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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炼化和焦化企业生产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阶梯电价政策   焦化企业   生产用电   山东省  

摘要:鲁发改价格[2018]145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要求,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炼化、焦化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炼化、焦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决定对炼化、焦化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能耗指标的阶梯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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