杂志简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0年创刊,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下午和17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肖怀远主任主持会议。一、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蔚东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李雪春等任免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2013年12月16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18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作者:张俊滨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2013年7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于2013年7月至11月进行。截至2013年11月1日,滨海新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已全部选出,11月1...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第七号)根据选举法的规定,2013年12月6日,天津市南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金建平因个人原因辞去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金建平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特此公告。
作者:张俊滨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由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金建平,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市燃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因涉嫌严重违纪,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第八号)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有11名市人大代表出缺。其中,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6名,即滨海新区代表团段良伟,河北区代表团陈良杰,红桥区代表团熊建平,东丽区代表团李少平,解放军代表团李红兵、宋维广;因工作需要辞去代表职务5名,即和平区代表团李金亮,河西区代表团魏大鹏,南开区代表团黎昌晋,东丽区代表团王治平...
作者:张俊滨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有11名市人大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市或辞去代表职务。具体情况是:一、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6名滨海新区代表团段良伟,原任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调大连工作。河北区代表团陈良杰,原任新华社天津分社社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调上海
作者:张俊滨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12月6日至12月9日,滨海新区等8个选举单位分别对出缺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进行了补选,共选出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号《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12月17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作者:靳润成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提出《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已经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在,我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作者:矫捷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1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书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了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督学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在充分吸收各方...
作者:矫捷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2月16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议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对个别文字表述提出了修改建议。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号《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作者:朱芳清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该《办法(修订草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予审议。一、制定《办法(修订草案)》的必要性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目前我市土壤侵蚀总面积235.76平方公...
作者:高绍林 刊期:2013年第05期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1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为做好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基层水土保持工作者对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