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社会观察 香港法定机构的治理模式 【正文】

香港法定机构的治理模式

作者:丁元竹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法定机构   香港教育学院   消费者委员会   香港贸易发展局   公共资源  

摘要:<正>香港法定机构和政府一样,也承担公共使命,提供公共服务。与政府不同的是,法定机构可以更加灵活运用公共资源,有较大弹性吸引各种专业人才,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可以运用较为灵活的资金筹措方法和运营模式实现公共目标。前不久,应清华大学邀请,参加了"清华大学——香港法定机构国家治理现代化研讨会"。来自香港的十家法定机构的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十家香港法定机构的代表介绍了机构的运作情况。这十家法定机构分别是香港贸易发展局(简称"贸发局")、职业训练局(简称"职训局")、香港教育学院、建造业议会(简称"建业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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