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4月19日沪府规201920号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车须满足国6b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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