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拥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到实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开发合理的建设路径,是切实提高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应有之义。 1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1.1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的财富。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1]。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对乡村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农业的发展短板,增强乡村经济的活力,而且要保护、治理和修复农村自然生态,营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使得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成为支持农村生产的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资源环境的作用,从而推动新农村实现全面的乡村振兴。 1.2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绿色发展指明了乡村经济建设应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采用新型农业模式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蕴含着乡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在推进绿色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乡村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集约化发展道路,促使乡村的自然资产升值,让农业资源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调整产业结构,由以农业为主的结构转变为农业与非农业结构共同发展的综合产业,促进乡村绿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再由乡村经济发展带动整个乡村面貌的改变,引进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城乡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3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标就是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在自身物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追求良好的生活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举措。因此,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引导农民将不合理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健康的生产方式,推进乡村生产的绿色转型,推动农产品的高质量发展,才能保障农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逐步提升农民群众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获得感。 2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乡村经济情况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是经济的较快发展也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5]近年来,我国通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着诸多的困境。 2.1农民生态意识淡薄 农民是乡村生活的主体,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大多数乡村处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状态,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呈现出知识匮乏、生活方式粗放的特点,缺乏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再加上农民的环保法治意识淡薄,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没有清晰的认知,往往会做出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比如焚烧秸秆、滥砍滥伐、使用农药、大规模使用塑料产品等。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的片面化生态文明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增强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难度[6]。此外,对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农民生态主体责任意识培养不够,导致整个乡村地区的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较为困难,由此造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农民的实际活动不协调的情况时常出现,影响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2乡村生态治理投入不足 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我国在农村地区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设施用于乡村生态治理,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乡村部分地区仍面临着投入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于某些乡村的治理投入不足,包括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乡村由于缺乏基础设施、交通不便、居住分散、不便于统一集中管理等原因,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投入远不如城市。目前,我国不少乡村没有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农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和家畜的粪便以传统的方式处理,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在部分建有垃圾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净化厂的村落,设备维护成本高、管理人员素质低等原因让这些设备形同虚设。农村的治理投入不足仍是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需要国家加强引领、社会共同参与来促进乡村环境的改善。 2.3生态治理法制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这些政策法规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缺乏精准对接。我国乡村的分布较松散,乡村的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立法层次的环境治理规范缺位,各地区缺少贴近乡村实际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绿色环保制度来重点关注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监管机构未形成合力。虽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乡村监管机构逐渐增多,但各个机构之间缺乏紧密联系,管理松散,乡村又是一个熟人社会,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严肃性和公正性缺失的现象,从而影响执法的效果。 3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3.1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生态意识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升农民的环保意识,这就必须从多个方面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对农民的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系统化、常态化地开展乡村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通过开展农业知识讲座、农业耕作技术指导、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7]。相关部门应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的生态政策,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引导作用。其次,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应该选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清晰明了地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理论。除了传统的广播、贴宣传标语、通知栏、集会讲座等方式,也可以利用当前网络便捷、迅速的优势对农民群众进行新媒体的宣传教育。比如,借助微博、抖音短视频、QQ、微信等方式宣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理论,这些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潜移默化地把政策和理论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之中,帮助农民群众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接受生态环保理念。最后,立足于乡村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优势,开发各具特色的乡村产业,使得农民在参与产业建设的过程中掌握现代化的工具和生产技术,增加农业的经济收入。经济收入增长的过程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传播,使得农民在生产的过程中内化环保意识。 3.2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在新时代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用制度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立法部门需深入乡村,实地调查农村情况,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颁布并非一劳永逸的,必须在实际的建设中根据需要不断创新法律法规体系,助力法规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8]。其次,制定生态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的要求,对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实现生态治理过程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最后,需要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让乡村环境治理工作透明化、法治化和公开化,形成源头有把控、发展中有管理、完成时有评价反馈的一整套完善的乡村生态治理的制度体系。 3.3加大治理投入,改善乡村生活环境 各地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加大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投入,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改善乡村生活环境。首先,加大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为乡村生态建设投入更多的能量[9-10]。各级政府应结合乡村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之中,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其次,人才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以政策吸收引进人才,探索有效的乡村人才发展机制,激励积极投身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作出贡献,形成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的社会风气。最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地区服务职能、服务效率[11-12]。完善乡村基础道路建设,提高乡村的交通水平;改善乡村医疗设施建设,保障乡村人民的生命与安全;加强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满足人民精神文明发展的需要。高质量落实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合理设计改造乡村厕所,在建设质量上严格把关,建设干净、卫生的厕所,对投入使用的厕所加强管理,保障厕所的有效使用;促进沼气池建设,把有害物质变成利于乡村建设的能量;健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做好对乡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3.4倡导绿色农业,切实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释了生态与经济的有机统一,乡村发展的过程是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释放出长久的经济效益[13]。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够到位,农业生产方式较落后,只有实现乡村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依靠科学技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绿色产业的发展必须基于农业发展规律和乡村资源现状,打造较为完整的生态农业产业链结构,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土地污染、河流污染等。乡村还必须培养新型的经营模式,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实现精细化劳作,大力推广无害性养殖,逐步减少农村肥料、杀虫剂的使用,普及喷灌与滴灌技术,鼓励农耕地区开展绿化建设,逐步增大绿色生态农业示范田的栽培覆盖面。同时,加大乡村的生态管理力度,帮助乡镇企业明晰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加,助力农村产业发展[14]。 4小结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过程,包括国家加强政策引领,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社会企业提供支持。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完善乡村生态治理体制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大乡村建设治理投入,改善乡村环境;倡导绿色农业发展,切实保护乡村环境,推动新农村迈向新的发展阶段,逐步实现乡村生态文明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鹏程,武婧娴.乡村振兴视域下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22(7):36-38. [2]黄碧莹.加强当代大学生生态道德教育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20. [3]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N].人民日报,2015-01-22(1). [4]欧迎红.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J].农家参谋,2022(10):10-12. [5]敦越.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究[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22(8):41-43. [6]王琼.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11):110-112. [7]张硕.“双碳”目标下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整合思路及具体措施:以河北省为例[J].财政科学,2022(6):117-126. [8]耿言虎,夏涛.安徽省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挑战与应对[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2):8-13. [9]王欢.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建设探析:以湖北秦巴山区为例[J].南方农机,2023,54(8):101-103. [10]贾安东,贾恒,李小宇,等.乡村振兴重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肥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例[J].泰山学院学报,2022,44(1):75-79. [11]戴圣鹏.论“两山”理念所蕴涵的经济文明思想[J].人文杂志,2021(5):33-38. [12]张芸.基于乡村振兴的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9):129-131. 作者:张小梅 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在借鉴日本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从提升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多样性和精准性、便利性和安全性以及强化鼓励惩戒、分析评价等方面,提出有益的思考和探索。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受信息不对称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作为破解相关利益各方信息不对称、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内涵是以特定区域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机构为核心,在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下,依靠现代化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发挥这些服务机构或中心平台开放性、服务公益性或有偿性、技术便利性和实用性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及运行体系[1]。一个运行高效、服务精准、功能多样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对于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我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概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统计数据①,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共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74个,其中:具备信息服务功能的平台91个,占比52.3%;具备技术服务功能的平台81个,占比46.55%;具备创业和培训功能的平台为48个和60个,占比分别为27.59%和34.48%;具备融资服务功能的平台仅17个,占比9.77%(由于功能的综合性,各类平台统计占比相加大于100%)。省级及以下行政层级也逐步设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它们与非政府主办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服务于各类中小企业。以辽宁省为例,2018年辽宁省评出10个地市25个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其中由企业设立的专业性平台19个,劳动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3个,高等院校设立的人才培养型平台3个。除此之外,辽宁省省级层面还建立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用企业公共服务、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企业综合办税等一系列综合性、专业性平台;省内各地市均建立了相应的服务平台,为省内中小企业了解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办理各项业务以及实现资金融通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我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利用网络搜索功能,搜索关键字“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搜索结果中选取48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为调查样本。通过对设置主体、运行模块和服务功能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我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问题。 (一)主要特点 1.平台建设以政府主办为主。目前,国内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根据主办单位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政府主办服务平台和非政府主办服务平台。其中政府主办又可细分为由中央主办、地方主办两类,非政府主办则可细分为民营企业主办、由政府部门指导与指定相关企业独立经营两类[2]。从调查对象来看,政府主办的服务平台46个,占比95.8%;民营企业主办的服务平台2个,占比4.2%。在政府主办的平台中,省级政府平台19个,占比39.6%,直辖市平台4个,占比8.3%,地市级及以下平台23个,占比47.9%。2.平台功能呈现多样化。国内许多城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具备政策、产业分析、需求收集、专家咨询、企业家培训以及创业、投融资、信息、法律等服务功能。从信息和企业培训来看,97.9%的样本平台具备政策法规功能;81.3%的样本平台能够提供网上培训服务;19个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家指导,占比39.6%。从企业服务来看,29.1%的样本能够收集、公示企业需求;95.8%的样本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服务机构名录;20.8%的平台接入政府部门网站或平台,针对有关设立变更、资质认定、年检年审、税收财务等业务开启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等功能,为企业提供较大便利。从对企业展示来看,62.5%的样本平台具有品牌营销模块,针对地区优质企业的优质产品进行展示,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从融资担保来看,36个样本平台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占比75%。3.平台信息更加完备。调查的48个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除个别非政府主办的专业化平台外,其他平台均朝着中小企业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目标积极推进。一方面,设立政务信息频道,内容涉及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社会服务、行业动态、社会民生等信息,从而为企业了解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要求、把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研判行业发展现状提供了广泛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扩大中小企业服务信息的,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针对企业人才培训、人力资源管理设置网络报名支持、视频培训、活动宣传以及人员招聘、创业服务等功能。此外,增设中小企业数据库信息查询、咨询功能,更大地方便了不同群体按照规定条件进行查询,从而为地方产业政策制定、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平台功能地区差异较大。从对48个样本平台的调查来看,省级、直辖市服务平台信息更加详实,功能更加全面,加载的链接也更加多样。地市级及以下级别的平台则多以政策信息为主,在服务功能方面相对欠缺。而民营企业主办的服务平台专业化特征更强,尤其在融资、税务、法律等专业领域服务更加细化、更加精准,但政策信息方面不足。从区域分布来看,服务平台大多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的平台功能更加丰富,例如4个直辖市、广东省、浙江省、深圳市等。反观中西部在平台数量和服务功能方面则相对有限。2.平台运行便捷度有待提升。国内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尤其是省级平台、发达城市平台建设实现了各项功能、各项服务、各种信息的“能收尽收”,但这样也形成了平台网站内嵌套各项功能网页、政府网站的局面,导致企业在寻求服务、查找信息、办理业务时需要跳转多个网页。特别是对一些金融产品、服务审批项目,由于数目众多,主次和分类不够明确。例如,国内一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布的投融资产品逾百种,服务审批项目近千种,企业在寻求产品和服务时虽有了更多选择,但也增加了选择和操作的难度。3.平台服务功能有待加强。从平台信息来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信息数量多、覆盖面广,其中以国家政策和反映政府部门工作成效的信息居多,这与一些地方政府网站信息趋同。反观反映企业优势,收集企业需求,促进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企业、银行与企业对接等方面的信息相对较少。从平台的服务功能来看,许多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虽设置了人才培训、专家咨询、融资服务以及网上办理业务等功能,但实际效果不明显,人才培训更趋向于商城模式,的多为培训课程通知和培训收费情况;融资服务内容除个别平台提供了一些信贷产品信息外,其他平台多与服务机构内容趋同,主要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信息,且以面议形式为主,致使平台网络化服务优势弱化。从企业培育方面来看,国内中小企业平台对企业指导和规划作用有待完善。尤其对于提升企业融资、设计、管理以及市场开拓能力方面仍显不足。 三、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作模式及升级构想 (一)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概述 1.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现状。当前,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Mirasapo”,其网站包括封面特辑、政策信息、经营者专家新闻、社区以及商业创造等五大板块;补助金、助成金申请网站、IT导入辅助金网站以及关于政府改革、企业家培训等一系列网站与平台联接。平台创建目标是建一个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载体,旨在实现基于数据的更有效的中小企业管理。中小企业可以一次性向主管部门提交电子信息,实现具有共同ID的各种管理程序的通用。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支持措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将根据个别企业需求和情况进行推荐和提供。同时,在线程序获得的数据将通过工作人员的分析而得到有效利用,并以此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2.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特点。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具有以下三方面典型特点:一是具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这个体系由国家组织和自营组织组成。二是平台建设政府介入较多,包括最近日本中小企业厅提出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发展和升级方向”,这也充分印证了日本政府对平台建设的指导性较强。三是具有中小企业诊断制度,这是日本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独特的制度,可提供高素质服务人才,从而增强平台对企业发展的指导作用。3.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内容多而复杂,目标不明确。平台既涵盖金融、财政、税务等方面政策,包括企业案例、专家新闻以及小企业申请补贴、培训等方面内容,但在扶持小企业的精准度方面有待提高。二是嵌入平台的多个网站上贴有类似信息,导致客户在使用平台时会感到困惑。三是平台网站运作复杂,难以衡量网站效果。在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站上除几大板块和涉及企业申请补贴、政府改革信息以及企业经营者培训外,还设有电子邮件、电子杂志等信息,信息的繁杂增加了平台运行的难度,又影响了政府部门对平台运行效果的评估。 (二)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升级构想 基于以上特点和问题,日本中小企业厅最近提出了“升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构想,即打造“Mirasapoplus”(ミラサポplus)。其改进的出发点是要净化网站基本功能,更容易查找和使用所需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在线管理程序功能,实现从搜索到应用一站式服务,提高便利性。改进的具体目标是要提高程序的便利性,使中小企业经营者更容易接收管理服务。提高信息传播敏感性,使每个经营者都能轻松找到符合需求的政策措施、相关案例以及高度专业化的支持组织。提高支持措施质量,加强数据的研究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经过升级改进后,对于中小企业经营者等外部用户,可通过申请电子网站门户,来实现申请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技能,申请专家派遣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申请经认证的支持组织来得到多方面的政策、工具支持;通过应用支持功能,为中小企业经营者提供信息管理服务和各种站点信息共享服务以及一次性API;通过传播与各种申请有关的信息,为中小企业经营者提供系统导航、案例导航以及管理人员业务管理的可视化等服务。对于行政机构的服务,则通过报告功能和建立数据库群来实现对累积数据的有效利用。除能够检索诸如补贴之类的提交数据之外,还可以增加公司信息、统计数据等定量数据,并进行组合分析。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力图达到以下效果:一是实现业务流程一站式。改进前,中小企业通过平台进入管理能力改进计划、制造业补贴、IT引进补贴、认可的支持组织等一系列站点后,需要多次输入相同的信息进行申请注册,增加了企业经营者的工作量,也使办理业务比较麻烦。改进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登录的每个站点进行预先注册,减少了信息输入工作。二是实现智能精准对接。中小企业经营者在输入企业基础信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资本投资、业务继承和感兴趣的政策信息后,系统会进行协调筛选,并建议使用行为相似的其他用户的信息进行自行推断。同时,系统具备模拟功能,在使用建议的支持措施的情况下,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模拟,提升企业运用政策措施的效率。三是实现综合分析。行政部门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实现对中小企业整体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从而为政策、制定和政策工具的选择提供有力支撑。 四、完善我国中小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多样性与精准性相统一 一方面要拓宽信息的覆盖广度,将金融、财税、工商、环保、质检、发改委、工信委等的政策、信息、网上办事链接纳入平台,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经营者需求。另一方面,要坚持点面结合,在实现面的广覆盖同时,也要有点的精准对接。可借鉴日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作模式:第一,可开展专家定向辅导,通过行业专家的把脉分析,有效地为企业经营者提供经营、管理和发展建议。第二,可建立案例分析框架,通过各类诸如如何发展、如何管理、如何享受优惠政策、如何获得融资等典型案例,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可视化的信息支持。第三,探索开发支持措施模拟,针对中小企业经营者选择的政策措施和经营管理方式进行模拟,从而确保经营者能够准确选择一条适合企业发展的道路。 (二)坚持便利性与安全性相统一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构建要定位在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环节上。因此,可仿照日本“一站式”服务理念,在平台上“一次注册”,可登录其他相关链接网站,实现一个ID能够办理多项业务的目标。通过“一次注册”,不但减少了在不同网站上输入企业基本信息的次数,而且企业信息安全也能得到有效保证。同时还应简化平台网页设计,对于各项信息、产品和服务可按需求、按部门或按企业从事的行业进行分类,从而简化操作,提高效率。 (三)坚持鼓励和惩戒相统一 加强融资服务建设,促进银企信息对接。探索建立企业“白名单”和“黑名单”,整合多部门认证,将有市场、有技术、有信誉、有发展前景且符合税务、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求的企业列入“白名单”进行公示,与之相反的则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此举旨在鼓励企业在加强管理、提升资质的同时,促进银企精准对接,便于金融机构选择潜在客户。 (四)坚持分析与评价相统一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构建既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也要服务于政府机构的形势研判和政策制定。因此,在构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过程中,通过大数据技术,增加对中小企业基础数据的整合分析,有效分析区域内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从而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优惠政策,创新政策工具。此外,针对平台运作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定期评估服务平台运行效果,力求能够及时发现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完善。此外还应建立市场分析和展望框架,有效拓宽潜在中小企业创业者视野,促进创业就业。 参考文献: [1]张丹丹.我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究[J].现代交际,2017(5):65-66. [2]陈露,寇静.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根本原因[J].商,2015(20):186-187. 作者:宋慧中 李万超 冯啸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摘要: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新四化”高速发展态势下的必然产物,其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现代技术于一身,并具有多重复杂的应用场景,颠覆了传统汽车生产制造理念,对国家监管、企业生产、研发创新、检测认证等各个领域提出了全新挑战。文章结合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和技术发展现状,概述了国内标准政策对智能汽车信息安全监管要求,并从标准体系、行业应用、技术创新、监管要求等提出应对建议,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科学发展。 关键词: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标准政策 1背景介绍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与信息、通信等产业跨界融合,智能网联汽车已经成为现代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汽车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1]。智能网联汽车在传统的汽车领域上融合多种现代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传感器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语音识别技术、图像识别技术、辅助驾驶技术和无人驾驶技术等,这些技术都高度依赖网络作为信息传输的载体[2]。智能网联汽车将通信功能与网络技术深度融合,具有诸如复杂的环境融合感知、智能决策和协作控制等功能。网络和数据等安全问题隐含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安全漏洞已经危及用户的数据安全、个人隐私、通信安全甚至车辆的功能安全,导致用户群体的切身权益面临被侵害的风险[3]。通过对智能网联汽车的信息安全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网络中存在的威胁,可以有效保障智能网联汽车的信息安全和可靠性[4-5]。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大量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全方位信息安全监管,进行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理,从而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发展[6]。 2标准政策现状 2.1国内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政策 为推动车联网创新发展、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各主管部委纷纷发布管理政策,协同制订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管理领域的顶层设计与规划,积极推动智能交通和车联网发展[7]。2007年6月22日,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标志着等级保护制度正式开始实施[8]。2020年9月,公安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网络安全威胁,有力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9]。201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发布《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快车联网、船联网建设,发展车联网和自动驾驶技术,构建国家级车联网无线技术验证平台等,以推动构建下一代交通信息基础网络[10]。交通运输部通过《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两客一危”联网联控并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也对车联网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11]。交通运输部所建立的交通的基础设施、交通的环境、智能交通的环境建设,对于后续智能网联汽车在大范围的国际应用非常关键。2021年7月5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汽车数据、汽车数据处理以及汽车数据处理者的定义和范围、个人信息采集处理要求、汽车数据处理的原则、汽车数据出境管理、数据安全审查备案等[12]。2021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1项具体意见。《意见》要求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13]。2021年9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基本要求、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防护、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加强车联网服务平台安全防护、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以及法律责任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14]。 2.2国内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相关标准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于汽车信息安全风险危害及诱因,围绕智能网联汽车部署纵深防御、韧性防御等系统性防御策略,从保护对象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可预防性等多维度开展研究分析,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快组织制定汽车信息安全测试、车联网防护定级、服务平台防护、汽车漏洞分类分级、通信交互认证、数据分类分级、事件应急响应等标准规范及相关检测评估、认证标准,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15]。2021年4月,正在撰写的《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立项为强制性标准,同年11月发布的《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40855—2021)、《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40856—2021)、《汽车网关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40857—2021),涉及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汽车网关和电动汽车车载终端三个部件,对于关键零部件的信息安全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此外,《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安全防护检测要求》等标准正在陆续制定,还有涉及车联网密码应用、车载操作系统、车用安全芯片、车联网数据安全等多项标准正在预研中。 3应对建议 3.1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团体及国家联合标准体系 当前,汽车信息安全类标准体系仍属前期阶段,已经发布的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偏少,还需要加强标准研制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可靠依据。建议加强相关国家与团体标准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符合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标准,避免标准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为汽车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提供全局性的标准化支撑。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测试验证标准的制定,为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抓手,可以为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的测试验证工作提供统一的标准基线,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的横向流程体系与纵向防护技术的能力提升,从而加速实现信息安全与汽车电子系统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深度融合。 3.2以数据推动运营模式创新 数据是智能网联汽车中最有价值的资产,如何充分利用数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建设中的竞争力。要想真正释放数据的价值,必须实现数据在智能网联汽车建设的内部乃至生态系统伙伴之间的顺畅流动与高效共享,打造完整的数据供应链。随着数据量和数据种类的不断增加,传统的数据分析技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从数据中发掘洞见的需求,这对人工智能等更先进的技术提出了更多需求。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服务机构在平台上产生的互动将积累大量有价值的数据资产,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有效洞察,将帮助其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建设中更好地了解一级供应商(TIER1)与原始设备制造商(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OEM)的需求,并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而提升客户体验。这些数据还能提高运营效率,例如通过了解参与者的供应和需求,让互动与资源共享更智能和高效。最重要的是,这些数据经过分析整理,能衍生出新的商业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3.3国家监管与企业建设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所建设的基础数据库与技术能力,需要在满足TIER1和OEM技术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国家监管要求。在国家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发挥行业的优势,为国家提供决策的数据支持和监管的技术手段,辅助政府相关部门保障国家安全。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体系。政府部委统一监管,采用行业公认的认证标准,授权具有资质和检测认证能力的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工作,认证结果在可供全社会查询的平台发布。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可避免重复认证带来的资源浪费、在全行业内建立统一的信息安全基准。推动汽车信息安全标准顶层设计工作,加快相关政策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研究与落地[7]。其次,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研发产品,积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汽车主机厂需要根据车辆产品应用场景和生命周期关键环节明确汽车信息安全需求,在汽车产品研发的不同阶段进行管理约束和测试评价,最后进行整体安全验证以及信息安全认证,并强化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的信息安全管理,明确信息安全防护理念。最后,第三方机构应加强能力建设,为行业提供多维度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作为汽车信息安全检测认证的主要实施单位,需要着力于突破安全检测核心技术,充分挖掘创新资源,大力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车端安全、外接终端安全、平台安全、通信安全以及数据安全等前瞻技术研究。同时要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测试评价机构协同配合,建立权威的车联网安全测试评价体系,重点研发零部件级、系统级、整车级的安全测试评价体系。 3.4推广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作为一个全行业的基础共性问题,应该严格遵循国家法规政策,同时承接国家的监督管理要求。因此,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的技术发展可以借助国家纵向课题和企业横向课题的模式推进,一方面从国家角度明确政策、提出技术方向指导,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开展符合国家技术要求的产品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承接国家课题技术研究任务,协助企业内部完善技术开发能力。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并选择龙头企业进行试点示范,从技术可行性、应用性、平台化适应性等角度论证技术的成熟度,为进一步推进技术的产业应用推广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在试点示范的过程中,技术成果往往可以为整车厂、检测机构、监管部门等行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运行数据支撑。从点到面,从行业的一个分支拓展到全行业供应链,增进技术的推广和行业交流,更有效地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核心关键技术的应用落地。 4结语 智能网联汽车是未来汽车发展的重要阵地,其伴随而来的信息安全风险甚至已经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问题。从国家层面来讲,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应该建立统一可行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测试评价规范,促进智能网联汽车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科学发展。从企业层面来讲,建立健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测试验证体系,是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 作者:谷阳阳 王磊 刘鹏飞 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