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8年11月24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正文】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8年11月24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作者:李建军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条例草案   山东省人大   法制委员会   物业使用人   审议结果  

摘要:<正>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保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制定本条例非常必要。同时,常委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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