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研究论文: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研究 摘 要 传统的科技资源概念及理论,忽略了加速转型时期科技资源客观运行环境和系统内部结构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因此,关注科技资源要素的分化并探索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模式,对全面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转型期 科技资源 配置模式 经济增长 科技资源是科技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创造科技成果,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要素的集合。随着科技资源系统内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在当前资源稀缺性存在前提下,特别是在现今加速转型期的科技作为满足人们的无限欲望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科技稳定和高效产出的科技资源配置系统必然要成为学者和专家研究的重心。笔者认为,在对科技资源配置研究的基础性问题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面临着科技资源配置主体的分化、模式的选择、有效配置衡量标准重构以及有效配置的理论发展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1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研究 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由科技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的执行主体和宏观层次的调控管理主体构成。其中,执行主体包括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它们是执行科学技术活动的实体,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层次,也是科技资源配置的运行层次;调控管理主体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中介科技服务机构,它们对科技资源配置按市场经济和科技活动自身的规律进行分配、管理、调控、评估组合等,使科技资源配置达到优化目标。执行主体与调控管理主体既通过体制组成资源配置系统,也融会于运行机制,在全社会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系统中运行。然而,在我国当前科技运行体制下,笔者认为科技主体分化程度不够,直接表现在宏观调控管理主体权利集中和科技活动执行主体经济形态单一两个方面。 首先,由于我国原有的科技体制是政府主导型的,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下达,因此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系统中的行政作用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政府对资源配置的调控指导不足,而管理功能过于倚重,其直接影响是科技资源的配置不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产出与市场脱节,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在加速转型期,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要求必须以市场作为基本运行机制,由于社会的分化,在新的整合机制尚未建立之前,国家的政治整合能力应该不断下降,否则就会阻碍社会转型。因此,政府的职能重心应该是相对下移的。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明确政府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使市场主体完善,主体行为适应加速转型期的经济运行机制。同时还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让渡的职能,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对话机制,积极发展政府、科学活动执行主体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伙伴关系,落实民间社会与政府共同治理的合作关系, 其次,由于我国参照原苏联的科技体制,其科技执行主体多年来一直分化缓慢,已不能适应当前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形式,阻碍了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在加速转型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深化科技活动主体体制改革,主要是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研体制改革,重构政府和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关系,优化运行机制。 2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分析框架 对科技资源配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资源配置规模、配置强度、配置结构和配置效果四个方面,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就是这四个部分的综合表征。 科技资源的配置规模宏观上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间内配置的科技资源总量,一般对该部分的研究采用指标体系法,从定义的角度加以研究,并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评价。其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人力、资金从总体的数量上来表征对科技系统发展的支持程度、保障程度。 科技资源的配置结构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个方面。科技资源配置的内部结构是指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科技资源在不同方面的分配和使用比例。科技资源配置的外部结构是指科技资源在整个社会资源中的使用和分配比例,具体包括科技资源在不同活动层次配置结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不同活动主体的配置结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不同的行业部门配置结构和不同的学科领域间的配置结构。总的来讲,科技资源要素的配置结构(包括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科技系统的功能和效率。对该部分的研究一般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 科技资源的配置强度主要表示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和强度,包括科研人员的经费支持力度、国家财政对科技的拨款力度等;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主要是对科技资源配置合理性的问题研究,一般采用DEA、AHP、SD等研究方法予以检测和说明。 在科技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各科技活动主体的行为规范、市场运行的机制等都表现为一定的制度规范。真正制约和引导资源合理流动的不是宏观的调控主体、市场,而是制度,整个资源配置的过程表现科技活动主体在制度约束下的自我组织过程。如果存在着科技资源配置的经济寻租行为,那么只是制度的缺陷,其损失就是交易成本。所以,有效地资源配置模式应该是在弥补现有制度缺陷的基础上的总效应递增。根据这一分析,笔者借助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的概念来描述科技资源配置的合理程度,其理论值为科技资源系统内科技产出的增幅与交易成本降低额度的之比,其中,交易成本为科技制度供给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可用来描述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科技制度对科技产出的推动力,其值越大,表示科技资源配置越趋于优化,科技制度对科技产出的推动力越大,数学表述如下: 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科技产出的增值额/交易成本减少额 =Δ科技产出/Δ科技交易成本 这一公式是鉴于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系统内科技活动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运行机制并存以及市场化程度不平衡等的特点,根据系统论的黑箱原理得出该理论模型可以在不考虑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系统内部配置结构复杂性的基础上实现科技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调控。 3 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 科技资源的基本配置方式一般分三种:计划配置、市场配置、混合配置。对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应该是在考察国际社会科技资源配置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创造性的选择和使用。 目前,国际上国家科技资源配置的模式选择通常有三种类型:“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模式、“社会市场经济”的德国模式、“社团市场经济”的日本模式。这三种资源配置模式,其实都是对科技资源配置混合方式的发展利用,其共同点是都认为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应该市场经济为主、政府的计划作用为辅。区别在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职能和所起作用有所区别。 根据国际科技资源配置的经验,由于我国加速转型期实际实行的是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运行模式,这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必须实行以科技资源的混合配置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模式,又由于加速转型所涉及的面广、层次深、强度大,新的整合机制一时难以形成并安全运作,致使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交接过程中存在的空白环节以及社会的分化导致政府职能存在着让渡等客观现实情况,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就应该强调政府作用,以确保加速转型期的安全过渡,所以,在加速转型期,我国应该实行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一方面可以通过科技政策、产权规范等制度的供给发挥政府的职能,在宏观上对全社会科技资源进行引导,使科技资源的布局更为合理,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使科技资源更好地在不同科技活动主体和层次、不同的科技活动过程、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分配,有效防止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以大多数微观科技活动主体为中心,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遵守一定的市场规范,使这些科技活动主体高效率地调动自身科技配置,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佳效益,推动经济增长。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的最终目的是促使科技活动主体生产出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成果,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 在此还要强调一下的是,之所以选择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强调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主要鉴于政府具有其他组织所无法替代的职能,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引导等制度手段为科技资源规范的市场化运行创造先决条件,促进科技的高效产出。 4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理论发展 由于科技资源是经济资源的子系统,具有资源的一般特性,经济学作为研究人们如何利用稀缺资源并实现其最优配置的科学,对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理论构成了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落脚点,也构成了科技资源配置理论的一般前提和基础。而当作为科技资源配置理论的前提和基础——传统经济学理论在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时本来就存在着问题,而科技资源的特点早已超出了经济资源自身的特点的时候,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就不应该是简单的经济资源的配置理论的应用,而应该是由其发展和延伸的新的理论支撑。 4.1 传统经济学理论在解决经济资源配置时就存在天然缺陷 科技资源配置理论是建立在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的,而经济学理论自身是为经济资源有效配置的解决而产生的。然而,不管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还是从逻辑的角度,经济学在解决资源配置是存在着的不自洽的问题,这种不自洽是与生俱来的。主要是由于传统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是建立在抽象分析、逻辑演绎和实证经验方法的基础上,以需求分析为出发点,利用数理为基本工具,使经济学走向科学化、定量化、严格化的道路,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严密演绎结构的、无懈可击的内在逻辑演绎体系,忽略了与环境的联系。而科技资源配置作为一个系统,不是一个简单的分配财力、物力、信息资源到各主体进行研究与开发、测试再由生产部门生产的线性过程,而是一个由人、物、信息、制度、市场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体系,而是既要实现在各主体之间宏观层次的资源分配,又要实现各主体系统拥有资源后的微观配置,即拥有科技资源后的自组织行为,这一点是传统经济学理论无法达到的。 4.2 现有的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忽略了科技资源自身的特点 科技资源作为经济资源的子系统,具备经济资源的基本特点,这就意味着科技资源的经济资源属性使其资源流动、配置以及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经济学规律,也构成了用经济理论解决科技资源配置的一般前提,但并不意味着构成了一切前提,这主要是因为科技资源有其自身的特点,科技资源是智慧性资源,具有可积累性、发展性、可继承资源、开放型资源、非强排他性,正是由于科技资源与众不同的资源属性,形成了对传统资源概念和意义的突破,而对传统经济资源质上的区别,迫使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所产生的内部效应,重新审视科技资源无法完全转化为物质流进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范式分析的现实,重新审视科技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4.3 现有的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忽略了科技资源的时代特点 现代社会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以及科技经济一体化,当信息化为全球信息资源共享带来了方便时,对基于狭义的科技资源配置对信息资源的漠视,对网络信息资源存在严重不均衡性背景下的统一资源配置模式以及信息资源形式的改变和信息作为资源的交易成本特性所应导致科技资源统计和评价方式的变革就必须引起重视。与此同时,科技资源配置应该建立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是一个充分考虑其他国家资源配置形式下博弈配置,单纯的数理分析是不能真正反映科技资源本质要求。 4.4 数理方法应用前提的高抽象性不可避免会产生资源配置评估失真 各种应用于科技资源配置研究的数学模型研究方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理论严密,模型成熟,但是在与科技资源配置研究内容相结合时,存在着不同的侧重点和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科技资源的有关数据来源都经过一定转化处理,具有高概括性和高抽象性。其次,过分强调客观数据,忽略主体环境的考虑,使得产生评估结果往往是简单前提条件下高效评估,复杂条件下的无效评估。第三,就是单个模型往往只能反映科技资源配置某一方面的问题,不是在综合条件下的全面反映,所以就可能会出现同一数据由于使用程度和使用面的不一致导致结论的相悖或相互削弱的现象,最终导致科技资源配置评估失真。 鉴于以上分析,把握现实的资源配置信号以及资源配置主体的活动规则和特征,单靠理性逻辑的认识工具是远远不够的,需借助非理性的工具,如对市场习俗、本能、欲望就是理性逻辑不可言状、难以描述的对象,而事实上,它们也是市场赖以存在、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驱力,而这一切正是传统主流经济学所缺乏。 5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理论选择 自新古典经济学之后,经济学演绎出了许多流派,其中有一个学派却异常引人注目,这就是制度经济学派。制度经济学着重于从价值判断标准、伦理学的角度进行宏观制度分析,建立了包括制度权力及其他非经济因素在内的整体方法和注重历史因素的演进方法以及规范分析方法,扩大逻辑演绎前提的内涵和在理论构架上以及方法论上的突破,很大程度弥补了传统经济学的不足,为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解决的方向。 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之所以必须要以制度为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制度作为“约束个人和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系列共同的习惯、常规、既有的经验和规则”,可以通过一系列外在形式化的规则或程序强制赋予人们的行为一种外在的限制和规定(涵盖角色、功能、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使其形成一种内在共同的文化价值模式,由此产生共同的长期稳定的行为预期,使人们能够在价值模式的内在约束下自觉地按照各自所扮的角色及功能进行有序的共同发展和互动。这种制度安排的制度化和定型化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分配格局的塑造过程,通过制度,人们可以对经济活动的规范产生一种长期稳定的预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制度经济学将人类行为的根基建立在制度结构(标准、工作规则、用法和习惯)上,纳入制度和文化背景中,保持加速转型时期社会分化后的活动主体单位的现实状态,并通过假设的制度结构与观察相比较,从而从经验上加以检验分析,对于加速转型期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形态以及不同发展区域的经济行为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讲,比现代的主流西方经济学范式更具亲和力和张力,也为科技资源配置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了可能。 科技研究论文: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基于中部六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比较研究 论文关键词:区域科技发展;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十一五”科技规划;中部崛起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体系建设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部署及关于中部地区“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的定位要求,结合中部六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战略进行了比较研究。中部六省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十一五”期间的科技任务进行了科学的规划。 0前言 在我国全面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中部六省(即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根据我国的科技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了各省的“十一五”科技规划。为了深入研究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中部崛起的问题,有必要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国中部地区科技发展战略提供借鉴。本文比较的重点是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比较的核心是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具体政策措施。 1中部六省科技规划的总体特点 1.1在指导思想上紧扣自主创新的主题 中部六省都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遵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指导思想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大体上是一致的。 1.2在定位上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中央在《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指出,“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部地区加强科技发展能力建设”。但是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都把“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规划的基点。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这种定位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1.3在规划上体现了各省的特色、在科技项目部署上突出了重点 从规划的体系结构上来说。中部六省的科技规划内容、体例大都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大体一致。主要的区别在于由各自的科技基础和实力不同所导致的具体科技攻关领域和项目、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等方面的差别。 中部六省的科技项目规划主要是两个重点领域:一个是集中于“农业、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领域的科技项目布局。在中部各省的发展战略中大都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个重点是人口和生态领域,主要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生态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 具体说来,各省规划的重点和特色是: 山西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为核心。 安徽省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巩固在电子基础材料和元器件等方面的优势。将生物技术作为迎头赶上的重点。促进新材料向功能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江西省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着力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河南省在电子信息方面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化产业发展优势。在生物工程方面加强医药生物、微生物发酵、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的重点研究。在新材料方面加快新材料的制备和成型加工两大关键技术的研发。 湖北省发挥电子信息和生物技术优势,提高汽车、钢铁、化工等支柱产业和农业的创新能力.将能源、资源、环境技术放在重要位置。 湖南省将重点放在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现代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2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背景和目标比较 2.1发展战略背景比较 中部六省在“十五”期问,科技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各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企业尚未完全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不紧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科技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区域创新体系还不健全。“十一五”时期,中部六省将面临许多历史机遇和挑战。无论是实现中部崛起、促进社会和谐,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都需要以科技为支撑。 2.2具体指标比较 中部六省发展的总体目标大都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总体实力”等等。湖北、湖南、江西和山西4个省都提出要达到全国或中部地区上游水平。 从具体目标来看,各省不统一.反映了各省对科技发展规划目标认识的差异性。此外,在少数可比性较强的指标中,各省大体上差不多。如:“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R D)占GDP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等指标各省大体相同。 3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及重大专项比较 中央对中部地区的定位是“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也就是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3.1粮食生产方面 中部六省都是农业大省,各省在农业领域的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和基础研究都很多。根据中央的要求.中部六省大都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畜禽良种工程等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工程,不断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继续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 各省除了在重大专项上还能体现出一定的区域特色之外,彼此之间农业科技规划的差异并不显著。农业(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繁育)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信息化技术、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安全技术、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与设施等,大都被中部六省作为重点。 各省还根据区域特色选取了一批重大专项。山西省的重点是:旱作节水高效农业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工程;红枣、马铃薯、优质小杂粮等特色农业产业化技术研究。江西省的重点是:东乡野生稻有利基因的定位及育种研究:红壤区域治理与生态农业技术研究及开发:猪重要经济性状主基因的鉴别与优质种猪的选育研究。湖北省的重点是:名特水产品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畜禽良种培育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双低油菜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湖南省的重点是:超级杂交水稻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大宗农产品综合深加工技术及关键装备的研究与开发。 3.2能源原材料方面 中央关于中部地区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的要求是,“加强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山西、河南、安徽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山西省根据自身是煤炭大省的优势,大力加强和煤炭安全生产、开发、利用有关技术的研究。安徽针对“两淮地区”煤炭的开发利用进行相关技术的研究,部署了煤炭高效安全清洁生产和煤化工专项。河南充分发挥豫北地区油气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煤和石油生产及其深加工技术研究。 而湖北、湖南和江西把重点放在高效节能研究上面。湖北强调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电);江西强调鄱阳湖风能开发和生物质能研究:湖南强调新能源(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并把生物柴油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作为重大科技专项。这些规划符合中央关于“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和风电建设工作”的要求。 中部省份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中央提出“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发挥中部地区铁矿石、有色金属、黄金、磷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安徽以铁、铜、金等资源为重点,着重开发高效开采和冶炼技术,特别是深部隐伏矿床找矿技术。湖北重点加强对特色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的研究,部署了磷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湖南着重加强矿产资源高效分选提取与矿山接替资源探查技术的研究。 中央还提出要“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化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山西主要是和冶金有关,其重大专项是:无镍不锈钢、优质合金钢连铸及热轧工艺技术。安徽省主要是新型特种建材、非金属矿深加工和精细化产品开发。河南省主要是冶金建材。江西主要是钢铁冶炼与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和化工新材料。湖北重点是开发高性能冶金材料.以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端板材的需要,开发化工关键技术及其产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关键技术与装备。湖南加快用高新技术提升陶瓷、轻纺、钢铁、建筑等传统材料行业,以技术优势形成产业优势,其重大专项是高性能金属材料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 和农业规划不同,各省之间的能源原材料规划很不均衡。能源集中在山西、安徽两省,特别是山西省仅在煤炭领域就设置T4个重大专项。矿产资源集中在安徽、湖北两省。材料集中在湖南、湖北和江西。江西省总共只安排了16个专项,但仅在材料领域就有6个重大专项。能源、资源和原材料是紧密相关的3个领域。山西、安徽和河南省对于能源和资源规划得多,而对于材料贝4较少涉及。安徽、河南在材料方面规划得很简单,而湖南、湖北规划得较详细。 3.3现代装备制造方面 中部六省在现代装备制造领域规划了许多重点和专项。 山西省突出重型装备制造工艺及技术、智能高效采煤设备和工艺技术、铁路机械和专用机械生产工艺技术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矿山机械、重卡汽车生产装备制造技术、公路改性沥青快速制备技术。安徽省突出汽车整车产品开发、关键零部件及汽车电子、混合动力汽车、绿色制造、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智能信息家电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节能环保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专项、制造业信息化专项。江西省突出先进工业流程标准化示范工程、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新型运载工具制造技术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民用航空关键技术研究。河南省突出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和轿车车身开发技术、超精密加工及超高速加工技术与装备、新型输变电成套设备、新型机械设备。湖北省突出电动汽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现代装备制造技术与设备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动汽车、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湖南省突出现代工程机械、新型轨道交通设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型换流变压器及特高压直流输变电系统重大装备、轿车无级变速器(CRV)产业化关键技术。 中央关于中部地区建设现代装备基地的要求是:“建设具有自主创新的现代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矿山开采设备、石化设备、大型施工机械、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新型农业装备、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铁路机车、新型地铁车辆、汽车及零部件、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 从上面各省的规划可以看出,中部六省在现代装备制造的某些领域过于集中。如汽车领域,除江西侧重于民用航空领域以外,其余5个省都重视汽车产业的发展。安徽、湖北、湖南、河南都将汽车作为重点领域,湖北、湖南还将电动汽车作为重要发展项目。而在国家所列举的l2个中部地区重点发展领域中,只把汽车及零部件作为第11个列举项目。 对于国家所列举的其它领域,各省关注程度普遍不高。如关于“输变电设备”项目,只有湖南和河南列入规划;“大型矿山开采设备”只有山西列入规划;关于“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铁路机车、新型地铁车辆”只有湖南的“新型轨道交通设备”和山西的“铁路机械”涉及到。而“高效发电技术装备、新型农业装备、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项目,中部六省都没有列入规划。江西省侧重发展的民用航空项目不是国家所列举的项目。 中部六省除湖北省现代装备制造种类较多以外,湖南侧重于工程机械、输变电和轨道交通:江西侧重于民用航空;山西侧重于煤炭机械和运输;安徽侧重于汽车整车生产;河南的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 3.4高技术产业方面 中央关于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是:“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国家对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现代中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与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 相比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来说.中央对中部六省高技术的规划不是很具体.没有列举什么项目.而是着重对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家工程中心和实验室进行了说明。这就说明,中部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不同,还没有形成鲜明的特色,中央的着眼点是“如何培育高技术,加快产业化”。但是由于高技术产业对经济的带动性十分显著,加上中部六省普遍对自身创新能力期望很高,因此,在各自的规划中都将发展高技术作为重中之重。 (1)信息产业。山西省以光机电一体化、微电子、新型元器件、软件、现代通信为重点,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核心。安徽省突出软件和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和片式元器件、自动化装置与系统,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子信息材料专项、计算机软件专项。江西省突出信息技术应用工程、软件技术、光电子产品技术.安排的重大专项是应用软件研究开发。河南省突出计算机网络高速路由器、交换技术与产品、各种宽带网络的接入技术及产品.加强信息化的开发应用,研制开发新型农业信息系统。湖北省突出光通信技术及下一代网络、无线通讯系统与终端、激光技术及应用、数字视听(3C技术及融合)产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湖南省突出新型显示器件技术、数字视讯与媒体技术、软件、信息网络与现代物流技术,安排的重大专项是数字卡通内容制作及传播应用关键技术。 从上面可以看出,湖北侧重于光电子技术:湖南侧重于数字卡通,其它各省重点不明显。除河南以外,其余5省都强调软件研发,特别是江西和安徽将软件开发列为重大专项。 (2)新材料。在新材料领域,中部六省主要是集中于纳米技术的研发。新材料领域和原材料领域联系较紧密.不少省都集中于传统原材料领域的新材料研发,而对于高技术领域的新材料研发实际上并不多。如:山西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永磁、多晶硅及镁合金新材料制备技术开发;安徽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江西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新材料研究开发;河南的重大专项是新材料的制备和成型加工技术;湖北的重点是新材料技术研究与开发;湖南的重点是先进电池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纳米功能材料。 (3)生物工程、现代中药。山西省以中药现代化综合技 术开发为主攻方向,加强中药现代化的关键工艺技术和集成工艺技术开发,重大专项是中药现代化技术。安徽省突出酶工程和细胞工程技术、基因操作和蛋白质工程技术,重大专项是新药创制。江西省突出生物医药、化学药新药、中药新药、中药现代化技术聚焦工程.重大专项是江西道地和特色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河南省在医药生物、微生物发酵、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形成产业化发展的群体优势。湖北省突出生物医药技术、生物农业技术、生物工业技术、生物医用材料技术、生物能源、生物环保和生物服务技术。湖南省突出生物安全技术、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现代中药技术、创新药物技术。 从上面的项目名称可以看出,在生物工程和现代中药领域,中部地区主要是依托当地的中药材资源优势,进行现代中药开发。 3.5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中央关于将中部地区建设成为交通运输枢纽的要求更多地是从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体系、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的角度进行规划的。因此,中部省份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方面的科技立项十分少.只有湖南和安徽将发展“智能交通技术”列为优先主题.但是具体内容也不是很多。 3.6人口和生态重点科技领域 中央指出.中部地区发展面临着“人口和生态环境压力大、自然灾害频发,抗灾能力较弱”的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很具体,因此,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对优生优育和人口控制、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自然灾害预报等领域都设立了优先研究主题。 结合自身的特点.山西将工矿区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研究与示范、煤烟型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示范、重大矿山灾害事故预警与应急救援技术作为重点。安徽将巢湖、淮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大专项。江西将鄱阳湖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相关技术研究作为重大专项。河南加强对艾滋病和地震灾害的研究。湖北强对血吸虫病、洪水预警和防治的研究。湖南把湖沼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作为重大专项,并加强对水旱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研究。 4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对策措施比较 作为省一级的科技规划.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也得到了各省的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和对策措施的关系十分紧密。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规划,各省差异较大:有的将创新体系和体制改革作为对策措施中的一部分:有的没有对策措施,只有创新体系建设。这种差异反映了各省对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进行科技体制改革认识上的不同。各省都强调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只是在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从具体对策来看,各省主要从财政投入、政策法规、优惠政策、人才培养、加强领导等方面进行阐述。 中央并没有单独就中部地区问的科技协作进行要求,只是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放在一起,指出中部地区要“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建设若干科技基础平台”。这就说明,中央认为中部地区高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创新体系的建设。 在区域经济布局上,中央也只是提出“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重点”,“支持中部地区与东、西部地区在粮食、能源、原材料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中部地区与毗邻的沿海地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从中央来说,关注的重点主要在于中部各省份内部的增长极建设和东、中、西部问的互动。 在区域合作方面,中部六省较重视与国外和其它区域的合作,而不太重视中部地区内部之问的合作与交流。其实从中央对中部地区“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的定位以及上面各省的规划重点来看,中部六省面临着许多共同的科技需求,在一些方面也有许多共同的优势,完全可以通过加强中部六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来寻求发展.没有必要各自另起炉灶,或只盯着国内或国外一些科技发达地区。因此,中部各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问的科技协作,共同促进本区域的创新体系建设。 科技研究论文: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研究 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产生于集权体制时代,显然与改革后的体制不相适应。本文的目的是剖析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问题及其根源,探讨适合未来发展的科学评价方式。文章先分析现行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特点和各种不同的评审形式(如科技成果鉴定、评奖评审等),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改革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的建议。笔者认为,应当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避免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以更为有效的专利版权制度等来代替它。 一、“科技成果”、“评审”和“领先”、“先进”:中国特色的科技管理概念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文献中出现得极其频繁,最新出台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2003年9月22日颁布,以下简称“评价方法”)中也同样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查阅《中国百科大词源》、《实用科学名词术语词典》、《词源》、《辞海》、《现代科学技术词典》等国内工具书,均找不到对“科技成果”一词的表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科技成果”无非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简称,当然,它应该是指某项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取得的具有价值的结果。据此来看,未经过科研活动,借用甚至剽窃来的结果肯定不是科技成果;同样,虽经过了研究活动,但取得的结果不具有价值也不能被称为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各种场合事实上被泛化地使用,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也错误地引导着科研活动的方向。许多项目或课题在尚未完成结果鉴定之前就自称为“科技成果”;各种“科技成果”鉴定会、报告会、评审会宣传得不亦乐乎,听起来好像并不是某个项目要进行结果鉴定,而是某个“科技成果”正在做宣传,专家到场是为了替这个“成果”作宣传,越是有名望的专家到场越是能为这个“成果”增光,于是不明就里的媒体便一哄而上,结果不是成果的“科技成果”就真的成了成果。何况,由于存在着评审失败以及评审腐败等诸多因素,即使经过鉴定、评审的项目也并不全是真的科技成果。 国际上通用的与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相对应的概念只有项目、技术、专利,而且国外的项目一般都是使用它本身的具体称呼,不使用“成果”这一层次的统称,中国本来完全应该参照这一做法进行管理。既然“科技成果”这一概念已经被滥用,中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做出规定,慎用以致于取消“科技成果”一词,用其他更为准确的词来代替[1]。实际上,科技成果这个概念带有很强的行政认可色彩,却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它与国际上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版权概念有着本质的差别。未申请专利、也不受版权保护的中国式“科技成果”在国际上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这不利于中国参加国际技术贸易与竞争[2]。 “科技成果”一词与中国管理科研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体制有很深的渊源。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是科技成果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与计划经济下科技成果的非商品属性相适应。在计划体制下,科研和技术开发计划由政府下达,经费由政府拨付,研究结果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负责推广,所以政府必须管理和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审”是另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词,在英语或其他语言中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词。它具有评价和审定的双重含义,指由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对取得的成果、成就以及某种资格进行评价、审定并最终给予某种形式的确认。科技评审的组织者一般是国家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的国家基金机构、直属政府的事业单位等,由这些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或委托专家评审小组对科技项目或成果进行评审。本文分析的主要是科技项目的事后评审。 最早的科技成果评审始于50年代,当时的评审主要采用鉴定的形式。1955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之一是“负责鉴定科研成果”,这是最早的关于“科技成果鉴定”的说法。1958年开始“”后,“科技成果”迅猛增长,良莠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建立一套有效的评判标准和方法来辨别“科技成果”之真伪。当时国家科委开始了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并在1959年初步形成工作程序。1961年4月,国务院通过了《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1994年国家科委颁布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此文件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用于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换言之,不属于这个范围的“科技成果”可以“评审”,但不组织“成果鉴定”。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科技成果评审”方法体系,其中除了奖励评审外,其他评审形式多是从上述的鉴定制度演变发展而来。 目前,中国科研单位的课题(项目)来源主要有4类。第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课题(项目),称为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内项目,包括各级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其中国家级的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火炬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各部委、省市也都根据自身重点扶持的情况建立各级科技计划。至于各种基金项目,国家级主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省相应也有由省财政拨款建立的省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第二,科研机构与其他部门通过横向联系形成的联合开发课题(项目)。第三,科研机构接受某些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的课题(项目)。第四,科研人员通过长期的积累和实地调查后自己提出的课题(项目)。 这些课题或项目研究结束后,成果的确认分别有不同的方式。第一,科技计划或者基金项目,属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评审并登记科技成果。其中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有科技成果鉴定;而基础性研究成果由于主要表现为学术论文的形式,其评价本着“公开发表,自由评议”的原则获得认可,但是执行中还须提供由研究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做出的评定意见,从而形成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第二,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结束时,往往采用委托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的方式。近几年,有少部分项目已经开始由评估中心或国家认可的评估机构来评估[3]验收,通过专业化的评估程序对委托项目进行判断,提供给委托方最后的评估结论,但这种方法还不成熟。第三,某些有重大影响的自由研究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也要进行鉴定或评审。第四,联合开发的课题(项目)按照主要完成单位为第一负责人的原则,由第一负责人申请鉴定或评审。第五,上述各项目在取得一定的评价之后,得由所在单位推荐向各级政府申报奖励,于是评奖的过程中又形成了评奖评审。 目前中国科技管理部门通常用“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概念划分成果级别。这种概念的含义是把科研项目成果与以往科学成果对比,从而评价其创新程度及意义。但是,一项新的科学成果的真正价值不只是体现在它是否比以往科学知识的积累前进了一步,还要看未来它能给学术界、技术经济界和教育界带来什么创造性效用。而这后一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证明。可是中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奖却规定:所谓“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应用。学术成果发表后短短几年里被引用数次,岂能妄称被“公认”为“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一项科学成果发表以后,多数情况下其价值是否在该领域内领先只有经过同行的普遍认可才能定论,而同行们在认可其价值之前往往会展开学术讨论和评价,不同观点、不同发现、不同结论之间的讨论耗时经年,多年讨论后一项成果被推翻之例亦屡见不鲜。“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之评语是不能轻易判定的。进一步看,国际学术界评价一项新成果的价值,是由科学家们个体分散和自发地进行的,只有当个体的承认积累到相当数量之后才形成共识,尽管其中可能不同学派仍会有不同看法。这个过程很可能比该成果提出者个人的生命还长。如此来看,中国的许多科研结果公布之后就很快被“评审”为“国际公认”的“领先或先进”成果,其实更大程度上是国内人的自说自话,如果不是借助于行政权力,甚至未必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真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公认。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奖结论的声望不高,与这种“中国特色”的评价概念及评价方法有很大关系[4]。 科技成果的管理是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管理之重要一环,欲改革“科技成果评审”的方法和制度,就必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法的法制化、国际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及国际大环境的必然结果,将知识产权概念引入成果管理,还科技成果的本质属性势在必行。 二、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内容与问题 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形式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及项目验收评审、评奖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等。另外,由于软科学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特点不同,这两类成果的评审有各自单独的规定,下面一一介绍。 1. 科技成果鉴定 在中国,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成果的主要评审形式。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公布的“2001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显示,该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28,448项,其中采用鉴定方式确认的成果数为21,124项,占评价项目数的74.25%,比重很高。根据现行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5],科技部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这些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鉴定,或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主要有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必要时,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3至5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7至15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5至9人组成函审组。参加鉴定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鉴定的程序是,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若符合鉴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鉴定单位批准,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参加鉴定的专家收到技术资料后进行审查,提出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在这种科技管理体制下,科技成果之产权归国家所有,不是商品,一经鉴定便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均可无偿使用,科技人员获得的报答与成果的推广应用无关,通常是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成果鉴定给成果完成人员待遇、奖金、职称、晋升等。由于科技人员往往不关心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许多成果通过鉴定、颁发奖励之后就被束之高阁。中国科技人员众多,但科研成果开发利用的情况却相当落后,这种科技管理体制是一个重要原因。科技成果鉴定的目的在于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应用技术成果来说,得到市场承认的项目才是有意义的、高质量的,市场的接纳也就宣布了它广阔的推广和应用前景,引入市场竞争才能真正促进这类科技项目研究水平的提高,而应用型技术成果本身也非常适合于在市场上进行评价。所以,成果鉴定的目的通过市场完全可以完成,而且会完成得更好、更有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单纯的由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意义其实相当有限,只不过是满足了科技管理行政部门自身的需要。 这种体制的另一个问题是,科技管理部门既是鉴定的管理者又是鉴定的组织者,同时还是鉴定的监督者,这充分显露出计划经济的特征──政府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对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监督付诸阙如的情况下,从项目审批到项目评审各个环节上的腐败就日益猖獗。此外,这种成果鉴定方式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的选择,而参与鉴定的专家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字号(3){[6],鉴定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监督者存在。在这样的状态下,鉴定的派生利益可能成为参与鉴定者的动力,由此又导致国内普遍存在的所谓“学术腐败”。 国家计划内项目及基金项目结项后,除了规定要实行鉴定的以外,其余项目都要验收,于是验收评审成为科技成果评审的又一种方式。验收是指由验收单位按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做出结论。其一般步骤是,先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负责课题验收,编写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及课题验收报告,会同依托部门向科技部业务主管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然后由科技部组织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由于验收工作是从鉴定发展而来,验收中的专家评审过程大体与鉴定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2. 科技奖励评审 科技奖励评审往往在鉴定或者其它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现有的科技奖励体系有官方和民间奖励二个层次,以前者为主,这里的讨论也以政府的科技奖励体系为对象。这个科技奖励体系是一个上下对应的垂直体系,中央层次有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最后一项的受奖对象是对中国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其它奖项均为国内科技工作者而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了省一级科学技术奖(其中又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以下地方政府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各部中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设立了部级科学技术奖,其奖励范围是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不便公开的项目。 根据1999年4月28日通过并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负责科技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为此专设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其主任委员由科技部部长担任,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著名科学家及有关专家15至20人为委员。“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各个奖项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下设9个学科评审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下设29个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奖项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科技奖评审对象指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或国家科技奖推荐人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授予对象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者以及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科学家。“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技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后三种奖每年奖项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奖程序如下: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推荐-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异议公布-评审委员会复审-奖励委员会决议-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其候选人由推荐产生,遵循“逐级上报推荐”的原则,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奖励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评审组或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由学科(专业)评审组以会议方式或书面方式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并向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建议。奖励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7]。 在现行评奖体制下,奖项设立过多,奖励对象分散,单项奖金数额小,这是平均主义观念的产物。奖励因其崇高性与稀缺性而对科学家产生吸引力,奖金额高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激励科技工作者向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挑战。目前的奖励方式对获奖者的激励作用不足,在社会上产生的荣誉导向效果也有限。此外,评奖过程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比如申报和推荐要按行政级别层层上报,一项科技成果若因各种原因在基层单位得不到承认,就失去了“参赛”机会。前一段时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蒋春暄”现象决不是偶然发生的\字号(3){[8]。其实,完全可以进一步放宽推荐人的资格,允许权威性学会组织或著名刊物出版机构推荐参与科研成果评奖者,或制定复合量化标准(如发表的刊物质量、被引用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等),允许达到这个标准的成果完成者自荐参评。 3. 学术委员会评审 这里讲的学术委员会是指在研究院所、高校、学会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组织内设立的由教授、专家的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其主要职能之一是评审各类科学研究成果。在高等院校里,除校学术委员会以外,还设有院级和系级学术委员会,一般由本单位的“一把手”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相当一部分是单位的中层领导,如高校中的院长、系主任、所长,也有一部分是老教授。这种制度本身是集权体制和审批经济的产物,违反学术发展的规律。教授与教授之间的地位本来应该是平等的,但在行政权力的支持和背书下,学术委员会的存在人为地把教授分为两类,一类(多数人)的命运掌握在另一类(少数人)手中,前一群体中每一位教授的权力利益都要受制于后一群体,从而允许后者垄断支配前者的命运。 即使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均能做到公正,它也缺乏行使权力的能力。因为学术委员会要评审几乎所有学科的成果,而选自每个学科的委员人数非常有限,在隔行如隔山的情况下,只有被评审项目相关学科的少数委员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有发言权,多数委员往往是门外汉,所有评审过程易被少数人控制。事实上这种委员会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分学科委员会没有最终决定权,后者的决议时常被学术委员会所否决。假如院系的分委会起决定性作用,则校级学术委员会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按照目前的科研管理体制,各院校完成的政府各级计划内项目的基础研究成果一般要由校学术委员会出具评价意见书,这是校学术委员会承担的评审功能之一。但是,现实中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这种研究成果实际上根本不是认真严格地评审,而是把“评审”变成了促进该成果通过验收的过程。由做项目的单位出具对项目的评价书,无论如何这个评价书都不会是客观的,因而也没有实际意义,这种形同虚设的评审早就应该取消。 4. 软科学项目评审 自从中国科学院撤消了哲学社会科学部,政府将该部另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后,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只管辖自然科学学科的研究。由于自然科学某些学科的发展已经越出了传统的自然科学边界,而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又不愿意把这些新学科的管理权交给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是就在其管辖范围内另设了一个独特的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软科学”研究领域。由此在中国的科研管理上出现了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3大领域的界分,这也是“中国特色”,世界上没有别的国家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在中国,软科学研究是指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研究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课题。 目前,科技部归口管理全国的软科学研究,其政策体改司软科学处为软科学研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各级政府机构相应设有软科学管理机构。软科学成果评审由各级软科学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对软科学成果的质量、水平等进行审查、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其评审程序与管理方式与鉴定相似,只是在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时侧重考查的指标方面,由于软科学自身的特点而有所不同[9]。 由于软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各种社会发展问题,其成果主要是一些咨询意见或政策备选方案,这些成果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行性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或经济部门来判断,而不应当只由同行内的学者专家从学术角度判断。所以,从其特性考虑,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应以政策被采纳的部门或委托咨询机构评审并奖励,而不必由科研管理部门自行评审,政府不必再设软科学方面的评审。 5. 社会科学评审 目前社会科学界尚没有一个关于社会科学项目评价的条例,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项目结项都采用鉴定的办法。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刚出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鉴定结项办法》,对2000年以来立项的院重大课题的结项鉴定工作做出规定。其程序包括:重大课题的成果定稿后由课题主持人向所在研究所提出召开课题结项报告会申请,经研究所同意并由所科研处组织课题结项报告会;报告会后由研究所向社科院科研局提出鉴定结项申请,科研局组织成果鉴定,核定成果鉴定等级,并将结果报院里审批;科研局公布课题最终结项结论,下达院重大课题结项证书或院重大课题终止通知书[10]。按此办法,一项课题结项实际上要分别举行结项报告会和专家鉴定会。前者邀请研究所内外同行专家、所学术委员、院科研局和财计局的有关人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成果主要内容、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和创新等,报告会上要求有质询程序。后一个会由院科研局主持,请专家就课题成果进行评议和鉴定。 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是对于一个问题的研究结论可以多种多样,百家争鸣,一个结论是否正确或可行,要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进行检验,绝非一个鉴定会或几位到会学者就能断言并辨明其成果等级或优劣,何况在这种鉴定会上很可能会得出主观的、不负责任、迎合某些意图的鉴定结论。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可以取消。如果课题属于基础理论研究,可利用其发行量、引用次数、发表或录入的刊物等级以及同行评价等作为学术评价的辅助手段;如果课题属于应用类研究,则应由应用者来评价。 三、应当如何改革中国现行的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1. 逐步减少乃至最终取消“评审”,对不同的科技项目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评审”并非评价科技项目唯一可行的方式,也不是最有效的方式。“评审”本身属于有目的、有组织地在短期内强制性地对某项研究结果做出评价,由于其人为性、短期性、强制性,所以并不适合所有类型项目的评价。一个真正的成果必然会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或市场的承认,无需官方组织的“评审”;相反,由政府部门介入的“评审”过程未必能“评”出真正的成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从来不组织什么由政府机构参与的层层上报的“科技成果”“评审”,这丝毫不妨碍各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成果。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科研成果”“评审”制度源于集权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控制一切、决定一切的管理需要,改革20多年了,却从未触动这种科研管理制度,以至于到现在这种落后的管理方法和制度依然如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腐败日益泛滥的情况下,现实证明,多一种政府机构参与的“评审”就可能多一种寻租的机会,如此则“评审”的正当性就更成问题了。在一些情况下,组织“评审”可能会成为有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里某些人获取不当利益或学术圈某些人瓜分学术研究资源的途径,这些人为了从中上下其手会千方百计地维持这种“评审”制度。 严格控制“评审”的数量直至取消“评审”这一方式势在必行。科技部最近颁布的《评价办法》也开始考虑到这一问题[11]。欲逐步乃至最终取消“评审”,代之以更为有效的评价制度,应该考虑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这是目前中国“科技成果”“评审”的主要形式,它只适用于评价政府科技计划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开发项目结果的评价完全不必依赖于上述的“鉴定”形式。从科研发展的趋势、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化、成果保护各个方面来看,“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是早晚要取消的,何况它还助长了学术腐败。随着经济的市场化,企业正在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大量科研活动尤其是应用性技术的研发将主要由企业推动支持,政府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不应该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评价应用性科技项目结果的目的是转化推广,必须为推广应用者提供切实可信的专家意见,而不是为满足主管科技的政府部门文档管理的需要“走过场”,现行的鉴定制度只提供过于简单又十分抽象的鉴定结论,并不能满足对应用性科技成果评估的专业性需要。上述“鉴定”制度切断了科研与技术开发之间的必要衔接,只有取消这种制度,让市场机制来评价科研项目的结果,科研人员与科研机构才会真正关心技术开发和面向市场需要的研究课题,才能大大减少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过程中的盲目性。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上述“鉴定成果”不符合鉴别知识产权的法律要求,无法获得产权法的保护,申请鉴定方因为担心其知识产权在“鉴定”过程中或“鉴定”之后受到侵害,不敢在“鉴定”会议上提供核心技术细节,因此参与“鉴定”的专家事实上无法了解关键性内容,如此“鉴定”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科研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大类,对这3类科研项目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基础研究项目的标准应该是学术影响,其客观依据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后被同行学者引用的次数以及是否被国际上权威性文摘所摘录。在一项研究结果尚未获得国内外同行自发的评价之前,政府的科研管理部门匆匆忙忙地找几个专家组织“鉴定”“验收”,其实缺乏学术意义上的权威性。这种“中国特色”的“评审”结论并不为国际学术界所承认,不过是“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而已。至于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的评价则应当向专利管理靠拢。中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专利法》,专利申请与审查程序比现行的“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既科学又有效,也可以减少“鉴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中国应该与国际接轨,用专利申请和审查代替应用类“科技成果鉴定”。为此科技管理部门应该指导研究者申请专利,鼓励获专利权的单位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研究者先给少量物质奖励,专利投入应用后获专利权的单位从所得收益中按比例给与发明人提成,效益越高、社会贡献越大,个人收益越多。这样的做法与市场经济直接挂钩,不再拘泥于行政性“评审”的名额限制和奖金分配。以专利管理代替“科技成果评审”之后,科研人员的注意力就会从关心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国内“评审”给的“国际领先”虚衔,变成关心一项获得专利的应用型技术成果能不能带来收益。另外,以著作、电脑软件为形式的科研项目可以用发行量的大小作为其成果的评价依据,这种成果评价方式向版权管理靠拢,以版权费作为智力劳动的主要报酬。而软科学项目则可由委托或采纳项目结论的收益部门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之大小给予评价[12]。 2.釜底抽薪──减少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 “科技成果”“评审”之所以会在中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科研评价方式,根本原因是科研管理部门依赖于它,计划项目的完成验收需要“评审”,政府奖励工作也需要“评审”;一旦政府部门参与的“评审”成为主要的科研评价方式,连科研机构完成自选课题后也会主动要求上级部门“评审”,以获得政府部门的承认。要减少乃至取消“评审”,就必须减少乃至消除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同时减少政府部门对科研活动的直接控制,这就必然涉及到科技体制改革。 首先,应当加快国有科研院所的民营化步伐。在科研院所国有化的状态下,科研院所与政府是隶属关系;政府的计划项目以指导或指令性计划方式下达到科研院所,经费由政府拨付,项目完成后成果属于政府。这样,政府对国有科研院所的管理就是理所当然的,而国有科研院所也只能通过政府组织的“评审”结果取得评价和奖励。对科研院所来讲,通过评审、获得奖励的项目越多,下一年度能申请到的经费就越多,因此,为了激励研究人员多申请立项,多数科研院所把政府“评审”的结果与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各种待遇、福利挂钩。正是这种体制本身产生了日益膨胀的对“评审”的需求,也导致扭曲的“评审”结果和科研激励机制。假如科研院所是民营机构,政府部门委托科研机构承担研究项目,二者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政府部门不能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对民营科研机构处处约束、发号施令,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机构出面主持项目“评审”并决定项目成果的“等级”就不再是公允的安排了,那时会需要由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承担项目评估。 其次,要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消除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目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每年资助的项目有上千个之多,如2003年确定的资助项目中,除教育、艺术、军事3个单列学科外[13],其余22个学科的总资助项目数为987项。其实,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并不适合以基金资助形式进行,因为无法在事前或项目完成后的短时期内清晰地判定研究成果本身的价值,因此也不易判断预定目标是否确实实现。此外,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身不需要多少设备和实验费用,除了进行社会调查之外,其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是查阅资料,许多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以在没有多少资助的条件下完成,而通过基金支持提供大量研究经费给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却未必真能在学术上取得重要进展。所以,我们认为可以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只保留对考古学、历史学等极少数学科及社会调查的资助,将“国家社科基金”改造为国家社科奖励基金,对于成果突出的,给予奖励。自然科学领域的政府资助项目也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重复设置现象。例如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已经设立的资助领域,在“863计划”、“973计划”中又重复设立,评审验收则由不同部门管理,互不沟通,有的项目可能既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又申请“863”或“973计划”,造成资金浪费。重新构建中国的科技项目管理框架,重新设计科技项目的资助体系和评价体系是减少“评审”需求的有效方法。 目前政府所设科研奖励看来还需要“评审”,但可以通过减少奖项来抑制对评奖“评审”的需求。而且“评审”中不少工作完全可以交由各类专业学会或评估中介机构来做,政府的任务是制定严格的评价规则,监督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如此政府部门才能从它并不擅长的专业性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实现职能上的转变,而评估机构则应当对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 改善中国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目前中国现行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仍然是政府主导、行政型运作为主,需要通过改革逐渐形成另一种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同时,2003年以前,由于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科技成果如何评价及评价原则的法律法规,评价办法不完整,各种规定相互之间不协调,漏洞很多,十分混乱。比如有对应用性技术成果评审的鉴定办法,有软科学评审办法,却未规定对基础研究项目的评价办法,也没有对社会科学项目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又如,研究成果应当如何归类也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管理部门进行经验性操作,结果有些边缘性学科的成果无法正确归类。此外,没有关于对“评审”实行监督的机制,这大大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质量。还有,有关“评审”的各种条例、办法一改再改,不利于科技管理工作的稳定。 在科技和社会各界的呼唤之下,中国在2003年5月15日颁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对当前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决定。同年9月22日,又颁布了《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明确了评价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及监督机制等。但是,由于评价工作的复杂性和法规本身的不完备性,这两部法规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 发展各种学会组织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中介机构,有助于构建新的评价体系。专业学术学会组织有着知识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专家进行科研成果评议正是它们的长项。学会组织也能较为客观、独立和公正地进行评价,它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法人,具有对所作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目前,中国的各个学会组织基本上是政府机关的附属品、一些退休官员的“养老院”。要让专业学会组织发挥科研成果评价的新功能,就要实现学会组织真正的独立运营,其组织的内部管理和结构要重新改造,学会成员的组成、选举要向自治的方向发展。 由评估公司进行科研成果评估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方法,而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独立的评估公司。国家科委于1995年、1996年曾分两批组织国内部分省市以及产业部科技计划管理人员赴法国考察科技评估情况,学习国外科技评估经验。1996年又成立了“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此后,科技评估工作在大部分省市陆续展开。由于科技评估机构是政府创立的,所以现阶段科技评估工作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服务,这使评估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不能真正独立进行。此外,科技评估机构在许多省市都是独此一家,缺乏竞争,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今后中国应当培育民间的评估中介机构,让它们承担大量的成果评价工作,政府则进行政策性引导,扶持有信誉的评估中介机构。 对于不得不保留的极少量的科研奖励的评审工作,应当加以改良。评奖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所以首先要科学化地形成评审专家库。科技部新公布的《评价办法》对评审专家的遴选做了规定,提出了全面性、随机原则、回避原则、更换原则、公开性及开放性等要求。今后,为避免专家库的固化并增加其对创新的容纳力,还应吸收各种学派的专家和非资深专家加入,而不应用一些硬性的指标如职称等加以限制。在组织具体的评审组和委员会时,除了随机原则外,还应综合考虑学科构成、性别构成、年龄构成等,使结构更加合理。专家的资格方面还应设立限制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近几年学术活跃状况等;在参加某项评审时,亦应确定评审期间专家的时间保证,如现在正在承担项目的专家不要进入评审专家的行列。在评审方法上可采用国际上的一些常见方法,如“双盲法”等。评审材料可以是书面材料、视听材料、实物材料等,评审组织方式可以是通信评审、会议评审,还可以是互联网的网上评审。 目前中国科研成果评审中的一个大问题是缺乏监督,无法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新的《评价办法》第53条规定:委托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但这样的监督委员会能否独立是关键问题。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而不单是有依附于委托方的可有可无的监督机构。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利用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严格评审过程的明示制度,特别是评审结论的明示制度,这会使专家对自己的评审结论负责,让评奖处于更加透明的状态中。 科技研究论文: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规律研究 论文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成长 生态模型 论文摘要: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类似于生态界生命的成长,都具有发展的欲望,经历着生命 周期的过程,及生存与发展的种内与种间斗争。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体和集群成长建 立生态模型,并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环境影响因素的动态变化,为我们进一步了 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着地区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又取 决于它是否能顺利的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是一个动态和“蜕变”的过程,在这个过 程中,中小企业要经历几次“蜕变”,每一次“蜕变”都要克服“路径依赖”“知识缺乏” 和“资金缺乏”等障碍。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探讨,但是多集中对企 业的生命周期和群落效应的研究上,而对于其成长阶段的生态模型却研究不多,实际上科技 型中小企业成长也具有发展的欲望,要经历成长、发育、繁殖、衰老和死亡的生命周期过程 ,新陈代谢、遗传与变异、生存与发展的种内与种间斗争。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也体现 出生态特征:自组织性;结构、时间、功能有序性;共存互惠性;复杂性和新陈代谢性。 本文试图以生物学及生态学的观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中表现出来的现像,用生 态理论、原则和方法进行描述,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单体、群体生态模型和成长过 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模型,进一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理论研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单体生态模式 企业成长主要体现在“量”和“质”的增长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体成长,犹如生物 界中昆虫的个体非变态成长一般,需要经历“卵”、“茧虫”、“成虫”等阶段,只不过作 为一个社会非生命体的组成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阶段主要分为:“高新技术选择”“ 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个体成长过程中的第一阶段为高新技术选择,这个阶段又可以称为“创 意期”,企业没有形成,还只能是一种概念或者构想,往往是以一些掌握或拥有高新技术的 人员为核心,成员少、资源少且对环境的依赖和要求高。第二阶段为“科技成果转化”,这 个时期的企业如同破卵而出的“茧虫”,刚开始和外界环境接触,生命力脆弱,成长欲望强 ,需要充足的养分。许多企业都在“孵化器”中完成这个阶段,主要在于“孵化器”给企业 提供了成长的政策、金融、人力等环境,保障了企业能健康的成长。科技成果转化后的企业 初具规模,组织结构和功能逐渐完善,对人才、资金、资源的需求大。第三阶段为“高新技 术产业化”,该阶段企业组织结构日趋成熟,组织功能已经逐步完善。企业开始拥有稳定的 经营管理组织构架,利润不断增加,企业的规模扩大,投资开始多元化,并开始逐步转型蜕 变。通过服务保障为主导的支撑体系支持,发展成熟的企业可以选择产业集群化或第二次飞 跃。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有着包括物质流、信息流、资金和人才流的大量资源流 动,当然不同阶段的资源流动规模也是不一样的。在第一到第二阶段,信息流流量大,这个 阶段的企业还处于被动的适应环境时期,信息对于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第二到第三阶段 ,物资流和人才、资金流量大,这个时期是企业快速成长期,伴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资金 、人才和物资需求增加,其流量也快速增长;第三阶段以后,企业发展趋于平稳,如同生态 界中的各种生物,成长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再成长,而开始逐渐走向繁衍后代和衰老,这个时 期的企业资源流动趋于平稳,并有开始下降的趋势。 随着生态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从关注于生命个体成长,逐步转变为研究生命群体或群 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也是如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单体的成长往往是伴随或引导着一个 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成长的。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集群生态模式 迈克•E.波特(1998)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 中的公司和机构集合。企业集群包括一批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企业和其他实体 。企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很多,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模式有:钻石模式、弹性专业化模式、全球 价值链模式和集群效率模式,也有学者将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分为三种:内生型集 群、外资嵌入型集群、外资带动型集群。 生态学中的生物群落是指一定区域或环境里的各种生物种群,相互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 的一种结构单元。同样一个集群中的企业往往也是依靠某种特殊的价值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如以自然资源为纽带,如河北省清河的羊绒生产,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80%;以人文血脉为纽 带,温州、台胞、侨胞等结成的企业集群;以高新技术为纽带,如美国硅谷、我国中关村等 企业集群;以政府政策为纽带,如各地区的经济开发区等。所以在一个集群的形成之初,第 一阶段就是要确定企业的集群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的集群点主要以高新技术和政府政策 为主;当企业集群点得以确定,接下来就是核心企业(群)的形成。犹如生态圈中的群落一 样,都需要一个集群的核心,然后逐渐扩散,向外扩张。这个核心企业(群)可以是大型企 业的衍生企业,也可以是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核心企业(群)形成之后,为该企业所配套 服务的其他企业,如原材料配件、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社会保障服务等关联企业以共生、附 生、寄生等方式于之共存,企业集群初具规模。当企业集群成长到一定阶段,就开始向规模 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并力求达到动态平衡。通过前几个阶段的原位膨胀,企业集群已 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动态平衡,当不具备继续发展的空间时,就要寻求新的集群点。当新集 群点的选择变更了企业集群的核心价值,这样建立新企业集群的过程我们称为群落更替;当 新的集群点选择使得企业集群核心价值得以保留,这样建立的新企业集群我们称为异地克隆 。前四个阶段我们统称“原位膨胀”,后两个阶段并称“异地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 群成长无外乎要经历以上几个阶段。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生态模型将其成长分阶段进行了分析,加深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 成长的认识,有利于制定保障其健康成长的措施。但是生态模型还没有有效反映制约其成长 的环境因素是如何影响和变化的。 三、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因素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其规模小、市场份额少、科技含量高,受环境影响的制 约程度高,资金、管理、技术、人力资源、市场等都或多或少的制约企业成长。科技型中小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部分,只要存在,它就会与环境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 换。研究开发费用、经营者才能、政府行为、资源状况、成本费用、产品状况、顾客、利润 、市场容量和竞争对手等因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影响因素。 各影响因素交叉影响,各个时期又都有一个或几个因素对企业的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各因素的影响程度又随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呈动态阶段性变化趋势,我们以技术和资金 的变化过程为例。 在初始阶段,高新技术带动企业成长,是高科技企业成长的立足点,这个时期需要充分 的实验条件和技术人员,成长期科技成果已经得到转化,形成了一定的专有技术优势,技术 能力已经较强,到了成熟阶段,技术方式与行业壁垒已经形成,这个时期主要以技术创新为 主,对高新技术的要求开始分化为现有技术的创新和创造性的开发新技术。 企业成长的原动力是企业不断累积的资本,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初始阶段,需要一 定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准备金或企业创业基金,这些资金一般来自个人投 资和风险投资,资金数量相对较少。一旦企业成长链启动,资金就必须源源不断的向企业组 织供给,在前期,资金的需求增长速度逐渐增加,这从曲线的前一部分的斜率逐渐增加就可 以知道。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仍然很高,但是增加的幅度开始放慢 ,并且这个阶段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运作规范化,管理费用增加的缓慢;市场化运作,利润逐 渐增加,因此对金融支持的需求增量放缓。企业成长进入成熟期后,通过大公司参股、员工 认购、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各种金融机构筹集发展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并随着企业规 模的扩大、产业升级或转型,对资金需求增长加速。 四、结论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中最具创新 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部分,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区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以及企业集群发 展的政策支持都在逐渐加强,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外界支持逐渐规范化。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成长具有“生态性”和“阶段性”,影响其成长的环境因素呈动态变化。运用生 态模型和数学模型来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为我们加深对其成长过程的认识提供了一 个很好的途径,为企业进行市场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为政府和社会组织制定更加有利于其 成长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依据。 科技研究论文:浅析增强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论文关键词:地方高校 教师 科技创新能力 论文摘要: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教师,要提高地方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位地方经济服务就必须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对地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提升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科技创新;主动与中小企业产学结合;将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同时,政府及地方高校还应从相关政策、激励和培养制度等方面努力创造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条件。 一、地方高校的界定 地方高校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出发形成的集合概念。我国通常根据高校的隶属关系将高校划分为部委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潘懋元先生曾提出高等教育地方化包括两层涵义:一是,高等教育要适应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发展服务,使之成为地方文化科学中心;二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并以地方财政拨款作为办学的资金主要来源。[1]因此,可以把地方高校界定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或由省辖市(地、州)管理的,担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的培养任务,少量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以应用学科为骨干的,主要面向地方(包括省、市、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地方高校作为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不仅具有大学的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三大基本职能,同时由于其办学性质和地域差别,往往具有特殊的办学特征。在办学经费上,地方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和民间投资,地方高校也就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和针对地方需求开展科技创新的责任,其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也都具有地方经济的特色。因此,地方高校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地方科技创新系统的主力军。 二、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 (一)地方高校科技人员状况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知识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承担精英型教育的任务;地方高校作为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因而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承担大众化教育的任务。[2]就从事科技创新人员数量来看,地方高校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人员与部委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在师资力量的配备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占绝大多数,只有小部分人员从事科研创新工作。根据《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高等院校786所,其中地方高校696所,占高校总数的88.5%,其教学与科研人员人数占全国高校的69.1%,其中研究与发展人员和R 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占全国总数的62%和54.2%。同时,在科研人员组成结构上,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教学与科研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均达到了50%以上,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均达到了70%以上,而地方高校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只占40.2%,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只占65.5%。可见地方高校在科研人员的技术层次上与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相比,其拥有的高水平的、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的比例较少。 (二)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现状 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主要是指其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以科学知识生产为目标,对科研活动所必需的主要人员、实验技术装备、图书情报系统、科学劳动结构等基本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建立起效率较高的科研活动系统,采用新的科研方法、开辟新的学科领域、获得具有突破性成果的过程。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则是使得这一创新过程获得实现的能力。它主要包括主体创新意识、创新资源投入能力、科研活动产出能力和科学知识流动能力。[3]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科研活动产出能力上,科研活动的产出主要包括高校承担研究与发展项目数量、获奖成果数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等。 地方高校由于政策制度、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经费等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就地方高校科研产出来看,根据《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数据,占全国高校总量88.5%的地方高校承担研究与发展项目129364项,占全国总量的56.4%;拥有获奖成果2728项,占全国总数的54.5%;342713篇,占全国总数的56.1%;拥有专利授权5429项,占全国总数的38.5%。由于地方高校肩负着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消除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历史重任,而科技创新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源泉,因此,地方高校教师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地方需求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增强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 (一)正确选择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1.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科技创新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研究日益呈现出“大量分化,高度综合,相互渗透”的发展趋势,并向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延伸。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越来越多,科研活动呈现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特点。[4]跨学科进行科技创新,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是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在研究内容上,依托本学科的创新点,进行跨学科、跨分支学科、同一学科内部各个研究方向等多方位的交叉和渗透。在研究方法上,既要有递进式的交叉和渗透研究,又要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空间进行纵向的深入和横向的拓展,从而提升科研的层次,拓展科研新的领域,形成新的科研方向和科研特色。在合作范围上,不应局限于本院系内的合作,还应积极寻求其他学科院系甚至于其他高校的合作研究。地方高校教师在跨学科的科技创新合作中,不仅能加深自身专业知识还可以拓宽知识范围有助于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2.主动与中小企业产学结合 在地方科技创新系统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是重要的创新源。我国除了少数大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外,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都很弱。地方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同中小企业的联系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弥补科技创新能力的不足。地方高校教师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成为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者,积极主动根据企业需求在传统企业改造和新技术引进、推广、吸收、提高方面与中小企业合作攻关。在企业建设上为企业的制度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与服务,承担一部分的企业培训和指导,将现代企业制度导入到中小企业中。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和中小企业的产学结合促进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将知识创新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生产力。 3.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 在新的知识经济时代,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要求高校为其输送高素质的人才,更迫切的需要地方高校为地方科技需求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学科建设上,高校必须找准在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和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才能保证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且应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与之相对应的学科:针对当地支柱产业发展重点学科;针对当地新兴产业发展新兴学科;针对当地社会进步发展人文学科,实现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相互交融,共同发展。 (二)努力创造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条件 1.地方政府搭台,促进产学结合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 地方政府在产学结合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地方高校科研团队的创新与政府对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关系密切,地方发展往往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重大战略项目作为突破口,培育拥有核心技术的产业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就需要地方高校与企业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地方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产学协调发展最有效的途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进行牵线搭桥寻求需要科技成果的企业,使学校的科研成果能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所以,地方政府应建立产学相结合的互动性产业化服务平台,以地方产业情况为背景,将企业的资金与高校科研人才结合起来共建研发机构实现科技创新的价值。 2.政府对教师创造的科技成果形成激励政策 科研奖励是对科研成果和科技工作者创造能力的承认,是衡量科技人才对社会贡献大小的标志。政府制定各项对教师创造的科技成果进行激励的政策,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迅速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通过给予优秀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者以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科技人才对社会做出更大程度上的贡献,有利于教师的培养和选拔。地方政府应出台一套完整科学的激励政策,对学术带头人和骨干,要真正实行专业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大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鼓励教师多作贡献,强化激励机制。 3.地方高校建立青年教师科技创新的培养和激励制度 在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数量占到了一半以上,他们承担绝大部分专业课程、基础课程教学和科技创新实践工作。[5]他们虽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但实际工作经验的缺乏和专业知识不够深入和广泛,其能力离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地方高校应建立培养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制度,为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机会和平台。而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青年教师下企业锻炼是青年教师获得实际经验、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最佳途径。再者,地方高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投入一般是倾向于教学方面,科技创新更多是被看成青年教师的个人行为,被看成是教学工作以外的副业。地方高校也基本没有形成提升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但是要提升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不能忽视占有绝大多数的青年教师的创新能力,应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进行二线研究,建立青年教师二线研究的激励机制,对青年教师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传播的研究状况及其模式 论文关键词:科技传播;传播模式;网络环境 论文摘要:关于科技传播以及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对科学研究的意义等问题,虽然很多学者进行了探究,但尚有待深化。在分析比较前人的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构造了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这种阶梯网状模式突出启发性信息的作用,强调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带来信息传播的随机性和多路径,有助于进一步认识科技传播及其运动的特点和规律。 一、科技传播模式的研究状况 虽然科技传播概念的使用还没有达成一致,在国内有“科技传播”、“科学交流”、“信息传播”、“技术传播”,英文中有“Scientific and Teclinical Communication”,有“Science Communication”,有“scientific Communicatmn”,还有“Technical Communication”,但对科技信息、科技交流、科技传播、网络传播等的研究却十分活跃。 1.科技传播 J.D.贝尔纳(J.D.Bernard)是最早注意到科技传播的科学社会学家之一,他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中,用一章(第十一章)专门讨论科技传播。贝尔纳认为,“按照过去关于科学的概念,交流是科学家之间惟一的桥梁”,但是,“在今天我们已经明白科学情报数量之多已使其传播成为巨大问题”,“除非采取某种措施,我们就将面临知识一经获得就立即无用的局面”,因此“需要极为认真地考虑解决科学交流的全盘问题,不仅包括科学家之间交流的问题,而且包括向公众交流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划分为提供专门资料和提供一般资料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涉及科学出版物本身的职能和科学家之间个人联系的其他手段,第二部分涉及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从贝尔纳的阐述中可以看出,科技传播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科学家之间的交流、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这三方面组成了科技传播系统。 W.O.哈格斯特龙(W.O.Hagstrom)将科学传播与科学奖励联系起来,提出了独特的“交换理论”。所谓“交换理论”,即主张科学家为了得到承认而相互交换科学信息。哈格斯特龙在《科学共同体》一书中完整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在他看来,科学家向科学共同体贡献心智是作为礼物,以换取得到承认作为回报。“在科学中,提交的手稿被科学期刊接受就确立了赠礼者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地位——确实,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地位只能靠这样的礼物馈赠而得到——而且这还确保了他在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声望。……科学的组织结构包含着以社会承认对信息的一种交换。”哈格斯特龙的贡献在于深入分析和探讨了科学传播的动因。 D.克兰(D.Crane)的《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的扩散》是专门讨论科学交流问题的著作,她采用实证的方法,通过对乡村社会学和数学领域的研究,综合评述了自己对科学交流方面的研究,对科学创新的扩散、科学交流与影响的本质等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克兰的研究无疑对科学交流理论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翟杰全在《论科技传播》中将“科技传播”定义为:“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认为科技传播承担着把科技知识从其拥有者传递给接受者,使接受者了解、学习和分享这些知识信息的任务,基本功能是把科学家的“私有知识”转化为“社会共享知识”,实现科技知识的传递和扩散,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吴国盛在《科学走向传播》中指出,“传播”首先代表的是一种新的观念。“科学传播”就是把“传播”的理念引入对“科学”的理解之中,用“传播”的态度看待科学、对待科学。科学的“传播”化,表明“多元、平等、开放互动”的现代观念已经或正在进入科学事业中,进入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中。科学传播包括三个层面:科学界内部的传播,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 2.科技传播模式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注意对信息传播规律的研究,出现了一批研究成果。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1974年Meadow发表的《Communication in Science》一书。Meadow指出,人们试图通过建立信息传播的模型,用行为科学理论来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研究的重点是学者为什么和怎样进行学术研究,他们是如何互相交流的,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方式发表研究成果和其他信息,出版发行机构和图书馆在学术信息传播过程中怎样发挥作用等。张勇的《科技信息传播模式研究》从信息的作用、信息化、信息网、信息技术以及科技文献传播、媒体传播、组织(中介)传播、网络和网络化传播等方面的理论和现实状况入手,研究了科技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势,科技信息传播的三种模式与应用途径。本人的《试论知识创新信息运动》一文把知识创新看作是创新信息的运动过程,认为知识创新的过程就是创新信息与人的认知能力相结合的过程,知识创新只有基于创新者的信息活动才能完成,知识创新中信息运动就像一条红线,贯穿于知识创新的整个过程。邹志仁的《情报交流模式新探》提出应当依据信息交流的主体及其关系来建立信息交流的模式,并根据“终结元”介入程度将交流分为直接交流、准中介交流和中介交流。信息栈是严怡民在《现代情报学理论》中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信息从生产者向使用者流动过程中所经过的环节。它必须是人或人工系统,其功能是接收、处理和传递信息,并且是信息交流过程中信息变异的重要影响因素。王琳认为栈理论和“中介元交流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两者的模式标准都是建立在对信息交流主体及其关系的客观反映基础之上的。但与中介元相比,使用“信息栈”的概念术语除了表明其传递的中介作用外,可以更加突出和强调它的吸收和利用信息并使之增值或衰减的功能,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了信息交流的实质。 3.信息网络化与科技传播 随着信息网络化的发展,网络传播正在改变着科学研究的途径和模式。Michael Nentwieh在《网络科学:信息传播技术改变学术交流模式》一文中,就信息传播技术(ICT)如何通过改变学术交流模式而改变科学研究的模式做了研究,提出了一个启发式的模型:ICT是个独立的变量,另有一系列相关变量,这些因素构成了一个新的体系,即网络科学(Cyberscience)。Rice在《网络分析和网络传播系统》一文中对CMC系统(电脑网络信息传播)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指出,网络已日益重要,而CMC系统的采纳和运用又是重中之重。CMC系统通过电脑和电信网络的联合作用来促进大量联网使用者之间的创造、处理、存储、修复、信息交换等各方面的能力。Leah A.Lievrouw和Kathleen Carley在《在“telesclence”时代科学知识传播模式的变化》中研究了在计算机、电话、传真机以及其他电信设备的工作环境下,科学家们是如何采用一种新的方式——“telesclence”来进行研 究的。文章指出,在网络环境下,刊物文章或者有组织的科学会议的数量不再增加,取而代之的是新电子基础设施上人与人之间交互作用的增加。Leah A.Lievrouw在《传播、意象和科学知识:一个概念框架和个案研究》一文中指出,科学家交流行为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以及他们交流渠道、风格与信息、网络的复杂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Roosendaal H.E,Geurts P.A.T.M,Vall der Vet P.E.等在《科学传播的发展:关于资源链的思考》中分析了科学信息资源链的转化,并指出科学信息资源链的转化是与科学研究和教育相伴随而变化发展的。燕今伟的《网络环境下学术信息传播的变革》,从学术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人手,以参与学术信息传播过程的主要机构为出发点,探讨了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过程的变化,最后分析了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趋势。岳泉等的《网络信息传播透析》指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途径,对传统的信息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改变着人类信息传播的模式。郝金星在《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交流模式初探》中研究了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信息交流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文章通过研究网络对信息交流的影响,分析网络环境下信息交流的变化,进而提出了信息交流的网络模型。 信息网络化极大地提高了科学研究的效益,使得科学家们更倾向于利用网络。Walsh和Maloney探讨了网络对科学研究的合作结构和合作生产力的影响。他们认为,科学之间的协作越来越多,网络技术更能促进科学的团队合作。互联网技术可能改变科学合作结构,从而提高合作生产力。Walsh和Bayma在《虚拟大学:电脑网络信息传播(CMC)和科学研究工作》和《电脑网络和科研工作》中对电脑网络信息传播可能给科学研究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变化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他们通过对四个领域科学家的访问,讨论在科研组织中网络传播的影响,认为网络传播能够催生新的合作机制,网络传播已经成为科学工作必需的一部分。他们发现不同领域的科学家使用网络的频度不一样,这是由于不同领域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工作组织造成的。Stephanie Teasley和Steven Wolinsky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传播:远距离的科学合作》,论述了网络是如何支持远距离的科学合作的。网络通过快速的信息传播、协调大量复杂的实时关系,增强科学研究间的协作。特别是联合实验室——“无高墙的实验室”:高性能的网络结构连接政府、企业和院校,组成一个虚拟的整体,正是这一整体支持着远距离的科学合作。Kouzes、Myers和Wulf在《联合实验室:在网络上进行科学研究》中指出,现代许多复杂的科研成果都是多个研究机构合作的结晶,基于计算机的合作被应用于现代科学研究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 二、科技传播的理论模式 模式,是对现实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事件之间关系的直观和简洁的描述,是理论的一种简化形式,能向人们表明事物结构或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这些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传播学确立数十年来,传播模式创立了数十种,数量之多表示着信息传播模式研究的兴旺和人们对其的重视。 1.拉斯韦尔模式 在传播学研究中,第一位提出传播过程模式的是美国学者H.D.拉斯韦尔(H.D.Lasswell)。他认为描述传播行为的一个方便的方法,是回答下列五个问题: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to Whom)、取得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这被称为“拉斯韦尔公式”,也称“五W模式”。 这一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它第一次将人们每天从事却又阐释不清的传播活动明确表述为由五个环节和要素构成的过程,为人们理解传播过程的结构和特性提供了具体的出发点。但拉斯韦尔虽然考虑到了受者的反应(效果),却没有提供一条反馈渠道,没有能揭示传播双向互动的性质。 2.申农—韦弗模式 1949年,信息论创始人申农(C.E.Shannon)和韦弗提出了有关信息传播的数学模式,该模式是从通讯工程的技术设施中抽象出来的,它将通讯原理运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传播,从而对以后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 该模式虽然提出了“噪音”的概念,但仍是单向、线性的模式。为弥补和发展申农—韦弗模式的不足,M.德福勒(M.DeFleur)提出德福勒模式。德福勒增加了另一组要素,以显示信源是如何获得反馈的,而反馈则使信源有可能使自己的传播方式更有效地适应信宿。 3.马莱兹克模式 G.马莱兹克(G.Maletzke)1963年提出了关于信息传播过程的系统模式。在该模式中,他把信息传播放在一个受到各种社会力量、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中进行考察。传者和受者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着互动、双向的信息传播,整个传播过程是在复杂的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完成的,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的系统。 4.米哈依洛夫模式 米哈依洛夫(A.L.Mikhailov)将科学情报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交流过程分解为非正式交流和正式交流,提出了广义的“科学交流系统”。他认为通过科学文献系统来进行的交流是正式过程,情报的使用者与创造者之间通过个人接触进行的交流是非正式的。这一模式的提出,可以说开创了情报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情报交流模式。该模式简单明了,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缺陷在于它只是对情报交流的一个粗略描述,作为情报交流系统基本要素之一的“情报”并未在模式中得到反映,而且模式也没有考虑到环境对情报交流过程的影响。 5.假想的2020年信息交流模式 Hurd研究了新技术背景下科学交流的新变化,提出了假想的2020年信息交流模式。该模式立足于网络媒介,颠覆了基于纸质载体的信息交流模式。Hurd认为,无形学院仍将存在,网络工作站增进了成员之间的联系,成员们依靠网络保持联系,学术信息、原始数据被保存在服务器上供他人使用,网络提供相关研究信息和预印本文献。 三、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 为进一步认识科技传播及其运动的特点和规律,在考察分析比较前人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构造了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 知识创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把创新过程置于三维空间中,可以看作是曲折上升的阶梯式攀登过程,每一个完整的阶梯都可以分为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而每一个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都充满着信息传播的网状运动。在信息运动曲折上升的阶梯式攀登过程中,平缓面进行的是“问题”指引下的信息集聚活动。这个界面具有很强的信息加工处理功能,不仅吸取外部信息,而且也发送信息。信息集聚是对知识创新中的信息加以选择和协调,分析和综合,就如同潜能处于高度积蓄状态,稍有机会就能成为契机。转折点的关键是启发性信息的介入,这一介入使得信息集聚爆 发出巨大威力。创新者在百思不得其解时,某一信息的刺激,使之豁然开朗,产生飞跃。转折点可以说是创新成功的瞬间。倾斜面形象地反映出启发性信息的介入而导致创新的产生,表达了科学认识中的“顿悟”对知识创新的强有力推动。此时,知识创新中的关节点已经突破,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信息从模糊到清晰、从零散到系统、从潜在到显现,并在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加速运动,急剧上升,从而进入知识创新的高潮。 在知识创新的阶梯攀登过程中,信息运动曲折上升,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信息运动的积极主动性。引入信息传播流,把创新过程置于三维空间中,信息运动像一根红线,始终贯穿着创新的全过程。信息运动,特别是与外来信息的交流不仅表现在平缓面的信息集聚活动和各界面、阶梯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更突出地表现在转折点启发性信息的介入。 第二,把握了创新的发展趋势。知识创新的过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也有停滞,甚至倒退的时候,信息运动也常常可能出现阻滞。但对于有毅力的知识创新者来说,这种停滞是暂时的,随着信息传播的发展,特别是启发性信息的介入,知识创新可能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状况,信息运动的总趋势也是上升的、前进的。 第三,突出了创新者的信息能力。如图7所示,增加信息流宽度,缩短每一阶梯所用的时间,就意味着增强知识创新的时效性。要达到这一点,要求知识创新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信息能力,即拥有很强的信息意识,从而能敏感地捕捉各种信息,特别是启发性信息,想方设法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处理信息,另辟蹊径利用信息等,这样,信息传播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在阶梯式攀登过程中,每一个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都充满着信息传播的网状运动。也就是说,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流中不仅存在着链式运动,而且存在着多重链式互动的运动模式,即网状运动。这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非线性的运动系统。作为非线性的复杂系统,由于存在着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从而造成信息传播及其运动的随机性和多路径。由此形成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流中的网状运动,网状运动有如下特点: 第一,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信息选择是信息传播极为重要的一环。之所以要进行选择,是信息多样性造成的。可以说,对不同信息的选择造成了信息传播模式的不同。在信息传播中,对输入的信息存在着双重选择。第一重选择出现在外界信息开始输入系统时,创新主体不同,选择的标准就不一样,在一些科学家那里能输入的信息,在另一些科学家那里却根本不受重视,没有机会输入。具体表现为:那些在一个范式指导下已经成功地工作了很长时间的科学家,往往拒绝接受不同于原范式的异质信息;相反,那些受原范式影响不深的年青科学家易于接受异质信息。第二重选择出现在外界信息输入后,由于创新是一种否定性思维,其实质就是科学家思维系统中存贮着一种对信息状况的评价程序,这种评价程序来自科学家此前的科学认识和实践。这种程序一旦形成便成为评判信息的标准,而科学家总是在科学思维中运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法来选择信息。正是这种信息选择的多样性,造成了信息运动模式的不同。此外,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传者输出的信息,不仅得到受者的信息反馈,而且由于传者本身也处在信息网络系统中,因此,这一信息互动、信息反馈就显得更加强烈、更加多样。 第二,信息运动的随机性和多路径。在信息传播中,由于信息选择的多样性和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使得信息运动表现出很强的随机性,从而导致信息运动的路径不是唯一的,而是多路径的:一是传者1受者1传者2受者2传者3……二是传者在新的信息启发下,可能直接产生新的信息,或者直接对新的传者产生影响等,形成传者1传者2受者2传者3……三是在传者与受者的互动中产生的信息,对后来的某一个新的传者或受者产生影响,形成传者1受者1传者3受者3传者4……而在这所有的路径中,创新者始终既可作为传者,也可作为受者,参与到这一信息传播的复杂过程中。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体制的概念分析——兼谈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论文关键词:科技体制 概念 组织方式 制度安排 综合国力 论文摘要:关于科技体制的研究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命题,但我国至今对其尚无统一的定义。本文在研究学术界分歧的基础上,界定了科技体制的概念。进而通过深入分析科技体制的要素和内容,提出研究组织方式、制度安排、政党制度和综合国力等新的视角。 我国近现代科技体制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基础上建立和逐步完善的。民国时期,我国开始尝试建立新型的科技体制,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建制并不成功。除了地质学等极少数学科,民国科技体制对于科技活动的作用十分有限。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前苏联的影响和帮助下,我国的科技体制才真正建立起来。这一时期的科技体制有效地集中了当时稀缺的科技资源,为新中国的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1985年以后,我国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使其在运行机制等方面适应国内新形势的需要。这一时期科技体制对科技进步的作用十分明显。面对日益激烈国际竞争,1999年以后,我国政府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并着手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科技体制 日益成为我国提高综合国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制度体系。 我国学术界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大多数研究者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在科技体制的基本概念上是模糊的,甚至产生歧义,这也影响了研究者对科技体制作用的深入理解。“科技体制”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本文拟对这一概念进行解析和界定,并提出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1 学术界对于科技体制概念的分歧与笔者的界定 在英文中,并没有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ion(科技体制)一词。也就是说,这个词还没有确切的涵义。实际上,国外学术界很少对 “科技体制”进行专 门研究 ,而只是在 PublicPolicy(公共政策)和 Public Management(公共管理)等的学科领域中涉及到 ;真正对科技体制进行广泛而深入研究的是中国学者,这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命题。 在我国,也没有“科技体制”统一的定义。学术界的理解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侧重于实践层面,一类侧重于理论层面。侧重于实践层面的理解主要是对政府文件的阐释,分歧不多,但笔者尚未发现比较完整、全面的概括。侧重于理论层面的,由于研究者角度不同,分歧很大,兹举例分析如下: 有辞书手册认为科技体制是 “指国家对科学技术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这种定义过于简略 ,而且缺少对其它构成要素的概括,显然不合适。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科技事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一种综合性社会结构和管理制度,它对科技进步及科技成果能否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具有强大的影响作用。“这种定义看到了科技体制的本质是一种制度系统。从本质上讲 ,体制是制度的具体实现形态,包含在制度的范畴内。因此,科技体制的本质就是科技活动的制度化,即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但是如果把运行机制简单理解为“科技成果转化”,是不妥当的。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指科技系统的存在与运行形式。换句话说,科技体制是科技系统的形式方面,是科技系统的存在结构与运行形态。而科技系统是科技体制的物质承载者,构成科技体制的内容。”这种说法只是说明了科技体制与科技系统的关系,并不能明确地揭示科技体制的内涵。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各个科技组织发展的复合体,这些组织是同分配资源以满足个人、集体和国家的需要相关的。它主要包括科技体系结构(组织系统)和运行机制(规则系统)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互为条件、相互依存。”按照这样的定义,科技体制可以分为多种层次,在具体研究中还需要进一步界定。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是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的组织结构及规定其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其中包含有科技活动中各层次、各部门权限的划分、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等等。”这个定义是比较全面和抽象的,但是对于制度安排概括不够。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指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属关系和管理方式的结构体系。”个定义使用的是狭义概念,实际上指的是“科技管理体制”。 以上这些定义,从各个方面揭示了科技体制的内涵,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初步的总结,指出它是一种制度系统,包含组织方式、组织体系、管理形式和运行机制等要素,对于深刻理解科技体制具有启发性,和我国政府的实践也大致吻合。不过 ,在有些方面还值得商榷,如从抽象性角度来说,职责、职能和管理方式等都可以涵盖在制度安排之内。另外,这些定义都没有完全涵盖科技体制的组成要素 ,忽视了其时间性、系统性、动态性等特点,有明显的不足。 现代科技体制的形成,是从美国开始的。二战结束后,万·布什调任美国国家科学研究与开发办公室主任,他向罗斯福总统递交了一份研究报告,标题是《科学——无尽的战线》。这份报告的中心思想就是,科学研究是国家强盛、人类进步所必需的,因此政府有责任来支持、资助人类在这个领域的活动。它建议由联邦政府出资成立一个完全由科学家控制的 “国家研究基金会”,下设国防、自然科学 、医学等部门,分别掌管各 自的研究。《科学——无尽的战线》可以说是美国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美国现代科研政策的基石,被誉为“开创新纪元的文件”。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案》,为美国现代科技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以 1950年为界,美国的科技体制前后是不同的。在我国,如果以 1840年、1949年为界,可以划分出三种科技体制模式,其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即便是同一种模式,我国科技体制在 1985年前后也大不一样。不同国家,或者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科技的认识是不一样的,对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由此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就千差万别。因此,历史时期,组织方式和制度安排是构成科技体制的重要因素。 科技体制包含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是一种共识。组织体系是科技体制的表现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动组织和管理权力的物质载体,如果没有组织体系,科技体制也就不存在了。运行机制是科技体制的灵魂,是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连续不断的运行方式,科技体制赖此发挥作用,如果没有运行机制,科技体制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此外 ,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形式,科技体制必然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其中相关性最大的是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等。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政府的实践,笔者认为:科技体制是一个国家一段时期内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等的总称,是表现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动态模式。科技体制是一种综合性的制度系统,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受到后者的制约。研究不同国家的科技体制,应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在内容上有所侧重。 2 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科技体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应当不断拓展新领域,以使研究更加深入。实际上,只要我们细致分析了科技体制的概念,就可以找到新的研究角度。 2.1研究科技体制的要素,扩大研究视野。 对于科技体制的构成要素,研究者一般理解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这种认识是有合理性一面的。组织体系是科技体制的表现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动组织和管理权力的物质载体,而运行机制则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运行方式,通过它发挥组织结构的功能。我们始终关注的是科技体制对科技进步的作用,也就是科技体制的功能,因此,与功能最相关的这两个要素就必然最受重视。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停留于此,是不能全面理解和认识科技体制的,应当摒弃这种功能主义的方法,全面地研究科技体制的各种要素,以扩大我们的研究视野。 一个国家对科技的认识不同,国情特点不同,其采用的组织方式也就有所差别。科技活动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同样需要投入和消耗社会资源,同样有产出和效益,同样需要考虑资源的配置方式和配置效率问题。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采用的是“全面规划,重点发展”的组织方式。实践证明:这种方式集中了有限的资源,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但是,科技活动本身是复杂的并不完全遵从计划,如果削足适履,只会适得其反。另外,科技的产出及应用,也很难用计划来安排。这种粗放型的组织方式,有待于修正和完善。对于组织方式的研究 ,将有利于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提高效益,使科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 制度把人们对科技的认识、组织方式、管理方式等具体化了。按照构成要素,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创制的,具有强制力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它通常由公共权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有关各方协商制定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政府政策条例、国家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司规章、经济合同等。非正式制度是在人们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包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在科学活动中非正式制度对生产知识这种思维活动的约束作用有效性和能力并不低于正式制度,而且在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下正式制度发生着变迁并最终决定着正式制度的演变。” 科技的落后,其背后的实质与根源就是制度的落后。古代中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之一,拥有四大发明;而近代中国却没有出现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从而引出闻名于世的“李约瑟之谜”。学者林毅夫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科举制度的激励结构将人的创造力引离了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抑制了人们从事技术创新的活力,从而阻碍了现代科学在中国的成长。圆一定意义上说,在中国,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有效的制度是最为稀缺的要素”翻。制度安排,则是根据社会需要为人们的科学活动设计、制定和供给一定的规则体系,包括对这些规则的运作程序或操作方法的设定。制度安排对创新的影响非常深远和广泛,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制度高于技术》一书中指出的,推动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对于科技体制,制度安排的研究是一个崭新的视角。 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具有行政化的特征,这种党政关系对科技事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中国共产党行使权力的体制也是科技体制的组成部分,这是我国科技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2.2研究科技体制的内容,提高研究层次。 当我们开始对一个新的问题进行研究的时候,首先碰到的就是概念。概念是科学研究的起点,也“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 科学地认识和界定一事物的概念 ,是科学地认识该事物的前提,因为“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实际上指明了该事物的特定范畴明确了我们的研究对象。因此,当我们界定了科技体制的概念也就明确了科技体制的内容。 科技体制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具体来说:在科技投入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人力、财力资源的分配,科学基础设施的建设,研究与发展(R&D)力量在政府、企业、大学的分布等。在科技产出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科学发明、发现的激励,科技成果的转化,高科技成果的应用等。在科技影响力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科技贡献力的显现,高科技的储备,科学普及的广度和力度等等。此外,科技体制还影响科技人员才智的发挥,影响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影响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速度等等。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对于科技发展来说,科技体制的影响是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它在总体上影响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当代国际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因素。我们必须以科技根本内容,并且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紧密耦合,进行以综合国力为目标的全方位竞争 ,才能赢得在现今和未来国际社会真正有利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美国总统克林顿刚刚上台,就于1993年 2月 22日与副总统戈尔以《技术为美国经济增长服务:加强经济实力的新方针》为题发表了政策报告;德国联邦政府过了《关于保障德国未来经济环境的报告》;英国政府也于 1993年5月 26日发表了题为《认识我们的潜力——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的白皮书》。世界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各种政策和措施来激励和推动科技进步,以提高科技实力,增强综合国力。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依赖于科技体制的贯彻和执行,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主要依赖于科技体制作用的发挥。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其基本的保障是科技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实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体制等制度系统的作用显著增强,科技体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从综合国力的高度来对待科技体制 ,把科技体制作为综合国力的一个指标,这是一个新的视角。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如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科技部门关注的问题。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在认真分析国外经验和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可考虑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文章最后提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 一、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之一,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易取得成效 1.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需要良好的信息服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已经成为继资金、技术之后影响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由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由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日益缩短,技术更替日趋加快,只有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速度,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市场机会,获得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更要与全球的企业竞争,只有通过建立高效快捷的信息渠道,把握技术发展的脉搏,及时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熟悉国外环境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并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才能在同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2.政府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国际市场的需求信息,迅速地对市场波动做出反应,适时地调整研究开发、经营管理及销售策略。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加之单个企业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都会加大,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统一规划和部署,打破区域、部门、行业、领域的分割与限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搭建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1999-2000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连续对科技兴贸计划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了需求调查,调查表明:出口企业普遍对“政府能够提供国内外的政策法规、市场需求信息”、“对企业如何进入国际市场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有迫切需求。因此,创建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反应的信息技术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规避等运营环节中提供专业化、结构化的信息资源以及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加入WTO 后,国家不能通过各种补贴直接支持企业的生产活动,然而为企业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确实被允许的,并成为各国促进本国企业发展,提高本国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中,通过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更是成为各国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有关调查也表明,企业对政府服务的需要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务上,有71.8%的企业认为信息服务是最重要的政府服务项目。 4.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 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鉴于我国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我们认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首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聚集在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可以充分利用高新区所具有的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其次,科技型对本领域内最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竞争对手的技术动向更为关注;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信息的价值具有较高的认同,且与普通中小企业相比,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基础条件。 此外,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为突破口,加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有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可以有力推动面向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国外的经验和启示 1.成立专门的信息服务咨询机构 欧盟针对中小企业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包括EICs、CORDIS、BC—NET 、BRE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欧洲信息中心(EICs)作为中小企业的“首选信息服务窗口”,现已形成了覆盖整个欧洲经济区以及中东欧、地中海沿岸,拥有294个分支机构的信息网络。它向中小企业通报有关欧盟的活动和议案,包括研究与开发技术的信息及技术转让计划。欧盟研究与开发信息服务机构(CORDIS)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欧盟研究和创新活动的全面信息(包括计划的执行、结论等),同时还帮助中小企业寻找合作研究伙伴,寻求研究活动的潜在资金来源等。创新传播中心(IRCs)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帮助,协助它们确认技术要求和合理技术,帮助它们参与欧盟科研开发计划。两个企业合作网络(BC—NET 与BRE )专门负责帮助中小企业在地区、成员国、欧盟乃至全世界寻求合作伙伴。 成立于1953年的美国小企业局创办的商业信息中心遍布全国的大中小城市,每个中心均配有8部10部计算机和专业软件,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最广泛的信息服务和资料服务。 法国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各级工商会组织所属中小企业信息联网,发挥桥梁作用,提供海外市场信息。例如,法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希望到中国寻求产品和投资市场,但缺少有关信息和语言工具,因此,巴黎工商会最近成立法中交流委员会,专门承担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国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家前往中国等事宜。 2.政府出面推动覆盖全国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 挪威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具体做法是在主要大学和26所地方性学院中建立"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即TBIC(Technical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Center )。这些大学与当地的研发机构合作,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与商务信息提供者(如商业数据库商)一起构成本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息资源。同时通过Internet,可以寻求全国其他地区的TBIC的信息支持,从而形成多级、分地区的中小企业信息保障体系。TBIC的突出特点是将信息专家和各行各业专家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纳入信息支撑体系,且充分利用大学、研究机构的智力资源优势。 日本政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机构的跨区域合作,实现经营、技术信息共享。各都道府县的"支援中小企业机构"利用跨地域信息网络和共享的各种数据,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和信息等各种咨询服务。日本政府还帮助为大企业生产零部件的中小企业建立同大企业的信息通信网络,提高签订定货合约的速度和效率。 3.制定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美国政府实施了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该计划在全国建立了信息网络,把信息分门别类地输入网络,供中小企业自由选用。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 欧盟投入4400万欧元,启动了“进入信息社会计划”,帮助中小企业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融入国际市场。 4.出台各种激励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 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推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网络经营的计划,为中小企业培训专门人才,尤其是培训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目的是使中小企业在网络化潮流中同大型企业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同时,政府方面还积极支持、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行业性内部网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日本最近采取了一项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向各地的中小企业支援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它们建立内部网络和加入因特网,建立广泛的信息和接收系统。 5.有针对性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 英国政府开通了“直接通向政府”主页,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该主页于1998年11月开通,提供包括1100多个文件的企业监管指导甚至各种报表,使企业可以方便、迅捷地在本地“一次性”办理完成政府要求的有关审批监管手续。 欧盟最近在因特网上开通了“企业之窗”网站,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欧盟乃至国际市场的变化,寻找商机争取打入国际市场。“企业之窗”内的信息资料包括经济新闻、贸易博览会信息、近60万家企业的年营业额统计、欧盟关于企业的法规和政策等。“企业之窗”可使用欧盟内部通用的12种文字调阅,是欧盟向企业提供的最方便、信息量最大的资料库。企业还可通过这一网站向欧盟委员会反映它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根据课题组2003年对我国科技系统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在参加调查的78家政府机构(主要是各地科技厅(局))中,虽然大多数单位均建立了网站,但普遍存在浏览量小(53%的网站日浏览量在100次以下),更新速度慢(能做到每日更新只占总数的11%),没有专人维护(57%的单位没有专人或只有一人负责维护)等问题。此外,的信息缺少深度分析,不能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据调查73%的网站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主要原因是,缺少一个合适的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要想维持一个运行良好的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真正需要的信息,需要专业的信息分析人员,在不断了解企业需求的情况下,从繁杂的信息海洋中提取,加工和整理相关信息,显然作为一级政府机构的科技厅(局)没有精力做这个事情。另外,在地方科技厅(局)也没有设置这样一个机构或专业职位做这个事情。当然,缺少资金支持,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设立专业化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2.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基础网络环境、机构建设、服务内容提供以及人才培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构建已经不是技术问题,但资金、人才培养(主要是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掌握信息利用和获取技能的人才也很需要)、内容建设则成为主要矛盾,而这其中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建立能够促进信息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的硬件和软件,还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因此一定的资金投入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条件。当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利用效率也是网络建设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人才培养和内容建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信息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如何从浩瀚的信息海洋里加工整理出企业所需的信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完成。只有通过对企业需求的分析,生产出满足企业需要的信息产品,为企业提供满意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才能显示出信息服务的价值,信息服务业才可能获得持续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信息服务行业。 因此,作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主体的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引入市场机制,加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而观念的转变、机制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功。 3.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服务体系作为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对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世界各国都把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作为本国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环境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科技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2003年更是提出了科技中介被科技部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但是,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绝非一日之功,应该把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纳入我国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明确的战略规划和分阶段建设的具体目标,通过有效组织和科学实施,全面推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和广泛的服务网络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渠道。鉴于中小企业缺少获取信息的资金、人力和手段,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手段,如网站、纸介信息、刊物等,提高中小企业获得信息的能力;二是专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对现有机构的人员培训、吸纳新人进入以及组织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余热等手段,建立一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信息服务的专家队伍;三是大力发展从事信息咨询服务业的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需求、产品和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机会介绍、投资风险评估等信息,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利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的特点并,建设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建设富有专业特色的信息服务平台。 2.加强机制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信息服务体系 具体来说,就是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将一部分职能、一部分资源剥离出来,通过对原有人员的培训和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加盟,组建面向企业服务、公益性的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开放政府信息资源,鼓励市场力量进入信息服务领域,通过竞争,激活和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提高其利用效率。 3.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 资助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并鼓励专业厂家参与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软硬件开发。我国政府可为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时购置的设备提供信贷担保,给予优惠贷款、贴息贷款,同时也可给予正从事信息化的中小企业降低税率、税收减免、一定的财政补贴等财税支持,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和股票上市等方面,对信息化确有成效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支持,从而在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资金扶持体系。 4.开展“送信息到企业活动” 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信息。同时对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掌握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查询、主页制作、网上商城、虚拟主机等综合性信息服务。 5.以科技兴贸信息网为依托,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专栏 在已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广泛搜集国内外技术动态、市场信息,建立一个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直接服务的数据资料库(包括: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物资供求库、政策法规库等),使中小企业以较少的费用及时、准确获得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同时与各级政府、相关网站建立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形成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科技研究论文:浅谈态度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 态度理论 科技创新团队 管理 论文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从心理学角度出发,通过对心理学中的态度理论和管理学中沟通和激励因素的比较分析,将态度理论引入管理中,主张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创新型管理。以求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 思想教育与心理学有着紧密的联系,思想教育必须遵循心理学规律。知觉是个人对客观事物、对他人的一种认知心理过程。在知觉基础上与人交往、与客观事物接触,就会逐渐形成态度。由于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环境、知识构成的不同,待人处世的态度往往也不同,态度差异是个体差异的一个重要方面,态度作为心理上的一种准备状态,支配着人的一系列活动,是行为的基础和诱因,对人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态度理论是社会心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在社会心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将态度理论引入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是心理学与管理学两门学科的创造性结合,这一结合必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体制,也有利于加快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1 态度理论概述 态度是个人对外界事物的一种持久的、一致的内在心理和行为倾向(张德,2004)。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或在工作交往中,总是对人或事产生不同的反应,做出各种各样的评价。这种对客观对象表现出来的积极、肯定的或消极、否定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内在的心理状态,当这种心理状态变得比较持久稳定,就会成为态度。 态度具有指向性,态度必须有态度主体即态度的持有者(一般指个人),以及态度客体即态度对象。作为态度的主体,人因为在性别、年龄、文化、个性、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着差异,因此对待每一个客体会有不同的态度。态度的客体存在于很多方面,包括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念等等,因此,同一个人对不同的态度对象会有不同的态度,甚至同一人对同一态度对象在不同的时间内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刘永安,2002)在态度主客体发生联系的过程中,主体一般是通过不同态度客体对自身的利弊情况逐渐产生不同的行为倾向。 态度的心理结构由三种成分构成:认知、情感和意向。认知是人对事物的看法及评价,如对一个人或一件事情的褒奖和批评。情感即人对事物的好恶,带有感情色彩和情绪特征。人的喜爱或讨厌、热爱或憎恨、尊敬或厌烦、热情或冷淡等,都反映出人的态度。态度与情感不完全相同,但态度包含情感倾向,情感可以直接反映出态度。意向即人对事物的行为准备状态和行为反应倾向。态度不同于行为,但态度含有行为倾向,人的行为可以反映出他的态度(张德,2004)。 2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日益进步,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仅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点,更是产业结构高速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因此,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是新时期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体现。人才队伍建设是自主创新的根本,而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柳洲、陈士俊,2006)。为什么只有进行科技创新的团队化管理才能最大程度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呢? 一方面,科技人才的管理要是创新型的管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反复证明的客观真理。作为管理基本职能的创新,它是一种思想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又是一种原则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活动。任何组织系统的任何管理工作都包含在“维持”和“创新”中,因此,维持和创新是管理的本质内容,有效的管理在于适度的维持与适度的创新的组合(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2005)。所以与一般的团队管理不同,科技创新团队管理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团队,在这个团队管理中,不能教条死板,不可以墨守陈规。而要时刻保持创新精神,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渗透,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实行新的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科技人才的管理要是团队化的管理。首先,团队化管理可以规范科研人员的行为,协调人际关系,提高科研人员的归属感,通过他们相互理解达成共同目标,从而有效地把个人目标融入和升华为团队目标。其次,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实现技能互补,为队员在互动中彼此受益提供了基础,通过相互帮助和支持,不仅有助于增加工作的满意度,使队员拥有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提高队员的创新效率,而且有助于促进工作的协同,产生比个体简单综合高得多的生产率。最后,与一般的科研群体相比,科技创新团队成员间通过在研究课题中的分工协作,极大地提高了交流沟通的频率,通过这些交流与共享,不仅使研究的课题迅速完成,而且有助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应用,发现新的学科增长点。 3 学习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前文分别对态度的概况以及科技创新团队管理的重要性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分析,现在我们将对关于态度的理论做一个罗列,其实关于态度的理论有很多,例如:学习理论、诱因理论、预期价值理论、认知反应理论、认知理论、平衡理论、一致性理论、认知失调理论、层次理论等等。下面,文章会将学习理论和认知失调理论引入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中,分析这些理论在实际管理中的应用。 3.1 学习理论 学习理论是探究人类学习本质及其形成机制的心理学理论。它重点研究学习的性质、过程、动机以及方法和策略等。学习理论包括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强化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C.I.霍夫兰。他认为,人的态度主要是通过联想、强化和模仿而产生的。联想、强化和模仿正是学习的三个主要机制。经典条件反射理论重视联想,强化理论重视强化,社会学习理论重视模仿。 3.2 学习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心理学家一般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某种动机引起的。动机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它对人的行动起激发、推动、加强的作用,因此称之为激励。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可以将学习理论运用于团队人员的激励过程中。激励就是通过影响职工个人需要的实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在企业经营中的行为。在学习理论中,包含了强化理论、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所以根据这些理论的要求,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就要坚持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以强化理论为例,强化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其所获刺激物的函数。如果刺激物对他有利,这种行为会重复出现;若对他不利,这种行为会减弱直至消失(张德,2004)。因此管理者要采取各种强化方式,以使人们的行为符合组织的目标。强化有正强化和负强化之分,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从而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可以通过科技成果奖的设立、科研经费的增减、科研人员的配备等方面作为组织对团队表现的正强化。适当的正强化可以激励这些团队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有利于各个科技创新团队之间的良性竞争。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使这些行为消弱直至消失,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不受干扰。现阶段我国的科技创新团队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管理的行政化趋向。科技创新团队理应是学术严谨的管理氛围,但近年来一些高校对人才的管理过于偏向行政化,科研人员越来越在意科研经费的多少和行政职位的高低,而忽视了科研成果的含金量。甚至个别地方还发生了惨假、抄袭的学术腐败事件。对于上述现象,管理者予以行为的负强化,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保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认知失调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4.1 认知失调理论 认知失调理论是列昂.费斯廷格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试图解释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关系。认知失调是个体可能感受的两个或多个态度之间或者他的行为和态度之间的任何不和谐。这个理论认为当两种认知或认知与行为不协调时,为了保持一致,态度将发生变化(张德,2004)。失调通常是心里上的不舒适,它使人致力于缓解这种失调,用协调的因素来代替失调的因素。 4.2 认知失调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认知失调理论有助于预测人们行为改变的倾向性,例如,如果由于工作需要要求人们去做与他们的个人态度相冲突的事情,他们将努力改变自己的态度,以便使他们的态度与言行协调一致。团队在管理中,沟通十分重要。团队成员与外部人士交流,组织者与被组织者的信息传递,管理者与下属的感情联络,控制者与控制对象的纠偏工作,都与沟通相联系。沟通是协调各个体、各要素,使团队成为一个整体的凝聚剂,是管理者激励下属,实现领导职能的基本途径,也是团队与外部环境建立联系的桥梁。 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引入认知失调理论要以沟通为其媒介,在认知失调理论中的不和谐要通过沟通达到和谐,通过团队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可以使被管理者认识到已发生的不和谐因素并不太重要,愿意试图去改变这种不平衡,而不能使团队成员认为所产生的不和谐是不可控制的结果,那样他们就不大有可能改变已有的态度,从而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此外,众所周知,创新是对原有的思想,原有的原则的一种突破,甚至是对传统观念的革新,所以在科技创新团队中的成员要有一种用于打破常规,坚持己见的精神面貌。所以在科技创新团队中冲突会时常发生。传统观点往往只看到了冲突的消极影响,把冲突当做组织的内部矛盾、斗争、不团结的征兆。因而管理者总是极力的消除、回避或掩饰冲突。事实上,由于沟通差异、结构差异和个体差异,尤其是在一个创新团队中,这些差异和不同的观点都客观存在着,有冲突在所难免。所以,要看到冲突的积极作用。一个没有冲突的团队必定对所有事情都持相同的观点,这样的团队就缺乏创新意识,当然,这也与我们一直倡导的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科技研究论文:浅议压力管理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 压力 工作压力 压力管理 科技创新团队 论文摘 要:中国企业为适应国内社会转型、国际经济全球化双向巨变,频繁变革组织管理模式,不断调控资源配置布局,以谋求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而这正导致企业员工自上而下普遍承受着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异常压力,尤其以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所面的为不断更新技术,超负荷透支脑力,无条件输出体力等更高层次的创新压力最为突出。在阐述压力和工作压力定义的基础上,分析科技创新团队成员作特点,探究团队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并进一步探讨压力管理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实施策略。 1 工作压力概述 工作压力的产生既有组织环境的原因,也有成员个人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它是组织和成员个人交互作用的结果。在对工作压力进行管理时,如果仅仅依赖成员个人能力缓解压力,那么企业只能教育或培训成员如何单方面应对压力,而不是从源头上解决工作压力问题。因此,解决减少乃至消除引起压力的源头诱因问题,组织和成员必须积极的进行双向压力管理配适。 2 科技创新团队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 2.1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工作特点 科技创新团队中,技术性成员占很大比重,他们身为团队乃至企业的骨干力量,与其他团队的从业人员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工作特点: 2.1.1 复杂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工作多属于思维活动复杂程度较高的脑力劳动。这种劳动,需要经过特殊的专业训练,通过训练获得在该工作领域从事创新活动所必需的能力。需要成员不断地对工作任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出不同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确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攻关重大课题项目,突破原有技术瓶颈,创造自主产业价值。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个人劳动价值隐藏在技术、产品整体性和功能性中。因此,技术、产品的高度智力集成体现了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却并不彰显每个成员的智力投入。成员的工作通常是团队协作中的一个环节,个体离不开团队集体力量,团队也不能没有个体的能动性,所以难以区分个体与团队的劳动成果。 2.1.2 长期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劳动的长期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能力的积累具有长期性。科技创新成员是高层次人力资源,其脑力劳动,无论在经济理论上,还是在企业实践中都视为必须加大投入的智力资本。这种投入必然要以人才储存作为基础,唯有长期培养、不断投资才能形成的理论上和实践中所理想的人才能力储存。另一方面分析劳动行为与劳动绩效之间的反馈不难发现,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脑力劳动要比一般体力劳动所需绩效反映时间长。其团队的劳动绩效反馈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显现,短期内很难用一种精确的计量模型加以确定。 2.1.3 创造性 创造性是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自身及其劳动成果的最本质特性。首先,创新是科技创新团队劳动实现价值的根本所在,通过专项劳动发现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概念、新方法,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将创造性劳动转化为全新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其次,创新是成员以其所积累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通过大脑的思维、联想、加工和创造来进行科研、设计、管理和服务的能动过程。其过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知识的传播、运用和创新。因此,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创造性工作,决定了其工作性质永远都不可能被电脑或更先进的技术性物质所取代。 2.1.4 自主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劳动不同于一般劳动,其劳动过程往往处于无形当中。只要劳动者自身愿意,无需要固定的工作场地,他就能随时随地进行思考和探索,进行设计和创新。因此,对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而言,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工作过程既可以不局限于某一个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也可以不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流程和步骤,以实现工作自主性的要求。所以工作中强调自我引导的成员大多追求灵活自由的工作环境,喜欢相当独立的工作模式,倾心更具张力的工作安排。 2.2 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 压力管理模型的构建除了应对压力产生与作用机制开展研究,还应当从个体和组织两个方面丰富、拓展模型的管理实践与操作内涵与外延。其中,个体方面的压力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帮助成员更好地应对压力,个体通过自身调整缓解因过高的工作压力带来的身心伤害。而组织方面的压力管理则表现为对压力源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完善和运作工作压力预警机制,工作压力保障机制等。这两个方面共同支撑了工作压力管理模型的结构框架。 3 科技创新团队压力管理应用策略 3.1 工作压力管理 3.1.1 工作本身的压力管理 (1)制定工间休息制度:企业制定合理的工间休息制度,并配置相应的活动场所、配备相关健身休闲设施。劳逸结合的工作模式、丰富多样的休息项目不仅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工作的疲倦厌烦情绪,缓解成员长时间工作产生的压力,而且有助于改善组织管理形象。 (2)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性质的不同也表现在工作时段的差别。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创作灵感迸发、抽象思维活跃常常出现在深夜,通宵工作的情况普遍存在。为保障充足的睡眠和第二天良好的工作状态,企业可以根据科技创新团队自身的特点,敲定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段。 (3)建立学习型组织:建立多层次、高流量、全覆盖的公司内部网络。成员可以利用内部网进行各项技术交流和学习;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实现网上培训、智力资源共享,充分共享内部网络资源为成员学习新的技术业务提供条件。 3.1.2 事业发展的压力管理 (1)企业通过正式传播渠道向成员传递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目标方向,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测评以及职业生涯规划。 (2)绩效考核要充分体现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能力和业绩,让有工作能力的成员承担更具挑战性的责任。 3.1.3 组织结构氛围的压力管理 (1)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 良好的组织文化使成员寻求企业支持和缓解工作本身造成的压力成为可能。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文化不单单通过书面文字体现出来,还需要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其顺利实现。华为的价值观就是:奋斗、奉献。企业不仅通过内部刊物《管理优化》、《华为人》等向成员灌输这一价值观念,在薪酬政策和晋升制度等方面也充分体现这一价值理念,所以华为的价值观在庞大的成员队伍和偌大的公司当中得到了内化和外显。 (2)增强成员决策参与和工作自主性。 同时,缺乏决策参与和工作控制也是强有力的压力根源,许多策略可以改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控制的感觉和增加工作决策的机会,比如:构建和发展半自治工作小组、工作圆桌会议。企业中有许多项目组,它们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或者不同的职能任务而组建的团队,其中的成员面对同样的工作目标,因此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就目标的实现过程、实现手段、每个人的责任范围等问题展开讨论、进行决策,调动和增加每个人的决策参与性。 3.2 组织、个人压力应对策略 3.2.1 组织应对策略 (1)对成员进行工作压力知识的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门专门人员负责选择培训资料或者教材,包括工作压力的产生、影响因素、作用过程、应对策略等内容的资料或教材,也可根据自己企业实际进行选择。培训可采用课堂讲授方式,利用企业内部网络资源成员自修模式,利用外部咨询机构培训方式等。专项培训有利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正确认识工作压力、科学掌握应对工作压力的基本方法。 (2)企业福利政策。 根据成员工作中中常见的困难将企业制定福利政策所面临的问题划分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人际关系问题、事业发展问题以及成员经济困难问题等。企业可以建立心理咨询机构为成员提供调理思路、调节人际的服务;也可以制定诸如成员购房的无息贷款此类福利政策为成员的实际需要提供帮助,从而缓解不同问题造成的工作压力。 带薪休假政策建立和完善,则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激发创新潜力。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以依据制度调整、积攒和申请假期。企业还可依据运行情况照顾、奖励额外假期。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组织成员集体外出旅游或者其他休闲娱乐活动。优厚的福利政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文化外在的社会感召力,而且可以加强企业内部成员凝聚力。 3.2.2 个人应对策略 (1)自信心的培养。 抵御工作压力并保持乐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自信心。面对工作上的问题,即使有实力但缺乏自信心也容易陷入“不行了、做不到”的消极思想中,无形中增加了工作压力。培养积极自我需要健强的体魄为载体;积极的自我对话为模式;正确的自我认识为基础;合理的自我发掘为动力。在成功突破一次次挑战性工作中,逐步培养起自信心,并通过增强自信心大大缓解工作压力。 (2)时间管理。 许多工作压力是由于时间不够造成的。管理好自己的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是缓解工作压力的一种重要方法。有效管理时间就是要改变诸如犹豫不决、精力分散、遇事逃避、办事拖拉和完美主义等错误的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积极的时间管理包括把工作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改变自己做事的偏好,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完成期限等等。对工作采取ABC管理法可以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缓解工作时间紧张带来的工作压力。 (3)社交支持。 来自亲人、同事和朋友的社会支持,在人们心理上会产生强烈安全感和归属感,对增强人们的自信心,提高个人应对工作压力的能力产生巨大影响。与来自亲人朋友的支持相比,与同事和主管人员建立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得到为自己提供客观分析及解决问题方法的工作同事或督导的社交支持能更有效地缓解科技创新团队的员工的工作压力。 (4)健康的生活方式。 合理的饮食、充足的睡眠、适度的锻炼,科学的放松技术都被证明对缓解工作压力有积极作用。例如:参与体育锻炼能够增加社交机会,强化自我意识、保持自我功能控制有效性。将体育锻炼中使用的正确呼吸方式运用到普通工作放松间歇环节,有利于减轻紧张感达到缓解工作压力的作用。对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而言,参与体育锻炼对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和明确参与的动机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4 结论 由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创新性和自主性等特点,企业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要科学合理应用压力管理理论,从企业层面做好员工工作本身和事业发展的压力管理。企业可以通过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参与企业决策意识,提高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工作的自主性,加强对员工工作压力知识的培训,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心理咨询等方面来做好员工的压力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企业活力和经济效益。对于科技创新团队的员工自身而言,也要积极学习压力管理理论,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努力增强自信心,做好合理的时间管理,通过社交或其它健康的生活方式来缓解工作中紧张的情绪和压力,从而使自己以饱满的精力和心态来面对工作。 科技研究论文:浅析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研究 论文关键词:古希腊罗马 科技伦理 神话 科学技术 道德 善 论文摘要: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期,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它深受古希腊神话的影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其核心;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 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诞生了众多学术流派。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这片丰沃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发展的。基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学者们提出了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形成了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纵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研究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我们认识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现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古希腊神话呈现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端倪 古希腊神话折射了当时人们朴实的宇宙观、自然观,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马克思说过:“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古希腊罗马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把对自然征服的渴望寄托于想象。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就是由想象创造出来的征服自然的化身。人们借助神话中神和英雄的力量达到征服自然的愿望。而在现实生活中,科学家是征服自然的杰出代表,这些神话故事反映的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征服自然的事迹。 1.赞扬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精神 征服自然造福人类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准则之一。这一准则最初体现在古希腊神话中提坦神普罗密修斯盗取火种送给人类的传说中。普罗密修斯为了帮助人类征服自然,违抗了众神之父宙斯的禁令,盗取天火给人类,教会了人类使用火种。这引起了宙斯的愤怒,于是宙斯命令火神赫淮斯托斯和强力神克刺托斯以及暴力神比亚将普罗密修斯钉在高加索山的峭岩上,让鸳鹰每天啄他的肝脏,直到后来被大英雄赫刺克勒斯解救出来,才重获自由。普罗密修斯在明知盗取火种会触犯禁令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要为人类送去福社的行为,正是古希腊人对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精神的颂扬。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代表了一种知识技术,学会了使用火,就学会了改造自然的重要技艺。普罗密修斯盗火的行为,正是科学技术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最初体现。 2.歌颂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道德品质 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赫拉克勒斯在婴儿时代就表现出了无畏的勇气,当两条毒蛇爬向他母亲阿尔克墨涅时,“他两只手各握着一条蛇的脖子,用力一捏,就把它们捏死”。在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抵制住了“堕落的享受”女神的引诱,接受了“美德”女神的劝诫,“他决定走‘美德’的路,而且不久就有一个使他为善的机会”,只身去喀泰戎山猎杀凶猛的狮子。为了给人类带去幸福,他接受了国王欧律斯透斯的苦差,要完成困难重重的12件大事。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做到了,最终升格为神。赫刺克勒斯在希腊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深刻,他的事迹是古希腊人同大自然不懈抗争的一个缩影。他勇敢机智、坚毅不屈,为了人类的幸福,勇于献身。这些勇敢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古希腊人在改造自然中高尚的科技道德品质。 3.体现出征服自然团结协作的优秀思想 团结协作是科技道德规范之一。这一规范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充分体现。比如伊阿宋为了恢复他的王位继承权,被他的叔叔拍利阿斯要求去取金羊毛。获取金羊毛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于是伊阿宋在造船手阿耳戈斯的帮助下造了一艘叫做“阿耳戈”的大船,然后邀请了希腊著名的英雄来参加这次盛举。这些英雄们为一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美狄亚的帮助下,终于取得了金羊毛。又比如,在墨勒阿革洛斯猎取卡吕东大野猪的故事中,他召集了众多的英雄来完成此事。在整个打猎过程中,“有些人布置网罗,有些人放出猎犬,别的人又寻觅野猪的脚迹”。不管是著名英雄,还是普通猎手,人们各有分工、彼此配合,为人类除去了大害。由此看出,古希腊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是十分推崇团结协作精神的,不管你是多么杰出的英雄人物,都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才能退到征服自然的目标。 4.倡导征服自然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也是科技伦理思想的重要准则。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已经朴素地反映了这一科技道德思想。在拍耳修斯的故事中,他奉父命去割下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第三个女儿墨杜莎的头。墨杜莎是一个头上盘着许多毒蛇的怪物,谁看见她,就会立刻变成石头。拍耳修斯从赫耳墨斯那里借得了青铜眉碗当他来到墨杜莎熟睡的地方时,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发挥创造精神想到了一条妙计。他背对墨杜莎站着,将青铜盾举起,从发光的盾牌中看见了墨杜莎的形象,于是趁机割下了墨杜莎的头。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聪明才智,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能够勇于创新。 二、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技术具有直观性、经验性、猜测性的特点。当时的哲学家探讨有关科技道德的问题,只能出于对自然界直观的、经验的认识,那时的科技伦理思想,更多的是散见于当时哲学家、科学家的各种论述中。 1.数是道德的根源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元’。从‘一元’产生出‘二元’……从完满的‘一元’与不定的‘二元’中产生出各种数目·一于是创造出有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既然数创造出了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万物,因而道德也是由数创造出来的。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建立的关于数的哲学体系中,数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代表万事万物的本质。数被抽象成脱离客观事物并先于客观事物的存在,一切客观和非客观的东西都是由数而生。因此,道德也必然以数为基础,在本质上是数的派生物。正如徐少锦先生所说:“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建立在对数的神秘理解基础之上。他把数与道德联系起来,企图从数学知识中引出道德知识,用数学说明道德。”毕达哥拉斯把道德归属于数,蕴含着以数为代表的科学知识派生出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 2.美德即知识 苏格拉底比毕达哥拉斯前进了一步,提出“美德即知识”。他说:“我们不是说美德是一种善吗……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他认为美德和知识是一致的。他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在苏格拉底看来,人只有具有知识,才具有道德,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以是否有知识作为依据的。他所指的知识既包括道德知识,又包括自然知识。罗国杰先生认为:“他把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看作一回事—都是知识”。苏格拉底所指的正义和道德行为的内涵,已经由对人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要求扩展到了泛指一切事物美好的本性。正义的事和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善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到这种美好,选择去做它,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些知识,就不能去做正义的和道德的事。一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技术、经验都可以称为技术知识。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不会认识到善,更不会用善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因而知识是与善联系起来的。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知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而他肯定了知识的道德功能,认为愚昧的人没有道德,只有具有知识的人才有道德,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从知识中来,知识与美德具有同一性。苏格拉底看到了知识对道德的作用,但也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作用,这是不足取的。 3.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善的理念是一切的基础。他说:“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在他看来,科学是对真理的理性认识,也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科学和真理是从属于善的理念的,善的理念比科学和真理更有价值。他强调:“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多次,说善的范型是最高的知识,所有别的东西,唯有利用善的范型,才能变为有用和有益的……没有善的范型,则其他任何的知识或财产,都于我们毫无益处……如果我们没有美和善的知识,一切其他事物的知识有任何的价值吗?一定没有。”从柏拉图关于科学、真理和善的关系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没有善的知识,其他一切知识没有任何价值。 4.自然是决定人快乐和幸福的根源 德漠克利特的观点与柏拉图的观点不同。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认为灵魂和精神也是由原子构成的。他从唯物主义的路线出发,解释自然规律与人生伦理的统一。他认为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他说:“太阳和月亮是由同样的原子构成的,这些原子是光滑的和圆的,灵魂也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生活的目的是灵魂的安宁……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德漠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为自然观和伦理观找到了唯物主义的基础,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他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是因为构成宇宙的原子分布是平衡的。伊壁鸿鲁继承了德漠克利特的思想。他认为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而是生活在对那些关于宇宙的寓言所说的事的恐惧之中,对于这个人来说,排除对所谓最主要的事物的畏惧,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享受无疵的快乐。”他明确指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就认识不到宇宙的性质,认识不到自然规律,因而无法从宇宙的变化规律中体会到人生的快乐。这就是说人应该去积极探索自然、认识自然规律,获取人生的快乐。 卢克莱修进一步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说:“是一个希腊人(指伊壁鸡鲁)首先敢于抬起凡人的眼睛抗拒那个恐怖。”他认为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他在《物性论》里论述了物的存在本性与道德的关系,认为物质是永恒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说:“竟然看不见自然为她自己并不要求任何别的东西,除了使痛苦勿近,叫它离开肉体,除了要精神享受愉快的感觉,无忧无虑。因此,我们看见我们有形的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根本很少,只是那些能把痛苦去掉,又能撒下一些欢乐的东西。”这就是说自然只是为了人们精神愉悦,而并不要求别的东西,如果人们追随自然的本性,就不应该去追逐名利、财富。人们之所以出现道德缺失行为,是因为没有认识到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本质,没有从构成万事万物的原子运动中理解幸福的含义,自然规律与人的道德相互联系,人们只有理解自然万物的运动规律,才可能实现精神的愉快,获取人生幸福。 5.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当作是科学技术的来源的观点,而认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他说:“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行为的目的来阐述他的这一观点的。他说:“由于行为,技艺、科学的种类繁多,所以它们的目的也种类繁多。”这里,人的行为不仅指一般的人类行为,而且包括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技艺、科学,而这些技艺和科学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又表现出种类繁多的目的。技艺、科学的目的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而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追求善的。这就是说这些种类繁多的技艺、利学的目的也是直求善的。 6.重视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家、科学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修养。德漠克利特提倡勤奋好学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大部分天性不能干的人,由于练习而变成能干”。他认为要敢于说真话,提倡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说真话是一种义务,而且这对他们也是更有利的”。他甚至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任何艺术,任何科学知识,都不能不经研究而获得。”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真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情中就更为真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并且因为它本身。”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爱真理”、“真实”、“唾弃虚假”,即是说人应该热爱真理,应该求真务实,不应该弄虚作假。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面对攻进城里的罗马士兵利剑仍然进行数学研究,将生死置之度外毫无惧色,不幸被杀害,体现了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崇高品德。这种献身科学的科技道德精神,是他良好的科技道德修养的表现。卢克莱修也强调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还必须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和面貌。”这里说的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指的是科学家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 三、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是依据当时的生产实践和对自然界的质朴认识,围绕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每一个流派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都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从探究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根源上,还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上,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1.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贯穿这一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始终 纵观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探讨贯穿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最早认识到科学技术与道德有联系的是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泰勒斯。他看到了科学技术中蕴含的善的意义。在泰勒斯的雕像上刻有这样的铭文:“去寻求一种唯一的智慧。去选择一种唯一的善”。这里“寻求智慧”与“选择善”是统一的,“寻求智慧”也就是寻求知识,包括寻求科学技术知识。这即是说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与选择善是一致的。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德漠克利特的“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伊壁鸿鲁的“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和卢克莱修的“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等观点,说明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至始至终都在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2.从不同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都以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为中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二者的关系。 (1)从根源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从数是道德的根源上说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该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由数构成,由此推论道德也是从数中产生的。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数”是潜在的科学技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和谐的数目,数目本身就包括了各种各样和谐的特性,它派生了道德。柏拉图是从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上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善的理念是超脱一切客观现实和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的本原,是知识和真理产生的原因。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派生出科学技术知识。他说:“科学和真理可以认为像善,但还不就是善;善比科学和真理有一个更高尚更荣誉的地位……善必定是不可思议的美,它是科学和真理的作者”。柏拉图将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都归结为一个虚幻的善的理念,这是错误的。 德漠克利特是从原子的运动变化是道德的来源上解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原子是构成世界的本原,灵魂、精神、意识和道德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伊壁鸿鲁是从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上阐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知识就不能享受无暇的快乐。 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是从自然运动规律的角度出发阐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探讨了自然的本性与道德的关系,从自然运动变化的科学规律中看到了道德的意义。 (2)从目的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思考科学技术追求的目的出发,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观点,第一次将科学技术和善的关系问题从目的论的角度上明确提出来,这是认识上的飞跃。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比前人和同时代人前进了一步。以往人们即使提出二者具有某种联系,但论述得较为粗浅。“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就较“数是道德的根源”以及“美德即知识”更加明确,更加理论化。因为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数”,还是苏格拉底的“知识”的论述,都是潜在地指科学技术,但还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使这一理论规范化、系统化了。 亚里士多德还批评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认为有一个超脱一切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善,它派生一切。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善,这个善是客观的,并非抽象的。他说:“善对于每一种事业或每一种技术看来都是不同的。战术的善不同于医术的善,其他各种技术也莫不如此。”他提到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合理性。他还将善和幸福联系起来,认为“行为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他将幸福作为“行为善”的归宿,即在改造自然的科技实践中去追求善,才能达到幸福。这就抛弃了过去那种形而上地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四、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和作用 从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开始,后经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诸多后世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雏形。 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认为,智慧能使人脱离愚昧无知,能使人行善避恶,知识和道德是统一的。他说:“道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目的,是一切科学之王,因为只有它教导精神善良。”他明确提出道德是一切科学的目的,即是说科学技术是追求善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思想。他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正确意志的指南,并使意志得救。为了行善,要了解它;为了避免作恶,要识别它……没有比研究智慧更值得的了,因为智慧能驱除愚昧无知。”由此看出,他强调理性的重要。愚昧无知的人没有理性,认识不到善,因而无法做善的事情,理性的人才有智慧,才能做善的事情。罗吉尔·培根将知识与行善作恶联系起来,探讨了善与知识的关系,也可说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观点的传承。 波兰科学家哥白尼自幼攻读古希腊经典著作,深受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他认为:“虽然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都是诱导人们的心灵戒除邪恶,并把它引向更美好的事物,天文学能够更充分地完成这一使命。这门学科还能提供非凡的心灵欢乐。”哥白尼强调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心灵摆脱邪恶并且趋向善良,肯定了一切高尚学术的道德作用。他认为天文学是最有道德价值的,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是善的。天文学能提供非凡的心灵快乐,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善的。哥白尼的这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他阅读了许多亚里士多德和卢克莱修等人的哲学著作。他说:“在我每天晚上向我妹妹念的读物里面,有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卢克莱修这本书对于每个还没有被我们时代的精神所完全征服的人,对于每个能够从旁观的角度去观察当代和评价当代人的精神成就的人,都会产生一种迷人的作用。”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类,不能为人类带来灾祸。他强调:“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认为,只懂得科学技术的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将为人类带来福社这一伦理原则融人到科学技术的应用中,科学技术应当将有益于人类作为主要的奋斗目标。关心人本身、为人类造福,这是善的行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应该追求善的目的。他指出:“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晚年积极奔走,为不滥用科学技术大声呼喊。如在对待原子弹问题上,他发表了著名的呼吁制止核战争、谋求世界和平的《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这些观点和事例反映出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一致性,都认为科学技术应该以善为目的。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后来的科技伦理思想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这种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决定道德的发展,只要科学技术发展了,它的道德水平就自然会提高。它把科学技术看做是道德的决定因素,各种社会意识、风俗习惯都受制于科学技术。这种思想在理论上是受到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思想的影响。毕达哥拉斯认为“数”决定一切,也决定道德的产生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的观点,是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最早的理论来源。 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西方不同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在理论上都受到它的影响,它是整个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之“源”。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科技伦理思想的状况,对于我们研究近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和规律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与长效机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科技特派员制度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机制创新 长效机制 论文摘要:科技特派员制度由福建省南平首创,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创新与补充,是解决目前基层科技力量不足与科技服务“缺位”的成功实践。本文就我国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况及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建立该制度的长效机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期的“三农”问题,全国各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从单一的推广者主导变推广者与应用者二元主导,服务模式也呈日益多样化。这些方式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1-2],即:机构型主体服务方式、载体型主体服务方式、传媒工具型服务方式和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科技特派员、科技CEO、科技大篷车、科技人员承包套餐等均属科技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创建于福建省南平,是“南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农村科技服务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对措施。科技特派员是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的代表之一,在科技推广实践中,科技特派员以其独特的服务方式活跃在农村经济生产第一线,其产生的效益,衍生的活力,在全国农村、农民、科技人员和地方各级政府中产生了较大反响,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科技特派员制度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具有以下特点与作用。 (一)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和公益性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为了满足国内粮食和工业原料的供给,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并将其作为政策和技术延伸的手段,这种推广模式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一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探索实践。一方面,科技特派员仍然肩负着部分行政职能,包括:执行政府专业科技推广任务;起到向政府提供地区发展战略建议和上传下达的作用;协助政府参与农业生产安全监测、引导基层建立行业组织等;另一方面,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如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防虫防灾预测预报、信息传播等。 (二)激活了潜在的人力和科技资源 20世纪末,原有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由于缺乏财力支撑和机制不活,已经“线断、网破、人散”,农民缺乏有效的科技指导,科技成果难下去。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农村科技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超常之举。最初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是从南平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科研所挑选出来,并将原有的乡镇“农五站”整合成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此后,该制度得到中央及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到从挖掘各级行政潜能、盘活城市科研院所和机关既有人力和科技资源,把科技特派员制度向上下两头延伸。向上通过借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政府机关的人才优势,从中选派—些高级专业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促使各种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和转移;向下则是从乡土人才中直接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建立村级服务站。科技特派员原先也都从事农业科技工作,但因体制机制问题,其人力、技术资源未能有效发挥出来,这一举措超出意料地激活了这些“闲置”的资源,并且在短期内迅速聚集起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爆发力。通过科技特派员的沟通协调,各方面互相借力,互为依托,以直接、便捷的方式将农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大量的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和生产开发性项目引入农村,使科技人力资源和生产要素紧密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了低成本的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和有效转化的问题。同样的主体和客体,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后,释放出的能量反差如此之大,带来效果如此的截然不同,这就是一个机制的问题。 (三)建立起科技人员与农民的长效合作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革命,其核心是科技推广者与科技应用者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科技特派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回报机制。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制度,它成功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成果与生产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的动力问题;把传统服务中由推广者主导的简单生产咨询和技术指导行为转为以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者主导的经济行为,把短期服务行为转为服务加合作的长期行为。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福建累计下派科技特派员10872人次,与农户或基层经济组织建立各类经济利益共同体2 483家[3]。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在通过技术支持参与或创办各类农业经济实体,形成各种不同的合作关系、利益结构和经营模式。利益共同体机制,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同时,给农民吃了一颗放心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投资发展的定心丸,达到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 (四)找到了农村科技和经济最佳的结合点 农民作为农业技术的最终用户,居于农业技术应用的主体地位,只有农业技术为广大农民所采用,并取得预期的效益,农业技术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别于传统科技支农所采取的“拉郎配”行政干预,采取的是双向选择、供需对接。鼓励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技术专长,农民、专业户及农业企业等根据自身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当地资源开发的需要,双方在自愿磋商的基础上达成服务契约关系,实行服务对象与服务主体的有效对接。这种灵活,自主性强的合作方式,采取双向选择,把满足农民对科技的需求放在第1位,找准了供需服务双方,科技和经济的最佳结合点,使现有的城市科技资源服务于农村生产,达到生产要素的最有效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 (五)推动了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特派员制度打破了传统农业科技推广站定点服务的模式,采取既定点又流动的新型科技团队服务模式。团队由科技特派员与当地村级农民技术员共同组成,按照“精干、高效、集成、联合”的原则,进行专业力量整合,建立区域行业科技服务团队,对接各种农民专业经济组织,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来提高农业承接科技的程度。即特派员在做好科技服务责任村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团队作用,在团队工作中除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团队在必要时,能根据自身能力的大小和专业需要,可以通过行业组调度,实行跨区域服务,形成整体合力,成为一支既分散各地,又具有整体优势的科技服务队伍。 二、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长效机制的对策思考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种能够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作用、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工作新机制。但是,由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非常之举,在实践中,这一制度陆续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开展科技特派员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对于确保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理顺组织管理机构 目前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部门比较混乱。虽然各地均由当地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但具体管理部门差异较大,有的归属于科技部门,有的归属于农办,甚至也有的归属于组织部。这种管理体制可能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但从工作统一管理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也增加了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应把处于相对混乱的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体系理顺,做到从中央到地方的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机构保持一致,并健全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以方便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 (二)建立制度运作保障体系 一是对编制、职务(职称)、工资、福利等给予保障;二是对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给予财政和信贷扶持;对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建设,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和项目风险保障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农业科技投资风险金,科技项目开发初期的风险金由政府“埋单”,以降低科技特派员实施项目的风险,为其提供放开手脚“表演”的机会;三是探索并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方法和途径,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四是鼓励下派期满的科技人员兼职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发挥专长,以保持服务的连续性。 (三)加大技术、资金支持力度 科技特派员紧紧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使农业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等都得到有效提高,推动了地方特色农村经济的发展。如福建南平市2005年科技特派员实施的63个服务项目中,就有38个项目是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如:毛竹(含竹笋)、锥栗、葡萄、桔柚、食用菌、乳业和茶叶等,使当地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一跃成为主导产业。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首先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划出政府投入用于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专项资金,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优势项目开发。其次是调整农业科研经费结构,给予派出单位稳定的科研专项经费支持。三是保证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撑。这种技术研究因具专指性和实用性,特别容易向农村转化渗透,是一种有效的农科结合的途径。四是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资金投入农村科技项目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五是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中,与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等项目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引起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极大关注,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GTZ)、日本国际办力事业团(JIC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了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结合 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科技资源也不例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真正做到“科技下海”[4]。农业作为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弱势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尚无能力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运行的一定时期内,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来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当然,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过多的政府行为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制度成本,从而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到时,政府应适时、逐渐转变角色,逐步弱化其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科技研究论文: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防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 基础研究的发展来自两类动力:一类是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探索与追求,对科学系统自身内部规律认识的不断拓展与深化;一类是面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大需求。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目的在于取得新的军事技术优势,为国防科技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础研究会涌现出新概念,进而引起技术和作战能力的重大变化。美国《国家安全科学技术战略》认为,技术优势是美国国家军事战略的基础,保持对美国安全至关重要的那些技术的优势,对美国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的基础研究为明天的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一、基础研究概念的演进 (一)线式研究模型 1945年,美国总统科学顾问万尼瓦尔·布什在一篇题为“科学———无止境的新领域”的文章中,第一次对基础研究作了简要说明,提出了科学研究的线式研究模型。按照这一模型,科学研究从基础性工作到开发是以逐步前进的方式进行的。基础研究被认为是线式模型中的第一步。线式研究模型可表示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先期技术开发,线式模型曾对基础研究有过许多定义,如“基础研究是对现象和可观测事实的基本见解,没有针对工艺或产品的具体应用,”“基础研究是以不考虑实际结果的方式进行的”等等。 线式研究模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首先在美国形成并发展起来,成为当时研究部门的工作模式。在诸如“曼哈顿计划”等成功经验的推动下,美国国家实验室和政府研究机构依靠大量预算繁荣起来,研究教育系统得到长足发展,大学入学人数增加,为工业界研究实验室培养了大量人才。 (二)统一体研究模型 随着全球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研究的线式前进模式受到挑战。由于政府用于基础研究的预算不断削减,工业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也大幅度减少,为获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利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被逐步结合起来,使得研究进程从线式接续变为相互连接的统一体。在统一体模型中,研究过程的各个阶段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基础研究既可以作为没有预定应用目标的基础探索性工作进行,也可以是为了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1997年,美国《研究与发展》杂志对4000名研究人员进行了“基础研究调查”。被调查人员中,67-3%的人把基础研究最关键的因素定义为了解科学原理或现象的工作。另外的17.1%的人认为,基础研究是为将来的发展建立基础。这种认识支持了把各个研究阶段集成为统一体模型,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基础研究以两种方式归入统一体,即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探索性基础研究或纯基础研究———应用领域尚不清楚,不产生直接效益,其任务是探索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发现新原理,提出新理论。这种研究对于长期的技术和经济繁荣都非常重要;应用性或针对性基础研究属于工程技术科学的范畴,任务是针对生产实践中提出的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理论探索与实验研究,或者运用基础科学理论为解决某一类工程技术领域中的普遍性问题提供理论和实验依据。总之,基础研究不管是探索性的还是应用性的,都为研究过程奠定长期的基础,是推动研究工作前进的车轮。必须对基础研究进行稳定持久的投资,才能确保今天进行的研究能给将来的技术和经济提供足够的安全性。 二、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家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科技基础研究属于应用性基础研究一类,是以军事应用为目的进行的探索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材料的科学研究活动,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的技术问题提供基本知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一是着眼于现有军事系统需求的“渐进式”研究,二是为满足未来国防需求的革命性研究,前者逐步提高技术发展水平,后者则为突破性创新和形成能力奠定基础。 1997年4月9日,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所大学的校长,联名提出“关于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建议书》”,得到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7名院士的附议。专家们认为:国不可一日无防,国防不可一日无科学技术。发达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发展的历程,以及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成功经验表明,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不仅是整个国家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武器系统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导致武器装备发生质的变化,直至引发军事技术革命的动力,同时还是发展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的基石和源泉。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不仅具有一般基础研究的许多共性,还具有一般基础研究不具备的独有特性,如由于高、精、尖武器体系间的激烈对抗性导致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先进性、紧迫性和针对性,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以及保证国家安全带来的保密性等。这些特性决定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家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础研究涉及各个学科领域,拥有广泛而深厚的探索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国防科技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知识基础,是发展国防科技不可缺少的条件。国内外武器装备发展,特别是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国家基础研究对国防科技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武器装备发展的先导 基础研究的实质是探索未知,往往是需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努力,研究工作才见成果或有所突破,其潜力才能供军事应用。尽管有时某种研究工作的成果可以从实验室直接转化为战场使用的防务系统而显示其效果,但是多数基础研究成果是渐进成果,革命性的突破是罕见的,但一旦突破,却十分有价值。 历史上,基础研究的突破导致新的军事装备的例子很多。例如,激光器就是由美国国防部资助的“三军联合电子学计划”的“分子光谱学”研究引发出来的。今天,各种类型的激光器已用于测距仪、机载扫雷器,通信系统以及其它军事装备和军事训练,而且其应用范围还在扩大。尽管如此,激光器方面的研究目前还在继续,并不断取得重大突破。 技术上占优势的军事力量的发展和维持,无不依赖于一个持续而有成效的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耐高温发动机材料、视频成像、激光器、信息处理及全球定位等技术的发展,都是长期坚持基础研究取得的成果。从研究到投入战场应用的时间,一般需要7~20年时间,当然,这要根据科学发现的性质而定。然而,在诸如软件、理论模型和新工艺这样一些领域(特别是微电子材料和软件),有可能在不到7年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已制造或已部署的系统中提供近期效益。美国国防部基础研究最近取得的能带来远期和近期军事效益的成就近50项。这些成就全面反映了基础研究对军事力量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四、关于加强综合性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建议 制订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确定政策和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必将大大推动我国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发展。在加快重点武器装备研制步伐,加强预研成果向现代战斗力转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也为稳定国防科技基础研究队伍,增强国防科技发展后劲提供了新的契机。 1997年5月,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召开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专题研讨会。到会的100余位科技专家(包括3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认为,《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中第十二项重点任务的规划《若干重要基本理论和研究》之所以成功,在于当时很好地瞄准了发展“两弹一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因此,许多同志都希望今天的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也应瞄准新时期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科学问题,全面瞄准在战略层次上对基础研究的需求。 1.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战略和指导思想 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我们应坚持1989年制订的《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1990~2000~2020)》确立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发展战略,即:“发展基础性研究,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注意与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协调发展。作为一个大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准,仅靠技术引进,不可能从根本上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更谈不上在某些方面有所创造,有所建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因此,一定要有自己的科学研究队伍。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基础性研究规模又必须与国力相适应,发展重点和选题首先要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否则,也不可能保证基础性研究稳定发展。” “根据我国国情、国力和基础性研究的现状,面向未来发展,结合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我国发展中长期基础性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大力提高科学研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科学能力和提高综合国力,为开拓和发展技术产业奠定科学和人才基础,在主要的学科领域能跟上世界科学发展的步伐,在一些基础较好的领域,有所创造,有所建树,使中华民族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继续做出贡献。 国防科工委在长期的国防科技预研工作中,深感基础研究工作对武器装备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已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国防科技预研体制中,设立了基础研究基金,其研究内容大多来自重点武器项目发展的需求,为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应用性基础研究,即遵循科学研究统一体模型的原则,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两弹一星”和其它大型武器的研制都采用了这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长期以来,国防科技应用基础研究费用是由国防科技预研资金支持的,投资强度受到限制,基本上属于一般项目。基础研究的投资力度不够,削弱了基础研究力量和设备更新,影响了基础研究的进度和成果,不利于为21世纪国防科技的发展提供创新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科技研究论文: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论文摘要: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关键词:标准化 自由贸易 双重性 一, 引言 1947年,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了关贸总协定,3作为重要国际组织,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所签的条约,尤其技术条约,已经成为规范贸易行为和制度世界性指导原则。但是这个多边贸易体制具有大国利益倾向,尤其是自由这个贸易中的实用主义依然存在,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一个场所。事实和历史证明:关贸总协定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自由贸易中的实用主义和大国主导操纵,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有人说:WTO是一个“富国俱乐部(club of developed and rich states)”和“只保护富国利益(protection states' profit only)”。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亦有不利的一面,因此要扬长避短。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搞一些自己的标准,以阻挡外国企业长驱直入,保护本民族利益。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要利用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给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的条件,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作用。 二,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发展的趋势和WTO技术标准协议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趋势:5 (1) 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因此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6(2)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通过法律、政策等形成的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其中主要包括对进口产品数量的限制,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和贸易技术壁垒(3)贸易技术壁垒的核心是标准,贸易技术壁垒主要通过产品技术标准和制定技术法规,以及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来实现,其核心是技术标准。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另一种趋势是:技术标准与国际贸易的联系越来越多,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与预防协议(SPM)、《TBT协定》中,人为设置障碍,这已经成为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组成部分。 1993年,关贸总协定历经七年艰苦谈判,达成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的宗旨是限制贸易技术壁垒,要求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国际标准。但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给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带来的利益并不对称。原因是发达国家实际上掌握着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壁垒可言,发达国家的产品能够长驱直入,而对于发达国家,这些标准则可以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的铜墙铁壁。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捆绑现象屡见不鲜。 三,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 从概念上讲,WTO的规则体系中存有许多例外,如保护环境的规定,俗称环保例外权。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这种环保例外权的行使往往和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在国家主权高于一切的国际法原则的影响下,有些国家利用GATT/WTO在规定自由贸易的同时,出于对环保和不均衡考虑的例外,如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规定不完善,一些发达国家在过份严格的科技标准化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多样,涉及产品广泛,措施花样繁多。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纵观GATT/WTO的历史,不难发现:GATT成立之初所奉行的不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 principle)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公平的贸易结果,1958年的GATT专家组的报告指出, 对初级产品的依赖和市场问题和现存的规则和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10经济学家劳尔.普雷比克研究也表明: 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国家,不得不为较少的回报出售越来越多的货物.11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又如,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的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出口货物已超过25%,约400-500亿美元,极大地削弱WTO多边贸易体制作用的发挥。 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不仅严重损伤自由贸易,而且一旦纠纷出现,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U)缺陷是程序繁杂,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纠纷解决,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之便,拖延时间,采取实用主义,让对方失去机遇和市场.首先,诉讼成本较高,须聘请精明强干的法学者,了解WTO的规则和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的期望进行预测,其次,诉讼时间长,在GATT历史上,有的争端解决拖延时间长达5年.最后,即使胜诉,在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时,发展中国家难以采取有效的手段,难以抵偿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应尽快建立快速争端解决机制(rapid disputes of resolution of mechanism)12 四, 我国科技标准化概述 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3。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占领农业国际市场,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加强标准化建设对我国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技术标准与国外具有明显差距并且技术标准水平落后,在采用国际标准方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14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除了在中文编码、VCD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提出的标准,受制于人。另外,技术标准制定与科学研究脱节。15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中国政府在中承诺按照国际惯例,开放市场,增强透明度,公布技术标准,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符合《TBT协定》。为改变我国频遭贸易技术壁垒限制,16成为受贸易保护主义受害大国局面,当前条件下,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找出WTO的TBT 和现行的标准化的差距,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第二, 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工作;第三,入世条件下实施标准化建设战略,建设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第四,在入世条件下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淡化政府干预职能并加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研究。 五,结论: 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涉及自由贸易的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7,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和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环境与生态论文: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 在当下国内外的美学界,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无疑是两门显学。众多著名的学者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和理论背景、基本?畴和方法论、性质和意义、与各学科的关系及实际应用、对传统美学的创新等方面作了深入探讨,极大地推动了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发展。 不过有趣的是,比较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研究凤毛麟角,或者在比较时语焉不详。许多学者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异同的认识较为混乱,甚至是将两者混为一谈。总结起来,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关系的认识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搁置它们的异同,将其视为漠不相关的两个领域。第二种是认为两者本质上同一,如徐恒醇的《生态美学》,以属于环境美学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为本体,还有国内学者提出了“生态环境美”、“生态环境美学”等术语。第三种是环境美学或生态美学优于对方,如前国际美学学会副会长约尔•艾滋恩认为环境美学还是人类中心主义,不如生态美学总是关心自然。贾森•希姆斯《生态学新?式的美学意蕴》认为,环境美学只承认静态、平衡的自然,生态美学却接纳自然系统中动态、侵扰、非平衡的自然。曾繁仁认为,生态比环境具有更积极的意义。第四种是环境美学或生态美学将对方纳入自己的?畴之内。如环境美学家卡尔松、柏林特视生态美学为环境美学的组成部分。 所以厘清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异同,确定各自的性质、基础,有助于推动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发展,同时让这两门新兴的美学学科互相促进,共同繁荣,丰富和完善美学,并对保护生态与改善环境有所助益。 一、生态:一个审美维度 随着20世纪科学生态学的发展,“生态系统”、“人类生态学”等概念不断被提出,人们意识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要兼顾生态的平衡和其他物种的生存,于是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与生态美学应运而生。生态美学的思想来源,有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莱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呼吁保护各种生物的生存、阿伦•奈斯的深层生态学等。而中国的生态美学研究,主要是结合西方的生态美学思想与中国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反思生态形式严峻的当代社会,建立生态美学的学科架构。 关于生态美学与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陈望衡在其著作《环境美学》中指出:“准确来说,生态并不是美学?畴,但是它可以成为审美的一种视角,当它成为审美的视角时,生态就成为美的重要前提了。”生态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维度,生态美学是帮助人思考如何与自然共同繁荣、和谐相处,改变了以往人征服、改造自然为我所用的美学观念。 曾繁仁对生态美学性质认识的变化,也经历了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在其前期的《生态美学研究的难点与当下的探索》与《试论生态美学》中,他认为生态美学是“审美关系”、“审美观”、“审美状态”,生态含有视野的意思。后来他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论稿》直接承认了生态美学不是一门新兴学科,而是“美学学科在当前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新立场”。张华在《生态美学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建构》中也认为,生态美学是“以人与自然整体和谐关系为原则的哲学思想与价值观念”。2005年山东大学文艺研究中心举办了“生态文明视野中的美学与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也承认了生态是一种视野。 把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作为美学的一种维度,正如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社会性、实践主义美学的实践性,都是为美学提供一种维度和视域。生态维度使美学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生态的平衡,使审美在关注形式、精神的同时,不能破坏生态和自然。它改变了审美的眼光和标准——一件艺术品如果破坏了生态,即使形式再优美,也不能引起美感。正如美学的社会性维度,决定了艺术品如果严重地违反了伦理道德,则不能引起美感。因此生态美学侧重的是审美理想与生态原则的统一。 生态也是环境美学最重要的维度:“环境美学哲学基础的第一位应该是生态。”由于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环,如果不尊重生态规律,一味将人的需求、利益凌驾于生态之上,只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环境离不开生态系统。以人的意志来破坏生态,就无审美可言。青山绿水变为穷山恶水,大部分物种灭绝后的寂静春天,即使琼楼玉宇、红砖碧瓦、亭台楼榭造型再富有诗情画意,高楼大厦再宏伟,也谈不上环境美。 生态美学还给艺术带来新的视域,产生了生态批评、生态文学、生态音乐、生态舞蹈。1978年美国学者威廉•克鲁尔特发表了《文学与生态学:生态文学批评的实验》,首次提出“生态批评”的概念,以生态的视野展开文学批评,呼吁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批评以描写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学作品为批评对象,继社会批评、精神分析批评、原型批评、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之后,成为一种新的文学批评形态。生态音乐之一的具象音乐,直接取自于蛙鸣、鸟啼等自然的声响,加以合成,反映艺术家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观念。“原生态”音乐、舞蹈也是方兴未艾。 二、环境:一种审美对象 在环境日益受到重视的现代社会,环境美学蓬勃发展。环境成为继艺术之后的重要审美对象,大大地拓展了美学的疆域。而环境包含了自然景观与农业景观、城市景观,涵括了人所有的活动场所。不过环境不是外在于人的对象。环境美学家约•瑟帕玛认为环境既是人所观察的对象,又是围绕着人、让人在其中活动的场所。“环境可被视为这样一个场所:观察者在其中活动,选择他的场所和喜好的地点。”柏林特则更为深邃地看到环境与人的不可分离,环境是生存着的人感知周围的世界而形成,没有人就没有环境。但是又不能将环境客观化,视为外在于人的物质。 环境美学给传统美学带来很大的改变,它彻底扬弃了主客二分与人类中心主义,审美方式由静观式转 变为介入式,审美感官超越了视觉与听觉的局限,扩展为嗅觉、味觉、触觉等人身上所有知觉,归根究底在于环境美学的审美对象发生了变化。 环境美学的景观,正如文学、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作品一样,成为审美对象。文学由文字构成,音乐由音符组合,美术由线条、结构、颜色光影构成,舞蹈由肢体语言呈现,环境美学的审美对象是由自然环境与人的审美理想构成。环境美学极大地拓展了美学的疆域,国外环境美学的三名主将瑟帕玛、卡尔松、柏林特分别有侧重地研究了自然景观、农业景观、城市景观。 自然景观是“自然创化与自然人化共同的产物”。自然的创化有浩瀚星际、蓝天白云等天象景观,有巍峨山脉、奔腾江海、大漠草原等大地景观,花鸟鱼虫等动植物在自然中生存繁衍,四时交替、风雨雷电、寒雪冰霜等自然规律运行其中。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即是对自然景观的赞叹。 农业景观是自然与人工一同创造的景观。卡尔松在其《环境美学》提到了北美的传统农业景观和新农业景观。陈望衡既有深层次的理论分析又有诗情画意的阐述,全面地概括了农业景观分别有农作物、农业劳作、农民们生活的场所、农民们田园诗般的生活方式。无疑后者的理论更适合于建立中国当代的农业景观。 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城市景观是环境美学最重要的审美对象。柏林特是较早开展城市景观美研究的学者,他呼吁建立人性化的城市,在城市规划中,审美性与功能性一样重要,并从广场、喷泉、自然与生活的声音等方面探讨如何建设城市景观。 由此可见,与传统美学中的艺术不一样,环境这个审美对象不只是给人带来审美的愉悦,更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与生活的质量。环境美学思索如何改善人所生存的环境,在探索环境伦理、环境审美之余,还注重结合建筑、园林、规划等应用性学科,指导或亲自参与环境改造、景观创造活动的实践。如哈佛大学米歇尔•柯南的《穿越岩石景观——贝尔纳•拉絮斯的景观言说方式》,从构思到营建,详尽地研究了景观设计家拉絮斯改造喀桑采石场为高速路段景观的全过程。美国当代艺术家兼环境工程师帕特丽夏•约翰松设计了许多的景观,有达拉斯的泻湖游乐公园、旧金山的濒危物种园、肯尼亚的内罗毕河公园、巴西的亚马逊热带雨林公园等。 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另一个区别是其人文性。人不可能完全遵从自然的生态,还要根据需要以及人文精神来创造家园。“环境美的根本性质是家园感。”环境美学的景观需要人根据文化内涵与审美理想来参与、创造,有着人的审美和文化需求。自然景观的欣赏,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时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摆脱对自然的膜拜与恐惧,对自然有一定的认识、能利用自然之后。而自然审美意识、情趣的发展,对欣赏自然景观也至关重要,如中国的山水文学、山水画对山水审美的推动,西方“如画”观对自然风景审美的推动等。现代西方欣赏自然景观的盛行,正是由于对工业化漠视、破坏自然的批判的兴起。农业景观与城市景观就更是关系到人的生存与生活,渗透着人文性。柏林特一直坚持环境美学的人文性,人生活在文化的环境中。“任何关于环境美学的讨论也必然具有我所称的文化美学。” 三、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相互依存 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有着本质的区别,生态美学为美学与艺术提供关注生态的新维度,环境美学侧重于将环境作为审美对象进行欣赏、创造,具有应用操作性。相对于生态美学,环境美学以人文性作为其核心原则。但是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环境美学离不开生态美学,因为环境美学必须要以生态为其准则,人文性与生态性都不可或缺;而生态美学的审美维度要落到实处,最终是通过环境美学的景观来表现其生态观。 正如上文所说,环境美学离不开生态维度。因为生态性重视维持生态平衡,人的文化生产活动,以及创造农业景观、城市景观,都是建立在自然生态之上,不能违反生态性。当代的重要环境美学家分别从环境美学的学科?畴与发展历史、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环境的概念、景观的创造几个方面,阐明了环境美学的生态基础。 约•瑟帕玛直接承认他的环境美学理论得益于生态美学家利?W波德的《沙乡年鉴》。他认为环境美学属于环境哲学的一部分,而环境哲学的所有工作都可置于环境伦理实际即是生态伦理的?围内,生态伦理“最重要的问题是生活在当今的人们是否有权利为了自己的利益无限度地开采现存的自然资源而为后代留下无法摆脱的污染”。环境美学必须以生态伦理为准则。他在回顾环境美学的发展时着重于其与生态的关系,认为如果没有生态维度,环境美学就还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学:“现代环境美学是从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的……对生态的强调把当今的环境美学从早先有100年历史的德国版本中区分出来。” 柏林特在《环境美学》中思考何谓“环境”的时候,认为在摈弃身心二元论的环境概念方面,“生态学的环境论带来深刻的变革……随着人们的环境意识越来越迫切,生态学的理论逐渐被认同”。“环境”是以生态为准则,在现代的环境理论与环境美学里是不言而喻的。卡尔松在分析日本的园林景观时,指出其是人工地创造出自然的本质。在分析农业景观时,他侧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不被破坏,“是生命的生物过程”。陈望衡也指出:“环境美学是生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统一。”卡尔松还特地提出了“丑东西”的论点,认为胡乱G弃的垃圾、报废的汽车、条形的矿山由于其对生态的破坏是“丑东西”。 与此同时,由于生态是一种维度,不能成为一种审美对象,所以只说自然美、环境美,而不是生态美。这样生态美学在审美本体、实践应用方面遇上了障碍。西方的约•瑟帕玛、卡尔松等一众美学家由生态美学转至环境美学,生态美学比起环境美学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就是这个缘故。如果说环境美学无视生态美学,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生态美学无视环境美学,将会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生态美学在对生态、自然的促进上,最终还是需要通过环境美学的本体——景观呈现出来。虽然说生态美学涵括生态文学、生态音乐等艺术,以此促使、推动生态观的发展与普及,但是落到实处的保护生态,却是环境美学的自然景观、农业景观、城市景观。 如约翰松所设计的旧金山濒危物种园,造型是旧金山吊袜蛇。它形体纤细、蜿蜒层叠,有着明艳的色彩与变化多端的图案——条纹、鳞片、腹部,构成了公园的主要结构,头部与颈部形成的小山丘为蝴蝶提供了避难所,而尾部下方的梯形平台沿着海滨向下延伸,为海洋生物提供了栖息地。这个景观是约翰松的生态观与审美趣味、实用性的完美结合。还有美国学者保罗•高博斯特、加拿大学者夏庞德,分别以生态美学的维度来研究森林与风景的景观管理,也是将生态思想融入景观创造中的?例。 可以说,海德格尔“天地神人”的四方游戏、人的“诗意地栖居”与“还乡”,是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共同的理想目标。尽管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有着本质的区别,但都是反思人如何与自然共处,它们在推动生态平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世界这一宗旨上可谓殊途同归,它们彼此的关系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环境与生态论文:试析江西环境资源与生态旅游 [摘 要] 本文主要研究了江西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生态农业分布及构成。显见,江西生态旅游 资源相当丰厚,理应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 [关键词] 江西;生态旅游;资源 我国仍在执行的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因此,环境资源与生态旅游自然形成关系。本文主要在江西的自然资源、历史遗产、生态农业方面加以分析。 一、自然资源,包括地形地貌、动植物、水资源、人文生态资源等 1.地形地貌 地形地貌是地质内外合力相互作用的产物,是自然地理景观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和气候、土壤、植被、水系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地区不同形成的特征也不同。江西特征性地形地貌有:丹霞地貌,著名且各有特色的有赣州的通天崖、定南的武当山、宁都的金精山、南丰的弋廉石、弋阳的龟峰、贵溪的龙虎山、余江的岩前等。冰川地貌,主要分布在江西的北部,著名的有庐山、九宫山、大沩山、严阳山、武功山等;山地,主要有幕阜山、九岭山、怀玉山、黄山余脉、武夷山,、九连山、武功山、万洋山和广山;岩溶地貌,在修水、永丰等地表现为锯状、垄状的山峰,在宜春的表现为石牙或石林式的山脊,在九江、彭泽、井冈山、宁都等地表现为溶岩;平原,鄱阳湖平原内湖泊星罗,港汊交错,土质肥沃,丰产粮、棉、油和水产品,是生态农业旅游的良好基地。 2.土地及土壤 土地及土壤是人们生存的宝贵资源,具有自然特征和经济特征。江西土地和土壤种类丰富,是可以进行生态感受的一个方面。江西省土地总面积166947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1.7%。江西土壤按颜色可分为:红壤、黄壤、黄棕壤、山地草甸土(黑色)、紫色土、石灰土、黄褐土;按土壤的形成可分为:火山灰土、新积土、粗骨土、潮土、水稻土、淹育型水稻土、潴育型水稻土、潜育型水稻土;土壤按功能分为:多宜性土壤、双宜性土壤、单宜性土壤、难宜性土壤。不同的土地和土壤其生态状况也不同,因而江西是土地土壤与生态表现对比的丰富资源地。 3.水资源 江西水资源丰富,拥有量排在全国的省级区域第七位。地表赣江、信江、抚河,饶河、修河的水汇成鄱阳湖水系,年拥有量1034.6亿立方米(2004年数据),占全省年均降水量的一半,且水质优良,主要河流1至3类水质断面比例达75.2%。地下水以鄱阳湖平原为主,其次是袁水、锦江和泸水流域。江西还有丰富的地下热水资源,平均水温40.8摄氏度,有生态旅游开发价值的有75处。水资源是生态旅游资源组成部分,江西著名的水生态旅游资源是鄱阳湖。 其他与水相关有代表意义的生态旅游资源有:横跨永修和武宁两县的柘林水库、万安水库还有新余仙女湖、龙虎山的芦溪河、大洞山峡谷、南丰的紫宵溪、临川温泉、星子温泉、温汤温泉、法水温泉、汤湖温泉等。 4.生物资源 江西处于世界最大的常绿阔叶森林带的中心,在这个典型的中亚热带植物王国里,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生态旅游资源,主要野生植物资源:全省有种子植物4000余种,其中有木本植物1970余种,淀粉植物400余种,药用植物1500余种,观赏植物500余种,纤维植物、油脂和芳香植物各200余种,及为数众多的野果野菜和蜜源植物等。全省有孢子植物1780余种,其中有蕨类植物430余种,苔藓植物530余种,大型真菌400余种,藻类植物500余种。目前数量稀少或濒危植物有150余种,如阿丁木、观光木、红彬豆等。数量相对丰富的典型植物有:木材类的彬木、马尾松、毛竹等28种;油脂类的油茶、油桐、乌柏、油橄榄等;干果类的板粟、枣、核桃、香榧和胡桃;特种经济作物有漆树和南岭黄檀;淀粉类植物有苦槠、甜槠等16种;芳香植物有山苍子、黄樟等6种;野果类植物的中华猕猴桃、余甘子、金樱子等30余种;等不一一列举。野生动物资源:由于良好的自然生态植被环境,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故江西的野生动物资源也很丰富。江西有淡水鱼类182种,两栖类42种,爬行类74,兽类67种,昆虫4500种,他们占全国同类动物种数的16.2-30.3%。江西珍稀动物有江豚、白鳍豚、华南虎、云豹、金钱豹等97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有2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74种。 5.自然保护区 江西省已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38个,自然保护小区5000余处,保护总面积达98.4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9%。到2004年底,全省已批准建设国家生态示范市(含生态保护区建设试点地区)3个,生态示范县22个。已建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14个,省级森林公园41个,保护区总面积达到8073.2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84%。江西自然保护区有6种类型,分别是:保护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典型代表有九连山、官山、武夷山保护区等;保护珍稀物种,典型代表有鄱阳湖候鸟保护区、桃花岭梅花鹿保护区、东乡县野生稻保护区等;自然公园类型综合保护区,典型代表有井冈山、庐山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典型代表有婺源灵岩洞森林公园、景德镇枫树山森林公园等;资源管理保护区,典型代表有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山地水源保护区,典型代表有安福武功山南坪水源林、安远三百山自然保护区等。自2001年以来,江西省还建立了鄱阳湖、东江源2个国家级生态功能试点保护区和4个省级生态功能试点保护区(仙女湖水源涵养地及生物多样性、章江源、贡江源、修河源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作用是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 二、历史文化遗产 江西在南昌、赣州、景德镇等地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1.南昌 有南昌起义总指挥部旧址、军事教育团旧址、旧居、二十军指挥部旧址等代表了革命军事文化;名人荟萃、寺观林立、古墓成群的梅岭和自古柳如烟云、春花似锦的百花洲代表了山水文化;青云谱、滕王阁、绳金塔代表了园林建筑文化;象山公园、天香园、青山湖、羽衣仙女代表了城市候鸟文化;万寿宫、佑民寺等代表了宗教文化。 2.赣州 有宋代的城墙、排水系统福寿沟、舍利塔、赣州古瓷窑、虔州八境;晋唐五代以来的最古老的六街;明代的红玉塔;明清的三十六街和七十二巷;清代的文庙建筑群和民居建筑群。 3.景德镇 人文旅游资源量与质均属上乘,特别是陶瓷文化旅游资源历史悠久,现存古窑遗址与陶瓷文化遗迹有30余处。除此外,还有千年红塔遗址、江南唯一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县衙,明、清建造的古戏台、气势宏伟的龙珠阁、明代古街、红十军办事处旧址、阳府古寺等。 江西的历史文化遗产远不止这些,还有如乐安的千古第一村流坑就保留了大量的传统建筑工艺、书法工艺、雕塑与壁画工艺等;萍乡的工人运动史文化遗迹;抚州的王安石、汤显祖文化遗迹;鹰潭的道教发样地文化、春秋战国崖墓(以其分布广、数量多、位置险、造型奇特、文物丰富而成,为研究古越族史及中国纺织史、乐器史、音乐史诸学科的珍贵资料)遗迹;宜春有历史文化遗址496处,典型代表有被国家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对象的唐代六大名窑之一的“洪州窑”和江南首次发现的吴城商代遗址等遗迹,“药都”樟树闻名遐尔;新余的会仙台、昌山庙、万年桥遗迹;上饶婺源的小桥流水人家-古建、古桥、古亭、古树遗迹;九江是著名的米市、港口城市、茶市,庐山有本省唯一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风景点。井冈山、兴国、瑞金有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遗迹等。 三、生态农业 江西生态农业的发展实际上也是在发展江西生态旅游战略资源,有些为生态农业游直接提供了条件。比如婺源将生态农业与文化生态旅游业的结合,建设了金山茶庄、晓起生态农业示范村等生态农业主题公园,形成了龙头辐射,农业示范、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10万亩。为使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相互促进、相互发展,2004年投资60万元为生态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梳妆打扮”。同时,部分农户抓住该县推出“农家游”这一旅游产品的契机,把游客引进家、引入园,实现了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产业的“双赢”。截止到2004年底,江西省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遍及32个县市,总面积达62.6万公顷,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6.43万公顷,这些地区大多具备了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条件。 环境与生态论文:协调资源型城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对策研究 摘要:生态环境与城市化协调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资源型城市终将面临资源枯竭的问题,如何协调好资源型城市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文章以鄂尔多斯市为例,分析了生态环境对城市化的影响,并制定了协调两者关系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城市化;生态环境;资源型;协调发展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尽管国际学术界对城市化的研究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由于各个学科关注重点和理解的差异,迄今为止,关于城市化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解释。不同的学科依据各自的角度对城市化涵义进行界定,尽管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解释不尽相同,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城市化是社会经济的转化过程,从城市化的内涵可以看出,城市化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社会城市化、空间城市化。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如果缺乏统筹规划,同时面临资源衰减,那么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将会积累许多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等。 生态环境指人类环境中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最直接相关的那类环境。是自然界中各种生态因子和人类活动的复合生态系统,遵循整体、协同、循环、自生的生态规律,也受技术、体制、文化等社会关系的支配。具有调节、净化等功能。 一、鄂尔多斯市城市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6752平方公里,总人口162.5万,其中蒙古族18.3万人,下辖七旗一区,毗邻晋陕宁,南临古长城,西、北、东三面为黄河环绕,与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隔河相望,属“呼包鄂”金三角地区。东部临近环渤海经济圈,西部沟通我国西北,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和东中西结合部,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中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作用。 (二)资源概况 1.煤炭和天然气储量巨大 煤炭是鄂尔多斯市能源矿产中的最大优势。鄂尔多斯市煤炭的储量大、分布广、埋藏浅、易开采,以高发热量、高挥发性、高灰熔点、低灰、低硫、低磷的“三高三低”闻名于世。鄂尔多斯市也是我国主要的天然气资源集中区,目前鄂尔多斯市盆地内已探明天然气储量12337.44亿立方米,是我国第一个探明地质储量超过万亿立方米的大气区。 2.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建材资源遍布全境 鄂尔多斯市的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蕴藏丰富。主要有天然碱、芒硝、食盐、硫磺、泥炭等,还有伴生物钾盐、镁盐、磷矿等,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广阔。 建材资源是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又一大优势资源。资源遍布全市,主要有石膏、石灰岩、石英砂岩、石英岩、黄土、花岗岩、大理石等。 3.水资源相对缺乏 鄂尔多斯市是我国相对少雨和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年降水除少量补给地下水、水库和内陆湖泊外,由于植被覆盖不好,水土保持差,大部分通过黄河水系汇入大海。鄂尔多斯市水资源总量为29. 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3. 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1. 0亿立方米,人均和地均占有水资源量均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三)生态状况 鄂尔多斯市属内蒙古高原的鄂尔多斯高原,是全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重点地区之一。全市48%的面积为沙漠化土地,东部为丘陵山区,干旱少雨、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但矿藏丰富;西部为高原区,属典型的荒漠草原;中南部为沙漠区,库布其沙漠居北,毛乌素沙漠位南,是国家“三北”防护林的主要地段;北部及南部边缘为平原区,属黄河、无定河冲积平原,是鄂尔多斯市的粮、油、糖、果基地。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量少且集中,风大沙多,年蒸发量为降雨量的十倍以上,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有40多天,十年九旱,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四)城市建设状况 鄂尔多斯市建成区面积250.21平方公里,道路面积5034.94万平方米,供热面积7189.30 万平方米。全市燃气普及率达78.13%,污水处理率达93.2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69%。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4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9.05平方米。 (五)经济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实现了资产开发的跨越式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进入我国地级市前列,2012年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656.8亿元,比2011年增长13.0%。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20.0亿元,同比增长3.0%。 二、生态环境对鄂尔多斯市城市化的影响分析 (一)促进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保证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优质的空气和水资源,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提高城市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文化素养的人口,加速城市化进程,同时增强农民进城的意愿,促进城乡一体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提高城市形象和知名度,增强对周边地区的集聚效益和辐射能力。 (二)约束效应 恶化的生态环境会降低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水资源缺乏会使生产和生活成本提高,空气污染严重会增加改善环境的成本,土地资源被破坏会抑制城市空间拓展,从而减慢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难以吸引投资和人才的进入,缺乏城市竞争力,从而降低城市发展速度;恶化的生态环境降低了人居环境质量,危害了人体健康,城市居民会选择迁出,这样就造成人才流失,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破坏城市的形象,降低城市吸引力,不利于城市软实力的增强。 鄂尔多斯市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是生态环境脆弱,气候干旱并且沙漠化严重。而且,鄂尔多斯市处于能源工业发展初期,发展模式仍以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和粗放经营为特征。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效应,重开发轻保护的发展方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了鄂尔多斯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程。 三、鄂尔多斯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一)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创建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就在于预防在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病”,解决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做到城市可持续发展,使得子孙后代能够有一个永续利用和安居乐业的生态环境。对于鄂尔多斯市而言,“生态城市”是目前最理想的选择。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少雨、土地贫瘠,城市环境基础差,科技水平、经济实力和人口素质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公众尤其是领导决策层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二要加强城市生态立法。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化、制度化是保障其战略、政策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三要建立生态城市化发展的管理机构。在政府领导下,设立跨部门的、综合的生态城市建设决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四要重视生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生态城市化发展必须重视增加科技投入,研制开发生态技术、生态工艺,推广生态产业,保证发展过程低污染或无污染,低消耗高产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走上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之路。 (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创建节约型城市 目前鄂尔多斯市的城市化发展,资源浪费严重、耕地占用过快、资源能源供求矛盾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面对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诸多不协调问题,鄂尔多斯市应该吸取先行城市城市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坚持走一条“高密度、高效率、节约型、理性增长”的道路,构建节约型城市。在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化发展战略目标时,应该注重城市化的内在质量,把速度和质量统一起来。要把城市化发展与城市经济实力、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结合起来,使得人均gdp、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能够同步增长,居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多方面内容的水平得到提高,整个城市充满创造力。 实现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需要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原材料,大力推行节约型增长方式,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走集约型经济增长之路,建设节约型城市。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社 会良性、互动关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标志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 鄂尔多斯市将进入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是必然选择。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和草原生态奖补制度,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三区”发展规划,推进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转移农村牧区人口15万人。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国家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好中心城区百万亩生态圈、企业碳汇林、乌审旗“一河三园”等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实现沙漠增绿、资源增值、群众增收。二要提升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整治和复垦绿化力度,积极化解矿区矛盾,推进和谐矿区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强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意识,坚持低碳发展理念,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体系。 结论 城市化实质上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空间扩张和生活水平提高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过程。在区域发展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人口集中,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作为城市支撑的基础面临着退化。城市化通过人口集聚、经济发展、能耗增加和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产生胁迫;生态环境的保护又通过限制人口、排斥资本和干预政策对城市发展产生约束。但是,城市化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关系是可以协调的,高速发展中的鄂尔多斯市,作为资源型城市,未来还会面临资源枯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协调好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作者简介: 王珊(1980- ),女,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讲师,博士,从事人文地理和资源环境的研究; 金良(1974- ),女,蒙古族,内蒙古通辽市人,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教授、书记,博士,从事生态环境的研究。 环境与生态论文: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探析 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务。而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没过于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在现代城市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它所起的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得以认识。城市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健康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人们的生活、健康水平和工作效率也会日益提高。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环境的重要条件,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园林绿化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可以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降低噪声、遮荫覆盖、防风防灾、美化城市,对改善人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提高环境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可以给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游览、休息场所。 1. 城市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主要压力 地区开发会对城市及周边的大气、水、植被等环境带来影响。大气环境方面,由于拟开发的功能均属对大气污染贡献较小的类型。只要整个片区的燃料类型以燃气为主,相信东部地区南片的开发不会给整个大气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植被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区植被的减少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把建设生态城市作为地区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在不超越适宜自然生态自我修复的环境开发容量内,协调城市建设、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城市与自然生态的共融、共生、共长,植被环境的受影响程度将可得到有效控制。 2.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 2.1关于净化空气的功能 现代城市的空气中存在着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氟化氢等有害气体,严重的空气污染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为控制空气污染,加强城市绿化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树木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净化空气。据测定:1公顷阔叶林在生长季节每天产生750公斤氧气,吸收1000公斤的二氧化碳。有绿化的地方比没有绿化的市区街道,每立方米空气中的含菌量少85%以上。 2.2关于调节气候,遮荫覆盖,防风防灾的功能 实践证明:夏季绿地的气温要比城市中的路面、广场等建筑区的温度低10℃左右。七、八月份柏油路面的温度高达30℃-40℃,而草地的温度只有22℃-24℃,林地中的温度更低,一般情况下,公园中的空气湿度,要比城市其他地方高27%。由于城市绿化能发挥调节气候的作用,从而为人们创造了遮荫覆盖、防暑降温、凉爽舒适的良好环境。防护林带,可以抵御风沙的侵袭,并使保护区范围内冬季温度得到相对提高。 2.3关于降低噪声的功能 城市中的噪声是一种有损听力中枢神经的环境污染。林木对声音有散射与吸音作用,所以,在城市中特别是道路两旁多植树木可以降低噪声。据资料记载,绿化的街道比不绿化的街道,噪声可降低8-10分贝。 2.4关于美化城市的功能 园林绿化可以运用形状、色彩风格各异的花草树木,利用各种不同的地形、道路、河流及建筑,创造丰富多彩的景观,美化市容,使城市绿树成荫,百花争妍,使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变得优美、舒适、清新。 2.5关于公园绿地的游憩功能 城市中的公园以及其他各公共绿地,是广大群众游览、健身休息以及进行某些科普教育、文化活动的场所。现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园绿地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方面的功能更为人们所重视。 这些功能是其它基础设施所不能比的,但这些功能,许多是看不见、摸不着,是间接体现的,或者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发挥作用的,不像其它基础设施比较直接,短时间可见效。因此,还有很多人的绿化意识以及保护、爱护绿化的意识不是很强。 3. 针对东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3.1维育山体与森林 东部地区东北部和中部的山体与森林是东部地区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是东部主要的旅游资源。保护这些山体、大力增加森林面积一方面能弥补城市建设带来的植被损失,大大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加生物物种多样性,在有效提升东部地区生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 增加生态旅游吸引力,促进旅游业发展;另一方面,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评价还能带来生态保护的收入(这是《京都议定书》的内容,将来有可能实施)。 3.2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多方面利用水资源的问题 东部地区严重缺水,中水与海水的利用不仅需要,而且可行,关键是在规划阶段就要考虑管道布设,在楼房建筑上要有此项要求。将东部地区的用水建设建成全国科学用水的典范。 3.3规划好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法和场所 在方法上应着重于生物技术的应用,不仅满足无害化,还应尽量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并从源头上控制(如采取垃圾处置收费的方法)以达到减少垃圾排放的成效;在固废处置场地的选择上则要充分考虑所采用方法的长期环境效应,切忌只考虑经济的可行性和短期的无害性。 4. 如何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保护 现在,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务。而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没过于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在现代城市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它所起的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得以认识。 4.1重视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整体规划,严禁侵占规划绿地。城市绿地的规划应合理布局,远、近期结合,点、线、面结合,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4.2加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绿档次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建设项目),必须从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入手,加强其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施工前的设计审核把关必须严格,以提高绿化档次。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建设,其配套绿地必须严格控制,要求加大投入,提高档次,不要再出现只见草坪不见树的现象。 4.3实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制度,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现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基本无严格地、强制性地、比较细化的标准,不像建筑工程。而绿化工程中的植物是有生命的,又是具有观赏性的,那么它的好坏不能简单地、硬性地去套某一标准,而只能靠施工单位(企业)的自律去选择植物。 4.4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并把历史运用和体现于园林之中,提高园林的历史文化底蕴 4.5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绿地的养护水平和质量 绿地的建设是短时间的,而养护管理是长期的,因此,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具体体现的是城市经营者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飞速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许多绿地已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对照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标准看,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任重而道远。城市生态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是以生态学的理论为指导,对城市的社会、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综合规划,以便充分有效和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条件,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使社会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优美、清洁、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环境与生态论文:简析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互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论文关键词: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互动发展;路径 论文摘要:近些年来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形势不容乐观。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提出西部地区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良性互动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建议。 一、西部地区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和职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东部地区的环境污染现象日益严重,沿海赤潮、太湖污染和淮河污染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西部地区不能再走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树立在经济发展之前或发展的同时就治理和保护环境的观念。为此,西部地区政府应汲取教训,首先转变政府工作观念和职能,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绿色gdp观念,建立综合性的经济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对经济增长的衡量采用gdp这个统计指标,但是这个指标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它忽视了经济增长的代价问题。例如,经济活动对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问题,以及人们治理环境问题的成本和代价并没有反映在gdp这个指标当中。因此,若采用gdp指标来衡量经济的增长是不全面的,若使用不当甚至会误入歧途。西部地区政府应该建立综合性的考核指标体系,来全面考核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1)建立绿色gdp的考核指标。所谓绿色gdp,是指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它是对gdp指标的一种调整,是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环境成本后的国内生产总值。采用这个指标可以克服传统gdp统计指标的缺陷,重视经济增长的代价问题,进而全面、综合地来衡量一国的经济增长。(2)建立自然资源浪费损失指标。这个指标用于计算自然资源的损失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地反映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3)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损失指标。这个指标可以全面准确地统计出污染的状况,具体包括“三废”排放、噪声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放射性污染等。(4)建立不良品经济损失指标。这个指标具体包括生产过程中的不良品损失统计和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品损失统计。 (二)在引资的时候应考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 在我国,很多投资的项目都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凡是能给投资者带来利润的项目,投资者就愿意投资,政府就愿意鼓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投资的项目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会阻碍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传统的项目评价往往只重视短期经济效益,并未充分考虑到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长期影响。因此,有必要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和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投资项目的绿色环保性。为了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在引资的时候应该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决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 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专门对审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评价,从源头控制有污染的项目入选。审批上,评估领导小组应严把以下原则: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该地区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规划;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有关要求;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等。只要违背其中的一条,项目都应被列入拒绝入选的范围。 (三)建立政府科学决策体制,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建立政府的科学决策体制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决策失误,不仅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还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甚至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损失。因此,应该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政府决策体制,避免出现重大决策的失误。 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重大的经济决策、经济问题和经济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领导、群众和专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为此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研究咨询。即根据广泛的调查研究,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种信息情报,经过分析研究,进行科学预测,为决策系统进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第二,拟定方案。根据需要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分析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后果,拟定出各种有价值的决策方案,并对每一个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为决策者提供充足的科学依据。第三,协助决策。参加决策的讨论,为决策者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决策者进行方案调整并提供咨询服务。 (四)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为特征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另一种是以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为特征的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造成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目前,西部地区水土流失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西部水土流失面积104.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为15.15%,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8.01%。每年因上游水土流失进入黄河、长江的泥沙多达30亿t,其中70%来自西部地区。长江上游每年土壤侵蚀量高达15亿t,其中1/3的漏水进入干流,2/3的粗沙、石砾淤积在支流河道和水库中,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西南地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729.5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53%,因生态环境恶化而引起的农牧民背井离乡在西部地区已不为鲜,因石漠化贵州全省需搬迁人口达30万人。 草地面积持续减少,质量下降,鼠害严重,草地质量不断下降。截至1999年,西部地区退化草地和草地鼠害面积分别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29.5%和47.1%。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西部地区河流、湖泊污染不断加重,出现水质性短缺现象。天然湿地萎缩,自然调控能力降低。荒漠化问题突出。西部地区90年代旱灾和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分别比80年代增长了7.5%和49%。根据有可比资料的广西、四川等9省、区计算表明,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494亿元,相当于同期gdp的13%。因此,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必须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行集约型的经济增长。 二、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严格环保立法和执法 目前,外部性是造成西部地区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其解决办法除了依靠必要的经济手段引导以外,还要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和法律政策来加以规范。因为法律制度本身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规则,具有能约束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的行为。由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这种个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会造成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混乱。因此,为了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还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严格环保立法和执法。 西部地区应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来制定法律制度。例如,废物产生者是防治第一责任方。按照“准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废物产生者要自行处置或交由有经营资格的单位集中处置废物,使用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必须支付相应费用。违反者要限令整改,并处以罚款。此外,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废物产生者还应当建立废物产生量和流向的档案,强化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过程管理。另外,还应该尽快制定有关环境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组织法规,比如环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适当提高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最后,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体制和实施机制。比如,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扩大新闻媒介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执法检查制度,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三、应用多种手段。尤其是以经济手段来治理和保护环境 在这方面,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具体作法如下: (一)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使自然资源的价格合理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相对于稀缺的资源供给而言,自然资源的价格应该逐渐提高才能及时反映自然资源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低价甚至无价,其结果导致了自然资源的加速浪费和环境退化,也使西部地区的企业缺乏主动节能和环保的意识,造成了后备资源的供给不足。因此,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自然资源的价格逐渐合理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西部地区宝贵的自然资源。 (二)加强我国产权制度,尤其应重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设 有效的产权制度对于一国的经济增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明确界定人们使用资源的权利及获益或受损的边界,从而使每个经济当事人使用资源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全部成本和收益都内部化地由自己所承担或获得时,才会产生一种有效的约束,促使人们尽量减少资源利用或经济活动的成本,避免从事无效率的经济活动。同时,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也会自动产生一种有效的激励,鼓励人们积极地去从事能带来经济收益的生产性活动。此外,通过适当的产权安排或产权结构还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因此,要确立合理、清晰的产权制度,必须通过立法明确界定产权,使自然资源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并允许产权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同时,还要通过立法保护产权所有者或产权交易各方的权益。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最终促成西部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 具体来说,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主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矿产、河流、湖泊等)的产权主体,并将这些产权主体人格化和具体化,尤其是应该明确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是村组织、农户,还是国家,从而避免重要资源成为共享资源而被过度利用和破坏。其次,对于一些共同所有的资源,如湖泊、江河、沿海渔业等资源,除了明确管理主体外,主要应根据社区或各区域的特点,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乃至地方法规,维护这种共有资源的集体产权和持续利用,避免由于几个产权主体的同时存在而引起的资源共享所产生的资源破坏。 (三)环境税收和补贴 环境税收手段又称为庇古手段。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首次提出了对污染物征税的思想。他认为,应该根据污染物所造成的社会损害对排污企业征税,从而使企业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一致,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后来,人们将针对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质量征收的各种税费统称为庇古税。庇古手段主要是利用税收手段、财政手段、收费制度和责任制度进行的,包括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产品收费、财政补贴、利率优惠、押金一退款制度等。通过对污染行为征收环境税,既能调节污染行为、减少污染,又能增加西部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以后,不仅可以对好的经济行为少征税或进行补贴,而且可以促进地方政府财政结构的优化,使整个税收体制朝着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又有助于鼓励保护环境的社会经济活动,从而有助于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 (四)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它是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体现,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手段。在西方国家,排污权这种交易方式已经普遍采用。所谓排污权交易,就是拥有排污权的主体,将其排污指标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其他现在或将来的排污者,其他排污者支付相应的代价而使之达到投资生产或保护环境的目的。在这种交易中,排污权实际上是作为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排污厂商之间进行买卖,通过这种方式来创建市场,有效配置污染削减责任,以降低污染控制的社会成本,因而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有效的控制环境污染的方法。具体来说,排污权交易首先由西部地区环境保护单位计算出该地区可能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排污许可总额,并将其分解分配给各个排污单位,然后允许各个排污单位进行许可额度内的自由贸易。每个单位可能将所分配的许可额留着自用,也可以在市场上卖掉。 四、加强西部区域合作和区域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目前,西部地区间产业雷同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市场竞争力差;二是行业之间相互封闭,缺乏合作,重复引进,盲目发展,使资源不能合理流动,技术不能共享;三是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地区经济的互补性差。这种“小而全”、“大而全”的经济模式造成了西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所以,为了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互动,应该加强西部的区域合作和区域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比如,现在开展的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护、天然防护林工程和成渝经济走廊规划就是很好的典范。因此,加强西部区域合作和区域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立足本地资源和特色,避免城市和省份间产业过度重复投资等。在西部地区政府统一的规划指导下,搞好地区之问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加强西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尤其应当扶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严格限制能耗高、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企业发展;努力开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可持续农业;推行清洁生产、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的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循环经济,也叫循环发展模式,就是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准则,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途径组织生产,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变成再生资源重复、循环使用。循环经济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彻底否定和扬弃。传统经济是一种线性增长模式,它一端投入资源从事生产性消费,另一端则在产出的同时对环境产生直接的污染,诸如废水、废气、废渣。而循环经济则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它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投入和节约消耗,并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将有害物和无用物变为无害物、有用物。西部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应有三个层次:一是在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每个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二是在工业集中地区、经济开发区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在企业清洁生产的基础上,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不断延长生产链条,实现区域或企业群的资源最有效利用,废物产生量最小,甚至零排放;三是在一定区域内,用生态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行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逐步建成循环型社会。 六、控制人口规模,提升人口素质,大力发展教育 人力资源是以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表示的资源,是积累和创造物质资本、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最活跃最积极的主动性的生产力要素,是推动和促进社会变革的主要力量。人力资本是一国实现经济发展、增强环境意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规模就成为首要的选择。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控制人口增长,实现适度人口目标 人口的过快增长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建国以来,西部地区人口激增,人类活动空前剧烈,过度垦殖,过渡放牧,超薄平面的种植,技术条件的限制,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等,导致绿洲外围及边缘地区生态环境更加恶化,而且已危及整个绿洲。此外,人口过多也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首先,由于人口增加,会引起城市化的膨胀,居住条件的恶化,噪声污染,“三废”物资增加等问题,从而造成环境污染;其次,由于人口增加,会造成资源过度利用和生态系统的紊乱。因此,西部地区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人口过快的增长,尽快实现适度的人口日标。 (二)大力发展教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目前,造成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缺乏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与正式制度相比较,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是对正式制度的一种有效的补充,它在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以及确立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要通过教育,增强人们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要重视西部地区人们保护环境意识的提高,使集约型经济增长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整个西部人民深层次的自觉的意识,并使这种自觉的意识深入到社会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以及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才能克服各种急功近利、破坏资源与环境的不良行为,才能正确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正确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各种关系,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结合。 环境与生态论文: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分析 [摘要] 我国生态环境恶化,制约经济持续增长。为改善生态环境,政府应采取相应的财政税收手段,促使政府、消费者、企业形成环保合力。 [关键词] 生态环境政府采购绿色消费环境税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加剧。降低经济增长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政府责任重大。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多管齐下。本文主要分析政府依靠财政税收这一经济手段,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降低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 一、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 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0.1%,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我国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造成的后果,政府责任重大。 1.我国生态环境严峻形势必须改变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造成环境恶化。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结果,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十一五”时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使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些目标,体现了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国家长远利益的要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确保完成。 2.经济增长的高环境成本必须降低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土地退化”等现象。许多地方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降低。2006年我国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报告指出:仅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可见,如果再不重视保护环境,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会更高,政府必须下决心改善生态环境。 二、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 保护生态环境,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律,针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灵活运用财政税收手段,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1.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鼓励使用、消费环境标识志产品、环境认证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有利于消费环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政府机构实行绿色采购、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全社会自觉抵制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增加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1)财政资金转向绿色采购 形成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财政资金要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绿色产品,形成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政府所购物品: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车辆等办公用品,都必须达到特定的环保标准,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这有利于带动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必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2006年11月我国公布了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它涉及汽车、打印机、彩电、板材、家具等14个行业获得中国环保标志认证的上百种产品的采购清单。它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2)税收政策促进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节约资源和能源。消费者作为绿色消费的主体,进行绿色消费还存在一些障碍,还需政府出台财税加以引导。 ①减少税收鼓励购买环保产品 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标志产品受到重视,消费者更注重购买环保产品。但是有很多不法厂商,擅自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环保认证标志,消费者难辨真假。本来,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一方面通过环境标志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另一方面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引导企业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但是市场上假冒的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质量低劣,成本低、价格低,不利于消费者对真环保产品的购买。 鼓励绿色消费,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假冒环境标志产品的打击力度,而且要对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减免税收。通过减免税收,增加其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共有近200家企业,40多个大类,5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对这些产品减免税收,降低其生产成本,增加其降价空间,使其在价格上处于有利地位。不仅能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环境认证产品,而且能鼓励生产者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②消费税限制购买非环保产品 促进绿色消费,减少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必须完善消费税制度。去年4月1日,我国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大排量轿车提高了消费税,限制对其消费。还有许多产品,消费者看不出它对环境的危害,然而,生产中对环境危害巨大。例如,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很少知道它对环境的危害。黄金生产中的氰、砷、汞、浮选药剂、悬浮物、重金属,腐蚀性气体、粉尘、尾渣、废石及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危害极大,尤其是汞和氰,严重污染空气和水。对这类生产中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政府应提高消费税,限制百姓对它的消费。 2.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生产保护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推行绿色生产。企业是绿色生产的主体,政府要制定财税政策对企业加以引导。 (1)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绿色生产 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就要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一方面,强化从源头防止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状,就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清洁生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就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环保相关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政府财政资金都要予以支持。 ①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发电 国家环保局公布,去年上半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增长4.2%,大大高于“十一五”规划环境目标所要求的每半年降低1%的目标。2006年11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单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以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计,中国2.9公斤,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为1.1公斤。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大幅度增加。燃煤电厂又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问题,一方面,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财政资金要支持绿色发电。政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使用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财政资金投向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绿色发电项目。 ②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交通 我国汽车尾气和烟尘、噪音等造成的交通污染,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目前公交车辆使用的燃油普遍含硫较高,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控制城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财政资金要支持发展绿色交通。财政资金项目资助企业研制清洁、廉价新型环保公交电动能源,财政资金补贴公交公司使用尾气零排放,无污染,低噪音的新型电动公交车辆,淘汰老旧车辆。 (2)税收政策限制污染型企业生产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改变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增产减污。但是,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有的地方不执行环境标准,违法违规批准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有的地方对应该关闭的污染企业放任自流,导致污染型企业大量生存,加剧了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一方面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坚决关闭小钢铁、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等项目;另一方面,开征环境税。环境税是对破坏环境的活动包括碳排放、硫排放、生成有毒废料、使用原始原材料、排放汞、生成垃圾,通过税收予以阻止。根据我国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对那些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征收高额环境税。通过征收环境税,大幅提高污染型企业生产成本,迫使其转产或停产。 环境与生态论文: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作为人类发展史上实施最早的大范围工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农业工程把地球生物及生物生存所需要的空气、水、土壤等作为研究和实施的对象。然而过去的农业工程研究常常集中在妨害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上,而很少深入研究涉及的诸多生物链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实践,导致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 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不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 农药喷洒不当,造成生态失衡 由于森林害虫繁衍快,危害大,人们往往会借助大规模的农药喷洒来消灭害虫。虽然农药杀虫效率高,但容易导致以这些害虫为食的鸟类误食害虫而亡;同样,以这些鸟类为食物的其他动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虫的天敌大规模死亡之后,害虫又将肆虐发展,进一步造成农药的持续、大量使用[2]。同时,农药的喷洒也对土壤、水、空气等造成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当,破坏土壤生态结构 不当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旋耕方式就是如此。从表面上看,旋耕实现了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实际上是破坏了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过于松散而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同时,旋耕也使土壤有机物的分解能力大为减弱。由于旋耕破坏了土壤的生态结构,人们为了提高作物单产只能施用化肥等,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会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区的土壤沙化和沙尘暴都是由人们的耕作不当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实施农业工程的同时,应处理好农业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 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1 应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 随着现代农业耕作方式的变化,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的威胁,动植物的种类不断减少。有许多药物都是从植物中提炼而成,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脱离不了这个生态圈。在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践中,如果不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趋势,人类发展必需的动植物将大大减少,由此影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2 要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土壤、水和空气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净化能力有限,因而不当的耕作方式和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响,土壤质量下降,且容易导致沙化、沙尘暴等。此外,过多的农药和化肥也会造成水质污染,大面积的井灌则会导致地下水资源的过快枯竭,围湖造田会造成湿地生态失衡等[3]。因此,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遵守自然规律,就很容易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要加深对农业工程研究实践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的意识。 3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研究实施生态工程 3.1 加强农业工程研究实施的立项和审批 农业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发展、自然环境都有巨大影响,因此,对于农业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立项和审查都应该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立项和审批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同时,要提高农业工程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生态环保意识。 3.2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农业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都有重要意义。许多农业工程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和影响,因而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十分必要,否则将很难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农业生产中在给瓜果蔬菜喷洒农药后,就应追踪这些果蔬是否有农药超标的问题,调查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只有建立农业工程实施后的动态评估机制,才能认清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农业生产的问题,并预知这些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防微杜渐是农业工程研究与实施中应该存在的想法。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工程生态预警系统,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总之,要不断探索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 环境与生态论文:为何要谈环境与生态保护的探索 1999年10月下旬,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协办的“生态与文学”国际研讨会在海南省召开,来自中国以及美、法、澳、韩等国的作家和学者张炜、李锐、苏童、叶兆言、格非、乌热尔图、方方、迟子建、蒋韵、黄灿然、蒋子丹等三十多人与会。25日晚,在三亚市南山生态文化苑,参加这次会议的部分学者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就环境—生态问题又进行了进一步座谈。参加这次座谈的有黄平(《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李陀(《当代大众文化批评丛书》主编)、陈燕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戴锦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晓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思和(复旦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帆(福建省社科院文学所所长、研究员)、王鸿生(河南省文学院研究员)、耿占春(海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等。韩少功作为会议东道主也出席了座谈。参加研讨会的部分其他人员及外国同行列席了座谈。现在呈现出来的,是根据参与座谈的人的发言和相近思路整理出的一个提纲,以期作为继续思考和广泛征求批评的基础。 环境—生态问题并非仅仅是个科学技术问题 很长时间以来,全球范围的环境—生态一直在恶化,水资源短缺,荒漠化扩展,温室效应,有害气体排放量急增,臭氧层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都不仅危及到人类的物质生存,而且加剧了全球和地区范围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族群的冲突乃至危机。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均物质资源相对缺乏(在全球排名160位以后)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与全球化的经济体系“接轨”的步伐的加快,资源与开发的矛盾、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迅速激烈化和外显化。近年来,黄河断流,长江泛洪,淮河变黑,西北等地的快速荒漠化,华东、华南等地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等,危害着很多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剥夺着他们的生存权利;许多城市的垃圾公害和食品污染也正在对人(特别是工薪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构成威胁。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有30%的水资源遭到污染,3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上千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75%,这意味着环境—生态代价几乎将抵销掉经济增长的绝大部分。从整体上说,淡水缺乏,水质与大气污染,土质退化,耕地减少,水土流失,酸雨增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阶段性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个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也只有在经济增长起来以后,对环境和生态保护才能有更多的财力投入。 需要对此提出的质疑是:从过去几十年的情况来看,全世界并不缺乏对环境—生态进行必要的和基本的保护的科学技术,全世界的资金也足以用来解决诸如水质的大面积污染和大气的工业污染这样的问题,但环境—生态恶化还是在一步步加剧。这说明,环境—生态破坏后面隐藏着更深刻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原因,环境—生态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 现在,全世界很多地方的水资源都严重缺乏,但即使是在这些严重缺水的地区,仍然不时掀起大兴土木的热潮。高级宾馆高档写字楼层出不穷,而一个三星级宾馆的标准间的设计供水,居然是每天一吨。很明显,只是笼统地说缺水,不是毫无意义吗?不足世界人口5%的美国,每年需消耗全世界年开发能源的34%,人口不到20%的发达国家每年需消耗全球能源的80%,但与此同时,美国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利益,至今仍然拒绝在全球保护大气的国际协议上签字。那么,笼统地说大气污染需要治理有什么意义?究竟是所有的人都缺水、都在污染大气,还是一部分人缺水、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是哪一部分人缺水、哪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缺水、大气污染这类问题,仅仅是个科技问题,或者,仅仅靠科技进步就能解决吗? 从性质上说,环境—生态问题涉及到对自然资源如何占有、如何利用和如何分配的问题,而这种占有、利用和分配,总是在特定的社会体系、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下发生和展开的。对这些社会领域和社会过程的关注、反思、批评,是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作家—艺术家与公共知识分子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 环境—生态和发展的问题,常常被构造成二元对立和两难的困境:似乎要发展,就要破坏环境—生态;要保护环境—生态,就只能牺牲发展、忍受贫穷。这种发展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流行话语正在很多人那里内化成某种“常识”或“共识”,阻碍着人们对发展与环境—生态问题做任何严肃而富有积极意义的探讨。 关注环境—生态问题,并不是要追捧极端的环境—生态主义神话,不是要建立凡生命(甚至包括病毒)和凡自然之物(包括洪水)都必须崇拜和保护的现代泛神论,也并不否定工业文明、农业文明以及更早期的其他文明形式长期以来与自然界的确存在着的紧张关系,并不否认人们追求日益舒适的物质生活的合理性。但是,人与自然的相对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的相对平衡,不也是“舒适”的应有之意吗?而且,这种相对和谐与相对平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相对成功的范例。今天,无论是在海南,在云南,还是在山西,在江西,我们都可以看到某些局部地区有很多发展与环境—生态良性循环从而增进了当地人民福祉的生动事例。各种文明形式与自然的冲突如果说曾经已经发生,丝毫也不能说明如今坐视环境—生态的恶化具有正当性和必然性。而在“发展”与“环境—生态”两者之间建立非此即彼的两难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对掠夺性破坏性开发的辩护。 大规模、高速度的环境—生态恶化趋势,并不是历史上的常态,而是近一、两个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出现的现象,是全球性发展主义思潮和体制性开发带来的恶果。在这里,“发展主义”与“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发展”,指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是生活在各地的人们的正当要求,也是中国改革和开放的目标。而所谓“发展主义”(严格地说,应该是“开发主义”)指的是一种源起于西欧北美特定的制度环境、并在六十年代之后逐步扩张成为一种为国际组织所鼓吹、为后发社会所遵奉的现代性话语和意识形态。它通过对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等等的许诺,对广大的“第三世界”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包括贫富悬殊拉大、环境—生态恶化,等等。冷战结束以后,发展主义更是演变为一种全球化的潮流。这种潮流将“发展”简单地还原为经济增长,将经济增长又简单地等同于GDP或人均收入的提高。在向所有的人许诺未来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发展主义再生产着一种不均衡的经济格局和不合理交换—分配体系,同时也严重地破坏着资源日益减少的环境,损耗着已经变得十分脆弱的生态。 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忽视环境—生态问题,常常把环境的代价、健康的代价等等排除在企业内部的成本—效益分析之外;同时也忽视人文协调和社会整合问题,使社会的伦理、信任、安全、亲情、团结、互助等社会得以维系和延续的基础日益崩溃。发展主义的话语是一种唯物质主义,唯增长主义,甚至是唯GDP主义。 这种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存在着很多盲区,比如其关于增长的统计就常遮掩着人类生存的真相:大量砍伐森林以满足木材业和市场的需求,如生产木质家具、纸浆、一次性木筷等,这一类生产拉高了GDP,但这些生产过程对环境的破坏(如制浆过程对河流的污染、林木减少既导致了水土流失又降低了空气质量等),却没有从GDP总值中扣除;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了保护健康人们又不得不购买矿泉水(富人或中产阶级甚至需要乘飞机去其他地方度假以呼吸新鲜空气),而对矿泉水的购买和度假的消费等更增加了GDP:一次破坏竟成为GDP的两次增值,“美好生活”就是这样被再生产出来的! 国民生产总值(GNP)或本地生产总值(GDP)、人均收入等是对社会总体收益进行估量的一些必要概念,但这一类统计如果成为唯一的社会进步的指标,巨大的环境—生态代价和社会—伦理代价便会被掩蔽起来。而且,这种统计往往并不反映出增长或开发的主要获利者有多少人、是什么人,主要代价承担者有多少人、是什么人。这种以货币来衡量价值的方法也总是将未纳入货币流通过程的劳动(如家务劳动、志愿服务、亲友互助及自给自足的农业劳动等)和其它代价(环境—生态破坏,以及健康损害、安全损害、尊严损害、信赖损害,等等)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因此常常掩盖了增长之下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公正和不合理。 增长至上和财富至上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与欧洲启蒙时期的人类中心主义、唯科学主义和历史决定论存在着思想上的渊源关系,也是二战以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又一轮全球性扩张的产物。在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展主义蓝图之下,少数国家或地区(如日本及亚洲“四小虎”)由于战后种种复杂的政治—军事—经济—技术—文化的综合因素而实现了较高速度的增长,这被描述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楷模和道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战后接受发展主义模式和相关的制度—技术安排的多数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如发展主义所许诺的那样发展起来,或者在增长的同时付出了沉重的社会—政治和环境—生态代价,有些甚至日益陷入了经济的困境和社会的危机。 联合国开发与计划署《1999年人类发展报告》显示,大约四十个国家的经济比十年前更糟了,非洲、南亚、拉丁美洲乃至昨日的超级大国俄罗斯,都面临着深重的危机。即便排除冷战时期的政治性援助等因素不计,“四小虎”的成功与四十个国家的不成功,也充分显示出全球发展主义浪潮中的不均衡性和排他性。事实上,发展主义不是一种包容性强而是排除性强的丛林竞争游戏,正如它不能解决贫富差异问题而只能带来更大的贫富悬殊一样,它也没有解决环境—生态问题而是带来了更大范围和程度的更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这是由它本身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它内在的“赢者通吃”的逻辑决定的。 发展主义所到之处,是更多的自然物变成了发展主义体制和话语下的“资源”,而一旦具有了这种“资源”的价值,这些自然物就在被迅速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本土的或全球的资本—技术的依附关系,越来越集中到了各种权势集团和资本集团的手中。在权力垄断和资本扩张的体系之下,这些集团总是用这些“资源”去满足自己或少部分人的利益需要,而让大部分人去承担资源耗竭和环境破坏的灾难性后果。 这一过程通常是在满足自然欲望和追求幸福生活的名义下进行的。问题是:如今人们层出不穷的欲望并不是原生和自然的,而是在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和资本扩展逻辑下,由跨国性的生产与销售商团和传媒与广告公司联姻精心建构和再生产出来的,其完全不同于其它生命种群万代不变的自然欲望,也不同于在环境—生态相对和谐的情境下人们对物质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例如一家一辆汽车,一人多件貂皮大衣或多件羊绒毛衣,每周打打高尔夫球,每年到避暑圣地度假,等等,显然是当代消费文化引导和谋划的产物,与人的所谓自然属性(即使有的话)并无直接关系。这种非自然的消费欲望正在大大加剧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且,事情往往是,为了满足少部分人的这类欲望,多数人的饮水、呼吸、衣、食、住、行等基本而正常的需要反而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也是忽视乃至取消人们更多非物质性欲望(情感的、尊严的、安全的、审美的,等等)的直接原因之一。在这里,发展主义恰恰是以少数人“高级”(奢侈)的欲望去压抑多数人“低级”(基本)的欲望,它不仅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人类多维度多层面的“幸福”只剩下对物质的占有和对商品的消费,从而对人类的欲望构成了严重的扭曲和践踏。 全球性环境—生态恶化是伴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发生的。据联合国开发与计划署《1999年人类发展报告》的统计,全世界最富裕的国家和最贫穷的国家的人口的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间的差距,已从1960年的30比1扩大到1990年的60比1,又扩大到1995年的74比1。 需要指出的是:特定的“贫困”概念,是在发展主义的语境中才出现的,并且在这样的语境下也才有意义。随着大规模的“开发”,各种形式的社会和生活结构被打破,许多地区的人都先后被卷入了片面追求利润的“增长”和盲目追求集中的“规模”的进程:土地被征用,家园被破坏,环境被污染,人口外出漂流,战争和动乱也比以前有增无减,很多人变得一无所有,从而真正沦入了赤贫。 人们在阐述环境—生态问题时常用“人类”、“发展”、“现代化”这一类过于抽象的词语,而它们常常遮蔽着现实中的差异:是什么人在“发展”和“现代化”?什么人被排斥在“发展”和“现代化”之外?是哪一些“人类”在受害于环境—生态恶化而哪一些“人类”在环境—生态恶化的过程中大获其利?……显然,对发展主义的反思和清理,必须以反思和清理各种普遍主义的话语为方法论前提,至少须防止以习语代替思维、以话语代替事实的反实践态度。 发展主义在中国 世界总人口的1/4在中国,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因此中国成功解决发展与环境—生态的矛盾,对全世界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发展是硬道理,这是针对民族积弱甚深情形的一种政治选择。但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等于赚钱是硬道理,更不等于破坏环境或毁灭生态是硬道理。现在,“中国特色”已经成为上上下下的口头禅,而真正的中国特色,首先是人口众多、资源短缺,技术落后,基础设施不足。这就使中国既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西欧或美国早期的发展模式为“现代化”的样板和“赶超”目标。欧美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其早期大规模地掠夺资源破坏生态,同时伴随着对外殖民、贩奴和侵略的殖民主义扩张和帝国主义掠夺基础上的,本土的人口—资源矛盾因为大量向外移民而得到缓解,域外的资源因为其殖民主义的政治—军事霸权和强国的经济—文化霸权而得到控制和支配,核心国家(占全球人口15%)和边缘国家(占全球人口85%)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的依附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得到确立。在经济发展顺利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可以得到缓和;在经济发展出现萧条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则得到强化和加剧,并引发各种危机,包括战争。这种“以外疏内”、“以外养内”以及“以外安内”的现代化过程,是他们利用了特殊的历史条件的特定发展道路,是后发展国家不可能重复和照搬的。 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经验,都值得中国学习和汲收,但中国不仅在国情方面大大不同于欧美,所面临的时代与上两个世纪也不可同日而语。西方各国不仅已经拥有先发的优势,而且已占有在金融、电子等高技术和无污染产业里的优势,而与众多在发展主义模式下正在被“郊区化”和“边缘化”的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被迫廉价出卖资源,在被迫从事高消耗和高污染的产业。发达国家可以不砍本土的森林而用域外的木材,不采本土的石油而用域外的石油,包括用取自发展中国家的丰厚利润来缓解本土的各种矛盾,来维持本土的相对良好的环境—生态。但是,在既有的全球体系和世界格局下,中国已不能通过向外移民的方式来缓解本土的人口—资源张力,相反,只有极少数精英正在被强国有选择地吸纳;中国也不可能向外转移环境—生态代价,相反,中国正在接受“夕阳产业”的进入和转移,正在为此牺牲自己的森林、草原、河流、土地,而且发达国家的垃圾还通过不法商家一次次运往中国。 因此,中国只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坚持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路,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发展之路。这既是对世界文明多元化发展的贡献,也是对欧美现代文明所蕴含的创造性精神的最好的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八十年代以来,以恢复和建构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持续发展问题也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并被国家确定为发展的战略;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权势和利益集团采取了忽视乃至取消社会公正、忽视乃至取消保护环境—生态的开发方案,甚至与某些跨国资本势力的掠夺性开发联手,从而导致了种种反社会和反生态的恶果。姑且不说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例证,即便在人迹罕至的高原和草原地带,由于某些大资本集团开发触须和国际市场收购网络的渗入,由于某些管理机构的腐败性纵容和配合,老鹰、狐狸、羚羊等急剧减少,加上过度放牧、特别是以破坏草原植被为代价的山羊的过度放养,一方面使羊绒和皮毛的超额利润流向了少数新富集团,另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生物链,导致了鼠祸猖獗和植被毁坏等极为严重的环境—生态灾难。而这一类正在危及广大民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开发活动,居然常常被描述为“改革”的政绩和“搞活”的图景。 这些现象常常被有些人以“阶段论”给予辩护。“阶段论”认为现在的环境破坏只不过是阶段性的,中国也可以像发达国家那样“先污染后治理”。诚然,任何人都能理解,人类的经验和知识的局限,通常会造成破坏与治理之间的时间差。但“先污染后治理”并不是一项通则,更不是发达国家的普遍事实,因为很多发达国家的破坏根本没有得到过治理,只不过是将破坏的后果转嫁给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将一批批高污染产业逐步转移到了不发达国家;另一方面,很多环境—生态的破坏是无法在事后得到治理的,比如物种的灭绝就是一次性事件,另外很多环境—生态破坏则需要漫长的时光和巨大的投入才有可能相对缓解,比如土地的严重荒漠化就须穷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努力才可能予以缓解。更重要的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增长是为人的生存服务而不是人的生存为增长服务。当掠夺式的开发已经危及到人的呼吸、饮水和生命健康的时候,当洪水、干旱、毒气等等已经使很多人含恨而亡的时候,当我们“豁出生存搞发展”的时候,“后治理”还有什么意义?当这种“后治理”是由某些在破坏中获利而根本不承担任何代价的人来宣扬的时候,它还是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理论主张吗? “代价论”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种辩护。这种观点认为环境—生态破坏是人类为增长必须支付的代价,不值得大惊小怪。这说法在一般意义上同样能够让人理解,没有人会天真到以为可以白得好处而从不付代价的程度,何况中国长时间来的积弱状态更决定了代价——包括环境—生态代价——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值得注意的是:“代价论”的滥用,常常有利于维护一切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和安排,因为历史上一切罪恶和悲剧几乎都可以在“代价论”的粉饰下获得其合法性:殖民主义也带来了科技的传播,侵略战争也促进了工业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官僚集权体制也曾促进了GNP的提高,这些都可以被有些人视为“成绩和代价”、“主流和支流”的关系,都可以在“代价论”的逻辑下得到肯定。因此,对“代价论”必须具体分析。问题不在于增长和发展有没有代价,而在于这种代价是否超过了社会或社会中某些阶层可以承受的程度?这种代价是由谁来承受?比方说,“代价论”的制造者们是否也在与环境—生态破坏的受害者们共同付代价?事实很明显,根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全世界非核心国家的居民的主体并没有或很少分享到发展主义带来的好处,核心国家的贫困阶层也没有或很少分享这种好处,但恰恰是占?蜃苋丝?5%的他们,在风景区没有度假别墅,没有定期出国度假的机票,甚至正在失去曾经赖以为生的土地、森林、草原以及河流,正在承受环境—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后果。 另外,不能不提到“残余论”。这种说法认为当前包括环境—生态破坏在内的一切社会问题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只要彻底实现市场化、全球化,只要完全与欧美等发达社会的体制实现“接轨”,一切问题自会迎刃而解。持这种观点的人,看到了中国五十年代以来“人定胜天”、“赶英超美”等盲目经济行为和经济体制对环境—生态的忽视和破坏,但没有看到这些过程内含的“进步”、“增长”、“工业化”等基础性观念其实是与西方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同出一源;他们看到了在集权的计划体制内的浪费和腐败现象及其对环境—生态的重大破坏,但抹杀了这种“化公为私”正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官场表现,大规模的“化公为私”更常常是以联系资本集团的裙带关系为直接支持和必要条件。作为西方现代文明的产物,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侧重阶级斗争与社会关系,在环境—生态方面早就存在着知识盲点,而且正是这一点突出显示出它与西方的科学主义、理性主义、进步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等意识形态的亲缘关系,这恰恰是值得我们反思与清理的。但这种反思与清理是以重建社会的公共性为道德前提和价值尺度的,与废弃社会公共性的“市场浪漫主义”或“市场原教旨主义”,与借口“效率”以反对或压抑“公正”的发展主义思潮,毫无共同之处。 在冷战结束以后,在发展主义最为风行的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是世界公认的环境—生态最为恶化的地区;在发展主义最受尊奉的九十年代,也是全球臭氧层破坏、酸雨增多、海水污染、土地荒漠化最为严重的时代。这说明环境—生态问题并非仅仅是旧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之物,而是今后一个长时期内全人类需要面对的严峻挑战。我们只有从世界体系的角度而不是以一国为分析单位,只有从历史长时段的角度而不是以一、两个年代为观察视域,才能较为清醒地认识环境—生态问题的严重性,才能较好地解除各种环境—生态困境,包括反思和纠正中国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践中出现过的破坏环境—生态的错误。 文学、文化工业、意识形态 发展主义观念能够如此迅速获得普及,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文化工业在九十年代的崛起,以及随之而来的大众文化的繁荣和扩张。文化工业借助报纸、杂志、图书、电视、电影、广告、流行歌曲等等传媒,一方面生产与市场经济相应的一整套文化价值和是非标准,迅速地破坏、颠覆人们的传统道德和伦理,另一方面还将发展主义的一整套观念思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灌输到人们的思想意识深处。 八十年代以来,体现发展主义观念的种种文化产品大量上市,已经成为近些年来文化生产的最显著的特征。其中“成功人士”不仅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神话。这与八十年代早期的“寻找自我”运动以及人性论思潮紧密相关,与八十年代晚期很多人对“中产阶级”的想象以及市场化进程紧密相关,当然西方、港台的商业文化的大举输入也是一种重要动力。根据一位评论家的分析,“成功人士”的典型形象一般是这样的:中年,多半为男性,微胖,受过良好教育,有美貌的妻子,调皮的儿子,驾名车,出入高级宾馆及高消费场所,拥有欧陆风情的住宅,打高尔夫球,去大剧院——而这样的形象,常常被很多人视为人生理想的目标,视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指南。问题在于,在这一类形象的塑造过程中,“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的真实原因总是被掩盖了,他们中不少人靠勾结、欺诈、叛卖、残酷以获取暴利的肮脏,他们中不少人忍受劳苦、孤寂、侮辱、盘剥而终于出人头地的辛酸,都化作了他们脸上空洞的微笑。在这一类形象的塑造过程中,“成功”的含义也大大地被扭曲了,人生价值的丰富性也被粗暴地单一化了,因为这些形象无一不在标榜高消费的富贵奢侈豪华,而从不具有任何道义、责任的指涉,与贫困关切、生态关切及一切人文价值关切毫无关系。他们是钱的化身,是消费的化身,是社会等级的化身。他们总是成为跨国资本在发展中国家的大众美学,因为一个等级森严和高消费的发展中国家,总是更容易出现对外国商品和外国资本的依赖,更容易强化世界体系的不平等关系。毫无疑问,他们通过遮蔽现实和误导公众,将严重危及健康的、人民的市场经济以及文明发育。 与“成功人士”符号相关的还有一系列时尚的潮流。时尚成了精神的上帝,成了国家权力之外最强大的社会控制力量。时尚使一切“旧”的东西贬值,而“新”的,亦即“现代”的,“世界”的,统统成为人们追捧和追求的对象。于是摇滚乐和流行歌无论好坏都是好的,民乐京剧无论好坏都是坏的;大哥大保密箱无论有用与否都是要有的,四合院自行车无论方便与否都是要丢的。这一系列潮流背后是跨国商品的倾销和商家高额利润的赚取,其单一化和强制化,更扼杀了人们精神的丰富性和个异性,一步步取消了人们在文化上应有的判断力。因此,当真正腐“旧”不堪的文化糟粕如“三陪女”、“拜财神”、麻将赌博乃至无知迷信被当作最“新”时尚的时候,被当作“现代”与“世界”文化流行色的时候,最为痛恨传统的众多新潮派人士倒却很少例外地津津乐道趋之若骛。他们在文化上貌似激进主义的先锋的态度,常常伴随着他们最为古典和老派的堕落。这是消费主义文化极为寻常的景观之一。 文学是文化生产中重要的一个领域。九十年代以来,文学创作不乏优秀的作品,但从整体上来说,面对社会深层矛盾的集中浮现和国际格局的重大变化,很多作家似乎还缺乏必要的思想和艺术准备,甚至还可能在纷纭多变的世俗生活中迷失价值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创作倾向值得回顾和检讨。一种出现在某些描写现实生活题材的作品里:作者感受到了社会底层的生活压力,对老百姓的生活有较为生动的再现,却时常采取了为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秩序进行辩护的立场,比如总是将新富人士美化为新的救世主,其为所欲为、欺行霸市、宿妓、行贿受贿的行为也常常被谅解或者得到羡慕,而下层百姓则被要求对这些人逆来顺受。这种“强人救世”、“富人救世”的作品,向读者散布着绝望的情绪,指示着低头屈服的出路,自觉或不自觉地强化着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霸权地位。 另一种倾向出现在某些表现个人世界的作品当中:作者抛弃了传统的社会政治大叙事,转向个人内心世界的探索和个体价值的确立,在艺术形式上则常有现代主义的奇异和狂放。但这些作品中的相当部分时常滑向了人性论,用人性论的本质主义来抹煞“人”的历史性(人的主体如何被“建构”起来的历史过程)。似乎人性即人欲,而人欲是自然的、原真的因而是神圣至尊的,完全掩盖了现实生活中所谓“人性”赖以形成的全部文化过程和全部社会关系,制造着一种绝缘独立和一成不变的人性神话,与发展主义的哲学逻辑是一脉相通。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往往还有浓厚的消费主义色彩,虽然有时云山雾罩扑朔迷离,但对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向往之态却不时跃然纸上。有些作品还表现出浓厚的极端自私主义色彩,不断渲染和扩散对他人和对社会的冷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不时流露字里行间。金钱是生活的意义。美女和美酒是感觉的源泉。趁社会分化刚刚开始赶快捞一把,成了这些作品对读者的隐性教导。这种写作当然是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在文学中的天然盟友,差不多是一种消费指南和社会钻营须知。因此这些作品虽然有时也会貌似“先锋”,但不可避免地相互雷同和自我重复,日益显出时尚快餐文化的通俗品格。 nbsp; 结语 一次新的思想创新正在世纪之交临近。保护环境—生态,在当前已成为重建社会公共性迫切的现实课题和重要的思想入口,也成为最有社会动员力的行动旗帜之一。但这个问题并非新世纪所面临的社会现实问题的全部,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也须有开放和多元的空间。考虑到环境—生态标准也可以成为国际贸易中打压对手的筹码,考虑到某些人崇拜自然而恶待父母的奇怪世相,考虑到某些绿色恐怖主义的施暴行迹……南山座谈的参加者们深知问题的复杂性,希望这一次座谈能通向今后更多角度和更多层面的思考和批评,通向更为成熟和健康的社会实践。 要做到这一点,超越八十年代以来的某些思想定势至关重要。人类/自然,市场/政府,社会/国家,现代/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增长/贫困,发展/环境,等等二元对立的简单模式具有貌似强大的解释效能,正在成为各种媒体上的流行话语,正在妨碍人们对历史和现实作出真切而准确的诊断。如果我们真要面对中国的问题,就必须从这些日益沦为教条和迷信的思想定势中解放出来,从各种个人既得利益—地位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中国因特殊国情注定要在现代改革和建设过程中承受环境—生态的超常压力,中国的知识界和批评界也因此有可能从这一视角开始思想和文化的创新。这可能正是一种幸运。 环境与生态论文: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文章提出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保障这一观点,基于理论分析基础上结合农业发展实质性问题展开探讨,综合得出通过改进农业生态环境来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效策略。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发展规划,帮助快速实现农业全面经济发展建设目标,为管理计划落实创造有利环境。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生态农业经济;经济发展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保障 1.1生态农业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生态农业发展中提出资源循坏利用,对所要排放的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理,其中的部分成分通过过滤提取等方法可以继续运用,最终经过处理的废弃物排放后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人工种植区域与自然环境之间能够更好的融合,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协调发展,这样的发展计划也具有可持续性,所投入的建设资金能够为农业发展区域创造更可观的经济收益。传统的农业发展理念中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存在过量的现象,导致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并且难以恢复,这一点在生态农业经济体系中得到了解决,能够在污染问题发生前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将影响降至最低。 1.2生态环境平衡是促进经济长期发展的前提 依靠牺牲环境来实现的经济发展计划,不具备生命力,这样的农业发展建设计划开展一段时间后,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缺乏资源支撑必然会停滞不前,所需要投入的建设资金也逐渐增大,最终影响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通过农业生态环境的建立,最大程度避免生态失衡现象出现。 2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与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对策 2.1转变观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基层中的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提升,生态农业经济发展计划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工作观念是首先需要转变的,传统的农业管理体系中注重过程监管,缺乏关联体系的建立,不利于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提升[1]。注重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的宣传工作模式,这样能够帮助建立起更适合基层工作任务发展的环境,基础农民运用环保技术开展农业种植生产后在经济收益上得到提升,才能真正认识到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并自觉的投入到基础建设中去。 2.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 虽然现阶段的环境保护体系已经十分完善,但常常会出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利于生态农业经济计划的全面开展,针对这一问题,要加快完善监管制度,对所开展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2]。 2.3增加资金投入,发挥生态区域示范带动作用 在所开展的工作计划中,通过示建设范区域,可以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其他农村生态区域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加大生态农业经济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建设发展计划开展过程中都能够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避免建设中的计划终止。经济发展计划需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符合环境特征才更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可以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区域,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种植区域内多生产技术做出指导,种植成果目标实现后,可以进入到更深层次的推广运用,避免其他区域所开展的生态农业建设出现技术上的误差问题。 2.4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遏制生态恶化趋势 针对现阶段所存在的生态环境失衡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同时环境污染的预防措施也要在经济发展区域内落实。要对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做出合理的控制,这样才能够深入基层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提升可供利用的资源。充足资金保障前提下,实现环保治理工作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因此更要注重对先进技术的宣传落实,以免影响到基层工作任务的深入开展。通过预防与治理措施还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与物种的多样性,符合农业发展需求特征。 结束语 就目前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而言,亟待从宏观调控的战略高度全面改进农业生态环境,以促进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树立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效益,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点,才能促进生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才能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白建英 单位:原平市畜禽繁育工作站 环境与生态论文: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联性 摘要:生态农业经济是指农业再生产中生态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及相互结合的统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业已经摆脱了过去旧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发展农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离不开农业生态环境的支持,但在现实中,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并提出了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生态农业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关系影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不仅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们食物的来源之地,是保证国家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来源保障。但与此同时,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森林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使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要正确认识什么是生态农业经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经济学原理,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建设,将传统农业、现代科技和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将农业向合理生态转化,农业回归自然,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可持续发展兼顾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而生态农业经济就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以不超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为基本方向,在确保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过程和资源利用高效化,确保开发产品优质化、无公害化,促使生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由生态经济的内涵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态农业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协调性,生态农业经济讲求的是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宜性,生态农业经济是通过多种技术装备,使农业发展适应区域环境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使区域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扬长避短,优势尽显;持续性,生态农业经济重视的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讲求的是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的长期整体效益,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装备和发展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因此生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研究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资源,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中每一个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整个农业生产系统产生各种影响,如果耕地和水土资源等被破坏、被污染,必定会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样,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因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前提。2.农业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在农业生态资源有限和农业生产技术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内,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存在矛盾的,但从长期来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条件,从而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又会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使农村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因此两者是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能使农村与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1.耕地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不断恶化。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当前却面临着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恶化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26亿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属于坡耕地,耕地资源较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粗放的开发、过度地侵占滥用和各种污染问题,使得可用的高质量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仍然在不断地减少。 2.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两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区域和专门的垃圾处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随意乱扔,生活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进行排放;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也通过各种流通渠道对农村水体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污染,这些都属于外部污染的范畴。而自身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身污染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滥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二是农业生产残留,如秸秆、畜禽类粪便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污染。我国本身农业用水就非常紧张,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有5000万人口和3000万牲畜面临着饮水不足的威胁,受旱农田达到了3亿亩,而各种污染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1.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类社会的物质需求,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坏式的开发,使农业生产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虽然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但治标不治本,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因此,必须设法从提高环保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虽然我国近几年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及时跟进,使得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才能从法律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投入。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生态建设。兴修农业水利工程,促进水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垃圾回收处理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五、结语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制约条件多。因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充分调动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起“既要农业经济发展,又要农村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张彩霞 冯俊霞 王尚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邯郸站经济管理2013级在职研究生 环境与生态论文:绿色设计与生态环境关联解析 生态环境对设计的影响 “生态学”一词“Ecology”源于希腊文,由“Oikos”(意为“住所”、“住宅”“、环境”)和“logos”(意为“话”、“言语”)组成,合起来意思是“住所的研究”,所以这门学科原本就是侧重于环境的作用的。实际上,生态学起源于人口的研究,人也是生物之一,于是人类生态学的诞生是顺理成章的事。—般地说,设计的生态环境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围绕着设计主体并对其设计行为发生作用的那部分自然物,便是设计生态自然环境。设计生态社会环境情况较为复杂,它是指影响设计主体及其设计行为,并使之感受其力量而力求与之相结合的那部分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这些交互作用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体现为纷繁复杂的多种形态,诸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家庭关系、文化关系等等。这种种关系也可以称为设计生态社会环境诸因素。在不同的情况下,它们对设计发生着不同的作用。现代设计生态环境构成了一个有机建构的框架,现代设计的种种展示、表演、动作、嬗变,都在这个框架中实现和完成。这个设计生态环境框架有着许许多多变动的结合点,例如生态平衡、人类生存空间、人类关系网、医学与保健、战争与和平等等,它们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和制约现代设计。 自然环境与因地制宜 自然环境成了一些设计师的灵感之源,当代有建筑师在构想未来的理想建筑时,把目光转向了人类从那里诞生的大自然,提出了“生态建筑”或者称“仿生城市”的设想。中国古代建筑主要样式木构建筑的成型和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有些学者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文化的发源地在黄河中下游及迤南一带,当地盛产的木材,就成为构筑房屋的主要材料。这样以木构柱梁为承重骨架,以其他材料作围护物的木构架建筑体系,就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中国建筑的主流。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发源地的全面认识,现在学术界还在探讨,自然环境对木构建筑形制的制约作用,是很有道理的。丰富的木材资源,宽阔平坦的中原地域,都是造成以宫室寺观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鲜明特征及重要自然环境因素,这些特征有形制高大、平面展列、装饰华丽和飞檐翘角等。绿色设计,生态先行。近年来,可持续性设计理念在全球建筑行业逐渐普及。发达国家在规划城市与建筑的时候都是生态先行,提出战略性环境总评估。例如:日本的设计都是路让河,而不是河让路,不会为了修路而去改河道;哪些不宜盖楼的地方,就空出来种树或者建花园,海边的建筑一般都会留出出风口,让海风可以吹进城市,使城市不会太闷热,此外在海边还会建设富有自然的公共休闲场地。生态环境问题是“全球问题”,设计一定要顺其自然,因地制宜,并且讲究美学,达到美与和谐统一。 社会环境中的设计 当下,社会环境随之变化,人们往往在设计的过程中被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人工制品所包围着,被自己的同类的群体所包围着,沉浸、纠缠在种种社会关系之中,所以社会环境被人们更加直接地感觉到,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文化、风俗等往往是直接地对设计发生作用。设计生态社会,设计要从外部环境,主要是从社会环境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动力以及原料、技术和手段,例如物资、人力、知识、信息等,而这些东西并不是超时空的存在,而是在一定时代历史社会环境里的现实的存在。农业社会环境里生活的人没有可能设计航天飞机,偏远山区的人不会去设计信息密集型工业产品,电脑设计技术只会出现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里,和平环境里的设计师们不可能以主体力量投入军用品的设计。人们总是在特定时代的社会环境所限定的条件下从事文化活动,设计师也总是在有关设计的诸种社会环境因素所构成的限定条件下行动。设计师不能随心所欲,他对社会环境的某种偏离有时是可能的,但那正是在遵从社会环境的制约这一基础之上着手设计的。所以说设计师应当遵从社会环境发展规律,切实进行设计活动。 总结 从绿色设计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来看,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往往协同对设计发生作用。这在上面的分析中实际上已经可以看出。有些成功的设计正是认识到设计的力量和效应与环境的关系,自觉地与环境相联系而完成的。一个有典型价值的例子是全球性的“贝内通”(UnitedColorsofBenetton)广告设计。这些服装广告设计并不着眼于服饰展示,而是关注当代人类生态环境的方方面面:环境污染,艾滋病,民主与和平,战争,自然灾害,种族平等与和睦,难民问题,等等。设计师从特殊的视角选择内容并给以特殊的摄影艺术处理,比如充塞画面的无数个大小、形状一致的十字架,不同肤色的三个小女孩快乐地向观众吐舌头……别出心裁的创意,统一的图式原则,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持久的思维穿透力,使这些关注全球热点的广告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从而达到促销贝内通品牌服装的目的。最后,环境一直都是对人类行为举止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力,环境也对现代设计发生过和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影响着,设计师们同时也受环境的渗透、唤醒、激发,会在自己的所有设计中自觉不自觉地打上生态环境的印记,而且会在自己的作品中直接或间接的表达生态问题,来传达自己对生态环境的感知和理解。(本文作者:滕艾娟 单位:兰州工业学院艺术设计系) 环境与生态论文:畜牧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关联性 摘要:在市场经济迅捷发展的带动下,畜牧业产业模式正从散户化向规模化过渡。这种变化既带来经济的增长,也带来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水污染、病原污染等方面。本文通过剖析规模化畜牧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关联性影响,试图找出关键影响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规模化畜牧养殖背景下如何维护生态环境提供借鉴性意见。 关键词:规模化畜牧养殖;生态环境;关联性探析;改善措施 畜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是第一产业的支柱。要想实现农业的跨越式发展,就离不开畜牧养殖行业的进步。近年来在科技革新的引领下,畜牧行业中落后的分散养殖逐渐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变。就目前情况看,规模化畜牧养殖能够显著拉动经济增长,但弊端也在于其扩大了对生态环境的损害[1]。 一、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关联影响 不可否认,规模化畜牧养殖给农户带来了利润,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畜牧业的稳健发展,但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一)规模化畜牧养殖地域的蔓延 在农村地区畜牧养殖接近饱和的前提下,规模化畜牧养殖在城镇区域实现了二次扩张。站在农户的角度而言,将规模化畜牧养殖地点圈定在城镇,有利于缩短畜牧产品或副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时间,通过减少中间运输环节实现了物流成本的节流。反之畜牧养殖城镇化也将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地域转移:城镇实施畜牧养殖后,大片土地被占用,相对农作耕种的占地面积减少;由于缺乏对排污治理的认知,规模化畜牧养殖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成倍于散养农户的畜牧排泄物、污水等废物无法实现回收转化。更有甚者将之就地排放,加重城镇环境的负担;家畜家禽的大规模养殖也会对空气产生影响,动物的聚集会排放大量氨气,且其排泄物经过发酵分解会产生其他有害气体。空气质量受到破坏,会对城镇居民及经营者的生活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二)规模化畜牧养殖所产生的废弃物陡增 畜牧养殖以散户形式存在时,由于所养殖的畜牧数量有限,因此动物产生的排泄物以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均在可自行处理范围内。随着畜牧养殖的规模化,其过程所产生的废弃物陡增,不仅无法实现自行利用,且会影响养殖区域周边的土地;随意排放的废水也对地下河的水质产生严重影响,由于废弃物中富含氮磷钾等有机物质,在其接触水体后,会使地下水富营养化,经过自然汇集后,水体受到污染恶化,导致水中生物死亡,致使局部生态失衡。加之废水、废弃物中存在各种弧菌与致病菌,最终可能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及工作造成威胁,从而危害人类健康[2]。 (三)规模化畜牧养殖利用肥料质量难以保障 在传统畜牧散养过程当中,其所利用的通常为农家有机肥。随着规模化畜牧养殖的推进,化学肥料取而代之。尽管化学肥料具有使用定量、操作方便且低廉高效等优点,但畜牧产出的粪便及尿液中含有化学成分。在没有良好污水循环设施的处理下,这些废物无法实现有效回收利用,化学元素的肆意传播也对我们生存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二、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影响原因剖析 (一)养殖模式及规模发生根本变化 传统畜牧养殖中,养殖规模小且多分散,因此对养殖动物产生的废弃物用以处理,但集中处理不仅成本较高,且容易处理不彻底,因而对环境造成破坏。 (二)化学原料的过度添加 为了保证养殖动物的快速繁殖、出栏,规模化养殖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化学制剂进行养殖操作,从成本上化学原料也远比有机肥便宜,但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却无法被利用。 (三)必要污染处理设备的缺乏 大部分农户将注意力集中在提高收入上,忽略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应对规模化畜牧养殖的配套基础设施缺失。受限于资金及其他条件,多数规模化畜牧养殖农户没有添加污水处理设备,导致产生的废弃物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应对策略 (一)树立生态循环观念,加强废弃物管理 我们在肯定规模化畜牧场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正视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威胁,而其有否控制余地与畜牧场的管理者是分不开的。因此应当加强对管理者环保理念的树立及培养,引导他们加强对各种废弃物的回收与管理,鼓励农户寻找环境与生产中的平衡支点,优化畜牧产品的品质管理。 (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环境监测 环保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规模化畜牧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着力引导管理者及相关农户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主要可以表现在:对环境进行利弊要素分析,建立全面的激励机制,出现问题的进行整改,保持科学先进性的农户给予政策倾斜,从鼓励农户积极性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扶植研发力量,鼓励相关专业学生进行污染处理设备的研发,优化现有污染处理资源,争取研制出易操作、价低廉的处理设备,能够使农户迅速接受并广泛应用。 (三)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与利用 规模化畜牧管理的一大难点在于对其排泄物及废弃物的管理,工作流程繁琐且数量庞大。因此作为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规范且完善的废物管理设施,通过控制排放或研制新的降解循环系统实现废物循环回收利用。可以与生物科技公司、化肥厂等相关企业进行协作的方式,寻找几者当中利益平衡点,通过发挥供应链的作用,最终实现基于保护环境的稳步发展。 作者:张丽梅 单位:祥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环境与生态论文:管理控制系统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 摘要:本研究同时研究了管理控制系统和管理团队的组合如何帮助组织成功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此同时,研究还分析了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短期和长期绩效的影响。研究收集到了127个管理团队(42.33%)的数据,并使用偏最小二乘法来测试因果研究模型。研究发现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短期绩效有负面影响,而对长期绩效有积极影响。管理控制系统的广泛设计有助于组织和企业长期绩效的提升,并且管理团队多元化还能减轻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短期绩效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管理控制系统;管理团队;短期和 长期绩效新型的管理模式是许多企业和组织为提高效率和强化服务应遵循的标准,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可为企业和组织提供巨大的财务及环境效益。企业和组织不仅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而且可以通过减少污染和资源的使用来改善国民的生活。环保举措的实施往往在短期内失会导致许多企业和组织的业绩不佳与浪费的资源。绩效收益与损失的共存可能会对执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果产生使人迷惑不解的证据。本研究探索了公立医院管理团队多样性和管理控制系统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同时考察了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公立医院短期和长期绩效的影响。 一、文献综述 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实施需要企业和组织内部的协调和分散化以及激励不同层级之间工作关系的管理控制系统。管理会计研究试图确定促进战略实施的管理因素以便增强短期和长期绩效。Pondeville,Swaen和DeRongé(2013)认为广泛的管理信息有助于鼓励管理人员在战略问题上进行管理辩论和互动,并且认为这是成功采取战略政策的必要条件。Hambrick(2007)在战略管理研究认为高层管理团队的构成直接影响企业的战略实施。研究总体目标是同时分析管理控制系统和管理团队如何应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并处理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相互矛盾的需求。 二、研究假设 管理团队是企业和组织实施战略、提高效率的重要保障,多元化的管理团队可以更好地解决矛盾,因为管理人员可以从不同来源收集和处理更全面和更多元化的方案。在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时,多元化的管理团队能够更快作出反应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作出以下假设:H1:管理团队的多元化影响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业绩之间的关系,其对短期业绩的正面影响大于其对长期业绩的正面影响。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更加广泛的信息和更复杂的管理控制系统提供保障。更多的信息能够鼓励管理团队在战略问题上有更多的辩论和互动,并促进企业和组织实现长期目标。因此,我们作出以下假设:H2:管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影响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业绩之间的关系,其对长期业绩的正面影响大于其对短期业绩的正面影响。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研究使用的数据包括调查数据和档案资料,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来收集有关管理控制系统和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信息,并通过档案资料中获得的数据来体现绩效。研究对我国300个公立医院的管理团队成员发放了调查问卷并获得了687份有效回应。这使本研究收集到了127个管理团队(42.33%)的数据。2.变量设计管理团队的多元化按五个人口特征衡量,分别是年龄、任期、教育背景、经验和性别。其中年龄和任期的多元化通过变异系数来衡量。而对于教育背景和经验来说,调查问卷要求管理人员填写他们的学历及其实践经验年数。研究通过布劳异质性指数来衡量教育背景和经验的多元化。研究还通过布劳异质性指数来衡量团队中的性别多样性,该指数的分数越高表明管理团队中的性别多样性越大。管理控制系统采用李克特量表法进行测量。问卷的问题包括四个方面:非金融类问题、未来导向、外部导向和长期导向。研究使用档案资料中的数据来衡量短期和长期绩效表现。研究采用了2013年至2016年间收集的六项非财务业绩指标数据来体现资源的使用效率。这六项指标是:入院率、手术室使用率、再入院率、住院时间、死亡率和等候时间。 四、研究分析 我们使用偏最小二乘法(PLS)来测试我们的假设。偏最小二乘法允许比基于协方差的模型更小的样本。表1为描述性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大多数公立医院高级管理人员是男性,只有29.17%的管理人员是女性。表2为相关性分析,同时偏最小二乘法验证了变量的可靠性。表3显示了管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短期业绩之间关系的正面影响大于其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长期业绩之间关系的正面影响。 五、研究结论 本文分析了管理团队异质性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与短期和长期绩效之间关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管理团队异质性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绩效之间关系的影响不同。管理团队异质性有助于组织采取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来实现短期绩效。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则鼓励组织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来同时实现长期绩效和短期绩效。医院和卫生机构应设计综合管理控制系统,以保证其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成功。研究结果表明,具有不同特点的管理团队能够更好地应对采用新战略与短期业绩下滑之间的矛盾,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有助于长期和短期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功。多元化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有助于提高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因此,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企业和组织应该努力确保管理控制系统向,多元化的管理团队提供广泛的信息。 作者:王晨曦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环境与生态论文:水库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应对措施 摘要: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促使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经济的发展对环境的破坏程度越来越严重。水库的运行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有助于实现水资源的保护。本文对水库运行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库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资源 在人类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水库对水资源有着积极的保护作用,对于自然水资源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并且对当地生态环境也有积极的改进作用。所以针对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有重要意义。 1水库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缺乏科学性 人类的生产方式不同程度影响着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多元性,影响的途径和类型日益增加,所以在进行水库管理时,应积极对相关的管理进行更新,针对外界发展的趋势以及生产方式,对现有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进行创新。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所产生的问题较为普遍,如污染物,其对水资源的破坏度非常大,因此污染物的处理是水库管理工作的重点,水库管理必须制定严谨并且切实可行的污染物处理办法,确保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进而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较好的保障。 1.2没有充分把握工作重点 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在各管理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都应加强对其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水库的重点环节,更应强化管理力度。但是在现阶段,水库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不足,单一化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水库管理对生态资源保护作用的发挥。管理过程中没有充分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点位置,导致在开展相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仍有不利的影响,无法实现管理与保护工作同步[1]。 2水库运行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在制定水库管理工作的相关重点时,应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充分融合,确保管理工作与保护工作同发展。水库管理工作的重点为水质监测、涵养林的建设以及生态平衡的维护。水质监测主要是通过生物监控和理化监控两方面进行,有助于确保水质的无污染。生物监控主要是对水资源中的浮游生物以及植物进行科学的观察和分析,是水质监测工作的关键,确保水资源中的浮游生物以及植物对生态环境无害。水资源的涵养林对维护水库水资源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确保水库管理工作主体、水资源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所以应加强对水库涵养林的建设。水库建设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在后期水库管理中应加强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减少土壤的裸露,扩大绿色覆盖面。对水库周边的湿地应加强监管力度,保护野生动物及植物。贯彻落实节水工作方针,采用先进的科学设备或节水技术优化水库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对渔业应积极转变传统的养鱼观念,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并以此作为管理和发展的目标,促进水库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周边区域环境的改善,推动水库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共同发展和进步[2]。 3加强对污染物的处理力度 水库管理工作人员应深入污染源头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为之后针对性地制定相关解决对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加强对水库周边的管理力度,禁止周边居民或者企业在水库周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或工业废水、工业垃圾等;在水库周边禁止采取极端手段对渔业资源进行破坏;在水库中禁止有水面经营活动或者娱乐经营行为出现;在水库的集雨范围内,禁止发展规模养殖,要取缔有污染的企业。此外,还应对其他情况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水库无污染。总之,水库和生态环境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为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水库的长远发展,必须深入分析水库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制定针对性地措施,保护好周边生态环境,进而推动水库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韩平年 单位:民乐县童子坝河管理处 环境与生态论文: 草原畜牧与生态环境保护探讨 摘要:草原的环境自然优美,是一个令人心向神往的地方。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出现了草原退化和生态环境失衡的情况,虽然人类社会的经济水平在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对草原的过渡破坏和环境的破坏,如果不将这种情况进行调节和改善,那么人类将面临着自然环境越来越多的报复,最终只能自食其果。因此现阶段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加强对其的保护尤为重要。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就将针对草原畜牧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展开研究,希望对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更大帮助。 关键词:草原;畜牧;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人们一直在对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方式进行研究和分析,这项工作却始终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在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将环境作为代价。但是为了解决这种,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特别是草原环境对我们经济建设和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通过采用更为有效的策略对问题进行合理解决,最终更好的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给人们更舒适的生活和发展环境[1]。因此,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就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1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草原作为一种环境的天然屏障和保护伞,它的存在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我国经济和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草原的存在还将有效预防或减少自然灾害出现的可能性,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和帮助。因此处于这种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下,怎样更好的将草原建设工作进行开展,做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就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探索工作。只有将草原生态环境进行良好保护,才能更好的对我国草原畜牧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从而对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同时,由于草原中的植被根系相对发达,因此其对土壤有着极强的稳固作用。在草原中,茂盛的叶子能将风雨对土壤的侵蚀进行阻挡。而土壤中的动物和微生物由于频繁活动,因此土壤会由于其运动而变得疏松,对于雨水的吸收效果良好,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地表中水分的流失,更好的保持水土平衡[2]。但是如果在长期的人类发展过程中,这种有序的生态系统结构遭到破坏,就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的威胁,最终将产生草原退化、土壤沙化、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对人类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由此可见,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2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对策 2.1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升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知环节,同时也对行动有着明显的主导作用。因此,要想将草原生态环境工作进行有效开展,首先需要对宣传工作进行加强,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人们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了解这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后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宣传,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这项工作对人们生活的积极作用和影响。以此更好的激发群众投入这项工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相关措施的应用,从而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健全和提升。 2.2进一步加强对草原建设的资金投入和建设投入 在对草原建设的投入进行加大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结合当前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到因地制宜,采用分类指导的方式,对出现退化的草场进行改良和治理,对人工草场进行大力兴建,通过这种方式对生产条件和环境进行改进和完善。此外,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将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更改,通过科学的生产方式,加强对放牧方式的更新和完善[3]。牲畜的饲养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规定或是地区规定,适当的运用增草或是减畜的方式,尽可能实现草原和牲畜共同发展的目的。 3结语 综上所述,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要想得到完善和发展也不是在一夜之间能实现的。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更需要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起重视,充分做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尽可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通过这种方式更好的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希望通过上文的研究,对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能做到更合理的解决,最终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还给人们更舒适的生活和发展环境,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帮助。 作者:呼格吉勒图 单位: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环境与生态论文:环境监测技术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水平持续上升。但与此同时我国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例如,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和水质恶化等问题。有效应用环境监测技术来促进我国生态可持续发展非常必要。论文对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措施。 【关键词】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大了工业化建设,化工产业不断扩大建设规模造成了环境的大片污染。面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实际问题,必须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从而有效的对环境进行保护,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环境监测能够有效掌握环境信息并对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对环境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必须做好环境监测并严加重视。目前,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极其严重,并开始散入到农村,对我国生态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影响。因此,加强对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迫在眉睫。 2立足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监测技术 所谓环境监测技术即是应用地理、物理、生物及化学信息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对环境中的生物、化学以及物理污染等因素进行连续或间断的获取,监测或测定出现场生态因子,然后给予合理客观的环境质量评价。现如今我国应用的环境监测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光谱技术 在对水环境进行监测的过程中,光谱分析技术地位重大。常见的光谱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即:紫外-可见吸收谱法、原子吸收光谱、原子发射光谱以及荧光光谱法等[1]。光谱分析技术主要原理是通过对物质特有的特征光谱进行应用,从而完成定性和定量的测定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达近百种水中污染物的光谱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例如,可以用邻菲罗啉分光广度法来对铁离子进行测定,用紫外分光法来测定硝酸盐氮,用甲醛肟分光光度来对锰进行测定。 2.2色谱技术 色谱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即:毛细管电泳技术、气相色谱分离技术以及液相色谱分离技术[2]。在对水环境进行检测时,针对有机物的分离监测常应用气相色谱,例如,监测和分离水中多环芳烃类。我国环保部门也形成了针对环境空气中的醛酮类化合物应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测定的相关标准。2.33S技术这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遥感技术的合称,即GPS、GIS、RS。目前,我国已经将3S技术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当中。因为物体会存在电磁波的辐射与反射,将该特点与遥感技术有效结合起来,能够在远距离下探测出物体电磁波的辐射和反射,从而监测和分析出电磁波信息的的变化,继而掌握住该物体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将这些信息充分整理和反馈。在环境监测中应用遥感技术则能保证生态监测的效率并降低人力消耗。 3我国生态可持续发展中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1)我国还没有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应用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中。我国虽然在2000年就已经应用了具有自主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但和国外相比,我国的环境监测仪器还存在起步较晚的特点。不仅监测仪器不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而且监测仪器的种类也相对较少。所应用的监测仪器缺乏一定的技术含量,大多是属于中低档产品,而且不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经常会发生故障。这就造成了我国生产的监测仪器在采样过程形成的结果没有准确性,而且时效性还较为低下,难以对生态环境的现实情况进行有效且客观的反映。2)我国还没有专业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投入到生态可持续发展中。要想保证对环境有效监测,实现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除了要有先进的高质量的监测仪器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水平较高且素质较高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如此方能保证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可靠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但是,如今我国针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存在较大的缺口,也没有较为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造成了我国环境监测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励,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无法全身心投入到高质量工作中,也不能自觉的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以及技能素质。所以,要想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的质量,就必须保证环境监测整体团队的高素质。3)我国还没有高程度的网络化的生态监测技术应用到生态可持续发展中。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网络化水平也越来越高。但反观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生态监测网络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还能实现国家全覆盖,从而对生态环境的发展趋势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监测。我国生态监测技术网络化的发展还相对落后,要想提高生态监测技术的网络化进程,不仅需要监测仪器功能能够高度自动化,而且监测仪器必须要具有在线化的功能,从而保证数据能够具有极高的时效性和精确性[3]。2015年我国环保部门提出了有关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方案,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化建设放在了应有的高度。 4提升环境监测技术,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措施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持续发展,和过去相比,今后的环境监测技术不仅能够提高监测的精度和效率,还能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对人力成本的投入,保证监测结果的精确度。1)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转变过去的环境监测技术架构框架,破除过去环境监测技术的不利观念。2)国家也要加大对相关部门的软件和硬件的投入,加强对高档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力度,要想提升监测技术,就必须重视其监测仪器这一重要载体,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监测仪器和国际接轨。3)要在日常工作中对环境监测人员的理论技术和专业技能进行培训,形成高素质高水平的监测团队,从而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技术在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4)要完善环境监测技术的预警系统功能,它在改善污染情况和污染治理中意义极大。5)将智能化的先进技术应用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形成具有自动化、网络化和现代化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这样,不仅能够提升环境监测质量,还能应用电子化信息管理,能够适时监控地域环境。建立环境监测网络非常重要,一个健全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必须要将涵盖环境所有要素的监测管理网络、监测业务网络以及监测信息网络包容进来。6)要形成规范的监测制度和标准,从而为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指导。7)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应该具有完整性,需要将技术规范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环境监测基础理论体系、分析方法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监测技术路线体系以及质量评价体系等几个方面结合起来,促进整体体系的完善和发展[4]。8)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过程中,要加强对科学技术的应用。例如,计算机智能技术以及网络自动化技术。 5结语 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过去的环境监测只能应用于工业污染源,现在监测范围越来越大,可以应用于对生态和生物的变化监测。不仅如此,因为生态监测能够对所有干扰的综合信息进行反馈,这就有利于人们科学预测某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形成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协调统一好环境监测技术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联系。 作者:张希成 单位: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与生态论文: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分析 摘要: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道路,是对传统的城镇化战略和模式的彻底扬弃。既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走高消耗、高排放、城乡分割、缺乏特色的传统城镇化建设老路,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走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实际、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种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必然强调以人为本、集约型、和谐型、可持续发展。那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也就必然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向之一。 关键词:城镇化进程;生态环境;分析 1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的关系 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两者之间互相影响,互为作用。首先,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各行各业的发展会对城镇及其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次,生态环境的变化也推动着整个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两者呈现出一种非线性的交互胁迫关系。城镇化进程的快慢很大一部分因素取决于生态环境的优劣,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促进城镇化的发展步伐,恶劣的生态环境也势必会阻碍城镇化发展的进程。 1.1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效应 城镇化的急速发展会冲击生态环境的平衡。首先城镇化发展的最显著特征即城镇人口数量加大。生态环境的破坏究其根本即人为的破坏,人口密度增加,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也就会跟着增加。随着大量的人群涌入城镇,城镇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势必发生改变,人们向环境索取的资源越来越多,生态环境的健壮性越来越脆弱。这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以及城镇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的胁迫。首先,企业的发展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指标,城镇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生产所需的资源也越来越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也越来越多;其次,城镇化发展的另一重要指标就是城镇交通系统的扩张,汽车越来越多,造成了大量的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 1.2生态环境恶化对城镇化的约束效应 生态环境恶化对城镇化的约束效应表现为以下及格方面:第一,人们居住环境舒适度降低,不再有人愿意进入城镇生活,阻碍城镇化进程;第二,招商引资困难,不再有商家愿意进入城镇带动经济发展,另外本地企业也会外流;第三,当恶化的生态环境由量变转为质变时往往会发生诸多灾害性事件;最后,为了改善已有的恶劣的生态环境,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新投入的这些资源反过来又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2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特征 我国城镇化进程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城镇化形态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然而,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辩证的,城镇化的发展也带来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1城镇绿地不足 从地理范围来讲,城镇的占地面积是固定的,而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口数量却不断增加,这就造成了每个人平均土地占有面几率的降低,如何提高占有率是城镇化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来看,只能牺牲绿地面积,将绿地面积变为建筑面积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员需求。另外地方政府为了单纯追求GDP,对开发商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开发商为了私利肆意开发土地盖楼,于是城镇的绿地越来越小,钢筋水泥越来越多。绿地的减少会带来很多问题,例如破坏了CO2与O2的平衡,更多的有害有毒气体无法被植被吸附过滤,细菌和粉尘越来越多,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人们居住舒适度越来越差等等。2.2城镇空气污染我国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面积的雾霾天气。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根本成因是人为排放的污染物在特定的气象条件下积聚造成的。这些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这些废气中所包含的高浓度的细颗粒物(粒径小于或等于2.5nm的颗粒物,简称为PM2.5)对人体健康有着严重的威胁。有研究表明,人体长期暴漏在雾霾天气中会引起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癌症、生殖与神经系统的疾病,严重时甚至能够导致死亡。而更可悲的是近些年雾霾天气不但没有减少,更有增加的趋势。 2.3城镇供水紧张 城镇供水紧张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还是在于认为的破坏。城镇化脚步的加快的核心因素是劳动生产力的增加,城镇中的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人们用水量也随之增加,生活污水也越来越多。大部分城镇用水水源都来源于地下。长期大量的给水给地下水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地下水位也一再下降,以前距地面4-5米就可以出水的地方现在要挖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才能出水。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GDP的目标,对污水处理这一问题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或地下水域当中,给人们赖以生存的水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2.4噪声污染增加 噪声污染往往得不到人们的广泛重视,然而聚环保部门统计,全国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们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这些噪声包括交通噪声、机械噪声、建筑噪声、生活噪声等等。噪声对身体的危害虽然在短时期内看不出来,但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会产生多种疾病,例如神经衰弱、消化系统紊乱、记忆力减退、失眠、心跳加快、心律不齐、食欲不振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受到噪声的侵害,往往使人们感到烦躁不安,对工作和事件难以集中精力。有研究显示,人口密度越大的住宅小区人们患高血压疾病的人员也越多;立交桥越多的地区心脏搭桥病人的比例也越高。这些都印证了噪声污染对人体是有伤害的。 作者:赵永志 单位:齐齐哈尔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与生态论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摘要:本文介绍了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而分析了建成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后根据问题提出了避免水利水电工程造成生态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生态问题;措施 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不断深化,社会大众对生态系统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的深化,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水利水电工程而言,有必要在整体施工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上制定合理的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较大的环境问题。 1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问题 首先,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会破坏原始水文地质,由于挖方、填方作业,造成其沿线的地质地貌被破坏,同时还对山体的整体稳定性造成严重的影响,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自然地质灾害发生;其次,会造成施工当地严重的水土流失,水利水电工程多在一些山区,然而这些地区其生态环境都是十分脆弱的,在开工过程中会对沿线的水源造成一定影响,严重时还会导致水土流失的发生;最后还会造成施工当地的景观以及生态被破坏,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过程中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施工现场清理,同时还需要建设弃土场以及取土场,而这些都会导致当地的自然、人文景观被破坏[1]。 2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2.1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使一些陆地成为水域,潜水变为深水,流水变为静水。这些变化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建筑完成之后水域内的污染物其流动扩散能力相对流水要差很多,这就会造成水域水体的自净能力消弱,严重时还会致使水域内生物由于缺氧而死。 2.2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完成之后还会导致施工地陆生环境出现较大的变化,对于下流而言其淤泥减少就会致使其肥力降低;对于中上流而言,土壤长期被浸透会出现严重的浅育化和沼泽化,土壤环境的改变会使陆生植物生长受到影响。库区蓄水会导致土地资源被淹没,进而使陆生植物被破坏,这对生物的多样性造成了影响。施工人员在施工地的居住也会产生一些生活污染物,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避免水利水电工程造成生态问题的措施 3.1增强生态保护观念 首先,需要水利水电企业在其营运中树立起一个正确的生态观念,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会对施工当地的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无论是施工前的前期规划设计,还是在施工过程的施工调度,以及后期的维修处理,都需要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经济效益考虑,整体强化企业的环保观念。还需要加大国家环境法在企业内的宣传力度,进而引起整个行业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3.2建构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需要在企业内部逐渐构建出一个生态补偿制度,依据“谁开发,谁补偿”的机制,在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并且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进而构建出一个强制性、稳定性的环境补偿机制。对于环保部门而言,在工程施工前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性的环境测评。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大坝建设对于水生生物的多样性有着很大的影响,故此政府主观部门也需要引导水利水电企业在施工之中,建立一个自然保护区,避免水利水电工程对于生物资源造成严重的影响。 3.3重视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首先需要施工单位对施工当地的环境情况进行综合化的了解,并以工程的周期为基础进行实时环境的检测,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给以处理,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要及时处理,施工完成之后还要进行绿化工作和原始景观的恢复工作,最大程度的避免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2]。 3.4采用施工综合化的运行方案 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对日常工作进行合理的管理,能够综合性的对社会、经济以及环保方面进行统筹考虑,进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施工中需要重视工程的生活用水,同时还要兼顾到施工下流用水情况。工程日常管理需要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具体要求,在各项内容上的实现综合化协调,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计划,从而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运行。 4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对施工当地会造成原始水文地质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景观和生态被破坏,在施工建设完成之后会在生态方面对陆生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问题和特点加强生态保护观念、建构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重视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采用施工综合化的运行方案是切实有效避免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应在施工中充分、合理的使用。 作者:王新华 单位:甘肃省古浪县黄花滩黄灌区水利管理处 环境与生态论文:森林病虫害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探讨 【摘要】森林资源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森林作为“地球之肺”不仅能够净化空气,同时还能涵养水源从而实现径流的调节,并且对于水土流失以及防风固沙也有着重要作用。然而,森林病虫害对森林会产生巨大的破坏。本文笔者就将针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 前言 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它是以乔木为主体辅之其他的动植物、微生物与土壤所形成的生态群落,通过生态系统中各个元素的相互制约,从而对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而我国虽然地大物博,拥有庞大的森林资源,但是从人均森林资源占有量来看,却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因此,保护森林资源,呵护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是当前我国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森林和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保护森林资源,不仅对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社会的稳固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也有着巨大的帮助。一个良好的森林和生态环境,能够更好的帮助我国进行社会经济建设,并且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体系,调整经济结构,帮助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的建设。(一)平衡生态系统,促进林业旅游发展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水平也有了巨大的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国民对于自身的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旅游,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仅可以放松身心,让人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出来去感受不同文明及自然景观所带来的愉悦,同时也能够开阔人的眼界,让他们认识各地不同的风俗习惯与奇人异事,从而增长见识。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目前国民在旅游上的选择也有了较大的变化。现在的人们更加喜欢原滋原味的自然生态环境。因此在旅游的时候,更倾向于挑选拥有原生态自然生态资源的地方。这样一来,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就能够开发更多的林业旅游路线,从而促进我国旅游行业的发展。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发展林业旅游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就是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发展旅游业的时候,必定会出现因为游客对当地生态环境不足,而导致有意或无意的生态环境破坏。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分进行配合,积极向游客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加强游客的环保意识,这样才能做到不仅提高当地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做到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从而保障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促进林副产品的开发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除了可以刺激旅游业的发展以外,还能够促进更多林副产品的开发。比如说,在柳州市柳江县,就根据当地气候以及环境的特点,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开发,从而形成部分以果园、油茶等为主体的林业景区。这样一来,游客不仅能够在景区中感受到优美的自然风光,在大自然中放松身心的同时,也能够感受到当地的特色,在离开时还可以购买当地的特产。这样一来,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有着极大的帮助。 二、森林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森林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三点:调节径流、净化空气、防风固沙并保持水土。(一)调节径流的作用森林之所以能调节径流,主要是因为森林能够涵养水源,因此可以说森林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水库”。众所周知,水在自然环境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中都有着重要意义。人类社会的起源,就是依水而生。而树木不仅有着蓄水的作用,同时在阳光的作用下将水蒸发,使水重新回到大气当中。有数据显示,一公顷的森林一年就能够蒸发约8000吨水。(二)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森林另一个作用就是能够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之所以能发挥这样的功效,是因为树木拥有庞大的根系以及繁茂的树冠。通过树身和树冠,可以降低风速,而庞大根系则可以帮助树木抵挡大风。而当降雨时,因为树木根系的蓄水功能,使水以地下水的形式流出,从而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三)净化空气的作用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就是因为森林具有极强的净化空气作用。从树木的特性来看,每一棵树都是天然的二氧化碳吸收器和氧气生成器。通过光合作用,150公顷的阔叶林在一天之内就可以产生100吨的氧气。除了吸收二氧化碳以外,森林还能够吸收氯气、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并且将这些气体进行净化,从而形成氧气。这对于当前的温室效益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都有着极大的作用。 三、森林病虫害的危害 (一)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在任何一座森林当中,都无法避免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而一旦发生病虫害,就会对森林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会对森林中树木的生长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不同的病虫害对森林中的树木也会造成不同的伤害。除此之外,由于森林是一个巨大的生态体系,每一棵树木之间都是紧密相连的,因此当森林中发生病虫害时,通常会对整个森林树木的生长产生危险,从治理上来说具有极大的难度。(二)影响生态环境与林业经济效益当森林中出现病虫害之后,除了会对树木的生长产生威胁,同时也会危害到当地整个生态环境以及林业的经济效益。这是因为,病虫害的出现会对树木的形态造成破坏,对整个森林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同时也会影响到生态景观的观赏性。这样一来,除了会损害树木本身的经济价值以外,也会对当地的林业旅游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一)引进先进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要想有效的防治森林病虫害,那么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引进先进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而要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积极引进国内外最先进的防治技术对病虫害去进行整治,比如说新型生态防治技术相比起传统的农药化学防治技术对于森林病虫害防治就更为有效,并且,采用生态防治技术不用担心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也不用担心会改变当地土壤的结构和性质;第二,在引进先进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同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一定要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意义的宣传工作,并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防治知识和新技术培训,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第三,在基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一定要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条例,这样才能保障防治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最后,在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之前,一定要根据森林病虫害发生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形成一个科学的、完善的防治方案,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森林病虫害进行防治。(二)加强工作人员对于森林病虫害的认识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当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工作人员对于森林病虫害的认识。要让他们意识到森林对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让他们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当中。(三)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检查工作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检查工作对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来说也有着重要作用。定期检查工作的开展能够让工作人员及时的发现森林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将病虫害的威胁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并且使森林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除此之外,对于森林植物的来源一定要进行细致的检查,防止移植的花草树木上存在病虫害隐患。(四)改善森林生态结构在以往技术和时代的限制之下,传统的人造森林都具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那就是结构十分的单一,食物链也非常简单。而简单的结构和食物链会造成森林的抗病虫害能力十分弱。因此,为了提高人造森林的抗病虫害能力,改善传统人造森林的生态结构,采用混交林的方式,能够更好的进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从而令森林可以更好的生长。(五)电子工程的应用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也被应用到当前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当中。通过计算机技术以及电子工程技术的结合运用,能够实现对病虫害源头的监控,从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机制。当森林中出现病虫害的苗头时,预警机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工作人员,从而使有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及时的进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是对生态环境同时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在当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当中,必须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加强工作人员对森林的保护意识,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检查工作,改变传统人造森林的生态结构,通过计算机以及电子工程技术的结合建立一套预警机制,这样一来才能确保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更有效的进行。 作者:韦柳姣 单位:柳州市柳江县林业局 环境与生态论文: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发展 摘要: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电资源的开发水平还是相对较低,尤其是水能资源的开发目前仅仅能达到百分之十几,而有的发达国家甚至都达到了90%以上,这样巨大的差距预示着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进程,然而如何妥善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以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简述的基础上,展开深入、细致的探讨与分析,并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与对策,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影响 1前言 我国目前并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飞速发展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相关研究表明,要想真正有效解决水资源的短缺问题,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满足防洪等方面的实际要求,仍然需要加快修建大型的水利工程。由此可见,关于水利工程,搞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2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提及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水利工程建设对气候的影响气候状况通常是受大气环流所控制的,然而水利工程的建设一旦完成,原本的陆地为水体所代替,局部的空气湿润化,也就是说局部气候会发生某种变化,尤其是在降雨和气温等方面。 2.1.1对降雨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对降雨的影响通常表现为降雨量的增加和降雨地区分布的改变以及降水时间的改变。首先,降雨量会有所增加,这主要是因为水利工程建设往往会形成大面积的蓄水,通过阳光的辐射,蒸发量大大增加,最终导致了降雨量的增加。其次,降雨地区分布的改变。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由于大规模蓄水的影响,往往会产生一定的低温效应,导致降雨的分布区域有所改变。通常表现为库区和库区相邻地区的降雨量下降,而一定距离外的外围区的降雨增加。最后,降雨时间有所改变。在炎热的夏季,水面的温度往往会低于实际的气温,大气的对流相对减弱,降雨量也会因此减少;而冬季,水面相对较暖,大气的对流作用增强,降雨量也会因此而有所增加。 2.1.2水利工程建设对气温的影响。水利工程落成后,库区的下垫面将受到影响。原先的陆地变成水域,这一定程度上,将导致空气间能量交换方式的变化,并最终引起气温的变化,这种变化通常表现为气温的小幅度升高。 2.2水利工程建设对水文的影响 水利工程建成之后,整个水道将受影响。尤其下游河道的受影响程度最大,直接影响到周边环境的变化。以水库的建设为例,水库落成后,在存储汛期水源的同时,也截流非汛期的基流,很大程度上将导致下游水位下降,甚至导致断流,最终影响生态环境问题。而一旦河流枯竭,必然会影响下流生态恶化,导致水质恶化。 2.3水利工程建设对水体的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会导致原本流动的和流水发生变化,如因水库水温的升高,引发水质相对较差,尤其是水库的沟汊中容易发生水污染,如水华现象;另外,水库一旦蓄水,睡眠扩大,蒸发量大幅度增加,水汽、水雾增多。但水利工程建设对水体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不好的。 2.4水利工程建设对地质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增加地震、塌岸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 2.4.1水利工程建设与地震。大型水库具有极强的蓄水能力,这种蓄水会引起地壳应力的增加,水渗入断层以后,增加断层之间的润滑程度,而岩层空隙的水压力也会随之增加,大大增加地震发生的几率。 2.4.2库岸易引发滑塌。随水库蓄水能力的提升,蓄水水位的升高,水库岸边土体的抗剪强度将降低。久之,将导致塌方、滑坡等问题。 2.4.3水库渗漏。随水库的渗漏,可导致周边水文条件改变。而一旦水库为污水库或尾矿水库,一旦渗漏将直接污染周边水体。 2.5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5.1土壤浸没。浸没区的土壤通透性相对较差,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降低,肥力下降,最终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 2.5.2土壤沼泽化。水利工程导致水位上升,地下水位随之上升。久之,土壤易形成沼泽化。此外,土壤过度湿润,将加速植物根系衰败速度,导致呼吸困难。 2.5.3土壤盐碱化。由库岸渗漏补给地下水经毛细管作用升至地表,在强烈蒸发作用下使水中盐分浓集于地表,形成盐碱化。土壤溶液渗透压过高,可引起植物生理干旱。 3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分析 要想真正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影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3.1对能源的开发要从长远考虑 水利工程的建设不要仅仅考虑眼前利益,而是严格按照大水利发展的基本原则制定规划,尤其要改变技术经济最优化的工程目标,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 3.2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尤其在不适宜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内,划定保护河段和保护流域区,禁止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真正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出发,对那些可能对生态环境、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产生某种程度的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科学的评估与严格的审查。 3.3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开发目标 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参照流域梯级开发模式,地域水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往往追求100%。但是,考虑到移民工作的复杂性,以及补充费用的越来越高。在综合考虑保护耕地资源,稳定社会的角度考虑,规划设计期间应注意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实际的开发目标。比如:针对移民少,耕地少,生态问题少的流域,可100%开发。而移民多,耕地大,生态问题严重的流域,可考虑着重重点河段开发。 4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仅要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到生态效益,真正实现三者的统筹规划。 作者:曹斌 单位:泾源县水务局水利服务中心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基础和前景 【内容提要】中国历史地理学具有悠久的传统,也是一门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兴学科。由于中国拥有长期延续的文献记载,涉及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很广,包括多样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景观,在中国发展历史地理学有举世无双的优势。在气候和环境变迁长时段观察等方面,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人类的未来作出独特的贡献。已在进行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项目,将使中国的历史地理研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本文还对历史地理研究如何为现实服务,如何提高研究水平发表了看法。 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及其规律,是地理学的分支。但由于历史地理的研究主要依靠历史文献,必须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为历史学所用,也被看作为历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 中国历史地理学不仅具有历史地理学的共性,而且具有中国的个性。这是由于这门学科在中国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发展过程,也拥有举世无双的优越条件,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学术的进步和人类的未来作出独特的贡献。 中国历史地理学具有悠久的传统也是一门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兴学科 历史地理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我国最早的地理学著作《禹贡》。这篇托名于大禹的著作实际产生在战国后期,距今也有二千多年了。《禹贡》虽然是以记载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后的地理状况为主,却包含了对以往地理现象的追溯,含有历史地理学的成分。而且由于其中的内容来源不一,并不排除一部分记载来自战国后期以前的时代,可以说,中国人注意并记录以往的地理现象,开始于战国以前。 成书于公元1世纪的《汉书·地理志》,既是一篇内容丰富的当时代地理著作,也堪称中国第一篇历史地理专著,因为它所记述的对象并不限于西汉一朝,而是“采获旧闻,考迹《诗》、《书》,推表山川,以缀《禹贡》、《周官》、《春秋》,下及战国、秦、汉”,对见于历史典籍记载的重要山川地名作了考订注释。尽管作者班固并不以地理学见长,但由于他比较充分地利用了已有的地理记载和地理研究成果,所以还是开创了中国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雏形。此后,从郦道元的《水经注》到唐宋以来传世的地理著作,几乎都是由当时代追溯到往古,注重历史地理现象的记载和研究。 《汉书·地理志》的作者生活在公元1世纪,但依靠当时保留着的历史文献,对早在公元前11世纪以来的一些地理要素,包括古国、历史政区、地名、河流、山岭、古迹、关隘、寺庙、纪念地等都作了记载和简要的考证。同样,成书于公元6世纪的《水经注》所记载的范围也不限于当代或作者的见闻所及,而是从传世的数百种地理著作中搜集整理了大量史料,并作了深入的考证和研究,使《水经注》成为继《汉书·地理志》以后最重要的一种历史地理著作。今天,我们之所以还能知道先秦的某一个地名在现在的什么地方,之所以能知道春秋战国时的政治态势和秦汉以降的疆域范围,之所以能够大致了解黄河早期的几次改道,都离不开这两种著作。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皇朝的更迭、政权的兴衰、疆域的盈缩、政区的分合和地名的更改不断发生;黄河下游及其支流的频繁决溢改道又经常引起有关地区地貌及水系的变迁,给社会生活带来相当大的影响。中国古达的文化使这些变化大多得到了及时而详尽的记载,但由于在如此巨大的空间和时间中所发生的变化是如此复杂,已不是一般学者所能随意涉足,因而产生了一门专门学问——沿革地理。 中国古代一直具有重视历史的传统。沿革地理历来被看成历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一贯受到学者的重视。沿革地理所研究的内容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也是治学的基础,例如历史地名的注释和考证、历代疆域和政区的变迁、黄河等水道的变迁,特别是涉及到对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十三经》和传统正史的理解和解释的有关地理名称和地理知识,都被看成是治学的基本功。沿革地理的成就在清代中期达到高峰,乾嘉学者无不致力于沿革地理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与具体成果方面几乎都推向极致。 但是沿革地理并不等于历史地理学,两者不仅是量的不同,而且有质的区别。就研究内容而言,前者主要是疆域政区、地名和水道的变迁,后者却包括地理学的各个分支。就研究的性质而言,前者一般只是对现象的描述和复原,很少涉及变化的原因,后者则不仅要复原各种以往的地理现象,而且要寻找它们变化发展的原因,探索它们的规律。由于产生于西方的现代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很迟,加上缺乏全面系统的科学基础,中国沿革地理虽然早已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却一直未形成新的学科。数百年来,除了有少数几位专治沿革地理的学者之外,大多只是历史学家、经学家、训诂学家、文学家、金石家的副业,它的成果主要也是作为历史学和其他学科的注释检索之用。历史地理学则有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和理论,是现代地理学的一部分,一般说来需要有专门的研究人员,它的研究成果既可用于解释自然发展规律,也可以用于解释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在特定自然条件下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显然,历史地理学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决定因素是现代地理学的建立,中国到20世纪初叶才逐渐具备这一条件,所以中国沿革地理向历史地理学的发展是30年代以后才开始的。1934年初由顾颉刚首倡、谭其骧协助成立的学术团体禹贡学会及其主办的《禹贡半月刊》还是以研究和发展沿革地理为宗旨的。1935年初,《禹贡》开始以“中国历史地理”(The Chinese Historical Geography)作为刊物的英语名称,这说明禹贡学会的学者们已经受到现代地理学的影响,产生了将传统的沿革地理向现代的历史地理学转化的愿望。但从此后《禹贡》的内容和学者们的研究方面和方向看,还是侧重于沿革方面的。而且,不久爆发的抗日战争和随之进行的内战使禹贡学会不得不停顿,学者们的愿望无从实现。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当时教育部列出的大学历史系课程中还只有“沿革地理”,而不是“历史地理”。 对学科发展满怀热情的学者及时指出了沿革地理的局限性,其中以北京大学侯仁之教授的意见最为有力。1953年院系调整后,一些大学的历史系以历史地理学取代了沿革地理。不久,北京大学率先在地理系中招收了历史地理专业的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成立了历史地理研究室。此后,复旦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单位也先后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室、教研室,有的还招收了专业本科生。到60年代中期,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员已经粗具规模,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承认。尽管由于的破坏,出现了多年的停顿,集中反映历史地理研究成果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和《中国自然地理·历史自然地理》还是在70年代末大致完成。到20世纪80年代初,历史地理学界一致认为,中国历史地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粗具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历史地理学者继承和发扬沿革地理注重文献考证的传统,充分运用地理学和相关学科的科学原理,引入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开拓新的学科分支,扩大研究领域,在历史人文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历史社会地理形成了不少新的分支,在历史地图编绘、历史地理信息系统、行政区划史、移民史、人口史、区域文化地理、地区开发、环境变迁、气候变迁、灾害与社会、上海历史地理、历史地理文献研究和整理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有的已居国际领先地位。在老一辈历史地理学家陆续退出研究领域后,一批中青年学者已经成为各个分支的学术带头人,绝大多数拥有博士学位或留学经历,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门类比较齐全的学术梯队。近年由教育部确定的106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名列首批,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就是以该校的历史地理研究所为主组建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与美国哈佛大学等机构合作研制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GHGIS)已经完成首批样本,初步进入国际领先地位。中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水平在整体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标志着这门具有悠久传统的学科迎来了一个向现代化全面迈进的新阶段。 在中国发展历史地理学有举世无双的优势 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所以大多数学者将历史地理学归属于地理学,少数学者认为它属于历史学,或者是介于地理学和历史学之间的边缘学科。但对历史地理学的主要研究手段是建立在历史文献基础上的历史学研究方法,而不是以实地考察为主的地理学研究方法,一般是没有异议的。尽管历史地理研究离不开地理学的基础原理,同样需要采用地理学的基本研究手段,并借助于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但绝对离不开文献资料。正因为如此,尽管现代历史地理学首先产生在西欧和北美的发达国家,尽管它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手段适应于各大洲的各个国家,但只有具有丰富的、延续的、系统的历史文献的时间和空间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研究。也正因为如此,英国、加拿大和欧美其他国家的历史地理研究集中在历史人文地理,并且主要是17世纪以后的课题。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现象的变化尺度往往以数百年或千年计,在缺乏长达千年的、延续的历史资料的前提下是无法进行的。 中国的历史地理研究却具有举世无双的优势,有条件进行长时段的、持续的、大范围空间、长时段时间和全方位的研究。这是因为: 中国有悠久和延续的历史。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商、周,并且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通过考古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还可能将历史提前到夏朝以前。尽管目前得到证实的中国历史还不如埃及、巴比伦的长,但从夏朝开始,中国的历史一直没有中断,作为历史主人的主体民族是从以夏人为中心的华夏诸族发展下来的,不像其他文明古国的历史早已断绝,当年的主人或者早已迁离,或者已经灭绝。 中国历来有辽阔的疆域,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一般都有数百万至上千万平方公里。尽管疆域时有盈缩,内部也有过多次分裂割据,但一般都能在北起今阴山山脉、燕山山脉、辽河下游,南至海南岛和南海,西起陇东高原、川西高原、横断山脉,东至于海的范围内实施着有效直接的行政管理,从18世纪中叶起又扩到今中国全境。这就为历史地理学进行大范围的、可比较的、前后连贯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大舞台。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数以十计,政权数以百计,行政区数以千计,使用过的地名数以万计,涉及的人物、事件、制度更难以数计,为历史地理学者留下巨大的发展潜力,也留下了不少千古之谜。 历史上中国的范围内拥有多种自然地理环境,跨越北半球的寒、温、热三带,拥有东亚大陆的三个阶梯,有复杂多样的地形和地貌,包括世界最高的山脉、最低的盆地之一、最长的河流之一、最大最厚的黄土高原和黄土冲积平原,以及其他多种世界罕见的地理现象,形成了很多景观迥异的地理区域。由于开发时间长、供养人口多,大多已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发生过显著的变迁。这些都为历史地理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课题。 中国历来人口众多。从公元初的6000多万人发展到1850年的4.3亿人,又增加到1953年的6亿余人,中国人口在世界人口中一直占着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比例。从古代的华夏诸族、三苗、百越、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到今天的56个民族,中国始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尽管自古以农立国,以农为主,同时具有游牧、饲养、狩猎、采集、捕捞等多种生产方式,农、林、牧、副、渔、手工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各种特种行业全面发展。各民族、各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物质和精神文化丰富多彩,方言繁多。尽管儒家文化占据了主导地位,但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同时存在,各种民间的、地方的信仰变化无穷,就是儒家文化内部也有各种流派。这些都是值得历史地理学开发的无尽的宝藏。 由于地理环境的阻隔,中国文化基本上是独立发展的。直到19世纪中叶,中国文化在总体上还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对东亚以外也没有产生直接的、整体性的作用。但早在先秦时期,先民就开始了与境外的联系,张骞通西域和丝绸之路的开通,甘英、朱应、康泰、法显、宋云、惠生、常骏、玄奘、王玄策、慧超、杜环、李志常、常德、亦黑迷失、汪大渊、周达观、陈诚、郑和、王景弘、费信、图理琛、谢清高等旅行家、探险家、航海家、高僧给我们留下了耳闻目睹、亲身经历的记载,有的是世界上唯一、在当时当地也没有的珍贵记录。同样,竺法兰、安世高、安玄、康僧会、支谶、鸠摩罗什(Kumarajiva)、阿罗本、伊本·瓦哈伯(ibn-Wahab)、马可·波罗(Marco Polo)、伊本·拔图塔(Ibn-Battutah)、鄂多立克(Odorico da Pordenone)、约翰·孟德高维诺(Giovanni de Montecorvino)、邓玉函(JeanTerrenz)、利玛窦(Matteo Ricci)、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庞迪我(Didaco de Pantoja)、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徐日shēng@①(Thomas Pereira)、罗雅各(Giacomo Rho)、毕方济(Francesco Sambiaso)、冯秉正(Josephde Moyriade Maillac)、郎世宁(Giuseppe Castiglione)等人因种种原因来到中国,或者传播佛教、景教、天主教、基督教,或者带来了西方、阿拉伯、印度文明,或者向外界介绍了中国当时的情况,其中也有未见于中文记载的重要资料。具有如此多的研究中外交流史和世界文明史的资料,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者的幸运。 目前所知中国最早的文字开始于甲骨文,现在已完全能够解读。战国后期,各国间的文字交流已没有障碍。从秦始皇统一和规范文字至今,中文的基本构造的意义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世界上最多的文字记录,传抄或印刷了世界上最多的书籍,保存至今的书籍和其他文字记载如金文、碑刻等,无论数量、内容和种类,都是世界上最多的。此外,还有和田文、粟特文、吐火罗火、吐蕃文、契丹文、西夏文、蒙文、满文、彝文等各种文字的史料,大多已得到解读。其中仅地方志就有8000多种,对明、清以来各地的记载非常详细。用中文译成的《大藏经》所收录的佛经,由于一部分原本早已散佚,成为有关资料的唯一出处。这样的历史文献资源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尽管同样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缺损或空白,但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历史地理可以研究的时间最长,空间最广,资料的密度最高,可信度最大。 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人类的未来做出独特的贡献 自上世纪后半期以来,地球上出现了气候的急剧变化和不少自然灾害,大多数地方的环境趋于恶化,最近在中国北方出现的罕见的沙尘暴和各地普遍的春季高温更使人们对未来的气候和环境变迁充满了困惑和忧虑。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们也在为未来担忧,而科学家的预测莫衷一是。科学不是算命,不能未卜先知,科学的预测只能建立在大量实践和科学规律的基础之上。但人类认识规律需要相当长的积累,如对一种地理现象的变化规律的了解,都需要一个比较长时段观察。如果不做长时段的研究,就要总结它的规律,来预测它未来的发展趋势,那是非常危险的,或者说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幸的是,人类用现代的科学仪器来观测气候,如气温、风向、风力、气压、降水等,到现在最长只有170多年,能积累那么长年代资料的站点在全世界只有50个,其中的90%集中在西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完全依靠现代科学仪器积累起来的气候资料,那最多只能研究西欧四十几个点不到200年间的规律。而且影响气候变化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周期或长或短,如太阳黑子变化是11年一个周期,而气候冷暖的变化却有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周期。从现有的资料分析,上一世纪的气温的确呈上升趋势,但仅仅100年的资料能证明是一个完整的周期吗?谁能肯定100年后气温是继续上升,还是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周期,或者进入一个下降阶段呢?退一万步说,即使这170年的资料能够提供西欧地区的规律,也不可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至于我国,能够积累100年以上现代气候观测资料的点也屈指可数,大多数县级观测点的资料是从1958年后开始的,比研究西欧的条件更差。幸运的是,依靠中国丰富的历史文献和各种信息,历史地理的研究可以为人类提供更长、更多的气候变化状况,有可能使我们了解更多的规律性。当然,科学家也可以利用孢子花粉分析、土壤沉积物分析、生物种类、碳[14]断代、考古发掘等方法来获得气候资料,但在信息的延续性、广泛性、精确性方面,与文献记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例如,现存的甲骨文中有好几条有关亚洲象的记录,证明殷人猎象已很有经验,在王都殷(今河南安阳)附近的田猎区内常有成群的野象在活动。另外,甲骨文中出现的十多种天气现象的字中,没有冰、霜等字。结合考古发现的其他证据,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公元前16-11世纪的商代是一个气温偏高明显的阶段,其年平均气温比今天还高,黄河以北地区的冬季气温比今天上海一带还要高。所以说,从上一世纪开始的气温升高并没有超过历史时期的极限。同样,我们可以在历史资料中找到很多极端最低气温的记录,例如,上海附近的太湖在宋代冬天经常结冰,有时湖面完全冰封,上面可以步行和供车辆来往。苏州一带的运河也经常冻结,以至船只常都备有凿冰工具,不断破冰才能通行。这些情况,现在早已绝迹了,这说明历史时期长江三角洲冬天的极端最低温度比今天低得多。这就是说,近一个多世纪内出现的气温变化都还在历史时期“正常”的范围之内,在密切注视、认真对待的同时,不必过于紧张,过于悲观。 又如,建立在历史文献基础上的研究证明,有史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灾害,是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1月23日)陕西华州的大地震,死亡人数至少有83万。而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死亡24万人。已知黄河最大的洪水发生在道光二十三年,三门峡洪峰流量达到360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119亿立方米,相当于500年一遇。而20世纪内最大的1933年三门峡洪峰量是22000立方米/秒;1958年在河南花园口实测到的洪峰流量是223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86.8亿立方米,只相当于50年一遇。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大量类似的例子,这至少可以证明,自然灾害并不存在越来越严重的规律。人类活动固然会加剧自然灾害,但造成自然灾害的主要或根本原因显然还是自然本身,这正是我们必须探索的规律。 用从我国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中整理出来的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的类型和程度、环境变迁和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变化的资料,结合其他历史信息,参照现代观测资料及其研究结果,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成果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填补现代科学研究的空白,为更科学地发现和认识自然规律,预测未来提供经验,为全人类的未来做出贡献。 从传统历史地图到数字化、信息化中国历史地理研究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由已故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是新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最重大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和历史地图研制的一个里程碑。这部上起原始社会,下迄清末,包括20个图组、305幅地图和约70000个地名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以下简称《图集》),除了内容丰富,收罗宏博的特点外,还在科学性、思想性和精确性方面大大超过了其他同类地图集。 严格说来,《中国历史地图集》只能称为《中国历史疆域政区地图集》,或者是《中国历史普通地图集》,因为它的内容只包括历史时期各个政权的疆域政区、重要地名和有地名意义的建筑、具有政区性质的民族分布,以及作为地图必不可少的框架海岸、河流、山脉;而没有表达其他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要素如地貌、水文、气候、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而作为名符其实的历史地图集,这些方面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学术界需要这样一种地图集,根据我们的历史资料和已有研究水平也完全有可能编绘出这一图集,所以从1982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主持下,由谭其骧主编,复旦大学,北京大学,陕西师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历史、考古、近代史、民族等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杭州大学等数十个单位的学者开始编绘一部包括20个图组、千余幅地图的三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历史地图集》。编稿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印中,第一册将于年内出版。 但由于印刷地图既不可能将不同年代的诸多内容绘在同一幅图上,又不能将历史时期地理要素的全部变化都用分幅地图表示出来,这种以静态地图来表示历史地理动态的矛盾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历史地图的使用者会有各种目的,但都需要找到特定的年代和特定的地区,而且希望能对原图上的内容有所取舍,删去不必要的点线,增加自己的内容,以突出主题。他们需要的是各种不同年代、不同地区、不同比例尺的历史底图,进而能将地图上的有关要素量化,计算出具体的数据。现有的印刷地图显然远远满足不了这样的要求。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新的历史信息的发现,历史地图必定有一个不断修改补充的过程,但传统的印刷地图的修订和制印却相当麻烦,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出版的地图总是落后于研究成果和最新信息。 当地理信息系统(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和数字化地图(digital map)问世以后,这些难题就都迎刃而解了。正因为如此,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决定不再简单修订《中国历史地图集》和整理出版考释文字,而是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编制“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China's Historical 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 这一系统的基本思路是: 制定一套完整、系统、全面、精确的编码系统,将所有能够发现并确定(包括能够部分确定)的历史地名全部编码,做到一地一码,即一个地名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任何变化都将在基本码不变的条件下生成新的代码; 研制相应的数据库,要求容量充分,信息完整,检索便利,链接迅速,适应各种不同层次和探索的要求,将全部原始信息(包括史料、档案、数据、图像等)全部输入,并能不断更新; 以国家测绘局的数字化地图ArcChina(一百万分之一全国地图)为底图,逐渐上溯,明代以后编出包括县及县以上界线、县以下可考地名的逐年地图,此前编出包括县以上界线的可考地名、间隔尽可能短的阶段性地图; 在完成普通历史地图后,进一步将历史人文、社会、自然地理各分支的研究成果和信息充实这一系统,使之日益完美,成为名符其实的历史地理信息系统; 这个系统将提供一套开放的地图和数据平台,从理论上说,可以提供中国历史上任何空间和任何时间的地图,供历史地理学、历史学和其他任何学科和各类用户使用,或作为进一步开发的基础;其他全部产品将分批在互联网上,供全世界非商业目的的用户免费下载。 从2001年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和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系、哈佛燕京学社、澳大利亚格林菲斯大学亚洲空间数据中心、数字化文化地图集行动计划(ECAI,Electronic Cultural Atlas Initiation)等机构合作,在世界各国数十位专家学者的支持下,已经启动这一项目的研制计划,并已完成和了第一批样本。这一项目将分阶段实施,以十年或更多的时间完成。 这一项目采用的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地图的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所表达的内容是以中国悠久的历史、辽阔的疆域、灿烂的文化、庞大的人口、众多的民族和丰富的史料为基础的,加上二千多年沿革地理的传统和半个多世纪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成果,我们完全有信心达到世界一流的水平。例如欧洲的历史地图还只能编到200年前,目前正努力争取编到300年前,而我们完全可以编到2000年前,有可能编到3000年前。在同样的技术条件下,我们的成果当然更先进。这样的水平是无可比拟的,没有争议的。 “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必将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完成中国历史地图从传统向数字化和现代化的转折,将中国历史地理和历史地图的研究提高到新的高峰。 历史地理学如何为现实服务 作为一门科学,历史地理学的根本任务是学科本身的发展,而不是如何适应现实的需要。一味迎合现实需要,片面强调现实的需要,必定会影响学科的正常发展,甚至完全违背科学规律。1949年以后,历史地理学曾经受到政治因素的过度干预,因而片面强调为政治服务,为现实服务。例如在历史疆域的研究中,常常因国家关系的改变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突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辽阔的疆域,不惜将不同年代的疆界拼凑成一幅极盛疆域地图。近年来,历史地理研究又受到经济因素和地方利益的影响,如削弱甚至放弃了必要的基础研究,以所谓的“成果”为创收手段,无原则地迎合一些地方开发旅游、抢名人、争古迹、以假乱真的需要。 这并不是说历史地理学不应该或者不必要为现实服务,历史地理学者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一员当然也承担着自己的责任,也应该爱祖国,爱社会,爱家乡,通过贡献或转让科研成果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不仅完全正当,而且是值得提倡的发展方向。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只有学科本身得到正常发展,基础研究不断得到加强,才会有真正适应现实需要的成果。 为现实服务不是为一时一事服务,不能违背历史事实和科学规律。如果只是随大流,看风头,迎合现行政策,不仅不利于学科发展,而且贻害社会,损害国家的长远利益。20世纪60年代初,谭其骧先生就论证了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根本原因是中游耕作方式的改变使水土流失减轻,流入黄河中下游的泥沙量减少。他认为,要彻底消除黄河下游的水患,关键是做好中游的水土保持,提出了农林牧并举,退耕还林,综合治理的建议。如果一定要为当时“大办农业”、“以粮为纲”的政策服务,他当然不能写这样的文章,或者提出这样的建议。但事实已经证明,谭先生这样的治学态度才是真正有利于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为现实服务的典范。 正在兴起的西部大开发为历史地理学者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历史地理的各个分支都能有用武之地,也是学科发展的大好机遇。正确地阐述西部的历史地理背景,必然能对西部大开发作出贡献,所以我们应该积极投入。但是西部开发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同样存在着各种矛盾、认识的误区和不同意见,历史地理学者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不能简单地为现行的或当地的政策作解释,找依据。同时也应该看到,历史地理的研究毕竟是以历史时期为主,而历史背景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能为了突出学科的重要性而随意夸大历史因素的作用。 如何提高历史地理研究的水平 提高历史地理研究水平的途径很多,方面很广,但提高研究结果的精度是最重要的任务。固然,历史地理的一些分支和不少方面还是空白,亟需填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加强。但一般说来,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增加研究力量、扩大研究领域来解决,而精度的提高却不是量的积累,而必须取得重大突破,是质的飞跃。 由于绝大多数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已经无法通过实地考察来复原,只能依靠文献记载,而现存史料中往往只有不完整的描述,普遍缺乏必要的数量,要进行量化分析相当困难,更难得出精确的结论,所以在已有研究成果中,对时间、地点、程度的定量精度很低。由于成果的精度不高,很难作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也无法为归纳或预测提供可靠的数量根据,也难以得到其他学科的引用,受到运用部门的重视。 例如,现有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西北地区历史上曾经有森林分布,很多地方有良好的植被覆盖,但其他研究也提出了西北地区长期干旱,植被覆盖率一直很低,只在局部地区才有森林的观点。有的地理学家还指出,黄土高原上不可能有森林覆盖。孤立地看,这些观点都有道理,都可以找到史料根据,但却互相矛盾。你说某一朝代那里出产木材,他也可以说什么时候这里是不毛之地,且不说史料是否完全正确,那么史料没有提到的地方和年代(实际上占大多数)情况怎样呢?如果我们能提高研究的精度,从一般证明西北地区有森林提高到复原出不同时期具体的植被分布图,说明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有什么植被,以后有什么变化,哪些地方本来就没有植被,这些争论就能得出可信的结论。这样的研究结果无疑具有更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必定会被相关学科和实际部门所采用。 又如,历史地理学对长时段气候变迁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如何将史料中十分粗略的记载转化为可靠的数据,并且能为国内外同行所接受,如何将这些数据的精度提高到一个适用的限度,例如年(时间)、县(范围)、摄氏度(气温)、毫米(降水量)、级(风力)等单位,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的史料不可能有多少新的发现。依靠现有的信息检索手段,不久就能将所有的史料收罗无遗,传统的历史学和地理学研究方法也已被历史地理学者推到了极致,要提高研究精度只能寄希望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只能进行多学科的、交叉的、综合性的努力。 中国历史地理学既然与历史学有如此深厚的渊源和如此紧密的联系,它未来的发展自然也离不开整个历史学科的繁荣,也需要历史学科其他分支的重视。实际上,凡是与空间分布及其变化有关的任何一种历史现象、历史要素都属于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对象。同样,历史地理学的任何研究成果,都能为历史学各个分支所利用。两者之间目前存在的巨大差距正说明历史地理学的前景广阔,发展的潜力无穷。 中国历史论文: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建立与发展——兼论侯仁之《历史地理学四论》 内容提要 建国以来,经过几代学者的共同努力,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且发展前景广阔。本文在侯仁之教授《历史地理学四论》的启迪下,对本学科的理论与实践、国际接轨意识、综合系统性、时间特性以及促进学科发展的内外动力等几个方面,从有助于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健康发展的角度,作了简要的回顾和展望。 关键词 中国历史地理学 《历史地理学四论》 理论与实践 国际接轨意识 综合系统性 时间特性 历史地理研究在中国有着以沿革地理为主要内容的悠久传统,但现代历史地理学首先是在西方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逐渐形成的。40年代,侯仁之教授就学于英国利物浦大学地理系,在西方现代历史地理学奠基人之一H·C·达比教授的指导下,系统、正规地接受了现代历史地理学思想的薰陶。学成归国之后,侯仁之即结合教学科研实践,于五、六十年代不懈努力地在中国大力倡导现代历史地理学。然而,正当中国历史地理学刚刚迈上现代科学轨道之时,十年“”阻止了它的健康发展,使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与西方本已缩小的差距再次拉大。1979年,“”结束不久,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即开始取得新的突破,并逐步走上现代科学的正轨,侯仁之的《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一书,无疑是这一时期中国历史地理学界最主要的理论研究成果。80年代以来,中国区域历史地理和历史地理专题的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但历史地理学理论的探索却没有取得相应的大发展,对实践的指导还没有新的突破。正是在这一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俳徊前进之时,侯仁之将他先后发表的四篇理论探讨论文及“附录”四篇、“资料”两篇共十篇论文结集成册并题为《历史地理学四论》[②](以下简称《四论》)出版,既显示了他个人对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认识历程,又从理论思维和实践研究两个方面展现和强调了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发展的几个新旧问题。 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在漫长的“神”本位观念(自然界的“地心说”、人类社会的君主制)主宰下的古代历史时期,历史地理研究只是为治史提供疆域政区变迁的地理沿革背景资料,以及在这些治史资料基础上编绘的读史地图。随着近代科学文明的兴起,科学观念、规律意识和理性精神逐渐冲破“神”的樊篱,哥白尼的日心说与牛顿的力学,使人们知道,自然界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有规律可循可观察可认识可判断可推理的客观存在,把握客观规律后,就可以对客观世界进行科学地改造和利用。这种科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目的,也逐渐渗入历史学,要求历史学不仅要研究人类社会自身的历史,也要研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及其历史,以及人类活动叠加于自然环境的人文地理环境及其历史。在近代科学文明的大潮中,正是这些科学实践的客观要求,使地理学迅速脱离历史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近代学科。而在近代地理学诞生之初,历史地理学就已经蕴涵了它在地理学中的潜在位置。[③] 在西方,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曾经长期地困扰过许多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A·赫特纳认为历史地理学是一门地理学科,但又模棱两可地自我怀疑[④],R·哈特向既不认为历史地理学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又否定它的独立学科地位,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⑤]。在现代历史地理学诞生前夕,来自历史学界和地理学界的历史地理研究者们,还为此进行过激烈的面红耳赤的争论。[⑥]由于争论者们本身缺乏深厚的历史地理研究实践,故未阐明历史地理学科的本质问题。而同时代的H·C·达比[⑦]、W·G·伊斯特[⑧]等少数几位历史地理学家,用他们坚实的具体历史地理研究实践,奠定了历史地理学理论的基石。1940年,C·O·索尔在达比等人研究的基础上,第一次从理论上全面系统地概述了历史地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方法、研究要点、研究资料、野外考察以及研究方向等诸多方面。[⑨]从而宣告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诞生,同时也结束了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之争。其后不久,R·H·布朗[⑩]、D·怀特利瑟[①①]的著作和A·H·克拉克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又丰富了诞生不久的现代历史地理学理论。 在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自明末至民国初年,其研究方法类似于西方,而研究成果数量不逊于西方,至本世纪20年代以来,才逐渐落后于西方。[①②]以至于建国之初,教育部仍然把“中国沿革地理”视为历史地理学的代名词而规定为大学历史系的选修课程。对此,学成归国不久即在燕京大学历史系讲授地理学课程的侯仁之立即呼吁将“中国沿革地理”尽早改为“中国历史地理”,并在中国首次提出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范围:“其内容不以历代疆域的消长与地方政治区划的演变为主,而以不同时代地理环境的变迁为主,这样应该从先史时期开始,举凡每一时期中自然和人文地理上的重要变迁,如气候的变异、河流的迁移、海岸的伸缩、自然动植物的生灭移动以及地方的开发、人口的分布、交通的状况、都市的兴衰等等,凡是可能的都在讨论范围之内。”[①③]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侯仁之发表了第一论《历史地理学刍议》[①④],在中国首次阐述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总体理论以及历史地理学与沿革地理的关系,不久又发表了第二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⑤],在北京地区历史地理与西北干旱区历史地理的研究规划方面,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 70年代末期以后,我国学术界逐渐恢复了与西方的学术交流,学术理论研究也逐渐与西方接轨。强调综合整体研究的系统论,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和尝试,至90年代已经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许多分支学科中得到充分运用,科学哲学界和地学界提出的“地球表层学”概念是否获得学术界普遍承认暂且不论,但其综合统一的系统研究理论符合地理环境的客观现实。侯仁之敏锐地把握了这一时代的脉搏,连续推出第三论《再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⑥]和第四论《历史地理学研究中的认识问题》[①⑦],吸收并倡议在历史地理研究实践中运用系统理论,着重强调了人—地系统的综合统一研究。如果说侯仁之《四论》中的前两论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成果的话,那么,后两论则是他对新理论与新研究实践在新科学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所获取的新认识。 经过几代中国历史地理学者几十年来长期、大量的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实践证明:纯理论研究固然可能取得某些成果,但从学科发展的整体上看,唯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是一条正确的唯物辩证之路:理论涵蕴于具体研究之内,具体研究凝缩于理论之中。 二、理论探索中的两种偏向 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各门科学领域中的内在规律,经过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总结,最后将升华成科学哲学、乃至哲学的普遍性规律;哲学是科学的向导,具体科学的发展,无不有意无意地受到哲学的影响,经受了各种哲学思潮的影响之后,尽管构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大厦为时尚早,但现代历史地理学理论的探索,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已经取得长足的进展。目前,国内历史地理学界对于历史地理学理论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两种偏向。 一种偏向是对历史地理学的性质及其各分支学科的名词、概念,作知识形态的学科体系表述。在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形成阶段,这样的基本表述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在历史地理学的发展经过方法论研究、新哲学思维等几个阶段到今天的多元化时期[①⑧],再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知识形态的表述,对学科的发展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A·H·克拉克和J·帕藤在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创刊号的《社论》中明确地指出:“《历史地理学杂志》将不是提倡有关历史地理学的性质、或历史地理学与地理学或历史学之间关系的教条”[①⑨]式的讨论。中国《历史地理》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两杂志的主编及编委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具有共识。 广义的历史地理学理论应该包括各种历史地理学说与历史地理知识体系,但历史地理学说与历史地理知识体系在属性、功能等方面具有本质的差异。更不能将历史地理知识体系作为历史地理学的核心理论。“因为要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建成一门符合现代科学标准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决不是一件轻易办得到的事。”[②⑩] 另一种偏向是对历史地理学理论问题探讨的漠视和轻视。“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②①]历史地理学科的发展,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理论问题。任何一项对本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具体历史地理研究,无论研究者持什么样的态度,都是自觉不自觉地在某种理论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反之,一项具体的历史地理研究,如果就事论事地叙述或狭隘的考证,而事后又不进行分阶段的概括与总结,不找出所做研究的规律性和普遍性,并充实和完善各种层次、各种专题的现有理论,这项研究对学科的发展就没有更大的意义。 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今后既要克服理论研究中的知识形态体系的简单叙述,也要纠正轻视和漠视理论研究的偏向,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三、国际接轨意识 就任何一门学科而言,要想获取重大发展,就必须接轨于国际学术领域,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举凡世界上的发达国家,都注重学术研究的国际性,并在某些学科或某些分支学科领域中成为国际研究中心。综观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现状,发达国家的历史地理研究总是国际性的。从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编辑部在英国的事实讲,英国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的中心,而从该杂志设立“总编”与“美洲总编”的事实来看,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的中心国家。由于英语已成为最主要的国际性通用语言,因此,其它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的国家如法、日、俄、德等国,都注重与英语世界的国际交往,将它们国家的重要研究成果介绍、翻译成英文版进入国际学术领域。[②②] 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性,并在已有的介绍国外历史地理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开始向国际历史地理学界宣传和介绍我国已经取得的重要历史地理研究成果。[②③]今后应当逐步深入、广泛地进行中外历史地理研究的多方位、多层次比较,在保持中国传统特色的前提下,了解和借鉴西方研究的资料、方法和思想,以期更快地达到真正与国际接轨的目的,并在国际历史地理学研究领域中争得中国应有的学术地位。 四、综合系统性 在漫长的古代历史时期,学术研究以人文社会科学占绝对统治地位。这一时期的地理学作为历史学的附庸,以对人类居住环境的描述为主;而历史地理学则以沿革地理为主要内容。 近代以来,人类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积累、创造和改进了大量改造自然的知识、工具和手段,使得自然界逐渐被人类的改造能力所征服;近代工业革命的兴起,更使人类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②④]。自然科学的每一项重大发明和创造,都给人类社会带来文明的跃进,同时也使人类逐渐注意到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而带来的自然界不可逆变化的后果。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以至逐渐形成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颉颃、甚至自然科学声势盖过人文科学的学术研究局面。近代的地理学已经脱离了历史学,并伴随着地质学、气候学、植物学等近代自然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成为一门以研究自然地理为主、人文地理为辅的学科;而历史地理学则以描述历史时期人类居住环境以及诠释历史地理文献为主要内容。 本世纪以来,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创造着前所未有的人类生产力,使人类对自然的大力征服不断遭到自然界的恶性报复,最终迫使人类反思人类自身的行为与社会活动,重新辩证地认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反映在学术研究领域,则出现了一系列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边缘研究与综合研究,以致形成大量的综合学科。[②⑤]现代地理学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大力加强了人文地理研究的内容,从本世纪二十、三十年代开始,形成了强大的人文地理研究思潮。现代历史地理学正是在人文地理研究的浪潮中涌现出来的。[②⑥] 提倡积极开展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反映出人类对自然的影响越来越大、人类与自然越来越要求互生共存的客观现实,也反映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联袂研究的趋势[②⑦],其本质是提倡历史地理的综合研究,强调在历史地理研究中要综合参考历史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地理双重要素,从人文与自然相区分的二元论研究向统一综合研究方向发展。 历史地理研究的客观对象具有四级客观系统:地理环境各要素的一级子系统;地理环境各要素之间的二级子系统;所有地理环境要素组成的地理环境三级子系统;以及更高层次的人类与地理环境系统组成的地理系统—地球表层巨系统。所有各级系统都是相互间进行着物质迁移、能量转换与信息传输等内外部循环的开放系统,又都是从无序到有序、从低序到高序、再从有序向无序演化的动态平衡系统。历史地理学研究对象的客观系统性符合系统学理论的主要观点,这必将要求研究的系统性。与其被动地经过长期、无数次地分门别类的单要素研究摸索才最后上升到系统研究,不如主动地接受现代科学研究中普遍运用的系统学理论去系统地研究历史地理学的客观系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侯仁之在《四论》的第三、第四论中一再强调历史地理研究的系统性。系统论的认识方法在历史地理研究中获得普遍的应用,既表现在层层深入、内外联系的历史专题地理研究之中,也体现在逐级综合、分类归纳的历史区域地理研究之内,而动态的观点,则贯穿始终。以往的定位、定时研究应当逐渐向综合、系统和动态的研究过渡。 总之,伴随现代历史地理学科的诞生而出现、至今仍然困扰着部分学者的历史地理学科属性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学科的归属问题,实质上反映了在整个科学领域内,从分门别类的单一学科研究向交叉联系的多学科综合系统研究方向发展的趋势。现代地理学是一门综合系统学科,现代历史地理学更是一门综合系统学科。 五、时间特性 客观现实的地理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构成这一系统的每一种系统要素都能发展成为一门地理分支学科,而每一种系统要素在历史时间延续中的发展变迁过程及其与系统内外其它要素的交互关系,都是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内容。 现代历史地理学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与空间,均为有限的时空,既不是具体技术科学的时空,也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时空。它的空间主要指地球自然界的“生物圈(biosphere)”和受到人类影响的“理智圈(noosphere)”[②⑧]。其时间的上下限为:人类出现并产生农业而对自然界产生影响以来、直至人类发展的全过程,包括将来发展的未来趋势。关于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跨度,侯仁之在其《四论》中有精辟的论断,他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坚决主张现代地理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当前的这一段时期内,必须推向过去的时代,一直上溯到人类开始出现在地球上,并且在自然界中产生了日益显著的影响之后,这项研究就属于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领域。而且这一研究领域,同样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严格地说,今天的地理,明天即成为历史地理”[②⑨]。 关于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时间特性,从科学哲学的辩证认识来分析,有三种对立的时间观念:⒈静止的历表时间和动态的历时时间;⒉单纯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和整个人类历史时间;⒊简单“过去”的历史时间和“过去”、“现在”与“未来”三位一体的历史时间。静态的历表时间,反映不出人类历史的“活动”特征。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有明显的缺陷:首先,历史文献记载以前的历史时间,没有历史文献记载;其次,如同地表大陆的荒漠和地壳岩层具有间隔、裂隙和断层一样,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存在着大量的断缺和空白;第三,文献记载的人类历史地理活动,如果没有考古学、地质地貌学、民族学等学科研究成果的辅佐,就不能完全、甚至正确地加以反映;最后,历史文献如果没有近代与现代文献记载的延续和补充,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就显示不出它的现实发展意义。如果研究者持有简单“过去”的历史时间观念,就不可能重视近代和现代历史地理研究,更不可能在揭示过去、总结现在的基础上,去科学地预测未来。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创刊号《社论》是这样论述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性质的:“至于所考虑的时间性质,我们倾向于有部分近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稿件投送本刊,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惊讶。可是,既然我们已经广泛地意识到: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地理现象,在或长或短的历史时期内,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发生或大或小的变迁。那么,基于这种公认,我们将对近现代(包括本世纪)的历史地理研究给予关注,并值得在本刊占有一席地位。”[③⑩]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也已经注意到“研究的历史时代尽量后移,尤其要加强对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历史地理的研究”[③①]。同时开始关注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动向。[③②] 从学科理论的整体上讲,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特性,当然是动态的、整个人类发展过程的、以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位一体的历史时间,但要克服具体操作中的难度,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 六、内外发展动力 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现代历史地理学若要取得长足的发展,需要学术界内外双重动力的合力推动。外部动力包括:⒈历史传统延续的惯性;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⒊科学技术进步的促进;⒋社会机制功能的健全。前三种动力一般只是有无或大小的问题,而取决于人为决策因素的第四种动力,除了有无和大小问题外,还会涉及正负的问题,若把握不好,将会直接、即刻和长期地影响到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健康发展。 中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队伍长期分属历史学与地理学两个部门、且侧重于历史学部门的社会机制事实,使现代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打下了深深的史学传统烙印,这对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历史地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的一大传统特点。我们一方面应当积极地正视这一客观现实,并根据现代国际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多元化趋势,以稳定本学科发展的态度来维护这一现状。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种局面在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以便积极地加以改进。比如,我国现代地理学系统内大量涉及历史地理问题的实际研究,由于具有地理学基础的历史地理研究者少之甚少、而许多具有扎实历史学功底的历史地理学者又无法参与,最后只能由做具体研究的非历史地理工作者自己摸索着解决。这就使得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一种畸形现象:当前经济建设亟需投入研究力量去解决的许多历史地理现实问题没有历史地理工作者研究或参与研究,而与现实脱节、崇尚古代文明且只需一部分人研究的传统历史地理专题却有相对多的历史地理研究者争相参与。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历史地理学在研究往日的地理的同时,还必须显示出为现实经济建设服务的直接应用性一面,方能在现代地理学、乃至现代科学之林中显示出它真正的力度。这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学发展的趋势之一,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应该加强这一方面的努力。 现代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内部动力主要是历史地理工作者的自我意识,包括:⒈对学科理论问题的不断反思和持久评估,以指导研究实践。⒉研究资料的新发掘、新发现。一方面要正确地对待历史文献资料,意识到历史文献资料在历史地理研究中的突出地位,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历史地理研究资料不局限于历史文献资料,以免陷入研究的误区。既要加强历史文献资料的疏理工作,也不能为历史文献资料所左右。⒊研究方法的更新与最佳选择。随着历史地理研究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各种研究方法,均有它们的成功之时和成功之处,历史地理学经过长期的研究实践,已经可以举出不下20种有名可指的具体研究方法,但具体研究对具体方法有具体选择,最终的目的是真正解决问题。既要反对为赶时髦而堆砌新方法的新名词新词藻,也要注意对已有研究方法的反思与更新。⒋研究思维的角度、深度和广度,是研究者保证研究质量的自身主观意识。⒌不断地创造性地研究实践,是学科发展的本源。 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是几代学者群体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以往每个发展阶段均有各自的研究特点,而新的发展趋势又必将有新的学术要求。本文在侯仁之《历史地理学四论》的启迪下,评述了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几个新老问题,恳请前辈与同仁的赐教。 中国历史论文:《大分岔》与中国历史重估 近几年,对中国传统历史的评价,恰逢各种西潮重又汹涌东来的当口,开始也变得飘忽不定起来。原以为后现代、后殖民思潮不会对古老的中国历史发生冲击,事实却不然。地球既然已经变得如此之小,目下西方各种思潮纷繁迭起,争雄斗奇,怎么会把中国给遗忘在一旁呢?看来对此类事情,若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先弄清其由来,难免会产生无所措手足的迷茫,更不用说理智选择了。 例如,“海通”之后,鉴于中西国力对比的现实落差,中国史家开始了对自己传统社会的重新检讨,中西历史比较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中国何以会由古代的辉煌转向近代的沉沦,何以不能像西欧那样率先转向现代,却落入后进挨打的命运,成了百年中国一直在苦苦追索的“天问”。现在,从大洋彼岸却传来了不同的声音,弗兰克、彭慕兰向我们棒喝道:欧洲最先进的英国和中国最先进的长江三角洲,在17、18两个世纪里,其发展水平和发展道路基本相同,甚至后者比前者的发展状态还好一些,只是到了19世纪才开始分道扬镳。(见1月25日《学林》版周武文章《中国和欧洲何时拉开差距》)西欧的现代化,包括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功,完全是一些个别因素的耦合,因此中国何以不能像英国那样的设问,纯粹是一个被“欧洲中心主义神话”制造出来的伪问题。言下之意,我们多少有些庸人自扰式的“意恋”。 如何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史观 “二兰”的说法不免有些夸张,但他们主张在历史研究中要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的观念桎梏,反映了要求变革史学观念的一种动向,值得我们重视。西来的许多社会理论往往产生于对欧洲历史经验的提升,从经验事实的层面上,自然就很难完全适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地域历史的观察。不顾活生生的历史实际,硬将中国历史强行拖进欧洲经验框架以求“规律”一致,将西来的观念绝对化,我们过去确实有过这方面的严重教训。中国历史的走向自有许多有别于欧洲的特殊性,往往被欧洲中心主义史观所忽视。例如中国就没有劳役经济、实物经济、货币经济三段迭相更替的阶段,至少从西周起,三者即并行不悖,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及至商业、信贷资本在战国至西汉一度还相当发达。又如私人雇佣劳动、土地转让买卖出现之早,也决不落欧洲之后。当然,还有被“二兰”完全撇在一边的权力高度集中、权力决定财富的社会体制,这种体制一方面产生过经济高度发展的强盛国力,一方面也同时产生贫富的高度悬殊和严重的阶级对抗,此种现象亦为欧洲历史所不及。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在我看来,它只是要纠正唯欧洲历史为正常的历史偏见,而决非是要放弃对人类历史普同性的探索。相反,充分揭示各种地域历史的多样性,合理地进行各种历史量长度短的比较,正是为了更好地总结全人类历史的实践经验,加深对人类社会发展普同性的认识。 坦率地说,“二兰”由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神话产生的新结论,对欧洲历史的解释实在过于简单化,简单得难以使人置信,例如直到如今仍然在影响世界历史面貌改变的时代转折的发生,竟系于一个或二个偶然的因素,而非历史众多因素(如思想革命、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乃至社会革命等等)长期积渐发生的突变?相反从中国的立场看,怎么也更像新《天方夜谭》式的东方神话,似乎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并不重要,毋需学习西方,也完全可以由自我逻辑的发展,重新恢复“世界中心”的地位。 无论弗兰克,还是彭慕兰,他们都坚持必须离开欧洲中心主义的路灯重新打量中国历史,如前所述,其主观意向并没有错。然而,面对这样一个挑战传统、新意别出的宏大历史叙事,话题太大,难点甚多,涉及到必然与偶然、个性与共性等一系列历史哲学陷阱,既然以“破”为主,过分苛求也许不近情理。但历史学不管如何变革,都不能改变它必须基于实证的“天性”。否则,它就不再是历史学。因此,最重要、也最基本的,首先必须全面地准确地对待史实。如果立论在前,随意摘取与己有利的史实,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整体历史的体验,严肃地证实或证伪自己的命题,这样的“立一家之言”,就难脱思想制作的干系,即为宣传他们的反欧洲中心主义思想而刻意制作历史的嫌疑。 任何观念都有适用的范围和边界 这一事实使我强烈地感到,史家托出史识固然都申明有史实作依据,然而史家的心境和语境,却是读懂他们史识所万万不可忽视的“话外音”。说实在,我很怀疑弗兰克和彭慕兰对明清江南有真正深切的历史体验,或许他们对真实的明清江南历史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因为从他们的历史叙事里,可以闻到一股非常浓厚的挑战现代主流的“后现代”理论气息,选择史料是跟着他们的理论兴趣走的(因此,他们援引的史实多来自第二手)。“后现代”在史学上的一个重要主张,就是否认历史有必然性,一切历史的变迁都是耦合的,任何历史发展模式都不具有普适性。因此,依托欧洲历史经验产生的“现代化理论”理所必然地要被排斥在历史比较的框架里,不被认可为一种值得借鉴的参照目标。与此相关,他们也强烈反对历史的目的论,认为一切历史的变迁都不是预设的,都是人们各自活动的自然延续,自然产生的结果,不可能复制、不可能重演。从这样的理论出发,他们当然会不无真诚地告诫中国人:你们自身的历史不仅没有错,而且更值得自珍自重。依着你们历史内在的自然逻辑,别管别人怎样,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去!我不知道这对中国人是一种诱惑,还是一种误导?试问:在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现实的今天,我们在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时候,难道还要重复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的低级错误,拒绝接受任何对我们有用的,别人的、也包括欧洲在内的成功经验,重新回到“各扫自家门前雪”的状态吗? 现在有一种倾向,观念越新越好,见异而思迁,成了一种时髦,一种风尚。殊不知任何观念都有适用的范围和边界,决不会是全能的。“现代化理论”确有可以被反驳的地方,“现代化”也决非尽善尽美,但“后现论”正像有些人所说,破坏多于建设,可以质疑和反驳的地方也不少。历史学的悖论就在这里:观察历史无论如何不能不依靠理性的思维,因此一定的观念和方法是我们进行研究无法不用的“工具”。然而沉浸在历史情景之中久了,也多少能意识到,“史无定法”(吴承明先生语),任何“工具”一经滥用,都有可能成为遮蔽我们真实地观察历史的屏障,甚至是人为制造历史成见的陷阱。 我愿意相信弗兰克、彭慕兰的某些指责是有道理的,一味用欧洲中心主义的标准估量中国历史,一定会产生许多偏差。例如“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论”,不要说套用西欧“封建”是何等地不伦不类,就是近二千年来的帝国历史,易朝换代,其间又何尝没有许多显著的变化和发展?我也相信中国人的经济理性不低,江南人在人口密集、重赋重费的压力下,为了生存,逼出了一条多种经营的经济“活路”,就是明证。然而,又有何种充足证据能够否定,不管如何曾经辉煌,到头来农业经济高度发达的中国,到了需要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关口,却被卡住,不能主动走过去的事实?即使在近代化已经展开的一百多年里,我们遇到过多少“死的拖着活的”、逆向行走的事例,难道这也能够置若罔闻吗?! 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历史情景的准确 弗兰克、彭慕兰的宏大叙事存在巨大的断裂,即对于解释英国19世纪何以能转变、中国何以不能转变这种强烈反差,与它们先前历史因缘果报的复杂关系,采取了逃跑主义的策略。这种不近情理的逃逸,终究显示出他们和我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治史心境。他们尽量寻找19世纪前中国历史发展的一切光明面,置阴暗面于不顾;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期望中反对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光芒才相对黯然失色。然而他们并不能理解19、20世纪之际的中国人如何苦于向现代转变的艰难,这种心境并非来于观念,而是来于生活实在的体验;因此他们当然也不能理解,我们何以要痛苦地、自悔地究根刨底追问19世纪以前的历史,追问原有的社会发展机制到底出了什么毛病,病根又在哪里?此真可谓“饱汉不知饿汉饥”,此一时、彼一时也。 “二兰”的中国命题,无视中国发展高度不平衡的国情,径用江南代表中国,以一斑窥全豹,明显是一个致命的论证软肋,经不起反驳。至于明清江南,也许确实可以找到不少证据,支持这样一种学术见解:这里的农业、手工业乃至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市场发育程度等等,其发展水平都不比同时期的欧洲为低。但同样是铁定的事实,而非人的幻觉,已经过去的几百年历史证明:江南是大一统中国的江南,无可避免地要受到更多国家因素、制度因素的制约,阻碍着这一过度发达的前现代地区顺利变迁到现代;即使被动地开始了现代化的驱动过程,社会的变迁也非常之不顺利、非常之曲折。我觉得,我们过去在“资本主义萌芽热”情景下产生的一些明清江南研究成果,重点在寻找“光明面”,看来是为“二兰”反对欧洲中心主义提供了片面而不准确的“信息”。因此,现在很有必要在“明清江南经济发展水平及其限度”这样一类重大问题上进行反思和重新研究。 与一些国外学者、特别是带有后现代倾向的学者之间的分歧,往往主要发生在心境以及语境的不同上,但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历史情景准确而不是粗枝大叶的估定。新见,不管是何种新见,也都必须经受事实的检验。对明清江南,鉴于史料的局限,最难的是对发展程度作定量方面的估计。个别外国学者既然计算出了古代中国的GDP、人均收入以及占世界GDP的比重多少,中国学者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有此可能。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而不作出必要的回应。明清江南的经济状况,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唯有对关联发展过程的众多因素(包括决不可忽视的非经济因素,如权力体制、财政体制等)尽可能逐个省视其实际状态,并作综合的整体分析,研究才可能有所细化。这就需要发掘更多的微观材料,加以细致的考订和总体汇合。因此,我觉得未来的明清江南社会研究的重心,很可能又要再次回到微观研究的层面上来。当然这绝不是初期研究的重复,而是有针对性地前进,否定之否定的升华。其中有些环节长期少有进展,例如各种经济主体(庶族地主、工商业者、农民)的财政与法外的经济负担,县级乃至市镇乡村的各种行政费用与名目众多的摊派,它们对于经济发展的制约,都需要有切实的史料搜集作依托,才能据此评估其得失利弊。因为,在这一点上,正显示出中国历史与欧洲大相迥异:在中国,很难像欧洲那样产生具有主动推进现代化冲动的新富裕阶层(相反,中国的富裕者往往寻求与传统政治的融通,屈从于体制的压力),因此也就无法产生引发国家与社会互动、变革社会体制环境的历史主角——独立的社会中间力量。 进入多元化的时代,什么样的新论都有自己的位置,也都需要有正常的对话来交流沟通。从历史考察的角度来说,“二兰”的挑战,我觉得无论是从宏观的史观、史学方法,还是从微观的史实考据,都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对于宏观叙事比较冷落的当下中国史学界来说,这一外来的逼迫,或许还是一种难得的推动。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相互关系管窥 对于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以及文化区域三者相互关系的研究,迄今似乎未见过有专门的讨论。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对这一关系进行初步的探讨,由于题目较大,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先以例证式的方法予以说明。 在这三种区域中,行政区划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产物,由法律形式予以确认,有最明确的边界与确定的形状;自然区域是地理学家对自然环境进行的科学性的区划,不同的科学家与不同的地理观点,形成互有差异的自然区划方案。文化区域则是相对较不确定的概念,一般由文化因素的综合来确定,具有感知的性质,主要是人文地理学者研究的对象。 自然区划虽有不同的方案,但由于其所根据的是确定的自然环境,所以各方案之间相去不是很远。行政区划虽由现实的政治需要而确定,但要受制于历史传统与自然环境,从来都是在已有的体系上进行调整与改革,不可能凭空设想一个全新的体系。而历史传统中既包含历史自然环境变迁的因素,也有历史文化区域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文化区与自然区也有依存关系,尤其是小文化区与自然环境关系更为明显。要之,行政区与自然区和文化区三方之间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 一、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基本关系 行政区划是在自然地理环境的背景上所划定的政治空间,因此在人为的政区与天然的地理环境之间就存在契合与否的问题。地理环境是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和生活于其中的植物动物等因素组成的复杂的物质体系。中国历史上长期是一个农业国家,对于地理环境的地域差异有很深刻的认识,深知行政区与自然区的一致对农业生产管理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总是尽量保持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一致,以利农业经济的发展,维护封建王朝的稳定。但是长治久安又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这个目标是摆在有利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上的。而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统治者不断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到逐步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在这种政治思想的指导下,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一致性越来越差,尤其是高层政区在古代中国社会的后期与自然环境之间已经存在相当大的背离现象。 按照最近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方案,中国可以分成三个大自然区,即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与青藏高寒区。这三大区又可进一步分成七个自然地区和三十三个自然区。东部季风区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5%,总人口的95%,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是中国最重要的农耕区。对于作为中国历史疆域主体部分的东部季风区,古人早就认识到其内部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季风区内可以划出三条东西向的分界线,第一条是在东北自然地区和华北自然地区之间,正与战国时期的燕国长城的东段重合。这条界线使得今辽宁省大部地区在自然区划方面属于华北而不属于东北。而在《禹贡》所划分的九州方案中,辽东半岛与山东半岛同处于青州之中,说明古人对这一界线的认识与今人一致。 第二条界线是分开华北与华中两个自然地区的秦岭-----淮河一线。这是中国最重要的地理分界线。此线南北两侧,无论地层、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等自然地理要素都显著不同。比如从气候上来看,此线是最冷月太阳幅射热量收支相等(即一月份平均温度为摄氏零度),也是全年水份收支相等(即降水与蒸发相等)的标志线。这个标志作用自古以来就被观察到,"桔过淮即为枳"可以说是这一观察的最形象的总结。由于上述原因,秦岭-----淮河一线历来被视为中国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线,不但南船北马、南米北麦由此线而判然,甚至分裂时期南北政权的对峙也常以此线为界。而且在元以前统一王朝之中,行政区域的划分基本上不跨越这条界线。 第三条界线是华中地区与华南地区的分界,也是热带与亚热带的分界。这一界线在地理学家当中争议最大,大致在北纬二十一度至二十五度之间波动。极端南界的方案是在北回归线以南,其他方案则画在南岭与北回归线之间。在北回归线以南,夏天时太阳可以从北边的窗户射入屋内,古代称之为"北向户"或"北户"。但对于北回归线古人的认识还不是那么具体,必须以山脉河流为标志才能更直观地感觉到,所以南岭常被近似地当成热带与亚热带的分界线,"岭上著梅未"就透露了岭南与岭北梅花开放先后的差异,标志着岭南地区近乎热带的风光。这条界线不如第二条界线重要,但在元代以前,行政区划界线也大致遵循此线,除了个别地点,一般不被跨越。 由三条界线所划出的四个自然地区以下,又可细分为十九个自然区。而在华北地区与华中地区内的自然区界线也极富标志性。在华北,由于距海的远近与湿润程度密切相关,离海越远,湿润程度越低,因此自然区界线呈南北走向。如太行山与西河(即陕西与山西之间的黄河段)就使河北、山西和陕西处于不同的自然区之中。在华中,地势的抬升与降水量密切相关,因此武夷山、雪峰山、大别山、巫山、乌蒙山都成为重要的自然区分界线。历代王朝的正式政区大部分分布在华北与华中地区,这些垂直的自然区的分界线也都成为政区之间的界线。 以下我们更具体地来分析一下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关系的历史变迁。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为了控制边远地区,曾对某些政区,实行过犬牙相错的划界的措施。这一措施的实质是使政区的边界不和重要的山脉或河流相重合,以避免那些地区负险对抗中央政权。但从大的范围看来,秦代郡级政区的幅员与自然地理区域存在相互对应的关系,或者是一郡自成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或者数郡组成一个完整的地理区域,少数情况下一郡包含几种不同的地貌类型。 北方的关中与山东地区开发充分,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因此郡的幅员较小,往往是几郡组成一个地理区域,如邯郸、钜鹿两郡为黄河与太行山间之三角冲积平原;雁门、代郡、太原、河东与上党五郡组成山西高原,是黄土高原的一部分。当然这五郡又各自为一个地理单元:雁门郡是大同盆地,代郡是蔚县、广灵盆地;太原郡是太原盆地,上党郡是潞安盆地,河东郡是汾河陷落谷地及河东盆地。其他自成一个地理单元的郡还有不少。最著名的是首都所在的内史,正占据当时最富庶的关中盆地,或称渭河冲积平原,今天依然是著名的八百里秦川。也偶有一郡包含两种地貌,如三川郡包有豫西山地和伊洛小平原。南方在秦代开发尚浅,地广人稀,郡域很大,甚至一郡超过今天一省,所以常自成一地理区域,或包括几个地理单元。如巴郡是川东摺曲山地及嘉陵江流域,蜀郡是成都平原及川中丘陵,闽中郡是浙闽丘陵,九江郡是淮南平原与丘陵及鄱阳湖盆地等等。 秦郡的划分重视地理区域的作用,每郡都以一肥沃盆地或平原为核心而推广于四周这高原或山地,以便保证有相当地可耕地,使农业经济的发展有一坚实的基础。汉兴以后,出于政治需要,已破坏了秦郡分划的主意。首先把秦郡划小,如内史一分为三,每郡都成支离破碎之区。其次是削王国之地以充实汉郡,使王国周围汉郡领域不断变化,以至如西河郡跨黄河两岸,临淮郡居淮水东西,与地理区域脱离了关系。当然南方的汉郡由于地域缩小,也有个别郡反面与地理区域相符,如豫章郡恰好是鄱阳湖盆地的范围,但这样的例子不多。因此汉晋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已与自然地理区划脱离关系,直到隋代重新统一全国以后才又有了变化。 隋炀帝在大业三年进行行政改革,将三百余州调整为一百九十个郡,并使绝大部分郡界与山川形势相符,这不但为以后唐代的十道分划奠定基础,而且也使唐以后的统县政区又与秦郡一般,大致与自然地理区域相适应,但当然是在更小的地域范围内。隋郡的幅员远比汉郡为小,比秦郡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因此就每一个郡而言,多数只是一个地理单元的一部分而已。但就一组郡而言,却往往与一个自然地理区域相合。因此秦隋划郡原则的对比,前者重区域,后者重分界。 贞观元年,唐太宗将天下诸州以山川形便分为十道,这十道严格地以名山大川及关隘要塞作为界限,并以之取名,形成在地貌组合方面相当完整的地理区域。这十道是:关内道,潼关以西,陇山以东;陇右道,陇山以西;河北道,黄河以北;河东道,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河南道,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淮南道,淮河以南,长江以北;山南道,南山(即秦岭)以南的汉中、川东山地、南阳盆地和江汉平原;剑南道,剑阁以南的四川盆地西半部;江南道,长江以南,南岭以北;岭南道,南岭以南。以上十道除山南道东西界外,各道之间都有明确的山川界线。 中国的地貌大势是西高东低,主要河流山脉都呈东西走向,因此十道的划分即以这些山川为骨干,先沿黄河、秦岭-----淮河、长江及南岭横切四刀,再以南北向的次要山川太行山、西河、陇山及淮水之源的桐柏山和嘉陵江为标志竖切五刀,就形成了十个地理区域,十分自然,也相当合理。十道的分划对唐代三百余州起了分组的作用。唐初派遣按察使、巡察使赴各州进行监察工作,年底回京汇报,这些使节之间的分区巡视肯定与十道有关系。所以开元年间将十道分成十五道以后,就正式成为固定的监察区。时隔不久,安史之乱爆发,全国范围内被划为四十来个方镇以对付叛乱,这些方镇在唐后期成为实际上的高层政区,其幅员多与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如原来的江南西道被调整为宣歙、江西、湖南三个观察使辖区,江西观察使与今天江西省完全一致,是一完整的自然地理区域,湖南观察使则对应于湘、资二水流域。另外福建观察使也与今天的福建省毫无二致,为浙闽丘陵的南半。 唐代的州由隋代的郡划小而来,在地貌方面也大多自成一小地理区域。例如今浙江省在唐代分成十个半州,即杭、湖、越、明、睦、婺、衢、温、台、处十州及苏州的南小半。浙江北部是太湖平原,南部则是众多河流谷地。在这十个半州中,温州是飞云江流域和瓯江的下游,处州则由瓯江支流小溪与大溪流域组成,台州包括整个灵江流域,明州覆盖了甬江流域,湖州则与苕溪流域相对应。至于钱塘江流域乃由衢、婺、睦、杭诸州所分割,每州各包括其一条支流。浙江在唐代已经得到比较深入的开发,所以州的幅员已经够小。除了东北一隅以外,十个州的地域和界线自唐代直到清末一千年间毫无变化,只有名称的更改而已。诸州之间由于关山阻隔,形成一个一个的小封闭圈,成为长期保持稳定的地理基础。可见政区的分划若与自然地理区域相一致,就有可能保持长期的稳定。 唐代无论分道还是划州,都力图使之与自然地理区域相适应,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为了寻求同一政区之内的自然地理特征的相似性、均一性,以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直到二十世纪的今天,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工作依然是直接为着农业生产服务的。因此了解不同自然地理区域之间的差异,并使行政区划与某一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显然有助于古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统一指导和规划。同样的气候,均质的土壤,完整的地形有利于进行同一类型的生产活动,简化农业生产管理,便于进行水利建设。所以秦代与隋唐都有意使统县政区的分划与自然区划相一致。 汉代由于主要矛盾在于政治方面,在于中央专制皇权与地方诸侯王分权的对立,所以西汉尽一代之力,以分化瓦解东部地区诸侯王国林立的局面,既夺取王国支郡为汉郡,又以蚕食方式不断扩大这些汉郡的领域,因此郡域与郡界不断浮动,在这种情况下,而求其与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岂不是等于缘木求鱼。因此西汉末年的郡大多与自然环境关系不大。隋唐帝国刻意追求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的一致,说明其时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基本上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社会主要矛盾已偏向经济方面。但是隋唐的统县政区并非没有缺陷,出于政治目的,隋唐的州(郡)范围划得过小,在农业生产方面也产生不良影响,有些建设工程在此州为水利,在彼州可能就成为水害。但是从总的方面看,可以说,自隋唐时候起,直至清末为止,统县政区是与自然区划大体一致的。但是高层政区情况则完全不同,在宋代以后,已经与自然地理区域发生偏离。 宋代是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朝代,中央政府显然有意识地使作为高层政区的某些路的辖境,偏离山川形便的原则,以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中典型的例子之一是江南西路。该路并不和唐后期自成一地理区域的江南西道一致,而是缺去东北隅饶、信二州(即昌江与信江流域),并在西北边越过幕阜山而领有兴国军(今湖北东南角)。这样一来,江南西路就不成完整的地理区域了。另外,名为淮南东路,却地跨淮河南北;称做河东路,却领有黄河以西的州军,同时又不领属位于河东的河中府与解州。但是宋代的路毕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高层政区,所以这种偏离自然区划的路还不普遍,如两浙路、福建路、广南东西路在地貌方面就都是比较完整的地理单元。因此宋代是高层政区脱离自然地理区划的过渡时期。 元代形势大变。因为行省是集民、财、军政大权于一体的高层政区,为了防止割据,省界的划定以犬牙相错为主导原则,行省的区划根本不考虑自然环境因素,而是根据军事行动和政治需要来确定。蒙元征服中原的行动是由北到南进行,因此行省的布置也采取南北拉长的方向。但中国的主要山川是东西走向,因此沿北南方向布置的行省就必然要跨越黄河、秦岭、淮河、长江、南岭等天然界线,因而包容复杂的地貌类型。同时,温度的变化与纬度的变化成函数关系,南北走向过长的行省也不得不纵贯不同的气候带。加之蒙元设置的行省幅员过大,在北方,由于降水量由滨海地带到内陆呈逐步递减状态,这样的行省就不免要横跨湿润与干旱的不同气候区。如元初的陕西四川行省,在地貌方面既覆盖了整个陕甘黄土高原和内蒙高原西部,又越过秦岭包容了汉中盆地和四川盆地,以至贵州高原北部。从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来看,则是横跨了西北干旱区和东部季风区两个自然大区。在季风区中又跨越了华北温带和华中亚热带两个自然地区,并且在华中地区还跨越了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两个自然区。 当然这是战时体制的体现,当时全元疆域只分七省。之后,为了平时行政管理的需要,到元代中期调整为十一省的格局。上述陕西四川行省一分为三,成为甘肃、陕西、四川三行省。其中陕西行省跨越秦岭的形势已定,直至今日不变。又在黄河以南长江以北组建一个新的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如果忽略宋代小规模跨越淮河的淮南东路,那么这是淮河南北地区第一次组合为一个幅员巨大的高层政区。这两个行省的建立,意味着秦岭------淮河这一中国地理上最重要的分界线在元代完全被弃置不顾,说明自然地理区域已经不成为划分政区的重要基础,被优先考虑的是政治因素。其他如湖广行省包容今湖北南部、湖南与广西、海南,江西行省包容今江西与广东,都是不合常理的表现。 明代改元代十一省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俗称十五省,每省地域有所缩小和调整。大部分省份都成为比较完整的地理区域。但秦岭-----淮河被跨越的状况依旧,同时还出现新的不合理的区划,即将太湖流域一分为二,分属南京与浙江。清代十八省,进一步由十五省析分而来。南京被竖切一刀,分为江苏与安徽,但依然是跨淮越江的形势,与自然区划无关。 统观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可以发现其与自然地理区划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那就是秦的相符,汉的脱节,隋唐的契合,宋的渐离,元的背离和明清的渐合。所谓自然地理环境,以中国的老话说,或可称之为天时与地利。气候的两大因素是气温与降水,这可谓天时;地貌、土壤、植被则可比拟为地利。几千年农耕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天时与地利。行政区划是人为划定的,也许可以说是人和的因素之一。如何使行政区划与自然环境相一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如何求得天时、地利与人和的配合,以创造农业发展的最佳背景。这就是秦代隋唐政区与自然地理区域契合的原因。但是当政治需要超过经济动机的时候,政区的自然地理背景就被忽视了,造成元代行省与自然环境的背离。然而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也不能长期维持,所以明清以后又部分地使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区域趋向一致。 二、文化区域与自然地理区域以及行政区划的关系 如果从一般直观的感觉看来,似乎在不少地区中,这三种区域是相当一致的,但仔细分析却不然。文化区域比不得自然地理区域,后者虽不如行政区划那样有法定的确切的边界,但在经过学术论证以后,也有相对明确的范围。但文化区域主要是由感知而来的认识,当选取不同的文化因子作为划分文化区域的标准时,其范围也会有不同的形态。在各文化因子中,语言(或方言)、风俗、宗教都是比较重要的标准,而其中语言的标准更显突出。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分析几个实例来说明文化区域与自然地理区域以及行政区划之间的关系。我们将会看到既有三个区域相重的情况,也有两个地域相重,而另一种区域与此二地域背离的情况,还有三种区域互相间都不重合的情况。 以湖南为例。历史上湖南的的综合文化地理区划可以分成东部的湘、资二水流域与西部的沅、澧二水流域两区,两者的分界以雪峰山为标志。这是与自然地理界线相一致的。在唐后期,湖南的概念初步形成,当时指的仅是湘资流域。沅澧流域则尚未得到深入开发,以五溪蛮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占有重要的地位。北宋时期,沅澧流域得到开发,成为荆湖北路的一部分。由于对沅澧流域的开发是从湖北方向而来,而且在行政区划上与湘资流域分处两个高层政区,因此通两宋与元代,沅澧流域与湘资流域分属不同的文化区域。方言不同,风俗有别。元代湖广行省太大,包容今湖南、广西、海南及湖北南部,对文化区域的整合作用不明显,此时沅澧流域属湖北道,仍与湘资流域的文化不同,明代以后,原荆湖南北路合成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初,又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这时的湖南省包括了湘、资、沅、澧四水流域,于是湖南文化的一致性渐渐体现出来,经过三百年的整合,湘资流域与沅澧流域不再分属两个文化区,而属于同一个文化区的两个亚区。湖南的类型是文化区域既与行政区划大体一致,也与自然地理区域一致。 山西则是另一种情况。从表面上看来,山西似乎是三种区域完全一致的典型。例如作为行政区域的山西省在自然地理方面也基本上自成一区,周围有明确的黄河与太行山为其自然边界。在文化上似乎也有山西文化一体的感觉,晋中文化与相邻的河北地区的燕赵文化与陕西地区的关中文化似乎有明显区别。但仔细加以研究,就会发现其实不然,就在山西这样的地区,也存在文化区与行政区及自然区不一致的情况。如从汉语方言来说,晋语有入声,在北方官话区里显得十分特殊。但晋语并不复盖山西全省。在山西省西南部的运城地区的方言就不存在入声,不属晋语区的范围,而与关中方言十分接近。而方言与语言的认同,正是划分文化区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再从历史上作深入研究,更可发现,在明代以前,并不存在全山西省范围的一体化的山西文化,其中运城地区与陕西关中文化一体,上党地区与河南省的河内地区文化接近,雁北地区则与边塞文化相对一致。这种情况也许会令人感到惊奇。因为在山西这样一个封闭的凸地形中,文化的一体性原本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在南方的福建,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福建与江西之间的武夷山是划分自然区的标志界线,福建省本身也成一相对封闭的地形,两面是山,一面是海,只有南边与广东不存在明显自然界线。但从文化上看,闽西与赣南及粤东北却成为一个独特的客家文化区,既与自然区不符,也与行政区不一致。跨越三省的客家文化区的存在,说明文化区域的的活力并不受法定的界线(行政区划)与天然的界线(自然地理区域)所限制。当然,除了客家文化区外,福建其他地区的文化是存在某种一致性的,或者可以称之为闽文化区,但在这一文化区域中又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至少可以分为四个亚文化区。而这些亚文化区与历史上的统县政区(即唐宋的州与明清的府)的范围有密切的关系。另外,闽文化区虽然未覆盖福建全省,但却延伸到福建以外的广东东南部的潮汕地区,这是在明代就有明眼人已经看出来的。在王士性的《广志绎》里就说到:"(潮州)以形胜风俗所宜,则隶闽者为是。"当然,若仅以闽方言为准,则闽文化区还可以扩大到在地域上并不连属的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与台湾地区。 至于陕西省,则是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划及文化区域相矛盾的典型。秦岭南北分属不同的自然区域,这一点在今天任何自然区划方案里都是一样的,在古代也是这样认识的。而从文化上看,关中文化与汉中文化也有明显的不同。关中方言属于中原官话,而汉中方言却夹有中原官话与西南官话的成份。而且时至今日,汉中地区仍然流行用西南官话演唱的汉剧,而关中地区却是秦腔占明显优势。陕西内部的文化地域差异不但体现在关中与汉中地区之间,而且还存在于陕北与关中之间。陕北地区通行的方言是晋语,与关中的中原官话有相当大的区别,而与山西大部分地区有共同语言。就自然环境而言,陕北的黄土高原地貌与关中的渭河冲积平原也截然不同。因此,陕西其实是三种不同的文化区的无机的结合,是自然区、政区、文化区三不重合的典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自元代将秦岭南北划在同一行政区以来,经过七百年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下,关中与汉中地区的文化却又有逐渐走向一体化的倾向。这种倾向最明显表现在中原官话区的扩大。向北,关中方言侵蚀陕北的晋语,而使之由北而南晋语特征逐渐削弱的现象,亦即入声字逐渐弱化的趋向。在汉中,中原官话则从东西两侧南下,使得西南官话的范围收缩到中部一带。同时,在汉中,在关中,都有秦腔的演唱,但倒过来,汉汉调在关中却呈逐渐萎缩的弱势。当然这种文化的整合过程至今尚未完成,因为要将原来自然背景与文化因素差异都很大的不同文化区整合为一,是要经过很长的历史时期的。 相对陕西地区而言,湖南文化的一致性就比较显著,尽管湖南的沅澧流域与湘资流域组成一个单一的高层政区仅有三百年时间,远比陕西统合秦岭南北的时间为短。即使加上与湖北共处一个布政使司的时间,也还不足六百年。但到底雪峰山所隔开的湖南东西两部分只是第三级自然区的差异,而秦岭所分隔的陕西南北两部分却是第二级的自然区域的差异。相比起来,当然前一差异要比后一差异小得多。加之,自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北来的移民到达荆南与江湘地区,使得沅澧下游与湘资下游的方言互相靠近,??假至于今日,新湘语与西南官话的差异也比关中方言与汉中方言的差异小。 在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的关系中,尺度范围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情形,以上所说的是省区内以及相当于省区的大尺度的范围,已经体现行政区划的作用。至于省以下的文化亚区,行政区划的规范作用就更加明显,因此文化亚区往往与历史上的统县政区的范围相一致。不但如此,在这个尺度范围里,文化区与自然区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依存关系。例如在浙江与福建,各中小河流的流域往往是一个个统县政区(即州或府),同时又是一个个小文化区。尤其在浙江,流域与府与吴语的次方言区基本重叠。在山西与湖南,也有同样的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决非偶然,是与经济开发过程相联系的。一个府的地域,往往由一二个县先行开发,其他县再由这一二个县分置而来。因此一府之内的文化具有同一性,相对于其他府则有相异性。不但如此,一府的府治由于是该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此对该府起着一种文化垂范的作用,从而使该府的文化同一性更形加强。这从政治中心所用方言往往是该府的权威土语这一现象可以看出。 三、简短的结语 对于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以及自然地理区域的关系,古人似乎就有明确的认识。东汉时期,巴郡太守但望给中央政府上了一疏,要求将巴郡一分为二,其分割方案与依据是:"江州(今重庆)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精敏轻疾。垫江(今合川)以西,土地平敞,姿态敦重。上下殊俗,情性不同。敢欲分为两郡:一治临江(今忠县),一治安汉(今南充)。各有桑麻丹漆,布帛鱼池,盐铁足相供给,两近京师。"从自然地理背景看,两汉的巴郡东部是摺曲山地,亦即"滨江山险"。西部是嘉陵江平原,所以"土地平敞"。东西两部分自成地理单元。从人文地理基础看,东西部有风俗的差异。东部"其人半楚,精敏轻疾",西部却"姿态敦重",所以"上下(指上下游,亦即东西部)殊俗,情性不同。"以此为据,巴郡可以分为巴东与巴西两郡。风俗的差异就是文化差异的表现形式,是分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这里,分出的新郡,就是自然地理区域、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相一致的典型。虽然当时朝廷未接受这一意见,但我们却由此可以看出,关于上述三种区域的统一性问题,已经早有人注意到了。 形成文化区域是社会的力量,划定行政区划的是国家的行政权力,而自然地理区域的划分则是受自然规律所支配。因此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以及自然地理区域的关系事实上体现了社会、国家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由于中国疆域辽阔,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在不同的地域中,这三者有不同的关系,而且从历史上看来,这一关系又是逐渐在变化的,例如由于政治需要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发生变化,行政区不断发生变迁。在今天,如何调整行政区以促进现代化建设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同时在学术上,这项研究也可视为是联系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两大分支的桥梁,尤其因为行政区划是政治地理研究对象,文化区又是文化地理的研究内容,因此这一研究等于是将自然地理与政治地理及文化地理的有机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对于如何更深刻地认识人地关系,使地理学成为研究人地关系而不单纯只是研究自然环境的科学,有重要的学术参考意义。而且研究三者的关系对于文化区的重新塑造,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识,也有一定作用。 国外这方面的探索尚未见到。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在美国,其行政区划大多与自然区划没有关系,许多州与县的形状只是简单的几何图形,谈不上三者之间的关系。欧洲各国虽然有政治地理研究,但都注重大尺度的地域范围,较少涉及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关系的问题。我国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文化区,尤其是行政区的变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资源,应当在学术研究方面加以充分利用,以对地理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自己的有特色的贡献。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是要探讨行政区与自然区及文化区三者之间最一般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作用。弄清楚行政区划对文化区的整合作用,自然区对文化区的制约作用以及如何调整改革行政区划以适应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并与自然区保持某种程度的协调。但兹事体大,以上所说只是一个提纲,详细研究,还待将来。 中国历史论文:细碎的农田制度及其对于中国历史的定型作用 一、题旨的说明 中国至今以农立国,全国人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出口货物中绝大多数是农产,目前我们国民经济的基础,显然偏倚在农业上。中国人是以勤俭著名的,尤其是农民的不辞劳苦。农事技术也因为积上几千年的经验相当进步,往往西人在晚近才做到或才由专家特地研究出来的,在中国古书上,数百年前,甚至千年以前,已经有记载了。照道理讲,中国农业应该很兴盛了。但是农民冻饿,粮食入超。即使在富庶的江浙农村,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往往要靠借来的米或卖米卖麦,吃一两个月的稀饭麦糊之类。偏僻穷苦地方的情形更差,甚至十几岁的女子没有裤子穿。而且几乎年年此处那处的闹着灾荒,灾民动辄数万数十万,甚至多到数千万。真是像孟子所说的:“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以农立国的农业和农民,可怜到如此地步,岂不可怪。 造成这种现象的基本原因,可以总括做一句话:“农民太多而每户耕地太少”。农多地少,再加上不断地把土地任意分割,因此形成细碎经营的农田制度。“细碎”是指每一家的耕地不但太少,这仅有的少量土地,还分成许多丘,可能相隔很远的散布着。这种细碎现象,不论在地权分配或土地利用方面,都可以明白看到。 而且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并不是新近才有的,至少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它现在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如此深刻,从前也必然同样的深刻。它既然这样长期的深刻影响农民生活,农民百分率在古代比现代还要高,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八十到九十以上,它势必影响到整个民族性和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我们的确可以说,农田制度对于中华民族的性格及其几千年来的历史,具有一种强有力的定型作用。 本文的主旨,就是要检讨或分析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的内容,它的发生和持久存在的所以然,尤其着重在它对于种种方面的影响。最后要附带地说明这种农田制度的继续存在或其改革,怎样关系到中国的前途,这说明势必牵涉得很广泛,但是这不是本文重心所在,本文只预备作一些极简单而概括的说明。 二、细碎的农田制度 据民国二十四年土地委员会调查江苏等16省,163县,1745000余户乡村住户的结果(见《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1937年2月出版),其中25.8%没有土地。在有地的1295000余户业主之中:有地不到5亩的业主,超过业主总户数的1/3;加上有地5亩以上而不到10亩的业主,差不多占业主总户数的6/10;再加上有地10亩以上而不到20亩的业主,就超过业主总户数的8/10,而他们所有的亩数合计只占总亩数的1/3强。50亩以上的业主,不到业主总户数的5%,而他们共有亩数,也占到总亩数的1/3强。这分配显然不均。但是总亩数的八成以上,在百亩以下的业主手中,而千亩以上的业主所有地只占总亩数的2%强。这又表示土地集中的现象并不严重,最显著刺目的是大多数业主所有的土地实在太少。6/10的业主,每户所有土地不到10亩。全体业主所有土地的总平均,每户也只有土地15.174亩。 虽则以上的调查限于乡村住户,遗漏了住在城里或外县的地主,但是这遗漏部分不难从同一调查里约略地推算出来。农家实际经营的面积共计2401万余亩,而乡村住户共有土地1965万余亩,这表示其中有436万余亩系向调查范围以外的业主承租来的,占实际经营面积的18.6%。在这436万余亩申,必然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官田、学田、地方公田、慈善机关、庙宇、祠堂的土地以及同族中支派所有公堂田之类,可能这些土地占到这400余万亩的半数以上,假定有一半是属于私人地主的,并且假定这些私人地主每户有地200亩,那末约计10900余户,把这些户数和亩数加入乡村住户的业主户数及其所有亩数之中,来计算每户平均有地若干,也只能每户平均到16.175亩。即使假定这一半属私人地主的土地,是完全属于一个地主的,还只能平均到每户有地16.865亩。虽则有些地方的大地主所有土地,多到数万至数十万,甚至可能在100万亩以上,但是在全国计算起来,究竟是极少数。中小地主实在太多,他们所有的土地少得可怜。有地100亩以上的地主,通常已经要算大地主了。所以全国平均起来,每一业户所有的耕地,必然很少。 再看农家实际经营的面积,据前述同一调查,在1534000余农户中:经营面积不到5亩的占24.38%;5亩以上而不到10亩的占22.6%;10亩以上而不到15亩的,占13.75%;合计不到15亩,经营面积的农家超过总户数的6/10。而全体农产总平均,每户经营面积15.759亩。这是全国的平均,广东福建平均都不到10亩。又据金陵大学在22省调查16000余场的结果(见卜凯先生的《中国土地利用》1937年3月出版),平均约22亩有零。 再从人地比率来推算。我国面积虽大,全国土地在海拔3千尺以下的只占1/3(适于耕种的土地差不多限于这高度以下),而1万尺以上的占到1/5,全年雨量不及20?嫉闹辽僬既?婊???雨量在4?家韵碌氖巧衬?卮???贾?0?贾?涞氖呛登??0?贾?0?贾?涞氖前牒登?,所以可耕地的百分率很低,约为25%,不到40亿亩(据翁文灏先生的《中国人口分布与土地利用》,见《独立评论》3、4两号,1935年6月出版)。其中已耕地有多少,各家估计不一,或者还不到15亿亩。全国人口也只有估计,多寡不一,姑且定为4.5亿人,用来分配15亿亩的耕地,每人摊得3亩余。五口之家平均每户摊得16亩余。农民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也是各家估计不一,大抵为75%(据《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为75.49%)。单由农民分配耕地,每户约可分得20亩。这数目也和上述实地调查每户经营面积的结果差不多。 耕地少而人口多,农民百分率又高,农家每户经营的面积当然不得不少。美国在农业上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国家,每年有大宗剩余农产品出口。但是最近美国农民百分率已经减到20%,比我们低了55%,或和中国农民百分率为4与15之比;每户农场平均面积增加到1170亩,比我们大了50多倍。相形之下,格外显得我们的农民百分率特别高,而每户耕地特别少。 据最近出版的《美国统计提要》(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1946),美国农民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和每户农场平均面积如下:(1945年的农场平均面积,另据一自美寄来的论文抄本,来源失载)。 农民百分率的减低和农场面积的扩大是有连带关系的。美国近几十年来,这种趋势很明显;只有当不景气时,失业工人下乡谋生,农民百分率可能有暂时的增高,而农场平均面积减少,但是数量有限,为时不久,并不能改变这趋势。 现在再把若干其他国家的农民百分率和农场面积抄录于下,以供比较(据吴文晖的《中国土地问题及其对策》1944年11月初版)。 又据1944《日本年鉴》日本的农民百分率也在减少;1903年是64.07%,1937年是42%,1941年是40%。 欧美的农场,大都结集成一整片,而我国农家的耕地,分散得很历害。据《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全国平均每丘面积,水田仅一亩二分余,旱地亦不足三亩;各丘与农舍间之距离,平均在一里以上。”又据近年实地测丈的结果,杭县每丘面积平均一亩余,无锡不到一亩。一家有地十余亩的散布十余处。 总之,中国农家每产所经营的土地,十分细小而零碎,所以把它称做“细碎的农田制度”。 三、这种农田制度的发生及其顽固持久性 中国文化自始即是一种农业文化,它开端于夏民族的采集经济进化到农耕。发祥地在今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处一带地方,逐渐扩大,东向而入华北大平原。经商周以至春秋时齐晋秦楚等列国的开拓经营,战国时燕赵秦楚更向外发展,黄河流域除掉陕甘的一部分外,差不多都已同化并且扩展到长江流域。到了秦汉,不但统一蒙古大沙漠以内和新青康黔滇以东的大陆,东北的辽东朝鲜和南方的交趾也在中国版图之内(西域三十六国和西南夷服属于中国的,尚未计入)。不过汉代江南还是卑湿的边区,经济和文化的重心仍在中原。汉末中原大乱,人民南徙,东晋又来一次大迁徙,江南经六朝的经营,到了唐朝后半期中央已经要靠江淮的接济了。闽粤到宋元才繁荣。云贵的内地化,完成于明清。东北的大事开垦,始于清末。这些都是今日的农业区域。 中国文化的发祥地,大抵在今晋陕豫交界处一带的黄土区域。那里的土壤很厚,虽不甚肥,但是容易耕作,也没有茂密的森林,使初民容易在耕作之前清除掉。所以在新石器时代,虽则今日中国各区域,大都稀疏的散布着居民,只有这一地带最适宜于发生以农耕为主的经济生活。那里的雨量变率虽大,但是旱年不能使一切植物都干死,而且容易引导河水作小规模的灌溉,这个又促进技术和社会组织能力的进步。那里正是夏民族的故居,他们就由此兴盛起来,成为当时最强盛而进步的民族。其后起自海滨的商民族,逐渐西移,吸收夏的文化,最后打败夏而成为中原第一大国。而夏民族的一支,在渭水流域的周人,又强大起来东向而征服商,承继商的文化。夏商周的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又说:“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而且春秋时汉族自称曰诸夏或华夏。诸夏和夷狄的分别,就着重在文化上。所谓“城郭衣服”,差不多是诸夏农业文化的象征。春秋时中原一带及其附近,还有不少夷狄和诸夏夹杂着,血统相同而文化不同的就认做夷狄,血统不同而文化相同的则认做诸夏。可见夏实在是中国文化的初期,而农耕的兴起,即所以形成汉族,以别于蛮夷。 夏的疆域,大抵只有今陕西中部的东半边、山西南部及河南西部一带地方;它的声威或势力,可能远达山东河北两省境内。商的中心根据地在今河南,兼及山东西部及河北南部;它下面的侯伯,分布在河南的大部、山东西部、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东部以及江苏安徽的北部。周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昭王、穆王和宣王向西和向汉水淮水流域的开拓,那时的封建帝国,已经统治今山东河南的大部、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中部、甘肃东部和江苏安徽湖北的北部,不过这范围内并没有统一,乃是一种诸夏和夷狄杂处的局面。西周的封建诸侯,可以说是在这大范围的疆土内,星罗棋布的建立军事据点,筑城以便攻守,在城外从事农耕,而列国的贵族,则为统治农民的武装集团。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兼并,霸国并兴,杂处中原的和边疆的蛮夷,或同化或北迁,尤其是吴越的兴起,扩大了诸夏的范围。战国时除中原诸戎为韩魏楚所灭外,燕开拓到今辽热察三省的南部,赵开拓到绥远;魏开拓陕西北部的东半边;秦开拓陕北、甘东、关中和四川的大部;楚开拓江西北部,湖南全部,甚至云贵的一部分。秦灭六国后,更南并福建、两广以及越南的东北部。汉武帝时,复辟甘肃西部,直到玉门关,而且服属新疆至申亚一带的三十六国;东征井朝鲜,置四郡;西南服属云贵一带的西南夷。秦汉已经奠定了中国今日版图的大部分。 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东北松辽平原,都很适宜于农耕。所以发祥于黄河中游黄土区域的农业文化,可以扩张到黄河下游,再向南次第推广到长江和珠江流域,向东北推广到辽河流域。蒙古和新疆的雨量太少,青海和西藏的地势太高,大部分不适于农耕;内蒙、河西以及新疆的北路和南路,虽有不少绿洲,但是面积太小,散处的少数农民,不足以抵抗游牧人的侵掠,所以农业文化扩展到内蒙河西就到了止境,而且在这地带屡进屡退,成为农耕和游牧两种文化互为消长的边缘,直到清末以来才渐有变更。即使在松辽平原也因为突入游牧地区,虽则农业文化早就扩展到辽东,但是不容易保持,进一步的发展还是晚近的事。 在三大流域中,黄河中游的黄土区域,最便于初民的农耕,已如前述。华北大平原因为黄河的时常泛滥改道,所以要等待到农耕技术和社会组织能力稍有进步后,才能够控制水患而利用它。商和西周的人口似乎都很稀疏,春秋时代华北仍旧是夷夏杂处的局面,要到战国时代才达到相当充分利用的程度。从夏商到战国,或说得比较稳妥些,从农耕初兴到黄河流域的充分定居与文化混一,可能已经花费一千五百年到二千年以上。长江流域的华夏化,或许开始于商代,然至西周之末,似乎还限于大江以北。晚至汉代,还说“江南卑湿,丈夫早夭”(见《史记》)。湖南也是“卑湿贫国”(见《汉书·景十三王》传),四川比较好得多;但是全国精华差不多完全集中在中原及其附近。这是因为北方习于旱作,长江以南有很多水乡,不是水乡的又大都是丘陵地,由于雨多天热,草木茂盛,也和黄土区域或华北大平原不一样,发育于北方的农事技术,对于这异样新环境的妥善利用,不免感觉到茫然。尤其是江南浙西的水利,煞费经营。虽经六朝的开发,江浙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米粮还要靠荆裹的接济。后经五代时吴越的设置专官治水,北宋范仲淹等续修圩田和堤塘工程,至南宋而发展到极盛。自此江浙的富庶,甲于全国,取二千年来中原的全国经济文化中心而代之。这样,长江流域从开始接受中原农业文化,到发展至相当充分的程度,自商代至宋也差不多经过二千年的时间。 夏的农田制度怎样,现在不可考。商代大抵是同一族的人同居在一村落,共有村落附近的耕地,而且很可能的共同经营这耕地,没有像后世一样的家庭农场。西周行的是采地制度,庶人虽分授私田,但是要同耕领主的公田,公田是使用多人耕种的大农场。春秋时代鲁国的“初税亩”(见《春秋》),把公田全都分给庶人佃耕,齐楚等国也在把土地划分成小方块,授佃分耕,这才普遍流行着佃耕的家庭农场。战国时土地私有制确立,更为自耕或佃耕的家庭农场安排下不可动摇的基础。纵然有雇工或使用家奴耕种的大农场,那只是极少数的例外。战国时一天(亦即一家)所耕的标准面积,在黄河流域普通是100亩,合今28市亩余,和现在差不多,已经显得农场的很细小。一家耕地的分散情形,大抵在战国时也已经逐渐发生,但是像今日这样的十分碎散,可能是汉以后的发展。各地区的农田制度未必尽同,但是看得时期长一些,迟早趋向于同一型类。 夏商周农业和土地制度的考证,要费许多篇幅,在此处是不必要的。现在单就农户个别经营的家庭小农场的兴起,略作解释。在西周的采地制度里,耕者是农奴性质的庶人,土地是属于领主的。庶人由领主分授小量的私田,使他们耕种自养,无须纳租,但是要到公田上去为主人耕作,这就是所谓“藉而不税”的办法,藉庶人的力量耕种公田而免收私田的田租。春秋时鲁宣公十五年的“初税亩”,分明是开始废掉藉法,按亩收租(那时候的所谓税,实即今日所谓地租),这就必须连带着把公田也全部划分,分给庶人佃耕。因此农奴变为不自由佃农,耕地全部划分成佃农耕种的家庭小农场。此外齐国的要使井田畴均,相地而衰征(见《国语》)。楚国的画土田,井衍沃,量入修赋(见《左传》),似乎都是一种整理土地和租税的方法,把耕地的划成井字形的小方块,分给人民佃耕。结果和鲁国走上同一方向,促成家庭小农场的成立。 关于家庭农场的大小,孟子说:“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汉书·食货志》载魏国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又《沟洫志》载魏国史起说:“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可见战国时代黄河流域家庭农场的标准面积,是每户百亩。那时候的亩法和现在不同,周代以六尺为步,一百方步为亩,后世以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方步为亩。尺的大小也不同,周尺一尺,约合营造尺七寸二分,合市尺六寸九分余。所以战国时代的一百亩,只合旧营造尺亩三十一亩余,合市亩二十八亩余。春秋时代每户农场的面积,大抵也大不了许多。 春秋时代的耕地,既由领主划分授佃,甚至划成小方块分授农民佃耕,每户所耕的土地显然是合为一整片的。到了战国时代,土地可以买卖,私有制度确立。而且那时各国尤其是秦国,鼓励个人主义,商鞅令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因为土地的移转买卖和弟兄分家的结果,每户所耕的土地,可能渐渐发生细割分散的现象。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农田制度,而且如此的流行于广大地区,流传数千年之久,至今我们仍旧在它的笼罩下?主要是地理环境促成的。第一,中国天然是一个大陆农业国家,很难发展为工商业社会,至少近百年以前是如此。这是因为(1)中国东南虽有很长的海岸线,但是太平洋太大,即使邻近的岛屿,也隔着相当距离,在古代航海术幼稚时代是不容易到达的。在另一方面,内陆有如此广大的适于农耕的区域可以维持大量人口的生活,而且事实上经过几千年的移民拓殖,才把这广大农耕区域利用到相当充分的程度,没有急迫地向海外谋生的必要,所以中国很自然的成为一个伟大的农业国家,海外贸易不容易发生,直待明朝以后才有大量的移民出国,这是最基本的原因。(2)农业民族不习惯于航海,政府的税源可以取给于广大农地,也无须外求,想不到海外的利用,那时海上又没有强敌,没有建立海军的需要。没有海军就不容易管理海上的人民。因此政府不乐意它的人民和海外往来,甚至沿边的海岛也禁止移殖(例如浙江象山县属的大小南田、樊*[山+奥]鹁鸪头、大佛头、大月*[山+奥]、簪鱼头等,孤悬海外,直接大洋,自明代久经封禁,清初因之,后因私垦的人很多,道光时始设南田厅,民国改为南田县。)政府有意的采取闭关政策。(3)农业国家的税源既然依靠农田,官吏又出自地主阶级,而富商可以危害统治者的利益,所以战国时就产生重农抑商的思想,把工商看起末业,政府有意的抑止商业。 第二,在这古老而不易发展工商业的农业国家里,至少有下列几种重要因素,配合着造成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而历久不变:(1)中国农业区域的气候和土地,很适合于园艺式的经营,可以支持稠密的人口,每户的耕地可以少。长江流域以南可以一年两收,黄河流域也可以两年三收,一亩可以当两亩或一亩半用,南方水稻的产量又多于旱作,更可以减少每户耕地的面积。而且园艺式的经营需用人工特别多,一年配合着种两季作物,更需用较多的人工,也使每户耕种能力所能应付的耕地面积不能大。这和苏联寒冷地方的土地大不相同,寒带地方每亩的生产少,每户耕地不得不较多。所以苏联容易在短期内改为机械化的大经营,而中国不可能。(2)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古代农事技术幼稚,耕作几乎全靠人力,每人所能耕的面积很少,所以利于人口的增殖。人口已经增殖到饱和点,则每人可能分得的土地就不得不减到极少。而且在利于人口增殖的社会,已经增殖到饱和点时,增殖率的惯性不易停止,常使人口增加到过饱和。这样不但限制省工农具的引用,而且减少役畜的使用,更使每户耕地趋向于减少。所以小农制必然持久存在。不像白种人到新大陆的时候,农事技术已经很进步,加以不久紧接着机器的发明,所以能够以少量白种人,创制省工的大农具,很迅速地开发广大地区,自然造成大农经营。这背景和中国是大不相同的。(3)兄弟均分田产,不但使农场趋向于细分,而且为求分配的公平,往往把肥瘠不同的土地搭配着均分,使一家所有的土地趋向于碎散。(4)分割卖买的自由,使农民可以东一丘西一丘分别零星出卖,甚至把一丘地划分劈卖,买者也是这样零星买进,因此也促进土地的碎散。 中国历史论文:历史研究的逻辑框架和中国历史纲要 一、实证历史学 历史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社会的实际运行过程,即解决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只有在搞清历史是什么的基础上,才能归纳历史运行的规律。历史学要成为“科学”,必须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 实证历史学必须排除价值判断,它不评价人物的好坏,不判断历史活动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不研究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进步和反动。 二、历史研究基本假设(公理) 1、人口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马尔萨斯原理)。 说明:生物的繁殖能力都大大超过生物的简单更替水平。只要资源允许,生物个体都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它是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的基础。 2、人类行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行为原理)。 说明:人类行为的选择倾向是相同的,就是利用和创造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需要。需要的满足“程度”称为“效用”。人的需要可以分为本能生理需要、基本物质需要和社会高层需要三类。性欲的满足,权力和名望的实现,都要付出代价,所以都有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不同人遇到同一种情况之所以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不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选择倾向,而是因为同一选择对他们具有不同的成本和收益。 3、资源总是稀缺的(经济学基本假设)。 说明:满足不同类型的需要要有不同的资源。满足本能需要的资源是“异性”,满足吃、穿、住、行需要的资源是物质资料,满足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的资源包括社会环境、组织、机构和职位等。相对于人的动态发展的需要来说,资源总是稀缺的,这就会引起争夺稀缺资源的斗争,这一斗争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三、历史运行原理(框架) 各种组织、制度和文化都可以表示为资源环境的函数,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在特定“资源环境”及其变化条件下“合理选择”的“结果”。组织、制度和文化一经形成,就成为影响人们下一步“选择”的重要参数(诺斯制度形成和作用原理)。 社会状况的终极原因(条件)是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包括自然变量和社会变量)。如果我们用S表示社会,用Y表示原始变量,用W表示外生变量,用F表示选择原则(对应法则),那么历史研究的框架就可以表示为: S = F(Y,W) (对历史研究框架的详细阐述,可参看笔者的另一篇文章《探讨历史终极原因的框架》) 四、历史探索的方法——执果索因 从历史结果出发,探寻哪些条件使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选择”了这样的结果,这些条件又是从那里来的,它们是原始的独立变量(自变量),还是由其它情况决定的中间变量因变量;如果是因变量,继续探寻它产生的条件,一直探寻到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为止。 五、历史论证的方法——由因导果 由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开始,阐明它们如何决定了人们的“选择”,初次选择的“结果”与原始条件一起,构成新的“客观环境”,又如何决定了人们的下一步选择。社会按照这一原则在自我运行(我不愿用“发展”一词)中,何时掺入了何种外生变量,它如何改变了约束条件,使人们作出了新的选择,这样,由原始条件和外生变量一直“推演”到当代社会状况。 六、历史研究的关键环节——“如何”选择 传统历史学不区分“原因”和“条件”(我们前面也不注意这种区分),但区分“原因”和“条件”是有意义的。在导致人们“选择”结果的所有约束条件中,我们把最后成就的条件或最后掺入的外生变量称为“原因”,把此前已经存在的情况或变量称为“条件”。这样,原因和结果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任何一个结果都有唯一的“原因”。复杂的“结果”都是单一结果的合成。历史研究首先要把混合结果“分解”为一个个单一结果,探索单一结果的单一原因和条件。在此基础上,继续探讨原因和条件的来源,一直探讨到原始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这就得出历史运行的终极原因或条件。就“终极”来说,“条件”和“原因”是一回事。 由于历史的终极原因都是原始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所以历史探索的关键环节就不是要弄清终极原因“是”什么,而是终极原因“如何”影响了人们的选择,从而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状况。如果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那么社会的终极原因都都是地理环境及其变化。 由多因引起多果的笼统阐述,或者用因素的“共同”作用解释某一结果的出现,都无法令人信服地阐明历史过程的原因。 七、中国历史纲要 应用历史探讨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对中国历史得出以下全新的结论(纲要): 1、粮食为主的单一食物结构。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属于暖温带的半湿润地区,既适合于牧草生长,也适合于种植粮食作物。粮食种植可以比畜牧业养活更多的人口,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使粮食种植业排除了畜牧业,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形成了以粮食种植为主的食物结构。 2、小农经济的社会结构。黄河流域属于季风气候,冬春夏秋多雨,这一降水特点有利于农作物生长,也使得单个农户也能够生产,于是形成分散耕作和生活的小农结构,同时决定了社会实行弟兄平分家产的继承制度。 3、宗族组织。农户繁衍分立形成血缘宗族。宗族农户在生产和生活上可以互助,宗族组织可以为松散的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4、以县为基础的政治统治机构。平坦开阔的平原、稠密的村庄和人口,使得盗匪团伙难以藏匿和生存,一支小规模的武装就能够对广阔地域进行流动保护,于是形成以县为基本政治单位的统治结构。政府是为居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以税收作为报酬的组织。为便于统治,在县以下设立乡、里、保、甲负责税收,在县以上建立省、道、府、州进行宏观治理。 5、统一国家。公共产品具有规模经济效益,政治单位越大,单个农户应分摊的成本就越低,所以统治者力图扩大统治范围,百姓拥护建立统一国家。 6、专制主义。在小农社会中,统治者没有可供农民分享的政治权力,农民对各个产品也没有讨价还价余地,于是形成农民对统治者绝对服从的专制制度。 7、人口与食物。人口增长和土地不变,导致劳动报酬递减,人口饱和时食物只能勉强糊口。 8、人口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人口密度呈正相关关系。劳动报酬递减使得偷盗、抢劫等不正当手段的“相对价值”大大上升,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成本大大增加。 9、儒家文化。儒家学说的提出,反映了在人口对土地造成沉重压力、社会秩序陷于混乱时,社会文化精英企图用“仁政”恢复正常秩序的努力。在正常情况下,儒家学说所主张的秩序,有利于政治统治,所以被统治者推崇。但它对治理混乱的秩序毫无作用。 10 、王朝循环。人口饱和加自然灾害导致自耕农民无法生存,于是爆发农民起义,引发王朝兴亡更替。新王朝建立后人口下降,人地矛盾危机缓解,开始新一轮的王朝循环。王朝循环有其具体特点和原理(略)。 11、清代人口问题的产生。明代从新大陆引进的高产作物玉米和番薯在清代得到推广,使中国土地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导致清朝后期人口比历代人口最多时增加了五、六倍,达到4亿多人。近代以来的人口问题,就是在清朝时期产生的。 12、太平天国。人口成倍增加使人均耕地大大减少,人口对土地造成从来未有的压力,引发重要由贫苦农民参加的太平天国“贫民起义”。历史上张角、黄巢、李自成领导的起义也是“贫民起义”(而秦末起义、反莽起义、反隋起义、反元起义则是全社会起义),“贫民起义”总是陷于失败。太平天国起义是中国社会内部力量运行的结果,而与资本主义这一外生变量无关。 13、资本主义压力与变法图强。社会精英在资本主义压力下作出了变法图强的反应,如洋务运动、、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北伐战争等,其目标都是中国的富强。 14、生存和图强的关系。 贫民争取生存和社会精英变法图强,目标不但并不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互相冲突,1949年才合二为一。 15、中国革命 条件:人地矛盾危机使农民普遍贫穷。 外生变量:劳动价值论的输入。 劳动价值论使贫苦农民能够理直气壮地打倒富人,进行土地革命,在根据地建立红色政权(这是一因一果); 外生变量: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 1937年后的全面抗战使全国广大农民获得了在富人政权和穷人政权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共产党力量空前强大,终于在1949年建立全国性的穷人政权。 劳动价值论的输入和日本的侵略这两大外生变量缺少任何一个,中国都不会出现全国性的穷人政权(苏联十月革命的外因相同)。 16、穷人政权误入歧途。 苏联建立穷人政权的情况与中国完全类似,即人口贫困、劳动价值论的传播和对外战争。 表面上看中国是照办了苏联的制度,但从深层次看,共产党政权实行财产公有、计划经济,都根源于劳动价值论。由于劳动价值论否定财产所有权的重大意义,不承认其它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所以信奉劳动价值论的穷人政权不能发挥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必然导致经济发展的缓慢乃至停滞。劳动价值论无视经济人正当的利益追求,使穷人政权误入歧途。 17、市场改革。 社会主义国家相继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改革,是使经济回归正道的伟大转折。 八、宏观历史问题解答 历史探索的逻辑框架和中国历史纲要并没有解决传统历史学的疑问。以下对主要疑问给予解答: 1、唯物史观的错误和缺陷 唯物史观的宏观理路无疑是正确的,但传统唯物史观也存在错误和缺陷,其错误在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机械的理解和划分,这一划分使人单从生产关系方面去理解“商品市场”,认为市场发展的动力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把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归于技术的积累、提高和突破,而又无法探明技术突破的更原始的原因,这就使历史终极原因的探索走进了死胡同。 为了走出这一死胡同,人们回过头来开始由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解释生产力的发展,用上层建筑甚或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来解释生产关系,结果出现了用儒家思想、专制制度、宗法组织解释小农经济结构和生产技术长期停止不前的状况。 实证历史学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它们处于同一个逻辑层次,都是经济人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这样,实证历史学就改正了传统唯物史观的错误,加强了传统唯物史观的薄弱环节。 这样,实证历史学是改正、补充和完善了的唯物史观,是彻底的唯物史观。 2、技术创新原理(这一原理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诺思阐明的。诺思是我们本文中所称的“实证历史学”的创始人)。 英国的李约瑟博士谈到中国古代在许多技术上曾经长期领先,但他始终没有搞清近代科学技术何以产生于西欧而不是中国。 人们的任何行为都牵涉一个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技术发明也不例外,只有那些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纬度和经度,测算纬度的问题早已解决,而测算经度需要一架在远洋航行期间保持精确的计时钟。西班牙、荷兰、英国都宣布对发明计时钟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持续到18世纪,最后由英国的哈里森获得,他为了研制计时钟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假如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患疾病死亡,计时钟还会被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赏金,发明成果因被人仿制而使所获收益大大低于所付出的代价,就不会有人去进行这种研制。仿制他人的发明成果显然具有一种搭便车的利益,所以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进行仿制,于是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象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历史上偶然性的发明创造之所以不断出现,正是因为它们不需要多大成本)。 尽管高额赏金能够刺激发明创造活动,但政府悬赏的只能是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政府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保护发明者利益并给予创造活动经常性刺激的专利制度在西欧被发明了出来。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许多发明创造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预期成本的,因而根本不会有人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没有形成保护发明者利益的制度,所以出现的发明创造大都具有简单和偶然的性质。等到能够偶然发明的技术(几乎)都被人们掌握,剩下的都是偶然性原理所无法突破的时候,技术发明就会陷于停滞。中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基本原因就是如此。 3、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原因是市场兴起(由诺思阐明)。 西欧工业革命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因于专利制度,但西欧最初出现生产技术突破时,专利制度还没有出现,所以应当到其它方面寻找原因。诺思在其所著《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阐明,西欧之所以出现一系列技术突破,是由于人们利用商业扩张和市场兴起所带来的盈利机会的结果。 市场扩大引起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社会分工,制造业中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动作,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容易解决的问题上,从而为用机械代替手工提供了可能。欧洲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就是在这种由市场扩大所带来的利益的刺激下出现的。没有市场兴起这一条件,资本主义的出现是不可想象的。 4、西欧市场兴起的原理。 市场兴起是由于参加市场交换的人数众多,人们参加市场交换是为了获得利润,利润来源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主要取决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除自然形成外,地理条件差异的大小也与空间距离密切相关。不同地区之间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高于其间的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是交易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 西欧小范围内气候差异大,导致产品差异大,各地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西欧河流密布,水量均匀,一年四季都适合于通航,水路运费低廉,各地的不同产品就能够实现交换,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 过去,人们总把市场兴起看作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实际上正好相反,是市场兴起增加了人们的盈利机会,吸引人们扩大生产规模,引起了操作过程的分工,刺激了技术进步。简单地说,市场兴起是原因,技术进步是结果。 西欧社会发展的因果链条可以归纳为,地理条件决定了产品差异大和运输费用低,刺激了市场的兴起和扩张;市场盈利刺激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扩大引起专业化和操作过程的分工;精细的分工刺激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又带动整个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进步。总之,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够在西欧兴起,归根到底是由于那里有便于市场发展的地理条件。 5、中国何以长期发展缓慢 一系列的宏观历史之谜,例如中国封建社会何以如此漫长,中国小农结构何以长期维持,中国生产技术何以停滞不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何以萌而不发等,都根源于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只要弄清了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原因,其它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实证历史学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思路是明确的:商品市场难以发展是由于很少有人从事交换,人们不从事交换是由于交换无利可图,无利可图是由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不能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 在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等温线和等降水量线都是东西方向(与纬线平行),从现今陕甘交界处向东一直走1500公里到山东半岛东端,各地的土壤、气温和降水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导致自然产品基本相同,因而没有交换的必要。虽说在南北方向上土壤、气温和降水差别较大,引起自然产品差异较大,但是这一地域没有南北走向的河流,产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在古代条件下,陆路运费大概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一般商品根本承受不了这样高额的运输费用,结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中国农民将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所需产品还要花费更高的代价,于是农民的合理选择就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结果社会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过去常常有人说自给自足的传统使得中国农民不喜欢与外界交往,实际上是从事交往无利可图才使得中国形成了自给自足的传统。 6、重农抑商政策是市场发展状况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我们知道,历代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统治者何以重视农业,原因是明显的。在中国,农业历来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统治者的力量,与其管辖的农户数量成正比,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提倡以农为本,重视农业的发展。 历代统治者何以都实行抑商政策,却很少有人能够给予合情合理的解释。 认识抑商政策的关键是把统治者也看成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统治者之所以实行抑商政策,肯定是因为(他们认为)商业对他们不利。现在,有许多人认为,商业对社会、对国家也都是有利的,统治者之所以采取抑商政策,是由于统治者没有认识到商业的积极作用(短视)。这一认识太过肤浅。在两千多年中,历代统治者都实行抑商政策,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韩非甚至直接把工商业者看作社会的五种蠹虫之一(《五蠹》),恐怕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统治者的短视。 我们已经知道,生产成本的差额高于运输费用和交易费用是实现商品交换的前提。中国学者很少有人对古代市场上的交易费用给予研究。从现有材料看,制约中国商品市场发展的因素是产品差异小和运输费用高。商品的运输费用与商品的体积、重量成“正相关”关系,物品越是低值笨重,越难以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在任何地区,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当然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中国古代的远距离贸易,除了金银、珠宝外,还有丝绸、瓷器、茶叶、香料等产地有限、但用处特殊的物品,由于运费高昂,所以它们到达消费地以后都成为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加上它们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不可能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多大影响。从消费的必要性上说,也许只有经销盐、铁才有利可图,垄断经营更能赚大钱。这一原理早就被人们发现,远在战国时期,统治者就开始实行盐铁专营制度(从经济角度看,国家对盐铁垄断经营的利润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税收),严厉打击私自制售,这就断绝了商人盈利的主要项目。由于从事农、林、牧、渔基本物品的交换无利可图,所以商贩只好行奸弄巧、坑蒙拐骗或者贩卖违禁物品赚钱,于是奸商和私贩几乎成为商人的代名词。行奸弄巧当然对社会起不到积极作用,贩卖违禁物品又严重侵害国家利益,所以盐铁专营以后,国家从民间商业中获得的税收还抵偿不了对其进行管理的费用。在统治者看来,商人的积极作用还弥补不了他们给国家造成的损害,于是国家都采取抑商政策。 有人认为商业的流动性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统治者的管理,所以统治者才实行抑商政策。这一认识也是肤浅的。如果商业能够盈利,国家能够从一般商业活动中获得足够的税收,就能够雇用大批官吏对商业进行管理,这样既有利于社会,又可以为文化精英“安插”相应的“职位”,一举几得,国家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底,国家的商业税收来源于商业本身的盈利。由于中国正常的商业不能盈利,怎能够指望统治者积极扶持它的发展呢?抑商政策当然会对市场发展更为不利。不过,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即使没有抑商政策,中国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 地理条件制约中国商品市场不能发展,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小农社会的根本原因。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概述 2000年的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8月初在昆明云南大学举行“中国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交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001年10月已出版论文集《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会上专家们就历史地理学领域内各种问题和历史地理研究中如何运用新兴的GIS技术展开了广泛、深入而饶有兴趣的热烈讨论。本年度出版的专著和论文集有:谭其骧著《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侯仁之等著《北京城市历史地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5月)、王北辰著《西北历史地理论文集》(学苑出版社2000年7月)、朱玲玲著《文物与地理》(东方出版社2000年4月)、葛剑雄著《碎石集》(学苑出版社1999年7月)、翁俊雄著《唐后期政区与人口》(首都师大出版社1999年12月)、景爱著《沙漠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10月)、李治安著《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王妙发著《黄河流域聚落论稿——从史前聚落到早期都市》(知识出版社1999年12月)、胡阿祥著《“中国”古今称谓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1月)、阙维民著《历史地理学的观念:叙述、复原、构想》(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张伟然著《湖北历史文化地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鲁西奇著《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对象与方法——汉水流域的个案考察》(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等。吴传钧、施雅风二院士主编《中国地理学九十年发展回忆录》已经问世(学苑出版社),周振鹤主编《上海历史地图集》已经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华林甫汇编《中国历史地理学五十年》(学苑出版社)也已面世。 本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可观,仅就笔者寓目的二三百篇而言,已经涉及到历史地理学理论、历史人文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各个领域。下面择其主要而概述一年来的研究进展。 一、历史地理学理论 “历史地理”一词从何而来?什么时候中国才有?侯甬坚《“历史地理”学科名称由日本传入中国考》(《中国科技史料》第4期)一文为我们提供了答案。作者根据中、日两方面的背景资料和依据,提出了“历史地理”这一学科名称在20世纪初由日本传入中国的看法,认为这一名称于1901~1904年随日本近代学制而传入我国,二三十年代在国内学术界渐有介绍,1935年3月1日被《禹贡》杂志用作英文刊名,开始扎根于学术界。 “历史地理学已经存在几十年了,但今天我们依然要呼唤它的新生”。这是孙天胜、曹诗图在《历史地理学的名实之辨》一文(《晋阳学刊》第6期)中提出的观点。该文从学科性质、历史根源及客观现实等方面入手,指出“历史地理学”命名上存在着名实不符问题,认为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应回归到研究社会历史与地理环境关系的轨道,“现实的历史地理学的命名有悖于科学规范”,而目前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内容应归属于地理历史学的学科范畴。在这里,他们提出如此前所未有的观点和名词,虽未必能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无疑会促进学科理论探讨的进一步深入。 最近二十年来,历史农业地理学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已出版专著十余部,但在学科理论、区域、专题和时段上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待于今后不断加强。李令福《历史农业地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初探》(《陕西师大学报》第4期)一文认为:历史农业地理学是历史地理学中历史经济地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历史时期农业生产布局及其结构的演变发展过程与规律,具有鲜明的区域差异、时展与结构综合的特性,“时间”、“空间”、“部门”构成了历史农业地理学的三大要素。曹树基的书评《以人为本的历史农业地理学》(《清史研究》第3期)认为:萧正洪《环境与技术选择——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农业技术地理研究》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历史农业地理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和成熟”。 现代地理学发展方向之一是展开区域研究,历史地理也莫能外。在区域研究理论上,鲁西奇继1996年发表《论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该年第6期)后,本年度发表了续篇《再论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地区多样性包括景观的多样性和历史发展道路、模式的多样性,政区、移民、地理环境、经济类型、城市发展以及地方特权、方言、风俗是影响多样性区域之生成、演变的重要因素,地区多样性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架构和走向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建立连续的区域历史地理剖面是历史区域地理研究的重要思路。 此外,关于历史地理学理论的论文还有葛剑雄《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文汇报》11月4日)、毛曦《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历史时期人地关系的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刘锡畴《中国民族历史地理学的几个理论问题》(《喀什师院学报》第1期)等。 二、历史人文地理研究 谭其骧先生早在1990年历史地理会议的主题报告《积极开展历史人文地理研究》中就已指出:“历史人文地理将是历史地理研究中最有希望、最为繁荣的一支,在中国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必将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是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文汇报》1991年1月6日第3版)。经过十年的稳步发展,历史人文地理已经成为历史地理学的主要组成部分,成果多、质量高,代表着历史地理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历史人文地理领域广阔,宜分别概述其本年度的学术成就。 1、历史政区研究 历史政区研究是传统舆地学的核心内容之一,现在有的学者将其赋予“历史政治地理学”的内涵,或主张以“历史政治地理”取而代之。在这个领域内,本年度成果不少,但多集中于先秦、秦汉时期。张怀通《先秦时期的基层组织——丘》(《天津师大学报》第1期)认为,作为先秦时期重要基层组织的“丘”,源于龙山文化末期在原野中用土堆积而成、人类藉以居住的台地;商代的丘是农渔田猎的基本单位,是军赋的承担者;西周、春秋时代的丘与国野制度相结合,是“野”中的政权组织,丘民耕种公田,缴纳禾、刍、米,春秋末则缴纳牛、马、车,充当甲士、步卒;战国时代因井田制和国野制度的瓦解,国、野两套行政系统混一,丘被乡取代,“丘”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钩稽了春秋晋国较为明确可考的原、温、邬、祁、瓜衍之县、先茅之县等三十二个县,指出这些晋县大多分布在河水及汾水两侧,且多分布于晋国的边地,认为春秋后期其性质已出现了由县邑之县向郡县之县转化的现象。这是对周振鹤关于县制起源三阶段说的绝好补充。宋杰《春秋时期中国政治力量的分布态势和列强兴起的地理原因》(《首都师大学报》第4期)将当时中国的政治地理格局划分为中原地带、弧形中间地带、周边地带的华夏与东夷中山诸侯、争霸列强、戎狄蛮夷三股政治势力,认为不同地理区域的自然、社会环境对各国的经济、政治及民风的影响,使弧形中间地带的齐、晋、秦、楚列国得以崛起称霸,超过了鲁、卫、郑、宋等中原地带的旧日望国。 汉武帝设立的刺史部,传统观点认为按州或州部派遣刺史,以致出现一些无法解释的疑难问题。汪清《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辨析》(《史学月刊》第3期)认为,“州”、“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武帝将全国除京畿以外所有郡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叫“部”,武帝应是设立十三刺史部,其中包括朔方刺史部,但不存在所谓“朔方州”。他的另一篇文章《王莽时期州制的变化兼论都督制的滥觞》(《郑州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王莽时“州”的行政化倾向被固化,而监察职能被削弱甚至被剥离,“保”区制的设立使州受到更多军事因素的渗入,州呈现了军政合一的性质。 李晓杰《东汉荆州刺史部所辖诸郡沿革考》(《湖北大学学报》第5期)利用现存的文献史料,以东汉初年荆州刺史部作为具体的考证区域,将其时该刺史部所辖的南阳、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等郡的沿革做了通代的详尽考察,使其变迁的分辨率精确到“年”,为进一步从事东汉政区地理的全面研究提供了基础。彭建英《东汉比郡属国非郡县化略论》(《民族研究》第5期)从东汉比郡属国的设置背景、管辖对象、内部结构及其主要功能等几个方面论述了东汉比郡属国问题,认为它是东汉王朝管理归降少数民族的一种羁縻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并未实现郡县化。 此外,这方面的论文还有万昌华《郡县制起源理论的历史考察》(《齐鲁学刊》第5期)、黄金铸《论六朝岭南争取激增无滥置之嫌》 (《学术研究》第6期)、郑宝恒《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变迁述论》(《湖北大学学报》第2期)等。 2、历史产业地理研究 唐晓峰《鬼方:殷周时代北方的农牧混合族群》(《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一文认为,早期传世文献上的“鬼方”是殷商时代北方的农牧混合族群,不是如后世匈奴那样的骑马游牧民族,在山、陕北部发现的鬼族遗存证明了这一点;自新石器时代始,今山、陕北部长期以来是原始农业的分布地区,后因气候变化而逐渐演变为半农半牧地区。 李伯重《革命乎?虚像乎?》(《九州》第二辑)从方法论上分析了导出宋代江南农业革命论所使用的“主导法”与“集粹法”的致命弊端,指出“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只不过是空间意识缺乏所导致的一个“虚像”,并力图求得宋代江南农业时空变化的“实像”。高王凌《中国棉作分布的历史演变》(《九州》第二辑)重点研究了棉花传入中国后、尤其是清代棉花种植的地理分布,将棉花生产分作“自产有余且能大量外销”、“接近自给”、“不能自给”、“极少棉作”四类地区,发现全国约有70%以上人口的棉花需求都是依赖市场获得的,其中又有40%需靠省际交流,因此作者认为“把传统经济说成是‘男耕女织’、‘一家一户自给自足’,显然是不大合适的”。辛德勇《历史时期长江三峡地区的农业开发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使用翔实的史料,探讨了三峡地区原始农业、宋元及其以前和明清时期的农业开发状况,最后总结出服务现实的三点经验和教训,认为“今后峡区的农业发展,必须借鉴历史经验,走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大农业路子,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山地资源”。李令福《历史时期关中农业发展与地理环境之相互关系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探讨了历史时期农业生产与地理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以关中为例简要分析了两者的相互作用。戴鞍钢等《中国近代工业地理分布变化及其影响》(《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将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历程分为四个阶段,指出其地域分布始终没有突破偏于沿海沿江地带的基本格局,认为这种状况限制了它的社会影响。此外,同类论文还有王双怀《明代华南的粮食生产及其地域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尹玲玲《明清时期湖北地区的渔业经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等。 3、历史城市地理与古城址研究 应该说,历史城市地理是历史地理中最为成熟的一个分支,本年度的成果以古都研究居多。李小波《从天文到人文——汉唐长安城规划思想的演变》(《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城市是文化的载体,都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文化风貌的体现,汉长安城法天象地、灿若星辰,唐长安城周易礼制、政通人和,其规划思想反映了从天文到人文的转变。程妮娜《金代京、都制度探析》(《社会科学辑刊》第3期)认为,金代京、都制度最初是在照搬其他民族制度的基础上,融入女真民族传统的政治特征而形成的;在金朝不同的社会制度发展阶段上,京、都制度不断调整、变革,在女真统治集团对国内各地各民族的种族统治运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金代京、都制度上承辽宋、下启元明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韩光辉《论中国元代建制城市》(《历史地理》第十六辑)探讨了金元都市警巡院、城市录事司的官制与职能,详细研究了元代建制城市的规模及其户口特征、时空特征,认为元代建制城市的辉煌“就在于对一百余个城市实行了专门且有效的行政管理,推动了城市的发展”,可惜明清城市管理又倒退到由附郭县或县负责的陈轨旧俗上去了。李孝聪等《清代北京城王府建筑的选址与分布》(《九州》第二辑)一文,由北京城王府的出现与发展历史过程入手,从王府在城市空间中的分布着眼,着重分析了清代北京城内王府在不同阶段的选址和分布特点,并对产生的原因作了探讨。尹钧科《十八世纪北京的城市建设》(《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认为当时大规模重修或新建宫殿、王府、寺观,使北京城市建筑更为完备,而大力整治街道沟渠和彻底改造城外大道,以及西郊“三山五园”为主体皇家园林的修建,使人们更能领略到十八世纪北京城市建设的辉煌。白洪希《清朝关外都城辨》(《辽宁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兴京赫图阿拉、东京辽阳、盛京沈阳已是史书和学术界公认的都城,但努尔哈赤居住十六载的费阿拉城以及界藩、萨尔浒却不能算作都城。同类论文还有:于希贤《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文化透视》(《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3辑)、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研究的几个问题》(《考古》第7期)、汪文学《古代都城地理格局之发展极其相关问题研究》(《江海学刊》第1期)等。 尧都平阳的传说,虽还没有得到考古学上的直接证明,但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和已有的考古成果间接地表明它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说明包括临汾地区在内的晋西南地区是华夏文明的直接起源地,是中国历史的主要源头。这是王社教、朱士光在《尧都平阳的传说和华夏文明的起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一文中表述的观点。郑州小双桥遗址从1990年被发现和经过1990年、1995年两次考古发掘以后,有的学者多次撰文,一再论证这就是殷商仲丁所迁的?都,邹衡先生《郑州小双桥商代遗址?(嚣)都说辑补》(《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4期)对此观点加以肯定;然方酉生《小双桥遗址为仲丁?都说商讨》(《武汉大学学报》第1期)根据文献记载与考古实物资料认为,下此结论为时尚早,仲丁所迁?都应当是郑州商城。徐昭峰《试论偃师商城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提出郑州商城为商汤所都之亳、偃师商城性质为军事重镇的观点。石泉《古夏口城地望考辨》(《武汉大学学报》第4期)从汉魏六朝文献记载出发,结合一系列相关地名的定位,通过缜密的考证与分析,初步认定汉末三国至梁、陈之际的夏口城实当位于今钟祥市或稍南处;在梁、陈之际的大动乱中,古夏口城遭到毁灭性破坏,此后“夏口”之名遂移至今武汉市。学术界对在西安附近新发现的沙河古桥的性质问题尚未取得一致看法,王维坤《沙河古桥的新发现与研究》(《西北大学学报》第3期)通过对沙河古桥进行的综合分析,认为是“沣河古桥”的可能性较大。据李并成《汉玉门关新考》(《九州》第二辑)考证,著名的玉门关存在了1140年,关址最早设在今嘉峪关市西北约十公里处的石关峡,西汉太初三四年之际西迁敦煌西北,隋唐时又东徙今安西县双塔堡,五代宋初进一步东徙而迁回石关峡。 此外,石培基等《历史时期西北城市发展简论》(《人文地理》第3期)运用历史地理、文化地理的方法,通过分析周代至清末西北地区城市的发展过程,简要探讨了西北城市形成、发展的过程及其内在机制。这类文章还有段渝《秦汉时代的四川开发与城市体系》(《社会科学研究》第6期)、曹小曙等《历史时期昆明城区拓展及结构演变研究》(《热带地理》第3期)等。 4、历史文化地理研究 这一领域的研究方兴未艾。吴永焕《从 方言 所记地名看山东方言的分区》(《文史哲》第6期)从扬雄《方言》记录方言词语时所用地名单独列举与并举情况考察,看出秦汉时期山东方言大致可分为齐鲁、东齐海岱两区四片,如此格局的形成与齐鲁各地不同的历史人文背景有着密切关系,并且其格局在今山东方言中仍然保持着。湖北省境的演变自秦至明曾有一波三折的历史进程,张伟然《湖北历史时期的感觉文化区》(《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认为这种波折不可能只是纯粹的政治行为,而是文化在起作用——湖北省境是一个可以依凭的独特的感觉文化区,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使得湖北省境即使经过长期割裂后也始终保持着成为一个完整区域的要求,该文对湖北感觉文化区的演变、作为文化地域的空间构成、地域归属与整合、作为感觉文化区的判读指标等进行了深入探讨,颇具新意。张晓虹《明清时期陕西民间信仰的区域差异》(《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阐释了陕西民间信仰区域差异的发生、发展及其变迁的历程,从而揭示出民间信仰与自然环境及地域社会之间的关系。干旱是影响关中农业生产、甚至人民生存的主要自然灾害,张晓虹、张伟然合撰的《太白山信仰与关中气候——感应与行为地理学的考察》(《自然科学史研究》第3期)一文试图从行为地理学的角度阐释陕西太白山崇拜的产生及分布地域的形成过程,很有见地。据李仁《回族杰出人物的历史地理之分析》(《回族研究》第1期)研究,回族人口分布西多东少,但杰出人物东高西低,认为东南沿海优越的历史、地理环境与穆斯林优秀人才的出现、成长不无关联,因而呼吁:提高西北地区回族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 5、历史地名研究 历史地理研究离不开地名,地名研究的专门之作为数也不少。华林甫《中国历代更改重复地名及其现实意义》(《历史研究》第4期)一文中关于西晋太康元年、隋开皇十八年更改重复县名的论述是作者一大发现,他对中国历史上六次大规模更改重复地名运动所作之发覆,钩沉抉隐、爬梳排比,总结了历次更改地名的特点和规律,进而以这些规律来衡量当今地名存在的问题,从而指出并建议现存50多组字同、形似、音近的地名在适当时候均应予以改名。刘宗迪《华夏名义考》(《民族研究》第5期)依据作者提出的人类族群建构于原始舞蹈的理论,通过对“华”、“夏”两字的文字学和文献学考证,说明“华”、“夏”两字最初都是舞蹈之名,表示饰羽之舞,中华民族最初名称“华夏”正是由此演变而来的。程二行《春秋都邑何多以“父”名?》(《中国典籍与文化》第4期)论述了见于《春秋》、《左传》中鲁、郑、卫、晋、楚诸国十来处含“父”字地名的来历,认为古时“父”、“阜”通假,“阜”义为土山,高大而上平,古人建都立邑多选择地势高敞之地。李锋敏《从河西走廊古地名看古代河西历史》(《甘肃社会科学》第2期)指出河西走廊地区许多发源于匈奴语和汉语而至今仍沿用的古地名是各族历史融合的语言“化石”。这方面的论文还有孙冬虎《南海诸岛外来地名的命名背景及其历史影响》(《地理研究》第2期)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胡阿祥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历代国号研究的论文,如《王莽新国号述论》(《江苏社会科学》第2期)、《汉唐国号考原》(《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赵宋国号考说》(《扬州大学学报》第5期)、《蒙元国号概说》(《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等,并出版了《“中国”古今称谓研究》一书。作者综合运用历史学、民族学、地理学、语言学、文字学、心理学、名称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将繁多的国家称谓分为三类,详细阐释了中国历代统一王朝国号,同时也论及分裂朝代的国号,考论中国古今名号和域外有关中国的诸多称谓;作者认为,中国的各种称谓往往凝聚着传统文化的精华,深探其源、细释其义,有助于理解过去,从而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书中广征博引、以考带论,其言富有文采,饱含热情。该书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结构浑然一体,探索鞭辟入里,新见迭出,精义纷呈,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卞孝萱先生之“序”谓此书为“奠基”、“开拓”,均非过誉。 6、历史地理文献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汗牛充栋,历史地理文献研究成果亦复不少。据郭声波《唐宋地理总志从地记到胜览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第6期)研究,北宋以前地理总志的代表作属于以州下类目县目夹杂为常用体裁、以政治经济地理为主要内容、以经世致用为主要目的的地记型,南宋的代表作转变为以州下纯用类目为体裁、以文化名胜地理为主要内容、以趋时应景为主要目的的胜览型,这种演变不仅根源于宋代文化的发展、也根源于宋代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合力所致。郭红《两幅大同镇图比较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对明代《宣大山西三镇图说》和《三云筹俎》中的大同镇图作了专门研究,据此可纠正《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代山西图中“杀虎口” 、“阻虎堡” 、“宁鲁堡”、 “ 威鲁堡”等地名中的“虎”、“鲁”二字原为“胡”、 “虏”之误。王卫东《明代山西沿边的几个地名》(《历史地理》第十六期)据《明世宗实录》等史料也指出了《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这几处失误。中国现存的古代游记众多,但除了十数种著名的之外,绝大部分不大为地理学界所注意,周宏伟《中国古代非知名游记的地理学价值管窥》(《湖南师大学报》第2期)从一些具体例证分析,发掘出这些游记不但蕴藏着很多有价值的自然地理学资料、而且也包含着不少重要的人文地理学内容,因此他认为所有的中国古代游记都是研究历史地理和地理学思想史的最为可靠的和极为重要的材料,应当受到地理学界的重视。汤开建《祝淮 新修香山县志·澳门图 研究》、《雍正 广东通志·澳门图 研究》(《暨南学报》第3期和第6期)专门研究早期澳门地图,前者通过图上首次出现的地名揭示清代澳门城市历史发展的内涵,后者对图中涉及的澳门华人庙宇起源等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观点。颜广文等《论阮元与 广东通志 的编撰》(《华南师大学报》第3期)从阮修通志的时代背景、阮元本人所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及其居中的领导作用、修志班底的构成及其主要成员的学术素养等方面分析,认为阮志体例架构既全面又完善,选材广泛,编撰独特,史料价值高,全志具有鲜明的由专注考据转向经世致用的时代特征。 此外,这方面的论文还有戴念祖《邹伯奇的摄影地图和玻璃板摄影技术》(《自然科学史研究》第2期)、李勃《 舆地纪胜 琼州部分纠谬》(《学术研究》第7期)、高福顺《简论 高丽记 佚文在地名学上的贡献》(《东疆学刊》第1期)等。 三、历史自然地理研究 黄河是中华大地的生母,治理黄河必然要参考黄河史研究的结论。谭其骧先生1962年提出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著名论点,如今已成了治理黄河的指导性原则,但当时任伯平持有疑义;1997和1998两年,任伯平与赵淑贞合作发表二文,重申旧说,仍然否定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局面的存在。王守春《论东汉至唐代黄河长期相对安流的存在及若干相关历史地理问题》(《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一文发现,任、赵二人的论文“许多史实和观点存在诸多错误和问题”,指出他们对历史文献的“随意曲解”是“极不严肃的”,“不是严肃的学者应采取的态度”,他们所谓“黄河下游并不安流”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作者认为黄河相对安流时期的出现,主要还是中游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结果,王景治河当然功不可没,但治河手段再高明也不可能维持长达七百年的相对安流。关于黄河壶口瀑布历史上溯源侵蚀的速度,七十年代史念海先生根据郦道元《水经注》和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的描述,推算出自公元527年至813年间平均每年后退5.1米、从公元527年至现代平均每年后退3.3米的结论;但是现代测量出壶口瀑布平均每年仅仅后退5厘米,两者竟然相差上百倍,故宋保平《论历史时期黄河中游壶口瀑布的逆源侵蚀问题》(《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一文重新检讨了影响瀑布后退的四大因素,结果显示岩性特征、落差、流量、泥沙含量均非影响瀑布后退的关键原因,因而认为《水经注》和《元和郡县志》多为定性描述,只能称为“半定量”;如果一定要确定其侵蚀速度,那么只能得出从李吉甫时代到现代的溯源侵蚀平均数值即1.2米/年 这么一个模糊的数据。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 “三峡工程”举世瞩目。蓝勇、杨伟兵《历史时期长江三峡地区森林植被分布的演变研究》(《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表明,明清以前三峡地区一直保持着很高的森林覆盖率,但明清以后大规模移民的过度农业垦殖、盐业开发和官方皇木采办等活动极大地摧残了该地天然森林植被系统,清末各类厂矿的兴起对腹地森林资源影响较大,而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的人口膨胀和大炼钢铁使这里的森林覆盖率一度降到15%以下,从而导致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增多,因此作者认为“如何控制农业垦殖、特别是山地陡坡垦殖,进而退耕还林,发展合理的农林复合型(三峡)库区经济以利于水土保持已刻不容缓”。 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灾害是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为此邹逸麟《“灾害与社会”研究刍议》对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灾害与人口、灾害与社会经济、灾害与社会政治、灾害与社会文化等问题发表了高见。满志敏《光绪三年北方大旱的气候背景》认为这次清代后期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大旱灾形成的原因在于全球性的特强ENSO事件影响下亚洲地区季风的显著减弱。左鹏、张修桂《明清水患与江汉社会》认为明清时期江汉平原的水灾是江湖自然演变与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既为人们提供了开垦荒田的淤地,也因此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与冲突,堤垸的修守诚然是一种御患措施,但因其单一化而使江汉地区的人地关系日趋恶化。(以上三文具载《复旦学报》第6期) 环境研究方面,朱士光《西安关中地区生态环境特征与都城长安相互影响之关系》(《陕西师大学报》第3期)研究表明,关中地区优越的生态环境对长安的城市建设、物资供应、经济繁荣提供了物质保证,而西汉王朝对王畿所在关中地区所采取的一些政治、经济、文化措施也对保护与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本年度的历史地理研究成果喜人,学风严谨、论证扎实而又紧密结合现实的论著不少,作者队伍中也涌现出一批新人,昭示着本学科良好的发展前景。当然,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进程中,研究西部地区历史地理问题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的成果太少。 在新的一个世纪里,出于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企盼,笔者相信中国的历史地理学一定会得到更加充分、完善、健康的发展,历史地理工作者在二十一世纪里必将大有可为! 中国历史论文: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 保护意义 现状 问题 保护的动力 保护的基本原则 经费的负担和筹措 论文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治乱循环背后的资源配置问题 摘要:自秦汉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显著特点是治乱循环。历代的有识之士总是试图打破这个轮回,然而,众多的改革总以失败告忠,黄宗羲称之为积重难返之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作为王朝的统治阶层无法跳出儒家学识的认知框架,对资源稀缺性条件下的人口规模极限缺乏认识,另一方面,则是官僚集团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对王朝统治秩序的伤害。 关键词:治乱循环;中国历史;资源配置 自秦汉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显著特点是治乱循环。历史总是由一个个英雄人物串联起来,在一个个朝代的变更中伴随着一次次治乱循环的轮回,最终形成了荡气回肠的历史长河。对于这个现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土地的兼并问题,更不能肤浅地理解为昏君、奸臣对王朝秩序地破坏,在笔者看来,导致王朝治乱循环的根源主要体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人口与资源的发展矛盾 (一)人口规模与社会治乱的关系 从历史看,人口的数量规模与社会的治乱具有极其深刻密切的关系。 由图可见,在清以前,中国人口规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上限,即5 000—6 000万人。历史上达到了这一规模的时期为:西汉后期、东汉后期、隋初、盛唐、北宋、元、明末。 在对达到这个峰值的时间进行分析之后,我们会发现人口曲线的各个高峰点,常常与那一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相伴随。而这个高峰期往往也是社会、历史即将发生大转折、社会发生重大变动的前夜。 例如,西汉平帝年间是当时人口最高峰时期,这恰是王莽篡政及绿林、赤眉起义的前夜。东汉桓帝年间是人口高峰期也是爆发黄巾起义、发生汉末大变乱的前夜。又如,西晋之太康年代,隋之大业年代,盛唐之开元、天宝年代,北宋之大观年代,以及明朝崇祯时代,等等。 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大的动乱时期,持续战乱所导致的人口大规模绝灭是极其残酷的。如三国时代人口减少了86%,东晋的八王之乱到五胡乱华在80年间使人口减少了70%,隋末农民起义导致人口减少了67%,蒙古人南下使人口减少了84%,满清入关导致人口减少了80%。 如果说一次、两次可能是一种偶然现象,而这种历史现象的重复发生,则反映了一种客观规律——历史上人口数量与社会经济、政治之繁荣、衰落、动乱的周期性变动具有近乎同步的关系。 (二)人口与社会之乱关系的实质是对社会资源分配的自我调节 经济学里有一个重要的假设,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满足无限的欲望,是一个发展的难题。 在农业文明时代,对国家来说,最重要的资源自然是耕地。从中国的政治地理疆域看,自秦汉时代至明朝年间,中国领土的领域是大致相同的(元朝除外),也就是说耕地的总体数量是相对稳定,在生产力,尤其是农耕种植技术没有大的突破以前,粮食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 在王朝初期,由于经过战乱,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土地资源相对充裕,这时候在资源分配上不存在大的矛盾,人心思治。 进入王朝中期,人口大幅增加,但仍然可以通过开垦新耕地来吸纳新增劳动人口,当人口达到一个规模,资源已被瓜分完毕,对资源的利用达到一个饱和点,也就是经济学所说的帕累托最佳状态,即达到所谓的王朝盛世。 到了王朝晚期,人口规模开始溢出,但新增可用耕地数量越来越少,开发新耕地的成本大于获益,越来越多劳动力失业或就业不足,形成“流民”。随着流民数量的递增,逐渐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而王朝政权将之视为不稳定因素,不断地歧视、弹压,是故,方有“官逼民反”的口号。历史上多次发生“流民起义”,或者在农民起义中,大量的参加者就是这些“流民”。 因此,我们可认定在特定的生产方式及技术条件下,社会所能负荷的人口规模具有一个上限(在清代以前这个极限在6 000万左右)。突破了这个规模,社会资源分配即陷于失调,这种重要社会资源的分配失调最终必会导致社会变乱。 从这一意义上看,历史中治乱局面的周期性爆发具有其必然性。这种治乱,可以看作是历史对于人口规模和社会资源分配的一种自动调节机制。 对于清朝人口突破1亿后仍继续增长的原因,个人的看法是这种自动调节机制并未消失,太平天国战争等多次内部变乱实质就是这个机制在起作用。从人口统计曲线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过程中人口曲线出现一定幅度的升降摆荡,但由于此时人口基数已极为庞大,即使是千万人计的人口减少也不能影响人口的总体规模。 (三)发展工商业是打破人口与资源发展瓶颈的唯一途径 我们在分析人口曲线的时候,发现从秦汉至明末这段时间里,大部分时期中国的人口规模的上限在6 000万左右,但在南宋时期,人口的规模突破了7 000万,如果计算上该时期金朝统治区域的人口数量,人口规模将突破1亿。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南宋时期,由于金国入侵,国土缩小到原来一半,为了维持财政收入,朝廷采取了鼓励工商与贸易的政策,由于工商业和第三产业可以吸纳大量新增劳动力,所以,人口规模得以突破而不产生动乱。而清朝中期人口突破1亿的原因也同样如此,一方面是农业种植技术的提升以及高产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推广;另一方面则是鼓励对外贸易的成果。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讲,工商业发展是打破历史循环,解决社会危机,避免全局性动乱和战乱的一种可行方案。然而,由于中国自秦后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权威主义和工商业精神不相容,导致工商业本身积累发展的可能,被从体制上、政策上到思想上严密扼杀。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的民营工商业,并不能发展为赋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盛衰对王朝便不那么重要。 尽管历代不乏有识之士试图打破这种轮回,但由于无法跳出儒家学识的认知框架,出于对人口与资源问题认识的匮乏以及对工商业作用的鄙视与遏制,这种努力只能是徒劳无功的。 二、官僚集团对资源的掠夺导致王朝秩序的崩溃 (一)王朝制度与分封制度的区别 按照吴思先生的说法,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应当分为两种制度,一种是周王朝的分封制度,另一种则是秦汉以来的王朝制度。 周王朝的分封制度是借鉴氏族部落居住地的构筑形制,把它引入政治领域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其着重于地方分权,虽然周天子是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是天下的“共主”,但周天子只能责成诸侯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而对诸侯采邑内部的处理,是无权进行裁夺的。周王朝分封制的成功之处在于以血缘为纽带,在当时交通极其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充分授权,使其属下各个诸侯国得以不断扩张,最终覆盖了大半个中国,这种疆图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是无法想象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不断变浅,疆土的扩张已到达一个瓶颈,围绕着资源的配置问题,利益的冲突开始产生。当部分诸侯国的实力超过共主之后,周王朝再也无力约束属下的诸侯,诸侯的混战开始了,分封制随着崩解。 取代分封制度的是王朝制度,王朝制度与分封制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通过官僚制度管理国家,而后者则是通过诸侯制度来管理国家。按照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其下层有一个能“尽其民力”和“地力”的自耕农制度,中层有一个由号令赏罚驱动的官僚制度,上层有一个控制一切资源的血缘继承的君王。与分封制度相比,王朝制度下的官僚阶层对其治下的各种资源的支配和控制能力要比诸侯大夫弱得多,短暂得多,与中央对抗的能力也就弱得多。对国君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容易控制的高效而稳定的中央集权制度。 (二)官僚集团对王朝统治秩序的损害 王朝制度在解决分封制问题的时候又造成了官僚集团瞒上欺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新问题。由于官僚阶层与其治下民众的利害关系更加短暂脆弱,出于对自身私利的不懈追求,官僚阶层所追求的必然是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这就造成其比分封的贵族集团更不关心百姓的死活。 王朝建立初期,农民造反集团的余威尚存,出于对农民造反力量的敬畏,官僚集团对农民的盘剥较轻。到了王朝中后期,随着人口增加,农业依赖的土地资源也日渐紧张,社会各阶层对土地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由于承平日久,官僚集团对农民造反力量的敬畏已荡然无存,王朝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渐破坏。在和平时期,由于反抗官府压榨的风险远高于收益,自耕农阶级对各级权势阶层的巧取豪夺所采取的策略是忍耐。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比较容易得逞,这个集团的收入水平较高,这就激励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在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贪官污吏的行列,从而加剧了王朝官僚集团膨胀和腐败的原有趋势。随着压榨程度逐步升级,底层生存环境持续恶化,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机出现,最终引发大规模的暴烈反抗。王朝统治秩序崩溃,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直到新的王朝出现,由于此时资源相对充裕,掠夺的成本高于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本,则人心思治,新一轮的轮回重新开始。元代诗人张养浩的千古名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正是对这一现象的最好描述。 (三)政治制衡的缺失是导致治乱循环的根源 在今天看来,制止官僚集团对资源掠夺的有效途径在于政治制衡,但是在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里,这种制衡是无法达成的。 首先,作为最高统治者——天子,本身应当是最痛恨官僚对资源的掠夺行为的,因为这种行为是对王朝统治秩序的破坏,动摇的是王朝的执政根基,因此,历朝历代的皇帝是不吝于对这种行为作出最大的惩罚的,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其中,以明朝在惩治贪官上最为严厉,动辄抄家灭门,朱元璋甚至是下令将贪官扒皮塞草挂城门口示众,但反观明朝一代贪官污吏是层出不穷,朝纲混乱。关键一点就在于天子是无力约束这种庞大的私下追求的,因为在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中,官僚阶层是维持其统治的关键环节,一旦失去了官僚阶层的支持,天子的地位也将不保。历史上王莽就是这个下场。 其次,在官僚集团内部,作为王朝统治秩序的提倡者,儒家集团努力想维持这种均衡,他们通过参政争取帝王的师友地位,期望达到政治制衡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作为官僚集团的一员,可能部分儒生出身的官员真心信奉儒家道统,而更多的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把它当作升官发财的手段。由于儒家集团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内部缺乏欧洲天主教会那样的严密组织,其内部也是四分五裂的,再加上其政治对手如宦官集团、军人集团或后戚集团的存在,因而难以摆脱对皇权的依附状态,所以也就无法阻止这种失衡。 再次,是自耕农阶层,由于自耕农经济制度下的农户生产方式是以一盘散沙的状态存在的小农经济模式。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决定了农民阶级以两种形态交替存在:和平生产时期的一盘散沙状态与造反时期的集团状态。在和平时期,由于农民生活在里甲制度的严格控制之下,他们力量分散而微弱,反抗官府压榨的收益很微薄,却面临着杀一儆百的巨大风险。因此,在风险远高于收益的情况下,弱小而又分散的自耕农阶级是无力抵抗各级权势阶层的巧取豪夺的,自然无法形成对官僚集团的政治制衡。而当王朝晚期,农民集团造反时期,此时王朝的秩序已是完全崩溃,另一个轮回开启。 最后,是工商业阶层,中国的资本并不缺乏控制政府制定法令的愿望,但在大一统的王朝制度下,资本的利益仅是王朝治下的一个局部的集团利益,对王朝的财政贡献有限。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在欧洲产生,本身就带着一种必然。在当时,欧洲处于一种四分五裂、王国林立的竞争环境,同时,王权与神权之间存在相互的竞争与对立,因此,也就限制了政权对工商业的过分盘削。而在中国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环境中,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自然也就无所谓政治上的制衡。 三、小结 显然,上述失衡过程是一个势所必然的趋势,王朝的历史越长,这个趋势就表现得越明显。这个过程实质是社会对资源配置失调的一种自我调节。历代的统治阶层由于缺乏对人口与资源关系的深层次认知,因此,不能解决长期性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在王朝制度这种高度中央集权的权力架构中,是无法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因此,就无法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 唐太宗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我们对历史总结的目的在于要为现在的执政提供借鉴。时至今日,人口与资源的问题,还有政治制衡的问题,仍然是困扰着我们的两大难题。 尽管从清朝开始,人口的上限被不断突破,但我不认为人口与资源的发展极限规律已被打破,相反是蕴藏了更大的危机。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大量严峻社会问题,均与人口的巨大压力有关。这种人口规模对于我国资源、环境生态和经济、政治所带来的问题和压力是巨大的。历史启示我们,也是在警示我们——我们已经接近了人口增长的警戒线。考虑到中国人口规模的增长远快于国内可利用资源开发的增长速度,可以设想,回归内向自守的经济体制是无出路的。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必须成为能突破国际遏制,外向型的,即具有吸纳外部资源能力的开放型经济系统。 中国历史论文:近代中国历史大变局中的“中间”知识分子 [摘要]民国时期著名的科技精英团体——“中国科学社”成员,多数有着欧美著名大学的留学经历,认同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而又满怀“科技报国”之心。这批知识分子在不同时期与执政当局的离合关系,表明了“科学社”同人终身不渝的爱国情怀,以及对国家科学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同时也可见他们在中国近代阶级搏斗空前激烈的背景下,在面临历史大变局时表现出来的彷徨心态和无奈选择作了揭示。在中国近代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已经形成后,“中间势力”生存的空间是极为有限的,不管是“人世”还是“出世”,他们都没有成为独立的势力,因此也始终没有走出寻求自身定位的困境,他们的历史命运也从一个重要角度折射出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困顿。 [关键词]中国科学社;中间知识分子;历史大变局 近代以来,由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的转变,在思想进化的历程中,中国的知识阶层中相当一部分人逐步获得了作为独立的知识分子(而不是政治家)的自由意识,并逐渐习惯于立足公众权利,自由地交流思想。这种具有独立立场的新型知识分子,乃民主、科学意识的主要社会载体。由于近年来学术界的思想解放,对这部分知识分子在中国近代动荡起伏历史变局中的命运,已有不少著述和论文涉及。但总体上来说,学术界的目光还主要集中在近代各个时段中活跃于思想文化界的此类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身上,如胡适、张君劢、罗隆基等,对与这些人物有相近政治诉求,但并不热衷于政治,却执著于“科学救国”、“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的知识分子类型尚未有深入的考察,而恰恰是这批知识分子建构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主体。在跌宕起伏的历史进程中,尤其在中国现代历史发生大转折的关键时刻,他们的无奈选择,不仅折射出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曲折脉络,也是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乖蹇命运的写照。正因为如此,本文拟把考察视角对准民国时期最大的科技精英社团——中国科学社同人,以他们在各个历史时段中与执政当局的离合关系为例,对此类知识分子在中国历史大变局中的心路历程作一探讨,以补以往研究之不足。 一、“科学救国”的力倡者——五四前后的“科学社”同人 1914年6月,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校园的一个俱乐部里,一群中国留学生正在聚会,此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大陆已战云密布,而太平洋彼岸他们的故土中国,也在阴霾笼罩之下,所以尽管此刻的校园里一片恬静,但会聚在这里的中国留学生却按捺不住内心忧国忧民之情,他们在一起纵论天下大事,不由得“引颈东顾,眷然若有怀也”。于是,有人提议“能否做一点什么,对祖国有些微的贡献”。由于在场的多为在美国专攻自然科学的学子,他们想到“现今世界里,假如没有科学,几乎无以立国……中国所缺乏的莫过于科学,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刊行一种杂志来向中国介绍科学呢”?于是几天后,在一位叫任鸿隽的学生房间里,在哈佛和康奈尔留学的中国学生中最为出色活跃的几位学生再次聚到了一起,他们将提议变为行动,决定发起组织“中国科学社”,编写科学文章,发行《科学》杂志,并在当晚就草拟出一份《科学月刊缘起》的文章和一份《科学社招股章程》。就这样,在远离中国的大洋彼岸的美国大学校园里,一批中国留学生办起了我国最早的一份自然科学杂志——《科学》,并创立了一个以“科学”为职志的同人团体——中国科学社。该社成立后,以“共图中国科学之发达”为宗旨,联络同志,研究学术,在海外留学生中的影响很快得到扩大,团体人员也迅速增加。据任鸿隽在《科学》杂志上的记述:1914年时,科学社人数为35人,次年10月增加到77人,1916年召开第一次年会时,人数更增加至180人。 就在科学社不断成长的同时,在他们梦魂牵绕的故土,陈独秀主办的《青年杂志》发刊了。与科学社同人标举“科学”大旗一样,陈独秀的《青年杂志》高举的是“民主”大旗,为的都是一个目的,就是要用这两面大旗,来撼动中国几千年的旧思想、旧文化,“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新文化运动很快在中国思想文化界掀起巨澜,也在海外留学生中得到热烈的响应。这时已为科学社骨干的胡适给陈独秀寄去了《文学改良刍议》一文,该文立即被陈独秀刊登在《新青年》上,从那以后,提倡“白话文”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中国文坛也由此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也就是在这场以“提倡民主、反对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新道德、反对旧伦理,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的运动中,以群体面貌出现的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展示了他们的风采,使“德先生”和“赛先生”来了个亲密大携手,从而奏出了时代的最强音。 国内新文化运动的蓬勃开展,令海外学子归心似箭,不少科学社骨干成员相继返国,科学社总事务所也于1918年10月从美国迁回到国内。挟五四“科学”、“民主”之潮,科学社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中,胡适已成为蜚声中外的新文化名人,其他科学社成员也都很快成为国内教育、文化、科技领域的骨干和佼佼者,他们用自己在国外所学的专长,致力于中国科学事业的开创,除创办学术刊物外,还举行各种科学演讲、筹办科学图书馆、设立科学奖励、创建研究机构。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开拓,到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科学社组织已成为国内最大也最具影响的知识分子团体。 然而,中国的社会现实是残酷的,由于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五四爱国运动发生了。如果说前期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为“思想启蒙”,其时的爱国运动已直接转向以“救亡”为目标。围绕“中国的出路”和“救亡”问题,新文化运动中同处一个阵营的新知识分子由于思想、主张的不同而最终走向了分化。这个分化首先发生在《新青年》同人中,1919年底,也就是五四爱国运动进入尾声时期,中国的思想、文化界开始了一场关于“社会改造”的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陈独秀、因受“十月革命”影响,思想已趋于激进,并开始自觉担负起传播“主义”的使命;而胡适则因受他的老师杜威的影响,对社会改造持“点滴改良”的观念。于是便有了所谓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在这场论战之后,《新青年》同人中的部分成员坚决“左转”,成为五四后的“彻底改造派”,另有一些成员则明显“右转”,形成了以《努力周报》为核心的所谓“胡适派”。这样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内部分化也几乎发生在这一时期的很多新知识分子社团中。但与其他社团不同,由于中国科学社是基于“科学救国”思想而结合的团体,其成员中又多半为英美留学生,对西方“自由”、“民主”价值有较为真切的体认,回国后又多服务于教育、科学界,这些成员之间的同质性使科学社在五四后知识分子群体普遍出现分化时避免了分裂。当然,科学社成员在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上,也存有这样那样的分歧,甚至展开过公开论战,但由于都有对“自由思想”的尊重,所以并不因此而影响同人间的私交和感情。而在政治上,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的力倡者,认为科学“才是中国救贫救病的唯一的根本方法”,对当时风靡的来自苏俄的“阶级 斗争”理论,他们并不赞同,认为中国只有继续走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文明之路才能有希望。所以,在五四后的那场“问题与主义”之争中,科学社的成员大多是胡适“改良论”的支持者。略有区别的是,他们多数为自然科学学者,政治被他们视为一块“污浊之地”,故在五四后各种“主义”的喧嚣声中,学社成员多半采取了所谓“纯科学”立场,如学社的重要喉舌《科学》月刊即奉行“专述科学,归以效实,玄谈虽佳不录,而社会政治之大不书,断以科学,不及其他”之旨,刊载的文章对政治和时局少有涉及,同人的精力也主要放在独立兴办各种科学事业上,队伍和事业都得到了扩大。 然而,北京的政局却也一直让这些对“政治改良”抱有期盼的知识分子失望。1924年,曹锟贿选发生,随着“王宠惠内阁”的垮台,“好人政治”遂成泡影。这使曾经力倡“好政府主义”的胡适、丁文江等人也开始对军阀政府心灰意冷,《努力周报》因此而停办。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由于军阀政治横行无已,这一政权已逐步为所有知识分子所厌弃。持温和改良立场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尽管不赞成用“革命,’手段来推翻它,但对这一政权也产生了强烈的离异感。“好政府主义”的破产证明军阀政治体系已不能根据社会成员的要求调整自身,也完全丧失了对新知识分子容纳、吸收和整合的能力,从而也就失去了来自这部分知识分子的支持。 二、由“出世”而“入世”——国难危机中的“科学社”同人 1926年,南方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虽然军事上势如破竹,但政治上革命阵营内部“左”右势力的对垒却越来越严重,国共矛盾也日益加剧。1927年4月12日,在北伐军进人上海后,终于发动了“”,并于4月18日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一年后,在“二次北伐”的进军声中,北京的军阀政权彻底倒台,南京国民政府宣布“统一告成”。 在这历史大变局中,主要为“自由主义派”的知识分子,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曾对南方的革命有过怀疑和不安,但由于他们对北京军阀政府已不再抱任何希望,对国民革命带来的这场历史大变动,大体上来说是欢迎的,对在南京建立新政权能在推翻军阀政府后帮助他们实现“科学救国”的理想也产生了幻想,科学社同人对新政权的这一最初认同,似乎可以从在1922年后就一直任科学社董事会董事长的蔡元培加入这一政权,并在创设中央研究院时得到诸多科学社成员的鼎助中得到印证。蔡元培与中国科学社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科学社作为一个民间的科学团体,其事业能“蒸蒸日上,若有无限前途者”,如任鸿隽在《中国科学社之二十年之回顾》一文中所述,“在于社会的同情与鼓励”,其中特别提到了蔡元培等人对科学社在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提携。1927年策划“四一二”时,蔡元培正在上海,平时过从甚密的有吴稚晖、李石曾、张静江等人,所以耳边满是诋毁共产党的言论。蔡乃一柔和雍穆之学人,素来反对“偏激”,当他听吴稚晖等诬称共产党人“为非作歹”、“杀人放火”、“诬陷本党同志,无所不用之极”时,也不免受其影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任命蔡出掌教育,蔡乃将此作为实现其“教育独立”理想的机会,改旧制为“大学院制”,尝试实行“学者领政”、“教授治校”。在“大学院制”的推行中,蔡元培所倚重的几乎都是中国科学社的骨干成员,如科学社的扛鼎人物杨荃(杏佛),就被蔡委以大学院教育行政处主任、副院长,中央研究院秘书、总干事等重职,实际主持大学院工作。中央研究院是蔡元培“大学院制”最重要的成果,创设伊始,蔡元培就聘请胡刚复、王醚等科学社骨干帮助制定《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在1928年6月9日中研院正式成立及随后召开的第一次院务会议中,出席者大多是当时科学社的成员,中研院成立后下属10个研究机构的所长也几乎被科学社成员所包揽。 然而,蔡元培和科学社同人一心向往的“思想自由”、“教育独立”并不为国民党所容。大学院制“试行伊始,反对斯起”,试行不到两年便告结束。蔡从大学院制的命运中看清了国民党统治下政治的黑暗,知道自己难有可为,乃自动提出辞去本兼各职,出京赴沪。因不满于独裁,1932年,蔡元培与宋庆龄、杨杏佛等一起在上海组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宋庆龄为主席,蔡为副主席,杨杏佛担任总干事,因积极营救进步人士和爱国学生,为所嫉恨。对宋庆龄、蔡元培,蒋不敢轻易下手,于是便把暗杀目标指向了杨杏佛。1933年6月8日,蔡元培的得力助手、中国科学社骨干、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遭国民党特务暗杀。 “大学院制”的夭折和杨杏佛的被暗杀,是国民党独裁政权对蔡元培和科学社同人群体这样一批一心以“学术报国”为己任的知识分子的迎头棒喝。由于国民党大力推行“”,这批有较深西方教育背景、经新文化运动洗礼、向以“独立”自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与国民党当局的关系陡形紧张。其实,在“大学院制”被撤废的同时,与“大学院制”遭到同样打压的,还有以“人权”标榜的“新月社”和“现代评论”社同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一部分知识分子依附,成为新政权中的新贵;另一部分知识分子(主要指共产党人)取反政府立场,走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但仍有相当部分知识分子(主要为上层知识分子)既反对共产党的激进革命,也反对国民党的独裁,因此他们声称“不附属于哪一党派”,希望走中间道路,他们以“科技救国”自持,崇拜欧美的宪政主义,其政治理想是把中国打造成一个民主国家,而不是哪一家的“党国”。“新月社”和中国科学社同人群体正是这类知识分子的代表。在遭受打压后,他们仍然坚守自己的信念,于是就有了20世纪30年代中期《独立评论》的创刊。 《独立评论》创办于1932年5月,创刊人乃30年代京津地区主要任职在清华、北大、南开一些高校中被称为“北方学人”的著名教授,办刊经费由同人认捐方式筹集,其主要成员有胡适、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翁文灏、任鸿隽、陈衡哲等,其中很多人即中国科学社社员。刊物主编为胡适,谓之《独立评论》,意在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精神,就如刊物发刊词所说的,“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由于《独立评论》为同人所办,故能比较真实地刊载和反映不同的声音,因此一发行就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刊物。然而,同样为国民党统治时期,同样受国民党“党化”意识形态的高压控制,何以这份被公认为“自由主义”的刊物独能自由散布而不被扼杀呢?这显然与当时国民党当局对知识分子政策的某些转变有关。 1931年9月18日,日本在中国东北发起了“沈阳事变”,面对日人灭亡中国的侵略野心,国内朝野上下都有了严重的危机感。作为执政的国民党当局来说,如何凝聚民心,增强国力,抵御外患,成为当务之急。再者,经过中原大战后,南京政权根基稍固,在亟待进行的建设事业中,需要有真才实学人物的襄助。然而,国内科技界的精英人物又多为“自由主义”者,如何改善和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对当局来讲具有紧迫性。同样,国难的加重,也使这些以“科技救国”为己任的学 人忧心如焚,关注现实问题,遂成为这一时期《独立评论》的一大特色。创刊后不久,刊物就开辟了“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的专栏,其中在“建国”问题讨论中,“民主”和“独裁”之争格外引人注目。论争中胡适的“民主论”虽仍能赢得少数皈依者,但已不符合其时很大一部分人的心理,而蒋廷黻、丁文江等人提出的“新式独裁”主张,却在当时知识分子中获得了众多支持。九一八后,日本侵占东北的现实和民族危机的加深,使人们逐渐把对国家命运的关注集中到如何迅速增强国力以抵御外侮上。在国难当头的情况下,人们似乎已不能容忍“缓慢的,分散的,经常是徒劳的”去解决问题,而把“急先务”作为国家需要的头条标准。此外,由于在进入30年代后,随着南京中央地位的加强,知识分子虽然对这一政权仍存在着普遍的不满,但已勉强地开始让自己逐步去适应这个政权。也就是说,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国共两大势力的对峙,政治选择的空间变小了,两面讨好不可能,而两不讨好“最不现实”,在不得不择一而事的情况下,在中国缺乏“独立”根基的中间知识分子多数倒向了国民党。于是,中国这部分学有专长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中的很多人开始从“出世”走向“入世”,与政府合作,把他们拯救国家的努力与维护政府的权威联系在了一起。 知识分子对政府态度的变化,给了一个与学界、科技界沟通的契机,在1932年后的一段时期中,多次在庐山召见知识界的知名人士,对大局多有垂询。据蒋廷黻在其回忆录中所记述的,他因在《独立评论》和《大公报》的文章受到蒋的重视,几次被蒋约到牯岭去谈话。1932年11月,在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参谋总长的参谋本部下,一个被叫做“国防设计委员会”的新机构正式成立了。与其他机构大肆渲染的开张不同,这个机构的成立是平静的,甚至是秘密的,其成员以“私交”关系与蒋合作,直接向蒋汇报工作。主持这一委员会的就是著名地质学家、中国科学社北京分社社长翁文灏。翁在上任后不久,就向提交了一份《国防工业初步计划》,内中对国防工业发展新战略的系统阐述,奠定了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基础。委员会副秘书长是钱昌照,一位在英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经济学家。委员会最初有委员40人,清一色的留学归国人才,毫无疑问,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在当时都是“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居首位的人物”,也几乎都是中国科学社的成员。至于这一委员会成立后在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事业上所发挥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民国史研究的深入,已有一系列著述给予了高度评价。可以毫无愧色地说,在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建设突飞猛进时期,国家国防和经济建设中所有关键决策、重大项目以及取得的绩效,都无不与这个委员会有关,正是这个机构,为这一时期中国的精英知识分子与国民政府的合作搭建了一个平台。 三、由“合作”而“离弃”——1949年国共政权易手之际的“科学社”同人 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给国民政府和知识分子提供了恢复和重建相互关系的极好机会。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形势下,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中这批最杰出的科技精英开始进入政府各个重要部门,为奠定抗战的国力基础,他们心甘情愿地放弃了高校教授和研究院优裕的城市生活,亲临西北、西南等国内人迹罕见之地,从最艰苦的勘探、测量、绘图、设厂干起,从事为中国奠定工业化基础的开拓工作。他们的工作热情完全是忘我的,以这一时期知识分子的灵魂人物翁文灏为例,自担当起整个国家国防和经济建设总设计师的重任后,便以他看似瘦弱的双肩担起了“综理全国经济”的重担。他殚精竭虑,日夜操劳。1934年2月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翁文灏却还奔波在去浙江长兴煤矿的调查途中,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头部因此受重伤,昏迷两三个月后,才摆脱死神的纠缠。而曾任中国科学社社长的著名地质学家丁文江,就是在湖南衡阳考察煤矿时因煤气中毒而去世的。他们这种无我奉献精神的原动力是什么?这在钱昌照为资源委员会写成的“会歌”中得到形象体现,歌曰: 我们决不想丝毫享受,我们决不要任何虚荣; 我们最厌听士大夫的清谈,我们最厌听弱者轻微的叹息。 国家民族到了最严重的关头,想什么享受,想什么虚荣! 清谈误尽了苍生,叹息活现着无能。 看随处都有我们应做的工作。 我们决不为名,我们准备挨着饿! 前进,前进,前进中开辟着国家的大道; 创造,创造,创造中树立民族的宏基。 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哪里有不能解决的困难?哪里有不能排除的障碍? 这是我们的世界!一切由我们担当,当仁不让! 这是我们的世界!一切由我们担当,当仁不让! 从这激昂的歌词中,我们不难体验到那些书生们的耿耿报国情怀。由于有这种精神的激励,在资委会工作的科学社成员当仁不让地工作在“抗战建国”的许多关键性技术岗位上,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为抗战作出杰出贡献的玉门油田为例:石油为战时的军用、民用必备品,然我们国家却一无出产。战前,资委会在西北边陲之地的玉门发现了大油田,但由于玉门地方僻远,属戈壁滩上不毛之地,没有人烟,开发很难,加上战时外汇紧张,油矿开采设备又都需从国外进口,中央有人建议暂时放弃。终因翁文灏、钱昌照等人的坚持,资委会副秘书长孙越崎亲任甘肃油矿局负责人,远赴西北坐镇指挥,开采终得进行。1942年太平洋战争后,西南国际交通被切断,在进口石油万分困难的情况下,正是玉门开采的石油基本满足了前线以及大后方交通运输对油料的需求。像这样的艰苦创业事例,在当时的资委会科学社同人中可以说是举不胜举。不仅如此,在资委会工作的科技专家在个人操守上也堪称楷模。由于资委会管理的是国有大企业,主管手中掌管着诸多能源、矿产资源和战时紧张物资,在这样的位子上,经营者倘私欲膨胀,是很容易侵渔自利的,而企业的公营性质,也容易造成浪费和低效,这在当时国民政府的很多部门和行政机构中已是司空见惯。为防止被“权力”所腐化,身为经济部长兼资委会主管的翁文灏为资委会同人立下“规约三条”:“(一)同人互相戒勉,一切工作均以有益于国家民族及中国经济之前进为目标,公私分明,决不因私害公;(--)同人互相戒勉,对于服务事业之同类及相关事业,决不私人经营,既不为股东,也不为任何有关之营业;(三)同人互相戒勉,转为公共利益而服务,不为私人盈利而用力,对于任何垄断公利之私人,用意既属相反,工作无从联合。”翁文灏以这样的标准诫人,更以这样的标准律己。他担任资委会的领导工作,但从不在资委会领取兼薪。资委会另一负责人钱昌照在任职期间也兼任过教育部常务次长,当时教育部次长薪金为600元,还有400元的办公费补助。而资委会任职的薪金加上办公费总共不过500元,但他仍放弃了教育部的薪给而自动支领资委会的薪金。翁、钱两位克己奉公的操守为资委会员工作出了表率,上行下效,其属下一般也都能做到清廉自持,资委会“风气相当良好,贪污之风可称绝迹”,连域外专家也称赞资源委员会是“中国目前整个行政机构中,办理最优良及最现代化的一环”。这不仅是对资委会同人的赞誉,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荣 耀。有人因这一时期他们中很多人在政府部门担任了主要职务而称他们为“技术官僚”,实际上他们中多数人并没有因担任“官职”而沾染官场恶习,他们也并没有把在资委会工作作为个人的晋身之阶,只是借此舞台,施展自己的专长。在抗战中,他们确实是积极“入世”的,但对政治和官场却始终保持着谨慎的态度。这从科学社同人对加入国民党的态度就可看出。翁文灏的国民党党员可说是钦定的,“入党”实在是出于无奈。其他资委会成员也一样,国民党中央党部曾几次要求在资委会设党部,都被拒绝。直到1943年上半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通过下了命令,次年又作出“所有出国人员均需到中央训练团受训”的规定,在设立党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翁文灏、钱昌照乃向蒋提出在资委会内“设特别党部”的要求,建议负责人也从资委会原有的党员中产生,不必由中央另行派人。虽如此,国民党的党务活动并没有在资委会中得到开展。更可贵的是,他们也并没有因到政府内“做官”而忘记了他们“诤友”的责任,在战时的国民参政会中,常能听到他们要求改革的诉求。但他们显然对国民党是有幻想的,在抗战临近胜利时,他们似乎看到了战后和平建国的新机遇,为此,他们热烈地讨论着战后国家工业化的实现途径,设计规划着国家建设的蓝图。 1945年8月,中国人在经过八年抗战后终于迎来了胜利,科学社同人们也和全国民众一样欢欣鼓舞,以为从此将开始一个中国经济建设的“黄金时代”。然而,接踵而起的国共内战很快又把他们的梦想打得粉碎。不仅如此,战后国民党一意孤行的内战政策和病入膏肓的腐败,不仅使他们的“建国”理想陷于毁灭,也使他们对这一政权失去了信心。关于战后这些知识分子与国民党政权越来越疏离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这一时期科学社机关报《科学》刊文动向上窥见一斑。为避免“《科学》踹政治漩涡”,以往《科学》杂志刊文原则是“断以科学,不及其他”。但战后的刊物功能出现了大的变化,如其“编后记”所言:“抗战以后,激于世变时会,转向到科学的社会功能方面来了”。1947年《科学》第29卷第5期上就发表了科学社总干事卢于道的《科学工作者亟需社会意识》一文。在该文中,作者对战后科学家每况愈下的生活境遇作了揭示,称“科学界人士尽管安贫乐道,可是生活却被压在柴米油盐里。甚焉者其职业是教人而自己的子女受不到教育,整天在研究营养而自己的营养不足,专长是研究心理而本人就精神萎靡以至于精神衰弱”,文末发出了“传统地对于政治不理会的态度是需要改变了”的呼吁。而《科学》第29卷第12期上刊载的科学社理事吴学周《悼亡友汪兄盛年并为国内科学工作者痛苦》一文,更是对当局黑暗政治扼杀知识分子的一个控诉。很明显,抗战的胜利不仅没有给知识分子的境遇带来任何改善,反而使他们落入贫困的窘境。尤其是内战战场上形势逆转后,国统区经济出现崩溃,很多在科研机构和大学工作的科学社社员也和民众一样,被饥饿、贫困和通货膨胀所困扰。“大学教授1935-1936年间的收入还能够勉强维持一个中等水平的生活,自从1936-1944年之间,他们的薪给百分比突然迅速地降落到原来的11%。而最后到了1946年前头,跌到了3%。事实上,他们的收入已经比不上一个人力车夫了。” 关于战后知识分子因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而最终导致他们对国民政府的离心,已有一些著述作了反映。但为什么在战时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知识分子能够团结在政府周围,同心同德,毫无怨言,而战后却不堪忍受了呢?概因战前经济还在继续增长,社会不平等问题尚未到全局性爆发的程度;而战后一方面是战争引起的资源空前短缺和由通货膨胀而触发的经济恶化,导致包括知识分子和普通公务员在内的绝大部分民众的生活都陷于普遍的贫困化,另一方面是党国显要还在借助他们垄断的权力,靠“劫收”中饱私囊,巧取豪夺社会的稀缺资源。这种强烈反差无疑激化了社会矛盾。国民政府也曾试图缓和这种不满情绪,但远未成功。于是发生在这一时期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运动,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很多著名教授的同情和支持,有些从不过问政治的教授,也毅然加入了游行示威的行列。而面对民众和知识分子的抗议,国民政府采取了高压手段,一些站出来伸张正义的教授因此而被逮捕,甚至遭暗害,这使那些以“纯科学”自负的科学社同人也发出了抗议的声音。把中间力量从中立逼向激进,这是国民党政权的最大失策。这一现象表明,已经失去农村和底层民众人心的国民党政权,也最终失去了城市人口以及他们中的精英人物——上层知识分子的支持。 时至1949年,由于在三大战役中国民党军主力被歼,南京政府大势已去,成王败寇,历史再次面临着改朝换代的大变局。面对败局,在为后路预作安排的显然对被称为“国宝”的文物和高级知识人才之价值是有认识的,他不愿把这批宝贵的资源留给共产党,于是在一面下令把“两院”宝物和收藏运台的同时,也一面部署著名大学的南迁,同时更制订了“抢救大陆学人计划”。计划中被列入动员南撤的人士有四类:(1)各校、院、会负责首长;(2)中央研究院院士;(3)与官方有关之文教人士;(4)学术界有贡献者。这些计划主要由教育部长朱家骅亲自负责,陈雪屏、蒋经国、傅斯年具体执行,并由国防部等部门配合。毫无疑问,科学社同人中很多人被列在了动员撤台的名单之中。时移世易,在这历史即将发生大转折的关头,这批向以“不依傍任何党派”自诩的上层知识分子也陡然意识到,其时的他们和当时的整个中国一样,正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他们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由于这批主要置身于学界、科技界的知识分子以往在政治上多持“自由主义”立场,在面临国共易势时,许多人内心的惶惑是可以想见的。对他们的心态,现在已有一些论著作了很好的揭示,如曾任台湾中研院近史所所长的陈三井教授就撰有《1949年变局与知识分子的抉择》一文。他在文内把处于纷扰变局中的这批知识界上层人士作了四大类型的区分:(1)迎接解放,共辅新朝篇;(2)心存观望,根留中国篇;(3)坚决反共,义不帝秦篇;(4)乘桴浮于海,花果飘零篇。尽管有此四种类型之分,但陈的文章也证实在这分道扬镳的四类人中,属后两类的都为数甚少,而属前两类的显然占了绝大多数。如科学社同人中很多人虽被列在了国民党“抢救大陆学人计划”名单之中,但被“抢救”到台湾去的却寥寥无几。以时为科学社理事周仁为例,1947年时,中研院院长朱家骅就要他把他任所长的中研院工程研究所先行迁去台湾,周仁以需要选择所址为由,一再要求暂缓。至1948年,朱家骅又两次写信给周仁,让他速去台湾,但都被周仁所拒。再以曾任中央大学校长的物理学家科学社理事吴有训为例,他因对国民党失望,1947年在应邀出席联合国在墨西哥召开的组织委员会会议时,坚决辞去了校长一职,会后他去了美国,但在1948年秋国民党政权风雨飘摇之时,他悄然回到国内,和中央大学学生一起迎接了南京的解放。也有科学社同人中的一些杰出人士在国民党政权行将垮台时,因学术声望和造诣已为海外一些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聘请,有的人其时就在欧洲和美国等地讲学,但他们不仅拒绝了撤台,更选择了根留大陆。如时为科学社社长的任鸿 隽,大陆色变时已年过花甲,他的三个子女也都在美国,本来他也作了出国的准备,并已离开上海到了香港,但四个月后,他却毅然回返了内地。据有关统计,1949年时科学社理事会成员有27人,其中只有1人去了海外,其余26位理事全部留在了大陆。再如国民党“抢救大陆学人计划”中的重点对象——中研院院士,虽然当局为动员他们撤台竭尽了全力,但最终搬去台湾的只一个总办事处和数学、历史两个研究所,仅占中研院14个单位中的14%。就人数来说,去台的有130人,占总人数506人的25.7%。而81位院士中,去美国工作的12人,占15%,留在大陆迎接解放的60人,占院士总数的74%。更为感叹的是,1949年5月资源委员会在钱昌照、孙越崎、吴兆洪等人的率领下,在上海宣布了起义。资委会是国民政府重要的经济部门,其成员中多数人虽为科技人员,但颇受器重,因而在一些政府核心部门担任了一定职务,其核心人物翁文灏还一度被委以行政院院长的要职。而资委会同人的起义,对当时的国民政府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很明显,面对即将到来的变局,在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对峙的中国,处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势力——“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心情,无疑是“极其错综复杂”的。然而,不管是彷徨、是欢呼,还是无奈,他们中多数人在变局发生时显然离弃了国民党,而选择了一个对他们来讲实际上还十分陌生的新政权。如前已述,类似这样的抉择也曾发生在二十年前,当时他们中的多数,选择的却是国民党。当然,在作出抉择时,每个人都有非常实际的考虑,按陈三井教授的说法,走也好,留也好,都是各人“一生自我认定的最佳选择”,其间“无不掺杂了个人情感、家庭因素、师生情谊、承诺与职责等考虑,甚至与经济问题密切相关”,但陈教授也认为除这些因素外,更有决定性的因素乃深植于这些知识分子心中的那种“个体对大我的责任和使命感”。对此,其时发表于《科学》的一篇科学社理事曾昭抡的文章《1949年的中国科学家》颇能说明问题。他写道:“国内局面到了1949年,无疑业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旧的势必死去,新的将要诞生。”而这“新”在他们心目中又是什么呢?显然,他们有着企盼,这就是“多年来科学的厄运,可望有转机”。于是他写道:“此时此日的中国科学家不但用不着怕大时代的降临,而且应该鼓起勇气迎上去,发挥自己一生伟大的抱负。我们不要消极地去应变,而要积极地提出主张,作为将来建设新中国的参考。”这种因对国民党的彻底绝望转而寄希望于新政权的心迹,以时为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冯友兰的一段话甚为典型,他说:“我是中国人,不管哪一党执政,只要能把中国搞好,我都拥护”。又有人说:“中国好比有两个儿子,大的是国民党,二的是共产党。大的把中国搞糟了,应该让二的试一试。”正因为怀有这样的憧憬和期盼,很多在国共两大势力之间一贯持“中间”立场的知识分子,尽管对共产党及其将建立的新政权仍心存疑虑,但总认为“共产党当了权,也是要建设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有用的,你搞自然科学,那就更没问题了”。更有不少人认为“自己既不是地主、资本家,更未加入国民党,与中共无仇无怨,甚至还因同情学生运动而被当局视为‘思想左倾’。如今中共要掌权了,在新政权中,自己凭知识吃饭,当无问题”,这样的表述可以说是说出了当时被认为是“中间势力”的人,尤其是那些一生孜孜以求“科学报国”人士中多数人的想法。 由于数千年的封建历史,在近代艰难的社会转型中,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成长可谓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尤其是五四后,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已经形成,夹缝中的中间势力的生存空间极为有限,尽管他们已从传统知识分子的身份中脱胎了出来,也力争过“独立”的地位,但“人世”也好,“出世”也罢,他们始终没有走出寻求自身定位的困境,最终仍然是一个依附性的阶层,这正是他们的悲哀。所以,在国共两大政治势力的决战揭晓后,由于中共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在与独裁当局作斗争时,曾高扬过“民主、自由”的旗帜,在开国之初,也贯彻了相对开明的知识分子政策,这些无疑都大大增强了这部分知识分子对新政权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当然,他们中也有选择出国和赴台的,但大部分认同了新政权则是不争的事实。客观而言,其中固有“趋利避害”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出于对国家美好前程的期盼。当年,他们在作出留国或返国选择时,对未来有过很多憧憬,虽在以后的年月里,道路并不平坦,但他们初衷不改,报效祖国之心未曾稍移。 中国历史论文:论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 一、政教合一及其三种形式 “政教合一”是政权与宗教合一的政治制度或社会现象。在上古时代的许多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的教规起着类似法律的作用,该宗教的祭司或僧侣对政治有很大的支配作用,对人民思想控制很严,有些国家首脑同时兼任宗教首领,这种状况在东方奴隶制专制国家特别流行。在中古时代,东西方各国都用有国教之名或无国教之名的实质上的国教作为统治思想,政教合一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当时的国家一般地说都处于政教合一的历史发展阶段。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提出政教分离的主张以后,政教合一的现象日益减少,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还提出“神皇一体”、“祭政一致”,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神道教一直作为其国教。当代进界上还有一些国家仍在实行政教合一制度。 这里所说的政教合一,涉及的是狭义的政教关系,即宗教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的结合(西方人所称的relations between church and state,常译作“政教关系”,其实指的是“教会与国家之关系”,即体制化的宗教团体与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广义的“政教关系”应指一般的宗教(包括体制化的与非体制化的、正统的与异端的宗教)与一般的政治(包括统治阶级的与被统治阶级的、在朝的与在野的政治)之间的关系。这种结合的紧密程度,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是各不相同的。结合的紧密程度较大者,可称为“神权政治”,即宗教与政治、教会与国家、神权与政权的完全结合;结合的紧密程度较小者,可称为“国教统治”,即被抬高到统治地位的宗教在思想领域内的控制。当然,这两类情形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多数政教合一制度,总是介乎最严格的神权政治(如伊斯兰革命后的伊朗所实行者)与最松弛的国教统治(如《拉特兰条约》废除前的意大利所实行者)之间,我们可称之为“温和的政教合一”,由于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较能代表宗教与统治阶级政治相结合的一般状况,我们为了行文方便,也可简称为“政教合一”。于是,按照宗教与统治阶级政治相结合的紧密程度,我们就得到了政教合一现象的三个类型——“神权政治”、“国教统治”、(温和的)“政教合一”。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三种政教合一的形式,是否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之中;如果存在,又是什么宗教,以什么方式在这些政教合一形式中发挥作用。 二、中国历史上有“神权政治”吗? 神权政治是神权与政权合为一体, 国家机关与宗教机构紧密结合,借用神或宗教的名义进行统治的政治体制。神权政治只构成一定时期一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一个侧面,例如,它可以同君主制结合(如古代东方各国),也可以同共和制结合(如加尔文领导下的日内瓦)。在上古时代,由于宗教意识十分普遍和有力,由于原始公社中宗教与政治浑然一体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各国政治制度都或多或少包含着神权政治的成分。在这种制度下,宗教是维持统治秩序的重要支柱;重大政治事务往往以宗教形式作出决定;政治活动的得失成败往往被归因于神意;最高统治者被视为神的化身或人,上层统治集团包含大量的宗教上层人物;宗教上的考虑对政治决策有重大影响。这些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古代的埃及、巴比伦、波斯、犹太、印度和中国。 神权政治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存在于上古时代,或者说从夏商直到西周。 所谓“有夏服天命”(《尚书·召诰》),夏禹“致孝乎鬼神”(《论语·泰伯》),说明夏代已有假借天命鬼神来统治的情形。至于殷商统治者,则不但自称天命而王,而且每事必问卜筮,以宗庙中的大室为治事之所,政令皆假神意而出,神权政治在此时发展到顶峰。周代开始“以德配天”,表明人伦方面的考虑在政治中所起的作用开始加重,但是周王仍以“天子”自居。平王东迁以后,周天子地位下降,极端的“神权政治”也开始随着“礼崩乐坏”而崩坏了。然而,比较温和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并未走下历史舞台,而以一种新的特殊的形式延续了二千年之久。这就是特殊的儒教与特殊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关于中古时期的这种政教合一形式,我们将在第四节再来详述。这里先说上古时期的神权政治。 上古时期中国的神权政治,有其鲜明的理论表现形态,即把人间的统治秩序和政治制度,一概说成超自然超人间的“天意”或“天命”的结果。最有代表性的表述,是《尚书·虞书》中的这一段话:“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眨惶熘扔欣瘢?晕椅謇裎逵乖眨弧??烀?械拢?宸?逭略眨惶焯钟凶铮?逍涛逵迷铡!痹谑导?疃?校?诮逃刖?卤徊⒘形?肮??钡牧酱罅煊颍?此?健肮??笫拢?陟胗肴帧保ā蹲蟠?こ晒???辍罚?6?漓胗胝鞣?祀与戎)以及其他重大事务,又往往先由专人贞卜吉凶,然后才能决定实行。贞卜事项多与政务有关,可见政教结合范围之广。至于政教结合程度之深,于下列记载可见一斑: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尚书·洪范》) 这就是说,在决策过程中,国君、辅相以及民众的意见,都可以被卜筮之类初级的宗教活动所否决。这还不是地地道道的神权政治吗? 祭祀与占卜对于政治既如此重要,主持其事的“巫”与“史”,即“宗教人士”,也就成了国君的辅相,即“政界要人”。殷商时代的“巫咸”、“巫贤”,就是此类人物。至于各种名目的“史”,负责在国政大计决定之前,贞卜吉凶,并保存贞卜结果。由于熟悉重大往事,国君遇有大事必咨询之。所谓“天道福善而祸淫,祸福之至,必有其几;君子见微知著,明徵其辞;其后或远或近,其应也如响。作史者比事书之而策,侍于其君则诵之,有问焉则以告之。其善而适福,足以劝焉;淫而适祸,足以戒焉,此史之职也”(汪中:《述学·左氏春秋释疑》)。由于史官于国政如此重要,故王国维经考证后断言:“古之官名多从史出。”(《观堂集林·释史》) 汪中曾综述说:“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之备书于策者何也?曰:此史之职也。……楚公子弃疾灭陈,史赵以为岁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吴始用师于越,史墨以为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陈敬仲之生,周大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韩起观书于大史,见易象孔成子筮立君以示史朝。”(《述学·左氏春秋释疑》)史官负责解释的天道鬼神灾祥梦等事,竟与灭国、用兵、立君等重大政务有关!这亦表明政教结合之深。司马迁也曾追述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化己。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国不同俗,然皆可以战伐攻击,推兵求胜,各信其神,以知来事。”(《史记·龟策列传》)这又表明政教结合之广。 神灵信仰的表现,主要是祭祀活动。在我国上古时代,祭祀乃“国之大事”,往往由国君亲自主持,即孟子所谓“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孟子·万章上》)。倘若废弃祭祀,甚至会授人以讨伐的口实,如葛伯不祀,商汤伐之,殷纣慢于鬼神,百姓怨望,诸侯有畔,都是明显的例子。祭祀的对象首推祖先。祖先崇拜在我国一直延续到近代,在中国传统宗教中占有核心地位,这是我国小农经济和宗法关系长期延续并占据统治地位的一个副产品。上古时代祭祀祖先有着明显的政治目的,《国语·鲁语》说:“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因此祭祖成了国君的首要职责,祭祖制度也成为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部分和明显标志。《礼记·大传》说:“礼,不王不*:。王者*: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袷及其高祖。”至于庶人的祭祀,则“不过其祖”,不许“追远尊先”。到了周代,更定立了维护政治等级的庙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王制》)宗教制度成了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作为“国之大事”的祭礼,还有别的对象,即各种自然神灵。《尚书·尧典》有“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的记载。《礼记·祭法》说:“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表明了自然神灵的祭祀也是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紧密相关的。而且这类属于自然崇拜的宗教活动,也都由国君亲自主持进行。 除了“祀与戎”,还有一种最重要的“大事”,即生产活动。在渔猎经济时代,田猎是一项大典。进入农耕时代,氏族首领则须领导耕作,但在部族联合和阶级出现之后,对耕作的直接领导渐渐转变为象征性的领导,表现为一种隆重的宗教式的典礼,即所谓天子亲耕仪式,一直延续到封建时代。《国语·周语》描述道:“古者太史顺时?土,……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士乃脉发。……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稷则遍戒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乃命其旅曰:徇!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零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则大徇。耨获亦如之。……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由此看来,上古时代之宗教、经济与政治,真可谓三位而一体! 前述祭祖和庙制的宗教上的等级制度,从西周开始又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大宗“百世不迁”,小宗“五世则迁”,宗子有主祭特权,不许支子主祭(《礼记·王制》:“支子不祭”),都是这种结合的明证。宗法制的“尊祖”、“敬宗”和“亲亲”、“尊尊”等原则,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所谓“礼”的核心内容。而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首要特点,就是宗法思想居主导地位。(《孝经·五刑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法制的主要特点,就是以“礼”为法律的基石和准绳。在汉字中,“法”字本作“?”和“?”。据《尔雅·释诂》解释:“法,常也。”?的本义指常行的范型或标准,即行为规范。据《说文·?部》解释:“?,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就是解?,亦作獬豸,古人信其“性知有罪”。①《说文》解释说:“解?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所谓不直,即对当时行为规范的违反。这种种情况都表明,上古时代的宗教、伦理与法律制度,也可说是三位而一体。 另外,上古时代根据季节气候皆有“帝”或“神”在主持,违反时令即受惩罪的迷信,而有天子帅公卿大夫迎春于东门,迎夏于南门迎秋于西门,迎冬于北门的仪式(《礼记·月令》),有“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和一民神,而仪于物则”(《国语·周语》)。的说法:在战争中常以占卜等宗教仪式来动员群众,假借神意来鼓舞士气,从占卜命辞到《易经》,都有不少卜问战事的记载,从夏启伐有扈氏,商汤伐夏桀,到周武伐商纣,都自称是执行神的惩罚。②这些都是神权政治的明显表现,这里就不多说了。 总之,对照本节开头所列的神权政治的各项特点、夏商周时代的中国宗教(包括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和统治阶级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都无不具备。这种神权政治既神化了统治阶级及其各项政治活动,神化了当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秩序,当然对于巩固当时的政治、维护统治秩序,统一新兴国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三、中国历史上有“国教统治”吗? 国教是由统治阶级或执政当局定为国家的全民性信仰的宗教,它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是维护统治秩序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在原始社会,氏族或部落宗教曾经是氏族或部落的全民性意识形态。奴隶制的统一国家出现之后,统治阶级往往以某一部落的神?为全国共奉之神,或者以征服者的宗教取代被征服者的宗教,或者创立或接受某种新宗教,将其定为全民信奉的官方宗教,以求获得意识形态上的统一。在国教体制下,国教的祭司或僧侣往往享有很高的地位和特权,对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发挥重大的影响,并排斥其他宗教或其他意识形态,造成意识形态单一化的状况。国教在中古时代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逐渐被接受为现代政治和思想原则,意识形态多元化成为大势所趋。虽然某些国家仍然保留国教,但其强制力已大为减弱,对其他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已不再完全排斥了。 我们所说的“国教统治”,就是指这种利用某种宗教来统制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为既定社会制度辩护的现象。起这种作用的宗教,有的被宣布为“国教”,有的没有宣布,有的具有“国教”的名称,有的没有这种名称,有的有一套系统完备的制度,有的没有这种制度,但它们都赋有同样的职能,实质上都是有形或无形,有名或无名的“国教”。 有人认为我国既无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当然也就没有“国教”可言。然而历史事实证明,我国自古以来的确存在着实质上的国教,或者说,我国古代的某些宗教确曾有着上述国教的特征和职能。 殷商以来的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汉代以后的儒教,实质上就是我国古代的国教。上节所引的不少材料已经证明,殷周两代的祖先崇拜和天帝崇拜制度,都是由统治阶级所规定的宗教制度。这种宗教制度同宗法制度结合在一起,在全民当中推行,起着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作用,关于这一点,下边这段记载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国于是乎蒸尝,家于是乎尝祀,百姓夫妇择其令辰,奉其牺牲,敬其粢盛,洁其粪除,慎其采服,?其酒醴,帅其予姓、从其时享,虔其宗祝,道其顺辞,以昭祀其先祖,肃肃济济,如或临之。于是乎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弭其百苛,殄其馋慝,合其嘉好,结其亲昵,亿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以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天子?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王后必自舂其粢;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l羊、击豕,夫人必自舂其盛。(《国语·楚语下》) 好一派为着人间的目的,上下左右虔诚祀奉的宗教场景!这种上自君王,下至百姓的全民宗教活动,一直延续到近代中国,对于“教化”人民虔诚“事上”,维护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有人认为中国人没有宗教气质,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 商族征服并统治其他部族以后,政治上的一元化必然要求意识形态上的一元化,其标志就是信奉“上帝”的国教的出现。“这个上帝不是商族的民族神,但却与商族有特殊关系;上帝的神性作用的范围遍及全国上下臣民,却又是殷商王朝贵族的保护神。”(朱天顺:《中国古代宗教初探》,第258页,中华书局,1982年)所谓商王的祖先“宾于帝”的说法、多次出现在殷墟卜辞中。至于“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体”(《书·商书·太甲中》),“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书·商书·咸有一德》),“惟天监下义,典厥义”(《书·商书·高宗肜日》),“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同上)等种种说法,鲜明地表现出这种上帝崇拜维护殷商统治秩序的国教实质。 周灭商以后,上帝的名称多了(有“上帝”、“天”、“皇天”、“上天”、“?天”、“昊天”、“苍天”、“天帝”等等),政治职能也扩大了。先王不只是“宾于帝”,而且本身就是“天子”(《诗·时迈》:“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实右序有周。”),社会规范和制度也来自“天意”(《礼记·丧服四制》:“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人民既然必须“奉若天道”、“恪谨天命”,当然不能违反或抗拒了。周的统治者还“以德配天”,使“天”赋有了更多的人格神的属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天帝崇拜“教化”下民的国教作用。下面这段话典型地说明了周代的天帝崇拜把统治秩序神圣化的作用:“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周书·泰誓上》) 至于殷周以来祝、巫、儒、史之类“国教专职人员”身居高位,对国家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影响,上节已说得不少,这里不再重复了。 春秋战国以后,诸侯割据:“礼崩乐坏”,然而祭祖和祭天、作为实质上的国教,并未废弃。郊祭、庙祭和封禅之类祭仪仍然进行。秦襄公曾作西?,秦文公曾作??,秦皇汉武都曾亲行封禅,汉高祖曾立北?,孝文帝郊雍,武帝幸雍、幸甘泉、郊祭太一,都是证明。不过诸侯祭天,是周天子地位下降在宗教上的反映,五帝出现,是阴阳五行观渗入上帝信仰的表现而已。这一时期的儒家思想家荀况说:“日月蚀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荀子·天论》)。又说:对于卜筮和祭祀,“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同上),“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荀子·礼论》)。一语道破了殷周以来统治阶级利用宗教的实质。而国教不过就是统治阶级赋予了政治性质以便为自己服务的宗教。 儒家学派创立之初,只是诸子百家之一,并非宗教。但它在宗教方面并不否认天命,在政治伦理方面鼓吹孝弟仁义,维护周礼和宗法制(我们知道宗法制是与祖先崇拜这种宗教形式密切相关的),并把两方面结合起来,主张由矢志“克己复礼”而又“知天命”的“君子”来治理天下。这种宗教方面的态度为它以后的宗教化提供了内在根据,而其政治主张又为它以后的国教化准备了条件。孔子本人对于天命鬼神的态度是矛盾的。他既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之类的话,同时又“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提倡“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总的来说,他不探究形而上的天命鬼神在本体论上的有无,但他从不否认其存在的可能性,而且他明确地维护作为古代礼乐制度的祭祀之礼。③因此,从右的方面继承他的孟轲和董仲舒等人,分别发展了天命信仰和天人合一之说,借他的名义为统治阶级立言的《礼记》更说:“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是故夫记,必本于天,?ビ诘兀?杏诠砩瘢?镉谏ゼ郎溆?璩?福?适ト艘岳袷局?9侍煜鹿?铱傻枚??病保ā独窦恰だ裨恕罚?S炙担骸胺仓稳说溃??庇诶瘢?裼形寰???赜诩馈保?ü?漓耄?梢允谷恕吧显蛩秤诠砩瘢?庠蛩秤诰?ぃ?谠蛞孕⒂谇住保ā独窦恰ぜ劳场罚?K?裕?岸E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同上)。这就使古代宗教与儒家学说结合起来,直接为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了。在这里,传统宗教、儒学和政治“三合一”的新国教的胚芽,已经清晰可见了。即令是从左的方面继承孔子的荀况也说:“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总而言之,后世的儒学既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宗教的祭天祭祖内容,又阐扬了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礼制,再加上一套作为自身特征的仁义孝悌伦理说教,所以特别适合于上借神权,下靠父权,骨子里集权专制,外表上仁义道德的统治者的需要。它在汉武帝以后演变为专制国家的实质上的国教,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汉代统治者笃信天命鬼神祸福,自武帝以降,改元多达七十五次,便是一大表现。在经过汉初一段时期的选择之后,统治阶级终于看中融合阴阳五行说和传统宗教(敬天祭祖)而宗教化了的儒学,罢黜百家,定于一尊,确立了它统治中国思想达二千年之久的国教地位。从此太学设立五经博士,教育专以儒经为内容,“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汉书·艺文志》),“良家子弟之于六艺‘尔雅’,犹之乎西洋经院学者之于古希腊拉丁教条”④,“金马门、石渠阁、白虎观、鸿都门,‘服方领、习矩步者,委蛇乎其中’,这是活埋人性的中古道院的尊严所在”(同上)。除了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之外,当时儒教的国教化还表现在:第一,施政往往以“经义断事”,前述改元大事即是一例。甚至司法工作也有“引经断狱”的现象。第二,选用官吏,也以儒经为标准,以便于“祖传秘记,为汉家用”,以至于“大师众至千余人,皆禄利之路然也”。第三,天子亲与教义的制定。如宣帝甘露三年诏诸儒会石渠阁讲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章帝建初四年会诸儒于白虎观,讲五经同异,帝又称制临决,结果产生宗教法典《白虎通义》;灵帝时定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以取正而不杂异。无独有偶,在当时的世界上与汉帝国双峰并峙的罗马帝国,为基督教成为国教打开大门的君士坦丁大帝,召集了历史上第一次主教大会——尼西亚公会议,亲临致词,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力统一教义,制定了著名的“尼西亚信经”,以后又以皇帝名义颁发《新约圣经》定本,命细工巧匠制备五十部分发各地教会,以止息一直存在的争论!这两大帝国的统治阶级都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准备过程,在大致相同的时代,确立了各自国家中思想领域内的国教统治。⑤ 自此,儒教经典一直成为统治阶级的最高教条。从两汉时期的经学和谶纬之学,到魏晋时期以老庄解释儒经的玄学,从唐代排佛的“道统”说,到宋明兼融佛道的理学和心学,儒学的宗教特征在每一个阶段都有所发展,其理论也益发系统而完整,孔子更被推崇为圣人和教主。甚至连受到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而掀起变法运动的康有为,也认为“孔子创教”而且仍要从该教的经典中去寻找维新的理论根据。 对照前述每一项国教的特征和职能,儒教都是当国教之称而无愧的。它是由执政当局扶持而占据统治地位的;它控制了整个中国社会的思想,上自君王,下至村夫,都深受其纲常名教精神的濡染,“天地君亲师”牌位深入于穷乡僻壤,仁义忠孝主题渗透于小说民谣;它的官方地位由于科举制度(从唐以《五经正义》,为取士标准,到元以宋儒经注为取士标准,直到明清的八股文以《四书》、《五经》出题,以宋儒经注为据)而进一步加强,并成为教育事业的主导思想;在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它通过“礼”的说教,起着“法”的镇压所望尘莫及的作用,因为这个“礼”是“从教化中养成的个人敬畏之感,使人服膺”(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第51~57页,1948年版);它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灵魂,加强了中国人的民族认同感,同时又在不同的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排斥各种外来的宗教和意识形态(佛教不得不被它改造,甚至甚督教传教士也不得不迁就它)(由此而有所谓“中国礼仪之争”),维持了思想领域内的统一和专制;从董仲舒提出只有儒生才能做官,以至于“鸿都门学之士,至有封侯赐爵者”(《文献通考》,转引自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到隋文帝创设科举,以后有功名的儒生不但享有特权如秀才以上免役,生员无力纳赋,可以奏销豁免,举人以上犯奸不治罪,只“削职为民”。西方基督教教士在中世纪亦有特权。,而且对于国家的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发挥着重大的影响,简直可以说,构成古代中国统治阶级主体的,从经济上看是地主,从意识形态上看是儒生! 国教在世界历史上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而且在历史时代上越往上溯就越普遍。以同一时期来看,在比较闭塞和保守的社会中,国教比较常见。当然,一种宗教的产生和流行,绝非统治者的一纸敕令所能造成,但是统治者的政治措施,却可以决定它能否成为国教,这就要看统治者是否认为它有利于自己的统治了。世界上几乎所有重要的宗教(世界三大宗教以及印度教、犹太教、神道教等)都有过成为国教的经历,儒教也不例外,因为它在封建时代既适合于小农生产的经济基础,又适合于宗法制的社会环境,因而是有利于中国封建统治秩序的巩固的。 四、中国历史上有“政教合一”吗? 关于“政教合一”以及介乎“神权政治”与“国教统治”之间的温和的“政教合一”的界说及特征,我们在第一节已经说过了,这里不再重复。但这里所说的“政教合一”,所指的是第一节所称的政教合一的“三种形式”之一的“温和的政教合一形式”,这是应该记住的。如果说前节所说的“国教统治”主要表现宗教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职能,那么本节要谈的“政教合一”则主要表现宗教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职能。在中古时期,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封建统治者都常常宣扬君权神授,以神权巩固政权,政教合一是普遍的现象。所有的区别仅仅在于合一的程度和方式不同,而这种不同乃是各国的社会政治状况的不同以及宗教和意识形态状况的不同造成的。 第二节已经提到,夏商周三代的神权政治崩溃以后,比较温和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并未走下历史舞台,而以一种新的特殊的形式延续了二千年之久。这就是特殊的儒教与特殊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 中国封建国家的政治特征是君主专制,经济特征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特征是以家族为单位的宗法制,而儒教的重农观念⑥和纲常伦理⑦,恰恰与这三大特征相适应。所以它与封建国家的结合,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是有基础的。 政教合一现象的考察,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全面进行:政治指导思想,统治集团构成,教育制度,法律制度,基层统治。虽然儒教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其实其他宗教也都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但不能说它们就不是宗教),中国的封建国家与欧洲的封建国家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是儒教与中国封建国家的结合即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在上述五个方面都有独特然而是鲜明的表现。在政治指导思想方面,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以儒教为正统思想,从帝王到大小臣僚无不自幼诵读儒经,熟习纲常名教,以为治国之本。因为儒教神化封建政治,有利于他们的统治。董仲舒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朱熹说:“法者,天下之理”(《朱子大全·学校贡举私议》),“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文公全集·读大记》)。他们把封建政权、封建法律和封建的政治伦理规范都说成是“天意”或“天理”的结果,类似的君权神授的说法在儒教理论中是不胜枚举的。所以儒教倡言的“礼”,在统治者心目中,不只有道德的意味,而且有宗教的色彩,又不只有宗教的效能,而且有政治的功用。所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礼记·礼运》)。这个“礼”,不单是“礼教”,而且是“礼治”,是政教合一的“礼”。礼治是中国封建社会在政治上的一大独创,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曾经为之倾倒。殊不知它不过是与欧洲形式不同的另一种政教合一,所以欧洲各国自称“基督教国家”以别于“异教国家”,而中国自称“礼义之邦”以别于“化外之邦”。 在统治集团构成方面,前节已经提到,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由儒生构成。早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对策,把仕途与学儒结合起来之后,这种结构体制就大致定下来了。汉代的儒教以经学形式出现,政府从在太学学经的儒生中选拔官吏自不必说,更由于经学以师法家法相传,这种“思想界的基尔特制”(参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秦汉社会的研究》)由“累世经学”而“累世公卿”,由“士人”而“士族”,从朋比标榜,乡党品题,发展出汉魏的豪强高门,又发展为两晋的门阀世族,形成了隋唐之前统治阶级的主要部分。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以后,中小地主的入仕使统治集团在经济等级上多样化了,但在意识形态上却更加单一化了。统治集团构成方面的政教合一更加紧密而稳定,而且制度化了。中国封建官场的这种特点,正好用得上这么两句话,叫做“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 宗教与教育结合,是历史上政教合一现象的一大表现。在中国封建时代,这种结合的密切和稳定也是举世罕见的。这主要得力于科举制度。秦汉以前,私学繁荣,百家争鸣,政治上的多元与思想上的多元相得益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对策,“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正是要用思想上的统一来巩固政治的统一。从此不论太学、郡国学、校、庠、序等等大小官学,还是广布民间的所谓私学,都以儒经为主要教学内容。所谓今文古文之争,也同统治阶级内部在朝与在野两大集团的争夺密切相连,从王莽到王安石利用古文经,从刘秀到康有为利用今文经,都说明那儒经好一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一段士族豪门垄断文化的时期之后建立起来的科举制度,更把儒教对教育的控制推向登峰造极的地步。由于科举是入仕的必经之途,因而科举的科目就成了封建教育这辆马车的驭者,使之永不离经叛道,而成为封建统治者得心应手的绝妙工具。唐太宗曾眼看着大批入选的儒生而喜不能禁,脱口而出:“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这些“英雄”即封建国家的“栋梁”,正是万千莘莘学子的引路人。所以,此后一千多年中,官学也好,私学也好,多半是学经入仕的预备场所,“四书五经”的一统天下。 在法律方面,中国封建时代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礼治”⑧原则。从董仲舒根据“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春秋繁露·阴阳位》)而提出“德主刑辅”,到最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唐律》的“一准乎礼”(《唐律疏仪·序》)、“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仪·名例疏》),莫不如此。直到封建法统即将告绝之际,宣统皇帝还下谕声称“三纲五常”“实为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法之大本”(《新刑律修正案汇录》)。正因为如此,历代封建法律都只以“治民”、“治吏”为目的,从来没有治君之法,法自君出,狱由君断,皇帝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汉武帝定儒教于一尊之后,儒教不但成为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渗透到法律运用和司法过程之中。隋唐之前,“引经决狱”、引经注律之风一度盛行,随着儒教经义的法典化,经学家也有兼而为律学家者,如马融,郑玄、杜预皆是。汉儒宣扬的阴阳五行四时之说,竟使“秋冬行刑”制度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儒教的宗法精神浸透了以家族为本位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习惯法,形形色色的家法族规在社会上十分流行,尤以宋朝以后为甚。这些家法族规不仅对于家族成员具有巨大的约束力,而且得到国家承认,成为国法的重要补充。清末推行新政时,学贯中西的法学家沈家本主持修订新法新律,准备采用以个人为本位的现代原则取代以家族为本位的封建纲常,在张之洞等人指其“败坏礼教”、“违背君臣父子夫妇之伦”和“男女之别、尊卑长幼之序”的攻击下,仍然不得不凭靠“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的儒教理论进行反抗,最后并以退让告终。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君臣等级和重德轻刑的儒教精神,指导封建立法达二千年之久,构成了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却不利于商品经济和与之适应的“私法”的发展,特别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严重地阻碍了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 封建时代的中国,是一个君主专制的世界大国。庞大的中国社会不是靠生产的高度分工和社会化联合起来的,那么,小农经济的分散的基层,与封建政治的集权的顶层,乡村与朝廷,是靠什么联结起来的呢?曰:士大夫与绅士。士大夫即在朝作官的士,绅士即在野乡居的士,士就是读书人,也就是儒生。作为士大夫的儒生,执行着国家机构的正式管理职能,作为绅士的儒生,执行着社会基层的非正式管理职能。没有后者在“天高皇帝远”、官吏和政令难于深入的穷乡僻壤,作为官僚机构的延伸和补充,用统一的礼教去提供并实施一定的社会规范,则人口如此众多、幅员如此辽阔的封建中国能维持如此长久的统一和稳定,那是无法想像的。一般说来,这些绅士虽非“鸿儒”、亦非“白丁”,他们往往有过科举功名或者宦游生涯,休闲或退任而乡居在家,身兼地主或者与地主关系密切,于是凭借政治、经济或文化的优势,在宗族和乡里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威望,俨然“以师为吏”。举凡乡里的道德“教化”,宗祠祭祀,排难解纷,民事仲裁,都少不了他们。他们还充当征收赋税的媒介人、学校、道路、水利等公用设施的筹办人或主持人,地方志的编修者,甚至乡练民团的组织者或统率者。康熙皇帝曾颁发圣谕十六条,悬于直省学宫:“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息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警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防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引自《圣谕广训》)这真是儒生充当编外基层官吏,儒教为封建政治服务、二者完美结合的全面写照! 如果我们把儒教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把中国封建社会与欧洲封建社会和阿拉伯哈里发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就会发现,虽然这些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特征,它们的政教合一情况也有许多不同;但在上述五个方面,儒教的政教合一情况,同基督教,尤其是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情况,在基本点上都是非常相似的。限于篇幅,这里不多说了。 五、几点佐证 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同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问题有关,所以这里不能不提及。但这两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太广,理应专文论述,这里只能简略地说几句,同时作为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现象的佐证。 第一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的政治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第二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宗教与被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在野集团的政治活动的关系。 统治阶级利用宗教为自己的政治服务,一是利用其出世因素,因为所谓出世可以转移人们对此世的注意,从而有利于巩固现存的社会秩序,于是出世本身就成了一种入世,成了“用退出政治来参加政治”(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33页,1993年)二是利用其入世因素,因为任何宗教都有入世的因素,不过程度不同而已,这种因素可以表现为某种社会政治主张。由于同一种宗教的思想观念、情感体验、行为修持,尤其是社会政治主张,均因民族、阶级、阶层、职业集团以至个人的不同而不同,专制统治者对它的利用,仅以其在政治上有利于己,表现出顺从趋势为条件,倘有异己的倾向,则予以打击或排斥,即令对国教也不例外。 总的来看,封建中国的“国教”无疑是儒教,但是统治阶级的当权派为了自己的利益,或出于自身的偏好,或由于一时的政治需要,也有贬抑其至上地位,或者打击其异己派别等情事发生。前者如梁武帝之崇佛,隋文帝之贬儒,儒教的国教地位曾一度岌岌可危。后者如东汉党锢之祸,北宋新旧党之争,南宋义理派时势派之争,明代东林党案,清代禁立盟社和文字之狱,代表正统儒教思想的儒生或士大夫,都曾遭到排斥镇压。这些历史事件都有各自的社会政治原因,但它们也说明,即使对国教,专制统治者也要令其完全屈从于己,以为驯服工具,倘有利用经义教理同自己作对者,定要排斥打击,置“仁政”、“礼治”的祖传圣教于不顾! 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佛道两教在中国没有儒教似的国教地位,统治阶级对之又拉又打的现象更为显著。佛教东来之初,统治阶级以为它能“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魏书·释老志》。,所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常所尊事也”(《魏书·释老志》)。佛教依附神仙方术而扎根,迎合魏晋玄学而发展,到南北朝时几有取代儒教而成为国教之势,隋唐时期更是盛极一时。这种发展,正是佛教方面的依附迎合与统治阶级的拉拢扶植相结合的结果。晋僧道安曾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行。”(《高僧传》卷五,《道安传》)这句话已为随后的历史事实所证实。 由于“中国的佛教的势力远不能与欧洲中古时期基督教的权力相比”(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29页),“佛教在中国不是唯一的宗教。因此,它的影响也有一定的限度”(同上)。综观中国封建社会,势力类似欧洲的基督教而占有统治地位的宗教,还是儒教。即令那位以多次“舍身事佛”闻名的梁武帝,一边舍身事佛,一边还为孔子立庙,置五经博士,下诏宣称:“建国君民,立教为首,砥身厉行,由乎经术。”所谓教者,儒教也,经者,儒经也。梁武帝之立佛教为“国教”,是“使儒家的社会伦理观点与佛教的迷信思想密切结合”(同上书,第26页),这位中国最典型的佛徒君主,也“不能用佛教来排斥儒学在政治上的地位”(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2编,第439页)。在中国的思想环境和政治环境下,佛教受到限制(计有分官设职,防止伪滥,限制立寺度僧,规定试经度牒制,沙汰僧尼等措施)甚至遭受打击是在所难免的。所谓三武一宗之灭佛,当然首先与佛教的经济,社会势力膨胀有关,但也同三教之彼此斗争有关。北魏太武帝和唐武宗灭佛,既有道士从中撺掇,又有禁斥“非圣之言”与“外方之教”之意。北周武帝灭佛,诏“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后周世宗灭佛,诏禁“亲无侍养者”出家,二帝灭佛,乃为维护儒教,弘扬礼乐、维护纲常。至于历代士大夫之反佛议论,更多于同一目的。正如汤用彤先生所说:“及至李唐奠定宇内,帝王名臣以治世为务,轻出世之法。而其取士,五经礼法为必修,……科举之制,遂养成天下重孔教文学,轻释氏名理之风,学者遂至不读非圣之文。”(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39页,中华书局,1982年) 道教在中国历史上亦有类似遭遇。原始道教曾为农民起义的动员和组织形式,故遭受封建统治者压制。东晋以后与纲常名教相结合而产生的贵族道教,则受到统治者的扶持拉拢。但综观中国历史,除了在北魏太武帝、唐武宗、宋徽宗、明世宗等几个皇帝统治下,一般而言,道教都未能上升到统治性意识形态的地位。道教与佛教互争,各有胜负,但二者均常同受儒教排挤而受挫。按范文澜先生的说法,儒释道三家的关系,大体上,儒对于佛,排斥多于调和,佛对于儒,调和多于排斥。佛与道互相排斥,儒对道不排斥也不调和,道对儒有调和无排斥。这话不用于思想理论方面而用于政治关系方面,颇有道理。这种关系也是儒教在中国历史上享有实际上的“国教”地位的有力佐证。 前曾提及,广义的政教关系,还应包含非体制化的、异端的宗教与被统治阶级的、在野的政治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包括非国教的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以及宗教与某些历史发展关头的政治变革运动的关系。这些方面的关系也非常复杂,我们在此且把它归纳为三种具体表现形式,即人民起义的宗教外衣,异端运动的社会实质,与宗教改革的政治内容三种类型。在中国历史上,这三种类型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它们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教合一现象。恩格斯说过:在封建时代,“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为要触犯当时的社会制度,就必须从制度身上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1页)中国封建时代也不例外,由于社会政治制度中一直包含政教合一的成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儒教与封建政治的合一),这种制度的身上一直披着那层“神圣外衣”。所以反对这种制度的人民起义,在用“批判的武器”为“武器的批判”开路之时,在“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的时候,也往往戴上一副神圣的手套,用种种宗教或迷信的方式作为宣传和动员组织的手段,这是从陈胜起义、黄巾起义、孙恩起义、法庆起义、母乙起义、方腊起义、钟相起义、王念经起义、红巾起义到太平天国起义的历史,都一再证明了的。 以上提到的农民起义,基本上都是利用非国教的宗教为自己服务的,这当然具有同统治阶级利用国教相对抗的性质(例如洪秀全的这种对抗就是十分自觉的)。中国历史上还有不少农民起义,利用了儒教理论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贵君轻”等说法,打起“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旗号以为号召,这些起义被正统儒生和封建统治者诬为“离经叛道”、“犯上作乱”,起义者的主张被视为异端邪说。这种现象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教合一的一个证明。正是由于一种宗教的正统理论受到统治者支持,正统教派或教内权威在该教流行的国家内与世俗当局关系密切,并借助政权力量压制非正统的思想或教派,所以一种宗教的异端才会与被统治阶级联系在一起,才会成为带有浓厚社会政治性质的、被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在野派(或反对派)的运动。嵇阮之流菲薄周孔,被斥为“非圣无法”,反映出寒门庶族地主与门阀士族地主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曹氏与司马氏之间的政治斗争;康梁之辈维新变法,被指为“灭圣经”、“乱成宪”、“堕纲常”、“无君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改良派与顽固派之间的政治斗争。而中国历史上形形色色的民间宗教和秘密宗教,往往是儒释道三教异端的大杂烩,也往往成为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总之,既然政教合一使得正统宗教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么,受正统宗教压制的异端与受统治阶级压制的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必然也会产生或多或少,或隐或显的联系。这正是统治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双重控制的必然产物。 一般的政教关系不能不涉及宗教改革所具有的社会政治内容。提起这个问题,人们经常想到的是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不少人宁可大谈公元前15世纪末到14世纪初的埃及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宗教改革,或者藏族僧人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就是不谈中国汉族历史上的宗教改革,似乎这种事情与中国无缘一般。 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意识形态要适应社会状况,宗教不例外,中国汉族的宗教当然也不例外。当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与社会上层建筑的矛盾时,上层建筑包括宗教就必然发生变革;在宗教与政治紧密结合的情况即政教合一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的变革必然带有政治内容或具有社会政治的作用。如前所述,中国既有自己的传统宗教,就必然有宗教的变革(不论当时有没有“宗教改革”的名称⑨),既有政教合一的现象,其宗教变革就必然其有社会政治的内容。 殷商时代产生了“帝”的观念,它统御原来各部族的种种自然神和社会神,超越了民族界限而又与殷人有特殊关系,这既反映出殷族与被征服各族的统治与被统治的新关系,又是原先各族分散的神灵崇拜不适应新的统一王国需要的结果。周灭商以后,不但上帝的称号增加了许多,而且出现了系统的天命观,上帝的神性大为扩展,上帝在道德和政治上的权能也加强了。商王与上帝并无血缘关系,只在死后才“宾于帝”之左右,而周王则被说成“天子”,所谓“有王虽小,元子哉”(《书·召诰》),“昊天其子之”(《诗·时迈》)。周公“以德配天”,把天帝的神性与社会道德和政治制度(周礼)更密切地结合起来。周朝统治者又制定了一整套宗教祭祀方面的“庙制”。这些做法,旨在使当时的宗教在维护王朝纲纪,驯服天下万民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总之,殷代夏和周灭商之后的宗教变革,正是政治上的“汤武革命”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假如我们承认,汉武帝摒弃汉初占统治地位的黄老之学,罢黜百家,独尊含有大量神学和迷信、天命色彩浓厚的“儒术”⑩,设立官方的五经博士,实行思想统治,确实算得上意识形态领域(宗教在这个领域内占统治地位)的一项重大变革的话,那么,这至少可以算是类似宗教改革的一种措施。这种改革措施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黄老无为之说不利于积极的统治,学派纷争有碍于控制人民的思想),明显的政治作用(调整统治阶级的思想,巩固君臣上下尊卑的秩序,为统治集团培养思想统一的“人才”,使封建统治带上神圣的光圈),以及深远的历史影响(有利于国家的巩固和统一,不利于学术思想的发展,等等),这也是毫无疑义的。类似地,王莽把古文经学扶上官方地位,刘秀取消古文经博士,复立今文经博士,隋朝创兴科举制度,唐朝颁布《五经正义》用于科举取士,对这些重大的措施也可以从宗教改革角度作出分析。除此之外,寇谦之在朝廷支持下“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佛教禅宗“呵佛骂祖”,主张“即心是佛”,元代蒙古皇室大力推崇喇嘛教,这些事件不无具有宗教改革的性质,并且具有各自不同的或深或浅的社会根源,或大或小的政治作用,或好或坏的历史影响,于此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不论是根据理论进行分析,还是根据事实进行归纳,不论是从正面,即从政教合一的三种形式来观察,还是从侧面,即从儒释道三教的政治关系来观察,甚至从反面,即从宗教与被统治阶级政治的关系来观察,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的确是存在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政教合一,就是儒教与封建专制政治的结合。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品牌营销问题 一、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现状分析 1.农业企业塑造品牌形象的力度不均。现阶段有部分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还主要是依赖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的自然传播,由于企业不注重企业品牌形象的塑造,造成了农业企业品牌营销较难进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感知的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而会忽略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品牌。这就给农业企业的后续营销宣传造成了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效果。这种情况又进一步影响到了农业企业进行品牌营销的积极性,从而使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状况陷入恶性循环。但是在生活中,消费者也能够罗列出耳熟能详的农业企业品牌名称,比如金龙鱼、北大荒、阳澄湖等,这说明有些农业企业品牌形象的塑造还比较成功,这些知名品牌形象为企业的营销活动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而且也为消费者选择产品提供了有益的信息参考。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在消费者心中,农业企业的品牌形象还是偏少。从农业企业的角度来说,农业企业的知名品牌形象相对于农业企业的数量来说,也是偏少的,特别是中小规模的农业企业不是很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 2.农业企业品牌定位有待加强。现阶段大部分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定位比较模糊,较少能够针对不同需要的消费者提供不同层次的产品或服务,这种情况可能会让农业企业失去较好的潜在需求,浪费较好的营销机会。农业企业的粗放型品牌定位可能会让消费者感觉到没有针对性、吸引力和归属感,从而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农业企业品牌的较低认知度和忠诚度,进而影响到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企业需要针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从而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提供有特色和吸引力的产品或服务,增加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效果。现阶段,也有部分农业企业开始注重品牌定位,比如阳澄湖大闸蟹就会根据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等级的产品。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农业企业的品牌定位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3.农业企业品牌延伸利用较好。现阶段品牌形象塑造较好的农业企业都开始延伸企业的品牌,农业企业一般通过开发新产品或者引入其他的系列的相关产品进行品牌延伸。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延伸可以很好地利用已经拥有的品牌资产,给农业企业的新产品营销带来较大的溢价。这充分说明了农业企业塑造品牌形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比如鲁花、金龙鱼等品牌都将品牌延伸到了油类的所有产品,这对于公司新产品的推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品牌的延伸和利用,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农业企业只有在维护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延伸,否则过度延伸就会有损品牌形象,从而让农业企业得不偿失。 4.农业企业品牌资产意识不足。农业企业品牌资产方面的讨论主要聚焦于农业企业涉及兼并重组时,对农业企业品牌资产的价值评估。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品牌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而具有现实的价值,特别是著名的品牌,其无形的品牌价值可能超过企业的有形资产。品牌资产作为企业一种无形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较多从事基础产品生产的农业企业品牌通过与产业链下游的农业企业品牌进行品牌联合,从而利用品牌联合效应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这样既提高了农业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提升了农业企业的品牌资产和价值。还有农业企业在涉及企业兼并重组时,农业企业价值的评估较少关注农业企业的品牌资产,这样的资产运作容易让一些老字号品牌消失。现阶段,农业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时,特别是与外资相关的兼并重组时,农业企业的品牌资产意识不足,从而使一些老字号的农业企业品牌失去了昔日的辉煌,甚至消失。由此可见,农业企业品牌资产意识不足,不仅会让农业企业的价值评估不合理,而且也会让一些老字号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消失。5.农业企业品牌关系还处在萌芽状态。品牌关系主要涉及品牌与品牌、消费者与品牌、产品与品牌、营销者与品牌、其他利益相关者与品牌等关系类型,但是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依然是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现阶段农业企业较少关注品牌关系,对于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有部分农业企业通过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实践,从而提升消费者对于农业企业品牌的认知度,加强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但是农业企业较少针对某一层次或者某一细分市场的消费者进行品牌与消费者的互动,所以说农业企业品牌关系的处理还比较粗放,处于萌芽状态。至于品牌关系的其他内涵,比如品牌与品牌、产品与品牌等关系,大部分农业企业处理品牌关系还尚未涉及到以上领域。这主要跟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整体层次相关,但是品牌关系在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中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应该引起农业企业的关注。 二、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作用 农业企业品牌营销可以给农业企业带来诸多好处,对提升农业企业的知名度、竞争力、整合能力、农业产业化、区域经济发展等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作用。具体体现在: 1.提升农业企业的知名度。农业企业通过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并通过多种传播渠道进入消费者的视线,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同时,也会引起农业企业的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关注,比如竞争对手、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等。农业企业的这些相关利益者对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关注,自然就会提升农业企业自身的知名度。 2.提升农业企业的竞争力。农业企业在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化过程中,必定会对产品或服务注入更多的元素,比如科技创新、形象设计、营销渠道等,这就在整体上提升了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层次,具有更多的企业特色,从而增强企业的多元化与差异化能力。农业企业的多元化与差异化能力又可能会强化农业企业的品牌能力,从而形成品牌发展的良性循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提升农业企业的整合能力。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构建自身的品牌力,这种品牌力在农业企业相关的产业链整合过程中可以很好地发挥其影响力。这一方面体现了农业企业品牌资产的价值,另一方面给农业企业带来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现阶段,农业企业的实力正在加强,并已经呈现出农业龙头企业的强势发展劲头,中小农业企业百花竞放的良好发展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农业企业很有可能迎来兼并重组的发展阶段,这更能体现出品牌营销提升农业企业的整合能力的作用。 4.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提升自身的知名度、竞争力以及整合能力等。这一方面会给农业企业带来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从而农业企业可能会加快规模扩张和区域扩张;另一方面会给农业企业带来产业链延伸的机会,从而农业企业可能会加快产业链的整合。这两方面带给农业企业的发展机遇,能够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水平。 5.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增强自身竞争力、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同时,能够带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改善农户的生产水平,从而给农户带来经济实惠,提升了农户的收入水平,这一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快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特别是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营销,还能够带动农业企业所在地区的产业集群发展,从而发挥农业企业的区域特色优势,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 6.保障食品安全。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建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形成企业的品牌资产,对企业有较大的自我约束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农业企业投入越多的资源能力建立品牌,就会越关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否则品牌投入会因为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而功亏一篑。如众人皆知的“三鹿奶粉”事件等,说明知名品牌出现产品问题后具有很大的风险,从而就会约束这些知名品牌的所有企业重视产品的品质,对于农业企业来说,尤其要重视产品的品质,这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食品安全问题。农业企业品牌营销,一方面形成了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与激励,从而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安全产品;另一方面,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也给消费者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在食品安全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种知名品牌的指引作用更加明显。7.提升农业企业的业绩。农业企业进行品牌营销的直接原因和最大激励就是品牌营销能够提升企业的业绩。如果品牌营销不能改善企业的业绩,农业企业就不可能重视品牌营销。品牌营销可以发挥农业企业产品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从而扩大农业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空间,降低产品的固定成本,这样既增加了每单位农业企业产品的利润空间,又丰富了农业企业的利润来源。虽然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也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成本,但是相对于品牌营销的收益来说,增加的成本可能只占一小部分。因此,我们说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能够提升农业企业的业绩。 三、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影响因素 在诸多行业中,农业相对来说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农业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环境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但是农业企业也具有其他类别企业的一般性。影响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因素众多,比如农业企业的资源能力、农业企业的市场导向、经营环境等。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影响因素主要有: 1.农业企业的资源能力。品牌营销对资源能力的要求较高,农业企业进行品牌营销需要给营销部门配置较多的资源。品牌营销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财务成本等,农业企业如果没有充足的人力与财力作为保障,其品牌营销就会空心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而且品牌营销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它还涉及到农业企业产品的品质,供应链的协同保障能力等,这就更加突显了农业企业资源能力的重要性,因为资源能力会影响到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各个方面,所以说农业企业的资源能力对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的影响非常深远,可以说是基础性与决定性的影响。 2.农业企业的市场导向。市场导向其实就是反映农业企业对于市场的态度,市场导向较好的农业企业会将消费者的需求放在首要位置,从消费者的角度指导企业的运营,故市场导向较好的农业企业,其品牌营销也会较好。反之,如果农业企业的市场观念淡薄,就会出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那么农业企业就会忽视企业的品牌营销。因此,我们认为市场导向对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营销作用主要体现在农业企业的市场态度、市场理念等方面,而且这种影响也是决定性的和深远的。 3.农业企业的经营环境。由于品牌营销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支撑,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与法治执行方面还比较欠缺,市场中存在一些品牌仿冒等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特别是农业企业由于涉及到一些比较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方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假冒伪劣情况较为严重,对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构成了一定的困难,这给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所以说,农业企业的经营环境对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农业企业的产品类型。产品类型对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具有很大的影响,一般农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可以包含在较多的分类概念之中,比如快速消费品、日常必需品、鲜活产品、食品原材料等。对于面向大众消费者的农业产品,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与其他类别的一般企业的品牌营销类似,但是如果原材料类型的产品,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则应该有所针对性。另外,具有农业企业特色的鲜活产品则需要根据产品的季节性和特殊性等对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由此可见,农业企业产品类型的多样性和特殊性会影响到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 作者:马中超 丁宇 李文胜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基地建设发展 中国农业应尽快从当前的小农经济模式下转变为有限的大农业经济模式。内外贸一体的集约化私营农业群体的出现将成为我国开放以来第二次重大突破。拓展国际蔬菜市场,引导国内市场消费趋势。建立蔬菜、良种、育苗基地将成为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快马。 中国是一个较为落后的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有绝对多数。农业经济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中国农业的经济结构如何调整;种植结构是否符合中国的特点和能否顺应国际农产品市场的趋势;农业产业结构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并能尽快与先进的国际农业产业结构接轨。 济南一品实业有限公司1993年从事蔬菜生产加工以来的实践证明,蔬菜生产是我国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蔬菜出口量约为进口量的30倍,与粮食进出口相反,差距大,蔬菜的种植出口不仅可为国家创汇,而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山东作为蔬菜大省,蔬菜出口量和出口额在全国均为第一。中国仅2000年一季度就出口47万吨,增长13%。随着入世和韩国、日本及欧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蔬菜行业的生产成本和价格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强有力的竞争优势,这主要取决于蔬菜生产的特点,从种植到加工、出口,蔬菜等作物的优势将在未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举足轻重。 事实上,国际、国内饮食结构的调整决定了蔬菜业发展的主基调。无公害、新鲜蔬菜已成为现代人一日三餐的主要食品而不是副食品,温饱型的饮食结构以粮食为主,小康型的主食结构已从肉蛋型发展至奶茶型,这证明了人们的饮食已经符合时展的趋势,若我们的产业政策不符合当代人们饮食发展的趋势,将被现代社会所遗弃。欧美市场超越我们较多,中国生搬效仿集约化、机械化、规模化,不论从经济的角度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也将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要把“度”的问题把握好。如何看待欧美市场、学习欧美市场、效仿欧美市场,我们要走符合中国社会特点和中国特色蔬菜发展的道路。 亚洲较发达的国家如日本、新加坡、韩国等蔬菜消费市场已超市化、商品化、品牌化,各种新鲜和保鲜蔬菜加工制品,大宗蔬菜的产品初加工、包装也达到相当的水平。而无论品牌、品质、品种还是新鲜程度,其要求并非我们不能达到,但他们从育种、育苗到栽培及大面积推广,已形成系列化,产业化。从加工技术、包装方式、运输、仓储、销售均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体系。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个方面的因素,在种植结构的调整中就会多走弯路、延缓我国发展的速度。因此,必须找到一条适应国际市场发展趋势,产品结构又适应中国农业现状和规律的农业经济道路。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发达国家和较发达国家经济的未来与我们经济的未来目标是一致的,因而在中国即将入世的今天,农产品如何从农业科研、良种培育、育苗及推广、种植结构及大面积推广方面符合出口标准,从商品生产、初级加工、产品市场化、商品化、最后达到品牌化、市场化、规模化方面下手,形成一个符合中国农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良性循环。从一品公司几年来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拓展来看,应注意采取以下对策: 1.提高质量和新鲜度、包装上档次。对我们来讲食用的黄瓜长一公分,短一公分的价格都一样,而在发达国家的市场只认同它们要求的规格,长短一公分都将减少它的市场价值,甚至失去其市场价值。我们要在蔬菜品种选育、优种、加工技术、保鲜处理、仓储运输方面紧跟国际市场。提高包装的水平与现代化,如环保型、拆叠式、可重复利用的包装等。 2.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天品牌、未标明生产厂家或生产者的蔬菜无法在市场上立足。市场既公平又残酷,一流的品牌、稳定的加工质量、企业的信誉,将成为市场的主基调。中国蔬菜产业市场化和商品化,还要有一段短暂的路程,但已为时不远,3年至8年内中国将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蔬菜专业市场,中国的沿海地区成为相连的经济作物带或蔬菜作物带,这就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旋律。 3.建立有序、有益、有节的农业经济发展思路,才能保证人世后的中国农业驶入高速公路。一是有序的原则,二是有益的原则,三是有节的原则。从国际、国内蔬菜市场发展的趋势看,两者既存在联动的市场关系,又存在相对独立的市场关系。十几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开放受中国原有经济结构和经济政策的影响,如我国农业曾提出以粮为纲,广积粮等,使我们在国际经济大家庭中仍处于相对封闭和独立的农业经济状况,而改革开放的20年来,国家农业经济政策经过适度调整,又逐步与国际农产品市场靠拢,具备了相互联动的农业经济形态。山东作为农业大省,经过近10年来的调整,已成为中国的蔬菜大省,在为国家出口创汇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仅举一个小例子来说,樱桃西红柿3年以前出口日本、韩国等国家为每公斤70元至80元的价格,现在国内市场价格已每公斤20元至40元,试想一下8年至10年前的中国市场,大众是不可能接受这种高档蔬菜的,当然,市场之所以能接受,主要还是取决于中国大众收入的增加及总体经济水平的提高。中国即将加入WTO,绝不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那种封闭的农业经济模式,而是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借鉴和促进的双赢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个节奏就是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跷跷板,只要我们适度把握好这个跷跷板的节奏,中国农业的经济调整才会赏心悦目,走向一个平稳、安全的高速公路。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战略上的方针和战术上如何实现这个战略目标是两回事。 根据中国农业产业结构初级阶段的特点,先以外保内,推进中国农产品种植系列化、专业化、加工产业化、商品市场化。后以内为主提高加工技术和包装水平,拓展国际市场的农业经营主导战略方向。根据一品公司在近10年来对农业产业的思考和具体经营实践来分析,我们要做的首先是我们能够做到的:扬长避短。山东是中国的蔬菜大省,而在10年前农民对种菜仍是小学水平的时候,我们若想以高科技的农业、加工技术改造我们的农民是极不现实的,也只能造成欲速则不达。以一品公司的主管品种“一品大蒜”为例,临沂种植的苍山蒜,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而一品大蒜的基地就是全国最大的大蒜之都金乡。从外贸企业的推动试验,大面积推广到现在的商品化阶段,经过15年的时间,形成了几十万人的种植队伍,数万人的加工大军,这是金乡大蒜能出口海外,在国际大蒜原料市场占主要地位的重要原因,也是金乡县在济宁地区经济和农民收入走在前列的保证。随后又涌出许多大蒜产地,周边县区形成的大蒜种植优势、加工优势、出口优势大都是短期的,但金乡形成的优势却是周围区域的基地无法比及的。#p#分页标题#e# “益都椒”是一品公司经营的又一品种,因为这种红的不太辣的辣椒以出口韩国、日本、东南亚而出名,益都即现在的青州(原名山东益都),但大家不要以为它的产地在山东益都,而产地实际在山东的平度和胶州,为何国际市场要“益都椒”,是因为益都与韩国辣椒产区在地理位置上很相近。韩国和日本市场需求量很大,但真正发展起来的是与益都地理位置相近的平度胶州。从此例可以看出政府对一个产业要抓住机遇,否则就会稍纵即逝。当然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种植基地的建设,离开公司(尤其规模较大的私营进出口实业公司)+农户+政府行为的模式,是很难形成一种品种系列化、规模化、既符合出口加工标准又能符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基地的。当然适时抓住机遇,培养和塑造一个品牌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要想在加入WTO后调整中国的农业结构,必须注意循序渐进的方针,农业战略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稳定的策略,而且不可朝三暮四,搞短期行为。必须考虑: 1.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应从精放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增长方式。只有有序地增长,才能避免无序地竞争。 2.我国农产品相对与需求慢半拍。有力地支持农业种植企业、农业加工、出口企业、农业技术企业,农业外贸企业须采取公司+农户+政府行为的模式。以实业公司为中心,而不是以过去的外贸公司为中心,调整单一的对外贸易思路,这种单一的外贸在国际贸易中心的优势,随着入世的到来,优势以属强势之未。 3.有步骤地提高蔬菜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序、有益、有节地尽快大力发展农业的专业化基地,形成有比较优势的农业经济作物专业种植基地和区域性的初级加工、仓储基地,加适合国际市场的大蒜、辣椒、牛蒡、芦笋已形成了部分专业化的地区就不要盲目扩大跟风。大白菜、萝卜、洋葱、甘蓝等大宗品种,改良后属主力品种加大推广力度,特种蔬菜(叶类蔬菜、无土栽培蔬菜、菌类等),特种经济作物,如特色玉米、豆类等,一旦山东、上海、福建、广东的沿海地区形成分门别类的农业经济作物带,中国的经济就会到朝阳之时。只有在种类、数量、产地上有相当规模和梯度的时候,我们的农业经济才有可能发生质的变化。不能仅靠中国地大物博的先天比较优势,还需努力取得后天的综合优势。 4.培育中国农产品的优质品牌。坚持在中国农业产业国际化的同时培育国内市场,建立自己的品牌,从一品公司从事农业产业方面的经验看,国际市场、国内市场两条腿走路是保证企业不衰的关键。 5.提高产品竞争力的着力点应转向农业科技进步,特别是良种产业。要进入国际蔬菜市场就必须有符合国际蔬菜市场的品种,我国现有的大部分蔬菜品种品质差,不耐贮,种植品种单一,农药、化肥使用不当,后期及收获期管理差,初级加工落后,造成了许多蔬菜种类无法走向国际市场。要解决好这一点就必须首先解决品种引进、选育改良、消化及繁育、推广工作。建立符合中国土地种植条件的育种、种苗基地就变得更加迫切,否则农业结构调整将是一句空话。同样,我们的农业种植结构、农业经济结构要尽可能地采取拿来主义的方针,缩短我国农业种植及结构调整的进程。因此建立符合国际市场的种苗基地是当务之急。 6.加强农产品市场专业化。依中国的国情和特点,农产品应从农业产后部门向产中和产前部门顺序推进。(1)产后方面: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和精加工,大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与效用,增强竞争力,增强生产者的收入。(2)产中方面:必须在品种上不断改良和提高,以低投入获得高产出,取得强大优势。(3)产前方面:从土地、化肥、农药、水电、农膜、气象、水文来考虑。 7.政府要建立一套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长期以来,国外发达国家对农业采取补贴、支持的政策。而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采取了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国家不仅没有给农民以价格的支持,反而通过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让农业支撑工业发展。有关专家认为,在WTO框架下,农业竞争力要提高,上述政策就必须改变,要建立一套对农业完全支持的政策。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电子商务价值链优化探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在我国的各行各业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在当今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运作模式。在农业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价值链已经很难符合时展的步伐和趋势,传统价值链的不足和缺陷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也逐渐的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价值链的出现有效的解决了传统价值链带来的不足,促进了农业企业的发展。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对农业企业传统价值链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了分析,然后详细探讨了电子商务对农业企业价值链的影响,最终对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优化策略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农业企业;电子商务;价值链;优化 一、引言 众所周知,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推动了各行各业中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所以说一个企业为了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处于有利地位就势必要对自身进行改革和完善,企业的改革涉及到各个方面,其中就包括企业自身的价值链。在农业企业中,传统商务模式下的价值链更加注重分工的细致以及实物资源的分配,依靠人工手段等传统方式实现企业的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这种传统的商务价值链逐渐的显示出一系列的弊端,比如说价值链过于冗长、内部多层管理结构过于复杂以及各种价值活动协作性不强等,这些弊端的出现严重阻碍了农业企业的发展,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该农业企业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被淘汰。电子商务价值链的出现能够通过电子手段以及信息工具等将企业中的各个价值点进行紧密的整合,从而形成一条高效的价值链。因此,在现阶段中,深入研究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价值链的优化策略已经成为众多农业企业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 二、农业企业传统价值链中的缺陷和不足 (一)农业企业的价值链过于分散和冗长 我们都知道,农业企业传统商务模式下的价值链中的实体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等部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在这种限制下参与农业企业价值链的企业或者公司数量都会有明显的增加,部分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网络甚至会包含着多个供应商或者承包商,这些供应商或者分销商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农业企业的价值链增值活动中。农业企业为了有效的解决工业社会信息在交流过程中容易受到时空限制的问题一般会选择制定一些比较分散和冗长的价值链,这些分散、冗长的价值链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但是过长或者过于分散的价值链却造成了农业企业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明显提高。 (二)农业企业价值链中的各种价值活动缺乏充分的协作性 在传统的商务模式下,农业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其信息的交流比较容易受到时空的限制,所以这就造成了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严重缺乏,进而影响了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有的农业企业中甚至会出现生产部门、采购部门以及销售部门等独立工作的现象,这种现象会导致农业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不能对市场风向进行准确及时的把握。作为企业内部的采购部门来说,如果不能与企业内部的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进行准确的沟通,那么在实际的采购过程中就容易出现采购过量或者不足的现象,从而导致企业内部出现存压或者运转失灵的现象,最终阻碍了农业企业的正常发展。 (三)农业企业价值链的内部多层管理结构比较复杂 传统商务模式下农业企业价值链过于分散和冗长不仅与供应商和分销商的数量增多有关,同时还受到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的影响。在这种商务模式下,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充分不仅会造成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性比较差,并且还会导致农业企业内部的管理结构呈现出一种多层金字塔式的局面。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受到时空的限制,那么为了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的充分性,企业内部就不得不增加更多的管理层,管理层的层次也就会相应的增加,长期发展下去,企业内部的管理结构就会形成一种多层金字塔式的局面。这种多层金字塔式的管理结构容易造成企业的管理成本大幅度上升以及面对市场变化时做出的反映比较迟钝,种种现象表明多层管理结构最终会制约了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使农业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处于劣势。 三、电子商务对农业企业价值链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能够有效的缩短农业企业的价值链环节 电子商务在农业企业中的有效运用能够将买方与卖方进行紧密的结合,商品市场由之前的有形市场转变为无形市场,并且开始朝着世界各地扩展。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农业企业价值链中一些不重要的环节或者机能也都逐渐的消失。比如说,传统商务模式下农业企业运行过程中一般需要中间商或者贸易商,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应用,这些中间商和贸易商就会逐渐的消失,电子商务能够有效的取代中间商和贸易商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于中间商和贸易商来说,一些专业行销公司、专业物流公司等企业会逐渐的兴起。电子商务的出现缩短了整个农业企业价值链中批发商和分销商形成的价值链,降低了企业运行的成本,为农业企业的发展赢得了更高的经济效益。 (二)电子商务能够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对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 电子商务在农业企业内部的应用能够实现企业的数字化管理,从而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改造。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在电子商务的作用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组织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以及利用信息的方式相对之前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应用明显的优化了企业的组织结构,对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了重组,保证农业企业在平时的运行过程中能够对市场的变化及需求做出及时的反映及判断,促进农业企业更好的发展。 (三)电子商务能够实现企业内部营运集成系统的增值 当今社会中,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决定了全国乃至全世界都能够进行信息交流,这种广泛的信息交流范围也就意味了农业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契机。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在农业企业中的有效应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获得了极大的缩短并且农业企业获取新技术新思路以及新工艺的速度和效率也获得极大的提高。通过电子商务,农业企业与供应商以及客户之间还可以取得更为高效以及密切的联系,这有利于促进农业企业及时的了解市场的动态变化,从而针对市场的变化做出最合理的决策。 四、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深化政府对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毫不夸张的说,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受到政府部门的推动,在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深化政府的主导地位能够有效的保障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的合理性以及有序性,实现农业企业制定最佳的价值链。因此,为了有效的发挥政府部门在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政府部门应该为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定一套完整的规划,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指引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制定总体规划时应该注意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相关政策相结合,保证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坚实的政策以及制度作为保障。第二,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相应的政策体系。完善的政策体系以及法律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和调节电子商务的行为,虽然我国在现阶段中已经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保证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这些政策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保护力度还有待提高,所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应该对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制度保障,从而促进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更好发展。第三,加强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力度。监管力度的加强能够有效的避免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行为的出现,保证农业企业电子商务朝着规范化、体系化方向发展。第四,加强对电子商务人才的专业教育,培养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专业化人才。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根据我国农业企业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农业知识以及技术的普及和宣传,保证农业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深厚的人才资源作为保障。 (二)合理改善和提高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为保证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还要对其发展环境进行改善和提高。一般来讲,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主要通过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造物流中心两个方面来实现。首先,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有效的改善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在我国现存的农业企业中,大多数农业企业都没有自身专门的官方网站,这些企业在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时一般都依靠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但是这种宣传和推广方式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所以为了保证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中,我国应该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农业企业能够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自身的产品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推广。其次,完善的物流配送环境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可以说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有完善的物流作为基础和保障。而要解决农业企业的物流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农产品物流中心进行建立和改造,包括农产品的储存以及运输等。其次要对农产品的物流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最后就是要培养专门的物流管理人才,保证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对农业企业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不断的创新 作为一个农业企业来说,如果要想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有效的管理自身的价值链、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益,那么在进行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时就必须与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保证电子商务模式与自身的发展相适应。就我国目前的农业企业发展状况而言,虽然电子商务的模式比较多,但是农业企业在选择电子商务模式时却比较盲目,结果导致了所选择的电子商务模式不仅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反而会严重阻碍农业企业内部的结构建设。因此,农业企业应该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不断的创新,通过不断的创新总结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电子商务模式,保证自身电子商务服务的合理开展。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现阶段中,电子商务在各行各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农业企业中,电子商务与企业价值链的结合能够有效的降低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成本投入,同时还能够促进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以及营运集成系统的增值,使农业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处于有利地位,实现农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穆肇南 单位:贵州商学院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信息化论文 一、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含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特点 1.农业企业信息化项目技术复杂程度高。农业企业因为产品为种植作物,其生产经营受种苗、气候、天气、环境、土壤、降水、员工经验、管理经验、植物生长情况等方面的影响比较大,其信息化需求更难以把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比一般工业企业项目管理的难度更高。 2.员工信息技术程度低,导致项目实施难度高。如前所述,农业企业因受制于往前传统的种植和生产管理模式,具体的基层管理人员甚至子公司经理的信息化技能严重欠缺,且年龄偏大。知识转移的工作量困难较大,信息化技能培训的难度较高。 3.信息化建设项目员工参与度低。农业产业由于多年来的传统生产方式导致企业中存在一定的保守、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低、接受速度慢等文化习惯,也导致企业员工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参与意愿较低。 二、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进度影响因素分析 1.信息化项目内在因素对进度的影响。(1)因农业企业的生产特点,导致进度受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因需求分析受以下几方面的影响:①需求提出的局限性。由于负责人职位问题,很少能够熟知全局业务运作,所提出的需求的完整性因人而异。②需求描述的复杂性。需求的完整描述不仅面面俱到,内部的关联性很强,错综复杂。③需求审查的随意性。面对如此繁杂的需求分析与描述举行的需求评审,并不能对需求描述作深入细致的分析。(2)低估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低估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表现在低估技术难度‘低估协调复杂度、低估环境因素这样几个方面。 2.组织保障体系对进度的影响。(1)根本导向问题。在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如果内部协调不力、没有形成合力,则最终很难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这就必须要求项目管理组织必须明确工作基本准则和导向,在项目管理全过程都必需加以强调,否则,对项目管理的进度和成效将有极大的影响。(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作为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对项目的成败起着关键作用,组织结构是项目管理的骨架,其功能是沟通信息、协调矛盾、控制进度、维持运转和指挥决策等。作为一个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较重的农业企业,不可能成立项目式的项目管理组织,该项目的管理组织成员是由各部门抽调搭建成的,项目的项目组是矩阵式的组织构架,矩阵式组织构架既有项目组织注重项目的特点,而项目成员又是某一职能部门的成员,从而造成协调上的不利因素。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保障措施 1.农业企业必须做好业务流程的再造和完善。(1)流程重组的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分析设计阶段及实施阶段。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由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然后,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找出现状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在其中架设桥梁。然后据此设计出流程的各个步骤及衡量的标准。最后,提出从现状转化到理想状态的实施计划。最后,是流程的实施阶段。设计完流程并非万事大吉,实施阶段是关键。在这一阶段,要先定义实施的组织结构,与相关部门及员工沟通,并提供培训。(2)在流程改造的过程中,有几点关键因素必须注意:一是必须有高级管理层的支持,二是最好是由相关部门的代表设计,而不是完全依靠外力,这样才能保证新流程容易被接受、可实施性强。 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1)在企业内部必须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确保项目负责人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权利平衡。在矩阵式项目组织结构中,项目组成员一般接受两方面的领导:项目组负责人和原所属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成员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忠诚度更高,因此,必须明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组内部的汇报关系,这样有助于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责任心的建立。(2)有效沟通和调节双方矛盾。为了确保项目在时间、资源、效能上的合理平衡,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除了让职能部门负责人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上理解和认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组更必须帮助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各阶段所处的环境、工作任务、对资源的需求、项目进展等等,从而使职能部门对项目组和项目有充分的认识,了解项目的资源需求,从而帮助项目组的工作顺利进行。(3)确立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机制。在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随时都会遇到项目组和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要注意到,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容易解决的,或者说不是所有矛盾都是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当两者的矛盾难以解决时,必须有一个机制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这就从机制上确保了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从而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论 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虽然有种种的困难和不利因素,但是只要从项目管理组织上重视,确保项目管理组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项目管理机制的科学性,并根据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特点,充分做好企业流程再造和项目需求分析,科学编制项目进度,就能最终保证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度和成效。 作者:孙淑君单位: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履责分析及建议 本文作者:彭超1杨皓森2张照新1作者单位:1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武汉大学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贡献 扶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894家国家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已经有99.2%的企业建立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90%的企业通过了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69%的企业通过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用于质检、认证、检疫等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支出非常多并且逐年增加,2009年支出总额已经达到50.43亿元。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护资源环境方面的实践 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控制面源污染,节约农业生产资源,为农业节能减排做出了很多贡献。2009年,“三废”排放达标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已经达到862家,合格率达到96.7%。很多企业通过了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花大力气进行农产品产量环境建设,还有部分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如,好当家践行资源友好型发展、山下湖珍珠集团发展循环经济等。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障员工福利方面的贡献 农业产业化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农民工提供了很多符合劳工标准的就业机会。2009年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270万个,聘用的季节性临时工68.09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临时工年平均工资为8190元,大大高于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很多企业还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多种方式,为员工个人发展提供条件。如,吉林敖东“以人为本”保障员工就业福利,不仅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同时保证员工实现自身价值。2.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努力近年来,很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契机,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和外向牵动等多种形式,实现强村富民、村企共赢,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如,中粮(烟台)公司在烟台蓬莱开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并成立烟台南王山谷投资公司,联合烟台当地3个镇13村集体和1980户农民组成烟台南王山谷葡萄生产合作社,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集中建设973.3hm2标准葡萄种植园,成为中粮长城高端葡萄酒的原料供应基地。 存在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还要履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劳工福利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5大社会责任。然而,根据对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情况的研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识不强。为了更好地反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情况进行了研究,据调研数据统计,2007~2009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78家,从中选取60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总的情况统计如下:2007年,只有两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能够意识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社会责任的企业仅有一家;能够意识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龙头企业还是只有一家。两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能意识到“保护资源和环境”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没有一家龙头企业意识到“保障劳工福利”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重要的社会责任。2008年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的一年。一方面,农业部强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有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2008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纳入“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出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这一年,沪深两市社会责任报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6家。其中,能够意识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社会责任的企业有9家,能够意识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龙头企业有15家,16家龙头企业都能意识到“保护资源和环境”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仅5家企业意识到“保障劳工福利”是重要的社会责任,意识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龙头企业数量达到4家。200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所淡化。主要原因可能是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有关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规定以鼓励为主,没有强制性要求。沪深两市社会责任报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仍然是16家,其中能够意识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社会责任的企业有6家,能够意识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龙头企业有13家,有14家龙头企业能意识到“保护资源和环境”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有3家企业意识到“保障企业员工福利”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重要的社会责任,意识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龙头企业数量为3家。 政策建议 数理经济学分析表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付出的努力,随着社会责任需求弹性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产品价格需求弹性的增加而减小。目前,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识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环境缺乏硬性约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处的市场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着一个竞争性很强的市场。实证研究结果还表明:市场制度建设可以增加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为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识提供外部环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植力度,可以增强龙头企业竞争力,为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识增加内在动力。此外,外向型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识较强,规模较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更倾向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推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可以作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的起点。根据研究成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强社会责任方面的制度建设,扩大强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范围,工作的起点可以从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开始;二是,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发地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农业产业化负责部门应主导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可供参考的标准;四是,外向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其产品出口遭遇外国社会责任标准提高负面影响的时候,应当在争取国内企业缓冲期的同时,组织国内企业积极提高自身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五是,加强对公众舆论的引导,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促进消费者“用脚投票”,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来自市场的动力。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文化建构研究 本文作者:张胜荣1,2金高峰3作者单位:1.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2.福建农林大学经管学院3.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1CIS与企业文化 1.1CIS简介 CIS是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将企业、机构的经营理念、精神宗旨等文化系统和哲学思想,通过全员的行为表现和整体的识别系统传达给社会公众,促使社会公众对企业、机构产生一致的理解、认同和接纳,从而为企业、机构树立良好的形象,并支撑企业、机构更好地发展。CIS又包括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和视觉识别系统。理念识别系统(MIS)是指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理念、经营信条、企业使命、目标、企业精神、企业哲学、企业文化、企业性格、座右铭和经营战略(包括生产和市场的各个环节的经营原则、方针等)的统一化。企业行为识别系统(BIS)是指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所有具体执行行为于操作中的规范化、协调化,以便经营管理的统一化。BIS对内包括规章制度、生产经营管理、职工教育、敬业精神、操作技巧、行为规范、生产福利、工作环境、废弃物处理、研究开发等。BIS对外包括市场调查、产品开发、公共关系、促销活动、流通政策、商品及广告商、融资借贷等金融手段的拓展、传媒渠道及传播面的开拓、社会公益性或文化性活动等。视觉识别系统(VIS)是指纯属视觉信息传递的各种形式的统一,是具体化、视觉化的传递形式,是系列项目中最多、层面最广、效果最直接的向社会传递信息的构成部分,包括基本设计、关系应用、辅助应用三个部分。基本设计包括企业名称、品牌标志、企业象征图案、企业宣传标语、吉祥物等;关系应用包括办公器设备、标识牌、建筑外观、衣着制服、展示、陈列等;辅助应用包括样本使用法、物样使用规格及其他附加使用等。 1.2CIS与企业文化 CIS与企业文化相辅相成,CIS将内隐的企业文化,统一并且系统的外化出来,在企业内外进行传播。CIS与企业文化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2.1CIS与企业文化的区别。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与企业的领导风格、管理方式及行业特点、竞争特性等密切相关。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价值观,基本内容是企业精神、经营战略、管理理念、经营目的。虽然企业文化与CIS有共通之处,突出表现在MIS上,但MIS不能反映企业文化的全貌。BIS中行为规章制度部分是有形的,而企业文化是无形的。 1.2.2CIS与企业文化的联系。企业文化是企业构建CIS的基础。企业文化为企业CIS提供了思想条件和创造了氛围,为CIS提供了人力资源和组织管理的保障,给予了CIS文化的载体。CIS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种基本方法和重要途径,MIS是企业理念文化的体现,BIS是企业行为制度文化的体现,VIS是企业物质文化的美化。CIS的实施本身就是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播过程。 2农业企业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企业是指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商品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改革开放后,农村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农业企业出现了多种形式,发展了一大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但是在农业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如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9年的“咯咯哒”问题鸡蛋事件、2010年的海南“毒豇豆”事件、2011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2012年的“皮革奶”事件等。导致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缺乏优秀的企业文化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当前,诸多农业企业虽然在表面上讲企业文化建设,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不足。 2.1农业企业文化建设在MIS上存在的问题 2.1.1社会责任感不强。问题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体现了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社会责任感得缺失必然会反映在企业文化的理念建设中。由于整体理念存在问题,导致很多农业企业往往注重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忽视了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侵害消费者利益。 2.1.2脱离实际。目前,不少农业企业的文化理念脱离实际,企业理念建设没有结合自己企业的特点,盲目的效仿,或者是根据龙头企业来进行模仿,或者是将一些大话和套话照搬成自己的企业理念,只得其形不得其精髓。部分农业企业认为MIS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一直使用,因此不注重对MIS的完善。部分农业企业受制于地方政府行政指导干预,将行政指导作为自己经营管理的理念,不能有效结合市场和社会的需求,使文化建设成为空谈。 2.2农业企业文化建设在BIS上存在的问题 农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农业技术推行和农业行政执法的科学合理,对农业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重要意义。目前,由于农业行业标准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农业绿色标准未能全面推广,严重制约了农业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建设,也导致农业企业制度文化存在各种问题。 2.2.1管理制度混乱。不少农业企业的制度建设单纯为建设而建设,不能联系企业实际情况,照搬照套,在管理制度建设上不全面、不系统,不能将制度细化和规范化,难以发挥制度效应。 2.2.2员工培训教育滞后。企业文化是人的文化,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而农业企业员工素质偏低,农业先进技术和先进生产方式推广受制,企业理念建设的贯彻实施难以进行,使得企业BIS建设成为纸上谈兵。 2.3农业企业文化建设在VIS上存在的问题VIS是企业文化建设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感官的方面。目前,农企业企业文化建设在VIS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3.1VIS设计缺乏个性。农业企业由于产品种类多、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的VIS的个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农业企业VIS设计也趋于同质化,中小型农业企业的VIS设计往往是对大型企业VIS设计的仿制。 2.3.2对VIS设计成果未能加以有效保护。许多企业在进行VIS设计后都有过被仿冒的经历,而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被其它企业恶意抢注屡见不鲜。 2.3.3忽视了传播媒介。农业企业进行VIS设计,往往只是简单的标准化,忽视了传播媒介的多样性,在形式上不灵活。 3CIS模式下农业企业企业文化构建 3.1基于MIS的农业企业企业文化构建 3.1.1要树立正确的理念。农业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更大利润,农业企业所有的活动也正是为此而开展的,企业要树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三效共赢”的企业使命,在企业文化建设的理念设计上不能脱离这一根本目的。农业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打造以“绿色文化观念”为核心的价值观。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在价值观、行为规范、道德风尚、制度法则、精神面貌等方面树立正确的理念。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要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将企业目的观、质量关、人才观统合起来设计企业理念。 3.1.2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特点。农业企业经营理念要符合农业行业特点,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找出不同的侧重点。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消费者的需求制定不同的经营目标。因此,农业企业的MIS建设要根据客观情况和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调整。农业企业的经营战略要基于政府的宏观政策和行政法规,但不能简单将行政指令作为自己企业理念,忽视了自己本身内在的企业文化。 3.2基于BIS的农业企业企业文化构建 3.2.1进行全面系统的制度文化规范建设。强化农业企业内部行为识别系统的制度规范,首先,要完善管理制度和各种规范。高效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挥协同效应。统一的业务规范能使企业员工业务水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随之提高。企业的业务规范主要从生产安全规范、生产操作规范、营销规范和服务规范着手。其次,要建立本企业的农业产品技术标准体系,特别是农业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各类农产品从技术标准到生产工艺流程,到包装、保管、运输等方面,建立一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再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农业企业要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文化基础的员工建立起多层次,全面可行的员工教育培训体系。 3.2.2加强企业与外部的沟通。农业企业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公关体系,重视与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关系,完善对外公关制度。特别是要与媒体建立长效良性互动,及时给媒体提供有价值的新闻,邀请媒体参观访问,通过媒体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消费者需求和意见。另一方面要多举办或赞助社会公益、文化活动,通过这些途径将MIS外化宣传,成为企业有规划的外部行为识别制度。 3.3基于VIS的农业企业企业文化构建 3.3.1凸显个性。在VIS的设计中,农业企业名称、标志和标准色等方面既要简易,并富有个性,也要名实相符,不要刻意追求名称好听、好看而使公众对企业经营范围产生误解。企业名称一般具有民族性,农业企业深深扎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与民族文化密不可分。因此,在VIS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的设计上可以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例如:蒙牛的产品统一采用绿色标志,将象形与汉字书法和企业产品相结合,既符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又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 3.3.2不断更新发展。农业企业的VIS设计要能跟上企业的发展步伐,及时更新。VIS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但不代表其一成不变,应该在原有的VIS上继承和发展。如当农业企业开始国际化之路,就需要对企业的VIS进行更新,配合其国际化战略。或者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MIS进行了完善,此时VIS也要跟进配合。如伊利集团根据MIS调整成功进行了品牌升级,对标识进行了调整。 3.3.3注意传媒媒介的特点。农业企业的VIS设计应该针对不同的传播媒介进行多方案配套。针对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可以进行动态设计;针对平面媒体如报刊杂志则要采用核心标识做为重点的静态设计;广播媒体则要着重对能通过声音传播的VIS要素如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等进行丰富设计。 4结语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的软实力作用日益凸显。农业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各利益相关者的认同,必须重要企业文化建设。基于CIS的建设企业文化是对企业文化进行系统的整合,可以明确企业理念,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整体素质,统一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企业能更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运营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的统一。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技术革新状况与策略 本文作者:韩学忠胡情祖祝玮胡华明余必强作者单位:江西省玉山县农业局 一、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现状 (一)同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江西省农业技术创新水平相对滞后 在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农业增长科技贡献率高达70%至80%,我国仅为30%至40%,而江西省更低,真正具有规模的转化率不足20%。这些事实说明,江西省农业技术创新绩效比较低,创新过程存在许多障碍因素。全省农业技术创新的空间相当大,开展农业技术创新工作大有可为。 (二)同农业龙头企业创建之初比较,江西省农业技术创新工作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 中国加入WTO后,相对落后的中国传统农业受到了发达国家高度市场化的现代农业的挑战。现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全省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竞争亟需提高。在市场竞争需求的推动下,全省农业技术创新工作主体已逐步由政府转向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决策管理层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农产品只有在科技含量上高人一等,才能在市场竞争上胜人一筹,农业龙头企业必须紧紧依靠农业科技创新,降低成本,优化产品品质,才能增强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以玉山县江西三清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例,企业起步阶段的产品大部分都是初级农产品、贴牌产品,消费对象是旅游团购和机关单位购买,主要是开发本地名特优农产品,由于资源和市场有限等原因,很难进行规模化生产,企业难以做大做强。为了做大做强企业,几年来,公司每年都从企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02年拿出科技创新资金50万元同南昌大学中德食品工程中心合作,共同研发从红薯渣中提取《高活性膳食纤维技术》,2004年拿出36万元,同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合作,用于研发红薯营养全粉技术。2008年拿出60万元同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合作,引进安吉白茶、金观音等茶叶新品种,推广标准化5000亩茶园建设。目前企业拥有的专利有3项:①高活性膳食纤维;②红薯营养全粉;③速溶葛粉。企业由自主研发创新到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对人才使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先后采用兼职、讲学、科研顾问的方式从科研院所引进高级技术人才9名,采用送出去的办法,企业送出技术骨干30名到科研院所、学习充电,通过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走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之路。同时公司设有农业职业技术学校、茶叶研究所等开展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创新。目前销售网络已遍布全国,在全国大中城市设有分公司、办事处配送中心15家,建立销售网点3500多家,设立专卖店8家,产品除在国内销售外,还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欧盟等国家和地区。 (三)政府扮演角色得到有机转化 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包办一切逐步简化为提供服务,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从政府转变为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竭动力。技术创新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新思想的产生到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生产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有机结合。政府应以市场机制为推手,逐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投资者和受益者。让农业技术创新成为农业龙头企业迅速成长的增长点,优秀的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江西省农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使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完成从初级农产品加工到具有核心技术的,以自主创新为发展方向的战略转型。 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的农业技术创新制度存在问题 我国现行的农业技术创新制度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虽经变革,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这一制度下的农业技术创新全过程,即从研究开发到推广应用完全受政府行政手段的支配。政府依据资源结构的特点及其对农业生产增长的瓶颈制约,以提高科研资源的利用配置。同时借助行政手段为核心的农业推广网络将技术全面推广。这一制度在基础性农业技术推广上行之有效,但伴随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始演变为市场行为,成本与收益以及市场竞争寻向逐步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风向标。现行的农业技术创新制度暴露出以下问题。1.技术供给的激励结构不合理,现行的农业创新制度不能有效地促使科研机构、企业及科研人员对变化的技术需求作出积极有效地反应。从而造成科研机构技术成果和社会研究资源无法转向农业技术创新,造成技术供给的滞后和短缺。2.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不能及时联姻。现行技术市场未发育,无法利用市场这一信息沟通渠道。 (二)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决策者对农业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受计划体制思想影响,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决策层还未能认识到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应该是农业龙头企业自身而非政府,因而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严重不足。要认识到农业技术创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动力,技术创新的重任只能由农业龙头企业来承担。只有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业技术创新,才能带动中小企业和个体农业生产者形成群体规模,最大程度地利用、集成最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才能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向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把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农民作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发展现代农业要与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旅游结合起来。认识到强化技术创新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2.阻碍江西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原因:①资金缺乏;②信息来源不畅;③技术开发成本高;④缺乏技术开发人员;⑤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⑥缺乏完善的技术市场。 三、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农业龙头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技术创新 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应该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龙头企业应根据需要,密切跟踪本领域科技发展国内外动态,积极寻求科技信息,根据市场需要主动开展技术创新;要积极主动地与科研院校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发利用科研单位的科技资源,提升自身的科技实力;同时,龙头企业之间、龙头企业与行业协会之间也要加强技术合作,共同提高发展能力;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想方设法提高人才待遇,为人才开展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同时通过与科研单位开展联合创新,设立教学试验基地,选送技术人员到科研院校深造、吸引科研单位科技人员来企业工作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队伍建设。 (二)政府导向与推动 政府部门虽然从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中解脱出来,但也应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个正确认识。政府部门应从。培育技术市场,国家加大对企业科研项目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对科技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建立技术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聘请专职或兼职科技人才,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帮助贷款及贴息,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通过以下政策与措施的引导推动,省农业龙头企业必然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以产业链为主线,通过推进科企联合、科企嫁接和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等多种形式,在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领域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等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兴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市场占有率大的农业科技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促进全省农业经济工作上一新台阶。 总之,技术创新必然促进企业新市场的开拓,提高产品质量,丰富创新产品类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技术创新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纯利润的贡献率在逐年提高,必将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管理教学体会 一、教学内容上,大胆改革 1.坚持以教材内容为基础,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及时补充新的知识和地方特色。专业课教材是经过专家、学者及长期从事专业教学的内行研究编写的集科学性、知识性、系统性于一体的教学依据。但从目前来看,教材内容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内容繁杂。大学专业课本中的章节,高职教材全有,涉及内容面面俱到,成了大学教材的缩写本。二是资料落后于时代。这些教材都是几年前编写的,引用资料年代久远,有的已落后了,甚至在教学理论上也过时了,如有关计划经济的内容就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理论,作为两种经济的对比也不必过于繁杂。三是教材内容不能体现“地方特色”。《农业企业管理》教材的编写是立足于宏观大范围,全国各地一致性的内容,没有针对各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改革的力度做具体的讲解,为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以“教材”为本,把握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二是注意“筛选”,及时补充更新,并注意与课本内容的衔接。 2.坚持以本课程为基础,注重各专业课程间的相关性,体现本课程的综合性。《农业企业管理》是管理类专业中-f-I重要的课程,又是各专业课程知识的综合运用,在讲解时,如果只讲解《农业企业管理》的理论,而不注重其他专业课程知识的应用,将是一种失败的教学,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实际情况,以启发式、提问式的形式使学生不仅学习《农业企业管理》中的理论,同时也要明确知道这部分理论基础是哪门课程中哪种理论、哪种方法的具体运用,以及各课程间的相关性。如预测决策分析中,“资料”以《统计学》课程中的原理为依据而获得,以《技术经济学》课程中的方法进行资料分析,用《农业企业管理》课程中的理论进行总结。这样一来,使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有一个整体化、系统化的认识,体现《农业企业管理》课程的综合性,也巩固了其他专业课程知识。 二、教学形式上。以理论教学为基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教学是全面系统地向学生介绍专业知识的最重要的环节,是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是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活动的理论准备。但是,高职的教学目标是培养生产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决定了培养实践操作能力是教学的重点,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中,除珠算、财会等一些技能之外,特别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农业企业管理》课程教学更应注重这一综合素质的培养。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农业企业管理》中的理论与当前的政策及经济理论界的新观点相结合。比如,将《农业企业管理》产业结构这一知识和目前农村经济改革的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界提出“以畜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的新观点相结合,这样既丰富了课堂内容又结合了实际,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2.《农业企业管理》中的理论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理论是为实际服务的,脱离实际的理论是枯燥的理论,没有实际意义,也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农业企业管理》产品成本费用这一知识的讲解时,可结合农村实际工作中“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引导学生调查、了解、分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同时,也把理论界提出的“费改税”的观点讲给学生。 3.精心安排学生实习,做好实习安排和指导工作。结合理论知识适当安排一些市场调查、参观及参与企业生产等活动,使学生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参加这些活动,比如在农村工业生产过程组织这一理论教学中,结合我院组织在华圣集团进行实践实习这一活动,要求学生了解华圣集团的发展、产品生产线及组织管理过程,以实习报告的形式写出“华圣集团产品生产组织过程之我见”,巩固所学内容,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上要坚持启发式教学原则。讲解、调查、专题讨论相结合传统的教法造成学生参与意识差,学习兴趣不高,不利于素质教育,解决的办法就是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把教师的讲解与学生的调查、专题讨论结合起来,使教学方法达到灵活、精巧、新颖。首先,由教师向学生系统地介绍专业知识,把学生引入门;其次,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专题,进行调查。第三,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调查任务,写出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情况和专业知识的特点,确定讨论的专题,开展研讨。为了学好《农业企业管理》这门课,笔者常常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时间,要求学生针对农村经济中实际问题进行调查,如农民负担、农村教育、留守儿童的教育、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环保等问题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展开研讨。这样,既能使学生全面地掌握专业知识,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增加内容,精心引导。培养学生课外专业阅读能力及专业写作能力为了使学生理解、加深、巩固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教师要增加一些新的内容,特别是理论界的一些新观点,而这些不仅需要教师翻阅大量的报纸杂志,同时,也要注重引导、培养学生的专业阅读能力。这就需要我们为学生增加阅读内容,对经济专业的学生布置一些《资本论》、《经济学》等专业著作的阅读。要求学生利用空闲时间多翻阅各种杂志,如《经济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农村经济探讨》、《陕西农业科学》等优秀期刊,既巩固了专业理论知识,又扩大了知识面,结合了政策实际,也培养了学生阅读、思考、写作专业论文的能力。 五、教学语言的运用上注重语言的艺术性《农业企业管理》课程是一门文字性极强而逻辑性较少的课程,讲解起来比较枯燥,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在教学中不注意教学语言的艺术性,必然产生不良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对《农业企业管理》课程教学应力戒繁冗、芜杂的废话,应该具有悦耳的语言,起伏的语调,适宜的节奏,生动的形象,富有鲜明的情感色彩,更应注重专业课程的普通话教学,这也是语言艺术性的内涵。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职工素质分析 一、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假设 1.员工素质 McClelland首次提出素质概念[4],随后,Boyaztis、Spencer、仲理峰等国内外学者都对素质概念进行了各自的界定[5-7]。这些学者的共同观点是,素质应由动机、个性特征、自我认知、社会角色、知识技能等五维度构成。员工素质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企业方面。国外学者提出员工素质对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而且随着企业的不断成熟,员工素质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加[8];国内学者认为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9];李书玲、韩践等认为员工素质的提升,有利于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10]。孙建华认为提高员工素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11] 2.农业企业员工素质 学者们普遍认为,农业企业员工素质偏低。具体表现为:1)受教育程度较低。员工大多数来自于农村,且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状态[1],在企业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大专或本科员工很少[12];2)忽视教育,放弃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13-14];3)依赖传统经验,在接受新观念、获取新信息、提高专业技能、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阻碍极大[13];4)重视实践,轻视理论[15];5)求稳求安,不愿冒险[15],缺乏团队意识、协作精神[12];6)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缺乏应付国际市场的基本素质,网络营销、跨国营销能力较差[1]。员工素质偏低给农产品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技术含量低、产品增值能力低、市场占有率低[2],给农业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在市场上缺少强有力的竞争能力。韩海斌和田建华认为,造成员工素质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农业企业重资历、轻能力的意识根深蒂固,论资排辈现象普遍存在;员工培训投入严重不足,缺少创新精神、团队协作、市场竞争意识等基本素质,缺少对员工的思维和观念的培训。[12]虽然农业企业员工素质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来说,成果甚少,且所有研究皆是定性的描述分析,缺少定量的实证分析。 3.工作卷入 Lodahl Kejner[16]最早提出工作卷入的定义。之后,Saleh,Kanungo,Lawler Hal,lPaullay,Alliger Stone-Romero等学者也对工作卷入进行了各自的界定。[17-20]但相比之下,目前大多数学者都赞同Kanungo[18]的观点,认为Kanungo对工作卷入的界定更精确,即将工作卷入视为个体对工作的心理认同的一种总体的认知(或信念)状态。有关工作卷入影响因素的研究,Brown认为职业伦理认同、自尊与工作卷入有显著相关,而成长需要强度、控制点与工作卷入的关系不显著。技能多样性、反馈、任务重要性、工作挑战性、任务复杂性等都与工作卷入有显著相关性,员工在工作中参政议政的程度和上级对员工的认可程度与工作卷入具有显著相性,工作卷入与人口统计变量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相关性。[21]周文霞和李博认为组织职业生涯与员工工作卷入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22]虽然工作卷入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从研究对象上看,目前仅局限于护士、教师、律师,且他们不属于农业企业的员工,即以农业企业员工为对象的研究,目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还没有检索到;从行业上看,缺少针对农业行业的研究,这就使得工作卷入的研究,缺少了一般性。 4.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关系 龙立荣,方俐洛认为企业通过开发员工的人力资源,使员工的素质得到改善,进而提高员工的工作卷入程度。[23]刘雯清提出企业通过培训和企业文化熏陶,来加强员工素质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卷入度。[24]任霞,孙红的研究表明,加强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可有效提高工作满意度,进而提高员工的工作卷入程度。[25]但是,也有学者持相反的观点。余琛认为,员工素质的普遍提高,使高素质人才层出不穷,产生了职业高原现象,进而降低了员工的工作卷入程度。[26]本研究赞同上述大部分学者的观点,即员工素质越高,其工作卷入的程度就越高,因此本文假设:H1: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具有正相关性。Brown把员工素质中的动机、社会角色和知识技能等维度列为影响工作卷入的因素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动机和知识技能与工作卷入关系显著,社会角色与工作卷入的关系不显著。[21]基于Brown(1996)的研究结果,本研究假设:H2: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中的工作动机与工作卷入具有正相关性;H3: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中的知识技能与工作卷入具有正相关性;H4: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中的社会角色与工作卷入不具有相关性。刘雯清认为企业通过培训和企业文化熏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员工的个性特征和自我认知,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卷入度。[24]考虑到农业企业与国内其他行业企业同处在一个大环境下,因此,可以推断如下假设:H5: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中的个性特征与工作卷入具有正相关性;H6: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中的自我认知与工作卷入具有正相关性。 二、研究方法 1.数据搜集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进行定量研究。调查问卷以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为基础,问卷选项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级量表度量。鉴于农业企业员工中基层员工的人数远远多于管理层的人数,故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在2008年6月—9月期间,选择吉林省长春市五家典型农业企业员工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问卷438份,逐一审查,剔除无效问卷12份,最终获得有效样本426个,有效回收率85•2%。 2.量表选用 工作动机采用的是张剑和郭德俊开发的企业员工工作动机取向量表,该量表由5个题项构成,经检验,其内部一致性系数(Cronbachalpha)为0•66—0•82,平均为0•736。[27]在中国市场具有良好的信度水平。自我认知采用的是Wallace开发的自我概念量表WSCS(WallaceSelf-ConceptScale),量表由15个题项构成。[28]课题组根据农业企业员工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很难区分相似词语间的细微区的特点,将意思相近的题项进行合并,最后得到8个题项。经过SPSS软件分析,证明修改后仍具有良好的信度水平(0•652)。个性特征采用的是Lawrence开发的五大个性要素量表,量表由25个题项构成,在使用过程中曾获得很好的信度和效度。[29]社会角色采用的是Rizzo等开发的角色混淆量表,量表由6个题项构成,本研究根据农业企业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程序化、不存在繁琐的文字解释、可操作性强的特点,经调整后得到6个题项。[30]经SPSS数据分析,具有良好的信度。知识技能是根据王瑛和张力军对智力素质和能力素质的操作性定义,结合吉林省农业企业员工自身特点而设定的题项。[31]工作卷入量表采用的是由国外学者N•A•Jans开发[32],经河南大学任乐等学者根据我国企业员工自身特点修订的量表[33]。修订后的工作卷入量表含有7个题项,经检验具有较高的信度(0•8972)和效度。 三、数据分析与结果 分析的第一步是检验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的信度和效度,进而说明其在吉林省农业企业中的适用性。 1.量表的信度 信度(reliability)指的是当测量工具在测量任一概念时,检验其是否具有一致性。信度通常以Cronbach’sα的统计系数来进行测定。根据Nunnally的建议,α系数低于0•35属低信度,应该拒绝使用;介于0•35与0•7之间为可以接受;α系数高于0•7属于高信度同质性信度。本文主要研究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之间的关系,所以分别对这两个量表进行检验。Cronbach’sα系数可以看出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的Cronbach’sα系数均大于0•7,说明这两个量表具有较高信度。 2.量表的效度 效度是指测量工具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所要测量概念的真实含义。本文采用内容效度来进行效度检验。量表内的项目愈能代表该概念的主要领域或范围,则其内容效度愈好,内容效度通常可以通过经验判断进行。本文采用的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都是学者们在实证研究中经常使用且得到多次验证的量表。同时针对该项目的研究,在问卷最后形成过程中,根据吉林省农业企业员工自身的特点和东北地区的语言特点,对题项的具体表达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农业企业的普通员工都可以清楚地知道问卷每个题项的含义。因此本研究所采用的量表的内容效度具有保证,能够反应农业企业的员工素质和工作卷入程度。通过上述信度和效度的检验,本文选用的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适合于吉林省农业企业。 3.农业企业员工素质及各维度与工作卷入之关系 验证了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在吉林省农业企业适用后,本文对上述假设进行逐一检验。以员工素质为自变量,以工作卷入为因变量进行简单回归,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利用SPSS软件进行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员工素质回归系数的P值小于0•05,证明吉林省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因此,假设H1成立。以员工素质的各个维度,即动机、个性特征、自我认知、社会角色、知识技能为自变量,以工作卷入为因变量,采用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利用SPSS软件进行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由动机、个性特征和知识技能回归系数的P值都小于0•05,证明动机、个性特征和知识技能对工作卷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假设H2、H5、H3成立;而自我认知和社会角色回归系数的P值都大于0•05,证明自我认知和社会角色对工作卷入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影响,因此,假设H4成立,假设H6不成立。综上所述,数据分析的结果是接受H1、H2、H5、H4、H3假设,拒绝H6假设。 四、结论与讨论 1.研究的结论 (1)验证了量表的适用性。本研究证实适合于西方国家的员工素质量表和工作卷入量表经微调后,在农业企业中仍然适用。这一结论的意义在于:1)研究所选用的量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农业企业员工素质和工作卷入的程度;2)利用这些量表能够测试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的关系。 (2)测试出员工素质及各维度与工作卷入的相关性和相关程度。农业企业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具有正相关性。即员工素质越高,员工对工作卷入的程度就越大。其中的个性特征、知识技能和动机对工作卷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员工的动机、个性特征和知识技能越高,工作卷入程度就越高。且相比之下,个性特征对工作卷入的影响程度最大,次之是知识技能,影响程度最小是工作动机;而自我认知和社会角色对工作卷入程度的变化没有显著的相关影响。研究结果的启发:1)农业企业员工素质的高低,将决定着员工对工作卷入的程度。因此,员工素质是影响员工工作卷入程度的重要因素。2)从员工素质角度出发,明确了提高员工工作卷入的方法。即应重点从员工的自我调节能力、交际能力、责任心、随和程度及思维开阔程度方面关注员工的个性特征,努力识别和培养这些特征,并根据员工的个性特征,安排适合于他们的岗位,使其能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知识技能的培训,不仅要加大专业技能的新知识、新技术的普及和培训,还要加大市场营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员工改变营销观念滞后,市场营销意识薄弱的致命弱点[1],使员工深刻理解他们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意义,以不断地提升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在提高工作动机方面,应多给员工提供他们能够胜任的、相对比较独立的工作,并及时地给予肯定和认可,千万不要拖欠农业企业员工的工资,因为问卷调查显示,工资是农业企业员工的第一需求。关于自我认知和社会角色对工作卷入程度的变化没有显著相关影响的结论,本文认为农业企业员工不能通过员工素质中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角色两维度来预测工作卷入的程度。 2.研究的局限性 本研究的局限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1)研究样本的局限性。首先,所选的样本仅局限在吉林省典型农业企业的员工,而没有对其他省份的典型农业企业的员工进行调查,因此,样本的局限性对统计结果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2)本研究所借鉴的量表大部分来源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农业企业本身具有特殊性,本文应根据其特殊性设计开发量表,从而更加准确地反应农业企业的实际状况。 3)研究对象还有待进一步细分。本研究在样本选取过程中并没有对农业企业员工的层面进行细分,对于不同层面员工的素质和工作卷入的关系,没有分别地做出具体的研究,此局限性可作为以后的研究方向,以使员工素质与工作卷入关系的理论更加完善。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物流成本控制对策 一、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物流成本控制的模式 物流成本控制系统对物流成本的控制模式有很多种,但由于物流战略实施的环境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特点,农业高新技术物流成本控制主要实施以下模式。 (一)带补偿防干扰的镇定控制模式 该模式首先确定物流成本控制的标准,然后编制物流成本的控制程序,实施物流成本战略计划f包括资源配置、控制步骤与支持政策等),然后根据预定的程序来实现物流目标成本。 (二)调节偏差的反馈控制模式 该模式首先确定物流成本控制的标准,然后编制物流成本的控制程序,实施物流成本战略计划泡括资源配置、控制步骤与支持政策等),并根据预定的程序来实现物流成本的控制目标。该控制模式尽管没有防干扰装置,但设有信息反馈系统,预定的控制程序将在反馈信息的作用下自动调整。 (三)紧盯目标的随动控制模式 该模式是在确定好物流成本控制标准后,并不预先设计好物流成本控制程序,控制系统只是紧随着物流成本的控制目标随机应变地决定自己的控制程序。典型的物流成本控制原理就是追捕过程,狼的行为轨迹是随羊的奔跑轨迹随机应变的,并没有预先设计的控制和调整程序。以上三种物流成本控制模式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一起应用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物流成本控制。有些物流成本项目在发生之前就可以确定其影响状况,因此,在事前就需设定控制程序,那么就可采用带补偿防干扰的镇定控制模式;有些物流成本项目在发生之前仅能确定部分外界影响情况,在实施过程中会有预料不到的异常情况发生,需要进行事中事后控制,成本支出的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就利用反馈信息进行事中控制,那么就可以采取第二种控制模式;若在物流成本项目发生之前无法预计未来的影响物流成本的外部环境状况,无法也没有必要设定程序进行控制,在成本即将发生时根据预测的结果才随机应变地实施控制程序,这时就可采用第三种控制模式。 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物流成本控制的策略 (一)做好物流系统各环节日常控制工作 投资阶段的物流成本控制内容主要有:合理先择厂址,选址时应该重视物流这一因素,事先要搞好可行性研究,谋求物流成本的降低;合理设计物流系统布局,通过各种可行性论证,比较选择多种方案,确定最佳的物流系统结构和业务流程;优化物流设备投资,即在进行设备投资时,一定要注意投资的经济性,要研究机械化、自动化的经济临界点。产品设计阶段的物流成本控制主要内容有:产品设计的多样化;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批量的合理化;产品包装的标准化。供应阶段的成本控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优选供应商;运用现代化的采购管理方式,如JIT采购和供应;采购途耗的最省化供应;供销物流交叉化。生产阶段的物流成本控制主要有:通过合理布局可以减少物料迂回运输,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过程中的物流运转效率,降低生产物流成本;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减少农产品库存。销售阶段的物流成本控制主要有:通过延长备货时间,增加运输量来减少物流总成本;以销售计划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渠道把一定量的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商品流转快慢和销售对象规模的大小,把保管场所与配送方法区别开来。废弃阶段的物流成本控制应避免废弃物流,严格监督生产过程,提高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质量。 (二)实施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物流成本综合控制措施 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物流成本的综合控制,包括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对物流成本进行预测、计划、计算、分析、反馈、决策等全过程的系统控制,以达到预期目标。对于事前控制,我们可以采用物流作业成本控制法从物流作业的角度来降低物流成本。物流成本事前控制主要涉及物流系统的设计,如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物流设施、设备的配备,物流作业过程改进控制、物流信息系统投资控制等。据统计,物流成本中有60%至80%在物流系统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了,因此,物流成本事前控制直接影响到成本的高低。事中控制是对物流活动过程中成本的形成和偏离成本目标的差异及其原因及时揭示,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保证物流成本的实现。这一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是针对物流的一个或某些局部环节的支出所采取的策略和控制,以达到预期的物流成本目标。在事后控制中,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首先应当建立奖惩和反馈体系,将企业完成目标后的奖惩条件制度化。然后进行成本考核,成本考核是企业对各项物流作业绩效进行考核,对物流成本控制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联合优化物流成本控制策略组合,降低物流成本 管理者应从系统全局的角度考虑各物流成本的综合控制。在对企业物流成本进行控制时我们必须采取联合优化的战略,既要重视物流成本的局部控制更要重视其综合控制,采用计算机功能软件使整个物流系统化,协调好各要素之间的矛盾,把局部成本控制措施与综合成本控制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联合优化的整体,促使企业物流成本趋向最小化。 (四)正确把握物流服务与物流成本之间的效益背反关系 企业物流是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经济活动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总体经济目标的要求,例如,在运输、配送等物流环节成本控制方案实施时,必须满足企业生产和客户需求的及时性等方面的需求,在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物流成本进行控制时必须从系统的角度考虑降低物流成本与提高服务水平之间的关系。在高水平服务和低服务成本之间存在着一种“效益背反”关系,即两个事物不相容的关系。高水平、高标准的服务要求有大量的库存、足够的运费和充分的仓容,这势必产生较高的服务成本;而低的服务成本所要求的是少量的库存、低廉的运费和较少的仓容,这又必然会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水平和标准。因此,在农业高新技术物流成本控制中,既不能片面强调服务水平,不计成本、不考虑经济效益,也不能单纯地追求成本而忽视服务需要。由于顾客对企业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如果企业的决策者还不尽快转变观念,势必会在激烈的竞争中遭到淘汰。“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已成为营销的重要准则,物流也不例外,在物流服务与物流成本之间,应该肯定物流服务是第一位的。物流工作的第一使命就是使服务达到一定水平,而以尽可能低的物流成本达到这种服务水平则是物流工作的第二使命。因此,我们必须要明确物流成本控制目标是以成本为核心,按最低成本的要求,使整个物流系统化,它强调的是调整各要素之间的矛盾,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提供让顾客满意的服务的同时使物流总成本最小。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SWOT分析 一、农业企业的战略分析 本文通过采用国际上通用的SWOT分析法,分别对农业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进行综合分析,以期从中发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机会与威胁,找出企业自身的优势与劣势,为企业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外部环境分析 从农业企业面临的外部机会来看,进入21世纪,农业企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机。首先,中国在成功加入WTO后,将有利于改善我国的农业资源配置和生产结构调整,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改善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的出口。第二,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建设社会时期,农业作为最受关注的产业,农业企业将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这也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第三,在2006年中国将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种田积极性也将空前高涨,农业发展将步入黄金时期,为农业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第四,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智力支持。然而,事实上,除了上述有利的机会外,农业企业也将面临着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巨大威胁与挑战。 1.经济全球化趋势使我国农业企业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化竞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国际化进程在全球范围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农业企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抢占我国市场,我国农业企业外部竞争环境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动态特点。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对中国农业的强烈冲击使农业企业首当其冲。面对日益开放的市场,面对发达国家农业企业技术先进、资金雄厚和长期积累的国际市场营销经验和能力等诸多优势,我国农业企业在WTO原则下失去政策支持与保护后,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新形势下,我国农业企业能否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内国际市场的变化和竞争态势以及企业自身的资源优势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将成为农业企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 2.我国农业企业对外贸易面临绿色壁垒的严峻挑战。由于全球日益严重的生态灾难,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绿色环保意识日益增强,世界绿色浪潮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借口,对产品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及绿色补贴限制等,形成了出口国家难以逾越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实质上是发达国家对其农业部门实施保护的一种新形式。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对外贸易正面临越来越多来自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由于我国总体经济水平不高,国民环保意识不强,国家相关法规不健全,环保技术发展和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滞后,发展绿色农业的经验不足,近年来,我国农业企业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因农产品质量问题而被退货和索赔的事件屡屡发生,已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声誉及国际市场的开拓。据统计,2002年我国因绿色壁垒而造成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高达100亿美元。如何突破绿色壁垒,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3.技术进步加快使农业企业面临技术创新的巨大压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已经成为企业的共同发展趋势,其深刻背景就是战后尤其是近十年来在技术和市场两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技术变化主要表现在技术进步加快,技术创新的学科交叉性加强、复杂度和成本增加,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速度不断提高,这些大大地增加了企业之间的互动和竞争优势变化的速度。当前,世界农业正掀起一场新科技革命,主要是生物工程以及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农业生产日益趋向智能化、自动化、工厂化、信息化、市场化。许多发达国家,由于农业科技先进,农业产业化程度高,既有资源优势,又有科技优势,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强者。与之相比较,我国的技术环境还比较落后,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农业科研经费投入长期不足,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低。近20年来,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在全国农业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一直未超过0.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倡的发展中国家至少应为1%的水平。在这种技术环境下,我国农业企业难以有跨越性发展。 4.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未来农业企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根据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我国农业企业未来的发展必须着眼于农村和农业的长远发展,着眼于农民的现实利益,充分发挥农村人力资源的优势,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农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促进和推动农村新型工业化的发展。 (二)内部环境分析 我国农业企业除在物质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外,其劣势突出表现在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管理与营销以及资金等几个方面。 1.产品劣势。目前,世界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从价格竞争为主正在转变为以质量和技术含量为主的全方位竞争。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突出品牌优势和特色优势是发达国家在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中取胜的法宝。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基本上是以能量高耗费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农产品生产缺乏质量规范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污染严重超标,农产品在质量、品种等方面远远不能适应农业企业的需求,继而导致农业企业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企业生产和出口的产品质量不高,品种单一,名特优新和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少,产品缺乏特色。而且,我国农业企业品牌意识淡薄,当前虽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出现了一些名牌产品,但总体来看,品牌数量较少,特别是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更少,不利于企业创造品牌效应。 2.技术劣势。技术水平低与产品竞争力弱是我国农业企业的通病。我国大部分农业企业科技力量单薄,各类技术人才缺乏,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低,技术储备严重不足,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较少,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进程缓慢。我国的农产品优良品种和大多数先进加工技术设备主要依靠国外引进,在技术的吸收、消化和提高上较为被动,产品、工艺的更新改造艰难,质量和品种大众化,产品普遍存在增值能力低、科技含量低、市场占有率低等“三低”现象。技术落后的制约还致使农业企业在营销中大多采用相互竞价的低水平营销策略,品牌营销手段落后,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3.资金劣势。一直以来,我国的农业融资体系建设落后,无法满足农业企业产业化经营深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国家财政对农业企业的支持不足。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一直没有很大增加。尽管2001年八部委宣布对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银行信贷、财政支持和配股融资支持,但国家支持的农业龙头企业不足全国龙头企业总数的5%,绝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仍不能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另一方面,农业信贷资金投入长期不足。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虽然也形成了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格局,但随着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农业银行的主营业务日益向城市和工业靠拢,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投放主要集中在粮棉基地建设、粮棉油收购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改造上,农村信用合作社囿于自身的经营困难,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也极为有限,使一些比较好的农业项目和企业难以得到信贷支持。农业企业常常只能在正常资金融通体制外活动,融资渠道狭窄,发展资金短缺,严重制约了农业企业的发展壮大。 4.管理劣势。现阶段,我国农业企业生产规模小,生产结构不合理,与国外农业企业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农业企业根植于农业区内,由于受农业生产的自然性、风险性和分散性等自身特点的影响,加之千年的小农意识羁绊,农业企业从管理理念、管理目标到管理策略、管理组织等都较为传统,管理目标短期化,管理组织模式单一僵化,管理创新严重滞后。入世后,随着拥有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国外大型农业跨国公司的入驻,会使我国农业企业管理创新滞后的负效应更为显现。 二、农业企业的发展战略选择 农业企业要保持可持续的竞争力,必须从全局的高度对企业的长远战略取向进行总体谋划,选择制定出能够充分发扬内部优势、弥补内部劣势、合理应对外部威胁、牢牢抓住外部机遇的发展战略,以建立企业未来的竞争优势。 1•绿色战略。我国农业企业实施绿色战略是世界经济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我国经济适应全球化进程的需要。农业企业的绿色战略包含绿色农产品、绿色生产力、绿色营销三大部分。绿色战略来自于绿色生产力。绿色生产力主要包括绿色生产、绿色文化、绿色管理、绿色认证等内容。农业企业通过创建绿色文化,实施绿色管理,把环保思想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之中,把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农业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的前提和出发点,使农产品的绿色生产实现源头控制,同时抓好产后管理,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此外,还要加快绿色认证工作的步伐,不但要加快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更要加快联得发达国家市场的环境标志,使其成为农业企业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绿色营销则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市场营销观念上的反映。绿色营销的过程比较复杂,农业企业需要开展一系列工作如收集绿色信息、拟定绿色计划、进行绿色定位、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渠道、开展绿色促销等,为企业塑造良好的绿色形象。总之,绿色战略是适应时代要求,反映全球消费趋向的战略。农业企业通过实施绿色战略,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还有利于形成本企业所特有的、竞争对手难以模仿和超越的竞争能力,增强农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技术创新战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技术创新与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转移或扩散行为相关,决定着企业的技术水平、成本水平和差异化水平,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最为关键的因素。现代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选择最能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将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实施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大力研发高精尖产品,加速产品品种和结构的更新换代,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考虑到我国农业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存在的诸如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障碍和困难,农业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创新战略模式的选择和实施。近年来,我国各地的实践证明,农业企业要实施技术创新,可采取以下有效方式:一是组建专门的研发机构,培养一支有技术实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开发能力,融科研、试制、生产为一体,实现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二是拓宽技术合作领域,大力推广农科教与农业企业联姻,鼓励农业科研院所与产业化农业企业的产学研结合,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保鲜、运输等环节的应用与转化;三是注意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改造嫁接传统产品,开发新产品,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3•信息化战略。目前,我国农业企业信息化工作还处于初级和摸索阶段,虽有诸如后发优势、政策支持优势,以及规模小、流程少的独特优势等,但总体上来说,在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方面还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全球性的信息化浪潮和欧美国家农业信息技术已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的现实,我国农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既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又要结合国情,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适合自己的信息化策略。为此,当前我国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局部先行”的原则,实施以管理系统为应用突破口、以信息资源为应用重点、外包服务为技术支持的策略,从最需要信息化的环节和业务侧重点入手,开发和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规范企业管理,实现科学决策,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能力,提升企业内部经营绩效。在实施信息化的过程中,既要提高对农业企业信息化的认识,做到与机制、技术、管理和体制等创新活动相结合;又要抓紧制定、出台农业企业信息化政策框架体系,为企业信息化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还要考虑资本、劳动力、信息、知识等经济要素和非经济要素,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走出去”市场战略。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和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国农业企业不能只是在国内市场上消极应战,而应实施“走出去”市场战略,树立全球营销和绿色营销观念,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国际化经营,增强跨国经营能力。为了能与国外大型农业企业相抗衡,我国农业企业还必须改变过去规模较小的不利格局,以国际市场为导向,走集团化经营的道路,加快形成强有力的大型农业企业和跨国公司,增强我国农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合作联盟战略。为了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应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企业间的竞争关系已开始进行战略性的调整,纷纷从对立竞争转向合作竞争,其合作竞争的主要形式就是建立企业间的战略联盟,谋求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寻求优势互补,实现既合作又竞争从而避免两败俱伤的局面。我国的农业企业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专长的同时,必须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设计、新工艺采用、新质量标准控制、新市场拓展等方面与其他企业广泛合作,结成各种形式的企业战略联盟,实现企业间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的优化组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双赢”或“多赢”。 6•品牌战略。随着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品牌竞争日渐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焦点。我国的农业企业经营者必须摒弃那种产品无需品牌的旧观念,按照品牌发展战略,从比较优势出发,培育富有地域特色和差异性的优质农产品品牌,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打造品牌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加强品牌质量管理,运用品牌营销战略,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为企业和产品赢得品牌竞争优势。 三、结束语 农业企业在确立发展战略之后,企业战略管理开始进入战略实施阶段。成功的战略制定并不能保证成功的战略实施。成功的战略实施取决于企业内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取决于管理者能否建立有利于变革的企业环境。农业企业必须采取一系列正确的战略实施手段,确保企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战略评价也对企业利害攸关,及时的评价与控制可以使管理者对潜在问题防患于未然。农业企业应进行及时有效的战略评价与控制,提高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确保企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创新现状与对策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科技创新概念内涵 1.农业产业化释义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组织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的经营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产物,是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的结果,是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内在要求。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中期为第一阶段,是农业产业化的探索阶段;九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末期为第二阶段,是农业产业化的成长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为第三阶段,是农业产业化的创新阶段。 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组织有多种类型,但最常见的主要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带动型和专业市场带动型这三种模式。按照目前的统计口径,龙头企业带动型要求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要在1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要在100户以上;中介组织带动型要求中介组织的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在50户以上;专业市场带动型要求专业市场的年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 龙头企业带动的是农户。这种类型是以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该类型一般以“公司+农户”为基本形式,这也是当前最常见的组织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特点是,龙头企业通过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结成紧密的一体化经营体系,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一般来说,龙头企业要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签订产销合同,规定各签约方的责权利。比如,龙头企业要对农户的产品设立最低保护价并保证优先收购;农户要按合同规定定时定量向龙头企业交售合格产品,由企业加工成制成品出售;龙头企业要实行利润返还,农户可以分享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和销售利润。 2.科技创新概念释义 综合有关创新的概念,我们可以把科技创新概念界定如下:科技创新是贯穿于整个科学技术活动过程中的所有创造新知识、产生新技术、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的科学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科技创新是为人类创造财富、生存提供精神和物质支撑的复杂过程,经历由创新冲动、行为实施到成果转化等不同阶段。经济学史研究认为科技创新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带来经济发展史上不同阶段的衍进—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高技术经济,从资源占有方面来看,科技创新带来经济发展重点的变化,从劳力经济、资源经济到知识经济。科技创新的涵义很广,既包括自身或单位内部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也涵盖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等,如何让技术创新发挥巨大的作用,关键是取决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速度。中国学者认为,科技创新是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统称。 科技创新的构成要素主要由创新主体、创新环境、创新资源、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主体间性等要素组成。五个要素并非互不相干的,而是一个相互关联和互动的、缺一不可的系统,系统各部分必须均衡发展,统筹兼顾,形成有机的协调关系,这样整个科技创新体系的能力才能得以尽可能的有效发挥。 二.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状调查 安庆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重非常大,全市农产品资源非常丰富,主要有棉花、水稻、水产品、林产品等,在改革开放以前和初期,其农产品的经营、生产主要以单个农户或小型乡镇企业为主,其规模小,产品等级差,属粗放经营,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确立,国家政策引导等因素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市蓬勃发展,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共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6家(不完全统计),其中国家级2家,省、市级44家。此次以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方式为依据,汇集30家企业资料,分析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及存在问题。 30家龙头企业状况分布:怀宁县9家,宿松县5家,枞阳县2家,岳西县3家,潜山县1家,桐城市2家,宜秀区7家,市直1家,其中望江县、太湖县、迎江区、大观区和开发区未纳入统计。截止2008年底,30家农业龙头企业年产总值768521万元,年利税总值67732万元,利税占年产值比例为8.81%。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17家,利税超千万的企业11家,企业平均产值25617.37万元,平均利税2257.73万元。企业从业总人数17783人,从业技术人员2505人,占企业总人数比例14.09%。(部分企业为2007年底统计数字)。科技人员数比例超过企业总人数30%以上的有3家,占统计企业比例10%,30%—20%之间的有6家,占总数20%,其中有9家企业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在10%以下。科技人员结构组成:共有博士10人,硕士36人,大学本科以上682人。有博士人才的企业4家,占企业数13.3%,硕士人才的企业10家,占企业数33.3%。建立专业研发技术中心企业3家,占企业数10%。有专业研发团队的有5家,占企业数16.7%。同各科研院所(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5家,占企业数16.7%,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14家,占企业数46%。2008年底止共投入科技研发经费17516.2万元(24家企业统计数字),年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15家,占企业数62.5%,其中年平均增加投入幅度超过100%有27家,占企业数90%。 通过对被调查企业统计数据定量分析发现,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度普遍增强,体现在企业对科技投入幅度逐年增加,对科技人员为企业发展所起关键作用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决策人对科技创新理念认知有较大提高。科技创新为企业发展带来巨大效益逐步显现。例如,我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安徽华茂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就成立了技术中心,下设纺部、织部、棉检等10个试验室,共有研发人员196人名,配置国际先进水平试验检测仪器,是全国同行业中先进的技术中心。该公司通过不断加大研发经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吸引优秀人才,用新技术对传统棉纺业生产进行改进和高度渗透,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到2007年底实现销售收入14.4亿元,利税总额2.6亿元,并创造了连续34年保持盈利的奇迹。宿松泊湖蟹业公司,自1996年成立到2002年,由于该公司实行粗放掠夺式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导致亏损1474万元,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03年公司重组后,依照科学发展思路,更新观念,在科技研发、技术、人才方面加大投入,先后同上海海洋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建立技术服务联盟,三年中科技投入经费670多万元,并以每年100多万的幅度递增投入,到2005年湖泊水质修复面积达90%。由此带来产品质量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企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企业一举扭亏为盈,现以成为宿松县的利税大户。由此可见,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30家企业在2008年度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仍然普遍盈利,直接解决就业人数17783人,而对于辐射相关产业,特别是农业种植、养殖业的贡献更是不可估量。以宿松泊湖蟹业公司为例,该公司是从事水产品养殖的农业企业,占有湖面6万余亩,年产值超亿元,直接安排到企业就业人员200多人,幅射周边四个乡镇,带动8个自然村的农村人口就业服务。2008年止,职工年平均收入5万多元。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我市二个国家级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示范作用 (1)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办于1991年,短短17年间,公司由2万元资产、4个员工的乡间小厂发展成为总资产8亿元、2000多名员工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成为国家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首批151家之一。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羽绒被生产和出口基地,主导产品羽绒被的生产出口量占全国总量的24%,连续十年位居全国第一位。公司建设有省级优秀企业技术中心,产品已发展成羽绒被、绗缝被、化纤被、羊毛被、靠垫、睡袋、床上件套、酒店用品等200多个系列产品,年产水洗羽绒8000吨,羽绒被320万条,绗缝被350万条,90%以上产品出口到欧洲、日本、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7年,鸿润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其中出口创汇7560万美元,实现利税7830万元,在桐城市内纳税2665万元。“鸿润”商标已经在德、法、英、意、西班牙、瑞士、澳大利亚、日、美、香港等十个国家和地区注册,鸿润集团是国内羽绒被行业唯一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三项荣誉为一身的公司。公司已经通过了5项国际认证:国际纺织品环保Oeko—100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美国联邦的法律生产认证、美国联邦的消毒生产认证、欧洲的SA8000社会责任认证。 (2)安徽霞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建于1986年,是以农副产品羽毛绒深加工及其制品出口外向型企业,带动水禽养殖和胴体加工共同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0年,被农业部等国家八部委认定为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03年初,再次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安徽霞珍集团现有员工10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0人,成立了省级技术中心。固定资产1.1亿元,占地面积10.2万m2,拥有国际先进的羽毛绒加工水洗生产线4条,羽绒制品生产线4条,禽体加工制品生产线1条,各种加工、检测设备1000多台套。形成以安徽霞珍羽绒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拥有七个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在北京、上海、合肥、无锡设有进出口公司、办事处、品牌旗舰店。基地水禽养殖农户已达1400户,年饲养量达210万只,具有年产羽毛绒2000吨,羽绒制品240万件能力。集团生产产品有羽毛绒、羽绒制品、禽肉制品、塑料制品等系列产品,其中拥有国家专利产品3个,主导产品“霞珍”牌羽绒被为省“名牌产品”、省“名牌农产品”,“霞珍”商标为省“著名商标”,羽绒制品90%以上出口至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香港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加拿大、香港等14个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羽绒制品在国内获准佩挂“中国羽绒制品信誉保证标志”,出口产品获国际纺织品环保Oeko—100认证,美国的法律生产消毒认证,在同行中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2007年实现产值7.48亿元,出口创汇5187万美元。 3.省、市级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我市各龙头企业在依靠科技创新,将企业做大做强的认识水平不一,发展水平也不均衡,主要体现在: (1)科技创新主体意识薄弱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的是千百家农户、植根农村的特定环境,更应该树立技术创新、新技术引进再创新的主体意识。我国科研投入、研发团队等科技研发的主体资源,绝大多数分布在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科技研发的互通渠道不畅是其一,国家为农村一个企业研发量身定做的项目成本可想而知。只有走自主创新、新技术引进再创新的路子。我市两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的发展经验表明:建立企业自己的技术中心,是植根农村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由之路。我市有44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目前为止仅有一家建立了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主体意识薄弱。 (2)人才因素制约 企业科技创新,关键在于人才。调查发现,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部分没有固定的研发人员,所填报的科技人员组成中,严格意义上绝大部分只能算为企业生产的技术人员,从事研发工作没有资金、场地和设备的企业占90%。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人才需求非常迫切。如宿松泊湖蟹业公司是一家从事水产品养殖的农业龙头企业,企业经过多年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提高。在今后的发展问题上,企业负责人直言:最大的问题是人才制约瓶颈,是企业上台阶、往更高层面发展的拦路虎。公司也尝试过多种办法来缓解人才瓶颈制约问题,如到大学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重金聘请工程师以上的水产养殖技术人员等等,效果甚微。这种现象也是我市大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普遍存在的。据统计,企业反映人才缺乏的占被调查数90%以上。造成招聘人才难的原因有: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在基层,相对工作环境较差,高级人才意愿不强。第二,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还停留在我给钱你干事的原始人才使用模式上,而对现代管理手段经常运用的技术入股等模式知之甚少。第三,由于我市尚处在欠发达地区,薪酬、待遇、保险等标准低,在吸引人才方面无优势可言。 (3)引进、应用新技术不够积极 据调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单一的占70%,有技术产品储备的更是屈指可数,要求获得新技术、同科研部门取得长期合作关系的仅占5%。由此可见,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该培育引进、应用新技术的意识。 (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均衡 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部分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这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识不强。在被调查的30家企业中,虽然有近一半的企业拥有41项专利,但是大部分企业拥有的专利仅仅1—2项,并且以外观设计专利类型为主;企业品牌意识淡薄。30家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个,“中国名牌产品”3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省“名牌产品”2个,省“名牌农产品”2个,省“著名商标”2个。已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2家,共11项。可是这些品牌均集中在4家企业之中。 (5)科技投入普遍不足 调查发现:在资金投入上,虽然绝大多数企业的研发经费每年都在增加,但由于基数小,相对投入研发的实际数额不大,研发能力相对较弱。政府在对企业科技研发经费的投入方面支持力度不大,企业从别的渠道融资投入研发又比较困难,因此企业科技投入普遍显得不足。在被调查的30家企业中,就有27家提出了研发经费投入不足问题,占90%。研发经费投入缺失,导致企业升级扩张速度放缓,产品更新放慢,企业效益降低,发展后劲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对于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此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必要保证,针对目前的现状和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1.加强引导,更新观点,提高企业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各级政府尤其是科技主管部门应担负宣传、引导、规划等职责。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民营企业,其创办人或负责人受知识层次、经营模式、生产环境等制约,对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建议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到科技创新工作做的比较好的企业取经学习,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提高企业决策人的科学决策水平。其次,各企业的决策者应加强自身科学思维能力的提高,自觉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2.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进行企业科技创新,离不开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科技投入分几个层面:第一是企业自身的科技投入。作为创新主体企业,决策者必须清醒认识科技创新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加大科技投入,应该成为各企业的自觉行为,尽管近几年,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对科技投入经费逐年增加,但与创新型企业相比,差距很大。在被调查的企业中,绝大部分都没有制定科技兴企的战略规划,遇到技术瓶颈制约时,普遍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长远考虑。因此,各企业首先要先制定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在每年度的企业利润中,按照企业发展需求,按一定比例抽取经费,投入科技研发,引进人才,储备技术等方面工作。此项工作要常态化,要在企业发展规划中占据重要位置。 第二是吸引外来技术、资金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更新观点,运用外来技术入股,借助外来资金研发,产生效益收入分成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增加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市科技创新项目,取得项目资金支持,这些都是解决当前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科技投入的重要手段。第三是政府投入,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国力增强,国家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视度进一步加强,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力度,但受各地产业结构不同、区域发展均衡度不同、各地政府投入状况不同、对发展重点关注点不同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力度也不同。就我市而言,政府对企业的科技经费支持同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市相比,远远落后。而对于农业企业就更少之又少。因此,建议政府对于科技投入要切实加大力度,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规模等问题上适当向农业企业倾斜。科学运用扶贫基金、科技三项经费、增加农业金融贷款额度、引导吸引外来资金等手段,解决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的状况。在资金投放方面,切忌撒胡椒面的方式,要侧重扶持那些技术含金量高、产品质量好、发展前途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几个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自身形象。 3.完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激励制度,吸引高素质人才参与企业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人才是第一要素,在被调查的农业龙头企业中,绝大部分都对人才缺乏,人才难寻,人才难用的问题感到困惑,就现象看,一方面高素质人才大量无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各企业又难以得到适用人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破解这种困局,第一,政府应加强引导,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建议政府进一步出台更加优惠的科技人员深入企业,特别是深入农业企业服务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奖励等市面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服务基层,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企业就业,政府应在各个方面给予更加关注,结合就业政策,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使企业能够更多地吸引这些人才加入发展。第二,各企业自身也要改善用人环境,尊重科技人才,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要拓宽用人思路,除重金聘用、临时雇用、“借鸡下蛋”等用人手段外,加强对本企业的人才培训、挖掘本土人才也是方法之一。建议企业自定职工培训计划,以派出学习培训和聘请专家到企业培训相结合,提高企业科技人员素质;运用科技成果入股方式吸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做到将科技人员的劳动成果同企业发展的利益紧密结合,调动科技人员的服务热情,参与企业的创新发展。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拿出一部分经费,进行人才储备培训工作:同高等院校联合,以定向赞助与本企业相关学科或资助一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形式,签订相关协议,待学成毕业后服务于本企业。总之,在吸引人才方面,要不拘一格,真正做到招得到,留得住,用得好。 4.加强产学研结合工作,促进科技创新上新台阶。 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目的是要做到效益最大化,而科技人员的研发成果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其最大的愿望。如何将科研成果与企业对接,大力开展产学研结合活动是最佳、最捷径的路子。政府特别是科技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应起主导、引领作用,建议政府部门集中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主动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各科技创新项目,获取项目资助资金。同时企业要主动出击,加强同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联合建立战略联盟,获取技术支持,开辟科技创新新路子。 5.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意识,树立品牌观念,提升企业的品位。 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较好的企业一般都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和名牌产品,如华茂集团的“乘风”牌精梳纱线,“银波”牌坯布,鸿润集团的“鸿润”商标、霞珍集团的“霞珍”商标享誉全国,走向世界。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多数企业产品知名度不高,具技术含量也不先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品牌对企业发展所起的作用,努力打造知名品牌。同时各企业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意识,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使企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牌领先于同类企业,才能使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成本原因的确认探索 摘要:农业企业由于企业自身的需要,应更加准确地确定成本动因,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文章通过分析影响农业企业成本动因确认的因素、成本动因确认应遵循的原则,为农业企业成本动因的确认及成本核算提供思路。 关键词:成本动因;作业;农业企业 一、影响农业企业成本动因确认的因素 第一,作业发生的原因。成本动因的确认最主要是与发生该作业的原因有关,我们要根据不同的原因和目的来确认成本动因。乳制品、肉制品等农业企业每年都会花费大量的广告费用在新产品的宣传上,合理的广告费投入应当与每期的收益成正比,即广告宣传费用的发生是为了当期取得更好的效益,所以广告费成本动因可以认为是每期的收益。 第二,计量成本动因的成本。一次分配需要针对每个分配目标采集成本动因数据,无法采集数据则无法分配。所以需要考虑有关成本动因的资料是否易得,事先做成本效益分析。获得成本动因越方便、成本动因信息资料的加工越简单,实行成本越低,这样的成本动因则越容易被选择。 第三,成本动因与作业实际消耗的相关度。在分配过程中假设分配源的成本与成本动因的数量线性相关。在实际中,存在多个成本动因,成本动因数量与分配源成本线性相关最好的成本动因是最恰当的,这样能保证成本信息的准确性。相关程度越高,成本被歪曲的可能性越小,选择概率就越小。 第四,成本动因引发的人的行为。不同的成本动因有不同的分配结果,不同的成本分配结果以及基于不同分配结果的管理决策(如奖金)会对组织和员工的行为产生导向作用。因此必须仔细分析成本动因的行为导向作用。企业可以利用成本动因的行为导向功能,把员工的行为导向有利于降低成本的方向。另外,成本动因的选择不是单独考虑其中的某个因素,而是受他们共同影响的结果。 二、农业企业成本动因确认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相关性原则。作业成本法的核心观念是根据产品消耗的某一作业成本动因量将作业成本分配给相关产品。这实际上是通过观察产品消耗的成本动因量,推导出每种产品消耗的作业量。因而成本分配的准确性取决于作业消耗量与成本动因的相关程度。 第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任何信息系统都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选择的成本动因数量越多,成本信息相对来说就越精确,但却导致系统的高复杂程度以及高成本。这时,就涉及到了成本动因的合并。可以考虑将一些影响较小的成本进行合并,将具有同类性质的成本动因予以统一,使得计算更加准确,同时降低成本。 第三,易操作性原则。所选成本动因变量的数据要易于收集,并且具有代表性,能把产品与作业的消耗较好地联系起来,并易从现存的资料中分辨出来。所选择的成本动因还要容易计量。如果选择农业技术复杂度作为成本动因,就要求用技术复杂度所具有的某种共同的可计量的特性来表示成本动因。 三、农业企业成本动因的确认 成本动因的确定是成本核算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成本动因选择不当,不能反映成本库成本发生的原因,也就无法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下面将农业企业的作业分为七个作业成本库,并选择对应的成本动因。 第一,原材料成本库。农业企业生产中的原材料是指企业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禽畜、饲料、农药、燃料、动力、肥料、地膜及其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一般都是种类多、批量大的,在成本归集时可以使用一种成本动因来分配原材料的成本,为了精确再去细分每种原材料对应的成本动因,就会造成归集费用较大、违背成本效益原则的后果,所以无论是购进的还是自产的原材料,都以原材料的成本为成本动因。 第二,生产成本库。生产环节分为两个部分:机器生产和人工生产。机器生产成本指农业生产中进行耕耙、播种、施肥、除草、喷药、收割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成本。机器生产成本主要是由机器开动所引起的,我们就以机器工时作为成本动因。人工生产成本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的生产人员发生的成本。由于在此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较少,主要靠手工,因此,以人工工时作为主要成本动因。同时,企业应该注意避免企业人员为了利用成本动因增加分配报酬的比重而故意加大工作工时,在无法回避这类的成本动因的情况下,就尽量减少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第三,检验成本库。由于农业企业的产品生物性较强,因此在出厂前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过程。检验库成本直接由检验部门结转而来,检验所发生的费用主要是由于检验时间和检验次数所引起的。企业应该采用与分配源成本相关性最强的成本动因,这样才能保证成本信息的准确性。所以,检验部门的成本动因就是检验时间、检验次数。 第四,运输成本库。农业企业的生产部门一般会设在远离城市污染的偏远地区,这就给企业带来了一大笔的运输支出。运输成本库的成本直接由运输部门结转而来。可以作为运输成本的成本动因很多,如运输时间、运输吨数、运输公里数等,但考虑到对准确性的影响,农业企业应该将运输公里数作为成本动因最为恰当。 第五,其他成本库。其他成本库是指难以归集到以上成本库的成本。它包括农业企业的广告费、市场调查费、人员培训费,这些费用都属于为了使企业实现更高的利润而发生的。合理费用投入应当与每期的收益成正比,所以基于成本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企业的每期收益作为成本动因。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化研究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化探究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现状与经济学分析 摘 要:假日经济不仅是“节日经济”,更不仅因为在假日内旅游行为是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就说假日经济是“旅游经济”。假日经济是以消费为主,包括旅游、休闲、娱乐等主要表现形式,涉及到商品消费、旅游服务消费和文化娱乐消费三个领域。文化旅游也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旅游方式,其以“满足旅游者学习文化、了解历史、探索知识”的新概念比传统旅游更符合现代人增长见识、提高水准的旅游需要,各个历史文化景点的开发,和依附于节日的音乐会、戏剧的发展,将会对文化消费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然而,文化建设目前在我国还相对薄弱,要发展文化旅游业,让其成为拉动经济中的顶梁柱,还需假以时日。 关键词:假日经济;消费;经济学分析;可持续发展 1 当前文化消费发展明显不够 我国的文化娱乐消费产品仍然处于十分匮乏的状态中。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城市中,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的文化消费场所数量较少,艺术表演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演艺娱乐场所、美术品经营场所等都明显不够。其中,已经存在的美术品经营场所,所涉及的门类也不够丰富,主要集中在历史等方面,而自然、科学、艺术等门类数量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大,人们的文化消费素质也有待提高。从整体上看,人们现在偏好集中在娱乐性较强的产品上,对文艺性的产品需求较低,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电影院更愿意放映娱乐片、音乐厅的票价只有演唱会门票的几分之一,其厅堂中却依然经常坐不满。这样的现状对于我们的假日经济发展中的精神文明积极建设是十分不利的。 2 市场服务意识差 目前我国的假日消费市场呈现一片繁荣之像,但是服务意识的缺乏却始终是个问题。假日中商家大量的热卖促销,很容易造成各商场和商铺的人员爆满,许多服务人员只能匆匆应付,这样很容易造成服务品质的下降,甚至出现服务人员对顾客冷漠、缺乏礼貌和耐心、三言两语草率打发等行为。在餐饮类时情况可能会更严重,由于客人的增多使得服务品质下降,甚至影响卫生环境。这不仅仅影响人们的消费情绪,甚至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有些商家会趁机抬高价格或竞相涨价,擅自乱收费,甚至收费却不旅行服务,降低服务质量、打出虚假折扣、强买强卖现象十分严重。这种扰乱市场危害行业的做法,虽然获益于一时,但负面影响却是长久的,深远的。旅游业中服务意识的缺乏也比较明显。游客所到之处,常常挨宰或被骗,导致游客也不爱护当地的风景和设施,乱扔垃圾,乱涂乱划,破坏设施,形成恶性循环,使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的威胁。这些现象都说明,当前我们的国民的精神文明素质还不高。 3 假日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不均衡 3.1 假日期间的交通十分拥挤 即使与十年前相比,现在的交通协调性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不容乐观。我国人口众多,每年的游客数量都呈上涨趋势,而假日经济的特点就表现为短暂性和集中性,所以每当假日来临之时,短短几天之中,人们集中旅游使得出行人数扩大到日常的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使交通需求出现爆炸式的增长。2012年国务院首次取消了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高速公路对小型车辆的收费,本想借此来解决每次节假日期间的收费站的交通严重拥堵问题,却没想到免费政策的出台,刺激了更多车辆出行,2012年的中秋假日期间,北京市的首都机场高速的车流量一度上涨了40%,蜂拥而上的小型车辆使得交通更加拥挤。这样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人口堆积,不可避免的会使人们所在的生态环境受到被不同程度的破坏。 3.2 热门旅游景点的爆棚 根据全国假日办假日旅游信息的最新通报显示,长假期间,数十个景点访问量超过正常量一倍多,部分景区游客日访问量超过最佳接待量数倍甚至十倍。除此之外,住宿难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景点附近的住宿甚至提前几个月就被全部订满,使得游客既要担心自己是否有房可宿,又必须忍受人满为患的旅游地点,旅游的大好心情早已不复存在。相比热门经典旅游地点,一些冷门的旅游地甚至会连年亏损,因为没有足够游客光临。可以看出,政府对经典和热门的旅游地投入过多,或者说政府对其他一些冷门但具有极大潜力的旅游地点重视不够。这样的结果直接导致市场供求失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出现严重供不应求,假日过去后,又会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现象,导致多种旅游设施的闲置。 3.3 假日经济发展的区域性较为明显 我国的现状是东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发展规模大大优于西部地区,而城市与农村的差异也不小,这样的区域水平差异的原因是地区间的经济水平不同,其结果必然就造成了东部和城市的商品水平和层次较高,而第三产业的差距更为明显。由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薄弱,不便于发展诸如餐饮、洗浴、文化娱乐等服务业,更不利于发展艺术表演、电影放映、演艺娱乐、美术品经营等文化消费场所,甚至有些偏远地区由于网络建设成本较高,使通信网络覆盖不全,信号不稳定。如此之下,人们的消费热情受到了极大地抑制。人们在假日之时更愿意去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消费。这不仅是我国假日期间交通拥挤的原因之一,也造成了我国广大土地上的资源利用率严重不足。这样的结果反而又加剧了这样的差异性,发达的地区更加发达,落后的地区更加落后。 4 美国和日本的假日经济发展现状 4.1 美国假日经济发展现状 美国的法定假日共有114天,从一年之初的元旦节到一年之末的圣诞节,每年的法定节日有10天,另外还有每四年一次只有部分人可以放假的就职日。尽管公共法定假日较少,但是人均带薪休假数却可以达到15天(西欧国家的带薪休假天数更多,甚至可以达到30天)。尽管近年来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国内经济比较萎靡,但是假日中人民消费水平依然较高。在2012年,有多达1.43亿的美国居民在感恩节第二天出行购物,占美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感恩节和圣诞节期间的美国假日零售额比去年同比增长3.8%至约4691亿美元。美国人民喜爱旅游。近日美国一家权威旅游网站对1200位市民进行调查,在即将到来的阵亡将士纪念日小假期中,外出旅行人数将达到86%,比去年同期出行人数又增加了6、7个百分点。美国的公共交通比较发达,但是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人民最喜欢的交通工具依然还是私家车。美国人民通常喜欢一些亲近自然的旅游方式,据调查,51%的人们最倾向的度假地点是海边,而郊区、国家公园等山水景点也是热门选择。除了自然景区之外,美国的露营地也比较丰富,露营地通常提供桌椅和燃料供人们使用。人们喜欢去露营地租用房车,在城市内或郊区的一些露营地度假。而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比较注意在离开时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全部带走。 4.2 日本假日经济发展现状 日本的公共节假日有119天,从年初的元旦到年末的天皇诞生日,每年的法定节日有15天。日本通常将公众节假日和周六、周日连起来,形成连休日,有三连休、五连休。如果加上8月中旬的夏日三连休假日,最长可达九连休。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日本的带薪休假天数从2002年平均仅能达到8.8天,到现在已经有20天了。概略算来,日本人一年上班的时间约230多天,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日子在休假中度过。日本是极其重视发展假日经济的国家之一,原因之一在于本国资源的缺乏。得益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日本人的消费观念就逐渐发生变化,更看重对生活的享受。据统计,日本大部分的家庭每年数次外出旅游,其中76%的人都会刻意去利用假期。日本的旅游资源丰富,其本身是一个岛国,同时国内大部分土地都为山地,加上地底火山动作频繁,使得日本有广泛的海滩、山林和温泉资源。日本人在三连休中近距离旅游诸如外出赏花、泡温泉、驾车出游、垂钓、爬山等似乎已经成为生活中必要的一部分。由于距离较近,不会对景区造成较大压力。然而在正月中,日本人习惯去参拜神社、探亲访友;五一黄金周、八月夏日连休,由于国内旅游和购物的火爆,三次较长的连休中都很容易由于国内的人口大流动形成国内的交通大拥堵。这一方面由于日本人口密度较高,一方面是因为日本比较爱凑热闹的民族性格。 5 美日两国假日经济发展现状对我国的启示 5.1 假日组成不同 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的带薪休假天数还非常少。带薪休假可以让人们自由安排休假日期,而不用挤在公共假日,减少集中出游时的人口,是一种非常科学的休假制度。集中出行人数的减少可以有效降低人们出游而对社会、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减小对环境的破坏。日本的假日安排比较平均,在一年中比较分散,同时不刻意调休,这样的假日安排下使得日本的国民可以在每个月中都享受到至少一次三连休以上的假期,同时不会有连续工作超过5天的困扰,这一点对于我国的假日制度上有参考价值。 5.2 发达国家国民的生态文明素质较高 不论是美国还是日本,目前其国民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比我国国民做的要好很多。尽管美国人民和日本人民都喜欢去亲近自然的旅游地点,但是确不会破坏那里环境,不留下污染环境的废品,使得环境能够有效得到保护,那么人们也可以持续地、流动地出游,从而进行良性地、持续地发展。可以看出,要发展生态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的进步。只有人的思想素质提升,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 6 结束语 从1999年我国第一个黄金周开始,我国的假日经济才开始发展不过10余年,我国的假日经济发展已经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都开始阻碍我国的经济发展。随着我国开始由工业文明进入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以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入人心,我们更要明确如何在生态文明下发展科学、健康、可持续良好发展的假日经济。 作者简介:于凤梅(1962,12-),女,山东海阳人,经济师,大专,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背景下的武汉酒店假日营销策略 【摘要】 假日经济是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发展起来的,曾一度让疲软的内需市场出现“即期繁荣”,也给作为旅游业的支柱产业之一的酒店业发展带来了活力。本文仅以武汉地区假日经济背景下酒店假日营销问题为例,提出一些可操作性的方法和建议,促进武汉酒店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假日经济 酒店 假日营销 消费 一、假日经济催生酒店假日营销 假日经济是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它是指人们利用节假日集中购物、集中旅游等消费行为等带动供给、市场和经济发展的一种综合性强、牵涉面广的可持续发展的系统经济模式。 假日经济的出现刺激了我国长期疲软的消费市场。随着假日经济概念的出现,假日营销也相应被提出,顾名思义,假日营销就是指在节假日期间,利用消费者的假日消费心理,综合运用广告、公演、现场售卖等营销手段,进行的产品、品牌的推介活动,旨在提高产品的销售力,提升品牌形象。酒店作为旅游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假日经济催生酒店假日营销。 二、武汉酒店假日营销存在的问题 1、酒店假日营销中存在追求短期销售目标问题 武汉很多酒店追求的是短期的销售额,而不是长远的销售目标。没有几个酒店在年初即拥有完整的假日营销规划。他们不熟悉旅游产品策略、旅游价格策略、旅游销售渠道策略、旅游产品促销策略之间微妙而又复杂的关系,不太根据消费者需求心理去选择适合的推广对策、促销载体。这种营销的短视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于酒店管理人员缺乏对市场的调查,更多的是抄袭照搬别人的模式,劳民伤财,却达不到促销的真正目的。 2、酒店在“差异化”竞争中很难控制成本,同质化竞争严重 酒店实施“差异化”竞争,在突出自身特色上下功夫,确立自身产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中有自己独特的定位,在竞争中突出自己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占有市场份额。然而,因“差异化”方案所带来的成本控制,却成为企业扩大规模后能否提升效益的关键。据业内人士称,尽管酒店为了争夺假日营销市场份额活动层出不穷,且营业额不断攀升,但是利润却越来越少。例如节假日酒店客房促销活动,入住率明显上升,但酒店收益并不大,因此,在酒店形成“差异化”竞争中,由于无法解决成本控制问题,一些酒店只能放弃“特色”,从而陷入同质化竞争。 3、恶性价格竞争循环 据统计武汉目前五星级酒店达到13家,这些酒店星级上去了,房价仍维持“四星级”原状。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武汉的市场就那么大,武汉酒店数量的增加,酒店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仅以中南为半径,只要不堵车,15分钟可以抵达至少6家五星级或准五星级酒店:保利白玫瑰大酒店、洪广大酒店、楚天粤海、威斯汀以及楚雄国际大酒店、最佳西方五月花等。因此,为了抢占客源,许多酒店只能把降价作为主要竞争手段,推出打折和优惠服务业务,周而复始形成一种价格竞争的恶性循环。 4、人员安排不够合理,服务质量下降 由于假日经济的时间集中性和人员流动大,出现客人扎堆旅游、消费,酒店人手不够,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导致员工的工作量过大。员工在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疲惫的状态,对客服务质量和处理问题的效率得不到保障。且武汉还有相当一部分酒店没有有效贯彻三倍工资的制度,只是在淡季给予补休,无法调动员工积极性,顾客投诉增多。在节假日期间,为应付人员短缺问题,酒店会聘请其他部门的员工或大专院校的学生前来兼职,由于缺乏培训和对业务不够熟悉,也容易影响服务的整体质量,导致客源流失。 三、武汉酒店假日营销的可行性建议 要做好酒店假日营销工作,总体来说必须抓好市场这个中心,酒店必须关注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适当的运用价格、产品、促销等策略来开展营销工作。对此提出对武汉酒店假日营销的一些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1、制定长期的营销策略计划 (1)提前做好市场客源预测。营销人员应该细分和研究去年同期节假日每天客房出租情况,如:每日出租房间数,散客房间数,以及来自协议的散客比例、来自订房中心的散客比例等,从而将以往的数据与今年节假日预订情况进行比较。根据客源市场构成不同,进行产品整合,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组合。 (2)加强酒店与各旅游部门的合作。酒店与其他旅游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也是保证假日经济持续繁荣的一个重要基础。就酒店业而言,应多加强与旅行社,酒店和其他旅游部门的合作,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有机整体。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与同行酒店及时互通信息,相互核对酒店房态,做到互送客源;与各大网络订房中心随时联络,及时通告酒店房态;与每天预定的客人进行核对,确认客人是否到来、抵达人数、抵达时间等;与媒体电台定时联络。然后根据预测情况,通过分析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和旅游者消费心理,细分市场,制定适合本酒店的中长期规划,深入挖掘消费潜力,不断推出一系列有新鲜创意、有经济效益的营销策略,开发新渠道,增加酒店收益。 2、进行差异化市场定位,突出酒店自身特色 酒店应将视线从市场的供给方移向需求方,从与竞争对手的盲目比超竞争转向为顾客提供价值的飞跃。通过对本酒店的主要顾客群体和顾客消费心理分析,这样既能缩小竞争范围,控制酒店成本,又能让酒店集中资金开发出具有特色又对客户有吸引力的产品。针对宾客的不同需要,武汉酒店可重点开发的组合产品方式有以下几种。 (1)公务客人组合产品。针对公务客人的特殊服务,为公务客人提供优惠:如免费在客房供应一篮水果,免费提供欢迎饮料,免费使用康乐中心的设施和器材,免费参加酒吧,歌舞娱乐活动。 (2)会议组合产品。会议组合产品包括使用会议厅,会议休息时间供应点心咖啡,会议期间工作餐,按每人一个包价优惠提供。 (3)婚礼组合产品。这类产品主要针对当地居民市场,结合婚礼消费的形式,适应消费的心理,强调喜庆的气氛,吸引消费。酒店可通过与专业婚庆机构合作的方式提供一站式服务。 (4)周末组合产品。周末组合产品可吸引客人在一周工作之余,来休息和娱乐一下,因而需策划组织一些娱乐体育活动:如举办周末晚会、周末杂技演出等等,将娱乐性活动加上饭店的食宿服务组合成价格便宜的包价产品。 3、建立行业协会,制定价格标准 价格策略是酒店重要的营销策略之一,酒店既不能单纯强调创利而忽视市场和竞争形势,又不能为追求市场份额而陷入价格战。 为此,酒店可以建立行业协会,制定一个统一的价格标准。然后酒店在这个标准内以成本为基础,按照假日为各个细分市场制定灵活的、层次不同的价格以最终达到营销目的。行业协会应保证酒店都能在规定的价格范围进行有序竞争,对违反价格规定的酒店,行业协会应当给予相应的制裁。协会可以让会员预先缴纳价格保证金,由行业协会保管,当酒店出现恶意的价格竞争行为时,协会立刻扣罚该酒店,并开除协会,协会成员单位不许同其协作。 4、促销方式灵活多样 以往促销一直把“打折”作为主要手段。其实,仔细分析了顾客在节假日的消费心理就会发现,折扣不是客人最大的心理需求。比如发放“优惠券”,赠送菜品酒水、鲜花书籍、假日特色产品或是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假日纪念品。这些促销方式比传统的打折促销更能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对于酒店来说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以提升酒店的文化品位。此外,有些酒店还推出“酒店VIP”俱乐部计划,向酒店长住客和高端消费客户发放会员卡,给予会员假日期间的优惠服务,通过会员来酒店的频繁消费来提高和稳定酒店的整体收入,在当地商界提高影响及知名度,这样既保证了客源的巩固和扩充,又能提高酒店的总体收入。所以,在经常实施打折促销的酒店市场中,酒店不妨换个思路,以差异化策略来制定有针对性的促销方案。 5、增加员工满意度,提高服务质量 (1)注重内部营销,加强员工培训。节假日是酒店的旺季,所有的酒店人力和设施设备都有可能超负荷运转,因此酒店必须提前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根据预测情况合理安排人手。这在平时可以交叉训练员工,培养多面手,也可以从旅游职业学校预约一些学生兼职,准备好充足的人手。人员推销对酒店员工的素质要求较高,酒店应在假日来临前组织员工集体培训, (2)建立与假日工作绩效密切相连的报酬体系。节假日期间是员工最忙的时候,在别人休假时还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因此,酒店员工都希望他们的的辛勤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她们在为酒店创造收入时,酒店也应给予员工回报。建立一种和假日工作绩效密切相连的报酬体系,如销售提成制,顾客表扬,优秀员工制等,都可以给员工工作带来积极性。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满意度增强了才能更好地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6、假日营销成果的总结 假日结束后,随着各地酒店的入住率回落,酒店经营暂时出现相对冷清的局面,此时酒店业的当务之急便是对黄金周期间进行一个总结,探寻自己在假日“黄金周”里的所得与所失,为今后的工作做一个借鉴,从而更好地促进酒店业的良性发展。具体来说酒店假日营销总结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1)要做好假日营销的数据库建设。假日营销中数倍于平时的新顾客,给客户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但也给企业提供了平时无法接触的客户资源。这些客户资源,一方面,为企业今后的市场定位、市场细分提供依据,进一步区分客户价值。另一方面,可以从客户的使用经验中归纳对于产品和服务改进的建议,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另外,还可以在寻求与客户的长期沟通上找到切入点,将老客户变成忠实客户,新客户变成老客户。 (2)对假日营销成果的总结。对酒店假日营销成果的总结既包括对此次营销方案的优势及给酒店带来的回报,也包括此次营销的不足及酒店采取的措施。假日后一番好的评估总结能够使酒店总结成功之处,正视失误和缺陷,为今后开展工作做好引导,规避风险,从容应对。 总的来说,假日营销是酒店整个营销规划的一部分,而不是短期售卖活动,从酒店的内部和外部综合考虑,适当地运用假日营销策略,为酒店业适应新市场、新商机的变化,巩固假日期间酒店的客源,才能立足于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并维持长期的发展。 假日经济论文:我们的假日经济 1999年9月,国务院对外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其之前或之后的双休日进行拼接,形成7天长假,“黄金周”由此得来。随着第一个黄金周的出现,“假日经济”也拉开了序幕。2013年,假日经济走过了14个年头。14年里,假日经济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拉动内需、创造内需上的作用日益凸显。 点燃假日经济 目前,我国每年的公休假日已达到11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1/3。据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对四大节假日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监测20天,128家企业)、2011年(监测20天,121家企业)、2012年(监测21天、134家企业)分别揽金139.1亿元、156.9亿元和161.8亿元,销售额(营业额)屡创新高。此外,被监测的专业店和专业市场,餐饮企业,连锁超市,百货商场4种业态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数据的背后,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点燃假日经济的希望。 丰富多彩的假日市场,充沛富足的假日产品。假日经济少不了购物的气氛,给力的促销活动相当重要。如今,在假日经济的不断升温下,促销活动也呈现出力度大、密度高,形式多样化的趋势。2010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专门推出2010北京购物季活动——品牌消费节、汽车消费节、家电购物节、婚庆消费推广4项大型促销活动,着实让京城老百姓过足了假日瘾。2012年“十一”黄金周,便民惠民主题、传统文化和民俗主题、婚庆主题轮番上阵,在各级商务部门、相关协会和商业企业的联动促销下,假日消费市场不再以单纯的打折返券为主。另外随着促销力度的加大,各商业企业也在积极储备假日产品。2012年,恰逢“十一”、中秋两大黄金周,据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数据显示:各种京式、广式、苏式传统月饼供应充足,节日期间北京稻香村的销售量高达3000吨,同比增长27.6%。台式、港式、滇式月饼以及咖啡月饼、巧克力月饼、冰淇淋月饼、茶月饼等新品,以不同的口感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 持续增长的收入和利好政策出台的双轮驱动。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为假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据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数据显示:2010~2012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7%、13.2%和10.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6%、13.6%和11.8%。同时,2012年两大利好政策的相继出台,对假日经济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是7月份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通知,在全国首次实行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二是9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了174家景区门票降价的通知。在两大政策的刺激下,“十一”黄金周出行人次明显增多,旅游收入得到了显著增长。北京市旅游委相关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国庆、中秋连休的长假期间,北京共接待游客1312.1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2.7%;实现旅游收入88亿元,同比增长29.4%。在旅游业的带动下,京城消费品市场也变得异常活跃,134家企业共实现销售额(营业额)79.4亿元,为“黄金周”实行以来最高。 假日经济的“新意” “黄金周”的出现,是对中国老百姓假日观念的一次普及。多年来,在假日经济的推动下,国民消费得以升级,消费习惯也发生着巨大变化,假日经济精彩纷呈、“新意”盎然。 专业市场销售拔得头筹。近几年监测数据显示,被监测的4种业态中,专业市场销售始终拔得头筹。2010~2012年北京市被监测的专业市场个数分别占全部监测企业数的20.3%、19.8%和23.1%,对假日市场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63.2%、59%和50%。 连锁超市贡献逐年增长。2010~2012年“十一”监测数据显示,连锁超市对假日期间消费品市场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2010年北京市被监测连锁超市同比增长15.1%,在4种业态中增速最低,贡献率仅为7.9%;2011年同比增长11.2%,贡献率上升为14.4%,高于2010年6.5个百分点;2012年同比增长14.3%,增幅居4种业态之首,贡献率高达40.2%,高于2011年25.8个百分点,在4种被监测业态中仅低于专业市场,分别高于百货商场和餐饮企业36.1个和34.5个百分点。 餐饮企业消费热度高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加之节假日正是亲朋好友欢聚的时刻,使得假日餐饮消费热度不减。2012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四大节假日监测数据显示,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均高于全部被监测企业平均增速,且明显快于其他业态:四大节假日实现营业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7.3%、20.6%、22.8%和12.3%,分别高于全部被监测企业平均增速12.9个、5.1个、10.7个和6.7个百分点。 网上商店异军突起,对传统的商业企业形成强大挑战。2012年9月开始,随着中秋节、“十一”、“双十一”、“双十二”的到来,北京限额以上零售企业49家网上商店零售额迅猛增长。11月、12月均达到70.5亿元的历史新高,9~12月同比增幅分别达到1.2倍、81.4%、1.3倍和90%,增速不仅高于网上商店全年平均水平,更远远高于传统商业企业。 通讯用品需求旺盛。2012年“十一”黄金周,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讯器材类商品迎来销售高峰,当月实现零售额27.7亿元,同比增长1.7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9.8个百分点。 假日经济,路在何方 应该说,在假日消费市场巨大的潜力下,假日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如何理性地看待假日经济,如何让假日经济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对此,笔者把近年来在假日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在未来的假日里,各方能够围绕假日消费开拓市场,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宽松、便利、规范的假日消费环境,让假日经济得到良性循环,使假日经济的潜力得到最大释放。 百货商场增速逐年降低。作为一种传统的业态形式,百货商场已失去其龙头地位,昔日的辉煌已不复存在。2010~2012年监测数据显示,百货商场销售额同比增幅及对假日期间消费品市场增长的贡献率均逐年下降。特别是在“十一”假日期间,百货商场同比增幅由2010年的36.2%(4种业态中增幅最高)降至2011年的10.7%,至2012年已降至1%(4种业态中增幅最低);对假日期间消费品市场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6%、20.8%和4.1%,降幅明显。 主导产业略显单一。从假日经济的产业体系看它几乎涉及了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行业。但从现在假日经济的表现来看,旅游业成为消费的主要方式,不利于促进假日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明显。例如,2012年“十一”施行的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主要高速路段严重拥堵,给交通环境及游客造成了极大不便。 市场秩序亟待完善。相关管理部门应坚决制约和打击商家任意哄抬物价、以次充好,要维护好市场秩序。同时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应该增强,为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黄金周乃至整个假日消费真正成为促进服务业健康运行和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假日经济论文:论我国假日经济健康发展策略 摘 要:假日经济对于我国的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并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国假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从假日经济的含义和特征入手,分析了假日经济形成的理论基础、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假日经济健康发展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假日经济;健康发展;消费 1 假日经济的涵义与特征 假日经济是人们在节假日期间集中购物、集中消费从而带动市场繁荣、经济发展的一种综合性经济模式。假日经济对于我国的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是社会经济结构转轨时期必然出现的一种拉动消费的经济模式。假日经济主要涉及的是第三产业,除了支柱产业旅游业外,还涵盖了餐饮业、娱乐业、体育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人们在节假日爆发性、集中性的消费不仅极大地刺激了消费市场的活跃,有力地拉动了经济的增长,而且节假日对于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假日经济不是简单的“假日+消费”,发展假日经济应该是不断满足消费、促进消费的过程,需要政府、商家、和消费者一起更新观念,激发创意,共同营造出假日经济的良好环境。 假日经济的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消费相对集中,时间特征明显。这是假日经济的一大特色,大量的消费行为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发生,均是在休假期较长的节假日、双休日。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各大商场、超市、娱乐场所、景点,消费的火爆场面是最有利的证明。二是消费内容多样性。虽然假日经济主要是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但是其中包括了吃、穿、住、行等各个方面,具有综合性。三是假日消费欲望强。在节假日,平时没有时间进行的旅游、休闲等消费支出比非假期高自不必说,就连生活必需品、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支出也要比平时高得多,说明人们在节假日的消费欲望要比平时强。四是城乡区别显著。相对于农村,城市的假期观念更强,消费能力更高,因此假日经济所涉及的消费主体主要是城市消费者。五是消费指向相对集中。大多数消费者会一改往日的消费习惯,倾向于以旅游为主的外出流动消费。 2 假日经济形成的理论基础 2.1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人的需求表现为一个从低层次向高层次的转变过程,人首先会寻求较低层次需求的满足,当低层次的需求满足之后,必然会寻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当人们的货币收入增加到一定水平之后,当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当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必然会追求自由、闲暇等精神享受。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世界各国都如此。假日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提高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而在中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之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大大提高,这使得一部分人的消费结构开始转型升级,从吃穿用等物质消费转为更高层次的旅游、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精神消费。 2.2 向后弯曲的劳动供给曲线 劳动的供给曲线如图1所示,横轴L表示劳动的供给量,纵轴W表示工资。与一般的供给曲线不同,它具有一段“向后弯曲”的部分。当工资较低时,即ab段,随着工资的上升,消费者为较高的工资所吸引,会减少闲暇,增加劳动供给量。在这个阶段,劳动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但是,工资上涨对劳动供给的吸引力是有限的,当工资涨到W2时,消费者的劳动供给量达到最大。此时如果继续增加工资,劳动供给量非但不会增加,反而会减少。于是劳动供给曲线从W2处起开始,即bc段向后弯曲,也就是说,随着工资的进一步提高,人们会增加闲暇的数量。 我们用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来解释这个问题,将闲暇看做为一种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效用的商品。一个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要增加闲暇就必须减少劳动投入,从而收入就会降低,所以劳动收入就是闲暇的机会成本。这样,我们可以将劳动的价格即工资率看做是闲暇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 当工资率上升的时候,闲暇的价格提高,闲暇商品和其它商品的相对价格变得更加昂贵,消费者会减少闲暇商品的消费,而增加劳动供给,这是替代效应。另一方面,由于闲暇是一种正常物品,工资率的上升引起消费者的收入增加,收入的增加会提高消费者对闲暇商品的需求,这就是收入效应。可以看出,工资率提高时,由于替代效应,消费者会增加劳动的供给,由于收入效应,消费者会减少劳动的供给。在ab段,由于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总效应是劳动供给增加,而在bc段,由于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总效应是劳动供给减少。所以劳动的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弯曲的部分是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的结果,而向后弯曲的部分则是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的结果。由于消费者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劳动供给,工资的上升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因而具有较大的收入效应。当消费者的工资率处于较低水平时,收入效应尚不足以抵消替代效应,但当消费者的工资率处于较高水平时,工资率的上升导致消费者的收入增加,消费者比以前更珍视闲暇而宁愿放弃收入,这时劳动供给不是增加而是减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收入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对于人们越来越重要,在获得充分的精神享受之后,人们工作的积极性会更高,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3 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现状 从1999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春节、“五一”、国庆放7天长假的放假办法,自此,“假日经济”也拉开了序幕。2008年,国家又出台了新的法定节假日方案,我国每年的公休假日达到了11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三分之一。可以说,现在假日消费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假日消费大大地刺激了需求,活跃了市场,增加了就业,繁荣了经济,推动了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整体发展。 据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对四大节假日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监测20天,128家企业)、2011年(监测20天,121家企业)、2012年(监测21天,134家企业)分别揽金139.1亿,156.9亿和161.8亿元,销售额屡创新高。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各地旅游、餐饮业依然火爆,各商家也围绕“假日经济”做足了文章,抓住机会扩大品牌商品销售。五一小长假期间,时尚个性商品、餐饮旅游、品牌服装、金银珠宝、家电商品、数码产品、文化休闲等成为消费热点。可见,如今的假日经济已经不仅仅是旅游经济,它的内涵和覆盖面更加广泛。随着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进一步释放,假日消费的群体将继续扩大。假日经济将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新的增长要素,它将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特别是消费结构的升级,假日经济蕴含着无限的生机,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4 我国假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1 基础设施薄弱 随着假日经济的到来,基础设施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交通、旅游景点、通信、宾馆、饭店、公厕、银行、停车场、医院等基础设施。假日消费最主要的特点是集中性,不仅体现在时间上,也体现在空间上,即人们于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进行相似的消费,这样对一些基础设施就会有短时间内过度使用的情况,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情绪和消费欲望。比如,交通拥挤,火车、汽车超载,就连2012年国庆节假期施行的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主要高速路段严重拥堵现象;宾馆、饭店客满;停车场及公共厕所设施落后;医疗救助设施难以满足实际需要;金融设施不完善,很多地方不能刷卡消费;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假日经济的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4.2 假日消费对环境破坏力大 人们在节假日集中出游,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景点一到节假日就人满为患,人们对景点内设施和花草树木的破坏,对绿地的践踏现象严重;游客在景区内游玩,边走边吃边扔的现象随处可见,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也很是普遍,严重地破坏了景区环境;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游客使用各种旅游设施时所产生的噪音会对生存其中的动物造成干扰,如手提音响、水上摩托车、汽艇均产生极大的噪音,这对动物的影响相当大,同时,水上各种船舶还可能产生油污污染,从而影响水中生物的生存;各种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大气污染严重,直接影响空气质量。总之,大量事实表明,旅游已经成为环境污染源之一,旅游对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会阻碍旅游业进而影响假日经济的持续发展。 4.3 短期经营行为给假日经济带来伤害 消费者在节假日集中消费,很多商家为了抓住时机赚取利润,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经营出现短期行为,甚至不惜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例如,一些旅行社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参团,然而到达旅游地之后,一方面,有些景点过而不登,犹如走马观花;另一方面,还有各种各样的隐性消费,强制消费,如强制消费者参加自费旅游项目,频繁安排到购物店购物等。此外,一些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对景区环境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4 市场秩序混乱,政府管理和调控滞后 由于上面所提到的商家的短期经营行为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对此投诉颇多。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坚决制止和打击商家任意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要维护好市场秩序。然而实际上,很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只是简单做一下记录和安抚,随后便置之不理或者积压到节后处理,很少在当时或节假日期间解决的。此外,节假日期间,政府应扮演宏观调控的角色,协调旅游、交通、工商、通信等部门做好综合服务工作。但是从现实来看,政府的宏观调控滞后,出现了出行难、购票难、住宿难、安全无保障、卫生不达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假日经济的发展。 5 我国假日经济健康发展的策略 5.1 分散消费,调节供需矛盾 假日经济的许多问题是由消费过于集中导致的,在节假日,各种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供不应求,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地增加供给,否则必然导致消费淡季资源闲置带来的浪费。因为旅游业的季节弹性非常大,它们往往在90%的时间里生产能力过剩,而在10%的时间里供给不足,即“旺季太旺,淡季太淡”。所以要解决这种供需缺口,必须使消费从集中化向分散化转变。 (1)假日制度创新,实行带薪休假。 我国现行的休假制度时间上太过集中,导致基础设施的旺季不足和淡季闲置现象并存,造成巨大浪费。带薪休假制度在许多西方国家早已实施,在我国《劳动法》中也有规定,只是还没有在全社会普遍实施。如果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不仅不会降低生产,反而会促进生产,扩大生产。带薪休假使得人们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偏好灵活安排,这样可以大大地缓解旅游高峰的压力,避免淡季和旺季的巨大反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供需矛盾。 (2)旅游景点应实行淡旺季差别价格。 对旅游景点来说,要缓解“旺季太旺,淡季太淡”的局面,可以实行差别定价,旺季定高价,淡季定低价,通过价格杠杆来实现市场调控,吸引需求价格弹性较大又有足够闲暇时间的消费者向淡季消费转移,这样既可以缓解高峰期的旅游压力,又可以减少非节假日的资源浪费。 5.2 创新假日营销观念和手段 商家应转变观念和手段,改变老一套的思维方式和服务方式。一是摆脱急功近利的投机意识,不要把假日经济当做短期的活动去炒作,而应纳入其长期的营销规划。比如很多商家一到节假日就涨价,或者降低服务质量,这样必然会抑制消费者的购物欲望,也会带来节假日后紧随而来的萧条。二是不断推出符合消费者需要的新项目、新产品。以文化引导消费,提高消费品位,丰富活动文化内涵,根据不同的消费层次需求,准确定位,推出特色产品。三是增创地方特色,以特色吸引人。比如城市郊区的旅游资源就可以进一步开发,以满足居民双休日出行需求,开发工业旅游、农业观光等特色旅游。 5.3 提高居民收入,继续促进消费 发展假日经济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人们有“闲”,即有闲暇时间;另一个就是人们有钱。如果没有购买力,假日经济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是假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尤其要关注的是农民,因为目前假日消费的主体是城市居民,而农村市场潜力巨大。此外,还要尽快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他们才会放心地去消费。金融机构则应该放宽消费信贷领域,简化消费信贷手续,从而促进消费,为假日经济服务。 5.4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 政府应根据消费市场的实际需求,有序地调整相关行业和产品结构,规范市场,加强管理。面对假日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依法发展和治理消费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如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大力营造诚信的消费氛围,倡导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假日环境。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可持续发展路径选择 【摘要】假日经济是基于社会发展阶段,随着人民群众自身消费能力的提高,集中出现在长假或小长假的经济现象。为了提高我国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从假日经济的由来及发展现状入手,从假日经济的科学规划、宏观调控与有效供给等方面进行论述,提出应建立闲暇时间约束模式,以期为我国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研究献计献策。 【关键词】闲暇时间 假日经济 可持续发展 假日经济的由来 假日经济产生的前提是闲暇时间的存在。闲暇时间是一种与劳动时间相对应的存在,人们产生消费的时间几乎都包括在闲暇时间内,由于消费时间的长短不同,相应地也就有耗时性消费与省时性消费的区分。从时间概念上来说,消费时间的长短也就是省时性消费品与耗时性消费品的“时间价格”。基于这点,闲暇时间就具有了一种货币性质的功能,当消费者只在闲暇时间内进行消费时,其会倾向于在闲暇时间内去满足自身消费与服务需求的最大化。 为此,可以通过建模,探讨闲暇时间变化对于消费水平与消费人群结构的约束作用,已得出闲暇时间的约束模型就是消费者在闲暇时间段时所能选择的耗时性与省时性商品的不同组合。①同时,按基本数据分析,消费者劳动时间为一天8小时,休息睡眠时间为8小时,那么一天24小时内其闲暇时间就有8小时。 假设有省时性商品,其每消耗一个单位的省时性商品就需要两小时,而消费一个耗时性商品则需要四小时,那么我们可以分析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约束作用下,闲暇时间用以消费商品的数量会受到时间的影响,闲暇时间不仅深刻地影响了耗时性商品的消费数量,同时还会促进省时性消费的增加。②因此,闲暇时间越多,则商业活动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发生,并且更为活跃。基于此,假日经济的概念就应运而生了。 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现状 假日经济是一种闲暇时间内发生的经济现象,它作为社会总消费的一部分,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当前,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出集中化和调控不足两大特点。 集中化。目前,假日经济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缩短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方面,假日经济的作用更是不可忽视的。但由于目前我国假日经济集中分布于三个黄金周内,甚至国内把假日经济就理解为“黄金周经济”。这也造成大量的企业与公司在黄金周到来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进行宣传与经营管理,导致“黄金周经济”扎堆的现象,这种过于集中的经营方式的弊病也相当明显,供需不平衡被进一步放大,消费者在黄金周消费存在井喷现象,波动过大的经济消费特点也对相关产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每到长假时间,交通部门的压力就骤然增加,同时各大景区也人满为患。 另外,由于集中性消费的特点,平时能接待2000人的旅游景点,可能在假日要接待5000人,势必会造成服务质量的下降,这种供需的严重不平衡也埋下纠纷与安全隐患。甚至有游客投诉,去了旅游景点,没有看到风景,只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同时,大量的旅游人流也造成旅行社之间的盲目竞争和无序竞争现象,有的打出“低价出游”“零团费”等幌子,却暗中降下接待标准;有的以次充好,强迫购物,过景点而不入。这样的旅游质量自然无法使消费者提及享受与开心。 同时,假日经济的过于集中,也造成了生态的透支。旅游景区人满为患的结果是造成旅游设施的超负荷运转,新闻中对于黄金周环境污染的报导屡见不鲜,不仅大量的垃圾让景点遍地狼藉,而花木的严重破坏也造成景点可观赏度的持续降低;与人流一同到来的还有大量的旅游噪声污染,宾馆餐厅、娱乐场所拥挤不堪,当地居民的生活工作受到极大影响。特别是在假日里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平时相比大大增多,过多的人流对于景区的管理提出了严峻要求,当设备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排查,消防工作疏于防范,交通管制与疏导未达要求等情况存在时,在人流数量的放大效应下,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与发生后果的严重性急剧增加。 调控不足。假日经济关系着社会经济背景下的生态环境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公共政策交通等各方面的调控。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角色,政府不仅要担当起假日经济的指挥棒职责,同时还要细化管理,对公安、通信、旅游、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协调统筹,进而达到满足游客综合性服务的目标。从这一角度来说,目前我国假日经济由于宏观调控上的不足,存在着较严重的难购票、难订房、安全卫生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 同时,目前我国假日经济还存在着市场供给结构水平低,消费水平低的问题,很多假日经济的经营者把消费理解得相对简单,其经营的重点放在吃喝玩乐四个字上面,而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产生了距离。从最初的走马观花式的图新鲜,到当下注重文化品位与文化熏陶的旅游需求,这不仅体现了我国经济增长的实质,同时也对旅游服务的提升提出了新的需求。而我国很多景区不善管理与维护,景点特色几十年如一日,不重视创新与文化深挖,不重视新旅游热点的开发,在全国各地很多“民俗游”、“文化游”的景点,都还停留在建几个仿古建筑,放一些仿古商品的阶段,并且风格特点大同小异、互相模仿,让很多旅游者感觉索然无味,这难免会影响到我国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优势 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经济增长最终是需要靠内需来拉动的,需求越旺盛,则产出与相关产业也就会得到更好的发展。1997年起,我国面临着通货紧缩的严峻形势,国家立足于长远经济发展的目标,就开启内需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黄金周”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次调控,居民的消费能力得到了有效发挥,以旅游为龙头的一系列相关产业链得到了有效的发展与壮大。这种基于闲暇时间的经济应用模式,有效利用了闲暇时间对于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解放了消费力。而支持黄金周经济的基础来自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由于社会经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后,其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具有了一定的水平,社会生产力所能提供的物质资料也具备了相应基础,再结合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也就建立起了闲暇时间模式中的货币消费基础,这几个因素综合作用,为假日经济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时间、公共服务、政策法规等全面的条件,进而把假日消费提升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而另一方面,由于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居民的消费观念从过去的求温饱,到现在的求放松,温饱满足后,文化与精神消费自然会成为消费的主要方向,而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也促进了消费行为的达成。总的来说,假日经济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就是一种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后,消费心理与消费能力同时提高的积极成果。 作为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旅游资源具有浓厚的文化传承性,自然风光丰富多彩,各地民族风情与文化古迹引人入胜。特别是我国得天独厚的古都与古文明建筑等旅游资源,具有着先天性旅游优势。而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其自然生态与社会传统保存较好,与当地自然风光一起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旅游景点观光地。 另一方面,我国有许多抗战时期的革命胜地与故居,红色旅游也成为我国旅游的一张亮眼名片。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旅游业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也在逐渐加快,在引入国际旅游服务意识与方法后,结合我国独有的旅游优势,为提升我国旅游供给能力注入了强劲的力量。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居民消费模式的更新,消费观念的提升也促进了旅游消费的大幅增加。对于目前我国人民的心态转变而言,很多人已经把消费作为工作挣钱的直接动力,这一深刻变化是保证我国假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内因,也是保证我国假日经济发展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与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的建设大步推进,现代化交通发展日新月异,交通条件的改善与升级,把很多景点从过去的乏人问津变成今天的热门景点,交通工具的变化也大大提升了假日经济中旅客在路上的舒适度,随着公路等级的不断提高,四通八达的交通要道不断竣工,更多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自驾游、全家游,进一步提升了假日经济的耗时性消费达成率。 而另一方面,政府对于经济的全面重视,也拉动了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外出旅游时宾馆、商业、停车场、旅游景点、公厕、通讯、环境、饭店、医疗等基础设施为旅客的出行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而旅游人群的涌入也进一步提高了这些产业的经济效益,相互促进的结果就达成了这些产业的进一步升级与服务质量的主动提升。在中央的号召下,各项政策出台都是为了提高旅游经济成效,以经济来带动当地发展,这也使得假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假日旅游的相关设施与配套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升。 我国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选择 建立闲暇时间约束模式。从目前我国假日经济发展来说,我国生产力发展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其在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人们收入还未达到全民参与假日经济的地步。从这一点来说,假日经济如果失去了强劲的购买力,那么其发展也就无从谈起。考虑到假日经济对于全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有声音表示要通过在我国建立起像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国民休假制来作为“黄金周”的替代。这种思路是基于闲暇时间约束力对于消费的影响,希望通过有效的时间调整让更多的人从工作中解放出来,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消费,更多地参与到假日经济中来。但考虑到国民休假制度作为一种带薪休假模式,其建立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撑,而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足以支撑起全民带薪休假制度,如果冒然用这种方式来代替“黄金周”,其最终效果可能并不乐观。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小长假的兴起是对闲暇时间约束模式的新尝试,与“黄金周”相比,小长假对于促进旅游者周边邻近旅游景点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自身就具有一定特点的小景点,其分布于城市周边,在距离空间上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小长假这种闲暇时间约束模式,正适合去这些小而有趣的景点。 从假日经济对于全国经济的促进角度来考虑,“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由于这些景点往往正处于城市辐射区间内,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在“黄金周”人流车流的压力下,更愿意选择轻松出游,用两三天时间去自己所在城市周边的具有历史风味的小镇,具有独特民俗文化的小村庄,或者是依山傍水、山清水秀的小景点、农家乐等。而在全民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这些小景点的当地居民对于旅游经济的敏感度很高,为了提高自身旅游对于游客的吸引力,他们更善于把握与利用游客闲暇时间的规律,对于提高自身旅游服务质量也有着强烈的动力。 由于景点范围小,前去旅游的人数虽不像大景点那样多,却也已经足够推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并且由于去景点的人数少,每个旅游者得到的服务质量也就相对更好,甚至在那些小镇子里,旅游者更能享受到原汁原味的小镇古朴生活,当地卖的工艺品可能比量产的热点景点所售的价格更高,但由于其中所蕴含的手工制作与所代表的一种生活态度,作为一种耗时性消费品,其产生的经济价值更高。在其中得到的精神享受甚至比热闹的大景点更多。在此情境下,也催生了更多的人利用周末时间来进行放松旅游,而本质上,这些假日旅游都属于闲暇时间约束模式的不同应用。③ 树立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于我国假日经济可持续发展来说,经济发展是首要的,只有经济基础牢靠了,才能打下坚实的居民消费支出基础。而在政府调控方面,对于假日经济要从长远计,对于旅游质量要提出量化性指标。从很多的旅游投诉新闻报导中都可以发现,很多地方政府与旅游经营者,由于自身旅游资源优势所在,当其景点接待量已经达到极限时,还是不作处理,造成整个景区爆满,甚至景区只见人不见景。对于这种思维,当地政府就应当进行正确引导。从安全角度考虑,任何的景点都应有一个人数上限,这不仅是保障旅游者自身的基本权利,让其旅游可以物有所值,同时也是一种对景区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态度,过度透支旅游资源,执着于挣“快钱”,挣“热钱”,只会造成整个景区的破坏与长期发展受损,而整个景区在旅游者心中的印象也会大打折扣,最终影响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设立综合管理机构。对于假日经济来说,目前我国尚缺少专业性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应设立一个针对于假日经济的综合管理机构,以研究闲暇时间约束模式对于当地旅游经济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法规,对假日经济过于集中的特点与矛盾,进行重点治理与专项整治。强调当地旅游服务质量,对涉及到旅游相关产业的各个商业机构与商户进行量化管理与指标考核。建立起良性竞争的旅游管理制度,建立起及时反馈、有效处理的游客投诉反映渠道,把保障游客权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另外,注重对于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注重多元化管理,引入国际旅游管理思路,对当地的旅游经营人员进行假日经济与旅游服务的专项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为促进假日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结语 对于假日经济而言,闲暇时间的约束作用提示了居民在假日经济消费上的时间规律,而保障我国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从调节假日经济过于集中开始,同时还要立足于假日经济的服务质量,把眼光从短期“量”的目标中放出来,更多地把假日经济服务的“质”提上去,从而保障我国假日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假日经济论文:论中国假日经济的发展与前景 【摘要】我国假日经济对扩大内需、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国假日经济也产生诸多问题,如欺诈经营、破坏生态环境、频发安全事故等。为促进我国假日经济的持续发展,本位阐释了假日经济发展的背景、现状及面临的困境,并对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假日经济 问题 对策 一、中国假日经济发展的背景 所谓假日经济,一般是指人们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集中消费或购物,由此带动了供给及市场,促使社会经济发展的系统经济模式。我国的假日经济起源于1999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可支配收入快速增加。国家不断延长法定节假日, 1999 年国家法定假日延长到17 天,2007 年法定节假日延长到11 天。2007年,国家出台了带薪休假制度,职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5-15天的带薪休假时间。随着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在满足于基本生活的需求,而是原来越看重生活品质的提高。为了刺激消费和拉动经济增长,国家出台很多优惠措施,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政策扶持。这些因素促进了我国假日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中国假日经济发展的现状 假日经济的发展直接带动了假日消费,并直接带动了旅游业、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诸多产业的发展。假日期间,全国各地热点旅游景区持续爆满,全国各地消费市场异常火爆。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中秋、国庆8天假日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4.25亿人次,旅游收入达2105亿元,其中民航客运收入达81.6亿元,铁路客运收入达33.2亿元。假日经济对于我国扩大内需、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假日经济面临的困境 假日前后资源供需失衡。我国假日经济具有短暂、爆发和集中的特点。我国长假时间相对固定,目前以春节和“十一”等两个大长假为主,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和中秋等五个小长假为辅。长假期间,人们集中旅游、娱乐或购物,致使全国各地的旅游景点、商场、车站和宾馆都人满为患,造成购票难、出行难和住宿难的现象,产生诸多问题,包括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等问题。例如,2102年中秋和国庆长假期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422 起,死亡794人、财产损失1325 万元。集中休假和集中消费造成假日前后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假日期间供不应求,假日结束供大于求。 假日消费市场乱象丛生。假日消费市场主要有两部分人组成,分别为服务商和消费者。假日期间,很多商家为了获得假期的最大利益,将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抛之脑后,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阻碍了假日经济的发展。当然,消费者非理性消费也是假日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假日期间,很多消费者进行消费并不是基于自身实际消费需求,而是盲目攀比和盲目效仿,从而导致盲目消费,产生过度集中消费的现象,出现超负荷消费的问题,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长期以往导致消费者抵触假日消费,直接限制了假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中国假日经济发展的对策 优化假日资源配置。为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益,我国要采取各种措施优化配置现有资源。一是进行科学规划。组织有关学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资源配置规划,调控方案及具体措施;二是进行统筹规划。统筹交通运输、旅游、娱乐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沟通解决假日经济面临的问题,制定综合服务政策,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提高假日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全国旅游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旅游信息服务网络,提供订票订房、交通查询、旅游路线查询等服务,及时各主要景点客流情况,避免游客分布不均。四是倡导理性消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醒消费者避免非理性消费,减少盲目消费,帮助消费者制定消费计划,实行精打细算,推动假日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加强假日市场监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假日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或个人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经营规章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严厉打击。工商部门要严格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要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处罚损害消费者的行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文明规范服务,不做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假日配套制度。为持续拉动消费和减少集中消费弊端,我国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带薪休假”制度,制定了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带薪休假,国家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给予职工选择休假的权利,采取轮休制或弹性工作制,增加休假的自主性,减少集中假期,增加分散假期,减少集中消费,鼓励分散消费。同时,我国应制定《旅游法》,加大对各级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快捷出行,国务院颁布实施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在春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期间,对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今后,国家要继续深化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制度,扩大免费通行范围,延长免费通行时段,实行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常态化。 加快假日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假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促进假日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假日经济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假日经济覆盖面比较广、消费比较集中,所以我国要加快假日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包括休闲、娱乐、商业、旅游等产业,同时要推进假日辅助产业的发展,包括交通、运输、住宿等产业。我国要加快假日休闲产业的发展,积极开拓休闲的领域,创造更多的休闲产品,创造多种渠道,如积极开发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分流部分游客,减轻热门旅游景点的压力。 五、结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消费结构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消费观念由基本生存消费向休闲娱乐消费转变。因此,随着配套设施的完善和配套服务质量的提高,我国假日经济还有巨大潜力。我国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加强监管,实现假日经济的持续发展。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之门 黄金周甫过,全国假日办便迅速推出了“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这份鲜见地吸引了211万网民广泛参与其中的问卷调查,却引来了半数以上网友的吐槽和质疑。围绕在假日设置欠乏合理、假日经济涸泽而渔的批评声音,广泛发之于报端和网络。 事实上,民众对于假日安排不合理的质疑,非一日之寒。而其背后,也不仅仅是假期制度本身。随着中国居民收入的增长,以旅游为代表的消费需求逐渐得以释放。近几年来源自宏观经济层面的扩大内需声音此起彼伏,而旅游恰恰是提振内需的重镇。 中国旅游研究院的《2013年前三季度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全年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旅游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升。国民旅游市场增长较快,预计前三季度国内旅游人数为24.8亿人次,同比增长11.6%,国内旅游收入为1.92万亿元,同比增长15%。 与此同时,另一个旅游消费数据也极为可观。据世界旅游组织数字,中国游客2012年在海外旅行消费达到1020亿美元。而且,增幅也正处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 假日的合理安排与旅游经济内需刺激之间的关系,前所未有地突显出来。而方方面面的考量因素,也为之涌现。 得失“黄金周” 作为一个旅游概念,“黄金周”概念本身亦是源自日本的舶来品。 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国内经济,促进国内旅游,1999年,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了三个7天长假。 1999年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2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41亿元,从此开启了“黄金周”的黄金时代。 于是,每年“黄金周”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集中爆发的“数据”,就成了部分电视媒体与业内人士讴歌旅游经济的由头。 但随着节假日过于集中,“五一”“十一”人员流动数量庞大,交通拥挤,旅游安全隐患增大。同时,居民大规模集中出游导致旅游产品短期内供给不足,专家建议取消黄金周的呼声越来越大。 根据全国假日办公布的数据,2013年的“黄金周”期间,全国纳入监测的125个直报旅游城市和景区点国庆“黄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3124.51万人次,同比增长6.8%;累计门票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10.33%。但与此同时,各地陆续发生景区容量超载问题,河南云台山、湖南张家界、山东崂山、贵州梵净山等热门景区出现接待人数超载、游客滞留问题。 有关假期安排的讨论越来越激烈,“黄金周”给人们的得失又如何权衡? 包括经济学家汪丁丁在内的学者和相当部分的公众,都开始呼吁普及弹性休假制度意愿。也有专家反驳,黄金周在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确发挥着能量。投资、出口、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长假损失2000亿元的说法完全否认了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概念。“一个黄金周占到一年全国旅游收入的将近10%。也就是,一个“黄金周”的收入,相当于平时五六周的收入。” 每到“十一”,旅游价格跟过山车般上涨,往往比平日价格高出三至四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的第三产业,包括旅游业,餐饮业等与之有关的行业,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假日旅游经济抬头,“黄金周”当然功不可没。但其内生矛盾恰恰是源于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同有待疏导的消费途径、路径之间的背离。回顾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就会发现,媒体频繁报道的热点之中,“黄金周”成了“黄金粥”,难得的假日也变成了“花钱买罪受”,在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的直接作用下,全国多地高速公路和景区更是直接陷入“瘫痪”的状态。今年九寨沟等景区出现上千名游客滞留情况,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黄金周”出行的意愿开始减弱。 长此以往,多年所累积的“假日经济”需求势必会受到冲击。 拷问假日制度 现行的休假制度,是经历过多次调整之后的“遗留”结果。 2006年,国家发改委的《2005:双稳健政策下的宏观经济走势》报告正式提出建议:“将每周休息两天改为休息一天,剩余的一天一起移至月末,一次休息4天,变成月月‘小黄金周’,并适当延长春节休假时间;取消‘五一’‘十一’黄金周。” 2008年开始,“五一”黄金周被取消,改为短假期,共3天,并设立了清明、端午、中秋3次短假期,传统节日成为新增法定假日。由于3个“黄金周”减少到两个,长假出游选择减少,当年国庆“黄金周”出游人数增长幅度升至22.1%。 这也是今天我们看到“堵塞”结局的直接因导。 2013年国庆长假的第一天,有11万人在天安门广场观看了升旗仪式,遗留下近5吨垃圾。9月30日12时至10月7日12时,天安门地区收运垃圾53.82吨,同比增加6.26吨,增加一成多。10月6日,“黄金周”第六天,北京八达岭长城景区累计游客人数达35.66万人,产生垃圾共计109吨。再考虑到九寨沟出现的游客占领售票处等群体事件,假日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很多专家亦建议,新兴市场的中国也该多考量一下国外的休假制度,毕竟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验更加丰富。 以全国性法定假日来看,欧美国家中,美国目前只有10个,德国也是10个,法国稍多有11个,英国人只有8个(北爱尔兰地区为10个)。与中国毗邻的日本有15个全国性法定假日,韩国为14个(其中春节和中秋放假3天,共计休假18天)。 法国是世界上节假日最多的国家,而且也是带薪休假制度设立最早的国家。平均工作一个月可以休2.5天个假期,每年有超过30天的带薪假期以及11天的法定假日,也就是说每年可带薪休假6周。再加上周六周日,总共一年大约有150天的假日。在日本,“黄金周”没有调休或者借周末的说法。而美国的假期安排比较自由,公共假日有10天,其他由企业自己安排。一般公司每月有1天带薪病假,工作半年后有5天带薪休假,满一年有10天,每多一年增加一天。瑞典更是把带薪休假制度发挥到“极致”,国家规定,带薪假期每年不得少于5个星期,有些甚至长达7个星期。为鼓励休假,《休假法》还规定,人们休假期间的工资要比平常高出0.8%。要是实在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休假,雇主须付给雇员高出其正常收入近50%的工资。 对比国外的休假制度,的确让人有些“眼红”。但专家认为,如果按照大多数民众的休假设计,全国性法定休假日将倍增,会对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造成的影响将远超其他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造成的影响无法评估。 作为一项休假制度,它的根本功能应该在于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如果仅靠一刀切的休假制度,不管怎样的假期安排,都很难满足日益多元化的休假需求。“黄金周”的贡献与消极影响并道而行,单纯讨论存废或许不太现实,设置合理的休假制度在此刻显得尤为必要。 专家建议,在假日设计制度上,应该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能有效分担法定节假日形成的旅游高峰期的压力。今年年初,《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由于普通劳动者得不到带薪休假的机会,只有期盼“黄金周”这种带有政府强制性的集中休假。公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其实是每年一定时间的合理休长假机会,而并非就是“黄金周”。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也提出了对长假安排的意见,他认为应取消清明、端午、中秋借周末调成三天小长假;另外“十一”长假不仅需要保留,“五一”也应该恢复;一年的节假日应该增加到13天,或者15天。 另有专家认为,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得远不完善的情况下,缓解“黄金粥”最直接的办法是增加“黄金周”,同时“取缔”小长假,不能再通过挪双休日来形成小长假,由于小长假与双休日的区别不大,取消小长假对经济影响不会太大。 引导内需之门 如果把负面效应皆归结于休假制度本身,难免有些牵强。但“休假制度可以更合理”“对内需刺激可以更科学”的方案也并不是不可能。事实上,休假制度本身,考量的恰是合理的假日安排与内需消费之间的辩证关系。来自公众的建议中,也不乏有科学而合理之策。包含弘扬传统文化、公民工作生活健康、持续有效刺激内需等考量标准的建议被屡次提及。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假日旅游休闲娱乐的需求不断攀升,潜在需求的上升是一大趋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消费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 而旅游需求是中国人消费需求增长最迅猛的部分之一,它是内需的一大亮点。中国人生活质量升级,旅游所占比重很高,它是幸福感的重要源泉。由此,长假制度也被视为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一大举措。 黄金周的汹涌客流显示了公众较强的消费意愿和较高的消费能力。有关专家认为,今年中秋、国庆长假旅游需求的逆势“井喷”,透露出我国消费仍有巨大潜力,也反映出第三产业发展迫切需要常态化,应通过政策杠杆、周密调度和改进服务,充分释放扩大内需的空间和潜力。 “十一”黄金周火爆的人气无疑反映出中国巨大的内需潜力,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消费者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不过,如此火爆的“黄金周”给公众带来的并非全是休闲的享受,由于出游人流的大幅增加,道路、景区、住宿都面临了巨大压力,几乎遭遇被“挤爆”的命运。许多人长线旅游的需求只有“黄金周”一个选择,如此供需不平衡必定造成“黄金周”的困境。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而今年“黄金周”发生的九寨沟滞留,故宫“超限”等都反映出集中爆发的游客需求与景区承载能力之间的供需不平衡。在现行的休假制度看来,这种状况将长期存在。 “黄金周”困境倒逼相关部门应该重新考虑假日安排,比如是否应该继续实施长假小汽车免费通行的政策,而是将优惠放到平时;是否可以多出一两个长假期来分流长线旅游需求;是否可以增加强制性措施来保障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对于公众而言,任何一段时间都可以成为他们的黄金假期,对于供需矛盾也能有效缓解。 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国家,蕴藏着巨大的需求潜力。但仅靠每年一次的“黄金周”集中拉动内需,效果也并不如意。专家认为,提高假日经济的比例,除了“十一”长假,应增设更多的长假,比如两到五天的假期,就可以大大满足公众对于长假的需求,实现“1+1大于2”的持续发展。 事实上,早在2009年全国两会,有政协委员就建议恢复“五一”黄金周。发展中国特色的“假日经济”是现代服务经济的重要推手,增加法定的节假日不仅可以有效地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也能丰富百姓生活。 据统计,2012年中国人均GDP已超过6500美元,中国正处在消费规模扩大、消费升级不断加快的重要时期,尤其是富裕阶层对高档商品的需求空间迅速放大。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3年秋季报告》预测2013年全年中国GDP增长7.7%。 全国假日办的《2013年国庆假期假日旅游统计报告》显示,今年国庆假期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4.28亿人次,比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增长0.7%(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5.1%);实现旅游收入2233亿元,比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增长6.1%(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21.2%);游客人均花费支出521元。 这组亮眼的数字反射出“假日经济”对于拉动我国内需的作用。不可否认,在以“鼓励出行”、“拉动内需”为目的“黄金周”期间,我国的内需得到了极大地释放,但公众必须为此承担更高的消费成本和忍受更差的消费体验,这显然并不利于我国公众消费能力长期有效地释放。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高,提高假日经济的比例,增设合理假期,缓解长假“拥堵”的现状,让人们有更多选择,如若实现,推力下的中国内需市场也会在世界范围内一枝独秀,为GDP做出不可小视的贡献。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初探 摘要:我国的公休假日已达到115天,“假日经济”一词也便应运而生,并渐渐成为了各大媒体争相热炒的一个话题。这个在经济学有关书籍上找不到的名词,其威力确实不容小觑。面对又一个长达一周的假期,人们跃跃欲试,希望过一个不同寻常的假期;各大商家也纷纷为如何在“黄金周”里尽量多地吸引人们的眼球,如何最多的赚取利润而绞尽着脑汁。本文正试图通过各种资料,对“假日经济”进行一番浅浅的论述。 关键词:假日经济;消费;管理 1、导言 从1999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我国开始实行“五一”、“十一”长假政策,国家法定假日增至10天。至2007年12月,又调整为11天。如今,7天长假已被人们冠以“黄金周”的称谓,而元旦、清明、五一、中秋等几个节日,也被媒体称为“小长假”。到底过去的这几个“黄金周”,我们经历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需要改进些什么,都是需要探讨一下的。 2、何谓“假日经济” 2.1“假日经济”的概念 掂量掂量“黄金”二字,感觉到的,不仅仅是数字的份量。仅仅是去年“五一小长假”,全国城市居民出游人数超过了1000万,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了春运,景点游人、餐饮用量、饭店住客、运输数字在假日期间大幅度上升;据相关报道,去年“五一”仅广州一市的消费营收就达到了20亿元人民币,平日10万,双休日20万的人流量,到“五一”期间,增加至40万~50万,由此可见,假日经济在促进消费中的作用已是毋庸置疑了。 那么,我们是不是能够给“假日经济”下这么一个定义:所谓“假日经济”,是指国家在促进消费的需要下,在节假日由各种资源的配置、供给和需求所引起的经济行为。 接下来,我们在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来看看“假日经济”: 从需求看,假日消费包括四个层次。第一是如食物、衣物等方面的满足生理需要层次的消费;第二是如体育、旅游、个人爱好等方面的满足健康娱乐层次的消费;第三是如图书技能知识的学习活动等方面满足发展需要层次的消费;第四是如公益活动、赠送礼品等情感领域方面满足精神需要层次的消费。从假日消费的四个层次看,第一个层次与平时消费内容是相同的,只是消费时间上相对集中而已;后三个层次是假日经济中较为集中的需要。 从供给看,假日经济主要是与闲暇产业有关。所谓闲暇产业是指与旅游、体育、娱乐、闲暇教育、兴趣爱好等相关的产业。 2.2 假日经济产生的一些条件 从“假日经济”产生的深层原因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2. 2.1、经济大环境方面 “假日经济”说到底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我们得知,人的需要分为五种,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逐层递增。分别为:生理、安全、情感、尊重以及自我实现。当低层次需要被满足后,人们就会向更高层次追求。而“经济人理论”则假定:人思考和行为都是目标理性的,唯一地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的最大化。人们的消费需求,在满足了温饱之后,必然会向闲暇、娱乐等精神享受发展。然而,这样的发展,将取决于大环境的经济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人们的收入大幅提高。其次,主流媒体对于消费观、消费层次的引导上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2.2、消费心理意愿方面 国家改革开放多年,各方面都已逐渐与世界接轨,对于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国人向发达国家靠拢的意愿日渐强烈。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脸朝黄土背朝天”似的苦干,“休假、放松”等理念已经形成。因此,在假日期间,吃、住、行、游、购、娱等方式相继成为假日消费主流。 2. 2.3、实现条件方面 “假日经济”作为整个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消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代消费讲究“有钱有闲”,即要求除了手上有货币,身上还要有假期,二者缺一不可。越来越多的假期正好符合了这样的条件。 3、小结 “假日经济”方兴未艾,之前也没有任何经验可循,经历了14个年头后,我们正处于对“假日经济”进行调整适应的磨合阶段,正如“摸着石头过河”。由于假日经济的周期性和波动性,如何让“假日经济”合理有序,做到可持续发展,还有待政府部门以及众多商家的共同努力。(作者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假日经济论文:浅析我国假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摘 要:假日经济是在我国人民物质文化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闲暇时间增多的情况下逐渐形成的一种涉及面较广、综合性很强且具有持续发展特点的经济模式。从现状看,我国的假日经济具有时间特征明显、突发性强、消费群体广泛等特点。目前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也存在着短期经营行为、政府引导不足和市场秩序管理被动等问题。 关键词: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休闲产业 一、假日经济概述 1.假日经济的概念 假日经济是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假日经济属于消费经济范畴,是指人们在节假日或法定假期里集中消费的行为带动供给和市场乃至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它主要表现为旅游消费、休闲购物、娱乐消费等,涵盖了包括旅游业、交通运输、餐饮业、商业、娱乐业、传媒等产业在内的大部分第三产业。假日经济是由各种需求、供给和资源配置所引起的经济行为,其实质是一种拉动消费的经济形态,是人们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2.假日经济的替代效应 假日经济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节假日的集中消费,替代了很多其他产业的生产、服务和消费活动,产生了替代效应。例如一些管理部门休息不办公、股市休市、企业停产等活动的停滞,这会给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从时间和空间两方面可以对这种替代效应进行解释。时间上的“替代效应”是指商家为了利用集中的休假时间,采取各类手段、方式进行促销,这样会将消费者分散在一段时间的消费集中到假期,换句话讲就是消费在时间范围上的移动变化。还有一部分消费者会在假期旅游,这样会产生旅游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则有可能为未来的旅游做准备,这就会减少当前这一时期的消费,这也是时间上替代效应的表现。空间的替代效应则可以理解为旅游地区间的替代,如上海的游客到黄山景区旅游,增加了黄山景区的假日消费,但相应的也就减少了上海的假日支出,这是不同地域间的替代,社会消费额的增长变化并不大。并且不同消费内容之间也存在着“替代”,个人消费增长的变化不大,严格地说,这不是对内需的拉动,因为并没有对潜在的消费时间和消费市场进行深入挖掘。 二、我国假日经济的形成与现状 1.假日经济产生的背景 假日经济是伴随着我国第一个“黄金周”而出现的。1999年9月我国决定增加广大劳动者的休闲时间,将春节、“五一”、“十一”3个中国人民生活中最重要节日的休息时间延长为 7天,于是“黄金周”的概念应运而生。 2007年末,国务院又推行新的休假办法,即保留春节和国庆长假,将劳动节、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几个民族传统节日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将国家法定节假日由10天增加为11天。这为我国居民休闲娱乐、购物消费、旅游度假提供了较为充足的时间,也在时间上为假日经济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2.假日经济发展的现状 在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我国各地旅游业、餐饮业、零售业等都出现了“井喷式”火爆拥挤的场面,几乎所有的景区景点、商业街、购物店都人满为患,许多商品供不应求。2011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1.5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2.7%;实现旅游收入820.5亿元,比上年增长27.0%。2012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1.76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4.9%;实现旅游收入1014.0亿元,比上年增长23.6%,2012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更是创造了“多项纪录”而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总之,黄金周和小长假的休闲消费模式已经不断走向成熟,近几年仍保持着较高的增长势头,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旅游发展态势:个性化、体验式和休闲化的自助旅游方式越来越多的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的自驾旅游、家庭式自助游和散客式自助游渐渐成为常态。 三、假日经济在我国发展的困难和障碍 假日经济迅速发展,有效促进了我国消费市场的繁荣,对于经济增长和快速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何保持假日经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依然面对诸多障碍。 1.短期经营行为给假日经济带来伤害 在长假期间,一些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不顾长远发展,出现短期经营行为,成为制约假日经济整体繁荣的瓶颈。旅游业作为假日经济的主导行业,主要依赖旅游景点、交通运输、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相关服务部门和设施。由于在假日期间游客数量骤增,游客对于资源、商品的需求远远大于社会上的供给,造成供需严重失衡,一些商家为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降低服务标准,甚至欺诈、哄抬物价等短期经营行为,严重影响了假日经济整体的健康发展。面对黄金周期间成千上万的游客,各地相关服务部门和设施都出现了超负荷运转的危局,无法保证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投诉明显上升,并且严重损害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当整个旅游市场在短时间内需求大量增加,而供给条件仅小幅暂时性地增加时,市场为了达到供给平衡,会导致旅游产品价格的上涨。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挫伤了旅游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假日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管理缺失 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配套缺失是制约假日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仅就旅游来讲,因为长假期间出行的外来旅游者和本地居民休闲娱乐活动都骤然增加,对旅游景点、旅店、餐饮、交通、基础设施和设备的需求也激增,而这供给短时期内又难以满足游客对旅游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需求,便会出现许多问题。一些原本就很薄弱的接待服务和基础设施在骤然增加的节假日需求面前更加不堪重负。以福建武夷山为例,其每日的最佳容量是3万人,最大容量是每日5万人,但2011年国庆高峰时,武夷山突破最大接待量,游览人数高峰时一度达到了8万人次。密度如此之高的游览人数,不但会造成旅游者游览质量的下降、引起踩踏等安全问题,而且对景区的环境造成破坏、加速服务设备的过度使用,不利于景区生态的保护。交通问题也成为制约假日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铁路、航空出现了一票难求的状况,旅客滞留、人满为患等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公共交通等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公共设施没有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想使假日经济持久地“火”下去,相关政府和旅游服务部门就必须采取措施,有效地突破这些瓶颈,但如果一味强调并加大基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又必然导致旅游淡季时资源、设施大量闲置,造成巨大的浪费,这种淡季与旺季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利用率相差悬殊的现象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会破坏和严重浪费许多稀缺资源。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之经济学解读 摘要 假日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闲暇时间日益增多的情况而逐渐形成的。在假日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经济学工具进行深度分析,对其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假日经济 经济学 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经过“双休日”、“黄金周”、“大长假”、“小长假”等改革后,“假日经济”模式日益成熟与完善。它的产生对拓宽国内消费市场、加速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一、“假日经济”的经济学含义 假日经济(Holiday Economy)是指人们利用假日集中购物、集中消费的行为,带动供给增加、市场繁荣、经济发展的一种系统经济模式。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因为有一部分人休息,而使另一部分人获得工作的机会。假日经济属于消费经济范畴。它包括旅游、休闲、娱乐三种形式,涉及到商品消费、旅游服务消费和文化消费三个领域。从更高的程度上讲,它既是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又是劳动力价值的提升。 二、“假日经济”的特征 一是集中性。假日经济的集中性是其最大的特征。要想在短短的时间内吸引客人的注意并取得较好的效益,要靠特色。各行业产业不必局限于传统领域,应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要求的顾客需要。各行业产业只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优良产品和完善服务,才能为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假日消费环境,从而刺激消费,达到社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二是关联性。假日经济是由假日派生出的综合性经济模式,并逐渐形成假日市场产业链,表现出显著的关联性。由于度假而引发出的零售、旅游、餐饮、交通等相关服务行业的连锁效应,为这些行业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商机,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 三是服务性。假日经济具有强大的服务功能,假日经济活动由各种准服务经济活动组成,如餐饮、娱乐、交通、旅游均是准服务性行业。通过服务满足人们假日里各层面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服务的质量高低是假日经济发展快慢与好坏的重要标准。假日经济是通过服务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同时取得经济效益,获得发展的。 四是消费性。假日经济实质上属于经济产业链中的消费经济。假日经济产业链中相关产业基本属于无实物形态产品产出,且产品均用于最终消费,产品的生产过程即消费过程,生产与消费连成一体。消费是假日经济的表现形式,通过消费的系列经济活动取得综合经济效益。 三、促进“假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 目前,我国每年的公休假日已达114天,几乎占全年总天数的三分之一,可以说假日经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年的经济状态。同时作为扩大内需措施,发展假日经济应该充分考虑加大财政力度的现实可能性,使假日经济在可靠的物质基础上得至进一步的繁荣。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加大公共投资政策的力度,可促进“假日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对策有四点: 一是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发展。要从根本发展假日经济,必须进一步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收入的增长水平与假日的延长程度相适应,假日经济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同时,国内居民收入分配应进一步合理化、公正化,尽量缩小贫富差距,降低恩格尔系数,从而达到共同富裕,共享假日。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投资支持。增加公共投资属于汲水政策,可以在经济萧条时靠付出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使经济自动恢复其活力。加大公共投资政策,政府可以实行消费与投资的双向启动。通过基建项目建设不仅可以吸纳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从而增加居民收入,刺激消费需求,为假日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能够迅速增加投资规模,直接扩大社会投资需求,刺激经济增长,改善基础设施的薄弱和滞后状况,为发展假日经济提供良好的配套设施及服务支撑。通过这种方式可刺激假日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三是培育科学消费观念,供需协调要符合经济规律。针对很多人非理性的消费问题,媒体可以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途径,多请消费经济学等各方面的专家在各种科学消费的观念与方式,倡导绿色消费、适时消费等各种科学消费理念,并通过消费者协会、商品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不当消费的危害案例讲解,或制作某些公益广告改变人们过时的消费习惯,让科学消费观念进入百姓生活,力求科学消费成为改善人们亚健康状态,全面提升人们身、心、体、德等方面的素质。 四是坚持“内增活力”与“外增引力”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多年的假日经济发展和实践已经表明,我国的假日经济主要走的是内向型发展模式,也就是说,从假日经济的主体到客体,主要都是依靠自身因素,走独立发展之路。长效机制需要统筹兼顾。这就需要强化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配合。一方面,要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成立相关的预测预报中心。另一方面,还要在每次假期过后,由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快解决发展的问题,并在治理实践中积累经验,全力提升消费环境。 总之,对于“假日经济”,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应理性地去面对。既要利用假日经济所带来的积极的因素,同时也不能忽略需要存在消极因素的潜在可能;既鼓励、又管理,不断对其进行规划、管理,使其成为既能丰富人们生活,又拉动经济的增长的长效经济工具。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现象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观念和需求结构的变化,国家对公休假期政策的调整,假日经济现象的出现已成为形成经济的休闲化和休闲的经济化的趋势的一种突出表现形式。假日经济引其在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方面起到的显著作用已引其各方面的关注,成为休闲业和经济界研究的新课题。 关键词:休闲经济 休闲消费 假日经济 现状 问题 一、我国假日经济兴起的原因 自1995年我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1999年法定假日延长为17天。现虽经国家多次调整又自2007年起国家增设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各放假一天。至今每年的“法定节假日”是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公休日”是104天(一年按52个星期,每星期休息2天计算)。从而使每年的闲暇时间增为114天左右。即出现了所谓的“假日经济”现象。“假日经济”是指在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人们在节假日集中消费所引起的销售、服务猛增、市场火爆的经济现象,是对于节假日集中消费有关现象的概括和反映。“假日经济”说到底是因人们休假而使某些行业受益,从而为经济的发展带来机会。 从范围看,“假日经济”包括了三部分:一是大节日经济,指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消费,放假时间长,消费量大;二是小节日经济,指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等节日的消费;三是双休日(公休日)经济。在这三者中,大、小节日经济是“假日经济”的主体。 1、从短期看,政策因素起到了直接的引发作用。我国经济自1996年实现“软着落”后,紧接着就进入了通货紧缩阶段,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出台一系列鼓励消费、启动内需的措施,增加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及增加居民闲暇时间等,这些政策在启动市场、拉动内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应。尤其是休假时间的延长和调整,为家庭实现消费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应创造了条件。 2、从长期看,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是“假日经济”得以发展的深层原因。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观念和需求结构的变化,形成经济的休闲化和休闲的经济化的趋势,符合世界休闲经济的普遍发展规律。 另一方面,以往传统的消费观念是在家消费,人们的闲暇时间大部分是在家中度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外消费模式的影响,走出家门,从事社会化的消费活动,既调节生活,又增加知识已逐步成为一种趋势。因而出现旅游热、娱乐热、休闲热和购物热。从消费结构上来看,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们从物质和实物消费逐步转向精神和服务消费,而后者一般来说,除了要求消费者拥有可自由支配收入以外,同时要具备可自由支配时间,也就是马克思等人所说的“自由时间”。随着消费结构的这种演变,人类对休闲活动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使休闲消费成为一种消费趋势。 3、由于我国有些单位没有带薪假期,消费者对休闲时间缺乏自主选择能力,人们的休闲活动在时间上相对集中于节假日,增加了休闲消费在时间上的集中性,很大程度上假日消费是日常消费在时间上的转移。 4、由于长期以来对休闲的不重视,加上经济的落后,使休闲的供给相对单一,需求也缺乏多样性,休闲内容的集中性则进一步加剧了休闲经济的冲击性,表现为旅游活动几乎成了假日经济的全部主题和代名词。 分析假日经济现象产生的原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常有把休闲经济等同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实际上,三者不仅内涵迥异。且在三者外延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别。 二、“假日经济”是休闲经济的特殊表现形式 “假日经济”的兴起有着深刻的国情背景。实际上,“假日经济”是休闲经济受到一定条件约束下的特殊表现形式。 1、假日经济是休闲时间相对集中的休闲经济。休闲活动不仅包括节假日消费,同时还包括其他可自由支配时间内的活动。如带薪假期和平日的闲暇时间。而主体是带薪假期。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带薪假期,如美2-3周;日本15天;法国每周35小时工作制。。。。。。我国也正在逐步实行,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带薪假期,个人自己制定休闲计划,来解决休闲时间过于集中的问题。 增加居民闲暇时间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假日经济实际是在休闲需求不断增加,而休闲时间相对集中情况下,消费休闲化在我国的特殊表现形式。 2、假日经济是活动内容相对单一的休闲经济。休闲活动的内容和时间上应相对广泛,包含了满足人们(主要是城市居民)的娱乐、游戏、消遣、旅游、健身康体、业余爱好以及其他文化消费活动。而目前受传统休闲方式的影响,同时由于休闲供给的相对不足,我国居民休闲活动在内容上相对单一,主要集中于旅游活动。因此假日旅游是假日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受时间相对集中和内容相对单一的双重约束,已成为我国居民满足其休闲需求的一种主要形式。可支配收入提高、休闲需求增加的前提下,加上政策的引导和舆论的宣传,假日旅游出现所为的“井喷”现象也就是情理之中的。假日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休闲经济所应该容纳的消费潜能。 3、假日经济存在的问题。假日经济已在我国大体勾勒出以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消费为主要特征的走势。据2012年人民网旅游频道提供的信息,从已公布的11个省市区旅游收入、接待人数的统计显示,五一小长假旅游收入共计560.66亿元。其中山东省旅游收入第一147.2亿,而河南省接待人数最多达2071.3万人次。 假期变化重构消费格局,直接拉动假日消费。不仅有效刺激了旅游消费,直接带动了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给相关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假日期间全国消费品市场高朝迭起,各地商业均显火爆场面,成为商家掘金的好时机。据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五一”节日三天,百家重点商业服务企业 实现销售额19.6亿,日均消费6.5亿。 假日经济已成为经济升温的强劲推力和助燃剂。假日经济的流金淌银的财富效应展现了假日经济的市场魅力。但火爆的消费背后,作为一种正处在成长完善阶段的新事物,在展示其巨大潜力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潜在的问题,如:一是假日旅游产业化水平不高,供给与新的需求之间存在距离,消费活动的时段、区域集中、有限;服务质量不高,利益驱动,只顾眼前利益,忽略旅游品牌意识和当地本身容量;交通承载力不够,交通缺乏便利感,成了游客的心病。二是消费者消费不成熟,消费意识不成熟,存在盲从心理。三是相关部门对假日经济持续发展的推助作用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信息部门忽视了假日休闲市场,应尽快建立健全假日休闲年信息网络,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消费信息。四是休闲市场相关产业未启动,假日经济是一种综合性强、牵涉面广、可持发展的系统经济形式。目前的节日购物热,多是冲着打折去的,而旅游的产品也较单调,缺乏休闲的内涵。发展假日经济,拉动有效需求就必须开发假日市场新品种,在文化、娱乐、体育、科技等消费方面挖掘市场潜力,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假日经济论文:假日经济背景下的酒店节日营销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五一”小长假、清明小长假、端午小长假、中秋小长假、“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的设立,给节假日消费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和能量。假日消费热潮日益高涨,假日经济的产生,推动了众多产业的发展,也为酒店业提供了发展契机,节日营销愈来愈受到酒店的重视和青睐。本文以假日经济为背景,结合中国现有节日,就酒店业如何更好的开展节日营销提出建议。 关键词: 假日经济;酒店;节日营销;主题策划 1 假日经济背景下酒店开展节日营销的必要性 一年的节令可分成四类:一是法定假日类:元旦、春节、三八节、清明节、五一节、六一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二是非法定假日类:情人节、母亲节、父亲节、元宵节、复活节、圣诞节等;三是民俗时令类:夏至、冬至、立冬、腊八等;四是商家自定假日类:店庆日、啤酒节、美食节等。 假日经济是指人们利用假日购物、旅游、娱乐等休闲消费活动,从而带动供给增加、市场繁荣、经济发展的一种综合性经济模式。酒店是节假日休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刺激节假日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节日营销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酒店营销业绩的好坏。所以酒店必须重视节日营销活动的开展。 2 节日营销的定义 节是对岁时的分节,把岁时的渐变分成像竹节一样的间距,把两节气相交接之日期定为交节,由此转为节日。 所谓的节日营销就是指在节日期间,利用消费者的节日消费心理,综合运用广告、公演、现场售卖等营销手段,进行的产品、品牌的推介活动,旨在提高产品的销售力,提升品牌形象。它是整个营销营销规划的一部分,而不是短期的售卖活动。节日营销是非常时期非常规性、特殊性的营销活动,具有集中性、突发性和规模性的特点,要求企业以创新为指导,假“节”而发,顺“节”而上,出奇制胜。 3 酒店在开展节日营销时存在的问题 3.1 领导层重视不够,缺乏市场调查或调查不充分,导致产品缺乏特色主题不突出 酒店开展节日营销应该着眼于佳肴美誉度的提高,着眼于整个市场份额的提高和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但是很多酒店的领导层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把促销等同于营销,只为提升销量而促销,而这种思想也影响了下属员工。导致在进行节日营销前没有进行调查,只是照搬以往的经验或其他酒店的做法,没有特别针对特定节日、特定市场的营销计划,导致提供的产品缺乏特色,在节日时很少得到顾客的关注,如有的高星级饭店在情人节虽策划了活动但只有几对情侣前来用餐的情况,因此销售额无法提高。 3.2 节日营销手段过于单一,主要以价格策略为主 每当节日到来时,酒店一般都会有一些促销活动,但这种促销仍然主要以价格为主,而节日市场打折让利的促销方式对消费者来说已习惯到麻木,缺乏新意。 3.3 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导致员工的工作量过大,顾客投诉增多 由于部分节日如五一、十一等会出现客人扎堆结婚、消费的情况,酒店人手不够,导致员工超负荷运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疲惫的状态下,对客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且由于有的酒店没有有效贯彻三倍工资的制度,只是在淡季给予补休,无法调动员工积极性,顾客投诉增多。同时由于节假日客人的增多,酒店会聘请酒店其他部门的员工或者大专院校的学生前来兼职,由于缺乏培训导致业务不够熟悉,也容易导致顾客投诉。 4 做好酒店节日营销工作的建议 要做好酒店的节日营销工作,总体来讲必须抓好“一个中心”。酒店营销的中心是市场,是目标顾客。酒店必须关注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市场开展工作。酒店以市场为中心就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做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要随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有目的的开展饭店活动。另外酒店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必须首先把酒店内部各方面的工作管理好、协调好,才能增强实力,在营销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培育和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以及树立正确的理念上下工夫。 假日经济论文:浅谈端午节的历史与假日经济 摘 要:端午节是我们民族一个重要的节日,端午节在南方吃肉的、蛋黄的粽子,在北方吃枣的粽子,在粤桂鄂闽川浙等地的端午节还会有场面热闹的龙舟竞渡盛会。 关键词:端午节;屈原;屈原之死 一、端午节起源 端午节是古老的传统节日,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端午节的由来与传说很多。 (一)纪念屈原 按现在一般解释,端午节是我国古代爱国诗人和政治家、思想家屈原投汨罗江殉国的日子,文字记载始见于梁吴钧《续齐谐记》:“楚大夫屈原遭谗不用,五月五日投汨罗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并命舟楫拯救之。”想必是“竹筒贮米”就演变为吃粽子了,“命舟楫拯救”就演变为龙舟竞渡。 屈原投汨罗江之后,有天夜里,屈原故乡的人忽然都梦见屈原回来了。他峨冠博带,一如生前,只见面容略带几分忧戚与憔悴。乡亲们高兴极了,纷纷拥上前去,向他行礼致敬。屈原一边还礼,一边微笑着说:“谢谢你们的一片盛情,楚国人民这样爱憎分明,不忘记我,我是死而无憾了。”话别谈旧间,众人发现屈原的身体已大不如过去,就关切地问道:“屈大夫,我们给你送去的米饭,你吃到了没有?”“谢谢”,屈原先是感激,接着又叹气说:“遗憾哪。你们送给我的米饭,都给鱼虾龟蚌这般水族吃了。”乡亲们听后都很焦急:“要怎样才能不让鱼虾们吃掉呢?”屈原想了想说:“如果用箬叶包饭,做成有尖角的角黍,水族见了,以为是菱角,就不敢去吃了。” 第二年端午节,乡亲们便用箬叶包成许多角黍,投入江中。可是端午节过后,屈原又托梦说:“你们送来的角黍,我吃了不少,可是还有不少给水族抢去了。”大家又问他:“那还有什么好法子呢?”屈原说:“有办法,你们在投放角黍的舟上,加上龙的标记就行了。因为水族都归龙王管,到时候,鼓角齐鸣,桨桡翻动,它们以为是龙王送来的,就再也不敢去抢了。”角黍,就是现在的粽子。 从此端午节包粽子、划龙舟的习俗,就由屈原的故乡传向全国,由古代传到今天 。 (二)纪念伍子胥 端午节的第二个传说,在江浙一带流传很广,是纪念春秋时期的伍子胥。伍子胥名员,楚国人,父兄均为楚王所杀,后来子胥弃暗投明,奔向吴国,助吴伐楚,五战而入楚都郢城。当时楚平王已死,子胥掘墓鞭尸三百,以报杀父兄之仇。吴王阖闾死后,其子夫差继位,吴军士气高昂,百战百胜,越国大败,越王勾践请和,夫差许之。子胥建议,应彻底消灭越国,夫差不听,吴国大宰,受越国贿赂,谗言陷害子胥,夫差信之,赐子胥宝剑,子胥以此死。子胥本为忠良,视死如归,在死前对邻舍人说:“我死后,将我眼睛挖出悬挂在吴京之东门上,以看越国军队入城灭吴”,便自刎而死,夫差闻言大怒,令取子胥之尸体装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因此相传端午节亦为纪念伍子胥之日。 (三)其他 端午节的第三个传说,是为纪念东汉孝女曹娥救父投江。 还有其他如起于三代夏至节说;恶月恶日驱避说,吴月民族图腾祭说等等。以上各说,各本其源。据学者闻一多先生的《端午考》和《端午的历史教育》列举的百余条古籍记载及专家考古考证,端午的起源,是中国古代南方吴越民族举行图腾祭的节日,比屈原更早。但千百年来,屈原的爱国精神和感人诗辞,已广泛深入人心,故人们“惜而哀之,世论其辞,以相传焉”,因此,纪念屈原之说,影响最广最深,占据主流地位。在民俗文化领域,中国民众把端午节的龙舟竞渡和吃粽子等,都与纪念屈原联系在一起。 二、端午节各地习俗 江西省 建昌府端午节用百草水洗浴,以防止疥疮,新昌县以雄黄、丹砂酒中饮之,称之“开眼”。 浙江省 桐卢县乡塾之学童,端午节具礼于师长,称之“衣丝”。医家则于午时采药,相传此日天医星临空。 湖南省 攸县端午,孕妇家富者用花币酒食,贫者备鸡酒,以竹夹楮钱,供于龙舟之龙首前祈求安产。岳州府竞渡以为禳灾、去疾。又作草船泛水,称为“送瘟”。 湖北省 黄冈市端午节巴河镇迎傩人,花冠文身,鸣金逐疫。宜昌县端午竞渡,但以五月十三、十四、十五三日特盛。五月十五又称“大端阳”,食粽、饮蒲酒,例同端午。 陕西省 兴安州端午,地方官率领僚属观赏竞渡,称之“踏石”。兴平县端午以绫帛缝小角黍,下面再缝上一个小人偶,称为“耍娃娃”。同官县端午以蒲艾、纸牛贴门,称为“镇病”。 甘肃省 静宁州端午摘玫瑰以蜜腌渍为饴。镇原县端午赠新婚夫妇香扇、罗绮、巾帕、艾虎。子弟并邀集父兄宴请师长,称为“享节”。漳县端午,牧童祀山神。积薪丘,在鸡鸣前焚烧,俗称“烧高山”。 广东省 从化县端午节正午以烧符水洗手眼后,泼洒于道,称为“送灾难”。新兴县端午,人家各从其邻近庙宇鼓吹迎导神像出巡。巫师并以法水、贴符驱逐邪凡魅。石城县端午,儿童放风筝,称为“放殃”。 山西省 解州端午,男女戴艾叶,称为“去疾”,幼童则系百索于脖子上,据说这是“为屈原缚蛟龙”。隰州端午,各村祭龙王,并在田间挂纸。怀仁县端午又名“朱门”。定襄县端午,学生需致赠节礼给教师。潞安府以麦面蒸团,称为“白团”,与粽子一起拿来互相馈赠。 江苏省 嘉定县端午,不论贫富,必买石首鱼(俗称鳇鱼)煮食。仪征县也有“当裤子、买黄鱼”的俗谚。南京端午,各家皆以清水一盒,加入少许雄黄,鹅眼钱两枚,合家大小均用此水洗眼,称为“破火眼”,据说可保一年没有眼疾。武进有夜龙舟之戏,晚上在龙舟四面悬上小灯竞渡,且有箫鼓歌声相和。 河北省 北平忌端午节打井水,往往于节前预汲,据说是为了避井毒。市井小贩也于端午节兜售樱桃桑椹,据说端午节吃了樱桃桑椹,可全年不误食苍蝇。各炉食铺出售“五毒饼”,即以五种毒虫花纹为饰的饼。滦县已许聘的男女亲家于端午节互相馈赠礼品。赵县端午,地方官府会至城南举行聚会,邀请城中士大夫宴饮赋诗,称为“踏柳”。
经济转型论文:试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 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 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 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 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着,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 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 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 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 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再来看区域差别。为了缩小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国家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除大型基础设施外,中央政府势必改变以往直接投资设厂的支援模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成为必然选择。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 但是,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税收返还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从而把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未能体现财政均衡原则,也与设置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相违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另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监督约束不足也亟待改变。所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有必要制定转移支付法,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标准,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平衡区域间差别的作用。 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 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企图单纯依靠民事法律制度,依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就能达致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市场迷信式的崇拜,注定是水中月、镜中花。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也必须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一时的暴风骤雨只能冲走地表的浮土和污秽,却无法冲跨滋生混乱的深层土壤,更不能培育出一个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万花园。 其实,我们当前经济秩序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我们经济法制的不完善或执法不力有直接的关系。税务领域的混乱,要求我们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财经领域的不规范,呼唤我们尽快制定起科学合理的财政法律制度;假冒伪劣产品的大肆泛滥,敦促我们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只有坚持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铲除引起经济秩序混乱的体制性障碍,同时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确保严格执法才能最终保证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可见,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是经济实现成功转型的基本保障。经济转型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是行政干预力量逐渐归位,市场力量日益壮大的过程,是国家与市场在经济生活中各得其所的过程,也是经济法思想逐步确立、深化的过程。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经济转型的进一步发展,也以法律的形式巩固着经济转型的成果。 不仅经济转型的整个过程需要经济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经济法还为经济转型指明了方向。我国的经济转型主要是体制性转型,即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可以说,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经济转型的目标体制。但是,我们所追求的市场经济果真是一切交由市场决定,国家只充当守夜人角色的完全的自由经济吗? 西方市场经济发展史早已证明,市场也会失灵。历史上从来没有完全依赖市场调节的自由经济,将来更不会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更有其特殊性。发展中的中国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实现国家赶超战略,政府应当也有可能在领导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与其它市场经济一样在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强调效率的同时,却更加重视公平。而市场并不能自动产生公平,公平作为一种公共秩序应当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另外,我国还是一个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的大国。消除市场分割,建立统一的全国大市场需要国家的力量,缩小区域间经济差距更不允许国家只做悠闲的守夜人。所以,未来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必将是在遵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积极充分地发挥国家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作用,使市场与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相得益彰的体制。一句话,就是经济法所主张的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新体制 经济转型论文: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媒介素养教育浅议 [论文关键词]媒介素养;经济转型期;公关传播 [论文摘要]公关传播主体和传播客体在信息的传播、反馈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透视我国经济转型期传播媒介主客体的素养现状,从两方面具体分析媒介素养教育的内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华大地上一场场商业大战,使许多企业由辉煌走向衰败甚至销声匿迹。除一些主、客观因素外,始终伴随它们的还有一种人们忽视的力量——传播媒介。企业辉煌时,媒介竞相报道将企业推向神坛;企业稍有不顺,媒介立刻落井下石。媒介“挖掘真相”的努力诚然令人尊敬,但他们推波助澜的冷漠善变让人感到可怕和痛心。同时,面对媒介对企业负面新闻的过分关注与态度的反复,大众往往缺乏独立思考和明辨真伪的能力,出现了媒介“振臂高呼”,大众不明虚实“群集响应”的现象。可以说,在我国经济政策不完善、市场运作不规范的大背景下,我国媒介素养的缺失直接加速了这些企业崩溃的步伐。随着众多外企的纷至沓来,许多中国企业陷入“中国式泥潭”的不利的竞争环境。由于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起步较晚,而经济转型期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阶段,因此,如何在经济转型期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值得每个人尤其是媒介认真思考的课题。 1 公关传播主体——媒介机构的媒介素养教育 当今世界已进入传媒时代,信息的传播活动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施的。查清事实是媒介天经地义的义务,还原真相是媒介义不容辞的责任,传播水平和传播效果的好坏也与媒介直接相关。因此,在整个传播活动过程中传播主体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传播活动的主体正是媒介机构,它们拥有传播设备,占有媒介资源,可以利用媒介资源生产媒介产品并通过传播设备向大众进行信息传播,以其强大的辐射力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趋向,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引导大众的舆论,是思想舆论的重要阵地,具有强大的社会话语权和导向功能,甚至塑造、统领着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核心精神。媒介在整个传播活动过程中担当着信息“把关人”的重要角色,而这些 “把关人”在传播实践中实质就是媒介从业人员。媒介从业人员日常的采选、编辑、制作和播出工作构成了媒介的主体活动。面对每天数以万计的信息流,媒介从业人员多以自己的方式、有限的知识、个性化的思维和道德标准进行选择、处理,因此他们所提供和建构出来的信息是许多元素相互交叉融合的结果,往往承载了更多主观化的内容,并不全是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因此媒介机构所提供、传播的信息就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观性的双重属性。可以说,媒介从业人员对信息的态度倾向成为大众的舆论导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对大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直接构成了大众对某一事件的舆论动力或阻力。而媒介从业人员能否在传播企业信息的过程中做到公正、客观、规范、严谨,能否坚持职业操守,是否明白自身责任和义务,都取决于他们的素养水平。由此不难看出,媒介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水平直接影响着大众传播效果。正因如此,在全球化的信息爆炸给各种行业尤其是企业的发展带来无限生机的同时,也为其日后的发展埋下了随时可以引爆的导火索。在我国经济走向市场化正轨的过程中,当媒介素养与经济运作之间失衡时,媒介从业人员的神经变得异常敏感,开始过分关注某些事件发展中的负面新闻,一改传统的赞歌式的颂扬,敏锐地把握纰漏,并且一旦发现,就把它放到显微镜下,无情而又无限地放大,利用传播载体使大众知晓,从而获得有利的社会舆论和经济效益。许多企业盛名下的猝死,无不给大众留下太多的遗憾、痛心和反思。这期间,固然有企业在技术水平、人才资源、资金流通、管理模式、文化塑造等各方面的严重不足,但媒介在其中所起的负面作用绝不可小觑。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大众传媒充斥着我们的生存空间。企业能否在变幻莫测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与媒介机构的素养教育直接相关。可以说,作为媒介素养教育中的主力军,媒介从业人员的认知水平和媒介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媒介素养的水平和未来我国媒介发展的道路,这就要求媒介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丰富的大众传媒业务常识、精深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等,因此,提升媒介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加强对传播主体自身的认知水平、选择能力、价值取向、传播技巧和职业道德等一系列的素养教育势在必行。 2 公关传播客体——大众的媒介素养教育 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成为社会和个人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大众通过传播媒介来认识和了解现实世界。面对滚滚而来的媒介信息,要想验证事件的真伪和信息的可信度,就必须理智地、有选择地去识读、理解,进而有选择地利用或进行二次传播。而现实生活中,现代人长期置身于媒介充斥的信息时代,一贯被动地接受来自影视、网络、期刊等媒介递呈的海量信息,加之人们运用自己的知识来解构、处理、检测和思考信息真伪的能力相对有限,因而常常把媒介传播的内容当成现实生活的真实情形,对许多信息作出错误的选择和判断,一些人更是无条件地成为媒介的应声虫,这在我国企业的发展史中显现得尤为突出。而经济转型期的到来无疑对信息时代的媒介受众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同时,由于大众传媒的信息量大,形式灵活,变化快,常导致教育上的滞后。因此,加强媒介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迫在眉睫。 所谓受众媒介素养就是人们正确判断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质和能力。而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导人们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使其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从而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其目标是培养受众对媒体信息的分辨与抵制能力,帮助受众解读隐藏在纷繁复杂的媒介信息背后的大千世界,更加接近真实地认识现实原貌,即培养受众成为主动且具有批判性的媒体使用者。它是现代人必须学习和具备的一种能力。具备媒介素养的人,不是被动地接收媒介信息,而是能从政治、经济等因素以及媒介信息表象所掩盖的意识形态、掌控权等因素中进行正确分析,从而作出自己的解读。可以说,受众的媒介素养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大众传播媒介能否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直接决定着大众传播活动能否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传播环境,进而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 媒介素养教育涵盖的层面很广,涉及新闻学、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如何以有效的方式系统地对受众进行教育、减少媒介信息的负面影响、全面提高人们对大众传播过程的认识及主体批判意识? 首先,要引导受众正确认识日益多变的媒介环境。当前社会中,除了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传播媒介,还包括互联网、音像制品、BBS、手机短信等。这些e时代的媒介技术全天候提供大众所需的各种信息,全方位满足媒介受众的视听感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思维、交际方式,人们很难不受媒介描述方式干预来认识世界。因此,作为媒介受众,必须对自身所处的媒介环境有充分的认识。其次,要教育受众分析、体察各传播媒介的利弊,从而作出真正有价值的判断和取舍。在经济转型期,由于媒介与政治、商业利益等方面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在解读时需要进行较多的批判性思考,运用自身的素养去解构这些隐藏在媒介信息背后的机制,让人们了解媒介面貌,从而更加真实地了解世界的原貌。传统思想不曾涉及,因此媒介素养教育是信息时代受众教育的重要一环。要成为明事理、有效率之e时代公民,媒介素养是其必备的能力。 总之,媒介素养教育是一个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急剧变化的媒介信息环境的冲击,加强传播主体的媒介素养教育,帮助受众建立起对媒介信息的批判能力,提高对负面信息的觉醒能力、培养建设性使用媒介的能力,成为当务之急。人们在意识到媒介素养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过程中所起到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同时,必然会不断加强自身媒介素养教育,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经济转型论文:经济转型期个人收入差距问题透视 随着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已经使个人收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收入差距的扩大,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其负面的政治效应正日益显现。调节差距的收入,消除其不良的政治后果,是当前个人分配制度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1 个人收入差距的主要表现 我国转型期个人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不同行业、所有制单位的差距等。 1.1 地区差距 我国地理上随着地势上的由西向东倾斜,自然地分为西、中、东三级,这种地观上的级差同经济上的级差十分吻合。东部地区的经济水平远在中西部之上,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而人均收入最低的贵州,二者相差10倍之多。 到2000年,各地区发展状况更是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别。全国9个属于经济上升型的省份全在东部,5个属于低徘徊型的全在西部。按照人均收入的衡量,最低的省份全在西北或西南,而相对下降的全在北方,如果把全国平均人均收入确定为1的话,高于1.5的高收入省份5个,分别是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高于2的超高收入3个为北京、上海、天津;低于1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2个省份,除了广西之外,全部为中西部省份,而超低收入省份的3个为西藏、甘肃、贵州,最低的仅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一半。 1.2 城乡之间的差距 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首先表现显性收入差距过大。所谓显性收人主要是指能用货价值衡量的居民可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收入,相当于我国统计指标体系中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统计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1985年曾一度缩小,随后又逐步扩大,两者收入差距农村落后城市5一7年;90年代中期以后,城乡收入相对差距似乎未进一步扩大,但从绝对数字差距的变化看,其所反映的已不是简单的量的变化,而是生活水平质的区别:人均3000余元,户均万余元的差距,意味着城乡居民在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娱乐文化服务等方面有着根本不同。 其次是城乡之间个人隐性收入差距悬殊。城乡显性收入差距,并不能反映城乡之间收入的真实差距,因为还存在尚未统计的隐性收入。所谓隐性收入是指不能直接用货币价值衡量的收入,但又是居民实际享受的福利,主要包括各种补贴(如住房、物价补贴等)和社会保险费用(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这种差距城乡间十分悬殊。因为在农村只有极少数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才能享受到诸如住房、医疗补贴和青少年教育费用减免符福利。对绝大多数乡村来说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这些福利,因而不具备普遍性。而在城镇,居民(特别是职工)福利主要由国家财政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有较好的制度保障,因而具有系统性和普遍性。除了幼儿园、敬老院、康复疗养中心福利设施外,集体经济单位还提供公有住房、公费医疗、公共交通、社会保险、生活补贴等农民所没有的大量福利。 1.3 不同行业和所有制单位的差距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比较简单的社会收入分配和利益关系,已变得日益复杂。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与满足途径也日益多样化。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利益矛盾日益明显,其中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的收入差距就更比较突出。 近十年来,一些行业的职工工资收入以几倍于全社会职工工资收入平均增速的水平增长,与另一些破产、亏损企业职工的低收入形成强烈反差,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心态平衡,进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从不同行业来看,增长最快的是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增长最慢的行业是采掘业,农业、餐饮业、制造业是收入最低的三个行业。从各行业之间的收入绝对水平来看,像计算机应用服务业、航空运输业等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平均超过万元,2002年行业年平均工资最高和最低之比为2.26∶1,比1990年的1.76∶1,扩大了近30%。 同样,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比较明显。由于企业运行机制、产权关系、经营效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所有制之间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具有下述两个特征:第一、国有经济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集体经济职工的工资收入,两种工资收入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第二,其他所有制经济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国有经济职工工资收入,而且双方之间的差距也在扩大。1984年,其他所有制经济职工与国有所有经济职工的平均工资基本持平。而到了1999年,两者之间平均工资之比为1.17∶1。 2 个人收入差距的新特点——阶层化 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不仅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而且呈现阶层化的特点。随着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中国的社会阶层趋于复杂化,而且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分配方式的多元化,与此相应的收入分化已是客观的事实。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等6部委配合进行的城镇居民生活调查结果显示,占总调查8.74%的富裕家庭拥有6%的金融资产;1998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2%高收入户存款占农户总存款额的比重达55%,与此同时,农村目前至少有3000万左右的人尚未解决温饱;在城镇,据1999年多部委完成的人户调查结果,人均月收入和支出不足200元的家庭数占总家庭样本数的比例超过6%。规模已相当大。这说明在中国已经存在一个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 当今中国,富裕阶层的规模究竟有多大?这是一个难于回答的问题。但许多事实表明,该阶层确实已经形成。2002年,有人作了一个调查,构成富裕阶层的主要是一部分私人企业主,外资企业高级雇员,非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机构的项目经理,一部分个体工商户,部分企业承包者和技术入股者,著名歌星、影星、时装模特、作家和运动员、少数律师、经纪人、广告人和会计师、一些经常讲课,评审、鉴定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等,这些人员的收入少则十万,多则上千万,甚至更多。 就总体而言,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综合国力,还是人均生活水平,差距相当明显。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的贫困阶层。贫困阶层的主体首先存在于农村贫困地区。城市贫困人口已成为新贫困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而日趋扩大。城市贫困人口在数量上虽然比农村贫困人要少得多,但他们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更大,因此,从确保我国长期稳定的角度来看,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比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更为紧迫。 3 个人收入差距问题透视 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悬殊,无论是对于保持社会稳定,还是实现经济发展都会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有: 3.1 削弱党和群众的关系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然而也相对出现了人们收入差距拉大,贫富过于悬殊的问题。据一些调查机构的统计表明,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比发达国家历史上出现的最大值还要大。在一个国家内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某些人比另外一些地区、一些行业、一些人富裕十几甚至几十倍,领先十几甚至几十年,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正常的现象,都会影响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伦理上产生严重的后果。 3.2 败坏社会风气 富有阶层中一些高收入居民的畸形消费模式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味地追求物质享受的趋向,“拜金主义”、“拜物主义”、“享乐主义”已经开始对青少年一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与此相关的腐败已成为败坏社会风气的重要根源;一些人为富不仁、依靠非法收入而暴富,黄赌毒等沉渣泛起、假冒伪劣与坑蒙拐骗盛行,偷盗抢劫案件增多。这一切既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导致经济的不良循环,也使社会道德败坏,影响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 3.3 影响经济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因收入差距引发的矛盾已经存在,如果激化,就会出现危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贫富差距过分悬殊还会导致“移民潮”,引发经济社会的严重失衡。如果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得过大,将导致贫富悬殊,导致大批农民流向城市,流向发达地区,导致整个经济严重失衡。发展中国家都曾出现过大规模的移民潮,中国目前跨地区打工的农民有9000万之多,其中主要流向东部等发达地区,如果引导不当,将会是一股盲动性和破坏性都很强的力量。而且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利益再分配,是一种体制的转型。 3.4 不利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和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西方国家社会贫富分化悬殊,社会分配不公,这一直是我们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理由,而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高度平等,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显然当前出现的社会贫富过于悬殊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是与邓小平的富民思想相对立的。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都谈到贫富差距问题,指出我国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地区差距还明显存在,城乡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应该引起重视和予以认真解决。 经济转型论文:论经济转型对会计理论的影响 理论变化过程的背后,通常伴随着环境变化的存在。回顾上世纪中叶以来,出现了对会计学有深刻影响的两次大变革。第一次变革是60年代的信息化变革。计算机的利用,使得信息处理能力大大提高,带动了测定理论、情报理论、控制论等相邻学科的发展,从而诞生了信息会计学。第二次变革是进入80年代以后,产业构造发生变化,从作为20世纪特征的产品型市场经济(以制造业所生产的产品为主轴的经济社会)向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资产以及经营模式、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比重明显上升的经济社会)转化,促使了“金融商品会计”的产生。 从方法论的观点来认知会计学,存在“对象——手段——结果”三个方面。计算机的使用带来了认知“手段”变化,先进的“手段”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对象并将经济活动复杂多样的发展过程给以充分反映。而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发展使得研究“对象”发生变化,从以产品为中心向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并重的过程转化。最终使得会计信息评价体系发生变化,为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正确评价企业价值,会计学的会计计量、信息披露等制度规范体系应适应经济环境变化,构建会计理论发展的新模式。 一、市场特征与会计理论 20世纪企业财务会计理论,其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产品型市场经济”为前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生产效率,并将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在发生时的会计期间确认,同时,将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配比原则进行计量,正确计算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益成为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课题。 企业会计以期间损益计算为基础。损益不是“时点概念”而是“时期概念”。由于损益计算体系以反映经营期间企业从事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益为基本认识前提,所以,损益的确认不是以企业价值为原则,而是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 企业活动仅限于国内,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资金也是从国内市场筹集。但经济全球化,使得企业经营活动在两个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企业经营活动范围超越国境走向世界;二是企业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也扩展到全球范围。21世纪更推进了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随着企业经济活动向世界经济市场扩展,风险必然加大,这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市场变化导致企业评价尺度的改变,对应着时时刻刻变化着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风险管理。而采用适当的价值评价尺度,全面评价企业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而孕育了现值会计的产生。 现值计量是以市场为基础计量货币时间价值的方法。用现值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所产生的评价差额使得损益的计算结果也表现为变动性,并作为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这些完备的信息披露系统更便于投资者、债权人进行决策。企业是承担现代社会风险的基本单位,这也是以“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必须采用现值会计的基本原因。 二、现值会计的主要计量手段——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反映的是现值,以市场为基础的基本假设来反映资产的经济差异,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现值评价。 20世纪的企业,以机械设备等主要生产手段为中心创造价值。而21世纪,在信息技术(IT)发展的同时,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商品以及技术、专利、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资源,构成企业价值评价的主要部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组成的企业实体,可选择的共同计量模型,被认为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现实价值的计算体系中,被认为是最适用的。 三、伴随着产业构造变化的资产构成变化 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伴随着产业构造从产品型市场经济向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为重点的转化,会计学上对资产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以产品型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为维持投入货币资本的价值(取得原价),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耗费以及销售实现时所实现的收入进行研究。为此所形成的会计框架是“原价·实现的途径”。损益的计算是根据原价实现渠道在期间内确认,而不是根据经济活动(存量资产的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来确认利益的实现。 产品型市场经济资产的主要构成变现为:(1)拥有为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生产手段”——固定资产;(2)从事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流动物资”——存货;(3)一些必要的为使作为生产准备手段以及作为流动物资存货的正常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油——金融资产(企业之间的信用)。 这些相关资源所形成的资产构成,(1)和(2)通过销售费用化来使其含有的收益得以实现,所以,也叫做费用性资产,并处于主轴的位置。(3)属于金融资产,对费用性资产起辅助作用,处于补充地位。金融资产在损益计算体系中始终以协助作用而存在。 最近,金融经济所占比例由原来的20%增大到50%。这就意味着现实的经济是“金融性市场经济”。以金融性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中,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一样并列并享有重要的地位。资产的分类,由于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支配原理不同,促使其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独立范畴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空间。 如前所述,金融资产的市场特征使得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价时,有必要采用现值计量。进行现值评价后所产生的评价差额,按传统“收益实现”原则的制度规定不能确认为收益,但由于金融市场的特殊性,金融资产的评价差额可以被认为与实现的收益有“等价的质”而被确认为收益。 四、现值会计与物价变动会计 用时价进行评价时,根据与产业构造的关联性可以将其区分为两大类型。一个是以产品形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物价变动会计”,另一个是以金融资产为背景的“现值会计”。 在产品型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物价变动会计”,主要是由于物价变动(特别是通货膨胀)等因素而产生的问题。由于产业构造的本质是产品型经济,物价变动会计是为了维持产品生产的持续性,带有很强的物资资产特点。 在物价变动情况下,要维持资本额,必须进行实物的再生产。为维持通过费用化所消耗的实物资产所必要的资本额,只有通过取得收益来实现。所以费用化的计算以时价为基准,以达到维护企业的营业能力,维护股东产权资本的营利能力。根据财务资本保持观念,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是可选择的计量属性,无论是名誉货币还是不变币值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将物价变动影响的一部分或全部处理为利得或损失的做法,所保持的资本还是业主原来投入的货币额,最多是其所形成的购买力。收益应是当期实体资本的增量。所以,对于物价变动的影响,只能处理为企业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这些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在计量上的变动,因而不能计入收益表,只能作为单独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部分。 近期所关注的“现值会计”完全由于金融资产所产生时价评价问题所造成的。必须注意这与上述所说的资本维持概念不同。其理由是现实的企业实体维持不是仅需要保证物资财产的持续更新维持,还意味着要考虑其资本维持正常计算以外的因素。 在金融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最为关心的是投入货币资本回收余额的计算,从收回的货币额中减去投入的货币额为所确认的收益。因此,它与企业所获取的收益是通过在收入总额中对其实物资产利用所转化为费用部分的扣除,这种根据物质资产来表示企业获利能力的方式是不相同的。 由此可见,在实物经济条件下“物价变动会计”以维持实物资本为基础,保证企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而对应的时价会计。对于存货、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通过维持其实物资产生产能力,达到维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它与金融资产经济条件下的“现值会计”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考虑投入货币资本的时点和即时结算时点所产生的“清算资本维持”的“时价会计”不同。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所产生的时价会计,不仅要维持企业全体物质资产以保证生产力发展以外,还包括对企业金融资产以投入货币资本各个项目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维持个别货币资本为基本前提的经营方式。 从维持资本的关联性来考虑,物价变动会计是“全体的物的维持”为特征的会计。现值会计是“个别的货币资本维持”为特征的会计。前者作为生产企业前提条件的物资资产的维持成为企业继续再生产维持及发展的主题。后者,在维持企业整体方面稍显薄弱,只是针对如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为重点以及针对金融商品自身进行计价所应考虑的风险管理作为课题。因此,对同一种类的金融资产为维持其持续性可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何时将所进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变现,或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将其转向对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在此情况下,“清算——获取最大利润”的公式成为支配金融资产的原则。完全不考虑企业持续经营所涉及到的“企业社会性”问题,只以金融资产在承担的风险之后所能获取得最大利润为目标,是金融资产交易的本质所在。所以,从个别货币资本实现最大化,以维持货币资本方面来看,两者存在着基本差异。 五、投资者的目的与信息披露 产品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在进行制造业企业投资时,以持续经营企业的长期投资回报能力为前提。由于长期性,在持续期间收益要进行适当的分配,企业通过保持与股份相关的资本收益率,实现投资者的投资目的。 与此相对应,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是以即时决算性的短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关注“对投资对象未来现金流量风险所进行的价值修正”。也就是说,“企业的市场风险决定价值”是短期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所采用的评价投资对象“投资价值”的首要方法。 因为市场经济的多样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就不同。对于产品型市场经济的企业来说,需要对企业履行受托责任的经营以及履约责任情况进行披露说明。所以,其基本点是建立在“适时地表示其长期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与此相对应,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是将投资企业是否能获得最大收益作为其判断标准,在披露可能取得的利润时,以市场风险为前提。这种情况下,受托责任(在安定环境并运用投资相对应的履约责任)中所意味着的责任已经消失,只是强调对风险情况下获取利润状况的说明责任。这样对于风险状况披露的说明也就成为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提供的意义,并不是针对谁承担何种责任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的说明。而是根据市场变动状况,采用一定的方法手段进行现值评价,并对由于市场变动所产生的“变动损益”进行披露。在此信息提供的情况下,作为风险提示,提供企业在市场中的变动情况及其结果,是“即时决算状况的展示”。 六、结论 如上所述,基于对市场经济与会计理论的分析可以得出:作为20世纪企业产品型市场经济与现在已在进行并在21世纪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在认知理论上,按其基本特征的不同点有如下结论: 从“收益概念”观点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中所指的收益概念是“配比规定性收益”概念。金融市场性经济中的收益概念是指无论任何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均受经营者意愿所左右的“意思规定性收益”。不同观点,不仅使得对利润的描述有可能从重视“长期收益”向重视“短期收益”转化,并且从“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发展。 收入概念的背后所存在的“评价基准”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是按“取得时的原价”计量,而金融性市场经济是以“现值评价”为基准。 从收益计算的“报告方式”来看,对于产品型市场经济,通过产品生产的持续进行,反映“收益实现过程”的收入、费用来体现利润总额。而金融性市场经济,“假定进行清算”并注重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净值来体现收益。 从“时间面”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期间计算”,并以总括损益计算为轴心。而金融性市场经济对于每项投资以瞬间取得最大收益为目标,重视“时点计算”,并且以“个别计算”为基准。 从“公司决算披露”的观点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为了反映不同产品的收益能力,编制“主要产品报告书”,并且将编制方法进行说明,便于报告使用者的利用。而金融性市场经济中产品、金融资产分属于不同的两个领域,不同的计算原则产生不同的认知作用。在传统的损益计算组合中通过权益资本,介入到两者之间起调和作用,这在20世纪末的决算报告中已经采用。 历史成螺旋形上升、震荡发展,会计核算方法以及理论的变化过程也应如此。按照螺旋、上升的历史发展趋势,应该迎来非金融资产领域和金融资产领域不同的计算原理编制出的“分别报告”,必然需要不同的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经济转型论文:农本思想与当代中国经济转型 前言 去年,香港树仁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办之研讨会中,本人曾以《农本思想与中国现代化》为题,提出论文,向与会诸位学者专家请教。该文重点是从中国历史演变中指出农本思想产生的经过,及其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阻碍。本文可以看作是前文的续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农本思想在今天仍然残存于中国社会及社会观念中的影响;亦即是国人急须放下的包袱。第二部分是作者对中国经济转型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建议。 第一章 放下包袱 本章题目为“放下包袱”。包袱为何?农本思想在今天中国结构中,经济结构中及社会观念中的残留物是也。这些残留物仍然强固地困扰着、阻碍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及现代化本章将分节说明之。 第一节,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结构,又可以说是一种经济结构。它是农本思想的产物。在今天之前,已经非常严重地拖慢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而在今天仍然是中国现代化的严重障碍。 不农经济的结构的负面影响,在经济方面者,例如农场面积小,劳力及资金有限,无法引进现代科技及企业经营方法,自给自足心态使农业偏重于粮食种植等。以上各点因有许多学者注意到,也讨论过,本文不赘,本文想特别提出的是:传统社会赋予小农经济结构的社会职能,害了它成为一个经济主体的可能性。 从汉朝到清朝,甚至到现在,中国传统的农业家庭,不论贫、富,不论是地主、富农、佃户或今天中国各地农村中的家庭承包户,都被赋予一种社会职能。在一个家庭之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合顺,长幼有序等观念,或论理要求,支配着或制约着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思想。扩大而至家族,族长要教导族中子弟为本族增光,光宗耀祖,不做有辱门风的事。当然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亦要落实。这一系列的社会职能,压在农业家庭的头上,与它能够成为一个纯经济主体的要求相违背。使农业家庭都不得不能理性地用“经济考量”来指导与调整自己的行为。使每一个农业家庭组合起来,就是整个农业社会,成为一个不按经济原则办事,不能用数字计算,不能用数字管理的经济体系。 中国全国的劳动力,到今天仍然是以农业劳力占大部分。如果农业因为上述原因不能按经济原则办事,不能用数字管理,必将拖累了中国整个的经济体系,无法与世界各国竞争。 在古代,人口稀少,自然资源相对充裕。而且在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下,只“勤”“俭”二字,已可解决问题。勤则多生产,俭则少消费;多生产、少消费,自可年年有余。家庭生活有余裕,进而遂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伦理需要,自然家庭和美,经济要求与伦理要求双双达成。但今天人口增加以千百倍计,而且进入分工社会,再进而全球一体化,每一个人,每一家庭,不但要与本国人争,甚至要与国际竞争。因此,小农经济格局必然要转型。 农业要企业化,农民要转变成为农业企业中的工人。他们要: 一、上班时间离开家庭; 二、具有农业专业技术与知识,而且要不停地进修与增值。 如此,农业家庭不再是一个经营主体,而成为一个单纯的社会组织单位,像城市中的工、商业人士的家庭一样。农民(农业企业的工人)离家上班。到企业中,根据经济原则办事;回到家中,根据伦理原则做人。两方面都可做好,而互不抵触。 第二节,社会观念 除小农经济结构必须改变以外,仍有许多社会观念必须清除。这些社会观念是: (1)民以食为天之观念; (2)非农不富,无粮不稳之观念; (3)开门七件事的观念。等等。 以上这一系列的观念,所造成的效果,就是 (1)将中国绝大多数的劳动力困在农业之中; (2)将中国的农业局限于以粮为主的情形; (3)令中国的农耕技术长期停留在粗陋状态。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孔惠锋,在他所编《谁来养活中国》一书(香港明报出版社,1997)的序言中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以上七件事,除了盐之外,全与农业有关。”所以他认为:中国必须重视农业。但用这一种说词来重视农业,到头来又回到专注粮食种植,重视柴、米、油、盐的生产与累积,是不合经济原则的。 其实在今天的分工社会,开门只有一件事,这一件事就是“钱”。有了钱,可以满足任何需要。没有钱,万事不能。农民生活如果太穷,种了米也舍不得吃;或者说吃不起。 所以现在必须抛弃所有陈旧的社会观念,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民总生产,让人民富裕起来。 第二章 轻装上阵 如果照第一章所说,我们能够彻底地抛弃传统思想,则可以毫无疑问地走上现代化。趁着中国加入世贸的时机,在国际市场上,与世界各先进国家一较长短。本人谨在此时刻,提出几点原则性的建议。 第一节,理性看农业 在中国长远的历史中,自西汉末年,农本思想占了主导地位之后,中国对农业,口头上是爱护,实际上是害了农业。因为二千多年来一贯的政策是:将大多数的劳动力困在农业中,于是必须使农业长期停留在“劳力密集”的情况。西汉之后,改良农业耕作技术及经营方法的努力,非常之少。明朝、清朝的皇帝,仍然高唱生农之调,但主要政策仍只限于“趋民归农”,这种名为爱之,其实害之的政策使中国农业长期停留在落后状态。 放下农本思想的包袱,可以用理性的态度看待农业。也即是用合理化的态度,依国际市场的宏观供求规律调整农业政策。我们不要再坚持,将大多数的劳动力留在农业中,也不用再专注于粮食种植,也不要再抗拒粮食进口,也不要再刻意地达到粮食自给的目标。 一切以国际市场规律为准,以提高国民总生产,达到最高经济效益为政策的指导原则。 第二节,农业经营企业化、专业化、科技化 上一章说明“小农经济结构”是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障碍,因此,彻底抛弃小农经济结构,才是经济转型、社会蜕变的首要关键。今后的农业经营,离开小农经济结构越远越好,越彻底越好,其原则如下: 第一,农业经营企业化,专业化、科技化。抛弃专注粮食种植的方式后,种粮的面积相应缩减,各地区依其土壤所宜,宜粮者仍种粮,不宜种粮者因其所宜改种其他经济作物。 第二,规模宜大不宜小。规模大引用科技的限度高,引进学术研究的限度高,落实学术研究成果可能性高。 第三,如能引用农、工、商、科研、环保整体配套的连锁企业式经营则更好。 第三节,切忌小规模经营 今后的农业经营切忌小规模经营,不宜用“小锅小灶”式的经营。小规模经营除了不能引用较高的科研及较新管理方法外,也无法同时处理环保问题。但以上各点,仍然是集中在经济层面或经营层面;除此之外,小规模经营无法解决下列一些社会层面的问题。兹分述如下: 第一,小农经济文化必须彻底抛弃。中国农村在小农经济结构中,孕育了许许多多的小农经济文化,举其要者有:自给自足与糊口观念,重视家庭及传种接代,重男轻女观念,落叶归根观念,等等。小规模企业与原来的小农经济结构距离太近,小农经济文化仍如恶鬼缠身,无法抛开。 第二,小规模经营引用科研及学术研究成果有限,对从业人员学历、素质、文化之要求较低,无法有效激励农村青年求学向上之心,亦无法吸引城市青年下乡。因为前面我们说过,今后的农民: (1)要离开家庭到农场或农业企业上班。 (2)要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 当然政府或企业承包本身在教育方面的配套也不可少。 第三,小规模经营无法将中国大多数的农业劳动力尽快地由农业释出,拖慢了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期。 第四节,救治大西北 中国版图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人口集中地及经济活动区,偏于东南部,西北部大部分抛荒,且不平衡的情形日趋严重。在今天我们讨论经济转型进入新纪元的时刻,救治大西北之事,绝不可忽视。 第一,从历史上看大西北的抛荒经历 中国西北地区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西汉建都长安,关中地区曾是中国最富庶之区。经过王莽之乱,关中地区遭战争破坏,再到东汉末年,黄巾、董卓之乱,关中地区残破更甚。所以到了唐朝,虽鉴于地理形势之险要,仍以长安为首都,但西北部之物产不及东南远甚,首都长安及西北地区所需粮食、物资,必须由东南运至。武则天在位的大部分时间,因为长安过于荒凉,都在东都洛阳居住。但唐朝政府自开国以后就大力开发关中地区到了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距离唐朝开国(公元618年)一百一十九年,关中地区又再农业丰收之区。自这一年起,东南地区的粮食不再运来接济长安。唐朝距离西汉九百多年,地力经九百年抛荒可以恢复,今天距离唐朝一千一百多年,抛荒后能否再恢复,未可知。 第二,愚公移山 中国古代有愚公移山的故事,信其可能者较少,但故事流传不断。则中国古人有愚公移山这精神与毅力,是可以断言的。 今天较古代优胜之处,是能掌握高科技,假如经营计划可行,本国资本、港台资本,或外国资本均可投入,救治大西北未必不可为! 第三,李广射虎的故事 西汉武帝时期,名将李广,号称飞将军。李广善射,且臂力过人。李广领兵出征匈奴时,夜晚巡营,见一老虎,拔箭射击队之,箭穿虎背。天明后再到现场去看,原来是一块石头。再射石不能入。 这一故事告诉我们,李广的臂力其实是可以射穿石头的。但当李广已经知道那是石头,不是老虎于是他先有了不可射穿的心理(失败心理),用力自然小了,所以射不穿石头。 如果我们在“救治大西北”这一件事上,先有了失败心理,未曾进行已经认为不可能,就不会成功了。 第四,“救治大西北”在中国及世界的意义 西北地区占了中国版图的大半,自然条件不是太坏,如能救治复活,不但对中国多了大半个地区对世界总体来说,亦有重大意义。 第五节 农业劳力释出的两大方向 农业劳力必须释出,这是中国走上新世纪之前的最大课题。释出的方向有二: 第一,前面所说的农业经营企业化,专业化,所衍生出许多工作机会,例如工业加工厂、运销服务、金融服务,再因农民生活改善所产生的多项服务,农村、乡区教育等等,所产生一系列的多元化。 第二,因救治大西北所扯动的劳力西移。 结语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一首诗,在中国社会传诵久远,但有何人在诵诗之余,想到改变中国农民“粒粒皆辛苦”的情况呢?抛下农本思想的包袱,把农民从“低经济效益”的劳动中救出来,才是正道。也是中国进入新纪元、参加世贸,能与先进国家竞争的关键。 经济转型论文: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中的旅游业发展路径 内容摘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日益突出,旅游业因其低消耗、污染少等优点往往成为城市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优先发展产业。本文以江西萍乡为例,指出我国某些地区应立足旅游资源,面向市场需求,调整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方向,推动旅游产业素质提升,为地区经济成功转型创造良好条件。 关键词:资源枯竭型城市 经济转型 旅游业 据统计,我国共有资源型城市118个,约占全国城市总量的18%,总人口1.54亿人。目前,我国20世纪中期建设的国有矿山有2/3已进入“老年期”,440座矿山即将关闭,诸多工矿城市面临资源衰竭。近年来,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紧迫问题。因此,国家把大力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 江西萍乡地处湘赣边界,是以煤炭开采为主的我国老工矿城市之一,迄今有百余年煤炭开采历史。全市累计探明煤炭资源总量7.52亿吨,可开采量为4.01亿吨。但是百余年的不断开采使萍乡市煤炭资源不断衰减,剩余可开采储量只有1.2亿吨,且近四成为劣质煤,开采成本成倍增长。按现有生产能力开采,江西萍乡在10年之内将因煤炭资源的枯竭而造成大批矿井报废或关闭,其煤矿数量已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1116家急剧衰退到2007年的132家,原煤开采量由历史最高点1994年的1600万吨下降到了2007年的995万吨。资源日趋衰竭带来的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长期以来,萍乡经济、财政严重依赖煤炭产业,第一产业、加工业、服务业较为脆弱,接续替代产业尚未形成。由于煤炭资源枯竭,萍乡煤矿企业普遍进入衰退期,生产经营困难,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由此带来的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层出不穷。此外,地面塌陷、酸雨、水流污染等环境问题也成为困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正式确定江西省萍乡市为我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 旅游产业在城市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及其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外通常集中讨论的是有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国内主要讨论的则是解决如何“继续发展”的问题。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通常是地区经济支柱产业由工矿业向制造业、高科技产业和旅游业转变。作为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市,萍乡传统工矿业所发挥的经济效能日渐衰减,经济转型势在必然。旅游业等新型产业的发展将为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在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不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合理引导还能起到保护和充分利用资源与环境的功效。因此,旅游业能够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提供绿色通道。萍乡市拥有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系列红色遗址、工矿遗址、武功山、杨岐山、孽龙洞等丰富的高品位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拥有独特的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对调整地区经济结构、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都将起到积极作用。把旅游业作为萍乡市新兴重点产业之一,并逐步发展成为煤炭产业的接续替代产业,使之成为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旅游部门应积极主动融入地区经济转型进程,一方面顺应形势,抓住机遇大力完成原有旅游产业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在有重点、分梯次地开发绿色、红色、古色等各类旅游资源,同时注重对工矿业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实现旅游业发展与地区经济转型的无缝对接。 旅游业主导下的城市经济转型思路 (一)城市功能定位调整 作为资源型城市,江西萍乡长期以来对煤炭矿产资源的依赖程度很高。目前煤炭资源日益衰竭,萍乡市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矿业、矿产、矿城、矿工”四大问题,其中矿业、矿产是经济问题,矿城、矿工是社会问题。萍乡市经济转型应以经济转型为根本,以社会转型、文化转型为基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治理污染;既要发扬传统,又要开拓创新;既要关注发展速度,又要关注发展质量;既要经济效益,更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应属于限制发展序列,污染少、就业容量大的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应大力加以发展,其中旅游业便是重中之重。 (二)区域发展方向转型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实际上是对资源的再认识过程,大力发展旅游业同样是一个资源再认识过程。发展地区经济过程中,从单一依赖矿产资源到将目光投向前景更为广阔的旅游资源本身就是一个资源再认识过程。原先具备单一生产功能的矿山、矿井、工矿企业可以进一步赋予其完善的旅游功能;进一步重视地区绿色、红色、古色各类旅游资源的深度发掘,使其由资源向产品转化。旅游产业替代煤炭产业,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不仅在于正确认识到资源的旅游价值,更在于旅游产品、经营手段以及服务理念的创新。 (三)旅游产业素质提升 江西萍乡旅游产业长期处于经济发展序列中的从属地位,制约了其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产品老套、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景区建设滞后等问题使旅游产业功能的发挥受到较大限制。目前应以国家大力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为契机,调整萍乡市旅游产业发展思路,确立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地位,加大各类旅游资源的发掘和开发力度,以“武功山高山草原观光、安源红色工矿旅游、羊狮幕温泉休闲度假、杨岐山禅宗文化体悟、石洞口民俗风情体验”等项目为重点,推动观光型旅游产品向参与体验式旅游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区域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抓好内部建设的同时,应加强旅游市场营销力度,依托长株潭城市集群、大武汉都市圈、海西经济区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大力开拓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重要旅游客源地以及海外旅游市场。 转型中的萍乡市旅游业发展战略 (一)产品开发:红绿并举战略 旅游产品开发一方面应顺应市场需求趋势,另一方面则应依托地区优势资源基础。江西萍乡旅游资源较为多样,其中以安源、武功山为代表的“红”、“绿”资源最具特色。因此,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应实施红绿并举战略,以武功山、安源为两大核心辐射带动地区其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到主打产品特色鲜明,辅助产品品种齐全。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其体验功能设计,适应体验经济时代旅游者对旅游产品提出更高要求。 (二)区域合作:湘赣互动战略 区域旅游合作能够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旅游资源、产品和客源市场的有机整合,可以通过联合营销、线路组合等手段建立双赢互惠机制。江西萍乡是湘赣边界最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之一,与湖南地缘相接、人缘相亲、文脉相近,具有良好的区域旅游合作基础。两地应在旅游交通、产品开发、线路编排、市场营销等各方面协调一致,广泛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建立无障碍旅游通道。萍乡市又是引领赣西与湘东、江西与湖南旅游产业互动的节点城市,应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实施湘赣互动区域旅游合作战略。 (三)市场开拓:纵横四方战略 目前,萍乡市旅游市场组成相对单一,主要客源来自湖南和江西两地,市场总量有限,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应进一步拓展核心市场、做强基础市场、争取机会市场和开拓特色市场。为进一步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萍乡应积极向外围拓展,实施纵横四方战略,即向东大力经营“长三角”,向西逐步挖掘“云贵川”;向南深度开发“珠三角”,向北适度发展“京津塘”。对各细分市场都应制定相应的具体市场开发策略,对产品进行不同层次的组合,根据各地市场特征抓住不同侧重点开展市场营销。 实现萍乡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路径 (一)提升旅游整体形象 鲜明的旅游形象具有强大的客源招徕力,在旅游市场营销工作中效果显著。《萍乡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其旅游主题形象为“百年中国见证,云中绿色家园”。这一形象很好地体现了江西萍乡人文与自然旅游资源的本质特征,符合旅游形象设计的要求。但萍乡市旅游形象目前尚未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主要是营销经费投入少、宣传形式单一、配套建设未跟上等问题所造成的。因此,要加大旅游形象营销力度,一方面加大营销经费投入,实施立体化旅游形象营销策略;另一方面统一协调内部建设,景区、饭店、交通,乃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都应服务于树立统一的、鲜明的旅游形象。 (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旅游资源要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必须首先形成类型丰富、结构合理、符合市场需求特征的旅游产品。江西萍乡旅游产品结构目前相对较为单一,以观光产品为主,表现形式也以静态为主,较为单一。当前,旅游市场需求正朝多元化、体验化、休闲化方向发展,萍乡市应依托武功山、杨岐山、安源路矿和特色农业等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知识度假、温泉养生、文化体验、生态休闲等专项旅游产品,并着力丰富产品内涵,提高旅游产品的内在品质,为旅游者创造独特的旅游经历和较高的旅游体验价值。 (三)推进休闲产业发展 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休假制度的完善和旅游者的日益成熟,我国也正在进入体验经济时代,休闲市场需求日趋旺盛。因此,江西萍乡旅游业要顺应现代经济发展大趋势,加紧发展休闲经济,大力发展以观光休闲、度假休闲、商务休闲、运动休闲、文化休闲和美食品赏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产业,制定主城区娱乐休闲业发展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娱乐休闲特色街区,丰富旅游者的文化娱乐生活,将萍乡打造成为湘赣边界的休闲度假中心。 (四)打造一批重点项目 地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必须要有一批重点项目作支撑,以项目为抓手,进而带动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重点项目安排一方面要考虑资源基础和区位条件,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充分发挥其在地区旅游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目前,武功山、安源、杨岐山、羊狮幕、石洞口等地具备良好的发展条件,高起点、高标准重点建设,可使之成为未来萍乡市旅游业发展的支撑景区。在旅游项目开发与建设上实施“三大工程”,即重点转型提升工程、创意建设工程和资源主体工程,分别规划设计系列开发基础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项目,以持续带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 (五)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江西萍乡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要凸显旅游业在地区经济转型中的地位与作用,则必须大力推进旅游区一体化建设,重点加快旅游公路、道路交通标志、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建设,根据需要新建或扩建景区停车场,完善连通景区的客运系统。要抓住国家大力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契机,科学规划,争取国家投入与地方投入相结合,完善各项旅游基础设施。为提升地区旅游业综合接待能力,旅游饭店、餐馆和旅游购物、娱乐设施建设也应同步配套发展,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经济转型论文: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效率与税收优化 一、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效率 我国的经济转型过程可以大致划分为3个阶段:在第一阶段(1978~1993年),通过引入正式的激励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竞争机制对原有旧体制进行改革。在第二阶段(1994~2000年),我国试图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并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在这一阶段,国家在统一汇率、经常项目可兑换和国有企业重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同时对财政税收体系进行了重构和完善。在第三阶段(2001~2015年),将通过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优化产业结构,重新配置经济机会,保持制度绩效,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目前,我国现正处于由“起飞”向经济持续发展的“双重过渡”阶段。从发展水平看,正从低收入水平(或不发达经济)向中等收入水平(或中等发达经济)过渡;从体制模式看,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在这个阶段,如何培育市场并保持其发展趋势,是经济转型中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转型时期的税收效应与市场效率 在西方财政学中,税收效应是描述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影响状态的一个范畴。从总体上说,税收效应分为正效应和负效应,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总量效应 一方面,税收总量要适度,其增幅不应超过gdp的增幅,更不能因为强调财政困难而损及税源。国际上通常用税收弹性系数作为衡量指标:当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当税收弹性系数等于1时,表明二者同步增长;当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幅度小于经济增长幅度。政府可针对不同的经济形势,以此作为调节税收总量的依据。当经济过热、通胀率过高、投资过旺时,税收弹性系数应超过1,给经济降温;在供给与需求总量基本保持平衡时,税收弹性系数应维持在1左右较为适当;当经济不振、市场疲软、投资萎缩、需求不足时,税收弹性系数应调低在1以下,以刺激投资和需求,促进经济增长②。另一方面,税收总量的调节不仅要靠所得税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而且还要靠流转税发挥制约性调节和引导性调节作用,也就是通过税收的奖限政策,改变市场利益信号,发挥收入效应。 (二)结构效应 在转型时期,税收结构要着眼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配置,刺激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税收结构效应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向国家鼓励的产业和产品倾斜,对限制性行业和产品采取抑制政策等方面。 (三)周期效应 税收的周期效应包含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的周期调节如增税、减税措施的运用等可以在一个经济周期中有效使用,以熨平经济周期的波动。二是根据经济增长原理,在一个经济增长周期里采用最优的税收政策,可促使经济实现持续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经历了4次比较完整的经济周期,相应地税收政策也进行了微调,经济周期与税收周期虽不同步,但通过调整而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对这4次经济增长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三是根据税收次优原理,一些非传统的“过渡性周期制度”可能在某一时期里比所谓的最优制度具有更高的效率。一些具体的经验是:激励、硬预算约束、竞争不仅应当实施于企业部门,而且也应当体现在税收周期政策和措施中,使改进的税收政策可以在不导致很多或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在一个短周期组合中改进效率。 (四)关联效应 税收的关联效应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造激励、施加硬预算约束、引入竞争性制度不仅应当适用于企业而且应当适用于税收本身。实际上,对税收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税收具有正的激励并受硬预算约束限制和引入竞争理念时,改革的结果将是生产性的。如果税收是非激励、软预算约束并呈全封闭状态时,则改革结果将是有问题的。二是成功的经济改革依赖于税收的政治性支持,而这又将取决于为大多数人口提供可见的实惠。三是税收设计应当使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而不是同步增长。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呈正相关,但不等于相关程度强。在这种情况下,要跳出就税收论税收的思路,转变税收增长越快越多越好的观念,实现税收的最优化而不是最大化。在解决现实税收与经济相关问题时,要冷静地分析纳税人负担与承受力问题,正确处理纳税人负担重和国家财政吃紧的矛盾,实事求是地把握理论与实践、长远与短期、依法治税与完成收入计划任务的关系。 三、优化税收,提高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效率 税收产生至今,经历了4次革命性变化:一是以征收货币税取代劳役和实物税;二是以法律和国际税收条约为标志的依法课征取代专制课征;三是税收的专业化分工、程序化管理;四是计算机进入税收征管领域,现代管理手段被广泛使用。这个依次以便利规范科学高效为标志的演进过程,体现了税收对效率的追求与改进。我国现阶段优化税收应以提高效率作为出发点及总目标,并对税收的效率改进有全面的认识和可行的办法。 (一)提高效率要体现在税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 高新技术进步可以概括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技术改造为重点,通过采用国内外先进和适用的科技成果,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转型经济中,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与日俱增,远远超过其他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兴起,对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具有战略性意义。 1.税收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方面资金的投入。世界各国为刺激企业技术进步,普遍运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其税收政策主要有:(1)减免税。通过减免公司所得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后所得,增强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的能力。(2)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这一方法最早由美国提出,现已为大多数国家采用。(3)加速折旧。如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设立新技术机械设备特别折旧制度,规定在购置设备的第1年可提取50%的特别折旧费,并在所得税前扣除。(4)税收抵免。美国、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起相继对企业当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超过上年投入的部分,不仅继续给予所得税前列支,还给予其投资额20%的所得税抵免。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仅公司研究与开发费用列支一项,联邦预算每年就少收20亿美元的公司所得税。上述税收激励政策,不仅给企业研究与开发带来资金,而且也激活了企业加大技术进步投入的积极性。 2.建立和完善税收促进高新技术进步的新机制。 (1)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以及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转让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改征增值税。为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可给予“先征后返”的照顾。对其技术性所得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调动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2)完善增值税税制,有选择、分步骤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先进设备以及科技成果中所含的已征增值税,允许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加速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 (3)企业研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开发的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创汇、高关联度且对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产品,其缴纳的增值税,可给予定期“先征后返”的照顾。 (4)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产品,其技术改造措施贷款项目新增利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归还其贷款本息期间,给予“先征后返”的照顾。 (5)对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允许按实际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对当年研究与开发费用超过上年实际支出的部分,给予其投资额20%的企业所得税抵免。 (6)对技术含量高且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企业,可缩短其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实行快速折旧制度。 (7)对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其是否设立在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均给予定期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8)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进口的设备、技术,可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 (二)提高效率要体现在税收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方面 1.税收要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我国现行对资源课税的税收政策还远不能满足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税制不规范,征收范围窄,调节软弱无力,激励措施过少等。针对上述问题,在实行其他行政、法律手段的同时,需要采取以下税收对策:(1)应合并现行各种资源课税的税种,设立统一的资源税,并扩大征收范围,把森林、草原、海洋、名贵中药材和淡水等需要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纳入征税范围;(2)实行分项课征制,对土地资源等大幅度提高税负水平;(3)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利用不可再生资源或相对稀缺可再生资源生产的消费品普遍征收消费税;(4)对利用替代资源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生产产品的企业制定全面、系统的“税收激励计划”,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一揽子税收优惠(各种协调优惠)予以激励。 2.税收要有利于保护和治理环境。 从我国的现实国情考虑,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一要靠技术创新,二要靠制度创新。通过技术创新,使企业在追求内部发展的同时解决一些外部不经济问题,或者将外部的不经济性降低到最小程度;通过制度创新,包括健全法律制度,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管理与监督力度等,使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成效达到或超过政府的预期目标。 税收是政府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可以采取两方面的对策:一是税收限制,二是税收引导。 所谓税收限制,就是借鉴国际经验,对环境污染企业和产品征税。具体设想是:(1)取消征收排污费的做法,开征排污税和环境保护税,主要以排放工业废气、废液和汽车尾气为征税对象,实行差别定额税率从量计征,税负以污染的治理费用为标准设定;(2)扩大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除对鞭炮、焰火等征税外,将“白色污染”制品等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实行税收限制。 所谓税收引导,就是利用税收优惠与鼓励措施引导投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具体设想是:(1)在流转税方面,对采用高新技术生产的环保产品或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分别情况给予免税、减税等优惠;(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除对以废气、废渣、废液和垃圾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实现利润给予免税外,还可对投资于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的企业实行投资抵免和再投资退税政策等进行鼓励,即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的实现利润中抵扣一定比例的投资额,或对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于上述项目的,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三)提高效率要体现在税收促进第三产业全面发展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产业结构明显改善。三次产业的gdp结构,由1978年的28.1∶48.2∶23.7变为1998年的18.0∶49.2∶32.8;三次产业的劳动结构由1978年的70.5∶17.3∶12.2变为1998年的49.8∶23.5∶26.7.但这一结构同世界其他人均收入相当的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综合来看,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中,劳动生产率较低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等传统产业仍居主导地位,但增长已放慢;劳动生产率较高的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以及社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部门虽规模较小,但增长较快。这一发展趋势符合产业结构演进规律。与消费结构相联系,1997年我国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比1992年的日本高28.5个百分点,农村高36.2个百分点;而住房、文教、医疗、交通和通信的支出却明显低于日本,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今后我国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预计“十五”期间,伴随我国工业、商品流通业比重的稳中有降,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及社会服务业比重将明显提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信息、咨询等服务部门比重也会有所提高①。 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第三产业,不应该只局限在鼓励发展那些一般性服务业,而要大力发展能够支持第一、第二产业能量释放,服务和支持高科技产品开发与生产的行业与部门。在发展方向上,应充分利用税收的产业配置优势和优惠政策,全面实现从传统的产业平面扩张与结构调整向产业纵向升级与深化高次产业代替低次产业的政策转变;实现从重点依据产业发展规模衡量产业发展质量的政策理念,向重点依据产业附加值高低衡量产业发展的政策理念转变;实现从保守的产业静态划分与静态管理政策操作模式向新的产业动态划分与动态管理政策操作模式转变。 在这个大前提下,发展第三产业首先要求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宏观产业政策及税收政策应当引导社会投资更多地进入第三产业部门。目前,我国服务业很不发达,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教育、科研、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公共服务、居民服务等的发展都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这些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其高速增长至少能够对我国今后10~15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提供重大的支撑作用。只要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重点转向了这些第三产业部门,第三产业的投资和发展相对规模就会趋于合理。其次,要通过产业体制改革促进第三产业协调发展。我国第三产业中的铁路和航空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教育、科研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公用事业、卫生体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非国有经济的比重都很低,由于缺乏竞争,经营效率相对较差。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迫切要求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实现对内开放。通过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减少以至消除非国有企业进入这些产业部门的体制障碍和限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和协调发展,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和民族产业竞争力的增强。 经济转型论文:关于当代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及其治理 [论文关键词]经济转型 生态风险 现代性 市场经济 风险治理 [论文摘要]当前,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人们对科技无节制地运用、人类对主体性的过度张扬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的不完备性,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结构出现紊乱,生态功能不断减弱,引发了生态风险。为了有效地治理生态风险,我们必须大力开展全民生态启蒙教育,提高全民生态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生态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地应对生态风险;树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生态伦理,使人与自然共存共荣;进行生态风险的全球治理。使全人类能共享生态发展成果。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会使社会呈现出不同状态,社会转型是其重要表现之一。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其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与风险,其中生态风险已成为当前制约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瓶颈。为了确保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风险的治理显得尤为必要。 一、经济转型与生态风险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社会转型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其表现在经济领域中就是经济转型,即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转变。经济转型包括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两层含义。制度变迁一般是政治体制变革、社会制度改变导致的结果,而经济发展主要是指经济运作方式从一种模式向另一种模式的转变。 经济转型是当今世界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当代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 人类社会源于自然,人类的发展更离不开一定的自然环境,其中作为自然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环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更为密切。所谓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其经济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的好坏也与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进行的。当代中国的经济转型离不开生态发展的大背景,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经济体制顺利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提供有利的条件。而不良的生态环境却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经济转型的实现,最终会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总体恶化。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也离不开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当社会经济发展中体制转变比较顺利、经济增长方式相对比较科学时,就会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正常发展。相反,如果经济转型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就会极大地破坏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生态风险。 二、中国经济转型面临巨大的生态风险 中国的经济改革起始于1978年,并于1992年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明确地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三十多年来,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趋于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可以说,我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另外,我们也要看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正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引起严重的生态风险。 (一)何谓生态风险 风险(risk)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是社会可能面临的危机状态和灾难性危险。风险本身并不是“危险”(danger)和“灾难”(disaster),而是一种危险和灾难的可能性。风险可以区分为“外部风险”(external risk)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manufactured risk)两种类型。“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同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在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在全球化时代,人们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或称“人造风险”。 作为一种常见的风险,“生态风险(ecological risk)就是生态系统及其成分所承受的风险。它指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故或灾害对生态系统及其成分可能产生的不利作用,包括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从而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健康。由于它的潜伏期长,出现过程缓慢,不像金融风险那样明显突发,所以很容易被忽略和轻视。然而,生态风险一旦从潜能转变为现实压力,却极难防范和缓解。”一般来说,生态风险不是自然风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生态风险属于吉登斯所说的“人造风险”,“人类某些技术官僚的‘愚昧、狂妄、盲目的乐观’以及民众的从众心理和迷信是生态风险的源头。” (二)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的表现 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进行的,全球化一方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本身的艰巨性必然使这种转型面临巨大的困难和风险。其中,伴随经济发展过程所带来的生态不安全性会引发严重的生态风险。 生态风险的产生是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的恶化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一般来说,生态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另一类是由于城市化和工农业高度发展而引起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环境污染。由于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并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迈进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中国既面临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要正确面对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向中新产生的问题。因此,我国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多、困难更大。其表现在生态领域中就是我国的经济转型不但面临传统意义上的生态风险,同时还要面对新的、更大的风险。 生态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失去平衡造成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程度越高,风险后果就越严重。当代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生态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系统运转不良,引起系统性风险。当前,由于森林资源和湿地面积的减少,会增加灾害性气候的风险,同时也会给生存繁衍于其中的动植物增加生存的风险;水污染和水体系统遭到破坏,会增加依赖水体生存发展的其它生物减少和灭绝的风险;草原面积减少,草场退化,会增加土地半荒漠、荒漠化和载畜量减少的风险;沙地植被减少、系统遭破坏,会增加沙漠化面积扩大和沙尘暴侵袭风险;农田作物生长环境遭破坏,会增加农产品质量、产量降低的风险;有毒有害固体、气体物质排放会增加人与其它生物的安全风险;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恶化,会加剧土地沙漠化、土地贫瘠、泥沙淤积库坝、河流、湖泊导致洪灾的风险。总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态发展就会失衡,生态环境随之恶化,正常的生态结构被打破,整个生态系统循环不畅,引发系统性生态风险。 第二,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系统功能减弱,产生功能性风险。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今中国的发展面临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难题。特别是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程度很严重,近年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发生洪涝灾害的次数在不断增加,经济损失惨重;北方地区沙尘暴肆虐,旱灾不断发生。这一切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压力,形成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给社会的稳定产生潜在的风险。人类对资源无节制的开发,自然界可被利用的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会变得越来越少,最终会导致资源的枯竭。这种状况不但影响国家的稳定,也给世界的和平发展形成巨大的挑战。 (三)中国经济转型中生态风险的成因分析 1.现代性与生态风险。现代性始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经过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发展完善,到20世纪中后期成为具有世界历史影响的行为制度和模式。现代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其风险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人类对科技理性的过度重视导致生态风险的产生。现代性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造成了理性自身的冲突和分裂,理性被分裂为工具理性(科技理性)和价值理性。由于人类对科技理性的过分张扬,科学技术发展也给人类带来严重的风险,使我们今天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成为一个“可怕而危险的世界”,而这个“危险的世界”正是在人类不断地追求科技进步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方面,人类对主体性的过分张扬致使生态风险出现。在人类发展历史上,人类对现代性的追求过程也是人的主体性的全面张扬过程。主体性的张扬使人类摆脱了神的束缚,凸显了人在整个宇宙中的主体地位。但过度地张扬人的主体性有时会走向其反面,人类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大肆掠夺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土壤不断沙化、环境严重污染、气候逐渐恶化、生态正在失调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潜在的风险。 2.市场经济与生态风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不完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具有灵活性、竞争性等优势,但由于其还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使不同市场主体在经济发展中,为了自身利益,一方面,盲目开垦荒地、滥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乱采滥挖、不适当地兴修水利工程或不合理灌溉,引起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土壤沙漠化、盐碱化、沼泽化,导致森林面积急剧地减少、矿藏资源遭到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资源日益枯竭、旱涝灾害,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在进行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产生“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不但危及到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态风险。 三、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治理 当前,生态风险事件的频发已使风险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它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而且也是制约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为了使中国的经济能够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当前必须要加强对生态风险的治理。 (一)大力开展全民生态启蒙教育 康德认为,启蒙就是从蒙昧无知的状态解放出来,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分析和判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给人类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为此,我们必须建构新的启蒙——生态启蒙。首先,要让人们认识到人类已经进入后果严重的世界风险社会,生态风险已经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问题;其次,要看到科学技术的双面性,特别是要看到滥用科学技术所引起的负面效应;再次,要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建立科学的生态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生态风险预警系统。通过设定一系列风险预警指数,并根据对这些指数的计算,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信号,使人们对生态风险有充分的准备,有效地防范风险。其次,建立生态风险分析系统。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定量和定性分析为主要手段,通过对生态风险分析系统得来的相关指数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风险控制系统提供科学的依据。再次,建立生态风险控制系统。由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律、制度等手段合理分配政府、市场、民间机构、家庭及个人的生态风险管理责任,对生态风险加以控制,以期防范和化解生态风险。最后,建立生态风险补偿系统。要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障机制、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调整和迅速反馈的生态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地处理生态风险,及时补偿风险损失,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 (三)树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生态伦理观 “生态主义者”认为,“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具有价值”,在内在价值上是平等的。自然界中非人类存在物与人一样,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要充分认识到自然界非人类存在物在整个生态系中的重要价值,人类与自然物之间具有密切的生态关联性。为此,我们要努力将这种平等原则转化为具体行动,善待自然,珍爱生态。同时,还要认识到,随着生态风险的不断扩张,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一问题,既关系到当代人的利益,也会影响下代人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当代人之间、代际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使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共同发展。 (四)进行生态风险的全球治理 全球化使交往关系走向全球,同时也把风险引向世界,使人类进入后果严重的世界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下,生态风险——特别是环境风险、核技术风险、化学污染风险等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将是“平均化分布”的。正如贝克所言:“贫困是等级制的,化学烟雾是民主的。”生态风险已经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问题。要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全球性生态风险,靠单个的国家和地区是很难做到的。为此,在生态风险治理中,我们必须强化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治理方式,共享风险治理成果,走全球风险治理之路。唯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生态风险,使经济社会得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转型论文:关于利用 后世博效应 推动长三角地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思考 摘要: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不仅提升了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而且强化了上海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并通过集聚和辐射效应带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嘉善作为长三角地区接轨上海的第一站,“后世博效应”将给嘉善发展带来难得的契机,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上海世博会带来的宝贵机遇,分享世博会结出的丰硕成果。 关键词:“后世博效应”;地域经济;嘉善县 全球化和区域化是当今国际社会并行发展着的两大趋势,区域化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支撑,全球化则是区域化的最终结果。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不仅促进了上海的经济发展,提升了上海的国际地位,而且还强化了上海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并通过集聚和辐射效应带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 一、世博会与举办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曾举办过世博会的世界各国实践证明,在强有力的大规模投资引擎拉动下,世博会能有效拉动举办国特别是举办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助推地区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 1.世博会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系。发达的服务业历来是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而世博会的举办会带动举办城市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如1992年西班牙塞维利亚世博会的举办,使西班牙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服务业比重从1990年的57%上升到1992年的63%,年平均增长率为10.1%;德国汉诺威举办2000年世博会期间,第三产业增长率同比上升了3.2%,超出全德第三产业同期增长率2.9个百分点。 2.世博会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历史上,1929年世界经历全球性的经济大衰退,1933年美国芝加哥世博会举办时,全球经济仍未走出低谷。但芝加哥世博会持续举办一年之久,吸引了近2300万人次参与,直接和间接提供了10万左右的就业机会,给经济复苏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3.世博会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世博会对于举办城市的基础建设和规划设计、带动城市群整体的发展与壮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巴黎)城市群、英国以伦敦为核心的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和中国长三角城市群等六大城市群,基本上都有城市在不同时候举办过世博会。 上海市信息中心2009年用投入产出的模型作了测算,作出了投入产出分析。指出从2004—2010年世博会筹办举办期间,世博会对上海gdp的贡献超过3 000亿,每年拉动gdp增长约2个百分点。同时,对整个长三角地区投资的拉动约为30%;在举办之年,世博会对上海gdp 增长的拉动达5%,对长三角地区投资的拉动超过50%。由此可见,上海世博会将加快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长三角都市圈的形成和共同发展。 二、嘉善县融入“后世博效应”的机遇和挑战 嘉善作为接轨上海的第一站,“后世博效应”将给嘉善发展带来难得的契机。据统计,在世博会举办期间,嘉善“世博”效应拉动明显,接待国内外游客631.9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7.53亿元,分别增长20.1%和27.8%。 1.嘉善县的传统优势。世博会结束后,“后世博效应”将持续增强上海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与带动作用。相对于长三角其他地区,嘉善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地处浙江东北部的嘉善,作为浙江省唯一同时接壤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县,是江浙沪三大经济圈的交汇点。二是交通优势。通过不断加强交通平台建设,嘉善先后建成和开工建设了沪杭高速嘉善段、申嘉湖高速、亭枫高速和丁蒸公路等一批交通项目,提升了嘉善在长三角的交通优势。三是体制优势。以浙江省接轨上海、开放发展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实践,嘉善县逐步探索出了产品市场接轨、承接产业转移、互利协作接轨、沿边开发接轨等四种有效的接轨模式,形成了市场与政府双向推动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接轨上海新格局。 2.嘉善县自我承载能力还比较滞后。除了受大环境下经济形势的制约外,土地资源的短缺、高端人才缺乏、整体实力的差距等共同构成了阻碍嘉善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的瓶颈。2009年嘉善人均gdp已接近9 000美元。但是,在经济总量持续扩张、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同时,长期以来,主要依赖外延扩大、资源消耗、拼成本拼价格的经济发展模式,使本地很多企业处在产业链、价值链的低端。在发展空间狭小、资源要素供给趋紧、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企业发展屡屡“撞上天花板”,特别是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面前,县域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部分企业运行出现困难,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在危机面前开始暴露。 3.嘉善县难得的发展机遇。应该说,嘉善目前位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佳时间节点。一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加大,2009年嘉善被评为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2010年5月24日“建立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被纳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嘉善由此成为长三角地区唯一被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的县。从这个意义上说,嘉善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另一方面,平台建设不断优化。2009年嘉善行政区划调整后,构筑起“三个三”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呈现出功能区更加合理、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发展重点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的发展新局面。同时鼓励各镇(街道)加大工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承载上海的项目外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4.嘉善县在新时期面临的重大挑战。《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赋予的不仅是更为广阔的思路与空间,也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们在发展上、在接轨上海上有着不小的差距。以人均gdp而言,《规划》提出,至2015年要达到10万元(核心区),这意味着今后数年,嘉善县要保持年均8.89%的增长率。而对比我们地理位置相似的昆山市,2009年人均gdp已达13.54万元,成为接轨上海的一个成功典范。 三、嘉善以“后世博效应”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建议 国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在人均gdp超过3 000美元后,开始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而亚洲国家在人均gdp达到5 000美元后,也开始进行相似的经济转型升级过程。2009年嘉善人均gdp已近9 000美元,表明嘉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势在必然,“后世博效应”将使转型升级之路全面铺开,要把嘉善打造成为“世博产业转移承载地”。 1.要树立接轨上海的三种理念。即“理念深化、外延泛化、工作实化”。“理念深化”要深化对“后世博效应”的认识,接轨上海的目的是借助外力全面提升嘉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接轨水平,必须摒弃“为接轨而接轨”的狭隘的接轨理念,进一步拓宽接轨思路,正确理解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外延泛化”是指接轨“后世博”工作要在地域上、内容上进一步拓展。地域上要把上海作为接轨重点,但不能局限于上海,要跳出上海来接轨上海,把眼光放到整个长三角甚至更广的地区;接轨内容上不能局限于产业、要素等接轨。“工作实化”是指抓手要具体,工作要实在。要细化、实化接轨上海工作的每一项目标任务,精心设计工作载体,将任务措施转化为可操作性强的各类接轨活动。 2.要抓好加快创新立县的机遇。当今世界的竞争正从资本竞争进入创新竞争阶段,在本次世博会上,“创新”也是对各场馆内容的最好注释。对嘉善而言,创新立县是值得倡导的新城市发展观,要以创新为着眼点,对城市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作全新的评价与梳理,形成一个从硬件到软件,从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到体制机制创新的全面解决方案。要在借鉴沿海发达地区强县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嘉善本土创新的鼓励和支持政策。一是要加快人才培养和提高,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二是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企业,着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企业要增强创新主体意识,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创新激励机制,培育企业创新文化,整合利用外部技术资源。三是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降低对资源的过多消耗,促进资源的节约。积极鼓励全民创业,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保障,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推动创业工作的全面展开。 3.要抓好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随着世博后上海传统产业的调整,嘉善也将得到更多的承载产业转移的机会。主要是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有选择性地接受产业转移。上海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以一部分产业的向外转移为前提,大量传统或成熟产业已经在或即将在未来十几年间具有向外迁移的动力。世博园区建设中就有1 700多家冶金、钢铁、化工、造纸等工厂和一批散杂货码头迁出。对此,嘉善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的部分产业进行对接。二是有针对性地发展配套产业。世博会加快了上海先进制造业步伐,微电子、汽车、精品钢材等产业加快发展,世博园区建设需求的新兴产业迅速形成。嘉善的光伏产业、装备制造等新四大支柱产业与之配套协作的空间很大。三是有积极性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享有“上海后花园”之称的嘉善,在旅游休闲、会展、金融、信息等方面要加快培育力度,同时要利用世博契机加快创意的、设计这类第三产业的发展。 4.要抓好长三角一体化的机遇。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长三角区域的合作与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基础,世博会的举办在加速长三角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促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嘉善要主动做好链接和接轨,转变传统的观念,通过空间整合形成更加紧密的经济、技术和文化的联系。主要是做到“求同存异”。一是求同。可以通过与上海、江苏等地构建跨区域“共建园区”,形成产业梯度转移的最优化模式。跨省异地联办开发园区,不仅实现经济的外部拓展延伸,也使嘉善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中。在长三角一体化大潮推动下,以园区为纽带的合作,成为进一步突破制度壁垒,带动转型升级的强力引擎。二是存异。可以借助世博会期间形成的长三角城市之间良好沟通渠道和机制。 经济转型论文:经济转型时期的税收管理 [摘要]税制选择不能脱离现实的税收管理水平和手段,实现税收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在选择税制结构‘时,设计的税制必须与当前的管理条件相适应,才能够确实贯彻执行,否则,税制的执行难于成功。转型经济国家普遍实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这似乎是由于征管水平的制约及保证税收收人的需要,毋如说是税制的“塑造”结果。一般而言,直接税需要相对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间接税对税收管理水平要求较低。由于间接税制在转型经济国家的普遍采用,在机构、部门的设计上,重征管、轻稽查,这是税制的直接影响结果;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重征管、轻稽查,反过来又制约着征管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征管的社会系统管理上面,注重征管的征收效率,忽略征管的管理效率。 一、税收管理与税制的关系 税制选择不能脱离现实的税收管理水平和手段,实现税收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在选择税制结构‘时,设计的税制必须与当前的管理条件相适应,才能够确实贯彻执行,否则,税制的执行难于成功。 (一)税收管理对税制选择的作用。 对于转型经济国家来说,税收管理能力成为“束缚税制改革的主要因素,有半数以上的潜在所得税难于征收入库,其他税种也同样存在问题。 多数的转型经济国家,税制设计的目标与实际运行结果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但税收收入流失,还降低了税制的弹性。特别是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为了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只有不断地任意提高税率和开征新税。这种税制拼凑的特点,起因于对法定的各个税种缺乏管理能力,导致不停地制定新的税收变革,以满足政府收入的需要。可以说,税收管理是税制结构选择必须考察的重要因素。在转型经济国家,纳税人与税务官员的诚实都是靠不住的。各级政府对税务官员很少有控制办法,有关税收工作运行的信息很少,更难于收集。冒险行为普遍发生,侦破逃税与腐化的措施效果不稳定。各种税率表、对税法的解释、违法处罚的规定以及申请复议的程序等,经常随着时间而变化。更加极端的是而对此许多转型经济国家并未注意到这个问题,使税制改革的方案在实际中执行非常困难。 在这里对税务管理不感兴趣的主要理由有,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有所突破难度远远大于税制改革,在所有转型经济国家中,在税制改革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但在税收管理方面进行的努力就显得较少。 在极大部分选择流转税制为主体的国家,除了受制于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即企业效益差,所得税少且不稳定以外,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税收管理水平的制约,对所得税等直接税的管理水平和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相对而言,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管理就简单一些。 (二)税制结构对税收管理的模式、机构设置的影响。 税收管理必须为顺利达到税制的目标服务,因此,税制结构对税收管理的模式、目标具有质的规定性。 对各国的考察,可以发现,转型经济国家普遍实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这似乎是由于征管水平的制约及保证税收收人的需要,毋如说是税制的“塑造”结果。一般而言,直接税需要相对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间接税对税收管理水平要求较低。由于间接税制在转型经济国家的普遍采用,在机构、部门的设计上,重征管、轻稽查,这是税制的直接影响结果;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重征管、轻稽查,反过来又制约着征管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征管的社会系统管理上面,注重征管的征收效率,忽略征管的管理效率。这是由于间接税制在管理方面的要求较低的缘故。因此,税制对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需求。当然,为了适应某些“先进的税制”,征管水平也是可以逐步提高的,也就是管理能力的欠缺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如加纳(1986至1987)、印度尼西亚(1984至1985)、泰国(1983至1984)和中国(1993至1994)的税制改革伴随着大规模的征管改革,新的税收征管有力地保证了税制改革方案的成功实施。 二、经济转型时期税收管理改革的目标 税收征管改革是税制改革的实现形式。世界各国在税制改革的同时,十分注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综观世界各国征管改革的历程,税收管理改革的目标有:由管理无序走向法治;由重征收走向重稽查、重管理;由人工操作到电脑化。计算机化;办税的方式不断社会化、公开化。 (一)征管改革的实质是以法治税。 现代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本质是以法治税。这是与经济运行机制的变革息息相关的。市场经济已被证明是当今世界最具效率的经济运行方式,因为它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其特点是经济关系的市场化、企业行为自主化、宏观调控的间接化、经济管理的法制化。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法制经济,它要求以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各项活动。世界各国都朝着建立一个“以法治税”为核心的科学而严密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进行改革。征管改革的法律关系,从税务登记开始,明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法律行为,建立纳税申报制度,推行税务制度,建立严密的税务稽查组织和制度。许多国家还赋予税务机关司法权,如美国联邦和州税局对欠税都有扣押财产、减扣薪金、冻结账户等权力。大多数国家都设立有专门的税务法院为依法治税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二)征管改革的目标是“申报、管理、稽查”三者有机结合的征管模式。 适应依法治税的需要,各国普遍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制度,广泛推行税务,使税务机关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稽查,强调税务机关的执法权,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刚性的职?上来。纳税人主动申报制度是依法治税的基础;税务等社会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主动申报的外部条件;管理是税务机关做好税收服务的主要环节,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中建立较好的沟通渠道;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点,是依法治税的体现,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一种制约。总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是以上三者的统一体,三者互为制约,缺一不可。 (三)征管手段的计算机网络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支撑基础。 即税收征管过程中全面运用计算机进行税务管理,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代替手工劳动,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税务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都广泛采用了电子计算机。正是由于税收征管的全面电脑化,使发达国家税收征管效率非常之高。美国、意大利各大税务服务中心每年处理几千万份的纳税申报单,高峰期每天处理近20万份,这一切都是通过计算机“管道化”流水式运作实现的。同时,由于电子计算机这种高度先进的征收手段,才使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得以顺利推行。它一方面缩短了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使得复杂的申报、检查、稽查等可以迅速完成;另一方面是便于管理,通过电脑联网可以随时了解纳税人和各项纳税资料,判断申报的真实程度,一旦发现问题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四)办税方式的公开化。 随着税务管理的全面电脑化,税收征管系统也日益向公开化、社会化发展。这要求办税方式通过设置多功能的办税大厅(或中心)来完成。西方国家普遍把税务登记、税款征收、评税、催报催缴、稽查对象的选择和纳税资料的收集等集中在办税大厅办理,大厅内由大型计算机处理,来自各方面信息汇集通过计算、比较、审核等公开化处理,既公正、公开、公平,又方便纳税人,还可监控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规范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确保以法治税顺利实施。 (五)征管范围级次划分明晰化。 分税制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其特点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分散立法,分级管理,按税收自身的特点来划分各级政府税源,以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税收收入分配份额,同时各级政府各自独立行使征税权,体现出税收管理级次划分明晰、简明。现行国际上的分税制,其特点是只设立中央与地方的固定税,并不设立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在税收征管完全分开,各征各税;二类是适度的分税制,其特点:既设中央与地方的固定税,也设共享税,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一级,但地方也具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实行核定税款,征收两条线管理,各负其责,互相制约。 (六)违章处理的严厉性。 随着征管改革的纵深化发展,税务部门主要集中力量进行稽查管理。查税范围不断扩大,查税人员也不断增加,同时对违反税法的处罚措施也日趋严厉。美国联邦及各州、县税局每年对所有纳税人进行抽查,尽管这种抽查率只占所有纳税人数的1%,然而一旦被查出,哪怕偷骗税数量很少,也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加拿大一经查出偷税行为,对其惩罚是相当严厉的,除了重罚,少则10万至20万美元,最多可达1200万美元,还要判刑,还要将偷税等行为公布于众,使偷税者声名狼藉。 三、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税收管理效率损失的根源 (一)国、地两个税务局的征管协调在制度上存在缺陷。 国、地两个税务机构的设计,只是遵循税收管理的一般规律,没有按照两个机构税源的特点进行科学设计,税收征管机构按照对等设置,同样的部门结构,国家税务局设置一套,地方税务局也设置一套,无形中加大了征管成本,纳税人的奉行成本也成倍提高,由此造成的重复管理。征收、检查都加大了征税成本及纳税成本。从现行税种的情况来看,地方税收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管理方面主要的难点在于纳税人的控管;而国家税务局的增值税管理的难点在于稽核,因此,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计应该体现在加强征管方面,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计应该加强检查、稽核职能。 (二)统一的征管模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全国各地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具体情况千差万别,税源集散程度不一,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也不尽相同。这些客观条件决定了税收征管模式不能一刀切,应当根据各基层征管单位的人力、财力和税收管辖区内的税源分布、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地理交通等条件,本着既有利于征收管理,又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原则,因地、因税、因纳税人制宜,调整征管模式。 (三)强调税务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忽略纳税人执行费用的提高。 追求各职能部门相互制约,在制度上消除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的同时,机械地分割了征。管、查三个职能部门,增加了部门间的层次重叠。职责交叉,有利的工作争着做,困难工作互相推诿,造成低效高耗。 (四)着重税务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忽视计算机处理、传递效率和人机配合工作。 电子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把广大税务干部从繁杂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的效率。人机的关系是管理主体与管理手段的关系。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客观上对税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税收管理的现状来看,先进的管理手段与素质相对落后的管理人员的矛盾非常突出。人员素质问题成为制约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不能充分发挥先进的计算机管理功能,制约着税收制度效率的提高。 (五)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素质过低,直接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 在全国 100万税务人员中,仅有 18%至25%受过高等教育。由于人员素质低,影响了税收管理的效率,如先进的计算机及现代化的手段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纳税人素质不高也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对于纳税意识差、办税水平低。财务管理混乱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去辅导、培训、管理、检查,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加大了税收成本。 四、改善税收制度效率的现实选择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税制建设、税收征管、管理手段、队伍建设、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等各个环节贯彻效率原则,需要社会各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特别是需要决策者、征税人、纳税人从效率的角度,努力提高效率的责任意识。 (一)建立简便的税收制度。 我们反复全面强调,对于转型经济国家,尤其像中国这样的转型经济国家,管理手段、人员素质及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等,决定我们在建立税收制度时应该采用简便、容易执行的税制;在经济转型阶段,税制的公平与效率选择方面同样应该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做到有限的税收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完善税务行政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 行政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运动,因而在多数情况下无法用简单的数量关系来衡量。税收领域长期以来偏重于对业务指标的考核,如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税收增长率、税收的查补漏情况、减免税情况,等等。这尽管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税务管理部门的绩效,但却缺乏定量衡量税收制度效率的考核指标。因此,考察税务部门的工作业绩、评价其制度效率不仅要考察其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也要考察征管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需要从制度效率来评判税务行政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利用更加先进、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税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配置和布局。 (三)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我国建国50年来,税务部门基本没有对税收进行成本核算,全国总成本、分税种成本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可供考核,即便是当前公布出来的少数区域性成本,其统计口径差别也很大,缺乏可比性,准确程度更值得怀疑。因此,建立规范、系统、科学的税收成本核算制度,包括税务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方法、成本管理责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成本监督、降低成本核算方法和违章处理等内容。 (四)科学组织税务内部职能部门和布局,是提高我国税收制度效率的有效途径。 税务机构设置及征管组织的分布,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实现税收管理职能的需要,遵循“科学、精简、效能、服务”的原则。首先,打破按行政区域设置基层征管机构,以经济区域和收人规模为依据,调整征管机构布局。其次,征管机构内部设置要少而精,要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要求,形成至套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办税服务厅对外要呈“一条龙”服务,内部职能部门不必过分强调线条对口。最后,要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征管、减少税务机构设置。对一些边远地区的零散税源以及集贸市场税收,可实行委托代征办法,利用银行、邮局、政府部门等协税护税组织实现税源监控。 (五)科学界定稽查与征收职责范围。 从实际中反映的稽查与征收工作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的检查权上,从整个税收工作的流程方面,征收与稽查工作仅仅是整个征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存在相互替代的问题,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重要性均无助于协调好两者的关系。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决不是稽查工作比征收工作重要,因为征管工作运行到最后一个环节是稽查,它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至个关口,也是重要的保障手段。因此,提高税收的稽查效率与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一样重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提高税收制度效率的重要方面。 (六)提高税务征收管理人员素质,优化人员构成。 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关键。在税收领域,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专管员逐渐从管户向管事方向转变,从而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征管改革,积极实现“精兵简政”,一是把好“进人关”,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人员录用制度,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吸收到队伍里来;二是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人员考核“企业化”,使人人有目标,事事有考核,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人员培训,提高税收人员,尤其是征管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在人员结构上向“集中征收,重点稽查”靠拢,充实一线征管人员,少设干部,多设干事。 (七)完善税务行政运行机制,提高征管效率。 税务行政运行机制具体表现为征管机制,实践证明,建立一套高效、合理的征管机制,不仅是增加税收收人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税收制度效率的捷径。 1.改进现行的征管工作流程。目前,一系列的征管办法包括申报、稽核、发票管理办法都过于繁杂,不但企业难以操作,也使税务机关陷于大量的表格审核和事务性工作之中。因此,有必要重新制订一套更为科学简便的管理办法,使纳税人易于理解和操作,也使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并能相应地集中力量重点进行税务稽查,真正提高税务稽查的效能和震慑作用。 2.改善计算机应用的“软环境”。计算机的应用不能停留在打印报表、统计数字、储存信息等工作上面,应着眼提高网络化管理水平,特别是数据共享、服务稽查方面,从而充分发挥计算机的管理效能。计算机的硬件的配置到软件的开发应用,避免重复投资。 3.自核自缴,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与强大的税收稽查相适应。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是现代税收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它改变了过去税务人员上门收税的被动局面。但由于申报方式的多样化,对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改进稽查方法和手段,严管、重罚才能保证自核自缴、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的正常运作。 4.税务服务社会化。发展税务符合税收征管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它并不是把税务机关应该负担的征收成本转嫁出去,而是通过纳税分工的专业化,用集约化的高效服务,节约企业的纳税成本。把税务局从繁琐的税收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提高税收的制度效率。 经济转型论文: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研究 摘 要:当前南通民营经济运行的问题和矛盾很多,融资难是当前南通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严重影响了企业转型升级。在调研南通民营经济的现状后,归纳出了南通民营经济的升级路径,在总结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对策,以便南通民营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 产业转型升级是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不断淘汰落后产业,扶持引导新兴产业,加强传统产业的高技术改造,提高产业结构效能和效益的过程。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永恒的主题,而快速高效的金融资本流动机制是产业升级得以实现的前提。金融在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是经济学中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1 南通民营经济的现状 在南通全民经济腾飞进程中,民营经济扮演了非同一般的角色。根据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数据统计,到2010年底,南通市个体工商户达37.43万户、私营企业达14.14万家、私营企业注册资本3642.8亿元,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板块经济彰显活力,为南通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构建了坚实的平台。2009年,全市34个重点产业板块汇聚各类企业6752家,从业人数49万人,实现销售收入4025.62亿元,约占全市工业总销售收入的68.37%。其中南通家纺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94.49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11.5%,占据全国家纺市场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全国家纺品牌前10强中占有3席,南通家纺指数成为行业“风向标”。 实际上当前南通民营经济运行的问题和矛盾也很多,特别是要素配置优化度亟待加强。融资难是当前南通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大量研究发现,金融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对于产业结构调整而言,无论是改善产业间的比例,还是提高产业结构的质量,都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注入。金融是保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转换的直接动力。 2 南通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路径 纵观目前南通经济形势,如何更好地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实现南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迫在眉睫的。全球价值链理论研究者迈克尔•波特概括了产业升级的四种转型升级路径:工艺流程升级(process upgrading),产品升级(product upgrading),功能升级(functional upgrading)和链条升级(inter-sectoral upgrading)。借鉴价值链观点,同时结合南通民营经济的特性,本人提出构建民营经济升级路径来推进民营经济升级。即:民营工艺流程升级、民营产品升级、民营产业功能升级和民营链条升级。(见表1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升级路径及特点) 如果我们把南通民营经济看作是全球价值链下产业区域分布与南通特有资源相结合的产物,那么其升级必然也遵循产业转型升级的一般规律与路径。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个不断演进的动态过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和任务。微笑曲线两端朝上,在产业链中,附加值更多体现在两端,研发设计和销售,处于中间环节的制造附加值最低。(如图1微笑曲线)。从微笑曲线趋势来看,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是必然的。从低附加值段来看,集中表现为南通民营经济大都处在全球价值链的被治理者地位,受制于全球价值链上的主导企业。从高附加值段来看,南通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生产环节,只有少部分向研发和销售环节延伸。南通民营经济在价值创造上大都处于从加工制造等低附加值环节向研发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攀升阶段。 3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不足 南通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推动了南通整体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金融业内部现状看,仍存在着一些影响支持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 (1)银行业缺少支持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战略规划。目前南通市虽然出台了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政策,但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也未根据相关政府经济政策合理制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实施方案。 (2)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不配套,金融支持缺少“底气”。南通金融机构在执行相关信贷政策时,往往不能与各个乡镇产业转型特点、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对民营经济升级进程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产业资金倾斜度不足,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南通市民营经济在扩大生产规模和资产规模时,首先选择银行贷款,企业融资大都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 (3)信贷的地域分布不均衡,一些乡镇的转型升级受阻。南通有4区,3市和2县。从对象上看,对南通4区大型企业、集团企业和优势企业,各商业银行竞相放贷,而支持县级中小企业普遍较为谨慎。企业融资难问题,既与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有关,也与社会信誉体系不够健全、难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制约的问题有关。 (4)金融配套服务不足,金融创新产品不多。当前南通大多数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还是以担保、有形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方式,但产业中的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担保无法落实,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加上商业银行内部营销机制不配套,束缚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 要解决上述问题,根本办法在于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步伐,并主要应从金融政策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投资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等多方面共同推动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服务。 4 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对策 4.1 提高认识,出台政策,破解南通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 (1)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引导机制。政府在转型升级融资中起管理和协调作用,在明确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后,引导各金融机构将资金运用到符合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上,以项目换资金,以效率换资金,以开放换资金的产业扶持政策。 (2)在吸引资金的同时,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和政府的宏观主导与调控作用,指导行为主体规避投资经营过程中的行为风险。 4.2 搭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面中小企业的转型融资要求 (1)采取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信贷方式,在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为银企双方提供信贷信息方面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为银企合作创建平台。 (2)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经济组织成立担保公司,扩大担保总量。大力扶持主要面向民营企业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性质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3)加快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步伐,培养中小企业上市,要求每年对企业的筛选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做好企业的上市规范。拓展国内资本融资市场,利用上市融资、创业板块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等,使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支持。 (4)整合优化融资服务政策,协调银行加快金融新产品开发、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对银行以非抵押、担保形式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如以设备、存货(仓库)、债权(应收款)、知识产权、商标、股权等为质押的货款,政府可以考虑提供风险补偿支持。 4.3 建立以专业投资机构为基本构架的转型升级投融资平台 (1)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乡镇银行。通过规范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或社区、乡镇银行对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从而改变南通板块经济小而散的状况。 (2)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南通的家纺、建筑和电子业都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更多的资金,通过金融租赁方式有偿融通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利,解决转型升级中设备购置的问题。 (3)积极尝试资产证券化融资。通过与各种专业金融机构的大力合作,探索南通民营经济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模式。 4.4 不断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形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和促进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业务,商业银行必须始终坚持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六项机制” 的根本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专业化的服务模式。 (2)国有大型银行专营机构应不断围绕市场、客户的需求和变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行批量化营销、工厂化管理。既要通过专营机构的快速和便捷服务将大量优质的和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吸收成为自己的客户,又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整体优势和整体资源,在中小企业客户成长过程中,为其不断提供各类服务,实现交叉销售,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3)坚持产业导向货币信贷政策。南通市2010年的信贷投放量又增新高,2011年预测达历史最高,这笔巨大的资金要如何运用也非常的重要。必须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产业导向。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都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这就要求了整个的信贷要优先满足中小企业,符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产业规划要求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兴业态的项目的需求。要加大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拳头产品的中小企业的支持。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经济转型论文:浅谈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逻辑前提及其作用 摘要: 就经济转型来说,无论是内在的结构还是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都具有不同于生物学的特点;就中国经济结构的背景和特点而言,农业的发展在经济转型中具有特别的意义与地位,既是转型的前提也是转型的基础。 关键词: 农业 济转型 辑前提 就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转型”一词并不是一个非常科学和严格的概念,它本身是从化学领域中的“构型”、“构象”以及生物学中的“进化”等词引申而来的,它是指通过改变分子结构的空间排列顺序和组合方式,使其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当然,社会学所研究的经济转型要远比一个分子或者细胞的“转型”要复杂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构成社会要素的内容除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以外的人的因素的切入。正是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因素的渗透,使社会经济转型的结构和过程具有更多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也就具有与自然规律不同的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性和非线性的特点和规律。 一、社会经济转型的理论规则 1、经济系统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经济结构的转型不仅仅涉及到经济结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时间发展顺序、空间要素排列和所占比例以及各自功能的定位,同时也涉及到非经济结构以外的社会结构,如法律结构、制度建设与政治治理结构等。在功能结构学派的理论中,事物结构的变动和调整过程不是孤立的,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是直接相关并且产生着相互作用。在此,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区别于生物、化学中“物”的变化的被动性。因此,如果说中国30年的改革表现为渐进式实践探索的特点,那么在今天则更有必要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注重经济结构中所构成的各要素(经济单元、人口、资源的时间序列和空间分布)的设计和外部非经济环境整体协调的推进,这种系统化和整体战略的实施正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特点所致。 2、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其客观制约性永远是基本特点和要求 社会规律所体现的主、客观为人的内容,也只是规律的特殊作用而不是什么特殊规律。任何规律的客观制约性对个体与社会的作用和原则的体现,留给我们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二是选择(在原有构成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对调整与变化路径的选择,即使是在生物和化学领域中也是如此,因为其分子结构是有其内在的机理的)。因此,在社会经济转型中的人为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与事物内在结构的关系在于提供外部的辅助条件和环境,而不是改变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积累和要素逐渐变化的过程,经济运行有其相应的经济规则。20世纪80年代我们便提出经济转型的目标,至今仍存在着两个较大的障碍:一是转型本身就具有长期性;二是经济运行规则的非经济主体政府力量的非适当运用。20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的目标在今天仍然没有实现。因此,经济转型的最大障碍在于体制性问题的解决。 3、“转型”本身既包括过程也包括方向(目标和定位方式)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转型的过程和阶段是由其方向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投资型的发展战略所实施的结果必然是在最终收入分配中,资产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提高而劳动和专业劳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下降。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或者资本收入的所有者,主要是政府和富裕的人群,而政府和富裕人群的储蓄倾向是高的,消费倾向则相反。收入份额下降的劳动者和专业劳动者的消费倾向是高的,而其储蓄倾向则相反。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为何花了20多年的时间来启动内需但在实际中却“启而不动”的原因和“投资饥饿症”以及热钱泛滥的症结所在(即使是实体单位和靠“实体”起家的企业也在热衷于此)。 二、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逻辑前提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 1、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不等于消灭农业 (1)政治层面。基于农民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言,其经济的低下以及生存的艰难性往往造成了社会历史变革中的主动性和强烈性,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农民既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也是中国革命主要 力量的历史原因和基础。也正是如此,当农民基本利益实现和得以保障时,他们对已得利益的珍惜程度和维护意识是最强烈的,但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却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是最低的,而基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这个群体在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往往是最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中国的农业、农民创新意识和能力最强,农民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而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回报却是最低,但其稳定性又是最强。 (2)经济层面。如果说农业是基础性产业,那是指对工业产业源头的原材料的提供,这种提供过程未必是对农业的完全掠夺,而长期“剪刀差”的办法则是体现了一个让我们尴尬的事实:中国的工业化乃至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业以基础地位的角色赋予了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的义务。在历史上,仅仅在1990年,我国工业就从农民手中取走了1127亿元的剩余量,占国民收入积累的比重达23%,其中通过“剪刀差”的办法拿走726.1亿元,通过税收取走81.2亿元,通过储蓄流走的有320.2亿元。以外还有农民所承担的其他如乡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负担等。在某种意义上,中央政府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良性的、健康和激励性的,最终是为农民考虑和着想的,但在实际财政运转体制下,其运转成本最终仍然由农民来承担。这与我国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和目标是背离的。 当然,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在于我们对传统农业发展障碍的反思和检讨。农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现代工业社会科技成果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上,也体现在发展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安排和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上。就发展的观念而言,基于生产阶段的技术工具的投入,今天的农民已自觉不自觉地由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经营者了,这种单纯的生产过程的实际“外包”(如播种、收割等生产环节),要求农民需要更多地关注“供”和“销”这两个经营环节,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产品的选择考量着农民的智慧和胆识;就经营管理体制来说,如何将传统农业时期零散的“一队土豆”的生产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对接,这是现代农业建设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此,除了外部体制性障碍消除以外,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至少有两点认识我们必须关注:一是现代科学思想和技术与农业的对接必须是有机对接而非外来的嫁接。科学技术固然具有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但是基于其社会属性的特点,必须考虑农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的特点。经济学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的投入都必须与其产出和效益成合理的比例。二是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现代农业的表述,现代农业的构建是建立在农业以外的物质和技术装备基础上的,借助的是农业以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用农业以外的产业和行业来取代农业的地位与代替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技术转让和移植的过程。无论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方面还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和实力,我们都不足以能走出“城市包围农村”而最终解决农业问题与实现农民利益之路。 2、城镇化建设道路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辅相成 在此,我们需要认清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化建设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仅包括城市空间规模的放大,既包括其内涵结构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也包括农村与城市间的中小城镇的建设。二是城镇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进程未必是完全同步的。世界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是同步的。其原因在于,没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形成城市自身消化中的“城市病”。 (1)历史层面。以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为发端的人类经济社会工业化过程,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迄今仍在继续。这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手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的转变,也是每个民族或者早或迟都必需经历的过程。与欧美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对外掠夺、对内剥夺的道路不同,早期的苏联期望以重工业投资的叠加效应换取工业化时间的节约,而无须通过“剪刀差”的方法来侵害农民的利益。但事情发展的结果不管苏联是否愿意,因为其工业过度投资而仍然落入最初被否定的道路。为此,苏联人民特别是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痛感苏联为了发展重工业把农民挖得很苦,以至于粮食生产长期达不到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在这一点上,中国一般重农业、轻工业。农业初级合作社化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反而增加了生产,轻工业投资也比苏联多。苏联的重、轻投资比例是9:1,中国是8:1,中国的市场也远比苏联的好。尽管如此,同志仍然认为需要适度调整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志说:“你对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 要注重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投到重工业的资金就会更多些。”这些认识的基本依据是:农业关系到城市和工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产品提高和发展,才能提供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和产品销售的重要市场;化肥、农业机械等将以农村为销售对象,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很大一部分产品也将销往农村,公共设施中的一部分也必须供应农村;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等等。也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同志形成了“农业就是工业”的创新思想。 (2)现代化层面。农业对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农村将越来越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而具备长久开发和利用的前景。国际资本看好中国固然有4亿人口的城镇市场,其更大的目标则是发现了9亿人口的农村市场的潜在价值。国际游资和热钱在农产品这种资源性产品上的某些作为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这其中的价值。同时,城镇市场本身也将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农村市场,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再配置将是漫长的,农村市场将长期是构建国内市场的主体。1984—1988年工业的大发展是这一事实的正面说明,而近年来工业产品的滞销则是其反面说明,至于国际市场的波动与经济安全的考虑则是其侧面的佐证。 三、现代农业发展在经济转型中的“再启动” 1、社会经济转型的瓶颈:投资与出口导向阶段性的终结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投资率有其合理性,可以有效地解决短缺经济的问题,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当前的投资率明显偏高,2003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的几年里,2004年以来的投资率都超过了42%,而世界上多数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投资率都分布在22%~40%。因此在实践中所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是面临着生产过剩和产业结构的扭曲,这种扭曲和变异在国际市场出现波动不稳而转向国内市场时便充分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出口导向战略目标的功能定位直接带来内在结构的异化。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开放的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应该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在这两个市场的建设原则上,都应立足于本国市场的建设和完善上;或者是国内市场的拓展、或者是国内市场的补充、或者是国内市场的培育等。如二战以后的日本所实施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是基于其国内市场的“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和产品的销售市场)的特点所致。就中国30年的出口导向型战略的选择和实施而言,我国一方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为途径对国内加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锻炼和技术的培育功能;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实际与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等因素。但不可忽视的是,出口导向型战略自身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以出口为战略导向,必然使国内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国际市场的需求为基准,这样,一方面国际市场的波动反映便直接体现在国内市场上;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需求未必是全局和整体的,更未必是协调的、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基准也必然影响到国内市场。而且更重要的事实是,国内市场越大,国际市场的非理性所带来的破坏性也将随之放大。 因此,综合来看,如果我们对促进经济增长发展的三架马车:投资、出口与内需作用进行分析,至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的空间是有限的,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来看,内在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还是从国内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的需要来说,都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和政策的重点,当然更是一个难点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迟福林在其《第二次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今后中国发展的二次转型,应该是投资导向模式、出口导向模式与以gdp为中心发展模式的终结时代。现在看来,问题倒不仅仅在于迟福林教授的观点和判断如何,而是在于对内需的政策导向的选择,究竟是我们被迫无奈的选择(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空间的有限)还是我们本身就应该具有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路径?反之,如果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在今后国际市场回暖之际,我们又应该如何来认识和设计内需的地位和作用呢?在今天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突破传统的体制和发展方式的路径应该如何选择和确立,支点究竟在哪里,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 2、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内需导向战略中的“再启动”及其转化的可能性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社会消费品总额中,占人口55.1%的农村居民仅消费了总消费品的32.28%,在耐用消费品普及率上也远低于城市居民。如果能够改革收入分配体制,通过改革改变土地、财税、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城市倾斜的格局,就能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有了更根本和长远的保障,为形成更合理的收入 分配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城市与农村的消费边际弹性不同。在城市,我国居民在经历了上世纪末商业革命和大宗消费品排浪式消费之后,先后步入个性化消费阶段,城市居民收入边际消费弹性也随之逐渐减小。在农村,广大农民的生产消费基本处于尚未开发或刚开发阶段,而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农民潜在的生活消费需求很大,农民消费边际弹性较大。富裕起来的亿万农民,将会成为我国现实和未来的内需主力。但这能否成为现实,或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还取决于我国今后“三农”现代化发展的力度和进度。 第二,农村有巨大的社会民生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基本采用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三农”发展总体相对滞后。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差异较大,并受到地区行政板块经济发展格局的制约,城市化进程在各地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在城乡之间的发展也不够平衡。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如农村精壮人员流失,导致土地撂荒和农村下一代“失教”现象;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拉大,造成农村购买力低下和乡镇商品市场发育滞后;城乡之间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造成城乡关系、地区关系、工农关系不和谐等。 当前,中国进入结构转型加快期。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在中低收入阶段建立、改革的情况下不断完善起来的,它适应于“生产型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口结构特征是农村人口多、城镇人口少,低收入人口多、中等收入人口少;经济结构是生产多、消费少。今后随着中国逐步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社会结构将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将以农村为主转为以城镇为主;二是社会阶层结构将从“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中等收入群体将在人群中占大多数;三是经济结构将由“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针对第一个变化,如果不能从宏观层面上迅速改革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他们平等的权益,那么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必然会从农村转向城镇。农民工在城镇处于既流动又集中的状态,而且他们年轻、有知识、有见识,容易集聚,维权意识较强。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一代农民工再也不会接受较差的工作福利条件和较低的社会地位。这样,滞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会拉近、积累和激化城乡矛盾,使得城乡居民因不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对立,这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针对这种可能的变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越早、越快,成本就越少,风险也就越小。针对第二个变化,我们再也不能用以往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给饭吃”的办法搞改革开放。因为,正在迅速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对社会需求也不同于低收入者那么简单。针对第三个变化,我们的管理体制需要从以往用很大精力组织招商、组织生产和做大gdp,转向做大居民收入、组织消费。显然,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今后应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一个与“橄榄型”社会结构相配套的现代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架构。 无可置疑,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已经进入转型加快期,因此,我国必须顺应这种转折性变化,变被动改革为主动变革,改革传统体制,创建新型管理制度,推进中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 经济转型论文:探讨后危机时期中国经济转型的优势因素 摘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中国承担了来自国际国内的巨大压力,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提升,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维持,经济转型的呼声也更为迫切。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累积了一定的优势。在新时期的经济转型中,本文主要讨论了经济转型的有利条件,以期更充分地发挥优势因素的作用。 关键词: 经济转型 劳动力优势 人口红利期 消费黄金期 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经济转型将是引领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面对中国经济长期形成的结构特点,如何在有效利用现有优势及在最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稳步提升将是一大难题。中国未来的发展应在充分发挥传统优势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将传统要素与新经济因素相结合的新型改革发展之路。 一、中国经济转型的劳动力优势分析 充足的劳动力供应所带来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是中国经济几十年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从2003—2004年中国出现“民工荒”以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关于中国人口红利进入拐点的争论越发激烈。 1、从人口抚养比来看。中国的人口红利期还远未结束,至少在未来十年内中国的人口红利期仍将延续。据国家统计局及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9年中国的人口结构中14岁以下人口占比约为18.5%;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约为8.5%;14—65岁人口占比为73%,人口抚养比为36.9%,仍远低于人口红利期50%的标准红线。据商务部针对“民工荒”问题所做的研究分析,中国的人口红利还将持续十年左右,劳动力人口供大于求的状况仍未改变。人口红利对中国经济的推动效应还未完全释放,中国“十二五”规划应该在对人口红利可持续的基础上制定有效政策,应该在进一步发挥人口红利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而不应忽视现有优势盲目推进改革。 2、从劳动力供应来看。虽然劳动力增长速度放缓,但未来十年中国的劳动力供应依然充裕,劳动力数量供大于求的优势依然明显。2011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说:“‘十二五’期间,中国城镇每年需安排就业的劳动力约为2500万人。其中,青年学生约1400万,包括700万高校毕业生,700万的中专、技校、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其余的1000多万人,包括军队转业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但城镇每年实际新增就业岗位只有约1200万。”而且中国连续三十年gdp的高速增长与劳动力就业人口增加之间极不协调,2000—2008年gdp增长率由8.1%增至11%,而就业人口增长却从1.1%降至0.7%,这种严重的背离“无就业增长”也是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具有劳动力优势的佐证之一。 3、从劳动力的生产力水平上看。中国劳动力生产效率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人力资本投资的边际利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保持正值,中国的人力资本投资及资本深化还将继续。从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的发展来看,第一产业的生产力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第二产业在政策的支持下也将会迎来发展的良机,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相比于发达经济体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劳动力在三大产业间的有效转移将会带来生产效率的大幅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底,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分别为29708万人、21684万人、26603万人,各自所占的比例为38.1%、27.8%和34.1%,相比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比例明显偏低。随着第一、第二产业生产力的提高,将会游离出大量的劳动力向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转移,这一转移将带动生产率的提高。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新因素分析 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已有很大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使经济刺激因素已经不仅仅来自于传统的优势,新经济因素的增长将为经济的转型注入强大的动力。 1、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为经济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使中国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使经济改革的基础更为雄厚,无论是资本、技术,还是投资与消费以及基础设施都给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中国的gdp达5.4万亿美元,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外汇储备达2.8477338万亿美元,约占世界外汇总储备的三分之一。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西方大国将危机源头转嫁于中国,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制造业地位使中国成为危机的替罪羊。同时,人民币汇率也成为西方大国向中国发难的目标,外部的压力、内部的动力 都使中国的经济转型有着良好的环境条件。 2、消费的黄金时期将为中国经济转型注入强大的动力。中国消费占gdp的比重仅为36%,约为美国的一半,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受制于各种因素,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已成必然。然而,未来中国的消费将会迎来一个黄金时期,极有可能超越投资与出口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中国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拐点,拐点之后极可能迎来消费的快速增长。至少在未来十年,中国将迎来一个收入增长、储蓄率降低及消费增长的关键时期,这将带动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国家更为重视民生,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分配及再分配的进一步合理调整和城市化水平、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而且,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消费将会增加,储蓄率将会降低。 3、创新能力的提升将为中国经济转型提供技术支撑。“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2010—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将由1.75%增加至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1.7件增至3.3件”。创新能力带来的技术水平的提升将为三大产业的升级及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从而为经济转型奠定技术基础。 4、服务业的发展将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手。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程度的重要指标,中国服务业占经济总量约40%,这不仅与发达国家如美国的65%相差甚远,也与印度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55%有相当大的差距。“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服务业的发展将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将有利于经济转型的顺利稳定进行。 三、发挥两种优势确定经济转型的方向及措施 1、充分发掘劳动力优势,进行产业链的高效整合,提升产业竞争力。由第一部分分析可见,中国至少在未来十年内仍将拥有劳动力人口富裕带来的人口红利。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调整产业结构,进行产业链的高效整合,提升产业水平,从而提高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位置。“民工荒”的出现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去只能到千里之外工作的富裕劳动力,现在已经可以在家乡附近找到一份差不多或者更好的工作,这样既消除了思乡之苦,又规避了迁移的成本,这同时也产生了产业区域合理布局的问题。 2、消费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和源泉,是经济发展最为持久的拉动力。应摈弃过去过分注重gdp增速的经济发展战略,采取多种措施重视民生问题以拉动内需:最根本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更合理地处理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增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加快新农村及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合理控制垄断行业人员的收入不合理增长。采取措施努力造就庞大的中产阶级,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结构。 3、应用科技大力发展农业及技术创新提升装备制造业。“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同时要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科技进步是提升产业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应加大对科技的投入,造就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改变过去仅依靠廉价劳动力优势的生产模式。这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及制造业的产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服务业的发展游离出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间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4、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物流体系,适应产业升级的需要;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提升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推进发展旅游业、体育事业及家庭服务业。应加快服务业领域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市场,完善服务政策,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尤其是要注重在现代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的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创新,推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这既可以提升经济的现代化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吸纳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5、发挥地区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中国经济几十年不平衡的发展造成东中西部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南方“民工荒”的出现表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缩小,中国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应加快推进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更加注重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边远地区发展。这既有利于推进全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也可以大幅度提高相对落后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从而进一步推进劳动力的供应和消费问题的解决。 经济转型论文:城乡一体 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契机 【摘要】 中国经济社会经历了30年的改革发展,在世界金融危机后期,面临人口分布、经济分配、经济结构三者失衡的矛盾,国际国内各种形势促使我们改变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模式。“十二五”时期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从工业化主导向城市化主导转变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将继续加快,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如何实现发展同步、一体化发展,牵动国家整体改革发展全局与大局。本文分析了人口分布、经济分配、经济结构失衡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个人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改革框架,以期为中国经济转型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 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 思维框架 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三,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本质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尤其是近十年,我国的经济增长动力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而且出口物品附加值低。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增长乏力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内需严重不足是当前最紧迫的事情。因此,研究和解决国内经济存在的问题,是“十二五”时期的中心工作与主题。 一、人口分布失衡 改革开放前30年,是中国社会由落后的农业加手工业状态向自主的现代工业状态发展期,加上东西方“冷战”对抗的影响,中国党和政府和人民都在为解决“吃饱”、“穿暖”等基本生存问题而努力。在人口居住地域上,通过限制农村人口进城、知识青年下乡等措施,把全国80%以上的人口集中在农村,保证了工业发展和城市人口就业。 改革开放30年,政府放松了人口流动管制,城市居住人口大幅上升,乡村居住人口大幅下降。但城乡之间最后一道大门始终没有打开,中国社会出现了六种特有现象:一是城市非户籍人口规模巨大。其中,最典型的是深圳,1400多万人口中,户籍人口只有200多万,1200多万都是非户籍人口。二是人户分离,带来世界罕有的人口迁徙规模。每逢节假日,交通运输压力巨大,“春运”成为最有中国特色的专有名词。三是常年有2亿以上青壮年劳动者异地谋生,农村老人成为农业主要劳动力,农业产业大面积处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或自给状态。四是农村居民中,大量家庭的小孩无人照看,夫妻分居,导致家庭矛盾严重。同时,城市中小学人满为患,乡村中小学生源大幅下降。五是中国的产业工人已达3亿,其中农民工占2.3亿,已成为产业工人主体。而工人阶级却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劳动条件和劳动者的尊严都不乐观。六是社会保障、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遇到人户分离与人口频繁流动等棘手难题,制约着社会整体品质的优化和人民的幸福指数的提高。 二、经济分配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2009年经济总量达到(gdp)33.5353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7%,占世界gdp总量的7.8%。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位次已由1978年的第29位跃升到2009年的第1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0.8%上升到2008年的7.9%。但在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越拉越大。1978年城乡收入比为2.57∶1,此后几年连续呈缩小趋势,1985年达到1.86∶1,1985年以后城乡收入比的变化总体又呈上升趋势,2006年城乡收入比扩大为3.28∶1,绝对收入差距达到8172元。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比为1.5∶1,超过3∶1的情况比较少见。与此同时,企业和政府收入占比却在增加。 另外,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显示,美国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富裕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这1%的人口包括六类人群:一是腐败官员,二是黑社会头目,三是国有垄断大企业高管,四私营企业主,五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公司股权所有者;六是走私、贩毒、赌博、组织等违法团伙主要成员。关键问题是,这1%的暴富者,其高比例的私有财产的来源途径、获取手段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的占比极低,即便是合法收入也是不公平的社会政策使然,更何况大量是非正当性的非法所得。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极不乐观。 三、经济结构失衡 1978年以前的中国经济,农业基础薄弱,轻工业和重工业比例失衡。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通过优先发展轻工业,扩大高档消费品进口,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中国的经济结构趋于协调,并向优化和升级的方向发展。因此,中国各产业之间及其内部的比例关系都有了明显改善,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第二产业带动转为主要由第二、第三产业带动,第二产业的增长构成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在整体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各产业内部的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纯农业产值比重下降,林牧渔业比重上升;在工业内部,轻重工业结构正逐步由偏重“消费补偿”的轻型结构向“投资导向”的重型结构升级;在第三产业内部,交通运输业、商业等传统产业比重下降,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等迅速发展。 2010年,全社会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将下降到10%以下,农业与农村人口失衡严重。 首先,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结构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其次,产业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三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服务业发展滞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最后,工业内部结构失衡。工业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在加剧。另外,要素投入结构也失衡,主要是资源消耗偏高,环境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突出。 四、改革思维框架 第一,用“幸福主义”取代“gdp崇拜”。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一个系统,仅仅以gdp一个数据,很难反映社会的全貌。gdp只能反映新创造的物质财富总额,与国民个人感受没有直接关系,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悖,与“以民为本”的传统观念不匹配。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最高价值目标就是实现、增进和保障人民的幸福,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社会主义就是幸福主义。 第二,把居住地选择权完全交给公民自己,政府只做满足公民生活、劳动需要的服务工作。当幸福主义成为国家整体发展目标和公民人生追求的目标时,加上政府公共政策向公平与正义方向调整,京、沪、广、深等特大城市“人口爆炸”和“城市病”等现象将得以缓解,人口的流向自然会得到抑制。目前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缓解和释放。我们再也不能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去预测未来,计划经济的本质是生产力极低时期,社会剩余产品极少的情况下,集中各类优势资源办大事情的模式。之所以京、沪、广、深等特大城市出现“人口爆炸”现象,就是因为中国社会各类优势、优质资源基本上大部分集中在这些特大城市。如果把大城市的各类优势、优质资源分散开来,按点、带、群的模式设计城市布局,既能凸显城市特色,又能促进社会的专业化发展,更不会出现人口“爆炸式集聚”。 第三,把各级政府财政改革为“公共财政”模式,把企业为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确定为社会发展模式,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第四,把“信访办”改成“讲理厅”,国有垄断企业利润一半补充社保,一半用于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访部门,是人民争取合法权益的协调部门,其效果本身并不好,若把信访部门改成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建立一个发表个人意见、争取合法权益的平台,借用“模拟法庭”形式,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知要减少多少民怨与民愤。因而化解矛盾比激化、压制矛盾的效果更好。 第五,国家、城市、政策等在机制上对农业、农民、农村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允许城乡人口自然流动,鼓励城市资源、投资、金融服务等到乡村创业;农村土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向大农业企业集中,改小农生产模式为现代大农业生产模式;将几千年农民与土地的依附关系改变成农民与农业企业的雇佣关系,让土地真正成为农民手中的资产。对现代大农业生产模式,实行特殊优惠措施:一是免除一切税收和政府收费;二是全部农业生产与经营剩余,用于农业工人收入提高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发行“三农”发展彩票,筹集改善“三农问题”资金;四是对农村捐赠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第六,设立县辖市,规划新的城市发展区域,限制老城市地域规模再扩大。目前许多县级市,也只有县城城区有市的雏形,其他区域还是农村。如果撤销县级市,设立县辖市,从行政体制上就理顺了市建制的级别。工业化必然伴随城市化,中国城市化过程,只重视大城市,中小城市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基本上没有把县城当城市。其实,中国的一个县,一百或几十万人口,几百到几千平方公里的地域,县城是当地居民人生中第一个城市。几千年形成的生活习惯、食品、建筑样式等,就是中国特色。人口的高密度居住方式,带来非常高的建设成本,社会风险也高,宜居程度却不高,而小城市具有宜居城市生活的基础条件。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大力发展县辖市。同时,要制约目前大城市无限制的城市扩张,把大城市与周边地区和相邻城市的发展进行整体思考,改变目前单一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大区域视野下,建设城市群、城市带、城市组团。另外,尤其要制约水资源溃乏地区的城市无限制扩张。 第七,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必须大幅度提高。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不能指望国际贸易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必须立足主要食物自给基础上,以国际贸易为补充。而中国农业生产为什么仍然是小农模式,其根本原因是农产品价格过低,不具备发展基础。把稻谷与蔬菜、肉食品生产进行比较:一是从种植面积看,稻谷需要的种植面积大,且要成片,还需要有水源保障;而蔬菜之类,需要的土地面积小,不需要专门的水源。二是从自然条件看,稻谷需要大量水资源和适宜的气候、光照,现代人工不能创造这样的气候环境;而蔬菜之类,却没有这样苛刻的要求,而且能人工创造小气候(大棚);肉品、植物油等其他菜品、菜料,也没有自然条件的苛刻要求。三是从生长周期与风险来看,稻谷的生长周期最长,遇到的气候、病虫害风险也比较大;而蔬菜与肉类、植物油等其他菜品的生长周期相对要短、风险相对要小。四是从工人成本看,种植稻谷需要的人工成本与蔬菜不相上下,但种植稻谷没有畜力或机械动力却不行,而蔬菜没有这个要求。五是从技术与肥料看,蔬菜相对要求高一点,但没有稻谷种植工序那么繁复。 建议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上涨到目前的价格三倍以上,即稻谷每百斤240-280元,玉米、小麦等粮食同时上涨,才能拉平其与其他农产品的价格水平。 第八,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要素不是物质,而是创新意识,提高国家创造力才能可持续发展。人类社会近代经济发展史上的三个大国,都是创造力较强的国家,国力的强大,是创造出来的,他们是英国、美国和日本。英国,发明了蒸汽机,并把它用于工业生产、航海与陆运,奠定了英国在工业机器大生产时代的主导地位。美国,发明了发电机,引领了第二次产业革命。电灯的发明和电力系统技术的应用,极大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率先进入电气时代;接着,又创造了“核能利用”技术,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清洁而稳定的电源;再接着,又创造了航天和空间技术,为气象、通讯、导航等多个领域带来革命性突破;后来,又发明了计算机、“信息高速公路”等数字科学与技术,使互联网迅速得到普及,使人类社会步入文化传播新的历史阶段。日本,虽然没有标志性的创造科学与技术,但教育的发展为日本科学技术进步提供了不竭动力。1947年,日本制定了《教育基本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1975年,日本颁布《私立学校法》,如今私立学校在日本已占据半壁江山。 因此,中国可持续发展,最终必须依靠创造力的提高。提高国家创造力,一是要科学识别创新人才,二是要有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三是要有鼓励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四是有容纳创新人才的环境,五是给创新人才创新的基本条件等。否则,创新就是一句空话,社会可持续发展也会落空。 经济转型论文:浅析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逻辑前提及其作用 【摘要】 就经济转型来说,无论是内在的结构还是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都具有不同于生物学的特点;就中国经济结构的背景和特点而言,农业的发展在经济转型中具有特别的意义与地位,既是转型的前提也是转型的基础。 【关键词】 农业 济转型 辑前提 就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转型”一词并不是一个非常科学和严格的概念,它本身是从化学领域中的“构型”、“构象”以及生物学中的“进化”等词引申而来的,它是指通过改变分子结构的空间排列顺序和组合方式,使其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当然,社会学所研究的经济转型要远比一个分子或者细胞的“转型”要复杂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构成社会要素的内容除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以外的人的因素的切入。正是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因素的渗透,使社会经济转型的结构和过程具有更多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也就具有与自然规律不同的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性和非线性的特点和规律。 一、社会经济转型的理论规则 1、经济系统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经济结构的转型不仅仅涉及到经济结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时间发展顺序、空间要素排列和所占比例以及各自功能的定位,同时也涉及到非经济结构以外的社会结构,如法律结构、制度建设与政治治理结构等。在功能结构学派的理论中,事物结构的变动和调整过程不是孤立的,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是直接相关并且产生着相互作用。在此,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区别于生物、化学中“物”的变化的被动性。因此,如果说中国30年的改革表现为渐进式实践探索的特点,那么在今天则更有必要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注重经济结构中所构成的各要素(经济单元、人口、资源的时间序列和空间分布)的设计和外部非经济环境整体协调的推进,这种系统化和整体战略的实施正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特点所致。 2、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其客观制约性永远是基本特点和要求 社会规律所体现的主、客观为人的内容,也只是规律的特殊作用而不是什么特殊规律。任何规律的客观制约性对个体与社会的作用和原则的体现,留给我们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二是选择(在原有构成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对调整与变化路径的选择,即使是在生物和化学领域中也是如此,因为其分子结构是有其内在的机理的)。因此,在社会经济转型中的人为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与事物内在结构的关系在于提供外部的辅助条件和环境,而不是改变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积累和要素逐渐变化的过程,经济运行有其相应的经济规则。20世纪80年代我们便提出经济转型的目标,至今仍存在着两个较大的障碍:一是转型本身就具有长期性;二是经济运行规则的非经济主体政府力量的非适当运用。20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的目标在今天仍然没有实现。因此,经济转型的最大障碍在于体制性问题的解决。 3、“转型”本身既包括过程也包括方向(目标和定位方式)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转型的过程和阶段是由其方向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投资型的发展战略所实施的结果必然是在最终收入分配中,资产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提高而劳动和专业劳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下降。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或者资本收入的所有者,主要是政府和富裕的人群,而政府和富裕人群的储蓄倾向是高的,消费倾向则相反。收入份额下降的劳动者和专业劳动者的消费倾向是高的,而其储蓄倾向则相反。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为何花了20多年的时间来启动内需但在实际中却“启而不动”的原因和“投资饥饿症”以及热钱泛滥的症结所在(即使是实体单位和靠“实体”起家的企业也在热衷于此)。 二、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逻辑前提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 1、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不等于消灭农业 (1)政治层面。基于农民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言,其经济的低下以及生存的艰难性往往造成了社会历史变革中的主动性和强烈性,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农民既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也是中国革命主要力量的历史原因和基础。也正是如此,当农民基本利益实现和得以保障时,他们对已得利益的珍惜程度和维护意识是最强烈的,但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却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是最低的,而基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这个群体在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往往是最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中国的农业、农民创新意识和能力最强,农民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而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回报却是最低,但其稳定性又是最强。 (2)经济层面。如果说农业是基础性产业,那是指对工业产业源头的原材料的提供,这种提供过程未必是对农业的完全掠夺,而长期“剪刀差”的办法则是体现了一个让我们尴尬的事实:中国的工业化乃至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业以基础地位的角色赋予了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的义务。在历史上,仅仅在1990年,我国工业就从农民手中取走了1127亿元的剩余量,占国民收入积累的比重达23%,其中通过“剪刀差”的办法拿走726.1亿元,通过税收取走81.2亿元,通过储蓄流走的有320.2亿元。以外还有农民所承担的其他如乡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负担等。在某种意义上,中央政府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良性的、健康和激励性的,最终是为农民考虑和着想的,但在实际财政运转体制下,其运转成本最终仍然由农民来承担。这与我国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和目标是背离的。 当然,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在于我们对传统农业发展障碍的反思和检讨。农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现代工业社会科技成果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上,也体现在发展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安排和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上。就发展的观念而言,基于生产阶段的技术工具的投入,今天的农民已自觉不自觉地由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经营者了,这种单纯的生产过程的实际“外包”(如播种、收割等生产环节),要求农民需要更多地关注“供”和“销”这两个经营环节,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产品的选择考量着农民的智慧和胆识;就经营管理体制来说,如何将传统农业时期零散的“一队土豆”的生产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对接,这是现代农业建设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此,除了外部体制性障碍消除以外,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至少有两点认识我们必须关注:一是现代科学思想和技术与农业的对接必须是有机对接而非外来的嫁接。科学技术固然具有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但是基于其社会属性的特点,必须考虑农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的特点。经济学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的投入都必须与其产出和效益成合理的比例。二是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现代农业的表述,现代农业的构建是建立在农业以外的物质和技术装备基础上的,借助的是农业以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用农业以外的产业和行业来取代农业的地位与代替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技术转让和移植的过程。无论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方面还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和实力,我们都不足以能走出“城市包围农村”而最终解决农业问题与实现农民利益之路。 2、城镇化建设道路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辅相成 在此,我们需要认清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化建设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仅包括城市空间规模的放大,既包括其内涵结构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也包括农村与城市间的中小城镇的建设。二是城镇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进程未必是完全同步的。世界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是同步的。其原因在于,没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形成城市自身消化中的“城市病”。 (1)历史层面。以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为发端的人类经济社会工业化过程,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迄今仍在继续。这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手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的转变,也是每个民族或者早或迟都必需经历的过程。与欧美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对外掠夺、对内剥夺的道路不同,早期的苏联期望以重工业投资的叠加效应换取工业化时间的节约,而无须通过“剪刀差”的方法来侵害农民的利益。但事情发展的结果不管苏联是否愿意,因为其工业过度投资而仍然落入最初被否定的道路。为此,苏联人民特别是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痛感苏联为了发展重工业把农民挖得很苦,以至于粮食生产长期达不到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在这一点上,中国一般重农业、轻工业。农业初级合作社化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反而增加了生产,轻工业投资也比苏联多。苏联的重、轻投资比例是9:1,中国是8:1,中国的市场也远比苏联的好。尽管如此,同志仍然认为需要适度调整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志说:“你对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投到重工业的资金就会更多些。”这些认识的基本依据是:农业关系到城市和工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产品提高和发展,才能提供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和产品销售的重要市场;化肥、农业机械等将以农村为销售对象,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很大一部分产品也将销往农村,公共设施中的一部分也必须供应农村;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等等。也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同志形成了“农业就是工业”的创新思想。 (2)现代化层面。农业对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农村将越来越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而具备长久开发和利用的前景。国际资本看好中国固然有4亿人口的城镇市场,其更大的目标则是发现了9亿人口的农村市场的潜在价值。国际游资和热钱在农产品这种资源性产品上的某些作为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这其中的价值。同时,城镇市场本身也将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农村市场,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再配置将是漫长的,农村市场将长期是构建国内市场的主体。1984—1988年工业的大发展是这一事实的正面说明,而近年来工业产品的滞销则是其反面说明,至于国际市场的波动与经济安全的考虑则是其侧面的佐证。 三、现代农业发展在经济转型中的“再启动” 1、社会经济转型的瓶颈:投资与出口导向阶段性的终结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投资率有其合理性,可以有效地解决短缺经济的问题,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当前的投资率明显偏高,2003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的几年里,2004年以来的投资率都超过了42%,而世界上多数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投资率都分布在22%~40%。因此在实践中所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是面临着生产过剩和产业结构的扭曲,这种扭曲和变异在国际市场出现波动不稳而转向国内市场时便充分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出口导向战略目标的功能定位直接带来内在结构的异化。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开放的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应该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在这两个市场的建设原则上,都应立足于本国市场的建设和完善上;或者是国内市场的拓展、或者是国内市场的补充、或者是国内市场的培育等。如二战以后的日本所实施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是基于其国内市场的“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和产品的销售市场)的特点所致。就中国30年的出口导向型战略的选择和实施而言,我国一方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为途径对国内加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锻炼和技术的培育功能;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实际与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等因素。但不可忽视的是,出口导向型战略自身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以出口为战略导向,必然使国内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国际市场的需求为基准,这样,一方面国际市场的波动反映便直接体现在国内市场上;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需求未必是全局和整体的,更未必是协调的、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基准也必然影响到国内市场。而且更重要的事实是,国内市场越大,国际市场的非理性所带来的破坏性也将随之放大。 因此,综合来看,如果我们对促进经济增长发展的三架马车:投资、出口与内需作用进行分析,至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的空间是有限的,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来看,内在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还是从国内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的需要来说,都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和政策的重点,当然更是一个难点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迟福林在其《第二次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今后中国发展的二次转型,应该是投资导向模式、出口导向模式与以gdp为中心发展模式的终结时代。现在看来,问题倒不仅仅在于迟福林教授的观点和判断如何,而是在于对内需的政策导向的选择,究竟是我们被迫无奈的选择(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空间的有限)还是我们本身就应该具有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路径?反之,如果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在今后国际市场回暖之际,我们又应该如何来认识和设计内需的地位和作用呢?在今天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突破传统的体制和发展方式的路径应该如何选择和确立,支点究竟在哪里,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 2、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内需导向战略中的“再启动”及其转化的可能性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社会消费品总额中,占人口55.1%的农村居民仅消费了总消费品的32.28%,在耐用消费品普及率上也远低于城市居民。如果能够改革收入分配体制,通过改革改变土地、财税、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城市倾斜的格局,就能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有了更根本和长远的保障,为形成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城市与农村的消费边际弹性不同。在城市,我国居民在经历了上世纪末商业革命和大宗消费品排浪式消费之后,先后步入个性化消费阶段,城市居民收入边际消费弹性也随之逐渐减小。在农村,广大农民的生产消费基本处于尚未开发或刚开发阶段,而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农民潜在的生活消费需求很大,农民消费边际弹性较大。富裕起来的亿万农民,将会成为我国现实和未来的内需主力。但这能否成为现实,或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还取决于我国今后“三农”现代化发展的力度和进度。 第二,农村有巨大的社会民生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基本采用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三农”发展总体相对滞后。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差异较大,并受到地区行政板块经济发展格局的制约,城市化进程在各地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在城乡之间的发展也不够平衡。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如农村精壮人员流失,导致土地撂荒和农村下一代“失教”现象;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拉大,造成农村购买力低下和乡镇商品市场发育滞后;城乡之间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造成城乡关系、地区关系、工农关系不和谐等。 当前,中国进入结构转型加快期。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在中低收入阶段建立、改革的情况下不断完善起来的,它适应于“生产型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口结构特征是农村人口多、城镇人口少,低收入人口多、中等收入人口少;经济结构是生产多、消费少。今后随着中国逐步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社会结构将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将以农村为主转为以城镇为主;二是社会阶层结构将从“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中等收入群体将在人群中占大多数;三是经济结构将由“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针对第一个变化,如果不能从宏观层面上迅速改革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他们平等的权益,那么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必然会从农村转向城镇。农民工在城镇处于既流动又集中的状态,而且他们年轻、有知识、有见识,容易集聚,维权意识较强。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一代农民工再也不会接受较差的工作福利条件和较低的社会地位。这样,滞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会拉近、积累和激化城乡矛盾,使得城乡居民因不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对立,这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针对这种可能的变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越早、越快,成本就越少,风险也就越小。针对第二个变化,我们再也不能用以往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给饭吃”的办法搞改革开放。因为,正在迅速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对社会需求也不同于低收入者那么简单。针对第三个变化,我们的管理体制需要从以往用很大精力组织招商、组织生产和做大gdp,转向做大居民收入、组织消费。显然,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今后应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一个与“橄榄型”社会结构相配套的现代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架构。 无可置疑,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已经进入转型加快期,因此,我国必须顺应这种转折性变化,变被动改革为主动变革,改革传统体制,创建新型管理制度,推进中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小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诠释与适用 内容提要《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纷争不断。对于正确理解与适用该法而言,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对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之间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形,如何理解与适用关系重大;《答复》回答的问题不妥当,也不全面,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法》;问题;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答复》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颁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尤其对该法第76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不断。[1]论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认为该法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立法思想,充分保护了作为弱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利益;反对论者则认为该法对行人的“偏袒”和对机动车的“苛刻”损害了社会公平,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2]于是,侵权法学者纷纷在各大报纸上撰写文章,以表明自己观点和态度,同时,对其他观点进行了评析。[3]这些观点无疑对我们从宏观上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法第七十六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问题远没有解决,因为该条及第17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我国将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制度与原有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之废止。《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也随之失去法律效力。《道路交通安全法》又没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的标准。于是,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从特别法步入了普通法,在审判实践中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众所周知,《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远低于《解释》的相关规定,同时,《解释》规定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事故是发生于2004年5月1日前,还是发生于2004年5月1日后,只要是2004年5月1日后受理的,均适用《解释》的规定。由此,2004年5月1日后受理,就成为适用《解释》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的惟一标准,而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特别是对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的约定等均在所不问。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即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对该问题,已引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注。该委就此问题向最人民法院咨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以法研[2004]81号《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称,“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只是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它不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失效而无效。《解释》施行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履行2004年5月1日前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也可以经协商依法变更保险合同。”《答复》对该问题的回答是否适当与全面,就成为另一个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故在我国法上,责任保险即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自愿保险的范围,即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规定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的责任保险相同,不同的是该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发生效力或者必须投保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可以看出,二种保险均属于责任保险,这是相同点。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是自愿的;后者是强制的,即法定的。(2)前者的目的集合危险,分散损失;[4]后者不仅包括前者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5](3)前者,保险公司以赢利为目的;后者则不以赢利为目的,在保费与赔付之间总体上应做到保本微利。(4)前者属于自愿的保险,故,保险人是否决定承保、如何承保或承保的多少均有选择余地;后者则属于强制或法定保险,保险人不得拒绝投保人投保,即属于强制缔约。[6](5)前者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其他保险捆绑销售;后者则属于法定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不得与其他保险捆绑销售。(6)前者的保险金额与保费,原则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后者则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有相同的规定。如日本《汽车损害赔偿法》第13条。[7]我国台湾地区《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5条。 综上,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是一回事。不能将《保险法》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同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二者混同的观点,都将导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错误理解,更将导致不妥当的适用。关于二者的关系,在适用时,有三种情形应引起注意: (一)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能否在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如能投保,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理赔? 如前所述,二种保险属于责任保险。而责任保险又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根据《保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9]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是财产保险责任限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在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可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各保险人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需要注意的是,该条适用的前提是保险险种均属商业保险,基于保险当事人的自愿而发生,因此,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法定保险的情形下,不能适用该条后句,即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先由承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再由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但各保险人的赔偿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样适用的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保险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约定优先的民商法原理。另外,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目是主要是为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即分散损失而设立的。二者相比较,首先由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能更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机动车所有人先后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各保险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对该问题,因我国还未制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办法,所以,在我国法上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上发生此类案件,可以借鉴日本《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82条之2[重复契约情形的免责]的规定,即就一辆汽车缔结二个以上的责任保险(在此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就上述契约中最早缔结的契约以外的契约,免除在与最早缔结的契约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因汽车运行事故产生的损害真补、损害赔偿额的支付、先付金的支付。[10]该条规定确定了投保时间优先规则,由最早缔结保险契约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其后的保险公司免责。同为法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适用投保时间优先规则,能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保险契约约定的保险金额。同时,对法定免责事项以外的赔偿,其他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三)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辆共同致人损害,保险人之间应如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11]只要其违反操作规范[12]的行为直接结合而共同致人损害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即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作为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各保险公司之间对此应如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国现有法上没有规定。可资借鉴的是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34条:“汽车交通事故系由数汽车所共生或涉及数汽车者,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肇事汽车全部或部分为被保险汽车者,受害人或受益人得在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范围内,请求各被保险汽车之保险人连带给付保险金。”[13]该条规定设立了各保险公司对支付保险金负连带责任。结合我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可以证明上述立法可以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日本《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16条第1款:“第三条规定的保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发生时,受害人可以政令之规定,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请求保险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额。”[14]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8条规定:“被保险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受益人[15]得在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据此,学者认为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负有无条件支付义务。这种请求权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16]当受害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时,各保险人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使受害人及时、足额地得到赔偿,有利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 三、《答复》回答的问题是否适当、全面 《答复》回答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是适当的。因为其将合同自愿原则作为解决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适用《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而适用于《办法》失效,而《解释》生效后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同时,规定《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只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性的标准。该规定体现了当事人约定优先适用的原理,也是正确的。在此前提下,保险当事人的约定适用《办法》,该约定当然不依《办法》失效而无效。但是否完全适当呢?回答是否定的。理由是:(1)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法律条件是《办法》,而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的是《解释》,而《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比《办法》高得多。如《办法》第37条第8项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而《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适用后者比前者高出近一倍。在此情形下,完全可以适用情形变更原则,而适用《解释》规定标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为,法律条件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17]不可归责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使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基础发生当初无法预料的变化,若继续维持原有的保险合同,则对被保险人显失公平,所以人民法院有权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18](2)责任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是指一方实际上只限于服从、接受或者拒绝他方提出的条件而成立的合同。[19]由此法律特征所决定,对保险合同应适用何标准进行赔偿,完全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被保险人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适用了《办法》,而在其失效后,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这才能充分体现双方的平等。(3)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只是重视保险人承担的最高保险金额,而对适用何标准来进行赔偿,却往往并不关心。但实际上,赔偿的标准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保险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只有赔偿的标准才具有重要意义。而保险公司却时常不向投保人说明该条款的重要意义,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20]因此,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就顺理成章了。(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4条的规定,《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全不受《答复》的约束。 另外,《答复》没有回答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的标准,应如何处理。这是其不全面的表现。对此,除了上述理由外,还可采《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解释为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而不是适用《办法》规定的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矛盾论文 从2004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开始实行。据有关人士介绍,该法的实行会对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从一位从事法律事务多年的律师给我们写来的信件中可以看出,即将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与现行的《保险法》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理赔体制等有关规定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存在,依然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各方出现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应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存在着不太衔接的地方,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理赔体制等更有很多的矛盾和冲突。 一、抢救费用的矛盾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看,在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时,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首先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更不可能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应赔偿的保险金数额等。而无论如何,保险公司都要按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首先把钱拿出来,用于抢救人命。这体现出国家保障人权、维护人民人身安全的立法本意,但是与现行《保险法》恰恰相反。 《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实践运作来看,都要首先确定被保险人对受害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才能计算出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的保险金数额,然后保险公司再拿出钱来赔偿受害人。 如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受害人就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立刻拿出钱来救命,但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恐怕都没有这样操作过,其内部审核、批准手续不可能那么迅捷。一边是刻不容缓,一边是毫无准备,可想而知纠纷必会集中爆发。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赔偿金额不一致的矛盾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使用了“责任限额”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保险法》中的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责任限额”就是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可是这就会产生冲突:即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金额往往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存在差距,谁又来承担这部分差距呢? 比如,一辆汽车被车主投保责任保险时,保险金额10万元。该汽车某天在高速公路上撞了人,保险公司首先拿出钱来抢救受害人,花了8万元,后来经过有关机关判定,交通事故主要由于受害人横穿高速公路导致,汽车方最多只承担1万元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只应承担1万元赔偿金责任,那么其已经支付的7万元应该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将会导致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垫付保险金的时候必然缩手缩脚、瞻前顾后。不利于保障受害人,也会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积极意义大打折扣。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八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 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第一百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一百零六条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第一百一十二条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定期将处罚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 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本条例自**年5月1日起施行。**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年3月9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年9月22日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农机部门的发展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农机管理与农机管理人员机构建立起来,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从中我们也找到了很多解决问题的方式和办法,使我们在工作中能够得心应手。 关键词:农机管理;道路管理;农机部门发展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1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国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原来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可以继续使用。这一点以西省做得不够,已将超过20千瓦整体式拖拉机全部移交公安部门掌管。此后我们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鼎立支持,并指定出来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各种新型农机设备的准入机制。努力搞好农机的相关配置,要积极搞好农机的当地普查工作,努力做到摸清自己的家底,整理好自己的思路,尽快找到现代化农业体制下的新农机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为加快新农村的农业机械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5月2日自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并没有准确描述农机管理部门的检查权、纠正违法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致使我们各级农机主管单位的工作很难展开,执法行为没有明确,农机监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各县乡道路是农机拖拉机上道的集中地区,也是公安部门下属交通部门的管理盲点,所阐述的三权也很不明确,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管理十分之不利。我们在多年工作中总结出监管中的一个共同特点,点多、任务分散、监管困难、涉及广、战线长、人员复杂。农机具中拖拉机分散在各个村庄的千家万户,是当地农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耕作劳动力,而一般的交通警察都集中在城市交通和国道、二级公路以及省道上。各个县、镇、乡都没有办法进行相关的监管。自上级部门委任各级农机监管部门负责各个县、镇、乡的道路管理,我们从中吸取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也获得了一定的骄人成绩,得到了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认同。农机安全、道路安全从最根本上来说就是人、车、路三者结合。当中人是主体,也是我们各级农机管理应该放在第一位,应该给予保障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该摆在工作的首位。通过管理好人、保护好人,才能做到保护好农机,从而管好路、保护好路,这样才能落实好安全生产任务。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各级农机部门有权利管理农机设备和农机使用者,但没有明确各级农机部门的上路事故处理权、检查权和处罚权。由于没有明确这些权利,造成我们在执法当中经常遇到尴尬的局面。例如:我们的执法人员遇到违规的农机操作者,上前执法法时常常被质问。如果我违法了,你管不着,去把交警叫来。当农机设备在各级县、镇、乡道路上出现事故时,我们当地的农机管理部门也承受着很大的工作压力和苦楚。有些时候,事故出现在农机具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只是因为人为的缘故发生了事故。但不论是当地政府和当地的老百姓都会认为多多少少我们农机管理部门应该负上一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认为我们监管不力。最终我们也只能给大家一个答复,我们农机部门不能上路执法,没有办法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这种有能无权,但无权又要负责的工作状态,让我们每一个农机管理人感到苦不堪言。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主体和管理人员待遇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了我们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农业生产机械的管理权和职责,更需要我们各级农机部门去具体进行管理和监管,所以我们的队伍建设就凸显出来了它的重要性,也成为各级农机管理单位的工作重点。历经多年的组织建设,农机监管部门的组织结构已经初见雏形。各级农机管理单位配备了专职监理人员,但农机站的人、财、物权都在乡(镇)政府、经常被抽调到当地政府的各个部门去工作,致使本部门无法正常运作,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目前,各级农机管理机构财务状况也不容乐观。有的是上级部门全额拨款给予支持,有的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都不是完全的属于行政执法机构,并且没有列入公务员行列进行相关管理。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公务员没有执法权利,这就是农机管理部门的主体和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完善。因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正常化待遇,工作人员是否有执法权利,应该纳入下一步改进农机管理人员工作环境的重中之重。 各级农机部门执法缺乏正规条例,权威性严重缺乏有力保障。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机执法部门没有统一的着装,这一问题没有解决就无法具体体现出农机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形象,无形当中加大了我们农机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难度。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的监管人员面对着各乡镇县的农机使用者,他们违规时我们上前执法,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但是我们穿着便装,与交警做一比较大家可想而知。我们的执法人员毫无公信力,更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乃至冲突。这些都是我们不想看到和发生的。所以,各级农机部门有必要统一着装,使老百姓看到我们以后就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误解,从而让我们更好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新农村建设,树立起农机管理人的新形象。 解放思路加大对农机管理模式的创新意识,转变现有我们对农机管理的观念,以做事实的重心下沉,以防范未然为突破口,创建“农机安全管理新机制”。积极协调政府中的各个部门的政务职能,把我们的农机管理部门的部门行为转化为各级政府的政府行为,尽力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使创建“农机安全管理新机制”的事业深入到广大农民的心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让广大农民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达到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建立农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切入点,作为构筑农机安全“宣传、检审、监控”三大防线的落脚点,最终实现农机全面监理,促进农机监理事业的全面发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历经两次修正,仍存诸多缺陷,体现为立法的疏失滞后和实施的消极无力。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办驾驶证、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道路和电动三轮车定义等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亟待《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新一轮修正。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法律实施;缺陷;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施行八年来,历经两次修正,仍存诸多“硬伤”、“软肋”。既有立法的疏失滞后,更有实施的消极不力,若不正视并及早解决,延宕过久恐令交通参与者行为失范,执法管理者困顿被动,进而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不利于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目标的最大化实现。本文梳理评析该法及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有助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新一轮修正。 一、关于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九十八条明确了针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应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则就投保、赔偿、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从法律条款和实际操作来看,有以下明显缺陷: 1.保险强度不够。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2006版为6万元(有责赔偿限额6万元、无责赔偿限额1.2万元),2008版(目前仍适用)为12万元(有责赔偿限额12.2万元、无责赔偿限额1.21万元),这样的额度是远远不够的。一般而言,在一起有人员死亡、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中,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损害赔偿金额少则30—40万元,多则高达近100万元,区区12万元根本不能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如果肇事者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或无其他赔偿能力,则事故善后处理将无法进行,以致现实中经常发生因损害赔偿不到位受害人一方堵路、闹事、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因此,一些机动车(主要是营运车辆)所有人为化解风险,在投保交强险外不得不另行购买30—50万元赔偿限额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但相当多数的车辆出于经济负担和侥幸心理仍只投保交强险。 2.摩托车投保交强险难。交强险的强制性不仅表现为强制投保,而且表现在强制承保,任何一家保险机构皆有义务和责任受理交强险业务,不得附加条件和拒绝承保。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和赔偿限额由国家保监会按不盈不亏、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审批,有别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险。交强险实行初期,投保、承保情况比较正常,但从2008年提高赔偿限额以后,各家保险公司考虑摩托车事故率高、赔付多出现亏损的情况,承保变得消极,由多家多点放开承保变为各家“轮流坐庄”、撤点限售交强险,有的甚至借故刁难投保人,以致大量摩托车所有人很难购买交强险,车辆不能通过检验,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这种状况具有普遍性,农村地区更突出,摩托车的按期检验率低于50%,对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1) 3.未投保的法律责任落空。机动车不投保,不仅不能注册登记和通过安全技术检验,而且要承担违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由于不同种类的机动车缴纳的保险费额不尽相同,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根据保险赔偿盈亏情况相应调整保险费额,所以该项罚款不是一个统一和确定的数额。虽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法规均依照上位法重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但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制定明确的罚款数额标准,导致本条款有名无实,一直未能实行,客观上纵容了逃避交强险的行为,不能做到应保尽保。 为使交强险制度更趋完善、有效,应采取如下针对措施:一是适当提高保险费率和保险限额,进一步强化交强险的作用。以2008版为例,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基础保费950元,两轮摩托车(50CC—250CC)基础保费120元(皖苏两省调为156元),如保费翻番,将保险赔付最高限额提至30万左右,应是合理可行的。这样既未超出被保险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目前营运客货车实际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险种每年耗资超1万元),又有利于增强和发挥保险的功能。二是尽快量化对不投保交强险罚款的金额。为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不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直接明确该项罚款金额,但可在地方立法中,针对主要车型分类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罚款,原则上既坚持两倍保费的罚款原则,同时兼顾不同时期保费的可能调整,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和弹性,避免随着保费的变化频繁修法。三是根治投保难。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开放承保,禁止限量、推诿、轮流摊派等做法;保监会加强监管,督促保险机构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严控非政策性亏损,适时监测调整费率使之总体处于不赢不亏水平;严格执法,对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监会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关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第七十五条规定救助基金的使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分别规定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2009年9月,财政部会同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也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从试行情况看,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展迟缓不平衡。目前仍有天津、安徽、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青海、贵州等地未制定救助基金的实施细则,未建立省级救助基金,陕西、河北省虽然筹集了部分资金,但未投入使用。地市、县(市)一级有的地方在上级迟迟没有动作的情况下自己“找米下锅”,建立了本级救助基金,但资金规模、来源和运转欠规范。二是救助基金的运作模式不成熟。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史无经验可鉴,各地有关基金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和基金的级次规定不一。重庆市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作为基金的主管机构,专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筹集、垫付、追偿等使用管理工作;江苏省只设省一级救助基金,市、县(市)不设,省政府成立协调小组作为主管部门,协调小组在财政厅设立办公室作为管理机构,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山东省则由省、市两级筹集管理基金,财政部门为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为同级管理机构;甘肃、浙江、江西省设立省、市、县三级基金,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作为主管机构,由其下设的办公室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设在财政部门)履行管理机构职责。何种模式既便于资金筹集和统一管理,又利于提高救助效率,尚未定型。三是基金来源渠道受限。按规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七个方面,(2)实际主要依赖从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交强险营业税财政补助、拍卖机动车号牌款和孳息四种,社会捐款、追偿资金很少,而对未投保人的罚款几乎没有,指望政府另行安排其他财政补助或获取其他资金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更无可能。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安检无须“泊位证”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机动车安检实行社会化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医疗机构不得拖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撞了决不“白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不得给交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拖车不得收取费用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拖移至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拖拉机由农业(农机)部门行使管理职权 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权。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相关链接 肇事逃逸 终生禁止开车举报交通逃逸有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一年内积分为零可延长驾照审验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积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法律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理解及适用 摘要:在本科安全专业的学习中,《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门选修课程,也是培养安全工程人才的专业课程。本文简要分析了该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然后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这三个层面着手,进行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以期为广大师生提供参考。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课程教学;改革途径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主要包含了系统安全分析、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学生学习这一课程,需要掌握交通事故的含义、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内容、人的因素与道路因素之间的关系、车辆和交通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系统等知识。所以,要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对本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显得十分关键。 1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 1.1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技术水平 技术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决定了交通安全的技术水平。所以,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实施教学改革,能够促进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升道路交通的技术与装备水准。本专业学生走上社会,来到工作岗位后,便能采取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得社会交通环境与条件得到改善,进而使交通事故得到抑制和减少。所以,道路交通安全的课程教学改革能够使学生掌握系统而全面的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整体技术水平。 1.2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在当前,创新精神的培养已经成为了人才培育的重大问题之一。创新能力不仅包含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包含了观察、思维及实践操作能力。要培养本专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就必须要对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学校和教师应当解放思想,采用新的思维方式了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鼓励学生想出适合的应对策略。只有在学习和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加强课程改革,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得交通安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1.3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交通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核心产业,而交通安全则是该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国民经济与人民的人身安全,并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从有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仍在上升,伤亡人数也在不断上涨。2016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财产直接达到了9.8亿元。因此,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若要促进道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相关课程的教学。广大科学工作者要重点探究我国交通环境特征,找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并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进行改革。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 2.1从理论方面进行改革 从理论层面着手,教师可以将课堂讲授与学生的自主学习联系起来,采用多媒体等新式教学方法,取代传统的板书教学。要全面发挥出多元化教学的优势,提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及效率。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这门课程而言,其理论知识相对枯燥,学生学习起来可能感到乏味。因此,教师更应当采取启发式教学法或讨论式教学法,让学生更加扎实地掌握丰富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要让学生学会自主思考、积极创新,在夯实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比如,教师可以结合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实施案例教学。然后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采用课堂辩论、学生讨论等方法,利用案例进行理论讲解。或是组织交通安全月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兴趣和思维。 2.2从实践方面进行改革 所谓实践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到一起,还要帮助学生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并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水平以及创新水平。实践教学包含了两个部分,即专业实验与专业实习。前者的主要目的就是养成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认知与实践能力;而后者的目标则是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交通安全工作的意义和规律,让学生对安全设施、监测方式、防治手段等有较为明确的理解。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把握好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比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多和外界交流,学校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来到校内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向学生传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专业性问题。同时也可以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考察与学习,充分了解这些单位在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情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研究科学课题,让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的探索能力与问题处理能力。 2.3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 以往的道路交通安全教学大多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使学生不得不对理论知识死记硬背,因此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无益于学生创造力的激发。因此,必须要构建起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提升考试检测的有效性。例如,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而言,可以采用过程考核与项目任务联合考核的办法,将具体的评价体系分成三大部分。其中期末考试的分数占据70%,实践课程分数占据20%,平时表现则占据10%。在期末考试时,允许学生开卷考试,学生可以自主整理好理论知识点。考试内容应把应用题型作为主体,并提高题目的灵活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对于实践课程,则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合作意识,教师依据学生的表现和书面报告,对学生进行评分。平时成绩则包含了出勤、课堂提问等。将这几点综合进行考察,能够更为准确地作出评估。 3结语 要提升教学水准,实施教学改革便是极为重要的任务。学校和教师要能够认识到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道路交通安全》课程的教学方式得到科学改善,从而优化教学效果,使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作者:何飞雨 单位:长沙市雅礼中学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论 文 摘 要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通过在案件受理的前置程序上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作用问题《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条规定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称谓上的变化,二是性质上的明确;关于归责原则问题采现代民法赔偿,理论,针对多赔偿义务人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和关于赔偿主体问题确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上,笔者就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及承担责任形式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大家讨论。 《道路安全法》【1】和《实施条例》【2】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对民事审判作出巨大贡献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废止。由于新旧法律法规的取舍,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审判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该类案件的诉讼存在明显的障碍和混乱,笔者就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及承担责任形式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带来的司法理念上的新变化入手,在受理、归责原则、赔偿主体、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等法律适用方面作以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关于案件受理的前置程序 《道路安全法》实施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作出的这一规定实际将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作为了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其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配套通知,在《办法》【3】废止后,应当同时失效。《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笔者认为该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附加前置条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即可。 那么对于交警部门正在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是否影响立案?《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按此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其他部门坚持调解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二、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问题 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此在理论界引起一场关于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争论。《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笔者认为这条规定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称谓上的变化,由过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变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是性质上的明确,按此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专业机构根据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专门证据,属于证据范畴,不具有可诉性。就其属性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证据的功能上更具直接证据的性质。直接证据是相对于旁证而言的,其最大的特征在于具有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功能。就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言,作为证据,其证明功能显然不只局限于交通事故的某一细节、片断,相反,它能够比较详细地说明整个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客观表现和主观状态,其作为直接证据应属无疑。既然是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如果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依据的材料(如勘验、鉴定)认为不妥,可以改变对当事人的责任的认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充分可靠的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则应采信新的证据;如果条件许可,且当事人提供足以质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在必要时考虑当事人提出的重新勘验、重新鉴定申请。 三、 关于归责原则问题 确认道路交通损害赔偿【4】案件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车辆的所有、管理、运营等关系较为复杂,在现实中存在着租赁、买卖、挂靠、借用、承包等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往往并非机动车所有人。但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31条仅规定了驾驶员执行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时机动车致人损害的主体。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责任主体,缺乏明确可循的基本原则。 《道路安全法》的立法理念之先进,首先在于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抨击了近年来个别忽视人权的“撞了白撞”的地方立法。更先进的是,它不取单一的归责原则,采现代民法赔偿,理论,针对多赔偿义务人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 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就是说,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只要该机动车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已成为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应该首先而且是无条件的予以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第三者的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 2、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垫付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七十六条:“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受害人在受伤后因无经济能力无法医治的情况发生,体现了国家立法对人的健康权的保护,体现了一种人性关怀。类似的规定还有“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是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等等。 3、 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种归责原则体现了机动车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平等的义务,过错大则责任大,过错小则责任小,无过错则无责任。 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严格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同时《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仿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可见,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过失相抵原则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就是说一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人民法院首先推定机动车具有过错,若机动车不能提出反证推翻对其过错的推定,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过失相抵原则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失(这种过失仅限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时,法院考虑这一情况减少损害赔偿的金额。严格责任是说机动车驾驶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多大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责任。笔者认为,比较过去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适当加重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要考虑有以下三点: 第一,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的中国家,道路上机动车多、自行车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国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很快,但机动车质量、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绝大部分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操作违章或者机动车性能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强调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谨慎驾驶义务,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环节。 第二, 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首要的价值取向。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保障公民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权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权,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权,前者必然优于后者,法律要优先给予保障。从实际看,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高速行驶的“钢铁战士”与人的“血肉之躯”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躯”。因此,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强调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才能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代依法精神。 第三, 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不同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是根据国情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利益关系进行的分配,它既强调机动车一方要承担严格责任,也强调了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规也应承受相应的损害后果,并力求通过对双方责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进而达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 四、 关于赔偿主体问题 (一)确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又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是指应当承担 机动车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而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者。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称之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和“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法》也承受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表述。通过对新旧法律法规关于赔偿原则规定的比较,笔者认为可以确立机动车道路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基本原则是: 1、 过错直接赔偿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机动车事故责任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方承担,即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来承担。这种情形主要是鉴于机动车驾驶方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 2、 先行垫付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这一规定主要是鉴于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的责任人无力赔偿或全部赔偿以及未查明事故责任人的情况下,为不致使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落空,法律所作出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为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的责任心,基于公序良谷和价值取向,也可责令其承担先行垫付责任。 3、 替代赔偿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产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责任。 (二)特殊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 以上提及的只是确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所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依照这些原则,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除保险公司外,主要有肇事车辆驾驶人(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如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委托他人开车执行临时事务,受托人开车的,车辆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肇事司机所在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司机所在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等。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物权涵盖的权属要素相互分离(如所有权和使用权、支配管理权)、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冲突,有时还出现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等问题,从而给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者法律意义上的认定带来难度。 1、 关于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对于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时责任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被盗机动车辆肇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等几种情形作过司法解释,根据这些规定,机动车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由有关登记名册上记载的所有人承担,但登记名册上记载的所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实际所有人,由实际所有人承担【5】。 2、 关于雇佣关系中机动车发生事故赔偿主体的确立。此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赔偿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应依此执行。《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人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由此可见,在雇佣关系中,应视机动车驾驶员有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确定由车辆所有人单独承担责任或是由车辆所有人和车辆驾驶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 关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立。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应视作因合同事务产生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比较复杂。将机动车辆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此时已实际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或者无法行使支配管理权的,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是客观归责。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出借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因在该情况下,驾驶员是车辆所有人支派出来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驾驶员来执行车辆的支配、管理和收益,这种情况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基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的情况比较复杂,考察赔偿责任主体是否担责的条件和因素应当从是否系有偿使用、是否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以及对车辆管理支配权和支行受益权等方面诸因素综合判断。 笔者认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根据支行支配权和支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赔偿主体。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采用支行支配和支行利益归属认定赔偿责任主体的理论。这从下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可以得到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是否对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所谓的支行支配和支行利益,应当指出的是对机动车支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由此产生的直接的利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摘要:衡量一个法规或规章是否合法主要有四条标准:其一,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主要指《立法法》,但不限于《立法法》)授予的权限?其二,是否符合授权法和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其三,是否符合上位法就相关立法事项做出的规定?其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法程序?那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合法呢? 就第一项标准而言,根据《立法法》第63条和第64条的规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地方性法规,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根据《立法法》第65条的规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但经济特区法规不能就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做出规定,因为这不属于经济特区经济体制改革之“特事”。就第二项标准而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立法的目的应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不要说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会严重损害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使几万辆电动自行车成为废物一堆),就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而言,为什么要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呢?如果立法禁止汽车上路不是更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吗?显然,这是荒谬的。立法必须考虑整个立法目的,而不应片面地追求某一项单一的目的。就第三项标准而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方便群众”的原则,而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珠海几万买不起小车的这一大批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群众来说,显然不是提供方便。相反,立法如果不是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而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行车路线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行为(如限制车速等)。那才是真正为群众(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和其他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人员乃至行人)提供方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从珠海现状看,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是否已经达到了应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而在全市普及或基本普及小轿车的水平呢?此恐怕还有距离。就第四项标准而言,《立法法》第5条和第6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立法法》在此确立的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的要求必须以相应的程序保障,如利害关系人的听证会、专家学者的论证会,各方面意见的听取和协调等。珠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立法是否经过公民参与和科学论证的途径呢?如果没有,其立法程序就至少是有瑕疵的。 二、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是否违反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 这取决于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规(无论是一般地方性法规还是经济特区法规)是合法的,那么,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并不违反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规定。反之,则构成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侵犯。 三、对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规是合法的,政府对公民因此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补偿。因为,根据法理,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某种行为(合法行为),使公民的一定财产的价值丧失或降低,构成对财产的“准征收”。政府对“准征收”行为是应当给予补偿的。 四、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是否应该征求相关生产企业的意见,也就是在该事件中,企业的话语权是否应该得到维护? 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政府作出任何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都要事先告知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其陈述、申辩。如果相对人人数众多,听取意见的最好的办法是召开听证会。 相关资料—— 贯彻执行《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提纲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经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方通过,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和实施好本条例,使广大市民正确理解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下几个问题作出说明: 一, 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立法? 有市民提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违反立法法,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是严格依照全国人大的授权决之一和立法法子的规定制定本条例,并未违反立法法。珠海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依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订了《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对原《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立法法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立法法还规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之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进行立法。道路交通管理属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事项,许多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制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条例。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采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和立法法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并不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和立法法的规定:并未超越立法权限立法。 二、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市民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与上位法相抵触。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工具的管制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看,对非机动车是否实行登记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 况确定。即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登记,是否准许上路行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不是说,国家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一律实行登记制度,一律允许上路行驶,而是说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上路行驶由地方决定。 其次,珠海市具有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实施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珠海的实际对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作出具体的规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作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规定,是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抵触,也与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立法规定不抵触。《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由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该草案中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各地市人民政府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的,提省人民政府批准,从该草案的立法规定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准许上路,应当由各地市人民政府决定。 三、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是否违反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 有市民提出,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违反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这是一种对宪法规定的错误理解。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应当说,国家允许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并不违法,电动自行车作为个人的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拥有合法的财产与合法使用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但法律禁止公民违法使用其财产,拥有电动自行车是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违反法规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却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违法行为工具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对违法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实行处罚,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没收的销毁,并不是对合法财产的侵犯。 四、对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有市民提出、合法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造成财产损失政府应当予以补偿。这是一种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要求。 珠海市早在1998年制定的《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就已规定,非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方可在道路上行驶。国家道路交能安全法实施后,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大量上路行驶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为此,珠海市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出整洽交通管理秩序的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可以说,在《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之前,珠海市就对电动自行车说“不”。珠海已通过法规和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告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市政府从未对电动自行车核发过号牌,从未实施过行政许可,违反规定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按履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对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的问题。 五、电动车上路的主要危害 (一)不合法。原《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就已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前,广东全省对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都明确列为“依法应予取缔的非法车”、严禁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出台后,《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依法继续有效,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曾多次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更加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 (二)事故多:电动自行车属两轮式的交通工具,触地面积小,重心高,惯性大,具有物理的不稳定性,且速度快(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是自行车的5倍),安全系数低,骑行人没有经过专业驾驶培训,不用领取驾驶执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有166宗,造成2人死亡,31人受伤。 自5月27日《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通过以来,至6月29日止,我市122指挥中心共接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69宗,平均每天2—3宗,最多的一天接报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5宗。(三)索赔难:电动自行车不用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没有保障,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与人争道:我市道路现状不适合电动自行车发展,如迎宾路、九洲大道、景山路、人民东路等新建、改建道路都已取消非机动车道,我市道路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也已明确尽量少建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在人行道上混行,将对市民群众交通安全和行人通行权构成极大威胁。 (五)与车争道:大量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形成重大交通事故隐患。 (六)不环保:电动自行车不是“绿色交通”工具,它以铅驶电池为能源,铅的每性较大,二次污染比较严重。而且,由于种种原因,废铅酸电池回收管理不善,措施不力,收购无序,加之废电池回收再生技术落后,我市又是没有专门处理工厂,这些都将直接导致环境污染。 中国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何时能够走出尴尬 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石油紧缺正日益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但是,一些地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如何解决这种矛盾?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限定在哪个范围更为科学?其“三包”规定怎样制定更为合理?如何控制废旧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如何在产业政策上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为解决这些制约电动车行业发展的瓶颈,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本报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召开前夕,特推出此组系列报道,并请关注此次论坛的官方网站:.cn. 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7月1日以后,广东珠海市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 不久前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 从2002年北京封杀电动自行车到2003年福州电动自行车禁售事件,再到2004年5月1日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十分关注电动自行车的命运。虽然新交法为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将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挂牌登记管理并允许其上路的决策权下放到了省级人民政府,致使很多地方,电动自行车依然在各种质疑声中步履维艰。 目前全国各地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或放的说法莫衷一是:有的地方允许上牌照,允许上路,以长三角的龙头城市上海为代表,主要是长三角地区,包括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有的禁止上路,禁止上牌照,以北京为首,包括太原、福州、广州、海口、武汉、南宁、温州等地。在禁止地区,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多以行政令的方式,从某种角度上与新交法相抵触,而此次珠海市人大首开全国立法“禁车”之先河,这一举措影响非常巨大,使得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封杀电动自行车的后遗症 珠海市禁车条例一通过,电动车车主们立即征集了1000多人的签名,信中列举电动自行车的种种好处,上书珠海市人大和政府,建议设立3至5年的立法缓冲期。日前,本报也收到了这份有着几千人签名的意见书。 一位给笔者寄信的蒋先生说,抛开电动自行车的种种好处不说,立法封杀电动自行车,不能不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善后事宜,如何处理? 首先,老百姓家里的4万多辆电动车何去何从?根据封杀令,电动自行车一旦上路不仅没收还要被罚款,可车也不能放在家里当摆设吧。一来占地方碍事,二来好好的东西不能用看着也窝心,搁置下去不是废铁也成了废铁。可电动车真成了废铁问题就又来了,按照有关方面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造成污染的说法,岂不是将有数万废旧电池散落民间? 其次,4万多辆电动自行车车主的8000万元利益损失谁来补偿?一纸封杀令就让消费者的个人财产成了一堆废铁,怎么说都有些冤枉。毕竟车主在买车时并没有过错,到底是要打电动自行车的板子,还是 想要老百姓屁股痛呢? 第三,买不起汽车的老百姓不骑电动自行车后,如何方便出行?普通平民还有没有路权?珠海有4万辆电动车,牵涉到近4万户近二十万居民的出行,而珠海总共才百余万人口,这4万户应不是一个可忽略的数字。 为提高城市品味和管理水平不准上路 珠海曾是全国第一个禁止摩托车上路、上牌的城市,现在又是第一个以地方法规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 珠海市人大认为,出台该项条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据该市人大法工委边主任介绍,珠海早就取消了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特区道路上行驶,不可避免地将与机动车或行人抢道。“为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提高机动车通行速度,应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珠海早已禁摩,目前成效显着,电动自行车却来抢占禁摩后留下的空白市场。造成珠海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影响到交通管理工作。作为有人大立法权的特区,我们决定立法禁止它上路。” 为证明人大立法的英明,珠海市公安局某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设计上接近摩托车,最高速度可达60公里-70公里/小时,是一般脚踏自行车的5-6倍,安全系数不高,引发事故多;而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难,因为这些车均没买保险;珠海的道路设计许多已取消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悄无声息,幽灵般地快速在人堆中穿梭,给行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一些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又与车争路,造成交通堵塞,引发更多事故。” 这位官员还援引论据说,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5月,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达166宗,共造成2人死亡,31人受伤。 这位官员还指斥电动自行车不环保。“它带来的污染甚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废电池污染时间更长。据珠海市交管科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般一个月一换,保养得很好的也要一年一换,大部分人都将这些电池随手扔掉。” “总之,经过反复研究,决定采用电动自行车在特区内不予注册登记,禁止上路行驶的方案。此举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城市品味和管理水平,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官员如是说。 声音:该不该给电动车以出路 着名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先生认为:珠海立法欠妥,未深入调查中国交通实际状况、产业发展政策和百姓的出行需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并没有规定不允许上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的法治原则,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是合法行为。市民的合法行为,地方无论什么机构都没有权力禁止或限制。城市立法不能只盯住富人阶层。开小车的人需要方便,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同样需要方便。交通拥堵,汽车、电动自行车都有责任,为什么只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 邱宝昌认为,根据《立法法》,法律的主旨是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级民意代表的立法机构应采取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程序。既应考虑机动车所有者的权益,也应考虑买不起汽车的非机动车用户的权益,道路是全民的,不是哪一个族群或阶层的,应合理公正的分配路权,在现阶段全民经济水准收入不-致的情况下,珠海再怎么“特区”也不可能富裕到每个家庭都能拥有小汽车,要不怎么会有近4万辆电动自行车用户呢?对于这些群体的出行及其交通工具的选择,不应驳夺其上路权和通行权,更不应以取消非机动车道来对待之。抛开公平与正义不说,现在我们提倡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像这样牺牲一些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来满足另一群体的利益,这能体现“和谐”的精神吗?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名誉理事长、亚太电动车协会执委周鹤良认为,立法应讲究科学,不仅应立足于我国的产业政策和发展实际,也应借鉴国际尤其是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珠海不是强调其城市的宜居性和现代性吗?请问汽车和公交车能有效解决“点到点”的问题吗?如果只发展私人小汽车限制非机动车,那这个城市恐怕只会更加拥堵和污染。这方面何不借鉴日本东京的例子。 周鹤良认为,截至目前,社会上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从1998年的5万辆发展到1000多万辆,增长年年翻番。这充分说明电动自行车是深得民心的交通工具,汽车太贵买不起,单车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太多不想挤,摩托车上牌又被禁。那么在有限的选择空间里,相对快捷省力的电动车就成为许多市民的理想。制定公共政策应充分考虑到这种民意。珠海等地封杀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和理由实在匪夷所思,我不知其封杀令的出台是否经过了听证程序? 中科院院士何祚庥说:电动自行车并不必然带来社会问题。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都是使用铅酸电池,铅酸电池确实存在二次污染问题,但不存在一次污染;而与小轿车产生的尾气、噪音及电池污染相比,电动自行车的二次污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何况新型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使用的是锂电池或镍氢电池,不存在污染问题;至于交通安全,《新交法》既己制定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限速标准并允许其上路,剩下的便是执法管理的问题。要说速度快,电动自行车没有山地车快,事故率也仅是机动车的1/10到1/7.迄今为止,我还没听说过电动车撞死人的事,即使发生恐怕更多的还是驶入机动车道与汽车相关,那为什么不封杀小汽车呢?同为交通工具凭什么区别对待?(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蒋和葆) 7月1日以后,广东珠海市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 不久 前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 从2002年北京封杀电动自行车到2003年福州电动自行车禁售事件,再到2004年5月1日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十分关注电动自行车的命运。虽然新交法为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将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挂牌登记管理并允许其上路的决策权下放到了省级人民政府,致使很多地方,电动自行车依然在各种质疑声中步履维艰。 目前全国各地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或放的说法莫衷一是:有的地方允许上牌照,允许上路,以长三角的龙头城市上海为代表,主要是长三角地区,包括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有的禁止上路,禁止上牌照,以北京为首,包括太原、福州、广州、海口、武汉、南宁、温州等地。在禁止地区,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多以行政令的方式,从某种角度上与新交法相抵触,而此次珠海市人大首开全国立法“禁车”之先河,这一举措影响非常巨大,使得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漏洞 一、个案与问题 浙江省籍交通肇事人甲(现年25岁),于2007年4月2日在浙江省某市内的马路上无证、违法驾驶机动车,当场撞死行人1名。案发后,甲没有逃逸,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在公安机关立案至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期间,甲依法申请了取保候审,并在此期间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1〕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以下简称《办法》第8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这款规定只表明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在造成交通事故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前,交通肇事人是否有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之后,是否应当予以吊销?该款并不能提供明确答案。 在上述个案中,就存在是否应当吊销交通肇事人甲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64条第2款的规定,〔2〕这是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当然,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然面对的问题。 二、两种意见 针对这一问题,采用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得出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并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明文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基于对私人而言的“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原则,以及采用反对解释的方法,可以推论出甲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有权依法申领并有权保有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解释方法及其结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款的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其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既是目的,也是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该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办法》第86条第1款就是为了落实这条规定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这就决定它要实现的目的具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 《办法》第86条第1款之所以明文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消减交通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如果像第一种意见那样,认为该款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没有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会放纵仅仅因为申领时间不同而人身危险性相同的——甲——这类交通肇事人。显然不符合《办法》第86条第1款的原意,也违背了该类立法的目的。 所以,在犯罪事实清楚、本人也供认不讳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禁止交通肇事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本案甲申领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后予以依法吊销。 三、法律漏洞 表面看来,上述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比较而言,第二种解释的比较准确,而且说理相当充分。既然《办法》第86条第1款的本意是禁止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为什么在该条中又找不到这样的明文规定呢?〔3〕 “大家日益承认,无论如何审慎从事的法律,其仍然不能对所有——属于该法律规整范围,并且需要规整的——事件提供答案,换言之,法律必然‘有漏洞’”〔4〕“所谓法律漏洞,涵义如下:其一,指现行制定法体系上存在缺陷即不完全性;其二,因此缺陷的存在影响现行法应有功能;其三,此缺陷之存在违反立法意图。可将法律漏洞定义为:现行法体系上存在影响法律功能,且违反立法意图之不完全性。”〔5〕“欲判断是否确有此类漏洞存在,须以法律本身的观点、法律的根本规整意向、借此追求的目的以及立法者的‘计划’为准。”〔6〕 以此为指导,第一,《办法》在体系上存在缺陷,没有规定应当规定的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时间段;第二,由于上述缺陷以至于无法解决如何处理交通肇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第三,如果允许交通肇事人保有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就不能预防这类人驾驶机动车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可能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上述缺陷违反了立法的意图。总而言之,《办法》存在“规范漏洞”——“真正的”法律漏洞。〔7〕 (一)反驳反对观点或有观点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不存在“规范漏洞”而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只要扩张解释“第101条”就可解决问题。主要理由是:《办法》无疑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第86条的规定就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既包括交通肇事行为发生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包括甲这种情形,即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办法》第86条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根据《立法法》第79条第1款、第87条第2项,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据此,上述第一种意见根本无法成立;第二种意见的理由不成立,但结论正确。这种观点貌似有道理,但并无有力支持。第一,从字义上看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更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这种非常罕见的特殊情况。如果硬把“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之内,则会超出其文义范围,很难令人信服。故在此不能采用论理解释之扩张解释方法。〔8〕第二,即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涵盖“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宜适用“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审查规则否定《办法》第86条第1款。因为,根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违反法律的认定标准是“相抵触”。这是一种积极的冲突,〔9〕很难说本案法律适用中就存在这样的冲突。总之,上述反对观点不能有力的提供适用于本案的确切大前提,不能解决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填补漏洞至此,可以认为作为本案 法律适用之大前提的《办法》第86条第1款存在法律漏洞,因此需要加以填补。 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有依习惯补充、依法理补充与依判例补充三大类;在法解释学中以法理补充为要,包括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和类推适用等方法。〔10〕就本案例而言,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表述的内容没有涵盖应当适用的现实情况,且无其他案例可供参考,只能结合立法目的,采用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填补。所谓“目的性扩张,系指对法律文义所未涵盖的某一类型,由于立法者之疏忽,未将之包括在内,为贯彻规范意旨,乃将该一类型包括在该法律适用范围内之漏洞补充方法而言。目的性扩张,乃将原不为文义所涵盖之类型,包括于该法律之适用范围之内。”〔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和《办法》第86条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法定期内不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预防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交通肇事人危害社会,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根据该目的,以及道路安全立法的体系、脉络,可对存在漏洞的两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犯罪人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法》第86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应当暂停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这样的解释,完全可找到的本案的大前提。不过,目的性扩张主要是被运用在“找法”阶段的法学方法。在裁判论证过程中,若适用目的性扩张的结论则需要适用类比推理的方法。〔12〕在本案中既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在案件事实相同,交通肇事者人身 危险性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对相关法条作出上述解释,从而填补法律漏洞,将相关规定类推适用于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四、具体意见 就本案而言,笔者建议采纳上述填补漏洞之后的意见并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64条第2款规定,由有关机关待人民法院对甲的判决生效后,按照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一般程序作出吊销甲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吊销甲的机动车驾驶证后,还会涉及甲与发证机关的责任划分问题,这也与上述法律漏洞有关。虽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的规定,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如实向发证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并没有规定甲说明自己是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条款。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甲应当了解《办法》第86条第1款的完整意思。因此,不能要求甲承担没有履行《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责任。 而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意到该规定属于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6项规定的情形。如果办证机关不能证明注意到《办法》第86条第1款隐含的规定属于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并提请甲说明过,那么就应当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依法赔偿甲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而造成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建设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 科学建路依法护路 建设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到我局来视察。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在座的各位人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卓有成效地进行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投资和居住环境。镇江市领导对我市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__城市建设这几年是走在所辖市的前列的。城市道路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市道路的建设者,我们认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下面我着重就我局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汇报一下。 一、完善路网建设,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性 目前,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城区主干道14条,总长度近50公里,城市道路由华阳东、西、南、北四条道路共同构成交通主轴,向城区四周发散,将城区主干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我们又分别延伸了华阳东路、华阳北路与弘景路、隆昌路、句石路三条道路对接,共同拉开了城市道路交通的主框架,使之形成内有网,外有环的城市道路格局,通过道路的环网相连,节约了车辆在城区道路的行驶时间,保证了车辆在城区内畅通的行驶。在拉开城市交通主体框架的同时,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在市区内的通行能力,我们又加强了对路网密度的建设,新建了全长1800米,宽54米的东昌路城区段,打通了城区东部的交通瓶颈;建成了长1440米,宽44米的文昌路延伸段,将洪武路和石狮路有机的连接,此外,建设路延伸段的打通,加大了老城区车流的流速。这三条道路的建成,极大优化了我市城区道路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合理的分解了车流,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格局。高密度的路网结构,大大缩短了城市的空间距离,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 二、加强科学管理,保障道路建设合理性 在不断完善路网结构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我们加强了对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以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以绿岛作为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隔离界线。为使建成的道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交通,我们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将道路建成后的安全性,作为审图的重点,施工进程中,以质监、建管为龙头,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严格工程质量,以确保道路建成后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好的效能,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领导的要求,将信号灯建设纳入道路建设的一部分,建成后移交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使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以合理化道路建设方式服务于城市交通。 三、增强道路维护,保障城市交通高效性 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出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道路由于使用频率高等原因,易造成路面破损,坑洼等现象的发生影响车辆出行,妨碍城市交通。我们通过对城市道路出行状况进行普查,20__年对人民路、建设路、宁杭南路等城区十条主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并通过对人民路、宁杭南路等路段实行以绿岛为分隔线的方法解决老城区人车混行,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的安全性。20__年又对羊角山路、老句狮路,向阳路等到八条城区支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以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在进行大规模出新改造的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城市道路状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对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完善。 几点建议: 1、合理划分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养段和市政管养段,进一步明确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城市道路的管养范围,以保证城市道路的完好率。 2、针对城区交通建设有关设施的专业性的特点,在红绿灯、斑马线等建设中,应明确建设主体,以确保更科学性。 3、为确保市民行人安全,保护市政设施,要适当设置护栏,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4、财政应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使城市道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 一、交通事故的性质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可以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而产生;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则仅仅规定“过失”一种情形。由于后者的这一规定,过去有人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或者仅仅是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为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而不是仅仅指过失)和意外,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既不能一概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一概适用无过错或严格责任原则。它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1)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七十六条);(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垫付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第十七条、第七十五条);(3)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有些地方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地方办法。例如,1999年8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年9月10日施行。其中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这6条规定的主要精神是: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机动车驾驶方无违章行为,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些规定被新闻媒体概括为“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由于此类规定事关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以及能否切实贯彻保护弱者、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义等基本法律理念,因此其一出台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否定了“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确立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的原则,即使在受害人过失行为是引起损害发生全部原因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如10%的赔偿责任)。 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保险人的责任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依照责任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由于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故可称为第三人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责任保险是指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汽车事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对于机动车责任保险,有的国家实行相对强制保险,有些国家实行绝对强制保险。在美国,除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以外的其他州以及加拿大的主要省份都实行相当强制保险。而在英国、新西兰、德国、法国、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那州等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立法则实行绝对强制保险。实行绝对强制保险是各国的立法趋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顺应了这种立法趋势。其特殊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二是分担肇事者的责任。 我国目前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主要对象是个人保有的车辆以及在中国的一切外国人的机动车。而对于政府机关所有的车辆则并没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国务院对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做出具体规定,回避了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对所有的车辆适用统一的规定,否则难免会出现对受害人不利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投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得以免除。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赔偿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有人认为,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是法定请求权、独立请求权,即受害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取得对保险公司的请求权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强制保险场合),并且该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在程序意义上,受害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可以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对保险公司提起赔偿诉讼。笔者认为,在程序上将保险公司直接列为被告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其在损害赔偿中的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条规定意义重大,它将建立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从而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权益进行更好地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救济:受害人所受的损害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金;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肇事者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等等。在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之后,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罚款。笔者认为,值得考虑的是,仅仅依靠这些罚款是否能够满足垫付赔偿金的需要?是否还应该规定其他一些资金来源(如是否可以从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的罚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金来源、是否可以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金来源)?国务院最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可对这个问题予以考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用途是:当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足额的赔偿、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或者是无赔偿能力时,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全部或是部分抢救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是规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那么受害人的其他损害能否要求先行垫付呢?笔者认为,为了充分保护受害人,在受害人不能从肇事者或者是保险公司获得充分救济时,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先行垫付受害人的其他人身或财产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中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该条规定很明确,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肇事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定用途或者说是功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后,取得对交通事故实际责任人的追偿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专门设计了一个“肇事机动车逃逸情形的赔偿与追偿”的条款:“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损害后逃逸致受害人无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受害人得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请求赔偿。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向受害人赔偿后获得代位求偿权。”该条中规定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和“代位求偿权”为立法机关所借鉴,并发展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律起源,可以追溯到1959年4月20日的《关于有关机动车民事责任之强制保险的欧洲公约》。它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之情形,尽管没有履行投保义务的要求或者负有责任的人无法辨认,受害人也能得到赔偿。1990年5月14日的《关于成员国就使用机动车之民事责任之强制保险的法律协调的第3号理事会指令》规定保障基金必须运作。1990年11月8日的一项指令则决定“通过一个处于成员国之内的企业”提供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公司必须向该成员国的保障基金缴费。欧盟通过一系列的指令和国内立法,欧洲各国建立起来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基金,在责任人没有购买强制保险、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从该基金得到人身损害赔偿。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借鉴了欧盟的这一制度。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笔者建议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专款专用,基金可以作为财团法人(需要未来民法典在法人分类上做出规定)运作。在支付了赔偿金后,作为财团法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取得对赔偿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如果将来查明肇事者,损害赔偿保障基金有权向其追偿,诉讼时效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实际肇事者的时候开始计算。 四、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但是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计算方法却没有规定。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章“损害赔偿”中做出了规定。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的规定有一些现在已不合时宜。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造成死亡的规定赔偿死亡补偿费,在后来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是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法释7号)规定:“被他人侵害生命权的自然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死亡赔偿金。”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很快会出台),其中也对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做出了全面规定。 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一些规定不相一致,前者的存废就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于这种情况没有做出规定。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应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损害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的规定,并结合新近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规定和精神,统一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这样既可以为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依据,也可以为将来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统一标准提供经验。 应该尽快统一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可以适用特别法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来民法典公布后应尽可能做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的统一。侵权责任的主要功能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无论受害人因为何种原因受到人身损害,其补偿的请求权原则上是一样的,不应该由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而导致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相一致。对此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未来的民法典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