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三江高教 论我国土地征收法制的公共利益问题 【正文】

论我国土地征收法制的公共利益问题

作者:陈铭聪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
公共利益   法律保留   正当法律程序   房屋拆迁   土地征收  

摘要: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界定,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产生裁量空间,为实践中的滥用提供了可能。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公共利益给予明确定义,试图对我国一直纷争不断的土地征收问题提供完善的解决之道。但是,公共利益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地变更其内容。事实上,我国土地征收问题并非在公共利益的界定,而是在于有没有一套完善的机制。因此,我国的土地征收法制除了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还需要进行实体层面上公共利益的界定与程序层面上土地征收程序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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