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社会保险 提供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的几点思考 【正文】

提供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的几点思考

作者:卢卫国 天津社保中心调研处
参保缴费   单位社会   参保人   企业年金   社保经办机构  

摘要:<正>随着社会保险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百姓对社会保险相关的各项事宜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其中要求经办机构提供个人和单位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如何完善此项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参保单位和个人的需求,也就成了当前经办工作亟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一、提供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的需求不断增加(一)参保单位要求提供参保缴费证明一是建筑、工程、设计类企业招投标;二是企业上市;三是3A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