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

上海国资杂志 省级期刊

Capital Shanghai

杂志简介:《上海国资》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1-1786/F,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编者的话、观点、封面文章、国资大讲坛、专题、专栏、研究院、人物、长江养老视野

主管单位: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刊号:1008-6560
国内刊号:31-1786/F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经济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上海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3746
总被引量:1441
H指数:12
立即指数:0.0158
期刊他引率:1
  • 摘要

    刊期:2006年第11期

  • 期待新国资现象引起更大的关注

    作者:罗新宇 刊期:2006年第11期

    新国资担负的各种职能大都是基础性或者公益性的,发挥着产业的引领和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它主要集中在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等领域

  • 国资管理:动态性、市场化

    作者:皮正华 刊期:2006年第11期

    贵刊上期封面文章为国有股权管理提供了生动具体的案例.引人深思。 首先,全流通为国有股股权的管理提供了新背景:以净资产确定国有股价值的定价模式被以流通股市价确定国有股价值的定价模式取代,国有股的保值、增值将从以净资产的增减为衡量标准变为以股价涨跌为衡量标准全流通结束了上市公司国有股的静态管理时代,迎来国有股的动态管理时...

  • 打铁还得自身硬

    作者:蒋立 刊期:2006年第11期

    从该文来看冲金所的成立是利益平衡的结果,旨在以风险产品管理风险,然而起步本身就面临风险。

  • 仅有法规是不够的

    作者:黄丽 刊期:2006年第11期

    这篇文章确实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遏制国有资产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手段的流失,仅有法律是不够的。

  • 创纪录的中国并购年

    刊期:2006年第11期

    中国的并购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之中,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有必要也有能力开展海外并购活动。外国公司正全力在前景看好的中国市场拓展业务,对中国国内的投资也在加速。

  • LG新蓝海革命

    刊期:2006年第11期

    LG面临的其实是如何以一个强调技术高端的品牌向一个强调品牌高端的品牌转型的困惑。通过独特的价值定位和聚焦式的品牌推广,LG的技术形象已经在目标消费者中深入人心,具备了相当强的品牌美誉度。但是,相对于LG的技术和设计实力以及在业界的强大影响力,LG在华品牌溢价力还略显薄弱。

  • 对赌局:大摩操控国美永乐并购案

    刊期:2006年第11期

    所谓“对赌协议”,就是“估值调整协议”,因为投资方和披投资方对企业未来的盈利前景均不可能做100%正确的判断,因此投资方往往倾向干在未来根据寓际情况对投资条件加以调整。

  • 资讯

    刊期:2006年第11期

    国资委召开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管国际研讨会;物权法草案防止企业并购造成国资流失;江苏南通国资企业财务监管新举措;深圳:3年内国企员工薪酬与市场接轨;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前10个月达到1787万标准箱;

  • 张茵:纸上富贵的标本

    作者:章玉贵 刊期:2006年第11期

    在男人主导财富生态的后工业化时代里,女性的财富张力空间显然被大大压缩了,消除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其实只是一个漂亮的口号,类似菲奥里纳这样的女强人不可复制,而且男人们也不希望类似的标本被大量繁殖。财富版图里,女性大概永远只能充当配角!

  • 人物

    刊期:2006年第11期

    谢伏瞻 10月12日,国务院任命谢伏瞻为国家统计局局长,免去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邱晓华的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

  • 资讯

    刊期:2006年第11期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有资本调整工作;央企规范董摹会可获国资委部分“放权”;金融 工行成为金球第5大银行;新华富时一审败诉;沪外资理财产品争抢高端客户

  • 工行上市宣告蓝筹时代到来

    作者:朱金福 刊期:2006年第11期

    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及上海两地同步上市.总发售股数约484亿股份,融资金额1500亿港元.是全球有史以来融资规模最庞大的招股活动。 而截至10月31日.1401家披露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上市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157.5亿元,比去年同期绝对增长了约387亿元。这一异常增长的数据也令业内人士大跌眼镜,分析家认为.随着今年中行与工行等大型...

  • 物权法六度完善

    作者:李佳丽 刊期:2006年第11期

    “考虑到实际情况,目前经济领域中受侵害最严重的恰恰是国有资产,物权法就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出特别规定,是必要的”

  • 新国资崛起

    作者:唐志勇 刊期:2006年第11期

    新国资担负的各种职能大都是基础性的或者公益性的,而不是像传统国企仅仅承担一般的生产职能,其对产业的引领和对国民经济的支撑等方面的作用更加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