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背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因为量大面广,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以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主要有三种办法,第一是自行和解,第二是交警充当调解人,第三是事故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最后不得不上法院解决。三种方式都有弊端。因此,引入大调解,高效、快速、简便地解决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争议,成为交警部门和人民群众一个共同的愿望。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半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