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学创作是作者的意图过程.作者的意图是复杂的综合体,具有清晰与模糊、确定与不确定、有意识与无意识等特点,读者无法完全追索、还原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与读者的文本解读并不是对等的“意图交流”,二者有时甚至是矛盾性存在。作者的意图有限,但文本的意义空间丰富多元,我们不能以是否符合作者意图作为判定文本阐释的标准,否则会窄化文本的意义空间.捍卫意图、强化意图在阐释文本时的在场性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遏制”“强制阐释”的发生,但要适度.如果偏颇则可能限制、规囿文本意义空间的有效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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