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1月28日)沪府发[2019]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引导本市各行各业改进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升上海总体质量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公众评价、陈述答辩、综合评价、公示和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组织和个人2018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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