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6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1-2011/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法学前沿、学术关注: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法》
作者:陈利强; 陈杰 刊期:2019年第06期
探索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模式"应当紧紧围绕为何构建"基本法模式"、如何构建"基本法模式"以及如何实现构建"基本法模式"这三大哲学提问展开。从"事权分配(赋权)#法治保障(调法)#制度创新(建制)#营商环境(营商)"4个维度进行分析,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模式"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同时,考察当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采取国家层面统...
作者:单佳 刊期:2019年第06期
2017年底,随着伊朗和伊拉克相继宣布剿灭本国境内"伊斯兰国"势力,全球反恐态势进入"后伊斯兰国"时代。恐怖主义犯罪趋势表现出外国战斗人员持续战斗及回流、犯罪形式呈现出独狼行动为主、武器平民化和自制爆炸物、目标无差别、恐袭在一段时间内将长期存在,以及极端化思潮不灭的特点。欧盟在防控策略上,短期以加强边境控制和重视对外国战斗人员的...
作者:冯果; 范鑫 刊期:2019年第06期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关键是市场法治革新的具象落地,其与法治经济建设始终同频共振,顺应时展趋势与契合制度实现需求为其应有之义。沿循"外资三法"历史脉络与《外商投资法》现实指引,交融深化开放与统合治理的外商投资法治实现,已成为全面开放时代下的迫切要求。然而,以法律政策化倾向暗显、央地治理脱节隐忧及配套制度效能孱弱为表征的三大困扰...
作者:黎宏 刊期:2019年第06期
为了消除对"入户抢劫"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弊端,司法实践选择了以"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对其进行限定的做法,即只有在行为人事先具有"侵害户内人员的人身、财产目的"时,才能被认定为"入户抢劫"。但是,这种做法不仅难以实现其初衷,反而会引起入户认定上的主观化、难以对入户抢劫进行全面评价的问题。因此,与其以"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要件来限制...
作者:杨寅; 戴岩 刊期:2019年第06期
2015年《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作了首次法律规定,但其适用范围与操作规定较为简单;2017年司法解释对其作了进一步规定。纵观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框架已形成,但依然存在细化和完善的空间。为此,在梳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发展历程与理念的基础上,罗列出该制度的要点与运作特征,并围绕其粗略和不足,结合智慧法院...
作者:李小文 刊期:2019年第06期
从非法经营罪角度分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类证券化"和"类期货化"业务,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但两者的刑事治理路径却迥异,究其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对证券和期货采取了不同的定义方式。唯有修正《证券法》中证券的定义方式,方能对"类证券化"互金平台苛以合适的刑事规制,正确揭示其本质危害所在,从而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作者:郭叶; 孙妹 刊期:2019年第06期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已20批共计106例指导性案例。通过年度比较分析的方法,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的106例指导性案例,总结其规律与特征,同时将"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作为数据样本,利用关键词单独或并列进行全文检索,对2011-2018年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归纳和总结出指导性案例以来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现状、规律及特点。
作者:陈信勇 刊期:2019年第06期
亲属身份行为应当成为身份法的核心概念之一。由于各种原因,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与民法其他各编之间的不协调现象依然存在,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草案在亲属身份行为方面也存在不少疏漏。只有在勘定亲属身份行为边界的基础上,把握亲属身份行为的成立状态、效力性能和生效样态等动态特征,才可以为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草案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作者:王葆莳 刊期:2019年第06期
继承协议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具有必要性。德国的继承协议制度系为满足当事人的具体生活需要而设,核心概念在于契约型处分的约束力,意在平衡契约受益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一方面,被继承人一旦做出契约型处分,其遗嘱自由即受限制,不得另行设立遗嘱侵害受益人的权利,也不得通过生前处分将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面,被继承人生前可...
作者:范进学 刊期:2019年第06期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是由国家层面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与政党层面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共同构成的,国家层面的合宪性审查解决的是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的问题,政党层面的合宪性审查解决的是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因而两套合宪性审查制度可以同时并存,各自独立,但又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中国特...
作者:刘青 刊期:2019年第06期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我国的合宪性审查主体进入了从"一元"主体审查到"二元"主体审查的新时代。两个不同位阶的宪法监督机关在权力功能上不再是一种隶属关系,而是依法各自相对独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监督的功能是独立负责对各类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进行实质性审查;...
作者:雷槟硕 刊期:2019年第06期
合宪性审查权的性质是宪法监督权。在2018年宪法修改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背景下,推进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行使合宪性审查权是对原有宪法监督权的重申和强调。合宪性审查权的性质奠定了审查的基础。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进行合宪性审查时,行使的是判断权,在研究、审议的过程中对审查对象进行理解性解释,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报告、说明,全...
作者:姬亚平 刊期:2019年第06期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研究党内法规的基础理论,有助于促进党内法规建设。从法律多元主义视角看,首先,党内法规属于硬法而非软法的范畴;其次,具有社会立法的性质;再次,是我国公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复次,党内法规不仅仅是党的"家法",还对党外组织和个...
作者:刘长秋 刊期:2019年第06期
将党内法规纳入软法的范畴并不意味着党内法规就不"硬"。因为软法未必"软",而硬法也未必全都"硬"。软法与硬法的划分主要是基于有无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凡是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都属于软法,而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则一律归入硬法。在定性国家法之外的其他发挥着类似法律作用的社会规范方面,软法尽管可能不是一个最恰当的术语,但却是目前尚...
刊期:2019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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