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社会科学 以是解有——亚里士多德本体论的一个理论特色 【正文】

以是解有——亚里士多德本体论的一个理论特色

作者:徐长福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哲学系、实践哲学研究中心
亚里士多德   本体论   是   有   主词  

摘要: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根据能否述谓某一主词和是否存在于某一主体之中把事物分为普遍实体、个别偶性、普遍偶性和个别实体四种,再把由非复合的词语所表示的事物分为实体、数量、性质、关系等十个范畴,其中实体范畴又分为第一性实体和第二性实体。将这两种分类对应起来,普遍实体就是第二性实体,个别实体就是第一性实体,其他九个范畴就是普遍偶性,唯有个别偶性在十范畴中没有对应者。亚里士多德之所以把事物分为个别实体、普遍实体和普遍偶性,是因为他是以句法成分为参照的。实体范畴中的两种实体,实际上就是如“苏格拉底是人”这个语句中主词“苏格拉底”和谓词“人”各自所表示的对象,普遍偶性就是如“苏格拉底是白的”这个语句中谓词“自”所表示的对象,而一旦把后一语句缩写成“苏格拉底的白”,一个个别偶性就得到了表示。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本体论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根据句法结构来理解事物的结构,可简称为“以是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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