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税收征纳 对一起混淆外购与自产农产品案的分析 【正文】

对一起混淆外购与自产农产品案的分析

作者:王国林; 王宏 不详
国家税务总局   农产品收购   农产品销售   进项税额   实地核查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税收风险应对团队运用金三系统数据分析,实地核查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F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最终查实F合作社将外购农产品混淆为自产农产品销售未申报企业所得税,使用自制农产品收购单计提进项税额,税务部门依法对其做出补缴增值税28394.01元及相应的滞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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