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分析”教学思考 摘要 小组讨论是一种互动式、引导式和主动性强的教学方式,能够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小组讨论教学法能够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问题研究能力,同时体现了多样性教学方法在大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文章介绍了小组讨论教学法在公共管理类课程中的内涵、设计及效果意义,并结合公共政策分析学科特色,探讨了小组讨论教学法在课堂教学、案例分析、实践应用中的具体操作过程。 关键词 “公共政策分析”;小组讨论;案例教学;教学模式 “公共政策分析”是公共管理学科中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其主要任务在于对政策系统中的政策过程诸环节及其系统内外诸要素进行因果分析或相关分析,从而改进政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①它也是一门新兴学科,强调问题意识和辩证思维,是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的基本技能。为适应社会实践应用型人才的培养,②“公共政策分析”教学必须突出学生对公共问题感知的灵敏性和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是一种互动式、引导式和主动性强的教学方式,能够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学实践表明,教师将小组讨论引入到“公共政策分析”的课程教学中,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和顺利实现教学目标。教师可通过引导学生进行公共议题选择、分组讨论交流、学习成果分享、课堂效果评价以及知识延伸等教学环节的设计,实现学生从学科基础课程向专业基础技能的学习方法迁移,力求增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技能,形成教与学有机统一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③同时,学生通过讨论让自身能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有利于提高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的能力。因此,在“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中引入小组讨论法具有必要性,值得推广。本文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分析了小组讨论法在“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小组讨论法的内涵 目前,依据学生积极性的高低,可以将主动教学方法归纳为以下几种:讲授式、主动学习式、协作式、合作式、团队式学习、基于问题式学习、基于项目式学习和同学互教式。④其中,小组讨论教学法是主动教学方法中较为成功的一种。它注重的是“讨论”,能够串联学生间、师生间的互动,有利于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统一。由于问题导向的鲜明特征,“公共政策分析”教学不仅要加强公共政策抽象理论的学习,而且也要以具体案例加深学生对真实政策世界的理解。因此,“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所应用的小组讨论法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学生组成讨论小组,在课程教学要求下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对经典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教师围绕评价要素给出最终得分的一种教学模式。教师在进行课堂知识点讲授之后,指定案例范围,由学生自主组织、自主讨论,在最后的考核中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限制内进行案例汇报。教师并不参与具体讨论分析,但可为学生提供相关帮助及参考意见。学生在最后案例汇报中,必须在教学目标的指引下和规定时间之内,形成一个完整的案例汇报,并且按要求在讨论过程中必须依据课堂知识点表述案例应用观点。大学教育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在教学中,通常采用的是传统小组讨论形式。传统小组讨论是把全班分成若干小组,在某一个特定的主题中,组员委任某一个或几个代表发表自身观点;或全班为一个组,进行全班讨论。多年的教学经验发现,传统小组讨论有其自身的优缺点。其优点在于:一是教师在讲授知识点之后能够利用小组讨论即时反馈教学效果,扫描教学盲区;二是能够调动课堂气氛,在互动的氛围中完成教学任务。其缺点一是在小组讨论中,教师无法全面了解学生具体知识点掌握程度,无法照顾到所有学生。在课堂中主动性强的学生往往在课堂中经常发言,“发言权”容易集中在少数主动性强的学生手中。二是在小组讨论时,由于只是给出了选题,容易在讨论中出现偏离,甚至出现与主题方向相反的情况,背离教学目标。对比传统小组讨论的优缺点,结合公共政策分析注重问题导向的学科特点,本文认为“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中的小组讨论应与案例分析有机结合。两者的结合既可吸收传统小组讨论方式的优点,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公共管理学科中社会实验和情景模拟的必要性。 2小组讨论法的设计 小组讨论法基本是按照“理论知识—小组选题—自由讨论—展示与评分”的流程进行,其目的是能够达到促进学生间、师生间的知识交流与夯实理论基础的教学效果。 2.1理论知识的学习“公共政策分析”是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整合性等特征。其教学目标一要系统了解公共政策学的框架和内容体系;二要熟悉公共政策学的基本原理及公共政策分析的一般方法;三要能够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公共政策问题。“公共政策分析”知识体系不仅包含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学科的理论知识,还包括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和现实中的政策问题。教学目标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仅需要对理论知识进行细致讲解,还需要对现实政策问题进行剖析。 2.2讨论主题——案例选择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恰当并且能够涵盖当前所学的知识点,例如,“公共政策分析”课程中案例的选择基本上应遵循“寻找公共政策问题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原则。学生不仅要横向把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互动,而且需要纵向把握公共政策的历史渊源及现实影响。因此,为了帮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利益相关者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结合当前的公共政策热点,小组讨论设计可选取具有明显利益相关者冲突特征的案例。当然,不同的案例同时也决定了小组讨论中所需要的知识点与分析方法的侧重点差异。这要求教师在理论的讲授及案例素材的准备中,应注重将理论知识和备选案例的分析点有机结合。同时要求教师必须对“公共政策分析”课程进行精心的、系统性的设计,并深刻意识到教学不仅要使学科知识系统化,更要紧密贴近现实政策世界,始终将现实中的公共政策问题作为课程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3小组自由讨论小组自由讨论环节首先要选择和确定组员。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组成小组。另外,小组讨论成员不宜过多或过少。人少,则可能导致讨论不充分,并且在最后小组展示中由于人数过少而无法充分表达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人多,则可能导致组员间意见分歧过大,很难在课后讨论中达成统一意见,无法高效完成任务。根据教学实践,每组人数以4~5人为宜。其次,由于案例侧重于利益相关者冲突及其协调分析,这就要求学生在自由讨论的时候,应透彻分析案例中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并应在最后的成果展示中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益相关者价值诉求。最后,小组讨论的关键在于对案例的熟悉和透彻分析。小组成立之后,首先应经过集体讨论以便对案例有整体把握和完成角色分工,再经过个人相应角色的材料准备,最后对案例进行综合分析以形成最终的小组报告。“总—分—总”三个阶段,都要求学生通过集体讨论和分工合作,才能取得最终的结果和形成小组报告。由于小组自由讨论各个阶段皆是学生的能力体现,教师原则上只提供大致方向及知识点答疑,只起引导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 2.4小组展示与评分小组讨论的最后形式可以为辩论或座谈会形式。这些形式有利于小组成员角色扮演的呈现和利益诉求的表达。由于最终的小组报告展示代表了小组集体学习与个体学习的综合成绩,学习效果评分应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教师对小组的整体表现给予评分;二是对小组内的成员个体表现给予评分;三是小组内成员根据对小组贡献的大小进行排序,教师根据排序赋予相应分值。此外,还需要对课堂讲授过程中学生的理论学习表现给予评分。因此,最终的学习成绩由上述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小组讨论部分应占总成绩的80%。小组讨论有利于学生进行全面的能力展示,因而小组成果评价不仅应着重对学生案例分析能力的考查,而且也需重视对组织形式、口头表达、随机应变及课件展示等其他能力的评估。在小组汇报阶段,除了汇报小组成员的最终报告,还可以由非小组成员进行现场答疑,通过互动增强对案例的理解和强化学习效果。 3小组讨论法的具体实践及效果 3.1小组讨论法的具体实践共四个班级参与此次教学实践活动,学生人数101人。按照自由组合原则,分成20组,每组4~6人。小组成员依据抽签顺序决定最后小组陈述顺序。评分制度采取综合评分方法,即总成绩由小组整体表现分、组员个人分、组员互评分、及课堂表现分综合而成,分别占比重为40%、30%、10%和20%。“公共政策分析”课程小组报告的教学目标是对政策系统中的政策过程诸环节及其系统内外诸要素进行相关分析,从而改进政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因此,案例需要结合当前的公共政策热点,同时具有明显利益相关者冲突特征。此次教学实践中共安排了七个案例供学生自由选择:一,云南怒江到底该不该开发;二,油价调整背后的利益博弈;三,房价为何越调越涨;四,暴力拆迁何时休;五,如何牵住“看病难”的牛鼻子;六,汽车限购令伤到了谁;七,柴静雾霾调查动了谁的奶酪。 3.2小组讨论法的教学效果参与此次教学实践共计101人,及格率100%。其中,90分以上(优秀)8人,优秀率达7.92%;80~89(良好)39人,良好率达38.61%;70~79(中等)人数43人,中等率达42.57%。教学成绩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小组讨论法在教学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肯定了小组讨论法在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学科探索能力上具有积极作用。 4总结 小组讨论是一种互动式、引导式和主动性强的教学方式,能够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本文介绍了小组讨论教学法在公共管理类课程中的内涵、设计及应用效果。研究结果表明,小组讨论法的应用,并非否定传统教学模式,而是在借鉴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学生的自主性。小组讨论法以理论教学为基础,更加注重与实践的结合,自由选择案例进行自主分析,侧重于学生的独立思考。小组讨论法的应用是在大学生教学中一次新的大胆尝试,特别是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会在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本文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研究项目”基于全过程的高校教师教学胜任力动态评价系统构建研究“(2014B13)的部分成果 作者:李世祥 曾旭 马海燕 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执行监管的困境分析 摘要: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形成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理论体系,解决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问题,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这些这些困境: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困境问责制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是公共政策正确贯彻执行,达到预期公共政策目标的重要保障。许多制定十分周密、科学的方案,在执行时偏离了既定的公共政策目标方向,最终导致政策失败,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不严格,不到位。为此,必须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形成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理论体系,解决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这些这些困境: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政治文化、公共政策自身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环境等等。本部分主要从政治文化和公共政策自身特点的角度来对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影响进行分析。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政治文化的影响。政治文化,是指通过政治社会化而形成的一整套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包括政治信仰、政治情感、政治认知等。政治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方式和程度。民主、现代的政治文化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提供了文化背景,而封建社会专制的政治文化,则在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率的提高,一般表现为官本位思想、臣民意识等。我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封建历史相当的悠久,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为民做主思想等传统政治文化残余还是不能彻底清除,它的影响有时还是相当的深刻,造成了现代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之一的人民群众往往没有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渠道,造成了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冷漠,普遍认为“在其位谋其政”,国家大事是那些当权者的事,于己无关,长期以往,就逐渐地失去了参与政策执行监督地热情。而民主社会要求社会公众能意识到自己是国家地主人,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既是自己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所以这种封建社会政治文化残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1]公共政策的首要特征在于“公共”,是对全社会的利益调配,而不是针对个人的利益。正是因为公共政策影响的不是一个人的利益,因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也存在着较强的外部效应。笔者认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是一种群体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游说政府,希望减轻他的农业税,或者提高他的福利水平,他会遵循一种什么样的准则呢?首先,我们不说这个农民是否具有这种游说的能力,即使有这种能力,他也不可能采取行动。奥尔森认为,在一个群体范围内,集体受益是公共性的,即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分享而不需要付出成本。如果这个农民去游说政府,那么得到利益的是整个农民阶层。集体受益的这种性质促使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想坐享其成,来“搭便车”。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群众可能都很想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因为公共政策与他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但是理性的个人选择了不监督,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个人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并不是免费的,即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有效,受益者也不是他一个人,成本—受益不对称,他人的“搭便车”心理导致了个人不会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这种情况必然阻碍社会公众特别是目标群体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 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狭义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广义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不仅包含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还包括履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职能的政党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等。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作为公共政策监督体系的一个分系统,与公共政策制定监督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是在我国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监督体制的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并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导致在现实的监督中,出现了“弱监”、“虚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追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监督权力 要监督,就必须由监督权力。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执行权的制约。监督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主体的地位、权能。但从目前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监督主体由于自身的依附性而缺乏制约力度,导致监督乏力。在行政系统内部,行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权的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受同级政府人事、财政制约。虽然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监察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但是,由于受同级政府人事、财政等的制约,在实际监督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独立性。在行政系统外部,行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权的各级人大实际上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突出体现在监督方面的法规不健全,力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尚未真正体现人大的监督作用。 (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功能不全,缺乏监督合力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以不同的方式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发挥着监督功能。但是监督功能不全,导致它们没有有机结合、密切配合,没有能够整合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实效,体现多元监督的优势:⑴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在监督的多元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广大党员同志,尤其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着领导和约束的作用,对公共利益的促进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共产党发挥监督作用的范围和空间是有限的,它只能通过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来实行监督,并不能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的动态跟踪监督。⑵立法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在理论上应该是最有效地、最权威的。但实际上,权力机关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是监督方式单一,程序不完善,通常仅限于执法检查、质询等。”[3]因为人大既不同于行政机关行又不同于司法机关,它既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也无直接处理案件的权力,这样就很明显地削弱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效能,也无法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威性。⑶司法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限于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公共政策执行,关乎的是公共利益,而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监督申诉对象,因为只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才能提起诉讼。这样显然不利于行政诉讼的完善,不利于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⑷其他各种社会监督。在我国主要包括政协、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等。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们享有各种形式的监督权力,诸如举报、信访、舆论批评等。并且舆论媒体的最大优点是社会影响力大、效果显著,但是无论怎样,他们改不了“民间”的性质和定位,没有“官方”的权威和地位,并且供他们发挥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用的空间也很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效率。综上所述,不管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还是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在发挥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能过程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相互之间不能有机的融合,出现“弱监”、“虚监”则是必然表现了。 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责任最通常、最直接的含义是指与某个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4]责任的明确是公共政策执行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必要前提。没有责任,就没有义务,则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就没有保障。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有效保障方式之一,没有责任的监督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一个地区或者部门反腐败是否坚决有效,与这个地区或者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态度和责任心有着很大的关系”,“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由于制度不完善,除了问题追究不到个人”。2003年,包括原卫生部长、北京市长在内,全国有近千名官员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被罢官免职;2004年4月,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亲自听取监察部关于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北京密云县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东百商厦特大火灾3起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4月底,国务院又先后责成严查江苏“铁本”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等,包括常州市委书记、安徽阜阳市市长等20多名政府官员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分。这些案件的查处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问责制”与现行的行政体制和监督体制还是有着不相容的地方。作为一种监督方式,“问责制”实施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因为科学的“问责制”的前提是合理的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和监督权力,而这则有待于更深入的制度改革。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对公共政策项目,尤其是大型的公共政策项目,“问责制”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问责制”中权责不清、主体缺位 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在很多情况下,监督主体不知道向谁问责,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什么,是一种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给人的印象比较模糊,很难具体的界定这个“责任”。 “问责制”的主体是谁?结合专家、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问责”的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人民行使问责权,“问责制”应该是一整套完整的责任体系,不能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关系。因为在这种问责的监督体制中,人民群众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再追究各级政府中行使公共政策执行权的公务人员的责任,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监督互动。但是在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往往是下级因失误影响了政策执行而被上级要求辞职,并不是因人民群众的“问责”而辞职,造成了“问责”主体无权问责而缺位的局面。 (二)“问责制”定位不清 作为行政责任领域内的一个新术语,“问责”的定位到目前还不清楚。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问责”并不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在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它明确界定。所以,作为监督的一种方式,“问责”还是模糊的,界定不清的。在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问责”的实际操作还缺乏可行性。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伦理分析 摘要:作为现代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能之一的公共政策,由于政府的存在,其内在以及外在的强制性,保证了公共政策实现分配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但是强制的背后,却隐藏着伦理性。本文以为对公共政策的伦理分析,将对于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尤其是“渐进式”、“实验式”的中国社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公共政策;伦理;价值;人性 中国目前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但是在转型中,社会呈现出非均衡发展的态势:我国的城乡差距呈现失衡状态,而且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并没有根本上的改进,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情况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关系普遍民生方面问题较为明显和突出。这一实际存在的问题,给未来社会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埋下了不稳定的隐患和未知因素,给政府更进一步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功能提出了不易解决的难题。政府从内心希望一方面通过传统公共政策强制性去尽力维系社会旧有格局,另一方面又造出新的“缝隙”以及“非对称”的社会状况;这种困境使得重新反思公共政策成为了必要。本文就是从伦理方面对公共政策进行了分析。 一、公共政策 关于政策,官方有一个比较中性的解释,即“辞海”解释。政策是这样定义的,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从政策定义可以看得出,公共政策应该涵盖一个国家为维系社会发展而在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出台的的政治方略或策略,或各种必要规范性文件。对于公共政策的科学定义,几十年间,未能达成一个所有人接受的感念。学者有的是从阶段性的发展过程中理解的。例如,作为公共行政学标志性人物的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就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1]这一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界定了二者各自的过程管理。有的学者是从公共政策的行为特点来界定的,例如政策科学主要的倡导者和创立者的哈罗德拉斯维尔与亚伯拉罕卡普兰则认为,“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2]这一定义更加强调政策的行为特征,从广义上说政策就是有目标的计划。还有的学者从其他角度界定公共政策,例如有学者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它是由一系列谋略、措施、办法等组成的。”[3]不可否则,公共政策有其一定的历史使命。但是,从根本意义上说公共政策是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一种工具,其自身孕育着强制性和伦理性两种天然属性。 二、公共政策伦理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尤其是世界范围内宪政制度的推崇以及人权的日益受重视,公共政策的强制性越来越受到普遍的批评,公共政策的伦理性方面越来越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可以说,公共政策在伦理方面蕴含的是一种相互交叉的共性,这种共性着重表现于以下两方面: (一)价值取向 价值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公共政策也莫不如此,而反映价值取向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正义论》开篇就明言中“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4]公共政策理自然应具备价值取向,这是其内在的要求,具体而言,有如下表现:其一,公共政策交织着其制定主体的核心价值观和普世的价值观。公共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主体均是公共机关或确切的说是政府,而作为社会公共机关的政府,本身代表着其所处位置或所代表阶层的价值观,尤其是执政者的核心价值观,同时作为社会发展的必要,其本身也蕴含着普世的价值观。例如公正性,而这一特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公共政策维系社会基本公正的职能更是得到各界的强烈关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将政府定位于人民服务者,与人民是一种契约关系,也是这一价值含义的体现。其二,公共政策的外在特点也深刻体现其价值取向。公共性,作为公共政策的最基本特点,深刻代表着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说,公共政策越来越来源于公共意志,越来越体现民主,体现自由,体现公众性。在更深层次反映的是政府与公众在公共领域的各种结合,成果就是有价值取向的、符合公众性的理性追求和制度安排。公共政策外在特征,一方面可以帮助政府将其价值观合理、合法的落实于公众,同时公众也能就公共政策的诸多事项与制定者达成价值的统一体,使得公共政策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表达公众的利益诉求,进而决定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其三,公共政策的施行效果更富含价值属性。公共政策以维系社会更好发展为其使命,以社会利益的合理配置为基本职能,其最终的施行效果必然反映着价值观念。换句话说,公共政策的执行必然达到到一种有目的的安排,而这种目的则就是公共政策的价值理念的体现,如果不能达到这种价值追求,则说明公共政策的失效,必然催生新的公共政策来代替失效的公共政策,以使公共政策的施行能达到这一目标,也就是说达到追求的价值。 (二)人性精神 公共政策本身蕴含价值取向,同时其也有人性精神。因为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地均是人,都是为民服务的。就公共政策的人性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公共政策需要切实解决人的生存发展的实际问题。毋庸置疑,公共政策是要解决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或者说是解决公众需要的一些问题,自然而言牵涉到人的问题,不可避免涉及人性。因此,用于解决问题的公共政策必然需要具备人性精神。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提高,民主意识的进步,人们对于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提出了更深层次的期望,热切希望公共政策的能够反映人们的普遍关切。一项反映人性的、能够切实解决社会基本问题的公共政策需要具备人性。作为基础性的管理,公共政策的人性化表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为着特定的目的,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并经过有价值取向的考量,以寻得最适当的方式和取得最积极、最人性化的施行结果。众所周知,公共政策的各种方式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体现一定的客观性、合乎逻辑性。追求较为精确的计算和合乎逻辑思维的推理。由于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公共政策的选择往往不一定能反映最优效果。这样,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们只能从现实的境况出发,体现为一种更人性的态度,用这种态度去真切感受真实的情况,进而妥善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其二,追求人的发展也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目的。公共政策有众多目标,其中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人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特别是全面发展亦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公共政策作为公众切身有关的一种方略,必然与人的发展密不可分,人的发展有助于更近一步完善公共政策的科学化、人性化。公共政策的选择越来越倾向于人的发展,可以说,公共政策未来发展的立足点将集中于人的发展。 三、结语 公共政策是国家、政府从社会整体出发,进一步管理社会的一种手段,虽然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然而,公共政策的意义更在于其蕴含的伦理价值,必然会附有价值选择和人性因素。公共政策的伦理分析,有助于从更深层探求公共政策的存在和行驶的合理性。 作者:贾远军 单位: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哲学方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运用 摘要: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哲学方法主要包括矛盾分析法、利益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和超理性分析法等,这些哲学方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应用对保证公共政策的科学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分析;哲学方法 矛盾分析法、利益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和超理性分析法等哲学方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哲学方法的应用保障着公共政策的科学性。 一、矛盾分析法与公共政策分析 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也是我们分析事物最根本的方法,在整个唯物辩证法方法论体系中居主导地位。它是所有学科都应该重视的分析方法,也是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政策研究的基本方法。首先,矛盾分析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统一的辩证方法。所谓矛盾就是既对立又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即其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即其同一性。同一性是相对的,而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而斗争性则寓于同一性之中,两者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第二,矛盾分析法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第三,矛盾分析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分析方法。坚持“两点论”,就是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以避免“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就是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着重地抓住主要矛盾;在研究某一矛盾时,要着重地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避免主次不分的“均衡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互相包含的,是内在统一的。任何公共政策问题的产生都根源于矛盾,任何公共政策也都是为了解决矛盾。从政策哲学的研究对象来看,公共政策理论和公共政策实践矛盾的解决离不开矛盾分析法。从公共政策的本质来看,公共政策一定是国家公共权力运行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主要手段。国家在运行公共权力时,如何做到兼顾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矛盾双方的利益需要是政府面临的重要抉择,将矛盾分析法引入公共政策分析中,有助于平衡矛盾双方的利益,使其尽可能达到一种和谐状态。从公共政策的特征来看,政治性和公共性、稳定性和变动性、公平性和效率性、强制性和合法性是公共政策的矛盾性特征。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和公共性既有一致的方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当政治系统中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政党以及贯彻统治阶级意志的政府所具有的特殊利益与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公众的利益一致时,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和公共性就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但当它们的利益不相一致甚至发生冲突时,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和公共性就会相互矛盾。稳定性和变动性、公平性和效率性、强制性和合法性也都是这种矛盾关系。再从公共政策的功能来看,公共政策对社会的存在、运行和发展有着导向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和分配功能。一般常态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是平衡协调发展的,但当社会发展中出现不平衡不协调,比如在分配上出现贫富差距悬殊甚至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没有正确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时,就不可避免地引发利益各方的冲突和矛盾。可见,公共政策领域到处充斥着矛盾。在这些矛盾的解决过程中,矛盾分析法大有用武之地。 二、利益分析法与公共政策分析 所谓利益,就是在受生产力发展制约的一定的经济关系中,人们为实现自身需要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利益是由需要转化而来的。由于需要的多样性,人们之间必然形成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多方面、多层次利益关系。普遍性和特殊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竞争性和协调性、独立性和依赖性的统一是利益的特征。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的区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区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区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区分,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的区分是利益的构成,是利益矛盾的具体表现。利益分析法就是通过分析人们的利益及其相互关系,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方法。利益分析法是公共政策分析中的一种基本方法。首先,从公共政策的实质角度看,公共政策是对社会的价值所作的权威性分配。也就是说,公共政策是政府从自身利益和公众利益出发进行的具体管理,是以政府为主的各种利益个体和群体参与的管理活动,利益分配是公共政策活动的核心。在利益分配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第二,从公共政策的类型角度看,分配政策是对社会上各种利益集团内部利益划分作出规范;再分配政策是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对社会各集团的种种利益进行平衡和协调的规范;规制政策一是规范政府行为,二是划分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自律政策即自我限制的政策,是指政府规定了某些行为规范供集团在行动时对行为进行选择。第三,从公共政策的功能角度看,政府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将社会公共资源正确有效地在它所服务的公众中加以分配,而其关键是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公共政策中利用利益分析法,就是要权衡公共政策利弊得失,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使各方面的利益能够协调、全面发展,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健康向前发展。 三、系统分析法与公共政策分析 所谓系统分析法就是在研究中把研究对象视为一个系统,在若干选定的原则和准则下,通过对系统内各要素、结构和关系的考察,利用定量的方法提供允许和可用的数据,借以制定可行方案并推断各种可能结果,以期寻求对系统状态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法。系统分析法之所以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得到广泛应用,是由公共政策分析过程本身的系统性所决定。我们可以把公共政策活动视为一个由政策活动的外部生态和内部生态所组成的复杂大系统。公共政策活动的外部生态有历史的、地理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等环境因素,也有全球的、区域的、一国整体的、地区的等层次因素,它们构成公共政策活动的具体情境事实体系。政策行动主体、政策公共财政资源、政策信息资源、政策价值取向、政策工具选择等则构成公共政策的内部生态系统。公共政策活动是其外部生态和内部生态通过互动实现相互适应和改造的过程。公共政策活动的外部生态既制约着内部生态,同时又为其运行提供了现实条件,公共政策活动的内部生态的变化,又改变着外部生态的状况。正是通过这种外部生态和内部生态间的互动,具体公共政策活动的功能才能得到实现。对公共政策系统的分析可从两个角度进行。从静态结构角度看,公共政策系统由公共政策的环境超系统与资源系统、公共政策的主体系统与客体系统、公共政策的组织系统与体制系统、公共政策的咨询系统与信息系统所组成的复杂大系统。而从动态运行过程角度看,具体的公共政策是一个处在自身系统和环境超系统交互作用下,由政策主客体的活动构成的、处在变动中的动态过程。公共政策动态演进的动力源自其内部矛盾的展开,一类是公共政策系统与其环境超系统之间的矛盾,另一类是公共政策内部各因素之间的矛盾。这一演进过程呈现出变动性、互动性、弹性和流动性诸特点,这一演进过程还呈现出政策议程、政策规划、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和政策终止等有系统关联的若干阶段。可见,系统分析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是极富实用价值的。 四、因果分析法与公共政策分析 因果理论是对事物和现象之间因果联系的理性概括和反映,它反映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现象、过程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前因后果,前后现象之间有必然性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一因一果、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因异果、异因异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是因果联系复杂多样性的表现。对事物和现象间因果关系进行分析的方法就是因果分析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应用因果分析法,可以帮助人们认识政策目标与政策结果之间、政策环境与政策执行之间、政策资源的配置与政策效率之间的联系。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常用的因果分析法有详析分析、多元回归分析、路径分析、结果方程模型、格兰杰因果检验、实验法和比较分析法等。多元回归分析、路径分析、结果方程模型属于因果关系的定量分析方法,在公共政策预测和公共政策评估中被经常采用。 五、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与公共政策分析 定量分析法是对事物的量的规定性进行研究的一种科学方法。包括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决策分析、优化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具体方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最典型的定量分析法就是福利经济学所主张的成本-收益分析法。成本-收益分析是政府以市场方式制定政策从而达到资源再分配目标的一个基本技术,被称之为试图用经济方法取代市场讨价还价的价格确定方式,使政策抉择达到帕雷托最优。帕雷托最优就是采取任何一个行动,都至少给一个人带来好处,但却不损害任何人。这在公共政策领域几乎是不可能的。由帕雷托最优的困境产生了卡尔多-希克斯标准的福利经济学:政策选择要使净福利最大化。也就是说,一项政策即使使某些人受损,但如果总福利大于损失,这项政策就应该被采纳。成本-收益分析法的具体方法有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法等。成本-收益分析法是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政策评估中常用的定量方法。趋势分析法、指数平滑法、回归分析法则是公共政策预测中常用的定量方法。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基础。定性分析法是对事物的质的规定性进行研究的一种科学方法。包括归纳分析法,演绎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矛盾分析法等。在公共政策领域,确认政策问题产生的原因要借助于因果分析法,对政策问题的实证分析要借助于归纳分析法和演绎分析法,对政策问题的内部结构进行分析要借助于结构分析法,对新旧政策问题的相似性进行分析要借助于比较分析法,对政策问题的性质的把握要借助于矛盾分析法。定性分析更适用于涉及社会、政治、价值、伦理和意识形态等难于定量的问题,定量分析则更适用于经济问题。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在公共政策分析中是相互统一、相互补充的。 六、理性分析方法、超理性分析方法与公共政策分析 在公共政策分析中,与理性方法相关的决策模型包括完全理性决策模型、有限理性决策模型、渐进决策模型和综合分析政策决策模型。完全理性决策模型是以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经边沁、密尔等功利主义者发展,以及现代管理科学家的概括而形成的一种管理决策理论。完全理性决策模型认为,政策实施的结果就是使社会效益最大化。完全理性决策模型的限定条件是非常苛刻的,它要求决策过程中必须把决策行为视为具有一致价值判断的整体行为而非个体或群体行为。决策者有绝对的理性,具备完备的知识和信息,能穷尽所有备选方案并预测到所有结果。决策目标单一、明确和绝对。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具备一以贯之的价值偏好。决策过程中不考虑时间和其它政策资源的消耗。这些近乎完备的条件成为完全理性决策模型在实践中无法使用的原因。西蒙对完全理性决策模型进行了批判,指出了其局限性,提出了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有限理性决策模型。它是依靠有限的资源和信息,通过不断的搜索,得出满意政策方案的决策方法。这种模型是以“令人满意的”准则去取代完全理性所主张的“最大化”准则,所以又称满意决策模型。满意决策寻求的不是最佳,而是次佳或“第二最适”。在实际决策中,有限理性决策模型重视的是可行性研究和成本与利益分析,但它更主要的是仅仅为决策者提供决策规则,这也成为其主要的缺陷。林德布洛姆在批判了理性决策的缺陷后提出了渐进决策模型。这一方法强调决策者的决策是从现行政策出发,只是对现行政策的调整。但渐进决策模型只适用于既有的相对简单的问题而不是将来要发生的复杂的问题,因而它在政治上追求的是安全的而不是具有冒险精神的措施,这样公共政策就变成了补救性措施而非创新性方案。德罗尔看到了理性决策模型在可行性问题上的局限和渐进决策模型的保守倾向,提出综合决策模型,试图将理性决策模型和渐进决策模型结合起来,并把两者的合理性加以延伸和综合。他认为现实的政策诉求可能是要求社会变革的,也可能是要求社会稳定的,因此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而R.M.克朗则认为应该把理性分析的科学和超理性分析的艺术结合起来[1]。克朗认为,超理性分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判断、直觉、创造力、灵感、隐含的知识、信仰、洞察力、意志、超感交流和预见能力等。德热认为,超理性因素主要包括判断力的应用、创造性的发现、头脑风暴法和其它一些决策方法[2]。可见,超理性分析以主观判断为主,而这种主观判断应当建立在充足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之上。超理性不是非理性,非理性是建立在信息不完备基础之上的主观判断。因此,超理性分析可以定义为在充足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主观判断,也即建立在定量分析、理性分析基础上的定性分析。当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包含社会、政治、组织、意识形态、伦理道德因素时,理性方法就难以解决问题,就必须采用超理性分析方法。超理性分析方法主要有:问题的主观识别方法、趋势的直觉预测方法、方案的灵感激发方法、决策的经验判断方法、结果的模糊评估方法。超理性分析受主观因素的影响特别大,为防止其可能导致的片面或极端情况的出现,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础之上;决策者具有足够的经验积累;政策过程能够排除明显的错误和缺陷;综合各种信息进行深入的分析;要考虑环境因素的变化。超理性分析方法特别适用于多元政策目标的分析,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决策过程和政策特点。总之,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存在着包括矛盾分析法、利益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和超理性分析法等若干哲学方法,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的。比如,在进行利益分析的同时也必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进行系统分析的同时也必然进行矛盾分析,而超理性分析是建立在定量分析、理性分析基础上的定性分析。因此,它们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方法论体系,这些哲学方法对保证公共政策的科学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周建民 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诠释禁电的公共政策周期分析 【摘要】“禁电”是当前中国部分地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公共政策,广州即为实施“禁电”政策的城市之一。文章运用公共政策周期分析模式对广州“禁电”政策进行分析,探讨该政策动态活动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于把握公共政策的内在规律,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学有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禁电”;公共政策;周期分析模式 一、广州“禁电”政策概述 2006年11月14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会,正式对外《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自通告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这标志着广州市正式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以下简称“禁电”)。 新闻会上,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广州“禁电”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广州市一直以来都未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及上路行驶。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2004年9月,广州市交警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广大市民,在省有关规定出台之前,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以免造成损失。2006年5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州市政府专门就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进行调研,并确定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广州市公安局在2006年6月召开了三场“电动自行车管理座谈会”,并委托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民意调查。该项调查的对象为年龄16岁以上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调查结果显示:(1)公共汽车是目前市民出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59.1%的受访市民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是公共汽车,14%为自行车,8.4%为步行,7.6%为摩托车,4.2%为私家车,3.5%为地铁,只有1%为电动自行车。(2)多数市民认为不适于发展电动自行车。78.4%认为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不适合电动自行车通行;70.0%受访市民认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有助于缓解广州市的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秩序”;72.8%认为如果禁行会给广州市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好处。(3)大部分受访市民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70%的受访市民表示支持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13.7%表示“无所谓”,明确表示不支持的只有16.3%。(4)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大部分市民的生活影响不大。分别有58.5%和32.2%的受访市民表示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其生活“没有影响”和“影响不大”,只有5.6%表示“影响较大”。 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在座谈会上,绝大部分代表赞成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另从公开征求民意的结果来看,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上路行驶得到大部分市民的支持。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结合广州市的实际,广州市政府提出了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上路行驶的意见,并于7月份专题请示广东省政府。省政府于9月底批准同意广州市政府的请示。根据省政府的批复和市政府的决定,广州市公安局起草了《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并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通过了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合法性审查,于当天对外。[1] 二、以政策周期模式分析广州“禁电”政策的提出 全国各地对“禁电”态度不一。北京先是“禁电”后改为“限电”,上海则没有“禁电”。而作为特大城市之一的广州,其“禁电”政策自然也引起了广大的电动自行车用户、厂商、经销商及一些市民和专家学者的关注,各大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各方的着眼点主要是这项政策涉及的政策取向、路权分配、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决策程序的民主等等问题。而笔者认为对此政策在现阶段运用公共政策的方法来分析,对于把握这项政策的来龙去脉大有裨益。任何一项政策也不仅仅是一个文本,它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在众多的公共政策分析模式中,笔者选择了公共政策周期分析模式作为具体分析方法。 公共政策周期分析模式也称为公共政策过程分析模式,是从公共政策的动态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出发,将公共政策看成一个多环节相互连接的动态运行系统,分析公共政策的内在规律。它对于从整体出发把握各个运行环节在政策运行中的功能,系统检测各环节功能发挥是否正常,检测政策成功或失败时关键环节所起的作用,从而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学有效具有重要的意义。[2]一般认为,从政策过程来看,公共政策包括问题的认定、政策的规划、政策合法化、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一系列动态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功能并产生一定的活动效果。[2] 任何公共政策都存在于这一系列动态过程环节中,并且良好的政策效果也在动态的政策过程中产生。一旦政策过程中的某个或者某几个环节存在问题则势必影响到政策效果。 考虑到广州“禁电”政策已然出台并刚开始执行,笔者着重从问题认定、方案建构、决策这三个环节作重点分析,对广州“禁电”政策的执行与评估也一并提出一些建议。 三、广州“禁电”政策过程在问题认定、方案建构、决策三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广州“禁电”政策在问题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自然科学领域,人们常说“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公共政策领域也是如此。正如利夫因斯顿所指出的:“问题的挖掘重于问题的解决,对于一个决策者来说,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用于解决认定错误问题而产生的不利影响,远甚于用比较不完美的方案去解决一个认定正确的问题。”[3]因此政策问题的认定不仅是公共政策动态运行的第一个环节,而且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纵观广州“禁电”政策的发动原因,不难发现,此政策在问题认定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策问题的发动欠科学分析 据广州市公安局就“禁电”通告召开新闻会时介绍,广州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门就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进行调研,并确定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但从各种报道之中难以发现广州市政府的调研结果,也即广州市政府发动“禁电”政策的客观依据是什么、有何科学的指标和数据难以让外界所知晓。因此,在缺乏相应的指标分析和数据支撑下发动“禁电”政策难免令人对广州市政府“禁电”政策的动机产生猜疑并缺乏对公众的说服力。 (二)对问题原因的认识欠全面和深入 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在广州市公安局在2006年6月召开了三场“电动自行车管理座谈会”上,代表们认为,从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城市定位和市民整体的、长远的利益来考虑,广州应该优先发展高效率的公共交通,电动自行车不应成为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因此,绝大部分代表赞成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但是,市民整体的、长远的利益是什么?有何具体的衡量依据?代表们是否在掌握一定的电动自行车专业知识及在相关的指标分析和数据支撑下发表意见呢?三场座谈会的参加人员主要是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市民、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等,并没有电动自行车的行业代表获邀请参加,显然参加人员对问题原因的认识欠全面和深入。难怪闻讯赶到挤进第三次座谈会的广东自行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在会上只说了一句话,就是:“你们不懂电单车!”[4] (三)考量问题的视野范围过于狭窄 广州市政府“禁电”通告及公开的信息并未直接指出“禁电”的理由,也没说明为什么“禁电”是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唯一途径,考量问题的视野范围过于狭窄。一是仅仅把三次座谈会及专项民意调查反映的意见作为政策认定的依据,意见的征集面过于狭窄;二是带有很强倾向性地进行意见征集,开始就引导人们往是否“禁电”考虑,致使对“禁电”以外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考虑。 值得一提的是“限制”和“禁止”应该是明显不同的政策选择。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在座谈会上,代表们认为电动自行车不应成为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因此,绝大部分代表赞成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另外,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8.4%认为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不适合电动自行车通行;70.0%受访市民认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有助于缓解广州市的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秩序”;大部分受访市民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广州市公安局就此认为从公开征求民意的结果来看,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上路行驶得到大部分市民的支持。但座谈会与民意调查显示的是绝大部分代表和大部分受访者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而并非“禁止”电动自行车。对“限制”还是“禁止”这样严肃的政策选择居然混淆了基本的概念,可见广州“禁电”政策考量的局限性和倾向性。 (二)广州“禁电”政策在方案建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从动态意义上理解,政策方案建构过程就是政策的规划和制定过程。它具有以解决政策问题为目的、针对未来、技术性和政治性的特点。其中政治性是指规划活动是一个各方互动的民主政治过程。它要求有社会公众、利益集团等的广泛参与和积极参加。然而,广州“禁电”政策在方案建构过程表现出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决策过程的封闭、缺乏民主。《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是“禁电”与否的必要条件。问题是“公开征求意见”与“听证会”有所不同,如何执行?“公开”的范围应有多广?怎样体现代表性?“征求”如何避免倾向性?“意见”如何归纳和取舍?这些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广州“禁电”政策在方案建构过程中也因“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问题受到了较多的质疑。 广州市公安局召开的前两次“电动自行车管理座谈会”,又名“征求意见会”,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支队等单位代表,以及包括教师、医生及IT行业员工在内的“市民代表”,就“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进行了讨论。与会者中不仅没有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代表,广东自行车行业协会也不在受邀之列。事后没有一家媒体对这两次征求意见会进行任何报道。第三次“征求意见会”召开时,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闻讯赶到挤进了“征求意见会”会场,但当局显然并不打算征求他的意见,他只说了一句“你们不懂电单车”,主持人就立刻宣布会议结束了。随后,《广州日报》在头版显赫位置刊登了题为《基本赞成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的文章,对第三次“征求意见会”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文章指出,与会23名代表达成比较统一的意见,“在老城区必须坚决禁行电动自行车”,而绝大多数“市民代表”认为,“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上路行驶,以保障广大市民的利益。”文章还透露,广州市政府将尽快提交“有关方案”上报审批,“预计在8月份左右在广州市正式实施”。[4]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到,在未展开充分的讨论之前,尤其是还没有社会公众、利益集团等的广泛参与和积极参加的情况下,政府喉舌的报道显然是给电动自行车的命运定了调:电动自行车很快将会被禁!这与政策规划的科学性、公开性、民主性不相符,必然引来社会各利益全体事后的反弹,甚至拿起法律作武器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出质疑。[5] (三)广州“禁电”政策决策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政策的决策过程就是政府接受最终通过的方案并使之合法化的过程,包括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审查、通过、批准、签署和颁布政策的行为过程。[6]必须强调的是,现代社会中政策的合法化还包含公共政策的正当性、合理性被社会公众认可接受的过程。因此,政策合法化不仅仅要求政策形式的合法化,更强调政策内容的合理、合法,为公众所接受。 广州“禁电”政策完成了各种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报请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通过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合法性审查,最后对外。在形式合法方面广州“禁电”政策并不存在问题。然而因为广州“禁电”政策在问题认定和方案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导致了人们对该政策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质疑甚至以法律的方式反抗,可见其并未被公众广泛接受。不接受的公众不但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业及电动自行车的拥有者,其实还包括电动自行车的潜在购买者和驾驶汽车的潜在受影响者(“禁电”以及已有的“禁摩”政策迫使部分人选购汽车,对原来就拥挤的交通造成影响)。正因为在问题认定和方案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使这些利益相关者没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但政策合法化并不能抹杀这些人对政策不接受的事实存在,这对政府的管治是不利的因素。 四、广州“禁电”政策执行和评估的建议 如前所述,广州“禁电”政策已然出台并刚开始执行,尚难以对其执行和评估作出分析。但因该政策在问题认定、方案建构、决策这三个环节先天不足,在其执行和评估过程更应适当把握。笔者对广州“禁电”政策的执行与评估提出一些建议。 (一)广州“禁电”政策执行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政策执行就是指将政策方案付诸实施,把政策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政策问题的有效解决和政策目标的最终实现,因此政策执行是政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尽管一项政策在出台过程中存在着问题,但只要是一项合法的政策,就应当得到有效的执行。政策的严格执行既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政策成功与否的需要。因此,广州“禁电”政策要严格执行在当前是无容置疑的。广州市公安局考虑到市民妥善处理现有电动自行车需要一定时间,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15天的纠正教育然后再严格按章处罚。这样能给予政策一定的缓冲期,有助于政策的实施。但鉴于该政策在执行前的不足,在执行过程中还应注意:(1)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不仅要大力宣传政策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要宣传政策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有说服力的宣传,提高政策的可接受程度。(2)积极消除政策对各利益集团的影响。例如考虑到目前郊区公共交通尚未完善,应当合理解决郊区居民的出行问题。又如对原有的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予以回购或补偿,对当地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补偿或支持。 (二)广州“禁电”政策评估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判断的行为。它对于检验政策效果,提高政策和政策执行质量意义深远。广州“禁电”政策既然饱受诟病,更应尽快对此政策进行评估。评估时要有开放的胸襟,客观的态度,科学的手段,并由中立的第三方主持。根据评估的结果,及时修订政策或就此终结政策。 五、结语 中国正处于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民众在学习,政府也在学习,科学的、民主的公共政策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愿望,它也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的学习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或者说这是中华民族都需要补的课,有问题是正常的。广州“禁电”政策只是中国众多公共政策中的一例。通过运用公共政策周期模式对广州“禁电”政策进行分析,笔者期盼能引起各地政府的关注,处理类似问题时有所参考。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探究关于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公共政策分析 [摘要]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的构建和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加。本文结合北部湾经济区高技能人才就业的特点,分析了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人事政策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公共政策对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影响,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分析如何通过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来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北部湾高技能人才公共政策公共管理 2008年1月14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北部湾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组成。广西作为西部欠发达的省份,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层次较低,面临着来自东盟地区和国内各省份竞相发展的竞争压力。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年~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今后8年是北部湾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启示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被冠以不同的称号,如管理主义、企业型政府等,它缘于1979年英国撒切尔政府。新公共管理的出现意味着政府的管理模式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新公共管理注重“顾客”导向、结果导向,强调绩效导向,即以经济、效率、效果三大变量来对绩效进行测量与评估。在公共服务方面倡导市场导向,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实绩为依据进行管理。 社会是政府的来源,服务社会是政府的职责和价值取向,新公共管理所提倡的“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市场导向型政府”等理念,反映了政府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合理发展趋向。新公共管理理论可以指导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学的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确立行政服务的理念,整合各方利益,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市场还无力全面负责公共性很强的活动,政府仍需承担必要的公共管理职能,这就要求政府在引入市场机制、培养市场力量的同时,还要规范市场管理,使市场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以便承担更多、更重的公共服务,同时还要把政府建设成为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服务型政府。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北部湾可以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公共政策、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理论上是有依据的,在实践上也是可行的。 二、区域内高技能人才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北部湾经济区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 人才是区域经济发展成败的关键。目前北部湾的人才队伍现状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无法适应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开放开发的需要,无法适应推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需要,无法支撑起区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北部湾在石化、林浆纸、能源、钢铁和铝加工、粮油食品加工、海洋产业、高技术、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等九大重点发展的产业对相关人才需求较大。而发展沿海工业需要的技能人才等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随着北部湾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对外开放合作等,区域内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向资本密集型企业的转型,制造业产业结构全面升级,先进技术的大量应用和先进设备的大量更新,必将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以及人才的数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2.北部湾区域内高技能人才发展的软环境有待完善 北部湾的许多企业依然存在着“人才高消费”的用人观念,企业招聘往往起点就是本科,甚至是硕士、博士,也不管是否真正需要。在许多企业中存在盲目追求高学历造成的能级错位和人才浪费现象。而学历层次为大专及以下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依然遭受着“弱势文凭”的社会歧视,存在就业机会少和就业层次低的现状。 现有的人才评价体系对高技能人才明显不利,仍然沿用老标准,将人才的定义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而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却因为学历和职称这两道“硬门槛”,被摒弃在“人才队伍”之外。许多地方为管理、技术研发人才提供好的待遇,却忽视同样做出巨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被作为普通劳动力,劳动者权益遭到侵害的情况比较普遍。具体表现为;(1)试用期长,试用期工资低;(2)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或合同形式化;(3)工资增长缓慢,且存在随意克扣或拖欠工资;(4)劳动时间被随意延长,加班无报酬或少报酬;(5)社会福利和保险无着落,就业不稳定。(6)违规收取就业押金等费用。这些现象虽然不是北部湾所独有,但在实际上阻碍了高技能人才的发展。 三、公共政策对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影响分析及对策 1.产业政策的影响分析 产业政策是国家从宏观角度调整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政府通过干预资源在产业之间的配置,以期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产业结构升级对就业总量和就业结构产生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会对区域内掌握新技术的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增加。 产业结构调整蕴藏着大量就业机会,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扩大广西就业的主要出路,而且广西第三产业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具有潜在优势,同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的促进与保障是必要的。应该利用北部湾建设和发展这一契机,把握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通过政策引导和相关配套体系的完善等途径,最大程度的拓展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渠道。 2.财税政策的影响分析 财税政策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促进充分就业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等宏观调控职能。由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与市场机制失灵并存,要求财政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以实现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财税政策可以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保证资源最优配置,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财税政策可以做到:(1)促进经济增长。使经济增长保持适当的协调比例,相应地扩大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2)调整经济结构。运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以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3)直接扩大就业需求。体现在:一是鼓励自主创业;二是鼓励企业雇佣人才。 3.人事政策的影响分析 通过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和法规,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人才的权责利,可以对高技能人才就业实行单位控制和宏观管理。强化立法约束和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劳动人事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就业制度和服务体系,可以为高技能人才提供配套的就业服务。 政策因素对人才作用发挥的影响非常显著。政策相对宽松的地区或部门,为人才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使人才的聪明才智可以自由发挥出来。人才为了追求才能的发挥和事业的成功,就必然产生向政策宽松地区流动的愿望。 4.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影响分析 现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未能深入人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被一些企业看作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障碍而加以抵制。一些企业存在拖欠工资、加班不给报酬、不签劳动合同等违法侵权行为,甚至以经济效益差、社保负担重为借口,采取瞒、漏报甚至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上存在法律“盲区”,或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有些地方全员参与招商引资,劳动执法部门借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履行法定的职责,甚至以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利益为由对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包庇纵容,对劳动者维权的请求置之不理。四、总结与建议——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公共政策选择 1.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促进高技能人才就业 (1)积极承接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对第二产业结构进行相应调整。重点培育和发展兼备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的行业,发掘优势产业、朝阳产业的潜力。大力开发优势资源,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与东盟互补的新优势产业,努力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 (2)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尽可能挖掘就业潜能,同时发展新兴产业尽可能拓展新的就业领域,从这两个方面调整和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包括:①改造传统的交通运输仓储业,向现代物流产业转变;②大力发展房地产等关联度大、拉动性强的行业;③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带动与旅游业相关产业;④积极发展会展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2.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1)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预算中设置“高技能人才就业补助”科目,从预算上给予资金保证。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就业与再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种培训机构,加强劳动者就业与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再就业能力。 (2)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支出,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区域内财政转移支付的模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对弱势产业实施合理保护,创造就业机会并实施积极的救助,适当调节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 (4)通过税收优惠来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如采用对高技能人才创办企业和企业雇佣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的方式。政府要按照促进高技能人才就业与实现经济增长的战略,以直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3.改革人事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 (1)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提高高职人才的社会地位。高技能人才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要树立系统的战略思想。要针对不同行业和职业要求,制定分类分层的人才评价系列、考核评价标准;评价重在业内、市场或社会认可,坚持实践检验人才,形成包括群众、专家、市场和技术等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2)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体系。要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近期与长远目标、重点与全局发展、自主培养与吸引凝聚人才模式的关系,完善并规范企事业单位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和辞聘解聘制度,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促进企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4.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发展 (1)进一步完善劳动立法,使其真正发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根据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扩大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监管,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 (2)尝试建立对高技能人才就业实施特别保护制度。可以借鉴国外关于促进就业和劳动保护的立法。比如德国实施的《强迫职业实习教育法》和《工业法典》等法律,鼓励企业雇用技能人才并参与培养;《企业基本法》和《职业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对技能型劳动者的权益加以规范和保护。 (3)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和完善企业单位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障,依法推行人才全员参保制度,确实维护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 (4)建立职工凭技能、凭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待遇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薪酬中考虑技能贡献的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推广高技能人才与其他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做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由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津贴等鼓励政策。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对公共政策评估现状分析及完善思考论文 摘要:公共政策评估在公共政策系统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科学的政策评估可以实现政策的价值化和民主化,而当前公共政策评估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政策评估的主体过于单一、在政策评估中缺乏可以量化的标准等。要想有效地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的价值和效用应该做到:实施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建立独立的政策评估组织;明确政策评估标准。 关键词:政策评估对策信息公开 关于政策评估的概念至今学术界未能达统一的共识,有的学者认为政策评估主要是对政策方案的评估[1]。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将政策评估视为一种分析过程,其目的在于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政策方案的可行性及其优缺点;也有的学者认为政策评估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既包括对政策方案的评估,也包括对政策执行、政策监控、政策终结以及政策结果的评估[2]。还有的学者认为政策评估的着眼点应是政策效果,政策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鉴定人们所执行的政策在达成其目标上的效果,确认政策实施对于政策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影响程度。笔者认为:政策评估就是依照一定的标准,运用特定的方法,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其实施后的效果、效益或者效率所进行的综合认定、分析。 一我国当前公共政策评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评估主体单一,缺乏独立性的政策评估组织。 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政策评估主体以官方为主,缺乏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参与,使得大多数政府在公共政策评估实践过程中,只是根据总体安排或以部门为单位,或以系统为一体,通过自下而上的总结报告等形式对本部门或本系统工作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由行政机关对公共政策作出评估和评价,致使在公共政策评估过程中,只重视自身评价,忽视作为政府行为相对人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导致进行意愿表达以及利益诉求的公共政策评估主体单一化。 (二)缺少正确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目前从事官方评估工作的人士绝大部分都非“内行人”,因此,他们在进行政策评估时不可避免地倾向于用价值判断代替事实规范分析。这样的政策评估与我国现实政治生活和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视意识形态和道德建设的纯洁性密不可分[3]。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信息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将不可避免地发生深刻变化。意识形态观念较之过去有所淡化,道德是非标准也会发生一定转变,更为突出的是人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强调自身的经济利益。 从而必然引起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和评价方法的改变。 二完善政策评估的几个措施构想。 (一)建立多元评估主体。 针对目前评估主体单一化的现状,公共政策评估可以参照国外的成功经验,在目前官方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党的组织、权力机关(人大)、专业评估组织(包括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特别是“受到影响的相关利益群体代表”参与等多元评估主体的结合,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其中,要特别重视社会组织和公众代表参与以及专业评估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作为政府行为相对人,他们参与公共政策评估,能够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的客观性和全面性,更能够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结论的公信力。专业评估组织(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聚集了大批专门从事公共政策分析研究和实践活动的人士,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专业评估组织成员作为“非官方人士”,其观点和看法不受政府利益和本位主义影响,能更好地保证评估结论的客观真实性。公务员之家 (二)确保评估有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公共政策评估的过程就是一种信息处理过程。把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等各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科学的描述并公布于众,无疑有助于公众了解并科学地评价公共政策。为消除公共政策评估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分析,以满足公共政策评估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机制,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应该保密的信息之外,公共政策过程应做到公开透明。另外,还要依法构建相应的问询制度,作为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权依法问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不需要保密的所有信息,而被问询的机构和成员必须依法根据有关制度和程序作出回应,并且也要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评估的依据。没有真实、详尽的资料和信息,政策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将无从谈起。所以我国政府应该拓宽政策评估的信息渠道,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决策中心、评估组织和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最大程度地避免信息的截留、失真,以保证政策评估组织能够获得真实、详尽的信息。为此,我国各级政府和决策机构除了法律应予保密的信息之外,其他一切有关公共政策制定的背景、执行状况、评估结论等情况应通过公告、网络等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传播,增强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杜绝“黑箱”操作。对于政策评估组织来说,将有利于其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获取信息,降低评估成本,有利于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的传播,便于及时了解政策效果。对于公众来说,可以借助各种信息渠道,发表自己对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 (三)完善政策评估的制度保障,实现政策评估的制度化、法制化。 制度是政策评估的保障。为实现我国政策评估的制度化,应朝以下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实现政策评估工作的程序化。通过制度规定除象征性或符号性的公共政策外,各项政策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应进行程度不同的评估。评估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力求评估系统、全面、公正。评估结束后应及时撰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论公布于众。其次,要建立评估基金。政策评估是一次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长期深入到实践中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需要耗费巨额资金。因此,必须建立政策评估基金,以免政策评估成为“空中楼阁”。最后,要重视评估结论,消化、吸收评估成果。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必然涉及到社会资源的分配,为防止决策者随意决策,执行者滥用职权,必须通过制度将评估结论与有关人员的奖惩直接联系起来,真正实现政策过程的权、责、利相统一,使政策评估在我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科学地运用政策评估的方法。 要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以提高评估结论的可信度。政策评估决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要求评估者应熟练地掌握各种评估方法和技术。目前常见的评估方法有前后对比法、对象评定法、专家判断法、自我评定法等;政策评估的技术主要有计划评估技术、重要路径法、成本利益分析、成本效能分析等等。这些方法的内涵、使用的方法、演算的程式、成本利益折扣的原则均须精练。应该说每种方法与技术都有其优缺点,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因此,评估者要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灵活的加以选择和运用,必要时可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技术,以提高评估结论的可信度。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公平性的研究分析论文 摘要:阿尔蒙德所认为,政策价值的形成过程主要经历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利益认定三个过程。从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利益认定这个政策价值形成过程的三个阶段来讨论公共政策公平性过程中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的关系及价值的选择。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平性;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利益 对“公共政策”这一概念的定义,戴维·伊斯顿在1951年出版的《政治体系——政治学状况研究》一书中将其界定为“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由此可见,公共政策的核心和灵魂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它也是我们正确理解和执行公共政策的切入点。“政策主体同政策客体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关系,政策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价值选择”,即任何一种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出台,都必然包含了政策主体依据特定标准来进行的价值选择。因此,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受政策主体价值选择的影响,表现出多元的形态,这种多元性表现为公平、效率、民主、秩序等。而阿尔蒙德所认为,政策价值的形成过程主要经历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利益认定三个过程。本文将从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利益认定这一过程的三个阶段来讨论公共政策公平性过程中政策主体(即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客体(即公众)的关系及价值的选择。 一、利益表达阶段 (一)政策主体 首先,政策制定主体是执行权力的拥有者。要做出有效的利益选择判断,需要充分了解民情民意,需要根据社会国家的现行状况来确定公共利益的选择。因此,在利益表达阶段,政策主体的角色是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的提供者,提供可行的运行环境来保障公共利益表达的有效性。可行的环境包括相关的制度和沟通平台及监督。 1.可行的制度即公民参与制度化。它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把政策参与的合理要求以合法的、公民认同的法律规范确定下来;其二是通过政治社会化把公民的政策参与行动纳入规范的、合法的轨道。我国政府提出的和谐社会,从政策的制定上来说,就是让各个社会阶层有各自的渠道来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社会听证制度、行政公开制度等都是富有地方特色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形式。政策参与制度化的结果就是形成合法的、有序的、合理的政策参与秩序。公民的政策参与必须而且能够在制度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因此,创建科学合理的政策参与制度规范是公民政策参与制度化的前提。这就必须把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公民政策参与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使公民的政策参与经常化和秩序化,最终形成公民依法参与公共政策过程。 2.电子政务,网上政府的发展,建立了联络政府、民众及其他机构的信息沟通平台。推进了公众政策参与的社会化。能够推动政策参与制度和规范成为公民的一种内在价值认知,成为公民政策参与潜移默化的行动准则和行为模式,从而使公民政策参与由一种外在的强制转化为内在的心理需求。 (二)政策客体 政策客体即公众。公共政策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是公众的政策,既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也应代表少数人的利益,但决不是特殊阶层或少数拥有权力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工具。为了使得政策的制定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公众需要有效地参与利益表达。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利益表达的渠道,政策主体可以完善已有的公民接待日制度、市长公开电话制度、基层意见调研等比较有效的渠道,针对其中出现的一些形式注意现象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加以排除;此外,利益表达主体还可借助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工具来表达本利益集团对于某些政策的主张,或者透过这些传媒向社会公众灌输有倾向的观点,以形成广泛的舆论压力来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 网络平台有效地解决了政策客体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都在网络平台上能够事先公示,以增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让公众有充分的知情权。这样公众能够更好地听取意见与建议,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信息的共通共享,及时弥补政策原本的某些缺陷,从而提高政策宣传和传达的效果。 由此可见,政策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为公共政策出台的公平性奠定基础。 二、利益综合阶段 通过利益表达阶段对公众分散的利益信息的采集,政策主体在利益综合阶段开始进行利益的博弈分析。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主要是就公共政策公平与效率价值取向博弈分析的。公务员之家 对于国家来说,重视的首先是经济发展问题。因此政策主往往会做出政策做到效率最大化。通过利益的表达,有学者提出,严重的收入集中化往往阻碍了公众对于发展的参与,进而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有学者提出我国目前的再分配机制问题也很多,比如公正性的再分配还其本上是个空白。由于再分配机制不健全,因此初次分配中不平等日益扩大的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特别是我国城乡分割二元结构也体现在再分配机制上。这些学者既作为专家又作为政策客体,都强调了政府行为的不规范操作和收入分配措施不力是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使得作为政策主体的政府有很大空间采取合理措施来防止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因此,政策主体——政府作为国家核心的公共权力机构,承担着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的活动,这种分配活动必须借助于公共政策,依据公平价值标准和准则进行。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重点就在公平。要弥补这些诸多的不公平,根本的途径在于政策主体的公共政策中的取向。因此,我国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已经将注重公平、强调公平作为优先考虑。 三、利益决定阶段 党的十七大做出的决策,是根据国家现状采取的政策选择。目前从国际上判断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来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表明我国2007年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8,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因此,十七大报告重点提出了“公平”的原则。在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次提出“在初次收入分配中也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首次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四、结语 一个和谐的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利益表达是公共政策制定的首要环节,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助于公共政策问题的认定和保证政策的利益取向,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探究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利益表达所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才能保证公众的利益诉求得以广泛表达,确保公共政策公平公正。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一、影响农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及当前竞争农业的发展趋势 1.影响农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农业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不同的因素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各不相同,并通过农产品生产成本、农产品的实际价格、农产品比较优势变化、实际质量、市场营销能力和市场占有份额综合体现出来。 (1)农产品成本。一般来说,成本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即成本低,竞争力强;成本高,竞争力弱。而在农业经营中,除生产费用以外,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区域布局、生态环境、生产条件、加工条件、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农产品成本水平。 (2)农产品的实际价格。一般来说,实际价格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即在质量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实际价格越低,竞争力就越高;实际价格越高,竞争力就越低。而且,要通过降低农产品的实际价格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其难度相当大。 (3)农产品质量。一般来说,农产品质量与竞争力呈正相关。即质量越好,竞争力越强;质量越差,竞争力越弱。而且,随着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形态已经从产品的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农产品质量的高低,既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又决定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高低。 (4)营销能力。一般来说,市场营销能力如何,既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的地位和份额,又直接体现了农业竞争力的大小。积极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恰当的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正确的销售策略、有效的促销手段和良好的服务等一系列市场营销活动,不仅是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关键,也是实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2.当前竞争农业的发展趋势 今后的农业竞争,将日益趋于白热化。竞争农业,也将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其总体趋势为: (1)从局部性、区域性向全局性、全国性、全球性方向发展。今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能否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不仅要比较区域内的产业、产品优势,还要从全国和全球的产业格局比较中寻求最低成本、最大效益。郑州市必须站在全国和全球的制高点,认真审定本地区的农产品发展对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并采用现代化的营销观念拓展农产品贸易。 (2)从传统的经验指导向信息引导方向发展。要在竞争对手越多越强的条件下取得胜利,关键是要充分掌握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产品供求变化的最新“情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发展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更迅速、更准确地掌握影响农业发展的各方面信息,将是郑州市必须尽快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3)从低技术水平的开发利用向现代高新技术方向发展。只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才能在强手如林的竞争中做到以多样化取胜、以优取胜、以廉取胜。郑州市必须审时度势地抢占农业科技的制高点,集中力量组织对农业生物工程技术的攻关,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生产,以及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无公害、营养保健和廉价方面的需求,作为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必要条件。 (4)从产后推销向产前订单农业、期货交易方向发展。以产定销这种被动营销方式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不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需要。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农产品产后市场势必会被产前的订单农业和期货交易所替代。郑州市必须将订单农业、期货交易等贸易方式,作为今后农产品营销竞争的重要形式。 二、郑州农业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郑州市农业与发达国家农业的差距,既体现在资源禀赋、财政及物化投入、市场建设等“硬指标”上,又反映在诸如人员素质、经营机制、农民组织化程度、管理水平等“软指标”上。 1.观念上的差距 郑州市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农业观念,认为农村的主要功能是经济功能,忽略了农业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而发达国家是现代农业观念,强调在提高经济功能的同时,着力发挥其生态功能与社会功能的作用。 2.发展阶段上的差距 一般说来,农业分为古代农业、近代农业、现代农业等三个阶段。目前,郑州市差不多是三种类型并存,只有少部分地区进入现代农业阶段。而发达国家已全面进入现代农业。3.农产品质量上的差距 以前,郑州市农业片面追求农产品数量,忽视了质量,造成农产品质量水平总体较低,并已成为制约出口的隐患。而发达国家的质量农业早已走上了正规。 4.科技水平的差距 目前,郑州市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80%左右;郑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而发达国家为60%~80%;郑州市农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2%左右,而发达国家是5%;郑州市肥料利用率只有30%,而发达国家则达60%以上。 5.农业开放程度的差距 郑州市农业的开放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而发达国家的农业基本上是与工业、服务业等“一视同仁”的。 三、从农业政策的重点内容上健全和完善提升郑州农业竞争力的公共政策 1.把“三品”打造成我市安全优质农产品主导品牌的政策 “三品”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简称。我市“三品”的发展要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快发展,树立我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在发展“三品”时要以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为主线,保证消费安全为出发点,树立农产品品牌为基本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为主要手段,标志管理为突破口,监督检查为保障措施,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 2.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健全农业产业化政策 农业产业化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通过区域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以科技进步和系列化服务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中介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经营与统一的大市场衔接起来;通过按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兴办加工和运销企业,把农产品生产同国内外市场需求衔接起来了,提高了生产者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进而把农业纳入了市场化轨道,也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3.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 一是以提高农业产品质量为重点,提高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园艺业,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效益;三是打破“大而全”、“小而全”地域格局,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区域结构调整,重组资源要素,提高农业的效率和效益;四是着眼于增加附加值,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水平;五是发展二三产业和小城镇,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六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构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4.构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农业投入政策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投向主要是由经济效益决定的。而农业投资大多数具有周期长、风险大、比较利益低的特点。所以,政府不但自身要承担一部分农业投资职能,而且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其他投资主体加强对农业的投资。根据我市近期的实际情况,加强农业投入的政策措施,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农业法》。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确地方政府在支持和保护农业方面的责任,调动地方财政支农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政府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四是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五是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范围和数量,吸引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 5.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要逐步对主要农作物进行全程全季自然灾害保险和市场保险,改变小阶段如小麦收获时的防火保险的做法。对农作物和家禽家畜进行市场保险难度大,但这是农民最盼望的保险,也是保护农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应试行并推广。还要开设农民最低收入保险,如农民的一年收入达不到一定的数额,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补贴,保证农民所得,以此来保护农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6.加强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完善农业科技进步政策 在提高我市农业竞争力方面,农业科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入世对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提高我市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需要科技发展做支撑。其次,要提高我市农产品的质量竞争力,更需要科技发展做支撑。再次,保护知识产权,对加强我市农业科研力量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二是改革农业科技机构和服务体系;三是建立新的农业科技发展运行机制;四是建立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议程设置模式分析论文 关键词:公共政策;议程设置;政治变迁 参与选举决策者固然重要,但这种参与几年才有一次机会。在一些所谓“民主”国家,大多数民众对政治的参与仅局限于这一种方式。每过几年,他们在选举热潮的裹挟下过一把“当家作主”的瘾,此前此后,他们只是一板一眼地当顺民,对政治不闻不问,要问也不知从何入手。然而,决策者上任以后的所作所为对民众的生计、国家的前途影响甚大。因此,决策决不应该是决策者们的禁脔,哪怕他们是老百姓选举出来的。真正的民主体制必须给民众参与政策制定全过程的机会。 谈到政策制定,一般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决策过程本身,而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事情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另一些却没有?任何一个社会都面临各种挑战,但政府应付挑战的资源是有限的,这些资源既包括财政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时间资源,也包括注意力资源。换句话说,在具体决策之前,政府不得不做出抉择,对处理哪些挑战有所取舍。 1962年,美国政治学家巴查赫(PeterBachrach)和巴热兹(MortonBaratz) 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权力的两方面”。[1]这篇短短六页的论文之所以很快变成政治学的经典之作,是因为它指出了一个显而易见、但人们往往视而不见的简单事实:能否影响决策过程固然是权力的一面,能否影响议事日程的设置则是权力更重要的另一面。有学者曾比较过美国两个城市,甲污染严重,但当地政府与民众很少讨论污染问题;乙情况好得多,不过当地政府与民众却十分重视如何减少污染。究其原因,才发现甲城有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操控着议程设置,千方百计避免污染问题引起当地老百姓和政府官员的注意。[2]试想,一个被严重不平等困扰的社会,政府却从来不处理公正问题;无论在这个社会里其他问题的决策过程有多么民主,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只若隐若现的黑手在幕后操控着议程设置。因此,在讨论政策制定时,我们必须首先了解:议程是如何设置的?谁参与了议程的设置?为什么有些问题拿到台面上讨论、另一些问题却被排斥在外? 议程设置是指对各种议题依重要性进行排序。为了便于分析公共政策的议程设置,我们可以将议程分为三大类:传媒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传媒议程是指大众传媒频频报道和讨论的问题;公众议程是引起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问题;政策议程是指决策者认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这篇文章的重点是政策议程设置,但这三种议程的设置可能是互相关联的。例如,西方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新闻媒体可以引导民众把关注点集中在某些议题上。在那里,传媒要影响公众议程的设置,往往不是通过直截了当地告诉民众哪些议题重要、哪些议题不重要,因为这样做常常适得其反。更有效的方法是对某项议题进行反复报道,并把这些报道放在引人注目的位置或时段。研究传媒议程设置的鼻祖之一科恩(BernardCohen) 有句话说得很到位:传媒如果对受众“怎么想问题”指手画脚,恐怕很难成功,但它对受众“想什么问题”的控制却易如反掌。[3]正因为传媒议程对公众议程设置具有毋庸置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在传媒学中,探讨传媒议程与公众议程的关系已变为一门显学。[4]近年来,有些西方传媒学者更进一步,开始讨论传媒议程与政策议程的关系。[5] 不过,传媒并不是影响大众舆论的唯一原因,政治动员、社会运动、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很多因素都可能导致民众转变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和情绪。无论公众议程是如何形成的,它与政策议程的设置关系更为密切。既然本文的侧重点是政策议程设置,我们将不会详细考察传媒如何影响公众议程,而是径直把注意力集中在公众议程与政策议程的关系上。 如上所述,公众议程是社会大众认为政府应该关注的问题。尽管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但假如定期进行民意调查的话,从对“什么是最紧迫的社会问题”的回答中就能描绘出公众议程变化的轨迹。哪怕没有民意调查,公众议程也会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考察民众关心的问题与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问题呈现什么样的关系,可以为我们确定政治制度的性质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不少人把官员的产生方式作为划分政治制度的唯一标准,这是把形式凌驾于实质之上。更关键的是,什么人在政策议程设置的过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民众关心的问题是否被提上决策者的议事日程。如果政策议程的设置被统治者或少数精英分子把持、民众关心的问题与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问题南辕北辙,哪怕官员是民选的,这种制度也不配被称为“民主”的。反之,如果公众议程能够对政策议程产生直接的影响、后者能切实反映前者的内容与排序,即使官员并非由直选产生,把这种制度斥之为“不民主”也显得过于简单化。换句话说,通过考察公共政策议程设置,我们可以透过表象、更深入地认识政治制度运作的逻辑。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依据政策议程提出者的身份与民众参与的程度区分出六种议程设置的模式(见表1)。[6]这篇文章将分别讨论这六种模式在中国的实现形式和发展趋势,其目的是通过观察议程设置模式的转换来揭示中国政治制度的深刻变迁。 关门模式 这是最传统的议程设置模式。在这种模式里,没有公众议程的位置;议程的提出者是决策者自身,他们在决定议事日程时没有、或者认为没必要争取大众的支持。在传统社会里,当一般老百姓没有什么政治参与意识时,这是议程设置的主要模式。在当代中国,这种议程设置模式也没有完全消失。1988年的“物价闯关”也许可以算得上一个例子。 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价格改革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价格从由政府管制过渡到由市场供需决定的难度可想而知。1980年代初,邓小平曾警告,价格改革必须如履薄冰。[7]直到1985年,他还认为“理顺生活资料价格恐怕要用三年,加上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需要的时间更长”。[8]从1985年到1987年,随着物价改革缓步推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上扬,出现1950年代初以来从未见过的通货膨胀率。[9]到1988年2月初开会分析经济形势时,中央政治局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物价上涨幅度过大,超过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为了稳定物价,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固定资产投资的措施。在做了这些铺垫后,国务院4月初决定调高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对城市职工的补贴由暗转明。尽管如此,全国随即掀起了一波抢购狂潮。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改革理应放缓一点。但当时中国实际最高领导人邓小平认为,价格改革刻不容缓。在5—8月会见外国访客时,他反复强调,“物价改革非搞不可,要迎着风险、迎着困难上”,希望闯过物价改革这个难关。[10] 在此背景下,6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改革有险阻苦战能过关》。虽然文章作者很清楚,物价改革会暂时损害不少人的利益,但他相信,人民对这种冲击可以承受。 基于这种乐观的估计,中央政治局于8月中旬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确定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绝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8月19日,该方案一经披露,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新一波抢购狂潮,甚至出现挤兑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来抢购商品的情况。 在物价闯关这个事件中,议程设置完全没有民众参与。决策者下决心快速推动价格改革后,甚至没有做出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的努力,只是一厢情愿地假设民众会明白决策者的苦衷。结果1988年全年,居民消费物价指数飙升1818%,造成民众普遍不满。事后,邓小平从这个事件中汲取了一个深刻教训:“制定一切政策,要从实际出发。只要注意这一点,就不会犯大错误。 如果发现错误,要赶快纠正,不要掩饰,不要回避“。[11] 动员模式 与关门模式一样,动员模式里的议程也是由决策者提出的;与关门模式不同的是,在动员模式里,确定一项议程后,决策者会千方百计引起民众对该议程的兴趣、争取他们对该议程的支持。也就是先有政策议程、后有公众议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决策者会放弃关门模式而采取动员模式呢?首先,广大民众具有了强烈的参与意识,关门模式的正当性遭到普遍的质疑。其次,所涉及的议程执行起来需要得到民众普遍、自觉的合作。再次,决策者缺乏实施该议程所必需的资源。 在这三种情况下,决策者会希望用某种方式动员民众参与议程设置,以减少执行阶段的障碍;但他们同时又不希望、或不放心民众主动参与议程设置。 中国人民非常熟悉动员模式。在时代,从、三反五反,到总路线、、,再到四清、,几乎每一次重大的、战略性的议程设置都采取了这种模式。动员模式一般包括五个阶段:首先是“运动开始,发出文件”。 文件既可采取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的形式,也可采取人民日报社论、评论员文章的形式,甚至还可采取“最新指示”的形式。 第二阶段是“层层传达、普遍宣传”。传达往往是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需要强调速度时,则要求传达不过夜。 第三阶段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习是指学习文件、社论、辅导材料之类,其目的是让大众吃透中央精神,包括为什么要提出新议程,什么是新议程的“精神实质”,以及落实新议程的步骤、方法等。第四阶段是“抓住典型、以点带面”。 典型既可以是正面典型,也可以是反面典型。典型的意义在于用实例向广大群众展示新议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最后,通过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动员模式希望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从而达到贯彻落实新议程的目的。 美国政治学者林德布洛姆曾将政府获取民众服从的手法归纳为三大类。第一是压服,即在暴力威胁下,民众不得不服从;第二是收买,以恩惠来换取民众的服从;第三是说服,通过教育动员,让民众内化官方的意识形态,将政府意图转化为自觉行动。时代常见的动员模式便属于第三类,其优点是比压服和收买成本低,但缺点是难以持续、长久地奏效。[12]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在议程设置方面采取动员模式的频率大大降低了,但并未放弃。例如,在以下政策的议程设置中,这个模式依然在起作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80年),在个体经济中开辟就业渠道(1981年),在农村全面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清除精神污染(1983年),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推行国营企业工资改革,破除大锅饭(1985年),改革劳动制度、打破铁饭碗(1986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7年),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5年),对公有制企业实行大规模减员增效、下岗分流(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8年)。 内参模式 在内参模式里,议程不是由决策者提出的,而是由接近权力核心的政府智囊们提出的。形形色色的智囊通过各种渠道向决策者提出建议,希望自己的建议能被列入决策议程。他们往往不会努力争取民众的支持,而更看重决策者的赏识;他们有时甚至不希望所讨论的问题变成公众议程,因为担心自己的议案可能招致民众的反对,最终导致决策者的否决。在这个模式里没有民众与决策者的互动,只有智囊们与决策者的互动。 在时代,大部分重要决策都是由、等最高领袖亲自决定的。[14]那是一个伟人的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内参模式的地位。以下三个例子从时间上跨越了1950年代初到1970年代初,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内参模式的特点。 案例一:1950年6月下旬朝鲜战争爆发,到8月初,朝鲜人民军已经解放了朝鲜90%以上的领土。当时社会主义阵营普遍以为朝鲜统一指日可待。中国领导人却没有盲目乐观。8月23日,在总参作战室工作的雷英夫等人经过反复研究最新情报后做出判断:美军可能很快在仁川登陆,切断朝鲜人民军的补给线,形成南北包围和夹击人民军主力的态势,使朝鲜战局发生逆转。他们进一步预测,9月15日是大潮,美军这一天登陆的可能性最大。得知后说:“这些判断有道理,很重要”,“很快结束战争是不可能了,战争肯定是持久的、复杂的、艰苦的”,并随即作出应对部署。[15]雷英夫的报告直接影响了最高领导人的战略决策。 案例二:1956年6月,波兰波兹南的工人为增加工资、改善生活状况而举行示威,保安部队进行镇压造成很大伤亡,在全国引起很大的震动和愤慨。8月,曾因“右倾民族主义错误”而被解除统一工人党总书记职务的哥穆尔卡再度出山,并要求当时担任波兰国防部长的苏联元帅罗科索夫斯基返回苏联。10月17日驻波苏军出动坦克部队包围华沙,企图进行镇压。波兰人民群情激昂,波苏军队互相对峙,形势非常紧张。在整个事件中,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一直强调问题的核心是波兰的反苏情绪,把波兰事件定性为“反共事件”。但通过深入采访,新华社驻波兰记者谢文清的判断截然相反。他在10月12日的电文中说,问题的症结是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 苏军出兵后,谢文清又在10月22日发回的密电中写到,“华沙的调集军队之举是不够明智的,引起人民强烈的不满”。[16]当时,中央有关波兰的信息主要只有大使馆和新华社两个来源,中央后来接受了谢文清的意见,批评了大使馆的看法。受到、高度赞赏的谢文清调研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中共中央对苏联的立场。[17] 案例三:1969年3月,中苏之间发生武装冲突,从而引发了对苏联战略的讨论。有人认为,苏联的战略将会东移,进攻中国;有人认为,苏联仍是向西,同美国争夺欧洲。国内最担心的则是美苏是否会联合反华。1969年底,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新华社驻西德记者王殊以翔实的材料和数据证实,欧洲是美苏争夺的重点,苏联的根本利益在欧洲。对于发展中德关系,王殊认为,首先要破除西德是“军国主义”、“复仇主义国家”的老框框。通过广泛采访,他得出结论,在西德占主导地位的是和平主义。同时,西德经济发展很快,有扩大国际市场的需要。 如果加强两国的贸易关系,对双方都会有好处。王殊因而建议中央考虑先邀请西德反对党领导人访华,以推动执政党更积极地发展两国关系。看了王殊的报告后,、大加赞赏,并于1972年7月下旬单独召见了他;外交部也破例数次对他发出内部通报表扬。王殊的报告对最高领导人确立中国的全球战略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后来中德关系果然发展神速,于1972年9月29日草签两国建交联合公报,其中王殊功不可没。[18] 由上面三个例子可以看出,时代的内参模式有三个特点。第一,内参发挥作用的领域主要与国家安全有关;第二,内参主要不是来自研究机构,而是来自参谋和情报收集机构。 第三,内参往往是个别“智囊”的作品,而不是“智库”的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面临着险恶的国际环境,如何让新生的共和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是当时中国最高领导人不得不优先考虑的问题。很显然,这三个特点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痕迹。 改革开放以后,内参模式更为常见,究其原因,最关键的是,中国面临的历史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说时代首先要解决的是自立问题的话,那么改革开放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中国自强。发展现代经济涉及广泛的领域,其复杂性超越了任何个人的能力。这就要求对决策辅助机制加以改造。过去那种依靠个别智囊的体制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决策需要,必须代之以决策咨询群体。正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便提出了决策科学化的口号,并着手逐步建立健全思想库体系。 最早出现的思想库可能是1980年形成的“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其成员是一批具备“通天”关系的高干子弟及知识分子子弟。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支持下,该组成员四处调研,并把报告直接送到中央领导人办公桌上,为198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准备了系统全面的第一手调查数据。后来,他们又参与了中央关于农村的几个“一号文件”的制定,形成一支有实力的决策研究力量。后来,发展组成员分别进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简称体改所) 等研究机构。[19]随着改革向城市和工业方向推进,体改所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1980年代中国最有影响的思想库。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89年。在此前后,另外一些智囊机构也应运而生,包括国务院内设立的若干个研究中心(后来整合成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信国际研究所等。[20]19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研究领域的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精细。因此,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部委办、各重点高校属下的研究机构开始越来越积极地卷入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21]即使在以前被视为非常敏感的外交领域、两岸关系领域,近年来也出现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思想库。[22]除此之外,高级知识分子聚集的各派也不甘寂寞,纷纷利用其“直通车”的便利向政府高层建言、反映社情民意。[23]与此同时,中央领导人还从各领域特选了一小批所谓“中央直管专家”,作为最高决策的咨询对象。这些与中央保持直接联系的智囊对中央决策的影响当然更大。[24] 上述思想库一般都会出版诸如“简报”、“参阅”之类的内部报告。这些发行量很小的内参,往往可以直达天庭。最高领导人则几乎每天都会圈阅、批示、转发一些报告。[25]在正规渠道之外,部分研究人员还凭借自己的学术声望和人脉关系通过非正常程序向最高当局递交密札或进谏。[26]2002年末,新一届中央领导人上任以后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更加重视,并作出了表率。 从2002年12月26日到2006年5月26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已经举办了31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专家讲课,平均40天举办1次学习活动。[27]同时,新一届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思想库、智囊团的建设。[28]为此中国科学院提出要“充分发挥国家科学思想库作用??增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咨询能力”;[29]中国社会科学院也要求各研究所“努力担当思想库和智囊团的重任,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决策服务”。[30]可以预见,未来在议程设置上,内参模式还会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借力模式 在内参模式中,政府智囊们只关心自己的建议是否会得到决策者的青睐。借力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政府智囊们决定将自己的建议公之于众,希望借助舆论的压力,扫除决策者接受自己建议的障碍。无论中外,一般而言,政府智囊们都希望直接影响决策者,而不是采取迂回的方式;不到万不得已,政府智囊们不希望因诉诸舆论而得罪当权者。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偶尔出此“下策”呢?恐怕最主要的原因是,智囊们深信自己的建议有强大的民意支撑,而政府内部却存在反对的声音。 在中国,借力模式并不常见,但最近却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从1990年代起,中国开始市场导向的医疗体制改革。根据1993、1998、2003年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改革后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越来越高,而享有社会性医疗保险的人比例越来越小。[31]2003年的非典危机暴露了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的缺陷,也顺带引发了人们对医疗体制改革的反思。[32]但此后仍有政府官员公开声称,必须进一步推行市场化的医疗体制改革,让“国有资产逐步退出公立医院”。不过,在2005年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作课题组却发表了6份专题报告和1份总报告,证明医改是“不成功” 的,甚至是彻底“失败”的。由于这些报告刊登在内部刊物上,它们最初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2005年6月底,情况突然急转直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葛延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总报告的内容。 他指出,未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应该坚持两条原则:一是追求公平,要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要强调卫生投入的绩效,即在有限的全社会卫生投入水平下,使全民族的健康水平获得最大限度的提高。而市场化改革不可能达到这两个目的。[33]几乎同时,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也在《医院报》上说出了“市场化非医改方向”的话。[34]这两则报导一面世便在媒体上和民众中引起轩然大波:媒体上一时间出现大量有关医改的报导和讨论;而民众则几乎一边倒地同意“医改不成功”的判断。[35]虽然有些市场派的学者坚称,医改不能走回头路;[36]虽然卫生部希望回避关于医改是否“不成功”的话题,[37]但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如果政府医改的思路不作重大调整,民众是难以接受的。[38]看来,智囊们借力之举相当有效。 上书模式 这里的“上书”是指给决策者写信,提出政策建议,不包括为个人或小群体作利益申述之类的行为。上书模式与内参模式十分相似,都是有人向决策者提出建言,不同之处在于建言人的身份。在内参模式里,建言人是政府的智囊或智囊机构;在上书模式里,建言人不是专职的政府智囊。不过,建言人也未必是一介平民,他们往往是具有知识优势、社会地位的人。只有这种人才拥有某种“话语权”,才了解上书的管道,提出的建议才可能被重视。其实,即便是精英们的上书,往往也是石沉大海,毫无反响。清朝不断“上书各中堂、各大人、各先生” 的龚自珍在《送南归者》中不是发出过这样的感叹吗:“布衣三十上书回,挥手东华事可哀”。一般民众,人微言轻,他们的上书往往在秘书那里就被挡住,很难送到决策者跟前。无论古今中外,由平头百姓一纸上书影响议程设置的案例简直是凤毛麟角。 上书模式固然很少出现,但并不意味着当代中国完全没有这样的例子。2003年7月3日,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的“三江并流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批准为世界自然遗产。几乎同时,2003年8月中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通过了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方案。怒江兴建水电站的决定马上引起一批环保组织的反对。 一方面,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动员媒体发出反坝的声音,争取舆论支持;另一方面,他们上书国务院领导,要求停止怒江水电梯级开发。2004年2月中旬,在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报告上,国务院总理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暂时搁置了一度箭在弦上的怒江水电工程。[39]2005年7月,总理赴云南考察工作期间,地方官员向他反映怒江水电建设停工已久,地方不知如何进退,希望中央能尽快定夺。温总理回京后,即指示发改委、环保总局、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加紧论证研究,尽快拿出自己的意见”。由于担心怒江工程重新启动,61个环保组织和99位个人又于2005年9月起草一份公开信,并将它呈送国务院、发改委、环保总局等有关部委。[40]与此同时,支持开发怒江水电的人也上书中央领导,希望该工程早日上马。[41]正反两方面的上书形成拉锯战,使中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怒江工程定案。民间组织的活动与上书如此影响中央政府的决策,这在中国恐怕还是第一次,成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随着社会自由度的加大,社会地位不同、立场各异的人将会更积极地运用自己的发言权。 因此,上书今后有可能变成影响中国议程设置的主要模式之一。 外压模式 与上书模式一样,在外压模式里,议程变化的动力来自政府架构之外。它与上书模式不同之处不在于“外”,而在于“压”。在上书模式里,议程的提出者希望通过给决策者摆事实、讲道理来影响议程设置;在外压模式里,议程的提出者虽然不排除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但他们更注重诉诸舆论、争取民意支持,目的是对决策者形成足够的压力,迫使他们改变旧议程、接受新议程。在上面提到的怒江水电一案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外压模式的影子。在一般情况下,外压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只有在初始阶段,外压模式里的议案倡导者是可以确定的。随着议案影响力的扩大、议案支持者的增加,会越来越难分辨谁是倡导者。这时的关键是议案的民意基础到底有多广,是否对决策者构成足够的压力。说到民意,我们应该区分两部分民众。一部分是所谓“关切的民众”(attentivepublic),一部分是一般大众(generalpublic)。前者在数量上永远是总人口的一小部分,但他们对公众议题不仅十分关心,而且相当了解。他们对议案的支持有助于防止议案滑出舆论的焦点圈。后者是大多数人,他们对多数公众议题的注意力往往是短暂的,很少长期、执着地卷入某项争议。正因为如此,一旦一般民众支持改变旧议程、接受新议程,对决策者的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在这种情况下,公众议程最可能变为政策议程。[42] 第二,外压模式产生作用的前提是少数人关心的议题变为相当多人关切的公众议程,否则压力便无从产生,而这个过程需要时间。即使某个议题已经提上了公众议程,要最终进入政策议程的话,同样也需要时间。因此,外压模式的一个特点是所需时间一般比其他模式长。 第三,由于头两个特点的存在,研究者很难准确断定外力通过什么方式最终影响了议程的设置。他们能做的无非是在时间的先后顺序上将外部压力的演化与政府议程的变动联系起来。 上述三点是一般情况下外压模式的特点。但也有特殊情况,即突然出现所谓“焦点事件” (focusingevents),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进而迫使决策者迅速调整议程。焦点事件一般都是坏事,如灾难、事故等,它们会对某一群人的利益造成现实的伤害、对其他人的利益产生潜在的伤害。这类事件的发生使得利益群体、政府官员、大众传媒以及广大公众对现存问题有更深切的认识,希望纠正明显的政策失误。[43]注意焦点的集中有助于打破已往的力量平衡,使争取议程转换的意见在公众舆论里占据上风,形成强大的民意压力,迫使决策者在短期内调整政策取向。 因此,有学者把焦点事件引发的反应阶段称之为“政策窗口”(policywindow)。[44]由于焦点事件的影响是直接、快速、容易确定的,不少研究者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它上面。[45] 过去,在中国议程设置一般采取的是上面提到的五个模式,外压模式比较少见。尽管早在1980年代中期,中央领导人就在提出决策科学化的同时,提出了决策民主化的主张,[46]直到1990年代后期以来,带民主色彩的外压模式才越来越常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可以从两方面考虑:压力从何而来?压力为什么会产生影响议程设置的效果? 先看压力的根源。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里高速增长,但不惜一切代价追求高增长率也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到1990年代末,有些问题已变得触目惊心,包括环境危机、贫富悬殊、缺乏经济与社会安全等。与此同时,社会分化程度越来越高。在改革初期,由于社会分化程度低,哪怕某些人必须为改革付出代价,他们也往往愿意牺牲短期的个人利益,因为他们相信,改革最终会使所有人受益。随着社会日益分化,改革的金字招牌脱落了。[47]那些在前期改革中利益受损的阶层对新推出的改革不再毫无保留地支持,而是对带有“改革”标签的举措疑虑重重,生怕再次受到伤害。这些人仇视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的官员,敌视一夜暴富、挥金如土的新贵,蔑视巧舌如簧、发“改革”财的学者。更重要的是,他们普遍感觉到中国的改革到了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时候了!这就是政府面临的社会压力所在。 那么潜在的压力是如何转化为现实压力呢?四个领域的变化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利益相关者的施压、非政府组织的卷入、大众传媒的转型和互联网的兴起。 先看利益相关者的施压。当社会分化不太严重时,各利益相关群体往往处于“自在”阶段,缺乏“自为”意识,也不大会为自身的利益向决策者施压。随着社会分化程度提高,各利益群体对自身利益变得更加敏感,会产生向决策者施压的冲动。当然,冲动是一回事,能在多大程度上施压是另一回事。这里的关键是利益相关群体的动员能力。在所有利益相关群体中,拥有政治和组织资源的地区无疑最强。 区域政策是利益相关群体施压的一个例子。19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存在地区差距,但问题并不突出。其后,由于国家政策明显向东部倾斜,导致东西部差距迅速扩大。[48]1990年代初,学者与政策研究者就地区差距展开了一场争论,当时的主流要么认为中国地区差距没有扩大,要么认为地区差距不算太大。[49]邓小平也主张应等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再“突出地提出和解决” 地区差距问题。[50]不过,落后地区不愿再等了。这时,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都有来自内陆的代表公开表示对中央倾斜政策的不满。面对内陆省份越来越大的压力,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可惜,具体政策措施力度不够。因此,1990年代后半期,对政府区域政策的批评不绝于耳。在这个背景下,1999年中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并于次年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正式进入西部大开发的实施阶段。[51]其后,在全国人大上,面临巨大转型困难的东北三省人大代表纷纷投书,强烈要求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2003年9月,“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终于正式也成为中国政府的“战略决策”。[52] 再看非政府组织的卷入。在过去20年里,中国目睹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社团发展。截至2006年3月底,全国共有各类在民政系统注册的社团近17万个。[53]事实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仅占社团版图的一个角落。大量组织选择注册为商业机构,或者干脆不注册。[54]更容易被忽略的是,按照中国法律,县以下的草根组织根本无需注册,如那些在企业、机关、学校、街道、乡镇和村落内开展活动的社团。加上未注册的组织,全国至少有50万以上的社团。[55] 大多数社团对公共政策没有兴趣,但有一类社团最大的关注点便是公共政策,即倡导性社团。人们习惯于把这类社团称为“非政府组织”或“NGO”。在中国各类NGO中,环保NGO最为积极。1990年代以前,中国也有环保社团,但绝大多数是自上而下组建的、半官方的环境科学研究团体。那时环境污染问题还不太突出,民众对此不太关心。因此,那时的环保社团要么研究多于行动,要么干脆没有什么行动。1990年代以后,生态环境恶化日渐显著,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逐步高涨。在这个背景下,涌现出一批民间环保NGO.[56]进入新世纪,民间环保NGO(尤其是高校学生团体)开始在各地大量出现,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2000多家环保NGO.[57]它们的经费主要靠自筹(相当大的比重来自境外)。除了开展环保教育、配合政府编制环保计划、担任有关机构环保顾问外,这些环保NGO还竭力呼吁改善生态环境,并动员各种力量干预破坏环境的行为、工程和计划,对政府形成巨大的压力。[58]上面提到的怒江水电工程便是一例。 环保NGO数量不多,但能量巨大,原因之一是很多组织与大众传媒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传媒把环保NGO的声音以放大的方式传播出去,无形中加大了它们的影响力。 中国的大众传媒不仅充当了环保NGO的“扩音器”,而且近年来在公众议程设置方面扮演着越来越积极主动的角色,进而影响到政策议程的设置与调整。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有三个层次:报导或不报导哪些“议题”,是否突出强调某些“议题”,如何对它强调的“议题”进行排序。[59]这里说的不是指某几家传媒机构的某几次报导,而是指传媒整体在较长时期里的报导活动。很显然,不进入第一个层次,民众对一些议题就不会感知。例如,1980年代的煤矿事故比现在更普遍、更严重,但当时并没有成为公共议题。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矿难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之一,主要是因为传媒对它进行的广泛报导引起了公众的重视,不仅进入了第一个层次,还进入了第二个层次。[60]在一个较长时期里,进入第二个层次的议题当然不止一个,这时,如果传媒对一系列“议题”的报导呈现一定排序的话,也会影响公众对这些议题重要性的判断。 近几年来,中国民众对三农、农民工、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贫富差距等问题的关切,在很大程度上是传媒强调的结果。在中国,媒体的角色一直被定位在“宣传机器” 上。[61]为什么党的喉舌近年来会变得越来越具有公共性,成为连接政府与民众的双向桥梁呢?这是因为媒体的量和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量方面,与改革初期比,电台的数量增加了三倍,电视台、报纸、杂志的数量都增加了十倍以上。[62]质的变化更为深刻。从1980年代开始,传媒便开始市场化,这个进程在1990年代以后加快。现在,国家仍掌握电台、电视台、报纸和一些刊物的所有权,但失去了国家财政拨款的传媒机构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一旦追求利润成为传媒机构的主要驱动力,其日常运作的逻辑便改变了,它们必须考虑:如何吸引读者或观众?如何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当然党和政府的机关报、机关刊物的自由度比较小,但这些传媒机构在转向传媒产业的过程中,都增设了自由度相对大得多的附属报刊,例如《人民日报》属下的《环球时报》,新华社属下的《瞭望东方周刊》,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属下的《新民周刊》和《外滩画报》,广东省新闻出版集团属下的《新周刊》,以及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属下的《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本来就不属于党报系统的《中国新闻周刊》、《财经》、《商务周刊》、《中华工商时报》等报刊相对独立性也不小。在这些著名报刊的带动下,全国几百家报刊(例如《江南时报》、《大河报》等)纷纷开辟或增加新闻评论和公共事务讨论的版面,不断拓宽言论边界。影响所至,已经波及广播和电视媒体。 在竞争的压力下,媒体往往会主动“三贴近”,不时报导敏感的新闻事件,评论敏感的时政话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大众传媒开始更积极主动地为各种利益诉求开辟表达的空间,促使某些民众关心的议题变为公共议题,进而推动国家政策、法律、体制的变革。 大众传媒面临的竞争不仅来自传统媒体内部,还来自新兴网络媒体,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尤其是互联网的兴起迫使传统媒体不得不改变以往新闻和信息的传播格局,并且为公众讨论公共事务提供更开放的空间。 如果从1994年4月20日中国正式进入互联网之日算起,中国进入网络时代不过10余年。 然而,互联网的发展可以用“爆炸性”来形容。1997年初,全国的互联网使用者不过区区62万人;到2006年1月,这个数字已经暴增至1111亿,而且增长的势头仍没有放缓的迹象。2000年前,由于网民数量低于1000万,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媒体还没有形成。随着网民在2001年突破2500万,情况开始发生变化。2002年,当网民超过4500万时,网络舆论急遽升温。2003年,当网民达到7000万时,网络舆论风起云涌,“黄碟”案、刘涌案、黄静案、宝马案、日本人珠海买春案、京沪高铁案、孙志刚案在虚拟空间掀起一波波巨大的舆论浪潮。无怪乎这一年后来被人称作“网络舆论年”。[63]此后,互联网成为公众传递信息、表达意见、评论时政、释放情绪的一个主要渠道,网络舆论对公众议程设置的影响越来越显著。 与传统媒体比较,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人人都是潜在的信息者,信息多向(而不是单向)传播,传播范围可以瞬时传遍地球每个角落。这些特点使控制信息难上加难,使普通网民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也使公共权力不再可能完全在暗箱中操作。[64] 出现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时性的网络媒体后,公众议程的设置逻辑也开始发生变化。在传统媒体时代,议程说到底是由屈指可数的传媒机构设置的,政府通过控制传媒机构来影响议程设置相对比较容易。进入大众网络时代,情况就不同了,网民可以通过互动,将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而不是传媒机构认为重要的问题)变为公众议程的一部分。例如,在宝马车撞人、孙志刚被打致死、农民工讨取欠薪、医疗体制改革失败、郎咸平批评国企改革等一系列网上讨论活动中,网络舆论都显示出设置公众议程的力量,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触犯了民众十分关心的公平正义原则。 由于网络已成为反映民意的渠道,中国的最高决策层对它也越来越重视。在2003年“非典”肆虐期间,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都透露,他们也曾亲自上网,了解舆情。 2004年9月举行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为此,在传统内参报告以外,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信息处最近开始定期编辑《互联网信息摘要》,报送国务院领导。[65]近年来,不少大案如安徽阜阳假奶粉案、广州农民工讨薪遭打、湖南嘉阳违法拆迁案等都是通过这条渠道迅速上达国务院的。[66]从高层对网络舆情的高度关注,可以看出网络媒体的影响力之大。 当然,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它们的作用完全可以互补。 当某个议题引起网民广泛关注时,传统媒体往往会马上介入,进行采访和深度报导,黄静案、日本人珠海买春案、京沪高铁事件都是这样的例子。反过来,某家传统媒体机构对个别事件的报导可能在网络论坛上引起轩然大波,使它迅速变为公众议程的一部分。在更多情况下,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交互作用,很难辨别是谁引导谁。“孙志刚事件”就是两者互动的一个典型。在网络普及以前,广州地区的报纸就曾对“收容遣送事件”作过一些调查性或揭露性的报导,仅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间,这样的报导就有6则之多,但都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67]2003年3月20日,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未带证件,在广州收容所被打致死。3月底,一位在北京学传媒的研究生在著名BBS提供网站“西祠胡同”的“桃花坞”讨论区公布了这个消息。“桃花坞”是全国各地媒体从业者聚集的地方。这则消息于是引起了《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记者陈峰的注意。陈峰与他的同事在采访孙志刚的亲属和有关部门以后,于4月25日率先在报纸上对此案进行了揭露。[68]其后,别的媒体纷纷转载。但更重要的是,这时中国的互联网已拥有近7000万网民,孙志刚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如果没有网民的推波助澜,这个事件也许会像以前一样很快风平浪静。然而,借助网络的威力,这个事件导致舆论哗然,形成强大而持续的民意压力,并最终推动政府于6月20日废止了实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交叉作用竟能这么快导致一项制度的变革,不仅在中国、即使在世界上恐怕也是空前的。 除了像孙志刚案这样的“焦点事件”外,在多数情况下,舆论影响公众议程的设置、进而影响正式议程的设置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对比最近几年提上公众议程的话题与政府政策的调整,我们可以看到两者之间存在一条清晰的脉络,包括三农问题、农民工问题、户籍改革问题、义务教育问题、公共卫生问题、医疗保障问题等。在所有这些领域,舆论对原有政策的批评一般都比政策调整要早3至5年,前者对后者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69] 最初,舆论批评的焦点集中在具体政策领域,但人们逐步认识到,具体政策之所以出现偏差,是因为中央政府采取了“效率优先”的整体政策导向,[70]地方政府则为了追求GDP高增长率而不惜一切代价。于是,近年来在网络和传统媒体上,我们看到对这种政策导向的普遍质疑和强烈抨击。面对舆论压力,中央决策层不得不作出回应。为了缓解批评,2002年年底召开的中共十六大试图重新解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含意,使用了“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提法。[71]但贫富悬殊的残酷现实告诉人们,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如老板、经理与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样需要重视,单靠财税等再分配杠杆来调节是远远不够的。[72]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虽然仍然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但其已被“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大大冲淡。到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干脆放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提法。[73]2005年底,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又进了一步,提出未来中国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74]从“发展是硬道理”、“先富论”、盲目追求GDP增长,到“以人为本”、“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个历史性的跨越。没有民众对“改革”的质疑反思,没有新兴与传统媒体对公共政策的激烈辩论,没有社会要求重新定位中国改革的强烈呼声,政策导向出现如此巨大的转折是难以想象的。[75] 在今日中国,六种公共政策议程设置模式依然并存。但与和邓小平时代相比,强人政治的色彩已近销声匿迹。在议程设置过程中,随着专家、传媒、利益相关群体和人民大众发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关门模式”和“动员模式” 逐渐式微,“内参模式”成为常态,“上书模式”和“借力模式”时有所闻,“外压模式”频繁出现。用执政党自己的术语来说,议程设置已变得日益“科学化”和“民主化”了;或用国务院总理的话来说,议程设置“突出了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76]虽然“科学化” 和“民主化” 的程度未必尽如人意,但从这个角度观察,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政治的逻辑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西方舶来的“威权主义”分析框架则完全无力把握中国政治中这些深刻的变化。在过去几十年里,这个标签像狗皮膏药一样往往被随处乱贴。中国政治在此期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贴在中国政治上的标签却一成不变。如此荒唐的概念与其说是学术分析工具,不如说是意识形态的诅咒。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与制度因素分析论文 一、制度制约公共政策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从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制度,到今天的市场经济制度,制度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或却的。而政策与制度一样,也是与人类社会发展伴始终的。制度、政策都是起源于人类自身利益的需要,但具体的产生方式、作用并不同。 首先,个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对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追求目标是理性的,他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是理性人。但理性人不等于正确的人,再加上诸如信息不对称、成本损耗等等客观因素,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不能实现。适当的制度安排可以弥补个人理性的不足,弥补一些客观因素的负面作用,使个人利益最大化得到尽可能的实现。但制度出现,并不意味着马上就可以起到应有的作用,还需在其框架内细化、归类,制定各种政策来辅助实施。这样,政策就产生并发挥作用了。 其次,个人虽是理性人,但理性并不能弥补他自然性上的缺撼:个人的生命过程及生活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他无法预计生老病死,也无法预计天灾人祸。单个人在自然面前是脆弱的,需要合作来减低这种不确定性。而合作使人成为社会人。适当的制度安排可以使社会人的合作更趋合理,更有利于个人在幼年与老年获得生存保障,更有利于人避免一些天灾人祸,并使自己有能力应付一些不可抗力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从而使整个人类社会得以向前发展。但至于怎样合作,怎样使幼年与老年获得生存保障,怎样应付灾难,则是政策所面临的问题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制度呢?制度如何制约、真包含政策呢? 制度,通俗而言,就是社会中单个人应遵循的一整套行为规则。更确切的说法,本文采用美国的经济学家道格拉思?诺思的定义:制度提供框架,人类得以在里面相互影响。制度确立合作和竞争的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一个社会,或者更准确地说,构成一种经济秩序……制度是一整套规则、应遵循的要求和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在诺思的定义中,制度是一个经济学名词,但同时,制度又是规则、要求和行为规范。因此,制度不外乎是各种具体存在的行为规则、规范的合体。政策作为规划、社会目标、议案、政府决策、计划、项目等多面体的表征词,自然而然不会脱离制度框架,而是从属于制度框架。 由于制度并非是单一形式的,具体的罗列会使制度显得纷繁芜杂。这种情况并非制度分析家们所愿,因此,制度分类是很有必要的。而政策与制度的真包含关系也主要体现于此。 诺思的分类方法,是把制度区分为宪法秩序、操作规则和规范性行为准则三大类。同时,他又指出:这三类并非断然分开,分界线并不明确。 第一类是规范性行为准则。这是比较特殊的一类制度,它们涉及到“文化背景”(拉坦语)与“意识形态”(诺思语)。它们是宪法秩序、操作规则的背景材料和渊源。这一类制度包括社会所处的阶段、文化传统、国家意识形态以及心理因素等等。它们常常是非明文规定或非条例化规定的,但却使社会上的人们在潜在的国家强制力下潜移默化。通过这种潜移默化,宪法秩序和制度安排的合法性得到确定。这类制度的特点是“根深蒂固”,变化缓慢,变动不易。 第二类制度是宪法秩序。诺思认为:宪法可以定义为对管理的条款与条件(集体选择)的规定,这里的管理包括规则的制定、规则的应用和规则的坚持与评判。这一类制度规定确立集体选择的条件和基本规则,这些基本规则包括“确立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基础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Davis与North)。人们一般称之为立宪规则。这些制度一经设定,非经特殊而谨慎的程序,如集体选择的条件等等;非经特殊的紧急情况,如战争、政变等等,它们不可以变动。当然,这种不可变动并非绝对,只是相对一个长远期而言的。就长远而言,没有一种制度是不可变动的。 第三类制度是操作规则。这类制度是在宪法秩序的框架中创立的,是宪法秩序的具体安排。它包括法律、法规、社团、合同以及政策等等。制度制约公共政策也主要体现于此。政策作为依宪法秩序而制定的具体安排,它的产生、制定、执行无一不受到宪法秩序的约束。弗农。拉坦认为:1、宪法秩序可能有助于自由地调查与社会实验,或者可能起到根本性的压制作用。2、宪法秩序直接影响进入政治体系的成本和建立新制度的立法基础的难易度。3、宪法秩序影响到公共权力运用的方式因而影响到由公共政策引入经济的扭曲的类型。如果这些扭曲很大,则市场便会显示出引入的制度变化将发生方向性错误。4、一种稳定而有活力的宪法秩序会给政治经济引入一种文明秩序的意识――一种关于解决冲突的基本价值和程序上的一致性,这种意识会大大减低创新的成本或风险。正是由于拉坦的这四个宪法秩序的观点,政策作为一种操作规则,必然受制于宪法秩序安排。 由以上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制度对政策是制约关系,是真包含关系。在“根深蒂固”的文化与意识形态下,宪法秩序这一类制度首先得得以安排。由于这些“确立生产、交换、分配的基础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的指导性、宏观性及缺乏可操作性,政策就来执行操作任务。各种政策把宪法秩序具体化,并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逐渐上升为法律、规章;体现到人与人的合作关系,则表现为带有经济意味或政治意味的组织、合同、社团等等。而各种政策在制定、执行时又不可逾越“基本规则”的限制,它们在制度框架中“生根发芽”,用具体规则充实整个制度。政策是制度的附生物,随制度的产生而产生,也随制度的消亡而消亡。同时,由于制度的指导性及难变动性,有些政策建议虽是可行的、有收益的,但由于制度间的相互牵制,建议不能上升为政策。 我们回到前文的范德海德政策建议上去,查看一下当时的属制度范畴的背景材料:19世纪末全球资本主义经济一体化已经形成,泰国作为帝国主义的原料产地与商品倾销市场,也是一体化中的一员。国际大米价格的上涨,使泰国水稻种植面积增加,从而引起地价实际上涨;泰国政府采用农业研究和灌溉投资的对策来干预地价上涨;同期,泰国一直面临帝国主义侵略的威胁,军政机关投资和相关基础设施(如铁路)投资也需增加;另外,当时泰国王室及政府高层官员拥有的绝大部分土地在另一Rangsit区,一旦灌溉政策实施,农民会大批从Rangsit区迁往湄南河谷中央平原,政府高层官员的既得利益就会失去。 从这份背景材料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泰国当时的制度中的两对矛盾:其一为国家安全制度与国家经济发展制度间的矛盾;其二为保护社会中上层人物与保护国家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清楚地凸显出当时泰国制度框架中的牵制关系。安全要高于部分经济利益,已受益者不会放弃既得利益,二者一结合,契合点就是给社会带来净利益的好政策在制度框架中的牵制作用下被无限期延长。 二、政策影响制度 政策从属于制度,在制度框架中生成与运用。但政策的特性决定了它并非被动的适应制度,它也不仅仅只有利于制度框架的完善,它还会积极或消极地在制度框架内发生量变,最终促使制度变迁、达到制度创新。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政策能动的反作用于制度。 至于政策的定义,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凡由一定的主体作出,同时对一定的客体产生了一定影响的要求、希望、规定、强制等等都可以被视为主体的某种政策”。政策源于人类自身的切身需要,但它产生于人类在解决比较现实的问题的时候,它是在制度形成后或逐渐形成期中的具体操作。较之制度,它更具有行为特征。而政策的确切定义比较难用精确的语言说明。就众多公共政策学家的观点来看,主要有四种极具代表性的说法: 其一,以哈罗德?拉斯维尔为代表,认为政策是一项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这种观点强调了政策行为的设计和目标功能。但缺乏具体做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其二,以戴维?伊斯顿为代表,认为政策可视为一种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方案,对某一具体政策而言,这种价值分配将在与政策相关的目标群体范围内进行。这种观点强调政策的价值分配功能。但忽视了政策的创造功能。 其三,以托马斯?戴伊为代表,认为政策是政府意志的体现,是政府选择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这种说法强调政策是一种政治行为,强调其实践性。但忽略了作为不一定是政策,或许只是一种“做法”。 其四,以詹姆斯?安德森为代表,认为政策是政府的有目的的活动过程,是一个过程概念,表现在政府为达到某种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可操作的活动。这种观点强调政策的实证性和动态性。但忽视了政策执行过程的重要性。 事实上,政策不仅仅是计划和目标,也不等同于价值分配,更不等同于政治行为,同样也非只是操作性和动态过程。政策应当是它们的集合,以上四种观点只不过是政策不同层次的形态表征而已。政策是制度框架中的“砖石”,它是“广义的规划”。这种广义的规划是灵活多变的,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同时,政策由于其“潜移默化”的特征,使它又成为相对恒定而持久的政府决策。这是政策的本质属性。与政策的起源密切相联,政策是人与人合作中的一种“契约”,是有关集体成员的一种默契,是要求所有成员在给定的环境中能预测其他成员的行为准则。但这种政策又不等同于法律、法规。虽然法律、法规也近似于一种“契约”,也可以在给定环境下预测他人行为,但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契约将会受到多大程度的惩罚。但同时也如第一部分提到的,许多政策会逐渐上升为法律、法规。惩罚程度会被明确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政策与法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甚至可以说法规、法律是政策的法律形态。 很明显,从上面可以看出,政策具有目标特征、行为特征、灵活多变特征、实证特征以及法律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决定了政策是能动的反作用于制度框架的。 (一)、政策具有很强的目标特征。它是为了解决人类自身需要而产生的。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制度框架下细化的目标的指导下,制定其内容形式,然后加以执行、评估等等。在执行过程,要多方考察,看它是否偏离原来的目标。也正是由于这种很强的目标特征,原有制度得以强化,制度框架得以完善。也同样是由于很强的目标特征,政策在执行、反馈中也会波及到原先目标,会使政策执行主体意识到目标的欠缺或偏颇。经过一系列程序,使目标有所纠正,进而巩固和完善制度的分目标。 (二)、政策的行为特征是指政策本身是在实践中完善、成型的,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操作性。任何一项政策制定出来都不是面面俱到、事事料到的。因此政策的最终成形是人们在实践中加以操作并完成的。但这种行为特征不仅仅是一种被动执行行为,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执行的。因此政策虽有目标,但为了更趋于理性化,往往在政策执行中变动目标,甚至影响其他目标,为制度增加新鲜“血液”,促进制度创新。 (三)、政策的灵活多变特征,是相对于宪法秩序和制度安排的较长期稳定性而言的。由于政策是为制度服务的,制度变迁必然会引起它的变动。但同时由于其灵活多变,也就是执行反馈的灵活性,使它更容易促使正处于量变最高点的制度走向质变,使制度创新得以实现。 (四)、政策的实证特征是指政策作为一个完整的从发现政策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评价各个方案――选择最优方案――执行所选方案的活动过程。由于这个过程的逻辑性很强,大多数政策相对于制度要求是比较合理和可行的,可以称之为“好的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正确发现问题就可以有正确的解决方案。政策主体往往由于自身的因素,如素质、信仰以及心理等等,另外加上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认识等等的不同,政策极有可能是无效率的,是“坏的政策”。只要这个“坏的政策”实行时间足够长,就可能严重影响制度安排,不是破坏,便是突变,进而影响到制度变迁。 (五)、政策的法律特征是指政策逐步完善,逐步合理,可以上升到法的阶段,成为法律或法规。政策的法律特征在人类的政治发展过程是相当普遍的。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权力无论在法理上还是现实中都是为少数人垄断的。这少数人提出的政策甚至不需要任何程序就可上升为国家法律,随后的资产阶级革命,打破了这种“金口玉言”式的立法状态,政策更多的以法律、法规形式出现。这一方面促进了制度框架的巩固,但同时也使得制度框架变得僵化起来。人们的意愿往往不能实现,而改变起来又不容易,各种制度安排间必然会产生不均衡,从而引起制度变迁或制度创新。用诺曼.尼科尔森的话来说,就是:“制度变化正是依存于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政治经济’事件”。 我们再回头去看范德海德政策建议。在这项灌溉政策中,目标是相当明确的:为给湄南河谷中央平原提供灌溉服务,给泰国带来大量的净社会利益;行为特征则体现在这项政策是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提出的,即怎样对付大米出口激增后土地价格的上涨问题;而其动态或实践性则体现于这项政策从开始到论证结束后,范德海德设计方案的出台。因此,这项灌溉政策建议虽然在1902年到1909年间屡遭否决,但其生命力却很旺盛。各个制度安排间的相互牵制,虽然有暂时的妥协――灌溉建议不被接受。但是,在出现新的制度安排,即二战后世界和平趋势加强,亚洲地区民族国家逐渐独立,开始谋求自身的发展,同时,世界银行也给予相应的支持,这项孕育在旧制度内的政策建议终于被采纳执行,范德海德设计的水利工程也终于得以完成。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固然不能说灌溉政策极大地影响了制度,但作为一个“好政策”,它确实是在影响着关键性的经济制度的运行的。它开始没有被采纳实施,但在无形中,并没有人否认它的真正价值。 三、政策主体对制度的影响 制度是一个社会中单个人应遵循的一整套行为规范,而政策则是在制度框架下行为规范的细化与执行。政策体现并执行着制度。而政策是由人制定并执行的的。一般而言,政府的高层官员以及官方机构是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主体。我们把他们称之为政策主体。不可避免地,政策主体要对制度框架产生很大影响。这种影响,既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通常情况下,政策主体对制度起正面影响,他们在维护、巩固和完善既有制度。然而,一旦负面影响出现,由于政策主体的特殊地位,将会对制度产生极大冲击力。本文中主要探讨政策主体对制度的负面影响。 (一)、依据西奥多?洛伊的类型学,政策可以分为分配政策、再分配政策、调控政策、和基础性政策。诺曼?尼科尔森分析,这种类型划分的标准有两个: (1)、强制的程度。 (2)、对个人影响的直接程度(相对于个人选择的环境) 也就是说,个人在运用公共权力对政策进行选择时,他会考虑到这种政策的强制性有多大,更重要的是对他自己直接或间接的收益或限制为多大。这两个标准,决定了政策主体在制定与执行政策时并非是十分顺从、一心一意的服务于大的制度框架的。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曲解目标,变动执行。其后果就是需要有另外的制度安排来协调这种不和谐。 制度变异应运而生。而这种变异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 (二)、制度对政策具有真包含关系,使得政策主体与制度的关系相当微妙:政策主体更类似于制度框架中众多的“建筑工人”,而制度则类似于“建筑工程师”。本来一座大厦的设计、指挥是由建筑工程师来进行的,但由于“制度”在此等于一个盲人工程师,他心中有数,也会有别的工段长给他介绍情况,但还由于看不到真实的大厦进展情况而有些束手无策。而建筑工人则一方面按工程师的设计进行,以免大厦全倾伤及自己,另一方面又会考虑到各自的利益,或偷工,或减料,这种集体选择方式产生了异化。再加上集体选择本身的局限性,如从众、冒险心态等等,从而造成“政策主体”中集体选择相当困难,结果往往是相互妥协,妥协的后果就是制度内部的不均衡,制度逐渐发生变迁。 (三)、政策对制度的能动的反作用,使得政策主体在保护原有制度和反对原有制度上具有很大的主动权。一个政策问题产生后,由于其触及到制度框架或制度框架中其他具体制度安排时,政策主体认为有必要介入时,政策问题就会被立案及至制定对策并付诸实施。一般而言,介入的必要性取决于国家本身的费用利益计算,其中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取向。但由于制度本身具体条件的约束,首倡政策的主动权一般都掌握在政策主体手中,而非一般的看到此项政策优势的普通人手中,所以在一项有利于制度框架稳定和逐步创新的政策建议提出来后,由于政策主体的倾向性不同,这项政策建议并不一定能上升为政策并执行。可以说,政策主体的作为与不作为对制度变迁也有很大影响。 (四)、制度框架的庞大,制度安排的繁多,必然使各项具体制度间产生一些“真空”地带。这样,对那些属于精英类政策主体而言,就会看到如何使自己制定的政策更有利于自身的利益的机会。虽然在公共行政领域内政府机构应以追求社会效益、维护公平与正义为目的,但作为政策主体的是人。人不可能个个都是高尚的,在一个以维护上层人员利益为目标的制度框架中,政策主体极可能钻政策“真空”的空子,制定一些貌似合理而事实上不公平的政策,也会否决一些貌似与大目标有冲突而事实上很合理的政策,进行政策“寻租”。这种现象更常见于发展中国家。产生这种现象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正如美国政治学家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等人指出的那样: (1)、发展中国家的执政的政治集团和军事集团往往具有集立法、行政、司法、经济、军事、舆论等权力于一身的倾向,这一方面使得国家的政府部门迅速膨胀,助长不负责任和办事不求效率的官僚主义作风;另一方面形成政权部门对于经济过程的过多干预,甚至出现政治和军事集团代替经济部门作出经济选择的情形。 (2)、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不得不较多考虑满足社会基本的生活生产需要而实行无偿或低价的物品与服务的分配,另一方面有往往无暇顾及各方面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政策主体更多强调职业道德自我约束而较少重视法规的管束。从而为这些人“寻租”提供机会。 (3)、发展中国家的公共部门往往过于单一化,不允许具有共同体特色的公共部门或公共组织的存在,即使出现了自发的共同体公共组织,也常常由于缺乏法律保护而遭夭折;共同体为自身提供公共物品的努力也可能遭到政策主体的反对而失败。 以上谈论的都是政策主体对制度的负面影响。当然,我们不会否认政策主体的正面影响是主流。只是政策主体事实上也是制度创立与选择的主体。一旦负面影响产生,就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而是波及制度本身。研究其负面影响远比说明正面影响有用的多。在制度创立初期,政策主体会通过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维护和巩固制度,使制度框架更加完善。但如同任何新事物一样,一旦制度完全定型,人们就会熟视无睹,他们会寻求一种制度框架中的个人发展。所以政策主体目标异化,政策主体与制度主体(主要指制度的创造、选择者)已经分离,负面影响不可避免。促使制度变异。 泰国湄南河畔的灌溉建议事实上就是由非政策主体提出、但遭政策主体否决的一项政策建议。政策主体即泰国政府的高层官员们在Rangsit区拥有大量土地,在Rangsit区,政府曾做过大额灌溉投资,兴建Pasak水利工程,同时,该区还是泰国第一座水稻试验站所在地。不言而喻,泰国高层政府官员是原先灌溉政策的受益者,他们对原先的政府采取的提高土地生产率的政策是满意的。他们对旨在维护他们上层人员利益的制度的政策是同意并执行的。但到范德海德水利工程建议提出后,这项工程虽然有利于全社会收益,但由于它触动了政策主体的利益,这种干预影响损及政府要员的利益时,这项政策建议就只能是建议,而不能上升为政策。二次世界大战的巨大影响,使得泰国原先的制度已经变迁,政策主体也不在是Rangsit区的收益者,权衡考虑,这项政策建议才真正成为政策。 结论 本文从范德海德政策建议谈起,对公共政策与制度因素关系做了粗线条的探讨。 众多制度分析学家对制度的定义以及分类的探讨包含了一个普通的事实:制度制约政策,制度对政策是真包含关系。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制度因素不可忽视。而政策科学的凸现及广泛应用,又使得人们发现:政策从属于制度,但其特性决定它并非被动适应制度,而是对制度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由于政策与制度并非自然生成,而由人类选择决定,所以本文还得出一个结论:政策主体对制度有很大影响,在一项制度刚刚被选择及创立阶段,这种影响大部分是正面的;在一项制度已经完全成熟和略显僵化时,政策主体许多时候对制度起负面影响,而这种负面影响对制度的冲击力相当大。 内容摘要 本文从范德海德政策建议谈起,对公共政策与制度因素关系做了粗线条的探讨。认为:制度制约政策,制度对政策是真包含关系;同时,政策的特性决定它并非被动适应制度,而是对制度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另外,本文还认为:政策主体对制度有很大影响,在一项制度刚刚被选择及创立阶段,这种影响大部分是正面的;在一项制度已经完全成熟和略显僵化时,政策主体许多时候对制度起负面影响,而这种影响对制度的冲击力相当大。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分析论文 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政治文化、公共政策自身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环境等等。本部分主要从政治文化和公共政策自身特点的角度来对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影响进行分析。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政治文化的影响。政治文化,是指通过政治社会化而形成的一整套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包括政治信仰、政治情感、政治认知等。政治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方式和程度。民主、现代的政治文化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提供了文化背景,而封建社会专制的政治文化,则在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率的提高,一般表现为官本位思想、臣民意识等。我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封建历史相当的悠久,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为民做主思想等传统政治文化残余还是不能彻底清除,它的影响有时还是相当的深刻,造成了现代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之一的人民群众往往没有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渠道,造成了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冷漠,普遍认为“在其位谋其政”,国家大事是那些当权者的事,于己无关,长期以往,就逐渐地失去了参与政策执行监督地热情。而民主社会要求社会公众能意识到自己是国家地主人,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既是自己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所以这种封建社会政治文化残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1]公共政策的首要特征在于“公共”,是对全社会的利益调配,而不是针对个人的利益。正是因为公共政策影响的不是一个人的利益,因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也存在着较强的外部效应。笔者认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是一种群体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游说政府,希望减轻他的农业税,或者提高他的福利水平,他会遵循一种什么样的准则呢?首先,我们不说这个农民是否具有这种游说的能力,即使有这种能力,他也不可能采取行动。奥尔森认为,在一个群体范围内,集体受益是公共性的,即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分享而不需要付出成本。如果这个农民去游说政府,那么得到利益的是整个农民阶层。集体受益的这种性质促使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想坐享其成,来“搭便车”。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群众可能都很想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因为公共政策与他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但是理性的个人选择了不监督,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个人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并不是免费的,即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有效,受益者也不是他一个人,成本—受益不对称,他人的“搭便车”心理导致了个人不会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这种情况必然阻碍社会公众特别是目标群体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 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狭义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广义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不仅包含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还包括履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职能的政党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等。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作为公共政策监督体系的一个分系统,与公共政策制定监督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是在我国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监督体制的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并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导致在现实的监督中,出现了“弱监”、“虚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追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监督权力 要监督,就必须由监督权力。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执行权的制约。监督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主体的地位、权能。但从目前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监督主体由于自身的依附性而缺乏制约力度,导致监督乏力。在行政系统内部,行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权的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受同级政府人事、财政制约。虽然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监察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但是,由于受同级政府人事、财政等的制约,在实际监督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独立性。在行政系统外部,行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权的各级人大实际上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突出体现在监督方面的法规不健全,力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尚未真正体现人大的监督作用。[2] (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功能不全,缺乏监督合力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以不同的方式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发挥着监督功能。但是监督功能不全,导致它们没有有机结合、密切配合,没有能够整合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实效,体现多元监督的优势:⑴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在监督的多元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广大党员同志,尤其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着领导和约束的作用,对公共利益的促进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共产党发挥监督作用的范围和空间是有限的,它只能通过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来实行监督,并不能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的动态跟踪监督。⑵立法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在理论上应该是最有效地、最权威的。但实际上,权力机关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是监督方式单一,程序不完善,通常仅限于执法检查、质询等。”[3]因为人大既不同于行政机关行又不同于司法机关,它既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也无直接处理案件的权力,这样就很明显地削弱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效能,也无法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威性。⑶司法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限于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公共政策执行,关乎的是公共利益,而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监督申诉对象,因为只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才能提起诉讼。这样显然不利于行政诉讼的完善,不利于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⑷其他各种社会监督。在我国主要包括政协、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等。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们享有各种形式的监督权力,诸如举报、信访、舆论批评等。并且舆论媒体的最大优点是社会影响力大、效果显著,但是无论怎样,他们改不了“民间”的性质和定位,没有“官方”的权威和地位,并且供他们发挥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用的空间也很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效率。 综上所述,不管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还是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在发挥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能过程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相互之间不能有机的融合,出现“弱监”、“虚监”则是必然表现了。 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责任最通常、最直接的含义是指与某个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4]责任的明确是公共政策执行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必要前提。没有责任,就没有义务,则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就没有保障。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有效保障方式之一,没有责任的监督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一个地区或者部门反腐败是否坚决有效,与这个地区或者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态度和责任心有着很大的关系”,“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由于制度不完善,除了问题追究不到个人”。2003年,包括原卫生部长、北京市长在内,全国有近千名官员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被罢官免职;2004年4月,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亲自听取监察部关于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北京密云县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东百商厦特大火灾3起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4月底,国务院又先后责成严查江苏“铁本”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等,包括常州市委书记、安徽阜阳市市长等20多名政府官员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分。这些案件的查处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问责制”与现行的行政体制和监督体制还是有着不相容的地方。作为一种监督方式,“问责制”实施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因为科学的“问责制”的前提是合理的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和监督权力,而这则有待于更深入的制度改革。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对公共政策项目,尤其是大型的公共政策项目,“问责制”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问责制”中权责不清、主体缺位 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在很多情况下,监督主体不知道向谁问责,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什么,是一种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给人的印象比较模糊,很难具体的界定这个“责任”。 “问责制”的主体是谁?结合专家、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问责”的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人民行使问责权,“问责制”应该是一整套完整的责任体系,不能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关系。因为在这种问责的监督体制中,人民群众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再追究各级政府中行使公共政策执行权的公务人员的责任,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监督互动。但是在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往往是下级因失误影响了政策执行而被上级要求辞职,并不是因人民群众的“问责”而辞职,造成了“问责”主体无权问责而缺位的局面。 (二)“问责制”定位不清 作为行政责任领域内的一个新术语,“问责”的定位到目前还不清楚。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问责”并不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在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它明确界定。所以,作为监督的一种方式,“问责”还是模糊的,界定不清的。在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问责”的实际操作还缺乏可行性。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分析论文 一、公民参与的原因及背景解析 1.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都以社会民众为基础 首先,政策的需求信息来自社会民众或团体(利益集团)。任何一项政策的实际需求总是来自社会的实际需要,代表公众实际利益和要求的政策总是从民间社会首先萌发。且任何公共政策总是涉及广大民众的,公共政策应是以保护他们的起码利益为目的的。其次,民众也是公共政策运行的主体,公共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施政者与影响对象之间的密切合作。如果后者是被动的、消极的,那么政策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或成本大增。政策制定者也只有在充分考虑到政策相对人的态度、利益得失,才能够制定出最符合社会需要、最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公共政策。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公民参与的发展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唤起公众的参与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深刻性、广泛性、艰巨性都表明,它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投入,广泛参与。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使公众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渠道,社会公众才会真正树立起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动起人们的政治热情。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激发公众的政治参与愿望。市场经济体制的构筑过程也就是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公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必然要求过问和参与与自己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政策过程,甚至就某些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向政府讨价还价,施加压力。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为公民参与提供条件,如产权保证、物质和必要的设备保障等。 3.政治现代化促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我国社会主义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政治过程必须向民主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从民主化角度来看,人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就应当强化自己的主体地位。公民再也不仅仅满足于作为公共政策的客体(对象)而存在,被动地认可和接受政府的公共政策方案,而是强烈地要求向公共政策系统表达自己的意愿,具体过问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反馈的全过程,使公共政策能够更充分地代表自己的利益。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功能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认为公民参与,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是贯彻民主信念的进一步落实,可以发挥集体智慧去解决社会问题,它可以发动社区资源或公民来推动发展计划,也可以使更多公民通过参与的过程认识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1.集体参与,可减少政策上的流弊与个人的私欲,进而确保一个更可行及公平的决策。基于每个人知识有限,思维的方法不同,群体智慧对于决策来说相信是比较优越和可靠的,因为这是经过众人参与,互补长短的情况下得出来的。其次,通过意见的交流和不同观点的冲击,不但可以使个人的眼界得以开阔,而且个人的私欲亦得到调适,使政策依据群体的意愿而做出。 2.大众的关注和参与,对于一个政策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影响。首先,公民参与,有助于政策决策主体充分考虑和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利益和愿望,并把政策目标的确立和政策措施、手段的选择建立在符合这种利益和愿望的基础之上,以减少政策决策的盲目性,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其次,公民参与,可以减低执行时遇到的困难,有利于政策的有效执行。 3.公民参与,促进了政策相对人主体地位的确立。这有助于提醒政策执行主体尊重政策相对人的人格,并注意激发政策相对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和接受主动性,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和实际存在的强迫性和人格侮辱等违背政策和法律的行为。还有助于改变政策研究和咨询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单一视角,而代之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重视角,扩大政策研究和咨询的领域,并使研究成果能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实践公民参与的争议与反思 “公民参与”是很理想的理念和正面的行为,但在实践方面,要鼓励一个人去参与社会事务,要求他或她不单是只顾个人的利益,而是采取利他人的倾向,关注公共事务,从而介入参与和协助、表示意见、推广活动和参与决策,这是不容易的。所以一些学者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也提出了质疑。 第一,很难确定公民大众的真正意愿,持这种观点的认为一般公民没有空余时间去关注或去认识政策问题;那些有时间和有兴趣的,未必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理解;很多没有参与组织的公民都是较沉默、被动,对社会上的政策很少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很难确立公民意愿。第二,批评公民意见多属短视,一般公民的意见常被指为只求眼前利益,急功近利,不能容忍;而且所要求的多属狭隘的利益,而忽略社会全局性的发展。第三,公民参与效率低、耗时和昂贵,而且使政府部门内的专业及行政人才难以发挥其知识及经验,不能采取果断措施,令工作效率降低,未能应付瞬间万变的现代化社会形势。最后,公民参与会导致社会不满及不安。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一般市民的期望亦相对地不断膨胀,常常提出过高要求和不切实际的论调,而当这些要求未能适当地被满足时,这些公民的内心很是不满,对政府及社会产生不信任和不安。 与此不同的是,对公民参与持赞同观点的学者却提出不同的观点:第一,指出多数公民较被动,对一般政策很少有自己的意见,是符合实况的。但要求那些有见识、有意见、有亲身体验、有切身利益的基层公民,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总是有裨益的。至于专业知识和才能方面,公民未必完全掌握,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他们的认识便会加深,而且他们作为受益者的切身感受和不受部门领导的位置影响,对专业和官员能起到互为补充的作用。第二,公民意见是否属短视,在未有机会参与和发表时,在未有比较和分析时,实难先验地下判断。第三,公民参与是否耗时和昂贵,很难有定论。很多政策都是涉及广大公民的生活和利益的,且有长远影响,只有深入和详尽的反复研讨才可减少日后出错时所带来的失误和浪费。第四,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近年公民受教育水平上升,通过传媒而接触世事日多,对生活质量及政治权利的要求不断提高。 四、公民参与的现实问题及对策思考 虽然在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存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总体水平较低,存在着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公民参与的理性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的能力不足、公民参与的制度化较低、政府官员的错误观念等诸多现实问题。但近年来公民参与已得到愈来愈多的人的接受与支持,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新格局,是公共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对政策中公民参与及政策科学的发展意义重大。 1.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就是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对公民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其可以按一定的程序实际操作,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参与,使公民参与经常化、制度化。 2.建立、健全公民参与的方法和渠道。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推广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者可以多采用一些公民参与的方法,如深入交流法、在政策组织中加入公民代表、公民训练、基层意见搜集法、价值取向法等;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公民自己应懂得运用不同渠道去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如个别接触、舆论扩散、集体推动、游说工作等政策参与渠道,这是较为积极和主动的做法。 3.营造有利于我国公民参与的政治文化,为公民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一般来说,有利于公民参与发展的文化氛围有:一是普遍的平等观念;二是广泛的自主意识;三是强烈的责任感;四是法制原则。为此,必须克服传统政治文化造成的参与中的冷漠和急噪情绪,积极培育公民参与所需要的适度、理性的心理背景。 4.树立政府官员的正确理念。政府部门是公共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官员对待公民参与的理念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的作用发挥。这就要求政府官员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充分尊重公民的人格和合法权利,承认公众在公共政策整个运行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分析论文 1研究背景 伴随着春节的来到,春运大潮又向人们涌来,一张小小的车票再次牵动了中国13亿民众的心,“买票难、买票贵”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火车票作为一种垄断性的稀缺资源,一直沿袭限时限量的发售模式,多少年来,无论媒体曝光也好,民众提议也好,铁道部对此始终不作任何回应。 2008年,对于大多数房地产商而言,这个冬天来的有点早。伴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和我国房地产最新政策的推行,房价大幅缩水,老百姓持币观望,开发商惶恐不安,房市岌岌可危。面对如此窘境,如何对当前的房地产政策进行评估并制定下一步政策,成为了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都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建设”,然而这个大建设却通常分三步走。最初制定方案时考虑不全面,不得已又重来一遍。试问最初对公共设施改造政策进行评估时,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若究其深层原因,不难发现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偏颇,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2传统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政策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按照相关的评估程序,就政策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包括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一定的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满足需要的活动。政策评估活动实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要进行价值判断,非有价值尺度不可,这个价值尺度就是评估标准。传统政策评估标准包括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长久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社会利益结构开始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显现。政府根据社会客观规律和不同利益主体需求,在对政策评估时往往更偏向于生产力标准,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可以肯定地说,效率、公平作为我国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但是,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以及各个利益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公共政策实施的结果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均衡。 此外,由于我国传统的政策评估体系在目标、方法和结果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科学性和人为操作性,例如:不考虑政策目标达成情况,只要政策制定与执行者的行为动机和出发点被认可,则该项政策就会被肯定;同样,不论政策执行时采用何种办法,只要效果良好就对其予以认可;此外,只要政策的实施过程符合程序规定,无论效果好坏,均认为政策是良好可行的。因而,改革政策便成了“双刃剑”——往往是伴随着某项改革政策的出台,部分人受惠,而另一部分人则受损,如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等。随着改革的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伴随着公平与效率失衡的,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城乡与区域的失衡,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失衡。 提高经济效率,保证社会公平,其最终目的在于关心人、解放人、尊重人、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无法体现公关政策以人为本的制定与评估标准。如何使绝大多数人享受改革的成果,如何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需求,如何有效保护弱者的利益,如何有效调动多数人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如何有效解决收入差距扩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这就必然涉及到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与评估标准是否能够坚持以人为本。 3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涵盖了“效率”、“公平”、“公正”、“发展”等元素,但是归根结底,其核心价值应该是“以人为本”,是实现公民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以人为本不同于以物为本,不同于以官为本,不同于以阶级为本,不同于以民为本。 3.1人本与物本、官本、阶级本、民本的区别 (1)以物为本。人本都通常是相对于物本而提出来的,当前的物本思想片面的、不科学的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GDP的高速增长,它忽视甚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 (2)以官为本。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地主阶级官本位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在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一切都以上级为本、以官为本。上级的吩咐,无论正确与否,通通照办,将老百姓的福利、权利践踏于脚下,就是以官为本的真实写照。 (3)以阶级为本。在阶级斗争的年代,共产党的方针就是:个人不能为本,个人必须以自己的阶级属性加入一个组织,以一个群体为本,如果一个人不是党员,就是社会主义公民,就是阶级斗争的局中人。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存在着阶级属性,但是生产力是没有阶级性的。如今若仍然过分强调人群中阶级的对立,是不正确。 (4)以民为本。在中国历史上,“人”和“民”有时通用,人本也即民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儒家政治哲学的集中表述。但在当代,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因为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 (5)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所讲的“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所以,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了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一切社会成员。二是指人民,人民是“人”的主体和核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民始终是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为主体、在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最大的人群共同体。因此,我们应该从“人人”和“人民”两个层面去理解以人为本的真实含义。 3.2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1)公共政策要将人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的物质、精神和政治生活的需要,才有必要制订和执行公共政策。任何公共政策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以是否实现增进人民的福祉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根本的价值尺度。 (2)公共政策要突出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公共政策的制定不仅要以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为基础,更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对公共政策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并成为评价公共政策的最终权威。 (3)公共政策要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生活和工作环境。 (4)公共政策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公共政策不能见物不见人,要充分理解人的情感、尊重人的价值、捍卫人的尊严,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愉快、社会和谐的人文环境。 4公共政策评估中人本标准的体现 4.1改变传统公共政策理念 改变公共政策理念,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公共政策的首要地位。一切公共政策都必须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要破除把人作为发展手段的陈腐观念,不能片面强调人民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应该以实现人民的权利、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一切践踏人民基本权利、损害人民根本利益、妨碍人民实现理想的政策,都是不能容忍的。 4.2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公共政策的主体,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更有利于实现正确的政策目标,要经过人民群众的充分讨论,有的还要经过人民公议或者公决。政府必须改变单方面随意决定政策手段和方式的习惯。当然,人民群众也是政策的客体,但决不是被动的政策对象。公共政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和愿望,逐步减少行政强制手段,充分发挥诱导、劝说、道德教化等人性化的工具,切不可任意扩大政府的强制权力而剥夺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4.3树立全新的公共政策目标体系 树立全新公共政策目标体系,要把本末倒置的公共政策目标重新排序。就要求我们: (1)明确公共政策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满足人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需要、满足人的长远发展需要、满足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以牺牲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代价的公共政策是不能容许的。 (2)建立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改变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经济增长速度的核算体系,必须使经济增长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3)改革领导干部政绩评估考核体系,矫正经济增长“一俊遮百丑”的片面考核办法,端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以是否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协调和谐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否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环境为评价政绩的基本依据。 4.4改革公共政策运行机制 (1)正确确立公共政策目标。政府应该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把有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问题优先确定为公共政策目标,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摆在公共政策问题的首位。要逐步提高保证人的发展需要在公共政策问题中的地位。 (2)建立开放的政策制定体系。要保证政策制定主体在政策问题界定、信息收集和意见征集等方面沟通渠道的畅通,鼓励各方面的利益主体包括地方、部门政府、政府官员和公众等从各个方面提出不同的意见要求。不断拓宽公共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渠道,改变少数政治精英垄断政策议程的不合理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广泛建立政策听证制度,完善民意调查体系。 (3)搭建公众监督平台。人民有权知道、监督、参与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与公共项目;也有权评价、监督、了解执行公共项目的各级管理者。因此,政府考核机制应当搭建一个公众参与的平台,人大、政协、司法、媒体、人民团体等作为这个平台的主要支柱,将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自己要求和呼声的民主渠道。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执行偏误分析论文 1我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主要表现 作为政治系统输出的主要内容,公共政策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方案。然而,公共政策在付诸实施之前仍然只是一种具有观念形态的分配方案,其效能必须经过实际的执行过程才能得以发挥,再好的公共政策也只有通过有效的执行才能保证其目标的实现。然而,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政策执行的结果往往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具体来说,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偏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敷衍 指公共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并未采取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来贯彻执行政策,而是将政策束之高阁,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从而使严肃的政策在形形色色的花架子下变成了一纸空文,根本谈不上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具体目标[2]。 (2)政策选择执行 现实中运行的政策往往由相互依存的、有着共同政策目标的小政策组成,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往往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见了黄灯赶快走,见了红灯绕道走”,他们“耍小聪明”,“打小算盘”,置国家政策原则于不顾。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3)政策附加 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加进原来政策所没有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超出了原来的要求,从而使原政策不能到位,导致政策扩大化。政策附加的主要特点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自行其是,谋取私利,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例,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在一些地方,计划生育罚款却是乡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有些地方竟把生育第二胎的指标公开拍卖,偏离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本目的。 (4)政策歪曲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从而导致政策失真,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新”政策。 (5)政策抵制 公共政策执行者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从而产生抵制情绪,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例如,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过分强调自身的情况,找各种原因让中央“法外施恩”,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一再置若罔闻,甚至逆风而行,“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抵制心态异常顽固。 (6)野蛮执行公共政策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政策执行应更注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的运用。然而目前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有的公共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对象动辄命令、强制,使执行对象从心理上和行为上难以接受。行政手段在执行中扭曲变形,演变成野蛮执行,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还有一些政策执行人员向执行对象解释政策不够,宣传不到位,忽视了思想教育手段的运用,一旦执行对象对政策不理解,出现为难和抵触情绪,执行人员就采取制裁、经济处罚等方式,野蛮执行公共政策。更有一些政策执行人员采取极端手段,背离工作程序,甚至采用违法违纪的方法执行公共政策[3]。 3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主要原因 当前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有着主观或者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 (1)政策本身的原因 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有漏洞可钻。一般说来,政策是否存在缺陷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考虑:一是政策是否合理。如果一项政策规定的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政策所规定的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那么政策本身便缺乏合理性,导致其在执行过程中将表现出政策行为规范与客观实际的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政策执行机关在执行这种缺乏合理性的政策时,理所当然地会选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来敷衍。二是政策本身是否明晰。政策的明晰性,要求政策方案要有严格的执行界限、科学的操作程序、准确的评估标准等。缺乏明晰性的政策将使政策的可操作性减弱,使政策执行者与政策目标群体无所适从,同时,缺乏明晰性的政策会引起政策的界限不清,导致执行者有空子可钻,对政策随意变通,同时也为有关领导化解“风险”提供了口实。三是政策是否“前后左右”协调一致。现在,有许多政策是政出多门,莫衷一是。面对众多相互冲突的政策时,政策执行者不得不采取“优选法”———顶头上司的优先,其他领导的靠后;经济监督、杠杠部门的优先,其他部门乃至党政机关的靠后;领导个人交办的优先,集体名义布置的靠后。这种做法违背了“政策面前人人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必然导致国家受损,群众吃亏,正确的政策难以执行。四是政策是否多变。今天制定一个政策,时隔不久,情况发生了变化,又匆忙出台一个新政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政策多变,朝令夕改,法无常规,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就无法建立起政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也就很难使人遵从。 (2)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 任何一项政策最终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这表现在: 1)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务员与发达国家公务员比较起来,素质普遍不高,从而,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少数领导干部没有系统接受现代政策、科学知识的训练,很难形成科学行政必备的系统观念、战略远见、迎接挑战的心理素质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民主意识。这些弱点难免对政策执行产生不良影响。 2)执行主体法制观念淡薄 从行政的角度看,中国政府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变化的随意性很大,人治色彩浓厚。目前,政策执行中“按章程办事的运作”,“受规则约束的运作”,“形式主义的非人格化的统治”,“不因人而异”等观念并未深入人心,随处可见官僚的“任性专断”,“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这是真正的管、卡、压”[4]。书面形式的行政法规约束不了现实社会中的官场逻辑,人格权威大于机构权威和法律权威。显然,不依法行政是造成公共政策执行效率递减的重要原因。
生态论文:生态环境水利水电工程论文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 (1)对地表地质的破坏。 在建设中,必须对地表进行挖掘,让水利设备牢固地安置。因此地表植被破坏,蓄水能力降低,如果在风沙大的地区则会导致水土流失。另外,地表植被破坏,土壤碎石裸露于外,如果在雨量充沛的季节里还会引起泥石流。而水利水电的建设,对地表的破坏是最初的,而后紧接着的是对地质造成的影响。大坝的修建最体现着地质破坏,大坝需要在险峻狭小的山口修建,此过程中会对山体进行挖掘建基,如果遇到断层或者岩性松软的山体时,对其进行开凿则是致命性的。而顺利开凿成功的山体随着时间的推逝,加上风沙等外力因素的压力,岩体会逐渐磨损,到一定时期后出现崩塌、滑体等现象是很有可能的。在建设前期,对地质的勘探和对建材特征的把握一定得是专业严谨的。 (2)对湖泊河流水位的影响。 水利设施中的水坝建设,具有拦截泥沙的功能。在进行泥沙拦截时,河道内泥沙减少,流速增快,对大坝的发电具有一定利处。而另一方面,水库的修建,原本流动的水因为水库的围栏,水流变缓,水温上升,水质变差,引起水库内水污染现象,甚至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并且水库修建后,由于流速减缓,区域内的水面起伏小,水面扩大,蒸发量增加,致使水蒸气聚集,空气内湿气增大,降雨量增大,河流水量增大,容易引起水库内的泛洪。 (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以江河内的淡水洄游鱼类为例。每到秋末,它们要到江河中下游度过季冬,而次年的春天它们再原路返回,到中上游产卵。而水利工程的建设阻碍了洄游生物的正常运动,它们的生命活动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更对鱼类繁殖造成迫害,这就是生物物种越来越少的原因,以致生物的灭绝。 (4)对降雨量的影响。 降雨量的增加,是由于水库修建后,库区大面积的蓄水,蒸发量会增加迅速。降雨在地区分布上的变化,水库蓄水后会对库区和周边地区的降水量有着一定影响。一般来说,库区和近库区的降雨量会有所减少,在库区外围的地区降水量增加。在地势高的地区,且是迎风,降水量会增加。相反的情况,降水量则减小。 (5)对气温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建设,让下垫面有所变化,使原本的陆地变为水面。而之前陆地比水的比热容小,再将陆地变为水面后,比热容上升,所以气温总体上来说是升高的。 (6)对湖泊的影响。 湖泊对生态的调节起着非常有利的作用:净化空气、防沙除尘、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提供氧气等,在生态系统中如一个净化器,对周围的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对湖泊也有着两面性的影响。一方面,在湖泊区建水库,能够加大对湖泊内泥沙的拦截,为湖泊周围的农业生态发展提供着大量的肥料来源,间接促进着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湖泊内本身流动性较差,水电设备在此建设,继续减少了湖泊水流动性,泥沙沉淀后也为湖内有机生物的繁衍提供饵料,如果不及时清理这些生物,久而久之会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现象。 (7)对人群生活的影响。 人群的居住地成为水利水电工程实施地点时,大量的人群移民状况也是十分严峻的挑战。人类长期的居住,用时间和生态系统构成了一个较为和谐稳定的体系。而水电设施取而代之,人类不再成为此生态系统中的生产消费者,这些设备也对生态系统的发展构成了新的威胁。而人类作为生物中的一类,对环境的依耐性也是靠时间来磨合的,人类迁移也对迁入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两者的融合也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2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水电的建设过程是一个耗时长,任务重,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参与设备种类繁的庞大工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各个细节都会制造出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都是亟待注意的问题。除此之外,机械占地、土料占地、废物堆积、建设营地等活动再次对地表进行了破坏。这种形式的地表破坏也是大气污染的直接原因,加上其施工时间之久,对地表的损害程度远远超过了环境自净能力程度,所以尽管在搬除机械设备、恢复好植被、清理掉垃圾后,环境的承载力也会大大降低,对整个生态系统仍然会造成巨大损失。施工中,废水渗漏、油污的产生、生活废水的排放,加上生产中烟尘、灰沙的侵蚀力度进一步扩大,也大大加重了整个施工区域的土地、空气、水质的污染。废料在堆砌时,随着时间的长远,有些金属、碱性物质和空气产生的化学反应制造出的一系列有害气体,不仅给大气造成染污,也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基于这些,施工过程造成的不利影响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水利工程工程量巨大,且施工时间长,施工人员也较多,对整个施工系统,不管是操作还是人员生活,都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考验。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不论是施工还是施工滞泄物,都得做到生态环保。在施工人员的管理方面,也要做到以人为本,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仅要提高,生活质量也要有所改善,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再考虑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实践。 3结束语 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在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方面的发展也十分迅速。而在水电技术突飞猛进的同时,生态环境的发展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因此在水利水电的建设过程中,就应该本着生态发展观来设置好每一个施工环节,包括选材和保护措施。而在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的过程中,也应该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小其对生态造成的损害,例如河道的清淤、植被种植、大坝所接触的岩体考察等,施工人员的参与也不仅仅限于工程修建中,要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水平高操的人才,对工程进行预测和检查,避免不必要灾害的发生。 作者:王俐 单位:石家庄市水利通讯站 生态论文:毛腿鸡原生态养殖技术论文 1不断加强良种选育工作,坚持自繁自养原则 广德毛腿鸡是一个长期自然环境选择和人工选择培育的优良品种,在外型上它具有毛黄、皮黄、腿黄“三黄”特点,另毛腿是它的主要特征,它具有体型小,体格紧促,均匀、毛色光亮,善飞翔,喜上树梢,林中觅食等特性,成年公鸡体重在2kg成年母鸡体重在1.5kg,120日龄开产蛋,年产蛋150枚左右,蛋呈桃花红色,每枚蛋50g左右,仔鸡肉质鲜、脆、香中带甜,口感极佳,老母鸡汤油而不腻,香气四溢,长期以来是我县百姓招待客人之上品,在百姓中流传“到我家来玩玩,杀个毛腿鸡给你尝尝”。因此,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品种,长期坚持本品种选育工作,杜绝乱交乱配,坚持自繁自养原则。 2选择良好的养殖场地 养殖场地的选择要求,以林地、山场养殖为先,要求森林覆盖率高,以济林、毛竹林较好,要求有一定的坡度,水源充足,最好有山中矿泉水,种蛋鸡要求每羽鸡活动面积在50m2以上,仔鸡在10m2以上,养殖场饲养群不宜过大,一般一个养殖场饲养不宜超过5000羽,每个养殖场均要有围栏,围栏可根据养殖场状况和经济情况自行设计,建议最好使用生物围栏。 3鸡舍建设 鸡舍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毛腿鸡喜登枝,善飞翔的特点,可采用高架繁殖,即在离地面50cm左右,架一根根树木,供鸡休息,也可采用发酵床养殖,但40日龄内小鸡还应采用地面平养,鸡舍建设一定要注意通风,因为毛腿鸡在通风不好的情况下,宁可在室外淋雨水,也不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中休息,很容易导致疾病发生。40日龄以上鸡按15~20羽鸡/m2计算鸡舍建筑面积。 4饲养管理技术要点 4.1养好雏鸡 毛腿鸡初生很小,体质较弱,因此育雏非常关键,目前,我县合作社均采取雏鸡共育,然后发放给农户饲养,在21日龄内全部使用全价配合饲料,21~40日龄由全价料过渡到原料饲养,40日龄以后全部过渡到原料饲养,养好雏鸡的关键是温度、湿度的控制以解决保温和通风的矛盾 4.2制定免疫程序 一日龄鸡马立克氏病,7日龄新城疫传支,14日龄鸡传染性法氏囊病,20~25日龄禽流感,40日龄禽霍乱,70日龄禽流感,100~120日龄,鸡减蛋综合症,150日龄补免禽流感。 4.3补饲育肥 毛腿鸡的养殖在我县均以原生态养殖为主,但野外放养的食物还是及其有限的,补饲育肥户蛋仍然是主要的,补饲育肥的关键是定时定点定量饲喂优质原料粮,以玉米、稻谷、小麦为主,每天按每羽鸡补给50cm饲料,保证长期供应充足清洁饮水,饮水最好引用山中矿泉水,即省工省力,又清洁卫生,还能供应优质微量元素,通过这种固定条件反射,即防止粮食浪费,又能检查出鸡状况。 4.4疾病防治 通过免疫接种精心饲养管理,“毛腿鸡”的抗病能力是很强的,但疾病防控还是要放在重要的位置,我县合作社的社员们总结出一套利用中草药防治技术,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不定期的投喂青蒿,半边莲,鱼腥草,水花生,辣廖子等具有抗菌抗病毒作用的中草药,既防止了抗菌素的污染残留,又能保证鸡只得正常生长,使用高架和发酵床养殖也很大程度地降低疾病感染,另外,寄生虫病,农药中毒、鼠害、天敌等危害鸡群安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4.5病死鸡的无害化处理 病死鸡的无害化处理看似小问题,但可引进大事故,笔者见过这样一个鸡场,因夏天围网中缠死了一条蛇,腐败生蛆,被鸡群采食后,造成鸡群大量死亡和眼瞎,损失极其惨重。因此,我们要求,所有放养的山场饲养员每天必须巡山,发现病死鸡只,立即回收焚烧,消毒,做无害化处理。 4.6轮养 林下养鸡,林牧结合,相得益彰,但如果长期在一处饲养,鸡不但易发病,还造成环节污染,影响林业生长,因此,轮养也是养好“毛腿鸡”的重要环节,一般我们要求种蛋鸡养2年休养一年,仔鸡养半年,休养半年,使鸡场自然净化,鸡粪被林植物自然吸收,即利林又利牧。 4.7信息化管理 产出=“遗传+环境+营养”×管理,这是养殖行业颠覆不破的定理,管理永远是“毛腿鸡”养殖效益的成败首要因素,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化管理可大大提高养殖效益,在我县“皖南竹乡”、“老竹翁”、“凤鸣歌”、“凤达”等合作社“毛腿鸡”的原生态养殖场均实行全监控,场主随时可查看自己养殖场的鸡群饲养情况,网上销售也成为现实,加上县农委的“物联网”建设平台,我县“毛腿鸡”的养殖、销售将得到更大一步的发展。 作者:汪任农 敖明华 单位:安徽省广德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生态论文:旅游环境保护生态农业论文 一、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问题 纵观我国各个地区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基本上都是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来进行发展,虽然这是一个发展的基本路径,然而通过“圈地”等方式强占农田进行不合理开发,加上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就会导致两个恶果———一是对于环境的破坏性大,二是项目自身的竞争力有限,生存期限有限。按照国际惯例,农业旅游区半径大于9.5公里的区域(面积)时,才能发挥最佳经济效益,而我国多个生态农业旅游是小于这个规模的,项目鳞次栉比、林林总总,不仅造成市场范围狭小,客源不足,效益低下,更是导致单位面积内环境的过载。除了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本身对于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之外,一个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展之后,纷至沓来的游客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是目前项目所难以承担的。国人自身的素质有待提高,加上旅游期间疲劳等问题,导致每逢节假日,生态农业旅游项目中都会留下诸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这些垃圾的存在本身就加大了地域的环境压力。我国的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多数都是由农民转化而成,在兴办起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时,他们自身对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问题根本不甚了解,造成在建设时期就缺失环保措施。而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展起来之后,又往往更加重视盈利而忽略环境保护,不注重保护环境,甚至为了满足游客需求盲目引进外地物种,这种思想与行为造成了诸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外部物种入侵等环境问题。 二、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归因与对策分析 (一)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归因分析 生态农业旅游导致环境问题,直接原因在于政府对于生态农业项目的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国诸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都缺乏合理的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通常是在政府的提议下,在市场的催生中,由当地的农民自发的发展起来的。这种规划、建设通常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也没有进行环境评估,地方政府和农民本着“先搞起来再慢慢发展”的理念,先从资源下手,进行野蛮的开发,全然不顾环境承载力。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关键还是在于生态农业旅游的从业人员本身环保意识不足,以及其对于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诚然,我国近年来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发展使得部分农民转业从业人员赚得盆满钵满,然而这种经济利益并没有转变其思想,向环境要效益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的存在。而没有取得很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管理者就更缺乏环保意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是能够主动牺牲环境的。归根结底,还是从业人员自身眼界与素质的问题,从业人员准入机制、环境评价体系的缺失也纵容了这些思想的蔓延。而我国游客本身的综合素质问题,也是导致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特定时间出现严重环境问题的导火索。节假日比较集中、游客行程紧张放松对于自己的要求都是使得这一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游客综合素质的提高也不仅仅是游客单方面的事情,同样需要多方面来综合考量与处置。 (二)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对策分析 要解决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必须针对问题的原因来对症下药的解决。生态农业旅游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其牵涉到社会公德问题、政府管理问题、行业准入制度问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等,需要各个击破。 1.我国政府需要切实的对于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问题负起责任来。 在前期规划上,一方面,要加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前期规划,保证其在建设初期能够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要将生态农业旅游划在环境保护区的红线之外,形成对于环境的有力保护。另一方面,要剪辑健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准入机制,出台对于生态旅游项目的环境保护标准,隔绝一批不达到标准的企业,拒绝其进入本行业,同时要在准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追则,对于已经建立起来的相关项目不符合准入机制标准的,要一家家查并关停。如此,从事前和事后进行规范,则能够使得政府的调控功能发挥完全,形成有效的环保屏障。除此之外,为了给予从业人员提升环境保护硬件设施的空间,政府还应当在别的层面给予具有环保思想的项目以一定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撑。如日本制定了《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政府在硬件配套设施方面给予许多优惠政策,大大解决了休闲农业建园的资金成本;意大利对给予开展农业旅游的单位开辟通路,使其享受政府的有关农业低息优惠信贷和税收减免政策。我国政府可以政策和支撑促进生态农业旅游的环保建设,帮助从业人员解决切实的困难。 2.针对生态农业旅游的从业人员本身环保意识不足的问题。 政府需要负起责任,对于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在意识上对于其进行指导。而最为关键的是,从业人员需要从自身的角度来扭转思想,接受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要意识到,企业的长期发展不是靠消耗环境来进行的,而是要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谐发展才能够实现的。台湾休闲农业充分利用占全台面积50%以上的森林资源,融合当地自然、文史资源及特有的农村生产、景观等,在亲和自然的同时实现了很好的盈利。这一案例对于生态农业旅游从业人员的启事是,相关从业人员还需要开拓眼界,要将具体的发展策略作更为细致、科学的判断,要主动降低自身项目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要逐步实现靠农产品和旅游服务实现效益,靠独特的旅游文化分为和旅游体验项目来实现效益,要真正将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向服务业转化,拜托农业“面朝黄土背朝天”、“靠天收”的思想理念。实现以上两点,最为重要的还是相关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和思考,在自我完善的基础上提升环保意识和发展意识,对于自身企业的发展也会有很有效的提升。 3.从目前造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的最直接原因———游客旅游导致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来看,解决需要的也是多方面的支撑。 一方面,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规划时,就需要在硬件设施上考虑到普通消费者的需求,要符合人性化的需求,在合适的地点放置足够的垃圾收纳器具,使得游客能够轻松的完成垃圾的分类、丢弃,不会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对于环境的勿扰。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以及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本身,都要注重对于旅游文明、生态文明的宣传工作,例如,在环境周期间集中宣传旅游文明,或者在景区的导视系统、大屏幕上进行旅游文明、生态文明的宣传,要使得游客在出行的时候能够有一盏保护环境的明灯在于心中,在不断的提醒中加强对于自身的自律。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数十年的当下,主动去污染环境的游客数量还是少的,只要景区服务到位,应当能够有效的环节游客旅游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结论 生态农业旅游本身就有“生态”二字,这种旅游项目本身来源于环境,同时也需进一步亲和环境,才能够实现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初期,出现一定的环境问题也是正常的,目前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将这些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为生态农业旅游本身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论文认为,生态农业旅游的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府管理问题,因而,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政府、从业人员乃至大众媒体、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方能够使得生态农业旅游环境问题逐步减少,使得生态农业旅游真正回归“生态”本源。 作者:刘传营 马丽卿 单位: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生态论文:生态旅游创新模式下农业科技论文 1以创新为突破口,提升农业科技生态发展新价值 1.1以科技为先导,探索农业科技生态新领域 农业科技园体现的是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并不仅仅体现于表面,更重要的是其应用价值不断增强。通过对农业科技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对科技园区内生态环境构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为农业科技与生态之间形成有效的融合,这样农业经济发展道路才会有效拓宽,从而使农业科技生态新领域成为新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创新点,成为我国农业经济面对时展潮流所产生的全新发展理念。 1.2以艺术创新为理念,提升农业科技园生态发展 从艺术层面出发,农业科技园的创新发展关键在于将农业科技研究成果进行有效运用,使园区内生态环境由此得到更为理想的创建,这对生态旅游的发展能够形成有效的推动作用,为其带来较大的旅游经济。这是我国生态科技园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创新理念,使得农业科技园自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以及生态价值不断提升,而农业科技园的科技创新能够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促使农业科技园生态发展具有较强的艺术色彩。 1.3追求服务新观念,增强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价值 从发展角度出发,农业科技园的发展对我国农业经济产生相应的服务作用,而生态旅游是将农业科技的应用价值不断提升,对科技园生态效果进行更为有效的完善,提升农业发展所具备的旅游经济增加值。这是对传统农业科技园发展所进行的必要补充,也是农业经济发展“全面性”的重要体现。为此,应推动农业科技生态旅游,发展其内在价值,为农业科技园发展成生态一体化提供有力的支持,满足新时期我国农业创新发展的要求。 1.4以品牌效应为基础,带动农业科技与生态一体化发展 品牌效应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我国企业经济不断实现突破的重要手段。农业科技园品牌效应的形成主要在于大力发展其相关产业,发展生态旅游是基本途径之一,为其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做出巨大贡献。坚持农业科技园所具有的特色,使其农业科技研究成果在农业科技园的规划与发展中得到有效应用,促使农业生态化发展新思路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使其农业科技园品牌效应就此形成。这样对于传统农业科技发展思想而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促使农业科技园与生态旅游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发展价值达到最大化。 2我国农业科技园生态旅游发展新模式 2.1以区域农业特征为基础,体现生态发展新模式 区域特征是农业科技园生态旅游发展的有效切入点,是使生态旅游自身特点能够得到有效体现的关键因素。结合不同区域农业发展所具备的优势,将农业科技与之相融合,并对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科学技术进行价值最大化挖掘,使其生态环境由此得到有效的优化,进而为生态旅游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遵循农业科技园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根本,也是将农业科技园经济价值最大化挖掘的充分体现。实现农业科技与生态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加快农业经济整体发展脚步,使农业科技园发展的“全面性”由此增强。 2.2提升农业科技新价值,展现生态发展新目标 科技创新是为了带动经济增长,对传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促进作用。而农业科技园则应对科技创新思想给予有效的应用,使其为相关产业发展链条的形成提供有效的支持,为农业科技与生态发展之间形成良好的纽带作用。而生态旅游则是将这一方面更好地融合,以生态旅游模式对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进行有效检验,同时带动农业科技发展领域实现道路拓宽,使科技与生态之间的内在联系更为紧密,对其所具有的价值与内涵进行最大化挖掘,使得农业科技生态化发展目标由此形成。 2.3立足生态旅游新潮流,打造生态农业科技园区 随着时代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经济已经成为支柱产业,这也证明了我国经济发展新潮流的出现。因此,农业科技园的构建与发展总体思想应与之相吻合,对生态旅游思想进行全面树立,发挥农业科技园所具有的优势,为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对传统农业科技园发展思路进行有效改进,使其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发展有机统一,从而打造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体现出农业科技园总体发展思想所具有的时代“先进性”。 2.4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思想,强化农业科技生态化发展新思路 传统农业科技园总体发展思路放在了农业科技研究成果方面,而忽视了时展的新思路,这与时展步调并不能统一,最终的结果则是逐步脱离市场经济发展主体模式。而生态化农业科技园打造的是将生态环境与农业科技之间紧密融合,对农业科技的推广与生态环境的建设同时产生推动作用,这样才能与我国社会发展方向保持高度统一。这样的发展思路无疑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同时能够有效应对时展所带来的全新挑战。从时代进步角度而言,农业科技园发展模式应逐步形成创新。而生态旅游与农业科技园创新发展之间具有较强的紧密联系,因此要结合各区域农业特征,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思想,立足生态旅游新潮流,结合农业科技园发展与生态旅游之间所存在的“创新性”进行具体研究,使其农业科技园发展道路与生态旅游之间有机融合,探索农业科技园创新发展新模式,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全面性”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常国辉 单位: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生态论文:重点生态功能区城镇化发展论文 1巫溪县人口与城镇化的发展特征 巫溪县位于秦岭褶皱系北大巴山褶皱带之南,县内地形以山地为主,绝对高差2657.4m,属典型的中深切割中山地形;东部神农架原始森林山脉主峰阴条岭海拔2796.8m,是重庆最好的风电开发地区;县内有红池坝森林公园、白果林场、关山林场、朝阳坪林场、猫儿背林场等多处经济开发区和国有农林场地。目前生态环境存在土地资源缺乏、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受胁严重,经济总量小与综合经济实力不强等问题,在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方面受生态环境限制,呈现以下特征。 1.1本地就业吸纳能力弱,人口呈外流趋势 根据国家层面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要求,巫溪县内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县内产业不发达,现状工业园创办于2007年,建成规模仅1km2。受地域及交通条件制约,企业生产运营成本高,不少实力强的意向企业不愿来园投资,截止2012年仅有二十多家中小企业入驻园区。入驻企业生产项目以资源密集性产业为主导,如煤矿开采、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企业对本地就业吸纳能力太弱,不能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更难以对农民增收起到支撑作用。在此发展条件下,每年逾10×104人以上的青壮年外出务工,但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仅1×104人左右,人口呈外流趋势。 1.2人口梯度转移,县城首位度高 为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敏感区的环境破坏,改善人居质量,巫溪县近年来实施了“扶贫移民、高山移民、生态移民”等一系列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县域人口的迁变呈高山区人口向集镇转移,集镇人口向县城转移的梯度发展态势。县域北部高山区内的小城镇在逐渐地萎缩甚至凋零。县城人口增长速度远大于其他各乡镇的人口增长速度,首位度远高于其他中心镇。 1.3城镇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明显 2012年,巫溪县城镇化率为28.65%,根据诺瑟姆曲线,巫溪尚处于城镇化初期阶段,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均不高。县城城镇化率为69.64%,中心镇与一般镇城镇化率仅10%~30%,特别在设施建设方面,教育、医疗、交通等基础设施均集中在县城,城镇建设严重滞后,呈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主要原因是北部高山地区生存条件较差,场镇规模小,导致人口和生产要素的集聚程度低,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难以发挥带动农村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有效作用。 2巫溪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的策略 基于以上人口与城镇化特征分析,现提出几点发展策略。 2.1极核发展 县城是巫溪县的经济主要载体及重心,对城市经济竞争力具有决定性作用。在人口总量少、经济总量低的巫溪县,很难形成比较完整的“金字塔”形的城镇体系结构的情况下,县城的发展则显得至关重要。巫溪今后城镇化道路应选择以极化县城为主要方向,积极鼓励县域腹地人口向县城聚集,以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发挥核心带动作用。同时应积极培育重点城镇,调整、合并弱小集镇,充分发挥资源集约效应,大力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并根据重点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条件,与中心城市形成链式联结,形成二次辐射,由点及线、由线及面整体带动县域城镇化发展。 2.2城乡统筹 城乡统筹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城镇化道路是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转型为路径,以城带乡、共同繁荣的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城镇化的发展应强调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结构的转型为路径,以城乡一体化为最终目标。 2.3产业支撑 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核心,城镇化发展需要强大的产业做支撑,从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产业发展有利于拓展就业空间,促进农业人口转移,有助于提高城镇综合竞争力。作为生态敏感区,巫溪的产业发展的重点应是旅游业及生态工业的发展。 2.4精明增长 精明增长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控制城市无限扩张、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发展模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转变人口转移及产业发展过程中粗放型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要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二是城镇建设中应以“基础设施先行”为指导目标,区域统筹考虑,避免资金投入的浪费。 2.5制度创新 多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主要调控手段。首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与劳动就业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加快住房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体制的改革;其次,深化农地流转制度改革;再次,建立城乡建设投资多元化机制,采取多种模式,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城乡公共产品生产领域。 3结论 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一个区域中生态环境敏感且重要的地区,不仅制约着城市发展规模及空间形态,还对城镇体系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城镇应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及环境承载力,采用分类控制的原则进行建设,即现状发育程度低,且用地条件、交通条件受限,生态环境敏感的城镇,应限制其发展,并逐步迁出人口,以保护生态环境;基础条件好、环境承载力高,且现状发育程度较好的城镇,应鼓励适度发展,以承接周边农村地区人口转移;区域内的中心城市应极核发展,保持中心城市在区域中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还应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鼓励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的发展,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只有正确认识人口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才能保证生态敏感区内城镇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作者:张晓梅 单位: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生态论文:生态文明视角下县域经济论文 一、生态文明概述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文明是继工业文明、农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文明型态,生态文明产生的重要现实背景是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工业文明虽然带来物质的极大丰富,但同时也导致环境的严重污染,在这种背景之下,人们开始反思工业文明,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概念。生态文明的核心思想是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人与环境要和谐相处。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路径是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循环经济、低碳发展,从而减少各类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将人类活动控制在生态环境承载力的范围之内。 (二)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依赖的关系,而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经济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没有经济的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建设也就没有必要的物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发展的现实路径,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经验已经证明,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行不通,没有生态文明,经济发展必然会严重受阻。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二者并不存在所谓的冲突,这是实现二者和谐发展的基础所在。 二、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县域经济发展问题颇多,这些问题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之间存在冲突与相悖,对于未来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巨大威胁。 (一)发展理念落后 我国县域经济在发展理念方面比较落后,长期以来,在政绩考核重心为GDP的情况下,各县级政府都将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提升,忽视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质量,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举例而言,一些县级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往往不顾本地区的生态承载力,一味引进三高一低的产业,给地区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危害。 (二)生态经济滞缓 生态经济发展滞缓是很多县域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生态经济本身属于朝阳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广义层面的生态经济是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高度统一的,具有可持续发展特性的经济。县域经济在生态经济发展方面重视不足、基础薄弱,生态农业、生态观光等产业发展比较滞后,县域经济发展缺少新的增长极。 (三)发展模式粗放 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比较粗放,只重视经济总量,忽视经济质量。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相悖,容易导致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不强。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粗放还表现在低水平重复性建设、传统产业占比过高、科技水平整体偏低、生产设备落后等方面,这些经济问题往往意味着更多的资源消耗、更多的环境污染,会给生态文明建设带来更大的阻力。 (四)人力资本不足 我国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人力资本不足,尤其是一些新兴的高科技行业发展更是严重依赖于人力资本。当前我国县域在人力资本方面储备不足,不仅难以吸引优秀人才的流入,同时本地区一些优秀的人才资源也不断流失,给地区经济发展转型、产业升级、生态产业发展等带来危害,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 三、生态文明视角下县域经济的发展路径 生态文明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重点从多个方面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更新发展理念 在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大背景下,县域经济发展要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仅要“金山银行”,更要“绿水青山”。在政绩考核模式方面,政府要将绿色GDP纳入到政绩考核中去,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坚决不能突破的底线,在生态保护方面进一步发力,力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齐头并进。 (二)发展生态经济 县域经济发展要将生态经济作为一个重点,将生态经济打造成为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高科技新兴产业等,壮大生态经济规模,发展生态经济的带动及辐射作用。在生态经济发展中,政府要创造良好的生态经济发展环境,从财税、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生态经济更好地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三)转变发展模式 县域经济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摒弃以往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推进集约经济模式。经济模式的转变要从产业布局、技术创新、设备更新等方面着手,从产业布局方面来看,要逐步淘汰落后产业,引入高附加值产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要依托技术创新来提升生产效益,减少污染;在设备更新方面,要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实现发展模式转变。 (四)加强人才引进 县域经济发展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意识到人才在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构筑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更多的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在人才引进方面,政府要在公共产品服务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不仅要依靠薪酬待遇来吸引人才,还要给人才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等,营造一个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氛围,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才的工作满意度。在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不断彰显的时代背景之下,县域经济必须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和谐并进,推动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旭霞 单位:山西省长治县委党校 生态论文: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理念的现状 (一)经济法理念的含义 “理念”实际上代表一种形象,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中的专业用词。法律理念是指法律的含义和现实化。经济法理念则是指人们在社会中对经济法发展规律的掌握、对经济法本意上的认识,以及对其未来发展的理性建设。经济法理念表现的是经济法规划和实施的最高准则,它与经济法领域的其他含义不同,它的社会地位高于法律意识、法律表象、法律观念。 (二)经济法理念的作用 对于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来源于实际的参与,同时认识又会对实际的参与起到指导作用。经济法理念来自经济法律的实践,是经济法的理性认识,它对于经济法的计划和实行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经济理念能够给经济法法律的制定确定了一个大致方向,有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同时可以帮助工作者整理归纳各项经济规章制度的概念和内容,营造一个合理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经济法理念可以对经济法的效果有一定预测作用,它能在经济法制定时贴合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具有超前性。经济法理念能从整体法律的角度分析经济法的计划和实行,指引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法的发展方向。经济法理念还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由于几千年的历史封建社会,我国传统封建的思想影响着很多人,使得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弱,法制观念低。经济法理念具备一定的合理性、真实性,它能够消灭传统落后的思想文化,增加人们群众的法律素质,营造一个科学的法制社会,最终将创造出一个进步与文明的社会。 (三)经济法理念遇到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经济法在我国逐渐兴起,直至90年代我国提倡经济行政法后把经济法纳入了行政法的范围内。当时大多数学者因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普遍的以为经济法是国家干扰经济的产物,所以将经济管理关系作为行政管理的一小部分。这样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经济法自身的独立性和实践性,妨碍了行政法与经济法的分开管理,使得经济市场中常常发生行政垄断的状况。由于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权利在经济法之上,部分地方政府和经济管理机构就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利来影响经济,导致了市场经济的不公平竞争。经济法最初兴起时在学术界没有得到相应的关注,甚至有部分学者以为法律机构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现代经济法根本毫无作用。这些现象的产生都是因为对经济法理念意识的薄弱所引发的。 二、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调整及重构 良好的思想是行动的指导,要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调整及重建经济法理念,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传统思想的解放。传统观念的创新、国民思想的解放是促进经济法建设的基础。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在社会形成了思想解放的热潮,邓小平同志先后在武昌、深圳、上海等地的讲话更是进一步的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极大加快了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热潮。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生态、社会、资源和经济的矛盾日益突出,将这些问题彻底解决还应从思想根源入手。思想的解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措施,经济法理念的调整和重建离不开观念和思想的创新。 (一)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调整 首先,要改变我国经济法理念的落后思想。经济法理念近几年来已经开始完善化,逐渐成为了具备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包括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五个大类:经济安全理念、公正公平理念、经济效益理念、整体发展理念、注重效益理念。五种理念与我国的政策目标、经济规律相适应,有着一定的法律意义。生态文明建设有很多新的理念、要求,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这五种理念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我们要改变我国经济法从前的旧思想、旧观念,不断促进生态建设和经济法理念的发展。其次,要注重经济法中的效益理念。我国经济发展中,获取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经济利益会使得部分经营者过分的注重眼前的局部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把环境成本计算于经济效益理念中,拟定经济法时应该将经济行为对自然环境的耗损也考虑其中。在发展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 (二)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重建 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与群众的积极参与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在生态文明背景下重新构建经济法理念时,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准则。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强调以人为主体的思想,它是经济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支撑点。在传统封建时期,以人为主体的意识不强,造成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低。因此,我们在生态文明背景下重建经济法理念,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人们在提高经济的同时也能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同时以法律的方式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作者:张颖 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生态论文:塌陷区生态景观设计论文 1矿区塌陷地带的情况 在对资源型城市边缘地带进行景观恢复与设计时,首先要对当地的生态情况、地理条件以及具体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设计出合理方案。如,邢台煤矿位于邢台市的南三环两侧,南北部分地势较高而东西部分较低,属于一般的平原地势。而邢台煤矿的两大塌陷区位于的李村乡年降水量丰富,约为533毫米,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当地土壤结构复杂,由种植层、粘土层、砂石层和卵石层组成。全市及周边地带总居住人口为2911人,耕地面积不到8平方千米,人均占有量较低。 2塌陷区生态景观设计研究与分析 2.1塌陷区生产适宜性分析 2.1.1发展绿地系统以及耕地系统 因矿区塌陷地带地质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并且具备一定不稳定因素,故并不适合房屋和道路的建设,所以在进行生态景观的恢复与再造时,就要着眼于当地自然环境的特色,因地制宜的开展治理措施。首先就是根据市区的风格有规划的进行当地植物的种植与培养,这样既美化了矿区环境也呼应了城市主设计主题;其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塌陷区进行土地人工改造,恢复其耕种的功能,发展当地特有的农作物,既为边缘带的人们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来源,又提高了人均耕地面积;最后,适当的开展养殖业,拓宽发展平台。 2.1.2进行产业景观的规划 资源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为了完成生产目标、赢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要求员工加班。长期的高负荷工作,使工人身心受到影响,不但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在作业过程中会埋下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生命财产安全。而在塌陷区进行适当的景观设计,可以为紧张工作的工人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有助于他们缓解疲劳。 2.2塌陷区景观再造地质条件分析 研究资源城市边缘地带地质真实情况,以邢台煤矿为例:地矿邢台地质工程勘察院研究和评测了研究区的地质,并分析了该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该地区拥有70~105m的标高和4%以下的平均坡度,基本上都属于比较平坦的地形;开采活动大部分都集中在该地区的西部,频繁的开采对地质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而东部地区只拥有少量开采工程,所以地质环境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但是相对于西部地区来说,状况较好,也就是说采空塌陷区的地质灾害在西部地区比较严重,在东部地区相对轻微一些。通过1996年和2004年这两年的该区域地形图分析,可以得出塌陷前后的地形数据,发现地面塌陷最为严重的地方已达到了7.4m的深度。我们根据开采年限将塌陷区划分为了三个区域进行系统、整体的研究分析,将开采年限在5年以下的区域定义为Ⅰ区,由于开采年限较短,具有继续塌陷可能性最大,可能会出现较严重的地质灾害,不适合建设项目的开展;我们将开采年限在5年以上的区域定义为Ⅱ区,但是如果该地区开采年限不足10年,则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塌陷可能,也不适合建设项目的开展,而开采年限在10年以上的区域,虽然也存在塌陷的可能,但是几率较小,一般情况下能够满足物流和市场等项目的建设要求;我们将下组煤不再进行开采的区域视为Ⅲ区,这部分区域几乎没有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通常情况下可以开发多种工程项目。 3邢台市边缘带塌陷区生态景观设计研究 3.1进行仓储物流和市场用地设计 根据设计规划,将此地区开发成为了龙岗钢材城、建材城和物流园。其中在邢煤电场路的北面以铁路为轴线,东西两侧分别为建材城和钢材城,钢材城以南是邢煤路,以北是南三环,用来储存钢材和运输钢材,该园区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满足钢材存储和交易的销售区,第二部分是商务中心,第三部分则是中心公园。建材城的南面是邢煤电场路,北面也与南三环相邻,用来各式各样的建材的存储和交易,该园区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经营区,第二部分是展示区,第三部分是物流仓储区,最后一部分是商务中心。除此之外,还设计构建了龙岗物流园,其西面与西北留村接壤,东面是邢台煤矿,北面临南三环,主要作用是促进当地物流产业和工业的发展,由四部分组成:物流园区、商品集散区、物流加工区以及服务于物流产业的配套区。 3.2规划绿地景观———“四园两带” 对于规划绿地景观,不仅要考虑景观和生态因素,还要做到以人为本,使得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提升。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将建筑规划在塌陷情况趋于稳定的区域,而建筑周边不稳定的地方则用来建造公园绿地,也就是所谓的“四园”,然后根据现有道路规划,沿南三环和钢铁路两侧建造绿地景观,即常说的“两带”。以形成“斑块”和“廊道”相结合的生态景观。 3.3保护农业生态景观 在塌陷区,一般情况下都存在着拥有塌陷隐患的区域及划拨到开采范围的区域,在这些区域我们会构建农业生态景观。以邢台矿区的塌陷区为例,它被大片的园林和耕地环绕,这些资源均能够修复其农业生态系统,如果政府给与资金支持,则生态恢复的程度和速度将会大大提高。 3.4进行塌陷区边缘住房建设 滨江路以西基本上属于塌陷稳定区,通过南水北调管理机构的认可和批准,我们以南水北调干渠为轴线,于其东西两侧建设居民住宅,即东西两个金牛集团阳光苑小区,再加上李村居民区,这个区域形成了较具规模的居住区,妥善安置了因为土地塌陷而需要搬迁的居民。 4结论 因为矿区长时间无节制的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问题解决起来十分复杂。其不但涉及地质结构的改变,而且对地表生态环境更是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坏。所以在进行生态景观设计与改造时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的问题,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解决:首先,改造第一步就是充分了解当前塌陷区的地质情况,对已经形成的灾害进行权威性的评估;其次,从距离城市最近的边缘地带进行规划设计;然后,选择环境、设施较为敏感的地段进行一一突破,尤其是电厂等重要部门;最后,尽量从耕地面积较少的区域开始,解决他们用地紧张的问题。 作者:祁焱华 单位: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生态论文:建造生态建筑设计论文 1生态建筑的内涵 以生态学的基本理论观点为基础,协调建筑与环境之间关系,。以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以建筑、自然、人类和社会四方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建造最适宜人类生活和发展的生态建筑。把建筑与周围的生态环境看作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生态建筑是在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已经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提出的科学的战略思想,生态建筑的最终目标是减小人们主观愿望与客观行为对环境所形成的影响之间的距离,努力促进生态环境朝良好的趋势可持续发展。采集和使用自然资源,减少建筑建设和运行的能源消耗,科学处理废弃物是研究生态建筑的主要内容。 2生态建筑设计的原理 2.1生态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有效保护和利用自然环境的方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保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平衡以及维护建筑物体周围生态环境系统的平衡。充分开发利用新能源,例如太阳能、水能和风能。在设计建筑物时应该结合考虑建筑周围的环境光、热、水,以及建筑视野、建筑风和建筑阴影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设计建筑绿化规划要与建筑附近的绿化体统一起来,成为系统网洛。建筑物通过窗户进行自然采光;通过在适当位置开口,用来通风,建筑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到绿化配置,减弱人工化的建筑环境:通过建设喷泉或是观赏水池等亲水设施来降低环境温度,调节气候。 2.2节约能源 建造建筑物必须以建筑物的功能性为出发点,努力减少使用能源物质,尽量不超量使用能源物质,不造成能源浪费,更加不要建造对于建筑整体结构或是使用功能没用的东西。不要过分地崇尚奢华、贵气、宏伟、奇特,等建筑风格理念。建造感性空间需要使用的材料与非结构的部分,则应该有效大力控制能源物质的损耗与消耗不能大于必要非消耗的能量物质的标准。并且大力推行通过使用自然材料或是人工制品来展示建筑的艺术性和人文情怀。尽可能建设生态建筑应该遵循的价值观是坚持使用用材料与能源的合理设计、建造的价值。 2.3广泛利用新技术 在生态建筑中,为了达到降低能源消耗的目标,使用环境保护型的材料以及无污染洁净的施工措施,提高对对能源的使用效率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建设中使用安全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材料,采用施工措施应是能够最大化的减弱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生态建筑的设计法则是以日照的强弱程度为依据,自动调节室内的蓄热和照明系统;强化对二次能源的使用;使用节约水资源系统,根据恰当的水温,水压进行水资源回收,建筑材料要选取耐久性能强、易于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在建造中多使用经过安全加工处理的再生材料,以不损害自然再生系统为基础来最大化的使用自然材料,倡导工厂化作业生产,尽量减少现场作业量,以防造成环境污染,提高建筑工人的施工效率与材料的使用效率,尽量不造成浪费,建筑设计要考虑到对于建筑的维修保养的便捷性。 2.4倡导健康舒适的理念 生态建筑要能体现建筑物的实用性和功能性,这就是建筑师对于使用者的人文关怀,通过建筑物加强使用者和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交流沟通,让人们能够建筑物中生活和工作都能享受到健康,感觉到舒服在健康、舒适。主要体现在创造良好的通风对流环境,增加建筑的采光系,生态建筑一定要确保创造适宜的室内温度和湿度,保证建筑物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系统的健全,创造良好的的视觉、声音环境以及心理感受。 3生态建筑设计方法 生态建筑的设计方法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即是最大化的存留建筑物中具有价值的生态元素,保持生态的完整性不受人为破坏,建筑物体和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共处。人类的建造行为杨改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与破坏,并且通过生态建筑中的人为生态方式对已经被破坏的自然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生态建筑的设计方法有两种,一是整体设计,二是单体设计。 3.1整体设计 在生态建筑设计时,就必须把需要建造的建筑物融入到整体的城市中,任何建筑物都是城市大建筑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建筑物作为城市整体建筑的一部分,在其设计规划时,就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在需要建造的建筑物所在的周围区域为设计目标,考察建筑场地的地貌地形,地质河流,天气气候等一系列基本自然条件,的基本条件、通过对这些自然因素做综合分析之后再设计切实可行的经济高效的设计方案,这就是所谓的生态建筑的整体设计。首先,生态建筑必须继承城市与地域的传统的景观特色,建造出能代表城市新面貌的新景观。生态建筑设计在改变原有不合理的布局模式、重新划分的区域、完善资源配置的同时生态建筑设计还要传承城市的历史文脉,保护城市的自然地理。其次,正确处理建筑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到生态建筑工程项目如何能创造出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生态建筑中怎样才能这些相互关联或是相互矛盾的元素综合在一起,进行系统的,高效的,全局的来考量,整体设计在生态建筑中的地位特别重要。 3.2单体设计 生态建筑物从构建成建筑的各具体要素来分类,可以把建筑物体划分为地面,屋顶,内墙,外墙,门窗,楼梯等等,基础、从建筑物的设计元素来看,可以把建筑分类为次要空间、主要空间、结构、秩序、交通等等:从建筑设计图纸所要表现的内容来看,则可以划分为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从建筑所要实现的实用功能和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的角度来看则需要考虑的是建筑物的牢固程度、承重程度,采光、保温、隔热等等。这些因素都在设计生态建筑必须要涉及的单体问题,由单体构成整体,只用把每一个单体设计好,才能建造出一个优质的生态建筑。 作者:李伟 单位: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论文:民间工艺品生态包装设计论文 一、生态包装设计的内涵与特征 传统包装设计属于一种开环设计,主要是为了实现包装的最初功能,它的运作模式是包装材料→包装产品生产→包装产品使用→包装废料弃入环境。很明显,这种包装设计几乎不考虑包装的环境属性,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的能源与资源,并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与传统包装设计明显不同,生态包装设计主要强调以系统集成观点凸显包装的环境属性,其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核心,在考虑包装基本功能要求的同时也注重生态系统安全的生态设计,因此,生态包装设计属于一种闭环设计,其运作模式是包装材料开采→包装材料生产→包装产品生产→包装产品使用→包装废料回收→二次材料循环再利用。 二、在民间工艺品中应用生态包装设计的意义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民族文化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开始重视民间工艺品的艺术魅力,尤其是一些具有特定含义的民间工艺品,往往会使人回想起那些已经逝去的美好时光,因而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和追捧。在以前,民间工艺品基本没有特定包装,只是简单的一块布或者一张油墨纸而已。在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的有力支持,民间工艺品市场日益繁荣,直接带动了民间工艺品包装产业的兴起和发展,逐渐焕发出勃勃的生命力。毋庸置疑,成功的包装可以在无形中提升商品的魅力,产品包装虽然没有声音,却能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一方面,包装可以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成为地域文化的解说员,将当地文化大力弘扬出去;另一方面,包装还能提升产品的艺术欣赏价值,使商品更容易地被大家所接受。所以民间工艺品要重视包装设计,使其成为文化传播的有效载体。当然,民间工艺品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仅仅依靠自身特质是远远不够的。“地方特色”是民间工艺品的不二特色,除了在内容、题材等方面苦下功夫,民间工艺品在包装方面还要与时俱进,不能囿于传统的藩篱,要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包装风格。生态包装设计在21世纪已经成为主流设计趋向,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开始意识到,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已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新兴价值观已被逐渐接受。民间工艺品是民间艺人创造的智慧结晶,在响应生态包装设计理念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而积极应用生态包装设计理念,与民间工艺品的内在精神是不谋而合的。在民间工艺品中应用生态包装设计,是时展的要求,也是民间工艺品凸显产品价值,焕发生命力的要求。 三、在民间工艺品中应用生态包装设计的策略 在悠悠历史长河中,每一次社会变革、每一项科技发明,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善和生活环境的变化,都会对包装的形态和性质产生巨大的影响。纵观包装设计的发展演变过程,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轨迹。毫无疑问,包装设计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文明中的一种文化印记。随着时代变迁,人们对于生态包装设计这一本原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在民间工艺品中积极应用生态包装设计,已经成为业界的普遍呼声。具体而言,在民间工艺品中应用生态包装设计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民间工艺品在选择包装材料时不仅要考虑包装材料必须实现其保护功能,还要强调包装材料的生态影响,只有使用生态包装材料,才能体现出生态包装设计理念。鉴于包装材料生产会对自然资源产生消耗,在包装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种废料,所以民间工艺品在选择和使用包装材料时,要充分了解包装材料的性能,尽量选择可以回收再生、能够重复使用或者能够自行降解的包装材料。同时,要选用单一包装材料,这样可以减少包装材料种类,节约资源。实在要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包装材料时,要使包装材料易于识别,不能喧宾夺主,减弱了民间工艺品的自身价值,甚至可能产生“买椟还珠”的尴尬现象。另外,尽量不使用原材料短缺的包装材料以及废弃后需要特殊处理的包装材料,否则会违背生态理念。其实,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生态包装材料随处可见,比如棉、麻、丝绸等,这些材料具有浓浓的民族气息,将其应用于民间工艺品包装,可以产生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 2、设计合理的包装结构 民间工艺品在设计包装结构时,要在确保产品在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不会因为受到外力作用而产生变形、损坏的基础上,以减少包装材料消耗为目标,坚持“简而美”的设计原则。一方面,民间工艺品要实现包装结构组合和拆卸化设计,即包装的不同材料以及各个零部件之间要容易拆卸、组合和维修,这样才能尽量延长民间工艺品的生命周期,也有利于包装材料的循环利用,减少新包装材料的消耗,体现生态设计理念。另一方面,民间工艺品要实现包装模式化结构设计,即提高包装结构零部件的灵活性和实用性,促使各个零部件容易快捷更换,或者在同类产品中可以重复使用,以此延长生命周期。另外,民间工艺品还要重视包装结构零部件的环保设计,尽量减少零部件的数量与类型,即实现整体化设计。在我国,诸多材料可以实现合理的包装结构,比如饱满的葫芦有着流动的线条,坚挺的竹节有着笔直的线条,这是任何人工雕琢所无法实现的。民间工艺品可以从自然形态的材料中寻找设计灵感,运用天然的包装结构提升民间工艺品的独特魅力。比如葫芦外壳坚硬、保护性佳,不仅外形美观,而且便于携带,可以积极应用于民间工艺品的包装设计中。 3、采取适宜的包装装潢 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即指用文字、图形和色彩等视觉元素美化产品表面,以此吸引人们的眼光。在生态包装设计理念的指引下,民间工艺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不仅要考虑画面装饰以及产品信息的审美传递,还要注重包装装潢需要的原料、废料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种种影响。鉴于民间工艺品的本质特征是“本真”,所以在包装民间工艺品时要避免过度装潢,在色彩、薄膜、电镀材料等方面要加以一定的限制。一方面要避免使用含有重金属的油漆、染料等有毒物质包装民间工艺品,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可以使用不含有毒成分的、分离时易于分解的粘合剂,提高工艺品的使用寿命。在色彩方面,可以运用与工艺品本身相近的色彩,起到相互衬托的作用;在文字方面,要选择能够凸显工艺品本土地域特色的字体,比如楷体、篆体、隶书等;在图形方面,要将民间艺术的元素提炼出来,并与现代设计有机结合,既体现地域特色又凸显时代色彩。 四、结束语 在世界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民间工艺品如何创造出既有本土特色又符合生态设计理念的包装,是业内人士必须不断探索的问题。随着回归传统、保护生态的呼声越来越高,民间工艺品生态包装设计将成为主流发展趋势。 作者:洪婵 冯正未 单位:徐州工程学院 生态论文:环境伦理视角下生态旅游文化论文 一、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构建之意义 (一)生态旅游文化是对图瓦民族传统环境伦理思想的传承和发扬 喀纳斯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被纳入国家“人与生物圈”网络,同时还是我国图瓦人的主要聚居区。图瓦人是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被外界关注的族群,是蒙古族的一部分,被称为蒙古图瓦人。图瓦人历来有着保护牧场的强烈意识,形成了环境伦理观中的选择牧场的观点——即把畜牧业的发展限制在自然界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种传统观念控制了牲畜不断扩张给有限的草场带来压力的状况,也维护了整个喀纳斯生态圈的整体平衡,有利于草场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严格遵循自然规律的背景下,图瓦民族得以顺利开展自己的畜牧业并长久的发展下去。图瓦民族的传统环境伦理思想是现代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基础,对保护喀纳斯生态资源,构建喀纳斯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二)构建喀纳斯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具有急迫性 据课题组调查:诸多影响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的现象反映出喀纳斯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与生态旅游文化教育之间存在现实反差;反映出生态旅游教育普及度和教育深度与喀纳斯生态旅游发展的不相适应,具体反映在旅游开发、管理和宣传等各个方面。据课题组调查:喀纳斯村、禾木村和白哈巴的村居民普遍表达了对旅游发展的积极态度,分别有86.4%、85.7%和86.5%的居民表示支持旅游业发展,并对旅游培训和就业表现出很强的参与意愿。但不支持者在原因上毫无例外地集中在对旅游开发“会”或者“可能会”毁坏他们既有的生态环境的顾虑上。现实说明构建喀纳斯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的急迫性。 二、环境伦理的演进与现代环境伦理内容的重塑 (一)传统环境伦理概述 中国传统生态伦理观中“天人合一”思想与作为近代以来工业文明的理论基础的机械自然观相比,它主张世界的有机生成性而非机械组合性,它强调人与自然的血肉相依与和谐统一,而非为了人类的一己之私肆无忌惮地血腥屠戮其他生命物种甚至毁灭生命栖息的生存环境。“天人合一”思想是重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灵感源泉,它与人文主义精神及后现代生态思想中的科学精神相互补充,给现今的我们在面对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如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这些问题上给出了很好的启示作用。西方环境伦理学开始于18世纪末。工业革命取得巨大成功,人们收获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酿成了灾难。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生态环境失衡,工业的发展带来了空气和水资源的污染。法国思想家阿尔贝特•施韦泽在1915年提出“敬畏生命”的伦理是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本质。保尔•泰勒在《尊重大自然》(1986)一书中表达了自然生物都有自己的权益,他提出的不伤害原则,不干涉原则,忠诚原则和补偿正义原则成为捍卫西方环境伦理规范的典范。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多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攫取型经济”的生活方式,对自然地依赖性大。从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观念看,受信仰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对自然地崇敬,敬畏之情尤为显著。例如蒙古族的传统文化中就蕴含着生态伦理观念,其内容可概括为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与我们当今贯彻可持续的发展观的理念不谋而合。 (二)可持续发展观下环境伦理的内容重塑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注重社会综合发展的新型发展观。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和西方的“敬畏生命”伦理以及西北少数民族崇拜自然并强调自然生态平衡的观念对于环境伦理内涵的重塑具有重要价值,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支撑。课题组认为:可持续发展观下环境伦理的内容至少包括两方面内涵——其一,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要关注眼前的利益,更要关注长久的利益,要将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提到同样的高度;其二,环境与自然资源在开发利用中遭到破坏,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生态资源的修复与再生利用,维护生物多样性,这时候生态利益高于社会利益,更高于经济利益。 三、喀纳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的构建 1.生态环境法制教育。 一方面,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保障是公平执法。对景区从业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法制教育,目的是使其在执法过程中能正确制止不规范的行为或破坏景区自然资源的行为,维护景区的旅游资源,使他们的环境执法的效率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监测制度不断完善,从业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在喀纳斯旅游景区中,在限制游客数量的同时应该规范游客的旅游行为,加大自然资源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游客以及潜在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具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们能自觉自愿的维护环境的整洁,促进生态环境的和谐;又使环保意识较差的游客能规范自身旅游行为举止。 2.可持续发展观下的生态文明教育。 生态文明的标志是实现经济利益,生态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喀纳斯从一个无人问津的游牧山区到现在的景区人数过剩的旅游胜地,旅游业发展速度之快是始料未及的。随着游客的大量涌入,景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这种现状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文明的教育普及显得尤为重要。 3.环境科学知识教育。 生态旅游资源的规划利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景区动植物的精心呵护都是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重要组成部分,这需要环境科学知识作支撑,教育先行是保障。 四、完善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的运行路径 生态旅游文化教育具有明显的素质教育、文化教育、普遍教育的特征。通过生态旅游文化教育可以建立起一个尊重自然、各方和谐发展的旅游新环境,进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就喀纳斯景区的旅游发展来讲,旅游伦理教育、保护生态环境教育要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有序而超前地进行。 1.师资力量建设。 首先,打造一支固定的高素质的讲师队伍,学科背景应涵盖环境科学、生态伦理、环境法治等方面,应当足够了解和熟悉喀纳斯人文历史和喀纳斯自然风貌。其次,开展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宣传环保知识。而环保知识的宣传必须要有较庞大的讲解员,培训中应把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志愿者看成是培训的首要对象。 2.教育资金上政府应给予支持。 政府对环保事业的态度决定了环保事业发展的效果。政府应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环保事业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把环保教育的发展认真落到实处。开展环保宣传活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招募专业的教师和组织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置办基础的环保设施和印发环保教育的材料。这些准备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政府应给予资金支持以确保环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丰富教育内容与手段。 环境教育内容上分为环境科学知识教育,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环境道德原理知识教育,手段上可以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展开。通过具体的环保活动,在不破坏景区环境和谐的情况下,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公益广告宣传,使讲旅游伦理、讲生态保护成为深入人心的理念,习以为常的行动。开展环保教育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材料对居民进行专业系统的环境知识普及,提高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也促进了环保教育活动的多元化。 4.构建定期进行教育效果评价的机制。 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的成效评价应有一个科学的评估体系,定期进行教育效果评价,既对教育活动起到了监督作用,也可根据评估的结果对今后的教育活动给予一定的指导作用。对教育内容也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教育实效性并能顺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生态旅游文化蕴含着生态文明理论和环境伦理思想。随着环境伦理的演进,以传统环境伦理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成为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支撑。喀纳斯生态保护区构建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的关键在于,通过长效教育机制,确保可持续发展观下的环境伦理植入每一个生态旅游参与者的内心,以内心自觉指引旅游行为自觉,最终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性。 作者:杨晓萍 杨勇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法学系 生态论文:生态旅游茶文化论文 一、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的基本理论 1.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的内涵 从目前学者们对生态旅游、茶文化旅游以及对茶文化生态旅游的各种论断中,可以初步归纳总结出关于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的内涵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即一是旅游目的地一定是名山,或正在形成的名山,而且必须产茶、经营茶,并有茶农社区和经营主体茶农;二是旅游内容一定要有将茶叶生产、加工、消费的全过程并化解为种茶、采茶、制茶、观光茶、品茶、购买茶以及欣赏茶艺、体验茶道等旅游者可参与可体验的旅游活动,而且形成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茶叶生产社区与茶文化旅游者双赢的协调和谐局面;三是既强调对名山自然生态环境和茶文化景观的保护,又要保证旅游者置身于自然、真实、完美的茶文化环境中陶冶性情、美化心灵,享受中国博大精深茶文化的美;四是旅游者一定要有强烈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意识,对中国政府关于建设“两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有深刻认识,是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 2.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建设的意义 中国的名山尤其是南方名山,一般都具山美、水美、林秀的特点。按照传统的审美观,一般都具有雄、奇、险、秀、幽、旷等美的形象特征,而且具有其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考察价值,故而“自古名山僧占多”;也是学者盘桓、文人墨客登山和游山抒发胸怀的重要对象,也就有孔子的“仁者乐山”之说,以及“陶渊明性本爱丘山”、“李白一生好入名山游”、“徐霞客一生与山结生死盟”之举,旅游业也就成为了现代名山开发建设的主导产业。茶文化生态旅游所提供的是农旅结合、“禅茶一味”而最富生机和活力的高品位旅游产品,从而丰富了名山旅游活动的内容。中国的名山旅游特别是中纬度地区的名山都具有淡季、旺季之分的弊端,而茶为多年生常绿作物,即使冬季,仍可形成“冬雪初雾吐白花满川谷,弥望新粲,异香拂人,寒蝶冻余,迎距宛转如春日”(清王船山《莲峰志》)的活力,亦可充分利用其景区旅游淡季的旅游设施和服务。名山景区多有发达的前山和相对落后的后山之分,茶产多集中于后山,一般保持着原始天然的自然生态环境,扶持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的发展,也就成为了缩小名山景区区域差异、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南岳衡山景区茶文化生态建设的特点 1.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一直受到珍重 五岳之制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五岳独秀”是对南岳衡山生态环境建设的总结和概括。在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带性植被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环境下,72峰间终年云雾缭绕,清泉涌流,瀑布跌水棋布,河水四季丰盈。并有烟云异彩、雾松冰雪、日出奇观、海市蜃楼等特色天景现象。南岳之秀关键在于其林,有林则山青水秀。南岳衡山的森林植被率高达94%,构成特有的“林海”、“竹海”、“花海”奇观,还保持着十多处寺庙周境的次生原始森林,并有金钱松、绒毛皂荚、银杏、红花油茶、云锦杜娟、白玉兰等稀有珍稀品种,而其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在于其多方面的关注重视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地大山深的南岳衡山,历史时期多为无主公山,其山林容易受到人为破坏,但其保护和建设历来受到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贤达,仙道名僧的呼吁保护和积极倡导。如在那“襄劝邓百姓,两京衣冠,尽投江湘”《旧唐书•地理志》的唐代中后期,南岳衡山就曾受到畲瑶先民的斩伐烧畲,其时居住于南岳衡山的玄泰禅师特作《畲山谣》呼吁保护山林;南宋理学大师朱熹担任潭州刺史时,为南岳衡山禁止毁林垦荒而了《约束榜文》。在名山建置上,最早五岳各设岳牧,宋代诏五岳各置庙令,明代设永寿司,清代设僧纲司、道会司,乃至民国初年到建国前夕,官方先后在南岳衡山设立了“小林区管理局”、“林垦局”、“管理局”等林管机构;建国后山林一律收为国家所有,并先后设计了南岳林场、南岳园艺场、南岳树木园等管理机构,对其山林进行了统一管理和开发,有力推动了南岳衡山的生态环境建设。 2.茶叶生产的种植历史悠久 南岳衡山七十二峰连绵,又正好处于世界“绿茶黄金纬度”(北纬25-31度)地带,其茶叶生产的历史始于汉代,但识茶、用茶的历史更为久远。据清代黄本骥《湖南方物志》载:“湘中产茶不一其地,佳者有衡山之钻林,盖极高岸磴所产,日色不到之处,往遣捷健樵者缘木采之”,实际上这是一种生长于悬崖峭壁之上的野生茶种,至今尚遗留有20多个品种。茶叶最早称为“萘”,湖南的茶陵(包括现今的炎陵县)古称“萘乡”(景阳山)、萘水(繲水),《汉书•地理志》的萘陵即“茶陵”。唐陆羽引《茶陵图经》云:“茶陵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可见茶陵一带西汉或更早就种植茶叶了。而茶陵古代曾一度属衡州府管辖。繲水中下游即流经衡州府,并于衡山县境注入湘江;在南岳衡山一带至今留有众多的炎帝及其弟子的遗存遗迹。“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的传说也在民间广为流传,还有陆羽茶经也有关于“衡州茶,生衡山山谷”的记载等,由此可以认定南岳衡山识茶、用茶、种茶的历史不晚于汉代。但其大规模种植和加工始于唐代中期,而且是其时重要产茶区,也是著名贡茶之一,《茶经》还将衡州列为全国产茶四十三州之一;在宋代的南岳衡山仍然是全国重要产茶区,而且其茶叶大量销往北方,乃至明清仍然是“沿山皆茶……,满川谷”(王船山《莲峰志》),足见其古代茶叶生产长盛不衰的历史。 3.名山茶文化积淀深厚 南岳衡山茶文化根基深厚,茶诗、茶文、茶歌、茶楹联文化得天独厚。“客有衡岳隐,遗余石廪茶,自云凌烟硝露,采摘春山芽”(唐李群玉《龙山人惠石廪方及团茶》);“小园茶树数千章,走寄萌芽初得尝。虽无山顶烟岚润,亦有灵源一派香”(朱熹《夜得岳后庵僧家园新芽》);“浮瓯雪色喜初尝,中有祝融风露香。径欲与君同晤赏,短檠清夜正相望”(宋张磘《上封新茶》;“荆楚腊将残,江湖苍莽间。孤舟载高兴,千里问名山。雪浪来无定,风帆去是闲。石桥僧问我,应寄岳茶还”(唐齐己僧《送人游衡岳》;“深山三月雪花飞,折笋禁桃乳雀饥。昨日刚传过谷雨,紫茸的的赛春肥”(清王夫之《摘茶词》);“破门破屋破沙锅,住在溪边煮月多。挑担柴米来一捆,拾象橡粟老烟波”(清破门僧《摘岳茶•志之以诗》)等咏茶名章佳句炙烩人口。唐代杜荀鹤、杜甫,宋代欧阳修、王安石、文天祥等诗文大师也都有咏颂南岳衡山茶的诗篇不少。仅朱熹、张磘的《南岳唱酬》一书中就有咏茶诗7首,明未清初著明哲学家王夫之竟达10首。我国明代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在其游南岳衡山日记中也有关于“中立(僧)以芽茶馈”的记载。现代,咏南岳衡山景的新作仍然不少,如“路陡山高险,心愉步缓松。茶叶层绿绿,树树傲冬隆“(陈兴琰《重登南岳》),“大寨精神辟地才,银锄挥地岳云开。新茶叶展春仍驻,华盖峰高客数来”;烟霞峰下夏禅鸣,雨过茶山满眼青。昔日诗僧留妙句,三杯淡绿醉心灵“(谢洪治《烟霞峰品茶》)”。还有湘潭大学杨春秋教授的南天门茶联:“到南天门歇歇脚,喝杯茶去;到祝融峰看看山,携朵云来”,以及著名歌唱家何纪光的“挑担茶叶上北京”等,都极为传神,共同形成了南岳衡山博大精深的茶文化宝库,为其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提供了丰厚的精神食粮。 三、南岳衡山茶文化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构想 1.强化南岳衡山有机茶的品牌建设 品牌,是信誉的保证和对消费者的承诺。美国著名广告专家茉利莱特曾说:“未来的营销是品牌的战争-品牌互争长短的竞争”。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发展的第一核心要素应该是优质的品牌有机茶。众所周知,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食品。有机食品是中国一般绿色农产品的最高层次,是一类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位的环保安全食品。有机茶就属于有机食品之列,而且我国第一个有机食品产品就是由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浙江省进出口公司于1990年联合开发的有机茶。。因此有机茶本身就是品牌。南岳衡山的“南岳云雾茶”即属于一个有机茶品牌产品,并以其“香高、色绿、味爽、形秀”等特征,而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质名茶和中国优质名茶,其茶多酚、氨基酸氮水浸出物、儿芽数总量等方面的指标值与“龙井”、“碧螺春”等国内名茶相比均不相上下。其龙池茶场就是获得湖南首家有机茶认证的生产基地,2005年至2007年获得欧盟和美国颁发的有机茶证书。就是这么一个产品,种植规模不上万亩,产量不上万斤,单位面积产量与产值都相对很低,没有形成真正的品牌产品优势。为此,必须强化品牌意识,加大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投入,通过内部整合,外部联合,做大做强南岳云雾茶这一品牌,不仅要有质高量大的南岳云雾茶保证市场供应,而且要在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中,让旅游者看到的是茶园,闻到的是茶香,听到的是茶歌茶调,吃到的是放心茶饮料,欣赏的是茶文化,带走的是品牌南岳有机云雾茶。 2.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无论是发展生态旅游,还是进行生态有机茶的生产,都有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及“五岳独秀”的南岳衡山,生态环境的本底极有利于优质的机茶的生产。经国家环保局有机茶发展中心对其茶园的大气、水体、土壤等10项环境指标进行严格监测和检验,被认定为一切均符合发展有机茶生产条件。另据有关资料显示,其茶园1979年以来就禁止使用化学农药,保护和利用其天敌,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维护茶园生态平衡,使茶园天敌与无害虫种类比例至1996年便接衡水平,从而大大提高了茶叶的产量、品质和效益。据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鉴定认定,其有害物质理化检测明显低于国家现行水平,但其大环境不容乐观。首先,所接待的国内外游客超常增长,且季节分配的极不平衡。如1980年所接待的国内外游客为25万,至1985年近100万,5年增长4倍;进入21世纪增数仍然不减,2010年为420万人次,至2012年达608万人次,而又一直集中分布于南岳衡山约80平方公里的核心景区的8月至10月,使得前山南岳古镇至祝融峰一线每当旅游旺季更是人满为患。目前南岳衡山的主要茶园又多分布此线的两侧,给茶园环境无疑带来一定影响。其次,在南岳衡山景区周边原有京广铁路“107”国道公路基础上,已是高铁客运线、高速公路线纵横交错,不仅促进了其景区人流物流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景区周边古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样会给景区及其茶园带来影响,其环境保护和建设就显得到十分必要和紧迫。唯有办法,一是精确测算出其环境承载量,限额接待年进山游客数量;二是调整优化茶园布局,在“南岳云雾茶”品牌建设前提条件下,将新建茶园尽量布局于后山及其周边适宜地带;三是进一步加速其生态环境建设。 3.重点发展养生长寿茶生态休闲度假旅游 2013年10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力增到2020年建立基本覆盖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这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立小康社会的具体落实,也反映了现代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人们生活方式的行为意识普遍由“小康型”向“生态型”升华时代,对健康长寿渴望和追求的心声。特别是当代城市居居向往清新雅静自然生态环境,吸取绿色有机精华,以调节生理机能,这就催生了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业的发展。而南岳衡山山峦叠嶂,云起峰流。林深竹茂,瀑布跌水遍布,清泉涌流,有利于人体健康的空气负氧离子的浓度最高可达2.6万个/cm2,植物精气也极为丰富。深入其境,可春看百花争艳,夏观烟云异彩,秋望红日东升,冬赏雾松冰雪,一年四季令人赏心悦目。尤其是在林海里游戈,可听林海松涛清迈,观岩影溪声清越,五里不同景,十里不重天,景色清幽雅静,正是怡情养性的最佳旅游胜地,更令人向往的是南岳衡山还是皇帝钦定的“寿山”、“寿岳”,也是民间祈福祈寿心中的“圣山”。唐玄宗曾派朝廷要员及道士专程到南岳朱陵洞投放祈福求寿的《金龙玉简》;宋徽宗赵佶在南岳金简峰皇帝岩顶御笔大书目“寿岳”摩崖;清代康熙帝在《重修南岳大庙碑记》中说:“南岳上应北斗于衡,亦名寿岳”;雍正帝上渝“南岳皇上主寿之山”,每年数百万向南岳衡山祈福求寿所唱“十愿歌”的第一愿就是“一愿父母登寿城,寿比彭祖八百春”。当代辞源亦明释:“寿岳即为南岳,上承天象,下承地脉,聚精结气,护国佑民,延年益寿,吉祥无限。”遍观南岳衡山有“寿”字石刻数千处,寿文化建筑景观如延寿亭、寿佛殿、寿宁宫、寿间桥等数百处,还新建有万寿鼎、万寿广场以及寿文化主题公园。南岳衡山还是一个名至实归的长寿之乡,10万人口中的百岁长寿人比例符合“世界长寿之乡”的标准;地处后山的岳林乡杉湾村还被湖南科协命名为“百岁健康村”,这些都与“茶乃养生之仙药,延龄之妙术”(日本高僧荣西《吃茶养生记》相契合,因此重点发展养生长寿茶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为其最佳选择。概括起来,南岳衡山所产“南岳云雾”名茶、只有依托其“五岳独秀”、“中华泰岳”的品牌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优先发展其养生茶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应是其最佳选择,有待进一步探讨。同时这也是一般名山茶文化生态旅游发展的共同课题。但各有其特色和优势,也很值得研究。 作者:刘秋菊 杨载田 单位: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与衡阳师范学院 生态论文:生态化策略作文教学论文 一、生态化作文教学内涵 (一)基于生态视角的作文教学 生态系统(ecosystem)最早由英国泰勒于1935年提出,是指由生命有机体(或生物群落)及其环境组成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具有特定功能的综合体,典型的生态系统由生命有机体和非生物环境组成,而根据生物有机体在物质与能量运动中的作用,可分为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三大类。将教学置于生态系统之中,即教学生态系统,其生命有机体是从事指导活动的教师和从事学习活动的学生,教师与学生通过教与学的活动向系统输入能量,同时师生关系、生生关系也为能量的输入提供了一个特殊的生物环境;非生物环境是教室及其与教学有关的环境,在生态教学系统中,非生物环境为教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教学的本质是主体间的指导学习,教学生态系统中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作文的活动即为作文教学生态系统。在该系统中,教师的指导活动与学生的学习活动共同构成了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活力,师生关系与生生关系构成了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组织结构,而由教师、学生以及师生关系、生生关系一同组成了恢复力。激发师生活力,优化系统组织结构,提高系统恢复力,是维持作文教学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的三大要素。 (二)生态化作文教学解析 生态化作文教学,就是基于作文教学生态系统中的教师指导学生学会作文的教学活动。教师在作文教学实践中学会指导学生作文,学生按照教师的作文指导在作文实践中学会作文,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和学生的写作效能是激发系统活力的有效途径。教师指导作文的过程与学生学习作文过程的适合度,学生与学生学习作文过程的适合度,集中体现了师生、生生关系的融洽度,而提高师生关系、生生关系的融洽度正是优化系统组织结构的有效策略。由系统活力和系统组织结构组成的系统恢复力承担着系统协调功能,教师与学生活力的激发度和师生关系、生生关系的融洽度决定着作文教学生态系统恢复力的强弱或大小。生态化作文教学要求在舒适的物理环境和愉悦、和谐的心理环境中,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语文学科特点及作文教学规律,教师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以学生为学习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以现有教育价值观为指导,通过研究教师、学生、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文本以及生活世界等因素构成的作文教学生态系统诸要素及其关系与功能,探索序列化、跨学科的作文教学有效途径与方法,解决当前作文教学难题。生态化作文旨在激发和唤醒学生展示对生活、自然、社会和自我生命的感受与思考,指导学生用作文去表达自我、剖析自己、丰富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学生的审美力、领悟力、思考力和探究力,提升包括语文学科在内的各学科课堂教学效率、效果与效益,构建共同写作体,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健康生态人格的形成。生态化、整体化、开放化与发展化是生态化作文教学的重要特征,而真实性、生命性、自主性、主动性、体验性、自然性、多样性与生活性是生态化作文的基本特点。 二、生态化作文教学策略 (一)系统活力激发策略 教师与学生构成了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活力要素,发挥着动力功能,是生态化作文教学的关键因素。在作文教学中,教师的指导能力直接决定着学生的作文水平,而教师只能在自己的作文实践和指导学生作文的实践中学会指导,提高指导能力。因此,教师作为作文指导者,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加强文学底蕴和知识素养;同时,更要认识到自己的写作行为会持久地为学生作文起着示范作用,对学生作文发挥着有效的指导功能,并向学生传递着人人都能写好作文的讯息,从而向作文教学机体大系统不断输送正能量。可以说,学生作文立意平庸、内容空洞、文体单一、构思平淡等不良现象大都是与教师的指导不力有关。生态化作文教学与传统作文教学的一个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具有生态化特征,确立学生在作文教学中的主体性地位并“适时改变学生的生态位”,使作文教学活动“符合每个不同生态位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从而调动“学生释放能量和创造力的热情”。同时,还要驱动学生的内部写作机制,了解学生的需要,消除学生对作文的惧怕心理,引起学生的写作兴趣,引导学生表达真实情感,指导学生勇于表达自我,敢于彰显个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这一活力要素的主体性作用,为学生提供体验作文成功的机会,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为每个学生寻找最合适的资源去促进他们发展的最大化”,“最大化地拓展心理发展空间,丰富人生体验”。作文的过程其实就是学生对自我能量的释放,也是对自己内在热情与感受的承诺,而表达对自然、社会、自我生命的体验与感悟的文章,作文主体一定不会缺失,语言一定不会乏味,情感也一定不会虚伪。 (二)组织结构优化策略 师生关系、生生关系以及师生与环境的关系,构成了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组织结构要素,发挥着协作功能。在作文教学生态系统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主体间的指导者与学习者的关系,其本质上是协商性共生合作关系。教师是指导的主体,所以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做好指导学习工作;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以学生要竭尽全力地去履行自己的学习权利。生生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协作学习的关系,学生与学生群体的关系、学生与学生个体的关系以及师生关系,直接决定着学生个体在学校生活的软环境。应当指出的是,师生与环境的关系,本质上就是教师与学生群体共同营造的文化环境、精神环境与心理环境。基于对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组织结构要素的分析,优化组织结构才能保证系统诸要素和谐动态平衡发展。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有利于打通师生写作能量输送渠道,教师首先要为学生疏通能量信息的渠道,引导学生为作文打开吸取材料的仓库,这个仓库就是自然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的感受能力和领悟能力。同时,教师要善于以学生的角色身份去感受所见所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拓宽感受源。另外,师生本身就是珍贵的写作资源,教师要善于挖掘自己和学生已有经验,并善于设置调动已有经验的触动点,引领学生自主作文,培植学生的自我话语,倡导个性化写作。团结友好的生生关系有利于发挥生态系统“群聚效应”,构建学习共同体。学生与学生个体、学生与学生群体的交往与互动,使学生在同龄人那里汲取能量,刺激创作欲望,在群体中建立自己的坐标系,并在与同伴的作品交流的过程中取长补短。和谐的作文环境有利于师生活力的激发,营造民主、和谐的作文情景和温馨、舒畅的心理环境十分重要,教师要注重作文情景的创设,指导学生走进内心,走进生活,走进历史,加强语言组织与表达训练,掌握作文的基本思路与基本方法,促使学生能够以读者的身份去审视自己的作品,从而能够采取适当的方式围绕着主题去表达自我。这样,就能够很好地解决作文主体缺失、内容空洞和情感虚伪等问题。 (三)机制恢复增强策略 恢复力的作用是维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正常运转,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及其师生与环境的关系共同构成了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恢复力要素,起着协调作用。教师的教学指导活动主要体现在备课、课堂教学和教师帮助三个方面,而影响教师输入系统能量的主要因素是时间量、自主性、主动性、专注度和关注面;学生的学习活动主要表现在课堂学习、求助教师和同伴互助,影响学生输入系统能量的主要因素是时间量、主动性和专注度。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分别体现为教与学的关系、学与学的关系,而适合度是有效发挥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促进系统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适合度主要包括目的适合度、内容适合度、方式适合度、态度适合度。师生交往与生生交往铸就了课堂生态系统的文化环境、精神环境和心理环境,而师生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资源环境。生态化作文教学要提高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恢复力,首先,教师要强化备课意识,优化教学流程,寻求其他教师的协作,将学生的主体地位放在首位,满足学生的身心需要,并肯花费一定的时间去思考与设计适合学生认知特点的教学程序,积极主动地去指导学生作文;其次,要明确告诉学生写作目的和写作注意事项,引导学生认真审题,选材组材,并作为组织者和表达者的身份明确写作内容、确定最佳立意,构思文章架构;第三,师生与生生之间要适时交流讨论,并给学生提供一定的时间去展示作品、研究范文,为学生提供写作借鉴;第四,要指导学生大量阅读,构建读写生态链,掌握作文基本知识,并能够按照写作主题及时有效地提取生活经验,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用自己的脑去思考,倡导个性化写作,力求作文具有时代气息和生命特征,有效解决学生主体缺失、立意平庸、情感虚伪等问题;第五,要给学生积极反馈,提倡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给学生修改作文的时间和机会;第六,为学生创设作文情景,激发学生现有资源,使作文既定场景触动学生的感受点,使物质环境对学生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明示教学,让学生了解教师的思路,让学生知道专家们常用的成果的写作策略,减少学生对作文的神秘感和畏惧心理。 三、生态化作文教学保障机制 (一)建构协作化作文教学机制 协作化作文教学建构机制是指建构并推行跨学科写作教学体系,加强各学科教师的联系与协作,将写作教学渗透于各学科的教学之中,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打造实效课堂。研究发现,写作并不仅仅在母语教学中运用,在数学、科学、社会、应用学习等学科也同样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写作可以有效促进各学科的学习。兰格和爱朴里碧(Ap⁃plebee)也强调写作与学习的关系,研究支持写作促进学习的观点,写作形式、写作目的也影响着学生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并描述了对写作功能的理解:强化学习新内容;为新学习活动勾画出相关知识经验,强化和回顾想法和经验,形成和扩展知识;评价知识和技能。美国的“跨学科写作”推行了多年,各学科教师都可结合自己所教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情景进行写作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在美国有一支庞大的作文教师队伍,致力于传播作文教学思想,推广作文教学事业,协助学科教师进行跨学科写作教学。而我国的作文教学只是语文学科课程实施的一部分,其他学科教师还没有认识到写作对促进本学科学习的重要作用,没有应用写作来提高学生的学科能力,更没有专业的作文教师队伍去推动作文教学事业的发展。借鉴国外先进的作文教育教学理念和策略,有利于改变我国作文教学的窘境,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和思维能力。当前,我国的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构建协作化作文教学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对学科教师的培训,让学科教师认识到写作对促进本学科教学效果的功能与作用,是构建协作化作文教学机制的前提条件;充分发挥学校教研组的作用,协调学科教师的教学进度,加强学科教师间的团结协作,是构建协作化作文教学机制的重要因素;提高学科教师运用写作来促进本学科知识内化的能力,掌握在本学科教学中灵活运用写作来实现高效课堂的方法,是构建协作化作文教学机制的关键因素;消除学生对写作的畏惧感,调动学生写作兴趣,明确写作目的和写作方法,是构建协作化作文教学机制的中心工作;使写作成为学科教学过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学科教学内容与写作训练有机结合在一起并成为一种常态,是构建协 作化作文教学机制的重要任务。 (二)建构规范化作文教学机制 规范化作文教学建构机制是指构建合理有序的作文教学环节,为教师提供作文教学的一般步骤,为学生搭建作文的支架,以提高教师指导学生作文的能力和学生的写作水平。国外有人对此进行过系统研究,如美国作文专家安东尼•海恩斯(AnthonyHaynes)研究发现,写作是一个重叠交替的过程,包括酝酿、计划和准备、起草、修改草稿、表达和修改、展示和发表等6个环节,“当然,并不是每个作品的完成都必须经历这样完整的过程”,关键是要考虑以下两点:“在课程的哪个阶段应该清晰地讲解每一个写作步骤”;“对于不同的题目,什么样的步骤最合适”。[9]另外,美国“RAFT”母语写作程式,以角色(role)、读者(audience)、方式(format)和主题(topic)为作文要素,为教师写作教学提供了一个可以遵循的框架,也为学生学习写作搭建了一个值得依托的支点,旨在帮助学生对写作者的角色、作品的阅读对象、不同的写作方式以及所期望的写作内容予以理解和把握。我国明清时期的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等8部分组成,为士人写作提供了一个框架,给予士人一个写作的“文本结构”,同时,八股文之训练的苛刻,使士人练就了一身写作硬功夫,在当今作文教学中依然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同时,要研制开发学生写作能力表现标准,并将其作为评价学生写作能力的主要依据。结合国内外作文教学研究,构建规范化作文教学机制,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以下10个环节:(1)明确写作目的,了解写作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写作能力,更是为了运用和巩固学科知识;(2)命题并提出相关要求,命题应符合学生的认知实际和学科教学需要,写作要求要明确具体并提出相关活动示例;(3)提供例文并做相应说明,提供的例文应该具有代表性,切忌提供同一命题的相关例文;(4)小组讨论例文,重点讨论例文的组织结构和表达形式,把握例文的重要特点,掌握例文的行文思路;(5)个人撰写提纲,根据命题结合例文由个人撰写出写作框架,明确文中的自我角色、读者对象、文体选择和主题表达;(6)小组交流提纲并进行修整,揣摩写作提纲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重点讨论文章立意、结构安排、材料选择、语言组织等,个人再根据小组讨论修改个人写作提纲;(7)独立写作,根据提纲作文,按照选定的文体围绕主题构思、选材,尤其注意结尾的写法,突出个人主体地位,抒发个人真情;(8)展示并修改作品,组内展示和班内展示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之间相互批阅作文,并且根据同伴建议对自己的作文进行修改;(9)教师协调学生批阅作文,重点从知识运用、立意选材、结构安排、构思谋篇和语言组织等5个方面审阅,突出文章中的自我意识;(10)个人根据教师和同伴的审阅意见,对文章再次修改,将修改之后的文章交付教师进行评估,教师根据写作能力表现标准判定等级,并将文章发表在相应的网站或自办期刊,使学生作品接受更多人的评阅以期进一步完善。 (三)建构序列化作文教学机制 序列化作文教学建构机制,首先是指按照作文教学规律以“听”“读”“说”“写”“修”循序学习作文。“听”“读”“说”“写”“修”是学习作文的一般步骤:(1)学会“听”话,准确理解说话者的意图,明确作文命题和要求;(2)学会“读”文,读出作者的写作主旨和写作方式,明确作者作为组织者和表达者的双重身份;(3)学会“说”话,“说”出自己对某一事物的看法、意见和感受,“说”出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说”出某件事的当事人、时间、地点以及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4)学会“写”文,重点是运用想象和思想把自己的口头语言转换为书面语言,并且做到行文规范;(5)“修”改文章,根据教师和同伴的建议,结合文章选定的文体、读者对象和主题“修”改文章,做到立意准确,结构合理,构思合情,选材合适,语言合口。“修”改完文章之后,就到了文章的发表阶段,将文章公之于众,既是对自我风采的展示,也是接受更多人批阅的方式。序列化作文教学建构机制,还可根据学生心智发展特点,从低年级到高年级逐层加强作文训练要求,使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阶段的作文训练衔接有序,与“听”“读”“说”“写”“修”的循序学习作文相结合,构建双线交叉性的序列化作文教学体制。除了学前阶段主要是“听”“说”训练之外,其他学习阶段都要首先贯彻“听”“读”“说”“写”“修”的作文循序策略。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分别对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写作训练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如小学5—6年级的写作要求:“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常见应用文”;“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习作要有一定速度。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美国K12教育,从小学到高中12年的各科课程教学已经形成一个序列化的体系,我国各学段的要求尚欠具体,各学段的衔接有待加强。构建我国课程教学序列化机制体系,成为摆在我国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四)建构现代信息化作文教学机制 构建现代信息化作文教学机制,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作文教学是今后作文教学革新的一大趋势,也是平衡教师、学生、文本以及生活世界诸因素及其关系的重要手段与方式,势必对生态化作文教学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计算机辅助技术的魅力主要表现在“多功能工具,信息处理工具和合作工具”等三方面,“将有效的教学策略、计算机辅助技术和写作过程结合起来”以实现“计算机辅助技术和写作策略”的有效结合。为此,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学生需要学习什么?计算机辅助技术如Kidspiration儿童教育软件和KidPix启蒙学习软件可以帮助学生注意到比较对象的相似点和不同点;(2)学生如何学习和组织知识?灵感公司的Rapidfire程序、微软文字处理系统、Notestar等软件可以帮助学生分析和过滤信息,方便学生对所需信息进行总结和记录;(3)学生如何练习、使用和复习所学知识?只有练习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知识,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学习,如教育集团高原地区科技(HPR•TEC)公司研制的在线工具能为学生提供课后练习,便于扩展学生课堂所学知识或进行独立研究;(4)教师如何知道学生学习了什么?教师指导学生设定学习目标,想象学生已知知识和所需知识,并给提供有效反馈,帮助学生理解自己与目标的差距。同时,教师要利用计算机辅助技术激发学生思考,触发学生灵感,指导学生使用文字处理软件起草文章、指导修改,并引导学生学会使用电脑软件编辑文章,充分利用QQ空间、博客、BBS、微博、微信等工具发表自己的文章及思想,提高学生的写作内驱力。 四、结语 生态化作文教学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生态系统,其复杂性决定了构建生态化作文教学机制的艰难性与长期性,需要聚集诸多因素形成合力,使作文教学成为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率、效果和效益的重要形式与手段,构建协作化作文教学有效机制;借鉴国内外有效作文教学思想和策略,研制开发作文教学的有效程序,为教师与学生提供适用性较强的写作环节,使师生在迷茫中有一个抓手,构建规范化作文教学机制;重新定位听说读写的功能,打造“听——读——说——写——修”写作链,实现各学段作文教学的系统化和有机衔接,构建序列化作文教学机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发挥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功能,实现计算机辅助技术与写作策略、写作过程的有效结合,构建现代化作文教学机制。生态化作文教学的开放性,决定了作文教学要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理论,树立“人在情景中”和“情景塑造人”的观念,关注作文教学情景的创设,重视以家庭为主的微系统、以学校为主的中系统、以社区为主的外系统、以社会为主的宏系统的生态化建设,激发系统活力,优化系统结构,提高系统恢复力,增强系统抗挫力,实现作文教学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发展,从而促进生态化作文教学的革新,革除传统作文教学弊病,促进各学科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作文指导能力,实现学生的健康和谐发展。 作者:尹达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生态论文:企业转型过程中知识生态系统论文 1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知识生态系统特征 1.1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知识生态系统内涵 自然生态系统是生物系统和环境系统的结合,环境是生态群落的物质基础,其条件优劣影响生态群落的物种分布和物种多样性。生物系统是有限时间和空间中散落于环境中某一生态位的各种生态种群的集合,既是环境的适应者,也是环境的改造者。知识生态系统中的员工、团队和组织等知识载体是知识生态系统的基本骨架,系统中的各种知识库、信息库、数据库构成了知识流动的物质基础。知识生态系统存在着由不同层次(员工、团队、组织)与不同性质(技术、经验、流程)的知识群落,这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群落存在相似的地方。知识在这些知识群落中的转移流动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能量和物质转化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1.2企业知识生态系统构成 自然生态系统可以划分为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与此类似,企业知识生态系统也可以划分为知识成分和非知识成分两种类型。包含知识的成分可以概括为知识本身及知识主体,非知识的成分可以概括为知识生态环境。 1)知识。 从知识资源的角度来看,转型企业的知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面临淘汰的旧知识:这类知识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这部分知识在企业转型过程中已经过时或者不再涉及;另一方面是这部分知识与新进入的知识领域相冲突或者不符合转型发展目标。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及时摒弃这类知识,有助于避免企业知识冗余,提高转型效率。②可重用知识:这类知识是适应新进入领域,在新进入领域可以被重新挖掘再利用的知识。这类知识的再开发再利用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转型成本。③关联知识:这类知识是可以直接应用于转型新领域的知识,是企业为转型实施所做的知识储备。④已学习的新知识:这类知识是在转型新领域中出现的知识,与企业已有知识相近,企业较快掌握的知识。这类知识是关联知识在新知识领域的延伸。⑤待学习的新知识:这类知识是新进入领域的全新知识,是企业转型需要掌握的新知识。一般来说,能否顺利掌握这类知识是企业转型成败的关键,也是决定企业形成新核心能力的基础。 2)知识主体。 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成分按照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个体、种群、群落3个层级,个体组成种群,种群构成群落。知识生态系统按照知识载体的层级可以划分为知识个体、知识种群和知识群落。知识个体是企业知识生态系统中知识构成的基本单位,是指企业内拥有特定知识能力的员工。员工的智力水平、工作态度、学习能力等指标是影响知识能力的重要因素。知识个体要最大化发挥自身作用往往需要依附于一定的群体,即知识种群。知识种群是企业中具有相似目标或关联知识的个体所组成的集合体。而知识生态群落是由多种知识种群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种群集合,是企业中完成某类功能的生态功能单位。知识群落嵌入于组织制度与组织运行机制中,具有路径依赖性和高转移障碍的特点。任何一个知识种群在企业知识生态系统中都不能孤立存在,而是与其他知识种群一起形成知识群落。 3)知识环境。 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环境是指为生物群落提供生存条件的外在非生物成分(如阳光、空气、水、土壤等)。对于知识生态系统而言,知识环境是企业 为知识个体、知识种群、知识群落提供支撑的软硬件平台。知识生态环境可以分为内部生态环境与外部生态环境。内部生态环境包括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硬件环境和技术环境。外部环境包括直接环境(客户、同业对手、供应商)和间接环境(社会经济水平、国家政策条件、科学技术水平)。在知识环境的支持下,企业中各层级的知识主体形成完整、复杂的知识生态链和生态网络。在生态网络中,不同层级的知识主体进行知识转移的内容和目标不尽相同。知识个体的知识转移侧重于知识交换,依据自身工作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交换;知识种群的知识转移则侧重于知识整合与知识分布,保证了完成特定目标时所需知识的完整性;知识群落的知识转移则体现为知识部署与知识巩固,协调不同知识种群完成企业战略层面任务。在企业知识生态系统中,知识主体与知识环境不断进行信息、知识、人员的交换。一方面知识环境向知识主体提供了成长、成熟与创新所需的各项资源;另一方面知识主体通过知识创造活动反向影响知识环境。企业知识环境的优劣直接决定企业知识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企业转型是企业改变原有的知识生态环境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在此环境中的生物群落需要将自身的知识水平与外部市场需求进行衡量,找出存在的知识差距,通过建立知识识别、知识获取、知识转移和知识创造等活动,寻找新的适合自身生存的生态位。 2企业转型过程中知识生态系统特征 在自然界中,生态系统之所以能够稳定运行在于能量在系统不同层级间的循环更迭。生态系统不断将无机物转化为有机物,将旧物质转化为新物质。企业知识系统也存在着新陈代谢规律,企业转型的实质是新知识代替老化知识的动态演变过程。与企业其他时期的状态不同,处于转型期的企业内部知识生态系统存在着以下一些特征。 2.1知识多元 物种多样性是环境选择和物种进化的前提。企业知识的多元性是企业转型的结果又是企业转型的前提。当企业进行转型时,企业知识的多元化是其应对转型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必要条件。知识多元性对企业转型成功的保障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为企业提供与转型中不确定性因素相对匹配的缓冲区;二是增加了企业对转型不确定性因素的适应程度,提升了企业完成转型的能力。当转型过程中出现预期外的情况,企业的储备知识如果仅与不确定性因素相当,显然存在巨大风险。企业储备的知识需要涵盖转型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才能使企业转型顺利实施。因此企业知识的多元性对于企业成功实施转型是非常重要的。 2.2知识冲突 在自然界中,环境变化及资源的有限性迫使物种之间不断竞争与优胜劣汰。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得以保留,不适应变化的则被淘汰。通过这样的机制,生态系统实现更迭演化。对于转型企业来说,不同类别、不同特征知识间的竞争与优胜劣汰是企业知识创新的进化机制。就如能量需要某种物质作为载体一样,企业中的知识也是嵌入或依附在不同知识主体上的。因而,知识的竞争与优胜劣汰表现为个体知识的差异,即知识个体的异质性。在基于还原论方法构建理论体系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所有个体都是同质的,个体之间不存在互相影响、相互交流的基础。而经济演化研究认为,个体是具有异质性的。而异质性正是来源于个体的知识和能力积累的特征,表现在个体认知、惯例、互动模式、规则、文化差异。正是由于个体间异质性的存在,使得知识的演化、个体间的互动以及耦合至企业层面的演化具有了发生作用的基础。 2.3知识价值流转 在自然界中,植物利用太阳能获得能量,草食动物通过食用植物获得能量,肉食动物则需要通过捕获草食动物获取能量。能量通过食物链在物种间进行流转交换。在企业知识生态系统中,知识个体、知识种群和知识群落之间通过知识联结为一个有效运作的整体,不同层级的知识载体通过知识链实现知识价值的流转交换以及知识的更迭演化。对知识优势方而言,这种流动是一种选择性“推”的过程,而针对知识需求者,则是“拉”的过程。当二者达到平衡状态时,知识转移以“流”的形式持续稳定地运行下去。从静态视角看,知识流包括了知识的创造、知识的取得、知识的存储及知识的应用4个主要的活动环节。在实践中,无论知识是在企业个体成员间的有效交流与转移,或是在不同部门、不同团队间的流动,都是知识流的一种展现与拓展,可以视为分布在企业各个层面的知识节点、知识源、知识库与知识平台之间的知识流动。通过不同的知识节点,知识源、知识库、知识平台被连接在一起,企业的知识就可以跨层级进行有效的流动和运转。从动态视角看,当知识载体间形成较高程度的互动、沟通与信任时,知识载体间的知识交流能形成有效的运转与流动,加速各个层级的知识在企业内部流动,完成新旧知识的交替更迭,实现企业转型。 2.4知识重组 在自然界中,生物间的竞争是为了占领更多资源和占据更好的生态位。竞争的结果是物种间在新的稳定系统中获得各自新的生态位,完成了新的物种组合,形成了新的互利共生关系。企业转型是企业改变原有的知识生态环境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在此环境中的生物群落需要将自身的知识水平与外部市场需求进行衡量,找出存在的知识差距,通过建立知识识别、知识获取、知识转移和知识创造等活动,寻找新的适合自身生存的生态位。在这个过程中,转型企业一方面完成了知识的重新组合,另一方面完成了知识的累积与创新。企业知识的重新组合并不是企业中个体知识或团队知识的简单、机械相加与组合,而是按照完成特定功能形成的有机整体。企业知识的累积受到企业已有知识存量的影响,同时受到知识路径依赖特性的影响。企业原有知识的存量越大,吸收新知识的能力越强;反之,则吸收新知识的能力越弱。企业知识存量增加是组织学习和知识转移的结果,当企业通过对知识进行选择的同时,更多知识也在产生着变异,知识在转移过程中达到组织和个人共同进化。 3企业转型过程中知识生态系统演化 3.1企业转型中知识生态系统选择机制 物种进化理论认为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存资源和空间是有限的,物种多样性有可能产生繁殖过剩的现象,所有的生物都必须为生存而战斗,只有能够适应环境的物种才能存活下来,这就是环境的选择机制。为适应环境变化,物种通过变异机制来追求适应环境的新的生存能力,并且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通过遗传机制在种群中得到复制。同样,在转型的过程中,企业也通过物种进化的选择机制、变异机制和遗传机制对内部知识生态系统中的知识种类进行优胜劣汰。 1)选择机制。 在企业转型初期,由于受到外部环境(如国家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以及竞争对手等)的影响,企业在生态位受到挤压。企业知识生态系统原有的稳定状体被打破。为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此时会有大量的知识被引入,同时也会有大量的知识因没有正确选择而盲目进入,造成与环境的不适应而死亡。此时企业的知识选择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知识的发展和演化在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共同作用下,以“新生”—“淘汰”—“新生”—“淘汰”的形式交替出现。经过一定时期的“磨合”(这个时期的长短由企业知识缺口的大小决定,如果“知识需求”大,知识缺口大,则企业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等一般较大,此时“磨合期”也就较长,反之“磨合期”则较短),知识的发展和演化趋于稳定。 2)复制机制。 在企业转型中期,转型企业必须根据转型目标对企业知识进行合理选择,推动新一轮的知识进化,为最终产生新的知识成果如企业开发的新产品、专利发明等服务。这一时期是新知识生根发芽的核心阶段,新知识并不是立即就能被转型企业消化吸收,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其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企业知识生态环境的优劣。在健康的知识生态环境中,企业学习文化浓厚、制度完善、员工交流频繁、关系融洽,相关的配套设施能够满足新知识生根发芽的需要,新知识就能迅速地为企业所消化吸收,实现知识复制。反之,新知识不能尽快落地生根,并且还要消耗转型企业的有限资源,造成不吸收—再消耗—再吸收—再消耗的恶性循环。此时企业的知识选择处于一种由“被动”状态向“主动”状态转变的过程。 3)变异机制。 在企业转型后期,企业知识完成新一轮的进化,新的知识种群逐渐占据企业中的优势位置,主导性的知识渐趋形成,而那些已经过时或者不适应企业转型需要的知识将被逐渐摒弃。企业的知识生态系统由原有的状态“阶跃”到一个更高水平的理想状态,实现知识的变异。此时企业的知识选择处于一种“主动”探索待开发知识领域的状态。 3.2企业转型中知识生态系统演化过程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以及社交网络平台等新兴通信渠道的涌现,企业内部关系网络不断得到强化,知识环境、内容、载体及渠道逐渐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并呈现出类生态学特征。这在企业转型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从知识生态的角度来看,企业的转型过程是企业协调内外部资源进行知识搜寻及组织学习,寻找到新的适合自身生存的生态位,达到动态适应环境的目的的过程。通过对国内外企业转型过程中知识转移成功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知识演化始于企业原有的知识生态位受到挤压,即新知识的入侵,最终结果是企业内部知识生态系统回到新的稳定。本文将这个过程划分为4个阶段。 1)入侵阶段。 入侵阶段是转型企业知识生态系统演化的初始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知识缺口的发现、知识的比较和筛选以及确定知识源等活动。环境变化是企业转型的开端。突变和不连续的环境变化导致企业在原有的生态位已不能获得足够的生产空间,环境的压力降低使得企业认识到改变的必要。此时,企业将启动组织学习过程去辨认需要做出何种类型的改变。通过与外部市场需求的比较,企业发现自身的知识缺口并开始搜寻目标知识源,完成相应的知识比较和筛选之后引入新知识。 2)竞争阶段。 在这个阶段,原有知识与新知识在转型企业生态系统中共存,转型企业需要完成对原有知识的转移实施,即对原有知识的再利用,还需要完成对新知识的转移实施。在企业生态系统中有限的知识载体中,由于新知识的引入,与已有知识的生态位重叠不可避免。在竞争排斥法则的支配下,生态位重叠的结果只有两个,即生态位的分离或其中一方的灭亡。 3)稳定阶段。 知识进化阶段是转型企业知识生态系统演化的核心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活动包括转移知识的整理与摒弃以及知识的整合与创新。首先,转型企业通过知识转移引入新知识,激活并挖掘原有知识,并按照一定的逻辑进行整合,促进企业知识存量的增长。知识存量是企业在某个时期内不同知识载体承载的知识资源总和。丰富的知识存量对企业形成核心技术能力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是企业构建竞争优势的基础。其次,新旧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相互作用为企业知识基因变异、知识进化创造了前提条件。 4)进化阶段。 企业外部的组织学习过程、企业内部的知识转移过程,以及在这两个过程的复杂作用下所导致的创新增加了企业知识存量,更新了企业知识。知识存量的调整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当企业主导性知识发生改变时,对企业转型的推动就持续升温,并将被逐渐加强。随着知识调整过程的深入进行而到达一个临界点时,由企业的历史累积和路径依赖所形成的主导性知识将被更加适合环境变化的知识所取代,企业完成知识资源的转型。通过以上的分析,转型企业内部知识转移过程归纳为5个关键阶段:①知识识别。企业需要辨别出潜在的、具有不易交易、难以模仿的新知识,这类知识将构成企业持久竞争优势基础。②知识搜寻。企业转型所需要的知识不会自动送上门来,需要通过一段探索和搜索的过程。③知识转移。企业对已有知识进行再利用和对新知识进行快速扩散。④知识整合。企业淘汰陈旧知识,整合可用知识。⑤知识创新。企业运用知识创造新规则、新技术、新产品,构建企业持续竞争优势。 4结论 1)企业转型过程中知识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在系统构成、内部结构、演化机理等方面存在相似性 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进化理论能够有效解释转型企业内部知识系统的演化规律。知识个体、知识种群和知识群落是构成知识生态系统的3个不同层次,知识个体是知识生态系统中知识构成的基本单位,知识种群是具有关联知识能力的知识个体的集合,而知识群落则是完成某类目标的生态功能单位。 2)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通过选择机制、变异机制和遗传机制实现对知识的筛选。 从知识生态的角度来看,由于资源的有效性和知识承载能力的约束,当企业知识生态系统无法达到环境的要求时,其所能够获得的生存空间将被逐渐压缩,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知识生态系统重新达到环境的要求或者企业被环境淘汰。如果某种知识能够为企业获得新的生态位,那么这种知识将被选择进行转移,如果相反,则这种知识将会在企业转型的过程中被摒弃。 3)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知识演化与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 当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知识演化的状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其状态演化类似于自然界新物种入侵时本地生物物种的改变适应过程,即由入侵阶段的系统不稳定,到竞争阶段的系统混乱,到稳定阶段的系统新平衡,最终达到物种进化。 作者:陈佑成 郭东强 单位: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用十年时间建成北京新城区的战略目标,在城市发展中首次确立了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并重的原则;八月份在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对__区城市管理工作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阶段。在加强推进建设北京新城区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和研究,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北京新城区战略目标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的理性回归,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一个涉及面极其广泛的领域。本文仅就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关实践及对应措施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与思考,以期多年来形成的重建轻管、建管失衡的现状,能在体制改革上、机制运作上、实践操作上逐步回归建管并重良性循环、相辅相成的发展轨道。 一、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原则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运作模式发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事实上走的是一条建管合一的捆绑式发展之路,由于城市经济的需要,城市建设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为了缓解城市建设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状况,城市管理基本上处于依附式或从属于城市管理的次要地位,因此,无论从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上,还是两者的具体实践上,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更谈不上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重视和研究,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有建无管、先建后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城市管理一直处于若有若无的境地。从具体实践看,城市建设优于城市管理的非均衡发展是显而易见的,所产生的诸多矛盾也是无法回避的。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而城市管理始终在依附与从属于城市建设的大潮中蹒跚而行,未能形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规范体系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第一个发展阶段出现在完全按计划经济运作的1978年以前,时间跨度达30年之久。由于长期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与干扰,这个阶段的城市发展主要集中于大型城市和工业设施基础较好的城市;中小型城市主要是为了缓解市民住房紧张的矛盾,进行的是初始阶段的小规模扩张;由于当时的建设体制尚不完备,这个阶段的城市建设形态上基本上处于一种行政命令式的状态。尽管如此,相对于城市管理而言,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从严格意义上说还未被列入议事日程,处于有建无管的状态。第二个阶段即改革开放之后到1996年之前,时间跨度近20年。这个时间的明显特征是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相对快速的规模扩充时期,从建设体制、运行机制到具体实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从立法的角度讲,逐步出台了城市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这一阶段的城市建设具体实践看,其发展无论在总体规划上,还是在具体建设上,仍然是处于一种政府主导,市场垄断及企业运作的混合型发展阶段,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城市规划上,缺乏前瞻性。由于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缓和日趋严重的住房紧张矛盾,一时间圈地盖房、开办市场,兴建商场等成了这个阶段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其次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城乡结合部地域大量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呈规模发展之势;加之农村旧城改造,一方面是新村高楼的拔地而起,另一方面是旧村平房的大量富余,因此出租房屋成为一些人的体制外灰色收入,给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同时城市建设中综合配套设施功能不完备,一定规模人口区域范围内的小区建设,在满足居民购物,学生上学,休闲娱乐,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设施上相对滞后,这也从一个侧面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本和管理难度。 上述问题的存在,相对客观反映了城市建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间,螺旋式上升、曲折中前进、探索中发展的过程,就其总体而言,是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分不开的。 1997年我区撤县设区之后,__区的城市建设步入了正规化、目标化、法制化发展轨道。特别是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建设北京新城区总体目标以来,未来新城区的功能定位,城市布局、人文指数,环境目标给人以极大的振撼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从我区城市建设的三个阶段中,相对于城市建设的城市管理工作,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均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从其起始开始就处于一种先天不足的境况。1980年之前,城市管理工作长期处于依附和从属的地位,实际是一种有建无管的情况。当时的城市管理,呈三个特点:一是城市管理没有明确的界定,城市管理的概念处于一种混沌状态。所谓城市管理,首先是社会问题,其次是指一些组织群众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使城市管理这个大系统的内涵极其空乏,外沿狭小有限。二是没有专职的城市管理人员,城市管理主要是通过开展"群众活动"来实现。三是城市管理没有相应的体制保障,其依附从属的特征明显,这是先天不足的具体表现。1980年之后,城市管理这个概念逐步被纳入视线,但基本上还是处于无序运作,主体不明的阶段,仍未从建管合一的依附从属地位中分离出来。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相比,仍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虽然有城市管理工作,但没有明确的城市管理的具体内容;二是虽然有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但是条条管理,职能交叉的较多。往往是出台一个法规,就是成立一支队伍,北京市最多时行政执法队伍达到127支,人数达6万之多。从总数上看,行政执法队伍够庞大的了,但由于各自为战,条条分割,每个条条都覆盖全市,结果每支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都不足,行政执法难以到位,只能依靠突击执法,运动执法维持局面。同时部门之间行政执法职责重复交叉,行政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扯皮问题严重,甚至还有的执法部门把执法权当成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则争、无利则推,见易而上、遇难而退,致使行政执法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不明显。三是在执法时间上虽然有要求,但很难形成全方位监察体系机制。由于各职能部门按条条进行分管,力量明显不足,且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身兼两职,管罚一体,对一般违法行为,往往是以罚代管,很难形成 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依法查处的规范管理机制,管理效果以罚款多少来衡量,走的是一条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循环之路,形不成长效管理。从1996年《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为标志,城市管理工作开始了从由依附从属、建管合一到相辅相成、建管并重的探索性转变。从全国及北京市的情况看,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据此,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北京市于1997年在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而于1998年和20__年先后在城八区和十个远郊区县普及推广。这是北京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5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明显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三是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合理配置政府部门的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初步探索了一些新路子。四是初步形成了新的行政执法机制,树立了城管队伍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从我区的情况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组建__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6月,区委、区政府根据北京市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率先在远郊区县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从领导体制、管理机制、运行模式、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二是20__年9月,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并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__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正式成立,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到城管监察大队,这个转变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城管大队成立四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打基础,重点建队伍、严格抓管理、树立新形象的工作思路,逐步走出了一条在队伍建设上坚持政治建队、质量建队、制度管队、科技强队的新路子,在城管工作上走出了一条一年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上水平、四年创佳绩的循序渐进的新路子,使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基本形成。通过几年的实践,城市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缩小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与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差距。三是20__年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和8月份区委、区政府召开的__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进入了建管并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阶段。北京新城区目标的确定,不仅表明我区的城市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强有力的城市环境保障为基础,否则,再好的城市建设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作保障,不仅会严重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我区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人与环境等方面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必须弄清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建国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有建无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到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理性目标的探索实践,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未来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必然趋势。 二、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第三次党代会明确的在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上建管并重的指导原则,为我区未来的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但是建管并重方针的提出,并不等于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非均衡发展的现状已得到实质性改善,也不等于城市管理已经具备了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城市管理相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要真正实行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较多、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不仅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在政府投入、市场融资、私人资本参与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使__区的城市建设持续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高速发展态势,城市规模已由改革前的不足20平方公里扩大为现在的80多平方公里;相对于城市管理来看其投入一直维持较低循环水平状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在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卫保洁管理资金的投入上也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基本上处于寅吃卯粮的窘境。 2、城市管理在体制上尚未完全理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市场化运作还未完全形成。城市建设从改革开放以来,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场融资、开发建设等关键环节,已经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职能部门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分工细化、运作有序;而城市管理则相对滞后,至今仍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尚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这个系统的研究上,目前国内没有一家权威机构专题对这一问题从理论的高度进行分析与研究,城市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则等还没有一个权威定性统一的界定;在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场化运作上进展缓慢,如环卫保洁、城乡结合部管理、市政道路维护、园林绿化的管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生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还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 3、城市管理前期管理工作各环节间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衔接有序、联系紧密的循环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阻塞,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运作不畅,管理效果也会大大折扣。从目前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前期管理到位欠缺,还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网络,表现形式为管理主体与责任主体间没有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二是在管理"堵"与"疏"的问题上,"堵"的措施较多、"疏"的功夫乏力。比如一些马路市场经常反弹的问题。以运河左堤花鸟市场为例,建奥体公园前,该处是建材市场,其东侧是花鸟市场,绵延5、6里之远,商摊20__余家;同时受惠于建材市场,东关大桥以东就成了小木匠揽活打工的主要聚集地。兴建奥体公园拆除建材市场时一并将该市场及小木匠聚集地取消。市场是没有了,但市场需求还有,于是又在运河左堤东侧形成了一个非法市场,20__年非典时,这一市场被依法取缔,可没多久又在潮白河堤上冒了出来,今年三月份再次被取缔。这个例子说明,光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既 要堵、又要疏,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三是各管理环节上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监管主体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如例会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监察机制等还没有完全形成,实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分工非常明确,衔接协调不够,易造成整体系统间衔接环节的不畅。 4、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一定程序的影响。如非法小广告问题。城管执法查处非法小广告主要是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非法行为实施处罚,解决的是市容观瞻的问题;但涉及到一些公开通过小广告制假贩假及黄色反动违法行为,仅用罚款来处理,较之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无疑是不对等的。这个问题怎么查处,又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应该说是非法小广告不能彻底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再比如露天烧烤问题。《北京市取缔露天烧烤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对露天烧烤食品行为最高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实践中缺乏强制措施,加之从事烧烤的大都属于外地来京人员,流动性强,罚单开出后,一会就找不到人影,执行上存在很大难度,因此只有暂扣其烧烤工具了事。再者就是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处理非常棘手,难度很大。建队四年来,已发生大大小小近40起妨碍城管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和现场取证难度大等因素,致使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客观上给城管执法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推进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的几点思考 随着首都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举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奥运会两大历史性任务的整体推进和我区建设北京新城区战略的付诸实践及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城市管理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领域,正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如何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质量与水平,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1、逐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监控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配套设施、科学合理的市场布局等方面倾斜。在融资方式上,可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及受益主体及受益人入股等方式,以缓解财政压力,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效果明显,确保城市管理硬件建设有个大的提高,为高效能管理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北京新城区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一是强化街道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街道是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础,社区是城市肌体最具活力的细胞,大力推进街道和社区的深入改革,使街道在城市管理中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优势特点和统一领导、综合指挥、全面协调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进一步完善城管监察进社区工作,对四个办事处的38个社区已经落实一区一员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社区城管协管员制度,加强社区城管工作;同时在街道和社区的统一协调下,整合社区内工商、公安、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资源,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协调紧密、协作有力、协同攻坚的合力优势;三是进一步完善以"门前三包"为重点,以岗位责任为核心、以监督机制为保障、以奖惩措施为动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单位、责任单位、监察单位、监督单位四位一体的综合优势,使城市管理在体制上更加顺畅,在运作上更加规范,在衔接上更加有序,在整体效果上更加明显。 3、加快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建设步伐,为推进北京新城区战略提供一流城市环境保障。城管监察大队组建四年来的实践表现,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守纪律、能战斗的高素质城管队伍。从目前看,我们这支队伍是能够胜任城市管理工作的,从发展看,我们这支队伍正处在一个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素质整合提高阶段。具体做到四抓:一是抓政治建队。第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第二,强化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队伍建设中方向性、导向性、动力源作用。第三,狠抓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城管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公仆形象。在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我们这支队伍永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增强队伍在新形势下抵御各种复杂情况考验的能力。二是抓质量兴队。第一,要逐步建立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体系。第二,建立和完善严进宽出、竞争上岗的淘汰机制。第三,要从制度上鼓励自学成才,建立学习型城管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完善奖惩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大力营造自学成才的良好环境,把学理论、学专业、学相关专业知识纳入素质考察内容;两年内,大专以上文化比率达到百分之百,会熟练讲解法规、会正确运用法规、会制作案件文书、会处置棘手问题的四会一线执法队员比例有一个大的提高。三是抓制度管队。我们将着眼于队伍的长远发展和城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突出制度建设的思想性、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为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高标准履行城管工作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抓科技强队。第一在城区主要大街、重点地域建立电子监控设施系统,强化对重点地域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力度;第二建设现代化的指挥中心,并为一线执法队员全部配备便捷畅通的现代化的执法通讯工具,形成全大队组织指挥无障碍调动网络,有效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三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努力,到20__年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指挥程控化、监控电子化目标要求。 4、要继续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一要严在制度上。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这个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二要严在落实上。法律法规贵在落实,再好的法规不能落实到位也等于一纸空文。城市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惩处。管理的作用就是遵法、守法、护法,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管理出秩序,管理出成果,管理出效益,管理长正气。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为城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三要严在监督上。城市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过 程的复杂性。由于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不同环节地存在一些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工作衔接,必须靠强化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到位、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具体实施行为,保证管理的落实力度。 5、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加强对实施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目前理论和实践看,对城管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笔者认为,需要从法理的角度,认真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根据,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和误区,有效提升整体执法效绩。由于以往制定的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往往规定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只能由某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导致一些同志对《行政处罚法》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这一规定不理解。从法律上讲,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的,这样做都是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的必要调整。因此,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加快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地位、执法依据、职责权限等重大问题予以界定。 6、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强制措施,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整体绩效显著。目前就执法环境来说,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执法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的调整,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和大量外地人员的涌入,行政执法难,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又有了新的变化。因此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强化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城市管理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成员不仅有依法享有美好城市环境成果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有义务参与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和监管职责。要大力营造城市社会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城市管理的根深扎社会,深入人心,为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交通支队协助配合城管监察组织开展城管工作的协调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可向城管大队派驻公安派出机构,以保证城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整体效果明显。三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科技含量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绩效和城管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时代风尚。城市管理的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绝非一朝一夕、短期内就能奏效的,必须坚持持之以恒的方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培训制度,有步骤地对全体市民进行深入广泛、长期的文明行为、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在宣传中促进。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市民向先进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点滴入土,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在参与中养成。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自觉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五是在约束中强化。要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建管并重,管理适度超前的理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在建设北京新城区的征程中,我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一定会像并蒂莲那样,双艳夺目、交相辉映,为我们的共同的家园,增添新的色彩。 城市建设论文:以先进性学习教育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提高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局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开局关系全程,起步务必扎实。所以,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务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目前看,学习动员阶段进展良好,我们在大胆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特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载体,分类施教,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 这次教育活动的时间长,参加人员覆盖面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活动吸引力,使学习教育卓有成效,其中有大量的文章可做。在这方面,我们结合建设管理局党员队伍现状和工作特点,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学习形式和教育载体上突出一个“活”字,相对提高了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抓住“一个点”,以组织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学习带动全局的学习。离退休老党员大多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年高德劭,虽然工作上不能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了,但他们较高的政治觉悟、饱满的学习热情依然能够影响在职和年轻的同志们。所以,我们局党委经过讨论认为,老党员们由于居住分散、身体状况较差,组织集中学习有一定难度,是一个“难点”,但如果组织好了,就可以成为一个“闪光点”,一个“带动点”。为此,除对个别确实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搞好“上门包帮”外,我们想方设法为老党员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为他们制定专门的学习配档表,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场所,配发全套教材、书包、读书笔记本和笔,由专人全程进行组织协调。在这样的精心安排之下,离退休老党员们的学习热情十分高涨,集中学习时即使雪大路滑,他们也都能全部按时参加,用实际行动为在职党员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有效地带动起了全局党员的学习积极性。 (二)盘活“两条线”,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突出、思想不稳定”的问题。为确保这次教育活动不留任何“盲点”、“死角”,我们结合实际,努力盘活学习、工作两条线,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使全局党员学有成效、干有成果。一是盘活学习安排这条线。为不耽误正常工作,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将工作任务完成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每天下班后的5点到7点为集中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雷打不动;对于在京参加全国“两会”保卫工作的党员,要求其随身携带学习教材坚持自学,并定期电话汇报学习情况。二是盘活体制调整这条线。当前建设管理局正处于质监上收、城管下放、房管分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重新理顺的特殊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全体党员加强党性教育,使党员干棵窃诨票涓铩⑻逯谱鄣墓丶笨蹋岫ǖ承栽颍跎偎枷氩ǘ诰匆担ぬな凳档刈龊帽局肮ぷ鳌?o:gt; (三)铺开“三个面”,有效解决“学习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效果难保证”的问题。海绵吸水多,是因为其吸水面大。学习教育也是如此,只有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地展开,才能收到更快更好的效果。为此,我们通过铺开“三个面”加以解决。一是铺开学习面。通过网络建立交流平台,以局域网为依托,制作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开设了多个栏目,大家既可在这里及时了解活动的最新安排,又可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发送上网交流。学习教育期间,平均每个党员上网的心得体会都在5000字以上。二是铺开接触面。为拓宽学习视野,我们注意借鉴外地和其它单位的经验,巧借他们创造出来的学习方法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方式,来活化我们自己的学习。如有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的“骨干领学”、请身边的典型宣讲、“把服务送上门”等活动,我们感觉非常符合我们的特点,就马上加以学习利用和安排。三是铺开实践面。我们分批组织有关科室的部分机关干部,一方面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方面赴威海环翠区、蓬莱等地,学习人家的学习教育经验,考察他们在城市建设、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活化学习形式,加强工学结合,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二、着眼发展,强化服务,努力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 教育活动中,我们结合本职工作,边学边改,边干边改,任何一个方面的整改都突出一个“实”字,着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提高境界,高点定位,围绕“赶超发展”调整城建工作思路。目前,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正待理顺之际,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城市管理模式,我们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基层摸情况、搞调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讨论研究,对我区今后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目标,确定了“建设与管理并举,突出管理;发展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城市建设赶威海市环翠区、城市管理学青岛市市南区、招商引资学蓬莱”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巡查街区、网格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到人”的城市管理制度。具体 措施中,要确保城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争取在3—4年时间内将城区内所有乱搭乱建项目全部拆除,在城郊有效遏制住乱搭乱建势头,切实将我区建设成为一个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明城区。(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打造城市亮点,以高效率的城市建设检验教育活动的效果。先进性教育成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从建设局的工作来说,就是要大力加强城市建设,让市民看到城市的新面貌、新气象,看到城市亮点一个个多起来。为此,我们确定今年为“项目建设年”,集中一切力量推进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城市亮点。主要是积极推进华信家园、万华小区、塔山南小区、芝新大厦等重点城建项目的建设,加快搞好滨海广场、小黄山等区片的开发和通伸、白石区片的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开元新村B区、福泰小区、大小东夼等区片的整体改造,全年力争完成旧城改造40万平方米,旧村改造60万平方米以上。 (三)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为落脚点,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边学边改、边学边干中,我们既“眼光放远”,调整思路,又“眼睛向下”,注重脚踏实地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服好务。除按区委要求搞好“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活动外,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把这一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解决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针对春节前后农民工投诉比较集中的特点,提前动手,在《烟台晚报》上公布了投诉电话和办公地址,对全区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普查,向农民工发放《告芝罘区建筑施工农民工维权明白书》,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同时,抽调专人负责个案投诉处理工作,实行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自1月份以来,累计处理投诉案件22起,为100多名建筑工人追讨工资近6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为增强我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我们对全区建筑业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培训意见,组织90多人参加业务培训班,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规范企业的施工行为,开展了“把服务送上门”活动,组织人员到基层企业,从法律法规、质量规范、质量隐患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区属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了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坚持日督查、月考核。为改变人工清扫效果差、劳动强度大的问题,加大了机械化作业的投入,在部分路段推行了以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人、机协调作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死角问题,开展了“把干净卫生送上门”活动,协调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等问题15起,清运垃圾近20吨,大大改善了城市整体形象。 经过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的学习,我们全局党员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工作干劲有了明显提高,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阶段的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围绕“党员受教育、灵魂受触动、后进被警示、党性得提高”的要求,继续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确保全局党员的先进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局的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绩来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 城市建设论文: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加快推进城市化这一主题,以抓好乾州新区开发为主线,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增强。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已扩展到1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增加到109公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平方米,城市化率达56。在城市建设上,我市主要作法是:一、突出规划龙头效应,用新规划推动发展。一是抓规划定位的前瞻性。为有效促进城镇第二、三产业的集聚,打造形成规模发展效应,我市围绕创建“区域经济龙头”、“教育文化中心”和“生态旅游城市”三大主体功能城市目标,多方筹资400多万元,高起点编制完成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绿地系统、乾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老城区控规、环城森林公园规划、城市道路网竖向控制性规划等,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我市创建成综合型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了新的定位。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打造建成中等城市。二是抓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在总体规划加以规划的大前提下,我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的要求,将乾州新区规划为市级行政、经济、商贸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绿色食品、新材料工业等高科技产业,并配套规划了中心商务区、南区、仓储区、小庄工业区、乾州古城工业区。新区发展规划的完善,为我市展开产业项目布局搭建了平台,确保了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协调发展。三是抓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四线”,即城市建设红线、生态保护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坚持把好规划选址关。同时,坚持推行城市规划会审和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对临街建设项目、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乾州新区新建项目以及规模较大的工程坚决进行规划会审,尽力避免规划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规划在指导建起中真正发挥了作用。 二、突出城市扩容提质,用新机制推动发展。为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步伐,我市引入了市场运作机制,全方位推进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项目的实施。一是抓外引内联,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我市每年都精心筛选和申报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性投资。20__年以来,全市先后有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15个基础设施项目挤进了国家、省计划笼子,争取到位政策性资金近4亿元;城市供水管网、国道209我市绕城过境线建设、人民南道复线建设等4个项目获得了国家开行贷款;乾州农贸市场迁建、市医院异地扩建等3个项目争取到了日本的援助资金,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到德国政策贷款1000万美元。在吸引外资方面,充分发掘自身潜能,加强银企合作,采取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新区路网建设沿线土地的升值效应,以土地质押贷款的方式实行滚动开发,先后共从商业银行融资4亿多元用于城市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使城市开发规模得以迅速扩大。与此同时,积极运用市场规则对城市资产进行盘活,将一些公共事业项目推向市场,争取社会投资。先后成功组织了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竞标拍卖、公交灯箱广告经营权拍卖和城市弱电管线产权出让等一系列城市资产经营活动,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0__多万元。城市建设走出了以城建城、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新路。二是抓工作重点,加快推进乾州新区开发。到目前为止,乾州新区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8亿多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入5.5亿元,机关迁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项目投入2.5亿多元。现乾州新区中心区“一纵五横”全长5.5公里的道路工程已竣工,南区“二纵三横”全长9.43公里和东区长10.8公里的道路工程进展顺利。原预计10年时间完成的新区道路工程可望在3年左右基本完工。随着城市道路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全面铺开,新区房地产开发及工业项目发展来势强劲,现已引进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和新材料工业项目12个,投资总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正在开工建设的项目有6个。三是抓协调发展,稳步推进老城改造。近年来,已先后投资7500万元,全面实施了人民北路、团结路、武陵路、光明路和新桥路整体改造工程,重新整铺人行道和车行道;采取“民间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城区12条小街小巷的道路硬化改造工程;投资近200万元,在城区交通主干道及重要路口按国际标准设置了74套交通标志和标牌;投资850万元,完成人民北路、武陵路、团结路、西环路四条主干道沿线的路灯更换。目前,我市老城区的路网改造及亮化工程已完成80,城市的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服务功能日益健全。 三、突出城市综合 管理,用新理念推动发展。在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城市居住质量和城市品位,强化了城市资源的管理。一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同时积极推行“以地生财”的融资模式,使土地资源实现有效开发和利用。20__年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4亿元,今年1-9月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104亿元。二是强化城市交通管理。通过组织交通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狠抓了城区车辆的规范停靠和机动车辆的清理整顿,加强了城区人力板车的营运管理,强力维护了城市交通的安全秩序,城区车辆通行能力大为改善。三是强化城市卫生管理。大力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城区主干道实行全天“两清两运两保洁”,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建筑渣土运输和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渣土污染,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的行为。同时,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城市卫生工作得到巩固提高。四是强化环境综合治理。狠抓以峒河污染治理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基本杜绝在城区水源保护区内洗澡、饲养家禽、野炊和乱倒垃圾等现象。在巩固大中型燃煤锅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区0.5吨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分行业进行整治,确保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Ⅱ级良好以上。同时,狠抓生活噪音的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采石行为。20__年来,全市共关闭个体采石场38家,拆除石灰窑72座[!],对城区10余家违章采石业主实行了停业整顿。五是强化城市绿化管理。依托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工程,狠抓城郊20万亩环城生态圈,以及德夯、镇溪、芙蓉岗、五龙、红枫、西郊、东郊“七个万亩”森林公园的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得到提升,现已达到40.2。同时,狠抓城区道路沿线、河流沿岸及其它重点地段的绿化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城区绿化成效明显。目前,我市共有省、州、市级园林式单位128家,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达262.4公顷。 城市建设论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紧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大力推进新普陀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重大工程集中建设的高峰年。市政建设要以轨道交通、道路排堵保畅和排水系统建设为重点,掀起新一轮市政建设的高潮,努力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进程;环境建设将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彰显区域景观特色个性,积极提升环境质量及对外城市形象品位。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建设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和生活保证。一、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实践锻炼的结合,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当前,尤其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办好20__年上海世博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到20__年城市建设要改造4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400公里即“两个400”的工作目标。同样在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普陀区关于制定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进一步明确发未来五年普陀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基本确立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相匹配的亮丽“西大堂”城市形象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以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生态景观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实现网格化管理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区管理水平。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认真学习党章,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章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深入钻研,为可浅尝辄正,要独立思考,不少人云亦云,要系统连续,不可断章取义;认真学习党章,要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新形势下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能力,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党章,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辨是非,经受住各种考验,矢志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努力完成我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项任务,在全面建设新普陀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自觉遵守党章,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性质遵守的基本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以及生活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建设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和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做到坚定不移决不含糊,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严入口、疏通出口、严格中间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干部任用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按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心血肉联系,坚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四是要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切实贯彻党章,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在城市建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务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基作都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建设系 统的各级党组织都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普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有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的做好事,争做贯彻党章,践行党章的模范。 当前在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要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全力以赴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民心”工程。作为20__年上海世博会的配套项目,十一五期间,在我区将有轨道交通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要建设,13号线建设也将全面启动,从而将进一步加快我区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区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区功能和形象;同时,在这次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建设前期动迁工作中共需动迁近2700户居民,从这部分需要动迁的居民目前的居住状况和条件,绝大部分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农村老宅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为他们提供大大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到20__年7号线、11号线建成通车后将大大方便13个站点周边地区和沿线居民的出行,大大改善目前普陀区域内的交通拥堵状况,到那时受益和便利的将是普陀区几十万户家庭和几十万普陀人民。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力以赴,全以拼搏,勇于克服前期动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不利因素,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真正把让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成利国利民“民心工程”。 二是要努力攻坚,争取突破,进一步推进旧城改造,并努力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陈良宇书记最近就推进旧城改造加强动拆迁工作明确提出了“视发展机遇为生命,待动迁居民如亲人”的工作要求,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要以确保完成轨道交通站点、桃浦楔型绿地等一批重大市政、环境项目的前期动迁任务为契机,进一步带动和推进旧区改造,尤其要攻坚克难,力求突破,加大扫尾基地动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动迁政策,严格做到动迁制度“十公开”,严格遵守动迁纪律“六要六不准”规定,做到文明、高效、规范、透明开展动迁工作,真正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三是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重点,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提出了“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方针,目前已在卢湾、长宁两区率先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行的网格化管理为“重在管理”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子,初步显现出城市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变定性为定量、变分散为系统、变重过程为重结果”等四方面变化。因此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抓手,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城市管理新体制;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坚持条块结合,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坚持资源优化整合,着力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实现市、区、专业处置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生产生活的暴露垃圾、道路破损、路面积水、占道无照经营和违章搭建等在城市管理难点和顽症,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是要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努力提升亮丽“西大堂”的城市形象。未来的几年,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着全面建设新普陀和亮丽“西大堂”的奋斗目标,以全面推进第三轮环保三个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重点,积极做好“水”、“绿”两大特色文章,即进一步打造苏州河生态景观走廊,进一步完善“环、楔、廓、园”绿地系统,不断整合景观资源,形成景观体系,提高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提升对外城市形象品位。 四、坚持维护党章,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争双优”工作。 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权威的可靠手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前不久区委七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普陀区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生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意见》工作的领导,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织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围绕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意见》中关于规范有形市政涉及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动拆迁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力求实体内容宽严适度、繁简适当、程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切实管用,从而为维护党章、反腐倡廉中发挥保障作用。 建设系统承担着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建设领域又是腐败案件易发、高发领域,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的“争双优”活动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遏制腐败的一项治本之策。当前进一步做好“争双优”工作也是学习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进一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推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和推进保障作用。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深入抓好“争双优”工作的落实、聚焦、突破。抓落实,就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联系建设系统各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争双优”工作的计划、任务,按照节点抓推进,按照责任抓落实;抓聚焦,就是突出重点,把“争双优”工作重心和重点凝聚到以轨道交通建设动拆迁为重点的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上来;抓突破,就是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攻坚无难,拓展“争双优”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争双优”工作的效能,要把“争双优”作为提高职工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系统的“争双优”工作既要在反腐倡廉上下功夫,更要在培育先进典型和丰富普陀精神、建设精神上有新的贡献。 城市建设论文:发挥日语翻译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一、利用语言人才搞活对外开发,推进北方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中国北方中小城市具有资源数量多,种类全的特点,包括“一油”、“二林”和“四煤”,资源不仅养育了3800万人口,也构成了独特的北方资源性省份。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存在着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与国际国内市场不适应,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由于经济的相对闭塞,没有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对于整个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制约。除了资源的存在未能充分开发外,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招商引资的大量工作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分析得出北方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整体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居民人均收入低;居民受教育程度低;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城市持续发展水平低;下岗失业率高。这些问题如再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会成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阻碍力量的同时,严重影响北方中小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因此扩大外商引资,利用有效资源和聘用大量语言人才来搞活对外开发的市场经济,从而使资源型城市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二、利用翻译工作推动城市发展建设 1.体现翻译工作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推动外向经济发展 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交流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或跨国大公司。地方政府一面推进地方外交,利用我们语言人才的特色,通过正确的翻译机能实现使各种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加强同临国家的交流。通过语言人才、语言工具来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关系的缔结,扩大商贸的出口,利用齐齐哈尔市乃至中国这种廉价工厂这一极具特色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的投资,带动需求经济的发展和增加,从而实现扩大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国际交流的普及和招商引资贸易的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尤其对于一个地方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语言人才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国际政治、交通运输、通讯、广播、信息、银行、保险、不动产、贸易,旅游等国际社会经济活动领域无疑不和翻译人才服务有关系,翻译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开门户,扩大对外型经济贸易发展的必然途径和手段。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翻译工作使发展较慢的齐齐哈尔市尽快融入世界发展大潮的过程中,跨越了语言和文化的障碍,翻译事业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发达地区提前尽早的进入了发达国家国际标准的前列。中国的对外开放,对外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力需要翻译事业的支持。翻译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是一个地方城市乃至国家得以得到国际广泛关注和认同的最佳手段。翻译事业的发展也是对外宣传齐齐哈尔市的良好机遇。这样可以让齐齐哈尔的天时、地利和人和,以最快的速度展示给国内发达城市以及国际市场,提升齐齐哈尔在东北地区和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强中外文文化交流,对外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翻译事业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客观要求。只有一个地方的知名度提高,让很多的投资者了解并注意到这个地方的那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传播。那么提高传播能力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翻译工作所体现的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通过语言的传播,夸大国际知名度,让很多投资者来我们这里投资建厂,建立大量的私营企业和外商企业,让齐齐哈尔的农民能走出贫穷,跳出生活困难的窘境,让齐齐哈尔的优秀文化和优越资源走出县境,跳出县界,走南闯北,让齐齐哈市的生产领域和发展领域扩大,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通过招商引资使我们的城市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现多面的、外向型的经济,从以前单纯引进资金技术型力争发展为输出资源产品型。现在很多发展落后的中小型城市中存在着语言人才遗失状况,造成跨地方跨国界线办厂或开办贸易公司或者在国际合作中的困难及丧失的机遇,但由于缺乏翻译人员,双方经营意图难以沟通、信息的传递也相对比较缓慢。 2.日语翻译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建设中的作用 当今世界各国不仅通过经济实力、科技势力等方面的竞争体现其综合国力的竞争,也从文化势力和民族精神上体现其国家民族特色的竞争。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必须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利用翻译工作在世界文化交流竞争中市场实力的独特作用,对外大力宣传自己的精神特色,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这里通过中国的北方城市齐齐哈尔市的对外经济的发展的调查为例,说明日语翻译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语言教育者,加强学科建设,壮大企业翻译研究队伍是我们齐齐哈尔市发展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达到外向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唯一方法。为了促进企业外向型经济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企业产品研究,推广应用及市场开拓,更好地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我市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也是为了使企业翻译研究人才辈出的关键一步。 为了加大国际间的交流,齐齐哈尔市的外事服务中心通过派遣研修生作为有效手段,进行友好城市的交流工作。与宇都宫市早在1984年就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为了促进两市的友好交流,并在齐齐哈尔市 与宇都宫市之间缔结签署了《齐齐哈尔市与宇都宫市友好交流协议》,并约定双方每年定期派遣研修人员进行国际友好交流。随着交流的深入和发展,2004年与日本石川县金泽市签订了相关交流协议,2006年8月与北海道东日本国际交流事业协会共同签订了国际交流派遣协议,2007年8月与北海道札幌南国际事业协同组合签订派遣畜牧业劳务工的派遣协议。此类每一项中日交流的重要活动的成功都体现了翻译工作的重要作用。日语翻译工作在中日两国的相互交流、相互了解、协调工作、交流思想、传递信息以及涉外交际等方面使用两种语言文字或文字的翻译及口译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日语翻译工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通过齐齐哈尔市外事部及日语人才的国际化进程的努力发展外,提高我们市内部资源的国际化与外部资源的供给化相结合,把所有的力量集中于外事活动和人才陪养上,从而带动齐齐哈尔的外向型经济的跨步式发展。 从地理形势的分析而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位于东北亚中心地带,具有与俄日韩朝蒙五国邻近的区位优势。特别是黑龙江省与日本宇都宫市开展着经贸与学术交流等国际性活动,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运输便捷。在加上中国与日本北方地区联手建立便捷的水运新航路。通过黑龙江省的交通和口岸优势使大量日资企业进入黑龙江省的重要省市创造便利条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在经贸往来、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及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中国有关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等政策的实施,日本企业也开始关注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及改造出现的商机,日资北上,日企北移成为日本对中国东北投资的一个新态势。截至2006年,日本在黑龙江省的直接投资项目已达170多个;黑龙江省合同利用日资累计近6亿美元,实际利用日资累计超过3亿元。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等多种渠道,还加强了同政府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三、培养翻译人才,发挥语言交流的优势 随着这种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的开展,大量的外语人才尤为重要。对于地处与日本北方地区邻近的优先位置,加上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为友好伙伴城市,通过日本宇都宫市为引入窗口,扩大日本各个地区来齐齐哈尔市投资建立外资企业带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已迫在眉睫。但是,如何才能达到理想的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带动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呢?除了上述所阐述到的地理的优越性,交通的便捷性和现有国际合作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通过大量优秀的日语人才,发挥其语言交流的优势将中国的现有机遇和机会告诉我们的邻国日本。通过他们的大量考察和投资及交流来解决我们现有齐齐哈尔市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 齐齐哈尔市应通过培养大量日语人才,运用贸易促进手段引进大量日资企业,通过我们硬件的配备带入齐齐哈尔进入新时期新改革的里程中,通过日本企业的大量投资,通过日语人才所发挥的强力作用来振兴老工业基地。所以日语翻译在此时此刻改革的道路上扮演最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国际合作,在引资和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压力,所以对高级日语翻译的需求量在日本企业中将会急剧并持续增加,齐齐哈尔市只有加大日资企业的进入才能搞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运用日语人才的翻译事业战略,即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运用和学习外国先进的策略与手段,运用日语人才是日本企业在中日两国文化中直接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的最大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的法宝。 四、结语 总而言之,翻译事业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是决定文化传播效果的直接因素和基本条件,也是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对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自古以来,国际交流是推动国家和城市发展的必要源动力,通过翻译事业达到有效文化传播的目的,得到广大知名度,寻求更广阔的搞活经济的道路。所以,翻译事业的发展是带动我们齐齐哈尔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大我们的文化宣传从而招引大量外资企业的投资机会,通过翻译人员的有效传播利用上我们齐齐哈尔市的有效资源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力争尽早打开各个国家的国外市场,为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探讨 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柳海摘要:城市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我们栖身生存的家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同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城市建设捷报频传的同时,也给人们留下了许多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的问题。本文从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等方面出发,指出了城市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看法。 关键词:漯河市城市建设土地利用 河南省地处中原,经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在内的城市土地密集区。该区域土地和人口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和总人口的35.3和40.3。20__年,该区域GDP和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53.9和48.7。为此,河南省将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漯河市地处中原城市群的尖端,其区位和经济等因素对整个城市群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而,研究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漯河市建市18年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年来,城市建设的步伐还在不断加快。但目前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以及人口的急剧膨胀,用地紧张,城市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急待研究解决,以推动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1.漯河市概况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豫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东部边缘,豫中中小城市群的中心。该市东西长约76千米,南北宽约65千米,总面积为2693平方千米,总体地势是西高东低,北距省会郑州128公里。沙颖河、汾阳河和洪汝河水系横贯全境,其中沙、澧河在市区交汇后的沙河属淮河较大支流。漯河市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辖舞阳县、郾城县、临颖县和源汇区,是河南省中部中小城市群的中心,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为河南省内陆开放城市。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漯河市已经成为以食品加工为特色的中小城市。 2.存在的问题 2.1用地过多重视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 “重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这是我国城市发展上易犯的共性错误。平面扩张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要注意内部挖潜。平面的过度扩张,直接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大量的耕地被占用,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忽视了旧城区的改造开发,存量土地难以盘活。在同一城市,形成了现代与落后相对应的一面:城区外围新楼房林立,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而内部旧城区却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房屋年久失修,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当然,这种现象对漯河市来讲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观,但该市的东大街、大新街等局部地区仍不乏有此类现象,旧城改造的力度仍需加大。 2.2人口压力巨大,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土地资源不足虽是我国当前资源状况的共同特点,但它在平原地区却更为突出和严峻。20__年底,漯河市人口248万人,总面积2693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67千公顷,平均人口密度906人/平方千米,高于河南省东部平原30%,约相当于河南省人口密度的1.8倍,全国人口密度的7倍;人均耕地0.067公顷。全市未利用土地266.67公顷,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实质上,此类土地是耕地中用于耕作活动的田坎,并非严格意义上可以再开发利用的空闲荒地。因此,漯河市土地开发利用率远高于河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基本上“无地可开”的高强度开发地区。 2.3现代化进程加速,建没用地需求与农业用地保护矛盾尖锐 城市化任务艰巨,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旺盛。交通绿地等基础建设项目升级扩建用地迅速增加,不仅直接占用农业用地,而且拉动建材市场,造成砖瓦窑、挖沙不断增加,又毁坏耕地。最新的一轮规划调查显示,全市城镇建设用量48.53公顷,占全部土地面积的10.36,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约46.67万人,占全部人口的19.04%,远低于河南省和全国城市化平均水平(30%)。全市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3%,三产结构比为24:53:23,即基本上处于工业化加速上升阶段,农业比重较大,服务行业有待进一步发展。所以,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工业化、第三产业发展任重道远。这势必带来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的大量增长,对农用地保护,特别是城镇周边耕地保护产生巨大压力。 2.4功能布局较混乱,空间结构不当 布局混杂必然造成相互功能的干扰,从而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给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漯河市目前共有公园绿地24个,其中9个位于内环以内,为绿地总面积的30%,然而却要供全市市区总人口的80%的市民享用。另外中心城区工业布局也极不合理,工厂与居民区混杂分布.据统计,在中心城区7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约集中了全市45%的工厂.日前仍有20%的工业用地与居民住宅交错分布。由于工厂零星分布,缺乏集聚效应.并且又占据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不能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级差效益,导致了土地的低效率使用。由此而生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使人居环境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2.5农村人口外移,“空心村”现象明显 农村居民点是几百年来农民长期自然会聚修建而成的固定居所。历史上,一般也都有没有经过系统规划。因而形成了居民点内宅院布局散乱,沟、塘、坑或空闲地穿插分布,而且面积形状差异显著。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民的居住要求提升,使老村外部边缘或沿干道新批宅院、新建住房增多原有宅院废弃闲置。大部分村庄逐步形成了“中心闲散地、边缘新房子”的“空心村”景象。个别村庄甚至整体拆迁新建,形成“村外村”。据漯河市三县调查,空心村整理可新增加有效土地面积2200多公顷。这是漯河市土地整理巨大的潜力,也是今后平原区新增有效土地利用面积的重要来源。 3.经验与举措 3.1科学规划城市,合理利用土地 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总量,大力挖掘城市土地经济供给的潜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龙头。在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体现供给能力对需求的制约和引导,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指导思想,合理确定各项用地规模,发挥城市的全局控制性作用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城市内其它专业规划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其用地规模和布局不得突破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在规划布局上,近期行为要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在规划中要把近期项目用地纳入远期规划当中,严格控制年度用地计划。要注重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决制止不按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2加快旧城改造,挖掘城市土地潜力 老城区往往基础设施欠缺较多,与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容易被人们所忽视。1990年以来,漯河市积极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不仅使城市凝聚力和辐射力得到加强,而且避免了城市建设再铺新摊子,节约了大量土地。放开市场,多方筹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一是全面放开建设市场,不分所有制性质和地域界限,凡遵守建设市场管理规定的,均可参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和承揽建设任务。二是对重点开发地块和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平等竞争。三是积极招商引资,采取外引内联、独资或合资等形式推动旧城改造,加快房地产开发。四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建设,谁拆迁”的原则,鼓励、支持单位参与旧城改造。 3.3以人为本,提高居民整体素质 发展的核心是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经济能够促进科技的发展,科技进步反过来又能加快经济的发展,无论经济与科技的发展都又离不开人才。能否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评价城市现代化的准则。因此,以人为本是推进漯河市城市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必须要舍得在人的教育上花力气,努力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市民为投身漯河市城市建设的知识水平、工作积极性,以及维护好环境好秩序的自觉性。 3.4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竞争力 要提高城市竞争力:一是要塑造重点产业的竞争优势。就我市来讲,当前能够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仍是食品产业,因此,应采取倾斜政策,扶持其更快发展,保持并提升双汇、南街、奥的利等明牌企业,名牌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占有位置,从而带动整个食品行业的更快发展。二是充分利用比较优势。根据我市的情况,更多是具有劳动力和农副产品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要充分地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同时要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来积极地着力塑造、吸引、积累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不断提升其比较优势。三是应大力推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的信息化进程,塑造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四是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实现创新。要重视与国内外地区间的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7]。 3.5积极鼓励投资与消费,努力扩大需求 一是认真抓好市里已出台的各项鼓励投资与消费,扩大需求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经营力度,让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三是利用漯河的区位优势,吸引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工商企业,来漯建立批发市场及直销、连锁商店,使我市不仅是一般工业品与农业副产品集散地,也要成为高档工业品与优质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扩大城市的带动及辐射能力。四是落实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搞好税费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购买能力。五是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搞活农村市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县域经济占全市CDP的比重。六是努力增加经济总量,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我市在郑州以南、武汉以北城市群中的中心地位。增强吸引力,建设新漯河,实现新跨越,打造新形象。 4.结论 本文在了解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一些城市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当前漯河市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善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对漯河市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其必经之途。国务院明确提出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年是我国的 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着增强,这也同样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而创新型城市的建立一方面有赖于知识或技术的创新,另~方面更离不开制度特别是法治的促进和保障,法治所蕴涵的 自由、权利、秩序为创新型城市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理念支持。 一、 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丰富的概念。历史上最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到:“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 良好的法律。”从亚里士多德以来,不同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概念长期无休止的争论,对法治的理论和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惑。为此,1959年在印度召开了“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这个宣言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看法 ,权威地总结了三条原则:一是根据“法治”原则 ,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 “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二是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三是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 “弘扬法治精神”是十七大报告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一个新提法,这是继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命题。“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所谓“法治”,是指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指导和调整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现代意义理念层面的法治主要是指一种治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和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和十五大的依法治国、十七大的法治精神,从实质上来看是一致的、有机统一的。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弘扬法治精神,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时代感——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 二、法治在构建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 法治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前,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齐努力,到 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通过建设创新型城市一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达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最终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经之途、当然选择。国家的创新需要法治来保障,城市的创新也必须依靠法治。法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根本保障,法治保障创新环境、创新制度。 (一)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提供法律环境 法治的价值在于:自由、权利、秩序。把自由、权利、秩序等作为现代法治的基础价值,实行法治、建设现代法治国家这样中国的法治道路就有了理性的价值导向,从而在理念层次对法治精神进行了合理选择与恰当定位。 首先,自由的创新产生的源泉。从法学角度来看 ,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在于保障自由。“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通常被看作是可以包括多种价值的综合体,但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则是在于保障“自由”。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使“个别公民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真正统一,可以说,没有 自由,法律仅仅是一种限制性规则,无法真正体现出法律表征人的价值 ,维护人的尊严上的意义,从而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在社会生活中也就得不到实现,得不到实现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价值从创新的角度来看,自由是社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在全社会形成发扬不同思想,宽容不同意见,鼓励不同见解的氛围,有利于创新苗子的出现。这两个角度是有交叉的,创新中的自由必须依靠法律给予明确,法律以明确的规定告诉人们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鼓励人们开展科技创新;同时法律以加大激励的做法切实为人们提供条件。 其次,法治保障创新的权利。创新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困难的工作,需要人们通过长时间的持之以恒,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成果的产生十分不易,但创新成果却很容易被侵犯。因此,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保护创新成果就十分重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肯定创新权利、保护创新权益,刺激创 新 ,促进创新 ,优化创新的资源和环境。知识产权从法律上确认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保护发明人的创新利益,使得发明人可以收回自己在创新的投入 ,获得应得的回报,从而激励个人和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使技术创新进入良性循环。 最后,法治提供创新的秩序。秩序是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要求。创新需要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动荡不安、秩序混乱、社会矛盾激烈,人们忙于基本生活的维持,根本无瑕去从事创新活动。法治是维护社会民主政治安定团结、社会生活有条不紊的有效保障。通过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创新氛围,提供进行创新的规则,保护创新的机制。同时,法治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科技法律制度鼓励发明创造,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创新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架构制度安排 第一,立法方面:在法治状态下,完备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为人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 良好的立法为人们严格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化的根据。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宪法、知识产权和科技法、其他配套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多层次的法律体系。首先 ,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第 47条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 ,给以鼓励和帮助。”其次,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主要作用的法律一知识产权法、科技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如:《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以及相关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并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积极履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2007年 12月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以激励 自主创新为主线,在明确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责任和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整合科技资源制度、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均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制度安排。最后,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健全了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门类齐全并注意适时更新,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执法方面: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鼓励创新、保障创新,促进并保障创新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增强科技创新活力。 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2004年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法治政府纲要》),大力推行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必须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区别所在。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 、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来自法律的授权和接受法律的规范制约。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 自身的权力 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出发点和前提就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它要求各级政府和和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明确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各个专业行政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制化水平。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科技创新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法治政府能够很好的整合社会资源为创新活动创造条件,通过政策引导、法律实施等具体执法活动,保障创新经费的投入,为创新成果的转化提供配套条件。同时,法治政府在科技创新中更强调传统职能的转变,要转变成民主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防止国家权力对经济、科技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市场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司法方面:法治通过促进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功能转化、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城市建设论文:论洛阳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摘要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以及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出发,着重从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建设,尤其是搞好植保工作和自我保护园林绿地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洛阳,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构建;河南洛阳 洛阳市是我国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地处黄河中游的南岸,东傍嵩岳,西依秦岭,南有伊阕耸立,北有邙山屏障,中有伊、洛、瀍、涧4条河流贯穿其中,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为增强洛阳市经济综合实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势必要求改善生存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工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要求发展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用来维持环境的生态平衡。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是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绿色植物是21世纪城市的生命,人们对被污染城市人工环境的厌恶及重返大自然怀抱的渴望,必须靠发展城市生态园林来解决。 洛阳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 “以悠久历史文化为依托,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比较发达,现代化气息浓郁和适宜人类居住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的目标,动员全市居民广泛参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1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 所谓生态城市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一个生态城市应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高效的投资创业环境和良好的人居环境[1]。在这样一个城市里,发展任何产业都必须以不破坏生态平衡为前提,所有的原材料和能源得到最合理、相对最高效率的利用,善待自然、保护环境成为社会公德和人民的自觉行为准则;到处是绿荫草地、青山绿水的城市景观,人的行为与大自然有机结合,相互协调。 要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要营造生态城市的绿色景观,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覆盖率,同时丰富城市的园林景观,加大植树种草的力度。宏观层次上城市大环境绿化景观要精选树种,多种树,种好树,大力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中观层次上要大尺度开发道路绿化景观,对洛南新区道路绿化,东、西出入口绿化,老城区道路绿化带的改造都统一规划设计,突出各绿化带的主导树(花草)种和特色景观,营造色彩丰富和季节变化明显的复层混交林结构;微观层次上社区园林景观要强化精品意识,着重丰富园林绿化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在公园和街头绿地中,营造“一园一特色,一路一景观,一街一景点”的绿化新格局,在这3个层次上建立起来的风景园林绿地系统不仅可以优化本系统在当地的生态防护、基础设施配套等功能,而且可以满足人对自然的需求,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关系,体现出文化休憩、景观形象的功能以及自然属情、审美情趣和精神文化内涵等。 2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绿化规划是龙头,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先导,是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绿化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洛阳市园林局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先制定了《1991~200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随后下发了《洛阳市大环境绿化规划》。1995年5月,洛阳市园林局又制定了《1994~201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近几年,又先后完成了《王城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龙门东山风景区详细规划》《洛浦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城市出入口绿化规划》。 编制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以指导城市建设,使各项城市活动逐步纳入生态城市建设的轨道,并在规划指导下做到有效、有序地完善和提升现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结构,改善城市的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各系统再生能力,促进现行的城市结构、城市功能、城市管理和城市运营向生态城市全面转变。建立强有力的生态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强化政府机构在政策导向、规划执行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统一、高效、有序、协调的生态规划建设体制和综合管理机制。 3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基础。传统城市规划设计往往是把绿地系统作为附属规划,其所关注的内容仅仅是城市产业的结构布局,导致园林绿化只能在不适于搞建筑的破碎空间中见缝插绿,绿地的布局往往缺乏生态指标的研究,至于绿地的功能、生产单位对绿地的要求,则都是在城市物质形体建设完成后才考虑到的,其结果往往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也破坏了城市人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而建成后的城市环境无论如何也不会考虑到现代人居住对生态绿地的合理要求,因此现代的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以保护自然景观资源为基础,有景观规划师参与,从整体出发对整个规划区进行综合分析,使其景观结构、格局、自然特征和城市建设相适应,从而达到绿地系统的整体优化利用。 近年来,洛阳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合理划定,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做到片、线、点结合,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的用地结构,充分利用原有的人文和自然条件,扩大绿地比例,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恢复生态功能和植物多样性。 园林植物配置就是将园林植物材料进行科学的、艺术的组合,以满足园林各种功能和审美的要求,创造出生机盎然的园林境域。“多样性导致稳定性”是一个最基本的生态原理。园林绿地结构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园林绿地系统越稳定,植物群落的相对稳定是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基础上,生态园林本身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植物是生态园林的主体和基础,单调的植物种类建立起来的园林失去人类的维护是不稳定的;增加单位面积上的绿量,提高群落的生产力和生态效益,需要复层绿化,这一点没有植物的多样性是无法办到的;同时,应优先选用当地植树种类,以保证园林植物的成活率。 丰富城市景观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再优美、再好看的植物和景观,如果一味地复制也会单调乏味。同样,城市环境状况的多样性,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城市的环境状况复杂多样,夏季城市温度高,需要种植耐热的植物; 工厂有污染,需要种植抗污染的植物;缺水的城市需要种植耐旱的植物;盐碱地需要种植耐盐碱的植物;墙体和立交桥绿化需要种植丰富的爬藤植物。总之,要做到适地适树,才能保证植物的多样性。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品位 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对于调节气候、防风降尘、减少噪音、保护物种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园林绿化是城市的形象工程,也是一种生产力,一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公园绿地就像一颗颗明珠,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最贴近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具有实用性,也最能反映城市绿化的功能性。洛阳市城市绿化建设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这个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洛河两岸城市生态景观带建设,发挥洛河在洛阳市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优势。洛浦公园的景观形象已经得到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称赞,生态优势突显,要继续完善提高,抓好植物的调整、更新和补植,增强丰富的植物群落,进行湿地保护,建设“情人岛”,进一步提高文化品位,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 5.1搞好植保工作,逐步放弃化学农药的使用,利用生物和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 古代森林中,昆虫和植物是食物链的关系,保持着一种生态平衡,一般达不到危害的程度,这得益于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之间的相互制约。城市的园林植物种类相对比较单一,如果没有农药的保护,植物将彻底毁于病虫害。但近几十年,使用大量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造成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杀伤有益生物,逐渐引起了对病虫害生物防治的重视。目前生物防治已成为综合防治当中的重要内容。生物防治有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平衡的作用。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生物防治法主要包括:①微生物的利用。②鸟类、益虫等的利用。③生物农药的利用。生物农药就是利用昆虫的生育原理防治害虫和利用昆虫激素防治害虫的一种方法。通过保护和增加城市中天敌、鸟类、周氏啮小蜂、线虫、苏云金杆菌等,实际上也是增加生物的多样性,从而达到防治的效果。生态园林需要植物的多样性,还需要动物和微生物的多样性,需要鸟类、蛇、青蛙、昆虫、微生物等这些天敌,缺乏生物多样性,会导致病虫害的猖獗繁殖,给园林植物带来毁灭性的危害。 5.2自觉保护城市园林绿地 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应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园林的意义,不断教育市民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文明行为,倡导人们爱护绿地、保护绿化成果;同时保护鸟类和益虫,培养市民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自觉地保护环境;二是开展各种活动来保护绿化成果,如开展“大树认养”、“爱绿护绿”、“老年林”等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增加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三是制订一些保护城市绿化和环境的条例和规章,以约束人们的行为,逐渐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绿地的社会氛围,营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城市环境;四是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从传统园林发展到生态园林是我国园林发展的总趋势,它要求我们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从环境保护学、行为科学、生态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大环境绿地规划,逐步实现园林建设在城市中到城市融于园林中的过渡。从指导思想上,应将园林环境效益放在园林综合效益的首位,以植物造景为主,进行大面积普通绿化,保护与发展自然风景区,大力发展城市外围生态园林绿地。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园林城市是城市发展的理性选择。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做好工作,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机遇和挑战,洛阳市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和吸收各国和各地区的先进经验,以期进一步加快洛阳市生态园林建设,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公司法论文:中国公司法立法与实施的经验、问题及完善途径 「内容提要回顾中国公司法颁布和实施以来的情况。肯定立法的改革精神和进步性,指出其存在 的过渡性和时代局限性,提出了公司法修订意见。分析了妨碍法的实施和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的各种因素,包括体制、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法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随着国家 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必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中国公司法的改革精神和进步性 中国公司法自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事实证明这是一部较好 的法律。它所设计的法律制度较为规范,同国际通行做法基本接轨,实施情况总的来说 是良好的,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 用。 公司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其背景特点主要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先是国企改革,后 来进而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中心环节是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80 年代初期是让利放权,其后提出两条思路:一是搞股份制;二是搞承包制。当时人们对 股份制疑虑重重,怕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以80年代中期开始普遍推行承包经营。承 包制有许多固有的局限性,事实证明效果不佳。1992年以邓小平南巡谈话为契机,国家 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明确指出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企改 革力度加大,推行股份制终于成为人们的共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92年5月由国务 院有关部委了由15个文件组成的关于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的全套政策法规。特别 是其中两个“规范意见”,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作了非常详尽的规定,可以 称得上是后来出台的我国公司法的雏形。许多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规范意见”才 1年多时间,公司法就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反映了国家和民众对于推行公司制 和加快改革的急迫心情。 公司制(即中国过去所谓的股份制)不仅为我国企业改革提供了最佳法律途径和组织形 态,而且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企业形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形态是按 其财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当时被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 要实行市场经济,一则国有企业比重不能太大,在经营方式上政府不能管得过宽、过死 ,要改革、改制,否则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二则各种企业要能在市场上 公平竞争,政策对待及法律上的权利和地位要平等,要使之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赛,不 能因所有制不同而异。国际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企业的法律形态都主要是按照投 资结构、组合方式和责任形式等划分的,基本形态为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而公 司是现代各国企业中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形态。1993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指出“现代 企业按照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有益探索”。此决定后,全国掀起了“公司化”热潮。它推动了公司法的立法和实 施。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我国公司法所被赋予的基本任务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可以说是 改革,即为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 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这一点在公司法第1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许多具体公司制度 设计上也有所表现。 中国公司法的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想酝酿和试点实践。它是国家改革开放进程 不断深化,人们思想逐步解放,传统保守观念不断被克服的结果。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对外开放,使中国大陆(首先是沿海地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 商投资、中外合资的企业,它们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是中国大陆自50年代社 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20多年来首批出现的较为规范的公司形式。此前中国也有许多称 为“公司”的企业,但实际上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或集体企业。在80年代中期,国家开 始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把它们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许多 人一方面以担心公司究竟“姓资”还是“姓社”、是否会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由,进 行抵触;另一方面又接过“公司”名号,将国有独资企业、甚至将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原 封不动地改挂“公司”招牌,并理直气壮地声称这是“中国特色”的公司。由于“行政 性公司”大量涌现,它们截留国家决定下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并造成其他许多不利 后果,政府多次指示要“清理整顿”公司。由于当时未制定公司法,清理整顿无标准可 循。1985年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和《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中对公司概念的界定,也只是强调公司是“经济实体”。它划分了行政机关与企业的界 限,但并不能区分国有企业与公司的差异。1992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两个《公 司规范意见》对公司的定义进行了规定,公司应有“2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或 “3个以上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一些必备特征。这终于把公司同其它企业作 了区分。后来颁布的公司法在《规范意见》的基础上,从公司定义到各种具体制度进一 步揭示了公司的特征及其同其它形态企业的区别。这些规定同世界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 基本一致,是比较规范、合理的。它对于此后公司的设立和运作,以及对于此前存在的 各种不规范或冒牌公司的清理整顿,确立了法律标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司法的过渡性和时代局限性 中国公司法在立法上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这主要是由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等客 观条件和时代背景决定的,也同当时我国法学研究现状和立法者素质相关。公司法制定 时,国企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刚刚提出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反映到公司立法上,难免具有较明显的过渡性和所谓的“中国特色”。例如,公司法中 有许多关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特 别规定了由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单一投资主体”设立或改建“国有独资公司”;赋予行 政机关较大权力,保留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等等。 公司法的一般任务和立法精神本在于塑造公司法律人格,调整公司内、外部社会关系 .诚然,根据我国国情,有大量国有企业要改建为公司,或者反过来说,公司法颁行之 初,我国新设立的公司实际上绝大多数由国企改组而成,公司立法不可能完全回避这一 点。但是,这毕竟是有时间性的,经过一段时间后,民间(非国有)投资者设立公司将逐 步增多;另外,国企改革(包括改建为公司)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需要另行制定相关法 律作出规定,在公司法中难以囊括。正因为如此,对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的许多问题, 公司法也只能表示“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将“国有独资公司”放在公司法中加以规定,也不甚妥当。这种“公司”其实就是国 有独资企业,它同原来国有企业所不同的,主要是在内部组织机构上仿照公司实行董事 会制,其它事项适用公司法条款的极少。公司法之所以对这种公司作专节规定,实际上 还是传统观念作用的结果,是前面提到的对国企改革(国企改建公司应否进行实质性改 组)争论意见的一种折衷。就这一点说,公司法相对一年多前公布的两个“规范意见” ,不能不说是一种退步。 公司法在其它一些公司具体制度设计上,同当时各国通行的做法比,也有较为保守的 地方。例如,公司资本一律实行法定资本制;董事义务只规定了忠实义务,而在其注意 义务等方面有所欠缺;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及其它权益强调不够;对小股东权益保护欠周 到;股东的诉权规定不具体、不完整;公司关联交易无规定等等,都是我国公司法进步 性上的一些瑕疵。 公司法的局限性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时代和社会的新发展引起许多新问题,公司立 法必须适应新时代要求进行更新。 人类社会处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中国顺应国际社会发展潮流,也在发生着各种变革 .其中重要的有4个方面: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治国方略由人治 向法治转变;在国际关系上由封闭到对外开放,再到加入WTO和全球化;在科技和生产 力水平上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这些已经并在继续引起社会生活各方面 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公司制度和公司立法。例如:较之公司法开始颁行时 ,我国市场经济已迅速发育,而公司法仍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色彩和许多不必要的行政 管理措施。这不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公司法颁行之初,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是4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后来国家决定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法治的要求更高了。例如,不仅 要“有法”,还应当区分“良法”和“恶法”。法不能仅看做是“统治工具”和“管理 法”,它应当首先和主要是“维权(利)法”和“控权(力)法”。公司法立法旨意也应在 此。应当控制公共权力对公司设立和运行的不必要干预,应当充分尊重公司的经营自主 权,维护投资者、管理者、职工和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大股东特 别是对国有股权代表者权利行使方式加以必要限制,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董事义务的规定。 加入WTO和面对全球化,我国的公司法需要剔除许多同WTO规则和国际通例相冲突的规 定。WTO要求贯彻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开性原则。而我国法 律原来规定了过多的对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在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 序、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特别规定,许多已不符合时代要求。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法律需要鼓励高科 技、高风险投资。公司出资形式及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需作调整。这类公司股份的发行和 上市需作出新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宜有所放宽,法律为投资者进入市场所设 定的“门槛”宜适当降低。 三、对公司法修改的具体意见 公司法颁行以后,只在1999年12月作了一次小的修订。其内容仅涉及两条:一是公司 法第67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规定;二是第229条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的规定。这次修订是重要的:前条修订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和扩大职工参与 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力;后条修订的直接原因是国家决定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准 备在条件成熟时在证券交易所增设高新技术创业板块①(注:详见1999年8月党中央、国 务院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至于本文前面 提到的公司法的其它缺陷和问题均未涉及。因此,公司法还需要作出较大修订。 今后公司法的修订,主要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减少立法的过渡性,而应具有 前瞻性,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对公司和公司法的要求,更加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二 是适应时代和社会的新发展,使之更具时代精神。修订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一)关于公司设立制度 法律对于公司设立制度的设计,应讲求效率、安全原则。既要方便投资者,又要防止 公司设立中各种欺诈行为,为成立后的公司规范运作奠定基础。针对现行公司法,需要 修订的主要包括:①适当降低设立条件中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仅高新技术公司的 注册资本额要降低,其它一般公司也应有所降低。②公司设立应实行准则制,改变现行 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 规定(公司法第77条)。③在出资构成上,对属于高新技术的公司应明确规定放宽无形资 产作价出资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二)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和股份发行、上市 公司资本的发行与认缴,应改变现行法定资本制做法(公司法第23条、25条、78条、82 条),实行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允许在公司设立时股东认购的资本额不必足额实 缴,可以在以后公司业务需要时由董事会通知各股东补足未缴的资本额。甚至可以在公 司设立时其登记的注册资本不必一次全部足额认购,而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分次发行方 式,即在设立发行(第一次发行)完成、公司成立之后,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再作第二次 及第二次以后的发行。按照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该类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公司 法对资本制的修改,可使内、外资公司一致。 在股份发行和上市的条件上,需要适当降低“门槛”。1999年公司法修订时在“附则 ”第229条,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出资比例、发行新股及申请上市的条件, 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在今后公司法修订时,对此也宜放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作出更为明 确的规定。此外,在股份发行和上市程序上,需要减少行政权力因素的作用。 (三)关于公司治理结构 现行公司对小股东权益保护尚欠周到,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性,不易操作。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完全实行“资本决”原则,一股一票(公司法第41条、第106条),对于大股东的 表决权无任何限制。这难以避免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事务和侵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公 司法修订需要借鉴国外流行的诸如对大股东表决权作某些限制、实行累积投票等做法。 此外,公司法对股东诉权的规定也很不周全。 在董事义务方面,公司法所规定的限于忠实义务(公司法第59~63条),而注意义务欠 规定。当前国外已经重视公司董事、 经理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他们由于违法或违反 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们给社会公众造成损害,也应承 担相应责任。我国公司立法应当跟上国际社会立法的发展趋势。 此外,当前我国许多公司正在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法修订时可考虑做相应规定。 公司监察制度还应加强,公司职工对公司的监督和参与管理及其它权利应受到进一步重 视。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宜进一步简化,它们是否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可以 由公司章程自定。1992年的《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该种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而由 董事会代行本属于股东会的职权,有可取之处。 (四)关于关联公司 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或企业集团均无规定。鉴于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类公司 普遍存在,关联交易、母公司对子公司非法操纵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等情况时有发 生,公司法修订时应增加相应条款予以规制。应借鉴国外关于“揭开公司面纱”或“法 人人格否定”的做法,建立相应法律制度。 (五)关于公司法的可诉性 公司法可诉性不强,是现行立法的明显缺陷之一,也是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 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由谁 和怎样去追究责任,或者当他们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可否和由谁、按怎样的方式提起 诉讼,法无明确规定。公司法第54条和126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对于董事和经理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可要求他们予以纠正。如他们不纠正,可否和如何提起诉讼,同样法 无规定。 现行公司法关于股东诉权的惟一规定是第111条。该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 法行为和侵犯行为的诉讼”。该条有如下明显缺陷:①只限于“决议”违法,如果不是 决议违法,例如当时根本未通过什么决议,而某些大股东、董事违法,可否提起诉讼? ②如果违反公司章程而实施侵害,可否起诉?③股东应如何提起诉讼?由哪些股东和多少 比例的股权代表提起?是以股东个人、部分还是以全体的名义提起诉讼?④诉讼请求只限 于停止违法和侵害行为?可否请求损害赔偿?这些内容如不解决,股东诉权会受到很大局 限,股东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六)关于公司法中国企改革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中有大量关于国企改革的条款,内容涉及国企改建公司的途径和程序。由 国企改建而成的公司在设立、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破 产等方面,公司法都作了许多特别规定。还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 这一特殊公司类型。 此乃中国公司法的一大特色。这是由于国企改革是公司法制定的直接起因。但国企改 革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掺在一部公司法中难以说清。我国目前的公司许多均由国企改 建而成,对这类公司的特殊规定太多,不仅妨害公司法作为商事法性质的纯正和体系的 完整性,实践中还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如果说公司法出台之初上述情况难以回避, 那么如今国企改建公司(起码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今后主要是这些类型的公司同其它 公司一样进一步规范运作的问题了。公司法修订时应减少有关国企改革方面的规定,而 把这些问题由有关国企改革的立法另加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同公司法所规定的其它公司明显不同,属于另一类型的公司,例如它并 非典型的商事公司,而属于一种国有企业。它所从事的应主要是“生产特殊产品”或“ 特定行业”(公司法第64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公司法第67条)。其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或者更换”(公司法第68条)。这类公司的资产转让,由国家授 权的机构或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公司法第71条)。有些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可 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力(公司法第72条)。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国 有独资公司(还有“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上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如同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法第159条)。除上述这 些特别规定外,国有独资公司适用公司法其它条款甚少。将它放在公司法中甚为勉强, 颇有不协调之感。 我国公司法是否应包含大量国企改革条款,今后修订时是删去还是保留,人们对此颇 有争议。所谓公司法是“大改”还是“小改”,症结主要在此。下一次修订不管结果如 何,从理论上说和从长远看,还是应当使之同公司法分离,另由国企改革立法予以规定 ,使公司法成为单一的商事公司法。 (七)关于公司法第4条 现行公司法第4条中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这一规定在理论上 是站不住脚的,实践中会产生不良后果。各出资人在组成公司之前对其出资可以拥有所 有权,但出资组成公司之后,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只享有股权。股权是公司法人所有 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门,而非独立的所有权[1].各股东的出资在组成公司后溶为一体 ,成为统一的公司财产,是一个有机整体。国有资产出资也如此。如果说“公司中的国 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其它股东的出资财产所有权也应当属于各股东。这样 一来,公司的财产便不是一个有机整体了,公司便无统一(单一)法人财产所有权可言。 如果任何一位股东都可以对公司中“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主张行使占有、支配、使用 、收益权,公司统一法人人格便不复存在。这无疑从根本上影响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 的统一性。同时该条的第1款对公司股东权的一般规定是:“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 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本款如删去 “所有者的”4字,其余尚无可非议。而该条第3款却声称“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 于国家”。显然两款中对国有股东同对一般股东有厚此薄彼的法律对待。实践中这难免 导致鼓励国有股东优位、不平等对待其它非国有股东,忽视后者正当权益的不良后果。 早在公司法颁布之初,笔者就曾在一篇文章中历数该条规定的不妥之处[2].其后,人 们对这一条的批评意见也不绝于耳。希望公司法下一次修订再不要留下这样的立法败笔 . 现行公司法还有其它一些地方需要修改,这里不一一赘述。 四、中国公司规范运作问题 中国公司法的实施情况如同立法一样,虽然成绩是主要的,但存在不少问题。这表现 在公司法生效以后,有许多公司在其设立、治理结构及其它活动方面仍未能严格依照公 司法规范运作。虽然有些问题同立法的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相关,但即使法有明确规 定,人们也不能很好遵行,甚至故意违反。分析其原因颇多,有体制方面原因,也有传 统观念、习惯势力和法治意识等方面原因。 首先,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计划经济和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模式在许多方面仍发 挥着重要作用和影响。政府对经济管理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不重视也不善于按市场规 律办事。当国家提倡公司制时,一些地方和部门便像过去搞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那样, 掀起公司化热潮。公司设立以后,政府热衷于行政干预。由于实际上公司的许多事务仅 凭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他们也只好依赖政府。公司对于明知属于自己的经济自主权,在 受到政府干预时也不敢抵制,因为许多公司负责人同时保留着“国家干部”身份。这种 情况在由国有企业改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中尤其严重。 国企改革是个较长的过程,虽然许多企业进行了一定的改组而改名为公司,但实质性 变化不大。这些公司由国家或国有单位绝对控股,其他股东持股比重很小,在公司决策 和经营管理事务上常受到忽视,而国 有大股东则大权独揽。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此 二职常由一人兼任,他们多为改组前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习惯于从前国有企业的管理模 式和工作方法,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的治理原则。 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人治,人们法的意识较为淡薄,法无应有权威,权大于法的观 念还根深蒂固。有些党政机关领导人习惯于凭借党和政府文件、上级领导人指示办事, 不重视法律。有些地方在推行公司制时甚至提出“先大办,再规范”的口号,限期完成 公司化指标。大量的公司设立未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时即 很不规范,公司运作时更难规范,实际上人们也并未去严加规范。所谓“再规范”只是 一句敷衍他人的空话。许多主管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和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的机 构,提供虚假报告和证明文件,对明知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的准予设立。 这些机关工作人员除了本身法治观念不强外,一些强令性指示和非法干预,也是促使他 们违法的一个因素。当然,从主体上看,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除了某些领导 人和公司有关事务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许多公司设立发起人、股东、公司管理 人员等;从环节上看,不仅表现在公司设立过程,还包括公司成立后的各项活动中。这 样就造成公司法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出现许多不规范的公司和公司行为。 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和实施,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它同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 革、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密切相关,同人们法治意识和国家法治进程密切相关。随着国家 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必然不断完善和发展。 公司法论文: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 摘 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近些年来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公司法》从立法上确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本文试图对这一模式形成的根因予以分析。 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 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法哲学 产权基础 一、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始终是公司法中的一个热点与难点[1],也是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也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经营者和监督者之间透过公司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董事会、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而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联系,并依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制度化的统一机制[2];通俗地讲,就是公司的领导和组织体制机构,通过治理结构形成公司内部的三个机构之间的权力的合理分配,使各行为人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保证公司交易安全,运行平稳、健康,使股东利益及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等)共同利益得到平衡与合法保护。 我国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公司法分别设立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条),监事会(第一百二十四条)来分别行使决策权(第一百零三条),经营权(第一百一十二条),监督权(第一百二十六条);即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并由其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权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权并聘请经理等高级职员具体执行,同时股东大会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组成监事会,由其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3],这样从立法上形成了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二、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根因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4]。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该模式的形成是由现阶段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产权基础所决定,在借鉴西方 “三权分立”学说及西方公司治理模式的经验基础上确立的。 1、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法人治理?即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什么?这是研究公司法人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它是进行公司治理,建立公司治理模式的前提条件。 哲学上,价值论就是研究客体有用性的理论,即客体有用于或满足主体需要的理论,它揭示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社会效率,社会秩序,一定行为自由,一定正义理念,进而实现人们主观上所期望的价值。价值一定程度上讲即利益。公司治理所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促进利益各方协作,实现利益各方的激励相容,以达到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利益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公司法人治理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就是要揭示公司的制度性安排用于满足主体人需要的属性,在诸多有用性里,安全交易、公平正义、效率将成为公司治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1)交易安全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这是由公司的商事特征所决定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证,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全部利益都得不到实现;没有交易安全,交易很难发生,公司就无法生存与发展;它也是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取向永久存续的前提。 (2)效率即利益,是公司治理的最高目标。公司治理就是要协调各种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股东与公司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董事与经理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并使之高效运转,来实现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和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它使公司内外部的各种资源实现配置后的效率最大化,目的是为满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3)公平与正义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内容。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价值是人类理性永恒的追求。公司保护股东权平等原则,遵循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正义观念。公司法人治理实质上是在公平理念指引下,在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上寻找一个平衡点,使各自的利益在投入产出原则下实现社会正义。 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最终是使公司能正常运转,交易安全;在公平、正义理念下,实现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交易安全、公平正义、效率也就成为“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2、股权、经营权、监督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的产权现状是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经济基础。 公司是投资者的工具[5]。投资者(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这个工具为其实现利益,因其投资行为而产生两个主体、两种权利、两种责任。出资人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即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作为丧失对其原财产所有权的对价,公司给予其股权,实现了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伴而生,又相互分离[6],这一产权关系的重大变革是公司权力机关分立的前提和基础[7]。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经营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古典公司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的结构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股东不再参与经营而选举自己的代表管理公司,由董事会管理公司并由其聘任经理具体经营,管理层形成,实现了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的再次分离。现代公司运行是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相互结合而实现各自主体利益的过程。在公司发展中,内部分散的各要素主体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斗争,最终形成股东、管理层、员工三大“利益集团”。管理层职业化后,其实际经营公司甚至完成控制公司,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8]”,原本最大权利者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与监督一步步开始弱化,最后只剩下股息请求权、剩余索取权了,相比管理层而处于弱势地位;同样,公司的运转情况与大量员工的命运息息相关,但员工没有决策权 、经营权,只能投入自身的劳动,其利益一直处于股东、管理层控制之中,也处于劣势。股东、管理层也同样明白,没有员工的劳动,公司这台机器就永远无法运转;要想让公司这台机器运转良好,还必须努力关注和满足员工的利益;员工也处于自身利益要求,而主动参与公司的运转;只有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三者很好的结合,公司运转才能正常。实现盈利最初的体现是法人财产的增加,此时,股东尽管相比管理层而处劣势,但仍改变不了他是公司最终所有人的地位,为保证其股息请求权、剩余索取权的实现,而与同样处于劣势的员工站在一起,共同行使对管理层从法人财产权而派生出来的监督权。这就形成了在法人财产权基础之上的股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的分离。为了平衡利益,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享有最终决定权——即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享有经营管理权,并由其聘任经理主管经营事务,股东与员工共同组成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这样就形成了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股权、经营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离产权状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确立并行使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配制及约束结构,这是法律平衡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形成适应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三权分离的产权结构模式.因此,以公司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三权分离的产权关系是我国现代公司治理“三权分立—— 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经济基础。 3、“三权分立”学说的引入是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思想基础。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构造机制,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它来源于“三权分立”学说。所谓“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这一原则以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学说为基础。他们当时提出这一学说,是为了反对君主专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具有进步意义。资产阶级取的政权后,把它订入宪法,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确定下来。一般是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或总统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9]。三权分立,是国家机关的分权形式,经过西方国家数百年的实践,说明它适应了资产阶级国家生存、发展的需要,有其生命力与制度合理性。公司作为独立主体的商事组织,也存在内部权力如何配置,如何分权问题,“如同一位著名的法学家所说的,公司法面临一个宪法问题:将某种宪法意义的形式加于公司经济之上的问题”[10];吸收人类优秀的文化传统、思想、制度在现代公司治理中成为必要。我国《公司法》吸收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创设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分别行使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4、西方公司治理模式是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实践基础。 西方公司近400年的发展,公司治理方面制度健全,对我国立法极具借鉴意义。由于各国法哲学、历史传统、政治制度及其他条件的不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因而各不相同,大体上有三种模式: (1)日本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察人组成。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察人的人选。特点是经营阶层(董事会、经理)决策的独立性强,基本不受股东直接影响,但易致内部人控制,因此,设监察人制度以抗衡。 (2)美国模式: 该模式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营人员(首席执行官)组成的执行机构、公共会计师三部分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关和最高决策机关[11]。董事会主席不是法定代表人。特点是股权十分分散,一般股东与公司关系比较淡化;经理层有较大的独立性,但仍要受到股东强有力的制约。公共会计师由股东大会任命,对董事会、首席执行官的行为进行审核、监督,是对管理层控制权的监督。 (3)德国模式: 该模式下公司运营时,股东、董事会阶层和职工共同决定公司重大政策、目标和战略;监事会对董事会成员有任免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方案等,监事会作用大;员工参与性强。特点是关注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 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三者都体现了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三种权力配置,只不过是权力配置的方式,分权的组织形式、侧重点及权力行使方式不同而已。三种治理模式体现其保护的股东利益也不尽相同,在德国模式中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比日本、美国模式更为强列。尽管我国公司治理起步晚,但起点高。上述三种模式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提供了实践经验,在关注股东利益的同时,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的利益也提到了议事日程。我国《公司法》在借鉴上述三种模式经验基础上,也确立了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会及其聘任的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为了抗衡管理层的控制权,为关注股东及职工利益,由股东、职工共同组成监事会共同行使对董事会经理的监督权。三种权力在配置过程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样形成我国独特的现代公司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公司法论文: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论文摘要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出发,分析其法理基础,并探究这一该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的仍不明确,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应当这一制度。 论文关键词 公司人格 公司人格否认 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第20条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其中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虽对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公司法对于人格否认的适用还不够明确,制度还很不健全。因此有必要对公司的人格否认理论作进一步探讨。 一、公司人格的内涵 (一)公司人格的的含义从逻辑上来说,若要探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内涵,就必须先探讨公司人格的定义。这是因为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逻辑前提之一便是公司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然而何谓公司人格?法律上所确认的权利主体“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之所以享有人格,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能够拥有民法上的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因此公司所享有的是与自然人人格相对应的团体人格,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组织体之人格。 (二)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司人格具有法定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对象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法人,而公司要享有公司人格,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设立,符合公司成立的条件,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换言之,只有公司合法有效的成立,才能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而股东才有可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因特定事由被否认公司法人人格。 第二,公司人格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公司人格最本质的特征。首先,公司名义独立。公司依据一定事实并经法律认可之后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于公司成员,以公司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其次,公司财产独立。公司是企业法人则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因为公司人格独立需建立在公司财产独立这一物质基础之上。再次,公司应当拥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公司责任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公司人格具有平等性。公司人格平等主要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在具体资格上与其他法律主体是平等的,其内涵包括公司与其他法人之间人格平等,也包括公司与自然人之间人格平等以及公司与其他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非法人团体之间的人格平等。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涵义 公司人格的否认有两层具体的含义:第一,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彻底否认其法人主体资格,意味着公司主体资格与公司人格同时终结和消亡。第二则是将公司人格否认理解为公司法领域的一项法律制度而并非指公司人格的彻底消亡。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防止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公司人格否认以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为前提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逻辑前提之一便是公司业已取得合法的法人资格。这是因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对象必须是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也只有这样的公司才享有公司的独立人格,只有具备了公司独立人格,其人格才有被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 (二)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而并非永久性的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其针对的是特定法律关系之中的特定事实,而并不及于公司和其他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之评价。因此这一制度的效力仅限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果无限制地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则很有可能会因盲目剥夺股东的有限责任而波及无辜股东。因此即使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认,并不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地位。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直接后果是追偿股东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赋予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但股东如果无视公司的行为规范,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便会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而公司人格否认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追究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的责任,责令其对债权人负责。这一通过追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之股东者的责任,从而实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责任再分配。 可以说,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补救。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基础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建立在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之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是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应有之义和本质内涵。日本、美国等过家均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理念作为适用法人格否认的一般法理依据,并把该法理的适用看作是一种司法规制或事后的救济,而不是一种立法规制或事先的预设。德国和日本也同样强调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该应建立在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一般条款之上,并力图将公司法人格否定法理的适用类型化。 公司人格否认,作为一种对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导致的不公平事实进行事后规制的手段,就是在实现一般正义的基础上实现个别正义,切实维护少数人利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因公司法人格否认应当以公平、正义为基本的价值取向。 (二)公司人格否认以权力滥用之禁止为其核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害于他人的原则。任何权利的都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否则一旦超过正常界限,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质就是防止股东滥用其权利的一种事后救济,而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是从根本上而言正是滥用股东权利的一种情况。 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的目的之一是防止股东滥用其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当投资人滥用法律所赋予权利,公司便已成为行为人规避法律的一种工具并失去独立的意思能力和责任能力,即丧失独立的人格。因此,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正是防止行为人滥用权利的需要。所以公司人格否认以权力滥用之禁止为其核心。 四、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情形众多,但公司法对此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具体规定其适用情形。因此下文将对公司人格否认的具体适用情形作一探讨。 (一)公司资本显着不足公司资本在公司存在及营运的整个过程中扮演 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公司而言,它是公司获取独立人格的必备要件,也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股东而言,它是股东出资和享有相应权益的体现,也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基础;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也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障。由此公司资本与债权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资本显着不足往往是公司人格否认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应以公司的营业状况、交易的性质为标准,另外股东的出资必须符合公司经营事业、规模或经营风险的最低要求为考量。所以公司资本显着不足的情况具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既股东的出资明显最低注册资本;二是股东的出资虽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着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当公司资本与其经营规模相比明显不足时或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时,便可以适用该制度。 (二)利用公司人格规避义务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义务又分为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利用公司人格规避合同义务从而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这种情况具体而言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当事人为逃避契约终止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商业保密义务等情形。第二是股东通过建立新公司来逃避债务。指股东为逃避原公司债务而抽逃出资或者干脆宣告公司破产之后,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设立另一公司的行为。此时就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让先前成立的公司对债券热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是当事人利用公司名义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可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而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规避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例如避税,洗钱,逃避对劳动者应尽的责任义务等。在这种情形下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可以给予债权人有力保护。 (三)公司与股东混同所谓公司人格形骸化,实质上是指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混同。 第一,财产混同。财产混同主要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混合,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财产混同是对分离原则的背离,极易导致公司财产被隐匿、非法转移或者被股东私吞、挪作他用。同事也表现在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一体化上,即公司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收益可以随意转化为股东的个人财产,或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而因此产生的债务则为公司的债务,股东从中受益。 第二,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经营业务、经营行为、交易方式、价格确定等持续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与股东从事同一业务活动,公司业务以股东名义进行,交易对方分不清究竟是与公司本身还是与股东发生交易。公司成为被股东利用的一个工具。这时,股东可以凭借特权任意干预公司的具体活动,将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公司的意志,使公司失却了经营自主权和独立人格。此时便需要对公司独立人格进行否认。 第三,组织机构混同。机构组织混同是指公司的组织机构即公司人员的混同,表现在公司的股东,懂事,经理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人员的相互兼任。公司作为拟制的法律主体,其意志是通过公司股东、懂事及经理等高管人员表达出来的,若这些人员发生混同,则很难保证公司能够独立产生自己的意志。因此一旦承担独立责任的基础则不复存在,便需要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并不局限于此,在适用这一制度的过程当中仍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规定,但这一制度目前仍然极具模糊性和争议性,并且在该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上也并没有权威性的规定。如果无限制地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则很有可能波及到其余无辜的股东。所以就目前而言,对于这一制度的适用仍然应当审慎对待,并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之中逐步积累经验,尽快完善这一制度。 公司法论文: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应然分析与规制研究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修改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给予承认。而反观我国公司立法,除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外,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并且对存续的一人公司缺乏规定。这种立法现状给我国司法实践和守法者诚实经营带来不小难题。本文即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特征、历史沿革、各国立法态度、我国立法现状及其原因、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主张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思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 [关键词]:公司,一人公司,法人格,唯一股东,有限责任 引言 去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会长任文燕提出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引起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关注。我国现行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一人公司,禁止设立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这种立法现状不但导致内资和外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平等,而且势必出现规避法律以逃避义务的现象,并导致立法与实践的混乱。由此任文燕委员提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有学者开始探讨一人公司现象,呼吁完善公司立法。这次立法议案的提出,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罢了。 一、 一人公司的由来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or one-member company),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从学理上划分,一人公司可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指的是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或者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至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前者称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后者称为存续中的一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则是指公司股东在人数上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真正的股东”,其余股东仅是为了满足法律上对公司最低人数的要求,或是为了“真正股东”的利益而在名义上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而已[2] .此种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本质上是“真正的股东”为自己谋取利益而规避法律。 一人公司获得承认肇始于英国1897年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萨洛蒙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由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他的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萨洛蒙本人拥有20001股(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为担保向萨洛蒙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而进行清算,萨洛蒙提出了优先于其他公司债权人获得清偿的要求。法庭终审判决: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人,因此萨洛蒙持有的10000英镑担保公司债应予以优先受清偿[3]. 这一判决为公司法学及商业界打开了新的视野,它不仅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显示了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与大公司一样有实际价值,而且还揭示出个体经营者既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认购公司债券从而比股份更能避免经营风险。而从萨洛蒙案所确立的规则来看,公司与其成员在人格上完全分离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在以后的一些实践中,立法者或法院偶尔也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但为了维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通常是不会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法人格与其成员或者说股东的人格相区别,充分体现了法技术的绝妙之处,即“法人格本身乃是为了使法律关系单纯化而由法律所认许的一项法技术”[4],由此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社会进步意义。 自此以后,一人公司迅速发展,各国也开始以成文法或判例的形式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 从各国的公司立法史来考察,传统的公司立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态度仅是就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言的。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而且公司设立后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如果公司股东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将导致公司解散。自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有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开始于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继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以下是对各国和地区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 1.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并于1926年1月20日实施的《自然人和公司法》首开一人公司立法的先河。依该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由一人设立,并可以一个股东维持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中有若干名董事,并且这些董事都必须由公司的股东担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人数降至一人,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自动解散。并且,公司的单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5]就此而言,一人公司是完全有效的。 2.德国 德国因1892年首立《有限责任公司法》而著称,但当时也要求至少应有两个出资人。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出资在转让或赠予、继承中集中于一人,仍承认存续的合法,而不导致解散,1980年7月4日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按本法规定,为任何目的,由一人或数人设立。”从而使一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可能。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德国1884年颁布的《股份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至少须要5人,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1988年才开始承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1994年,认可了由唯一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 3.法国 法国立法思想始终将公司设立行为视为股东间的一种契约行为,并在其民法第1832条作出明文规定,因而设立一人公司自然不被允许。对于设立后的一人公司,法国判例和学说均采取较严厉态度,认为当然应依法解散,而且其1867年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减少而区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当股东减少为7人以下 时,依该法第38条规定,公司并不当然解散,须待一年后由法院判决解散。但当股东减至一人时,则要依民法第1832条规定当然解散,不适用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直到1966年,法国公司法才做出较大修改,于第9条中对公司全部股份和出资集中于一人时的场合,也给予了一年的时间补正,如果一年内,一人股东的状况还未改变,利害关系人方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给法国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198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修改法案,明确规定可设立一人公司并承认一人公司的存续。自此,法国民法典1832条也放弃了设立公司必须是契约行为的做法,即承认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其一为契约设立,适用于两人以上的设立公司行为;其二为依一人意思设立。而1985年法国公司法修改中最具特色的是,为了防止个人企业通过对个人财产无限细分,减少对公司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于该法第36条第2款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仅得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持股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另一仅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唯一持股人”。即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也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另一一人公司,但该法没有禁止法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而且法国至今尚未就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承认。 4.英国 1897年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一直被公认为英国历史上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但英国理论与实务界往往顾虑,一人公司将会令极小企业法人化,可能会发生有限责任恶用之危险[6].因而,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英国始终未得到承认,明确规定全部公司需由两名以上股东设立,仍坚持公司法人社团性的初衷。 5.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之前身欧共体为提高各成员国之企业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有利形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顺应世界普遍承认一人公司的潮流,于1989年12月21日专就一人公司第12号指令[7].依该指令第2条规定: 第一, 公司设立时,可只有唯一一人;公司设立后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也同(一人公司) 第二, 各成员国于进行其国内有关团体的法规的协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或处罚: -同一自然人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一人公司或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不过该第12号指令并非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所有的商事公司,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爱尔兰和英国的有限保证公司。欧共体颁布上述指令的原因在于已有部分成员国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一人公司在成员国已广泛存在。继德国和法国之后,荷兰、比利时也先后以立法形式准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而丹麦更是走在德国前面,于1973年6月13日颁布的有限责任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名创立人,其结果可以只有一名成员。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不会导致单个成员的个人责任,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解散。[8] 6.美国 美国公司法向来以注重实务为特色,虽也认为公司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行为,但从不固守公司的社团性或契约观念。不拘泥于传统公司法的限制。早在19世纪末,美国法院已有判例承认了一人公司这种形式。1936年,爱阿华州开始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此后,由于个人企业法人化的愿望日益迫切,强行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只能导致以挂名股东的形式来规避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的规定,实际上使一人公司处于一种禁而不止的地步,不如正式立法予以承认。所以随着196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只要求有一人在公司章程上署名即可设立公司的修订,美国各州陆续采纳,到20世纪60年代末已有27个州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设立。[9] 7.日本 1938年以前,日本公司不允许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存在。1938年,日本商法典在修改中将股东未满7人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的规定删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承认。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允许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1990年6月29日,日本商法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作出较大修改,并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 8.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澳门地区的公司法规范也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任何自然人得以其构成单一股的资本设立一有限公司,且在公司设立时为唯一权利人”。这是澳门公司法规范追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对一人公司的积极态度而作出的反映。同时,澳门地区公司法规范还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Limitada)的缩写“Lda”之前冠以“一人公司”(Sociedade Unipessoal)或“一人”(Unipessoal)的字样,以起到公示作用。而且,“一自然人不得成为一个以上公司全部资本的权利人,并应以其全部财产自动承担后来设立或全部股为其取得之公司的债务,而不论这些债务是在该公司的一人性质(Unipessoalidade da sociedade)确立之前或之后约定”。[10]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除英国外,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换言之,一人公司在上述各国和地区已取得同普通公司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将有助于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减少了个人和组织为谋求不法利益而规避法律的行为,这将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 而反观我国的公司立法现状,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又是怎样呢?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把国有独资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加以区分,视“两个以上股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没有禁止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根据私法“没有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应当认为我国公司法允许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表明,法律允许设立一人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而禁止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设立。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说明,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总之,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并非完全一样,它因公司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差异。并且,设立时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仅允许在个别公司类别(外商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设立后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则在较广的范围内缺乏法律的规范。这种立法现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在于:首先,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体现了立法对内资与外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区别对待,即国家法律重视外资和国有资本,而歧视内资和非国有资本;因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两种资本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很难展开公平的较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同样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公司法禁止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的设立,必定会导致规避法律行为的大量出现。因为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其基石,一旦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股东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同样也不例外。个人企业主为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导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营业外的个人财产遭受不利之影响,强烈要求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 使个人财产与投入经营的财产相互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同时,公司法人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也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多种形式分散经营风险,谋取更大利润。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那么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必定会去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公司,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使得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保护诚实守法者权益的本来目的大打折扣,而成为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规避法律风险的工具,或者个人企业主干脆不再费力去找挂名股东。而直接挂靠某一个公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个人企业主挂靠上某一个公司,执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很难知晓其真正形式,而且市场上的经营者也无法弄清该企业的性质到底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公司法人。这不但给国家税收带来难题,也给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提供了隐患和土壤。再次,公司法人以默认的形式允许存续的一人公司存在,而无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又是一个大的漏洞。现代公司实行的是“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而存续的一人公司在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的情况下,公司的唯一股东难免会采取“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模式,而经营不善以至破产时,公司唯一股东又会搬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对抗债权人,规避个人风险,这就造成大量滥用公司法人格现象的发生。此外,虽然立法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但事实是社会上一人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大量存在。根据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一项网上抽样调查,我国一半以上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其中深圳的深保安拥有2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60.6%;上海的津百股份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90.9%.[11]如果公司法继续对设立一人公司给予否定性评价,势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混乱。因此,笔者主张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一人公司予以规制,防止其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害社会和债权人利益。 二、 我国公司法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理由 上述对各国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分析表明,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与主要发达国家(美、法、德、日)存在着差距。那么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换言之,我过公司法为什么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结合学者们的观点和笔者自己的理解,笔者认为无非有如下原因: (一)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受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我过公司法依然难以摆脱公司是社团法人的束缚,即认为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应由2人以上股东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何谈什么社团性?而若承认一人公司,则将使公司社团性之人合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二)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公司的法人性是以公司组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表征的,传统的公司组织机构以公司股东多元化为基础来设立,其基本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三会并立的体系,这一结构系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奉行资本平等、同股同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权力清晰、相互制衡原则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12]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公司机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得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既可以实现高效率的经营管理运作,以适应现代经济快捷、迅速,商事交易安全可靠之要求,又有利于确保公平,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协调和实现。然而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公司成员为复数的基础、其股东一元化的状况,使传统公司法关于内部组织机构的规定难以实施。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各项议事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都将因一人股东而失去意义,公司的意志也不再是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是唯一股东的意思表示。这将置传统公司法关于组织机构的条款于不伦不类的境地。 (三)承认一人公司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不利。一人公司使原本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技能丧失,复数股东之共同意思形成公司意思的机能也形同虚设。既然唯一股东之意思就是公司之意思,很容易造成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唯一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差使用,公司营业场所与唯一股东之居所的合二为一等。由此使公司之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也无法保证公司之财产的完整性,最终导致公司债权人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一人公司极易滥用公司法人格。因为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这就使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其他财产分类难以考察。而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公司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大都形同虚设,唯一股东可任意支配公司,侵蚀公司财产。如一人公司股东可随时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公司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总之,公司唯一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司财产流失于公司之外,使公司空壳运转,而一旦承担责任时,唯一股东却又可以借公司法人格和有限责任使自己逃避债务和责任,从而使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极不公平的风险。据美国法学家Robert W. Hamilton统计,在美国各法院审理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1600多例案件中,全部都属于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s),而无公众持股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封闭性公司中,股东人数最多的不超过9人,且大多数属于“一人公司”。[13] (五)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各类公司的信用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公司在从事商贸活动时很难取得对方的信任,诈欺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能够保证自身信用质量的也为数不多,何况资本规模较小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既然很难取得相对人的信任感,若允许其大量存在,不仅使一人公司自身经营步履微艰,而且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扰乱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持谨慎态度并非没有原因,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一人公司自身的弊害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情况都使人们对一人公司心存疑虑。所以只允许资信状况良好的国有资本设立一人公司,并从政策考虑,为便于吸引外资,承认外商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对其他主体设立的一人公司,一概予以禁止。 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的妨碍因素与其他国家当初承认一人公司时的障碍具有相似性。但其他国家所经历的从坚决否定到开始犹豫再到修改法律予以承认的历程,则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 三、 一人公司妥当性分析-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的必然性 正如各种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诱因一样,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大量存在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生活对它的客观需求,而且,虽然一人公司从其产生之始就倍受争议,但无论如何,社会、立法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性的评价的趋势不可避免。 (一)一人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肯定,现实生活中一人公司的大量产生和存在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它的客观需要,也是源于人们对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扩大适用的刻意追求。[14] 首先,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主体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17世纪初,有限责任原则伴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而出现,它使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摆脱了从个人企业到无限公司所实行的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大大调动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仅适用于大企业,这把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而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不仅需要大企业,也需要中小企业的补充,将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还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所以,人们产生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需求。在此形式下,德国于1892年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此后,有限责任公司为众多国家商法典或单独立法所规定,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原则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要求。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才能设立,这就使一人投资建立的小企业仍被排除在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之外,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从事经营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个人企业主迫切希望能跟其他投资主体一样,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而要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则有赖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可见,一人公司的产生首先是源于个人企业主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偏好。 其次,大量涌现的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也需要通过举办一人公司的方式,实现其多种经营谋取各行业利润并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之一是利用公司的资合性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因为当时单个资本家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较小,无法满足机器大工业的需要。公司制度实现了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时至今日,公司制度造就了不计其数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这些公司集团通过采用独资方式举办一个或数个全资子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资本分散经营于多种行业,既分散了经营风险,又能利用各行业赢利来实现资本最佳组合,谋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公司集团都是由享有有限责任的股东所投资组建,其责任财产以股东投入的资本为限,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如果法律仍以传统做法来禁止他们投资举办全资子公司,不仅使其与其自身责任财产状况相矛盾,而且与其分散经营风险、谋取利润最大化之意图相违背,同时也会平添许多麻烦,因为这些大公司、集团本身已有能力举办全资子公司,而仍要依法律规定再去寻找一个或数个股东共同组建子公司,造成人的资源的浪费,故而一人公司对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再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迅速兴起,投资主体能否在这些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不是在于资本规模的大小 ,而是在于对市场走向和机会的把握。即体现的是人的优势,[15]而非资本的优势。一人公司的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公司机构的内部设置上相对简单,公司唯一股东对市场信息能有全面把握,并且没有大公司集团人才吸纳的等级森严制度,因此它运做起来比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效率更高,更适合在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领域发展,如果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上述行业肯定会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第四,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一方面,这种状况可因股份的自由移转引起,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但公司设立后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行为却不可避免,势必造成公司当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使得最大股东在实际上操纵公司,而其余中小股东成为一种摆设,公司的社团性有名无实。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采用挂名股东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投资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而且仅拥有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份数额,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一名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关均徒有虚名。[16]这种状况实际上已使公司社团性之初衷大打折扣。此外,挂名股东也是公司的股东,当涉及自身利益时,难免会滋生与实质股东不必要之纠纷,引起诸多无谓之诉,加重法院的诉累。而且,这种法律上不承认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的存在,不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矛盾,而且会使社会上各类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害法律的权威。 以上分析表明,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为一人公司的合理存在提高了客观基础,它的产生和存在决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的妥当性分析。当一人公司出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学界,对一人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展开的讨论。最初,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复数人员组成的团体才能独立地从事营业交易,享有法人资格,团体以外的个人不能享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法人必须是人的联合体,是社团法人。当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时,社团法人消灭。与之相对的意见认为,法人制度不过是为了赋予企业组织独立的人格,而在法律上拟制的产物,个人也可以享有这种法律上的人格而经营公司业务。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应受成员人数左右,所以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对一人公司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成为通说,并在法学理论依据上出现了三种主要学说:(1)股份社团说。认为股份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数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法人性质;(2)潜在社团说。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虽集中到一个股东手中,但可以通过转让使其再回复到复数股东的可能性,由此一人公司存在着潜在的社团法人性;(3)特别财产论说。认为法人资格是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单纯化、明确化的一种手段。公司是由从一般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出来的特定营业财产所构成,它是不受其成员人数多少左右,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该学说进而认为,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乃指公司之特别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指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17] 上述诸种学说可谓见仁见智,精彩纷呈,但是又都招致了批评者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第一、第二种观点仍囿于公司的社团性框架内,希图通过证明一人公司具有社团性而承认其具有法人格的合理性,但事实是社团法人的社团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是建立在股东之复数基础上应属确定无疑,且潜在社团说也无法说明许多一人公司实际上是由唯一股东有意设立并维持之,无回复为复数股东之意思。批评者们还认为,特别财产说撇开公司社团性的困扰,试图换一个视角来探讨一人公司之合理性,但它无法说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为何具有特别性,为何可以使一人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而无限公司的财产就无此作用?[18] 批评者们的意见实在是一针见血。据此,笔者认为,现代公司法理论有必要摒弃公司的社团性。因为上述表明,在传统公司法理念下探讨一人公司之法律性质,是无法得到一个周延的说明的,尤其是在社团性理论下讨论一人公司的地位,更加难以获得突破。而且,社团性也不应当是公司的绝对特征。从公司发展史来看,任何类型的公司的产生首先都是源于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法律就是在对各种类型的公司进行不断地调整中而适应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公司产生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对法人制度的集资功能之要求强烈,以及法技术条件的限制,股份公司作为典型的法人组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居于主角地位。所以各国公司立法都注重公司的社团性。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分工的细化,企业规模过大未必具有很强的适应性。相反,小型化的企业无论在管理的有效性还是 经营的灵活性上,都颇具优势。为了使众多中小企业享受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优惠,德国首创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小规模公司确立了合法地位。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决非首先考虑的是集资功能,而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然而,伴随着有限公司的产生,大量的家族企业或大企业集团的单独投资夹杂其中,使一人公司(主要是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上已经在有限公司的范围内合法地存在着。由此又导致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公司法的再度修改,承认一人公司,使公司社团性人合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应当说,这既是唯一股东投资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法技术条件完备的产物。 另外,虽然否定者指责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但即使是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也往往使公司的社团性流于形式。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由独立于出资人(股东)的人(董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主管公司的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控”机构。[19]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会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和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干预力所难及,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特征又何偿不可? 还有,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作了限制,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强调法人(公司)的社团性。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我国民法通则不把社团性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留下立法空间。所以,综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一味地以社团性来困扰一人公司实在没有意义。显然,一人公司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且这一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而应对其法人资格予以肯定。 总之,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与存在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有其存在的客观价值。即使是在公司法的理念上,一人公司也应有其合理意义。时至今日,如果还用“例外现象”来解释一人公司的存在,已显牵强附会,而顺应世界潮流,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的法人性,才是明智选择。 四。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构想 正如上文分析所言,一人公司于今日之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已成事实,否定之或者禁止之都难属明智之举,而且有悖于法律本身的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目标。然而,一人公司的确对传统公司法人格制度提出了挑战,使得传统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都对公司法予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而针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规制意见: (一)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可效仿法国公司法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0]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性、开放性、规模的无限膨胀性和集资功能,可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予以禁止,同时对存续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如1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通过事后规制对一人公司之滥用进行矫正。由于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在无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将唯一股东之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该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实施商业行为,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但一人公司之最大缺点就在于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有可能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目的借贷和担保;有可能有计划地独占公司财产;有可能诈欺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等,一言以蔽之,即一人公司很容易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前述Robert W. Hamilton的统计数字已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通过公司立法的加强,上述现象仍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特定的个案中,针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否认该公司拥有独立人格,把本应作为相互独立的公司极其背后的股东视为同一主体,正如美国法官塞波恩(Sanborn)在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一般说来,公司应被认为法人并具有独立的人格。然而,公司作为法人的特征,如果被利用为工具,以图挫折公共便利,使非法行为正当化,或者意图维护欺诈,作为犯罪的抗辩,法律上应将公司视为无权利能力的机体。”[21]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做法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即允许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大陆法系中,不仅在司法实践中这样处理,而且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如《联邦德国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在滥用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迫单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2]这种规定和措施在德国被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无论是”揭开公司面纱“还是”直索“责任,目的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有借鉴意义。 (三)关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少有涉及;国外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同普通公司一样有正常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日本),但没有对防止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时首先应当明确绝不能允许一人公司股东采用“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独资企业式的运作模式,而必须严格贯彻“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因此就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对于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唯一股东来担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如规定其不具有对公司经营的全权决定权,不得兼任经理等等。另外,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以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可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公司外部人员中聘任。还有,经理人员、监事不得由与唯一股东有特殊关系的人员担任,等等。 而对于公司法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即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这类公司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那样拥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因为在传统的普通公司中,出资者虽然将投入公司资产的经营权交给了董事及经理,但股东们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行使投票权以进行必要的监督,而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以增加公司本身的利益为目标,对公司及股东负责。但在母子公司结构的公司集团中,却常发生这样的情景:(1)身为一独立公司(子公司)之经营负责人,实际上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无法做主,而要听从于在组织形态上毫不 相干的另一公司(母公司)的经营负责人的指挥;(2)公司(子公司)资产本应独立运行,但却常常为整个公司集团的利益而被调来调去;(3)公司(子公司)的竞争行为本应以实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却不得不接受对其最不利价格,由此而导致另一公司(另一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大增,竞争力大大加强。这样,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的控制或支配,便产生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法律角度讲,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人格,应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从经济角度看,子公司虽然应是一个拥有完全独立自主权的经济实体,应有其自身的利益,可母公司组建子公司,是从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子公司不过是母公司用来营利的工具而已。[23]显然,子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具有不完整性之特征。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与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分离的,母公司虽然控制和支配着子公司,把子公司当作实现其经营战略和商业政策的工具,并置子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于不顾,却因有有限责任的庇护,而不必对由此造成的子公司自身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给予任何赔偿。无疑,这将有损于法律之公平、正义的精神。 为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前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做出特别规定,对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进行特别保护,例如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份规定为限制表决权股,使唯一股东在不利于全资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和社会利益的事项上不享有表决权或不享有完全的表决权,而将此权利赋予董事会。同时对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设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在全资子公司职工内部民主选举产生,对子公司事务予以监督,等等。 (四)在资本制度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实行的仍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不过有向折衷资本制转移的趋势,笔者主张将来在修改公司法时,除对普通公司适用折衷资本制外,对一人公司仍适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必须缴足,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防止一人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进行保护。 其次,强化资本充实义务和资本维持制度。对一人公司而言,只规定最低限额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之财产担保可一劳永逸。相反,还必须如实地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或曰资本充实原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予以强化,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故公司设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于公司资本之现实财产,以保护交易大众、投资股东,并维护公司信用。 虽然资本维持原则并非一人公司之特有规定,但此点对一人公司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定一人股东的出资种类必须以具有客观经济价值之资产为限,不得以劳务、信用等非客观物质出资的同时,应彻底查清股东出资的来源,防止股东出资的虚假,同时要求股东到规定的办理缴纳事务的金融银行或信托公司具体缴纳股款事项,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增加一人公司资本的透明度和方便对其资产的复查。另外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规避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应禁止一人公司以提供资金、贷款及提供担保方式而使第三人取得公司唯一股东部分或全部出资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资本变相减少,增加损害一人公司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严格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这主要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减资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资本不变原则的规定同样应适用一人公司。另外,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规定:一人公司在经营绩效不佳或亏损的情况下,不得增资,以防止一人公司通过套取资本信用而实施欺诈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 (五)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为使公司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进行交易时,充分了解一人公司之状态,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若于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的(存续的一人公司),也应就该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自己保管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进行商事登记信息披露,防止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因不知晓对方为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而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以达公示、公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另外,一人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其运营状况,单一股东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同时,由他自己和由他代表的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六)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建立一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基础,而一人公司因为股东只有一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都由唯一股东决定,唯一股东权力过大,财务会计人员只能对其“言听计从”,因此做假账的行为在所难免。对于减少做假账的探索我国已有了一定成果,那就是上海市率先实行的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即凡是要进入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做会计的人员,都要由上海市统一招聘,然后由各单位录用,一旦该会计有做假账行为,将被列入不称职会计人员黑名单,逐出上海市,永远不得在上海市从事会计职业。这项制度有力打击了做假账之风,维护了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24] 但是这项制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尤其是能否在一人公司中有效使用,笔者存有疑虑,因为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会计人员如果不服从唯一股东做假账的决定,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而如果听从唯一股东的决定做了假账,则又会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无论做不做假账,会计人员都会因之丢掉饭碗,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应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财务会计人员隶属于会计公司,而不再隶属于一人公司,同时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职位必须由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担任,这样不但使一人公司股东对会计人员构不成利害威胁,而且还能使会计人员较好的遵守法律,有效地监督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甚至避免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公示制度。为了防止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一人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叉使用,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致唯一股东侵蚀公司财产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使唯一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唯一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过建立该制度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整个中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制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信用度较低,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义务人很难按要求将其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个人储蓄实名制的效果难尽如人意即是一典型例证。但是“一口饭吃不成胖子”。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克服制约因素的重重阻碍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也应如此。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 [摘 要]公司法改革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在全球经济竞争体制下,中国公司法的改革应着眼于对全球经济竞争的适应性。其改革的主题是竞争与发展,其着重点是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其采用的理念应着眼于公司的私主体性质,注意较多采用任意性规范。 [关键词]竞争 发展 公司法改革 一、引言 公司法的发展有其自有的规律,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水平是紧密联系的。但是,当代公司法的发展必须关注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此为契机,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竞争力不仅是投资者和经营者关心的问题,也是公司法的立法者关心的问题。因此,公司法改革与全球竞争联系起来了。 这里,我们没有使用“公司法修改”、“公司法完善”,而是使用了“公司法改革”。为什么?这需要从深层次寻找原因。毫无疑问,“公司法改革”包括“公司法修改”和“公司法完善”。这里之所以提出“公司法改革”,当然应该赋予它新的涵义。 首先,我们在审视公司法时,应有一个改革的态度,即从关注一国范围的适应性转向关注对全球竞争的适应性。因为,公司法所规范的公司,特别是大公司,其存续、经营和发展都必须面向全球竞争,只不过有主动与被动之别而已。如果仍仅仅以国内的适应性为标准审视一国的公司法,其公司法就只能落后于形势。 其次,修改与完善公司法,必须有改革的精神。迄今为止,修改与完善公司法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修补式,即针对个别条文,修修补补;二是结构式,即考虑到整个公司法的不适应,进行大幅度修改。如何评价这两种不同模式?不可一概而论。换言之,这两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领域与情形。但是,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范围内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冲击,使人们已感到现有公司法律制度的脆弱,不能只采用修补的方式而应采用改革的精神完善公司法。 再次,公司法改革重在制度改革。无疑,公司制度改革应具有全面性、结构性和深刻性。迄今的公司制度理念比较注意逻辑结构和应然性,对于实践偏离法律的考察也大多注意违法性的判断而忽视经济结构、经济条件对公司法的影响和对公司法实效性的考察。如今讨论公司法改革,应多强调一些实然性,多关注公司法制度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互动,即注意经济结构对公司法改革提出的要求和公司法对改善经济结构的引导、促进作用,而不是就事论事。当然,结构性的公司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应将结构性改革的长期目标与实现阶段性成果的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阶段性改革的目标也应与关键性的具体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只拘泥于个别条文的考量。 显然,将公司法改革与全球竞争体制结合起来,并非相信公司法的万能,似乎只要有了一部完善的公司法,公司就会自然有了竞争力。相反,在同样的公司制度条件下,有些公司很有竞争力,而有些公司则毫无竞争力。我们强调两者的结合,是指全球竞争给公司法的改革提出了课题,公司法改革应给一个国家公司参与全球竞争提供必要性条件,易言之,公司法改革应能提高一国公司竞争的整体水平。 二、公司法改革的需求源于公司法自身 现行的中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次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8年有余。其间,仅修改过一次,即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了关于公司法修改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仅对公司法修改了两条:一是在第67条中增加了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以及监事会的组成、职权等内容;二是在第229条增加了第二款,即:“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毫无疑问,这次修改公司法的主要目的是支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此,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提高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依据公司法第80条第二款的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而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许多是拥有高科技的专家,如果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限于20%之内,显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甚至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成立。因此,提高上述比例是必要的。 第二,降低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依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而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较多的融资,甚至公司在实践中认为有必要突破“间隔1年”的限制。所以,需要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制定新的规则。 第三,降低股票上市的条件。依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之初,大多是较小的公司,很难达到5000万元股本总额,因而需要通过制定新规范降低股票上市条件。 应该指出的是,公司法经上述修改之后,国务院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并且,中国证监会虽在着手制定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规定,但仍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之中。因此,公司法第229条第二款关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并未在实践中实施。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仍在执行公司法原有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原有规章。 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及其1999年12月25日的修订,对我国恢复商事公司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走公司制之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意义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由于颁布公司法时,我国刚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许多矛盾尚未充分暴露,实践对公司法的规则需求不及今日,因而公司法不可避免地会留下缺陷。伴随社会投资和公司实践的迅速发展,人们也提出了许多应由公司法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引起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注意,也引起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所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曾将修改公司法列入立法 规划。并且曾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商事立法工作,重点抓好对公司法的修改与补充。[1]但是,至今还没有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主管证券市场的管理机关中国证监会了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的规则。诸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则,对公司法的股份公司部分,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部分,进行了许多实质性的补充。然而,这些规则由于其位阶低,不足以起到变革公司法的作用。因此,公司法改革的任务一直是存在的。 三、全球竞争为公司法改革带来了什么? (一)全球竞争开阔了人们观察公司法的视野 全球竞争带来了什么?显然,全球竞争不会给公司法直接带来什么。但毋庸置疑,全球竞争改变了公司法作用的条件。 1.资本流动范围的扩大 全球经济竞争带动了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资本运作的高度选择性。换言之,资本“总是趋于只投入在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活动中,其目的是让资本‘生出利润’。为了使资本‘生出利润’,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活动从根本上说(不过这并非重言)是有‘选择性’的”。[2] 由于资本流动的选择性不受地域限制,资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但流向也是有规律性的。一是流向门槛低的国家或地区,即注册资本低的国家或地区;二是流向劳动力价格低的国家或地区;三是流向综合投资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 2.信息获得难度加大,风险增加 公司和公司法的实践都表明,无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有效的公司治理,都需要公司信息的公开。并且,需要信息的充分性。无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人们要获得那些跨国经营的公司(不只是跨国公司)信息,显然要比获得仅仅在国内经营的企业的信息难得多。正因为如此,公司和公司的投资者的风险加大了。 3.规则趋同性要求与解决冲突的需求增多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越出了一国的国界,虽然公司法是国内法,但规则的趋同性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全球范围内的经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法律冲突,虽然这主要依靠国际私法解决,但公司法对其关注也是不可缺少的。 (二)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竞争与发展 面对全球竞争提出的问题,公司法改革的主题是什么? 1.公司法改革必须注意公司竞争的需求。公司法的制度规则应有利于为所有出资人建立公司进入市场提供均等的机会。公司法的实践表明,对公司的设立政府介入的越多越深,投资者设立公司进入市场的限制就越多。实践也表明,公司法设定的投资门槛越高,越不利于造就在资本流动中的优势环境。所以,公司法在满足公司竞争需求时,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2.公司法改革必须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是社会经济的微观组织,它的健全程度和活力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因此,公司法改革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实际上也是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无疑,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许多技术情节的问题。这里,我们只能在制度规则上考量。其中,关键是公司治理问题。 应该说,公司治理问题从公司一问世就存在。特别是那些典型的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它们一开始就存在如何构建一种治理机制的问题。之所以现在人们如此重视公司治理问题,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来公司治理失灵的问题更加突出了。 公司治理的着眼点很多,但核心是效率与监督的问题。公司运营没有效率不可能有效地发展,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司也不可能持续发展。所以,公司治理应成为解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公司法改革应寻求什么样的理念? 公司法的基本理念,是将公司塑造为具有法律人格的商事主体,并以此为基础调整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和公司与员工等利害相关者的关系。但是,公司法自诞生至今,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这一理念也在发展,并成为促进公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中国虽然恢复商事公司法律制度时间不长,但它的恢复是在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进行的,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公司法理念的碰撞,在中国公司法改革中是不能回避的。 (一)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还是缩小了的社会? 这是一个很尖锐的命题。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和英国学者伊凡·亚历山大都曾对此进行深入研究。[3]按照他们的分析:个人的权利是“自然法”内在固有的要求,在这个假设基础上,通过“法律虚拟”的方式,公司才可能被看成是一种扩展了的个人,作为“扩大了的个人,而不是缩小了的社会”而同样被赋予了个人权利。虽然公司是以“假想人”(想像中的人、法律上的人、人造人、司法上的人或假想的人)的身份被创造出来的,但它们毕竟是人:因此它们是法律统治下的居民或公民。[4]他们还认为,“公司是一个重要的接合点:作为商业实体被设计出来,此外它还变成了社会学实体。1897年,约翰·戴维斯写到,公司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的组织形式问题,正是在其次它才是一个社会功能的问题’。现在公司的第二个功能已和第一个功能同样重要了。”[5]伊凡·亚历山大在分析了公司与管理层、股东、风险基金持有者、社会的关系之后认为,“公司已经从追求私人盈利的边缘工具成了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复杂部门”。[6] 值得注意的是,当人们将公司同时作为“社会部门”时,实际上是视“公司变成了一个更好的公民和邻居。在很多情况下,公司将社会道德观变成了公司政策。”[7]进而言之,实际上是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 无疑,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作为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讨论的。有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基本责任是在遵守社会契约的前提下行使权力”。[8]但是,作为一种概念,至今仍是众说纷纭的。并且,它的内涵一直在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而已成为一个历史范畴。 企业的社会责任,最早为经济学家所重视。传统理论对社会责任的理解源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他们认为,企业如果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 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做到了这一点,它就实现了其主要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仍然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稳立的基石。18世纪至19世纪中期,企业社会责任多表现在企业的社会捐款。就美国而言,由于法律在管理者如何使用公司资金上有明确规定,并且,法官们一致认为,企业没有权力去做其特许业务范围以外的事。否则,就是过度活跃。基于此,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没有积极行动。 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早期,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企业有了新的发展,企业家队伍更新了,他们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公司普遍建立了在法律关系上独立于公司的基金,公司财产用于社会行动比较自由了,企业寻求并发现了可避免“过度活跃”指控的一些方法和依据,法院判例不再坚持“过度活跃”条款。[9]另一方面,20世纪20年代,企业管理者出现了有利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相互联系的三个观念,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注:指企业管理者作为股东、顾客、雇员、社会的受托者,作为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人,并通过公司的运营服务于社会,造福、服务于公众。)并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企业领导者所接受。此间,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仍是缓慢地向前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现念的发展,是由于高速发展的现代工业在不断改变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来源于企业活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所以,有人主张,“一个企业的责任包括整个企业每天是如何运行的。必须以高于最低限度的程度来考虑企业行动对股东和社会大部分人所产生的影响,这应是一种考虑周密的制度。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具有社会意义,就像企业的社会行为必须具有经济意义一样。”[10]虽然,找出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是很困难的,但人们为了操作的方便,还是努力划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或创造其指导原则。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在以下五方面考虑:第一,不能设想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模式;第二,必须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的经济组织,而不能期望企业可以在没有财务刺激的条件下,去完成非经济的目标。应该鼓励企业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寻找赚钱的机会,但企业的表现主要以经济标准来衡量,社会责任可以补充但不能替代利润目标;第三,企业有责任纠正那些由它们引起的不良的社会影响。企业不应该无视外部成本来使利润“最大化”,而应当想办法使这些成本最小化;第四,社会责任因企业特点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有很大差别,遇到的社会问题不同,他们的社会责任也不相同;第五,企业的经理们应该通过研究公共政策的总体框架来决定其社会责任。[11]无疑,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的发展是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不仅理念在不同国家有了不同的发展,而且,“有一种世界潮流鼓励企业自愿承担责任,现在这种潮流主要集中在工业化国家,但正在向全世界扩展。”[12]并且,美国等国的立法与判例已经在制度规则上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予以确认。 上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发展,[13]在一定意义上,是在向人们揭示公司的社会性,或者是在向人们表示公司的社会组织体的一面。但是,人们对应否扩大企业社会责任一直存在争议。 赞成企业承担扩大的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企业的基本目的就是积极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达到社会的满意”。(注: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SocialResponsibilities of Business Corporations New York:CED,1971,P.11.(参见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张志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32.))主张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在的社区对于法人企业都有一种利害关系,并且,有权使其利益在公司决策中受到考虑。(注:1986年美国天主教主教会议的公开信《所有人的经济正义:关于天主教社会教义与美国经济的公开信》(参见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45.)。)他们的理由是:(1)企业是社会的产物,它们应当对社会的需求作出反应;(2)企业的长期自我利益是通过充满活力的社会责任来实现的;(3)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减少或避免公众批评的方法。[14] 反对者主张,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的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只要它存在一天它就如此。并且认为,管理者只是企业所有者的一个雇员,他要直接对所有者负责,因为股东想尽可能多地创造利润,管理者的唯一目标就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持此观点的人还试图告诉人们,如果一个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扮演了经济角色外还承担了政治功能。这种混和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由企业管理者来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两种力量应当分开。[15] 也有人综合了上述见解的合理成分提出了折衷的主张,认为,“仰赖传统的营利最大化的理论,并不能导致对于当今公司责任的提法的否定。在经营判断原则的框架之内,存在着许多可以将资金用于有价值的公共福利措施的机会。唯一的限制是公司政策必须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有着合理的联系。”[16] 上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发展和关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表明: 1.所谓公司社会责任,不论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是指的社会义务,是道德上的义务,不是法律义务。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是不需要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基本问题,即公司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还是除了生产单位外,它也是一个道德单位?例如,法国就认为公司拥有道德人格。由于公司在如此地改变社会,因此它也对社会负有义务。”[17] 2.公司社会责任即公司社会义务,主要涉及公司的利害关系者,如股东以外的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所在的社区等。公司的行为应“有益于职员的,也有益于社区;有益于社区的,也有益于子孙后代;有益于公司所需要的洁净空气的,也有益于使世界人口保持健康的洁净空气。”[18] 3.人们要求公司履行社会义务,就是要求公司的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对利害关系者的利益予以考虑,以解决营利与公共政策之间存在的矛盾。换言之,“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19] 显然,以上各点并非都是公司法的问题,但作为公司法的理念,以下几点是有意义的。 第一,公司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改变公司的基本性质。如所述,公司应承担社会义务,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但讨论这个问题,无疑首先是将公司作为私法上的主体,唯恐其追逐私益而忽视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回到起始提出的问题,“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还是缩小了的社会?”回答是肯定的,公司是扩大的个人,而不是缩小了的社会。只是在特定意义上,公司才被作为社会实体。“也正是从这一点上讲,公司才被证明是一个社会学的实体:它成为被社会所关注的事物,以及由此往上,被世界所关注的事物。公司仅仅制造有用的物品和提供方便的服务已经不够了,同样重要的是它怎样去干这些事”。[20]强调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并非是将它作为一般的人,而是作为商人。因此,必须强调其营利性的一面,注意它与其他组织的差别。在中国,强调公司的营利性,有着更特殊的意义。1979年经济改革初期,许多外国专家称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其理由一是中国企业普遍“政企不分”;二是中国企业没有自己的营利目标。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不仅整个国民经济的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且企业的任务也被描绘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显然,在当时,企业只有公益目标,没有私益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一直是城市改革的中心环节,而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商事主体。如果我们基于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目的,而否定公司在私法上的地位和公司的营利性,岂不违反了改革的初衷吗?再者,公司追求营利并非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相矛盾。正如有的学者所揭示的,“为什么利润却是公司最不可让予的好东西呢?答案是简单而引人注目的:现在的利润是未来开支的一种抵消物。这样考虑的话,积累一定合理数量的利润乃是一种必要的职责。”[21]如果没有公司营利目标的实现,恐怕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第二,公司法中的公司应致力于实现所有股东的权益,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并不伤害利害相关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述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讨论,之所以有不同的见解,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公司的定位问题。前已述及,公司不可能逃脱作为社会实体的地位,强调其社会道德义务也主要基于此。就法律意义而言,公司在不同法律关系中有其不同地位,这是不容忽视的。就公司和所有利害相关者的关系,应涉及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的关系、公司与顾客的关系、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社区的关系。无疑,公司与一般债权人、顾客的关系适用民法,地位平等,其利益均应受到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应适用劳动法,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方虽属平等主体,但基于消费者是弱者,消费者权益应处于优先保护的地位;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除主要依社会实体对待外,应依法保护相关利益,如公司的经营行为造成了社区的环境污染,基于对社区环境和居民利益的保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即公司与股东、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公司法律关系的范畴。由于股东是公司所有者的观点,至今还没有被颠覆,因此,在现有公司法的框架里,公司的第一位责任是服务于股东的利益,而作为第二位责任才承认对债权人、员工、顾客以及其他方面的责任。[22]但是,当股权的实现与债权的实现发生矛盾时,基于风险承担的原则,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应处于优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用共同的习惯语言来说,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指那些广泛地被分享的利益。[23]显然,社会公共利益与前述的社会责任关系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义务),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上述主体利益之和,相反,它是独立于公司利益和上述主体利益的一种利益。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在法益结构上除忽视公民、法人的独立利益外,还混淆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区别。而理论与实践都表明,社会与国家、个人是相互区别的,即“社会成了与国家相对立的一个私人领域,一方面,它清楚地从公共权力中分化出来,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风险之中,生活的再生产超出了私人家政的限制,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成为一种共同关心的对象。”[24]经过改革,不仅公民、法人的利益被通过立法肯定下来,而且,社会公共利益也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被肯定下来了。如1982年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与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表明,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为一种独立的利益。 在一些法学著作中,有时也可以发现“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同提法。但是,这是相互联系又意义不同的概念,不可等同视之。民法学家史尚宽在谈到“公益”时曾指出,“在日本民法不用‘公益’二字,而易以‘公共福祉’者,盖以公益易解为偏于国家的利益,为强调社会性之意义,改用‘公共福祉’字样,即为公共福利。其实,公共利益不独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亦包括在内”。[25]这表明,公共利益是上位概念,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同为并列的下位概念。当然,国家利益有时也包括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但这多是在国家与国家交往之时。应该说,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区别而存在是普遍的,而国家利益包含社会公共利益是特殊情形,不能因特殊情形而否定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分别存在的普遍性的价值。 公司法和经济法都承担着要公司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但是,公司法和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不同。作为宗旨性条款的公司法第1条明确地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最前列。同时,作为对公司的要求,它同样必须遵守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表明,我国公司法与整个商法的宗旨一样。它虽然既保护商事主体的个别利益(个别主体的利益),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商事主体利益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是作为防止权利滥用的前提。同时,作为确认和规范政府适度干预经济之法的经济法,其宗旨是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由于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往往不是某个公民、法人的利益,而是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它是通过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市场经济秩序,而侵害公民、法人的个体利益的。经济法为实现其宗旨,不能不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第一保护目标。经济法的法益结构并非忽视公民、法人的利益,而是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进而实现对公民、法人利益的保护。这表明,公司法与经济法虽然要求公司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两者的法益结构不同。经济法凸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公司法则凸现了对私益的保护。前者,要求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主动型的;后者,仅要求“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被动型的。 (二)公司法宜多采任意性规范,还是多采强制性规范? 公司法采用何种规范结构,这不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问题。但是,在讨论公司法改革之时重提此问题还是有意义的。 1.公司法规范的静态结构 考察公司法的静态规范结构有两个层次: 一是在根本层次上,即是公法还是私法?学术界无争议,它作为商法的一部分,显然是私法。作为现代意义的公司法,应是“渗透着公法因素的私法领域”。[26] 二是具体层次的规范结构。对此,有二分法和三分法之别。所谓二分法,即认为公司法由任意性规范和和强制性规范构成。前者,“仅为 补充或解释当事人之意思,得由当事人之意思自由变更或拒绝适用者”;后者,“凡法律规定之内容,不许当事人之意思变更适用者”。[27]但作为与任意性规范相对称的规范的表述有所不同,有的直接表述为“强制性”规范或“强制性”规定;[28]有的表述为“强行性”规范或“强行性”规定;[29]有的则同时采用“强行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表述。[30]可见,强制性规范(规定)和强行法是作为同一用语使用的。并且,无论是任意性规范,还是强制性规范,它们都是支撑私法自治的。即使是强制性规范,它“并不‘管制’人民的私法行为,而毋宁是提供一套自治的游戏规则”,仍不抵触私法自治的理念。[31]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作为识别其私法与公法的根据,也不宜将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一概视为公法化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在基本坚持上述“两分法”的表述下提出了“强行性规范”,认为这种规范是“以改变人民行为为目的”的,且源于刑法和各种行政法。[32]显然,只是这种规范才可视为“公法”或公法化的表现。虽然,这一判断是针对民法的,但对于其特别法-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也是适用的。 所谓三分法,是以“促进了还是限制了私人秩序为基础”,将公司法分为三部分规范,最为典型者是分为许可适用规范、推定适用规范和强制适用规范。这种规范结构主张者认为,许可适用规范“只有在那些可能受其影响的人选择适用它们时才起到管辖的作用”:“推定适用措施的适用不需要受其影响的人们采取确认步骤,不要求进行选择。但是,虽然推定适用规范自动适用于它们所管辖的行为,公司参与者在决定这种规范运作程度上享有相当的选择权”;强制适用规范对其管辖的行为自动适用,“但是受强制规范管辖的各方没有可以不适用这种规范的选择。”[33]在上述规范中,仅“强制适用规范”不得依当事人意思变更适用,属于“二分法”的强制性规范之列,而许可适用规范和推定适用规范则均属任意性规范之列。 2.公司法采行规范结构的总体趋势 无疑,公司法的上述静态规范结构并非今天才有的,但是,当今讨论公司法采用何种具体的法律结构是有意义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与管制的协调一直是人们不容忽视的课题。实际上,始于1979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就是不断地放松管制(或曰“规制缓和”、“政府适度干预”),扩大营业自由。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是分别适应管制与自由的要求的。其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结构,就是管制与自由协调的反映。可以说,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所采用的具体的规范结构,反映的是当时经济体制中管制与自由协调的水平。而当时,宪法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9个月。如今,公司法已经颁布9年多了,放松管制、扩大营业自由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以企业决定商品、服务价格为例,通过实施价格法,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1999年底,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已分别降为1.5%、1.9%、6.4%.显然,现行公司法的规范结构,即现行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比例状况,不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放松管制、扩大营业自由的情况。换言之,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较1993年更加放松了,而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比例并未降低。同样,公司的营业自由扩大了,但反映营业自由本质的任意性规范并未提高其比例。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不论是引进外资,还是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都需要进一步扩大营业自由、放松管制。但是,自由与管制并不是对立的,也不是简单的彼此消长的关系,而是一种互动关系。与此相适应,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应该进一步减少,任意性规范应该进一步增加,这是一个不能避免的趋势。 3.公司法规范布局的选择 当然,不能将“强制性规范越少越好,任意性规范越多越好”的论断简单化。判断公司法规范结构的合理性,应以公司法规范布局的适当为标准。换言之,应首先确定公司法的内容构成,并在此基础上决定分别在多大程度上采用什么性质的规范,而不是笼统地确定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比例。 毋庸置疑,公司法的基本内容是组织法与交易法,[34]它们各有不同特征,对其规范的要求也各异,但正如有的学者所分析的那样,“从历史角度看,有关企业活动法部分,因属行为法,主要在规范企业活动中特定人相互间行为,本应尊重当事人意思,并以自由与迅速为依归,故大都采任意性规定;至于有关企业组织法部分,因属组织法,而企业组织健全与否,直接、间接影响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安全,应以严格与确实为必要,故多采强行规定。”[35]这表明,公司法的规范构成是具有规律性的。一般而言,采用何种性质的规范,是与公司法所调整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和所规范的具体行为有着密切关系的。交易行为所发生的利害关系仅及于行为当事人,应尊重当事人自治,受个人法原理支配,其采用的规范应依当事人意思选择,故而宜基本采用任意性规范。公司组织及其运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涉及公司治理是否健全,不仅及于当事人,还直接、间接地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甚至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受团体法原理支配,故而多采用强制性规范。进而言之,公司机关的构成、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成立、公司消灭等,尤其是其程序性事项,宜采用强制性规范。但是,也不应绝对化。公司组织法中属于“意思自治”决定的事项,特别是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调的事项,应采用任意性规范。至于公司法对其他行为的规定,则应基本上采用任意性规范,以实现交易的便捷、安全。 五、公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之一: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结合中国公司法的实践,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这既是公司竞争的需要,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目前,应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降低公司设立过多物质投入 1.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普遍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过高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意味着过高的投资“门槛”,不利于调动出资人的积极性。由于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实行国民待遇,因而目前实际存在的企业法多元化的状态,必将被企业法一元化的体制所代替。在此情况下,如仍实行“高门槛”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将不利于外资的进入。因此,应该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现行公司法根据经营方式不同,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模式,改为一元化的模式。并且,将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到适当的程度。 2.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不仅存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过高的问题,还存在着忽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换言之,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使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导致部分资金闲置或者用于非经营活动。有鉴于此,应该增加公司筹措资本的自由度,兼顾债权人利益、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运营安全的要求,仿效国外普遍的作法,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 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缴资本制也应总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经验,相应地改为认缴资本制。譬如,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公司股东首次出资完成即可设立,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这种做法不同于现行公司法的法定资本制,也不同于授权资本制。因为,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股东会授权。 第二,减少制度规则为公司设立增加的成本 现行公司法不仅存在过多物质投入增加 公司成本的问题,而且存在制度规则增加公司成本的问题。因此,通过“松绑”而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1.公司设立实行准则主义。为简化投资设立公司的手续,公司法修改中应确认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即公司依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而成立。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规制公司设立的强制性规范,而且可以增加公司设立的透明度。当然,公司设立采用准则主义,并不是废弃政府的一切审查。它所废除的仅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法人成立的审批,而不是废除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查。为保证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公司登记机关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其形式审查仍是必要的。从公司设立的特许主义到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再从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到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每一次过渡,都是在纠正市场准入的限制竞争中向前迈出一步。而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应是在市场准入上反对限制竞争的一大飞跃。因为,它将给所有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以自由和均等的机会,而不给任何一个投资者以设立公司的特权。同时,由于设立公司的准则是载入法律的,最容易使社会公众知晓。因此,设立公司的准则主义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设立的透明度,降低了不必要的成本。 公司设立采准则主义的同时,也应彻底改革公司法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则。现行公司法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的总则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经营范围”。二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要求将“公司经营范围”作为必须记载事项。因此,其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我国台湾公司法也同样强调“经营范围”的意义,但只是将其称为“所营事业”而已。对此,学界的注意点不同。有的学者认为,此规定的目的性在于“保护股东之利益,以免公司负责人任意变更。”[36]有的学者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目的条款“系在决定公司之固有营业,一方面使公司之股东知悉自己之投资究应何种事业之风险;另一方面,使与公司为交易之第三人,不必怀疑其交易是否在公司之目的范围内。前者,以保护交易之静的安全(即保护股东之投资利益)为目的;后者以保护交易之动的安全(即与公司为交易之第三人之权益)为目的。”[37]还有的学者认为,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公司为此事业目的而设立,社员预想能完成目的项下的事业而出资,其目的事业的社会价值被登记机关认定而赋予法人格。”[38]以上表明,人们的关注点或保护股东利益,或保护债权人利益,或作为赋予公司法人格依据,或兼而有之。实际上,这主要是从应然的角度观察问题。毋庸忽视,章程是股东们依法定程序制定或通过的,如他们不愿意规定“经营范围”,其实并不妨碍保护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交易之第三人与公司之间交易的成立,应是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在不守信用的情况下,规定经营范围也难以保护第三人利益。而在守信用的情况下,不规定经营范围,也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何况,依靠第三人去调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交易安全、快捷的要求是相悖的。再者,公司依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其登记机关依据的是民法规定的条件和商法(含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并非依据所登记的经营范围。因此,将“经营范围”作为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法定登记事项,并没有特别的理论意义。就立法与司法实践而论,由于英美法系国家先后废除越权原则,目的条款对这些国家早已没有什么作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法不设依目的的限制规定;欧盟公司指令规定,即使公司机关的行为不属于公司目的范围内,公司也应受其约束;日本、韩国虽然规定章程的目的条款,但法院一直持扩大解释权利能力的立场;(注: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厂长(经理)拥有生产经营管理权、除由政府掌握的决策权之外的决策权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我国学术界和审判实践以往一般认为,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应属于无效行为,但统一的合同法颁布以来,为了促进和保护交易,一般都采取从宽态度,即虽然公司超范围经营,但没有违反有关禁止经营领域的法律、法规,仍认定为有效。由此看来,公司经营范围不宜再继续作为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公司设立登记中的必须登记事项,可考虑作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可选择登记的事项。这样,可以将经营范围从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制的领域变为任意性规范规定的领域,将从政府关心公司经营与交易风险变为公司及其有关当事人关心公司经营与交易风险。当然,这不意味着政府对于公司经营范围完全不管,更不是消灭了政府对所有经营项目的审批,相反,法律规定特别需要审批的少数经营项目,仍可依法经过审批。但这种审批与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不同,它只具有营业许可的性质。 2.简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突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其用意是让出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对两者作出选择。但是,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没有突出两者的差别,没有表现出有限责任公司是较股份有限公司简化的一种公司形式。譬如,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虽然实行了大小公司区别立法,但仍显得较复杂,其机构的构成、运作和每种机构的职权与股份有限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对此,公司法应进行重大的改革。 六、公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之二:改善公司治理,降低经营风险 如何使公司法改革满足降低经营风险的要求?当前的一个重点是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应强调: 一是有效性。现行立法已注意了组织机构形式,改革的重点应更强调其有效运作,实现其设立公司组织机构的目的。必须使公司的运营确实能实现公司利益,进而实现所有股东的利益,但同时不得侵害利害相关者的利益。 二是严格的监督。国内外的实践表明,监督不仅依赖于健全的组织和应有的权力,更依赖于实现权力的手段的设定。 三是高效率。公司组织的运营应能对市场的变化作出迅速的反应,应能迅速化解经营中的风险。 基于上述三点,公司治理必须在公司法的改革中实现以下转变: 第一,要实现从主要注重公司治理组织到注重治理机制的转变。中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组织给以了较多的重视,对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经营意思机关、法定代表机关和经营管理机关,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公司治理机制及其如何实现其机制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公司治理必须通过制度规则建立经营运营的效率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并相应地在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义务中体现出来。 经营运营效率机制的核心是完善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实践中,董事会的无机能化状态是很严重的:其一,董事会背离其业务执行与经营决策机关的性质,忽视其工作的日常性,仅仅注意其会议形式。其所以如此,重要原因之一是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本应由懂经营、有经验,且有时间、精力的人担任,但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过程中有相当一些不 具备这些条件的人进入了董事会,“董事不懂经营”、董事远离公司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有些董事把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形式简单等同,以为都是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使董事会偏离了日常业务执行与经营决策机关的定位,董事会的作用没有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其二,董事会对执行董事、经理的监督乏力,其监督职能未能很好实现。在公司的实践中,人们常批评“股东大会形式化”的倾向。但如果股东会形式化司空见惯,董事会再形式化,那岂不是回到了厂长(经理)负责制?(注: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显然这有悖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初衷。其三,董事之间的监督尚未建立起来。部分董事未尽其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或者不尊重全体股东的利益,甚至为其己利而牺牲公司利益,却得不到其他董事的有效监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必须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常设机构。首先,应增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次数,确保实现经营决策的功能。其次,应使不便操作的规则更加便于操作。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这一规定,无疑是为了维护董事长的董事会会议召集权和董事会会议主席权。但在实践中,一些公司的董事长滥用董事会会议召集权和董事会会议主席权,本人不履行其职务,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妨害了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提高董事会的效率,防止董事长滥用职权,公司法应以必要的强制性规范,直接规定在上述情况出现时,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再次,改革公司代表制度。现行公司法的规则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制度,其特点是公司代表人具有唯一性,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负责人的范围是法定的。显然,这种制度不是公司法的创造,而是来源于民法通则。(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2002年1月9日)第49条。)但是,公司法将其极端化了,它将由法律或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变为仅仅由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这种做法,注意了向公司之外表示意思的一致性,但忽视了公司经营的复杂性和表示意思的适时性。实践中,现代公司的经营大多是多元的,而经营所涉及的环节也是繁多的,公司所有对外的事务都由一个人代表,即使是一个贤人也是难以胜任的。所以,将现行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即董事长为唯一法定代表人的作法改为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代表的制度,即不限于一人代表公司而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分别确定公司代表人人数,是适应现代公司经营要求的。 监督机制的重心是强化监督手段。其中,首先是使监事会能够实现其职权。包括赋予监事会聘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以使对董事、经理的财务监督成为可能。二是赋予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的诉权。现行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监事会用尽公司内部监督资源的内涵,更没有规定一旦用尽公司内部监督资源,应如何有效实施监督。换言之,没有规定监事会何时可以请求司法介入,以实现监事会监督的宗旨。于此,一个不可忽视的公司法空白是,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对其纠正而不能奏效怎么办?公司法实施的实践表明,当董事特别是董事长的利益和公司发生冲突,并因此而酿成诉讼时,董事长无法代表公司,也不可能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其他董事代表公司,只宜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以保护公司的利益。三是在强调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监督的同时,应健全董事之间履行相互之间监视义务的规则,譬如非执行业务的董事可对执行业务董事的监督,执行业务的董事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义务等。“监视”的实现,可以避免或减少董事会决策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行为。 激励机制的重点应是董事、经理报酬的区别性和董事、经理报酬与承担公司风险的关联性。前者,应使股东大会决定董事报酬和董事会决定经理报酬的规则不形同虚设,即根据董事、经理对公司业绩形成的不同贡献决定其不同报酬。这种区别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公司内部公平的表现。而平均主义地决定董事、经理的报酬,是不公平的。后者,应注意使董事、经理的报酬与承担的风险挂钩,报酬越高意味着承担的经营风险越大。 约束机制的核心是强化董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改革,应将重点放在对董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概括性规定上,强调董事、经理必须遵循诚信原则,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执行职务,谨慎、认真、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经理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拒不赔偿的,股东、监事会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建立代表董事(现行法为董事长)因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使董事长为自己的过错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他人利益的责任,也避免董事长滥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要实现从重在引进国外公司治理制度到重在制度实效的转变 进入21世纪以来,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相继引进了一系列制度。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独立董事制度。现在,应进一步探讨如何使它产生实效。 (一)为什么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似乎这是一个迟到的问题。然而,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对使独立董事制度产生实效是有意义的。同时,略去相关国际因素不论,这个问题只有在独立董事制度和传统的公司机关并列体制的监事会制度比较中才能得出结论。原有的监事会有两个久而未解决的问题:一是监事会成员的构成与实际产生程序有严重缺陷。公司法虽然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许多监事的素质不能适应行使法定职权的要求;同时,监事的实际产生程序,先天地使监事难于履行监督职责,譬如日本以往监事会的成员,是由社长提名的,并且,大多是没有被提名董事的人,甚至是当不上董事的人。如此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人选,他们怎么可能对董事进行监督呢?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的实践,也与日本大体相同或类似。二是监事会不过问公司的人事与报酬,无法在必要的监督中制约董事们。面对监事会的缺陷,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改革监事会,使监事会成员的素质和实质产生程序适应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需求;二是另起炉灶,解决监事会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述问题。无疑,引进独立董事的作法就是选择了后者。但是,独立董事制度引进之后如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则该制度不能产生实效。 (二)独立董事必须独立。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生命。独立董事的独立,应主要体现在其独立地位上,强调其“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39]对特定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而不受他人左右。为此,必须认真对待以下问题。 1.独立董事如何提名?这是保证独立性的一个关键环节。董事会中已有独立董事并设置提名委员会的公司,无疑将由有独立董事参加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但初次实行独立董事的公司如何提名独立董事,这不仅对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任有影响,也将对以后独立董事的选任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一旦初次独立董事的提名有问题,由他参加的提名委员会就很难公正地做好以后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提名。基于此,有人提出应由中立性的组织提名,不应由具有支配地位的大股东提名,也不宜由董事会提名。譬如,由股东代表组成的初次提名委员会,按照“头数主义”原则投票,而不是按照“资本多数决定”原则提出。然后,交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无疑,这种方案是有参考价值的。 2.独立董事的报酬。这也是影响独立性的重要问题。显然,独立董事的报酬不宜与执行业务的董事等同对待。他们的报酬不宜过高,尤其不宜与公司业绩挂钩。因为,这样容易变得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影响其独立地位。当然,没有报酬或者过少,缺少必要的激励,无法使其真正负起责任。此外,报酬的发放也宜有利于中立性,譬如,有人建议上市公司应将发给独立董事的报酬交给中介机构,再由其发给独立董事本人。这种建议具有可行性。 3.独立意见的发表形式。《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2001年8月16日)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显然,这里的行使职权包括发表独立意见。这种做法,注意了董事会接受独立意见的方便,但忽视了独立董事的“合议”会使独立意见的独立性淡化,这无疑是和“独立意见”发表制度的本意相违背的。为保证独立董事意见的独立性,应该强调独立董事采个别发表意见的形式,不能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变成集体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法律基础。公司治理引入独立董事需有其法律基础,包括独立董事进入的基础和独立董事发生作用的基础,没有这种法律基础,独立董事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我国公司法没有关于董事资格股份的规定,换言之,董事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影响其成为公司的董事。这种开放式的立法态度,使独立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不发生法律上的障碍。但是,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如何发挥作用,尤其是如何发挥对其他董事的监督,还需要公司法提供其必要的规则。如上所述,应借鉴国外公司法经验,明确规定董事之间有相互监视的义务,作为董事之间相互监督的依据。同时,也使独立董事发挥对其他董事的监督作用,具有必要的法律基础。否则,即使引入独立董事,他们也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应有恰当的定位。公司治理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复杂课题。不是单靠独立董事制度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因此,对独立董事的作用不能估计过高,应该给予其恰当的地位,发挥其恰当的、能够发挥的作用。国外的经验表明,独立董事的作用有二,一是顾问作用,二是监督作用。[40]就公司治理而言,应更强调其第二种作用,即主要是对执行业务的董事和经理的监督。 有人认为,独立董事是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这是一种误解。无论是就公司制度规则而言,还是就公司理念而言,董事应是公司的董事,是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而不应代表部分股东的利益。实践中,由于大股东的支配,导致部分董事仅反映大股东的利益,这是对公司理念的违反,属于应矫正之列。但是,矫正仅能通过对其他董事的监督,使董事会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实现对大股东的制衡,而不是“矫枉过正”。即使制约大股东,也不是单纯依靠独立董事制度,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实现,比如有的国家采用累积投票制、限制表决权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着独立董事制度传统的美国,其公司治理也并非完全靠独立董事。除了独立董事制度以外,美国还靠其它多种因素,如发达的证券市场。股东一旦发现执行董事、经理不追求股东利益实现,不代表公司利益,就可以选择“用脚投票”。因此,美国盛行公司收购。由于公司收购的成功,董事、经理就会被淘汰,而且,有多次这样“记录”的人,将在业内失去信任。因此,欲想使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还需要发展两大市场,即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实际上,还应包括执行董事)市场。 (五)处理好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关系 上市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是在现有公司法的框架内进行的。它不同于美国的公司组织机构,也不同于日本公司治理中的选择制。其根本点在于,公司仍设有监事会。依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具有监督董事、经理的职能,这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因此,如上述,在健全监督机制中应立足于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强调监督所有的董事和经理。而独立董事的监督只是在董事会的层面上,不能代替监事会的监督。在两者并存的体制下,独立董事应更侧重于决策过程的监督,如在经营决策中对关联交易等重大问题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更侧重于事后监督。当然,这种区分只具有相对意义,而不具有绝对意义。 第三,要实现从注意治理的实态资源到既注意实态资源又注意信息资源的转变“信息是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是对经营行为进行充分评价的重要依据。”[41]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讨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资源是信息。然而,这一重要资源却被人们只重视(以组织机构为表现形式的)实态资源的倾向掩盖了。公司的信息属于公司,这是不容怀疑的。良好的信息传导机制,应该使公司的不同机关都能得到必要的公司信息。但是,公司的信息却被最容易接近信息的执行业务的董事、经理独占了。公司的实践表明,公司义务的执行和经营决策需要公司信息,处于监督者地位的人或组织更需要信息。没有信息,经营决策与业务执行无法进行。同样,没有必要的信息,监督就无从谈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显得如此重要,市场机制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政府监督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公司的监督机制也一样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就传统体制下的监事会而言,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其监督不力并不只因为其组成人员不合理,监督手段不充分,还在于缺乏监督所必要的信息。当董事会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监事会表决时,监事们往往赞成不能,反对也不能。如此尴尬,其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严重的不对称。 如何在公司治理中重视信息资源的功能与作用?这里的关键,是尊重股东、董事和监事的知情权。为了使公司法上的监督机制真正发生作用,“股东有权获得任何他们希望了解的信息”,[42]董事有权从经理那里获得其希望了解的信息,监事有权从董事、经理那里获得其监督所必要的信息。就监事会监督的实效性而言,必须注意监事的知情权在行使监督权中的地位。美国学者曾按照美国法律背景和公司实践作过这样的分析,“作为公司董事,他们需要维护公司的利益、评价公司经营行为与管理绩效,因此他们有权以独立的方式获取所需的信息。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只是通过董事会成员加以行使的,这种权利不受由公司经营作出的任何决议或政策的限制。”[43]这里告诉我们,在没有监事会的美国公司组织里,董事的知情权是以独立获取所需信息为保障的,并且,股东的知情权是通过董事会成员行使的。显然,这里的董事会不仅是作为经营决策机关,更作为公司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关。而在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框架内,股东实现其知情权有赖于通过监事会成员行使。换言之,监事会成员的知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延伸,而这种知情权则是行使监督权的基础,并且是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监督权的应有之意。为此,必须保证监事能独立获取监督所必要之信息。除董事会定期向监事会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外,还应在必要时,要求董事会就其公司经营的重大问题或突发性问题向监事会报告。 引进独立董事后,要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同样应该吸取监事会监督信息缺失的教训。否则独立董事也难以避免“花瓶”的结果。所以,独立董事的信息获得,应有制度上的安排。执行董事、经理有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 七、结语 公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上述的分析、讨论只是管中窥豹。从总体而言,以下问题仍是值得注意的。 (一)公司法改革宜采取开放的思路。开放的思路应强调公司法改革的深度、广度,并广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公司法必须适应全球经济竞争的要求,这是公司法改革最基本的标准。面对这一标准,公司法的改革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公司竞争力的提高,但不限于上述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完善公司治理,降低公司交易风险。譬如资本制度,公司法的理念上一直坚持“资本三原则”。其实,这种理念如原封不动,已经很难指导公司法的改革。就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定资本制(或称资本确定制)早已为授权资本制或折衷授权资本制所代替,中国公司法面临如何借鉴这些国家或地区经验,告别法定资本制。资本不变原则,被一般人理解为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减少,确实需要减少资本时应依严格程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依此理解,资本不变实际上是资本依严格程序变更。资本维持原则似乎是现在唯一原样存在的一个原则,然而也质疑甚多。就上市公司而言,资本维持的信用早已在实践上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由其公司净资产所显示的信用代替了。因此,需要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功能价值作重新评估。即使是上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也需要从不同结构上探讨。就公司自身而言,还有许多减低风险的法律措施值得研究,如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等。就公司和其他主体而言,减低经营风险不能变成非法地规避风险,尤其不能让控制股东等以公司为工具规避自己的风险,甚至欺诈债权人。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问题应纳入公司法改革的视野。 (二)公司法改革应注意总结实践中公司法的经验教训。从发生作用的规范而言,中国公司适用的制度规则,除了1993年12月29日颁布并经1999年12月25日修改过的公司法外,实际上还存在着实践的公司法。譬如中国证监会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有的具有政府部门规章的性质,有的尚不具有政府部门规章的性质。虽然,其中有一些规则被人质疑是否有权制定。但是,它确实是发生作用的规则。此外,一些公司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原则下,在章程中作出了一些有利于全球竞争的突破性的规定。这些,都可以经过总结,纳 入公司法的制定法规则,成为公司法的规范之源。 (三)公司法改革贵在“神”,但也应注意“形”。无疑,公司法改革是制度规则的改革,因而必须注意支撑公司法的精神,此即为贵在“神”。但同样不可否认,好的公司法精神需要以良好的形式加以表现,包括采用好的“公司法结构”和使用妥当的“语言表达结构”,此即应注意“形”。否则,即使好的公司法精神,也难以让人理解。譬如公司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是,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仅限于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采取。但条文的表述却是:“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由于这里使用了“应当”,谁还会理解为生产其他产品的公司或者特定行业以外的公司不能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呢?显然不会。此外,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不易从文字表述中分辨出来。至少是,同一种规范的语言表达结构尚存在差异。这些,虽属形式问题,但也应列入公司法改革的范围。 公司法论文:公司资本主义原则与我国公司法 摘要:公司资本被认为是公司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虽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此种规定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确立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我国公司法未来发展的方向。因为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起到便利公司经营、加强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以及促进商事经济繁荣的作用。 关键词:公司资本; 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一、公司资本的界定 公司法律制度归根结底就是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法的基本目的就是为此种制度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上的构架[1](p.232)。正是由于公司资本制度在现代公司法中的重要地位,现代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极其关注并创设了一系列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则。 在介绍这些重要规则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公司资本作出界定。资本(capital)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caput”,其本意为首(head)、首要的(principal)。在中世纪之前,一直是指与利息相对应或相区分的本金,仅适用于金钱借贷关系。进入16世纪,随着工商企业的发展,“资本”这一概念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股本开始逐渐成为“资本”的核心内容。[2](p.8)在现代社会,资本这一词语虽然在各种场合被人们频繁使用,但是,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人们并无统一的说法。Gower教授指出:“资本一词含义众多,一种含义不同于另一种含义,即便在同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经济和会计领域,人们也没有就其确切含义有一致的意见,不同的时期,人们使用资本来表达不同的概念,虽然其使用者并非总能承认此种事实。”[2](p.214)在公司法领域,人们在三种意义上使用公司资本这一词语:其一,认为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所取得的资金。大多数学者是在此种意义上使用公司资本的。一本权威的著作对公司资本作了这样的说明:“公司最初所从事的活动就是筹措资本,它实际上就是通过交换已发行的股份的方式聚集资金的过程。这样聚集的资金即为资本……由于公司被其股东所拥有,因此,公司的资本实际上是指公司股东冒险投入公司企业的那些金钱。”[3](p.256)其二,认为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和借贷资本,而不仅仅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此种理论认为,公司资本除了包括公司股东的出资以外,还包括公司向其债权人借贷而来的那部分金钱,它们共同构成公司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Cheeseman先生持此种观点,他认为:“公司需要为其经营活动筹措资本。公司最通常的方法是出售股票和债券。”[4](p.622)其三,认为公司资本除了股份资本,借贷资本以外还包括公司的收益。这是一种最广义的资本理论。在上述三种理论中,第一种理论为大多数学者所主张,他们仅仅将公司资本理解为是股份资本,而将借贷资本排除在公司资本之外。此种理论的优点在于它使公司资本同资本在法律上的含义协调起来,因为,在法律上讲,所谓资本实际上是指某一商事组织的财产价值超过该商事组织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那一部分金钱。它实际上就是公司所有的具有流动性的价值。然而,此种理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它将公司股东的出资看作是公司资本的惟一来源,排除了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资本中的地位,违反了公司资本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宗旨。本文认为,公司资本包括股份资本和借贷资本,虽然公司资本主要是由股份资本所组成。限于文章的篇幅,本文仅仅对公司的股份资本中的资本主义原则进行探讨。 二、现代资本主义原则的立法模式 在现代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的股份资本制度有两种立法例即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前一种立法例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后一种立法例则为现代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 (一)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所谓资本确定主义原则,也称为法定资本制度,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其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5](p.21)。在资本确定主义原则下,公司资本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确定数额的资本,该种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部由股东所认购和缴付,公司在设立之后要增加资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资本确定主义原则最初为法国和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创设,我国台湾地区旧的“公司法”也采取此种原则[6](p.227)。在现代社会,由于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具有保证公司资本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以及有效地保障债权和交易安全等优点,此种制度至今仍然为某些大陆法系国家,如丹麦、比利时等所采取[5](p.8)。 (二)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所谓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指公司章程所授权公司发行的资本总额无须一次性全部发行,公司可以仅仅发行其中的一部分股份资本,其余部分的股份资本何时发行,取决于公司对资本的需求程度,由公司董事会自由决定。在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之下,公司的授权资本不同于公司的已发行资本,公司股东在认购公司的已发行的资本之后,也可以仅仅缴付其中的部分款项,而不必像资本确定主义原则那样一次性缴付所认购的全部股款。因此,公司的已发行资本又不同于股东所缴付的资本。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现代英美公司法所采取的原则。在此种原则之下,公司“资本”有几种不同的含义,它或者指授权资本,或者指已发行资本,或者指已缴付的资本。 1.公司的授权资本 公司的授权资本也称公司的名义资本,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授权发行的股份资本的总额。根据英美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之际,必须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已授权发行的股份数以及每一股份的票面价值,并将它加以注册登记。原则上讲,公司不得超出其授权资本的范围而发行股份,如果公司这样做,其股份发行无效,公司认购此种股份的人有权要求公司将其认购的股款返还给自己。[7](p.139) 2.已发行资本 公司已发行的资本是指公司授权资本中已被公司股东所认购的那一部分股份资本。根据英美公司法,公司的授权资本无须全部被其股东所认购,公司只要对其股东发行一部分授权资本,公司即可成立。[8](p.207)在此种情况下,公司未发行的股份,在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发行。 3.已缴付资本 公司已缴付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东已实际缴付的股份资本,它是公司已发行股份资本的一部分。根据英美公司法,公司股东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以后,无须一次性缴纳全部股款,他可以仅仅缴付部分股款,其余未缴付的股款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对股东提出缴付股款要求时始予以缴付。根据英国1980年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共持股公司在发行股份时,至少要求其股东缴付其股份面值 的1/4,如果是溢价发行的股份,其超过股票面值的部分(溢价)必须全部缴付。 (三)折衷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在历史上,资本确定主义原则曾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实行,而在现代社会,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则放弃了或有条件地放弃了公司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并采取了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根据日本商法第166条的规定,公司设立之时,公司股东仅需认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4,其余未认购的股份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加以发行。根据法国商事公司法第75(2)条的规定,公司在发行股份时,如果股东是以货币方式认购股份,则他们在认购公司股份时至少要缴付股份面值的1/4,其余股款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的5年之内一次或分次缴付。欧共体部长委员会在1977年所颁发的有关欧共体的公司法指令要求欧共体的成员国在其公司法中规定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认为,如果公司是公共持股公司,则公司的已授权资本总额不得少于25 000的各成员国现行货币单位,那些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的人首次所缴付的股款不得少于所认购的股份面值的25%.参见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for 1979. No. L. 2611. 同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相比,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不完全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或者说是折衷意义上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它同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区别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根据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授权资本无须全部发行,公司可以仅发行其中的部分股份资本,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要求公司设立之际,必须全部发行其授权资本,不允许公司分次发行其股份资本。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75(1)条规定,公司资本必须被全部认购。这样,在大陆法系国家,授权资本同已发行资本并没有什么区别。其二,根据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股东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之后,在理论上他可以仅缴付一定的股款,未缴付的股款可以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而缴付,法律并没有对此规定年限限制;而根据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股东未缴付的股款必须在公司设立以后的一定年限内缴付。 三、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优越性 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有其优越性,表现在: (一)公司资本授权主义符合公司实际,满足了商人的客观要求 公司作为从事商事活动的经济组织,虽然离不开公司的资本,但是,公司实际所从事的商事活动有时同公司的资本没有必然的关系。公司只要维持与其经济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即可满足公司的正常需要。公司资本如果多于其经营规模的需要,虽然对公司债权人保护有利,但却是对有限的资本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希望仅缴付部分股份资本即可从事商事活动。公司法考虑到商人的此种实际情况,允许分批发行或认购股份以满足商人的要求。而如果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因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时即全部认缴已发行股份的股款,公司的资本可能没有全部用于公司事业的经营,从而造成资本的浪费。在资本紧缺的时代,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确保资本的有效运用。 (二)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更便利公司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授权资本已经记载在公司章程中,当公司因为经营活动而需要获得资本时,公司即可将授权资本中未发行的股份加以发行,从而取得所发行的股份价值,公司无须经过繁复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之后再去发行股份。而如果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则当公司需要新的资本时,公司必须首先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去修改公司资本条款之后,才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本。而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复杂,需要遵行各种严格的程序。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哪些程序,取决于各个国家法律的规定。我国学者在论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时,仅仅论及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行为的决议,而很少论及公司董事会对此种决议的通过以及公司法对持异议股东的法律保护。在现代两大法系国家,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历4个程序即董事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以及公司修改章程的登记。因此同公司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更能确保公司组织快捷、方便和灵活地开展商事经营活动。 (三)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加强了公司董事会的核心地位 现代公司法区别于传统公司法的重要特点在于公司董事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在传统公司法中,公司董事仅仅处于附属地位,是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消极执行机关;现代公司法改变了此种理论,确立了公司董事的核心法律地位。此种核心法律地位的表现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公司董事一般性管理权的享有、公司董事权的不受限制性、公司董事的自我持续的管理以及公司董事法律责任免除途径的增加等[9]。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将公司未发行股份的发行权和未缴付股份的股款的催缴权授予公司董事会,使此类权力成为公司董事所享有的一般性管理权的重要部分,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权衡公司的各种利害关系,自由行使此种权力。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使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大大加强,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 (四)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便利了公司股东的投资,促进了商事经济的繁荣 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刺激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并因此而促成商事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公司法此种作用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股东在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之后,仅需现实地缴付部分股款,其余股款可以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加以缴付。如果公司经营没有实质性地发生改变,公司股东在很长时期内可以持有他没有缴付的股款,并将它们投资到其他公司。而如果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则公司股东所认购的全部股份的股款均需一次性足额缴付,公司股东面临的风险极大,其投资多样化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股东投资积极性和商事社会的繁荣。可见,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刺激了股东投资的积极性,分散了股东的投资风险,对于商事经济之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 (五)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有效地预防公司被收购的危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公司采取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对于此种危险的消解有重要影响。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当公司敌意收购要约人通过收购公司大股东的股份而要将公司吞并之时,公司董事会如果认为公司收购不利于公司的最佳利益,他们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而发行未发行的股份,并因此而改变公司股东之间的地位,使原有大股东成为小股东,使某一小股东成为公司大股东,并因此而使收购者的收购行为失败。而如果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被敌意收购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当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时,董事会无法通过及时、快捷发行股份的方式改变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无法采取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下董事会经常采取的防止公司被收购的措施。 (六)实行授权资本制可以为公司更方便地筹措资本提供便利 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名义资本已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当公司在经济危机期间需要资本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不经过股东会的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登记公司章程等繁琐的程序而直接决定发行股份以取得所需资本。而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在急需资本时则必须经过这些繁琐的程序,否则,它很难及时地、快捷地解决所面临的资本问题。 四、我国公司法所应规定的资本主义原则 (一)我国公司法所采取的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我国公司法采取何种资本主义原则?我国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 额。同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35条、第27条、第82条、第91条和第94条,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均应在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的注册资本既等于发行资本也等于已缴付资本[5](p.25)。公司法不允许公司在设立时仅仅认购部分股份或者仅仅缴付部分出资,只有外商投资企业有例外。 (二)我国学者所主张采取的资本主义原则 在我国,学者对公司法所应当采取的资本主义原则并无统一的意见,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坚持严格意义上的法定资本主义原则,因为此种原则使公司资本确定、真实,对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是强而有力的;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废除严格意义上的资本确定主义原则而采取英美公司法的授权资本主义原则,因为,此种原则使公司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刺激公司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还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折衷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认为此种资本主义原则吸收了资本法定主义原则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优点,克服了两种资本主义原则的缺点,代表着公司资本制度发展的方向,因此,“从长远来看,折衷资本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所应考虑和借鉴的一种立法模式”。[2](p.25)本文赞同此种观点,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而采取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因为,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具有上述众多的优越性。 (三)我国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立法模式 在我国,问题不在于我国公司法是否应当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和确定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而在于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什么形式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有英美法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和大陆法的折衷式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哪一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本文认为,我们既不应采取大陆式的授权主义原则,也不应采取完全英美式的授权主义原则,而应吸收两者的长处,形成更加科学和合理的资本授权主义制度,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既要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又能兼顾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所谓能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主要是指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不应像我国现行公司法那样将公司的已发行资本等同于已缴付的资本,不承认授权资本,而应当允许公司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希望发行的资本总额即授权资本,之后允许公司实际发行一部分股份,并根据公司的目前规模和事业性质而要求公司股东缴付部分认购款项。这样,在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的股份资本也应当包括不同类型的资本:授权资本、已发行资本和已缴付资本。这一点同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相同而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所谓能兼顾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是指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不应完全无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应当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作为自己的基础,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公司资本不充足,则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即受到影响、发生动摇甚至完全崩溃。基于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的需要,我国公司法可以考虑三种必要的制度: 其一,公司股东虽然在公司设立之时有权仅仅缴付所认购的股份的部分股款,但此种已缴付的股份资本必须占股东所认购股份资本的一定百分比,此种百分比是公司法所强制规定的,公司章程不得加以修改,公司董事会不得行使自由决定权加以变更。根据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第一次缴付的股份资本,以不得少于其所认购的已发行股份的1/4为宜。 其二,最低资本的需要。公司全体股东所缴付的已发行股份的资本总额不得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资本的要求。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参考两大法系国家的最低资本制度的要求,我国公司法所要求的此种最低资本可以分两种情况加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此种最低资本为5万元,股份公司的此种最低资本为50万元。必须指出,本文此处所谓的最低资本不同于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实缴的股份资本,其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所设立的公司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有限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10万、30万、50万元。如果是股份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实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因此,上述资本制度实际上将最低注册资本等同于已发行的资本和已缴付的资本。而本文所论及的最低资本并非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是指公司股东第一次所缴付的股份资本总额所应达到的要求,它以公司股份资本分成授权股份、已发行股份资本和已缴付股份资本三种类型作为前提,实际上,此种意义上的最低资本是指已缴付的股份资本。 其三,未缴付的股份资本的缴付。英美公司法所践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并没有对股东未缴付的股份资本的具体缴付时间作出规定,认为此种未缴付的股份资本何时缴付取决于公司董事会的自由裁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则对董事会的自由裁量权作了限制,认为董事会有义务要求股东在一定期限如5年之内缴付未缴付的股份资本。本文认为,英美法的立法例不利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因为,如果将未缴付股份资本的催缴权完全不加限制地授予给公司董事会,则公司在经营不善而破产时,公司要求股东缴付其未缴付的资本时,公司股东也许无力再缴付股份资本。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内容摘要: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课题,它在产生根源上与美国传统的言论分层理论密切相关。由于最高法院未对商业言论进行严密的定义,如同耐克案所显示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出现的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从而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包含了商业言论与政治言论划分的合理性、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调整等诸多问题,有待学者对其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关键词:言论分层理论,公司法人言论,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导言 众所周知,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言论自由的案件时存在着依其内容的不同将言论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政治言论与商业言论,并对不同类别的言论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做法。其中政治言论被认为是高价值言论而受到了最高的保护,商业言论则被认为是低价值言论,一度甚至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之外。这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分层理论”。然而,近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这种言论类型的划分标准却并不是言论的内容,而是作出言论的主体。这种挑战传统言论分类标准的言论类型一俟出现就引起了研究第一条修正案的学者们的高度重视,最近更是凭借Nike v. Kasky一案吸引了众多知名学者为其贡献其学术智慧。这就是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的出现直接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本文的任务就是对这一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的新课题作一系统介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探究。 一、美国言论自由分层理论 言论自由自 6、70年代以来在美国一直得到了极高程度的保护。根据最高法院历经多年的探索所总结出的一套审判第一条修正案案件的原则,其对言论自由一般仅允许“内容中立”的限制,除非根据利益平衡的检验原则政府能够证明它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促进了重要的,或实质性的政府利益并且这一利益与压制言论自由无关、对言论自由所实施的附带限制与促进政府利益相比不那么重要。 据此,言论自由在公民权利体系中居于基本权利的地位,甚至是憎恨言论(hate speech)也能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实际上,美国学者米克尔约翰就曾明确提出过应对言论自由给予绝对的保护。那么言论自由何以能得到如此高程度的保护呢?这与言论自由在美国学者眼中所具有的价值具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 Tushnet等学者的统计,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形成的有关言论自由哲学基础的学说主要有三种:追求真理说(著名的“思想市场”理论即属于此类)、自治说和自我实现说。追求真理说以霍尔姆斯和布兰代斯为代表,主张“吾人所欲求的至高之善唯有经由思想的自由交换,才比较容易获得,——亦即要想测试某种思想是否为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将之置于思想竞争的市场上,看它有无能力获得认可”,因此不到最后关头,政府绝对不应插手这一进程。自治说的主要代表则是绝对主义者米克尔约翰。米克尔约翰主张,言论自由实际上所保障的是人们参与自治(self-government)的权利;因为言论自由,确切的说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是保证投票者获取足够的智识以及情报(information)以便在投票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的途径之一。因此,正如选举权不应受到限制一样,言论自由也不应受到限制。自我实现说则以Emerson、Redish等人为代表。其中,埃默森教授认为言论自由通过不受拘束的表达和交换信念及观点来发展个人的思想从而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Martin Redish则认为言论之所以是不可侵犯的,是因为它培育了民主政治所追求的价值——个人对影响生活的决定的控制及个人的“人的才能”的发展。其中很难说哪一种在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可以说这三种学说共同对美国法院关于第一条修正案的判决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具体说来,自治说在早期影响较大,自我实现说在较为晚近的时候则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学说虽然着眼点不同,但强调的都是对言者(the speaker)利益的保护。 那么根据上述理论,是否所有的言论都应该得到第一条修正案完全的保护呢?首先,根据米克尔约翰的自治理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否定的。由于米克尔约翰论证言论自由价值的立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因此他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只有与公共事务有关的“公言论”(public speech)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除此之外的其他言论都不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只能受到第五条修正案的保护。而根据追求真理说和自我实现说,也只有对获致真理和实现自我价值,特别是与实现民主相关的价值有促进作用的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据此,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言论的内容将言论划分为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或公共言论)和低价值言论——商业言论。只有能够促进言论自由价值实现的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美国宪法学界可以说对这一点已经达成共识:制定第一条修正案的目的即使不是完全的也是绝大部分的是为了保护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以此为基础,最高法院总结出了言论自由分层理论,即:言论应根据其内容划分为政治言论(或称非商业言论、公共言论)与商业言论,政治言论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对商业言论则采取与政治言论完全不同的保护原则。 至于对商业言论具体采用什么样保护原则,不同的时代做法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可以以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 v. Virginia Citizens Consumer Council, Inc.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来认识商业言论的保护原则。1976年以前,商业言论基本上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外,其中最高法院更是在1942 年的Valentine v. Chrestensen一案中明确宣布联邦宪法没有限制政府调整纯粹的商业广告,从而以判例的形式将商业言论从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内排除出去。而在 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案中,最高法院宣称,即使商业广告注重的是纯粹的经济利益,也不排除其应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从而第一次将商业言论纳入了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最高法院作出这一判断的根据在于:就具体消费者而言,他从商业信息自由流通中所获得的利益即使不大于,至少也不少于他在日常的最迫切的政治讨论中所获得的利益。此外,就整个社会而言,商业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具有重大的公共利益。由此,最高法院就将商业 言论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联系起来了。而1980年的Central Hudson Gas Electric Corp.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New York案则标志着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新的保护原则的成型。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形成了四步分析法来审判商业言论案件:第一,必须确定表达是否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而商业言论要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至少必须涉及合法活动,并且不能误导公众;第二,所主张的政府利益是否重大;如果以上两个回答都是肯定的,第三,确定调整是否直接促进了政府主张的利益;最后,确定政府这一调整是否大于促进这一利益之必需。由此,商业言论被正式纳入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但是相比于政治言论,商业言论仍然被认为是仅仅具有“低价值”的言论,它只能得到法院较低程度的保护,一旦商业言论被证明是虚假的、误导的或者是鼓励非法活动的,法院仍将准许政府对其进行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明确了商业言论的“次等”地位的分层理论中存在着一个较为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最高法院至今未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司法实践中仅仅形成了一个对商业言论的模糊的认识,那就是所谓商业言论是“纯粹意在商业事务”的言论。正是由于缺乏对商业言论的准确定义,因此虽然最高法院并未将商业言论定义为公司法人作出的言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将商业言论等同于公司法人所作出的言论的倾向。 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司法人实际上在言论自由领域中成为了受到歧视的主体。 二、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 近年来,由于公司法人不仅仅在推销产品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还在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甚至是竞选事务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主要与三个案例有关:First National Bank of Boston v. Bellotti,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of California以及Nike, Inc. v. Kasky案。在Bellotti案中,法院指出在民主社会中言论对为公众提供情报的作用并不因其来源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Pacific Gas案中法院则指出,公司法人所作出的与选举无关的政治言论不得仅仅因其公司法人的主体性质而受到限制,并且主张公司法人也应该与公民一样拥有“说与不说”的自由。也就是说,从这两个案件开始,法院开始在裁决言论自由案件时对公司法人这一主体性质进行考虑,公司法人言论由此开始进入法院的视野。当然,仅凭这两个案件还不能说最高法院已经形成了对待公司法人言论的成熟的原则。正如后面将要指出的,近年来最高法院在对待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上日趋严厉,这与Bellotti案和Pacific Gas案的思路很难说是相一致的。而公司法人言论正式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可以说还是始自于2003年的Nike, Inc. v. Kasky案。 耐克案虽然发生于2003年,但案由却可以一直追溯至1996年。在1996-1997年间,多种媒体广泛报道了耐克公司在东南亚的分公司虐待劳工的新闻。作为回应,耐克公司通过向各大学校长及体育运动管理当局邮寄信件、宣传品以及在各家报纸上刊登公开信等形式对上述报道进行了反驳。1998年,Marc Kasky向旧金山高等法院对耐克公司及其5名管理人员提起了诉讼,指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该州消费者保护法有关禁止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针对 Kasky的指控,耐克以言论自由为由提出了抗辩。基于言论分层理论,本案的焦点就集中在了耐克有关言论的性质判断上。如果法院判断其为政治言论,则耐克的言论将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Kasky的指控也就将被驳回;相反,如果法院判断其为商业言论,那么根据虚假的商业言论不受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原则,耐克就将在本案中败诉。法院在第一审和上诉审中都作出了对耐克公司有利的判决,其中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明确裁定耐克的言论为“非商业言论”。但是,在案件被Kasky提交到州最高法院之后,加州的最高法院却以4-3的比例推翻了前面的判决,裁定耐克的言论为商业言论。在这种情况下,耐克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这就是引发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争论的Nike, Inc. V. Kasky案。 几乎自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该案之日起,耐克案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该案之所以受到高度的关注,其原因主要就在于本案所涉及的耐克言论性质模糊不清,如何定性非常困难。通常在认定商业言论时的依据有三:出于经济动机;以广告的形式;针对某一产品。耐克公司的言论却不同于以往的商业言论而具有某种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的外表——耐克在媒体上所宣传的或表达的是耐克公司在海外的劳工政策,而这一言论的内容可以说是与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存在密切的关系的。因此,耐克案可以说是为最高法院解决精确划分商业言论与非商业言论以及形成一个针对公司法人言论的初步原则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最高法院在耐克案上也就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却是令人失望的:它不仅回避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问题,而且回避了对商业言论进行定义的问题。最高法院以本案所涉及的新问题尚不成熟为由,拒绝对耐克言论的性质作出判断,从而在事实上支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最高法院维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在声明由于这一新问题尚未成熟而拒绝对其作出判断的时候所给出的理由正是这个案件涉及的是由商业言论、非商业言论和与公共问题有关的言论组成的混合言论,这也就相当于承认了耐克案中涉及的言论在性质上与传统商业言论案件是存在差别的。 那么,公司法人言论何以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商业言论定义不明确以及混合言论的出现。正如上文中所论及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人(大资本)日益参加到社会活动中来,其表现形态就是公司法人日益倾向于在社会事务乃至政治事务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而其主体因素又决定了这样的言论通常混合着商业言论(广告)的因素,从而最终导致了混合言论的出现。实际上,早在Valentine v. Chrestensen案中就已经出现了混合言论,只是这种简单形式的混合言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并未引起法院和学者的重视。耐克案引起学者广泛关注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混合言论在当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如何对其进行调整已经成为了法院和学者无可回避的问题。 仔细考究之下,公司法人的言论可以分为三种:商业言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普通的政治言论。其中,商业言论实际上是一种与言论主体性质无关的言论类型,但实际上通常与公司法人这一主体相联系。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护原则,并且在近年来表现出了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势。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则与言论主体的性质具有直接联系,其中法院对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采取了严厉的限制原则,而对其他政治言论在原则上则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由于上面提到的混合言论就是因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和商业言论 之间界限不明而产生的,因此,实际上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也难以真正得到和其他主体相同的保护。由此可以说,公司法人的言论在整体上都是受到“歧视” 的。这就使得公司法人的言论具有了特殊性而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类别。 如同上文中所提到的,美国言论自由传统理论中只存在根据言论内容对言论进行的分类,而公司法人言论却是依据言论主体的性质进行的分类,因此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与传统理论之间天然地存在着紧张关系,这也就决定了公司法人言论自出现之日起就对言论自由研究提出了许多问题。 三、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研究领域的主要问题 总结美国学者研究公司法人言论的主要成果,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将言论划分为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是否具有合理性?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是否应该受到严厉的限制?公司法人是否同个人一样享有言论自由?最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类别?或者说,公司法人言论在性质上与个人的言论相比是否存在特殊之处? 如同上文中所分析的,导致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产生的一个直接诱因就是最高法院没有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而致使法院对于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进行合理的调整。针对这一症结,有学者呼吁最高法院应以耐克案为契机明确商业言论的含义。然而,更多的学者则对最高法院对言论进行分层、对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给予不同保护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从美国近年来的判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最高法院对于商业言论的态度越来越趋向于缓和,商业言论在最高法院得到了越来越高的保护。近年来商业言论案件在最高法院保持着令人惊奇的胜诉率:在24件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仅仅对其中的5件作出了允许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限制的裁决。我们知道,美国法院调整商业言论的原则成型于Central Hudson案,然而在最近的判例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抛弃Central Hudson原则的倾向。在1993年的City of Cincinnati v. Discovery Network Inc. 案中,最高法院就首次正式拒绝了商业言论只具有低价值的说法 ;而在1996年的44 Liquormart, Inc. v. Rhode Island案中,法院更是拒绝了政府对商业言论所作的“家长式”的监控,肯定了商业言论对于听者的价值,并且特别强调真实的和非误导的商业言论应受到第一条修正案充分的保护。 44 Liquormart案之后就有学者指出商业言论从此再没有理由被当作另类的言论看待,而应该和政治言论一样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 商业言论之所以受到法院越来越高的保护与学理上对言论自由和商业言论认识的变化有关。首先,法院改变了商业广告对于公共利益毫无价值的看法,认为在当今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无数个人的经济决策决定的,因此这些决策是否明智、是否获得了充分的根据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这样,商品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就对于言论自由具有了独立的、不可忽视的价值。其次,最高法院之所以在允许政府限制商业言论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也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法院担心如果给予商业言论以充分的第一条修正案保护会损害消费者和政府两者的利益,因为消费者将无法摆脱不实、误导或欺骗性的商业广告,而政府也将无法惩治这些商业欺诈。然而,近年来,法官和学者都对这种看法提出了质疑。有意见指出,即使是对商业信息也应该同其他信息一样相信消费者甄别对错的能力,而不应该允许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家长式”的管制。最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也与由保护消费者利益转向保护言者的利益的动向有关。由于因商业言论而受到限制的主体多为公司法人,而公司法人在经济上又具有优势地位,因此法院认为公司法人因言论受到限制而可能遭受的不利影响较小。这样,在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往往强调作为弱势的一方的消费者的利益,而忽视了公司法人作为言者的利益。进入90年代之后,法院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商业言论的言者的权利保护上,从而提高了对商业言论的保护力度。 在这种背景下,学者们自然对法院的言论分层理论提出了质疑,并且主张既然商业言论对促进言论自由的价值同样发挥着作用,商业言论同样事关公共利益,那么最高法院就应该对商业言论给予同政治言论相同的保护。 而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的保护相对应的,是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日趋严厉的态度。根据1978年的Bellotti案,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是:不得因其言论主体性质的特殊性而对其予以限制。但是自80年代末开始,法院出于防治政治腐败的原因转向允许政府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一限制的范围被最高法院限定为含有明显的鼓吹内容的言论。进入21世纪之后,最高法院更是在2003年的 McConnell v. FEC案中支持了一个全面禁止公司法人运用公司财产对竞选发表观点(实际上就是竞选广告)的法令,这一法令与传统限制不同的是,它并不考虑被限制的言论是否意影响竞选,只要提到了候选人的名字,言论即可被禁止,这样就使得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受到了政府高度的限制。 法院之所以允许政府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高度限制,其主要理由就在于:公司法人在竞选中运用巨额的公司财产的行为并不是对公司法人有关公共事务的观点的表达;对其进行限制之后,公司法人还可以通过专门的组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防治腐败这一重大的政府利益同样也构成了法院允许政府对这一言论进行限制的理由。 针对最高法院近年来的这一变化,学者们同样也提出了质疑。根据Consolidated Edison Co.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案和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案所形成的原则,法院对公司法人除与竞选有关外的普通政治言论给予了同个人同样的保护。那么防治竞选腐败的政府利益同样存在于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最高法院为什么没有对这一类言论也进行高度的限制呢?同样地,认为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不是公司法人观点的表达这一理由也可能存在于公司法人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至于公司法人在言论遭受禁止后还可以通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公司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表达意见的权利,同时也是将责任推到了PAC身上。 虽然最高法院针对商业言论和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截然相反,学者们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却可以说是指向了同一个问题:是否应该赋予公司法人以与个人同样的言论自由。然而,针对这一问题又有学者提出了新的质疑:言论自由是一项“人”权,公司法人有资格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吗? 反对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价值就在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不论是采取上述三种言论自由哲学基础学说中的哪一种,最后都可以归结至这两点上。显然,公司法人既然不是“人”,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的维护与实现了。其次,我们之所以保护言论自由,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在社会中占少数地位的观点不受多数观点的压制。由于公司法人,特别是像耐克这样的跨国大公司往往拥有强大的力量,因此公司法人在言论自由的问题上不仅仅不存在表达意见的障碍,相反,它的意见还常常是影响性的。从这一点来说,也不应给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保护。第三,从历史上有关言论自由的判例来看,言论自由与个人声誉的保护和侮辱、诽谤案件是密切相关的。而公司法人,就如同其不具有人格尊严一样,也很难说具有主张保护基于人格尊严的声誉的立场。 支持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则从反对“基于言者身份的歧视”(Speaker-Based Discriminatio)的传统立场出发提出了反驳意见。他们认为,虽然公司法人发表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的动机受到了质疑而被认为是受到利益驱动的,也就是与产品的推销具有隐蔽的联系的,但是从言论的内容来看却与个人所发表的言论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对于相同的言论,仅仅是因为公司法人这一身份的特殊性就予以限制,这是否公平合理?以耐克案为例,如果耐克的言论是由普通公众作出的,那么法院会要求政府证明言者具有明显的恶意;而对于耐克则不必要求证明其具有恶意,只要是虚假的或误导的言论政府就可以对其进行限制,这显然是有欠公平的。 无论学者讨论 的最终结果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公司法人的确越来越多的对社会事务甚至是政治事务发表看法,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言论自由理论所能调整的范围,拒绝赋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立场更是与这一事实相违背的。公司法人成为了言论自由的一个特殊主体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与其否认公司法人作为言论自由主体的资格,还不如探究如何调整这一特殊主体的言论自由。这就又回到了前面的问题:是应该将公司法人的言论作为一类独立的言论给予特殊的调整,还是应该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 迄今为止,有关公司法人言论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关乎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应该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言者的性质或者说身份上还是应该放在言论的内容上。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非盈利的法人和团体的言论自由都得到了第一条修正案的完全保护。实际上,第一条修正案的许多核心言论的主体都是非盈利法人和团体,如政党、公众利益团体、学校等。那么是否是对利益的追求构成了公司法人主体特殊性的原因呢?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因为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了利益并不构成排除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理由。此外,个人也同样广告,如一人公司及律师。实际上,商业言论保护的发展历史与律师广告的密切联系是有目共睹的。但这些言论却并没有被法院“另眼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若因其主体的特殊性而进行特殊的限制,其合理性也就值得商榷了。 四、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宪法学思考 以上谈到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领域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也介绍了美国学者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由于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问题产生不久,相关的研究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其中有些问题的探讨尚欠深入,而对于公司法人的言论如何保护就更难说是已经达成了共识或者形成了成熟的意见。但是可以看出,学者们比较倾向于加强对公司法人言论的保护力度。针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以及上述这种倾向,笔者进行了些许宪法学思考,在此提出以就教于方家。 从涉及的具体问题来看,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从表面上看起来主要是在于商业言论问题,一是商业言论如何定义的问题,二是提高商业言论保护的问题。因此,对商业言论进行严格而明确的定义是解决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的前提。此外,虽然现在最高法院表现出了加强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势,但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对商业言论给予同非商业言论同样的保护。而以言论自由的宏观视野来考察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其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应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能否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如果能,那么它在享有言论自由的程度和范围上与个人是否存在区别。正如上文中所指出的,传统的对言论进行分类的方法所依据的标准都是言论的内容而不是言论的主体性质,如果允许政府仅仅以言论主体性质为由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我们认为是存在不妥之处的。因为,正如最高法院在Bellotti案中所指出的,某一言论所蕴涵的价值并不会因其来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需要解决的就是,公司法人言论在言论的性质上是否与其他言论存在区别。 而当我们站在宪法学的高度来审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型言论的出现及至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探讨以及最高法院日益提高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保护的倾向(通过商业言论案件),实际上都反映了公司法人对社会事务参与程度的加深和对于共同体事务影响的扩大。回到言论自由的哲学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对于言论自由的性质如何认识,它对于共同体成员表达自己对于共同体治理的意见的价值,也就是言论自由所蕴涵的“自治”和促进民主的价值,始终构成了言论自由诸多价值中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心的内容。这也是最高法院在关乎言论自由的判例中始终重视审查言论是否是对公共事务的讨论、是否关涉公共利益的理由。这就隐含了这样一个逻辑前设:言论自由的主体构成了共同体的组成分子,或者说是主权者的组成分子。由此反观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公司法人由最初的商业广告、推销产品这样一种“表达”性质较低的商业行为发展至通过商业广告表达自己对经济方面问题的意见,再到就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以及竞选等政治事务发表观点,这一过程正反映了公司法人意图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参与到共同体治理中的倾向。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公司法人是否能构成治理共同体的独立主体?纵观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在美国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其与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资本对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渗透存在着较大的相关性。虽然目前就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言论案件也并没有形成成熟的检验原则,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加强对社会公共领域渗透的趋势却是确定的。因此,可以预见,公司法人的言论受到保护的程度在长期内应该是得到提高而不是相反。那么,公司法人是否最终会被赋予同个人相同的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呢?如果是,那是否最后将会造成资本,特别是大资本控制公共事务决定的局面?而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作为公民的个人的意见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视,届时宪政的基础是否依然存在呢?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时所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虽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目前在我国尚没有萌发的迹象,但是基于这一问题与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正相关性,我们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这一问题也很可能在我国出现。因此关注美国言论自由研究中的这一新的课题对于将来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在我国的解决必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公司法论文: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应然分析与规制研究/宋光林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修改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给予承认。而反观我国公司立法,除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外,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并且对存续的一人公司缺乏规定。这种立法现状给我国司法实践和守法者诚实经营带来不小难题。本文即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特征、历史沿革、各国立法态度、我国立法现状及其原因、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主张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思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 [关键词]:公司,一人公司,法人格,唯一股东,有限责任 引言 去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会长任文燕提出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引起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关注。我国现行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一人公司,禁止设立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这种立法现状不但导致内资和外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平等,而且势必出现规避法律以逃避义务的现象,并导致立法与实践的混乱。由此任文燕委员提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有学者开始探讨一人公司现象,呼吁完善公司立法。这次立法议案的提出,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罢了。 一、 一人公司的由来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or one-member company),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从学理上划分,一人公司可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指的是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或者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至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前者称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后者称为存续中的一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则是指公司股东在人数上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真正的股东”,其余股东仅是为了满足法律上对公司最低人数的要求,或是为了“真正股东”的利益而在名义上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而已[2] .此种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本质上是“真正的股东”为自己谋取利益而规避法律。 一人公司获得承认肇始于英国1897年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萨洛蒙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由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他的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萨洛蒙本人拥有20001股(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为担保向萨洛蒙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而进行清算,萨洛蒙提出了优先于其他公司债权人获得清偿的要求。法庭终审判决: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人,因此萨洛蒙持有的10000英镑担保公司债应予以优先受清偿[3]. 这一判决为公司法学及商业界打开了新的视野,它不仅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显示了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与大公司一样有实际价值,而且还揭示出个体经营者既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认购公司债券从而比股份更能避免经营风险。而从萨洛蒙案所确立的规则来看,公司与其成员在人格上完全分离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在以后的一些实践中,立法者或法院偶尔也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但为了维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通常是不会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法人格与其成员或者说股东的人格相区别,充分体现了法技术的绝妙之处,即“法人格本身乃是为了使法律关系单纯化而由法律所认许的一项法技术”[4],由此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社会进步意义。 自此以后,一人公司迅速发展,各国也开始以成文法或判例的形式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 从各国的公司立法史来考察,传统的公司立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态度仅是就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言的。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而且公司设立后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如果公司股东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将导致公司解散。自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有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开始于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继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以下是对各国和地区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 1.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并于1926年1月20日实施的《自然人和公司法》首开一人公司立法的先河。依该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由一人设立,并可以一个股东维持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中有若干名董事,并且这些董事都必须由公司的股东担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人数降至一人,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自动解散。并且,公司的单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5]就此而言,一人公司是完全有效的。 2.德国 德国因1892年首立《有限责任公司法》而著称,但当时也要求至少应有两个出资人。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出资在转让或赠予、继承中集中于一人,仍承认存续的合法,而不导致解散,1980年7月4日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按本法规定,为任何目的,由一人或数人设立。”从而使一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可能。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德国1884年颁布的《股份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至少须要5人,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1 988年才开始承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1994年,认可了由唯一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 3.法国 法国立法思想始终将公司设立行为视为股东间的一种契约行为,并在其民法第1832条作出明文规定,因而设立一人公司自然不被允许。对于设立后的一人公司,法国判例和学说均采取较严厉态度,认为当然应依法解散,而且其1867年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减少而区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当股东减少为7人以下时,依该法第38条规定,公司并不当然解散,须待一年后由法院判决解散。但当股东减至一人时,则要依民法第1832条规定当然解散,不适用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直到1966年,法国公司法才做出较大修改,于第9条中对公司全部股份和出资集中于一人时的场合,也给予了一年的时间补正,如果一年内,一人股东的状况还未改变,利害关系人方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给法国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198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修改法案,明确规定可设立一人公司并承认一人公司的存续。自此,法国民法典1832条也放弃了设立公司必须是契约行为的做法,即承认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其一为契约设立,适用于两人以上的设立公司行为;其二为依一人意思设立。而1985年法国公司法修改中最具特色的是,为了防止个人企业通过对个人财产无限细分,减少对公司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于该法第36条第2款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仅得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持股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另一仅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唯一持股人”。即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也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另一一人公司,但该法没有禁止法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而且法国至今尚未就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承认。 4.英国 1897年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一直被公认为英国历史上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但英国理论与实务界往往顾虑,一人公司将会令极小企业法人化,可能会发生有限责任恶用之危险[6].因而,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英国始终未得到承认,明确规定全部公司需由两名以上股东设立,仍坚持公司法人社团性的初衷。 5.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之前身欧共体为提高各成员国之企业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有利形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顺应世界普遍承认一人公司的潮流,于1989年12月21日专就一人公司第12号指令[7].依该指令第2条规定: 第一, 公司设立时,可只有唯一一人;公司设立后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也同(一人公司) 第二, 各成员国于进行其国内有关团体的法规的协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或处罚: -同一自然人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一人公司或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不过该第12号指令并非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所有的商事公司,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爱尔兰和英国的有限保证公司。欧共体颁布上述指令的原因在于已有部分成员国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一人公司在成员国已广泛存在。继德国和法国之后,荷兰、比利时也先后以立法形式准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而丹麦更是走在德国前面,于1973年6月13日颁布的有限责任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名创立人,其结果可以只有一名成员。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不会导致单个成员的个人责任,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解散。[8] 6.美国 美国公司法向来以注重实务为特色,虽也认为公司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行为,但从不固守公司的社团性或契约观念。不拘泥于传统公司法的限制。早在19世纪末,美国法院已有判例承认了一人公司这种形式。1936年,爱阿华州开始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此后,由于个人企业法人化的愿望日益迫切,强行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只能导致以挂名股东的形式来规避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的规定,实际上使一人公司处于一种禁而不止的地步,不如正式立法予以承认。所以随着196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只要求有一人在公司章程上署名即可设立公司的修订,美国各州陆续采纳,到20世纪60年代末已有27个州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设立。[9] 7.日本 1938年以前,日本公司不允许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存在。1938年,日本商法典在修改中将股东未满7人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的规定删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承认。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允许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1990年6月29日,日本商法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作出较大修改,并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 8.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澳门地区的公司法规范也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任何自然人得以其构成单一股的资本设立一有限公司,且在公司设立时为唯一权利人”。这是澳门公司法规范追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对一人公司的积极态度而作出的反映。同时,澳门地区公司法规范还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Limitada)的缩写“Lda”之前冠以“一人公司”(Sociedade Unipessoal)或“一人”(Unipessoal)的字样,以起到公示作用。而且,“一自然人不得成为一个以上公司全部资本的权利人,并应以其全部财产自动承担后来设立或全部股为其取得之公司的债务,而不论这些债务是在该公司的一人性质(Unipessoalidade da sociedade)确立之前或之后约定”。[10]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除英国外,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换言之,一人公司在上述各国和地区已取得同普通公司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将有助于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减少了个人和组织为谋求不法利益而规避法律的行为,这将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 而反观我国的公司立法现状,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又是怎样呢?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把国有独资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加以区分,视“两个以上股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没有禁止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根据私法“没有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应当认为我国公司法允许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表明,法律允许设立一人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而禁止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设立。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说明,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总之,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并非完全一样,它因公司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差异。并且,设立时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仅允许在个别公司类别(外商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设立后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则在较广的范围内缺乏法律的规范。这种立法现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在于:首先,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体现了立法对内资与 外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区别对待,即国家法律重视外资和国有资本,而歧视内资和非国有资本;因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两种资本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很难展开公平的较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同样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公司法禁止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的设立,必定会导致规避法律行为的大量出现。因为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其基石,一旦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股东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同样也不例外。个人企业主为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导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营业外的个人财产遭受不利之影响,强烈要求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经营的财产相互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同时,公司法人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也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多种形式分散经营风险,谋取更大利润。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那么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必定会去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公司,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使得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保护诚实守法者权益的本来目的大打折扣,而成为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规避法律风险的工具,或者个人企业主干脆不再费力去找挂名股东。而直接挂靠某一个公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个人企业主挂靠上某一个公司,执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很难知晓其真正形式,而且市场上的经营者也无法弄清该企业的性质到底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公司法人。这不但给国家税收带来难题,也给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提供了隐患和土壤。再次,公司法人以默认的形式允许存续的一人公司存在,而无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又是一个大的漏洞。现代公司实行的是“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而存续的一人公司在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的情况下,公司的唯一股东难免会采取“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模式,而经营不善以至破产时,公司唯一股东又会搬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对抗债权人,规避个人风险,这就造成大量滥用公司法人格现象的发生。此外,虽然立法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但事实是社会上一人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大量存在。根据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一项网上抽样调查,我国一半以上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其中深圳的深保安拥有2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60.6%;上海的津百股份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90.9%.[11]如果公司法继续对设立一人公司给予否定性评价,势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混乱。因此,笔者主张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一人公司予以规制,防止其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害社会和债权人利益。 二、 我国公司法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理由 上述对各国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分析表明,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与主要发达国家(美、法、德、日)存在着差距。那么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换言之,我过公司法为什么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结合学者们的观点和笔者自己的理解,笔者认为无非有如下原因: (一)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受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我过公司法依然难以摆脱公司是社团法人的束缚,即认为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应由2人以上股东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何谈什么社团性?而若承认一人公司,则将使公司社团性之人合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二)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公司的法人性是以公司组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表征的,传统的公司组织机构以公司股东多元化为基础来设立,其基本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三会并立的体系,这一结构系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奉行资本平等、同股同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权力清晰、相互制衡原则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12]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公司机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得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既可以实现高效率的经营管理运作,以适应现代经济快捷、迅速,商事交易安全可靠之要求,又有利于确保公平,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协调和实现。然而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公司成员为复数的基础、其股东一元化的状况,使传统公司法关于内部组织机构的规定难以实施。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各项议事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都将因一人股东而失去意义,公司的意志也不再是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是唯一股东的意思表示。这将置传统公司法关于组织机构的条款于不伦不类的境地。 (三)承认一人公司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不利。一人公司使原本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技能丧失,复数股东之共同意思形成公司意思的机能也形同虚设。既然唯一股东之意思就是公司之意思,很容易造成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唯一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差使用,公司营业场所与唯一股东之居所的合二为一等。由此使公司之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也无法保证公司之财产的完整性,最终导致公司债权人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一人公司极易滥用公司法人格。因为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这就使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其他财产分类难以考察。而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公司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大都形同虚设,唯一股东可任意支配公司,侵蚀公司财产。如一人公司股东可随时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公司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总之,公司唯一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司财产流失于公司之外,使公司空壳运转,而一旦承担责任时,唯一股东却又可以借公司法人格和有限责任使自己逃避债务和责任,从而使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极不公平的风险。据美国法学家Robert W. Hamilton统计,在美国各法院审理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1600多例案件中,全部都属于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s),而无公众持股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封闭性公司中,股东人数最多的不超过9人,且大多数属于“一人公司”。[13] (五)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各类公司的信用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公司在从事商贸活动时很难取得对方的信任,诈欺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能够保证自身信用质量的也为数不多,何况资本规模较小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既然很难取得相对人的信任感,若允许其大量存在,不仅使一人公司自身经营步履微艰,而且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扰乱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持谨慎态度并非没有原因,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一人公司自身的弊害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情况都使人们对一人公司心存疑虑。所以只允许资信状况良好的国有资本设立一人公司,并从政策考虑,为便于 吸引外资,承认外商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对其他主体设立的一人公司,一概予以禁止。 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的妨碍因素与其他国家当初承认一人公司时的障碍具有相似性。但其他国家所经历的从坚决否定到开始犹豫再到修改法律予以承认的历程,则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 三、 一人公司妥当性分析-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的必然性 正如各种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诱因一样,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大量存在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生活对它的客观需求,而且,虽然一人公司从其产生之始就倍受争议,但无论如何,社会、立法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性的评价的趋势不可避免。 (一)一人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肯定,现实生活中一人公司的大量产生和存在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它的客观需要,也是源于人们对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扩大适用的刻意追求。[14] 首先,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主体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17世纪初,有限责任原则伴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而出现,它使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摆脱了从个人企业到无限公司所实行的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大大调动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仅适用于大企业,这把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而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不仅需要大企业,也需要中小企业的补充,将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还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所以,人们产生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需求。在此形式下,德国于1892年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此后,有限责任公司为众多国家商法典或单独立法所规定,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原则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要求。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才能设立,这就使一人投资建立的小企业仍被排除在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之外,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从事经营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个人企业主迫切希望能跟其他投资主体一样,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而要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则有赖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可见,一人公司的产生首先是源于个人企业主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偏好。 其次,大量涌现的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也需要通过举办一人公司的方式,实现其多种经营谋取各行业利润并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之一是利用公司的资合性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因为当时单个资本家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较小,无法满足机器大工业的需要。公司制度实现了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时至今日,公司制度造就了不计其数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这些公司集团通过采用独资方式举办一个或数个全资子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资本分散经营于多种行业,既分散了经营风险,又能利用各行业赢利来实现资本最佳组合,谋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公司集团都是由享有有限责任的股东所投资组建,其责任财产以股东投入的资本为限,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如果法律仍以传统做法来禁止他们投资举办全资子公司,不仅使其与其自身责任财产状况相矛盾,而且与其分散经营风险、谋取利润最大化之意图相违背,同时也会平添许多麻烦,因为这些大公司、集团本身已有能力举办全资子公司,而仍要依法律规定再去寻找一个或数个股东共同组建子公司,造成人的资源的浪费,故而一人公司对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再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迅速兴起,投资主体能否在这些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不是在于资本规模的大小 ,而是在于对市场走向和机会的把握。即体现的是人的优势,[15]而非资本的优势。一人公司的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公司机构的内部设置上相对简单,公司唯一股东对市场信息能有全面把握,并且没有大公司集团人才吸纳的等级森严制度,因此它运做起来比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效率更高,更适合在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领域发展,如果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上述行业肯定会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第四,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一方面,这种状况可因股份的自由移转引起,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但公司设立后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行为却不可避免,势必造成公司当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使得最大股东在实际上操纵公司,而其余中小股东成为一种摆设,公司的社团性有名无实。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采用挂名股东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投资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而且仅拥有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份数额,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一名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关均徒有虚名。[16]这种状况实际上已使公司社团性之初衷大打折扣。此外,挂名股东也是公司的股东,当涉及自身利益时,难免会滋生与实质股东不必要之纠纷,引起诸多无谓之诉,加重法院的诉累。而且,这种法律上不承认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的存在,不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矛盾,而且会使社会上各类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害法律的权威。 以上分析表明,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为一人公司的合理存在提高了客观基础,它的产生和存在决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的妥当性分析。当一人公司出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学界,对一人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展开的讨论。最初,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复数人员组成的团体才能独立地从事营业交易,享有法人资格,团体以外的个人不能享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法人必须是人的联合体,是社团法人。当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时,社团法人消灭。与之相对的意见认为,法人制度不过是为了赋予企业组织独立的人格,而在法律上拟制的产物,个人也可以享有这种法律上的人格而经营公司业务。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应受成员人数左右,所以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对一人公司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成为通说,并在法学理论依据上出现了三种主要学说:(1)股份社团说。认为股份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数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法人性质;(2)潜在社团说。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虽集中到一个股东手中,但可以通过转让使其再回复到复数股东的可能性,由此一人公司存在着潜在的社团法人性;(3)特别财产论说。认为法人资格是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单纯化、明确化的一种手段。公司是由从一般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出来的特定营业财产所构成,它是不受其成员人数多少左右,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该学说进而认为,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乃指公司之特别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指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17] 上述诸种学说可谓见仁见智,精彩纷呈,但是又都招致了批评者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第一、第二种观点仍囿于公司的社团性框架内,希图通过证明一人公司具有社团性而承认其具有法人格的合理性,但事实是社团法人的社团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是建立在股东之复数基础上应属确定无疑,且潜在社团说也无法说明许多一人公司实际上是由唯一股东有意设立并维持之,无回复为复数股东之意思。批评者们还认为,特别财产说撇开公司社团性的困扰,试图换一个视角来探讨一人公司之合理性,但它无法说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为何具有特别性,为何可以使一人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而无限公司的财产就无此作用?[18] 批评者们的意见实在是一针见血。据此,笔者认为,现代公司法理论有必要摒弃公司的社团性。因为上述表明,在传统公司法理念下探讨一人公司之法律性质,是无法得到一个周延的说明的,尤其是在社团性理论下讨论一人公司的地位,更加难以获得突破。而且,社团性也不应当是公司的绝对特征。从公司发展史来看,任何类型的公司的产生首 先都是源于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法律就是在对各种类型的公司进行不断地调整中而适应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公司产生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对法人制度的集资功能之要求强烈,以及法技术条件的限制,股份公司作为典型的法人组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居于主角地位。所以各国公司立法都注重公司的社团性。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分工的细化,企业规模过大未必具有很强的适应性。相反,小型化的企业无论在管理的有效性还是经营的灵活性上,都颇具优势。为了使众多中小企业享受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优惠,德国首创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小规模公司确立了合法地位。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决非首先考虑的是集资功能,而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然而,伴随着有限公司的产生,大量的家族企业或大企业集团的单独投资夹杂其中,使一人公司(主要是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上已经在有限公司的范围内合法地存在着。由此又导致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公司法的再度修改,承认一人公司,使公司社团性人合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应当说,这既是唯一股东投资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法技术条件完备的产物。 另外,虽然否定者指责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但即使是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也往往使公司的社团性流于形式。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由独立于出资人(股东)的人(董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主管公司的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控”机构。[19]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会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和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干预力所难及,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特征又何偿不可? 还有,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作了限制,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强调法人(公司)的社团性。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我国民法通则不把社团性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留下立法空间。所以,综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一味地以社团性来困扰一人公司实在没有意义。显然,一人公司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且这一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而应对其法人资格予以肯定。 总之,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与存在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有其存在的客观价值。即使是在公司法的理念上,一人公司也应有其合理意义。时至今日,如果还用“例外现象”来解释一人公司的存在,已显牵强附会,而顺应世界潮流,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的法人性,才是明智选择。 四。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构想 正如上文分析所言,一人公司于今日之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已成事实,否定之或者禁止之都难属明智之举,而且有悖于法律本身的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目标。然而,一人公司的确对传统公司法人格制度提出了挑战,使得传统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都对公司法予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而针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规制意见: (一)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可效仿法国公司法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0]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性、开放性、规模的无限膨胀性和集资功能,可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予以禁止,同时对存续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如1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通过事后规制对一人公司之滥用进行矫正。由于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在无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将唯一股东之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该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实施商业行为,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但一人公司之最大缺点就在于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有可能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目的借贷和担保;有可能有计划地独占公司财产;有可能诈欺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等,一言以蔽之,即一人公司很容易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前述Robert W. Hamilton的统计数字已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通过公司立法的加强,上述现象仍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特定的个案中,针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否认该公司拥有独立人格,把本应作为相互独立的公司极其背后的股东视为同一主体,正如美国法官塞波恩(Sanborn)在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一般说来,公司应被认为法人并具有独立的人格。然而,公司作为法人的特征,如果被利用为工具,以图挫折公共便利,使非法行为正当化,或者意图维护欺诈,作为犯罪的抗辩,法律上应将公司视为无权利能力的机体。”[21]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做法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即允许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大陆法系中,不仅在司法实践中这样处理,而且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如《联邦德国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在滥用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迫单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2]这种规定和措施在德国被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无论是”揭开公司面纱“还是”直索“责任,目的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有借鉴意义。 (三)关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少有涉及;国外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同普通公司一样有正常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日本),但没有对防止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时首先应当明确绝不能允许一人公司股东采用“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独资企业式的运作模式,而必须严格贯彻“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因此就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对于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唯一股东来担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如规定其不具有对公司经营的全权决定权,不得兼任经理等等。另外,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以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可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公司外部人员中聘任。还有,经理人员、监事不得由与唯一股东有特殊关系的人员担任,等等。 而对于公司法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即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这类公司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那样拥有自己独立 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因为在传统的普通公司中,出资者虽然将投入公司资产的经营权交给了董事及经理,但股东们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行使投票权以进行必要的监督,而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以增加公司本身的利益为目标,对公司及股东负责。但在母子公司结构的公司集团中,却常发生这样的情景:(1)身为一独立公司(子公司)之经营负责人,实际上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无法做主,而要听从于在组织形态上毫不相干的另一公司(母公司)的经营负责人的指挥;(2)公司(子公司)资产本应独立运行,但却常常为整个公司集团的利益而被调来调去;(3)公司(子公司)的竞争行为本应以实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却不得不接受对其最不利价格,由此而导致另一公司(另一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大增,竞争力大大加强。这样,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的控制或支配,便产生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法律角度讲,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人格,应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从经济角度看,子公司虽然应是一个拥有完全独立自主权的经济实体,应有其自身的利益,可母公司组建子公司,是从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子公司不过是母公司用来营利的工具而已。[23]显然,子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具有不完整性之特征。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与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分离的,母公司虽然控制和支配着子公司,把子公司当作实现其经营战略和商业政策的工具,并置子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于不顾,却因有有限责任的庇护,而不必对由此造成的子公司自身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给予任何赔偿。无疑,这将有损于法律之公平、正义的精神。 为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前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做出特别规定,对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进行特别保护,例如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份规定为限制表决权股,使唯一股东在不利于全资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和社会利益的事项上不享有表决权或不享有完全的表决权,而将此权利赋予董事会。同时对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设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在全资子公司职工内部民主选举产生,对子公司事务予以监督,等等。 (四)在资本制度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实行的仍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不过有向折衷资本制转移的趋势,笔者主张将来在修改公司法时,除对普通公司适用折衷资本制外,对一人公司仍适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必须缴足,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防止一人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进行保护。 其次,强化资本充实义务和资本维持制度。对一人公司而言,只规定最低限额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之财产担保可一劳永逸。相反,还必须如实地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或曰资本充实原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予以强化,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故公司设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于公司资本之现实财产,以保护交易大众、投资股东,并维护公司信用。 虽然资本维持原则并非一人公司之特有规定,但此点对一人公司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定一人股东的出资种类必须以具有客观经济价值之资产为限,不得以劳务、信用等非客观物质出资的同时,应彻底查清股东出资的来源,防止股东出资的虚假,同时要求股东到规定的办理缴纳事务的金融银行或信托公司具体缴纳股款事项,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增加一人公司资本的透明度和方便对其资产的复查。另外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规避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应禁止一人公司以提供资金、贷款及提供担保方式而使第三人取得公司唯一股东部分或全部出资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资本变相减少,增加损害一人公司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严格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这主要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减资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资本不变原则的规定同样应适用一人公司。另外,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规定:一人公司在经营绩效不佳或亏损的情况下,不得增资,以防止一人公司通过套取资本信用而实施欺诈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 (五)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为使公司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进行交易时,充分了解一人公司之状态,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若于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的(存续的一人公司),也应就该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自己保管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进行商事登记信息披露,防止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因不知晓对方为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而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以达公示、公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另外,一人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其运营状况,单一股东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同时,由他自己和由他代表的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六)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建立一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基础,而一人公司因为股东只有一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都由唯一股东决定,唯一股东权力过大,财务会计人员只能对其“言听计从”,因此做假账的行为在所难免。对于减少做假账的探索我国已有了一定成果,那就是上海市率先实行的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即凡是要进入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做会计的人员,都要由上海市统一招聘,然后由各单位录用,一旦该会计有做假账行为,将被列入不称职会计人员黑名单,逐出上海市,永远不得在上海市从事会计职业。这项制度有力打击了做假账之风,维护了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24] 但是这项制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尤其是能否在一人公司中有效使用,笔者存有疑虑,因为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会计人员如果不服从唯一股东做假账的决定,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而如果听从唯一股东的决定做了假账,则又会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无论做不做假账,会计人员都会因之丢掉饭碗,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应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财务会计人员隶属于会计公司,而不再隶属于一人公司,同时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职位必须由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担任,这样不但使一人公司股东对会计人员构不成利害威胁,而且还能使会计人员较好的遵守法律,有效地监督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甚至避免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公示制度。为了防止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一人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叉使用,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致唯一股东侵蚀公司财产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使唯一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唯一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过建立该制度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整个中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制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信用度较低,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义务人很难按要求将其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个人储蓄实名制的效果难尽如人意即是一典型例证。但是“一口饭吃不成胖子”。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克服制约因素的重重阻碍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也应如此。 公司法论文: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探讨 摘要: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应切实完善资本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限制一人公司的自我交易行为。 关键词:一人公司 法律规割 完善 措施 一、一人公司的法律特征 股东的唯一性。不论是一人发起设立的一人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的一人公司,在其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股东仅为一人,或者虽然形式上或名义上为两人以上,但实质上,公司的真实股东仅为一人。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唯一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相互分离,一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由于一人公司只有唯一的股东,传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机械地加以运用,需要在机构设置、运作程序等方面重新设计,以使其在内部治理上能如同传统公司一样显现出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并体现出一人公司的简单性、灵活性。 二、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不足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首次明确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了规制交易风险的制度,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规定了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规定了一人公司的财务监督制度,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可谓是《公司法》立法方面的一大进步。 但是,与世界先进立法相比,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不利于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1O万且须一次缴足,比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金为3万的规定更为苛刻;其二,没有针对一人公司特征规定特殊的内部治理结构;其三,在对一人公司运营的规制方面,规定的过于原则;其四,在对一人公司责任的规制方面,规定一人股东在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一规定并不能解决一人公司股东在实践中滥用公司人格的所有问题。 三、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措施 (一)切实完善资本制度 强化资本充实义务。我国新《公司法》已规定了最低资本金制度。此外,为了使最低注册资本额具有实际意义,还应重视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充实,强化资本充实义务,要求股东完全或适当履行出资义务,防止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日本在l990年全面确认一人公司设立和存续之后,为了有效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其修改后的商法、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特别加强了发起人、原始股东、董事等对出资承担担保责任和价格填补、责任的规定等。再如,根据德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在申请商事登记时,股东仅付清资本额的四分之一(但最低不少于25000马克)即可。当该公司为一人公司时,则单一股东应担保其余出资。若单一股东不能提供担保,则商事登记机关可以拒绝该公司登记。对此,我国也应适当借鉴,严格资本充实制度可以保证最低资本金在实际中真正发挥作用。 严格资本维持制度。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尤其是在一人公司,公司的资本极易流失,使公司成为空壳,所以自公司成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公司资本的现实资产。公司对外责任能力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多少,一人公司资本的多少,对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应当要求保证公司资本金与其经营规模相吻合。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制度,通常需要确定的法律规则主要有:公司的股票不得低于其面值发行;单一股东在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侵占、非法处置公司财产;在公司无盈利或上一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能分配红利或对外无偿捐赠;公司不得借款给股东或为股东及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适时建立储备金制度。一人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最典型做法是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后让公司出现资不抵债而破产,使公司人格归于死亡。对公司来说,其生命在于资产,只要有资产存在就不能使公司人格归于死亡,因此,除在设立时严把验资关外,还可以规定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若账上的资金减少到某一下限时授权银行对该款项予以冻结,当公司出现了非支付不可的债务,等到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审查,证明确实没有滥用公司人格行为后,方可解冻基本储备金,付款后公司仍未破产,在以后的业务进款中重新建立基本储备金。这样不会让公司轻易破产,加上严格的财务检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阻止股东滥用公司人格。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 加强独立会计制度。我们不能在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就一味地否认公司人格,而应该在事前就尽量明确责任。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就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一人公司的会计必须由公司所在地的会计事务所选任,会计的报酬按统一标准由一人公司支付,无正当理巾不得减少或拒付;赋予会计充分的权利参与公司的绛营,一人公司的业务执行者不得无故隐瞒或妨碍;会计有不正当的行为,损害一人公司的利益的,一人股东可要求更换,但要陈述理由。会计事务所拒绝更换的,一人股东可诉请有关部门或法院强令其更换。这样可保证会计一定的独立性并运用专业知识来使股东账户与公司账户分立,将公司发生的每一笔业务登记在册。 加强独立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即注册会计事务所必须参加一人公司的年检,提交审计 报告,而且在破产、歇业、停业程序中,也要有审计机构的参与,未经审计不得破产、歇业、停业。审计机构在执行职务时,有权对公司重要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公司账簿、账户、凭单及其他一切与公司财务状况有关的资料,当公司财务出现疑点时,审计人有权要求公司上层对此做出解释。一人公司应与审计人员密切配合,不得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否则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一人公司有脱离正常价格的交易、无限制支付给股东巨额报酬、隐匿资产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可根据情况勒令受益者退回不正当所得,同时按比例对公司课以罚款,以保证公司支付行为合法。 (三)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在一人公司中,单一股东享受着传统公司中股东会的全部权力,甚至还控制着董事会与监事会,出现严重的权力倾斜,因此必须对一人公司的组成与运行规则做出调整与修正,建立起一套对单一股东的监督制约机制,这对于维护有限责任制度,并借此加强对一人公司的风险防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可考虑借鉴国外立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而由单一股东行使股东会的权限,但单一股东不得将该权限委托给他人行使,任何股东会决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人公司记录簿。 一人公司可以由单一股东、职工代表和外部人士共同组成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而由单一股东或外部人员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以聘任单一股东或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经理。由于外聘经理是公司的特殊雇员,参与了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业务执行,我国法律可确立外聘经理与单一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让经理承担一定的监督义务与赔偿责任,从而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充分发挥银行的监督与指导作用。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可以充分运用其本身具有的专业知识,来确定一人公司的合理负债指标。银行可以运用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来评价公司负债情况,揭示公司负债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负债过高,说明公司的利息支付高,财务风险加大。反之,负债过低,表明公司没有发挥适度负债对公司经营的调节作用。在大量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使一人公司决策层有针对性地做出借贷决策,适时注入资金,以增量促转化,增加公司的造血功能,改善自身状况,合理搭配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务结构,防止还债高峰的过早到来,切实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经过论证和科学分析,认为该一人公司没有起死回生的希望,银行就应及早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防止债权人的损失继续扩大。 (四)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明确“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与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关系。独立法人人格是公司的基本制度,这是不可动摇的;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则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平与正义而采用的例外原则,这一关系必须明确,否则可能会导致“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滥用,从而背离了采用这一原则的初衷。 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具体规定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这些具体情况援用这一原则,不得类推适用。一方面,在立法的重要性上,“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不能和独立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相提并论;另一方面,“揭开公司面纱”的内容非常繁杂,结合本国的公司特点,总结规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 严格规定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审判程序,而不得适用于执行程序和仲裁程序。这是为了确保这一原则不被滥用,从而危及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五)限制一人公司的自我交易行为 在一人公司中,由于机构设置简单,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很容易与公司进行种种不正当的交易:如公司向股东低价格转让特定标的物,或者公司从股东处高价受让各种货物与服务。在股东的操纵下,也可能发生间接的自我交易:如公司与公司外的第三人进行各种使公司利益受损的交易,然后第三人将交易中获得的利益转让给股东。现行《公司法》在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关于股东的自我交易条文,仅在总则第21条中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一人公司而言,股东自我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前已述及,一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效率极其有限,自我交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谁来判断?是否赔偿由谁来监督?这些都存在着立法真空。笔者认为,可以借助外部监督机制来规范一人公司股东自我交易行为,即借鉴“欧盟第12号指令”的做法,把一人公司股东的自我交易内容,列入公示范围。 公司法论文:论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其实施的七年多时间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其部分条文设计的先天不足及指导思想的偏差,使得它与时代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本文从公司的设立条件、独资公司的取舍与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如何在公司法中加强诉讼保护等方面,对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公司制度的成熟和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公司,公司法独资公司,公司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从199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七年多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公司法》的条文虽有一些变化,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公司法》还有待重大修改,而且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我们认为,现今的《公司法》存在两个突出的缺陷:一是当初在制定《公司法》时注重国企改制的规划,故《公司法》的许多条文仍存在着国企改制的痕迹,许多规定与国际惯例不够一致;二是《公司法》受民事立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对股东、公司如何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身权益规定得不多,而且仅有的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在《公司法》的修改已成定局的今天,本文试图就下列问题加以研讨,以供相关人士与部门参考。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条件问题 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实质条件与程序条件。因此,我们的探讨也相应地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首先是我们应如何规定公司设立的实质条件?这主要牵涉到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资本形态。对此,《公司法》规定了五种形式,即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现在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是否允许扩大。如采矿权现已允许转让,能否作为出资?再如知识产权中的其他财产比如商誉(goodwill)可否作为出资?还有,普通债权、生产技能与管理经验以及信用等,可否作为出资?我们的观点是:鉴于股东出资之后,该出资转归公司所有,并作为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因此,出资的财产既要具有可转移性,同时又可依法强制执行。依此标准,劳务与信用应排除在出资形式之外。 第二,关于注册:请记住我站域名资本的最低限额。在这一问题上,两大法系的态度不大相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没有硬性规定,美国早在1968年的模范公司法中就废除了公司最低资本额的规定,但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仍然就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近些年来,不断有学者建议应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以降低设立公司的门槛,为启动民间资本创造条件。我们认为,《公司法》在修改时应否保留现有规定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择其要者有:1、市场经济的模式-究竟是完全放任的自由经济,还是国家有所控制的市场经济?若为前者,则无需规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一切问题均由市场解决;若为后者,则做法恰恰相反。2、国人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人的观念与思维范式中,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往往被认为是比普通企业规模大的企业形式,公司的实力大小也更多地体现在其注册资本的多少之上。因此,在试图取消《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之要求时,也不得不考虑到人们对公司注册资本含义及作用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3、与其他制度的配套《公司法》的许多制度绝非孤立存在的,所渭“牵一发而动全身”虽可能言之过重,但仍有一定道理。如果取消了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有时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避免此类弊端,必须辅之以其他制度,如“揭破公司面纱”制度,限制恶意逃债者再设立公司资格的制度等等。 第三,关于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选择问题。现今《公司法》受大陆法系国家“资本三原则” (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及“严把市场准人关”思想的影响,不仅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而且还要求上述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认缴并缴足。这种规定虽有保障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诈欺与投机、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之功效,但也存在明显弊病,如影响公司成立的效率、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易造成资本使用上的浪费等等。从世界范围来看,过去将“资本三原则”视为圭臬的大陆法系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均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授权资本制。如法国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份公司成立时,实收资本达到记载于章程的股本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未缴付的认股款可于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缴付,日本商法典第165条 (2)亦有类似规定。①可见,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仁制相比,不仅更加灵活,而且也更适应时展需要。此外,《公司法》实行的虽是法定资本制,但外商投资企业法实行的却是授权资本制,加入WTO后,两者应否统一,统一于其中哪一种,是我们所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WTO实行的是国民待遇。 其次,在符合实质条件后,公司还应履行何种程序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世界各国的趋势是越来越走向自由化,实行准则主义。《公司法》虽然也规定了准则主义,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仍适用审批主义,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非常困难。同时,审批主义的适用亦滋生出许多弊端。从发展趋势来看,以采准则主义为宜,但该准则主义应为严格准则主义,登记机关必须对拟设立的公司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进行严格审查,以防公司泛滥现象再度出现。二、关于独资公司的取舍与规范 对于独资公司,《公司法》的态度是只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仅限于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但不允许单独的一个自然人设立公司。至于法人是否有此资格,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当初《公司法》在起草时,曾设计了“法人独资公司”一节,但后来被删掉,因此可以说,《公司法》的本意是不允许设立法人独资公司的。而事实上,我国长期实践允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再单独兴办一家公司,如全资子公司,因此,大量的法人独资公司是实际存在的。若法律不承认,势必造成法院审案的混乱,所以,理性且现实的选择应是允许法人单独设立独资公司,同时辅之以“揭破公司面纱”原则,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另外,如何处理国有独资公司的立法安排,也是修改《公司法》时必须加以考虑的。依通常理论,企业的形态分为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公司在我国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上述分类的标准是出资人对所投资的企业的责任形式及资本是否分为等额股份,而不是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公司法》之所以将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之一种(也有人认为国有独资公司是与有限责任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并列的第三种公司形态,如梁定邦先生,见其为汤欣所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一书所作的序)单列一节加以规定,是考虑到我国的公司大多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有些企业改制后仍需维持原来的所有制性质,故《公司法》在专列一节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专门适用于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文,体现了立法者在当初制订《公司法》时,既想与国际惯例接轨,又欲体现改革政策的心态。这种做法的直接结果就是对国有独资公司,既要适用《公司法》,也要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同时,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而不允许自然人、法人设立二人公司,也有违平等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法》作为一部不以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公司类别的法律,没有必要专门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至于国企如何改制,应单独立法或规定在政策之中。 三、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 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始终是公司法中的一个热点与难点。目前,我国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许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仍由政府直接控制,“一股独大”,股权过度集中,使公司多元持股的优越性得不到发挥;国有股东虚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不利,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也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履行职能的程序不明确、难以保持独立性以致形同等诸多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坚持国有股减持工作,增加法人股东,以解决国有股比例偏高而导致的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和国有股股东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当然,对国有股减持的定价,可以继续探讨,但不能因此否认国有股减持的必要性。 2.对董事会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明确董事长原则上不得兼任总经理,同时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与议事程序进行完善,在保留现有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的规定之外,应补充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集;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召集时,持股达一定比例的股东可提议召集或者向法院起诉。此外,为避免董事的选任完全由控股股东操纵,应引入累积投票制,以产生可以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董事。 3.增加规定董事、经理的最低技能标准和积极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现行的《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经理的六种消极任职资格,但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涉及到其积极任职资格及义务,这不仅导致“不懂事的董事”比比皆是的现象,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而且也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存在差距。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民法上的委任关系,在普通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上述规定虽然有些许差别,但也存在突出的共同之处,即均强调董事对公司负有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董事应以符合公司最高利益的方式,以一个谨慎之人的类似的处境下应有的谨慎去履行其作为董事职责。反观我国《公司法》,虽然也有一些条文规定了董事不得进行的行为,但却缺乏对董事积极义务的规定。同时,在其董事不得为行为的规定中,有些也未尽科学。如《公司法》对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对为上述主体之外的人提供担保是否也在禁止之列,法律的态度不够明确。因此,在实践中,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随意为他人担保,或者在大股东的操纵下为大股东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可以说屡见不鲜。其中的典型有ST棱光(据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ST棱光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50127万元和美元159.8万元。其中,涉及其原大股东恒通集团的担保达48124.16万元,起诉涉及金额43102.16万元②),万家乐(其为原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担保500万美元和人民币6600万元的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③)和兴业房产 (其2001年中期担保总金额87804万元,其中有 39855.06万元是为原大股东及关联企业提供的④)以及中科健(截止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12个月内累计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24笔,折合人民币 63913万元, 占公司2000年经审汁的净资产的 300.35%⑤)。上述行为或者是对法律的公然违反,如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或者是在打“擦边球”,如为公司股东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当然,也有个别担保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为他人担保会给公司财务带采极大风险,且很可能成为吞噬公司资产的黑洞。有鉴于此,证监会于2000年6月《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若该规定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主要是中小股东,无疑是一个福音。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上述规定毕竟只是由证监会这样一个无最高立法权的机构的,且适用范围仅限于上市公司,故《公司法》在修改时,有必要将此规定吸收进来。在增加规定董事、经理应负诚信、勤勉义务的同时,还必须规定违反义务时对公司、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因为没有责任的义务是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义务的。 4.修改现有的关于监事会的设置规定。依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设成员不少于三人的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但“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标准是什么,在《公司法》的条文中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本文建议《公司法》在修改时,应明确设立监事会的标准,即注册资本或者职工达到-定数量,必须设立监事会,同时,针对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应规定设立成员数目不等的监事会。此外,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监事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谈到公司治理问题,就不得不涉及目前广受关注的两项制度,一是独立董事制度,二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前后,一些上市公司陆续聘任了外部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但该项制度能否发挥应有的职能,却是令人怀疑的。因为依目前的制度安排,独立董事侯选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并往往由大股东所控制、监事会往往徒具形式的现状之下,要使独立董事保持其独立性是十分困难的。与此同时,在《公司法》现有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被定位于执行机构与日常经营决策结构,对董事及经理的监督职能是由监事会来担当的,由此观之,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兼容,因为董事的主要职能并非监督,而在独立董事制度大行其道的美国,其所以受到推崇是因为美国实行的是单轨制,公司内部不设专门的监督机构,故需由 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从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看,也并不理想,因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往往不甚了解,其一身两任甚至数任也使得其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公司工作,而且不少独立董事均将能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一种荣誉,一种身份的象征,而忽视了应有作用的发挥。凡此种种,都使得独立董事有沦为“花瓶”、“道具”的可能,而无法实现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提高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水平,代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对该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及其在实施中遭遇的困境,我们认为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借鉴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将担任独立董事作为一项专门的职业,聘任独立性强、社会声誉好的职业独立董事出任公司独立的董事;二是索性取消该制度,在强化监事会功能上做文章。针对现在的监事会成员通常在公司任职并往往就是董事的下属从而导致的监督不力的现象,可考虑在公司外部聘任社会专业人士担任独立监事,并提高独立监事在监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以真正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监督职能。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另一议题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专家指出,公司治理有两个互为表里的关键性安排,一个是公司控制构架,一个是激励制度。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显然属于后者。对该项制度推行之必要性及其所需各种条件的研究,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我们想要说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公司法》第149条明确规定,除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由此可见,公司为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回购股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被实务界视为该制度面临的最大难题。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满足实际需要,应对上述条文进行修改,允许公司在为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 四、如何在公司法中加强诉讼保护? 现行的《公司法》虽然用了大量条文规定了股东、董事、经理等应承担的义务及违反此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上述规定存在两个明显的不足:一是重行政、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二是可诉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公司法》在修改时,必须针对以上问题作出回应。 本文的建议是: 1.规定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 现行《公司法》第208条、20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应承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但这两条均未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考虑到上述两种行为极易损害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故有必要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确立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directaction)是指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向公司或者他人(包括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提起的依据是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而股东权又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既包括资产受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自益权,也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表决权、委托投票、知情权、召集股东临时会请求权等共益权。从理论上讲,只要股东的上述权利遭到公司或他人侵害,如控股股东违反诚信原则,滥用多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或者公司管理层滥用权力损害股东权益,或者上市公司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作为受害者的股东均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应当说,我国现有法律对此项制度的规定是不够明确的,如《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与侵害行为的诉讼”,但该条并未明确指出股东应以谁作为被告,提出何种性质的诉讼,使该条规定很难操作。再如依《证券法》第63条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公告、年报、中报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该条规定同样过于原则,对诸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损失额的确定等问题的规定是一片空白,从而使一些证券民事侵权纠纷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要么裁定不予受理,要么暂不予以受理和审理⑦。因此,时至今日,我国尚无一起此类案件。这与现实生活中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屡受侵害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反差。由此可见,确立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已迫在眉睫。 3.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所谓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 action)又称派生诉讼、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率先创设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是英国和美国,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法国、德国、西班牙、菲律宾、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规定有此项制度⑧。如《日本商法》第267条规定:连续持有股份达6个月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提起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若公司不提起诉讼,前述股东可以为公司提起诉讼。《台湾公司法》第213条、214条亦规定:连续一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0%以上之股东,得请求监察人为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股东会亦可另选代表公司为诉讼之人。若监察人不提起诉讼,前项之股东,得为公司提起诉讼。我国《公司法》对此项制度虽无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木乏这方面的实例。《公司法》修改时,实有必要引入此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规定:若股东董事、雇员及第三人对公司实施侵害行为为公司又怠于行使其权利时,持有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若监事会在一定期间内未提出,上述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公司提起诉讼。 4.关于公司终止后的民事责任问题 依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先清理后方可申请注销。但在实践中申请注销在先、清算在后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极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必须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人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建议将来《公司法》修改时将现有的有关司法解释吸收进来,不妨规定在公司资本未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时,应认定该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公司终止时由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资本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但未达到其申报的注册资本时,由股东对注册资本与实际出资之间的差额承担责任;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应令抽逃出资者在所抽逃的资金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规范与公司本质的适应浅议 [论文摘要]面对公司法基础理论欠发达,公司法学术思考过于孤立和研究疲软的现状;面对我国法学界对营利性法人理论还缺乏反思性、宽视野讨论的学术现实。为了夯实民商法理论基础,提升公司法基础理论对公司团体制度及经营实践的解释力和指导力,文章选择公司规范与公司本质这个法人理论中具有典型性,且难度较大的基础理论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意在深入考察并突破单一公司主体性研究之局限,发现并总结公司生成和运作的本质规律和生活道理,为重新认识并完善公司规范体系,丰富私法基础理论略尽绵薄之力。 [论文关键词]公司人格 公司规范 公司本质 一、公司人格之下隐藏的构造与利益 公司属于法人的一种,关于法人本质问题的争议由来已久,对法人本质的认识一般有三种主张,包括拟制说,否定说以及实在说。其中拟制说萌芽于罗马法时期,初创于中世纪欧洲的教会法学,完善于近代。这三种学说在十九世纪德国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现在学者们仍然在探讨。同样作为法人之一种的公司也同样存在着类似争论。 从以上三种学说来看,主要是从主体角度进行论争的,即公司本身是否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中赞同的观点是为主流观点,其中实在说中的“组织体说”说明了法人的组织特征以及法人与其机关以及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因而该说不仅为大陆法系民法学者所接受,而且也为二十世纪以来民商立法所采纳。然而在公司法领域有学者对公司本质问题的探讨跳出了原有的视野。应当说各种关于本质的认识都有它一定的角度、层次和意义,而本质问题本身并非只有确定的唯一答案,公司还蕴含着其他的重要属性。蔡立东先生对三种学说逐一梳理,指出拟制说弘扬了人文主义法律观,为确立法人的权利主体地位奠定了理论基础,强调了法人成为权利主体的技术因素;法人实在说具有较大的优势,它揭示了法人成为权利主体的事实基础,为法人成为权利主体提供了最有利的辩护;法人否认说以社会实证的法社会学方法研究法人本质,揭示了法人所体现的社会利益关系,丰富了人们对法人的认识,尤其对于人们认识法人内部的利益冲突,进而设计调和这些利益冲突的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即各种学说都有它的优势和意义,除此之外它们也都有自己的背景和不足之处。单一的一种本质解释难以应对所有的问题。正是这样,蔡立东先生认为应该提倡多重本质观。 除了以上三种关于公司本质的认识,还有学者借鉴英美法的理论提出了新的本质观,蔡立东先生即在上文所提到的文章中主张合同网络说。这种观点认为从公司外部看,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而在公司内部则有很多的利益相关人员,股东、董事、雇员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等等,他们都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公司即是这些人通过合同组织起来的一个框架,它旨在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保护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另有学者与上述观点相似,认为公司的法人性只是公司外在的特征,而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享有者,公司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则是公司最为基础的本质。以上两种不同角度的解读虽有各自的含义,却存在一个共同的基点,即二者都看到了公司人格背后的利益交织,揭示了公司运作的最终目的,突出了投资人的地位。 综上,我们可以对公司本质进行两个层次的思考。一种是法律技术意义上的主体,作为一个与自然人相并列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签订合同和取得财产,以自己的名义来起诉和应诉,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社会活动,而完全不需要把一连串股东的名字写到每一个需要签字或者注明的地方。这样操作在法律上设计出了一个法律关系的连接点,是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的沟通者,它是一道重要的屏障。另一种是经济实际意义上的工具。从社会层面和经济层面来看,它归根到底是以投资人的逐利动机为起点而选择的工具。单个人或者多个人也可以从事交易和贸易,他们为何要创造出企业呢?这关系到成本的考虑。在市场上个人之间本来可以通过合同来相互约束,对于投资人来说也就是,他可以与一些具有管理才能的人签订合同由他来为投资人提供某种服务,还可以和工人签订合同由其提供劳务。可是这样不利于成本的最小化,于是投资人组织了企业,投资人、管理人和员工都成了企业的构成要素,成了组成部分。但是他们的利益追求仍然没有变。投资人仍然要获得最终的投资回报,掌握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说企业就是一个合同的网络也是合理的。它可以包括投资人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雇员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等。 我国学者对于前一种理论即主体理论多有论述。而后者的探讨相对薄弱。由以上讨论可以看出从经济意义和利益体系上它同样具有合理性,我们也同样应该从这一角度做出研究探讨,循此审查公司法的规范在这个层面上是否与公司的本质相适应。本文论述即限制在这一范围。 二、公司法规范设置对其工具本质的回应 前面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公司的投资工具本质并揭示了公司人格之下的构造。公司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为了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在投资方式选择的过程中,投资人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讨论公司法规范对这种要求的回应。 第一,投资人的救济权。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公司法主 要是规定公司组织结构及其地位的法律,因此其注重点在于公司人格本身,公司如何成立,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公司的内部机关设置及其相应的权限。这样规定有利于是公司本身明晰化。与此同时应注意虽然在技术意义上公司的确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可以把它的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作为它的部分,它的组成要素,但是同时也必须要兼顾公司作为股东的财产和投资工具的要求,即在以公司作为着眼点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忽视公司内部人的独立人格和利益追求,并非一旦投资人把财产投入公司就只能有公司代表他来做所有事情。公司虽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意志,但是它本身事实上是法律拟制的一种产物,它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来体现和实现自己的意志,即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实现公司的意志。现代的公司投票机制大都采用资本多数决体制,即以持有公司一般多数或者特殊多数股份股东的共同意见作为公司的意志,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这种制度充分考虑了成本和效率的问题,因为公司大多是多个股东的,甚至是成千上万的股东。如果一项决策需要采取全体一致的投票方式将会耗费极大的成本,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效率方面的挑战。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之间就有了分化,就有了所谓的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之分。多数股东的意见代表公司的意志,做出的决议少数反对股东同样也要服从,这样就出现了股东和公司意志的矛盾。于是在社会现实中就出现了公司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但法律规范若只规定了公司的主体资格,却没有规定少数股东如何行使权利保护自己,公司这一投资工具将异化为掠夺投资者利益的工具。这种情况是公司法规范对公司的本质体认不深造成的,把关注点全都放在公司人格之上,而投资者人格被公司所吸收。 另外在有关在董事侵犯公司利益进而侵害股东利益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随着专业化的发展,公司的机关结构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变为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在公司中掌握巨大的资源和权力。而股东会却并非一个常设机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出现董事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则股东只能请求董事自己去追究和起诉董事自身,这存在明显的角色冲突。如果董事不去追究和起诉,股东又该怎么样呢? 前述情况是我国的旧公司法中存在问题的体现,关键点就在于公司规范没有穿透公司这层“面纱”,深入其内部,对公司和“面纱”之后的主体协调规范。公司规范应该向投资人回归,给予他们保护的阳光。 第二,管制与自治。公司法规范从类型上一般可以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加拿大学者布莱恩R·柴芬斯将公司法的规范划分为三种类型:强制适用规范、许可适用规范以及推定适用规范。严格地说,后两种都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的意志可以起到决定作用,若需要该规范则选择,若不需要该规范则排除。只是对于推定适用规范,当事人若不进行排除,则该规范则当然地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如前所述,公司是投资人的投资工具,它是投资人选择的结果,公司内部存在一种基于利益追求考虑的合同网络。追逐经济利益是一种市场行为,公司法规范应该给予公司人格之下的各主体多大的自由度。 在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人身信赖性较强,对于是否有必要设立严格的公司机关,就属于一种自由度的判断,即到底给予投资人多大的决定权适应市场。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在这里公司法规范就考虑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规定了许可适用规范,给了股东较大的自由度,投资人则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做出合理的选择。 推定适用规范虽然也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选择权,但是它却具有与许可适用规范不同的意义。从经济成本上考虑,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种许可使用的规范,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一定的经济成本,需要审慎的考虑,必要的时候要请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同时付出了一定的时间,这是许可适用规范所需要的代价。但是如果一种规范具有较高的适用确定性,只有个别公司会排除适用,这时候把该规范设立为推定适用规范而不是许可适用规范,这种规范类型的转换对于当事人来说,节省了相当的成本。 这两种规范类型都使得投资人在适用公司法过程中减少了支出,同时也使得投资人在经营中可以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做出更恰当的决策。 至于强制适用规范,则是市场秩序的保障,在投资人可以对自身利益合理选择的情况下,不需要设置强制适用规范,只有在涉及他人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才可以。但是这种规范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论证,因为投资行为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法律只有在必要之处才可行使强制力。 第三,新公司法的变化。我国1993年公司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订的法律,当时对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中法律的理解都远不如现在深刻。“上世纪80年代,我们曾经把公司法当作治乱的法,用公司法来治理经济生活中的混乱。也曾把公司法当作行政管理的法,一些法规性文件充斥着许多管理性的规范或者说行政化的色彩。还曾把公司法当作国企改革的法,对公司法的认识和重视往往是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出发的,同时对公司法的认识又受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限制。”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思考,我们对公司法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2005年新公司法相比旧公司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有学者对新公司法的进步总结为“八大进步”:对企业管制的极大放松,加强了对公司股东的保护,加强了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强化了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的可诉性,制度设计更为科学。当然这是很概括的评述,在每个方面都还有非常多的内容。 值得提出的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多种股东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突出了股东的独立利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当股东要求了解公司事务遭到拒绝,股东可以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中对股东会特种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范都体现了股东的投资人地位,给予他们对自己利益保护和控制的权力。这是公司法在关注点的重大进步。 在法律规范类型上,如前面学者所述,在对企业管制的极大放松方面,公司的溢价发行,债券发行,法定公益金的提取等多个方面公司都有了更大的选择权,更符合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公司法的另一个很大的特色是在此次修改中,大量适用了推定性规范, 三、结语 公司本身有多方面的特性,对公司本质的认识应当是 多维度的。投资工具是对公司一个层面上的定位,公司法律规范的设置、类型都应充分考虑公司作为投资工具的这种本质,注重多方利益的平衡,协调管制与自治,才能充分发挥公司本身的作用,为公司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相比旧公司法,2005年新公司法在此有了明显的进步。
工程建设论文:企业信用工程建设探索 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资源综合性系统平台,没有将把实施企业信用工程深入到企业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各个方面,没有让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能参与互动的一个企业信用系统平台。从而使失信企业,依然可以在市场上“乐行逍遥”、依然“生机勃发”。 一、何为企业信用工程 如中国人民大学葛荣晋教授在他的着作中所述:企业信用工程,是把企业家及其员工的诚信意识贯彻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内容有:以诚待客、质量信用、价格信用、包装信用、计量信用、广告信用、售后服务信用、合同信用、借贷信用、财务信用(不做假账)等。本文认为企业信用工程应该是对企业在对利益相关者履行应尽责任的基础上,对其履约能力和信用度进行的一系列建设工作。也可理解为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环境而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就是企业信用工程。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应该包括企业内部信用与企业外部信用建设两个方面。由此来看,企业信用工程建设不仅仅是企业内部自身的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也包含企业外部即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与其他机构围绕企业信用而所进行的共同建设工作。企业信用工程应包括企业自身的诚信文化建设、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部门,也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信用建设。如企业信用征集系统、企业信用评级审定体系、企业信用动态监管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企业守信激励机制、企业信用披露机制、企业信用档案对外公开检索系统等。本文将重点以企业外部信用建设和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来论述企业信用工程建设。 二、我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对策 我国企业失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因信息不对称,使外界对有些失信企业的信用状况无从获知,继续受骗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持续加大。针对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重点要建立公司信用传输机制。即设法使公司信息数据社会化,增强信息市场的透明性,以减少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世界正在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一个虚拟世界的形成,随着计算与信息技术的奇迹般的发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电子技术条件现已成熟。随着IT产业迅猛发展,网络化迅速普及,通过电子网络可将信用资料向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网上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也愈来愈方便。根据我国的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现状,接下来主要从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来探讨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对策: (一)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技术对策 由于企业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与企业合作交易风险增大,因此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全网络联合系统平台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技术对策,即实现“企业信联制”。“企业信联制”模型如图所示:如图示(1)所示,企业信用数据主要有:企业信用数据收集———企业信用数据核实阶段———企业信用数据存储加工处理阶段———企业信用数据对外公布与检索四个阶段。笔者认为企业信用数据系统中心可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牵头负责建设。企业注册数据是企业信用最基础的数据,主体企业在向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基本注册信息时,就包括了如: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等,由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后再提交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如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在与企业进行交易时,如企业有违约或失信行为时可以持交易单据证明将失信情况提交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核审后再提交到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如企业员工在企业工作中发现企业有违约或失信行为时,如拖欠克扣工资、不按法律办理保险等等,可将情况反映并提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处理后,如企业确实存在失信行为,再将失信情况提交到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如消费者在使用某企业产品时出现与产品说明书承诺或重大安全事项应该告知使用者的企业却没有告知的等失信行为,可持相关凭据将情况提交到消费者保护协会,待消费者保护协会核实处理发现企业确实有失信行为的可将记录情况提交到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如社会媒体对企业在某方面失信行为进行报道、曝光时,可将数据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经国家主管单位审核后再提交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再如企业在与银行进行合作时,企业因贷款等方面产生失信行为后,银行可将企业失信情况直接提交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其中特别是牵涉国际交易,统一由商务部国际监管部门给予认定。 法院也应对企业因民事、经济纠纷所引起的裁决做好记录并提交给全国企业信用系统平台。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对企业信用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后,根据不同的查询对象设置不同的权限,公开不同内容的数据,并将查询结果数据以形式多样化的方式展现出来,如企业信用在具体不同方面的信用记录,分类查询、报表、图表等数据服务。 (二)企业信用工程的管理对策 以全国企业信用数据系统平台为载体,同时完善与加强管理配套。 1.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征集与审查制度。在企业信用征集上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框架才能够为征信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重点要解决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如何征集,哪些是主体企业必须提交征集的,哪些是主体企业主动自愿选征的,哪些数据由哪些部门负责征集等问题。应以立法形式来规定被征主体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向信用征集部门提供信用数据,并规定哪些部门可以向被征主体企业征集哪些信用数据,并规定主体企业信用数据提交方应保证信用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和全面性,对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防止其提供不实的信息。并严格规定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审核措施,以保障企业信用数据征集的客观真实、公信力、权威性。并要保护被征对象和企业信用数据提供者的权益保障,并且要以法律制度来保障。要规范企业信用记录,探索建立部门间的联合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2.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公开与披露制度。企业信用征集直接涉及如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信息共享的两难选择,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目前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影响了企业信用征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没有法律或者国家标准来清晰地界定商业秘密与可征集信用数据之间的界限,从而严重制约了信用征集的发展。必须从立法层面上来规定相关人员和相关各部门,按性质和权限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检索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让不同的查询对象获取对应的企业信用信息,以防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加快建立企业信用预警系统,对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法的企业或自然人实施监控。建立企业信用公示通报机制,通过定期公示。对失信企业,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系统平台进行失信信息的迅速传递和披露,对失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以达到警戒和鞭笞的效用。加强教育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和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和赞扬诚信守信的行为,披露失信行为。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上网,鼓励电视、互联网媒体披露失信企业及其经营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人人守信的社会氛围。 3.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反馈更新制度。企业本身时时刻刻都在变化,信用状况也不断在更新。因此,企业信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应坚持及时更新的原则。首先对搜集的信息进行加工分类,根据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性质或者信用状况进行归类整理。其次,对整理好的数据要进行整理入库并及时更新。如企业信用数据提供方或主体企业对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披露的信息有增加、更正、修改、完善的,应建立快捷申报、审查和反馈处理措施,建立严格快捷的更新制度。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更新必须经过严格审查。 4.完善企业信用数据监管制度。在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到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后,对数据的监管是重要的环节,况且政府行政机构也会产生失信行为。要非常注重法律对政府数据管理部门与人员的监督。严格规定并保证牵涉到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不被企业竞争对手或恶意获取,以免侵害和损害企业经济。并要加强数据传输网络的安全技术工作,应着力解决如黑客网络攻击等恶性篡改、窃取企业信用数据的技术风险防范工作。 5.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与奖惩制度。在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到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后,应建立诚信企业与失信企业的评级机制。建立与完善统一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如设置A、B、C、D、-A、-B、-C、-D八个等级。评估依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具有客观公正性,在社会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严格的信用奖励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让守信者得到应有的奖励,失信者得到必要的惩罚。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打击力度,增加对诚信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给予信用评级高的企业较高的银行信用额度和更为优惠的存、贷款利率,给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上市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上等融资方面给予优先权。二是根据评级建立法律配套惩戒制度,对评级为负的,且失信严重的给予吊销企业资质。企业失信后失信记录必须跟踪一段时间,失信企业在信用修复前,无法获得信用,如银行贷款、信用赊销,严重失信的企业将破产或者取缔。在设计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惩罚机制时,基本原则是失信行为的“期望成本”必须大于失信行为的“期望收益”,这种“期望成本”就是“平均惩罚力度”与“被惩罚概率”的乘积。如南京市公布诚信等级旅行社;公司无故“蒸发”在南京市已被列为“资信不良”行为,百余“前科老板”注册新公司被拒。又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曾向社会公布首份逃废债企业的“黑名单”,宣布对其实行停止授信、不开新户、冻结结算账、停止办理对外支付等。 三、结语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信用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日渐突出。企业作为市场信用主体,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必须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如果有一方不讲伦理信用,交换关系就会中断。前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穆尔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乏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企业有权力要求社会为你提供信用,企业也有义务向社会奉献信用。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相关资料表明,欧洲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花了170多年的时间,美国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也有150多年的历史。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目的是通过从外部对企业施加影响,引导形成企业诚信自律,树立信用观念,推进企业信用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就是要在全体市场主体中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信用缺失行为,保护诚信经营行为。只有全面建设与加快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实现企业“信联制”,才能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程建设论文: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风险的分析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全国各地都在大规模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项目中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就越发突现出来。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任务,仅仅依靠现场施工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控制还不够,还需要精细规范的财务管理贯穿始终,才能使工程从前期准备到后期竣工结算都能有条不紊的进行。而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工作严重滞后,财务管理风险多存在于项目的整个开发中。只有客观分析解决,才能使项目建设顺利,高效安全的完成。 二、财务管理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财务管理决策没有科学性 财务管理的决策是导致财务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决策风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主管决策而导致出现的风险,企业在进行项目决策时是由一个人或几个人决定的,比如主要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主体设计等,在决策之前没有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也没有组织研讨会对项目进行具体分析,这就容易导致项目建设中不断出现变更设计,追加投资,甚至中途停工。进而给企业带来巨大财务损失;二是经验决策风险。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以前的成功经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设备对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决策,由于项目个性化差别大和经验的局限性而导致财务风险的出现。 2.财务人员在工程项目中的参与度不高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中,财务部门除了拨付资金之外,似乎没有发挥什么太大的作用。而真正的财务管理应该深入的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去,对整个建设项目财务流程进行调控和监督,保证每一笔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财务部门并未在项目决策控制,各项合同管理方面发挥作用。说明财务人员在项目决策,进展中参与度不高。其原因可能是高层并未授权或者财务人员自身积极性不高,这个问题一般在企业长期存在,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和更好的解决。另外在项目预算控制环节,从领导到员工普遍忽视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工程建设中财务人员很少真正落实到位,预算缺乏控制和监督,必然会导致经济效益下降,并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等不良风气。 3.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财务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高效完备的制度,制度不健全必然会导致财务出现问题而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则直接影响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度。有些企业在建设中为了核算方便会单独建立一个帐套对项目单独核算,这种方式使项目账与公司整体基本账目相分离,脱离了单位财务规范管理的工程结算往往会出现纰漏,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甚至是出现估算错误造成工程延误核算错误。另外,项目现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审核松散,发票管理不严格等等这些漏洞的存在都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4.预算制度不完善,资金利用率低下 预算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其能够保证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现阶段,有的企业组织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投入了较高的关注而未充分认识到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致使企业预算管理流于形式,制约了财务监管职能的发挥。由于企业没有接受科学的预算管理指导,资金占用矛盾突出,出现了大量资金闲置或者紧缺的现象,对企业资金有效使用和可持续性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中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和思路 1.完善财务内部控制 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建立建全财务管理流程,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落实高效的财务内控制度。使其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按着企业内控中涉及到企业内部相关财务工作对应的岗位与经济业务,应将处理此业务过程的重点贯穿于企业监督,决策等环节中。将会计监督与经济分析纳入到企业所有操作阶段和各项业务中。各个岗位,部门形成彼此配合,协作,相互牵制关系。以此实现企业内部控制总体目标。除此之外,明确严格与合理的调整职能,落实科学建议,提高财务内部控制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 2.强化财务队伍建设 财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很深的影响。想要保证企业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培养其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意识企业经营者应给财务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在选拔和聘用人员时应根据相关招聘制度进项首先选择专业知识丰富的人员;保证财务工作人员作业质量发挥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3.强化预算管理 作为企业业务运行全程的控制机制,财务预算管理占有重要地位;强化预算管理工作使资金有效使用的同时还规避了企业财务风险。实际中应将企业全面预算从经营预算,财务预算作为切入点,由企业最高决策权和指挥权,明确由上至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并根据企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四、结论 财务管理对工程建设的意义重大,在完善工程建设财务制度,降低工程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发挥员工能动性方面都有巨大作用。因此,重视、强化、完善工程建设时期的财务管理,对提高工程质量,发展企业经济效益具有深远影响。 工程建设论文: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对策 1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针对建设工程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建设工程管理中常见的漏洞,建立包括《西江引水项目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西江引水工程效能监察方案》《、西江引水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等,从制度出发管人,用制度“笼子”管住权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2着力建立建设管理体制 制定包括财务及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行政管理、劳动竞赛、廉政建设等六大类30多项规章制度,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和约束机制。对越是腐败易发的重点环节,规章制度越是明确、规范,使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渗透在工程每一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依规合法地有序运作。 3严格按章办事,关键环节重点抓 工程建设关键在于管理,而管理的关键在于组织,只有坚持“重点环节重点抓”的工作思路,对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严格按章办事,按程序处理,才能将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 3.1招投标工作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工作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督,工程的土建、材料、监理等招标都需按规定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按规定,抓好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编写工作,以标准化的合同实现规范化的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确保减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 3.2征地拆迁工作 明确征借地、拆迁工作流程,并委托当地政府部门负责相关代征工作;开设征借地拆迁资金专用账户,对征地拆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征借地拆迁的调查、补偿资金兑付等情况,要求代征单位以村或居委会为单位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3设计变更管理 由相关单位按照变更分类提出设计变更,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等对变更方案进行充分论证,达成一致后提交项目业主审查。由业主部门相关职责人员、分管领导按照权限提出审批意见,并依法支付有关款项。其中,对变更原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须提交公司领导集体决策。这种相互制约的处理工程变更的做法将有利于发挥各个专业部门的作用,使工程变更信息公开、透明;处理变更的权力相互制衡,将有效杜绝工程变更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 3.4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资金预算控制制度和资金审批制度,严谨按照合同条款拨付资金:通过多方审核确认工作量完成情况,保障资金按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实行严格的资金拨付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根据工程概算中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及项目的建设期将总额分解为平均每月可使用额,按月度控制支出,确保建设单位管理费不超支。 3.5材料供应 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规范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进场接货验收、实物台帐管理和资金支付等方面的操作。在供货计划到进场验收再到物帐管理的全过程均有监理(监造)单位、业主代表见证、检验及审查,保证材料设备数量、质量及操作流程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将材料设备供应工作从供货计划到资金支付全过程电脑数据化,按职责分工设定权限,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进一步减少人为因素对原始数据的恶意修改和破坏,使材料采购、供应过程阳光透明。 4加强内外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实效 如果说廉政教育是基础,制度建是根本,监督管理就是强而有力的保障。廉政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二种类型,都是发挥廉政监督机制功能的重要手段。外部监督是必然和必不可少的监督,是清除腐败、促进廉政的重要保证。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成立西江引水工程廉洁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加强对西江引水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并配合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公司审计(纪检)监察部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的监督、备案管理工作。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办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加强资金的管控。并在工程所属施工工地设置举报信箱,并在其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统一交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专人掌管,每月定期派员赴各施工现场会同施工现场业主党风廉政责任人共同开启、检查信箱情况,并当场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内部的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根本制约手段。我们通过重点加快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及时报送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招投标工作及资金管理、投资控制等动态管理资料,实现了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跟踪监督。 5全员参与,增强工程廉政建设辐射力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全体参建人员的支持和参与,一切脱离 群众监督的预防措施,最终都不可能落到实处。为此,西江引水工程早在项目启动之初,就提出了“建设优质工程,培养优秀干部”的廉政建设目标,明确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让廉政意识植根员工心中,把监督落实到基层一线,有效杜绝了流于形式的说教和监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了浓厚的工程廉政文化氛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党政领导齐抓共管、项目办领导亲自负责、班子成员分工合作,纪委组织协调、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项目办上下参与,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格局和监督体系。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划分监督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具体分工责任制,监督工程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建设“阳光工程”不仅是项目业主一方的责任,也是全体参建单位、所有参建人员的责任。对此,项目办在与参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也签署廉洁协议书,明确要求参建单位作出廉洁承诺内容和违约处罚措施,将所有参建单位都纳入工程廉政建设开展的范围内。并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办和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在技术交底会上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强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廉洁守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每年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将廉政建设渗透到每一个参与者的思想和行动中。总之,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深层次、宽范围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必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 工程建设论文:分析目前环境工程建设中的难点与对策 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提升,国家及各省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环境的管理,着重于污水治理,垃圾排放,公园建设等都是政府重点监制,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基础建设的投入,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都有了大幅提升,空气、水环境都有了很大改善。 1、环境工程的意义 环境工程是追根环境污染源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包括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医学中的环境卫生学、环境医学、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的核心是治理环境污染源,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态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系统工程等。 2、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 2.1 城市污水处理不妥善 城市的污水来源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城市流经污水。其中,生活污水是城市污水的主要来源。 生活污水来源于家庭、商业区、城市的卫生公共设施等。这些地方产生的粪水、洗涤污水通过地下排水道进入污水池。这部分水的处理是把他们送到污水厂进行合理处理后再排出来。这些水的特点是可以循环使用。 工业废水是城市污水的主要来源。全国污水的分部不是一样的,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城市,污水的排放更严重些。城市里的工业污水治理极为重要,这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那些污水中含有腐蚀性、难化解的物质,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必须用科学技术进行处理。 另一个污水来源是流经城市的污水,它们的成分很复杂,还具有季节变换的特点。当水流经一个城市,该城市的大气污染物会对它造成影响,该城市的垃圾废物也对它造成影响,再流经另一个城市时,会对该城市带来污染。 污水处理关系到城市的命脉,我们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后,污水处理不及时,污水回收率差,污水不集中处理等问题都是环境工程建设要改进的。 2.2 生活垃圾不分类 城市建设发展,城市人口加剧,人们的消耗品也越来越多了,同时也增多了生活垃圾。城市的生活垃圾主要有家庭生活垃圾、商场一次性用品、餐饮业的垃圾等。 大型城市的垃圾每天产生几千吨,小型城市的垃圾每天也达到几百吨。那么多的垃圾不及时处理,城市会变成一个堆满垃圾的地方,后果严重影响到城市环境和人们健康。 建设城市环境工程,,不能对生活垃圾用传统办法处理;把垃圾拉到郊区掩埋,把垃圾焚烧。这样不仅投入资金大、运转成本高,就连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也会烧毁,那么多垃圾焚烧也很困难,并且也不可能完全销毁。所以生活垃圾不分类处理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难题。 2.3 不注重园林绿化 我们的城市园林建设远比发达国家差,国内的城市建设水平不一致,相对的我国的居住水平也落后。只有园林绿化建设好了,城市的噪音,污染也会减少,人们的居住品质才会提高。 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太不重视园林绿化,只会加大商业区和高档住宅的投入建设,使城市拥挤。我们的园林建设是落后于“住房”建设的。这会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难题。 2.4园林绿化建设相对落后 园林建设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建设不仅能够降低城市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还能够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对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片面强调加大商品房和高档住宅的建设,没有重视绿化建设的重要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落后。园林绿化建设在各地的城市发展中,建设水平也不一致,很多城市没有足够的绿化空间,这一现状将会严重限制未来城市的进步,因此园林绿化建设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 3、建设环境工程的措施 3.1 综合利用资源,开发二次利用资源 在工业生产中,原材料和燃料的费用就占成本的 60%~70%。基础原料中的煤、石油、矿石、盐等中含多种化学成分,生产厂家只用了其中的一部分,其余不用的都当废弃物扔掉,这样不仅使产品的成本提高,更浪费了资源,污染环境。 随着工业的发达,日产的废弃物剧增,很多国家已意识到废品和二次资源的重要性,必须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当成一个整体,把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弃入环境,这种闭环模式转变成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二次原料资源的循环系统,从而使原料资源在社会中生产和消费过程多次循环,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很多国家把二次资源利用列为经济战略,使二次资源的利用率逐渐上升。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可利用资源作为废弃物流失,而且严重污染环境。在我国工业废物的利用仅用率仅为 30%,因此,我国回收利用二次资源、资源综合利用都有待发展,任务巨大。 3.2 改进工艺和设备,开展新程序 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在抓生产工艺时,不仅保护工作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且把物耗和能耗控制住,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效仿。很多方面我们都改进了很多;把烧碱生产采用离子膜法代替水银法,炼焦厂采用干法熄胶代替湿法熄胶,生铁生产采用无胶炼铁工艺,面粉生产采用干洗麦粒代替水洗麦粒等,这样一来都极大地减少了“三废”排放,各行都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 3.3 物料循环利用 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是指生产过程中流失的原料、中间体和副产物。我国农药、燃料行业的原材料利用率只有 30%~40%,有 60%~70%以“三废”形式排入环境。 如何避免“三废”的产生,在生产过程中比较容易实现的是用水闭路循环,供水、用水和井水一体化,一水多用,分质使用,净水重复使用。 我国现已研制成功的利用磷石膏联产硫酸和水泥,利用硝酸生产尾气制亚硝酸,利用硫酸生产尾气制亚硫酸钠,从硫铁矿烧渣中回收金、银、铁,从乐果合成废水中萃取回收乐果等都是很有价值的“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3.4 加强社会多元投资 建设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是一项耗资较大的工程,在发展当中不仅要政府提供财力支持,还要社会上的投资者参与。包括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公害处理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都需要相当大的投资,还要有比较规范的体制系统进行维持。 城市是大家的,城市环境更要靠大家来建设。让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工 程建设当中,有利于城市环境工程的良性运行。建立起必要的环境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加大政府对这些参与者的奖励和维持,调动他们的建设积极性,推动整个城市环境建设的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工程建设,不仅要解决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而且让人们认识环境工程的重要性,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目的。本文探讨了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工程建设论文: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及应对措施探析 论文关键词:环境工程 建设 难点 应对措施 论文摘要:面对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问题,只有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科学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好环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才能达到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目的。本文探讨了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国家、省市各级政府越来越加强对环境工程的管理,污水、垃圾、公园建设等都被列入政府重点工程进行检查,透视,也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环境建设的基础设施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也都有了一定的提升,大气、水环境质量对比以前有了显着的改善。 一、环境工程的含义 环境工程是研究和从事防治环境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同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医学中的环境卫生学和环境医学,以及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化学有关。由于环境工程处在初创阶段,学科的领域还在发展,但其核心是环境污染源的治理。相应方面的科学研究也已经出现,环境工程学便是其中的一门学科。环境工程的内容大体上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工程,以及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系统工程等方面。 二、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 1、城市的污水处理不完善 城市生活的污水主要有三个来源: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城市径流污水。其中,城市的生活污水是城市污水的主要来源。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家庭、商业区和城市的卫生公共设施等等。这些地方产生的粪便、洗涤污水经由城市的排水道进入地下污水区。对这部分的污水进行处理主要采取的办法是把它们送到城市的污水厂进行相应的处理之后再排放出来。这部分水具有明显的周期循环使用特点。城市当中的工业废水在城市污水当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工业污水在全国各个城市当时的分布是不一样的,那些以工业为主的城市,污水排放相对严重些。对城市工业污水的处理要求更为严格,因为这部分污水当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腐蚀性、难化解的污染物。需要采用更为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处理。最后的一个污水来源主要是城市径流污水。他们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特点和复杂的成分。主要是由城市上空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的影响造成的,也有一些是地面上的垃圾和废物经由流过城市的河流造成的。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污水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污水处理实施比较落后,在每个区域建设当中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性。污水处理不及时,污水的回收率差,没有进行集中处理等等。这些都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 2、生活垃圾没进行分类处理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的比重不断加大,城市生活消费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因此而带来了很大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城市生活垃圾来源有很多方面,包括家庭生活垃圾、商场垃圾、餐饮服务行业等等方面的垃圾。据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大型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多达几千吨,小型的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也在几百吨以上。如果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城市很有可能变成一个堆满垃圾的地方,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人们的生活。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做法上,或者采用运输到郊区进行掩埋的办法或者是进行焚烧处理而已。这种办法存在着投资大、运转成本高,同时垃圾中的有用资源也会被烧毁,加上,现有国内焚烧厂运行均比较困难。没有进行生活垃圾的无公害处理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 3、园林绿化建设没跟上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也相对发达国家相比较为落后,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各地的城市发展当中,建设水平也不一致。园林建设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降低城市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还能够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但是在我国的城市建设当中,对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重视不够,片面地强调加大商品房和高档住宅的建设,导致很多城市密切在一起,没有足够的绿化空间,我国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相对落后于城市的高速建设发展,将会严重限制未来城市的进步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难点。 三、环境工程建设的应对措施 1、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二次资源 在工业生产中,通常原料、燃料费用约占产品成本的60%~70%。一些基础工业原料,如煤、石油、矿石、盐等大多具有多种化学成分,一些生产厂家仅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其余的“无用部分”均作为废物弃置,不仅产品成本高,而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仅为30%。随着工业的发展,各种废弃物量与日俱增,不少国家已认识到废品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和利用二次资源的紧迫性,认识到必须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看做是一个整体,把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弃人环境这—传统的开环模式变成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二次原料资源的闭环系统,使原料资源进入社会后,能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实现多次循环,不造成环境污染。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二次资源的利用列为国家优先考虑的经济战略之一,使二次资源的利用率逐年上升。我国每年有300 多万吨废钢铁、600 多万吨废纸、200 多万吨废玻璃,70 多万吨废塑料、30 多万吨废化纤、30 多万吨废橡胶未被回收利用,大量的可利用资源作为废弃物流失,而且严重污染环境。因此,我国回收利用二次资源、资源综合利用的潜力很大,任务也相当艰巨。 2、改革工艺和设备,开发全新流程 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抓清洁生产工艺较早,不仅改善了工作环境,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而且降低了物耗和能耗,也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此外,烧碱生产采用离子膜法代替水银法,炼焦厂采用干法熄胶代替湿法熄胶,生铁生产采用无胶炼铁工艺,面粉生产采用干洗麦粒代替水洗麦粒等,都极大地减少了“三废”排放,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 3、物料闭路循环,废物综合利用 工业生产中的“三废”实质上是生产过程中流失的原 料、中间体和副产物,尤其是我国农药、燃料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利用率一般只有30%~40%,有60%~70%以“三废”形式排入环境。在生产过程中比较容易实现的是用水闭路循环,供水、用水和井水一体化,一水多用,分质使用,净水重复使用。我国现已研制成功的利用磷石膏联产硫酸和水泥,利用硝酸生产尾气制亚硝酸,利用硫酸生产尾气制亚硫酸钠,从硫铁矿烧渣中回收金、银、铁,从乐果合成废水中萃取回收乐果等.都是很有使用价值的“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4、鼓励社会多元化的投资,强化环境工程建设的体制建设 城市环境工程是一项耗资比较大的工程,在发展当中不仅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还鼓励社会上多元的投资力量参与到其中来。包括在城市生活污水的建设上,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公害处理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上,都需要有比较规范的一套体制系统进行维持。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有利于城市环境工程的良性运行。建立起必要的环境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加大政府对这些参与者的奖励和维持,调动他们的建设积极性,推动整个城市环境建设的发展。 总之,在进行环境工程建设中,需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工程建设之间的关系,面对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问题,只有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科学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好环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才能达到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目的。 工程建设论文:探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面临的管理问题 前言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健全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然而到了20 世纪80 年代后期,由于受到水毁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导致溃坝、放水洞(闸) 毁坏,造成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损毁严重。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水库、塘坝、蓄水池水井和中小型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现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一部分是由乡、村( 组) 集体投资投劳建成的,一部分是贷款、国债资金或其他农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兴建的。这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不足,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季节性、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在部分市县表现的相当突出。 2工程技术不全面,设计标准偏低。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0 世纪50、60 年代,有相当部分是边规划、边设计、边建设的“三边”工程,设计标准偏低,且至今已运行40 ~ 50 a,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维修配套没有跟上,致使工程老化、退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3 投入不足,工程建设缓慢。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我国很多农村地处欠发达地区,难有较多资金用于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配套,致使部分 程项目的难度。 4 工程建设制度不完善,工程质量差。受诸多因素影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制度不完善,监控措施及检测手段太落后,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对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5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效益衰减。因产权制度改革不规范带来的问题开始显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租赁、承包、拍卖后,由于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乏对经营业主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一卖了之,收了钱就不管工程管理的好坏; 有的业主只注重经营,不重视工程管理; 有的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违约,弃置不管; 还有的工程运用不合理,造成了水质污染,引起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了解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体系,完善工程管理措施,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应有的效益。 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具体措施研究 1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措施 (1) 做好总体规划,狠抓建设重点 水利工程的管理要有明确的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搞好水利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总体规划的重点内容应该是对建设方向的确定,有了明确的工作重点才能将水利工程建设的方向确定下来,然后再对一些次重点工程进行合理的规划。规划重点工程的时候要考虑到区域环境,以确定目前急需改进的工程项目,通过重点项目的启动和实施,推动水利建设,才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对要开展的大型水利建设工作可以先设立示范基地,探索建立水利工程的效果,在示范基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示范性演示,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成功,很多省份早已建立了节水示范基地、水保示范基地、冻土研究示范基地等。这些基地建设有利于基层单位参观和考察,对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推广是一个良好的机遇。 (2) 扩大投资 为了合理地分配水利建设资金,做到区域内的平衡、和谐建设,水利建设管理部门可以对现有工程进行维修扩建和改造,以保证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适应农村水利发展的要求。同时,在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强了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行政领导,积极调动组织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村民投入到水利工程建设中,以节省人力资金,避免出现由于资金短缺使得一些重点工程一直的延误下去。为了杜绝挤占挪用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单位,并在重点工程依情况设立监察团队,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周期性的资金账目总结,保证资金使用方向有迹可循。 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 1推广水利工程建设新技术 从根本上讲,农田水利建设首要解决的就是农田的灌溉问题。农业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水利建设应与时俱进,立足创新,为发展农业现代化做出贡献。农田水利系统要安全、高产、高效、可持续发展就要依靠新技术。目前得到认可的“湿地”节水灌溉的优势有: (1)高效节水。能够合理地取到适合的水量,保证粮食的持续高产,是广泛节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的一种经济体系。 (2)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该体系能够保护环境,特别是能减轻由于灌区过量施用化肥导致农药失效的后果,能够全面地保持对农业水源的改善,保持了地下 水位的动态平衡。 (3)改善水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直深受国家和人民的重视。节水体系能够为当地提供安全的、标准生活用水。 以往的湿地农田灌溉系统主要在中国南方平原和浅丘陵地区进行建设,因为其间分布着洼地、塘堰和荒沟等。新疆阿瓦提县的阿克苏河冲积平原由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和田河的河谷平原组成河漫滩地、河心滩、河曲极为发育,其上多古河道,形成众多近南北走向的湖泊及河间洼地,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区,类似于这些的西部河滩洼地就是建设“水利湿地”的重要资源。湿地农田灌溉节水体系主要是利用这些天然的塘、坑、洼地等,将其改造成“人工小型湿地”,其原理主要是利用植物的生长作用。将排水沟略加扩宽,种植对降污作用强的植物,形成沟渠湿地。将这些小型湿地、生态沟与原有沟渠相连,形成“排灌沟渠—人工湿地”的综合系统。这样一来,从农田排出多余的灌溉或雨水,可进入下游邻近的小型人工湿地或生态沟。经过湿地净化后,水从另一端排入生态小沟,排入下游小型水库或湖泊等。 结束语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更好的帮助农村地区更好的进行农田的浇灌和饮水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包括在各个农田灌溉区域修建水库、水电站和塘坝等蓄水或者引水的工程。农村水利建设的根本是质量问题,要确保建设优质的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工程建设论文:加强现代信息工程建设研究 现代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建设,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具有很大变动性的长期建设工程。若要实现良好的工程建设效果,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与实施。其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由于现代信息工程建设是一项融合了诸多高新科技的现代工程建设项目,很多建设内容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建设活动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齐全。我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没有法律制度的保护与规范是很难实现真正的发展的。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现代信息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完善,包括在计划经营、财务管理、责任划分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将信息工程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一起促使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实施。同时,各领导阶层也应该注意对与信息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领会。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必须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能力。 2做好信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是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也是保证信息工程建设后期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在开展信息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要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包括初期立项批准、初步设计复批以及投资概算完成后的审批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初步设计复批的相关文件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禁止有任何私自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的现象发生,若工程的建设内容、地点或规模等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要重新报批给原批准部门,经过其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调整。事实上,信息工程建设中之所以需要进行项目调整主要是因为在前期没有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至于对后期的工程建设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在信息工程建设中,若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就会影响到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也会造成投资成本增大,浪费更多资源的现象。为此,必须要加强信息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对各种可能影响到工程顺利建设的项目进行严格仔细的研究与论证,确保整个申报项目科学严谨,合理可行,避免后期再重新调整,以促进现代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实施。 3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在信息工程建设的开展实施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对于项目开展所需要的物资采购问题、招投标管理问题、合同签订问题以及过程监理问题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所有的管理项目都必须要遵循相关规定,以提高信息工程建设实施水平,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4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当信息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需要按照一定的验收规定和方法,对其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并作出相应的评价,以确定工程建设是否满足预期工程建设要求。并积极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缺点,为以后的信息工程建设开展提供宝贵的参考依据。 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信息工程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主要建设工程项目,是实现社会信息资源整体规划与有效整合的基础。在开展现代信息工程建设时,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信息工程建设水平。 工程建设论文: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几个方法 一、引言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确保每一位工程建设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控制影响作业区内所有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保护水运工程建设实体的安全施工。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建设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风险预防,包括消除或降低不安全行为,消除或降低设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实现作业实地控制目标的安全性。 二、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控制的特点以及管理方针 水运工程的突出特点是操作范围广,所以有必要制定动态的控制系统,这就要求控制系统具有交叉性和严谨性的特点。因为水运工程的建设的工序复杂、作业流动性大、高危险、位置变化多端、深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由于涉及许多交叉学科,且往往存在不同单体由不同的工程单位施工,各自作业的都有其特殊性,所以要求建设必须持续且动态。总之,安全问题一触即发,要求控制措施必须超前、严谨。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一切生产都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水运是工程建设也以此为工程建设的目标和出发点,安全生产的有效控制才能使生产得以保证,生产力才不会下降。时刻以安全生产方针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才能有效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才能达到有效预防和安全控制的目的。 三、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突发情况,所以,采取强有力的科学措施提高实地的安全管理水平很关键。同时,监控单位要对工程建设的安全实行更为精密的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就应立即提出整改方案,对某些故意违反安全的行为给予监督和纠正。 (一)安全管理建章立制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管理的有利实施也离不开安全的规章制度,不管是工程建设的企业还是监管的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都显得特别的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为根据来制定,内容要尽可能的涉及工程建设过程的全方位、多角度。制定出来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规范性的形成,从而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水运工程建设大多是露天的、手工的、复杂的交叉性水上工程作业,一线工人占工程建设人员总数的绝大部分,且农民工的比例占有50~70%。该部分人员往往文化程度较低,人员流动性大,安全观念也比较差,没有很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所以,对一线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传授一些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可以有效的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技能,当遇到突发情况时,可以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随着水运工程建设中高科技成果的广泛使用,大型化、机械化、自动化施工设备的不断推广和应用,这就对建设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有计划、长期性、多领域的安全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效降低了人为失误的概率发生,从而将工程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三)严格把关安全工程建设组织设计 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设立工程建设的安全控制度目的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组织设计是实现安全管理控制的前提条件。一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各专业的工种和各工程建设的部门要求,特别是审查引进的新设备、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在工程建设中是否具有可行性;二是要检查工程建设实地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章,做到工程建设实地遵章守法、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从而保证每一道工序都是万无一失的;三要制定有应急预案,识别施工各种突然情况,编制紧急应对措施计划和准资源,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应急措施。 (四)有效落实安全措施 水运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多方面的,仅从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管理来看针对现场的诸多材料,如钢筋、水泥、大型预制件等,同时施工现场往往存在设备多、材料多、人员多等管理范围广,管理对象复杂的现状。对此如何有效的执行所制定的安全措施需重点考虑以下几点:1.将材料和设备分类管理;2.现场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3.各项防护设施要及时到位;4.工前检查,规范操作;5.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五)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应以“四不放过”作为处理事故原则。即1.事故不论大小,根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调查事故不能敷衍了事、走流程、走过场,必须搞清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2.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这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还需向广大群众说明具体原因和危害,让大家以此为鉴,在往后工作中得以重视;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对此提出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加强安全教育的目的;4.防范措施没有整改、落实不放过。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累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严格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安全事故处理通常需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迅速、准确、如实”的将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安全监督局,内容要具体到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原因分析等;其次根据“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置;最后对于重大的安全事故,通常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引入“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 “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是江苏省淮安市推出的一项工程安全监控、管理体系,这种体系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样适用。因此,近几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总工会引荐“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所谓“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即一种方法和 三种机制的简说。一个方法就是指存在弊端的安全事故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法,采取现代安全管理总结、措施,对作业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事故弊端和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查处、区别、评析,立档,成立监管控制体系,加强参与者的劳动保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三种机制就是指存在隐患的安全事故和相关部门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连续升级机制、系统评估机制。推行事故弊端和行业危害监控法能将安全生产超前、困难退后,保证全体工人参与和担负责任,预防隐患转化为事故。实行“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可以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结论 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各种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效的工程安全管理,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提供保证,也有利于工程建设企业信誉的提高。 工程建设论文: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探讨 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降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来规避公开招标。 2.未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邀请招标,同时在邀请招标过程中,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是招标人特意安排的。 3.招标公告没有在指定的媒体上;资格评审标准中有限定条件;对获奖项有针对性、指向性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单位有地域歧视;所设置的商务条款或技术条款存在歧视性。 4.在开标时未按招标文件中对开标完备性检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做审查;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私自抽取专家,并弄虚作假;评委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的单数,且经济、技术方面专家未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表带有意图影响专家、评委的倾向性意见;在决标时没有充分的理由,用备选中标人替代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中标。 5.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附加条件;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而另行订立附加协议的(俗称阴阳合同)。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单独为特定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过程中与特定投标人就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进行谈判;泄露标底;透露评委名单;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彼此达成协议,采取轮流坐庄中标或借用资质进行围标,损害招标人利益,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 二、解决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问题的对策 1.加强立法,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的颁布实施为招投标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指南,但应在立法上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其犯罪成本,现行的法律对招投标违法犯罪的量刑较轻,对违法人员的威慑力不够。在经济处罚方面,违法成本过低,如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6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标机构违法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各部门要尽快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行政法规,增加违法者的风险成本,从而有效预防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加强招标人管理一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当前普遍执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进行组织上的改进。在项目法人组建的同时,组建一个由业主纪检部门、水利行政部门纪检人员组成项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项目的整个招标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纪检委成员最多二年换一次,保证业主的整个招标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一同出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人行为规范,规范从工程招标、招标条件准备、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受标、评标、开标、定标等环节形成完整行为规范,在制约中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加强投标人管理对投标人要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设立诚信等级制度,形成详细的诚信评判体系。招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国家建立诚信制度。对严密控制围标、陪标、挂靠等行为,特别杜绝高资中标、低资进场、无资质施工的乱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有很强资质的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监理的公司前些年都是国有公司转制形成的,这些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人在权力运作中很容易形成利益链条。对缺乏诚信,允许挂靠的单位要纳入诚信体系予以严格的监督和防控。 4.加强各方主体的教育和培训徒法不能自行,任何一种制度和规范都要在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标人,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极强的责任担当意识。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投资多来源于财政投资或银行贷款,项目本身与项目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投标方是权责利相统一的完整的市场主体,在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前提下,投标方往往使用各种手段规避法律约束,容易与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产生各种灰色利益关系。这就需要加强项目法人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以及为人民利益负责的责任意识教育,在制度中教育,在教育中完善制度,形成良性的循环。 5.加强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政府监督的方式是备案:即招标前接受招标报告、招标后接受招投标情况的书面 总结报告。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这些规定都赋予了管理部门一些责令改正和宣布无效的权利,但没有规定任何监督部门的责任,对备案报告可看可不看,对招投标活动可参与也可以不参与,工作的随意性很强,没有任何硬性的考核指标,导致或干预过多,或工作流于形式,不作为思想严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虽然对政府监督部门违法乱纪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法律的真正威慑还在于得到切实的执行。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和以后的六项禁令为中国的反腐点燃了星星之火,2013年中央以壮士断腕反腐的决心,给各级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强烈的震慑,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政府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够更有成效。 6.加快推进电子评标,网络远程评标系统建设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投标方式。在电子化招投标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评标专家、监管机构处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上,实现从网上报名到合同备案的全过程阳光化操作。其中在计算机辅助评标过程中,减少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确保了计算最终结果统计的准确性,保证招投标过程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等虚假招投标现象,实现了办事的公开透明和高效廉洁,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自从1999年颁布以来,我国实施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已经有十二年,201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5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6,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水利建设的发展黄金期已经到来。特别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把水利建设提升到全国的高度,让我们水利建设者们更感责任重大。要更合理的把建设资金投入到水利建设当中去,招投标这一关至关重要。只有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选择资信良好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施工单位,才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有序、高效进行。 工程建设论文:浅析工程建设中的挂靠行为及治理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现象,即所谓的“挂靠”, 挂靠不属于法律概念范畴,它是人们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加以概括和提炼后形成的一种形象称谓。现实中,挂靠行为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危害极大。本文试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单位的挂靠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挂靠行为的界定 “挂靠”,即“挂靠经营”,具体到工程建设领域中,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资质的企业称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活动,由此看,“挂靠”与“借用”实际为相同的概念。 “挂靠”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挂靠人没有工程施工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二是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三是挂靠人一般采用借用、租用被挂靠人经营资质等手段,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投标、订立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但被挂靠人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仅有形式上管理,不承担实质性责任。 结合挂靠行为的特点可以推定,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认定是挂靠行为: (一)以转让、租借、买卖或以交纳管理费等方式获得使用他人资质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并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承揽工程的; (二)投标保证金从非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三)投标文件及技术性文件由非投标单位编制或由非投标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的; (四)投标或承包工程单位使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技术、质量、安全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为非投标单位的注册人员或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五)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不在投标单位核算,而实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支配和独立核算,且项目负责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六)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或严重缺岗,而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二、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 1、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但相应的施工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多,而由于利益的诱惑,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也涌入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或低资质施工企业为求生存发展,必然会采取包括挂靠在内的各种手段承揽工程。 2、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现有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操作细则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都对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给予了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但都是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相关配套性的解释,更未对挂靠行为作详细的、可操作性的界定,而现实中的挂靠行为又形式多样,直接导致认定困难、处罚难度大的局面。 3、监管手段落后,打击力度不大 挂靠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极易规避监管,现有的监管体制存在缺陷,加上手段落后,无法有效应对挂靠过程中一系列隐蔽操作手法。再者,由于对挂靠行为调查取证难、认定难的原因,现实中查处的案例并不多,难以给挂靠行为有力打击。 三、挂靠行为的治理对策 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很多,要根治这个顽疾,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创新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部门众多,有水利、交通、房建等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地通常还设有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上述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交叉现象,看上去大家都在管,其实都管不好。为方便协调、提高效率、增强合力,应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成立一个综合的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的职能部门组成,以解决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市场及标后的日常监管。 (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1、明确挂靠行为的认定标准。为更好 防范和打击挂靠行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挂靠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并细化认定标准,对相应法律责任作出配套解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应操作指南,以指导基层的实务操作。 2、实行严格的押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作特别约定,严格实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押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由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暂押施工企业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主要人员的证书,项目工程量完成80%以上方可退回。 3、实行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制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员工的社保不能同时由多个单位缴纳,且在国家社保机构有备案可供查询,社保证明是员工与公司关系最真实的证明。如果投标单位不能提供社保证明,应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员工与公司关系的书面材料,如果中标,应将其作为标后管理的重点监控对象,查实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4、实行往来资金从基本帐户出入的制度。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帐交付,退还时也只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且所有工程款均进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不进入其开设的临时帐户,这是借用资质人和借出资质人所不愿意资金出入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三)细化措施,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挂靠行为的隐蔽性非常强,尽管招投标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把关,但许多挂靠行为依然难以发现。如果在施工环节能严格进行标后管理,挂靠现象往往能浮出水面。 一是强化监理履职。目前,监理单位履职普遍不到位,缺少对监理的有效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及考核机制,如施工企业出现挂靠行为,而监理单位有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是实行指纹考勤。在招标中文件中明确约定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的项目管理人员实施指纹考勤制度,并建立指纹档案,规定在岗天数,作为企业诚信履约考评的依据和合同解除的重要条款,并由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对其是否在岗进行跟踪督查。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抽查。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进行日常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加强抽查,发现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到岗到位不正常时,先按“双公示”制度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进一步认定。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挂靠行为 查办案件是打击挂靠行为最有力的手段,成功查办一起案件,能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成立高效统一的案件查处机构,由统一的监管机构牵头,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监察机关参与,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或群众举报,对工程招标和施工中的挂靠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挂靠行为的隐蔽性、取证难且当事人大多非公职人员的特点,应强化公安部门在案件查处中作用,由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挂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五)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形式对挂靠行为当事人的震慑力并不大,应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依托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后,没收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被挂靠人记入黑名单并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披露,停止其1至3年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工程建设论文:浅谈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难点问题及治理对策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在为我们通常说的吃“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有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等表现形式。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到来,商业贿赂广泛盛行在各行各业,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而且往往披着“正当”商业回报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普通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和秩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它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必须得到根本的遏制。 建设领域交易链条比较长,上游是业主、发包商,中游是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下游是一些劳务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等。一般说来,处于交易链条上游是的强势者,它就容易受贿;下游是弱势者,它就只能行贿;承揽到施工任务的承包商地处中游,既可能行贿,也可能受贿。 施工单位,有很多机会与建设方、业主、监理、分承包商、物资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业务和工作关系,商业贿赂有其生存的土壤和条件。本文仅就施工企业为获得自身合理利润迫不得已向业主、监理、设计采取的不正当商业交易作一简单剖析。 一、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状 (一)承揽项目和招投标过程中 在工程项目招标中,一些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一些施工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取贿赂。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 施工企业签订一项总包合同一般要走过获得信息——项目跟踪——疏通关系——建立信任——确定招投标价格——中标开工的诸多过程。“狼多肉少”的市场现实让很多施工企业饥不择食,甚至不择手段。为承揽到一个工程项目,大多施工企业要费时一年或几年时间去跟踪信息,投入几万或几十万的费用去疏通各级关系。在这些环节中,商业贿赂应运而生。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 由于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业主片面追求投资效益,在设计、设备制造费用一涨再涨的情况下,不得已将不断降低工程造价的压力转嫁到施工企业身上。招标方(代表投资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压价的手段一般有三种:一是以初步设计文件和初设图纸为依据,并根据批准概算静态值下浮一个较大比例确定出招标标底,要求施工单位总价包干,且不调材料价差。概算中的材料价格与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价格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本应在预算中予以追补,然而,业主不但不追补差距,反而不断压缩工期,更加剧了施工企业增大施工成本。二是让各投标方先报价,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招标标底。从表面上看,标底价是投标方报的,似乎很公平。但业主们都知道,投标方为了中标,竭尽所能在投票价格上下功夫,所报价格往往比概算低得多,招标方更是有利可图。三是直接采用最低价中标,迫使投标者不得不忍痛压价,一般比合理价格压低10%以上,甚至还有压低至20%左右的。 即使这样,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中还会有一些设计变更、不可预见因素或合同未包含的工程量以及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等等,这些情况按规定也应该办理相应的签证等手续,以适当增加施工企业收入,但由于业主或监理对经济利益的过分注重,致使提高工效的设计优化、正常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审核、工程量的核实以及上下工序的验收等,这些正常工作也迫使施工企业通过或重或轻的商业贿赂行为来实现。 (三)工程竣工结算时 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方把“粥”煮得很稀,让“饥不择食”的建筑施工企业喝进的“粥”不少,但能吸收作为企业“营养”的并不多,致使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连连下降,甚至还出现个别企业在某些工程上干得多亏空越多的反常现象。 所以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不做最后一博,所花费的力量和费用甚至高于承揽任务和招投标时。通过商业贿赂,取得发包方负责人和结算审核人的认可,将一些人为因素较大的索赔、价差调整、零星工程量估算等归入囊中,达到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增加,实现工程最终结算的合理价格。 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昭示出施工企业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隐痛,太多的不得已。 二、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难点 据统计,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这足以证明商业贿赂的隐蔽性。施工企业更是将商业贿赂隐藏于人情往来中。许多商业贿赂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的贿赂倾向并不明显,完成的商业交易并不能与他们之间的“回扣”往来完全对应。比如,很多交易双方的当事人原本就是熟知的或者很要好的朋友,在没有进行经济业务交往活动之前就素有礼尚往来和感情联络,当他们之间因某一工程建设需要发生了商业交易之后,很难正确区分和明确办公室他们的礼尚往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知晓商业贿赂的人员很有限,除高层几个主要责任人,还有或许就是秘书、财会人员、驾驶员了。但他们之所以参与这些,往往也是很会“意会”领导的暗示,悄无声息地变通处理相应费用,让财务账面合理合法、不留痕迹。再者,作为施工企业内部,即使有人知道内幕,但都会认为仅是对业主、监理或设计方的正常交往,是为企业好,为职工有“饭碗”,为施工顺利开展,所以也鲜有人站出来揭露。 类似这样的灰色地带,为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存在提供了相当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了执法机构难以进入的沼泽区,为治理商业贿赂带来了相当多的难题。 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对策建议 当商业贿赂已经变成行业的“潜规则”,施工企业自身无力对抗的时候,当人们对其几乎快要习以为常的时候,国家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号角吹响了。建设系统更是重拳出击,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尽管施工企业在整个建设领域链条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多样的,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对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来讲,起着主导作用的外部环境。 (一)出台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在我国,目前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有法律规定,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对产生商业贿赂的外因的治理,政府和社会起主要作用,主要是积极配合整个社会转型,逐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反商业贿赂法》应集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于一体,对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责任。现实中,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变幻多端,且不断翻新出奇,法律要避免商业贿赂变换形式逃脱处罚的可能性,对不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作明文规定,除明文规定之外的所有行为,皆构成商业贿赂。 加大审计力度,增加对公司会计账目管理方面的责任规定,建立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商业贿赂虽秘密进行,但知情人肯定有,比如会计、出纳、审计人员。法律应严惩一切做假账的行为,倡导对知道或应该知道的商业贿赂行为不报就是犯罪;对行贿受贿双方主体及知情人,任何一方只要举报,就可豁免刑事及行政责任。法律必须提供举报人无罪和对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制度、保护制度。 (二)以合理价格中标来保障招标投标的公正公开 虽然中国的建筑市场很大,但建筑企业鱼目混珠,导致竞争十分激烈。建筑业目前还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产业,它对资金的需用量和对技术的要求应该说还不是太高。国家应该提高建筑公司准入门槛,将那些非诚信经营、社会责任感差、技术力量弱的施工企业淘汰出市场,使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最低价中标虽然是我国工程招标市场的发展趋势,但在市场条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法必然导致企业不惜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恶性竞标。目前市场上很多的项目实际中标价已经严重低于成本,其带来的后果只有两个:要么是企业长期亏损经营以至破产倒闭,要么就是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 我们强烈呼唤符合中国特色的“合理价格中标“办法,而不是弃最低价中标而不用。根据中国国情,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香港等的成功经验,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业改革大方向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一套严格的资格预审担保制度、分等级投标制度、工程担保制度等。采用缴纳巨额保证金制度,不仅投标前缴纳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还要缴纳报价30%的中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给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以公平合理的中标机会。 招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业主标底,并控制标底的合理性,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有效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尽量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科学设置投标程序。 (三)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操作的成本 形成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让违规操作、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付出应的代价和惨痛的教训。 (四)鼓励并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构建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体系标准,制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系列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据国际权威机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商业贿赂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商业贿赂是一剂腐蚀剂,是对市场经济和财富伦理的一种扭曲。商业贿赂小则影响职工的利益和前程,大则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于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声誉和形象。工程建设行业是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家在行动,社会在关注,行业在治理,人们期待着企业和职工依法经营,诚信工作,追求和享受阳光下赚钱的最大利润。 工程建设论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交通事业也要与时俱进,积极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高速公路建设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交通基础设施,随着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网日渐普遍,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也逐渐受到重视,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问题有关内容进行论述,从而进一步探析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安全; 公路建设事业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事业,自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积极大力发展公路建设,至2008年为止,我国的高速公路的里程为6万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不仅为经济的全面腾飞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而且在改变人们生活水平,加强国内交通运输,工业产业化布局等多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发挥作用的同时,高速公路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日渐在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自身的范围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员数量过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对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关注。 一、现阶段我国告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综合素质差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业,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加上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也不了解,这也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在机构设置上比较薄弱。 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出台,许多项目已经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但是也存在个别现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追求资金投入的最小值,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项目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难执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识匮乏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借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作为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在整个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内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个施工程序不仅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当地交通部门的项目要求,而且还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不仅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且要从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规划施工的相关内容,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施工中使用的危险性物品及措施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而且要明确各岗位及部门之间的安全配合与责任分工,做到安全问题,人人有责。 2、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在专业技术上要进行培训 加强建筑安全工作培训,确保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在技术上和安全观念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技术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对工程中重点环节的施工的安全问题要重点管理 例如隧道、桥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险系数比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门应对其指定具体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的审查和认真落实。 4、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体系和奖惩制度 不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应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救援演练,加强施工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掌握,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事故的时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扩大化,将损失降到最小。另外,对安全问题管理较好的组织部门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形成有效地奖惩体制,按时考评。 三、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断形成。最好依法监督、安全管理,在当前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在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贯彻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问题,完善工程安全监管的体系。从建设单位开始,包括项目业主、监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责,参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和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总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工程建设论文: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之我见 摘要: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在防洪工程建设管理中是重点也是难点,质量控制措施得力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本文本文从质量管理组织的建设、技术保证、思想保证及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今后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所帮助。 关键词:黄河下游 防洪工程 施工 质量控制 “三制”改革以后,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目前实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四级管理网络组成,即: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就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而言,笔者以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如果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虽然有质量管理体系但各质量管理体系之间不能有机结合,形不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运行,那么质量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谈。就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谈一点粗浅认识: 1、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前提。 就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问题,笔者以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各质量管理层次必须根据各自质量管理权限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为目的,配备足额的质量管理人员,以免造成组织虽然建立,但无相应的工作人员,致使组织机构因人员不能到位而影响正常运转。(2)人员素质的保证。所配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能够真正担负起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3)管理制度的保证。人员到位,素质到位可以说具备了质量管理机构运转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否能够确保质量管理机构能够有效运转,尚需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以此来指导和约束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工作运作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正确性。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减少和避免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2、制定完善的技术保证措施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措施是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正确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技术保证,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质量管理工作的盲目性和不系统性的技术保证,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的运作程序、质量管理重点以及确保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等。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质量管理方案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制定,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重点的确定,要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实际,切实可行。二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具有相对较强可操作性,避免大话、空话,确保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性。三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周密细致,要涉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保修期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容易忽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质量管理方案贯彻整个建设过程。四是较低质量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方案必须经较高质量管理层次的管理机构认可,以确保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质量管理方案的相互协同性。 (2)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有效性。有关质量管理措施,笔者以为,主要是要致力于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查行为。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在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引进奖惩机制,将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包括质量指标奖、优质工程奖及一些必要的处罚决定等,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3)正确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准确运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能否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和准确运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关系质量管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设计意图不能正确理解或不能准确运用和把握质量管理规范,就会失去质量管理的基础与原则,质量控制就会偏离方向,发生根本性错误。就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设计意图,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高度重视图纸会审和图纸确认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吃深吃透,为合理进行项目划分和质量管理要点的确定奠定基础。二是建设实施期间要高度重视设计变更文件的处理,根据设计变更情况随时调整质量管理措施。就质量管理规范的准确运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在工程设计中对适用的技术规范一般均有明确的说明,其在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均与所提到的技术规范相符,应该作为建设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二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合理运用规范。“三制”改革以来,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越来越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相继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门规定等应运而生,而上述规范规定从编制的原则、编制的方法、编制的深度,编制的立场、编制的时间以及对工程建设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均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国标和行标在某些方面还有相矛盾的地方,这就为工程建设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正确运用和把握带来一定难度。这也是在质量管理中遇到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在运用规范方面,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同一时段内颁布实施的规范,应首先执行高级别的规范,尤其是当行标和国标发生冲突时应执行国家标准,部门规定与行业标准发生冲突时应执行行标。二是从颁布实施的时间上看,同一级别的规范规定,颁布实施较早的要服从颁布实施较晚的。因为最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定大多是在以往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吸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修编而成的,应该对工程建设实际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适应性。三是从规范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讲,较高级别的规范一般原则性较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进行控制,相应的其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而级别较低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则相对较强,因此笔者认为:在两规范没有原则冲突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易使用级别相对较低的规范。 (4)配足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仪器设备,并要随时注意对仪器状况的控制,以确保各种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是评价施工质量的物质基础,是人们赖于检查施工质量的必不可缺少的工具,高质量的检测仪器,能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质量数据,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原因,进而提出正确的修正措施,以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相反,检测仪器不准,施工质量就无法得到控制,更谈不上质量保证。为避免因质量检测仪器缺陷而导致施工质量控制偏差,一是参建各方必须具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检测仪器,具备平行检验、检测的能力。参建各方要依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配备独立的质量检测、检验仪器,保证检测手段的独立性,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参加各方在检测工、器具上不能相互依赖。二是在质量检验、检测仪器的配备数量上必须满足质量检测的需要。同时,必须根据所检测工程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检验、检测仪器,不能以相近和类似 的检测仪器代替。三是必须确保检测工、器具的完好性,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就要求参建各方在使用前必须由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效验和率定。同时施工期间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效验和率定,确保检测工、器具的保证率。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率。从检测仪器、检测手段、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等诸多方面,力求实现最大程度的现代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率。 3、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思想保证。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和各项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但确保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在整个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第一位的,是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和技术保证措施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是确保质量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思想保证。就如何保证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笔者以为有如下几点:一是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从主观意识上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并愿意为搞好质量管理而努力。二是加强现场意识教育,借助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加强质量意识的现场教育,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教育,形成“敢为人先”的质量管理氛围。 4、质量管理过程中应重点抓好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关系 现行的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有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四个质量管理层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但是由于管理层次、管理任务、管理责任的不同,决定了在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的角度及实际运作上又有所不同。因此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就必须处理好各质量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相互关联性,避免出现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丧失各管理层次之间有效的制约和约束机制。二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各管理层次之间的相对独立性。要确保各管理体系真正能够独立运行,尤其是较高的管理层次,不得随意干涉较低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行为。各质量管理体系一定要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权限,准确定位各自的管理行为,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避免造成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职责不清,运行不畅。同时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不得相互依赖和相互“替代”,包括质量检测频度、质量检测仪器的配备和使用均要确保其完全的独立性。 (2)要高度重视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 一是重视项目划分的合理性。项目划分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龙头”,是全过程质量管理的主线,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其合理性。项目划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施工组织来确定,并报经质量监督部门认可;二是注重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管理。缺陷责任期,也叫保修期,是自竣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阶段,狭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工程试运转阶段,在此阶段,有些内在的、较隐蔽的质量问题,通过试运转,有可能较明显地暴露出来,形成新的质量缺陷,因此应加强这一阶段的质量控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这一阶段的质量管理,必须引起重视。这一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①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问题,查清责任,责令其限期处理。②对各种质量缺陷的修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修复质量。 (3)加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注重工程档案的管理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是历史的记录,它来源于工程建设全工程,是工程实体形成的真实记载和反映。它不仅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评定、事故原因分析、索赔与反索赔、阶段与竣工验收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依据和条件。借助工程建设资料和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过去、把握和服务现在、预见和指导未来。因此,我们在注重工程实体建设的同时,必须注重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①注重工程资料的形成过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要留下活动的“痕迹”,避免以往那种“也说也做不留痕迹”的不科学的做法。②要体现工程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工程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进行,以确保工程资料和档案材料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③要注重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真实性”。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教育。三是规范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的及时性,杜绝事后补充、完善,甚至弄虚作假伪造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现象。④要高度重视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以免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遗失。一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二是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移交。三是施工单位资料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移交。四是审查和移交必须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 工程建设论文:浅谈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摘 要:黄河流域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是沿黄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产物,也是河道主管机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文阐述了黄河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几点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非防洪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和建议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快,缩小黄河两岸的差距,加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客观要求。因此,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当前黄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水行政执法能力弱化、运营中失管等问题,是当前河道主管部门面临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桥梁、缆线、管道及各类建筑物等,大量的桥墩、承台等构造物布设在河道内,长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况,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减,防洪安全存在各种隐患。而且资料申报、审查、管理比较混乱,施工过程监管困难,验收后运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预下,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随着河道内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实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高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 河道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强化资料审查、转报的管理,明确河道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 1.1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开展状况 针对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的特点,河道主管机关对已建、新建项目,做出具体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1.1.1 对于新建项目,主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入手,按照《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对其报送的技术性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探讨建设项目长期占用河道及影响防洪工程抗洪强度等诸多事项的补偿救助方案,明确建设方应履行的防洪义务并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落实,以便事后操作。如滨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工程,该项目建设前期黄河部门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黄河大堤绕行线路维修养护协议、河势及河道工程观测协议、工程占用黄河淤背区补偿、河道工程抛护加固协议、施工场地清理协议以及临时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协议等6项协议,同时,就长期占用河道补偿、应履行的防洪义务等项目达成共识,并交纳的一定的保证金。 对一些没有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处理,责令其补办申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建设,或者依法清除,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 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监督检查施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已建项目多是指《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以前或颁布初期所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监察机构不健全,相关工作未能开展,主要依靠各级政策约束建设单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对于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这类项目由于建设时没有相关协议,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及行政干预过大等,实现对其规范管理难度极大。 1.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取得的经验 自从1997年开始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来,虽然离正规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经验的逐步丰富、素质的逐步提高,积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1.2.1 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年来,随着黄河部门各级别培训班的举办、各兄弟单位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加入等,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或转报、转批、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1.2.2 积累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经验。能够有目的的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不断的总结,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够量化,并提出具体合理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 1.2.3 逐步落实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 目占用黄河工程补偿费及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相应义务。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各类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提出了黄河工程占用补偿、日常维护补偿等补偿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从实际意义上弥补了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续发挥获得了资金支持。 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黄河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制约了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2.1 法律法规不完善,条文不具体,可操作性较差 目前黄河水行政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补偿费只说明了建设单位需要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无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2.2 对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目前黄河水行政执法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必须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3 行政干预和权大于法的现象仍阴霾不散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比如滨博公路大桥、滨州公铁两用大桥等。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道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完成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置。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2.4 项目建成后管理难以奏效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2.5 工程废弃后拆除责任无法落实 建设项目废弃后,由于拆除费用难以解决,建设单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单位又没有制约措施,废弃工程带来各种防洪隐患。如穿堤输油管线废弃后遗留在大堤、河槽内,对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给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因素。 2.6 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黄河部门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2.7 上下级标准不统一 在对一些项目影响防洪的标准上,黄委、省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造成了基层单位管理的被动。 2.8 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随着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管理任务日益增加,包袱越来越重,当前防洪工程都没有足够的管理经费,更谈不上拿出资金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 针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水法规知识,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争取他们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3.2 成立专门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 根据《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监管为目的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能够得到及时审查、转报和批复,使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3.3细化法规条款,完善办理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对有关建设项目许可的法规要制定实施细则,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要细化,各种补偿标准、抵押标准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3.4上下一盘棋,标准统一、口径一致 从黄委到基层,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大原则上标准要统一,口径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规管理项目,树立河道主管机关的权威,确保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3.5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专题交流会等,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和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3.6 提供管理经费,更新设备 目前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经费不足,建议建立专项管理经费,更新监管设备,确保黄河河道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工程建设论文:谈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的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人工管理已经不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主的管理方式盛行起来。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可以对水利工程进行综合性的调整,保证它的整体性能。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意义重大,由此可见,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的探讨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广泛涉猎到不同的行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在进行着转型,由传统的人工管理向现代的自动化管理过度。与传统的人工管理相比,现代化管理加强了重点工程建设,与此同时,也加强了非工程型建设。灵活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建立相关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效率。 1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状况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以人工管理为主,即把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作为基础,把传统的通信技术、机电设施作为基本手段,依靠人工测绘,完成工程建设管理的图表绘制、数据采集,依靠人工计算的方法,进行控制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及时水情和工情调度指令。到90年代,计算机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得到了初步应用,只作为一种额外的辅助工具,进行通信联络、文字编辑、图表绘制和打印输出工作,由于普及的力度不够,计算机技术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2 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措施 2.1 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管理工作最核心的环节,具有很高的相关技术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大致上包括工程应用、工程养护、工程维修、工程观测和工程防洪。 水利工程作为河川径流的调节器,与河川径流联系紧密,并且两者都具有复杂多变性。然而,由于季节和地形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河川径流变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就决定了水利工程也会在相应的范围内变化。工作人员就可以根据水利工程的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的应用,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利工程的检测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最基本的工作类型。水利工程建筑物的变化具有不稳定性,有时会呈现一定的规律,有时则会变化无常,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测,及早地发现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国家相关的水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义务,因此,在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排查出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做好防洪除险工作,降低洪水带给人民和国家的损失,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2 计划用水 水利工程是蓄水系统,它为生产建设储备水源和调度水源。相关的部门在用水前,依照水源的情况、水利工程情况、生产用水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做好输水、引水和调水工作。编制的用水计划,要因地制宜,形式简单,操作方便。 渠系测水是灌溉地区实行计划用水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水源的浪费,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测水工作能够验证用水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效地调控水量,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可以改进用水计划,使用水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水源从水利工程引向灌溉区的时候,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一部分损失。因此,减少渠道水量损失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比如说实施轮灌、改善灌水技术、严格控制水量、增设渠道防渗措施等等。 为了确保用水计划的合理性,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的时候,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根据灌溉区的特点进行灌、排和盐碱地的改良工作。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要综合分析水分、气候和农作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各要素的因果联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实现农业的增产。 2.3 组织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组织为了协调用水单位的利益关系,要构建专业的管理机构,并实行群众性管理,合理使用水利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水需求。相关的部门要依据上级的指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的组织机构,打造一个专业技术强、管理效率高、道德素质高的管理团队,做好各项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管理团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素养,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具体的管理制度,在用水管理、经营管理中发挥潜能。 3 结论 总而言之,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保证了水利工程的整体性能,通过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及早地找出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相关的部门制定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解决措施。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最先是国外会计文献中出现的一个概念,根据1980年5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下的定义,所谓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指的是“通过审察会计信息使之成为有用资料的各项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反映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评价会计信息有用程度的标准。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与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处理会计工作包括会计计量和会计编报工作的规范,同时反映了人们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要求。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该是会计准则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葛家澎教授的划分,全国统一会计准则大致可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业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对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对会计工作的一般规范,反映的是对会计信息的一般要求。具体业务会计准则是反映具体经济业务对会计实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所应遵循的业务处理准则,它是对工作的具体规范,反应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包含在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层次“基本会计准则”里面。但尽管如此,基本会计准则也并非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等同。从内容上看,基本会计准则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方面。而在会计报告准则中主要是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因为会计信息对于外部使用者来说,最主要的还是会计报告信息,因此,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会计报告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问题从属于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会计准则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作为对会计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范,会计准则健全完善与否,无疑会对会计工作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 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完成会计目标的要求 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会计作为一个特殊的信息系统,它是对企业的资财和外界对这些资财所持有的权利,以及对企业经营所得和所用的原始资料进行加工计量和传输以使人们了解管理经济所需要的信息的过程。会计工作是一项自觉的有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作为会计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实现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但会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管理活动,其目的就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会计是通过会计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对有关企业经济业务的财务信息要求,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和比较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如资产及产权结构。 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决定了提供会计信息的类型和质量,因此深入分析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共同的以及特殊的需求,对于改进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是大有帮助的。 由于我国当前制定的统一会计准则是一个有限定性概念,特指企业财务会计而言,不包括管理会计。因此,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指外部使用者,相应的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也是指企业对外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一般认为主要有投资人和债权人。因而对投资人和债权人需求的满足,便构成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通过企业财务报表来取得有关企业业绩、财务状况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其目的在于了解能否从企业获得尽可能多的现金流入量。当然,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者还有政府机构和其它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它们要求通过会计信息获得评估该企业资源管理效率以及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由于这些使用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和途径均有限,因而对其主要依赖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就要求具备一系列的质量特征,以便他们能够正确地预计,比较和评估企业的获得能力和有效利用资源的能力。 在我国,对会计信息还有一类特殊使用者,即国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而国家作为全民的代表对这些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它是作为一个特殊的投资人而存在的。国家作为投资者要求会计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企业的获得能力和偿债清算能力,而且还要求了解企业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政策的情况,以及企业在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借以考核企业的业绩。对这些信息的需要是基于国家履行其宏观调控,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等职能的需要,对这些需要的满足应该在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有着充分的体现。 三、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从整体上加以研究 综上所述,对于会计信息有着来自多方面的需要,因此确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该是各方面利害关系的协调,应该是一个整体的概念。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该有“中国特色”,下面就我国会计信息应具有质量特征谈一些看法。 (一)决策有用性是会计信息最核心最根本的质量要求。 企业会计之所要提供财务报告,是因为企业内部和外部决策对财务报告使用价值的需要。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归纳起来,应包括合法性、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和统一性两方面)、相关性、可靠性、明晰性、成本效益原则等内容。这些质量要求的最终目的在于是否对决策有用,因而可以看成是决策有用性派生出来的具体特征。 决策从本质上看是一种选择,即在不同的可能方案中进行决断。这种选择的基础就是会计提供的信息。如: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在两权分离的经营方式下,能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其手中的资金是否停止投入或继续投入该企业,同样需要进行决断,决断的依据只能是企业会计的财务报告信息。因此,是否有利于决策人进行决策,就成为评价会计信息的最根本的质量标准。 (二)作为决策有用性的派生特征,合法性与可比性应是会计信息首先应具备的质量特征。 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均以“合法”作为其先决条件。这一点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分不开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财务会计较之以往有较大的独立性,但会计核算的很多内容仍然要受到国家财政、财务、税收等制度和法规的制约。至于企业会计核算,还要受到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投资法、企业法等等的约束,是很显然的。 可比性是国家为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而对会计信息的又一需要。可比性包含统一性和一贯性两个方面的内容。从横的方面看,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均应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以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能够相互可比,这是统一性方面。统一性的存在,有利于企业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会计信息的合并编报,有利于国家对各行业各部门企业会计信息的合并编报,同时也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各类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估,客观上使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位置上,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统一性是发挥会计信息宏观经济管理中价值的必要条件,但由于统一和集中又会带来各个方面的弊端。为适应深化会计改革的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应该具有统一性,但非常重要的是要掌握统一的度。 从纵的方面来看,会计信息应该具有时间上的一贯性。企业按照制度的规定可以选择确定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损益计算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一旦确定,便不得随便变动。如确因企业规模扩大或其他必要原因需要变动,必须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变动,并且还须将变动的原因和因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详细说明。一贯性是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另一个方面,也是基于满足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会计信息前后各期必须连贯一致,互相可以比较。只有这样,财务报告使用者才能通过前后各期财务报告的对比,计算差异,分析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要与决策相关。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要能够对决策有用,那么自然要求这种信息与该决策相关。不相关的信息是谈不上对决策有用。企业会计信息有着来自各个方面的使用者,不同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同一种会计信息对不同的使用者,其相关程度也会不一样。一种会计信息对这个决策者相关。但对另一个决策者可能不是很相关。因此,决策相关性取决于不同的决策者对会计信息的不同的要求。同时,这种相关性还依赖于决策者的决策水平和具体的决策模式。具有相关程度的会计信息如果对于不同的决策人,采取不同的决策程序,其结果也会是不一样的。 (四)可靠性是一个概括性的质量特征,它以真实的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基础,并通过计量和检验等手段向信息使用者做出保证,所以它的内容不仅包含真实性、公正性,还应包括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 真实性和公正性是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基础,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本来面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从凭证到账薄再到报表,它们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是真实的,反对弄虚作假,账实不符。公正性又称无偏性,它要求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不带偏见,不偏重于任何特定利益者的影响,不追求预定的结果,对会计信息不施以任何主观的影响。真实性和公正性其实是一致的,缺乏真实性,难以保证信息的公正性,反之亦然。 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是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所采取的手段这个角度来说的。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最终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另外,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在时间上,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及时性,会计业务处理上不得提前或滞后,在范围上,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充分反映性,同时遵循重要性原则。 (五)其他特征。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除了必须具备以上特征以外,还应该具备两个特征:明晰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明晰性也叫可理解性,它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可望得到的效益大于可能发生的成本。 目前,我国正处在会计体制改革的深化阶段,因此,正确认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能促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更高、更好的保证,从而有利于及时正确编制财务报表,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正确认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这一问题能促进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有助于决策者正确地进行规划、决策,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会计信息质量及其几点固有性影响因素分析 摘 要:会计信息为了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而有着多种质量特征,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相关性和可靠性。深入分析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特征并充分认识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至关重要。在影响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因素中,诸如货币价值变动、会计模糊性等固有性因素是无法消除的,只有充分认识并尽力降低其影响才是正确和客观的选择。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影响因素 会计信息是用于体现特定会计主体价值状态及其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和增值过程状况的经济信息,具体而言,它反映其服务的会计主体在一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内容。正是由于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所以会计信息在加强其主体内部经营管理,满足国家宏观调控,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服务于相关利害主体进行规划决策等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由此,我们应该重视对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研究。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特征分析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制度认识 比较并分别认识中外会计权威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是全面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一种常规方式,下面我们将在初识会计信息基本质量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制度上的认识及分析。 1.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所谓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会计信息所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进行的约束,它是确立会计目标与实现会计目标之间的桥梁。在会计目标被定义为决策有用性的前提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使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特征。投资者把资金投资于企业的理论目的在于未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等,因此, 投资者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做出持有还是出售的决策,债权人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做出是否贷款的决策等,这些会计信息使用者都需要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有利于他们做出决策的信息,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对其预测未来时会导致决策差别的会计信息。所以,相关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所以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他们都需要可靠的信息,任何虚假和误导决策的信息都比没有信息更有害,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可靠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另一重要质量特征。在感性认识到会计信息重要质量特征的前提下我们比较一下国内外对其所进行的制度性规定。 2.国外会计组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 从规章制度上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相对规范和确切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总结了各会计职业团体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的基础上,开拓性地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财务报告目标区分开,在其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会计信息必须符合的一系列质量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包括可检验性、中立性、如实反映)、可比性(包括一贯性)等,另外把重要性与成本效益原则作为两个主要限定因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于会计信息提出了可理解性、相关性(包括重要性)、可靠性(包括如实反映、实质重于形式、中立性、审慎与完整性)、可比性等质量特征,并将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作为四项主要质量特征,另外把及时性、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平衡作为两个限制因素。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国外会计组织所共识的重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3.我国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我国于1993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一般原则的形式规定了以下质量特征:客观(可靠)性、相关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谨慎性、重要性和完整性等。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明确了以下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完整性、谨慎性、及时性和权责发生制等。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借鉴了国家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会计信息应该坚持的会计质量要求,这一要求基本上也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主要内容,并且也将真实(可靠)性和相关性作为要求之首,表明了其重要性。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基本特征的分析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制度规定可以看出,其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但也各有侧重点,这也与不同的会计环境有关。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要性上分析,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应该包括主要质量特征和次要质量特征两部分,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以及国内外会计权威机构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不难看出,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要求是相关性和可靠性。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其他质量特征,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等其他信息特征也是良好会计信息应具备的质量,我们将其称为次要质量。 1.关于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关于相关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是指与决策有关,具有改变决策的能力。我国会计准则中对于相关性的要求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分析相关性,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白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不仅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定位,还关系到会计信息能否达到特定的质量特征,满足相关性的要求。相关性最初是指一般相关性,也就是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都作为与使用者经济决策有关的信息,向使用者提供通用的会计信息。显然,目前的会计财务报告都达到一般相关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一系列信息使用者的基本信息需求。但是,具体使用者除一些共同的信息需求外,还面临一些特定决策问题,相比之下,他们更需要能够满足自己特定需求的信息。例如,投资者会更加关注投资报酬和投资风险。财务会计信息只有真正满足了使用者的特殊需要,才能真正具有决策相关性,所以,有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在提供通用信息和特定信息之间做出选择的问题。 2.关于可靠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对于可靠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其是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一项信息是否可靠,可就其三个组成因素加以衡量,即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对于可靠性,我国会计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会计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助于决策,而且还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所以,可靠性是会计信息重要的质量特征,是相关性的前提。会计信息只有可靠才相关,相反,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仅无用,而且有害。 3.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两难选择 相关性和可靠性都是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用的信息要可靠并且相关,这早已成为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的共识。然而,如果说信息的有用性是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函数,那么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就不一定是互为函数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有的信息相关性很好,但可靠性较差;有的信息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较差。相关性和可靠性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但又必须尽可能统一于信息有用性的原则之上。可见,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也不能离开相关性去谈论可靠性,它们总是在同时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我们必须对两者给予同等程度的重视,当两者不能同时兼顾时,是牺牲相关性还是牺牲可靠性?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在某一时期突出对相关性的要求,而在另一时期则突出对可靠性的要求。 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信息在相关性和可靠性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在决策主体主要不是依据会计信息的情况下,或者说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并不是很高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更为突出。我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一直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最重要标准,而多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总是在困扰着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我国现行会计财务报告的改进应以提高可靠性为主。 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几点固有性因素分析 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会计信息本身普遍的主要质量特征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等。会计信息只有满足可靠性的要求,才有助于使用者正确决策。可靠性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可靠性得不到保证,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困扰我国会计界,影响国家宏观管理,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问题。为此,会计界提出很多种对策,但仍不能彻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的,但是部分存在于事物本身必然性的影响因素却是不可更改的,对此,我们应该有着清醒的认识。对于这部分原因,我们只能努力降低其影响范围和作用,充分理解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辩证原因,使会计信息能更好地为使用者所服务。以下就几类特殊会计环境因素和非环境影响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社会道德观念、伦理修养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会计的目标之一是对社会经济单位———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所以会计工作不可能独立于社会活动,同样道理,会计人员也是社会的一员,必然存在于社会大环境中,社会普遍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不断地影响和作用于会计人员。现阶段,社会上种种不良的思想倾向,社会整体修养素质由于受文化水平、传统思想因素的影响还不能普遍达到一个较高的水谁,思想觉悟千差万别,在这种状况下,部分会计人员不能建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必然的。既使会计人员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但会计工作的社会性,也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必将受到种种不良思想道德因素影响,如业务经办人提供无法核实的虚假原始凭证,领导在会计审批中带有倾向性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会计工作的进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鉴于此,我们不可能仅通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达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只有通过提高整个社会思想道德觉悟,重视整个社会道德修养,净化整个会计道德环境,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才可能降低会计信息受到此种环境因素影响程度,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也决定了这种环境因素影响的长期性。 (二)会计工作的惯性和会计改新的滞后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社会经济环境并非凝固不变,而是不断运动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间的竞争逐渐尖锐化和复杂化,企业间的合并、收购、兼并等形式将会形成一种潮流,公司向集团化、巨大型化方向发展又使市场竞争显得更加激烈,在占领市场、分割资源和搜集人才的竞争中会因为许多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出现无法预料的情况。受经济环境影响巨大的会计不能很快地适应经济环境变动而变更,传统的会计确认标准,计量手段、核算方法、报告方式都可能因为出现了新的经济情况而不适应,一些传统的会计观念也受到了冲击。会计改革也总是由经济新情况———会计理论研究———会计实践应用这一规律进行的,会计改革的滞后规律决定了这一矛盾得不到根本解决,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三)货币价值变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货币是衡量一切价值资源的尺度,货币对会计的影响是彻头彻尾的,因为货币的计量属性构成会计计量的核心,会计离不开货币计量,货币为会计提供了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尺度,在许多经济业务中,货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计量经济事项的特征,因此,货币是会计不可缺少的因素。但是,既然会计计量实质上是货币计量,把货币单位视为会计计量的尺度,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便应运而生,这就是:单位货币的价值是否稳定。从理论上讲,要得到正确的计量结果,用作计量的尺度,其本身应当是不变的。不幸的是,虽然货币单位被人们普遍地用于会计计量,它的价值实际上是不稳定的,长期不变或较小变动是极为罕见的,多数是变动的,有时甚至剧烈变动,在这种条件下,通过传统的会计方法,用价值变动的货币计量的结果,必然导致会计信息是不准确的。针对普遍存在的物价上涨,币值下降状况(即通货膨胀),会计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加以补救,这是还未很好解决的一个世界性难题。这样由于货币变动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就仍具有长期性。 (四)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商品,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商品,也应该适用于商品的供需规律。作为一种商品化的社会资源———会计信息同样也有供给方和需求方,会计信息商品的载体为现行的会计财务报告;供给方为提供会计财务报告的会计主体,是单一的;需求方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广泛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可以从数量上划分出成千上万个团体和个人。所有需求者都试图从财务会计报告中获取所需的信息,用于决策,因此需求者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广泛的会计信息真实的企业资料。供给者却不能提供满足所有使用者需求的所有信息和真实情况。因为供给方的情况如下:(1)会计主体只能对外报送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通用会计信息。(2)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都不愿披露诸如产品成本资料、企业未来财务计划等有关商业秘密的信息。(3)企业在经营状况不佳、盈利能力下降、暂时财务困难时往往希望回避披露真实情况,维护企业形象。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质量从供给者角度难保其真实性和全面性,是质的低下;从需求者角度会计信息还难以达到满足需求的量,是量的不足,所以会计信息的供需不平衡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相对性的不足。 (五)会计信息固有的模糊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一般指会计信息在对会计对象作量和词语表达上所体现出来的不确定性、不统一性和不准确性。由于会计对象在形式上千差万别,在类型上种类繁多,所以在质和量上都难以用完全客观和精确的词语或数字来表示。鉴于此,会计上往往通过假设、估计、预测来解决,加之会计核算方法上的多样性和程序上的可选择度等等,这就形成了会计信息模糊性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普遍存在。具体说来,其产生的原因:(1)会计对象是会计主体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资金运动借助于种种物质形式,会计对于资金运动采用货币计量方法,计量往往以物质价值为轴心绕价值上下波动,所以以价格为基础以货币为尺度记录的物质形式下的资金运动不是价值量的准确运动,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以货币为计量尺度的会计信息具有必然的模糊性。(2)会计主体生产过程中资金运动是会计主体产生后持续的绝对性连贯,而反映资金运动的会计形式———会计信息却是期末的汇总在时点上的连贯,会计信息的连贯性是相对的,间断性是绝对的,由此而产生会计信息的模糊性。(3)对于某种经济业务或会计要素项目理论上存在着多种处理方法,实践上应用着多种核算选择,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4)经济业务发生与会计核算处理时间上的差异,导致核算滞后于实务,产生会计信息的模糊性。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决定了会计信息不可能存在绝对精确,当然我们应该辨证看待会计信息的模糊性。既然会计信息的绝对性精确不可能存在,那么采用相对正确和比较可靠的方法、手段、形式来核算、分析、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成为一种可能和必然,并且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是否能在更大程度上有助于其正确决策,而不在于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绝对精确性。由此看来,只要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不影响使用者的正确决策,相对精确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实际意义。 总之,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和会计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会计信息要求上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精确。由此看来会计信息失真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过程中,要科学界定可控制和不可控制因素,最大限度地追求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但不能绝对化,否则,就会出现形而上学观点,搞烦琐哲学,反而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信息质量 [论文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 设计 会计法规体系 合规性 会计信息质量 [论文摘要]会计资料虚假、会计信息失真是目前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人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已有一定的认识,这个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的广泛关注,许多省级领导也谈起了“深化改革,加强领导,提高会计质量”的话题。作为会计信息来源地的企业应做些什么工作?本文就企业如何加强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谈一些看法。 一、形势迫使企业加强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会计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会计工作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对外开放中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改革取得的成效和会计工作的发展,是各级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和广大会计工作者努力进取的结果。但是会计工作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会计信息失真就是目前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已引起多方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有效保障会计秩序,加强社会监督,抵制会计领域的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修订后的《会计法》已于1999年10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00年7月1日施行。虽然《会计法》的颁布为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企业面对瞬息万变的内外环境,很难有一种会计制度或模型能始终如一地满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如何才能真正使企业的会计工作走向法制轨道,并能正确地计量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承担的负债,合理衡量企业收益与成本,为企业外界利益相关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就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会计信息质量在当前所引起的关注,并不能说明过去的会计信息质量就好。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投资渠道单一,外界对会计信息要求不高。而作为各个会计主体虽也是严格遵守非常详细的行业会计制度,但只注重平时的核算过程。例如对现金的核算,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使用“现金”科目,不敢越雷池半步,而对最终提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客观性则重视不够。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企业没有多大的灵活性,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的多元化,必然强调会计报表信息的高质量,在国外报表的地位也非常重要,而对一项业务是增加固定资产还是增加设备不作深究。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具有很强的动感,因为作为信息系统企业会计制度应适应企业内部环境的变化,由于信息有效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优秀的会计制度也应该是动态的。通货膨胀时高时低、技术革新迅速,浮动外汇汇率的影响或者是人为因素的干扰,都会引起企业外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满。这些外在压力,迫使企业不得不重新修订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这就说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不仅存在于一个新单位,对于老单位有时更为重要。 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要具有合规性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准则,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对企业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应采用的程序和方法,应提供的数据资料以及会计管理应达到的要求所作的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计,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成本制度的设计以及会计报告的设计等内容。从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含义不难看出,在设计会计制度时首先要合规。1985年1月21日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诞生,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的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为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所谓合规性首先要符合会计法律即《会计法》,因为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其次要符合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尤其要符合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再次要符合会计规章,它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合规性要求会计制度设计必须符合该体系并把它们贯彻到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中。例如根据国家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结算制度》,企业就应制定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和核算的规定,以充分体现有效利用资金,堵塞贪污盗窃和违纪使用现金的漏洞。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国际化的一条主要途径,它的颁布实施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种自觉行为,它虽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它具有法规效力。例如随着我国个体工商业的发展,财政部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必须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办理个体户的财务工作,有条件的应当聘请有关社会中介机构记帐。根据这一规定个体企业就应进行会计人员和机构的设计。另外该制度还增设了“税后列支费用”科目,迫使企业将业主个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支出剔除在帐外,用个体户帐内款项为业主个人或其家庭代为支付的款项,视作业主提款,通过“业主投资”科目核算,这正是依据的会计主体假设。 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过程应当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保证 企业应根据外界对信息的需求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要求,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体系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内部会计制度设计过程将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例如根据一致性原则,企业对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一年内要保持不变,但期间若遇到特殊原因,根据重要性原则就可以中途变更,但要对外界披露。再如,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一套种类齐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并建立合理有效的传递程序,以便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又如各项经济业务的进行均需有管理部门授权,任何人未经管理部门授权不得动用企业的资产,这些控制要求均需有关领导人签字,这与《会计法》突出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相辅相成,从控制程序和法律上解决一些领导人为人不正、授意、指使编造假的会计资料,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问题。国外也不泛这样成功的例子,众所周知的飞利浦公司,自1951年开始采用现值会计, 50年代至80年代对现值会计制度不断加以完善,但1992年又重新回到成本会计,作出这种调整就是为了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使控制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点,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有效性。 四、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为达到这个目的就必然要扩大再生产,追加投资,为外界利益相关人员以及企业管理者提供高质量管理信息,可以说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一脉相承。一套健全的、完善的、适应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对企业来讲举足轻重,但这一切又取决于会计人员的素质。为了使会计人员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财政部新近出台的各类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无疑是一个良好的举措。这个措施的实施,将会使会计人员及时认识到环境变化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并有能力实行改革,从而使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在新形势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如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多年来,尽管“会计打假,财务治虚”的口号喊得很响,但最终在企业会计与理财上见效有限。虚企业、虚资产、虚盈实亏现象并不少见。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良的负面影响,主要影响有: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平、公开、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结轨的进程。 要逐步解决前述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需要全社会,包括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内部等各个层面共同努力,采取各种综合治理措施: 建立科学、完整和行之有效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内控目标的实现涉及单位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空间、时效和职工管理意识浓淡等问题,因此在建立公司内控制度时,要具有前瞻性,要统观时间与空间全局,通过在公司内部营造有利的控制环境,有效的会计系统和各种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控制程序,辅之以一定的控制手段如组织架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实物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并将这些控制手段揉入到建立的各种经营管理的具体制度中,如固定资产的投资、采购、报废处理制度:物质进出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产品的保管与出库管理制度:现金收支与核算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等,因为这些控制制度,都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密切相关。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仅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资料报露的真实和完整性,而且它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无论做何种事情,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因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所有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体现的方式都与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行为和业务水准密切相关。要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在对广大财会人员的要求方面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要在广大财会人员中建立起一种普遍的职业道德观念,一种为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观念,客观真实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事项,在记录反映经济业务时,不受长官意志的约束任意改变应有的规则,按照朱?基总理对广大财会人员提出的“不做假帐"的要求行事,并以此作为自已的职业道德要求约束;第二,要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对业务范围不断拓展的实务操作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广大财会人员面临着“企业改制与会计改革"的双重任务,多年来,我国依照“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宏观体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制度 的通知》,二00一年的一月二十八日,财政部又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三项新准则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五项准则。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诸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自我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企业会计制度》并于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这是我国会计界一件令人振奋的大事,加之各个单项《 会计准则》的陆续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为更好的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衔接迈出了实质性的大步,同时这也是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与以往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不同,它实现了会计标准实质上的转换,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具有可靠性,它强调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和资产的夯实,如规定对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各项资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对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虚拟财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更加真实。它也在强调规范、便于操作方面前进了一大步,如《企业会计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增加了交易或事项的描述以及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内容,对于实务工作中新出现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经济业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与金额、融资租赁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解决了以往有些经济事项无章可循的问题。另外更重要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处理具体事项或交易必须运用的原则,尤其在确认收入时,改变了以往的仅凭所有权或现金形式上的交付就确认为收入,而是按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等实质性条件是否转移来确认,这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可以有效地保证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前不久,中国证监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意欲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运作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的现状进行整治。尽管在目前环境下笔者对独立董事特权行使的有效程度存在少许疑虑,但在上市公司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目标、出发点和方向是无容置疑的。逐步在上市公司中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让独立董事有效履行法定的特权诸如上市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对有关事项可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等。能在某种程度上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和规范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经营行为,让广大投资者更能多一些的享有对公司各项行为的知情权,与此同时,明确独立董事所担当的职能责任。从而更进一步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质量上多一份保证。 全面树立“求实治虚——全面稳健"的企业经营理财理念 在会计核算上注重讲求稳健性原则和脚踏实地地在经常性收益上下功夫的企业一般都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后劲,这类企业也往往是能够让投资者放心的长期投资选择。作为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应该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从企业“内部"挖掘价值源泉;通过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有竞争力的员工和技术产品,开辟广阔的业务领域和营销渠道,树立个性化的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来提升企业的价值,保持公司的长期盈利性。从主观上彻底摒弃那种一心想通过华而不实的类似“泡沫重组"方式以取得非经常性收益的短期粉饰利润行为,彻底走出近年来有些上市公司出现的“第一年绩优,第二年绩平,第三年绩差,第四五年亏损,第六年ST,第七年PT"的宿命怪圈。上市公司必须要树立由注重股票市场价格转向最大限度追求企业经营性业绩的理念上来,上市公司必须不断积累经营性利润,集中精力在转变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去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盈利性,重品质、重实力、重服务,树品牌形象,逐步提高经营水平和吸收新的经营理念,以长期战略投资替代以粉饰利润为目的的短期“帐面投资"。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误导和欺骗广大投资者尤其是哪些因会计专业性强而对会计知识理解和掌握有一定难度的中小投资者,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加趋于客观真实,使之真正能成为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选择时的客观评判标准。 切实加强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审计和审计约束责任 要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不仅要搞好公司内部的整治和规范,同时要加强和完善公司外部的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外部的审计监督主要是靠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看,类似“琼民源"“银广厦"等上市公司的造假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部就目前而言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治理是否全部有效确实令广大公众投资者难以信赖。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中介机构业务的限制和利益的趋使,中介机构自身的责任感不强和对项目责任人的要求不力,一言以蔽之,即在中介机构的规范操作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危机,与此同时,外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出现问题后处罚的力度不足以在普遍程度上对中介机构形成足够的制约等等因素。要妥善解决上述问题,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已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其次作为中介机构的行为主管约束部门 (如财政部门、证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要努力创造条件去能够真正起到其应有的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职能作用;第三,如果一旦中介机构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的,作为管理约束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通过外部监督机构的审计监督和加强外部中介监督机构的法律责任约束,以保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公司治理生态与会计信息质量:基于美国南方保健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关键字: 公司治理生态 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舞弊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南方保健公司的财务舞弊案来说明公司治理生态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并从完善公司治理生态的视角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 引言 美国安然、世界通信、施乐等一系列财务舞弊丑闻的爆发不但使投资者和债权人损失惨重,而且使社会公众对美国企业界和会计职业界丧失信心。这从以下一些专有名词英文缩写的“演绎”可窥见一斑: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首席执行官)被戏称为Corporate Embezzlement Officer(公司贪污官);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首席财务官)被戏称为Chief Fraud Officer(首席舞弊官);EBITDA(Earnings Before Interests, Taxes, 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 ,扣除利息、税收、折旧和摊销前的盈利)更被戏称为Earnings Before I Tricked the Dumb Auditor(我蒙骗那个愚蠢审计师之前的盈利)。这些财务舞弊都是财务人员的错吗?是财务人员做假账。不然,要知道,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是处于公司治理这一生态环境下的,必然受其影响,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公司治理生态与会计信息质量密切相关,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态能保证会计信息的高质量,而失衡的公司治理生态则成为滋生财务欺诈的温床。下面以美国南方保健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为例进行分析。 二、 关于美国南方保健公司 上世纪80年代初,斯克鲁西出于将理疗和恢复性治疗等手术辅助环节从医院中独立出来的独特想法创建了南方保健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保健)。1986年南方保健完成新股发行并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以后的十年,南方保健疯狂购并,2002年已发展成为全美最大的私立保健医疗公司,在美国的50个州和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家拥有众多的诊所、外科手术中心和疗养院。正是这几近疯狂的扩张速度使南方保健消化不良,加上首席执行官斯克鲁西在董事会中的独断专行和过分追求个人成就感,最终使南方保健走上了财务舞弊不归路。2003年3月南方保健的财务舞弊丑闻浮出水面,创下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涉案人员最多的纪录(11名高管人员涉案)。已经抖露出的25亿美元的虚假利润更使其成为仅次于世界通信的第二大“会计造假大王”。 三、 解析南方保健的公司治理生态 公司治理生态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奠定在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务分析师、投资银行家、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知识共同体”基础之上(李曙光,2002)。公司治理生态的健康与否不仅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事前设置或配置的合理性,而且状态依存于一系列具有独立性的中介环节能否独立地履行相关签证职能及承担有关责任——包括“会计责任”(duty to accountant)、“勤勉责任”(due diligence)、“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法律责任”(duty to lawyer)、“监管责任”(duty to supervisor)等(杜兴强,2004)。公司治理生态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如果其中的某一环节未能司其职尽其能,都会导致公司治理生态失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沦为财务欺诈。 在南方保健的案例中,公司治理生态的各个环节,尤其是管理当局、董事会、注册会计师等环节失效了!这才是导致南方保健借助于财务报表粉饰以达到华尔街分析师的预期,而使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的根本原因。 1、独裁的管理当局 管理当局的诚实性和管理哲学,是公允披露、防止故意隐藏不利消息或进行盈余操纵的保证。实际上,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动因来看,正是由于企业管理当局自身的利益驱动而进行盈余管理甚至财务欺诈,而会计人员往往在管理当局威逼下,不得不屈从于管理当局,提供了虚假的会计信息。南方保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南方保健实行的是以斯克鲁西为中心的集权式管理风格。斯克鲁西是南方保健的创始人,又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十分强调自己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而实行 “独裁统治”。南方保健因追求规模盲目扩张而背负了沉重的财务负担,斯克鲁西为维持其强者形象,也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拥有大量的股票期权),而迎合华尔街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期指使会计人员进行财务舞弊以粉饰太平。据调查,至少从1997年起斯克鲁西就领导南方保健的高管人员每个季度末开会,商讨会计造假事宜。正如SEC执法部负责人所指出的,“南方保健日常经营的标准程序就是操纵公司的利润以使其满足华尔街分析师的预期。” 南方保健从1997年——2001年对外报告的虚假利润占实际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33%、173%、220%、188%和4722%。可见,正如Treadway委员会(1987)所指出,高级管理人员的状态——公司环境或财务报告编制的文化是影响财务报告诚实性的最重要因素。 2、失职的董事会 面对斯克鲁西这样的强权人物,南方保健的董事会对其监督形同虚设,而且斯克鲁西不喜欢聘用独立董事。按Dechow等(1996)理论,如果内部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越高,或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同一人,或公司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时,该公司越可能因违反GAAP而受到SEC的处罚。南方保健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下面再来看看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表现。 (1)麻木不仁的审计委员会 2001年,美国联邦政府和美国司法部分别因南方保健的频繁的关联交易和诈骗Medicare 保险金而起诉南方保健,但是审计委员会对于上述重大事件不闻不问,无动于衷。据南方保健董事会会议记录,就2001年发生重大事件的当年,审计委员会也仅开过一次例会。更有甚者,南方保健审计委员会中的两名成员所拥有的私人公司与南方保健之间竟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交易。试想,经理与他们的董事关系暧昧,董事会还能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吗?南方保健的审计委员会未尽勤勉责任也未信守诚信义务,从而为会计造假滋生温床。 (2)难得糊涂的薪酬委员会 设置薪酬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适当地对员工进行激励,但南方保健的薪酬委员会对斯克鲁西却疼爱有加。南方保健薪酬委员会为高管人员设计的报酬为:工资 + 年度业绩激励+ 股票期权激励。斯克鲁西在任职期间得到的工资和年度业绩激励数不胜数。根据SEC的调查,仅在1999和2000年的两年内,斯克鲁西总共领了至少920万美元的报酬,其中530万是与虚假利润有关的业绩奖励。2001年,斯克鲁西的工资为400万美元,而业绩奖励却超过了650万美元。除了不菲的工资与奖金外,薪酬委员会还给予斯克鲁西丰厚的股票期权,甚至批准为其提供贷款。从1991年到2002年第三季度,斯克鲁西行使的股票期权达到了1.75亿美元。南方保健的薪酬委员会在斯克鲁西疯狂造假的同时,却不断为其加“油”,可谓“难得糊涂”地助纣为虐啊! 3、无奈的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标在于“评价经济活动及其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萧英达等,2000)。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企业的各种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企业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等进行审核(李明辉,2002)。但是,南方保健内部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委员会的玩忽职守而势单力薄,开展工作时处处受阻,无法履行财务审计和经营绩效审计的职责。南方保健内部审计人员抱怨说:“我们无法接触重要的账簿资料,对公司会计软件中的一些模块,我们也没有进入的权限。”失去了财务监督的南方保健的会计信息质量能有保证吗? 4、失败的注册会计师 由于企业管理当局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当局有提供低质量甚至是不实会计信息的动机,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又缺乏专业知识来辨别会计信息的真伪,因而独立的第三方即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进行鉴证成为必然。作为公司治理生态环节中的关键一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一道防线。然而,作为“四大”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却没能站好这个岗。 南方保健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老客户,在已确定的南方保健涉案期间(1997年——2002年第二季度),安永一直为其审计,且一直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在南方保健财务舞弊案曝光后,安永大呼“被骗、愤怒和无辜”。然而,正如华尔街媒体所指出的,南方保健至少虚构了25亿美元的利润,“如果你的委托人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犯下的数目惊人的会计差错,作为审计师,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审计失败,安永难逃其责:(1)安永没有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审慎和怀疑态度,以至于面对若干明显的财务预警信号,安永每一次的处理都有失审慎。最明显的是,安永居然对3亿美元的现金虚增浑然不觉,让人不禁对其最起码的职业审慎深表怀疑;(2)安永仅依靠特定的比率计算重要性水平和因循多年的审计使用的重要性水平,而让谙熟审计流程的舞弊分子规避了重要性水平以“少吃多餐”的方法蒙骗过关。(3)安永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直到南方保健解雇安永时,南方保健一直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伯明翰办事处的最大客户。2001年,安永向南方保健收取了370万美元的服务费,其中250万美元的咨询服务等非审计服务费远远超过了120万美元的财务报表审计费。可想而知,安永对于南方保健这一大客户是处处“迁就”的。比如,安永在南方保健执行审计时,对于南方保健作出的注册会计师需要的资料只能向客户指定的两名人员(现已认罪)索要这种不合理限制竟然屈从。而且安永的非审计服务费远远超过了审计服务费。按杜兴强(2004)观点:残酷的现实揭示, 一旦注册会计师热衷于提供非审计服务, 则其利益将很可能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由此极有可能导致独立性丧失。一旦丧失独立性,作为公司治理生态中的注册会计师环节就如同虚设, 失去了辨别会计信息可靠与否以及是否存在财务欺诈的基本功效。 四、南方保健财务舞弊案的启示 从以上对南方保健财务舞弊案的分析可见:南方保健之所以发生财务舞弊是由于其管理当局、董事会、注册会计师等公司治理生态的环节失效,才使会计信息失真最终沦为财务舞弊。治标要治本。因此,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生态。换言之,只有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态才能保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以下就南方保健公司治理生态方面的缺陷,从完善公司治理生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角度提几点建议。 1、严惩管理当局会计造假 管理当局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由于管理当局的报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虚增的经营业绩可以为其带来丰厚的报酬,而造假成本却很低。造假成本=P1*P2, P1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Probability),P2是造假被发现以后的罚金(Penalty)。就我国而言,截止到2002年,10年时间里会计造假被证监会发现并处罚的上市公司不足100例,而上市公司过去10年正式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半年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以及募股情况说明等财务资料1万份左右。1万份左右财务资料中被发现的只有100例 [1],可见,造假被发现的概率之低。在我国,即使会计信息的造假被发现,监管部门对造假者主要使用行政处罚,很少使用刑罚,民事赔偿就更少了。一边是高收益,一边是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诚信缺失、利欲熏心的家伙为什么不冒冒低风险呢?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就应当对管理当局的会计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增加其造假的经济成本,从会计信息的源头上形成威慑,强化公司治理生态中管理当局环节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 2、完善董事会结构 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发现,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比不存在舞弊的公司要少,舞弊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仅28%,而不存在舞弊的公司的相应比例为43%。作为独立的“仲裁者”,独立董事可以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代表股东监督和制约管理当局及大股东,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降低成本。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一定比例时,在审批财务报告过程中就能站在独立的第三方立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把关,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与防范管理当局操纵财务报告的行为。由此可见,提高独立董事的比重,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才能在改善公司治理生态环节中发挥积极作用。董事会才不易被内部人或大股东所控制,从而有利于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和降低盈余管理的程度,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与可靠性。但应避免独立董事成为 “花瓶”, 要使独立董事既独立又“懂事”,应当解决好关于独立董事的几个问题:①独立董事的聘任问题。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当剥夺大股东在独立董事聘任方面的投票权;②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报酬太低,难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报酬太高,易使其丧失独立性。因此,要设计出合理恰当的报酬机制。③独立董事的赔偿问题。赔偿机制与报酬问题相关,也存在合理恰当的问题。建议建立独立董事职业保险;④独立董事的工作负荷问题。独立董事的工作既要保量也要保质。此外,为确保董事会的运作效率,还应在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诉讼委员会等。为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优势,具有监督职能的专门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生态的特殊环节,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它是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有效性的“监视器”。内部审计部门具有审核企业的财务资料和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的职责,并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因此,企业应设内部审计部门,直接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的主要人员应由审计委员会任命,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首席执行官或高层财务官员不能直接介入财务报表的编报 [2]。审计委员会应不时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并进行有效的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全面的年度内审计划,并采用系统的方法评估和确定需要内审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范财务舞弊产生。 4、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1)审慎原则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立身之本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和怀疑态度,有助于迅速发现可疑之处,提高审计效率。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风险意识,只是一味依照既定的审计程序来执行审计,则既无效率又无质量甚至可能导致财务舞弊的蛛丝马迹从眼皮底下溜走。安永的审计失败就是前车之鉴。 (2) 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是“独立性”,这是执业公平客观的保证。失去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审计鉴证信用服务就会误导投资者,造成决策失误,同时也削弱了公司治理的功效。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保持公司治理生态中注册会计师这一环节的超然独立。除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已明确规定的实行公司审计轮换制度和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客户提供特定的非鉴证业务等外,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①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一个坚守职业操守、信守诚信的注册会计师绝不会成为造假者的帮凶。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注册会计师造假,就必须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其自身的诚信水平。②加大处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力度。注册会计师的造假成本公式与管理当局造假成本公式一样,但是注册会计师的造假成本比管理当局造假成本更低,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的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小于管理当局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就我国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造假有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和证监会发现,而注册会计师造假只有被证监会发现。即便被发现其处罚也不过是一些警告、罚款等处罚,多半则是吊销资格证书,责令改正或停业。这些处罚对于巨大的造假收益来说根本不足挂齿。因此,加大造假的惩罚力度,对造假者造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其望而却步。③改变审计委托制度。为防止注册会计师屈从眼前经济利益,与管理当局“精诚合作”造假,助长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应将目前由管理当局委任改为由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④强化注册会计师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沟通。 强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调与沟通,这可以降低审计费用, 避免出现由于审计成本制约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确保他们在既定的审计收费下提高对会计信息可靠性验证的效率。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与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可以增强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能力;提高领导者素质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的关键。 关键词:会计人员;主体素质;会计信息质量;领导者 本文拟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与会计信息关系的角度,探讨一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样一个问题。 一、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 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产生是有其深刻根源的,其中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应当承认,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直接相关的。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有其先天的生理特点。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从会计人员主体素质差异来分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我们可以作如下概述。 (一)思想素质 会计人员的行为是由其思想支配的,只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会计行为。如果会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会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程度大体上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这种层次性差异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在会计人员中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原则、讲正气等方面的教育,让他们为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 (二)道德素质 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既有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先进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有中华民族传统的优良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以及西方社会渗透进来的一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这就造成了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会计人员对于某些领导要求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有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投其所好,有的拒绝,有的表面上服从,但事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的等领导出了事再作交代,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主体道德素质状况是有很大差异的,而且这几年有大滑坡的趋势。这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大面积的会计信息虚假与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下降不无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道德素质高的会计人员,都具有道德自律能力,总是传播和实践着先进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并向那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通过先进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去影响其他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三)文化素质 我国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比过去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在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文化水平既有高层次的,也有中等层次的,还有一些低层次的,差异比较大,还不能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这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因为有些会计人员本来也想把本职工作做好,但由于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不过关,对会计改革和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难以全面正确理解和应用,所制造出来的大量会计信息不符合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有的甚至出现大量的技术性和基本原理差错,以至于发生某些违法、违反科学的行为还不自知,这就难免造成会计信息质量的低劣。诚然,文化不等于文明,有了高层次的会计人员不等于有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是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如果上不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很难产生的,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的高低是会计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我国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四)专业素质 会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还有一些共同的专业素质要求。但是,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做出不同的职业判断和选择,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有些会计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过关,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甚至给经济管理带来了损失。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佳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这需要我们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会计人员自觉地提高专业素质,为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专业保障。 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可以增强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能力 应当承认,即使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还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有助于增强会计人员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能力。具体地讲可以提高如下能力: (一)自律能力 诚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他律。但是,至关重要的还是要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以增强自律能力。因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他们就能发挥内因的作用,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尽可能避免那些因主观素质低下而造成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也会通过自律而缓解或妥善地解决各种矛盾。会计人员有了良好的素质,形成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精神,这也有助于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理智能力 会计人员的理智能力既来自于实践和学习,也来自于自身主体素质的提高。有些会计信息质量之所以存在问题,其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某些会计人员不理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理智能力增强了,就能理解人,并用智慧的力量开导对方,也能避免不理智而导致自食恶果,避免因感情用事而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低下。 (三)协调能力 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往往与会计工作中人际关系不协调有关。会计工作中存在着多方面的关系,既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也有同级之间、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与外界有关部门、个人之间的关系。理顺和协调上述各种关系,就要求会计人员有较高的素质修养。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就能够保持心理上的平衡,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使会计信息质量实现良性循环。 (四)互助能力 会计人员也罢,其他人也罢,各有长短,也各有各的难题需要解决。这需要会计人员能够设身处地地理解、关心、帮助他人。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帮助别人,别人也不会更多地去关心他。会计人员只有不断提高素质,树立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才有助于增强集体的凝聚力,才有助于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五)内聚能力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在会计人员内部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础,遵循共同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规范,有良好的文化和专业素质,从而增强单位的内聚力和吸引力。因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就可以避免互相扯皮、拆台、没有原则性等现象的发生,内聚力也必然有所增强。 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以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既可以通过实践、学习和教育来改善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又可以因为懒惰或蜕化变质而丧失原来较好的素质。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修养,增强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能力。 三、提高领导者素质是提高会计人员主体素质的关键 每个单位的会计人员都是在领导者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领导者素质的高低对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将产生很大影响。许多单位会计信息虚假与领导者的素质不高有密切关系。 所谓领导者的素质,是指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它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管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领导者素质提高了,就会增强影响力,就会高标准要求会计人员搞好会计工作,就不会干扰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就会对各种不正之风加以坚决抵制,会计信息质量就能得到保障。所以,要想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不可忽视领导者素质的提高。如果领导者素质不提高,要想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很高,那是不现实的。 领导者的素质主要表现在影响力上,即影响和改变他人心理和行为的能力。领导者的素质越高,其影响力就越大,对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的提高就越有利。领导者思想品德高尚,就能够发挥思想道德的榜样作用,使会计人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有助于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准。领导者具有广博的文化和专业知识,就可以与会计人员取得更多的共同语言,增进心理沟通,从而有利于激励会计人员提高文化专业水平。领导者具有综合分析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的指挥能力、与人团结共事的协调能力、勇于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就会促进会计人员忘我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高素质的领导,既关心下属,与下属成为知心朋友,又能严格要求下属,这样才会更有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 总之,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赖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的提高,有赖于领导者的高素质。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造就一大批合格的领导者是当务之急,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我们的事业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提高领导者素质;我们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有效利用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款、粉饰业绩、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等非法目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加之自身利益的驱动,会计人员总是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方法,甚至采取欺诈的手段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给广大信息使用者地正确决策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驰,控制弱化,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会计法》的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将内部控制与会计法律有机结合,是管制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消除隐患,保证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面,本文就从分析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特别是会计控制)失效现象入手,研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企业内部控制失效,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一)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 (二)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造成企业报表失真,无法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决策依据。 (三)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造成不法分子侵吞企业财物,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等。 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慝自已所范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帐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慝这些行为。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和部门参加,只要这些人员和部门不互相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授权批准 授权批准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有效的会计系统 会计系统是指企业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企业交易,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记录,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应能做到以下几点: 1、确认并记录企业所有真实的交易。 2、及时且充分详细地描述交易,以便在会计报表上对交易作适当的分类。 3、正确计量交易的价值,以便在会计报表上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 4、确定交易发生的期间。 5、在会计报表上公允披露交易及相关事项。 (四)加强内部监督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纳入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效果良好,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期更好地完成内部控制目标。 要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先要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对于审计部门的设置应该高于其他职能部门,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否则只能行同虚设,同时要把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能从查错防弊转到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分析和提出建议上来。 (五)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核心人员及其员工的短期行为长期化。股票期权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在具体化操作过程中要掌握好激励和约束的度,使激励和约束相适应。通过这种激励和约束,使公司核心人员更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根源上消除虚假信息的动机,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有关雇佣、训练、待遇、业绩及晋升等政策和程序的合理程度。 (六)提高人员素质,进行岗位轮换 企业的成就主要还是要依靠职工的素质。任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成败取决于其设计水平和高素质人员的贯彻执行。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重视业务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的技术错误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时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违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 对职工实行休假和轮岗制度,当其他人员接替原工作人员工作时,以往日常工作中的差错和不轨行为容易暴露,轮岗可以消除有些人蓄谋侵占盗用的念头。 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履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七)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实现控制计算机化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勾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企业的运营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帐务处理过程,许多企业内部控制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信息系统。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控制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机构的岗位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改进CPA合伙制度 自国内外一系列会计审计丑闻爆发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多数人对会计师事务所无限责任安排寄予厚望,认为在独立审计行业实施合伙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在笔者看来,合伙制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证只具有相对优势;现有的合伙制度具有一些不容忽视的制度性缺陷,特别是在合伙人资格安排上存在严重缺陷;只有将合伙人资格安排给“德高、足资、多才的注册会计师”,才可能发挥合伙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应有作用。 一、应更加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应该是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成分。虽然从原理上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主要是关于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及结果的,与考核受托人的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有关,而相关性主要是面向未来的,主要应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关联。但是,若从决策所涉及的内容看,真实性是基础性的。我们还没有发现,一个科学有效的决策可以无视过去和现在而纯粹地考察未来的。 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企业的决策,从“用手投票”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对现已投入企业的资本“去”与“留”的决策、是否新增资本投入的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决策。显然,所有这些决策都必须不同程度地依赖企业现有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获取净现金流入的能力的信息,即有关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即使是有关未来的财务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信息,也很难脱离企业现时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对一个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的人而言,无论如何也不会信任一个连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都不能加以保证的企业。 从计量属性的角度看,真实性主要依赖历史成本计量,相关性主要依赖公允价值计量。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5)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6)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中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显然,只要交易是公平的,交易发生当时的实际成本——历史成本也是一种公允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实际成本也许不再公允地体现其价值,需要重新对其进行估价,但在重新估价时,只要被估价的对象有历史成本记录,其历史成本总是一个重要的参考资料,因此,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不是完全无关的。 此外,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需要独立的CPA(注册会计师)的公证。从广义上说,CPA客观、公正的鉴证是会计信息真实性不可或缺的认定机制。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言,审计报告信息与财务报告信息一起构成完整的会计信息,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独立审计收取审计公费但未查出公司的重大经营舞弊或财务造假时,有关CPA和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审计师”)便将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的分摊者。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审计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合伙制具有理论上的相对优势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当然不只是审计师的职责,但审计师作为监督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外部机制,是企业会计信息成为外部决策者决策依据之一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还应该看到,审计师也是经济人,存在机会主义倾向,以及将机会主义倾向转化为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为防止审计师的机会主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必须赋予其一定的法律责任,使其自我控制对信息优势的滥用。 总体上,审计师法律责任制度安排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制和无限责任制两类;无限责任制又有独资(SP)、普通合伙(GP)、有限合伙(LP)和有限责任合伙(LLP)四种具体形式。我国目前只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制和普通合伙制两种。无论是有限责任制还是无限责任制,目的都在于要赋予审计师承担保护社会公众产权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安排,在审计失败未发生之前是审计师的自我监督机制,在发生审计失败时就是一种有一定意义的经济赔偿机制。 在经济赔偿问题上,有限责任制与无限责任制并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如果在无限责任制下的合伙人很少(比如独资)或者合伙人是贫穷的CPA,即使在法律形式上他们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但在需要当事审计师赔偿时,他们却没有什么可以赔偿的,此时,无限责任制对审计造假并没有什么威慑力,独资或合伙事务所就很容易成为他们获取一己私利而进行冒险的“赌场”。相反地,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的净资产余额非常大,那么,其股东虽然在法律形式上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受害者还是可能获得较多的经济赔偿。 不过,对特定的人而言,若可以在有限责任制与无限责任制之间做一选择的话,那么,他(她)肯定会选择有限责任制而不是无限责任制。我国事务所“脱钩改制”时绝大多数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限责任制下的赔偿压力小。在这一意义上,无限责任安排更能促使审计师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更有可能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制度基础。 在无限责任安排的四种具体形式中,独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各具优劣,理论上都是可以接受的,但由于合伙制常常与合伙人的私人财产、风险态度、创新能力、社会影响、经营决策权和剩余分配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独资与普通合伙制不利于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有限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合伙制则有利于事务所规模的扩大。所以,在无限责任安排方面,合伙比独资更有意义;在合伙制中,有限责任合伙制又更完善。这是因为,虽然在有限责任合伙制下只有当事的合伙人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普通合伙制那样的“株连九族”的封建残余,也不像有限合伙制那样因存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出资人与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而难以监管,但合伙人不可能只承接一项审计业务,只和一个合伙人合作,那么,用持续经营的观点看,有限责任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从提高审计质量,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别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角度看,有限责任合伙制应该是我国事务所合伙制改革的理性选择。 三、我国现有法律制度难以发挥CPA合伙制的相对优势 合伙制作为一种制度,要在提高审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遏制审计师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机会主义行为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是有前提的,这主要包括合伙人彼此非常了解、财产彼此相当、风险态度彼此接近。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需要长期的“磨合”、“观察”和“考验”。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审计质量与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合伙制还是公司制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从制度层面看,合伙制未在我国发挥应有的相对优势的主要原因表现在: 第一,在现有法律制度安排上,人们从事独立审计职业,可以选择公司制,也可以选择合伙制。经过理性博弈后,达到公司制设立要求的CPA一般都选择创立公司制事务所,迫不得已才成立合伙事务所,这样,合伙人本身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合伙事务所很容易成为合伙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这样的合伙事务所中,重要的是如何获取客户资源,收取审计公费,而不是怎样规避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 第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中,与合伙制有关的,主要有《注册会计师法》、《合伙法》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可以由CPA合伙设立”,这意味着非CPA,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成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并不违法。《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也没有明确规定非CPA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成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但从其中的字里行间又可以悟出非CPA的自然人和法人无法成为合伙人,如在第十条规定中,要求设立合伙事务所必须附送的文件就包括“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CPA证书复印件及从事CPA独立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证明”,显然,法人和非CPA的自然人是无法满足这一条件的。《合伙法》主要适应工商企业合伙,对独立审计行业这种“人合”重于“资合”、“公信力”重于“谋利”的知识密集型社会监督机构而言,不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尤其在有关合伙人资格安排方面的规定,特别不适合,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德高、足资与多才的CPA”。这样,当人们急于成立事务所时,不合格的CPA很容易成为合伙人,而审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识别审计风险的能力与赔偿能力。 第三,现有的诉讼制度安排是违规成本较低,对审计违法违规的威慑力不足。众所周知,违规成本是违规被发现的概率与发现后惩罚力度的积,而违规被发现的概率又是起诉难度的函数,其中,被告的范围、举证责任、处罚力度和赔偿方式等,都是影响原告起诉审计师积极性的重要因素。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1.15通知”)给出了四项前置条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1.9规定”)在诉讼的前置条件上虽然较《1.15通知》有较大的改进,但是依然存在前置条件:(1)把起诉的对象限定为已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生效的案件;(2)在信息披露中进行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3)受理的法院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这些规定使起诉者和被诉者的范围都比较窄,同时,还增加了起诉的成本,推迟了起诉的时效,降低了受害的证券投资者起诉审计师的动力,减轻了失信的审计师的被诉压力。 在“举证”难度方面,美国《证券法》将举证的责任转移给CPA.起诉者只要证明财务报表存在不实就可以起诉,CPA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就使普通投资者的诉讼成本很低,也较容易胜诉。相比之下,虽然我国《1.9规定》要求事务所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必须自己证明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过错,或者提供证据以证明原告的损失与虚假陈述没有因果联系,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诉讼者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对审计失信的惩罚力度。但是,《1.9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原告的举证材料中必须有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文书,这就是说,即使其他要件成立,如果审计师未被行政处罚或未经法院判决,人们依然不能起诉失信的审计师。这在某种意义上又为降低举证难度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关于处罚的力度,现有的论述几乎都从经济赔偿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有研究表明,美国投资者对事务所的道德风险的诉讼,较容易胜诉。一旦胜诉,事务所将面临天文数字般的赔偿责任,如1998年安达信为Waste Management Inc.案赔偿了7500万美元;1999年,安永(Ernst Young)为the Cendant Co.的会计丑闻支付了3.35亿美元;……。而我国的CPA的审计失信赔偿虽然在逐年上升,但还是相对较少。迄今为止,还未发现一项真正的无限且连带的经济赔偿案件。 其实,上述三方面的任何缺失都会导致合伙制对审计风险意识的培养和对审计违规行为的威慑难以有效发挥,特别是当合伙人选择不当时,合伙制赋予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巨大威慑力甚至在有限责任安排面前都会有点逊色。 四、合伙人:必须安排给德高、足资和多才的CPA 合伙人是合伙事务所的所有者,对合伙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照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事务所和CPA可以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等智力服务,事务所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智力服务失败,特别是审计失败引起的民事赔偿风险。在事务所经营决策中,合伙人始终处在核心地位,对控制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和高级经理的行为起关键性控制作用。事务所的特殊使命,合伙人的特殊地位与权利、责任,使社会对合伙人资格的要求高于对一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要求。 首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该是自然人。在合伙事务所中,合伙人是最终的控制者和风险承担者,其对社会的贡献不在于它审计过多少企业,而在于是否在审计报告中“说实话”,而要在审计报告中“说实话”,必须依赖于高超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和亲临现场的职业判断行为等。要做到这些,非专业人员与法人一样,没有职业判断能力,只能依赖于必要的授权。在有授权的情况下,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取决于人的忠诚,相对于合伙人能亲临现场、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言,其效率要差得多。所以,无论从保护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角度看,还是从合伙人自身利益保护的角度说,法人与非专业人员都没有必备的职业判断能力,容易遭受有职业判断能力的人的欺骗,进而难免会欺骗企业投资人。因此,即使是资本势力雄厚的法人与非专业人员成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也不是一个最优的责任制度安排。 其次,事务所合伙人又不是一般的自然人,是CPA.虽然注册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有一定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也能亲临现场,但在执业能力上,注册评估师资格主要是关于人们对资产现时价值的判断能力的认证,注册税务师资格主要是关于人们在税务稽查和申报能力的认证,审计与资产评估、税务稽查、税收申报有很大差异,仅仅依靠考试获得注册评估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在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上不如CPA.注册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可以分别成为评估事务所和税务事务所的合伙人,发挥他们各自的专业优势。 再次,事务所合伙人不应该只是普通的CPA,应当是“德高”、“足资”、“多才”的CPA.众所周知,审计报告必须由合伙人签发,独立审计对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打击人的腐败、提高资本市场中企业的质量、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等具有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再加上独立审计的团队生产、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进一步凸现出要求合伙人道德水准高的特别重要性。但道德品质高并不意味着人们在审计活动中就不会发生审计失败,在制度设计上还需要考虑审计失败对企业投资人的民事赔偿能力,即必须要求事务所的合伙人有足够多的私人财产(包括投入到事务所的资财和未投入事务所的私人财产),这是因为:(1)事务所是以提供具有社会公信力为主的信息服务、不以谋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迫使事务所说“实话”,说到底,就是迫使合伙人说“实话”。以合伙人一定的—— 最好是全部的—— 私人财产作抵押也是让社会相信CPA审计报告的经济基础;(2)事务所的经营管理需要各种经营决策能力(包括各种职业判断和管理决策技术)做支撑,可惜的是人们的经营决策能力是不能直接测度的。在正常情况下,某人的私人财产是其经营能力的重要信号。在实际经营中,富人之所以比穷人更有号召力,在经济学家看来,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3)让私人财产殷实的CPA做合伙人,是防止CPA滥用人们对独立审计的信任的重要约束机制之一。这种约束机制的作用原理是,如果CPA在审计报告中“说谎”,就让合伙人承担“说谎”引起的民事赔偿的无限连带责任。在这种自利动机的推动下,合伙人自己不敢“说谎”,同时也有了监督其他人员“说谎”的积极性。不过,为了提高经济赔偿的合理性,合伙人一般会要求彼此间的私人财产相差很小,这样有利于合伙事务所的发起人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有利于降低合伙人之间的谈判成本,有利于公平处理合伙人之间因审计失败而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们设计合伙制的宗旨在于通过赋予合伙人以无限连带责任,来约束合伙人并通过合伙人约束非合伙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行为。在审计活动中,非合伙人对合伙人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为。为控制非合伙人的机会主义,合伙人应该比非合伙人更有创新能力,有更高的经营决策能力,如出色的统领全局能力、杰出的风险辨别和防范能力、较强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以及不同一般的开拓新业务、占领新市场的能力等。显然,这些能力一方面是不能直接测度的,另一方面又必须依赖不断创新。总体上,教育是获取这些能力的基础,此外,天生聪颖也是非常重要的能力来源。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学历文凭、各种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是其拥有者能力的重要“信号”,但不能迷信这些五花八门的证书,应该在长期的重复博弈中纠正“信号”传递的偏差。这就是说,对CPA经营决策能力的识别是一个时间累积过程,也是团队人员彼此认同的过程,所以在发达国家,要成为合伙人常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按照我国现行规定,要成为合伙人必须在事务所有“五年”以上的独立承担审计业务的执业经验。 在合伙人的才能中,职业判断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能力,虽然这种能力部分地来源于人的悟性,从而形成先天性个体差别,但更多地来源于后天习得,特别是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有利于合伙人更快捷地找到审查被审计单位重要错弊的路径与证据,有利于合伙人形成恰当的职业谨慎。合伙人不仅仅自己要职业技术高,而且要有领导那些技术水平高、经营能力强、经验丰富或者缺乏的人把工作做好的能力。一句话,合伙人在经营决策能力、协调平衡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上也必须是佼佼者。 总而言之,有德无财与有才无财者,都不能承担事务所的最终风险;有财无德者,不能实现团队合作,弄不好还会把事务所搞得秩序混乱或臭名昭著甚至“关门大吉”;至于无才、无财、无德者,那只能是害群之马。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关于会计信息质量保证的探索 [摘要]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会计理论体系本身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力度不够。因此,我们应从提高准则制定的完善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着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信度。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假设;内控机制 会计信息是经过加工或者处理后的会计数据,是对会计数据的解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0年5月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二号指出,“对决策的有用性应为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要于决策有用,要具备两种主要的质量,即相关性和可靠性。信息的相关性越大,可靠程度越高,越是合乎需要,那就是越于决策有用。”并在可靠性中特别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性,即指一项计量或叙述与其所要表达的现象或状况应一致或吻合。 会计信息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赖以决策的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优劣必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正确与否。因此,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至关重要。然而,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世界各国普遍遇到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例如,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在1997年、1998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披露财务报告和募股资金使用情况的严重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其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广州京安云豹汽车有限公司年报中存在损益不实21061万元等严重问题;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大量虚拟购销业务、假签购销合同等手段谎报经营结果,会计信息严重失实。 当前会计工作领域存在的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控制弱化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而且破坏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运行机制,损害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大大降低,不利于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会计工作领域的净化。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会计打假刻不容缓。 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应该比会计作弊更广泛,只要是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会计信息,就可以说是一种会计信息失真。针对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种现象,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会计理论体系本身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一)会计假设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为了便于核算,人们对不确定性的环境作出了一系列假设和假定。然而会计实际上处于一个极不确定的环境之中,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出现,利用电子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使得企业之间的联系更为便捷和紧密,导致了许多不确定因素的产生,因此会计主体的界限越来越难以把握。如合并会计报表的出现实质就是对不同会计主体信息的调整,其实质也就是克服原有会计主体假设理论的缺陷,拓展原有会计主体理论。持续经营假设旨在解决企业资产的计价和费用的分配,因此许多原则都与持续经营假设有关。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来愈烈,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破产、清算,因此基于这种情形下的会计原则揭示的会计信息已不能真实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使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沦为例行的形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且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普遍存在。会计分期假设所进行的本期和非本期业务的划分,往往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必然导致客观经济现实与会计反映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造成会计信息反映失真。货币计量假设隐含着币值稳定的含义,而实际上币值稳定是不可能的,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根据这一假设理论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方法则会导致资产价值核实失实,会计信息反映失真。所以,基于工业时代背景下的会计假设,在今天已经面临着挑战和革新的压力,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会计信息也就无法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形成会计信息的偏差。 (二)会计核算原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信息技术的产生和发展要求计量信息资产和信息负债,而这种资产与负债是很难用历史成本原则来计量的,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更是改变了传统的计价模式。因此,会计人员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处理的会计报表同样也背离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公允性原则,低估了公司的资产和收益,与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差异。再加上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稳健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等在执行过程中本身就有很大的灵活性,企业本身就有对外夸大自身优势的动机,所以企业会计在执行核算原则时,总是以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用足灵活性,这样往往造成损益不实,虚增利润,使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不一致,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而且企业实际经济业务十分复杂,以确定当期损益,其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都会引起人为的推断,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偏差。 (三)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会计方法是在会计原则的指导下对某一经济事项或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的方法,是为实现会计目标服务的,是在一定的会计原则指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某一企业来说,其会计方法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特点,对会计方法选择的结果。由于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同类经济业务在不同企业之间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即造成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偏差,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同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使公司间的会计报表丧失了可比性。现行会计准则及相关年度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表现在同一经济业务往往规定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如对存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投资损益的确认方法等。而会计核算人员往往因自身专业水平的限制造成对会计政策的误用,也可能依据管理者意图选用会计政策或年度,虽然很难区分这种“有意”或“无意”,但却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二、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形成信息不对称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两者间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事经济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的利益,会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更可能会利用另一方信息的缺乏,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而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是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总希望从企业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结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利于未来投资决策。另外,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向维护所有者利益方面倾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经营者的业绩,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很难预测,这就使经营者有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他们更看重的是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而不会关心企业长远发展,采取与所有者期望相反的会计政策,使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利润分配方案的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有时是其使用者利害得失的关键,利益关系人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干预这一反映结果,当其中一方隐蔽地实施干预后,就会使其偏离原来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因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在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驱动下,总能做出使自己得意的选择。信息社会的发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向企业外部利害关系人提供信息和向所有者报告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会计信息使用者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质量。从决策有用的角度看,信息质量的相关性是首要的特征,在当今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经济环境中,投资者和管理者最关心的是决策中所需要的现实价值信息,而不是历史成本数据,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须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这样方可能避免或减少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投资和信贷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选用现行价值或资本化价值来计量。相反从受托经济责任的角度来看,采用历史成本为最佳选择。因为由此反映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最为客观,能较好地向所有者反映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解脱管理者的经营责任。因此,会计信息本身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应该存在供给与需求相平衡的关系,但实际上很难做到,会计信息供需双方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动机,以及不同的利益和要求。需求方要求供给方提供客观公正、详细及时的会计信息,而供给方由于种种原因,提供的会计信息往往不能满足需求方的要求,使得供需不对称,甚至错位。 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 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事业单位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考核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不少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这方面认识不足,致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过于马虎、简单,各种错账不能及时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 首先,就国有企业来说,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已进行了改制,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企业经营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独揽,缺乏必要的制衡约束。 其次,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掌握着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能够要求会计、审计承担监控企业经济业务流程和经营者的双重职能。随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获得了一系列重大权利,企业会计、审计完全归于经营者领导下,要求被领导者再去监督领导者就难以为继了。经营者制约着会计和审计,经营者行为的合理化是企业会计、审计行为合理化的前提和保证。当所有者控制乏力时,经营者缺乏完善企业会计审计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的压力和动力。同时,由于会计资料是所有者考评经营者业绩的依据,经营者更可能要求会计、审计部门通谋造假,粉饰业绩,掩盖经营亏损或决策失误,侵占或损害所有者利益。这就是当前国企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无章可循、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所在。 四、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力度不够 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职业道德与政治思想素质低,或者为了企业利益而做假账,或者为了个人私利而编假证、假据,化公为私、侵占企业财产等,这从本质上说是会计人员主观意愿所致。同时,对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不力,挫伤了会计人员严格执法的积极性,造成会计监督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根源之一。目前我国缺少一支与其规模、地位相称的高级人才队伍,而这支队伍能使企业真正领悟企业会计实际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管理体系,为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打下基础。因此,由于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人才严重短缺,缺乏调动会计人才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才导致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有意或无意地制造会计虚假信息。 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出,造成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有多方面的原因,解决这个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我们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制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译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或解释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作以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适用的情况,这样就不会对使用者造成误解。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需要不断改善,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信息对决策者们越来越重要,准则中必须对其做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可以先借鉴国外已有的对于这方面信息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以后再根据实际应用的反馈信息作出进一步的修订。 2.明晰产权、发挥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制定有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尽可能趋于一致。只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但所有者,而且经营者也会得到较高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就无需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在利益关系上,激励与约束相对称,建立起科学而有效的财务机制。重新认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产权,其主体是股东,以其股份额承担有限责任;法人产权,以公司董事会为主体,董事会以公司法人财产承担经营和亏损责任;经营权的主体是公司的管理与执行机构。 3.推广网络财务技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时效,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实现会计电算化后,数据处理统一由计算机来完成,能够长期大量地存储数据,并能以极高的速度准确地对账目进行查询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管理、控制、预测、计划和决策所需信息,能及时反馈资金运转和资金占用情况,参与决策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失误。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与公允。建立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机制和内部审计的独立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实施对会计的控制并通过会计控制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经济管理要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及时向企业所有者提供能为企业所有者接受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信息。 4.加快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本专业的业务知识和适应经济发展的各种管理知识,而且还要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并能有效地利用互联网,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还要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扩大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监管,促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树立执业风险意识,真正起到“经济警察”的作用。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一是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增强其职业荣辱感;二是提高现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标准;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在后续教育中,一是要拓宽后续教育的内容;二是要从高从严要求,切实注重后续教育的质量和后果;三是将后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实行强制性的后续教育制度;四是重点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判断能力的教育。 5.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净化社会环境。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利益关系重新调整、法制尚不健全形势下出现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侵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通过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培养他们爱国、爱企业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基于多种主客观因素,所以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我们要从提高准则制定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着手,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信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广大会计界人士共同努力并不懈地追求。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董事会特性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研究 摘 要:文章从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审计委员会、独立的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成员持股量五个方面分析了董事会特性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指出了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控制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的独立性不够、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董事会制度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董事会 会计信息 公司治理 近几年来,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虚假财务报告大量盛行。仅在1994年到2000年的7年间,中国证监会就了226个处罚公告,财务报告不真实,极大地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很多,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但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因素,无疑对会计信息质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一个健全、有效的董事会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虚假财务报告和降低盈余管理程度。 一、董事会特性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 1.董事会规模。董事会规模被认为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董事会规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一方面,组织理论认为大型团组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制定决策,效率降低,因此董事会规模过大时董事之间的交流、沟通会受到阻碍,效率会降低。詹森也认为规模大的董事会效率更低且更容易被管理层所控制。这表明董事会过大时董事会的有效性和监督能力都下降,相应的会计信息质量不可能很高。另一方面,规模过小的董事会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服务,董事的工作事务过多,负荷过大,工作质量下降,相应的会计信息质量也下降。因此董事会规模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国外的很多研究也表明董事会规模在7~12人之间是比较合适的。 2.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要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一般认为,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董事会独立性越强。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它是保护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措施,特别是在财务信息披露等容易发生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因为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无直接利益关系,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管理层,并且独立董事往往都是其他组织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具有某一方面专业知识的决策控制专家,为了维护自己在人力资本市场上决策专家的声誉,他们有动力去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因而能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法玛和詹森指出董事会中有较多的外部董事能使董事会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和限制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国内外的很多实证研究都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与虚假财务报表、盈余管理程度成显著负相关,说明独立董事的增加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被认为可以增强监管能力和减少财务报告的虚假性,因为审计委员会能对报表、财务信息等进行更专业、详尽的审核监督。相对于外部审计来说,它作为企业内部机构,更能正确、详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处理方式。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虚假财务报告和降低盈余管理是非常有效的。 4.独立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一个独立的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能力和会计信息质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毫无疑问,如果董事是由总经理提名的,则由于董事的受雇与解聘受到总经理的控制,必然会影响到董事的独立性和监管力,会计信息更易被管理层控制和操纵。 5.董事会成员持股量。国外很多实证研究都得出董事会成员持股量越多,发生财务欺诈的可能性越小。独立董事持有少量股份更能使他们有效地成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代表,使他们有动机对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积极抵制。虽然持有股票可能会导致董事参与操纵盈余,通过影响股价而在证券市场上获利,但让董事会成员持有适当数量股份仍不失为提高董事会监管积极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 二、我国董事会存在的问题 1.董事会的独立性较低。在我国董事会结构中,大部分董事会成员由内部人组成,独立董事比例较低,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也是近一两年才逐步分开。同时,由于我国股权结构比较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严重,使得董事会基本上控制在控股股东手中,董事沦为大股东的附庸,严重影响了其独立性,妨碍了董事会客观评价和有效监督管理层,忽视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当前大多数公司中的激励约束机制只注重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和监督,对公司董事尚未形成独立、有效、强大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国外,董事一般是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薪酬委员会评价其绩效,核定对他们的报酬,其报酬往往采用股票期权等多种方式。董事违反公司章程越权决策或未能尽责造成股东利益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很多董事缺乏责任心,没有很好地做到诚信和勤勉尽责,不能起到有效监督的职责,助长了利润操纵和会计造假行为。 3.董事会内部分工不清,缺乏专门委员会。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很多公司都未设立专门委员会,所有董事都只是笼统地、等同地在董事会会议上享有一次投票权,这必然造成董事的职责不清,职权分工不明确,使董事缺乏监督和主动行使职权的动力,严重影响了其监督能力。 三、完善董事会职能的主要措施 1.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的独立性是董事会进行客观评价监督的基础,丧失了独立性,就不能保证其还能客观、公正地对管理层进行评价和监督。如果一个董事会完全由内部人控制或受控于大股东,我们还期望它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就有点不切实际了,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盈余管理及会计造假现象严重也就不足为怪了。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具体可采取:(1)增加独立董事比例。(2)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3)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相分离。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盈余管理程度,就必须使董事会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总经理兼董事长,会产生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难免影响其独立性和客观性。詹森指出,为了使董事会更有效,总经理和董事长职位相分离是十分重要的。 2.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报酬一般是由津贴和车马费构成,与业绩无关,这就很难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设计薪酬方案要既能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又不至于使其丧失独立性。我们可以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引入股票期权制,并建立独立董事职业保险制度。要期望独立董事勤勉、诚信地执行监督责任,胡萝卜和大棒缺一不可,即除了适当的激励机制外,还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赔偿机制。可采取:第一是制定严格的独立董事资格认证制度。一方面可保证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才能担任独立董事,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被吊销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肯定会更加积极,监督也更有效。第二是建立独立董事赔偿制度。建立董事违规或失责时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有利于强化董事责任,增强其积极性。 3.健全董事会机构设置。缺乏健全机构,必然会导致责任不明确。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盈余管理,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上市公司中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是要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减少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和公司中的成本,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构成、职责、会议制度等内容应予以明确规定。要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财务背景、会议次数以及明确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应考虑把审计委员会的权责写入董事会或公司章程。同时,设立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也有利于避免独立董事被内部人控制,从而提高独立董事的监督能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4.制定董事会的治理标准。发达国家通常都制定有完备的董事会治理标准。健全的董事会治理标准可以使董事会的一些权力和责任具有法定依据,能使董事明确其权利和义务,更能发挥董事会的有效性。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从西方历史经验谈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制度保障 摘要:会计信息失真是困扰会计界多年的问题。回顾会计发展史,西方国家历史上也存在过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但通过有效的治理,这一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本文通过考察西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和经验,提出了一些治理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安排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 公司制度 民间审计制度 会计准则 今年是会计打假年,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不但一直是会计界所关心的话题,而且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回顾西方会计发展史,我们发现:西方国家历史上也存在过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但通过有效的治理,这一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笔者认为通过借鉴西方国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经验 ,对我国当前的会计打假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拟就此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西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索过程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这么说,自从会计诞生以后,会计信息失真便已存在。但早期的会计人员只是向业主负责,属“帐目保密”的时代,会计信息失真并未引起人们重视。人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关注是和股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分不开的。在股份公司两权分离的条件下,股东并不直接管理企业,而由经营者定期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此会计信息便成为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历史上出现了很多由于公司管理当局的虚报会计信息而使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等遭受巨大损失的事件,如十八世纪发生在英国的著名的“南海泡沫公司”事件。到本世纪最著名也是最极端的例子便是本世纪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市场的崩溃。那时候,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都陷入经济危机,公司纷纷破产倒闭,股票和债券在证券市场上被大量抛售,工人失业,成千上万的股东和债权人蒙受巨额损失。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松散的会计实务是1929年市场崩溃和萧条的重要原因之一”(查特菲尔德,1977)。 在经历会计信息失真带来惨痛教训的同时,西方也一直在探索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之路。综观起来,西方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治理,实际上就是制度创新、制度变迁和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其中法律制度、公司制度、民间审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四项最重要的制度。 (一)法律制度的约束 在西方国家,法律的规定构成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最基本的监督和约束。英国在南海公司事件后,便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在美国,本世纪二十年代以前在会计方面没有建立制度,也没有法律规范。会计只是为了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取得银行贷款,很少考虑股东的需要,也不强制要求向股东提供报告。西方学者称之为“银行家的时代”。大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先后于1933年和1934年公布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两部重要法规,要求股份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公布其会计报表。由于送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会计报表,必须按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独立会计师的审计,这就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二)公司制度的完善 股份公司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创新。但最初的股份公司是不完善的,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关系也是模糊而不明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股份公司也发展起一套包括法人财产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在内的完整的制度。这套制度全面界定了股份公司内部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在西方,上述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以英国为例,其股份公司制度是在经济危机和公司法的反复循环中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如英国1896年的经济危机导致1844年和1845年公司法的出台,1847年的经济危机,带来了1855年和1856年公司法的颁布,1857年的经济危机又迫使英国议会推出1862年的公司法。每一次公司法的颁布,都是对公司制度演进的推动。公司制度,尤其是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约束。所以,由于股份公司的出现,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公司制度的完善同时又形成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约束。 (三)民间审计制度的出现 民间审计制度发端于1720年的“南海公司”破产事件,受聘对南海公司进行会计记录审查的斯内尔成为最早对公司舞弊进行审计的会计师。由于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和债权人不可能直接接触经营的各个方面,要了解公司经营的详细情况,只能求助于数字和报告书,这就要求有独立的“外部控制”-公司审计。西方民间审计制度正是适应这样的历史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因此,民间审计制度作为西方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解决无疑起了重要作用。 (四)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促使西方各国政府社会公众迫切要求公司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率先建立起一套公认会计原则(GAAP)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的会计实务,确保企业向股东、债权人、政府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基本统一的、可比的会计报表,以利于他们作出决策。会计准则不仅是会计工作应遵循的指针,也是公共会计师实施审计的判断标准。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在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上也起着重要作用。 从上述西方会计信息失真史及西方对其治理过程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而不能单纯就会计治会计。 2.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3.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同时是一个产权制度、公司制度、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所过程。 4.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过程中,政府干预起了重要作用。 二、西方历史经验对我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启示 笔者认为,借鉴西方国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应从法律制度、产权制度、公司制度、民间审计制度、会计准则、政府干预等方面着手: (一)加强法制建设 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也是法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我国已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等上市公司,都是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为个人和小集团谋取私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看到,我国现行法规中,缺乏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如对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如何处罚等,在法律上都是非常模糊的问题。当前,我国的《会计法》已再次修订,我们希望在新的《会计法》中能处理好这些问题。 (二)改革产权制度 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规范运行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在借鉴西方经验时,我们应看到,中国与西方各国在产权制度上是很不相同的。西方各国在其长期发展中已形成比较有效的产权制度,而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所各项制度正是建立在私有产权制度基础上的。但我国实行的是公有产权制度,且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现有产权制度的最大弊病是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没有事实上所有者。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债权人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负债融资不仅仅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它还具有重要的公司治理内涵。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分别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债权作用的全过程中对会计信息质量发挥有利的保障作用。改善制约当前我国债权人治理机制有效发挥的因素,将促进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债权人 治理机制 会计信息质量 一.债权人治理机制 企业的发展规律表明: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渠道才能更好的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关资料显示,在目前我国所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债权人的出资额远大于投资人出资额(表现为产权比率的平均值均大于1 ,总平均值为1. 7388,在中小型企业中更是高达2. 2739 和1. 9885 之多),债权人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资源,甚至远远超过了所有者。 负债融资在资本结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这一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两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一方面,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即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规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即控制权机制,两者形成债权人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而公司治理又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强化对于保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根据金融契约理论,债权人对公司息税前收益享有固定要求权,即按照债务契约要求债务人偿付固定金额的利息;而当企业的盈利不能支付债权人的利息费用时,债权人主要通过破产程序或重组手段取得公司控制权。按照负债融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程度,可将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作用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前监督 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上,首先债权人可以起到监督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一旦负债融资形成,当公司需要再融资或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出现债务契约中所规定的限制情况时,债权人便有权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强制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当发生实收资本减少等特殊事项时,也有义务做出信息披露。债权人的这一权力促使企业不定期的披露其财务信息,增加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加大了会计信息舞弊的难度,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中激励 根据债权人治理机制的激励作用,负债融资通过增加经理人员相对持股份额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进而降低成本,对公司平时的管理决策产生制约作用。这将促使经理人员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当然,这一作用产生的前提在于经理人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票。 其次,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由于考虑到存在借入资本,一部分现金盈余必须用来支付利息费用,减少了企业可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因而减少其投资选择的空间,抑制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企业对投资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将更加谨慎,同时在经营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也更加稳健。实证研究证明,债务比重高的公司相对债务比重低的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更趋稳健。由此,会计信息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三)对公司信息质量的事后约束 当企业违反契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理抵押资产和迫使企业破产等制约性方式行使权力,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债权人拥有控制权转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经理人的会计信息舞弊行为。 首先,会计信息舞弊行为多发生于企业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时,经理人往往为了避免破产发生或自身利益损失,通过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来达到上述目的。即使在企业经营困难,停业清算对股东更有力的情况下,经理人往往仍希望继续当前的企业运营,保持自身的地位和权利,通常运用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段来实现。而此时股东却无法通过建立在现金流量和投资费用基础上的契约来消除这种现象。但负债融资则使得债权人在现金流量不佳时有权强迫经理人进行停业清算,终止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继续。 其次,当企业破产、进行资产处理和接受转移控制权时,债权人必然要求对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真实的反映和清查。此时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动机较少,在多方监控的约束下,会计信息将趋于真实的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制约债权人治理机制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在债权人对会计信息发挥监控职能时,公司法仅仅规定在发生重大事件如分立、合并、实收资本减少及破产时,企业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债权人仍处于被动的被告知者地位。因此,应适当扩大债权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控权利和范围,一方面可增强债权人治理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企业内部监控的力度。 (二)破产机制不完善。当前公司的破产清算通常由作为公司大股东的政府机构主导,而不是由债权人主导,债权人的约束被软化,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通常,当企业业绩优良时,股东应当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而当企业处境艰难时,则债权人应当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因为此时在干预企业方面债权人比股东更为积极主动。这将有效的避免企业在经营严重亏损时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倾向。当企业出现不利的公开可观测到的收益信息时,将控制权转移给债权人就显得更加必要。然而,当前我国的破产机制不够完善,致使控制权的有利转移受到限制,无法及时有效的发挥债权人的积极作用 (三)银行作用发挥不够。银行作为特殊的债权人,在介入和推动会计信息质量上具有天然的动力和优势。银行既是企业负债融资的主要来源,又可以成为债券发行人,与企业具有重要而紧密的关系。此外,银行也有别于一般债权人,对于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等具有更敏锐的洞察力。我们可以借鉴日法德等国家的主银行制, 也可以借鉴美国通过“银团”方式,使银行取得对企业直接的、局部的和短期的控制权,促进银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发挥。 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控制权相机转移制度,以及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等方式,可以使得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得到确认,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时,债权人治理机制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此外,发挥银行的债权人治理机制效应有利于建立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环境,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四.从监管到制衡,促进共同治理 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治理战略由监管走向制衡。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单边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由监管走向制衡,形成了当前会计信息质量治理的趋势。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把董事会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而不仅仅是单边治理意义上的股东人,其责任是使企业资本的价值得到保护并实现不断增长,并使得企业经营成果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从而使得董事会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方面更具效率。在共同治理模式的框架下,运用相机治理机制发挥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提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措施。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正确认识财政对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会计信息作为国民经济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全社会通用的商业语言,承担着向外界传递经济活动信息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和微观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和依据,也是投资者和证券市场进行投资活动必不可少的信息资料,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会计信息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企业内部管理的成效,而且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但是不容讳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仍时有发生,报表弄虚作假、资产负债不实、乱列成本费用、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偷税漏税等情况,可谓屡见不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就成为财政监督工作的必然选择。 一、充分认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性 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严重削弱会计工作为经济管理服务的功能,而且也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助长虚假浮夸之风和腐败现象。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具体来说,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等微观决策的失误。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传递给国家、社会的信息失去真实性,影响所及诸如关于国民经济的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统计资料误传给国家发展和改革、统计部门,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得不到真实的会计信息,凭以制定的国家长、短期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误导作用,就可能会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等方面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基层会计信息失真给微观主体的决策也会造成决策失误的结果。比如,对于投资者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投资收益;对债权人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还本付息的结果,引发呆帐、死账和债务纠纷;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说,有可能进入瞎指挥、盲目管理的状态,使企业管理混乱,信誉下降,决策失误,造成破产、倒闭的严重后果。 (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改革开放的深化。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逐步健全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需要合法、有序、公平的竞争机制和竞争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上要求企业在符合市场需要的前提下,有健全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管理制度。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会破坏市场运行的有序性,干扰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甚至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会计信息失真损害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国内国外证券市场对企业披露虚假的会计报表所做出的强烈反映就证明了这一点。 (三)会计信息失真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会计信息失真,不论其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必然会造成管理混乱,漏洞百出,给腐败、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账实不清,可以混水摸鱼,收入不报,成本不实,截留利润,为贪污腐败开了方面之门;伪造或变造凭证,虚报冒领,虚盈实亏、偷税漏税等现象。这些都为腐败、犯罪行为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温床。 (四)会计信息失真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虚假的会计信息往往是人为操纵会计利润、夸大经营成果,掩盖企业矛盾,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将导致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企业一旦破产,与此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职工失去经济来源,增加失业人口,不仅给政府等各方面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也给社会增添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 (五)会计信息失真会带来行业不正之风。一些企业领导者为了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扭亏任务,或为了显示政绩,为今后自己的仕途铺平道路,不是想方设法提高经济效益,而是挖空心思采取各种手段造假,做表面文章,玩数字游戏,往自己脸上贴金。其结果往往是踏实工作者原地不动,造假者提拔重用,严重挫伤了大部分人的积极性,造成行业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财政部门加强会计监督 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存在的诸多危害性,所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成为当务之急。在当前的政府部门会计监督体系中,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都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而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当以财政部门监督为主,这是因为,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检查的主要目标,不是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性本身,如审计部门监督的主要目标是国有单位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国家资金的使用情况,税务部门监督的目标主要是纳税人税款解缴情况,人民银行监督的主要目标是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稽核,证券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所有的单位实施以保证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为重点的全面监督检查。可以说,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是全方位的,财政部门在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中处于牵头的、主导的地位。或者说,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督应以财政部门监督为主。 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财政监督机构在深 化 改革的大背景下转变工作方式的客观需要 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监督工作被摆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财政监督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专司监督检查职能的财政监督机构,如何在新的形式下拓展工作领域在财政监督管理乃至经济执法监督体系中进一步站稳脚跟,特别是如何处理与企业的关系,如何实现对企业的直接监管向间接监管的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在这个背景下,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的规定精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这项工作的提出,找准了财政部门对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职责定位,体现了财政监督检查方式的重大转变: (一)突破了原来以税收收入为主体对企业微观财务活动进行“创收”型检查的传统模式,转换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来。也就是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再以查补税收为主要目的,克服了与审计、税务等部门重复检查的矛盾,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不能仅仅看查出了多少违纪金额和应入库金额,而更注重通过检查对规范企业行为产生的间接效益。 (二)突破了以往就表审表简而化之的财务监督方式,转换到通过实地核查账证,强化对企业损益、净资产真实性的审计,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所有者权益,揭示了经济管理更深层次的问题,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纳税行为、资本运营行为等。 (三)突破了以往只对企业检查的单一执法方式,转换到既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又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一步扩大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成效。 四、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严肃财经纪律,实现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是国家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经济领域出现的纪律松弛、秩序混乱等问题,党和国家予以高度重视,提出要“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做假账、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行为”;原国务院总理朱?基同志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亲笔题写了“不做假账”的校训,在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又再次题写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的校训。可以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到会计工作本身的健康发展,而且更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第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会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手段,承担着维护财经纪律、处理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职责。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做出投资决策,防范投资风险的主要依据。因此,依法规范会计行为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 第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宏观调控的改善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是国家制定财税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会计监督是监控经济运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有效利用会计监控手段,发挥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是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的迫切要求。 第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务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环节,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的最基本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有利于实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高级管理人才职务行为的有效监管,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会计工作是经济活动的“关口”,一切财务收支都要在会计资料上予以反映。依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腐败行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当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要实现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大力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努力营造有利环境,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主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红光实业的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违法造假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以四川红光实业公司的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认为,现有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本文分析的政策性意义在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不仅仅是一部《会计法》或相应的会计技术规范所能解决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等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举。 一、引言为寻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与制度,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上为财政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中国证监会)等。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并要求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的修订、颁布与实行,被认为是旨在改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杜绝虚假会计信息。与之相适应,财政部又于2000年12月了《企业会计制度》。所有这些努力,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 但是,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已为理论界从多个角度进行验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必将改变原有市场上各利益团体的利益安排。显然,那些利益受损的团体将不会为追求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而自愿放弃既得利益。换言之,仅仅依靠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应当不会显著地改变会计信息质量。 如果将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助人和主体一般性地界定为“逐利的理性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模式主要取决于该项行为所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而某项行为的经济后果又在相当程度上受当时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制度可以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换言之,是某一时期社会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将这一基本推论用于会计信息的提供行为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分析中,可以认为,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与当时社会的制度不可分离。如果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鼓励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对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给予奖励,则市场上普遍提供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应当能令人满意;反之,如果市场不奖励、甚至惩罚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主体,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主体又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则市场上普遍流行的会计信息,虚假成份必定居多。 本文将依照这一逻辑展开。其中,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制度安排对会计信息提供的影响及相关的市场激励或惩罚,以期构建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简要描述红光实业案例,为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提供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讨论的重心,将以第二部分所形成的基本分析框架为工具,讨论红光实业案例中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分布;最后是必要的讨论与本文结论。 二、制度安排与个体行为:一个分析框架 什么是制度?经济学界存在多种解释。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集体行动包括从元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机构以至国家,它们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是通过利益诱导(用康芒斯的话:对个人有益)和禁例的方式进行的(康芒斯,中译本,第二章)。换言之,制度可以决定(通过诱导或禁止)个人行为。舒尔茨(T.Schultz)认为,制度是行为规则,它们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科斯等著,中译本,1994,第253页)。作为制度决定论者,诺斯对制度先后有过多次描述与界定,他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将制度抽象为:“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是人为设计的约束(vpmdytsomyd),用于界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当康芒斯说制度通过利益诱导或禁例的方式影响个体行为时,他已经说明制度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方式:利益。如果将每个个体都视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准则——或者说他们决定采取或不采取某项行为的主要考虑——就是经济上是否有效。人是社会人,他(们)的各种行为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制度安排:他们能否获取报酬,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是否认可;获取报酬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认可度的高低;社会制度还通过惩罚手段限制或禁止某项行为;等等。换言之,社会制度通过鼓励或惩罚某一行为,以诱导或禁止该项行为。比如,英国早期保护私有产权制度,使得那些从事各种发明创造以及工商企业的人,获取了高额报酬,从而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最终,促使英国最先完成工业革命;我国1999年后的国有国营企业组织制度安排下,企业经营好坏与个人的报酬没有直接关系,这使得企业经营业绩普遍走低;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逐步推行的。 严格地说,制度与制度的执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其中,制度就是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安排,比如我国的《公司法》、各种成文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细则;制度的执行更多地体现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以及各种实际的判例上。书面的成文制度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制度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一个无法得到执行的制度,就不具有基本的约束力。 如果将会计信息视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品”,那么,它也具有相应的“制造者”和“消费者”。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制造”或“消费”会计信息的主体,都能(至少是期望能)从“制造”或“消费”的行为中获取收益。这样,与会计信息的提供、消费等有关的制度安排,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提供与消费的方式。质量等行为。 以本文所讨论的红光公司案例发生的时间为基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制度安排至少包括如下一些法律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与法规为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问题在于:上述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从事后披露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因而,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更多地将侧重在制度的执行方面,即:执行与违反制度的成本效益对比问题。 三、红光实业:案例介绍 1.“红光实业”的上市过程 红光实业是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0083.其前身是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始建于1958年,是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该厂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也是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 经成都市体改委(1992 162号文批准,1993年5月,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入,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红光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9]019号文),技术中心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国经贸技(1995)374号文),1995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府函[1995]517号文)列为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46号文和[1997] 247号文批准,红光公司于1997年5月23日以每股6.0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43%,实际筹得4.1亿元资金。 2.上市前的相关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与渠道中,“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是主要部分。此外,相关渠道(从当时来看,主要是证券类报纸和电视、广播评论)的介绍与评论,也构成信息来源的一部分。但公司能否取得上市资格、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等,主要取决于由上市公司提供、经相关中介机构认定的财务资料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也构成了“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主体。因此,下面对相关信息披露的介绍,主要基于红光实业上市前所公开披露的这两份文件。 在当时公司上市采取“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政策下,公司如果取得“稀缺”的“额度”,则财务资料成为后期上市运作最为关键的因素: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取得较好的发行价格。红光实业披露的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前三年销售收人和利润总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1996年1995年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42,492 95,676 83,771利润总额6,331 11,685 9,042净利润5,428 7,860 6,076 红光公司在1997年4月(股票公开发行前一个月),进行了一次1:0.4的缩股,将原来4亿股的总股数缩为1.6亿股。再按缩股后的股数对前三年净利润计算每股收益,倒算出1994一1996年的每股税后利润分别为0.380元、0.491元、0.339元;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每股6.05元的发行价格。 除财务信息外,关于拟上市公司的一些描述性信息也颇受关注,特别是关于该公司发展前景的信息。理论上,中国证监会不能也不应当批准一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上市,因此,如何将拟上市公司的前景描述的“动听”且“诱人”,是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主要任务之一。从红光实业所提供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我们可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前途光明灿烂”的电子企业。同时,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格式要求,红光公司还提供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数字: “预计公司1997年度全年净利润7,055万元,每股税后利润(全面摊薄)0.3063元/股,每股税后利润(加权平均)0.3513元/股。”部分由于上述信息包装,再配合当时整个股票市场的大势,红光实业(1983)的上市认购中签率不足2.8%,锁定认购资金133亿元。 3.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红光实业(1983)1997年6月初股票上市发行,募集了4.1亿元资金;当年年报披露亏损1.98亿元、每股收益为-0.86元。当年上市、当年亏损,开中国股票市场之先河。为此,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0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仍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诈任何披露。显然,如果红光公司在事先如实披露其亏损和生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它将无法取得上市资格;即便取得了上市资格,上市募股,也很难取得成功。 4.相关的法律诉讼与结果 红光因报告巨额亏损,导致股价大跌,资本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此后,1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红光公司管理层;2000年初,上海市民吴先生在成都再次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但这两起诉讼都被以“起诉人的损失与被起诉人的违规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该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在股民自发起诉不予受理的同时,2000年1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现行的制度安排需要真实会计信息吗? 从红光公司上市过程来看,围绕会计信息,有这样几个相关的利益方: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含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申国证监会。它们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作用及对信息质量的要求,也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制度,并未确立。 1.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理当局提供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法律风险。2000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对红光公司管理层的起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向市场传递的信号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即便不存在个人犯罪行为,也要承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风险当然,由政府监督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与由股东出面、要求公司管理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风险。其中,前者的刑事风险基于市场危机暴发、具有严重的社会后果,政府才出面干涉,它充其量只是一种威慑力量,构不成日常监督;后者则是一种日常监督力量,能有效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舞弊现象。 2.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 理论上,政府只是经济规则的制订者和监督者,本身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数十年国有国营的经济模式,导致政府对具体的经济活动不能“置身事外”,总是存在“亲历亲为”的冲动。 张维迎等的分析表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争利博弈。这种分析也适用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上市过程。我们知道,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是每一级政府所高度关注的,在由中央政府统一确定上市额度的前提条件下,努力争取让本地或本部门更多的公司上市,是当地政府(横向)或中央部委(纵向)“份内”、“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政府致力发展经济,与虚假会计信息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的事实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将一个亏损企业推向资本市场,不仅为困难企业筹集巨额资金,暂时缓解危机,而且也增加了当地经济的“活力指数”,上市公司的数量曾一度成为各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特征值。显然,没有虚假会计信息的“帮助”,任何一个亏损或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是无法直接通过事先设定的公司上市标准要求的。 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当地政府的参与度非常高。这从红光实业的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披露中也可得到证实。如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 162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4]019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5]517号文)等。如果说1992年改组为股份公司的函是一种必须的职务行为,那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则是“锦上添花”,而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荐将红光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更体现当地政府对骇企业的“厚爱”。恭居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在取得上市额度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陷入程度之深,从红光事后寻求重组的过程,也可得到证实。比如,第一个方案是由长虹重组红光,尽管没有明确报道,但其中政府意向是很明确的;第二个方案是广东福地出面重组,从公开报道来看,成都市政府、市经委在其中的作用,非常直接。而与红光情况类似的郑百文(600898),重组过程也与政府关系密切。 政府鼓励或默认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实际上,政府直接造假数字(如夸大统计数字)都不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只是支持或默认下属企业造假会计信息。这在大庆联谊(600065)一案中也有所体现:尽管受大庆联谊一案影响而获罪的人数,在虚假上市处理上是空前的,但从中纪委监察部的通报来看,受处罚的只是拿钱的。至于黑龙江省体改委将1997年的批复倒签为1993年,其直接经办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而知。 3.中介机构 目前,国有企业改组上市过程中必须涉及到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其中,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价值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券商将负责上市申请的全过程,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律师主要负责对相关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按照事后经中国证监会披露的资料看,红光实业上市过程支付的各项费用为14%万元,其中,支付给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山万元、中兴企业托管有限公司(后者为红光公司的财务顾问)100万元、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10万元、蜀都会计师事务所30万元、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23万元、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扔万元。中国证监会事后的处罚包括:没收上述中介机构在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的全部收入;对中兴信托罚款200万(为业务收入的25%)、中兴企业托管50万(业务收入的50%)、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蜀都会计师事务所60万(业务收人的200%)、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国方律师事务所60(业务收入的200%);吊销中兴信托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许可,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此外,所有直接参与红光实业上市的各经办人员都被吊销相应的资格,禁入证券市场。 上述处罚是中国证监会自19光年开始对石油大明(0406)缩股事件查处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其中,取消中兴信托的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及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实际上等于取消了这两个机构高利润的证券中介业务资格。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就此退出了上市公司发行与年度审计市场。而在此之前,对会计师事务所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涉及琼民源事件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可以说,在红光事件处理之前,中介机构对协助或认可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种虚假信息的行为,风险意识薄弱。 进言之,即便中介机构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由于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机构,198年之前都是国有或挂靠某个政府部门,其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当地政府意志的左右。以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信息质量风险感受最为直接的中介机构——为例,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主要是由政府创造的,而非市场的内在要求[7],市场不会用价格差异来区别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高低;Defond、Wong、Li还验证,随着独立审计准则的,审计质量不断提高,一些执业标准较严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其市场份额下降,而执业标准相对较宽松的小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上升,这也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形成一种拒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机制。 目前我国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也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中介机构的冒险意识。在美国,巨额潜在诉讼风险,迫使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稳健的假设已得到验证。巨额赔偿责任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成本,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签发虚假会计信息的门槛要求。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尚末建立这种法律制度,红光事件之后,上海、成都两地的股民曾向当地法院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和中介机构,要求赔偿损失,但被法院拒绝受理,这实际上保护了中介机构的造假收益。 4.关于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事故的处理。 中国证监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它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而上市前的虚假会计信息所引发的资本市场危机,当然是其自身工作的失误乳就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企业借助虚假会计信息上市。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9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1997]13号)要求,“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1997年股票发行将重点支持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各地、各部门在选择企业时,要优先推选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国有企业、100家企业集团以及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特别要优先鼓励和支持优势国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收购兼并有发展前景但目前还亏损的企业,实现资产优化组合,增强企业实力。” 1997年6月上市的红光实业,就是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 由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编写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报告”1999,第二章的标题是“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节的标题依次是: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融资渠道,增强国有企业的实力;推动国有企业重组,帮助国有企业解困;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拓国际资本市场,强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1999年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其中还特别提供了一个统计数字:截至1998年底,国家确定的512家重点国有企业已有251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9%;10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已有47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7%. 鉴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1998年以前总体效益低下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在履行政府职能、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角色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比如,在红光实业事件中被诉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包括红光实业在内的所有公司上市,都经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那么,它完全可以不关注会计信息是否造假,主要精力将集中在:如何更好地、更出色地履行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需要。而中国资本市场上所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术语,也表明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并没有起到过滤虚假信息的作用;Aharony、林舒和魏明海的研究结果都表明,公司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影响到上市后的效益。 五、讨论与结论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当某个个体的行为不符合现有制度的规范时,法律应当能提供足够有效的强制力,如通过惩罚使得个体行为不经济。在我国,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是现行制度的规范性要求。这一要求通过《公司法》、《会计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指南、财政部的各项会计准则与制度等加以体现。但相应的制度执行、监管与惩罚力度却不明确,惩罚对象也不具体。往往出现受益者、授意者不受罚,执行人员却“代人受过”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下,期望上市公司全面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提供真实且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不现实的。 1999年底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次修订),将会计信息的责任主体界定为企业管理当局,这对改进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目前现有的经济运行方式下,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当局,受到来自各级政府的干预程度较大,但政府部门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责任主体不明现象,仍然存在。 即便明确了责任主体,但现有法律制度对民事赔偿责任的限制,客观上起到“保护”责任主体“造假收益”的作用。这从中国证监会事后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以及资本市场上红光实业的股东起诉红光公司而不被受理也可得到支持。其中,中国证监会本身是一个责任主体乳但它不仅不需要承担责任,反而以一个超然的权威机构身份,处罚红光实业及相应的中介机构。对红光实业的经济处罚(罚款100万元),实际上是对红光实业股东的处罚,而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是最终的受害者,他们不但投诉无门,还要代人受过——承担红光实业管理者的错误而导致的罚款。这样的一个制度安排,必然诱导更多的公司想方设法通过“包装”等手段上市。 当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责任最直接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起逐步被强制要求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的机构,这将大大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风险意识。同时,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不断颁布,也为注册会计师完善职业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供依据。可以推测,2000年起,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提供过程中的“不良”作用的程度,会越来越低。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债权人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负债融资不仅仅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它还具有重要的公司治理内涵。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分别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债权作用的全过程中对会计信息质量发挥有利的保障作用。改善制约当前我国债权人治理机制有效发挥的因素,将促进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债权人 治理机制 会计信息质量 一.债权人治理机制 企业的发展规律表明: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渠道才能更好的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关资料显示,在目前我国所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债权人的出资额远大于投资人出资额(表现为产权比率的平均值均大于1 ,总平均值为1. 7388,在中小型企业中更是高达2. 2739 和1. 9885 之多),债权人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资源,甚至远远超过了所有者。 负债融资在资本结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这一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两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一方面,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即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规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即控制权机制,两者形成债权人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而公司治理又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强化对于保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根据金融契约理论,债权人对公司息税前收益享有固定要求权,即按照债务契约要求债务人偿付固定金额的利息;而当企业的盈利不能支付债权人的利息费用时,债权人主要通过破产程序或重组手段取得公司控制权。按照负债融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程度,可将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作用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前监督 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上,首先债权人可以起到监督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一旦负债融资形成,当公司需要再融资或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出现债务契约中所规定的限制情况时,债权人便有权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强制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当发生实收资本减少等特殊事项时,也有义务做出信息披露。债权人的这一权力促使企业不定期的披露其财务信息,增加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加大了会计信息舞弊的难度,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中激励 根据债权人治理机制的激励作用,负债融资通过增加经理人员相对持股份额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进而降低成本,对公司平时的管理决策产生制约作用。这将促使经理人员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当然,这一作用产生的前提在于经理人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票。 其次,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由于考虑到存在借入资本,一部分现金盈余必须用来支付利息费用,减少了企业可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因而减少其投资选择的空间,抑制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企业对投资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将更加谨慎,同时在经营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也更加稳健。实证研究证明,债务比重高的公司相对债务比重低的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更趋稳健。由此,会计信息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三)对公司信息质量的事后约束 当企业违反契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理抵押资产和迫使企业破产等制约性方式行使权力,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债权人拥有控制权转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经理人的会计信息舞弊行为。 首先,会计信息舞弊行为多发生于企业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时,经理人往往为了避免破产发生或自身利益损失,通过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来达到上述目的。即使在企业经营困难,停业清算对股东更有力的情况下,经理人往往仍希望继续当前的企业运营,保持自身的地位和权利,通常运用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段来实现。而此时股东却无法通过建立在现金流量和投资费用基础上的契约来消除这种现象。但负债融资则使得债权人在现金流量不佳时有权强迫经理人进行停业清算,终止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继续。 其次,当企业破产、进行资产处理和接受转移控制权时,债权人必然要求对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真实的反映和清查。此时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动机较少,在多方监控的约束下,会计信息将趋于真实的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制约债权人治理机制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在债权人对会计信息发挥监控职能时,公司法仅仅规定在发生重大事件如分立、合并、实收资本减少及破产时,企业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债权人仍处于被动的被告知者地位。因此,应适当扩大债权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控权利和范围,一方面可增强债权人治理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企业内部监控的力度。 (二)破产机制不完善。当前公司的破产清算通常由作为公司大股东的政府机构主导,而不是由债权人主导,债权人的约束被软化,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通常,当企业业绩优良时,股东应当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而当企业处境艰难时,则债权人应当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因为此时在干预企业方面债权人比股东更为积极主动。这将有效的避免企业在经营严重亏损时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倾向。当企业出现不利的公开可观测到的收益信息时,将控制权转移给债权人就显得更加必要。然而,当前我国的破产机制不够完善,致使控制权的有利转移受到限制,无法及时有效的发挥债权人的积极作用 (三)银行作用发挥不够。银行作为特殊的债权人,在介入和推动会计信息质量上具有天然的动力和优势。银行既是企业负债融资的主要来源,又可以成为债券发行人,与企业具有重要而紧密的关系。此外,银行也有别于一般债权人,对于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等具有更敏锐的洞察力。我们可以借鉴日法德等国家的主银行制, 也可以借鉴美国通过“银团”方式,使银行取得对企业直接的、局部的和短期的控制权,促进银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发挥。 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控制权相机转移制度,以及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等方式,可以使得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得到确认,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时,债权人治理机制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此外,发挥银行的债权人治理机制效应有利于建立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环境,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四.从监管到制衡,促进共同治理 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治理战略由监管走向制衡。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单边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由监管走向制衡,形成了当前会计信息质量治理的趋势。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把董事会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而不仅仅是单边治理意义上的股东人,其责任是使企业资本的价值得到保护并实现不断增长,并使得企业经营成果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从而使得董事会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方面更具效率。在共同治理模式的框架下,运用相机治理机制发挥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提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措施。
工程建设类论文: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探讨 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降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来规避公开招标。 2.未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邀请招标,同时在邀请招标过程中,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是招标人特意安排的。 3.招标公告没有在指定的媒体上;资格评审标准中有限定条件;对获奖项有针对性、指向性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单位有地域歧视;所设置的商务条款或技术条款存在歧视性。 4.在开标时未按招标文件中对开标完备性检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做审查;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私自抽取专家,并弄虚作假;评委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的单数,且经济、技术方面专家未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表带有意图影响专家、评委的倾向性意见;在决标时没有充分的理由,用备选中标人替代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中标。 5.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附加条件;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而另行订立附加协议的(俗称阴阳合同)。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单独为特定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过程中与特定投标人就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进行谈判;泄露标底;透露评委名单;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彼此达成协议,采取轮流坐庄中标或借用资质进行围标,损害招标人利益,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 二、解决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问题的对策 1.加强立法,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的颁布实施为招投标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指南,但应在立法上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其犯罪成本,现行的法律对招投标违法犯罪的量刑较轻,对违法人员的威慑力不够。在经济处罚方面,违法成本过低,如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6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标机构违法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各部门要尽快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行政法规,增加违法者的风险成本,从而有效预防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加强招标人管理一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当前普遍执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进行组织上的改进。在项目法人组建的同时,组建一个由业主纪检部门、水利行政部门纪检人员组成项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项目的整个招标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纪检委成员最多二年换一次,保证业主的整个招标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一同出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人行为规范,规范从工程招标、招标条件准备、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受标、评标、开标、定标等环节形成完整行为规范,在制约中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加强投标人管理对投标人要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设立诚信等级制度,形成详细的诚信评判体系。招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国家建立诚信制度。对严密控制围标、陪标、挂靠等行为,特别杜绝高资中标、低资进场、无资质施工的乱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有很强资质的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监理的公司前些年都是国有公司转制形成的,这些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人在权力运作中很容易形成利益链条。对缺乏诚信,允许挂靠的单位要纳入诚信体系予以严格的监督和防控。 4.加强各方主体的教育和培训徒法不能自行,任何一种制度和规范都要在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标人,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极强的责任担当意识。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投资多来源于财政投资或银行贷款,项目本身与项目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投标方是权责利相统一的完整的市场主体,在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前提下,投标方往往使用各种手段规避法律约束,容易与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产生各种灰色利益关系。这就需要加强项目法人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以及为人民利益负责的责任意识教育,在制度中教育,在教育中完善制度,形成良性的循环。 5.加强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政府监督的方式是备案:即招标前接受招标报告、招标后接受招投标情况的书面 总结报告。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这些规定都赋予了管理部门一些责令改正和宣布无效的权利,但没有规定任何监督部门的责任,对备案报告可看可不看,对招投标活动可参与也可以不参与,工作的随意性很强,没有任何硬性的考核指标,导致或干预过多,或工作流于形式,不作为思想严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虽然对政府监督部门违法乱纪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法律的真正威慑还在于得到切实的执行。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和以后的六项禁令为中国的反腐点燃了星星之火,2013年中央以壮士断腕反腐的决心,给各级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强烈的震慑,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政府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够更有成效。 6.加快推进电子评标,网络远程评标系统建设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投标方式。在电子化招投标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评标专家、监管机构处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上,实现从网上报名到合同备案的全过程阳光化操作。其中在计算机辅助评标过程中,减少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确保了计算最终结果统计的准确性,保证招投标过程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等虚假招投标现象,实现了办事的公开透明和高效廉洁,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自从1999年颁布以来,我国实施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已经有十二年,201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5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6,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水利建设的发展黄金期已经到来。特别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把水利建设提升到全国的高度,让我们水利建设者们更感责任重大。要更合理的把建设资金投入到水利建设当中去,招投标这一关至关重要。只有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选择资信良好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施工单位,才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有序、高效进行。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析工程建设中的挂靠行为及治理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现象,即所谓的“挂靠”, 挂靠不属于法律概念范畴,它是人们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加以概括和提炼后形成的一种形象称谓。现实中,挂靠行为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危害极大。本文试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单位的挂靠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挂靠行为的界定 “挂靠”,即“挂靠经营”,具体到工程建设领域中,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资质的企业称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活动,由此看,“挂靠”与“借用”实际为相同的概念。 “挂靠”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挂靠人没有工程施工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二是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三是挂靠人一般采用借用、租用被挂靠人经营资质等手段,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投标、订立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但被挂靠人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仅有形式上管理,不承担实质性责任。 结合挂靠行为的特点可以推定,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认定是挂靠行为: (一)以转让、租借、买卖或以交纳管理费等方式获得使用他人资质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并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承揽工程的; (二)投标保证金从非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三)投标文件及技术性文件由非投标单位编制或由非投标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的; (四)投标或承包工程单位使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技术、质量、安全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为非投标单位的注册人员或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五)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不在投标单位核算,而实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支配和独立核算,且项目负责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六)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或严重缺岗,而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二、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 1、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但相应的施工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多,而由于利益的诱惑,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也涌入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或低资质施工企业为求生存发展,必然会采取包括挂靠在内的各种手段承揽工程。 2、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现有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操作细则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都对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给予了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但都是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相关配套性的解释,更未对挂靠行为作详细的、可操作性的界定,而现实中的挂靠行为又形式多样,直接导致认定困难、处罚难度大的局面。 3、监管手段落后,打击力度不大 挂靠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极易规避监管,现有的监管体制存在缺陷,加上手段落后,无法有效应对挂靠过程中一系列隐蔽操作手法。再者,由于对挂靠行为调查取证难、认定难的原因,现实中查处的案例并不多,难以给挂靠行为有力打击。 三、挂靠行为的治理对策 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很多,要根治这个顽疾,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创新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部门众多,有水利、交通、房建等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地通常还设有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上述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交叉现象,看上去大家都在管,其实都管不好。为方便协调、提高效率、增强合力,应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成立一个综合的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的职能部门组成,以解决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市场及标后的日常监管。 (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1、明确挂靠行为的认定标准。为更好 防范和打击挂靠行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挂靠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并细化认定标准,对相应法律责任作出配套解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应操作指南,以指导基层的实务操作。 2、实行严格的押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作特别约定,严格实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押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由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暂押施工企业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主要人员的证书,项目工程量完成80%以上方可退回。 3、实行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制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员工的社保不能同时由多个单位缴纳,且在国家社保机构有备案可供查询,社保证明是员工与公司关系最真实的证明。如果投标单位不能提供社保证明,应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员工与公司关系的书面材料,如果中标,应将其作为标后管理的重点监控对象,查实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4、实行往来资金从基本帐户出入的制度。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帐交付,退还时也只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且所有工程款均进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不进入其开设的临时帐户,这是借用资质人和借出资质人所不愿意资金出入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三)细化措施,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挂靠行为的隐蔽性非常强,尽管招投标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把关,但许多挂靠行为依然难以发现。如果在施工环节能严格进行标后管理,挂靠现象往往能浮出水面。 一是强化监理履职。目前,监理单位履职普遍不到位,缺少对监理的有效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及考核机制,如施工企业出现挂靠行为,而监理单位有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是实行指纹考勤。在招标中文件中明确约定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的项目管理人员实施指纹考勤制度,并建立指纹档案,规定在岗天数,作为企业诚信履约考评的依据和合同解除的重要条款,并由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对其是否在岗进行跟踪督查。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抽查。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进行日常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加强抽查,发现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到岗到位不正常时,先按“双公示”制度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进一步认定。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挂靠行为 查办案件是打击挂靠行为最有力的手段,成功查办一起案件,能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成立高效统一的案件查处机构,由统一的监管机构牵头,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监察机关参与,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或群众举报,对工程招标和施工中的挂靠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挂靠行为的隐蔽性、取证难且当事人大多非公职人员的特点,应强化公安部门在案件查处中作用,由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挂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五)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形式对挂靠行为当事人的震慑力并不大,应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依托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后,没收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被挂靠人记入黑名单并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披露,停止其1至3年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谈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难点问题及治理对策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在为我们通常说的吃“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有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等表现形式。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到来,商业贿赂广泛盛行在各行各业,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而且往往披着“正当”商业回报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普通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和秩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它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必须得到根本的遏制。 建设领域交易链条比较长,上游是业主、发包商,中游是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下游是一些劳务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等。一般说来,处于交易链条上游是的强势者,它就容易受贿;下游是弱势者,它就只能行贿;承揽到施工任务的承包商地处中游,既可能行贿,也可能受贿。 施工单位,有很多机会与建设方、业主、监理、分承包商、物资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业务和工作关系,商业贿赂有其生存的土壤和条件。本文仅就施工企业为获得自身合理利润迫不得已向业主、监理、设计采取的不正当商业交易作一简单剖析。 一、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状 (一)承揽项目和招投标过程中 在工程项目招标中,一些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一些施工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取贿赂。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 施工企业签订一项总包合同一般要走过获得信息——项目跟踪——疏通关系——建立信任——确定招投标价格——中标开工的诸多过程。“狼多肉少”的市场现实让很多施工企业饥不择食,甚至不择手段。为承揽到一个工程项目,大多施工企业要费时一年或几年时间去跟踪信息,投入几万或几十万的费用去疏通各级关系。在这些环节中,商业贿赂应运而生。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 由于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业主片面追求投资效益,在设计、设备制造费用一涨再涨的情况下,不得已将不断降低工程造价的压力转嫁到施工企业身上。招标方(代表投资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压价的手段一般有三种:一是以初步设计文件和初设图纸为依据,并根据批准概算静态值下浮一个较大比例确定出招标标底,要求施工单位总价包干,且不调材料价差。概算中的材料价格与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价格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本应在预算中予以追补,然而,业主不但不追补差距,反而不断压缩工期,更加剧了施工企业增大施工成本。二是让各投标方先报价,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招标标底。从表面上看,标底价是投标方报的,似乎很公平。但业主们都知道,投标方为了中标,竭尽所能在投票价格上下功夫,所报价格往往比概算低得多,招标方更是有利可图。三是直接采用最低价中标,迫使投标者不得不忍痛压价,一般比合理价格压低10%以上,甚至还有压低至20%左右的。 即使这样,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中还会有一些设计变更、不可预见因素或合同未包含的工程量以及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等等,这些情况按规定也应该办理相应的签证等手续,以适当增加施工企业收入,但由于业主或监理对经济利益的过分注重,致使提高工效的设计优化、正常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审核、工程量的核实以及上下工序的验收等,这些正常工作也迫使施工企业通过或重或轻的商业贿赂行为来实现。 (三)工程竣工结算时 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方把“粥”煮得很稀,让“饥不择食”的建筑施工企业喝进的“粥”不少,但能吸收作为企业“营养”的并不多,致使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连连下降,甚至还出现个别企业在某些工程上干得多亏空越多的反常现象。 所以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不做最后一博,所花费的力量和费用甚至高于承揽任务和招投标时。通过商业贿赂,取得发包方负责人和结算审核人的认可,将一些人为因素较大的索赔、价差调整、零星工程量估算等归入囊中,达到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增加,实现工程最终结算的合理价格。 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昭示出施工企业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隐痛,太多的不得已。 二、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难点 据统计,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这足以证明商业贿赂的隐蔽性。施工企业更是将商业贿赂隐藏于人情往来中。许多商业贿赂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的贿赂倾向并不明显,完成的商业交易并不能与他们之间的“回扣”往来完全对应。比如,很多交易双方的当事人原本就是熟知的或者很要好的朋友,在没有进行经济业务交往活动之前就素有礼尚往来和感情联络,当他们之间因某一工程建设需要发生了商业交易之后,很难正确区分和明确办公室他们的礼尚往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知晓商业贿赂的人员很有限,除高层几个主要责任人,还有或许就是秘书、财会人员、驾驶员了。但他们之所以参与这些,往往也是很会“意会”领导的暗示,悄无声息地变通处理相应费用,让财务账面合理合法、不留痕迹。再者,作为施工企业内部,即使有人知道内幕,但都会认为仅是对业主、监理或设计方的正常交往,是为企业好,为职工有“饭碗”,为施工顺利开展,所以也鲜有人站出来揭露。 类似这样的灰色地带,为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存在提供了相当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了执法机构难以进入的沼泽区,为治理商业贿赂带来了相当多的难题。 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对策建议 当商业贿赂已经变成行业的“潜规则”,施工企业自身无力对抗的时候,当人们对其几乎快要习以为常的时候,国家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号角吹响了。建设系统更是重拳出击,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尽管施工企业在整个建设领域链条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多样的,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对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来讲,起着主导作用的外部环境。 (一)出台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在我国,目前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有法律规定,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对产生商业贿赂的外因的治理,政府和社会起主要作用,主要是积极配合整个社会转型,逐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反商业贿赂法》应集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于一体,对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责任。现实中,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变幻多端,且不断翻新出奇,法律要避免商业贿赂变换形式逃脱处罚的可能性,对不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作明文规定,除明文规定之外的所有行为,皆构成商业贿赂。 加大审计力度,增加对公司会计账目管理方面的责任规定,建立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商业贿赂虽秘密进行,但知情人肯定有,比如会计、出纳、审计人员。法律应严惩一切做假账的行为,倡导对知道或应该知道的商业贿赂行为不报就是犯罪;对行贿受贿双方主体及知情人,任何一方只要举报,就可豁免刑事及行政责任。法律必须提供举报人无罪和对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制度、保护制度。 (二)以合理价格中标来保障招标投标的公正公开 虽然中国的建筑市场很大,但建筑企业鱼目混珠,导致竞争十分激烈。建筑业目前还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产业,它对资金的需用量和对技术的要求应该说还不是太高。国家应该提高建筑公司准入门槛,将那些非诚信经营、社会责任感差、技术力量弱的施工企业淘汰出市场,使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最低价中标虽然是我国工程招标市场的发展趋势,但在市场条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法必然导致企业不惜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恶性竞标。目前市场上很多的项目实际中标价已经严重低于成本,其带来的后果只有两个:要么是企业长期亏损经营以至破产倒闭,要么就是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 我们强烈呼唤符合中国特色的“合理价格中标“办法,而不是弃最低价中标而不用。根据中国国情,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香港等的成功经验,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业改革大方向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一套严格的资格预审担保制度、分等级投标制度、工程担保制度等。采用缴纳巨额保证金制度,不仅投标前缴纳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还要缴纳报价30%的中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给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以公平合理的中标机会。 招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业主标底,并控制标底的合理性,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有效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尽量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科学设置投标程序。 (三)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操作的成本 形成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让违规操作、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付出应的代价和惨痛的教训。 (四)鼓励并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构建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体系标准,制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系列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据国际权威机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商业贿赂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商业贿赂是一剂腐蚀剂,是对市场经济和财富伦理的一种扭曲。商业贿赂小则影响职工的利益和前程,大则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于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声誉和形象。工程建设行业是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家在行动,社会在关注,行业在治理,人们期待着企业和职工依法经营,诚信工作,追求和享受阳光下赚钱的最大利润。 工程建设类论文: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探讨与思考 [摘要]通过对青海省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调查,指出民和县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提出了一些有关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了针对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的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建设 工程管理 探讨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在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情况,特别是1999年以来民和县出现的大面积干旱,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且工程形式多样,管护好工程,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是保障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一、目前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 了解我们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将促使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监管、健全体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水利建设变成真正的阳光工程、便民工程。 二、全面加强对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同时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1.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内容广泛,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面发展。 2.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依据。民和县近几年结合实际情况,正在认真编制《民和县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此,要求地方如打井、建坝、扬水、拦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首先申报,对工程地点、规模、投工、投资计划等,由乡(镇)水管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4.建立施工准入证制度和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准入证是指具有一定的水利施工技术和条件,达到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才能准许其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种制度。以取得水利施工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施工人员为标准确定,施工准入证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质监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质监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配合质监员对工程各个部分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如设备、水泥、钢材、试件、试块等能验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双方共同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保证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为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检验提供可靠真实依据。 5.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报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汇总的真实完整资料一套备案。地市县水务局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对年内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对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凭验收证明兑现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强宣传,形成一种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社会风气,对未按建设程序施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相关智能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和备案,特别是不按有关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三、全面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优质合格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完成,为农业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要使其长期充分地发挥其经济效益,作为以后水利工程建设起到一个参照示范的作用,加强对已有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就显 得尤为重要。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首要是加强《水法》的宣传,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的同时,也要防止少部分惟利是图的人为破坏;其次是工程建设工程没有主次,每个环节都很重要,特别是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一定要保证,如小型水库的泄洪口等。 2.内业资料管理。关于工程管理的标准、规定、法律等资料必须齐全;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应立项建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项检查记录资料也应当妥善保存。 3.工程设施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已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型项目的设施管理安全。 4.经费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目前民和县乐平部分乡镇成立了“理事会”,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经费,做好项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根本是质量问题,要确保建设优质的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防止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证其成为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优质工程;同时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做到不出纰漏不出事故,使工程项目能够充分长效的发挥其效益,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工程建设类论文:工程建设的应用及改良 1围堰建设施工流程 木桩长6m,直径20cm,间距50cm。由于木桩入土较浅,拟用人工将木桩打入淤泥层中。人工堆码装袋粘土:由于施工现场都是垃圾及杂填土,围堰所需粘土采用外购黄土,粘土由卡车运至现场后即组织人工装袋,装填量为编织袋容量的2/1~3/2,袋口用细麻或铁丝缝合。砌筑时将土袋平放,上下左右互相错缝堆码整齐。水中的土袋用带钩的木杆钩送到位,层层堆码,逐层加高至顶面标高。钢板桩支护:堰体内侧坡脚处打一排6m长间隔10cm的刚板桩,实测实量淤泥深1.2~1.5m,水深0.6~1m,实际钢板桩入土深度5m。用土袋填充堰体育钢板桩之间部分,可以起到防止围堰滑移的作用,以确保堰体的稳定性。施工方法是先将水抽干,然后清淤泥,整理一条能走挖掘机便道,最后打钢板桩。 2水利工程钢围堰的安装 水利工程在建设施工之前需要进行钢围堰的安装,因为此过程能够有效的强化围堰的使用质量,提高围堰在防水、防渗漏、防冲击等方面的性能;是在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施工措施之一。首先,根据钢围堰的强度以及防水要求进行场外的铸造与焊接,铸造与焊接过程主要以钢围堰箱体外壁的施工为主。在焊接完成后需要进行包括承压、密封、强度等指标的测试,测试完成后进行拼接紧密度测试,测试无问题后运输到施工现场。采用吊塔进行下降施工。并要求其垂直与钢围堰的固定平台。在位置校正之后对钢围堰进行固定处理,之后完成钢围堰箱体的焊接。焊接施工过程中应该采取双面焊接,双面密封的基本原则进行。其次,在焊接完毕并检测无问题后,需要对钢围堰进行入土处理,可以采用抽水负压以及重力自然入土等方式,具体依据施工现场的土体条件为依据。最后,需要利用外力对钢围堰第一部分进行入土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了入土姿态以及入土深度等环节,需要达到后续施工的标准。并在整体施工过程后对其效果进行检测。根据土体条件确定具体的入土深度,避免后期钢围堰的自然下沉。 3围堰技术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改良 围堰技术在建设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较大的进步空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围堰是可以进行组装、拆卸的一项工程原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围堰过程的发展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围堰技术的使用也进行了优化改良。 3.1钢围堰拼装施工要求 1)在拼装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统一的焊接处理。并在入水之前对焊接强度进行检验。出此之外还需要对焊口进行煤油的渗透测试。通过测试找到焊口的缺口并采用焊缝铲除,重新焊接的方式进行补救。2)在相邻的钢围堰空间箱的对接方面需要保障外板的对接准确,两者的误差需要小于1mm,并在焊接之后保障焊缝小于2mm。 3.2基于质量要求的施工改良 根据钢围堰的施工重点对施工技术的改良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钢围堰安装过程的改良以及钢围堰下沉过程中的改良。在钢围堰安装过程中的改良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在钢围堰的外围钢板拼装过程采用逐步焊接逐步检查的方式进行,采用相邻钢板检测与总体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相邻钢板的焊接过程中进行初步固定,固定后分别对角度、水平、纵向垂直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后方可进行焊接处理,焊接过程应该进行复查。2)对相对钢板的固定需要进行平行检测,平行检测可以通过电子定位以及分角仪进行确定,检测无误后方可焊接。3)基于力学分析确定起吊点位,尽量保证基于对角线的多点平衡起吊方式,并用铅锤等手段保障起吊的钢围堰总体姿态。在钢围堰下沉过程中主要通过如下三个方面进行技术改良:1)对钢围堰内部空间的水位以及水量即时检测,由于水量的增加容易对钢围堰底部的入土部分造成压迫,进而影响入土姿态,对于水量的增加可以采用单方向排水以及抽水等方式进行处理。2)对钢围堰底部需要进行排泥处理,排泥范围以及强度需要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设定,无排泥环节容易造成钢围堰姿态异常或者入土困难等问题的出现,过度排泥则容易操作钢围堰根基不稳降低防水效果等问题。3)此外在吸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钢围堰的泥重指标以及泥重平衡,避免由于不平衡而造成了压力分布不均匀而导致的钢围堰姿态异常。围堰技术的使用促进了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良好发展,作为水工建设中一项基本的保护性措施技术,围堰技术的良好应用能够有效的保障水工建筑的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隐患,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飞跃,围堰技术在未来的使用中依旧存在着巨大的改良前景。 工程建设类论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交通事业也要与时俱进,积极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高速公路建设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交通基础设施,随着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网日渐普遍,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也逐渐受到重视,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问题有关内容进行论述,从而进一步探析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安全; 中图分类号: U412.3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公路建设事业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事业,自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积极大力发展公路建设,至2008年为止,我国的高速公路的里程为6万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不仅为经济的全面腾飞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而且在改变人们生活水平,加强国内交通运输,工业产业化布局等多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发挥作用的同时,高速公路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日渐在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自身的范围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员数量过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对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关注。 一、现阶段我国告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综合素质差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业,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加上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也不了解,这也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在机构设置上比较薄弱。 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出台,许多项目已经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但是也存在个别现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追求资金投入的最小值,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项目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难执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识匮乏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借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作为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在整个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内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个施工程序不仅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当地交通部门的项目要求,而且还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不仅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且要从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规划施工的相关内容,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施工中使用的危险性物品及措施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而且要明确各岗位及部门之间的安全配合与责任分工,做到安全问题,人人有责。 2、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在专业技术上要进行培训 加强建筑安全工作培训,确保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在技术上和安全观念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技术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对工程中重点环节的施工的安全问题要重点管理 例如隧道、桥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险系数比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门应对其指定具体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的审查和认真落实。 4、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体系和奖惩制度 不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应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救援演练,加强施工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掌握,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事故的时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扩大化,将损失降到最小。另外,对安全问题管理较好的组织部门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形成有效地奖惩体制,按时考评。 三、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断形成。最好依法监督、安全管理,在当前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在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贯彻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问题,完善工程安全监管的体系。从建设单位开始,包括项目业主、监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责,参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和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总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谈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摘 要:黄河流域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是沿黄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产物,也是河道主管机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文阐述了黄河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几点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非防洪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和建议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快,缩小黄河两岸的差距,加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客观要求。因此,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当前黄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水行政执法能力弱化、运营中失管等问题,是当前河道主管部门面临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桥梁、缆线、管道及各类建筑物等,大量的桥墩、承台等构造物布设在河道内,长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况,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减,防洪安全存在各种隐患。而且资料申报、审查、管理比较混乱,施工过程监管困难,验收后运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预下,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随着河道内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实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高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 河道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强化资料审查、转报的管理,明确河道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 1.1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开展状况 针对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的特点,河道主管机关对已建、新建项目,做出具体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1.1.1 对于新建项目,主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入手,按照《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对其报送的技术性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探讨建设项目长期占用河道及影响防洪工程抗洪强度等诸多事项的补偿救助方案,明确建设方应履行的防洪义务并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落实,以便事后操作。如滨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工程,该项目建设前期黄河部门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黄河大堤绕行线路维修养护协议、河势及河道工程观测协议、工程占用黄河淤背区补偿、河道工程抛护加固协议、施工场地清理协议以及临时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协议等6项协议,同时,就长期占用河道补偿、应履行的防洪义务等项目达成共识,并交纳的一定的保证金。 对一些没有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处理,责令其补办申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建设,或者依法清除,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 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监督检查施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已建项目多是指《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以前或颁布初期所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监察机构不健全,相关工作未能开展,主要依靠各级政策约束建设单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对于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这类项目由于建设时没有相关协议,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及行政干预过大等,实现对其规范管理难度极大。 1.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取得的经验 自从1997年开始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来,虽然离正规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经验的逐步丰富、素质的逐步提高,积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1.2.1 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年来,随着黄河部门各级别培训班的举办、各兄弟单位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加入等,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或转报、转批、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1.2.2 积累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经验。能够有目的的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不断的总结,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够量化,并提出具体合理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 1.2.3 逐步落实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 目占用黄河工程补偿费及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相应义务。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各类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提出了黄河工程占用补偿、日常维护补偿等补偿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从实际意义上弥补了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续发挥获得了资金支持。 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黄河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制约了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2.1 法律法规不完善,条文不具体,可操作性较差 目前黄河水行政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补偿费只说明了建设单位需要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无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2.2 对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目前黄河水行政执法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必须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3 行政干预和权大于法的现象仍阴霾不散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比如滨博公路大桥、滨州公铁两用大桥等。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道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完成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置。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2.4 项目建成后管理难以奏效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2.5 工程废弃后拆除责任无法落实 建设项目废弃后,由于拆除费用难以解决,建设单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单位又没有制约措施,废弃工程带来各种防洪隐患。如穿堤输油管线废弃后遗留在大堤、河槽内,对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给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因素。 2.6 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黄河部门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2.7 上下级标准不统一 在对一些项目影响防洪的标准上,黄委、省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造成了基层单位管理的被动。 2.8 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随着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管理任务日益增加,包袱越来越重,当前防洪工程都没有足够的管理经费,更谈不上拿出资金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 针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水法规知识,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争取他们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3.2 成立专门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 根据《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监管为目的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能够得到及时审查、转报和批复,使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3.3细化法规条款,完善办理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对有关建设项目许可的法规要制定实施细则,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要细化,各种补偿标准、抵押标准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3.4上下一盘棋,标准统一、口径一致 从黄委到基层,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大原则上标准要统一,口径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规管理项目,树立河道主管机关的权威,确保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3.5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专题交流会等,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和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3.6 提供管理经费,更新设备 目前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经费不足,建议建立专项管理经费,更新监管设备,确保黄河河道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工程建设类论文:谈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的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人工管理已经不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主的管理方式盛行起来。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可以对水利工程进行综合性的调整,保证它的整体性能。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意义重大,由此可见,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的探讨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广泛涉猎到不同的行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在进行着转型,由传统的人工管理向现代的自动化管理过度。与传统的人工管理相比,现代化管理加强了重点工程建设,与此同时,也加强了非工程型建设。灵活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建立相关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效率。 1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状况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以人工管理为主,即把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作为基础,把传统的通信技术、机电设施作为基本手段,依靠人工测绘,完成工程建设管理的图表绘制、数据采集,依靠人工计算的方法,进行控制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及时水情和工情调度指令。到90年代,计算机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得到了初步应用,只作为一种额外的辅助工具,进行通信联络、文字编辑、图表绘制和打印输出工作,由于普及的力度不够,计算机技术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2 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措施 2.1 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管理工作最核心的环节,具有很高的相关技术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大致上包括工程应用、工程养护、工程维修、工程观测和工程防洪。 水利工程作为河川径流的调节器,与河川径流联系紧密,并且两者都具有复杂多变性。然而,由于季节和地形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河川径流变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就决定了水利工程也会在相应的范围内变化。工作人员就可以根据水利工程的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的应用,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利工程的检测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最基本的工作类型。水利工程建筑物的变化具有不稳定性,有时会呈现一定的规律,有时则会变化无常,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测,及早地发现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国家相关的水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义务,因此,在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排查出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做好防洪除险工作,降低洪水带给人民和国家的损失,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2 计划用水 水利工程是蓄水系统,它为生产建设储备水源和调度水源。相关的部门在用水前,依照水源的情况、水利工程情况、生产用水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做好输水、引水和调水工作。编制的用水计划,要因地制宜,形式简单,操作方便。 渠系测水是灌溉地区实行计划用水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水源的浪费,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测水工作能够验证用水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效地调控水量,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可以改进用水计划,使用水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水源从水利工程引向灌溉区的时候,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一部分损失。因此,减少渠道水量损失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比如说实施轮灌、改善灌水技术、严格控制水量、增设渠道防渗措施等等。 为了确保用水计划的合理性,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的时候,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根据灌溉区的特点进行灌、排和盐碱地的改良工作。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要综合分析水分、气候和农作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各要素的因果联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实现农业的增产。 2.3 组织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组织为了协调用水单位的利益关系,要构建专业的管理机构,并实行群众性管理,合理使用水利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水需求。相关的部门要依据上级的指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的组织机构,打造一个专业技术强、管理效率高、道德素质高的管理团队,做好各项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管理团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素养,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具体的管理制度,在用水管理、经营管理中发挥潜能。 3 结论 总而言之,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保证了水利工程的整体性能,通过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及早地找出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相关的部门制定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解决措施。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工程建设类论文: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 交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尽管交通主管部门采用种种措施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然而由于市场开放程度空前、工程项目繁多、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等等因素, 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问题进行了反思,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关键词:交通工程;市场招投标;思考 一、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重要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在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招投标时,严格履行相关的规定,切实遵守相关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招标的基本特点就是公开、公正、公平,通常情况下,在经过激烈的竞争以及严格的审之后,我们能够筛选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与供应商。一般情况下,招投标的透明性可以比较效地避免黑幕交易以及腐败行为,最终也可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二)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 公开集中竞标能够让大量的投标人充分开展竞争,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情况下,可以让招标人能,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确保投资的合理使用以及节约资金,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三)增强竞争意识 招投标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参与投标单位与供应商的竞争性,提高自身的竞争意识,促使他们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增加科技投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来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走形式,存在不正当交易 有些单位不愿意招标或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有的项目从招标程序上看,从招标到开标都能按规定操作,表面上投标单位谁最终评分值高,谁就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这“明招暗定”的现象。既要得到工程,又要把得到的工程看似合法化,只有在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虚假招标是以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而实际上却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领导指令交易”、“权钱交易”、“关系交易”、控制评标(评分标准、评审过程、评委人选、实施差别待遇等)。对包括按法律规定采取必须的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有的将项目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关系和金钱交易;有的直接就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或者议标缔约;有的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方达成利益共享的默契等。 (二)程序不规范 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参与招投标的各个单位或部门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手段实现自己的目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常避开规范的运作规程,进行各种暗箱操作。 1.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已确定了中标人,就会运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这一意图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比如:招标单位其实已经就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于是招标方就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获奖情况等要素,设置一系列有利于意向单位中标的评标办法、评标指标。 2.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而赚取利润,会用尽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就私下串通几个投标单位为其“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陪标”。这些陪标单位要么将标书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标书的要求进行编写、要么就是连投标资质都达不到,甚至做出明显开标后是废标的资料等等情况。自然地,这些投标单位很随意地就被淘汰。 3.同时,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机构时也是煞费苦心,那些不听话的,不能充分贯彻执行招标人意图的的招标机构肯定不能选用,这样的话,招标为了不得罪招标人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为实现招标单位的愿望,投其所好,充分理解和贯彻招标单位的想法;(三)地区或者行业垄断 根据笔者的经验,部分地方对外宣称是公开招标投标,但是部分招标单位考虑到评标困难较多(尤其是在参与单位较多时),往往只会选择几家自己熟悉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例如本行业的单位、本地区的单位或者特殊关系单位等等,甚至出现了某几家单位“轮流坐庄”的奇怪招投标现象。 (四)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通常会用投标保证金的名义对投标单位收取较大数额的押金,并约定在投标结束之后归还给投标单位。但是招标活动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往往导致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特别是些BOT项目,业主往往是按投标保证金的最上限收取,无形中增加了投标单位的资金负担。 (五)评标不公正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不公正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评标办法要求技术标的比例高于50%,但是因为技术标的评比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此,曾经出现过部分评标小组暗中操纵评分,一致给某个投标单位高分或低分,使其得标或者失标。 (六)挂靠现象普遍 我国建设市场管理的规范化与法制化提高了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因此,部分施工队伍为了中标常常会挂靠高一级施工企业;部分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挂靠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挂靠问题常常导致中标项目的施工质量低劣,一旦出现问题,被挂靠单位和挂靠大内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进度。 三、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的主要对策 (一)重视教育,构建自律机制 首先,强化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把思想道德意识转化为持久且坚定的信念,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其次,构建自律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尤其是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普法宣传,利用法律的威慑力和自身的约束力构建自律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监督方式 由于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还不可能达到高度自觉的境界,加之现有的制度和规定本身还不够完善,使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从而使得国家的法规和制度难以贯彻落实,给违法、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3]。因此,要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不仅要建立一套有效保证招投标制度落实的管理机制,而且要从根本上改革和创新监督机制和制度,以斩断腐败滋生的根源,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4]: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合协调制度,发挥检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二是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从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勘查 设计到招投标资格预审、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详细规定监督人员的职能及行使职能的特殊权力。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 (三)规范招标,构建约束机制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当中,必须严格保证资格预审、评审细则符合相关要求以及评分标准的保密、评标的公正合理。具体而言,首先,确保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实施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其次,保证评标场所、编标地点地临时选定以及评标人员的临时抽选。最后,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封闭场所;禁止编制标底的工作人员、招标评标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中介人员进行私自、单独地接触;禁止未经允许把封闭场所内的任何资料私自带出场外。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 一、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工程建设项目能否取得经济效益,不仅涉及项目本身,而且决定了企业筹资的规模和时间,最终将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景。 (一)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从财务的角度,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依据是:建设项目的收益超过其投资成本,就为股东创造了价值;取得的收益低于其投资成本,则会损失股东的财富。对于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成本造价往往脱离实际,其虚增工程量、高套预算定额、虚列费用等问题比较普遍,加大了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因此,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可以核实工程造价,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合理利用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是评价企业管理层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现代企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解决问题的方法可归纳为两方面:一是监督;二是激励。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就是要确定建设项目所占用和耗用的经济资源以及所带来的收益,评价企业管理层做出的投资决策是否正确,能否增加企业的价值,进而考核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有助于提高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通过实施建设项目绩效审计,一方面可以为工程项目提供所需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有利于投资方制定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对投资项目的科学管理和监督,保证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核实建设项目的造价,为其招投标奠定基础,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投资效益水平高低等。因此,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应该是工程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可分为三个阶段: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中和投入使用后的经济绩效审计,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好坏,决定了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的高低。 (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绩效审计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是否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资金是否已到位。如果开工前准备不足,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就有可能拖延工期,甚至停工,无法实现预定的经济效益目标。 2.设计和施工的招标审计。《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对于实行招投标的投资项目主要审查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合规性和标书制作的完整性,要查明建设单位是否有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通过招标审计,促使设计者和施工者在保证投资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项目的总体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 (二)建设阶段的绩效审计,实质上是核实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和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的寿命和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如果项目质量合格或者达到优良,就为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充分发挥效率奠定了基础。反之,如果偷工减料严重,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就会造成资金的浪费,直接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工程成本造价也制约着投产后经济效益的高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越低,其投入产出比率会越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也就越好。因此,建设阶段绩效审计要注重: 1.工程量的真实性审计,主要是验证其报送资料的真实程度和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基数和费率标准,提防施工单位在工程量计算中的高估冒算; 2.材料使用情况的审计,即施工单位是否真实采用所列材料的规格和数量等情况,严格审查“三大材”的高估冒算; 3.结构层次、施工工艺等有可能牵涉到工程造价的情况; 4.审计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理,选用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高套定额的情况; 5.审计工程质量,是否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可以进行破坏性试验; 6.审查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及有无挤占、挪用、资金转移现象; 7.审查索赔的合理性,应根据同期监理日志,对索赔事件的起因和责任归属进行划分,按索赔程序赔偿,不合理的拒绝赔偿。另外在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决算绩效审计时,还应重点检查影响项目成本造价的事项,如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必须变更的项目,要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条款确定变更价格,根据工程变更内容核查工程量清单,避免成本造价虚增;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补充合同;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工期执行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绩效审计。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体现在项目达到设计能力、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方面。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设计要求,迅速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投资回收期短,利润率高,说明项目的经济效益好。通过对项目投产后的绩效审计,一方面可以评价管理层的投资决策是否正确,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另一方面,可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促使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 三、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应具备的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的绩效审计是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直接目的的审计,它是从技术上、经济上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一)首先要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技术问题和指标评价体系。绩效审计是建立在许多统计分析、逻辑推理、数学模型等基础之上,因此理论创新是先导,要加强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加快审计技术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要通过借鉴国外的评价指标和我们已有的研究成果,建立适合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所需要的科学、规范、权威的指标体系。 (二)要健全法规体系,规范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内容。现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等早已颁布实施,但针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极少且不健全。 (三)要优化审计队伍人员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是审 计发展的一个新方向,但是目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多数是从会计专业转过来的,工程等其他相关专业出身的人员较少,人员知识结构单一,难以满足当前日异发展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所以要广纳工程、投资等多方面相关专业的人才加入到内部审计队伍中来,才能逐步建立起一支工程投资方面的专业审计队伍,从而造就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 (四)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而不仅仅是为监督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的监督搞好了,就是最大的服务。 (五)在现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应该抓紧建立起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信息网络成立高层次的、有权威性的管理机构,搞好信息网络和材料价格的收集整理及对外工作。 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的具体办法 一般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效果审计评价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进行,而工程项目后评价结果往往落后于竣工决算审计。绩效审计中经济性、效率性如何体现?即在保证质量、工期、功能的前提下,全过程、全方位对建设工程的投资进行控制,力求达到投入资源最少。传统的工程项目审计常把工程结算审计作为重点,结果是只能对工程结算质量进行控制、而对投资控制的范围十分有限。但是工程建设的特点是多阶段、多次性逐步消耗投资的过程,只有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持续进行审计才能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所以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设计及概算审计。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可能性极大,审计中要注重审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及对照,确保选用最佳方案。并且,对工程中选用的设备和材料要对其易用及标准性进行比较分析,把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设备及材料作为重点来审计。概算金额是建设项目在完成设计后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其准确性对控制投资非常重要。其重点在于对拟建工程的现场勘察,对原始资料的掌握和运用,充分收集信息,保证各项费用的合理性。 (二)招标及物资审计。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价格谈判的过程,其标底的审计就尤为重要,对陪标、串标等现象应提高警惕。一是要审查招标条件和招标准备,审查标底是否控制在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编制的依据是否合规,是否由有资质的机构及造价管理资格的人员编制,是否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体现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与市场实际价格相吻合,是否根据施工图编制,有无存在不从实际出发片面降低造价,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二是要审查招投标是否按“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审查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够,有无通过虚假招标,指定分包方式搞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造成工程重大损失和质量隐患等问题。在云铝公司的以往工程中,从最初的一期开始,就对招标及物资采购进行了严格管理,并实行双合同制度,有效预防了违法操作的现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筑材料因种繁多,审计过程中不可能每样材料都查,根据当前建筑结构的特点,要重点审查对造价影响大的材料。在对实际成本真实性的审计中,一定要严格把关。 (三)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一是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二是查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切实保证建设资金能够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变相挪用。三是严格审查项目建设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止损失浪费。四是审查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投资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五是审查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包括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查明是否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有无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虚列工程费用和概预算外购置等情况。六是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审查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四)投资项目效果的评价。评价和衡量项目的效果不能只看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应该从宏观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方面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步过渡阶段,并贯穿于施工图预算、标底编制和工程决算等各个计价环节之中。造价真实性审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是一项资料多、分析计算量比较繁重的工作,有许多政策性和技术性的问题,因此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该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量计算和结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如果采取合适的审计方法、技巧,工程结算审计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筛选审计法。建筑工程虽然有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是它们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用工量在每个单位面积上的数值变化不大,把过去审计积累的这些数据加以汇集、优选、归纳为工程量、造价(价值)、用工等几个单方基本值表,并注明其适用的建筑标准,用来筛选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建筑面积数值不在基本值范围之内的,应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详细审计。此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计速度和发现问题快。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计审查条件的工程。 2.全面审核法。对于一些投资不多,工程内容比较简单的项目和初学者审计的建设工程结算,可采用全面审核法。此方法具体审核过程与编制预算的过程基本相同,比较全面、细致,经审核的工程结算差错比较少,质量比较高,但工作量大。对于工程量比较小、工艺比较简单、造价编制或报价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须采用全面审计法。 3.重点审核法。这种方法是有侧重、有选择地根据图纸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重点核实与其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档次易混淆的单价。此方法审查时间短,重点突出,效果好。 4.分析对比审查核法。这种方法是用已审工程的结算对比拟审的类似工程结算的一种方法,但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区别对待。该方法是总结分析已审工程结算的审计资料,按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 5.标准图审计法。是指对于利用标准图纸或通过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先集中审计力量编制标准预算或决算造价,以此为标准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按标准图纸设计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一般地面以上结构相同,可集中审计力量细审一份预决算造价,作为这种标准图纸的标准造价;或用这种标准图纸的工程量为标准对照审计。而对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设计变更部分作单独审查即可。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时间短、效果好、定案容易;缺点是只适用按标准图纸设计或施工的工程,适用范围小。 6.常见问题审核法。由于预算人员的思维方式不同、立场不同,其观点、方法亦不同。在编制结算时,常常不同程度地出现以下问题。 (1)工程量计算误差;(2)定额单价套用误差;(3)项目重复误差 由于上述常见问题具有普遍性,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时,可根据这些线索剔除重复部分,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取定定额单价,以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效益,审计机关根据 现行法规实施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对概算外的工程投资支出所增加的投资不得列入工程决算,由建设单位投资包干结余分成或项目投产后的自有资金及主管部门拨款解决。对虚列尾工工程,隐匿结余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的名义分基建投资等问题,均应做调帐处理,没有自有资金的由主管部门代付。 对于施工单位,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对于建设单位,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了投资回报率,真正实现了双赢,这就是进行工程绩效审计的目的所在。 工程建设类论文:关于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 交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尽管交通主管部门采用种种措施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然而由于市场开放程度空前、工程项目繁多、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等等因素, 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问题进行了反思,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关键词:交通工程;市场招投标;思考 一、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重要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在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招投标时,严格履行相关的规定,切实遵守相关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招标的基本特点就是公开、公正、公平,通常情况下,在经过激烈的竞争以及严格的审之后,我们能够筛选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与供应商。一般情况下,招投标的透明性可以比较效地避免黑幕交易以及****行为,最终也可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二)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 公开集中竞标能够让大量的投标人充分开展竞争,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情况下,可以让招标人能,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确保投资的合理使用以及节约资金,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三)增强竞争意识 招投标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参与投标单位与供应商的竞争性,提高自身的竞争意识,促使他们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增加科技投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来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走形式,存在不正当交易 有些单位不愿意招标或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有的项目从招标程序上看,从招标到开标都能按规定操作,表面上投标单位谁最终评分值高,谁就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这“明招暗定”的现象。既要得到工程,又要把得到的工程看似合法化,只有在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虚假招标是以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而实际上却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领导指令交易”、“权钱交易”、“关系交易”、控制评标(评分标准、评审过程、评委人选、实施差别待遇等)。对包括按法律规定采取必须的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有的将项目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关系和金钱交易;有的直接就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或者议标缔约;有的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方达成利益共享的默契等。 (二)程序不规范 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参与招投标的各个单位或部门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手段实现自己的目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常避开规范的运作规程,进行各种暗箱操作。 1.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已确定了中标人,就会运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这一意图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比如:招标单位其实已经就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于是招标方就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获奖情况等要素,设置一系列有利于意向单位中标的评标办法、评标指标。 2.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而赚取利润,会用尽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就私下串通几个投标单位为其“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陪标”。这些陪标单位要么将标书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标书的要求进行编写、要么就是连投标资质都达不到,甚至做出明显开标后是废标的资料等等情况。自然地,这些投标单位很随意地就被淘汰。 3.同时,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机构时也是煞费苦心,那些不听话的,不能充分贯彻执行招标人意图的的招标机构肯定不能选用,这样的话,招标为了不得罪招标人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为实现招标单位的愿望,投其所好,充分理解和贯彻招标单位的想法; (三)地区或者行业垄断 根据笔者的经验,部分地方对外宣称是公开招标投标,但是部分招标单位考虑到评标困难较多(尤其是在参与单位较多时),往往只会选择几家自己熟悉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例如本行业的单位、本地区的单位或者特殊关系单位等等,甚至出现了某几家单位“轮流坐庄”的奇怪招投标现象。 (四)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通常会用投标保证金的名义对投标单位收取较大数额的押金,并约定在投标结束之后归还给投标单位。但是招标活动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往往导致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特别是些BOT项目,业主往往是按投标保证金的最上限收取,无形中增加了投标单位的资金负担。 (五)评标不公正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不公正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评标办法要求技术标的比例高于50%,但是因为技术标的评比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此,曾经出现过部分评标小组暗中操纵评分,一致给某个投标单位高分或低分,使其得标或者失标。 (六)挂靠现象普遍 我国建设市场管理的规范化与法制化提高了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因此,部分施工队伍为了中标常常会挂靠高一级施工企业;部分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挂靠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挂靠问题常常导致中标项目的施工质量低劣,一旦出现问题,被挂靠单位和挂靠大内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进度。 三、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的主要对策 (一)重视教育,构建自律机制 首先,强化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把思想道德意识转化为持久且坚定的信念,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其次,构建自律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尤其是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普法宣传,利用法律的威慑力和自身的约束力构建自律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监督方式 由于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还不可能达到高度自觉的境界,加之现有的制度和规定本身还不够完善,使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从而使得国家的法规和制度难以贯彻落实,给违法、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合协调制度,发挥检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二是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从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勘查 设计到招投标资格预审、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详细规定监督人员的职能及行使职能的特殊权力。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 (三)规范招标,构建约束机制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当中,必须严格保证资格预审、评审细则符合相关要求以及评分标准的保密、评标的公正合理。具体而言,首先,确保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实施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其次,保证评标场所、编标地点地临时选定以及评标人员的临时抽选。最后,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封闭场所;禁止编制标底的工作人员、招标评标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中介人员进行私自、单独地接触;禁止未经允许把封闭场所内的任何资料私自带出场外。 工程建设类论文:论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协调作用 论文摘要:分析了监理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关系,强调了监理协调工作的重要性,介绍了监理组织协调的几种常见方法,探讨了监理该如何协调和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并指出了监理协调工作的注意事项。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参建各方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 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五、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六、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工程建设类论文:乡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1小型水利工程的设施陈旧老化 受当时科技与文化以及技术水平认识的影响,我国农村现有的一些水利工程均建成于20世纪60-70年代(以全国范围内来说,我国甚至有1/2以上的地区基本上没有水利灌溉设施的建设)。这些水利工程的基础设施标准低,由于认知局限性以及规划局限性,所建成的供水工程设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设施配备不完善、分布凌乱、布局不合理、技术含量低、不牢固等,况且时隔几十年,有些设施也严重出现灌溉淤塞,老化、损坏等现象,导致现如今的水利工程效率低下、农田灌溉面积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等的问题。 2兴修水利工程少,水资源利用低 在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政府对水利工程的投入占比也在逐年的增加,但这些项目以及资金安排都主要集中在大型骨干工程以及防洪保安的工程安排上,对于农村小型的水利工程的投入依然不足。有一部分要依靠群众自己解决,而百姓总是认为这些水利工程的设施归国家或者是一些水利部门管,与己无关。 而相关水利管理部门因为资金不到位并没有对农村小型水利放在行程当中。正是由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资金不足,导致水利灌溉工程的渠道工程以及水库设施等的维护工作难以执行,进一步导致了农田灌溉的沟渠水资源被严重的渗漏浪费。本就不坚固的水利设施,在遭到这样的渗漏,使得水利工作发挥的效率不足,进而农业的收成不好,导致新农村经济建设无法完成。而且在节水技术方面的推广以及节水政策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导致灌溉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极其低下。 3水利工程管理滞后 自生产公有制转变为生产私有制以来,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因为生产的所有东西归自己所有,这大大的增强了农民的个体经济意识,而相反的集体观念相对淡薄,在水利工程上面的反应就是:只知道用水,却不曾想过去如何的蓄水与管理水资源。从另一个层面来说:由于当时的政策以及制度的原因,水利建设管理的管理权限。责任制度以及利用效率不够明确,造成了建设、管理、用水的严重脱节。虽然说水利工程建成后,不少农民从中获益,但愿意去管理去维护的确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受益者都是使用意识强烈,管理维护意识淡薄,不但不愿出钱出力去维护,部分农民甚至认为,农田水利建设是公益事业,管护工作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而且还随意挖沟、圈塘,违反水利、防洪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的效益和管护造成严重的危害。 工程建设类论文: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 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诸多大中型城市的交通状态却和经济情况成反比的状态,城市的车辆交通堵塞情况严重已是世界之首。而因为城市交通所引起的交通车能源大量损耗,空气污染严重,城市交通工作效率低下等各种交通社会经济隐患,也严重的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为了缓解我国交通上的不便,国家和各个城市的交通部门都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来改善城市的交通问题。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由于专业较多,工程技术庞杂,故而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难度性也很大,而如何控制和管理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成为了相关管理人员十分头疼的一个问题。要想以限额经济的目的来换得交通工程建设的完美竣工,首先要了解建设施工的具体发展过程,这其中主要的内容包括,交通工程的前提工程,土木建设工程,机电,专业设备,轨道工程,装修工程,最后的绿化等等,在所有的工程建设完毕以后,还需要全面的进行协调运行和反复的检验。 二、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总体投资控制 在交通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受人员更替、条块分割等因素的影响,给项目的总体控制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加之项目管理者对某些环节的忽视,使得投资控制的内在关系被打破,割断了投资控制的连续性,致使基础数据与合同数据的不相符。另外,由于多个项目的共同运作,其合同数量巨大、要求多样而复杂,这也让项目投资管理的总体控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若其管理流程不稳定,就难以实现各项目进程的全面管理。 2、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 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基本就不再关注合同了,也很少向合同执行者交底,导致施工中的管理者、监理人员对合同条款知之甚少,都是凭借个人经验和主观认识来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职责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当前的项目投资管理,普遍缺乏合同归档管理,其信息化程度也相对偏低。很多项目的合同管理非常分散,在合同归档要求、归档流程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合同时,未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在合同履行后,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总之,合同管理还是粗放管理。 3、变更处理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都是“施工在前,审批在后”,影响变更费用、数量的准确性,使投资费用增多。一些专业工程师在进行变更处理时,由于不清楚合同具体内容、工程量的相关计算规则,致使现场签证的价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工程量与合同内容重复。 4、没有统一的清单标准 由于交通工程建设时期涉及的专业很多,各个行业之间彼此缺乏同意的联系,导致在各个项目之间的费用开支核准不一样,使得工程清单在编排和造价上变动性较大,无法做到统一的清单投资管理的目标。又或者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设计和施工阶段经常是由一家公司统一负责工程的实施,而本来意想中一体化简化投资控制的开支成本,由于行业的垄断性,反而扩大了交通工程项目中的工程投资费用。 三、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和管理 1、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及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建设方对工程投资的控制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研究论证。根据市场需要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水平、设计方案等。建设方必须对城市发展规划、市场容量、投资环境,市场前景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各方面作出深入的调研和正确的评价;尽可能全面地编制投资估算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宏观、微观的经济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投资的作用。 2、减少设计变更 在项目施工阶段,要尽量少次数的变更设计。在动工以前,要反复验证、复核设计边界条件,如地质状况、管线情况等,优化、改进图纸设计,而不能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新问题,边施工边改图纸。另外,还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减少因施工问题带来的设计变更,例如,若基坑工程中的加固质量不过关,就会增加支撑,变更设计。 3、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 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 3.1必须积极推行“合理最低评标价法”使业主以最合理的价格选到有技术保障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合格的投标人,保障项目的圆满完成。其中最关键的是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严密及评标过程的公正与审慎,造价工程师要深入到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导致“豆腐渣工程”,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现象; 3.2要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透明招投标活动、减少施工合同纠纷、推行竞争和以市场定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3.3在谈判及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谨、详尽、明确,增强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明确界定工程内容及工程范围,详细制定买卖双方的责权利,尽可能堵住一切漏洞,控制费用变更,减少索赔隐患,避免在今后结算时造成扯皮或发生经济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及履约检查制度,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施工阶段中的管理 在施工的阶段中,对施工方法进行反复的检查,优化施工设计,选择最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法,通过经济效益工程等理念对交通工程建设进行多方案的经济型对比,加强对工程经济投资上限额的潜在能力。做到减少工程设计上的变动,严禁将工程设计的变成扩大设计的规模,杜绝扩大设计的标准或者添加设计的内容等等。加大对现场交通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现场的签证管理师工程建设中最为频繁的一种,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与监督人员必须相互协作,签证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可靠,工程量的数据也应当清晰明了。 5、竣工结算阶段的管理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审计管理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计取是否科学合理,认真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束语 交通项目的建 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通过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来???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类论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几个问题 水利工程在其工程准备、建设实施、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时会产生数量较多的文件资料,该类文件资料即水利工程档案,其载体形式十分丰富,包括文字、图片、音像制品、单据、凭证等。由于其是伴随着工程建设的过程而产生的,其内容记录了建设活动的各项内容,包括活动、业绩、施工经验、出现的各类问题及原因,能够直接反映出工程建设的具体过程。因此其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对于工程在投产使用后的管理工作、日常维护、工程的扩建或者改造等,均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其信息资料也相对数量较多且十分繁杂,在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①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资料的全面性及真实性不佳工程的参与单位会由于各种原因在建设的过程中未完全收集相关资料或者信息,而是在竣工验收时才开始进行该项工作,或者仅仅为了应对验收才进行档案的管理事宜,资料收集不及时,会直接造成资料的不全面、完整性不佳,真实性无法保障;②人员对档案工作的意义没有深刻的认识,许多管理人员仅仅注重工程的施工质量,而认为档案管理是工程的附属工作,对其不重视,管理态度也较为随意,仅仅为了应对检查而采取突击整理的方式,给档案的管理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碍与困难;③管理水平较低,设备落后档案管理部门的设备较为落后,计算机性能不佳,无法适应现代工程建设的发展,使得许多档案的分类、管理等存在许多漏洞,管理水平较低;④管理人员的技能素质有限许多单位由于人员配置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因,许多单位并没有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由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事实上,该类人员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或者对于资料并不熟悉,降低了档案整理的效率及质量[1]。 2 相应管理措施 2.1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项目的各种情况及基本管理规律,制定出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各项均受到该制度的有效约束,贯穿整个档案管理的过程,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档案、分类管理、档案的使用、安全保密等。在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即将该项目的各种档案资料归档,并建立专门的项目,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如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或者不定期核查档案等,保障制度的落实到位,使之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 2.2 明确各个单位职责范围 水利工程项目需要在各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与协调配合下才能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也是来自于该类参与单位,因此对其的管理也需要各个单位一同参与,做好四纳入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先根据工程项目的各项信息及所属关系,将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其形成的环节,包括信息收集、资料整理、核查、鉴别、归档、分类管理等,将责任细化,分别划分至行政人员、项目经理、财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设资料专门管理人员等各个部门工作者的工作范围,并将该责任直接收作项目经济合同书的条款内容,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责任制度,从责任机制上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工程档案的质量。 2.3 保持档案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步性 由于水利工程的形成特点,其是在工程建设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且其各类信息会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因此在落实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四纳入,保障档案信息的全面性及真实性的基础上,使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与工程的建设工作保持一致,有利于保障各类信息的及时性,为了达到上述目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具体有以下几种:①准备阶段的管理要求在项目进行筹备时,即应该直接提出各类文档信息材料的收集要求,并做好思想工作。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应将相关设计图纸、计划方案等文件妥善保存;在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阶段需要将各项要求纳入合同条款或者协议内容,包括各项资料的产生、保存、积累、建档的规章制度等;②施工阶段的管理要求在施工中一般需要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检测,可以在该过程中加入各项文件材料产生情况的检查,不仅能够保障档案形成的合理性,两项工作同步进行也能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③竣工验收后的措施项目在施工完毕后,竣工验收时,也需要将工程档案的核查编入工作范围。 2.4 引进先进管理技术 社会在不断进步,各项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现代水利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也需要适应新的社会形势,达到使用者的要求而与时俱进的利用新型的管理技术管理各种档案资料,更加方便于档案资料的使用,使之能够快速的发挥其基本功能。档案管理部门应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如性能优越的电脑,档案管理系统等,并开展各项工作,推行电子文件档案、缩微档案、磁介质档案等档案形式代替传统的纸质档案形式,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并能够更好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工作,规范档案的产生、收集、整理及分类等工作,并保持上述工作与电子档案的一致性,提高档案的全面性及准确性。 2.5 定期组织人员培训 在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还需要相应的提高人员的技能素质 ,便于掌握相关设备及系统的操作方法,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活动,如知识讲座、进修、外派学习等活动。学习的内容不仅需要涵盖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计算机及管理系统的操作技巧、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还需要包括英语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及重要性,不断将管理人员的知识面扩宽、完善知识结构闭关提高其在、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的意义及作用。 3 结束语 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于公共建设事业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建设工程的数量及规模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建设的各个阶段均会产生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料,其即为水利工程的档案。其作为水利工程建设、投产使用、今后的管理、日常维护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工程质量及后期的安全使用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需要全面把握工程的各项要素,如性质、规模、人员结构、管理水平、组织形式等,探索出适合实际工程的档案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今后的安全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作者简介:赵光明(1986-),男,汉族,内蒙古赤峰市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涉水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 工程建设类论文: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制综述 1实行项目集中管理 桃江县委、县政府在进行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同时,着力加快桃江水务建设项目体制改革,2012年8月,桃江县水务局水务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履行水利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职责,对建设资金100万以上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实行集中管理。所有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四制,严格按程序管理,按规范、按设计施工,并将管理房建的办法借鉴到水务建设项目管理中。(1)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中心成立一开始,就明确了中心主要职责、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现场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与局各股室职责分工、合理定价会审制度、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工作管理流程,形成了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2)规范程序,严格按招投标制度办事。中心成立后,明确专人负责招投标工作,至今共完成各类招投标项目10个,投资总额约8300万元。项目全部委托有相关资格的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前,首先向县纪委进行重大事项报告,到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到发改委备案,招标公告、合理定价、招标文件都由相关领导联签后在指定媒体。所有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开标、评标全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的交易厅、开标室、评标室进行,并邀请纪委、发改、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全过程监督。整个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规定进行,确保了所有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3)强化管理,对建设过程实行全员管理。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是管理的着力点,从工程开工、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中间验收、完工验收、工程结算及资料的及时归档等各个阶段实行规范管理。在整个项目实施中,中心实行“对内分线、对外分片”。中心将全县15个乡镇按照工程数量的多少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两名副局长任分管领导,一名建管中心副主任负责到工地租房,吃、住在工地,随时督促和掌握施工进度,协调问题和解决矛盾。工程通过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实行终身责任制。中心每周五收集各项目进度,每周一召开一次例会,每个月发一次通报。监理单位也严格按业主现场管理要求,现场监理人员相应分为3个片组,根据每个片组施工项目的多少,相应配备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人数,再由3个片组自主将各组的任务分配到人,同时各片组相应配合业主各现场管理片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同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求在施工例会上进行点评。开工前,以会议的形式总监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上岗技术讲授和提出要求,并人手一本监理手册。(4)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建管中心设置了档案室、资料室,并配备了专人专职负责。对正在实施的中间资料进入资料室,对以完结工程进入档案室。按照《档案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等水利工程档案法律和规章,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完善了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了档案编制、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及提拱利用的系统性、完整性、实用性。通过实行项目建设集中管理,使水务建设项目技术力量更集中、分工更明确、责任更具体,有效保障了水利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目前桃江县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桃江水利的发展。(1)基础设施薄弱。桃江县多数水利工程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工程规划不一,建设标准不高,且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每年都有大量水利工程因水灾而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3个万亩堤垸,尤其是花果山和牛潭河垸险工险段多,整体防洪标准低。209座中小型水库中,还有近100座病险水库。12734口山塘除小部分清淤加固外,大多淤塞严重,蓄水功能退化。494处1.37万kW的电灌机埠,灌溉任务重,多数为超期服役。桃江县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迅速改变。(2)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桃江县急需改造建设的小水库、小山塘、小河坝、小渠道、小电灌等“五小”水利工程,国家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投入,这与该县“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急需改造的现状极不相适应;上级对项目实施必须实行涉农项目整合,集中连片建设的要求致使各乡镇、村难以均等受益;项目规划上的具体要求,致使一些急需改造的项目无法进入规划,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3)项目建设环境不优。目前,由乡镇负责施工的水利建设项目中, 借征地补偿漫天要价,挪用水利资金实施其他公益性工程,打项目资金主意弥补村级资金不足,没有资质的地方队伍强行承揽项目等现象尤为突出,造成施工队伍无法进场,项目无法开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4)队伍力量不强。大量的水利设施,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和管理都需要充足的人员作保证。由于体制问题无法实现乡镇之间人员的流动和调剂,乡镇水管站人员编制分布极为不平衡(有的乡镇10多个人,有的乡镇仅1人从事水利工作),又由于多年没有招聘新的技术人才,加上退休、分流后未及时补充,乡镇水管站人才严重缺乏,造成基础水利设施管理上的缺位。水务局下属二级机构,特别是克上冲水库管理处和碧螺水库管理所,由于人员待遇、工程设施维护经费的严重不足,加上水费收缴困难,还承担着沉重的维持正常运转和职工稳定的压力,既影响工作积极性,又影响项目争取。水务局机关专业人才紧缺,无法适应当前繁重的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和管理、水行政执法的需要。 3建议及对策 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1)强化立项争资。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扎实搞好水利规划的申报工作,重点编制好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设水利规划、农村河道治理和灌溉发展规划,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强化信息沟通,勤跑腿、多汇报,加大立项争资力度,进一步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通过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把好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关,选择真正有实力、有资金、有技术力量和质量意识强的施工队伍。同时要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总体要求,重视建成工程项目的后续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优化项目施工环境。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国家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水利建设氛围。其次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安排专职领导干部负责联系工程项目,跟踪施工进度,协调化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水利、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强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未完成水利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对持续发生2次以上阻工事件且每次导致水利工程停工时间超过24葛雷张婷//桃江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调查及对策探讨小时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持续发生3次以上阻工事件的,对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4)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作用。桃江县自2002年以来,就开始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大协会+小协会(用水组)+用水户”等管理模式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适当补助、建管结合”的新机制,有效破解了小型水利工程投入不足、效益衰减的难题,真正实现了“农民的事农民办,用水难题协会解、水利建设资金协会筹”。到2009年,全县注册的农民用水户协会148个,参会农户4.7万户,受益农民16万多人。但近几年来,农民用水户协会发挥的效益日减,部分协会甚至停止了运转,归根结底是缺乏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协会日常经费无保障,管理制度待改进。建议对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资金,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时,优先安排用水户协会的项目。项目实施后,工程交给用水会协会管理,既能达到项目实施目的,又能为农民用水户协会增添活力。(5)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分调研,尽快理顺乡镇水管站体制,努力增加乡镇水管站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对水务局下属水管机构实行改革的路子和办法,努力增强单位活力和干职工积极性;加强对县乡水利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通过引进人才、招聘考录人才充实水利队伍,增强水利发展后劲。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中国环境管理会计的新模式探析 摘要:如今的会计实践强调利润,与传统思想相悖。中国的企业大多乐于追求短期利润,以长期的自然、社会和人类的和谐关系作为代价。因此,建立一个新的中国环境管理会计模式已经迫在眉睫。我国对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本文试图对环境管理会计提出一个新的实践方法,中国企业应充分学习及利用新环境下的环境管理会计。 关键词:环境管理会计 新模式 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纳入广泛的学科中,会计领域中派生出一个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精神的新型分支――环境管理会计。 环境成本信息对产品的成本和一些重要的决策都会产生影响,比如产品定价、预算控制等。中国高速成长的经济发展已经对环境构成了影响。二氧化碳的排放、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层出不穷,发达国家已经对环境管理会计做了深入的研究,目前在我国对此领域的的研究尚有欠缺。由于国家的体制框架不同,我国如何结合自身情况有效借鉴西方的环境管理会计模式,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本文应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对中国的环境管理会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它研究了中国企业对环境管理会计方法的应用程度,内外部体系对这些应用的影响以及评价这些应用的有效性。笔者首先通过文献回顾了解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会计现状,然后对中国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大致的了解,进而提出相关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发现,最后对中国环境管理会计的模式进行讨论并提出结论。 一、文献综述 传统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无法对企业的产品、生产线和服务的环境成本进行核算,这就导致无法测算真正的环境影响,也会使得管理者们做出错误的决策进而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西方国家的许多企业曾对环境管理会计进行改进,用来进行企业核算和分析环境成本信息。Gale利用h境管理会计对加拿大的一家造纸厂进行了“正确”的环境成本分析,并发现这部分成本至少是原先传统模式下报告的两倍;2001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了“环境管理会计流程和准则”,本报告提出了环境管理会计的概念以及在企业层面实施阶段的一些指导方针;佛罗斯特和威尔姆斯赫斯特发现环境管理会计可以改善管理效率,降低成本以及评估企业活动的可持续性;法拉利等人调查了澳大利亚的企业,发现环境管理会计与流程创新有着正相关的关系;斯卡沃内调查了阿根廷的企业,发现环境管理会计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清洁生产的实施方案中。以上这些研究主要反映了发达国家的现状,但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并没有相关的研究。 二、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已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目前中国饱受环境污染和环境条件恶化的后果,众多城市被披露受到严重的污染。环境污染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国人的身体健康也不断加重中国整体的社会成本,同时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国家领导人也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并以此作为中国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目标。我国政府已经修订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和谐发展,我国应自上而下地推行节能减排,并对此设立问责制度。政府也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的项目,例如绿色设计和新工艺的技术,旨在降解、回收和再生产工业产品。 在企业部门,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通过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公开披露他们可持续发展的成果,具体详见图1。 中国政府官员对环境愈加关注,愿意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越来越多,这就使得环境管理会计成为一种满足这种需求的新兴工具,帮助他们把会计信息同环境成果相互联系起来。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通过调查问卷法、半结构化电话访谈法进行分析和研究。调查问卷法主要应用于对环境管理会计使用数据的核算分析,半结构化电话访谈法是调查问卷法的补充方法,使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环境管理会计在一些企业内的应用。 (一)调查问卷法 调查问卷的数据来源于香港大学于2014年7月对参加其研究生项目的高级管理者和会计总监的一次调查研究,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现阶段环境管理会计在中国企业中的应用成果。整个调查问卷共发出了100份,收到了70份,其中只有63份的数据可用,回收率是63%。 1.地理分布 受访者的公司总部分布于以下中国的城市,见图2。 2.行业分布 受访者公司所属行业分类见图3(本文使用的行业分类与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一致)。 3.中国企业环境管理活动的决定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企业具有极高的环境保护意识。74.1%的受访者表明他们的公司获得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66.5%的受访者表明他们单独设有环境保护部门来处理环境问题。 笔者采用7点李克特量表(1至7,其中1代表最低有效影响)来研究这些受访者公司环境管理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具体详见表1。 上述结果表明:政府、企业管理者、客户和ISO14000的执行在企业实践阶段的环境管理活动中是最主要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平均值全部接近或大于5),此结果进一步表明中国企业利用环境管理的战略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进而吸引客户。 4.环境管理会计的应用 仅27.6%的受访者表明他们的公司已经意识到环境的成本。然而在这些受访者中,只有一半认识到浪费原料成本在环境成本中占比最大,具体详见图4。 在对这些环境成本进行的处理上,58%和31%的受访者的公司把这部分成本记作一般成本费用按比例摊在产品成本上,仅有11%的受访者公司会核算环境成本到个别产品上,具体详见图5。 环境预算是环境管理会计中最受企业欢迎的项目,见图6。 (二)访谈法 通过对四家企业进行深入的半结构化电话访谈,更加深入地了解到环境管理会计在一些企业内的应用成果,同时加强了调查问卷取得数据的准确性(具体详见表2)。 例1:公司甲 公司甲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此公司使用环保染色材料,并且在生产的污水流放到污水处理厂之前,采用集中化过滤系统先行处理污水。电话访谈的受访者是该家公司的财务总监,他强调公司取得了ISO14002的认证,公司的环保问题也是海外市场顾客最关心的问题。此公司将环境成本作为企业的一般成本费用,为环境成本预留一部分年度预算。 例2:公司乙 公司乙是一家制鞋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已经成立了70多年。公司乙于1999年取得了ISO9001的认证,于2011年取得了ISO14001的认证。该受访者说环境成本只占总生产成本中的一小部分,其中对污水的处理成本占比重最大。公司乙也为污水处理做了年度的预算规划,并表示客户是影响公司环境管理战略的决定因素。 例3:公司丙 公司丙是一家专门制作钢管、排水管及配件的上市公司。公司获得了不同的管理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HACCP等。受访者提到钢铁行业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例如粉尘、烟雾和污水。公司投资了大量的资源进行污染物的处理工作。因为不需要单独列报环境成本,所以该公司把环境成本列为公司的一般成本费用。 例4:公司丁 公司丁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目前雇员4000余名,每年可以生产超过5万吨的棉纺织品。“和谐发展”是该公司的企业使命。公司也获得了多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表示这些认证对海外市场而言意义重大。受访者也表示粉尘和噪音污染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该公司需要安装一系列设备来减少粉尘和噪声污染。 四、结论 笔者的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对和谐发展有着强烈的兴趣,但是他们并不能准确地核算出环境成本。如果中国政府可以大力宣传环境管理会计,并且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安排更多的相关培训,那么环境管理会计在中国会越来越流行,环境成本也能得到很好的核算。西方模式的管理影响现代中国的管理实践,但是西方生产消费的行为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为了推进西方环境管理会计在中国的发展,我们应该将之与传统的中国思想融合,建立一种东方式的环境管理会计模式,“东方化环境管理会计”模式既包含了传统中国的易经智慧又包含了西方化环境管理会计的工具,这种模式可以被广大的中国企业经营者所接受。 “中国环境管理会计的新模式”包含逐步提高战略价值的四个阶段,其大致的概括见表3。 笔者的研究表明许多的样本企业还处于“审视自身”的阶段,他们只是认识到环境管理计的必要性但是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只有环境管理会计被更多的中国企业所实践,我们才能进入到最终的“和谐发展”阶段。 (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公众参与研究 摘要:环境作为人类公共财产的属性越来越被公众认同。环境污染和破坏直接影响公众的生活和生存,环境决策的正确与否,环境质量的好坏,公众都有最直接的感受,最能提供公正评价,公众对环境保护最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决非政府或企业力量可以全面解决,一切落实、剖析都需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 关键词:环境管理;公众参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 1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必要性研究 1.1 环保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相对而言,国家财力和环境保护专业队伍力量有限,没有公众的积极参与,环境状况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改善。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政府必须重新定位自身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的职能将进一步规范和收缩,其职能重点将体现在制订政策、加强监督、严格执法。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责任将由社会和污染者承担,这就要求公众行动起来去承担应有的责任。 1.2 降低政府管理环境的成本。众所周知,我国还是一个经济尚不够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对环保的投入相对不足。一些发达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大都占到其国民生产总值的3%以上,而在我国尚不到1%。环保投入不足极大地制约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而这种状况又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决,这就要求我们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用最经济的办法保护好环境。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因为公众参与能够降低政府管理环境的成本,如:①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使环境政策更加符合民意、民情,使环境政策在实施中遇到的阻力减少,自然降低了实施成本;②公众参与是一种非货币的资本,有了公众的积极参与,一些问题不花钱也可以得到解决,比如公共卫生、白色污染、垃圾分类等问题;③公众参与分担了政府的跟踪、检查等监督职能,把污染损失围堵于源头上,使这些工作更有成效而成本降低。[1] 2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体的方式 2.1 积极参加环境建设,努力净化、绿化、美化环境。 2.2 坚持做好本职工作中的环境保护,为环境保护尽职尽责。 2.3 参与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的监督,支持环境执法,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 2.4 参与对环境执行部门的监督,促使其严格执法,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和以权谋私。 2.5 2003年9月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是近十年来除《环境保护法》外,我国环境立法最为重要的法律。该法的颁布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有效法律,是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利器。所以,笔者认为对公众进环保普法教育,是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2] 3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主要机制研究 3.1 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政治机制。在当前,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政治机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众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等政治途径参与到国家环境立法和管理的活动中去。公众还可以通过各级政协委员和派参与环境管理。政协委员都享有建议权、视察权、报告权,他们非常关心环境保护,经常开展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和监督工作,接受公众对有关环境方面的询问、要求、批评、建议和申诉,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政府环境部门进行处理。[3] 3.2 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社会机制。中国政府和环境界目前最为重视的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社会机制。首先,我国加强了环境教育、宣传和培训,在每年的“地球日”、“植树节”、“六.五环境日”开展声势浩大的全民宣传活动,对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起了巨大的作用。其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工具宣传环境知识,开辟环境专栏节目,为公众提供参与环境管理的必要讲坛。第三,通过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介入环境管理,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和执法监督活动。[4] 3.3 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具体实施。在过去的十多年间,中国的环保团体相继出现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1994年3月,中国第一个草根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在新疆成立,两年后“新疆地球村”也成立起来。此后,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10多个环保革根组织。这些草根组织正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例如新疆地球村通过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加强公众参与,促进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其关注的领域有:可持续消费的理论与实践;绿色社区的建设与发展;生态修复与保护;青少年的环境教育与交流。2000年地球村联合其它5家草根环保团体,建立了“中国环保团体网络”,改变了过去那种各个组织独立和分散地工作、彼此很少有联系的局面,为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更大的影响创造了可能性。 4结语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如何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在环保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技术,从而构建适合本国的环境管理框架是完全必要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环保热情日益高涨,正是推进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大好时机。只要给公众以参与的诚意,提供畅通的参与渠道,公众定会以相当的热情参与我国的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中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现状与应对 由上可知,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面积规模和产量规模都很大,对水环境的影响巨大,而客观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因而,无论基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还是基于我国水产养殖业规模和地位及其对水环境的重要影响,都要求加强和改善其水环境管理。 二、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现状 从管理主体来看,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体系主要由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水产养殖户自身管理以及水产品消费者与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监督管理组成。从1986年《渔业法》实施以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及其管理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行政管理层面 我国水环境行政管理实施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和部门分工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环保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港监督部门等分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环境要素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到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行政管理,由各级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渔业农业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呈现出“多龙治水”的局面。 在调研中,我们注意到现行水产养殖业水环境行政管理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环保部门的职权和职责是履行环境保护,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但实际情况是,各级地方环保局的管理关系全部在地方,受制于地方领导,所以当经济与环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环境保护往往还是为经济发展让路。对于短期内没有引起明显环境问题和民众纠纷的渔业水环境问题,环保部门采取的是“民不报,官不究”的态度。第二,我国对水产养殖业实行的是多头管理,水产养殖证件、水产苗种是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产养殖水环境由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渔药、水产饲料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水产品质量则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经贸、环保、卫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这就造成了各部门之间责权交叉多,分工不明确,往往出现“谁都该管”而“谁都不管”的现象,导致监督和执法力度效果不佳。第三,许多渔业资源具有跨行政区的性质,因而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就涉及跨行政区的管理问题。按照《渔业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在实际运行中,不同行政区从自身需要出发来决定开发利用和管理跨行政区的水环境,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因此,跨行政区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中各行政区的管理重叠和冲突的现象以及局部有利而整体有害决策等问题也是比较普遍的。 (二)法律法规层面 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渔业法律体系结构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法律解释、涉外法等多个层面逐步建立起来。但是我国现行的渔业法律体系中,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为中央级别的,如《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船舶登记章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中多是关于渔业的一般性规定,单行法规尚不完善,因而造成了相关法律的实际操作性差。 其次,养殖业、捕捞业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是相关法律的根本目的和重点,与水产养殖水环境有关的法规几乎空白。《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和《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等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和出发点都是主要基于渔业产业本身的发展,而不是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即使有的法规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对水产养殖用水水质作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养殖场或池塘进排水系统分开,其主旨仍然是服务于渔业的经济发展。再者,在现行水产养殖业水体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海水池塘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相对完整,但地方标准明显滞后,亟须健全和完善,仅有少数地方政府如浙江出台了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DB33/ 453-2006)。 (三)养殖场主自我管理层面 为了保证水产品质量和保护水环境,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针对水产养殖户的水产过程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早在2002年,福建省就制定了水产养殖场用药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药物使用须由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用药记录,用药后应妥善处理排放药液废水。北京、上海等地先后颁发实施了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水源水、池塘水、养殖排放水、生活污水等作了明确规定。养殖标准化和工厂化养殖为养殖户提高了管理效率,不仅改善了养殖设施设备,提高了生产能力和水产效率,而且改善了养殖水体生态环境,增加了水质调控能力,促进了水产养殖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散户的水产养殖过程中,养殖场主对生产行为的水环境后果是不重视的,关于水环境的管理是混乱的。笔者在浙江、山东、湖南等地以实地访谈、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到,不执行《养殖用药记录》,使用禁用渔药、消毒物,超量使用渔药,不经无害处理直接排放养殖水等现象还是非常普遍的。大多数散户没有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对于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更是没有概念。 (四)水产消费者与养殖水体周边居民监督层面 随着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的提高,水产消费者对于水产品质量和养殖水环境也越来越关心。从2012年开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通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服务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和,水产养殖场、养殖环境、养殖投入品、生产过程管理、水产品质量抽检等环节中关系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信息,以便消费者监督水产养殖的生产与环境管理。在广东、浙江等省份的基层养殖地区,各村选派一名村干部担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经过培训后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水产养殖场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每月向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汇总报告各水产养殖场的基本信息和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当然,水产消费者和质量安全监督员都主要是从水产品质量的角度理解和对待水产养殖水环境的。真正从生态环境角度关心水产养殖水环境的群体是另一利益相关者――养殖场周边的居民。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养殖水环境的直接影响。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周边居民对于水产养殖废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后果感到无可奈何。一方面是由于周边居民碍于与养殖户的本地熟人情面,对不明显的环境后果选择隐忍姑息;另一方面,促使周边居民对水产养殖废水排放问题行使监督和维权权利时,一般都到了废水、有毒物质排放长期积累、环境后果比较严重的阶段。 三、国际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上述问题和不足,反映了与我国水产养殖业地位不匹配的水环境管理现状。纵观全球,我们发现挪威、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方面走在世界先列,他们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 作为世界上最早(于1946年)成立渔业部的国家,挪威各区域内渔政及水产企业质量与环境管理的所有事务都由渔业管理机构派驻的检查官员负责,而不按养殖、捕捞、资源环保分工来设置机构。邵桂兰、刘景景、邵兴东:《透过挪威经验看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政府规制》,《中国渔业经济》,2006年第5期。这样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能避免政府部门间相互协调所产生的内耗。类似地,日本设有一个我国所没有的专门机构――由具有一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上组成的、经过严格的步骤选举产生的渔业调整委员会。徐海龙、王海龙、乔秀亭:《中日渔业法律法规及管理对比分析》,《现代渔业信息》,2011年第9期。这个机构负责管理日本渔业相关的包含水环境管理的所有事务。反观我国,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中,水产养殖业隶属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又归农业部门管辖,水环境由环境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管。对此,笔者建议改革水产养殖业管理体制,整合行政资源,在环保部门中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主体机构。这个主体管理机构由环保部垂直管理到省市区环保厅局,进而垂直管理到地市级环保局;地市环保局再派出县区级环保局。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人员三至五年进行轮换,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各种保护主义对企业污染的包庇袒护,防止各类腐败的孳生和蔓延。 (二)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在现有《环境保护法》、《渔业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基础上完善我国水产养殖业法律体系,尤其是地方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在我国现行渔业法律体系中,关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专门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亟需加紧立法和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在这方面,美国在针对水产养殖及其环境管理的立法过程中广泛吸取各部门和各种知识背景的人员尤其是生态学家的参与,这一做法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在水产养殖业过程中,对渔药的监管制度是需要特别重视的。美国水产养殖用药严格遵守联邦政府和州的法令法规、条例和指南等管理规定。水产养殖排放的杀虫剂和其他潜在污染物必须由国家污染物排放清除系统许可才能使用。而在挪威则根本没有渔药店,养殖户在市场上购买不到药品。当鱼病发生时,养殖户必须经由专业兽医开处方才能获得渔药。这些渔药管理规定使得渔药管理更简单有效,减少渔药对水环境的影响。这一经验体现的预警原则应当在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立法得以体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上述民众监督只能发生在环境后果发生且严重化、明显化之后。 (三)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调动渔业协同管理机能 水产养殖户既是水环境管理的客体,又是水环境管理的主体。作为水环境管理客体,养殖户要遵循法律法规,受政府和相关制度的制约。作为水环境管理的主体,养殖户应当主动承担起管理养殖场、维护水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是在水产养殖中应用HACCP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这一体系就是要在亲体、幼苗、养成、销售整个过程中对包括养殖场的周围环境、养殖水质、苗种、饲料、水产药物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针对各个重要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并加以控制,确保养殖产品的健康安全性。目前,英国、澳大利亚、挪威、爱尔兰、加拿大、美国等国家,HACCP体系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养殖户按照HACCP的要求进行养殖和生产活动,不仅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而且可以促使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注意水环境的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 在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方面,养殖户组织所发挥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也十分重要。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都有系统完善的渔业协会,每个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都是协会的会员。这些协会以非政府组织的性质与政府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协助政府提高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效益,在质量控制、发展水产养殖、行业自律、水环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这种协会是一种“自我控制式”的管理系统,能促进养殖户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激励养殖户自发地参与到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活动中去。Kwang Nam Lee, J.M.Gates, Jungsam Le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Korean Fisheries Management. Ocean Coastal Management, 2006(49).因此,笔者建议,借鉴各国已有经验,鼓励水产养殖户采用HACCP体系进行自我质量和水环境管理,并发挥养殖户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协调政府共同管理水环境。 (四)提高水产养殖户和相关民众的环保意识 只有从事水产养殖业人员和相关民众(消费者和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提高,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对养殖户的监督和养殖户之间的监督,从根源上解决水产养殖业过程中的水环境问题,促进我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这需要政府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免费对水产养殖者进行水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现阶段,政府相对重视面向养殖户举办相关的水产和环保知识培训班,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系统修复技术。但笔者建议,政府应该同时重视向养殖户和相关民众提供生态科学知识与环境伦理意识的教育。这样的措施不是局限于就水产养殖业水环境问题来谈水环境问题,而立足于建设公民社会的高度来思考水环境问题。赋予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利益相关者相应的话语权,设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建立参与机制。同时,加强水环境的科学知识与道德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这样,完善的水环境法律体系建立之后,公民才能有效监督,降低公共监管成本且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政策的落实度,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孔祥智、郑风田、崔海兴:《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8页。 在全国范围内,水产养殖每年近3亿m3的养殖废水排放,加剧了江河湖库的富营养化和污染程度。这既制约了我国水产养殖行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加大了我国水环境和水资源的压力。面对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全面治理水产养殖行业的水环境,不仅需要利用科学技术,还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管理模式。只有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实现水产养殖行业水环境的保护和改良,实现行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中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与改革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分析我国城市环境中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改革,期待能对我国城市环境中的垃圾处理现状及改革提供有效的借鉴和科学的参考。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改革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指城市居住的人口在开展日常生活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与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垃圾基础设施的建设、处理、运行及监督是由城市的环卫部门管理,垃圾收集及处理的环境管理则由环卫部门及下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具体管理,收集处理费由政府管理。 一、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构成及污染现状分析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垃圾清运量及产量的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构成也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有机物和可燃物明显增多,垃圾的可利用及可回收价值增大。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生活垃圾的处理场数量及相应的规模无法满足城市垃圾处理增长的速度,一些垃圾露天集中堆放,造成严重的环境危害,污染事故日趋严重,表现如下:一是对大气造成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形式的废物在经过相应的运输和处理时,若缺乏必要的防护手段及净化措施,则会产生细末及粉尘四处扬散;堆放或者填埋的生活垃圾则渗入土壤挥发出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二是对水体造成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如果直接排放到河流或是湖泊等活的水体,或露天堆放的垃圾经过雨水冲刷后渗入水体中,都会造成水体溶解进有害成分,污染水质及水中生物;三是对土壤造成污染。生活垃圾滤出液中的有害物质在渗入到土壤中时,会改变土壤结构及相应土质,对土壤微生物活动造成影响,妨碍植物生长。有害成分经土壤吸附后在土壤不断积累,污染土地甚至不能耕种;四是对人体造成污染。人以大气、水和土壤为基础生活,这些环境中造成的污染直接摄入人体,使人发病。 二、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 为了完成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规模化及调度资源化的发展目标,我国针对处理生活垃圾的方法进行了多种尝试。目前在我国发展成熟且比较常用的城市环境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焚烧法、堆肥法及填埋法三种。 表1:焚烧法、堆肥法及填埋法的优缺点比较 三、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一直很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及处理工作,并且相继颁布了部分政策法规用于防治垃圾污染和处理问题的严重化,并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但是因为治理时间短,所以生活垃圾处理还有不少问题没有解决,主要表现如下: 1、管理制度不畅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由建设部牵头,不同城市的城建环卫部门直接管理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理等工作,但垃圾处理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也是由这些机构负责,造成政企不分,体制不顺,管理制度无法有效执行。部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无法正确落实,即束缚了垃圾处理管理的发展,又影响了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行。 2、尚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以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而传统的生活垃圾治理的公益化带给各级政府财政极大的压力,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健康发展,针对垃圾处理开始收费的相关政策在2002年出台,但却一直没有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出台,造成公众和企业大部分未能意识到垃圾处理问题的严重性,使得收费如同虚设。 3、生活垃圾不分类收集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城市生活垃圾还是选取了不分类收集的方式,有机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收集,导致垃圾的含水率过高、发热量过低。这种不分类的垃圾如果填埋处理,则会加大渗滤液的用量,造成二次污染;如果焚烧处理,则必须添入助燃剂方可满足处理要求,导致运行成本大幅度。另外,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塑料、橡胶等若焚烧处理,还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 4、公众环境意识低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针对防治生活垃圾污染给予明确的规定。但因为未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执行比较困难。要想处理好生活垃圾,必须从公众的整体考虑来提升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我国公众环境意识极低,乱扔垃圾,人为破坏环卫基础设施的行为屡有发生,无法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也加大了垃圾处理环境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提升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1、改革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加快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根据我国环境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产业化、市场化及制化发展的要求,我国必须尽快针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升城市环卫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出台可操作性强、规定明确细致的环境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改革方案,落实政府职能,使得政企分开,确保社会公众与城市环境的双重效益。开放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设和营市场,建立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垃圾处理竞争机制。 2、建立并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谁污染谁负费的原则,全面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在目前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完成的条件下,各地可选取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或水电及燃气费等联合征收,来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收缴效率,减少收费成本。并逐步提高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以增加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利润空间,并起到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的作用。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回收率,便于垃圾的最终处理]。我国可参照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成功经验,先行在经济发达城市试点后再行推广,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的统一化。要做到,一是提倡居民分类收集;二是公众场合设有垃圾分类收集器,便于不同垃圾分类收集;三是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的废品回收及奖罚制度,确保垃圾分类收集的健康发展。 4、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 公众环境卫生意识的提升是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因素,要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提倡节能、节水、绿色及环保的生活及消费方式。 结束语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即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必须重视垃圾处理的法制化、规模化及产业化建设,针对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革措施,促进我国早日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环境管理的最优化。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社团建设与专业实践有机融合的探索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的逐步加快, 严峻的就业形势使高校学生面临就业的难题。如何才能通过学校的努力加强学生的专业素养, 提高学生的竞争力就成了当前高校一个重要而又急切的课题。学生社团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组成的学生组织,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载体,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等方面所起的作用逐渐引起重视。然而随着学生社团的不断发展, 其作用领域也不断得到拓展, 笔者在实践中探索了以增强学生专业兴趣为目标, 实现学生社团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 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综合应用能力为目的的综合实施方案--构架学生社团与专业实践的桥梁, 使兴趣爱好、学生社团、专业实践三者相互循环促进的具体解决途径 关键词: 兴趣爱好 学生社团 专业实践 一、在高校学生社团中构建专业实践的重要意义 学生社团是高校学生自发建立的并具有特定目标和一定程度活动规范的非正式群体。学生社团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践能力培养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高校社团中构建专业实践新平台,是课堂教育的补充和延伸,能够实现课内与课外的衔接,大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践活动,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促进大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起着不可代替的功能。 二、我院学生社团建设与专业实践活动的有机融合 我院紧紧围绕环保专业这一主旋律,围绕学校环保教育教学及课外学生活动,以学校环保为载体---以"校友会·自然之家环保行动网络"为平台---以各社团为主要抓手---以活动彰显了特色---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为主线--锻炼活动中的潜能发挥--巩固对环保理论的再认识--取得成绩--获社会、学校、学生、家长共赢,实现了学生社团建设与专业实践活动的有机融合。 (一)推进社团活动与专业实践融合,必须以打造高职特色文化、培养优秀技能人才为目标和归宿。1、把握主旋律,以学院环境保护融合为重点。学院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学生管理,大力扶植学生社团,注重环保特色与学生社团对接,融合和体现了环境保护的元素和精髓。2、着眼新要求,以学科专业社团融合为抓手。学生专业特色社团以专业指导实践活动,以实践培养专业素养,学生通过在实践中加入专业的思考和研究,为实际问题开辟解决之道,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并举。课堂的知识在这里得到了一定应用与转化,达到了学科与专业社团的融合。3、抓住薄弱点,以学科专业思想工作融合为基础找准兴奋点。学生专业特色社团与相关专业教师的结合是非常紧密的,其活动已经成为专业教育的第二课堂,许多专业教师在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的过程中,自觉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合到活动中,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价值观进行正确的引导。4、探索新模式,以"三个社团模块"、"三个社团平台"为亮点。自然之家下设12个协会, 3个小组,构成了环境规划、污染治理、环境法为主要内容的三个社团模块,以专业宣教、职业训练、专业娱教为主要活动方式的三个社团平台。 (二)学生社团活动与专业实践融合,在内涵提升上推进"五化"。即力求实现团队理念特色化、团队个性化、社团管理人本化、社团实践多样化、社团活动主题化,达到以紧抓组织建设,强化团队意识,以优质人文环境育人的目标。一是实现团队理念特色化。即牢固树立凸显环境特色的全程教育理念。二是实现团队个性化。1、理念有个性,自然之家12个协会、四个小组在自然之家整体团队理念的基本框架内,依据各协会、小组的特点,都确立了自己性质、宗旨、章程、发展理念,制定了《个性化发展方案》。2、管理个性化,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个性化的管理模式与指导模式,我们把社团骨干作为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系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之中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部培训和实战工作。3、文化设计个性化,一协会一风貌、一协会一特色成为现实。四是特色项目、特色活动有个性,体现生本发展。三是实现社团管理人本化。自然之家关注学生的需要,尊重和欣赏学生,充分考虑社团队员的感受,了解队员的想法,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使学生感受到自己在"自然之家环保行动网络"中的重要性和成就感。四是实现实践多样化。如汤河水样调研、小学环境教育、协助本专业律师(教师)进行案件的处理、调研起草EMCC生态足迹报告等。五是活动主题化。他们一起策划、研究、实施、总结每次活动,在专职教师的指导下,自然之家已成为我院的一张名片。 三、我院学生社团建设取得的成果 "自然之家环保行动网络"活动范围"立足秦皇岛、辐射河北、影响全国"。在秦皇岛我们进小学、进大学、进工厂、进农村宣传环境保护知识;组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资助"生态足迹 "高校推广活动;为秦皇岛市卢龙县蛤泊乡闫深港村、青龙县隔河头乡大森店村分别做生态环境规划,连续三年关注秦皇岛的母亲河"大汤河"水质及植物种类变化并形成调研报告。 在河北省及全国,队员们利用假期深入学校、工厂、社区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如:组织了"青藏绿色可持续发展系列活动",与西藏大学的学生共同进行了"西藏可持续发展绿色行"交流暨主题报告会等;与燕赵环保网进行长期合作,成功举办2011年河北省燕赵环保网高校六·五环境日的启动、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相亲相爱汤河行等活动;随着"自然之家环保行动网络"影响力的增大,连续三年被邀请参加中华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河北环保NGO交流会、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中心、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环境保护协会学生社团活动,与环保组织进行经验交流。 2011-2012年,自然之家获得国家、省、环境保护行业协会所颁发的荣誉达17项,获得"河北省最具活力社团奖"、被评为"全国十大优秀环保社团"之一,多项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秦皇岛电视台新闻频道、长城网 河北频道进行宣传报导。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完善银行风险环境管理体系 中国银监会最近了《绿色信贷指引》,旨在进一步推动银行界实施环境风险管理及支持中国产业界的调整。该指引进一步细化了银监会对银行的要求,并反映出企业环境管理在获取贷款方面更为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银监会早在2007年已经开始推动绿色信贷。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当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该意见要求银行开始把客户的环境管理纳入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中,特别强调客户的合规行为以及减少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的信贷支持。从2007年到2011年,银监会又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说明和扩大绿色信贷范围及实施要求,主要目标是鼓励商业银行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的信贷风险。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此次新绿色信贷指引的出台更强调银行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体系的完善。该指引对银行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流程管理、内控管制与信息披露以及监督、检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意味着,首先,银行需要制定绿色信贷战略,并有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确定的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提出的目标及绿色信贷报告。事实上,董事会及理事会参与绿色信贷的决策很重要,因为绿色信贷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涉及银行与哪些行业、企业合作,并相应承担何种风险的意愿。 战略固然重要,但许多银行还必须在政策层面做提升。在中国,较大规模的银行几乎都已将绿色信贷的理念纳入投资政策中,并以国内的环境法规或执行标准为参考。实际上,银行最大的风险来自过标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即使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估或者环保局相关许可,并不代表其项目不会遇到地方居民的反对或者企业能持续开展良好的环境管理,从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或担保风险。因此,银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标准,对信贷企业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不能只限于“通过/不通过”的考评,而是应做风险分类。例如赤道原则建议将风险分类为高、中、低,按照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及贷后监督管理。尽管评估标准会有相同的地方,但是必须反映出银行自身对于风险的可接受范围。 最后,银行必须考虑到整个绿色信贷及环境风险管理的流程。虽然许多银行已制定了投资政策,但仍可能缺乏操作规章等具体执行流程规范,来明确审批及发放贷款过程中,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责任。在此情况下,银行很难确保对政策的实施会有统一的标准。另外,银行可能没有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之下必须在合同中要求客户提升环境或社会管理效率以及如何去监督客户对于合同的遵守情况。 新的绿色信贷指引是一个支持银行制度及体系建设更趋完善的非常好的政策,虽然其主要强调风险管理,但是可持续的金融也会为银行带来巨大的机遇。同时,银行海外投资更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全球经济必须做出产业结构及生产消费模式的调整,其中涉及的上万亿美元新投资及交易都需要银行的支持。中国银监会适时出台该新指引,正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让中国的银行去评估自身现有绿色信贷政策,利于健全管理体系,管控环境风险,提升国内国际的发展竞争力。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环保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科技整体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对新型环境问题探究不深,污染减排的科技贡献有待提高,整装成套环境实用技术仍然十分缺乏,新兴环保产业培育机制亟待完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加快实现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要求上来,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思路,建立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形势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管理模式。 从环境管理的目标导向来看,环境管理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的环境管理。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美、日、西欧等发达国家以及目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采取这种模式。这一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公众环境意识空前觉醒,环境保护运动风起云涌,政府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其标志是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措施。二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环境管理。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大部分发达国家基本采取这种模式。这些国家经二三十年的努力,基本解决了常规污染问题,环保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全球环境问题。这一模式的标志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以环境质量目标“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三是以环境风险防控为目标导向的环境管理。进入新世纪后,发达国家环境质量管理不断深化,开始更加关注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以风险预警、预测和应对为主要标志的管理模式逐渐形成。 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轨迹来看,这三种模式代表了不同的发展时期和管理水平。以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体现了人类面对矛盾所采取的治标之策,正如急症病人首先要治病一样,环境管理基本上处于被动应对态势。以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体现了人类实现协调发展的治本之策,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环境管理由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防控。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导向体现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环境问题可防可控,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这三种模式代表环境管理的不同发展阶段,三者之间相互关联、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在一段时间里,可能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 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公众环境意识和监督管理能力等因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环境管理模式选择的多维性,在一定时期内,一种、两种甚至三种模式并存将是常态。但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基本属于以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的模式。近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PM2.5问题昭示我们,环境管理的最终成效还是要体现在环境质量改善上,环境管理只有以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一个标志性事件,表明我国环境管理开始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扣响了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发令枪”。 第一,环境管理转型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目前,我国每年能源消耗量占全球19.5%,石油消费量一半多依靠进口,煤炭消费量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总和,高能耗产生了仅占世界8.6%的GDP,却留下了许多受污染的城市、全世界1/3的垃圾和频繁发生的“血铅”事件。“没有环境保护的繁荣是推迟执行的灾难”,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如果继续沿用拼资源、拼消耗的发展模式,我国经济将难以持续,出现“增长的极限”并非危言耸听。必须在进一步强化污染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污染控制与质量改善兼顾的中国环境管理新模式,以环境质量管理“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第二,环境管理转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经济发展关系人们的生活水平,环境状况决定人们的生存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在解决温饱以后,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安全的食品、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越来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追求。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各级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我们坚持环保为民,必须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实现环境管理从污染控制为主转向污染控制与质量改善兼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迫切愿望。 第三,环境管理转型是缓解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必然选择。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间逐步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我们必须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影响环境质量的关键污染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才能事半功倍,从根本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并不意味着不再考虑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而是要采取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控污减排的目的性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刚性。 加快环境管理的战略转型必须坚持科技先行 今后一段时期,环境管理工作亟待突破的重中之重,就是在进一步强化污染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新模式。从历史上看,每一次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和技术革新,总会引领环境保护意识、管理思路与污染治理水平的跨越发展。加快环境管理的战略转型必须坚持科技先行。 一要通过科技手段创新管理理念。认识是行动的先导,科学探索是发现规律的必由之路,只有理念创新才能推动管理转型。要继续深化对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建设生态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自然生态环境演替、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管理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污染控制、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夯实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 二要深入研究适合国情的环境质量管理模式。要按照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战略思想,深入研究分类分区管理的战略、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问题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以环境质量目标为核心,建立与之相配套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健全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标准的导向作用,以环境质量标准倒推规划目标,依据规划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根据任务需求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只有这样才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环境效益,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 三要大力夯实环境质量管理的科学基础。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也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当前,环境管理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从控制一次污染物向控制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与之相适应,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掌握环境问题产生、发展的规律,明确各类排放源和相互作用情况,提出改善环境质量优先控制的污染物清单、控制领域,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通过环境健康调查和研究,探索建立以人体健康为导向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接地气”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基本方法,要认真做好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准确地环境质量状况,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逐步形成环境风险信息研判和环境质量动态预报能力。 四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综合能力。环境问题无国界,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等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体。当前世界各国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经济、技术、军事等领域延伸到环境领域。发达国家利用环境问题不断翻新贸易壁垒和保护措施。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全球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博弈的新焦点,我国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排放量已居世界前列,发达国家要求我国减排的压力不断加大。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可能通过跨国扩散、转移污染行业等途径减轻环境压力。要积极适应世界科技和产业调整变革,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环保技术引进、研发和推广,努力抢占环境技术制高点,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赢得主动。 着力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 科技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具有引领和支撑的重大作用。“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加快完善环境科技创新、环保标准规范、环境技术管理、环保产业培育和科技支撑保障等体系,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强大坚实的科技支撑。 第一,以环保标准为抓手,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要加快完善以环境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为重要内容的环境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标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要加强标准的基础研究,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并根据标准工作的需求部署科研任务,充分发挥重大科研成果对标准制修订的支撑作用。要加强环境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通过标准实施带动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要加大环境标准宣传培训力度,形成环境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风气。要加强环保标准的考核评估,让标准真正成为指南针、紧箍咒和百宝箱。 第二,以环境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要进一步强化环境规划的引领作用和政策标准体系的强制作用,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通过加大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将培育的潜在市场最大程度地释放为现实市场。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以大力发展环境咨询服务和综合环境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产业化水平,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升级与优化。把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作为环保产业升级转型的突破口,这既是现实的又是长远的战略部署。环保产业成熟的标志是环境服务业比重的增加。近期可选择一些积极性比较高的地方,在土壤、河流、生态修复等方面进行合同环境服务试点。 第三,以重点科研项目为依托,突破环境质量改善关键技术。要以实现减排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抓好重点科研项目,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的集成与产出,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掌握环境污染演变与生态退化机理和调控机制,全面提升科技支撑水平。水专项是环保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务院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和水专项实施推进大会有关部署和要求,按照“一湖一策”、“一河一策”思路,举国动员,协同创新,聚焦重点流域,确保“十二五”“减负修复”目标实现。在继续推进环保公益性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环境基准等重大环境科技专项的立项。 第四,以环境技术管理为支撑,不断提高污染防治科技水平。污染减排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减排正处于关键时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和麻痹。环境技术是污染防治的基础,也是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大力实施科技减排工程,向科技要减排潜力,通过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等手段,不断提高污染减排的科技含量。一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工程技术规范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大力推进减排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选取重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排技术创新试点。建立污染防治技术动态更新系统,定期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发展趋势的环境技术发展报告。不断完善环境技术评价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产业化规模。 第五,积极倡导清洁生产与绿色消费,提高全过程环境管理技术水平。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建立起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的污染防控体系。要加快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促进环境污染的全过程控制。完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体系。建立可持续消费节能减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评估试点。进一步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政府在服务领域的绿色采购力度。积极推动新闻出版、教育、医疗、零售业等重点领域的可持续消费。鼓励使用环境标志、环保认证和绿色印刷产品,大力倡导可持续消费理念,提升公众可持续消费意识。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建立中国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策略研究 摘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可持续发展战略进程的不断推进要求企业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建立新型的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本文在回顾了国内外有关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利用环境管理学理论知识,通过对我国目前企业环境管理的现状、我国在企业环境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当前国际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提出我国企业如何建立以ISO14000为核心且符合中国企业实际情况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一、国外主要环境管理体系 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的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的用以系统管理其全部环境事物的管理系统。传统的企业管理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获得最大产出为目标,长期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给自然、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灾难,反过来人类也自食其果,导致物种灭绝、环境污染、气候恶化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因此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其中最具影响力的环境管理体系有以下几种: 1、国际商会的《可持续发展商务宪章》 1991年,国际商会(ICC)了《可持续发展商务宪章》,提出了环境管理的16项原则,号召全世界的工商企业按照这些原则进行环境管理,改善企业行为。这16项原则的基本内容是:(1)公司优先事项;(2)一体化管理;(3)改进进程;(4)员工教育;(5)先期评定;(6)产品与服务;(7)对顾客的忠告;(8)设施与运行;(9)研究;(10)预防方法;(11)承包方和供方;(12)应急准备;(13)技术流通;(14)社会贡献;(15)对关注的的开放性;(16)遵循情况和通报。 上述原则为后来的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在指导思想和内容框架方面奠定了基础,该宪章内容比较简单,不够全面,仅仅从环境管理单方面进行要求,很难使企业环境管理取得重大效益。 2、英国的BS7750环境管理体系规范 英国于1992年了BS7750:1992《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并于1994年进行修改。 BS7750是关于环境管理体系的规范,用以保证和证实组织对其所声明的环境方针和目标的遵守,还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提供了指导。其指导思想是:使任何组织能通过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取得良好的环境行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是组织接受环境审核和取得环境认可的基础。环境管理体系规范遵循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相同的管理体系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方针;组织与人员;环境效果,包括关于环境效果的信息交流,评价与登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要求与登记;环境目标与指标;环境管理活动方案;环境管理手册与文件;作业控制;环境管理记录;环境管理审核;环境管理评审。 BS7750《环境管理体系规范》是欧洲环境管理与环境审核规定的蓝本。该规范比国际商会的《可持续发展商务宪章》更全面具体,增添了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环境审核等内容。 3、欧洲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管理审核规定 1993年6月欧洲共同理事会通过《关于工业企业自愿参与环境管理和环境审核联合体系的规定》(EMAS),并定于1995年4月开始实施。 EMAS的内容包括环境管理和环境审核两部分。其要点包括以下几方面:环境方针;环境初审;环境计划;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编制环境管理手册和其他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环境审核;环境声明;环境注册;持续改进。 EMAS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化、公布环境声明,进行环境注册,持续改进等给企业环境管理更科学严谨,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EMAS的公布和实施,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欧洲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增强了这些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给进入欧洲市场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4、ISO14000系列标准 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一系列企业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总称,是一个国际性、系列化的环境管理标准,是ISO即ISO9000后的又一壮举,包括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行为评价(EPE)、生命周期评估(LCA)、环境管理(EM)、产品标准中的环境因素(EAPS)等7个系列,涉及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周期评估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内的许多焦点问题,旨在指导各类组织正确的环境行为。ISO14000的基本思想是:企业应认识自己在环境管理方面在的问题,建立符合标准的EMS,由独立第三方审核。 二、中国企业环境管理的现状 企业的环境管理行为可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消极的环境管理行为,不重视或忽视环境问题,宁愿缴纳排污费和罚款也不治理污染;二类是不自觉的环境管理行为,在政府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消费者对绿色产品越来越多的需要的双重作用下,企业为提高竞争能力,会努力变革传统的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节能降耗,生产绿色产品;三类是积极的环境管理行为,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加强环境管理。我国大多数企业处于消极的环境管理向不自觉的环境管理过渡阶段,也有一部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已经采取了积极的环境管理。总体来说,在政府和公众的环境行为作用下,我国企业环境管理行为有明显的改善,但也存在有一些问题。 1、观念方面:企业环保意识、环境责任感较差,认为企业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而把环境治理当成政府和社会责任,或将满足环保法规作为环保的唯一目标,认为只有三废排放不达标才是环境问题,因此对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体制方面:第一、许多企业没有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更谈不上国际化的标准管理体系;第二、环境审核认证有效性不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标、行标和有关技术规范等还不够健全,环境审核认证的范围不易确定,容易导致审核认证过程中出现一些漏洞,出现审核认证机构违规认证、非法认证现象;第三、企业实行环境管理体系时机构需要调整,环境责任需要重分。目前很多企业机构调整时未能理顺环境责任。 3、技术方面:企业对ISO14000系列标准及相关技术还缺乏了解;我国目前环保配套服务措施与ISOl4000标准要求有一定差距;缺少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研究,对生命周期评价的研究才刚刚开始,目前尚处在学习和探索之中,缺乏实际运作示范,容易采取照搬措施。 4、资金方面:由于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资金不足,使企业只能着眼于解决亏损问题而顾不上环保问题;或把环保投入看作是一种额外而没有收益的投资,致使环保资金不能到位等等。 三、建立中国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策略建议 ISO14000系列标准已得到国际的认可,具有先进性、科学性,中国企业应面向国际,积极实施ISO14000规定,建立良好的环境管理体系,以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取得“绿色通行证”。以下是笔者对中国企业建立合理的环境管理体系提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构建企业绿色文化。企业应结合国家、企业的未来和目标,顺应全球性的绿色潮流确定企业的文化模式。构建企业绿色文化是企业的长期行为,企业管理者应增强环保意识和环境责任感,向全体员工不断灌输企业的环境价值观。 二、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由于企业的规模、性质、地区不同,环境敏感点不同以及员工文化素质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而且ISO14000没有绝对量的设置,因此一定要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不可照搬其他企业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中国环境管理论文:浅论低碳经济时代中国企业的环境管理转型 [摘要] 低碳经济对中国企业的公众形象和战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此,中国企业需要从内涵、外延和投入产出视角认识低碳经济时代环境管理的新要求,形成低碳经济时代下环境管理的新理念,全面构建覆盖全经营过程的环境经营新体系,以培育低碳经济时代的绿色优势。 [关键词] 低碳经济 中国企业 环境管理 1 前言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过量排放温室气体产生了严重的温室效应问题,温室效应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后果给人类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20世纪90年代开始,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专门委员会(IPCC),先后进行了4次气候变化问题评估,2007年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90%以上的证据证明气候在发生变化,气候变化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如果人类社会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未来几十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会持续增加,全球气候将进一步变暖,全球气候系统在21世纪的变化将比20世纪变化更为剧烈。因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在这一背景下,本文从探讨中国企业进行环境管理转型必要性出发,分析低碳经济时代对中国企业环境管理的新要求,并提出中国企业进行环境管理转型的策略,以期为中国企业适应新经济时代的要求,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理论借鉴。 2 低碳经济时代中国企业进行环境管理转型的必要性 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前夕,中国向世界做出了负责任的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碳排放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家发改委正在对单位GDP碳排放指标进行测算,并将陆续出台相应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中国企业特别是高碳产业都无法绕过碳减排这一难关。如果碳税、碳关税不久以后付诸实施,按每吨二氧化碳征收20元碳税计算,仅以钢铁行业为例,全国6亿吨粗钢,碳排放量约为12亿吨,征收碳税将高达240亿元。2008年,欧盟已经在酝酿对进口产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7欧元,虽然当前尚未实施,但无疑是大势所趋。未来一旦实施,将有更多的国家跟进,对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的碳税政策,都将对中国企业带来以下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影响到企业的公众形象。社会对企业承担公共责任的期望在不断提高,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通过对环境及其他社会问题采取行动,并成功地宣传这些活动来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提升企业的良好形象,才有机会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二是关系到企业的战略调整。环境变化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行业格局,将促成新产品或新市场策略的诞生,导致企业技术创新路线、企业经营模式的根本性变化。对环保的关切度使监管变得更加严格。企业对环保问题处理不当将给企业造成不良的短期财务影响和长期声誉影响。因此,中国企业的资源化、生态化、低碳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3 低碳经济时代对中国企业环境管理的新要求 在低碳经济时代下进行环境管理与传统的环境管理有着根本的不同。与传统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的内容相比,低碳经济时代下的环境管理既有实践上的传承,也有理念上的升华;既有内涵上的丰富,也有外延上的拓展。 从内涵上看,传统环境管理是通过对生产现场污染物进行管理以符合环境法规的被动的、功能性的、事后的处理方式,而低碳经济时代的环境管理超越了单纯的符合法规,通过对环境的可持续性有所贡献的主动的、战略性、事前出击的方式。 从外延上看,传统环境管理往往被视为生产过程中的一环,而低碳经济时代下的环境管理则是将环保意识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运输、营销、消费以及废弃物回收等直接或间接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全过程。 从投入产出的角度上看,传统环境管理是以末端治理为主,因此实现环境保护要通过增加消耗型成本才能达到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低碳经济时代下的环境管理不仅仅是纯投入,而是将环境保护融入经营全过程来完成价值的创造和增值,把“消耗型投入”转变为“盈利型产出”。 4 低碳经济时代下中国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策略 低碳经济时代的来临,对中国企业而言是挑战与机遇共存,中国企业只有实现从“被动承担社会责任”到“主动抓住环境机会”的转换,才能够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未来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先机。 总的来看,中国企业应积极适应资源日趋紧张和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的变化,培育低碳经济时代下环境管理的新理念,全面构建覆盖全经营过程的环境经营新体系,培育低碳经济时代的绿色优势。具体来看,中国企业可从以下五方面进行环境管理:(1)加强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通过研究国际国内环境经济政策,开拓思路,策划绿色新产业的发展模式、发展路径。(2)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努力开发并积极采用实用的环境友好工艺技术及装备。对节能环保的项目要优先策划、优先审查,对节能环保的投资要优先落实。(3)做好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工作,对节能减排指标进行层层分解,从理念塑造、制度完善等方面保证各项节能减排措施按计划实施。(4)建设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将环境生态意识融入供应链管理之中,促使供应链企业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危害。修改、完善采购标准和采购流程,与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制定环境友好产品的开发计划和绿色服务的构建标准,并强化执行。(5)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低碳技术研发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环保组织的技术研究,策划和组织前沿性、储备性重要环境技术、方法和产品的研究。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649例救治分析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摘要】 目的 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急救与治疗。 方法 回顾分析了我院1997年10月~2004年10月7年间我院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救治经过方法及结果。 结果 649例中647例满意出院,2例死亡。 结论 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前提,首诊急救医师对伤者要有一科学判定并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重症多发复合伤 救治 我院自1995~2004年间共收治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进行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伤因伤情复杂急重,合并有多部位伤或夹杂有烧伤烫伤等复合伤,要提高抢救成功率,应建立一个具有丰富急救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以外科医师为主的急救小组,对就诊的伤员迅速做出诊断,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复合伤。抢救过程应急而不乱,临床和辅助科室医、护、工有效分工合作,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现 将急救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男490例,女159例;年龄3~71岁,其中16~40岁401例,占61.8%。伤情分布:2个受伤部位481例,3个以上受伤部位168例;颅脑伤为主318例,胸伤为主67例,腹伤为主31例,四肢、骨盆、脊柱伤233例,合并烧伤烫伤9例,见表1。 表1 本组患者一般资料 略 1.2 治疗方法 1.2.1 早期救治 接诊后应首先了解外伤史(时间、部位、伤后表现和初步处理,有无饮酒及使用药物史、关系到有无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等情况),查看呼吸、瞳孔及伤部情况,了解血压、脉搏及胸腹腔情况,确保呼吸道的通畅,清除呼吸道异物,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予中流量吸氧,迅速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晶体液扩容抗休克并做交叉配血,尽快补充血红细胞悬液、血浆等胶体液,留置尿管观察尿量、颜色监测生命体征及对治疗的反应。同时对四肢的开放性骨折予止血、包扎、简单固定,以利于搬运 [1,2] 。本组649例患者中161例是我院医护人员出救护车现场急救后直接接入住院病房或手术室救治,488例120急救中心送入急诊科。 1.2.2 生命体征平稳后的系统治疗 (1)抗休克治疗:实质上还属于早期救治。严重多发伤性休克,补充血容量是成功的关键,因此可在半小时内输入1000~2000ml液体,包括平衡液、代血浆和右旋糖酐,为防止发生间质水肿,可输入血、血浆和白蛋白,而在有活跃出血情况下,延迟液体复苏优于即时液体复苏,高渗溶液使用时,注意会增高血压加重出血,在抗休克治疗的同时注意避免补液速度过快可能造成心肺负担过重而致肺水肿心功能不全。(2)各器官系统损伤处理原则:318例颅脑伤中,开放伤和内开放伤无脑挫伤97例予非手术治疗,32例合并颅内血肿或脑挫伤予手术治疗,189例分别是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脑挫伤均行手术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是治疗的关键 [3,4] ;67例胸伤中61例单侧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术,4例双侧血气胸行双侧胸腔闭式引流术,2例因出血量大行开胸探查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改善呼吸功能,确保有效血气交换是原则 [5~7] ;31例腹伤中19例脾破裂18例行脾切除术,1例行非手术治疗,7例肝破裂5例手术修补加引流术,2例非手术治疗;5例分别是肠系膜破裂,小肠破裂,结肠破裂,后腹膜血肿行手术修补及非手术治疗,腹部实质性脏器的损伤手术原则是切除或修补,在儿童的脾破裂中,尽可能采用非手术方法治疗,因为脾脏在儿童体内是一个重要的免疫器官 [8~11] ;233例四肢、骨盆、脊柱伤根据有无合并血管、神经或内脏器官损伤分别急诊或近期手术、非手术治疗 [9,10,12] 。(3)创伤的再审定:在各种严密的监护下,为防止遗漏诊断、伤情的动态观察、还应反复检查伤员的伤情,以便及时诊治,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8] 。(4)严重多发伤的营养问题:在创伤后机体发生了内分泌和代谢的改变,呈现高代谢,蛋白分解大于合成,机体呈负氮平衡,无足够的能量、氮源和其它营养物质,来修复创伤,此时的营养支持,实际上是治疗的一部分。我们在对营养支持的要求上兼顾热量、蛋白质、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等多方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5)严重多发伤的预防感染问题: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特别是开放性或内开放性创伤患者原则上早期大剂量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创口有严重污染者要作创面分泌物培养加药敏,开放性创口还要在24h内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6)并发MODS问题:在治疗的同时注意兼顾各器官功能的复苏和营养,尤其是心肺复苏后患者特别要注意内环境的平衡,防止重要脏器功能的损害,创伤脏器是首要支持的对象,呼吸循环及肾功能是老龄患者易发生紊乱、衰退和衰竭的器官要特别关注。(7)严重多发伤的手术治疗问题:多发伤的病情严重,发病机制错综复杂,病变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如及时手术可阻断恶性循环,使患者摆脱危重状态;若处理不当,手术能加重病情,因此,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甚为重要,及时掌握手术时机,合理安排手术先后顺序,一般按抢救、急诊和择期手术顺序进行,先颅脑、后胸腹、最后四肢脊柱;先无菌、后有菌;有时也可急诊手术与择期手术同时进行 [5,15] ,其优点为免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减少术后牵引和卧床的并发症,减轻伤痛,方便术后护理,便于早期功能锻炼,减少医疗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本组649例患者中136例是当日手术,513例是第2~10天择期手术。 2 结果 本组649例中死亡2例(不含院前死亡),其余满意 出院。 3 讨论 多发性创伤指在同一交通事故致伤因素(加速撞伤、挤压伤、碾挫伤、减速伤)下,使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受到严重损伤,其中有一处是危及生命的或合并休克。 因此,凡具有以下2条或2条以上的均可诊断多发性创伤。 (1)颅脑外伤:颅骨骨折、颅内血肿、脑挫伤或裂伤、颌面部骨折。(2)颈部损伤:大血管损伤或颈椎损伤。(3)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心、肺、气管、纵隔、横隔和大血管损伤。(4)腹部损伤:腹腔内实质、空腔脏器损伤、出血、后腹膜血肿。(5)脊柱骨折伴有神经损伤。(6)骨盆骨折伴有休克。(7)上肢长骨干、肩胛骨骨折。(8)下肢长骨干骨折。(9)四肢广泛撕脱伤。(10)泌尿、生殖系损伤:肾、膀胱、子宫、尿道、阴道破裂。如合并烧伤和烫伤等因素则称为复合伤。其临床特点是:(1)暴力大,伤情严重;处理复杂,常易顾此失彼;(2)多脏器损伤多见;(3)脊柱骨折、脱位、截瘫多见;(4)颅脑损伤、血气胸、肝脾破裂多见;(5)开放骨折多见;(6)并发症多,致残、死亡率高。(7)涉及多部位、多脏器的多发性创伤,部分合并烧伤等复合伤 [14,15] ,专科医生知识面狭窄,在诊治中常由于过多的会诊延误抢救时间,也容易发生推诿。 总结我院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急救治疗的经验有:(1)保证早期到达,早期及时救治,做到警医联动、医护同步;平时即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一项重要保证。急症科在接到交通事故急救报警时立即报医务科并在医务科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参加急救,尤其是夜间、节假日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我院急救医护人员都经过系统的急救训练,既有专科之能,又是通科之才,特别是对如严重休克、严重血气胸等需立即急救且禁止搬动的患者现场实施与院内同等的抢救,对气管插管困难者现场实施气管切开术,保证了高水平救治的实施,实现了将院内急救搬到院前,提高了整体救治水平。(2)将院内急救进一步延伸到院前,特别是对特危重患者实现了医院搬到现场,最大努力维持了病人的基础生命,提高了整体救治率。(3)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高质量的实施院前急救,对出车时的各种数据(如出车时间、患者的体征、急救措施、疗效等)填表汇报、交班、存档,总结有无不足之处。促使急救水平提高,达到与国际接轨并从法律的角度做好自我完善、自我保护。(4)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做好早期发现潜在危险情况,早期治疗,防止误诊、漏诊的发生。(5)提高了救护车急救设备的使用率,同时提高了设备投资的回收。(6)提高了急救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急救队伍。 道路交通论文:强化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里程迅猛增长,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农村道路普遍存在路面狭窄、弯多,基础设施不完善、标志标线不全等问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交通事故呈现上升的态势。 交巡警中队作为最基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警力不足、国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已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强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建设,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道路,是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民警的执法水平,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着辖区治安、刑事案件侦破和民事调解等方面职能,派出所民警对交通管理工作接触不多,管理技能欠缺。所以,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交巡警的执法业务培训,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提高警务室民警的交通管理水平。一是集中培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系统培训学习,使每名交巡警具备基本的交通管理法律常识和技能。二是岗位实践。主要采取跟班执勤的方式,选择经验丰富的交巡警带班执勤,让警务室交巡警在“学中干、干中学”,迅速积累执勤、办案经验。三是难点剖析。针对办理使用伪造证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需要以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由于材料要求高,我们组织专题培训,避免出现“错案”。四是加强考评。对警务室交巡警执法办案情况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评析和整改。 二、掌握辖区道路、驾驶人基本情况,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基础 依照警务室建设要求,我们重点从基础工作入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驾驶人、车辆、安全隐患、道路状况、安全设施、事故情况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建好台帐,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规律和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一是摸清“五小”车底数。组织交通警务室民警主动深入辖区乡镇社区、村组进行调查,掌握辖区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加强源头交通安全监管,做到车车见底、人人见底。二是抓住“三种重点车型”和“三类重点对象”。即专业运输车、校车、摩托车“三种重点车型”,驾驶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重点对象”,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各交通警务室积极联系辖区交巡警中队,会同安监、交通、农林、水利等部门,从“镇村道路、新建道路”入手,认真排查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并按“一患一档”要求,健全台帐,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三、加强指导和引导,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关键 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能否紧贴全局工作,有效形成对辖区县乡道路的管控,确实起到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交巡警大队的指导和引导是关键。我们大队在市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带领警务室民警在全市道路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创卫专项整治”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等活动。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指导和引导。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将“进农村”置于“五进”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丰富内容、形式和手段,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在社区警务、村务公开栏上逐步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二是强化道路秩序整治。坚持以治黑点、抓乱点、堵盲点为重点,扎实开展镇村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强化路面治安防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道路交通治安特点,各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进一步强化勤务考核,完善联勤制度,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在抓好交通管理的同时,与辖区交巡警中队联手,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治安整治行动。 四、硬件设施到位,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保障 结合各个派出所的实际,在各派出所办公区域单独开辟1至2间办公用房作为交通警务室,设立接待交通违法群众的专用窗口,为警务室民警配备办公室,安装与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连接的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警务室内相关工作职责上墙,办事程序、接处警和联系电话、交通警察和协管员名单等在适当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部分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已配备了专用交通执勤警车、锥形桶、照明灯、照相机、标志牌等装备。 五、依靠政府形成合力,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根本 派出所作为各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易与政府沟通的优势。交通警务室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建立起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才能有效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交通警务室应当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构建“齐抓共管”交通安全责任网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乡(镇)、村层层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抓交通事故的安全防范,确保任务指标细化到 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位领导,责任细化到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每个人。加快以政府为主导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论文: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量急剧增长,人流、物流、车流密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研究如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为经济社会服务,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怎样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为经济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下面,笔者结合隆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浅谈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几点看法: 一、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面临的五个问题 隆安县目前常住人口将近40万人,散居在10个乡镇,全县道路里程总长1124公里,机动车保有量40921辆,驾驶人44950人,在编交通民警24人。近年来,隆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转变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得到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在道路交通管理和为经济社会服务方面还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主要是: (一)部分民警在交通管理中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方法、手段、形式还停留在旧模式中。 (二)道路交通面广,警力不足无法管控到位。 (三)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仍然薄弱,县乡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 (四)交通管理设施装备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五)交通管理的理念、水平和手段亟需提高。 二、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应实现五个转变 (一)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部门民警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点必须改变。要教育引导民警尤其是领导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目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不断拓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实现全能型管理向有限型管理的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权限让渡与缩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要把该管的、必须管的管好,自觉放弃那些不该管的,管不了的、也管不好的事情,干好份内业务。 (三)实现封闭型管理向公开型管理的转变。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是政府和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因此,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实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司法审查和监督,充分体现执法的公开、严肃和公正。 (四)实现审批型向长效机制型转变。在日常的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等交通管理工作中,经常有一些人为的审批权力,要把这些审批项目纳入依法办理的范围,把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作为改革审批的方向,要依法设定审批项目,减少审批行政权限,加强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使其遵循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逐渐实现审批型向长效型机制转变。 (五)实现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靠经验、凭感觉管理的做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今后,要建立健全符合现代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手段,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 三、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一些大城市的管理经验,依法严管是制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有严管,才能维护交通法律、法规的尊严,才能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开展的各种交通管理整治活动实践证明,通过依法严管,形成依法严管的态势,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就会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就会普遍提高,交通秩序就会明显好转。 (二)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近几年来,我们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加强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大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探索出了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包保责任制、车辆检验倒查制、防止客车超员、超速和驾驶人疲劳驾驶检查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一点,交警部门要长抓不懈,形成一种机制。 (三)要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手段,提高城乡居民现代交通法制意识。由于本县受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约,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近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农村群众占较大比例,特别是农民群众出行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习惯。因此,加强现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治本之策。针对实际情况,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四)要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奖惩分明。交警部门要明确各个岗位、各个民警的职责,真正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中队,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律进行倒查,凡是因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考试、办证、车检、路面执勤等环节把关不严,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视而不管,放任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坚持交通管理走社会化之路。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社会系统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交警唱独台戏是做不好的。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必须在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才是根本之路。下一步,我们要紧紧依靠已经建立起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把交通管理的触角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把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社会人组织起来建立交通安全组织,制订具体工作运行制度及措施,全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各项工作,为建党90周年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论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注重以人为本之探析 摘要:以人为本是调动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深入剖析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及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认为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而不是保护违法者,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的原则及方法。 主题词:以人为本实践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施行一年多,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正确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是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道路交通管理中“以人为本”的主体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以人为本”不能理解为,就是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主体是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正因为,某些媒体过多地宣传“以人为本”就是保护弱势群体——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众所周知,道路交通管中的三大矛盾,就是人、车、路,三大矛盾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这个人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以人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内实现的,绝不能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去谈“以人为本”,必须严格遵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绝对不是保护违法者。只要法律赋予他一定的路权,他就可以在自己所享有权利的路上,依法行(走)驶,并且要求其他交通参与者,承担不得妨碍其安全行(走)驶的义务,同时他也必须承担不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行(走)驶的义务。只有惩罚侵权(侵犯路权)肇事的违法者,才能保护守法者,只有这样做了,就可以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没有以守法为出发点和归宿,就谈不上什么“以人为本”。换句话说:违法者没有资格谈什么以人为本。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而去闯信号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发生事故,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谈“以人为本”呢?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与机动车抢道,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牵行,闯信号灯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违法者也配谈“以人为本”吗?那么,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不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在守法的前提下,依法行车(含非机动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才能确保出行安全,才能保护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行其道是确保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的决定因素 1、各行其道 各行其道原则是道路交通通行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保障交通参与主体有序通行的重要原则。各行其道的原理是通过划道确定不同交通参与主体,不同空间上的法定路权而实现的。 2、变更车道 在道路上,同一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必然存在变更车道的问题。主要是进入导向车道前的变更车道,超车、调头、转弯、停车而变更(借道)车道,具体地说:机动车在左侧快速车道上行驶,减速行驶后,转换(变更)到右侧车道或者右侧车道上的机动车为了超车、变更到左侧车道(借道)超车等。 机动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必然会对将要驶入的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产生影响。根据分道行驶的机动车,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有路权优先的原则(优先通行权),将安全义务赋予变更车道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合理的。 3、借道 通常情况下,借道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转弯、会车、超车、调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都属于借道。 比如:驾驶小轿车从家(或单位)出发,首先出大门要借人行道(大门前的横断路面,绝不是车行道,更不是单位出入通道,而是人行道的延续),非机动车道,转弯进入慢速车道,最后进入快速车道的整个过程都是借道过程。那么,返回同样有个借道过程。只要机动车一发动,开始行驶都必然存在借道,借道必须让本道内的交通参与者优先通行,借道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借道。绝不能与在本道内正常通行交通参与者抢道,抢道必然肇事。 4、行人横过车行道必须遵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该条的核心是:行人横过车行道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确认到什么程度?才算确认安全呢?确认到我此次横过车行道,不会与车辆发生遭遇,换句话说,不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判断为准。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车行道,首先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过,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或黄灯闪烁的路口,首先应选择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其次选择人行横道线内通过,没有标线的道路,应当确认安全后直线通过。同时还应遵守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当你准备迈第一步前,必须先看左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出第一步向前行走,当走到道路中间时,停下脚步看右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继续向前行走,确保安全通过车行道; 第二条原则:横过车行道不得斜穿或猛跑,只有垂直通过最安全;斜穿会延长行人在车行道的步行距离和时间,影响行人在车行道内观察往来车辆的视野。行人猛跑会使机动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不能迅速作出判断,采取正确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也会使猛跑的行人,在左右来往车辆的挟持中,由于猛跑时产生的贯性作用下,该停而停不住,造成与机动车相碰撞,而造成伤害; 第三条原则:不要闯信号灯(闯红灯、抢闪烁的绿灯及注意黄灯闪烁的危险路口)、机动车临近时不许横穿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机动车临近时,绝对不要横过机动车道)。红灯亮时或相反方向的绿灯闪烁时,行人不得横过机动车道;黄灯闪烁的路口是一个危险的警告路口,提示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注意,都要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遵守信号灯,按信号灯指示通过是确保安全的重要保证。在机动车临近横过机动车道是最危险的,因为机动车在不同的速度下,有着不同的制动距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是,行人若在机动车的制动距离内突然横穿(机动车在不同的时速、不同的路面上行驶,有不同的制动安全距离。干柏油路面:20公里时速制动安全距离为4.11米;25公里为6.41米;30公里为9.24米;35公里为12.25米;40公里为16.48米;45公里为20.8米;50公里为25.68米。干水泥路面: 20公里为3.54米;25公里为5.52米;30公里为7.84米;35公里为10.83米;45公里为14.15米;50公里为17.91米。),机动车驾驶人必然会猝不及防,即使采取了正确的避让措施,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在道路上同向,不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与行人之间存在视线盲区(比如在紧邻右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现行人闯红灯,必然停车避让,但是在紧邻左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就看不到该行人闯红灯,因此,该车正常通过路口,当他发现行人,采取制动措施已不及,造成与该行人相碰撞,致行人死亡,该行人虽然侥幸躲过第一个直行导向车道上的车辆,但躲不过第二个直行导向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若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他极易发生事故。“以人为本”绝不能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交给其他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必须坚持做到以上三条原则,才能确保安全通过机动车道。 在此,举一个案例,鼓楼辖区的古田路与古田支路口,南北方向绿灯的亮灯时间为23秒,东西方向的绿灯亮灯时间为45秒。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由南往北横过古田路,当行至该路口的北侧机动车道(中间车道)与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公交车相碰撞,致老人死亡。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实该公交车是距前车50米距离(前车在停车线遇红灯,当绿灯亮时起步往前行驶通过该路口),当该公交车发现行人时,采取制动措施,制动距离16.1米,通过采集到的目击证人,前车驾驶员的证人证言,肇事驾驶员的供述,红绿灯亮时间,对老人的步幅,步速的分析(军人正步的步幅为75CM,步速每分钟为119步),老人的步幅,步速分别按50CM、120步计算,按每秒走二步(每秒走1米)测算,从南侧的人行道与车行道的边缘至肇事点为25米,老人从南侧行走至与公交车肇事点,从理论上测算需行走25秒(25米),而肇事车距离前方车辆50米(且刚遇放行信号灯通过路口)的车距测算,可以确认该公交车方向为绿灯,这就可以确认老人为闯红灯横穿古田路。从公交车驾驶员所驾车辆的制动距离看,说明驾驶员已采取了正确的措施,老人横穿至道路中间,如果有观察右侧有否机动车、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行走,或者听到机动车的制动声音,停住脚步的话,就不会发生该起亡人交通事故。因此,“以人为本”,绝不是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寄托给机动车驾驶员,而是教育行路人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非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七十一条都明确规范了非机动车如何行驶、载物及非机动车的定义。 具体地讲: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按顺时针方向,按道依次通过路口,不得逆向通过。比如由东往南左转弯,必须等东西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北侧通过路口,通过路口后,有导流岛的路口应当在导流岛或路口等待,当南北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西侧通过该路口,才能确保您的安全(非机动车左转弯要经过二次信号灯)。如果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下车推行,与行人一样的待遇通过车行道,这点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的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更加严格。目的是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含横过机动车道)的安全,用法律的形式规范这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那么,非机动车的驾驶人,是否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呢?请看事实。有一部分人,驾驶残疾车、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优其是凌晨和夜间随处可见。当发生事故、问其为什么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回答的也很到位:“机动车道宽,没有车”难道这个时段非机动车道就会挤吗?绝对不是的,这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等于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法律,认为违反《刑法》才算违法,难道违反《安全法》就不是违法吗?任何法律都是全天候的,绝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管上、下班前、后的时段,而是全天候的。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依法治国,依法治路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做起来就难了,难就难在对行人(比如翻越道路隔离护栏、闯红灯;晨练在机动车车道上纵向跑步等)管理、处罚上,这是每个城市普遍存在的难题。 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交通参与主体必须时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以人为本”应体现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的生命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职责和义务,不论是公立或私立医疗机构,赢利或非羸利医疗机构,均应积极参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避免因抢救治疗不及时,或者因收治手续繁杂冗长延误最佳抢救治疗时机;或者因当事人不能缴纳抢救治疗费,而拒绝或者放弃抢救治疗等加重伤害后果或者导致其死亡。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一年多,这三家机构如何运作呢?目前全国找不到一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根本不履行职责,客观地说,只有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曾在该法施行几天后,就针对这一严酷的事实,写了《不要让伤者流血又流泪》的一文并在“人、车、路”刊物上发表。这种让伤者流了血又流泪的事实至今没有丝毫改变。 该法的七十六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强者:机动车驾驶人例为强者)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与机动车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挂钩,换句话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不影响弱者(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理赔偿请求。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人体伤害原法规规定11个项目,新法增加到13个项目。特别是扶养费的对象,其中不满16周岁,扶养到16周岁,改为不满18周岁,扶养到18周岁;死亡补偿费改为死亡赔偿金并从标准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从10年改为20年,从上年度的平均生活费改为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即:20__年4月30日前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10年×6632元 4500元(丧葬费)=70820元;20__年5月1日之后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20年×9189元 6635元(丧葬费)=190615元。从死亡赔偿金额的提高幅度可以看出新法比原法规更合理。当然人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是无价的,只是从另一个层面说明新法是对“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在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很多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有承担道路交通事 故责任的不理解,特别是主要以上责任更不理解,这对执法者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办案原则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而个别不懂安全法、不懂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的上司,其瞎指挥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法释等达30多部,有些规定是很具体的,如:有责任的当事人100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机动车一方没责任,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乘车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还要依法承担无过错赔偿的民事责任等,处理中应全面衡量,力求做到合法、客观、公正。 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以照顾弱势群体,照顾死者家属的情绪或某些压力,政治因素,而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强加给强者机动车驾驶员,这样做就违背了“在法律面前从人平等”的立法宗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处罚违法者,就是从根本上净化、治理道路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参与主体的法制观念,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行成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灭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私产财和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不能一讲“以人为本”就不依法治路,不处罚违法者,以人性化为由,放任对违法者的教育处罚,必将造成交通混乱,会对交通参与者带来更大的伤害;不能一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就不讲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执法的目的是教育交通参与者守法,不能以罚代处,如果以罚代处就违背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处理好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死亡事故的善后理赔工作,必须依法坚持无过错赔偿的法律规定,因为,人死了不能复生,钱是可以挣来的,尽量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多给死者家属一些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来安慰死者家属。只要我们坚持“立警为公,依法行政”,就能正确、圆满地处理好每一起违法行为的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可以教育当事人或死者家属,加深他们对安全法的理解和自觉遵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因此,正确理解、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搞好道路交通管理、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的根本保证。 四、思考 1、媒体应全面、客观报道安全法。 由于某些媒体为追求宣传上的社会效应,弄得使人哭笑不得。比如,东北某省提出10多种情况,主张发生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相碰撞,“撞了白撞”,一时间,被一些媒体大力宣杨;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夕和施行后的初期,又大篇幅地报道“以人为本”,机动车撞了人,就得“撞了全赔”。并例举了北京法院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判决案例。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和“撞了全赔”都是错误的,为什么说这两种提法和实践都是错误的呢?一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没有信号控制的路口(闯红灯,或者在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在机动车安全制动距离之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算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责任,这个没有责任,是指没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不等于没有民事赔偿责任.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四十四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123条规定,具体运用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处理上,当时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因此,怎么能说“撞了白撞”。二是“撞了全赔”也是错误的。如果机动车一方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相碰,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要“撞了全赔”?那么,就以鼓楼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为例: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测算出的经济赔偿都在23万至30万之间,或者更高一些,我们可以设想一位工薪阶层的人,购买一辆经济型轿车,发生了一起死亡一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他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因投保车驾驶人没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是不理赔的,这位当事人能赔得起吗?符合中国的国情吗?符合“轿车进入百姓家庭”的国家政策吗?如果象北京20__年的那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判决的案例,谁敢购买汽车。如果没有人敢购买汽车,汽车生产厂不就倒闭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撞了全赔”的审判实践,从政治经济学上讲,是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力。因此,北京的这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判决是错误的。所以,后来媒体又报道说:“道路交通事故的官司好打、赔钱难”。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到“撞了全赔”都是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法则,有一定的度。那么,怎么掌握比较合理呢?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最多只能承担受害人(包括伤者,但不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总的赔偿金额的10-20的民事赔偿责任。80以上应由受害人自理,所以,自己酿成的这粒苦果,理应由他(她)自己吞下去。 2、生命诚可贵,自己要珍惜。 在残酷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多少家庭遭到不辛而家破人亡。当然死者死了,一了百了,没有眼泪,没有嘱托,更没有遗言,只有无言的怨恨。而活着的亲人为死者伤心、流泪、心在流血。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践看,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除了个别意外、机械事故外,95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前段有领导问:“是机动车不让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事故多呢?还是行人、骑自行车人不让机动车的事故多呢?”客观、准确的回答,应当是双方都不让,双方都是抱着侥幸心里,认为对方会让,结果双方都不让才肇事。只要有一方认真观察路面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路口,就不会肇事。实践证明违法行为是肇事的根源,肇事是违法行为的结果。因此,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要依法行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 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绝不是危言耸听,笔者自1996年11月到鼓楼大队工作,统计过1996年全年的死亡人数为26人,死在人行横道线上的25人,占死亡人数的96.15,因而觉得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只要把人行横道线上的死亡人数降下来,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亡人事故的发生,真正还这条“斑马线”是条“生命线”。只要交通参与者(行人通过车行道做到以上讲的三条原则;机动车减速或停车避让行人的措施)都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线”或路口,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整顿交通秩序,应当从“路口”、“人行横道线”作为重点,只有整顿好闹市区横道线上的道路交通秩序,才能把亡人事故降下来。 4、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①交通事故中的死者,永远都开不了口。肇事驾驶员讲:“我是绿灯,对方闯红灯”的供述。经过计算亮灯时间和该肇事车,当时在道路上的位置测算,确实可以确认骑电动自行车人为闯红灯,但是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路口探头记录,换句话说没有证据印证肇事驾驶人说的:“对方闯红灯”,那么,此类事故就不能认定谁的过错,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二款规定:“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人身损害赔偿由当事人(或家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②跨压双实线、单实线(逆向)行驶,抢道转弯,导向车道变更,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的车,借道不让本车道的非机动车、人行道的行人都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③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控制路口,或者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与机动车相碰,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④行人未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的路口,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碰,双方应负同等责任。人行横道不等于人行道,还属于车行道,只不过在路口或一定的路段划出人行横道线,行人或非机动驾驶人必须下车牵行非机动车,在划出的横向空间通过,通过前必须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步通过。由此说明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与机动车相碰的事故,行人是有责任的。 5、用生命代价形成的法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这就比旧的法规更严格,是从无数生命的代价换取的经验教训,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的突然转弯,会使机动车猝不及防,肇事的概率高,所以,规定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必须坚决无条件贯彻执行,才是对生命安全负责。 总之,“以人为本”不是专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不能把机动车驾驶人排除在“人”的范畴之外。执法者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整顿治理好辖区的道路交通环境,使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没有违法行为,没有道路交通肇事,努力营造文明、畅通、有序、无事故的辖区道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为保护辖区道路所有的交通参与主体的人身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免除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两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已无异议。但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而言(以下如未作特别说明,机动车辆责任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特指此种情形下的责任),其责任承担方式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过程,就算是依据现在各国的法律规定,也并不一定都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但是,即使那些仍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国家,由于“过失在这里发挥的作用实际上要比其他地区严格得多,以至于在很多情形下继续把它称作过失责任已过于做作了”。[1]尽管把机动车辆责任仍以过错责任来确定是否必须承担责任,但由于附加更多条件进行限制,仍然可以达到严格责任的效果,再加上以相应的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权利受到侵害后的保障,对受害人同样也能予以充分而迅速的保护,大概也可以称之为“殊途同归”吧!不过现在许多国家把机动车辆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如德国、意大利等国[2],对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中国邻国的日本,也于1955年通过《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通过与施行确立了无过失责任。[3]其实我国早在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就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辆而产生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其实早已适用无过失责任。但中国历来就有行政机构超越立法权限的“传统”,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199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就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该办法第19条还明确以“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并根据违章行为的作用来确定责任承担的大小或多少,把是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予区分,颇为混乱。该办法第44条还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所以有人依据该办法来认为我国此前处理交通事故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而且是推定过错,还说“如果加害人一方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自己举证证明。能够证明的,可以免责,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责任。”[4]尽管对该法规的理解没有错误,但却未能深入研究其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难免出现错误。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以及对机动车辆责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对人的身体健康权与生命权的理解与尊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必须采用无过失责任来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保护,这些进步法学理论也反映到我国的立法中来。20__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就确立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无过失责任,顺应历史和世界的发展要求与方向。本文就试图对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也就是免责事由,由于交通安全法所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的归责方式,也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一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事件(或称为“交通意外事故”)及不可抗力都不是当然的免责事由。在免责事由方面,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免责条件与日本有些不同: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而依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的规定,免责需要三个要件,分别为:被告证明自己及驾驶者已尽相当注意、车辆不存在构造缺陷和机能障碍、受害人或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5]。从免责条件上的不同可以看出我国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比较严格的。 二、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同,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理论上也不应由该法来规定赔偿义务人),因此只能按照20__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予以确定。除履行职务者外,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已无异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即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保有者的责任,我国法学理论界尚无深入而详细的研究,由于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限于本文的篇幅,我准备另外行文探讨,在此仅粗浅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国务院的这一行政规章尽管已经越权,但却是以前处理交通事故至高无上的规则,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及法院无不遵从,但其规定却并不一定符合法学理论。例如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6月25日所做出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尽管明确了此种情形下责任的承担者,但并未指明其法理依据,有等深入研究。又如对于车辆买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1999年11月28 日做出的《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的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机动车的买卖“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履行以上二项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发生事故后,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此若有异议,可告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无权来确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意义。又如在借用车辆、挂靠车辆(包括强制挂靠、自愿挂靠)、擅自使用他人车辆等情况下,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也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该解释第5条的规定,在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赔偿权利人必须把这些共同侵权人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未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必须追加共同侵权人参与共同诉讼。这种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不可遗漏共同被告。而且,共同侵权人之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分担比例的问题,但对受害人却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不仅更加符合侵权法理论,也从实际上加强了对受害人的保护。而此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事故时,人民法院一般都直接判决由各个共同侵权人各自对受害人承担具有明确比例及数额的赔偿责任,若其中一个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实际上使得赔偿权利人根本无法得到足额的赔偿,既不符合法理,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但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并不符合侵权法理论,该条第1款第(一)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我认为这种分担责任的方式在某种情形下是错误的(最低也是引人误解的)。因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其损害不仅包括双方机动车上的人、财物,也会使事故双方之外的其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那么按照侵权法的理论,其二者都必须共同对该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对第三人赔偿后才能按照其过错程度来确定分担责任。也许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也有此意思,但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语句表述给人的理解就是先予以确定分担或者是直接分担责任,实为不妥,倒不如人身损害解释第3条的规定那么明确。对于交通安全法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注意。尽管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但事实上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认为无法确定赔偿义务人。我认为,关于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人,的确需要法学理论界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这不仅是审判实践的需要,更是法学理论研究的责任。 三、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问题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同样也可以适用于无过失责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31条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过失相抵也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方面之一,截止到目前,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过失相抵的后果就是使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责任,实际上混淆了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的概念和关系。在侵权法的过错责任中,受害人自己具有过错(有人称为混合过错)时可能会影响到侵权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影响到承担责任的多少问题;但在无过失责任中,过失相抵作为当事人具有过错的法律后果,只能使侵权人减轻赔偿损失的数额,也就是说解决的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的一些法律用语中并未严格区分,所以极容易引人误解,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此句中的“责任”一词,立法者的意图很明显是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一方的赔偿数额或赔偿责任而已,绝不是涉及到归责方面。例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责任划分方法,而且由于该办法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以把责任的划分与认定也作为确定赔偿比例或数额的依据,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归责原则所决定的是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而过失相抵所解决是减轻赔偿及其多少的问题,其适用范围与作用是不同的。在采用无过失责任及严格责任的归责方式时,受害人的过错并不一定是侵权人免除责任的依据[6],而只能是在确定赔偿具体损失数额时是否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损失。不论是交通警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很多情况下都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是否有“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甚至是根本)依据,并由此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范围及数额,这完全混淆了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违章行为”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也是错误的,如该办法第17条即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在适用无过失责任时,除了法定免责事由外,不论其行为是否违章,都应承担责任,况且在实践中也有当事人各方都无违章行为但仍然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呢?!而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以“过错”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失为一种进步。至于其第2项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无过失责任作为归责原则,根本不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具有过错从而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从反面规定可以减轻赔偿范围与数额的方法,完全摒弃了“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无疑更加符合法学理论与客观事实。 由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并非归责原则中的责任,而指的是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从而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数额或赔偿比例。所以我认为以防止引起误解,似乎应当修改这一表述方式。也许是受此影响,国务院及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也明确了责任确定的具体方法。例如该条第(三)项规定:“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这里的“无责任”是什么意思?似乎是“无须承担责任”,指的责任承担方面。但从无过失责任来讲,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此乃侵权法的一般常识及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岂能让这公安部的这一规章来予以否定?!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该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中。以上所举条例及规章因未明确说明这里的“责任”指的是确定责任时的归责原则还是确定赔偿范围时适用过失相抵的依据,容易引人误解。更为担忧的是,如果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是以交通事 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来确定是否理赔以及计算免赔率,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在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承担赔偿责任后,岂不是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所以,我建议公安部应当对此条规定进行修改,使其更加明确与正确。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对于决定侵权人是否可以减轻赔偿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此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缺少这种过失相抵的详细而具体的标准,法官的随意性很大。在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如果是被公安交通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法庭就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其50的损失,很简单。而如果是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时,则一般都为赔偿70、80甚至90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时一般都为赔偿40或30的损失,很少有其他比例,且一般都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较多损失。至于法庭为何让机动车一方赔偿所确定的比例或数额的损失,则语焉不详,判决结果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同,也难免会出现司法不公平的现象。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似乎可以借鉴日本的作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过失相抵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比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过失相抵的比例基准或标准,不仅使得基本相同案件得到基本相同的裁判结果,体现司法公正,也能提高审判效率,而且也能使得机动车一方知道为什么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以及让受害人知道为什么要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增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及对交通规章的遵守。 此外,按照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只有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才“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何谓“重大过失”?此司法解释未予以指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所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是否属于“重大过失”?不无疑问。而且是否“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的权力在于法官,也就给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在确定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时,应当适用交通安全法的这一明确规定,不适用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适用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7]按照邹海林先生的介绍,汽车责任强制保险分为相对强制保险和绝对强制保险两种类型[8]。交通安全法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这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这也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何为“第三者”,交通安全法并未明确规定,不论汽车驾驶人是受雇于机动车所有人还是借用人等等,由于一般都把他看作被保险人或其一方,因此通常都不视其为第三者,当然也就无法得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护。至于交通事故车辆上的乘座人员是否为第三者,不无争议。例如在目前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就明确规定“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__版)》条款中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由此看来,他们都把第三者定义为被保险车辆上面的财产及人员以外的财产及人员。但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意图上看,我认为把他们也都作为第三者更为妥当。而且我认为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上的乘座人员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家属,也应予以相应的保险赔偿。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较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却并未能得到保护,在现行商业或强制保险中由于保险公司都拒绝给予车上人员责任险较高的赔偿限额,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或死亡时,往往无法得到充分的救治,看来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保护也应当引起各部门的重视。 作为强制性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也受到了一些媒体的关注与批评,批评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不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否具有过错,如果其受到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时,都必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社会公众与舆论普遍担心的是可能会诱发居心不良者的道德危机,甚至也会有鼓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章的可能。尽管我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目前似不足虑,因为毕竟更多的人是珍惜自己的健康与生命,不会因为想得到这一保险的保障(并非给予货币实物等形式的赔偿给付)而置生命于不顾。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个很主要的问题是,应当尽快建立起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施行后,不仅增加了赔偿的范围以及明显提高了赔偿的标准及数额,而且有些赔偿项目不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一定时期内都无法予以保险赔偿,这无疑使得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额外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负担。我认为,由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同时也应照顾到社会、保险机构、机动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受害人各方面的权利,因此必须合理确定赔偿范围与赔偿标准,并且最好能建立起最高赔偿限额制度,以免产生消极作用。所以我认为国务院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在制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时予以明确规定,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另外制订出一个新的司法解释,来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作出特别规定,以更加符合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特殊要求。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与作用 尽管有些同志曾经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提出过不同的看法甚至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但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似乎不屑一顾,鲜有论及,可是存在的问题却并非那么简单。最早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法规仍然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还专列一章共6条来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责任的确定及责任的重新认定等问题。我认为,不论是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来看待应该没有异议,但从此前学者的争论及司法实践来看,却并非如此。其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被申请重新认定,所以有的学者把其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复议了。但我认为尽管对证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毕竟在程序上还是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二是随着近几年来学者们的论述,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作一种行政行为,有些学者从交通警察应当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职责出发,认为其行为当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根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发生的行政处罚的紧密关系(甚至称之为因果关系)来论述,也认为其应当受到法院的审查;还有学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属于一种行政认定行为,所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也是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9]而且,近年来有些地方法院也陆续受理了一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也已受理并作出了相应的裁判,并未否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我认为这种观点表面上看似正确,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其只能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他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倒有点像英美证据法中的“专家证据”。这些学者们之所以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看作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很可能是受到以下二个方面的误解:其一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了交通警察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对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由此推断其行为应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二是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或义务,因为交通警察机关将会依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也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尽管只有一份,但却起着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便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又起着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作用。也就是说,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三种不同责任领域的证据,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但其合理性(以及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第一,这三种类型的诉讼中,其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明的目的、证据的要求、证明的标准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同和差异,尽管很多证据可以同时作为这三种程序的证据使用,但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不伦不类的东西”(笔者绝无贬义,只是暂且无法将其合适称呼而已),怎么能让其当然成为认定事实与承担责任的依据?如果真是这样,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事实上此前以及现在的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确实如此,只要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都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判决,这样多容易啊。其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的证据,应当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但直接作为民事诉讼的责任承担依据及刑事责任的依据却与证据法基本理论不符,因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经过分析后才能予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交通警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明确地说,交通警察机关根本就没有权利来作出这两个方面的认定。其三,我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行政机关越权行政行为太多,比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本身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公然违反,还有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赔偿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限于本文内容,此处不予详述),且也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所以仅仅依据国务院有这样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来论证其具有可诉性,理由并不充分。那么,对于20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又是如何呢?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名称有了变化,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变成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删掉了“责任”二字。其二是也要载明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说还是要对其责任进行认定。笔者认为,这也许反应了立法者的无奈:既欲让公安机关淡化甚至退出对事故责任确定方面的涉及,但却又不得不做如此规定,也许是对目前我国法院没有建立一套完整、具体、高效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吧。值得一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而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制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再规定重新认定程序,也反映了公安机关职能的转变与重新定位。所以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够被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10]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 此外,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还依据事故的种类分别出具两份名称不同的认定书: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内容与格式有些不同。我认为,尽管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适用不同的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并根据两种程序的不同特点在内容上有所差异,但不能对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只写明为“事故认定书”,以免引起误解——难道依据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不是“交通事故”? 六、交通事故的调解与诉讼 鉴于我国目前并未建立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庭,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般都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尽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非什么疑难复杂案件,但我通过在广东省内各地法院及部分外省法院办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法官对交通事故的审理并不娴熟,更谈不上精通。面对日益增长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都把这些案件全部交由人民法院来审理,必将大幅增加法院的负担,目前似乎并不现实。况且有些人身及财产损失较小的案件,当事人也都有尽快处理的愿望,因此保留公安机关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的做法,尽管会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毕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由于我国目前并未明确规定一部专门规范调解的法律,有关公民之间争议的调解的相关规定也散见于一些实体法及程序法中,并不系统、完整。目前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的主要问题是赔偿是否公正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过失相抵的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等方面。至于在条件成熟时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公安机关的调解职能,似乎更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七、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问题 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是各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经常使用的三种方式。但我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很有必要进行讨论。首先谈谈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并未规定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倒是各省地方法院及公安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必须缴纳这项保证金,明显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1条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并责令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当事人拒绝缴纳保证金,或者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保证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时的损害赔偿数额。”所以在广东省各地几乎都可以看见不论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或者是只有财产损失,都会出现公安机关要求肇事车辆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否则就扣留车辆。我认为这个超越权限的规定尽管会对受害人提供一定的保障,以免诉讼前或诉讼时被告转移财产,以保护受害人 所受到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但这个规定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作为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本就没有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尽管具有制订司法解释的权力,但其并未作出这样的规定,而且实施暂扣行为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最高法院也不可能会越权作出这样的规定。广东省的这一规定也超越了暂扣车辆的适用范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也就是说,暂扣车辆的适用条件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而不是其他任何条件或原因。其次,该条具体规定了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是“造成人身伤害”,而非死亡或其他,因为有些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并不存在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但还是被暂扣车辆。还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缴纳相当大数额的医疗费或事故责任保证金,在其无力缴纳时当然就暂扣机动车,实属不当。在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由于采用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更是缺乏必须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理论与事实基础,所以,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制度应当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而终止。否则,我认为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这一越权行为提出行政诉讼(包括此前的因强制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行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越权使用强制措施)。对于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由于交通安全法采用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尽管目前仍然未能建立与实施),所以自然不能再以这个理由“暂扣车辆”。对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合法暂扣车辆,交通安全法第72条已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也就是说,只有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时,才可以扣留车辆,否则应为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而且,扣留的时间也应有所限制,以免公安机关以这个法定条件为借口长期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按照以上的各项规定来计算,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限分别为10日、40日,也就是说最高不能超过40日。否则,我认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赔偿相关损失。 从要求机动车所有人预付医疗费、事故责任保证金,直至暂扣车辆,我们不难发现不仅发现屡见不鲜的行政越权现象,也发现了政府职能意识的转变。在以前(甚至是现在以及无法判断多长时间的将来),一些只能依靠司法部门来处理的事情我们总是想让行政机关来包揽,尽管对受害人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抹煞的作用,但也表现出了政府机构与司法机关职能不分甚至错位的现象,在实践中也损害了部分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就以暂扣车辆为例,在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后,由于种种原因(既有公安机关也有法院的原因)导致案件迟迟不能判决,车辆暂扣有时长达一年多近两年,等到结案后申请执行,在拍卖车辆后赔偿受害人时,由于需要缴纳数额较大的车辆保管费用(如在广州就为每天20元),以及车辆的毁损(甚至有人为的毁损)及自然贬值,基本上没有多大数额,甚至有的车辆拍卖得到的款项还不够支付车辆保管费用。出现的这一情况,不知道当初制订这一规定的“立法者”作如何想?!还不如在暂扣车辆的时候就拍卖车辆,将其所得价款提存后以用作赔偿,对责任承担者及受害人都有利。而且,更不用说暂扣车辆后给机动车所有人所造成的停运损失,也影响了机动车所有人清偿债务的能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也标志着因考虑到民事赔偿而暂扣车辆时代的终结,也体现了公安机关职能的重新定位。从这个方面来说,此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八、对交通安全法的民事赔偿规定的评价与建议 对机动车辆责任采用无过失责任无疑是一种进步。由于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应当引起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确实太少,法学理论界也未能予以应有的关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一部主要规定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似乎可以不做规定,而由民事法律及制订相应的特别法来具有针对性的规定似乎更为妥当。例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确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无过失责任以及免责事由,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显得重复。立法者的意图大概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来明确(甚至是鲜明)的否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确定的过错责任吧!而且,由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过失相抵的标准或基准,这并非法律所能解决的,也需要司法机关不断的研究与探索,以正确、公平的处理此类案件,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此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都是过失侵权,特别在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时,应当赔偿的范围、标准及数额等相关制度有其特殊性,而目前不论是其他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还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都全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其中有些赔偿标准并不太合理(我也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该解释的赔偿范围与标准等问题)。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的条款过于简单,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够深入,相关制度未能建立、完善与配合,都会影响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也难免会影响到交通事故各方的利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认为不论是从交通事故处理的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各种机制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应当说还是任重而道远。 道路交通论文: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困难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认定书相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是否承认认定书的行政效力公定力应以认定书是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为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有人据此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性质为“证据”,并认为由于目前尚无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一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属于何种证据作出明确的定位,导致法院在审理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事故责任认定人出庭身份不好确定,以证人身份还是以鉴定人身份难以把握。并进而提出应当将认定书证据属性定性为鉴定结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认定书性质也持“证据”观点,其权威论述是: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的专业性极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其性质是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过去一直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为了突出其证据的性质和效力。”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明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质内涵是否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抑或认定书的性质到底是鉴定结论还是行政确认?认定书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司法实践中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认定书的区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的本质就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大小的一种表达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而是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实根据之一,只是侵权行为成立的一个条件。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笔者认为,虽然认定书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但认定书内容中必然包含责任划分的内容,它势必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认定书的实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立法者看来,认定书的提法比责任认定书的提法更规范更科学一些而已。 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的二种主要不同论辩观点概说 一是鉴定结论说。认为认定书不是书证、不是证人证言、不是勘验检查笔录,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后做出的一种结论。这种结论最接近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因此,应把认定书明确定位为鉴定结论。其直接根据是:第一,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9号)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20__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公复字[20__]1号)中阐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鉴定结论。”;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同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名称变更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只是用来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意思是说,虽然原来的责任认定书与现在的认定书性质是一样的,不过现在的提法更科学,不会使人产生行政确认的联想。理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实为申请复议)的规定。 认定书既属于鉴定结论就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二是行政确认说。认为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凡行政主体依法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并予以宣告的行为都划归行政确认行为。公安机关对有关交通事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认定、宣告的过程,在性质上完全符合行政确认的属性与特征。 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因为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调查、认定交通事故原因,核定交通事故责任损失的政府部门。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报案必须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进行认定,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机构还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过程中并可以就某个专门性问题委托其他专门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都是符合行政确认而完全不同于鉴定结论的特征。鉴定结论的作出主体是不特定的,它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可能是其它单位,而且越来越多的鉴定机构变成了自收自支的中介组织。鉴定机构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有关部门指定。鉴定机构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预交费用后才开始鉴定。鉴定机构不能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 在承认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的前提下,关于其行政可诉性问题又有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可诉行政行为是符合成熟性原则的行政行为,可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而认定书虽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它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即不是一个成熟的行政行为。它只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或调解这一完整行政行为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中间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有终端行政行为才具有行政可诉性。第二种观点认为认定书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__年3月10日公布施行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释〉〉同时列举了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种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书的行为不在上述6种行为之列。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文件,与〈〈解释〉〉精神违背,应当适用〈〈解释〉〉的规定。 三、对上述观点的粗浅评说 鉴定结论说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文件,还是公安部的批复都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解释〉〉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若下位阶规范与上位阶规范冲突或不一致,应当优先适用上位阶规范。显然应当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把认定书定位为证据,但这并不能得出认定书应当理解为鉴定结论的理由。因为这里证据的概念不同于证据学中的概念,不能把这里的证据非要往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上面套。笔者认为,这里的证据概念只是一个泛指概念,行政确认结论当然也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的,但这种证据并不包涵在证据学中的常规证据种类中。如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证据概念也仅是表达同样的意思而已(当然这样的立法表述方式也值得商榷)。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其实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审计认定、工伤认定等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而有关部门的规章早已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并具有行政可诉性。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0条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或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如审计署在《关于审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可复议、可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等行政确认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并没有什么争议。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于20__年和20__年刊载了二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案例仍具有导向性和指导性。 第五,把认定书视作鉴定结论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有见地的看法,法院可以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结论。但认定书是由特定的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即使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法院也不能再委托其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新作出认定,而只能根据法官的知识和素养对认定书作出判断,然后决定采纳还是不采纳。这样认定书一方面被当作鉴定结论,另一方面,相关当事人又不享有鉴定结论前提下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同时又无权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他们就只能寄希望于法官的明断。然事实情况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法官改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实例极为少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官并不具备全面审查这种相关专业性极强的认定书的能力,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阶段常常失去了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许多证据已无法收集。而且如果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本身是交通事故的死者或重伤人员时,就根本谈不上事故发生时收集所谓的证据。让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出鉴定结论错误的证据不是强人所难又是什么呢? 因此,鉴定结论说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不足取的。 行政确认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是有理也有利的。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这是由认定书作出主体的特定性、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所决定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有行政可诉性。那种认为认定书虽是行政确认行为,但是属于中间行为不是终端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中间行为,其在实践中的行政可诉性没有人怀疑。如按现行规定,劳动教养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对待的,其可以接受行政诉讼审查也是公认的。因为它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和〈〈解释〉〉规定精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确定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也是行政确认,有时这样的行政确认也表现为中间行为,如土地征用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权属,这种确定土地权属的行为就属于中间行为,而这种确权行政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针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确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作出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法庭提供作出认定书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那将既有利于防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断,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 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操作探析 认定书既作为行政确认行为,其在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如何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十年代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件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某企业是全部由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但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享受到集体企业的待遇,在工商部门登记企业性质为乡办集体企业。企业除了每年上缴乡政府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与乡政府没有其他任何经济关系。后因与乡领导关系处理不好,厂长决定转移资产(100多万元),另谋他路。事情暴露后,一审被以贪污罪(当时集体企业也可定贪污)判处死刑。在二审过程中,此案引发了异常激烈的争论,后二审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企业性质虽被登记为集体,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划分原则,认定企业性质虽名为集体但实际是某厂长私有,于是宣告他无罪。有关媒体当时作了很多宣传报道,题目就是《从死刑到无罪》,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问题是,刑事审判中能否对工商登记这一行政确认行为进行实质性的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为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照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对待。”这样的规定似乎表明,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有关涉及行政确认如工商登记行为的内容是可以作为普通证据作实质审查的,并可以视情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的效力,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虽然这是一种公认的效力,不仅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应当尊重,其他行政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服从,但这种效力毕竟是法律的一种推定,它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绝对有效,不可否认。当证据确凿时,由同样代表公共利益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证实行政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予以否定。大陆法系通说认为,“重大且明显的瑕疵”是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具有重大瑕疵或根据理智的判断绝对明显的瑕疵时,无效。日本学者也认为:当行政行为有重大瑕疵,并且通常人也能够较容易地把握之时,无效。浙江大学金伟峰副教授认为,“重大且明显说”也应当成为我国行政程序法中确认无效行政行为的一般标准。 笔者也主张用“重大且明显说”(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标准有待于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并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作为判断行政确认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行政确认具有公定的效力,除非行政确认行为本身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才可以否定其公定效力。由此看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及与此类似的案例都是值得总结和深入研究的。 笔者认为,如果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发现认定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如认定书出现制作主体没有制作资格、制作主体无法定职权或程序严重违法等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可以直接判定认定书没有公定力,直接否定认定书的效力,换句话说,就是不承认认定书作为证据的证据效力。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认定书“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则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当尊重认定书的效力公定力,也就是应当承认认定书直接作为证据的效力。但如当事人对认定书确有不同意见,案件承办人则可以运用释明权动员当事人先行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相关刑事案件可采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相关民事案件可采用中止诉讼的办法,待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理相关的刑事或民事案件。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及责任类型新论 ——兼论“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及补充责任的全面引入 论文提要: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各地做法极不统一。根据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理论,部分高院出台的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也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但在实践中产生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笔者在进行了比较法上的考察后认为,“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的适用有其特定的制度基础,即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而我国目前并不具备该制度基础。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并提出了利用补充责任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进行重大矫正的设想。最后,笔者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并对诉讼过程中适用补充责任应注意的问题作了简要探讨。全文共10253字。 关键字:补充责任、危险责任、运行支配、运行利益 以下正文: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之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指道路交通参与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1]。道路交通参与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又称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应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和道路交通参与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责任主体着眼于民事赔偿的角度,而道路交通参与人着眼于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角度,二者有密切联系但又不完全重合,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不一定是道路交通参与人,道路交通参与人也不一定是最终的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者。 一、我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法条确立了我国的危险责任原则。机动车属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高速运输工具,驾驶机动车属于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有适用该法条之余地。但该法条是一个无主句,并没有明确究竟谁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从语言逻辑结构上分析,应当对机动车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是“高度危险作业人”。但“高度危险作业人”的范围如何界定,是仅指机动车驾驶人,还是指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所有人在内的与机动车运行相关的主体?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目前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然而该条在责任主体的规定上却使用了“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一方”等内涵和外延都难以准确界定的模糊词语。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各地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上的做法极不统一。仅以挂靠情形为例,就有以下几五种处理方式:一是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2];二是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3];三是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经营中取得利益的,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4];四是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5];五是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国外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通说 近代工业革命以后,由于产业的迅速发展,导致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社会上纷纷登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物或活动,一方面因其存在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有益性,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可避免地致社会于损害。对于这些危险又唯有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可得预防和减少,从而对于这些危险物或危险活动所产生的侵害当然就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负其责任,此即所谓危险责任。所谓报偿责任,乃是从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发展而来,各人虽可依自己之意志追求自身利益,但如果因此害及于他人的利益时,则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应负担其损失,让追求利益之人同时负担其损失,这本身也符合经济理性原理[7]。 根据上述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在国外的学说和判例中被称为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即某人或某单位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方面加以判明。 三、“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的应用及反思 (一)“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被盗机动车辆肇事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车辆所有人由于无法实际支配和控制车辆并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 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 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车辆的行驶和运营是在购买人的控制之下,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运营,也不能从车辆运营中获得任何利益,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司法解释认为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民一他字[2001] 32号)中,更是直接贯彻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来看,最高院对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运用仍处于“排除性适用”阶段,即以某主体显然不具备运行支配权和不享有运行利益为由排除其责任,而不直接以某主体具有运行支配权和享有运行利益为依据对其课以责任。因此最高院并未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作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而是将其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补充性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部分高院陆续出台了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指导意见不但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而且比最高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更进了一步,将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对该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力的主体与享有运行利益的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鲁高法[2005]201号)第三部分第(七)项规定:“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类特殊的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其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司法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按理说,“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引入本应该给困扰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多年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定这一难题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遗憾的是,各地法院在处理此问题上的混乱做法并没有太多的改观,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争议丝毫不比以前少,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有人认为应限缩理解此概念,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仅指对机动车运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直接由此产生的利益[8];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运行支配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借用人驾驶乃至擅自驾驶的情形,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如在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租给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出借人、出租人仍基于所有权而对车辆享有支配权;运行利益既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经济利益,也包括间接经济利益(如出租人、发包人之收益),甚至可以是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出借人借出车辆后获得的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9]。还有人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在界定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时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他们主张在上述两种过严和过宽的标准之间寻求一个能使各方接受的平衡点,但在平衡点的确定上大家又产生了新的分歧。对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界定标准理解不一,必然导致责任主体认定的不统一。以出借人责任人为例,按照第一种观点,出借人不直接支配机动车,也不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成为事故责任人;而按照第二种观点,出借人基于所有权对车辆享有控制权和支配权,并因车辆运行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三)原因分析——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运行的制度基础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非完美得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在于我们还没有真正理解“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产生背景及其运行的制度基础。前已述及,“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理论渊源和制度基础,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是前面已经介绍过的危险责任理论和报偿责任理论,而其运行的制度基础是机动车保有人(注意是保有人而不是所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这正是我国目前所不具备的。机动车保有人是一些西方国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上所独有的概念,专指对机动车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人,其可能是机动车所有人,也可能是管理人或占有人[10]。基于经济学意义上的风险开启理论、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报偿理论,机动车保有人应当对机动车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保有人的危险责任不同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规定的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要求驾驶员有加害行为,只不过不考虑其主观过错,而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时根本不要求保有人有加害行为,只要其对车辆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就应对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国外只是确定谁是车辆保有人的规则,并不是确定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则。在保有人确定之后,还要再依据危险责任确定保有人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完全可以直接依据侵权行为的处理规则加以确定,根本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适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故在不承认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如我国台湾地区),自然没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适用之余地。 从比较法上看,就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存在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第一种立法模式认为,无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还是驾驶人都属于严格责任调整的主体,驾驶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的保有人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国、希腊、意大利、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普遍采取此种模式。第二种立法模式认为,危险责任仅适用于机动车保有人,他们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上确定的危险责任调整的主体,至于非保有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只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丹麦、荷兰、葡萄牙、奥地利、卢森堡、德国、日本采取此种模式。第三种立法模式认为,只有机动车的驾驶人才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适用法律特别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其他人即便是机动车的所有人、占有人除非适用雇主责任,否则仅承担过错责任[11]。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机动车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上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一模糊的立法概念,我们从中难以看出立法者对“机动车一方”内部诸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的立法态度。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已不存在太多争议,但对机动车保有人是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不但尚未形成定论,甚至还鲜见有这方面的研究。 综上,笔者认为,在立法者对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的立法态度尚未明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得以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超前引进和适用该学说,已超越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一种超越司法职权的造法行为。 四、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更符合我国国情 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具体理由是: 其一,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危险责任模式下,机动车保有人实质上是在承担着一种物件责任, 是在为自已所有或管理的物承担责任。物件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其与过失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方面有很大差别。在我国,机动车保有人不应当承担物件责任而应承担行为责任,是因为物件责任打破了现代侵权法的基石——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已责任原则,是一种结果责任的回归,是对人的行为自由的极大限制,故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依据。而我国民法上明文规定的物件责任只有建筑物、构筑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树木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等类型,除此之外的没有明确规定的侵权类型均应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 其二,过错责任更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比如,在挂靠情形下,若采危险责任模式,由于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均是车辆保有人,二者要承担连带责任,虽有利于最大限度填补受害人损害,但对被挂靠单位明显不公平,因为其对运行车辆的支配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控制和支配,实际控制和支配权在实际车主手中,且其享有的运行利益只是挂靠人定期交纳的管理费,获利要比挂靠人小得多,却与挂靠人承担相同的责任,明显违反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而在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并兼顾公平责任模式下,挂靠人承担全部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受害人的利益也可以得到较充分的保护,而且对被挂靠人更能体现实质公平,也更加容易被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所接受。 其三,机动车只有在高速运行下才是高度危险物,机动车一旦运行,危险源同时开启,此时最有能力控制危险的人是机动车驾驶人,而非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因此,对机动车车主施以严格责任并不像危险责任提出者预想的那样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其四,国外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在民法以外的特别法中加以规定,且大多规定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最高赔偿限额[12]。由于法律明确机动车保有人的最高赔偿限额,机动车保有人可通过商业三责险补足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与最高赔偿限额不足的部分,从而通过保险制度将全部事故损害加以分散,由社会多数人负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即可在最高限额内获得救济,保有人则可从交通事故中完全脱身。而在我国,由于没有交通事故赔偿最高限额的规定,机动车保有人无法通过保险制度事前将全部风险加以转移和分散。机动车保有人在交强险限额之内承担危险责任无可厚非,但让其对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也承担危险责任,对机动车保有人显然不公平。这是因为:其一,他们的机动车在事故中也遭到了严重的毁坏,他们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其二,他们已经投了交强险,履行了保有人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其三,他们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无法事前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 其五,危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乃基于分配正义的理念。危险责任所生的损害,得经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13]。因此危险责任的推行的基础是保险行业的高度发达,而我国的保险业还刚刚起步,人民的保险意识还比较弱。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农民,我国农用机动车的保有量居世界首位,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轿车。作为农用机动车的保有人,农民的保险意识极差,农用机动车的参保率很低。因此,笔者担心,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高度发达的保险业作为支撑的国度里推行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 五、 “补充责任”的 引入和 “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 如前所述,笔者认为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符合中国国情。在上述归责原则的指引下,我们可以将机动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基本思路归纳如下: 1、在一般情况下,对机动车侵权行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实际侵权人即机动车的驾驶人; 2、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替代责任,雇员不承担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分别由国家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替代责任,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果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也不是驾驶人的雇主或其所在的国家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选任、监督、指挥上的过失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从车辆的运行中可以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则基于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思路,有必要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作重大矫正如下: 其一,舍弃运行支配要件,以享有运行利益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要件。此处所谓运行利益,指可以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而不应包括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如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 其二,明确享有运行利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类型为补充责任而非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实施任何加害行为,不是加害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无法形成共同侵权行为或“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但鉴于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从车辆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他们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六、补充责任概述及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具体应用 (一)补充责任概述 所谓补充赔偿责任,又称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亦称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补充责任制度是由判例学说发展而来的民法理论,为众多国家司法实践所采用,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补充责任,即安全保障义务人和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补充责任,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补充责任在更广范围内的适用奠定了基础[14]。 补充责任的特征有: 1、责任人为多数,且在多个责任人中存在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区分。补充责任中的债务是由主责任人产生的,在对外责任上是先由主责任人独立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应付的责任时,补充责任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清偿。由于补充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替代责任而非自已责任,补充责任人清偿后,有权向主责任人追偿。 2、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补充责任人承担的只是一种补充性清偿责任,并非是对债务的一种分担,所以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之间并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 3、权利人对补充责任人不享有完全独立的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权利人不能直接单独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而应该先要求主责任人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给付或主责任人下落不明时,才能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4、补充责任有一定的承担范围。补充责任不是对全部的主责任都承担补充性清偿义务,而是有一定的补充责任限额。 5、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关系不同。补充责任人是基于和主责任人存在某种法律上的特殊关系或存在某种过错与过失而承担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 ,是指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于债权人负以同一之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的完全履行,他债务因目的已达到而消灭的法律关系。补充责任是由不真正连带责任发展而来,是特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从中仍可以看到不真正带连债务的大部分特征,但其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仍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而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 2、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只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 1、挂靠 所谓挂靠,是指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到某单位(如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或客运站)名义之下从事运输,车辆所有权为车主个人所有。挂靠人为实际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为名义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应区分两种不同情况: 一是被挂靠单位同意出资购买人将车辆登记挂靠在其名下,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挂靠人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由于作为登记名义人的被挂靠单位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又没有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任何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经营,被挂靠单位定期收取管理费或挂靠费。由于挂靠单位能够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故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综合考虑挂靠人的收益与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费的数额,原则上应以年度缴费期间内挂靠费占挂靠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挂靠单位的补充责任。 2、承包 机动车承包是指,发包人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的经营管理权发包给承包人,由其使用经营并定期缴纳相应的承包费用。在机动车的承包经营中,承包人获得直接运行利益,发包人获得间接运行利益。由于承包人是车辆的驾驶人或驶驶人的雇主,承包人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责任,而发包人不是事故的加害人,不应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不过,由于发包人获取了运行利益,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考虑,应让其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原则上也应以单位缴费期间内发包人可得的承包金占承包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 3、租赁 机动车租赁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租赁经营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租赁汽车以及驾驶劳务给承租人,同时收取租赁费用。例如,婚庆租车公司派遣自己的司机为承租人驾驶婚庆车辆。二是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被租赁的汽车是指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3条)[15]。 在第一种情形下,虽然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承揽合同。由于机动车仍由出租人或其雇员驾驶,当被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当然应由出租人或租车公司依雇主责任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形的责任处理与承包经营类似,承租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或其雇主应承担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获取间接运行利益的出租人应依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范围应由法官依出租人收取租赁费用的数额多少自由裁量。 4、借用 借用也称“使用借贷”,它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无偿贷给他方使用,他方在使用完毕之后返还该物的行为。如果使用是有偿的,而得解释为对价时,即属于租赁而不再为借用[1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出借人从出借车辆中获得的仅仅是一种感情上的满足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而非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故原则上出借人不应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在出借过程中,出借人还应承担类似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的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出借人在出借时违反此义务,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明知借用人饮酒过度而仍然出借车辆,或明知车辆存有某种缺陷而未尽告知义务,则应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补充责任情形下的诉讼安排 在前述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下,因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系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前者是基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后者是基于侵权行为,故二者不形成必要共同诉讼。诉讼中,赔偿权利人可以先起诉主责任人,而不必追加补充责任人为被告,在主责任人未能清偿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再次起诉补充责任人要求承担补充责任。当然,权利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但在权利人只起诉补充责任人时,则必须追加主责任人为被告。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责任人是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才承担补充责任的,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必须是在强制执行主责任人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主责任人追偿。 在起草此类案件的判决书时,法官应加强判决的说理性,在判决理由部分应详细阐明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的理由、补充责任的范围及确定依据、补充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以加强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对于判决的主文部分,笔者认为可以这样表述: 一、被告一(主责任人)应当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 二、被告二(补充责任人)应当就原告的各项损失在××××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二在强制执行被告一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原告债务时方承担此补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道路安全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通行效益,为人民群众出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所谓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是指道路交通与全社会的其他部门或者行业处于一种相对配合得恰当和匀称的搭配关系,是人、车、路处于一种比较理想与合理的状态。和谐社会是和谐道路交通的前提与条件,和谐道路交通又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们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四项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其中的“行”,又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出行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特大或恶性交通事故控制不了,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这个最基本的行为都没有安全感,那就根本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对一个家庭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仅导致了一个生命的灭失,同时也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全部生活,直接改变了家庭成员的生活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引发的社会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大局稳定。因此,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和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要求。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是非常紧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投资环境就能得到大大改善,从而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生产力。进年来,随着XX红色旅游交通管理工作的不断升温,到XX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车流也多起来,为构建“大旅游”和“大交通”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融入闽东南、实现大跨越”目标的实现创造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人、车、路的和谐相处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直接影响着我市建设“一个中心”和推进“四个打造”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顺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而言,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理念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地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服务途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构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科技化交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为了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跟上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 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天职,也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国道、交通管理工作景区道路管理上,转移到农村道路管理上,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整改危险桥梁和路段,完善交通标志标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道路通行中,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 (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市在交通组织上还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人乱行、车乱停的现象没有彻底解决,除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仍十分突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及停车场点整治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引导人们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提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这既是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的延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下全力抓实抓好。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社会的和谐首先体现在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我们时时刻刻要与群众打交道,如办理驾驶证申领、车辆上牌检验、组织驾驶员培训考试、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如何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的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处理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民警之间的矛盾,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新型的警民公共关系。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仍较为薄弱,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仍然不足,一些群众甚至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罚款。因此,如何进一步改善警民公共关系,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就要严格按照“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心中无百姓、不配做交警”的服务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工作,真正架起警民互通的桥梁,使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防管结合,多措并举,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是针对源头抓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职责,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监督。一方面严格机动车检验,重点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等环节,确保驾驶员的素质。二是针对突出问题抓整治。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路面管理和执法主力军作用,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强化路面监控,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客、报废车上路营运、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积极开展对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改。积极建议政府将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由政府出面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事故黑点、危险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已经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勤执法,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发展经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和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便民利民为民,在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共同为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天天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公安工作之一,是公安机关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作为红色故都,交通参与者面广、量大,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多,级别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和上级领导的情绪和对一个城市的印象。所以,作为XXXX的公安交通民警,一定要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深刻含义,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必须把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要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特别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工作中注意研究方式和方法,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点,做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运用得灵活自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扎扎实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车管工作要在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事故处理要在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路面执法要在依法纠违、文明执勤、规范执法上下功夫。要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从一点一滴中体现服务群众,一举一动都服务经济建设,真正用我们的具体行动为构建“和谐XX”,建设“平安XX”做一些实在的工作。 (四)立足创新,科技强警,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建设“平安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提倡和实施科技建警、科技强警战略,将科技强警战略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科技作为当前和未来警力的新增长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公安交通科技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在现有条件下,仅靠我们公安机关本身很难实现长远目标,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不断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使科技出效益、科技强警力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逐渐形成公安交通科技建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道路交通论文:可持续发展概念下的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 摘要:本文针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探讨道路交通领域的观念变化、系统结构变化、科研方向变化等问题,并对交通环境对策框架进行了讨论。 1.前言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汇,其基本定义可以表述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思想,意味着观念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方向,意味着规划和目标的修正;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宣言,意味着具体行动中的计划和贯彻。 回顾道路交通工程发展的历史,呈现出一种人的认识观念与科学技术相互交织的发展过程,道路设计概念曾经历多个层次的提高: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层次;结合交通服务水平标准层次;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层次;可持续发展标准层次。每一层次的提高,都是在前一层次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评价因素,体现了一种观念的更新。每一次层次的提高,也都伴随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一次层次的提升,是在交通工程学科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通流分析技术、交通设计技术、交通工程技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第二次层次的提升,引进了环境科学的观念,形成交通环境的研究领域,考虑道路网环境容量的交通规划、交通公害(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道路景观设计等。第三次提升,则更加注重巨型系统思想的应用,将把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观念的调整、目标的调整,以及系统结构的调整。 2.观念的调整—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设施体系 对于交通设施体系的构成,随着人类思想的进步不断发生着变化:早期在有限的建设能力和资金能力基础上,其构成只包含了最基本的部分—道路、铁道的本体;当交通安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之上以后,交通标志和标记、交通监控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当交通环境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隔音墙、交通环境监控设备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新成员;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支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的交通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更加充分发挥交通设施能力的交通诱导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在这种硬件设施构成内容变化的背后,设计观念的更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的变化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智能化交通系统计划为例,表面看这是交通系统结构的变化和技术的变化,在传统的交通系统中增加了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等,以及采用了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等进行技术改造。实际上在后台起到支撑作用的是这样一种认识: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制约下,传统的交通系统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必须通过采用现代高新技术加以改造,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系统概念,例如: 综合交通信息系统提供道路网上的交通阻滞、交通事故、运行时间等情报,并提供公共交通的情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恰当的出行时间、合理的交通路线,促使交通出行分布在综合交通网络上进行合理分布,以减轻整个交通网络的负担。 交通诱导系统向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整个道路网络的交通拥挤状态,引导他们避开拥挤路段或交叉口,促使整个路网负荷均匀化,达到提高利用效率的目的。 货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制定车辆调度计划,提供货物集配服务等,其目标是促进货物运输的高效化。 客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进行营运车辆调度,并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信息,以提高客运系统的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流,减轻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负担。 自动驾驶控制系统是在自动控制技术的支持下,提高单位道路面积的车辆通行能力,以及增强交通安全性。 由此可见,新的交通系统概念的提出过程中,需要观念和目标的更新作为前导。 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目标,我国亦将其作为重大战略加以实施。1992年李鹏总理率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庄严承诺中国将认真履行会议所通过的文件,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中均强调: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同时,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作为重大举措,制定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第一期)》。 与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关联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改善人类居住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这一目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努力才能有效地实现,作为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交通建设对这一目标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引导作用,对区域社会经济空间形态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提供区域空间的基本支撑框架;保障作用,对于地震等灾害的救援来说,交通网络是最基本的生命线。对于交通领域来说,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的建设目标是建立促进人类居住区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其手段主要有:将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规划相结合;确立减少交通需求的发展模式;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管理;鼓励非机动运输方式等。 与发展目标相互关联,可将面临的复杂问题分解为如下层次关系: 第一层次的问题(目标层):建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提供对区域空间合理支撑框架、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有效支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防灾抗灾可靠性的交通服务基础条件。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直接目的是对人和物的流动加以支持,而不是简单地对车辆的运行加以支持等。 第二层次的问题(宏观控制层):通过规划手段实现交通系统的总体协调和优化,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将交通建设作为用地规划、城市体系规划、国土规划实现过程的重要支撑基础和调控手段;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实现交通模式的合理结构,通过需求管理促进用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采用政策手段促使交通行业的技术更新,优先推广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的技术等。 第三层次的问题(技术层):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例如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综合信息系统等;认真研究和实施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减少对环境的交通污染: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废旧材料的利用,以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等。 2.结构的变化—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构成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建立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包括“政府调控行为、科学技术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采用宏工程的观点看待这一问题,需要分析系统外部环境对道路交通系统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这种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的结构,支撑这一结构的科学技术体系。 根据执行可持续战略的要求,道路交通系统将与其它系统之间形成如下接口关系: 与自然系统的直接接口,包括从自然界的索取、向自然界的排放、对自然界的干预等。 与社会系统的接口,与城市化进程的协调,对国土发展均衡程度的调节,对消费模式的影响等。 与经济系统的接口,包括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协调,与能源利用政策的协调,对产业结构与布局的影响等。 这种接口关系要求道路交通系统满足如下功能: 基本交通功能,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安全、快速、舒适、便捷; 环境保护功能,提高单位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和排放; 促进社会进步功能,通过有效的规划手段促进城市体系、区域布局的健康发展,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方式,促使社区健康发展; 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保障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的调整。 为适应功能要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所建议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由政府管理子系统、基础设施子系统、科学技术子系统、公众服务及参与子系统所构成。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政府对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建立合理结构和布局的基础,有责任确定正确的交通发展战略,同时交通设施又是政府的一种很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回想一下泰国曼谷城市交通所陷入的困境,许多城市交通造成的严重废气污染,我国城市交通中公共交通危险的萎缩倾向等,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所担负的责任有多么重大。与这种责任相比,我国政府机构在制定交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管理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支持就显得有所不足,不够健全的信息系统、分割的管理体制、不够畅通的与专家之间的沟通渠道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克服的重要问题点。 针对这一情况拟建的政府管理子系统,是以政府管理工作人员为使用对象,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支持政府决策过程的人机系统。其理论基础在于钱学森先生1989年提出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方法论,即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法,这种方法进一步发展成为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研讨厅。这一理论方法的实质是将专家体系、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计算机技术三者结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支持决策活动。政府管理子系统的技术目标主要是提高决策的质量,而非单纯提高决策分析速度。系统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信息服务、集成研讨、决策分析。 基础设施子系统中除了传统的道路本体设施以外,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环境保护系统、自动收费系统、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系统等均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化的交通监控系统是道路交通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以平滑交通流为直接目标,并由此产生减少废气排放、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与国外的系统不同,我国需要认真考虑混合交通所带来的特殊问题。交通信息系统对调节交通需求、支持管理决策、支持运输部门和企业制定车辆调度计划等均有重要的作用,由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几部分所组成。交通环境保护系统由废气、噪声、振动防治和监测两个基本部分所组成,其硬件包括隔音墙、低噪声铺装、桥梁减震装置、交通污染专用监测装置等。 科学技术子系统的目的是通过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其构成包括科学情报服务体系、新技术推广体系、学术研讨体系等,硬件方面得到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网络虚拟实验室、情报信息Web服务节点、观测实验系统等的支持。其中网络虚拟实验室是进行有关道路交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和科学研究、进行道路交通领域高等工程教育、推广新技术新概念的重要基地;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道路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人员、高等学校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学生等;虚拟实验室建立在计算机广域网络基础上,其核心是由计算机仿真实验系统所构成;系统主要提供远程教学实验和工程实验方面的服务。 公众服务与参与子系统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交通需要公众密切参与,对公众服务包括信息服务、救援服务、管理服务等,例如智能交通系统中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引导系统、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系统等均是公众服务概念系统;而公众参与则是指为获得公众理解与支持,所进行的公众教育(有些甚至是采取计算机仿真游戏的方式)、公众训练等活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通过交通培训基地、依托计算机网络的虚拟训练基地、交通宣传系统等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 3.科学研究结构的变化—值得关注的研究领域 由于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支撑道路交通建设的科学研究内容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传统技术的比重正在下降,新技术学科的研究内容正在迅速得到关注,并正在得到逐步应用。 具有远见的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因而交通规划研究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交通规划从以基本依靠经验的定性分析为主阶段,到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定量分析为主阶段,在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新阶段,呈现了一种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这首先是由于对于交通系统的要求变化,不仅需要满足交通需求,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条件。要求的变化造成研究范围的扩大变化,使得我们更加难以对研究对象的长期发展作出准确的预测。因此,交通规划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注重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解决战略规划层面的问题,同时更加注意在长期交通需求预测不可能准确的前提下交通规划方法的研究。作为理论基础,宏工程理论和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技术正在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宏工程指的是关系全局的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决策和组织实施。这一理论力图采用全新的综合大系统的工程概念,运用定性定量参半的方法,采用协调折衷、互补共济等寻求合适而非最优的思想方法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支撑宏工程思想的分析方法有系统动力学(SD)、结构解析(ISM)、试误分析(Try and Error Analysis)等。与传统系统工程相比,宏工程更加重视注重系统包络之外的整个系统环境。应用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 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是钱学森先生提出的一种研究复杂巨系统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方法。其核心是将专家群体、数据和各种信息与计算机仿真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有关学科的科学理论与人知识和经验结合起来,发挥综合系统的整体优势去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理论方法为我们在交通规划中定性定量相结合提供了基础,有助于改进面向复杂巨系统的决策理论方法。 从规划研究内容来看,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合理交通模式的建立,正在引起人们的重视。有限的自然资源不可能承担迅速发展的私人交通,必须采用政策、税收、建设、管理等多方面手段促使大量的人员利用公共交通系统。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多年来一直强调公共交通优先,但真正落实下来的情况并不好,如何以有力的分析论证说服政府及公众,在城市的空间资源利用、政府财政预算、技术进步支持等方面确实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规划范围来看,都市群交通网络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而提到了日益重要的位置,当行政协调问题能够解决之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市群的交通规划问题将迅速提出,必须为之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交通需求管理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给予关注的问题,人类应该较为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消费观念,其中交通消费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交通需求管理通过停车管理、税收管理等多种手段实现对交通方式的调节,鼓励减少交通出行的模式及较少资源消耗的模式。 信息技术正在迅速进入交通工程领域,智能交通系统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其核心就是交通信息系统。我国的交通信息系统还十分落后,不够完善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非常不够充分的信息加工利用,有待改进的信息手段等,都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多维世界,信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的交通选择行为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完成的,政府的交通战略、交通规划、交通政策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制定的,交通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决策更是离不开信息基础。当前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结合,特别是广域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信息传播和信息采集。 作为信息技术实现载体,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控制系统在现代道路交通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将交通主体—人或物、交通工具、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为有机的整体,减少了由于系统内部不相协调造成的效率下降。交通诱导系统的研究工作已在我国展开,当前的工作重点其一是系统的总体框架研究和具体分析模型研究,作为基础理论交通行为值得给予必要的重视。交通信息系统目前的研究主要是试图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加工后提供分层次的信息图像以满足不同任务的需要,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正在展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同时,支持不同层次管理决策的决策支持系统也是研究者关注的一个方面,其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信息网络所提供的大量信息,从中挖掘出自己所关心的内容;如何对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决策过程提供有效的支持;如何适应不同层次的决策特点等。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分散布局、总体协调的趋势,总体规划强调的是协议标准,而不是拘泥于技术细节,这使得庞大的信息系统可以分步分散开发,逐步到位,以减少系统开发的难度。 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仍然是今后关注的热点。汽车废气的防治手段主要是采用清洁能源、尾气净化,并通过政策调控减少汽车使用。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工程技术的研究,分析废气在特定环境下的扩散规律,以减轻局部位置的废气污染。道路交通废气污染专用监测系统的建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国外建立的这类专用系统常年积累的数据为其环境对策制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噪声防治在传统的研究领域仍然面临许多课题,可用于工程评价和工程设计的噪声传播基本规律研究还有待深化,隔音墙的设计有待改进,低噪声路面技术有待进一步进行工程化实验和推广。此外,在交通规划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正在形成热点,特别是土地利用、城市体系结构与交通骨架相互配合,构成生态城市体系结构,是规划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在具体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交通环境容量分析技术具有较好的实用前景。为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采用废旧材料进行道路建设仍值得给予高度重视,粉煤灰、废钢渣等用于路基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工业废料作为筑路材料,以及道路旧路改造过程中废旧沥清的再生利用。 交通网络的可靠性研究是一个值得展开的领域,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网络规划中更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目前正在经历一个新的城市化过程,在城市布局规划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救援问题,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道路交通系统对于城市的救援与恢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已被国内外多次地震灾害血的事实所证明。 研究地震灾害情况下保障道路交通面临两个基本问题: 由于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系统功能对于城市系统总体功能的恢复具有重大影响,因而需要提供具有一定可靠性、能够在抗御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发挥作用的交通网络。 在灾害情况下,特别是在救援工作初期,人们(特别是其交通行为)往往失去有效的组织性,这种分散无组织的行动有可能造成交通网络总体机能的丧失,因而对于城市救灾保障交通系统设计中需要考虑这种特殊情况下的供需关系,以及对应的交通保障方法。 类似的研究需求在抵御火灾、水灾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 4.交通环境的关注—对策与手段 道路交通的环境污染主要分为交通噪声、大气污染、交通振动三个主要方面。道路交通噪声是由通过道路的汽车群发生、并传播到道路沿线的随机噪声,其特点是大小不规则,且变动幅度大。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主要措施有改善车辆结构、改善行驶状态、控制交通量等,其具体内容参见图1。 汽车是大气污染的移动发生源,由汽车排放的污染物质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氢化合物、铅化物、颗粒物质等。为减少汽车的排放污染,最重要的控制发生源,首先可以采取较少汽车排出的污染物质数量(例如采用无铅汽油);第二可以以强化排出气体管理规章为中心,促进汽车结构的改善;第三利用交通控制系统保持交通流的畅通,通过交通规则改善行驶状态;第四,促使私人汽车交通转向公共交通系统,以及促进货运方式的合理化等交通总量控制手段;第五是改善道路结构,确保环境设施带、绿化等缓冲区域等。 所谓交通振动,是指道路上行驶车辆的冲击力作用在路基上,通过地基传递致使沿线地基和建筑物产生的振动。路面越不平整、车辆重量越大、车速越高、载货车辆越多,产生的振动越大,此外,地基越软弱路端振动级越高。为减少交通振动,大致可以通过振动源、传播路径及受振动部等方面的措施来防治。作为道路振动改良措施,往往采用路面平整度改善、路面、路基以及地基改良,和指定交通规则、设置环境保护带、防护沟、防护壁等。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与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对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审查问题及法院能否判令公安交通部门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可诉性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呈现上升趋势,而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引发的诉讼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后,因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日渐增多。根据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有着不同的说法。本文有意通过理论的分析,透过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是否属复议前置,以及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等问题进行探究。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同观点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笔者归纳起来具体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此专门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该《通知》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参照适用,受其约束,不得私自扩大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旦作出,事实上等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作了定性处理,明确了当事人在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将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应当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对此不服,应准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综观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和可行。就第一种观点而言,一个时期以来,《通知》的确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当时的理论界认识上还较为模糊,把它当作一种鉴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而鉴定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审查,而不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我们应该结合《通知》出台的时代背景,考查其立法原意。《通知》制定当时,距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才两年多,行政诉讼刚刚起步,行政审判人员素质还较低,部分法院还未设立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力量相当薄弱,而交通事故却大量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处于较低水平的行政审判尚不足以承担大量的因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时移事易,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地位的确立,人民法院审判力量的加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一些以前在理论界有争论的理论问题在逐步得以澄清。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理论界也由过去认为是鉴定行为而趋向于行政确认行为。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将据此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将按照责任认定确定各自承担损害赔偿的比例。因此,事实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对当事人的责任作了定性处理,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应当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又属于准行政行为,是可诉的。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侵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这几个部分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将会导致错误的处罚,甚至错误的赔偿,进而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终局裁决权,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应接受司法审查。 《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从这一规定看,公安机关依照《办法》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并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责任做出认定,是其法定职责,必须依照《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公安机关是法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此权力,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 我国在现阶段正推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不得势肆无忌惮,随意缩小和扩大自己的法定职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公安机关作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终极裁决权?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宪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享有终极裁决权,而承认司法机关的终极裁决权。我国实体法以不承认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权为原则,以承认行政机关的终极裁决权为例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和规章均无权作此类规定。目前我国授予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最终裁决权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专利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而《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但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的责认定为最终责任认定。它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2条从总体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构成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而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第一,特定的主体。既拥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是法律规定的适格的行政主体资格。第二,特定的处罚对象。既行政机关应该根据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具体的行政行为。第三,特定的事项。既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的特定对象。比如,针对特定的公民或者法人的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等。第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涉及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结合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明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它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要件:它属于典型的行政机关,它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的特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它的结果必然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1条以列举的方式罗列了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在其中,但是该条第1款第8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和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规定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做了扩充解释。而第12条以列举的方式,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情形作了排除性规定:一是国防、外交和国家行为;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既然法律作出了排除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得出结论: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人民法院就都可以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2、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扩大解释。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恢复到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来,取消了一些不适当的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都是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对当事人责任作出的认定,是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确认,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若干问题解释》第9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有关机关联合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按本解释执行。该条规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的《通知》中有关“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现实的司法实践与《通知》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简称《公报》)2002年第5期刊登了“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该案在法律适用上至少有两方面的实践意义,一是以最权威的形式肯定了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二是否定了申请复议前置程序(此问题以下祥论)。我们知道,《公报》刊发的案例对审判实践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因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该案无疑否定了最高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解释。《公报》之所以要以案例的形式对司法解释给予否定性评价,主要是基于司法解释与立法精神之间的矛盾,以及适应WTO的法制原则需要。这无疑会推动各地法院对此案件的受理,这是应该给充分肯定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 (一)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办法》无明确规定,仅在第22条中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现在既然已明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笔者认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应以复议为前提,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之一作为救济方式。理由一,由当事人选择复议或诉讼,符合权利保障多元化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方向;理由二,让当事人决定诉讼前复议与否,可以减少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及时保护;理由三,我国目前的行政审判水平和审判队伍与十几年前相比有巨大进步,已足够满足审理面广量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需求;理由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虽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审查角度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 (二)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有种观点认为:只从程序上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即不作实质性审查,理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非人民法院所能审查。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主要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等实体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技术性固然较强,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也是由公安机关作出,为何后者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原因等事实进行审查,而前者不行呢?为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公正,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一)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是否违反地域管辖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作出,但是,如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妨害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可应一方当事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作出。《办法》未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地域管辖,笔者建议《办法》修订时应当增加相应的规定。 (二)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办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公安机关违反上述法定程序,作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会面临被撤销的后果。 (三)据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 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清楚与否,直接关系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当事人各自责任的分担和损害赔偿,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产生实质性影响,客观公正的事实还将成为人民法院作出损害赔偿判决的依据。因此,审查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至关重要。 行政审判实践中,还可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公安机关是否滥用职权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面、客观、公正。 四、关于能否判令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此问题,有人认为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现场很容易遭到破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时的现场作出的,事后很难重新作出,判令重作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笔录、照片(有条件的还有录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有必要时还可做现场模拟实验,如果原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违法,可直接判令公安机关重新做出责任认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原来的证明材料,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原来责任认定事实不清,法院可判令查清事实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结束语 权利必须得到救济,无救济既无权利,这是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如果不赋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行政诉讼可诉性,而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终局裁决、不受司法监督的话,必然会出现严重损害当事人权利、妨害依法治国进程的现象。就无法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公安机关的一些明显的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也就无法纠正。受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是于法有据,二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行政执法,四是适应了WTO法制原则的要求。 道路交通论文: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探讨 内容摘要 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解决其对策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硬件对策——道路设施建设、交通工具改进、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等;软件对策——交通研究、观念更新、管理机制、交通政策、法规建设等。当前,各城市对硬件建设普遍重视,而软件建设则往往被忽略。对此,作者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近20年来,我国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一些城市所出现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也是空前严重的。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年代中后期,上海等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更是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平均车速下降到10km/h。为此,交通问题已经日益引发各城市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2000年,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部分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1?。尽管如此,实践中不少城市所体现出的重道路建设而轻道路政策理论研究,重交通规划而轻交通管理,重短期“政绩”而轻长远目标的某些倾向,使我们不得不深刻地思考以下问题。 1 道路交通拥挤的缓解在于整个道路交通开放系统的不断改进 目前,许多城市里的交通问题是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的拥挤堵塞反映出来的。显然,按照西医“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观念,拓宽这些道路,在交叉口修建立交似乎是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但问题却很少这样简单。以美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为例,城市里更宽更多的道路、立交在建成之初的确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草率地选择多修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城市里更为严重的交通构成失衡、交通拥挤及城市中心衰退等问题〔2〕。究其原因就是不少研究者、决策者曾经错误地估计了道路建设对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交通需求、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作用的全面研究。结果,路修得越多,促进了私人轿车的消费,而道路拥挤情况依旧,公共交通也日益变得更加的萎缩(如图一): 典型的如洛杉矶和底特律两个城市。到60年代,虽然两市分别修建了多达数千公里的汽车专用道路,但交通拥挤问题依旧。同时,因服务水平下降,其公共交通严重萎缩,客运量分别下降到总客运量的1.5%、4.5%〔2〕。两城市仍有大量承担不起私车交通的市区贫穷人口,于是又引出了如何为这部分人提供必须的交通条件及市中心衰退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认识到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局限性和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并于60年代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 而北京在这方面似乎也走过一段弯路,前些年已修通投资巨大、立交众多的二环、三环主干道路81km。但由于辐射道路干线和支线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与环线相配套的完整道路及相应的管理系统,加上这些年机动车辆的迅猛激增和相应交通需求管理不力〔3〕,环线进出口上往往堵塞,形成了新的交通问题。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点应不再局限于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而应扩大到建立一个以社会化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道路建设、客运系统、货运系统及相应的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都将得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 2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近20年来,国内城市修建道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热情异常高涨。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化的研究、决策机制,部分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科学、民主的研究、决策过程,以至不少城市把主要精力、资金投入了主要道路建设和相应的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草率上马。还有高架道路热,高架道路本来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好多城市还在追求,甚至把它作为市长的政绩,列为“为民工程”,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原有交通问题,还造成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和隐患: 2.1 新建、改建道路集中在市区和开发的新区,道路建设时序、走向、宽度等与城市发展方向及规模不符,浪费大量建设资金和道路资源。如北海、张家港的道路建设。同时,在许多城市的外围,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衔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交通进出城市十分不畅,导致出入境交通影响市内交通。典型的例子如广州外围道路系统及沪宁高速公路和沿线城市市区道路的衔接。 2.2 主要干道或几个重大交通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几乎全部的资金,相应的交通政策、交通规划研究、反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交通设施建设科学性少,随意性多,对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作用不明显。目前,从全国范围看,真正对城市交通问题长期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研究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沈阳、武汉等城市。我国,多数城市还是仅仅把城市交通问题作为一个子专题单独进行阶段性研究。还没有引起人们长期的足够的重视。城市交通问题因其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已经使得单凭几个规划人员或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如建设部门)的力量无法应付。 2.3 与道路相匹配的交通管理子系统的研究、改善有待重视。我国许多城市中道路建设虽然规模、声势浩大,但相应的管理设施研究、建设却相对滞后。从国外的经验看,交通管理已经从“点控制”(道路交叉口控制)到“线控制”(道路通行控制),进而发展到整个城市区域“面控制”(通过计算机网络和遍布区域的探测器、摄像头、大型可变电子显示屏幕、实时交通广播等,科学控制和引导交通流)。最近十几年,综合考虑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计算机处理技术等因素的智能交通系统(ITS?的开发和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并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里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668个城市中,目前系统作过交通调查及编制城市交通规划的城市仅有40余个。 2.4 土地使用——交通流量评估得不到重视,土地使用与交通生成和吸引之间的和谐关系失控。我国现行的有关的法律中,如《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对于土地使用、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停车位设置等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因此,在一些城市里,未经土地使用强度评估和交通流量预测,跟着投资商屁股后边的,沿新建、改建道路的高密度房地产开发往往引发比原先更为严重的交通、规划、社会等问题。典型的如前些年沿杭州西湖的道路拓宽及高楼建设。90年代福州市中心的旧城改造工程,交通混杂,秩序混乱,事故频发。 为此,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稳定的城市交通问题研究机构和必要的交通基础研究,忽视交通管理的潜在价值,以及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法律地位不强,我国许多城市近年的道路建设及其政策制定、落实,在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上并未起到显著的作用。 3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政府机构改革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必要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公共客运、道路交通管理和公路建设、轨道交通的管理职能分别属于建设、公交、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各方均有自己的一套思路和做法,缺乏必要沟通和协作,又有在部分问题上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的弊端。借此政府机构改革的东风,在《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的基础上,制定《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城市停车场法》等系列化法律,减少各方上述职能不清、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等弊端已属当务之急。 4 “软硬”兼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 总体上说,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交通需求的增长,单靠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被证明行不通。为此,“软”“硬”兼施、想方设法实现道路容量的科学扩张与现有道路运能潜力的挖掘,将是我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具体说,应立即着手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解决我国城市当前所面临的交通问题: 4.1 强化交通基础研究,实现交通容量的科学扩张 我们必然要选择一条用最省的土地资源和较少资金满足尽可能大的城市交通需求的途径。而这样一条途径,很大程度上是建立一个综合的客货运交通系统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相关研究机构,长期有效地展开相关的基础研究,全面把握这一系统中的道路设施、客运系统、货运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法规、机制设置等一系列子要素,及时为科学的交通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把城市有限的人力、财力、土地资源投入到最有利于解决其交通问题的方面去,实现交通容量的快速、高效扩张。 4.2 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交通构成,发挥现有交通设施的最大运能 学习香港、新加坡、日本的有益经验,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有效引导和控制私人交通工具出行的增长,同时积极扶持公共交通,维持合理的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比例,保证一个较高的道路交通资源的使用效率已是中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摩托车增长过快的南方城市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同时,对于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自行车问题,通过错开上下班时间、弹性工作制实现高峰时段交通总量的削减、改善既有交通构成是值得各城市考虑的。北京、天津等城市在这些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4.3 科学管理个体交通,保证人、车、路的和谐关系,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行人、司机的行为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在我国还是一个很少有人涉及的课题。但是,从交通工程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知道行人、车辆的有序流动对于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有着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在解决好宏观的交通构成等问题后,微观的个体交通在局部路段的失范行为仍将可能对整条道路乃至整个道路系统的通行能力构成严重影响。例如,部分人员在道路上的乱穿乱行、乱摆乱买一直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拥挤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从行人心理、严格执法、加强过街步道建设等角度深入研讨强化个体交通管理的可能,保证行人、车辆对道路资源特别是交通高峰期间道路交叉口的有序、合理使用,也将有助于缓解不少城市的交通混乱问题。 4.4 规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权利,提高城市交通研究、规划、建设、管理等机构的协调、协作水平,实现对既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搭配、使用,推动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 从经济学上说,城市政府是市场中掌握最多经济资源的利益团体,同时,它还拥有一般社会团体所没有的许多公共决策的权力。为此,在缓解城市的交通问题上,城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它的科学决策、权力应用和对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将直接影响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实际效率、效果。但是,由于我国政府中交通规划、管理、投资、建设等职能相对分散,迫切需要我们利用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良机,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及相互间的协调协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可以说,城市相关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合理调整和规范,将促进城市对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的高效调配和使用,从而对进一步缓解我国城市交通问题带来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同时,从制度上确保专家和民众对城市交通问题决策的民主参与和监督,那些盲目追求“政绩”的道路设施建设的个人行为也将因此受到有力约束。如深圳市由29人组成的市规划委员会(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14人),对促进该市的民主、科学决策起到了不小的作用〔4〕。 4.5 加强立法,处理好土地开发使用和交通流量生成和吸引、城市停车场设置、扶持公共交通发展等问题。 一是考虑在现有《城市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基础上修订这些内容;二是学习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进一步形成系列化的《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停车场法》等完整交通法规体系,以适应我国城市交通迅猛发展的形势。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论文 一、高等学校内部行政管理的特点 1.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客体具有多样性。 高校行政管理客体涉及到学生、教师和职工三大群体。学生是高校的立足之本。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学习需求、就业愿望等既是行政管理者需要掌握的信息,又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教师既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学术、科研的承担者。教学条件、学风建设、学术氛围、工资待遇、深造机会等因素极大地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校行政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解决师生员工的后顾之忧。高校行政管理客体的多样性促使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协调好各种关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学校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2.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过程具有互动性。 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就是要调节高校人际关系因素的相互作用,把他们纳入教育所指引的轨道。在高校的人际关系因素中,管理者不仅实施管理,而且要接受来自教师、职工和学生的建议和监督。职工和学生不仅是消极被动地接受管理者的管理,而且还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管理,共同实现高校的办学目的。因此,高校的管理过程,并不是一个单向过程,而是管理者、教师、职工和学生四者之间的互动过程。 3.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绩效具有难评估性。 [2]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结果的绩效考评相较于对教师的劳动结果的考评更为复杂性,不好操作。教师的绩效评估基本可以用两大维度加以测定,一是教学,即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数量与质量;二是研究,教师获得的研究项目或完成的研究成果。对这两者的评估都可以有比较硬性的指标,较具操作性。而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的评估从结果或行为的角度均很难做到统一的标准,难以评定,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好的绩效评估办法。 二、当前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机构庞大,“官本位”思想浓厚。 目前,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大多是沿用科层制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者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势必会导致行政管理权力的泛化,造成对学术事务过多的干涉,产生许多不良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高校的机构设置中,基本上是按照地方政府的模式设置的,如:校办、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机构庞大,“官本位”思想浓重;二是行政管理的范围较广,多数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几乎统揽了从招生到分配,从专业设置到学科规划,从人员录用到职称评定、经费分配等所有的事务;三是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过高,由于学术机构的成员大多由校长(院长)、处长或系主任等有行政职务的人员组成,致使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往往高于学术权威,学术管理权力的主体作用得不到发挥,出现大学教授争当行政职务的现象。 2.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机制不够和谐,管理理念落后。当前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一般采用校、院(系)两级管理层次,也有部分高校是校、院、所三级管理层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机构、重权力、重章法而不重视人,是这种管理机制中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这种管理机制强调制定完善、严密的规章制度。高校行政组织通过等级结构进行控制、权力分层、职位分等、层层节制、环环相扣,使所有个人都统一在一个法则系统之内,保证组织的政令通行,这是科层建制的优越之处。但是,这种机制在管理实践中更多地倾向于刚性管理,而将柔性管理置于一边,限制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使人变得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成了一个机械的文件执行者,成了文件的奴隶。这种管理机制导致管理层级偏多、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效率低下。 3.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在制约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效率的因素中,人的因素,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最主要的因素。近年来,各高校都比较重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吸纳了一批受过行政管理高等教育的人才。高校行政管理干部也积极适应变革时代的要求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注重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运用到管理工作实际中,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改观。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比如,高校长期存在着轻视行政管理工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等现象),目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方面总体还是比较滞后,管理者整体素质相对偏低,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普遍偏低,管理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高校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4.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权力与学术权力矛盾失衡,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职能界限模糊。 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行,组成高校特有的权利系统,两者既相互依存又互相排斥。两者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众多干预,建立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决策管理模式,排斥学术权力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学术权力对行政事务过分介入,建立以学术权力为中心的决策管理模式,影响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按照规章制度高效处理问题能力。目前,多数高校执行的是行政、学术权力并行的整合管理模式。高校内部以行政权力的管理为主,以学术权力的管理为辅,学术权力的作用微乎其微。从多数高校设置的学术性质的机构与委员会实际情况来看,高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界限是非常模糊的。在实际工作中,学术性机构和学术性委员会经常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 5.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较弱,依法治校观念不强。 目前,高校一些行政管理人员依然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以行政手段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方法,在思想观念上不认同依法治校的观念,没有形成用法律来解决学校行政纠纷的观念和习惯,因此就导致出现了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4]同时,有些高校校纪校规缺乏合理性。目前,各个学校都有制定本校的校规校纪的权力,但是由于学校的某些规章和规定还不健全和完善,甚至有的校规会出现与法律抵触的现象,学校的校规规定内容超出了法律所授权的内容。还有,高校普遍缺少一个法律服务部门,在社会中存在着如调解委员会、救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这样的机构来解决纠纷,维护个人利益;但是,在高校中,我们却很少设立这样的机构,使有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救助。 6.行政管理信息化技术推进速度慢,行政效率低下。 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仍然习惯于采用传统的人工或半自动化的工作方式,其信息化的水平处于初级阶段,高校办公自动化建设推进缓慢,甚至在推进过程中出现停顿和搁浅现象。高校部门之间条块分割,资源不能实现校内共享,各个部门办公软件相对独立,相互之间缺乏统筹安排,信息交流不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三、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内部行政管理改革举措 1.精简机构,加强管理监督。 首先,应对学校的行政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对于人员冗多的部门进行合并精简,减少管理的层次。与此同时,向院(系)放权,明确校、院、系的工作重心,强调校对各(院、系)的宏观指导,改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适当提高院(系)自主权和运作灵活性,充分发挥基层管理的最大功效。其次,加强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全程监督。重视校内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等传统部门的建设和工作发展,充分运用现代网络的快捷与透明,深入联系基层群众,通过如实反映行政权力运行走向,及时纠正行政权力产生的不良后果。2.转变观念,革新管理模式。首先,改变管理理念,让行政管理人员明确他们的存在是因为有教师和学生,全体师生是他们的“上帝”。行政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淡化“管”的思想,摆脱传统的“高高在上”的思想,强化服务至上的观念。改变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当中,把为师生服务作为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为相关合作者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服务。[5]其次革新行政管理模式,将学校行政组织结构扁平化、弹性化、多元化。扁平化可以减少学校行政组织的层次,使决策部门尽量接近教职工和学生,直接为他们服务。弹性化可有效提高行政部门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从而更好地处理突发事件,完成特定的服务目标。多元化比较有助于不同基本价值观念和不同的组织追求之间的矛盾的妥协。高校的结构越是多元化,其调和矛盾的能力就越强。3.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专业管理。首先,要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行政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而且要善于结合学校和本岗位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有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树立起无怨无悔、敬业乐业、孜孜以求、甘于奉献的精神,投入感情,投入精力,方能有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其次,大力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特别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管理人才,逐步推进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职业化、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同时,注意优化管理队伍结构,增加懂法、懂经济的人才比重,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第三,加强管理队伍培训,高校应为行政管理人员做好培训规划,确定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选择合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定期进行管理业务方面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采取不定期的专家讲授、学校内部各部门间优秀管理经验学习交流、到兄弟院校观摩学习等方法,使行政管理人员不仅在专业知识方面,而且在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交流沟通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4.强化学术权威,实现专家治学。 首先,要强化学术权威,高校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以规范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行使范围和运作机制,要让行政权力不再主导重大学术事务,行政权力要将学术事务决策权归还给学术组织。为此,高校要建立健全各级学术组织,并真正赋予其决策职能,选拔学术上有造诣、有责任心的教授充实到各种委员会中来,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其次,高校学术组织的构成需进一步优化,在高校学术组织中,“双肩挑”干部,其角色期望中的行政管理意识可能会影响委员会在学术管理中发挥民主管理职能。对此,我们应该淡化学术组织的行政色彩,体现行政和学术分工的原则,学术组织的成员应以学术人员特别是学术带头人为主,除了适当考虑学科的覆盖面以外,不应过多地为“双肩挑”人员预留席位,学校领导应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第三,借鉴国外高校行政管理的经验,高校应成立由教授、副教授组成的学校治理委员会,一般学术建设方面的事务应交由学校治理委员会处理、决定,如教师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学科建设等,学校行政领导不予干预。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亦应广泛听取学校治理委员会的意见,并经由学校治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主管领导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未来发展战略与目标的制定上,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和服务,两者互不干涉,又互为补充,实现专家治学。 5.提高法律意识,实施法制管理。 首先,要坚持法制管理,要求高校内部行政管理部门自觉遵守《宪法》、《高等教育法》等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从严;要求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同处理学校内部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问题;要求提高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及法制理念,自觉地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师生员工,尊重他们的权利;有效推进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文明校园建设。其次,要倡导道德管理,要求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来约束每一个高校人的行为,善于把传承“师道尊严”的理念与创新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有机结合起来,使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伦理化、精神化和道德化;要求在广大师生中倡导“自治和自律”的道德观念,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增强个人的道德感和社会的责任感,努力做到慎独自律、爱岗敬业。 6.实行电子行政,提升信息化管理。 首先,要进一步推动高校行政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把现代网络技术充分应用到高校各项管理工作中,改变单纯通过文件形式的政务处理方式为现代网络技术处理方式,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以网络充当信息载体和传递管道,加强学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其次,要开展信息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在网络平台上实现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打破时空、地域局限,及时收发、处理、和传递信息,保证信息畅通,以实现高效、有权威的学校信息服务。同时,建设一个跨部门、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信息库和办公信息资源库,可以避免数据收集的重复,减轻工作负担,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以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有力的开展。第三,要建立信息管理安全体系,维护信息安全,为了更加有效和及时地应对信息安全问题,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完整、规范以及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地监督实施。除此之外,高校应配备专业人才负责信息安全维护问题。7.加强绩效管理,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6]首先,要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而人性化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测评体系。在实施绩效管理过程中,要善于把战略目标与行政管理人员个人的发展目标有机衔接起来,帮助他们准确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工作的不足,找到发展的差距和努力的方向,更加有效地工作,达到开发行政管理人员潜能和提高绩效的目的。绩效管理,减少内耗,建立共同努力的合作团队,形成和谐进取的氛围和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其次,要确立评价管理方法和标准,注重评估指标在反映行政人员职业身份特点等方面的信度和效度,真正做到在确保行政人员处于竞争环境的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与绩效计划尽可能地量化,减少绩效核算中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通过绩效管理,达到优化考评指标体系,从而促进高校行政管理科学化。第三,尽量采用全方位考核方法,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方面的意见,注意与行政人员的沟通对话,力求考评结果的公正与公平,进而达到改进工作、提高整体绩效和全面调动工作主动性的目的。 四、结语 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是一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它的改革需从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及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等多方面入手。只有不断推进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创新,才能促进高校教育、科研等方方面面工作的顺利开展,使高校的发展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 作者:徐德选单位: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网络对学校行政管理的意义 一、网络学习空间在中学行政管理中的有效应用 2009年湖南省教育厅引进基于Web2.0和云计算的“世界大学城”网络平台,为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单位搭建了一个很好的数字化学习与管理平台。笔者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进一步拓展了学校的行政管理职能,推进了学校管理的信息化,其模块主要由学校概况、规章制度、处室工作、校园动态、互动空间五个版块组成。1.学校概况——展示学校风采的名片网络学习空间可以有效应用于学校宣传工作,拓展宣传工作范围,丰富宣传工作方式,以弥补传统墙报、纸质媒介等宣传方式受众窄、范围小、更新慢、成本高等不足。在学校概况栏目中,通过“学校简介”、“行政成员”、“校长寄语”、“校园风貌”、“学校荣誉”等内容,并附以图片文件,可以全方位、超立体、深层次呈现学校现状,介绍学校详情,有利于培育集体荣誉感、养成大局观念、塑造师生爱校护校意识,同时也是对外宣传的有效途径。2.规章制度——汇集规章制度的平台规章制度是一套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规范个体行动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的有力抓手。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均需遵循某项制度或遵照一定规章,以打破“人治”弊病,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目前的各项规章制度共有5类100余项,涉及教学、教研、学生、后勤、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方方面面。如此庞大的资源信息,分属不同职能部门各自占有,在日常存储、查找和利用上存在费时耗力等不足。但是,在网络学习空间里,所有规章制度可以无缝整合在一个页面里,条分缕析地分类公示,查找和用于指导工作时一目了然,更有利于宣传贯彻和执行落实。3.处室工作——公开处室工作的窗口学校行政管理具体分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等处室管理工作。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可以便捷和获取会议通知、活动方案、人员安排、表格名册、联系方式等,有利于各处室工作的高效落实和动态管理。如教科室在网络学习空间中上传“2013年教师培训方案”,教师们可以在暑期随时登陆空间,了解学习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同时,还可以利用网络这个媒介,将容易产生争议和矛盾的环节上传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如政教处工作可以公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名册,总务处工作栏目可以校园绿化、宿舍楼外墙装饰等建设类报告和方案等等。总之,通过网络学习空间的有效应用,能够将学校的处室工作规范、公开,提升管理工作的公信力。4.校园动态——记录校园活动的舞台网络学习空间中的行政管理内容不应局限于规章制度、工作安排等服务类信息,还应充分利用其开放、灵活性,发挥育人功能,促进素质教育的推广。例如,在网络学习空间“学雷锋、树新风”征文演讲比赛、踏青活动、冬季长跑、风采大赛等比赛信息,扩大参赛范围和群体;通过上传赛事影像和视频,分享感想经验,记录师生成长的宝贵经历,定格成功的精彩瞬间,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久而久之,学校的重要活动和赛事均记录在网,还可以逐步建立和形成数字档案馆,作为校史的一部分,长期留存,便捷下载,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资料存储、平等共享的功能。5.互动空间——维系交流沟通的桥梁网络学习空间的特点决定了管理者与受众不是单向的直接灌输,而是双向的良性互动。网络学习空间作为桥梁,可以加强师生互动、教师互动和家校互动。通过“我的学生、个性化作业、培训资料”、“我的同事、教师风采、工作感悟”、“家长学校、家校联系、家庭生活”等栏目内容,可以增进不同主体间的相互了解,培养协同意识,特别是加强家长与学校的联系,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动态,积极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来,合理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同时,借助留言板功能,广大师生、家长们可以进行在线讨论,民主参与、畅所欲言,及时提出问题、解答问题。 二、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推进行政管理的思考 网络学习空间中行政管理模块的搭建,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师生、家长提供了一个新颖、便捷、高效的网络环境,但要将学校行政管理职能落到实处,笔者认为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加强资源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首先要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是创新教学模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发挥行政管理职能、提高教育质量的现实前提。只有实现了更多主体之间的无缝传送和分享,行政管理工作才能由点到面,实现面面俱到的覆盖,否则就是空中楼阁,华而不实。教师作为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主体和管理者,更要强化自身素质的提升,达到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教学和管理的需要。2012年以来,笔者有幸参加了“全国著名教育专家新课标教材解读、小学精品课堂教学展示暨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观摩会”、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研讨会、湖南省“基教在线”骨干教师个人学习空间建设培训班等等,通过系统学习和集中研讨,见证了我省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的推进,提升了自身技能,开拓了学校行政管理的思路。2.优化信息内容,培育自主能力网络学习空间中的行政管理资源应注意与日常教学活动紧密相关,不能是脱离了教师和学生的单纯的服务器或宣传窗口。在做好行政管理类资源筛选、监管和上传的同时,还要触类旁通做好其它有助于学习的网络链接,构建一个从信息到知识、从资源到数据库的共通互促平台,提升学习空间的吸引力,从而促进行政资源的消化和利用。例如,除了上文所述的五大主体模块,笔者还在网络学习空间中新增了“他山之石”、“生活百科”等栏目,添加了名师大讲坛、古今中外典籍、知名报刊杂志的网站链接以及常用办公软件的下载地址等等,让空间变身为“大家愿意来,来了有所得”的信息宝库。同时,管理者要积极参与其中,注重对使用者网络生存能力的培养,让使用者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索求,学会在网络学习空间中自主学习和利用、体会乐趣并协作共处。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举办优秀网络空间评选、先进经验交流等活动,激发管理者的创建兴趣,提升网络学习空间的质量;同时,加强对网络学习空间的介绍、宣传和引导,吸引更多的参与者。3.强调主体参与,促进交流沟通学校行政管理的职能是对育人实施管理,在这个过程中,管理者是人,劳动者是人,对象还是人,学校行政管理实际是通过信息的交流去影响人、教育人和培养人。所以,网络学习空间作为一个平台,只有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联结起来并实现信息传达和互通,才能履行好管理的职能,因此,要广泛发动各方积极参与。除了丰富完善网络学习空间的内容,增加吸引力外,还可以借助多样化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激发兴趣爱好。例如,充分利用留言板的交互式功能,做好答疑、评价等工作,鼓励教师、学生、家长相互交流;通过智力问答、时事热点等信息,供学生、家长论辩讨论,提高趣味性的同时增进了交流沟通,还有助于了解学生思想动向,从而做出科学引导。4.防止形式主义,强调日常应用在网络学习空间的推行初期,难免出现小部分教育工作者基于新鲜或好奇,甚至为了获取荣誉,应上级部门要求参与空间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后便不再投入精力、更新内容。网络学习空间中行政管理模块的建设一定要规避上述误区,不能止步于栏目搭建、信息上传;不能单纯追求新意、满足建设趣味;不能一味要求资源丰富、五脏俱全,一定要关注建设,更关注应用;关注数量,更关注质量,真正指导实践。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者加强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将空间打造成立足信息存储,而又超越信息存储的行政管理方。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媒介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不能避重就轻忽视了传统行政管理的工作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传统手段与网络技术的探索和磨合,达到相互补充、合而共赢的局面。 作者:陈春华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中学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当前学校行政管理体系探索 本文作者:公善临工作单位:南开大学化学学院高分子研究所 价值观是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形成的对客体价值的认识、态度和观点,它支配和影响着人们在实践中的决策过程和行为选择。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在正确价值观的塑造上还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加大了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难度改革开放,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建立,不仅带来了经济运行模式的变化、社会结构的变迁,也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受到一次巨大的冲击。传统的价值观在与西方思想观念的碰撞下,做出了适应性调整。其中既包含一些进步的、理性的因素,也包含了一些负面效应的产生。在经济蓬勃发展与当前社会分化严重的矛盾下,价值观的迷失或信仰缺失问题日渐突出,这一点在高校行政人员中也有所体现。部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个体本位主义日渐凸显,更加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忽视了其对社会的贡献。此外,在价值取向上,注重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错误地将人生理想、价值理想代之以具体的现实目标、物质目标。现实社会的竞争和生活压力,使部分的高校行政管理者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诱惑,使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发生严重扭曲,甚至出现利用特权谋取私利、利用公款铺张浪费、私拉关系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往往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缺少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与以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为评价标准的教师不同,行政管理人员缺少合理的工作评价尺度,他们的工作经常得不到认可,晋升机会相对较少。客观地讲,他们付出的劳动有时并不比教师少,但在职称评定、住房分配、经济收入等待遇方面无法做到与科研教师“平起平坐”。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不平衡心理,直接表现在其服务性理念缺乏、工作态度浮躁,急于突出自我,以追求所谓的工作业绩来开展工作。在此动机下,工作往往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对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管理效率并无益处。工作中因循守旧、随波逐流,不能从教学实际出发,大胆突破,勇于创新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的确是有章法可循的,长期的管理经验无疑会对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可以因循守旧,固守章法。近几年来,信息技术已广泛普及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这就加大了管理人员确保信息处理的时效性的难度和管理过程的复杂程度。部分工作人员学习和创新不够,加上全局观念、超前意识缺乏,工作缺乏热情,安于现状,不求有功,只求无过,导致行政工作处于消极低效的状态。 管理人员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思想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在高校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可以说,管理人员不仅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者,而且是核心价值体系的促进者。切实提升学校党政管理人员的思想修养、道德水平以及服务性理念,对于在实际工作中营造高质量的育人环境,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保证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导高校行政管理,就是要通过学习和实践将核心价值体系中的精髓内化为行政管理人员的基本价值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概括内容丰富,意义深远,其思想精髓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更有力、更全面、更系统的思想武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推进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先进性建设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最高层面,是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才能正确认清经济社会发展大势,辨别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要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才能保持思想的先进性,从而指导实际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明确行政管理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在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集中代表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成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克服困难的强大精神动力。高校的行政管理者,要坚定不移地为这一理想、信念奋斗终生。这就要求管理者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坚持个体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同时,要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为指导,不断创新行政管理的工作形式、方法管理工作中要有开拓创新的精神,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干部对事物的观察要敏锐、思考问题要周密,善于发现问题。社会的日新月异和教育的长足发展,还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必须随时代的变迁不断树立新的管理观念,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当前,要树立管理上以人为本的观念,开拓创新的观念,竞争的观念,超前服务的观念,讲效率、效果、效益的观念以及构建学习型组织的观念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修养、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加强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坚决抵制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等腐朽文化的侵蚀。在管理人员中要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道德规范,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实现人生的价值。要引导管理人员树立公仆意识,逐步淡化职位身份,强化岗位服务宗旨。在处理教学与管理二者之间关系时,行政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服务性地位,以教师和学生为中心,一切为教学科研让路。我们要提倡主动服务,要有服务的意识,同时要有超前服务的意识,不能互相推诿。只有实现教学与管理的良性互动,协调和谐,才能推动整个高校综合实力的提高。 高校行政管理“价值导向”要落到实处,必须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包括认识上的重视和行为上的践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坚持个体价值与核心价值相协调的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不意味着否定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相反,要给个体价值追求一定的表达和存在空间。个体价值具有多样性,有的与核心价值相契合,有的与核心价值相违背。要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最根本的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地引导个体的价值取向,以主导价值对多样价值形成良好的控制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奖励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能够为价值体系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动力,能够更好地体现行政人员的自我价值,从而激发广大高校行政人员对自己思想进行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重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此外,要建立和健全监督制度。高校行政人员的价值观是否科学和合理,可以通过其行为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得以体现。除了传统的对上级负责,受上级监督外,应进一步开辟多种监督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网络,使行政人员思想上不懈怠、行动上不含糊,使一切不符合职业要求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价值观的塑造与业务素质的提升并行如果说高校行政人员的价值观是指导管理工作的方向标,那么这一群体的业务水平就是管理工作走远、走好的持久动力。行政管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能在正确价值观的指导下开展高效率、高水平的工作。业务素质的提高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一是进行严格和高质量的招聘;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在岗业务培训和进修;三是组织和鼓励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各种研讨会及管理技能会议。确立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的长效机制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是为了应付上级的一纸文件,而是要将核心价值体系日常生活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高校应丰富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形式,如党史历程的学习、先进典型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服务活动的开展等。当然,将核心价值为我所用,融入个人的价值观中,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律能力,坚持长期的学习机制。总之,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价值导向,通过脚踏实地的学习和实践,增强行政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理念、道德情操和思想境界,才能使行政管理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更加优越和便利的条件。同时,将核心价值生活化,行业化,营造高校从行政管理者到学术建设者,从教师到学生主动审视和塑造价值观的校园氛围,才能为高校的长远发展和中心任务的完成指引正确的方向。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当前学校行政管理的模式 本文作者:王建尤工作单位:福建三明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尽管从人才培养层上可分为研究型和应用型,但基于市场需求导向而言都可界定为专业型人才。为此,以下将在专业型人才培养层次基础上,对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发。(一)对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解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可以从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来理解:1.整体方面。整体方面处于学校层面的理解,该人才培养目标直接植根于人才所属层次的培养目标之中。如高职高专层次、本科层次、研究生层次。其中,高职高专层次突出学生的动手能力以及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本科层次尽管在理论知识上有所拓展,仍关注于学生的岗位适应性;研究生层次又可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其人才培养目标则不言而喻了。2.局部方面。局部方面则是从专业的角度来理解的人才培养目标。我国现行的学科分类标准可以概括为:工学、理学、社会哲学科学、农学、医学等。由此,每一学科内部都形成了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目标实则就是专业课程体系设计的价值取向。(二)对人才培养方式的理解在突出大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当下,关于人才培养方式的构成也经过了长期的优化调整。从目前主要的培养方式来看,可归为理论教学、实训教学两种方式。1.理论教学。理论教学构成了高校人才培养方式的重要形式。该形式的目的在于建构起学生的专业知识体系,从而形成今后岗位技能拓展的认知前提。不难发现,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在理论教学学时的取舍上也有所不同。2.实训教学。实训教学直接侧重于学生将理论知识用于实际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检验知识的正确性,以及借助知识完成必要的任务。由此,支撑实训教学形式的载体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个场所。(三)对人才培养制度的理解人才培养制度是确保各类型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统称。其中,激励机制的功能在于激发高校全员参与人才培养工作;作为约束机制来说,则是通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运行等章程,规范人才培养的流程。不难看出,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似乎与人才培养制度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四)对人才培养环境的理解尽管,这部分的一些问题不是院系级行政所能解决的,但作为一个教育系统的要件,仍须引起重视。1.学生学习环境。学习环境主要包括教室学习环境和图书馆自习环境。因诸多因素的干扰,可能导致上述环境受到噪音、卫生等要件影响。因此,应对这些问题不仅依赖于制度保障,还需建立跨部门间的协同机制。2.学生生活环境。高校生活构成了学生在校期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又是由起居环境、用餐环境以及其它环境构成。不难看出,这些环境将从个人休息、健康等方面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以上对人才培养的理解,实则就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切入点,或者说建立了驱动力。 针对高校二级院(系)办公室行政管理模式构建之前,还需要根据对人才培养的理解探析模式的内在要求。其要求将成为模式构成的路径指向。(一)辅助支撑要求上文已经指出,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包括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从目标的稳定性强弱来看,整体视阈下的人才培养目标更显稳定,而对于各专业的分目标来说则需要根据客观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针对后者而言,办公室行政管理应满足以下两点要求:1.辅助要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岗位调研,而市场岗位调研的载体又是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相比较各教学体系来说,办公室在外联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办公室行政管理应在此外联任务上满足辅助要求。2.支撑要求。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必然面临着一定的资金投入,尽管高校财务处都对各教学部门建立了二级帐户,但在资金申报、划拨上仍存在着时效问题。因此,在涉及人才培养计划制定的事项时,办公室行政管理在申请审核及送达方面,应做到时效性和实效性并重。(二)组织协调要求从高校人才培养方式的难点来看,主要出现在实训环节。受到实训设备较为昂贵的因素影响,各高校在建设校内实训场所时往往难以形成连贯的工作流程。这样一来,便须将更加实际的训练项目放在合作企业内部。然而,各合作企业存有自身的生产经营任务,难以满足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因此,办公室在做好与相关企业沟通的同时,还应协调全校各专业相同实训环节的运行。这里的协调与教务处的教学运行协调有所不同,它更突出对校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且校外资源还包括学生的社会资源。(三)制度保障要求作为职能结构的高校组织形态决定了,各部门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完成自己的工作。因此,关于人才培养制度的设计与建立,似乎归属于教务处的工作范畴。其实不然,它需要全员参与。是因为:(1)人才培养需要各部门的分工协作来完成;(2)人才培养需要包括师资培养在内的制度做保障。作为高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则需要通过参与制度设计和监管,来促进各部门的协同以及师资培养制度的有效执行。(四)环境监管要求上文从学生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两个方面进行了理解。从职能分工的角度来看,前者应主要由教务处承担,后者则主要由后勤处负责。但在办公室行政管理的功能使然,仍可以在环境监管的基础上推动和谐校园环境的形成。以上四个方面分别给出了模式构建的内在要求。从这一点看,已为优化办公室行政管理提供了多元路径。 结合以上阐述并在内在要求的导向下,办公室行政管理模式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由于各高校的组织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下也就从总括层面展开阐发。(一)协同校、院两级推动职工培训1.教师。应充分相信他们在增进岗位素养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在此基础上,着重从课程方向、科研能力等方面给予引导和督促。在引导中应尊重教师的已有研究方向或专业方向,并鼓励教师在原有方向的基础上,展开专业知识拓展。与此同时,还应鼓励教师参与科研活动,以此来带动教师在课程教学领域中的知识延展性,并增强其在教学中的探究意识。2.教学辅助人员。在诸多研究型大学里,该类人员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其它以教学为主的高校里,图书馆工作人员也承担着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文本、电子资源的服务。因此,针对教辅人员应参与对他们岗位技能培训的效果考核。(二)协助国资处实施资产管理1.设计院(系)教学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即:(1)明确院(系)教学资产统一归口为国资部门委托管理;(2)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并负责监管本部门教学资产的使用,且对直接上级负责;(3)权利与义务对等;(4)在院(系)进行绩效奖金的安排时,应客观、准确地向部门管理者出示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报表。2.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动态管理模式的开展,其目的主要在于对院(系)现有教学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的运作。这种模式根据不同部门类型,则有不同的实施方式。(三)保障教师主导的课程优化制度针对现有专业课程体系开展课程优化工作,则是教育管理内涵式目标导向的本质。课程优化工作包括:对专业课程教学计划的优化、对教学大纲的优化、对考试大纲的优化。与此同时,还应根据市场岗位需求趋势,调整现有专业课程结构等。对此,办公室行政管理应在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制度辅助监管来确保该项工作的开展。不难看出,以上四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分别从师资培养、教育硬件的配置、教育资源共享,以及课程改革方面重塑了办公室行政管理的模式。从而,借此来优化自身的行政管理职能。这里还应强调,虽然本文是以二级学院的办公室行政为考察对象的,但转换行政部门的职能定位却是整个高校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惟有打破这种行政化倾向,换之为促进学校的人才培养战略,才能最终回答“钱学森之问”。最后,本文权当抛砖引玉之用。作为二级学院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应从促进人才培养的角度来构建自身的运营模式,并切实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进行职能转换。在高校现有组织结构下,二级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应围绕着本部门的特点,以及人才培养的内涵,渐进式地调整自身的原有模式。具体的模式构建应建立在辅助支撑、组织协调、制度保障、环境监管等要求基础之上。从而围绕着协同人事处推动人员培训;协助国资处实施资产管理;建立各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及保障教师主导的课程优化制度来展开行政管理。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诠释网络环境带给学校行政管理的启发 1.学校行政管理 1.1学校行政管理 学校的行政管理是行政管理的一个分支,因此,在探讨学校行政管理之前,我们有必要研究行政管理的概念。一般来说,行政管理指的是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总和。根据行政管理的定义,学校行政管理可以定义为学校管理机关对学校的内部事务(科研管理、教育管理、学生管理等)、外部事物(学校的主管机关的关系等)的总和。学校行政管理在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2网络环境 网络环境是指根据学校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而设计与安装一系列的网络软件与硬件设施,使得学校行政管理的所有部门和整个行政管理过程全部实现网络化,这样有利于提高学校行政管理的效率与质量,进而最大化的实现学校的职能。因此,网络环境下的学校行政管理又可以理解为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 2.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现状 2.1学校间网络化水平不均衡 不同的学校具有不同的资源,正是由于这点的差距,导致学校间网络化水平有较大的差距。这首先体现在地域间院校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的学校的网络化管理水平要高于中西部地区学校的网络化管理水平,这是由于东部沿海地区思想比较先进,较容易接受新事物、勇于尝试。另外,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高,待遇好能聚集大量的人才及资金基础,这都是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所不可缺的物资基础和人才基础。 另一方面也与学校自身的建设、学科结构分不开的,有一些文史类院校一般不会设计算机及网络专业,这样学校内部就会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对进经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2.2机关人员网络运用水平有待提高 在网络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网络技术的运用技术知识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之一,是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条件。时代对人才的开发与利用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学校行政管理不仅需要行政管理知识与经验,更需要全能的复合型管理队伍。要在学校做一个称职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尤其是网络知识。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素质是实现学校行政管理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基础,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尤其是网络知识,才能驾御全局、高瞻远瞩。学校管理人员如果没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和一定的业务技术水平,是很难胜任行政管理网络化工作环境的,这也很容易造成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改革后,其行政效率仍然没有显著提升。 2.3机关人员对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缺乏足够的认识行政管理人员的认识与运用是核心因素,如果行政管理人员认为使用网络系统对其自身的工作是没有积极作用的话,就很难的主动的使用这个系统,就无法发挥网络系统的作用,因此,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认识水平是关键。 3.网络化环境对学校行政管理的积极影响 3.1提高学校的行政管理效率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对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网络化环境也会支持电视电话会议,这样学校各个部门的领导在开会时不需要每次到指定地点开会,而是直接打开电脑,运行指定的程序就可以开会了,这样可以减轻领导们的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3.2节约学校行政管理成本 行政管理网络化的另一大影响就是大幅度削减了学校行政管理的成本,节约了行政资源,学校可以用这些资源更好的发展学校。主要体现在,节约行政用纸,在以前学校个通知需要将一个通知印发许多次,在分发到各个单位与部门,现在就不需要了,仅仅是在网络上以自己的等级权限一个通知,这样全校所有部门或者是部分部门就会得到通知,并按照通知执行。同时,这也省去了大量的人员成本,不再需要每个单位部门需要一个或多个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相应的信息工作。 3.3优化学校管理结构 网络化给学校行政管理结构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传统的学校管理机构之间的等级是较多的,并且管理幅度也较宽,基本成一个又高又宽金字塔型,这样的结构类型对学校行政管理的效率与质量有着负面的影响。然而,在网络环境下,就会不需要那么多的管理层级了,有一些非功能的部门就可以被裁撤掉,这样会逐渐形成一个高效、干练、精简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将会呈现较小的组织层级和较宽的管理幅度,会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 4.网络化环境对学校行政管理的消极影响 4.1忽略了管理中人的情感,会导致管理过于机械化 无论是行政管理还是学校行政管理,归根结底管的就是人,管理中的一切对象都是以人为核心,因此在管理中与被管理人员进行情感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其沟通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管理的效果。然而,在行政管理网络环境中,这种沟通有意或者无意被遗忘或者说是放弃。由于行政管理网络给各个部门的工作提供了高效、准确且非面对面的的条件,使得管理层与被管理者沟通就会减少,有些信息难以及时有效的传达到上层,这样,这很有可能上层在决策时忽略下属的一些列感受,造成政策执行不畅。由于整个过程是依靠网络的,这样会给人僵化的感觉,难以变通,最终不利于管理。管理者应该适当地进行面对面的管理,而不能单存地依靠网络。 4.2信息网络的维护成本较大 学校行政管理依靠网络后,必然要维护复杂的网络系统。鉴于学校行政管理网络的特殊性,其可用性、安全性尤为重要。由于学校网络中会储存许多重要的数据,(诸如学生的学籍信息、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录取结果信息、财务信息等),一旦这些信息丢失或者被黑客篡改,将会造成巨大损失和极大的负面影响。然而维护这个网络学校必须采用可靠的先进的软硬件系统来组建网络,这样先期的建设成本将会增大。网络建成后,维护成本也会是十分高昂的的,另外一旦发生网络系统灾难,其恢复成本更是天价,这对经费相对紧张的学校来说,将会成为一个负担。 4.3人与人之间关系趋于冷漠 学校行政管理网络确实是学校的行政管理上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环境给学校的教职员工带来冷漠与疏远。当某一位老师有一任务需要布置的时候,他们往往会打开QQ等即时聊天软件,向其他老师所有有关需要协助完成任务的信息与描述,最后往往会加上一句“请在什么时间之前交给我或完成任务”一类的话语。这句话虽然没有不妥之处,但是,由于,其他老师经常看到这样的话语,多少会感觉到缺乏人情味,感觉不自在;另外,现在的大部分文件都可以通过校园管理网络来传递,直接面呈的机会明显减少,久而久之,会造成老师之间的情感逐渐下降,协调起来就越发困难,这对学校大效率会有负面的影响。 5.结语 学校行政管理网络化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尽管在现今仍然会有一些不足或者是缺陷,但是这些问题会在其不断的发展中得到解决。我们不应该因为其有缺陷就不再使用,应该以包容的心态来促进其发展。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有效提升学校行政管理艺术 学校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宣传、调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教师群体的特点决定了教师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他们善于思考问题,有很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愿望,人际关系复杂,思想敏锐。同时,学校的工作千变万化,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要将各种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就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推动工作,提高效率为目的,采取灵活的方式落实各种政策法规。这就要求学校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做到刚柔相济,方圆得体,达到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目的。“刚”“方”是指管理者行使职权高度的规范性和原则性;“柔”“圆”是指管理者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恰当地进行灵活处理和及时变通。 一个好的学校行政管理者,要在错综复杂的教师的管理中追求刚柔、方圆的对立统一,将工作高度的原则性与灵活的变通性结合起来,才能有效行使职权。若过于追求工作的力度和准则,虽刚直不阿,但可能破坏自己和群众的关系,“欲速则不达”,甚至阻碍工作进程。过于温和,追求圆滑,就有油滑和稀泥之嫌,并造成学校组织缺乏锐气和进取精神,学校的决策得不到贯彻,行政的权威不能有效树立。因此,非“方”不足以工作有序,不“刚”则可能陷人无政府主义;非“圆”不能循序渐进,不“柔”可能工作缺乏韧性。 一、“识时务者为俊杰”,学校行政管理者要善于分析学校当前形势,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办法 l、重大决策,先圆后方,欲刚而柔。学校涉及人事、财物、重大活动的安排都要事先通过合理化建议活动,召开教代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然后进行集中,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上级、社会的要求作出安排。一旦形成决议,便要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坚决贯彻。 2旧常工作,小圆大方,柔中见刚。平常繁杂的常规工作,允许教师发挥主动创造性。对于小的问题和失误,多提醒、劝诫、重视教化的力量。细节问题该让步就让步,不纠缠不清。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让教师愉快地工作、学习。但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影响大的事情处理上不可掉以轻心,不可心慈手软,混淆视听,使政令不畅通。 3、审时度势,上圆下方,刚柔分明。对待上级要“圆”。要将学校的工作主动纳人上级领导的活动范畴中去,经常虚心听取领导意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将自己的工作变成领导全局工作中的一个有机的创新部分。在学校内部管理中,要坚持原则,不宜手软,要果断排除一切干扰因素,保证上级政令在本校畅通无阻。若发现问题,要在执行的前提下层层转达。 二、同时,学校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学校行政管理者要统筹兼顾,从各方面注意管理的艺术,使学校工作全面和谐发展 1.为人处事,方圆兼顾,刚柔相济。行政要善于分析教师的现状,根据教师的不同性格特点,能力差异及在正式、非正式群体中的地位,恰当地因人施管,达到调解矛盾,理顺关系,推动工作的目的。 2.思想工作,形圆神方,柔中见刚。学校要充 分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法制、时事教育活动,运用表扬、批评、奖励、惩罚,通过树典型、报告会、演讲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对教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强教师之间交流和群体凝聚力。通过丰富的文体活动,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人才观,具备过硬的作风,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坚持同自身及周围的不良言行作斗争。 3.协调关系,近圆远方,我柔人刚。在处理校 内关系时,要本着“人和”原则,团结好同事、下属,多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体贴关心教工的生活、学习,甚至家庭,增强行政管理者自已的吸引力、号召力。在社会活动中,处理学校与社会,学生家庭及校际之间关系时,一定要立足本单位的利益,为学校的生存发展和树立良好形象而维护本校合法合理利益。 三、管理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但管理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所以行政管理者要重视人这个关键因素 1、约束与调动,从圆而方,为柔而刚。 从调动着手,争取人心,力求把有形约束化为无形约束,在调动中寓约束。行政管理者要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着手,采取多种激励手段,多为教职工提供实现志向和发挥才能的机会,多给教职工一些感情投资。注意不利于调动的事不做,不利于调动的话不说,不利于调动的规章制度不制定。要建立健全对学校领导的监督、约束机制,将学校领导置身于共同的约束之中。学校领导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教职工中起表率作用。 2.服从与协调,以圆促方,用柔达刚。 和谐的人际关系,在于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行政管理者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培养一代四有新人,以及实现学校近、远期奋斗目标,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共同基础。行政领导必须真正做到爱护教职工,坚持以理服人,经常诚恳谈心,交换意见,关心教职工,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还应进行心理互换、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考虑教职工在工作、组织、生活上的问题,随时注意调节各方面关系,使教职工心理平稳,以取得协调配合。 3.使用与培养,圆中求方,柔中有刚。 行政领导必须认真分析本校教师素质状况,把培养教师列人行政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同时要有专人负责。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培训措施,特别要注意把培养年轻教师和骨干教师作为重点来抓。对年轻教师的培养可采取:以老带新结对子,举办系列专题讲座,把课堂教学与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开展教学各环节的基本功训练,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可采取:承担研究课题,参与教学改革实验,组织系统的教育理论学习,要求撰写教学研究论文,选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进修培训学习,全面提高素质。 当然,学校的行政管理的类似艺术,不胜枚举。 只要我们的学校行政管理者有意识地运用各种方法做到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就会避免管理的软弱、脆弱,成为一个坚强的组织者;在工作中合理运用“规”,“矩”,做到能方则方,该圆就圆,就能防止工作停止不前或失去控制,推动工作圆满发展,成为一个出色的决策者、执行者。这些管理的艺术,由被动学习到自觉运用到习惯使用,日积月累,可以帮助我们树立威信,履行职责,应付各种复杂局面,成为一位优秀的学校行政管理者。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学校行政管理的现状与创建 一、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这恰恰是因为经济社会领域的简单、粗放的管理,越来越被不断精细化管理分工所替代,这一过程不仅使很多领域需要专业的公共管理人才,譬如,经济快速发展使得经济组织内部的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需要行管专业人才的加入;而且这一过程还派生出大量的公益、慈善、社团等非赢利性组织需要改进管理。在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之下,行管专业的建设甚至比其他很多其他热门学科的发展都快,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逐步向涉及到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组织等公共管理演变。 正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广泛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目标兼具理论和实用的特点,导致很多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该专业的学生往往知识杂而不精,能力多而不强,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出现。 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共性与个性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普通高校在行管专业的培养内容上,普遍认为共性强于个性是一个主要特点,甚至可以说,对学科共性的关注抹杀了不同院校对专业建设的个性发展。 有学者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4所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比较,发现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是每所院校所强调的笼统概念,每个学校并没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和院校特色,制定出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 二、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院校而言,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有不同。民办院校办学必须要抓住自身的特点,行政管理专业的实用性、培养方向的专注应该是其主要方向。就已经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民办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第一,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从就业市场的反馈来看,民办院校的学生在理论掌握方面不如“一本”和“二本”学生,动手能力方面不如高职高专的学生。根据因材施教理论,生源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学院人才培养到底是套用普通本科还是高职高专的培养模式?在民办院校人才培养层次模糊不清的背景上,民办院校应该培养应用型还是研究型的人才同样难以界定。在对民办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很难把握标准,课程设置也很难准确定位,直接导致教学有效性不高。 第二、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国内行政管理专业最早脱胎于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既要兼有政治学的学科内容,又要顾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职场和社会需求相融合。目前,虽然大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设立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或博士点。普遍来看,很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而对管理规律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状况,或许导致行政管理专业落后于社会的需要和需求。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中也延续了这一特点。 第三、课程设置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在某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44门主要专业课程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只有:演讲与口才、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文写作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是演讲与口才和管理学原理,诸如西方行政学说史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仅有不到20%的学生感兴趣。究其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考虑到它首先是管理学科,有关管理中对管理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管理实践具备的调查、统计、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等,这些基本管理知识常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科设置中被置于非主要地位的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招聘单位面试的学生都能够侃侃而谈,碰到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时,如何分析、寻找问题的关键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欠缺。 第四、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现今,民办院校仍然主要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安排,重视理论性课程,轻视以培养能力为主的应用性课程。目前的培养模式仍然是注重填鸭式的理论知识培养,而将更为重要的实践能力培养放到次要地位。大部分院校并没有像设立课程体系一样,设立实践能力培养的计划和体系。学生的实践环节虽然也算学分,由于实践能力培养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校外合作、日常管理、安全、责任等问题,有流于形式之嫌。 事实上,民办院校由于生源不同,以及办校理念、定位的不同,更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职场竞争力。民办院校常常将借鉴演变为直接照搬本科院校的专业建设体系,在学科设置上,民办院校要走出与办学理念相吻合的道路仍需研究和努力。 三、如何革新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 民办院校要想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上有所突破,使该专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特色的专业,至少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研究和革新。 其一、较之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在遵循培养行政管理人才规律,迎合公共部门、企事业组织职业需求,注重专业的应用与实践方面更具灵活性。更能够根据自身院校的资源和特点,培养出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行政管理人才。 其二、民办院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所涉及到的基础资源、专业体系、培养模式、师资队伍等方面需要深入研究,确保行政管理专业在民办院校建设所具有优势转化为高质量的人才。 其三、改进专业课程在课程实践方面的措施,注重实践的教学,注重实践基地的建设尤为必要。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培养 摘要:一个学校的发展和进步,与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素质息息相关。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关系到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具备高素质、高节奏的管理干部,是完成学校教学任务,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也是学校的管理机制健康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思想政治素养管理效率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为人师表是对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行为道德要求规范。对于学校行政管理干部来说,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方面保证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促进了学校的良性发展。 一、学校管理干部应该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成为学校管理者的基础条件。作为学校的管理干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思想武装自己,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校管理干部需要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的教育体系,培养国家栋梁当作首要任务,把党的最新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严谨,思想上进,教学技能过硬的教学管理队伍。 没有良好政治素养,个人能力再高,管理水平再强,也会在管理工作中偏离学校教育发展的方向,无法完成培养先进人才的最终目标。不但影响到学校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无法弥补的不良后果。 二、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应该具备良好的学习力 当今社会,科技、经济都在高速发展,作为学校的管理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自我学习力,注重再学习再教育,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新的学校管理模式和教学管理方法的出现,考验着我们学校行政管理干部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学习并不意味着生搬硬套,而是指有活学活用的学习力。学习力是指学习和应用知识的综合能力。只有具备学习力的干部才可以把整个学校的管理工作做到人性化和合理化。也只有具备良好的学习力,才可以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的情况下,做到有条不紊,把学校的管理工作做到井井有条,有序有节的状态。 积极的调动学校管理干部的学习热情,创造积极主动的学习氛围,是提高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的关键。而管理干部作为学校重要的组成部分核心,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在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整个学校师资队伍再学习,起到决定性的带头作用。 三、学校行政管理干部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1、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面对着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而在工作的具体环节中遇到挑战是在所难免的。而面对挑战是积极的面对还是消极的逃避,是考验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的所在。积极的面对和解决问题,面对挑战,并经常做自我调整,才可以把学校的管理工作做好。 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所面对的人或者事物。不把个人的喜好和个人的感情取向带到工作中。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取得广大教师的认可和信任,才能更好地开展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2、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在管理工作中,人与人的沟通是拉近距离,解决问题的必须方式!作为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经常性做思想沟通了解目前存在或者潜在的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管理干部要讲究沟通技巧和方式方法,生搬硬套的讲政治讲思想,只能拉远距离。而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地点,做不同的沟通方法,是考验管理干部沟通能力的重要环节! 四、提高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管理素质 1、管理素质的核心是管理效率 要提高管理效率,首先必须打破旧的习惯,树立新的效率观念。效率是一个教师队伍有朝气有战斗力的最好体现。在日常教学工作的安排管理上,注重效率管理,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教师素质的培养,教学质量的提高,公正公开的对教师工作效率的做科学的分析指导,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 2、正确处理做好教师关系 一个队伍只有团结才有战斗力,处理好教师之间的关系,是提高管理素质的另一个关键。只有在共同的目标下,有和谐的教师之间人际关系,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完成教学与管理任务。只有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下,才可以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学校行政管理要科学化和规范化 随着工作节奏和和社会发展节奏的加快,利用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是提高管理效率的有力工具。增强行政干部对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使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工作的可追溯性必须依靠现代化得管理工具。只有提高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才可以真正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 五、学校行政管理干部要有与时俱进敢于创新实践的素质 当前教育已经逐步走向数字化和国际化,我们要放眼世界。面对国际教育的发展潮流,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学习世界先进的教育案例,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我们自己特色的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 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教学改革还面临很多问题,也存在一定风险,所以我们要有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改革尝试,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教学内容和方式。 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敢于实践,勇于承担风险和责任。行政管理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可以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积极性,挖掘潜力,探索创新,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收获更多教研成果。 六、结语 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学校走向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并把学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日常工作当中。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事物的发展,以科学的规范化得管理来要求行政管理干部,才可以使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得到全面的提升!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民办学校行政管理的问题及创新 一、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这恰恰是因为经济社会领域的简单、粗放的管理,越来越被不断精细化管理分工所替代,这一过程不仅使很多领域需要专业的公共管理人才,譬如,经济快速发展使得经济组织内部的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需要行管专业人才的加入;而且这一过程还派生出大量的公益、慈善、社团等非赢利性组织需要改进管理。在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之下,行管专业的建设甚至比其他很多其他热门学科的发展都快,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逐步向涉及到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组织等公共管理演变。 正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广泛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目标兼具理论和实用的特点,导致很多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该专业的学生往往知识杂而不精,能力多而不强,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出现。 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共性与个性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普通高校在行管专业的培养内容上,普遍认为共性强于个性是一个主要特点,甚至可以说,对学科共性的关注抹杀了不同院校对专业建设的个性发展。有学者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4所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比较,发现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是每所院校所强调的笼统概念,每个学校并没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和院校特色,制定出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 二、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院校而言,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有不同。民办院校办学必须要抓住自身的特点,行政管理专业的实用性、培养方向的专注应该是其主要方向。就已经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民办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第一,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从就业市场的反馈来看,民办院校的学生在理论掌握方面不如“一本”和“二本”学生,动手能力方面不如高职高专的学生。根据因材施教理论,生源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学院人才培养到底是套用普通本科还是高职高专的培养模式?在民办院校人才培养层次模糊不清的背景上,民办院校应该培养应用型还是研究型的人才同样难以界定。在对民办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很难把握标准,课程设置也很难准确定位,直接导致教学有效性不高。 第二、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国内行政管理专业最早脱胎于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既要兼有政治学的学科内容,又要顾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职场和社会需求相融合。目前,虽然大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设立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或博士点。普遍来看,很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而对管理规律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状况,或许导致行政管理专业落后于社会的需要和需求。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中也延续了这一特点。 第三、课程设置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在某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44门主要专业课程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只有:演讲与口才、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文写作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是演讲与口才和管理学原理,诸如西方行政学说史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仅有不到20%的学生感兴趣。究其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考虑到它首先是管理学科,有关管理中对管理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管理实践具备的调查、统计、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等,这些基本管理知识常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科设置中被置于非主要地位的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招聘单位面试的学生都能够侃侃而谈,碰到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时,如何分析、寻找问题的关键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欠缺。 第四、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现今,民办院校仍然主要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安排,重视理论性课程,轻视以培养能力为主的应用性课程。目前的培养模式仍然是注重填鸭式的理论知识培养,而将更为重要的实践能力培养放到次要地位。大部分院校并没有像设立课程体系一样,设立实践能力培养的计划和体系。学生的实践环节虽然也算学分,由于实践能力培养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校外合作、日常管理、安全、责任等问题,有流于形式之嫌。 事实上,民办院校由于生源不同,以及办校理念、定位的不同,更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职场竞争力。民办院校常常将借鉴演变为直接照搬本科院校的专业建设体系,在学科设置上,民办院校要走出与办学理念相吻合的道路仍需研究和努力。 三、如何革新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 民办院校要想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上有所突破,使该专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特色的专业,至少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研究和革新。 其一、较之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在遵循培养行政管理人才规律,迎合公共部门、企事业组织职业需求,注重专业的应用与实践方面更具灵活性。更能够根据自身院校的资源和特点,培养出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行政管理人才。 其二、民办院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所涉及到的基础资源、专业体系、培养模式、师资队伍等方面需要深入研究,确保行政管理专业在民办院校建设所具有优势转化为高质量的人才。 其三、改进专业课程在课程实践方面的措施,注重实践的教学,注重实践基地的建设尤为必要。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社会环境下小学学校行政管理措施探析 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小学学校行政管理已经成为了当前小学教育中重要的策略发展内容之一,无论是网络环境还是社会教育环境,都对于行政管理的的方式方法产生了一定影响。下面,我们从小学学校的行政管理现状及特点入手,针对性的提出增强学校行政管理方式的措施。 关键词:小学学校;行政管理;措施探析 一、小学学校行政管理现状 对于小学学校来说,行政管理决定着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益,左右着学校未来的发展方向,也影响着学校的教师行为和教学意识。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学校行政管理,对于未来的学校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而行政管理部门所具有的承上启下功能,是学校中内外重要的位置点,承担的宣传、服务以及联络等工作不能无一够体现出学校的基本管理水平,是核心竞争力之一。 目前,学校行政管理思路还较为陈旧,不能全面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与制度完成学校的建设工作,不能以强有力的行政管理切实约束教师的行为和教育的基本方式,混乱的组织方法导致行政管理政策不能够真正被落实到实处,没有起到应有的行政管理作用。在这样的行政管理现状之下,小学学校缺少原有的行业竞争,相关教职人员收不到环境的约束,不能对于自身教学管理水平进行完善。因此,在这样的小学行政管理背景之下,以新型措施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势在必行。 二、小学学校行政管理基本措施 通过对于小学学校行政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管理方式的缺失与管理者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小学学校未来的竞争与发展。在当前的大时代背景之下,改革行政管理措施,优化管理方案,是学校发展必经之路。 (一)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 从目前小学学校内部管理上来看,一部分学校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至上,过分突出的部门行政意识弱化了学术人员的参与和决策机会,各个学术专业人员不能够及时对于学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学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有效协调的部门,通过有机分工、合作制约来协调权力分工,将两者之间协同一致,共同促进学校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小学学校来说,虽然其学术意识与行政服务意识不强,但是从学校内部对于这两者进行划分,能够保证切实贯彻“为师生服务,以教学为主”的教育理念,保证行政部门和学术部门能够以公正、民主、科学的方式进行裁决,提升学校事件决断效率。 (二)加强在职培训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学理念与教学宗旨都在发生了日新月异的改变,小学学校想要切实掌握新型的办学理念,快速及时的实现自我办学完善,就需要从不同学校行政管理中学习经验,通过对于教职人员的现代化培训来提升行政人员的基本学校管理理念与管理知识。这样不仅能够保证管理人员适应当前社会的基本需求,以教育发展的长远角度来提升自身的行政管理效率。 在时代的发展中,网络与英语的重要快速展现出来,学校在人才管理与培训中应该重要注重对于教职管理人员的外文水平的提升,保证其能够以较为流利的水平与外国人进行简单的交流。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上面,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基本操作技术,能够熟练运用互联网进行基本的资料查找,以现代化的技术完成教学任务的设置和相关经验的查找,保证以互联网为工具实现与其他学校的沟通和交流。总体来说,加强对于小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是对于其自身提升完善的重要措施,也能够保证学校可以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三)实行激励制度 虽然学校作为一个事业行政单位,弱化了基本的惩奖制度,但是在现有的大环境之下,学校的行政人员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来自学校方面的精神激励来调动自身工作积极性,无论是工资、住房还是职称等实际问题,都有可能对于教职工的工作状态进行影响,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应该全面改善当前的管理理念,对于行政管理人员采取物质、精神激励方式,保证快速了解、尽量解决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与工作潜力,全面提升行政管理的基本效率。 对于学校管理人员来说,激励制度的实行正是学校行政管理与时俱进的体现方式,在现代化背景之下,激励机制的应用实际是从员工的角度分析了自身需求,以此为基础进行鼓励,能够让其更为积极、配合的完成工作,令学校的行政管理水平随着员工的自我积极心理得以提升。 三、总结 通过上文对于小学学校行政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全面认识到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行政管理制度应该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变革,以崭新的面貌来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动力。在这样的现状基础上,我们从多个方面探索学校提升行政管理的具体策略方案,从人员、战略以及学校内部制度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策略。小学学校应该从自身行政管理现状入手,以此策略为基础针对性的进行自我完善和提升,实现学校的进一步提升。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分析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应具备的素质 摘要:为适应形势的要求,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管理队伍是提高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质量,办好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根本。本文首先介绍了高素质行政管理人员的必要性,然后针对高校管理人员提出了应具备的素质以及解决方法,最终提高办事能力及效率。 关键词:高等学校 行政管理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行政型教学管理模式是利用行政方法进行教学管理的一种模式,它强调按照权威性的行政法规和既定的规范程序实行教学管理。我国高校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是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型教学管理模式。随着时间推移,如何提高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也是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当务之急。行政管理在高等学校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否有效决定了高等学校的管理水平,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高等学校的竞争力。能否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是十分必要的。 一、 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是提高办事效率的根本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世界高新科学技术的挑战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对我国高等学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向管理要质量, 向管理求效益, 向管理要人才, 已成为高等学校客观现实的反映, 形势十分紧迫。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质量和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素质、水平和能力的高低。行政管理工作复杂性、多样性,更是需要我们行政管理工作者思维清晰、敏捷,要做到“多记录、多思考、多请示”同时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又是帮助各级领导处理和协调各种内外关系、联系基层群众的重要纽带。然而,行政管理工作者能不能从分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与行政管理工作者的素质有着直接的联系。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管理队伍是提高我国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质量的根本。 二、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 专业素质 一个合格的行政管理工作者要具有渊博的学识,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人员知识结构过于单一,仅仅能掌握初级的行政管理方面知识,绝大多数都是在工作实践中摸索,这大大降低了行政工作的效率。最突出的例子就是 “学文的不了解理科方面的知识、学理的又不了解文科方面的知识”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更应该着重培养综合性人才。知识越丰富越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尤其是在知识密集、人才集中的高校,没有广泛、全面、良好、合理的知识结构,势必难以胜任。 (二) 政治思想素质 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明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政治上敏锐,在复杂的形势下能够明辨是非,不随波逐流,胆大心细。管理人员必须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管理育人”的重任,以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以身作则的模范行为和人格感召力,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工作。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一切言行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则。其次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同事要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思想境界,思想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高校管理人员的工作一般比较清苦,管理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甘守清苦爱岗敬业的献身精神, 要有无怨无悔、敬业乐业、孜孜以求、甘于奉献的精神,投入感情,投入精力,方能有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否则,就会由于社会分配的不尽合理感到吃亏而不安其位。 (三) 业务能力素质 1、 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随着我国教育、科技、经济、社会的高度协调和与发展,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调能力是指善于处理上下左右、校内校外、各部门之间各种关系的能力。一个学校上下左右, 校内校外, 各部门之间相互都有一定的联系。综合协调是行政管理服务水平的集中体现, 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不论办文、办会、办事, 都包含着综合协调的内容。在开展综合协调中, 应秉承全局观念, 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要合理协调好校内校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努力为本校、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工作环境。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做协调工作千头万绪, 必须解决好协调中的急办事项和最难点, 只有抓住了主要矛盾, 首先解决好主要矛盾, 协调中的次要矛盾才能迎刃而解。如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或学校整体管理涉及的急办事项、互相扯皮影响学校或部门工作大局的问题、涉及到大部分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而急需解决的问题等等, 都应集中精力认真解决好。只有协调好了校内校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抓住了主要矛盾, 在实际工作中才会事半功倍, 高效率地开展各项工作。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行政管理工作无小事。大事要抓, 小事要管。牵一发而动全身, 一点偏差便影响很大。应做到轻重缓急, 忙而不乱, 高速有序的运转。独挡一面的管理能力即指独立地完成好自己所分管的一个方面的工作能力, 包括计划能力和多谋善断的能力。行政管理工作错综复杂, 头绪繁多, 需要进行周密的计划。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干部要有较强的计划能力。 2、 具有创新能力 当前高校教育日益具有开放性和国际性, 行政管理人员应大胆吸收和借鉴其他院校的成功管理经验,要有开拓创新精神,改变过去那种“封闭、保守、静止”的旧思维模式, 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要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干部对事物的观察要敏锐,思考问题要周密; 要善于发现问题, 积极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要善于结合自己的工作不断提出改革措施; 要有克服困难的能力,同时将政策的灵活性和创造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视野,开拓思维,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要做到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 3、 合理有效的“解决问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在管理工作中要多谋善断, 能够从多种主意中选择出最好的主意,能从多种办法中选择出最佳的办法, 并坚决果断地实施。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门类众多, 任务繁重, 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 人人起到独挡一面的作用, 才能做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 达到提高整个学校行政管理质量的目的。自我控制能力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对于行政管理人员来说, 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是不可缺少的才能。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沉着、宽容、耐心、头脑冷静、豁达大度, 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 和善地与人共事。遇事能冷静、客观地分析问题, 正确地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更离不开内部的团结协作。明确人员分工, 确定工作目标, 落实工作责任, 把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同时, 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上应配合默契, 专长互补。承担重大的工作任务时, 要全员动手, 密切配合, 各显专长, 使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成为一个优化的工作群体。事物都是联系的、发展的、变化的。 三、总结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实践和不断创新,用科学的方法和理论解决问题,才能更加合理有效的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应清晰的认识到自身辅助领导与服务师生的重要性遵循行政管理工作的活动规律,才能更好的为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事业做出贡献。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平衡发展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与教学体系 摘要:在新形势下通过对我国现行教育体制现状的思考和存在分歧的讨论,探讨了我国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与教学体系模块的角色现状问题,提出了具体平衡二者的对策为发展创新型教学体系进行了深入思考,从教育制度角度看,具有现实研究价值和长远发展的意义。 关键词:行政管理;教学体系;平衡;发展 引 言 高等教育培养社会人才而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是社会发展有生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由过去的精英教育阶段,逐步成为面向大众提高素质、知识的一种途径。如何建设高等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而高校教育里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体系的协调发展是突出问题,基于新形势政策和新课改的视角下,探讨高效行政管理和教学体系的平衡与发展,找出相应的对策对高等学校的教育建设有相当大的积极意义,响应十八大提出“管理净化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指导精神,对高校的现代化建设具有的重要理论意义与研究价值。 一、新时代背景下高校体系结构的探析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为了彰显各校的特色大部分都是一校一个章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说“没有各自特色的大学,就不算现代化大学”,大学从传统的结构中逐渐发展,不可否认其中必然有某方面的分歧,为了高校教育更好的服务学生,我们找出分歧,理清矛盾的重点,这样利于现实问题的具体解决。 1、行政管理职责的分歧 高校行政管理是以各管理层次中的领导和执行人员为主体的行政管理,即高校党政部门行使的职权。首先具有一般管理的共性,如:管理的广泛性、协调性、服务性等还有其自身的特点,即管理主体的专业性、管理客体的学术性、管理过程的互动性和管理绩效的难评估性。总体而言高校行政管理职责是在各级管理体制下全面配合调动所有人力、财力等各方面资源追求效率与效益最终实现教学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高校行政职责管理现阶段有两大分歧,管理人员双肩挑(行政+教学或者管理+科研)造成了职责混乱,管教不分;高校管理人员在绩效评估上界限模糊、人际关系比重大、职称权威等;这就造成管理人员没法脱离管理的通病限制了高校管理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比重,管理积极性受到附加砝码的压力脱离管理原有的本性而追求个人效益和行政职称的满意度。 2、教学模块的主次层次 高校教学模块主要有:课堂大纲教学、课外拓展、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长期以来学校的不同和专业的差异性教学模块有不同的分法,各教学模块的比重也不同,文科院校更注重于学生的课外拓展,理工院校常常将专业教育作为重点,因此课堂教学在教学大纲的要求下如何去传授、传授多少的尺度把握都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在知识高速更新的今天,教学模块的权重、主次成为弹性。 3、不同学历教育的分类 高校现行的不同学历层次教育除传统的本科、研究生、博士以外有延伸了成教、研修、自考教育、网络教育等不同性质的教育类别,使得高校教育群体更庞大更复杂更具有社会教育的广泛性。当下各大高校在不同学历教育方面仍然存在分歧,如教育的形式,具体过程的细化、入学门栏、教学方式、教学费用投入、教学的维度等有待更进一步完善。 二、探究体系演绎的角色的三重性 一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逐渐体现出角色的定位,高校行政管理逐渐的的超越了自身原有的管理角色本位,而演绎成为行政角色和学术角色的双重现实,教学和科研难免分量倾斜,如何平衡这其中的结构,以现代化新视角为前提探究角色定位问题给出相应的途径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行政管理纵横两面的角色现实 高校教育历来受到政府的重视,不仅仅高校具有科研的软实力而且高校教育水平的高低逐渐成为一个国家在未来社会具有竞争力的衡量指标之一,我国现行高校行政管理制度是在相关部门牵头带动,学校党政部门实施,下属各级机关执行的体制。整个体系自上而下都有行政的实际控制权,无论是教学计划的制定还是具体教学内容的范围都出现行政部门指导教学人员按照这种指示来执行的现实局面。部分高校的行政操纵权和学术权限出现严重的比例失调,强势的行政权在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工资评定上全权负责一手敲定严重的影响了高校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务实性。此外,高校现行的管理制度沿用长期保留的政府部门的机构体制,没有任何创新和大的变化,机构重叠,下属人员围着领导转成为不争的现实,权利集中,下属人员无法放开手脚进行有效的多样式管理工作。管理客体上同样管理教学两面抓,如院系学生辅导员在管理班级的同时又接手教学课程,班级管理也行政化,使得学生过于被动,行政化气氛浓烈。总之,高校行政管理纵横管理、教学成为一种事实。 2、教学体系充当配角的尴尬 教学体系有教学主体、客体、机构、内容、方法、管理、评价等组成其中教师、学生、教学媒体是组成的基本要素。主体包括广大的教学一线人员,客体全日制学生,教学机构就是各个教学服务性机构,据统计全国高校有一半的高校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在人数上旗鼓相当(不包括挂着行政头衔吃着教学空饷的),剩下的也是大有半壁江山之势,在教学的各个方面行政管理角色已俨然成为主角,而教学一线教师却处于配角的尴尬处境,无论是教学计划还是科研项目都是按着具有行政管理领导的指示按部就班的执行,在纯粹的学术领域内也不乏行政权威的声音。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从现行体制进行改革,真正让在教学一线有话语权,科研人员有选择权,教学的主体不能变味。 3、科研成为一种润滑剂的无奈 科学研究自古一直作为高校的三大核心职能之一,其举足轻重可见一斑。1977年邓小平同志说“重点大学即是办教育的中心,又是办科研的中心”。在这一观点的提出下各大高校迅速展开科研制度的建设和科研能力的提高,加之新形势下,我国政府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大力支持使得高校的科研逐渐成为高校实力水平的另一个标签,国家政策的支持高校科研对外具有激烈的竞争性,在高校内部分配申请上有难免流于一般的弊端,如科研学术哗众取宠,重视应用新研究轻视基础学科性的研究,尤其在科研项目的申请上有很大管理人员的自我决策空间,导致科研人员积极性下滑,科研群体人数的减少,科研质量不高。在高校科研团体中科研任务分配制度不够完善,科研带头人盲目的追求科研数量导致科研课题后续的完成工作有时候成为学术领导平衡科研人员收入、人际关系的一种润滑剂,如何消除这种无奈需要高校科研从群体科研能力、素养、制度上改革创新,紧跟时代政策,扎实研究,以提高科研质量来保证科研各个环节工作的公正性。 三、二者运行的规范与策略的分析 高校教育结构平衡和发展是时代进步的要求,是现实社会的需要,更是高等教育建设的进一步迫切需求,基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念,新时期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与教学体系的平衡与发展应当紧密连接高校实际情况,以新课改为指导思想,探索出其运行的规范与相应的策略。 1、净化管理风气,提高管理水平 著名教育家李烈有句名言“没有教师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教育质量的提高;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显而易见教师在教学系统中彰显着一马当先的表率示范,在教学管理上管理者要提高管理素养,具备基本管理常识,平衡心态树立“正能量”形象。“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要求管理者要立身行范,创造良性的团队环境,根治管理不正之风,严防管理散漫、效率低下、情面大于制度风气的滋生蔓延,真正做到管理和育人成为教学的招牌。 2、发扬传统师德,打铁要自身硬 在就职演讲中提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用在教育的教学上同样是掷地有声,师者虽不必贤于弟子,但是在自身专业领域内要有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和对本专业独到的见解,只有这样才使学生心悦诚服,才能更好地传授专业知识,提升个人自身的魅力不光需要足够的专业硬度,还要有一定的技巧、内涵,能力与技巧完美结合才能够在教学的各个岗位上得心应手,在此基础上,以思想建设为根本,能力提升为重点,作风净化为关键,教学执行为手段,制度完善为保证,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与教学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整体教学水平,这样才能在高校教育之林中走上前沿,才能迎接更大的挑战。 3、协同不断发展,立足育人根本 合作本身就是一种资源的最优规划,行政管理与教学模块出现界限不清,各自目标不明确,直接导致教学的制度混乱,管理效益凹陷,为消除高校这种弊端,其一,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部门学期计划,实行部门绩效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个别行政、教学一把抓问题;其二,划清界限,独立教学模块,实行教学个人打分评估制;当然二者要在独立中协作,协作中同发展,全心全意服务与教育,服务与育人。 四、二者平衡与发展的社会姿态与思维方式 高校教育结构平衡和发展是时代进步的要求,是现实社会的需要,更是高等教育建设的进一步迫切需求,基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念,新时期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与教学体系的平衡与发展应当紧密连接高校实际情况,以新课改为指导思想,探索出其社会姿态与思维方式。 1、不足当成动力,奉献成为习惯 任何体系难免有弊端,高校体系有特殊的群体,其有更强的可塑性、学习性、和先进的思维方式,先哲告诉我们“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要充分的利用高校群体的易于接受缺点的特点把缺点当成更上一层楼的动力,在管理上广纳谏言,开阔思路,进一步借鉴经验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在教学上查缺补漏,时刻接受新知识,做到有的放矢,躬身奉献教育,埋头苦干,力争教学水准和科研能力具有核心的竞争力。发扬过去的三苦精神,夯实基础,以身作则打造具有高效特色的育人团队, 2、营造体系氛围,加强人才培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又是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当下形势下社会亟需具有创造性的专业人才,大学往往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栽培人才上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不断出台相关策,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求高校管理高层综合资源,学习世界一流大学的先进办学理念,改革内部体制结构,借鉴他们的人才培养模式,引进先进教学设备和高水平的人才做导师,例如,美国部分大学的合作试教育,即学校和工厂合作,教学与就业挂钩使得学生的专业更趋向于社会实用性。再者,学校和学校联合办学,院系和院系联谊都是培养人才的一种新途径。 3、接轨教育变革,创新体系模式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全球化各个领域协作谋求发展的时代,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高校也成为一个国家体现竞争力的另一面标杆,全球顶级名校绝大数都在西方区域,我国只在局部地区下个别名校才有明显优势,因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基础抓起,在教学设备,手段、人才、管理、体制结构等等各方面改革,在国家实行新课改的指示下把传统的封闭的体制改革成一个开放式教学体制,放开手脚干一场教育变革,接轨世界整个教育系统,创新出适合我国发展的教育体制,在这个意义上,无疑是一次伟大的教育革命。 结论 高校体系显著两大块是行政管理和教学模块,它承载着教育素质的导向、教育资源的配置、直接是高校教育系统的软件,同时也是我国教育和社会直接联系的桥梁。我国现行的高校行政管理制度无论在体制上还是执行的方法上都有传统管理的弊端,如何在新形势下全方位的改革管理模式,使得管理和教学相匹配,科研成为高校核心竞争力,培养出具有创新人才的教学模式这都是现阶段亟需思考解决的实际性问题,在整体上接轨国际一流教学水平,全面实现高校教育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有力体现,从现行教育体制现状看,如何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和教学体系平衡和长远发展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探讨。 作者简介:王明磊(1974--),男,河南新乡人,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学校行政管理论文: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创新思路的探寻 摘 要 从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与定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探索高校行政管理创新的思路。 关键词 高等学校 行政管理 创新思路 行政管理是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为高校)日常教学工作、科研活动和师生管理动作的前提条件,在高校管理体系中既扮演了核心领导角色,又处于基层保障和服务地位。积极有效的高校行政管理系统,可以帮助高校整体教学科研等活动的顺利展开,起到向导、制约和调节的功能。 本文基于高校内部在职行政人员的调查研究数据,主要从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与定位以及高校行政管理创新的思路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1 主要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的蓬勃增长对我国各行业的管理理念都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其中高校行政管理制度不论是改革思路,还是阶段性成效上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收获,但不得不说相对于国外一些高水平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我们依旧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近年来,国家对高校的改革方向主要集中于科研能力、素质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社会大力提倡的“双创”,即创业和创新型人才,其培养重点也集中在教学方面,对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和重视度严重不足。 本研究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针对高校在职行政管理人员,包含在岗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涉及学院(系)、直属单位、学校等行政科室在内的78名行政管理人员。本问卷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81份,其中有效问卷78份,调查方法包括微信问卷表的反馈和纸质调查问卷的发放,被调查人员匿名填写,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管理制度落后。通过问卷的反馈数据,我们发现行政人员中年龄越大、工龄越长的人员对工作的满意度越高。而相对的年轻行政管理人员对现有工作存在更多不满情况。该数据从侧面反映了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相对老旧沉闷,使得作为即将成为中坚力量的年轻行政管理人员无法得到应有的职务,然而这些年轻人正是激发高校创新改革的主动力。 (2)人员培训不足。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的组成结构比较复杂,在现行的高校行政管理制度下存在大量的“面子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在行政管理人员的安排上常常出现无法兼顾岗位工作性质与性格匹配度之间的关系,并且岗前培训和人员技能培训等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这使得众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理解的缺失,只能凭着直接领导及前辈同事的安排和经验开展工作,使得工作效率低下,毫无创新。在职位的晋升上考虑更多的是工作年限以及相关学术期刊的文献发表,而并非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展现。这也严重限制了优秀的年轻行政管理人员快速提升成长和晋升的速度,同时在某种意义上也形成了一个错误的指导方向――日常工作成绩并不是工作的中心,这就使得高校整体的管理水平提升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2 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与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管理思想方法切实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高校就已经开始引进企业管理的思想来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而在我国,虽然有部分学者较早地开始了相关内容的讨论,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逐步出现相关文献的讨论。而直到近年,我国高校才逐步实施相关改革。我们知道实施一个体系的改革,需要观念上的转变,以及工具等技术上的支持,二者缺一不可。 (1)以人为本。我国高校行政体系的改革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首先是要建立人本理念,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到优化人才环境,增强人才匹配和最大化岗位功能。在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中,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于高校领导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在管理过程中以人为出发点,调动激发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各层级的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尤其是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中,高学历知识群体人员占有较大比例,此类群体需要更多精神上的关怀和激励。 (2)创新管理手段。除了整体的思想转变,在高校行政改革中也需要一些科学的管理手段,做到有效考核,规范评判,重视优秀行政管理人员的招聘,培养与激励。合理引用科学的管理工具,如教学质量评价,价值链管理,师生关系管理,SWOT矩阵分析,KPI绩效考核等。我国现在已有不少高校也在管理中引入了相应的科学管理工具和模式,但如何能够结合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的现状加以高效合理的运用,也是一条颇为艰巨的探索创新之路。 (3)管理文化的建设。高校行政管理体系有别于其他企业、机构或组织,想要全面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机制就必须摒弃单纯靠制度和指标来制约的粗放式管理方法,它必须是靠每一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自觉意识。在继承高校已有的文化传统之余,要根据新时代环境变化和学生群体变化等具体情况,制定出与时俱进的高校行政管理目标。学校在日常规章制度之外,可以真正做到为学生服务为高校发展服务。在有重大决策的时候,可以广泛调动起教职员工和学生群体的积极性,尽可能做到科学、民主。 3 高校行政管理的新思路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缺乏自身动力,贯彻执行和监管等环节均有疏漏,来自高校内部的改革需求较弱,大多数是注重决策,而无有力的后续执行监督;高密度的会议,却缺少实际步骤的实施方案,此类现象广泛存在。为改进这些问题,从而提出以下建议: (1)集体智慧的发掘。集体智慧的发掘和应用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具有巨大的潜力,也可以推动科学民主精神的发展。高校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决策及相应监管机制,强调集体智慧的重要性,听取来自各方面的声音,让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参与其中。发扬主人翁意识,参与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本校的认同感,提高凝聚力进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2)创新管理工具和模型。执行力是保证组织和机构贯彻执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保证之一,也是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中非常欠缺的部分。可以说,执行力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有力的执行,再正确的决策都将变得毫无意义。 想要全面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就需要进入更为合理的管理工具和机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激励环境。如用KPI绩效考核指标来引导阶段性工作和考核重点,PDCA闭环来监督执行过程质量,7S管理方法来规范化、标准化基础日常活动等等。以此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电子信息化管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以及网络化在年轻人中的不断扩大和渗透,互联网+的概念也应该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得到贯彻。建立完善的校园网络平台,更加全面生动地展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消息传递与反馈速度,如网上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行政材料网上申领报销系统等。既符合现代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的生活习惯,有利于了解学生更全面的想法和动态,也直接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消耗。
养老保险论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为内容,加快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进程,逐步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政府财政补贴计划;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投保面达到,全面消除空白村;新增投保人数万人以上;保费收缴万元以上。 三、操作办法。按年缴纳的,市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的给予补贴;以趸缴方式缴费的,将趸交总额按以后每年的最低缴费标准折合补贴年限,给予相应年缴的补贴。当领取养老金后,余下的折合年限不再给予补贴。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村,投保人数达到适龄投保人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达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本文转载自网 四、工作措施 ⒈努力提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六大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承担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依靠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和全市四十多万农民群众的宏大工程。各镇(街道、区)、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掀起宣传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热潮,各村要召开好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充分动员各种力量,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条款,把政府对农民养老问题的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农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投保积极性。 ⒊做好落实财政补贴的详细计划。市里以各镇(街道、区)农业人口数及××年农民人均收入数为依据,将财政补贴额分配到各镇(街道、区)。各镇(街道、区)也要以各村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结合其它工作条件,把本辖区财政补贴金额分配到村、落实到人。 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年全市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各镇(街道、区)要按照市里要求,建立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得力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形成网络。要列入年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机关干部、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核和奖惩,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⒌开展集中突击活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财政补贴核算年度为月日至月日,财政补贴时间主要集中在月份以前。各镇(街道、区)、各村都要利用这段农闲和农民手中资金相对宽裕的有利时机,突击性的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要开展领导、机关干部包区、包村,村干部、党员包户、包人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争取在月前,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基本筹集到位,记入投保人个人账户。 ⒍抓好规范村建设。各镇(街道、区)要把加强制度规范村建设,作为落实财政补贴的重要工作手段来运作。按照规范村的标准,做出年发展规划,采取必要措施,大力促进规范村投保人数的增加。要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本镇(街道、区)规范村覆盖范围,使有条件的村逐步达到规范村的标准。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分阶段进行督察、调度并通报情况,年底按责任制要求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二六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养老保险论文: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____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____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养老保险论文:浅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而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是人人都要面临的问题,所有单位都应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有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进行了20余年,成就很大,但在打破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同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成熟,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网的残缺、政策的不稳定和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全部兑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企业开始,由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从改革试点十年来的情况看,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缺乏法律依据,至今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各省市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些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已运行,少数省还未启动。已经启动的省份,其各地市的政策也有未统一的。如湖南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政府于1996年颁布《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4%,个人缴费比例为3%,但各地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缴费比例,因此,各地市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地市各县的缴费比例也不相同,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也存在差异,在征收基数上,有的县区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即“单基数”)征缴,有的是以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与离退休费总额之和(“双基数”)征收。在运作模式上,有全收全付,有差额征收、差额拨付,其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单位发放。在企业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造成经济效益差的单位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退休人员没有从改革中得出实惠,一些自收自支单位中的在职人员对此也在担心自己的将来。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相对滞后造成了事实上的“二元”制度并存,不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的省、市仍实行社会纯统筹制度,有些省、市虽然建立了个人帐户,但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尽一致,同一地市各县区的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统一。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同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内部的不统一,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启动和未启动的地区以及启动时间不一致的地区间人员在跨行业、跨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衔接,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 三是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养老保险待遇过高,养老金替代率过高。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虽然改变了过去由国家和单位统包职工养老保险的状况,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精神,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及其退休前上一个月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率来计算的。这种待遇计算办法与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中的职工个人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多缴少缴与退休待遇没有本质联系,缴费与待遇出现脱节,不仅严重影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根本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同时也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一些地市起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对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不论是否尽“义务”,一律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这个“大锅”里享受百分之百养老保险待遇权益。这样一来,为今后财政兜底,留下了一大笔“隐性债务”。而企业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是根据职工在职时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少和时间长短来决定的,其基本养老金按国发[1997]26号文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所以在现实中,出现了相同工龄、学历及职位的人员退休时,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退休待遇相差甚大,且不同单位彼止之间待遇也差距明显,高低悬殊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但退休待遇高,而且养老金的替代率过高。由于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缴费与待遇的脱节,并引起一些消极因素:一是部分参保人员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报得越少越好,个人既可以少出钱,又不影响退休待遇;二是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心里上的不平衡,引起了强烈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三是由于待遇相差太大的原因,一些事业单位不愿改制为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给机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四是分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差,无法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年前的差额结算,掩盖了缴费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矛盾。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并不能做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也就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另外,由于地方各级财政“分灶吃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是通过市县试点逐步推广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省、市、县分级统筹。这种统筹级次过低的现状使社会保险的调剂功能难以发挥,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财政收低的地区,几乎无基金积累,根本谈不上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特别是行政机关受编制的制约,退休人数的增长速度远大于在职人员增长的速度,人员结构老化严重,部分地区出现基金收不抵支,基金积累逐年减少,无法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到来。 五是养老保险费征收困难,强制性手段少,难以形成部门间联动约束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社保机构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收缴上,仍不能杜绝参保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现象。 六、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大,基金积累小,个人帐户“空帐”运行。有些地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运行时,对在职和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一步到位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离退休人员未尽“义务”就百分之百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政府没有为此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加之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长快,致使一些地市基金支付压力日趋沉重,部分地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局面,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在职人员个人帐户积累的个人缴费基金,用于发放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造成了个人帐户的“空帐”运行,给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带来很大的隐患。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0年来,各地较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影响了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今年3月5日,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多次提到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谈到今年要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时,温总理说: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进行说明、谈到“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时,温总理说: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从中我们可以读出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保障面临着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改革、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解决试点运行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依本人之浅见,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出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互衔接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其社会化、制度化,实现其强制性,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和约束力。因此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将社会保障的目的、原则、方针、权利、义务等加以明确。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建立多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单位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对养老保险的具体统筹项目、标准、对象、收缴、发放等用制度进行规范。 二、要统一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待遇的平稳过渡。既要充分考虑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又要合理确定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还要解决好中人的养老金平衡问题,消除有损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并分帐管理。 四、建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帐户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五、要认真分析地区间财力差异,汲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一步到位地实行全国统筹,增强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从长过来看,这是大热所趋,要注意把提高统筹层次同调整财政体制结合起来,以平衡各级财政之间的利益。 六、要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着工作人员既是征缴人员,又是管理人员,还是发放人员的情况,我们要从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入手,成立专门的征缴、管理和发放机构,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工作。 七、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一是要依托于社区,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把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社区自治来实现。二是要加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力度,通过银行、邮局、社区把养老金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三是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措施,及时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 八、制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及工资总额多少测算一个全国性的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所有参保人员应统一,最高达到8,单位缴费比例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换到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制,以抵御我国退休高峰期到来的风险。 九、要拓展筹资渠道,扩大和充实养老基金。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的养老金,减缓支付高峰期时的压力,必须研究拓展新的筹资渠道。逐步发展成为政府财政资助、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的格局。 十、要加强对合理推迟退休年龄问题的研究。目前,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已有后移的趋势,美国、西班牙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5岁,美国正把退休年龄向70岁推延,计划在25年内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7岁,日本也将退休年龄由60岁推迟到了65岁。如果我国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据测算,退休金支付总额将减少40—50。因此,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考虑出台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只有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才有出路和生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作用,以解分流下岗人员后顾之忧,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公保障制度,意义重大,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北京市关于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将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1月起,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二、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在被保险人达到养老条件的当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办理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审批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于当月受理,当月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被保险人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用人单位与超龄留用人员双方应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书面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被保险人超龄留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留用期结束时,按当期养老金计算办法计发。 因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为被保险人办理审批手续及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延长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拒收超龄部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外,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的办法进行核算,基本养老金自审批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不补发。由此使被保险人产生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以及在街道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本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退休申请。职介中心、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其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的当月予以审核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延误审批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因用人单位原因使被保险人不能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险发[1998]69号)规定补缴间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被保险人工作过的原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被保险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有效证明及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历年的原始工资收入凭证,以此作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无法提供有效工资收入凭证的,以相应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核准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与被保险人按《规定》的标准分别补缴,同时加收按照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单位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前的欠缴额,自1999年1月22日起加收滞纳金;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后的欠缴额,按实际欠缴时间加收滞纳金。 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1992年9月30日前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至今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自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或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1992年10月1日以后,因个人原因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再补缴。 养老保险论文: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的政策走向 【摘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是我国政府的一大创造,它充分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新旧保险制度的过渡。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已影响到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分析个人账户空账造成的原因,提出建立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账户空账政策走向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新制度运行八年来,存在着三个最突出问题: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窄,其应有的保障功能远未实现;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民众对政府承诺的养老保障信心不足。社会统筹资金缺口问题日益严峻,隐性债务逐渐显现,特别是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一、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的原因及危害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其结果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法律上来讲,个人账户是个人私有的”。所以做实个人账户对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什么原因造成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其一、养老金隐性债务。1997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模式,而现在执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模式的转换必然涉及一个巨大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在没有外部资金注入的情况下,统筹基金的不足,用个人账户基金填补,造成个人账户空账。 其二、制度缺陷。“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理论上看,它吸收了国际上“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优点。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支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必然会有统筹部分透支个人账户资金情况的发生。“如果当初统账结合模式是两个板块的话,这个制度就不会出现个人账户的空账。” 其三、提前退休因素。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着原本就不太宽裕的养老保险基金。它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使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它延长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又相应增加。加剧了个人账户空账化程度。 其四、人口老龄化。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老龄人口比重增大,中国的养老金的支出总规模将呈上升趋势,造成养老基金入不敷出,客观上延缓了个人账户实账化的进程。 其五、《养老保险条例》执行不力。目前的《养老保险条例》是指导我国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本位主义和它自身的缺陷等原因,使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全,收缴率不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实,直接导致统筹基金收支出现赤字,个人账户由部分空账变为完全空账。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对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取信于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心存疑虑。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的个人群体中,中青年人的贡献率最大,他们离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还有20-30年,或更长的时间。由于付出与回报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长期处于空账运行,他们会失去对政府养老保险政策的信赖,不愿意主动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担心退休时的生活质量下降。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尚无有效的增值保值手段,人们愿意选择购买商业保险。 三是商业保险机构不惜余力地宣传自己产品的财富效应,某种程度也降低了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 二、做实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重要意义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模式,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具有里程碑价值。做实个人账户的是增强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信心的重要步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意义深远。 1、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填实个人账户,既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政府诚信和国民共担风险的体现,否则会最终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凝聚力。 2、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健康发展。它不仅可以避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局面,而且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制度结构,有助于现行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3、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做实个人账户有助于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由于个人账户实账可以执行市场化运作,个人账户资金便可享受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既维护了参保者的利益,又增强了参保者的信心,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4、个人账户还可更加明确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进而有助于参保者加强对单位缴费的监督,有利于减少拒缴、少缴现象的发生。 三、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 1、多渠道筹集资金,减少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明确政府的管理责任。在“现收现付制”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时,没有专门处理转制成本。政府应当承担责任,主动消化转制成本,由政府向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扩大养老基金的资金筹措渠道,从政策的制定上,加大国有资产变现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大对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养老保险事业的投入;发行特种国债;开征社会保障税等多种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2、在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之间找到平衡点,加大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力度。近几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收益率只有2%左右。“个人账户的低收益率已经影响到受益人的利益和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的运营管理,在政策上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和监管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立法成为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上海“社保案”的教训再一次告诫我们,必须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违规动用,不仅影响到养老基金的支付, 同时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损害了政府的信誉与民众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信心,更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作与可持续性。我们认为,养老保险覆盖面不仅要扩大到城镇非国有经济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要扩大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逐步消除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企分割、条块分割,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分割的不合理状况,实现公民平等。 4、建立个人基金专用账户,提高个人账户的运行效率。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走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投保激励机制。首先,实行分账管理。在管理方式上把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两本账管理,杜绝相互之间挤占挪用,从根本上锁定政府的财务责任,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其次,建立个人基金账户。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充实的条件下,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合并,组成个人基金专用账户。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个人基金账户的合法权益,允许自由融通使用,保护投保者的个人利益。 养老保险论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筹集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与缴纳,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政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筹集原则、范围及资金来源 (一)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凡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行业统筹的建筑施工企业除外)均属筹集管理范围。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参加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依法开办的保险业务,为全体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并建立个人帐户和缴费申报。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建安工程劳保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从建安劳保费中列支。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全区统一标准,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收取,向施工企业划转、调剂。企业仍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根据建设企业缴纳情况,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的保险费拨付。 二、建安工程劳保费取费标准和计取范围 (一)建安工程劳保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有关劳动保险费用的取费项目,它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其取费标准应考虑全区社会保险的平均费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的数量及费用及建筑工程造价中工资的构成和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等。本着“以支定收,留有积累,以丰补欠”的原则确定。目前,只考虑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区统一按工程造价的3.5%计取。该项费用要随企业职工参加社保项目的增加、费率的变动等应适时调整。 (二)凡自治区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承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隶属关系、资质等级等,一律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劳保费,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该项费用。建设单位也不得将该项费用转嫁给企业。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统一计取后,仍进入工程总造价,列入标底、标价,不参与竞标。 三、劳保费的筹集方式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等手续前,凭工程项目中标书或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的劳保费。 (二)工程项目劳保费实行开工前按中标价或合同价预交和竣工时结算的办法,多退少补。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行一次性预缴,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需分期预缴的,建设单位应与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签订分期预缴协议书,但首次预缴额不得少于应缴总额的60%。 (三)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将审核的工程决算书报送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手续,并出具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专用凭证。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严把工程项目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关,对没有办理建安工程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手续,即预缴款凭证和结算凭证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四、劳保费的使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的劳保费,在留取15%作为全区调剂积累金后,其余的应分为划转、调配、补贴三部分,足额拨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参加社保的专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 (一)划转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工程项目劳保费一个月内,按照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年限、资质等级、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及离退休人员等情况核定的劳保费拨付标准,一次性将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按拨付标准直接划转到施工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其不足部分视为企业欠费。 (二)调配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劳保费节余情况,对因工程任务不足、负担较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承揽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收入不能满足企业职工参加社保交费要求的应给予适当调剂。调剂后,仍不能完成交费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差额部分应由施工企业从其它收入中补缴。 (三)补贴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除主要满足划转和调配外,还要根据劳保费中规定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支付6个月以上病伤假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家补贴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其它支出项目对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 (四)对不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对其进行劳保费的划转、调配工作。 五、劳保费的管理 (一)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均应在银行设立建安工程劳保费专门帐户,收缴时要严格使用专用收款票据,并纳入当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收到划转、调配、补贴的劳保费后,必须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缴费数额,依法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严禁挪作他用。否则要追究企业领导的 直接责任。 (三)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个人负担的缴费金额,由企业负责代收后,直接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四)劳保费是专门用于缴纳基本养老和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的,任何工程项目、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拖欠、拒缴、截留和非法挪用。否则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区劳保费管理工作,自治区成立以政府牵头,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在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决策和监督检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自治区建筑职业介绍中心合署办公,暂不增加人员编制。 养老保险论文: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做好就业培训各项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不低于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要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面完成并轨任务,解决好并轨人员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接续等问题。建立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三)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大力推行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推广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实训平台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提高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培训教材等基础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实现创业培训40万人,再就业培训400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通过东部工程探索素质就业的路子。 (四)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探索加强失业调控的新措施,推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的实施,积极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职工权益。 二、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__年力争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7亿人。 (六)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巩固成果,不发生新的拖欠,努力创造条件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基金增长态势。 (七)继续做好国发〔20__〕3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做好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规范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和管理流程,推动试点地区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做实比例,将既有基金支撑能力、又有试点积极性的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养老保险精算工作,为完善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指导试点省份在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地区的试点方案,及时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再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选择一些中心城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与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合,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精心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建设。多渠道落实参保资金,着力解决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服务管理,规范生育保险给付和经办管理程序,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办法,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 (十一)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以建筑等高风险行 业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础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加强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的指导,抓好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试点工作。 (十二)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开展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制定经办业务标准。完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加大联网数据整理力度,推进经办业务管理、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查询服务的网上办理。逐步实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行标准,普遍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做好9个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管好用好试点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和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十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六)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十七)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层层落实清欠任务,做好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和具体解决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完善并严格实行垄断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十九)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继续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二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各省会城市及其它中心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建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进处理程序,改革办案方式。 (二十一)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 (二十二)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办信接访办法,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分析,做出准确判断,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环境。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800万人。 (二十四)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 化程度。 (二十五)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实施“平安计划”,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促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和经办业务规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0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600万人。 (二十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严重超时加班和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十七)继续做好农民工办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各地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各地普遍在市一级建立农民工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农民工统计指标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专题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__年工作要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八)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二十九)加大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三十)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和落实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好“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分解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重点工程投入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20__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各地执行年度计划情况的调研和检查,促进年度计划的落实。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劳动保障情况的统计直报,充分利用金保工程获取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调查、农业普查、城乡统筹就业等统计工作,研究开展农民工调查工作。 (三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的落实,发挥政府网站、电话咨询中心和媒体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快捷性和有效性。 (三十三)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加强省市两级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示范城市的评估和验收。抓好全国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完成各省与所辖各地市的联网,实现部、省、市网络的三级贯通,推进联网应用,开展异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和规范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三十四)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出版工作。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突出政务信息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使用效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新闻制度,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报刊和图书出版发行工作。 (三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着重加强对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民工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积极有效地发挥科研理论的重要作用,使科研课题在理论创新和指导实践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按照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科研项目库。 (三十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针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干部队伍状况,以劳动保障业务和公共管理为主要培训内容,加强对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厅局长和地市劳动保障部门新任局长的培训。 (三十七)巩固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成果,全面提升交流合作水平。按照我国总体外交要求,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继续推动多双边高层互访,构建良,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好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做好“亚洲就业论坛”的承办工作,扩大我在国际劳工事务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民间和非政府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境外就业服务和管理,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境外就业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维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国际劳动保障信息库。 养老保险论文: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所以综合考虑有以下几点建议。 2.1 建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账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农民的流动性也随之极具增长。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强这一特点,应该使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工作城市的转变而转移。因此,在设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民流动的特点,设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个人账户,无论参保农民流入那里都会根据所在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接续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通过动态个人账户把流动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起来,使农民工在进入到新的工作地仍能连续缴费,保障其能够在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状况进行养老金发放。 2.2 根据农村人口的分化情况,进行分类实施政策 对不同类型的参保农民实施一个体系、两种制度,把纯农人员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把农村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进入本地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可以把农村人口分为纯农业人口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两大类别。一是为以经营土地为生的纯农业人口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在已经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国家给与政策扶持”的原则,国家应该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的财政投入,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投入一部分纳入到社会统筹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国家投入划入个人账户,国家投入要偏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鼓励建立由集体补助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二是为农民工建立类似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即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农民工个人缴费和企业部分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于刚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鉴于他们的就业、收入不稳定的状况,最初仍把它们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他们在城市工作超过一定年限,就业稳定后,就可转入到为农民工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为农民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协调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另外对于在城市从事个体工商业的自雇性农民工,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障,实行自愿原则。 2.3 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应与土地转让相结合 如果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就不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要对已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工的土地实现有偿转让,让纯农户对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纯农户的收入提高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积极性自然就会提高。此外还应该建议农民运用“以土地换保障”的制度,对于通过出租、委托经营、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或双方约定代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对于出售土地的农民,可以一次性得到补偿并取得养老保险年金。对于无偿将土地赠与子女或他人的农民可视不同情况而定,对其中失去劳动能力者,应由土地的使用者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金。 2.4 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 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有一些文献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一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二是由于 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如果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就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 2.5 转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依靠家庭养老,在短时间内大面积的推广养老保险制度有一定的阻力。即使在已经倡导使用农村养老制度的地方,由于基金监督不到位或者挪用现象的存在,造成农民对养老保险还不够信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宣传要到位,深入农民中讲道理,扩大宣传渠道,禁止硬性摊派、行政命令等抑制农民积极性的工作作风,要在潜移默化中使各项制度深入民心,使农民能主动接受并建立起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与信心。 2.6 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得以规范化。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只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会影响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险的复杂性,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和谐”的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初衷去建立保险法体系,通过立法提高各级政府和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视和认识。 总之,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老来难”已经成为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农村养老走上正轨已迫不及待,因此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它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认真研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养老保险论文:说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居民保档案工作是推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鉴证,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参保人参保、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居民保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居民保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指定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管事”。如周宁县、乡(镇)两级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做到一手抓参保工作,一手抓档案工作。 2.健全机构,完善网络 居民保业务档案数量大,环节多,归档难,必须建立健全村———乡(镇)———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各级机构,确保“有队伍做事”。2011年以来,周宁县政府每年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力量,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名,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加大投入,保证运转 要将居民保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做到“有经费办事”。如周宁县居民保中心专门安排一间库房,配置了密集柜、除湿机、电脑、档案盒、灭火器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达到防火、防潮湿、防尘、防虫等“十防”要求,改善了硬件条件,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计算机、复印一体机、打印纸、铁皮柜(存放业务档案材料)、档案盒,为部分村还配备了传真机,并将居民保经办过程中需要的业务表格及时、充足的送至各乡镇。另外,周宁县在兑现村协理员每月100元工资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居民的参保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给予村协理员2元的补助,一定程度上提高协理员工作积极性。 4.创新方法,提升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做到“有能力办成事”。自2011年以来,周宁县经办机构举办新农保、居民保动员会、政策业务培训会、座谈会20余场次。在县委组织部开设的“周宁县(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保参保和档案工作做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周宁县经办机构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进一步提高了周宁县居民保业务档案整理的规范水平。同时,大胆探索,力求创新,经过仔细研究,摸索出参保人员登记表的全新填写方式: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一个公式,然后在参保人员登记表中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从数据库中提取参保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并直接显示在参保登记表的对应的栏目中,这样大大缩短了办理居民保业务时间,减轻经办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业务档案材料更加清晰、规范。 5.健全机制,及时归档 当前居民保业务档案工作量大,堆积的材料若未及时整理归档,可能会发生霉变或丢失,为此,县乡(镇)两级必须完善机制,及时规范整理业务档案材料,做到“能及时办好事”。如周宁县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要求村协理员每月及时上报参保人员材料至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乡(镇)经办人员审核、录入系统后于次月上旬上交业务档案材料至县居民保中心,县经办机构及时将乡镇上交的业务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凡图像和字迹模糊、印章不清晰、残缺不全、衔接无序、潮湿霉变等不适合归档保存的业务材料,立即退给经手人整改或者补办,直至达到便于保存要求。最后要严格按组卷的要求及时进行组卷、立卷,并制定详细的索引目录、归档范围,再分门别类编号入库、入柜、入架,确保居民保档案工作有序推进。业务档案具有原始性、真实性等特点及其他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它需要我们档案工作者认真对待,严格规范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终极目标。 养老保险论文: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思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账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__),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__),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__);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__)。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 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养老保险论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及对策 摘 要:国外养老金运营的经验、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以及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的成功运营表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根据国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模式的利弊分析,认为我国应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但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还面临着若干问题,如法律缺位,转制成本需要化解,统筹层次太低等,因此我国应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证券市场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2005〕3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国家制订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该规定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各地要做实个人账户,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行资金积累。在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2006年1月19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2006年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地区。 随着个人账户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将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仅以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辽宁省为例,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即高达201亿元。世界银行曾经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养老金市场规模将达到1.8万亿美元,当然这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内。即便如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规模到2030年也将不少于10万亿元人民币[1]。如此大规模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要经过长达几十年的时间跨度才能支付给投保人,因此,考虑到职工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因素、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形势,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运营已经成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我国目前对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的投资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1997〕26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这样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实际上限制了包括个人账户在内的基本养老金的入市投资,政策的天平偏向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忽视了其收益性。因为养老金是退休职工的“养命钱”,所以政府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养老保险基金的名义收益率,除去通货膨胀率,在有些年度实际收益率甚至为负。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保值尚且不能做到,增值就不可奢望了。 从2006年上半年查处的5起挪用社保基金案和下半年上海社保案的曝光,以及近期审计署审查出的71亿违规社保基金,我们可以看到,社保基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这其中,管理不善当然是主要原因,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巨大压力,导致了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有违规投资的冲动,这也是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限制过死,投资渠道狭窄、单一造成的。所以,个人账户基金一定要突破旧的严格投资限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有益经验,在国债和银行存款之外进入证券市场投资,寻找一条有效投资之路,以应对未来的“银发浪潮”。本文将对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入市投资的模式以及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投资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对策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 一、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基金投资的成功经验给我国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西方国家,一直盛行着“养老金计划就是资本市场”的说法,尽管这个说法比较绝对,但它却体现了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休戚相关。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养老基金公司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它的崛起有力地促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繁荣。在世界市场资本总额中,大约有20%是养老金资产。2001年全球养老金规模已达13万亿美元[2]。美国养老基金的增长主要归功于证券价格,特别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从1990年到1999年,美国股票的累计收益率达166.2%。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智利、新加坡、阿根廷等,近年由于政府管制的放松,养老金也开始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以智利为例,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养老金改革,主张个人账户的私营化和投资证券市场,从1981年到1991年养老金年平均回报率达到了14.4%,有力地推动了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繁荣,这已经成为智利出口的“国家名片”。大量的研究表明,养老基金入市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不矛盾,相反,甚至可以产生互动和双赢的结果。 (2) 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为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适当的时机。2004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一系列推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包括推动合规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如《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等等。尤其是2005年4月底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制度基础的完善,困扰市场多年的股权割裂问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框架开始逐步实现市场化和国际化。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发展迅速,到2005年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达52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220只,资产总规模维持在5 000亿份左右。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场应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我国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证券市场随着经济发展,资本总量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此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是颇具投资价值的。 资本中介组织发育良好,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各种服务。目前,我国可以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上百家,律师事务所有500家左右,评估机构和投资咨询机构发展也很迅速,这些中介机构将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目前股市的健康快速发展,体现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带来的强大推动力。近来中国股市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迎来了“黄金十年”。东方证券预测,到2016年,A股将从现在的不到7万亿元,达到30万亿至40万亿元市值。个人账户基金完全可以从蓬勃发展的股票市场中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做到真正的保值增值。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成功投资运营给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于2000年的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由社保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 554亿元,2006年前9个月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121.36亿元,实现了成功运营[3]。中国企业年金发展也很迅速,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到2.4万多家,参加职工900多万人,积累基金680亿元,资金量比2000年增长了256%。年金的投资也收到了很高的收益,以我国第一家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马钢年金为例,截至2006年11月,收益率已逼近10%,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成功运作经验[4]。 二、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模式之选择 目前,我国应该采取何种入市模式,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证券市场双赢的目标呢?笔者研究了其他国家的养老金入市的模式,应该说每个国家在特定的历史传统和管理体制下都产生了富有特色的模式,但是总的来看,以下模式比较有代表性。 (1) “私有化”的“零售”模式。以智利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参与养老金计划的每个职工都分别拥有各自的个人账户,每个职工可以从国家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中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其管理自己的个人账户。它引入了竞争机制,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操作,有力地提高了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2) 集中统一运作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它是通过集中管理养老基金,再进行集中投资运营的模式。即由中央公积金局或类似机构将集中起来的养老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优选若干家业绩好、费用低的商业机构来管理运作养老基金,个人不直接与基金公司打交道。 (3) 直接入市的模式。它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将所缴的养老保险费(税)投入到一家公共的中央基金公司,由它来集中投资运营。亦即由社保部门直接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5]。 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比如智利模式,虽然基金收益率较高,但是管理成本太高,对普通公民的投资理念和技术有一定的要求;新加坡模式要求基金管理机构高效廉洁,对我国的个人账户的管理机关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直接入市的模式,要求社保部门有专业的投资技术,这个也不是很现实。 考虑以上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应该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监管机构确认资格的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性投资机构,由其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由专业性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养老基金,既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公平性,也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鉴于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存在挪用现象及保值增值困境,2006年12月20日,有9个省市个人账户基金的国家财政投入部分,已经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笔者认为这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的一个突破。但它不能代表一种制度的创新,在我国目前没有个人账户投资法律保障的背景之下,只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一个权宜之计,因为如果全国的个人账户基金全部委托给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投资运营,则会失去市场竞争机制,无法体现竞争下的投资收益最大化,风险也因为过于集中而不易控制。 三、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有一些因素必须加以考虑,它们关系到个人账户入市的效果,甚至决定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成败。 1. 法律缺位 与其他国家在制度运行程序上不同,我国是通过政策先实施某项制度,然后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应的规定,最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其他国家都是先立法,然后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实施某项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我们看到大量效力低下的规定,大部分是部门规章、行政性法规,但是由于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导致权威性不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缺位,存在养老保险费用收缴难,扩大征缴面难,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难等,所以养老保险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这其中,《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等都要尽快出台。同时,还要修订相关的法律,以保证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2. 转制成本需要化解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巨额的转制成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援引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但是,国发〔1997〕26号文件没有明确转制成本的有效支付途径,国发〔2005〕38号文件对此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由于在此问题上的回避,导致个人账户做实的目标难以实现,更不用说入市投资了。 3. 统筹层次太低 在养老保险领域实现全国统筹是最理想的状态,但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目前还无法达此目标,而只能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向全国统筹过渡。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目标是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已是比较低的层次,加上很多省份实际还未实现省级统筹,这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单位过多,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实现对接,不利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也不利于劳动力按市场规律自由流动。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手段落后,操作不规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实现全面通畅的信息联网,很多社保经办机构还在通过手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缴和管理,另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操作不规范,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格式不统一,有的没有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有的没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的没有利息等等。 5. 相关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一项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良好的运行环境,需要其他制度的同步推进。为了个人账户基金可以安全运行,取得较高的收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要建立起来,比如个人账户基金投资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为促进投资收益而设立的税收优惠制度等。 四、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1. 法律制度建设 由于在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有相当多的主体参与,涉及到众多的法律关系,所以,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范,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通性、盈利性,从而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这也是世界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经验总结。 (1) 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法律基础。在《社会保险法》中应该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待遇给付;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的独立的法律地位,以及经办机构的设立、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的办法;确定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为社保基金运作提供法律支持。 (2) 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 笔者认为,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其对安全性的要求、保值增值的需要, 以实现基金积累的目标, 都要进行有效的投资运营。 因此在投资运营方面, 我国应该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法》, 这部法律将吸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年金管理办法》的内容。 在此法律中, 应该就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 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选择和监督, 进入和退出制度, 最低收益制度, 风险担保制度等方面作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投资工具、多元化投资的比例等具体的投资技术方面的问题, 可以借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3) 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规定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但是72条、74条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十分笼统,应该在修订中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作出规定,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同时,我国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则中加上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责任,以使各相应监管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者承担刑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借鉴我国香港强积金法规,对作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信托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违反规定时应适用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例如,在香港,信托人可能因为失职而遭受罚款和监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失职也有相应的刑事追究的规定,而在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章罚则第49—56条中只有严重失职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退出机制,没有刑事处罚的规定。鉴于养老保险所强调至高无上的安全性,应该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中对基金管理人在退出机制之外,增加适用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2. 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根据上面提到的两个文件规定的方法,笔者认为,大体来说,转制成本筹集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1) 从国有资产中划拨一块来偿还一部分。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减持国有股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内的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小组。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弥补转制成本的观点已经得到了学界和普通百姓的一致认可。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目前,我国政府为了社会保障的“两个确保”,每年都会拿出几百亿元的巨资弥补养老保险的资金缺口。2 005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44亿元,地方财政107亿元[6]。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今后的政府预算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的投入要明确化,加大支持力度。考虑到世界平均政府预算的20%甚至更多要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我国政府的资金投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 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同省级统筹所要求的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之间存在根本的矛盾,这成为我国实现省级统筹的最大障碍。笔者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统一征收和使用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不再经过地方政府,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有几个省市已经在实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增加了省级统筹的权威性,是比较理想的基金运作模式。但采用这种模式要求该省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采用这种模式就意味着省政府是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第一责任人,免除了市、县政府弥补养老金发放缺口的责任,全省养老金的发放缺口全部依靠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来解决。这样就要求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也会逼迫社保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收益。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全国范围的自由的人才流动。 4. 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 鉴于我国的很多社保经办机构办公方式落后,效率低下,操作不统一规范带来的弊病,社会养老保险领域的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当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互通互联的、透明高效的社会保险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应该有格式统一的个人账户信息、缴费金额、基金积累等。它应该随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记录等;还可以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向参保人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及基金运营的月报和年报。 5. 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1) 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所谓信息披露,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应当将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的选择,投资组合的比例、成本、效益等重大事项,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财务监督部门和参保人及受益人进行公布。当然还包括个人账户的投资管理机构要定期关于投资工具、投资比例、投资收益等信息。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社保基金管理者、投资者等各方获得充分的信息,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完善的信息披露是建立安全有效运营机制的组成部分,也是其保障机制和检验机制。 (2) 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资本化运作的初期,应该建立对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严格的准入制度,包括注册资本金、内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经营业绩等方面,相对于一般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对专业投资机构和托管机构应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当然我国也要建立适当的退出机制,一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出现以下情形时:注册资本金不能满足最低要求,收益率低于法定最低收益率,自有资金不足,基金管理人出现违规操作行为等,就不宜再经营个人账户基金,应依法退出。 (3) 税收优惠制度。英国《1920年财政法》第一次给养老金计划提供了重要的税收优惠,极大地刺激了其发展。而激励作用最出色的当数美国的401(K)计划[7]。根据该计划,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列支一定的保险缴费。该计划极大地刺激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中,也存在若干税收优惠的条款。因此,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要求在税法中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4) 基金最低收益担保制度。考虑到基金入市后所面临的风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40条规定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但是没有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机构要规定社保基金的最低实际投资收益率标准,如果投资管理人经营的养老基金,达不到最低标准,则由国家财政提供最低的收益担保。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项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其投资中,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对其安全性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考公务员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 本文就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考公务员困难的现状做出相关原因分析,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 行政管理 硕士研究生就业 公务员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管理是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 行政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应涉及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六个领域,主干课程包括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政策分析、行政组织学、政府经济学、市政学等 。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公务员队伍输送源源不断的专业对口的候选人, 对口专业, 是指一个人所学到的相关专业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相对应的工作, 从而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利用 。因此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的角逐理应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然而,当前行管理专业毕业生进入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道路越来越狭窄,与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存在着比较大的矛盾。 二、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考公务员难的原因 (一)学生自身。 大多数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当初选择报考行政管理专业,都认为只要能考上,就距离公务员不远了,总认为自己走上一条通往公务员的捷径。其实当他们考进来以后,距离与现实的差距,又让他们不知所措。得知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将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今后将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探索从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办法。让一心想考公务员的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不知所措。于是大多数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另辟蹊径,为了以后更好的就业,他们到处出去找兼职做,到附近的一些大专院校做兼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做培训等等,无心专研学业。他们普遍有种焦虑和浮躁的情绪。 (二)家庭期望。 家庭给压力,父母都希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他们以为考上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就以为孩子以后肯定在官场施展才华,光宗耀祖。但是,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要想“当官”也必须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残酷的现实,让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再次经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胜景”,考公务员并没有其他专业的研究生有优势,甚至处于劣势。在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方面,行政管理专业并没有额外的照顾,考试的科目也没有什么太强的行政管理专业色彩。复试很多单位的招聘职务都有很强的专业要求,因为公务员考试招聘的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对你的实际操作能力要求很高,所以一般都需要中文系、计算机系、法律系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由于培养定位如何管理好社会事物,如何领导好行政机关,这样专业的学生显然是不适应非领导职务的具体要求的。 (三)学校教育。 学生专业能力和素质主要是在学校培养成的,因此学校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高校对行政管理研究生教育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学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不合理。比如。许多给研究生开的课也就是把本科时的课程重温一遍,而且学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的也没有自己的侧重点(比如管理,法学,技术)。 二是师资队伍比较薄弱。大多数老师都是偏向纯理论的研究。随着近几年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扩招,有些导师所带的学生过多,以至导师无暇照顾到每个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是重理论轻实践。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型的科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而各高校的行政管理研究生教育“一言堂”的现象依然存在,课堂上的案例分析,课后的实习锻炼都比较少。有些课即便分了专题,让学生自由组合制作ppt,课上由学生自己发言,然而所收获的效果却并不明显。这种课程设置“必然产生重理论、轻实践,课程针对性、实用性不强,这样所培育出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其知识结构不可能平衡,也给学生走上社会后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困难。” (四)社会环境。 一是一些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人才消费观发生了变化。许多单位从成本效益出发,宁愿选优秀的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也不愿选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多单位又不依学生能力素质为标准来决定录用, 反而因年龄因素横加要求, 致使许多大龄研究生就业相当被动。此外,用人单位对性别的歧视也相当明显, 有的单位在招聘会上打出专要男生的条件, 令许多女研究生望而却步。 二是由于研究生的扩招,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的需求量少于其供给量。201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534000人 硕士生47.2万人。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1万人。当然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数量也一直增长趋势,据统计2010年招收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的单位共有136所,2011年预计招生4100人。 现在实行公务员考试制度之后, 所有专业进入国家机关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上, 大家都可以报考, 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并没有什么优势, 甚至通过近几年对国家招录公务员情况的观察,发现国家机关对行政管理专业的需求量很少。比如2007年12月进行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各招考单位招考人数共计1377人, 招考岗位共计6691, 其中明确标明招考行政管理专业的岗位只有82个共240人, 占岗位数的1. 2%, 占招考总人数的1. 7%。 三、对策 (一)个人。 行政管理研究生,是经过考试,选拔,筛选等一系列程序的具备很强专业知识的人才。对其本人而言,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坚定“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信念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将来一定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并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在校期间要努力学习,不仅对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扎实,而且要锻炼自己各方面能力,明确定位和设定中长期目标,对自身的有效充实和提高,使得自身就业能力得到有效地培养和提升。 (二)家庭。 家庭成员不但不要给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压力,而且更应该给他们减压,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给他们更多的支持和鼓励。理解和支持他们,考公务员并不是唯一最好的出路。他们要选择他们感兴趣的职业,不论是自己创业还是到公司做一位普通的员工,家庭成员都要给予理解和帮助。 (三)学校。 学校对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合理,有侧重点。其次是加大师资结构调整,发挥导师的知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帮助学生提高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 如果行政管理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 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因此,学校可以与企事业机关建立合作机制,学校有针对性地为单位培养人才,实现双赢。同时学校应该进一步重视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并将就业信息准确、高效、及时地传达给学生,做好学生从学校过度到社会的“桥梁”。 (四)社会。 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考公务员问题的解决需要寻求社会多元力量的支持。首先,用人单位要多给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就业的机会,使其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其次,政府应加大对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扶持力度。比如,“三支一扶”政策要惠及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生,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级公务员考试中,适当增加设置对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适合的岗位,等可实施的具体措施,进而减轻其压力。如:安徽省现设13个省辖市和4个地区行政公署,9个县级市和56个县。部分市县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较许多东部沿海省份低, 行政管理专门人才较欠缺且总体素质低, 特别是基层行政管理部门、皖南山区及皖北偏远地区行政管理专门人才奇缺。我们认为可以根据人才合理流动的市场规律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调配制度,单独建立人事档案,考核机制,聘用制,鼓励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生到县市工作。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在1996~1997年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做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归入公共管理学科之中,并命名为“行政管理”。由此可见,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学科发展史并不长。在笔者看来,中国经济社会与政府机构的转型与改革,一方面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迫在眉睫。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现实意义 首先,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有助于增强该学科的活力。截至2011年5月,国内共有34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行政学类的本科专业,由于该学科在中国起步晚、发展历程短,目前只有中山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有限的高校在该专业师资配备、教学方面走在前列,相比之下,其他院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平衡,参差不齐。所以,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入手,能够促进该学科与国外教研的对话与接轨,使之适应于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诸领域的发展要求,最终有助于推进其自身学科体系的完善。 其次,对于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高校本科生而言,该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如果能够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把实践性与创新性结合起来,既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该专业的积极性、激发其时代使命感与职业责任感,又有利于加强在校本科生的行政管理修养与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就业的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 再次,对于全国高校而言,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有助于推动高校教育模式创新,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从表面看来,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好像已经形成科学合理的培养体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探索一种兼具创新性与针对性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有助于使高校行政管理学科由当前的“注重理论”向“注重实践”转变,推动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合理化、师资配置科学化、学生培养专业化,逐步与国外接轨。 最后,对于政府与企事业单位而言,在政府机构改革与企业流程再造的背景下,探究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新模式的着眼点在于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人事选拔与机构重组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以更好地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与企业的绩效水平。 二、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路径 1、依据行政管理专业属性,推崇案例教学与“情景仿真模拟”课堂教学模式。笔者认为,准确定位行政管理专业,依据学科特点授学是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基本立足点。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将其表述为:“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通过这种表述,我们不难看出,行政管理专业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等学科领域,跨度非常大,可以说“行政管理专业是多个学科的综合体”。行政管理学专业本是一门实践性与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然而在高校的实际教学中理论性过重,而理论性较强的科目理解起来比较抽象。笔者建议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辅之以“情景仿真模拟”。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从某些晦涩难懂的理论中解脱出来,接触活生生的案例,锻炼分析问题的能力。此外,学校应聘请有关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当地政府机关中的公务员现场进行“模拟企业招聘”或“公务员模拟面试”等,使学生全身心投入角色的扮演,并能针对疑惑问题当面请教企业或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 2、改革教学内容,按照市场与政府的需求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课程。行政管理专业涉及的学科领域很广,笔者所在的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为管理学类、行政学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社会学类、法学类共六大类。行政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通常意义上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定位是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培养行政管理人才,然而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各专业在报考政府机关职位时基本上都站在同一起跑线,因而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丧失优势。此外,当大中型企业在招聘经济、秘书、法律等专业的职位时,行政管理专业自身庞大的学科体系导致该专业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特色。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什么都懂一些,但又不是很精通,往往处于尴尬境地。笔者建议可将行政管理专业细分为企事业单位方向与政府管理方向,同时灵活地增设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方向中,整合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学等课程;在行政管理政府管理方向中,设立市政学、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行政管理学等课程,这样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学科的实用性与适应性。 3、改变“填鸭式”的课堂授课方式,减少对多媒体等教学设施的过度依赖,适时改变师生角色。长期以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课堂教学方式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重视老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重“教法”轻“学法”;整个过程贯穿于课前、课中与课后。在课前,教师认真备课;在课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授教材内容;在课后,教师布置小组或个人作业以充当学习成绩。教室中的投影仪、电脑等设备一方面极大地为教师授课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师生容易沦为这些教学设施的“奴隶”。教师把所要讲授的内容全盘搬到投影仪上,学生不假思索地抄课件,做笔记,省略了问题的思考过程,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大脑思维的惰性因素增强。笔者认为,在课堂上应该以人为主,以机器为辅。在讨论案例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应扮演主导角色,教师点拨答疑。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头脑风暴”,在课堂上掀起一场热烈讨论的学习氛围,并适时地抓住机会与学生尽可能多地互动,启发学生的心智。 4、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积极引入实践教学。高校对于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往往重视知识理论的传授,忽略心理素质,智能结构的培养。国内高校的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校外的实习基地少,不能满足学生岗位实习需要。相反,国外公共行政教育非常重视实践教学。例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学生有一半时间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的学生有70%的时间在课堂外。行政管理专业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类似的人文科学在国外地位较高,不少国外顶尖大学成立专门性研究院,如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等。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笔者看来,高校一方面应重视起课外实行基地建设,申请专项资金搞好学校的电子政务实验室以及企业文化与战略研究室;与此同时,也可将研究生教学运用到本科生教学中,锻炼学生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定期定量组织学生到行政机关、公司企业等实际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实习,使学生了解行政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方法,以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此外,邀请校内外专家和官员来校作专题报告,营造该专业领域的学术与实践氛围。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提高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几点思考 我国自在改革开放后恢复了行政管理学科以来,全社会对其建设和发展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投入,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综合型大学纷纷开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的数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人才培养的质量上看,其人才输出尚不能满足社会对高水平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这暴露了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的缺陷。本文从教学和科研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对如何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质量的问题的原因做简要分析,着重提几点建议。 一、注重师资培养和教育资源整合 师资培养是实现培养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重中之重。当前,国内很多大学都积极探讨新形势下行政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并不断应社会需求调整和完善培养方案,其教育方法和手段也逐渐趋向成熟。但从总体上看,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一些具有高学历的年轻教师虽然理论基础扎实,但“从学校到学校”的就业路径使其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教学内容单调,科研素材匮乏,整体效果不佳。 因此建议:首先,高校在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引进计划中注重实践能力,即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其次,高校应为在职教师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条件,鼓励教师到政府机构挂职锻炼;第三,与政府机构进行各类合作,聘请具备教学能力的政府工作人员做兼职教师,并定期为教师做实践技能培训;第四,把实践工作经验和实践教学水平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要求之一。总之,就是“引进来、送出去”,使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科学地制定和完善培养目标 国内很多高校,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本科人才的目标定位中,提到要培养高水平、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即注重学生要在达到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能力强、素质高等一般目标的基础上,强调对社会的适应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而在实践教学中发现,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培养阶段不能定位过高、过广。要求学生通过几年的本科学习,学生就担任政府及相关机构的高级管理工作,显然是不够现实,因为,没有一定的实践积累,理论的东西是不能一蹴而就地转化为“生产力”的。因此,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有必要结合社会需要和学生学习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完善。笔者认为,本科阶段还是以知识和理论普及为主,同时,有效地开设实践课程,给学生充分地了解社会的机会,在实践中修更多的学分。而在培养目标的设置上,则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三、保证实践教学的长效性 针对社会需要,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课程设置体系逐渐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实践环节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教学实践基地,或有了对教学实践平台的经费投入却缺乏有效的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产生不了实际效益,学生的综合素质难以得到真正的提高。行政管理教育应是需求导向型的,不注重实践教学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会导致就业困难,专业社会认可度不高。 因此建议,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必须以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为主要内容,在教学实践上取得新的突破性发展。首先,不能忽视实验室建设,在注重资金投入的同时,做成本效益的综合分析。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横向考察和学习,引进先进学习软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教学,充分、有效地利用好这个教学平台。其次,加大对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积极与社会相关机构联络和合作,为学生拓展实践学习场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安排。 四、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手段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学科理念落后与前沿思想、学科体系不科学、课程设置单一、特色不突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等。因此,为了避免这些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的问题,必须在方法上进行改革与创新,实施以综合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培养目标。 几年来,我们不断摸索和研究,总结了几个较为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第一,以时政要闻为主题的课前演讲环节,通过教师的指导和点评,演讲内容也可以作为本课教学案例。这种课堂学习形式不仅能丰富教学的内容,还能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现实问题的关注;第二,类似“seminar”形式的双向互动研讨课,即学生和教师平等参与某一话题,双向自由讨论,然后由教师进行观点总结和理论归纳。这种方式能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参与,锻炼其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第三,以特定教学章节为主题的“team work”活动,即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角色模拟,综合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巩固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学生们普遍反映这形式很好,有利于培养他们对课程的兴趣,并增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力。 总之,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国内大部分高等院校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我们在探讨学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需求,在如何提高教学质量上不断探索和思考,以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人才需要适才适用 行政管理专业,尤其是该专业的学术研究生和mpa招生,目前很是热门,但是,正在读的人都有一种困惑感,都不知道这个专业该怎么定位。官方的解释实在差强人意,如果一个专业培养的人才连自己的专业定位和自身的优势都搞不清楚,可想而知,我们读书是何其盲目,我们的 教育 资源分配又是何其盲目,又如何在激烈竞争中保持自己的自信呢?所以,我们有必要认真地分析一下。 行政管理专业现状分析 行政管理或称公共管理,是一个新鲜专业,随着国外有关方面著作大量翻译进来和兰州大学等高校率先设置该专业以来,就如同洪水猛兽一般,在各个高校中纷纷显现,而这些学校办学水平是参差不齐的,这个专业也没有统一的培养标准,这就使很多人看到的只是一种“繁荣的假象”。尤其是研究生阶段。那么这种“假繁荣”背后,学生们又藏着多少无奈和“投机”行为呢? 很多学生是被调剂到该专业的,也有不少学生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但无论如何,他们的人生就会和这个专业结下不解之缘。当“这个专业不好就业”、“这个专业没有核心竞争力”、“行政工作人人能做”等等,一系列困惑席卷而来时,留给学生自己的只能是无法挽回的无奈之心和悲观之情。 “投机”,我们也并不陌生,简单的解释为“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这个专业我也用“投机”一词,想表达的就是有些同学,尤其是来读这一专业研究生的一些同学,完全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要么是来混文凭镀金的,要么就是看到这个专业相对好考一点(不考数学),而完全没有从自己的学术爱好方面考虑,这就使得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人数年年攀升,也使得一连串的学术腐败现象显得那么“合情合理”。当然,这只是学术腐败现象的一点折射。 行政管理能够成为一个专业的理由 当然,行政管理专业能否脱离这种尴尬,必须先从专业设置的理论合理性入手。我们可以假设,如果行政管理是一门 科学 的话,它就可以成为一门专业。何谓科学?科学有两个必要条件,即 规律 性和可知性。如果在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并且以现在的条件,如果对其进行探索的话,我们能够掌握规律所在,那么这一方面就可能是一门科学。无可否认,行政管理主要就是对公共部门的管理规律进行探索,而公共部门的管理跟私人部门的管理相比是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如公共部门的管理必须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目标(即使现实中可能出现一些破坏公共利益的现象,也不能否认公共部门本身的价值追求),而私人部门的管理则把自己的利益(尤其是 经济 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共部门的管理以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市场秩序、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则、处理各方利益纠纷、减少外部经济和增加外部经济、提供公平的日常服务和保护环境等为重要内容,而这是与私人部门的管理任务大相径庭的。早在行政管理研究初期(那时行政管理还是 政治 学的一部分,尚未独立“由于对政治的实质性关注,以及该学科领域面对冷酷的理智批判,公共行政敏捷地回到了政治科学温暖的怀抱”),学者们就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方面达成了共识,这也是行政管理的规律所在。当然,在行政管理的具体领域,都有着大量的规律需要学者们探求和 总结 ,如公共政策方面、人事行政方面(现称人力资源方面)、行政组织方面、财务行政方面以及行政伦理方面,等等。并且还能细分,也就是说行政管理的领域很广泛,但每一个角度都有其深度可挖,也就有其独特的规律可循。这些规律我们可能已经可以发现,到现在还没有科学的总结出来(至少还没有按规律办事),靠得只是人为管理,而这些人为管理往往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或个人随机意识或有意识的偏向某种利益对象,庆幸地就是如果管理者好了,有能耐了,群众可能会比较满意,但据我所知,这样的情形是少之又少的。而且,靠人为随意的管理很可能造成部分与整体的不和谐,甚至冲突,影响整体利益和效能的实现,比如部门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所以说,行政管理专业如果定性偏向于公共部门管理的话(目前各大高校是这样),从理论上讲,它的设置是有理由的,而且理由是充分的。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素质和就业现状 既然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是必要的,就需要培养适量的合格人才。适量,就是遵守市场供求关系,甚至要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当然,目前的现状实在令人堪忧,行政管理无论是大专层次,还是本科、硕士或博士层次,都形成了大步扩招的事实。 怎么样才算是合格的行政管理人才呢?这点有一种共识,即这类人才要能够满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需求或研究需求。仅从专业名称来看,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目标定位是合理的。但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漏洞所在,这样的目标实在过于笼统和敷衍。难道其他专业就不能满足这些机构的管理需求和研究需求了吗?难道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就只能跟人共享饭碗和吃别人剩下的饭?当然不是,只是很多人还不了解行政管理这个有广度而没深度的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到底具备了什么特长。事实上,行政管理人才真的应该好好认识自己和被别人认识,因为这类人才具备了一种独特的思维,一种善于从宏观方面和合理管理方面出发的思维,更有一种难能可贵的气质,那就是具备专业熏陶出来的公共(公平、公正、公开)服务精神和做一位 现代 社会急需的责任公民的可塑性。而这种人才如果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正确使用,将必定成为社会文明和人文精神得以宣扬的重要支柱。这类人才太适合安排到公共部门中去,给已经显得“无药可救”的公共部门弊病输入新鲜血液。忧虑的是,不知道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吸收这些新鲜血液?至少目前看来,除了某些地方政府,国家公共部门整体上还没有认真对待这类人才,以至于这类人才毕业后流落到自己不太擅长的领域,造成了人才浪费和 教育 资源浪费。 行政管理人才如果很大一部分不能被应用于公共部门,也就是说,没有适才适用的话,就说明我们的教育是盲目的,我们的政府在人才使用方面是缺乏回应性的。行政管理人才拥有难能可贵的公共服务精神和责任精神,甚至创新精神,这种精神不是可以通过大学时段以外的其他途径,如公务员短期培训,就能塑造出来的。因为在人成长的过程中,尤其是品格培养阶段,有幸上大学的人往往对大学四年学到的东西印象最为深刻,可以说,一个人在大学阶段就要给自己的品格定性了。四年的行政学、 政治 学、社会学、 经济 学、法学、逻辑学、 历史 学等行政管理相关或相近知识熏陶,早已使行政管 理学 子们对公平、效率、原则和责任等核心价值内在化(相对其他专业而言)。而通过简单的培训,很难相信能使不具备这些精神的人才顿时就具备了这些精神。我一直坚信,技术至少是可以学习弥补的,而精神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培养出来的。 因此,政府必须重视这类人才,因为一些不和谐社会因素已经凸显了这样一种事实:靠实实在在的技术优势解决不了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政府对外加强软实力影响,对内也到了该重视文科这一相对于工科是软文化的时候了。一个社会的社会 科学 不发达, 自然 科学也难以有长足进步。要 发展 社会科学,必须要解决社会科学人才的出路问题,至少不要出现文科毕业生和理工科毕业生两极分化的现象。作为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行政管理人才也要适才适用,比如在一些综合管理类或专业性不是很强(没技术干不了)的岗位,多向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倾斜,以及在一线部门和基层单位多给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机会等。 我们有理由相信,行政管理专业会越走越好,越走越合理,而入口处就在于行政管理人才能被公共部门很好的吸收运用,而行政管理专业的资源则能根据实际需要实现较优化配置。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课程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摘要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教育思想和教育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使得实践教学在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课程中如何创新科学定位和实现显得迫在眉睫。本文提出构建以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为切入点,修订专业培养计划,增加“应用型、实践性、操作性”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完善“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的“三位一体”立体式实践教学模式、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核心内容,形成方式多元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完善实践教学的质量保障机制等适合于现代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实践教学体系。 关键词 行政管理专业 应用型课程 实践教学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旨在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新思维能力、动手实践能力,使他们获得受益终生的真才实学,这也是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努力的方向。实践教学作为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与理论教学是相互支撑、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统一体离开了实践活动片面地强调能力的培养,充其量只能向社会输送“半成品”。①高等院校是培养和造就高层优秀人才的摇篮,当前我国高校教学改革应当从根本上解决好“授之以鱼”还是“授之以渔”的问题。 1 修订专业培养计划,增加“应用型、实践性、操作性”实践教学内容 在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订中,要遵循“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的教学新思想和“手动、腿动、脑动”的实践理念,以实现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能力为目标。在专业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中设计和增加“应用型、实践性、操作性”的实践内容。具体讲在增加课内实践环节的时数的同时,增加专门的实践性课程,并增加专业实践的周数,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实践教学三条线和三个环境:课程实践教学一条线、基地实践教学一条线、虚拟管理实践教学一条线;实验室环境、仿真模拟环境、真实管理环境,并使其高效率地服务于全面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需要进一步强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措施。大力加强行政管理基础的教学力度;高年级学生实行分层培养,强化科研能力的训练和实践技能的训练;课余时间,组织多种类型的课外兴趣小组,重视信息技术和虚拟管理模拟的训练,增强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 创新教学方法,完善“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的“三位一体”立体式实践教学模式 2.1 强化课堂实践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长期以来,课堂实践教学一直被行政管理专业教师有所忽视,但这一实践教学形式在时空选择的灵活性上、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上以及教师的跟踪指导上都优于其它实践教学形式,从本质上讲,行政管理专业也适合于实行课堂实践教学。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取代“填鸭式”教学方法,彻底改变教师讲,学生被动听、记的局面。应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思考,使课堂由教师“要求学”变成学生“主动学”。根据行政管理属于应用性科学的特点,改变单一讲授法教学模型,可多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教学。这不仅使学生由被动地听、记转变为主动参与、积极思考,而且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采取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彻底改变“一支粉笔”“一根教鞭” ②这种传统教学手段,使课堂气氛变得生动活泼。 2.2 丰富社会实践在感性学习中的内涵 第一,管理一线见习。在对学生进行专业课学习之前,可以联系本专业的对口企业,把学生带入生产经营现场进行考察、观摩,使学生对自己未来所从事的专业有一个总体的感性认识。这是实践技能教学的第一步,目的是使学生明确所学专业应掌握哪些基本实践技能。 第二,专业实习。现在大多学校在该专业第八学期安排毕业实习,但这一做法至少有两个缺点:一是时间较短,一般均只安排八周左右时间;二是一旦学生在实践中遇到问题,难以再回到书本中去。因此,建议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即安排10周左右的时间,让学生去单位顶岗上班,挂职锻炼。这将有助于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更易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习收效,增加实际工作能力。待第八学期再安排10周时间去实习时,学生就会有更多的理性和知识,处理问题或许更加老到成熟。另外,任课教师也可结合所授专业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性社会实践活动。应该建立稳定的行政实习基地,为学生进行行政实践提供可靠的平台。这也是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行政管理人才的需要。③ 2.3 发挥科研实践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提高中的关键性作用 结合社会实践、课堂实践的具体内容积极开展科研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管理专业课的科研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的能力,也是促使理论内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可结合学生撰写调研报告、自学讲稿、命题论文、讨论提纲等形式完成。任课教师可以通过提出写作要求、规定评分标准等方式指导学生进入研究的状态和研究领域。专业协会与兴趣小组是学生课外活动的良好基地。通过专业协会与兴趣小组这种具有共同专业知识和兴趣的群团活动,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群团活动中得以展示和检验。学生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某项实践活动或学术讨论,不仅能增加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还能锻炼学生的动手和动口能力。在指导其活动时,要尽可能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动员大多数学生参加活动,还要注意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把学生活动的目标落实到培养科研和开发的能力上。比如我校的政治与行政学院的“政府管理学社”由学院原时事调研社发展而来,是我院青年学生中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结合我院的专业特色而成立的一个以“政府管理践、学、研”(政府管理实践、政府管理理论学习、政府管理调查研究)为主的学习型社团。社团定期举行配套的专题讲座、论坛、研讨会、辩论、沙龙、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使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形式趋于多样化,使社团更加朝气蓬勃,富有生命力,有效地补充和发展了科研实践。 3 丰富的教学资源是有效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 实践教学环节对教学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离开了丰富的教学资源的支撑,实践教学则难以开展。当下实践教学出现的各种异化问题,就或多或少的与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相关。当然,就理想层面而言,教学资源越丰富多样,就越能够满足各种类型实践教学的需要。但是,我们提出的丰富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确实是实践教学所必须的基础条件。首先加快实践基地的开发与建设。实践教学是在广阔的社会生活中进行,实践基地是联系学生与社会的中介和平台。实践教学除了要求实践基地数量充足外,还要求实践基地类型多样,能够满足不同目的的实践教学的需要。另外,实践基础的工作人员也是指导学生实践的重要力量,这就需要学校与实践基地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相关章节的教学要求,带领学生深入管理实践现场教学,以拓宽视野。二是行政管理专业要尽快加快实践操作平台建设,创建模拟实验室,为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基地。根据行政管理的专业属性及特征,模拟实验室内要设置开展专门实践教学的电子政务、决策分析模拟厅、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文献资料室、我国公共管理体制模拟展厅等。学生在这些模拟教育实习实验室里,通过参与实践教学活动,逐步形成较强的专业技能。三是编撰突出实践教学的行政管理专业特色实践教材。这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物质保证。在制定实践计划的基础上,要编写与之相匹配的实践教材和实践指导书。在编写实践性教材时,要把其技术指导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放在首位,详细阐述学生该掌握的本专业的知识要点、实习目的、方法和作业。在实践环节设计上,要注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完整性,实现人财物等传统资源管理的一体化;在实践内容的设置上,注重反映教学重点及行政管理过程的实际要求。 4 提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能力是实践教学实效提高的关键 教师是大学的灵魂,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再合理的培养模式也无法实行和取得成效。实践教学队伍,应该是由实验专家与学者、实验技术能手和实验管理人员组成的群体。学校要制订相关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优化队伍结构。行政管理专业的许多专职教师是科班出身,他们从学校到学校,缺乏社会经历,懂行政学理论,却没有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这势必导致对行政管理实际工作理解不深不透。④因此,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增加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如选送一部分专职教师“走出去”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到行政管理实践岗位进行调研,了解现实政府运作情况,参与政府的行政管理相关课题研究,结合讲授的专业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把那些具有丰富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领导者“请进来”为学生讲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各层次的权责划分以及运转情况、地方机构改革的难点分析和对策等,这种鲜活的实地教学,与呆板的课堂讲授相比,其教学效果不可同日而语。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对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公共关系教学问题的若干思考 [摘要]公共关系教学一直以来都是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其所处的地位却很尴尬。本文指出了公共关系教学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的意义,认为其举足轻重;然后进一步分析了其所处之现状,最后给出了几条可能走出困境的道路。 [关键词] 公共关系教学;行政管理专业;意义;现状;解决方案 公共关系学是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应该说,在行政管理的课程设置中,还是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公共关系学本身虽然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仍依赖于其他学科的发展,尤其是管理学。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种情况,一方面,公共关系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很重要,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它的学科地位还不够高,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制约发展的因素太多,直接影响到了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根据对此现象的分析,笔者产生了三个疑问:一是公共关系教学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而言,究竟具有什么意义?毕竟,如果只谈意义的大小和重要程度未免过于抽象,研究成果也会流于形式,缺乏价值。二是在现实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关系教学中,公共关系学本身究竟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现状?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充分地了解现实有利于我们对问题的进一步分析并得出解决方案。三是如果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才能走出困境?这是本文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本文写作之最终目的。 一、公共关系教学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意义 考察公共关系教学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意义,首先应该从两者的研究内容入手,寻找它们的共同区间,找到了这个区间,意义就显而易见了。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是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的。随着这门学科的发展,其研究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发展。概括地说,包括政府自身的结构、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的规律,具体地说,包括行政职能、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首长与领导群体、国家公务员、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法制、行政机关管理、行政管理的方法与技术、行政效率与改革等等。由此可见,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面极其广泛,但它不可能真正做到面面俱到。而公共关系学是研究组织与公众之间传播和沟通的行为、规律和方法的一门科学。它旨在通过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利用有效的传播和沟通手段,达成公众对组织的了解、认可与合作[1]。公共关系学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应用性,这就决定了学习这门学科必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此,公共关系学所关心的内容恰恰是行政管理学所需要的,在行政管理学看来,公共关系学是一种极其有用的工具,行政管理学只需要提出需要的内容,公共关系学则根据需要去完成。所以,在管理类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就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了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就如同断了一臂。归纳起来,公共关系学使攻读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认识到公共关系在现代管理中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学习和理解公共关系管理的概念和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组织与公众沟通的过程、手段和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努力培养现代公共关系意识,完善自身的公共关系素质,提高实际公共关系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运用到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去。 公共关系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中必不可少的核心课程之一,其理论部分是对行政管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其实务部分是行政管理学生所必备的技能。 二、在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公共关系教学的现状 既然公共关系教学在行政管理专业中的意义举足轻重,那么,它是不是真的就处于这么一个良好的现状呢?当然,成绩首先是不应该被回避的。应该说,通过努力,高校公关教学成绩显著,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的速度快、规模大。全国大部分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都开设了公共关系课程,教师和学生数量都有较大增长,为我国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立下了汗马功劳,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发展和壮大。 二是与行政管理学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关系,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公共关系教学水平有一定的提高,配套的系列教材建设已经开始,师资水平也直线上升。 三是无论在校内还是在社会上,公共关系的教学效果已得到普遍认可和重视,培养出的学生在人才市场受到欢迎,而社会和企业对高层次公关人才的需要正呈现上升趋势[2]。 当然,高校公关教学虽然成绩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必须下决心、花力气尽快解决,这也是本文写作的意义之所在。 第一,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尽管现在我们拥有一支数量巨大的专业教师队伍,但是,由于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上的问题,基本上就没有科班出身的教师,这就使得教师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这种情况在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中尤其明显。因为一般院校都没有公共关系专业,公关教师大多是由其他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转而从事公关教学,主要精力仍用于原来的专业研究,所以行政管理专业中公共关系的教学任务实际上是由其他学科的教师在承担,这必然会对整个公共关系学的发展产生影响。 第二,教材的编写和使用问题重重。 目前的教材种类繁多,但质量上乘者则少之又少,况且,大部分教材是为公共关系专业教育或者职业教育服务,很少有适合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使用者[3]。虽然公共关系专业教材有一定的广泛适用性,但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也应区别对待,毕竟不同专业对于同一门课的要求不一样。 第三,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水平亟待加强。 一方面,学习公关专业的教师很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共关系理论研究的进行;另一方面,国家在该学科的研究经费投入较少,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机会寥寥,教师就某一问题进行切磋的机会太少,也不利于学习借鉴国外的新理论和新经验。理论可以指导实践,理论水平的欠缺自然也会导致实践水平的降低。整个学科的研究水平欠缺,对于日常教学来讲,受到制约和影响也是必然的了。 三、走出公共关系教学的困境 首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学校应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渐完善公关教师队伍,可以以院系的名义聘请一 些公关经验丰富、长期从事公关活动的资深专家作为校(院)系外聘教授或名誉教授,每年给学生开课,由此也带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有条件的话可以引进一些既有公关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理论素养的公关人才,补充到高校公关师资队伍中来。同时,鼓励教师参加一些全国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不定期或者定期地举行一些针对教师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水平。要注意对教师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将不利条件转化为有利条件。 其次,在教学方法和教材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争取突破。公共关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这就要求理论教学必须结合中国实际,特别是要结合中国行政管理的实际,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和配套教材。在教材建设方面,要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编写适合于不同专业的公共关系学的示范教材,鼓励教材多样化,不仅采用书本教材,还要采用影音教材等多媒体手段,能够化说教为感知、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在教学方法上,要鼓励教师之间互相交流,还要充分注意到公共关系学的学科特点,有意识地将说教式教育转变成实践式教育[4],一方面要保证学生理论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例如,可以开展案例讨论,举办学生模拟创业大赛、商务洽谈策划、新闻会等情景模拟[5]。这需要公共关系学教师不懈努力,不断进行教学创新改革,挖掘学科潜力,实现教学模式多样化,多设计、安排课堂技能训练,灵活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师生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再次,重视公共关系学理论研究,鼓励创新性成果。国家和学校应对公共关系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多创造学术交流机会,争取我国的公共关系学研究与国际上接轨和对话。同时,又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发挥优势。行政管理学是一门中国特色非常强的学科,相对应的公共关系学自然也不例外,公共关系学理论的发展,必然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分析与建设思路 专业是高校履行人才培养职能的直接载体。高校通过划分专业来设计教学体系,传授专业知识,培养专业人才。不同的专业是由各学科理论知识依据不同规则和方法进行归集、配置所形成的。所以,专业成为学科、师资、课程、设备等资源的集结点或配置平台,是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的关键。 专业设置和建设具有共同的一般规律。相同专业的学科、理论知识和课程等资源配置也大体相同,具有共同性的一面。但由于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类型及其侧重点的理解、设定不同,即使相同专业,其学科、课程、师资等资源配置也不尽相同,从而形成相同专业的不同特点。持久、稳定、系统、规律性的特点集合而成为特色,即相同专业的不同特色。 一、专业特色的形成条件 1.历史条件和因素 许多专业的产生和形成,都是应当时社会实践包括生产、管理、军事、政治等急需而设置的。以后的发展、延续和壮大往往都蕴含着起初的历史痕迹,并渐进凝结为特色。 2.环境资源因素 专业的成长、发展和演变是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完成的。一个地区、一所学校、一个院系的环境和资源禀赋,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和浸染专业的成长。久而久之,必然形成差别性的特点。 3.时间因素 专业特色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特色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这是一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过程,需要酝酿、产生、更新、变异,经历无数大大小小的生生息息、重组再造、演化整合等,最后由每一代变异留存下来的富有生机的因素凝结为新的变异体并呈现特色。这里有两点:第一,特色是在特点上形成的,是由诸多特点有机组合而成;第二,特点与特色的不同,在于特点可能是暂时的、短期的,而特色是特点在不断地更新、变异、整合中最后形成系统、持续、稳定的状态,是特点之有序集合。由此可见,没有一定的时间,特色是很难形成的,或很难称其为特色。 总之,专业特色应当在一定的历史延续中和特定的环境资源里,经过较长时间和几个阶段的发展,逐步融合而成。 二、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 1.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 以政府为管理主体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特点。研究政府行政管理的一般过程,是行政管理研究的传统,相应地,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资源的传统搭配方式形成了政治学背景和倾向的特点。然而,随着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科学化的扩展和推进,以及行政与法、行政与管理技术的日益融合,行政管理开始告别传统时代。同时,与政治相对分离的行政管理开始向各领域的分部门管理延伸和扩展,出现了教育行政、卫生行政、文化行政、军事行政等,行政管理衍生、推进至公共管理阶段,步入公共管理形态。经济行政正是在这种格局下独具形态、在理论及理论实践的发展中蔚为壮观。一方面是因为经济活动是人类尤其是当今时代的主体活动,管理经济一直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另一方面,在专业行政部门日益分化、发展的格局中,经济行政也成为独立的领域,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壮大。何况任何领域无不包含和渗透经济活动而成为行政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使得经济行政不仅具有不断壮大、相对独立的领域,而且具有广泛的覆盖性。 2.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含义和支撑体系 经济行政是指以经济活动和领域为对象的政府行政管理活动,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是指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在遵循传统、保持行政管理专业基本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增加和突出经济及经济管理课程、师资、实验等资源配备,以培养懂经济、知法律、擅行政、会管理的经济行政管理专门人才。在实践中,经济行政与公安行政、司法行政、人事行政、军事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医疗卫生行政、社会工作行政等并列存在、相互区别。 专业特色的形成主要取决于时空因素,一个是时间维的历史传统因素,另一个是空间维的资源环境因素。这里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为例: 在历史渊源上,学校行政管理专业由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演变而来。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创建于1981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设立该专业的高校。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市场主体及其交易、竞争行为和有形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过程。既是政府行为,又是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经济、行政、法律融合一体的经济行政管理,具有突出的经济性。 1998年,教育部组织调整高校专业目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不复独立存在,学校的相应专业转型、扩展为行政管理专业,设于公共管理系下。整个专业的转型经历了名义阶段、板块阶段、覆盖阶段,目前正向融合阶段发展。这个过程中,在探索和保持行政管理专业一般特征的同时,工商行政管理由课程、师资、周边专业学科、相关社会资源支撑的经济行政特色保留了下来。 在环境资源上,学校以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见长,相应的师资、课程等资源丰富。学术氛围也以经济学、经济管理学为主调,同时,又有较为齐全的公共管理学科专业和历史较长、特色鲜明的法学学科专业。这个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明显体现。学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统一的规划与规范。分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和文法4类提出学科基础课课程设置方案,原则上统一执行。学校结合专业和历史等情况确定专业课设置。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此原则下融汇了历史传统和现实环境因素,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并反映了专业特色。例如,公共基础课中有“高等数学”课,学科基础课中有“经济学原理”、“公共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学”、“统计学”等经济管理课程,在专业课中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课程,在专业选修课中有“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同时,行政管理的核心课、基础课诸如“政治学”、“行政学”、“领导科学”、“公共政策”、“公务员制度”、“行政伦理学”、“公共管理”等数量和理论知识比重充分,功能不减,既保证行政管理专业的本色,又具有经济行政特色。 在时间因素方面,学校有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办学历史并赢得较高声誉;行政管理专业也有了11年 的办学历史,并于2000年建立了北京市属院校第一个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2007年成为北京市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第一个重点建设学科。经济行政特色在历史延续和探索中日趋成熟、稳定。 在社会资源方面,学校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学会、研究机构保持长期的合作与交往,包括会议、调研、课题研究、咨询培训等方式。近年来,与北京市发改委、市政管委、城市科学学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社会工作委员会等建立新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了经济行政的社会根基,进一步扩展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管理空间。 在学术研究和专业建设比较交流方面,有可供分享的成果和可资借鉴的经验。经济行政的研究著作有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蒋云根教授编著的《经济行政管理概论》。学校工商行政管理研究领域,自80年代后期,陆续出版了《企业行为规范》丛书、《工商行政管理》系列教材以及多部单本著作;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以及国家部委有关经济行政方面的科研项目。近10年来,各高校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都依托所在院校的资源、历史等,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以其历史和经验获得独特优势。 三、行政管理专业的价值评估 1.行政管理专业在北京市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公共经济与市场经济比肩在我国呈后发之势。公共管理在后市场经济时代是维护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北京作为首都和政治、文化、信息中心,对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强烈。作为北京市重点大学和人才培养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公共管理资源,行政管理专业在北京市属院校处于前列,应当发挥学科优势,为北京市培养经济、行政、法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专业在学校的地位 公共管理学科与工商管理学和经济学并驾齐驱有益于丰富学校学科类型,完善学科结构,有利于人才培养。学校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实力较强,公共管理学相对较弱,但具有良好基础并在北京市属院校居于前列,搭建了学科结构有力、专业齐全完整的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平台。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的母学科,历史长、特色显、有优势,应当成为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增长极。 3.学院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后盾和平台 行政管理专业依托的城市学院,是为专门和更好地服务于首都而建立的。学院依托区域经济和公共管理两大学科,设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以及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这种专业学科环境既具有复合型、交融性,又不失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宗旨,有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学科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塑造和体现;同时,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筋”,对相关专业的发展具有粘合、伸张的作用。 四、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路径 1.在既有体系中巩固特色 一是丰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从课程上体现特色。保证专业通行的基础课程。“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必备的学科基础课不缺门;通过课程建设,增强课程针对性,力求精要;通过沟通研讨,达到课程之间相互了解、互补和融汇。保证体现特色的经济学课程。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经济学原理”、“公共经济学”外,还应坚持开设“政治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通过考试与考查、必修与选修的制度设计,优化经济行政效果。开设“法学原理”、“行政法”、“经济法”课程,满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功能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为核心的政府监管和经济监管课程板块,实现理论、政策与实践的贯穿,经济、行政与法律的融合,凝结和强化监管功能的专业设计。 二是在教学方法上体现特色。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将理论知识讲解、案例政策分析、参观考察相结合;选聘校外、政府、企业的专家,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或储备,在专职教师组织下,穿插搭配兼职教师的专题和讲座;通过“数字城市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条件,加强软硬件功能开发和综合利用。同时,适当增加实验课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控制教师选聘结构,充分调配现有资源,形成学术型、讲授型、实操型师资的有机搭配。 2.将特色的基础拓宽,触角延长 拓宽与之交往的经济行政部门范围,由工商行政部门扩展到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进而扩展到发展改革委员会、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建立制度性联系;在上述政府部门和系统建立实习基地,形成持续联系,延伸触角;通过科研和教师纽带,与上述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增强教师对实践的了解,增加学生直接、间接的实践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聘任、聘请兼职教师、指导教师或吸收为团队成员,增加互动通道。 3.在学院复合学科环境中,吸取营养,谋求新生 学校的城市学院是系、所合并的学院,学科专业较为宽泛,教师的专业领域更加复杂。学校规划城市学院建设发展两大学科——公共管理和区域经济。院、系、所,学科、专业、方向相互交织,对学院的组织管理和业务规划提出挑战,同时也提供机遇。处理不好,各种要素混杂交错,内耗互扰;处理得当,相互倚重,相互交融,相映成辉,相得益彰。实际上,公共管理和区域经济两个学科具有新兴和开放的共同特点,又有在区域和公共方面的融汇之处。两大学科的交融为各自学科及其之下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富营养的土壤。行政管理应当借助公共管理寻求应用空间,借助区域经济管理增强经济行政特色。 4.在国际交往中检验调整,发展壮大 经济行政特色不是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和体制独有的,在世界市场经济国家也能找到学理和实践的例证。政府管制领域是经济行政的集中体现领域,这一领域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日益关注的热点。 政府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公共工程等话语和理论体系是值得关注、研究、探索和借鉴的。在理论上深入研究,有助于在国际环境中检验、调整和完善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有助于从理论上深化对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理解,从而不断延续、推进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发展。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摘 要: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与教学改革步伐缓慢存在矛盾,突出表现在实践教学模式滞后,本文认为加快教学改革步伐的关键就在于探索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案例教学“三位一体”的整体联动教学实践新模式。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实践教学 创新 一、 现状: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与教学改革步伐缓慢存在矛盾 行政管理专业学科门类归属上的变化有着深刻的内涵,它意味着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理论型)向应用型(实务型)甚至创新型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要求。 近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课程设置体系逐渐完善,很多行政管理的专家也在积极探讨本专业教学手段和方法,但在教学过程中普遍只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对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不太重视,或者已经得到了重视,但是却存在很多缺陷: 第一,教学实践环节单一重复,缺乏创新,学生普遍感到枯燥、单调和乏味,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第二,缺乏有效的教学实践平台,或有了对教学实践平台的经费投入却缺乏有效的规划,管理混乱,产生不了实际效益,学生的综合素质难以得到真正的提高;第三,在传统的案例教学中情景演练的方法与现实行政管理环境脱节,无法引导教师教学与学生实践,师生之间互动困难,学生难以从课堂得到实际的提高。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总体上仍然是以政治学取向为主,培养偏重学术性,而对应用性重视不足。 在这样的专业教学实践情况下,必将导致我们的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缺乏,进而出现就业困难,专业社会认可度不高,市场化程度不够,从而影响到行政管理学科的健康快速发展。公共管理教育应是需求导向型的,社会需求就是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现实教学投入与人才素质要求不尽统一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他们的就业选择,应当转换教学机制,走按社会需求求发展之路。 二、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存在实践教学模式滞后的软肋 在严峻的现实下,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必须迈开大步,在教学实践上取得新的突破性发展。反映到当前就是要使我们的行政管理专业在教学实践中更加重视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注重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入更多优秀的人才。在构建新的培养模式时,一个关键点就是要切实完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环节的创新,长期以来,我国各个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环节普遍存在如下突出的问题: 1、实验室建设步履缓慢,主要表现在许多学校不重视文科实验室的建设,认为这是理工科才有的事情,缺乏战略性眼光,而事实上,在欧美国家的社会科学,特别是管理学科门类很早就开始探索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问题,如:会计实验室,金融分析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等,进而直接导致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建设资金缺乏,我国的社会科学教育长期处于传授单纯的理论知识的低水平上;在我国当前的公共行政管理教学实践中,少、慢、差、费等教学低效现象仍比较普遍,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注重教学效率的观念。 部分已经展开实验室建设的高校在实验室建设上,往往只注重资金投入,却不做成本效益的综合分析,缺乏成本—效益的权衡与控制;再就是实验室建设缺乏科学的规章制度,例如实验室管理混乱,教师对学生在实验情景中的模拟互动缺乏有效的指导,导致了实验室的综合效益难以产生出来,造成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人才培养的目的却无法达到。 2、实习基地建设重视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目前很多高校缺乏充足的实习条件,往往局限在少量的实习基地,对学生广泛的熟悉政务运作,熟悉工作流程,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工作方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目前大部分既有的实习基地没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或统筹安排不妥当,主要表现在未能合理安排实习时间,学校与实习单位互动不够,学生实习往往很盲目,缺乏有效的指导,这些都将导致学生实习效果欠佳,教学实习流于形式的多,取得实际受益的少。 3、案例教学作为传统的教学实践手段引入课堂已经有了很长的时间,但是在实际效果来看,却并不令人满意,主要表现在:案例教学往往与实际问题联系不够,过于注重书本知识和理论知识的挖掘,课堂情景演练形式单一,教师在模拟案例方面,缺乏有效的互动,难以激发学生兴趣,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往往大打折扣。 三、 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创新路径分析 加快实现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笔者认为关键就在于探索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案例教学“三位一体”的整体联动教学实践新模式。 (一)加快专业实验室建设。 加快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建设,首先要有战略眼光,重视文科实验室的建设,如电子政务实验室;第二,要增加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建设资金的投入,切实保障我国文科实验室的建设投入资金和自然科学实验室建设投入资金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第三,已经开展实验室建设的高校在实验室建设上,要在有前期的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努力去探讨实验室建设的成本效益综合分析,进行有效的控制,切实杜绝资源浪费,促进实验室综合效益的提高;第四就是要为实验室制定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对教师和学生在实验情景中的互动模拟能进行有效的指导,既方便教师进行管理,也方便广大学生自学,将实验室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出来。 (二)提高实习基地建设重视程度。 行政管理作为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要求学生们必须理论联系实践。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对促进学生进一步了解政务流程运作、开拓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学会探索创新非常重要。重视调查研究在国内外行政管理课堂上已经应用的比较广泛,就是让学生亲自到政府机关中去实习,了解工作环境,接触行政管理人员,学习他们的处事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对学生增长才干,对教师改进教学方法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实习基地的建设,需要得到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没有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与参与,这种教学方式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下去,这就要求院系必须与政府机关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必须从战略高度看待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尽可能的多开拓实习基地,切实为学生们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重视并创新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目前国内外行政管理教学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教学方法之一。案例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成功或失败的行政管理案例,然后通过教师的启发和课堂的讨论研究得出结论,既开拓了学生的视野,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实践证明可以明显的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管理学科极强的实践性,使得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对于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显得尤为必要。目前,案例教学方法在实际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实践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创新改进:一是要建立自己本专业学科团队的案例教学库,摒弃以往过分倚重外国案例教学的理念,切实把本国本专业的案例与学生的所学知识紧密联系起来;二是所选案例一定要是本专业教师研究的热点,只有对实际问题有深刻的认识,才能在案例教学中切实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三是在案例教学中要加强师生的互动,教师要创新案例教学的方式,特别是提问启发学生思考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活泼生动的课堂氛围。 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和案例教学三种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应该是“三位一体”、整体联动的关系,不应该偏废任何一个环节,因为案例教学关注课堂,实验室教学是在学生走出课堂后的第一次仿真模拟训练,而教学实习恰好是能保证学生在毕业之前能做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综合演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走进课堂能通过案例教学学出成绩,走进实验室能高仿真模拟管理情景,走出校园能在实践中得到成长锻炼。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浅论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问题及革新 [摘要]行政管理是一门交叉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现今,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上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同时,认为民办院校由于生源不同,以及办校理念、定位的不同,更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场竞争力,应对现有专业建设思路进行革新,走出具有自身办学特色,兼具应用型学科特点的道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 专业设置 应用型人才 一、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这恰恰是因为经济社会领域的简单、粗放的管理,越来越被不断精细化管理分工所替代,这一过程不仅使很多领域需要专业的公共管理人才,譬如,经济快速发展使得经济组织内部的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需要行管专业人才的加入;而且这一过程还派生出大量的公益、慈善、社团等非赢利性组织需要改进管理。在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之下,行管专业的建设甚至比其他很多其他热门学科的发展都快,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逐步向涉及到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组织等公共管理演变。 正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广泛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目标兼具理论和实用的特点,导致很多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该专业的学生往往知识杂而不精,能力多而不强,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出现。 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共性与个性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普通高校在行管专业的培养内容上,普遍认为共性强于个性是一个主要特点,甚至可以说,对学科共性的关注抹杀了不同院校对专业建设的个性发展。有学者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4所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比较,发现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是每所院校所强调的笼统概念,每个学校并没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和院校特色,制定出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 二、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院校而言,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有不同。民办院校办学必须要抓住自身的特点,行政管理专业的实用性、培养方向的专注应该是其主要方向。就已经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民办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第一,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从就业市场的反馈来看,民办院校的学生在理论掌握方面不如“一本”和“二本”学生,动手能力方面不如高职高专的学生。根据因材施教理论,生源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学院人才培养到底是套用普通本科还是高职高专的培养模式?在民办院校人才培养层次模糊不清的背景上,民办院校应该培养应用型还是研究型的人才同样难以界定。在对民办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很难把握标准,课程设置也很难准确定位,直接导致教学有效性不高。 第二、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国内行政管理专业最早脱胎于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既要兼有政治学的学科内容,又要顾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职场和社会需求相融合。目前,虽然大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设立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或博士点。普遍来看,很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而对管理规律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状况,或许导致行政管理专业落后于社会的需要和需求。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中也延续了这一特点。 第三、课程设置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在某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44门主要专业课程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只有:演讲与口才、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文写作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是演讲与口才和管理学原理,诸如西方行政学说史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仅有不到20%的学生感兴趣。究其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考虑到它首先是管理学科,有关管理中对管理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管理实践具备的调查、统计、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等,这些基本管理知识常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科设置中被置于非主要地位的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招聘单位面试的学生都能够侃侃而谈,碰到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时,如何分析、寻找问题的关键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欠缺。 第四、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现今,民办院校仍然主要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安排,重视理论性课程,轻视以培养能力为主的应用性课程。目前的培养模式仍然是注重填鸭式的理论知识培养,而将更为重要的实践能力培养放到次要地位。大部分院校并没有像设立课程体系一样,设立实践能力培养的计划和体系。学生的实践环节虽然也算学分,由于实践能力培养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校外合作、日常管理、安全、责任等问题,有流于形式之嫌。 事实上,民办院校由于生源不同,以及办校理念、定位的不同,更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职场竞争力。民办院校常常将借鉴演变为直接照搬本科院校的专业建设体系,在学科设置上,民办院校要走出与办学理念相吻合的道路仍需研究和努力。 三、如何革新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 民办院校要想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上有所突破,使该专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特色的专业,至少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研究和革新。 其一、较之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在遵循培养行政管理人才规律,迎合公共部门、企事业组织职业需求,注重专业的应用与实践方面更具灵活性。更能够根据自身院校的资源和特点,培养出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行政管理人才。 其二、民办院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所涉及到的基础资源、专业体系、培养模式、师资队伍等方面需要深入研究,确保行政管理专业在民办院校建设所具有优势转化为高质量的人才。 其三、改进专业课程在课程实践方面的措施,注重实践的教学,注重实践基地的建设尤为必要。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及研究 一、引言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获得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组合[1]。近年来,开设行政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的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良性、快速发展的形势,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情况看,一般普遍比较注重在课堂进行学科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相对薄弱。虽然本科教学计划对学生参加实习有明确的规定,但普遍存在实习内容针对性不强,实习单位不对口,督导不严格等现象。如果这种传统的培养模式不彻底改变,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将很难适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科研单位的工作需要,也很难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本文以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为例,剖析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策略。 二、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及问题分析 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已形成一定的模式,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会计大作业、军训、教学实习(行政)、社会调查、专业实习(行政)、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在时间安排与衔接上,会计大作业与军训安排在第二学期暑假的实践周阶段,时间长度分别是1周、2周;教学实习(行政)、社会调查安排在第四学期的教学周阶段,其中教学实习结合秘书学、公文写作等课程进行实习,社会调查结合城市管理与实践考察等调研活动进行,时间长度分别为4周、2周;专业实习(行政)安排在第六学期,有60小时的上机时间,结合电子政务、政府管理流程进行实践性工作;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安排在第七学期的教学周阶段,为毕业论文做准备,时间为两周;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的教学实践周,时间分别为16周、4周。为了全面了解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情况,梳理出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计划相互脱节的矛盾与问题,本次采用调研问卷的形式,由同济大学实践教学课题组、教务处联合开展,对实践教学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对调研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实践教学存在以下问题。 1.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学院已经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比如建设经济与管理学院综合实验室,在制度上加以保障等,这些因素在宏观方面对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起到了推动作用。学校作为管理层,是改善实践教学效果的外因,关键是实践教学的主体——教师和学生。由于“重学轻术”的思想,教育历来重理论、轻实践。有些教师还没有产生对实践教学重视的思想,依然认为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导致在实验、实习过程中的责任心不够。学生方面,虽然意识到实践教学对提高就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落实到实际中,仍不清楚各项实习阶段的目的和内容;还有学生抱有功利态度,只重视与成绩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认为实践教学对综合成绩影响不大,未能正确对待实践教学。 2.实践教学学时比重有待增加,考核标准有待提高。科学化调研数据显示,学生对本专业实践教学次数及所占课时评价为“过少”、“过短”的居多。其中,选择“次数偏少”的占45.5%;选择“次数过少”的占4.5%。对于本专业实践教学所占课时的评价,选择时间偏短的占50%。通过对学生的调研发现,相当一部分学生反映实践教学课时太短,实习机会太少等,不能充分满足真正实践的需要,这些问题表明现行的实践教学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心理预期。现实中,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学时占总学时的比重确实比较低,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时的比重更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对于参观相关单位并听讲座、实验操作竞赛及挑战杯等比赛、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研究等实践教学方式的认可程度较高。社会调查研究、部门参观、课内模拟实验、创新设计赛事应该有选择性地纳入实践教学范畴。在实践教学考核方面,学生对考核标准不太满意,认为现有实践教学考核往往只对结果进行考核,例如对调研报告、实习日记等进行考核,考核缺乏可信度。因此要制定规范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废除单一的考核标准以提高实践教学考核的科学性。 3.实践教学基地质量有待提高。目前行政管理系校外实习基地在数量方面仍不能满足学生专业实习的要求。调研数据显示,仅31.8%的行管班学生由学院安排校外实习单位。所安排的校外实习单位性质是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可见,行政管理专业的校外教学基地容纳学生数量有限,而且性质较为单一。在实习质量方面,集体参观作为一种认识实习,往往由于人数众多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并不能对学生的认知实践能力起到很好的提高作用。而分散实习在管理和监控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往往在实习期间缺乏老师指导,导致学生不能明晰实习目的。我系有不少校外实习基地,关键是怎么样更好地使学生在基地真正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能够锻炼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4.实践教学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现行教师考核制度在科研工作量、理论课时量等方面对教师的考核所占的比重较大,对实践教学方面的考察较少。学院对于从事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更倾向于口头鼓励,而没有实质性的激励。以科研和业绩等作为考察对象的教师考核机制,没有为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安排一席之地,或者只重视一些量的方面,比如课时、作业量等,而忽视了对实践教学效果的考察,从而导致教师在科研压力等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对实习、实验教学安于现状,不进行探索。 三、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探讨 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应该是一个全面、系统、复杂的过程,要从转变教育观念、优化课程结构、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创造实践教学条件、强化实践教学管理、建立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多方面下手,不可偏废。 1.完善实践教学计划,丰富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广泛征求各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根据社会实践的需要制定、修改实践教学大纲,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实质上的结合。而且在实践教学计划中,学校明确规定了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最低学分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变动审批流程,规定学院不得随意变动实践教学环节安排时间,以确保实践教学时间。根据实践教学模式的三种类型——感知体察型、适应经验型、分析研究型来丰富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学院可安排学生去行政部门参观、考察来了解行政管理概貌,还可以安排以扩充知识面为目的的系列讲座,促进交流;适应经验型实践教学强调职业导向,以积累工作经验为目的,主要包括实习、挂职等;分析研究型实践教学是国外行政管理专业最常用的教学方式,主要包括案例教学、政策分析实践、学习研究小组、专题研讨会等。 2.统筹规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创造实践条件。①建立综合实验中心,创新实验教学体系。针对学校实验室现状,重新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与经济类专业共同规划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实验中心,将有限的设备、经费、实验室面积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并进行科学化管理,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同时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要求实验技术人员既可以掌握先进的实验手段和方法,又具备学科知识。借鉴其他高校的实验教学经验,本校行政管理专业可创建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实验与研究创新型实验的实验教学体系。基础平台实验是全校统一开设的信息实验课程,用以培养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电子信息处理能力;专业综合型实验着重培养学生的公共事务处理能力、涉外事务处理能力、行政领导、决策和人事管理能力;研究创新型实验着重培养学生的调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可选择某个具有实际意义的主题,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际调研,并用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得出分析结论,该实验可与大学生创新竞赛或学生毕业设计联系起来,这样学生还可获得专业老师的指导。②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是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条件。在坚持共赢原则下,利用高校师资力量,为基地单位员工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利用高校智力资源优势,为实习基地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或者可以与基地联合做课题。同时可依靠社会上公有或私有培训部门,参与制定专业技能标准,由他们提供实训基地,接受学生实训。 3.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水平。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该具有行政管理学科知识结构,较为娴熟地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和教学方法,善于组织和思考问题。因此,学校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每年有一定的时间承担实践教学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并通过各种培训抓好“双师型”实践教学师资培养工作。学校可以聘请一些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的理论素养的合作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作为教学改革与实践顾问,并向他们颁发聘书。聘请的这些顾问不仅成为学校与实习基地单位的联系人,也是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和指导者。还可以鼓励教师去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标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完善实践教学制度建设,确保有纲可举。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是学校强化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的前提和保障。实践教学涉及面广、具有多重目标、过程纷繁复杂,其管理工作难度较理论教学大得多[2],学校应完善实践教学制度建设,制定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实践教学工作有纲可举。实践教学的激励机制应从教师与学生两方面着手建立,一方面要采取措施调动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对实践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另一方面,通过设立课外实践学分,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 学校应根据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对认知实践、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制定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采用实践教学中期检查督促和成绩考核办法的方式促使实践教学达到应有效果。而且,对学生社会调查、社会科普宣传活动、课外科研活动等课外实践方面,可根据工作量大小和质量的高低给予相应的学分,从而在制度上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供保障。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较为广泛,“主要是流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外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行政相关岗位的工作”[1]。根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和从业要求,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构成本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只要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能够从管理岗位实际需要出发,使该专业毕业生具备相应的能力,在与其他专业竞争中会显现极大的优势,迅速提高就业率”[2]。行政管理本科教育要注重本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一、准确定位,科学确立培养目标 各高校应根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社会需求,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对所办行政管理专业进行准确定位,确立相应的培养目标,避免专业设置上的“趋同性”。 (一)审视专业发展定位 在知识架构上,应以管理学、行政学为基础,不应过于强调政治学和法学;在人才适用领域上,应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主体,不应过于强调党政机关;在从业岗位性质上,应定位于基础管理工作,而不应过于宽泛;在人才培养类型上,应定位于应用型人才,而不应过于笼统,如高素质人才、高水平人才、复合型人才等。因此,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应以培养具备管理学、行政学方面知识,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基础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为总体目标。 (二)合理设置专业培养目标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明显,对人才有不同的需求,且高校分布广泛,类型多样。高校应认真研究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对人才的需求,同时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定位,确定具有学校特色、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如民族地区高校可着重培养能够从事民族地区事务管理的行政管理人才,政法类院校可着重培养司法体系的行政管理人才,医学类院校可着重培养卫生行政方面的管理人才。 二、突出特色,合理设置课程内容 目前我国开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高校很多,尽管“各高校拥有的资源不一,条件优劣不等,但同一专业所开课程基本雷同,并且一成不变”[3]。合理设置能够支撑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内容是问题的关键。 (一)突出管理学特色 尽管行政管理学已被纳入公共管理学科,但“当今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尚没有摆脱政治学对它根深蒂固的影响”[4],在课程设置中政治学类课程占有较大的比重。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突出管理学取向,以培养学生科学的管理理念、良好的管理能力为中心来搭建专业课程体系,保证人才培养模式由理论型向应用型的转变。 (二)突出实践性特色 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性较强,但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倚重理论学术类知识的教育,而忽视实践应用技能的传授与培养”[5]。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更加突出实践性特色,不断增加管理定量分析、文书写作、办公自动化等实践性教学内容,注重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三)突出模块化特色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存在着明显的政府管理偏向,在课程设置上呈现出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单一化特征。但从目前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看,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分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如政府管理模块、企业行政模块、社会管理模块等,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四)突出专业化特色 “各地各类高校应该根据自身优势办出有特色的行政管理专业,避免与其他学校同一化”[6],如农林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林业行政、土地行政方面的课程,医学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卫生行政方面的课程,财经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经济行政、财务行政方面的课程。 三、重视应用,加强实践教学 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从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已成为共识,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一)增加实践类课程内容的比例 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中,除设置相应的理论课程外,还应增设实践类课程,以及在一些课程中增设实践环节:不仅要增加如社会调查与统计、管理定量分析、公文写作与处理、电子政务等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课程,还要在本专业的课程中增加实践性环节,特别是传统的理论性课程,如行政学原理、政府经济学等。 (二)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 专业实验室是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应立足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开设如电子政务、管理定量分析、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人力资源测评等课程实验,为学生搭建模拟锻炼的平台,促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结合。 (三)加强校外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 对实践教学而言,“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性,培养学生活学活用的专业意识”[7]。各高校应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实习基地,定期组织观摩和实习活动,使学生通过亲身接触,了解不同组织行政管理工作的环境和要求,熟悉行政管理运行的步骤和程序,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从业能力。 四、强化师资,优化教师结构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保障教学水平、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发展,不仅要充实教师数量,还要不断优化结构,逐步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 (一)充实教师队伍的数量 课程是开展专业教育的载体,类型和数量众多的课程需要数量充足的教师队伍来承担,以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由于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突出特征,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师队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需要构建一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有机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 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不断改善教师队伍职称、学历、专业等方面的结构。注重引进具有经济学、工商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改变教师知识结构单一化的现状;多引入一些高职称、高学历的公共管理学科人才,提升教师队伍发展的潜力;多聘任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素养较高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从业者担任兼职教师。 (三)提升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 注重团队建设,强化制度保障,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推动教学与科研的相互结合。当前高校专业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实践匮乏,对实际行政管理过程缺乏认识和了解。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通过专题调研、挂职锻炼等形式,使教师积累行政经验,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五、创新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的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输出优秀人才。 (一)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专业核心能力为宗旨,结合课程性质和内容,联系中外行政实践,积极引入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思维能力;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辅助作用,努力实施多媒体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考核内容和方式 要改变采用单一的书面考试、偏重理论识记的传统做法,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在考核内容上,立足专业基础知识,突出专业核心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开展创造性学习;在考核方式上,可引进面试、口试、行政案例分析、行政专题调查等方式,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重视学生第二课堂 学生第二课堂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丰富校园生活的重要途径。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中,应该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的引导和指导,让学生通过参加辩论赛、课外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加强对自身能力与素质的认识,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使学生加深对社会的认知和了解,促进理论知识和现实实践的结合。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一项基本任务。在高等教育加速发展、就业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密切关注社会需求,准确定位核心能力,有效地进行核心能力的培养,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当前行政管理本科教育面临的重要任务。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基于职业素养培养的行政管理专业设置 摘要:行政管理专业几乎在所有的大学专业就业排名榜中都不属于靠前的行列,大连海洋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有其特殊和特色的地方,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活生生职业素养培养始终是专业建设的一个基本特征,通过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践环节、课程进行等各个方面的实践努力,形成一套从隐性、显性职业素养两方面结合,重点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学科体系。。 关键词:职业素养;行政管理;专业设置 职业素养是指社会人在从事某一具体活动中所应该具备的的素质和修养,具体量化表现为职商(英文career quotient 简称cq),体现一个社会人在职场中成功的素养和智慧。 具体讲,职业素养包括隐性素养和显性素养两个方面。隐性素养包括职业价值观、职业思维、职业道德、职业行为习惯等内在要素;显性素养是指职业技能等外在表现。 职业技能是支撑职业人职场工作的表象内容,隐性素养是职业素养中最根基的部分。隐性素养属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范畴,需要逐步形成,逐渐完善。显性素养通过学习、培训比较容易获得。职业素养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不完善,都会对职业人的职业生涯造成巨大影响。而就目前的形势看,一个人的隐性素养的重要性远远高过显性素养。 工作中需要知识,但更需要智慧,而最终起到关键作用的就是素养。缺少这些关键的素养,一个人将一生庸庸碌碌,与成功无缘。拥有这些素养,会少走很多弯路,以最快的速度通向成功。良好的职业素养是社会必需的,是个人事业成功的基础,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金钥匙”。大连海洋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自2004年开始招生以来,适应社会经济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及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人才要求,从专业建立之初,我们就非常重视对于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从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全面参与到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实践中。 一、隐性职业素养培养 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许多单位在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首先考察的是人品,其次才是个人能力。因此,必须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这也正是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思想。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它为我们进行道德教育提供了参考。引导大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形成优秀的品质,既要立足现实,又要胸怀抱负。道德是人生的第一道防线,要靠个人的自律来遵守。事实证明,道德品质的培养仅有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进行法纪教育。法纪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形规范自己的言行,也有利于他们形成优秀的道德品质。 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除了公共基础课对大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之外,隐性的职业素养更多的体现在日常教学和活动过程中。 1、首先在课程的设置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体现专业的内涵和特色方向。在课堂上,教师会通过讲授、学生课前课后演讲、案例分析、社会现状调查与分析、指导学生参与科技创新、个人发展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分析和培养学生们的隐性职业素养——即个人的素质能力。比如我们《管理学原理》的课程、《社会学概论》、《行政管理学》、《行政伦理》等都在课程中贯穿对于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职业思维等的培养。 2、其次,在日常生活和活动中,团委、班导师、专业课教师都会自觉地帮助学生培养各种素质,对于文科或者具体到我们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每一项活动,每一次锻炼的机会,老师们都会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礼仪、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同能力。实际上,一个素质能力的综合提高,无论他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会以一个良好的基础姿态和基础能力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到工作状态,并能够做到最好。 3、除此之外,隐性素养的培养还落实在班级、系里的日常活动中。无论是班级凝聚力、班级发展还是系里、学校的各项活动,行政管理的同学都非常认真地参与并努力做到最好。团结合作是人的生存方式,具有团结合作意识是现代人的重要素质。现代社会大生产和快节奏的社会生活方式要求人们有高度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团结就是力量,合作就是能力。从篮球比赛到载人航天工程的成功都是最好的例子。增强团结合作意识就要从日常学习生活的点滴做起。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经常交流思想,在教学、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活动、专业技能训练、实训练习中应有意识增加模拟团队工作的场景,教师扮演指导角色,引导各成员分工协作。通过集体活动,学会正确的“争”,可敬的“让”,在共事中增强合作的迫切感和团队的凝聚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行政管理专业自2004年开始招生以来,每一届都有学校、省里的优秀班级,学生获奖次数更是无数。 这一方面说明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另一方面也能说明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团队的整体力量较强。 另外,敬业精神的培养。美国心理学家经过调查研究发现,致使一些聪明人事业告败的重要原因是:尽管他们个人才华、学识出色,然而无法弥补他们态度中更为致命的缺陷——缺乏敬业的投入、缺乏对他所在单位的忠诚以及在责任感中激发出来的主动性。许多成功人士的体会可以进一步验证,勤奋、敬业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对待任何工作都要有一个认真的态度,都要积极主动去完成每一项工作。学生敬业精神的培养一定要融入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第一课堂到第二课堂,从基础课到专业课,从校内实验实训到校外社会实践,构建学院全员培养、全程培养、全方位培养的局面。 二、职业技能的培养方面 实际上,我们一直认为,在职业素养的培养方面,隐性的职业素养是第一位,也是最基础的。常言道:品质决定基础。用人单位在招一个新人的时候,专业知识当然是要考虑,可是,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专业知识不是最重要,反倒是职业素养和学习能力最为重要。当然,如果具备了一定的专业(职业)技能,相应在,进入角色和熟悉工作的时间就可能会缩短,更容易开展工作,也更容易让用人单位得到收益。 帮助学生培养自己的职业技能是职业素质培养的落脚点。相应的技能是大学生进入职业领域的资本,不同的职业会对人们有不同的技能要求。做研究工作要求具有调查、分析、归纳、演绎的技能;做教育工作要求有澄清、说服、评估、鼓励的技能。大学生的对技能的理解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认为经过了专业学习,就有了相应的技能。我们要让学生了解知识教育是学习技能的基础。要把知识转化为技能,一定要经过反复实践或者体验。我们要辅导学生学会整理自己的技能清单,了解这些技能与自己的职业目标之间的差距,以及职业技能培养的途径和认识的方法,这都是职业素质教育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1、在对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中,我们会指导和帮助学生确定这样一个观点:大学生应该通过制定自己的职业计划来了解自己,也包括了解他人和了解社会。在制定计划中大学生需要经历几个实践环节;一是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一些相关的信息来补充、完善自己制定的职业培养计划;二是在做计划时要评估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兼顾自己的能力,环境条件的限制,周围人对自己的期望;三是要预测在现实目标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碍和如何逾越障碍。学校教育者要鼓励学生采访有关职业成功人士,获取他们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应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以获取更多的经验和社会信息。通过实践,让学生对自我有更全面的了解,如个人价值观、兴趣、需要、人格、能力倾向等,进一步补充他们的学习内容和调整自己的职业价值取向。 2、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特别注重实践环节,比如行政管理专业有计算机训练和办公自动化的课程,注重的是培养对于信息技术和实践操作、运用能力,因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无论以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基本上都要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打交道。当然,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如果能通过国家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最好,如果通不过,我们也不强求大家一定要把过多的精力放在这个上面,毕竟,等级考试不是考的具体应用,重要的是编程,而作为使用者,熟练掌握使用和较高的学习能力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利用一切实践机会培养学生们实践操作的技能,除计算机方面的外,还有,行政文秘和公文写作等方面,都给学生许多充分练习的机会,以使得很快进入工作角色。 另外,我们还设置了一些跟专业、对口工作单位关系非常密切的集中实践环节,比如《渔政与渔港监督管理认识实践》,每年我们都会组织学生到渔政局、渔港监督管理局去实习实践,将所学专业知识面对实际工作,同时也会请相关单位人士来给大家做具体工作的讲座,在讲座中与学生们交流,不但给学生传递工作信息,还会传授一些职业素养方面的要求与能力培养。我们也会请社会上、企业里专业的行政经理、人事经理来给学生们做讲座进行交流,把社会需求最快传递到校园,传递给学生,让学生们早了解早准备。 3、通过技能训练和资格证书考试培养职业素养。技能训练的各项要求无疑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职业准入的标准,它反映了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内容全面、训练科学且具有权威性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必将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聘用越来越多的企业优秀人才为学生上课,给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同样有利于职业素养的培养。 行政管理专业最对口的单位当然还是公务员,对于公务员,社会上很多人也都非常向往,而每年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务员考试都成为非常热门的考试。在教育和学习过程中,教师一般上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当公务员,也不是说学了行政管理就一定要考公务员。如果确定要考,或者说,即使以后不考,作为公务员考试必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学习和练习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的考试考的是能力而不是单纯的知识,而能力的培养不是等到大四你去考前一个月突击一下做几套题就好,必须得有较长时间、有目的有方向的积累和练习,尤其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科《申论》如果没有平常对时事的关注、没有对政策分析的学习和掌握练习,那个,真的不能成功。 如果去企业等其他社会单位就职,作为行政管理,除了细心、有责任心、沟通能力强之外,有些资格证书,比如说文秘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都是很有必要的敲门砖。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兴趣和能力爱好,指导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和考证,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经济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规划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方针的确立,使高职院校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如何提升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培育高职院校竞争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内容入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实现路径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的发展受办学理念、师资力量、管理队伍等因素的制约,与普通高等院校存在较大差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特色”是高职院校发展的生命线,是学院的品牌与标志,更是学院的吸引力所在。高职院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整体素质,进行特色建设的准确定位,是促进学院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内容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内容具体包括:一是理论知识涵养。这是基础,要求从业人员掌握行政管理、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熟悉职业教育政策方针,形成专业意识与价值观念,对职业教育的走向保持高度敏感。二是专业技能素质。这是核心,要求从业人员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功底,逻辑思维严密、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格式,如请示、报告、通知等,做到内容准确、言简意赅。三是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作为高职院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经常涉及组织会议、布置会场、安排议程、安排大型活动等,需要与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相互协调合作,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当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意识不强、整体素质不高 高职院校的岗位大致可分为行政管理岗、教学科研岗。目前,高职院校要求新招聘管理岗位均需研究生以上学历,但受陈旧观念的影响,对行政管理岗有所偏见,重视程度不足,组织系统培训不够。在薪酬待遇、职位晋升上,一定程度向教学科研岗倾斜,由此导致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勤于职守,无心提升专业化管理知识,也就更谈不上以科学理念指导行政管理工作。另外,行政管理人员自身对岗位的认可度不高,甚至有人认为不需要专业化知识,加之任职经验欠缺,无法以科学理念指导工作。 2.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缺乏稳定性 高职院校关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引进、培训、激励、评价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导致队伍缺乏稳定性。目前,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青年职员刚参加工作,大多缺乏管理经验,加之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较少,工作积极性难以调整。尤其是部分人员有继续深造、转岗至一线教学的意愿,导致队伍稳定性不足。第二,返聘已退休的行政管理人员,受身体、精力等因素往往无法兼顾。总而言之,这两类人员都具有不稳定性,可能在自主选择时放弃行政管理工作。 3.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落后、流于形式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由所属省、市人事部门管理,分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大多为年末或到期时本人填写统一制作的考核表格,逐级签署意见上报。这样的考核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主要体现在:考核缺乏量化标准,无法体现被考核者的专业胜任能力、工作成绩等;在推荐优秀人员的程序上,受到上级分配指标的限制,大多为合格,难以体现工作绩效。 三、促进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实施路径 1.增强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意识,提高整体素质 高职院校要形成教学科研为主、行政管理为辅的氛围,通过制度手段强化专业化发展,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从制度到人员、从教学岗到行政岗的认同。打破职称晋升、职务选拔的局限,解决行政管理人员的待遇,调动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培育专业化意识。加强与同类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交流,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等形式,为行政管理人员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创造条件。支持并鼓励行政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如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着力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 2.创新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高职院校应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创新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缩小与教学科研岗的差距,体现“同工同酬”的理念,以此减少人员流失,调动工作热情。例如,给予加班薪酬、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设立行政管理基金等,增加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同时,行政管理人员流失的另一原因是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困难,导致薪酬待遇难以提高,制定科学的管理职称评定标准、优先职务选拔等,能够有效激发工作热情。在当前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积极探索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领导职位“僧多粥少”的问题,为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打开另一通道,提高待遇、获得荣誉感、认同感。职务与职级并行,使行政管理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自由选择,不需变换岗位,长期以同一岗位工作。 3.科学设计行政管理人员的评价体系,推动专业化发展 高职院校要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工作成绩等建立可以量化的评价指标,使之实现科学、可行、实效性的结合。上级人事部门应逐步下放权力,或委派人员进行监督,由高职院校自主创新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标准。一方面,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使相关人员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改进的方向。另一方面,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并给予奖励,树立“标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专业化发展。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作者:李阳 单位: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行政与管理论文:试论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良性互动 摘 要:针对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职责混淆不清、行政管理权力泛化等问题。介绍了协调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对策,从而促使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进行良性互动。 关键词:高校 行政管理 学术管理 良性互动 近几年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国际化以及教育需求的多样化,使得高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于是各高校纷纷提出了“创示范、争一流”的口号,不断改革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力争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管理出效益”,如何促使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良性互动也成为高校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关系 所谓高校行政管理,是指对高校内部行政事务的管理,即管理主体依据学校章程及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具体说来就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校工作目标,依凭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 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侧重于对事物的管理,而学术管理侧重于对人的管理,它们在功能上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决定着行政管理的方向;行政管理是高校管理的基础,为学术管理提供保障,二者是高校管理整体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织部分。只有恰当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促使两者的良性互动,才能促进大学的不断发展,更好地发挥大学的培养人才、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职能。 二、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了高校各个主体的权力范围和内容,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自我约束以及协调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内部仍然存在着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关系失衡的现象。具体表现在: 1.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职能界限模糊 从各个高校设置的学术性质的机构与委员会实际情况来看,高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界限是非常模糊的。在实际工作中,学术性机构和学术性委员会经常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具体表现在:(1)在机构的设置上,按照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来设计学术性机构,按照行政组织的方式来对学术机构进行权力分配,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级别;(2)在人员的组成上,各种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院长、处长或系主任等有行政职务的教授组成,而无行政职务的教授委员所占的比例则很小;(3)在活动的形式上,很多学术性机构均无章可循,多数委员会都是不定期组织活动,且活动中职责不清、随意性较大的现象比较严重。这就使得“学术机构行政化”倾向非常明显,使得学术机构有形同虚设的韵味。 2.行政管理权力的泛化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大多是沿用科层制的管理模式,这种高层管理者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势必会导致行政管理权力的泛化,造成对学术事务过多的干涉,产生许多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1)行政管理的机构庞大,在高校的机构设置中,基本上是按照地方政府的模式设置的,如:党办、校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会、团委等等,机构庞大,行政化色彩浓重;(2)行政管理的范围较广,多数高校行政管理几乎统揽了从招生到分配,从专业设置到科学规划,从人员录用到职称评定、经费分配等所有的事务;(3)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过高,由于学术机构的成员大多由院长、处长或系主任等有行政职务的人员组成,致使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往往高于学术权威。 3.学术管理权力的主体作用得不到发挥 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的核心,是确保高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的导航仪,但是现实当中高校的学术管理权力的主体作用却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具体体现在:(1)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在实践中难以体现。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研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事项。但在实践中,学术委员会主要发挥咨询审议的功能,学术委员会决议的效力不明。(2)学术机构的权力得不到充分体现。高校学术人员特别是一些基层的教授、专家和学者,他们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有限,没有太多的发言权,或者其意见常常被束之高阁,这样就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制约了学术自由、民主氛围的营造。(3)学术规律遭到严重破坏。由于评价体系不完善和评价指标不合理,“计划学术”“量化学术”在各个高等学校盛行,学校通过给教师下达高指标,让教师成为为“指标”而拼命的“学术民工”,造成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的严重现象。 三、协调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对策 1.明确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职责 应该实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适当分离的原则,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依照法规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各行其职,各负其责。一方面要将“科层化”与“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有效结合,将权力重心主要设在校、院两级,确保高校内部组织有序,运转高效;另一方面,要利用各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制订学术规划、政策方针、聘请和任命教师等方面的学术事务决策权,确保学术标准得以贯彻,学术人员的权益得以保证,从而形成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互补、协调的运行机制。 2.行政管理从“凌驾型”转向“服务型”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新闻会上,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了未来教育去行政化的思路:“我们想建立起一套新的适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然后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倾向。”由此可见,高校是以学术活动为主要活动的,行政管理应正确定位,摆正关系,去掉官本位意识,制止行政权力的泛化,加强服务和保障。 3.学术管理从“被动型”转向“主动型” 借鉴国外高校学术管理的经验,只有构建和优化学术管理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学术管理的作用。(1)要健全学术管理机构,要成立“教授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对高校的学术活动和学术事务进行审议、咨询或管理,从根本上体现学术管理的理念,避免单纯的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代替或过多干涉。(2)要健全学术管理制度,要明确学术权力和职权范围,规范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权力机制,给学术权力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使学术权力在高校管理中享有真正的“发言权”。(3)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要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最大限度地创造一种有利于高深知识传播、创造和应用的宽松环境和人文氛围,从而给教授专家提供精神动力,使高校学术管理焕发生机。 4.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针对目前学术研究方面存在的急功近利、浮夸浮躁以及出现的大量的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等现象。笔者认为,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就应当对不同的岗位采用不同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考核方法。如:对教师的教学考核应强调过程考核,而不能只注重学生的考试结果;对科研考核应注重研究的结果、质量和创新性,而不能只注重研究的数量。对基础性的研究,在区分学科领域的前提下,要强调刊物及影响因子、引用率;对周期长、工作量大、回报率低但又具有前瞻性或意义深远的研究要给予财力、物力以及时间上的支持,特别是重大成果要给予重奖,这样才能引导高校的学术科研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5.构建合理的监督机制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条规定明确提出了高校教职工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一定的组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我们要赋予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足够的权力来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制约作用,从而使行政管理不取代学术权力,避免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也不脱离行政权力单独行使,防止变成学术霸权,使两者按各自组织程序运行,进行民主科学管理,既不相互取代,也不相互泛化,促使二者良性互动。 行政与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比较 近几年来政府对高校办学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下放了部分自主权,给高校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是高校的管理形态仍然强调层级、计划、稳定、控制的集中管理,高校的学术管理常常采用行政方式,忽视了学术性工作必须遵循教、科、产的特殊规律。本文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分析我国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学科概念与学术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手段的运用 1.学科体系欠规范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时间较短及其他多种原因,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学学科体系不成熟,比如最基本的"管理"概念也是众说纷纭难以形成共识。因此,由于概念界定和理解不一,对同一论题的研究常常缺乏统一的立论基础,不能形成共识。 2.校、院(系)两级学术管理机构不健全,往往用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 大学内部的权力集中在校、院(系)的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校、院(系)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着学校大部分管理工作。现有校、院(系)级的专门学术管理机构不多,而且主要是从事学位评定、职称评审等学术管理工作;而在学术规划的制定,学科建设战略及相关学术政策的制定等许多重大问题上,依然采取行政的方式。即:由行政领导临时组成一批教授和行政人员做出决策。例如:我们材料学院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便于招收更多的生源,将以前的铸造、塑性成型、焊接、金属材料等老专业合并成材料科学与技术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新专业。专业课程也作了新的调整,通过整合,学院招生人数增加了。可是到了学生毕业分配时新的问题出现了,即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单位。原因是:专业概念太模糊。企业需要专业人才,而我们通过整改后的专业不是很专,培养的学生在“铸造、焊接、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和模具设计与制造等方面都略懂一点,但不是很精通。像这样一些学科建设性的重大问题,应该通过学术权威组织进行论证、审查后,提出可行性方案,并根据方案提出资源配置的建议,最后提交给学校最高行政机关决策。” 3.教师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的问题 大学的管理结构应有完善的决策执行系统、参谋咨询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这三方面的机构与制度应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在这些方面,大学应充分调动教师特别是教授和业务专家参与学校学术管理,发挥他们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大学内部领导体制是校行政系统在学校领导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忽视教授参与学校管理决策,即便有,占的比例也极少。教授是高校的学术精英,他们的意向最能反映大学的学术立场,教授是否参与学校的学术管理、行政管理以及参与的程度是衡量高校内部管理民主决策机制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既然高校具有学科和事业行政单位双重权力的矩阵结构的特点,为了使两种权威能够更好地协调和结合,就要创造一种组织形式,尽可能多吸收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各学科、专业的教授参与民主管理。对于合并后的大学,涉及的专业面较广,作为校级领导他可能在某一专业方向颇有建树,但不一定是通才。因此,多吸收各学科、专业的教授参与民主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加强我国大学学术管理的对策 加强大学的学术管理,完善大学内部管理机制,已经直接关系到我国大学的发展能否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管理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但是,要让大学的管理者从长期习惯的行政管理方式转移到以学术管理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认为,建全大学学术管理机制,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的具体措施: 第一,实现观念转变,重视学术管理,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让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大学的兴衰以各学科的教、科、产综合效益为尺度,各学科的教师对如何办好大学应有无可争议的发言权。教师参与管理不仅能更好地掌握教育和研究工作的规律,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增进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学术的繁荣,推动学校的教、科、产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调动广大专家、学者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是加强大学学术管理的基础。 我们华中科技大学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当时称华中工学院)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从1977年8月开始,历时半年多,学校组织了一大批名教师对国外一些著名大学的教学、科研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这次调查着重分析美国著名大学的情况,各系、各部门参与调查的教师、干部写出了数十份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学校发动教师、干部把本校同世界著名理工大学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差距,订措施,于1978年4月提出了一份《我院同世界著名理工大学的差距和赶超的主要措施》。这次调查活动也是一次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探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大规模学术研究和决策活动。 第二,健全学术管理机构。首先,建立专门的学术管理组织。可分为两种形式:①校、院、(系)各级学术委员会由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威望的资深教授组成。校学术委员会是大学的高层参谋咨询机构,着重参与讨论整个学校的发展规划及重大问题,其成员应经过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上级任命。各院、系的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和专业的权威教授组成,着重商讨学科规划和院、系的发展规划及其有关问题。②发挥校、院(系)务委员会的作用。教授参与决策可以通过校、院(系)务委员会来实现。校务委员会应成为教授和行政人员共同参与关于学校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而不仅仅是咨询机构和审议机构。校、院(系)决策机构的成员中,教授(指不兼行政职务的教授)所占比例应在50%以上。 第三,优化行政管理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大学行政管理应当把重点放在学校建设重大问题的统筹规划和协调上。行政机构要“消肿”,理顺责、权、利的关系,明确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特别是要树立为教、科、产服务的观念,重视学术管理。 学校一级要简政放权,让院、系一级真正拥有更广泛的管理权力,是符合大学组织管理特点的。 第四,建立制度保障体系。①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决策前的咨询论证,即明确校、院(系)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规定校一级重大学术管理问题包括学位和职称评审、学科发展规划,各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等内容的决策应在教授组织和职能部门中征求意义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经过专家论证后才能提交学校最高决策机构;院(系)学术委员会通过专家教授论证本学科规划后才能提交到校学术委员会,同时,校、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有监督权。 ②加强监督反馈。学术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校、院(系)各级领导应定期向各自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学术管理机构定期审查学科发展规划年度执行情况,如经费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等形成一定的工作程序。 行政与管理论文: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发展研究 行政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是否合理和充分调配企业技术、财务、物力、人力等资源,是否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是否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能否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促进企业健全发展等。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健康快速运行的保障,也是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要把其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一、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分析 健全企业行政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和推动企业经营、资金、运营、生产等业务健全、有效、顺利运营。行政管理工作从其重要性、深度、广度等方面来说,都不同于企业管理的其他方面,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企业管理中要把行政管理作为单独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快速有效运转的前提,也是企业领导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着力点。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具体作用总结为如下几点: 1.是促进企业有序健康运营的保证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和思想上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影响企业稳定运行的因素。同时,企业健全发展离不开领导人外部关系的完善,避免不了要同国家政府机关等部门沟通,更好地为企业争取资金和项目。而行政管理部门的任务,就是要做好企业同外部的联系工作,疏通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为其健全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并且需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内部员工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思想难题,促进企业内部环境的完善,促进其更有序、平稳地运行。 2.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企业竞争力是否足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强弱,但是并不是只要企业的经济实力较强就说明企业竞争力较强,从某一方面来说,企业竞争力的强弱还受到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科技竞争力的影响。要增强企业的科技竞争力需要促进企业与时展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政管理在企业运行中发挥着保障和服务性的作用,可以通过行政管理的作用,打造技术型企业和学习型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强化员工学习,借鉴优秀企业的科学技术、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企业发展和生产中,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3.是促进企业适应时展的需要 随着目前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加强,为了能够更科学地发展,政府领导人推出了一些政策,建设新型社会主义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创新型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等,这些政策和任务不仅仅是目前社会形势发展的需求,对企业健康发展也有很重要的作用。要想促进企业合理落实这些政策和任务,促进其更好地发展,就必须要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更好地适应时展的需要。 二、目前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目前很多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导致企业发展不健全,例如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模式不健全、企业风气不正、管理工作与实际运行不相符等,严重阻碍了企业向更全面的方向发展。领导人需要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企业合理健康发展。具体来说,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少与企业发展相符合的行政管理体系 目前,很多企业领导人没有意识到行政管理的作用,把其重点放在总务后勤、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利于企业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另外,很多企业为了更好地与政府部门相配合,在企业内部设立相关的管理机关,而也就是这种机关的管理成为企业行政管理最重要的内容,导致其行政管理范围缩小,基本集中于企业内部的事务性活动,这也就导致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工作中存在一些错误,最终导致管理体系缺失。 解决对策:建立健全有保障的行政管理体系。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事务体系、技术体系和权利体系。事务体系主要是对企业会议管理、办公管理、文书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技术体系是指控制和监督、协调和沟通、管理与领导等事项的管理;而权利体系是指企业人事结合、职能分工等方面的管理。要把这三个方面相互融合,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健全发展。 2.对高层决策的方向把握不精确,执行难度大 企业管理人员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影响着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就目前状况来看,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力资本,对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降低,这种不善于用人、任人唯亲的方式就会直接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低下,方式简单,决策不准确,最终导致各项计划实施难度大,执行效果不好。 解决对策:要合理选用人才,把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在招聘企业管理者时,不能一味地看重学历和表面,要把应聘者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放在第一位,保证所选用的人才对企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觉悟能力。同时企业内部要加强培训,尤其是对高层领导人,保证高层决策具有可操作性,能够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3.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实际状况相脱离。 就目前状况看,很多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与实际发展不相符,一些管理人员对基本业务不能深刻了解,在进行管理时,不能较好地与其他部门结合,这就导致制定的政策不能推行,被其他部门反感和排斥。这种情况的存在会导致行政管理部门更加不了解其他部门的运行状况,从而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解决对策: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要时刻依据企业发展状况对政策进行灵活变通。同时,要进行文化建设,把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忠诚度提高,进一步规范企业工作。 三、结束语 做好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全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手段,企业领导人要把行政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并采取措施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健全发展。 行政与管理论文:解析服务型政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建设服务性政府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变革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说,服务型政府指的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和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不仅克服了我国行政管理模式的种种弊端,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是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表现,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坚守的职责。因此,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谋福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物质利益需求也日益朝向多元化发展,人民政府也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能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着国家和党的命运与前途。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改变了政企不分的局面,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同时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政府的职能也由原来的“管制型”转变为“服务型”,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是和谐社会的要求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民生”一词,将民生问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八大”继续对改善民生进行全面部署,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政府作为执行机构,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为改善民生问题,政府应履行好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职能,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还应该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维护社会的团结和安定。 (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指导思想。“十八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新的定位,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滞后,导致物质供应比较短缺,政府长期充当了投资主体的角色,导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 二、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措施 服务型政府不仅是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及服务职能进行强调,更重要的是对政府管理模式的探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管理的本质、政府管理方式即政府职能作用的实质性概括。具体来说,服务型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不断完善社会政策与公共服务体系,重点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更好地为企业、社会、基层服务。 (一)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公共服务体系的主导者,不仅包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公共通讯、公共交通等社会事业,还包括了解决人的生存发展及社会稳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目前来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不完善,总供应量不足且分配不平衡。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同时,还应该优化公共服务的布局和结构,以民生 为总,扩大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覆盖范围,健全公共服务政策体系。 (二)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 要全面履行政府的职能,首先就应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观念上的转变,应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二是要准确定位,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只有转变政府的职能,才能真正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更好地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将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 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应突出制度创新的重要性作用,通过改革与创新,提高政府机构的服务水平。一方面,通过设定公共服务的底线,以约束政府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改进管理的方法,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政府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 (四)加强政府的整合力度,实行大部门体制 为了提高政府机构的服务效率,就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首先,应深化政府机构的改革,实行大部门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编制与机构设置逐步规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政府机构重叠、协调配合性差、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依然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应深化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推行大部门体制。其次,应加强政务沟通,完善政务协调体系,明确中央、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规范使用权限,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最后,应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为人民提供高效的服务。 结束语: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数次改革,推进我国政府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的时期,我国政府应关注基层民生,自觉履行经济建设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 行政与管理论文: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高校行政管理与建设研究 一、当今形势下,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行政管理的泛化。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各类高校教育的改革有了重大变化,但高校中,依然存在着学术权和行政权严重失衡的现象。行政权主宰着学校内外的所有事情,而学术权根本发挥不出它的作用。站在管理学的角度看,行政管理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强调要按程序和规矩办事、又强调做事要有很强的“放射性”和“扩张性”,经常跨越自身的行政管理范围。正因为如此,导致了高校内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严重干涉,影响到了学术权对学术事务的决策。重视学术和学术自由是高校整体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条件,所以,高校行政权力的严重泛化将使高校的发展陷入一个困境。(2)高校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默契。当今形势下,我国各类高校内部套用的是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很强烈的“科层制”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求组织运行有分工和合作,又要求每个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和配合。可是在实际情况中,每个部门都可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但又只限于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学校内“双肩挑”利小于弊。“双肩挑”的现象是在之后,高校内专业人才稀缺的情况下兴起的,从此之后,我国开始大范围的实施“双肩挑”这种模式。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入和扩张,使“双肩挑”这种模式的弊端逐渐突显出来。在我国,专家和学者在进入管理岗位的时候,普遍都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正规培训,更谈不上有工作经验,连最基本的行政管理程序都不知道,这就极大的削弱了学校的科学性和管理性,也使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运行。 二、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高校的行政管理 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管理者的作用是引导正确的方向,提供规范的服务和保障,组成了高校内正常发挥教学职能的基础。除了要有理论和规范的指导,也要不断创新。科学发展观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也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针,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高校的行政管理。 三、我国高校内部,行政管理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1)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办学的定位模糊,这对专业的设施和课程以及师资管理体制上有各方面影响,具体原因体现在专业的设置、学生的管理和校园建设没有达到学校的预期水平。(2)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体系有很强的局限性,高校都是由国家和主管部门直接命令,形成了行政机构的办事规则,使行政管理体制“官僚化”,并不有利于行政体制的创新。(3)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落后。绩效的考核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很多高等职业院校采用的都是较为传统的绩效考核方法,使体制得不到创新。 四、对我国高校实施行政管理的对策 (1)增强服务意识,对高校管理职能进行一个转变。当今形势下,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主要出现的问题有:办事效率低,讯息传达不流畅等弊端,早已不符合现在的实际发展需求。所以,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可以借鉴当今企业的营销管理模式,使用决策和参与的机制。在行政管理时,要分清权责观念,淡化权力意识,做到权责一致。(2)不断强化行政能力执行。行政的执行,是贯穿于整个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过程,是管理目标最为重要的行政活动,它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具有“目标性”。行政执行是对决策的落实,所以行政机关要经常执行,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在决策执行中,要坚决杜绝“决策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发生。 五、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必须创新 目前形式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已经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阶段的转变。高校内外环境的错综复杂,使高校的办学难度不断加强,对高校的行政管理也提出了高要求。怎样塑造名师,怎么招揽更多人才,怎么培养好新一届学生,怎样做到可持续发展等,都需要高校教学管理的工作运筹,也需要行政管理工作的运作。在高校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适应新形式和新情况,还要不断创新,以适应高校发展的各种需求。 行政与管理论文:官僚制 理论与我国行政管理制度比较的研究 摘 要: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是适应工业社会的公共管理制度范式,中国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轨时期面对多种公共管理理论的情况下,必须学习和探索自身公共管理制度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度的差异,寻找自身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在产生背景和内容及其精神方面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都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住理论有着不同的特点,这提示我们在借鉴其理论的同时考虑自身的具体情况,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 关键词:马克思韦伯 官僚制 中国转轨 公共行政管理制度 比较 在西方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20世纪,官僚制模式不仅是发达国家占统治地位的行政模式,也是这一时期私人企业占统治地位的组织模式,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成为组织结构的最佳之选,主宰着西方工业化时期的组织理论研究,也是现在仍然在全世界各国各组织盛行的组织方式,虽然在20世纪 80年代以来掀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对管理制进行了猛烈地批评,进而在组织方面西方世界在组织方面摒弃一些官僚制的科层设置,实行组织扁平化运动,将市场机制引入组织管理,试图解决组织僵化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都是对官僚制的修补,并非摒弃官僚制,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组织理论能够替代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处于从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型的西方国家在试图重新衡量官僚制理论对转型中的西方世界的价值,各个思想界大师也急于找出一种能够适应后工业社会的组织形式,应西方工业化而产生的官僚制理论在时展面前能否得到更好的发展还是作为过时理论而被抛弃或者被取代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对于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的中国来说无疑这种适应工业化社会的官僚制理论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深入探讨的。转型期的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不同,正处于一个工业化不足的阶段,同时面对着信息化知识化,以人为本等观念普及的挑战和新情况,转型中的我国在官僚制先天不足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承接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就官僚制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提出的改造,置换甚至是彻底摒弃的观念,能否在理论上立足,又能否成为中国改革的先导,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国情与面临的特定任务构成我国行政改革的土壤,任何政策,措施与操作都是在这片土壤上结出的果实,我们既不可以一味的批判官僚制又不能不考虑官僚制暴露出的弊端和新的市场经济情况下的产生的市场机制引进到组织管理的新公共管理理论,重要的是在于区别对待,针对中国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地区四个世界的地域辽阔的中国的特殊国情,不可以一概而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任务。 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共管理制度是在中国传统官僚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研究中国现今的公共管理制度和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的差异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可从中发现自身的问题,结合中国转轨时期国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 一、官僚制概述 官僚制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学者于1745年在描述普鲁士的政府形式时提出的。20世纪初,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韦伯现代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理想类型的官僚制,韦伯官僚制的理想性体现在韦伯抛弃了对官僚制进行价值关联的考虑上。他放弃了西方若干世纪以来普遍采用的以叙述制度的价值规范为主的研究方式,转而以合理主义价值立场和类型化比较研究与发生学因果分析相结合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论,韦伯把公职人员预设为行政动物,剥去了他们的所有感情价值和政治情感,以价值无涉的研究理论,用刚性的制度和法律建筑起现代官僚制的理论大厦,并开创了独特的官僚制研究范式价值无涉使韦伯官僚制充满了学术上的浪漫色彩和理想上的崇高预期。因此,在西方官僚制没有招致人们的贬义理解。[1]20世纪初,为了避免人们对韦伯提出的官僚制产生误解,有人将韦伯的官僚制翻译为行政组织体系、科层制或集权制然而,科层制并不能完全揭示官僚制应有的内涵,官僚制比科层制包括的内容广泛得多,比如,与官僚制一样,虽然科层制也是一种严密的、合理的社会组织,提供熟练的专业活动,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和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金字塔式结构的权力配置和等级服从关系等特征,但是,科层制只具有官僚制的部分内涵。正如有学者认为:官僚制可以包容科层制的某些特征,但作为特殊形式的科层制。[2]则无法完成对官僚制的解释,如此看来,使用官僚制能够更好地表达韦伯的本意,但却容易使人们将其与中国传统官僚制产生文字联想,乃至发生理论误读实际上,中国传统官僚制是古典类型的官僚制,而韦伯官僚制是现代类型的官僚制,二者相距甚远,具有本质上的差别。 官僚制在中文语境下往往是一个贬义词,实际上历史地看,人们对中国传统官僚制存在明显的误解。其实,官僚制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恶劣,古代中国之所以高度发达,与中国传统官僚制密不可分,其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完备的专制制度,使其成为人类历史上非常成熟的官僚制,一个官僚组织变得越成熟,它就越不可能死亡,成熟的官僚制之所以不容易死亡,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官僚制都具有庞大的规模,而所有的大型组织都有很高的生存率。[3]它与具有贬义的官僚主义官僚作风是不同的概念,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是在传统公共管理制度也就是官僚制发展而来的,今天的公共管理制度在吸取西方先进管理制度的同时很多也沿袭了传统公共管理制度的做法,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存在很大差异。 二、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中国转轨时期公共管理制度的多维度比较 1、产生的背景不同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以相对专业化的官僚为主体所构成的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一系列制度和原则的总和,它实质上是一种官僚体系,它是近代尤其是产业革命后发明与创造出来的主要用来指导政府和社会组织活动的组织形式,是适应西方产业革命发展的组织形式,也是与西方理性文化传统相应的组织形式,是迄今为止最有效,最流行和最成功的组织形式,符合西方发展市场经济追求着理性和效率的大环境,也是西方文化追求平等,防止极权主义统治,制约权力的有力的制度武器,之所以在西方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西方世界所采用的原因也在于它是适应产业发展的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可以说建立在层级化、专业化、规则化基础上的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的,西方的追求平等,讲究职能划分的文化基础与马克思韦伯的理性精神、法治、科学精神不谋而合,二者相得益彰,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与工业化体系和西方文化体系都是相适应的。 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源于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在历史上,古典类型的官僚制始于封建社会,早在战国时代,诸候争雄促使文化精英们试图探寻一种万世不衰的国家管理方式"秦朝建立了传统官僚制的基本框架,标志着中国传统官僚制正式形成;隋唐开科取仕标志着中国传统官僚制走向成熟;随着清朝的覆灭,制度层面的传统官僚制宣告瓦解。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适应和小农经济相适应的传统的官僚制被传承下来。虽然在今天的中国随着形势的变化有了很多的改变但是大体上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还具有传统官僚制的特点,以人治、集权制、等级制为特点构成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体制,明显发展工业化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2、阐述的内容不同 马克思韦伯所阐述的官僚制在对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包括中国)进行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权力”、“统治”与“正当性”,揭示了现代“自由社会”中唯一的正当统治形式“法治”的特征与内涵,提出了理性官僚制模式。主要有以下六大特征: (1)职能分工专化。必须从事的正常活动以正式规定的形式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具有清楚的职责范围。明确每人的权力与责任,并把这些权力与责任作为正式职责而使之合法化。成员按分工专精于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工作。 (2)职责等级明确化。为能够实行大规模的责任制与协作,职位按等级依次排列,任何官员的行为方向都由处于更高一级的官员决定,下级职务接受上一级职务的管理与监督。 (3)规章制度规则化。在理性官僚制组织中,组织运行,包括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规则限制。任何情况下,成员都要遵循一套抽象的规章制度,包括执行这些规章制度。这样有助于组织各部门协调一致,也有利于公平合理、平等地对待一切人和事。 (4)成员非人格化。成员不得滥用大权,应本着严肃与谨慎的非人格化精神,不参杂个人好恶褒贬,成员办事不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个人服从对象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其特定的职务;组织成员都按严格的法令与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 (5)人才任用绩效化。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得相应的工作和岗位,享受工资报酬。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某个职位,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 (6)行政管理效率化。成员的工作明确、快速、具体,有充分的经验和知识,有档案、文件等信息可供参考;工作性质有持续性、整体性且对个别事件有充分的裁量权;严格遵守上级的指令,尽量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有效达成目标[4]。 中国转轨时期的官僚制虽然在很多方面改变了原来传统官僚制的很多弊端但是仍然保留了很多传统官僚制度的遗风。转轨时期中国公共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一把手占据权力资源。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在政治权威构架基本上是精英主义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官与民之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泾渭分明的,并且按照人的身份差别区分官僚等级,其理论依据是,某些人一旦登上领导宝座就持有很多的可利用的资源,几乎单位一切的人员任用、解聘,资源配置等权力都集中于一把手手中,一把手说了算在今天的中国是被普遍认知的潜规则,无论在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都充分地表现他们的优势,就政治方面而言,他们凭借自己的权力不但垄断被领导者选举之权,在决定事项的过程中集体决议也只是走过场,实质决定权仍然是握在一把手手中,组织的规章制度在一把手面前也只能让步这种社会身份和经济地位的不同也造成了在法律面前的人格不平等,这些特征都与韦伯所设想的职务等级原则等级拉平化,只有专业技术和知识的差异大相径庭。 (2)权责分离。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共管理制度由于没有摆脱人治、集权的传统,在组织运转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权责不相一致的地方,有的有权无责,有的有责无权,有的权大责小,有的责大权小,部门之间往往权责不清,由此导致许多政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少作为,造成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争权夺利、推诿扯皮。上级政府机关对所属部门缺乏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或包 揽过多、过细,以至下属部门越权作为、任意作为;或消极等待、不 作为,搞“矛盾上交”。进而公共部门决策时的盲目和执行时的任意妄为,出现大量的寻租行为,组织效率低下,权力腐败,影响组织的长期发展。这样的特征也与马克思韦伯所描述的权责一致、行政管理效率化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3)行政机构设置混乱。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共管理制度在原来传统官僚制的基础上一直在坚持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是至今为止还是存在着行政机构设置欠合理的地方。首先,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一直以精简机构为重点,但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却常常忽视了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合法性,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这就常常导致机构臃肿、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另外,行政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低。一方面是行政管理业务、程序的专业化分工程度低;另一方面,表现为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低,由于人员的录用不是依据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人员的晋升不是依据知识、技能和岗位需要,专业化水平低还表现在职位与人才的搭配上的不相适应,外行领导内行现象普遍存在。 3、蕴含的精神不同 一个制度的设置可以体现出设置的精神意蕴,马克思韦伯所设置的管理制理论体现出来的是理性精神、法治精神和科学精神。 (1)理性精神,韦伯根据行为的合法性来源,将行为分为四类:目的与价值的合理性行为,情感与传统型行为,实质合理性行为和形式合理性行为。情感与传统型行为由于其合法性来源于主观的情感和不成文的习惯,不具有合理性,只有现代官僚制才具有真正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行为仅仅关注行为的后果是否合乎伦理、道德或功利方面的要求。而形式合理性不仅把行为的手段、程序看成是可度量的,而且把行为的目的、后果也看成是可度量的,是一种客观合理性行为。韦伯官僚制就是要追求这种形式合理性行为。体现了理性精神。 (2)法治精神,统治需要谋求合法性前提,其合法性可以是观念上的说教与认同,或理论上的确立与构架,也可以是技术上的设计与安排。韦伯认为,在人类社会的三种统治类型中,只有传统型统治和合法性统治才采取了官僚制形式。而传统官僚制,虽然有其合法性,但却具有较多的情感性与随意性行为,在制度方面也没有什么科学性,不具有合法性。只有法理型统治方式,是建立在人们对章程的合法性的认同和对合法性章程所确立的合法职位的自愿服从之上,因而既有合法性前提,又具有合理性基础。韦伯所倾心构建的现代官僚制就是这种法理型统治方式,是具有法治精神的表现。 (3)科学精神,韦伯认为官僚制中的公务员职位的取得是建立在契约受命基础上的。公务员将他们的职务视为唯一或重要的职业,并且接受严格的、统一的职务纪律和监督,职务升迁根据年资或政绩,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体现出严谨认真的科学精神。 相反在中国的公共管理制度的设置中明显的不同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它体现的是感性精神、人治精神和技术精神。 (1)感性精神,在我国,行政组织普遍缺乏理性精神。而往往是感情用事,官员们往往忠诚于提拔自己的上司而非制度本身,下级服从于权力而非服从于赋予权力的法律,很多行政人员做事任意专断,感情用事;民主被视为“做民之主”,人情行政,注重人治,无视规则与效率,缺乏追求真理与科学方法的批判精神与探索精神。 (2)人治精神,在我国,法治精神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法律法规制度不全,法律执行尺度不一,行政人员法治观念薄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法不遵”,“执法不严”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明显。人格化倾向明显,是家长制余风犹存,其次是由家长制衍生的一言堂现象。在当今行政组织内广泛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腐败滋生,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什么事情都由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 (3) 技术精神,在我国由于缺乏理性精神和法治精神导致行政机构设置缺乏科学精神,在学习西方先进制度的时候往往忽视其背景而只得其皮毛,照搬来的只是技术层面的具体操作方式而未考虑其中蕴含的科学的设置理念,所以导致出现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尴尬局面,在公务员培训制度和检察制度也只是徒具形式的设置,就是由于只学到别人的皮毛而缺乏真正的科学精神,只是工具主义的技术因素的移植不足以治理中国的组织管理弊病。 结 语 综上所述,韦伯式官僚制理论与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在产生背景、内容和体现的精神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在公共行政领域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行政准则"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所进行的政府官僚体制上的变革主要针对的是西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信条。对于许多行政传统各异且处于体制转型中的发展中的中国来说不一定适合"正如彼得斯所言:欧洲和北美国家的政府官员正寻找方法以转变成为更为企业型的官僚,并减少繁文缛节的羁绊"但许多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却面临着不同的挑战"这种社会发展平台的历史性差异我们必须予以特殊的关切,绝不能忽视我国独特的文化背景和价值理念,而盲目地移植西方国家的理论设计和实践途径"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具体的行政环境,同时要对中国古代以及国外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进行选择,整理,总结,比较,分析,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共行政新理论,从而有力地推动中国公共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行政与管理论文:谈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预备警官 论文关键词:思想教育 行政管理 素质 论文摘要:在科学、民主、严格原则的指导下,为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学员学在警校、练在警校、成才在警校的目标,本文通过两大步骤,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在警校教育体制中的必要性,及二者相结合理论原则在警校具体应用的儿点方法,认为只有把思想教育与行政价理有机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的预备警官。 一、采取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方法的原因及其二者关系 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多元化,加剧了大学生们的“价值迷失”,使他们的心理堤岸更加脆弱。,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表明,在校大学生中有24%程度不同地存在心理障碍。社会转型包括意识形态的转型,甚至是意识形态先行转型在这个时期,传统的和现代的,理性的和非理性的,严肃的和调侃的各种人生信念交织在一起,双重价值标准甚至多重价值标准纠缠在一起,把现代人的精神家园换成了一个貌似繁华,实质上是杂乱无章的“集贸市场。” 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两个里要方面思想教育是按照一定的目的要求,对受教育者的思想、观点,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它是通过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说服、劝导、宣传和咨询的方法及手段,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心悦诚服,最终解决学生的认识、心理不平衡等问题。 行政管理是依靠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等具有强制性的手段来管理、规范人们的行为。对于高校,就是结合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根据现代化人才的需要,用教育规范、校规、校纪来管理和规范学生的行为。说它具有强制性就是不沦被管者是否从思想上真正有了认识,都必须在行为士_按制度要求去做,否则受到批评、扣罚乃至行政处分。 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在高校育人的整个过程中,形成互相作用、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有机体,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不能截然分开,思想教育是行政管理的思想基础,而行政管理又是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强有力手段。每次思想教育工作无不为模范遵守,执行行政管理的思想教育方面奠定基础;每一次行政管理的具体措施的实行,又无不包含着思想教育性的存在。没有思想教育的管理是盲目的管理;没有行政管理的思想教育是软弱无力的思想教育 行政管理既反映学校的意志和要求,也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凡行政管理都带有强制性,要求必须遵守,决不能违反和破坏,但是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一切要求,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都要认真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方而的现实基础和承受力.要求过高脱离实际.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学校行政管理过程必然是对学生思想教育过程。高校学生是社会上一个特殊的青年群体,除具一般青年特点外,更富有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不轻信,不盲从,对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绝不轻易去做。因此,在大学生管理上不能搞“不理解也照办”,也不能满足于一般的宣讲某些要求的意义,而要“晓之以理”,切实讲洁某种要求与整体人才培养、’学生个人发展的重大关系,使绝大多数学生心悦诚服地去做,才能奏效,也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当然,对于那些不听劝告,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的学生,要给予行政处分,处分也是一种教育,使其蟠然悔悟,达到教育人的目的: 比如,辽宁警专《学员表现斌化规定》中规定,禁止学员吸烟饮酒,每当新生人学时都要反复讲清这一规定,既讲清兄弟院校因酗酒多次出现过恶性事件,又讲喝酒对于经济没有独立的学生来讲也是不尊重父母劳动的一种行为。多数同学都能按校规去做.对于那些置学校规定于不顾的同学,坚决按学校规定给予严重瞥告以土处分,这样基本上杜绝类似事件,这对学校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在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必须与严格的行政管理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最终目的。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思想教育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体现得更为明显比如,平时注意为心学主生活,严爱结合从吃、住、行、学等多方而给子较多一的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使学生心情舒畅地生活、学习。 学生在校独立生活难免有些头一疼脑热.身体不适之时,及时给子热情关心、看望;同学间发生子盾,给子及时的耐心的开导,消除隔阂。这些实际间题的解决,与之有关的思想问题就随之解决了,因此说,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包含着思想教育内容在日常政管理工作中,不f达要做到对学生严格管理,而且要具育较强的寓思想教育于行政管理之中的意识-.一个一下关心学生实际困难、不愿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节习问题的人,就不可能做好学生的思想教存1_作;一个只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而不币故思想教育工作的人.他的廿理〔作也难以取得应有效果;〔几有在管理中渗透思想教育工作、在思想枚育中加强价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是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最{土途径仅仅重思想教育轻行政管理或重行政管理而轻思想教育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非科学的 二、提高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具体方法的几点分析 1.开展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找竹理的方法 大学生日我意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独立意回的发唤.浊迁处理学习、_工作、生活等各种问题,自尊廿亡明显突出,自我评价日趋成熟代们要了解和掌握大学生这些自我怠识的特点,在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中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心灵深处的闪光点,努力搞好学生干部的核心·津设,发挥集体的群体效应强化自我教方作用;带助大学生树立身边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迈作用;依据少、’孕生的实际需要与追求,注意爱护和提高池们的自睁心.才能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思想教育过程中要克服简单、’仁硬、漠式化的做法,本着“灵活、疏导‘渗透陶治”的原则,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不断达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这是自我教育的重要条件,需要我们启发他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多指导自己的学习与实践。 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既能锻炼学生,又使份理干部从繁琐的事务之中解脱出来,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优化组合的学生干部系统,具有良好的干部结构,使他们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学生干部工作范围不同组成一个庞大网络,他们都能发挥作用,可以把许多繁琐复杂的学生干部工作化整为零,自行消化,如学生考勤、检查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中生病住院、意外事故及学生中的矛盾。这些问题发生时常常教师不在现场,学生干部生活在学生之中,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通过学生会、团总支、团委干部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第土课堂活动,如:演讲比赛、歌手比赛、各种联谊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劝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情操,也锻炼了各种能力,增强了学生群众意识,加弧了集体的凝聚力、向心力。 2.制定和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制定具有时代气息、高标准和适应大学生心理规律和行为规律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大学生健康全面地发展)对于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使睡个学生都认真学习每项规范,知道不应做哪些事;另一方面要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使这些规章制度保持它应有的权成性和严诩性但利用制度来约束.使管理制度化,决不是以惩处学生为目的,而应讲清这些规章规范成为制度不是以惩处学生为目的,是用夹作为学生准绳的,把一仁良倾向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应抓住儿个关键环竹.比如.在新生进校前,就把(学员量化管理制度、哪汇到家;进校之前就让新生了解学生守则;在学教育时.再反复学习讨论,使这些规章制度在学生心中打一下深刻烙印。 3.利用疏异和激励的方法进行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 内向性和外向性的对立统一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活动一个显著特点,大学生的内浏性增加了我们认识和了解人的难度,但这种内向性一在某些人身的表现是暂时的、栩对的,有时他们的表现又具有很大外向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时,要改变那种你侃我听,你说我做的灌输方法,努力创造一个互相平等与理解、和谐与宽松的环境,真心实意地做他们生活和学习的知心朋友、顾问和向导,使学生觉得你和蔼可亲,无形中获得了同学的信任,使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激励的原理就是根据人的需要,给予必要的满足,从而激发出积极性、创造性,使人的行为遵守一定的规范,马克思曾说,人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相关。奖励是激励的重点,它既是对学生正确思想和行为的一种评价和肯定,也是巩固和发展这种正确行为的手段学生对一年一度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定都表现了极大热情尸、此外,在校内各种活动中也经常进行评比,对优胜者给予奖励。当然把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搭配得当,可以和辅相成,互相补充。实践证明:合理而恰到好处地运用奖励可以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校风。 可见,似;理与教育是学生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fl1促进。鉴于以上观点,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其次要坚持科学、民主、严格原则,再次要全面提高学员综合素质。教育是前提,管理是基础,因而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开创学员管理的新局面,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的预备警官。 行政与管理论文:可持续发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一项共同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我国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为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恶劣,资源短缺状况逐渐严重,所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为强烈。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 行政管理体制,是任何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是鼓励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措施,是公民积极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在我国,行政干预、行政滞后、职能错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及内涵。 以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为基础,以激励经济发展为条件,以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观是一种新的发展观、道德观和文明观。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和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 1.突出发展的主题。 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共同发展,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 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 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二、可持续发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内容的协调发展构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体系,管理、法制、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就构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得以实现的必要保证,即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个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通过技术的、观念的、体制的因素表现出来的能力。具体地说,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包括决策、管理、法制、政策、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公众参与等内容。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构成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鼓励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措施,是公民积极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保证。 历史与现实表明,环境与发展不协调的许多问题是由于决策和管理的不当造成的,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一个非常有效的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要求培养高素质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法制、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结构,形成综合决策与协调管理的机制。在我国,决策和协调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方面。行政干预、行政滞后、职能错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束缚生产力发展,有悖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其突出表现在行政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上。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第一,职能错位问题突出。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还没有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行政干预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方面,往往受到政府行政的干预;而市场失灵的方面,往往是政府管理的盲区。第二,部门职能交叉分散,导致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现象大量存在。第三,行政审批过多过滥,多头管理、多层管理现象十分普遍。第四,机构改革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财政供养系数过大。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机制尚未形成。我国除东部少数省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改革明显滞后。一方面难以真正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另一方面也无法形成一个从整体上运营国有资本、推进其重组优化和战略性进退的法人主体。二是国有企业的市场经营机制尚未到位。国有资本出资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中没有真正到位,经营者既缺乏利益驱动,又缺乏责任约束,很难形成适应高度竞争的企业经营机制。三是支撑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动重组的市场平台尚未建立,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产权置换和战略性进退的滞缓。 (二)地方与中央分权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存在,为生态经济基本矛盾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必要条件,也是造成我国自然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因为由于生态经济基本矛盾的作用,各地区为了获得其中的利益,必须会加强对公共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从而加剧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地方经济造成市场经济的分割,阻碍资源的合理流动,并滋生腐败等。此外,地方经济的存在及其发展必然导致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下降,使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扼制,也使区域之间、阶层之间、城乡之间的分配关系得不到有效调节,重复建设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许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政府职能紊乱,政府行为不规范。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政府机构的改革,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除了减少了政府的人员编制外,政府的职能作用却变化不大。如以行业管理为标准设置的政府机构,仍然是充当行业利益的保护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维护者。如电信管理局、航空管理局等政府部委对各自所属企业利益的维护,使政府成为市场垄断最主要的维护者和制造者,他们极力反对竞争,反对其他行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进入所管辖的领域,从而成为阻碍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的最主要因素,阻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能范围必须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来合理界定。二是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三是继续抓好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同时,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要转到制度建设、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以及维护竞争秩序、统筹协调上。 四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把管理放在服务之中,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更好地为企业、基层和社会公众服务。 (二)完善决策协调、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一是从政府权力的组织结构上,真正建立起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目标。二是要有效约束部门利益,解决包括事业单位在内的公共部门利益泛化的问题。三是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建立权力制约机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三)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必须遵从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二是转变政府的行为观念,政府只能从事法律法规所允许做或者要求做的事务。三是全面建立政府问责制度,切实做到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四)加快推进“省直管县”改革,优化省县关系。实行“省直管县”改革应在试点、扩权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试点———县域扩权———行政区划调整———市、县(市)分治”分阶段稳步推进的改革之路。理顺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关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使之法制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方均衡发展;完善地方税建设,规范和稳定地方收入;加强对基层政府的监督,建立民主理财机制等。第一步,加快进行全方位整体推进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第二步,放权、扩权与行政区划调整。与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同步进行的是省直部门的放权与县域扩权,以及县域和省辖市市区规模的部分调整。 第三步,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实现市、县(市)分治。 (五)大力推进乡镇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扩乡、精县”。 扩大乡镇规模,在对现有乡镇政权架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有效归并、重组,对县级机构按照大部制进行重组;二是推进“乡政”机构改革。乡镇政权职能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来合理界定,把主要的精力转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三是定编制。对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办法,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要打破部门界限,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合理确定机构和领导职数。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务必要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对各类事业站所职能进行全面整合;四是确定事权与财权。坚持财政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科学划分县乡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科学合理地确定县乡财政职能,规范县乡财力权力,在一些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尝试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财政收支形式和预算编制办法,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县乡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妥善解决乡村债务问题。 (六)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的调整和创新入手,进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管养分开改革,并建立强有力的事业单位监管机构,逐步使原来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由行业管理转为社会管理,切断部门和行业的利益联系。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而言,应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治理规则,构建与外部的新型关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引入市场机制、方法,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绩效合约管理。做大做强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公共服务。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事业单位的行政监管和法人治理。确立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的主体地位,纠正政府和事业单位承担公共责任方面的“市场化取向”和“内部人控制”带来的公共服务的扭曲,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外部行政监管和内部的治理。 五、结论。 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加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主题,经济、自然、社会、生态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行政与管理论文:浅谈网络技术与行政管理变化趋势的前瞻 论文关键词:网络技术 行政管理 趋势变化 论文摘要: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各行业或领域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 ,政府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本文探讨了网络技术环境条件下对行政管理在时空范围、管理理念、管理领域、组织层级权威、管理载体等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问世和应用,使网络最初只是通讯与学术交流技术手段和工具成为现实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计算机网络自1993年美国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和1996年提出的“下一代因特网研究计划”后,在世界范围超高速、多功能发展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计算机网络并实现三网合一。据统计,当前,世界上运行的微机总数已达到3亿台,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3亿,以数字、网络化为基础,多媒体为特征,数字式的电子信息产品将成为新一代产品中的主角。1996年世界计算机年销售额第一次超过了工业社会中最有代表性的产品汽车的销售总额,据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到2005年上网用户将超过10亿。借助电脑、电话线、调制解调器,人们就可以跨越时限进行无边界的、全球的运作,网络成为连接不同国家、地区、民族、肤色的纽带和桥梁,世界各部分被网络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网络社会。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实施的有效管理活动,进入网络社会后,与传统的社会相同仍然需要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来推动社会事务的有效运行。但是网络社会的行政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它所呈现的全球性、平等性、精确性、共享性、知识性、自主性、虚拟性等特点将对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产生巨大影响。表现为: 第一、行政管理客体时空范围全新化——网络空间域和网络时间态的凸现。自从麦克卢汉(mcluhan., m.)提出“地球村”(clobal village)的概念后,全球化的趋势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是新产生的组织为其成员和其他利益集团重写的时间和空间的定义。工作自此可以由各个地点合并完成,包括在家中,网络成为跨时空的有效载体。社会成员集群为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与组织目标的达成借助高科技实现统一。网络漠视地理、距离和时间,它借助电脑等便可让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促使全球化十分现实的摆在人们的面前。作为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面对网络技术带来的全球化,管理的对象无论在网络空间域或时间态上都将更加复杂化。因为与传统的行政管理划定行政区域时空比较,网络空间管理存在结构和管理运作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强制性网络规范的制定与执行,网络资源共享性中的协同、合理配置与应用调适,网络流程管理运作程序和流动系统的重组,网络操作中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的置换,网络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并存与协调,网络文化的科学构建,网络行政管理的高效和优化,网络行政管理中的基本矛盾和与之相宜的基本方法确立。表明:行政管理对象的变革与复杂化。 第二、行政管理理念的重塑——行政管理思想、宗旨、意识的整合与超越。网络本身就是新的管理思想论文和管理模式的载体。在人——机——技术系统中,行政主体的管理理念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管理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从而产生什么样的管理后果。网络技术所提供的信息知识和技术手段。从不同层面撞击和涤荡着行政管理不同层级的管理主体长期养成的管理理念。网络对行政管理能力局限的突破,管理主体应改变对自身和管理系统的认识;网络对管理时效和管理投入的影响,管理主体应改变对管理的时空观;网络对先进管理思想、模式和经验的传播,管理主体应改变管理学习的观念和行为。网络技术促使人们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性走向多样和全面性,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直线性走向立体性,从孤立性走向协调性,从经验性走向理性,促使管理主体形成开放、超前、创新、科学的管理理念,确立知识化管理和管理人性化、柔性化观念,竞争与协同合作的观念,对人的管理与对物的管理相结合的观念,区域利益与整体利益统一的观念。要求主体必须注重网络理念的培植,创造有利于行政运行以及管理对象和国家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知识共享和增值的氛围。在此基础上行政主体形成网络技术管理时代所必须的网络价值观:网络法制行政观、网络行政道德观、网络政府职能观、网络行政环境观、网络行政效率观、网络行政行为观、网络行政技术观、网络行政组织观、网络行政信息观、网络行政调控观以及网络劳动观、网络生活观等等,以适应行政实践的变化和指导行政实践的变化 第三,知识管理是行政管理领域的新拓宽——软化管理翩然而至。20世纪后半叶以来,科学技术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向前发展,特别是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使全球各国从经济增长方式到行政管理及不同层面的管理发生着根本的转换。传统的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人、财、物等有形管理,而忽视无形的知识管理。政府的知识管理是以知识为对象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各种知识的连续管理过程,以满足政府未来和现在的需要,以确认和利用政府已有和新获取的知识资产,从而为政府管理拓展新的机遇。传统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有形的人、财、物等行政要素硬管理,而忽视无形知识性软的管理。新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增进知识的积累这就存在着如下可能:知识可以通过溢散,从而在几乎不用额外投资的情况下重复利用,以减轻资金短缺对经济增长给国家所带来的压力。表明,知识成为行政运行中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要素,伴随着知识性的技术、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等相关科技的成长、繁衍,知识性工作成为行政效益、效率的基本来源,知识进入所追寻的行政目标的每一个环节。政府在实施知识管理过程中需要运用政府系统知识和智慧的整合来提出政府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之下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知识管理着力于组织调整和管理方法的探索,通过消除交流障碍来营造知识共享的环境,同时,建立广泛的外部网络系统,将信息技术转变成真正有竞争力的工具它要求,构建政府获取、开发、应用知识的管理系统和知识战略;组织协调好政府内外部人才和资源,实施政府的知识战略;有效利用知识,改善政府管理运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知识的角度来检测行政管理的状况,不断提高政府的知识管理的行政能力。 第四,网络技术促使行政组织管理平等性一一等级森严权威的“金字塔”结构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使其由阶层(等级)型变为水平(自由)型,与信息传递方式紧密相连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就从尖顶的“金字塔”型变为扁平的“矩阵型”,原有中层行政层次组织的传输的纵向职能受到很大挑战,分工细化的行政管理组织将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而职能相近的行政组织的整合成为必然。同时也表明,网络推倒了传统管理砌就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级森严的“金字塔”,拆除了横隔在他们中间的妨碍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藩篱,还他们平等地位。通过网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可以瞬间直接沟通管理幅度原则为信息幅度原则所取代,因此,行政组织将发生三个巨大变化:一是扁平化。行政组织内部为提高沟通效率,信息沟通方式,就要进行改革,减少组织层次。利用网络,行政主体可以在不减少甚至强化控制的情况下,将组织建制设置得更合理、有序,可以让网络取代中层监督和控制部门的大量职能,通过网络交互服务功能,可简化行政办公活动,包括网络交互收取回执、获取在线资料、行政会见等。使行政组织的管理层和机构明显减少,使上下直接沟通,最高决策者通过网络能够迅速对各种决策后果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决策采取纠正行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服务,目标变了,机构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如仍沿袭和维持层层上报、层层下达的机制,则许多机会将不复存在,将给有效竞争带来很大影响。二是分权化。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地方或部门都有了许多自主决策权。但在网络技术影响下,网络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渠道,使行政组织内部、各环节的信息传递可以直接进行,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将通过网络联结为一个整体。同时,在网络上,公务人员以知识工作者的身份出现,具有较大自主权,能够实施自主管理。网络促使行政组织扁平化,使每个人都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结点,使直接平等沟通成为可能。当发现问题时,自己可以当机立断的处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高层管理者请示和咨询。自主性管理体现了公务员的尊严,有利于公务员自我管理意识的增强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因此,整个行政运行中的权力集中度还将进一步减弱,分权性还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控制主要是通过基层或部门承担必要的责任和制度化、规范化、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实现。三是虚拟化。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将通过计算机网络,纳入到联盟体系中,形成网络组织。虚拟行政机构,它是借助网络实现内部沟通并开放窗口为服务对象服务的。行政组织的核心是提供服务,以往必须在某一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某人对某人的情况下服务才能实现,虚拟化取消了这种外围的繁琐,抽空时间、地点、对象,直接回归核心—服务。也就是行政运行可以实行虚拟运作,将现实的资源迅速整合为一种没有围墙,超越时空的临时性行政网络组织,实行相关行政资料的共享,优势互补,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行政对象变化的需求。虚拟行政运作产生虚拟行政管理,网络虚拟行政管理要求行政主体利用信息、知识去管理和协调各种协作关系,确保以最优的方式进行合作。行政组织内部也可实施虚拟管理,即借助外部力量,将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有效、规范控制的前提条件下交给外部专业组织去处理。目前发达国家出现了虚拟办公室、虚拟工作小组、虚拟投票箱、虚拟议会等。 上述情况下,政府组织在精减人员和机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对象为导向,以高效优化为原则,利用网络,建立以行政运行主要环节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实行组织内的柔性化管理,繁捷化的决策,对行政组织内部机构职责、权限重新调整和设定,设置科学合理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建立人本管理机制,如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创新机制、监督监控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多种合理机制。 第五,精确性改变着行政管理载体工具——数字化管理的跃然出现。以往的交流,信息不是类比的就是实体的(尼葛洛庞帝谓之曰“原子的”)。而信息时代,信息以数字形式(即bit,位元)存在,一切信息都可以转化为数字0与1,这样就实现了a (atom)到bit的转变。统一性、可压缩、光速传递、传输品质优良是数字化的突出特征。因此,行政组织内部在沟通上将由类比式(备忘录、报告书、打电话、图形图表、照片、模型、会议记录等等)转变为数字式。政府方案的实施和运作都将记入到浩渺的数字海洋之中。 在行政管理手段上,它将过去的人工模拟系统,发展成为数字神经系统,将复杂的事物都变成数据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有效的处理,加快了行政信息的传递、加工、处理和反馈的速度,使信息资源可得到(上接第47页)可靠的保存和有效的利用,及时为行政决策等各行政管理环节提供相应数据。如利用决策支持软件,可以采集和保存数十年的历史数据,并在巨大规模数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多种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决策参考方案。再如: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发展把报关、审单、征税、核销、查验、放行等进出口贸易通过海关的各个环节整合在一起,从管理模式上加以革新。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数字化工作的开发研究工作,科技部“九五”期间重点投资了“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分布式数据库共享系统”的专题研究,一大批科技文献数据库及信息服务系统(如chinainfo)已经投入使用。在行政管理领域数字化、信息化的进程正在加快,逐步建成网络传递与沟通的平台与网络数据库。同时,数据仓库的开发研究,人工智能、数据挖掘技术的完善,为行政管理的精减和效能提供了技术力量的支持。今天行政管理通过进入网站浏览资料获取信息,明天通过web来搜索数据仓库。网络技术将行政管理导入数字化的趋势昭示着行政管理精确化程度的加强,也将对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与素质提出更加规范和更高的要求。 行政与管理论文:西藏高校行政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高校行政管理是一个特殊的专业管理领域。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高校行政管理的改革是关系重大而又涉及很广的问题,需要高校领导、管理学者和行政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共同探讨,才能树立正确的行政管理效率观,本文只是初步的尝试。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西藏 一、目前西藏高校行政管理的现状 多年来,在我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和人才水平得到稳步提高。这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2006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成立,标志着我区高等教育形成了综合大学、专业院校和高职高专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文理交融、整体提升的办学格局。全区高等教育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办学体系。各高等学校立足我区实际,寻求特色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人才培养质量,以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为依托,加强高校创新平台、创新队伍建设,强化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随着我区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才培养规格不断提升,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区高校行政管理方面表现以下共性的问题。 1.1对管理认识上存在误区。 首先高校突出教学工作,强调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多一些;其次只要求教学质量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对于管理人员的素质怎么样,任务完成的水平高低等重视不够;再次在管理上只要求按章办事,传统模式管理较多,开拓、创新方面不够,对高层次管理人才需求迫切性低等。由此导致,人们偏激或错误地把管理人员当作高校中的附属者等观念。长此以往,使得领导和决策部门在政策导向、职务评聘、津贴分配、进修深造、激励机制等方面都向教学倾斜,从而造成行政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整体素质较差、管理水平、效率较低。 1.2中层管理人员处于非职业化管理状态。 目前处于高校高中管理层的部门领导,尤其是教学单位的领导,肩负着承上启下的任务。他们除了党政工作之外,还要承担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带头完成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这些因工作需要走上了党政岗位的领导在学术上有很深的造诣,但在实际管理中,由于管理知识、管理技巧和管理手段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加之时间和精力的限制,给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高校这种将专业的学术性和管理的科学性混在一起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高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使行政管理工作难以科学有效运行。 1.3重使用,轻培训。 从事高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多数人没有接受过管理学、教育学方面的专门培训,由于忙碌于日常繁重的事务性或管理性工作,缺乏必要的继续教育时间与机会。致使他们只是凭着良好的愿望和有限的经验进行管理,甚至采取“传、帮、带” 的办法,缺乏运用现代方法去思考和管理的能力,其管理水平不能适应高校建设发展的要求。 1.4待遇、学历、职称偏低,队伍不稳定。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长期以来,高校一直存在着轻视管理工作的偏见。具体表现在:第一,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待遇偏低,特别是近几年,随着高校分配制度的改革向教学大量倾斜,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待遇更是远远低于教师的平均水平;第二,年轻的、学历和职称高的人员中,即便有些从事行政管理,则都是教学、管理双肩挑,甚至是教学、科研、管理三肩挑,很难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第三,专职的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或学历偏低,管理水平也较低。又没有或很少有类似教师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机会,致使高校的许多行政管理理念仍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水平,现代化的管理观念和手段很难运用在管理上。第四,我区高校管理系列没有职称评定或评了却不和工资、奖金挂钩;第五,按照我区现行职称评审政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后就自然晋升为讲师,工资待遇相当于处级,高于正科;而升为副教授只要发表两篇核心文章。而科员到正科要跨两个级别,尤其到正科后,再到副处几乎不可能。行政职务不能自然晋升,也无具体必要规定条件就可实现。 二、目前西藏高校行政管理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 从管理体制层面上看 1、对院、系两级或校、院、系三级的责、权、利的划分比较粗,尚有不明确、不规范、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在如何使责、权、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院、系两级或校、院、系三级的积极性方面缺乏深入的思考和有效的办法。 2、校直党政管理部门尤其是有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完善,一方面存在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存在职能不全、工作漏项的问题。校直管理部门之间、校直管理部门与校区管委会之间不仅存在职能越位、错位和不到位,权责交错,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高等问题,而且由于缺乏内在的激励与约束,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人浮于事,服务意识淡漠。 3、由于权力相对集中于学校及校直管理部门,降低管理重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目标没有得到很好实现。 4、目前我区6所高校中,西藏大学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不仅在一个地区设有2-3个校区,而且跨地区还设有校区,仍需探讨科学的管理模式。 (二)从运行机制层面上看 1、决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决策的超前性、整体性、系统性不够。有的决策缺乏整体性,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有的决策甚至滞后于现实需要。因此,决策时一定要考虑整体性和系统性,要针对可能涉及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方案及措施,防止一个环节的“梗阻”导致整个决策的难以运行。 (2)决策方式不够科学、民主,致使有的决策效率不高且效果不够理想。科学民主决策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研,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不健全,决策后的监督反馈,责任追究和纠错改正机制。以至于方案成熟度不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又影响工作进程乃至影响工作大局。 (3)决策的执行环节,缺乏严格组织、指导和监督决策落实的措施与手段,存在着走过场和图形式、只求履行和不求效果。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存在;执行中随意性大、自觉性不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严重削弱;执行中过于机械刻板和过于灵活随意的情况同时存在;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缺乏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虽然作到了各司其职,但遇到需多部门联合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往往扯皮、推诿。 三、提高西藏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具体对策 1、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处于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形成政府办社会的模式。在教育方面,尤其是我区的高校全部是由国家主办的,各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因此,在管理上政府按照现有的行政体制的模式进行直接管理,高校俨然是一个小政府在运转着。随着我国各项事业深化改革,目前的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显得与现代环境越来越不相适应,已不符合当前现实发展的要求。我区现行的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管理机构过多,管理层过多的弊端。行政机关重叠,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信息传递不畅,导致资源浪费。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容易造成会议多、检查多、评审多等重复劳动现象,广大师生疲于应付,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受到干扰。这就颠倒了大学职能的主次关系,好像教学科研是为管理服务的。因此,笔者认为,我区高校行政管理可参照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实行授权或自主权。按照权责相应的原则,让每一位管理者在自己的岗位上都有一定的决定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大力强化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是贯穿于全部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决策和管理目标最重要的行政活动”。由此可见,行政执行既是行政管理目标实现的手段,也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执行,再正确的决策都将成为一纸空文而变得毫无意义。因此,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应在充分考虑高校高知识群体对行政管理的诉求、高校的民主与学术氛围、教育松散团体与劳动形式和劳动对象的特殊性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和理解行政执行,提高管理决策的执行力度。 3、适当分散权力,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化管理 在今天的众多高校中,校-院-系三级或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日渐盛行。而学院制的建立根本上是要将高校权力中心逐渐下移,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式管理,扩大学院和系的自主权,从而适当提高基层行政机构的适应能力,激发基层自主寻找自我发展的动力。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应按照学院建立,适当分散权力,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化管理。在权力分配时,要注意将权力在更多的利益群体间进行分配,适当建立一些代表各种利益群体的机构让其参与学校的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各种利益群体因相互间的分歧而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的科学决策机制往往来源于集体智慧和客观实际,而集体智慧又催生民主与科学精神。对高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都须采取会前深入调研、会中广泛求证、会后追踪执行--指导监督直至落实。 4、推行行政执行监督问责制 (1) 建立执行监督制度以学校教代会和校办(院办)共同组成学校(学院)重大决策执行督导小组,对执行部门进行评估、监督,以督促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2)适当放权校(院)、院(系)主要行政领导应充分尊重职能部门的职务权力并还权于机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忌越俎代疱。(3)推行执行责任问责制推行执行责任问责制,可有效推动决策的贯彻落实,提高管理效率。可试行由校监察处(纪检室)、校办(院办)、学校教代会组成重大决策执行失职或执行严重失误问责小组,对相应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员追究失职责任。因此,加强行政执行监督问责制对行政管理的水平与效率,学校政令的畅通、校园秩序的稳定、人心的凝聚和工作热情的发挥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另外对于行政管理决策的正确性、决策的执行彻底性、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忠于职守都有鞭策作用。 5、从思想上重视管理工作,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 切实解决好管理队伍的待遇福利问题。“一所高校有许多知识渊博、造诣精深的学者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若没有高效优质的管理队伍加以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是难以造就出高水平的人才和成果的”。目前,高校教育产业化这一观点已被公认,要让高校的发展健康有序,就必须把管理和教学、科研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高校行政管理不但在理论研究上比较落后,而且在管理队伍建设方面也比较滞后,管理者整体素质不高,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总体水平偏低。这就需要有一支精干的具有专业化知识的队伍来加以保证。一方面通过本校的管理队伍的改造,压缩行政编制,减少冗员,要因职用人,而不是因人而设职。同时,不断加大管理队伍的培养力度,把那些德才兼备、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强的年轻人大胆地提拔到重要的岗位上并予以重用。还应充分引入岗位竞争机制和管理合约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一定的奖惩。又要不断跟踪国内外管理科学研究新动态,掌握科学管理的技能和方法,更新管理观念,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另外增加投入,关心行政管理人员的生活和待遇,是稳定行政管理队伍的关键。就必须让管理干部享受同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一样的待遇。在评定职称时,除了与教学、科研一样分配名额外,也应该破格选拔中青年管理人员直接进入高级职称行列,这不仅有利于稳定管理干部队伍,也有利于吸收优秀人才投身到管理行列,保证高教管理后继有人。同时,还要为管理者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6、加强与支援高校(单位)沟通协调,争取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到受援高校挂职,强化受援高校各级管理力量。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见》(教民[2006]8号)精神,全面落实好与各对口支援高校(单位)签订的支援协议,继续加强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力度,同时,争取支援高校(单位)的优秀管理人员到受援高校挂职,进入各级管理层,注入新的管理理念和发展观念,真正起到智力支援的作用。 四、结束语 需要指出的是,转换管理模式并不是高校行政管理现代化工作的终极目的,行政管理现代化最终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存在目的”,更好地担负起为师生服务的使命,达到发展学术、培养人才的目标。高校行政管理应为教育目标服务,未来的高校应是开放式的并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高校的行政管理也应向透明度高的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行政与管理论文:浅论行政管理与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摘要: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是 现代 文明社会 发展 和民主 政治 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行政管理,提倡行政“文明”、行政“ 科学 ”、行政“人性”,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 经济 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个政府凝聚民心。树立权威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也空前提高。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攻坚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加强行政管理,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分析 —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在行为信用、政策信用、绩效信用三大层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 没有摆正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 —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法制及民主观念淡薄,仍受权力本位、官大于民的传统观念的支配,认为政府的权力是可以不受约束和任意行使的。极少数^甚至认为,政府是为着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因而可以享有不守信用的特权,以至于滥用公共权力i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严等问题致使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威性。特别是个别政府l机关及公务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公共权力进行钱、色交易。极大的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在普通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令出多头以及腐败的存在,是造成政府行为信用上降的直接原因。 2 没有正确把握公共政策的各项原则 一些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制定出违背民众利益和意愿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取向与民众相背离,盲目制定出某些脱离实际的公共政策,并造成严重失误之后,拒不兑现其承诺的责任。如一些地方政府基于所谓的“逼民致富”,盲目出台政策,强制农民种植某种经济植物,对违反行政命令的农民进行粗暴的处罚,同时又不切实际、不计后果地大开空头支票,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农民的损失,不得已就以“打白条”的方式,推御责任。由于领导班子的变换,—些地方政府规制无度,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缺乏必要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形成“—个班子—套思路,一届政府—个政策”的局面。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甚至基于地方及自身利益,—些地方政府随意制定同上级政府的政策相抵触的土政策,导致公众因国家公共政策体系的相互矛盾而逐步失去对公共政策的信任。 3 没有准确把握“ 发展 第一要务”和 科学 发展的关系 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科学、持续、协调发展,—些地方政府致力于所谓的“政绩”和“发展地方 经济 ”。追求的价值取向背离公众利益,以及这种绩效本身的真实性受到公众怀疑所导致的政府公信力下降。如—些地方以简单的经济增长数字作为官员业绩考核的主要参数,导致—些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绩效,行为取向惟经济指标是从,为了在经济绩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一些官员在行政过程中重索取轻服务,甚至置百姓生活实际于不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使公众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不断加剧。更有甚者,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为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大搞所谓的形象工程,熟衷于做表面文章,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地方政府的信用形象。 三、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1 行政“文明”——加强行政法制化建设 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 法律 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2 行政“科学”——加强行政规范化建设。 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3 行政“人性”——加强行政文化建设 政府的公信力,应主要通过其代表—公务员自身的行政品性来表现。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才能很好地代表政府,获得公信力。行政管理需要先进的文化领航,要明确行政队伍的文化素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政绩观来规范行动,创建文明有序的行政环境,营造诚信和谐的人文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政府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通过文明、 科学 、人性的行政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透明公开、讲究实效的政府形象,才能获得公信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 政治 的文明、社会的文明。 行政与管理论文:关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困境和现状与对策思路的研究 一、行政管理的理论概述介绍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二、决策模型在我国改革中的运用分析 1.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变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当时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是政府机构膨胀,人员繁多。 2.1988年政府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然而由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这种机构改革仍然是为了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这就决定了当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政府机构必须进一步改革。 3.1993年政府机构改革 中国政府宣布正式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这次机构改革即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着重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并明确提出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 4.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 虽然1993年的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当时一切刚开始,不可能很快到位,成果有限。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1998年这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为29个,政府机构和人员得到大幅度的精简,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5.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机构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这次改革主要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另外以改革重点为突破口,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也是这次改革重要内容。 6.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我国基本建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但改革还缺乏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的基础,改革对象大多集中于经济管理部门,对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关注不够。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1.转变政府职能是核心内容 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加入wto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为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走向国际、参与世界提供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商机,中国经济体制与管理包括政府管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世界市场经济一般水平的差距凸现、矛盾突出,在入世的条件下,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交流与结合,无论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中国现时的企业和政府均客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不适应性,加快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加快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职能限定、行为规范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2.强化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现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一是在设计政府构架、调整政府职能时,要体现权力监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科学设置监督机构。做到没有不受监督的机构和没有游离于监督之外的权力。二是权力的运作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要切实避免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内部人”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三是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必须分离。政府行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利益,否则就会出现滥用公权、与社会争利的状况,权力和利益的结合更会催生腐败,造成分配不公、激励机制缺失。 3.行政管理适度仿企业化 确立适度仿企业化的理念,关键是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也要确立效率观、成本观,提高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水平和质量,对政府实施的公共项目要建立成本收益机制,树立经营运作的观念;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要树立“顾客至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创造政府的服务品牌。二是政府要讲信誉、确立诚信观,要求社会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做出的决策要慎重,切实防止政策多变、朝令夕改;执行要严肃,要令行禁止,政府不能随意某种理由不履行自己做出的承诺。 四、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 1.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战略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改革进程应稳中求进。必须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部署,深刻分析行政管理体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任务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客观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行政管理改革战略。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部门改革 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做到: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是合理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减少行政层级。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力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3.加快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关键是政企分开,规范政府权利。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政府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政府要将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真正做到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4.加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应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在依法的轨道内运行,解决好政府应当如何执法守法的问题。要保证法律真正得到普遍遵守和严格执行,政府必须首先受制于法,行政权必须受到全方位、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和制约。因此,我们一定要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充分认识到它对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和高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5.借鉴国际行政管理体制的经验 世界上很多国家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普遍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运动。我们应积极吸取一些先进国家的有益经验,为我所用。我们要在立足中国国情基础上,在我国成功经验和创造精神的前提下,有分析、有鉴别的学习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有益于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照抄照搬的倾向。 结论:我们要在立足中国国情,立足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立足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和首创精神的前提下,有分析、有选择地学习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有益于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证明,只要我们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就可以继续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走向深入,也就可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与管理论文:对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探究 摘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产业形态知识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市场全球化、经济信息化、产业构成服务化、知识资本化、发展可持续化、设施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教育终身化。处于世纪之交的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知识管理的内涵和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接着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和行政绩效管理,最后做了总结。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字:知识经济; 行政管理; 知识管理; 以人为本的管理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 ”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 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 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 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 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 知识的研究、创新, 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 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 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 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 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行政与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秘书参与民主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发展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 十八大报告从“制度自信”出发,以“制度”为切入点,系统提出了中国民主管理的基本策略。民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行政秘书的普遍追求。民主的实现有赖于适合的制度保障,有赖于正确的策略选择。翻阅几千年人类文明史,有一个结论日渐清晰:政治发展道路正确与否,不仅关乎民主进步,更关乎国家兴亡。扩大基层民主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管理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广大行政秘书在高校政治生活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这已经成为当代高校行政秘书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有助于培养行政秘书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在高校行政秘书进行民主管理,有利于民主意识在行政秘书中的渗透,从而唤醒广大行政秘书的民主意识,鼓励行政秘书参与政治生活,从而提高整体政治素质。 二、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由于大部分高校行政秘书工作基础条件、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基层工作的非智力因素还不够理想,因而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在工作中常出现“包办替代”的越位式、“放任自流”的缺位式、“各自为政”的脱节式等关系状态,使得在整个高校行政秘书工作中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很多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面对新形势下行政秘书主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工作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和针对性。有的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把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规定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这样的工作理念和方式不能对党员和行政秘书产生吸引力。 2.行政秘书缺乏民主意识 当前行政秘书的法制和权利保护意识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有相当数量行政秘书的政治素质、民主意识、社会公德与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不适应。加上宣传教育不够,导致行政秘书的民主意识淡薄。一些行政秘书在面对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个人权益与集体权益关的系时,会过度强调民主而忽视法制、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以及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此外,中国百姓向来民主意识不强,因而,行政秘书们相互之间缺乏认同感,对高校行政秘书事务常采取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以高校行政秘书选举这一最普遍、最基本的基层民主参与形式来说,行政秘书的参加选举率虽然很高,但冷漠的心态显而易见:有的怀抱应付的态度,投票时随心所欲;有的怀有游戏心理甚至进行恶作剧;有的随大流,或者乐于接受别人的包办代替。 3.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对高校行政秘书大力开展反腐教育,提高行政秘书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道德防线,必须建立健全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程序制度。这就需要通过民主的方式接受普通行政秘书对学校职能部门民主管理的有效监督,避免权力的滥用,同时也要让普通行政秘书参与到高校事物民主管理中,并让其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决定权,避免高校权力的过分集中,建立起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 三、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的策略 1.加强高校行政秘书的党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基层民主管理中领导核心。党组织要成为高校行政秘书的主导力量,就要争取行政秘书,赢得行政秘书,真正成为行政秘书利益的代表者。只有党组织在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被行政秘书真正接受,行政秘书才能真正成为党领导和执政的有力的社会基础。要强化对高校行政秘书领导干部的配备,扩大任聘范围,采用公开招录的方式选择一批年轻有为、素质较高、适应高校发展新要求的行政秘书充实到高校行政秘书管理队伍。 同时,面对高校行政秘书发展中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高校还要重视加强对行政秘书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高校行政秘书的实践中创出新的路子、新的经验来。应该加强对在职高校行政秘书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民主 意识和对行政秘书领导的工作水平。可制定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使高校行政秘书的民主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2.提升行政秘书民主意识 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需要行政秘书的参与才有坚实的基础,使行政秘书真正参与高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行政秘书民主意识,鼓励行政秘书参政议政,并保障他们的权利。繁荣高校行政秘书文化、丰富行政秘书生活。结合本高校行政秘书文化层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宣传民主思想,鼓励行政秘书参与到民主中来,提高行政秘书的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行政秘书参与组织化、制度化,以严肃的规章保障行政秘书参与民主权利的行使。如:建立高校行政秘书人才资源库;根据行政秘书爱好和特长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高校行政秘书民主项目,如开展“行政秘书党员义务奉献”、“行政秘书义务巡逻”、“青春闪亮奉献祖国”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激励约束措施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发展都离不开行政秘书的参与。而行政秘书的制度化参与是高校行政秘书“四民主”协调共进、纵深发展的关键。因此,要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行政秘书有序地、理性地、周期性地参与,提高其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行政秘书参与的制度化,从而推动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 3.完善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立法 通过完善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立法,规范政府部门对高校行政秘书事务指导、帮助、支持的职责范围和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自我管理的职责。确立行政秘书的主人翁地位和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的自治地位,并始终贯彻尊重行政秘书的民主权利、发挥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精神,推进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 4.规范工作程序,实行民主管理 规范高校行政秘书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促进行政秘书民主管理,有效实现民主管理为主要目标,以公开透明、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规范高校行政秘书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切实解决高校行政秘书事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在行政秘书中进行工作的时候,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用疏导方式对行政秘书进行教育,用协调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另外,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也要实行透明式管理,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让广大行政秘书知晓实际状况,调动行政秘书参与高校行政秘书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高校行政秘书工作流程化管理,要坚持把行政秘书关注的高校重要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主体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行政秘书重点工作的管理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每一项具体的工作程序,保证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工作按流程规范化运行。 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积极推进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发展,但不能冒进,而必须走稳妥渐进的发展道路。通过民主管理的方式,民主精神的弘扬,赋予了行政秘书相应的自主性、自由性,制度化的法律法规保证普通行政秘书权利的广泛实施,这样极大地激活了行政秘书的积极性、创造性,使行政秘书内在潜能得以充分发挥,达到行政秘书个人发展的目的。同时,高校行政秘书的民主管理使得高校校园的文化氛围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行政与管理论文:谈行政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 高校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价,科学地运用奖励与惩罚,这对于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人们奋发向上是十分重要的。 一、奖励、惩罚与人的需要 行政管理学告诉我们,社会是由各种组织构成的,学校、系、处都是作为组织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而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组织的成员-一人。现行的行政管理已从以事和物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关键是使人的活动和力量的协调达到和谐一致。进而可以说,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组织成员的贡献与满足之间的平衡,这与人的需求是密切相联系的。 所谓需求即需要,是指个体缺乏某种东西时产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欲望,它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要求在头脑中的反映,其随时间、地点、所处环境、身体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对于人的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它分为: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社会需要、以及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美国学者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归结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五个层次。我国有的学者又把人的需要分为:政治需要、劳动需要、文误需要、社交需要、生活需要。人的需要的产生,一方面来自于人类生存的本能,即初级需求,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等;另一方面是由个人所处的社会,即周围环境所赋予的、引导的,即高级需求、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等。需要是人的行为积极性调动的原动力,科学地对待人的需要,才能调动其积极性。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常常是因为对工作有些不满足感,一些合理的需要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 由此出发,行政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就是以人的需要来调动其积极性,激励其工作热情,并利用各种各样的心理因素来激发与鼓励人的行为动机,使之始终维持兴奋的、积极的行为状态。奖励与惩罚既是领导者权力的象征,又是重要的管理手段。 二、奖励、惩罚的种类与形式 人的需要是各种各样的,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为物质方面的,另一类为精神方面的。物质方面的奖惩主要是指满足或限制人的低级需求。这种奖惩,常常表现在金钱方面,如增薪、晋职、奖金或减薪、降职、罚款等。精神方面的奖惩主要指满足或限制人的高级需求,其中第一需求就是社交需要,它是指个体属于某个组织,受人爱戴,被人接受。其次是尊重需要,人们为了获得赏识、地位或成就而行动。研究告诉我们,人类的需求是动态的,一个运动的而非静止的事物,不停地在需求层次中上下运动。我们所谈的需求层次,其等级并非一成不变,不仅边界有重叠,而且有例外。因此这两大类奖惩,也是互补与贯通的。 行政管理中实施的奖励与惩罚的形式也是多层次、多样化的。从表现方式上,可分为口头的或书面的;从层级范围方面,可分为大范围的或小范围的;从所涉及的方面,可分为思想政治、专业技术、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诸多方面。还可分为集体的、个人的等等。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的人的需要的满足,从而调动不同人的积极性。 三、行政管理中实施奖励与惩罚的现状及分析 目前,在各级组织和行政管理中实施的奖励与惩罚尚不够科学,或多或少存在着“吃大锅饭”,单纯追求精神奖惩或单纯追求“金钱刺激”等现象。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与人们对人的需要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在我国,对人的需要的认识长期以来存在着几种倾向。 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强调社会需要、人民的需要、党的需要,忽视了劳动者本身的需要,即个人的需要,或者说不承认个人需要应给予合理的满足,人为地把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对立起来。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行政管理在一段时间内似乎在追求一种“公平”。尤其在物质方面,没有严格可行的岗位责任制,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一些所谓“考核”,也成为走过场。有的单位出现了“先进人人当,轮流来坐庄”;出工不出力,上班磨洋工,下班打冲锋;闲人大养,大养闲人的现象极为普遍。这样的管理从何谈效率,从何言及生产力的解放。 又如现在有些人,单纯强调个人需要,只着眼于个人私欲,根本不顾及社会需要、国家的需要,人民的利益完全被抛弃在一边。在这种错误的认识下,在一段时间内又似乎在追求“个人价值”,一切以个人需要为中心,个人得实惠,甚至不惜损工肥私,牺牲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中饱私囊。没有义务,不谈责任,这是应予以唾弃的。 再如,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行政管理的奖励与惩罚的实施中,尤其是奖励的实施中,单纯强调提倡精神满足,忽视物质需求的现象。授予称号,提出表扬,追求的只是精神需要的满足。近年来又有些人单纯追求“金钱刺激”,奖励与惩罚一律向钱看,误认为物质需要的满足即是人的全部需要的满足,把人的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割裂开来的认识是十分错误的。 错误的认识,影响了行政管理中奖励与惩罚的实施,使得奖励与惩罚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力,未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对行政管理中实施奖励与惩罚的思考 科学的、严格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行政组织所必需的,合理地进行奖励与惩罚使之充分激励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分析 有效地实施奖励与惩罚,就是要正确满足和限制职工的需要,从根本上激励职工。因而重要的是把握其积极性的根源和影响其积极性高低、大小最本质的因素,并由此出发去调动人的积极性。这就需要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结合高校来看,在职人员大体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教员,这是学校的主体,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的具体工作者与直接责任者。一类是行政管理人员,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辅助人员,是联系学校各项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一类是工人,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服务人员,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作为学校的成员,目前由于学校经费紧张,故而工资偏低,待遇不高,住房困难等等,他们有着共同的需求。同时由于所处地位不同,他们分别有着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需求。在年终考核中,如教员工作量的计算,由于学校办学规模所限,课时少、教员多,供大于求。而科研课题的获得,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有时也非个人努力所能达到,这些都影响着其工作量的完成,直接关系到对其的奖励与惩罚—奖金与聘任。如何使得考核的结果奖励与惩罚能客观反映教员的工作成果,给予评价,这关系到学校主体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在行政管理人员、工人的考核中也都反映出一些问题,有待具体分析,认真研究。充分了解广大教职工的需要,据此制定奖励与惩罚,并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不同人员、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正当需要,达到调动其积极性的目的。与此同时,还应重视外界诱因,并不断激发人的动机,引导他们把个人需要同系、处,学校乃至国家的利益与目标一致起来,把这工作贯穿于职工从需要到满足的行为过程的每个环节。 2.处好关系 有效地实施奖励与惩罚,必须处理好在人的需要中存在的各种关系,其主要是:1.本能需要与习惯需要的关系;2.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关系;3.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关系;4.眼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的关系;5.主导需要与非主导需要的关系;6.共性需要与个性需要的关系。目前行政管理中实施奖励与惩罚出现的偏差,在很多时候都是未能处理好这些关系而造成的。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人的需要,科学地认识,合理的把握,有机的协调至关重要。 3.创造环境 有效地实施奖励与惩罚,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是十分重要的。公平感是一个影响人的积极性的普遍心理现象。人的积极性不仅受其所得绝对报酬的影响,还受其所得相对报酬的影响。在奖励与惩罚的具体实施时,应力求公平合理,努力消除不公平现象,营造公平感的氛围。情感关系、行为的激励、目标的追求等环境诱因,都作用于人,不断激发人的动机,良好的环境,能使奖励与惩罚发挥更大的作用。 行政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是经常运用的管理手段,是激励人开拓进取,使组织兴旺发达所必要的。如何科学地实施,尚有待于深入地探讨和研究,使之不断改进,更趋合理与完善。在今天,我们还应在尽可能基本满足人们低层次需要的同时,注意及时引导其向高层次需要的发展,使之摆脱斤斤计较低层次需要的得失,而专心致志于远大理想、宏伟目标的追求,从而使得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一步步走上富裕,走向文明。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小学生安全教育若干思考 摘要:小学教师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常态化的教学计划中,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本文立足于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主要就如何开展小学安全教育进行探讨,以期通过笔者努力,找到促进小学生安全教育成效不断提升的可靠途径,从而为相关人士部分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小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意识;教育策略 当前阶段,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良因素仍较为常见,特别是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新隐患不断出现,对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薄弱的小学生无疑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学校不仅是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教育场所,更应为每一个孩子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使他们能够健康快乐的学习、成长。 一、创设良好环境,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环境塑造人”,学生产生积极健康的情感离不开良好的教育环境。我们应该重视对环境的利用、改造,努力营造对学生身心发展有益的安全教育环境,并使之作用于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的形成。首先,关注家庭教育环境。家庭对孩子成长有着直接、深刻的影响,家长应注重教育艺术,通过言传身教激励孩子奋发上进,掌握科学的知识与方法,同时营造愉快、民主的家庭氛围和文化气息,陶冶孩子的情操,培养其良好道德品质;其次,改善教学环境。学校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阵地,教师要积极创设教育主体环境,可以在校园里张贴安全标语、绘制安全科普漫画或设计安全专题黑板报,可以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校风与班风建设,发挥校风班风对学生意志行为的同化作用、促进作用及约束作用;此外,整合外部环境。针对不良信息屡禁不止、黄赌毒沉渣泛起等问题,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论,以满腔的热情去关心学生的一切,善于发现其优点和长处,调动学生自我完善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二、丰富活动体验,传授学生安全知识 由于小学生普遍具有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的天性特点,教师应该善于结合教育目标与学生需求,精心设计并组织一些形式多样、富有童趣的活动,以调动其参与热情,使学生在亲身体验过程掌握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常见的活动形式有:第一,教师创设具象化情境,指导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感悟个中道理。例如为了让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防范交通隐患,设计小品:“一小孩在公路上骑车,突然一辆轿车疾驶过来,将小孩撞翻在地,吓坏路人。有人连忙拨打“120”急救,通知小孩的家长。父母来后失声痛哭,扑到在小孩的身上。过了一会儿,急救车来了,将小孩送到了医院。医生说,如果司机不及时踩刹车的话,就不只是撞断脚了。通过这样的表演,学生明白了车祸猛于虎,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是重要的。第二,让学生参与趣味化的小游戏,在轻松、快乐的学习中收获知识。例如教师可带领学生朗读或自编一些安全教育儿歌:你拍一,我拍一,人身安全放第一。你拍二,我拍二,大家宣传搭个伴儿。你拍三,我拍三,教室寝室不吸烟。你拍四,我拍四,经过马路要小心。你拍五,我拍五,炎热天气防中暑。你拍六,我拍六,不慎落水要呼救。你拍七,我拍七,三无产品不去碰。第三,举办安全知识竞赛,鼓励学生认真了解身边的安全常识。例如为了让学生注意防水、防火、防电、防毒、防坏人、防交通事故的具体内容,教师将学生分成6个组,每组8人,合作完成寻找答案的过程,并以书面形式呈现成果,一组一个。人多力量大,不多时间,学生就写好了,而且也写得很具体;然后,要求一组推举一个学生汇报,教师再做适当的讲解;最后,还可以让学生自由谈一谈自己的见解或看法,发散思维与想象,全班成员进行分享学习。 三、提高教师素质,加强班级安全管理 作为学生的直接学习对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提高教学水平的同时抓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必要保障。具体来说,教师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严谨而有耐心地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能力,时刻关注学生的成长动态,及时和他们进行交流沟通,排除其心理问题;倡导学生自治,实现管理创新。秉着发挥集体大力量的原则,教师可以在班级内组织起安全隐患调查小组、行为规范监控小组、突发事故报告小组等,传授学生正确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实现时时处处安全防范,提升管理效率;教师还应积极了解最前沿的安全教育动态,通过网络学习、教研交流或者参加座谈会等形式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并就实际工作情况加以反思总结,在今后的安全教育活动中予以改善。 四、结语 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对孩子的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引起充分重视,同时在教育过程中及时创新观念、适时调整策略,通过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丰富安全教育活动以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方法,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作者:薛刚 单位:白城市明仁小学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浅谈小学生用电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摘 要】孩子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但是一个个悲剧告诫我们对小学生普及安全用电知识的教育势在必行。实践证明对小学生用电安全启蒙教育是不可或缺的。用电安全的启蒙教育不仅规范了小学生正确使用电器设备,而且增强了他们对安全用电的认识。然而,现代学校教育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本文主要提出了对小学生安全用电进行启蒙教育并针对其中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使学生了解用电安全常识,规范学生安全用电行为,减少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小学生;用电安全;启蒙教育 一、用电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俗话说:“生命大于天”。一次很小的失误,一个很小的坏毛病,就可能引起一起重大的事故。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与发展,素质教育与安全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即使在重视校园安全用电的大背景下,每年因为用电而导致的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就多达14460件,细化到每一天,就是每天有大约40名儿童殒命在“电老虎”的爪牙之下,十分令人痛心[1]。所以,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用电安全“启蒙教育”是每个人受教育的起步阶段,对其后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启蒙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个体的自由、解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切入点和引导,而智力的启蒙、情感的启蒙、主体资格的启蒙、科学思维方式的启蒙、健全人格的启蒙等都是其应有的组成部分[2]。 家庭与学校的用电安全启蒙教育是不可缺少的,且启蒙教育应高度重视W生的这一角色。将用电安全教育与实际相结合,不是靠灌输和死记硬背可以解决问题的。它不仅需要老师的通俗的理论讲解,还需要学生认真体会与实践。只有让学生加入其中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使用电安全的启蒙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最终,学生也能更好地将用电安全落实到实际生活中。 二、小学生用电事故产生原因分析 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离不开电,然而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用电安全常识了解较少,不规范用电对学生的成长带来了巨大安全隐患。一些由于用电不当引起的触电身亡的事件以及引发的火灾事件屡见不鲜。通过仔细分析不难发现,造成用电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用电方式有误以及用电事故发生后束手无策。这些原因换言之就是学校和家庭都缺少了对小学生用电安全的启蒙教育。 三、小学生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本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在生活中有用电安全保障[3]。用电安全这一启蒙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共同努力。用电规范是避免用电事故发生的先决条件。用电安全启蒙教育是规范用电的基础。 (一)学校方面 教师可以对小学生进行一些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包括交流电的知识、用电事故的预防、选择合格的安全电器等。学校通过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进行启蒙教育使学生逐渐形成安全用电的意识以及了解错误操作的危害性。学校可以结合各种方式将安全用电知识传授给学生比如观看安全用电的视频,提供相关用电事故的新闻报道。理论知识需要与实际相结合。用电安全也需要小学生实际进行操作。除了安全用电规范之外,学校也需要讲述一些常规的用电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处理办法供学生参考。比如阅读电器使用说明以减少事故发生、处理由于用电不规范引起的火灾、以及人体触电后如何救治等。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教育,特别是假期前集中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演练及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安全大于天的意识。着力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及操作能力。 督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对安全用电情况拉网排查,及时整改接头松动电线老化等常见隐患,第一时间消除不留死角,建立实施备案销号台账。 (二)家庭教育 用电安全教育不应只依赖学校,也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由于孩子安全意识不强,对用电安全知识了解甚少,生活中存在很大隐患。所以在生活中家长应针对用电安全常识对孩子进行再教育。 (三)社会教育 各用电机构要对其电力供给的装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重视细节,不留死角。主要检查电源线是否老化,负载是否达标;检查变压器设备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警示标志是否醒目[4]。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组织学生学习了解供电部门对用电安全知识、图标及专用术语的学习,观看安全用电影像及文字资料,认识警示标志,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共创和谐社会。 四、小结 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希望,学校有责任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从安全用电抓起。立足小学生认知特征,以校园为阵地,以学生为载体,通过教育提高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班主任实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解析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观念在不断的革新,逐渐的对学生的安全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本文针对影响小学生的安全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从中为提高班主任实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关键词]:班主任 小学生 安全教育 必要性 在小学教育中,由于各种新矛盾的不断产生,从中出现了更多影响小学生安全的因素,因此为了提高小学生安全教育,促进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在安全教育环境中,保障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进一步促进学校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这就需要班主任在日常生活以及学习中不断的加强对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投入,针对如何做好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必要的研究。 一、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涵 在小学生安全教育中,教育的本质是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在研究小学生安全教育中,主要是针对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在尊重和保护小学生生命的基础上,通过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来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分别从小学生的衣、食、住、行以及心理等各个方面进行教育和训练,最终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加强身体健康以及心理素质的同时形成安全意识,最终使得小学生能够实施自救活动。 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包含安全知识、安全责任、安全技能以及安全对策教育。在安全知识和安全责任中,主要是为了使学生更好的了解事故在预防中的基本知识,明白自己在安全事故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主要通过知识教育来进行加强。然而在安全技能与安全对策方面主要是为了使学生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的掌握防范以及处理事故的技能和方法。 二、班主任做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措施 1、班主任必须要有“做好安全教育”的责任心 在小学生安全教育中,由于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这种现象就影响了学校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因此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救的方法,这就需要在学校教育中,班主任,需要在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班主任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来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能够从”真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中进行入手,切实的做好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在教育中,需要建立高度的责任感,实时为学生强调安全,班主任需要明确责任,促进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具体的实施。在管理中不断的强调小学生的安全管理。 2、上好安全教育理论知识 在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中,班主任应该利用班会来为学生讲述更多的安全教育知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自护自救的教育,在教育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护以及安全自救的知识。从生活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安全教育知识,在小学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饮食安全中进行逐步的教育,培养学生在生活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组织活动中,让学生自己去了解安全隐患问题,这样才能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的加强安全意识。因此班主任在班会中需要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安全教育知识,在师生共同树立安全意识中,促进学生健康的成长。 3、师生共同建立安全意识 在小学生安全教育中,不仅需要班主任重视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教育问题,而且教师之间也需要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的完善,教师要实时的观察小学生的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的解决的思想,学生和教师之间需要相互交流,相互帮助。为了促进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在学校教育中,学校要组织以及开展更多的思想品德教育以及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的教育,及时对学校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4、班主任与家庭共同加强安全教育 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班主任需要与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不仅需要及时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而且需要重视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在于家庭连接中,将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安全教育结合起来,相互沟通,各自发挥优势,创建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班主任实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安全教育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现阶段,在学校教育中,提倡的是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因此在小学生安全教育中,学生的安全直接的关系着学校的平安以及社会的稳定。这就需要在班主任日常管理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将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学校的稳定以及小学生的安全做必要的努力,在学校生活要求班主任必须要做好班级管理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学校安全教育十分的重要 在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车辆在逐渐的增加,出现了校园社会化的现象。在学生来校的中途发生意外事故以及打架斗殴等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在教育中,需要对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实施。安全教育不仅是学生在学校生活中,而且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小学生学习安全文化知识的同时,需要不断的掌握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患措施,在自身不违法的同时可以加强安全防患,用法律效力来加强自身的安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此在校期间,班主任加强对小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3、促进学生安全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在小学生教育中,根据自身的特点,由于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因此在日常教育中,需要班主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保证学生安全中,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以及自救知识的提高,保障自身的安全。 四、总结 在分析了班主任实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之后,认识到:学生的安全直接的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以及学校的稳定,在加强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提高了学生自救以及安全防患的意识,因此在学校教育管理中,需要班主任明确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加强管理模式的创建,将学校、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共同为小学生创建安全的教育环境,重视对小学生的安全问题。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体验式教学探索 【摘 要】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较差,是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近几年来,安全教育课程虽然已经走进中小学课堂,但是教学成效并不显著,传统的安全教育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本文从学生特点入手,结合体验式教学的优势,对体验式安全教育展开讨论,希望积极探索新的安全教育模式,提高中小学安全教育成效。 【关键词】学生;安全教育;体验式教学 安全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中小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到国家的安定与发展。但中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发展阶段、学习生活环境决定了其必然面临诸多安全问题的困扰,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都明确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安全教育。但实际上,安全教育的成果并不显著,学生伤害事故仍时有发生。来自权威部门的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50余万人次学生遭受意外伤害,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都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孩子消失。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安全教育的有效模式,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一、研究方法 1. 文献检索法 笔者查阅近几年来公开发表的关于安全教育、体验式教学研究的文献资料和学术专著,并将阅读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以期对本文的研究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访谈法 笔者访问多位安全教育教师,并与进行过安全教育学习的中小学生进行交流,深入安全教育课堂,以期从教学一线获得准确的资料。 二、研究结果和分析 1. 中小学生学习的特点 小学生对新鲜事物有很强的求知欲,学习之初表现为喜欢参与,但他们往往对学习活动形式本身的兴趣大于学习内容,对于过去单一的教育活动形式,小学生的学习兴趣会逐渐减退。加之小学生认知能力有限,对抽象知识的理解有困难,并且注意力容易分散,学习效果不佳。教学中我们要注意从学生兴趣入手,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 同时,随着中学生主体意识的增强,教学中也要满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探索创造等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该从激发和维持学生兴趣入手,结合学生的知识记忆特点,教学内容要丰富、生动、有趣,教学形式也要多样化,充分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教学效果。 2. 体验式安全教育的优点 体验式教学一般是指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规律和特点,通过精心设计的情境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亲身感知、理解、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以达到特定教育目标的教学模式。首先,体验式教学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并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热爱学习;其次,体验式教学有利于知识的记忆,体验中的情节发生过一次就会被大脑牢牢记忆,并且体验中个体产生的情绪也会极大地促进知识记忆的持久性和深刻性;最后,体验式教学有利于知识的实际应用。 学习是学习者基于特定的情境对知识进行主动建构的过程,脱离特定情境的知识只能是“呆滞的知识”,无法迁移到相关的情境中去。通过特定的环境,真实或仿真实的实践体验,将安全知识生动形象地展现,有利于加深学生对于安全知识的记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安全教育的效果。 3. 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程开发原则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主要载体,课程的开发设计必须遵循一定的教育原则: 一是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原则。充分考虑中小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把掌握安全常识、具备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过多的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救护技能,如对于火灾,应该让学生学会预防与保护、如何在逃生后快速有效报警,而不是贸然进入火场施救。二是密切联系生活实际原则。安全教育应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如平原地区过多学习预防泥石流、干旱缺水地区重点教授防溺水、冬季教防中暑等就偏离了学生生活的实际,没有太多实效性。三是精选内容,突出重点原则。体验式安全教育需要的学时长,也不能像讲座课一样面面俱到,如安全常识类的课程可以以讲座、学生自学为主,将体验重点放在意识和技能培养上。四是系统性原则。中小学安全教育可以分为安全知识、保护能力和救助能力,安全教育要系统地加以整合,如防震减灾,就需要结合地震常识、地震逃生和灾后救助生存等内容。五是安全保障原则。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程的开发需要严格设计,如果安全课程都不能保证学生安全,那安全教育就没有意义了。 4. 体验式安全课程的教学模式 课堂教学是实现教育目标的主要阵地,体验式安全教学包括前期准备、实践体验、交流总结、强化提升、拓展延伸6个环节。 以消防安全教育为例。前期准备中,教师需要在选定安全主题后,制定教学目标为掌握消防知识、具备逃生和救助能力。之后设计教学内容,如学生上课所在的教学楼突发不明火灾,学生判断火情后选择紧急疏散逃离,中途可能有同学意外受伤。然后教师根据设计的教学内容,提前将消防演习烟雾弹等道具在学生途经场所布置到位。学生需要课前自己查阅资料,学习相关消防知识。 实践体验环节,教师教学中突然触发提前设置的道具,学生觉察到明火或烟雾后,选择最佳自救方案,运用自学知识正确地用湿衣物或毛巾掩住口鼻,低首俯身,根据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沿墙逃生到安全场所。教师可设定逃生过程中一些动作不规范的学生烧伤、摔伤或窒息昏迷,完成逃生后学生迅速正确报警并及时对设定的伤者展开救护,整个环节教师可全程录像。 交流总结环节,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过程并进行交流,教师可结合活动录像进一步引导学生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 强化提升环节,教师针对安全主题的重点知识技能,如判断火情、选择逃生方案、正确的逃生姿势、准确报警、包扎、心肺复苏等进行强化训练。 拓展延伸环节,教师可提出一些研究性小课题,引导学生课后探讨研究。如火场被困如何创造求生空间、如何利用床单进行结绳逃生、校车起火如何逃生等。 三、结论和建议 1. 结论 安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保障,安全教育虽然已经走入中小学课堂,但是传统的安全教育效果并不显著,体验式安全教育更加有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其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掌握,中小学校应该重视对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程的开发。 2. 建议 (1)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程情境设计要贴近生活,给学生以更加真实的实践体验。课程开发要利用各种资源,可以请专业消防员协同教学,也可以带学生到校外体验场馆进行安全教育,有了更加真实的体验,学生在意外发生时才会不慌不乱,从容面对。 (2)w验式安全教育要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教学环节要完整,体验是过程,学生知识与能力的提高才是目的,不能走形式主义,单纯为了体验而体验,要让学生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成长。 (3)安全教育课程教学应该重视安全监控,避免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但是也不能因为害怕事故的发生而降低体验的真实性,如何在活动中保护自己、预防损伤,也是安全教育的内容。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加强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思考 近年来,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不仅干扰了学校的教学活动,而且对社会生活安宁造成一影响。因此,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教育必须加强。 一、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交通安全教育缺乏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参与的社会职能部门众多。 (二)教育经费短缺,交通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一些地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的经费难以保障,使得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三)专业负责人匮乏,交通安全教育缺乏有效性。目前,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交通部门,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都存在着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负责人缺少现象。 二、当前中小学学生交通行为的特点 首先,中小学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自控力相对较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得他们的交通行为呈现出在道路上追逐、蹦跳,玩耍等现象。尤其是他们的行走路线变化无常,行进中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其次,中小学生出行较多,安全风险系数高。其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道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玩耍,中小学生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第三,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加之只注重文化课的学习,缺乏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不懂得机动车辆的行驶特点,不明确行人的行走规则,不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要适时建立五种制度 一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政府要把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各职能部门、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要把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教育经费被挤、被挪,把有限的经费确实用在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资料的开发、制作、采购,师资力量培养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各方面。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辖区交警大队、中队分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的负责人,每月或是每季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通行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要对潜伏的交通安全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 三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当地政府要定期组织安监、公安、教育、路政、交通、人社、医疗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特别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四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要建立起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公安交警共同组成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落实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考评。在具体做法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抓本系统与本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交通安全教育的考核评定。 五是建立评比先进制度。要建立开展交通安全“优秀学校、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的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出现,并对评选出的先进适时进行表彰。 (二)要全力坚持“三位一体”同步联动 保护学生出行安全,必须从教育入手,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同步联动。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体系,由教师队伍和学生群体里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员构成;二是要建立专业师资队伍。学校要聘请交通民警担任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以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规范学生的交通行为,并形成制度;三是学校可自编教材,使交通安全知识系统化。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交警、家庭和社会共同来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光靠学校或是交通管理部门等任何一方,力量都是十分有限的,应多部门各方联动。 (三)要切实讲究方式方法。 一是要针对特点、对症下药。中小学学生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在这个年龄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能使其终身不忘,深刻铭记。因此,要充分利用其感性认识强的特点,一方面进行警示片的观看,另一方面做好交通信号和标志的识别。 二是要用好心理理论,探究教育新方式。教育心理学中有两个理论:一个是“护花”理论,另一个是“破窗”理论。这两个理论运用到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中是最恰当不过了。重视纠正个别的交通违法,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观,让“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理念根深蒂固。 三是要激发兴趣,引导学生轻松接受教育。教书与育人是密不可分的,教师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往往蕴涵着不少的道路安全知识与哲理。因此,教师在平时课堂教学中也应该有意识地加进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这样不仅会增长学生的文化知识,还会使学生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一举二得。交通管理部门把交通安全宣传送进学校,在上交通安全课、展示教学图板、播放光盘等活动前,也都要精心准备,尽力用“鲜活”的方法真实生动地感化每一名学生,激发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轻松接受教育,从而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从学生安全事故谈小学生命安全教育 【摘要】新的教育理念强调以学生为本,在学习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生命的幸福来源于对生命与健康、生命与安全、生命与成长、生命与价值、生命与关怀的认识与体验,因此"三生教育"和"生命发展"逐渐成为教育的主题词。小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小学生安全问题是关系国家稳定、发展的一件大事。作为学校,抓实、抓好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头等大事。生命教育的立意即在于此。 【关键词】安全事故;生命安全教育近日,一场意外的春游交通事故更是为举步维艰的春游之行兜头浇了一盆冷水:4月10日上午,海南省澄迈县一辆载满春游学生的客车发生侧翻,当场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2名小学生受伤。当晚,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11日,教育部再发紧急通知,同样强调“严格审批学校组织春游”。 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2011年03月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2010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我国少年儿童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次,安全教育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尤为重要。要确保学生安全,必须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救护的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真对性和有效性,尽量将安全事件消与无形,将安全损失降到最小的程度。 要做好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工作,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培养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 小学生年龄比较小,自我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自己的东西随意乱放,等到用时才去找,找不到了就急着找老师,这种现象在学校中经常发生。还有课间活动时,经常发生弄痛,弄伤,急着找老师的。我们应该把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真抓实练,不流于形式。安全逃生,自救技能会伴随孩子的一生,让他们在从小伊始就有这种意识。 学校要通过张贴各种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橱窗,出专题安全教育黑板报,上安全教育课等方式,使小学生从多方面了解安全知识,在学校浓郁的安全氛围感染下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如: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事情做错了,可以改正重来,我们的生命一旦失去了,还会再来吗?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地震中如何避险自救呢,……教学中通过学生认识安全标志、学习有关交通、防火防电、饮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认真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学生,一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学校的安全已成为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因此,在班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做到每天两个一:课前一分钟的在校安全教育,放学一分钟的安全交通警示教育。在班级要不厌其烦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班级每周要开一次主题安全教育会,学校每月要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选取学生身边熟悉的安全事例及经常遇到的突发事件和学生一起分析研究,并通过讨论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正确做法,从而真正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有效地预防和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危。适当的时候组织学生学习一些有关的安全小常识,以便应急。 三、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存在 热爱美好的生活,珍惜、关爱和呵护生命是教材的主体内容。认识生命要从认识自己的身体入手,对于小学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可以设计让学生从"奇妙的我"开始来探讨自己身体的秘密,这是他们最容易接受,也是最感兴趣的事情。以此来培养学生珍爱自己的情感,对自己充满自信和兴趣。激起他们乐于爱护自己的身体的意识。还引领学生养成正确的坐、立、走等行为习惯;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了解自己的身体特征与作用。知道男、女身体的差别。会爱护自己的身体。在教学中运用询问父母等方法让学生进行初步的调查学习。比如"身体里面的秘密"活动,通过学生询问父母等方式了解自己健康的皮肤、强壮的骨骼,然后说出自己所能做的事,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在健康成长,对自己充满自信。并且让学生通过了解心脏、肺、胃、肠等主要器官以及他们的作用,对自己的身体充满兴趣,喜欢自己。可以通过实例让学生讲述自己掉牙的经历。通过学生遇到的正常的生理现象,来探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正确面对各种成长中的问题。 让学生建立自我保护的意识,首先从呵护自己的身体做起,通过设计"做自己的守护者"让学生能够爱护自己的身体,珍惜生命,具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增进学生对自身的关怀。在教学中,为学生创设真实的生活情景,比如上学路上遇到的情况、一个人在家里时的情况等,让学生进行分辨,建立在任何情况之下,生命是第一位的这样的生命意识。而"我的身体你不能碰"不仅是安全教育,更是一种对生命尊严和个体独立性的呵护。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危险是可以化解的,"生命的教育"集中呈现给学生的就是在学生生活中常常遇到的危及到生命的一些危险。其中居家安全是学生最切实的安全教育内容,对学生来说,家里的厨房危机四伏,而受到忽略的各种电器,饲养的宠物等,都可能带给学生意想不到的伤害。就是为学生学习有道德的社会生活而设置的课程,这是它所要承担的特殊任务。 四、帮助学生认知“感恩亲情,关怀生命 ” "爱"是生命的主题,让学生认识爱,学会爱,进而对社会具有感恩的意识,不仅是让学生对社会有所回馈,更重要的是,学生在亲情中体验到"爱"的时候,会使他们更加感觉生命的美好。"我从那里来"设计从妈妈对自己的哺育入手,模拟各种活动增进学生的亲身体验,让学生感受浓浓的亲情,使学生对妈妈更有一种依恋和感恩。而在"生命的关爱"中,在"我的爸爸妈妈"的活动中,涉及到的将是维持家庭生活的过程中父母的辛勤劳动,使学生在感动之余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感谢父母,我们要珍爱生命。 由此让学生在学习生命知识的过程中,初步培养对父母、社会的感恩意识,以及对自己神圣的生命的珍惜。关爱和感恩不能止于亲人,要涉及更多的人。在沟通与交往中以爱心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必须的生存方式,同样地,人类生命现象会很复杂,如果面对残疾人或者生活上有巨大困难的人,学生该怎么办呢?"感恩生命"以及"学会行动"等活动引领学生来感受、思考这一系列的问题,使学生对其他的人充满爱心,热爱每一个生命体,同情与关怀需要帮助的人。对残疾人不歧视、不回避,与他们交朋友,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人是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之中的,通过学生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的反思,明白我们面对着个体与群体等等各类关系,要生命愉悦、有意义,就要与他人或者外在的环境处理好关系。探究"爱"的价值与内涵,做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正确的生命和安全教育不仅仅能够在危急时刻拯救我们的生命,更有利于孩子良好心态的形成,健康人格的塑造。比如很多急救过程是需要互帮互助的,这是一个培养孩子谦让精神的大好时机,另外,遇到紧急情况的沉着冷静,遇到困难挫折的坚韧不拔都是我们教育中亟待加入的元素。 当然,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学中需要加入的,更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必须融入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起生命安全教育,为了孩子,更为了人类的未来。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浅谈农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要】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如何做好农村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对农村中小学生的侵害。 【关键词】交通安全中小学农村学校现状对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农村交通条件逐渐变好,各种交通工具在城乡逐渐普及,各种大车、小车、摩托车、自行车飞速的在公路上行驶,在给人们带来交通方便的同时,各种车祸也在不断发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的吞噬,特别是近年来发生在小学生的车祸不断增加,引起了人们的警觉,那怎样抓好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所以说,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如何做好农村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对农村中小学生的侵害,下面从当前农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农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一)学校教育方面: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由于教育教学压力过大,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情况缺乏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更是缺少这方面有针对性的讲座。 (二)学生自身因素方面:由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天生贪玩、心理脆弱等特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农村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中小学生偷开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作前后张望,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另外,农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较少,这就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农村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或超员超载的车辆以及在公路上成群结队不靠右侧路边行走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及时报警,从而,给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可乘之机。 (三)家庭教育:农村中小学生中,大部分家长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不能对子女进行较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数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甚至为了图一时之方便和利益而违规驾车或乘车,学生接触的家庭教育、社会现实和学校的宣传教育有时是互相抵触的,导致学生的价值观念、是非观念模糊。另一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问题凸显。在农村,很多家庭都是夫妻外出打工,只能把未成年的儿女留在老家,交给年迈的父母看管。由于疏于监护,安全教育缺位等问题严重,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二、开展农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对农村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应时代潮流,形成人人都讲交通安全的好风气,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给广大的农村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学校要强化学生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采取行之有效教育活动方式,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一: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第二:组织学生观看有关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电影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通过写观后感提升安全意识。 第三、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 “文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下发至学生每生,做到人手一本,班内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让学生制作交通安全手抄报、漫画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展示。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组织等。 (二)、学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把《交通安全常识》熟记于脑,牢记于心,并且落实在行动上,从而,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三)、家长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教育孩子不乘无牌照车辆,走路不玩耍,不强行穿越马路等安全常识,形成家校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总之、加强学生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规范学生交通安全行为,是学校、家庭和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实际教育工作中,只有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内外结合,标本兼治。才能为我们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浅谈小学生安全教育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也不断出现,其中影响小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要确保学校安全,必须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救护的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量将安全事件消于无形,将安全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针对目前实际,我觉得做好防范措施是杜绝安全隐患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小学生;安全意识;培养;保护;告知 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每位老师的职责,在教给他们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安全教育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也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所以,作为班主任的我一直十分重视教育安全工作。平日里,不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而且在课余时间我也注意去观察学生们的动静,只要发现了某个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就及时进行教育。 一、安全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 现在小学生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打骂现象,同学之间为了一点小事争吵起来,互不相让,进而动手扭打,造成事故。但是如果一所学校的品德教育抓得好,风气正,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就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所以抓好安全教育,一定要与品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即结合品德课堂来进行安全教育。如要把《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中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纪律、关心他人等一些有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事例,生动具体的告诉学生,让他们知道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的道理。作为班主任教师的我始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特点,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以《小学生德育纲要》为准绳,结合学校实际及班级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教育计划,并分步落到实处,使学生们在学校和班级集体活动中受到良好的熏陶和教育,让学生们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同时班主任要结合留守儿童的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如:建立进门须知和来访登记等一些必要的制度来约束学生的非规范行为,防微杜渐,反复练习,特别要训练学生在没有老师和家长在场监护的情况下,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班主任除了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外,还要根据周围环境的特点进行教育。如:我们学校靠近路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白学校门前来往车辆较多,每天过马路要左右看没有车辆最安全,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使学生认识到在马路边玩耍、游戏的危害,要做一个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班主任的我经常利用看图片、讲故事、唱儿歌、看录像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之中 正如高教授所说的学校安全事故一般发生的很少,因此,很多学校不会把安全教育和教学放在同等的位置,而且如果只是单纯的理论教学过于枯燥,学生就算听了,当真的发生事故时,他们还是会不知所错,手忙脚乱。我认为应该把安全教育当作一种生活常识,把它和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渗透每个教学当中。 首先我觉得学校要每个星期安排一节班队课,专门给学生讲安全知识,针对每个地区不同的情况而开展一些有必要的演练,像防踩踏事故的演练,每个学校都应该要组织学生开展,这样的事故发生的太多了。像怎样在火灾中逃生,这些知识最好是老师学生做正确的示范,这样能让学生更准确的掌握。 其次,班主任一定要让学生彻底的明白一些事故的后果,像夏天为了图凉爽而去河湖洗澡;冬天为了图暖和在房里关上门窗烤火。因此而丧命的事故时有发生,班主任可以结合这些身边的事故带领学生一些分析发生的原因,这样行为将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只有让学生从心理了解他们的危害,他们才不会犯错。而对于其他的事故,为了防范于未然,经常提上课堂,让他们时刻保持一颗警惕的心。 再者,科任老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遇到一些和地震,安全事故有关的内容应该详细的讲解清楚。我记得我上初中时,历史老师在讲长征的时候,特意给我们讲了关于沼泽的知识,我至今仍记得很清楚。所以,我想只要老师多讲,真的从心底关心学生,他们会懂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 最后,教会学生临危不变的处事态度,对于突发状况,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不紧张,不出错,但是有一种东西确很难受环境的影响,那就是习惯,所以要从小培养学生的良好的习惯。每次我们学校开完会后,值日教师都会亲自指挥学生上楼,一个学期下来,学生都自觉的按照顺序进教室,不再学校老师的监督。我想习惯的力量是无穷的,多花点时间对学生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培养,万一遇上紧急状况,也不用担心。 学生可能不能切实的明白一些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因此,教师得更加关注才行,先有人,后有才,安全至上,它必须时刻摆在第一位。 三、将安全常识与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相结合 学生中有些意外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而引起的,因此,对于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让他们知其然,更要让他们知道其所以然。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爬山、游泳、参加劳动时,班主任一定要把安全常识教育作为第一要务来做。此外要重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向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夏天,进行防溺水和饮食卫生的教育,不随便去河边洗澡,不随便吃生冷食品及路边卖的不卫生食物等。每逢过年过节,小学生喜欢放烟花爆竹,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伤害事故的教育等,把安全常识的教育与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结合起来。 总之,安全问题很重要,安全教育更是重中之重,我们应时时刻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中,时刻不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校工作地正常进行,才能保证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吧!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我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与应对措施的研究 据统计,每年我国中小学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6万人,相当于平均每一天就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安全教育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国家和社会各层非常重视,采取了不同方式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定为全国“安全教育日”。孩子失去了安全,家长也就失去了一切,抽样调查表明,95%的学生家长对天孩子的关心排序第一位的就是安全,第二是健康,第三才是成绩。结合我们二十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和73所中小学的实际调研,现将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现状与应对措施分析如下: 一、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现状与不足 从时间,内容、资源、形式、效果、教师的安全知识技能等6个方面;针对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当前中小学安全教育不仅时间不足,资源匮乏,而且实际演练较少,并且存在明显的城乡差距。 1、中小学安全教育时间不足。有59.1%的教师表示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在10课时以下。随着学段的增高,安全教育的时间呈递减趋势,就是说年级越高,安全教育的时间越少。另外,农村和县城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明显少于城市学校,一半以上的教师希望学校每学期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该在10课时以上。 2、灾害预防演习的安排较少,38.1%教师表示学校从未开展过预防灾害的演习,活动有看法的学生达到了55.6%,从各个学段来看,初中学校开展预防灾害演习活动的次数最少,从城乡来看,农村次数少于城市学校。安全预案的存在三个误区A、预案不是事故后的应急反应,而是事前的主动防范;B、预案不是放在办公桌上的空头文件,而应该藏于每个学生头脑之中;C、预案不是空洞的理论性文件,而是实际的,可操作的自救自护的技能。 3、安全教育内容相对广泛。59%以上的教师经常开展的安全教育内容为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法制教育和运动安全。安全教育内容存在着城乡差异。除了交通教育是城乡教育都最经常开展的安全教育内容外,大中城市教育比较重视学生的消防、法制、心理和网络教育,而农村教师比较重视饮食、防溺水等教育,这一点体现出明显的城乡差异和社会生活背景差异。 4、许多学校仍然缺乏安全教育资源。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教师最想得到的资源是有关安全教育的影视或录像上,其次为宣传画或者有关挂图、安全知识读本,安全教育教师读本与活动方案。 5、目前教师最常用的安全教育形式或为指导学生阅读安全规则和读本,联系案例引导学生讨论和分析安全问题等等。这就反映出安全教育的形式以说教、听读为主,实际演练较少的特点。这种教育形式使学生对安全技能的掌握情况明显低于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安全教育效果不理想,尤其是在县镇和农村学校中这各情况更为普遍。 6、教师本身比较缺乏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缺乏应对迷恋网络心理辅导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调查显示,目前对老师的安全培训主要由学校自行组织和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有关组织的相对较少,教师们认为对教师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为每学期3天到一周比较合适。应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对科任老师要加强要求。 二、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有重要影响,安全教育的滞后已经带了诸多教育和社会后果,是当前社会发展与深化教育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研究提出,转变教育观念,建设以体育课程为依据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一体化的安全教育网络;注重机关法规和落实监督等发展对策。通过多73所中小学安全教育善调查,在了解现实善的基础上探索与当前教育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小学安全教育模式,为解决我国其他地区的中小学安全教育问题提供借鉴,同时,提出依据学校体育的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将安全教育融合于中小学体育课程之中,并从师资、教材、课程目标等方面和学校体育进行结合。这对快速建立和发惬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教育,学校体育一体化是一种有益探索。 1、我国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状况 (1)学生安全相关知识来源途径 学校与安全教育相关的课程仍然是学生获取安全知识的首要途径,而同时“自己看过这方面的书,报刊”和“同学之间了解”两个选择也分别达到了60.9%和39.1%,说明学生从自我途径了解仍然占较大比例。这从反面说明了学校安全教育相关课程在传授安全教育知识方面远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安全、健康成长,不但关系千家万户的欢乐和幸福,也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和民族的振兴。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为主,与家庭等其他途径相配合,形成多元互为补充的安全知识来源途径,无疑将能取得更好的安全教育成效。 (2)学生的安全知识技能基本情况 调查发现,有3457名学生不知道如何使用公共场所的简单灭火装置,缺乏基本的安全自救知识技能,占调查学生的51.6%,只有29.4%的学生进行正确的选择。火灾现场的有毒烟雾以及火灾伤害特点迅速,“用潮湿织物捂住口鼻”,避免吸入有毒气体为逃生和救援赢得时间成为首先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这些并不复杂的知识技能一经掌握就能使学生在万一出现的意外事故中能降低甚至避免本可避免的人身伤害。 三、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应对措施与方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结合当地实际和事故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坚持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寄宿制学校还要开展针对宿舍区的突发演练,并确保演练时学生安全。 1、加强中小学学校安全预案制定与演练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是我国首次关于学校安全预案的立法。 2、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 从中小学学生身心特点来看,安全教育应该与其身心特点相结合。小学阶段努力增强对各种危险的辩别能力,了解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的危害,知道吸毒违法行为,学习预防和处理溺水、烫烧伤、动物咬伤的基本常识和方法,初步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掌握突发灾害预警信号级别含义及相应的采取的防范措施,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求助的意识等。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积极参加青少年自救教育,掌握自我保护的常识与技能。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未成年人要支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内的油烟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房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思考 摘 要: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小学生的生命意识,培养小学生面临灾难时的自信心、判断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对社会安全的贡献力;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生命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生活安全教育、传染病常识教育、急救技能训练、心理减压辅导、识别的知识和方法、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防范教育等;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包括开设专门安全教育课程、在学科中渗透、专题讲座、营造文化氛围和发挥校外教育资源的作用等;小学生安全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讲授法、案例法、体验式训练法和综合活动法等。 关键词:小学生安全教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 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2006年,在涉及中小学生的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 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1]。目前,安全事故已经成为我国少年儿童死亡的第一原因[2]。分析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与学校、家长疏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及其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技能缺乏有关。小学生的可塑性强,是培养安全意识、掌握防灾技能的关键期。 一、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 1. 提高小学生的生命意识 一个人如果从小不能敬畏生命,无惧于生命的脆弱,无谓于生命的可贵,无知于生命的守护,结果不仅会使其无视自我生命的价值,而且也会使其冷漠他人生命的尊严,致使其对生命缺乏最起码的悲悯情怀,进而导致不珍惜生命的悲剧发生。因此,要让小学生牢固树立“ 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 遵纪守法, 和谐共处”的生命意识[3]。要通过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小学生临危不乱的品质,最大限度地保护其生命及人身安全。要通过危机教育, 全面提升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其对危机有一个较为客观、清醒的认识,以保证其在危机中不听信、不传播谣言, 保持镇定[4]。 2. 培养小学生面临灾难时的自信心与判断能力 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是对其进行“价值”教育和“态度”教育。这同时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最终目标。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点不能停留在了解“逃生”、“ 自救” 的方法等方面,“生命的尊严”、“危机下的互助” 等方面的内容也尤为重要[5]。 3. 培养小学生面对突发事件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及自救、互救能力 小学低年级阶段(一、二年级)的学生已经能够认识到灾害的危险性, 也能够传达灾害警报, 这一阶段安全教育的重点是使小学生能够在大人的指导下快速、正确地逃生;小学中年级阶段(三、四年级)的学生能够了解灾害的危险性, 安全教育的重点是让小学生在灾害时自行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小学高年级阶段(五、六年级)的学生能够对各种灾害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所了解并快速采取行动,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 密切关注他人的情况,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帮助他人[6]。 4. 提高小学生对社会安全的贡献力 通过对小学生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使这一群体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得以提高,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达到小学生对社会安全的现实贡献力;通过从娃娃抓起,并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安全意识渗透到民众的潜意识中去,进而提高我国民众的灾害意识及应对能力,形成小学生对社会安全的长远贡献力。 二、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1. 生命安全教育 1)培养小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尊重与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2)培养小学生正确认识挫折、积极面对挫折、勇于挑战困难、承受挫折的健康心理。3)培养小学生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避免受到性伤害、防止性骚扰、平稳度过青春期的能力。 2.交通安全教育 1)了解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及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争当“小小安全监督员”,提醒、监督父母及其他成人模范遵守交通法规。2)对小学生进行上下学路上步行的安全教育。3)对小学生进行乘车的安全教育。4)对小学生进行骑自行车的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1)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讲解火灾危害,使小学生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和方法[7]。 4.生活安全教育 1)进行预防踩踏和避险逃生教育。2)进行用电安全教育。3)使学生掌握预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的知识和技能。4)使学生掌握预防校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护和求助逃生的基本技能。5)进行防盗安全教育。6)进行出游安全教育。7)进行游泳、戏水安全教育。8)使学生掌握预防烫伤、动物咬伤等意外事故的基本常识和方法。 5.传染病常识教育 了解常见传染病的有关常识,掌握基本的预防措施。 6.急救技能训练 对高年级小学生进行急救包扎及心肺复苏技能训练。 7.心理减压辅导 使小学生了解应对心理危机的基本方法和救助渠道。 8.识别的知识和方法 使小学生了解的危害,学会识别的方法,教育其拒绝和烟酒,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6]。 9.自然灾害防范教育 根据小学生所居住地域的气候、地理特点,训练其躲避常见自然灾害的基本方法;培养冷静应对自然灾害的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及求救、逃生的基本技能;掌握在自然灾害中自救的各种技能,学会紧急救助他人的基本技能。 10.社会安全事件防范教育 使小学生了解社会突发事件的危害性,遵守公共场所安全规则;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学习必要的自我保护技能,学会识别可疑的陌生人的一般方法;让学生学会有效躲避事故灾害的方法和逃生技能。 三、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 1.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 开设必修课,培训专职教师,对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对小学生进行应急训练。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日常工作的始终。 2.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在品德与社会课中强化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精神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课中注意对学生的抗应激能力的培养;在科学课中传授水灾、地震发生的前兆知识及发生时如何应对的知识,并使学生掌握野外生存知识等。 3.专题讲座 聘请消防、公安、司法及医务人员等到校园进行安全专题讲座及防灾、救援技能训练。 4.营造校园安全教育文化氛围 自编安全教育校本教材、安全常识手册;张贴标语、宣传图片;运用校园广播宣传安全常识等。 5.发挥校外安全教育资源的作用 建立家庭、学校、社会 “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民众安全教育的普及化、大众化水平[8]。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专栏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灾害防范知识。建立防灾教育培训基地,对小学生进行体验式安全教育。发挥非营利性组织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调动志愿者参与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积极性。 四、小学生安全教育的方法 1. 讲授法 讲授法是安全教育中比较常用且简便易行的方法。通过教师和专家学者的讲授,可以使小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有关灾害的知识。 2.案例法 通过灾害亲历者或者救援者真实的讲述,可以使小学生对某方面灾害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能对灾害中的逃生和救助方法有一个比较真切、深入的了解。 3.体验式训练法 (1)假想灾害体验训练 通过防灾训练人员口述或录音、影像等教学资料,营造灾害气氛 让小学生想象灾害发生的情景,体会当时的感受,想象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应该采取的自救措施等。也可以让受教育者观看灾害和自救的影像,让他们通过观察学习,丰富自己的逃生知识和技术[9]。 (2) 模拟灾害体验训练 模仿真实的灾害现场,让小学生亲身体验虚拟的场景,配以指导人员的说明和讲解,如制作火灾场景,让学生亲自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模拟自救。这种体验的方式较之讲座更生动、实用,是比较理想的防灾教育方法[9]。 4.综合活动法 (1)查阅资料和社会调查法 安全教育实施者可以让小学生自己确定题目,通过查阅资料和社会调查等方法了解灾害的历史、形成原因、预防方法和自救措施等。通过相互之间的讨论、交换意见或谈感想等增加对有关灾害知识的了解[9]。 (2)演习和竞赛法 通过组织与防灾有关的游戏、运动、夏令营、演习等各种活动,增加小学生的防灾体验,习得逃生本领[9]。 此外,还要注意将安全教育与其他教育相结合,与重大灾害事件相结合,避免安全教育脱离实际。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浅谈小学生安全教育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6万之多,平均每天就有40名中小学生死于非命,这意味着几乎每天消失一个班级!这一惊人的数字说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一、加强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 随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要求我们的教育不能单纯地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应培养、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而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恰恰具有加速培养合格人才的作用。无论是从学校治理的角度还是从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角度来看,都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小学生安全教育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 (二)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 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突出表现在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不断增加。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在社会中、节假日要遇到的问题。所以学生在学校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能知法、守法,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小学生由于年龄小,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由于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诱。还有的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他们也意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给自身、他人、家庭、学校带来的危害。因此,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小学生防范意识。 二、如何做好安全教育 (一)培养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作为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等思想政治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护和安全自救知识。安全教育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我们应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细节入手,挖掘安全教育的材料。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或看到的不安全的事儿,都是开展安全教育的好材料,如果我们善于发现、挖掘,学生会很容易接受教育。我们曾在学生中开展调查问卷,让学生列举学校的安全隐患,结果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剖析了不少自己平时不安全的做法。再如,同学间相互推搡、相互追逐,上下楼梯跑和跳,玩尖锐的硬器,随意乱抛硬物等,同样也是安全隐患。我们要做的就是防范于未然,让学生认识到位,提高防范意识。只有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才能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二)引导学生远离不安全场所,避免发生事故 学校是人群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学生的大部分时间要在这里度过。小学生又是未成年人,缺乏自护能力,所以首要的是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课间不做不正当游戏,引导学生以安全的做法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不去游戏厅、网吧等青少年不宜去的场所。积极参加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教育学生不参与不安全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等。 (三)实施应急演练,让学生注重体验。 体验是学生能力成长、形成技能的最好方法。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也要从细节抓起,让学生在细节中体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了解自我保护的过程,从而形成技能。如:学生流鼻血、脚踝扭伤或中暑了如何处置等,利用这些机遇让学生学会自行简单的处理,并在处理时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在体验中形成技能。同时,我们还要创设各种情境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如:火灾、地震演练,让学生参观一些事故现场,观看安全教育影片,参观一些安全教育图片展等,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情境体验让学生学习自我保护的办法,形成自护自救技能,使之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沉着应对突发事件,这是安全教育的目的,也是现代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 (四)多方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分楼层监管,建立家长学校,加强学校各部门、任课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如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的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向同班主任反映,要求同学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对言行、情绪异常的要找学生了解情况并告之家长,共同“医治” 。学校要经常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五)关爱学生,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学生需要在爱的沐浴中成长,每个教育者,对学生的关心都要真正做到从细处着手、从长远着眼, 无微不至。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做学生的慈爱长辈。对学生的要求要宽严有度,跟学生的交往要民主平等,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也只有取得了学生对自己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依 (六)靠学生及时准确地消除隐患 综上所述,学校安全无小事。只有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长都树立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教育才能真真正正的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确保小学生的安全。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中小学生家庭安全教育因素和对策 【摘 要】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以及社会的稳定。面对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对中小学生的家庭安全教育已刻不容缓。本文在分析我国中小学生家庭安全教育主要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家长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明确自身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生命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及注意家校合作,共同搞好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学 家庭安全教育 对策 据2007年教育部、公安部等调查显示,我国在校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6万之多,即平均每天就有40多名学生不幸身亡。有专家指出,我国中小学80%的意外伤害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但由于我国中小学生缺乏足够的安全知识,结果酿成了惨案。[1]尤其是家庭对中小学生缺乏有效的家庭安全教育,使中小学生普遍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和应急措施,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安全事故时不知所措,以至发生很多悲剧。 一、中小学生家庭安全教育问题的成因 1.安全教育主体不明确 调查数据显示家长大多不会牺牲自己的时间去社区学习安全教育知识,并认为学校负有安全教育的首要责任。在家长心里已埋下了“安全教育主要靠学校”、“安全投入主要靠政府”的种子,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千叮咛、万嘱咐”。“学校安全问题是伴随着家长对子女教育权的让步而产生的”。家长职责不清,过分依赖于学校教育是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 2.过分重视孩子的成绩,轻视孩子的安全教育。 在我国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家长和教师期待的是学生的成绩,安全教育被忽略、边缘化了。家长的目标是分数,学校的目标是升学,学生的大部分时间被大量的作业所占据。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教育任务,教师往往在缺乏科学的安全教育教材的情况下,给学生讲一些抽象的安全知识,安全教育走过场,只是一种形式而已。而在家庭中,家长更多的也只是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尽可能的给孩子补习课本知识,而往往忽略了孩子的家庭安全教育。 3.教育者缺乏有关安全教育的培训 每年我国各级培训部门都有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进行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育科研、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而对中小学生的“第一教师”——家长却没有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当家长面对事故发生时缺乏应对措施,对事故发生前的预防、事故发生中的应对以及事故发生后对孩子的心理辅导都缺少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使孩子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长时间处于惶恐之中。[2]我们认为,有关部门如果能够对家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掌握有关心理辅导的知识和技能,很多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损失是可以减少到最低程度的。因此,重视和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势在必行。 4.学校安全教育不完善 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知识、安全责任、安全技能和安全对策教育几个方面。安全知识、安全责任教育主要是使学生了解掌握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明白自己在安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是“知”的方面;而安全技能、安全对策则是使学生在学习“知”的基础上,逐步掌握防范和处置事故的技能和方法,是“会”的方面。当前,学校学生安全教育主要侧重于安全知识、安全责任的教育,忽视了安全技能、安全对策的教育,也可以说是解决了“知”的问题,而忽略了“会”的问题。 二、中小学生家庭安全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1.注意家校合作,共同搞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反复的教育活动,仅凭学校或家庭单方面的力量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因而,必须联合学校、家长的力量。家长在明确自身教育孩子安全教育责任的基础上,应多与学校沟通,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力量。学校要经常向家长传授各种事故发生的特点、预防、逃生的知识,使家长能够根据子女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教给子女各种安全知识,家长要注意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的情境化训练,通过模拟事故现场,演练逃生办法,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达到实效。[5] 2.加强对孩子的生命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 生命教育是在尊重生命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孩子实行珍惜生命的教育。安全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孩子在事故发生时能保护自己的生命、及时逃生、学会生存。家庭应重视安全教育,将家庭安全教育与知识学习教育视为等同重要,并通过各种资料、图片、案例和演习活动来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观念。[4]家长要结合生活中的事例,给孩子讲解各种安全知识,帮助孩子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中小学的家庭安全教育 社区、妇联、派出所等部门都要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以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夏令营、冬令营、讲座等灵活的形式,向学生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进行防溺水、防中毒等“防卫演习”,[3]也可以采用各种形式吸引家长参加各种培训,增强家长的教育水平,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的合力,真正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总之,学生家庭安全教育是一项关系学生生命的大事,绝不能大意。社会、学校、家庭必需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对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见能力,以及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灾难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浅析班主任做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策略 近年来,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各种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不断出现,影响小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如何做好小学生安全工作,抓好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摆在我们班主任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1 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1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 社会发展到今天,现代教育理论要求我们必须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而不是单纯地灌输科学文化知识。我们不难看出,在学校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具有加速培养合格人才的作用。开展安全教育,从学校治理的角度看,它可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小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而小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了全面体现。 1.2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广和我国人口发展的规律,在校小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学生来校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打架斗殴事件等时有发生。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在其他节假日要遇到的问题。小学生在学校学文化、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已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3提高小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根据小学生年龄特点,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在自身物品管理上,思想麻痹,物品随意乱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小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使其犯罪。还有的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一些小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到违法事件,没有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等。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家庭、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因此,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小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2 班级安全管理策略 2.1加强联系,齐抓共管 班级安全管理靠班主任一人是不行的,只有加强同任课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和各部门的联系,才能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比如请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的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同班主任“会诊”并“对症下药”;要求学生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对言行、情绪异常的要找学生了解情况并告之家长,共同“医治” 心理创伤;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要把班级发现的诸如门窗、水、电路、室内地板、天花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同校总务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并及时进行排除。 2.2善待学生,改善关系 人们常称班主任为“班妈”,因此。班主任对学生的关心要真正做到从细处着手、从长远着眼,无微不至。对学生的批评要讲究艺术,多些鼓励,少一些指责;对学生的要求要严宽兼顾,严而有度,宽而有限;跟学生的交往要民主平等,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训斥,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做学生的慈爱长辈。“亲其师,信其道”,只有取得学生对自己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及时发现班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依靠学生及时准确地消除隐患。 2.3以法治教,规范行为 在现代的小学生中有个别学生迷恋上网、盲目追求生活享受和精神刺激,盲目模仿影视片中的行为,违纪违规。因此,班主任应该以法治教,规范行为,以减少或避免安全责任事故。一是要规范班主任自身的行为,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越“雷池”,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抓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规范学生的行为,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每一名学生的行为准则,坚持不懈地抓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循序渐进地实施习惯养成的矫正,注重培养学生对现实生活的鉴别、批判、选择能力,引导学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学生以合理的方式、手段去追求理想生活。三是要规范学生家长的行为,向学生家长宣传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加强同家长的沟通和交流,把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及行政法规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最大限度地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4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不了解学生的管理是盲目的管理,不尊重学生的管理是专制的管理,不信任学生的管理是错误的管理。现在的小学生好学爱动,逆反心理强,一旦遭受挫折或失败,很容易突破法律底线,导致违法犯罪。因此,班主任一定要审时度势,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同性质的不良行为。“铁冷了也能打”,对于个别学生性质较为恶劣的不良行为,应以同情、理解而又坚定不移的态度妥善处理,决不能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对于班级整体诸如集合、站队、上操,甚至是运动会比赛等方面,决不能一味地追求快速和第一,尤其是在具有危险性的集体活动中,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提倡参与,而不能一味地强调出成绩;对于学生个体要因材施教,不能因“恨铁不成钢” 而操之过急,更不能脱离学生实际去追求完全的统一化或一律化。 2.5学生自治,管理创新 学校安全管理包括物的方面和人的方面两个部分,而人的方面更为重要。只有充分发挥学生集体力量,构建学生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才能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有人巡查安全漏洞,有人监控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因此,班主任应该在班级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矛盾纠纷监控小组、行为规范督查小组、应急事故处理小组等学生自治组织、健全班级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这些组织掌握班情,把握动向,运筹帷幄,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学校安全无小事。班级安全是关键。只有学生、教师都树立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特别是班主任教师要明确自己的安全管理责任,正确实施班级安全管理方法,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才能真正确保小学生的安全。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 [摘要]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小学生年龄尚小,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目前,校园社会化现象日趋明显,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学生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教室内学生财物的丢失,校园内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加强小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识,是保证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学校安全;安全教育;小学生 一、以课堂为主培养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会课、思想品德课可以说是班主任工作的主要阵地。因此,班主任可以依托课堂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也应适合小学生的思维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以此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宣讲安全知识。安全知识主要包括:交通安全知识、人身财产安全知识、重大灾难自救知识、生活安全常识等。在课堂上,教师可以分类依次适时地向学生介绍安全知识,告诉他们平时在学习生活中怎么做才是最安全的。 2.说安全小故事。故事形象生动,富有趣味性,小学生不但爱听而且印象深刻。班主任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在课堂上通过说故事的形式讲安全知识,以此警示和教育学生。 3.唱安全歌谣。歌谣优美动听,便于记忆。因此,班主任可以教唱安全儿歌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如:“过马路,左右看,汽车来时靠边站,行人要走人行道,司机叔叔车开慢。”再如“放学回家不要慌,玩耍不在路中央,追逐打闹最危险,来往车多不安全”,通过琅琅上口的歌谣不但从字里行间讲明了安全知识,而且易于小学生记诵。 4.背安全格言警句。名言警句,字句对仗,是很容易理解掌握和记忆的形式。在安全教育中,教师可以将安全常识编成一些短小紧凑、对仗押韵的句子教给学生。如“校园是我家,平安靠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心中时刻有平安,平安永在我身边”,“事故在瞬间发生,安全从点滴做起”等,通过这些耳熟能详的句子加深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5.看安全宣传片。组织学生观看安全知识宣传专题片,参观交通安全图片展览,通过生动直观的影像、图片,会使学生深深明白不懂安全知识、不遵守安全规则会付出血的代价,甚至是人的生命。让小学生更进一步明白懂得安全知识、遵守安全规则是何等的重要。 6.办主题班会。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教师可以定期举行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伴我行”演讲赛、讲安全小故事竞赛等。 二、落实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1.大会教育制。利用每周一升旗仪式时全校学生集中的时段,对每周安全防患工作做得好的班级及时表扬,不足加以指正,切实做到学生老师安全弦绷紧。 2.上学点名,放学点评制。每天教师进入教室后先对学生进行点名,对到校学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放学时,对一天来学生在校安全方面的种种行为进行言简意赅的点评,表扬优点,指出缺点。以此将学生头脑中不安全意识及时加以纠正。班主任与家长建立通讯联系制,经常与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孩子在家与学校的安全。 3.建立小小巡视员检查监督机制。课间活动时间是学生在校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在这一时段班主任的安全教育更是不容忽视。班主任可以在班级内选出自己的小帮手——小小巡视员,代替教师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教师汇报,以便使教师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4.路队每天一汇报制。班主任教学任务繁重,班级管理工作较多,对学生的路队常常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针对这一问题,在班级内可以建立起路队每天一汇报制,即选出自己得力的小助手做每个路队的排头和排尾,排尾也就是路队长。排头带好队,排尾管好队。每天放学主要由排尾(路队长)监督管理好队员走好路队。第二天早上由路队长对前一天路队中所发生的问题向老师汇报,以便使教师及时了解和纠正学生在路途中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坚持这种制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三、学校家庭齐抓共管形成安全教育合力 班级安全管理靠班主任一人是不行的,只有加强同任课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组织和部门的联系,才能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比如请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的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同班主任“会诊”并“对症下药”;要求学生之间相互监督,要求家长对孩子的不正确行为及时和老师沟通等。 作为班主任,其管理工作要从细处着手,从长远着眼,对学生的关心要真正做到细心体贴,无微不至;对学生的批评要讲究艺术,要严而有度,在安全教育问题上要多一些沟通教育,少一些训斥责骂。只有取得学生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及时地消除安全隐患。 总之,安全警钟时时敲,学习生活有保障。只有学生、教师都树立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特别是班主任教师明确了自己的安全管理责任,实施了正确管理班级安全的方法,才能真正确保小学生的安全。 小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浅议班主任如何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摘要:目的:生命高于一切!生命重于泰山!生命不可复制!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所以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好孩子们的生命。主要内容:本文详细介绍了班主任如何配合学校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以及从哪些途径去入手教育,内容包括排除隐患、告知、营造氛围、演练等方法对学生进行反复强调,防范于未然,杜绝一切不利因素,培养安全意识。还要联合一切力量来确保学生的安危,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平安城市。 关键词:班主任; 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安校园 “生命的绿洲,在于安全。”安全是什么?太平顺利为“安”,无缺无憾为“全”。安全它是一种希望,一种寄托,一种期盼,它是来自生命最本能、最真切的呼唤!它是通往成功彼岸的独木桥,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抵达成功的彼岸;只有在安全这片沃土的培育下,幸福之花才能随时绽放在我们生命的旅途中。 有资料显示,全国平均每天有4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学校周围生活,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一人安全,全家幸福!作为学生在校的主要监护人----班主任,具有最重要的教育和监管责任,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所以,担任多年班主任的我想就此谈谈我的一些体会和大家共勉,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祖国的娇嫩的花朵! 一、查找安全隐患,做好预设方案 凡事预则立。开学之前,班主任要对学生的身边安全隐患必须做到清楚了解。学校事先会成立从上到下的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负责,确主立岗位,确保每个老师都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班主任要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每的安全排查,确保硬件设施无安全隐患,并设想好其它不安全因素,作好预案分析。 1、 学校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学生之间的打斗行为;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害;商店、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学生的实验课或实践课,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的意外伤害;课间、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或违纪攀爬造成的伤害等。 2、家庭方面存在的隐患主要有:家长法制意识淡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学生的伤害;家长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学生心理失衡,出现偏激;家长期望值过高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单亲、空巢留守、私租房屋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学生在家用火、用电、用气等不安全。 3、社会方面存在的隐患主要有:校门外交通事故;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敲诈、侵权行为等;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言行和心理威胁;学生因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在社会上发生的不安全因素;社会不法分子对学生的引诱、拉拢、教唆; 网吧、游戏厅等诱惑。 如果班主任做到事事小心,做到心中有数,预设好学生的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我想孩子们的安全就有了很好的保障。 二、班级安全管理的策略 班主任是一个班级的灵魂,在学校,最直接管理学生的是班主任,学生、家长最依赖的也是班主任,班主任在管理好班级,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应该做好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本着对学生终身负责的态度,细致耐心、严格地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班级安全管理主要靠教育、制度和监督,制度要坚持不懈、重在落实,监督要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密切联系其他科任老师,培养学生干部,形成安全管理的有效网络。要注意坚持以法执教,规范教育行为以减少或避免安全责任事故。要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学生宣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学生逐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 安全告知 班主任除对班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基本道德规范等思想政治教育和基础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外,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护和安全自救知识。如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教育。班主任不仅自己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如山、生命责任大如天的意识,还要努力使学生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班主任要注意如下告知: (1)是把学校或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中有关安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对学生告知。如实践活动中的行走、乘车、具体的操作注意事项;体育运动中某些项目的危险性,练习设备、器材的安全性能等内容都应在活动之前告知学生。 (2)是把校园及其周边的设施包括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学生。如校园内外维修改造,施工场所或临时搭建的设施,校园内外处所、场地、水电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都应及时告知学生。 (3)是把学生的有关情况对家长告知。如学生生病、学生请假离校或缺课、学生间发生纠纷或矛盾、学生的不良习气以及学生发生伤害或意外事故等,都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4)是把发现的班级内部、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向学校领导告知。班主任履行告知义务,可积极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演练,形成自救行为 学校、班级要通过张贴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橱窗、出专题安全黑板报、布置安全科普画廊、观看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使小学生从多方面了解掌握安全知识,在处处重视安全的浓郁氛围感染下培养重视安全的意识。 通过创设情境、利用生活中的事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学生一遇到问题就去找老师,找家长,这是学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表现。针对这一点,班级里可以开展一些活动,提倡大家自己能解决的小伤小问题自己解决,同时通过老师教,让学生掌握一些简单包扎方法。创设一些情境,教给学生当遇上突发状况该怎么处理,让学生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 有一个悲剧,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六年前,我还在另一个学校任教,当时教的是一年级的小学生,每天我都会叫孩子们注意安全,但是没想到交通事故会发生在我的学生身上:路路——我班的学习委员,一个才7岁的非常聪明可爱的男孩,在公路上穿斑马线时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轿车撞得当场死亡.....好大一摊血.....他的妈妈哭得死去活来,我的好痛好痛!可是一切都不可逆转。第二天,我怀着悲痛的心情给班上的孩子们讲这件事,再次带孩子们演练了如何过马路。为了让大家记住友血的教训,路路同学的座位一直空着——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 所以现在,每教一个班,我都会把这个教训讲给孩子们听——告诫他们生命只有一次! 当孩子们遭遇意处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博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万不得已,也要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利益。这对学生沉着应对突发事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很有成效。 “5.12”“11.9”等一些特殊的日子,防地震防消防演练,是我们学校每学期的必须课程。多次强化训练,孩子们的速度快了不少。我们不是在杞人忧天,而是防患于未然,希望我们的孩子们有一天能够自豪地说:“灾害不可怕,我们会自救!” (二) 班主任要团结好其余科任老师。 班主任要团结好其余科任老师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每个教师都是学生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安全管理,只有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校领导的工作较忙,班主任的教学任务相对繁重,有时确实顾不上,这就需要科任教师都要主动承担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见到不安全的事就要管,发现不安全的苗头要及时处理,把每个孩子的安全工作放在心中。 (三) 班主任还要联系好家庭和社会。 家庭里更要注意安全教育。开家长会,校讯通都是班主任和家长很好的沟通途径;平时也可以给家长发安全告知书,常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去向。学生家庭安全应从平时养成,家庭安全要从平时抓起,一点一滴抓养成。还要加强“演习”,从易到难,由浅入深,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 我们希望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学生安全管理的氛围。政府要在宣传上起主导作用,政府要全方位介入,在舆论宣传上达成共识,在制度上形成长效机制。 安全重于泰山,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请记住:生命太脆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孩子们美好的未来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出一份应尽的力量吧!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建议 【摘要】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但建国以后农业增长倚赖资源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改变,农业用地的无序开发利用,为了提高产量而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工业化过程对农村环境的破坏和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遭到很大破坏。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引起国家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已成为必要。本文拟以农业生态保护立法为目的,从立法原因、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单行法 【正文】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农”问题则是制约我国全面奔小康的瓶颈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业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低下,我国农业表现出明显的弱质性。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大转型时期。传统农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难以解决大量人口的吃饭问题。为提高单亩产量,现代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上的残留和工农产品废弃物对环境及农产品的污染,从根本上危害我们的生存和发展。 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危害 (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现状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在获得较大发展的同时却伴随着农业环境受污染和生态遭破坏程度越来越严重的局面,主要表现在: 1.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到2000年,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全国土地面积的41%,仅水力侵蚀面积就有185万km2,数百万公顷农田、耕地正在受到荒漠化、盐碱化的威胁。根据最新资料显示,我国90%的草地已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中度退化以上的草地面积已占半数。随着生态环境恶化,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 2.耕地资源迅速减少,土地质量下降 我国2000年人均耕地为0.101hm2,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耕地利用程度较高,目前垦植率已达13.7%,超过世界平均数3.5个百分点。1986~1995年,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和灾害损毁耕地超过466万hm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00万hm2. 1998年,因非农业建设占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共减少耕地57.1万hm2.同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呈现退化趋势,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严重退化。另外,受酸雨的影响,土壤酸化过程加剧。 3.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主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乡镇工业的“三废”排放。近十几年来,由于乡镇工业的迅速发展,它们对外排放的污染物也在逐年增加,到1995年最大值,然后逐渐下降,2000年又有所回升 另外,农业本身生产过程的非点源污染问题也严重影响着农业生态系统,突出表现在化肥的流失对地面水、土壤、大气的污染和在食物中的残留。此外,大量的农膜及其它废弃物也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目前,我国农业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业污染量已占到全国总污染量 (指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农业污染的总和)的1/3-1/2,不仅成为水体、土壤、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且对农产品安全、人体健康乃至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业污染问题。 (二)农业污染对农产品、人身健康、国民经济的危害 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尤其是农业环境污染,给我们的国民经济发展、国民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主要表现在: 1.对我国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的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4-1/5,而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及畜禽粪便的管理不利造成的农业污染,致使水体污染日益严重,对我国的水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根据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陕西等地的600个地下水样的调查显示,我国一些地区地下水正面临被硝酸盐(硝酸盐是氮肥、动物粪便、动植物尸体等中所含氮化合物降解的终端产品)污染的严重威胁。另外,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湖泊、河流及东南沿海和近海海域都出现了严重的富营养化问题且呈加重趋势。中国农科院的有关专家分析,在我国水环境中,来自农田和畜禽养殖粪便中的总磷、总氮比重已分别达到43%和53%,接近和超过了来自工业和城市生活的点源污染,不仅正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并且已成为我国水安全问题的重要隐患。 2.土壤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由于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及污水灌溉等多种原因,一方面,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另一方面,土壤受到重金属、无机盐、有机物和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且情况严重。根据中国科学院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至少有1300-1600万公顷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在昆明市斗南镇,由于土壤被污染,种植出的蔬菜农药残留太高,无法食用,农民只好换土或改种园艺类作物。我国东北地区一些农场长期使用氮肥,土壤有机质含量已由原来的5%-8%降到1%-2%.江西红壤表土ph值由5.0降到4.3,土壤板结普遍严重。一些地处热带的农田土壤受到严重破坏,有的甚至丧失农业耕种价值。虽然,对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调查资料,难以估计。但是,土壤污染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严重性已是不争之事,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目前全国有1/5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每年因此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3.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下降 目前影响我国农产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和硝酸盐污染。2005年4月,农业部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对我国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状况的监测结果:52种蔬菜3845个样品中,农药残留超标样品318个,超标率为8.3%.频繁过量施用氮肥,导致蔬菜中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某些磷肥含氟、镉和砷等有害物质,增加了蔬菜、粮食中氟和重金属含量。北京市农委资料显示,北京市市场(含超级市场)的叶菜类蔬菜60-70%硝酸盐含量超标,果菜类蔬菜20-30%硝酸盐含量超标,菠菜硝酸盐含量高达2358mg/kg,萝卜达2177mg/kg,大白菜达3225mg/kg,北京市民砷日摄取量已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标准的120%. 4.农产品出口贸易及农民增收受到阻碍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农产品出口不畅的主要原因和影响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农产品的质量问题。 入世以来,先是欧盟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实施报复性禁 令,后是荷兰销毁我国的出口农产品,接着是其他国家针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提高了进口要求,强化了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日本2005年建立了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度,规定凡要求认证的农副产品必须正确标明该产品的生产者、产地、收获和上市日期,以及使用化肥和农药的名称、数量和时间,凡在生产过程中不当使用农药和化肥的农产品将被拒之门外。2006年5月29日,日本将实行《食品中残留农药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734种农药、兽药和添加剂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限定了标准。这表明,今后出口到该国的农产品将几乎不允许含有农药残留。我国有1/3农产品出口日本,近年来屡屡发生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被退回事件,此次《肯定列表制度》执行后,生产企业必须尽快调整种植和加工的环节,以便适应新的需要。在短期内,对日出口必会受到影响。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绿色壁垒。我国产品,特别是农产品不断遭到拦截,致使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大下降。近年来,沿海地区由于出口的农产品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已达数十亿美元,并且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据联合国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74亿美元出口商品因绿色壁垒而受阻。作为WTO成员国,在国际多边贸易中如何应对日益苛刻的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生产,一方面是大宗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低迷;另一方面,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却相对供应不足,制约了农产品市场的拓展和效益的提高。由于食品安全优质问题给农业经济效益提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也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不快的一个重要因素。 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容忽视 (1)对人群恶性肿瘤发生的影响不可忽视 目前,我国还没有直接的有关农村面源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报道。但是,现有可供研究的监测资料可以间接反映出农村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二十世纪70年代,我国恶性肿瘤的调整死亡率为84.85/10万,到90年代上升了11.56%,达到94.36/10万。城市人群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高于农村,胃癌等消化系统癌症农村居民高于城市。有些农村地区,由于过量施用农药、化肥,以及公共卫生设施落后,致使农村一些未经处理的农业污染物随意堆放或直接排入水体,一些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明显恶化,农村居民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呈现出持续升高的趋势。目前,农村居民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总体上已高于城市居民。 对比我国农村恶性肿瘤的高发病种,可以说与近年来农村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的趋势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从环境污染的视角看,不可忽视农业面源污染对人群恶性肿瘤发生的影响。 (2)加重当地肠道传染病的流行 随着许多地方畜禽粪便直排水体,在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的同时,也加重了当地肠道传染病的流行趋势。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2005年世界儿童状况》记载,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全球排第87位,属偏高的位置。而肠道传染病高发是目前我国农村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之一。我国长江流域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7省100多个县市,血吸虫病患者总数80多万人,生活在上述疫区的民众达6000多万人。而粪便的无害化管理和利用,对降低儿童死亡率和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都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 (3)婴儿发生出生缺陷的危险性提高 据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国从1996年至200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农村高于城市。这种状况广泛存在于山东、湖南、湖北、广西、河北、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宁夏和天津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中。尽管人类的出生缺陷与许多有害因素和生活行为、习惯有关,但孕妇接触农药与出生缺陷的关系已得到证实。有文献报道,农药与各类出生缺陷存在病因联系,孕期接触农药可使婴儿发生出生缺陷的危险性提高1.22倍。预防农药对出生缺陷的危害已是一个十分迫切任务。 6.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一些农业污染严重的地区,出现了农作物减产,质量下降,甚至传统农作物无法继续种植的现象。农业污染还造成渔业、畜牧业、旅游业的经济损失。据有关专家对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水污染造成的工农业、旅游业和人体健康的经济损失进行了估算,折合1995年的货币量为1428.9亿元,占全部环境损失的76.2%,占gdp的2.44%.1997年世界银行《碧水蓝天:展望21世纪的中国环境》的报告估算我国每年因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330亿人民币,占该年gdp的0.44%.亚洲开发行认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gdp的0.5%—1%之间。还有专家对我国2004年化肥生产的能耗数据进行了测算,结果是2004年我国因化肥利用率低而间接浪费煤炭2673万吨,天然气45亿立方米,重油168万吨,电158亿度,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14.1%、13.3%、0.96%和0.72%. 农业污染给本已脆弱的农业生态系统造成的严重危害,从现象上看,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从本质上看,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的粮食安全、甚至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二、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现状 (一)国外相关立法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制定了专门的环境法律或与之相关的法律。在这些法律之中存在一类规则,它们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之中,体现环境法的目的,反映环境法的性质、基本特征,并能对环境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等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这类准则在环境法上被称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在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的基础上宣告了环境权利,如科学发展、科学保护环境、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合作、损害和风险预防、环境责任等27项与环境保护和发展有关的27个原则。由于该宣言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一种政治承诺,反映了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共识,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时代,这些原则对于指导各国环境法的制定和修订,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和其他的环境法律法规、判例,确认和体现了科学发展经济、科学保护环境、公众参与、环境责任、风险与损害预防、权益平衡与制约等原则。 美国、日本、欧盟 成员国等发达国家,都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如美国,在1990年颁布的《污染预防法》中对可持续农业作出明确规定;日本在《新农业基本法》中充分体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当今农业发展的一大趋势;欧盟成员国从1992年开始支持尊重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农业生产方式,推行农业可持续发展,如瑞典于1999年通过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将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主导立法思想。 在对农业污染的控制方面,各发达国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优先考虑环境效益”为立法主导思想,主要采取从总体上防治农业污染的综合立法模式。 (二)国内相关地方性立法 湖北省新修订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令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养殖: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据统计,湖北省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面积已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500万亩,增加到800万亩,每年因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相当于每个农民平均每年增加环境污染负担25元,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999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内容有:耕地使用者必须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采取有利于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耕作制度和方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改造中低产田,开展小流域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渍化和贫瘠化;禁止直接向农田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基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该条例主要内容有:鼓励、支持生产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绿色食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推广配方施肥技术;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递减化肥用量,保护和培肥地力;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易降解的农用薄膜等。 三、拟制定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立法基本原则 我国现有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片面且适用性不强,缺乏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就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加以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立法规定。 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 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是指在环境立法中,应把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在环境利益和其他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环境利益。 我们认为,在环境立法中必须坚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严格禁止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开发活动中,必须把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放在首要位置,防止经济开发变为环境生态的大破坏。该原则强调的是,在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与环境利益发生冲突即两个利益客观上不可能同时兼顾时,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利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居民良好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只有在优质的环境中才能维持生命和健康。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反对以牺牲生态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 日本现行环境立法遵循了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日本于1970年修改《公害对策基本法》时,从立法目的中删除了“与经济调和”的规定,在日本环境立法中确立了“环境优先原则”。该原则的确立,使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法以求实现环境保护时,不必更多地考虑保护环境的费用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平衡。“环境优先”原则在日本的各项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中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俄罗斯环境立法也遵循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其联邦宪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体现出来,具体内容包括: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居民生活、劳动和休息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在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的重要性;利用一种或几种自然客体,不应对其他自然客体和总体环境造成损害。 2.遵循生态规律原则 遵循生态规律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立法时,应当遵循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把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则作为制定法律及其法律规定确立的理论基础。生态系统有如下一些基本规律:(1)物物相关规律。生态系统各事物在该系统的形成过程中,互相制约、互相依赖,改变其中一部分就会影响到其他部分甚至整个生态系统。(2)负载有额规律。环境对人类索取需求的承载能力以及自然环境对污染物的容纳能力都是有限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导致生态危机。(3)多样稳定规律。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类越多,生态系统越稳定。(4)物质能量输入输出动态平衡规律。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无论是生物、环境还是整个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输入与输出总是相对平衡的。 生态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按一定的规律,有机的结合成为一个个不同的生态系统,再由各个不同的生态系统组成生物圈。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平衡为人类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稳定的物质资源。倘若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就会引起生态失调,严重的时候就会导致生态危机发生,直接威胁人类生存。西部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荒漠化、近年来肆虐的沙尘暴,都是大自然对人类违背生态规律的惩罚。生态学基本原理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处理环境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制定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律的理论基础。环境立法就是要通过制定法律规范人类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不过分受到干扰和破坏。西部地区许多地方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因此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要认识西部地区自然环境的特点,遵循生态规律,维护生态系统结构的整体性和运行的连续性,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产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特殊重要生境及生态脆弱带。 3.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原则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原则,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合理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促使资源可持续利用,避免浪费。它包括有计划、有效率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可以再生的自然资源以及维持现有的环境与自然资源品质。 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由于对自然资源缺乏科学管理与合理保护,长期实行粗放式的高消耗、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过度开发,许多自然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浪费,资源开发总回收 率仅为30%,淡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仅为20—30%,直接影响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应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作为制定计划、安排投资的重要指标,强化对资源利用的计划监督,强化对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优惠政策,努力开展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应采取综合利用、最优利用、回收利用的方法,尽可能延长利用期限,提高利用效率。鼓励自然资源利用对象和利用方式的多样化,以减轻对某种资源的开发压力。例如,保留传统农业对多种生物资源的利用和广泛利用土着树种营造森林,防止遗传的均化。 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不完善,价格不合理,刺激了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使用。在目前自然资源的定价中,往往只考虑资源的生产成本,而忽视了自然资源的消耗成本和环境污染成本,因而未对资源的高效开发和利用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应该完善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合理的资源价格机制。资源价格的合理化有利用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资源的价格不仅要从其开发利用为社会增加的财富计算,而且还要从耗竭程度计算,以保证永续利用资源。符合价值规律的资源价格是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前提保证。 4.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原则 在环境保护中积极利用经济手段,不仅可以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而且能有效地降低行政管理的财务和技术负担,弥补我国目前的环境法以行政“命令——控制”手段为主的缺陷。 在我国西部地区,从经济、技术和行政管理能力而言,难以有效实施以复杂的环境监测和行政监督为基础的命令——控制制度,特别是面对众多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常常难以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在环境立法中,应采用一些征收和管理比较简单、更富效率的经济手段。我们认为,在西部环境立法中,应体现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各市场主体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施按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的办法,按照“排污费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现行收费标准;推行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使用收费制度,使每个设施使用者都应合理负担设施的正常运营费用;逐步引入污染税或环境税,可考虑把一部分排污费改为在原料和产品环节征收的污染附加税;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领域,可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可以提倡在邻近的、情况类似的企业或新老企业之间实行联合治污;还可以采取许多国家环境法所采用的补贴手段,对符合大开发战略的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进行财政补贴,其主要形式有拨款、软贷款以及加速资产折旧等。在许多国家,经济手段作用正在深化和扩大。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我们不仅要善于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还要结合西部各地的特点,勇于创新,让经济手段在西部开发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制度和内容 农业环境保护范围应该是农业领域,其保护内容应是农业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也就是农业用地、农业用水、天气和生物等。由于影响农业生态环境的因素众多,既有来自农业生产内部的活动,也有来自外部的活动。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应是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建设、开发、科研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为使我国农业环境做到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中,须着重于对耕地的保护、水土流失的防治、乡镇工业对生态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农业水资源和生物资源的保护等作出规定。特别是在资源利用和开发方面,坚持使用和养护相结合,禁止掠夺性经营,规范农业生产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此外,对基本农田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区的设立、规划和管理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1.农药、化肥的合理使用制度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采用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使用微生物肥料,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保持和培肥地力。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或者省级登记的化学、微生物肥料。”第20条规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防止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对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布和宣传,并加以监督管理。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和直接食用的其他农产品。”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经检测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或限制其用途。”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推广配方施肥技术;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递减化肥用量,保护和培肥地力。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或者省登记的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第13条规定:“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对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布和宣传,并严加监督管理。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和直接食用的其他农产品。”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第12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2.固体废弃物的运输、管理制度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25条规定:“不得擅自在农业用地上堆放导致污染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固体废弃物。确需堆放的,必须征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同意,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按指定范围堆放,并采取防 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自燃等措施。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农田灌溉水源附近堆放固体废弃物。”第26条规定:“在桑蚕集中产区从事磷肥、硫酸、砖瓦、水泥等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在桑蚕发育敏感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限制氟、硫等有害物质的排放。桑蚕发育敏感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准并公布。”第27条规定:“专业从事畜禽饲养和农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28条规定:“不得擅自在农业用地上堆放有害固体废弃物;确需占用农业用地临时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必须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对固体废弃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扬散、自燃、渗漏、流失。”第29条规定:“专业从事畜禽饲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避免和减少污染。”第30条规定:“提供给农业使用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法律责任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违法行为缺少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造成农业环境执法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从重从严处理,这是进行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保证。 农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历次机构改革都强调,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管理。因此,在农业环境保护中,各级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仍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权,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农业环境实行监督管理,即具有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单位或个人的现场检查权,农业领域内建设的项目、技术推广项目对农业环境评价报告的预审权,以及组织开展农业环境建设、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环境规划等的义务。 另外,农业环境是相对于整个大农业而言的,因此除农业部门外,各级土地、水利、林业、畜牧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立法的启示 (一)为什么由条例上升为法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破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运用法律手段是进行环境保护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强化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立法,把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已迫在眉睫。 1.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受害者权益需要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和时尚,这也就要求农业生产不仅要提高农产品的数量,而且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而健康卫生的农产品,首先是依赖于农业生产环境的质量,因此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法规,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具有了市场驱动力。 另一方面,加快农业环境立法也是保护受害者权益的需要。农业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制定农业环境保护法规,明确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使处理纠纷法定化、程序化,对于解决纠纷、维护受害者的权益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2.实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农业生产既是一种依赖于环境的生物性产业,又是为人们提供生活必需品的生命性产业,因此只有一手抓农业生产、一手抓环境保护,才能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均资源相对匮乏,只有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而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必须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有必要制定统一规范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来保障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由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地位决定的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生活。农业是“露天工厂”,一方面直接干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工业等部门的生产开发活动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因此,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是我国政治经济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众多的农民及社会各界有组织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单靠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来组织、领导和管理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别是当前的农业向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方面发展,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农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显得愈加紧迫和重要。 4.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由于不同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交叉,再加上立法技术的不成熟,使得不同的环境保护法之间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现象。这主要表现在: (1)不同的法律在涉及同一行为时,往往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草原上猎捕野生动物,按《草原法》的规定只要严格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疫病流行的有关规定即可,并没有关于狩猎的要求;然而,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必须取得狩猎证,否则就是违法。对于同一行为,两个法律的不同规定,无疑会造成某些矛盾的执法现象,结果使人们无所适从。 (2)对同一资源开发行为,有的法律要求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有的则不要求采取措施。例如,《水土保持法》第16条规定,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但在《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却没有任何关于采伐林木时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定。 (3)对同一违法行为,有的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有的则未规定法律责任。例如,《水法》和《渔业法》都规定了“禁止围湖造田”,《水法》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的法律责任;而《渔业法》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却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同一行为,在同一法律制度下,按照不同的部门法,却有不同的法律责任,其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保护做了某些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规定不系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在实行工作中难以有效实施。因此,尽快制定较为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对人们 的行为进行规范,建立起切实可行的保护制度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才能逐渐消除污染,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 (二)作为一个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生态农业建设取得显着成效,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迅速,农业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取得新进展,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初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但是,随着人口、资源、环境间矛盾的日益突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农业发达地区都面临着资源紧张、生态破坏的压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作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环境受到人类不当行为的冲击越来越大。为保护农业环境,维护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加强农业环境法制建设已显得非常迫切。 建议尽快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建立起切实可行的保护制度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有效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控制和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与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环境论文:海南生态农业环境研究 一、环境资源优势 (一)气候资源优势 海南地处热带北缘,属热带季风气候,长夏无冬,年平均气温22~26℃,≥10℃的积温为8200℃。充裕的阳光和热量,多雨湿热的气候条件,为海南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提供了“天然的大温室”。 (二)作物资源优势 动植物药材资源丰富,有“天然药库”之称。4000多种植物中可入药的多达2000余种,占全国的40%。药典收载的有500种,经过筛选的抗癌植物有137种,南药30多种。作物种类多、生长繁殖快、具有较强的稀缺性是海南省热带作物资源的优势和特色,也是海南省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所在。 (三)土地资源优势 海南本岛现有面积约3.40万平方公里,加上其他岛屿,全省土地总面积3.4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热带土地面积的42.5%。海南人均可利用土地面积约为5.32亩,远高于全国1.5亩的平均水平,而且地处热带,开发利用价值更高。 (四)水资源优势 海南本岛独流入海的河流共有154条,其中集水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有38条。地表水水质优良,根据2000年的监测,71.2%的河段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Ⅰ、Ⅱ类标准,11.9%的河段达Ⅲ类标准,16.9%为Ⅳ类标准,Ⅴ类或劣Ⅴ类水质未发现。 (五)生物资源优势 森林面积广阔,2007年高达192.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7.1%,是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公布18.21%)的3倍多[2]。海南省植物种类繁多,是中国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的原产地。 二、环境问题 (一)土壤破坏严重 为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减少农作物损失,人们常为作物施一定量的化肥和喷洒少量的农药,但如果过量施用或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方法施用,那么就会给土壤及作物造成一定的污染。土壤中大量残留的化肥和农药会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而土壤生物在分解过程中的相互作用会改变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土地更加贫瘠、耕地大量流失。使用农膜对作物早熟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因过量使用且回收率低,会在土壤中大量残留,从而严重影响土壤的通气透水等物理性质,阻碍土壤中养分的迁移,并因此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畜禽动物的大量排泄物,如果不及时转化处理,也会对空气和水源造成污染;而且畜禽会大量啃噬植被,造成牧区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海南省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1年第三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海南省水土流失面积为437.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9%[3],主要集中在海口鸭程溪、文昌宝陵河、澄迈黄龙岭及儋州蚂蝗岭一带。 (二)热带雨林破坏严重 世界热带雨林的面积仅占全球面积的7%,目前正以每年0.6%~l%的速度消失[4]。新中国成立之初,海南拥有天然林面积为120万公顷,覆盖率为35%。但国家“大生产”以及随后的建设需要,海南热带雨林遭到大量砍伐,到1956年海南天然林总面积为86.3万公顷、覆盖率为25.7%,1979年天然林总面积为38公顷、覆盖率下降到11.2%。海南原始林覆盖率从1987年的7.2%,到现在仅有4%。近年来,海南省制订并出台了一系列“退耕还林”、“退塘还林”的政策,但盗伐原生林、强砍海防林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热带海洋污染严重 珊瑚礁是由造礁珊瑚的大量繁殖形成的各种礁体,海南是我国珊瑚礁最丰富的地方。新中国成立以来,海南省珊瑚礁面积和长度都不同程度地减少了,其中面积减少了55.5%、长度降低了59.1%。致使海水不断入侵,逐渐吞没沿海的一些村庄和树木,土地沙化变得更加严重。海南是我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种类最多、生态条件最好的地区,它是阻止海水侵蚀的天然屏障,是鱼、虾、蟹、贝等生物繁衍的场所和鸟类的乐园,是食蟹猴的栖息地,这些形成了海南独特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但因多年的乱砍滥伐,现在海南红树林面积只有3930公顷,是上世纪50年代初的1/3[5]。海水养殖业对红树林、青皮林等防护林砍伐和破坏也很大;同时高位池养殖投放在池中的饲料及鱼虾排泄物对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的耕地造成较大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用水和农业耕作;渔民使用的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方式,也严重威胁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对海水造成严重的污染。 三、环境保护与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自1999年海南生态省建设以来,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突出抓好生态农业发展重点,促进了生态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生态农业立法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建立,无公害生产基地逐步建立,沼气带动作用不断显现,畜禽产品品质全面提高。目前,海南省生态农业县和生态村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生态示范点、生态村的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为加强海南环境保护,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结合海南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发展,建议如下。 (一)提高公众生态农业和环境保护意识 发展生态农业,公众的意识很重要。要加强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农业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认知程度和紧迫感,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改变以前“先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老路子,转变长期以来单纯向自然索取而不重视维护、协调的观念,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时期,一定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单项与综合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任期行为”。在弄清整个生态环境允许情况下,掌握能够开发的农业土地现有面积、所占的比例以及生态农业发展的需求;要充分考虑到土地过度开发可能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高度重视影响生态农业发展的敏感和脆弱区域,切实发展好、保护好;同时还要加强水源地生态林保护、江河湖边林地林木保护,以及东寨港等生态自然林地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 (二)科学制定海南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要紧紧抓住国家重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基本国策 ,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等国家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热带农业、建设热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围绕确保热带农产品有效供给、热带农业稳定发展和热区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需求,着眼海南经济建设长远需要,立足资源优势和发展实际,在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新需求,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力量,在各市县的具体生产实践中开展热带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研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细化海南生态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海南生态农业发展指明方向。具体应包括生态农业总体布局、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配套技术、综合效益分析、市场前景预测、组织管理形式、社会服务体系、产业化模式、区域协调以及生态农业制度创新等内容,这是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集成先进技术支撑生态农业发展 一是加强生态农业基础技术研究。加强科研单位与农业高校的联合、协作,组织科技攻关,重点是加强热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生物灾害防控研究,开展热带农林重大病虫草害流行规律及成灾机理研究,突破重要有害生物、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的有效监测、预警与防控等技术。开展转基因作物监测、监控与环境安全评价研究。开展生物灾害的生物防治研究,研发新型生物农药产品。创新热带农业产地环境的评价、污染监测与修复技术。合理开发利用热带生物资源应用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改善,建立基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的农林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体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加强良种良苗工程建设。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名特优新稀作物为重点,以优化品种资源为突破口,加快新品种的引进、培育和繁殖,加强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推动生态农业高水平发展。三是加强农业先进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要激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主动走进农村,面向生态农业发展的主战场,通过开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试验示范,让广大农户和企业看到发展生态农业能够带来的效益。海南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海南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挑战也是机遇。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加快海南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协调发展,需要大家在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不懈努力。 农业环境论文: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与进展途径 1引言 农业生态环境在广义上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各种要素的总称,是农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原始农业时期、古代农业时期、近代农业时期以及现代农业时期。农业环境生态的总体演变趋势是不断的恶化,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来,由于我国人口剧增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导致我国国民需求和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农业的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笔者认为,全面分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有效对策是非常有必要。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1)农业水资源问题。水不仅是生命之源,也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农业水资源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农业水资源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不均衡、人均占有量较少、利用率低、用水浪费及水污染严重。我国水资源十分短缺,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大约有3亿农民的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平均每年农业土地受旱面积大约有200万hm2。且我国水资源地区和时间上分布极不均匀,在东南沿海地区年降水量在1600mm以上,而西北荒漠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00mm,南方的易旱山丘地区以及北方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耕地面积大约占全国的62%,而江河径流量却只占18%。水量年内和年际分布不均匀,旱涝灾害频发。由于农业技术缺陷和环保意识的淡薄,我国人资源利用率较低、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2)农业土地资源问题。耕地作为农业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是一种农业生产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我国耕地资源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和土地退化严重。由于交通运输业和工业等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的总面积在不断减少,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从1949的0.26hm2降低到2007年的0.092hm2,2007年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及世界平均人均耕地面积的1/2。而且我国耕地质量整体偏低,我国因土壤肥力的低下或生态环境的恶劣而不能进行农业生产的土地约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耕地肥力水平总体偏低,51%的耕地缺磷,60%的耕地缺钾。我国耕地退化现象也很严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土地盐碱化形势严峻。 (3)农业生物资源问题。农业的生物资源对于农业的发展十分重要,要想保证农业生产质量,就要控制好农业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降低会减少农业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类,缩小食物链,致使农作物对环境敏感度变强,抗逆能力变弱,耕地生态系统稳定性降低。由于人为因素的长期影响,我国农业的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主要体现在:①农田物种减少,结构功能简化;②土地集约化利用和过度开发,耕地生态系统变得单调;③大规模机械耕作和农药的广泛使用致使某些物种消失。 (4)农业气候资源问题。当前,我国农业气候资源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①自然灾害频发。据统计,我国每年农业受灾面积超过5000万hm2,约占总耕种面积的30%,成灾面积约有3000万hm2,约占总耕种面积20%;②酸雨污染情况严重。2006年,我国酸雨的发生率超过5%的地区约占全国面积32.6%,而酸雨的发生率超过25%的地区约占全国面积15.4%;③气候因素不协调,比如东北地区水分、光照和土地条件都较好,而霜冻和冷害频繁、热量不足,西南地区水热资源很丰富,而光照条件较差,西北地区光热资源很丰富,而水资源匮乏。 3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发展观念,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建设,对我国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因此,要想搞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必须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认识。宣传教育的途径有:①印发学习资料,或以多媒体通过网络、电视等进行宣传;②召开培训会议,开办培训班;③聘请专家开展各种专题讲座。 (2)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业法》等法律虽然已经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部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较分散、缺乏针对性且不够系统和具体,很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所以,当前,我国急需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出一套系统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专项保护法律和一系列标准,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一支作风过硬、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以提高环境执法的水平,强化环境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比严、违法必究。 (3)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建设。由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中土地、水、气候和生物等资源区域差异性较大,所以,各地区必须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自有利的条件,以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为指导,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产业,建立多种形式、各具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发展生态农业。 (4)控制农业用水。我国农业用水资源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我国农业用水浪费现象也十分严重,节水潜力巨大,所以,必须控制好农业用水,积极推广农业用水技术。目前,较常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有集水农业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艺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技术。这些技术可以相互结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在农业实际生产中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以达到控制好农业用水的目的。 (5)加大投入、加强科研。目前,我国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投入仍不足,为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效遏制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各级政府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科学研究的投入纳入到各级的财政预算当中,设立专项基金,统筹安排。此外,要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科研,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技术体系,加强培养生态环境建设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农 业环境污染、土壤退化、农业生物多样性降低以及自然灾害等农业主要环境问题。 4结语 农业生态系统是一个由自然资源以及社会经济等因素共同组成的开放、复杂的系统,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农业可持续发展,而由于思想意识和技术等多种原因,导致农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引发了各种农业生态环境的灾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要加大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力度,科学管理,扭转当前农业生态环境不良的现状,以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环境论文:浅析农业水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摘要:伴随着社会 经济 的 发展 ,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农业这一基础产业对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尤其是其对水资源的影响,大量的农业水利工程都或多或少的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合理的对其作出评价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环境评价方法;生态效益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除了 工业 对环境的影响,农业的水利工程项目同样对环境产生影响,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子孙的长远利益,重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的共识,怎样能准确的衡量这一影响,成为了当前人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1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资源无节制的开发,忽视水资源的载力问题。一定意义上说环境也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在短期内是无法恢复的,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上千年才能恢复。水资源自身的生态平衡也需要一定的水量,例如渗入地下的水、蒸发的水、排沙除淤的水、排盐碱的水、湖泊洼地的水量等等,一定要保留维持其基本平衡的水量。国外的研究表明,河道内径流为多年平均值的30 %,这是保持大多数水生生物有好的栖息条件所推荐的基本径流量。与大 自然 和谐发展,大自然才会给我们最多的回报,否则大自然的报复常常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水土流失、沙尘暴已不再是距离我们很远的事,每年春季北京及 2.3环境影响的预测 环境影响的预测即预测工程兴建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影响。预测的结果一般有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对一些能用量度单位表示的环境因素,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作定量的预测估算。如预测水库建成后对局部气候的影响和对水库水质、水温的变化影响等,已能通过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估算;预测水库对库区泥沙淤积和对下游河道冲刷的影响,多兼用数学和物理两种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对一些难以用量度单位表示的环境因素,则可通过类比分析或机理分析作定性的预测。如预测水库形成后对疾病流行的影响,多采取类比分析法,即选择与拟建水利工程具有相似 自然 、社会环境和水利工程特性的类比工程,进行对照并作出判断;对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的影响,多采用生态机理分析法,即针对各类生物对环境要求和对环境变化的适用性,按工程兴建后的环境状况,预测分析其在数量上或种群、群落上的变化。 2.4综合分析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将工程兴建对各个环境因素产生的影响或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工程对环境的综合影响,提出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和方案。由于水利工程对各个环境因子产生的影响错综复杂,环境效应之间又往往具有相关性,因此综合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农业环境论文:基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探讨 [论文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缺陷 [论文内容提要]生态环境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国目前农业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严重影响我国农业发展。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必要尽快修改和完善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大气、水和土壤对农业生产来说,既是资源,又是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条件良好,农业生产就发展;生态环境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就停滞甚至遭到破坏。近年来,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耕地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国目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首先是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另外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 其次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 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对其规模和布局进行有效控制,没有注重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且其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二、我国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缺陷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生活。农业是“露天工厂”,一方面直接干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工业等部门的生产开发活动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因此,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我国政治经济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众多的农民及社会各界有组织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单靠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来组织、领导和管理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别是当前的农业向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方面发展,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农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显得愈加紧迫和重要。然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存在不少缺陷: 第一,没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但此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环境保护法》对农业环境保护虽有涉及,但很简单,而且未能将农业环境和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统一起来;《农业法》仅对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法》中涉及到了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的内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也有一些有关基本农田环境保护的规定。这些环境法律法规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未有直接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这就使得许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法可依,不能开展。 第二,诸多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领域尚是法律真空。虽然我国制定了很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但是,在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还没有法律调整。这样不利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 第三,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措施。法律虽然不少,但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法律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的强制性手段和措施太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也不足以预防和制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四,制度的配套性差,且有制度,无程序。法律尽管设立了很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但是,制度与制度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制度间配套性差。同时,就单个制度来讲,缺少落实这个制度的必要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终致生态保护制度无法实施、无法完全落实,生态保护制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有制度却没有相应的程序,又使得制度很难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例如限期治理这个制度,很多法律都做了规定,但是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实施限期治理制度的程序。这给执法人员执行这个制度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不便。又如生态恢复补偿制度,目前还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因为这个制度的设计还有一定缺陷,而且实施这个制度还没有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 第五,现行法律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亟需加强。许多法律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无对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即使有规定对有关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亦偏轻。如对许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仅以罚款了之,且罚款数额偏低。还有一些对社会危害性大的行为,破坏草原等生态环境的行为,仅追究行政责任,未设置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因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缺陷使得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既不足以震慑违法的当事人,也不能发挥以儆效尤的一般教育作用。 第六,执法主体被人为割裂。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涉及方方面面,涵盖了生态农业的发展、森林草原的养护、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土地的利用与保护、环境污染与破坏的防治等领域,伸展到天上、地下的几乎所有空间。无疑,这需要有一个权威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然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有相关职能,都是执法主体,而且地方的各个条例在相关执法主体的规定上亦不尽相同,使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一个比较混乱的局面。又以即将施行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例,行动计划的推进机制是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各个部门共同推进,不同的部门都涉及到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领域,如农业部实施的沼气工程计划、水利卫生部门的改水、改厕计划等,多个部门共同实施,但现实农业环境保护状况常常是多头管理,结果是管理失灵,这样就极大地损害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我国必须制定一部统一的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这既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必须尽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尽早制定实施。其中农业生态环境应该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其立法思想应从传统的污染防治为主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突出其生态保护功能。并且为使我国农业环境做到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中,须着重于对耕地的保护、水土流失的防治、乡镇工业对生态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农业水资源和生物资源的保护等作出规定。特别是在资源利用和开发方面,坚持使用和养护相结合,禁止掠夺性经营,规范农业生产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此外,对基本农田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区的设立、规划和管理要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加快农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步伐,填补法律空白,实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法规是规范、制约人们行为的准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也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应充分考虑当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加速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耕地污染防治法》、《农业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规范和标准。 (三)修改完善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 我国应对目前已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进行适当修改完善。首先应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以相应的强制性手段和措施,使其能够预防和制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发生;其次,应修改完善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例如为全面落实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应开征生态环境税、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实施绿色gdp制度、完善相应的程序制度等。 (四)完善农业环境标准 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环境标准,包括农业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标准,主要有:《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等。对于现有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保护农业环境需要的标准,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标准,如《农田大气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此外,还应根据各地农业环境特点制定地方环境标准。 (五)明确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缺少有力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而造就了农业环境执法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并要求从重从严处理,这是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六)建立有序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应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农业环境实行监督管理,即具有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单位或个人的现场检查权,农业领域内建设的项目、技术推广项目对农业环境评价报告的预审权,以及组织开展农业环境建设、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环境规划等的义务。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浅谈 摘要:我国农业生产在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的背景下不断满足着社会大众的需求,与此同时也相应造成了诸多环境侵害问题,农业生产者在社会经济地位中往往是弱者,没有充足的能力承担相应的环境损害责任,需要建立和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本文着重分析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为普通农民生产劳动者提供更加明确的范围界定,以寻求更适宜的环境侵权救济方式。 关键词:农业环境保险;承保模式;承保范围 一、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基本问题认知 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是指农业生产者作为被保险人依法对在农业作业中所面临的环境侵权及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进行投保的一种保险方式,从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农业生产者在进行相关环境作用所遭受的损失,提高生产者抵御环境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保险人一般以公司模式运营存在,相对来说拥有雄厚的财产支付力,有利于承担和有效弥补对受害者的赔付,及时解决环境损害纠纷问题。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是指,当出现保险损害事故情形发生时,保险人根据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承担环境侵权损坏问题补偿责任的规模限度。① 二、农业环境侵权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业环境侵权行为的复杂性和结果的扩大性等本身性质直接影响环境救济制度的形成和完备,普通群众缺乏对农业环境侵权问题合理准确的认识,农业环境管理体系不配套,同时现阶段环境问题监测技术滞后,导致环境管理者监管力度不强,农业生产者防范意识和能力程度高,农业环境侵权问题处理速度缓慢,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农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因为上述因素,对环境纠纷根本原因的认知匮乏,不善于利用法律机制途径解决环境矛盾问题,最终无法从根本上进行责任追究。虽然存在采取国家赔偿的救济模式,但是国家赔偿诉讼难,执行难,受害者无法获得全面性和正当性赔偿,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国家财政压力。所以需要从新的角度出发寻求新的救济机制来应对复杂并带有隐秘特征的环境侵权问题。 三、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提出 农业环境侵权是指在农业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因自然环境自身性质损坏等现象而对他人人身或财产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在现代社会,环境侵权责任风险愈演愈强,传统侵权救济制度不能够妥善解决对农业环境侵权受害人赔偿或补偿问题。需要完善责任赔偿适应新时代新社会的救济转变方式,进而更简便、迅速地赔偿或补偿受害者。所以我们在充分发挥传统民事救济制度的基础之上需要探索适宜社会发展的新类型责任保险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减少农业环境损害,保证社会生产的第一道门槛。 四、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的确定 (一)一般类型的承保模式 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业务经营由政府创立专业保险公司承担,是现有保险模式中最普遍的一种,相对其他救济主体来说具有较为丰厚的后备基础力量和多种类的资源获取手段,有利于迅速地形成规模救济方式,加强保险基金的积累和责任分担的多元化,从而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但从中国农业国情来看,农业生产覆盖面广,且呈现地域分布不匀状态,须要积极拓宽农业环境基础服务渠道,以协助办理农业环境责任保险业务,充分调取农业生产者保护环境积极性,最终保障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二)承保农业环境侵权责任类型 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目的是预防环境污染,避免环境损坏问题的扩大以及给予受害人救助,一般情形下环境侵权风险主要分为突发性环境侵权风险和渐进性环境侵权风险。两种方式对农业环境都有不同方面和程度的影响,都需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来实现农业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稳定发展。从社会生活实践来看,我国农业环境承保范围倾向于承保突发性环境侵权责任,一方面,我国大部分法律规定并没有就农业环境侵权以及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做出详细说明与解释,未将持续性的农业环境侵权保障问题纳入保险范围,只在部分相关方面涉及突发性环境侵权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保护法》第52条确实明确规定了国家中央政府积极鼓励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拓展。但并没有提供详尽的行为指导理论与概括方法,导致环保部及保监会等地方性组织大多着眼于一般性的规定,重点针对工业污染责任保险,在适用农业生产领域方面仍需调试。正因为此,群众在理解承保范围时大都局限于突发性环境问题。笔者认为针对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及农业环境侵权自身的隐秘性,繁琐性等特征,急需在承担爆发性的农业环境污染责任基础上,逐步引入渐进性农业环境侵权问题,从而长久有效的保持农业环境健康稳定发展。多角度深入完善农业环境制度理论,加强执行力。除此之外,我国农业环境承保责任范围在某些方面包括承保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虽然法律并没有直截了当就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形给予具体明确的规范。但法官可以依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进行自由裁量范围内的界定,适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五、明确农业环境责任承保范围界定建议 (一)完善承保模式 基于上文阐述仅仅依靠保险公司并不能为生产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本文倡导在我国农业生产点面不均,地域分布不广情形下逐步倡导在农村等地方健全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更多的组织形式简单、运营成本低的服务机构用以群众更方便办理、咨询保险业务,多方面保障保险服务的实现。在初步实行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时,由于农业环境风险的不稳定性以及农业环境的复杂性,使得责任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竞争力严重低下。需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调节力量,适当引入强制责任保险机制,逐步促进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可宝性的实现。 (二)扩大承保范围 承保范围需要根据实践的变化不断调整,现实中积累性、渐发性污染事故常常出现,这种类型的危害作用是长期的,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不可预料和忽视的,不能将其排除在承保责任范围之外,而是应该效仿法国和德,法国于1977年形成污染再保险联营机制模式,将渐进性污染事故纳入承保范围之内,德国于1965年开始规定了承保人对水体逐渐污染损害进行投保,扩大承保范围。另外我们可以效仿美国承保范围细分的方法,即环境损害则热保险和自由场地治理责任保险(当被保险人污染自己所有或者自己使用的场地时,承保人会按照约定在法定限额内承担相应的治理污染保险责任)②各种类型有各自的保单,各自的保单规定各自的条款,而不是混合在一张保单上。进而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配套制度的完善 环境侵权损害法律责任构成必须是明确、稳定的,其既能提供实现环保险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又能方便保险人提前揣测被保险人承担农业环境侵权损害责任的范围和限度。③立法保障不够或者仅有简单粗糙的规定无法确定符合利益最大化的承保范围,最终不利于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实践应用,所以应培养善于借鉴外国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丰富优秀管理经验的优良习惯,结合符合国情的法律规则加以认定,明确农业责任保险范围的构成要件,深入维护农业环境生产条件,引导农业生产环境健康发展。明确承保范围是完善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关键因素,过宽的承保范围一般情形下体现着保险人承担责任力度过高,长期以往会导致保险人利润收入低,亏损大,在量的积累作用下严重减弱保险人承保的积极能动性。④应当注重从理论与实践想结合的辩证角度突出农业环境侵权的一般性风险规律,寻找全新多面的思维模式全面促进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方式的社会化救济功能。 (四)承保诉讼费用承担 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我国《保险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财产保险责任赔偿所涉及的仅仅是财产保险,而不涉及责任保险⑤所以责任保险中施救费用的应单独计算,依据不同的赔偿风险类型而规定相适应的应用标准。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可由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具体规定保险实践应用过程涉及赔偿费用标准问题。 六、结语 现代农业生产所面临的环境风险情况较为复杂,隐秘性较强,农业生产者救济意识薄弱,以现有环保体系难以完善保障农业环境问题的实质解决。再加上缺乏强有力的救济机制适应社会救济化发展趋势及欠缺转变环境损害救济模式新途径,严重影响农业生态的健康,所以必须深入健全发展农业环境侵权保障机制,提供雄厚的后备支撑力量,完善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而为农业生产者以及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在充分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实践活动结合作用下加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积极有效维护农业生产者、侵权相对人利益,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李英君 黄冰 单位: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农业环境论文:农村农业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摘要:为解决农村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中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提出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农村发展中,建立符合实际的区域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法律与管理体系。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管理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共同带动了农村的快速发展。但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与生态资源为代价取得的,产生了一系列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对农村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客观上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1农村发展中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1.1农村发展模式粗放及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农业发展及其结构调整已逐步形成了“高投入,高产出,高排放”的农业发展格局,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大。当前农村经济增长的特征是生产要素的产出率和利用率低下,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小。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产量至少有1/4是靠化肥、农药和地膜等化学物品投入取得的。过量的农药、化肥等的投入造成了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并已经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①种植结构的变动。传统的粮食作物施肥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蔬菜、果树、花卉等新兴的经济作物已经成为化肥消费的主体和化肥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化肥施用水平和化肥流失率具有正相关性,因此,种植结构演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②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占农业的比重不断增加,由于设备落后,不能及时、合理地对畜禽养殖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带来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并且具有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③盲目的调整行为。受利益的驱动,生态脆弱地区的大量林地、草地向耕地转化,造成水土流失、水体污染,林地、草地大量减少,导致对污染物的吸附作用大大降低,致使农村生态系统遭受破坏。 1.2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的法制体系不健全 主要是:①环境立法很少涉及农村生态环境。②环保执法力度不够。 2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理念 应构建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农村发展中;建立符合实际的、激励和约束相容的区域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法律与管理体系。 2.1充分认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区域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已显得非常必要。发达国家成功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经验的共同点是:非常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将之视为环境管理的重要部分,非常重视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估。因此,应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高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重要性认识,充分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将之作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核心部分,并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加强对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和重点区域农村工业污染状况的科学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政策。 2.2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当前粗放的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程度,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种植业和养殖业是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解决农业污染的关键是建立和恢复中断的农业内部物质能量循环流动的链条,减少农业生产中物质和能量的流失。应以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按照循环农业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利用”的要求,从投入端、中间过程、输出端3个有机的过程构建农业发展模式。把专业化的种植活动和养殖活动结合起来,实现种植和养殖两部门之间的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利用,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区域性的种养平衡,减少环境污染。在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保持土壤肥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健康。对于农村工业发展,应将减少污染做为重要考虑因素,纳入到经济决策过程中,在农村工业发展过程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2.3构建完善的农村生态环境公共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复杂,来源广泛、分散,种类繁多,表现为复合型污染,因此,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必须影响众多行为者,应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并通过“连锁”机制来激励相关行为主体减少污染排放。综合运用包括产权制度、价格政策、财政政策等多种政策及补贴、教育、激励和行为标准等多种政策工具建立起有效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2.4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制定较为完备的、可执行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对农村工业污染,农药和化肥的生产、施用,农村环境规划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并不断进行完善,规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与义务。 作者:冶春莉 王聪萍 单位:陕西省三原县农业科技中心 农业环境论文: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研究 摘要: 生态农业经济是指农业再生产中生态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及相互结合的统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业已经摆脱了过去旧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发展农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离不开农业生态环境的支持,但在现实中,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并提出了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 生态农业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关系影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不仅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们食物的来源之地,是保证国家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来源保障。但与此同时,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森林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使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要正确认识什么是生态农业经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经济学原理,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建设,将传统农业、现代科技和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将农业向合理生态转化,农业回归自然,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可持续发展兼顾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而生态农业经济就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以不超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为基本方向,在确保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过程和资源利用高效化,确保开发产品优质化、无公害化,促使生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由生态经济的内涵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态农业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协调性,生态农业经济讲求的是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宜性,生态农业经济是通过多种技术装备,使农业发展适应区域环境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使区域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扬长避短,优势尽显;持续性,生态农业经济重视的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讲求的是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的长期整体效益,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装备和发展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因此生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研究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 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资源,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中每一个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整个农业生产系统产生各种影响,如果耕地和水土资源等被破坏、被污染,必定会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样,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因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2.农业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在农业生态资源有限和农业生产技术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内,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存在矛盾的,但从长期来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条件,从而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又会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使农村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因此两者是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能使农村与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1.耕地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不断恶化。 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当前却面临着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恶化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26亿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属于坡耕地,耕地资源较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粗放的开发、过度地侵占滥用和各种污染问题,使得可用的高质量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仍然在不断地减少。 2.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两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区域和专门的垃圾处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随意乱扔,生活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进行排放;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也通过各种流通渠道对农村水体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污染,这些都属于外部污染的范畴。而自身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身污染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滥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二是农业生产残留,如秸秆、畜禽类粪便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污染。我国本身农业用水就非常紧张,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有5000万人口和3000万牲畜面临着饮水不足的威胁,受旱农田达到了3亿亩,而各种污染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1.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类社会的物质需求,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坏式的开发,使农业生产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虽然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但治标不治本,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因此,必须设法从提高环保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虽然我国近几年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及时跟进,使得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才能从法律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投入。 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生态建设。兴修农业水利工程,促进水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垃圾回收处理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持。五、结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制约条件多。因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充分调动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起“既要农业经济发展,又要农村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张彩霞 冯俊霞 王尚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邯郸站 农业环境论文:环境适宜性生态农业景观评价 摘要 如何建立生态农业观光园的环境适宜性评价,了解各景观元素在生态农业观光园中的所发挥的功能与作用,建立完善的农业观光园景观评价体系。本文运用SD法,选取四个样本案例进行景观评价分析,并依此给出评价结果,论证评价系统的合理性。 关键词 生态农业观光园;SD法;景观评价分析 引言: 生态农业观光园是现代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农业观光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园区模式[1]。它以农业环境为背景,以乡村文化为基础,以农业生产和生态观光为主要功能,通过运用生态学、美学、景观设计学、经济学等原理对农业资源和景观资源进行开发和布局,集科技示范、生态观光、产业开发于一体[2]。因其独特的“农业”和“旅游业”双重产业属性,近年来发展迅速。关于生态农业观光园的分析研究有不少,但从实例出发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评价体系的研究比较少。因此,本研究以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合肥牛角大圩生态农业观光园、句容岩藤农场、台湾台一生态农庄为例,运用SD法,获取4个样本案例调查数据并分析,基于科学性,合理性,生态学原则,对四个样本生态农业观光园作环境适宜性评价[3]。 1.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评价模型的建立 1.1评价方法 本论文主要采用SD法进进行研究,SD法即语义解析法(SemanticDifferential),简称SD法。简单来说,SD法是种心理测定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过程是运用语意义学中“言语”为量度对调查者进行心理感受测评,然后通过对各既定尺度的分析,计算出研究对象感受的定量化数据[4]。 1.2调查对象选取 在调查者的选取中,考虑到加权和概率分布影响,总计调查了50人,考虑到广大使用者的专业背景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使用者个体对于农业观光园生产性景观的理解和需求也各有不同,故选择非园林景观专业背景的人员,拟统计25人。其次考虑到非专业调查者对景观环境评价的片面性,需要从专业人士视角出发,以求获得更全面、更涉及到本质的观察,故这里选择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背景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拟统计25人;考虑到被调查人群的行为能力、理解能力的不同,本次调查两组人群的年龄跨度在20-60岁之间,性别比例均衡,选定的评价对象共50人。 1.3确定评价尺度 根据农业观光园景观的特征,参考建筑、规划、园林等领域通过SD法进行美观、空间等评价所用到的形容词对,选择了18对正反义成对的形容词随机排列供被调查者主观印象描述。量化得到的调查数据,作为后期的分析依据,将本次调查评定尺度设定为5级,分值为-2、-1、0、1、2,以0为分界点。本次调查的形式主要采用的是以幻灯片播放照片的形式,即测试过程中将选取的农业观光园样本照片以幻灯片的模式播放给被调查者。 1.4样本采集 农业观光园地域性差异因素很大,因此为使研究更具客观性,本文选取合肥、南京、句容、台湾共4处规模不同、离市区距离各异的农业观光园作为样本材料。调查地选择主要基于显著性、多重性、大众性三个原则。所选四处观光园分别为合肥市牛角大圩农业观光园、南京市巴布洛生态谷、江苏句容岩藤农场、台湾台一生态农庄。 2.SD法调查结果分析 2.1调查结果评价 根据50组问卷调查信息回馈,对于两组评价对象,性别、年龄比例均衡。非专业组问卷对象职业分布全面,数据能反映真实情况。根据回收的问卷调查数据,通过EXCEL统计软件求得四处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样本综合平均值,根据得到的统计数据分别绘制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综合评价曲线图。比较专业和非专业组的两组评价曲线,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评价曲线变化大体相近,得到了较为相似的评价结果。其中个别之处也有所不同,非专业组整体在负分区评分较少,对四个样本的景观环境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从两张综合评价曲线图可以看出,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中台湾台一生态农庄评价最高,南京巴布洛生态谷次之,合肥大圩生态农业园与句容岩藤农场评价曲线较为接近。 2.2专业组分析 具有园林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对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的评价态度分明,通过样本与综合平均值的比较,可知: (1)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在吸引力,空间感、秩序感、亲近感、美感、安全感等方面都呈现比较高的评价,尤其在时尚感及清洁度方面明显高于其他三个样本案例;但是在植物丰富度、色彩丰富度、私密度等方面尚待提高。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时尚感、空间感、清洁度、乐趣度、满意度、生命力、秩序感、美感、放松度、安全感、一般化程度、自然化程度、尺度感、亲近感、植物丰富度、私密感、色彩丰富度。巴布洛生态谷主要以葡萄产业园,现代牧场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因而其植物丰富度、私密度和色彩丰富度评分相对较低。各项数据表明,在满足葡萄、牧场、农业等产业的同时,巴布洛生态谷整体旅游体验都获得了调查者较大认可。 (2)大圩生态农业园:大圩生态农业园各项评价内容的分值也处于零点以上,说明大圩生态农业园总体景观评价是得到肯定的。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生命力、乐趣度、清洁度、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放松度、美感、安全感、植物丰富度、秩序感、时尚感、色彩丰富度、亲近感、私密感、一般化程度。大圩生态农业园以蔬果采摘、科技农业、农场品输送为主体,在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等方面比较突出,整个园区融合采摘、体验、餐饮、观光、度假等多种活动为一体。在一般化程度、私密感、亲近感、色彩丰富度等方面有待提高。园区建设围绕传统采摘,农家乐,田园风光为主,缺乏时尚感,植物品种也以农作物为主,色彩丰富度较低。 (3)句容岩藤农场:该观光园各项评价内容的分值分布于平均值的两侧,评价对象对于岩藤农场景观的整体评分一般,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空间感、清洁度、吸引力、尺度感、放松度、秩序感、安全感、满意度、美感、时尚感、生命力、乐趣度、植物丰富度、亲近感、自然化程度、私密感、一般化程度、色彩丰富度。句容岩藤农场是以花卉苗木种植、瓜果采摘、农副产品养殖、观光休闲为主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在大尺度空间上有地理区位优势,花卉展览是其一大特色,但总体景观设计过于平淡,缺乏特色。 (4)台湾台一生态农庄:该观光园各评价内容的分值全都分布于零点以上,也高于平均值。这说明台一生态农庄的景观评价是得到认可的,明显高于其他三个样本案例。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植物丰富度、生命力、美感、空间感、放松度、清洁度、乐趣度、时尚感、尺度感、色彩丰富度、秩序感、一般化程度、亲近感、安全感。台一生态农庄是以酒店、休闲娱乐、农场品采摘、旅游度假为经营主体的农业庄园。从评价数据可以看出,台一生态农庄在满足经营特色的同时,能较好地为游客提供观光、娱乐及消费的场所,园区植被丰富,色彩艳丽,景观基础设施齐备,给前来观光的游客留下很好的印象。 2.3非专业组分析 不具有园林专业背景的非专业人员对各个生态农业园的景观评价曲线变动幅度较大,评价、评分大部分在零点以上,说明所选四个样本均得到较为肯定的态度。通过四个样本案例比较,可知: (1)巴布洛生态谷:从非专业组的数据可以看出,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各项评分除个别评价因子外,大部分都处在零点以上,说明非专业组对巴布洛生态谷的景观评价是积极肯定的。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清洁度、时尚感、空间感、乐趣度、满意度、生命力、秩序感、放松度、美感、安全感、一般化程度、自然化程度、尺度感、亲近感、植物丰富度、私密感、色彩丰富度。对于非专业人员,巴布洛生态谷优美的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能够给游客带去较为完美的旅游体验,所以在吸引力、时尚感方面都得到了较高的评分。生态谷以牧场、农业为经营主体,植物丰富度评价较低,只有单一几种经济作物品种。 (2)大圩生态农业园:非专业组对大圩生态农业观光园部分评价内容的分值为负值,说明游客视角对大圩生态园的评价是客观的。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生命力、乐趣度、清洁度、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放松度、美感、植物丰富度、秩序感、安全感、时尚感、色彩丰富度、亲近感、私密感。一般化程度。大圩生态农业园占地面积广,大圩葡萄在合肥市名气大,所以在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等方面评分较高,但整个园区的作物种植都依托科学技术。依靠温室大棚,因此景观效果比较差,亲近感、时尚感评分较低。 (3)句容岩藤农场:非专业组对句容岩藤农场有5项评价内容为负值,其他评价内容分值也明显低于平均分值,说明从游客视角对句容岩藤农场的景观整体评价一般。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空间感、清洁度、吸引力、尺度感、秩序感、安全感、美感、时尚感、生命力、放松度、清洁度、乐趣度、植物丰富度、亲近感、自然化程度、私密度、一般化程度、色彩丰富度。与专业类人员类似,非专业人员对句容岩藤农场缺乏自然化、色彩化的景观表示遗憾。 (4)台一生态农庄:非专业组对台一生态农庄的全部评价内容均为正值,说明台一生态农庄在各项评价因子上均获得较大的认可,并且台一生态农庄的评分明显高于其他三个样本案例。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植物丰富度、生命力、美感、空间感、放松度、清洁度、乐趣度、时尚感、私密感、尺度感、色彩丰富度、秩序感、一般化程度、亲近感、安全感。对于非专业人员,台一生态庄园枝繁叶茂的生态环境、丰富多彩的娱乐项目能够给人以和谐舒适的体验感受,他们能以游客的视角来享受这样的场景。 3.结论 在调查的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案例中,在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中获得综合最高评价的是台湾台一生态农庄,台一生态农庄无论在整体吸引力还是植被丰富度、环境舒适度、景观私密性保护、景观美感度方面均表现突出。其次是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巴布洛生态谷在吸引力、时尚感、一般化程度方面的评价都远超其他三个样本,说明巴布洛生态谷的时尚新颖的景观设计风格得到调查者的一致认可。其后是大圩生态农业园,无论是专业组还是非专业组对大圩生态园的评价处于一般水平,大圩生态园主要以大面积葡萄种植、农场品生产为主,所以在尺度感方面领先其他几个样本案例,在私密性、亲密感与美感等方面比其他样本较为落后。景观评价最差的句容岩藤农场,除空间感外其大部分评价因子得分在四个样本案例中均属较低水准,在乐趣度、满意度方面受到较低评价,究其原因是该园区管理粗放,景观节点设计单一所致。通过SD法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进行数据分析评价,通过专业组与非专业组数据调查发现,运用SD法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进行评价分析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这种科学评价方式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规划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朱爱龙 朱瑾 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农业环境论文:旅游环境保护生态农业论文 一、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问题 纵观我国各个地区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基本上都是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来进行发展,虽然这是一个发展的基本路径,然而通过“圈地”等方式强占农田进行不合理开发,加上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就会导致两个恶果———一是对于环境的破坏性大,二是项目自身的竞争力有限,生存期限有限。按照国际惯例,农业旅游区半径大于9.5公里的区域(面积)时,才能发挥最佳经济效益,而我国多个生态农业旅游是小于这个规模的,项目鳞次栉比、林林总总,不仅造成市场范围狭小,客源不足,效益低下,更是导致单位面积内环境的过载。除了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本身对于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之外,一个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展之后,纷至沓来的游客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是目前项目所难以承担的。国人自身的素质有待提高,加上旅游期间疲劳等问题,导致每逢节假日,生态农业旅游项目中都会留下诸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这些垃圾的存在本身就加大了地域的环境压力。我国的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多数都是由农民转化而成,在兴办起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时,他们自身对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问题根本不甚了解,造成在建设时期就缺失环保措施。而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展起来之后,又往往更加重视盈利而忽略环境保护,不注重保护环境,甚至为了满足游客需求盲目引进外地物种,这种思想与行为造成了诸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外部物种入侵等环境问题。 二、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归因与对策分析 (一)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归因分析 生态农业旅游导致环境问题,直接原因在于政府对于生态农业项目的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国诸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都缺乏合理的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通常是在政府的提议下,在市场的催生中,由当地的农民自发的发展起来的。这种规划、建设通常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也没有进行环境评估,地方政府和农民本着“先搞起来再慢慢发展”的理念,先从资源下手,进行野蛮的开发,全然不顾环境承载力。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关键还是在于生态农业旅游的从业人员本身环保意识不足,以及其对于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诚然,我国近年来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发展使得部分农民转业从业人员赚得盆满钵满,然而这种经济利益并没有转变其思想,向环境要效益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的存在。而没有取得很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管理者就更缺乏环保意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是能够主动牺牲环境的。归根结底,还是从业人员自身眼界与素质的问题,从业人员准入机制、环境评价体系的缺失也纵容了这些思想的蔓延。而我国游客本身的综合素质问题,也是导致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特定时间出现严重环境问题的导火索。节假日比较集中、游客行程紧张放松对于自己的要求都是使得这一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游客综合素质的提高也不仅仅是游客单方面的事情,同样需要多方面来综合考量与处置。 (二)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对策分析 要解决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必须针对问题的原因来对症下药的解决。生态农业旅游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其牵涉到社会公德问题、政府管理问题、行业准入制度问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等,需要各个击破。 1.我国政府需要切实的对于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问题负起责任来。 在前期规划上,一方面,要加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前期规划,保证其在建设初期能够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要将生态农业旅游划在环境保护区的红线之外,形成对于环境的有力保护。另一方面,要剪辑健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准入机制,出台对于生态旅游项目的环境保护标准,隔绝一批不达到标准的企业,拒绝其进入本行业,同时要在准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追则,对于已经建立起来的相关项目不符合准入机制标准的,要一家家查并关停。如此,从事前和事后进行规范,则能够使得政府的调控功能发挥完全,形成有效的环保屏障。除此之外,为了给予从业人员提升环境保护硬件设施的空间,政府还应当在别的层面给予具有环保思想的项目以一定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撑。如日本制定了《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政府在硬件配套设施方面给予许多优惠政策,大大解决了休闲农业建园的资金成本;意大利对给予开展农业旅游的单位开辟通路,使其享受政府的有关农业低息优惠信贷和税收减免政策。我国政府可以政策和支撑促进生态农业旅游的环保建设,帮助从业人员解决切实的困难。 2.针对生态农业旅游的从业人员本身环保意识不足的问题。 政府需要负起责任,对于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在意识上对于其进行指导。而最为关键的是,从业人员需要从自身的角度来扭转思想,接受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要意识到,企业的长期发展不是靠消耗环境来进行的,而是要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谐发展才能够实现的。台湾休闲农业充分利用占全台面积50%以上的森林资源,融合当地自然、文史资源及特有的农村生产、景观等,在亲和自然的同时实现了很好的盈利。这一案例对于生态农业旅游从业人员的启事是,相关从业人员还需要开拓眼界,要将具体的发展策略作更为细致、科学的判断,要主动降低自身项目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要逐步实现靠农产品和旅游服务实现效益,靠独特的旅游文化分为和旅游体验项目来实现效益,要真正将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向服务业转化,拜托农业“面朝黄土背朝天”、“靠天收”的思想理念。实现以上两点,最为重要的还是相关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和思考,在自我完善的基础上提升环保意识和发展意识,对于自身企业的发展也会有很有效的提升。 3.从目前造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的最直接原因———游客旅游导致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来看,解决需要的也是多方面的支撑。 一方面,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规划时,就需要在硬件设施上考虑到普通消费者的需求,要符合人性化的需求,在合适的地点放置足够的垃圾收纳器具,使得游客能够轻松的完成垃圾的分类、丢弃,不会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对于环境的勿扰。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以及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本身,都要注重对于旅游文明、生态文明的宣传工作,例如,在环境周期间集中宣传旅游文明,或者在景区的导视系统、大屏幕上进行旅游文明、生态文明的宣传,要使得游客在出行的时候能够有一盏保护环境的明灯在于心中,在不断的提醒中加强对于自身的自律。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数十年的当下,主动去污染环境的游客数量还是少的,只要景区服务到位,应当能够有效的环节游客旅游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结论 生态农业旅游本身就有“生态”二字,这种旅游项目本身来源于环境,同时也需进一步亲和环境,才能够实现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初期,出现一定的环境问题也是正常的,目前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将这些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为生态农业旅游本身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论文认为,生态农业旅游的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府管理问题,因而,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政府、从业人员乃至大众媒体、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方能够使得生态农业旅游环境问题逐步减少,使得生态农业旅游真正回归“生态”本源。 作者:刘传营 马丽卿 单位: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污染对农产品的影响 一、存在问题 1.广大农民的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广大农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不知道,或是不清楚,对农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知之甚少,加之农产品基地受分散式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限制,因此,导致农产品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难度比较大。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缺乏,监管工作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面广、量大、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监管环节多,资金缺乏,全面抓起来确实有困难。 3.检测机构基础薄弱,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适应 目前我市检测人员少,能力弱,仪器设备数量不多,相应的质量安全检验项目还不能检测。同时农产品监管站人员编制少。此种情况远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4.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影响农产品 品质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化肥、农膜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工业的废水、废气污染,造成部分农产品不合格。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舆论引导、宣传先行,宣传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我们农业部门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方法,力求达到多方参与,实现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特别是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进行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对有质量问题严重的农产品和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又要定期展示安全优质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及有机农产品,通过展示,生产者的安全生产、商家的依法经营,消费者的科学消费意识明显增强,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农产品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强化培训,严格抽检,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全市要加强培训,搞好农药与化肥的合理使用,我市在培训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县有灵石县和平遥县,灵石县2013年10月食安办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培训前邀请了晋中市有关专家就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专业的培训,共培训300余人,收效良好。平遥县农委于5月22日和2月27日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县农药、肥料经营户培训班,在培训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47户,并与农药经营户签订了经营承诺书。2013年深入农村组织开展培训40余场次,培训农民1.5万余人次,积极开展电视讲座6期,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安全意识。县农委还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农资黑窝点,全年共抽检农药13个品种,对无公害标准化果园和无公害标准化蔬菜基地(园区)开展农药残留检测30余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5%,另外,县农委还对全县农药经销户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对蔬菜、果树农户全部建立起了农产品生产记录,要求农民对病虫防控实施农业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综合措施,尽量减少化学防治。要求生产者严格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喷施农药。让他们使用有机肥与沼气肥,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此举有效地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对耕地的污染。 3.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速测工作 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特别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编制、有经费,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经费的投入,加强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业务培训,检测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进行监测,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根据检测结果,深入到生产者基地,了解、询问、查阅有关生产记录或档案,发现违规生产,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置,引导企业和生产者按市场需求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4.加强工业废水、废气治理工作,减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危害。 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的治理,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废水、废气的排放,对农产品产地要实行定期取样监测,要配合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查到不按规定排放废水、废气的企业施行重罚,多次不改的进行停产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从而减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危害。 5.实行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农户编码系统和投入品记录卡制度,逐步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通过质量安全追溯编码,能够查到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哪些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以及生产者的基本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印成卡片,或者印刷在产品包装箱上,随产品一同上市,消费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查询。一但发现质量问题,便于根据编码溯源找到生产者,有利于责任追究。 作者:薛彦棠 单位:山西省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策略 一、综合治理措施 1.加强农药监管 近几年来,农业行政执法紧紧围绕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普法、强化执法,连续两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和科学用药指导,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1全面实施检打联动 根据我县作物布局及病虫发生特点,重点针对玉米、水稻、蔬菜、茶叶、果树等作物主要农药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同时加大对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成分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根据监督抽查结果,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农药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全县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了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并与周边县农药监管部门签署联打联防协议,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提高对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2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1.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组织开展对农业执法人员、农药企业和经营人员分类培训,促进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保、春、秋冬播”送科技、送法律下乡活动,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在乡镇中心组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阳光工程培训作“珍爱自然资源优势,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讲座,唤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环境安全。 1.4严格农资经营台账管理,完善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四制”,即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购销台账制,公开承诺制。要求制度上墙,规范经营。并跟踪检查,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和完善农资档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农资经营的各个流通环节来历清楚,去向明白,实行层层质量承诺,确保农资质量可追溯。 1.5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对日常检查、产品抽检、举报投诉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同时通过重大农资违法案例和集中曝光假劣农资产品,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近年来,查处重大违法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一起,单笔为湖北稻花香集团新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权挽回特别重大经济损失550万元。 二、积极推广高效低毒生物农药 在县内主要茶叶、蔬菜生产基地开展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频振式杀虫灯、杀虫黄板等系列清洁生产技术项目示范,使各项技术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培训、宣传和实际示范应用,让农民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低毒生物农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开展对比试验,让农民实际感受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应用效果。 2.1开展重金属污染普查 争取并组织实施湖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通过对土样检验检测,对五峰县重金属污染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2.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2.1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和经济效益 a)推广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有效解决畜禽粪便和秸秆造成的面源污染。 b)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建设,推广“四位一体”的庭院经济模式、生态等综合示范。积极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c)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利用畜林、畜果、畜粮等农牧型生态养殖模式。一是利用大量的果、茶、竹等经济林资源,发展生态放养本鸡。二是利用大量的牧草资源和农作物秸杆丰富的优势,发展养殖牛、羊。三是利用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多,饲料粮丰富的优势,根据土地消纳粪便与规模养殖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养猪、蛋鸡生产。通过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使农牧业生态经济系统达到整体最优、协调共生、良性循环的要求。 2.2.2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土地的治理和修复技术 a)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培训,使各级领导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诠释生态是立县之本。同时使社会各阶层了解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危害,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b)大力推广污染土地的治理和修复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3加大政策投入,建设美丽乡村 2.3.1争取领导重视,纳入资金预算 农业面源污染直接关系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要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农业环保工作经费,以赢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 2.3.2实施好农业环保项目,推动农业环境污染治理 积极争取农业环保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生产工程、农业环境污染修复等建设项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生态环境的长足保护。 作者:胡家慧 单位:五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安全问题探析 1杭州农业环境安全现状 1•1农业资源环境 杭州的地貌类别多样,西部崇山峻岭起伏,中部丘陵河谷相间,东部水网平原广阔,构成了“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形格局。2006年底,全市有耕地面积18万hm2,其中水田15.47万hm2,旱地2.53万hm2。杭州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光温同步,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 1.2农业生态环境 杭州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环境建设,始终坚持“环境立市”的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杭州”的发展战略。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是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政策指导、资金投入等方面关心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近年来,杭州市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大力提倡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尤其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复合肥料,并不断加强对农业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在禁止秸秆焚烧,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沃土工程,推广平衡配方施肥;开展土壤肥力监测和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监测;实现老城区畜禽限养禁养,整治沼溪鸭子放养;探索生态种养模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3农业设施环境 随着杭州都市农业建设的推进,生态公益林、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农村沼气等建设迅速发展,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创造了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机械化迎来了新的春天。到2006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00.83万千瓦,拥有各类农机具60.13万台(套),各类新增的农机具,充分注意了农机与农艺的配套,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中低产田改造成效显著。1997年至2006年底,全市共改造中低产田6.67余万hm2,其中市级示范方1.65万hm2,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将原来高低不平杂草丛生的贫瘠土地改造成优质高产良田。农田性能明显提高,示范方内速效氮、磷、钾分别比改造前增长16.2%、25.5%和10.2%,土壤地力等级提高,复种指数从139%提高到178%。农业设施栽培面积迅速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以钢管大棚和智能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已达0.87万hm2,与设施农业相配套的工厂化育秧、节水灌溉、大棚中耕机械等农机及农艺新技术有新的突破。农业设施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促进了标准农田建设,全市已建成标准农田11万hm2,较大地改善了农业设施环境。 2杭州农业环境安全的制约因素 杭州市在农业环境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纵观农业环境安全整体情况,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既有面上的问题,又有深层次的矛盾。一是农业资源贫乏,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2006年,杭州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仅0.04hm2,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而且地块较小,随着杭州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加快,耕地面积将进一步减少。据国土部门调查,杭州市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可以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则更少。二是生态环境恶化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长期以来,农业自然资源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不仅自然资源生态性能得不到恢复和提高,而且为了保持粮食等农产品的稳定增产,不得不增施化肥、农药等不利于改善环境的农业投入品。据土肥部门调查,杭州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农田整体隐患严重,铜、镉、铅、锌等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富集,而速效磷、钾等却低于临界值。种养业的发展,尤其是养殖业的发展与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发生了较大的矛盾。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生产和生活废弃物不断增加,点源污染、面源污染、立体污染并存。据气象部门的资料显示,杭州是全国三大酸雨城市之一,年降水平均pH值小于5.0,市区酸雨率自1992年以来一直处于增加的趋势。三是农业设施建设滞后。杭州市的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农村实现联产承包以后田块变小,农田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基础老化,加之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导致大田排灌设施破坏。四是设施种养业比重偏低。全市大棚等设施种养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4.8%,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3确保杭州农业环境安全的对策措施 3.1以政策保障农业环境安全 3.1.1制定农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抓紧制定农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确立农业立体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和阶段性、区域性、流域性治理目标,并将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都市农业建设规划有机衔接起来,使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真正落到实处。要设立覆盖全市的农业污染观察点(站),掌握全区域污染的实际状况和变动趋向、主要污染源种类和变量,及时阻断和调控污染源。 3.1.2切实保护耕地要以“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为指导思想,逐步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以有效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从而实现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做到用地和造地相结合,尽可能节约用地、少用地、用杂地,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绝不能以牺牲农业和破坏生态平衡来换取城市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做到建城和建农两不误。 3.1.3构建农业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要着重研究自然生态环境补偿和污染受害者补偿的方法,制定不同污染种类、污染程度、损害程度的经济补偿标准。与此同时,要制定补偿的具体操作规程予以配套,真正落实农业环境补偿机制。要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源头防控,对环境污染风险大的生产企业和部门,实行环境污染抵押金制度,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积极鼓励和扶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牧业以及有利于生态良性循环的沼气、有机肥、生物农药等项目。 3.1.4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逐步建立起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的协调发展上来。建立生态约束机制,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坚决遏制以牺牲资源环境、破坏农业安全为代价的污染企业、污染产业的发展。 3.1.5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要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把生态公益林、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和生态家园建设统筹整合起来。一是搞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进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基本实现硬化;河道通畅整洁;设有基础的卫生设施;农户新建房要按标准配套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有符合用水量要求的水源,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二是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街道里弄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与露天粪便池、简陋茅厕,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制度,生活垃圾的清运率要达到100%。三是要积极改造农村老式炉灶,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 3.2以法律法规规范监督农业环境安全 3.2.1抓紧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虽然,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作了某些原则性的规定,但存在操作上的问题。为此,要抓紧制定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农业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杭州市副省级城市有部分立法权的优势,加紧制定杭州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行政规章。由于影响农业环境既有来自农业生产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活动,因此,笔者认为,农业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应是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建设、开发、科研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使其有较大的涵盖面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2.2努力完善和实施农业环境标准目前,我国已制定和颁发了一些环境方面的标准,主要有《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等。但标准的实施力度不够。笔者认为,要根据杭州都市农业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要求,努力完善和实施农业环境标准。一是增加标准中的强制性指标,以增强农业环境保护的刚性。二是对原先制定标准中的一些不适应当前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保护农业环境需要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三是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制定《农田大气质量标准》等。 3.2.3依法强化对农业环境的全程监管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化对农业环境全程监管。首先要加强对农田环境的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田环境的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第二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坚持控制与治理并举、农艺与工程结合,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第三要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动植物防控体系建设。要组建杭州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植物疫情监测、疫情预防与控制、疫情收集与报告、疫情评估等业务,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要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全市要尽快达到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控制标准,控制规定动物疫病的发生,消灭或基本消灭重大动物疫病。 3.3以科技促进农业环境安全 3.3.1加强对工业污染的控制首先要通过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彻底的改造,对一些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加快下游产品的开发,提升传统工业的内质,使其尽快成为新的生态工业的组成部分。其次要大力发展生态工业,要模拟生态系统功能,建立起相当于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的生态工业链,实现低消耗、低污染或无污染、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目标。再次要建立生态工业园区,要结合城区的扩容提质,积极配套规划和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使工业由分散布局向集中布局转变,扶持一批科技和生态含量高、效益好的生态工业项目,淘汰和取缔高能耗高污染生产项目和地下作坊,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 3.3.2加强病虫无害化治理要加快高效低毒农药的研制和开发,全面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综合防治技术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充分利用有关生物代谢产物防治病虫害,保护天敌,达到以虫治虫、以菌治病的效果;要充分利用害虫的趋性、栖息和动物习性,采用杀虫灯、性诱杀等物理防治措施,减少化学防治的次数和强度。要掌握农膜、秸秆等在生产过程中的走向,努力提高农膜的回收率和秸秆的综合利用率。 3.3.3加强对养殖业污染的整治要遵照生态农业和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发展畜牧业,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畜禽禁、限养的规定,要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型养殖,大力推广农畜结合的“五园”(菜园、茶园、果园、竹园、林园)养殖、猪—沼—果循环养殖和水产品健康养殖模式,落实休渔禁渔制度。实施生化和厌氧等设施治理,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开发,制成有机肥料。要积极改进畜禽饲养方式,通过营养调控降低畜禽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3.3.4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清除要根据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的实际,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管理和清除。动检和植检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检测管理力度,建立外来物种“准入制度”,一旦发现外来有害物种,立即组织扑杀,以防其扩散。对诸如“一枝黄花”等已经出现的外来有害物种,要根据其不同的生长期,抓住有利时机进行扑杀。 3.3.5努力实施“沃土工程”一是要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地力调查和分等定级工作。用2—3年的时间,建立地力质量及环境质量定位和动态监测点100个以上,尽快形成杭州市基本农田地力数据库。同时要抓紧完成全市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分等定级工作。二是要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是保护地力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努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在此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施肥技术,不断提高科学施肥水平,严格控制土壤和农产品中硝酸盐和重金属元素的含量。三是要加大节水灌溉的推广力度。努力研发节水灌溉机械和节水灌溉技术,引导农民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扩大节水灌溉区域。四是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杭州市尚有6.67余万hm2中低产田,同时由于自然灾害和非农建设用地等因素,每年约有0•2~0•33万hm2耕地转为中低产田。要认真落实杭州市“十一五”中低产田改造计划,每年改造中低田0.67万hm2。在中低产田改造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障碍因子落实改造措施,还要遵循杭州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实施城市化进程中优质农田表土搬家工程,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已是当今全世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为此,全人类应为此作出艰苦的甚至是痛苦的努力,以保证人类良好的生存环境。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生产环境成本试析论文 摘要:农业环境成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控制对环境的损害而付出的代价以及最终给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最初的环境成本特指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工业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领域,研究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关键词:农业生产、环境成本问题 1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1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2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3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3.2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 2.3.3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4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4.1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4.2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5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1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2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3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4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5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农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应适时引导,通过示范、教育,推广和普及生态文明的知识,同时通过支持具体生态项目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维护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利用有机物的投入发展农业。禁止秸秆燃烧,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发展小沼气工程,实现循环经济。超级秘书网: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保护管理 1.1我国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 改革开放历经20多个春秋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1989年12月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川,此体系主要包括:①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②环境保护基本法,即1989年12月26日颁布的{环境保护法};③环境保护单行法规;④环境标准。我国目前共颁布了300多项环保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环境法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并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体系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从其建立的经济基础与达到的目标上来看,这一法律体系是建立在靠行政指令来实施的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实现一种人治型的经济范畴。而我国目前是一个以价值规律调节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起一种法治型经济范畴;其次,从此体系的大致内容上来看,现行此体系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性质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不多,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民事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性质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更少。同时,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要求市场上各生产要素都能自由流通和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平等竞争的经济关系,而保证这一关系的以民商法性质为主体的环保法律法规也很少,远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最后,此法律体系不健全。此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作为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的 环境保护法》对农业环境虽有涉及,但很简单,而且未能将农业环境与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协调起采[1],。另外,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关环境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从而使我国农村环保立法跟不上国际环保发展的趋势,不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1.2现行的一些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不能适应国际环保发展的需要我国现行的一些环保法规已不能适应国际环保发展的需要,如我国目前实施的1996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其第三章第1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规划上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对于未超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只要缴纳排污费就属合法;而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被强迫缴纳排污费并进行治理。这种作法仍是过去政府对污染的控制通过对企业强迫征收排污费促使企业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并不是借鉴国际上“绿色企业”那样自动将排污费作为产品生产成本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的做法,来促使企业走绿色化生产轨道。 1.3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 目前,由于我国环保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完善,致使我国至今还未形成一个统一而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按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省、市级政府建立环境专门机构,工业较集中的县、镇一般也设立专门机构或由有关部门兼管,甚至在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室与环保专职人员[2]。这样形成了执法主体势力割据的局面,致使权责不明,权力过于分散,从而使一些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变成了本地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为了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一些县、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会搞好的,而对环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极为严重。另外,各环保部门之间为了部门利益而互相扯皮,关键时刻相互推诿责任,形成了一种恶劣的部门保护主义,最终造成执法混乱,法律法规失去法律效力,致使环保工作无从说起。正是由于体制的不完善,监督力度自然也就上不去。因执法主体繁杂,上下级形不成垂直关系。往往为了地区利益、部门利益,形成了上级有政策,下级有对策的应付局面,使许多监督政策不能得到实施,法律得不到执行,监督变得苍白无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4农村干部和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目前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仍未完全确立。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治型法律秩序仍未被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型法律秩序所代替。尤其是大农村干部,政策性意识浓厚,法律性意识较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给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则性`实践性、灵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造成农村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障碍重重。再由于我国农村环保法整体上仍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宣传力度欠缺,农村环保法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头脑中仍是一个未知数。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地区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采发展经济。这样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对立起来,严重违背了自然规律、经济发展规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这些干部的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同时,一些农民缺乏接近环保法、了解环保法,认识不清环保法的内在经济动因,而为了自己一时的经济利益滥伐林木,大肆捕获珍稀动植物,过度放牧,加剧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遭到了大自然的严重惩罚。 2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保法制的设想 2.1扭转人治化,加强法治化,推动农村环保产业市场化进程 法治是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即法律至上、平等运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达到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3]。其核心是价值取向上的定性特征或价值合理选择与定位[4],力求社会价值的平衡与互补,公正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平等地保护和促进一切正当利益为价值目标[5]。由此它与。权力集中化,决策专断化,利益凝集化”的人治是根本对立的。目前,我国正在完善的农村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基于此,扭转人治化,加强法治化正是我国农村由以入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而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正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中的关键一环。由此,转变农村环保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以-人治”为核心,忽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而片面发展经济效益的思想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推动农村环保适应国际化趋势,加速环保产业市场化的发展进程。 2.2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使之统一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2.2.1完善农村环保立法体系 为了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到农产品国际贸易化发展的要求,基于农村环保法制建设的现状,需要构筑一个比较完善的、独立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把农村环保这一块从整个环保法中独立开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农村环保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形成一个单独针对农村的环保法律体系。此体系大致应由下列各部分构成:①宪法关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②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③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④农村环境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关于农村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这样使整个农村环保法律体系统一化,有利于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有序地进行。 2.2.2依据农村环保法律体系框架,使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范化、完善化 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应做如下完善:①立法高度方面。(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上升到全国人大,加大此项法律的权威性,真正落实保护环境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同时,在基本法中应增加综合性的农业环境管理法律,以完善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这一块;②补充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欠缺的单行法。如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评价法,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③修订现有立法,以适应目前农村环保法制建设同国际接轨的需要。如{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排污费税法的规定,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中对于农药进行使用所造成的污染怎样处治,仍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款;④根据国内国际情况,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环保接轨的环境标准;⑤加强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立法,全面具体落实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推动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 2.2.3规范农村环保管理体制,促使此体系高效实施 为了在农村有效实施环保法,必须提供一套强有力的管理体制作保障:基于目前的管理体制,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外,还应建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兽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2.3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队伍 2.3.1健全执法机构 依据农村环保基本法和环保管理体制,应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进行统一管理的专门环保机构,即中央仍由部级(甚至权限要高于一般的部)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全国环保建设进行统一部署、管理、指挥、协调。各省、市、县级政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此机构为环保总局的分支机构。在各地环保执法过程中,环保局为执法主体,并且垂直上一级环保机构管辖、监督,不隶属当地政府主管,但各地政府必须参与辅助本地环保机构工作,另外,各部门环保执法机构也应由环保分局采担任。这样全国各地各部门的环保工作都由统一的环保机构来行使职权,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内部的环保法制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政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制止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 2.3.2强化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要不断提高各级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觉悟,使其能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严格依法办事,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强化他们各项环保科技技能;同时也要妥善安排好农村环保执法人员的待遇问题,尽量作到惩罚分明,充分调动环保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保证环保法落实到实处。 2.4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力度 农村环保执法监督机制由2个监督层面组成:①上下级政府监督关系,即上级政府把下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开展的好坏,是否密切配合环保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做为进行量化考核评定其年度政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对当地政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利于扭转地方政府只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不良倾向;②环保机关形成上下级的垂直监督关系。国家环保总局要从法律和行政上对各级环保机关`各部门的环保机关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对个别环保机构不能认真执行杯保法规,不能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的情况要进行严格查处。对违法乱纪现象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促使各级各部门的环保机构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2种监督制度的实施既能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的发生,又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保证农村环保法制建设顺利进行。 2.5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于部和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淡薄,广大农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仍是一种小生产者,自私自利性在他们心目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民为了一己的利益,在金钱的诱惑下大肆捕获国家珍稀动物,滥伐林木,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与此同时,在我国中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干部对环保还存有模糊认识,环保法律意识极其淡薄。因此,在广大农村必须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2.6借鉴国外环保法制经验,争取早日与国际环保法制接轨 在我国农村环保法制建设过程中,要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和管理体制,引进一些尖端的管理技术与环保科技。同时要加强研究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公约,充分利用WTO中关于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中规定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达到与国际环保法规接轨,为我国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空间。
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建构路径思考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不良的网络风气给会计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不能抵制较高网络诱惑力的物质条件,不能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活动。他们不顾会计行业的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利用职务之便,利用网络条件,坚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 国家网络法律建设的不健全,使得个人的道德修养缺乏强有力的支撑。因为社会生活不但要受市场规律调节,还要受法律调节,所以需要用强有力的法律条款去规范人们的市场经济行为。我国在93年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此法对电算化形势下的犯罪鲜有涉及,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制约缺乏强制性和操作性,不利于遏制违法的会计行为,当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得时候,缺乏法律保障。 在非网络互连经济中很少会有公共决策的机会,作假行为的客观基础也相对较小。但是在电算化开发经济时代就有不同,因为除个人消费之外的一切经济决策,包括生产、投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产品销售等等,这些都普遍含有公共决策的性质,这些都可能导致滋生腐败和作假。由此可见网络经济比非网络经济有着更容易产生腐败和作假的客观基础,使作假市场供求更为广泛。 加强电算化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1加强电算化形势下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定社会公德在会计职业的具体化,它既反映一定社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的一般要求,又具有鲜明的会计工作特点,同时还体现了会计职业责任的要求,结合会计电算化工作实际,把会计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会计道德行为,从自觉地履行会计职业义务,实现电算化会计管理的目的,使会计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会计人员只有遵循职业道德要求,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健全电算化形势下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健全的法制法规是制止和防范会计人员利用会计职业之便,主观臆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保证[1]。在进行法制建设的时候,我们不仅应该完善立法,制定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还应对电算化形势下违法行为规定明确的惩治措施。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使会计诚信信息的采集、整理、评价及后续的激励约束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也要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互联网建设,对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3建立和完善点算化形势下的自律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一类情感,是职业会计人员对他人和社会义务责任的强烈感情表现,而作为一种自我评价能力素质,会计职业道德自律又是一定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职业会计人员意识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会计信念和意志的表现。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会计职业的道德自律和他律是相辅相成的,是法制和德治相得益彰的统一和相互补充。因此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有效发挥自律机制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职业道德论文:浅谈科技期刊编辑的素质与职业道德标准 科技期刊作为展示科研成果,交流科技信息,指导科研发展方向的载体,深受广大科研工作者的青睐,在科技和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科技期刊的编辑人员在市场经济挑战的考验中,能否坚定立场,刻苦钻研业务,谨守编辑职业道德,充分发挥科技期刊的编辑作用,进一步提高了科技期刊水平,是能否更好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的关键。科技期刊编辑的素质与水平决定期刊的命运 新世纪的到来,科技期刊也迎来了新的挑战。科技期刊的编辑水平决定期刊的命运,同时科技期刊编辑应不断的提高办刊质量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编辑没有好的职业道德,就很难自觉地把科技期刊质量的提高作为自身不懈的追求。 一个国家整体科技实力的形成要素很多,比如:国家重视科技的政策,科技投入,科技环境,科技意识,科技机制以及科技人才的利用等都十分重要。而在这些因素之外,科技期刊的重要性也同样不可忽视,这已经成为学术前沿人士的共识。权威的科技期刊应源源不断的采集到科技前沿以及资深学者的研究进展,推介科技发明与发现,介绍最新的科技动态与方向,使之成为科技信息的交流中心。由此可见,科技期刊的编辑不但要有较高的编辑水平,同时也应掌握本学科的科技动态,科技发展及发展方向。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刊物质量,从而推动全国科技期刊质量的整体水平。 科技期刊编辑素质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可分为两个方面: ⑴政治素质。政治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编辑对国家大政方针的理解程度。具有较高素质的编辑应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可以明辨是非,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至于迷失方向。 ⑵业务素质。作为科技期刊的编辑业务素质尤为重要。科技期刊编辑对所从事的专业对象的认识能力,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编辑本人能否及时发现所审读文稿的价值,并使具有较高价值的文稿及时变成编辑产品而发表。科技期刊编辑就更要求具有所从事专业的较高水准,熟知所从事专业的发展现状及动态、趋势。除此之外,编辑的知识积累,编辑的文字功底,编辑的处理事务能力等也同样重要。 科技期刊编辑在工作实践中能够把办刊质量的提高变成个人的自觉追求。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两者之间,政治素质是根本,具有了较高的政治素质,才能自觉地去学习,不断进步,提高业务素质。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是搞好编辑工作的基本前提,没有很好的业务能力,就不能分辨稿件的优劣,不能对稿件的取舍做出公正的评判,也就不能对稿件进行有益的加工,期刊质量的提高也就无从谈起。 只有编辑具备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具有编辑工作的满腔热忱,才能在工作中养成严谨的作风。无论对稿件的取舍,还是编辑工作的每一环节,都能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把关。在当今信息社会中,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这就要求科技期刊编辑更具有敏锐的视角,强烈的职业意识,善于发现甚至发掘前沿的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只有这样科技期刊才能在众刊林立中站稳脚跟并脱颖而出。反之,如不能注意信息的收集,不注意获取新的前沿的科技成果,编辑反应迟钝甚至麻木,长此下去,刊物便会失去生机和活力。 科学技术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刊物的生命同样在于创新。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要求,但内容与形式的创新应当始终作为提高刊物质量的不懈追求。期刊在形式上的创新主要为内容上的创新而服务,应把形式上的创新与内容上的创新相结合,期刊的创新不能停留在形式上,内容的创新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这就要求科技期刊编辑在树立精品意识和策划的基础上,及时了解科学研究的最新进展,捕捉科研前沿信息,在本学科科技期刊中不断推出新作,将最新的科研信息及时传播给广大科研人员,推动科学技术的进展,这样,期刊本身也才能够长久地受到广大科研人员的喜爱。 总之,科技期刊的编辑素质是科技期刊的命脉所在,就像企业生产出精品,创出名牌那样,科技期刊也同样应有名牌意识。刊物不奉献精品,不能推出学术前沿新作,就会被读者淡忘,被市场所抛弃。而要提高刊物的质量,期刊编辑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满腔的工作热情,勤奋的敬业精神和不断的创新追求。善于思考和总结,不断学习,努力进取,要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从而精通业务,不断超越自我,使自己的刊物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思想在改变,观念在更新。出版环境的改变给编辑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也使不少人陷入了困惑与误区。在这样的历史变革面前,某些人经不起名利的诱惑,在新情况下,新问题面前处置不当,丧失了编辑应有的立场和道德。在这种情况下,编辑的职业道德修养尤为重要。 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科技期刊与其他精神产品一样接受市场的检验。而科技期刊的编辑也同样面临着编辑职业道德的检验。新的时期当然要有转型意识,科技期刊编辑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大环境,然而,这并不是说要急功近利,只顾眼前利益,不惜牺牲长远发展。在实践中,人们不难看到出版产品中华而不实的平庸之作,也常常见到只为抢占市场的粗制滥造货色,这与传统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重视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自古以来,历史上思想家都把道德的追求作为为人处世的价值准则。今天,在继承优秀古代传统的基础上,同志提出“以德治国”的号召,这不仅是对官德的呼唤,也要求各行各业建立和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从某种意义上“为人作嫁衣”的编辑行业讲求职业道德尤为重要。 编辑行业是一种特殊行业,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当然必须有与行业要求相一致的道德水准要求。编辑队伍应当加强管理,加强自身约束,加强个人修养,防止违背职业道德,丧失敬业精神,背离行为规范的事情发生。1995年1月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制定了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编辑要对国家和人民负有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要对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负责,对国家和人民负责;要处理好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尊重作者,自觉维护作者权益。这些是对期刊编辑的起码要求,自然也应当成为编辑界同仁的自觉约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编辑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水平,首先应该站稳立场,遵守出版工作者准则,分辨是非,通过自身的努力,自身的工作实践以及自有的高尚职业道德修养,以大众利益的追求为最高追求,以自身健全完善的编辑人格,渗透自身的文化参与意识,从而做到明察秋毫,努力使自己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以出版工作者准则作为标准,默默无闻,讲求奉献,不求索取,淡泊名利,抵制各种诱惑,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一个编辑的崇高精神境界,高尚的人格力量,渊博的学识水平,担负起为社会、为现代人呼唤道德的历史重任。 职业道德论文:银行会计职员职业道德现状和培养对策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队伍的素质还不够高,它与适应银行业发展的要求还的距离还是比较大。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还不够好。虽然我国当下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近况固然有其好的地方,但是其存在问题还是比较多。 一、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概述 (一)相关概念阐述 道德是人们生活中较为耳熟能详的一个概念,道德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古代,道德不仅指处理人际关系之时应当遵循的行为原则以及规范要求,还兼指个人的行为品质以及修养境界。在现今,道德涉及的范围非常大,是好与坏、是与非、善与恶等高的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 职业道德是道德的一个特殊的领域,是一般道德在社会职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职业道德与职业活动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它的形成与商品经济之进展有着随同关系,成为商品经济活动中一种全新的道德观。 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在会计工作中的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成为权衡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的优劣的尺度。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之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会计职业活动的范畴愈来愈普遍,职业活动的内容愈来愈丰富,现在商业银行会计行业就是其中一例。商业银行会计职业关系的变化也促进了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职业道德在商业银行会计职业行为以及商业银行会计职业活动的具体体现。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则以及坚持准则,提高工作技能,参与管理,加强,服务这八个基本的要点,具体体现在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保持公正;通晓业务,能力足以担任会计工作;对银行企业加以保密,绝对不以非道德手段获得别人秘密;提供客观的信息,并予以充分揭示。 二、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培训的意义 商业银行会计的服务对象涉及到多个方面,供给的管帐信息无疑属于公共产品,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之发展,此外,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与我国的法律法规搭档,调整工作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倘若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劣,那么严重影响到我国大众的切身利益。 大部分商业银行不乏职业道德素质颇高的会计人员。然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的确确仍然发生还是一少部分违背职业道德,乃至犯的不耻作为。因此,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的意义非常重大。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是非常必要的。究其原因,无非是会计职业道德是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行为的必要保障;会计职业道德能够激发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自我涵养的主动性。强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能够建立全新的商业银行会计行业作风,培育会计人员的杰出工作德行,培育品学兼优之会计人才,维护会计行业之威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一)积极的一面 1.热爱自己的岗位 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只有热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敬重会计这个职业。现在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一方面出于对会计工作的兴趣,另一方面出于当下激烈的工作岗位竞争,大部分的会计人员都热爱着自己的岗位。 2.服务意识逐步提高 当下的大多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对于服务对象的服务意识是不断加强的,他们对服务主体非常忠实,心里面自始至终都是以服务对象的经济利益为主。与之同时,他们树立起强烈的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谨记把为所有者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是自己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得失,以谦虚文明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这样的文明服务促使他们的服务达到了高质量的效果。 3.守法合规意识不断增强 当下大多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都可以准确对会计职业权利与会计职业义务的关系对做出一定的安排并解,加强抵抗行业不正之风的本领,积极培养良好的遵纪守法之习惯,积极遵守企业组织纪律,并且积极履行维护财经纪律的责任,勇于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不断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使得所有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国民经济得到了良好地运转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 尽管我国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会计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业务活动有法可依,然而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当下有少量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观念比较淡漠,诚信意识不够,再加上他们的上司不乏一些法纪观念不正之辈,廉洁自律意志力不坚定,因此造成底层商业银行会计人员难以遵守和维护职业道德,丧失掉自己的职业责任感,致使他们无法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随意更改核算办法,会计核算混乱,财政体系丧失平衡,胡乱造假账,严重致使商业银行出现诚信风险。 2.保护客户信息的行为存在偏差 商业银行客户的信息具有很大的保密性,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是可以掌握大量的商业、工作以及客户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非特殊情况下是万万不能泄露的,倘若这些信息严重泄露,对于社会经济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3.缺乏钻研专业技能的精神 会计专业是一门专业技能很强的职业,当下我国多数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由于忙于处理繁琐的业务,难以抽空学习,再加之他们自主学习的意识不高,认为会计专业无非就是一些数据处理的简单问题,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学习,致使他们的会计专业知识量跟不上时代的信息更新节奏,导致商业行会计专业工作效率的下降。如果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不具备高质量的技能水平,会计信息是一种空谈。 4.违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 会计人员在处理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之时,其务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鉴于岗位的局限以及上司的影响,出现了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与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违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有关。倘若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难以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贵伐,那么管帐信息大有可能会不真实,社会经济效益将大会损失。会计信息的本质要求为真实客观,倘若会计信息失却这 个特质,势必导致广大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引起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局面之产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 目前我国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整体表现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质地,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现时银行交易中出现诸多的信用缺失事件,这与整个整体信用环境较差息息相关,使得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受到冲击,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2.职业道德教育边缘化 当下中国从事商业银行会计职业人数逐步增多,构成的会计步队异常巨大,然而我国的会计队伍总体素质较低,懂核算、懂管理的员工不多。之所以会出现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面与职业水平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会计的要求的局面,是因为我国的会计道德教育边缘化,很多时候我国的会计,教学都呈现出我国教育的弊端--注重专业素质教育但是却忽略职业道德教育。这样培养出来的工作人员难成大器,造成违法行为时常发生,漠视法纪,银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纪律等执行得不严格,轻忽会计危机防备以及银行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造,导致会计政策水平以及营业技能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3.内控制度和考核晋升机制不科学 防止管理疏漏需要依靠一个科学的内控制度,然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令人担忧。某些商业银行缺乏良好的内控岗位制约的管理制度,商业银行会计岗位的设置难以互相约束和监督,而管理则是较为松懈和脱节,即使某些银行拥有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制度,然而却缺乏一个健全的运行保障机制,如此势必助长个别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违法行为的形成。 当下我国商业银行的考核晋升机制也是不科学的。商业银行中的会计人员中的热爱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者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奖励,另一方面就是他们得到的奖励是微不足道的,这样导致那些职业道德良好的商业银行中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大大挫伤,同时也滋生了某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滑坡。 这种不好现象的产生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考核晋升机制不科学,重业绩而轻行为。 4.经济利益驱动,个人职业道德滑坡 前面提及,尽管我国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会计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业务活动有法可依,可是现在有些商业银行会计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层,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容易受经济利益驱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个人职业道德滑坡,进行商业银行的会计违规和做假账行为产生。因此,会计信息失真和恶性经济犯罪频繁发生,会计职能弱化。 四、如何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当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持续完善,政府应当支持鼓励社会公众中有着良好信用的人士以及企业,对他们的信用道德给予一定的奖励,运用大众媒体来宣传诚信的好风气。 其次,当局务须建立较为成熟的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监督体系。 (二)加强银行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职业道德良好氛围银行企业应当坚持"以德治企"的理念来塑造企业形象,用职业道德来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银行企业应当积极构建自己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企业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企业精神,注重行为规范方面的管理,把企业道德与企业的理念、行为、经营方向、发展战略、服务特色等进行系统科学的整合与策划,强调企业和会计员工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于风险,贡献社会,把"让客户满意、政府放心"作为价值观念,营造出一个职业道德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对提升银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培育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情感,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大有裨益。在对在校学生进行基本的会计学历教育的同时,也要对商业银行在职会计工作者的继续教育。 为了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应当适当对其进行培训,采取适应性学习,扩展性学习和系统性学习等多种于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采用讲授、讨论和研讨等培训方法,这种灵活的教育方式不仅可以提升会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性,还能减缓其工作与进修研习的冲突。此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地加强职业道德自我教育,养成自觉抵制不良行风影响,提升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积极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好习惯。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为了促使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更加健全,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可以促使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之间有章可循,形成相互监督约束的良好氛围。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更是为了加强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对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并且根据其结果进行相应之表彰和惩罚,建立起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倘若缺乏科学合理之奖惩机制,那么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检查就会只顾着形式,却难以施展其应有的鼓励以及震慑功用。因此,为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对会计职业道德实施必要的行政监督;会计职业道德应当纳入被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应为商业银行会计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商业银行企业应当完善银行业内部激励机制,对银行会计人员检查中呈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同时通过公开刊物等大众媒体予以广泛的宣传,这样众多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者从这些道德楷模中得到鼓动的力量,营造抑恶扬善的企业环境。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银行企业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优良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展现企业特色,得到社会公众的了解、认同与偏爱,提高银行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以及竞争力,推进企业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职业道德论文:论建立在激励机制上的图书馆员继续教育与提高思想职业道德素质 [提要] 本文从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动力和现实出发,提出将激励机制引进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管理,并对建立在激励机制上的馆员继续教育及其全面提高素质,进行了从实践到理论的探索。在文章的结构上力求层次清楚,在写作特点上力求逻辑性强,文通理顺,这既是征文内容的要求,也是笔者努力争取的一个目标。此外,在手法上从宏观着笔,微观收笔。 开展继续教育的迫切性,不一定为每个馆员所认识,但决策者从实际工作发展考虑,急需提高工作者素质,从而认识其迫切性。 一、信息观念和信息技术的冲击力,是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动力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知识日新月异。在我国图书馆,每个馆员面对信息观念和信息技术的冲击,都有一种适应变化更好地生存下去的需要。继续教育作为信息社会的产物,提供了满足这种需要的可能,成为“弥合昨天和明天世界差距的桥梁”。 基于此,汉川市图书馆于1994年底,将馆员培训与继续教育提到关系全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战略地位,开展了以业余为主、上班为辅的馆员教育,坚持了3-5年,每年分两个阶段(学期)开展,力争馆员素质上一个台阶,作为一项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的前提。 二、我国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现实 观念 当前,继续教育应该是指对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的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要目标的培训。 虽然继续教育是“弥合昨天和明天世界差距的桥梁”,开展馆员教育是迫切和有长远效益的,但教育观念在我国图书馆界并未深入人心。一些图书馆在决策层即馆领导中,对馆员教育的战略地位存在认识上的分歧。较多的图书馆在管理层即中层干部中,对馆员教育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认为科班出身的馆员学识已够丰富,足以应付业务的需要;或认为图书馆一般岗位工作简单重复,经过培训后,即可上岗完成任务。相当一部分馆员,对教育或逃避、或应付,甚至漠然处之。 对象 在我国,馆员继续教育是对从事图书馆工作的专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学历和一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的教育。教育对象量大、面广且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知识、技能等方面具有多层次性,因而开展教育必须多类型、多层次、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办学。 机构和管理人员 我国图书馆大多无专门继续教育或职工培训机构,也少有专职或专管的人员。较普遍的是,由图书馆人事部、馆长办公室、辅导部或业务部等负责馆员的教育管理,管理人员以兼职为主。 师资和教材 继续教育的师资来源越来越多样化,师资以兼职为主,以图书馆内为主,主要来源于馆内业务岗位上的骨干,教学相长,又以此类教学活动作为这些骨干提高业务水平、开展自身教育的一种方式。 馆员继续教育的教材一般难尽人意,有些内容已显成旧或是馆员已经掌握了的,有些教材理论和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不能很好地学以致用。 时间 继续教育,时间是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图书馆更难有时间保证。在汉川馆的教育实践中,只好以业余为主,上班为辅,实行时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业余学习;二是不在减免工作量和工作定额的情况下,上班时间学习 。 经费 我国图书馆员继续教育以公费为主,主要来源于图书馆事业经费。但教育的效果是远期的,效益是潜在的和隐性的,而经费的付出是实际的、现时的。因此,经费压力较大。从汉川馆实践看,自费公助加奖金是现实和可行的一种方式。 三、建立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 从图书馆继续教育的现实看,其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管理一般无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师资多样化且以兼职为主,教材不尽人意,教育对象多层次,内容多样,办学多形式,时间和经费难以保证,而学习是主观努力占主导地位的过程,这样我国图书馆员教育难以采用严格、有效地行政管理模式。 馆员继续教育的目标靠人去实现,成绩有赖于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人的行为是由动机引起的,而馆员的学习动机和主观努力,不能完全由行政管理控制。但动机是由需求产生的,在教育管理中,引进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创造一种有利于提高馆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物质环境和心理气氛,通过对馆员不同需要的激励和满足,唤醒其开展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的心态,激发其学习动机、欲望和觉悟,从而可达到教育的有效管理,实现教育的各项目标。 汉川馆从1995年开始尝试建立在激励机制上的馆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力图通过激励机制,建立馆员教育管理体系,达到教育的有效管理。这种建立在激励机制上的教育,其内涵是“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学以致用”。具体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馆员通过教育,更新知识,提高能力,适应变化,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通过教育及其考评,将馆员素质同明确的量化指标、目标联系,将这些指标同岗位调动、晋职、晋级和职称评定等联用,作为聘用和晋级的主要依据,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更优配置和科学管理。这种建立在激励机制上的教育管理,包括观念转变、立法保证、规章制约,健全教育机构,控制教育内容以及建立考核评估体系等方面。 观念转变 大力宣传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树立危机感、生存意识和竞争意识,让馆员从主观上认识到教育的必要性,从而积极、主动地学习提高。学习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此主观上重视和自觉对开展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立法保证和规章制约。 据报载,北京市人大通过一项地方性法规,从1995年10月1日起,该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受聘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依法进行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这样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对馆员教育作出具体规定,为教育的开展提供了立法保证。 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汉川馆在无相应法规提供立法保证的情况下,制订了有关继续教育的暂行办法,对教育的目的、内容、课程及师资、组织管理、激励机制作了具体规定。按规定,全馆业务技术人员需参加教育,每年不少于40学时。该办法成为全馆教育的制约性规章,使图书馆教育有章可循。 从笔者自身情况来看。1986年3月,派至孝感地区(今孝感市)图书馆,系统地受到了为期一月的“全区图书 资料管理干部”培训。1988年9月参加电大图书馆学专业学习。1992年11月,参加由地区人事局、文化局联办的(全脱产)图书馆业务培训。1997年1月,参加汉川馆的业务培训。成绩合格,先后获得各级主管部门验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健全机构 有了立法和规章,还须健全执行机构,以保证法律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汉川馆在继续教育管理实践中,确定馆员教育由分管业务的副馆长负责计划的实施和落实,每月双周五组织全体馆员进行业务培训,然后进行考核,考分进入人事档案。 内容控制 继续教育的内容丰富多样,办学多类型、多层次、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使教育的内容控制成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中,汉川馆通过对课程、学时、学分等方面的控制和激励,将内容引导和制约到以下4个方面。 1)综合素质的提高教育,包括行为修养、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教育。人的素质比人的知识、智力对工作的促进作用更重要,提高馆员综合素质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2)图书情报专业教育,根据对象的不同层次开展。 (3)图书情报现代化新技术和新知识教育,多以研讨和馆内外讲座的形式开展。 (4)语文课程学习,包括外语、古汉语和写作等。 建立考核评估体系 对继续教育效益进行评估,认定教育的成果,可以用事实向人们展示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教育考核评估体系,是馆员教育激励机制的基础,有利于更好地改进和完善教育及其激励机制,保证教育的质量,实现教育的科学管理,促进教育的发展。 四、全面提高馆员思想职业道德素质。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或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图书馆作为集文化、教育、宣传、信息传播、服务于一体的社会公益机构,馆员的自身道德对图书馆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李鹏同志在致国际国联第62届大会的贺词中指出:“图书馆作为人类知识的宝库,在推动世界文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高度的评价,无疑是对我们图书馆员神圣职责的肯定,也是对我们思想道德、敬业精神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更高要求。 馆员的思想职业道德,并非仅仅表现在“文明用语”、“态度热情”、“服务周到”等具体行为上,确切地说,素质才是一种“实力”,拥有“实力”的馆员才能成功地适应读者的各种需求。素质也是一种潜力,有了它就可以在岗位上作出有价值的创新。道德是素质的充分再现,是道德的基础,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慢慢积淀而成的,是人们内在的品质,包括政治思想、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伦理、法制观念、文化程度、科学知识、审美趣味、生活方式、身体状况等多方面的内涵。一个合格的馆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勇于冲破陈旧的思想禁锢、狭隘的思维方式,自足的心理障碍,求稳的精神状态,增强勇于探索和实践的创新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不断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懂得现代化管理知识。否则,何以谈接待社会各类层次的读者群。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转型期,提高馆员的思想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而且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 作为一名青年,更要注重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职业道德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文化工作者的形象。 作者:湖北省汉川市图书馆 许德鹏 文育红 职业道德论文:有关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推行以德治国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实施以德治国的关键;以德治国、以德治官,对于增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通过研究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分析其失范的原因,目的在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对策。 一、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小康社会的发展。“以德治国”重在治理“官德”,为“官”要有“德”,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固有之义。对承担着治理国家任务的执政党各级公务员来说,只有达到了相当的思想境界,具备了相当的道德水准,才能胜任领导工作。“官”为民之表率,“官风”决定着民风。公务员特别是高层次公务员,是从群众中产生的,他们的道德行为应成为群众的楷模和标杆。公务员对自己所倡导的道德身体力行,就会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行动,来影响广大群众,他就有人格魅力,就有威望;相反,如果公务员不能以身作则,以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言行不一,甚至贪污腐败却不以为耻,就不能做人民群众道德的表率,对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就成为空洞乏力的说教,以德治国就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公务员自身道德水平不高,还会使一些群众产生失望情绪,从而降低对自身的道德要求,导致“官德毁而民德降”的不良后果。公务员不同程度地掌握一定的权力,“官德”合格与否从根本上决定着权力的行使方向和效果,官德好的公务员会自觉为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福利,相反则必然会以权谋私,甚至祸国殃民,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官德’实质上是一种政治文化,一种行政伦理。新时期加强‘官德’建设,就是落实我党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丰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以德治国”,迫切要求党和政府的全体公务员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模范地遵守道德规范,以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道德形象和强大的道德魅力吸引人民,团结人民,凝聚人心,带领人民群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机关的职能和对不通层次公务人员的要求制定出的有针对性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确立公务员的行为标准和道德标准,约束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时的主观随意性,以形成和维持良好的秩序,保障公务员履行公务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在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引导、约束下,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时就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做,这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与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为、管理制度、运作机制、领导行为等等因素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双向互动的。公务员行为的规范程度更多地取决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领导方式及其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这种程度越高,对公务员个体行为的规范作用越大。如果这些因素不稳定和不规范,其直接后果会造成公务员情绪上的不稳,心理上的不安,行为上的失范,管理上的混乱,就很难保证公务员行为的规范。所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对行政机关正常有序地运行与发展具有保障作用,还可以促进行政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和 科学化建设。 二、当前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一)腐败现象丛生。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公务员经济犯罪的腐败现象呈现日益严重趋势:(1)贪污、受贿索贿现象逐渐增多。这几乎不同程度地遍及各个地区和部门。索拿卡要,收受贿赂。利之所趋,便忘了职责之所在。(2)个案数额越来越大。由改革开放之初的几千元、几万元上升到近几年来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更多。当今世界最大的走私案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及案值530亿元,偷逃关税300亿元,相当于1999年海关关税收入比重的53%,相当于1999年GDP比重的0.34。(3)贪污受贿公务员级别越来越高。2002年检察机关查办的县处级以上人员数目3269人,创出历史最高;法院判刑的县处级以上人员数目2002年亦出现历史最高点为819人。(4)法人犯罪、团体犯罪越来越突出,涉案人员较多。这些腐败现象的发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83年至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腐败案件所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金额达491.3亿元,平均每年25亿元左右。1999-2001年这一损失平均每年高达占GDP比重的14.5-14.9%。据报道,目前逃往国外或失踪的官员人数己达数千人,卷走贪污的公款高达130多亿人民币。① (二)浮夸和弄虚作假之风蔓延成灾。当前公务员的浮夸和弄虚作假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主要表现有:第一是玩数字游戏,虚报产值与速度;第二是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为求升迁,不讲良心道德,置党性原则不顾,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和贴金工程;第三是对成绩无限夸大,甚至无中生有,对失误则尽力隐瞒,大化小,小化了;第四是好说空话、假话、大话,哗众取宠,沽名钓誉,捞取政治资本。由于急功近利之心,上级领导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空口号,而下级则疲于应付,在不能完成的压力下只好作假;而某些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者又不察实际,满足于听汇报和看报表。结果是,敢于弄虚作假的得到 肯定、褒奖甚至提拔,而说实话者则受到批评甚至处分。再加上有的上级领导有意无意地纵容下级弄虚作假—搞贴金工程,提高自己的政绩,而一旦出了问题责任是下级的,自己最多是检查不严,甚至可以推做不知,给了弄虚作假者可乘之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上级乃至中央决策的准确性,甚至导致决策失误,危及国计民生,阻碍现代化建设进程。 (三)享乐主义成为时尚。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由于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加上公务员地位的特殊性,“及时行乐”成为一些公务员的生活哲学,享乐主义蔓延开来。这些人玩世不恭,超前消费甚 至奢侈浪费。他们追求感官的刺激,忽视道德情操的陶冶。尤为严重的是,一些公务员在当地群众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下岗职工愈益增多、不少学龄儿童无钱上学的情况下,仍挥金如土,暴珍天物。长此以往,日积月累,将泯灭公务员的理想与斗志,消弥公务员的创业精神,毒化社会风气,引发民心混乱,最终导致社会动乱,党变质,国家变色。可以说,享乐主义特别是公务员的享乐主义成风之时,就是国家、民族衰落之日。 (四)官僚主义有所发展。官僚主义是公务员道德建设问题上的瘤疾,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深恶痛绝的、群众异常反感的问题。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并 分析了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及严重危害。在新的形势下,公务员中的官僚主义又衍生了一些新的形式,表现最突出的是一些公务员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想问题做决策凭主观意愿,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溜人,逃避政治责任;还有就是一些公务员变人民的公仆为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现在有少数人就是当官做老爷……脱离群众,脱离干部,上行下效,把社会风气也带坏了”。再就是还有少数公务员职业道德感严重退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敷衍塞责。这样的干部为数虽少,但是危害却不小。官僚主义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严重的道德不忠诚和背叛,是对公务员从政道德的裹读和践踏,其危害不可小看,不但给国家政治经济及各方面造成巨大损失,而且还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严重动摇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公务员的道德失范问题比较突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①胡鞍钢,“巨大的腐败黑洞:10类系统性腐败的经济损失”,《纪检与监察》,2003年第7期。 官僚主义、享乐主义、腐败问题严重,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那么导致公务员道 德失范的原因是什么呢?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一)封建残余思想文化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从根本上说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自然和半自然经济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小生产的习惯势力也大量地存在,就成为封建残余思想寄生和繁衍的温床。列宁在论述苏维埃政权中的官僚主义的原因时指出:它是“小生产者散漫性和萎靡状态的上层建筑”。邓小平也说过:官僚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同社会化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为了彻底肃清封建残余思想,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改改,迅速发展生产力,创造其不能存在的物质基础。 (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 对外开放是我们党新时期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是在世界各国经济紧密联系的今天,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国外广大资源及市场更快地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坚持。但它也有不利的一面。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处在资本主义包围的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之中。同西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交往,使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有了渗透进来的可乘之机。西方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方式,或用腐朽的世界观侵蚀,或用金钱行贿收买,或用美色和腐败的生活引诱,使党内和公务员队伍中的不坚定分子蜕化变质,达到其“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 (三)社会转型期政治、经济、法律等改革不配套 1.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以往我国的政治体制一直实行的是金字塔型的权力控制,它以政治权力作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方式,把整个社会都纳入政治权力的掌握之中,以政治权力为中心调节包括经济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等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由于我国产权关系长期得不到界定,再加上政治权力在计划经济时期调节和控制经济活动的历史惯性,我国的资源配置权力绝大部分仍然由政治权力掌握,而不是由市场调节。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由市场来调节。在我国当前的“准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国家和政府的控制能力减弱,控制手段滞后,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导致 政企不分,权责不明,权力过分集中。因此,社会转型时期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及经济体制改革不配套等因素为权力腐败产生了滋生的土壤。 2.法律体系不建全、不完善。一是立法质量不高,缺乏权威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中,除一部分制定于计划经济这个大背景下,其基本内容己不适用于当前的情况外,还存在着诸如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治标的多,从总体出发治本的少;政策性规定多,法律规定少;原则性规定多,预防性和操作性规定少;要求遵守的内容规定多,而违反规定内容,如何进行处理的规定少;有关个人违法违纪的规定多,有关法人犯罪、集体违法违纪的规定少的问题。二是立法相对滞后,缺乏超前性、预防性和实效性,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由于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立法体系不建全,一些权力主体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私分国有资产。再加上惩治腐败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已有的解释多是个人的学理解释,需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解释或“两高”进行司法解释。因此,司法实践中针对一些腐败犯罪具体适用法律难度比较大。由于反腐败斗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手段,民众对一些腐败现象失去了辨别是与非、罪与非罪、违法与合法的能力。这种现状,远远不能适应今天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需要。 (四)对公务员当前的物质利益补偿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而我国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却还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不仅不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相比,而且就以我国目前的物价水平来说,也仅处于稍高于温饱状态的水平。而在高通货膨胀的年份,其实际收入还要下降。虽说是:“革命党嘛,只要有饭吃就行,以不饿死人为原则。”①但追求比吃饱和穿暖更高的物质生活水平,毕竟是和平时期每个人的客观需要,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②所以,随着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仍把公务员的工资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就很容易使其中的一部分人失去心理平衡,铤而走险,走上以权力为手段和换取工资以外收益的道路,导致公务员道德的失范。 四、加强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对策 公务员的腐败和道德失范,是人类社会管理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恒久的话题,也是当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还要对之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治理。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治理公务员道德失范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一)加强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 加强公务员的思想道德建设重要的是要抓好廉政教育。公务员的失德行为根源于思想道德的堕落。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源头抓起,祛除公务员思想上的病毒,治疗其道德上的缺失,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 1.要把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廉政建设的首要位置,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革和创新。等老一辈革命家历来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特别使公务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共产主义理想的信念教育、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一直强调思想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反复强调对广大干部要经常进行理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明确提出反腐败斗争要以教育为基础,牢固筑起思想道德的防线。同时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以德 治国的思想。 2.在廉政教育的内容上,要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加强公务员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发扬我们党的公正、廉洁、自律的传统,以及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的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权欲,诚心为民,廉洁公正,克己奉公,举贤任能,开拓创新,善于进取; 3.在廉政教育的方式上,要靠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监督措施要到位。事实反复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倾向于腐败。因此,廉政建设中,监督是关键。人类有史以来,就有权力和道德的监督。其中最主要的、最本质的是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广泛的民主监督权利。 (二)以法治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1.要尽快制定《公务员法》,确立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严禁公务员以其权力、地位和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地牟取任何私利。如禁止在职公务员经商,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严格规范公务员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辞职从事经营活动,辞职必须履行规定辞职程序并且对公务员辞职后的从业应有必要限制;建立公务员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限制公务员的配偶或子女从事赢利性活动。 2.尽快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各级公务员必须按时申报其财产收入,包括配偶和子女及其与其相关的财产收入;对于省部级以上的高级公务员要公开申报其财产;推行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职财产申报制度;在应酬活动中可以接受与本部门有日常联系的团体和人员的礼品、宴请,也可以接受重大节日期间的赠礼、宴请,但事后必须向主管机构汇报和登记。 3.要制定《公务员道德法》,使公务员的道德行为有了统一标准,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机构, ①《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2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 如道德规范局,负责对道德法规、政策做出解释,并提供道德咨询等。 4.制定《反贪污法》。如新加坡的法律明确规定贪污受贿罪的主体应是全体公务员;明确贪污的概念,即一切利用权力或职务之便接受报酬的行为都属于贪污受贿,并要明确贪污的标的“报酬”的范围,包含现金、礼品、贷款、佣金、免除债务或义务、免受罚款或起诉等。 5.要实行政务公开立法。将国家的行政法规、决定、文件等以一定的方式公开,如可以在政府的网站上,也可以通过报纸等媒体。使得公民可以及时了解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同时也便于公民监督公务员的道德行为。 (三)对公务员进行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 虽然,腐败是由贫而不是由贪引起的,但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现状来看,我们还不具备“高薪养廉”的条件,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给予公务员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将其工资收入提高到社会中等偏高的水平并与通货膨胀率挂钩还是应该的。我们要想遏制公务员腐败和道德失范现象,使其不以权谋私,就要求公务员除工资收入和法定奖金外,不能再有其他的收入,而这种要求在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迅速提高、高收入队伍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做到。即使我们依靠其他手段能维持公务员的廉洁,但低收入也难以把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行政部门来。而那些虽然廉洁但低素质的公务员同样不是我们所 希望的,也是不受人民的欢迎。所以,加强对公务员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也是解决腐败和失德的有效途径之一。就目前中国国情而言,对于公务员尚无法做到高薪养廉。虽然近一年来,我国多次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收入,但其合法收入与其相对应的消费处于不平衡状态。所以在我国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公务员的收入,使其能以合法收入满足其正常消费。另外,对于国家公务员,应大力增强其收入的透明度,将他们收入水平公之于众,使其隐性收入明朗化,以更好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例如,新加坡政府利用中央公积金制度,对减少甚至杜绝公务员的“59岁现象”起到了很好的制度保障作用。新加坡政府把公务员每月工资的40%作为公积金,存放在银行里等公务员退休后才能支取。这40%的公积金,只在公务员的工资中扣除22%,还有18%由国家补贴。也就是说,国家除了每月发放公务员工资,还要在其公积金中补贴工资总额的18%,一个公务员如果从20岁多参加工作,到退休时将会有一笔数目巨大的公积金可以支取,多则几十万,少则十多万,足够保证过一种优哉游哉的高素质生活,吃穿不愁,颐养天年。中央公积金是实在而可靠的保障,是向公务员提供的良好福利待遇。有鉴于此,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不再可能以少数风高亮节的人民公仆“穷而愈坚,不堕青云之志”的标准,要求大部分的公务员在清贫的生活环境下保持良好的行政伦理水平,我们更应该在“重典治乱”的原则下,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逐步建立“以薪养廉”的伦理化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 总之,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但其主题是永恒不变的,即公务员始终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 职业道德论文:娱乐记者与主持人职业道德底线 随着信息发达“步伐”的加快,快节奏的竞争生活让人们感到很大的生活压力。娱乐生活越来越被人们所追求,所谓娱乐包括健身,比如爬山,散步,旅游等等。这只是我们生活中比较真实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报纸,杂志,电视,网络为我们带来的大量的娱乐新闻。也是通过对别人的隐私生活使自己得到愉悦。这就联系到娱乐记者。细细想来,面对娱乐圈的多彩世界,娱乐新闻记者要如何去报道呢? 对于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媒介或记者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 第一,经济利益的驱使。眼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财富崇拜为兴奋点的社会大环境,对一些记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凡事以经济效益为上,一心扑在钱眼里。此外,由于采访工作是一项高强度、快节奏的重脑力劳动,让很多人觉得记者是吃青春饭,只有年轻人才顶得住,得趁年轻“揾多点”。因此出现了部分记者只求眼前实际利益,放松了对自己素质和职业的严格要求。 第二, 政治 思想 教育工作的忽略。一些媒体的领导认为只要记者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犯错,其他的问题无关大局。于是对收受礼物、红包、纪念品等往往睁只眼闭只眼,放松了对属下新闻记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有的单位,一年到头难得开一次业务例会,政治学习例会就更少之又少。 第三,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有的媒体主管部门对记者操守的管理存在盲点,监督不严、监管不力,奖惩机制未够完善,一旦记者出现了事故也只能听之任之。 对于娱乐记者来说,一部分人在工作之中难免会受到以上三点的干扰。 进一步的说有的不注重个人隐私,有的肆意篡改,有的扭曲事实,有的收受钱财做粉饰工作,有的夸大其词,有的形象丑陋,不尊重对方,有的偏离职业性质,以记者之名号赚取或者骗取钱财,做炒作者。这些人丧失的是个人道德的培养,个人素质的提高。 一些编辑每天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娱乐新闻,常常陷于两难的境地,刊登呢?不知是不是故意炒作,有些新闻甚至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不刊登呢?又怕漏掉了确有其事的爆炸性新闻,不能抓住读者的眼球。 我国的传播业正在经历一个艰难的时刻,建国以来我们没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经验,更没有娱乐报道的经历。没有本行业的职业意识,没有自律的自觉,除了简单模仿外,一切都在摸索中。报道明星,何种情形下的事实可以报道,何种事实不宜报道,何种事实适于粗线条报道而不宜细致入微,如何把握评论的分寸,区分适度幽默和侮辱的界限,照片和图画如何既具有新闻价值,又要防止低俗或侵权,如何区分“满足公众正当合理信息要求”和“迎合低级趣味”,如何在娱乐新闻的报道中掌握好公众人物的隐私界限…… 在这样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中,我们只能用“心”去做娱乐新闻。 一、规范的心 娱乐新闻的主要功能是为人们提供一种茶余饭后的谈资和消遣,似乎与其他新闻有些不同。那么,娱乐新闻是否例外于新闻职业规范?遍翻新闻理论着作,娱乐新闻和娱乐记者并没有单独定义的内容,娱乐记者只是因为报道对象与娱乐界有关得此称谓,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新闻记者没有两样。报道编辑娱乐新闻,同样受到新闻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约束。所以,编辑不能因为自己是娱乐版的编辑,便可以在业务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相反,更要用“心”去学习新闻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只是在报道方式上,可以适当地活泼些,适当地有些幽默,但是不能发展到侮辱人格和侵犯隐私。 二、客观的心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包括事实与价值判断分开,全面、准确与公正。所谓公正,是指编辑要谨慎评估新闻事件的所有重要事实,做平衡、完整的版面规划,不偏袒任何一方。10多年前,孙旭培教授在研究我国报道方法演变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的报道经验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的概念,提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有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平衡手法所追求的目标,是更准确地反映事物及其内外联系,是表现令人更加信服的倾向性,是寓倾向性于全面、客观、公正之中。” 运用到具体的新闻事件报道中,就要求编辑全方位的报道各方,尤其是对立方的观点和意见,公正分配版面份额,客观陈述事态的发展。编辑过程中尽可能地摒弃个人好恶和观点,保持中立的观察者的角度编辑新闻事实和对立双方的观点,甚至应当为新闻事件所涉及的双方(或多方)提供平等利用版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新闻失去公正,媒体就会失去人心! 比如去年5月闹出的在新京报社发生的窦唯烧汽车事件,之前,已经有一系列不利于窦唯的新闻事件出现,比如4月5日该报曾有文章《丁武奉劝窦唯去看心理医生》,其中几个小标题分别是:昔日爱巢人去楼空,窦唯偶尔回来栖身;窦唯自我封闭,很少跟摇滚圈接触;高原生活困窘,窦唯只给500元生活费;丁武夫妇奉劝窦唯,希望他去看心理医生。4月7日该报发表评论《窦唯骂出心声,我们只听见娱乐》,4月26日,《新京报》发表文章《对窦唯,你不能想当然》,5月10日该报再发文章《窦唯否认骂李亚鹏虚伪》。这些报道和文章,对窦唯与两任妻子、王菲的现任丈夫李亚鹏、摇滚歌手丁武之间的感情、利益纠葛进行了细致煽情的描写,甚至说了那么多的尖刻和侮辱人格的话。这样的新闻,无论是记者还是编辑,都失去了一颗“客观的心”,我们都没有采用,只是在发生了窦唯烧汽车事件之后,作为新闻链接出现,让读者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窦唯烧汽车的新闻,也并不单单报道窦唯如何言行粗鲁,如何打砸报社,如何点燃汽车,而是从窦唯的角度、网友的反映、媒体的反映等多角度编辑反映这一则新闻事实,让读者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窦唯的行为。 三、人文的心 要体现人文关怀精神,贯穿人文理念。娱乐新闻的主要报道对象是公众人物。由于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明星作为一个受关注的对象,他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可能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明星的行为无论多么隐私,在涉及公民的知情权时应该退让。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众人物”没有隐私权,“公众人物”的私生活都可以肆意报道。比如媒体对王菲生孩子的“贴身关注”,客观上让一个六甲在身的孕妇寝食不宁、分娩地难定,这样的知情权消蚀了媒体应该有的道义和人文关怀,也误解和辱没了受众的合理兴趣。 娱乐新闻作为新闻的一种样式,迎合了受众在不断满足物质需要之后的娱乐消 遣需求,也符合我国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走向。但是,娱乐不是去新闻化,娱乐媒体应该秉承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追求新闻效益的时候,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做有操守、负责任的媒体。娱乐新闻业者也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恪守传播原则和规律,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职业道德。 2006年度“中国最具价值主持人”排行榜,李咏以品牌价值5亿元蝉联冠军,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包括李咏在内的一些着名娱乐节目主持人由于自身的负面新闻的影响,仿佛一下子由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转变成了娱乐事件的制造者。早前李咏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曾坦言自己“已经触到了央视的娱乐底线”。美国文化传播学者波兹曼撰写的《娱乐至死》一书认为,电视决定我们如何认识世界。一个民族的主流价值观应是积极进取、明荣知耻的,否则这个民族必然走向衰败。①电视起着十分重要的精神引领和文化导向作用,正因如此,对于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应该有所限制。 2006年10月29日落幕的第六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颁奖典礼上,中国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李咏”再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走向了备受争议的风口浪尖。观众对他嚼着口香糖带着墨镜上台领奖的举动很不满,尤其是他随意调侃孕妇蒋勤勤的举动,更是犯了“众怒”。当晚许多网民就在网上对此展开了批评。而一篇题为《李咏,你的“娱乐”底线在哪里》的博客文章更是在各论坛转贴,作者在博客中写道:“正所谓‘露多大脸、现多大眼’,李咏没忘了在金鹰奖颁奖典礼的舞台上张扬自己,但是他的这次张扬却让人感觉到十分恶心。” 央视作为一个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的媒体,它的娱乐底线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也许不能用一句话来做简单的概括,但是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1.媒体性质决定了主持人的娱乐尺度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中央电视台一向宣称以社会效益第一为自己的追求目标。 这里我们还是援引李咏自己的话。 中国新闻周刊:你是否受到央视的某种限制? 李咏:任何电视台的主持人都会受到限制,国家电视台更是突出。 . 中国新闻周刊:你是否觉得央视的娱乐尺度不够宽? 李咏:主持人是一个要充分展现个性的位置。作为央视主持人,个性张扬的程度以及分寸的把握,是需要拿捏的。 中国新闻周刊: 这个分寸在哪里? 李咏:通俗不庸俗,风流不下流。 在社会效益第一的中央电视台,首先必须认识到自媒体的性质,它是政治性媒体,所以其节目也必须体现出权威性与公信力,实行“精英、精品、精简”的策略。②在这样的媒体环境中,其娱乐节目本身趋向于益智类的(幸运52、开心辞典)或是表演性质的(非常6+1、欢乐中国行),而非单纯的搞笑节目。央视本身性质决定其娱乐节目主持人必须受到限制,把握娱乐尺度,要能体现出国家电视台的风范,要能引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用李咏的话说就是要通俗不庸俗,要以奉献出精美的节目为目标。 2.主持人的素质与职业道德决定了娱乐底线 优秀的娱乐节目主持人不能人云亦云,不可过分程序化,应该彰显出自己的个性,反应要灵敏,对一般的事物最好能有出乎意料的见解,然而这种个性的张扬必须在一定的框架之内,切不可哗众取宠,或是将自己出人意料的见解建立在嘉宾或观众的痛苦之上。“毒舌”事件中李咏貌似个性的麻辣点评,不仅伤害了参赛选手,也让绝大多数的观众难以忍受。 优秀的娱乐节目要让观众在捧腹之后还能有回味的东西,这就要求娱乐节目要有精神内涵,主持人应该有一定的深度。而且主持人作为传播主体在出席公众场合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轻浮,李咏在金鹰节一句喜欢“年轻漂亮”演员的玩笑话就惨遭恶评,被观众认为没有内涵。幽默是需要智慧的,哗众取宠会适得其反。能让人笑还不是关键,问题是要用在地方,要有亲和力,最好有深度,反映的东西也要积极。 然而,李咏作为央视名嘴在2005年7月19日与朱军、崔永元等主持人一起严肃地开会讨论“综艺、娱乐节目的低俗化倾向”问题,并向全国同行发出了倡议。倡议称,主持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增强社会责任感。此外,倡议还要求主持人要展示健康形象,主持节目要大方得体、用语纯洁规范,杜绝低俗、媚俗、颓废、宿命、无聊的内容,拒绝粗话[,!]脏话、庸俗调侃、打情骂俏、奇装异服、怪异造型。会上还颁布了《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播音主持自律公约》。这里我们来看看有代表性的两条(2): 第九条:行为要得体,活泼而不轻浮。举止要正派,亲和而不失礼仪。避免粗俗和媚俗,反对矫揉造作。 第十四条:感情要真挚,避免煽情、挑逗。 从这些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央视需要的是行为得体,不轻浮、高品位的娱乐节目主持人,然而李咏在金鹰节上的表现似乎与条款有些出入,行为有些出位。 3.道德约束与舆论监督决定了娱乐底线 中国素来被称作“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就有重视社会公德的优良传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古代哲人历来主张“仁者必敬人”(《荀子·臣道》)、“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从生存交往视野中来看娱乐节目主持人,他们也必须真诚地面对嘉宾、选手和受众,而这种真诚首先应该表现为尊重。如果主持真的能够做到心中有人,尊重他人,其实也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对节目的尊重。 如果说道德的约束是否能够起到效果,主要取决于主持人个体,是其内因的话,那么强大的舆论影响,这种外因的作用就迫使主持人不得不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遵循娱乐的限度。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使观众能够及时地反馈自己的意见,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对于主持人的监督。 优秀的娱乐节目主持人应该是能够引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既张扬个性又不失亲和力,既睿智幽默又富有内涵深度,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处媒体的游戏规则,清醒地明了自己的娱乐底线 职业道德论文:试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职业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进行职业活动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又是从业人员对社会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精神领域中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基础工程,必须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1、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在经济改革发展中,一些大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现象,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良的负面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些负面影响,原因是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度薄弱;违法违纪手段隐蔽,作假技术不断发展;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准提出的要求更高,所以加强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很有必要的,它首先是有利于社会,因为它关系着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2、从业会计人员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2.1 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专心致志地对待自已职业,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只有为自己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学苦练,刻苦钻研,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已业务技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 2.1.1 认识到位,敬业奉献。会计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自始至终都是以他们对职业的认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态度作为行动的指导并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会计人员对所从事的职业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会计是人人必求的工作,或认为“会计难当,职权难用,成绩难见,违纪难免”等,这就必然会在其工作中产生不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2.1.2 热爱工作,敬重职业。每个人只要热爱自已的本职工作,搞会计工作也是一样,全身心地投入自已的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会现不平凡的业绩。 2.2 办事公道 处理各种职业事务公道正派、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公开公平。即忠实于服务主体,忠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国家,服务于社会。 2.2.1 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没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就可能出现偏差。对一些损失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业务开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把好关,守好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 2.2.2 加强学习,明辨是非。不断提高识别能力,明确是非曲直,分辨善恶美丑、有敏锐的洞察力。对不同的对象一视同仁,秉公办事,不能因职位高低、贫富、亲蔬的差别而区别对待。 2.3 诚实守信 诚信是金,诚信是立身之本,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品质,也是职业道德的最基本准则。 2.3.1 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会计人员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如何,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人员只有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正确地记录,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才能实现会计核算,监督的真正内涵。在处理会计业务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结账、报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2.3.2 保密守信,抵御诱惑。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2.3.3 执业谨慎,信誉之上。会计人员要坚持职业操守,讲信用、守诺言,在执业中始终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尽职尽责,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以维护职业信誉。 2.4 廉洁自律 会计的工作直接涉及和影响国家、单位、投资者、债权人等各方的经济利益,所以,会计人员必须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4.1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会计人员追求的一种境界。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共同作弊。 2.4.2 会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要严格自律、自我约束、抵制不正当的思想和行为,清正廉洁。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这既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也是会计职业声誉的“试金石”。 2.4.3 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3、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防止和杜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不道德行为的有效保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我们必须持之以恒,落到实处。 3.1 热爱本职,树立形象 会计人员要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掌握时代脉搏,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财会法规,一丝不苟地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进行核算和管理,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3.2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会计人员作为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实施者,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自尊、自爱、自律、珍惜岗位。多学习相关法规,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消除一些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的风气。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纪问题,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不存私心,不怕打击报复,能自觉、大胆地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原则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的保障。 3.3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公正无私是检验每一个会计人员有无职业良知,是否尽忠尽职的试金石,只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才能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 就是不湿鞋。”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刻刻都以国家法规、财经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才能在工作做到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不隐瞒真相,不弄虚作假,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敢于抵制一切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 3.4 廉洁从政,克己奉公 廉洁奉公是会计人员应当遵守的一条重要道德行为准则,也是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品德。会计人员直接掌握着财权,整天跟“钱”打交道, 受到利益诱惑的机会要比其他职业多得多,因此更要时刻把握好自己,不为金钱所动,不做金钱的奴隶。清正廉洁,是对会计人员的根本要求,更是考察一个财务人员是否真正称职的前提。 3.5 提高技能,强化服务 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及相关专业理论水平、会计实务操作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使自已的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真正起到当家理财的作用,主动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成为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另一方面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注重自身修养,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待人,正确处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为管理者服务、为人民服务。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属于个人意识形态的范畴,但它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将有利于会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职业形象,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能使从业会计人员成为德才兼备的理财者和管理者。 职业道德论文: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 我国的法官职业化任重而道远。笔者以为,必须从加强职业道德入手,因为高尚品德是一个人一生事业的基础。 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来看,必须把法官职业道德作为一套独立的自成系统的规范放在突出的位置,内化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职业道德是“基石”。全美律师协会联邦司法委员会提出,美国联邦法院对法官素质的考核应把握三个标准,即正直、职业能力和司法品格。把正直即“高尚的职业道德”放在首位,这是对职业法官的基本要求。因为只有具有高尚品格的法官,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官的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保障。 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求法官通过提高道德素养,正确行使审判权,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强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 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法官判断是非必须处在中立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断案,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憎恶、偏见带入职务过程中。“社会允许法律有漏洞,但不允许法官不公正”。“当事人可以接受败诉,但无法接受不公平”。因而,每一位法官都要在内心深处默默地、永远地、坚定地记住:自己便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要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点滴积累维护公正。 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础。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廉洁无私,法官应当以清廉、简朴为美德,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绝非仅仅是养家糊口的谋生之计,更是出于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和不懈追求。法官要比其他人首先成为真正的人,决不能随世沉沦,追求俗利。法官只有清廉如水,抵御任何形式的诱惑,才能做到公正判案,才能维护司法权威。其实,比起普通百姓,法官会更多地面对诱惑和考验,在审判岗位上真正做到固守操守,承受考验,比常人更难,只有心平如镜,追求简朴的生活,不慕虚华,才能抵御金钱、女色、权力的诱惑。 法官职业道德还要求法官忠厚、谨慎、谦和、耐心。法官还要耐得住寂寞,慎交朋友,在社会交往中保持一定程度的“孤独性”,低调处世,避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官的司法活动产生合理怀疑。法官应该具备履行法官职责所要求的个人良知、理性及合乎道德的情感。个人良知要求法官必须时刻怀有公平的理念,居中裁判,不将自己的“好恶”和情感偏向带入审判之中。 司法为民是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新的时代特征。法官要时刻牢记宗旨,强化民本意识和孺子牛精神。人民法官站起来就是一把伞,为人民群众遮风挡雨;俯下去是一头牛,为人民群众辛勤耕耘。我们正处于一个加速变革和推进法治的时代,一个重视秩序和强调权利的时代,一个追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司法机关和法官以更新的司法理念行使司法公权。在法官的骨子里和言行中,要带着真心、付出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强烈的公正呼声作为司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司法活动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的最大面和最高度作为司法效果的第一标准,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国家、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这就是新的时代对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新要求。 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说过:“法律职业的要求之一是,必须每时每刻都对该职业的高贵及其深刻的问题有所认识。”“法不只是评价性的规范,它也将是有实效的力量,而从理念王国进入现实王国的门径,则是谙熟世俗生活关系的法官。”对法官而言,要正确行使审判权,必须具有意志及道德勇气,不以个人的喜怒、同情或憎恶来左右法律的实践,更不能挟私欲于公权之中。“仅仅要求法官要用最好的智识和良知来裁判,是不够的。应该规定法官仅需要那些最小的智识,而需要那些最大的良知”。由此可知,法官职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如此之重,非职业道德高尚者不可胜任。 职业道德论文: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社会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职业,但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一种职业在道德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自己独特的道德标准,如行医要有医德,经商要有商德,从艺要有艺德等。作为执行国家法律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同样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所谓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一、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 检察官所从事的是执行国家法律这一特殊职业。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人类理性的升华,其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而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的使用,确切地说取决于司法官对法本身掌握运用的程度和司法官的良心,因为法律最终要靠人来执行。万物人为本,执法者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公正与否,正如当代美国大法官奥康纳在北京大学讲学时所说的那样“公正的法律并不保证法律的公正”。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做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人民检察官不仅行使着法律执行权,也行使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古人云“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要求检察官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司法官,检察官做为国家权利运行的监督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其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示范性意义。如果检察官没有良好的、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而且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宁。因此,检察官应该是司法文明的倡导者、维护者,公平正义理念的践行者、传播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树立高尚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通过检察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的辐射作用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在整个社会的确立和深化,促进整体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的提高。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 做为当代的人民检察官应当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__年专门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概括为八个字: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 (一)忠诚。忠诚是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的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1、忠于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人民检察官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要对党忠诚,维护党的声誉,绝对服从党的领导。 2、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其强制力来保证其统一正确实施的,人民检察官只有忠诚于国家,才能实现公平正义,加强法律监督的目标,才能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 3、忠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不忠诚于人民说到底就是对党的背叛,因为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检察官必须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赞成不赞成做为自己工作的座右铭。 4、忠于事实和法律。事实和法律是客观存在的,忠诚于事实和法律,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牢固树立证据观念,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5、忠于人民的检察事业。人民检察官的人生目的和理想就是献身检察事业,检察事业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事业,当好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是历史的选择,必须义无反顾。无论是查办职务犯罪,开展法律监督,还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遭受多大挫折,都应常怀对人民检察事业忠诚之心,不犹豫、不动摇,坚定不移,追求到底。 (二)公正。公正是指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公正作为立法的目的,执法的目标,历来是古今中外有识之士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取向。早在我国秦汉时期,人们就对其做出“正义、正当、公道”的解释。同时代的西方国家也有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和正确”之说。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机关更把统一执法思想,追求执法公正做为自己孜孜以求的目标,把它做为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的核心内容。要达到和实现这一目标,人民检察官必须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事关国家生死存亡和我们党荣辱兴衰的高度把握好公正执法的底线,坚决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依法、正确地独立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严肃认真地执行法律,不掺半点私情。 (三)清廉。清廉是指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 清廉是为官者从业必备的道德操守,人民检察官对此应有更严格的要求,要重担面前不低头,成绩面前不昂头,遇到困难不垂头,重金面前不昏头。要自觉遵纪守法,淡泊明志,克已奉公。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拒腐防变。时刻做到淡泊名利,甘于清贫,耐住寂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决抵御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正确把握是与非、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界限。处理好法律与权力,法律与金钱,法律与美色的关系,绝不能以情换法,以权滥法,以钱卖法。做到不贪于财,不徇于情,不苟于利,正确对待和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牢记入党誓言,坚定共产主义信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政治本色不变。 (四)严明。严明是指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 执法严明,是人民检察官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执业技能的综合体现。人民检察官在工作中依法办案要严格,思考问题要严密,调查研究要严谨,处理事情要严正,对犯罪分子要严惩。 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是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同其它机关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执法中要起表率和带头作用,为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必须严格,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在执法中既要考虑到公正执法,又要考虑到执法为民。思考问题要严密细致,调查研究要严谨 周到。注重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深入实际调查,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办案中不要被权势折服,在各种诱惑和阻力面前执法如山,刚正不阿。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严格执法,严惩各类犯罪分子,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重在循序渐进,日积月累,对于任何一位检察官来说,其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是他对崇高的司法道德不懈追求的结果,是经过长期的教育及自觉的修养才能形成的。因此,人民检察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要自觉地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努力在职业思想、职业信念、职业情感和职业行为等各方面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最后达到潜移默化,水滴石穿,逐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努力达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要求。要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一)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 道德是人的一种意识反映,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将教育做为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不断陶冶道德情操。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史和许多传统美德,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这些珍贵的道德遗产,对我们今天开展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值得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光大。二是充分利用榜样的力量,进行潜移默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引导、激励、启发和鼓舞的作用,使其明确应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牢固树立检察职业道德意识,自觉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将检察职业道德做为立身之基和处世之本。三是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检察职业纪律教育、检察机关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用“警示教育”的方法,对不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达到前车之辙、后车之鉴的警戒作用。 (二)提高人民检察官的综合素质 检察官的检察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最关键的要解决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只能靠科学理论来启发人、说服人,最终才能转化为广大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在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中,检察官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一个专业素养不高的检察官仅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公正执法的良好愿望,对法律不熟悉,对业务不精通,就可能徇私枉法,结果亵渎了法律,践踏了民主,导致检察职业道德的沦丧。所以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必须从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双管齐下,齐抓共管,解决检察干警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促进检察人员的检察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同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通过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等措施,既要发现一批精英型检察人才,又要淘汰一批难以适应检察工作的人员,把好入口,疏通出口,使检察职业道德修养随着检察事业的进步从总体上提升一个新的档次。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可以肯定地说,检察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但也不容讳言,在我们的队伍中也确有少数人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利用检察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造成执法不公、为检不廉。严重败坏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和尊严,为此,在检察队伍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觉悟,树立先进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法治理念,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要敢于找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严肃查处个别因为违反职业道德走上犯罪道路上的人员,警示大家遵守、践行好检察职业道德。 (四)强化检察官法律信仰,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在我国,检察官不仅行使着法律执行权,也行使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如果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吏治腐败是最根本的腐败的话,那么检察官正好处于抵制这两类腐败的桥头堡位置。检察官办理案件,查办职务犯罪,面临着各种诱惑,也面临着各种压力与挑战。而对法的绝对信仰是在复杂形势下考验检察官维系职业道德的重要砝码。人民检察官只有树立对法律的绝对信仰,坚信法律的伟大力量,信仰法律规则,才能秉公执法。因此,必须引导检察官树立“唯法至上”的理念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强烈意识,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把法律信仰作为检察官最基本的价值观念,真正在灵魂深处忠实于法律。与此同时,还要引导检察官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以现代司法所要求的客观、公正、独立、民主、效率、公开等意识形态和精神指导来支配检察官司法过程中的思维和行动。 (五)完善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强化职业道德修养的外部约束 目前,我国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体系尚未完备,仅靠检察官自觉提升其职业道德不能达到理想的境地。因此,有效的外部制约仍将是养成和提高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不可缺少的依托和前提。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中他律机能的发挥将在很长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他律,最主要的就是以监督来完善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这种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而最有效、最经常、最基本的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建立一种适当、有效的规则,使检察官在履行职务时遵循这种规则。这种监督不仅是对检察官行为的规范、对检察权的制衡,也是对检察官的爱护和保护。同时还要建立起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检务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多种办法,依法公开检察业务办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让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直接由人民群众来评定。 (六)奉行高薪养廉政策,确保检察官应享有的待遇 现在,虽然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很高,但其经济收入与社会其他行业高收入的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有时基本工资都难以保证,一部分检察官因收入微薄而忙于搞第二职业。尽管近几年国家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工资,但由于工资要由当地政府来解决,一些经济困难的地方,检察官所增长的工资也就变成了“在历史的档案里”。记得革命烈士写过一篇文章叫《清贫》,文中所倡导的是共产党人要过着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诚然,这是共产党人不应丢掉的一种美德,但现代社会倡导的清贫,并非单纯意义上生活待遇的艰苦朴素、一贫如洗,更多应指工作作风上的清正廉洁。检察官本是由社会精英组成的一支队伍,从事检察官这一职业的正当报酬应足以保证其衣食无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经济地位。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因此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还要动用经济手段,即大幅度提高检察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达到高薪养廉的功效。要使检察官的工资高于其他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并建立独立的财政保障体系,免除执法的后顾之忧。这种高薪养廉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对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是一种经济型策略与途径。 职业道德论文: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理解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包括诚信、独立、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职业行为。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的成因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强;注册会计师难以维护客观、公正的原则处理执业过程的问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参差不齐,专业判断的质量不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和注册会计师自身品德不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较大等。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乏 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且得到不断发展的信条和灵魂就是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最主要特征,也是保持其职业操守的根本所在。然而,在我国,由于收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独立性。据统计,“脱钩改制”后我国有5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6万多名注册会计师。不少会计师事务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不是以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占领市场,而是采用低价竞争策略和支付回扣、佣金等方式,甚至以丧失独立性为代价,对企业管理当局言听计从,以求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群体在社会地位、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局限性,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这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所在。 2、注册会计师素质参差不齐,职业道德总体水平不高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与注册会计师制度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目前,我国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中,从职业素质上看,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不如意,年龄偏大的缺乏必要的现代会计知识,年龄小的刚从大专院校毕业,缺少实践经验,因而缺乏“领军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注册会计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由此看来,不少注册会计师不具备必要的敬业精神,漠视造假对职业信誉的影响,对一些必要的审计程序不按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风险很大,更有一些注册会计师目光短浅,不惜以损害事务所信誉乃至行业形象为代价,主动参与造假。 3、对注册会计师监督力度不够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沿袭了行政体制,属于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由于行业利益的软约束和信息不对称,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还不够,从而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容易引发更为严重的财务信息失真和审计造假问题。但是时至今日,真正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诉讼案件仍然很少。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因审计造假而受到的查处责令赔偿概率较低,即使被发现,受到处罚的力度也较低,因此,造假的成本仍然远远低于造假的收益。可见,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由上述的职业道德问题看来,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作。注册会计师的修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长期渐进的培育过程,需要注册会计师自我完善,行业协会的积极培养,以及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和职业环境的逐步改善。 1、相关法律的完善 完善相关法规建设,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得以贯彻落实。首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建立起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体系,进一步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实施细则,保证注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其次要衔接好各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使法律能真正起到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 2、执业环境的完善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个人修养,社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执业环境是保障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执业的必要外部条件,而要想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当务之急就是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规范会计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设定最低收费标准,用市场机制引导按质论价,限制低价无序竞争。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使违法事件无处可逃。整合各事务所资源,走规模经营,发展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3、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形式 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与禁入制度,严把行业入门关,不仅从学历上,还要从思想道德方面进行考察,从根源上减少各方面素质不过硬的人。而对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应该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在我国的高等学校教育或有关后续教育中设置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加强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使注册会计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职业敏感性。 综上所述,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的认识,要理性全面地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调和的方式,既要从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因素出发,又要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因素。要解决目前的问题,应该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以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现状总体形势虽是较为乐观的,但客观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仍然不容忽视。长远而看,目前的形势还远远不能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形势,采取各种措施让注册会计师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做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才能从根本上加强职业道德,克服目前存在的不良现象,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职业道德论文:浅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一个国家、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情况和挑战,怎样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一方面要根据市场经济的特点,建立起适合各行各业特点的守法纪、讲信誉、讲公道的新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让人们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中摆正位置,掌握正确的善恶标准,使之成为调整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因此在职业道德建设中,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一、思想政治教育要突出用科学的理论培养人 用社会主义道德思想教育人。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被实践检验和证明了的科学理论。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活动都是在一定思想支配下进行的,思想道德建设既是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思想道德离不开正确的指导思想,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道德建设中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样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 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指导职业道德建设的实践,必须结合两个教育: 第一、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核心内容。理想信念,是人们为之而向往,追求的奋斗目标和信仰。它是决定一个人的整个精神世界是高尚的还是卑微的、美好的还是丑恶的一条根本的标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强大精神动力。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的新实际,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战斗力。要紧密结合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和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新问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二、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道德准则应该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是融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为一体的道德原则。它的基本特征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精神,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严格防止把经济活动中的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同时还必须从思想道德上、法制建设上、宏观经济调控上有机地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的弘扬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约束力和规范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具有时代特征,代表着人民利益与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二、思想政治教育要借助道德评价的力量,严厉谴责和批判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不良行为 事实证明,社会风气的好坏,除了政治、经济上的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和对不良行为的批判打击力度。道德进步,行动有力,社会就安全。道德沦丧,放任自由,社会就沉渣泛起,盗贼横行,百姓就难以安定。所以,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教育的过程中必须严厉谴责和批判一切不道德的行为。重视反面教育,惩恶扬善。 人们对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权钱交易和行业不正之风虽然十分痛恨,也开展了斗争,但为什么屡禁不止,蔓延各个领域呢?除深层次的原因外,关键是批判打击和道德谴责不力。如果让这些行为除了在法律上受到严厉制裁外,在道德上也受到社会舆论最严厉谴责,形成人人喊打的态势,类似的事情肯定会大大减少。假如听之任之,甚至提供或创造宽松的环境,它怎么不愈演愈烈,到处蔓延呢? 因此,我们在思想道德领域要大力批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让那些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不法分子遭到社会的痛恨和鄙视。同时要大力宣传好典型,树立良好的公众道德形象,使人们学有榜样,让新型的社会主义道德观深入人心。 现在各行各业正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致力道德建设,并根据自己不同特点制定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这固然重要,但根本还是在于抓好社会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水平,端正社会风气。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抓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道德教育 从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来看,除了变革过程中深层次原因外,主要是道德思想滑坡所致,从产生问题的根源来看,除了经济上的原因外,也是由于没能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和缺乏新的正确的职业道德原则所造成的。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道德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一、要正确理解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的内涵,明确公平、公正竞争原则与行业、部门的垄断行为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是不相容的。尤其是与权力进入市场腐败现象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 第二、要树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新观念,懂得运用法规,契约,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来规范市场、规范自己的行为。一切坑蒙拐骗都是违法的。只顾眼前利益,只顾个人利益都是不道德的,终究要失败的。 第三、要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执行政策和工作的好坏,也关系到党的风气和党的形象。只有领导自身做好了,党风才会好,政风才会好,社会风气才会好。我们的各级部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象抓经济一样,真抓实干。我们的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重视干部的人才的思想道德教育,坚持“德是才之资”的德才标准,把道德素质差,作风恶劣、以权谋私、缺乏“官德”的投机分子清除出干部队伍。 第四、我们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各部门都应根据自己的行为特点制定可行职业道德公约和守则,真正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规范行为。继承和发扬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思想道德教育落到实处。 同时要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活动,以丰富人们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们的道德境界,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将社会主义道德思想融会到自己的职业道德实践中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建立起平等、团结、友爱、互助、和睦的社会主义新型道德关系,使我们的治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作者单位:长垣河务局) 职业道德论文:浅谈怎样加强水管单位的职业道德建设 正文: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助于形成规范的职业行为,能够使职工维护职业荣誉,遵守劳动纪律,钻研本职业务,提高从业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这是一个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职业道德建设这种行为准则的建设不像经济工作那样直观、具体,容易取得明显的成效,在工作中,容易出现忽视职业道德建设,“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现象,出现了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再去解决和处理的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见利主义、自私自利、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工作拖沓,不思进取等问题还大量存在,这些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在水管单位中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是水管单位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要以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把这些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水利部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中指出:“献身、负责、求实”是水利职工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它从职业理想、职业素质、职业作风等3个方面反映出职业道德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严谨的职业道德规范模式。各单位要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依据,抓紧完善本单位各方面的具体规范。 水管单位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以职业道德的26字普遍规范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为依据,结合水管单位自身实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职业道德的内容具体化、规范化,把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加强水管单位的职业道德建设,首先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职业道德观。 职业道德规范是在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产生的,一个人的职业道德产生于其基本的道德规范,因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首先要加强对职工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观,这是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职业道德就是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要求,因此,要在道德观教育基础上,开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的教育,并建立开展职业道德宣传和教育的规章制度,树立职工的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二、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要把职业道德的一般原则同水管单位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确立水管单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不同的职业,由于职业实践活动、职业责任、职业利益、职业要求的不同,在长期职业活动基础上形成的职业道德也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的单位,职业道德也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个单位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会有所区别。因此,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要认真研究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和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的一般原则与规范如何具体化为水管单位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按照《纲要》对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结合水管单位的特点和工作性质,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拟定切合水管单位实际的职业道德规范,这样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既得到社会的认为,又具有针对性,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起到好的效果。 三、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离不开严明的规章制度,因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把提倡和反对,引导和约束,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加强对职业行为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职业道德规范在实践中得到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管理规章和制度中,既要结合水管单位的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又要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要把职业道德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为翔实可行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把职业道德规范融入到管理规章制度中去,形成职业道德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考核和奖惩,使职业道德从“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化,加强其约束力、强制力。 四、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要发挥党员和各级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党员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对党员和各级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用共产主义道德严格要求党员。发挥各级干部的职业道德习惯的价值导向作用,邓小平同志说:“群众在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加强各级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使各级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令而不行”,有了党员和各级干部的表率作用,职业道德建设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要深入开展群众性职业道德实践活动。 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职业道德的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职业行为,以活动为载体,吸引职工普遍参与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一是要以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开展职业道德的实践活动,如长葫局开展的“爱岗敬业、服务灌区、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春灌劳动竞赛等;二是要开展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教育和整顿活动;三是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带动群众,运用先进典型的职业道德事迹、精神教育和引导群众;四是要以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作为职业道德实践的突破点,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既治本,又治标,解决群众关心的 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勿心善小而不为,勿为恶小而为之”,使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取得成绩。 六、加强水管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要把职业道德建设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突出位置来抓。要把职业道德建设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中去。 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和中心环节,职业道德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把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职业道德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不但要纳入行政目标考核和对职工个人考核,还要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内容。 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职业道德的教育离不开思想政(文秘站:)治工作,要把职业道德的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身作则”等工作方针、方法和原则,以真诚感染人,讲道理说服人、以行为作示范,使职业道德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促使良好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 总而言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水管单位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水管单位对于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和工作秩序的养成,对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形势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工作,一定要把它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定要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使职业道德规范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一定要结合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定要把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只要有扎扎实实的以上工作和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水管单位就一定会形成崭新的、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貌。 职业道德论文: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探讨 在国内举行的第一次关于司法职业道德的国际研讨会上,法官惩戒程序问题成为主题。有些中国法官颇有微辞:中国当前的司法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为约束规范,而法官惩戒程序只是关于如何查处违纪问题的规范,无论如何也不应当成为首先需要研究的内容。但是,在与会的加拿大专家眼里,似乎法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尚有弹性,而对法官惩戒程序以及法官的权利在惩戒程序中的保障却被认为是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 当然,中国和加拿大在司法职业道德方面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两国所侧重强调的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即使是在正在努力建立自己的职业道德(实体)准则体系的中国,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又称法官惩戒机制)至少也是一个与建立实体准则体系同等重要的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将对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科学的实施机制进行初步探讨。 一、实施机制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一)含义 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是指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得以贯彻、实施的机构、程序和其他工作制度的总称。实际上,作为一般规律,任何实体性规范发挥其作用的先决条件就是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实施机制。例如,民事诉讼法是实施民法的主要机制;刑事诉讼法是实施刑法的主要机制;行政程序法(包括一般行政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是实施行政实体法的主要机制。对于司法职业道德来说,建立一套督促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机制,设立处理法官违反职业道德的机构,设置相应的人员,建立相应的程序,都是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重要部分。例如,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严守司法廉洁,这还需要有一些机构、人员和制度确保这一准则的落实,包括宣传、教育、监督等。如果出现法官违反廉洁规范的情况,还需要相应的机构、人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度加以处理。这些都是我们所说的实施机制的构成部分。 (二)基本特征 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与司法职业道德规范的关系,与民事诉讼制度与民法或刑事诉讼制度与刑法的关系确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职业道德的实施机制又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自治性。职业道德规范是自律性规范,从而保障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的各项制度也具有完全的自治性。例如,法官惩戒机构一般由法官职业团体(如法官协会)或者法院建立,惩戒机构的组成人员一般由法官组成(也有吸收公众参加的情况),惩戒程序也多由最高司法机关自行制定。当然,根据一国的立法传统,也可以把这种机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成为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但其本质特征仍然无不表现出其自治性。 第二,准司法性。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的处理,是在一种行政式的准司法模式或机制之下进行的。它与司法(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在于,提起指控或投诉的人并不像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那样作为一方当事人或检控方在程序中出现,也不必作为被投诉法官的对立的一方监督程序的进行,还不必承担类似于检察机关承担的“举证责任”。但是投诉人有权利知晓处理结果。惩戒机构依职权对被诉法官的行为进行调查,而不是像在诉讼中那样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进行庭审。它与司法(诉讼)程序的相同之处在于,被诉的法官享有与诉讼中的被告方类似的权利,如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惩戒机构的处理决定,必须是在听取了被投诉的法官的意见之后作出。 (三)重要性 虽然我国当前对于法官职业道德制度建设重点还放在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体系方面,但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对法院地位认识的提高,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日益显现出其重要。 第一,关系到对实体规范的实现。实际上,没有实施机制的实体规范是没有生命的。没有科学、完善的职业道德实施机制,职业道德规范便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一个国家可以写出完美的职业道德规范,但如果它的实施机制残缺不全,缺乏合理性和有效性,这种职业道德规范也难以实施。 第二,关系到能否准确有效地打击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机制的建立在于保障职业道德标准的实现,其外在表现之一就是使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戒。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障也在于有一套有效的程序制度。 第三,关系到能否保持司法独立性。法官是司法独立原则的直接实践者,而法官惩戒程序所指向的对象就是法官。因此,这一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法官或法院独立性的实现。这一点是各国研究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在奉司法独立为法治之本的国家,任何行为和制度都必须先经得起司法独立这一关的检验。 第四,关系到法官的权利的保护。如果惩戒程序的设计不注重对法官权利特别是程序权利的保护,法官将失去正常履行司法职责的保障。 二、国外机制简介及背景 在研究中国的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国外的情况。应当说,不论是大陆法系 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都十分重视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在德国,联邦法院专门设立“联邦惩戒法庭”(又译职业法院),审理涉及法官和其他高级公务员违反纪律的案件。德国还制定了《联邦纪律法》,规定对公务员(包括法官)采取纪律措施的程序。在加拿大,议会制定《法官法》时一并建立了“加拿大司法委员会”,处理法官违反职业道德的投诉和政府提请惩戒法官的建议,并为其规定了详细的工作程序。在美国,司法职业道德规范一般由各州的司法职业道德委员会实施。为统一司法惩戒程序,美国律师协会和州司法学会制定了《司法惩戒示范规则》,对司法行为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人员配备,法官惩戒的理由、惩戒种类、证明问题、调查程序、审理程序、决定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联邦和各州的司法职业道德机构可以选择采纳这一示范规则。 对于各国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具体内容,这里不再详述,以下简要介绍这些国家制度存在的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利益均衡的制度基础。这些国家在建立司法惩戒制度时,十分注意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的平衡,从而避免因为保护一种利益而伤及另一种利益。例如,美国在制定《司法惩戒示范规则》时,十分谨慎地考虑了几种相关的利益:一是在处理对法官不端行为的投诉过程中,应确保法官获得公平对待的权利;二是司法委员会认为没有正当理由相信法官实施了不端行为时,法官应当获得“投诉保密”的权利;三是应当注意到公众对于严肃认真处理对法官的投诉和以高尚行为标准要求(约束)法官是十分关注的;四是法官和公众都希望能及时、准确地处理对法官的投诉。 第二,自治性。这一特点在普通法国家表现尤其突出。有的国家从全国司法系统中选任或指定一些资深法官组成司法委员会或司法行为委员会,专门处理法官违纪案件;有的司法委员会由法官、律师、普通民众共同组成,以保证组织的代表广泛性;有的国家则由最高法院行使这一职能。强调司法惩戒的自治性的基础是把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法官职业(行业)的主要管理方式,同时把民众判断标准纳入法官行为约束之中。 第三,程序性/司法性。各国的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正在逐步摆脱其传统的行政性,而试图建立一种合理、正当的惩戒程序。国外的这些惩戒机制都非常强调程序性或司法性。例如,为保障惩戒案件审理的中立性,调查人员不能参与审理,而只能作为辅助工作人员或者证人;审理时允许提供证据并根据一定的规则判断证据的效力;对于投诉人应当以合适的方式告知其程序进展情况等。其中,法官的程序权利的保护在各国都十分充分,而且这些程序与法院进行的司法诉讼程序十分相似。 第四,保护性。可以说,在一些法治发达的国家,法官的公信力是非常高的,而处理对法官的投诉时,除了实现整束法纪之目的外,更侧重保护法官的程序权利,维护司法的独立性不受不当惩戒机制的影响,避免法官履行司法职责的积极性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三、我国现行法官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及评价 我国对法官行为的约束包括刑法、程序法、行政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约束,相应的机制也分为几种。这里重点介绍一下法官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情况。 (一)现行机制 应当说,我国现行法官行为约束机制中并没有明确使用—“职业道德机制”一语,但实际上这一机制是存在的,而且多以纪律惩戒的形式出现。这与我国强调司法职业道德比较晚、职业道德在法官管理中尚未获得其应有地位,以及我国在立法和司法纪律中已有很多约束法官行为的内容有很大关系。例如,《法官法》中就有专章规定法官的惩戒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了一些关于法官惩戒的规章制度,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等。也就是说,一些职业道德规范早已纳入了立法或纪律文件之中,职业道德实施机制也以纪律惩戒的方式得到确立(尽管该机制的内容远不只这些),在我国称为“(纪检)监察制度”。为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文仍使用职业道德实施机制这一概念。 我国现行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即法官个人自律机制和法官职业自律机制。所谓法官个人自律机制,是指法官通过认真学习、自我觉悟、自我约束、自我反省等方式,切实遵守司法职业道德标准,避免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所谓职业自律机制,是指法官职业(行业)组织(包括各级法院)对于法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申诫、制裁的机制,而这种制裁不是来自国家权力,而是法官职业自律管理的固有权力。本文研究的侧重点在于后者。 (二)主要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我国的“(纪检)监察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机构。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监察机构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其具体监察职能包括监督制约、惩处违纪人员、教育防范、支持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保护法官工作积极性等。 第二,监察权限。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第三,监察活动的原则。人民法院监察机构行使职权,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适用法律和纪律上人人平等原则、依靠群众原则、惩教结合原则。 第四,控告与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于公民和机关、社会团体对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控告、投诉、检举,应当受理。受理之后,经初查成立的,进入立案程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作其他处理。 第五,案件调查与审理。调查是指监察部门查询核对情况、收取证据、认定证据的活动。审理则是由案件调查组将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或案件审理小组进行审理的活动,包括审核事实和证据、审议案件处理意见、提交审批等。 第六,申诉复查复议。法官受到处理后,有权利提出申诉,要求监察部门复查、复议。监察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述活动。 (三)评价 我国现行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机制在维护法院队伍纯洁、严肃查处违纪法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现行(纪检)监察机制自身的传统局限性在某些方面已经不适应对法官职业约束和管理的特殊需要。 法官职业的形成与成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与结果。法官职业自身的特点以及司法权力的特点,都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随着《法官法》的制定与修改,法官职业与其他职业特别是普通公务员的区别愈加明显。法官职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法官的独立性、中立性、职业化(专业性)、保障性等方面。法官惩戒机制一方面应当实现纯洁法官职业队伍、惩治违纪行为的目的,同时要体现和维护法官职业的这些根本特点,确保司法权力的独立、公正行使。而我国现行机制虽然在惩罚与教育、约束与支持、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方面有所强调,但强调程度仍然不够,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惩处不力或保护不足的情况。同时,现行机制在程序性、行政性、非司法性等方面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权力和 法官职业本质的要求。 四、建立新型职业道德实施机制之设想 (一)总的考虑 在建立我国新型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以保障法官独立、公正行使裁判权为根本。如前所述,公正与独立是法官职业的本质特征,是一切与法官有关的制度都应追求和维护的目标。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建立也应当如此。 第二,以科学的程序保证及时、有效查处法官的不端行为。机制的直接目的还在于查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维护司法队伍的纯洁,但这一切必须借助科学、合理的实施程序。 第三,以现行机制为基础。我国现行的实施机制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应当继续发扬,但其中关于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审理方式、决定程序等方面需要有较大的改革。 第四,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一些国家在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都值得我国批判地借鉴,但整个制度的建立还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包括法官职业道德现状、社会对法官职业的期望等。 (二)实施机构 专门机构是整个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基础。新型机制要求该机构是一个能真正胜任司法惩戒职责、督促司法职业道德实施、促进建立更高职业道德标准的组织。具体问题可以作如下考虑: 第一,机构的性质应当是自治的或半官方的,即由法官职业自己建立这样的机构。 第二,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司法界最具声望的法官。组成人员可以不是专职的,但应当保证一定时间处理法官惩戒案件。同时,也可以吸收部分法律界其他人士或公众参加。 第三,组成人员只是决策人员,因此需要设置各种辅助人员进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事务。 第四,机构设置可以打破行政区划,而在一个地区设立一个惩戒机构。这样一方面可以统一对职业道德标准的理解,同时可以集中力量处理案件,提高工作质量。 (三)程序 关于程序的改革,可以参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要求。由于法官惩戒程序的特点之一是其准司法性,而且这一点在一些国家已经得到成功的实践,所以在新的程序设计时应当充分体现这一基本特点。作为一种准司法程序,必须应当考虑其公平性、科学性以及举证责任、证明标准、调查与决定的分立等各项具体制度。 (四)法官的权利保护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特别是被投诉人的权利的特殊保护应当成为建立新型机制中的重点之一。当前仍然存在法官被无端投诉,受到较长时间内的调查,在此期间无法安心工作,影响独立审判的情况。为强化保护,应当特别强调几项要求:一是惩戒程序的保密性。如果调查人员从掌握的情况分析,认为不可能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应当为该法官保密。但是,从维护司法公信力的角度考虑,如果投诉已经广为人知,则应公开审理并将审理结果公开。二是法官的辩护权,即在作出决定前,审理小组应当充分听取法官的辩护。法官应当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也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三是区分正当行使司法职能的行为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应混淆界线。四是对法官采取惩戒措施时,可以听取并尊重法官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这种“协商式”的惩戒方法对于法官正确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十分有益。 职业道德论文:教师的作用与职业道德 教师是一个活动中的一个基本要素。认识教师在教育过程以及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认识教师的劳动特点及其应具备的素质,特点和条件;认识他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教师在教育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起着什么样的作用?我个人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教育工作者应树立的基本观点。因为教师的特定活动对象是学生,他根据一定的社会委托,对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他跟学生的关系是据此而产生的。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主要通过教师来体现,教师是一定社会教育方针、政策去培养人,使学生的身心朝着社会的要求方向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其次,教师术有专攻,受过专门的教育训练,教师知之在先,知之较多,在知与不知的矛盾中教师处于矛盾的主导方面,教育计划、大纲主要靠教师去组织实施。而学生则知之在后,知之较少,教师要针对学生实际,对前人的文化成果,加以消化,进行一番取舍、组织、加工、转化为学生的知识、能力和观点,教师不仅用丰富的知识观点哺育学生,还要教给学生获得知识能力的正确方法,他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引路者。美国的心理学家科克实验证明:“学生的成优劣与指导多寡成正比,指导越具体、细致,成绩越优,缺乏指导,成绩最差,各组的成绩均因指导的增加而上升。” 第二,教师又是年青一代心灵的启蒙者和塑造者。加里宁曾说过:“教育是什么意义?这就是影响学生们的心理和道德面貌,要在整整十年的学生期间内,从一定方向上影响学生地就是说,要把学生造就成人。” 儿童步入学校后,他的知识,智力的开拓和发展,道德观、人生观,个性的形成都与教师的启蒙和塑造密切相关,不仅如此,教师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也有重要作用,教师是塑造学生心灵的工程师,是使学生健康成长发展的保健师,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者,这种建设者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物质文明的建设,正因如此,党和国家对教师寄予莫大的希望。 此外,“凡是学生都感到自己是学生,都有一种‘向师性’,都会产生‘学生感’,他要学习,要听教师的指挥。”这种属性,在学生的学习、生活起着主导作用,这有客观上也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但是教育起主导作用并不属于教师说的算,教师可以包办、代替,教师可以把学生当成“白纸”、“瓶子”、“罐子”,将前人积累的文化科学成果移植到他脑中去,因为教师的教育对象是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学生,肯定教师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否定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相反,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精心培育的结果,所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是衡量教师主导作用的观点的重要标志。 可见,无论从教与学的全过程看,或者是从认识的角度上看,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都起主导作用。这就是我们应树立正确的教师观,显然那种认为教师应该放弃主导作用的观点是错误的。 然而,教师主导作用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其主导作用能否发挥或发挥多大,与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客观的工作条件密切相关。 教师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的作用,是和教育这一活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密切相关的。人类要把历代长期积累的社会精神财富,包括文化科学知识、文学、艺术、社会思想、哲学思想等一代地传下去,不能没有教育,没有教师,否则人类文化遗传的传递就在中断,人类社会也就无法延续和发展。 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和社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的传播者,他在人类社会有继承和发展中启着承先启后的桥梁作用。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说:“教师是过去历史上所有高尚而伟大人物跟新一代的中介……他感到是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个活的环节”。人类由于有了这个环节,才有光辉的未来。 但是,由于一定社会的教育总是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所制约,因此,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教师对社会所起的作用,同样体现了一定阶级的要求。教师在客观上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为当时的统治阶级的需要培养他们所需要的继承人。尽管这样,我们也不能因此从总体上否定教师在传播和发展人类文化中所起的作用。 在人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教育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教师的作用也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教育在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批的人才,而“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在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所以教师的工作将直接影响着社会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影响着民族的素质和祖国的未来。 教师对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永恒的,这是由教育的永恒所决定的。 列宁把教育现象称之为永恒的范畴,因为只要人类社会的存在,就需要教育,教师的职业出就不可缺少,即使阶级消灭,教师职业永存,教师的职业与社会其存亡。 教师的劳动任务和劳动特点,决定了教育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才能完成任务。 教师的职业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行为规模和道德准则,它是教育道德结构中的主体部分,它在调节教师全部道德品质中起重要的作用。教育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 1、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教师的基本教育准则。如前所述,教师的劳动特点是长期复杂的,它不是单凭经济招待会手段、行政命令及立法措施所能奏效的,教师为认识自己的劳动对象并能掌握和改 变他们,所需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是无法估量的,它的工作量往往超过社会规定的时间和空间,甚至有时还要超越他们自身的负荷,倾注了全部精力和心血,而所得的劳动报酬却往往和他们的劳动支出不相适应。因此,教师只有具备高尚的革命理想和献身精神,充分认识自身工作在“四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才能树立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自己的知识和修养去点燃学生智慧的火花。 2、对待学生的道德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教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具体表现。热爱学生与否是对教师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不热爱学生的教师决不是好教师。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热爱学生,是基于学生是革命的后代,他们的成长,直接关系着民族的素质和祖国的未来,正因为如此,教师热爱学生应该表现在对学生的全面关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把自己的全部情感倾注到每个学生的身上,对他们做到既严格要求,又尊重信任。不侮辱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教师要热爱每一个具有不同性格的学生,使他们发展各自正当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不只以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教师对学生要做到严慈相济、情理结合,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在各自原有基础上提高。 3、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 一所学校要强而有力,首先靠的是团结一致的教师集体,学生的塑造也靠教师集体的劳动智慧。教师集体是一个由共同的教育任务组成复杂的整体,要使这一集体能够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有效地进行工作,所有成员力量的协调一致非常必要。集体中的每个成员不仅要对自己的本份工作负责,同时,彼此之间还要对整个“事业”负责。如教师所教的每门学科都是形成学生完美的个性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科教师就不能采取贬低其他学科的方式来提高本学科的威信,每个教师劳动的显著特点之一,教师钻研教材主要依靠个别劳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也往往是面对学生单独进行,这就容易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工作的成绩仅仅取决于教师个人的努力。可是这种个别性劳动的形式更需要教师确立正确的产物道德观点,这样正确处理好教师之间以及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做到彼此尊重,相互支持,心理相容,通力协作。 4、对待自己的道德 教师的劳动始终具有示范性,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去影响学生,他的品德修养、道德情操、作风仪表,治学精神以至劳动态度都起着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表率作用是任何其他教育因都无法代替的。正如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固然许多事有赖于学校的一般规章,但是重要的东西永远取决于跟学生而对面交往的教师个性,教师的个性对年轻人的心灵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可见教师自身的修养和业务的提高显得特别重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应该在自己的一切行为举止中,以身作则地成为学生的表率,成为其有高尚的共产主义品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广泛的文化修养和渊博的知识的楷模。只有这样才能说服学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只有不屡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智能素养才能做好教育工作。 (漳州农校:王少娟)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改革 【摘要】 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既是通识教育课程,又是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面临着课程内容多,课时少,学生基础法律知识薄弱,专业教师培养难度大等问题,文章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案例教学现存问题与教学目标的冲突问题切入,分析现存问题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的影响,进而在教学目标确定的基础上提出教学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在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内容涉及面广,教学容量大。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大多是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秩序法、社会保障法等,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经济法律现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也能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生产中。那么,在我们经济法的教学中,如何有效实现教学效果就成为教学的重中之重。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在于,较之于法律专业,会计学专业学生法律理论基础较差,用案例教学法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学以致用。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在会计学专业教学中现存的问题 1、教材选用不符标准,教材内容不统一,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教材偏少 教材选用标准上存在着重教材口碑轻教材内容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经济法律现象不断复杂,经济法律不断制定和修订。这就要求经济法教材要能适应教学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但是有一些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或者是专用教材长时间不修订,内容编写水平虽高,但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材到底应该编写那些内容?市场上各种版本教材无法相对统一。很多高校只能根据自己专业课程学时数来选用适合自己的教材;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经济法》教材就更为罕见,大多教材都是理论讲授,或者有一些案例也是历年司法考试或者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专业案例,实际操作和认知性都比较差,没法帮助教师和学生完成案例教学任务。 2、相关教师缺乏培养,专业性缺失,缺乏案例教学的素养 授课教师是法律专业还是会计专业更适合?这决定着这所高校的师资。经济法开设在会计学专业,配备的师资都是会计学或者财务管理专业教师,为了避免借调老师的麻烦,往往就那么顺理成章的讲授了经济法。这些教师如果没有系统学习法律或者经济法课程,很难把握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很难驾驭其中的理论知识,因为经济法所涉内容繁杂、复杂和深厚。如果要讲好和分析好案例那就是更难的事情。 3、实践教学环节不鲜明,不突出,案例教学无法体现 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大都集中在会计学专业方向的实训或实践上,大多数学校根本无暇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就使得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大大缩水,也让很多对经济法有点兴趣的学生失去兴趣。目前,大多民办高校或者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都强调实用性,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无疑将增加这种实用性的说理。因为没有实践环节,案例教学环节的内容就无从体现,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4、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落后,案例教学推行困难 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基本采用传统教授方法,教学方法单一。加上法律、法规本身的抽象和枯燥,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只满足于理解和记忆教师讲授的教学内容,把精力投放到记录、整理和背诵课堂笔记,很少深人思考,脱离实践。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使该课程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教学手段落后表现在很多教师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设备没能充分运用,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使得经济法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学生走向社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有些教师觉得案例教学比较麻烦,学生参与会延误课程的学时,课前需要大量的备课工作量,需要学生提前预习相关知识等因素而抵触案例教学的开展。 三、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1、培养方案改革,体现案例教学的思路 统筹把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体现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思路。应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考虑经济法课程在法律基础和财经应用文写作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考虑经济法课程需要会计的基础知识,所以要先行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三是考虑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需要。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机制。鉴于经济法的实践性较强,可以适当放大平时成绩的分值比例,如占总成绩的40%—60%,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综合测评学生的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统一闭卷考核,仅作为考核的其中一个小方面,最终以考试成绩和学生的平时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 2、教材改革,为案例教学找对支撑点 近年来会计学专业教材很多,教材的选用要把握几个重要的原则:首先经济法教材必须属于经济管理专业,坚决杜绝错误的将用于法律专业的教材用在会计学专业学生;其次教材内容能及时修订,教材在其他高校反复使用评价较高;再次就是教材所涉内容。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要体现实用性,所以教学内容应有逻辑性。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企业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经济纠纷的解决。需要说明的是,以往教学没有安排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但是考虑学生考核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在今后工作中的需要,有必要增加这一内容;最后就是尽量选用或者编写适合案例教学的教材,这些教材可以组织双师型教师编写,也可以组织校企共建教材,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教师培养改革,让案例教学方法得以推广 纯粹的法律科班教师担任会计学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还需一定时间的培养和适应。他们具有法律专业基本的理论素养,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熟悉经济法律现象,但是缺乏认识会计学专业学生无法律基础的现状、缺乏理解经济法课程和会计学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所以针对会计学专业学生讲授经济法知识,更需要教师具备会计学专业和法律专业两方面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这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进教师时考虑双师型教师的作用,他们既有法律专业素养也有实践案例的操作实务,将自己实际案例带进课堂能有效激发学生分析问题的热情,培养学生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 4、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是对案例教学的检验 对于会计学专业学生就不能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宣传这样专业性太强的实践项目。但是组织观看经济法律方面的审判案例实况、参加经济法律审判庭审、开展经济法律文书写作实训、组织一些涉及经济法律内容的沙龙、要求完成一项经济法律调研报告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环节可以使课内实践环节、也可以是校外实践环节,都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的热情,也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理念改革,助推案例教学不断探索 推行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涉及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教师只有运用有效灵活的教学方法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案例式教学是启发式教学的一部分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本着“新颖、典型、综合”的原则,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来阐述经济法理念、本质、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具体制度。选择的案例既不能太简单,也不能故意编造,这样会降低学生的认真度。其次要正确合理的运用案例。要求列举的案例要能准确诠释相应理论知识,比如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却在上公司法的课程中运用,可想而知,这种运用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四、结语 进行经济法课程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因素,改革路程艰辛和曲折。专业教研室形成科学的改革思路,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明确责任、步骤鲜明、保持计划、齐心合力,才能实现经济法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案例教学法教学方法的推行,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或者修改、师资引进或者培养、实践环节的开设、案例教学法的推行与实施是一个完整的教学链条,需要逐步推行和实施。 作者:赵联果 袁显朋 单位:西京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考 摘要: 贵州商学院是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管理学为主体,经济学、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 关键词: 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考 经济法基础是商贸类专业的一门必修课,贵州商学院也非常重视经济法在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等专业中的地位,但由于贵州商学院的前身是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一所高职高专院校),在经济法这门课程使用的教材体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本文以贵州商学院为例,对该校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进行了探讨。贵州商学院(原名“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于1952年,前身为创建于1947年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1987年升建为贵州省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1月通过高等学校设置委员会投票,升格为全日制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贵州商学院。截止目前学校设有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会计系、旅游系、贸易经济系、设计艺术系、艺术教育系、传媒系以及社科部、基础部、体育部、职教部、继续教育部等13个系部。现有4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市场营销(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市场营销、酒店管理(2个),省级示范专业市场营销、会计、酒店管理(3个),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1个),首批本科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4个)。学校目前正处于由专科职业技术学校转变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的特殊阶段,基于此,笔者认为学校对商贸类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贵州商学院商贸类专业目 前使用的经济法教材体系不合理。现大多数经济法教材均是以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材体系为模板的,难免有将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简单罗列的嫌疑。当前,学校只有4个本科专业,其余41个专业仍属于专科专业,在学生的知识背景、学习能力以及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如使用相同的经济法教材来构建所有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体系,势必缺乏经济法在商贸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对象、职业素养等方面差异性的深入研究。与此同时,这样欠缺逻辑性的教材体系,也将增加商贸类学生在理解上的难度,无法满足该类专业学生的特殊需求。 二、贵州商学院商贸类 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多、涉及面广、与学校各商贸类专业的融合度不高。商贸类学生从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虽然学校已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为公共基础课,但由于此门课程侧重思想道德修养,对学生法律基础的构建作用甚微。致使经济法老师在授课时,常常需补充大量的法律基础理论及民事相关制度等基本知识,使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雷同,教学内容的专业实用性不强。 三、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 相脱节。贵州商学院作为贵州省一所有着近30年专科办学历史和近70年行业办学特色的商科院校,作为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学校对商贸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应以应用型、创新型为主,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而学校搬迁至新校区,缺乏进行实践教学的条件,导致法律宣传、实地调研、参加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方式很难开展。 根据以上观点,笔者鉴于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与社会实际生活联系的紧密性,在充分研究学校实际情况的前提下,针对学校目前经济法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思考。首先,选用的教材应具备以下特点:1、定位准确,针对性强。针对应用技术型商科类本科院校应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理论必需、实用为度”的原则,突破传统经济法教材以完整性、系统系、学术性、理论性见长的框架,同时在知识体系的编排上还应注意与商贸类职业资格考试相结合;2、结构合理,实践性强。使用的教材除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将基础知识与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外,还应配有讨论案例及同步课后思考,突出教学做一体化。其次,针对学校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特点,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老师对授课内容要有所区别。贵州商学院目前的商贸类专业包含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和物流管理等专业。对于上述专业,劳动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到学生实习、就业、日常生活消费等问题,为更好地帮助学生维护自己的权利,学以致用,这类法律知识在商贸类所有专业中均需加以介绍。而对于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税务等专业时还需分别着重介绍民事制度、合同法、法人制度、知识产权法、税法等法律制度。最后,经济法授课教师在讲到不同法律制度时,应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快速地融入到工作、生活中。例如:讲到企业法律制度时,可以让学生到企业去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也可安排学生参加相关案件的法庭庭审;涉及税法时可以聘请税务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向学生介绍税收立法、执法等有关问题。 作者:蔡艳 单位:贵州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 摘要: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之一,但教学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师生缺乏互动、学生学习参与度低等问题,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混合式教学模式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在教学实践中贯彻新型的混合式教学,包括利用信息技术打造随时随地的线上教学、灵活设计翻转课堂增加参与互动、在实践中引入模拟法庭等,即改变单一的固化的教学模式,构建实体课堂、网络课堂、实践课堂等多重课堂来组成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 经济法;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互动参与 在高校经管类本科专业课程中,经济法几乎都被设置为专业必修课,但是目前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实践中,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却不理想,普遍存在教学模式单一、学生“临时抱佛脚”应付考试、学习参与性低等问题,课程“鸡肋”性质凸显。随着教育技术信息化和互联网工具的普及,大学生是率先接受并积极应用的群体,针对于他们的教学活动更是亟待改变以教师单向讲授为传统的授课模式,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多元互动、自主学习、依托技术成为当前高教中理论与实践探索的热点,其中“混合式教学”便代表了目前教学发展的趋势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混合式教学的理念 混合式教学最早于2002年由美国学者斯密斯•J和艾勒特•马西埃提出,将E-Learning的纯技术环境与传统的学习理念相结合,北京师范大学何克抗教授在国内首次正式倡导混合式教学,给出了更通俗的定义:即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e-Learning(即数字化或网络化学习)的优势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1]。体现在教学实践中,既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讲授形式、互动讨论形式,也有学生课前课后的网络自主学习和集体实践环节等,既有教材书本知识的学习,也有网络资源的搜集,这种教学方式要求老师在课程设计和知识传递中,将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进行融合,使教学过程“线下”与“线上”有机结合。最终能让学生达到深层次的泛在学习状态,即随时随地、无处不在的普适学习[2]。混合式教学强调在教学设计中要变传统的“以教师教为中心”为“以学生学为中心”,既体现教师的教学主导性,不忽视传统教学的功能,又要构建新的课堂平台,用多元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参与互动,激励学生主动学习。 二、混合式教学应用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优越性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面向经管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课程在教学侧重点和培养目标上都不同于法学专业,但至今普遍的教学方式还是教师“灌输说课”,虽然加入多媒体、案例教学等,学生参与、师生互动仍然欠缺,经济法课程性质与授课对象等决定了混合式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有良好的适用性和优越性。 (一)有助于解决教学中学时紧张的普遍问题 在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中,经济法是唯一的法律课程,因此被赋予了过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学生的法律教育都被寄托于此课程,经济法内容本就繁杂,涉及多个领域的部门法,而为了向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几乎所有面向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都又加入本不属于经济法范畴的内容,诸如合同法、诉讼仲裁法、甚至民法总论的内容,教学章节“臃肿不堪”,教学时间却只有50左右课时甚至更少,面对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学生来说,学完所有章节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引入混合式教学,则可以把一部分教学内容转移到“线上”进行,或者让学生提前预习,节省课堂讲授时间,或者直接让学生课下自学,只需在线提交接受教师的网络评价检测,这种多重课堂的同时学习,可以缓解捉襟见肘的教学时量,同样学时下可以达到更多的教学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效率。 (二)有助于解决教学中教材内容滞后的问题 法律课程尤其是经济法都会面对制度更新的问题,我国目前快速的市场经济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决定了相当长的时间里经济法的相关制度内容(比如公司、证券、社会保障等方面)会更新较快,而教材往往有一定滞后性,在教学中经常会出现某些章节不能依赖教材、内容需要修正的现象,而开放在线学习则无须顾虑这个问题,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从网络中获得最新的法条、资讯,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库的及时更新为教学所用,能有效减少教材内容的滞后单一,海量的网络资源可以给予学生更大的信息量和最新的知识视野,对学生来说时效性与生动性兼具。 (三)有助于解决法律课堂中案例教学事倍功半的问题 案例教学已经成为法律课堂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案例的选择、问题的提出、环节的设计、时间的把控等都是需要教师考虑的因素。传统教学中,案例及问题一般选自教材或参考书籍,课堂上对于案例的陈述和熟悉就要花去一定时间,且案例往往老旧。而加入互联网工具,则教师可以事先从经济法的案例数据库或直接网络搜索最新的热点案例,按章节师生共享,上课时教师甚至无需事先准备,随机调取,或者要求学生课前了解数据库中某案例,课堂时间直接开展讨论,完成问题。教师可以及时更新补充案例数据,可以将社会热点、最新典型案件纳入其中,改变传统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耗时耗力事倍功半的局面。 三、构建经济法教学中的新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模式虽然是目前高教研究中的热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其适用仍应因课而异、因人而异。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更强调的是应用性和启发性,避免过多抽象的法律原理的研究,针对目前经济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性教学欠缺、课程内容设置不当等问题,引入新型的混合式教学,即改变单一的固化的教学模式,构建实体课堂、网络课堂、实践课堂等多重课堂来组成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既不能忽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和监控作用,又注重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参与热情,增加教与学各种形式的互动。 1.利用网络工具,传统课堂与网络课堂并重。 混合式教学的亮点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教师在实施课堂传统授课的同时可以开拓另一阵地,利用手机APP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学生课下的自主学习,随时学习。如今已有不少高校购买网络平台产品供教师登陆使用,教师把经济法中的热点案例、重要原理、可以由学生自学的内容,用文字或微课的形式放在平台上,或者把教学内容分章节和知识点录制成微课程,要求学生课下点击学习,教师布置作业和任务,学生要及时完成作业并提交到平台上,教师应对学生上传提交的作业进行评价与反馈,通过监控学生登陆时长、点击次数、提交作业等进行评测和排名,作为教学评价的依据之一。另外,教师可以通过设立个人微信公众号或APP应用的方式,打造互动平台,把所需讲授的知识点或者是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视频、法律动态、学术研究做成专题,推送到手机客户端,学生只要关注该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学习查询,并且可以和老师实时语音或文字沟通,便于提问和答疑,师生互动相较于传统更为便利和频繁,对于教与学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加学生平时的碎片化学习,也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更深层次的作用,可以模糊传统课堂界限,打破时间和空间的桎梏,构建课上课下随时随地学习———即泛在学习理念。 2.实施翻转课堂,增加互动参与。 翻转课堂的理念最早由美国科罗拉多州林地公园高中的两位教师提出:即把传统的学习过程翻转过来,让学习者在课外时间完成自主学习,课堂则变成师生解答疑惑、汇报讨论的过程,即形成了一种“学习知识在课外、内化知识在课堂”的新型教学结构[3],也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一种典型体现。经济法课程自学性较强,又可以进行案例教学、分组讨论,因此比较适合尝试翻转课堂。首先,教师把本次授课的知识点讲解通过各种形式制作,或者让学生自行搜索下载相关资料,让学生提前在线学习,这些学习资料可以是教师自己的课件、录制的微课,也可以是网络开放搜索的教学资源、案例视频,对于抽象枯燥的法律原理通过各种形式更加生动、通俗的传达,保证学生学习兴趣和接受能力。进入到课堂教学阶段,教师不必再重复理论,提出本课要解决的任务即实践案例,可以让学生对照理论尝试适用法律进行分析,教师可以设置不同的难度层次,案例先易后难,学生可以分组也可以单独陈述自己的判断和理由,教师在课堂上更多的是扮演旁听者和节奏的掌控者,必要时给予启发或者发起辩论,在知识的反复陈述和观点的反复碰撞中,尽量由学生自行得出接近正确的结论,最终教师回答疑问,强调教学的重点并布置下次翻转课堂的资料。当然这样的翻转课堂效果如何,关键还是教师应有充分的课前准备,对于课堂讨论中题目的设计、讨论模式的选择都应事先考虑,并预想整个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问题。 3.在实践课堂中引入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常见模式,在许多法学专业里普遍设置,但在非法学专业中应用较少,在此加入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度都是很好的途径,也能够间接督促学生掌握相应实体与程序法,提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是能够达到教学效果的生动方式。在经管类专业学生中开设模拟法庭需要注意面对几个问题:首先,要求教师要有较强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法律原理知识,从模拟审判的案例选择、诉讼流程、法律适用、分组讨论、评析总结,都需要教师事先作出周密安排和精心设计,教师是模拟法庭活动背后的主导,把控好节奏和时间,在庭审中如果学生出现错误、卡壳等问题时,可就地分析纠正。其次,给学生充分的庭前准备。因为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应提前熟悉诉讼流程,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法庭旁听或者播放庭审视频,也可以布置学生事先从网络平台自行查找学习,在案例选择上可以选择经管类学生较为熟悉的公司企业、合同类的典型案例,若有教师本人经历或者的案件则更合适,对于案例涉及到的理论和法条,学生应理解熟悉。第三,角色分配的问题。鉴于模拟法庭参与人员毕竟有限,在角色分配上尽量做到全员参与,避免一部分学生只能旁听的局面,可以设置调解程序、一审、二审程序,每段程序换不同的同学[4],增加第三人、证人、鉴定机构、律师助理等出庭人次。最后,教师应注意庭审结束后的总结评价环节。从程序操作、司法文书、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点评和纠错,并给学生打分评级,作为课程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四、结语即反思 总之,在经济法教学中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可以大大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兴趣,教与学和谐互动,提高教学效率。其具体的教学方法还可继续探索尝试,但是显然不管如何这种教学活动的成功,都需要教师精心的课前准备和设计,也需要依靠互联网软件技术,这对于教师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教师不光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与时俱进的学习教育技术,更新教学理念,实际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另外值得思考的是,针对于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其混合式教学模式中的“混合”应该并不仅仅是线上和线下两种学习形式的结合,即便线下,实践中也可以拓展不同类型的课堂和手段;而对于互联网,不管何时网络资源和各种平台之于教学只是工具之一,依赖或是拒绝都不是明智之举。当前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备受推崇告诉我们,教学者应该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在教学环节、培养目标、实践应用等各方面,打破过去孤立、固化、单向的形态,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注重学生个性、更加有利实际应用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一帆 单位:阜阳师范学院 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会计经济法课程教学思考 摘要: 《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应被忽视;任课教师应当在《经济法》课程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有清晰的认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各类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并与其他的课程如《税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等相衔接。 关键词: 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 一、《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性被忽视 《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首先,《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各类考试的必考课程之一。从学生选择会计专业开始,就注定了与《经济法》课程一生相伴;《经济法》课程贯穿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始终,《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高度。会计专业的资格考试,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这五个层次中,目前有四个层次需要考试《经济法》课程,即: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是必考科目,只是在不同层次的考试中,名称不一样而已。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名称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初级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基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由此可见,《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会计职业的特点决定了会计职业是“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会计岗位是社会上所有单位不可或缺的工作岗位,会计人员每天在与数字、金钱打交道。很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现象,均需要通过会计岗位进行账面上的“合法化处理”。众多会计从业人员,或者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或者出于法律观念淡薄,或提供虚假的会计证明、或疏于履行该有的监督之责,使得违法乱纪行为屡屡得逞。因此,会计岗位的特殊性要求会计专业的学生不仅具有娴熟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法律观念。从某种程度上讲,经济法律知识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生涯。与《经济法》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重要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情形是:《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却被实实在在地忽视了。《经济法》课程重要性被忽视的体现就是课时的缩减。笔者曾在多个三本院校做过调研,《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被缩减是众多三本院校会计专业共存的现象。 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一)任课教师须在《经济法》课程的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该课程的重要性 虽然每所三本院校均会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专业教育,但是入学专业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众多三本院校将《经济法》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或者第四学期。经过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学生已经开始思考自己的专业出路、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很多学生也已经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甚至有的学生已经开始筹划初级会计师以及中级会计师的备考事宜。此时再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相信学生会有切身的体会。更有甚者,不用任课教师强调,学生自己也会明白哪些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笔者从事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已经5年有余。在笔者的《经济法》课堂上经常有学生带着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复习资料,并在课间休息时间向任课教师咨询不懂的题目或者知识点。因此,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上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要比在入学专业教育时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其效果更加明显。 (二)任课教师须注重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该课程没有兴趣,学习效果会大打折扣。笔者曾经在武昌工学院和武汉工商学院做过问卷调查,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看法惊人的一致:《经济法》课程理论高深、内容枯燥,没有学习的兴趣。学生对《经济法》课程产生如此误解,责任在于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讲授的内容空洞,如何让学生产生兴趣?任课教师单一的教学方法,如何激发学生的兴趣?有的任课教师自己没有理解知识,又如何让学生理解知识?又如何向学生传授法律条文如何应用?有的任课教师上课就是念PPT,以至于学生戏言:《经济法》老师就是念经,《经济法》课程就是催眠。其实不然,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经济法亦然。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经济法也应该很精彩才对。因此,作为《经济法》课程的任课教师,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是第一要务;运用自己的知识魅力、人格魅力吸引学生,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产生兴趣则是《经济法》课程任课教师的迫切现实。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内容需要厘清 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的考试内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等。在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基础》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劳动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在中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课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公司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其他法律制度,如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等。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课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与其保持一定的衔接。鉴于会计专业已经专门开设有《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税法》等课程,《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内容就无需再涉及财经法规、税法的内容;《经济法》课程应以经济法概述、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为主要内容,适当兼顾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以及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内容,以培养初级会计师为主要目标。 作者:张荣健 单位:武昌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优化 摘要: 案例教学法,以案例教材的具体事实与经验作为讨论的依据。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协助学生进行问题回答、倾听、回应挑战、鼓励学生发言、问题解决的引导、预定假状况,最后并能归纳与总结,是多重角色扮演者。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经济法;高职院校 1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1)提高经济法的教学质量。 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气氛枯燥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很多教师会选择使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辅助教学,但也只是通过多媒体设备向学生传授教材中的知识内容,容易造成学生视觉疲劳,不能调动学生对学习的兴趣,降低了课堂教学效率。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可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不再迫使学生依靠记忆力记住枯燥的法律条例,通过真实案例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切身体会案例分析的过程,由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经济法教学内容中的重点知识,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课堂教学质量。 (2)贯彻经济法的教学理念。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主要是将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生动的经济案例结合,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经济法相关的知识内容,改变了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氛围,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学生可以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习经济法课程的理论知识,同时有利于教师深入贯彻主动思考、积极探究的教学理念,促进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3)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 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只是依靠强行记忆的模式,不会重视理论知识的本质和内涵,不能透彻分析和理解经济问题,无法将经济法理论知识很好地运用于实践中,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而勉强学习,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学生在进入工作阶段之后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不足,制约了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在对真实经济案例进行剖析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形成发散性思维方式,转变传统落后的教学理念,使学生能够表达个人对案例的想法。由此,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专业人才。 2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实施过程 (1)案例选择。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合理应用的前提是正确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获取经济案例的渠道较多,包括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教师在看书看报的过程中要注意摘录与经济法相关的案例,在收看与经济法相关的电视节目时也要注意记录有利于实施课堂教学的案例,例如《今日说法》、《法制进行时》和《经济与法》等。教师在收集案例的过程中可以将能够应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筛选出来,为教学准备积累案例资源。 (2)案例展示。 教师在课堂上将精心选择的经济案例向学生展示,可以有效吸引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注意力,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带着疑问深入分析案例内容,为学生的理论知识学习拓展思路。同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的支持,将案例以视频、音频、图像、文字和动画的形式展示给学生,改变传统枯燥无味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提高案例展示的真实性与生动性。视频、音频等教学素材能够为学生创建真实的案例情境,从根本上提高案例的趣味性。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在业余时间喜欢观看的经济法电视节目引入到课堂教学中,作为课堂案例辅助教学活动的实施。 (3)问题设计。 问题设计是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在该教学过程中不但可以使学生回顾和理解已经学过的相关知识,又能够使学生运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是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当学生面对教师精心准备的教学案例时,第一反应是被案例吸引,紧接着提出各式各样的开放式问题。教师通过将学生问题的整合、分类,与教学案例中的经济法知识进行有机结合,激发学生提出更深层次的问题,总结出案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再组织学生开展分组讨论。 (4)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关键部分,更是学生参与程度最高的教学环节。课堂讨论可以包括全班共同讨论和分组讨论两种模式。在课堂讨论中,教师作为引导者和评价者,一是要注意观察学生分组讨论的情况,对于偏离案例的讨论要及时引回主题;二是在小组代表发言时要适当点拨,引导学生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思考问题,提高学生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反思 在案例选择方面,由于目前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教材并没有完善的案例配套,即使教材中有些经济案例,也仅仅限于文字描述案例,甚至案例已经过时,不在适用于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仍然存在案例明显不足的问题,因此,教师要积极准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案例,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在学生学习方面,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进行沟通,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教师与学生处在相互平等的位置上进行交流,及时改变学生传统的学习观念,防止学生为了应付考试而被动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可以帮助学生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意识,为学生顺利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在教师教学方面,高校要注重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或者以轮岗方式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使教师能够充分适应教学改革背景下的创新型教学模式。尤其是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注重的是案例分析的实践技能提高,理论知识教学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培养了学生运用已经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了传统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瓶颈问题。 4结语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意识,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深入探究的兴趣,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由此,高校要加强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视程度,教师也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精心准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案例,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情境,使学生在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 作者:李菁 单位: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面向学生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宽,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当前,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基础薄弱,对课程认识不足,教师教学方法传统、陈旧。因此,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的需求,合理设置经济法教学内容,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特点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上。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之间存在多方面的联系,如两门课程在名称上相同,在内容上也存在一致性和共通之处,而且往往都是由法学专业的教师教授。但是,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相比,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学生所涉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较宽 应用型本科高校吻合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财务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及电子商务等经济类专业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开设该门课程的专业非常广泛。经济法课程体系本身比较庞杂,涉及到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知识,虽然从理论深度上讲要求不高,但其所涉及到的内容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 (二)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性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主要是将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能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学生从事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决定了两个专业的教学目标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首先要培养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在具体的经济实务工作中增强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其次,在课程内容上,要注重增加知识面的宽度,降低理论深度,将课程目标定位为使学生“懂”法“、用”法而不是“精于”法“、研究”法。 (三)要求教师具有法学和经济学专业的复合型知识体系 授课教师应在扎实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熟悉经济、管理等经济学领域的知识,将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融入经济类专业学生所熟悉的经济专业知识体系内,既可以解决学生学习经济法入门难、缺乏学习兴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经济类专业培养通经济懂法律的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对课程认识不足 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客观层面来看,经济类专业学生欠缺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背景,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内容理解起来相当吃力,结果使部分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从主观方面来看,有些经济类专业学生并没有把经济法当作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看待,缺乏学习热情和动力。 (二)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不同的经济专业对经济法知识的内容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应该各有侧重。如市场营销专业,除了要重点学习市场规制法方面的重点内容外,还需要着重介绍民事制度、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制度;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则应当着重介绍财政法、税法、会计审计法、票据法等法律制度。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学校及教师却忽视了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知识需求的差异性。 (三)传统的教学方法缺乏实效性 理论传授是传统经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教师往往只注重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解释和阐述,只注重教材上的理论内容,不能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满堂灌”使得教学过程沉闷乏味,即使偶尔组织一些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也是教师分析为主,经济类专业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而无法参与,不能形成良性互动,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正确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要使经济类专业学生在通晓经济法律的基础上,具有分析和处理经济活动中法律事务的能力,仅仅依靠课堂上教师对经济法知识的讲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在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首先要“教”“学”并重,改变“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模式,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其次,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是经济类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分析思考能力和探索实践能力,最具实效的途径是案例教学法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素材的选择,同时考虑到经济类专业学生贫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要对案例的内容和难易程度作一定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展开讨论,寓理论于案例之中,通过讨论让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二)根据专业特点恰当选取和处理教材,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材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的选择,选择教材的时侯,要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同时,要根据专业特点合理构建课程教学内容。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关注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授课教师要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内容。这样的课程设计与专业结合紧密,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将最需要的、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达到增加教学的有效性。 (三)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不断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常用到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讲授教学法中,教师应善于置疑设问,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掌握知识。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在掌握学生学习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难点进行针对性的讲授,为学生系统地获取知识提供保障。教师在教学中应使用多媒体设备,将有关经济法的新知识、新信息直观地传递给学生。在经济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使用多媒体,要合理安排内容,科学把握每节课的课程容量,给学生留出思考和接受知识的时间。生动的案例对学生更具吸引力,可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在案例教学法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很重要的。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选择,围绕专业特点尽可能选取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同时要对案例材料的内容和难易度作必要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对案例展开分析和讨论,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组织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讨论教学法由教师给予启发性的提问,以引导学生的思路为主。但是讨论法的运用除了需要提前布置学生预习之外,还需要充裕的课时,并处理好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问题。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组织和引导对问题的分析,及时总结学生讨论的核心和重点,使学生的讨论有始有终。 作者:王艳 单位: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分析 [摘要] 经济法概论作为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内容极其繁杂,且难以掌握,相应地,授课难度就比较大。因此,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这门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教学中的首要问题。案例教学法无疑是一种有效措施,本文将通过分析该课程目前的教学现状,分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必要性,提出该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创新探索。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教学方法 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多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在课堂上,教师以经济法教材作为授课的唯一基础,注重对学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灌输,追求将教材中的全部内容都无遗漏地讲到。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缺乏师生在课堂上的有效交流和互动,不能全面启发学生的思维,同时,导致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笔者认为: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它可以激发学生的潜能,有助于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一、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必修课,必须认真对待。但面对如此枯燥的课程,学生往往不知从何入手,学习效果较差。就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来看,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学生基础薄弱,教学手段陈旧,教学效果欠佳 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知识基础薄弱,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较差,让他们学习单纯的理论知识和一些法律条文有相当大的难度。经济法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有限的课时无法容纳经济法浩瀚的内容,任课教师因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压力,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在讲台上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讲,但学生基础弱,听不懂,就会觉得这些法律条文枯燥无味,抽象无趣,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学习效果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传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阻碍了对学生素质的提高 传统的应试教育观念一直影响着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体制,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着考试这个中心而展开,学生的任务主要在于积累与考试有关的知识、应试技能,考取高分,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得比较紧密的课程,它对教学要求比较严格,离开具体实践,理论会显得抽象、空洞、枯燥,无法将理论阐述得透彻、准确到位。所以,教师的教学活动要始终围绕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而进行。特别是针对高职学校的学生,更应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如果能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就可以更好地实践互动式的教学理念,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例如,在讲完了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两章后,结合学生就业的情况,让学生思考:如果自主创业的话,你会选择哪一种企业形式?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很多学生会选择租房子,那么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因此,在讲授合同法这一章的时候,所选取的案例不光要让学生有兴趣,更主要的是使他们重点了解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建立起自身的维权意识,掌握好维权的方法。因此,真实的并相对容易理解的案例可以增加他们对现实生活中风险的了解,使他们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更好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组织实施 (一)精心设计组织案例 案例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结合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特点,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案例必须来源于真实的事件,源于实践。教学案例必须源于现实的社会实践,在编写和选择案例时,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使教学案例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最终使学生能够把在案例教学中所学到的理论运用于实践。 2.案例内容要跟教学知识点相吻合。这一点就要求教师做好充分的备课,要根据所选案例的主题,将案例的内容和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方能起到预想的效果。 (二)引导学生分析案例 在确定了教学使用的案例之后,就要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通过大家的群体智慧力量,将案例分析得多样化、透明化、观点全面化以及方法周全化。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地阐述重点难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列举的案例可以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比如,在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时,我会让学生关注一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这个节目里面的案例都值得大家去深思,而且通过电视把整个案例形象逼真地表现出来,特别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内涵,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为了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可以采用分组研讨、课堂上辩论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当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是否正确,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得当,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四、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要想充分实现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作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既注重理论教学环节,又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就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而言,理论教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分析问题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解决。在教学过程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法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 (二)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环节的关系 案例教学固然重要,但不能替代其他的教学环节,也不能与其他教学环节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环节重复,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互补充,互相促进,以提高会计专业整体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在案例教学中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组织案例讨论过程。在课堂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性与积极性,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并阐述自己的观点。要尽力营造一种让学生身临其境、积极参与讨论以及乐于表达自己的判断和看法的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 作者:方英 单位: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反思 摘要: 经济法是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从任课教师及学生的反映来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通过问卷调查,考察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从教材、教师、学生、教学方法等几个方面分析目前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教学;问题反思;解决路径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经济法无论是作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开设的目的均为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掌握市场经济运行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能够在将来本专业的实际工作中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这种培养目标的设置符合目前高校提出跨专业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所以很多高校普遍重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也积累了很多教学经验。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由政法学院教师担任,虽然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成果,如进行经济法精品课程建设、出版了两本经济法教材,但由于学生法律基础、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的限制,目前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我们今后经济法教学工作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掌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笔者对13级和14级的会计、工商、财管、物流等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同时针对个别问题对学生和授课教师进行访谈。问卷和访谈的内容涉及教材、学生、教师、教学方法等课堂教学要素。 一、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情况 目前,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中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有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等共计6个管理类专业。从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看,经济法课程较受重视,均被设为专业必修课,总课时为48学时。近三年来,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材均采用政法学院老师编写的教材并由该学院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经调查,经济法课程普遍受到非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视。2014级和2013级的管理类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有89.44%的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对自己重要,只有10%的学生认为不重要。对学习经济法的目的,绝大部分学生也形成了积极正面的认识。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有90.22%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有利于将来的就业及自身权益的保护,只有9.78%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是“学校规定必须上”的事情。笔者于2014年参加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嘉庚学院等12所省内高校的教师代表进行了经济法教学情况的交流。相比其他高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自身特色:一是使用自编教材。当其他与会高校代表还在讨论计划出版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时,我校政法学院已出版了两本适用于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通用经济法》和《实用经济法》,分别于2010年和2013年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而后者是在完善前者的基础上,为我校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量身定做”的经济法教材。二是重视经济法教学。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把经济法放在专业必修课里,而与会的绝大部分高校的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性质定为选修课。三是经济法的教学契合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课教学。例如管理专业的“三创精英班”的经济法教学,紧跟“三创精英班”专业课的教学,强调经济法的教学也要为管理专业的创新、创优和创业人才培养服务。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特色,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教材是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的依据,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材是学院老师编写的专为经管类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这本教材虽然注意到了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在学生的法律基础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注重实用性,但在内容上仍有不足:一是只考虑了一般教学需要,而没有具体的专业针对性,即没有跟授课学生的专业紧密联系起来。二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由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国家在进行调控经济时出台了大量的经济政策,而且随着国家发展方针的调整,经济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但这些经济政策及其变化不能及时反馈到教材中。 (二)教学内容没有专业针对性 正如上述所讲,我校非法学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充分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一般教学需要,在内容安排上不限于部门经济法,还包括民法、商法的一些内容,体系庞大而丰富。那么我们授课教师在具体教学中是如何选择教学知识体系的?笔者收集查阅了学院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发现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按教材编写教学大纲,把教材所有内容都列入教学大纲内,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原则———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要求;二是不同专业,包括经济、工商、市销、会计等专业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案,而没有注意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和对本专业领域法律知识需求的不同;三是同一教师在不同时期担任不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仍然使用同一教案、教学大纲,完全忽视了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及法律、国家政策的变化。上述问题归为一点就是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即没有根据授课学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在专业领域对法律知识需求来确立教学知识体系,而这一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有二:一是难以在有限时间(54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二是难以实现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所承担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课程的任务。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此次问卷调查显示,教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分别占到100%和74.46%。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访谈得知,讲授法主要是针对理论基础知识的讲授,注重法律概念、原则的讲解。这不容易引起没有法理、民法等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容易变成满堂灌,最终使学生失去兴趣,影响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是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法。从调查结果来看,老师们也注重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却不尽人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教师对于案例教学认识不足,所选取的案例有的比较简单,主要用来说明概念、分类等简单的知识,使案例教学变成了举例说明;有的案例过时没有时效性,远离学生生活;而有的案例涉及问题简单,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难以达到通过案例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 (四)授课教师缺乏相关经管专业知识背景 经济法课程具有“经济性、政策性”,内容丰富,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多学科知识,授课教师不仅要有法学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目前我院担任经济法教学任务的老师都不是经济法专业的,同时也无经济、金融、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在知识结构上显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经调查,这些任课教师均反映,当讲授涉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法律制度,如税法、金融法、财政法等时普遍感到困难重重。如果老师上课都讲得吃力,可想而知,学生也会听得吃力,既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能实现应有的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对经济、金融、会计等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五)学生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普遍缺乏学习兴趣 此次问卷调查表明,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还不够高,只有27.17%的学生喜欢上经济法课,63.04%的学生对经济法课兴趣一般,还有7.07%的学生不喜欢经济法课。授课教师在学院教学座谈会上对经济法教学情况的反映(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教学活动参与度低等)也印证了问卷调查结果。从学生角度,分析学习兴趣不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缺乏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虽然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门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较少,只对我国法律体系作简单介绍,内容上远比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法理、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粗略。所以思修课中的法律基础的教学仅为一般的普法教育,而不是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的学习;二是对经济法课程性质及其在专业人才培养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否认经济法专业必修课性质,把经济法的学习当成了普法教育,忽视了经济法课程已成为非法学专业学习的一部分,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起着基础性课程的作用;三是学习方法不当。经调查,41.18%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基本只有课堂的听课,21.57%有预习,28.10%有复习和17.65%有看辅导书。即使对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有79.89%的学生承认只能完成部分。上述原因造成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有畏难情绪,进一步降低了对学习经济法的学习兴趣。 三、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构建教学知识体系 正如前述所讲,我们目前使用的教材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按照教材来授课,同时经济法课程的课时不超过54课时,要在有限的课时内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需要确定合理的教学知识体系。在确定教学知识体系,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根据授课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经济法教学目标。我校办学定位是教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都立足于培养本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型人才,要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经济法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问题的实务能力作为经济法课程目标。其次,要根据具体专业的经济法教学目标选取教学内容,构建教学知识体系。如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授与工商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同法等。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财政法、金融法应重点讲授,而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应当作为重点章节等等。再次,需要考虑教学内容体系的完整性。经济法基本理论部分要保留。最后,还需要处理好经济政策与经济法规之间的关系。国家在管理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会不断出台相关经济政策,如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等。这些经济政策有些是贯彻执行经济法规的,有些则与现有的经济法规相矛盾,这需要授课教师作出解释,以免使学生产生混乱。对相关法律的立、改、废情况也要关注,及时补充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教学。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 目前教师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正如前述所分析,这两种教学方法均有不足的地方,其实“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采用讨论法、参观法、实践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任何一种单一的教学方法都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而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选择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多种教学方法要相互协调和配合运用。在上述多种教学方法中,笔者认为要加强实践教学。早在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21世纪高校教育也提出了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高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这也与我校的应用教学型的办学定位和各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同时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需要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不仅是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按照现代教学理论和有效教学模式,有效教学是学生高度参与的教学①,而实践教学能使学生最大程度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来。如何进行实践教学呢?授课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做好案例教学。 正如调查显示,案例教学是我们在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做好案例教学,要做好三个环节。首先要精选案例。在选择案例时:一是尽量选择综合性案例,内容能涉及到某章或某几章的主要知识点。案例如果过于简单仅涉及某个法律概念而没有难度,难以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兴趣。二是选用法院公开的与授课学生专业有关的案例。这种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例有三点优势:(1)真实又与专业有关,学生有熟悉感,能引起兴趣;(2)附有判决,通过判决可以帮助学生发现实务中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法律原理的运用(如泸州二奶继承案);(3)引发学生的思考。通过司法案例,若发现判决与原理不同时,启发学生思考这种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错误还是原理本身的问题。三是在选择案例时,还要注意案例的时效性。由于法律的修改,有的旧判决已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了,这种司法判案就不能再使用。其次,导入案例。案例既可以在新知识讲授前引入,由此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在新知识讲完后引入,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过的知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此外,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可以结合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在讨论过程中可以进行角色转换,让学生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效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只作指导,不给答案。最后,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及法律规定点评案例。 2.采用模拟法庭教学。 选用典型的经济法案件,对学生进行角色分配,在法庭上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是比较新颖的,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可以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多措并举,完善教师背景知识结构 教师的教学素质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素质包括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素质。在专业素质提高方面,作为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除了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外,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往往缺乏的是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法学专业教师如何提高这方面的知识?笔者建议,授课教师可以通过看书或网络教学视频学习,如MOOC等。还可以去经济学院或管理学院旁听相关经济管理类课程,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关心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了解当前经济生活热点问题,敏锐捕捉经济热点事件所包含的经济法律制度问题,把涉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经济热点事件引入教学中。 (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 兴趣是学习的第一动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学生对所学的学科本身感到兴趣,他就会深入地、兴致勃勃地去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否则,学生就可能只是形式地、勉强地去掌握所学的知识。①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做好经济法教学很重要。学习兴趣既可以是学习的原因也可以是学习的结果。对于授课教师而言,授课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产生对经济法学习的兴趣:首先要让学生明白学习经济法的意义,明确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就是学习有关经济的法律知识用以解决经济管理领域的法律问题,这有助于将来的就业工作;其次,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授课,仅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很难让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产生学习兴趣;最后,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使用图片、表格、动画等技术展示教学内容。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授课内容,容易有成就感,自然就会有学习的兴趣和信心。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效果的提高,除了要解决上述主要问题外,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单纯依靠期中、期末考试来评定学生的成绩,过于简单,也不科学。应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全面评价学生成绩,注重平时考核,包括出席、回答问题、作业、课堂讨论等,既要考核理论能力也要考核实践能力。二是合理安排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时间。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课程排在大二上学期,这种安排不尽合理。因为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要与授课学生的专业相结合,而这时候授课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基本还没开始,既无本专业知识又没有专业意识,这必然会影响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所以,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最好安排在本专业课基本学完之后。 四、结语 随着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积极有效地解决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文对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课堂教学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四个方面分析了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从构建合理的经济法教学知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路径来解决。上述路径的采用,要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来进行,使经济法课程真正为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基础课程的作用。 作者:王晓丽 鲍莹玉 单位:仰恩大学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现实意义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而“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是高职教育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对高职院校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职业性。经济管理类学生就业于营销类岗位上需要掌握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知识,在工商管理就业岗位上需要掌握企业法、合同法、劳动保障等法律知识,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重点掌握公司法、工业产权法、合同法等。因此,培养高职学生“职业相关能力”和实践能力应当成为《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目标,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一名担任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与课程组的其他教师一起,希望通过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适应将来就业岗位对学生的要求,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经济法课程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 坚持“以能力为本位”,针对高职经济管理类学生将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必需的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以及从事企业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的经济法律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突出实用、够用的原则。教学内容涵盖了学生将来的就业岗位中需要具备的经济法知识,每个教学内容的内容设计,都是根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培养学生在企业经营、合同交易、市场竞争等方面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能够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工作岗位上的有关问题。在有针对性的同时,还注重法律内容的普适性,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基本素质。 (三)教学方法的运用 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授课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学边练;方法上采用多种教学模式,既有理论教学也有案例教学、案例讨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学生参与性的教学。通过合理选取教学内容开展理论教学,推行与职业能力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既能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又能真实感受到经济法在提升职业技能以及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三、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一)课程内容改革 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多、涉及面广,加上课时有限,应当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与作用构建课程体系。围绕课程目标细化课程各单元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布局课程知识点、重难点与能力点,并规划教学资源。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依据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二)教学方法改革 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任务驱动、课堂与实训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实物展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1.加强互动式、参与性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教师通过选取典型、适合的案例,或用于导入学习任务,或在课堂讲授中举例,或以课后作业的形式留给学生。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和现实性。最终教师应组织学生并和学生一起,相互交流,分组讨论,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思路。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发挥团队合作作用,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现学现用。 2.以学生为主体,丰富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应用的能力。 有针对性地设计情景和工作任务,让学生进入角色,利用所学的知识开展技能训练。例如让学生模拟创业过程中的企业形态选择,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签订合伙企业协议。在商务谈判中或者经济生活中起草合同,修改合同条款等。起草在经济诉讼活动中的起诉书、答辩状;以及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这样的课程实训环节设计,相比于理论知识的讲解学生会更感兴趣,既让学生熟悉和掌握了经济法律知识,又锻炼了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活学活用。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教学效率。 运用集文字、声音、动画、图片于一体的多媒体教学,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感官刺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运用微课、视频录像等形式的课程资源,提高学习效率。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将教学课件、案例资料、习题集等共享在平台上,启发和诱导学生进行课堂内外的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三)考核方法改革 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的,决定了经济法课程考核的目的是检验学生是否具备基本的经济法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因此,传统的重理论知识考核、单一的闭卷试卷不应当成为考核方式的首选,而应当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过程的控制。例如,评价学生在平时的课堂案例分析和讨论中的参与力度以及实践环节的参与度;各单元练习题和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期末还可以采用开闭卷相结合、小论文、课程报告、口头答辩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运用能力。将学生的课堂表现、小组讨论、作业、完成实训环节情况等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注重教学过程考核的权重,降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对经济法课程提出了实践性、职业性的要求。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当坚持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作者:刘艳 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论文 一、经济法课程的内容 一直以来,经济法被学界戏称为“大杂烩”。法学部门的划分,一个主流的标准就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和其他学科存在一定承担的交叉,比如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社会中间层,其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涉及行政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涉及商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合伙企业涉及民法内容。而作为经济法重要内容的劳动法又与社会保障相重合。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十分庞杂,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且不像民法、商法那样法规集中,仅作为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土地部分就包括《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于经济法课程本身的特性,不同专业的教师应当对经济法的课程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做到与专业相呼应,有的放矢。以笔者为例,笔者在给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必须做到紧扣司法考试,面面俱到。由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民法和商法基础,所以经济主体法重点讲授社会中间层,社会保障部分重点讲授劳动法,其他内容简单介绍一带而过,市场规则法重点讲授,宏观调控法选择讲授。而笔者给会计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往往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主要集中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等内容。 二、会计专业学习经济法课程的问题 笔者作为专职老师长期活动在教学第一线,为我校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笔者曾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专业比如会计专业教授过经济法,在讲授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对于一个专业来说,其所有的课堂设置都应当围绕着专业本身来建设。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要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个专业设置了什么课程,课程在不同学期具体安排,所设课程对这个专业有什么意义,这门课程要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教学效果,都应当是学校预设好的。所以,在讲授前首先应当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当根据其培养目标设计合理的授课内容。而一些高职院校培养目标并不明确,笔者在受到一次民营学院的教学邀请时,为进行合理的教学安排,向其教务部门详细询问授课专业、授课学时、相关课程,而其教务部门觉得奇怪,他们认为只要是同一课程内容应该是一样的。 2.法律基础欠缺 笔者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会计专业教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十分陌生。过去高等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是分别设置的,《法律基础》在高等院校中的时间安排一般是30-40学时,而2006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大高等院校将这两门课合二为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据统计授课时间还是30-40学时,以我校为例,总学时48学时,但理论课时仅有32学时,而法律基础部分一般是8-10学时,类似基本的普法教育,所以学生大都只了解一些皮毛,对专业法律知识所知甚少,没有积累法律语言,更没有形成法律思维。笔者在讲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课堂上老师所提到的法律名词十分陌生,光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名词就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教学时间十分紧张。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 笔者认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基于专业的特殊性,在经济法课程的讲授过程中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学安排。 1.确定教学内容 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是工具,学生应当灵活掌握未来职业过程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基本的规范,处理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经济法是开启未来职业资格的“敲门砖”。我国对会计职业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无论是初级会计职称还是中级会计职称,甚至高级会计职称、高标准的注册会计师等,经济法都是其中必考科目之一,不容回避。比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要考两门,其中一门就是经济法基础。由于学时有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较为紧张,整个课程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以在章节中介绍重要知识点的形式进行,通过真题和练习题的辅助加深记忆。在教授中按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大纲安排章节内容,今天包括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反垄断等内容。 2.明确教学目标 针对相应的授课对象,应当明确本课程的讲授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首先,要求学生理解基本的法律条文。针对大量陌生的法律词汇,了解其基本含义。对复杂的法律条文,不要求学生理解为什么这么规定,只要知道是什么即可。其次,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在讲授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案例教学,要求学生面对具体的案件,有独立的分析和解答能力。最后,有基本的实践能力。例如:能够制作简单的合同,懂得基本的劳动权利和维权路径。 作者:连婷 单位:辽宁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 1经济法实践课程教学改革的依据 经济法作为独立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所有工程类专业的选修课,是高校中开设最广泛的法学课程。为了能保证完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经过若干年的教学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法课程体系,形成以日常实务性教学内容为主,将真实案例纳入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和演练,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有效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新教学模式。在实践中,在独立学院已经开始的“3+1”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课程模块,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的前后续课程,修改、制定适合不同专业使用的《经济法学教学大纲》,根据不同的专业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保证经济法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又要力求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体现出广泛性、开拓性和前瞻性。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具有较强的时势性、开放性及回应性,理论体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原理。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较,经济法体系化程度与规范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2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前期工作 2.1根据“3+1”模式修订经济法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 所谓的“3+1”人才培养模式即将传统的三年半理论课程和半年的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模式,改成三年时间完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等课程的教学,一年的毕业实习及论文提前到第七学期开始,七八学期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构决定着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具有特殊性,既要保证理论知识的系统全面,又要保证实践环节切实可行,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七学期增加了法学类课程的实践环节,其中经济法课程实践环节占有大部分比重。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把实践环节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是一个单独授课、单独考察、相对独立的实践体系。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本校的实践条件,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实践调研报告;聘请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兼职导师,邀请他们实质性地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和日常教学工作等培养工作。 2.2重构课程体系,制定新的实践教学大纲 新的培养方案的修订必然要重新修改教学大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当侧重于实务能力的培养,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更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实务的理念,将法学原理与法律实践密切结合,将学生对法律实践的零散认知升华为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训练,成为实务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 2.3编排合理的、实践性强的指导教材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指导性很强的法律类课程,要重新选定配套教材,并且编写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经济法实务实训规范》,一同作为同步配套教材。教材内容要注意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实践指导的内容要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材结构对应设置,每章都有突出重点及难点、实训和实践项目、实务操作和实际判例。教材框架上要便于学生了解总体内容结构,重点、难点是对理论教材重点、难点内容的浓缩,便于学生在学习时抓住重点。 3经济法实践性课程改革具体措施 3.1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在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种阻碍,不少问题不是在校内凭借学校和教师的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并且实践教学往往也是管理类、法律类、工程类课程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采取各种方式来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3.2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模式 社会实践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把经济法课程内相关章节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问题,在实践中去进行检验、验证,从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深化课程内容的学习。这就要求增强普法宣传,让学生学会运用已学到的经济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问题,提升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企业、法院进行实践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具备灵活应变的实践应用能力。近年来,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实践模式在一些专业类法律院校中较为流行,以专业实习和模拟法庭模式成为实践教学探索的主要内容。工程类院校在学习完经济法理论课程后,可以到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做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把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实践性教学应当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活动的主导作用,并以此推进经济法实践性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同时要努力获取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有力支持。然而,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教学模式并不是无章可循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并配备必要的机构和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帮助。 3.3建立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传统的对于学生的教学评估体系一般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但是由于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评估体系中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对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因此,以往的实践教学评估常常流于形式,表面化现象严重,无法发现教学问题所在,也就不能有效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与进步。实践教学从锻炼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面对实践问题时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使法律知识得到升华,应用能力得到培养,这是实践教学的优势所在,也是其与众不同之处。实践教学与传统的实习课程相对比而言,不仅增加了实践性,还加强了教师对学生实践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能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自身优势,追求卓越的教学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深化改革。为此,在给学生评分的问题上,要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套独立平行的教学评估体系。传统的对于教师的包括职称评定在内的评估和评价体系主要是看教师、出版专著的数量和级别,至于教师的教学效果仅是参考项目。而专职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而且应当花费大量的经历与时间于学生和教学之上。因此,对于专职实践教学的教师在学科定位、考评制度方面也应设立与理论教学独立平行的评价体制。另外,为了提高指导实践类课程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当将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的总工作量中,并针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及指导学生改革创新的情况设立一定的奖励基金,从而建立一套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作者:刘晓旭 单位: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中药营销经济法课程教学应用 一、《经济法概论》传统教学模式 长期以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总在不断地探索、尝试、改进教学方法,但由于经济法课程的诸多特性,很多方法仍在尝试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 (1)实践教学欠缺。 经济法课程实践性强,然而,学生未能走出校门,对法律实际应用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只靠死记硬背。即使学校有实践教学设备,比如模拟法庭,专业性强,不适合中药营销专业的学生。 (2)理论知识枯燥。 经济法课程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很枯燥,如果采用填鸭式灌输,结局就是教师一个人在讲台唱独角戏,学生在下面睡觉、玩手机、耗流量,精力不集中。 (3)缺乏学习交流。 上课时,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下课后,教师乘坐校车回家。学生课上课下很少看书理解,很少交流、讨论,更谈不上将这些经济法知识进行运用。由于存在这些弊端,传统的教学方法远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对营销专业学生的要求。因此,必须尝试转变教学模式,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很好地结合,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为此,我们可以考虑将CBL与PBL教学模式运用到经济法教学过程中。 二、CBL与PBL教学模式 CBL模式即案例教学。这种模式可在章节知识点讲解完成后,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教师选取一个能够把控的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给学生提供一个类似真实的虚拟场景,让学生利用已经学习过的知识,认真思考讨论,并发表观点,进行自主分析决策。PBL模式是问题引导学习的模式。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强调以学生为主导,教师提供辅助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在章节课程开始之前,教师先抛出一个问题,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自学相关章节的知识,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去发现知识点,并解决这一章节遇到的问题,最后学生自我评价、教师点评,再引出知识点。两种方式目标一致,注重学生课程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运用多种方法锻炼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达到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切身利益。 三、CBL与PBL模式在《经济法概论》课程设置中的实现 《经济法概论》内容概括起来为三个部分,第一,理论部分,主要是基本概念、发展历史、现状等;第二,专业基础部分,主要是对经济运行过程中可以遇到的相关法律的介绍;第三,专业方向部分,比如,税法、金融法、劳动法、会计法与审计法、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等。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 (1)基本理论部分,可以采用PBL模式进行教学设计。 比如,第一章,认识经济法,教师作了简单介绍之后,可先设计问题,然后把学生分为若干组,让学生利用互联网、图书馆、教科书等下去认真查资料,第二次上课时学生分组上来讲述,每一组都可以进行补充直至知识点理解清楚。各组陈述完后小组派出代表进行总结评价,然后由小组交叉点评。最后教师总结,并再次给学生强调本章的重要知识点。 (2)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部分。 这部分内容较多,章节相互独立但又相互联系。每一章节内容都与现实经济运行密切相关,为了能更好地理论与实际结合,这一部分内容可采用CBL模式与PBL模式的灵活组合,通过案例、问题教学的方式让学生更深刻地学习并掌握各章节知识。比如,在合同法这一章,教师讲完课程内容之后,可以提供一个案例场景,然后让学生分组分别扮演订立合同的双方,双方要分别安排合同制定人、合同谈判人等,谈判人要运用商务谈判的知识进行报价、讨价还价、签约等,将商务谈判与经济法进行很好地交叉。 四、CBL与PBL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CBL与PBL教学模式确实能通过角色的转换,增加课堂互动,提高学生兴趣,但在运用的过程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1)教师的理论与实践知识需要全面提高。 运用案例教学或者问题教学对教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案例或问题教学后,学生会认真学习各章节内容,积极思考,会引发出很多问题,包括相关学科的其它知识点,需要教师一一解答,所以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多看书,增加理论知识,同时,也要能融入到企业等实践中去,扩大自己的内存,才能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和进行知识点的详细精准的讲解。 (2)案例的选择或者设计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开放度。 案例时间上要新,关注度高,而且一定是与本章节联系比较紧密且没有明确答案的,学生可以从多角度进行讨论、认真思考,最后由教师点评,和学生一起选择出一个最接近合理的答案。 (3)案例、讨论课程上时间的把握。 一个案例有时会讨论很长时间,教师对时间要有很好地控制,不偏离课程教学大纲,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学生对相关知识点有很深入地理解。 (4)课程气氛的控制及学生能力的培养相结合。 在选取表演案例的学生时,虽然是随机的,但也要考虑学生能把握节奏,控制教学进程。作为营销班的学生,每个学生都应该培养自己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演讲能力等综合素质,针对较内向的学生,需要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多鼓励他们锻炼,培养他们的自信心。 作者:胡期丽 刘维蓉 胡奇志 曾振兴 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一、我院《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特点 《经济法》课程是面向我院药学院中药学(营销方向)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课程,《经济法概论》课程具有其特别之处:第一,教学定位与培养目标特殊。我院营销方向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教学目标定位于提高中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其对中药学营销方向学生经济法教学课程的要求要低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教学要求。第二,前期理论基础知识较为薄弱。我院营销方向的学生前期开设的课程仅有法律基础一门。要使学生在无太多法学基础、课业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尽可能掌握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可操作和实用的经济法知识,要求就更高。第三,内容多、课时少。《经济法概论》课程中,需要把握的法律知识涵盖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仅单行法就有二十个左右,而课时数仅72学时,呈现出内容多、课时少的局面。 二、我院《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现状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员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在高等教育中,实践教学的地位正愈显重要。从我院目前的专业计划来看,《经济法概论》课程总课时为72学时,其中,理论课68学时,实践课4学时,课程设置中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分配比例悬殊过大,基本上是纯理论课程。由于实践学时的单薄,使得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过于单调。在教学模式上,多采用传授—接受式、探究式、现象分析式、合作学习式等较为简单的教学模式,没有切实地做到以学生为教学中心、教学模式多样化的要求;在教学方法上,多是案例讨论或给学生播放庭审录像等,不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 三、对我院《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的探索 (一)以实际应用为切入点,加大实践教学课程比例 目前的教学大纲中,我院《经济法概论》的实践教学环节仅涉及两个章节,即合同法2学时,诉讼与仲裁2学时,共计4个学时。合同法是本门课程教学的一个重点,也是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广泛接触到的。诉讼与仲裁是程序法,实践的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把握庭审的程序及相关环节。从近年来营销方向毕业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大学一毕业就面临着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需。由于创业的需要,大学生创业之初还会涉及到合伙企业的设立、公司的设立,可能需要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借贷,会涉及到抵押等担保问题。可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实际运用到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复杂,对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践要求也越高。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网络的兴起,学生在营销工作中涉及的票据关系量并不大。因此,以实际应用为切入点,对教学大纲的整体结构应及时作出修订,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及课时比例。具体修订为,除原4个实践学时外,企业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各增加1学时,共计10学时。 (二)切合实践教学内容,做到以学生为教学中心 如今,网络信息资源丰富,在实践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可适当互换,学生要变为课堂的中心角色,以突出学习的主体性和必要的主动性。在《经济法概论》实践课中,对于部分知识,可由学生下去广泛查阅资料自学,而老师布置实践作业穿插其中。如合伙企业法中对于合伙企业协议的签订,即可采用课下查、课中做的方法,让学生分组演示协议的磋商及签订过程,最后由老师进行点评。 (三)切合实践教学内容,做到实践教学方法多样化 在《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的课堂设计中,不仅要运用好传统的案例教学,更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来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对于学生毕业后在工作中最有可能接触到的相关内容,如合伙企业协议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可采用分组角色扮演的方法来进行,让学生切身体会,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对于程序性的知识,如庭审过程,可运用视频或外出观摩先把握后再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让学生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再到切身体会,更符合学习的渐进性。此外,在教学中,还可采用小型社会调查等形式让学生融入社会经济生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作者:刘维蓉 胡期丽 胡奇志 曾振兴 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法律经济法课程教学 一、《经济法》的教学思路 高职教学的特色在于侧重实务性,认为理论知识“够用”就好,职业技能更为重要。何为“够用”呢?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足以支撑其将来所对应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就可以了。而学生需要掌握哪些理论和职业技能技能,取决于市场对该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的要求。因此,要探讨法律文秘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思路,必须先观察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法律文秘专业的设置,是立足社会对既懂法律又懂文秘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但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又不一样。法律文秘专业所要培养的是面对基层的初级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其所面对的岗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低层次的律师助理,要求从业人员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懂得帮助律师准备简单的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文件,处理各种辅助性的事务;第二类是中小民营企业的法务人员或者懂得处理简单法律事务的文秘人员,一般来说,企业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都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来处理,所以企业中的相关法务人员其实还是起到辅助的作用;第三类是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辅助人员,高职毕业生在这类岗位上主要是负责整理文件、速录等,尤其是速录工作,法院检察院的速录岗位要求速录人员要懂得各个部门法的术语和基本规则,目的是提高记录的速度和避免出错。从上述三类岗位来看,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从事的都是与法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这些岗位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要求不高,只要求懂得基本的规则,懂得简单的实务操作技能即可。因此,在法律文秘专业的法律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没有必要要求学生掌握太多太深奥的理论,只要掌握与相适应的岗位会遇到的法律实务相关的一些基本理论即可。根据这种职业岗位的要求,我们确立的《经济法》教学思路就是,以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为核心,根据职业岗位业务活动范围来确定《经济法》教学内容,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的技能来设置实操训练,使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还懂得在工作中用法。 二、《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取舍 目前市面上很多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体系上都倾向于,先花大篇幅讲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产生、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地位、基本原则、体系、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再讲各个部门法。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教师完全没有必要在课堂上讲述各种学术争议,只需要掌握通说即可。在总则部分,教师需要给学生简明地讲述经济法的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基本原则、渊源、总的体系、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性质,其他的内容没有必要赘述。因为作为经济法学习的基础,上述内容已经足以支撑学生进入分则的学习。在分则的教学内容选择上,我们需要考量职业岗位业务活动的需要。以企业中的法律文秘人员为例,作为企业中的法务人员或者准法务人员,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如何设立企业,需要掌握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运行规则,需要掌握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需要掌握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底线、经营者在与消费者交易中的义务和责任、法律对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法律对于产品价格的规定、财务税收制度以及政府采购的规定等,根据这种岗位的需求,教学内容可以这样安排:在市场主体法的部分,企业法是必须讲述的内容,尤其是企业登记制度和企业组织法的内容,还需要讲《企业破产法》;在市场规则法的部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都必然是教学的重点内容,尤其需要理论结合实训;《价格法》、《会计法》、《审计法》也需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规则;在宏观调控法方面,大专层次的法律文秘学生进入政府部门管理层的可能性较小,进入广东地区的金融机构法律相关岗位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宏观调控法、金融法等内容可以略讲或者不讲,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自学,但税法、政府采购法等内容与企业关系密切,应当把基本规则纳入教学内容;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领域,《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学生自身以及将来面对的工作岗位都有密切联系,也应当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另外,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广告法律规范和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也可以纳入教学内容。总的来说,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当根据职业岗位要求来设置,并且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弹性安排教学内容。 三、《经济法》课程的实训安排 高职院校普遍要求在教学中安排相当大比例的实训课时。《经济法》课程的实训课安排应当尽可能模拟学生将来走上职业岗位的工作状态。以律师助理岗位为例,假设律师要求律师助理帮忙给客户准备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文件,向客户解释设立企业的流程,如果学生在学校就曾经模拟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体验过相关的流程,就能够比较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因此,教师应当根据法律文秘专业所适应的岗位要求来安排实训。在市场主体法的部分,可以设置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实训项目,要求学生模拟设立企业,也可以设置企业破产申请的项目,要求学生绘制破产流程图等;在市场规制法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模拟模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断定与投诉、模拟质量侵权的申诉与处理、模拟撰写投诉书、模拟为企业被消费者投诉做法律风险分析、模拟撰写律师函、模拟法庭等;在宏观调控法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模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咨询等;在社会保障法方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撰写劳动合同或者模拟处理简单的劳动合同纠纷等。这些课堂实训项目虽然和学生日后遇到的实际工作任务内容不完全一致,但在方法和要求上是一致的,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能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日后参加实际工作可以尽快上手。需要说明的是,《经济法》教学中的实训项目并不是单纯为了让学生学会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职业素养。 四、《经济法》教学方法的优化 法律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往往需要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在校学生恰恰缺乏生活经验。《经济法》课程的很多内容,在学生看来是比较遥远和无趣的,例如企业组织法,学生往往觉得枯燥无味,认为不如民法和刑法贴近生活又生动有趣。然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应当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配合度,师生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是非常广的。可以在一个新的知识点讲述之前,以真实案例来引发学生的讨论,共同总结出法律原理;可以在一个知识点讲述过程中,举例帮助学生理解;可以在一个知识点讲述完之后,设置案例分析题来帮助学生检验和巩固知识。从教学实践的效果来看,教师在采用案例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三点,一是挑选案例要与时俱进,要尽可能采用最新的真实的典型案例,毕竟如今的授课对象是在发达的信息网络环境中成长的一代人,最好避免用陈旧的案例;二是讲述案例的时候注意设置一系列小问题,引发学生进行阶梯式的思考,避免教师一直讲,学生不动脑筋等答案;三是在案例讨论完毕之后,应当有总结和深化的环节,引导学生举一反三,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实质上是要求学生带着任务去学习。对于《经济法》教学来讲,就是给学生布置相应的职业岗位中真实具体的工作任务,围绕这个工作任务,师生共同学习与这个任务相关的知识点和原理,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执行方案,最后检查和评价工作过程以及工作结果。使用项目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三点:第一,项目的挑选既要符合职业岗位的实际,也要难度适中,避免太难的项目打击学生效能感或者太容易的项目无法引发学生的好奇心;第二,项目的设置要突出培养的能力目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第三,项目教学法不能承载《经济法》的全部教学内容,因为法律课程毕竟还是文科的课程,需要法学理念和人文素养作为基础,不能把所有的教学内容当成机器零件,只做简单的拼接,这是不符合法律学科的特点和实际的。 (三)实物展示法 由于学生的生活经验很有限,对于经济法所涉及的某些概念理解上会存在困难,如果教师能够给学生尽可能提供实物或者进行直观的演示,既能帮助学生理解,也能增加课堂的趣味性。例如,讲述企业登记制度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真实的企业营业执照图片;讲述非现场购物的无理由退货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淘宝的“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图片;讲述不正当竞争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侵权产品的图片或者实物等。除此之外,还有多种教学方法可以灵活穿插运用于《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去,有助于营造生动活泼、师生互动良好的课堂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课程教学目标。 五、《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有学生学习的指挥棒的作用。如果按照传统的考核方法,重理论而轻实践,学生只要期末背背书考过笔试就可以,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往往难以被调动起来,多半是平时不学习,考试前突击。因此,《经济法》课程的考核也可以灵活设计,可以把学生平时参加实训的成绩作为考核指标,并加重平时的实训成绩在期末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可以达到50%以上,迫使学生必须保证平时要积极参加实训项目;同时,还可以以小组协作完成的项目作为考核内容,培养学生在工作中团结协作的能力,通过这些灵活的考核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职业技能,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达到教学的目的。近几年来,《经济法》项下的子部门法修改幅度比较大,社会岗位对法律文秘人才的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岗位的需要就是高职院校课程教学的指挥棒,教师应当关注法律和现实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立足于培养应用型法律文秘人才的培养目标,对《经济法》教学做更多的思考和改革。 作者:庞静 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探讨 一、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作用 案例教学法受到老师和学生的普遍欢迎,据统计,超过八成学生认为案例教学非常有必要,可以说案例教学在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寓教于乐 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来说,基础相对较差,且很多学校都是入学第二学期开设经济法课程,其他的财经类专业课程尚未学习,要理解抽象的法律术语和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条文,确实存在一定难度。而案例教学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迅速理解并掌握,使繁琐无味的经济法更加易懂。同时,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让他们愿意去学习。以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为例,讲授纯理论章节时,学生大多低头玩手机、睡觉或者干脆翘课,学生兴趣不高,参与度不强;而一谈到案例分析时,学生举手发言活跃,兴致高涨,互动性很强。 (二)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活学活用 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老师在讲理论知识,与学生的交流较少。而案例教学则将填鸭式的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改变他们被动学习的状况。与此同时,案例教学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分析推理、表达和社交等各方面能力,使其全面发展成为应用型学生。 二、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现状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教学方法,上世纪80年代,它从英美法系国家介绍到中国。现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逐渐被越来越多的老师使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更强。但是,对于案例教学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效果,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案例教学形式缺乏新意,很多老师的案例教学仍局限于口头讲授;选取的案例质量较低,据统计,68.8%的学生认为老师在经济法课程中选取的案例一般,实践性和时效性都不够强;教师参与度、学生主动参与度不足,使得课程气氛不是过于沉闷,就是泛泛而谈。 三、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完善 完善和改进案例教学是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新要求,不能在以往填鸭式灌输教学的基础上加几个案例就是案例教学,也不能过于简单化理解案例教学,而是应当在教学理念上有所转变,以学生为主体,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参与学习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一)案例教学要与讲授教学相结合进行 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活动,是在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之上的,因而,案例教学还要与讲授教学相结合进行才可以。否则,学生还没有完全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就进行案例教学的话,难以对案例中的知识点作出准确判断,对于案例的理解也仅局限于表面,也不能很好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原理解决实际问题,更无法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结构。 (二)案例选取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实践性 在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引用案例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分析案例能更好的掌握知识点,因而,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针对性,否则不仅没有起到应有效果,反而让学生更加疑惑。同时,民办高职高专开设经济法课程不仅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如,合同法一章学习时,可以选取跟高职高专学生自身相关的案例,毕业后如何签订、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如何维权等。选取这些时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案例能让学生更好的投入学习,增强他们对现实生活的风险防范和运用已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活学活用。 (三)案例教学形式可多样化 从案例总向实践,是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必然结果。因而,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案例呈现到我们的现实实践中。除课堂讲授案例、案例讨论等形式外,还可以通过情景模拟建立模拟法庭的形式,组织学生扮演不用身份的当事人模拟案件,让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学会分析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与当地法院联系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也不失为一种案例教学的好方法,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庭审,让学生在现实的案件中了解如何分析案件,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实践分析能力。 作者:李平 单位: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民营经济论文: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沱江市地处鄂西山区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长江三峡和三峡的东大门。西汉元年始置县治,因“蜀江自此如乔木分枝”而得沱江之名,距今已有20__多年历史。1996年撤县设市。境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素称“鱼米之乡”。全市国土面积13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98万亩。全市辖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98个行政村,总人口50.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29万人,农户9.8万户。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环境兴市、诚信建市、开放活市、法德治市”战略,努力把沱江建成湖北新兴的工业强市、粮棉油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大市、依托三峡的现代化卫星城市,促进了市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__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0.9亿元,同比增长12.9;完成财政收入2.6亿元,增长15.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增长26.1;实现外贸自营出口439万美元,增长2.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50元,增长5.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23.7亿元,增长12.1。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元至9月,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3.5亿元,同!比增长15.5;完成财政收入2.1亿元,增长20.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80万元,增长34.3;完成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12.25亿元,增长5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4亿元,增长13.3;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156元,同比增加290元,增长15.5%。民营经济已成为市域经济的强力支撑,20__年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516家、1131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58家;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6.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2%;全市民营企业实交税金12143万元,占全市工商税收的64.9;全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9070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82%;全市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6个,拥有省级以上著名商标6件。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工业化进程。 1、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我们按照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要求,从1997年开始,在三峡市率先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进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为重点的民营化改革,全市原有412家国有集体企业,全部通过实行“企业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而转制为民营。在20__年全省发展民营经济暨县域经济现场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其作法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改制过程中因企制宜实行“三个一批”:一是依法破产,盘活一批。对技术落后、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和民营化重组。近几年来,先后对市针织内衣厂、市床单厂、市汽修厂等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彻底解决了其债务、人员包袱。二是股份改造,转让一批。特别是对原有规模大、效益好的骨干企业,通过经营者回购职工股、国有股的方式,由经营者集中控股经营,实现经营者高持股、高风险、高回报。酒业公司、三宁公司总股本的60%以上转让给了经营层,助力公司国有股份全部转让给了经营层。三是卖断产权,出售一批。对既无当家产品、又属传统产业、重组盘活困难的企业,采用整体拍卖、一次卖断的方式彻底改革。 民营化改革的彻底推进,极大地增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过去那种企业依附政府、安于现状的局面被打破,企业经营者主动迎接市场挑战、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困难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招商引资重现生机。通过全面改制重组,全市近3亿元的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被盘活,安置职工再就业1万余人。国有骨干企业改制后,结束了过去徘徊不前的局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酒业公司改制后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3,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6.41亿元、利税1.3亿元,综合实力连续五年进入全国白酒行业前十强;今年正在实施的1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建工程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过10亿元,利税过2亿元。三宁公司改制后企业积累全部投入发展,每年技改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利税1651万元,分别增长21.3、45.5。助力公司改制后先后在监利、重庆等6地投资办厂,已形成年产15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 2、培植优势产业,形成集约发展的产业群。大力实施“511”工程,即重点扶持壮大食品酿造、化工、纺织、建材、电子材料5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化肥、水泥、高比容化成箔、高密度纤维板、高档墙地砖、优质米、优质棉产品、优质白酒、啤酒、精炼食用油、食品罐头等11大类优质产品。初步形成了以沱江酒业、天颐食用油、鸿新食品、隆华食品为代表的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群,年产白酒4万吨、加工油料作物60万吨、果蔬罐头8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家;以湖北化肥、三宁、开元、香青为代表的农化和精细化工产业群,年产尿素60万吨、合成氨45万吨、碳酸氢铵30万吨、磷肥18万吨 、烟草专用肥2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家;以奥美、稳健、朝阳、大江、帝元为代表的纺织产业群,年加工棉纱3.2万吨、年产药纱片4600万包、药纱布4500万米,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3家;以亚泰、金泰、宏泰和助力、洪森为代表的建材产业群,年产墙地砖1000万平方米、水泥150万吨、高密度纤维板10万立方米,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家;以南辉为代表的电子产业群快速成长,年可生产化成箔600万平方米,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家。元至9月,全市6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5.97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销售收入23.26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市属64家规模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93亿元,增长29.1,实现销售收入17.39亿元,增长43.6。 3、推进技改扩规,促进企业上档升级。加大投入,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近年来每年投入骨干企业的技改资金在1亿元以上,今年酒业公司1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建项目主体车间、锅炉车间进入施工阶段;三宁公司12万吨合成氨平衡改造项目正在加紧建设,精甲醇项目投产后已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与湖北化肥厂煤代油工程配套的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生料磨改造项目已竣工投产。全市已申报专利近200件,被列为湖北省专利工作试点县市。开元公司被列入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有13项技术创新成果运用于生产,化学二氧化锰等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引进联合,着力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了南辉高比容化成箔、金川果胶等一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近年来引进投资过千万元高科技含量的项目10余个。以信息化带动科技创新,酒业公司被列入全国首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是湖北省专利技术明星企业,公司采用全国同类最先进的电脑自动勾兑成型计算机系统,使酒液一次勾兑成功率达95%以上。沱江酒业、三宁化工被列入全省“三个一批”中的重点企业;沱江酒业、三宁化工、三峡奥美、长松钢厂、南辉科技等5家企业被三峡市列入40家重点工业企业加以扶持。 4、发展外向型工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落实鼓励企业出口创汇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和出口规模,全市初步形成医用纺织、食品饮料、化工三大出口创汇产业,外贸出口企业已发展到14家,150多个品种和规格的产品出口美国、欧盟、澳洲及东南亚等14个国家和地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的个数和品种在三峡市各县市区中居第1位。20__年,全市完成外贸自营出口439.1万美元,同比增长2.4倍;今年元至8月,完成外贸自营出口678.23万美元,同比增长1.84倍;其中,三峡大江实业、三峡鸿新食品公司元至8月完成外贸自营出口分别达到214.3万美元、208.6万美元。 (二)以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产业化,促进工农协调互动发展。 1、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增强产业牵引力。我们立足丰富的粮、棉、油、水果、水产等农副产品资源,大力引进外资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几年,全市共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44个,计划投资总额1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7亿元。先后有香港奥美、稳健、台湾鸿新、江苏洪森、浙江隆华、湖南湘宜、湖北天颐等一批发展前景好、产品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我市。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36家,涉及粮、棉、油、果、菜、畜禽、水产等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和领域,1至9月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2.4亿元,占市属规模企业总产值的62,带动农业生产基地50多万亩,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2700多人,网络农户6.9万户。 2、建设配套生产基地,打造龙头企业前置车间。引导农民树立“龙头企业加工什么,农业就生产什么”的新理念,推动农产品生产向加工主导型转变。坚持以“一江两河三线四区”为轴线优化基地布局,全市形成了西北丘陵岗地以水果为主,中部平畈以粮油、水果、畜禽为主,东南平原以棉花、沙梨、水产为主,四湖地区以水产为主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建成了40万亩商品粮、18万亩优质棉、30万亩双低油、60万头生猪、600万只家禽、15万亩柑桔、10万亩沙梨、11万亩水产品、10万亩专用蔬菜、3万亩速生丰产林等十大农产品基地。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先后颁布了优质稻、柑桔等大宗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4万多亩。有近30件农产品商标在国家工商局注册,培育出了“百里洲梨”、“白洋柑桔”、“七星台大蒜”等一批农产品精品名牌。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方面,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生产合同,确立契约关系,农户按合同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既使龙头企业有可靠的原料保障,又降低了农民生产的风险。我市鸿新、隆华、天颐公司等骨干龙头企业均分别与农户签订了协议,承诺了最低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以合同形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市粮食加工购销企业今年已和农民签订订单16万亩,定购粮油6万多吨。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农村经纪人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经纪人典型的宣传表彰等措施,全市涌现出农村经纪人1万多人,占全市人口的2,其经销的农产品涉及水果、生猪、粮油、水产、蔬菜、家禽、苗木、棉花等各个产业,年经销额达10亿元以上。依靠农村生产能人、技术能人、营销能人牵头兴办的农村中介服务组织也得到大力发展,全市共组建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营销联合体等组织86个,网络市内外农户5万多户,网络外地经销客商1万多人。 (三)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培植市域经济发展后劲。 1、坚持定向定位招商,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一是定位招商。充分利用沱江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农副产品资源丰富、临近三峡水电基地等优势,重点引进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纺织、载电体及电子工业项目。二是定向招商。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地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地区,把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作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招大求名。三是定专班招商。在北京、广州、温州等招商重点区域组建工作专班,常年坐阵招商。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外出谋职招商。20__年,全市竣工和在建项目61个,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今年元至9月,全市共申报重点建设项目93个,计划投资总额115.6亿元,其中已竣工和在建项目52个,计划投资总额36.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4亿元。在今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投资过亿元的有湖北化肥煤代油技改、三宁公司扩规、天颐食用油及饲料加工、长松40万吨钢材扩建、奥美纺织卫材扩规、迅达工业科技园、沱江酒业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规、上百里洲堤防整险加固工程等8个项目;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有9个;投资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有21个。 2、实施名牌名企战略,引进培育一批骨干项目。大力实施名牌、名企战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引进和培育 知名品牌,成功引进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后劲足的骨干项目。近年来,全市已引进投资过亿元的项目12个,湖北化肥煤代油工程、南辉高比容化成箔、天颐食用油及饲料加工、奥美纺织卫材、迅达工业科技园等项目均是投资过亿元、预期税收过千万元的大项目。湖北化肥煤代油技改工程总投资12.56亿元,20__年建成后年可实现利税1.3亿元;南辉高比容化成箔项目总投资3亿元,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8000万元,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天颐食用油及饲料加工项目总投资1.63亿元,年可加工油菜籽30万吨以上,实现销售收入7.7亿元、利税9300万元;随着美国艾默生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的引进落户,全市项目建设将实现新的更大突破。预计经过3-5年努力,通过项目建设可培育税收过亿元的企业1个以上、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10个以上、税收过500万元的企业20个以上。 3、完善招商机制,推动市镇项目建设齐头并进。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年初市委、市政府与各镇(街办)及市直有关部门签定项目建设目标责任状,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对未完成任务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三不一调”,即不得评先、不得评优、不得提拔,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适时调整岗位。目前各级抓招商、重项目的合力已经形成,全市项目建设呈现骨干项目与中小项目并兴、市级与各镇项目建设并进的良好局面。各镇(街办)招商引资方兴未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业经济板块,安福寺镇“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已成功引进三家投资过千万元的果蔬食品加工企业;白洋镇形成了以亚泰、金泰、宏泰等为代表的建材企业群,现可年产墙地砖1000万平方米;七星台镇大力发展油脂加工业,环星、星龙等6家规模以上企业已形成年加工油菜籽20万吨的生产规模;问安镇大力发展化纤工业,宏安、普纶达等企业全部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涤纶短纤4.6万吨的生产能力。 (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打造经济发展的集聚平台。 1、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工业园区。我们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交通、区位等有利条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高标准规划建设沱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楚天工业园”和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两大工业园区,并确立了园区主导产业,即把“楚天工业园”建成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化园区,规划面积9.24平方公里,并完成了园区内城东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的详细规划编制;抓住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被列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乡村工业园区的机遇,努力把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建成农产品加工密集园区、湖北最大的果蔬食品加工基地和乡村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可接纳工业企业15-20家。 2、加大投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我们坚持多渠道筹资,加快民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方面,坚持政府引导投入。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建设、滚动发展的方针,每年由市财政安排资金20__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对园区建设的资金、用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近几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项目的配套建设。为与楚天工业园建设相配套,我们按照城市道路要求,投资3000万元高标准完成了江汉大道、迎宾大道马家店至董市段改造工程,投资1600万元修建了110KV城北变电站,并完成了电信设施扩容改造和有线电视光纤网络改造等一批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同时,大力加强交通网络建设,打造园区与外部联接的快速通道。近几年,全市先后投资1.4亿元完成了以境内318国道、鸦来省道、雅澧省道和马窑省道为重点的公路路网建设工程。我们还在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内按照投资者要求,建成了标准化的厂房,采取先租后购的方式提供给投资者使用。两大工业园区正逐步朝着道路硬化、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的方向发展。 3、创新体制,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聚集。我们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谁招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项目收益,引导各镇招商项目向园区集中,实行产业链式发展,推动产业聚集。市政府对各镇统一政策,同等支持。20__年以来,落户在楚天工业园和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的项目达到59个。楚天工业园已形成食品酿造、纺织、化工、电子材料四大产业,其中,以奥美、稳健、大江、帝元为代表的纺织企业就已聚集11家,使我市成为全省有名的卫材生产基地。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成功引进了一批外向型、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落户龙头企业投资总额近2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亿元、利税7000万元。 (五)坚持不懈优化环境,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1、优化政策环境。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结合沱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政策。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方向,按照“无歧视”原则和“放胆、放手、放开”的要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经营范围上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外,一律放开,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规模,不限发展形式,不限经营方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坚持“五个鼓励”,即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和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领办民营企业;鼓励国有企业经营者持大股,或买断企业产权;鼓励外地民营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并视同外资企业对待;鼓励现有民营企业上规模、搞技改、开发新产品;鼓励个体业主购买、兼并、租赁国有集体企业。二是扶持政策。对于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之后,不再定税收目标任务,实行依法征税;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费一律按下限收取或者给予减免,对新开办民营企业实行一定时期的扶持政策;对于下岗职工兴办民营企业坚持按有关政策给予税费优惠,等等。三是保护政策。坚决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收费实行定项目、定标准、定时间,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两卡一书”(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缴费登记卡、企业缴费明白卡、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文秘站版权所有 2、优化服务环境。从组织制度创新入手,成立了“沱江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查中心”、“保护投资环境法律服务调解中心”(简称“一组三心”),形成政务质量找领导小组、投资报建找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找督查中心、矛盾纠纷找调解中心的全方位宽领域的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组建“四个中心”(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从制度和体制上改善发展环境 。对于引进和新办的企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各种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市级领导定期到联系点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在办理纳税手续、开拓市场、企业管理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与协商,由事后查处改为事前指导,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及时免费为投资者提供国家产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信息、市场销售信息和技术信息等。 3、优化金融信贷环境。着力构建企业、政府、银行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建立项目推介制度,定期举行推介会和银企座谈会,成立了企业信贷担保公司,运用财政贴息贷款,引导银行投资讲诚信、有效益的项目。20__年,全市确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红名单企业21个,重点调查项目12个;今年,全市确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红名单企业25个,重点调查项目29个,初步建立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4、优化社会保障环境。大力抓好社会保险扩覆征缴工作,引导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使之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等部门分片划段,责任到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先进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重奖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沱江酒业公司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公司总经理蒋红星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湖北省、三峡市和沱江市人大代表,公司副总经理曹生武获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民营经济论文:温州模式与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一,“温州模式”说到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孰是孰非的激烈争论围绕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发展市场经济还是坚持计划经济。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提倡“市场经济”还是“违禁”的,居主流地位的观念是,必须坚持计划经济,而且计划经济必须“为主”,市场(还谈不上“市场经济”)只能“为辅”。“温州模式”之所以最终被认同,是因为经过不断的实践,反复的思考。人们从“温州模式”的实践中看到,与僵化的计划经济相反,市场经济充满了活力,效率很高。市场经济植根于温州,温州经济的发展便加快了,就业的途径拓宽了,市场供给丰富了,人民迅速地富起来了,政府财政的日子也好过了。 第二,“温州模式”说到底,是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模式。“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孰是孰非的激烈争论围绕的另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发展民营经济。当时居主流的观念是,即使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也必须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只能让民营经济起“补充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包括“温州模式”实践在内的不断的实践,反复的思考,人们终于认识到,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民营经济,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民营经济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具有很强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温州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符合人们要求致富和追求过好生活的愿望。“温州模式”的实践证明,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结果,在利益的激励下,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便可焕发出来,转化成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无须政府的安排和鞭策,也不依赖政府,人们自己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致富之路、发展之路,按照市场的变化去配置资源,在市场的压力下去提高效率,并自己承担风险。 第三,在关于“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的争论中,人们对“温州模式”贬斥最多的问题之一是市场的无序。确实,在温州出现过大量违反市场规则的现象,温州的商品一度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代名词。柳市生产的伪劣低压电器给用户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遭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通报,并受到国务院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这种市场的无序状况理应受到谴责和处罚。但也要指出,在计划经济秩序依旧占统治地位,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温州率先突破计划经济的“秩序”发展市场经济,一度出现市场无序是必然的,人们对温州一些企业违反市场规则的种种无序现象严加谴责,也是正确的。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时许多人是带着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秩序中形成的观念来看温州的,他们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如竞争、投机、长途贩运)也看作是无序,而加以否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温州人自己也渐渐认识到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逐渐纠正了自己的行为,转而注重产品质量,重视市场信誉。同时人们也逐渐习惯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从而改变了对“温州模式”的看法,认同了“温州模式”。此后“温州模式”迅速在各地移植和推广,各地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甚至连长时间坚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的“苏南模式”地区(主要是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一带)也逐渐放弃原有模式向“温州模式”转变。当然,各地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差别很大,有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得很不错,有些地方则还未发展起来。实际上,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并不容易,而且各地条件也相差很大。从各地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有几点需要指出来。 第一,“温州模式”的最可贵之点在于,温州人有很强的致富欲望和创业精神。这与温州的地理环境、历史和传统有很大的关系。温州地处沿海,早在1876年,根据《中英烟台条约》的附约,就开辟为对外通商口岸。这使温州有着久远的经商传统、开放传统和手工业制造技能,而且有广泛的海外关系,因此商业文化或者说市场经济文化较为发达。温州人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不甘于贫困。为了追求财富,追求更富裕的生活,他们不辞艰辛,善于学习,敢于冒险,勇于进取,无论到那里都能扎根,生存,发展。而在不少地方,特别是内地的一些地方,历史上就未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或很少与市场接触,农业文化根深蒂固,计划经济的秩序又成为不可逾越的成规,以致人们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态度等方面与温州人相差甚大,甚至截然相反,只要我们亲身到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看看,就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差距有多大。在这些地方要移植“温州模式”,发展民营经济绝非易事。温州人能够不远千里到异地他乡开发廊,办服装店,甚至摆修鞋摊,设法寻找赚钱的机会,而当地人却对眼前的机会视而不见,或者虽然看到了,却不屑于干,不愿意干,或者不会干却又不去学。当然,有了温州的经验,以及在全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一切都在改变之中,不过需要经历较长的过程。因此,各地在学习温州经验,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首先要学习和培育市场经济文化,学习温州人的创业精神。 第二,一些地方在移植“温州模式”以发展民营经济时,往往注意给民营经济以各种优惠,这在民营经济刚起步时可能有必要,但从温州的经验看,要发展民营经济,最重要的是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适宜的宽松的环境,让人们自己去闯,去创业,去承担风险。要知道,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温州干部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很大,也做过一些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事,例如,曾把最早创业的“八大王”投入了监狱。但不久,在温州市场经济的特定环境的影响下,派到温州去“灭火”的干部,经过实地考察,反而给民营经济助燃。那时,在异常困难的条件下,温州市政府不可能给民营经济以优惠,但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环境,民营经济之火才越烧越旺。而在有些地方,民营经济也曾点燃过星星之火,但却没能燃烧起来。现在,各地都在提倡发展民营经济,可是许多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并不好,当地政府并不懂得在市场经济下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或者是政府管得太多,不放手;或者是步步设卡,处处干预;或者是把民营经济当作“唐僧肉”,各个部门都去“吃”一口。 第三,在温州,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确实出过不少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是严重的。究其原因有民营经济自身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外部环境不规范的问题。对此应从历史的角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并采用正确的办法去解决。试想,如果当年在处理柳市制造和 销售伪劣低压电器问题时,一棍子将其打死,也就不会有今天中国电器之都的柳市;同样,如果当时不严加整顿,不实施“质量立市,名牌兴市”的方针,也不会有今天中国电器之都的柳市。可见,各地在学习“温州模式”、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如何对待民营经济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值得注意。有的地方一看到民营经济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把民营经济看作漆黑一团,借整顿之名,将其封杀,更多的地方则是从本地的狭隘利益、短期的利益出发,对严重破坏市场规则的民营企业(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肆意包庇,甚至纵容,这样,民营经济同样会走上绝路,因为在混乱的市场环境中不可能造就优秀的民营企业。然而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政府尚未认识这个道理,他们应该从“温州模式”的经验教训中获得教益。这里还要指出的是,虽然“温州模式”现在已得到普遍认同,但它以往有过现今依旧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温州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发展,这是各地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时更应注意的。 第一,“温州模式”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温州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环境。在温州经济的发展中,我们看到,固然温州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温州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市场发展不足和不完善的约束。以金融来说,在市场经济中,没有良好的金融服务,企业是很难发展的。温州的经济由于在长时间里缺乏正规金融的支持,为了满足民营企业融资的需要,不得不依靠各种非正规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很高,风险很大,也确实发生过一些严重问题。但在国家银行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简单地取缔这些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和活动并不能解决问题,迫切需要的是发展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来替代,否则非正规的金融一时取缔了,但它还会冒出来。市场发展不足和不完善,不是温州所能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来解决,但温州也有过一些有益的尝试,如成立和发展民间投资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可惜未得到应有的支持。 第二,“温州模式”把千千万万的农民卷入到创业的洪流中,这使温州许多早期创业的老板素质不高,文化教育水平低。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他们还能驾驭企业,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在全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对外开放程度愈益提高后,他们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才能适应这种形势,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排斥。虽然经过市场的锤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在温州已经产生了一批很有作为的企业家,然而有全国影响的一流企业家还很少。这个问题可能是关系到温州经济在未来能否继续走在前列的一个关键问题。有些温州企业的创业者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先天不足,因而不惜花大本钱培养子女,以至聘用高素质的人才。这是很好的。 第三,“温州模式”下的企业绝大多数是家族企业,对它们不能全盘否定。家族企业有其优越的地方,例如,企业的领导成员间容易沟通,决策快,管理成本低,容易保守商业秘密等。家族企业也有其局限性,例如,如果家族的主要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就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如果形成了家长式的领导就容易发生决策失误;家族企业是靠亲缘关系来维系的“人和”企业,一旦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超过了亲缘的维系力,企业就会分裂甚至倒闭。受文化素养的影响,温州的老板大多“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他们把企业封闭起来,不愿外人进入,不愿与其他企业合并,更不愿被其他企业收购和兼并,一般不愿接受股份公司的企业形式。这是温州企业难以长大的一个原因,也是温州至今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原因之一,而这家上市公司还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当然,在温州,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已经多了起来。总之,对家族企业要全面看待。温州的企业制度仍然需要创新,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即使保留家族企业,也可以考虑,在有些企业的最上层保留家族控股,而将其属下的企业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这样既可以保留家族企业,同时又可突破家族企业的束缚。 第四,一般而言,温州的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开发能力弱。这也有其历史原因。但温州人的模仿能力极强,可把别的企业的产品仿造得足以乱真。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这难以完全避免。在商品短缺的情况下,温州的商品尽管质量不高,仍还可以“横行”于市场。目前,市场情况变了,许多商品供过于求,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更加激烈了,更不容许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味模仿不仅吃不开,还会阻碍技术创新。对此,温州有些企业已经注意到了,正在改进,他们的品牌意识也在增强。然而受企业规模小、融资渠道窄、技术力量弱的限制,温州企业如何提高技术水平,开发新技术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温州在传统的加工制造业方面相当强,而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则相当弱。为在未来的市场上继续保持竞争的优势,温州面临着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加工制造业和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课题。 第五,资本市场不发达,是温州经济的另一弱点。而且温州的企业多靠自身利润的积累来发展,很少利用资本市场来扩展。目前只有少数的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改变这种状况,温州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便会处于劣势地位。 第六,在经历了柳市的低压电器被通报和检查,温州的皮鞋被焚烧等事件后,温州企业吃到了不讲信誉的苦头,吸取了教训,端正了行为,温州的商品逐渐获得了市场的信任。不过,也还有一些企业至今仍在干着毁坏温州信誉的事,如不少假证件出自温州。因此整顿市场秩序仍是艰巨的任务。 上面指出的为进一步发展“温州模式”所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正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的一些地方来说,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为,“温州模式”产生的大环境(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等)其实也是其他地区发展民营经济的大环境,虽然其他地区在发展民营经济时,大环境已有不同,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被确定为改革的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被认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州模式”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等等。这些地方在发展民营经济中遇到的来自意识形态和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阻力也比温州当初发展民营经济时小得多,而且可有温州的经验供借鉴。但是,由于历史的、传统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原有经济基础弱以及商品普遍供过于求的市场状况等,又使不少地方发展民营经济的条件在有些方面还不及“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温州模式”当前存在的问题,他们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外还须指出的是,民营经济在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很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而且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创造了新的经验,也都值得借鉴和推广。 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任务,要使民营经济更为健康迅速地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温州模式”的经验,研究“温州模式”在进一步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要研究各地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新创造的经验。 民营经济论文:上海民营经济的基本概况及对策建议 营运效率是民营企业的优势与特征。上海上规模民营企业长期以来保持着这种优势,今年受到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种优势正在缩小。数据显示其人均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149.3万元,较上年提高5.6%,是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平均水平的1.2倍以上,有40家民营企业人均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户均劳动就业1062人,户均纳税6190万元,121家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平均每户年出口额3115万美元。在国际经济危机持续发酵,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加大的情况下,这样的经营绩效是来之不易的。 民营企业分布行业广泛。一、二、三产业分别占比1.0%、73.0%和26.0%。第二产业中,企业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中,企业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在某些垄断行业,如公用事业,烟草制品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上规模民营企业数量偏少甚至处于空白。二产企业在电气机械及器材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加工业、纺织服装制造业等行业的重要性明显,在这些行业,民营企业已居主导地位,上规模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行业主角。 上海上规模民营企业的区县分布正朝合理的方向转变:郊区户数超过市区多达百户,而主要经济指标则市区普遍优于郊区,如营业收入市区超过郊区2320亿,资产总额市区大于郊区2751多亿,利润总额市区多于郊区141亿,户均指标市区上规模民营企业更是遥遥领先。这符合上海正向国际大都市演变的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城郊产业分工关系,上海上规模民营企业的发展正越来越明显地反映国际大都市的特点,体现与苏浙上规模民营企业的错位竞争和差别优势。 保持着较高的投资热情。户均投资近1.5亿元,对外投资的行业大都是本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加强,投资方式主要是内涵式、集约式的扩建和技术改造,未来三年,本市民营企业发展领域主要海外,其它地域较为平均,说明本市民营企业发展视野更为广阔,对国外国内市场开拓更为积极。 进一步靠拢现代化企业制度,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日趋规范和合理。89%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企业重大事项,半数以上企业由家族外控股。随着发展与竞争的需要,采取集团公司模式的企业日益增多,数据也表明,集团公司无论在企业经营规模还是在经营效率上远胜于非集团公司。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和提高管理水平,参与各种认证和通过信息化建设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企业比较重视企业文化和员工权益,七成以上的企业建立了党委和工会,八成以上的企业为员工缴纳了“三金”,八成以上的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比例在100%。 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对自主研发能力日趋重视。61%通过自主开发与研制取得关键技术,37.8%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52.3%的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36.5%的企业自有商标收入比例100%的有146户企业,17.8%的企业研发费用5%以上,31.8%的企业研发人员10%以上。这些表明民营企业已逐渐成为本市经济中活跃的技术创新主体,对提高本市整体技术水平,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伴随着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民营企业自身的转型发展,上海上规模民营企业正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但是,上规模民营企业在发展中还是存在许多不足,还需要在发展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不足之处主要是: 1、龙头企业不多,企业之间业绩相差巨大 上海上规模民营企业虽然在经济指标上呈现健康平稳发展态势,但企业之间经营业绩差距鸿沟依然明显,极少数大企业的经营绩效遥遥领先。2011年营业收入前五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占入围企业32.1%。前五位企业实现净利润占入围企业的37.8%。同时,本市上规模民营企业龙头企业基本稳定,近几年很少有新企业进入营业收入前十位,在全联民营企业500强排序中,上海民营企业入围数量逐年减少,从五年前的近30家可以入围到今年只有15家入围,降幅明显,另外,位次也逐年降低,如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500强前十名的常客在最近两年已经很难进入前二十位。 2、受经济危机影响,企业获利能力大幅下降 上海民营企业还是普遍受到经济危机影响,资本获利能力大幅下降,亏损企业明显增多。2011年度入围企业人均净利润7.8万元,同比负增长17.0%。与全联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强持平,这是近五年内上海民营企业人均净利润首次没有领先全国民营企业500强。2011年度入围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为14.4%,比上年减少3.4个百分点,其中,净资产收益率在100%以上的5 户,比上年减少4户,净资产收益率在50%以上的15户,较上年减少14户。2011年度入围企业营业收入负增长企业81家,较上年增加161.3%,有22家企业亏损,较上年增加8户。亏损和负增长行业范围广,其中纺织服装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等企业居多。 3、集中在传统产业,垄断行业进入较少 上海上规模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加工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纺织服装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业等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国务院“民间投资36条”鼓励投资的领域,上海民营企业基本都有所涉猎,但比重普遍不高,没有一个行业超过10%,政策配套措施滞后,政策执行不到位;垄断行业对新进入者有抵触;垄断行业门槛高是阻止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主要原因。 4、融资、人才、品牌建设等问题没有明显改善 近年来,在影响民营企业的制约因素中,融资难和人才短缺是民营企业反映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调研显示,上海民营企业投资资金主要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的不到三成,资本市场融资只有3%,甚至有部分民营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筹措投资资金。在人才问题上,人才匮乏是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最主要因素,三成以上企业大学学历员工比例低于10%的,近三成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低于10%。在品牌建设上,全国知名度的品牌不多,只有10%的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名称,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为45项,这与苏浙等省份相比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都处于落后状态。 推进本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 上海民营企业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期,伴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日益改善和优化,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上规模民营企业,针对调研中民营企业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形成产业集群,发展龙头企业 目前,上海已拥有一批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但总体上看,这样的大企业还不多,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民营企业,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形成一批知名度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骨干企业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的产品配套和专业化协作。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企业集聚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集群化发展。 2、拓展民营企业行业分布,扩大民营企业市场空间 上海民营企业大多集中在传统行业,新行业进入较少,原有行业民营企业竞争激烈,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上海民营企业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等大为增强,具备进入资金和技术密集产业的能力,要按照国务院“民间资本投资36条”要求进一步清除对民营经济的准入障碍,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公用事业领域,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3、采取措施,化解融资难、人才缺乏、品牌建设等问题 银行贷款和审贷信息的不对接,贷款者和审批贷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接是融资难的瓶颈问题。要将政府的有效引导、商会的诚信机制、金融机构的服务创新、市场资金的整合配置有效地结合,目前上海正在搭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依托商会、街镇、专业市场等贴近小微企业的机构,促进银企对接,这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政府政策落地,满足融资需求。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服务外包、物联网、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打造引进高端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和在更高平台上的发展集聚人才。 大力引导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在发展品牌经济上求突破。 4、吸引上规模民营企业来沪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 充分利用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政策优惠,吸引符合上海产业结构发展的外省市上规模民营企业投资上海,积极引进总部经济,促进“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加快产业群的布局与集聚发展。 引导上规模民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转,提高自身竞争力。形成完善的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制的运作机制,引导国资垄断企业改变观念,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民营企业进入国务院“民间投资36条”鼓励投资的领域。 民营经济论文:浅谈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民营经济的发展 内容摘要: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民营经济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为民营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探明了途径,为民营经济的制度创新注入了活力,对我国现阶段民营经济的发展将具有很好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民营经济;制度创新;质量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发展观,是贯彻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解决了为何发展、为谁发展、发展什么、如何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是我党治国理政、富民安邦的行动纲领,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准确把握、正确理解、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新时期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1科学发展观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民营经济正在成为一支最具活力的经济力量,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经济角色。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民营经济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无环境污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1科学发展观遵循的是“比较优势”经济原理 经济学“比较优势”原理,是市场经济下构成分工的原理,在民营企业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科学发展观要求民营经济把自己的比较优势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发挥好自己的比较优势,真正把“比较优势”作为自己在市场经济下的行为准则。大量的调查证明,浙江民企在技术含量不高、规模不大的条件下,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盈利能力,就在于发挥了他们的比较优势。 1.2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全面协调发展” 从经济学的角度审视,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增长速度的统一,应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发展,要求民营经济不仅要追求经济规模的扩张,也要追求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的提升;全面协调发展,要求民营经济必须改变自身素质较低的现状,努力实现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信用水平、企业文化水平等的全面提升;努力实现内部激励机制、管理制度、产权制度、技术创新机制的全方位创新。 1.3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可持续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追求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载力,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就要求民营经济在发展中必须合理利用资源,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加强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民营经济在进行投资决策和项目开发时,要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变环境问题的末端治理为源头防治。 4.科学发展观坚持的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以人为本,要求民营经济要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发展中避免过度占用耕地,开采、耗用、浪费有限的自然资源,限制“三废”的排放,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以人为本,要求民营经济应充分考虑产品使用者的利益,在生产中杜绝偷工减料、添加有害物、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危害百姓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以人为本,要求民营经济充分考虑内部员工的利益,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科学发展观为民营经济的制度创新注入了活力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必须改变民营经济发展中不完善的机制和不合理的制度,使之适应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2.1以科学发展观实现产权制度的创新 产权制度创新的核心是使产权制度规范化,那种认为民营企业不存在产权问题的观点是不科学的。民营企业先天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但由于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机构缺位或徒有其名,产权制度往往很不规范。民营经济产权制度要求民营企业必须生产市场有强烈需求的产品,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不能盲目贪大求洋,浪费资本。同时,不少民营企业的地缘和亲缘关系色彩比较强烈,封闭性较强,流动性较差,且产权结构单一,解决不了所有者经营能力与企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企业资本扩张和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也难以分散经营风险。因而,民营经济要发展,必须实现企业产权由封闭、单一向开放、多元化转变。提倡有条件的大中型民营企业走股权融资之路,通过出让股权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等。通过规范产权制度,使企业上升到一个新的发展平台,走上资本市场之路,以适应在更大空间中发展所需要的控制力、开放性和资源整合的要求。 2.2以科学发展观实现管理制度的创新 传统的家族管理制度是民营企业管理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在民企创业初期,所有者和经营者一体化,曾产生较大的利润和较高的效率。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发展超出所有者直接控制的能力范围,企业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往往难见成效,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明确、基础管理薄弱、管理水平差等以人治为主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并成为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制度障碍。民营企业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走管理制度创新之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引进适合本企业的高效、开放的科学管理模式,改变单一的家族式管理,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内部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3以科学发展观实现企业技术进步的创新 技术进步与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当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科技进步直接关系到民营企业能否加快发展。民营企业自身的比较优势在于其专业化程度高,产品更新换代快,企业投资规模小,这些特点十分有利于民营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首先,民营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采用“与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改变企业装备差、工艺落后,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少、与环境不友好的状况;其次,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开发体系,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挂、靠、联等形式,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联合与协作。实践证明,高校及科研单位有着独特的人才和科研优势,民营企业应以利益机制为引导,本着利益共享、科技成果共享,实现“借梯上楼”,研制开发出经济效益显著、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少、废弃物排放低的名、优、新、特产品,最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系列,构建起自己的科技竞争优势。 2.4以科学发展观实现用人机制的创新 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在经济发展中具有极端的重要性。然而,国内不少民营企业视员工为单纯的雇佣关系,对员工缺乏信任与尊重,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公平的绩效评估制度,按劳分配的原则没有充分体现。激励机制的弱化导致员工的潜能、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与企业的短期行为相对应的是优秀人才培养不出、引不 进来、保留不住。因此,民营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储备人才的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必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引入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导向机制、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从不同角度关心员工的发展和成长,给员工以满足感、荣誉感、归宿感,从而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2.5以科学发展观实现决策理念的创新 民营经济决策理念的创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民营经济是天然的市场经济,民间资本具有强大的爆发力和创造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出路是“活在民间”。“活在民间”是指决策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出“活”的发展意识,靠“思想放活”、“政策搞活”、“体制激活”、“民资融活”、“科技领活”引领民营经济走向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3科学发展观为民营经济的质量提升探明了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民营经济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一主题,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偏离,坚定不移地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3.1科学发展观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信用关系是维系现代市场经济中各种错综复杂联系的基础,是企业在市场中的立身之本,也是企业在竞争中的成功之道。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相比,民营经济不注意诚信的问题相对发生得较多,致使民营企业的群体形象受到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民营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把构筑信用体系、提高信用等级放在重要位置,树立“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诚信立企、诚信兴企观念,既重企业利益,又重企业信誉;既重眼前收益,又重长远效益;既重自身需求,又重大局要求;既与客户讲诚信、与部门讲诚信,又与员工讲诚信,善求“义”中之“利”。通过提高信用等级,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外部形象,提高金融机构的信任度,以信用赢得客户,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力。 3.2科学发展观有助于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它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塑造企业的存在方式和员工的行为方式。优秀的、先进的企业文化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体现。与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相比,民营企业普遍缺乏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关注,这种状况如果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民营企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视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3.3科学发展观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成长能力 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不断提升,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指标,是市场主体与市场需求不断博弈的结果。目前,一批民营企业已初步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具备了一定的成长能力。但随着市场的变化、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企业需要适时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发展空间。然而,不少民营企业“小富即安”思想十分突出,缺乏进一步成长壮大的动力。民营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要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放眼长远,树立可持续的远大发展目标。要调整和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根据企业的条件和比较优势,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推进资本扩张,扩大市场份额,靠质量和特色把企业做大做强上下功夫。随着国家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开,有资本优势的民营企业可以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以资产为纽带,以承包、租赁、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形式,实现资本的扩张,加速规模扩张;有品牌优势的民营企业,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实行专业分工与协作,加速品牌聚集和资本聚集,形成具有更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3.4科学发展观有助于提高决策者的综合素质 企业决策者,包括企业所有者和政府管理者,他们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及追求的不同,我国民营企业决策者的素质,普遍不能适应现代融资、营销、管理方式,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管理上,所有者往往滞留在创业初期,凭经验进行市场分析和预测,靠主观意志和愿望进行管理决策,以个人威信或家族观念从事日常管理,投资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实践中,倾向于追求短期目标和个人近期利益最大化,有的甚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追逐暴利。而政府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冒险决策审批开办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私自开采、浪费国家有限的自然资源,从而加速了资源的枯竭,加重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企业决策者的综合素质,引导民营经济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有助于增强其对国家政策的中长期走向以及产业发展趋势的预见性,扭转其决策中的短视倾向,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提升决策水平。 民营经济论文:努力实现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撑杆跳” 民营是激发区域经济活力的法宝,民资是做大经济总量蛋糕的酵母,民富是涵养地方财力的源泉。今年以来,我们全市上下按照南通市争创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的要求,牢固确立“招商等于零,一切等于零”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呈现“撑杆跳”的强劲发展态势,为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抢抓机遇、放大优势,全面实现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们牢牢把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营经济重要地位日益提升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各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日益改善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我市区域竞争优势不断凸现,各地民资涌入趋势日益明显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我市民间资本实力不断增强,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日益高涨的历史机遇。全力放大我市的区位优势、大桥优势、江海岸线优势、土地优势和产业优势,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实现了新突破。1-8月份,累计新批民资企业家,新批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亿元,引进境内市外民资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兴办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合资嫁接家、外地民营企业来启落户家。我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呈现如下特点: (一)招商领域不断拓展,投资总量强劲攀升。今年以来,我市招商引资的领域已由以工业项目为主,逐步向农业、餐饮业、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拓展,一个多领域、多层次、大开放、大引进的格局正在形成。据统计,1-8月份我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三产项目分别占项目总数的17.4、73.5、4.9、4.2。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共达成意向、协议项目353个,协议总投资160.31亿元,民营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项目质量显著提高。项目投入逐步从传统的纺织服装向机械电子、生物医药、船舶制造等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高附加值的产业转移,形成了一批产业关联度强、企业集聚度高的特色行业集中区,生物制药、精细化工、机械电子等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49.7%,呈现出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齐头并进的局面,如总投资8250万元的江苏正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医药化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的南通平川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数控机床项目等一批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大高外民资项目纷纷落户我市。 (三)引资重点不断突出,区域特色日趋明显。我们紧紧抓住上海产业升级、城市功能调整和众多企业向周边地区转移的机遇,利用地缘优势,将长三角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主动对接苏浙沪,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的交流和合作。今年以来,多次在上海、浙江、苏南等地开展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共接受上海转移来启的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35只,计划总投资12.58亿元,今年已完成实物工作量2.16亿元;接受浙江转移来启的在建项目15只,计划总投资4.26亿元,今年已完成实物工作量9170万元。 (四)单体规模不断扩大,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今年以来,启东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单体规模一改过去几十万、几百万元体量较小的特点,实现了新的突破,1-8月份,签约项目的平均单体规模为4541万元,其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65个,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有2个,均创启东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的历史之最。1-8月份,启东在建、竣工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有只,投资额为亿元,同比增长,其中超千万元重大项目只,计划总投资亿元,占全部投资额的,如总投资1.64亿元的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的造船项目完成技改实物工作量4000万元,总投资1.37亿元的南通卫邦管业公司的民用管道项目完成技改实物工作量3720万元等都已进入在建阶段。 二、升温聚焦、巧解难题,大力实施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新举措 今年以来,我们把民营经济招商引资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关键突破口,努力保持招商引资工作在新的更高平台上快速发展,全市上下瞄准全年目标,不断鼓劲、升温、聚焦、加压,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大招商热潮。 (一)突出行政推动,营造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竞争氛围。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民资招商的行政推动,强化了“市外就是外”的意识,把招民资像招外资一样摆上同等重要位置,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奖惩到位,并与外资招商一同动员部署、一同组织推进、一同考核奖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社会关系,挖掘一切资源潜力,吸引外地民营企业家来启投资兴业。年初,我们按照“攀高争先、跨越奋进”的要求,召开了全市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对全力推进招商引资新的“撑杆跳”进行了全面发动,提出了20__年全市招商引资的高点定位目标,对民资招商任务给予了明确,并以任务书的形式分解下达给各镇(乡)和部门,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早明确,责任早落实,压力早传递。我们还完善了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变年度考核为分季考核,并建立“月推进、季讲评”考核督查制度,每月召开由分管领导参加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公布各地实绩和排名,对先进单位颁发“月度流动红旗”;每季召开由主要领导参加的点评会,对先进单位兑现奖励,后进单位坐“黄牌席”,从而激发了各地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各级领导在民资招商上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开胆子,工作上放开力度,领域上放开招商,亲自带队组织各种招商活动,指导、推进重特大项目,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民资招商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节会招商,搭建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活动平台。组织招商节会,并不是劳命伤财、追求轰动效应,而是对投资环境的大推介、对外形象的大展示、招商成效的大检阅、引资工作的大推动。我们把举办招商节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掀起一浪 高过一浪的招商引资热潮。春节刚过,我们就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春季攻势”。组织召开在外成功人士新春座谈会,动员他们回乡投资兴业,创办实业;举办了第五届科技五金交易会,共设置165个摊位,吸引了2万余名经销商成交量达到10亿元;举办了第二届民间投资恳谈会,共有127个项目签约,其中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有18个,共协议利用内资32.08亿元。5月份我们组织举办了第五届海鲜节暨国际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143个,总投资额83.83亿元,集中开工项目163个,总投资额43.62亿元,推介项目199个,顺利实现了签约一批、领证一批、到帐一批、开工一批、推介一批这“五个一批”项目的预定目标。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夏季攻势”。7月份,在上海举办了“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启东投资环境说明会,邀请上海市领导和客商200多名,签约项目20多个。8月、9月我们又在浙江宁波、温州、台州、慈溪等四个民资活跃地区举办了投资环境说明会,共邀请客商名,签约项目个,总投资额亿元。同时,我们还认真组织参加了南通市在北京、上海、温州召开的投资环境推介会。 (三)突出驻点招商,构筑民资招商的前沿阵地。在招商引资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一支专业的招商队伍,在商贾云集的地区实行驻点招商,是我市开展招商引资的一大特色。今年我们进一步调整、充实招商力量,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了12个招商分局和各专业招商队伍中。切实加强对招商分局前方信息的后道处理,做好招商分局引进外商的接待工作,合理选择项目落户地点,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项目的成功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巡视组分赴各招商分局驻地,进行实地督查考察,加强对驻点招商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我市驻点招商取得了较好成绩,共引进民资项目个,新批注册资本万元,引进民资万元,分别比去年全年增长、。 (四)突出产业招商,做好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配套文章。能否实现产业招商是招商引资工作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重点加快了“两个推进”。第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招商工作向“产业对接”转变。深入研究、分析和挖掘自身的产业优势,全方位凸现启东的产业特色,重点依托我市电动工具、生物医药化工、轻纺服装、机械电子等优势产业和产品,积极搞好相关产业的对接和产品配套。深入研究产业链结构,利用产业集群优势和上下道的客户优势进行招商,有的放矢,积极引进产业龙头和配套项目,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打造优势产业板块。第二,加快推进沿江大开发专题招商。我们积极依托我市的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继续凸现启东地处上海一小时都市圈、临江靠海、交通便捷、水资源、土地资源丰富和商务成本低等优势条件,有重点有目标地做好大用水量、大能耗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加强了对重点产业配套项目的跟踪工作,特别是对产业链长、有带动效应的潜力项目进行重点服务,主动上门推介,坚持打好“盯、粘、抢”攻坚战,尽快吸引一批产业配套性强的大项目落户启东。另外,我们还积极跟踪境内上海、浙江、苏南、广州、厦门等产业梯度转移输出地,早安排、早出击、早跟踪、早挂钩,快人一步走出去,精心筹划抢机遇,务求取得实效。 (五)突出重点项目,提高民营经济招商引资规模档次。重点大项目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和牵引作用。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重大项目作为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紧紧抓在手上,组织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集中主要精力,进行不间断跟踪、高规格接待、高层次洽谈、一揽子协调、高效率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还注重邀请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重要客商来启考察,向其介绍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越的投资环境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增强其投资启东的吸引力。聘请其担任启东高级经济顾问、招商大使,充分利用其在客商中的影响力,宣传启东、推介启东,为我市的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今年以来,我们先后邀请了东莞台商协会会长、世界台商协会永远名誉会长、温州总商会副会长等区域性领军人物来启东访问,在他们的带动之下,吸引了近百名中外客商来启考察,相继签约一大批规模较大的民资项目,同时也为将来进一步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突出区域特色,形成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集聚载体。我们把突出我市区域优势,加快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进程,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精心规划,加大投入,强势推进。目前,市经济开发区已签订拆迁协议户,腾出土地面积平方米,完成道路建设、土地平整、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万元。今年以来共引进民资项目个,引进资金亿元。同时在去年建设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的基础上,今年又规划建设3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通过建设标准厂房“筑巢引凤”的方式,已兴办了各类企业50多家。我们还进一步发挥我市海洋资源优势,以省级海洋经济开发区为依托,加快吕四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把开辟和建设民营经济集中区放在重要位置,把大洋港沿线建成初具规模的临港工业区,做强做大海洋产业,今年以来共引进相关产业项目个,总投资亿元。电动工具产业是我市最具发展潜力的一个特色产业。南通市政府把它作为特色板块经济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夯实电动工具产业基础,放大营销网络优势,加快推进科技五金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电动工具企业的交流合作,大力引进一批电动工具生产和配套企业,今年以来共引进项目个,总投资亿元,特别是投资1个亿的中国天汾电动工具国际商贸城的开工,为五金工具招商搭建了更高的平台。我们还利用北新镇沿江滩涂的土地优势,抓住浙江、上海、苏南等地化工企业纷纷外迁的机遇,促进项目集聚,吸引了浙江、上海、苏南等地的化工企业落户园区,目前已签约企业家,总投资亿元。另外,我们还积极利用江海岸线优势,吸引造船以及配套企业落户,目前已经签约有等企业家,总投资将达亿元。 (七)突出巧解难题,营造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最佳环境。我们把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阶段作为启东强攻招商引资、积蓄发展后劲、实现跨越发展的一个极佳机遇期来认识和对待。我们认识到启东与苏南和浙江等其他地方相比,在一些行业和项目的承载能力,在项目投入的区位条件、在一些要素的供给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因此,在同样受到宏观调控的环境下,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化解发展难题,大力招商引资,吸引了更多的客商来启东考察,来启东投资。我们通过用足已批的、清理未用的、盘活闲置的、开发后备的,优化配置,集约用地。使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产业带动力强和对地方财税贡献大的民资项目特到优先保证。通过加强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指标,组建担保公司,优先满足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抓好有序用电,帮助企业调整生产计划,组织用电大户合理错峰,保证重点项目的用电需要。通过动员、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提前退休、离岗创业等途径到工业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技工培训体系,加大了普通工人引进力度,指导、帮助引进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在软环境上,我们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 树立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无条件地服从政策,创造性地执行政策,确保将市里出台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外来投资者身上。以《行政许可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全过程服务。继续实施大环境整治,对政令不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严肃整治,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刁难客商者,严惩不贷。对“三乱”行为和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的责任。 三、锁定目标、一着不让,全力推进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新跨越 在充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招商引资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诸如资金到帐率需要进一步提高、项目科技含量需要进一步扩大、民资生存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等。如果我们稍有松懈,就会慢人一拍,迟人一步,痛失良机。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努力抢占先机,争得主动,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加压目标。 (一)进一步创新引资组织形式。在抓参与广度上,深入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市民继续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攻坚克难的勇气、一往无前的锐气、当仁不让的霸气,利用一切关系,疏通一切渠道,积极参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在抓开放力度上,继续发挥传统招商方式的优势,积极开发运用网络招商、媒体招商、会展招商等现代招商方式,节约招商成本,扩大招商成效,形成新一轮招商引资强劲攻势。 (二)进一步拓展民资招商领域。充分发挥我市淡水资源充足、滩涂资源富裕、江海岸线长、环保容量大等优势,努力实现我市民资招商由工业项目为主,向一二三产业项目并举转变;充分发挥大唐电厂在我市动工的优势,突出大能耗量项目招商;充分发挥我市三水交汇、风光独特的优势,突出旅游项目招商;充分发挥我市教育水平领先优势,突出教育项目招商。继续在巩固和扩大吸引港资的基础上,通过组团参加境外大型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加大对地区招商引资境的规模和频度,从而加快外向开拓的步伐,大跨步融入世界经济。 (三)进一步提高项目科技含量。充分发挥我市基础教育比较发达的优势和毗邻上海、容易获得高技术人才支撑的优势,加大对技术、资金密集型项目的招商力度,提高引资项目的投资密度,原则上要求进开发区项目投资密度每亩不低于15万美元,一般镇乡项目投资密度每亩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实现引资项目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并举转变; (四)进一步深化资金嫁接程度。把握法律底线,在经济领域上放活发展政策,在非经济领域上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激活一切生产要素,以我们现有企业为平台,吸引投资者参与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民营经济经营层次。按照“资源共享、政策共用、利益共得”的原则,强化各乡镇部门间的合作,合力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促使一批体量大、后劲足、产业关联度强的大项目尽快向开发区等市级以上园区集聚,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做出优势。进一步强化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举措,迅速推动以外引外、以商引商,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群、建成一片的“连锁效应”、“裂变效应”、“磁场效应”。 (五)进一步优化民资生存环境。加快经济体制创新,解决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制度“瓶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公正收费,规范执法检查,推行事前警示,加强信息指导,完善司法服务,放宽经营范围,放宽投资者资格,放宽注册登记和投资方式限制,减低民营经济进入门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在优化服务上,由注重前道服务为主向前后道服务并重转变,在引资项目批准、登记和资金到帐后,我们要强化后道服务意识,进一步健全后道服务的组织协调机构,对引资重大项目实行定期的现场办公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对现场办公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并切实贯彻执行。对阳奉阴违、阻碍项目进程、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坚决惩处,绝不手软。 (六)明确更严的考核。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狠抓序时进度,定期督促推进,加大奖惩力度。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绩效、工作奖惩细化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每一个责任人。定人、定责、定进度,狠抓到帐率、开工率。进一步强化“一月一推进、一季一讲评”措施,每月在新闻媒体公布上月各单位完成实绩、增幅及序时进度情况,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在考核时段上,变以往一年一次年终考核为按序时进度分两个方面、四个阶段考核。对月度考核前三名的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对有到帐实绩的当即兑现奖金,对完成序时进度且考核得分前三名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则要求说明情况,拿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到年底仍不能完成任务的,除通报批评外,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坚定不移地推进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是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我们将以这次现场推进会为契机,紧紧依靠南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先进经验,进一步发扬雷厉风行、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自信笃行、拼搏奋进的实干意识,攀高争先、跨越奋进的时代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同心同德、埋头苦干,把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的号角吹得更响、热情催得更旺、干劲鼓得更足、步子迈得更大,全力开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民营经济论文: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已经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__”,就民营企业而言,紧接着是如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企业发展的实践中。尤其当前面对金融危机给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应该把实现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重中之重。 一、树立信心,促进民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就是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越是经济面临较大困难的时候,越要坚持硬道理。目前,民营经济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树信心、保增长、快发展。树信心。国际金融风暴对民营实体经济冲击很大,有相当一部份企业缺乏信心,哎声叹气的有之,怨天忧人的有之,此时树立企业发展信心比什么都重要。我们要省时度势,科学分析形势,树立在危机中有商机的信心;科学分析自己,树立在调整中有先机的信心;科学分析对手,树立在升级中有潜机的信心。在挑战中调整,在调整中升级,在升级中抢抓机遇,实现新一轮的快速发展。保增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保增长作为明年经济工作首要任务。保增长是民企渡过经济危机的客观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保增长不仅是宏观经济的问题,也是微观经济问题。因此民营企业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在保增长上来,只有保增长,为加快发展奠定基础,才能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只有保增长,为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提供能量支持,才能为科学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保增长既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盲目悲观,要运用科学发展观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在应对中趋利避害,转危机为商机,为企业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体现。在当前美国次贷危机不断加剧,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不断加深的情况下要实现加快发展。就必须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紧紧盯住投资拉动的市场机遇,紧紧把握产业升级带动的投资机遇,见“机”而作,实现新的发展。 二、加快调整,促进民企健康发展。这次经济危机既有发展方式不科学产生的后果,又为调整发展方式带来了机遇。民营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展观,应该从调整发展方式上入手,在调整中为健康发展集蓄力量,在调整中为健康发展补充能量,在调整中为健康发展提供保证,把速度和效益、总量和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调整生产方式。民营企业正面临着资本结累不丰厚,生产手段不先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双重压力,如何化解这一压力,就需要在资本资源和劳动资源的比较优势中,做出科学选择和定位。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坚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淘汰粗放型生产方式,引进节约型生产模式;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产能,引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产能。努力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美好型的发展模式。 调整增长方式。由量的增长转达变为质的增长,再由质的增长带动量的增长,是民营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民营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切入点。调整增长方式就是由粗放型向节约型转变;就是由资本扩张型向技术扩张型转变;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高耗能、高污染型向低耗能、低排放型转变。把经济增长的着眼点放在以产品质量提升附加值,以科技创新提升后发力,以创建品牌提升市场份额,以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调整增长方式要坚持“好字优先,快字当头;不为眼前利益所惑,不为一时之难所困”。抓住扩大内需之机主动调整,抓住增值税转型之机积极调整,抓住战略机遇期尽快调整,经过调整使民营企业脱胎换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调整管理方式。民营企业存在的“裙带关系”“家族化管理”的弊端,一直困扰企业的发展,是企业“做不大、管不好”的顽症,要根治这一顽症,就必须创新管理制度,将新关系、新制度、新机制或者新体制,建立于企业经济活动之中,要制订科学的管理制度,制度比能人更重要,认真比聪明更重要,学会用制度管人、管事。当前最为紧要的就是要克服“家长化主宰模式”,把企业家精神和团体精神融合起来,把企业家的智慧和团队智慧结合起来;就是要摒并“家族化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就是要克服“家族化生产模式”,要广开门路积极使用技术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型产品,形成生产社会化、经营多元化、配套协作化的格局。 三、履行责任,促进民企和谐发展。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企业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和社会责任正是民营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民营企业应该义利兼顾,德行并重,视社会责任为己任,视企业责任为己责。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在新增就业中占了绝大部分的比重,在此次金融危机的结构调整中,应尽量少减员,不把经济危机转变为社会危机,这既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为国家承担的社会责任。要转变观念,职工并不是完全意义的打工者,而是企业财富的创造造者,民营企业家要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尊重他们劳动精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和企业一心一意谋求发展,同心同德开创未来。 积极参与共益事业。民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是时代要求的呼唤,也是自身价值的体现。要致富思源、反哺社会,尽企业所能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为建设新农贡献才智。帮助贫困村脱贫,帮助贫困户致富。要主动参与共益事业,修桥铺路德在民心,投资兴教功在千秋,助医送暖义在当代,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结合起来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主动投身光彩事业。光彩事业是全国工商联组织非公经济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主题活动。几年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座座新校区在光彩事业中拔地而起、一个个福利院在光彩事业中春意盎然,一个个贫困地区在光彩事业中加快发展。我市民营企业应该积极投身到光彩事业中去,在光彩事业中体现人生价值,在光彩事业中留下自己的足迹,在光彩事业中履行自己的责任,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使自己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民营经济论文: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党的十六大,对民营经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使全国的民营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今年3月,广东省委依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这是全面指导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推进全省工业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标志着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但在山区县,目前仍存在着加速发展民营经济认识上有差距、环境欠佳、企业融资难、管理机制落后等一些问题和困难,亟需认真加以解决。一、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达地区,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认识不足,观念陈旧。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和人们观念的陈旧,贫困山区县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疑虑,思想上固守“民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化”的错误观念,担心民营经济的壮大会冲击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致使社会主义“变色”。因此不敢大胆地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地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没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二)法律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逐步修改《宪法》,基本上完成了对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从允许到肯定的过程。但是,目前国家没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制订一个比较完善的保护、鼓励民间企业家投资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或政策规章,致使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法律保护方面的障碍。 (三)民营经济融资难,企业的发展得不到银信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山区县金融部门开展放贷项目比较局限,县一级根本无放贷权,大部分民营企业只得从“地下钱庄”和私人手中用高利率借款以及相互担保等途径应急资金,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营运成本。 (四)财税政策不平等,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因国家鼓励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不配套,而无法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和财政对国有企业提供的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和其他各种服务。另外,民营企业除了缴纳正常税费外,还面临名目众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些都造成了民营企业待遇的不平等和发展的困难。 (五)现有民营企业素质不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都以家族式、经验型的经营管理为主,在开发利用人才资源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企业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都较低。据调查,山区县域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家族式、经验型的经营管理,文化素质不高,使山区民营企业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在经营管理中容易盲目决策,企业发展无长远规划,企业经营常常“四面出击”或是“一哄而上”,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此外,山区民营企业还存在产品单一、市场狭小、科技含量不高、信息不灵等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二、加速发展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宽松环境。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山区贫困县所取得的经济成就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区经济的“七分天下”。就如地处粤东北部,毗邻赣南、闽西,只有25万多人的平远山区县而言:目前,全县有大小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6011户〈间〉,其中民营企业2699间,从业人员3万多人。20__年度,民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8822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96.1,税收5009万元,占全县纳税总额的72。今年1—8月份,民营企业出口创汇385.95万元,同比增长31.4。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也足以说明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已成为山区贫困县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贫困山区县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地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思想,同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山区贫困县的实际,制订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努力营造一个政治平等、社会尊重、政策支持、法律保护、服务到位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山区县域民营经济做强做大,逐步提高民营经济对县级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二)建立和建全法律保障机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民营企业的产权,个人的私有财产需要法律来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因此,山区县要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强化执法刚性,加强民营企业的保护工作,使民营企业家食上“定心丸”,安心大胆创业。同时要坚决清理、废止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及规章、政策,抓紧时间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条例,尽快出台引导和约束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要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部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职责。对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强买强卖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必须坚决及时地追究处理,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办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 金融部门应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借贷机制,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建立专门以山区县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或赋予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新的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融 资的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门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的抵押条件。可实行无形资产,动产资产抵押贷款,允许企业以信用、品牌贷款抵押等,降低申贷“门槛”。三是对山区县银行、信用社要适当放宽信贷政策,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以满足山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四)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财税部门要从重国有轻民营的观念上转变过来,要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隶属关系”的原则。在开放投资领域、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及提供各种服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一是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上要不分国有还是民营,只要投入的目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大力扶持其发展,使民营企业享受到国有企业的扶持待遇。二是建立财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山区县财政虽然是“保吃饭”的财政,但也要立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培植壮大财源。每年可从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县级预算外资金和回收的本级原发放生产周转金中按百分比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贷款贴息和担保贷款等。三是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调整现行的税制,合理确定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所得税的负担是当今世界税收改革的趋势。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应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下,适当调整现行税收制度。对在山区贫困县投资办厂的民营企业,要同样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除从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外,在期满后的五年内,再给予应纳税款30——50的减征,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四是投资开发建立民营经济科技园〈工业园区〉,为发展高科技的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民营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财政要适当安排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六是培训好民营企业的会计人员,帮助企业建制、建帐,加强财务管理;帮助企业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努力降耗增效,增加企业收入。七是强化政府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利于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另外,由于山区闭塞,还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不断帮助企业创新改革,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五〉提高民营企业的综合素质,使民营经济做强做大。 一是政府要象关心国有企业一样关心民营企业,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培训,使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文化知识,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企业家求高、求强、求大的意识和魄力。二是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及现代化管理知识。使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取代家族式、经验型等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民营企业管理跨越式发展。四是帮助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民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山区民营企业多以传统及资源型产业为主,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政策和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引导那些资金、技术较为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率先发展高科技产业,逐步提高民营企业的科技素质、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附加值。五是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开拓产品市场服务。山区县要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做好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调查论证,引导好民营企业的项目投资,尽量减少民营企业投资决策的失误。使政府弱化了的“宏观调控”经济的管理职能转变为高效的服务职能。 民营经济论文:浅谈重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研究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特别是直辖以来,重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已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因此,研究重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必要性,根据SWOT分析法,深入分析重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势、机遇与挑战,并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为重庆制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对尽快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加快将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 民营经济 区域经济 重庆 一、重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必要性分析 (一)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重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发展不动摇,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改革开放以来,重庆以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为主体的民营经济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由内到外“自强不息、逆势前行”的发展过程。重庆民营经济已走过了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新亮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作用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已完成了第一次创业,解决了快速发展的问题。未来三十年,重庆民营经济将迎来第二次创业,解决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问题,依靠的必然是科学发展观的引导。因此,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重庆加速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增强经济活力和后劲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重庆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民营经济已成为重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直辖以来,重庆民营经济以19.8%的速度高速增长,高于公有制经济增速14.4个百分点,高于GDP增速9.1个百分点。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蔓延的情况下,重庆民营经济依然保持着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全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906.81亿元,增速为23.5%,比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重庆民营经济在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占GDP的比重也稳步提高,到2005年超过了50%,占据重庆经济半壁江山。2008年重庆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继续攀升,达到56.9%,民营经济已名副其实撑起了重庆经济的“半壁河山”,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已经成为重庆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民营经济已成为重庆劳动就业的主渠道目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重庆扩大就业的“主渠道”,统筹城乡发展的“推动力”。在就业方面,重庆民营经济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民营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新增25万人,达到655万人,占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75%以上,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同时,随着未来国有经济有机构成的提高、技术进步的加快,就业的容纳量将会越来越少,甚至会排斥多余的劳动力。这样就必然开辟一条新的就业渠道,找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将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此外,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成为改善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并存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推动力量、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民营经济将成为推动重庆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大马力发动机”、吸纳劳动力转移和新增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 (四)民营经济已成为重庆税收的重要来源直辖以来,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税收大大快于全市税收增长的平均水平,民营经济已成为重庆增加税收的“活源泉”。近5年来,全市民营经济税收以年均22.6%的速度增长。2008年,全市民营经济纳税达到368亿元,同比增长31.4%,占全市税收总量的63.33%,成为全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各区县财政收入的50%以上和乡镇、街道财政收入的80%均来自民营经济。 (五)民营经济已成为活跃重庆市场的“兴奋剂” 截止2008年12月底,全市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约为76.8万户,比上年增加8.1万户;其中个体经营户64.1万余户,民营企业12.7万户。民营经济组织数量大幅增加,从而促进了消费市场的繁荣。2008年,民营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超过170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市场销售热点增多,特别是民营经济中的零售业和餐饮业增势强劲,食品类消费增长迅速,住房以及相关的建材、装饰等消费快速增长,金银珠宝、汽车等高档消费日益升温,服装类消费大幅增加。 二、重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SWOT分析 SWOT是英文Strengths(优势)、Weaknes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会)和Threats(威胁)的缩写,SWOT是一种态势分析法。把SWOT分析法用于分析重庆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可以从中挖掘出对重庆有利的值得发扬的因素,以及对重庆不利的需要规避的东西,并据此制定和实施正确的发展战略。现结合重庆实际,采用SWOT分析法对重庆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作如下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 1.行政、区位和交通。从行政地位上看,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政治地位较高,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少,是全国统筹城乡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从区位交通上看,重庆是长江经济带与西部地区的连接点,是西部地区唯一集水路、铁路、公路、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重庆位居中国大陆版图的几何中心,东传西递,南承北接。三峡大坝实现175米蓄水后,万吨级船队可达重庆港,航道运输能力将在现有航运能力的基础上翻五番;重庆是国家铁道部确认的全国五大铁路枢纽之一;江北机场将扩建为区域性大型枢纽机场;高速公路连通所有区县,贯通周边省市。同西部城市比起来,重庆交通功能完整、港口优势明显。 2.产业具有比较优势。重庆既有西部老工业基地积累的技术存量优势,产业的行业门类齐全,配套体系比较完善,也有新兴的北部新区、保税港区和两江新区引发的创新优势,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升了产业竞争优势。 3.政策富集。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都比较重视发展民营经济,根据国家有关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总体战略方针,结合重庆本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及相关规定,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主要的政策有:《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五日)、《重庆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二00五年九月十一日)、《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章程》(2006年10月1日修订)、《重庆市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2008年4月)等。 (二)劣势(Weaknesses) 1.物流成本较高。重庆的物流环境还不成熟,这势必增加企业的物流成本,必然直接影响到重庆民营经济的发展能力与水平,所以物流环境竞争力是影响重庆民营经济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数据显示,重庆的物流环境竞争力相对薄弱,全市物流企业仅1150多家,大型的企业只有民生物流、重庆港务、中邮重庆物流、中铁联合、中国铁路快运、大通国际运输、大田集团、锦程国际集团等十余家;重庆的货物运输周转量比较低,水运及航空运输量所占比重也比较低,2008年,重庆市水路运输仅占全市货运总量的2.12%,航空货运在全市货物运输总量中甚至不到1.5%.重庆物流成本的居高不下,已成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软肋,严重危及到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与能力的提升。 2.市场环境不宽松。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限制没有完全解除,对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政策没有完全到位,市场准入不平等,政策不公平。其主要表现为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采取参股、并购、重组等的力度不够。政策环境不完善,对国有企业格外关注,很多优惠政策都向国有企业倾斜,这样就使民营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民营企业在税收、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政策环境均有不完善,仍存在不公平待遇。如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双重征税”问题。另外,有些地方虽然对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方面的政策是“非禁即入”,但事实上“明松暗紧”。务必加快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步伐,尽快打破“玻璃门”现象,推动重庆民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机会(Opportunities) 1.新旧机会叠加。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重庆不仅拥有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城乡统筹配套改革积聚的共有优势,还拥有重庆直辖、314总体部署以及国务院3号文件、内陆保税港区与两江新区赋予的特殊政策的机会。这些优势都决定了重庆在承接发达国家和东部沿海地区先进生产要素的同时,形成辐射中西部广大腹地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等四大中心。这是重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超强引擎”。 2.自然资源丰富。重庆市地域面积为8.24万平方公里,为北京、上海天津三市总面积的2.39倍;各类水资源合计为14366㎡/人,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200㎡/人;全市具有可开采矿产75种,初步探明的矿产40多种,探明矿藏产地353处,储量矿产潜在价值3882亿元;天然气探明储量3200亿立方米,其中垫江卧龙河气田开采量居全国第一。是全国特大城市中矿产资源最丰富地区。 3.人力资源总量优势。人力资源是一个地区实现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重庆人力资源丰富,有产业工人近3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300多万。丰富的人力资源,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满足产业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重庆又是内陆地区相对的人才聚集高地,全市聚集有二十几所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数十万人,有大量的专业科研机构,这使得重庆成为内陆地区难得的优质人力资源库。 (四)威胁(Threats) 1.思想观念滞后。主要体现为长期制约重庆发展的山头意识、盆地意识、小农意识、片面增长意识、计划意识仍然存在;小富即满,小富即安,喜欢与过去纵向比较,不喜欢与沿海地区或发达地区进行横向比较;缺乏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开放精神,不愿意把重庆看作世界一体化的一部分。因此,重庆要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 2.政策解放不力。许多政策缺乏打破框框,甘为天下先的政策创新勇气,政策执行限于市场的限制和规范,而没有转变为为市场服务。“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障碍。此外,政策解放力度不足还导致重庆无法将自身的传统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大量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滞后的背景下,没有充分利用金融创新机遇,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导致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的被动性过剩,形成向东部甚至周边地区的回流现象。重庆农民工现象、西气东输现象都是极具代表性的回流现象。因此,重庆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务必要提高政策的决策力与执行力,清除政策解放不力的问题。 3.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随着重庆商业银行防范风险、信贷政策严、追求效益、资产质量和信贷安全观念的逐步深入以及信贷门槛的逐步提高,势必将严重影响民营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大、生产规模的扩张、技术改造的进步等,致使民营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重庆要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务必要建立多层次的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以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三、重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思想解放的科学机制要加快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步伐,首要的是解放思想,清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树立能快速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六种理念”。要破除增长意识,强化发展意识,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树立发展的理念;要破除内陆意识,强化开放意识,建立积极的学习机制,树立开放的理念;要破除山头意识,强化协同意识,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树立协同的理念;要破除小农意识,强化忧患意识,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树立敢为人先的理念;要破除计划意识,强化市场意识,建立明确的激励机制,树立市场化理念;要破除盆地意识,强化沟通意识,建立充分的竞争机制,树立竞争的理念。 (二)以规划为龙头,坚持以高起点规划带动高标准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是加快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规划科学、合理,就会大大节约发展成本,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为此,建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重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抓住当前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契机,立足未来长远发展目标,将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纳入到重庆的“十二五”战略规划中去,以保证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打破“玻璃门”现象,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领域准入问题所谓“玻璃门”现象,就是对行业准入而言的“非公经济36条”公布后,行业准入的大门,理论上是敞开了,然而中间还隔着一层“玻璃门”,想进入的人仍然被“玻璃门”挡着,进不去。造成“玻璃门”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行业垄断的存在和地方行政的封锁,为此,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1.成立专业性的行业商会。加快政府职能的转换力度,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要分开,按行业成立专业性的商会,发挥商会在行业准入方面的中介作用。 2.加快民营企业的转型。民营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加强自身的建设,加快企业自身体制的转型、发展战略的转型、管理模式的转型。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规范、管理有序、遵纪守法”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以消除一些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误解。民营企业要努力拿出自主创新的成果,拿出高质量的产品。这是民营企业得以打破“玻璃门”进入市场的“敲门砖”。 (四)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1.建立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银行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机构。一是筹建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吸纳游离于金融体系外的民间资本,使民间资本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从而解决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融资难的问题。二是组建重庆市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公司,搭建民营经济融资平台。 2.积极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我们认为,可以选择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有盈利能力的民营企业在全市进行试点,对于个别盈利现状一般但确有发展前途和盈利前景的民营企业,也可以列入试点范围,通过试点逐步推开。同时,发行企业债券不一定都要中长期的,发行短期债券可能更加适用。 3.推动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建议在全市重点推动一批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科技行业以及符合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包括海外上市、买壳上市等多种模式。在这里,我们虽然提倡推动民营企业上市,但是我们主张要遵守民营企业“自愿原则”,就是上市务必是民营企业自愿的,在上市决策方面务必充分尊重民营企业自身的意愿。 4.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成立重庆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收集、汇总税务、海关、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企业纳税情况、信贷记录、合同履约率、遵守法律等情况,供社会查询,以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全面实施企业的信用评价,从而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评价机制。 民营经济论文:浅谈民营经济发展和信誉问题及对策 由于市场经济发育的方式的差异以及社会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法律对于经济生活的规范化方式和程度是不同的。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视。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起步水平和相应对策低。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资金来源的单一。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设有民营担保公司。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担保的需要。而且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注入,规模又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现在许多地区银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担保规模较小,没有补偿机制。 3、政府不适当干预和政策的不连续。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在各级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政府就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干预担保业务活动,信用担保就会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虽然政府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领导说了算、领导定项目造成呆坏帐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机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支持。如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就难以为存。 4.管理机制不健全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 5.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不全面。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6、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 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五是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1.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2.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3.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4.是要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民营企业正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但是民营企业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向高新技术进军,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并以此作为民营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突破口。要抓住主业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培养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可以表现为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产品服务等,民营企业只有在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做好,才会在一段时间里形成很强的竞争力。 六是完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 1.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必须包含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成果。民营经济在新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利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到发展一定规模后,这种不安全感就越发强烈。必须完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法律保护,修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2.理顺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还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慎重地清理有名无实的假企业,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对挂靠双方在产权问题上有异议的企业,要在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既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要防止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侵占;对经营亏损的民营企业,要明确产权关系,采取租赁、拍卖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有条件的要大力推行和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如希望集团是1982年刘永好四兄弟变卖部分家产创业起来的,发展壮大以后,适时进行了产业调整和明确分工,兄弟四人划分产权,使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而飞龙集团却因为未及时明晰产权而陷入困境。这充分说明了产权制度选择对于成长中的民营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七是设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发挥政府职能及法律援助。民营经济办公室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行为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重新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第二是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切实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第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工作规则与程序应力求透明、高效,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自由、民主、透明、高效的活动空间;第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划、组织、协调,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在这一阶段,国家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进程,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要求制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体系的框架,排定了经济法的立法时间表。虽然按照这一时间表制定出来的法律对迅速完善经济法体系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法律的实施却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和经济条件而困难重重。 八是建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1.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的作用。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其民间商会的职能,不断探索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的新路子,切实起到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2.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工商联要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名利观,为社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要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施、扰乱生产秩序以及勒索民营企业钱财、故意伤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损失严重的侵害民营经济的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中债务纠纷、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困难,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郑建林 侯铁虎 民营经济论文: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几点思考 树立科学发展观谋求民营经济新发展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内生型经济的快速成长,在发展民营经济上有新的实破。结合我的实际,我就新形势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作了一些思考。民营经济是区域经济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部分。发展民营经济,是现实需要,也是必然的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个私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由单一到多元,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目前,全市个体工商业已呈现出整体实力不断增强、行业结构趋向合理、拉动作用日益增强、投资者素质明显提高等特点。民营经济己成为拉动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加速器”和“生力军”。但是,民营经济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切实加以解决,推动民营经济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在工作中,要做到提高一种认识、破解两大难题、搭建三大载体、优化四大环境、抓好五个结合。 1、提高一种认识,自觉将民营经济摆上更为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六大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省委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新世纪现代化建设一项:请记住我站域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作用和意义不容置疑。但在认识上,仍然存在着民营经济的“从属”、“短期”和“可有可无”观念,没有真正将发展民营经济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重招“外资”轻激“内资”,优待“外商”薄看“内商”,优惠“外企”严待“内企”,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硬,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优。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重要性,自觉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对民营经济实行政治上鼓励,政策上扶持,资金上支持,方向上引导,法律上保护,为民营经济“正名”、“正位”,让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坐正席”、“唱主角”。对民营企业要多帮助少干预,多服务少设卡,多指导少责难,先发展后规范,先经营后管理。 2、破解二大难题,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一是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企业整体信誉度不高,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可供抵押的资产有限,担保人欠缺;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惜贷现象”;加之民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财务制度不规范,造成了企业融资难。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个私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可由政府出一部分,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筹一部分解决。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在政策上向民营企业倾斜。鼓励和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建设。民营企业要提高自身素质,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树立企业良好信用,争取银行信任和资金支持。要建立信用中心以及征信机构,采集和整合民营企业的信用数据,评定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促进民营企业的信用建设。二是破解民营企业素质偏低难题。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整体看,普遍存在规模小,档次低,布局分散,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低,粗放式经营,效益低下等情况。个私企业人才缺乏,经营机制落后。为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首先要创优管理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实现“三个转变”,即不断由家族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由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个体分散经营向集体、规模经营转变。加强企业管理,走出“创业——守业——败业”的怪圈。要引导民营企业突破所有制结构、地域界限、行业分类,实行强强联合、优势扩张和资产重组,组建民营经济的“航空母舰”。再次要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开发出有较高科技含量、适销对路的产品。民营企业要主动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姻”,加强技术创新合作。要帮助民营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私营企业资本与人才资源、知识资源合理配置的合作模式。 3、搭建三大载体,推动民营经济良性发展。一是搭建市场载体。按照“规范现有市场,发展特色市场”的原则,加快以商品流通市场为主的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我建材市场为龙头的建材、五金、装修材料集散批发中心;以龙都大市场、贸易广场、南康成衣市场为龙头的服装、百货交易中心;以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龙头的各类农产品交易中心。要结合我市食品工业的发展,积极筹建食品大市场。二是搭建园区载体。加快工业园水、电、路通讯及美化、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商、鼓励县内有实力的私营老板进园投资办项目,为壮大民营经济、搞好招商引资提供载体。三是搭建城镇载体。结合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快小城镇建设。要求和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中,发挥小城镇聚集民间资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集散吞吐农副产品的区域中心作用。鼓励打工返乡人员、农村能人和小城镇居民投资开发、经营小城镇,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 4、优化四大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当前,个私经济发展环境不够优化。民营企业没有实现国民待遇,表现在民营企业准入门槛高,政策不平等。如招商引资企业享受税费减免、返还政策,国有企业享受技改和劣势企业退出资金补助,而民营企业却两头不着,待遇不公平。要努力营造民营经济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政策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阻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和政策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社 会保障、品牌保护、投资政策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二是优化经营环境。规范行政执法体系,切实加大对“三乱”和“吃拿卡要”等干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的整治力度。在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服务承诺制,全面提高为民营经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效果。九江市及所属县(市)普遍成立民营经济服务局,帮助民营经济破解投融资不畅、科技水平低,人才要求失衡等难题,这一做法值得提倡。三是优化法治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干扰和破坏经济市场的行为出重拳、下猛药予以打击,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民营经济大户、大型专业市场实行挂牌保护,维护民营业主的人身、财产和经营安全;四是优化信用环境。建立信用公开、信用评价、信用惩诫制度,打造“信用我”,严格按承诺对民营企业、民营业主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以良好的信用环境带动民间资本投入,吸引八方投资。 5、抓好五个结合,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一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市属、县属企业改制结合起来。要大力鼓励民企业主通过买断、租赁、承包、参股等多种形式参加市县属企业的改革、改制。二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围绕以水果为主的果业、商品蔬菜、苗木花卉及草食畜禽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型、流通型企业和组织,建设种养基地。三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培植主导产业相结合。我市己确立了有色冶金及新材料工业、食品工业、机电制造业、现代轻纺业、新型建材业、制药业等六大主导支柱产业,并做好了产业规划。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到这六大产业的培植发展,在产业壮大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四是把发展传统民营经济与发展新型的科技型民营企业结合起来。扶持和帮助现有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宽松的环境,有重点、有目地地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提升民营企业科技素质。五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职工,对安排一定数量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个私企业,在用地、贷款、税费等方面给予倾斜。 民营经济论文:海南特区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海南特区的民营经济已成为了一支不可代替的重要经济力量, 占全省国民经济30%强,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尤其是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以及相关的法律加以引导和监督。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这两个层面来阐述海南特区民营经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着重探讨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和促进海南特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海南特区 民营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法律保护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自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宪法的修改,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正式将非公有制经济定性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将非公有制经济摆到与公有制经济同等重要的地位,极大地推动着民营经济更进一步的蓬勃发展。在我省国有经济没有多大变化的情况下,民营经济已占全省国民经济的30%强,而且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为了更好更快地确立民营经济在我省市县区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力求在发展比例、经营规模、行业领域及法律保护等方面有所突破,以此带动和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全方位地把握我省民营经济的地位、现状、发展趋势和法律保护。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概念问题 关于民营经济的概念和内涵问题, 目前理论研究和实践部门的同志仍在争论和探讨。从目前理论界的研究和实践结果来看,对“民营经济”概念的提法大致有四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应是从所有制方面来界定,民营经济即为民所有的经济,其实质就是私营经济。(1)第二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仅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其范围不涉及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即不涉及所有制问题。它的经营方式可以是国有民营,也可以是民有民营,更多地强调了其经营特征,意味着由“民”作为经营主体,从事经营管理活动。(2)第三种观点认为, “民营经济”提法不科学,概念模糊,而且淡化了所有制。(3)第四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是指产权明确到自然人,民间经营的经济。(4)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第一,第三和第四种观点,都忽略了公民或法人承包国有经济的那部分,缩小了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第二种观点,忽略了公民或法人兴办的企业,公民或法人兴办的企业其所有权是归属公民或法人的,因此这个观点缩小了民营经济概念的内涵。 然而,我们认为,民营经济是与官营经济或国营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国营以外的所有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称,更简明地说,民营经济就是非国有国营经济。因此,民营经济的范围可以这样划分:在所有制形式上,它包括国有经济中的民营部分、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即除国有经济中的国营以外所有的经济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它包括除国营部分外所有的经营方式。因此,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也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从概念上来看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比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范围要大,即公民或法人可以通过承包国有经济,从而获得经营国有经济的经营权;两者的联系是民营经济中公民兴办的企业的所有权是归属公民,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权完全是属于公民或法人的,这样两者的交叉点就是所有权一致。 我们提出这样的“民营经济”概念,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这个概念符合社会经济运动的实际。从历史上看,民营经济与官营经济是一对孪生兄弟。官营经济是由中来和地方政府所拥有和直接经营的经济形式, 民营经济则是由民间经营的经济形式。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制度发生根本变化,官营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相应变化。官营经济就是国营经济,是由国家所有并直接经营的直接形式。民营经济就是非国营经济。事实上,在我国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至今的四十多年社会主义经济实际中, 自始至终存在着国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两种经济形式。在改革开放前,虽然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全民所有制,将国有企业实行完全的国有国营,但是集体企业并不是国营的,还存在劳动者个体企业,都是民营的。在改革开放后,个体经营、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国有经济成分不断成长壮大,以乡镇企业为核心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突飞猛进,国有企业也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大批国有企业也不再坚持国有国营,而实行国有民营。民营经济形式不断增加起来了,地位也提高了。只有把非国有国营的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归属于民营经济,这样才能在概念的内涵上达到完整性,这才符合社会经济运动实际。 第二,这个概念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改革是对原有体制的—场革命。原有经济体制的突出特征和要害就在于两点:一个是在所有制上追求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另—-个是在经营方式上追求国家直接经营。从这个角度说,改革的突出任务就是要改变全民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实行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缩小国有国营的经营范围,实行国有国营、国有民营、集体经营、个体私营、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并存。 同时,在民营经济进入,国有经济退出的发展趋势下,“民营经济”这个概念则鲜明地表示了改革全民所有制和改革国有国营这两大改革主题,提出这个概念有利于积极推进经济改革。 二、民营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力地促进了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完善已经而且还将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更关键的是意识决定行动,我省在发展民营经济上无论是从认识上还是从政府的政策上都显得比较保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方面 从较深层次上来分析,海南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上还存在着对民营经济的地位与作用认识尚不足。十年多来,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消除所有制的歧视,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把“以国有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高到我国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做出了“非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大结论。这一精神在宪法修正案中也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从—些政府部门到社会各界还认识不足,因此从政策法规到社会舆沦上,未能形成一个强大的发展民营经济的氛围和效应。 我省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指导思想十分明确,提出了放手大胆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明确“不求属性,只求作用;不求所有,只求所得;不求形式,只求发展;不求比例,只求贡献。”在刚刚结束的“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现场会”上,省委书记 杜青林强调,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要有一个发展,就必须再来一次思想解放,关键是要确定发展是硬道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解放思想是前提,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十五”期间海南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经济工作的立足点从依靠公有制经济转到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轨道上来。如果还有人以姓“资”姓“私”为由,肆意压制和阻挠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那就是违宪行为。(5)这已充分显示了省领导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在海南的发展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政治环境。 但是,这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将发展民营经济放到重要议程上来,加强部署、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调查研究,对民营经济全面普查,然后制定民营经济的产业政策,帮助个体经营者、民营企业解决以往盲目发展、结构不合理、规模小、基地差、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同时,社会各界都要加大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度,热情支持这一事业的发展,不能再以轻视的或冷漠的眼光看着它。 2.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一方面宏观管理不规范、不健全,往往政出多门,缺乏政府统一管理,各方面管理统一协调的局面。 “有利争着管,无利没人管。”“好事身上揽,出了事就排”。另—方面管理力量不足、制度不健全,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责交叉,责任不清,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引导不够,调控不力,“三乱”现象比较严重。从更深层次上揭示了一个问题:地方政府严重腐败。 因此,我们建议在将来制定《民营企业基本法》里明文规定民营企业由王商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及环保机关管理具体事项,政府行政机关负责宏观调控。 3.金融系统方面 金融系统对民营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歧视。由于我国金融相比率比较低,市场还不够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仍占绝对主体地位,囿于贷款政策的制约,信贷资金94%以上仍然投放于国有企业,而对民营企业基本上不发放贷款。据统计,1997年国家银行对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的比例为0.27%。而民营企业在获得这0.27%贷款时,除要求应具有备国有企业的贷款条件外,还要求其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并有可能的经济担保或财产抵押等附加条件。正如《企业革命》一书所说:“私营企业到银行去贷款,会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首先是没有给私营企业的贷款指标,即使有指标,宁可贷给效益差、产品没有销路的国有企业,也不愿货给效益高、有好项目的私营企业。”理由是给国有企业的货款有“婆婆”负责,即使贷还不上,也有理由推卸责任。更加荒唐的是,企业的信誉状况不是凭企业业绩,而是凭办事人的主观印象。银行对私营企业不信任,不敢给私营企业贷款,即使贷也要求找国有单位作担保及其相当苛刻的条件。譬如,有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民营企业向工商银行贷了十万元,条件是先扣下一万元作为第一年利息,各种费用将近一万元,如此一来剩下的却寥寥无几。这就不能不让人想到金融系统的严重腐败和银行体制的严重弊端。因此,必须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建立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制度。 (二)对民营经济的立法建议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可以认为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有法制的引导、规范和保障,市场主体需要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公平竞争,政府也需要靠法律来进行宏观调控。 从法和利益的一般关系来说,利益的发展决定着法的发展。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也决定着法的发展。法律形式往往有落后与利益内容的倾向,社会的各种利益是不断发展的法则是相对稳定的,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发生变化,法或迟或早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显然,在宪法修改和十五大之前制订的与非公有制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不符合宪法的宗旨和十五大精神,而且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绝大部分是从规范、限制民营经济出发,而不是鼓励、促进起发展,所以法律总是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也就谈不上对民营经济进行保护了。因此,为了使我国的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必须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对现行这些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清理和整顿。 1.企业登记方面 (1)建立公开原始登记档案资料制度。虽然我省已经颁布实施了{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以法律形式确立企业法人直接登记制度,放宽了登记范围、简化了企业法人登记条件及缩短了企业登记办照时间。但是,企业原始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却受到严格的限制,比如对查询人资格、查询内容、查询程序的限制。 因此,我们建议:工商行政部门尽快制定企业原始登记档案资料公开制度。凡是我国公民可持公民身份证明或其他文件,境外投资者也可以凭与中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和中方合作者的推荐函进行查阅。因为,建立公开原始登记档案资料制度,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增强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状况透明度,利于交易安全;第二,减少一方当事人的对企业的诉讼难度,便以实现诉讼目的;第三,利于吸引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 .(2)放宽企业登记范围,加大市场准人。目前,在海南省注册企业,金融、保险业和发行个人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注册须经主管单位批准。我们建议:只要民营企业有能力进入这些行业,都应当准许,而不应存在限制。因此 ,在以后制定相关民营企业法律时应当放宽登记范围。只有这样,民营经济才能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促进我省民营经济的全面发展。 (3)建立民营企业的司法确认权,即当企业登记的性质与实际的性质不一致是,应由司法确认。(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登记的法定职能部门,而企业性质是企业登记的重要事项之一,因此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性质具有确认权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企业登记的经济性质与其实际性质不符合时,应由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对企业行使司法确认权,其理由如下: 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登记有明显错误,且协商意见不一致时,法院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以企业的实际经济性质决定法律的适用,否则即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二,法院对企业性质的认定,是一种司法活动,只是就事论事,是被动的,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无强制力,这与行政诉讼是有区别的。相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认定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是主动的,这是两种不同的国家职能,并不存在司法权扩张现象。 (4)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备案制度。现在没有一个行政机关对企业的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等有完整的记录并备案待查,企业间的信誉只能在长期的交易来往中相互了解。因此我建议以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通过经济行政管理、司法、金融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和法人行为等情况,实行企业信用记录备案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企业间的合作和保证交易的安全,有利于企业间的横向联系。 (5)允许私营企业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我国1988年制定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可以采用独资、合伙和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至今法律和政策上尚未明文规定私营企业可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但是实践中已有这方面的试点。为了适应私营企业的股份化发展方向,应当对有关政策、法律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修订,只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都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这样就能更多地吸收民间资本,充分利用分散的民间资本,调动城乡居民积极性,投资办实业。 2.民营企业负税过于严酷 1994年的税制改革在总体上是比较成功的,但是在指导思想上对小企业不是持宽松态度而是比大企业更为苛刻:小企业作为增值税收纳税人只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实行代开专用发票,使得其他企业不愿与之来往,而在欧盟国家,由于政策倾斜小企业都乐于不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对于个人独资和合伙的企业,则既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又不放过对其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严厉性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又如,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要缴纳农业附加税,而非乡镇企业无需承担这一税项。在走访的过程中,我们了解现在有不少税务机关实行“代征”办法,即税务机关与镇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代征方”代替税务机关在其所辖的区域内征税。然而,在“代征方”征税的过程中经常扩大协议规定的范围,给个体户、私营企业增加了不应有的负担。 因此,在征收税金上,应当尽快制定“扶上马送一程”的条例。即对个体私营经济普遍实行多种优惠措施,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积累和发展起重要扶助作用。前不久国务院已决定,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贸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这方面与太原、沈阳、江西、珠海相比我省显得落后。因此,我省应该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例如:对新办的私营生产性企业免征一年所得税;对纳税有困难的私营商业企业减半征所得税一年,对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私营企业减免所得税1—2年。对部分纳税有困难的个体工商广,实行‘定程度的所得税减免。对广大个体工商户,在纳税人个体劳动和税务部门双方协调下,实行“双定税”。在这些优惠政策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承担的税负不算重的。另一方面,我省正处于二次创业阶段,制定了“一省两地”为主导产业政策,对兴办高科技民营企业提供适当的税收减免更是刻不容缓的。 3.针对于金融系统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应制定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如给予民营经济比较适应的贷款指标;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取消贷款的各种不合理费用。 (2)在建立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制度方面 第一,建立多形式提供贷款担保制度。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必须有多种金融体制与之相适应。民营企业需要担保贷款的,可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申请担保。在我省信用担保机构却少得可怜。所以,省委、省政府要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大力度创办信用担保制度和制定出相关规章制度。据报道,深圳的担保中心刚刚运行了两个月,已经收到156家民营企业的申请,其中6家已经签约,批出1650万元的担保金额,另外还有48家在审批中。由此可见,民营企业是迫切期望提供贷款担保的。据国务院体改办官员透露,正在制定的国家“十五”改革规划,将在投资体制、金融体制、资本市场培育和政府职能转换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改革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第二,筹集贷款担保金。因为现在创业本来就有很多困难,刚 开始可能遇到资金不足而需要贷款,可是要民营企业自身拿出大笔担保金是不可能的,然而金融银行又害怕贷出去收不回来而承担责任,所以宁愿贷给有国家负担的亏损国有国营企业,而不贷给民营企业。所以,我们能不能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金的补充;鼓励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向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金提供捐赠,经市和区、县财税部门认定,对其按规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筹集贷款担保金。 第三,分担贷担保风险。为发挥互助性贷款担保作用,有关部门将筹集专门资金,对互助性贷款担保金中年度损帐比例在5%以下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金总额1%的资助。例如,珠海市政府从不宽裕的财政中拿出 笔资金,扎扎实实的帮了了私营企业一把-每年为私营企业贴息1000万元,我省也可以借鉴一下。这样既可以鼓励城乡居民投资的积极性又可以调动起贷款积极性,扩大生产,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4.修改现行法律中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和不合理的规定 在刚刚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尽管是我国最新的一部规范民营经济的法律,但是有些规定也不尽合理。如该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承担无限责任”,这一规定就值得商榷。该责任形式,既不利于政府所倡导的启动民间资金来推动中国经济向纵深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也不利于从根本上消除“带红帽”的现象,同时还极大的制约了个人兴办企业的积极性,客观上使得个人所办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 “无限责任”要求个人把家身性命都押上,有多少人愿意冒这个风险呢!因此我们建议,个人独资究竟应该采用哪一种责任形式,法律可以赋予个人选择权,不宜做硬性规定。 5.建立统一完善的破产法典 修改与完善《破产法》迫在眉睫,尤其是《破产法》之适用范围不应以所有制划界,各类企业应适用统一的破产法。 《破产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法律制度,它关系着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均衡,关系着经济运行的秩序化,关系着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并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后建立。由于现行的破产规范不统一、不健全、不完善,与市场经济不协调与《破产法》“优胜劣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终极目标不相适应,所以必须建立统一的破产法,这是由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6.应及时废止1988年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管理条例》,加快制定《民营企业基本法》,为民营企业改制和健康发展创设基本的法律制度。在该法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民营企业的立法宗旨是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使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使民营企业适应不断变化的运行环境,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2)明确民营企业法的基本原则。如效益的原则、自主的原则、公平的原则和协调的原则等。 (3)允许民营企业在不同行业间自由进入和退出的规定。其立法意图应当是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市场,尽可能简化对民营企业的登记和审批手续,降低创业的难度,适当降低最低资本限度的要求等。 (4)对某些行业的民营企业采用减税收的优惠及减轻民营企业的社会负担,应由那些单位来管理,禁止乱摊派的规定。 (5)明确规定民营企业的法律形态。民营企业可以采取公司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合伙制、独资企业等企业法律形式,保障民营企业改制的成果,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发展。(6)确定民营企业家的法律地位。企业家的命运与国家的前途休戚相关,一代优秀企业家的崛起往往伴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兴盛。没有给予企业家相应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他们怎能安心创业,为祖国效劳呢? 7.《公司法》中存在的缺陷 (1)《公司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建议在这一条中增加一款,即公司中的私人资产所有权属于个人,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这样公司的国有资产和私人资产都处于不可侵犯的平等的地位,不至于因国家的某项规章制度就随意侵犯私人合法财产。 (2)建议删除“国有”的限制,扩大单独投资的一个股东的主体范围。为规范出资股东的行为,拟在公司中增加规定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承担无限责任。 8.尽快制定《投资环境保护条例》。以净化投资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一方净土。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像老城那样的“电老大”,在其他市县也存在。在调查中了解到万宁市某供电所在7天内竟停断电两三次,更严重的足洪电所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却躲在屋里打麻将,致使停电时间长达12小时之久,使民营企业主痛苦不堪。我们不能老是依靠领导的批示来解决问题,应“依法治电”,加快电网联网建设。 9.招商引资方面,我省应尽快出台优惠政策。这方面我省比其他省份相对保守,比如太原出台了关于对太原市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民企老板解决城市户口的实施办法;沈阳市出台了 《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对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民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珠海、山西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鉴于我省发展民营经济刚刚形成一种氛围,我省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优惠政策,出台对响应兴办新兴工业省的投资金额大的外来民企老板,我们可以帮助起解决城镇户口、子女上学和免征3—5年的税金,然后看其解决就业情况,再继续减免税收。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在追求“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被压制;从党中央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宪法规定,无不显示出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20年的风风雨雨,在夹缝中发展,最后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扶持及关注,才能使民营经济“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民营经济论文: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研究 民营经济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经济形态和经济概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并即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我县而言,发展民营经济在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缓解就业、转移剩余劳动力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我县民营经济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此,我们就如何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解决发展中的中梗阻,使民营经济快速成长为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民营企业有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户,私营企业户,规模以上私营企业户,生产加工型企业户,民营科技企业户。××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营业总产出万元,产值万元,实现增加值万元,占全县的,拉动县域经济增长个百分点,实现利税万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在体制上,民间投资仍以个体户和合伙制为主体,体现现代化管理的股份制企业在民营企业总量中只占一小部分,比例仅为:,其他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产权结构单一,投资积累能力不足。在投资方向上,民间投资往往盲目跟风,产业雷同,重复建设,行为短期化,偏好贸易而不愿埋头实业。在产品结构上,大多数以初级产品为主,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从行业结构上看从事流通的多,加工型、外向型、科技型企业少。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同样是发展民营经济,享有同样的国家政策,因为思想狭隘,发展畸形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十分缓慢,追溯根源主要有六个方面原因。一是开拓市场意识落后。我县许多的个体私营业主思想守旧,只愿意本地发展,不愿离土离乡,到外地开拓市场。在某一领域本地市场需求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宁可在本地的市场中艰难的分得一杯羹,也没有到外地开拓市场的计划固步自封,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温州的民营经济发展经验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开放的市场意识,哪里有市场,哪里有商机,哪里就有温州人创业的足迹,温州人的经销网络几乎遍及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与这种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相比,我县的经营者小富即安、老守田园的思想观念就十分突出了,并且有极强的地域代表性。二是投资领域单一。人们对于投资项目的选择,只注重眼前利益,看重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如餐饮业、娱乐业、食品业等服务性行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比较低,是民间投资的热点。一旦某一行业出现高利益倾向,投资者便把资金纷纷投向这一行业。目前,我县娱乐业、服务业的民营经济数量已经饱和,但仍有不少人把投资方向定位在这两个行业,盲目投资再加上有限的消费需求,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些投资经营者经济上的损失以致从这个领域当中被淘汰,造成资本的浪费。三是发展新兴产业认识不足。目前,民间投资者投资的方向大多是正在收益的热门行业,缺乏独创精神和超前意识,对新兴产业常抱有怀疑的态度,在犹豫中就被别人抢占了先机,等意识到它的可投资性,别人早已经赚得盆满钵满。永远跟在别人的后面走抢占不到市场,也就会错过赚钱的机会。四是经营行为不够规范。个别经营户的守法意识淡薄,缺乏诚信,无证经营、违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等问题屡屡发生。这不仅给国家和消费者带来了危害,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声誉,影响了其快速健康发展。五是职工权益缺乏保障。有些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农民工不仅超时工作,而且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更谈不上福利待遇、工伤保险等,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及合同约束,员工利益得不到有关法律的保护,出现意外往往引发经济纠纷。这样就难于吸引人才,影响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 二、如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事实证明,民营经济发展的好的地区,城市经济能力及城市功能提升的也快,我县要实现撤县建市、建设松嫩流域富裕县的目标,就必须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及出现的诸多问题其共性就是缺少政府的合理规划和引导。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信息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要靠投资,投资能否获得好的收益主要在于投资决策。要选好投资方向,需要信息支持。因此民营经济发展必须重视信息,在决策前需要了解将要投资的行业和产品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状况、供需情况、国内外主要厂家及其市场份额、产品的发展方向和更新换代情况、市场前景、生产厂家的发展计划等。其次,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要对投资的效果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确认可行后再决策,可以减少投资损失。政府应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各类商业信息,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百姓投资的需求及投资专家对一些行业指导性的分析和评论上,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引导功能,增强民营经济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为民营经济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间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二加大是政策扶持。民间资本积累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如何让百姓把自己手中的钱拿出来创业,参与县域经济建设,还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合理引导。目前,许多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大型企业倾斜,对民营企业尚未形成完善的扶持政策。我们可以借鉴外地的经验,重点在资金融通,税收减免、土地租金优惠和相关土地开发等方面,制定吸引政策,并保持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通过创造宽松有序环境、保护民间投资者的正当权益,鼓励民间自主创业。三是发展中介组织。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投资局势变化也很快,民营经济要找准发展方向,没有中介组织的服务是不行的。目前,我县有各类经济人人,行业协会个,这些已经满足不了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需求,要培育、壮大各类中介组织,完善中介组织的服务、引导功能,把中介组织建成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建成民营企业可信赖的服务机构。四是依托区域资源。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特色食品加工业的民营企业,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力,发展民营企业,通过办基地、拓市场、推广科技等多种形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农业,壮大民营经济。五是减少发展成本。民营经济大多规模小,设备简单,技术要求不高,进入门槛低,正适合我县劳动力市场人才的层次。所以应该把发展民营经济的重点放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上,利用廉价劳动力的优势,生产低成本、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利用低价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辟蹊径。六是更新投资观念。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源于民众强烈的致富欲望和自主创业精神,是典型的自主改革、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经济形态。因此,要调动百姓求 富思变的创造力,培育不靠政府靠市场,不找政府找项目的创业精神,形成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民营经济发展局面。 三、发展民营经济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我们在努力壮大民营经济的同时也要澄清模糊认识,走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是澄清企业要上规模的认识。从经济学上讲,企业一上资产规模,就成了大型企业,其资本有机构成就要上升,资本就要替代劳动力,就容纳不了劳动力就业,如果非得扩大规模,劳动力就业规模也要扩大,这样的企业最终会因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快侵蚀资本利润而难以为继。我县许多这样有一定资产规模,但就业劳动力很多,资本有机构成低的所谓上规模的国有企业的亏损,倒闭和破产,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都让民营企业在资产方面上规模,那么这样多的劳动力到哪里就业呢?如果让他们在人数方面上规模,那么会不会像国有企业一样破产倒闭呢?民营经济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绝大部分又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它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如果硬是让他们舍弃自身的比较优势,而盲目上项目,扩大资产规模,力不从心地接收很多人就业,把规模搞大,那么大多数企业离破产和倒闭的期限也就不会太远了。 二是澄清技术上档次的认识。高新技术产业固然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需要顶级专业人才,而我县大部分劳动者属于低级技术、低级层次,把目光都投向技术密集型企业,不符合我县实际,我县大中专毕业以上的比例并不高,如果要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技术档次都提高了,大部分劳动力也将面临再就业和转移就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论文关键词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原因;建议 论文摘要 指出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包括: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在过去5年中,随着一系列服务“三农”措施的推进,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财务也成为广大农民关注的热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的财务管理,先后制定了不少法规、政策和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了较大改观。但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1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出了村级会计委托制、民主理财制、村级两委交叉任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财务队伍不稳定 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明显不相称,缺少真正懂财务的专业人员,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外,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 1.2财务管理混乱并且执行制度不严 由于管理不严,存在大量账外资产。集体经济的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个人无偿占用集体资金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各种借款、拖欠承包金、白条抵库和其他应缴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占用了村社的大量流动资金;有的干部吃喝玩乐的费用全在集体资金里面报销,甚至贪污受贿,集体资金几乎成了基层干部私人消费基金;有些地方会计和出纳由个人担任,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收支,甚至虚开发票直接通知会计入账;有的村经济合作社由村干部包租、收税费,造成一部分村干部所收税费自行开支,收钱管钱、坐收坐支;有些地方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全凭个人好恶,致使一些素质低下、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1.3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只有部分村做到按规定时间公开财务。有些村的财务公开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情况,公开内容不全面或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内容不详细,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势必怀疑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1.4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 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首先,群众监督乏力,分散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再加上监督水平有限,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其次,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再次,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经管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即在票据上盖上核销章了事。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农村财务问题久久未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2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农村组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除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农村经济发展力度外,还应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管理,这不仅能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也能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2.1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2.1.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财会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外还应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和农村会计实务培训工作。 2.1.2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这里的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要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街道或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2.1.3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农村财务会计选聘制》规定,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录用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由镇、街集体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招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会计、财务管理、财经法规基本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具备条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按聘用1名提供2~3名候选人的 比例,按分数的高低,由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给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推荐人员中择优聘用会计人员。农村财务实行会计选聘制,面向社会公开录用财会人员,可促进农村财会人员走向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2.1.4实行会计委派制。农村会计委派制是在镇政府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员后,委派到各村任村级会计,并由镇统一考核和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改变以前财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从体制上保障财会人员严格执法,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1.5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2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会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本省的村务公开条例,这些制度、条例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2.3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要公开。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1次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2.3.2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村公益事业项目等方案的实施,都应向村民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村集体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集体企业上缴收入和改制企业股权收益等,都要纳入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2.3.3公开时间要及时,做到月结月公布,设立固定财务公开日,日常财务活动要坚持每月公开1次,形成一月一公开的制度,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应随时逐笔公布。 2.3.4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各村要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坚固耐用、防风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其他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2.3.5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由会计和审计人员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1次全面的核实。审核合格的加盖“审计专章”,并将收支情况列入财务公开榜,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章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3.6建立并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村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把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实现 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2.4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1)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2)县、乡两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审计干部任免制度和审计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中存在的最敏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改革、发展及稳定以及和谐农村的构建。因此,如何搞好村级财务管理,采取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是亟待我们思索和探讨的问题。文章针对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模式 为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让农民休养生息,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1年暂缓推行,2002年全面推开,2005年取消农业(特产)税。自2005年起浙江省也已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意味着广大农村和农民从此步入了“后农业税时代”,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而且带动了农村各项改革,推进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随着“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村级财务管理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也给村级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状况和问题。村级财务管理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的稳定以及农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鉴于当前村级财务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总理(2004)曾明确指出:“要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因此,改善农村财务管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规范。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根据目前我国村级的现状,对资金流量大、会计业务量大、经济发展较快的村级,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但是,一些应设立会计机构的村级,却往往没有设置。有的村级即使设立了会计机构,仅仅是多挂了一块牌子,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会计主管,村秘书兼任会计,出纳会计一人兼,会计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合理。在会计人员的选用上,有的村“任人唯亲”,缺乏有效的监督。(2)会计资料不完整,交接手续不规范。由于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所以村级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会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现象。如收入账没有开具收据或开具白条收据,支出账没有支出发票或是白条发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销单,银行收付业务没有将相应的凭证如缴款单、支票头、进账单等附后,在村级,白条入账和白条抵库现象严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请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但是,很多村会计离职时,交接手续不健全或没有交接手续,无移交清册和书面材料。(3)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如原始凭证的内容不完善甚至不真实、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账薄设置不健全,除了一本流水账外,无总账、明细账、往来账、财产物资账以及日记账等。 2.财会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大多数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往往也跟着换届,不能保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也有的财会人员由村干部兼任,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缺乏会计业务知识,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严重。 二、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原因 1.制度缺失,农村财务管理机制落后。目前对农村会计的管理仍未摆脱计划经济的模式,虽然有些地区在实践中探讨对会计实行聘任制、委派制等措施,对稳定农村会计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大多数村会计的任用还是由村主要负责人说了算。 2.约束机制不健全,财务监控的力度不够。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特别是本村村民的监督。农民缺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部分农民认为这是政府部门、村镇领导的事,采取观望态度,没有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没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造成财务资金流失。 3.财务管理缺乏保障。尽管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村级财务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但影响财务制度执行的因素还没有消除,财务管理缺乏保障:首先,村级财务人员素质低,财会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会计财务处理不规范,没有能力提供一套清晰、完整的村级账;其次,村民与村委之间在财务方面缺乏沟通,使得财务公开得不到有效执行;再次,村民自主监督体系还没有发展起来。这些因素的存在,使财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4.理财观念落后。一直以来,从决策层到农村财会人员,都把农村财务管理定位在低层次、低水平的“管财”、“管账”上,理财观念淡薄,理财意识不强,理财行为缺位。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贪污腐败,侵害农民的权利;领导能力差,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这些都是造成财务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使用的原因。 三、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 1“.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即在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委托经管站对村集体财务进行记账、代管资金。 2“.村账乡代管”制。既在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委托经管站对村集体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记账,但不代管资金。 3“.村账站审”制。即在保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财务账目由乡镇组织管理审查。 4“.农村会计委派”制。即村级会计统一由乡镇经管站委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进行管理。 5“.村级会计委托”制。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代表大会,经代表大会同意,由村集体与乡镇会计委托服务机构签订委托记账协议,由会计委托机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记账。 浙江省农村是全面实行会计委托制的省份,它最早成熟于浙江省上虞市等地方。各地在保持其基本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都对委托制进行补充、改进。据报道,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430个乡镇、33156个村实行了会计委托制,分别占全省乡镇、街道和村总数的98.3%和98.9%。 四、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纵观上述几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都是各地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各有利弊。但都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都无法避免乡镇政府滥用职权、过多干预的问题。因此,推行农村会计记账制是一非常有效的方法。 1.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简明、规范、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 2.规范账务处理程序。要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规范,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县、乡(镇)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3.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各乡镇应建立村财务代管中心,配备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软件,财务代管中心记账、算账、结账、报表编制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全部实现电算化,提高财务 管理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推进了财务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会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推进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 4.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财会人员素质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好坏起着决定性作用。财会人员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财会人员应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5.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所在的县级农经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并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工作,组织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6.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2002年以来,浙江桐庐县合村乡实行了村级财务委托制,建立了村级财务中心,当时全乡19个村的会计业务均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之后,根据农村财务管理的需求,把财务制延伸到生产组一级,陆续将全乡93个生产组的会计业务先后都移交乡村级财务中心。 首先,实行农村会计记账制,不仅可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避免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乡镇政府滥用职权、过多干预的问题。其次,具有法律依据。符合《会计法》要求。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记账管理办法》,又为会计中介机构开展农村记账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最后,具有现实条件。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许多农业企业、农户和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对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会计服务产生一定的需求。村级会计的核算工作可以按市场规则运行,完全委托给记账机构,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对记账机构的监管实现对农村财务的监督。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议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建设 1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 1.1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就从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开始起步;联产承包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又率先从财务会计的改革突破;90年代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实际上都是以财务管理为基础的。 1.2 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的需要。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关系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些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问题最终都要反映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上。因此,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是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基础,是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1.3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搞好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财务公开,农村财务与农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工作。因此,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决不是简单地算个帐、填个报表的问题,建立健全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是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 1.4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要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尽快把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起来,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规范经济秩序,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农村历史形成和积淀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新的矛盾又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 2.1 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一是个别地方村集体土地、资产、资源发包、出售、出租,不公开、不透明,个别村干部暗箱操作,从中渔利,群众监督和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二是土地征占中被征地农民要求将大部分或全部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否则就到处上访,致使村集体应当得到的补偿费得不到,造成集体资产损失;三是在国家极力鼓励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的部分职能将逐步被专业合作社所取代,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面临撤销或解体,村民(成员)要求分掉全部集体资产。 2.2 农村集体债务沉重。截至2008年末,以哈尔滨市宾县为例,全县村级债务达1.27亿元,村均88万元,债务多的村400余万元,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削弱了村集体为农民提供服务的功能,部分村干群关系紧张,社会矛盾突出。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村不顾自身的经济实力,盲目举债或赊欠搞达标,个别村为了得到项目资金匹配,借债而增加新的债务。 2.3 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是好的,但仍有个别村财务混乱。主要表现在:村干部独断专行,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资金管理混乱,核算不及时;建设项目不招投标、集体资产出售、发包暗箱操作,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大额开支不透明,弄虚作假;管理不民主,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等等。 2.4 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工作仍不完善,方式尚不够规范。部分乡镇根本没有实行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多数乡镇只是对村转移支付资金核算,没有村级的全部会计业务,存在会计核算“两层皮”的现象;乡镇机构的人员业务素质不适应,部分乡镇经管中心人员配备不齐,缺少专业人员,致使无法开展制工作;财务工作流程、账务处理还不够规范。 3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建设的措施 解决农村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内容和方法,严格实行纪检监督下的村级集体“三资”委托工作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即村级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委托即把村级“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镇成立的“三资”服务中心管理,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模式运作同时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这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制,是指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对“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3.1 搭建一个服务平台。乡(镇)成立一个“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由乡(镇)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经管中心,内设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各1名,记账员若干名,负责办理各村会计业务和“三资”管理业务。这样村级财务统一在乡(镇),有利于形成一个模式的业务规范化效果。 3.2 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金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设在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专户,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根据年初预算或临时性支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审批,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入帐核算。二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时,由乡、村两级制定处置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对资产资源价值进行现场核实评估,实行严格的招投标,签订规范的制式合同,同时将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文书归档管理。按照相同条件本村村民优先 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发包或招标。资产处置和资源经营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开。 3.3 推行“三种”管理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三种管理方式。一是实行资金委托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委托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代管,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由“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帐户进行核算、管理。二是实行资产统一监管。村集体资产在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设置台帐,并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三是实行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转让等由村制定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县农村集体“三资”服务监管组织复核,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管理。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委托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程序化管理与智能化管理相统一。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不但能加强村级经济管理同时乡镇以一个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将更有利于村级财务业务规范化建设,更好的为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服务。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农村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利益的基本手段和重要保障,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基本前提。从目前的情况看,特别是从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情况来看,农民反映最多的问题,还是集中在集体财务上。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财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一系列改革,管理日趋规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本身的问题。 1、农户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造成个别领导干部警觉性不高。 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生产单位基本上是以农户家庭为主,农户与集体特别是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关系不直接,群众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致使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了警觉性。 2、个别领导干部和部份群众对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农经站概念模糊,关系不清,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形成财务管理的一大漏洞。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非生产性开支过大,财务管理不民主,财务公开不落实,票据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白条入账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形成了财务管理的一大漏洞。 (二)、领导者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个别村领导对经营管理技术不知晓,不明白,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对农村集体层次的统一经营缺乏科学的认识,主要表现在: 1、财务开支审批人员不具体,审批职责不明确,并且审批权限不界定,随意性较大。有实行一只笔审批的、也有实行两只笔审批的。 审批职责方面:有的村是由村主任审批,有的村是村主任、支书混批,形成职责主体不明确。 审批权限方面:不管金额多少,仅由一人审批签字即可报销。有的事前虽通过有关会议决定,但事中、事后仅有少部分人知晓。 2、村级财务主管人员不明确,存在互相推诿现象,财务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无人过问区”。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所涉及的内容广泛,需要专门的日常经营管理者来对整个财务工作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指导。近年来,特别是20__年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以来,村主要领导不明确指定财务主管人员,或不明确财务主管人员的职责,仅凭有事推诿。长此以往,村主要领导只管有无“钱”开支,开支审批,无人关注整个财务管理工作。 3、个别村主要领导办事无计划,只“管”开支、不管收入,寅吃卯粮,收不抵支就挖陈年积累。 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三年一届的村委会成员改选制度,不同程度地给少数领导干部造成了不稳定因素,能管的不管,做老好人,能用的还是要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三)操作技术上的问题 部分村会计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不高,而年轻有文化的大都务农经商,不愿承担低报酬的会计工作,导致会计队伍青黄不接,同时由于近些年来各级没有组织各种层次的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村、组级财会人员的专业培训,业务水平难以提高。账务处理过程中记账方法、记账凭证、账簿登记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不按相关的财务规定进行核算,认为只要“钱”不错乱就行。 2、农村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松散,形成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现金、银行存款混用,造成难以对库存现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个别村账据设置不符合规定,不设出纳账。 5、个别村纳入村级核算的会计事项不完整,不全面。 6、村、组财务年终收益分配不科学,不合理,造成收益分配过程中不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7、记账凭证,账簿登记涂改刮擦现象时有发生,错误更正不按规定进行更正,“月结”“累计”不使用或使用不规范等。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力,内部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难以落实,监督主体不明确,致使法定的监督机构和群众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未能很好地履行。 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国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制建设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双层经营体制的一个层次,既是一个具有管理、服务职能的组织,又是一个具有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与企业、事业等其他组织相比,具有很大的特殊性。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作社法人条款,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没有明确定位,究竟是属于其他经济组织,还是属于社团法人,无论是 民法,还是经济法,都缺乏具体规定。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存在很多政策上的含混。例如:农村集体资产能否抵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业务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国家在制度财经法规时,往往忽视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依据,致使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力,相应的管理制度也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二)、约束机制不健全,财经纪律贯彻不力。 虽然各村都有一套可操作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但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部份领导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一些干部自搞一套,财会人员或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造成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 (三)、财会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近几年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伴随集体土地的资本化,变卖集体土地的收入大量发生,而这方面在制度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2、收益分配问题,制度上也没有规定;3、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改革了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增加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增加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核算,这些核算内容,现行制度上都没有规定。 (四)、农村“两委关系”长期不协调,形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一大误区。 由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虽然在第三条规定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关于村委会职责的规定中,又几乎囊括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这种规定的模糊性和重叠性从制度上就导致了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两人个体之间的工作不协调,造成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两委各自按照对己有得的法规,一方面争夺财务管理权、各种签字权,另一方面,面临困难和问题时又互相推诿。使财务管理问题陷入人人管,人人不管的误区。 (五)、村干部素质差,主管领导重视不够。 少数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视集体财产如家财,带头违反制度,随意撤换财会人员,使制度形同虚设;部份乡镇领导思想上存在有“重生产、轻理财”、“重指标、轻实效”的片面认识,对加强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担心加强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得于各项指标的增长,以致对政策文件的宣传、执行落实不到位。 (六)、群众参与意识淡薄,使民主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一方面由于群众常年忙于各自生产经营,无暇顾及集体之事,另一方面群众对会计财务知识生疏,对公布的账目看不懂,这就导致了名义上,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人人都是主人,实际上,人人又都无法当家作主,其成员对公共资产处于无法监督、无力监督的地位,民主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七)、审计力量薄弱。 例如:某乡(镇)所辖8个村委会,67个村民小组,农经站仅有2人,肩负着全部农经工作,工作量大,对于村级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八)、财会人员整体素质低,政府的培训辅导不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都是农民身份,由于经费和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培训,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三、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滋生腐败、污染社会风气的主要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 1、各级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与村、组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利益挂钩,建立奖惩制度。对于管理好的村,要给予主要领导干部物质上和精神的奖励;对于管理不好、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的村,要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2、要端正广大农民对“三者”(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认识,乡(镇)、村、组干部要率先垂范,关心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3、作为村级财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科学的财务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至少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农村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农村经营管理技能等。 (二)、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法规,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 1、国家应尽快修订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增设“合作社法人”条款,并明确合作社法人的相关权益,规范其设立、合并、撤销应遵守的法定程序。 2、省、市、县要根据各地形势发展的变化,适时制定和修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 3、乡(镇)、村也必须从建章立制入手,用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即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理清“村两委关系”,明确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使村级各种组织有职有责,分工更科学,更明确,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运转。 1、根据《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因此主管村级财务工作的第一负责是村主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利和法律责任主体相一致。另外,由于组级尚未有“法人”的法律条款,同时结合组级干部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普遍偏低的实际,村级应对组级财务把关、监督,开支单据必须先由组长审批或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由组长签字后,附会议记录报经村主任审核后方可入账。 2、村民会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应作出明确规定,从组织上规范村、组级事务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加大村民监督力度。在村 、组级重大事务决策上,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统一决策程序:①由党支部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研究提出方案;或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支部同意后提交村两会研究。②两委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修订;③召开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修改并形成决议;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做出最后决定,并付诸实施。(四)、实行集体资金“村账乡(镇)管,组账村管”的制度。 凡是村级集体资金和账目统一归乡(镇)农经站管理,凡是组级集体资金和账目统一归村管理。实行计划拨付,定项限额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杜绝集体资金损失和浪费。 (五)、完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增强民主意识。 要切实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必须有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措施相配合。 1、完善奖惩措施,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章办事,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各乡镇应因地制宜制定村主要干部工资报酬、交通工具管理、电话费用报销标准,保险费、退离职费标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以增强内部控制能力。对坚持原则、照章办事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制定违反财经纪律处罚措施,对县乡农经人员、村干部和会计、出纳等人员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逐一制定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必须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搞好以民主理财小组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发生的收支业务比较了解,容易发现业务的不合理性,使财务管理工作真正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3、切实抓好财务公开,重视实际效果。乡镇领导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财务公开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内容不规范、搞形式化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根据群众对财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审计力量,增大监督力度。要根据实际各乡镇配备专职的农村财务审计人员,增强审计力量,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进一步开展以干部任期、离任审计为重点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 (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干部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廉政勤政意识,规范农村干部行为,增强农村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首先要对村、组主要干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经济管理常识的培训,使他们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廉洁奉公的品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把好财务审批关。 其次是要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内因,必须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通过《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以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会计分析等内容的学习培训,使财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特殊性,国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制建设滞后,各地领导重视不够,农经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权等种种因素,使乡镇级对农村村、组集体经济的监督软弱无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国家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共同支持好农经部门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业、农民、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积极探索农村会计委派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东莞市1985年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不带县),下辖32个镇区,594个村委会。常住人口151万,此外,还有港澳台胞70多万人,海外侨胞2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二十多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9年底,镇、村、组三级集体总资产达817.5亿元,其中村组集体总资产达453.3亿元,平均每年村拥有资产8168万元;村组两级集体净资产33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5.8%;两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额达44.9亿元,平均每年村纯收入81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去年,我市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用于村民的直接福利分配总额13.6亿元,人均分配1222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政府行政调控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管好日益庞大的公有资产,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如何强化会计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和解决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是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开展的关键。 经过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资产管理状况,决定从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入手,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试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领导重视,统一认识,确保会计委派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我市各级领导对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工作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推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李近维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市分管领导亲自下基层进行检查督促。绝大多数镇区都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市的要求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召开镇区两套班子和村委书记主任会议,统一认识,把推行会计委派和会计电算化作为贯彻落实"三讲"整改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行动,在领导力量、工作人员和资金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证,并注意做好选拔委派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化解予盾,有力促进了委派工作顺利推行。 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推行会计委派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是市、镇两级财政、财务工作主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牵头做好市、镇两级财政、财务管理和改革工作,对市、镇直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农村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会计委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与财政、农村资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会计委派制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并且对我市会计委派工作进程进行了统一部署:从98年在东城区试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开始到2000年底,全面完全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即巩固村级会计委派成果,全面推行联组会计委派制;从2000年10月份开始,结合镇区财政财务工作管理改革,在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推行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从2001一年一半年开始,在今年已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集中核算。力争在2001年上半年建立市、镇、村、组四级较为完善的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促进经济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做法 (一)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 我市是98年下半年开始,在东城区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工作的试点,主要做法是: 1、成立会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属非盈利机构,受区办事处的委托,负责会计委派、培训、指导等工作。服务中心由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对委派会计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服务中心,工资由服务中心从村统筹后统一支付。服务中心与委派会计人员签订招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继续留用或解聘。会计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会计委派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2、公开招聘、统一培训委派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招聘的主要对象是,本区大中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的毕业生。1998年10月,我们向全区公开招聘,经过严格考核和面试,挑选了19名委派会计进入会计服务中心,成为第一批被委派到村的会计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为了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会计服务中心坚持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学习交流,每月月中组织会计人员互相检查财务收支、记帐和建帐情况,并不定期组织委派会计和村出纳进行培训,保证了委派会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受聘会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9人,其余10人都是中等学历水平,对比村原来的会计队伍,无论是学历还是整体业务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3、明确委派会计的工作职责。委派会计人员受服务中心和村的双重领导,代表区对村的资产财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区办事处和村民负责。委派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村级集体和村下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对村属下独立核算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向服务中心和村领导报送财务报表,并写出财务情况分析报告;每月15日前,要把村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重大财务向群众公布;做好会计资料和有关合同的建档工作。 4、推行会计电算化。在委派会计业务上手后,1999年4月,在全区村一级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全区19个村配备了计算机和电话专线,使用统一的农村财务软件,实行区村内部联网。区、村领导可通过计算机随时调阅村的财务资料,掌握村集体资产财务运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4月6日在东城区召开各镇区书记、镇长参加的现场会议,推广东城区农村会计委派制的经验,对全市的农村会计委派工作了统一的部署。 我市农村会计委派制主要做法和具体内容是:明确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由镇区财政所牵头,镇区农村经管站协同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和指导,各镇区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会计委派有关的管理和业务辅导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市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指导。会计服务中心属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受镇区政府的委托向各村委会派出会计,其行为对镇区政府负责,派驻各村委会的会计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关系,会计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委派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做好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工作,会计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转换。此外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工作职责、行使权利、考核办法、奖励和惩罚、福利待遇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联组会计委派和村级会计委派方式方法基本相同,会计人员均由镇区统一公平招考、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择优录用,联组会计委派还根据村民小组的经济规模情况,采取"一组一会计或多组一会计"的方式,部分经济业务少的村民小组,可由村委派会计兼任,联组委派会计纳入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换由镇区会计服务中心考核批准,工资报酬由村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统筹支付。 目前,全市594个村委会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且基本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今年7月份在全市全面推行村民小组联组会计委派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在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推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 为了推动全市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工作,今年上半年首先由市财政局在横沥镇抓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00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推广了横沥镇"三个集中"的财政、财务管理经验,部署全市各镇区全面推行"三个集中"(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的财政财务管理改革,把我市镇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对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明确各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由当地财政所具体管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由财政供养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集中核算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择优配备若干名专职会计,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专职会计人员人事关系挂在会计服务中心,使用调动权归财政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置会计岗位,并取消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和会计账务统一集中到镇会计服务中心。各单位撤销会计岗位后,由出纳员负责单位日常财务工作,于每月3日前把上月单据报送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职会计每月10日前要完成财务处理和结账、编报工作,并把上月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报送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审核汇总后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实施集中核算后,各单位如有另设账的,一律视为账外账和小金库处理。会计服务中心配置先进的电脑设备,使用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 对于镇属企业统一实施会计委派。由镇会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专职会计人员,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后,派遣到镇办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镇办企业所有单据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委派到企业的专职企业进行账务的电算化手段处理,并把账务处理结果输入电脑,由会计服务中心通过电脑网络和电算化手段,集中汇审,集中核算,统一编制会计报表,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目前,全市32个镇区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市级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今年侧重于开展对现有会计人员的调查摸底,强化培训,认定资格,集中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同时抓了23个市直行政单位为集中核算的试点,主要是集中会计核算,统一物料供应,为下了阶段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打下基础。目前,市直117个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面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在200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效 1、规范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通过择优选派的会计人员,因其素质较高,加上有关的考核、管理制度等的制约,委派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较强,主观上有意识,客观上有能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通过他们开展工作,促进单位重视搞好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使单位难于有真账假算、假账真算的会计作假机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农村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镇区通过公开招考、统一培训、严格考核、择优录用,造就了一支年轻、充满朝气的高素质专业会计队伍。据统计,目前我市村级会计队伍平均年龄从42岁下降到24岁,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比重由原来的56%上升为100%,大专以上学历由原来的6%上升为38.7%。委派会计上任后,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记账、结账准确及时,财务公布整洁划一,档案管理井然有序,同时,委派会计每月或每季定期进行财务汇总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为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面貌大为改观。 3、农村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的化解。农村委派会计代表镇区政府对村的财务进行监管,与村委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能够更加大胆履行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委派制使农民心中有了一本明白账、放心账。今年以来,我市农民集体上访反映农村财务等热点问题的现象大大减少。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对化解农村矛盾,促进农村的安定和团结,确实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减少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东城区实行联组会计和派制后,村小组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后,结帐及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5、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的增强。通过实践,使广大基层干部从新旧管理机制的对比中尝到了甜头,也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委派制不仅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保护,从而在经济活动中更加自觉地执行财务制度,更加严格地按章办事,农村基层原来存在的"书记账"、"主任账"现象没有了,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大大加强,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对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6、通过实施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使各镇区对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明是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理财水平,健全了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管机制,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另外,各镇区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后,大大地降低了行政成本、财务费用。如东城区实行会计委派制后,村级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 总之,我市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之后,极大地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使群众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都有权参与财务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精神,让干部能够"清清白白当干部",群众能够"明明白白做主人",从而减少了干部、群众的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工作存在的问题 1、委派会计缺乏农村财务的实际操作经验,参与集体事务意识不强,向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比较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会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大胆履行职责。 2、部分已实行村账镇记的镇区由于人员不足,只能停留在代记账的阶段,没能对村的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 3、少数单位为了赶进度,对会计移交等工作走过场,使原来存在的一些财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已经完成会计委派的镇区,要加强委派会计队伍的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力度,经常性地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委派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切实建立健全委派会计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报酬及补助方案,没有实行交叉委派的,要在近期内实行交叉委派。从制度上促进和规范委派会计参与被派驻单位的经济运作。 2、进一步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电算化与村务公平、民主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强预算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整体效应。 3、积极筹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工作,研究落实委派的方式、方法、步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我市市、镇、村、组四级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论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原因 对策 论文摘要: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迁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村级财务公开等有效形式,使我县农村的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为此,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全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就调研中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如何规范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几点建议: 1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不执行资金代管制度。资金全部由村干部保管,自行管理,自行支配,坐收坐支,逃避农经站监管;非财务人员管理现金,村主要干部掌管现金,左手拿钱,右手拿条子,村财务变成了家财政;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额现象。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收支不按期报结,每年只报账3、4次,收支交错,对应关系不清,甚至长期滞留积压,资金额度不明。三是账簿设置不齐全。村集体未按规定设置“一账五簿”,缺乏完善的村级现金日记账,农户与集体往来账不健全,造成往来不清,镇、村账目无法衔接。四是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致使一些素质低下、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1.2 农村财务监督乏力 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干部指定替代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不按审批权限开展财务审批活动,对违规超标开支放任自流。二是乡镇农经站监管乏力。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有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盖章了事。三是县级审计职能弱化。县级农经机构多是事业机构,执法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缺乏力度,各级配合不协调,在处理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没有按照原则办事。 1.3 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一是重表面,轻实质。有的村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主要表现在:公开栏简陋粗糙,书写潦草,村务公开资料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三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表现在:未建立村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未提取群众反馈信息等。 1.4 农村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的农村会计文化素质低,不懂农村会计业务,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二是农村会计队伍不稳。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致使部分财会人员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十分严重,工作上依附权势,不能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建立健全农村财务规章制度 2.1.1 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规范农村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1.2 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 2.1.3 加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农村财务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2.2 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2.2.1 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举办业务培训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是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 2.2.2 实行农村会计考聘制。乡镇政府应将村级财会人员的考核录用,改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财务报账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取,按照异地任职制,委派到各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工资报酬渠道等。 2.2.3 实行“多只笔”签字制度。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由两名村干部签字,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2.3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 2.3.2 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要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形式多样、程序严格,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2.3.3 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付,坚决不予报销。一是事前监督。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制定财务预算方案,集体资产处理等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合同订立等。二是事中监督。监督财务计划执行的情况,经济活动运行情况,财务账目记载真实合法情况等。三是事后监督。监督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监督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履行情况,协助经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等。 2.3.4 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4 强化审计监督机制,加大财务监管力度 (1)建立有权威的审计组织,强化县乡审计监督机制。(2)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审计制度。(3)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督促检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不能心慈手软、偏向袒护,以达到杀一儆百,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关键字: 新农村 财务会计 规范和完善 摘要:本文深入全面的地分析了目前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当如何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会计的措施和方法。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重大决策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贯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会计体制是关键问题之一。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农村财务会计工作要按照财政部财务会计工作要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执行《会计法》,深化会计改革,强化会计监督,加强会计人才建设和会计管理系统建设,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新局面。 一、目前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有问题。 部分基层干部对财务会计工作认识不清。特别是有的村政一把手,认为会计工作是会计个人的事,没有把自己置身于会计工作中,不明确自身应负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原因一是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参政时间及经验的限制,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认识;二是政府有的部门没有认识农村财务对地方经济的影响程度,在培训指导上不注重对村干部灌输一些应知应会的财务会计法规常识;三是因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会计政策变更大,农村接受新知识、新政策的速度相对滞后,这对农村干部和农村财务人员来讲有点青黄不接。 2.财务收支无计划,预算管理难执行。 预算管理在有的村还是盲区,资产管理很不规范,财务收支随意性大,更无控制措施,由此造成村财务遗留问题多,家底不清.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公款私存,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现更为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莠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一手遮天,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实不符,存款短缺,“小干部,大硕鼠”的村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有发生。 3.村级财务处理不规范。 有一半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一本现金账而不设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业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八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或扎成捆,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捆捆账”;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账,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会计、出纳自行记账,对账不及时,凭证传递方法不规范,出了问题互相推诿。 4.财务管理混乱。 村内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账实不符现象严重。往往是管现金的出纳员常年见不到现金,只管一些账目和条据,而不管现金的村书记和村主任,甚至村民小组长手里却常年拿着现金,而且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审批随便花钱,形成了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长期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的“财务管理”方式,结果造成了一笔笔糊涂账。 5.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 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会计、年年有新会计要培训”的现象。 6.部分村组干部腐败,致使农村集体财产大量流失。 “村官”腐败主要表现在贪污、挥霍、作风败坏等方面。巧立名目、重复列支、占有并侵吞集体财产,是少数村干部贪污的惯用手法。如党中央、国务院下拨给农民的占地、粮补、救灾救济等各种款项,不是由县、乡镇两级政府直接派人发到农民手里,而是县里拨到乡镇,再由乡镇直接发到村干部手里。这些上级下拨给农民的“救命款”,一旦到了部分村干部手里,再发到农民手里就十分困难了。这些村干部拿着上级下拨给农民的救济、救灾、扶贫、兴修水利、粮补等款,除了给自己建小洋楼、送子女读“贵族”学校,供家人、个人享受等外,甚至还拿着这些上级下拨给农民的“救命”钱,请乡镇干部到高级宾馆、娱乐场所肆意挥霍。 7.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首先,村账务公开的目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上级检查什么才公布什么。其次,在实行村账镇管时,虽然村账务是由农经站人员记账,但农经站人员的工资是由村里统筹解决的,这样一来农经站人员的管制力度就弱了,对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好一查到底,更谈不上对村级账务进行监督了;而镇里又认为村账既已被经管站,就撒手不管,因此村账在管理上形成了真空。第三,在有的村,村账务只是书记一人说了算,重大支出不经过村委班子讨论,使村干部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二、农村财务会计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错位。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是全体村民,其管理者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职责。但是,目前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名存实亡,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实际上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由于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错位,致使政经、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管理权和监督权不能充分发挥,造成集体资产被少数人侵占、挪用、浪费,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民因集体资产问题到各级政府上访告状不断。 2 .对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管理不力。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真正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由于部分财会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四是乡镇机构改革后,全镇经管站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 3.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置,按规定要由镇经管站进行考察选配。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 4.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片面认识,认为严格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二是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范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一)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财会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外还因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和农村会计实务培训工作。 2.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这里的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要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街道或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3.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农村财务会计选聘制》规定,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录用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由镇、街集体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招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会计、财务管理、财经法规基本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具备条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按聘用一名提供二至三名候选人的比例,按分数的高低,由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给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人员中择优聘用会计人员。农村财务实行会计选聘制,面向社会公开录用财会人员,可促进农村财会人员走向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4.实行会计委派制。农村会计委派制是在镇政府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员后,委派到各村任村级会计,并由镇统一考核和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改变以前财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从体制上保障财会人员严格执法,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5.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坚定不移地实行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要公开。 1.设立农村账务公开栏。完善公布栏硬件建设,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布栏统一进行整改,对公布栏地点不合理的重新选点进行设置。 2.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公开内容。统一制定公布的内容和格式,在坚持以农村财务公开为重点的同时,着重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征地款收支状况、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以及村干部报酬、业务接待费、交通通讯费、村组债权债务、集体资产项目的经营、投资、收益和分配等情况进行公开,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内容实行明细公布。通过不断充实完善农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增加公开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干部安心,群众放心。 3.确保公开及时。严格将农村财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日常性工作定期进行公开,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农村的有关事项和经济状况。 4.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财务管理,把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纳入到财务管理的必经程序;在村组财务支出管理中,统一明确一事一议和专项开支一票否决化的工作制度,对公益性、生产性等专项开支和大额开支预算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定期对村干部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从而把民主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会计的重要保证。 为使农村村级财务会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本省的村务公开条例,这些制度、条例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 1.统一开户监管,规范现金操作流程。村级财务应由农经站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开户,各村的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都必须及时足额地上缴到银行的账户上,现金使用实行备用金领用制度,零星支出从备用金中列支。各类支出必须使用财务法规认可的票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报账。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划拨,不得通过现金结算。 2.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的控制机制。 3.继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农村财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各级农经部门应积极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规范审计程序。各级农经部门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的程序和格式,防止因程序和格式不规范问题带来审计上访现象的发生。对在审计中查出的典型案件要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以维护集体利益。 4.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工作。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通知》(农经发[2005]21号)的文件要求,各级农经部门要本着“制止新债、化解旧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步骤,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贫困地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贫困地区农村由于各方面原因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着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帐目较混乱等问题,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应提高对村级财务工作的认识,加强村级财务工作的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的经济收入。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民主理财;考核机制 目前,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已逐渐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还亟待加强,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地区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成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本文以张家界市一些贫困山区为例,分析了贫困地区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并就如何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我们的粗浅看法。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1年,张家界市农经部门对部分乡村进行了一次财务工作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其中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占了三分之一。主要问题表现在: 1.会计核算资料不齐全。1998年农村实行新财会制度以来,有关部门尽管对村会计进行过各种培训,但是村级财务中仍然存在问题,有一半以上的村会计做不好帐,核算不规范,科目不明细,帐实不符、白条入帐,财务帐目不健全,部分村的收支帐目只是村主任在日记本上记的流水帐,没有收支单据,都形成无帐可查的局面,甚至个别村根本不记帐,时间长达五年以上。 2.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帐,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档案资料没有认真保管,鼠咬虫蛀,霉乱毁坏。有些村财会人员变动没有正常的帐目交接手续,或不交帐,有的甚至帐目丢失。还有些村村干部谁收钱谁花,收多收少干部之间不清楚,群众更是不明白,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 3.财务状况恶化,高息负债,偿还能力差。在贫困山区,经济不发达,村里的收入来源渠道窄,村里的财务收入主要是村级提留和发包上交,这些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正常的开支,或入不敷出,差额部分只好向外借款弥补,甚至借高利贷,月息一般在3—5分之间,借款和高利贷利息由于无力偿还,就分摊到农民头上,有的村仅高利贷利息年均人平增加负担120元。 4.违纪支出现象普遍,贪污挪用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购置通信工具,电话费实报实销,无任何制度约束,部分村村干部甚至贪污挪用,专项投资款不能做到专用。全市2000年村级单位审计中,发现有309个村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 二、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形成原因 造成村级财务管理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村里没有较多的收入来源,村级负债多,村里的各项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无钱兴办和建设,使得基层组织权威削弱,干群关系紧张,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导致群众抵制上交税费和乡村统筹提留上千万元,从而加剧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2.现行乡村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不合理,当村组干部在向农户收不到税费和乡村提留时,迫使他们采取高息借贷方式来完成任务,从中获取一定数额奖励据为已有,而高息举债利息则转嫁到了农户身上,由农民负担。 3.追求“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盲目借款投资搞开发、办企业、兴办公益事业,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结果兴办的企业效益不理想,有些甚至破产关停,造成负债难偿。 4.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计把关制度,大部分村在现金的使用不能坚持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开支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村干部们寅吃卯粮,拆东补西,各种经济手续十分简单,白条现象相当普遍,且大多是一些非生产性开支和虚假发票。 5.缺乏会计专门人才。虽然市、县农经部门定期地组织各种会计业务培训,但是村级财会人员或文化素质较低,或没有会计专业知识,不能按照要求做帐,甚至不会作帐。另外,村里会计人员变动频繁,新任会计业务生疏,有的采取新任不管前任帐,致使村级财务形成“节节帐”,前帐拉后帐,财务帐目前清后乱,边清边乱。 村级财务混乱的原因还有多方面的因素,它影响了农村的深化改革,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农民负担增加,阻碍了这些地区的脱贫致富的步伐,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状况,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为了做到标本兼治,我们提出几点参考对策:1.适应新要求,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在一些偏远山区,由于村里的收入来源少,资金少,管理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管理,首先要提高各个方面的认识。要协同村里合理的配备财务人员,选择有文化、思想觉悟高的村民担任会计,人员确定后,要保持其稳定性。要注意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同时要定期的举办一些培训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相关制度。(1)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对村里的一些收入、支出要及时向村民公开,村里上项目、办企业、搞开发等,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减少因个别人决策而造成的损失。(2)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相互监督制度,防止个别人贪污挪用村级资金,损害群众的利益。(3)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使村级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可靠,让群众满意、放心。(4)会计核算资料要按照要求妥善保管,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便于接受群众长期有效的监督。(5)对村里的收支活动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制约制度,坚持先支后用,专款专用,尤其是对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控制,如要合理配备村干部,精简人员,减少补助人数,规范村干部的工资发放办法,控制接待费用和交通、通讯费用等。 3.由区县、乡镇有关部门加大对村级财务的清理力度,及时地、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村里要广辟财源,通过多种途径增加村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1)努力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扶持资金,减轻村级财务压力。(2)积极稳妥的开展村级经济活动,增加村级组织的收入。鼓励私人在当地兴办企业,村里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并加强管理和支持,指导这些企业的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发性生产,兴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本着服务农民的思想,对远离城镇的偏远山区,村里可以成立服务性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帮助农民代购代销生产生活物资,以获取一定的服务性收入。 5.建立四大体系,全面推行“村帐乡管”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运行,即由各乡经管站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业务培训体系、督办检查体系、严格的考核体系,规定统一的集中报帐时间、采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规范的记帐方法,使帐目管理做到日清月结。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积极探索农村会计委派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东莞市1985年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不带县),下辖32个镇区,594个村委会。常住人口151万,此外,还有港澳台胞70多万人,海外侨胞2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二十多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9年底,镇、村、组三级集体总资产达817.5亿元,其中村组集体总资产达453.3亿元,平均每年村拥有资产8168万元;村组两级集体净资产33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5.8%;两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额达44.9亿元,平均每年村纯收入81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去年,我市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用于村民的直接福利分配总额13.6亿元,人均分配1222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政府行政调控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管好日益庞大的公有资产,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如何强化会计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和解决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是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开展的关键。 经过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资产管理状况,决定从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入手,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试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领导重视,统一认识,确保会计委派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我市各级领导对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工作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推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李近维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市分管领导亲自下基层进行检查督促。绝大多数镇区都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市的要求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召开镇区两套班子和村委书记主任会议,统一认识,把推行会计委派和会计电算化作为贯彻落实"三讲"整改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行动,在领导力量、工作人员和资金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证,并注意做好选拔委派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化解予盾,有力促进了委派工作顺利推行。 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推行会计委派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是市、镇两级财政、财务工作主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牵头做好市、镇两级财政、财务管理和改革工作,对市、镇直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农村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会计委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与财政、农村资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会计委派制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并且对我市会计委派工作进程进行了统一部署:从98年在东城区试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开始到2000年底,全面完全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即巩固村级会计委派成果,全面推行联组会计委派制;从2000年10月份开始,结合镇区财政财务工作管理改革,在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推行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从2001一年一半年开始,在今年已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集中核算。力争在2001年上半年建立市、镇、村、组四级较为完善的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促进经济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做法 (一)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 我市是98年下半年开始,在东城区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工作的试点,主要做法是: 1、成立会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属非盈利机构,受区办事处的委托,负责会计委派、培训、指导等工作。服务中心由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对委派会计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服务中心,工资由服务中心从村统筹后统一支付。服务中心与委派会计人员签订招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继续留用或解聘。会计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会计委派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2、公开招聘、统一培训委派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招聘的主要对象是,本区大中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的毕业生。1998年10月,我们向全区公开招聘,经过严格考核和面试,挑选了19名委派会计进入会计服务中心,成为第一批被委派到村的会计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为了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会计服务中心坚持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学习交流,每月月中组织会计人员互相检查财务收支、记帐和建帐情况,并不定期组织委派会计和村出纳进行培训,保证了委派会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受聘会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9人,其余10人都是中等学历水平,对比村原来的会计队伍,无论是学历还是整体业务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3、明确委派会计的工作职责。委派会计人员受服务中心和村的双重领导,代表区对村的资产财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区办事处和村民负责。委派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村级集体和村下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对村属下独立核算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向服务中心和村领导报送财务报表,并写出财务情况分析报告;每月15日前,要把村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重大财务向群众公布;做好会计资料和有关合同的建档工作。 4、推行会计电算化。在委派会计业务上手后,1999年4月,在全区村一级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全区19个村配备了计算机和电话专线,使用统一的农村财务软件,实行区村内部联网。区、村领导可通过计算机随时调阅村的财务资料,掌握村集体资产财务运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4月6日在东城区召开各镇区书记、镇长参加的现场会议,推广东城区农村会计委派制的经验,对全市的农村会计委派工作了统一的部署。 我市农村会计委派制主要做法和具体内容是:明确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由镇区财政所牵头,镇区农村经管站协同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和指导,各镇区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会计委派有关的管理和业务辅导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市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指导。会计服务中心属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受镇区政府的委托向各村委会派出会计,其行为对镇区政府负责,派驻各村委会的会计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关系,会计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委派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做好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工作,会计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转换。此外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工作职责、行使权利、考核办法、奖励和惩罚、福利待遇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联组会计委派和村级会计委派方式方法基本相同,会计人员均由镇区统一公平招考、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择优录用,联组会计委派还根据村民小组的经济规模情况,采取"一组一会计或多组一会计"的方式,部分经济业务少的村民小组,可由村委派会计兼任,联组委派会计纳入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换由镇区会计服务中心考核批准,工资报酬由村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统筹支付。 目前,全市594个村委会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且基本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今年7月份在全市全面推行村民小组联组会计委派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在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推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 为了推动全市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工作,今年上半年首先由市财政局在横沥镇抓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00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推广了横沥镇"三个集中"的财政、财务管理经验,部署全市各镇区全面推行"三个集中"(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的财政财务管理改革,把我市镇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对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明确各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由当地财政所具体管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由财政供养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集中核算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择优配备若干名专职会计,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专职会计人员人事关系挂在会计服务中心,使用调动权归财政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置会计岗位,并取消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和会计账务统一集中到镇会计服务中心。各单位撤销会计岗位后,由出纳员负责单位日常财务工作,于每月3日前把上月单据报送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职会计每月10日前要完成财务处理和结账、编报工作,并把上月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报送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审核汇总后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实施集中核算后,各单位如有另设账的,一律视为账外账和小金库处理。会计服务中心配置先进的电脑设备,使用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 对于镇属企业统一实施会计委派。由镇会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专职会计人员,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后,派遣到镇办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镇办企业所有单据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委派到企业的专职企业进行账务的电算化手段处理,并把账务处理结果输入电脑,由会计服务中心通过电脑网络和电算化手段,集中汇审,集中核算,统一编制会计报表,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目前,全市32个镇区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市级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今年侧重于开展对现有会计人员的调查摸底,强化培训,认定资格,集中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同时抓了23个市直行政单位为集中核算的试点,主要是集中会计核算,统一物料供应,为下了阶段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打下基础。目前,市直117个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面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在200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效 1、规范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通过择优选派的会计人员,因其素质较高,加上有关的考核、管理制度等的制约,委派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较强,主观上有意识,客观上有能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通过他们开展工作,促进单位重视搞好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使单位难于有真账假算、假账真算的会计作假机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农村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镇区通过公开招考、统一培训、严格考核、择优录用,造就了一支年轻、充满朝气的高素质专业会计队伍。据统计,目前我市村级会计队伍平均年龄从42岁下降到24岁,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比重由原来的56%上升为100%,大专以上学历由原来的6%上升为38.7%。委派会计上任后,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记账、结账准确及时,财务公布整洁划一,档案管理井然有序,同时,委派会计每月或每季定期进行财务汇总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为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面貌大为改观。 3、农村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的化解。农村委派会计代表镇区政府对村的财务进行监管,与村委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能够更加大胆履行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委派制使农民心中有了一本明白账、放心账。今年以来,我市农民集体上访反映农村财务等热点问题的现象大大减少。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对化解农村矛盾,促进农村的安定和团结,确实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减少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东城区实行联组会计和派制后,村小组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后,结帐及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5、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的增强。通过实践,使广大基层干部从新旧管理机制的对比中尝到了甜头,也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委派制不仅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保护,从而在经济活动中更加自觉地执行财务制度,更加严格地按章办事,农村基层原来存在的"书记账"、"主任账"现象没有了,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大大加强,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对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6、通过实施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使各镇区对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明是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理财水平,健全了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管机制,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另外,各镇区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后,大大地降低了行政成本、财务费用。如东城区实行会计委派制后,村级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 总之,我市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之后,极大地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使群众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都有权参与财务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精神,让干部能够"清清白白当干部",群众能够"明明白白做主人",从而减少了干部、群众的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工作存在的问题 1、委派会计缺乏农村财务的实际操作经验,参与集体事务意识不强,向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比较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会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大胆履行职责。 2、部分已实行村账镇记的镇区由于人员不足,只能停留在代记账的阶段,没能对村的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 3、少数单位为了赶进度,对会计移交等工作走过场,使原来存在的一些财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已经完成会计委派的镇区,要加强委派会计队伍的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力度,经常性地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委派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切实建立健全委派会计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报酬及补助方案,没有实行交叉委派的,要在近期内实行交叉委派。从制度上促进和规范委派会计参与被派驻单位的经济运作。 2、进一步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电算化与村务公平、民主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强预算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整体效应。 3、积极筹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工作,研究落实委派的方式、方法、步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我市市、镇、村、组四级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关于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探讨 摘要:我们在看到农村各项工作可喜变化的同时,农村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 财务管理中依然存在着大量不良现象,从而制约到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作者分析和探讨了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当前我国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依然是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由于该项工作的良莠可以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所以我国非常重视。之于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国家相关部门摸索出一些好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问题展开探讨,企冀拙作能够给广大农村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农村财务 管理 规范化 思路及探讨。 农村财务问题是关系到农村稳定的最敏感因素,亦为农民群众至为关注的要点所在。我国农经部门之于推行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了有益的调研,并总结出“村账乡代管”“村会计集体办公”等高新策略,但是却由于我国绝大多数村组的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许多村会计对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程序不了解,有些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由此而形成“节节账”等等不良因素的根深蒂固,导致了农村财务问题成为久悬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综上所述,建设现代化新农业,发展新农村,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形成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本文结合实践工作,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和成因进行了浅显的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1 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综合大量调查数据,基层农村账目管理超常杂乱无章,亟待大力加强规范化治理力度。很多村会计在进行账目账簿记录和统计过程中,不遵循制度要求来处理明细账目,细账与总账迥然不同。在农村会计中,同时兼任出纳职务的实繁有徒,大多村会计毫无责任意识可言,账目中多记、少记、漏记及随意调账等违规状况司空见惯、俯摭皆是。农村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管理和保存比较混乱,无法正常开展账目的核算查证工作。 1.2 时下农村的公款奢靡之风比比皆是。滥用集体公款吃喝奢糜消费以权谋私的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多年来,一撮农村基层领导者对中饱私囊损公肥私的做法已经习以为常,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动用本村资金,分钱分物,无视法规法纪,大吃大喝肆无忌惮,丝毫不顾老百姓利益,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导致非生产性支出嬗变为村级财务的第一弊端。集体资金没有理法来遵循。农村集体企业逐渐增多促使账目越来越繁复芜杂,因此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暴露出了更多的问题。 1.3 许多村会计对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程序不了解,许多村庄财务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由于许多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对财务工作知之甚少,长期“依然采用单式流水账,对其他会计核算内容不核算记录,仅仅记录现金的收支,造成无法稽查考核。财务管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有一定的任职资格,从事财务管理时间相对持久,可是多数农村会计根本未曾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对账目管理认识不够,理论知识缺乏,无业务技巧可讲,在实际操作中常出现审批不严格、凭证不查实、记帐方法简单等多种账务处理随意的不良现象,难以达到会计基础规范要求。所以难以客观地反映村组集体资产的全貌,上级有关部门无法从杂乱无章的账面上进行监督。 1.4 农村财务干部长此以往借用或者使用村组集体资金,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办理交接清算手续,还有些村庄财务管理不规范。 这是由于财务制度在一些地方执行不严的缘故,有的农村干部目无法则,毫无纪律可言,于各项开支上肆意妄为,随意动用上级所拨的各种款项,甚至专项资金;由于缺乏民主监督,有的大搞”一言堂“,财务人员唯令是从,不敢大胆直言。财务报销凭证采用自制单据、白条入账的情况令人堪忧。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的恶果;从而引发村民不满情绪,酿出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上访不断。 1.5 基层农村干部拳头大的掌权,财务管理意识比较淡薄。长此以往的财务管理混乱屡见不鲜,滋生出诸多违法乱纪的不良行径,再加上农村干部多为家族大、亲兄弟哥们比较多的家庭成员组成,纵然违法乱纪的情况赤裸裸,群众也是敢怒不敢言。由于种种弊端长期无人敢管或者说是无人问津,从而为农村贪污挪用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大量敷衍生息的温床。再加上由于农村处于最基层,点多面广,法律法规存在不足及查处机关在管辖权上认识不一、罪与非罪界定难等因素,司法、纪检查处部门不能全面开展工作。传统的手工记账、算盘核算仍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会计电算化管理在农村还是死角,构成财务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 2 怎样才能有效解决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窃以为,应该由以下方法来解决。 2.1 有效化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矛盾,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五个统一“。 严格坚持”五个统一“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即: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统一才可还干部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农村干部也不必因财务管理而费心,农民也不会因财务问题而上访。 2.2 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网络化、电算化。 实行网络化、电算化管理是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最科学高效的措施,实行网络化、电算化管理将为农村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带来福音。实行会计电算化,传统的核算、手工记账、提交申请报告、手写相关资料、事后自评等落后财务程序将连根拔除。作为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上级领导和村干部要深化为民理财意识,全面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广泛采纳群众对农村财务管理的心声,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的管理体系。实施村级财务村帐乡镇县区代管,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促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三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严肃保障开支的合理合规性得以体现。 2.3 保障工作,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会计法规培训工作,彻底杜绝任意批款的不良状况发生。 财政部颁布的新《制度》针对当前村级财务混乱的种种现状,对于积累工票据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共同生产费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及义务工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大大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农村会计法规制度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人员档案管理网络的建设与健全,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彻底杜绝任意批款的不良状况发生。 2.4 加强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管理……紧抓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管理以及民主理财等逐项重要工作的开展,加大农村财务公开力度。财务公开规范化、有序化建设是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可行使民主权利。这些优秀措施得以贯彻的基础是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管理能力。 首先,要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健全村级年度财务预决算体系、村级会计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使财务人员遵章而行。 一言以蔽之,从管理制度和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是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只要《会计法》得以有效实施,严肃纪律,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管。审计是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包青天,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及时纠正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全面正确的贯彻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管理所起到的杠杆作用,既提高了农村财务基础整体水平,又减少了农村经济犯罪。我们有理由坚信,随着农村经济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入,我们要勇于探索抓住机遇,农村财务管理之路肯定会越走越宽,走向一条康庄大道,为进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在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的21世纪,会计实务的数字化、智能化,使用计算机进行复杂化的多元计算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会计电算从单纯地使用计算机登记账簿,到运用数字会计计算进行财务计划,分析和预测财务走向,核算的盈亏,为财务决策提供有效信息等。在具体实践中,会计电算主要进行三个大方面的工作,一是日常业务财务核算,二是管理会计信息,三是进行财务决策参考。 会计电算是一种将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于财务会计实际操作的一种手段,它是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对现代财务管理最直接的影响之一。 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财务领域的主要趋势。同时,这种先进的手段不仅在城市得到广泛应用,现在已经推广到了农村。因此,本文在这个背景之下对会计电算化的农村财务管理应用进行分析,主要是财务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意义、在现实农村背景下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瓶颈及解决策略。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文章,提出一些会计电算在农村普及的建设性观点。 一、会计电算化对农村财务管理的意义 1.保证会计核算的时间性,提高工作效率。 在农村运用会计电算与城市一样,都是利用数字计算的准确性。在会计事务中,一个极小的数字差异都会影响整个统计数据。使用计算机可以有效地避免计算误差,减小会计计算出错的概率。通过在农村广泛推广电算,会计的工作量和计算量就能大大地减少,从而节约出更多的时间去进行其他财务工作。 2.使农村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 使用会计进行管理决策电算更加科学有效,因为通过大量的数据数据,能够从多角度分析财务报表。同时,它建立了一套新的档案储存形式。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在软盘和硬盘等设备中,这些设备的存贮密度,是以往任何一种纸质会计档案所不能比拟的,查询速度快、检索能力强,可以快速传递会计信息。 3.增加了农村的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便于监管 电算化后,记账仅是一个数据处理过程,通过记账这一数据处理步骤,使被审核过的记账凭证成为正式会计档案.记账后的凭证不再允许修改。 4.精简人员为政府节省了开支 在农村使用会计电算,能够节省不必要的人员工资开支。以往3—5人的工作,如今一个人也能游刃有余。会计电算软件的数据展现方式和展现类型多元,在汇报的时候也能简洁有力。以往农村会计抱着沉重的报表和总结的年报去进行工作汇报,不仅十分的不方便,在查看和管理这些数据的时候也容易出错。 二、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应用的困境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村的会计计算长期依靠纸质的、手算的系统,如果一下子硬性推广会计电算,不仅是会计自身对新科技的接受和适应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查看和利用会计电算数据的其他人一时也不太适应。所以,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的普及和应用,最首要的问题就是解决人们对新科技、新方法和新事物的恐惧和排斥心理。 2.操作人员文化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农村会计的知识水平基础参差不齐,在农村推广使用计算机手段的会计电算就会面临技术障碍。近年来随着农村基础条件的改善和国家对农村的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使会计电算化在农村实行得到可能。有时候在农村,不是没有足够的条件,而是没有人有能力胜任这一工作。 3.软件更新缓慢不能很好的适用当前工作 目前市场上的会计电算软件玲琅满目,而在财务工作中却没有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来衡量软件的精度、统计方案和财务规范步骤。还有一个问题是,各种软件之间数据接入和使用方法迥异,报表汇总不能兼容,数据不能有效地通用。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情况之下,农村的会计电算更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最好能够使用通用的软件。 4.基础工作薄弱,资金薄弱 中国的农村条件参差不齐,南北方和东西部差距十分显著。电算化推广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想要在广大的农村普遍推广一个新技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不断的技术、资金和人员投入。 三、完善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应用的策略 1.加大政府推行力度 政府对于农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基础设施欠发达、电算化观念尚未普及的农村,以行政手段推广这一新兴事务是行之有效的,在实际应用中看到这个技术的优越性,才有可能让他们自发地使用会计电算,加入会计电算化的行列之中。 2.培养会计电算化复合型人才 农村的计算机人才极其贫乏,在电子计算机电算领域对这样的人才需求更为迫切。不过,通过培训和更多接受正规教育人才的逐渐加入,农村应用型知识分子的缺口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小。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更多的大学生走进基层,实现科学化的财务电算技术普及将成为可能。 3.加大软件的更新升级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建立通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协议等方式来解决会计电算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升级更新财务管理软件,以适应会计电算发展的步伐。 四、总结 总之,笔者认为会计电算化具备手工会计不具备的优势,在计算机技术普及大背景下,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是时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在行政手段、技术管理、网络安全、人才储备等多方面加强认识,付诸行动,会计电算化在农村一定会拥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思考措施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落实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所在,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执法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另一方面执法的矛盾加剧、困难增多、难度加大,行政执法面临新的环境和形势。 一、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里既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要求,希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也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理解和指责,以及不适当的干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工作矛盾加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与执法的矛盾。目前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技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把支持发展和工商执法对立起来,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一些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了投资环境。因此有的地方不分情况一律要求对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首犯不罚,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有的在软环境治理中不适当地干预工商执法。有的甚至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阻碍,工商机关撤销了,环境就改善了。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全国一盘,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保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破坏资源、破坏环境、国家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一律不许投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认为, 发展是硬道理, 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办,中央不让办, 地方要想方设法地办。中央要宏观调控,地方要大上项目。因此,地方政府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放宽准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变通处理,对其它地方不能上的项目,工商部门要开绿灯。对本地企业和产品要优先保护。要通过行政手段保护好本地的市场、本地的企业、本地的产品。这些要求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造成了困难。 三是服务与管理的矛盾。现在各地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服务型政府或服务型工商有的理解不够全面,有的把服务与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讲服务就是要放宽政策、降低条件,要少检查、少罚款、少收费,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市场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为企业服务,忽视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调为地方经济服务,忽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让当地政府满意做了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该做、做不好、做不了的工作, 有的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卫士,有的市场监管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却做了大量中介服务工作,出现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四是政策与法规的矛盾。目前我国存在着法规滞后的问题,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了,对法规滞后的问题,不少地方不是按法定程序解决,而是要求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要敢于突破法律、法规。因此,有的地方出现了的文件代替法规,领导的讲话、会议纪要、政府的文件效力高于法规的现象。不少地方要求执法机关以党委、政府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为执法依据,把突破法律、法规作为衡量执法机关是否思想解放、开拓创新的标准之一,造成了执法机关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法规的取舍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到了破坏。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加之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党和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是观念上的原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但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并没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懂得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不懂得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表现, 执行法律、法规就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懂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在思想观念上没有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对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理解不深,对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把握不够,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处理不好。 二是立法上的原因。由于我国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些法律法规滞后, 法一方面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况都覆盖住, 另一方面不可能把未来的事情都预料在内。我国的立法机关没有能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及时改变或撤销不合法的立法,也没有能够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制度, 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使一些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仍在适用。对一些不适应的法律、法规由于地方政府无权修改和废止,报请立法机关进行修改或废止需要的周期较长。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来代替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是体制上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垂直管理体制和交叉执法体制造成了与地方政府矛盾的增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虽然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财政予以保障,但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原来由财政拨付的经费较少,主要是依靠收取规费、管理费和罚没收入来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虽然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预算,仍以收费和罚款为基础,收费和罚款收入纳入了财政收入预算。收费和罚款作为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各级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基层工商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繁重,影响了基层工商执法,损害了工商执法形象。自 98 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来,增加了与地方政府工作协调的难度,一些地方政府对垂直管理体制不理解、不支持。交叉执法体制造成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管理,有的事情几个部门争着管,有的事情无人管。职责交叉加大了工商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矛盾。体制上的障碍,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监督上的原因。国家虽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如听证制度、复议制度、诉讼制度、赔偿制度等, 也明确了行政上下级监督、行政专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仍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的地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要求执法机关少执法,甚至不执法,将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权、处罚权上收, 给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设置了不必要的门槛。 三、改善执法环境的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两个体制:一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改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必须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做到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立法行为。重点要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随着情况的变化,抓好立法的“立、改、废”工作。现在政策与法规的矛盾、交叉执法的矛盾,多数是由立法造成的,因此,要规范立法。首先要严格立法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其次,要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立法提出异议的,要依法做出裁决。第二,要实施定期评价制度,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第四,要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对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定期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的法规或条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立法机关,但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对在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立法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映,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要定期提出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 二是规范政府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的好坏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理解是分不开的。因此,从政府层面,应该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的要求,当前要着重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了保证这两个文件落到实处,首先,要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法律专业毕业的应该占有一定的比例。凡进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都要进行法律知识任前考试,以保证各级领导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费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凡是财政能够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项经费的地方,应该停止收取管理费。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不能列入财政预算, 其办案经费由财政保障。第三,要改革政府政绩评价体系。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对不依法办事,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以破坏资源、破坏环境, 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取得的发展,不仅不能作为政绩,还应该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部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首先,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做到优质高效,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做到分类监管。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其次,要依法行政,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如果不加以认真的清理,就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执法环境, 因此,制止“三乱”是当务之急,要从体制上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扭转目前基层工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的现象。要把基层工作的重点转到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上来。第三,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要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要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绩效奖惩考核制等。第四,要合理划分事权、集中执法权。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的执法力量,避免多头执法、职责交叉。可以先从理顺职责入手,按职能进行力量重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处罚权。将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适当归并,把“经济户口”的管理和有形市场的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克服盲目性和重复检查,集中办案力量,实行扎口办案,加强办案指导,提高办案质量。 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环境,需要从观念上、体制上、立法、执法上多个层面认真加以研究,环境改善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矛盾调和的过程。只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条条与块块各方面的矛盾,始终把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的支持,群众的支持,就会营造出良好的执法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几点思考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 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 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 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 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 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探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实效性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的一个管理部门,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创造性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率,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2011年6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7月27日周伯华局长在庆祝中国工商学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些重要文件、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工商系统的理论创新和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的大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在调节我国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方面的基础地位进一步确立。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此相适应,为了更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思想和行为举措必然要求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创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就开始政府管理改革和职能再设计,经过多方面的探索,传统的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向注重公共服务、满足人民需求为中心转变。我国政府管理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国民收入大幅提高的背景下,势必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由管理控制型向公共服务型方向转变。在当前国际国内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然也要求向创新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方向大步迈进。 2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成好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阶段担负的重要职能,必须在已有的创新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创新工商行政管理。 2.1创新管理思想 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都在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应主动更新服务理念,主动完善服务决策,主动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提升服务层次,努力创造服务特色品牌,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首先,一定要改变市场的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的机制。要树立服务于统一、开放的大市场的观念,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多年管理集贸市场形成的许多传统意识,敢于监管、敢于拼搏,遇到问题能够迎难而上,真正做到了树立执法为民,勤于服务的理念,真正为创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而努力奋斗。其次,要树立法制观念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克服管理中的随意性,将工商行政管理真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没有好的依法行政理念,就难以创新监管机制。因此,一定要坚决纠正那些“高人一等”、“不服也得服”的特权思想,要礼貌执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同时还要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现象,真正做到严明执法、廉洁执法。最后,要树立科学管理的观念,不断创新,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设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造过去那种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方法,使用现代的信息技术等科学手段来武装监管执法队伍,提高管理效率,真正的为工商发展服务。 2.2创新管理方式 过去的工商行政管理比较程式化、僵硬,管理和市场主体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着种种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应当创新管理方式,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为价值取向进行机关内部革命,实现服务流程再造。努力实现服务流程从串联性、分散性、手工式向并联化、集成化、电子化的根本转变,从而提高服务的绩效。创新管理方式可以从多方面入手。比如,过去办理工商业务,往往要经过几个工作人员、几道服务窗口、费时几个工作日才能办妥。对此,应本着“以民为本,便民为先”的原则,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出“一站式服务”,开辟工商登记快速通道。过去的工商管理方式主要是“背对背”的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方式,就要将“背对背”管理方式变为“零距离”服务方式。主动问计于企业、主动问需于投资者,主动深入企业尤其是规模企业征集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反映经营困难,不断推进所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过去的工商管理主要是窗口模式,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工商管理方式要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开发网上工商业务办理系统,创建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加快实施的“在线预约、线上发证、在线申办”,以及“单一窗口”的“一网式”等公共服务,使办事人单位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在网上准确、快捷、安全地办理各项工商业务,为办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的服务。 2.3创新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最接近实际经济利益的单位。一套严密、合理、人性化的自身管理制度,更是直接关系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建设廉洁勤政的廉洁型机关,是创新管理制度的核心。继续推行工商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有效的、充满活力的风险点管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运作,是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保证。具体措施比如可以表现为,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共显眼位置设置电子屏,每天播放廉洁守则、格言,播放反腐倡廉的 宣传材料,播放廉洁勤政的典型案例等,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无时无地的教育宣传,起到潜移默化的管理作用。与此同时,加大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创新力度。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把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有机相结合,完善登记法律制度、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探索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等,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到来,还应该加快传统服务方式向现代服务方式转变的步伐,主动与企业发展对接,逐步实现网上互联审批、年检、查询和办照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每一个工商干部要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主动把服务要求、服务理念深入心中,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根本。可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赋予各地工商所相应的权力,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制度,更好地为当地企业服务。同时,县市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要上下联动,并运用现代手段,按照“落实辖区管理、实施主动巡查、加强动态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的思路,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巡查规范化等方式,加强企业监管。 3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讲究一个氛围,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思路,工商行政队伍建设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好基础,提升整体综合素质,提高队伍的整合力、战斗力和集体凝聚力,打造一支让企业满意、人民满意以及政府满意的高素质的工商行政队伍,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再创新。 首先,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就要培养学习型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而这最关键的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创新用人的机制,加强干部的交流,让更多的干部在多岗位锻炼,施展自己的才干,同时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按照德、能、勤、绩等衡量标准,任人唯贤,用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有能者居之的用人机制,促使工商行政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合力。 其次,每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者必须摒弃陋习,不断充电,养成自我完善的学习氛围。这就需要每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采用多种的学习教育培训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以及很大程度上提升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一种学习的方式,一种新的思维习惯,让他们都养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努力打造法制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工商”的高素质队伍。 最后,重视工商文化建设,还需要以人为本,坦诚相处,促进和谐互助的人文氛围,强化队伍的凝聚力量。尤其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队伍,除了过硬的硬件设施,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文化建设,用实际行动学习和实践,严格教育、监督、保护、查处四个职能,确保全局干部的廉洁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卫士行动”,加强对干部世界观的改造,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公仆观念,杜绝腐败的问题发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此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因此,还要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最前沿的各个基层工商所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创新永无止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主动为工作创新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创新氛围,把创新成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服好务 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诚信责任制,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进行巡查。此外,还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及对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其次,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地方政府要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郴州实际,加强对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最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农案件,对农民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案件线索优先立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发挥商标管理和市场主体临管职能,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围绕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推广“公司 农户 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质量和运用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志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 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辖区农产品生产产量、结构、特色等情况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再次,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 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 摘要: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分析了其职能履行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市场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市场主体再认识之间的必然联系,分析了传统上对市场主体认识和分类的主要弊端,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实践提出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基础工作。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30年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和探讨自然也围绕着这一改革进程中价值观念的冲突而进行,并由此引发了从法律精神到管理原则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是争论。正是在这场长期的理论争论中,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推动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应当看到,虽然市场主体的概念及内涵在不断地清晰和明确,但是,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远没有结束。因此,明确这种认识的必要性,剖析传统分类的弊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理论的发展,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必要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从理论上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的特点。但梳理这些理论问题时我们发现,解决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却十分简单,那就是需要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涉及的基本研究范畴——市场主体,进行理论界定和再认识。对市场主体进行再认识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理论需求。市场主体是市场环境中的活动者,是市场中的能动因素,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功能的发挥。不能从理论上认识市场主体的核心特征,我们甚至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主体以及我们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市场主体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需要。可以说,离开了市场主体本身,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就难以成立。因此,研究市场主体的概念,考察其发展过程,对市场主体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予以描述,不单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自身改革问题研究的起点。从多年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也能看到,对市场主体本质及特征的认识程度如何,对市场主体概念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都可能直接影响到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及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传统市场主体认识及分类的弊端市场主体概念的界定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研究出发,传统上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界定是狭义的概念。认为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等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范围上看,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经营活动各类市场主体。 传统市场主体的认识局限。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是不断演进的过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中市场概念本身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市场主体概念的缺失,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长期忽视所导致的。从市场主体的范畴来看,因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细胞”被界定为企业,因此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也仅有企业的概念,鲜有提及其他经济单位。即使对于企业范畴,也只简单的归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业态形式非常单一,企业只是政府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附属物,并非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 传统市场主体分类的弊端。我国企业的分类标准及其具体划分问题的讨论和演进,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步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管理需要,产生了不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市场主体按照其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曾在企业分类中占据较长时间且较为重要的地位。 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主体分类中对所有制概念的强化导致的政策结果是:所有制结构中具有“公”之属性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得到了政策扶持,而“非公”市场主体则在政策中受到排挤。从多年的政策结果分析,那种以突出公有为主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及其政策构成,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所固有的多层级、不平衡的特点,必定从经济上阻碍多种经济形式市场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由于这种分类本身是带着“有色眼镜”区分对待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这就事实上使得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开始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可以说,这是市场主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弊端所在。同时,实践还证明,按所有制性质对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的做法影响时间越长,弊端也越突出。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市场主体再认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这种再认识涉及到一些核心问题,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探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们职能发挥及作用对象的内在规律;市场主体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未来市场主体培育及登记过程中的重点;而对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明确则使我们未来的制度设计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 把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平等性和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些属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没有法律赋予的自主权的单位只能是某些组织的附属物,构不成市场主体,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独立自主地运行,因而就不会具有独立性。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又相互关联且是正常市场交易的客观要求。可见,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是其平等法律地位的基础,存在依附关系的市场主体间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看,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监督市场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功能,不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运行的特点,不清楚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运行特点反映着市场经济对于主体功能的内在要 求,我们就不可能创建尊重和反映这种要求的一系列制度,我们的政策就有可能不利于市场主体在运行中坚持这些属性的要求,自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运行效果。 对市场主体本质特征及界定的再认识。对市场主体的再认 识离不开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界定和描述。因为这种界定和描述不仅是理论概念上的探讨,更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来市场主体登记范围、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标准的把握,因而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 目前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研究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合法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民事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自身,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发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第二,把握市场主体的营利性本质特征。我们坚持营利性是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作为经营者的最本质的特征,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将营利性作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若离开了营利性,市场主体也就失去了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中存在的资格。第三,强调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国家认可。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必要的审查,既可以加强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保护市场经济中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表明民事主体的资格需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或确认。 探寻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一般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系中,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是各国共同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也是突出现代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以企业分类来看,突出法律地位的分类,明确的是企业与投资者的财产关系与责任关系,这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投资主体。同时,从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看,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及责任定位问题,因而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管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关于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的理论探讨以及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上已经有了定论,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划分的双重标准问题,市场主体分类既有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的概念,也有所有制分类的影响,且这种划分所遗留的法律与政策的双轨运行等问题也长期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类型划分所具有的明显时代特征,同时也提示我们,未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实践不应回避这一先天的缺陷,必须坚持突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分类标准,并以此作为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基础。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的需要。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 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全民创业,推进“353”战略,为我县提前跨入全省十五强作出更大贡献。 一、放宽企业设立登记条件,拓宽创业空间,鼓励全民投资办企业 1、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新开办的公司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资本可在今后两年内缴足。 2、投资人可以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管理技能、科技成果、采矿权、探矿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作为对企业出资,其出资比例在不超过70的情况下,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投资人用股权、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企业出资的,其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3、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4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需经由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可在本县城乡申办个体工商户。 5、开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远程登记,不收名称登记费。 6、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残疾人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7、建立农村经纪人帮扶联系点,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便于管理、利于发展的资本合作的组织形式设立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盈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一年内免收登记费。 二、加强引导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8、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者以规范为先,最大限度地引导无照经营者申办营业执照,变“地下经营”为合法创业。 9、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和就业市场“黑中介”为重点,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强化对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执法,协助政府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久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0、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积极协助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战略梯队企业建设,继续组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倡导建立“公司 农户 商标”的新模式。 11、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分类监管,重点扶持守信者,教育、管理一般失信者,淘汰严重失信者。鼓励企业通过广告传递正确的生产与消费信息;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管理,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12、对市场竞争和交易中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教育为先的原则,实行教育引导和行政处罚并举,对过失案件、初犯案件、一般违法案件,以教育为主,规范为先,惩处为辅;对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属于自由裁量的罚款数额,一般取法定下限。对主观故意的案件、累犯的案件、危害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案件、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坚决严惩不贷。 三、改进服务,文明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13、会同团县委联合组织青年创业讲师团在全县巡回演讲,用身边的典型影响身边的人,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14、从20__年7月开始,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方便企业市场准入。继续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15、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以各种形式充分披露在县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登记信息以及信用记录,鼓励人民群众加强信息利用,以信息引导创业。 16、免费向创业者发放《工商办事指南》,并在县工商局注册大厅设专门窗口,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咨询。 17、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推进“12315”进 社区、进乡(镇)村、进市场、进商场工作;实行“12315”红盾护农工作在全县所有乡(镇)、村设工作站(点);及时方便农民投诉举报,保护农村创业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8、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项禁令”,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和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营业性场所消费。违者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自1999年按省局要求开展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对离任的基层分局局长、协会秘书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在就如何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谈谈一些看法。 一、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期间较长,这样能够发现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行为。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 2、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管,促进干部使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联系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通过对相关经济指标、任期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分析考核,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领导干部经济业绩,全面评价其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 3.有利于划清经济责任,促进工作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目前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内审时间滞后,损害内审机构的权威性,挫伤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按规定,离任审计应当在领导干部离任前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先任后审”、“先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损害审计的权威性。这种审计给人们造成不过是“走过场”、“马后炮”的印象。二是挫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这种审计会导致审计目的模糊,审计作用弱化,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受到影响。尤其是对已升任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无形的压力。三是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中,许多情况必须向当事人了解,但如果当事人已经离任,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当事人已经离任,继任者又不愿承担责任或触及矛盾,会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落实和解决。 2、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误认为是内审机构的事。《规定》中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在局长领导下开展经济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小组由一名局领导任组长,监察、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因“先任后审”的原因,审计小组形同虚设,人教、监察等部门未组织召开好座谈会、未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办公室对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也未全面移交,最后把审计工作落在内审部门,使同志们误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内审部门的工作。 3、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当作任期内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合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但与财务收支审计又有明显区别。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在财务预算执行、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资产增值保值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审计外,还要对个人往来款项清偿、个人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经济方面的个人廉政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形成两者在审计对象、目的、程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不同。 4、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在离任审计具体操作中,对被审计人评价什么,对被审计人怎样评价,需要哪些评价用语,怎样下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被审计人评价必须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 5、内审机构不独立性和内审人员素质不强。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部门受本局局长和上级局内审部门的双重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由本级任免,基层直属局未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门从事内审的人员,财务审计一担肩,这样的体制造成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在基层直属局,因内审人员一般是财务人员兼职的,也未接受真正的审计业务培训,工作中往往忽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对问题不够敏感或把握不准,造成审计结论和评价出现偏差。机构不独立、人员混用以及业务水平不精,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应付”上级的现象。加之被审计对象作为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所以审计前就会将审计结果定下调子。审计中一旦查出了问题,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示,或硬缠或软磨,或直接讲情或间接施压。凡此种种,对发现的问题难以充分披露、客观评价,造成审计的质量不高。 三、采取的对策 1、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较好。在局党组决定某领导干部离任之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由内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 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内审机构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职责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较广,除内审机构外,还与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的联系非常密切,这就要求审计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作用,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审计领导小组在每年初对党组确定的拟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将离任审计纳入审计计划;二是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发挥其职能。人事、监察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掌握领导者个人廉政、领导能力等方面情况,办公室对部门及个人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和办理移交,内审机构对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评价等;三是审计小组要交流、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审计中遇到的责任不清、难以评价的问题,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取得支持,以此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3、注重离任审计和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干部应在任期间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缩短离任审计的时间,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基建投资等专项审计的基础上考核干部在任期间实绩、收支的合法等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降低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期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 4、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该对与责任人责任相匹配的工作给予评价,对诸如干部品德、素质、综合领导能力、作风等难以量化的事项,可用“优秀、良好、一般、差”等评价。对一些量化的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5、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要将目前内审机构人员由同级领导任命的方式,改为上级审计机构派驻或由上级机构抽调其他局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真正发挥审计机构的职能。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审计人员集中学习政策时事和审计、会计业务,还组织专门的讲座,学习和研究离任审计;二是组织审计人员到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三是安排审计人员自学;四是规定定期集中在一起总结离任审计的工作经验,另外每个离任审计项目结束,我们都要组织大家座谈,总结成绩找准不足,好的经验及时的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领导者在选拨、任用干部上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 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互联网更新时间:2006-9-88:51:45 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 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 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 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大集食品经营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农村大集负有管理责任者,在市场内要实行分行划市管理,尤其对食品经营摊位要按照生熟分开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 第二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食品经营的,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经营的经营者,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第四条 销售散装食品实行标牌公示制。每种食品前要张贴公示牌。第五条 公示牌要载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等信息。 第六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本文来源:销售员不准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销售食品者,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 第七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必须有清洁外罩覆盖。售货员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食品容器要做到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第八条 农村大集内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记录等要保留二年以上。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内,监督管理农村大集食品安全。 第十条 对农村大集内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监管人员及其职责,每个工商分局要对辖区大集至少每两周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经营行为:(一)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三)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四)虚假、夸大等内容食品广告行为。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在农村大集内销售食品的消费警示工作,对需召回和退市的食品应当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要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原则与维度研究 一、引言 迄今为止,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一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组织效能建设阶段,认为提高组织垂直管理效能,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垂直管理的有利作用,实现管理目标与管理质量、管理效率的最佳结合①。二是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阶段,认为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工作全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大自身建设力度的需要②。三是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阶段,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服务发展效能、市场监管效能、消费维权效能和依法行政效能;效能建设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是能力目标与职能目标的统一③。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边界日益清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往研究成果较多,视角多维,内容丰富。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影响因素和实现途径两方面:一是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队伍素质、管理资源、体制机制、监管环境、工商文化和信息技术等因素④。二是实现途径,分为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和综合层面。宏观层面包括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⑤;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改进行政审批、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和建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等⑥;在综合层面上,通过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和能力等建设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本文以镇江市工商局为例,通过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进而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水平的测量原则与维度。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理论分析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与工商行政管理功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等概念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这一体系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的分析框架。研究这个概念体系,首先应辨析“职能”、“功能”和“效能”等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一是“职能”,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将“职能”简单地理解为“作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都有其作用,但只有当社会、组织和事物的“作用”融入人的主观能动因素且产生了应有的效果,“作用”才能理解为“职能”。二是“功能”,“功能”是一个系统科学概念,能反映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功能是由结构决定的,但结构相对不同的环境会表现为不同的功能。由于系统科学包括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因而社会系统有其“功能”,但不一定能将所有“功能”都称之为“职能”,只有当其所发挥的功能与该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即推动社会进步相一致时,“功能”才表现为“职能”。三是“效能”,“效能”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发挥内在能力,促进事物发展的“有效功能”。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组织的内在能力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行政效能与行政功能的区别在于:行政功能只是组织系统内部结构的外部表现,还没有对这种表现产生的结果作出评价,而行政效能则包含对其功能的评价。效能的“效”是指功能的效用,“效用”是指人们希望达到组织在实现预期目标中所起的作用,包含组织目标。功能导致目标实现,“目标实现”是功能转化为效能的关键⑦。通过对上述概念的辨析可以看出,当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发挥的功能与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一致,即工商行政管理功能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时,工商行政管理功能才转化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及其活动对实现国家赋予其行政目的所发挥的有效功能,是实现行政目标的保证。“功能”与“能力”对应,“能力”是“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能力”与“功能”成正比;“目标”与“有效”对应,“目标”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有效能力”才能促成“目标”实现,并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工商行政管理“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构成了测量效能的两大因素,测量的内容就是两者的正向契合程度。具体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能力,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主观条件和潜在能量,是组织资源、管理资源和环境资源及其相互结合的产物。组织资源包括队伍素质、财务资源、物质装备、信息技术、权力权威等;管理资源包括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文化、价值伦理等;环境资源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心态等。2.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职责所期望实现或达到的行政成果。不同于私营企业利润目标的单一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复杂且多维。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甚至阶段不同,行政目标也不同。3.“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也称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的有效性,是指能够发挥组织职能、促成组织目标实现、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的能力。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越高,组织行政能力越有效,效能也就越高。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原则与维度 工商部门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为说明其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结构,我们以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为例进行分析。组织内,该局纵向可分为本级、县(区)级和基层工商所三个层级,横向可分为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人教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信息中心等对内管理部门和公平交易处(经检支队)、消保处、市场 合同处、注册处、个企处、外资处、商标处、广告处、食品处等对外职能部门;组织外,纵向有省工商局直属领导,横向有市政府直属领导以及其他平行兄弟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特定时期、层级和政治环境内,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职责的行政目标,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对内管理能力和对外资源动员能力是相对稳定的,但在具体任务环境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细化,逐级分解,最终形成行政目标和行政能力价值链体系。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特征 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的复杂性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复杂性。一是效能的复合性。一般来说,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内部效能、外部效能和综合效能,具有动态性、多样性、整体性、统一性等特点。动态性是指其内容和标准随着政治制度、时间、空间和条件等变量的变化而变化;多样性是指其目标、因素和层次多样;整体性反映了其必然体现一个整体;统一性是其质和量、功能与价值、主观与客观的统一⑧。二是测量的间接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通过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来测量行政能力的有效程度。作为一种预期成果,抽象行政目标可以演绎、分解和转换成具体管理目标,而作为一种潜在的主观条件、素质和能量要求,行政能力只能依靠其相关载体来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能力一般是指履行职责的要求。要测量的实际上是行政能力载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经济和政治特性⑨,是管理目标与能力载体之间的具体比较。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 为进一步说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我们将镇江市工商局组织内的工作任务,以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为两极的横坐标,组织可控制度低与组织可控制度高为两极的纵坐标,组成四个象限的坐标体系(如图1所示)。通过分析,可以找到若干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原则。1.职能原则。在纵坐标的左右两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成从事资源汲取和与能力配置的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和从事市场监管和与行政执法的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组织内部管理工作是组织外部履职能力的基础,组织外部履职能力是组织内部管理质量的体现。一般说来,组织内部管理工作的目标清晰、程序稳定、资源常规,如行政接待、政务公开、报表统计报送工作、信息化建设、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等工作,管理目标清晰,管理程序规范,适宜用“花较少钱,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更少的钱”、“费较少时间,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较少的时间”等经济性或效率性来测量;相反,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目标抽象、程序性不强、资源变动大,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査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市场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形市场监管、消费维权、12315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等工作,强调行政价值、行政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适宜用“最后结果是什么?”、“是否体现机会、结果公平?”等效果性或公平性指标来测量。2.过程原则。在横坐标的上下两端,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为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目标清晰、程序稳定、结果可预期,如内部管理的财务流程,每个环节的标准都非常清晰;外部履职的市场主体准入,整个流程都非常稳定。这类工作比较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其效能。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目标抽象、程序要求不高且相对不固定,结果变化数较大,如内部管理的行政效能监察、违纪人员的查办和信访处理等。外部履职的消费维权、传销案件查处和市场监管等要求工作人员或办案人员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应变能力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因而比较适宜用效果性和公平性来测量效能。3.目标原则。在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四极,根据组织可控性和内外部工作属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分解成管理目标的层次体系,上层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下层是具体管理目标。涉及行政目标,如商标发展目标,强调对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每年新发展商标数以及查办商标侵权案件数等,环节管理要求相对不清晰,因而适宜用效果性与公平性指标去测量。涉及管理目标,如案件查办,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执行、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罚没物品管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听证等工作,每一环节的管理要求都非常具体,因而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4.层级原则。在市、县(区)和基层工商分局(所)三个层级中,每个层级的工作重点不同。市级工商部门侧重宏观规则的制定、内部体系的高效运转、在公众前塑造公正高效形象;而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则更侧重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具体对外职能的执行。因此,市级工商部门适宜采用效果性、公平性等定性指标,而基层适宜采用经济性、效率性等定量指标来测量。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维度 能力载体主要涉及静态资源和动态管理。静态资源涉及物质装备、信息技术、财务资源、队伍结构等,动态管理涉及内部管理、外部协调、资源动员等。行政目标经过层层分解,最终形成具体管理目标。能力载体的多样性与行政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效能测量的多维性。行政效能包含着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等多维架构⑩。1.经济性。经济性是指在保证适当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等特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经济性测量是从获取资源的角度来评估行政职能的价值的,经济性评估强调的是节省程度,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经济性测量的目的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树立成本意识、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如测量特定会议、项目的成本与投入,具体层级行政开支与业务开支的比率,具体部门人均行政费用支出等。2.效率性。行政效率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行政资源与取得的行政成果之间的比例关系。行政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时间等资源。行政成果包括有形的物质成果和无形的精神成果。行政效率类型包括决策效率、管理效率和执行效率。如工商行政管理费用测量法(衡量行政费用开支与使用是否合理,包括单位费用测量法、人均费用测量法、计件费用测量法等),行政职能测量法(衡量是否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要素评分测量法(衡量各种要素的贡献)等。在各种测量法的运用中,应采用既定标准进行衡量、评估。3.效果性。效果性测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执行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实现程度如何,产生了哪些效果。效果强调的是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通常指产出对最终目标实现所作贡献的大小,目标实现程度如何。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市场监管质量、行政执法质量、消费维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目标实现度等。4.公平性。公平性是一种政治诉求,主要是衡量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和普通公众对工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时是否滥用公权力,是否对监管对象、服务对象一视同仁,大家是否都受到公平待遇,弱势群体是否得到保护等的一些主观感受。如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机会、依据、处罚结果是否平等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由世界杯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当西班牙斗牛士的利剑刺穿德国战车的铁甲时,全世界都为之屏息,本届世界杯已然尘埃落定,但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场缤纷多彩的视觉盛宴,更留给世界一片无穷的回味与联想空间。作为一名新招录公务员和一名业余球迷,我更多的是从本职工作的角度去审视这场比赛,然后从过程中抽丝剥茧找出规律,指引我不断进步。 一、传统强队纷纷落马与构建学习型机关 本届世界杯先是法兰西坠马,随之英格兰、意大利、巴西纷纷出局。当传统强队遭遇滑铁卢时,巴拉圭、日本、加纳等一些新兴球队却令人眼前一亮。是前者落伍了,还是后者进步了,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但毋庸置疑“落后就要挨揍,落后就要错过世界杯,赶不上决战的时候”。一个踩着过去光环,因循守旧、无法创新的球队注定要被淘汰。同理,我们工商部门也要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在这转型之际,就更应该紧紧围绕职责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突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知识更新为重点,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的组织学习和培训,从而打造一支攻坚克难、能战能用的智能型、专业型和能力型队伍,以担负监管重任。 二、裁判误判受关注与依法行政以及执法办案工具的更新换代 裁判误判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而本届世界杯则格外受人们的关注与诟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摄影技术的日益进步。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更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高科技办案工具在执法工作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前受经费所困、器材所限,执法办案工作往往感觉力不从心,例如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试剂供应缺口大,很难保证监管效果;单凭留样备查、实行索证索票难以落实农资产品抽样工作等,全方位监管任重道远。世界杯让我们切实认识到,在“利其器”方面,或许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三、“单挑”南美失意、“团队”西欧扬眉与工商队伍建设,尤其是团队精神的培养 南美球队的个人英雄主义普遍较浓,动则一人单刀直入,扭转乾坤,退则全线纷纷溃散,漏洞百出,而本届世界杯大牌球星的“进球荒”让南美人从头凉到脚;反观西欧球队,团队精神普遍较佳,攻如行云流水,守如铁树盘根,攻防兼备,一气呵成。我们工商工作线长面广,“独角戏”似的工作很难达到预期的监管目的。因而,工商队伍的建设更应该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只有通过积极营造互学互动互帮互助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精诚团结,创业干事的精英队伍。才能在挑战日增的监管工作中游刃有余,战无不胜。 四、日韩朝的虽败犹荣与作风建设 世界杯上,朝鲜败了,日本败了,韩国也败了,但黄种人跑不死,拖不跨的硬朗作风,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与赞扬。活儿干的漂亮不漂亮是技术问题,是能力问题,而能否全力以赴则是态度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涉及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细碎繁杂工作,系统干部职工只有真正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民所想,解民所忧,不断细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技能,改进服务方法,改善服务态度,为地域经济建设添砖加瓦,才能无愧于公务员称号,无愧于肩上红盾! 五、黄牌满天飞与构建和谐市场 本届世界杯的巅峰对决也造就了出示黄牌的巅峰,当英式足球也上演中式“少林足球”的惊险时,秩序之紧要可见一般。而作为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肩负着立规矩、成方圆、维秩序、促文明的重任。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我辈责无旁贷。 总之,监管之路漫漫,工商人当上下求索之!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的职能定位;国务院批准自 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是工商部门又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经济发展。通过继续解放思想“见行动”,着力在融入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上有新的突破,不断开拓工商行政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四个统一”,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地位,在政府机关中的诚信地位,在监管对象中的服务地位,在百姓生活中的卫士地位。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工商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历史和时代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借鉴人类文明积极成果,认真应对严峻挑战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和以同志、邓小平同志、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理论精髓,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要切实强化六种观念。 一要强化服务意识。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型工商。因此,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工商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监督、管理、执法的最终目的。 二要强化发展的观念。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视发展为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实现民富国强都无从谈起。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企业活力,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三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的政府部门,法律赋予了行政执法权,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生命线。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既要合法行政,又要合理行政,坚持行政合法与合理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监管执法的随意性、情绪性,片面性,防止为执法而执法,违背国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初衷。 四要强化依法维权的观念。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监管的职责所在。我们要通过我们监管和维权,规范经营行为,引导诚信经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下竞争,实现消费和谐,经营与消费良性互动,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安定,实现和谐发展。 五要强化全局观念。“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作为担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把本部门置于大局之下,一切工作都要服务大局。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坚持把全局利益放在首位,当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找准部门工作与当地党政工作部署的结合点,做到局部服从全局,服务全局。 六要强化创新意识。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创新是非常可贵的品质。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提升服务水平,要再上新的台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制度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创新,工作手段要创新。而要创新,就要不局限于经验,善于驾驭经验并敢于突破经验;不拘泥于传统,善于正视传统又敢于走出传统。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复议范围问题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它运用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上级机关纠正下级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有所区别。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自身特有的优势,能够有效地弥补行政诉讼制度在给予相对人权利救济时的某些局限性,能够使相对人权利得到更直接、及时、全面的保护。因此,行政复议是一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制度。1999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众所周知,《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一个重要的成就就是充分地考虑到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了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这些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还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提高了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水平,是法制进步的要求,更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公民权利救济制度的独特价值的体现。 作为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早在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件》颁布之前,就在一些法规中给予相对人行政复议权。现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相对人的复议范围与《复议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凡是相对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然而由于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县级工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省级以下)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是不同的,故而,县级工商机关与其上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也是不同的。那么,县级工商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即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县级工商机关对工商所作出的哪一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受理,哪一些不可以受理呢? 按照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所行使职权时有两种方式,一是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二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毫无疑问,对工商所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依法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即地区级工商机关。然而,当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时,县级工商机关可不可以受理其复议申请?可以受理哪一些复议申请?这在实践和理论中,是存在争议的。 一种意见认为,工商所(站、队、分局等)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工商所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级工商机关只能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提出的复议申请。如果工商所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即使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也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局市场管理所在2000年1月20日,联合瑞安市城关镇城建监察中队管理无照经营的沙河底菜市场,拆除了部分摊位。沙河底居委会以我局市场管理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于2000年2月向我局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沙河底居委会又以我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将我局作为被告,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沙河底居委会既以市场管理所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又以同一理由在复议尚未终结期间将我局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无论是将我局或将市场所列为被告,诉讼结果可能相同,但沙河底居委会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滥用了诉权。瑞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我局市场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我局派出机构,其行政行为可以视为我局行政行为,因此我局受理沙河底居委会的复议申请本属错误,将我局列为被告没有什么不妥。应当指出,我局提出答辩理由后,瑞安市人民法院是相当重视的,经多次研究并经多方请示,才作出开庭审查的决定。因此,瑞安市人民法院的看法,代表了现阶段审判机关的普遍看法。 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工商所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尽管它行使的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权,但只要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县级工商机关都可以受理。理由是,我国建立和健全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越权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政行为的一种,所以,无论工商所行使了何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其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机关理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当然,按照《复议法》的规定,相对人不服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阶段是实行垂直领导的,县级工商机关是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因此,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只能向县级工商机关提出。这样才是《复议法》的本意,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以上述的沙河底居委会诉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例,尽管拆除摊拉不是我局市场管理所的权限范围,但既然市场所以自己的名义发出通告、并在市局未知的情况作出了拆除摊位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无论复议被申请人或者行政诉讼被告,都应该是市场所,而非我局。我局受理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完全体现了《复议法》的立法精神。很难想象,假设我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将朱?基总理告上法庭是怎样的一番法律奇观。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除直接规定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有二种例外情形。一种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处罚职权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处罚种类和幅度,经县(市、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这种原则上可以由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必须经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为谁,实践中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些人认为,派出机构与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同属一个系统,且在行政关系上和业务关系上均存在密切的领导关系,为了防止部门保护主义,对该种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县级工商机关依法批准工商所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可以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往往采取抽象行政行为形式,即普遍授予下辖工商所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相对人不服此种行政处罚时,可以对县级工商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但不能直接以县级工商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其次,即使县级工商机关直接参与到具体行政行为中去,批准工商所可以就某个案件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也并不等于说,这个行政处罚是由县级工商机关决定的。从法律上来说,"决定"和"批准"是由本质区别的。"决定"意味着工商所在该项具体行政行为中丧失了决定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作出。而在"批准"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出:第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仍是以工商所名义,而非工商局名义;第二,县级工商机关并没有对整个具体行政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只不过起着许可工商所某种建议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是原则性的、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排除对工商所的指导和监督功能。因此,相对人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的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 另外一种情形比较复杂。如《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决定",而第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决定。但罚款一千元以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如果某工商所在查处无照经营时,既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又只对相对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复议机关到底为谁?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应分别而论:1、相对人只对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显然只能是县级工商机关。2、相对人既不服行政处罚,也不服查封、扣押措施,但直到处罚决定作出后才提起行政复议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因为,复议机关保护的是相对人的最终利益,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确认为违法或不当,那么,由查封、扣押措施造成的损失应当一并赔偿。如果查封、扣押措施没有违法或不当,而仅是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的,显然,相对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其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无论向哪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都意义不大。同时按照我国《复议法》规定,相对人申请复议时,一不能越级申请,二不能同时向两个部门申请,更不能向二个有层级关系的部门申请,三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完整性来说,也不应当将一个案子拆为两半。为充分体现《复议法》对相对人及时、便民、全面的保护原则,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是最适合的。3、如果相对人仅对查封、扣押措施不服,那么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应当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这与第二种情形中的查封、扣押措施应有所不同。尽管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工商所的行政处罚的目的,但相对人要求保护的标的显然不同。一种是相对人认为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一种是相对人认为查封、扣押的措施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两者具有明显区别。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时,不仅要充分掌握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还要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要求和目的。 行政复议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救济手段,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的重大举措。理顺和明确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必将进一步发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及时、便民、成本低等优越性。我们认为,尽管在实践和理论中,对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和分歧,但是,县级工商机关可以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是符合法律的宗旨和精神的。只有这样,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充分发挥其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规范执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信息网络化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 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农业科学论文:设施农业科学人才培训 1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必要性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作为一个新兴专业,涉及农学、工程、环境等多门学科,因此,在设置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但目前全国开设该专业的高等院校大多对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处于探索阶段,潍坊学院在2003年第一次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实施的情况下,经过2006年不断调整修订,但仍然存在课程设置相对不合理、实践环节与社会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原有专业课程模块需要重新调整等问题,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势在必行。2010年,我们在走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借鉴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的特色,根据潍坊学院实际,注重改革方案的地域特色和方案实施的可行性,构建了新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2]。 2构建和实施特色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是教学计划的最基本单元,是专业教学改革方案的具体落脚点。依据学科、社会和学生需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采取“纵向压缩,横向拓宽”的措施,建立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突出了“厚基础、宽课程、长实践”特色,从而拓宽了专业基础,强化了实践应用能力[3]。 2.1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将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机结合,突出课程建设,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在原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重新优化和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总体框架,课程体系划分为三个平台,由通知教育课程平台(必修和选修)、学科基础与专业课程平台(必修和选修)、专业选修课程(限选和任选)平台,加大选修课比例,推行套餐式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齐全、文理渗透、农工结合的综合性优势,鼓励学生跨院、跨专业选课,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发展。通识教育课程: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注重学生外语应用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坚持外语教学四年不断线,实行分级教学,建设自主学习的网络环境;坚持计算机全程教学与应用,强化计算机网络的教学与实践,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体育教学由竞技体育向健康体育转变,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健身习惯;重视艺术与人文教育,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严格公共选修课程的审核准入制度,加强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质量。学科基础与专业课程:根据该专业涉及农学、工程、环境三个学科的特点,改变了原培养计划中农学类课程所占比例较大,工程和环境类课程缺乏的局面,实现了农学、工程和环境三大学科的有机结合;精选课程,推行小课制,对农学类课程中与专业关系不够密切的课程进行了删减,对与学科专业关系密切必须保留课程的学时进行了压缩,使农学、工程、环境三类课程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比例。 工程和环境类课程中增设了工程力学、画法几何、测量学、自动化控制原理等课程,生物类课程中压缩了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微生物等的学时,将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课程由专业基础必修课调整为选修课。学科基础与专业选修课程:在专业限选课中,密切结合潍坊特色农业,浓缩、精选核心课程,科学设置设施农业科学和设施农业工程两个模块方向。设施农业科学方向包括设施种植和设施养殖两大内容,主要设置设施园艺学、设施植物保护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等核心课程;设施农业工程方向包括设施工程设计建造和设施工程环境调控两大内容,主要设置农业设施设计基础、设施农业工程环境学、设施农业工程工艺学等核心课程。在任选课的设置上,以提高学生专业基本素养和个性发展能力为目标,力求体现专业特色,丰富和深化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鲜明个性,新增设设施专用品种选育、工厂化育苗、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等课程。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除军训和公益劳动外,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分为学科基础实践、专业基础实践、专业实践、专业综合实践和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五个部分因课程设置不同每个部分对应1~3门课程,学科基础实践重在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兴趣和认知能力,专业基础实践和专业实践重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专业综合实践重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重在增强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整后,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共达到33周,实验和实践课程在总学分的比重达到37.5%。经过调整,学科基础与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比例达到5.2∶1.8∶1,这与我国试行学分制以来的各大著名高校的比例基本一致,既考虑了学科课程发展的需要,更尊重学生个性特征需要,促进了三元课程结构的形成,有利于具有较高技能和丰富个性人才的培养;实践课程学分得到提高,实验实践学分在总学分中比例增加,构建四学年“三四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 2.2课程设置实施特色 对课程设置进行了整合优化,将必修课与选修课有机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学生培养实行学年学分制,总学分为16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6学分,选修课程32学分,实践环节和其他共33学分。课程设置具有“厚、新、宽、活、长”的特点。“厚”主要是强化专业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比重,如在基础课设置中就包括了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课程,较一般的农学类和工程类专业的基础课设置有很大的不同,数学、化学的基础显著加强。“新”体现在专业课的设置上,结合潍坊是农业大市、寿光设施蔬菜发达和诸城畜产品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实际,充分考虑设施农业发展的需求,在专业限选课上设置设施农业科学和设施农业工程两个方向,其中设施农业科学方向中同时设置设施种植和设施养殖的相关课程,这在全国其他高校中是没有的;设施农业工程方向中,除了设置农业设施工程环境学、农业设施设计与制造课程,还设置了设施植物栽培学等农学类课程,从而将农学、工程和环境等学科有机结合起来。“宽和活”体现在选修课的设置上,我们将选修课分为三大类:专业类、拓展类和前沿类。 专业类课程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学生应用能力为目的,如设施专用品种选育、工厂化育苗、饲料加工工艺学等课程;拓展类课程则以扩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如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等课程;前沿类课程可以使学生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对学生科研深造具有重要作用,如生物化学专题、分子生物学专题等。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目的,自主选择相关课程,有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积极性。“长”体现在长实验、长实践上。在实验课程的设置上,重点提高实验课程时数和质量,实验学时达476学时。分为“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四层次实验课程,依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能力和自主实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实践课程分为“学科基础实践-专业基础实践-专业实践-专业综合实践-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五层次实践环节,层层递进,依次提高,特别是专业综合实践,在第7学期集中进行,此时专业课程已经学完,设置8周到寿光高科技园等校外合作基地进行专业综合实践,深入实践、到实际生产一线获取增长才干的机会。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含科研训练)在第6~8学期结合教师科研课题开始进行,主要集中在第8学期。通过以上四年不间断的实践环节的培养和训练,可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培养了学生适应社会,树立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把学生的应用创新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3人才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1)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重新调整了课程设置,合理调整了专业课程,避免了课程重复、交叉等问题。增加了设施农业工程方向模块,重点开设温室设计与建造、温室自动环境调控技术、设施作物栽培、设施养殖等课程,真正体现了理农渗透、农工结合的宽口径特点。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他省份的学生可根据家乡地域的特点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选择。 (2)结合潍坊设施农业现代化、国际化的区域优势,依托校外寿光高科技博览园、青州绿博园等联合教学基地,能够到现代化的生产一线得到实践操作和锻炼机会。 (3)实施素质教育,实行学年学分制,注重个性发展,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与潜能,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选课。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可自由选修全校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来拓宽知识面。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更加贴近农业发展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该专业立足地方设施农业特色发展,有良好的前五届本科生的培养基础,其中有50%左右的学生考研继续深造,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力,其余学生在相关行业和产业就业创业,受到了国内其他高校同专业的肯定和借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该专业培养的学生既有创新型人才,也有创业型人才,并且毕业生在单位很受欢迎,达到了人才培养的目的。 总之,自从潍坊学院首批批准设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并开始招生以来,立足地方特色,以培养学生能力为突破口,不断建设和实施服务地方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前已有5届学生共175人顺利深造和就业,并已成为符合社会需求和建设的高级专业人才。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体系的构建 摘要:针对新疆现有的涉农网站和平台现状,对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体系构建进行了分析研究。利用中间件的优势,对现有的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进行集成,并根据用户需求增添了查询、服务等功能模块,对各模块的功能进行设定分析,从而满足了用户多样化及个性化的需求,实现了对农业科学数据资源的有效保存、挖掘分析、共享利用,极大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 关键词: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间件;管理模块 农业科学数据是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源,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科学地管理农业数据,能够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各种农业资源。近年来,新疆农村互联网水平显著提高,新疆各类涉农网站也纷纷设立,农业化信息队伍不断壮大。但是每个网站都有自己独立的门户,信息之间数据共享不足,信息交融不够,因此,构建全面的农业科学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服务体系、整合各种农业数据资源、实现对农业科学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便成为各部门和广大用户的迫切需求。 1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现状 新疆已建立的涉农网站超过了100家,其中一些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用户的使用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如新疆农业信息网、新疆兴农网等。此外,部分农业下属部门或农业相关部门已经设立了自己的信息共享基础平台,如新疆干旱区林木种质资源共享基础平台、新疆畜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新疆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等。为了避免各部门独立设置门户网站及建立信息平台,因重复建设而产生的资源浪费,更为了方便用户查询各类农业相关信息,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将现有的科学数据整合集成。集成现有的数据资源平台,能够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有助于消除“信息孤岛”,使各单位可以集中人力、物力来建设自己的特色资源,节约成本。此外,集成数据共享平台在不影响原系统运行的前提下,对各种异构数据统一表示、管理,并为用户建立一个方便透明的数据访问入口,使用户不必再去面对各种不同的应用系统,进行繁杂的操作过程,只需表达其需求,从而显著提高查询效率。 2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思路与原则 2.1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建的思路 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构建思路是实现以下几个功能。2.1.1数据开发、积累和存储的功能包括农业科学数据的采集和标准化整理,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库和数据集,使科学数据得到有效的保存,为实现科学数据共享提供资源基础。2.1.2集成及信息拓展功能采用中间件法把农业各个学科的科学数据集成到一个网络系统、集中在一个共享网站上和展示,以便于用户的查询和获取。同时,数据库中的信息还可以动态地增加、删除以及更新。2.1.3数据共享功能即在数据和用户分级分类基础上提供数据在线和离线服务,如数据的分发、数据在共享网站上的等。2.1.4智能的搜索查询功能用户可以使用自然语言查询、模糊查询等多种查询方法对科学数据进行快速查找。2.1.5其他服务功能平台还能提供一些其他的服务内容,如专家咨询、标准定制、决策支持、统计分析等,同时提供了API接口,能够方便地接入新的信息服务模块。 2.2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建的原则 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网络化等手段提供信息的共享服务,便于用户的信息查询及使用,在提供信息数据共享服务的过程中,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原则。2.2.1针对性任何信息都是在特定时间、场合下对特定用户的需要产生效用,因此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必须围绕用户的特定具体信息需要来展开,注意信息提供的针对性。信息服务就是要为特定的信息找到确定的用户,使信息发挥最大效用。无论何种信息都必须针对用户的信息需要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1]。同时,随着社会信息总量的迅猛增长,相关信息也在不断增多,如新疆农业信息网每个工作日的信息更新超过50条,如果关注所有农业相关信息,每日信息量会远超过此,而信息提供量超过了用户的吸收能力,就会影响决策的效率。应在完整性基础上认真筛选加工,在可满足用户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提供尽可能少的信息。2.2.2时效性时间对于信息价值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了保证时效,应当加快信息传递的速度,尽早地把信息提供给用户。但最好是把握恰当的传递时机,在用户最需要的时候提供出去。2.2.3方便性科学数据共享服务要为用户的信息行为提供最大的便利条件,如简单易用的界面,数据的上传下载,要求系统使用方便、对终端用户来说不需要太多的精力用在对软件本身的使用上。还有采用信息技术跨越时空障碍,实现跨地域、跨系统的信息共享简化利用信息服务的手续,从而提高信息服务的效率等。2.2.4可拓展性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要实现的不仅是数据收集、累计,更重要的是需要集成不同的系统,完成在不同操作系统平台的客户端也能方便地共享数据。而且对不同数据库,都可以提供符合共享数据平台标准的数据,同时软件本身有开发接口,提供给后续的开发和使用。2.2.5稳定及安全性由于数据平台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建立的,作为数据共享的平台会被频繁访问,系统的稳定性尤为重要。同时为保证数据存储和共享平台,数据、网络的安全,对访问用户应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 3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构建 3.1基于中间件法的分布式数据共享平台的集成架构 鉴于新疆部分农业下属部门或农业相关部门已经设立了自己的信息查询系统或信息共享基础平台,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要做的首先是能够对已有的系统进行集成。笔者将采用中间件法来实现分布式异构的数据信息集成。中间件是提供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之间连接的软件,以便于软件各部件之间的沟通,特别是应用软件对于系统软件的集中的逻辑,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框架如Web服务、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等中应用比较广泛。中间件法具有成本低、容易实现、局部数据源加入方面灵活、自治性强等优点[2]。元数据是关于数据集的数据,它在地理空间信息中用于描述地理数据集的内容、质量、表示方式、空间参考、管理方式以及数据集的其他特征,是实现地理空间信息共享的核心标准之一。笔者运用元数据在中心节点建立统一的元数据映射表,根据元数据映射表,就可以在查询时自动定位所需查询的数据源位置,实现灵活高效的信息资源整合,从而实现分布式信息资源一体化的建设和共享。在用户与各个分布的信息资源之间建立一个中间层,将元数据管理封装在中间件中,通过元数据映射表为分散的各个数据源和网站或系统提供一个统一的访问接口,就可以实现将分散在各处的数据库等同于单一数据库来集中调用。图1显示了分布式数据集成的逻辑结构,在用户和分布式农业科学数据之间建立一个中间件层,为分布式的异构数据源提供一个统一的访问接口,通过元数据管理器将各个节点提交的对自身数据库描述的元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并为无分类的资源定义分类规范,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将分好类的资源呈现给用户,用户就可以根据分类信息方便地浏览或查询自己所需要的农业科学数据。 3.2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总体框架 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考虑既有分散又有集中的体系结构,它是一个基于网络的实体,通过数据中心能够实现农业数据的整合集成、保存及社会共享服务。通过中间件法可以将分布异构的农业科学数据集成到共享平台下,使其具有统一标准的数据源接口及共享协议,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还需要添加一个服务模块,使各个分散的信息源都能够方便快捷地成为共享平台的一部分。此外,服务模块的结构设计采用灵活的层次,可对其进行任意功能服务的拓展。因此,整个数据共享平台是一个由网络层、数据层、服务层、中间层、服务层及支持保障层(包括技术支持、管理支持、标准支持)组成的多层次的综合系统[3],如图2所示。第一层是用户层,提供统一的用户输入接口。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接入方式如手机、浏览器、电脑等,登录到数据共享平台,使用不同的设备都能够方便快捷地访问数据共享平台的所有信息及服务。其次,根据用户身份将其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用户在登录平台后对数据信息享有不同的浏览及使用权限。第二层是服务层,可以为用户提供智能化的检索查询、专家咨询、统计分析、决策支持等服务,同时服务层还可以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以及数据共享平台的需求方便快捷地增加其他服务功能。服务层是用户发现和获取数据的关键点,是数据中心存在价值的具体体现。第三层是中间件层,能够通过元数据映射信息将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异构数据源提供统一的访问接口,实现数据的集成。第四层是数据层,其中包含了分布在各个系统的分散数据库,也可以新建数据库。对于各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仅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调用共享,还能够动态地添加、删除或更新数据库中的数据。第五层是网络层,是数据中心运行的网络环境,包括软硬件条件、操作系统、备份系统、安全系统,各个数据源之间的网络互联、网络出口带宽等,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访问数据中心,查询和获取相关数据。网络层主要解决硬件管理问题和支持上层的数据管理问题,是数据中心运行的基础。第六层是支持保障层,由技术、标准和管理三个方面构成。支持技术包括数据采集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元数据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支持标准由数据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三大系列标准组成。管理支持包括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运行机制保障、安全保障等组成。 4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体系结构及功能模块分析 4.1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体系结构 为了完成平台的数据整合和数据共享服务,笔者从设计角度构建平台的层次结构模型,包括平台的功能设置、基础模块以及各功能模块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如图3所示。用户可通过多种登录途径进入数据共享平台,经过用户管理模块的验证后,不同用户将在平台中享有不同权限的查询及数据共享内容。平台能够为验证通过的用户提供检索查询、导航、专家咨询、统计分析、决策支持等多种服务,而支持这些服务所需的数据,则是由元数据管理模块将处于不同位置的异构数据库集成共享而来的。在元数据管理模块处添加领域本体,增添数据的语义信息,从而能够实现模糊查询。此外,在数据库层还有一个数据库接口管理模块,能够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对数据库进行添加、删除,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更新等。不同权限的用户享有不同的操作权限[4]。 4.2平台各模块的功能分析 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体系结构包括多个模块,下面就分别介绍各模块实现的功能。4.2.1用户管理模块用户层为用户提供统一的输入接口,其输入接口可以包含多种形式,如浏览器、手机、短信等多种登录查询渠道。由于农业科学数据种类多、数量大,各类数据的加工存储状态各不相同,部分资料还有保密性要求,因此,共享数据范围按数据内容进行了分级,如一级数据为国内外公开数据,可供用户无偿使用;二级数据为省内公开数据;三级数据包含专项数据,只为部分用户提供共享服务;四级数据为原始数据及保密数据,仅供少数专家或相关研究人员共享使用。用户管理模块用来实现用户分级分类共享数据。按照用户注册信息进行等级划分,可将用户分为个体用户和群体用户。个体用户分为普通用户、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群体用户包括科研单位、相关企业等。不同的用户对共享的数据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如个体用户对各项数据仅有查询权限,而管理人员则可以添加、删除或更改数据。用户通过统一输入接口将注册信息输入,用户管理模块将其信息存入用户信息库中,便于以后用户登录对其等级进行查询。注册用户登录后则进入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开始查询信息或接受平台提供的各种服务。4.2.2数据平台服务模块数据平台通过各种模块能够提供多项服务。检索查询模块提供基本的信息检索接口,接收到用户的查询信息后进入元数据层寻找相关信息,由元数据目录引导找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数据的查询,然后将查询信息返回检索查询模块,以浏览页面的形式呈现给用户。导航服务模块能够记录用户的查询历史,并对用户历史查询信息特点进行总结归类,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用户再次访问提供个性化服务。专家咨询模块能够支持用户向专家提问,专家咨询模块将问题经过处理后自动传给相关专家,然后将答案传回给用户。当问题得到满意答复时,问题及答复则存储在专家咨询模块的数据库中,以便下次有相同问题出现时,可自动提供答案。决策支持模块主要面向群体用户,如科研机构或企业等,根据用户决策需求,整合搜集到相关的政策报告、统计数据等经过分析处理,为用户决策提供支撑信息。服务管理模块实现的功能是对于服务模块的添加、删除或更改。当数据共享平台需要提供新的服务时,可通过服务管理模块创建新的服务模块,以保证农业科学数据平台的灵活性。4.2.3元数据管理模块当用户对平台各项服务进行操作时,需要元数据提供数据库信息,元数据管理模块接收到查询参数时,根据元数据映射数据库找出享有的数据源位置,元数据管理模块通过分布式异构数据源统一访问接口进行数据查询,然后将查询结果统一格式后返回给用户,本体数据库能够对用户输入的查询条件进行语义拓展,从而实现数据的语义化查询。4.2.4数据库接口管理模块数据库接口管理模块主要功能是为数据库的增加、减少提供一个接口,便于新的数据库的加入,保证了数据共享平台的可拓展性。 5结语 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目前的各网站资源基础上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其结构体系的建立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不断地优化。笔者针对新疆部分农业下属部门或农业相关部门已经设立自己的信息查询系统或信息共享基础平台的情况,结合中间件法的优势,对新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已有的系统进行集成,再根据用户需要增设各种服务及查询功能,既能很好地利用已有资源,又对不同渠道的资源进行了整合,使分布不同的各种资源能够相互贯通,用户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满足了用户多样化及个性化的需求,极大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5-11]。 作者:朱倩 王华丽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业科学技术 摘要: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建设必须以农业科学的完善为前提,坚持农业生产、经济进步和生态环境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我国的农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业科学技术 1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特征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可持续发展农业是要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统一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同,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必须顾及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可持续发展农业要求社会、公民、行政机关的多方支持。可持续农业是一项持久浩大的工程,必须依靠每一位公民的力量,在劳动和生产中都遵循着生态平衡、协调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济必须依托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和重要手段。与过去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作方式不同,现代农业在先进科技的帮助下,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也节省了土地等重要的农业资源,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2现代农业科技与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的关系 中国的农业文化源远流长,农业一直都是我国的一个重要产业。不过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建设也受到重重阻碍。在此这样的背景下,必须坚持采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技术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必要基础。所以笔者通过论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现代科技之间的关系,希望能找到解决途径。科学技术是发展可持续农业的一个必要要件,主要体现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对现代技术的影响、科学技术对于可持续农业的促进作用2个方面。 2.1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农业科技的作用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概念要求必须优化农业资源的配置,保护农业环境不受破坏,进一步开发相关的农业科学技术等等。以上的理念都对于发展农业科技有重要影响。开发农业技术不能只看这项技术的效率和带来的产量,更重要的是在运用技术的同时不会给农业环境和生态平衡带来危害。而且还要关注这项农业技术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持续性和长久性。所以说在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影响下,农业技术的发展也不同于以往,而更加侧重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2.2科学技术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在社会发展的历程里,科学技术一直发挥着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科技能够提高社会历史的发展速度,甚至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同样,在农业领域,科学技术一样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它能够极大的增进农业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水平,还避免生态环境的恶化。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过去有很多不规范的生产现象,导致土壤肥力减弱、水土流失等多种问题出现,而先进的现代科技可以最小程度上避免这些问题的恶化,做到经济发展和生态的平衡。科技的进步帮助我国上千上亿的人民解决温饱,同时也能促进中国的良好的生态建设。所以说农业技术在维护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功不可没。 3利用现代科技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现代科学技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十分密切,所以要积极利用现有技术来提高可持续发展农业的程度。在制定相关农业技术创新的战略时,一定要保证科技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协调,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农村地区和农民的实际需求来研发和使用相关技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部需求和外部环境的统一。在研发农业技术时,要保证新成果和新技术的及时产出。由于农业领域的特殊性,受到地理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所以国家对于农业技术的开发研究上一定要给与大力的帮助和扶持,将技术骨干和充足的资金注入到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中去。可持续发展农业产业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过程,所以政府一定要发挥出应有的调控角色作用,为农业技术的培训和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提供必要的支持,并监督农业技术成果的快速转化。加强对落后地区的科学知识的教育普及活动。说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所以培养一批有知识文化的农民和农村技术骨干也是十分重要的。政府可以开设相关的培训课程,并且注意要理论联系实际,让农民们能够真正理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同时能运用相关技术实现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一旦公众能参与到这个项目中来,就能提高农业科技的成果转化率,能够实现社会、政府、公众3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对发展可持续的农业经济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由于我国的人口结构、地理条件的原因,我国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显著。因此笔者认为一定要寻求一个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解决途径。研究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农业科技之间的关系,能够说明这2者的相互作用,并且利用相关条件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建设必须以农业科学的完善为前提,坚持农业生产、经济进步和生态环境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我国的农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李金 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数据增值服务研究 1农业科学数据概述 1.1农业科学数据的含义 农业科学数据是农业科技活动中产生的原始性、基础性的数据以及按照不同需求加工后的数据集和相关信息[2]。从广义而言,农业科学数据包括农业科技基础数据、农业科学实验数据、农业自然资源数据、农业科技文献数据、农业科研条件数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数据等。本文探讨的是广义上的农业科学数据及其增值服务。 1.2农业科学数据的特性 农业科学数据借助数字和其它符号记录农业活动的特征、本质和规律,其主要特性表现在以下方面:(1)资源性。从信息的层面而言,农业科学数据属于信息资源的一种,它不像物质和能量那样越用越少,是一种非消耗性资源,可重复利用,而且在利用过程中体现其价值并产生新的数据,实现价值增值。但农业科学数据是需要开发才能获取的,农业活动主体因人力、物力、财力的差异对农业科学数据的支配能力而不同。(2)共享性。共享性是农业科学数据的本质特性之一,它不具有排它性,多个用户可同等程度同等权利地利用同一数据资源,不受使用者专业背景、使用目的、地域、个体差异的影响。当然这种共享也是相对的,会因知识产权和一定的技术条件受到限制。(3)选择性。农业科学数据具有使用方向上的可选择性,它可渗透到农业活动的方方面面。同一数据资源作用于不同的对象上,可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农业活动主体可据此选择农业数据的使用方向,合理配置数据资源,使之产生最佳效益。(4)增值性。科学数据都具有增值性,其增值性体现在科研、经济和社会的多个方面,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数据产生过程中需要昂贵的开发费用,而在数据应用中只需廉价的复制费用,而且可以无限制地复制,节省大量的重复投入费用,而得到大量的价值产出,这个价值产出是通过对科学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取得新的数据或研究成果,这就意味着科学数据的增值具有一次投入,多次使用,成倍增值的特点。 2农业科学数据的增值服务模式探讨 农业科学数据增值通常是指通过对数据进行加工、开发,使原有数据的价值增加,并以多种方式(产品、服务等)满足用户的特定需求,为用户带来附加价值。农业科学数据增值包含价值增值和服务增值两个层面。对数据进行采集、提炼、加工、处理,使用户能得到更直接、更有效的数据产品,数据在质、量和功能上都产生一定的递增变化,这是数据的价值增值。而通过科学数据为用户提供数据产品以外的服务,满足用户的个性需求,是服务增值。价值增值是服务增值的基础,服务增值是价值增值的深化,两者统称为增值服务。农业科学数据只有经过充分和广泛的应用才能实现其价值,而应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加工并通过一定方式提供给用户,数据才能得以利用。如上图所示,农业科学数据增值服务可分成从初级到高级的三个服务层次,即:数据加工服务、数据分析整合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数据加工是对大量分散无序的数据进行采集、选择、加工,建成数据目录目次、文摘索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等,便于用户检索所需数据,这是最基本的数据增值服务。数据加工的结果是各种数据产品,而农业数据的分析整合是中级增值服务,包括农业门户建设、数据导航、农业数据与文献的对接、农业数据挖掘等,对农业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使之为政府决策、科学研究、农业生产、农业推广发挥更大作用。个性化服务是增值服务的高级阶段,以用户为中心,针对用户的特殊要求,量身定制地提供特色服务,如学科馆员服务、特定数据或数据分析报告的定制服务、竞争情报等。农业科学数据增值服务的三个层次是既有差别又紧密相关,数据加工是开展分析整合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基础,没有农业科学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数据的分析与整合、个性化服务犹如无源之水;数据的分析与整合、个性化服务也会涉及数据的加工,三者之间不能绝对划分,而是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整体。提供农业数据增值服务的主体有政府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农林高校、数据商、社会信息机构等,他们均能提供不同层次的农业数据增值服务,而服务效果又可以由用户反馈给服务提供者,不断地改进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3农业科学数据增值服务主要内容探讨 从农业科学数据增值服务模式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农业科学数据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体现在数据分析整合和个性化服务层次。数据加工的结果是各种数据产品,也是农业数据增值服务的一部分,但只是停留在增值服务的基本层面,远远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尤其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网络环境的普及使得“三农”用户对农业数据的需求更高、更具体,不仅需要数据,更需要深度分析、具有综论性或前瞻性的高端数据服务,现阶段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3.1建立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可以是国家级、地区级和省市级。无论是哪一级,应由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规划、实施和管理,使之成为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实用性、指导性的农业科学数据服务平台。如“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是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一部分,自2002年启动以来,已建设了7个数据分中心,集成数据库(集)574个,资源量在600GB以上,实现网上共享[3]。这是基于国家层面的共享平台,目前主要提供数据存储、累积、共享等功能,其特点是数据量大、辐射面广、网络环境优,但数据分析、综合以及功能多样化方面还有待加强。 3.2建立农业科学数据门户网站,开展整合与导航服务 目前的网上农业数据资源整合与导航服务主要是针对文献信息层面,很少以各种农业科学数据为对象进行资源整合及导航的。基于这种现状,对农业数据的整合,有二种实现途径,一是在现有的农业文献信息平台上增加农业科学数据内容和导航服务。利用已有的网络信息平台添加农业数据及其导航服务内容,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产生使用效应,成本低,效果快。二是建设新的农业数据整合与导航门户系统,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所需时间周期较长,但在系统功能、数据加工处理标准及加工技术、数据、服务内容、用户反馈等方面更加完善,如前所述的“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3.3“三农”特色定制服务 面向个人用户或团队用户的个性化服务。针对用户的个别需求,专门收集和提供数据产品或服务,包括数据检索、提供专门的数据目录及实体数据、分析报告、定向咨询与培训、数据推送、FAQ等,甚至根据用户需求建立农业专题数据库或专题网站。如浙江农业信息网的“农技110咨询”、“每日一助”等服务很受农民的欢迎,效果很好。 3.4学科馆员服务 主要针对农业科研人员的个性化服务,在农林高校和农科院所开展较多。每个院、系或研究所由图书馆配备具有农业专业背景的馆员为学科馆员,院、系、所配备图情教授,以互动方式开展对口服务,主要涉及特定资源选择与配置、数据发现与获取技能培训、课题查新、学科服务等,并融入到科研中全程提供咨询服务。 作者:刘碧波 单位: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 农业科学论文: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前景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75%的人口、90%以上的国土在农村。建国47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以占世界不到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纵观世纪之交的国际国内形势,正在迈向21世纪的中国,要实现小康生活目标,向富裕水平迈进,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农业得到持续发展。 1中国农业科学技术面临着重大挑战 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快速发展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完成工业化过程,耕地不断转用于非农业,大量灌溉用水也转用于非农业用途是不可避免的。而人口的刚性增加、消费水平的提高,更加重了人口、经济、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如何处理生存与发展的矛盾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民以食为天,核心是粮食问题。 中国建国47年来,粮食年递增达3%。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粮食总产年际虽有波动,但最大波幅不到10%,已挤身世界粮食稳定系数高的国家之列。世界上没有其他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成功地解决了粮食问题,中国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中国也只能自己养活自己。虽然如此,中国决不可掉以轻心。根据估算,到2030年,按中国人口总数达到16亿左右,人均占有粮食400kg计算,粮食总产需为6.4亿吨。也就是今后35年间,平均每年粮食产量增加近40亿kg,年递增1%左右;若按目前单产4200kg/hm2计,粮食播种面积基本不减,单产水平需提高1500kg。作为农业大国,除了粮食外,我国需高度重视农业的全面发展。《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1〕中指出,“九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是,保证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稳定增长;保证农民收入有较快的增长,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要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实现这一系列宏伟目标,农业科技将起重要的支撑作用,这也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经历了三个阶段:80年代初,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并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变化;80年代,为使粮棉油全面丰收,着重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90年代,农业科技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是中国农业生产的原动力,更重要的在于到2000年乃至下一个世纪将在农业生产的腾飞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2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建国以来,中国农业科技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进展。据初步统计,1979~199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的科技成果有3.2万项,其中受到国家、部门奖励的重大科技成果4815项。这些科技成果不仅有较高科技水平,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计算〔2〕,1971~1980年间,农业科技贡献率为27%,1981~1985年间增至35%左右,以后有些浮动,但目前仍为35%。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1遗传学理论和育种技术的突破,使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 目前,我国已收集、保存各种农作物种质资源33万份,其中属国内收集保存的占85%,而且种类十分丰富。自建国以来,全国共培育出41种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5000多个,使粮食等主要作物种植品种在全国范围内更换了3~5次,良种覆盖率达80%以上,每次更换一般增产10%~30%,良种在科技进步中的作用占30%左右〔4〕。以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之一的水稻为例,70年代初,我国成功地选育并在生产中推广“三系”配套的籼型杂交水稻,这在水稻发展史上是一次新飞跃,不仅为提高水稻产量开辟了新途径,而且也为自花授粉作物利用杂种优势闯出了新路,极大地丰富了遗传育种理论。据统计,至今杂交水稻种植面积累计达1.6亿hm2,年种植面积占全国水稻面积近50%,年增产稻谷约125亿kg。在畜禽良种培育上,继培育肉脂兼用型猪新品种之后,80年代又培育出商品瘦肉猪新品系,瘦肉率高达63%,料肉比由5∶1降至3∶1。培育出肉鸡、蛋鸡系列新品系和中国黑白花奶牛、中国美利奴羊等,良种覆盖率达60%~80%。 2.2改进田间管理技术和饲养管理方法,提高了农畜产品的产出率 如改双季水稻三熟制,北方发展间作套种,发展小麦叶龄指标促控技术和水稻叶龄模式栽培技术,以及立体种植技术和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综合配套技术等,使全国复种指数达156%〔7〕。此外,通过增施化肥和改进施肥技术,配方施肥、推荐施肥约占粮食播种面积的1/3,比传统粗放施肥增产8%~15%;改进灌溉技术,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技术达333.3万hm2以上,提高水的利用率30%~40%,降低能耗50%,增产粮食20%~30%以上;引进的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经过研究和技术改进,年应用面积达470多万hm2。在改进畜禽饲养管理方面,推广良种良法配套集约化饲养技术。以草地畜牧业为例,在南方条件下可实现0.14~0.20hm2地放养1只羊,北方条件下可实现0.33~0.53hm2地养1只羊。在饲料饲养技术开发方面,研制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饲养标准和饲料配方,饲料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使饲料转化率提高30%。 2.3对主要病虫害进行综合防治,有效地减少了农产品的损失 提出以种植抗性品种、生态系统调控、科学施用农药等措施相协调并因病虫各有侧重的综合防治技术,使东亚飞蝗、小麦吸浆虫、小麦线虫、麦类黑穗病基本消灭,小麦条锈病基本得到控制,粘虫等迁飞害虫防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每年可挽回粮食损失150亿kg。研制成功的一批安全有效疫苗,基本控制和消灭多种畜禽疫病,如牛瘟、牛肺疫、猪瘟、马传贫等,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2.4生物技术在农业上应用研究发展很快,正在走向生产 中国已成功地利用组培、花培技术,选育出40多种作物新品种、新品系,其中水稻、小麦、烟草等已用于生产。果树、蔬菜、花卉和马铃薯脱毒快繁实现了商品化、产业化。利用基因工程已获得了一批转基因植物,其中抗棉铃虫棉花、抗黄矮病小麦、抗青枯病马铃薯等已进入田间试验示范。首次研制完成了4等分奶牛胚胎并获得4分胚胎牛。利用染色体技术,在母牛妊娠后20d左右,可准确地判断牛胚胎性别。研制成功3个不同品种幼畜腹泻基因工程疫苗,经10万头母猪100万头仔猪示范表明,使用该疫苗可以显著降低仔猪腹泻所引起的死亡率。此外,核技术、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等也广泛用于农业,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我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科技发展所依赖的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以及科研体制、科技人才、科技手段和科研基础的差异,使得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实力和承载力同发达国家尚有明显差距,农业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总体差距为15~20年。我国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份额仅为35%,灌溉水利用率和化肥当季利用率均低于40%。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平均单产仅为高产国家的41%、68%、54%、45%。在畜禽草资源评价利用、畜禽疫病诊断、新技术应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在我国农业技术进步中,技术推广的作用发挥得远远不够。显然,这些差距从科学技术工作的意义上说,就是潜力、就是希望。 3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总体目标 21世纪之交,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其核心实际是科技实力的竞争。现代农业科技将出现超前性、渗透性、竞争性和创新性四大新趋势,在技术革命和社会经济发展浪潮冲击下,农业和农业科技均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根据世界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国情,中国农业生产要实现4个转化,即: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结合,逐步向知识技术密集转化;手工劳动与半机械化、机械化相结合,逐步向农业机械化、自动化转化;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逐步向高产优质高效集约化经营、科学务农转化;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化。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投入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同时,中国一定要形成大农业的观念与格局,实现农业产业化,即农工贸一体化,使农业获得必要的、应得的效益,才能保证农业持续发展。 “九五”至2010年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为: 1.以科技保证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大力推广和普及现有科技成果和适用新技术,减少农民采用新技术的风险,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进一步加强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工作,使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份额2000年提高到50%左右。2010年,为农业上新台阶、综合国力大提高、农村经济全面持续发展提供科技保证,贡献份额将达到60%左右。在土壤改良、杂种优势利用和作物多抗性育种、多熟种植、高产栽培、生物防治、畜禽疫病诊断和淡水养殖等优势领域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2.加快农业技术改造,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的产、供、销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当前尤其要抓好种子工程。 3.为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攻克一批关键性、综合性的重大科技难题。 4.进一步加强农业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到2000年使农业科技总体水平达到80年代末世界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或接近90年代中期国际先进水平,迅速缩小同世界先进农业科技水平的差距,到2010年,争取60%农业科技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5.加强农业科技发展能力的基础建设。 据此,我国农业科技工作将沿着4个层次展开: 1.农业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动植物生产力持续增长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方面的重大关键技术。 2.重大应用基础和基础性研究,以提高我国农业科技的整体水平,增强发展的后劲,紧跟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 3.重点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研究,重点加强农作物种子工程,水稻、小麦、棉花、玉米、大豆5大作物大面积生产开发示范工程,畜禽规范化养殖,黄淮海地区节水农业工程,南方丘陵、沿海滩涂综合开发工程等建设。 4.高新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示范工作,以获得科技经济一体化,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快农业产业的技术改造,逐步形成新兴产业。 4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重点领域 未来中国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农业形成的压力主要集中在粮食生产上。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因素为播种面积、物质投入和科技进步。据近20多年资料表明,世界粮食增产中25%归功于扩大耕地面积,74%归功于提高单产。中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挖掘内涵、集约利用土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设想〔6〕。增加粮食的途径将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现有耕地上的单产,及减少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保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同时,逐步推动“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向“粮食-饲料-经济作物”三元结构的转变,同时还要大力加强菜篮子工程和特种经济作物的生产,以科技支撑整个农业的发展。 今后加强研究与推广的10大重点领域为: 1.动植物种质资源的引进、鉴定、评价和利用。充分发掘利用现有特(优)异种质材料,进行相关目标性状的遗传改进,在超高产、抗虫、抗病、抗逆境和品质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多样性研究。 2.动植物新品种选育。选育高产、稳产、多抗、优质的作物新品种,加强抗旱、抗寒、抗涝、抗盐碱等品种选育,并大力推广和示范。在今后15年内使品种更新换代2~3次,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使良种在科技进步中的贡献份额提高10%~15%。同时在畜禽、牧草、水产优良品种选育及苗种繁育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 3.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针对我国动植物重大病虫草鼠害和疫病的灾情现状和成灾趋势,开展灾害预测和控害减灾技术研究,以及病虫抗药性监测和农药安全有效施用技术研究,为减轻灾害提供经济、安全、高效的配套技术。农药的有效利用率提高到30%~35%,病虫害损失率降低5%~10%,畜禽死亡率降低8%~10%。 4.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综合配套技术研究。研究作物“两高一优”综合栽培技术,农作物间套复种多熟增产机理与综合配套技术及不同区域作物资源优化配置生产管理系统。围绕提高施肥利用率,研究提出多种改进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10%~15%。在节水高效农业技术方面,目前我国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左右,因此根据作物高产、优质栽培的需水规律和农田水分循环机理,研制和推广一批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使灌溉水利用率提高10%~20%,并进一步开发与扩大灌溉面积。研究畜禽规模化饲养技术,包括优化繁育体系、营养标准、饲养技术、饲料生产技术、饲料配方及综合防疫措施等研究,使饲料转化率提高20%左右。研究湖泊、水库、浅海滩涂等水产资源环境保护和生产管理技术措施,以渔为主农牧综合开发技术,使产值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以上。 5.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综合运用生物技术方法,注重与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并有大的突破。研究高效、经济、实用的分子标记技术,绘制基因图谱,并培育具优良基因的新种质、新品种。此外,加强作物品质改良基因工程、抗除草剂基因工程研究。建立牛羊胚胎工厂化生产技术、猪胚胎冷冻技术、家畜性别控制技术等,研究基因工程苗、病害的诊断检测和防制技术。 6.不同类型区农业综合发展配套技术研究。针对占全国人口总数68%、耕地70%、中低产田80%的黄淮海平原、北方旱地、黄土高原、南方红黄壤以及松嫩-三江平原等五大区域,从理论、方法、实践上提出不同类型区综合治理和综合发展的多种模式和配套技术,形成一系列治理低产因素的有效技术措施,使粮食产量占全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85%以上,当季氮肥利用率提高到35%~40%,灌溉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复种指数提高到160%。 7.农业宏观发展战略研究。长期以来,我国粮食生产量的增加方式基本上是通过大量的物质投入来实现的,生产成本也随之不断上升,生产者或投资者并未从中得到相应的收益,出现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这需要进行宏观经济研究,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规模效益。据有关资料,在粮食增产中,规模效益占15%左右,其潜力相当可观。同时,需加强农业科技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形势等软科学研究。 8.农产品加工增值技术及饲料开发技术研究。在世界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后增值为初级产品的3~9倍。研究农产品贮藏、保鲜、深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新型饲料添加剂,建立研究开发基地,使农民增产增收,从而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农业结构。 9.集约化农业生产技术研究。加强农作物机械生产工艺与成套设备、工厂化高效农业工程技术、新型农业小机具及农用航空喷雾技术等研究,使农业生产中产值、省工、节能等方面有较大提高,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10.农业环境保护与资源的高效利用研究与开发。综合研究与开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制定绿色食品标准,建立防治农业污染的示范工程,使农业资源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得到减缓。5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引进我国在国际合作和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就,如优良品种和资源,地膜覆盖、水稻旱育稀植等作物栽培技术,畜禽饲料管理技术,现代技术仪器设备,国外智力引进和国内人才培养等。为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能力,乃至提高综合农业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农业科技目标,还必须继续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和国际先进农业科技的引进、消化与吸收。为此,计划在近5年内引进我国农业急需、国际先进、增产潜力大、经济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1000项,以增强农业科技研究实力,推进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引进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加强消化、吸收与创新,解决一些关键技术,并加强示范、推广。 农业科学论文:建立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保系统 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承担着农业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基础性、关键性的科研任务和国家重大农业科研攻关项目。同时,还要面向市场,进行成果转化,为现代农业的大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科技信息支撑。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在不断的深入和创新,形成的科研材料在成倍的增长。为此,最大限度地做好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资源建设、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构建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1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强烈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使农业科学技术档案遭受损毁;另一方面,由于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存在安全隐患。另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用非法手段窃取重要的农业科学技术档案信息也将造成隐患。这不仅使农业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出现缺失,而且对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创新也将造成严重影响。 1.1管理机制上的疏忽 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规范管理不仅是档案部门的工作,更是农业科研单位行政管理和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的农业科研单位在制定中、长期规划纲要、农业科研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时,对农业科研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没有列入其中。比如,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对农业科学技术档案资源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不列入其中;在年度计划、总结中对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不重视,对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对档案资源的利用需求不做统计;对“农业科研工作和农业科研资料建档工作实行‘四同步’”的政策规定不能全面贯彻落实等。鉴于管理机制上的不重视,造成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档案人员责任不清、业务不精、意识不强等不良现象,将造成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严重缺失。 1.2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有的农业科研单位对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在形成、收集、鉴定、整理、移交、保管、借阅、利用、销毁以及向综合档案馆移交等环节中,制度建立不够健全完善;对负责资料收集、档案管理的不同岗位上的相关人员的责任、素质、技能、培训等没有具体明确的职责规范。另外,对于电子档案,在其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也没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将会存在着电子载体遭破坏、信息被篡改、材料丢失和破损的可能性。因此,依法建立科学规范,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农业科研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系统完整性是农业科学技术档案资源建设、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的法制保障,应当引起各农业科研单位的足够重视。 1.3库房及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存放库房是其安全最重要的保证。但是,由于受经济所限,各级农业科研单位对档案库房建设的投入不足,很多档案库房设在本单位办公楼区域内,一般都建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的多年没有进行维修,雨季室内漏雨,库房湿度过高,水暖管道锈蚀,电路老化,存在水灾、火灾隐患;大多没有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设备;有的在基本建设中,不能根据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年扩增量,对档案库房的建设面积做详细的预算,盲目的留置一些闲置的小房间用于存放档案,库存面积小,导致现在《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赋予的档案安全保障措施等业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另外,在购置存放实体档案的存储柜、密集架时为了方便查阅,整齐美观,不考虑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便于搬运,给抢救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等因素。上述现象将造成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安全隐患。 面对复杂的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隐患,尽快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刻不容缓。 2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设想 一个相对完善的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一般应当包含安全人员保障体系、安全管理法规体系、设施设备安全保管体系以及电子档案安全管理体系等。 2.1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人员体系 安全人员保障,是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规要求和专业指导下,通过农业科研单位内部的岗位设置、人员分工、部门配合、制度约束等管理机制的建立,为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障。具体包括决策、管理、执行方面。决策工作由农业科研单位相关部门组成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机制,制定安全保障体系的总体规划、实施目标、重点工作任务、档案灾害预警机制及演练方案等。做好各阶段前期工作的统筹安排及全过程技术实施方案等,以科学的态度,作出科学的决策。 管理工作由档案部门负责,依法处理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方面实施执行。并提出制定、修改具体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策略、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等意见,记录和处理农业科学技术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执行者则是具体负责特定档案事务的设在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选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的专业人员,还要为他们创造业务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更新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除档案工作人员外,收发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也是安全体系中的执行者,要对他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明确责任,增强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给农业科研档案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2.2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法规体系 威胁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的因素来自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因此需要构建全面的法规制度体系。即由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融合的统一体,来保障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绝对安全。 2.2.1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的法律 涉及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及其他专门法律中涉及到档案的内容或条款等。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档案法律,对于保证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我们构建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体系并赖以实施的依据和准绳。 2.2.2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准、地方性档案法规 可以遵循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可遵循的国家标准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有《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等。地方性法规有《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标准、地方性档案法规规定了对各种档案各主要管理环节的操作要求及质量标准,既是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又是进行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的操作指南,我们应当认真学习,熟练地掌握和运用。 2.2.3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除了要执行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外,还应针对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包括档案工作制度、管理规范、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工作制度是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管理体制、管理分工、保密、档案利用原则等所做的规定,要求本单位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执行。管理规范包括对归档范围、分类方案、保管期限、鉴定标准、整理、移交、保管、借阅利用、鉴定销毁、业绩考核等环节所做的规定。部门工作职责包括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库房管理人员、保卫人员等工作职责。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使用、密码管理、电子档案异质备份、业务系统操作制度等内部规范。建立健全农业科学技术档案规章制度,是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也是确保其安全的有效手段。 2.2.4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有了科学完善的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要加强对农业科学技术档案资源监测,严格其管理和利用活动,依法管理,按章办事,科学有效地实现档案的管理与保护。依法对破坏、危害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安全行为进行查处,追究责任,维护档案法规的严肃性。 2.3设施设备安全保管体系 确保库房的安全无疑是整个系统安全的前提。包括库房建设、设施设备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在库房建设方面。对于计划重新修建的库房,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设满足未来30~70年需求的坚固、安全的现代化档案库房[1]。对于现有的库房,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增强防患意识。同时,要开辟足够的库房存储面积,配备监控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温湿度控制、门禁系统等先进设施,实现档案安全管理的自动化和可控性。库房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日常存放实体档案外,还必须放眼长远,考虑到兼顾存放备份磁盘、光盘等离线电子档案,在做到“八防”要求外,应增加针对电子档案特性的电磁屏蔽等安全防范措施。小规模离线电子档案存储库房,可考虑使用恒温恒湿防磁柜用以存放电子介质[2] 。 另外,在配备存储档案密集架和防磁柜时,应当考虑在应急搬运时的安全便捷因素。做好设施设备安全保管体系建设,为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安全保障打造第一道防线。 2.4电子档案安全保障体系 目前,许多农业科研单位对于电子档案的管理,认识不足。一方面,由于开展此项工作资金投入大,要配备完善的支持电子档案运行的设施设备;另一方面,电子档案安全管理保障技术尚未普及,现有的农业科研档案管理人员也不能保证具有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现有条件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尝试。 2.4.1开展电子档案的组织保障 随着信息化和办公无纸化的飞速发展,农业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鉴定验收、成果转化等系列流程都离不开电子设备,因此,从组织机制入手,进行电子档案的规划建设,是立足长远的发展之路。 多渠道筹措资金,配备完善的存储电子档案的最佳磁、光载体等先进的设施设备,建立归档数据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存储的电子档案长期安全可读,有效利用。确立将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并存和异质异地备份策略管理的目标,是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的有效举措。 2.4.2开展电子档案的技术策略 实施电子档案策略,一方面,应以现存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纸质载体为基础,选择利用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扫描纸质档案产生数字图像,存储于安全性能好的磁、光介质上,供快速有效利用。再利用COM(计算机输出缩微品)技术,将数字图像输出到缩微胶片上,制作成农业科研档案缩微品,进行长期安全保存[3]。另一方面,制定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轨制”归档管理实施方案。在文件生成、运转过程中二者共存,即两种版本档案同步随农业科研工作流程运转,使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双套归档[4]。这不但有利于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异质异地备份策略,而且将增加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和有效利用力度。 2.4.3电子档案的人才队伍建设 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知识创新工作,需要高素质的,具有计算机、自动化和网络方面基础知识以及在数字资源开发、组织和提供利用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此,应当通过引进和培养的渠道,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有效管理电子档案。 2.4.4电子档案安全操作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电子档案扩散范围的精准控制,需要采用规范的存储方法,选择良好的载体和创造安全的保护环境。在接受电子档案存储时,要对文字、图像、视频、音频处理技术形成的农业科学技术文件材料,转化为通用格式,并要注明格式、文字处理工具,必要时保存文字处理工具软件。对电子档案的可读性、真实性以及传输安全方面,应参考国内外先进的研究成果加强管理。还要采取严密的防尘措施,用先进的除尘设备,减少灰尘对电子载体的损害等。在电子档案的开发利用中,应该严密控制外泄和破坏,选择具有安全保密功能的运行软件,进行安全操作,必要时应该与责任者签订安全使用协议书,确定调阅档案人员范围和档案利用手续,以确保其安全。 3结论 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组织保障、技术保障、人员、经费、存储保障等多方面的协调工作。也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需要科学研究先行,做好前期技术储备及全过程技术保障。 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数量将成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危害其安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样化,片面地通过单一手段难以完整实现农业科学技术档案的资源建设、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通过构建农业科学技术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为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提供信息支撑,为农业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科技信息做出贡献。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情况及前景 1农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现状 1.1农业科学著作有精品,但规模与农业科学发展需要匹配不足 中国目前正快步进入出版业发展的高级阶段———专业出版时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农业学术专著出版创造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一些农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物不仅在内容上质量很高。而且在编校、排印、装帧、设计等方面的质量也是一流的,凝结了作者与编辑出版部门很多的心血。也有很多农业科学技术专著获得国家、行业专项的重视与支持。“十二五”期间,已有39项农业科学学术专著列入国家重点图书规划,但其中25项规模为1卷(册)。2013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340个项目,其中农业科学类有11部书稿获得资助。目前,农业科学学术专著系列主要有:科学出版社农业科学技术专著丛书?科技前沿系列、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现代中国农业科学专著集、中国农业出版社现代农业科技专著大系等。中国农业从业人员3.48亿,农业始终是第一产业,同时,农业科技学科飞速发展,与其他学科渗透融合,规模不断拓展。仅2012年,农业科研国家队中国农业科学院在优化学科布局中即确立8大学科集群、134个学科领域、309个研究方向,因此,我国目前农业科学学术精品规模与农业科学发展需要匹配不足。 1.2农业科学出版产业转型升级及数字化探索尚处于发展阶段 新闻出版“十二五”规划指出,顺应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推进新闻出版业转型和升级。2012年,中国数字化阅读和出版持续快速增长,已成为电子出版物总量世界第二的出版大国。目前出版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转型升级,而出版业的转型升级不仅仅是数字出版问题,更是要将出版传媒与科技技术、市场、数字等实现全面融合、深度融合。高等教育出版社以精品立社、数字化兴社,积极进行先进教学模式的探索,基于教材出版,主办了高等教育视频资源数据库、中国高校课程网、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大学文化研究与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的优秀科研资源,建设了各类数据库,探索业态数字化与专业规模化相融合的模式。目前正推出“出版+项目”、“出版+评价”等一系列出版新理念,与上海交大医学院、图书馆等单位合作开发新的数字出版项目。2012年10月,商务印书馆推出工具书查检数字平台。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在数字出版加速多维度、数字产品自主研发生产、数字教育资源服务系统建设等多方面,探索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发展中取得新突破。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作为专业出版社,2008年3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传媒与传播研究中心”揭牌,2011年申报了数字平台国家农业科技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科学专业出版产业升级尚处于发展阶段。 2农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创新展望 2.1提升学术出版公信力 学术著作鱼目混珠,严重影响了学术出版公信力。200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出版基金,旨在扶持精品出版项目;2011年4月,《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5],加强精品力作生产,组织出版更多具有时代精神与特点的精品力作。2012年9月,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规范的通知》,对出版社明确规定,出版单位应加强学术著作选题论证,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对学术著作的学术水平、创新成果、出版价值等进行认真评估,积极探索实行同行匿名评议等评审办法,提高学术著作出版质量。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也一再强调出版界“应当提高出版门槛”。很多出版机构也注意到这个问题,2012年10月31日,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等70余家出版社在京签署倡议书,呼吁出版界进一步提高学术出版“门槛”,并积极采取规定学术著作编写规范,严格学术著作准入制度、同行评审制度等措施,这些举措必将逐步提升中国学术著作出版的质量和公信力,促进学术出版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在出版单位规范学术著作出版的基础上,农业科学精品著作更需要农业专业领域的支撑与支持,学术出版与科研相衔接,需要整合相关资源要素,调动专家学者著书热情,提升学术出版公信力,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学术出版,集中打造创新性强、学术水平高、服务当代、惠及后人的精品力作。 2.2创新出版形式 目前出版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转型升级,而出版业的转型升级不仅仅是数字出版问题,更是要将出版传媒与科学技术、市场、数字等实现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在数字化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化传播方式的兴起,在不断推动传统图书出版向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也给整个图书出版领域带来了一场生产关系的大变革。其中,图书出版领域的关联者,无论是作者、读者还是编者,也都被深深地卷入了变革之中。在最近的十年间,自然科学学术出版60%的收入来自北美,发达国家学术出版增长稳定但增幅较慢。IHSISuppli公司对美国图书出版今后4年的预测是,至2015年,美国的图书销售金额总数会保持在250亿美元左右,不过,电子出版会有每年40%的增幅,而纸质出版却会出现每年4.9%的降幅。阅读是图书出版业的核心驱动力,决定着出版业的生死存亡。“阅读的对象远比读书的对象来得丰富。阅读针对的是文本,文本并不只表现为书写或印刷的形式,它可以包括文字、图像、口语、图片、印刷、音乐等表现形式,乃至于声像材料、电影、电视节目,甚至任何一种计算机所储存的信息、碑铭、唱片等各种形式”[6]。库存图书电子化、电子书以及按需打印三股浪潮是冲击,也是学术著作出版升级的重要契机。我们要做的是,如何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力求找到作者、读者、编者广为接受出版形式。 2.3利用项目支撑,推动打造精品著作 中国的市场很大。只要努力去做精品。同样会获得在这个市场中更多的双效益产品的精品意识在行业内广泛深入人心。在新闻出版总署的鼓励支持下,我国很多出版机构也实施了精品图书出版工程,凝心聚力倾心打造精品专著。黑龙江省2009年正式启动精品图书出版工程,一批学术价值高、创造性强、极具积累和传播价值的优秀项目在国内已形成较大影响,带动了全省图书出版产业结构的优化;重庆出版集团设立综合性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累计投入资金1000万元,同时用基金运作产生的利润资助出版优秀学术专著,出版100种学术专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于2010年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设立,旨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优良学风打造精品力作,进一步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更多中国文学精品的诞生,北京市文联、北京作协联合举行“北京作家文学精品项目”签约仪式,刘庆邦、徐小斌、邱华栋、荆永鸣、徐坤、宁肯等12位作家的11部长篇小说,均获得高额扶持资金。近年来,随着国家投入的明显增加,大型学术出版工程剧增。2012年第二十二届图书博览会上,政府项目、品牌出版项目越来越成为集团展示的重头产品。 2.4学术出版依托学科资源,服务学科发展 隶属于澳大利亚科学院的澳大利亚科学院(CSIRO)出版社是一家专注在农业、动植物以及环境等科学领域的专业学术出版社,该出版社的专著以及期刊依托澳大利亚科学院强大的研究力量,联合在世界各地该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全世界该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最前沿的科学研究成果和信息。美国国家学术出版社,负责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学院、国家医学院和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相关研究成果的出版,是美国科学院下属的学术出版机构,将其所有出版近3000种科学、工程、健康方面图书的PDF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并且将这些图书去除DRM保护。政府出版机构、大学出版社和学术社团出版机构作为非营利性出版机构,提供农业科技最新相关信息。加拿大非常重视农业信息服务,出版的农业科技专著最后要集中反映在为农业服务,提供信息服务,将农业科技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日本农文协的出版物涵盖了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通过营销书刊为农村和山区的日本民众提供科技情报、传播信息的同时,也深入调研农民科技需求,采集出版选题和素材。日本农文协不单单是一个出版机构,其更多地承担着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职能。国外很多学术出版机构注重数字化的发展。库尔特?斯塔博在线图书馆收藏了古代和现代的大量生物学著作,其中有很多珍本可以免费在线阅读。 2.5学术出版“走出去”,要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和规模化 学术精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水平,也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美国出版业水平居世界前列,其图书出版业在世界图书出版产业格局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一直稳居世界图书出版的霸主地位。作为图书出口大国,美国主要通过版权贸易的形式输出农业科技图书,一些英文原版书也通过版权贸易的形式输入其它国家。日、韩注重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学习最新的农业科技。日、韩的农业科技发展很快,除实际应用于农业生产外,所出版的农业科技专著注重将版权以技术的形式进行输出。近年来,中国版权输出数量增长显著,版权输出途径不断扩大,2011年全国图书共输出版权5922种,于建慧:农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现状及发展展望153其中,“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功不可没。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2011年全年共向海外输出版权3236项(不含港、澳、台地区),比2010年增长25%,版权输出大户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等专业学术出版机构跻身前列[7]。2012年8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与Elsevier出版集团签署协议,一次性输出“大飞机出版工程”五种精品学术专著的英文版版权,2011年11月出版《钱学森文集(1938-1956海外学术文献)》,12月,与Elsevier出版集团签订了版权输出协议,Elsevier将通过集团旗下顶级学术出版子品牌AcademicPress,正式出版文集的英文国际版,并在2012伦敦书展上举办首发式,向全球展示我国科学家的学术风范,介绍我国科技工作者的杰出成就。但目前,中国文化产品的输出与引进在品种总量和市场规模上仍存在差距,在国际合作的经验、运作模式、专业人才等方面都有差异。在国际出版竞争中,中国出版业总体仍处于弱势的局面。《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使新闻出版产品、服务、企业、资本“走出去”,扩展版权输出与对外合作出版的区域和范围,提高版权输出质量。为此,专业出版社应坚持从各自的产品和市场出发,积极探索用更加专业的眼光,将优秀的作品以更有效的方式推向海外。 3结语 实现出版产业发展,学术精品出版是专业出版社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打造“专、精、特、新”的出版传媒企业的必由之路。立足资源实现专业出版必须做好7个结合,即:专业出版要和品牌建设、专业营销渠道建设、数字出版数据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化战略、教育出版、管理专业化等结合起来[8]。专业出版社同大学出版社一样,要形成自己的特色。必须依靠行业的人才优势和学科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学校教学和科研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掘其智力资源,将学科优势转化为出版优势。专业出版社的优势还在于优秀的专业出版编辑队伍对于原创性的认知。来源于对学科研究现状与前沿水平的了解。来源于对作者研究能力与达到水准的判断。亦来源于对同类著作出版状况的把握。专业出版的发展,必须要“依托优势,强化特色;整合资源,潜力发展;立足传统,多元发展;加强管理,培养人才”。 作者:于建慧单位: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农业科学论文:谈农业科学挂职干部鼓励机制 干部挂职锻炼也因此从干部提拔的唯一方式向干部学习、干部交流、科技服务、科技推广、技术合作等多领域进行了扩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鼓励挂职干部提高工作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实现干部挂职成效,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大胆挑战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和任用制度,多角度对挂职干部进行了激励。“具有挂职经验的科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项目申报、报奖”;“具有挂职经验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职称申报和岗位聘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任具有挂职经验的干部”;“具有挂职经验的干部,且考核合格以上者,作为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等字眼纷纷出现在各类制度和文件中。事实证明,以上措施,积极推进了人才工作的改革创新,激发了挂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1挂职干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1挂职干部激励制度方式单一。由于现有的挂职干部激励机制几乎都集中在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干部挂职后期激励,且带有较强的政治因素。他们缺乏挂职前期的目标激励,精神鼓励,挂职工作过程的关心与交流,结果导致,管理挂职干部对工作前途担忧,科技挂职干部对科研事业发展方向模糊,工作满意度降低,挂职成效不明显。而不同的挂职干部类型、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岗位特点对挂职干部激励机制又有不同的要求。现有的“挂职干部组织关系转移、工资关系保留”政策导致挂职人员经济上没甜头;选用干部学历、年龄一刀切的做法让挂职干部政治上没奔头;派出单位缺乏关心,接收单位缺少信任导致工作上没劲头;重使用轻管理,考核单一化的做法更让挂职干部感觉体制上没靠头。 1.2挂职干部激励制度体系不完善。当前,挂职干部正面临着正负层面的双重压力,一方面部分人认为干部挂职只是提任的一种前期形式,有“油水捞”且待遇好;而另一方面挂职干部自身却深刻体会到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不同的挂职干部待遇悬殊,工作环境差别大,长此下去,必然会对干部挂职工作产生极端影响。局外人看到表面的风光,挂职干部却自身体会其中的艰辛,究其原因,干部挂职工作宣传不到位,过程监管缺乏引导,群众测评没有时效以及干部挂职后期考评欠缺公正是直接因素。 1.3挂职干部激励制度操作程度把握不好。干部挂职经历往往被灌以“优先考虑、重要参考、齐抓共管”等华丽字眼,却从未见到有任何的度量字眼,执行和责任主体。结果导致,锻炼前风风火火,锻炼后无人问津,前后差别较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重点参考”的字眼,在不同的执行主体操作中,界定的标准又不一致;“齐抓共管”明确了责任对象,却没法度量谁管哪一部分,管到什么程度,结果导致部分激励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到作用。其次,在部分挂职的重要岗位还存在,激励程度不高,调动不了积极性;激励程度过高,又易引发消极怠慢的心态,甚至滋生过分的物欲,导致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激励机制程度把握不好,同样无法起到激励作用[10]。 2对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挂职干部激励机制的思考 2.1构建挂职干部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激励机制是运用配套的制度体系,设定岗位目标,规范职责要求,刺激人的需要,激发人的动机,使其发挥内在的潜力,并为实现整体目标而努力奋斗的一种机制[11]。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干部挂职在培养干部的同时,还承担着创新管理体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农业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良好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引导挂职干部沿着积极正确的方向坚持学习,增强创新意识;有助于使挂职干部自发产生一种持续提高自己素质动力的功能。且挂职干部多处在思维最活跃,创新精神最旺盛的阶段,激励机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摸索新规律,寻找新方法,接触新知识,创新新成绩的良好平台[12],这有助于农业科技事业的创新与协调发展。 2.2挂职干部激励机制模式分析 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是大力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体现,构建挂职干部激励机制模式是确保工作实效的重要制度保障。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挂职干部激励机制涉及组织部门、派出单位、接收单位以及干部自身四个参与主体,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统筹兼顾各个方面,挂职干部激励机制模式需在全民参与原则引导下,遵循科学性、灵活性、全面性、合理性,以及与农业科学事业单位特点的相容性。 (1)思想激励干部挂职,尤其是带有政治意识和委派方式进行的挂职,挂职干部的思想缓冲时间不足,没有意识到“为什么挂职,挂职来做什么、挂职后带走什么”,甚至有些干部会一味的沉浸于自己犯了什么错误或者组织是否准备提拔的思索中,导致长时间无法进入挂职角色,影响锻炼效果。因此,需要组织在安排挂职之前与干部进行深入交流,引导挂职者尽早进入角色,端正思想。 (2)授权激励授权激励是授予挂职干部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制定决策或执行决策的权力,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才能[13]。农业科学事业单位让挂职干部放手工作,使他们敢于负责,是对挂职干部的充分信任,有助于促进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潜力和培养独立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培训激励培训是给予挂职干部学习的机会,使他们在工作中的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知识,更好的服务于实际工作。根据激励理论,满足需要的过程其实就是激励的过程[13],挂职干部具有理论知识学习的需求,是他们更新思想,创新管理理念的源泉,这有助于挖掘挂职干部的工作潜力。 (4)情感激励情感激励是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及时了解干部的需求和困难,以真情和温暖关怀干部。挂职干部在工作期间往往承受更重的家庭和生活负担,真正做到关心爱护,帮助其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是将组织的关怀送到干部的心坎上,有助于激励他们振奋精神,集中精力工作。 (5)考核激励考核是帮助干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的一次机会[14]。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是组织对挂职干部工作、生活情况的一次了解,会达到为他们鼓劲打气的效果;坚持民主测评和结果通报,有助于挂职干部本身看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有利于所在单位有针对性的提出和实施培养管理的措施;坚持考核结果使用制,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干部的科学模式,也是鼓励挂职干部“出实绩、出成果”的重要措施。(6)物质激励物质激励是给予挂职干部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以稳定干部的工作为基础,是干部达到最佳工作状态的根本保障。物质激励的基础在于缩小干部层级待遇的差距,以减少或消除挂职干部同工不同酬的思想负担,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 3对构建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挂职干部激励机制的建议 3.1健全挂职干部选拔机制,渲染环境激励氛围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根本途径。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德才兼备,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组织按程序、按需要、按标准选人,才能真正让群众对干部选派工作心服口服。 3.2加强挂职干部岗前培训,提升能力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根据干部实际需要和个人特点,推行差别化、针对性的培训是加强挂职干部政治理论基础,拓展业务素质和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向“服务型”转变的过程中,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岗位培训,有利于搭建干部实践锻炼的新平台,有助于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3.3协作挂职干部过程管理,强化情感激励作用挂职干部正处于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和激情高涨的阶段,这一时期可能是他们职业转折的关键时期,他们往往渴望有成绩、出成果,情感比较丰富,如能加以正确引导,将会积累一批宝贵的财富。在这一阶段,可利用“三个结合[15]”来强化他们的感情基础,帮助其清醒的认识自我和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1)宽与严相结合。宽是注重在工作过程中给予挂职干部表达想法、意见或建议的机会;严是要求有严谨的工作思维和认真的工作态度。(2)“冷”与“热”相结合。“冷”是培养挂职干部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的工作态度,遇事慎重处理的能力和淡化求功心切的思想;“热”是对于挂职干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创新能力和成绩予以及时肯定表扬,对于工作中的问题和错误及时的进行批评指正。(3)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和干部个人相结合。派出单位定期与挂职干部进行交流,及时掌控干部的工作动态,让干部感受到关心;接收单位定期对挂职干部进行考察,及时发现挂职干部的优点与不足,便于下一步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干部自身通过不定期的总结和自查,以检验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3.4落实挂职干部物质待遇,夯实思想激励基础物质激励是调动职工工作激情,提升凝聚力的直接方式。落实挂职干部物质待遇,完善薪酬体系,能够消除“同工不同酬”“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夯实挂职干部思想保障基础。具体方式包括:缩小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薪酬差距;就高实施差额补贴;实施特殊环境工作补贴以及节日慰问等。 3.5优化挂职干部考评机制,强化政治激励保障(1)合理设置考评指标。考评指标设计统筹策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随机考评与阶段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既要和大众进行比较,又要兼顾工作条件、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对长远发展影响等因素,尽量做好公平、公正。(2)坚持民主集中评议。民主集中评议是干部考评公正化、透明化的一种有效方式,进一步落实公众在干部评议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出评价,实现挂职干部考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3)完善监督机制。考评机制的有效性还体现在群众对考评结果的监督和知情权上。大众的参与监督和对考评结果的公开,一来对考评的公正性进行了诠释,二来有助于鼓励干部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4)合理使用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对挂职干部工作肯定的一种方式,对考评优秀的干部在适当的时机进行提拔任用或政策倾斜,对考评结果较差的干部,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通报批评,发挥考评的作用。 作者:张园欧阳欢方骥贤唐冰陈诗文詹小康常偲偲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人事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农业科学论文:论农业科学事业机构采购问题及措施 1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在具体政府采购行为实践中,由于公开招标方式没有限制条件,竞争程度最高,因而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农业科学事业单位要依据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选择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对于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对于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类设备的采购,一般实行协议供货采购方式,即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的供应商及产品,采购单位在此范围内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1]。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亚所”)属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类、基建工程类和农业生产资料类等3类,分别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 1.1基建工程类项目 目前,主要来源为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主要为科学事业单位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南亚所的该类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2仪器设备类项目 主要经费来源为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和科研项目中的小额仪器购置经费。对于此类项目的采购,南亚所全部采用公开招标,将上级部门批复的仪器设备和该年度使用项目经费需要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统一通过招标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对于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则按照中央政府采购网上的协议供货选择合适的供货方。对于农业生产资料类货物的采购,由于各个课题组自行采购数量不大,主要由各个课题组自行采购。 2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面临的问题 2.1对政府采购规定理解有误,造成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政府采购范围简单划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集中采购目录内、目录外产品等,对于同一采购项目如果包含家具、设备、物资等,由于均属于货物,是按照类别分开确定采购方式,还是在一个采购项目下合并内容确定采购方式,在这方面没有具体政策依据。对于同一采购项目包含的货物,是按照同一项目的采购来确定还是按照同一单位内所有货物的采购来确定采购方式,也没有具体操作规定。另外,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有特有的核算机制,单位内部的课题组独立发展,拥有自己的课题经费。对于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的采购是按照一个单位所有货物合并采购还是按各个课题组自行采购,值得商榷。 2.2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手续繁琐,不利于预算执行工作目前,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各个单位采购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对数据精确度要求很高,稳定性强、抗干扰性强的测试仪器在试验研究中起重要作用,而测试数据的精度高低直接关系到科学试验研究的成败[1]。进口设备在性能上优于国产设备,但是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尽量采购国产设备,对购置进口设备有严格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时,首先方案申报前要做调研和专家论证,并经财政部专家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批复。在开展具体采购行为前,仍需再次组织专家论证并向财政部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单位论证基础性工作主要依靠单位的科研人员做,工作量很大,耗时费力,基层单位对此重复工作很不理解,实际上也给上级主管部门增加了重复工作量[2]。项目申报时为进口产品,预算批复后采购前,进行进口产品申报时,如果不批准,就无法采购进口产品,只能采购国产产品,而国产产品在性能上不及进口产品,价格上更低于进口产品,这样造成了预算资金结余,既不利于预算执行,也不利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2.3专业专职人员缺乏,造成预算和计划编报不够科学农业科学事业单位缺乏专业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目前从事该项工作的主要是相关科研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并抱有政府采购程序复杂、效率低下,不利于科研工作的错误思想,因此在执行政府采购行为时,积极性不高。在这种错误思想下,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结合不够密切,科研人员对计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编制预算具有随意性[3]。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采购时预算不足的问题,同时,因项目批复后调整难度大,影响预算执行。 3农业科学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对策和建议 针对在具体政府采购行为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改进,以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 3.1制定符合农业科学事业单位特点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工作,建议按照不同类型单位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对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应该制定符合该类单位自身特点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3.2优化进口设备采购程序针对进口产品采购过程复杂的问题,建议简化审批手续,使采购测算在前,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同步[4],并建议进口产品申报审批同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同步进行[2]。 3.3建立政府采购工作专职队伍,加强政府采购知识培训建立政府采购的专兼职人员,定期由上级部门组织培训交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作者:钟宁袁晓丽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研究所发展情况与措施 “十一五”期间,共承担部、省、市、院各类研究项目167项,比“十五”期间增长161%,先后有49项通过验收,共审定新品种13个,申报品种权25项,授权品种权16项,申报专利85项,获得授权专利27项,两项指标大大地超过了“十五”水平。新登记农药新产品12个,同比增长50%,5个新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在各类期刊284篇,同比增长196%。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近年来,挂牌扩园,加强试验示范工作。先后在镇江丘陵地区句容市建立了占地面积500亩,以应时鲜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为主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白兔)科技示范园区;占地200亩,以果树设施栽培新技术为主的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后白)园区;占地700亩的种草养畜优质牧草示范为主(天王磨盘)牧草示范园区;占地面积1000亩,以发展优质有机果品并实施生态果草畜结合、果茶结合为主的(天王戴庄)生态科技示范园区;占地面积500亩以水稻、小麦、蔬菜、花卉育种为主的农业科技试验基地(白兔)-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占地面积1000亩以展示为主的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句容华阳)。全所现有在职职工90人(人事人员9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67名。 一、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发展现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号召“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农村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迅速实施,拉开了农业、农村以及社会各经济领域改革开放的序幕。农业体制改革,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中,循序渐进的开展。《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推动了农业科研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科技手段的提高及对外科技交流等各方面工作。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就拿2010年来说,多项指标均创历史水平。一是授权品种保护、专利15个,8个稻、麦、蔬菜品种通过审定,授权保护品种及授权专利总数列全省农区所前列;二是成果奖级别大幅提高,表现出历史最好,参与合作的抗条纹叶枯病高产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是历史性的突破;三是科技服务成效显著,社会效益列全省农区所首位,并先后获国家“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专利金奖及省服务业名牌单位等10多项奖项荣誉。就我所人才队伍建设为例,在改革的起步阶段,在编科技干部有原来的14名,增添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编28名,计42名,至1988年底,每年从大专院校进员,在编干部增至67名,农业科技队伍迅猛扩大,目前全所拥有90多名职工,学历层次大幅提高,人才结构全面优化。现在我所正在开展以学科建设为依托的资源整合和重组,全所研究工作划成七个方面,配置六个研究室,设立四个中心,转动四大科技服务企业。 二、目前面临的问题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在江苏丘陵农区的农业生产和发展上,勇于探索,激励创新。“十一五”期间,共获各类奖项1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十多个稻麦新品种以科技转让服务社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认识程度不够目前,尽管解决“三农”问题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由于受我国传统观念影响,轻农、怠农现象,仍较严重。表现形式有:走过场,避实就虚,重名利,轻实效。面对江苏丘陵农区面广量大的分散经营农户,在选题和服务上,要认识到它的繁重性和长期性,要加强认识农区农业生产在经济上的地位及重要性。 2.科研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科研手段的落后。虽然“十一五”期间,项目经费渠道增加了,但在科研手段的强化上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增强了中心实验室,涉及到人员、项目等因素,要达到高端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服务创新不力农区内大型连片果品园区的示范方式、优良品种科技转让、农民专家培训等作为科技服务支持农区农业生产,在服务创新上仍未突出“新”来,电子服务终端、服务网络建设等现代措施,有待落实。 4.人才培养不畅人才是关键,培养人才涉及到科研与服务整个过程。“十一五”人才培养规划中,把人才培养、引进融入到学科建设、专业配置、科技服务中,每年度增加人员。在人才使用、激励措施,人才调配上,还需要积累经验,形成畅顺的培养和使用人才运作机制。 5.体制机制不全科技体制改革,使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处于大发展时期。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立足本地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引进消化,加强农业科研,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方式,通过资源整合,人员重组,谋求有利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在科研与开发的轻重问题、在人事调配、业绩考核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发展对策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加强农业科研,在人才引进与培养,科学仪器添置,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等多方面着手,使区域内农业科研向深度和广度充分发展。在农民培训及科技转化上,日益重视,已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服务方式。近来,以发展为主线,鼓励创新,加大科技服务力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内部凝聚力。为加强该所在区域内农业经济上的地位和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推进作用,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纠正长期的轻视农业的观点农业是社会物质生产的重要部类,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全国第二次农业科技大会上,中央提出了“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转变。”首先,是政府有关领导,应充分重视农业科研单位的地位和科技支撑作用,确实贯彻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纠正传统思想影响下的“轻农”“怠农”的模糊认识。 2.强化科技能力,提高其区域内农业经济地位积极要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财政上的大力支持,以逐年投入递增,解决单位科研事业费不足的问题。用充裕的资金,提高科研能力和科技服务转化,提升单位在农区的“三农”服务中的经济地位。 3.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区域内农业生产科技支撑力在科技成果转化上,我所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已逐步形成了专家培训、科技示范、技术转让上等多形式的服务模式。经多年的实践,我所已从科研促开发,转向科研与开发并重。在科技服务上,仍要花大气力,探索研究更贴近丘陵农区农业发展需要,更能发挥农业所科研优势的各种模式。 4.培养引进人才,打造现代的高效科研与开发平台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在培养与引进人才上,我所近年来已做了一些尝试。为了打造现代高效的基层农业科研与开发平台,仍需要在人才的培养与使用上作研究,总结经验,使各学科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从而把我所发展推向科技开发的良性循环。 5.完善体制机制,保证其在健康稳定的轨道上发展近几年,在我所研究与服务的运作过程中,制订一些列管理办法,按照政策要求,做了调整与重组等工作。在今后工作中,仍要在科研选题立项,选人用人、科研开发等各方面,激励创新,形成完善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四、发展展望 总体来看,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已逐渐步入良性轨道,只要克服目前科研与服务上一系列问题,就有着更大的发展前景。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作为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紧抓发展重点,积极鼓励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创新的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水平,以完善的体制机制强化运作效率,以创新的服务方式提升农区所的战略地位,以学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学科设置,整合科技资源。以人才培养作为关键,确立农区内优势学科及培植特色学科,拥有一支水平高、品质优的专业团队,把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建设成为学科配置合理、优势学科突出、富有朝气活力的文明之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科研和科技转化工作;坚持以发展高效农业作为主攻方向,致力于农区内农业生产与发展。在科学研究上,加大对环保节约型的农业科学研究,走低消耗、高产出、高回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科技转化上,以园区为窗口,加强服务创新,打造崭新科技服务平台。在今后的发展中,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将会在区域农业生产和“三农”服务中,地位愈益凸显,作用更加强大。 作者:蔡金华付反生张玉军温小林单位: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所 农业科学论文:构建设施农业科学的思考 1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开设的意义 1.1服务于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的人才主要服务于农业的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重点服务于节能环保产业的能源重复利用、设施节能建造、农业物资循环利用等;生物产业中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研发;新能源产业中太阳能利用技术;新材料产业中设施农业上新型节能、保温、环保材料的研发等。通过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促进全市、全国较具特色的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完善,推动天津市现代农业步伐,实现设施农业的低碳发展,构建绿色地球。 1.2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开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 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大量化肥、农药等的不正确使用,使得农产品品质不断下降,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直接威胁着人身健康。因此,建立安全、高效和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就成为现代农业技术发展的新趋势。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设立,在设施农业科学研究和培养设施农业的技术管理人才方面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将把先进的农业设施栽培技术等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农产品的安全、规范生产。 1.3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开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提出了全市设施农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设施农业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时代。设施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集中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形成了以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力密集为主要特征的集约型、高效型产业,农业的工业化道路已成为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必由之路。所以,开设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适合天津市农业发展形势的需要,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产物。 1.4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开设是适应培养 现代化农业设施专业技术急需人才的需要目前,发达国家如荷兰、法国、以色列、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设施农业已经达到高生产率、栽培精准化、资源可重复利用、高效节能及高度自动化水平[3-5],天津市近几年在设施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对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市场调研发现,目前天津市的设施农业规模、水平及效益还不高,还远远赶不上荷兰、以色列那样的高科技投入、高资金投入、超高效益的高度集约型工厂化设施农业,与国内设施农业发达地区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设施农业装备发展滞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二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势严峻;三是设施农业科技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生产领域、观光旅游业、设施餐饮业等行业设施农业技术人才缺乏,高级技术人才需求缺口更大;四是农户技术水平低,整体素质、服务水平与设施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天津设施农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的瓶颈就是设施农业专门人才的缺乏,天津市设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现代化农业设施专业技术人才乃是当务之急。 2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的内容 2.1专业的定位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主要学习生物学、化学、环境工程学、观赏园艺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农科与工科相结合的优势。通过该专业的学习,将使学生具备从事设施农业的科研、教学、生产、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成为从事设施农业建设、农业现代化管理、现代设施农业的工程设计、高效特色作物(园艺作物、药用植物等)栽培、农业园区的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服务于天津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 2.2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要以营造良好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文化环境为基础,以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为重点,以建立国内一流学科师资队伍为目标,按照师资队伍规划,注重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国外、国内著名大学、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具有凝聚力和创新能力的教师团队,服务于天津沿海都市型农业。 2.3课程及教材建设 根据设施农业的特点,课程建设要特别强调其复合性与应用性,要符合现代化设施农业产业的要求,加强应用性课程,建设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要加强人才综合素质培养,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科发展方向以及专业今后的服务方向,加强与学科发展方向及专业服务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天津农学院作为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培养农业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已具有多年的高等教育办学经验,目前专业使用皆为全国规划统编教材。今后,随着专业的发展,将重点突出专业的自身特色,“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建设适合天津设施发展的自编教材。 2.4实验室及基地建设 实验室及基地建设要以培养人才为目标,逐渐实行实验室及基地对学生的开放,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实验室开放必须具备良好的仪器设备条件、高水平的实验教师队伍和管理能力。为此,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应从硬件上满足实验教学与学生毕业论文研究的需要,使实验室及基地的功能更加齐全,运行更加便利,效率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要配备专职的实验教师,制定实验室的具体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保证学生安全使用实验室。为了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校外实习与实践基地建设,使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充分满足教学、科研、实践需要。教学设施建设是进行教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建设,今后,教学科研基地建设要本着以服务教学、科研为主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保证基地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5教学管理建设 在教学管理方面,要加强部门学术委员会对教学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作用,健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座谈会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执行环节、质量监控体系、考核体系、激励和奖惩措施等。进一步抓好每一堂的课堂教学、夯实基础知识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扩充学生知识面、加强学生通识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要落实好毕业生回访制度,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做好教学计划的完善、人才培养目标的动态调整和教育教学内容、方式的改革工作。 2.6卓越人才培养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融素质教育、业务培养、能力培养为一体,培养具备生物、环境、工程、园艺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具备现代设施农业的工程设计、高效特色作物(园艺作物、药用植物等)栽培、农业园区的经营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人才培养上,今后要注重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统一,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生个性发展,因为这更符合当今设施农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教学计划中,增设创新实验和综合实验课。在毕业论文实验中,充分发挥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充分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鼓励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独立思考能力,营造崇尚真知、追求真理的氛围。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在实习方面,要把学生真正地放到企业中去,在实习基地第一线进行锻炼、学习、积累经验。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设立,要为天津及周边地域农业领域培养更多从事设施农业的优秀人才,促进现代化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 总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开设要紧密结合天津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重视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内容,要实施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体系,建立健全实习基地。专业的设置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充分发挥沿海都市型农业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在天津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服务于战略新兴产业,创建具有天津特色的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 作者:王丽娟边珮璐王学利李树和刘海荣单位:天津农学院园艺系 农业科学论文:西南大学农业科学学科发展论述 1期刊分布 通过对论文总刊载量排名前10位的期刊进行统计,结果发现发表在《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上的论文数量最多,占论文总量的14.8%,其次为《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8.6%)、《安徽农业科学》(5.6%)、《蚕业科学》(2.7%)、《黑龙江畜牧兽医》(2.0%)、《水土保持学报》(1.9%)、《中国兽医杂志》(1.7%)、《中国农业科学》(1.7%)、《生态学报》(1.7%)、《中国农学通报》(1.6%). 2论文引用情况 引文索引既可作为一种新型的文献信息查询工具,又可作为对论文、学者、学科、机构、地区等科研情况的统计以及对期刊进行分析的有力工具[3].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对论文2005-2012年的被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西南大学园艺学、农作物、畜牧与动物医学、农业基础科学等领域论文引文率较高.这反映出西南大学园艺学、农作物等相关研究领域的论文产出率较高,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分析被引频次最高的前10篇论文中,被引频次最高的为107次,最低的为47次,的年度主要集中于2005-2008年.按学科领域划分,作物生理学、畜牧与动物医学、遗传学和土壤学等研究领域的论文被引率最高,说明这些论文学术价值较高,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受国内学者关注的程度较高.研究论文在2005-2012年被引量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说明这7年间该校的农业科研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均有较快的提升. 3SCI收录英文论文分析 3.1论文学科分布 在我国,被3大引文索引数据库WebofScience(即SCI、SSCI、A&HCI)收录文献和被引用频次的多寡,被视为一所高校科研水平、科技实力和综合研究能力的重要指标[4].参照中国图书馆编目分类规则,对从WebofScience中检出的1949篇论文进行分类,统计结果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农业科学相关学科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和环境科学领域的论文产出率最高,分别占论文总量的33.5%,14.7%和14.3%,而病理学、免疫学和渔业等3个学科领域总论文产出率较低,分别占农业相关学科论文总量的0.8%,1.0%和1.2%. 3.2论文年代分布 农业学科英文论文2005-2011年数量逐年显著递增,2012年下降的原因可能与统计时数据库的论文还未收录完全有关. 3.3期刊分布 笔者统计了论文总刊载量排名前10位的期刊,结果见表3.由表3可以看出,英文的期刊分布比较广泛,说明该校农业科学学科开展的研究工作范围较广. 3.4论文引用情况 对2005-2012年的被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该校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环境科学、农学等领域论文引文率较高.这反映出西南大学在这几个研究领域英文学术论文产出率较高,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分析被引频次最高的前10篇论文中,被引频次最高为177次,最低为76次,文献的发表年份主要集中于2005-2009年,说明这5年是该校农业科学研究成果取得显著成绩的年份.在这10篇论文中,遗传学、昆虫学(蚕学)、免疫学和生物化学等研究领域的论文被引率非常高,说明这些论文学术价值较高.论文在2005-2012年被引量逐年呈上升态势,说明这7年间该校的农业科研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有较快的提升,且部分学科在国际上已经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与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学科的比对分析 以第一作者机构为华南农业大学作为检索入口,检索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引文数据库》2005-2012年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和WebofScience数据库2005-2012年的英文论文,通过、筛选,最终确定了7098条中文记录和2361条英文记录进行对比分析. 4.1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比对分析 2005-2012年间,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学科核心期刊发文总量为7098篇,西南大学为5035篇,数量上差距较大.原因之一是检索论文的时间范围为2005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而西南大学合并时间是2005年7月,前6个月的发文量未统计在内.对2个学校的学科研究领域进行对比分析,从表4中可以看出,华南农业大学在植物保护、园艺及畜牧与动物医学领域科学研究较西南大学有优势;而西南大学的优势领域为蚕蜂与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和渔业及农艺学. 4.2SCI收录英文论文分析 2005-2012年间,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学科英文发文总量为2361篇,本校为1949篇,发文量差距较大.原因之一是检索论文的时间范围为2005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而本校合并时间是2005年7月,故前6个月的发文量未统计在内.对2个学校的学科研究领域进行对比分析,从表5中可以看出,华南农业大学在农学、植物学、动物学和昆虫学领域的科研英文论文的发文量大于西南大学,而西南大学的优势领域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近年来,西南大学农业学科发展较快,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都表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比重逐年增大.根据发文总量的变化曲线,结合该校的科研发展状况,总结原因可能有以下3点:1)国家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十一五”期间,西南大学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大幅增长,年增幅均达到20%,总经费超过了9亿元,推动了科研成果的产出.2)国家科技平台建设项目改善了科研环境.学校建成了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服务中心西南大学分中心,推进了科研论文的发表.3)学校与美、英、加、法等近20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进行学术交流.国际间学术交流和合作的增加,也使英文论文的产出量有了更大的提升.当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西南大学农业学科科学研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但标志性成果仍然偏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仍需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学科研究领域的对比分析中,西南大学在蚕蜂与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和渔业及农艺学领域的研究在国内的影响力大于华南农业大学.国际学术影响力上,华南农业大学在农学、植物学、动物学和昆虫学领域大于西南大学.基于此,建议学校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学科资源,重视农业学科的发展,保持优势学科,缩小与国内同类高校间的优势学科领域的差距。 作者:赵晓莅李松芹周艳单位:西南大学图书馆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的现状和战略对策 1农业科学的发展趋势和研究热点 1.1农业科学与其它现代科学的交叉是新的发展趋势 (1)雄性不育现象的发现和利用,是基础性研究长期积累的结果。60年代以来,雄性不育在水稻、小麦、高粱、谷子、大豆、油菜和大白菜等作物上都已发现和应用。目前,已发现100多种能在生产上应用的雄性不育植物。雄性不育理论的研究与应用,有力地促进了作物新品种的培育,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在我国,197。年发现了“野败”,迎来了水稻育种的灿烂曙光。由此育成的釉型杂交水稻,创造了世界育种史上的奇迹。自1976年以来,累计种植三系杂交水稻达1.7亿余公顷,增产稻谷2600亿公斤。随着这项技术被引进到有关国家,已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着作用。杂交水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被誉为“第二次绿色革命”。 针对三系杂交水稻的美中不足,如米质较差,优良恢复系不好选配等问题。我国科学家们在努力选配优质稻组合的同时,已发现并培育成功了二系法杂交水稻,一般可增产巧%左右。 这一独特的创造,领先世界水平,使水稻生产跨人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农作物病虫害可以给作物造成10一30%的损失,严重时使得颗粒无收。近些年来,随着病虫害问题的日益严重和复杂化,对害虫的研究投人了更大的力量,出现了各学科的交叉和互相渗透,进一步把宏观与微观不同层次的研究结合起来。同时,对害虫、天敌和植物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昆虫和寄生植物之间,不是单纯的为害和受害的关系,而存在着植物抗逆的一方面。这一方面的研究和发现为寻找控制害虫新途径和新方法提供了基础。如利用植物的“超补偿能力”防治害虫,不是要求把害虫斩尽杀绝,一个不剩,而是允许保持一定的虫口密度,以不造成明显减产为度。这种原则不仅可以减低防治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如果控制适度还可以带来增产效果。 在对生态学如昆虫变态、生殖、滞育、飞翔、迁移等生命活动规律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区域性害虫生态控制的新概念;性诱剂的应用,包括性诱剂和病毒的联用;以及新型的无公害农药的开发应用等,无不得益于基础研究。 在农牧区鼠害防治方面,鼠情监测和预报的发展,一方面归功于长期定位研究的积累,另一方面则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和有关软件技术。利用不育和遗传防治技术是目前鼠害防治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美国农业部丹佛动物危害控制中心在这个方面有很好的工作。在防治策略上已放弃单一的大面积化学防治方法,更着重长期持续地压低害鼠害兔的种群数量。 (3)远缘杂交与染色体工程育种在创造特异种质资源方面显示了强大的优势。美国的棉花“PD”系统种质是通过远缘杂交(中棉一瑟伯氏棉一陆地棉三元杂种)建立起来的,已经成为美国优质育种的主要种质资源。远缘杂交与染色体工程育种结合组织培养技术可快速稳定特异性状,以及利用分子生物学方法进行快速鉴定分子标记,在杂种早代就能鉴定带远缘目标基因(如抗性基因)的微小异源染色体片段,大大加快了育种速度。我国科学家在棉花远缘杂交的研究中,就是综合利用了有性杂交、激素处理、幼胚培养、染色体加倍、多代回交以及异地鉴定等技术,创造了系列优异种质材料和优良品系,并可望在本世纪末的最后几年,在理论和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长穗堰麦草是小麦远缘杂交育种的优良野生亲本材料,用它与普通小麦杂交,已经选育出许多高产、优质、抗病新品种,如小堰6号、小僵107等。相关的核质杂种优势理论正在深人地开展研究。核质杂种优势的研究,对于小麦改良有着重要意义,因为核质杂种优势一旦表现出来就不需要年年制种而又能稳定地保持下去。我国在远缘杂交、染色体工程以及核质杂种优势等方面的整体研究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4)把物理学和化学的成果引人农作物育种领域,产生了物理和化学诱变技术,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这个领域,目前又有新的发展。把离子束技术引人育种领域,出现了离子束生物工程育种技术。利用离子注人进行基因位点损伤,诱发遗传变异,利用离子刻蚀进行细胞加工,介导外源基因。利用这一技术育成的新品(菌)种,已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随着生命科学与其它基础学科的交叉,这类创新性研究和应用也会越来越多。 1.2持续农业和各类特色农业的兴起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又一显著特点 (1)“绿色革命”与“蓝色革命”正在相互交融。在生物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同时,人们将加速向海洋领域拓展,出现大规模的海洋农(牧)场,实现“海洋农牧化”。人类解决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出路之一是重返海洋。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研究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发展海洋产业,现在人们称之为蓝色产业。 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和技术的发展,海洋捕捞业日益发达。因此,早在80年代初,一些营养和商业价值高的鱼类产品就开始明显减少,199。一1992年,全世界年捕鱼量仅为8000万吨,比1989年减少7%。在减少和控制捕捞恢复海洋特别是近海渔业资源的同时,人们已把注意力转向人工养殖和近海特种资源的人工增殖。日本最为发达,真绸、牙鲜、对虾、梭子蟹、扇贝、牡砺、鲍鱼和紫菜等养殖早已著称于世,科研生产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西、北欧和北美诸国基础研究较为深人,而用于生产者种类较少,生产规模一般较小,产量不大。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外十分重视高新技术(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在增养殖生产及科研中的应用,对养殖中繁殖发育、营养、生产、疾病及其环境条件间相互关系研究较为深人。在我国,同发达国家相比较,水产养殖产量主要来自淡水。随着产量压力的不断增加,使得内陆河流湖泊水环境资源受到破坏。将来的方向是发展集约化养殖,把淡水资源用作饮水和环境,同时加速向海洋的战略转移。我国有1.8万公里海岸线,浅海中生物生产力相当于每平方米每年2000大卡,两公顷海面相当于1公顷良田。经过努力可以从海洋中得到数千万吨水产品,成为大规模食品生产基地。 (2)现代化、高效率和高技术农业离不开“设施农业”。随着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如何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设施农业将对进一步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发展“两高一优”农业起到重大作用。发达国家的肉牛、奶牛、猪、鸡等广泛采用现代化工厂化养殖方式,未来规格化“全进全出”全自动化程度将得到发展。今后随着智能化程度提高,温室蔬菜、花卉等作物无土栽培将走向群体化、大型化。 和“设施农业”相关的是“白色农业”。所谓白色农业,主要是指不污染环境的微生物工厂化农业。人们不仅可以从中获得大量的食用菌类,还可以生产大量的无公害生物农药及生长激素,也可以直接生产人们所必需的蛋白质。 (3)80年代中期,美国学者针对“生态农业”的局限性,首先提出了“持续农业”的新概念。 与生态农业不同,持续农业在强调对资源环境保护的同时,不反对化学能的投人。即不仅采取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措施(良种、农药、化肥、灌溉),而且注意农业生产的经济性、社会性,即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并重,侧重于生态、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我国人多地少,在农业生产满足需求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2我国农业科学的现状和战略对策 2.1我国农业科学的现状分析 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科学不断取得进步。品种资源研究和良种选育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学者利用远缘杂交、染色体工程、基因工程等技术与常规育种相结合,实现外源基因转移,拓宽种质资源,培育丰富的农作物新品种,为我国乃至世界农业增产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水稻杂种优势利用,随着“三系配套”技术走向世界,“二系法”研究的初步成功,以及“一系法”的积极探索研究,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整体优势和领先水平,已为世界所公认。 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始于70年代。20多年来,在生物技术基础理论、试验技术和应用推广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有不少产品和技术已走向市场,同时也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国在脱毒快速繁殖技术、花药培养、染色体工程育种技术和单倍体育种应用方面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植物基因工程方面,我们已基本上能够自己分离侵染蔬菜、烟草及其它经济作物的病毒外壳蛋白基因,获得了一批转基因抗病毒植株。但由于这些新技术发展历史较短,我国目前的水平基本上属于跟踪发展阶段,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基本上与国外相同,未能有新的重大突破。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业科学研究和应用,同发达国家尚存在一定差距,在一些重要领域存在很大差距。比如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在我国分别只有6。一80%和30一60%,而发达国家已接近100%。在高技术方面的差距还很明显。但在一些局部,比如杂种优势利用、远缘杂交及染色体工程育种、单倍体育种及其应用等则均居世界领先水平。 2.2战略与对策 (1)要加强基础性研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科技贮备。高新农业应用科技来源于农业基础理论的研究,否则应用科技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以杂种优势的利用为例,如果没有遗传学的基本理论指导,没有杂交高粱等杂种优势利用的实践经验,也就没有1970年野败材料的发现和对其系统研究,也就没有三系杂交稻的成功。因此,我们应当稳定并精心组织一批精干的科技人员,对涉及农、林、畜牧、兽医、水产等领域科学技术重大理论课题和前沿领域进行攻关,特别是在品种选育的新理论与新方法、基因工程、病虫害防治机理以及作物近缘种保护生物学、生物肥料、温室和大棚中的生态调控等方面的研究上,力争有所创新和突破。 应当看到,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的基础研究相当薄弱,基本上处于跟踪研究状态,缺乏新的思路和观念。在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和强调知识产权的今天.缺乏创新的生物技术产品是会被淘汰的。我们在选择动植物基因工程课题时,要尽量避免相同水平上的简单重复,力争在理论和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为开发增加后劲。 在海淡水增养殖方面,我国海带养殖近期产量不断提高,已高达300多万吨,而栽培方法仍是50、60年代的成果。80年代提出了新的方法,可以免去长达4个月的低温育苗,但还没有广泛应用。对虾养殖的问题就更加突出,流行性虾病形成毁灭性灾害,造成上百亿元的经济损失。必须加强病原及病理学研究,加强监测技术和防治药物的研制与开发,加快研究生态综合防治措施,以求尽快改变目前这种几乎是束手无策的被动局面。 (2)加快高新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直接把科技转化为经济优势、市场优势,同时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保持我国农业高新技术在某些领域的先进水平,缩小与先进国家的差距。科学技术与其他商品不同,科学技术必须有超前性,既要重视选择当前一般先进实用的技术项目,又要抓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能影响未来农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的推广,这样才能带动我国农业的大发展。 (3)增加农业科技的投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人。农业科技大多是属于周期长、社会效益显著而直接经济效益低微的特殊科技领域。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在投资总量上同发达国家甚至中等发达国家攀比,如韩国1994年消耗200亿美元开始实施“生物技术20。。计划”。但是,我国农业科技长期投人不足,已严重地影响科研水平的提高和成果转化。80年代世界平均农业科技投人占农业总产量的1%,而我国为0.17一。.27%,是世界上农业科技投人最低的国家之一。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用来支持农业基础研究的才不足7%。据统计,我国基础性研究经费分配情况是:自然科学占57%,工程技术科学占27.2%,医学科学占10%,农业科学只占5%,这和我们这个农业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从实际研究状况看,如有一个农业大省,农业科技进步奖1987年申报108项,1989年为76项,1991年降低到36项,1992年竟降低到33项。5年间,成果申报数减少了2/3,其潜在危机是显而易见的。尽管这种现象的存在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不能不说科技投人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农业科技投人不足,也造成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定,成果推广人员严重不足。我国每万名农业人口中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仅有5人左右,一些发达国家达到30一40人。因此,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加农业科技投人就研究与开发这部分来说,不仅应当包括课题费,而且应含部分设备费和研究人员的津贴,以利于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队伍的稳定以及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 作者:牛德水 姚庆筱 单位:中国科学院自然与社会协调发展局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技术产品竞争 鉴于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产品竞争力一直是众多学者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产品的竞争力如何成为研究的重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提高,农业开始逐渐摆脱过去“靠天吃饭”的状况,转而依靠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也不再仅是来自优越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都对农产品竞争力有非常显著的影响。湖北作为一个我国的农业大省,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显示出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近年来湖北农产品竞争力与农业强省相比有持续下降的趋势,这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本文从湖北农业科技发展的角度来探索湖北农产品竞争力,这有助于更好地分析影响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因素,从而为提升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献计献策。 1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总体状况 农产品竞争力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一般认为农产品竞争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市场份额并能够持续获利的综合能力。这种综合能力可以从农产品价格、生产效率、市场营销能力、农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环境等多个方面来反映。本文将从生产效率、农产品生产成本、销售价格三个方面分析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状况 2.1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 农产品平均产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相关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情况。鉴于资料的有限性,本文仅对近6年的稻谷、小麦、棉花、油菜籽和蔬菜5种农作物的全国平均产量和湖北平均产量进行了对比(见表1)。 对比数据显示,湖北省只有稻谷和油菜籽的平均产量是高于全国平均产量的,而小麦、棉花和蔬菜3种农作物的平均产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从均产数量上看,稻谷和油菜籽是具有产量优势的产品,而小麦、棉花和蔬菜不具备产量上的优势。从农产品平均产量的增长情况看,湖北5种农作物的均产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稻谷、小麦、棉花、油菜籽等都属于大宗农产品,天气等自然资源对农作物的产量影响很大。从表1中的全国和湖北5种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来看,尽管总体上农作物平均产量都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波动较大。并且近6年5种农作物的平均产量基本上没有发生很明显的变化和增长。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5种农作物的生产效率情况,根据统计资料,本文对5种农作物的效率优势指数进行计算(见表2)。如果某种农作物效率优势指数大于1,表示该农作物在生产效率上具有明显优势;反之小于1,表示该农作物在生产效率上不具有效率优势。数据显示,稻谷和油菜籽的效率优势指数大于1,特别是稻谷的效率优势指数;小麦的效率优势指数最低,没有超过0.8。稻谷和油菜籽的效率优势指数近7年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既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而蔬菜和棉花的效率优势指数在近几年有一个明显的缩小趋势。 虽然粗略的平均产量和效率优势指数的分析,不足以全面地反映湖北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情况,但是连续多年的对某一大类农作物平均产量和效率优势指数的比较和分析还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湖北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总体上,湖北农产品还是在稻谷和油菜籽等传统优势农产品上有比较大的优势,但其效率优势并没有扩大,而在其他农作物上就不具备效率优势,并且棉花、蔬菜等农作物的效率弱势却在进一步拉大。 2.2主要农产品的成本 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是衡量农产品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非常重要的指标,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它是决定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对已有资料的分析表明,湖北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尽管国家对农业税进行了减免,但是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没有下降很多(见图1)。 图1中数据显示,除棉花生产成本波动起伏外,从1999~2004年稻谷、小麦油菜籽3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呈现下降趋势,但是2005年各种农产品的总生产成本有一个比较大的增加,超过了1999年的水平。其主要原因是用工费用增加,2005年每种农产品的每hm2均用工费用比上年增加都超过150元,如稻谷2004年用工费用为715.50元/每hm2,到了2005年增加到874.50元/每hm2,而棉花的每hm2均用工费用增加达到300元。另外各种农业物质投入增加,农药、化肥等价格上涨较快,也增加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由此可知,农产品生产成本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密切相关,近年来湖北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表明湖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逐步下降,市场经济效益也逐渐减少,这不利于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2.3主要农产品的销售价格 农产品的平均售价直接反映了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状况。表3是对4种农产品50kg产品平均售价的比较。从表4中可以发现,从2000~2005年4种农产品的出售价格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是近两年平均售价在下降。尽管对这四种农产品国家都会实行保护价收购,湖北的平均售价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表明湖北农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低价格优势。但是结合上面的成本分析来看,由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出售价格却下降,市场经济效益自然降低。 从以上对湖北几种农产品的生产效率、生产成本和市场售价的分析来看,湖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势并不容乐观。生产效率上,仅有稻谷和油菜籽两种农产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产成本在近两年也居高不下,同时农产品的售价却在近年有所下降,虽然保持着一定的低价优势,但市场经济效益明显降低。 2湖北省农产品竞争力低的因素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更多的依靠农业科学技术。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农产品国内、国际竞争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业科技水平的发展与提高。但是从湖北农业的地位以及农业科技水平的发展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 2.1农产品品质差,良种选育重量轻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农产品市场竞争主要依靠数量和价格,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到了90年代中后期,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数量型农业逐渐向质量型农业转变。这就要求农产品不仅能够高产,还要高质。湖北长期以来在农产品的育种选种上以高产量为目标,忽视了农产品的品质,特别是大宗农产品。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大宗农产品良种选育上,90%以上的农产品品种都是以高产为目标的。优质高产农产品缺乏,极大地削弱了湖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只能依靠低价竞争,降低了经济效益。以油菜为例,湖北省地处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甙)油菜优势产区的中游,“双低”油菜籽的含油率一般为37%~39%,而加拿大的“双低”油菜籽含油率一般为41%~44%;关键是加拿大“双低”油菜籽的芥酸含量小于1%,硫甙含量小于20μmol/g,而湖北省“双低”油菜籽的芥酸含量则在5%左右,硫甙含量在80~150μmol/g之间,远远高于加拿大的水平。除此之外,在良种的推广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良种推广缓慢,并且良种的更新速度也较慢。从农业发达国家来看良种更新一般为3~5年,而湖北的良种更新速度要远远慢于这个速率。品质差、更新速度慢,一方面使得农产品生产阶段的生产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又降低市场经济效益,极大地降低了湖北农产品的竞争力。 2.2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低,肥料利用率不高,农产品生产效率低下 由于我国地少人多,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因此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低一直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湖北省也不例外,尽管近几年湖北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明显的增长,从1999年的1363万kw·h,增加到2006年的2263万kw·h,7年时间增长了900万kw·h,但同湖南、安徽等比邻省份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机耕面积、机播面积、机收面积等农业机械化水平方面,也明显存在差距。表4反映了从2000~2006年湖北农业机械化水平程度。从数据资料来看,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在不断提高,机收面积显著提高,但是增长速度缓慢,并且机耕面积、机械植保面积和机械铺膜面积近两年还有下降趋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劳动力投入较大,必然会导致农产品单位生产成本高,生产效率低下,从而降低农产品的竞争力。 此外肥料利用低下也是导致生产效率不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平均而言在湖北氮肥的当季利用率只有30%~40%,磷肥的当季利用率为10%~25%,钾肥的利用率为50%~60%,这些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如发达国家的氮肥利用率能达到60%。化肥利用率低一方面造成了大量浪费增加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流失的肥料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化肥深施和配方施肥是提高肥料利用率的重要手段,而湖北2003年化肥深施面积为1474khm2,到2006年降低为1433khm2,而配方施肥面积也由2003年的4396khm2,降低到2006年的4082khm2。 2.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 湖北农业科技力量布局比较分散,导致农业常规应用技术升级慢,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有资料表明,目前湖北省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只有30%~40%,远远低于农业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偏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曾经让农业辉煌的农业推广体系,如今在许多地方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湖北于2003年进行了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对乡镇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在岗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总人数由5.4万多人缩减到不足1万人,加大了农业科技推广的难度,不足以满足现有农业科技推广的要求。在投入经费上,由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从中央到省、市、县、乡的五级推广体系,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点一般在县乡两级,但是在农业科技推广经费的划拨上,县乡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事业经费很少,许多乡镇的农业推广机构还把仅有的这些经费的80%作为职工的工资,余留的20%作为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另外,有部分县乡政府“卸包袱”,把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推向市场,有的甚至被摆卖或被撤销,使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更是难以为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农业科技转化率低,使得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无法在广大农村得到普遍应用,降低了农产品竞争力。 2.4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较低,农业科技人员缺乏 湖北是个人口大省,总人口超过600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大约2600多万人。大部分农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影响着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技术推广。诸多研究表明农民科学文化素质高,农业生产效率就高,接受新技术的意愿和能力就强。对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起决定作用的是受教育年限,而根据湖北农调队的测算显示,2004年湖北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91年。到目前湖北农民的受教育年限还不满8年,也就是说农民平均受教育水平还达不到初中二年级,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农村人口不到60%,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农村人口不到1%,这种情况与湖北作为教育大省的地位是不相符合的。农民接受技能培训的人次也比较少。 此外,农业科技人员偏少,专门从事农业科研的人员只有5000多人。在农民科技队伍中,湖北全省只有农民科技人员7.5万多人,平均每1000名农业劳动力中只有不到4名的农民科技人员。如今农业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贡献愈来愈大,农民的低素质和农业科技人员缺乏无法有效保证农产品竞争力的人力支撑。 3以农业科技为依托,大力提升湖北农产品竞争力 3.1调整农产品品种结构,提升农产品品质 一是开发、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及其配套技术,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品质,把传统农业逐步引向高效生态农业。扩大优质品种的规模和比重,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势品种和有地方特色的名、优、新、稀产品。根据农业不同生态特点和地域特点,大力发展先进育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配套技术,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后加工、保鲜和贮藏技术,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着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发展营养食品、方便食品和休闲食品,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3.2加快农业机械的研究和开发推广,提高生产效率 围绕现代农业的高产、优质、环保、节能、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充分应用现代科技,吸取国内外一切成功经验,加快技术创新,研究开发适用不同农业生产需要的新式农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动配方施肥和深施肥技术,因地、因作物施肥,混合适用氮、磷、钾、有机肥,着力提升肥料利用效率,减少肥料流失率,确保土壤酸碱平衡。 3.3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升农业科技对农产品竞争力的贡献率 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充分履行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形成队伍多元化、技术服务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农业推广服务网络。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传统推广形式,走行政组织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产学研、技工贸、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大力开拓和发展农业技术市场,搞好技术、人才、信息和资金等生产因素的有效配置,增加投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3.4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确保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人力支撑 确保农村免费义务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学校重新学习,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动员和利用一切培训资源,以县、乡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出发点,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将农民科技培训贯穿了农村工作的始终,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重点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市场意识、生产技能、从业能力和经营水平,把培养一支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提高农业科技的转化率、入户率。 农业科学论文:农业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初探 摘要: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科学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预算工作为单位目标服务,为促进科学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途径。文章分析了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加强预算执行与监督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等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以期推动农业科学事业单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关键词: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 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是未来一定时期内科研、开发、经营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的总体计划,是把一个单位的发展目标转化为各部门、各岗位以至个人的具体行为目标,从而保证单位总体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管理过程[1],其核心是资金管理[2]。文章将以农业科学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为重点,分析探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有关问题。 1全面预算管理的应用 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作为实现企业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在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并日臻成熟与完善[2]。全面预算管理需要充分的双向沟通以及所有部门的参与,真正的全面预算管理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能考评、追溯[3]。由于农业科学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特点是以科学研究与科研应用开发为主,没有大规模的生产销售活动,因此,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农业科学事业单位还较少,但是相关的研究与探讨一直持续不断。全面预算管理已被各种组织管理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4]。随着国家对部门预算编制与审计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作为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迫切需要科学事业单位从原来的“重核算,轻管理”,转变为运用科学手段进行财务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在保证公共服务的同时,提高竞争能力,实现自我发展。 2全面预算管理在农业科学事业单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1对全面预算编制不够重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于全面预算编制认识不足,对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认识不明确,普遍认为预算编制只是财务部门的任务,积极参与的意识不强。对于一个单位而言,调动内部所有部门共同编制预算有一定的难度,普遍存在以应付态度完成预算编制的现象。 2.2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不够 全面预算管理具有“全面性、全员性、全程性、目标性、指令性”的特点[5]。综合农业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情况来看,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整,仅停留在财务成本支出、单位收入及科研支出等方面,没有涉及现金流量及资本性支出等预算内容[6]。对资金预算以外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并无有效的管理,导致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7]。 2.3预算编制与财务管理结合不紧密 科学事业单位一般从事科研教学等研究性的工作,大多数属于社会公益性组织,其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拨款,只有国家财政在拨款上给予保障,科学事业单位才能真正履行好公益性职责。但由于各单位预算编制经验不足,财政部门审批预算时又往往会在单位预算基础上进行削减,导致最后确定的预算不能满足单位需要。这种主观上改变预算的做法,导致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决算编制都未能匹配,有的农业科学事业单位资金预算和资金使用无法对应,挪占预算资金现象时有发生[7]。 2.4预算执行缺乏完整、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 财务预算管理的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完整、规范、有序的财务预算审批程序[8]。很多事业单位常常会出现在年底为了达到预算目的而突击花钱的现象,这都是因为未能建立起完整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导致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很高,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执行力度不够,预算管理作用难以发挥,预算工作松散,执行比较随意。 2.5预算执行监督力度不大 一方面,由于农业科学事业单位缺少专业方面的人员,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无法进行全面监管;另一方面,没有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预算项目结束后,没有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控制、考核评价,使得预算原有的职能弱化,预算执行时缺少约束力。 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 3.1建立全员参与机制 科学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改变传统滞后的财务预算管理观念和模式,在单位内部营造良好的预算管理和控制的企业文化氛围[9],建立预算编制委员会,由单位的主管领导牵头,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编制[2],项目负责人、科技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与课题负责人积极配合,依据目标相关、政策相符、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课题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10],确保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相吻合,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2加强预算执行与监督内部控制 以科学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财务资金进行全面控制、统一分配、集中统筹,全面执行财务预算管理控制,确保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避免预算超支现象[6]。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综合控制,在保证财政资金完整安全的前提下,以部门预算管理为基础,综合分析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预算调整)与财务决算情况,通过平衡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的使用需求,进行内部二次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度。另外,要建立预算计划与实际预算执行出现偏差预警制度,实时监控预算的全过程,及时修正预算中出现的偏差,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安全性与使用效益。 3.3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要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审批程序、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制度、预算绩效制度等,这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保障。既有利于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活动,指导财务预算管理的实施并控制经济活动全过程,又有利于科学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控制,管理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考核有机结合,从而保证经济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而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11]。 3.4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队伍 目前,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普遍由财务部门组织编制和监控执行,给财务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但财务人员不能等同于预算编制人员。由于全面预算管理要求更加全面、细致,需要更加专业人员的参与,因此,各单位应在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充分完善预算管理人才队伍,定期对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保证预算的编制质量。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对预算实现实时控制,减轻预算管理人员负担,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效率。 作者:李雪芹 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心理素质日常教育管理 摘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导致高校的不断扩招,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多,大学生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健康也尤为重要,所以近年来,国家和高校双管齐下,国家对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重视度越来越高,高校也开始着重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本文将分析大学生心理素质现状及原因,并分析日常教育管理中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必要性,进而讨论关于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 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现状;举措 1大学生心理素质分析 1.1大学生心理素质现状 在大学生群体中,形形色色的压力往往会另他们很容易产生心理素质不良甚至出现问题,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在我国大学生中,至少有18.3%以上的学生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问题,大学生中相当一部分学生在心理上存在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心理疾病的发病率甚至高达35%,而且还明显有上升趋势。 1.2大学生心理素质不良的原因 (1)社会原因:社会的高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就业形势于大学生来说是最大的压力,并且上涨的物价也对大学生来说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压力。(2)高校原因:学生进入了新的环境学习,很容易带来一定的压力,再加上大学相对于中学来说开放度更大,约束力更低,更容易让学生产生不适应的状态,并且高校给学生沉重的学习压力也让学生产生不良的心理素质问题。(3)自身原因:在高校约束力小的情况下,学生的自我约束力也很差,市场被周边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人际关系差,这也是产生不良心理问题的原因。 2日常教育管理中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2.1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现状 (1)国家与高校对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越来越重视。近年来,由于高校学生心理问题逐渐突出,政府和高校对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也越来越重视,逐步成立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加大师资队伍的建设,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也日益活跃,对大学生心理素质的调查也越来越多。(2)师资力量薄弱,心理素质教育内容较片面。我国心理素质教育由于起步较晚,发展也比较缓慢,导致我国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师资力量较为薄弱,在心理素质教育上也缺乏专业性的教育经验,内容也比较单一化,很多都是局限于课本,没有从根本上了解并解决学生的心理素质问题。(3)心理素质教育缺乏制度化管理化。心理素质教育管理相对来说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虽然现在很多高校都设立了心理咨询机构,但并没有真正起到心理咨询的作用,在心理测验和档案管理上也缺乏规范,都是因为心理素质教育管理上缺乏制度化管理,管理力度不足。 2.2日常教育管理中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人才储备,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大学生心理发展正处于迷茫和成熟时期,对自身与社会也有一定认识,是人生观价值观确定的关键时期。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更是复兴中华民族的迫切需要。 3日常教育管理中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举措 3.1完善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心理素质教育的建设规模 在高校,存在很多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没有形成规模,并对学生的影响力度不够大,没有重视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等问题,所以务必要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建设规模,并完善其管理制度,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为大学生排忧解难,及时解决心理素质问题。 3.2引导学生树立乐观积极的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日常教育上,务必要潜移默化的去影响学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武装学生头脑,让学生能够辩证的去看待问题,能在一切问题上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挫折,使学生能够有自己的梦想蓝图,让自己更有动力。 3.3鼓励学生开展团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在学校中,团体活动能增加学生的团结协作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这样的活动多多举办会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减弱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社会实践活动能与社会挂钩,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的适应社会能力,为学生多一份自信,少一份自卑。 3.4开展大学生心里素质教育课程,扩大调查力度和宣传力度 学校在大学生心理素质上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开设此等课程也必须扩大调查力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素质状况,并对心理素质有问题的学生采取开导谈心等措施,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性以及心理素质不良产生的危害性,引导学生关注心理素质健康。 4结语 大学年华是一生中最值得回忆与珍惜的一段旅程,在这时期,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梦想与现实的不断碰撞下逐步清晰。所以,这时候的心理素质尤为重要起来,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也是刻不容缓,通过在日常教育管理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心理素质能够有效的减少学生心理素质不良问题。 作者:马文卿 严予培 张璐璐 单位: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 摘要: 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崛起,是美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转型的结果,是世界高等教育中心由德国转移到美国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生教育作为美国研究型大学崛起过程中新出现的高一级学位教育,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专业式”是其主要形式。研究美国研究生教育产生的历史渊源与管理模式,并以其首创者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早期获得的成就为案例,进一步体现“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先进之处,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以及一流大学的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 研究型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专业式;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一、美国研究生教育诞生的标志与历史渊源 研究生教育首先诞生在19世纪的德国。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的发展,德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即“学术自由”和“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洪堡原则的确立。1810年以洪堡原则为办学原则的柏林大学的建立是德国研究生教育诞生的标志。由此肇始,德国大学教育进入研究生教育阶段,并深刻影响世界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其中,对美国的影响最为深刻。美国研究生教育真正开始于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以下简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霍普金斯大学是一所仿照德国大学模式建立的大学,被誉为是“建立在巴尔的摩的柏林大学”。霍普金斯大学董事会声称:“大学创办的目的,在于为学者探究高深知识营造适宜的环境并提供机会。”霍普金斯大学将大学定义为“研究高深知识的场所”,并建立研究生院,开展研究生教育,首次提出“专业式”研究生教育模式。霍普金斯大学注重教学的同时赋予大学以研究职能,“学术自由”“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作为办学原则首次在美国大学中获得实现。“专业式”研究生教育模式作为美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形式最初出现在一所新建的大学中,而不是出现在以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早期建立的老牌大学和学院中,是由19世纪以来美国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变革等几个因素所共同影响的。首先,19世纪中后期美国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扩大。19世纪以来的西进运动过程中丰富矿藏的发现、欧洲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熟练的技术人员以及大批欧洲移民的到来等众多因素共同促成的美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美国农业的现代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促使美国社会走向城市化,城市化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人才需求的增长,城市新兴阶层和企业家们急需技术应用性人才,而当时的劳动者大体上仍然接受的是重文轻实的传统英式学院的教育,美国现有的高等教育状况已不能适应工业化发展的技术应用需要。因此,新兴阶层和企业家们呼吁进行注重研究的工农业教育和职业教育,对科学研究和应用性人才提出新的需求毋庸置疑。其次,美国早期建立的大学与学院改革不尽理想。面对新时期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长期以来遵循英国大学模式建立起来的美国早期大学与学院也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不足,随即进行改良,少数院校对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做出小规模发展的改革计划。例如,哈佛大学教授乔治•提克诺就曾批判美国大学不符合时展的要求,主张进行教育改革。1826年在他担任哈佛校长之后,为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开设了更高一级的课程,迈出了美国研究生教育的第一步。其他大学与学院如耶鲁学院、密歇根大学等纷纷进行改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试验。然而当时大学与学院的改革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美国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困境,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需要的培养,而且研究生教育规模狭小,并未能形成系统。最后,留德归来的美国学生积极参与大学和学院的改革。19世纪中后期正值大批留德学生归来之际,他们先后将德国先进的科研理念带回美国。伴随着大学开展科学研究、进行研究生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留德归来的美国学生纷纷参与大学与学院的改革,如塔潘改革密歇根大学、怀特创建康奈尔大学、艾略特改革哈佛大学等等。除了致力于大学与学院的创建与改革之外,大批留德学生归国后成为了美国新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的主力军。基于上述几种因素的共同作用,美国高等教育转型势不可挡,“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的出现符合时展潮流,是美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二、美国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专业式”取代“学徒式” 德国是研究生教育的发源地,其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学徒制”,即以培养“科学研究的接班人”和“工程或技术的研究人员或专门人员”为主要目标,学生通常以自学为主,大学重视导师的作用,强调学生以导师科研助手的形式参加科研实践与教学实践。美国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发展在参照德国“学徒式”的基础上,结合了美国的基本国情与本土传统英式学院,进行重大创新,改变德国研究所实验室狭小和教授个人研究的局限,并消除“学徒式”的学生参与和纯理论性研究的偏颇,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对研究型大学的改革与研究生的规模化培养具有深刻影响。 (一)以研究生院为组织体系 为使研究生教育得以顺利进行,美国首创研究生院。美国研究生院脱胎于德国的研究所,以“培养高水平的专门研究人员”为主要目标,大学的科学研究与学术前沿项目主要在研究生院进行。研究生院作为对研究生进行教学与科研的场所,对研究生的科研素养的培养和先进科学知识积累具有重大影响。研究生教育是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的高一级教育,因此,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差别,既存在合作又存在冲突。研究生院的建立恰恰平衡了这一矛盾冲突,本科生的教师是研究生教师的主要来源,他们对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权限较小,仅起到指导和协调的作用,这既能缓和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之间的冲突,又为研究生院和本科生院之间的联系支起桥梁,“避免了德国大学研究生培养与大学本科生培养的冲突,解决了德国大学未完成的历史课题”。 (二)以校—院—系为主的管理体系 在“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中,校—院—系各单位管理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在学校层面,学校设立校研究生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毕业等宏观层面的政策管理进行决策;在研究生院层面,主要由校级研究生院和院级研究生院分院两种形式组成,前者是校研究生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研究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后者主要负责教师的招聘、学院课程的设置、科研活动事项等工作;在系层面,系所属于学院的下一级,设立系级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教学与科研的各项工作,并考核研究生的课程质量以及科研能力。以校—院—系为主的三级管理体系,使得研究生教育工作简洁明了、分工明确、权责细化,使得研究生培养规模化、规范化,既能保证教授在教学领域与科研领域的重要作用,又提高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有效地缓解社会对人才输出的迫切性。 (三)以基础知识为主进行教学与科研 研究型大学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传统。“专业式”研究生教育注重教学与科研并重,尤其以基础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在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对硕士生与博士生均做出具体的、系统的教学计划,基础知识的授课时数是总授课时数的一半,而专业知识的授课时数是基础知识的二分之一。除课程学习之外,对学生的论文写作与实践教育也做出具体要求。即在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之前,研究生是不被允许写论文的,学生的论文撰写应当在课程学习与实践教育均完成之后进行,并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商议论文选题及其它方面的内容。实践教育阶段即科研阶段,研究生首先从入学开始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零散的基础科研活动,而后可以单独进行一段时期的科研活动,或者是加入到导师的课题中进行科研活动。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大量参与科研工作是美国“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的重大特色之一。以基础知识为主进行教学,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活动,对学生基础科学知识的积累、科研能力的掌握与训练、科研素养的培养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四)以一流的教师与一流的学生为主体 教师与学生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其质量高低对研究生教育、甚至是研究型大学的影响不言而喻。“专业式”研究生教育要求聘请一流的教师,择取一流的学生。美国研究型大学严格遴选教师,对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十分关注。学校的荣誉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质量,研究生教育作为美国研究型大学发展中的重要关注点,对其教师的选聘更加需要引起重视。研究型大学只有一流的教师是远远不足的,一流的学生也是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关键。“专业式”研究生教育对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积累、科学素养、科研兴趣与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要求,面向全世界招录学生,既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一流学生的视线,又为一流学生的择取扩大了选择范围,进而择取到一流的学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教师、技术专门人员以及科研工作者等等。 三、“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成就———以霍普金斯大学为例 “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作为美国研究型大学崛起的重要因素之一,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为美国研究生培养创造了组织环境、为美国社会人才的规模化输出创造了条件,进而影响美国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以“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首创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为例,通过其首批研究生录取的成功、研究生教育的成就、引领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体现“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在美国研究型大学崛起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一)首批研究生录取的成功 霍普金斯大学从建立之初便声称要“建立一所大学而非学院”。从历史角度来说,它是第一所以研究生教育和科学研究为重点的研究型大学,是美国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尽管霍普金斯大学是一所新建立的大学,但它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在首批研究生录取上,霍普金斯大学不仅招收了美国大学的本科毕业生,更是将生源拓展到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其他国家。大学收到了来自46个不同的大学和学院的152份申请书,其中还包括哥根廷大学和海德堡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人的数量如此之多以致于董事会决定将霍普金斯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名额从10个增加到20个。首届研究生招录的成功为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教育的起步解除了燃眉之急,更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起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研究生教育的成就 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成就从其首届博士毕业生以及随后博士学位授予数量上得到充分体现。1878年6月13日,在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教育进行短短两年之后,迎来了首届四名博士毕业生,他们分别是亨利•卡特•亚当斯、厄内斯特•希勒、约西亚•罗伊斯和托马斯•克雷格。通过笔试与口试,毕业生们证明了自己对必修课程以及选修课程的精通,并提交了他们精心撰写的论文,展现他们拉丁语、法语和德语的阅读能力和对“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深刻认识。首届毕业生积极投身于大学建设,亨利•卡特•亚当斯担任康奈尔大学的教授,后来去了密歇根大学;厄内斯特•希勒担任纽约大学的教授;约西亚•罗伊斯担任哈佛大学的教授;托马斯•克雷格拒绝了来自哈佛大学的邀请,成为霍普金斯大学的教授。在博士学位授予的数量上,霍普金斯大学迅速获得领先。截止到1889年,霍普金斯大学共授予151个博士学位,同期的哈佛大学授予43个博士学位和12个科学博士学位,耶鲁大学自1861至1889年则共授予101个哲学博士学位。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生写道:“事实上,尽管不是名义上的,霍普金斯大学是一个类似培训年轻教授的机构。”在霍普金斯大学建立的15年之后,202名毕业的博士中有184名成为了教师,超过了毕业生总数的90%,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在美国的大学或学院中任教。 (三)引领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 众所周知,美国研究型大学主要是两条途径发展起来的。首先,新型大学的创办。以霍普金斯大学建立为效仿对象,一批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的新型大学逐渐创办起来,如1889年克拉克的创建、1891年芝加哥大学的创建,等等。其次,美国早期建立的大学与学院的转型。尽管这些效仿英国模式建立的早期建立的大学与学院在霍普金斯大学建立之前就进行了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研究生院的创办,如哈佛大学在1826年率先开始进行研究生教育,然而研究生院却在1871年才缓慢建立。耶鲁学院于1852年正式开始研究生教育并在1872年设立研究生院,但是这些早期建立的大学与学院未能彻底改变当时美国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唯有当霍普金斯大学建立之后,目光长远的校长们才纷纷参照霍普金斯大学模式进行改革,实现转型。基于这两条途径,美国研究型大学获得迅速崛起,并在世界高等教育舞台上大放异彩,美国高等教育开始走向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 四、“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对我国一流大学建设的启示 “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作为美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研究型大学崛起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高等教育至今仍在世界高等教育领域矗立,正是由于其系统的非凡性:它能够不断产生新的成功机构,其中大多数能够长盛不衰;处于这个系统顶端的是一批形成路径、特色各异的高水平大学。这其中,既包括了德国首创,却在美国发展壮大的研究型大学,同时也包括了美国首创的“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若是没有“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崛起能否获得如今这般成就是不可预见的。“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不仅对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崛起产生巨大影响,对我国的一流大学建设也具有深刻的影响力。 (一)在借鉴的基础上注重创新 当前阶段,创新已是我国一流大学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要求,“创新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之类的教育词汇大量出现在政策文件、期刊论文中。基于对美国“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理解,研究生教育所需要注重的创新精神,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尽管“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是美国的首创,但同时也是借鉴德国“学徒式”改造而成的。我国研究生管理模式的创新同样可以吸取“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优势与特色之处,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特点与实际需要,做出积极有效的改变,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其二,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针对研究生的培养,仅管理上创新是远远不够的,如何正确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的方向、检测培养的质量等,也是需要创新的角度所在。其三,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研究生在进行基础知识的积累,科研活动的训练之后,在单独进行科研活动或参与导师课题时更要注重创新精神,以已有的知识为起点,在学术研究与论文撰写上实现创新。 (二)强调基础知识的教学 “专业式”研究生教育十分注重基础知识的教学,将其看作是进行科研与论文写作的基础,对研究生基础知识的积累提出很高的要求。对于我国研究生教育来说,跨学科、跨专业研究生占据研究生主体的很大一部分,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更需要投入时间与精力。对于教师而言,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期间,帮助学生牢固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使学生实现学以致用并积极拓展,是教师所面临的难点。对于研究生而言,特别是对于跨学科、跨专业的研究生,如何在教师指导下实现专业知识的转变、专业技能的应用、更甚者在一定程度上与原有学科与专业的结合,是研究生面临的难点。强调基础知识的教学,既为研究生传播了基础知识、丰富了文字阅历、加深了文化印象,是研究生教育的基本需要,又为之后的科研与论文的撰写奠定基础,更好地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兴趣与素养、提高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实现的前提。 (三)重视教师选聘与学生录取 一流大学的建设必须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这既可以转化为大学的声誉,加大学校的知名度,又可以吸引一流的教师和优秀的生源。一流的师资队伍建设应当跟上大学发展的步伐,空有良好的资源设备没有优秀的教师不能造就优秀的人才。教师与学生都是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一所大学存在与否的关键。一流大学的建设,需要不断进行人才的培养与输出,研究生教育作为大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形式,对学生的培养更需要重视。我国研究型大学正处于重点建设时期,更应当通过制定有效的教师选聘政策、公平合理的人才选拔标准,为大学引进一流的师资、录取一流的学生。不断实现教师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发展,更好地培养学生成为高素质、高能力、高水平的现代化人才,将学生的培养与社会的实际紧密联系,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 作者:孟江寅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教育管理创新策略探讨 摘要: 大学教育管理包括大学教育的管理制度、教育体制及教学质量等多方面内容。当今,我国大学教育管理虽存在一些诟病,但大学教育管理模式正在进行改革,创新先进的大学教育管理模式即将启动,本文就当前大学教育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对创新大学教育管理模式策略提出了粗浅建议,有望为大学教育管理模式改革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大学;教育管理;创新策略 1大学教育管理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散漫不严谨的管理制度 散漫不严谨的大学教学管理变成了治学不严谨的自由市场,这对于大学教育培养国家精英骨干人才的宏伟愿想成为空谈。现今,随着国家对于高等文化素质教育的大力推行,大学或是高等学院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随着高等院校数量的不断增多,恪守严谨的大学管理制度却被忽视。大学课堂呈现一种教师只管上课,学生交头接耳,丧失了师生之前讨论学术问题的学习氛围。另外,一些教师的临时聘任、临时上课,学生的旷课、缺勤等现象更使得大学教育管理成为了一个没有严谨管理秩序的市场。另外,由于辅导员管理的同学数量过多,无法做到对每一位同学的心理、道德、学业等各方面的辅导,这又怎么称得上是大学的辅导员?辅导员不关心学生,学生不体谅辅导员工作,这种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到大学教育管理工作。 1.2扩招导致的大众化教育体制 大学教育讲求的是精英教学,病态的扩招模式定然导致大众化教育体制,这就造成了职业院校与高等学府的大学毫无差别。大学教育讲求的是做学问,只知道盲目招生、收钱、再招生的大学教育贯通体制,又如何谈得上是做学问的精英教育。这也不奇怪,许多大学生在毕业后对自己的大学生活及学到的东西均感到迷茫。 1.3师资匮乏导致的低劣的教学质量 虽然现在的大学管理系统对于教师的教学评价都采用了网上评教,但是,仍然有这种现象,即使学生对老师的教学方式、教学质量不满意,或是碍于麻烦、或是碍于来自老师方面的压力,网上评教总会反馈一些好的评价,而对于确实被学生评差的老师,似乎也习以为常,对于这种劣质性的大学教学管理模式确实成为了大学教育改革道路上的绊脚石。另外,匮乏的师资导致了大学生普遍的无人管理状态,大学生自身约束能力较差,加上教师的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学生逐渐丧失对上课能获取知识的信心,学习从此消极颓唐,大学教育管理日渐衰败。 2大学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策略 若想重新燃起大学教育的希望,重新振作中华民族的雄风,找准毒瘤、脓疮,用对药方、手术,必将提升我国大学高等文化素质教育构建宏伟蓝图的信心。 2.1做好招生管理工作,确保精英教育 扩招本意是满足更多有能力的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也为实现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转化。而对于曲解了这一愿想的执行人员,大力扩招造成的学院泛滥现象似乎并没有按照原来预想的方向发展。教育的本质是提高能力,大学教育是从专业角度入手,更加注重对于人才的专业能力的培养。做好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资源对于大学教育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师资问题,古语就有名师出高徒这一说法,现今更是如此,师资水平严重影响大学教育管理的质量。教师应该加强自身对于专业技能理论及实践上的双重能力,不能只满足于课本知识。再有,对于这个现实的社会,很多大学生可能失去了脚踏实地、努力就有回报的信心,对于这一点,教师应该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 2.2大力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 辅导员老师是经常直接与大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的辅导老师,辅导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大学教育的质量及水平。对于辅导老师的选拔,应该通过推荐出辅导员候选人,再由评定小组进行评审,对其进行综合测评,严把辅导员关口,从源头上掌控好辅导员老师的质量。另外,对于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应该切实遵守完善考评体系,凸显工作能力;加大培养力度,理论结合实际;注重个人发展,坚持不断学习的方针政策,从专业化水平、专业素养、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培训。辅导员作为大学教育的引导人,自然应是学生精神、言行举止的榜样,因此,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一项崇高而又艰巨的任务。 2.3营造激励浓厚的学习氛围,培养创新型人才 青年一代是国家的新生力量,代表着蓬勃,代表着希望。大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视野的多元化新型人才。因此,大学教育不应只是学习一些技术专业知识,对于大学生潜能的开发、人文教育思想、跨学科合作能力等,大学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激发大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些都需要创造出一个激励的学习氛围,具有一定灵活性、具有创新意识的大学校园环境是培养创新型人才所必须的。形成激励浓厚的学习氛围的目的是能够让学生真正热爱上学习。 2.4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大学不仅仅是大学生学习的殿堂,也是教师们工作学习交流的场所,因此大学教师也是大学的学生,大学教师若能保持学习的态度,一方面能对学生产生言传身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大学教师不断完善自我的途径。师资队伍建设既要不断完善教师的专业素质,还应不断提高教师的德育素质及工作积极性。 3结语 大学是学生表选自我、实现自我的平台,也是学生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跳板。大学教育是精英教学,做好招生计划、提高师资水平、营造学习氛围、培养创新人才是大学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策略。面对大学教育管理,学校管理层应切实做好原则坚守、认真落实工作;教师们应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的追求;学生们应努力配合学校管理,实现正确的人生定位。 作者:郭嫔 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教育管理对大学生的意义 【摘要】 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更好的融入社会,应对各种问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是大学生具备更好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文化素质、思想道德以及投身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契机。本文就大学教育管理的认识进行了简要概括,并对大学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及对大学生立足于社会的意义进行了粗浅探讨,希望为大学教育管理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大学教育管理;大学生;立足社会 1.对于大学教育管理的认识 大学高校作为传播文化知识、培养青年人才的殿堂,是人类文明得以继承与发扬的关键环节。大学教育管理广义上是指对高校学生进行知识技能及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培养,狭义上则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精神、文化素质、专业知识培养,以使其成为社会所需要并且立足于社会、适应社会的高层次精英人才。大学教育管理中,教师作为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引导者,在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培养中占据重要的指导地位。大学教育管理始终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神圣任务,始终坚持对高校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建设上的培养;始终坚持对高校学生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建设上的培养;始终坚持对高校学生在文化知识、综合能力、专业技术的文化建设上的培养;始终坚持对高校学生在职业能力、交际能力、应变能力的素质建设上的培养。 2.大学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及对于大学生立足于社会的意义 2.1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的树立 大学将赋予大学生足够的时间和实践去认真思考怎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将重新树立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大学生将来立足于社会,做到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树立,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树立讲求客观、真实、物质,承认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物质是按照自身发展规律运动和变化,而人的活动应在遵从世界规律的同时具备创新探索精神,另外必须怀揣对于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的的信仰,并随时做好为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献身的勇气及决心;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树立,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指大学生能够做到真正把人民的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强调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人民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既包括物质方面,同时包括精神方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大学生立足于社会,并有所担当的精神基础。 2.2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智商、情商的培养 大学可谓是小社会,大学教育管理不仅对学生的文化知识的智商方面进行培养,还对学生社会交际的情商方面进行培养。由于大学生最终的归宿必定是社会,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中应充分考虑大学生在社会交际及应变能力等情商素质的培养。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交际对于大学生将来立足于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从教学实际出发,满足学生接受学校教育与社会的对口连接,增强学生对于将来立足于社会的灵活性及适应力,给予学生间交际的空间,并给予学生锻炼的机会,最终将其培养成为一个有温度懂情趣会思考的人。 2.3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理论与实践的检验 大学教育可以帮助当代大学生有机会释放自己的能力,根据理论知识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创意、大胆、新奇甚至疯狂的猜想。大学教育管理应充分遵循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这一教育方针,对于理论知识的针对性及实用性将直接影响学生未来社会职业生涯发展的定位。大学教育管理从人才市场需求入手,结合国外先进大学管理经验,通过聘用专业机构人士对大学生就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进行专业培训,从而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职业规划,这也为将来大学生立足于社会,懂得如何规划自己并找准自身定位、实现自身价值居于深远影响。理论与实践的充分结合是大学生立足于社会加强自身综合实践能力及创新合作思维的根本基础。 2.4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理想与梦想的选择 大学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做出良性选择,对于自己想做的梦想,和自己应该做的理想。梦想是主观的强烈愿望,不受外界多种因素的制约,遵循自己的内心,完全由自身决定而希望做的事情。理想则是理性的综合考量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后,根据自身发展条件选择该做的。先做该做的,待时机成熟,自身具备一定能力后再做自己想做的。大学教育就这一点可以帮助学生用客观的视角、眼界看待整个世界,大学教育管理赋予大学生认知能力并理性的进行选择,从而选择良性的选择。而这一素质培养对于大学生将来立足于社会,在遇到难以抉择是知道什么应该坚持,什么应该舍弃,进而能集中解决很多困惑,从而形成自己的原则,开始学会拒绝。 结语 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立足于社会的意义不单单是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升官发财、改变命运,大学教育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心智,使其心灵变得成熟、眼界变得开阔、浅薄变得厚重、浮躁变得沉稳。大学教育管理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主动性、发掘自身的潜力、找到自身的价值、发现自身想要的。综合而言,大学教育管理对于大学生立足于社会的意义实则是大学生自己所赋予的,正如,你所期待的也必将是你付出努力后所得到的。 作者:郭嫔 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微信平台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建构 摘要: 近些年来,一些高校微信公众平台陆续上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依托平台形成较为完整、全面的教育管理机制的却屈指可数。本文针对高校微信公众平台这一新兴潮流,探究其构建的原则、优势、策略以及意义,以期待在构建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高校教育管理机制上起到积极借鉴的作用与意义。 关键词: 公众平台;原则;优势;策略;意义 1大学生教育管理机制的优势 (1)服务扁平化。 微信扁平化的服务消解了传统管理自上而下、权威式的管理模式,使学生敢于、勇于以独立个体的身份直接与管理者平等对话,参与并讨论学校的各项事务。同时,能够建立反馈机制,及时的发现、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南开大学微信公众平台设有“校领导接待日”专区,建立了“提案征集——数据统计——话题再议——结果反馈”的完整机制。学生们可以通过这一途径直接与校领导交流、对话,把对学校的意见、看法、以及生活中所碰到的问题及时与校领导反馈,形成了师生共同参与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的民主提案运行机制。 (2)管理虚拟化。 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在形象设计、昵称等方面虚拟性的亲民化设计,能够很好的拉近学校与学生的距离。这些设计受到“萌文化”影响,个人形象、昵称的风格通常比较可爱、卡通、时尚、“萌萌哒”!福建师范大学的微信昵称为“福师大小葵”,图象是具有人物特征的向日葵,隐喻着可爱、阳光、智慧的含义;武汉大学的形象设计是卡通人物“珞珞和珈珈”。这些萌形象的设计体现出高校力图淡化严肃、崇高的形象,向和蔼、亲民的形象转变,以便靠近学生、贴近学生、了解学生,实现与学生的无障碍沟通。 (3)使用生活化。 马化腾说,“腾讯生产的不是产品,而是生活方式”。曾几何时,我们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便是习惯性地登录QQ;而现在,大多数人使用手机打开网络后的第一件事开始不自觉地的打开微信。经过近4年多的发展,微信已经成为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生活化的使用方式能够打破传统媒体获取信息时的目的性、仪式性、功利性,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习惯性的、轻松自在的、随心所欲的生活化态度。学生通过微信平台能够以较为积极主动、轻松简单的方式获取信息、交流思想,使学习不再是一精神负担,而是生活的需要。 (4)沟通实时化。 实时化的沟通,可以避免学生问题的积少成多,量的积累引起质的变化。微信平台中的“微信墙”功能,可以针对某一问题或话题进行实时互动。校领导、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可以随时、随地地通过“微信墙”来进行。 2大学生教育管理机制的建构原则 (1)以构建校园文化为外心。 校园文化不仅能够折射出一所高校的办学水平、育人水平、管理水平,还能够潜移默化的将高校精神与品格渗入到学生血液之中,对学生的人格、精神面貌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应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构建校园文化,要将大学一些典型性的精神特征——崇高的人文精神与价值理念、先进的教育理念、时代前沿文化、科技风尚与潮流等融入其中,传播大学校园文化特色,彰显校园文化魅力。通过构建校园文化来润物无声于学生内在的价值观念、学习理念、精神面貌,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文化自觉的重要可取之道。 (2)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内心。 学生发展理论已经成为当下高校教育管理最为权威的一套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各大高校。该理论把培养学生在“道德发展、精神发展、认知发展”为主要任务。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内心是大学生管理工作的深一层次,它从有利学生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更好地、有效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更有利于提升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3大学生教育管理机制的建构策略 (1)成立新媒体中心,组建校园微信团队。 通常而言,队伍一般有教师和学生组成;教师为理论指导,学生为执行主体。双方在相互沟通、取长补短、共同参与、民主决议的基础之上来决定平台的总体规划、版块设置、内容创意、文化特色。教师负责把控好平台的总体方向和信息质量,并详细安排学生的职责分工;学生具体负责编辑、美工、文稿、技术、推广、信息推送等工作。师生各尽其责,各显其能;教师能够凭借丰富的社会实践、深厚的理论修养、自觉的人文涵养,把关平台的质量、风格和方向;学生开发自身潜能,学以致用,在实践中锻炼进步,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同时,学生还能以自身视角审视平台的内容和需要,设置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一些信息,最大范围的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 (2)板块设计以创意为先导,以学生需求为基础。 创意是智慧的结晶,像一双翅膀可以让平台飞的更高更远。平台的设计需要依据校园特色进行文化创意,设计粗糙、内容贫乏的平台则注定会无人问津。以厦门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为例。 (3)树立平台“意见领袖”。 美国社会学家罗杰斯把“意见领袖”界定为“频繁影响他人意见和行为的人”。他具有中心性、活跃性、凝聚力、传染性的特点。他的观点、评论能够引发一定的跟从效应。因此,通过建立意见领袖,在平台的交流、互动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在思想观、价值观、人生观则尤为重要。 4大学生管理机制的建构意义 (1)现实意义——在满足大学生生活需求、促进了大学生发展、革新大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等方面产生了一些列的积极意义。 学生们通过一部手机、一个平台,不受时空限制便获取校内外的服务与信息。而高校学生事务人员潜移默化的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付诸在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闲暇时间,并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2)深层意义——形成大学生的网络精神家园,进一步丰富并拓展了校园文化。 网络全球化的今天,精神思想鱼龙混杂,部分消极因素严重腐蚀了大学生的精神世界,导致大学生精神堕落。平台的构建,通过较为纯粹、高尚、积极正面文化的引导,形成以校园微信平台为中心的“正能量”网络精神家园,更有利于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上的进步发展。同时,平台的建立,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彰显高校科技创新与人文精神融合的精神面貌,也增加了校园文化的广度与深度。 5总结 高校微信公众平台的构建不是对传统教育管理模式的消解,而是进一步的融合与革新。它能够形成一张虚拟的校园网,全面覆盖到在校师生,影响到他们生活、学习、思想等各方面。它像一个无处不在的无形的手,随时随地指引着大学生在自我管理、思想认识、价值观念、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自觉,以帮助大学生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行。 作者:赵海峰 单位:枣庄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当代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 [摘要] 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是一所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开展的成效直接影响到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本文从“供体、受体、载体”三个维度入手,论述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建设、以人为本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略、多样化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平台三个方面共同推进,构建起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 [关键词] 供体;受体;载体;大学生;管理;教育;机制 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是一所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以及成长成才服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的成效直接影响到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乃至办学质量。在生物学界,有个热词叫“基因工程”,指按照人们的意愿,进行严格设计,并通过特定生物技术,赋予生物新的遗传特性,从而创造出符合人们需要的新的生物产品和生物类型。作为高校的一项庞大工程,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也需要按照大学治理者的意愿,进行科学化设计,并通过一系列举措,赋予大学生以新的时代特性,从而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优秀大学生。从这个角度而言,基因工程的实施过程对学生管理工作的构想组织与实施,具有一定的可借鉴作用。本文试图移植基因工程三大元件“供体、受体、载体”到学生管理工作,从三个维度入手,论述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一、加强“供体”培养,着力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者,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在学生管理这项工程中起着主导、引领作用,且具有相当的能动性。一支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无疑会大大促进学生工作开展的成效。当前,各高校也都非常重视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摆在了大学生管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加强。笔者认为,高校应构建引入—培养—考核与激励一脉式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机制。 1.严格学生管理工作人员选聘机制。 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要做到从源头抓起,严把选聘关。选聘工作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育人、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优秀人员选聘到学生管理工作队伍中来。要制定科学的选聘标准,综合学历、专业等因素筛选受聘人员。选聘程序上,首先应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引进人员的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核后,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成立工作组实施选聘工作。选聘工作要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岗位要求设置考试方式,严格考试环节,努力将受聘者的热衷度与岗位的适应度结合起来,达到二者的契合度。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只有在选聘环节上把好关,设好卡,将适合且优秀的人员聘任到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上,才能为后期的培养乃至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培训和培养。 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要注重岗位培训,严把培养关。要将对学生管理工作的岗位培训作为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纳入队伍建设的整体安排。要构建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示范培训为引领,以学校系统培训为主体,以二级学院培训实训为补充的分层次、多形式的纵向培训体系,以及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横向培训体系,通过逐层多面的培训实施,有序推进学生管理工作能力素质提升。除了系统的培训外,还应经常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及系列培训,特别是针对不同时期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结合专家的讲座,修正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以弥补工作上的短板。此外还要注重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深造,鼓励优秀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以此提升其工作能力。 3.完善学生管理工作队伍考核激励机制。 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加强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学生管理工作工作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核是手段,但同时,考核本身也是一种隐性的激励,通过考核机制的有效实施,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用一定的激励措施对其加以表彰,以先进引领、带动整个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应该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的常态机制。这是纵向的激励,此外,还应有横向激励机制,就是让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与高校其他序列的人才队伍在政策等保障机制上逐步看齐,比如,在年度工作评优、职称评定、项目申报、攻读学位、干部提拔等方面都能予以适当倾斜,解决其后顾之忧,鼓励支持其安心本职工作。如此才能更好地稳定学生管理工作队伍,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和良性发展。 二、注重“受体”分析,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格局 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现行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主要表现采用行政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注重社会发展的单方需要、管理者个人的权威,而忽视学生的个体需要及其主体地位。我们认为,这种管理模式与时代特征、与当下的学生管理工作实际背道而驰,并不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笔者认为,在当前,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是一种对受教育者人格、个性充分尊重的教育观,也是一种重视受教育者主动、全面、个性化发展,从而最大化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其潜能的教育理念。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观应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论,就是要把人看成管理最核心的资源,管理工作是围绕如何利用人、依靠人,进而如何服务于人的发展来开展的。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要求管理者要特别重视研究管理对象,也就是大学生,要做到走进学生,认识学生,了解学生,以学生的要求为出发点,最大化满足其发展需求。要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实施办法,帮助学生解决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当前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多数管理工作者更多地沿用了过去那种强行管制的教育思想,事实证明,如此管理,便是束缚了学生的思想,抹杀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很难把学生培养成有鲜明个性和开拓创新精神的未来人才。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应当把学生视作一个个独立个体,有独立思想的工作对象,在充分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的基础上,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牢牢树立“从学生中来”和“到学生中去”的管理思想,并以此为标尺来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2.以学生自身发展作为管理工作的指针。 以人为本的管理讲究以人为中心,管理性质、管理方式等,其中心是人,而非管理自身。在高校,一系列学生管理制度的出台,各项管理计划的实施,面对的都是具体的学生个体;只有通过学生去实践,才能真正检验管理效果。学生的发展有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有没有契合人才培养目标、契合社会需求,将作为评估管理效果的主要参考和修正管理方式的重要依据。因此,大学生教育管理,应该抛弃过去那种“忽视学生的个性和发展,忽视学生的个人追求”的整齐划一的教育模式,要特别注重学生差异性,关注学生个性特点,充分发扬民主,培养其创新发展能力,培养其自尊、自信和自爱。把学生的自身发展需求作为大学生教育管理目标,这不仅是学生管理工作发展的趋势,更是时展的必然。 3.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和教育,这是师生共同参与的活动。人格平等是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准则,教育工作者唯有首先尊重了学生,才能换取学生的尊重,进而达到互相尊重,平等和谐。学生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应主动走进学生,关心、了解其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只有俯首甘为孺子牛,把学生当朋友看待,让学生接受、信赖、认可,学生才会接受管理者及其教育,才会达到教育管理效果。特别是,针对一些问题学生,最忌管理者把自己摆在教育者的地位,只讲大道理,不去平等、和谐沟通,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取而代之的是,管理者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要换位思考,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要用温暖的爱心架构起沟通的桥梁,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一旦建立,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已然成功了一半。 三、丰富载体形式,着力打造多样话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平台 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与社会同发展,与时代共进步。有效开展学生管理,离不开多样化的载体形式。只有广开渠道,将多种形式相结合,才能营造出生动活泼、切实有效的学生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1.以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契机,高校应以此为抓手全方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热情。比如,可在“五四”、“七一”、“十一”、“一二九”等重大节庆日,深入开展党史等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党史教育报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鼓舞青年,增强大学生对党的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还可围绕全团创先争优工作,通过举办各类主题团日、形势报告、知识竞赛、图片巡展、主题论坛、参观考察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弘扬革命传统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一些民族地区,同时要以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宣传讲座、观看专题纪录片、影视片展播、开展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 2.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在高校的课程设置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两课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应该特别重视两课的课程组织与实施。一是要加强两课的课堂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的改革和教学方式的改革,使两课的教学更加贴合时代特征,贴合高等教育改革趋势,贴合大学生实际。二是要注重将两课走出课堂,多渠道践行两课宗旨,检验两课开展实效。如,每学期开学初,应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到学校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深入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和专题调研,加强与学生的对话与沟通,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并为学校及有关部门科学地制定和调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案提供决策依据。还可借助学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团、意见箱、电子信箱等多种渠道了解学生所想、所思、所求,把握新时期大学生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3.充分利用校园网,努力提升学生管理工作实效。 当前,世界已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网络以其高效、便捷、互动性强等优势,强势渗透到我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网络同样也是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为充分发挥网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学校可在校园网开辟相关主题的教育专栏,相关职能部门,如校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处都应建立专门网站,并有专人管理与维护。借助网络平台,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使网站的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增强,更加贴近学生思想,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各学院也应设立专门网站,设置学生工作专栏,内容力求全面,并做到更新及时。团员干部可开通微博、微信等平台与学生交流沟通。此外,学校应注重加强网络信息技术防范和监管力度,建立较为完备的制度和机构,提供充足的人员和设备保障,多管齐下,促使校园网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交流的园地,政治教育的窗口”。在基因工程中,供体、受体、载体三者有机联系,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发挥效力,完成新产品的创造。同理,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这项工程,也只有从供体、受体、载体三方面齐发力,共促进,将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工作方略、多样化的学生管理工作实施平台纳入到一个整体构架中,综合考虑,统筹推进,才能构建出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高效运转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并有效发挥功能,使高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为办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成长成才作出贡献。 作者:王慧春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处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作用 摘要: 我国高校校报产生的历史久远。校报的产生对于稳定高校局势,及时高校的相关信息,党和国家思想政治宣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能力水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校报面临着各种冲击以及校报本身的各种弊端。在新时期,高校校报应主动改变自身存在的不适合时展的一系列问题,逐步完善和充实校报各个栏目的内容,反映新时代大学生的思想,继续发挥其在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 校报;弊端;改善;思想教育管理 高校校报产生的历史很悠久,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校报在高校的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表现在推进了高校的宣传,促进了学生工作的开展,讴歌了青春的美好,彰显了时代的精神等方面,受到老师和学生的热爱。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脑科技的不断进步,网络速度的日益提升,传统的纸质媒体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高校校报也在所难免。在这种新的形势下,高校校报如何发展,怎样才能继续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成为摆在高校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大课题。 一、校报的历史和教育管理作用 高校校报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见证,它几乎与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同时出现,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见证。从1895年创刊的天津北洋大学《北洋大学校刊》算起,高校校报己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到1966年,我国高校校报发展到229家,占当时全国1200多种报纸的近1/5。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高校都有自己的校报,高校校报总数已经超过1000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高校校报数量还在继续增加,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中不断地发挥作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高校校报作为党委和行政的机关报,是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校报通过专栏的设置、撰文等方式开展工作,内容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基础,宣传国家的重大方针路线,介绍国家的形势和政策,为高校的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校报面临的困境 (一)网络新媒体的冲击 现在我国的经济总量逐年增加,GDP已经达到世界第二,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改善,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网络终端大量普及,无线wifi的公共地点的设置,网速逐年提高,催生了人们在网上阅读的习惯。这些便利条件使人们在各种环境下上网成为可能。方便的网上阅读不断冲击着实体媒体,导致实体书、报纸等销量大幅减少。在这种大环境下,高校的校报亦不能幸免,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记得以前的大学生,非常喜欢校报,因为校报中有很多自己关心的事情,加之校报又是高校自己办的报纸,面向的对象主要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他们感到非常亲切,因此每次校报发行的时候,教职员工和同学们都是带着兴趣去读。然而网络一出现,就以其新闻量大、色彩丰富等优势,抢走了纸质媒体的受众群。大学生思想活跃,适应新事物快,接受能力也最强。据统计,大学生平均每天上网的时间达到5-6小时,读者群都去上网阅读了,受众群都被网络抢走了,校报自然没人读,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二)校报栏目僵化导致教育管理僵化 现在校报的栏目非常死板,每期都是固定的几个栏目,没有新意。而大学生是最喜欢新鲜事物的群体,他们喜欢猎奇,喜欢不同的东西,因此这种僵化的栏目让大学生们没有新鲜感,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管理的作用有限。 (三)编辑人员年龄结构层次的不合理 学报编辑人员是学校的在编人员,中青年年龄层次人数占比较少,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编辑们的思维方式已经与年轻的大学生产生了偏离。很多编辑认为适合在校报上发的文章或随笔,对大学生教育有促进作用,而在大学生看来这些东西已经太落伍了,根本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情。很多同学们身边的东西在编辑那里却认为不严肃,不应该在校报上发表。这种僵化的方式,导致学生对校报产生抵触情绪,达不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管理的目的。 三、增强校报的思想教育管理作用的途径 针对校报目前的困境,高校应该切实重视起来,严肃认真地对待目前校报存在的种种问题,采取合理的措施,摆脱困境,发挥校报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再接再厉,发挥校报在大学生教育中的优势 现在传统的纸质媒体受到网络冲击很大,面对这种情况,学校应该采取措施。首先,加大校报的宣传力度,在学校的报告栏、教学楼的大厅、寝室楼下等同学们注意的地方投放校报,通过团委、学生会分发到班级和各个寝室,让学生们知道自己学校的校报以及取阅的方式和地点,抢占教育宣传的高地。其次,让校报的电子版在校园网上安家,校报电子版要及时更新,与纸质版保持同步,这样就能保证让喜欢在网上浏览新闻的同学也能阅读校报的内容,满足了这部分人的需要,抓住了这部分读者,做到大学生教育线上线下的同步。再次,要牢牢抓住大一新生这一特殊群体。因为在很多高校,大一新生是不准自己带电脑和上网的,因此在课外的时间里,校报对于他们的吸引力要比高年级的学生更大一些。抓住这一群体,就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最后,现在有很多人慢慢发现,在网上看的东西一般只是看个标题或者大概内容,而且阅读以后记忆很模糊,也就是说都是浅层次的阅读,或者称为快餐阅读。基于这种原因,现在有很多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点,并慢慢向传统的纸质材料回归。校报要抓住人们这个心理,把读者群进一步扩大,发挥校报的传统思想教育管理的优势。 (二)校报栏目多样化,教育管理内容丰富化 当前学校校报的栏目非常僵化,有些栏目离学生太远,在“90后”大学生看来根本不适合他们阅读,为此高校校报应该逐步改变这种情况。除了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重大政策外,应该让栏目多样化,设置一些学生喜欢的栏目,尤其是学生能够自己参加并撰稿的栏目,让学生真正懂得校报不只是学校的教育宣传工具,同时又是学生们展现青春、彰显活力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中,学生自己不仅是旁观者,更是台上的表演者,这样更能激发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让校报越办越好。比如校报采风栏目可以让学生把身边最美的东西通过镜头表现出来,培养学生对学校的风景的热爱,同时对摄影技术的提高有很大帮助。学生文化栏目可以刊登学生写的散文、歌词、随笔等,让学生养成文人气质,也加强了传统文化对学生的熏陶作用。学校政策问答栏目可以针对学生比较关心的学校的事情做出一些问答,消除学生对某些事情的疑问,对校园的稳定有很大作用。比如某校校内路上有很多高大的杨树,这些杨树成为学校的一大风景,然而却被学校给伐掉了,同学们对这件事情非常不理解,后来学校了解到学生的疑问后,及时在校报政策问答栏目中做出解释,消除了同学们的误解。优秀学生事迹栏目发表一些在学习等各个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激励学生积极向上,积极发挥校报正能量。学生百态栏目可以介绍学生在校园中各个方面的表现,彰显学生青春活力,让学生认同。这样,通过校报栏目的多样化,使其思想教育管理职能不断丰富,增加对大学生的吸引力。 (三)转变教育管理思想,吸收学生编辑 编辑要随着学生思想的转变而转变,适应学生的方式审稿、办报,才能抓住学生,体现校报的教育管理作用。适当调整校报编辑的年龄结构,不断吸收学生作为校报的编辑。首先,学生最了解学生自己的思想,学生们关心的是什么,什么对他们最有吸引力,怎样办才能够办出学生喜欢的栏目,学生编辑在这些方面都有着其他编辑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校报的版面布置、色彩搭配、版面的排版、美工设计、栏目名称的拟定、艺术处理等问题可以吸收有美术功底、喜欢计算机设计、喜欢编辑工作、能够处理好上课时间和编辑工作时间冲突关系的学生。其次,学生担任一部分编辑工作,可以紧随时代的快节奏,及时把握时代的脉搏,抓变学生随着校报走为校报随着学生关心的问题走,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理,及时反馈学生关心的问题,为学生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指导,成为学生课后的良师益友。再次,学生具有精力充沛、思维敏捷、对电脑应用熟悉等特点,担任文字校对等方面的工作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优势。最后,学生担当校报编辑在改变编辑年龄结构的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编辑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为以后的求职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增设校报栏目,设置栏目轮换制 现在的校报栏目都是有限的,且是固定的,这种情况导致学生对校报的热情不断减少,因为学生喜欢不断变化的、跟得上他们思维的事物。为了改变这种不利于校报发展的情况,对校报的栏目应做出如下的调整。首先,思想教育类的栏目是固定不变的、不能更改的,因为校报是学校的媒体,传递的是国家、学校的重要指示和思想,是学生思想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做宣传教育的时候,可以理论结合学校的实际进行,深入浅出地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增加学生对思想教育的认同感。其次,增设校报栏目,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现在校报的栏目比较少,能够让学生真正喜欢的栏目就更少了,可增设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栏目,增加学生对校报的喜爱程度。再次,设置栏目轮换制。因为校报基于版面的限制,不可能设置很多的栏目,但是为了激发同学们对读校报的热情,提高同学们对校报的关注度,可以增设很多栏目,所以为了让这些同学们喜欢和关注的栏目能登出来,应该建立栏目定期轮换制。也就是这期栏目,下期可能没有,这样既能够解决校报版面问题,同时又能够让不同的栏目轮番出现,提高了同学们的新鲜感,增加校报的读者。最后,打造校报教育管理金牌栏目。高校的校报有很多栏目,各个栏目又有着各自的特色,同时有着自己的固定读者。金牌栏目的打造需要学校的重视,编辑的认真负责,学生们的不断支持和踊跃投稿并反映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栏目内容,增强栏目特色,突出校报的教育管理职能。打造校报教育管理金牌栏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几个四年轮回才能完成的,编辑一定要静下心来,做持久打算。校报是学校的思想教育管理的工具,应该突出自己的特色栏目和与众不同之处。也就是提起校报,学生就能够想起那个栏目,让那个栏目能够深入到学生的内心,真正实现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职能。 (五)适时调整出版版次,加大教育管理力度 高校校报每版的版面都是固定的,但是有时候学校的事情多了,需要报道的事情就多了,这样就会出现本该及时报道的新闻,由于版面的原因没能够及时报道,成为旧闻。每到新学期开学,大四学生毕业季,国家有重大会议、重大历史事件的时候,校报需要报道的事情就很多,这时候就需要适当增加校报的版次或者采用增发增刊的形式。通过这样的调节,事情能够很快地报道出去,让学生能够通过正规途径阅读新闻,知晓学校的事情,及时了解事情的真相,不信谣言,不传谣言,稳定学生情绪,让教育管理落到实处。本文通过对校报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充分认识到校报在当前面临的窘境,不断采取可行性措施,及时地改变这种情况,完善校报的各项思想教育管理职能,使校报能够在新的形势下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马廷威 单位:营口理工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需要理论教育管理研究 摘要: 大学生作为社会的高素质群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重点学生是大学生群体的一部分,其教育管理的效果直接影响整个大学生群体教育管理的效果。在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需要理论,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的多元发展需要,从而可以帮助重点学生健康地成长成才。 关键词: 需要理论;重点学生;教育管理;契合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是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力量。而重点学生是指在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影响下,由于家庭状况的不同、学校地位的差异、心理排解的差别等原因使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精神面貌上产生的一类相对弱势的群体。主要包括:家庭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纪律处分学生等。近年来,这部分群体的数量呈上升趋势。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了整个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稳定与发展。当前大学生总体上是积极、健康、向上,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家庭环境的熏陶影响以及学校环境的良莠不齐,导致大学生产生许多迷茫与困扰,重点学生尤其如此。因此本文以重点学生为研究视角,重点阐述需要理论与重点学生教育管理的契合。 一、重点学生的多元发展需要 (一)人生发展的需要 重点学生正处在一个自身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正面临着一系列的人生困惑,有一系列的人生课题需要面对和解决。如:选择什么样的人生道路、树立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做出什么样的价值判断等。重点学生迫切需要在人生导向方面得到帮助和指导,渴望有人为他们释疑解惑。教育管理工作者若能紧密结合重点学生的人生发展需要,必能激发他们的接受兴趣,从而将党和社会所要求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内化为重点学生自觉的人生追求,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更好地实现教育管理的目标。 (二)获取知识的需要 当前大学生所处在全球化、知识化时代,竞争意识越来越强,渴望获取知识、努力提高竞争力,是重点学生迫切而合理的需要。教育管理工作者要在尊重、满足重点学生求知需要的前提下,引导重点学生将崇高理想、良好愿望与兢兢业业、苦干实干结合起来,引导他们既勤于学习、敢于实践,又乐于创造、甘于奉献。 (三)渴望成功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国家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大学生强烈渴望抓住机遇建功立业。教育管理工作者要努力将理想信念教育与重点学生渴望成长成才、成就事业的发展需要相对接,在教育管理过程中融入赏识教育和成功教育,引导重点学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需要理论与重点学生教育管理的契合 (一)需要理论是重点学生教育管理的基础 人的思想的产生是外界作用于大脑的结果,从而推动着人去从事一切活动,它的形成和发展与人的需要密切相关。重点学生的需要也是其思想活动形成的基础,对思想活动的发展具有制约性。教育管理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人的需要,尤其是重点学生的需要。了解、掌握重点学生的需要及其特点就能够为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提供科学方法。在对重点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从重点学生的需要出发,可以使教育者把握他们的思想状况与其需要的内在联系,掌握其特点,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因此,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必须以需要理论为基础,才能够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重点学生教育管理是对需要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从教育管理角度来看,需要——动机——行为的心理活动过程中,需要是关键的环节。人的需要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教育管理,这是由于在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的解释了人的需要产生的心理活动规律。重点学生教育管理的目的,就是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需要,并为实现自身的合理需要而努力。只有通过教育管理及时了解重点学生的多种需要,才能对他们的思想动机进行预测,从而探求他们行为的目的,对其行为进行调控。因此,重点学生的各种需要只有通过教育管理的引导,才能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三、结语 总之,在掌握需要理论的基础上,对重点学生的需要特点及其原因加以分析,将需要理论运用于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针对重点学生的需要特点提出相应的教育管理途径,才能更好地提高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效果。 作者:王建东 刁晓倩 杨文军 单位: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探索 摘要: 本文分析了各大院校在教育管理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时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从制度体系、教育内容与管理模式等几个方面入手,探讨将“以生为本”理念引入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思路和途径。 关键词: 以生为本;新疆;少数民族;管理 1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1少数民族意识强烈 不同民族之间的语言、服饰、食物、风俗和生活习性等,都有着极大的差异。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小就开始接受穆斯林式的生活习俗,衣食住行都严格遵循穆斯林的规矩。在背井离乡、远离故土之后进入内地高校,却发现身边的大多数学生都和自己固定的行为模式相悖。这种情况下,会以强烈的民族意识作为抵御文化入侵的应对方式。 1.2虔诚信仰伊斯兰教 新疆维吾尔族是一个虔诚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而新疆少数民族的大学生们在成长环境的耳濡目染之下,也会形成狂热的宗教热情。在宿舍里进行宗教礼拜、参与校外宗教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是在学校里传阅宗教书籍。这些行为不仅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还会对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理性思维造成阻碍。 1.3家庭情况较为贫困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水平,跟内地相比有着较大的实力差距。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都不乐观,内地高等院校的学杂费、住宿费等,都会给新疆大学生们的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而这种负担自然会转嫁到学生的精神压力上,从而影响到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长。 2管理少数民族大学生时面临的问题 2.1负责管理工作的教师,队伍亟待加强 在内地高等院校里,负责管理教育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专业教师数量不多,队伍建设极不稳定。据2011年~2015年的调查资料显示,新疆内地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年都会全国范围内的两百余所高校派遣专业的管理教师。但是,截止今日,平均一名管理教师就要面对三百多名分散在不同院校、不同专业和不同年级的新疆大学生,任务困难而艰巨。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的高等院校甚至没有配备针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专职教师,仅仅选调了一些班主任或辅导员对新疆大学生进行一般化的日常教育管理。 2.2内地院校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的误区 大部分内地院校的管理阶层,并不了解新疆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统一管理理念。有的高校会过分干预新疆大学生的个人生活。因为对民族性的宗教信仰认识不清而劝诫学生相信科学,放弃伊斯兰教。有的高校则担心民族团结问题,不会主动与新疆学生沟通交流,以自由松散的管理状态听之任之。这些错误的教育管理方式,都归根于统一教育理念的缺失。 2.3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自身问题 进入内地高校参与学习活动的新疆大学生,由于受到民族性地域文化的差异性影响,新疆少数民族的大学生会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迅速建立起戒备性极高的民族意识,交际圈也往往局限于同民族的小团体,缺乏跟教师、学生主动交往的积极性。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有限,有些学生汉语交流能力不强,离开故土的新疆大学生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在基础文化知识上的欠缺,进而产生失落、自卑、排斥等负面情绪,更加拒绝和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 3教育管理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探索 3.1完善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内地高等院校教育管理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基本原则是刚柔并济、恩威并施。即站在实践的角度上进行探索的话,各大高校教育管理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根本目的是保证高等院校在社会上的形象和信誉。所以,教育管理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制度体系应该严守育人的核心理念,在培养优质人才的任务前提下,针对新疆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校内纪律、课程考试和学位授予等规划出必要的行为基准,并监督这些制度体系的实现进程,加大相关机制的执行力度。而柔性制度体系的制定则要求教师准确掌握每一位新疆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民族构成、家庭情况等客观事实,深入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特殊的个性特征以及不同的兴趣爱好。只有这样在宏观整合新疆大学生真实的心理需求和学习要求,在微观上对其进行区别式的分类管理,教师和辅导员才能通过柔性机制的推行,为新疆大学生提供有效的教学辅导与思想引导。 3.2结合大学生的特点设置教育管理的具体内容 许多高等院校在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教学内容上,采用的是与其他学生一样的统一教材。这种教育管理方式明显忽略了新疆少数民族和内地汉族之间的民族性差异,也没有考虑到普通高考升学汉族学生跟“民考汉”新疆学生之间的个体性差异。长此以往,由于语言的差异也会给新疆大学生们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因此,高校教师可以在开学之初,号召校内热心的学生,和新疆少数民族的学生组队学习。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专门开设一门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汉语教学课程,帮助初入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们尽快掌握汉语交流的基本能力。具体的学习教材,也应该根据不同民族学生的群体特殊性进行修改和选编。例如,在文学课程中增加新疆少数民族作家的文章篇目,在专业课本中一些比较晦涩难懂的字词下标注维吾尔族的说明语言等。这些教学内容的适当改进,可以让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学校无微不至的关怀,从而卸下紧张而戒备的心理包袱。 3.3科学创建符合少数民族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 “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明确提出,教育管理的效率高低直接取决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因此,高等院校的领导与教师在教育管理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时候,应该想方设法地激发和调动出学生主动配合的积极性。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中的教学状态,教师应该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给予学生自由的选择权利,重点培养新疆大学生提出问题的思辨能力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其次,高等院校的教师们应该将严格的课堂规范和轻松的学习氛围相结合,创建出符合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实际情况的课堂教学模式。最后,评价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方式不能简单局限于考试成绩的高低,还要综合参考学生平日里的学习态度,以及在教学课堂上的具体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诊断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 作者:王雯 陈小南 单位:厦门理工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论文 [摘要]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一环。大学生由于生活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作为高校教育管理的心理健康系统,在此基础上要认真把握好自身的角色定位,努力为高校学生解疑答惑,积极发挥其重要作用,促进大学生的心灵成长。 [关键词] 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教育管理;角色 一、心理健康是大学生成才的基础 戴尔•卡耐基认为,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们的学识和专业技术,而85%是靠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关注心理健康已成为当今世界的大趋势。然而,大学时期是人的心理与生理发展趋向于成熟的重要阶段,在如此关键的时期,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与健康的心态显得尤为重要。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等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高校的教育理念是将大学生培养成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的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这一理念的支撑下,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在大学生群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大学生存在心理问题的表现 随着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生活节奏的逐步加快,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而就大学阶段来看,大学生们主要面临着学习、生活、就业这三方面的压力。目前,我国大学生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环境变迁。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刚进校的大一新生上。生活环境的变化,让他们对陌生的城市产生消极、害怕的情绪,要适应周围的变化则需要花费一段的时间,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大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人际关系的变化也让许多大学生难以适应,面对来自各地风格各异、特点各异的新同学,如何建立协调、和谐的人际关系则成为了让他们的头疼的问题,人际关系的交往对大学生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当然这其中还包括对新的学习生活的适应,大学生的学习不同于初高中,初高中的学习多依赖于教师,而大学生的学习则主要表现在自主学习上面,这一学习方式的转变让许多学生难以适应。如何进行自我调适、如何适应外部环境问题,这些都是高校对大学新生所进行的第一课教育。面对这些问题,许多高校都进行了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相关的团体辅导培训。以宿迁学院为例,在新生军训期间,心理健康中心会以“和谐班级,你我共创”为主题进行团体辅导培训,这一活动使班级学生意识到班级群体是一个“家”,同学之间是彼此互帮互助的家人,学生们可以通过各种游戏得到放松,同时,在这一基础上让学生逐渐打开心扉,让同学们和谐良好的相处。这一主题活动的开展为最终建设积极向上的班级群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人际关系。大二学生逐渐开始适应大学生活,在此基础上,诸多问题层出不穷,而其中最为明显的则是人际交往问题。随着自己的个性特征逐步显露出来,对于朋友的选择,有了自己的取向,面对宿舍里、班级上性格各异的同学,同学们开始变得不适应或者不习惯,冲突会更加明显,不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面对这一问题,高校会举办心理情景剧。从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来看,心理情景剧是精神分析学派的一种治疗方法,让来访者把自己的焦虑或者困惑用情景剧的方式表现出来,心理咨询师在一旁进行点评,并借此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进行指导治疗,来访者在咨询师指导以后继续表演情景剧,直到最终对自己的问题解决有所帮助。而高校中举办的心理情景剧,团体成员扮演日常生活问题情境中的角色,让成员把平时压抑的情绪通过表演得以释放、解脱,同时,学习人际交往的技巧及获得处理问题的灵感并加以练习。同学们通过举办心理情景剧,把生活中的事情搬上舞台,敞开心扉,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分享。这样,心理情景剧为同学们的个性释放提供平台,台上台下可以进行互动、一起解决,使更多的同学从中得到启发。同时团体辅导以及户外拓展训练,促进同学们能够相互分担、互相扶持,从而共同成长。再次,认识自我。大三阶段的学生,已经强烈意识到“自我”,也注意到了自我的脆弱,因此产生出强烈的充实自我、发展自我的需求。有的同学在追求发展自我中顾此失彼,没能达到期望的目标,产生了不良心理反应;有的同学在发展自我过程中,放大了自我弱势、忽略了自我优势,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而采取防御机制,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甚至产生了烦恼与恐惧不安等严重问题。由于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学生会选择采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作为学生的引路人,学院一般会选择开展心理课堂、心理咨询热线又或是心理沙龙,让同学们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问题。对于学生的问题,心理健康教师也会相应地给予咨询与治疗,运用合理健康的方式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最后,职业规划。怎样进行良好的职业规划对于许多学生来说是困难的,往往无从下手。职业规划对于大四学生而言就成为非常重要的一环。良好的职业规划对于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观、世界观、人生观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因此,在这一方面,学校要积极开设选修课,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将职业规划作为一门课程提供给学生选择,甚至在大二就提前开设此类课程,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了解社会,为职业规划的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一份优秀的职业规划不仅需要有正确的认识,还需要教师的引导与评价。在这个问题上,高校要定期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需求,让学生能够建设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规划体系,让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更加完善,同时也更好地为大学生提供服务,通过系统、完善的教育,让学生了解自我,走向成功。 三、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在大学教育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通过前文的描述,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每一个年级段的大学生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因而,高校的心理健康系统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高校众多的学生组织与学生社团,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它以自己专业的理念参与着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所以,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在大学教育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我认为应当分为以下几种: (一)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扮演引导者的角色 心理健康教育系统主要以教师和学生干部为主。面对大学生的心理困惑,我们往往会采取团体辅导和咨询的方式进行,这就要求教师和学生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并对高校的心理工作制度、基本的咨询方式有具体的了解。对于全国开展的“5•25”心理健康节,教师和学生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心理健康系统承担着本校的心理健康的重任,教师和学校则是主要的领导者,要善于利用各种主题日的活动来帮助学生们解疑答惑。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很多学生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并没有深度的认识甚至不了解,这就提醒我们,要多开展相应的活动,让学生能够主动参与进来,主动咨询,从而让学生更加了解自己,学会帮助自己,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的作用。 (二)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扮演朋友者的角色 高校的运行离不开各个学生组织之间的配合,如果说学生会是以行政工作为主,学生社团是以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为基本目标,那么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则是以建设学生心灵工作为宗旨,同样是他们学习生涯中的重要一环。良好的心理健康建设,可以让学生快速适应学校,在大学这个平台上提高自己、发展自己,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基础。所以,在这一方面,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要学会将学生当作自己的朋友,让他们能够相信心理健康机构,信任心理健康的教师,从而让学生们学会倾诉、学会倾听、学会减压、学会交往,这些都离不开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的帮助。因此,想让学生能够健康地发展自己、学会规划职业生涯,那么我们就需要将每一个来寻求帮助的人当作是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一样呵护,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的建议。 (三)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扮演管理者的角色 心理健康教育系统作为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也是其中的工作项目之一。例如开学的新生讲座、毕业生的职业规划等活动,其中都有心理教育工作者的身影。因此,在这一方面,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要充分发挥好管理者的角色,引导学生、帮助学生,积极举办相关活动,引领学生的成长,让学生意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它在成长生涯中的关键作用。以宿迁学院为例,在开学之初,我校会让学生做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大一新生对于新生活的适应程度如何,这一做法能够充分地帮助辅导员认识、了解自己的学生,为教师了解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通过专业的数据分析,辅导员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学生会有哪些困惑、哪些难题,这对于学生日后的成长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优秀的管理方式可以让大学生更好地适应学习生涯,更好地树立自己的目标,确立自己的地位,这些认识对于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四、结语 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是学校管理工作中关键的一个环节,优秀的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可以帮助学生的成长,让学生生活在和谐健康的氛围中。因此,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必须充分发挥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正确做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希望以此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与生活品质,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促使他们日后成为一个具备高素质与好心态的人才,这才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目标。 作者:张剑宇 华夏 刘翠英 单位:宿迁学院文理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教育管理问题与应对方式 摘要: 由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高等院校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但大学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显著的。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高校资源利用率不高,人才培养模式陈旧,专业建设水平低;二是人力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三是根本的管理理念不清晰,没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文将就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相应的应对方式,促进高校建立科学高效发展方式。 关键词: 大学教育管理;问题;应对方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大学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凸显,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中有着重要角色。但是当前的大学最为重要的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在摘要中已经提及。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应对方案。 一、提高高校资源利用率,推陈出新人才培养模式 近年来大学的合并和重组是一个较热门的词,尤其是在二流高校中。但是专业杂乱,专业的层次参差不齐,造成大学培养的人才也是差距很大,使得很多大学生学到的东西和社会需求脱节。学校资源利用率低,没有发挥出各个学校具有的优势方面。国家对高校政策的放宽,高校之间的竞争显然愈演愈烈。如果学校的综合实力不是很强,显然创办具有办学特色的专业是高校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发力点。这种具有特色专业的院校也是深得社会的认可。因此,大学教育管理应该不断深化专业结构,根据自身的优势,重点组织自己的优势专业。同时,不断的对已有专业进行调整,使得优势专业和专业人才优先发展。优势专业的发展和优化,意在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为社会提供优秀的人才。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可为学生设置弹性学习模式。根据学生自身的兴趣爱好,在课程要求,教学方式上等做出适应不同学生的方案,使得每个学生都可以深层次的挖掘自身的潜能。 二、引进吸收科学管理体制 当前,大学中大都存在着人力等资源分配不合理,甚至是浪费的现象。很多空职,虚职、因人设岗现象造成了学校资源的严重浪费。另外,在很多中级管理人员仍然担任教学任务学校管理任务,这使得大学的教育水平和质量难以保障,同时学校的管理也难以科学有效的进行。甚至一些大学中,中层干部自己是自己的教学监督人,这是对教育的不负责任,是教学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的体现。 1.大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体制,使得决策权、执行力,和监督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也要各自分立。可以由有关专家和专门的委员会组成决策层面;由大学的中层管理部门组成执行层面;学校全体教职员、学生、社会相关人员等众多团体可以组成的监督结构。在这种三种的管理体制完善的基础上才能使大学在教育管理体制上更加合理、有力、到位。 2.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力。有一定学术能力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在各项实践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实践和管理能力,自身在学生中,对学生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等方面比较了解。没有硕士、博士授予点的学校也可以设置高年级辅导低年级的导员职务,在有硕士、博士点的学校设置硕士带本科生,博士辅导硕士的导员职务。通过这种工作形式,不但为学生实践创造更好的学校平台,有利于对兼职辅导员学生的工作实践能力的提升,而且能够降低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成本,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 3.提高教育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水平。在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的背景下,高素质的教育管理人才需求量也是日益增加。因此众多大学迫切的需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教育管理人才队伍。从理论上来说,高校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在高校教育管理中的经验,以及新模式、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创新之处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具以及各个高校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创造性地发展适合自身教育管理理论。从实践角度来说,高校教育管理队伍应该拥有一支教育管理培训队伍,可以我国经济、社会形式、以及学生发展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使得教育管理者队伍的实践能力、实践经验等得到提升。按个人角度来看,教育管理者个人应该不断学习教育管理理论知识,积极总结自身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经验,谦虚的向优秀的教育管理者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等,也要结合个人的特点,建立适合自身的工作方法,使自身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不断专业化。 三、秉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管理本身是一门艺术,如果教育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本身是对峙、冲突的,如果教育管理者只是认为自己只是负责颁布、发号施令的,而教师和学生则是无条件的服从的,产生的恶果将是危及整个学校的建设以及师生的正常利益得不到根本性的实现。这样的管理下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期望更是无从谈起。大学教育管理应该是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师生的发展为根本目标的。因此,大学教育管理改革必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管理理念,体现的是学校管理的先进性,表达的是在管理过程中对所有人的尊重。只有建立不断促进师生的自我实现为目的的现代大学教育管理理念才能实现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管理过程中,只有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的热情,最大程度的实现知识的创新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保障大学教育管理的活力、生命力。因此这要求大学教育的管理者在制度设计时,应考虑到给学生留出充分的自主选择的学习空间,让学生的兴趣爱好得到更好的发展。 总而言之,伴随着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要实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以教师和学生作为主体的校园得到长远发展,必然要不断的深化教育管理改革。高校改革中必然要充分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制度理念,需要不断逐渐的完善大学内部的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积极学习、引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才能为社会发展,人才强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党文婷 单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教育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法律问题在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中意义重大,其是制约高校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必须对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法律问题深入认识,才能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展开。基于此,本文就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法律环境进行了简要论述,然后从安全管理、学籍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三个方面论述了教育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以期能够对民族院校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 民族院校;教育管理;法律问题;策略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民族院校大学生的构成比较复杂,虽然汇集了众多不同少数民族的学生,但是其中仍以汉族学生为主。从民族院校的教育工作队伍构成上看,少数民族的教育者占比较低,仍旧是汉族教育工作者占比较大。由此可以看出,民族院校中汉族学生和教师数量较大,少数民族学生和教师数量较少,这就导致不同民族学生之间存在产生各种冲突的可能。不论是文化信仰的不同,还是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同民族的学生之间存在不少相互矛盾的地方。加之大学生处理事情的能力尚不完善,可能由此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因此,在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就应该强化对法律问题的研究,通过完善教育管理的法律制度,实现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法制化,从而促进民族院校不断发展。 一、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法律环境 (一)民族院校大学生管理的法律依据 对于民族院校而言,进行大学生管理必须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只有在法律基础上展开各项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大学生管理合法合理,能够发挥出切实的效用。适用于民族院校大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多,但是最为主要的法律依据宪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制定的,尤其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位条例》的颁布,更是为民族院校的大学生教育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除此之外,各个民族院校在这些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也制定了符合院校实际情况的各种教育管理制度。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不仅对民族院校和法律事务机关之间的关系作了说明,也对大学生和民族院校教师的权利、院校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仅可以为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指导和支撑,更为重要的是其具备强大的监督职能,确保院校教育管理工作始终处于正确的轨道上。教育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仅对大学生生活和学习做出了规定,也对其中存在的矛盾和处理办法作了论述。法律法规的存在并不是为了震慑学生或是教师,使其不敢做出有违法律法规的事情。而是通过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职能,让学生或教师认识到正确的学习或工作路径,对自身行为进行自主规范,使其自发排除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民族院校教育管理需确保大学生的基本权利 自主权是大学生具有的基本权利之一,虽然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学生是被动接受管理的对象,但是其也具有主动作用,应该在教育管理中得到重视与尊重。民族院校在进行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时,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避免对大学生的自治权和自主权形成侵犯。不仅如此,对于大学生而言,都已经是成年人,其自身就存在强烈的合法权益意识,也希望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发挥出自身的主动作用。加之民族院校存在大量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现实状况,在进行教育管理工作时,更是应该对不同民族学生的权益加强保护,避免不同民族学生之间因为权益差异而产生不和谐因素。在民族院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时候,也需对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加强考量。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说来,不少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还是存在保护院校权益,牺牲学生权益的情况。对于民族院校而言,这种情况很容易引起不同民族学生之间产生矛盾,以及学生和教育管理工作者之间产生矛盾。不仅如此,在民族院校的某些条款中,甚至存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强制退学是目前大多数高校存在的一条规定,其对学生的受教育权形成了一定侵犯。再比如禁止学生在校园内谈恋爱、禁止在宿舍玩游戏等都是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犯。虽然这些规定看似是在维护院校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但却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行为,即破坏了学生和院校之间的有机联系,最终导致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都无法达到教育管理工作的预期。 二、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安全管理是民族院校教育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其也是确保教育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当前,各个民族院校在安全管理方面都制定了较为详实的规章制度,对安全行为、安全风险以及处理办法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种一定程度上对大学生的安全管理起到了作用。但是,目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还比较明显,尤其是存在一些真空区域,没有对相关的行为或是处理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大学生安全管理存在盲区,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出现。对于民族院校而言,大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具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基本责任。大学生在参加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或者是学校自行组织的其他活动时,如果相关组织者或是学校尽到了管理或告知的义务,学生由于自身原因出现意外事故,这种情况下学校是不需要担负责任的。若是大学生擅自参加一些在校外举行的活动,或是并非由学校官方组织的活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学校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就院校而言,其具有提醒、告知以及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提醒主要是在展开各项活动时,学校应该提前就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对学生进行提醒,让学生事先做好准备,避免临时慌乱出现安全事故。告知就是学校有义务对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其告知给学生,并且需要将相关的注意事项一一告知学生,确保学生能够对安全风险形成基本的应对能力。而保护是学校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不论是在学习中,或者是生活中,学校都有义务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护。比如,学生放在宿舍内的财务被窃,这就是学校的安全保护工作到位引起的,因此学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学生因为口角冲突在学校内发生打架斗殴致使部分人员人身遭受伤害,这也是因为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学校应该对这一事件负主要责任。对于民族院校中安全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对各方责任予以清晰界定,同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大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二)学籍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学籍管理一般涉及到招生、退学以及学位授予等多个环节,在这些环节中,法律问题比较明显,导致大学生利益受到侵犯,不符合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招生环节,法律问题存在复杂性的特点,其不仅牵涉到学生与教师,还涉及到招生制度等。比如曾经轰动一时的甘德怀事件,就揭露了院校招生存在的法律问题。甘德怀在北大法学院博士招生中笔试第一,但是却在复试中落榜,对此其认为复试环节有违法律规章制度,并和北大法学院展开了交涉。虽然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说,复试环节更加倾向学生研究问题的能力,淘汰甘德怀无可厚非。但是,从招生的相关制度讲来,这却是不合理的。由此就可以看出,院校自身在招生过程中自主权过大,超出了法律限定的范围,从而导致不合乎法律的情况出现。因此,院校必须要对自身的招生制度全面剖析,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查找存在的问题。在退学这个方面,不少院校都存在强制退学的条款,民族院校也不例外。不论强制退学条款是否实用,但从法律角度看,其就存在违背法律精神的情况。比如某大学10级一个女生,因为和男友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学校最后以道德败坏、品行恶劣为由勒令该女生退学。从法律角度看,不论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或是其他相关法律,均没有对学生发生不正当性行为应该退学进行规定,所以高校以此理由勒令该女生退学,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脚。不仅如此,该女生已经超过18岁,属于成人范畴,那么其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就属于个人行为,学校无权对其进行干涉。除此之外,部分学校还对学生发生打架斗殴制定了退学处罚条款,这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在学位授予方面,不少院校存在不授予学位的规定,其中既有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教师方面的因素。学生自身因素导致的不授予学位,这不属于学校的责任。但是教师方面因素导致的不授予学位,确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在前些年,某高校一学生在答辩过程中,导师超过半数给予了否定意见,最后导致该学生没有被授予学位。就这一事件看来,学位授予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由于导师否定意见导致不授予学位,其在某种程度上说来具有比较强烈的个人意识色彩,与学位授予法律规定存在偏差。 (三)后勤服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在民族院校中,后勤服务管理是保证教育管理和教学活动的基础,其最为主要的法律问题是后期服务集团和院校之间的责任划分以及管理职权等。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说来,民族院校后勤服务主要是划分给专门的后勤集团进行,后勤集团具有管理、经营和决策等权利。但是,在不少高校中,虽然将后勤服务分化给了专门的机构,但是在管理工作上,仍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这就导致学校和后勤服务集团之间在职权、责任等方面存在重叠,最终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致使后勤服务管理出现各种法律问题。在后勤服务管理中,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条款和工作制度展开相应的管理工作,也就是人成为了制度、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者。若是在后勤服务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后勤合同的行为,就会导致风险问题产生。不仅如此,随着教育环境的不断变化,后勤服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在不断改变,在这一过程中就会导致后勤服务管理的原定计划出现滞后,若是不及时调整,就会导致后勤服务管理的某些工作和法律及合同等出现冲突。后勤服务管理者法律意识缺乏,管理理念滞后,在管理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或是作为不全面的情况,就容易引发管理工作在法律上出现空洞,无法有效为教育管理工作服务。而且,对于民族院校而言,由于大学生在民族、信仰和文化上存在一定差异,这就要求后勤服务管理必须实现多元化和层次化,若是无法协调各种差异,就会导致相关问题扩大化。 三、完善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机构和规章 一般说来,民族院校是由高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应该实现高校、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的三方协调、统一管理。因此,需要在机构和规章是进行完善,确保三方能够切实融合教育管理工作。在机构方面,不论是民族院校自身,还是教育管理部门,都应该加强组织建设,在院校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制部门,用以解决大学生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不仅如此,对高校而言,还需要对管理机构进行调整,确保其符合我国法制化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的进程。只有这样,民族院校大学生管理才能消除原先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环节,确保学生的权益不受到侵犯。由于民族院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上参与的部门较多,彼此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和功能重叠,这就给大学生教育管理造成了不协调的因素。也只有通过完善机构,才能使得教育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在规章方面,民族院校需要对当前存在的不符合法律精神和教育实际的规章制度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条款有法可依。就如上文所提到的退学处罚条款,其就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条款,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不仅如此,在院校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中,还需对责任界定进行明确,对比较常见的各类问题所产生的权责划分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在发生相关问题时能够对各方责任清晰准确的划分。此外,在各项规章制度中,还需对大学生的权益进行保护,避免教育管理工作侵犯大学生的合法利益。如上文所提到的禁止在宿舍玩游戏,禁止大学生谈恋爱等条款,都需要在规章制度中剔除。 (二)依法加强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 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必须依法加强,如此才能解决当前存在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首先,应该在民族院校中对大学生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想要在教育管理中依法展开相关工作,就必须要让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因此,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教育管理者应该加强法制宣传,让大学生能够树立基本的法律观念。尤其是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更是应该加强法制教育的渗透,让学生对自身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权益的手段能够有所认识。比如,院校可以安排专门的法制讲座或是法制宣传会,号召学生参与其中,通过详实的案例让学生对违法行为、法律武器等形成了解。其次,需要对民族院校的教师队伍加强法律培训。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水平决定了教育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程度,教师自身的法律意识也可以对学生产生导向作用,让学生能够依照法律标准要求自己。所以,对于民族院校而言,需要定期对教师队伍展开培训,邀请司法机构的资深人员对其进行法律宣讲,同时举办培训座谈会,让教师之间彼此分享法律培训的心得体会,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法律水平。最后,院校自身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就高校自身而言,应该多多学习其他高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法制化建设工作经验,将其与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相结合,创造出符合民族院校自身特点的法制化建设道路。 (三)强化法律保障机制 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需要强化法律保障机制,切实避免教育管理中各种法律问题发生的概率。第一,应该完善与大学生教育管理法律问题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解决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才能切实杜绝法律漏洞的出现,这样才能使民族院校大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可靠的法律基础。不仅如此,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在理念和形式上也会不断发生变化,确保教育管理的质量和秩序。第二,在教育管理工作的展开过程中,必须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进行,确保各个环节合法合理。法律不仅具有规范作用,还具有监督作用,能够对各项工作行为形成约束,违背法律规范的行为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在对大学生进行管理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对大学生的知情权、自主权予以尊重,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信息,给大学生一个健全的表达平台。第三,应该对民族院校的法制建设加强思考。院校不仅是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践行者。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因此,应该对这些新问题进行思考,找出其诱发原因,理清其解决策略,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促进高校法制化建设的发展。 结束语: 法律问题是民族院校大学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部分,通过对当前民族院校法律环境的分析,得出其目前尚且存在的问题。因此,可以从完善结构和规章、依法管理和强化法律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切实消除当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确保大学生的权益能够得到尊重,教育管理达到目标。 作者:尹凤英 单位: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新媒体对大学生影响及教育管理方法浅议 1大学生新媒体使用现状分析 本文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为对象,开展了大学生新媒体使用情况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65份。在被调查对象中:男生占65%,女生占35%。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①大学生新媒体使用习惯;②大学生使用新媒体关注的热点;③大学生对待新媒体的态度;④新媒体在校园中的使用情况。 1.1大学生新媒体使用习惯 1.1.1新媒体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新媒体因为使用方便、信息覆盖面广等特点,深受大学生的喜爱。调查显示,大学生花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上的时间远远大于报纸、书籍、电视等传统媒体。超过60%的学生最关注的媒介为手机、网络等新媒体,46.48%的学生每天用新媒体浏览网络信息的时长在1~3小时,三小时以上的占33.33%。 1.1.2大学生在新媒体环境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内容为即时通讯 信息获取和的移动媒介因其自身的方便快捷、不受时域地域限制等特点而被大学生广泛使用。调查显示,大学生使用最频繁的媒体类型为即时通讯工具,占73.12%;其次为网络舆论活动等。其中,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是大学生社交和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分别达到了62.28%和48.25%。其使用年限在3~5年的占34.58%,5年以上的占22.90%。从使用频率来看,几乎每天都要使用的比例为74.21%。此外,大学生对新媒体(以手机为例)的依赖性非常高,对QQ、微信等应用有较大的使用黏性。64.91%的学生表示手机不在身边,会觉得烦躁不安;45.61%的学生会不由自主地玩手机;35.09%的学生表示习惯一直登陆通讯应用,即使不用。 1.2大学生使用新媒体关注的热点 1.2.1通过新媒体获取知识和娱乐休闲是当今大学生的主要使用动机 调查显示,65.35%的学生被新媒体新、奇、异的信息所吸引。大学生使用新媒体的动机主要有:获取知识、信息和休闲娱乐。45%的学生选择了获取知识、信息选项;43%的学生选择了休闲娱乐。以上结果也比较符合年轻人喜欢追求新奇、探索未知的特点。此外,同学、朋友及大学生自己所关心领域的名人是其微博、微信等关注的主要对象。 1.2.2大学生对社会热点的主动关注度及参与度不断提高 调查显示,大部分大学生会利用新媒体搜索新闻、国内外重大事件,了解社会动态。其中,网络和手机是获取相关信息最主要的途径。同时,新媒体快速发展,也为虚拟世界中的双方提供了平等对话的权利,66.05%的大学生会主动关注社会热点并积极参与讨论。对新媒体传播的消息,87.16%的学生倾向于相信官方媒体或自己权衡,不会盲目跟从。 1.3大学生对待新媒体的态度 对于是否会参与网络散布虚假及攻击等行为,学生们表现较为理智,78%的学生表示看过一些,但是自己绝对不会参与;12%的学生表示对此根本不了解。此外,大部分学生也表示因为自己不喜欢说,只喜欢看,所以常常选择“潜水”,也有学生是因为害怕没人理睬或是观点与大众不一致。对于很多人喜欢媒体上“晒”心情、自拍等,大部分学生认为这是一种宣泄的方式。47.14%的学生的态度是随兴,想分享就分享;29.96%的学生表示通过这种途径可以让别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有少数学生觉得这种做法会泄露个人隐私,自己不会过多使用。 1.4新媒体在校园中的使用情况 新媒体在校园活动和学习中广泛应用,有正面的影响,同时也会产生干扰。调查显示,新媒体的应用不仅丰富了学生们的知识储备,也为校园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带来了便利。学生们利用网络查找资料,利用QQ、微信获取各项通知和公告。此外,87.33%的学生表示使用新媒体会产生一定的干扰,影响学习的“注意力”,并且容易产生依赖心理,降低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2新媒体对大学生的影响 新媒体已经深刻地介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成为信息传递和交流的主要媒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对此感兴趣并使用。新媒体对大学生有正面也有负面的影响。 2.1新媒体对大学生的正面影响 2.1.1信息丰富,来源广泛 新媒体背景下,信息的传播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大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提供了新渠道。有利于拓展大学生的视野,开阔眼界和思维。 2.1.2改变了大学生的学习方式 基于新媒体平台,大学生可以摆脱传统的被教育、灌输的地位,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与他人进行平等交流,形成开放式、交互式、个性化、自主型的学习模式。 2.1.3为交流思想提供了新的平台 网络的符号化、虚拟化、隐蔽性等特点,使大学生交流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扩展。在匿名的环境下,学生们更容易表达直接的、真实的想法,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更为单纯和简单。 2.1.4拓展了大学生的人际关系 新媒体的“网络交往”成为当下大学生的社交常态形式,拓展了大学生的人际关系。 2.2新媒体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 2.2.1信息过载的负担 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新媒体有传统媒体无法企及的一个特点——容量无限。大学生对铺天盖地的信息应接不暇,只能快速地切换、浏览,造成其感知能力下降。此外,在信息的接收上,大学生多被新、奇、异的信息所吸引,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判断。 2.2.2思维简化,能力变弱 长时间接触网络等媒体,会使大学生过度消费现成的网络资源,造成思维的被动和僵化,逐渐丧失想象力和创造力。 2.2.3情感迷失,人际冷漠,自我意识泛滥 一些大学生对网络产生归属感和依赖感,很可能导致其与社会脱节,在现实人际交往中出现阻碍和隔阂。同时,新媒体环境下,自我张扬、个性解放变成了一种轻而易举的体验。这种自由膨胀到一定的阶段就会演变成自私、自恋、自我等。 3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启示 新媒体的使用对大学生来讲,可谓有利有弊,教育管理者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认识新媒体,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管理理念,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方法。 3.1新媒体的发展开创了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3.1.1开拓了大学生教育管理新平台 新媒体以其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为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平台,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1.2丰富了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手段 手机、电脑等媒介,以其在大学生群体中的绝对保有量,逐渐发展为大学教育的新载体。网上课堂、论坛等新教育手段不断出现,内容丰富多彩。教育工作者能够将自己的教育管理思想、理念以更加个性化的方式传递给受众。 3.1.3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要以与时俱进的眼光洞悉新生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特点,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教育管理。这些都要求管理者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和理论功底,不断熟悉大学生的关注热点和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对新兴媒介的运用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 3.2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方法 面对新的媒体环境和教育管理形势,教育管理者要不断创新,利用新的载体探索多样化的教育管理模式和教育管理方法。 3.2.1建立专业化的新媒体研究管理团队,掌握新媒体的规律和特点,探索高效的管理途径 让新媒体在高校教育管理中的应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轨道。同时,注意加强使用新媒体的监管和伦理的规范。 3.2.2明确新媒体环境下的管理目标 应当把握新媒体及时性、互动性等特点,联系学生的接收和认知水平,切合实际地制定新媒体管理目标。教育管理应当涵盖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指导等多个方面。 3.2.3有侧重地选择使用各类新媒体工具 应当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在学生经常访问的社交网站上开辟公共主页,有针对性、有侧重地使用各类社交工具,价值含量高的信息。 3.2.4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普遍化、常态化 在举行各项活动时,将新媒体贯穿始终,充分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参与度,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号召教育管理者用年轻化的思维方式武装自己,努力掌握网络话语主动权。通过轻松平等的社交网络平台,增进了解,拉近距离,同时实现对学生“线上”和“线下”的管理,提升教育管理能力和效度。 3.2.5提高大学生的新媒体素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注重互动和反馈,关注舆论方向,坚持监督与引导并重,提高大学生的新媒体素养和辨别能力。 作者:强莉 房亮 靳志伟 侯其锋 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人际冲突教育管理策略 一、人际冲突与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 对立行为可以是外显的攻击行为,也可以是内隐的消极冷漠或沉默抗议,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的伤害,也可能造成对方心理上的伤害。同时,人际冲突是一个动态过程,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能够降低和缓解双方的关系,促进双方共同成长;采取不合理的方式则可能导致冲突更加激烈,引发严重的后果。从起因来看,人际冲突分为认知冲突、习惯冲突和利益冲突等,从表现形式来看,人际冲突分为态度冲突、言语冲突和行为冲突等。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属于高校学生宿舍内部成员之间的一种矛盾,主要表现在学生宿舍各个成员在学习、生活中,由于受到利益、需求以及目标等影响,彼此之间产生的情感、言语和行为上的敌视、冷漠和紧张等负面情绪,进而造成不和谐、争斗甚至关系崩溃。 二、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原因分析 大学阶段属于人生第二个“心理断乳期”,是一个非常关注自我、注重个性表达、情绪体验丰富以及争强好胜的特殊时期。然而在大学生活中,各项资源都具有共享性,密切的人际交往促使学生经常会面对冲突场景的发生。从我国高校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现状分析,其原因比较复杂,既有浅层原因,也有深层原因,既有内在原因,也有外在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学生内在心理原因造成人际冲突 由于受到身心发展规律的影响,大学生心理还不成熟,各方面人格还不够健全。在人际认知方面,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具有明显的片面性,看待和处理问题往往凭借自身的第一主观感受和刻板效应;在情绪情感上,大学生积极热情,处于迫切交友以及渴望理解等情感需求强烈的阶段,但因自身的冲动性、自我控制能力和易受情境影响等原因,极易造成冲突现象发生。尤其是女大学生,通常因为自我意识不够完善,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经常以自我为中心,容易产生一些心理障碍,并与他人发生冲突,同时又不能主动化解,使矛盾和冲突日益加剧。另外,现阶段的大学生属于“90后”,是一代独生子女,在集体生活中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自傲自负、嫉妒心比较强和各项心理特征比较敏感等特征,造成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随意化、频繁化,而且通常难以妥善解决。 (二)大学生的人际交往知识和技能匮乏 人际关系的外在表现是人际交往,和谐的人际交往关系通常需要建立在科学的人际交往知识和技能之上。但是,从高校学生人际交往现状可以看出,大学生有充足的人际交往时间和空间,精神生活比较丰富,但是人际交往质量却比较差,不合群、自私和小团体等情况时常发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烦恼难以解决。大学生往往注重提升专业知识能力,但是在人际交往方面却不愿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学习研究,通常是凭借自身的感觉和经验来处理,这种知识和技能上的缺乏难以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使不同环境下的大学生活中,人际冲突现象越来越多。 (三)外部竞争环境以及利益驱动产生的影响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生存竞争越发激烈,有些学生为了争取有利的竞争地位,在利益诱惑面前不择手段。大学生在校的各种表现已经成为以后就业的资本,是否学生干部、是否党员、是否获过奖学金等都是就业的重要参考。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驱动下,一些大学生为了实现自身目的与各方进行争斗,即便是同宿舍的室友也不例外,造成人际关系僵化,引发各种人际冲突。 (四)家庭条件以及地区差异性的影响 大学生来自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家庭背景,这些都使他们在宿舍中的生活习惯以及自身价值观念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如城市与农村学生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差异就影响着宿舍集体生活,这也是引起宿舍人际冲突的重要因素之一。生活习惯以及价值观念是一个长期性过程,是在成长中潜移默化形成的,在习惯的驱使下具有稳定性,不会轻易被改变,这些往往是宿舍人际冲突的焦点。 三、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教育管理措施 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处理状况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质量,科学的教育管理措施能够促进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思想。教育系统以及学校的管理层应该制定相应的教育管理对策,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一)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人际交往技能 高校应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学校至少需要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修课程,提高学生和教师的重视程度,同时可以增设诸如积极心理学和幸福心理学等选修类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通过讲授理论和实际案例,来培养学生宽容、理解以及与人融洽相处的心理品质。还可以通过开设人际关系专题讲座来探讨人际交往的技巧和重要性,其中穿插一些人际交往冲突的解决措施,丰富和提高大学生面对宿舍人际冲突的知识,提高人际交往能力,促进其社会化发展的有效形成。另外,也可以在大学生入校时就开设一些专题讲座,针对具体案例,引起大学生对人际冲突问题的警示,使其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学会与舍友融洽相处,杜绝个人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尽快融入群体生活。 (二)建立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干预机制 为促进高校教育管理的完善性,需要建立分级的人际冲突干预机制,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宿舍人际冲突问题。其中,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干预机制应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宿舍内部干预。在分配宿舍时,每个宿舍应当指定一名综合素质以及人际协调能力比较突出的学生,方便调解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当然,学校应当定期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培训,提升其调解人际冲突的水平,使他们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第二级是辅导员干预。在学生代表无法解决复杂的人际冲突问题时,需及时上报辅导员,由他们从中调解。辅导员在充分调查了解引发人际冲突的原因以及具体事项之后,要针对出现问题的人员进行心理疏通和思想教育,让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问题,提高其认知水平,避免冲突的再次发生。第三级是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干预。如果宿舍人际冲突是因宿舍成员自身存在心理疾病或人际交往障碍而引发的,就需要心理咨询教师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 (三)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引入竞争与合作策略,实现人际冲突的科学管理 和谐宿舍秩序的建立与维持需要完善的制度和积极的文化氛围。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高校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制度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制度建设的目的是让宿舍管理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在完善宿舍管理制度过程中,应按照人际冲突管理原则,合理引入竞争与合作策略,注重科学管理,尽可能减少潜在的冲突。完善宿舍管理制度,首先要规范大学生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强化学生责任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习惯。同时要设立“红线、底线”,明确宿舍内的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违反者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尽可能杜绝人际冲突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其次,宿舍管理制度应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营造良性的竞争环境。引导学生学会欣赏他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鼓励学生在竞争中超越他人。最后,宿舍管理制度应重点突出合作策略思想,将有无宿舍人际冲突现象与各类评奖评优挂钩。提倡宿舍成员精诚合作,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实现多赢。高校管理者应对表现突出的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或和谐宿舍,给予集体和个人表扬与奖励。 (四)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大学生自身修养 高校应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在日常的教育管理中引导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开拓知识视野,进而能够综合地看待问题,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建友好的宿舍环境。高校还应尽可能地多开展一些高雅的人文艺术类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在活动中提升学生的语言艺术和情绪表达能力,消除一些负面情绪,杜绝不健康心理的萌生。高校管理者还可以将学生们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考评量化,纳入“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课程考核,引导学生通过行为表现,进行自我体验与反思,培养遵纪守法和自律的良好品质,自觉抵制恶性冲突事件的发生。 四、总结 良好的宿舍环境依赖于和谐的人际关系,它能够促使各个成员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在大学生活中,宿舍内部难免发生人际冲突,高校管理者应当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面对,消除负面情绪,学会彼此沟通,在摩擦中建立融洽的关系,进而置身轻松愉快的宿舍生活中,以乐观的心态正视冲突,将冲突视为自我和他人交流的机会,在冲突中学会合作,从而进一步塑造健全的人格,得到全面的身心发展,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作者:欧阳九根 花卉 单位:中国计量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理论探讨 一、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的概念和内容 (一)概念 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指的是在大学日常教育中,以学生的根本需要为本,在满足其意愿的前提下,为其搭建合适的生活、发展以及教学平台,促进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的提高,在平等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下,提高每个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内容 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情感 一方面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情绪的变化,通过营造比较轻松、平等的教育环境,建立起良好的师生交流方式,为师生之间进行平等对话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始终要在师生对话沟通中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因为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对高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对学生也形成了一种压力,所以不仅要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轻松的教育管理环境,还要对学生的自我需求和心理变化进行重点关注。 2.文化 文化是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的重要内容,大学教育管理中的文化指的是校园中所有师生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价值观念,不仅包括教育和管理文化,还包括组织和协调能力。校园文化的形成是循序渐进的,不仅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还要得到外界的一致认可。它不是一种制度化的管理,但却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促进学生在校园文化的熏陶下,遵守校园行为规范,恪守校园道德标准,促进师生、生生关系融洽,共同成长。 3.自主 自主性和责任性是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培养大学生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培养他们的自主意识。因此教育管理者应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决定,提高学生对学校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信心,同时避免决策的片面性,使其更加科学和合理。另一方面,大学生不仅要自主参与到学校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去,还要对自我发展进行目标确定和计划制定,提高其遵守学校教育管理的自觉性,这也是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的最高目标,即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 二、大学生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主要问题 1.人格扭曲 教育发展至今已经日趋成熟,但是却越来越向制度化和被动性集中,学生的权利和尊严乃至人格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所以大学生的心理很容易出现问题,如校园暴力、厌学情绪等等。另一方面,在考试制度的影响下,学生的思维越来越模式化,考试成绩成为鉴定学生优良与否的唯一标准,学生在考试竞争的压迫下,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心理问题,甚至人格扭曲,所以教育管理过程急需人性化因素的参与,以促进学生完整人格的培养。 2.个性压抑 这里主要指自由个性被压抑。由于大学教育的标准化和制度化,教育者在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时,往往以自己的标准强迫学生进行意志的转化,以自己的社会经验向学生灌输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这往往使得学生缺乏自由个性。强迫式的教育管理使学生失去了亲自体验和主动探究的兴趣,也丧失了创造性和自我意识,不再实践真理,只是盲从理论,泯灭了自由,丧失了个性。 3.精神失落 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大学生是主体和前提,如果没有大学生,也就没有教育者和管理者,但是在现阶段的教育中这种顺序是颠倒的,教育者成为了教育管理的主体,大学生成为了“被指挥者”。在考试制度的逼迫下,学生听从教育者的指挥,一切以考试成绩为重,成为考试的奴隶,其人文精神和素养并没有得到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人性、个性乃至精神都没有得到阶段性的提高。 (二)主要原因 1.社会因素 在社会环境不断变化、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教育、文化等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受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和多元化的影响,大学生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网络等新媒介在高校的蔓延和深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教育管理,给学生的思想造成了一定冲击。 2.学校因素 现阶段的大学教育比较被动,虽然已经有了一定改变,但是在根深蒂固的传统教育的影响下,仍然不能改变其重理论轻思想的特征,师生关系不融洽,学生内心空洞、浮躁、厌学、逃课,既太过严谨,缺乏自主性,又过于活跃,缺乏道德准则的束缚,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教育管理没有随时代变化,墨守成规,从根本上影响了高校教育管理的质量。 3.个人原因 现阶段大学生的个人思想、行为也发生了变化,除了社会和学校带来的影响外,自身的心理素质不高、缺乏探索和创新精神、没有意志力和耐心、不听从老师、过于自我或者过于墨守成规、价值观不正确、以自我为中心等因素都对高校教育管理的质量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大学生教育管理人性化的方式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作为高校教育管理的主要对象,大学生也是教育管理过程的主体,所以学校应该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对其进行人性化教育和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首先要重点关注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因为大学生的需要是其进步的动力,也是教育管理的最终目的。其次,教育管理者还要对大学生的需要进行研究,以最科学合理的教育或教学方式满足学生的根本需要。最后,在满足大学生需要的同时,还要引导学生进行知识和能力的学习与掌握,尊重、理解、支持、爱护大学生,充分解决其学习和生活各方面的困难,使其主动投入到大学学习生活中来,积极面对人生。此外,部分教育管理者还可以对学生的需要进行提升,引导学生从自我需要向更高层次的需要转化,鼓励学生坚持信念,相信梦想,树立信心,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努力发现美、追求美、实现美,成为一名综合素质高的学生,为踏入社会、面对更为激烈的竞争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营造和谐平等的文化氛围 “以学生为本”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基础,和谐平等的文化氛围则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前提,只有在相对和谐宽松的氛围下,才能建立起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机制,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精神文化,对学生进行人文关怀。营造和谐平等的文化氛围需要教育管理者的积极努力。作为施教者,教育管理者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以学生为本,开发其自主意识,综合考虑学生的根本需要,然后对其创造性和主动性进行开发,提高其自主意识。首先,教育管理者需要和大学生进行平等自由的对话,尊重学生,并以此作为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最终目的,不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自由,还要对其进行适当有效的正面引导,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导学生尊重生命、重视生存价值、理解生命的意义,并为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而积极面对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还要进行一定的互动,互动的内容不仅包括表面的就某一论题进行的争论,还要对双方的思想、态度、情感进行换位思考,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鼓励,同时避免思想的片面性和狭隘性,最终实现共同进步,推动和谐校园文化、人性化教育管理事业的发展。 (三)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的能力 与小学、初中以及高中不同,大学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都已趋向成熟,对已形成的有偏差的世界观或者教学过程中的理论观点都难以硬性改变,所以教育管理者需要善于引导,同时积极培养大学生形成自我检讨的习惯,提高其自我教育和管理的能力,这也是高校教育管理的最高目标。大学阶段是学生自主意识和自我思想最为突出的阶段,教育管理者如果依然采用单向性的教育手段,则不能取得根本性的教育管理效果,所以这时候学生的自我教育和管理则至关重要。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的能力需要在良好的学校氛围和施教者的双重影响下进行,自制力较强的学生要学会审查自己的不足,同时影响周围其他的大学生,通过自我发现和自我教育,发现自己的不足并积极改正,同时投入到平等自由、健康向上的学校氛围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自主性。使学生在脱离校园之后,仍然能够做到自我教育和管理,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而这些,并不是强制性灌输和教育引起的结果,而是人性化引导和因人而异的教育方式引发的连锁效应。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教育管理在学生的整个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它是学生走向社会的最后一道门槛和最后一次直接教育机会,强制性的灌输式教育可能会物极必反,人性化的教育才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使学生向上、向善,成才、成长,最终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发挥出自己的作用。 作者:彭广华 单位: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微博文化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论文 0引言 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信息技术发展和微博的和出现,既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挑战,同时也带来新的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该寻找微博文化与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的契合点,创新工作方法,合理有效利用微博文化,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1微博文化对提高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水平的意义 微博文化是随着微博的应用和信息技术发展而出现的,它能扩展信息传播范围,为思政教育管理提供新思路,对具体工作开展也具有积极作用。 (1)为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提供新思路。 作为一种新媒体形式,微博与大学生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微博不仅覆盖面广,而且内容与学生的学习生活联系紧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时,应该转变思想观念,顺应时代潮流,发挥微博的教育功能和引导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科学、合理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新思政教育管理思路。 (2)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微博的传播及时、迅速,所包含的信息丰富,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丰富的资料。因此,具体工作开展时应该注重微博文化的利用,发挥其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效果和优势突出、明显的特点,有效辅导思政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时效性。 (3)推动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利用微博文化开展思政教育管理,本身就是工作的创新,顺应时展和需求。微博文化能吸引年轻学生的注意,为学生所接受和认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抓住这一载体,创造环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满足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需要,推动该项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2利用微博文化,提高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水平的策略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些工作者未能认识微博文化的重要作用,思想观念落后,教育管理方式单一,影响工作效率提升。今后应改变这种情况,合理和有效利用微博文化,促进思政教育管理水平提高。 (1)构建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微博平台。 注重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微博平台,为思政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可以成立微文化工作室,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强微博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思政教育工作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构建官方微博,将学院、班团支部、社团协会等纳入组织体系当中,并打造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品牌栏目,例如“学习两会精神”、“中国梦学子梦”等,为思政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平台。加强微博平台建设,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提高关注度和订阅量,并且学校和学院开通运行微博平台,增进与学生的联系与互动,对学生进行指引,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促进教育管理效果提升。 (2)挖掘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的微博文化内涵。 要求专业任课老师和专家为学生讲解新媒体专业知识,加强微博建设,校园微博运行报告,推动微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通过微博平台,能为学生与学习、生活、情感、人际交往、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帮助他们排解困惑,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可以开办心理咨询工作室、小微在线等栏目,通过微博私信互动方式,咨询、指导和帮助广大学生,个性化和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辅导。还可以出版校园微博文化思想建设指导丛书,挖掘微博文化内涵,为思政教育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导。 (3)建设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舆论阵地。 利用微博的沟通和信息传播优势,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互动,更全面了解学生动态,发挥微博成为掌握校园舆论的工具作用,增进师生联系,提高管理水平。注重对微博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有意识地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思政教育管理。发挥微博传播速度便捷的特性,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指导各院系、党团支部、辅导员、班委开通微博,举办特色教育活动,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式,创新主题和形式,促进思政教育管理效果提升。 3结束语 信息技术发展和微博文化出现,给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带来一定影响,但同时也带来机遇。目前微博文化已经融入大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应该顺应这种趋势,将微博文化与思政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创新教育管理方式方法,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率。 作者:孟瑶 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性化研究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性化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办校期间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与教学需要,各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过程中也越来越注重实行人性化管理。但是从目前人性化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人性化管理内容空洞 就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形势来看,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正处于转型的重要时期,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内容并没有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改变,当前的大学生思想政教育管理内容较为陈旧,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当前,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经常属于喊口号和讲大道理,重视教育的形式而忽视教育的本质。许多大学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枯燥乏味,提不起兴趣。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与现实结合不够,没有回答学生普遍关心和关注的一些问题,教学内容距离学生的生活过于遥远,无法激起学生的共鸣。思想政治教育不仅仅是“政治教育”,还应包含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在大学生思想政教育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管理内容教条化,不能与时俱进,不能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制约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还造成大学生的思想不能获得根本性的进步,思想不能进步阻碍了大学生全面的发展。 2.人性化管理方法单一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并不都是显性的,在管理的过程中结合显性与隐性,这样才会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多种多样性。但是目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式相对单一,管理过程重理论,轻实践,主要偏重于严格的制度管理,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造成学生的动手能力受到忽视,还使得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遏制。教条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没有针对性,与此同时学生被动接受,盲目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致使思想政治教育转入一个单向传播的结果。高校在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普遍将教育作为管理的中心,抬高教育者的地位,将学生放置在一个被征服的领域中,这样难免造成教育人员与学生之间的交往是一种不平等的交往模式,而这种交往方式更容易激发学生的抵触心理,使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同时还大大降低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采用制度化的管理方式并不容易让学生接受,制度执行得越严格,越能激起学生的反抗心理。 3.人性化管理队伍偏弱 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的过程中,高校每年都在不断的扩招,与此同时大学生的素质、结构与特点以及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在高校扩招的过程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基础设施的建设获得高度关注,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遭受冷落,思想政教育管理方式与内容不能随着高校扩招的变化而随之改变,造成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不能与时俱进。部分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员显现出素质不高的现象,其主要体现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员学历偏低、理论知识不强,责任心不够,进而导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队伍的建设不能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学生成长特点,同时管理人员数量严重缺乏也是一项重要的因素。从这就可以看出,高校在教师队伍数量与教学任务方面不成正比,造成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不能全身心得投入到教育与研究中,同时受到教育人员精力的限制,思想政治教育人员每天应付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不能与学生在情感方面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性化问题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性化存在的以上问题,不仅影响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活动的实施,还给大学生的成长带来一定的影响。纵观当前管理现状,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社会原因。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一定的变化,在市场经济发展与冲击的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给学生带来的影响。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着现实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等思想,与此同时新媒介的交互性、便捷性和秘密性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其次,高校教育管理的原因。高校在对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大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将大学生作为被管理的对象,将其看成是管理工作工具。与此同时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的过程中,并没有将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仅是将学生作为生产的产品来对待,这样难免会遏制大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给大学生素质培养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最后,大学生自身原因。从目前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来看,大部分的大学生思想感情是积极健康的,但是同样也存在一部分负面的情绪和价值观。部分大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的感受,大学生的这种思想活动给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性化带来重要影响。 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性化的措施 首先,构建民主平等的校园文化。教育从国家层面上而言属于一种社会性质的活动,在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影响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教学的活动离不开国家各方面的制约。因而在对大学生思想政教育实行人性化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国家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性化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为高校营造一个自由的办学环境,尽可能减少对高校教育进行行政干涉。只有高校有了人性化的生存环境,才有可能开展人性化的管理活动,才能培育出具有科学知识和人文情怀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各高校在校园内要构建开放、民主、和谐的学校文化,把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学校的文化建设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和目标,即"人文化"和"人性化",人文化主要是指提高师生的人文素养和人文精神水平,人性化则主要是指以人为本,以师生的发展和幸福为出发点,给他们充分的人文关怀。其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大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对象,但同时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培养的对象。高校作为管理的实施者,应当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新时期发展的形势下,高校教师不仅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人员,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人员,高校教师应当具备道德、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才能够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发挥出主观能动性、自主性与创造性。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施教人员只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才能够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才能够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才能够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发展。再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队伍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取得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队伍成员素质与专业水平。因此,高校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思想政治队伍的建设。通过建设一支质量优秀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队伍,才能够在管理活动实施的过程中,将学生作为“被服务者”而非“被管理者”来对待,同时还能够在管理活动实施的过程中,一切以学生为本,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实现自我成长,并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予以相应的指导。最后,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大学师生在此阶段已经成长为一个成年人,无论是在思想方面,还是在生理层面上,发展的都较为成熟。因此,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将大学生特殊的主体意识充分体现出来,促使学生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修养、自我教育。事实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果的取得,仅仅靠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单向性施教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等主体性能力的发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性化管理的过程中,大学生自行管理更能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身上所发挥出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表现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性化管理的效果,促使学生在教学与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发挥出主动性与积极性,促使学生更能够贴近社会发展的趋势。高校在对大学生思想政教育管理人性化的过程中如果将其作为管理的核心,也就更能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地位,有效促进人性化管理的形成。 四、结语 总而言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教学活动,在大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同样不可忽视思想政治教育人性化管理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人性化管理有效促进大学生思想的变化。 作者:高传平 单位: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论文 一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化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立法不足 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作为宣言性立法,缺乏实践性和可诉性;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又给高校过于广阔的空间,导致在对学生进行处理时偏向于主观判断而缺乏法律依据。同时高校中存在的法制不统一的情况也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规范性,这种随意既会造成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的不规范,同时也浪费了管理资源。 2在违纪学生的处理中未能保证全程法制化 首先是一些管理者没有充分重视起事前预警的作用,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做的不到位,以至于出现了违法违纪事件。其次是在处理违纪的学生时,没有接受监督并且及时听取申辩,导致处理结果不够公正,很多高校的思政管理者在观念上仍然未能转变,没有倾听学生的声音,调查事件中不能保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处理的过程也没有公开并接受监督,所以很难保证公正和公平。并且在处理结束后也没有及时地对学生进行疏导、教育和关怀,可能会导致部分被处分的学生产生消极心理,变得自卑甚至产生厌世情绪或者报复心理,使得事态进一步扩大化。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对策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内容违法、制定程序不规范、解释混乱等。想要真正建立健全教育法制就要从以下四个原则出发:保持教育法制内部的一致性、稳定性、统一性以及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原则。首先是完善教育法体系,符合立法的规律以及时代的要求,保持内容和形式的一致,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有法可依,同时做好教育立法的协调和领导工作。对于学校内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坚决修改或废除,合法的可以作为法律法规的延伸而存在;这些规范性文件要秉承科学严谨的态度,严肃执行,不可朝令夕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动制定一个规范。其次是完善教育法的监督,来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包括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使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法制 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健康的思想政治品德,高校的法制环境对于学生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一个强调公平与秩序的法治环境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并发挥出自身的创造性;而健全的制度可以更好的树立起法律的权威,通过依法管理学生来营造出一种“法律至上”的氛围,当学生对法治有了肯定的态度后,自然就会信任法律、遵守法律,这在无形中增强了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升了其法律意识。这就要求高校从客观环境和精神环境两方面积极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客观环境来说是要提高管理以及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来保持校园环境的安全、稳定以及和谐;从精神环境来说就是要建设良好的校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更好地维护大学生的权益并且保证大学生思想政治管理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下去,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好了,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国家未来人才培养的育人环境。同时高校还应该积极的加强法治的宣传与教育,对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岗前培训,通过讲解学生管理案例来提高教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水平;对于学生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程,例如《教育法概论》或是《教育行政法》,还可以通过校园网或者报纸、宣传栏等进行宣传;还可以采用座谈会或者知识竞赛等形式来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3对思想政治教育管理 队伍进行管理法治理念方、面的教育教育者自身也是需要教育的,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影响了其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法制化水平。首先,要让管理者对各项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都有所了解并且熟练运用。其次,是让管理者认识到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和工具,更是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再次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管理者需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依法管理。最后,是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法管理,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情感而侵犯学生的权利,在对学生进行各种评选中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学生的管理要以教育为先,严格管理的同时慎用处分。学生不仅仅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中的教育管理对象,更是整个高校的主体,学校应该改变以往重管理而轻服务的模式,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而学生也不应该继续沉默下去,当自身权力受到侵害时,应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应该充分尊重学生,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服务,将教育管理的重心向学生主体方向进行转移,从而更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从而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以学生为本”这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既是时代的进步所要求的,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必然结果。 4加强大学生法纪方面的教育 时展推动了素质教育的深化和改革,这是一种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受到良好素质教育的大学生也应该拥有法律素质,守法、懂法并且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人才培养方面来说,加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也会对其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产生积极影响。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但是在大学时期很可能会因为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观念的误导而影响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时候如果高校因势利导,及时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就能更好地保证他们健康成才。同时很多学生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也会让他们受到了侵害却无法解决,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各种知识教育的同时,也必须加强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结束语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素质教育的必然结果,在依法治校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化,即实现了基本的教育管理工作,又为其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规避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作者:戴海青单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大学生个性发展教育管理论文 1对现行教育管理中大学生个性发展教育的反思 1.1对大学生个性发展的“弱化”重视不够 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管理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所以目前在很多高校中还没有完全放开对学生的管理模式,还停留在传统的以教师管理为主的模式下,在课堂教学中仍然以考试成绩为衡量学生水平的主要依据,教师与学生之间没有深入的沟通,拉开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没有重视到学生个性教育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在规范好的教学模式下,按部就班的完成课程,因循守旧的执行刚性制度,没有注重到人本化管理,对于新时代思想比较独立的大学生来讲,抑制了个性发展的方向,不利于高校的教育管理。 1.2缺乏对大学生个性发展的“自主”性的培育 尊重大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发积极性,还需要教师的有效管理。现代大学生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强,并且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注重追求自由,但是因为社会阅历较浅,所以对于事物的辨析能力有限,并且自控能力不强,容易在行为上做出出格的事情。所以在注重个性发展的过程中,还应该充分的发挥广大教师的作用,因循善诱,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合理的掌控,在法律和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张扬个性,注重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道德意识,为其个性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最终做到自主性。 1.3教育管理与大学生个性发展的社会化存在矛盾 学生的安全问题一直都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环节,所以在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学校过分的追求安全的因素,所以在空间上有了严格的限制,使得学生从事社会活动的机会大大减少,缺乏与社会沟通的空间和途径。在课程设置方面也过分的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需要大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快速的融入社会,适应社会。这种社会化程度的缺失导致大学生教育管理的个性发展与社会化之间出现了矛盾,不利于学生走入社会后的适应性,对其在人格以及综合素质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2教育管理中对大学生进行个性发展教育的途径 2.1健全个性人才培养机制良好的创新制度 能使高校更有活力,同时也更能提高大学生的个性思维品质,促进大学生的个性发展。教育目的就是培养人才,良好的教育制度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基础,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基本道德教育为基础,深入进行品德意识、行为规范等教育。完善的政策保障能给学生提供畅所欲言的空间,同时使学生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彰显个性。高校民主化的环境,优良的民主制度,使大学生更能刻苦学习、专心研究,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高校以学生为本,结合历史与现实进行科学有效配置,形成最优化制度政策体系,在宽松的教育环境下,大学生更能成为教育管理的参与者、管理制度的受益者。 2.2发挥专业教育课程实施的主导功能 在课堂教育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习积极性,丰富课堂教学氛围。教师应注重自己的人格塑造,一个教师具有的高尚品格能对学生产生不可抗拒的人格魅力,尤其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者的个性张扬对学生的影响更大。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是促进学生形成个性张扬的媒介,教师可以通过网络课堂教学,方便学生查阅资料,教师也可以实现网上互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也增加了学生学习兴趣,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形成“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良好局面,促进大学生自我发展意识的形成,从而促进大学生的个性发展。 2.3依托校园活动实践载体,实现活动育人功能 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是校园文化形成独特的价值体系的主要因素。科学合理地运用校园文化资源不但能丰富高校的大学精神,而且能促进校园环境和校园设施的更新和规划,比如通过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教室、实验室、黑板报、校刊等载体体现大学校园文化活动是大学生创新的源泉。校园文化活动全面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高校的人文氛围。培养学生个性发展还要丰富文化载体建设,培育和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和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个性品质。 2.4开展多样化的社会教育实践活动 高校应该利用自身服务区域、服务地方的优势,全方位地组织大学生走出校园,融人社会,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教育实践活动的能力,培养其内敛、平衡、竞争、协调、适应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个性发展的过程中。增强对社会发展的认知,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可以通过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咨询服务、社区家政、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网络教育、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文体展示、文化实践等活动,培养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 3.结束语 教育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思想意识培养的重要手段。教育管理工作应该做到与时俱进,应该根据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对策。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形势,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该注重个性发展的培养,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能够在法律和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充分的张扬个性,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毕业后能够快速的适应社会、融合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教育管理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输送有用人才。 作者:唐晓恬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 大学教育管理论文:我国大学生安全隐患教育管理论文 一、大学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 通过对这几年大学发生的安全事故综合分析,文章认为,大学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如下几大方面。 1.违规用电造成的安全隐患。学生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私接电线、乱接插座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很多大学生却不具备安全用电、安全接线知识,便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电子产品在学生生活中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量电子产品的使用,往往使得一个插线板插有好多充电器,造成插座及电线超负荷运转。过度负载用电器,容易导致整个电路超负荷短路。 2.不良行为习惯造成的安全隐患。大学校园内有很多学生,尤其是男生存在有违规在宿舍吸烟、酗酒、打牌、晚归、不归等类型不良行为习惯,虽然偶尔的玩闹、休闲、娱乐属正常,但事实却是很多学生自律性差,不懂节制,经常性的不良行为,不仅影响了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与作息,还容易因此引起纠纷。大学生都是血气方刚,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往往由小口角、小纠纷升级成打架斗殴事件,彼此心存不满、芥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3.各种心理扭曲变异造成的安全隐患。大学生年龄、性格、学习、生活、恋爱以及家庭背景,均有可能给他们带来众多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出现心理压力时也不懂得适时调节,也是导致大学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原因之一。例如大学生因小纠纷、小矛盾造成的杀人事件,马加爵事件,郭力维杀人案均是由此产生;还有大学生之间谈恋爱,因分手、被甩等问题而产生的杀人事件,例如5•8中南大学杀人案等。这些让人觉得沉重和沉痛的事件,无一不是心理扭曲、变异而引发的。这些事件虽然只是个案,但也印证了我国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综合素质与安全意识仍旧不是很高。 4.对陌生人无戒心造成的安全隐患。最近我国多地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失联案、女大学生被害案,如:女大学生搭黑车被52岁男子囚禁用性工具虐待、吴江女大学生离家返校途中“神秘”失踪、女大学生在校园停车场遭陌生男子持钝器打伤、女大学生陪领导应酬遭暴力性侵致死、重庆失联女大学生被害警方证嫌疑人已被刑拘。这一个个可怕的恶性事件,都是发生在今年,导致这些惨痛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与我国的治安不佳有关外,还与女大学生对陌生人不设防,无安全保护意识有直接关系。 二、大学生安全隐患的诱因 通过对大学存在安全隐患的综合分析,文章认为,导致大学生安全隐患发生的诱因,主要与环境因素、思想因素、形势因素、季节因素相关。 1.环境因素。相关调查表明,我国很多大学周边网吧、宾馆、浴池、按摩院、饭店、KTV、酒吧等场所星罗密布,这些场所虽然丰富了大学生生活,但里面也存在着很多对大学生健康发展不利的因素。大学生自控能力差、面对外界各种诱惑时,头脑不清醒,行为易冲动,久而久之便会形不良行为习惯,引发安全事故的几率也会增加。此外,由于近年来各种大学生恶性事件的频频发生,教育部门也一直在强调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很多大学为了抓安全,采取比较严厉、极端的管理措施,在倡导“人性化管理”的时代,这种管理方式也很容易造成大学生的抵触言论、逆反心理,叛逆行为,物极必反,最终也会导致大学生安全隐患的发生。 2.思想因素。大学生普遍对自我安全防护的意识不足,对安全教育漠视,对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虽然最近屡有大学生恶性事件发生,但仍持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自己不会出什么事,不能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前段时间有个试验显示:南京某民警驾驶一辆私人牌照的轿车,来到某高校随机搭讪女学生,该民警一共搭讪五位女生,有四位女生愿意上陌生人的车,并将自己的基本信息都告诉了民警。由此可见,大学生思想上便对安全教育不重视,太轻意相信陌生人,虽然这也体现出了我国大学生的善良,愿意帮助他人,但是,另一方面,也很容易让坏人钻空子,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此外,高校思想教育不到位,不能针对大学生的所思所想对症教育,对大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无法及时发现,这也是致使大学生安全隐患的主要诱因。 3.形势因素。最近几年,国内外的各种反动势力,打着各种看似“正义”的旗号,利用国家、民族间矛盾,扰乱国家秩序,干扰国家发展,迷惑大学生思想,利用网络等多种手段途径让大学生产生不良思想,进而做出一系列不合常理的事情,造成大学生安全隐患。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对策 1.创新安全工作体制与机制。首先,建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循“人性化”、“以人为本”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大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学生组织宣传活动、教师身体力行、不厌其烦地宣教,贯彻落实规章制度,逐渐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自我安全警惕意识,并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于自律,不做违法之事。其次,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机制,通过相应的安全机制为导向,高校定期组织大学生进行防火、防病、防事故、防盗的处理、急救、逃生演练,同时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以提高大学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应变处理能力。再次,建立安全防范体系,我国各大学应该在安全防控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各重要路段、偏僻区安装安全警示牌,安装摄像头、设立减速带;对寝室、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进行门窗加固,安装电子监控系统、预警系统、消防监控系统;对学校公共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大检查,针对落实、老化、劣质设备,及时更换改进,通过先进的服务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2.优化校园安全环境。分析可见,我国很多高校现行的安全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脱节,使得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在功能上呈“孤鸟效应”,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将大学生校园安全教育与区域安全、城市安全、国家安全紧密联系起来,将校园安全建设作为提高社会安全的原动力。将安全教育纳入到大学生教育的全过程中,通过优化安全教育环境,时时渗透安全教育,慢慢树立起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使大学生不论在社会还是在学校中,均能通过各种有效的防护手段保障自身安全,进而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 3.丰富大学生的安全辅导机制。(1)开设性安全教育课程,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学科来抓,设立专门的性安全教育咨询室,由专职性辅导教师对学生提出的各种性安全问题作为科学、合理的回答。有条件的高校,还应该及早建立性安全教育主题网站,给一些羞于咨询教师、又想了解性教育的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相对开放、能够保护学生隐私的教育途径。通过性安全教育,规避大学生混乱的性行为,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性行为习惯。(2)加强校外租住安全管理与辅导。很多大学生不愿在学校被束缚,选择校外租房居住,但校外租住也很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因此,还需加强大学生校外租住的安全管理与辅导。完善大学生外出租房手续,申请外住的学生必须严格审核,建议大学生租房在学校附近,租住房集中,以便管理。辅导员对学生租房地址、联系方式进行详细记录,并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走访调查,确保学生安全,同时也规避一些学生在外租房期间的不良行为。学校还需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构建群防群治网络,充分利用学校与社区安全力量,尽量消除各类安全隐患。(3)拓展安全教育模式。为避免传统安全教育管理的单一性与乏味性,学校还应该拓展安全教育模式,科学、灵活地组织各种安全实践活动,例如,创设消防演习、营救人质、与歹徒搏斗、与陌生人斗智斗勇等多种安全教育情境,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调动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亲自实践中总结经验,保证自己在遇到类似事件时能冷静处理。 四、结束语 大学时代是人生历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成长时期,但同时也是各种安全事故多发的时期,尤其近几年来,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也带来了一些不良的行为,并渐渐波及到了各个大学,使得大学生安全事故更加频发。因此,采取有效、合理的教育管理措施,让大学生及时了解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具备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不论是对大学校园、师生,乃至整个社会,都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江涌单位:南京林业大学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与道德风险规避 内容提要:医疗行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特殊性,使得该领域道德风险发生频率高且规避难度大,这导致了医疗费用的急剧攀升,并进而损害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基础。本文在正确界定各参与方权利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医疗保险领域制度创新的角度,提出了约束医疗保险费用的路径选择。 一、医疗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的经济学分析 如果说由于人口结构、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的改变所导致的医疗需求的增长都是合理的话,在医疗领域中还存在一种非理性的医疗服务供给行为和消费行为,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亦称“败德行为”,一般指一种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它亦可定义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近年来,这个术语已经引伸到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诸多领域,成为微观经济分析的一个重要概念。并且它已与道德本身没有多大关系,泛指市场交易中的一方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 道德风险来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按照威廉姆逊的定义,机会主义倾向指人们借助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机会主义行为有“事前”的与“事后”的之分。事前的机会主义被称为“逆向选择”,即在达成契约前,一方利用信息优势诱使另一方签订不利的契约。事后的机会主义被称为道德风险,也可称为“败德行为”。机会主义倾向强调了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是强烈而又复杂的,他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包括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标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如说谎、欺骗、违背对未来行动的承诺等。机会主义倾向以有限理性假设为前提。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交易者不可能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了如指掌,在这种情况下,处于有利信息条件下的交易者就有可能发生败德行为,而这种风险在交易之前又难以知晓,从而无法规避,并由此造成一方的损失。机会主义倾向实际上是对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的补充。 从本质上说,道德风险属于经济环境中的外生不确定性。或者说它是经济外在性的表现形式之一。它的存在,破坏了市场均衡或导致市场均衡的低效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的下述见解是发人深省的:“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信赖关系足以强烈到这样的地步,以致于即使行骗是理性的行为,人也不会施行欺诈。……缺乏这种信任是经济落后的原因之一”。社会保障领域中存在着广泛的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又最难以有效规避的当属医疗保险(这与医疗行业的特点有关)。它导致了对医疗资源的过度消耗,即医疗服务带来的边际收益低于其边际成本,使医疗保险费用脱离它所提供的医疗保障水平而不受约束地节节攀高,社会有关方面将承担巨额的与所维持的健康水平不相称的医疗费用,占用了本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稀缺资源,使这种医疗保障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由此引起的财政赤字,不仅会引发宏观经济运行波动,还将反过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要么提高医疗保险费率,要么降低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险水平。这种格局要么使最需要得到救助的人群更加承担不起医疗费用而被迫退出医疗保险,要么得不到应有服务水平医疗,造成既无效率又无平等的严重后果。以我国20世纪80 -90年代中期医疗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为例,算效率账:实感性判断,药品浪费1/3左右。开支庞大的企业的劳保医疗费往往在挤占了全部福利基金后,继续挤占生产发展基金,甚至挤占流动资金,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在财政支出的波动中始终保持一个稳定上升趋势,成为导致各级财政拮据的重要原因之一。算公平账:现行医疗保险像“唐僧肉”,谁都想要吃一块,部分职工乃至产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不糟蹋白不糟蹋”的心态,腐蚀了一大批“豪华型”医疗保险消费者的灵魂,也为部分医院和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的以权谋私和不正当经营留下可乘之机。在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方面,农民与职工之间的强烈反差,“特诊”患者与普通患者之间享受待遇的过份悬殊,也使社会付出了相当的政治成本。 二、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的路径选择 从客观上讲,医疗保险是一种承保赔付额巨大而事发频率高及保险费极难计量的高风险险种。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已使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业举步维艰,人不敷出。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在市场诸体系尚未完善的背景下引入的,目前正处在初创之际。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因信息问题,医疗保险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各类风险容易集中出现的特殊市场,它与目前过渡时期的特殊社会群体特征和制度、市场背景相结合,它又衍生出了一系列复杂的行为表现形式。如在公费医疗中,由于预算约束软化,使医疗支出与个人负担的不相关,导致了人情药、大处方、小病大治等五花八门的浪费和欺骗现象。而医疗市场中的合谋、垄断及策略性行为更是一个积弊已久的问题。人们自然应该抨击并谴责蔓延于医疗保险领域内的“败德”行为,或通过意识形态等说服教育工作使这类行为败德减少,但是,实践表明这种方法对许多入无效,或者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才暂时有效,总体上看是成本大收益小。因比,治理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从制度上寻找原因,否则,势必会继续将个人的理性行为引入歧途,并且会使道德风险蔓延之势愈演愈烈。因为根据“劣币驱逐良币”定律,只要“奉公守法”与“损公肥私”等价,前者得不到鼓励,后者得不到约束和惩罚,那么,久而久之,前者就会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向后者看齐,而不会是后者向前者看齐。当这类“败德”行为成为大多数人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时,便成了一种暗含的规矩,从而个人受惩罚的可能性更小。故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在于制度的约束和监督。 (一)正确界定社会医疗保险领域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关系 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早在十年前已开始。改革的目标是: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最低医疗机会;宏观经济效益:医疗费不能超过国家资源的一定合理比例;微观经济效益:提供的服务必须在低成本基础上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使受保人满意。各类改革均以提高效率为核心,引入激励和竞争机制、增加受保人选择的自由度。世界各国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遏制道德风险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在正确界定社会医疗保险领域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的基础上。 医疗保险领域涉及到复杂的参与关系。其中,最基本的参与人是医院、药品商、被保险的患者和保险方。而当今世界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的基本形成是由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服务供方(含药品商)和政府组成的立体的三角四方关系。其中,保险方、被保险方和医疗服务供方具有费用的支付关系,在此支付系统中,引入政府的于预调控。换言之,当政府以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介入到这一系统之中,就成为所谓的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实际上居于医疗保险领域三方关系之上的领导地位。当考虑到各方内部的合谋、勾结及合作关系,我们引入策略性联盟弈概念,它是内部结合成的分联盟作为参与人进行博弈,那么,参与人数扩大为个。例如,医生与患者合谋与委托人博弈,医生与药品商勾结同患者或机构博弈。正像目前所说的,药品经营商与医院之间的吃“回扣”,患者的“人情药”、“大处方”,消费者与医院合谋等现象都是联盟博弈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研究医疗保险时,必须正式地把这类现象纳入分析范围。国家应制定医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医疗保险机构、投保单位、受保人和医疗单位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及相应的利益。 (1)在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的关系上。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保护者,对社会医疗保险这项具有部分福利性质的事业自然责无旁贷,具有为公民提供部分医疗保健费用的义务。然而,问题在于政府的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其责任和义务以什么样的方式体现或提供。从中国的国情和国外的经验来看,政府除了提供少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外,只对社会医疗保险财务负有最后的(而不是完全的)责任,或者说,政府应扮演“最后出台的角色”。即在以企业和个人为主负担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其收不抵支部分由财政补贴。 (2)政府与医院的关系上,政府应把医院作为一种微利或低利的经营性企业来办,取消对其拨款和补贴,让其自负盈亏,二者之间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一措施可以降低医疗单位的垄断性,使其在同行业竞争中降低费用,提高服务质量。为此,必须强化医院的质量与收费管理,在现有医疗单位中进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资格审定和考核制度,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各种控制措施。 (3)医院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之间应是一种商业契约关系,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可以自办医院,也可以同医院签订有关合同,委托其为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提供服务。二者之间要通过契约的方式来明确被定为社会医疗保险合同医院的责任,如医疗服务范围、项目、质量要求、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医院应按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就诊、转诊、转院、检查、治疗、收费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单位节省医疗成本的办法应给予及时指导,包括住院费、住院时间、诊断性检查的使用、开药等方面,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作法,逐步规范化。 (4)医院与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之间,则完全是缴付费用和提供服务的等价交换关系。 (5)国家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关系上,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属于国家事业机关,具有非盈利性质,其工作人员亦为国家公职人员。该机构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收取医疗保险金,代替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支付有关医疗费用及处理有关事宜。 在各方利益关系明确界定之后,各方的职责、义务也就划分得清清楚楚。 (二)遏制道德风险的路径选择 1.保险方与被保险方通过签订不完全保险合同,追求次优的经济效率 如前所述,在道德风险充斥的状态下,医院(医生)对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服务呈低效率状态。该结论同时说明,全面保险的最优性将不再有效。社会为了使医疗资源更好地分配给社会医疗保险计划涉及到的社会成员,往往不得不对医疗服务实施某种形式的定量配给,毫无疑问,这种定量配给会使一些人得到超出资源配置效率水平要求的消费量,而另一些人则得到小于资源配置效率水平要求的医疗消费量。面对这种两难境况,人们经常选择不完全合同的方式摆脱困境,并由此导致次优合同的产生。也就是说,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建立医疗合同时,委托人通过设计出一套信息激励机制,使被保险人在总体利益上与保险人的利益相协调。这套信息激励机制虽然不能使委托人和人的总体效用达到最优,但是却有可能使之达到次优。例如,医疗保险机构针对医疗消费方面的非对称信息及“隐蔽行动”等不利情况,将完全保险改变为某种形式的不完全保险。在不完全合同条件下,人承担了委托人的一部分风险。医疗费用的共同保险(Co-insurance)制的实质就是实行风险分担,使那些因享受医疗保险而过度消费医疗资源的人更愿意节省医疗开支,从而使不完全保险合同的效用接近于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最优保险合同效用。换言之,使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市场能够产生次优的经济效率,并最终接近于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最优效率状态。 (1)扩大拒保范围,将那些道德风险发生频率较高的险种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险承保项目的范围之外。如,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一直将镶牙排除在承保的项目范围外,拒绝为滋补药品承担保险义务等,有些国家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措施均属此列。事实上,许多治疗性、康复性和维持性的医疗保健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双重特性。有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疗效好,有的则不然。这需要有固定的机构和程序(而不是依靠市场机制)来经常对上述服务项目进行评审,以决定如何治疗和支付。包括承借的哪些疾病的医疗和哪些医疗手段是属于人人都应有权享受的范畴;哪些疾病医疗仅对患者个人有益,或者其费用极高,或者疗效极小,因此主要应由患者自己负担费用;对已患这类疾病而又愿意保护自己的人如何提供风险分担办法;对哪些医疗服务应当或不应当支付费用,用哪些来源的资金来支付等问题上,应在不断地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2)对那些费用开支过高或道德风险规避难度高的医疗项目制定一个年度承保上限,以避免形成医疗费开支上面的“黑洞”。这里涉及一个“外部效应问题”,社会医疗保险开支中有许多是由于行业和个人的高危行为而引起。例如,有些行业的生产工艺中存在慢性侵蚀工人健康的因素,但是又达不到职业病标准;有些个人过度抽烟、酗酒,近亲结婚并繁殖后代等。这些个人或行业的高危行为将导致未来沉重的卫生保健负担和经济损失,因而需要受到管制或纳税,以保护公众未来的福利。 (3)实行医疗费用的共同保险,即社会医疗保险的享受者在每次就医时必须承担部分医疗费用。这种措施也称为成本分担制。如美国有的医疗保险机构规定,按就医时序每季度有25美元的初始医疗费用不予受理,25美元以上的部分只受理80%。社会医疗保险普及程度高是实行成本分担制的一个重要前提。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杜绝一人公费医疗(尽管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全家跟着吃药的现象。这也是近年来中国许多企事业单位虽相继实行医疗费用成本的分担制,但对医药品消费者来说,其边际效用仍然高于边际成本,所以效果不尽理想的一个主要原因。 (4)用适当的方式把预防同治疗结合起来。就所有可预防的疾病来说,一级预防的费用可能比所有其他手段的费用都要低。一级预防必须尽早开始并持续进行,否则将失去效益,或是见效的时间要慢得多。这种预防工作必须视为公共品或公益品,并主要地和持久地由政府提供经费,否则最终会失败。 2.强化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制约和调控 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使其存在一定的“市场失效”,根源在于医疗费用的多少与医疗服务供给方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简单地通过强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制约关系来规避医疗保险领域中的道德风险,是十分困难的,有时甚至是南辕北辙。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行为纳入到保险方的控制范围之内。 (1)弱化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的正相关关系。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效用与医疗服务的供给量成正相关关系,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多医疗服务机构的效用越高,这是刺激医疗服务供给过度的主要原因。要控制医疗费用,就必须切断医疗机构的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之间的联系的纽带。①实施医、药的经营分离。药品具有救死扶伤功能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医患双方的信息偏在使得患者自行选择的余地极小,医疗机构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必然会增加医药的供给量,经营高价药品,获取商业利润。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将药品经营从医疗机构中分离出去,实行外部化经营管理。这里有两种选择:一是实行医院开处方,药店售药,职工直接购药的制度;二是不断提高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将药品经营内部化。②对医疗设备和器械检查过度的供给采取限制性措施。其一,对投资规模大且利用率低的大型医疗设备和器械,推行主要医疗设备、器械的医院共享制,防止医院滥购高新技术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而提供高价的强迫检查,其二,对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误用”赔付制,参照世界和全国某类设备和器械检查的显阳率分别制定“误用”赔付标准。例如,当器械检查的显阳率为仅 30%、甚至10%时,应认定为“误诊”,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有权拒绝付款,拒付部分的费用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其三,对部分医疗设备和器械试行“内部使用外部化”,大型医疗设备由医疗保险机构投资采购,交由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机构在兼顾医务工作人员劳务报酬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委派专人进驻医院对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检查实行“收费单列”,从根本上切断医疗服务机构的利益与医疗器械供给量之间的直接联系。③打破医疗垄断,将竞争引入医疗保险,疾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会导致医疗服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一种疾病也有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医疗服务机构受到利益驱动往往会偏向于选择高费用的治疗方案,造成医疗过度供给。在管理水平允许条件下,应该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医院和医疗服务,引发医院之间为吸引参保人而展开有关质量服务和节约费用方面的竞争。竞争机制的引入有利于医疗垄断的破除,可使医疗服务机构节约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2)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合同及其管理。医疗保险合同,是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情况下)签订的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义务和利益界定的协议。它是一种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合同之一。医疗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①必须明确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是平等的主体;②必须规定医疗服务的类型、数量、质量、期限和监督条款;③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报销标准和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条款;④医疗机构职责条款,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行使职责,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及被保险人有权监督;⑤医疗过程中对医患双方的要求及违约处罚事项;⑥双方认为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医疗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医疗保险机构要定期对病人的付费单据对照病历、处方等进行核对检查。要建立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评审和鉴定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包括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拒绝支付医药费,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医疗保险合同。 (3)改进对医疗单位的支付制度。①建立统一的支付制度及总定额预算办法,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控制医疗保险成本。②逐步采用按病种诊断付费方法。按照不同病种和不同医院的级别,协定各项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以制约医院过度服务和分解收费。③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基准,按成本核算划分诊疗费和药剂费两部分,收费标准按统一成本会计制度核定。药品费用支付按药品主管部门所定的基准价加合理损耗率进行成本核算,要严格遵循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使用和报销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浅论基于管理式医疗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 论文关键词:管理式医疗 社会医疗保险 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可以看成是医疗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深入剖析了我国医疗保险现存的问题,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的风险管理方法,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构想,即以政府委托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管理式医疗组织者,通过买入社区医疗服务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建立社会保障部门、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投保人三方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模式。 医疗保险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各国都在为寻求一种适合本国国情、高效公平的医疗保险模式而努力。我国居民对医疗保险的关注程度远大于对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的关注。如何有效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使最大范围的人群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管理式医疗(managed care)由于其在节省医疗费用和提高医疗质量方面的成效,已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一种医疗保险发展方向[1]。我国对管理式医疗仅停留在介绍阶段,张笑天[2]、杨新民[3]、黄炜[4]等较全面介绍了美国特有的这种医疗保险模式,蓝宇曦[5]指出引入管理式医疗存在制度性障碍,岳公正[6]分析了现阶段中国管理式医疗保险的结构性特征,但管理式医疗在我国系统性应用却缺乏相关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本文将在深入剖析我国医疗保险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的风险管理模式,提出全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构想。 一、 美国管理式医疗及其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和大部分商业保险也都采用了这种模式。管理式医疗是指利用一定的组织和形式,由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提供服务的医疗保险形式。管理式医疗的提供者既可以是专业性的医疗保险公司,也可以是民间非营利性团体,还可以是医院组织和医生组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健康维持组织(hmo)、优先服务提供者组织(ppo)和服务点计划(pos)[7]。管理式医疗的基本特征是:医疗保险机构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通过签约等形式,形成一个相对密切合作的服务网络;保险机构以收取的保费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相对固定的医疗费(定额付费);医疗服务供给者收取预定费用向参保人提供一套包括从预防保健到临床治疗的综合性的、连续的服务;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处接受服务时享受优惠。 管理式医疗在美国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直受到来自各方,特别是医疗界的批评和抵制,但最终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其独特的风险管理模式逐渐为医疗保险各方所认可和接受,成为世界医疗保险的发展方向。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的目的就是为防范自己由于承担了对投保人的责任之后而产生的风险,因此,美国的管理式医疗是围绕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而展开的。保险公司收取了投保人的保费,承担了投保人生病的风险,也就相当于保险人向投保人卖出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事先确定的低价获得全套医疗服务。为规避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与一批医生和医院签约,建立一个医疗网络。保险公司每年投入一项固定的费用来维持这个网络的运行,就等于保险人支付医疗网络维持费而购买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固定的价格从这个医疗网络得到医治。保险公司通过买入医疗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了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这里医院和医生都成了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金融工具[8]。组建专业保险公司,建立医疗网络,与一批医生签约的管理式医疗运作模式实质上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期权运作模式,管理式医疗可以看成是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模式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而著称。医疗服务市场是由医疗服务提供者控制的卖方市场,除非医疗服务者主动参与,其他手段对这一市场的控制和管理都是有限的。管理式医疗的实质是通过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积极主动干预医疗行为,达到降低费用支出的目的[9]。其核心方法是将传统的按服务项目收费改为按“人头付费”,即由保险公司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定额付费。当医生按服务项目收费时,医生倾向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当医生收到的是一项固定费用时,医生就会倾向于减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据美国卫生部公布的数据,采用管理式医疗的健康维持组织(hmo)比传统按项目付费的医疗保险至少要节约30%的费用。同时保险公司也不用逐项详细审核医疗服务账单,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的功效。 按“人头付费”,改变了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局外人的被动局面,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来控制医疗费用的总支出,并以此强迫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经济风险,自觉规范自己的行医行为。另外,按“人头付费”在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笔相对稳定并可预见的周转资金的同时,也将这部分医疗保险经费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医院和医生,调动他们精打细算、合理使用医疗保险资金的积极性,既能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管理式医疗按“人头付费”原则,充分调动了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有限的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保险方实现费用控制,买方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供方获得应有利益的多赢效果。 二、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的现状 目前,国家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掀起社会各界对医疗改革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课题组发表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和印度穷人必须承担85%的医疗费用,其中大部分来自不必要或不正确的检查或药品,因为医院只能通过变相增加检查费和药费来养活自己[6]。由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对确定患者所患疾病有绝对权威,对实施具体治疗方案有绝对的决定权,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成为当前制约医疗保险发展的“瓶颈”。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不足 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虽然覆盖了1亿多的城镇职工和退休职工,但一些困难企业因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约有30%的国有企业确有参保困难,其中10%的困难企业完全没有能力参保[6]。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主要还是原来享受公费和劳保医疗的对象,制度上没有安排从事个体、私营及其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这种制度有一种趋势是保护相对富有人群而忽视对弱势群体的基本保障。因此,如何扩展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各类从业人员、职工家属和农民纳入到保险范围,保证所有城乡居民都能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内容。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摘 要】社会医疗保险不能异地结算问题已成为当前医疗保险管理的难点,也是参保人员关注的热点。解决异地结算问题对维护参保人权益、提高医保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异地结算难的原因,并分析探讨了解决异地结算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了演进路径。 【关键词】医疗保险 异地结算 解决办法 一、异地结算的概念 依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参保人在参保地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以直接刷卡消费。住院可以只支付自费及自付部分,统筹金支付部分由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结算。实现同地医保直接结算,大大方便和减轻患者的负担,同时实现了医保机构对医院服务的同步监管。但经过批准外转和退休返住原籍人员可异地就医,也应该或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结算。所谓的异地结算的实际情况是所有费用必须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属地医保机构报销,这就是异地结算。异地结算难就是不能异地结算或结算成本很高而不愿异地结算。 二、异地结算难的原因 按照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设计,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模式和支付模式基本统一,即双方筹资负担支付双户双段且设封底线。 1.筹资模式统一。双方共同负担。 2.支付模式统一。双户两段封顶支付模式,即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账户支付大病或住院费用,分自负段或统筹支付段,并设最高封顶线。 此外,更多的是不统一。 (1)统筹体系不统一。现行统筹体系包括省级统筹(以四大直辖市为代表)、大部分的地市级统筹、少部分的县级统筹、行业统筹、大企业自筹自办。 (2)筹资机制及水平不统一。城镇职工以企业、个人共同筹资为主,筹资水平较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以国家财政出资为主,筹资水平较低。二者人均筹资水平差别较大。 (3)医疗保险基金属地分割、管理不统一。有多少个统筹单位就有多少个统筹基金,据资料记载,全国现行有1000多只医保统筹基金。 (4)支付水平和服务项目不统一。公务员,职工好于居民和农民,经济发达好于欠发达地区。 (5)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全国联网,设计标准、技术标准的不统一使信息系统无法联网。 上述不统一是造成结算难的真正原因。而不统一现状是现行经济发展水平与当今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 三、异地结算难的后果 1.医保部门无法同步实现监管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参保人真实就医情况,增加了医保基金管理风险。 2.患者权利削弱,参保人负担加重。 3.不利于人口流动。 所以必须尽快解决,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全国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异地结算难的解决办法探讨 1.基本思路 成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明确参保人、结算中心、属地医保机构三方权利和义务,并以权力和义务相互制衡原理设计结算交易流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应定性为商业业务,从机制上防止官办的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的工作状态。 (1)成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各地医保机构作为会员缴纳会费,上传各自参保人员及医保机构信息。结算中心与各地医疗机构收费窗口联网,即医院-结算中心-属地医保管理机构。 (2)结算流程 (3)结算的相关条件 ①完善相关结算制度和标准。 ②标准化的技术文件(审核依据)。 a.支付模型参数设定文件:如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 b.基本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诊疗疗项目标准。 c.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治疗项目代码表。 (4)各方权利和义务相互对等形成制衡机制,保证结算流程合法方便运行 ①属地医保机构 a.及时上传信息并对上传信息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b.按时缴纳会员费及保证金,享受异地结算代办权利。 c.及时办理托收业务。 ②结算中心 a.按标准或约定有权收取费用。 b.依据属地医保政策标准信息审核参保人员身份合法性、就医过程真实性、费用合理性。 c.对违规造成的拒付负责。 d.先行支付的义务。 ③参保人员 a.对医疗保险信息及就医事件真实性负责。 b.先行支付个人自付/自费部分。 c.自觉缴纳结算手续费。 2.演进路径 (1)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标准统一,目前技术已完全具备。 (2)审核的技术标准及流程标准统一,实现网上自动化业务审核功能。 (3)按照筹资水平决定支付水平原则、归类统一,如表1。缴什么水平费用就享受什么水平待遇。强化筹资水平与待遇水平挂钩的观念,淡化具有歧视嫌疑的以身份确定享受水平的观念。 (4)筹资主体和基金实现统一。出台统一的医保法规,从法律上统一基金经济产权,消除基金属地所有分割管理的不合理局面。在实际演进中要按照自愿和利益诱导原则。实现属地基金的“并购”集合,即集合比分散有利。切忌行政干预强制合并。事实上实现基金的大统一,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更无必要。即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一,辅助、补充的保险品种也未必能统一。这是社会经济发展永远都不会在空间上、时间上完全均衡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不均衡性表现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如果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统筹必须先解决上述五个不统一,这样,从理论上就解决了异地结算难的问题。但是,根据中国国情,五个不统一只能逐步解决,逐步演进以达到实现异地结算的目的,这也决定了解决异地结算难的问题是一个逐步演进的历史过程。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问题探析 社会属性和强制性原则使社会医疗保险与营销之间似乎缺少某种纽带和联系。然而,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和社会医疗保险由“城镇”向“全民”跨越的过程中,以营销的观念和手段来推动“广覆盖”目标的实现,不失为非常之举。 1 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 1 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 2 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 3 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 4 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 1 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 2 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 3 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 4 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 4. 1 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 4. 2 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 4. 3 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 4. 4 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 1 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 2 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案的系统动力学模拟 摘要:针对我国现行的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本文首次建立了模拟 社会 医疗保险体系运转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以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为前提对各种费用控制的改革方案进行了模拟和比较 分析 ,为医疗保险体系的进一步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系统;费用控制;系统动力学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于没有改变医疗服务消费过程中医、患、保三大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结构与权利结构,医方在医疗服务消费中的特殊权利丝毫没有改变,因此,各类不规范的医疗服务和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并未得到有效遏止。2000年至2006年间,我国综合 医院 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持续增长,每年增幅基本在7%到9%左右,门诊病人人均住院费用六年增长了40%(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6)。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使“看病贵”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也必需解决的 问题 。 如何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也成为2006年起参与制定医改新方案的各海内外 研究 机构着力把握的基本原则,正是在此基础上,各研究机构在医改新方案中就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攀升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操作性建议,如在医疗筹资体系上,建议改革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支付 方法 ,逐步从 目前 的现金支付、病人付费过渡到预付和集资形式;引入总量控制、人头预算,取消按服务收费的支付办法等。北师大医保课题组更提出由政府作为医疗筹资的主体,代表患者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并认为此举可将医改总费用节约1000多亿元(顾昕,2007)。各种方案角度不一,各执一词,一时间难下定论。 事实上,医疗保险体系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只有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把医疗保险的费用控制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才能从整体上实现医疗保险体系的良性运转和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本文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从有效遏制不合理费用支出,控制医疗总费用增长的角度出发,对医疗保险系统进行系统分析,通过政策仿真提出操作性强的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增长的方法和手段,并为政府最终 科学 地制定医保新方案提供依据。 一、医疗保险系统分析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的主要角色包括医疗保险部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医疗服务消费者,所以本研究的系统范围即包括上述三个部分。 医疗保险部门是现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主管机关,这一部门是借助调整缴费率、对医疗服务部门给出的处方金额进行审核、选择支付方式等手段来 影响 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比如调整缴费率可以增加保费收入,而对医疗服务部门的审核则可以控制医疗费用上涨。 就医疗服务提供者而言,当消费者增加医疗消费金额时,医疗部门会增加其医疗服务供给量,但是在医疗部门完成医疗服务后,要依照保险部门预先给定的给付标准,向保险部门提出医疗给付申请,而保险部门会在审查之后,给付该款项,但会对其认为不合理的申请费用拒绝给付。 医疗服务消费者指的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口,这一部门的角色也是双重的,一方面是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提供者,另一方面是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它对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运行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医疗需求变化导致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的变化而实现的。当然,由于老龄化的趋势,参保人口的变动也会给医疗体系的运行带来影响。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系统因果关系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费用控制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我们可以通过寻找系统各构成部分的关键变量以及对各变量间的相互作用的梳理与描述来概括出费用控制过程中的因果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在被保险人所代表的医疗需求方面,由于个人账户余额的多少会导致门诊就诊率改变,并最终导致就医人数的增减变化,因此,个人账户余额、门诊就诊率等就是其关键变量。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来说,医疗体系供给的服务量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保险部门对医疗部门的核准比例以及保险部门累积余额变化导致的财务压力都会对医疗服务的供给带来影响,因此核准比例和财务压力可以看作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关键变量。社会医疗保险部门的关键变量包括累积余额,同时累积余额可以再简单地分为支出和收入两个部分,各有不同的影响因素,且各个因素交互影响。就保险部门的收入方面来说,主要影响因素为缴费人口、个人统筹缴纳金和个人账户金额等,而保费支出则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参保人口等。 值得注意的是,各变量之间或是互相交互影响,或是通过不同的路径对三个主要的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例如,缴费人口与参保人口的增加使社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增加,但人口的增加也会造成就诊人口的上升,增加医疗保险的保费支出。 费用控制的因果关系图中存在四个负反馈环。由于负反馈环控制环中的变量趋于稳定,因此这四个负反馈环体现了现行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策略。 现行医疗保险体系中,为了避免医疗市场的“供给导致需求”的现象,所采用的医疗费用控制措施强调了医疗保险部门对医院和医生的稽核功能,通过降低或提高核准比例对医疗服务提供方进行监督审查,对单次门诊费用或日均门诊住院费进行监管和控制,“财务压力—核准比例—日均住院费用—总住院费用—保费支出—财务压力”和“财务压力—核准比例—单次门诊费用—总门诊费用—保费支出—财务压力”就体现了这一费用控制措施。根据 文献 统计(陈延、王梅,2004),参保人群的就诊频率人均6.86次/年,是非参保人群的1.8倍;即随着个人负担费用的增加,就诊率明显降低。由于个人账户专门支付门诊费用,因此门诊费用越高,则个人账户的余额越少,对参保者的激励作用越突出,门诊就诊率明显减少,门诊费用也就相应降低了。模型中的“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一患者影响因子—门诊就诊率一门诊费用一个户与门诊费用差额”回路体现了这一费用控制措施。另外,在医疗费用的支付方面,目前我国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多采用按服务单元支付,即是在平均了往年门诊以及住院费的基础上,以定额的形式来约束今后费用的上涨,因此,起到了促进医疗行为规范化,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作用。“财务压力—医生影响因子—平均住院天数—总住院费用—保费支出—财务压力”以医生影响因子体现了这种对医生的控制作用。 三、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系统动力学模型 1.模型建立与基本参数的确定 系统动力学建模最终要将所有影响关系表示成一系列的方程。对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架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就可以在因果关系图与反馈关系图等定性模型的基础上,建立定量的数学方程;同时,在进行 计算 机仿真之前,还要利用各种途径,如社会调查、市场调查、 企业 调查、政府的统计年鉴等确定方程中的所有参数。 从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起,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试运行正式开始,因此,系统动力学的模拟从1994年开始。 累积余额表示社会医疗保险历年来的累积盈亏,当年余额表示当年度的盈亏状况,此两项是反映费用控制状况的重要指标。影响累积余额和当年余额的变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保费收入,二是保费支出。保费收入=integ{保费收入-保费支出,当年余额}。 《决定》规定,保费收入为职工工资收入的8%,其中4.2%进入统筹基金,3.8%进入个人账户,即缴费比例1和2分别取取0.42、0.038。 在职职工工资的初值取4358元(1994年)。 工资增长率是以 历史 资料为依据,并假定2003年后工资增长率维持在0.1,以和时间有关的表函数表示。 在职职工人数的初值为8494.1p万人(1994年)。 根据统计资料(吴爱平、黄德明,2004),拥有医疗保险的患者年就诊率为6.87次,非医保病人就诊率为3.7次。因此,设初始就诊率=6.87次/年,最低就诊率=3.7次/年。 《决定》规定,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缴费(单基数缴费原则),退休人员享受的基本医疗费用是由全体在职职工分担的:参保人口=缴费人口+退休人口。 由于老龄化的压力,在职职工对退休人员的抚养比逐渐增加,根据历史数据和老年负担比拟合方程(y(t)=0.2867×1.014,其中y表示老年负担比,t表示第t年,取2000年时t=1)(王晓燕、宋学锋,2004),并将老年抚养比构造为时问的表函数。 根据“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模型在构造中充分体现了个人账户的门诊支付作用以及对门诊费用的控制作用,“门诊费用增加系数”和“患者 影响 因子”均表示为“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的表函数:门诊费用增加系数(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400,0)-(800,10)],(-400,0),(-200,0),(0,0),(100,0.05),(400,0.1),(800,0.1);患者影响因子(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100,0)-(600,10)],(-100,0.5),(-50,0.5),(0,0.6),(100,0.65),(300,0.7),(500,0.9)。同时,假设总门诊费用=参保人口xmin(个人账户金额,门诊费用),确保了统筹费用不被侵占。 建立指标财务压力=保费收a/保费支出,并通过财务压力来控制总住院费用的增长,医生影响因子设为财务压力的表函数:医生影响因子(财务压力)=[(-10,0)-(10,10)],(-10,0.5),(5,0.5),(0,0.55),(10,0.7)。 财务压力的增大迫使医疗保险部门通过加大审核力度来控制各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首先将核准比例表示为财务压力的表函数:核准比例(财务压力)=[(-1,0)-(10,10)],(0,1),(0.25,0.25),(0.5,0.5),(0.75,0.85),(1,0.95)。 日均住院费用增加率表示为time和财务压力的函数:日均住院费用增加率=if then else(time<1998,0.1,日均费用增加率f(核准比例))。 日均费用增加率(核准比例)=[(0,-0.2)-(10,10)],(0.5,0),(0.6,0),(0.7,0),(0.8,0.01),(0.95,0.05)。 初始住院天数为12天/年,最低住院天数7天/年(陈琳、杨宝林,2003)。 2.模型有效性检验 对模型的有效性检验包括结构确认测试、参数确认测试、单位一致性测试、极端情况测试和行为重现测试。 结构确认测试是直接比较所构建的 社会 医疗保险系统的费用控制模拟系统是否符合真实系统的结构。通过因果关系图、反馈关系图和系统方程式进行检验,发现本模型结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结构是相对应的。 参数确认测试是直接比较所构建的模型结构与模型所代表的真实系统的知识,是否在概念或数字上符合。本模型所用参数来源于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或回归技术等,在概念或数字上符合模型所代表的真实系统的相关 文献 或经验。 单位一致性测试是测试所建立的模型其单位是否一致。作者 应用 系统动力学软件(vensim)中的单位一致性测试工具(units check tool),来测试所建构的模型。本模型已通过单位一致性测试。 极端情况测试是测试所建构的模型在极端情况下是否符合真实系统。当极端情况测试的结果显示出模型不符合真实系统时则修改系统,再次测试,直到极端情况测试的结果,显示出所建的模型符合真实系统时,才停止此项测试。本模型通过两种极端情况测试:(1)当参保率为零时,保费收入为零;(2)当参保率为零时,保费支出为零。 行为重现测试是测试所建构的系统模型是否重现真实系统中的 问题 行为。我们分别对缴费人数、参保人数、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测试,模拟数值同统计数值在变化趋势上是一致的,较为真 3.医疗费用控制方案测试 模型对现行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运行及费用控制的政策进行了模拟,涉及的费用控制政策包括:通过个人账户对门诊费用的专项支出来激励个人降低就诊率和单次门诊费用;在按服务支付医疗费用的背景下,利用核保率控制单日住院费用;借助财务压力增加 医院 降低住院目的激励;在住院费用上实行部分负担制度。 在总比例8%不变的情况下,更改统筹或个人账户的比例会给费用的支出情况带来变化。我们分别考察(1)统筹比例降低、个人账户比例提高和(2)统筹比例提高、个人账户比例上升两种情况,并不失一般性地将情况(1)设为将统筹比例降低为3%,个人账户比例提高,情况(2)设为将统筹比例提高为5.4%,个人账户比例降低到2.6%。 费用控制修正方案二:总额预付制度 对现行方案的模拟是在按服务单元收费的情境下进行系统运行和实施费用控制的,下面通过总住院费用方程式的变化,将按服务项目收费转化为总额预付制度。 此时的总住院费用方程修正为: 总住院费用=if then else(time<2000,总住院费用0,delayl(总住院费用1.1,1) 费用控制修正方案三:按人头支付制度 按人头支付也是一种预付制度,是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标准,预先支付供方(医疗服务机构)一笔固定的服务费用。 将上述方案代入系统进行模拟,可以发现在不改变个人缴费总比例的情况下,提高统筹比例、降低个人账户比例可以降低门诊费用及住院费用的支出;反之,则导致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上升。这也证实了个人账户制的实行确实可以起到控制费用的作用,并且在具体操作上由于个人账户只支付门诊费用,个人账户比例不宜过高,过高则对患者的费用控制激励降低。从约束与激励机制来看,总额预付制度强化了对医方的约束作用,因此在较短时期内就可以起到较好的费用控制作用。按人头支付制度(如美国的hmo)尽管在欧洲和美国都起到了较好的功效,但由于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因此在我国不具备较好的费用控制效果。 四、政策建议 上文通过对各种政策的模拟 分析 ,我们得出了影响费用控制系统的主要因素和各因素对费用控制的影响效应。下面对如何利用这些因素给出一些建议: 1.在总缴费比例确定的情况下,降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研究 表明,实行个人账户对门诊费用的专项支出确实可以起到激励个人降低就诊率和单次门诊费用的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可以在设计上适当降低个人账户的比例,这样在保费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门诊费用、保费支出都明显降低,可以起到更好的费用控制效果。当然,如果个人账户比例过低,其应有的强制性保险功能被削弱,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医保改革的继续进行。方案一(2)中将用人单位缴费的10%划入个人账户,费用控制效果较为明显。 2.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审核力度 在按服务单元支付医疗费用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加大审核力度,借助核保率控制单日住院费用以及借助财务压力增加医院降低住院日的激励。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充分利用 计算 机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对疑点费用和发生的高额费用,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核实;建立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包括聘请社会特邀监察员,组织医疗专家和医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医院病历、处方等档案进行检查;设立医疗服务及医疗保险投诉举报中心等。 3.实行总额预付的支付制度 在对现行方案(实行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方案和按人头付费方案的模拟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我国 目前 面临的老龄化情境,按人头支付制度未能起到良好效果,而实施总额制度比现行方案在短期内有更好的控制费用效果。当然,由于总额预算对服务质量的制约很弱,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实行总额预付制的前提。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对于医疗服务及保障制度的要求也日益增加,因而对于各国政府来说如何解决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就成为了公共卫生政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在现行的保障制度之下,逐步完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衔接与融合,也成为了未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探索的方向。 二、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各自的特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与我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即处于“低水平”下。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比例已经大幅降低,因此只能提供最为基本的医疗保障。 (2)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很广,也就是要尽可能的使所有的单位及企业加入。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就包括中央、省属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筹集,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4)社会医疗保险具有“统账结合”的特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通过资源整合、风险集中的方法,来达到共同分担由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目的。 (2)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缔结契约关系的方式,来达到双方履行权利及义务的目的。 (3)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会不同需求产生的不同险种来开展业务,市场可以调节其供求关系,其特点是灵活自由,可以适应社会的多层次需求。 (4)医疗服务供求双方处于并不对等的地方,供求双方的联系完全是被市场所调节的,经常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 三、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在实践中的几种混合模式 尽管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各具特点,两者目的不用、各有区别,但在实际中世界各国大多会将两者结合,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混合模式。 (一)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的模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目前的通用做法,是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及附加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一般是通过社保税进行筹资,覆盖劳动者及其家属;而作为公共卫生的补充形式,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主要是未加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同时还会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并未包含的服务项目进行负担,这一模式大多被欧美国家所采用。 (二)商业医疗保险为主,社会保险为辅的模式 商业医疗保险在这种医疗体制架构之下处于主导的地位,并且被允许占据整个医疗保险市场。而社会医疗保险则只是作为一种补充,为不愿或无力保障的人群所建立,如低收入者和老年人等。其主要不足之处是,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又无能力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口不能得到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 (三)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并存的模式 商业医疗保险在此种框架下,是以替代公共医疗保险的形式存在的。居民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者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因而形成的模式是两种制度各自独立运行。人们的付费能力决定了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险服务,付出的代价与服务是对应的。而社会保险的覆盖对象则是参加商业保险之外的人群,因而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待遇是取决于公共卫生资源的水平的,这一两种体制并行的模式主要被一些中低收入国家所采用。 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融合的对策及建议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相互融合的实质,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体系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因而要采取一定的对策,确保二者平衡发展,具体如下: (1)政府必须明确社会保障政策,给予商业医疗保险以充分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大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来帮助支持他们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事业。 (2)要从整体上把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发展策略。可以针对当前社保体系制定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规划和目标,同时要依据所制定的发展规划,对社保制度的整体组织结构、运营方式和业务品种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整合和统筹。 (3)合理的划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明确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要从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出发,使得社会医疗保险覆盖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对其制订合理的封顶线及报销比例,也就是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而针对基本医疗以外的属于市场范畴的医疗保障需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由商业医疗保险自行解决。 (4)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同时优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4%税前列支的政策,因而要在明确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化经营的前提之下,推进此项措施的落实和完善。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监管机制上各自的优势,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与此同时,还应当适当地放宽对于社保基金运营方式及渠道的限制,允许其参与资本市场的运行。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种有利措施的相互配合之下,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现状一定会得到改善,达到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目的,充分发挥二者“社会减震器”的作用,在维持社会稳定、改善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发挥更为广大的作用。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思考 摘要:本文基于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中的管理中的职责及业务流程,提出了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对策。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运行机制 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发展的科学安排,在两者合作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权责,分工合理,保障医保业务规范运作,确保各项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医保工作效率,加大医疗服务及医保经费的使用监管工作,促进参保者医疗待遇得到全面提升并得以及时的补偿,确保参保者的医疗保障权益的实现。辽宁省2014年1月起实施大病医疗保险业务,全面开启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新局面。基于辽宁省医保工作现状及未来医保发展的趋势,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应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运用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两者的和谐健康发展,本文就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业务工作展开,分析商业保险机构管理社会医保的运行机制。 1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权责分工 保险公司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合作过程中,政府与保险公司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分工,在医保体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导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医保制度的建立与规划,在政策,法律法规层面上总体规划社会医保的总体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准入标准,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会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在业务上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效果,引导医疗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社会医保。实务中负责医保的具体业务操作。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负责建立参保人档案,保费的收取及医保待遇的支付,负责根据每年医保收支状况反馈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以使政府部门及时调控医保资金的筹资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保经费的合理性,提高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率。 2完善招标准入标准,规范招标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各市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和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通过招标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和委托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为确保专业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与经营,在招标选择保险公司的过程中,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应积极作为,向有意参选保险公司提供参保人数,筹资水平,风险发生率,赔付率等真实的数据资料,以利于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起付标准,赔付限额和风险的分担等方面有客观的数理基础为参考。确保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其次招标工作全程清晰透明,应坚持使公民的医保权益最大化原则,以民生为导向,严格制定招标标准,加强对招标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专业实力强,资源优势明显的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竞标一方的保险公司应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信息,掌握标的的风险状况,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科学预测担负的风险责任。其次可与政府部门谈判争取扩大经营保险业务的范围,比如可将职工的生育险与工伤险的服务项目同大病医疗险业务打包招标,这样既有利于保险公司规模效益的实现,又有利于保险公司为创新产品积累经验并可以拓展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多方共进与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共担风险。 3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流程的优化 3.1业务操作 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应与社保机构联网共享数据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办公共同完成公民的医保管理工作,但应确保信息的封闭性,以保护参保人的个人隐私。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相关的数据服务平台及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保障信息的衔接与即时转换,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一站式的网上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建立异地结算平台,方便参保人及时得到医疗保险报销。 3.2风险的管控 风险管控是保险公司能否持续性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保障技术,保险公司应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在所经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应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协商建立风险的比例分摊机制与费率联动调整机制,确保保险公司在可控制风险范围内经办社会医保业务。 3.3研发相关延伸与补充产品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建立的特点是广覆盖,低水平,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因此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利润较低,保险公司除了与政府部门协商获得更大范围的保险业务管理和政策支持外,还应该积极运用经营管理社会医保时积累的丰富经验,掌握疾病的风险状况,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及参保者与医疗服务供给者的相关信息,保险公司通过这些数据资料能更准确的测算健康险及重疾险的费率,研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或补充产品,创新公司的健康险及重疾险产品,如住院补偿医疗保险,门诊保险,住院津贴保险,护理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充分开发多样性的产品,在险种,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等方面满足客户对医疗保险的多层次需求。 3.4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建立 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效果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为使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争机制中稳定运行,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予以考核,评估指标的建立应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持统一的参照口径,同时评估指标应具有易操作性,便于计算,并有参考价值。基于以上要求,我们把保险公司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风险管控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三类一级指标。 (1)效率的提升指标下设子项目考核指标包括居民的医疗保险费用增长速度,速度下降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提高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人均管理费用,通过投入与产出的比值进行考核。 (2)风险管控指标下可分别从患者的同类病人均住院费用变动以及保险公司支付保额/保险费的比值趋向均衡来衡量,若比值趋于1则说明支付总保额与收入总保费基本平衡,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保本微利原则。 (3)服务质量指标的考核主要通过调查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评价来进行。对于考核分值高应予以基金或政策奖励,以激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好完成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作者:安宁宁 单位: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摘要: 社会医疗保险已经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中重要的一部分,随着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不断推进与完善,我国的医疗服务也深受其影响。本文主要通过评价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研究我国应如何更好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 我国的医疗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二是有效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增加医疗和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医疗服务,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 (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 (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 (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 (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作者:邵东 单位: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论文 一、社会医疗保险概述 社会医疗保险从设立到推广,再到不断深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提高我国医疗体系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实绩。然而毫不晦涩地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以来逐渐表现出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的身份由多个主体共同承担,造成管理工作的过于复杂和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扮演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角色的有关部门包含了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其次,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数量过多,加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内容很难做到泾渭分明式的严格划分,所以,造成工作内容与管理者之间角色的冲突和信息的难以及时送达。最后,传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各个险种之间为了争夺更大的客户资源,完成既定的参保率,而放松关键的审核环节,造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并导致医疗保险资源的分配不公和严重浪费。 二、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1.精简管理部门,实行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层过于庞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资源浪费以及重复获取医疗保险补助等弊端的出现,新时期以来,我国改革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级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区域,指定相应级别的卫生局或者其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伴随着这种管理权力的集中,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险种上也实现了集中,将原先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之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进行归拢,统一安排在卫生局及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之中。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是险种合一工作中的绝对主体性部分。通过这种权力集中的方式,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瘦身”。强化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资源的科学分配和结构的不断优化。 2.委托管理的管理模式 在进行简化管理部门,实行权利集中的过程中,各级卫生局以及其他卫生行政机关的角色往往面临着难以避免的尴尬和矛盾。作为我国医疗体系和行业的主要负责部门,其需要考虑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对医疗服务体系的水平和营收等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积极的促进。但由于其同时肩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重任,为了保障公民获得切实的医疗保险服务,必须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水平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为了避免这种角色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行了委托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从当前较为成功的试点地区管理经验来看,这种委托管理模式的实行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医疗基金管理等方式来实现的。 3.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因素管理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本质上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带有盈利性质。但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医疗机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等三方共同组成。而医疗保险的形式是以金钱作为载体的。所以,我国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实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和加强了对利益相关三方的道德风险的管理,强化了对其的参保率的审核工作以及道德品格的评估工作。 三、结语 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强化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摸索出了以四险合一、委托制管理和道德风险管理等不同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社会医疗保险价值的发挥。 作者:张立杰 单位:集安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异地结算社会医疗保险论文 1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主要因素 1.1结算程序 在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的程序中,涉及3个主体:参保地医保机构、流入地医保机构、就诊医院。首先,各部门之间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加上各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得补偿周期拉长。而且在异地就诊需要相应的申请手续,不能完全享受与当地患者同等的就诊程序,使得异地结算比统筹区内的结算效率更低。其次,医院要有足够能力对所有投保患者进行直接补偿,但又不能与医院的财政收支相混淆而影响自身的正常运转。那么,就诊医院就要即时向本地医保机构申请补偿,双方机构间的行政效率与异地结算效率有直接关系,若双方机构的结算程序过于复杂,将影响医保经办机构对患者本人的补偿周期,所以,在这种结算程序“双重周期”的影响下,患者在异地就医时花费的医疗费用并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异地结算的手续过于复杂,程序不够清晰,严重影响了异地结算的补偿效率,所以会导致异地就医人员看病难、报销难、负担重。 1.2信息系统 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库,但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却没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原因一是现阶段各地信息系统相对独立: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属地化管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储只存在流出地参保机构,这类信息并不随人口的流动而流动,所以在异地结算时,参保人员的信息不充分,需要参保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异地结算的补偿周期,从而降低了异地结算的效率。二是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性差、对接难度大:异地就医地的相关数据不能与参保地实现互通,如此也给医疗费用的结算带来了很多麻烦。此外,患者前后医疗信息的不完善、不实时更新,给疾病治疗带来了障碍,使治疗疾病周期变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疾病治疗的时间过长,其报销的结算周期延长,使得结算效率降低。 1.3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 在异地就医人员的实际报销过程中,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因素中不可忽略的一点。现在大部分医院包括基层医院都有医保办等类似的机构,即使是当地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后可以凭患者本人参加的相关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就需要凭借各类门诊单据到医院驻点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涉及到多种手续及审核程序。如果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对报销程序不熟悉,将会造成结算手续不齐全,患者来回“跑腿”,即使得异地结算效率降低。若属于异地就医的情形,究于两地报销政策、报销水平的差异性,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水平对结算效率的影响更大。因此,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重要因素。 1.4监管机制 异地就医与风险控制管理主要的手段和方法有以下几种: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若干医保定点机构,实行医疗服务异地委托管理;本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必须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付,待费用结算完毕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由于没有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的患者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导致异地就医的监管难度很大。在异地结算方面,就诊医院与两地的报销经办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各部门的行政效率降低,影响异地结算效率,最终作用于患者本身,使得患者垫付压力大,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初衷。 2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在国外,欧盟层面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协调和监督跨国就医,机构包括负责提出欧盟跨国就医发展目标以及合作项目建议的欧盟委员会、提供跨国就医政策咨询服务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和经济政策委员会。笔者在研究了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效率的影响因素后,通过对国外一些地区的异地结算方式的借鉴,提出以下几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2.1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的重要性体现在能减少异地就医人员。虽然我国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但异地就医的人口数量是一个相对的数值,只要统筹范围足够广,一定区域内的就医行为就不存在异地就医的现象了,结算效率便相应地大幅提高。全国各地基本实现了县级统筹,现在普遍提升到市级统筹。而对于我国2.63亿的流动人口,大部分是由于各省级地区经济不平衡而发生的欠发达省份劳动力流向发达地区的现象,该部分人员具有较高的异地就医需求。要提高异地结算的效率,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 2.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实现省内统筹和异地协同管理,都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处理与信息交流,因此,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极为重要。针对各地医保信息不互通的问题,搭建全国通用的信息平台,一是成立省级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二是推进统一、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另外,现代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医疗保险领域应当充分利用移动服务终端,开发手机App等移动软件,推行统一、规范、严格的认证体系,使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双向选择,省去在各医疗保险机构来回奔波办事的麻烦。这样可以让报销系统透明化,在简化了报销程序的同时起到了患者对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医保客户端还可以起到宣传保险知识及报销程序的作用。 2.3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参与完成异地结算内容的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即时补偿效率。任何一套医保政策都需要熟练的执行人员进行操作,一名优秀的保险经办机构从业人员都应具备坚实的保险专业基础、广博的社科人文知识、通达的思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若要提高结算效率,则需避免因从业人员操作失误、报销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引起的报销程序繁琐及补偿费用不合理等一系列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现象。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这不仅可以使报销程序便捷化从而提高异地结算效率,也可以更方便地服务于患者,避免由“报销难”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 2.4加强监管力度,普及医保知识 政府监管部门应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进一步从社会层面监督异地结算的报销程序,使参保人员积极主动地完善个人医保信息。 作者:傅强辉 王树英 刘诗波 刘媛 罗倩 郑先平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入及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保险有了更新的认识。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难以企及的某些领域内,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文章旨在对近年来已经取得相对成功的几种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的模式进行简单分析,并对其发展的趋势做一些预测。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1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 1.1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保险的双务关系,投保人通过向保险公司预交保金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疾病、伤亡、财物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有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订的这类保险合同是为双务合同,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有先付保金的义务享受潜在危险发生时的赔付权利;而保险公司则有在危害发生时给予投保人及时赔付的义务,其享受的权利在于投保人先期交付的保金。不难看出商业保险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其具有营利性,其利用投保人先期缴纳的保金来进行营利性活动,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来应对可能发生的对投保人的巨额赔付金。(2)商业保险的保险关系通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来体现出来,非此,普通社会公众与保险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3)商业保险的标的范围广泛,可以是人身方面的,如健康、生命等,也可以是利益方面的财物、信用等。 1.2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针对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在其患病时的基本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借助于行政、法律以及经济手段来保障实施。其区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存在严格的双务关系,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主要由基本的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和企业及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组成,政府承担着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其具有显著区别于商业保险的几大特征:(1)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义务在于政府为普通劳动者提供患病时的医疗保障,而劳动者只在某些重大、特殊疾病发生时承担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责任。(2)形式及内容具有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必须无条件投保,且被投保机构无条件接受投保,这是针对不特定多数劳动者的国家保护。(3)社会医疗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公民的帮扶,其不具备营利的目的。 2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几种模式 随着我国政府在对全民医疗保险上的投入增多以及受益的公民范围的不断扩大,政府层面的投入在某些方面会有所不足,经过近年来不断摸索试点,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模式总体上有以下三个方面。 2.1基金管理模式 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征收而来的社会医疗保险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来参与其中,保险公司为政府的保险基金提供管理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种模式下的保险公司只是简单地为政府提供一些医疗方面的服务并不会参与到基金的管理运营当中,基金的盈亏都由政府来承担。很明显,这种模式下的基金安全会有所保障,其不会参与到市场当中并发生巨额亏损的风险,但是其存在的弊端也是相当明显:一是基金的基数过于固定,不可预知的居民医疗费用会在某个时间段甚至在整个医疗保险期间大量消耗基金的数额,造成入不敷出;二是政府在独自承担着这笔基金大量损耗的风险,这对于地方财政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此外,就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其中单单充当一个管理者的身份来说是对其营利性功能的严重浪费。 2.2契约模式 契约模式是指政府将所征收的社会医疗保险金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规定其受益人为全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发生需要进行医疗救助情况时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对居民的医疗保险承担责任。政府在这种模式下充当的是投保人的角色,但是其与普通的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人相比并不是直接受益人,而是充当着一个善良的“监护人”的角色,其在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普通居民是其直接受益人。这种模式下的基金透支的风险就转移到了保险公司,政府相应的财政压力就会减小。但是其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就是政府投入的保金在商业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中的收益难以保证,一旦发生经济上的风险就会造成对居民的医疗费用等支出的不及时甚至是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医疗。虽然当前我国较大的几个保险公司多少都存在着国家的影子,其投资等会受到一些政府层面上的扶持,但是就整体运行而言,其投资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风险就一定会存在,且难以预计,所以说,契约模式的二者结合也难保万全。 2.3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是指政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一分为二,结合基金模式和契约模式来进行分散管理,其理论依据就是“鸡蛋不能存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对风险时这种模式会有较大的灵活性。其具体做法就是这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一部分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并付给其一定的管理费用,而另外一部分资金则是要与其签订特殊的保险合同,约定在发生风险时二者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在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且可以让商业保险公司灵活运用其中一部分资金进行市场投资,发挥其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而政府难以具备的营利功能,这样往好的方向发展就会扩大社会医疗保险在对居民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范围和能力,就算是发生了风险也不至于让整个基金系统坍塌。 3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就目前存在的政府主导的集中模式而言,虽然有政府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就国家在医疗保险的范围上还存在着许多欠缺,许多疾病尚未列入社会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一些药物及治疗方案也没有列入其承保范围,这样就无形中增加了居民自费医疗的负担,因此笔者以为未来商业保险公司会在这些方面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当中来。 3.1个人与国家按比例承担特殊医疗保险 针对一些治疗方案特殊,药物昂贵且难以在短期内列入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的可以结合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的措施来同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特殊医疗保险合同,个人与政府按比例负担这部分保金。商业保险公司则可以利用这部分保金可能发生医疗保险赔付的概率来合理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投资,政府对于这类保险合同给予政策性的支持和保护,如此既能够给居民医疗保险带来福利又可以减轻政府在这方面的压力。 3.2提供高水平医疗保险来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 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投入的一项针对全民的医保,是一种基本保证的低水平的医疗保障,这对于现代社会人们经济水平高要求更高医疗水平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所以,未来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当中会更多地向这方面倾斜。同时,就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模式来看,其提供给投保人的保险合同也具有一定的投资意味,许多保险种类会存在着定期分红的情况,这也同样可以适用于医疗保险领域,对于要求更高医疗水平保险的投保人来说,保金的返利也是吸引其参与医疗保险的一种诱惑。这样就可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在给居民提供医疗水平上的不足,使得有需求的投保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条件。 4结论 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全民医保目标的实现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其参与的方式以及所能达到的效果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要做好二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力争实现为全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作者:黄欣月 单位:中邮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制度经济社会效应分析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进步与发展,医疗行业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医疗保险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医疗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结构化改革,能有效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对转变经济发展形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的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乡镇,真实实现可持续发展,医疗保险能有效维持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平衡。本文中,笔者对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经济效应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医疗保险的优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经济社会效应;结构化;研究探析 中国经济社会通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后,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逐渐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朝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前进。在当前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民生等词汇的出现,映射出国家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但发展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不断涌现。现阶段,调整需求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是有效解决当前居民消费需求下滑和政府投资下滑的关键所在。不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是长期以来存在并困扰着人们的问题,医疗体制改革成为必然趋势。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老龄化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进程加快,这也就意味着人口疾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加强城乡构建医疗保险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为落实国家富民强民的政府,决绝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实际问题,自2007年开始,我国开始着重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自愿参保原则,覆盖领域较广,涉及城镇职工和新农合群众,城镇医疗保险由政府补贴和参保人共同承担费用的形式,对于创收能力较弱的部分人群,需由国家予以补贴,医疗保险相对于新农合医疗保险的补贴力度更大。商业医疗保险在经过30多年的发展,商业保险的作用在2009年的国家政策中给予了肯定,医疗保险的地位有了极大提升,其作用也被凸显出来。然而,尽管医疗保险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但其产品和技术仍存在一些问题,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结构化优化建议 (一)提升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提升保障能力 根据相关数据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已达到95%以上,实现较高覆盖面的目标时,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逐渐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出现局限性,这两种矛盾对于城乡居民来说极为明显,而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相对于农村来说压力更大,因此,政府虽然在完成较广覆盖面目标的同时,其在以后的工作重心需几种在改变地保障水平现状等问题上。提高基本医保的支付能力,当前医保基金的结余率相对较高,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不断提高医保的支付水平,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 (二)创新医疗费用控制和支付方式 信息化对数据收集更为便利,但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在信息化的利用方面仍较为欠缺,从全国范围来说,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改革只有部分地区在实行,仍有部分地区医保支付方式为病后支付,尽管医疗保险已不断加大环节处理支付的新形势,但医疗费用上涨趋势依旧迅猛。根据当前我国费用控制和支付方式的现状,医疗机构与产品药品供应上之间应多加强沟通,建立健全谈判机制,增加购买服务机制。 (三)为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营造健康的环境 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居民就医能力,能有效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但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来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因此,经济发展对于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医疗改革方案提出,政府作为医疗改革的领导者和维护者,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度对医疗方面的投入,引导医疗保险制度朝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为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政府的参与并不是全民医疗保险实现免费,仍需要参保人员缴纳部分费用,相关专家表明,医疗保险应由政府和企业、参保人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降低个人承担费用的比例,个人承担费用在20%以下为宜。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医疗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和企业共同构建利于国民健康发展的环境,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国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 三、结语 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到国际民生的大问题,解决好医疗问题,能有效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减少国民医疗所承担费用,整体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人们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国民的健康起到根本保障。 作者:迟捷 单位:济宁市兖州区社会医疗保险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与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建设力度,广泛普及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力求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需求层次繁杂,因此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出现了一些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充分解决,才能保证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社保机构;协调发展 本文对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影响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的因素,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措施,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更好的发展,使其充分发挥其自身作用,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保障国民的基本需求,保证居民小康生活的进程。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为如何推进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提供可参考依据,对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实施,其普及面更广,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保障居民的基本需求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减轻了居民医疗上所要承受的负担。社会医疗保险有法律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能够保证补偿资金的充足与稳定。尽管社会医疗保险为我国居民带来很多益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阻碍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一)制度层面 目前尽管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建设受到关注,但是对于其发展缺少长远的规划,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未能真正将社会医疗保险完全发挥出其作用,社会医疗保险的处境并不乐观,我国政府的指向不明确,引导力度不够,阻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有关保障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医疗保险普及的进程。有关立法的滞后,阻碍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作用的发挥,如关于保险费的收取与运用,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缺失。难以实现对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与维护。另外,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我国市场环境的混乱局面,而社会医疗保险的平衡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支撑,法律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长远发展。我国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支持力度不够,未能普及到各个阶层的企业与群众。对于发展好,收益高且有能力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企业,给予的支出项目与列入成本的比列太小,不能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需要。首先,我国政府对于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有待改进,目前,企业按我国政府的规定,在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按员工工资总额的4%以内进行税前扣除,补助力度不足,不能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障。其次,社会医疗保险未能广泛普及到各个层面的人群,对于我国城镇职工的家属、私营企业员工、学生、无固定工作者、大部分农村人等没有相应的保障补助;另外,对于群众自身进行社会医疗保险投保中,我国政府无任何优惠政策,同时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资方式与风险规避的重视不够,使投资渠道单一,风险度增加。我国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视度不够,未能正确认识社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极大阻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相比于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的支持与保障政策,社会医疗保险的处境尴尬,在我国政府的忽视下缓慢发展,缺乏长足发展的空间和动力,不能充分发挥其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帮助与补充作用;此外,我国政府违背社会医疗保险的自愿性,强制公民投保社会医疗保险,引起民众反感,破坏市场秩序的正常进行,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的不当措施,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 (二)实际运行 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推进的过程中,不仅在制度层面上存在问题,在实际运行方面也存在很多阻碍因素。对社会医疗保险投保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力度不足,风险性极大。此外,对于投保过程中资料的保存重视不够,导致很多重要资料的缺失,影响投保人获取补偿的准确度,不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后期工作的推进,容易造成投保人对其产生不信任的局面,阻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在本文上述论述中提到,尽管社会医疗保险的普及面扩大,但仍未能做到全面,依然存在局限性。针对目前现象而言,我国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接受人群仅停留在城镇员工,在保障城镇员工的基本需求上,通过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来提高我国城镇职工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由于社会保障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存在不合理性,导致双方很难形成利益与风险同担的良好合作形式;此外社会保障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存在一定的信息隐藏,信息的不透明化直接导致社会保障机构对于事件后期赔偿中的困难,对于骗保行为很难进行有效判定,造成利益受损。另外,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运行的现状,社会保障机构对于合作的医疗机构的管理未能做到行之有效,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医疗服务成本高、无相关的医疗补偿标准、技术未能达到需求,导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效益低下,甚至入不敷出,基于此,消费者的投保门槛越来越高,导致很多人没有能力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中,直接影响市场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需求度。 二、阻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的因素 (一)政府方面的制约因素 目前我国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程度尚有待提高,未能对其长远的发展做出精密的规划。我国政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位有失偏颇,没有将社会医疗保险明确的划分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政策的不合理性,直接导致风向标的指向错误,增加保险公司面临风险的机率,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政策导向的错误,缺乏长远的规划,使得刚刚起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更加举步维艰,在我国政府的管控中求得发展空间,这样的艰难处境,直接制约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在缺乏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加之我国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位不明确,社会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业务混乱的局面频繁出现,影响二者正常的运行机制,尤其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效益损失严重。在上文存在问题的论述中提及,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扶持很重要,由于目前情况下,我国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阻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以及作用的发挥,导致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受阻,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社保机构方面的制约因素 就社保机构的发展现状而言,其运营状况不尽完善,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其一,在我国,对于社保机构的管理经验欠缺,监督力度不够,监控方法不当,对于社保机构运行的过程与前景不明,业务水平开展低,基于这些因素,社保机构在市场中的运行处于尴尬境地,既看重市场潜在的巨大能力,又担忧大的市场带来的是巨大的风险,由于现有管控水平的不足,难以应对巨大的风险。其二,资料缺失、数据缺乏精准性、运算能力薄弱,直接造成对对患病种类的认识不足,影响医疗保险业务的开展,制约着保险业务的发展。最后,无专业化的综合型人才。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属于新兴产业,起步晚,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欠缺,其相关知识的复杂,需要专业人士的熟练掌握。而现阶段,专业化综合型人才的缺乏,严重阻碍其发展,对于业务的开展、公司的运行进行创新,就更无能为力。社保机构的能人力资源力不足,即使面对市场巨大的诱惑,也无能力涉足,严重制约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开展。 三、促进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角度 首先我国政府应该改进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对其地位与作用做出明确定位,将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进行推广,真正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并且对群众的更高需求进行保障,力求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主导与分配作用,协调好双方的关系,避免独断的同时,也避免管理力度不足得现象产生,给予社会医疗保险足够的空间进行发展,为其自由的发展与创新提供支持,推出导向正确的政策,引导社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 (二)社保机构角度 社保机构在前期进程中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与压力,造成运行困难,因此,就其现象,笔者认为社保机构自身应该树立信心,长远考虑,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在政府的帮助下,坚定信心,继续坚持,实现长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保机构要提升自身运营能力,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加强对数据的掌控、资料的收集与统计能力,降低其运营风险;同时加强对专业化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强社保的内在能力。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进行了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提出合理的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以期通过本文的探究能够为政府和社保机构提供具有参考性的意见与方法,促进社会医疗保险更好的协调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公民的利益与需求。 作者:王秀丽 单位:山东省莱西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制度经济社会效应和优化 [摘要]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迅速发展,医疗保险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同时对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医疗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医疗卫生改革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结构优化,健全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让医疗保险能够覆盖城乡,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保险制度来维持保险市场的平衡和稳定。文章探讨了我国现阶段的医疗保险模式,并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结构优化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经济社会效应;结构优化 近几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人们渐渐开始关心民生问题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社会发展的目的也由原来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变成了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如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社会将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成为当前领导人关注的问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经济结构方面的挑战不断出现,需求结构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现阶段,居民消费需求、政府投资需求以及外部需求都在急速下滑,因此,调整需求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是长期以来困扰人们的问题,因此,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因此在医疗保险方面许多西方国家的制度较我国而言也更加完善,以下就德国和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分析,说明医疗保险的社会经济效应。 1.1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德国是社会保险制度最成熟的国家之一,其医疗保险制度也十分具有代表性。德国的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相较其他国家,德国的社会保险开始得比较早。最早提出关注工人疾病方面的保险问题的是一位叫俾斯麦的德国人,他建议,可以采用强制性保险的方式来解决工人群体的疾病治疗问题。之后德国通过立法确认了医疗保险制度的诞生,由《职员保险法》和《工人疾病保险法》共同构成德国医疗保险的法律基础,形成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推行了《社会法典》,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如今,德国已经形成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的疾病治疗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1.2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采取的是公费医疗的方式,医院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采用公费医疗的方式来保障人们的医疗问题。除此之外,公费医疗还为老人和小孩提供许多其他服务,例如上门服务之类的,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英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居民的医疗问题有着有效的保障,因此,英国虽然也有部分商业保险,但只是起到辅助补充的作用。 2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现在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企业职工购买的劳保医疗,这部分医疗保险是由企业与职工共同购买,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参照一定比例进行购买,是对企业职工疾病治疗方面的有效保障;第二种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的历史较长,其受益人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人以及高校学生。费用由国家预算进行拨款,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使用;第三种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与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不同,它是由个人和集体共同筹集资金,为农村居民的疾病治疗实施的一种互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如今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有效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医疗问题。除上文中提到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外,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还包括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和商业医疗保险。我国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也已经有十几年,在当时,这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采取的是投保人自愿参保的方式,其对象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这部分医疗保险基本是由参保个人和政府补贴共同承担的,由于这部分保险创收比起职工医疗保险更弱,因此,国家需要给予比新农村合作医疗更高比例的补贴,以保障这部分参保人的疾病治疗问题。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发展30多年,到2009年,国家的相关政策给予了商业医疗保险价值的肯定。在新型医疗保险改革中,商业医疗保险的地位得到了明确的肯定。但是商业保险虽然发展速度快,其优势却不明显,需要进行发展方向的调整,以便于对国家的保险制度进行补充。 3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结构优化的一些建议 3.1提升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 我国现在的医疗保险已经基本覆盖90%以上,但是在覆盖面逐渐增加的同时,医疗费用的增高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而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比起农村的医疗费用更高,因此问题也更加突出,城镇居民在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依然很大。因此,政府虽然已经逐渐实现了广覆盖的目标,但是医疗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今后的发展目标应该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我国当前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率并不高,政府可以着力于提高医疗保险的支付水平,将医疗保险基金更加充分、有效地进行利用,提高基金的利用效率,以便于居民的医疗问题得到更好的保障。 3.2建立一个有助于国民健康发展的环境 医疗保险制度有助于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但是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来保障国民的健康是不够的。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改善民生,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有助于提升国民的健康水平。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提出,最重要的是加大政府在医疗方面的投入和提升政府的主导地位。医疗保险是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政府需要积极参与给予充分的肯定才能更有利于医疗保险的发展。然而政府的参与也并不能使全民医疗保险达到免费,专家研究指出,医疗保险的理想化是由政府、企业和参保人平均承担医疗费用,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降低个人承担的比例,以不超过20%为最佳。现阶段的医疗保险主要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医疗保险的进一步优化需要国家、社会公益部门以及企业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国民健康发展的大环境,将人们从高昂的医疗费用当中解放出来,保障国民的权益,从而保障国民的健康。 3.3合理调整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比例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处在政府和市场环境的边界,国外在很久之前就进行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匹配,为我国的医疗保险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保险严格来说是一种商品,用于对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补偿,投保人依据自身的经济实力进行购买,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对于国家医疗保险所不能覆盖或是保障不完善的部分,可以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这就需要国家通过相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来完善不同医疗保险的比例问题,以便于配置更加合理,国民的医疗问题有更高的保障。 4结论 医疗问题是事关国民生活质量的大问题,医疗保险是解决国民医疗问题的最佳途径。我国现在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完善,但是仍需要进一步地优化,减少国民医疗费用的压力,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险的福利,使国民的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 作者:金湘红 单位:东丰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的各主体趋于理性,更符合“经济人”假设的特征,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产生了诸多不诚信行为,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分配的不均等问题。本文从经济建设以及医保的发展中寻找医保诚信建设的现状,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并从中探索出医保体系的构建路径,为医保诚信体系的构建提出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经济人”假设;社会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诚信问题现状 1、医疗机构角度的不诚信行为 首先,虚高药价。尽管我国一再降低药品价格但并未触及医疗机构运行的利益机制。开具药品的依据并非是效果而是从中获利程度,甚至将价格高的药品放在醒目位置。对于有着同样疗效的廉价药非问不提等。其次,治疗费用不透明。医疗机构作为医药资源的垄断方处于地位和掌握药品信息的优势。作为病人不完全了解每种药品药效,一些医疗机构就会在费用处理上增加或延长并未操作的项目或药品。最后,医疗机构作为中间机构联合个人骗取医保。乱开医保发票行为,将一些并不属于医保范畴的治疗服务项目例如美容,篡改成医保内项目。医院通过采取虚报住院病历、虚报门诊医药费处方等行为骗取医保。医院存在着“串用药名”的违规行为,即将不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串名为医保目录之内的药品,甚至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医患双方公开的秘密。 2、政府经办机构角度的不诚信问题 这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不诚信行为主要是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技术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非法性支出的行为。我国医保也存在着大量资金挪用和非法不合理流动的问题。医保资金的挪用问题在医保资金监管相对薄弱的偏远地区和基层乡镇基层发生的频率更高。这种不诚信行为的发生不仅使得医院的医保基金不能及时到账影响医院医疗技术的提高和病人的及时治疗,同时也使得医保资金以及资金的运用监管陷入信任危机。 3、病人个体角度的不诚信问题 首先,过度医疗行为造成医疗资源的紧缺和浪费。我国医疗资源极其匮乏,小病大看等个人过度消耗医疗资源的行为不仅使医疗资源造成了浪费,更使真正需要医疗资源和服务的病人不能得到救治。过度医疗的病人通常都或社会地位偏高或经济地位偏高较其他病人来说有获得医疗资源的优势,通过钻制度漏洞不合理地挤占医疗资源,不仅影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给,更不利于整个国人身体素质的整体提升。其次,病人主观上也存在着骗保心理和行为。这些骗保行为包括:隐瞒病情,夸大病情,以病套现,转借他人医保卡,或者冒充他人看病等各类不诚信行为。这种个体性、分散化的医保不成信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对于政府和监管机构来说都有相当大的难度。很大程度上需要靠病人自身价值观的判断和社会的道德的约束来维系支持,仅仅依靠社会的督促和政府医保制度完善是很难实现的。 二、经济人假设下诚信缺失原因探索 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国家和单位完全负担的公费医疗到需要自我负担的社会医疗保险,我国的医保已从完全的政府管理单位包办到趋于竞争性和市场化的转变。新的经济环境驱使人们在就医过程中更加的理性,需要分析主体三方的行为心理。经济人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完全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的,希望通过尽可能少的付出最大程度上获利。在医保中的经济人并非与经济学意义等同,而是在社会活动中在合乎自身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并追求自身利益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和行为,或者可以称之为经济社会人或者半经济人。作为政府经办机构,追求的是制度的合法性和社会价值为此可以牺牲掉少部分人的经济利益以追求社会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少数部门或个体为了追去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会脱离组织规则做出违法或违规的行为。由于这种心理产生了医疗市场监管不利、挪用资金等行行为。作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也需要资金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医生治病救人靠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维系。因此我们要做的不仅需要国家给予经济支持缓解医院的经济压力,更应规范药品市场和价格以做到公开透明减少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建立更全面的法律制度和行业规范来对医生的行为,使“看病”这个职业良心行为做到更加标准化,法制化。作为病人,由于需要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病人会从理性的经济人角度出发,希望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医疗资源和服务。正因为这种心理的存在,使得病人产生如“挂床”、“冒名”等行为。 三、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诚信体系的构建思路 为了避免不诚信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需要通过政策倾斜和制度手段来减弱或避免主体三方的经济人心理使得医保作为一个普惠型社会政策减少经济利益的冲突增加社会性价值。沿着从心理到行为的规范思路,建立有效的诚信医保路径。 1、个人角度的诚信构建建议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首先,加强对于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诚信和信任问题的宣传,使人们不是在只有生病的时候才会想起医疗保险的重要性,而是在生活中的每时每刻对此都有整体认识。其次,应该推动“先尽义务,后享权利”的医保意识,而不是想着怎样从医保资金中获得个人利益。使人们认识到“骗保”不仅仅是违法的行为更是可耻的行为,有悖于社会整体风气的行为。最后,建立起上下通畅的群众监督管理建议机制,使人们能自觉监督医保的实施过程,并能主动参与其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2、医疗机构的诚信构建意见 首先,要做到“医药分家”,这是切断医疗机构经济人行为的基础。只有断掉医疗机构不合理的利益来源,才能使医疗机构无法钻制度漏洞。其次,完善现有医疗服务的付费方式。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转变为服务项目与人头付费按比例相结合的付费方式,并制度完善后最终实现按人头付费的方式。最后,建立健全的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积分制度。对评价等级积分低的医疗机构实施整改或处罚,激发其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和规范服务的热情和信念;对评价等级积分高的医疗机构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完善服务过程,得到更好的评价和更高的积分。积分的评定主要来自于社会公众的监督投票、病人在就医后对于此次服务过程的评价以及医保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于医疗服务各方面的考核。 3、医保政府机构的诚信构建方式 首先,完善对于医保流程的监督工作。目前,我国医保的监督方式主要是“自监自管”缺乏监督效率。我们应该建立起独立于医保机构的医保监察机构,实现医保建设中“监管两条线”即监督与管理彼此相互独立。其次,加强医保的立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还未正式颁布,对于医保的执行仅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条文和其他的条例办法等,法律层次水平低,涉及范围不完善。因此,迫切建立《社会医疗保险法》对于医保的执行,补偿制度、奖惩办法、监督机制等作出更细致更完善更全面的规定和解读,让医保在执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限制“经济人”因制度和法律漏洞而产生的逐利心理和行为,为医保诚信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作者:赵敏彤 单位:吉林大学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1.缺乏公平,覆盖率低 由于个人或企业的支付能力不同,对于保险持有的支付意愿也不同,导致参保的覆盖面远远不够,继而出现很多公民的医疗需求得不到保障的状况。类似于下岗人员、无业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很多特殊的人群,他们参与社会保险的比例非常之低,外来务工人员也基本没有社会医疗保险,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较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平性,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国情,这个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2.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仍然偏重 在2010年底,我国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已实现大范围覆盖,医疗保险支付水平以提高至百分之七十,但在城镇中却存在不足。例如,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知,在部分家庭中,尤其是基本社会医疗保险仅覆盖部分家庭成员的家庭中,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都不够完善,前者较高,后者较低,导致个人承担的费用较高,家庭的医疗支出压力并未得到很大缓解。 3.医疗费用上涨趋势日益增加 近年来,部分医疗机构由于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出现乱收费、乱开药的情况,导致公民的医疗消费档次不断提高。由于技术的提高,药物与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药品价格检查价格本身就在增长,而那些不正常的费用提高更是加大了医疗支出压力。可见,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制度并未达到抑制医疗费用非正常上涨的现象。 4.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乡镇以及小型社区中一直存在着缺医少药的情况,好的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市的大型医院里,导致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数据表明,地方公民的重大疾病在地方医院很难得到完善的医治,因此都选择到城市大医院,这样不仅导致大医院面对超大人流量的压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由此可见,医疗资源的配置亟待重新整合。 5.政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入不足 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对于公共健康的投入实际处于较低的水平,国家投入的缺少,是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也就导致了医疗保险体系其他组成的进行。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使得医疗保险所需要的基金量日益增加。政府对于社会医疗的投入不足,使得体系完善与实施一直没有足够的资金基础,严重阻碍社会医疗为人民谋福利。 二、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相应对策 1.扩大覆盖范围 我国应考虑把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加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当中,让更多社会群体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对于失业人员等群体而言,国家可以将地方财政和公民自身的收入进行结合分配,作为其医保账户。而对于在校大学生,可以将国家、学校、学生自身三者进行比例分配。如此一来,就能够妥善安排这一类社会群体纳入医保体系,加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度。 2.提高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能 各机构职能的提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国家可以拟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医院,特别是全科型医院,以减少城市大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的繁重工作量。另外,全科医院可以与一些大型的优等的专科医院进行合作,对于参保人员来讲,在全科医院难以得到高效率的治疗时可以由全科医院进行判断,考虑转入更为合适的专科医院,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身进行负担,国家根据医院的级别进行合理补贴。 3.增加国家投入,提高保险额度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社会福利方面却落后于世界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入远远不够。国家应加大在医疗方面的财政支出,将国家的总体发展分化为几个重点部分,包括人民健康状况的提高和保障,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额度,以解决人民看病难以及因病致贫的问题,有效缓解公民的医疗压力。 4.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 我国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方面的制度规定目前还不够完善,阻碍了各项职能的发挥。加强立法不仅是国家法治发展的过程,也是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步骤。立法明确,能够使国家、机构、公民的地位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得到清晰的界定,使医疗保障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使公民享受福利更有保障与后盾。 三、小结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且基本的组成,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我国公民基本的医疗权和生命健康权。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经过长期的不断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了体系的构建,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各方面的缺陷,在未来仍需不断发现和完善。 作者:殷晓玲 单位:青海省互助县社保局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研究 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发展的科学安排,在两者合作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权责,分工合理,保障医保业务规范运作,确保各项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医保工作效率,加大医疗服务及医保经费的使用监管工作,促进参保者医疗待遇得到全面提升并得以及时的补偿,确保参保者的医疗保障权益的实现。辽宁省2014年1月起实施大病医疗保险业务,全面开启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新局面。基于辽宁省医保工作现状及未来医保发展的趋势,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应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运用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两者的和谐健康发展,本文就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业务工作展开,分析商业保险机构管理社会医保的运行机制。 1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权责分工 保险公司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合作过程中,政府与保险公司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分工,在医保体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导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医保制度的建立与规划,在政策,法律法规层面上总体规划社会医保的总体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准入标准,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会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在业务上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效果,引导医疗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社会医保。实务中负责医保的具体业务操作。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负责建立参保人档案,保费的收取及医保待遇的支付,负责根据每年医保收支状况反馈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以使政府部门及时调控医保资金的筹资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保经费的合理性,提高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率。 2完善招标准入标准,规范招标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各市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和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通过招标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和委托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为确保专业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与经营,在招标选择保险公司的过程中,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应积极作为,向有意参选保险公司提供参保人数,筹资水平,风险发生率,赔付率等真实的数据资料,以利于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起付标准,赔付限额和风险的分担等方面有客观的数理基础为参考。确保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其次招标工作全程清晰透明,应坚持使公民的医保权益最大化原则,以民生为导向,严格制定招标标准,加强对招标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专业实力强,资源优势明显的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竞标一方的保险公司应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信息,掌握标的的风险状况,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科学预测担负的风险责任。其次可与政府部门谈判争取扩大经营保险业务的范围,比如可将职工的生育险与工伤险的服务项目同大病医疗险业务打包招标,这样既有利于保险公司规模效益的实现,又有利于保险公司为创新产品积累经验并可以拓展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多方共进与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共担风险。 3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流程的优化 3.1业务操作 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应与社保机构联网共享数据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办公共同完成公民的医保管理工作,但应确保信息的封闭性,以保护参保人的个人隐私。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相关的数据服务平台及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保障信息的衔接与即时转换,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一站式的网上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建立异地结算平台,方便参保人及时得到医疗保险报销。 3.2风险的管控 风险管控是保险公司能否持续性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保障技术,保险公司应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在所经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应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协商建立风险的比例分摊机制与费率联动调整机制,确保保险公司在可控制风险范围内经办社会医保业务。 3.3研发相关延伸与补充产品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建立的特点是广覆盖,低水平,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因此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利润较低,保险公司除了与政府部门协商获得更大范围的保险业务管理和政策支持外,还应该积极运用经营管理社会医保时积累的丰富经验,掌握疾病的风险状况,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及参保者与医疗服务供给者的相关信息,保险公司通过这些数据资料能更准确的测算健康险及重疾险的费率,研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或补充产品,创新公司的健康险及重疾险产品,如住院补偿医疗保险,门诊保险,住院津贴保险,护理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充分开发多样性的产品,在险种,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等方面满足客户对医疗保险的多层次需求。 3.4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建立 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效果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为使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争机制中稳定运行,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予以考核,评估指标的建立应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持统一的参照口径,同时评估指标应具有易操作性,便于计算,并有参考价值。基于以上要求,我们把保险公司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风险管控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三类一级指标。(1)效率的提升指标下设子项目考核指标包括居民的医疗保险费用增长速度,速度下降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提高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人均管理费用,通过投入与产出的比值进行考核。(2)风险管控指标下可分别从患者的同类病人均住院费用变动以及保险公司支付保额/保险费的比值趋向均衡来衡量,若比值趋于1则说明支付总保额与收入总保费基本平衡,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保本微利原则。(3)服务质量指标的考核主要通过调查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评价来进行。对于考核分值高应予以基金或政策奖励,以激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好完成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作者:安宁宁 单位: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诱因及防控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医疗服务需求方的道德风险 健康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需求,而普通人是难以全面掌握健康医学知识的,在引入第三方付费制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参保人不懂得珍惜医疗基金资源同时又存在依赖心理。需方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参保人往往认为治疗方法越先进、价格越高的药品疗效越好。当疾病发生后,在有好多种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参保人往往选择最贵的,小病大养,要求医生开好药,多开药。第二,参保人滥用医保卡或从中套取蝇头小利。例如: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参保人员利用其他参保人员的医保卡进行就医。此外,有的参保者还将医保卡用于购买生活物品、补品和化妆品,更有甚者骗取国家医疗保险的药物进行销售从中牟利。 (二)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 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私留医保卡,分批上传虚报诊疗费,变相增加诊疗人次,从而达到虚报多报诊疗费的目的。如将患者的医疗保险卡留在医院,然后将患者一次就医的费用分批次上传,每上传一次就会增加一个就诊人次,从而得到很多虚报的诊疗费,减少医院的次均费用,用这种方法躲避医保部门的监督。第二,编造虚假住院,将门诊费按住院费进行申报,对患者的诊疗病例进行修改,骗取医疗基金。第三,诱导参保人过度使用医疗服务,小病大治,多收取费用,过度提高药品的价格。第四,有偿将医疗保险专用票据和处方转让给非定点医疗机构用于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 (三)医患共谋产生的道德风险 在缺乏有效监管和利己思想下,第三方付费会促使医患双方互相串通协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主要形式有:第一,有的医生和参保人串通好,通过给病人涂改、编造虚假病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第二给患者多开药,开大处方药、人情药。第三,给一些没有必要住院的患者虚挂空床。第四,医院在住院审批表上给参保人员虚列几种疾病,开出处方,把参保人员当成真的住院、开药等,拿着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卡向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申报,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第五,将非医保支付病种通过编造虚假病例的方式按医保病种申报。第三方付费制使得患者在心理上认为医疗费用是免费的,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行为也促使了医生和患者共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诱发因素 (一)医疗消费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指交易中的各方拥有的信息量不等,一些成员享有其他成员无法享有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掌握信息比较多的一方,常处于强势地位,而掌握信息比较少的,则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医疗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这是由于医疗机构、参保人和医疗保险机构三方之间对信息掌握的差异而造成的。医疗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又由于个体健康差异以及疾病的不缺定性使得医生对于病人的病情比较熟悉,而病人只能通过医生来了解自己的病情。信息的不对称使病人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听取医生的建议来进行治疗。而医生则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诱导病人采取一些比较昂贵的治疗方法。例如开大处方药,用一些价格比较高的药,让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病人的病情不能被医疗保险机构充分了解,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医生和医疗机构有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机会。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弊端 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由按服务项目支付方式向按人头、病种支付方式的改革。传统的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或医生定期向保险机构上报的医疗记录,按每一个服务项目(如治疗、化验、药品等)向定点医院支付费用。由于医院的收入同其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项目多少有关,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越多,得到的收入就越多。这种支付方式虽然简便易操作但加强了医疗机构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提供过度医疗的动力,使得医疗费用难以控制。而医疗保险机构由于人力、物力、技术等原因在对账单进行检查时,往往力不从心,存在一定遗漏。这种情况促使了医生对患者进行诱导需求和过度服务的行为。正在推进的按人头、病种付费不是一种全新的付费方式改革,客观上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可能降低服务质量或使医生诊断升级等问题,费用支付方式的先天不足是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滋生的温床。 (三)多头管理,监管机制反而不健全 卫纪委、物价局等政府职能部门都对医疗机构有一定的监管权力,但多头监管、分散管理造成了管理混乱,违法成本低。当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发现一些违规使用医疗基金的情况时,需要通过好几个部门才能解决,这就加重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难度,违规行为往往不了了之,监管机构多而不健全,医疗机构的违规成本低。 三、防控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信誉评价和竞争机制 一般而言医生的技术水平和行医方式并不被病人所熟知,普通医生依靠大医院的声誉获得患者的信任。当医生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做出有道德风险的行为时,医生的声誉并不会受到影响,这就会加剧医生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建立对大医院和医生的信誉评价体系,在政府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在病人看完病之后可以在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网站上输入自己的药方单子号,登录后对医院和医生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一些医院进行检查,在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评价结果应对外公布,让医疗机构之间行成竞争,每年度评选一次,把一些信誉比较好的医院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让医院之间形成竞争。 (二)加大政府投入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价格排他的公共物品指那些效益能够定价,在技术上能够实现排他的公共物品或服务。这类物品或服务的特点为:一方面,它的效用名义上谁都能够使用;另一方面,它在受益上却具有排他性,即谁付费谁就能够使用。公办的医院就属于价格排他的公共物品。一方面谁都可以进医院就医,另一方面由于医院的收费制度,使得那些不愿付款的人享受不到医院的服务。医疗服务可以在价格上实现排他,但其生产或消费会产生外部性,而且是正的外部效应。如果通过市场由私人部门生产这种公共物品,需要由政府对其产生的外部正效应进行补贴,不然会出现供应不足的情况。因为医疗商品具有特殊性,因此不能仅仅依靠市场对医疗资源进行配置,需要政府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通过这一举措来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三)加大对医保账户监管力度 加强对医保卡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对于识别出的医保费用支出不正常的医保卡一查到底。明确管理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当出现问题时,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由于医疗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使得医疗保险机构无法从根本上知道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真实情况,因此要努力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监管人员的队伍建设。培养既具有医疗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医疗保险机构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个人账户进行直接管理。同时为了增强管理个人账户的灵活性,可以对个人账户消费金额设置封顶线。 作者:路璐 单位: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论文 1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 1.1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1949—1978年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险制度与我国当时的基本国情是相适应的,是在社会成员不同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由劳动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部分组成,制度层面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与之相应,劳动医疗保险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是1951年颁布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劳动保险条例》,公费医疗制度在政务院1952年颁布的《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中得到体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于1978年在《宪法》中以最高法的形式在法律层面获得认可,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建设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础。 1.2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探索阶段 1979—1992年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开始,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成功实践的影响下,我国开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控制医药费用为核心的改革和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探索。与此同时,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也进入了探索阶段,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试行职工大病统筹的意见》等部门规章,为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和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的探索提供法律依据。 1.3“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1993—1997年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医疗保险制度为指导,我国开始探索建立“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明确了逐步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的“统账结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加快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员工三方共同负担的筹集机制、运行机制,指明了我国制定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向,进而推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改革与发展。 1.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阶段 1998—2009年这一阶段初步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支柱”体系,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成。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标志着“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正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渐开展。这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继出台,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内容。 1.5医疗保险制度法制化新阶段 2010年至今2010年,我国颁布了社会保险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社会保险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地位,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既是对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不断探索改革所取得成果的肯定,也开启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化建设的新纪元。综上所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其具体过程及已取得成就如表1所示。 2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研究发现,过去几十年,我国在完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就自身内容、满足发展需求等方面而言,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2.1立法方面 2.1.1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立法滞后、层次较低当前,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国家有关政策为支撑的,相关法律立法滞后、层次较低,严重制约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发展。医疗保险立法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国外已经制定医疗保险单项法律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在《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医疗保险相关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条件、支付范围和经办机构职责等内容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并未具体细化。虽然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医疗保险地位,但并未针对医疗保险制定单项法律。二是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制定仍然滞后于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需求和实践。现阶段,受地域差异大、统筹难度大等因素影响,我国医疗保险立法层次较低,主要表现在立法主体和形式两方面,我国现行医疗保险立法多是以国家法律指导下的地方行政立法为主,立法主体以省、市级的地方政府为主,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立法工作,内容大多集中在结合地方实际的医疗保险实施方面,专项立法相对较少,只有上海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专项规定《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而形式多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意见和条例等为主,法律范围和影响力有限,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2.1.2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尚不完善和健全医疗保险运行过程主要由基金筹集、基金运营管理和待遇支付等环节组成,整个过程中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和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完善提出了要求。然而,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建设而言,系统性和整体性欠缺。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和异地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存在无法衔接现象。具体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讲,进城务工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城务工后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在衔接问题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由于务工人员存在较强流动性,变换工作地点前后所参加的两种医疗保险制度之间也存在无法衔接问题。此外,目前依然缺乏保障各环节有序运转的专项法律规范,在医疗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和使用监管、医疗机构监管等核心问题上缺乏法律条文的支持。 2.2执法方面 与时俱进的立法进程、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执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对于广大医疗保险参保者来讲,法律的如实贯彻实施更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问题的逐渐暴露,相关部门也在不断提高对严格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执法合法性和改善执法行为。然而,受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人员认识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在实际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2.2.1医疗保险执法主体之间协调性欠缺医疗保险执法是一项通过众多执法主体互相合作、相互协调共同推动医疗保险法律贯彻落实的系统性活动。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核心的执法主体队伍,但是,在既有利益关系的束缚下,执法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性,多部门管理相互掣肘。如面对医患合谋骗保、“倒药”等违法行为,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卫生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未能够统一响应、相互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予以制约。2.2.2医疗保险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较低在我国医疗保险领域执法的具体实践中,受执法人员个人主观意志和客观因素影响,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较低。这集中体现在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两方面:一方面经常出现简化、更改医保费用报销程序等自行修改法定程序的行为;另一方面往往存在拖延参保人员依法按时享受医保基金待遇的现象。如在关于天津市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制度实施效果评估的调研中,患者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报销时间长短不一、整体较慢,一般需要花费3~4个月时间。医疗保险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将会影响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公正待遇,会使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2.2.3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是保障医疗保险依法落实的必要途径,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大小及有效性直接影响医保基金功能发挥。当前,医保基金缺乏有效监管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主要表现为医保基金欺诈行为频频发生,如患者骗保、医患合谋骗保等行为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①。医保基金监管缺失将造成大量基金的浪费,同时也会损害参保人的利益。 2.3司法方面 近年来,随着医患矛盾、医疗纠纷等热点问题逐渐凸显,司法机关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保障受害者利益受到了公众密切关注。然而,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实践中,司法救济难以使得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得到充分维护,针对医疗保险执法行为的行政救济程序不能完全达到解决医疗保险相关纠纷的目的。在我国医疗保险领域的现有司法救济中,行政救济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行政救济的核心在于审查医疗保险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反而忽视了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权益的关注,即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并未成为我国现有司法体系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偏离了医疗保险司法救济的初衷。 3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对策建议 3.1增强医疗保险制度作用对象的自我约束 参保患者和医护人员作为医疗保险的重要参与者,作为医疗保险依法行政的对象,其自身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对于参保患者,应该建立宣传机制,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及其相关法律的讲解和宣传,引导参保患者正确理解制度内容并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提高参保患者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避免骗保等行为。对于医护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其主动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2加快推进医疗保险立法工作 从医疗保险法律体系构成内容上来讲,要加快推进单项法、相关专项法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其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赋予了执法者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对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具体实践的指导作用比较有限。因此,要推进立法细化工作,丰富、完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在《社会保险法》的指导下,加快推进医疗保险领域各单项法、专项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建立确定医疗保险法律地位的《医疗保险法》,建立用以规范医疗保险各个环节的专项法律,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法》、《医疗保险监管法》等。同时,就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医疗费用异地结算等医疗保险的核心关键问题,要在《医疗保险法》的指导下,制定与其相适应的配套实施制度。 3.3严格医疗保险执法工作 3.3.1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协同合作的执法体系由于医疗保险的执法活动是一个众多环节组成的综合性过程,必然会涉及到医药卫生、财政审计等其他执法部门。因此,要以医疗保险基金为核心建立执法部门协同合作体系。首先,要合理划分职责、界定权力边界,形成权力清单,各地方要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为核心,整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卫生监督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成协同执法队伍。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计生委作为医疗保险的主管机构,主要负责部署、协调和监管其他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医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报销审核和待遇支付,卫生监督局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财政局则负责医保基金收支的监管工作。其次,要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医疗保险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在执法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实时动态传输,为多部门协同合作提供前提。最后,建立执法协作制度,在执法部门之间建立长期有效的协同关系。3.3.2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针对上述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问题,转变依法监管理念,由制止性措施主导的事后监管向预防性策略为主的事前监管转型,通过相关制度建设与完善等措施,促使参保患者、医护人员等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约束转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建立参保患者个人信用体系,并将其纳入到医保基金监管中,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与个人信用相挂钩的医保基金分配使用机制,加强对参保患者的行为约束,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医护人员行医行为,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探索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开发或融合医保基金管理与医护人员管理的综合系统,将医保基金分配使用与医护人员执业资格、个人职业发展相挂钩。同时,相应建立配套惩处制度,加大对违规医护人员的惩罚、处理力度。 3.4明确并公开医疗保险司法工作 医疗保险领域存在诸多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纠纷均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只有医疗保险理赔纠纷、医疗保险劳动纠纷等争议才属于其司法工作的内容,并且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法院只可以针对医疗保险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为员工按时交纳医疗保险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要建立由参保人员、用人单位、经办机构和法院等多方参与组成的医疗保险纠纷机制,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得到满足。此外,监督是实现医疗保险司法工作公开的有效手段,而健全的监督机制和丰富的监督渠道是实现有效司法监督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完善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主体范围,拓展参与监督渠道。首先要继续完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合理规范新闻媒体的监督行为。其次,要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监督的意识和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最后,要通过建立制度(如公众陪审制度)、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等举措,广泛拓展监督渠道,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作者:张再生 李亚男 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论文 1一般情况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42份,有效问卷87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7.8%,有效率为93.4%。其中,男57.41%,女42.59%;20岁以下6.83%,21~30岁37.81%,31~40岁33.03%,41~50岁11.39%,51~60岁6.83%,61岁以上4.11%;在学历分类中,本科、大专和高中学历比例较大,分别为37.36%、24.15%和15.72%;在职业分类中,在职人员87.47%,企业职员比例最大,占33.33%;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500~4500元之间,占54.67%。 2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情况 2.1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情况的基本概述 采用“李克特量表”法,针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情况、医疗保障水平、相关手续办理难易程度、政策实施情况、是否有必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5个条目进行调查。每一陈述均为一条正面陈述,例如“参加医保后,您认为自身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每一陈述均有"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这5种答案,分别记为5分、4分、3分、2分和1分,每个被调查者的满意度总分即为各道题的回答所得分数的加和,故满意度得分的总分为25分[4]。本次调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总分,均值为10.58,方差为8.76,总分分值中最大值为20,最小值为4,其分布基本成正态分布。表明被调查者的整体满意度偏低,满意度高和满意度低的人分布较少,满意度评价一般的人分布较广泛。满意度得分分布见图1。 2.2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调研前期成果总结和相关文献查阅,发现性别、学历、职业、年龄、月收入、参保种类这6个因素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可能性最大,因此,本研究以这6个因素为主线试图探索其对满意度评价产生的显著性影响。将性别、学历、职业、年龄、月收入、参保种类这6个可能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因素进行方差(ANOVA)分析,表明男性的满意度评价略高于女性,男性为(10.64±2.88),女性为(10.48±3.07),不同性别的应答者对满意度评价高低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答者满意度最高,为(11.06±3.70),其次为本科(10.76±2.91),而大专、高中及其以下学历者满意度均分差不多,不同学历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职业分类方面,从事医疗工作方面的应答人员满意度最高,为(12.13±3.93),其次是学生为(11.18±3.59)、教师为(10.81±3.90)以及企业员工为(10.63±2.93),不同职业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年龄分类上,满意度评价高低依次为21~30岁为(10.97±3.17)、31~40岁为(10.81±2.77)、20岁以下为(10.40±2.69)、41~50岁为(9.98±2.65)、51~60岁为(9.40±3.19)、60岁以上为(8.94±2.29),不同年龄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也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收入方面,收入7001元以上者的满意度最高,为(14.76±2.36),且明显呈现收入越高,满意度评价越高的趋势,不同收入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有统计学意义(P 0.05)。因此,学历、月收入与满意度评价有显著的统计学关联,而性别、职业、年龄则没有显著统计学关联。 2.3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与满意度相关性分析 据相关文献,发现上述6种因素在影响认知度高低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满意度评价,为此,我们从认知度和满意度的关系直接出发,寻找两者之间的关联,试图总结出提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的方法。 2.3.1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概况 对调研对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认知情况进行评价。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分类、参保对象、参保条件、账户管理等方面,出8道客观题并进行计分,每题选对得1分,选错或不选不得分[5]。结果显示,调研对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评分均值5.03,方差1.34,最小值2(代表答对2题),最大值8(代表答对8题),级差为6。具体分布见图2。 2.3.2认知度与满意度的相关性分析 通过简单线性回归分析,被调查对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认知度的回归系数为0.51(95%CI:0.31,0.71),P值0.000,具有显著性。说明被调查对象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呈正向相关关系,认知度越高,满意度评价越高。 3讨论与建议 3.1提高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 可以有效提高满意度评价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状况影响了其满意度评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同时还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参保人的评价关系着保障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满意度的提升不仅意味着人们生活的更加舒适,而且更加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和谐与发展。为了提高满意度评价,可着手从提高认知度开始做起。根据本次调查研究,学历与认知度有着显著关联,即学历越高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了解得越多。这表明,学历越高的群体往往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较为清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而认知度较低的初、高中文化水平人群,多为自由职业者、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个体经营者,他们了解医保政策的渠道更为狭窄[6],一旦遇到医保报销问题便显得手足无措。为此,相关部门应该着重关注这类人群,整体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普通群众对国家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评价和支持程度。 3.2重视公众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评价 本次调查研究表明,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偏低。在上述5个因素中,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与满意度评价显著相关,且收入越高的群体满意度评价越高。从收入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参保人对个人费用负担部分比较敏感,尤其是当需要购买一些价格昂贵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里的药品、医疗器械时,基本医疗保险这部分的低满意度评价较为明显。除此之外,通过问卷反馈以及走访调研,可以看出,普通参保人对繁琐的报销过程以及服务人员的态度有着一定的看法[7]。由此可以看出,要提高市民对政策的满意度,相关部门不仅要扩大医保范围,还要简化报销过程,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并规范其工作态度。只有参保人的满意度提高,对所涉及的保障自身权益的政策产生足够的关注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才会不断被发现并改进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才会更加全面完善,社会和谐文明才会更加稳定提高。 3.3对“先看病后付费”新诊疗模式的探讨 在本次的调查问卷后设置了一个对“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的开放性问题讨论,大多数人对新模式持尝试并支持的态度。“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为患者可在看病前预存一定的资金,当看病结束后一次性划清,有效减少看病排队慢、延误治疗有效期等问题[8]。但因为国家对医院的资金投入有限、患者的信誉问题尚需考证、新模式的展开需要与信用卡等多方面进行挂钩以及其他资源的整合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目前只能应用于个别医院,而无法全面推广。但同时,新诊疗模式的出现意味着发展推进的无限可能,开展新模式不可操之过急。它的发展应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从而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新政策的施行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于广大群众。 作者:杨海跃 闫岩 梁安琪 高献宝 格桑 茅宁莹 单位: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农业生态论文:分析生态农业的运营方式 1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它也是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起来的大农业。生态农业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以前的研究,往往是单一学科的,因此可能对这一复杂系统中的某种组分有了一定的、甚至是比较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这些组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还知之甚少。因此,需要进一步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对生态农业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素之间的偶合规律、结构的优化设计、科学的分类体系,客观的评价方法方面。这种研究应当建立在对现有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基础上,必须超越生物学、生态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界限,应当是多学科交叉与综合,需要多种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也需要建立生态农业自身的理论体系。 高效的生态农业是一种按照农业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规律而设计的一种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系统中一个生产环节的产出是另一个生产环节的投入,使得系统中的废弃物多次循环利用,从而提高能量的转换率和资源利用率,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并有效的防止农业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具体有种植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模式、养殖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模式、种养两结合的物质循环利用模式,是时空结构型和食物链型的有机结合,使系统中的物质得以高效生产和多次利用,是一种适度投入、高产出、少废物、无污染、高效益的模式类型。为此,生态养鱼与旱田、水田轮作的生态经营模式不仅在生产技术上要求高,相应的池塘条件也非常必要,为了方便说明,以实例作为说明。具体情况如下:1985年黑龙江省水产学校毕业的张作军、1983年农学班毕业的王晓云、1958年转业来此北大荒开发建设老官兵退休后王庆停、刘思杰等在1997年根据黑龙江农垦水塘低洼地荒芜面积大的特点,在农场一些领导的支持下承包了4个占地2100亩荒废多年的废旧鱼池,进行长达近10年的生态养鱼与旱田、水田的轮作的生产研究,取得了宝贵的数据及经验,同时受到农业部、黑龙江省水产学校专家的多次指导,并认为生态养鱼与旱田、水田的轮作是高效生态农业的经营模式。 1.1要求每个池塘的面积为200-500亩这与现代机械化作业投入管理的成本最低额、利润的最大化、地块迅速排灌排涝、造就生态养鱼环境,同时适应了黑龙江省农垦地区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方式。 1.2要求面积为200-500亩池塘2个以上,而每个池塘之间能达到自排自灌条件每年都保证有一个池塘在养鱼,主要是节约水源。因为第二年进行水稻或大豆轮作的鱼塘进行秋后清塘,将水排干,可部分灌入第二年仍进行生态养鱼的池塘中,由于东北冬天寒冷,鱼的越冬很关键,池塘的水位达到2--3.5米以上。 1.3每个池塘要求池塘的内部结构是一样的,而且结构特殊(见后附截面图)原始底质状态要求保留,特别是草炭等有机质是主要的营养元源。 1.4每个池塘养鱼3年后就进行轮作旱田或水田,每个池塘的种植旱田或水田1-2年后就再进行生态养鱼,周而复始进行循环下去。 2生态养鱼就是依托一定的鱼池生态环境,通过一系列的人为控制,调节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鱼池的原初生产力,最终得到纯天然的优质绿色的鱼产品。其不同于精养塘,高投入高产出导致产品成本过大,不适合市场价格条件和纯天然渔产品的要求,也不同于自然水面的粗放粗养,生产产出随机性、偶然性太强。经过生产实验,生态养鱼产量达70斤/亩,高于水库产量20斤/亩的3.5倍。主要技术在以下四个方面: 2.1底质资源的挖掘利用:底质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营养元素、底栖生物等有些可以被鱼直接利用,但也有一些必须经过一定的人为措施,才能使其释放出来。特别是多年养殖的池塘底质淤泥变厚出现老化之后,我们采用养殖3年再进行1-2年的种植过程,配合PH的调节疏松了底质,释放了营养元素,繁生出大量的底栖生物,使池塘生产力得到大大恢复与提高。 2.2水体资源的利用:水体中含有浮游生物,视季节辅以人为措施自会大量繁殖而形成高峰,这在常规养鱼中多有措施,在此就不多解释。 2.3水生高等植物的利用适量地投入草食性鱼类,即可直接利用,配合鸡鸭鹅等畜禽养殖,可有效控制杂草过度生长,又起到鱼池施肥的作用。 2.4杂鱼资源的利用:由于鱼池生态条件优越,鲫鱼、老头鱼、柳根、船丁等小型杂鱼繁殖生长旺盛,这为生产肉食性鱼类创造了条件,在鱼池中定量投放鲶鱼、黑鱼等优质肉食性鱼类,效果非常理想。 3有机农业强调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倡导不用化肥、化学农药和其它人工合成化学物品,减少能量消耗和环境污染,尽量依靠作物轮作、秸秆还田,应用畜禽粪肥、种植豆科作物和绿肥,利用生物防治病虫害,为人类提供健康的有机产品(以有机食品为主)。有机农业的发展可以帮助解决现代农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严重的土壤侵蚀和土地质量下降,农药和化肥大量使用给环境造成污染和能源的消耗,物种多样性的减少等等;另外有机农业的发展可以更多地向社会提供纯天然无污染的有机食品满足人们的需要。有机农业则追求农产品的纯天然,原生态的生产环境。 生态养鱼与旱田、水田轮作的生态经营模式,在池塘鱼类养殖3年后的残余物和淤泥其他有机成分可转化为旱田、水田农作物如大豆、水稻、小麦等快速生长的有机肥料。鸡鸭鹅的粪不仅是鱼的饲料同时是种植最好的农家肥。进行养鱼第三年后的池塘,在秋后撤水,来年的春天,进行大豆的种植311亩,产量达300斤/亩。另外一个池塘进行水稻种植350亩,产量达1050斤/亩,同时边沟20亩还进行了外荡式稻田养鱼。 通过截面图可以看出每个鱼池内部结构相同的鱼池的水撤入边沟时,坝内中间是1块平整的耕地;当水灌满坝内时是个大生态鱼池,此时池内边沟水位3米以上,中间耕地的水位1.5米以上。鱼在池中间耕地浅水位吃水草 植被浮游生物,在边沟深水位越冬。基本上不用投料喂养。这种生态养鱼法,养出的鱼味道鲜美,比高精养的鱼卖价高25%-40%。当池塘养鱼年数为3年后,底质淤泥太厚影响养鱼时,可以撤干池塘的水,进行农作物的轮作(即种植大豆或水稻),中间耕地腐质土层肥沃,种出的水稻、大豆成本低,收入高。而且生态养鱼旱田、水田生态养鱼经营模式,虽可以互相轮作,并不破坏池塘内、外部结构,各种产品均是纯天然绿色的食品。 由于自然界中鱼类储量和产址不断减少,进行生态养鱼与旱田、水田轮作的高效生态农业的经营模式是必要的。我们相信我们的垦区、我们的黑龙江省乃至全中国一定会出现许许多多,不同的、高效的、根据各地独特的资源、因地制宜的生态农业经营模式。因为从事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保护健康,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 农业生态论文:生态农业沼气经济应用 1发展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1.1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模式,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3]。传统经济与循环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在循环经济中,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遵循“3R”的基本原则(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较新的经济发展理念,是将循环经济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农业系统。农业循环经济运用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开展经济活动,按照生态系统内部物种共生、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利用的生物链原理,调整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结构及产业结构,提高生物能源的利用率和有机废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环,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使农业生产活动真正纳入到农业生态系统循环中去,从而达到生态平衡与经济协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为特征,以农业资源消耗最小化、农业污染排放最小化与农业废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涉及农业清洁生产、农业产业内部物能互换、农业产业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方面[4]。 1.2发展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随着农业的高速增长,农业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农业发展仍然走的是以粗放经营为主的发展道路,这导致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1.2.1农业资源匮乏,浪费严重 我国农业人均资源量十分有限,人均耕地面积为0.083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2%,森林面积占全国面积的13%,草地面积虽然是耕地面积的3倍,但主要分布在我国西北部年降雨量小于400mm的10个边远省(区),自然条件差,25%的土地不易利用[5]。我国对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率低,浪费非常严重,如1公顷耕地用水1.2万立方米,是发达国家节水农业的4倍以上,工业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很低,只有40%,相当于发达国家二十世纪60年代的水平。农村的生活用能主要以生物质直接燃烧为主,利用率仅为10%~30%。 1.2.2农村能源短缺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目前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的生活用能大多数仍以传统的生物质(柴、秸秆等)为主,占农村生活用能的61%。虽然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有效缓解了农村能源短缺问题,但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的能源供应仍然十分紧张。由于农村能源的短缺,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由于森林大量被砍伐,草场过度放牧,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大量河流淤积,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生态的破坏又进一步加剧了能源的短缺,最终进入一种“能源短缺—过度砍伐—生态破坏—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目前我国水土流失、荒漠化已成为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1.2.3农业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农村正在遭受来自工业的“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和化肥农药的污染。为了使农作物增产而在农业上投入了大量的化肥和农药。但是大量化肥投入换来的增产十分微小,施用大量化肥后,土壤板结加剧,有机质含量逐步下降。为了防治病虫害而大量喷施农药,也造成了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还导致了大量害虫的抗药性,使农作物减产,农作物的品质下降。面对上述严峻的形势,农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经济和生态两个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效益的统一。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才能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农业发展中诸多问题,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推行循环经济对于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基于沼气综合利用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 2.1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构建 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是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结构,依据系统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物质分解、转化、富集、循环再生等合理地结合在一起的循环经济模式。随着我国沼气技术的不断提高,以沼气为纽带,因地制宜地根据各地区特点建立物质多层次利用、能量合理流动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如以大棚、蔬菜种植、养猪和沼气池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北方沼气生态模式,以“猪—沼—果”为特色的南方农村生态经济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可获得显着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2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特点 对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发展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强调的是一种“资源一农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模式。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2.2.1综合性 农业循环经济强调发挥农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在该模式系统内部,以沼气发酵为纽带,实现物质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有机地结合,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2.2.2多样性 该模式可以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以沼气发酵为纽带,因地制宜地根据各地区特点建立物质多层次利用、能量合理流动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如北方的“四位一体”沼气生态模式,南方的“猪—沼—果”农村生态经济模式。 2.2.3高效性 此模式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循环利用,从而实现经济增值,降低农业成本。同时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2.2.4持续性 该模式促进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是最能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成为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3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效益分析 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给农民带来了增收效果,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3.1经济效益 沼气发酵以后 的沼液既可以喂猪、养鱼,也可以浸种,减少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成本;沼气发酵残留物作为优质的有机肥,将大大减少农业生产化肥使用量,同时还对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沼气可用沼气作燃料和生活照明,将减少农民的生活成本。建一座8m3“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年产沼气300m3,基本满足3~5口之家全年生活用能,年提供沼肥30t左右,相当尿素300kg、磷肥500kg、钾肥200kg。农户每年可节省燃料费和电费250元~300元,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25%左右,节支150元~200元,利用沼液喂猪可节约饲料15%,施用沼肥后粮食产量可提高25%左右,种养业可增效300元左右。沼气池给农户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在1000元左右,两年就可收回成本,使用年限按20年计算,每年分摊的成本不到100元,可使每户人均增收200元~300元。 2.3.2环境效益 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一方面通过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减少,降低农田径流污染和空气污染;另一方面将大大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疾病的发生率;同时有利于绿色农业的发展,从而形成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2.3.3社会效益 该模式一方面改善了农村环境条件,农户使用沼气灶,结束了烟熏火燎的历史,粪便入池发酵,其中的寄生虫、病原菌也在池内得到杀灭,减少疾病传染,提高卫生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解放农村妇女生产力,从繁重的砍柴割草中解放出来,通过对农户进行沼气及其综合利用的技术培训、学习和实践,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既系统经营、规模经营,又增强了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3绪论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建立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的可持续农业生产体系,是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可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而且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 农业生态论文:对生物依存关系的生态农业建设研究 关 键 词: 生物;依存关系;生态农业;建设 摘 要: 通过对生态农业几个有代表性的概念进行辨析,明确了生态农业建设的动态性与全面性,认为基于生物依存关系的生态农业既符合生态农业的基础本意和内在规律,又可避免建设时陷入“以偏概全、盲目求快”的误区。在实 生态农业是继传统农业、石油农业之后又一种新型农业模式。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生态农业,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各地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先后建立了一批具有当地特点的生态农业模式,如平原立体种养模式、山坡地立体开发模式、沿海林带生态保护模式、低洼地高畦深沟模式、流域腐生食物链模式等,使生态农业由初期的生态农业户、村、乡逐步发展到生态农业县、市,并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覆盖面积已达666.7万hm2,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1-3]。然而,审视我国生态农业20多年的发展历程,有两种倾向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警觉,因为其已然对生态农业的基础本意和内涵实质造成不小的冲击:一是由专业人士设计的小而全模式,这是一种将多种生态元素简单累加在一起的“理想型”生态农业模式,目前这种模式在很多地方均有存在;二是将生态农业简单等同于绿化造林、美化环境、种草养畜、发展旅游农业等,目前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因此,有必要从更高层面探究生态农业的内涵实质,进一步理顺生态农业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加深全社会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和理解,为生态农业实践提供更切合实际、更有针对性的理论支撑。本文主要透过生态农业概念的辨析,从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出发,围绕产业内部、产业与产业之间进行区域农业产业生态链设计,并利用宏观和微观调控的双重作用,构建一个与生态农业内涵实质相适应的生态农业建设体系,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农业。 1 关于生态农业概念的辨析 “生态农业”(ecological agriculture)一词是美国土壤学家William Albrecht在1971年首先提出的[4]。关于生态农业的概念,国内外均有不同的观点。如1981年英国农学家M.Worthington将生态农业明确定义为“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在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小型农业”[1]。1988年我国学者叶谦吉指出,“中国生态农业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应发扬我国过去传统农业的精华,强调以生态规律指导‘生态农业’”[5]。1991年我国着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生态农业是依靠农业内部来维持土壤肥力,促使农业稳定、持续发展的一种农业。其优点在于导致生态的良性循环,使社会既能稳定、持续地取出农产品,又能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使社会生活质量提高”[6]。1993年我国着名生态学家孙鸿良阐述的生态农业是:“生态农业吸取了传统农业精耕细作、地力不衰的优点,摒弃了其生产率低的缺点;吸取了石油农业的集约化、高效生产的优点,克服了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的缺点;它是生态学原理指导下的一种新型农业,也是国际上所寻求的未来农业可供选择的目标模式之一”[7]。2002年邓玉林在总结前人研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生态农业是在生态经济学、系统工程学、现代管理学和现代农业理论指导下,优化配置土地空间、生物资源、现代技术和时间序列,以适度规模建立与环境相适宜的多业并举的复合生产系统,促进系统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效益持续,最终形成区域化布局、基地化建设、专业化建设、专业化生产,并建立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的多层面链式符合农业产业的经营体系”[8]。另外,王如松[9]、骆世明[10]、姜作培[11]等专家学者也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生态农业的定义。 尽管上述生态农业的表述各有不同,但其核心内容均强调资源利用,强调技术组合集成,同时强调生态农业系统结构和功能营建,从而实现稳定持续高效。综合来看,生态农业应是一项动态的、全面的系统工程,“动态”是指将传统农业逐步加以改造、发展成为生态农业,生态农业建设是一个农业生态位由低到高不断升级的过程;“全面”是指生态农业建设既包括微观和宏观生态农业建设系统,又包括生态农业建设中自身的各个子系统以及生态农业建设与其他生态经济、社会建设系统的互动关系。在着手进行生态农业结构设计时,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生物资源,有效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农业发展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基于此,笔者认为,生态农业的内涵可以概括为:生态农业是以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利用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将农、林、牧、副、渔、加、商等多项产业进行合理组配与耦合,建立高效循环的产业链,形成多业并举、各业齐养,各业互为条件、互相补充,物能多级、多元循环利用,用养循环贯穿于整个系统中,既具有环境稳定、又具有效益显着的产业经营体系。当然,这个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生态农业的内涵也会随之得到扩充和发展,其相关理论体系也将日臻完善。因此,在生态农业建设实践中,各地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生态农业的内涵实质,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科学规划生态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的合理配置,整体协调各产业之间的平衡,切勿陷入“以偏概全、盲目求快”的误区,使生态农业建设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 基于生物依存关系的生态农业设计 2.1产业设计 一是 产业内部设计。即立足于某一个产业,利用生物间的互生共存关系,有效配置与开发各种自然资源,在产业内部形成物能多元循环利用生态链,促进产业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提高农业产投比,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产业内部设计在传统种植业中并不少见,如采用作物种类组合布局、轮作复种、间作套种、土壤轮耕、合理密植、生物固氮菌应用、病虫害生物防治、有机肥施用等。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不仅兼顾了系统内部光、热、水、气、土壤肥料、微生物与农作物生长发育之间的组合搭配、协调统一,较好地调节了作物群体之间以及作物群体与个体之间的生态关系,而且把用地和养地结合起来,有效克服或减少现代农业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及其机械化耕作带来的地力渐衰的弊端,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产量、保证品质的同时,维持了地力,保证对土地的永续利用[12]。如近年来广西扶绥县利用甘蔗、西瓜一高一矮以及两种作物成熟期的时间差,在甘蔗生长前期套种一茬西瓜,取得了明显的叠加效益。据测算,甘蔗套种西瓜每公顷纯收入约31500元,比纯种甘蔗每公顷增收18000元左右。2007年该县完成甘蔗套种西瓜0.67万hm2以上,仅此一项实现农民人均增收300多元。 二是产业与产业之间设计。即以优势物种资源开发为基础,利用生物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通过设计不同产业的优化组合与配套联动,促进物质循环利用和能量合理流动,在产业与产业之间形成高效循环的产业链条,实现资源利用与产业开发、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目前面上推广的“猪—沼—果”模式就是产业与产业之间设计的成功典范。“猪—沼—果”模式以生产沼气为核心,把种植、养殖和生活3个孤立的活动组合成一个开放式的互补系统,延长食物链和生产链,使一种生物的废弃物成为另一种生物的养料或生产原料,实现物质循环利用,能量高度集聚[13-15]。这种模式不仅克服了传统种养模式中微生物密度小、分解废弃物时间长、养分及能量损失大、容易产生面源污染等问题,而且发酵产生的沼气可用于家庭烧饭照明,沼液、沼渣中富含氮、磷、钾、钠、钙营养元素及腐殖酸、沼气菌等,用于还田种果基本上可以直接被作物吸收,实现了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生态目标。 2.2区域设计 一是区域内部设计。在某个特定区域(如市、区、县、乡、村或农场等)内,围绕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生态关系,对区域内的优势物种资源进行产业化、生态化设计与开发,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业产业生态链,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广西崇左市依托蔗糖产业资源优势,从发展养殖业入手,大力推广“蔗—牛—菇”高效循环种养模式,即利用蔗叶、蔗尾(梢)饲养肉用牛和奶水牛,用牛粪和蔗渣种菇,用菇泥作肥料种蔗,实现了种蔗、养牛、种菇的良性互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形成了以蔗糖产业为龙头,以养牛业为纽带,引领食用菌业、乳品业、肉品加工业、饲料业等多个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再以广西支柱产业——蔗糖业为例,目前广西已率先在全国形成了“甘蔗—制糖—糖蜜—酒精—酒精废液—复合肥”和“甘蔗—制糖—蔗渣—制浆造纸”两条综合利用链条, 以新型制糖产业、蔗渣制浆造纸产业、生物工程产业、食糖深加工产业、生态农业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集成的糖业产业集群初步成型,基本形成自我循环的再生生产链:甘蔗制糖糖蜜酒精酒精废液复合肥甘蔗。 二是跨区域设计。生态农业是一个动态的、全面的概念,不能单纯理解为在一个局部区域内既搞种植,又发展养殖,而应当从现代化大生产的角度,理解为农业生态产业间的互补与优化。因此,生态农业也可以是一种跨越一定空间的产业联结系统,如河流、湖泊、流域、石漠化等跨区域生态化治理以及实行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结合[16]。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态农业建设应以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为中心,利用生物间的互生共存关系,将不同区域的优势物种资源进行生态产业化设计与开发,使资源转化为产业,最终通过产业的循环联动在不同区域之间串联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实现跨区域物能多级循环利用。近年来江西、福建、江苏、浙江、贵州、广西等地利用生物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进行跨区域环境治理、生态恢复重建取得了明显成效。如贵州、广西两省区针对喀斯特石山区石漠化突出、耕地少的现状,联合开展了跨省区石漠化生态治理行动,一方面大力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程,另一方面积极推行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如玉米与烟草间套种、玉米—养牛—制沼—肥料还田、种桑养蚕—蚕沙—制沼—肥料还田等,有力促进了当地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再如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围绕太湖水环境治理推行的绿色农业、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严禁围网养殖等,均为跨区域设计。 2.3政策设计 生态农业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就目前而言,其所创造的社会生态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强宏观和微观调控,从政策层面营造一个理解农业、支持农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以促进生态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对生态农业建设的统一指导和协调管理,制定好生态农业的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方针、发展思路和政策取向,避免盲目性和重复性建设。二是加强服务工作,着力为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创造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不能强行推进,更不能搞“拉郎配”或者直接干预。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17],在资金投向上以集中解决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农业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产业。四是重视生态农业技术研发工作,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研发设计,不断提高生态农业的科技含量,发展技术型生态农业。五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引导和扶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业和企业,通过产业化模式实现整体优化,做大做强生态农业。 3欠发达地区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依据和意义 欠发达地区由于受自然、生物、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普遍存在经济与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产业支撑、自然生态环境脆弱、人口承载力低下等问题,严重制约着这些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此,在欠发达地区推进基于生物依存关系的生态农业建设具有更为深远的现实意义。 以广西为例。首先,广西地处南亚热带,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雨热同季,适合甘蔗、玉米、水稻、木薯等多种作物的生长发育,生物质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养殖业、加工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独特优势。其次,广西是全国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之一,“八山一水一分田”,耕地少、质量差,自然灾害频发,生态承载能力弱,这些地区性条件的限制使得广西至今仍属我国西部主要的欠发达地区。其三,广西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农业形态特征,但从生产和经营方式看,传统的小农经济在广西农业中仍占据主导地位,现代农业总体水平较低,集中表现为土地利用不充分,资源能源消耗过大,投入产出比不理想,面源污染严重[18],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出口和农业综合开发滞后,成为广西农业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瓶颈”。笔者认为,在现有的基础上,依托广西农业优势物种资源,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的互生共存关系,建立以物能多级循环利用为主线的农业产业生态链,既符合循环经济“5R”的原则,也是保证广西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例如,利用广西丰富的甘蔗、木薯等非粮生物质资源发展生物能源产业,既能逐步提高广西能 源的自给程度,又能通过生物能源外销产生巨大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促进区域经济的飞速发展。另外,在生物质资源向生物质能源转化的过程中,利用生物的相互依存关系进行区域生产布局和产业集群设计,也能实现物能在种植、养殖、加工等多产业之间的循环流动,将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当然,政府部门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端也是广西生态农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在生态农业建设的过程中,除了考虑政策、资金、技术和规模等因素外,规范化管理也不容忽视。 农业生态论文:节水农业对生态农业的启示 一、以色列节水农业基本情况 在以色列还未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之前,位于内盖夫沙漠地区的农业生产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当地人耕作的方式是使用骆驼牵引木犁进行的,在作物选择上,只能选择极其耐旱的作物,单产水平十分低下。基于此,在建国之后,以色列政府意识到,假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想要保证国家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在20世纪60年代,以色列政府耗巨资修建了从位于约旦河上游的太巴列湖将水源一直输送到降水量极少的内盖夫沙漠地区的水利工程,这为改善当地水源欠缺的客观现实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外在帮助,然而在降水量极端缺乏的干旱地区,即使供应水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假如使用传统的方式灌溉,依然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为探索出更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色列在20世纪中期,首创了以滴灌为代表的微量灌溉技术,这一举措为提升本国水资源的利用率作出了跨时代的贡献。在以色列,节水在农业管理中一直是处于举足轻重地位的。最大限度地获取单位土地面积以及单方(1m3)水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一直是以色列政府所关注的重点。对于以色列来讲,无论是农作物生产,还是绿树、草地种植,甚至是鲜花种植上,绝大部分都是使用滴灌的。当地人按照一定标准,在每天的特定时间依据一定量将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以及营养,利用管道直接传递到植物的根部,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这样可以少量的水达到最佳效果。科学家在研究中证实,以色列农业生产中水、肥的有效利用率能够保持在惊人的80%~90%,节水维持在50%~70%,肥料能够节约30%~50%。不仅如此,当地为了预防土壤次生盐渍化问题的出现,还对传统灌溉所使用的沟渠占地问题进行了处理,从而成倍地提升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土壤条件已经不再是困扰作物生长的因素,仅仅成为农作物生长过程中所需要依托的一种媒介。无论是在什么样条件的土壤上种植棉花、玉米以及其他作物,全部使用滴灌施肥,农作物可以在高质量、高产量的情况下健康的成长,保证了当地的农作物生产条件的同时,由于滴管技术可以十分有效地对盐碱地进行改良,以往不见生机的不毛之地慢慢成为到处充满希望的绿洲。以色列的耕地面积也由最初的16.5万hm2迅速的变成目前的43万hm2,有效灌溉面积由最初的3万hm2上升至目前的22.5万hm2。农业产量增加了整整16倍,可供养人口由50万增加到今天的620万。由于以色列生产条件的恶劣,以色列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成绩一直被认为是世界农业发展所取得的奇迹。 二、以色列节水农业发展的特点分析 经过系统分析,以色列节水农业发展有如下特点。1.灌溉管理科学化在灌溉管理上,始终将科学化看做是重点。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当地积极引进计算机、遥感等先进技术,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同时,也有力地保证了整个管理的高水平进行。2.大力推广“污水农作”技术由于水资源的稀缺,当地政府耗费大量资金进行以废水灌溉技术为代表的再循环研究。迄今为止该技术研究已经获得了成功,在不同过滤装置的参与下,废水中的污染物以及对农作物生长不利的因子被大大的祛除,在此基础上,政府再经过综合考察选择出最适应土壤生长的作物,时至今日已经有超过70%的污水可以用于农业灌溉,这种“污水农作”技术不仅仅充分利用了水资源,还有效地避免了因为污水产生无法处理而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的情况。3.大力发展节水产业20世纪80年代塑料工业获得了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为更好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当地政府鼓励各大机构研制、开发和生产出与节水技术向配套的成套的多品种、多规格、系列节水器材和设备,这直接推动了滴灌系统的发展。4.节水研究方向从传统的节水转向生物节水在节水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以色列农业科学研究的核心始终围绕着节水农业这一目标推进。例如,在当地番茄节水农业的发展中,与之相配套的产品就达40多个,这些种类各异的节水灌溉技术,无论是在灌溉质量还是在灌溉规模上,都能够很好地满足农户需求。5.科学研究始终服务于农业生产以色列农业之所以能够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获得发展,关键在于科学研究中各个环节都与农业节水紧密结合。始终服务于生产是当地发展节水农业的基本特色。除此之外,在发展节水农业的过程中坚持精准化的发展策略也是以色列农业发展的一大特点,当地无论是在土壤适应性、环境选择性还是在生产成本、资源消耗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地进行了论证。支持其能够顺利开展此项工程的因素有两个,一是高度机械化的农业生产水平,二是以色列国家施肥技术的精准,以色列政府在这两方面的大量投入,最终确保了农业生产的始终向精准化方向发展。 三、以色列节水农业对中国发展生态农业的启示 1.较高的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必要前提保证笔者通过对以色列农业组织形式考证得出,该国的经济体制是沿袭着公平、公有的原则而实行的合作制,在常见的合作形式中,基布兹以及莫沙夫是最常见的两种,这两种组织形式中,基本上每一个组织都有450人参与,在全国有超过270个这样的组织,一共涉及12万人。较高的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对于大规模地普及农业机械组织生产以及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新技术是十分有力的。中国现今农业生产方式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这在推进大规模生产过程中会造成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必须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2.要发展生态农业,重点要建立起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要保证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能够最终提供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在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必须依靠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才能够顺利进行。在以色列节水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农业部下设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具体到地方、基层单位全部设置有推广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获知最新农业科技信息之后,迅速地通过各种渠道将信息传递给农户。具体来讲,为保证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农户,当地通过建立起研究成果定期报告制度、业内专家学术交流制度以及农户交流反馈机制和咨询制度的完善,让推广人员深入田间进行试验,真正地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落到实处。就中国而言,在发展生态农业的过程中,科技一直是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的重要支柱,只有切实保证现代科技成果能够真正传递到农户家里,才能为生态农业发展打好基础。3.建立起高效的管理以及运行制度,促进节水技术顺利实施以色列政府高度重视节水技术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宣传语,而是将节水技术落到实处,保障生态农业这一目标可以顺利实现。以色列政府为了确保节水技术能够真正地推行开来,不仅仅将完善水土保持法律看做是一项重点工作,而且在执法层面,坚决不允许不认真履行节水职责的行为出现。政府通过强制性的政令以及补贴相结合的政策,让节水技术真正落实,同时,在宣传上政府也不遗余力,节水普遍成为公民的基本意识。除此之外,由于水资源的稀缺,以色列水价是十分昂贵的。政府在水价制定上的最终目的是推进百姓节水。例如,假设农民用水量在定额的60%之内价格则为基本价,在60%~80%则要加价20%、在80%~100%则加价将会增至60%,一旦超过定额,超过部分需要200%付费,并且下年度的配水也会受到影响。以上种种措施为保证节水技术顺利实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值得 中国在建立生态农业的过程中借鉴。4.将综合节水农业技术体系看做是最终归宿节水农业不仅是一项仅仅关系着农业的工程,还与水利、农业机械以及生物等多方面密切相关,以色列在推行节水农业的时候,不仅重视对土地进行平整,制定灌溉制度,同时还考虑到设备、栽培技术等,将节水农业看做一项系统工程,在一定的标准下实施,在避免了问题遗漏的同时,也避免了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这种将节水农业作为系统工程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 农业生态论文:农业科技园区生态旅游模式探讨 摘要高科技农业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可观赏性、可参与性,是一种极具开发价值和潜力的旅游资源。农科单位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其科技、人才、地缘、生态等优势,将高科技农业与旅游、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在转变观念、培训队伍、配套建设、狠抓管理、开拓市场、争取政府和行业支持等方面狠下苦功,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实践证明,利用农科基地办旅游是切实可行的,而且已成为投资省、风险少、见效快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同步协调发展。这种发展模式极具推广价值。 关键词农业科技园生态旅游模式 生态农业是遵循生态经济学规律进行经营和管理的集约化农业体系,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个效益的统一。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生态旅游正日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而将二者融于一体、富含科技含量的高科技生态旅游农业则成为人们的抢手货,大有发展前途。 一、产生的动因与背景。 珠海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其前身为珠海县(后改市)农科所,成立于1963年,最初主要从事以水稻为主的农作物良种繁育,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建特区以后因城市发展需要,原在市区的1千多亩试验田被无偿征用,市府只在城乡结合部梅溪村划出247.9亩荒坡地,补偿10万元。珠海农科人发挥特区首创精神,积极发展以无土栽培、组织培养、转基因等生物工程为重要手段的高科技生态农业,主要从事蔬菜、禽畜、瓜果和花卉等科研、生产,开始了第二次艰苦创业。 经过数年的艰苦奋斗,基地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土栽培的“神话”,北瓜(新疆哈密瓜等)南移的奇迹,使珠海农科中心成为农业线的一面旗帜,对外开放的窗口。外国贵宾的参观访问,中央领导的亲临视察,兄弟省市的组团考察……成为我们搞旅游的外在诱因;而珠海被评为“旅游城”后,市旅游局亦在寻找新的旅游项目开发,特别是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他们亦把目光瞄准了梅溪科研基地。于是双方一拍即合,珠海市无土栽培旅游基地——“农科奇观”即告诞生。我们认识到农科单位如果不进一步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等、靠、要”的束缚,就没有发展前途。必须面向市场,走科研为主,多业并举,综合发展的道路。而农业高科技资源不但是生产资源,其形成的奇特的生态景观和本身具有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可观赏性、可参与性,实际上也是一种极具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几年来成功的探索和实践亦证明了这一点。 二、发展旅游业的优势及项目的起动。 1、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珠海是座会议、会展、休闲度假的海滨旅游新城,处在珠三角城市群同时又是一国两制的交汇点,而珠海“农科奇观”位于城乡结合部,兼具城乡优势,背靠碧波荡漾的梅溪水库,环抱连绵起伏的凤凰山脉,位置适中,交通便利。 2、前景广阔的客源市场。珠海被评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并拥有“环保模范城”、“优秀旅游城市”的称号,最近又被联合国授予“改善人类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因此吸引了大量的港澳台和周边地区的游客。98年“农科奇观”接待的国内外游客达20余万人次。此外,还有一个巨大的学生市场,作为珠海市学生农业科学教育实践基地,仅97年3月至98年接待学生就达6万多人,有不少幼儿园也组织小朋友来进行参观活动。珠海市有中小学生十几万,澳门也有十多万,香港则有百多万,邻近的广州、中山、深圳的学生市场更为广阔。目前已与港澳及广州、中山等地的教育部门达成了学生到“农科奇观”学农实践的意向。98年接待澳门学农学生4000多人,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别具一格的农业科技优势。现有各门类的科研人员70多人,建有无土栽培温室大棚65座,可种植四大类,100多个品种的瓜果、蔬菜和花卉。至今已获得35项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其中国家发明奖1项,国家专利2项,国家、省、市一等奖5项,特别是无土栽培项目,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都属国内先进水平。基地引种的是世界各地的名优品种主要是创造新、奇、特效果的观赏类作物,游客一年四季无论什么时候来,欣赏到的都是花的海洋、菜的世界、瓜果的天地,流连忘返。而高科技农业演示厅、传统农具展示厅、中心实验室、组织培养室、植物“克隆”工厂,都给游客带来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4、独具特色的餐饮服务。游客在“农科奇观”不但可以看得入迷,玩得开心,还可以吃得惬意,满载而归。农科餐厅出品的菜肴原料都是基地自产的产品,以“回归自然、营养保健”的特色,赢得了广大游客的交口称赞,回头客大增。不少旅行社把我们的农科餐厅作为定点餐厅,慕名而来的食客更是络绎不绝。游客吃饱喝足,还可买上无污染、无公害的优质农产品带回家让亲朋好友分享。 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项目的起动是在科研基地现有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是对基地环境进行全方位、大规模的绿化、美化、净化;二是对科研实验设施及生产大棚进行适当改造,以适应观光旅游的需要;三是增建一些为旅游服务的配套设施如旅游餐厅、农产品展销厅、农具展示厅、农业高科技演示厅、双龙山庄等;四是穿插点缀一些可参与性强的休闲娱乐设施如烧烤场、野炊园、钓鱼走廊、农家作坊及车水抓鱼、点瓜种豆、装盆栽花、组培实验等项目;五是要培训一支相应的旅游服务和管理专业队伍;六是对科研基地进行适当的形象包装并适度对外进行推介。 三、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态环境,吸引大众走上生态之旅。 农业科研基地大多地处城乡结合部,兼具城乡特点和优势,山青水秀,空气清新。既有朴实美丽的自然景观,又有高科技农业生产的奇特的动植物群落生态景观。既有科研实验、科教培训设施,又有接待服务设施。整齐的生产大棚,整洁的组培工厂,典雅的接待大楼,那成林的果树,葱笼的茶园,墨绿的蔬菜,盛开的鲜花,以及珍 禽园地,青青草坪,营造了一派田园风光。所以,无论是旅游参观还是考察访问的客人都认为基地是闹市中的田园,繁华中有野趣,不是公园胜似公园的都市村庄。 农科基地内上千种、上万株植物吐泻着人体所需的新鲜氧气。这里鸟语花香,月朗风清,行云流水,安宁幽静。先后建起的“神奇的瓜果世界”、“农科之窗”、“荷塘观鱼”、“八卦田园”、“野菜园”、“水车阵”、“垂钓走廊”、“珍禽园”、“蝴蝶兰园”、“沙漠植物园”等一批集科研、环保、生产、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园林景观,吸引了大量境内外游客。正在开发的还有“百鸟园”、“蚕桑园”、“药用植物园”、“茶文化庄园”等生态旅游项目。 农科基地不但有农大毕业的专业讲解员导游,还将所有的花草树木、农作物挂上说明牌,标明品种、属性、原产地、功能、栽培要领及注意事项,游客每来一次,便受到一次深刻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生产的农产品亦成为人们喜爱的无公害的绿色食品。 四、加强管理与营销,促进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 1、抓专业队伍建设。成立了旅游资源开发科,下辖导游部、餐饮部、客房部、产品展销部,并相应培训了导游接待、厨艺、服务、营销和园艺工程等旅游专业职工队伍;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国内外考察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情况,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并组团参加了96、97、98年香港国际旅游交易会和省旅游局举办的“旅游资源开发工作会议”、“’98广东人游广东嘉年华”、“江苏、淅江旅游推介会”等学习和促销活动,提高了旅游专业管理水平,拓展了客源市场。 2、抓接待设施配套。建起了环保停车场、接待楼、卡拉OK歌舞厅、旅游餐厅、农产品展销大厅和学生绿色营地、双龙山庄别墅等,大力开展旅游基地的绿化、美化工作,建凉亭6座,铺草坪2万多平方米,建大型花坛和天台花园多处,种果树3000多棵,其他绿化树1万余株,铺设双车道水泥环园路4.5公里,在排灌河道两岸砌花岗岩石雕护栏,安装新颖别致的行人道路灯,种植高大挺拨的大王椰,形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3、抓科技旅游景点建设。在无土栽培65座大棚设施的基础上又相继建成了中心实验室、组培工厂、全光雾快速扦插育苗工厂、图书室、信息中心,以农业的高科技吸引游客。占地20__多亩的“农科奇观”拓展工程,也将在99年完成总体规划。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已初步开创了高科技农业旅游的品牌,中央、省市和港澳等地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竟相报道,大大地提高了基地的知名度。几年来,我们先后接待了78个国家首脑、专家的参观访问和40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接待了60多万国内外游客及8万多学农学生和各省市区兄弟单位考察团数万人。在旅游市场低迷的情况下,98年旅游收入305万元,比97年增长两倍多。现与港澳及周边城市80多家旅行社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我们还针对不同游客、不同需求对象适时推出“蜜瓜品赏团”、“龙眼荔枝团”、“学生套餐团”,学农欢乐一天游及二天游活动等促销措施,收效甚佳,得到了广大游客的欢迎和好评。 4、合理利用资源,狠抓节流增效。农科单位底子薄,资金有限,不可能一下子拿出几千万元去搞景点建设。只有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提高高科技农业旅游项目开发的社会经济效益,加强内功的锻炼,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几方面作文章: 4.1转变观念,注重开发观赏实用型科研项目。科研和旅游管理人员应加强沟通,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开发人们喜爱的既具观赏价值,又有实用价值的科研项目,让游客既可观赏,又可品尝,亦可买下带走,如玩具南瓜系列、无土栽培的盆花等。此外,应不断更换作物品种,引进新、奇、特异的品种,同时不断变换栽培方式,如无土水培改无土基质栽培,基质也不断变换,如今有砂砾、珍珠岩、椰糠、锯末、石子等等20余种,使旅游吸引力越来越大,回头客愈来愈多,有的港澳游客甚至来了五、六次还想来。今年初,我们又开发了无土立体栽培项目,可节省土地25以上,提高产量50以上,且植株上、中、下错落有致,色彩斑斓缤纷,令人目不暇接。 4.2培训队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进行职工培训。例如对专业讲解员采取请资深导游员现身说法,到旅游社跟团实习,参加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等方式,提高了其专业水平。又如餐饮部采取与市旅游职业学校合作的方式,让学生到餐厅实习,学校和学生找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餐饮部节省了人力费用,学生又学到了新的菜式和烹饪方法,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此外,我们还坚持干部职工每周两天义务劳动制度,要求员工个个成为多面手。基地内的园林绿化、水电工程大多数为我们自己动手建设,既有农科特色,又节省了大量工程费用。游客爆满时,其他部门员工自觉到旅游部门当导游、售货员,端茶传菜,洗碗扫地,既保持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又节省了人工费开支。 4.3配套建设,不断推出新的旅游服务项目。我们刚开始开发旅游时,只有旅游接待部从事专业讲解导游服务,之后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服务日趋配套。97年成立餐饮部,开设了农科餐厅和卡拉OK歌舞厅、烧烤场及钓鱼走廊。98年初成立产品销售部,开设了农产品商场、客房部,使基地逐步建成集吃住游乐于一体。服务配套成龙的综合性特色旅游景区。 4.4开拓市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中心原是以珠三角及港澳团队游客为主,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港澳团队客人有所下降。97年3月,我们成为珠海市学生农科教基地后,打开了学生这一个大市场。98年除拓展了澳门学生市场外,又通过学生带动了散客市场。今年上半年我们又开拓了会议团和培训班市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5狠抓管理,提高旅游环境和服务质量。首先建章立制,年初制订了2万余字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使权责利落实到人,奖罚兑现。其次是狠抓环境卫生管理,大面积绿化美化环境。以优美的环境和优质服务留住客人的心。再次是建立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牌,建设标准的公共卫生间和凉亭、护栏、宣传栏,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让游客游得开心,玩得遂心,吃得顺心,住得舒心,购得称心,行得安心,杜绝了宰客现象,保持了生态旅游持续稳定发展。 实践证明,利用农科基地办旅游是切实可行的。它投资省,风险少,周期短,见效快,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但一项事业要想取得成功,离不开党的 好政策,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行业管理。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是因为得到了珠海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特别是市旅游局和旅游协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得到了国家、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的肯定和支持,在98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检查验收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基地是“珠海市最具发展潜力的旅游景区之一”,并将99生态旅游年珠海开年仪式放在我中心隆重举行。所有这些都推动了我中心旅游业的发展,而旅游业的创收又为科研加大了投入,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我中心科研等各项事业和发展。 五、今后的发展设想。“文秘站”版权所有 生态旅游农业,已登上大雅之堂,它将成为旅游业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传统农业生态旅游给人是自然纯朴的田园风光,而现代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带给人们的则是不可思议的神奇世界和无可抗拒的巨大诱感力和吸引力,因而则更具发展前景。难怪有不少港澳游客来了五六次还想来。与主题公园景观相比较,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则更富于创意与变化,一年四季均可推出新的旅游吸引物。 开展农科生态旅游可以实现社会、生态、经济三个效益的统一。通过社会各层人员的观光、旅游,可更好更广泛地普及良种良法等农业科技知识和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参观者的科技和环保意识以及发展“三高”农业的积极性。 生态农业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通过一系列农业高新科技,将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以具有观赏价值的艺术风格充分体现出来。它不仅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更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因此,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资源、生态、旅游等为支柱的生态旅游农业产业体系,不但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更可以将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合理地统一起来,必将为本省乃至全国部分地区探索出一条现代农业综合协调发展的产业化道路。 我们拟将“农科奇观”建设成为既是农业高科技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中心,又是珠海市的动植物园;既是现代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的风景区,又是学生农业科学教育的实践基地,力争三年内接待游客达到50-100万人次,旅游利润创收超过500万元,树立起珠海高科技生态旅游农业的品牌,创出珠海市旅游拳头产品,为特区二次创业,再造辉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农业生态论文: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建立概述 劳动力这一常量的动态变化并未引起农地的增减,老人和妇女往往力不从心,如在除草时节,选择使用农药则是他们解决问题最省时、最有效的方法。从深层次来讲,非农收入的增加降低了人们对农业收入的预期,传统的“生存理性”已不再是支撑农业生产的原动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如今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乡镇企业更是遍地开花,农村经济发展走上“快车道”。但令人担忧的是,这种非可持续发展不久将会使农村环境“乌烟瘴气”,废气、废物、废水的积聚必定是制约未来农村发展的顽疾。乡镇企业三废排放占全国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初期的11%增加到目前的50%左右[8]。特别是部分乡镇采矿业存在滥采乱挖、采富弃贫的现象,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更为严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的负效应近年来,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殖业发展、鼓励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在养殖业取得高速增长的同时,规模化养殖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据《了望》周刊报道,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已不再是人们想象中的“一方净土”,农村现已成了大中城市的“米袋子”和“菜篮子”。与此同时,城市“送企业下乡”尽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将污染转嫁给农村,让农村也成了城市的“污水废物处理厂”。据统计,96%的养殖场都分布在城市的郊区与农村,但这些地区正是环保治理和监管的“自由区”,没有建立相应配套的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也未能将其加以综合地利用变“废”为“宝”,不加控制的排放势必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深度污染。例如,浙江嘉兴地区养猪业比较发达,据调查周边大部地区地下水都因遭到短期内不可修复的生态破坏而不能作日常饮用,这引起了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恐慌和高度重视,率先试行推出“排污权交易”的政策,在2010年嘉兴市举办的浙江省环境法年会上,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们也为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中国现有生态环境政策在农村适用的局限20世纪早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工业污染成为不可回避、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为此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政策。 尽管当时农村环境的污染还未能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但希望制定的环境政策能够在城市和农村通用却是制定者的期望目标。然而,这种“理性”制度的设计并未充分考虑到农村与城市环境的异质性,现行的环境政策在农村适用发挥效用的“半径”是有限的。首先,行政管制是中国环境政策的主要手段[9]。然而,国内专门的环保部门只在县级以上设立,农村环境管理及其监管机构的缺失很难促成失范化的农村生产与生活方式向环保型转变。其次,由于中国长期实行“城市-农村”二元机制,区域间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这种先天性的不足注定在配置农民环境权益上的不公平,从而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广阔市场。引导性环境政策的目标是鼓励和引导环境利益关系中的社会各方主体积极主动式地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列,其手段大多是采用激励的方式,如给予优惠政策和生态补偿、赋予荣誉称号等。也就是说,环境权益的公平配置是引导性环境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利益驱动机制的建立是其保障,长期稳定的有效政策是人们对国家的高度信赖。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城市因工业化连带的“福利”和污染“转嫁”向农村的现象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再次,生态环境补偿措施不到位导致农村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减少。农民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可以理解,有限理性的农民往往弃生态利益于不顾,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说明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激励机制,很难唤起农民的主动参与。 大力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农业清洁生产,简而言之就是指用一种清洁环保的理念指导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农业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环境风险,其实质是要建立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农业投入要素,并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方式。在具体的农业生产中,以运用绿色肥料、绿色地膜、清洁灌溉等手段来确保实现农业生产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双重价值目标。农业清洁生产要满足以下3个方面的条件:①以最小的资源投入产出最大化的价值;②农业生产方式要清洁,减少对环境保护的危害;③农产品既要满足人的需要,又要符合绿色健康的环保标准。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还不够高,农民保护环境的意识还不够强,农技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与农村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农业与环保机构对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导致农业清洁生产在技术推广、制度管理以及组织形式创新等领域的路径变窄,动力不足。所以,今后应重新审视农业与环保部门的职能分工,鉴于农村环保制度的断裂,将农村的发展与环境的保护均纳入农业部门进行整体规划是明智的选择,也有利于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普及。发展可持续的生态农业技术我国农村的污染问题已十分严峻,为了控制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和力求恢复已被破坏的土地、水生态系统,发展可持续生态农业技术并加以运用是一项重大而又迫切的任务。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着手:一方面,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强化技术攻关和推动技术创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只占科技投入总量的23%,这种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应将其比例增加到35%左右比较适宜。当前农村推行的精准农业、平衡施肥技术、田间综合管理技术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的面源污染。但是,这些技术由于实施成本比较高、技术性比较强并未得到产业化的应用,还需进一步的创新改进[10]。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国家应围绕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制定出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化体系的指南,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国家应针对农业和农村环境发展的技术瓶颈开展重点科研项目,大力扶持研发低毒高效农药、有机复合肥料;与此同时,将有利于 农村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技术纳入到农业发展的范畴,进行专门统一的管理,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实现农业与环境技术的一体化,带动农业环境技术创新。秉承生态文明,挖掘农耕文化,提倡生态农业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有两条途径,分别为扩大农用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农用地的产量。集约式农业生产不仅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而且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也有重要的意义。 如在棉花垄之间种甘薯、马铃薯,芝麻和大豆的混搭播种,玉米和西瓜套种,并且还在田沟地角种植油菜、小豆等农作物。休养生息的轮作、层次分布错落的套种方式,遵循了物竞天择的植物生长规律,充分吸收了天然的水分和光照,从而丰富了农用地单位的产出数量、质量和品种[11]。提倡生态农业中国的生态农业是指将传统农业的生产技术运用在现代农业背景下的变式和再利用,通过高水准、密集型的农业技术将农业发展对农村环境的外部性效应内在化的综合性农业系统[13]。生态农业主要是维护水、土地和动植物的遗传资源,保护基因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建立有益于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机制,抑制和消除系统内不利关联,尽量减少化肥、农药、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其具体实施表现为对农作物的秸秆进行深耕掩埋,利用水窖、滴灌和倒灌技术,使用粪便和草木灰肥料,采取生物和人工技术防治病虫草害[12]。生态农业具有自我保持和修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如传统农业生产中病虫害的防治。一方面通过人工捉虫;另一方面充分发掘各种动植物间相互制衡的价值,如猫头鹰、青蛙、蟾蜍、蜥蜴等均是田间虫害的克星,最终实现农业和环境的协调同步发展。坚持“引导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政策导向自农村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中国长期推行自上而下“强压型”的环境政策,但农村环保机构缺失,农业部门职能错位,该政策很难实现对庞大农民主体和分散的农业生产行为的有效监管,最终也势必导致农村环境的长久性污染。所以,政府应主张由“强压型”向“引导性”的环境政策转变,使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成为农业生产主体的一种自觉。可以这样说,推行“引导性”环境政策的过程也是将环保理念、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内化于农民的过程。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生态补偿、环保农业技术推广、环保教育等手段促成农民对生态农业的偏好选择;另一方面鼓励消费群体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使农产品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但“引导性”环境政策和“自主性”(具有自组织特性)环境政策并非是一对等同性概念,政府在制定和推行该政策的过程中,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是对政府的参与形式和参与阶段的角色定位有所变通。一般来说,政府在“引导性”环境政策中承担的任务有:鼓励环保科技创新,监管环境信息公开;开展环境科技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及时重大环境信息,创建环境信息员监督制度;制定激励机制,促使农民主动参与环保行动并从中受益;二次分配环境公平权益[13]。适合农村的“引导性”环境政策有:绿色或有机食品标志;农村生产、生活废物的综合利用;农村经济结构及种养结构的调整等。此外,农村的环保工作行动中,村民只是一个被动的受体角色,对此行动的有关信息了解很少,也不愿主动去了解政策的有关信息。由于没有真正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政策中去,村民缺少对当前环境的认识,也不清楚自己在农村环境工作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由此可见,只要村民还没有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力量,农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就只能是停留在表面工程、面子工程,环境还会持续恶化下去。适合农村的“自主性”政策有:农民环保信息员、民间环保组织和民间环保自卫队。 笔者认为,这一问题主要是因为政策设计者急于应对“三农”问题的功利性,缺乏一个从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共生共益出发的整体性视角,导致农业发展“一手抓”,农村生态环境“一边倒”的现象。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时必须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加以充分考虑。反过来讲,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必须考虑到农村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及对农业发展正负效应,在二者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这也要求我们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域风情,运用灵活的、综合的农业、生态环境政策加以调整,各有侧重或兼容并包。建构具有生态文明理念、一体化的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是今后农村长期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纲领,也是科学发展观对农业、生态环境政策的必然要求。 农业生态论文: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和我国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启示。科学发展观是针对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进一步深化认识取得的重大成果。科学发展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 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观,它包括了系统而丰富的内容,科学发展观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观,它是人们对发展问题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包含了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坚持改革开放,是科学发展观的强大动力;促进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实行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等。科学发展观要回答的问题有:要不要发展,为谁发展,发展什么,怎样发展,往哪里发展等问题。 (一)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目的,是回答“为谁发展”的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使人民群众成为发展的动力。具体地说,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就是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我们从事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我们党的立党为公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从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的业务发展出发,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首先业务和事业要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单位每个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在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中也必须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只有以人为本才能使服务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更强;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发展的目的是为内蒙古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为“三农”服务,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服务,因此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不断促进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的发展。 (二)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是其首要内容和中心内容,是回答“要不要发展”的问题。 离开了发展,就无所谓什么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待发展。邓小平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之所以是“硬道理”,就在于它是一种客观规律,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首先,发展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种客观规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尤其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总是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人类终究会发展,一切阻挡者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发展才是硬道理”,乃是一种客观规律。正因为如此,发展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人类实践的历史性课题。发展也是现代社会各国称雄竞争的时代性课题。就我国来说,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增强社会主义社会的凝聚力和说服力,增强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离不开发展;解决国内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离不开发展;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平统一祖国,离不开发展;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以及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离不开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国家之所以经得起国际国内各种风浪的考验,各项社会事业之所以取得巨大进步,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之所以不断提高,归根到底是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今后,从长远一点来说,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也都要靠发展。从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发展来看,当前国家和政府对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的需求越来越紧迫,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得到了国家和公众从上到下的高度重视,而我们目前的业务水平还很难满足各行各业的需要,只有不断发展才能促进内蒙古气象事业的发展,如果不发展落后就会被淘汰,也是要求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必需发展,这样才能为自治区的农牧业生产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说,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精神实质的高度概括。 (三)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求真务实创新是解决“如何发展”的问题。 求真务实既是科学发展观理论提出的基础,又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也为沿着正确的方向实践科学发展观提供保障。 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党支部一直把求真务实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想事、干事为出发点和归结点。我认为,求真务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从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实际出发,立足区情,把握行业特点,自觉地把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工作融入到全国和全区气象业务的大格局中去,找准自己的定位。二是有全国气象业务“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到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是中国气象业务和为地方气象服务的一部分。三是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最近中心积极完成气象对自治区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的保障服务方案的制定,积极完成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规划设计。使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逐步明确了业务发展方向、思路、服务水平达到什么水平等问题。 目前在学习阶段抓紧学习中心每个党员抓紧学习,提高认识,并结合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发展不断思考,办实事,求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力争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内蒙古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发展,促进气象对自治区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的保障服务。 农业生态论文:探究生态农业发展对策 1生态农业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1.1生态农业的功能 生态农业是指运用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指导农业生产,利用人、生物与环境之间的能量转换和生物之间的共生规律促进物质循环利用,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行无废物生产和无污染生产,建立多业并举、综合发展和良性循环的立体网状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生态农业旨在建设一种既有利于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又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生态农业除了传统农业具有的自给自足及提供就业与收入等农业基本功能外,还具备一些独特的新功能(如表一所示)。第一类功能为经济功能。生态农业向市场提供优质、安全、营养的农副产品,不仅能满足居民基本生存需求,还能满足居民对新鲜、优质、安全、多样、反季节的绿色食品,以及对方便、深加工农产品等方面的需求。生态农业通过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拓展农业生产经营范围,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随着生产力水平与资金回报率的提高,生态农业不再是需要补贴和日益萎缩的夕阳产业,而是作为一项发达的现代产业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使农业投资不断增加、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第二类功能是社会功能。作为经济、社会、生态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生态农业在传承传统文明、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农家乐”、“农业旅游”等经营方式提供的休闲和旅游新场所,既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又挖掘了农业的潜能。农业中特有的风俗、文明也将随生态农业的发展而延续,因而生态农业传承了传统文明,增强了农民的科学与环境意识。生态农业将现代科学技术、先进管理方法向传统农业辐射,带动这些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与区域发展;通过提供就业与收入机会,减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压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第三类功能为生态功能。生态农业具有显着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生态功能具体表现为净化空气,调节小气候;涵养水源,净化水体和土壤;维持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1.2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背景下,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人口、资源、技术和制度等条件的约束,生态农业追求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从农业发展历史来看,从原始农业发展到传统农业,再到现代农业,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进程和方向。现代农业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创造了世界农业的奇迹。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是用机械化替代人力和兽力,用化学化和水利化代替有机农业,用高产品种与新耕作法代替低产品种和传统耕作法,用商品经济代替封闭式经济。现代农业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方式使土地生产力和农业生产力得到飞速增长,对解决人类食物供应功不可没,但在资源、环境、生产成本等方面的负效应也明显地暴露出来,如能源过渡消耗、水资源无节制使用、生产成本增加、污染加剧等问题。无论是在工业发展还是在农业发展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发展与资源、发展与环境不协调的问题。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农业发展途径和生产方式不完全相同,农业现代化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仍将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主导方向,但需要处理好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避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农业的发展,应将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生态农业以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为主旨,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的农业措施来维护生态平衡,生产出清洁产品,使现代农业得以可持续发展,因而发展生态农业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促进区域生态农业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江西省利用独特的资源优势和环境条件,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农业建设,使全省生态系统不断恢复,生态农业产业规模扩大,生态经济建设成效显着。江西生态农业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人口与资源矛盾突出、生态农业意识有待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不高、资金短缺等问题。江西省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如图一所示。随着江西人口增长和耕地面积减少,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目前江西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53.3%。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还需多方努力。 2.1建立发展生态农业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 生态农业的建设需要建立与之配套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要重视生态农业关键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大对农民建设沼气池等行为的财政补贴力度,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和龙头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建立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产品标识制度,鼓励公众购买生态农业生产的农产品。保障体系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对发展生态农业的财政投入,建立生态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生态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2.2加大生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加快生态农业发展,就必须加大生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使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主动走向农业市场;鼓励企业建立生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政府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生态农业科学研究,提高生态农业本身的科技水平;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政府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 2.3加强 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生态农业意识 农民是发展和实施生态农业的主体。要加快生态农业的发展,还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重视程度。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举办函授班、培训班、轮训班等形式,讲授生态农业的重要性和基础知识;通过生态农业知识竞赛等形式,了解发展生态农业的有关政策;通过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区,使农民直接看到建设生态农业对发展生产、美化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潜力,从而有利于激发他们发展生态农业的热情和信心。 2.4着力解决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资金短缺是江西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要发展生态农业,就必须着力解决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可以借助乡镇企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让农村集体经济有一定的积累资金用于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借助旅游的收益保护生态环境,让生态农业能在一定的生态基础和水平上得到发展;引进外商投资,与外商合作发展生态农业;建立较完善的融资系统,支持生态农业建设;通过政府贴息、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生态农业的资金问题。 3结束语 总之,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江西生态农业建设取得生态恢复、环境改善等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人口与资源矛盾突出、农业科技含量不高和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需要通过提升科技水平和加强生态意识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实现区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生态论文:生态农业技术创新特性与其推广分析 摘 要 利用推广学原理分析了生态农业技术创新的特性,指出它的优越性并不突出、技术复杂,相容性、可试验性和可察性都比较差,从而导致生态农业推广缓慢。 要害词 生态农业 推广 创新 我国生态农业经过20多年的推广历程,依然处于试点阶段,可以说生态农业在我国的推广步履缓慢,这其中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生态农业推广缓慢的技术创新内因。 推广学认为,影响一项创新被采用速度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创新的特性。这里所讲的创新特性强调的是指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特性的熟悉,或者说是潜在采用者所感知到的创新特性,而非技术专家或行为变革者所理解的创新特性。要想推广我国的生态农业,必须先了解它的技术创新特性。研究表明,影响创新采用的创新特性主要相对优越性、相容性、复杂性、可实验性和可观察性。 1 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 所谓相对优越性,是指一项创新的采用较未采用前的状况的改进程度。创新优越性与创新采用率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潜在采用者感到创新的优越性越明显,其采用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所谓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指的是生态农业与以往其他农业(传统农业、石油农业)的相对优越程度。下面主要从效益性因素来分析。 这里所说的效益性因素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我国当前的生态农业的试点来看,生态农业的三个效益是较为明显的。 我国1993年开始建立的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经过5年的实践,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首先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51个县中实施生态农业建设的,1994~1997年平均年增长分别为8.4%、7.2%和6.8%,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分别高2.2%、 0.6%和1.5%。其次是显着改善了生态环境。经过5年的努力,试点期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3.4%,土地荒漠化治理率达60.5%,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其三是推动了农村社会的进步,拓宽了农林牧渔各业的生产领域,缓解了新的就业压力,如湖北省京山县在建设生态农业中产生了“三回流”现象,山下人往山上流,城里人往乡下流,县外人往县内流。至1998年该县农村劳动力有11万人从农田中脱离出来、转向林果业、养殖业和二三产业,占农村劳动力的57%。 但是,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生产模式相比,在经济效益上的优越性并不突出。在全国2 400多个生态村和生态试点中,几乎没有一个村镇经济发展水平能在当地居于首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者居多。纵观我国所有的亿元村镇,均是靠大力发展乡镇工业致富的。而追求生态建设的村镇,主要力量都放在了改土造田、林网建设、太阳能建设、沼气利用、生物链建设上了,工业往往发展不快,或者被有意加以控制。因此,在现阶段,由于各种限制,生态农业的生态效益还无法“显化”为丰厚的经济效益,它主要是综合效益明显,远期效益突出,而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他们只看重经济效益,而且是只看重近期的经济效益,并以此单项指标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从而大大缩小了农民对生态农业优越性的实际体验。 2 生态农业的相容性 相容性是指潜在采用者认为创新与其需要、既有的观念、以往及现在的经验等相适合的程度。从创新采用导致的不确定性而言,相容性越高,意味着采用创新的不确定性越小,从而对采用者的冲击越小,不至于受太大的抵制。一般来说,相容性往往会影响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的认可。 就目前来说,我国广大地区的农民对生态农业知识知之甚少,对常规农业存在难以割舍的恋旧情结,再加上我国农业的总体利益较低,农民们从心理上认为农业不能使自己致富,因而对生态农业持怀疑态度,没有情感上的需求。一方面是因为常规现代化农业从50年代起就开始宣传,已对农业科技人员、治理者和农民起到较深的潜移默化作用,人们一讲农业现代化就自然想起“四化”,对“四化”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不熟悉,对全球现今的新发展不了解,习惯性熟悉有意无意地阻碍着人们对生态农业的认同。另一方面,生态农业究竟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实质内涵、它的优越性和他的技术要求,推动起来也轻易被动和盲目。此外,我国生态农业研究和实践上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上的阐述比较复杂,科技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效果的定量分析和描述也很不够,尤其是未总结出一套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短时间内就出效益的生态农业实用技术,这些也是影响生态农业相容性的原因。 3 生态农业的复杂性 复杂性是指一项创新被认为难以理解和使用的程度。一般说来,创新越易于理解和使用,其被采用的可能性也就较大。复杂性和采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都是一种主观感觉。一种创新的复杂性越高,自觉可以领会和使用该创新的人就越少,因此人们采用创新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从总体上讲,我国生态农业比较复杂难以理解。首先,生态农业的系统既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又是一个松散的集合体,有多重时空上的相对独立的组分组成,这些组分按一定的比例组合在一起,或构成时间上的延续,或得到空间上的互补。其次,在食物链设计上,试验的农业生物数量和种类、物质和能量投入的最佳值、生产治理条件等都要从实践中获得数据加以分析,拿出科学的依据,而这无疑是一个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其三,生态农业的原理、原则过于抽象,难于为大多数农民所把握。例如,何为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如何协调系统和组分间的关系?如何充分发挥系统的组织作用等等问题,这都是很难把握的。最后,生态农业强调的是对现有的技术的优化组合,这是生态农业的创新之处,但过多的利用现有技术往往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即生态农业同其他农业形式没有什么区别。同时,由于生态农业的技术支持系统不过硬,缺乏具体的优化组合技术,又受系统复杂多样性的影响,如何在实际生产中实现技术的有效组合仍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如农业资源保护增殖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等都比较抽象难懂,再加上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要真正把握生态农业的技术可以说是非常困难。 4 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 可实验性是指用户在正式采用创新前对创新性能所能试验、考察的可能性。由于采用创新的决策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消除不确定性和风险感的过程,即使是有限度的实验或使用,也能够使用户对创新的特点和功能有一个实在 的感觉,帮助消除诸多担忧和疑虑,从而有利于创新的扩散,因此,创新的可实验性越强,创新的采用率越高,它们之间有正向的相关关系。 总体上讲,我国的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较差。由于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技术的生产体系,技术种类需要多而且整合起来还比较复杂,且短期内不易见效益,单靠农民现有的知识水平难以消化和把握,更别提单独操作和实验了。非凡是对生态农业的早期采纳者来说,它们对生态农业可实验性非凡看重,因为它们可参考的经验不多,他们可以借鉴的通常只有从大众媒体获得的有关生态农业的一般知识。因此,他们经常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感,对采用可实验性较差的生态农业可以说是慎之又慎。从宏观上来说,对于一个生态农业示范县或省,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事业,建设面广,综合性强,单纯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生态农业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把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业务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采用生态农业的积极性,以弥补生态农业可实验性较差的不足。 5 生态农业的可察性 可察性是指创新的采用结果对其他人来说显而易见的程度。有些创新被采用后不易为人所知,有些创新的采用则一目了然,尽人所知,通常,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可察性是和其采用率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生态农业究竟是农业,无论是生产过程或是最终产品,外观上和其他农业的区别不大,其效益具有滞后性,因而,导致其可察性在短时间内不够明显。从附表可以看出,河南内乡县各种生态农业类型1999年比1995年粮食产量增长幅度远没有环境效益的增幅大,单从粮食产量这种可察性方面来看,生态农业的可察性就比较低。不过,近年来,我国大力宣传和发展生态农业,非凡是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成功,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相比,可察性有所提高。 总而言之,我国生态农业虽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受各种条件所限,优越性不很明显,再加上它的可容性低、比较复杂、可试验性和可察性都比较低等特性,决定了其对农民的吸引力有限,而生态农业技术创新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对政府的吸引力很大(生态农业的社会效益和长远效益所至),这也正是国内所有生态农业试点均为各级政府组织和扶持,而农民大范围的自发“学习”却是一个十分缓慢进程之原因所在。 农业生态论文:对我国生态农业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生态农业愈发受到人们的关注。基于此,文章就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和现状进了阐述,分析引起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并提出实现生态农业的策略。 关键词:生态农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1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1.1 土地资源减少 土地资源的生态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均耕地面积减少,特别是高质量耕地资源减少。土地污染呈急速增长趋势;土壤生态系生物多样性功能减弱,耕地生产力普遍衰退或降低;农用化学品、重金属造成的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加剧等现象严重,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2万km2,占国土面积的37.48%,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水土流失而失去的耕地为271万km2, 平均每年6.7万hm2以上;土地沙漠化速度持续增长,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每年2640km2 ,目前已曾长为每年3546km2 。 1.2 水资源短缺且污染严重 我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人口、耕地分布情况及其不协调。全年降水量的80%集中在夏季,在空间上,水资源分布是东南多西北少。长江以南地区总水量多耕地少,长江以北水资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国的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少雨,严重缺水。就是这样紧缺的水资源,还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据水利部《中国资源公报:2000》公布的数据,在我国700多条、11.4万km河长的水质评价中,Ⅰ~Ⅱ类水只占28.9%,Ⅲ类水只占29.8%,人体不可触摸的Ⅳ类水占16.1%,人体丧失了使用价值的Ⅴ类水和劣Ⅴ类水河长占25.2%。 1.3 民众意识淡薄 民众意识可以通过198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立项,由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提供全面技术支持的一项全国规模的大型抽样调查中得到体现。比如“谁应对保护环境问题负责任”,其中受访者当中有85%的人,认为政府在保护环境问题上责任比较大;受访者当中有85.5%认为本地政府在保护环境问题上责,转自任最大和责任比较大。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到,在人们的环境观念中,环境保护更多的是政府的事,与个人的关系不大;从我国公众对环境状况的重视程度比较看,对于“我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状况如何”,只有15.3%的人认为非常严重;41.4的人认为比较严重;19.9%的人认为不太严重;2.9%的人认为没有问题;20.5%的人不知道。在对我国面临的各类问题进行排序时,受访者则把环境问题排在第5位;对“近一年来,您是否参加过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活动”,其中65.9%的人低度参与,25.9%的人中度参与,8.3%的人高度参与。从这一组数据看,我国的公民对环境保护和参与程度还是很低的。从公众的环保道德意识看,有75%的人购物时不考虑环境保护,仅有25%的公众考虑环保问题。 2 实现农业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2.1 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依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制定了4部环境法律、8部资源管理法律、20多项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和260多项环境标准,初步形成了保护资源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仍比较笼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必须根据不同类型农村农业发展环境,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约束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系统的外在平衡,通过保护农业发展的各种生态和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系统的内在平衡,做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依法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 2.2 实现维护生态安全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大力发展也生态循环经济 农业生态环境资源的利用和实现持续发展,就必须把资源的利用、开发与保护结合起来,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实现农区内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完善的营养循环对于农业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健康的农业生态系统是农业灾害少、成本低、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背景,也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循环经济是节约资源型经济发展的模式,是将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经济模式,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在对资源的循环利用中,从经济活动源头来解决如何利用资源、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经济发展对环境的污染,它能消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日益突出的矛盾,因而,它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实践形式,是对“资源——产品——污染”这一传统经济模式的摒弃,这对我们这个农业资源紧缺和生态安全险恶的国家来说,意义重大。 2.3 提高农民的生态安全意识 农民的生态安全意识一直是农村生态保护的脆弱环节,要建立农村的生态安全就必须让农民树立正确的生态安全观,使他们意识到没有生态的安全也就没有经济的发展,甚至没有他们生存的空间,要树立“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正确生态安全观。只有正确树立了正确的生态安全观,才可以规范农民的生态行为,才能保证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制度的正确执行。为此,需要加大农村生态安全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培养农民对生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地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农业生态论文:生态旅游农业开发模式的研究 摘 要: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具有休闲、娱乐、求知、教育功能的生态旅游产业。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它是将农业景观、生态景观、田园风光景观的深层次开发与旅游业延伸交叉形成的新型农业开发模式。作者提出了生态旅游农业的内涵,并对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运行进行实证分析,总结其成功的运行模式与经验,认为生态旅游农业是当前及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一种模式,建设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是发展农业和旅游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生态旅游农业 ;开发模式;实证分析 一、引言 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具有旅游、休闲、示范、求知、教育功能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消费需求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加上政府积极宏观引导,及时推出了“黄金周”节假日,为城乡居民休闲消费提供时间保障,许多工商企业纷纷响应,加大投资力度,抓紧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增加城乡居民选择的旅游天地。据统计,我国东部沿海省份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已见成效。如浙江金华石门农场的花木公园,富阳县的农业公园,福建漳州的花卉、水果大观园,厦门华夏神农大观园,上海浦东孙桥现代化开发区等。广东省已发展80多个观光果园,每年接待游客400多万,收入达10多亿,有力地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 二、生态旅游农业的内涵 1、生态旅游农业的概念 生态旅游农业是以农业生产为依托,使农业与自然、人文景观以及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高效产业。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仅指用来满足旅游者观光需求的农业;广义的生态旅游涵盖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观光农业旅游”、“休闲旅游”、“乡村旅游”、“农村生态旅游”等不同概念,具体讲是指在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空间、农业自然资源和农村人文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以旅游内涵为主题的规划、设计与施工,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农业产品加工与旅游者的广泛参与融为一体,是旅游者充分体验现代农业与生态农业相结合的新型旅游产业。 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有具备开发农业生态旅游的资源基础。生态旅游农业是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旅游观光农业,必须建立在具有可供旅游观光开发的农业资源基础上,从而把农业资源转化成旅游观光资源,扩大农业资源的功能。第二,要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对传统农业进行加工和包装,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旅客参与农事活动融为一体,成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形态,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三,要以生态旅游为导向。农业生态旅游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拓广了生态旅游观光功能,巧妙利用城乡各种差异来规划、设计、组合而引起旅游者消费欲望。使旅游者亲身感受和参与现代农业技术与生态农业等大自然情趣,把现代农业及自然资源景观与旅游资源融为一体,最终达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结合,既发展了农业,又保护了环境。第四,观光农业旅游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伴随着近年来农业产业化 发展的新趋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新兴课题,而旅游业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此种情况下,经营者迎合当今社会人们追求“个性化”、“生态化”,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需求心理,把两个领域有机结合起来而成为一个新的项目,是农业和旅游业的进一步延伸,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2、生态旅游农业的特征 与传统农业和旅游业相比较而言,生态旅游农业具有如下特征: (1)功能齐全、双重效益。生态旅游农业为旅游者提供了一定的乡村空间,旅游者在景区内观光、休闲、参与娱乐、品尝美食。甚至亲自劳作,既增长知识,亲近自然,又陶冶情操。园区内还可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加强游客之间感情交流,传播信息,增进友谊,缩小差距。企业和农民则通过销售产品,提供食宿服务和劳务以增加收入。 (2)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观光农业的建设严格按照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只允许在残留有害物质规定标准范围内适量的使用化肥、农药,其产品为无公害的、安全、营养的绿色保健食品,大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优美,生物多样性在这里得以充分体现,植被覆盖率也大大高于一般农区。这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适当注重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做法,遵循了农业发展的规律,符合农民的利益,使农业走向一条健康的持续发展道路。 (3)回归自然、身心享受。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导致城市污染的加剧,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使人们的精神日趋紧张,人们渴望亲近自然,回归自然,使自己的身心得到真正的放松和享受。生态旅游农业满足了城乡居民的这一要求,它用生态学、美学和经济学理论来指导农业生产,通过合理规划布局,自然调节和人工调节相协调,使农业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具有生产、加工、销售、疗养、旅游娱乐等综合功能。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不是简单的转换,而是把农业中(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渔业等)具有旅游资源部分的功能进行整合发掘和利用,使它充分满足人们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个性化需求。 (4)科技特色、高效农业。生态旅游农业具有高科技特色,它是“三高”农业的具体体现,尤其在一些大型观光农业科技园区,大片土地通过平整与规划,用先进农业技术进行开发,由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来管理,造成具有相当规模、各具特色的农业整体,成为具有较高的先进农业技术支持和科学管理手段的新型农业。这种农业不论在优质品种、栽培管理技术还是在农业生产工艺、景观外形外貌等方面都是棋高一筹,是一般大田农业区无法比拟的,游客在这样的环境中游览,不仅赏心悦目,还能学到科技知识,产生深刻印象。 3、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布局原则 (1)因地制宜。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合季节性,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必须根据各地区的农业资源、农业生产条件合季节特点,充分考虑其区位条件合交通条件,因地、因时制宜,突出区域特色。 (2)尽可能与旅游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旅游景区和景点,扩大和增加观光农业项目,通过相互带动作用,发展农业与旅游业合一的新型产业。 (3)充分考虑客源市场。发展生态旅游农业首先安排在大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这里的人们对观光农业的要求强烈,经济条件可能,交通比较便利,发展生态旅游农业的条件比较优越。 (4)必须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搞好交通、水电、饮食、住宿等基础设施,设计专门的旅店、餐厅、农宿以及娱乐场所和度假村,开发具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及旅游产品,以供游客观光、游览、品尝、购物、参与农作、休闲、度假等多项活动。 (5)与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要搞好农村居民点和道路规划,合理开发和整治土地,改善农村环境,在保留历史民俗农舍的同时,兴建体现观光特色的农村新民舍,以供游客观光旅游。 三、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实证分析 珠海市生态农业科技园是一个集农业高新技术引进、开发与生产、加工、出口以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外向型农业科技园。该中心是在原珠海农科所基础上仅凭5000元流动资金起家,园区现已发展集科研、生产、商贸、旅游、教育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集团化科研经济实体,2001年该中心的科技创收就达5000多万元,旅游收入1000多万元,出口创汇达860多万美元,成为目前我国最具实力的外向型农业科技园区之一。 1、区位与市场分析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珠海地处富饶美丽的珠江三角洲,陆地与澳门相连,有二个口岸可直接与澳门通关。水路与香港相通,行船只需1小时。离广州、深圳不到2小时的车程。京珠高速、珠海机场、珠海港、九洲港构成了陆、海、空的立体交通。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地处珠海的城乡结合部,环境优美,面积广阔、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十分好,从交通上来说,从园区到市区只有10分钟车程,并且已开通了公共汽车和观光巴士,市政府于2002年底修通4车道的旅游景观路直达园区的门口,交通非常便捷。从地域上来说,园区的核心区2000亩,已成为永久性的农业科研用地并办妥了征地手续,领取了土地证。市政府还给园区预留了1500亩的土地,可以作为第二期的开发用地。 2、设计景观的理念分析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策划理念上注入了旅游、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即达到“一区多园、一园多用”的目的。园区策划者认为,旅游的概念很广泛,只有差异才是最好的旅游资源。人们出国考察或旅游就是看他们从未看过的东西,正如外国人看长城,我们去埃及看金字塔,都常有一种非常想看的冲动。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旅游业,就在于它可以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不同来显示出差异,加之把其艺术化处理,就成为非常好的旅游产品。所以,制造差异就可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市场,并且这种旅游还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正是源于这种理念,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建设初始阶段。就把旅游的理念融了进去,每建设一个温室或安排一个项目,他们都考虑到了生态、环保、休闲观光、教育培训、商贸销售等因素。并且做到了园区一边建设、景点一边可以开放,2002年该园区就接待了来自我国外的宾客30多万人,旅游创收超过了1000万元,占园区总收入的1/4。入园的游客多了,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市场,人流带动了物流。园区内生产出来的花卉、种子、种苗、果蔬,就地成了商品。并且这些商品的销售价格都高于外边的市场。比如,该园区在温室里栽培的小番茄,一般来说,农贸市场销价为5元/斤,而在园区内则可销售到15元/ 斤,客人不嫌其贵,就在于它是一个特殊的旅游产品。游客一般都有花钱的心理准备,但一定要花得开心,所以只要产品的质量好,加上销售的方式奇特,他们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该园区栽培的番茄不是摘下来卖,而是长在温室内,挂在藤上卖。如果一家三口来旅游,小孩子都乐意到大棚去摘番茄了,一边摘一边吃,一直到摘了满满的一袋才罢手。而父母看到小孩如此投入,心里也乐开了花,再高的价格也会买,这正是体验经济的所在。可见旅游开发,必然会带动商贸的发展,真是一举三得。 3、开发生态旅游农业资源的策略和措施 (1)更新策划理念,走企业化、市场化发展之路。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根据自己的地域优势和产业优势以及园区所拥有的有利条件,在主导产业上选择了花卉、蔬菜和水果的设施生产,在策划的理念上注入了旅游、休闲、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把差异作为最好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的不同显示出其差异,达到开拓市场的目的。 (2)产学研紧密结合,多层次、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园区自身就是一个农业科技研发、产业化拓展的孵化器,通过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了产业圈。另一方面,园区也积极的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发高新技术。 (3)以科技为本,优化资源配置。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经过多年的摸索,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发展优势,确定了独具特色的科研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和技术定位。在技术定位上实施自有技术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战略,注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在主导产品上发展本土品种与引进西洋品种相结合,既不断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品种,也不断从国外引进新品种,为园区设计独特的生态旅游景观提供了技术支撑。 (4)建立配套完善的旅游设施。利用设施农业和先进的生产模式,种植瓜果、蔬菜、花卉等近1000个品种,创造出新、奇、特的观光效果,并配套建立了相应的旅游设施“农科之窗”、“荷塘观赏”、“八卦田园”、“野菜园”、“水车阵”、“垂钓走廊”、“珍禽园”、“沙漠植物园”、“心灵茶庄”等一大批集科研、环保、生产、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园林景观,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游客。 四、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开发的经验与启示 1、理念创新。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从筹建就树立了“差距产生效益”的新理念,并认真思考如何寻找和利用差异来改造传统农业。他们通过寻找自然资源、农业产业、区位优势等方面差异点来营造新的生态旅游景观,打造园区独特的品牌。例如园区于2000年元旦至春节在园区成功举办珠海首届南瓜文化艺术节,展示了全世界数百个珍、奇、特、新的南瓜品种,大的如大鼓,重达100多公斤,小的如鸡蛋,轻才20克,黄、白、红、绿、青、蓝、紫七彩缤纷。进入南瓜园仿佛进入了南瓜大千世界、南瓜的艺术殿堂。南瓜节开幕一个月,创下门票收入130万的记录,由此也带出了一个新的产业——观赏玩具南瓜规模化生产。这样通过理念创新,运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新品种,利用生态学和景观学原理精心设计各种差异化的景观和景点,打造出一个融“自然美景、现代科技、人文情怀”的生态旅游区,丰富和发展了农业和旅游的内容和新领域,找出一条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道路。 2、制度创新。一是科研管理体制创新。首先,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打破传统立项方式:不搞纯理论的基础研究。其次,科研立项与市场供求密切结合,由市场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完善对科技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激励制度,对于课题成果的产业化效益,实行“技术折股,按比例提成”的激励机制。第四,建立起课题组成员课题研发的风险金制度,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率。二是用工、分配体制创新。该科技园区作为事业单位,存在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如编内人员由财政负担工资,编外人员由企业自收自支)。通过大力提倡绩效工资,形成报酬级差,混淆用工身份,建立岗位津贴和奖励制度,对承包部门实行“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定工资总额”的“四定”改革,将津贴和奖励与个人的工作岗位和业绩挂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拉开档次,园区内岗位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使该园区逐步向现代企业用工制度方向迈进。 3、组织创新。珠海农业科技园内实施的是一种将科研、生产、示范推广、科普教育、观光旅游及贸易紧密结合的战略。因此在园区的组织结构上也具有其特殊性。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一是园区运作的管理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建立了园区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园区的各项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外联络、招商引资、项目监督、后勤服务等管理工作。 二是科学决策的专家机构。农业园区的运作还必须建立各类专家决策机构,以对园区的重大项目进行咨询、决策。珠海农业园区采取紧密型的专家依托机构与松散型的专家群体相结合的方式。如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建立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把广东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珠海大学园区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在重大项目的申报、规划、实施之前,均要征求这些院校专家的意见。而对于一些阶段性或临时发生的问题、项目,则采取专家会议或专项邀请专家具体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 三是项目创新的研发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名优花卉、特色蔬菜、南亚热带水果及观光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因此设立了与项目相关的研发机构,如分子生物学研究室、组织培养研究室、育种中心、蔬菜研究室、观赏植物研究室等,负责园区内各种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并完成国家、省、市各种科技攻关项目。 四是项目实施的企业管理机构。珠海农业科技园区设立了生产部、设计部、绿化工程部、餐饮部、旅游部销售部等机构,专门 负责产品的开发、项目的承接、实施和运作,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部门。主导产品的技术支撑来源于研发机构,实施部门视为生产性机构。 五是成果推广的网格系统。园区设立了技术推广部,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农业高新技术,配合当地农业部门抓好各项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同时组织科技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在当地的农业产业区建立示范基地,从产前提供种苗、产中指导、产后回收产品,实行一条龙服务,解决了农民的技术、资金和市场问题。 六是科普教育的培训机构。园区建立了培训机构,一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对农民和农业技术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各项高新技术措施在生产中得到落实,也负责对来园区学习、参观学生的农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还与珠海市电视大学、珠海市职业中学联合开办了园艺花卉大、中专班,为当地城市美化培养中初级技术人才。园区现在不仅是科研、示范的基地,同时也是“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德育教育基地”、“珠海市农业科技干部再培训基地”、“珠海市中小学生的农科教实践基地”等。 七是市场接轨的营销网络。园区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成立了永源公司、金波公司、生力公司及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国外市场的开拓,各个产品均形成了销售的网络,为中心的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2年园区的出口创汇达860万美元,年旅游收入达1200万元,生产性收入达4000万元。 4、科技创新。科技是园区发展和壮大的动力源泉,园区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确立主导产业,发展与之相关的技术和产品。通过对珠海区位优势、气候优势、资源优势及市场需求的认真分析,珠海农业科技园区确立了以名优花卉、特色蔬菜、优质种苗和观光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以此为目标建立相关的农业技术体系。由于主导产业和相关技术体系的建立,促使珠海农业园区的发展目标明确,各个主导产品均按既定目标实施。如:名贵蝴蝶兰在园区的年生产量已达120万盆,组培苗达300万株,成为国内最大的蝴蝶兰生产基地之一,成为园区强大的经济支柱。 二是实施自有技术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战略。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认识到国际市场竞争的严峻性,不仅注重开发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如甘茶蔓高产种植技术、保健植物加工技术、名优花卉的优质高产技术等,同时还不断引进和发展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如无土栽培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基因工程技术、细胞工程技术,形成了在国内外均具有竞争力的技术资源体系,为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 三是发展本土品种与引进西洋品种相结合。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近几年一方面不断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品种,如本地南瓜、猪笼草、树仔菜、荔枝、龙眼等,也不断从国外引进新品种,并进行试验、筛选、鉴定,确定了一系列蔬菜、花卉、水果名优品种,为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现产业化提供了丰富的品种资源,也为园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广泛的资源。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珠海高科技农业园区送展的产品一举夺得广东省瓜果类金、银、铜三个大奖,在第四届中国(广州)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珠海园区设计建设的“奇异瓜果园”获得“室内艺术园景设计大奖”,种植数个特优品种获得园林精品的单项金奖、银奖和铜奖等殊荣,说明园区在品种的研究上处在国内同行的先进水平。 四是短期性项目与长远性项目相结合。如近两年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春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引进种植了郁金香、百合等花卉产品,获得了时效性的经济效益。同时,园区也十分注重与园区科技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目标紧密相关的项目,它们或许短期内见不到效益,如:组织培养、育种、基因工程等是一些投入大、收效慢的项目,但它却是园区发展最具生命力和创造性的部分,因此,珠海高科技农业园区每年投入近百万元用于该类应用基础项目的研发,现在各类名贵花卉的无性繁殖系统和各种样品的分析测试手段已经建立,为园区科技发展储备了充足的项目。 五是完善科研设施,努力创造项目实施的设施条件。要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农业技术和品种,就必须拥有与人才、项目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以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效益。近年来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投入了300多万元,购置了国际一流的仪器设备,建立了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组织培养室、分析测试室,形成了在珠三角乃至全国农业园区具有竞争优势的实验设施,为吸引人才、实施项目、创立品牌奠定了设施基础。 六是建立科研+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科技推广体系。为了实现园区这一目标,珠海农业科技园经过几年实践,摸索了一条科研+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模式,即将基地建立在珠海斗门农民的土地上,实施产前提供种苗、肥料、农药,产中指导农民技术,产后回收产品的一条龙服务,将科研成果、技术、种苗与农业生产和市场紧密结合,形成规模化的农业产业链,用科技和市场带动农民致富。目前该基地已经将绿色蔬菜出口到澳门及珠海市的各大机关、超级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七是重视信息系统的建立,随时掌握科技的发展趋势。珠海农业科技园在信息系统的建立上,不仅注重国内科技期刊和资料的收集,建立了园内图书资料室、科技档案室,还为各个职能部门、主要科技人员均配备了计算机,充份利用国际互联网系统搜集国内外科技信息,同时还建立了园区自己的农业科技网站,这些均为科技资源的搜索、电子商务的运作、项目的国际化奠定了信息资源的基础。 5、模式创新。通过几年的实践,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摸索出了一套混合型的管理模式,即在园区的管理上,有民营企业的做法;有外资企业的管理;还有领导的个人魅力和格化的管理。为此,称之为“混合型”的管理模式。 一是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珠海农业高科技园区在宏观管理上,注重分析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在重大科研项目上对人财物进行宏观调控,集中有限的资金,进行投入、集中的打歼灭战。在微观上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转,采取目标管理,放权让利,各自经营实体实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政策,充分调动了园区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园区借鉴民营经济机动灵活,果断决策,管理到位的管理优势,为我所用,提高效率。这一管理模式对领导层、决策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园区领导们敢于负责,善于拍板,不错过任何机会,给投资者十足的信心和优质服务,有利地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如该园区领导们在与台湾商人谈判合作规模化开发蝴蝶兰花项目的过程中,无论对方提出什么问题,马上作答。虽然投资额在1000多万以上,但只用了2小时便签订投资协议,一个星期后开始兴建,三个月开始产出,速度之快,连台商都感意外。 三是注重吸收国有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优势。在吸取民营企业管理先进经验的同时,同时注重吸收国有企业好的管理模式。国有企业组织健全,规范经营,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党团、工 青、妇卫等组织的作用,强化各部门的功能,特别是把人的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这些都是农业科技园在管理上要借鉴和吸收的。 四是注意是借鉴台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台资企业具有很强的管理优势,他们在管理理念上比较先进,完全是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制订出既先进、又科学的管理制度。台资企业注重市场调查预测、控制成本核算、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重视人的作用。这种经营策划的理念值得学习。如园区在与台湾商人合作生产兰花的项目运作过程中,确实学习到了台商的精明能干,信息灵通,善于控制成本,精于开拓市场、敢于大胆投入,市场占有率高等先进的管理方法。 五是充分发挥领导集体或个人的人格魅力。要管理好一个园区,还应强调领导或领导集体的个人魅力和人格化的管理,树立领导威信很重要,企业员工对他的主管有点崇拜也并没有害处,但不应搞个人崇拜。当然,领导的威信或他人对你的崇拜都应建立在领导的个人魅力、人格化的基础上,即领导政治上的成熟、业务上的精通、懂得领导艺术、率先垂范、关心同事、以人为本,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整体,什么样的困难都可以克服。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出了品牌,创出了效益,走出了一条特色的路子,这无疑与领导层的威信有着很大的关系。 五、结论 珠海生态农业科技园根据自己的地域优势和科技优势以及园区所拥有的有利条件,在策划理念上注入了旅游、示范、教学、培训、商贸的概念,把差异作为最好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的新品种、新栽培模式与传统农业的不同显示出其差异,选择了花卉、蔬菜和水果的设施生产作为主导产业,走出一条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并通过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千家万户的农民致富。这一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一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可以产生独有的农业要素差异,可以发展为新型的特色主导产业;二适应消费层次的深化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农业的性质发生巨大变化,它已经成为具有多功能性的产业,农业将成为体验经济的主导产业;三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科技园区作为现代农业和旅游业交叉的载体,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创新,它将成为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的主流。四是人力资本由于其在思想理念、信息资源、现代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将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农业生态论文:地方农业生态经济论述 1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能值结构分析 1.1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能值投入结构 2001-2008年株洲市的总能值投入逐年递减,环境资源能(包括可更新环境资源能和不可更新环境资源能)保持稳定,工业辅助能呈现波动中减少的趋势,可更新有机能的投入也逐年减少,工业辅助能和有机能的变化直接影响了总投入能值的变化.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不可更新工业辅助能投入占整个工业辅助能投入的90.81%以上.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破坏土壤结构,不利于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有机能投入占总投入67%以上.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有机能投入主要来源于农业从业人员、役畜劳动和种子的施用.2001-2008年间,虽然有机能投入减少,但占总能值投入的比例较大.人力在有机能投入中占据绝对比重,5年来都在99%以上,说明该地区的农业模式属于劳动密集型,机械化程度较低,还没有成功从劳动密集型转变为科技密集型. 1.2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能值产出结构 农业总能值产出逐年增加.其中,林业占绝对优势,而且比率增加很快,从2001年的5.55E+20sej/a增加到2008年的1.17E+21sej/a.种植业、畜牧业也在逐步发展.渔业产出能值的份额较小,发展缓慢,是整个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薄弱环节.种植业中,稻谷的主导优势地位仍不可动摇,几乎都在70%以上.蔬菜和水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值产出不高,但经济价值高,可获得较多交换能值.畜牧业中猪和羊的养殖数量和出栏数最大,但是羊对林草的破坏性也大,滥牧是引起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2能值指标的比较分析 2.1净能值产出率净能值产出率(NEYR)为系统产出能值与经济反馈能值的比值,与经济分析中的产投比类似,是用来衡量系统生产效率的一种标准[8],值越大,表明系统的生产效率越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越强.从表3可知,2001-2008年株洲的NEYR逐步上升,表明株洲向外界输出的能值量有所提高.2007、2008年分别为1.45和1.64,超过了全国农业平均NEYR(1.42)[9],说明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运转效率较好,回报率较大. 2.2能值投资率能值投资率(EIR)等于是用来衡量经济活动的竞争力程度和环境资源负载程度的指标,值越大,说明系统经济的发展程度越高.株洲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EIR在8年间变化不大,除2001年为12.55以外,2002-2008年均在15.00附近徘徊,远高于黄淮海地区、甘肃、新疆、江西、广东等地[10].表明每单位无偿环境资源的利用相应投入了较多的购买能值,环境压力较大.能值投入率高,会加大农产品的成本投入,影响其竞争优势. 2.3环境负载率环境负载率(ELR)等于购买的能值和不可更新的能值之和与可更新资源能值的比值,是衡量一定经济状况下环境系统所承受压力的指标.它具有环境预警作用,若系统长期处于较高状态,系统将产生不可逆转的功能退化或丧失.反之,表明农业生态系统有发展潜力,应进一步加大其购买能值的投入.研究期间株洲市ELR增加,说明农业环境压力上升.ELR在0.37~0.44之间,低于全国平均值5.89,表明株洲市环境资源未达到高效利用,未达到高投入高产出的运行状态,农业发展环境压力小,具有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说明的是,ELR的大小并不与该系统的环境保护效果的好坏成正比[11]. 2.4可持续发展指数可持续发展指数(ESI)即EYR与ELR之比,值在1和10之间,表明经济系统有活力和发展潜力; 10时经济不发达,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 3结论与对策 (1)株洲市区域环境资源优势明显,ELR较低,未达到高效利用,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现阶段的农业处于劳动密集型阶段,工业辅助能值投入较少,系统整体回报效率低,系统产出能值不足以补偿购买能值,缺乏竞争力.应使剩余农业劳动力从农业转向二、三产业,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加大农业科技辅助能值投入,使株洲市农业从劳动密集型转变为科技密集型,以提高农业系统竞争力,获取较高效益.(2)株洲市农业产出结构不合理,林业产出占整个生态系统的95%以上;畜牧业、种植业和渔业产出极小.应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种植业和渔业的能值产出贡献率,使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环境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布局林业、畜牧业、种植业、渔业等生产功能区,达到规模化和集约化,使系统能值的投入产出向高水平发展.(3)株洲市可依据自身优势,积极发展农林牧业综合开发及其产品深加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能源开发.农业的发展最终必须依靠属于高能值转换率和高能值等级的现代农业科技.因此,要促进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素质.同时要建立优化、配套的农技科教体系,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和效益型转变,使株洲市走上一条建设物耗低、技术含量高的生态农业化道路. 农业生态论文:论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 现代法治理论主张,法治的基础得有善法,并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法治的核心在于权力与权利的合理配置,法律的执行得有严格的制度和程序来控制和保障,否则,即便有再多的法律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目前中国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立法、行政执法、如何依法调整各方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化的基础,健全法治化的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等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措施,已成当务之急。 1 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问题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已取得不少成绩,国家相继制定、颁布、修订了《农业法》《森林法》《水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法规。从地方来看,也有22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农业(生态)环境条例,但从全国而言,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综合立法缺位和立法技术滞后等问题。 1.1.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法缺位 国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的内容分别规定在农业、森林、草原、矿藏、河流、土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法之中,这种分散立法与农业生态环境具有内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不相适应。早在1995年,全国农业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研讨会就已达成共识:颁布全国性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势在必行,因为这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全国农业环境,防止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是强化农业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保障城乡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武器[1]。但时至今日,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法依然缺位。 1.1.2 立法技术滞后 “善法”是法治的必要前提,要制定出好的法律,需要通过民主、公开的程序进行,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2]。全国性农业环境保护法的难产,与立法技术滞后密切相关。一方面,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民主性、公开性不够。主要以政府部门起草为主,很少有公众参与,其内容也主要倾向于规定行政权的便捷行使,而很少关注如何增强行政执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定程序权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3]。另一方面,我国地方的农业生态环境立法仍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宣言式的规定无法执行,从而严重影响执法效果[4]。不少地方性法规条文只有行为模式,没有相应法律责任规定和具体的奖惩措施,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体现不出法律的威严[5]。这样的法律离“善法”尚有距离。 1.2 缺乏符合行政法治要求的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 缺乏法治化的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更是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症结所在,突出表现为,农业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设置缺乏法定性,职能或缺位或重叠,导致执法无效;行政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等。 1.2.1 现有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体制存在缺陷 从行政执法主体来看,一方面表现为机构重叠,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下,农业生态环境的执法主体林立(包括环境保护、建设、农业、国土资源、水利、统计、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权限也不甚分明,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经常相互扯皮,争权推责。”[6] 在实践中,各有关机关之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出现各部门机关为了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争着管抢着管,甚至越权管理,导致执法秩序混乱不堪的现象[5]。就在农业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各个机构中,形成了多元的执法主体[7]。依据《农业法》的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目前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法定职能没能落实到位,阻碍了农业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8]。另一方面又表现为机构缺位。如:《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应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价。至2003年该省在省、市、县3级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农业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及环境监测网络,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以至出现污染事件时,未能及时发现,也未能及时制止[9]。 1.2.2 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 程序比目的更重要。没有行政程序,行政职权就难以合法运作。行政程序的基本功能在于:扩大公民行使参政权的途径,监督行政主体公平实施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益等[10]。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在过分强化政府权力的同时,却又缺乏有效的环境行政监督机制。在几乎所有的地方性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相关条例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和公民(特别是农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地确立和保护的是以维护政府权威及各部门利益,以保证政府集权和经济统制[4]。涉及政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虽有一系列的应然规定(表现为应当如何如何),但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却找不到关于政府不作为或滥用职权时应承担何种责任的条款。实践中,当前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干部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已经成为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进行查处的重点[12]。某些地方政府成污染帮凶 [12],这自然有违公平行政的法治原则。山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虽然早在1991年11月和1994年12月就已分别颁布了《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实际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农业污染与生态破坏不仅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存 [13],事实再一次昭示古训“徙法不足以自行”的正确性。此外,公众参与环境事务制度缺失,对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范围、方式、途径等没有具体的规定也影响了农业生态环境执法的效果。 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缺乏应有的程序性保障。以往大多数环境程序规范具有十分浓厚的管理色彩,它们主要是单方面规定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应负的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14]。事实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场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程序,都可能给相对人设定程序性义务和限制其权利。综观已有的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诸如:对那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时,行政相对人的听证权、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辩解权、申请回避权、时效权等的行使和保障,鲜有规定。这为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职权提供了“土壤”。实践中,有的地方一些执法人员无任何证件和标志,随意进入现场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15]。 1.3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利益冲突与失衡问题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症结所在。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手段。 1.3.1 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 有的地方,农业执法机构类型多样,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一些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事业性执法机构乱收费乱罚款,而那些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却不能得到及时纠正[16]。有学者曾尖锐地指出,我国在森林、草原、矿藏、河流、土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主要领域已经基本上有法可依,问题在于执法不严,执法无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能有效遏制地方和部门在自我利益的驱使下破坏生态环境,致使“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17]。最终受损的还是社会的环境利益。 1.3.2 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禁伐禁猎禁渔,推广应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生物农药,加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修建污染防治设施等必要措施,可能会导致部分人为社会整体的生态利益而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对此,国家尚没有依法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补偿制度。另外,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保的优惠政策。从法理上讲,优惠政策意在权利与义务的重新配置。在现有的以省级立法为主的农业生态环境立法中,大多规定“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和农业生态环境资源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但无具体的安排,这样原则性的规定,使得国家应给予的优惠无法有效落到实处。 1.3.3 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 从实践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的排污企业,多为地方的利税大户,是地方政府的腰包。地方政府纵容恶性污染行为的结果是百姓的性命安危[18]。而且由于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大型企业也宁愿受罚不治理,特别在造纸、酿造、化工、冶金、水泥、制药等行业尤为突出[19]。从全国而言,珠江三角洲成为世界主要制造业基地的代价,就是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据初步统计,全国至少有1300~1600万hm[2]耕地受到污染,每年因土壤污染造成各种农业经济损失约200亿元,土壤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20]。 2 农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对策 2.1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化的基础 2.1.1 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法 制定一部反映农业生态环境客观规律,体现民意,可以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治理农业生态污染的综合性的善法,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是当务之急。瑞典在1980年以后,相继制定了15个单项的环境法规,1999年1月1日又出台了一部完整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其环保政策和法规有的已被欧盟用作共同准则的样板[28]。瑞典的做法,可资借鉴。 2.1.2 贯彻《立法法》精神,改进立法技术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多个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单一部门难以胜任农业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建议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农资委和法工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直接主持起草。当然国家立法机关在立法时也需遵循立法民主公开的要求,重视对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正当环境权益和程序权益的保护。立法中要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外部行政程序规定。如规定严格的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制度等[21]。其次,应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法律上的程序保障,赋予公众全面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应包括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环境决策参与权、环境自卫权、索赔权和诉讼权等[22]。再次,对政府在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的义务应有具体的程序规定,凡要求政府履行责任的条款,都应有政府不作为和乱作为时要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应条款。 2.2 健全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化的行政执法体制 2.2.1 建立健全法治化的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 现有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有必要进行改革,逐步向综合执法体制转变。当然,这里所指的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并非是指将现有农业部门以植物保护、种子、化肥、农药等监管为主的狭隘的农业生态环态监管体制,而是指在机构改革中,逐步地建立和健全宏观上的大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将所有涉及农业生态环境监管的行政职能集中于某一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建议考虑组建土地、水利、林业、煤炭和地质矿产、大气、农业、畜牧业、渔业行政、乡镇企业环保等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的“农业生态环境稽查总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农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综合执法的效能。 2.2.2 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 一方面要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既要加大对那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执法力度,又要注意克服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中的随意性,尽量避免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对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而不能简单地以罚代刑了结案件。另一方面,要重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应依法持证上岗,实行严格的告知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依法采集证据,做好行政检查的笔录工作,并规范相关文书。对每一起案件从提起、立案、调查、裁决、执行直到归档,都应依法进行,切实做到依法办案,按程序办案,规 范办案。 2.3 依法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 2.3.1 切实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所需的经费 惟有让农业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都能够吃上“皇粮”,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履行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职责,才能克服“重利轻管,以罚代法现象的发生。”[23] 2.3.2 要依法实施政策、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 各级政府应特别重视优惠投入制度的建设。日本政府为推动生态农业建设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日本以建立环保型农户为载体,从政策、贷款、税收上给予支持,以提高环保型农户经济效益和社会地位。此外,政府还对为社会整体的生态利益而让自己的利益受损的人,也依法在政策、贷款和税收上给予适当的优惠[24]。 2.3.3 依法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补贴机制 根据WTO“绿箱”政策规定及国外经验,我国政府可对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等一般性政府服务,与环保措施挂钩的价格补贴,如退耕还林还草、休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25]。令人可喜的是《退耕还林条例》已对退耕还林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作了专章规定。 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实行“绿箱”扶持政策。德国政府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凡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粗放经营的农户或农场主在经济上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一定补偿。……显然,这些补贴措施都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26] 2001年德国对生态农业生产实体的扶持就达6115.4万欧元,平均150欧元·hm[-2][27]。就环境保护而言,对环境有相当影响的德国农业,有近一半的收入取决于政府补贴[28]。我国对于环境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些地区的环境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运用财政补贴修复被破坏的环境,引导企业、居民自觉保护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29]。 2.3.4 采取行之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税收和污染责任保险政策 为了保护和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国外主要采取征收环境税和其他环境补偿性措施。欧盟对排放污染物,制造噪音和某些产品如农药和汽油等征收环境税[30]。荷兰政府将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政策的目标,实行生态税制,生态税收主要用于生态目的,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31]。在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如石油、化工、印染、采矿、水泥、造纸、皮革、火力发电等行业,建立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为主,任意性责任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也不失为良策。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河南省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研究 摘要: 本文在厘清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等基本概念之后首先分析现行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的弊端,然后通过与美国、欧盟等其他国家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模式比较,提出目前适应河南省加工贸易发展的海关监管模式选择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关键词:加工贸易 海关监管 河南 1.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工贸易在我国蓬勃发展,河南也积极参与其中。郑州海关作为河南省加工贸易监管的国家机关之一,承担着维护贸易秩序,促进对外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和保税区等集中封闭式两大管理模式。前一种模式是至今为止加工贸易管理的基本模式。后一种模式尚在摸索中。由于加工贸易的发展日新月异,加工贸易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监管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监管的风险和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2.基本概念 2.1海关监管 海关监管是海关基本职能中的第一项。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 物品及相关进出境行为,实施的专门监督管理。海关监管的目的是保证海关监管的有关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2.2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的定义,广义而言,是外国的企业以投资的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已有的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运出东道国境外销售。加工贸易同国际投资及国际贸易紧密相联,体现了商品和资本交换的国际化。狭义而言,加工贸易是部分国家对来料或进料加工采用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较高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为了扩大对外贸易或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采取了对以来料或进料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由海关实行保税监管进口的办法。 2.3加工贸易海关监管 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指海关依照海关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保税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是国家和法律赋予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3.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现状 3.1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 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就是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合同是企业从事贸易和生产经营的凭据,手册是海关以合同为单元核发的监管凭证。郑州海关依据河南省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进出口合同,核发“登记手册”,在手册上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单耗等进行备案,企业必须凭手册并依据备案规格申报进出口;加工贸易的料件进口税收环节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即每个手册都在银行备有台账,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根据其资信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加工产品实行分类管理,进而对于不同级别的企业加工不同种类的产品,对其保证金台账上的保证金实行空转、半实转、实转等担保制。海关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依据备案单耗,将进出口数量核算平衡后,手册才能核销。如果手册到期未核销,台账自动锁住,企业将无法申领新手册。这种监管模式实际为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银行三家共同监管,手册不仅是企业对海关“税收负债”的法律依据,也是企业保税进出口的通关凭据。鉴于河南省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的广泛存在,这种非物理围网的加工企业海关监管模式仍然是目前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的主要监管模式。 3.2联网监管 郑州海关自2004年以来着力推广联网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针对资信良较好,投资规模和进出口数额较大,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加工贸易企业。郑州海关以海关总署开发的H883/H2000联网监管电子帐册系统作为内网环境,以河南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作为外网环境,从加工贸易企业管理系统(如ERP)提取监管所必需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以此对保税货物进行监管。该模式下,海关以河南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经营范围、年产能力等为依据,取代纸制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企业进口的原材料数据自动写入电子账册,加工成品出口后,自动核扣核销进口原料和零部件。联网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进入电子帐册的料件全额保税。随着河南加工贸易不断的转型升级、加工企业的不断壮大,物理围网下的加工贸易监管正日益呈上升趋势。 4.现有监管模式的弊端 4.1 非物理围网的加工企业监管难度大 河南省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以合同为单元对企业进行管理难度并不大,但是随着加工贸易企业的增加、加工产品种类的增加,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助长了一些不法企业的走私行为。 4.2物理围网下的联网监管局限性突出 随着联网监管逐步取代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电子数据将取代纸质单证,成为证明企业加工贸易行为海关留存的唯一证据。海关对加工贸易料件核销、征税、收缴等监管行为完全依据这些电子数据,而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尚未根本明确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电子数据法律效率问题亟待解决。另外,归并数据的建立、单耗模型的建立都存在不确定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电子账册的核销,而物理围网下的电子监控又造成了对货物实际监管的弱化,造成了监管的断层。 4.3 缺乏贯穿加工贸易全过程的监管手段 无论是物理围网还是非物理围网,海关对于加工贸易的管理都是遵循先审批、再通关,最后核销的监管模式,而这三个环节分散在海关的不同管理部门,中间缺乏紧密的管理链接。货物通关后到核销期间,企业有极大的自主运营或非法操作的时空,海关对于加工贸易企业的过程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5国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借鉴 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封闭式保税监管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指定的封闭区域内进行加工,指定的区域即通常所说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保税工厂或者车间,所以也称为指定区域内的全额保税制度。美国海关就是采用这种管理方法。欧盟国家则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加工企业在进口前须向海关提出申请,并保证经加工后复运出境,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并免受贸易措施的管理。成品出境后到海关核销。《欧盟海关法典》规定,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这种方式也要先经海关许可,只不过在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是指定区域内开展加工贸易;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是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第二种 先征后退政策。上述模式无论是哪一种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建立在税收保障的基础上。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首先是我国加工贸易规模相当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非物理围网的模式还不能被完全取代;再次,由于在税制方面的差异,我国采用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明显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差异提示我们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不能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结合中国实际,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分析 摘要: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模式概念、功能及特点,并运用图表来分析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和传统纸质监管方式的不同。本文认为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新模式避免了纸质手册审批手续重复、环节多、程序复杂、难以准确提供成品单损耗、通关手册周转困难等弊端,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和海关工作效率。 关键词: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 1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的概念 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就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作为交换平台,通过电信公共网络,形成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的计算机联网,进行数据信息的传输和处理,实现加工贸易审批、备案、变更、进出口报关、报核和核销全程的网络化、无纸化管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从方便企业、简化手续的角度出发,以企业为单元建立电子账册,变对合同的逐票审批为对企业加工贸易经营资格、范围和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审核,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内部网系统与企业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联接,实现对企业全过程监管的新监管模式。 从目的上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贴近当前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运营实际,消除现行“合同式”虚拟计划管理模式的弊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通关速度,建立适应企业现代生产经营和物流要求的管理模式。在企业守法便利原则基础上,构筑海关与企业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海关与企业的双赢。 从实现手段上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是海关借助加工贸易企业自身比较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实行“电子账册十联网核查”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从实际操作方式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强调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实体”的监管,海关通过规范企业主动申报行为,实施经常性的核查核对,引入实际保税库存与电子账册理论结余料件的数据比对,将以往“清零式”的核销作业转变为检验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企业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管理的实际情况。 2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 2.1 目前的监管模式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凡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均须向海关申领纸质《手册》。企业的所有保税货物都要经过纸本手册的备案、变更、核销等等,内容繁杂,手续繁琐,稍有差错就会延误生产时限。传统的纸质手册的监管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企业的员工在4大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花费很多时间才能拿到一本保税的手册。 具体来说,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以下缺点:第一,手册的备案时间长,变更手续繁琐,手册备案(变更)效率问题成为企业报关业务瓶颈。第二,由于企业生产周期短,市场变化快,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单耗关系的详细情况无法在备案时确定,企业给海关上报的数据往往不精确。第三,企业通常每签订一份加工贸易合同就必须有一本手册,而生产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多本手册容易造成数据混乱,普遍存在“串料”情况,手册核销以及“余料结转”成为数据游戏。第四,海关在审核、查验、下厂核查时无法以手册数据实施准确监管,备案部门大部分时间耗在审核大量不准确的纸面数据上,就没有足够的精力下厂核查,实施实际监管。在这种背景下,电子联网监管模式应运而生。 2.2 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电子联网的监管模式主要内容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作为交换平台,以电信公共网络为中心,企业用户端首先从企业自己的计算机全程管理系统(如各种ERP系统)中提取一些普遍存在的物理数据,如图2示例中提取的“归并关系(即:按海关业务规则整理过的物料号和商品品名的对应关系)、用料清单(BOM)、尚未交货定单(采购定单)、销售定单、装箱信息等”,然后这些数据放入企业端的电子账册服务器(电子账册虚拟数据的企业端物理载体),数据在服务器中进行记录和运算,最后通过业务人员电脑操作终端的管理操作软件(如示例中列举的Easy EMS这种商业化软件)生成各种规范格式的业务报文(CSV,EMS211,21,221, 222,231),并通过软件控制报文的收发和记录。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运用中国电子口岸的公共平台,将自己部门的业务数据和企业的业务数据进行交互。具体为海关数据只与中国电子口岸交互,电子口岸从企业托管在中国电信的服务器(电子账册虚拟数据的政府端物理载体)运算提取数据。详见示意图1。 2.3 二种监管模式比较综合上述分析可知,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己经迎来电子化时代。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壮大,改变了传统加工贸易观念,尤其是全球信息技术产业急剧变化,电子商务的应用。与此相对应的电子联网监管和传统的手册监管在功能和用途上也有较大的区别,具体如表1所示。 联网监管以网络技术取代人工作业,以电子账册取代纸质手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保税料件只在电子账册最大周转金额的限额内作总量控制,不受每笔合同的数量、金额限制,省去了传统管理模式中每笔合同都要经过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税务登记、海关备案、银行设立台帐等手续,整个审批备案过程只需半天,企业足不出户,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办理网上进出口报关手续,不受报关现场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为企业贸易便利化提供了切实的保障,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大大适应了对生产时效要求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扩大出口。同时提高了海关行政管理效率,它使海关与企业间建立起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也使海关与企业获得了“双赢”。 2.4 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的功能 2.4.1 备案环节①“电子账册”管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实行的条件是大企业变分散监管为整体监管,因为“电子账册”的使用期限与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所以不存在频繁申请新手册的问题,也不存在申请、变更手册等的问题,这样就使以合同为单位的手册管理转变为以企业为单位的“电子帐册”管理,使对保税物料监管与企业物流管理更趋一致。②“周转量”管理。电子帐册的周转量即指数量周转量和金额周转量,数量周转量表示每项进口料件核准的最大库存量,对出口成品不作限制。而每项进口料件数量周转量乘以对应单价,加总后的总金额,即整个企业进口料件的金额周转量。电子账册变纸质手册管“备案量”为管生产“周转量”,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比照企业的历史数据资料,预计一个生产周期的企业料件的最大合理库存量,以此作为其合理的生产“周转量”进行电子账册的备案。 2.4.2 进出口环节联网监管的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实时核扣或还原料件周转量,通过周转量及其衍生关系控制保税物料的进口量,从而有效降低保税物料的监管风险。具体即对联网监管的企业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电脑系统自动在电子帐册中扣减对应料件的数量周转量和整个帐册的金额周转量,并根据成品对应的单损耗,自动折算对应耗用料件的数量和金额,从而自动还原等量的进口料件数量周转量和整个帐册的金额周转量。实行全过程的电脑化的管理。 2.4.3 核销环节电子账册采用的是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方式,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电子账册因此,对电子账册模式的核销实行滚动核销的形式,即对电子账册按照时间进行核销,将某个确定的时间段内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进行平衡核算。这种滚动核销模式由于其使用的电子帐册期限与企业经营期限相同,故其不存在像纸质手册的中期核销问题;加之每个企业只有一套电子账册,也不存在手册间的余料结转问题。实行“滚动核销”,上期核销库存作为下期期初库存,在核销过程更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进出口通关。 总之,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新模式将海关、外经贸部门、加工贸易企业连接成一个有机整体,为企业提供了网上经营范围备案申请、电子账册备案申请、变更申请、核销申请和海关、外经贸部门网上审批等业务。同时,电子账册避免了纸质手册审批手续重复、环节多、程序复杂、难以准确提供成品单损耗、通关手册周转困难等弊端,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和海关工作效率。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论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进 一、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各国在对加工贸易中总结出了各自监管的经验与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一、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 (一)封闭式管理模式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只允许保税进口的料件在海关设置的区域内活动。这些区域包括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和保税工厂或车间,以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防止保税料件和含有保税料件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于:第一,根据国家政策与企业需要设置保税空间,在保税空间的边界上设置特殊的海关机构;第二,审查、批准进入保税空间的企业;第三,对进出保税空间的料件进行保税管理,保证料件从境外或关外流入保税空间、并流出到境外或关外去。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管理对象的活动范围较为明确,易于海关在企业与料件两个层面上对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第二,免去了对料件的税费征收成本;第三,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经营提供了降低成本、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余地;第四,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提供了经营方面的便利。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选择范围有限,当保税空间在区域、数量等方面扩展时,封闭型模式本身就会受到挑战,如我国加工贸易实践中出现的转厂加工问题;第二,便利了来料或进料的管理,但是,却对国内料件进入保税空间,参与加工贸易的生产过程形成了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向一般贸易转化的机会,从而限制了加工贸易对国内经济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同样属于封闭型管理模式,实际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与观念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保税工厂或车间,二者的优劣各有所长。 从封闭性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主要适用于那些单纯依赖于进料或来料进行加工的产品,以及那些单纯依赖国内加工成本优势的产品;适应于那些国土面积较小的国家或地区,随着国土面积的增大,保税空间的扩展,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大。 (二)先征后退管理模式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对于那些用于出口产品加工的进口料件,先行征收关税,到产成品出口时再给予退还。 管理模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在于:对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的进料进行登记(这项工作可以看作是一般贸易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必计入工作内容),对企业出口的产成品中所含进口料件进行判定,并给予退税。这种模式属于一种针对企业经营活动性质进行的管理。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就其管理过程本身来说,非常简便,只要在出口时,按照企业提供的产品所含进口料件的记录依法进行;第二,直接避免了保税情况下,进口料件非法进入国内市场销售与企业偷逃税款的可能;第三,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为企业销售产品提供了两种灵活的选择,如果国内市场饱和,可以选择国际市场,还能够获得退税的好处,不然的话,企业就必须在进口料件时确定其产成品的销售市场,此外,也有助于解决加工贸易中转厂加工的问题。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关税的征收与退还加大了海关部门的工作量;第二,丧失了政策效力,即加工贸易企业从这种模式中没有得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通关上的便利,从而无法实施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积极推动,换一句话说,这种模式只是一种管理模式,而不是一种政策;第三,对确实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守法企业,的确增加了经营成本。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比较容易判定其用料标准的产品,同时,作为一种政策,如果旨在为企业提供选择销售市场的灵活性,则这种方式远远胜于其他模式。 (三)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模式 担保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在企业进口料件时,海关保留对进口料件征税的权利,但暂不征税,由进口企业提供担保。企业提供的担保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对税收资金担保,也可以由企业用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抵押。 担保模式的主要工作除了正常的保税内容之外,还要发生涉及提供担保的一系列内容,如我国对加工贸易企业要求开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就是一种担保的保税监管模式。显然,担保的必要性在于降低保税的风险,保障保税料件在加工后随产成品出口。换一句话说,就是在保税料件非法直接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随产成品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情况较为严重时,采取的一项补救措施。 担保管理模式的优点是:为避免保税料件偷逃税款,保证国家税收,促进加工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一道保险。 担保管理模式的弱点是:第一,在贯彻加工贸易的促进政策方面打了一个折扣,企业从保税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如减少资金占用、削减财务费用开支,有所减少,这对于产业利润水平空间不大的经营活动来说,可能会形成致命的冲击;第二,增加了加工贸易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和交易成本,这对于时效性较高的加工贸易来说,其影响也可能是毁灭性的。 担保模式适用于信誉难于判定或信誉较低的企业所从事的加工贸易活动。 (四)开放式管理模式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通过海关与企业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海关对企业进口料件到产成品出口的全程控制。一般都认为,实施这种模式的基本条件是要求海关拥有完备的信息监管网络,要求企业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是,从企业经营活动的根本驱动力来看,开放式管理模式要求国家的关税税率水平与处罚成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是实施开放式管理模式所需要的本质条件。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充分信息的保证,管理过程透明度高,能够对企业进行全程控制;第二,有技术手段的支持,能够有效地控制保税风险;第三,技术手段替代了其他为降低风险采取的手段,为企业节约了加工贸易的运营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适用范围受技术与设备条件限制,资金与技术不足的发展中国家难以甚至无法大面积采用;第二,缺乏弹性,要求企业需要在进口料件时事先明确其复出口的选择,使海关启动对进口料件的全程监控程序,对于原计划在国内销售的进口料件,因市场环境变化,需要重新进入国际市场时,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 开放式管理模式代表着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方向,适用于加工贸易倾向明确的企业进口活动。 (五)各种监管经验的总结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设立出口加工区。 选择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模式,要根据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与目的来进行。首先,要解决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监管。根据加工贸易的发展将会以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为主的趋势来看,其贸易流程在各国之间的走向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要把监管模式与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结合在一起,考虑政策为加工贸易活动带来的效益。从这一点出发,封闭型管理模式、开放式管理模式和担保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其次,一种监管模式还需要体现出加工贸易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要求,便利通关、深加工结转、提高国产配套能力、通过技术带动作用向一般贸易转化等,包括为企业提供一种随机决策的制度环境。从这一点出发,先征后退管理模式因其所具有的灵活性,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二、加工贸易监管的国际经验 发展加工贸易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活动,既有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韩国这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更有印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它们的做法与经验各有所长。 (一)美国的模式 美国对加工贸易的组织形式是外贸加工区,其管理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以一种公共设施的性质由海关来监管的外贸加工区。既然是公共设施,因此,每个港区都可以设立,其监管的费用开支由经营者偿付给海关。在政府层面上,设立了外贸加工区委员会,主席由商务部长担任。 第二,通过法律将产品分为特准外国产品、非特准外国产品、特准国内产品和非特准国内产品,进行分类的政策管理,享受不同的海关政策待遇。特准与非特准的区别在于,是否获得执行申请时可以享受的估价与税则分类,在加工区与关境之间流动。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外贸加工区委员会可以根据外贸加工区的经营者的申请建立一个具有特殊用途的分区,作为外贸加工区的附属区由单个公司经营管理。由于对外贸加工区的政策力度感到不足,建立附属分区的趋势强盛。 (二)欧盟的模式 欧盟对加工贸易(称为进境加工)的指导思想之一是在审批加工贸易时,权衡加工贸易企业与其他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鼓励以欧盟内部的料件制造产品出口。因而,对进口料件的管理政策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第一,欧盟的管理模式分为保税与退税两种体制。保税方式是指允许一些非欧盟成员的货物在进境时暂不缴纳关税和国内其他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可以确定其加工后的产品将在欧盟以外进行销售的料件;退税方式是指允许货物在进口时保留在加工后复出口退还已征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无法明确其加工后产品是否销往关境之外的料件。 第二,欧盟对进境货物或加工产品的转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深加工结转问题)进行了变通的管理方式,允许进境加工许可证持有人在保持加工记录的情况下,在记录中进行登记的变通程序,其特点在于,在连续的记录中,由下一个环节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即使在保税体制下,欧盟的模式也为进口料件的内销提供了制度空间,在企业支付进口应承担的义务如补交关税及迟纳利息之后,可以转为正式进口,进入内部市场流通。 此外,政策还允许进行料件串换,即以欧盟产品替代进口的料件进行加工;允许先出后进,即在急需的条件下,串料出口,再进口相应的料件;允许异地进出境等。为加工贸易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日本的模式 日本对双向的加工贸易均有规定,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活动的管理较为宽松,但是对保税空间有着较为详尽的规定。 第一,双向的加工贸易。顺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出口,逆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进口。前者是指日本企业接受国外企业的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交付给国外的企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者是指日本企业向国外企业提供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进口到日本,向国外企业支付加工费。委托加工进口与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并不相同。 第二,保税空间的种类。共有5类,即指定保税地区、保税存放地区、保税工厂、保税展览会、综合保税地区。 第三,根据不同的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在保税工厂与综合保税地区,对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在指定地区之外,对1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施担保免税政策,对进口纳税并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四)其他国家在加工贸易管理中一些做法 韩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对参与加工贸易过程的投入品规定了1年内按照复出口的期限减免关税,对用于加工贸易的减免税进口原材料给予退税,同时,在必要时,可以在货物进口时,要求提供相当于减免税款或凭保证金同意分期纳税的担保。 墨西哥的加工贸易以加工装配为主,其根本原因是毗邻美国。在两国边境上,集中了大批从事加工装配的企业,美国方面从事资本密集型的工序,墨西哥方面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序,形成了按照要素禀赋及比较成本优势的国际分工。墨西哥实施了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加工装配业务所需的进口设备及料件等可以免征关税。 印度加工贸易的政策具有较高的指向性,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产品,以及向完全出口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可以免除全部关税和附加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建立的哈雷亚自由贸易区为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其宽松的制度环境。允许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免除进出口关税,免征全部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资本与利润流出不设任何限制。 东盟一些国家如印度尼西亚、泰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以出口加工区为主。印度也采取了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其管理模式与其他国家的出口加工区相近。 国际经验的总结:有些国家对加工贸易的管理制定了特殊的政策,有些国家则把加工贸易作为出口加工区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之一,只对出口加工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而没有具体指向加工贸易活动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这种制度安排的差异中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加工贸易,由于各个国家对它的看法不同,管理的方式也就不同。这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而且还是一种参与国际分工、参与全球经济的重要形式,而后者更具有普遍的意义。 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进措施 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我国目前对加工贸易的开放式监管模式不利于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法律意识淡漠,因而现实中出现走私严重、管理成本高昂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海关的重视。措施之一就是在大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区内企业实施封闭式的监管。对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具体做法有:(1)海关对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监管制度。卡口分别设立货物和人员进出通道。(2)海关对加工区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模式。海关与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传输和办理通关手续;加工区海关与口岸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3)对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取消《登记手册》,海关改用电子帐簿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总量扣减核销制度。(4)对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进(出)口时,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作货物进(出)口申报。(5)加工区与口岸、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区主管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可以预料,随着出口加工区模式的实行,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将逐步规范化,从企业角度来说,减少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从海关方面来说,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督,减少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作为。这种方式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但是在实施这些新措施时,必须注意出口加工区制度也有其局限性。首先,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出口加工区难以容纳。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和对外开放模式,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进出口中所占比重和总体规模远高于一般国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点多而广,只靠面积、功能都有限的出口加工区是难以负载的。第二,集中封闭管理,即使能遏制加工贸易走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走私问题。应该看到,走私的根源是过高的关税壁垒和众多的验关壁垒造成的进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的严重扭曲,这种价格量差形成了走私的暴利来源,是走私可以存在并且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利用加工贸易走私只是走私的一种适宜的管道而已,堵死了这管道,还会有新的管道出来,所以解决走私从根本上就是降低关税壁垒和减少验关壁垒。所以,只有配合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和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国内外价格渐趋一致,才能够既最大限度遏制走私,又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结束语 今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应是: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研究论文 一、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口活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要加快推广联网监管。由于多数大型IT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在区外,且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困难,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资信好、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联网监管对企业的进口、生产、库存、出口等实行全程式的动态管理,既适应了企业按市场经济经营的要求,又保证了海关的有效监管,比较好地解决了“方便”与“严密”的矛盾。 其次,要实行大手册电子底帐管理。具备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只占少数,大部分企业既暂不能联网监管,又位于区外。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信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总量控制、以出限进、自动登记、定期核销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子底帐管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经营资格、生产能力,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实合理的“周转量”,并与海关担保管理相结合。“周转量”的电子底帐管理将企业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变更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完善管理 一、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口活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要加快推广联网监管。由于多数大型IT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在区外,且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困难,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资信好、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联网监管对企业的进口、生产、库存、出口等实行全程式的动态管理,既适应了企业按市场经济经营的要求,又保证了海关的有效监管,比较好地解决了“方便”与“严密”的矛盾。 其次,要实行大手册电子底帐管理。具备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只占少数,大部分企业既暂不能联网监管,又位于区外。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信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总量控制、以出限进、自动登记、定期核销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子底帐管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经营资格、生产能力,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实合理的“周转量”,并与海关担保管理相结合。“周转量”的电子底帐管理将企业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变更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其在各领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调节和控制作用,规避和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或问题,为有关交易行为的开展提供一个有序、公正的市场环境。文章主要从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入手,阐述了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对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以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作用 1引言 工商行政管理是对市场加强管理的常用手段,其在维持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已进入成熟阶段,在这一趋势下,企业和消费者,深刻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经济管理手段,其对推动自身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且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加剧,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在经济发展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逐渐彰显出来,需予以足够的重视。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2.1对经济的管理操作 经济领域内的企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而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对象即是广大企业。针对企业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其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困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及时予以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协调社会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通过规范或督促企业的经济行为,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2.2协调服务 协调服务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所具备的一项特色行政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将企业与消费者联系起来的枢纽,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于这种服务性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为:对企业与消费者各方的需求进行明确,并通过整合当前的市场资源来满足不同群体的发展需求,以为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 2.3建立良好的信誉制度 新时期,应将我国经济结构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在企业与消费者进行市场交易的活动中,难免会出现商品质量或其他纠纷问题,对企业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此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发挥其相应的职能,对双方在交易活动中所产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 3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在于监督和服务,同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还要完成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从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保障与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新时期,经济结构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和思想进行了创新,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环境和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和动力,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监督和服务这两大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补充、共同存在的,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依靠自身调节,还应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具备的制度调节、政策调节、管理调节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宏观调控手段,以促进和保证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市场经济结构主动转型的目标。 4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4.1强化市场监督 强化市场监督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对企业实施市场监管制度和商标注册等级制度来规范其在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充分体现出了这一基本职能的价值。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给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了市场竞争管理办法和商标注册管理办法,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避免企业由于自身利益问题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造成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垄断不公平的交易或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采取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2)保护企业商标权。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若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商标进行保护,则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有效手段对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分类监管制度,进而促进整个监管体系的精细化发展。(3)加大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广告是企业常用的宣传手段,但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广告的信息或作用进行造假,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净化整个市场环境,应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稳定发展。 4.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发展水平、信誉程度等的主要指标,直接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企业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应注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向消费者宣传有关的法律知识,并确保消费者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自身维权中,以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稳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意义,有效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4.3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 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可实现市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这对促进市场经济的高效、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操作主体,是将政府与市场联系起来的桥梁,政府可通过调整价格、改变供需关系等形成价格机制,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经营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 4.4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力度 企业应真正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和价值。因此,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下,企业需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财会等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以从管理层面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有效保证市场交易活动有序、公正地进行,故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提供有力的保障,进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奠定基础。 5结论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对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合理的干预与介入下,对市场秩序与经营环境进行规范、管理,使其自身执法效率和效益得到提升,确保其自身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以做好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者和监管者。 作者:宋萌 单位:保定市投资促进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浅议 摘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其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组成要素,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改革实践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漏洞日渐显现,急需要进行合理化解决,科学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用,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道路。因此,本文客观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探讨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现状;应对措施;分析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 在国家市场监管职能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其不可忽视的关键性组成元素,也是新时期工商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在监管社会市场方面职责的客观呈现。单从管理内容上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已有了全新的变化,并不是刚恢复时的传统执法,在多方面作用下,已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职能体系,有着统一化的目标,极具特色,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在社会市场体制改革作用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进一步拓宽,不再培育、监管集贸市场、个体私营经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经济,加快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已成为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当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体现在不同方面,发挥着多样化的作用。 (一)准入与监管市场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市场主体准入涉及到不止一个政府部门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需要科学登记、管理多样化的市场主体,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即明确市场主体与经营资格,换句话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准入市场主体方面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同时,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之一。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方面的监督管理,比如,质量、食品经营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一系列不合理经营行为、食品质量申诉举报等,严厉惩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中的各类商品质量达标,确保各类食品安全,依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维护市场秩序 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科学的自动化调节。但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市场主体呈现出趋利性特点,而市场机制自身也存在某些缺陷性,市场秩序无法自动实现“有序化、规范化”特点,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对其进行合理化干预。政府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根据市场各方面发展情况,制定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有重要的法律保障,维护好市场秩序。在这一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其中,履行相关职责,监管市场、行政执法等,进而,依法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在这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落到实处,科学规范市场主体各方面行为,比如,经营行为、竞争行为,确保社会市场经济在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持续发展,也就是说,维护好市场秩序是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也是贯穿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的关键性任务。 二、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我国行政管理部门制度、政策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我国经济形式日渐多元,分工日渐具体等,行政管理部门已被提出全新的要求。2014年,为了响应国家在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以及改革机构方面的会议精神,我国各省也纷纷根据自身各方面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化的改革方案,工商、质检等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基层一系列部门得以有效整合,比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当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运而生,其在肩负原一系列部门职责的同时,还会对地方政府负责等。在此基础上,商事制度、市场监管调整等方面改革日渐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需要更好地面对来自各方面挑战,比如,服务发展、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多方面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是履行工商职能的关键点,在多方面主客观因素作用下,其职能转变具有鲜明的滞后性特点,无法满足时展的客观要求,急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科学转变职能,也就是说,在新形势下,科学转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其体现在不同方面。站在理论的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着市场监督的职责,其高效运行是全方位动态监督市场的重要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促使不同行业、领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职能转变利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秩序,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方面情况,提高对其的认可度,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开展的各项工作,确保一系列工商执法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日常一系列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进一步提高其社会地位。 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现状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管理理念落后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没有综合分析自身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职能转变缺乏正确的认识,尤其是职能定位,没有全面、深入市场,做好各方面调研工作,导致职能定位存在偏差,不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其充分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同时,由于长时间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热衷于采用传统单一化管理制度,导致在职能转变中,不注重自身管理理念的转变,仍然采用落后的管理理念,有着浓浓的计划体制气息,而这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也不利于其职能的科学转变。 (二)职能设置宽泛,职能分工过细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大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设置职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很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自身职能设置地过于宽泛,市场监管的各方面都包含其中,但资源并不充足,无法根据各方面具体情况,科学分配各项工作,日常运行过程中,所开展的工作有着较大的跨度,涉及范围广泛,无法对合法经营、违法经济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查处,导致工作效率、执法质量不高。同时,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职能分工过细也是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权力交叉现象普遍化。由于分工过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混乱,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极易导致内部权力处于分散状态,影响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导致执法形式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成本,无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职能缺位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作用下,我国基层工商管理部门职能、任务频繁增加,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在很多方面都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比如,监督市管理市场、服务发展。在新形势下,我国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理念以及职能方面都有了全新的变化,其各方面能力明显提高,但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职能缺位问题不断显现,其体现在不同方面,不利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1、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始终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其大都出现在农村偏远地区,种类多、数量大是其显著特征,部分地区假冒伪劣产品已泛滥成灾,甚至出现相关的产业链,严重扰乱地区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部分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意识薄弱,经常在购买之后才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大都和经营者进行私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获取相关线索,不利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导致地区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日渐显现,这和职能转变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谈论的焦点问题。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比如,行政资源缺乏,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将对应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导致其形式化,食品市场主体监管难度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有着较大的流动性,售卖场所不固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根据相关规定,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中的各类食品,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无法从根源上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农村售卖食品经营者大都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薄弱,不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货过程中,大都不会索要发票、进货单据,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很难找到责任人。对于这方面来说,急需要科学解决职能缺位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多样化职能,多角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3、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某种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和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地方经济考量,没有积极配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上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加上当下其又回归地方,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之下,其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极易受到地区政府部门的牵制。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手段,科学保护公共利益,最大化降低执法风险,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难度。此外,由于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不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扎实的执法程序知识,常将罚款作为处理违法行为的关键性手段,并不是如何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教育,避免再次发生该类经济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借助自身已有的经验,来处理类似的违法行为,忽视了程序的重要性,导致执法风险频繁出现。 (四)职能越位 在转变职能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即职能扩张,履行一些不在自身职权范围中的职责,激造成职能定位不准确、模糊化,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职能空缺问题,为职能越位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一旦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将自身可以支配的资金投入到不合理的相关项目中,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无法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应对措施 (一)正确认识,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 在新形势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全方位正确认识职能转变,准确把握职能转变难易点,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职能转变一系列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自身权力,将“依法行政”理念落到实处。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到群众中,尤其是农村地区,采用多样化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同层次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确保自身多样化职能发挥、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行政意识,制定科学的责任制,层层划分,明确内部不同岗位人员职责,有效防止“权、责、利”模糊化,提高自身执法能力的基础上,确保职能转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坚持“市场监管、为民服务”等理念,要根据各方面情况,围绕社会市场,开展多样化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将民生问题作为自身日常工作的关键点,要坚持“教育在先、规范为主”的原则,规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市场处于高效运行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自身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严把市场准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规范关键性职能特别重要,是基层工商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的重要保障。我国要根据各地区发展情况,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情况,对其进行合理化引导,准确定位职能,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他们根据市场动态变化以及自身职能,科学设置职能,避免其过于宽泛,确保内部不同岗位职责明确化,避免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尤其是关键性职能,确保其更加科学、合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具有的市场经济监管职能,科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相关体制建设力度,维护好各方面权益,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内部运行情况,科学简化内部一系列职能,为实现资源合理化整合提供重要保障,尤其是不重要职能,充分展现职能转变的重要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简化重复的职能,确保其他一系列职能能够顺利实现,提高各方面资源利用率,避免出现严重的浪费现象,降低职能转变过程中各方面支出的成本。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弱化某些指导管理职责,比如,某些社会团体,科学整合内部已有的各类资源,最大化提高其利用率,确保内部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要多层次总结各方面经验,优化调整职能转变内容,科学转变自身职能,促使内部各机构处于统一化的网络结构体系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科学开展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 (三)注重职能分工 在新形势下,社会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其执法难度增加,这就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职能转变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职能分工放在关键性位置,注重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要根据各岗位要求、特点、内容等,进行合理化职能分工,将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能转变具体要求,明确内部各岗位权责,对执法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行使自身各方面职能,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最大化提高执质量,将“为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等监管力度,严厉大力打击、整治假冒伪劣行为与食品安全问题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底层消费者自身权益,避免多样化违法取材行为频繁出现,科学规范社会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基层工商行政部门要根据自身履行的各项职能,明确不同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能中具体任务,从根源上科学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社会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假、脏、乱”问题,综合政治各类不良风气,对于关键性环节来说,要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一系列不合理经济行为打击力度,比如,走私、传销,全方位动态监管市场流通环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使地区各类产业不断发展,尤其核心产业,促使地区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四)加大部门制度建设力度 从某种角度来说,职能科学化转变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必须坚持相关原则,立足基本国情,根据自身各方面运行情况,优化完善已构建的制度,要从不同角度入手优化完善各项制度,监管制度、执法制度等,优化完善管理方法、执法方法等,确保内部各方面数据信息更加透明化。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中,要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优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场监管机制更加科学化,将内外部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引导社会大众舆论、媒体,借助多方面力量,促使当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建设自身制度,注重内部各方面信息的透明化,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运行环境,借助社会大众的力量,科学监管内部不同岗位人员,使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优化利用多样化的监督管理手段,将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我国立法机关要根据将各地区各方面情况,制定科学的法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点、性质、职能等,制定合理化的整体规定,将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需要多层次科学实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时汇报日常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情况,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不断加快地方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 (五)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作为法制国家,我国必须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眼光,根据相关规定,站在执法的角度优化完善工商法规体系,有效指导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能够借助工商法律体系,开展多样化的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科学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在职能转变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多层次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强化其法律意识、终身学习意识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较高的专业技能,多层次培养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成为新时期所需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执法人才,更好地作用于职能转变。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必须将其放在关键性位置。我国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全方位科学引导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认识职能转变,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合理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注重职能分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等。以此,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顺利转变,充分履行自身多样化职能,实现最大化的职能效益,不断提高自身为民服务水平以及能力,维护好社会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社会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作者:周鑫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大数据技术下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 摘要: 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人类推入了大数据时代,近几年,随着信息处理技术发展日益成熟,大数据技术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本文首先介绍了大数据技术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最后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优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几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 大数据;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产生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医疗、教育、金融、军事、国防等,不断推动着社会经济和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个和数据联系比较密切且频繁的工作,包括对各个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管理、执行各种工商法规等,并且要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归纳、处理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想要顺应时代的潮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将现代的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助推企业的规范化稳定快速发展。 2大数据技术概述 大数据技术是在庞大的数据信息资源中进行分析、处理和检索等过程,提取出对当前工作最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资源。大数据技术具有以下特征: 2.1处理数据的信息量巨大 如今我们所说的大数据比以往我们所说的海量信息的数据量还要大的多。谷歌公司每天要处理超过24PB字节的数据,这意味着其每天的数据处理量是美国国家图书馆所有纸质出版物所含数据量的几千倍以上。 2.2数据类型多样化 在大数据中数据类型错综复杂、包罗万象。其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结构性数据、非结构性数据和半结构性数据等。如表格数据、图形图像数据、音频视频数据、金融交易数据、电子邮件数据以及通过聊天工具产生的数据等等。只要我们可以接触到和了解到的数据几乎都可以囊括在内。 2.3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参差不齐,不好确定 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的实时分析功能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地体现出来,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最有效的数据资源。四是处理数据的快速高效性。如今,数据的网络传输技术已经可以实现远程实时数据流的控制。大数据必须有很高的扩展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相匹配,才能发挥出其更大的利用价值。 3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 3.1以传统工作模式为主,大数据分析不到位 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现状来看,虽然已经引入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方法,但是在工作模式上仍然比较传统。在进行数据信息统计和分析的过程中仍然按照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传统工作模式。另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收集数据信息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的大数据技术人员网络传输技术做支撑,在数据处理方面很难做到对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高效检索和提取。 3.2对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的采集与应用缺乏技术支撑 像图像摘要技术、互联网搜索拦截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磁盘恢复与解密技术、数字认证技术等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的应用和数据,在工商系统既无采集也无积累。由于没有充足完整的数据信息量做支撑,工商信息化还处于相对简单和小规模的阶段,依托海量数据或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应用、动态应用暂时还不存在。 3.3基础设施尚不能满足处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要求 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现有的宽带传输速度难以支撑大数据的各种信息资源的有效传输,硬件设备的云计算能力、联机处理能力、大用户量访问承受能力都还有待尽快提高。视频设备、电子监测设备、语音设备、移动电子设备、传感设备等新型应用还有待深化和普及。 4大数据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的优化策略 4.1创新工作模式,提高信息共享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商行政管理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企业发展速度的要求,必须进行改善和创新,首先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信息共享意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传播速度,实现信息的有效价值最大化。其次是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这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必须加强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素质过硬、技术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的团队,实现大数据信息的高效采集与反馈,及时规避不必要的财产和人才损失。 4.2引入现代化数据信息采集技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信息处理意识,提高对大数据技术的重视程度,积极引进先进的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信息资源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六个方面。从满足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来看,它们必须是能够满足宏观决策层面对大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分析的需要,工商部门主要的市场准入、监管、执法指标的核心数据采集标准;必须是能够兼顾微观监管执法层面迅速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地方性需求的需要,真正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现代化信息管理。 4.3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工作的进程和工作效率。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归纳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同时也给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想更快地适应大数据技术的时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交流的通畅进行,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工作的时效性。相信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会变得越来越科技化,越来越智能化。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对于其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终分析,工商行政管理对于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发展;作用;研究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合法性,政府部门针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一定的行政监管。在此现状下,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何有效地进行工商行政管理,并且推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政府部门以及研究人员长期研究的课题。在此背景下,笔者针对当前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剖析研究,以盼能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提供参考。 1.工商行政管理特点 1.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监督。此类行政管理监督在实施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强制性。此类强制性,主要为法律方面的规定。通过法律规定,赋予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权力。通过此类措施,强制性的进行企业发展的监管。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此类强制性适应于任何性质的企业。以此体现,法律的全面性和公平性。1.2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行政监管权力外,还具备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此类处罚权力,主要包括缴纳滞纳金、罚款,性质严重可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因此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权力,也为主要的作业特点之一。此类权力在应用的过程中,有效地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落实效果。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实际发展中存在的策略性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改善作用。并且对于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平衡经济的发展、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作用,笔者进行简要的分析介绍。 2.1平衡经济的发展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区域环境现状,经济基础现状等。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总量的差异度较大。在此现状下,为了有效地改善此类现状,并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整。针对企业开办的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改善。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的,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并且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改善了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2.2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实际收益现状以及经营现状,对于后期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部分企业在为了保障自身收益,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违规作业现象。针对此类现象,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通过针对企业运行现状的监管,以及相关的年审计划。有效的监管企业的经营合法性,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稳定推进,保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性。 2.3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 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因市场自身需求变化产生的影响。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类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也较多。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决策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市场变化的反应度较差。无法有效地跟进市场的发展,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缓慢,甚至面临市场淘汰的现状。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部门在此现状下,通过有效的行政引导监管。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发展现状,并针对企业的改革升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得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稳定性。 2.4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经济的发展由若干企业的发展组成,因此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发展现状一定程度可以体现经济的发展现状。因此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通过企业的稳定发展,确保经济的稳定发展。使得企业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决策现状具备较强的准确性。 2.5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我国在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体的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但在细节方面,由于法律监管落实的问题,部分企业还存在违规作业,违规经营的现状。最终造成了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的问题。针对此类现状,工商行政管理通过宏观监管调控,有效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并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以此发乎监管法律的权威性,促进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6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的经营目的为盈利,盈利的主要对象则为广泛的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的过程中,通过对企业市场运行现状的监管。企业如在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出现消费欺诈现象。消费者可通过工商举报的方式,进行欺诈或其他不良消费现象的举报。工商行政部门,则针对举报现象进行处理,最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结束语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稳定收益意义重大。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具体分析,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主要为经济平衡发展、经营合法性、市场良性发展、经济发展稳定性,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宏观分析,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及市场化的合理推进有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沈宏达 单位:杭州卓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摘要: 基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下,为了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逐渐提高了对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视程度,但是,基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新时期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相应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以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并助力于市场经济秩序监管机制体系的完善搭建,亟待解决。本文基于新时期背景下,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确保社会经济实现有序且健康发展,就需要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思想,实现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的创新,进而才能够解决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强化自身的监管执法水平。而面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则成为了工商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管理环境的最佳途径。 一、当前市场经济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对于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而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其所承担的主要职能是以自身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发挥来服务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谐,具体监管对象为市场交易的行为。在此过程中,要想实现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的充分发挥,首先就需要明确市场经济体制所具备的特征,具体而言,共性特征包含了:以市场机制的运行来促使生产要素实现流动,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实行的是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同时,政府作为调控主体,不允许进行直接干预,而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法进行。所呈现出的特殊性为:基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的、按照现行的分配制度进行分配,同时,以宏观调控为基础,形成了统一开发且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并实施了法治经济。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与当前所面临的挑战 在我国工商管理工作中,呈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与综合性,承担着行政执法之职能,且涉及到了各个领域。在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想充分发挥出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承担起自身职责。而面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多变性,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第一,基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形式下,加上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深入,促使相应监管主体成分与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且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第二,随着营销网络格局的形成,整个营销市场变得更加得开放,且相应的营销渠道也越加的多样化,而这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相应监管的市场范围扩大;第三,在现代化经营模式下,经营方式随之呈现出了信息化、网络化等特点,而对于工商管理工作的开展而言,同样需要在市场监管中提高科技含量;第四,在国际市场形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竞争越加激烈,工商执法监管的难度加大。 三、新时期工转变商行政管理方式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并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的全面监管 在思想的转变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与相应秩序理念的基础上,明确在新形势下工商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并实现监管对象与范围的科学界定。在此基础上,实现实现思想认识的统一,也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的指示与要求,提升自身的大局意识,以切实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需要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面监管,针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竞争与交易等行为实现全面监管,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以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二)实现监管执法方式的创新 在传统工商行政管理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因管理理念的滞后性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性,使得静态的事后管理方式弊端随之凸显,相应行政执法与监管的质量与效率偏低。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形式下,要求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动态化管理理念出发,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相结合,以系统化管理的实现以及相应内部职能机构的合理设置,促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身监管与执法职能的全方位落实,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谐且健康有序发展。 (三)依法行政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在实际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于“三个有利于”下实现各项监管执法活动的开展,在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对市场各个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加强对各项登记审批工作的管理力度,促使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针对三无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以实现彻底取缔,同时进一步开展打假打私,在反不正当竞争的同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实现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护,针对传销等活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以此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下,对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需要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在明确市场经济现阶段特征以及自身工作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思想,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行为的全面监管,并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依法行政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此来发挥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高彬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浅谈 1.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是在工商管理的职能定位上和市场失灵上来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为:(1)从职能定位上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间接的促进着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工商行政部门通过维护市场进入规则,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格,这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其实,有企业为了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经济资源和市场份额进行排他性的抢占,正常的竞争行为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就会破坏和扭曲市场,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是通过维护市场竞争规则,规范竞争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在市场竞争机制中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有序,创造有利于市场供求机制的价格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信用环境。(2)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和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贯彻产业整车,优化产业的机构,引导经济资源在产业之间进行合理整合重组,优化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合理配置,避免资源的低效配置,保证市场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改善工商行政管理,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2.1高中层以宏观启动为主,保障资源运用的优化 在整个的工商部门,高中层需要决策启动大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首先,工商管理的管理者需要明确国家政策在工商行政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要将国家政策落实到各个实处需要高层协调工作,但是也要为基层执法机构编制良好的条件,使得企业获得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其次,工商系统内资源配置的结构的调整也需要高、中层慎重决策,例如出企业内出现财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或者是“倒挂”现象的,这些需要很大调整的情况,中高层需要经过慎重严肃的讨论,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企业度过这一难关,保证企业能够快速的恢复正常运转,健康快速的发展。最后,高中层需要统一规范,通过详细的整合,改善企业内资源管理体制,做到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的装备配置和管理规范,保证从上到下根据统一的体制进行,促进了企业的统一化,保障了企业井然有序的运行,如果企业出现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也可以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来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 2.2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加强执法监管队伍,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同时在基层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加强对其编制的扩充,使得执法机构和人员适应高密度和大强度的执法需求,积极推行职能转变、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保证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体制的进行,强调企业内层级分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高层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实施国家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政策灵活变通使用,并且还要定期对中高层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培训,加强中高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中高层人员需要集中精力依法行政,把应该下放的权利大胆的给基层人员,把该管的事务落实好,积极引入干部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机制来对中高层人员给予压力和动力,使得各类人才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使得人才价值的体现。工商行政部门还需要将高校行政作为最终目标,积极消除行政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解决作风问题,改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而追求科学合理的企业体制。 2.3提升行政管理的水平,保证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形资源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现代资源的核心部分,它的潜能巨大,通过在各级工商部门各个行政环节,全面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借鉴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手段,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成果,将这些技术成果应用到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其中,保证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服务,减轻了管理的压力。同时,国家还要对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努力解决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减少随意执法造成的行政损伤情况,企业要善于利用国家政策、法规的力量引导企业内资源流向,合理利用这些无形资源,保证企业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通过科学技术的成果,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3.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不对资源配置问题重视起来,通过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企业对资源的需求,使得企业各个部门能够合理运用到资源,不会出现资源短缺现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这些都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分配。 作者:韩思佳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现状分析 一、网络经济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工商行政管理的最大难度在于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的体制特征。如何将体制监管从内容上和手段上向国际通行规则不断靠拢,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另外,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所面向的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其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网上购物问题,还涉及其它在有形市场中都很难解决的问题。另外,网络中病毒传播,黑客侵入等这一系列问题始终是网络的一大弊端。在这样一个更复杂更广泛的监管空间中,工商行政管理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只能独自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二、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由于其独特的运营环境和特有的依托技术,使其超出了传统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范围,造成了一定的“规范真空”,这常常使得网络经济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常常无规可循,无法可依。针对网络经济的诸多特点,网络经济亟需的合法性规范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1.网络经济中身份确认机制亟需完善。所谓网络经济中经营者身份的确认就是在交易之前,确认每一个当事人的身份并且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传统的经济形态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但是,网络经济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是虚拟性,在虚拟的环境下加强公平性和合法性,就必然要求对经营者的身份有明确的确认。在目前的网络经济中,网络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制度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这一范围也还只局限于企业内,并未形成整体网络经济的普遍规则。 2.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网络经济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的催生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其所遵循的现有的规则大多来自于市场需求,政府的干预十分有限。现状则是在传统的工商管理机制下,对网络经济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混乱,并出现管理盲点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建立独立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设立有针对性的规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办法。 3.网络经济急需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秩序为原则的经济形态。网络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建立公平竞争的秩序十分重要。这是网络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网络经济的出现使得人们熟悉的领域出现了新的问题,比如,传统经济形态中合同的有效性如何在虚拟的网络经济中实现。而这些新问题都是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和打击不正当行为的关键点。显然,如何使网络经济能健康长久的发展,光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工商行政部门的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网络经济发展的保障 目前网络中存在着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的便利谋取私利,做出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的现象。例如,频频散发的广告谣言,盗用他人信息资料,仿制或者截获他人证书文件等。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对网络交易的可信程度和可靠程度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市场经济是信用市场,网络经济以其独特性更为强调信用。所以,对网络经济信用的损害会直接影响其运行和发展。为了杜绝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发挥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在源头上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工商行政部门的严密监管。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从工商干部自身的素质提高和监管手段的创新两方面进行。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工商执法队伍。首先,建设网络化的工商管理系统必须要有优秀的计算机人才。由于网络经济的迅速崛起,造成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没能与行政管理机制有机结合;其次是要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克服信息技术部门仅仅作为一个技术单位而依附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思维误区;最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建专职监管网络经济的职能部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经济范围的不断扩大,网络中的侵权、恶意欺诈等犯罪中运用高科技手段越来越多。对此,必须要有来自专业监管部门的防范和遏制。 2.适应新形势,监管好网络经济。网络本身是自由的、共享的,但是网上交易行为必须规范管理。我国的网络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因此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应早做研究,提前入手。(1)抓好网站的准入关由于网络经济的监管空白,个别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网上进行超出其核准的经营范围的交易,企业由此获得的收入则属非法收入。对于未办执照的企业或个人建立的网站,由于未做工商登记,在网络交易中的所得收入会造成税收流失严重。因此,规范网站的主体资格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国家都十分重要。(2)创新监督管理手段。网络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目前,有些问题直接出现在了我们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监督管理好网络经济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系统的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做到以网治网。(3)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综合执法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管部门,与公检法、税务、技监、银行等部门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部门间的联网将有效地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使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加强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加强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 首先,通过对经营者之间进行联盟组织,打造网络行业自律平台。在工商行政部门的引导帮助下,将在网络经济中比较权威的几大网商进行诚信联盟,签订诚信公约,打造良好的网络经营者形象;其次,建立和完善工商网站并进行统一标识。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简化了传统管理中费时费力的审批过程;最后,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制定的民主化和透明化。逐步将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本文作者:林旭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探析 【摘要】信息分析技术日益发展进步,大数据处理技术也要随之增强。从大数据中搜集到有效信息并通过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其作用,得到国内外的一致认可。本文通过介绍大数据技术时代,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前言 科技发明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跟紧时代的步伐,才能有效地创造我们的价值;找到行之有效的数据处理方式,才能更好地发展经济,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大数据技术已经逐步推广到全球,得到了工商行政界的广泛认可。进行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能帮助各界迅速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 2大数据技术时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新崛起的云技术在全球兴起,大数据技术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何为大数据?指的是没有固定结构且信息量巨大的网络数据。其数据通过深度挖掘以后,往往作用巨大,但是处理起来十分麻烦,没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根本无从下手。俗语有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数据的出现,让智慧的信息技术人才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发掘出了大数据技术。而所谓的大数据技术,顾名思义,就是运用各种信息技术,从数据庞大的数据库里快速有效的搜寻到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一种技术。首先,大数据容量巨大。很多大数据已经不能用现有的亿万来表示了,科学界甚至用亿亿亿字节来表示大数据的容量。第二,大数据类型多样。伴随着各种信息技术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人们的电子产品从最初的语音通话产品到现在的视频通话产品。录像带、手机、摄像头、计算机以及各式各样的音频视频设备在不断生成不同的数据,数据类型分类已经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了。第三,大数据价值不定,难以掌握。不同的电子设备生成不同的数据,各种数据交织混合在一起,数据在接收以后还要经历破译、解读和分析的过程,一天的数据里可能只能提取到几秒的有效信息。大数据的这三种特性,给大数据技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面对这些难以克服的挑战,又只能迎难而上,在数据洪流前,大数据技术只能迅速处理,在极短时间内搜寻到最有效的信息。中国政府对大数据技术也是持续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是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把信息处理技术作为四项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之一。处理大数据,不仅是加快信息技术的必然选择,更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 3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3.1以传统运作模式为主,缺乏大数据分析 从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材料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管理方式依然遵循传统运作模式。在统计和分析数据方面,依然是通过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方式。运作模式一成不变,信息共享和有效信息的保留都有着很大的问题。目前,中国各地的监控信息系统有了一定的发展,各种监控设备层出不穷。在视频和音频的收集方面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然而,目前的工商行政界依然坚持结构化的收集分析。对于社会信息系统的大数据,由于没有技术支撑或者是技术不完善,难以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又因为没有科学的框架构建,在数据的处理上,很难完整的划定各界需要的数据,也就不能有效的处理传输各种信息。 3.2基础设施不完善 虽然光纤在社会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4G传输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成本问题,数据的大规模、高质量传播还是一项重大问题。硬件设施影响着云计算能力,当有大量用户同时涌入数据库的时候,云计算通常会出现崩溃。同时,由于联机处理能力不足,很多数据都只能通过地方处理,难以做到在一个大型系统中收集分析不同的数据。在软件方面,社会软件良莠不齐。由于部分小企业的急功近利,生产出来的软件往往出现安全问题。各种软件之间的恶心竞争,很多信息无法进行整合分析,整个信息社会依然是一盘散沙,削弱了了信息的整体效用。在大数据技术领域,我国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工商行政界的信息资源不能完全的整合利用起来。信息技术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大数据技术的缺失,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抓住机遇,掌握大数据技术,有目的的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处理数据的能力,对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4解决问题,增强处理能力 4.1改善运作模式,加强信息共享意识 传统运作模式已经淘汰了,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意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结构化数据已经不能够满足信息需求。第一,信息共享。信息的交流共享,尽量让信息的有效化程度达到最大化。对于关键紧要的信息,必须加快传播速度,及早传达到各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第二,大数据分析。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构建信息框架。各界应该积极招聘大数据技术人才,在海量数据中迅速搜寻有效信息,并及时反馈。做好这两点,当某个公民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优良作风,通过信息的分析和共享,及时通晓各界,能有效避免财产和人才损失。 4.2改进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程。结构化的数据采集,就全国而言,中部和东部地区已经基本完善了。目前各区域都存在缺少非结构化储存环境的问题,甚至局部地区的结构化数据存储有一定的问题。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带动我们跟着前进。发展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刻不容缓,通过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分析,整合数据资源,分析并分享信息,让各部门逐渐实现信息交流。对于公民,能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时间成本;对于工商行政界,也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带来更多的收益。整个社会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也能够更好地结合在一起,真正的智能生活指日可待。 作者:李佳佳 单位: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建设策略 目前的市场特征 改革开放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将我国的经济前进方向扭转。在我国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以及主要的执法部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职能机关,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变化下所遇到的挑战和任务,工商机关应当发挥其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利益。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 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 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怎样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执法目的,打击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不正当竞争现象等,切实在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维护国民和国家的利益。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一个国家整体素质的体现,构建现代文明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并且要切实保护企业商标的注册权以及专用权,对于非法传销眼里打击。加强执法。工商行政部门对于市场进行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执法,通过对于法律的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并推进法制化建设。 以实现良好稳定健康的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作用巨大,随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改革深入,市场环境不断的变化,新问题不断产生。工商部门应当提高自我创新意识,在工作中不仅仅要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还应当主动的、进取的对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体制做出贡献,努力的再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本文作者:王传义 刘玉华 单位:铁煤集团大明煤矿)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能力提升研究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实现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本文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阐述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并针对上述困境提出了几点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现实困境 加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作为促进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等多个领域快速发展的硬性要求,尤其对于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大幅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受到现实社会中多因素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这一项工作在很多方面上都受到了制约。为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过程中,冲破现实困境,选择正确路径,从而实现大幅度提升管理效能的目标。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就是要清楚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含的具体内容。简单来来讲,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是要求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对社会市场经济的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同时相应地消耗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社会资源,最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并产生相应效益。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是提高该项工作的工作效率,同时降低所需费用和缩短工作时间。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受到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人文、地域、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制约,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困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限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很多与实际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针对不同的案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完成上述工作,是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或团队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然而在很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一些工商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工作不合格的现象,比如专业知识不完善、做事不掌握技巧、思想水平不达标等。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多次管理培训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逐渐提升了工作能力。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其他各领域的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商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制约工商人员的体制不太完善,一些工商人员专门钻体制的漏洞,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不积极,甚至态度懒散,这就给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二)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 所谓资源分配就是相关机构的划分、工商人员的调动、硬件设施的建设。这几项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有着密切联系,第一,合理划分相关管理部门所在的机构,对工商人员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日常工作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第二,合理调动工商人员,能够最大程度上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流程,激发工作积极性,这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三,硬件设施的建设作为能够正常工作的基础,是每个部门都极其关注的问题,例如部门领导鼓励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改进信息技术,从而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大幅度提升。然而,就当前形势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别的职能差别不明显,这就造成了上下级别间分工不明确的现象。还有,由于权利分配不合理,很多部门如机构内部、市场交易、个体等都持有执法办案权,因而常会出现重复处罚、处罚力度标准不一的问题。另外,由于上下级别不同,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合理,导致资源上的分配也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 (三)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正处在由原来的垂直式管理向交由地方管理的改革过程中,然而由于许多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以及地方上社会背景复杂,政府部门权利过于集中等因素,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时权威性不足,大大降低了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是指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逐渐形成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服务态度、文化水平等,即工商部门的软实力。近几年,我国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建设的重视度不断提升,发现不同地域对工商行政部门的文化差异很大,在管理工作中的价值观、执法观念、服务水平等方面上无法统一标准。这种文化上的差异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大大制约了管理效能的提升。(四)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等设备急需更新由于在信息技术方面上的投资力度不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技术人员,导致其工作模式落后,效率远远低于现代化要求。具体问题有:硬件设施缺乏,如计算机的数量不足,互联网普及度低;各地区所用的信息软件不统一,区域间联系脱节,致使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增大了工商人员的工作量,因而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也就阻碍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进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 一个人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直接决定了其行为方式。因此,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贯彻高效能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的口号,最大程度上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更好更快地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来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应接受“民为主”的思想,彻底抛弃之前“官最大”的腐败思想,要时刻铭记任何的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关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领导的利益。只有改变以往错误的思想观念,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加快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应逐步转变其工作性质,实现从监督管理型到服务与监管并存的转变,合理结合服务与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在监督和执法的同时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有,要抛弃政府代表权利这一思想,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义务,本着负责的态度完成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等领域的常规运作。 (二)加大对工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效队伍 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由工商人员完成,因而其内部员工自身素质直接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工商人员的素质是一项关键性工作。首先,针对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培训目标并详细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争取通过培训来提高工商人员的专业技能;其次,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挑选各部门的精英人才,并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组成精英团队,加大对精英团队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支专业技能高、业务性强的队伍;还有,制定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对精英团队加强思想教育,并提高其工作福利以此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这些举措将会极大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此外,加强对高阶层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原则,从而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提供有效的保护。 (三)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合理设置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并对其内部结构进行改革,将有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此,政府部门应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现有矛盾,对其组织部门和权力部门进行职责和资源上的重新分配,从而最大程度上提高各部门信息的准确度。除此之外,这种针对职责和资源两大方面的改革,还应以目前社会市场经济的需求为前提,保障各工作部门之间相互紧密联系且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四)争取创新,从各方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所谓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缩短有效的工作时间,在低消耗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质量,获得最大的收获量。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大胆创新现有体制,提高生产效率。以创新为主要手段,改变现有的工作方式,比如将新型的信息技术加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工商人员的服务理念,以正规流程实现各项消费透明化等。总而言之,创新的目的就是要消除传统模式下形成的不合理收费、监督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争取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逐渐服务化、正规化,最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效能。 (五)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监管体制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有三种模式经济警察模式、公平交易委员会模式、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各有长处与不足,我国在借鉴国外模式时,应该吸收国外模式的长处。目前,我国监管模式采用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较为符合我国国情,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适应市场监管需要的大部制,解决权责不清、各自为政问题,解决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协调监管问题,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四、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已成为政治和经济的双重需求。然而,由于受到市场、社会环境、文化、政治等领域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文化建设工作不统一、信息技术落后等现实困境。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和思想水平、建设一支高效队伍、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理念和改革工作方式等路径选择,从而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作者:欧罗荣 单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社会主义阶段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经济与管理论文:我国彩票经济发展与管理的若干思考 摘要:彩票业有“无痛税收”之说,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社会闲散资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是现代社会发行彩票的共同目的,彩票经济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和再次分配的重要部分 关键词:彩票 经济 发展 管理 彩票作为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手段筹集社会公益资金,投入社会福利事业,可以看作是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我们可以看到,正是由于这第三次分配是基于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因而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对我国彩票经济的发展,本人就彩票经济、彩票发展、彩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目前我国彩票经济发展的现状 彩票经济包括“潜在经济规模”和“实际经济规模”。一般来说,“实际经济规模”总是小于“潜在经济规模”,两者的差距取决于彩票收益的税收水平、发行管理体制是否健全、市场营销方式是否合理等方面。“潜在经济规模”一定的情况下,这些方面越适合市场的客观需要,“实际经济规模”就越大,两者间的差距就越小,反之则越大。因此,合理调整彩票发行规模就是要最大限度的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目前,我国彩票经济的实际规模与潜在规模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差距有不断扩大趋势。 随着彩票经济的节节走高,与其相关的产业也注入了活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形成五大拉动力。 (1)彩票减轻了财政压力。以福利彩票为例,扣除返奖及发行费用,彩票销售额的35%作为公益金,交国家、省(市、自治区)等部门专款专用。众多扶危济困所需要的投入都来自彩票公益金。 (2)彩票增加了地方税收。按相关法律规定,彩票单注获奖万元以上,即需交纳20%的偶然所得税。中奖者所缴纳的偶然所得税相当可观。 (3)拉动消费。来自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彩票奖金的近七成被获奖者用作消费,其拉动内需的作用不可低估。如市民中大奖后,用奖金投资、购置房产、汽车等商品,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 (4)彩票的发行提供了就业机会。 (5)销售彩票筹集到社会福利、体育基金等,投入到老人福利院、居民体育设施等建设中,带动了基建、建材等行业的发展。此外,为彩票发行,投入大量广告费和宣传费,使广告业、印刷业、新闻媒体等受益匪浅。还有信息传递、手机投注等,给电信业也带来收益。 目前财政部对彩票发行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彩票发行计划必须经过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在全国发行。彩票发行规模,而应根据彩票市场需求和收益水平及时、合理地调整发行额度,并不断完善彩票发行管理体制和丰富市场营销方式。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对彩票市场的发展和引导的确不够,否则一个年销售额早两年就过千亿,吸纳就业人员上百万的产业,没有一个国家的统一管理部门,没有一个大学有与之相关的专业和学科呢?特别是彩票所具有的博彩性质,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赌场的国度里,彩票产业的主体结构又以中低阶层人数居多。这样的购彩群体,不知道彩票的随机性,容易孤注一掷;不懂得彩票的概率计算和规律分析,难以做到理性购彩。一旦心态失衡,在从众心理下,将非常不利于国家的和谐社会构建。 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是我国“彩票经济”持续的关键 与世界彩票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目前彩票市场发展的主要差距不在于技术,而在于管理,在于我国目前的彩票管理体制很不规范。我国彩票市场的规范管理问题至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不尽快扭转这一局面,彩票市场越发展,其负面效应就越大。因此,只有规范对彩票市场的管理,“彩票经济”才可能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积极效应。对彩票市场规范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遵守法规 目前《彩票管理条例》已经实施,条例的实施是我国彩票的发行、公益金的使用及违规的认定和处罚等的主要的法规,后期应进一步明确彩票市场的管理体制、经营组织结构等,使我国彩票经济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逐步建立有序的彩票市场。 (二)明确管理机构 我国当前彩票管理的一大弊端就是多部门共管的模式,这种模式常常导致彩票发行管理的混乱。国家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统一的彩票管理机构,协调不同彩票的发行。可由财政部牵头建立国家彩票管理局,在各地分设监管办公室,负责监管各地彩票市场。这样使得彩票发行与管理完全分离,理顺了彩票监管关系。另外,为了统管全国彩票行业,垄断彩票经营,可以在国家彩票管理局的领导下建立一个国家彩票总公司统一经营全国彩票市场,这样既便于监管部门监管,又可以促进我国彩票市场的协调和自律。 三、推动我国彩票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彩票市场获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由于我国彩票市场的发展进程过快,许多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进,市场很不完善,在表面繁荣的背后隐藏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我国彩票市场管理体制不完善;其次,出现了彩票的灰色副业。比如销售彩票信息资料、博彩技艺书籍和模拟摇奖器等;再次,在彩票发行管理等方面还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一哄而上”地发展彩票形成了资金流失的漏洞,破坏了彩票市场的秩序和平衡。要完善我国彩票市场,推动我国“彩票经济”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强化监督,提高彩票发行质量 财政监管部门应指定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按照实际需要,定期或专项对彩票发售、资金管理与使用进行审计。要督促彩票发售部门公开销售、设奖、兑奖,公证机关要积极参与监督。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同时注意政府部门不得参与彩票销售经营活动和实行彩票销售许可证制度。 (二)提高彩票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彩票发行收入管理的透明度,保证彩票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彩票发行销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是促进彩票业健康发展的动力。彩票资金是通过发行彩票而获得的资金净收益,它是彩票销售总额减去返还给中奖者的奖金和发行成本外的全部资金。彩票资金的使用效率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用对地方,即把有限的彩票资金用在最适当的地方;二是正确使用,即在彩票资金投向正确的前提下,保证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不出现浪费。随着彩票的统一发行和彩票市场规模的扩大,要提高彩票资金使用效率。 (三)健全彩票资金管理的财务体系 彩票资金的使用涵盖了从彩票资金的入账到分配、使用、审计和评价的全过程。在这整个资金流动过程中,一套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社会福利资金使用中普遍存在的资金滥用现象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务体系约束而造成的。健全彩票资金管理的财务体系主要是做好资助计划、内部控制、跟踪核算、财务分析等方面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乱用、滥用彩票资金的现象。 (四)建立彩票资金使用的申请与审计制度 要确保彩票资金的高效使用,必须建立申请与审计制度。具体来说,每年有资格申请彩票资金资助的部门都要提出资助申请,申请中不仅注明申请额度还要有资助项目的详细清单,彩票资金管理中心组织资金预算部和项目评审部对申请进行评审,保证彩票资金的投向正确。评审结果一份送到资金审批部作为资金批复的基础,另一份送到资金审计部作为资金实际使用的审计依据。彩票资金审计部门则要根据资金的投放,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彩票资金不被挪用、乱用。 (五)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彩票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彩票资金的审计与监管是属于内部常规的监督体系,对于保证彩票资金的有效使用是完全必要的,但仅有彩票资金监管中心的监督还不够,它还需要社会的公开监督,毕竟彩票资金是一种特殊的资金。笔者认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潜力很大,应多加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舆论工具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它具有覆盖面广、传播快、影响大等特点,具有特别重要的监督作用。通过舆论工具,向公众及时报道彩票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效杜绝彩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黑箱操作”和腐败行为,从而提高彩票资金的使用效率。 经济与管理论文:对经济全球化与政府管理变革探讨 摘要:经济全球化已经对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全新的要求。全球化进程中的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问题也日益为各国政府所密切关注。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政府管理;管理变革 一、经济全球化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新的世界性经济运行机制的启动,跨国公司、全球金融机构、世界性经济组织等成为主要角色先后登场,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日益加强。全球范围内的组织国际联合、控制资源流向、影响经济生活、引导文化潮流、操纵信息媒体,深刻地影响着主权国家的社会生活,也对传统的权力运作带来了挑战。哈贝马斯认为,全球化的经济超出民族国家的调控能力,迫使人们去寻找替代方案——如把迄今民族国家所承担的社会福利职能转让给跨国机构。对于政府来说,全球化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政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主权国家间的相互依赖性既有利于用规则贸易取代强权贸易,从而给予发展中国家自我保护的手段,也将为国际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机会。由于在客观上要求分工的深化与市场规模的扩张,全球化也推动着生产从国内区域间分工向国际分工发展,推动着销售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扩张。在追逐规模效益与分工效益的过程中,跨国公司通过投资活动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协调其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格局,推动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向哪个地区,就会加速哪个地区的发展。同时,全球化也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各国都在力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加速自身发展。因此,全球化无疑拓宽了政府活动的空间和领域。 另一方面,全球化对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典型的后发型国家,中国要成功地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在全球化竞争中立稳阵脚,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得力的政府,求真务实、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政府,放眼全球、目标远大、应急有策、精干高效、运转灵活的政府。但现有政府管理体制仍旧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政策的可预见性和法规的透明度不高,依法行政的理念很难植入。从依法治国的理念载入宪法到有法必依成为行政主体的自觉行动,中国的历程十分漫长。另一个严峻的事实是: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在实践中依然大量存在;凭经验办事、按首长的指示办事、看上级的脸色办事、搞“暗箱行政”等情况在一些地方还屡见不鲜。内部法规大于国家法律,造成垄断经济,即“权力经济”,其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壁垒限制;长官意志,一言九鼎;行业垄断,为所欲为;法规体系薄弱,程序性法规匮乏。这些表现都与全球化不相容。 第二,政府的实际运作方式还不够规范。在政企关系上,我国政府还未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权力性干预和管制依然过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滞后,实质性的审批范围过大。在市场机制的培育上,我国政府的依法管理还很不完善,对经济的干预依然过宽,缺乏现代的公共服务观念。在管理队伍上,我们还亟待建立一支懂得并能驾驭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人才队伍。在管理手段上,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能力将受到挑战:跨国公司可能通过多种途径绕过东道国政府的控制,可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法律透明度的高低和劳动力用工制度,随时转移生产和投资。这决定了中国在全球化环境中深化行政改革、建立全球化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政府从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转变为行政指导方式,从刚性行政转变为柔性行政。 二、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变革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公共行政理论研究处于空白状态,实践中也一直遵循政治行政一元论(政治与行政不分)和古典的官僚制度(韦伯的科层制理论)。结果,政府往往以政治的方式对待行政(如政策制定),以行政的方法对待政治(如资源分配),并由此导致了一些问题和一定程度上的制度性腐败。更为重要的是,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所有的公共产品,这一理念是导致政府扩大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的重要价值原则;同时,政府是外在于市场的公共权力机制,这一观念造成了政府与市场的脱节,使得政府运作缺乏市场效率,市场运作缺乏公共支持。 相比之下,新的公共行政理论是融合了公共理念与市场理念、以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cy,and 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和有效性)为目标的管理改革模式。它极大地突出了市场理念和公众的重要地位。 在强化市场理念方面,新理论将政府纳入整个市场体系中加以通盘考虑,详细评估政府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公共职能对市场供求的影响;认为应该将公共服务视为重要的市场领域,将政府管理看作是市场机制与公共机制的结合;讨论政府在注重公平与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资金运用的市场效率,把政府服务的质量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崇尚和推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社区化和社会自愿服务,强调在不同的服务机构间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检验。这样,政府就不再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其管制和审批部分的权力将大规模释放甚至取消。而信息资源的公开程度和提高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的要求,使政府内部机构变革成为必然。 在政府与公众关系方面,新理论强调顾客取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并通过建立企业化政府来提高政府的能力与效率,使公众获得更多高质量的服务。在实践中,全球化使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投资来源的“非本国化”、经营活动的“非本土化”、交换的“电子信息化”以及国际民间组织力量的日益“自治化”,都使公众和公民社会在社会生活中的自治式运作能力、承受各种风险的自主能力大大加强。这对政府管理提出的要求是: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不再从管理主体的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与公众的立场上考虑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对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管理的变革要立足于国际化竞争,以建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思维模式为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主体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谋取社会公共利益。这要求政府具备:(1)全球意识,即开放的公共管理理念;(2)服务和效率意识,即提供高效、公平的服务,更多地吸引外资;(3)风险意识和责任能力,正确地把握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主动权;(4)应变和整合能力,及时调整管理战略,有效地整合各种因素及利益多元化引起的冲突与矛盾,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而参与全球竞争。(5)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即推进“电子政府”建设,实现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行政。 三、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管理变革的取向 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政府如何运用市场法则来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乃是目前面临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府管理应当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从以权力为中心向以规则为中心的转变 以权力为中心的运作方式,随意性和无序性较大、公开度低,容易导致暗箱操作、违法行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力是凌驾于一般公民权力之上的,行政权力支配一切。而在全球化时代,社会环境瞬息万变,社会需求多元化,政府难以继续试图向社会提供垄断性服务。政府应该“转向一种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桨)分开的体制”,“选择把自己局限于政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从而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要求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政府运作的基本规则应从以往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性干预,转变为通过制度供给引导服务对象按照政府规范实施行为,即由权力行政转向规则行政。 (二)从全能行政向有限行政转变 全能主义政府实际上就是无限政府。并且,政府取代了社会自治,通过计划手段操纵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这不仅在理论上缺乏科学性,而且在实践上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从公共行政科学化的角度来说,政府职能应该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原有的“包揽一切”转换到“做市场不能做的事情”,弥补市场的不足。也只有从无限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综合并用,才有可能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三)从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将不再单纯地限制市场主体的活动,而应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它在理论上也不再仅仅采取单纯的管理性行政,更应当实施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的服务性行政。 在西方,各国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公众需求为中心”的转变。在中国,政府管理变革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宏观背景和时代的特殊性,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入世的特殊要求。它们预示着政府职能结构的中心将由行政管制的职能逐步转向公共服务的职能,意味着政府施政需要符合公众的意志和愿望、重新设定政府与公众的地位和关系,也表明了政府行为的公众取向和“顾客”中心。 (四)从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转变 全球化必然对政府行政提出遵循透明度原则的强制性要求。当前,中国政府不断加快网上政府建设,通过互联网公布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和办事程序,开设了“政府公报”、“政府信息”、“政府法规”等窗口栏目。不仅如此,政府更应当继续增强信息的公开化程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政府应当公布各项行政法规,特别是那些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标准或工作程序。这些做法至少有两个好处:其一,政府能够及时通过各种媒体为公众所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其二,确保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人的信息获取权,使他们能够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并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监督政府施政。这便是所谓的由暗箱行政转向透明行政。 除上述四个方面之外,为了有效回应全球化的趋势,政府应当适时地从依政策行政向依法行政转变,从免责行政向责任行政转变,从而迎合政府改革的治理行政、规则行政的理念和趋势。 经济与管理论文:中国经济转轨背景下企业风险与管理研究 [摘要]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一般风险和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有风险同时存在,企业面临的风险变得更加复杂。而作为微观个体的企业风险一旦汇聚、触发,所影响的不仅是企业,而且很可能是整个宏观经济。本文正是基于微观个体企业的风险损失会积聚成行业的、乃至整个宏观经济损失的思路,在对现阶段我国企业风险存在、汇聚、触发的机理分析基础上,探讨企业、政府所应采取的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 企业风险 风险触发 风险管理 在中国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不仅面临着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所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而且还面临着制度转轨时期所特有的风险,从而使得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企业风险的存在,不仅可能引起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发生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可能由于风险的积聚和传递引起社会总财富下降,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后果。因此,有必要对现阶段我国企业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可行、有效的管理对策,尽量避免企业风险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一、企业风险背景 21世纪以来,企业活动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交易方式已从实物型向信息型转变,虚拟经济、电子商务、数字模拟、信息高速公路等形式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方式;世界范围或一国之内企业的合并与收购事件层出不穷,企业的生产、交易范围和企业信用体系扩大;wto等通行的世界商业行业规则在各国普遍推广,跨国企业大量涌现,经济趋于全球化。从国内的形势看,中国正面临向市场经济转型深化的关键时期,企业既要面临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下来体制问题,如:产权不清、对政府的依赖性强、政府寻租现象严重等,又要面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企业之间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还要面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中所特有的现实条件限制,比如:基础设施(如金融市场、法律体系等)不完善,资源匮乏等。 从企业本身来看,企业风险的载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变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和“物”,即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变化 这些是最通常意义上的企业资产,同时也是企业风险载体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表现形式。它们变化的趋势是:“财”的形式更趋多样性,“物”在空间和时间上分布更加广泛,如果不能有效掌控,都会使企业预期的财物损失加大。 2.法律责任范围扩大 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求政府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得各经济主体的责任和利益更加清晰明确、行为规范性增强。另一方面,入世后,我国商业的运作规则将逐步向国际惯例、国际规则靠拢。因此,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范围上还是程度上,都有扩大和加深的趋势。 3.信息和技术资源占据战略性地位 知识经济时代所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已经作为一种要素,同技术一道参与到企业的竞争力组成中。技术是实现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因素,而信息就成为企业赢得市场、赢得机遇的核心要素。反过来,信息的缺乏或不及时很可能导致企业发生严重损失甚至生存危机。 4.企业品牌等无形价值凸显 这里所说的企业品牌不仅包括企业本身的声誉、企业的信用,还包括企业的产品、注册商标、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知名品牌意味着获得人们普遍的信任与认可,意味着可以创造价值。如果品牌受到损害,企业受到的损害将是长期的,在短时间内很难恢复。 5.人力资源含义外延 现代企业所应拥有的人力资源不仅包括“人力”的存在与否,更主要的,还要考虑企业决策者、管理者、员工等人力要素的身体、心理与文化素质、行为的合意性以及对企业的诚信度等。 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后三类风险载体在我国企业所面临风险中将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分量。 二、企业风险触发条件 风险载体和风险因素的存在未必一定会导致损失,风险的发生往往存在“导火索”,也就是触发条件。如果可以提早发现、控制或切断这些导致风险发生的“导火索”,那么企业就可以在企业风险管理中拥有主动权。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同时也将是入世所做的承诺在更基础、更核心的领域兑现的阶段。因此这一时期企业风险的触发条件将突出表现为: 1.经济利益驱使的过度竞争 市场供求理论告诉我们,当产品市场价格上升时,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就会选择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同时进入市场的企业也会增加,生产者数量和产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供给量大量增加。而对于生产性企业来说,扩大规模简单,反之就不易了。当供给大大超过需求时,生产投资的短期不可逆性,就必然引起企业要进行“亏本生产”或者开工率不足,资本闲置。从而引起一连串的支付危机、信用危机、企业品牌危机,甚至导致全行业亏损。这种规律在中国的市场上不止一次的表现出来。如:中国的彩电行业仅在1994年到1999年之间,就进行过7次价格大战,其结果是,目前中国的彩电价格已比美国市场低20%~30% ,属全世界最低。而目前,这样的趋势又出现在能源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如:煤炭价格的上涨导致各地小煤矿大量涌现,房价的成倍上涨导致大量投资涌入房地产开发行业,这些利益驱动的过度竞争的危害在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就会有所显现。 2.国际能源价格陡然上升 国际能源价格的陡然上升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第一,对能源行业本身的影响。国际能源价格的陡然上升会极大刺激国内的相关能源行业的生产投入。由于这些行业往往是以采掘业为主,因此单纯重视数量而不重视质量、只考虑产出而不考虑经济成本等因素的粗放型经济生产方式就会表现的尤为明显。特别是,当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方式是以当地的gdp来衡量的时候,就会对这种价格引起的生产刺激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二,对关联行业的影响。能源行业的价格上涨,必然会导致各行各业中以这些能源为原材料的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导致相应的产品价格上升。如果这些产品价格的上升通过产业链上的价格传导机制传递到下游产业,就会导致更大范围的产品价格上升,甚至全社会范围的价格水平上涨,诱发通货膨胀。 3.政府政策的应急性特征 宏观调控是政府弥补市场经济缺陷很好的方式,但倘若运用不当,反而容易成为引发企业风险的诱因。我国政府的政策实施往往有应急性的特征,即针对出现的紧急状况而即时出台相应的政策,而当外部环境变化之后,又再紧急修正。这虽然可以称之为与时俱进,但是同时我们也该认识到企业的生产是有自己的周期和规律性的,特别是生产周期较长的行业,企业的生产投入不可能迅速转变。如果在一个生产周期还没有结束时就遇到政府转变政策,企业将会面临很大的损失。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这种政策风险是企业难以控制,难以把握的。 三、企业风险管理对策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企业风险管理都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防患于未然”是避免社会财富净损失的最佳途径,也是风险管理追求的终极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的对策也应主要放在损失发生前的风险规避和控制工作上。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其风险不仅仅会给微观个体即企业本身带来严重、甚至是毁灭性的损失,而且通过风险的积聚和传递,还有可能对某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都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还应该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审视企业风险,引导各个行业、各种类型的企业积极应对企业风险。本文基于风险管理上述两个方面的含义,对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提出如下对策。 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危机能力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企业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有的还会成长为跨地区、跨行业、资产规模大、关联企业多的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税收、创造社会财富等方面作用显著。但同时,企业规模的扩大也使得企业的经营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控制。因此,企业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风险状况的影响做出评估,力争在损失发生前做好预防工作。同时,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状况有所预测,并提前根据可能出现的危机,做好危机预案。 2.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降低企业责任损失 鉴于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范围越来越广,遭受责任损失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企业应该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和专业律师相结合的法律事务体系,适当运用保险等风险转移工具,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降低企业责任损失。企业的法律事务体系应是分层次的,对于一般性质的公司法律事务由企业的法律顾问解决,而针对特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案件则聘请专业律师来解决。企业应该在对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选择适合投保、可以投保的责任风险,利用保险工具来转移其责任风险,将自身责任风险成本降到最低。 同时,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和正在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应该注意研究国际商业、行业规则、法律规定的差别,避免由于对规则了解不够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强化信托责任,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曾经在我国极为严重的呆、坏账问题,以及前面提到的政府政策突然转变问题,我们认为都是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处在一个信用缺失的阶段。这种信用缺失不仅表现为个人,如管理者、员工对企业的信托责任意识差,而且也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信托责任意识差。比如:有的资金经营机构或个人擅自挪用客户的账户金额从事其他投资活动。从表面上讲,信用的缺失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信息传递机制。而从本质上讲,其原因是全民信用意识的缺乏,即缺乏“信托责任”。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备、坚实的信用基石,而这种信用基石的建立要靠全社会的努力,要从个人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等各个层次上,保证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实现。 4.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促进增长方式的尽快转变 在我国企业采取何种类型的生产方式往往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有着巨大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方面政府可以给企业创造更优越的发展环境,如:提供优惠税率、给予特别审批等,这使得企业愿意围着政府转,受政府的指挥;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数量影响着当地的gdp的总量和增长速度,而我国的地方政府和官员考核制度中的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就是当地的gdp总量和增长速度。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和官员、特别是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了获得较好的政绩,鼓励企业尽最大努力提高生产数量和规模,在技术和资本条件有限情况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只能采取高投入的生产方式,以至于忽视了生产的其他方面,形成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因此要改变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除了要从经济制度上加强企业生产的管理和监管之外,地方政府的官员考核制度也必须要改革。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在于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 经济与管理论文:论新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摘要:在新经济时代的特殊背景下,创新成为末来管理的主旋律,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成为管理创新的主题。本文对新经济的内涵和特征,新经济时代的企业所需人才的类型和素质进行论述,提出了在新经济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关键词:新经济 人力资源 创新 一、新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在美国《商业周刊》1996年12月30日发表的一组文章中,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发展的轨迹,发现了与以往大工业不同的发展趋势,即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大行其道,于是提出了美国开始了新经济时期。美国所说的新经济指的是已经存在数年的两种广泛趋势:第一种是商业的全球化;第二种是信息技术革命。 经济学家及其他理论学者对新经济的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认为新经济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新经济就等于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化经济、新经济、生物经济、风险经济等等。狭义新经济是指美国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在技术进步和全球化共同作用下所出现的一种相对于传统经济的新的经济形态,它与传统经济的本质区别就是在实现低通涨和低失业率较长期并存的情况下的经济持续增长。 综合上述对新经济涵义的解释,笔者认为:新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或“旧经济”而言的,是指在全球化资源配置和市场开发基础上,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由高新科技产业驱动,以创新为核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大调整。 新经济的特征是:新经济是知识化的经济;新经济是创新化的经济;新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新经济是网络化的经济;新经济是网络化的经济;新经济是科技化的经济;新经济是持续化的经济。 二、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人才的类型及素质 新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具有知识的人力资源意即人才资源是新经济的主体。新经济时代所需的人才,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下面就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人才的类型及素质作概要简述。 (一)创新性人才 创新是新经济时代的主题,新经济是创新化的经济,创新化经济需要的是具有创新性的人才。首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电脑将取代一些机械性脑力劳动。例如:信息的记忆、信息的检索、复杂的计算等都可用计算机——完成。也就是说,计算机的应用,不再要求我们有强的记忆能力,而是要求具有综合的研究、判断、逻辑推理能力,高度的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其次在新经济时代,产品的知识含量增加,逐步形成知识产品。知识产品的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不是设备和工具,而是人的知识的能力,特别是人的创造能力。另外,商品的价值不再是劳动者体力的简单转化,而是劳动者知识的转化。所以,要求劳动者必须有较强的创造能力。最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创新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据科学家研究,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70年代至90年代为70%——80%。信息高速公路联网后,将提高到90%。由此可见,科技创新是发展的关键。唯有全面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等,才能维持经济的竞争力。所以,新经济时代需要创造性人才。 (二)个性化人才 个性化人是创新过程的一种表现形式,任何一个创新计划都体现出个性化的思想。在工业社会,生产是标准化、大规模生产,而在新经济社会,生产是非标准化,甚至可能是单件生产。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中,谁能设计出个性化的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所以,有的经济学家把新经济称为个性化经济。个性化经济需要个性化人才。所谓个性化人才,就是让其个性得到充分发展。适合学什么,就让其学什么,适合干什么,就让其干什么。有哪一方面的兴趣与特长,就让其在哪一方面发展,当然,个性发展,并不是发展个人主义,更不是否定集体主义。个人的发展必须与社会的需求相复合,必须与所在组织的需求相吻合,这是个人化发展的基本前提。 (三)复合型人才 所谓复合型人才,是指多种专业能力的复合,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复合,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复合。新经济时代很多创造活动是跨领域的,这种创造不可能依靠某种单一知识和单一技能来实现,它必须借助多种知识、多种技能的综合运用来完成。社会越发展,创造的复杂程度越高,高度复杂的创造需要高度发展的能力系统,也就是对知识面的要求越来越宽。实际上,不用说创造,在新经济社会就是应付许多日常工作也离不开综合能力。日本学者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单一能力时代已经结束了,只有具备综合能力的人,才能在现代竞争中获胜”。所以,复合型人才是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同时也是企业的稀缺资源,企业要努力的培养这种资源。 (四)合作型人才 在新经济时代,许多项目只有通过合作的方式才能实现共赢,信息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组织,企业是链状供应,银行是网状服务,信息是网上共享,创新是网点协作,因此,新经济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高度社会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和协作,需要借助集体的力量和他人的力量,才能发挥自己的力量,取得事业的成功。也就是说,在新经济环境中,要从事科研、发明、创造,或从事生产与经营,靠一个人的力量难以完成。美国学者比恩等人认为,竞争是工业社会的价值观,而新经济时代的价值观是合作。因此,合作型人才是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的人才。 三、企业在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新经济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具有创新、个性化、复合型和合作的特点,这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是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迫切要求。因此,在新经济时代,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根据新时期人才的特点进行创新,除了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笔者认为应该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造创新文化 在新经济时代,创新和时尚已经成为这个时期的主题,企业的发展需要这种创新的理念来驱动。企业的人才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吸引和留住创新人才已成为企业最关切的问题。伴随着中国经济与科技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员工,思想开放、头脑灵活、技术专精、自信自强、流动性很高。要想吸引这些人中的佼佼者,企业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创新文化。企业应致力于创造一个激励型的、充满创新气氛的开放环境,以利于发明、创造和企业未来的技术研究与展望;提倡挑战性思维。挑战性思维鼓励广大员工对现实状态提出质疑,不断思考和创新,企业为此可能承担一定风险,但企业这种文化氛围和对待风险与失误的态度会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员工的竞争能力,并会以此吸引大批优秀人才;设立共同的目标。企业应设立可以激起人们奋斗精神、愿为事业共同努力的目标,包括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等,在这样的创新环境下,企业的发展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二)实行柔性管理 在新经济时代,知识型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真正才华横溢的人才,往往是充满个性而难以驾驭的,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主动抛弃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依靠共同的信念、互动的心灵进行柔性管理,给员工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和气氛,给他们更多的授权,让他们成为工作的主人,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从而激发员工的创造欲,使潜能和天赋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企业与人才同成长 新经济时代改变了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变化的环境使得企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经济时代的人才时刻在思考着个人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因此,企业要转变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路,将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企业起来,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的同时,也让人才能够分享企业的成果,让人才能够实现个人价值,具体强化的因素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个体成长——员工对知识、个体和事业的成长有着不断的追求,存在使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潜能的机会。 工作自主——建立一种工作环境,员工能够在既定的战略方向和自我考评指标框架下完成交给他们的任务。 业务成就——完成的工作业绩达到一种令个人足以自豪的水准和质量水平,这是跟组织的需要相关联的因素。 金钱财富——获得一份与自己贡献相称的报酬,并使员工能够分享到自己所创造的财富。这种奖励制成既要适合公司的发展又要与个体的业绩挂钩。 (四)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在管理过程中,始终将人放在核心的位置,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以便充分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效益。在新经济时代的人才。人才是企业的最重要的资源,是主宰企业命运的主人,企业将员工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信任员工、尊重员工、依靠员工,把企业员工放在管理的主体位置,围绕着充分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而开展管理活动,激发人的活力和创新精神,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和自在的发展,使企业的目标和员工的发展目标达到一致。人的全面和自在的发展是人本管理的精髓,更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的管理需要培养一种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需要一种敬业、进取和宽容的合作氛围。企业文化是“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思想基础,要努力培育共同的企业文化意意识,共同的企业文化意识使得企业成员对企业目标和价值有着共同的理解,从而在行动上达成共识;共同的文化意识还使得企业的发展同经济和社会环境的现实相吻合。企业的用人制度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个性习惯和企业的包容性、创造性,并使其贯穿于每一位员工的言行中,在努力营造企业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同时,提倡各部门形成各自的特色。 四、结语 新经济时代的网络化、知识化改变了衡量企业财富的标准,知识成为企业的战略资产,作为知识承载者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企业的财富和资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成为其兴旺发达,保持恒久竞争力的关键。因此,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深刻理解人力资源创新理念的基础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创造出适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经济与管理论文: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思考 【摘要】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一系列的主客观条件,还需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 【关键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流动;产权交易 一、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紧切性与条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经济体制变革而变化。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过多次调整和改革,但这一体制仍未能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所以继十六大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广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改革的实践证明,只有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才能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原则和目标是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加快了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步伐。根据我国目前所有制结构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实行了国有企业的改组,推动了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仅1999—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通过布局调整,从23.8万户减至19.1万户,减幅达19.7%。但目前国有经济覆盖面仍很广,近20万户的国有企业分布在各个领域。据统计,在608个工业小类行业中国企涉足604个行业,占99.3%,国有经济进入的行业太多。与此同时,亏损面很大。2000年国企亏损9.7万户,亏损面达50%,亏损额高达18000多亿元。在全国国有企业中资不抵债的空壳企业多达8.5万户,占国企总数的44.5%。由于国有经济布局分散,形不成实力,发挥不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鉴于目前的状况,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大的要求,必须加快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步伐,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 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客观条件是:国有资产产权的有效流动。这样才能实现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与退又必然涉及到产权的交易和流动问题。因为市场经济是交易的经济,交易的实质是产权的交易。而产权交易的前提是产权清晰。只有产权清晰,建立健全产权流通体制,实现产权的广泛交易,社会资源才能实现最佳配置,经济效益才能提高,国有经济战略调整要达到的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目标才能实现。 二、国有资产产权流动的条件和途径 国有资产产权的流动包括很广的含义。本文特指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对国有资产行使处置和流动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对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兼并、重组、置换、出售等。国有资产产权的流动,实则是以价值形态衡量和表示的产权易主和重新组合,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产权清晰是国有资产产权流动的制度条件。只有产权清晰的各种要素,产权才能实现自由交易。这里的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客体归属的产权主体清晰,即有真正的“人格化”的所有者。在我国,个人和法人财产产权是清晰的,而国有资产则不同。从理论上讲,我国国有资产所有者是清晰的,即全体人民。但实际上又是模糊的,人人都是所有者,人人都不为其所有物负责。可以说,国有产权主体从根本上是缺位的。所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权利义关系界定不清或落实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特别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也有所有者自身层次的问题,即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存在缺陷,尚未形成完善的国有资产委托机制。因此,我国经济改革的关键是培育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使这一主体对国有资产具有完全的财产关切度和财产维护力度,杜绝因国有资产产权主体虚设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只有明确国有产权“人格化”代表,才能使之像私人股东一样关心国有企业。 其次,国有资产产权流动的环境条件:培育成熟和开放的资本市场。要实现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就必须进行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而产权的交易是在资本市场进行的。国有资产产权的流动即包括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各种资源、要素等实际资本的产权转让,也包括有价证券(特别是股票)等虚拟资本产权的交易,还包括以专利、晶牌等形式存在的无形资本的转让。这首先要求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首先是市场体系的成熟与健全,包括?券市场、非证券的信用资本市场,以及特殊要素市场,还包括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本市场。有了发育健全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各种形态的资本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其次要逐渐开放资本市场,不限制交易主体的身份,有条件地允许境外交易者进入市场交易。这样可以增大资本的流人量,提高资本流动的效率和效益,降低交易成本。同时要加强法制建设,确保交易主体通过交易获得的产权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国有资产产权流动的微观基础条件:加强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强其盈利性。企业是以生产商品、提供服务为手段达到盈利目的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的资产是否具有流动性,关键在于企业获利的现状和预期。企业生产经营的优劣则决定着企业资产、产权转让价格的高低。这也要求建立科学公正的资本评估制度,客观地评估待流通的国有资产。总之,离开企业的生产经营就是离开了实际资本的有效运营,使国有资产的流动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甚至还会产生泡沫。如同本文开头所说国有企业目前亏损面大,大量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这已成为影响国有资产流动的重要原因。所以,要实现国有资产产权的流动,必须搞好国有企业的经营。 国有资产产权流动的途径很多。寻找和探索有效流通途径,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流动,是实现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路径保证。 (1)产权交易。对那些竞争力不强又是非国民经济命脉行业中管理不善、亏损或潜亏的企业出让产权。出让的对象(购买者)不要作限制,只要对国有资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出让部分或全部产权,收回价值,从而也就实现了从不重要行业退出,有所不为,以便补充到重要的行业而有所为。我国的产权交易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得到较快的发展。但目前仍存在产权关系未理顺、交易规则不健全等问题。在产权交易的同时又附有安置职工等附加条件,这必然影响产权交易。 (2)资产重组和兼并。这种方式的国有资产产权流动主要是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出资方具体实施。有的实施跨行业和跨地区的重组和兼并。重组和兼并的结果是兼并方企业实现了扩张,被兼并方产权变更,若兼并方是非国企,国有资产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从而实现了从所有制和行业上的退出。 (3)企业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使之具有股份合作制性质的企业。这种方式的产权流动是产权从外部人真正转移到内部人手中。购买方之间是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的统一,在国企非国有化过程中避免了职工安置问题,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但目前我国职工的“购买力”很低,这种方法很难推广。 (4)资产置换、引入外资。前者是对国有资产的优胜劣汰,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后者是“引狼入室”,将那些不重要行业的一些企业转让给外资,利用外资对其改造,盘活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转让。以合作、合资方式退出某些行业,或仅参股而不起主导作用。 (5)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通过上市流通进行“减持”。当前有不少优质国有资产产权因国有股不能流通而长期沉淀在证券市场的“储水池”里。占股票总额2/3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最大难题。曾经尝试性地推出“国有股减持”方案,但由于国有股占比重太大,人们担心一旦打开“储水池”闸门有冲垮股市的可能。所以一直实行不了。这也说明我国必须引入外资,特别是开放资本市场是何等的必要。国有股不减持不行,减持又怕打击股市,这种两难的境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长痛不如短痛,否则会更加积重难返。当然,国有股减持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复杂系统工程,应当认真研究,慎重操作。 总之,国有资产产权流动的方式很多,要根据各行业、企业的不同类型、特点采取不同的流动方式,使国有资产在流动中保值、增值,在流动中找到最好的“归宿”和位置,实现资产客体和主体的最佳配置,最终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的目标。为此又必须加强和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确保这一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状及问题 根据我国国情,对国有资产实行三层次分级管理的体制和运营模式,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第一层次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主体,是在其所属政府领导下专司国有资产职能的决策和领导机构。通过组建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为核心的约束体制,对被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主体行使监督的权利。第二层次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国资委授权的具有企业性质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代表国家对部分国有资产直接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这一层次主要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人格化”的问题。第三层次的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享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对国有资产管理者(第二层次)负责,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和承担风险责任。三个层次产权主体的关系是: 第一层和第二层是国有资产授权者(也是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第一层委托关系。委托人要求人以其特殊法律地位享有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及产权资本经营权,对委托人的财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目前这种委托关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怎样界定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关系,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真正成为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人格化”代表,拥有相对应的责权利义等产权。解决的办法应该是,政府作为第一层委托人在授权过程中要以法律为保障,贯彻和确保责权利义相统一的原则,对授权的责权利义重新界定,并交给其所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政府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间在形成具有法律效率的委托关系之后,必须严格遵守契约,不得干预国有资产的运作,真正做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使契约成为行政性委托转化为企业性委托的基础,使一、二层次关系经济化而非行政化,保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为国有资产的“人格化”代表。 第二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第三层生产经营者主体之间的关系是股份公司国有股东与企业法人的产权约束关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出资者对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利。前者对后者是产权约束关系,表现在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上。后者对前者的资产有委托经营权和实现利润最大化并承担风险的责任。按照公司法,两者均对企业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权利约束关系在具体实践中也有不完善之处:一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尚未成为“人格化”的控制者,形同产权主体虚设,对其所控制的企业缺乏有效的产权约束。因此,两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无法真正实现。二是由于国有产权在企业产权结构中占量的绝对优势,所以很难做到政企分开,政府从行政上干预企业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使企业法人的自主权被削弱。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减持国有股,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身份向其所控制的企业派驻产权代表。国有产权代表按照出资者的意图在企业中行使相关权利,维护出资者的利益。 上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但毕竟国有资产有了“主人”,并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为国有资产的流动创造了体制基础,也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创造了操作主体。 四、加快国有经济战略调整 国有资产的可流动性为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创造了条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为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提供了体制保证和约束机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国有经济调整。 首先,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实行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进与退要坚持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为原则,通过资产流动退出非国民经济命脉行业,进入国民经济命脉行业,以便集中力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根据我国目前情况,国有经济应加强进入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行业、重要公共产品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样才能形成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坚持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也对国有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起带动作用。 其次,加大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力度。通过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规范的产权交易制度,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进退步伐,使国有经济尽快从不该进的行业撤出,集中人财物,进入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目前我国有约50%的国有企业长期亏损,要分清轻重主次,进行进退调整。撤出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做到依法有序。进入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产权重组以其控制力形成经济优势。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实质是国有资产在价值形态上向国民经济命脉领域、重要行业的集中和流动,按照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中的进与退涉及国有资产产权问题,若产权不清会防碍流动和调整,也会在流动中流失,所以迫切需要明晰国有资产产权主体,解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问题,做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府要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而不是直接管资产经营,必须组建并完善国资委,把行使国有产权管理机构具体落到实处。同时还要政企分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系,实现政府所有权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决策的市场竞争主体。 最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分开,国有资本投资于股份制企业,使生产企业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公司,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真正分开,最终实现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整体上管理国有资产,搞好国有资产流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是并行不悖的。我们必须在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中强化产权制度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体系,有效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 经济与管理论文:经济全球化与政府管理变革 经济全球化已经对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全新的要求。全球化进程中的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问题也日益为各国政府所密切关注。 一、经济全球化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新的世界性经济运行机制的启动,跨国公司、全球金融机构、世界性经济组织等成为主要角色先后登场,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日益加强。全球范围内的组织国际联合、控制资源流向、影响经济生活、引导文化潮流、操纵信息媒体,深刻地影响着主权国家的社会生活,也对传统的权力运作带来了挑战。哈贝马斯认为,全球化的经济超出民族国家的调控能力,迫使人们去寻找替代方案——如把迄今民族国家所承担的社会福利职能转让给跨国机构。对于政府来说,全球化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政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主权国家间的相互依赖性既有利于用规则贸易取代强权贸易,从而给予发展中国家自我保护的手段,也将为国际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机会。由于在客观上要求分工的深化与市场规模的扩张,全球化也推动着生产从国内区域间分工向国际分工发展,推动着销售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扩张。在追逐规模效益与分工效益的过程中,跨国公司通过投资活动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协调其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格局,推动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向哪个地区,就会加速哪个地区的发展。同时,全球化也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各国都在力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加速自身发展。因此,全球化无疑拓宽了政府活动的空间和领域。 另一方面,全球化对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典型的后发型国家,中国要成功地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在全球化竞争中立稳阵脚,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得力的政府,求真务实、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政府,放眼全球、目标远大、应急有策、精干高效、运转灵活的政府。但现有政府管理体制仍旧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政策的可预见性和法规的透明度不高,依法行政的理念很难植入。从依法治国的理念载入宪法到有法必依成为行政主体的自觉行动,中国的历程十分漫长。另一个严峻的事实是: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在实践中依然大量存在;凭经验办事、按首长的指示办事、看上级的脸色办事、搞“暗箱行政”等情况在一些地方还屡见不鲜。内部法规大于国家法律,造成垄断经济,即“权力经济”,其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壁垒限制;长官意志,一言九鼎;行业垄断,为所欲为;法规体系薄弱,程序性法规匮乏。这些表现都与全球化不相容。 第二,政府的实际运作方式还不够规范。在政企关系上,我国政府还未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权力性干预和管制依然过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滞后,实质性的审批范围过大。在市场机制的培育上,我国政府的依法管理还很不完善,对经济的干预依然过宽,缺乏现代的公共服务观念。在管理队伍上,我们还亟待建立一支懂得并能驾驭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人才队伍。在管理手段上,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能力将受到挑战:跨国公司可能通过多种途径绕过东道国政府的控制,可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法律透明度的高低和劳动力用工制度,随时转移生产和投资。这决定了中国在全球化环境中深化行政改革、建立全球化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政府从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转变为行政指导方式,从刚性行政转变为柔性行政。 二、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变革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公共行政理论研究处于空白状态,实践中也一直遵循政治行政一元论(政治与行政不分)和古典的官僚制度(韦伯的科层制理论)。结果,政府往往以政治的方式对待行政(如政策制定),以行政的方法对待政治(如资源分配),并由此导致了一些问题和一定程度上的制度性腐败。更为重要的是,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所有的公共产品,这一理念是导致政府扩大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的重要价值原则;同时,政府是外在于市场的公共权力机制,这一观念造成了政府与市场的脱节,使得政府运作缺乏市场效率,市场运作缺乏公共支持。 相比之下,新的公共行政理论是融合了公共理念与市场理念、以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cy,and 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和有效性)为目标的管理改革模式。它极大地突出了市场理念和公众的重要地位。 在强化市场理念方面,新理论将政府纳入整个市场体系中加以通盘考虑,详细评估政府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公共职能对市场供求的影响;认为应该将公共服务视为重要的市场领域,将政府管理看作是市场机制与公共机制的结合;讨论政府在注重公平与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资金运用的市场效率,把政府服务的质量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崇尚和推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社区化和社会自愿服务,强调在不同的服务机构间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检验。这样,政府就不再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其管制和审批部分的权力将大规模释放甚至取消。而信息资源的公开程度和提高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的要求,使政府内部机构变革成为必然。 在政府与公众关系方面,新理论强调顾客取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并通过建立企业化政府来提高政府的能力与效率,使公众获得更多高质量的服务。在实践中,全球化使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投资来源的“非本国化”、经营活动的“非本土化”、交换的“电子信息化”以及国际民间组织力量的日益“自治化”,都使公众和公民社会在社会生活中的自治式运作能力、承受各种风险的自主能力大大加强。这对政府管理提出的要求是: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不再从管理主体的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与公众的立场上考虑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对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管理的变革要立足于国际化竞争,以建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思维模式为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主体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谋取社会公共利益。这要求政府具备:(1)全球意识,即开放的公共管理理念;(2)服务和效率意识,即提供高效、公平的服务,更多地吸引外资;(3)风险意识和责任能力,正确地把握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主动权;(4)应变和整合能力,及时调整管理战略,有效地整合各种因素及利益多元化引起的冲突与矛盾,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而参与全球竞争。(5)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即推进“电子政府”建设,实现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行政。 三、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管理变革的取向 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政府如何运用市场法则来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乃是目前面临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府管理应当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从以权力为中心向以规则为中心的转变 以权力为中心的运作方式,随意性和无序性较大、公开度低,容易导致暗箱操作、违法行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力是凌驾于一般公民权力之上的,行政权力支配一切。而在全球化时代,社会环境瞬息万变,社会需求多元化,政府难以继续试图向社会提供垄断性服务。政府应该“转向一种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桨)分开的体制”,“选择把自己局限于政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从而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要求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政府运作的基本规则应从以往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性干预,转变为通过制度供给引导服务对象按照政府规范实施行为,即由权力行政转向规则行政。 (二)从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将不再单纯地限制市场主体的活动,而应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它在理论上也不再仅仅采取单纯的管理性行政,更应当实施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的服务性行政。 在西方,各国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公众需求为中心”的转变。在中国,政府管理变革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宏观背景和时代的特殊性,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入世的特殊要求。它们预示着政府职能结构的中心将由行政管制的职能逐步转向公共服务的职能,意味着政府施政需要符合公众的意志和愿望、重新设定政府与公众的地位和关系,也表明了政府行为的公众取向和“顾客”中心。 (三)从全能行政向有限行政转变 全能主义政府实际上就是无限政府。并且,政府取代了社会自治,通过计划手段操纵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这不仅在理论上缺乏科学性,而且在实践上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从公共行政科学化的角度来说,政府职能应该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原有的“包揽一切”转换到“做市场不能做的事情”,弥补市场的不足。也只有从无限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综合并用,才有可能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四)从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转变 全球化必然对政府行政提出遵循透明度原则的强制性要求。当前,中国政府不断加快网上政府建设,通过互联网公布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和办事程序,开设了“政府公报”、“政府信息”、“政府法规”等窗口栏目。不仅如此,政府更应当继续增强信息的公开化程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政府应当公布各项行政法规,特别是那些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标准或工作程序。这些做法至少有两个好处:其一,政府能够及时通过各种媒体为公众所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其二,确保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人的信息获取权,使他们能够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并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监督政府施政。这便是所谓的由暗箱行政转向透明行政。 除上述四个方面之外,为了有效回应全球化的趋势,政府应当适时地从依政策行政向依法行政转变,从免责行政向责任行政转变,从而迎合政府改革的治理行政、规则行政的理念和趋势。 经济与管理论文:经济适用房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提要本文梳理了经济适用房在建设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推出结论以及管理层应采取的措施,以期扫清经济适用房发展中的障碍,使经济适用房真正成为一项惠民政策,民心工程。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定价机制;实物配售 序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进行的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可以说是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与普通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较便宜;与廉租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质量要好得多,因而经济适用房成为了市场的宠儿。但是,经济适用房在推行的近十年中显露出了不少问题,因此理论界一直都在围绕它进行研究探索。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概括总结和分析,并着重研究了“分配”、“选址”、“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这对实现社会公平,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促进经济适用房的快速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和谐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经济适用房的产生背景 经济适用房的提出直至兴建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早在1991年6月,国务院就在《关于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1998年以前,住房制度推进的步伐相当缓慢,也正是在这一年国家正式提出兴建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提出与当时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连,当时中国经济正处于低谷,经济增长速度很慢,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种大的经济背景下,朱?基提出,要把住宅建设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发展只售不租的经济适用房。一般说来,经济适用房价格比较便宜,中低收入者均能购买,这样就能通过住宅拉动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以前实现的是实物分配,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度,实物分配显露了许多的弊端因而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货币化。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收入差距也很大,因而仅靠货币化分配,相当一部分人不可能进入市场买房,于是需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来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二、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和价格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近十年的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不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一)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经济适用房用地是由地方政府划拨的,而土地收入是地方的主要收入,这有损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地方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大打折扣。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披露的数据,2009年全国各地经济适用房新开工面积为33,388万平方米,48万套,占全年计划指标的37%,进度相当缓慢。 (二)超标准建设问题严重。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其面积规定为中套住房面积为80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但是,就全国范围来看,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在二者之间的就很少,多数开发商将建筑面积建到了100平方米以上,更有甚者建到了150平方米。试问这是经济适用房吗?就拿西安来说,西安有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区“唐都花园”,其共有11种户型,只有一种户型低于80平方米,最高者超过150平方米。在户型超标的同时建筑总规模扩大,投资额难免也要上升,最后每套的造价必然也会上涨。如此一来,中低收入者更是买不起房了。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规定开发商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利润必须控制在3%以内,而多数开发商表示利润在3%以内是没人愿意开发的。因此,开发商便通过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户型面积来吸引有钱人买房,借此提高利润。 (三)经济适用房分配管理不合理 1、富人购房现象严重。经济适用房的目标人群本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旨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然而,近年来全国各地富人购房现象越来越普遍。目前,在许多经济适用房小区却有许多私家车,这很难让人把这些人与经济适用房联系到一起。比如,前些年济南阳关舜城及呼和浩特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草原明珠小区不乏开着奥迪、宝马等高档小车的购房户。 2、中低收入人群弃购现象普遍。在近几年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中曾出现过这样一种怪现象:一方面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另一方面老百姓在辛苦排队摇号后却最终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2005年成都经济适用房遭“冷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05年3月成都市公开盘6,000套经济适用房,而当年仅仅售出2,000套,空置率高达60%。就其主要原因来讲在于经济适用房选址过于偏僻。 (四)销售环节运作不规范。为降低建设成本,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对进入经济适用房的各项收费采取了一系列减免措施取消了各种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摊派集资费。然而,政府相关部门却并未执行,依然收取各种费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并未落到实处。另外,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也有重复收费现象。比如,以工本费、抵押登记费的形式收取,更有甚者收了费不干事。据调查,某开发商在某小区建设之初就收取了“防雷”费用,然而业主都住了几年了也未曾见到所谓的防雷措施。 (五)物业管理水平偏低。物业管理无论是对商品房来说还是对经济适用房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一份调查资料显示,业主对高档商品房小区物业评价总体较好的比例达到68%;对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评价却很低,总体差占33%,服务质量差占28%。管理水平差占29.3%收费不规范占36.2%。业主的不满意感主要是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针对性不强,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只注重企业本身的利益,脱离业主的实际需求,盲目地推出一些投入小、产出高的服务。 三、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使用问题的对策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标不是单纯地解决贫困人口的“安身”问题,而应该是具有更为深刻的社会目标。一方面应当通过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其摆脱贫困;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有助于防止社会排斥,促进社会融合构建和谐世界。因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经济适用房的管理。 (一)优化经济适用房的选址。我国目前存量市场发展空间很宽广,即二手房市场和老旧公寓有待挖掘。二手房、老旧公寓就其周边环境、交通、医疗、学校等配套设施来讲是相当成熟的。如果将这部分房屋改建为经济适用房,相信百姓都会抢购何来不愿购买之说了。此外,这样做还有两个好处:一是解决了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选址问题;二是增加了经济适用房的供给量,降低了建设成本。 (二)严格控制户型面积。虽然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开发商为获取高额利润都将建筑面积扩大了许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应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符合条件家庭的需要和实际供应能力来确定,例如杭州的标准是:家庭三人及以下者住房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三人以上者为80平方米。目前,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经济适用房的控制面积,那么对于不符合设计标准、户型面积过大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规划部门首先应不予审批,针对那种已经建成或是销售的户型超标的经济适用房,仍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三)明确购房者标准和资格审查机制。目前,我国对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的界定为中低收入人群,试问何谓中低收入?这个概念过于广泛了。并且目前个人资金管理、信用管理等相关条件还不配套,要调查清楚一个人的家庭收入并非易事。因此,在制定经济适用房制度时首先应以国家法定的形式规定标准,再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收入情况拟定适合本地区的标准。在这个方面政府应该将考核标准定量化、合理化。比如,采取多指标考核,将现有的考察家庭人均收入改为考核家庭年总收入、家庭总资产、人均住房面积等多个指标,其中之一不达标者均不能购买。 (四)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贷款利息、税金等费用。为有效地控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各地政府应当全面参与经济适用房成本的核算和定价过程中,必要时可以用市场手段来降低成本。政府部门还可以成立专门的定价小组,经过对省内外各区域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调查来定价。当然最关键的在于要结合当地的情况,当地商品房的价格就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对象。在经济适用房的定价过程中,有的部门联合开发商肆意提价,这部分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开发商则取消其建设资格并处以罚金,给予政府官员降级撤职等行政处罚。 (五)用货币补贴替代实物配售。此前实行的划拨土地政策因损害地方政府的利益效果不是很好。用货币补贴则能大大提高地方政府的建房积极性。所谓货币补贴即指住房困难户在购买住房时政府直接将货币补贴给中低收入家庭,政府不必划拨土地建经济适用房。2008年当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到中国房地产业时,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手救市,在各种救市举措中长沙市采取了购买商品房由政府给予5万元到8万元的补贴政策,继长沙之后郑州、沈阳、南昌、大连等城市也都实行了经济适用房的货币补贴政策,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四、结论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贫困人数也多的国家,房源非常短缺,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则显得至关重要。在过去十年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确实突显出了不少的问题,本文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促进经济适用房的快速发展。然经济适用房是一项长期的政策,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福利,因而全国各地方政府都应高度关注,使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将在不远的将来实现。 经济与管理论文:统计学在经济与管理领域的应用探讨 统计学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针对特定系统收集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对该系统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的推测,为决策的提供参考和依据。统计是为对特定对象进行调查研究的活动,是统计学在生产实践中的一个应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如何做好国民经济的管理,如何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如何提高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首先依靠的就是科学的管理方法,而统计作为管理的重要环节,同等重要。事实证明,统计是管理国家、经济和企业的重要工具,人们只有有效的运用统计学的相关知识,才能提高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把握经济发展的规律,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一、统计在经济管理领域的重要性 统计是人们透过现象,认识事物本质的有效工具,也是我们制定各项经济计划的数据基础。统计的根本任务就是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的情况进行调研、整理、分析,提供统计数据,进行统计监督或预测。加快统计学理论应用于实践,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统计在经济与管理领域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够反映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通常反映的是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状况、发展阶段、主要的经济成果等等指标;二是揭示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性质,通过分配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统计资料来说明;三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发展规律,比如两个现象间的依存关系、比例关系、结构变化以及因果关系。统计信息的充分利用,不仅能对事物本身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还可以针对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进行比较的分析,无论从纵向还是横向,统计学都有用武之地。 二、国民经济在统计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统计管理体制落后 统计有外向性的特征,因此影响着统计工作的建设与发展。国家所设定的宏观报表和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所需要的统计数据不相匹配,因而导致企事业单位的统计部门,做的工作仅仅是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任务而已。现阶段企事业单位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完成主管部门的许多报表,服务的对象也是政府工作部门,对自身的生产运营作用,并没有占主要地位。统计工作并不是为自身决策和管理来服务的。这种外向性从某个角度反映了统计工作的单一性和机械性。 2、投入不足,人员流失严重,基础薄弱 目前,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已经很难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许多企事业的统计部门被撤消,或者与其它部门合并,大批统计人员下岗或者分流,这样就无法完成对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还有获取信息的渠道闭塞,不规范、失真的数据信息,使得统计结果毫无利用价值。各单位的领导者,也不愿意花时间在没有短期的利用价值,而长期又不可或缺的工作上,由于领导者的不重视,投入少,很多统计部门实际上名存实亡。 3、对统计数据分析的深度不够,无法挖掘有价值信息 虽然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发展,但很多统计工作还没有长足的发展,还习惯于对数字的简单罗列,缺少深层次的总结分析;多数统计人员已经习惯了确定性的结果分析,缺少不确定性的分析。统计人员的大部分工作仍是面对各种各样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工作做不到深入挖掘,所以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求。加上信息量小,精度低,预测能力低,又对事物缺少动态的评价,根本无法满足在竞争环境下的需求。 三、如何加强统计学在经济与管理领域的应用 1、完善统计体系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企业的统计职能都是由计划部门来完成的,信息的传递方向是由下向上单向运行,经计划部门汇总后上报给领导,并负责对外报出。这种运行机制存在着很多的弊端,必须要进行彻底改革。一是单位要从管理的角度来考虑自身所需要的信息,有针对性的搜集、整理;二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类、建档,并进行深入的分析,提高信息的价值含量;三是加快单位内部各部门信息的传递速度,让信息的利用范围扩大。 2、提高对统计人员的重视程度 系统、完善的统计工作,需要有专业技术的统计人员来完成。对于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严格审核,保证质量。要定期举行员工的培训,确保统计人员要具有扎实的统计理论和丰富的业务知识。单位领导要注意给统计人员创造机会,组织学习与统计相关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计算机知识,鼓励统计人员参加相关的职称考试,获取更多的技能。 3、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程度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企事业单位要把握好机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强大优势,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自身需求的数据库,以达到全方位的收集信息,加快信息的处理和传递,提高数据质量,从而为企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持,提高管理水平。 总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统计学将会在经济与管理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国民经济管理,还是企业管理以至于个人的生产、经营和决策,都要依赖于统计分析的应用。它在推理和预测方面所展现的巨大优势,必然会受到越来越多企事业单位的关注。 经济与管理论文: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专业应用统计学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前言 统计学是一门应用性的学科,是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基础课。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已有悠久的历史。统计学是一门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展示数据、分析数据、解释数据的科学,它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做出决策。由于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都需要通过数据分析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因而,统计方法的应用几乎扩展到了所有的科学研究领域。对于本科专业的统计学教学来说,主要注重于理论教学,而对于高职高专的专业则主要是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使学生具备利用统计工具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高职高专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的目标,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运用所学的统计学知识,对企业对社会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对于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专业类学生来说应用统计学的教学显得非常重要。笔者多年来从事应用统计学的教学工作,本文试对应用统计学的教学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 1 教学内容的选择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教学内容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做出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5年国务院做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因此,高职高专统计学的教学内容应该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及专业目标来决定。既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培养学生的 实践能力和技能,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二十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开始发展职业教育以来,很多院校开始编写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统计学教材,目前关于高职高专的统计学教材种类繁多,但大多是在原有的本科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删改,内容陈旧,理论多,案例少,没有紧跟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利于对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所以笔者认为,对高职高专教材的重新编写是目前教学内容改革的重点,对教学内容做适当的取舍。 笔者采用的课本编排的内容为:概述、数据的描述、简单线性回归与相关、统计方法、概率论基础、离散概率分布、正态分布、抽样分布、估计、假设检验等十章。在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有些内容已在中学学习过了,比如在统计方法这章中的平均数、中位数、众数以及标准方差等,还有概率论基础这些内容都是文理科高考的必考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删除。另外,抽样分布以及假设检验等对于高职高专学生来说是比较难的,而且不是很实用,所以建议删除。适当增加实用的内容,如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静态指数的分析,包括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标志变异指标等;增加动态指数的分析,包括动态数列水平指标、动态数列速度指数指标;常用的经济指数,如工业生产指数、消费者价格指数、零售物价指数、股票价格指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产品成本指数等实用的内容。这样才能让学生较为完整地掌握统计知识,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当今人们的学习、生活与工作越来越离不开电脑,统计学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也应该让学生学会使用比较常用的统计分析软件,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综合应用各种教学方法 不同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可以获得不同的教学效果。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激发,单靠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不够的。传统的教学方法是“填鸭式”的或称为单向灌输式的,这样的方法有其优越性:以教师为主导,教师按照学生认识活动的规律,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和控制教学过程,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生对所学内容从感知、理解到巩固,都是在教师领导下进行的,教师完全控制课堂,掌握教学进度,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和正面教育的作用,一个教师可以教授众多学生,学生能在单位时间内掌握较多的系统的信息。但这种方法也有缺点:教师只注重如何“教”,而不注重学生如何“学”,只注重知识的灌输,不注重能力的培养,考试主要靠死记硬背,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创造性人才的成长。因此,除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还应结合以下方法进行教学: 2.1 互动参与式教学法 它是指以提高实践能力为核心,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之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去。它的特征在于教学过程中的“沟通”与“对话”,注重于教学过程中“教了什么”和“学会了什么”,是一种提倡师生交流的教学指导思想,强调师生及学生互相之间开展讨论、交流和沟通;是一种是多向的、互动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从单纯接受者的角色转变为学习过程的主体,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从接受式学习改变为发现学习、探究学习,激发学生的创新观念和创新欲望,提升学生的创新兴趣,培养学生产生新认识、新思想和创新事物的创新能力。总之,互动式教学反映了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交互、反馈和融合,使得教学过程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是一个对话的过程,理解的过程,创新能力形成的过程。 比如在讲到抽样方法的内容时,如何理解系统抽样。大家知道当总体中的个体数较多时,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显得较为费事。这时,可将总体分成均衡的几个部分,然后按照预先定出的规则,从每一部分抽取一个个体,得到所需要的样本,这种抽样叫做系统抽样。但如何进行系统抽样学生还是一知半解。这时我们可以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设计如下的问题:采用系统抽样方法调查本班学生的每月消费情况。每班选取两名学生参与调查。通过让学生亲身体验、亲自参与、亲自动手,从而使学生真正领会统计学的思想。 2.2 社会实践教学 统计实践是统计理论知识的加深和延续,通过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从书本所学的理论知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实践活动可以分为校内和校外。校内实践活动可以以小组为单位按照设计的课题,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确定统计研究的目的,制定实践活动方案;可以以教师或学生为调查对象,如大学生的消费结构调查、大学生对某一课程的满意度调查、大学生上网时间与学习成绩之间的关系调查等。对统计方案的设计、统计问卷的设计、统计资料的搜集、数据整理、分析知识的巩固,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可以让学生把学过的专业知识更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校外实践活动主要是指让学生到企业或某一单位进行校外实习,如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规定的工厂实习等。学生可以实地调查,使用不同的调查方法收集调查资料,对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然后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下,获得第一手感性知识。也正因为这样,学生才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的工作中,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3 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属于实践活动的真实模拟,一方面它可以将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起来,让学生在课堂上就能够接触到各式各样大量的实际问题,训练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案例的解决方案不是惟一确定的,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也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案例应该选择与实际活紧密相连的,或反映国家经济发展的有代表性的以及全球热点问题,案例的选取还要结合专业的特色,比如对经济类专业来说,就可以选取恩格尔系数来说明结构相对数。这样经过精心准备的案例让学生对那些众多枯燥乏味的公式、概念产生深刻的认识,感到统计数字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而产生对统计科学的浓厚兴趣。目前可以采用的统计学案例很多,教师也可以自编案例。 3 考核方法 教学效果如何,要通过考核来体现。要改变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方法,改革考核的方法和内容,不仅要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状况、基本技能水平,而且要考查学生的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 新的考核方法更加注重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考核由平时作业、实践报告、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级部分构成;(1)平时作业占总成绩20%。平时作业有助于相关知识的加深与巩固,特别对于数学学科尤其重要。(2)实践报告占总成绩的20%,主要考查学生运用统计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更多地体现出对学生的合作能力、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写作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考核。(3)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20%。期中考试是对一段时间学习效果的检验,主要是笔试闭卷考试。(4)期末考试占总成绩40%。主要考查学生对统计学课程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另外在考试时可以将繁杂的公式直接给出来,不要求死记硬背,这样就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能够让学生拿出更多的时间去做一些与实际相关的练习。这样能真正体现出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测试评价。 经济与管理论文:电力工程的科学管理与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 原文作者:冯建亚 摘要:电力工程项目因其工程结构的复杂性和项目管理水平的先进性,直接导致项目工程的耗资巨大,工程的良好运作必须有巨大的资金和良好的管理措施。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在电力工程管理上的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促进电力工程的良性发展,同时也能不断扩大电力工程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管理 合同 安全质量 进度 工程造价 在现今电力工程的兴建浪潮之中,传统的电力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技术也亟待改革和创新。相比其他的工程项目而言,电力工程项目有着建设结构复杂,耗资巨大,工期长,管理多面性等显著特点。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为了满足电力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需要,改革电力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成了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我国的电力工程项目的管理机制在施工配置和人力、物力配置上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但依然存在相关问题,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合理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一、关于劳务合同的管理方法 (一)选择劳动队伍的方法 施工劳动队伍作为工程的直接实施人员,在劳动队伍的选择方面首先考虑企业资质和财务状况等。但随着电力项目工程的发展,劳动队伍和有关企业往往存在劳务分包和各种挂靠现象,因此单单看从业队伍的资质和注册资本往往很难判断劳动队伍的优良性。为了更可靠的区分劳动队伍的真伪,应该在确保企业满足分包工作,进而对劳务企业的人员配备、资金来源、设备和施工经历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来说,有着更多合作经验的劳务企业具有更大的优势。 (二)劳务合同的拟定 劳务合同不仅能够确立双方的责任义务范围、责任关系,同时还是双方利益的最大保障,同时也能确保工程正常运转。对于劳务合同的拟定也有着很多的具体要求,否则往往会导致劳务纠纷的发生。一份合格的劳务合同首先应该在内容上详细,分工明确。合同在劳务结算上也应该有明确的划分,确保工作量计算上的可行性。合同的拟定一定要确保责任、利益分割上的准确性,不得存在劳务上的牵扯关系。劳务分包工作一般需要列出施工清单明细,具体写出施工项目、工作量计算单位、劳务分包单价等内容,一方面利于结算账目,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劳务纠纷 (三)劳务合同的执行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原则上应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操作,但往往会由于合同中没有提及的施工项目而发生纠纷。对于这种情况往往需要双方进行必要的协商,通过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来处理相关争议。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双方的同意下才能签订补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劳务企业若将施工项目装让于其他劳务企业,而转让施工队伍又没有从事相关的施工的相应条件,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寻找合作企业。对于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则需要诉讼法院解决。 二、关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核查是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有效保障,安全审查工作往往要对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保障设施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还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建设单位一般还需要建设安全管理的机构或组织,负责安全监管,进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培养安全文化 作为建设单位必须坚持实施安全管理机制,认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在最大程度上促进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也要加大力度培训施工人员的施工方法,严禁违规生产,减少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事故。安全监管机构也要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场地和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争取在事故发生前排查出事故隐患,确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进而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 (三)安全设备设施的配置 安全设备设施是发生安全事故后最有效的营救和自救的设施之一,也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大保障。因此加大对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极为必要。在危险施工场所必须要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和消防措施,以降低事故发生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定期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对对应的设备运转情况做好记录。只有做好了安全防护工作,才能合适的增加工作量,安全就是效率,因此必须坚定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对于施工单位的领导者来说,加大安全设施的资金也是极为重要的管理理念,只有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才能提高生产量和工作量。否则,盲目提高工作量带来的往往是事故频发。 三、施工质量管理 [论文网] (一)监理在施工单位的管理作用 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主要工作在于工程监理。承包合同中强调的施工质量就是监理检查的主要标准,并会逐步验收。作为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管者,监理必须坚持三检制,确保整个工程项目都在合同规定的指标内。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往往会遇上超出自身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理就需要充分协调施工单位中各层之间的关系,全面调动施工单位的监管力量,以人为本,期以提高施工项目的质量。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监控。 (二)施工材料和设备质量的管理 在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除了监理的监管工作,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施工材料的质量。因此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设备质量才能保证项目工程的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与施工材料供应商之间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密切注意施工材料的质量变化,不要将不达标的材料带进项目工程中,而作为材料供应商必须严格保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通过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协商,加大对材料的检查力度,提高质量检测力度。 (三)关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的管理方法 对于某一个工程项目,首先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组织设计计划,并需要技术主管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在完成了上述流程之后才能应用于项目的施工中。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会贯穿工程实施的始终,因此,合适的施工程序会直接影响项目工程的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对技术主管部门的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的自身技术素养,确保能够制定出最合理的施工程序,同时也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体制,做好各程序的交接工作能有序进行。 四、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的快慢会决定项目工程的质量,同时也会影响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项目能否按时交付使用具有重大意义。为了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预想的进度进行,保证工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必须指定相应的施工进度表,首先从计划上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工。各级单位工作人员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工程的进展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能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还会设立专职计划员,针对组织设计计划意见工程实际进度,对整个工程项目做出准确预测。在工程进度管理中,一般需要建立三级计划进度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预定工程的实际进度,保证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一级计划一般指的是根据组织设计安排告知各级单位的准确职能、开工时间、交付时间等;二级计划即逐步落实一级计划的相关内容,并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确定施工安排和资源配置等;三级计划则是在保证前两者稳步落实的前期下,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期延迟和技术难题等问题,指定和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将工期的部分偏差得到纠正。三级计划的有效实施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施工项目施工流程,进而保证项目工程按时交付使用。 经济与管理论文:浅析产业经济管理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影响与作用 摘 要:“三农问题”最早由经济管理学博士温铁军于1996年正式提出。我党于2003年正式将“三农问题”引入正式工作报告,并随之迅速成为中国政府需要解决的头号问题,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也有众多的方法,文章从产业经济管理的角度探讨其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影响及作用。 关键词:农民问题;农村改革;农业建设;公共事业 1“三农”及“三农问题”简介 农民:是指中国共产党政府自20世纪50年代,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后,与城市居民形成对称的二元国民的弱势群体。 农业:是指以土地、水面、草场、山林为主要生产资料的产业群的总称。与其它产业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其生产过程受自然资源制约,具有天然的弱质性。二是产业链条中断,农业只指其中间的生产环节,产前、产后环节则不属农业范畴。它是二、三次产业的基础产业,居民生存的原产业,农民的主产业。 农村:是指人口集居的城市的城区以外的广大国土地域。即人口集居远低于城镇的乡村,国土承载的公共产品价值量极低的地域。 农民问题:可以分为素质和减负两个问题。农民素质问题,主要是指文化素质。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减负问题,尤其从07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税、特产税的减免可谓大快农民心,在“三农”问题上取得了突破。 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的问题。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形态,农业的购销体制不畅是农业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农业目前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没有形成规模经济。 农村问题: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我国农地制度的产权模糊造成了“交易成本”过高,从而阻碍了农村经济资源的优化组合,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制度障碍之一。因此,农地制度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 2浅析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方案 我国产业的发展历程说明了社会政策造成农村社会整体的弱质性,学者从中归结出三农问题的根源,主要表现撒在产业的天然弱质性、生产资料的弱质性、劳动主体的弱质性及 农业组织上的弱质性。 许前席先生的《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一期)一文中,作者开宗明义地表明:中国当前的农民问题,如此迫切沉重,对其决断和回答,不是庸俗的经济伦理及政策所能应对的,它在不断追求一个“清醒而又坚韧”的政治主导层。自70年代末的之后,社会的一种普遍共识是农民已经发展起来了,但是,只有等到城市的下岗工人的生活失去保障之后,对社会、政府构成极大的压力之际,人们才真正地重新思考着弱势群体的问题,而在这弱势群体之中,自然包含着三农问题。换言之,是城市下岗工人的断层化,才引发出人们对三农问题的关注。 对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现状进行详细的剖析,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要改善农村目前的局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缩短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千方百计地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确保农民增收。就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产业经济管理的科学手段,制定高效的政策,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本着这一目的,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把邓小平思想理论与中国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 要有一个正确的思想指导,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以要以邓小平理论为行动纲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新世纪,“三农”问题仍是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邓小平同志的以农村改革为起点,农业发展为中心,农民富裕为目的的“三农”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使占中国总人口80%的农民的生活改观,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主题报告,明确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它地区,其它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共同富裕的道路至此正式提出,也使“三农”问题提到了改革的首要位置。 2.2要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大幅度提升农民的自身素质。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抓住2007年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机遇,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使之与发展农村高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及全社会高等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层次丰富、全面覆盖的农村教育网络。 要调整公共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逐步增加中小学公共教育经费尤其是在农村的经费支出比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决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培养新型农民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应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多组织高级农业技术人员下乡活动,讲授先进农业知识,技术,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 3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3.1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首先发展现代农业 ①要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农业科技创新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着有效供给与需求不足和推广乏力的问题。在分析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应该从完善农业技术创新制度、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改革推广机制、降低风险、增加投入和增加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等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的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②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抓项目促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高效利用农业资源,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扩大优质农产品养殖,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3.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 ①建立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要,实施一批基础性环境建设工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生态友好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产业.。 ②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创新制度。在农村,国家出台的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是每一条每款都是完全适合各地的,他需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践出一套适用发展的新机制,同时对许多大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比如,位于北京的最北部山区延庆县,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通过发展民俗旅游业、便民服务业,搭建公共就业平台,强化就业政策扶持,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农村“4050”就业困难人员增收,抓好万人生态就业工程,在建设和谐新农村方面成为全国农村学习的典范。 3.3鼓励企业家加入解决三农问题 企业带动是运转农产品产业链的关键,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就要有企业的组织和带动。“公司+农户”中的各种经济合作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在引导农民走向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农业提效益等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龙泉文昌鸡养殖基地的建立?K向产业链方向发展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企业在其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4借鉴发达国家发展的实践经验 ①各国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 ,国外财政对农村金融的扶植政策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针对这一特点,各国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措施,对公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并通过政府的银行、私人银行、农村信贷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式金融组织,贯彻农村金融政策,保障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 ②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税收、补贴、担保基金、信贷政策和利率等手段进行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把分散的利益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主体,即区域主体的自治,并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现代化,才会更好的完成新农村建设。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 ③从发达国家发展的轨迹分析,工业化与城市化在解决“三农”问题中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工业化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推动了农业的进步和现代化。一般来说,实现工业化较早,土地资源丰富而劳动力又相对缺乏的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起步往往从生产工具和技术改革上入手,走资本集约或技术集约道路。所以工业化后期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有利于工业反哺农业能力的提高和相关保护政策的实施。 其次,伴随着工业化出现的是城市化,当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日益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中心,也日益成为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的中心,城市化将走上前台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整个国家的范围内,高效农业与现代工业分别在更能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区域内重新整合、分布和集中,劳动区域分工与产业布局逐步趋向合理。 经济与管理论文: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一、人事管理经济学概述 人事管理经济学研究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劳动经济,人事管理经济学不同于古典经济学或者新经济学派,更多的是接近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属于一个交叉的学科范畴。当前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劳动力的再生产(包括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以及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劳动力就业(就业宏观经济目标、就业与生产率、就业的培训)、劳动力结构、劳动力管理(宏观的劳务市场体制以及劳动力合理流动的管理;微观层面主要是劳动分工协作管理以及劳动环境和人体保护)、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等)。人事管理经济学当前研究的范围涉及了劳动力有关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整体经济的宏观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国际上相比,我国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研究起步比较晚,所以导致研究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国内专门从事人事管理经济学研究的机构和个人不多,所以目前人事管理经济学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提升对于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研究投入,不断地促进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研究发展。这对于我国劳动经济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概述 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由六个模块组成,分别是人力资源的招聘、人力资源统筹规划、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薪酬福利、人力资源培训及开发、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企、事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科学手段管理人力资源,促进其发挥最大潜能的管理,也是当前企、事业组织管理者,尤其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要掌握的技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关系到企、事业组织的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研究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在不断地实践探索当中成熟,目前已经被广大企、事业组织认同和接受,并且慢慢脱离于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尤其是最近兴起的战略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更是成为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的重要内容,推动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的深入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组织、协调企、事业组织内部的各项资源,以保证使得员工人力资本最大化,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创造力。最基本的指导思想其实就是源自人事管理经济学当中,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并且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劳动环境,激发员工创造更多价值。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目标是需要满足企、事业组织整体的战略需要,并且保证组织整体以及员工个人目标都可以得到实现。 三、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当中人事管理经济学的运用 现代企、事业组织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源作用不断提升,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将人力资本作为企、事业组织的核心,企、事业组织想要取得发展需要保持一定的竞争力,就需要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水平。但是目前我国企、事业组织,尤其是中小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和缺陷,导致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效率十分低下,而且人力资源存在很大的浪费。企、事业组织不了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方法以及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广大中小企、事业组织依旧处在产业链的低端。 1.人力资源雇佣当中的人事管理经济学运用 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理论当中,每增加一个劳动力产生的费用(也就是该工人的工资以及福利的综合值)称作劳动力的边际费用,将投入一个劳动力得到的收益称之为边际收益。企、事业组织生产周期当中,资本的投入一般相对固定,但是对于劳动力的投入就存在很大的流动性,企、事业组织需要获得高的投资收益,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改变工人的雇佣数量。如果劳动力的边际费用超过了劳动力的边际收益,那么企、事业组织就应该缩减劳动力规模,反之如果劳动力的边际收益超过了劳动力的边际费用,那么企、事业组织就应该扩大自身的劳动力规模。如果一个企、事业组织可以在一定的时期控制好自身的边际成本以及收益的比例,不断实现资本和劳动力的替代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资本的不足,并且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2.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当中人事管理经济学的运用 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对于新入职员工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快速熟悉掌握业务技能,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对于企、事业组织文化的认同和对企、事业组织的忠诚。因此,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环节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点之一。人事管理经济学的视角下,人力资源的培训可以量化。人力资源培训可以分为一般性的培训以及特殊的培训,一般的培训只能等量的增加一个员工对于多家企、事业组织的产出,特殊培训内容比较深入专业,仅仅是针对唯一一家企、事业组织员工业务的培训,对于提高员工生产率有作用。所以企、事业组织为员工选择培训的方式也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如果企、事业组织给员工提供一般的培训,培训费用假设为300元一个人,培训前员工边际收益是1000元,培训后边际收益是1400元,培训前假设员工工资等于边际收益1000元,那么培训之后员工工资应该达到1400元,但是由于企、事业组织花费了时间和费用,所以希望支付的工资仅仅是1300元,稍低于边际收益。这个时候员工和企、事业组织会存在一个博弈关系,员工可能完成培训之后,去其他企、事业组织寻找工资更高的工作。如果企、事业组织提供的是自身企、事业组织量身定制的培训方案,那么无论是何种支付方式,企、事业组织最后都可以获得利益。但是目前我们国内的劳动力流动性一直很强,主要原因就是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不高,而且缺乏自身特色。我们国内企、事业组织需要根据自身企、事业组织的文化以及特色打造一套独一无二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及员工培训开发制度体系,同时利用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理论指导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减少员工的流失,增强企、事业组织内部的人员结构稳定性。 3.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中人事管理经济学的运用 薪酬管理也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要环节,一套有效的薪酬管理方案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热情,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员工积极性和忠诚度。薪酬管理主要和人事管理经济学当中的替代效应以及收入效应有关。人事管理经济学当中提到的替代效应,员工收入不变,员工工资的上涨就会导致闲暇价格上升,这样一来员工就会尽量减少自己的闲暇时间,增加工作时间。一个是收入效应,收入增加,工资保持不变,那么理想的工时数就会减少。所以企、事业组织在制定具体的薪酬管理方案时,需要强化替代效应,弱化收入效应,这样可以进一步激发员工努力工作的主动性。 四、基于人事管理经济学理念改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1.运用人事管理经济学理论进行人力资源招聘和选拔 人力资源的招聘和选拔环节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础,需要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部门给予充分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的招聘和选拔方式缺少足够的科学性,尤其是中小企、事业组织体现得更加显著。企、事业组织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思想没有问题,但是具体的方案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为理想的就是降低成本,而工人的工资一般占据很多企、事业组织的成本支出的很大一部分,企、事业组织要想减少成本支出,就需要合理的进行员工招聘。按照人事管理经济学的劳动力和资本的替代效应来分析,对于新兴企、事业组织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是我国中小企、事业组织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一点。 2.运用人事管理经济学进行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 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是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而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包括新入职员工以及老员工。在一定程度上面都有助于提高新老员工对于企、事业组织文化和企、事业组织价值认同,并且不断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企、事业组织在选择员工培训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时,需要参考人事管理经济学当中有关于培训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的分析,并且通过分析员工和企、事业组织的博弈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员工的流失。 3.运用人事管理经济学进行薪酬福利制度的设计 薪酬福利管理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六个模块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最开始的人事管理经济学对于人力资本投入研究基本上就简化为研究劳动力的工资支付效率问题,但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日渐成熟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薪酬福利内容的设计。企、事业组织在进行工资制定时,人事管理经济学考虑的主要就是工资支付的效率,需要考虑工资变化的收入效应以及替代效应,这关系到企、事业组织的员工积极性。前文已经分析工资收入效应以及替代效应对于员工积极性的影响,因此工资水平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设计员工薪酬福利时需要考虑企、事业组织的现状,效率与平等是一种取舍关系。企、事业组织要想员工保持高水平的工作效率,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员工薪酬福利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这样一来,就可以促进企、事业组织整体效率的提升。 五、结语 人事管理经济学研究的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相关的问题,而企、事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则是企、事业组织对于劳动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过程,两者密不可分、息息相关。企、事业组织需要不断地运用人事管理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活动,这样可以有效地促进人力资源配置的优化,从而推动企、事业组织整体的发展,也可以满足每一个劳动者的职业价值实现需要。 作者:王晓燕 单位: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经济与管理论文:财务管理与经济管理的作用 一、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现状 财务管理发展现状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抵抗能力弱。我国企业现还处于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自身的经营与发展能力还不够稳定,提升自身效益力度不够大,企业的财务方面就会出现很多问题,企业自身融资能力降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对于银行过高的融资资金以及自身经营不善等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企业衰败,再加上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政策不够完善,影响到了企业自身的抵抗能力,企业的财务管理抵抗力也会减弱。第二,监督机制不完善。部分企业自身缺少相应的管理机制,责任管理不明确,财务管理没有一个有效完善的规章制度,缺少监管力度。第三,基础薄弱。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缺乏,财务管理决策权不明确,财物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财务人员的基础也就相对变弱。除此之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不足,经营不善,吸纳不到高素质人才,财务管理人才缺失。第四,分析能力不足。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更新设备、研发新产品、技术改造等问题,而财务部门没有对企业自身发展状况进行系统的研究与分析,盲目投资,造成企业正常活动受到影响,企业效益也就会下滑。 二、财务管理在企业经济中的作用 (一)监督作用 财务管理工作就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对以往的财务收支状况分析,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财务计划,降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能够有效地对企业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本身就具备监督功能,财务管理的自我监督功能得到发挥才能让企业了解这一阶段企业的发展状况,提升管理理念,制定科学的管理方式,促使企业不断发展。第一,财务管理的自我监督机制能使企业对资金与财产流动方向有更明确的把握,同时,还能控制企业生产成本,确保企业的资产安全。第二,企业财务管理能更好地进行财务分配,直观体现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情况。第三,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能促使企业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经营,防止腐败贪污,确保企业健康发展。财务管理与企业管理相互监督,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二)提升作用 财务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办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也是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的关键所在。财务管理是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目标与企业是一致的,所以财务管理对于企业来说不能缺少的。财务管理能加强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使企业经营方式得到有效改善,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第一,企业财务管理存在与整个企业运营过程中,能够及时提供市场信息、资金信息等数据分析资料,让企业在最快时间内根据这些信息调整发展战略,制订发展计划。企业财务管理应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企业领导人员对投资方向进行分析,降低投资遇到的风险了,使企业运营正常,健康发展,避免出现失误的情况。第二,通过财务管理,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其相互协调作用以及控制作用,降低自身发展的盲目性,结合以往的发展经验科学预测今后的发展道路,有效保障未来的发展道路。第三,财务管理还可以事前控制企业经济行为,避免问题的出现。企业财务管理通过分析资产报表以及相关报表,得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并及时上报企业领导人,纠正问题、预防问题,使企业最大限度规避风险,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三、完善财务管理作用的策略 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以及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作用,可以得出财务管理在企业中是处于相当重要的作用,使企业的关键部门,企业能否有效运营的决定权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对企业的发展起着约束以及监督作用。财务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如此重要,但出现问题最多的也是财务管理。第一,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执行力度、道德水平以及爱岗敬业精神,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素质,这是对于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是造成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低下的最重要因素,因此,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必须提高,这不仅仅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专业知识与素养,还包括其整体素质。企业对财务人员培训时还要着重培训其自身的道德修养,要求财务人员不中饱私囊,不以权谋私。时代在发展,计算机技术也在发展,每个行业对于计算机操作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尤为重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市场需要,企业财务人员除了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之外,计算机操作能力也是需要掌握的。因此,企业在加强培养财务人员素质的同时还应积极吸纳高素质人才。第二,对于财务管理模式应实行统一管理。对财务进行统一管理不仅能统筹资金流向,确保企业对于生产资金支出和发展计划等有着更好的把握,还能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企业资金的安全也有保障,企业也能尽量规避风险。第三,财务管理是企业经济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部分企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还是不够,甚至部分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闻不问,造成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带动影响了企业自身的资金安全以及阻碍企业自身发展,为贪污腐败提供了机会。因此,企业要提高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在企业中起到了有效监督企业、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等作用,由此观之,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经济管理能力和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作为企业管理人员,想要把企业经营又快又好,那么就必须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积极发掘和吸纳高素质人才,这样才能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宋红云 单位:内蒙古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论文:文化与经济管理浅谈 一、国家地区文化与经济管理 不同的民族部落具有不同的非正式的规范。这种用以自律的非正式规范发展至现代社会则成为了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影响不同法律规范的运用。从非成文文化过度到成文法律,是人类自律形式的升华。这种自律在国家选择经济管理制度中同样得以体现。Cardona等(2014)证明了不同国家的文化会影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不同国家的使用情况。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成文法律及规范风格的形成,进一步影响微观企业的经济管理行为。Qian和Strahan(2007)的研究发现在法律更注重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国家地区中,企业债务融资成本更低;而在法律更注重保护股东权益的国家地区中,企业的债权高度分散且债务融资成本较高。 二、企业文化与企业高管 从管理理论而言,企业文化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李映红在星空传媒担任中国区副总裁接受采访时就表示,新闻集团的文化跟默多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星空传媒对管理者素质的要求也跟企业文化密切相关。陈维政等(2004)用数据证实了企业文化与领导风格的协同性,协同性越高的企业,员工的满意程度、绩效也越高。若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首席财务官的风格与企业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是密切相关的。企业CFO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创新能力、言行举止等对企业内控效果和效率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上市公司文化也可能更多受大股东或董事会的影响,他们按照自己的偏好来聘任企业高管。最近的研究发现CEO更替的频率跟企业业绩呈负相关关系,这种关系会被企业的控制导向文化强化、被企业的创新导向文化弱化(Fiordelisi和Ricci,2014)。 三、企业文化与企业员工 早期学者认为企业文化是使员工努力方向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的一种工具(李丽,1994)。企业文化的精髓是员工的凝聚力。有句话流传于许多企业职工中:“你把我当人看,我就把我当牛干;你把我当牛唤,我就什么也不干。”其充分表明了企业员工普遍对主人翁意识的强烈向往。企业管理领导者应该利用这种员工意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才能使企业保持竞争力。要将员工凝聚在一起,就要在企业内宣扬共同的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应该使企业成长与员工发展同步进行,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要清楚每个员工的发展期望并予以满足,每个员工也能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全力奉献”,这种“心理契约”使得企业文化建设得以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绩效(吴国英等,2002)。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员工发展保持一致,说到底就是将员工个人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契合在一起。契合得越好,则为企业带来的效益则越多。尹静(2013)探讨了员工个体特征、企业所有制、规模对企业文化落地过程的具体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企业文化落地建议,即将企业的宗旨、使命和精神等方向性的文化理念融入到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经营管理以及员工工作任务中。 四、企业文化与企业财务行为 企业文化影响企业的经济管理行为,如融资及信息披露。若企业文化较强势,企业融资更偏好于股权融资,不偏好于债务融资(刘志雄等,2009)。企业文化较强势的公司可能更具备传统观念,并可能厌恶风险,于是债务融资的比重较低,因为资本杠杆率越低,破产倒闭的风险越低。在财务信息披露中,也能看见企业文化的影子。Wallman(1996)当时预测到企业财务报告将能体现一个企业的文化,这种新型报告称之为彩色报告。彩色报告中,报表附注中会客观、前瞻性和预测性地描述出企业文化,并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增强其可信度;偶尔有些报告也附上了“社会收益表”或“企业文化影响力表”,使得读者直观地看到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其他的报表中,企业会着重披露与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优势和企业文化。 作者:廖菁华 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论农药污染与环境保护 前言: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又是具有毒物属性的有害化学物质,不合理使用将导致对人体键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们对环境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的农药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某些地方还相当严重。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防治农药污染越来越重要。 1.农药的发展概况 农药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天然药物时代(约19世纪7O年代以前)、无机合成农药时代(约19世纪7O年代至2O世纪4O年代中期)和有机合成农药时代。 2. 我国化学农药污染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药使用品种多、用量人,其中70%~80%的农药直接渗透到环境中,对十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 我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确立以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化学农药用量过大,一些地区单纯依赖化学农药治虫防病等突出问题。我国白1983年始限制了有机氯的生产和使用,有机氯对环境的污染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但在原有机氯重污染区,还将出现局部的、间歇性污染。 我国化学农药生产企业的规模、设备和技术力量比较落后,化学农药品质还不能令人满意。近十儿年来,化学农约品种虽然发生了较火的变化,开发了不少新品种,但整体上还是以老的传统品种为主体,各类化学农药品种比例不合理、产品显老化、剂型单调。 在我国,杀虫剂1 化学农药的70%以上,而其中高毒害杀虫剂有机磷又占70%以上;原约产量达万吨以上的品种有l2个,其中杀虫剂l1个,除草剂1个。农约剂 的开发与国外相比尚有很人的差距,在美国,原约与制剂之比为1:36,也就是说一种农药往往有36种制剂,日本为l:30,而我国仅为l:5,开发的余地很大。 3.农药的危害 3.1 农药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农药既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又是对生物体有害作用的化学物质,即具有毒物的属性。农药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其中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由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不同,有误服、误食、食用不卫生的水果,蔬菜和不注重个人的清洁卫生的情况而引起药物性中毒,而有些农药能溶解在人体的脂肪和汗液中,特别是有机磷农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危_害人体的健康。 急性中毒多发生于高效农药,尤其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农药。这两种农药急性中毒都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且无力等:严重则昏迷、抽搐、吐沫、肺水肿、呼吸极度困难、大小便失禁、甚至死亡。慢性中毒是经常连续、吸入或皮肤接触较小量农药;使毒物进入人体后逐渐发生病变和中毒症状。此过程一般发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难于鉴别,也往往被人们忽略。我国除农药研制,生产人员外,因运输、贮藏和使用接触农药的人数达几百万之多,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又因农药使用人员的自我保护设施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原因,引起药物中毒,危害生命。 3.2 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尤为严重。这是为什么呢?其中就包括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可从本底值标准和农药卫生标准或生物标准两方面来理解农药污染。如果污染物的含量超过本底值,并达到一定数值就称为污染。污染物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标准,一般称之为污染或严重污染。这些都危害着人体健康,危害着生物和环境。 3.2 .1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 3.2.1.1 水体中农药的来源途径 水体中农药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向水体直接施用农药;含农药的雨水落入水体;植物或土壤粘附的农药,经水冲刷或溶解进入水体;生产农药的工业废水或含有农药的生活污水等都时刻危害着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不利于水生生物的生存,甚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平衡。 3.2.1.2 农药污染对水环境的危害 在有机农药大量使用期,世界一些着名河流,如密西西比河、莱茵河等的河水中都检测到严重超标的六六六和滴滴滴。有时为防治蚊子幼虫施敌敌畏,敌百虫和其他杀虫剂于水面;为消灭渠道、水库和湖泊中的杂草而使用水生型除草剂等造成水中的农药浓度过高,大量的鱼和虾类的水生动物死亡。还在一些农药药夜配制点有不少药瓶和其他包装物,降雨后会产生径流污染,施药工具的随意清洁也造成水质污染。 3.2.2 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3.2.2.1 土壤中农药的来源途径 农药进入土壤的途径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农药直接进入土壤包括施用的一些除草剂,防治地下害虫的杀虫剂和拌种剂,后者为了防治线虫和苗期病害与种子一起施入土壤,按此途径这些农药基本上全部进入土壤;第二种是防治病虫害喷撒农田的各类农药。它们的直接目标是虫、草,目的是保护作物,但有相当部分农药落于土壤表面或落于稻田水面而间接进入土壤。第三种是随着大气沉降,灌溉水和植物残体。 3.2.2.2 土壤农药对农作物和土壤生物的影响 土壤农药对农作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和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而降低农产品质量。农作物吸收土壤农药主要看农药的种类,一般水溶性的农药植物容易吸收,而脂溶性的被土壤强烈吸附的农药植物不易吸收。 在前苏联的实验资料中显示水溶性农药乐果很易被莴苣,燕麦和萝f、等作物吸收,作物与土壤中农药浓度之比为5.3—4.8。植物对乐果的吸收系数是很高的农作物还易从砂质土中吸收农药,而从粘土和有机质中吸收比较困难。蚯蚓是土壤中最重要的无脊椎动物,它对保持土壤的良好结构和提高土壤肥力有着重要意义。但有些高毒农药,比如毒石畏、对硫磷、地虫磷等能在短时期内杀死它。 除此之外,农药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是人们关心的又一个农药对微生物总数的影响,对硝化作用、氨化作用、呼吸作用的影响。而对土壤微生物影响较大的是杀菌剂,它们不仅杀灭或仰制了病原微生物,同时也危害了一些有益微生物,如硝化细菌和氨化细菌。随着单位耕地面积农药用量的减少,除草剂和杀虫剂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进一步地消弱,而杀菌剂对土壤微生物的负面作用将会更加地成为我们关注的对象。 3.2.3 农药对大气的污染 由于农药污染的地理位置和空间距离的不同,空气中农药的量分布为三个带。第一带是导致农药进入空气的药源带。在这一带的空气中农药的浓度最高,之后由于空气流动,使空气中农药逐渐发生扩散和稀释,并迁离使用带。此外,由于蒸发和挥发作用被处理目标上的和土壤中的农药向空气中扩散。由于这些作用,在与农药施用区相邻的地区形成了第二个空气污染带。在此带中,因扩散作用和空气对流,农药浓度一般低于 第一带。但是,在一定气象条件下,气团不能完全混合时局部地区空气中农药浓度亦可偏高。第三带是大气中农药迁移最宽和农药浓度最低的地带。因气象条件和施药方式的不同,此带距离可扩散到离药源数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远。 农药对大气污染的程度还与农药品种、农药剂型和气象条件等因素有关。易挥发性农药,气雾剂和粉剂污染相当严重,长残留农药在大气中的持续时间长。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风速起着重大作用,高风速增加农药扩散带的距离和进入其中的农药量。 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不但造成了土壤、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同时,在动、植物体产生了化学农药的残留、富集和致死效应,已经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充分发挥农田生态系统中业已存在的害虫自然控制机制,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有效的生态防治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4.农药污染的特点 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毒化大气、水系和土壤,造成对自然的污染,影响生活在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 引起生物相的改变,敏感种的减少与消失,污染种的增多与加强。 4.1 化学农药对生物的直接毒害 化学农药人致分为三类,即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杀虫剂是非特效毒药,不是只对一种目标害虫,而是对所有的生命都有毒性,对人类的危害最大。现在全世界每年冈杀虫剂中毒者近百万人、死亡者数万人。有一些化学农药虽然急性毒性较低,但在施用后对环境具有严重的潜在危害,有较高的慢性或“三致”毒性, 即最终可能导致动物的致畸、致癌,甚至还可能损害生物体的遗传机制,引起基冈突变。 4.2 化学农药的“3R”问题 一是农药的不断使用,导致害虫抗药性增强,化学农药的使用逐渐失去了它正常的防治效果,从而只有通过不断加大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次数来达到除害的目的,这就加剧了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影响:二是由于目前使用的杀虫剂,大多数还缺乏选择性,在杀死害虫的同时往往也将它们的天敌杀死或杀伤,因而造成害虫再猖獗为害及次要害虫上升为害;三是化学农药使用后会以各种形式残留在农作物和其它环境要素(土壤、农产品、地下水等)中,有了残留,也就有了生物富集问题。由于生物富集和食物链传递,积少成多,积低毒成高毒,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 5 实施持续植保,控制农药污染 尽管我国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来,在病虫害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控制化学农药对环境污染的任务仍相当艰巨,我们必需实施持续植保,使植保 作的功能兼顾持续增产、人畜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多方面的要求,针对整个农田生态系统,研究生态种群动态和相关联的环境,采 L}j尽可能相互协调的有效防治措施,充分发挥白然抑制因素的作用,将有害生物种群控制在经济损害水平下,使防治措施对农田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减少剑最低限度,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flI社会效益。 5.1 建立有害生物防治新思想体系 生物防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生物防治作用物(天敌昆虫和昆虫病原微生物)来调节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通过生物防治维持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 以生物多样性来保护生物,使虫口密度能持续地保持在经济所允许的受害水平以下。传统有害生物控制主要是通过抗病、虫品种植物检疫,耕作栽培制度以及物理化学防治等措施。 从持续农业观念看,有害生物防治应在更高一级水平上实现,其中包括转抗病、虫基因植物的利川,病、虫、草害生态控制,生物抗药性的利用等。将克隆到的抗病、虫基因通过生物 [程手段转移至优良品种基因组内以获得高抗病、虫优良新品种的_J:作是近二十年来各国学者抗病、虫育种的热点,目前已取得重大突破。如通过转移苏云金芽孢杆菌的Bt基因已成功地获得高效抗虫棉,抗虫水稻和抗虫大白菜,其中抗虫棉已在生产上推陈出新广泛应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成功地将Bt基因转移至杨树中,获得的抗虫杨树已进入大田试验阶段。农作物、有害生物和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的统一体,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比如轮作休闲、作物布局、耕作制度、栽培管理等都可以调=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控制有害生物发生危害。近几年来,转抗除草剂基因作物的培育和利用已成为育种和植保作的重点之一,目前已获得抗草甘膦、草胺膦的玉米、大豆、油菜、棉花以及抗草胺膦烟草 1水稻等多种抗除草剂作物,使得一些选择性不高的除草剂得以广泛使用,有效地控制杂草群落的演替。 5.2 大力发展植物源农药 . 植物源农药具有在环境中生物降解快,对人畜及非靶标生物毒性低,虫害不易产生抗性,成本低,易得等优点,尤其是热带植物中含有极具应用前景的植物源害虫防治剂活性成分尚待开发,现已发现楝科中至少有l0个属的植物对 虫有杀灭活性,因此是潜在的化学合成农药的替代物。在克服害虫的抗约性及减少环境污染方面,植物源农药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几年来国内植物性农药产品的开发发展很快,先后有鱼藤精、硫酸烟碱、油酸烟碱、苦参素、川I楝制剂等小规模工业化生产。 5.3 研究开发有害生物监测新技术 要在植物病原体常规监测方法中的孢子捕捉、诱饵植株利用、血清学鉴定基础上开展病原物分子监测技术的研究,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监测病原物的种、小种的遗传组成的消长变化规律,为病害长期、超长期预测提供基础资料。对害虫的监测也可利用现代遗传标记技术(RFLP’RAPD等)监测害虫种群迁移规律。对于杂草应充分考虑到杂草群落演替规律,分析农作物—— 杂草、杂草——杂草间的竞争关系,另外还应考虑使用选择性除草剂给杂草群落造成的影响,对杂草的生态控制进行研究。 5.4 建立有害生物的超长期预测和宏观控制 为适应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预测、预报应对有害生物的消长变化作出科学的判断,也就是要对有害生物消长动态实施数年乃至十年的超长期预测。要在更人的时空尺度内进行,其理论依据不单单只是与有害生物种群消长密切相关的气候因子,亦包括种植结构、环保要求、植保政策以及国家为实现农业生产持久稳定发展所制定的政策措施。 5.5 建立控制有害生物的长期性和反复性思想 自有人类栽培农作物历史以来,植物病、虫、草害无时无刻不制约着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而品种抗病性的丧失、有害生物抗药性的产生、有害生物演替规律难以预料, 以及病虫防治要求作物遗传多样化和生产栽培、商贸加 要求的品种单一化的矛盾等技术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同时一部分已被控制的有害生物在放松防治或环境条件改变后又会回升,如大豆灰斑病从20世纪60,-~90年代的四次大流行,60年代火面积发生的小麦腥黑穗病,90年代又造成巨大危害,80年代初期狷獗一时的草地螟,在1998年和1999年春夏季再度发生。交替变化的趋势的事实都说明了植物病、虫、草害防治:[作的长期性和反复性,因此植保工作要适应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环保要求等的改变而变化,要树立持续的思想,在新形势下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同时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与持续农业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植保技术支 持体系和稳定的植保科技队伍,为在更高水平上保证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做贡献。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探究 修改后的宪法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的这一规定使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民营企业的发展进入了又一个美好春天,但是在民营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却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本文探讨了民营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责任,并在建立健全环境立法的同时探讨民营企业引入ISO14000标准认证的实施,希望建立一整套对民营企业环境保护的评价体系,并鼓励引入民营企业的民间资本参与环境保护的投资,从而有效地控制因民营企业的高速发展而带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关键词: 民营企业,环境保护,社会责任,ISO14000标准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异军突起,迅速发展。在去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之一的温州,是一座经济繁荣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其经济的支柱和主要特色就是民营经济。据不完全统计仅温州市就有13多万家民营企业,这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已被写入宪法, 但是民营企业的高速发展却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若不认真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势必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冲击,反过来也必将制约我国经济包括民营经济的发展。 任何一个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要激烈地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那么就必须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一个企业的生存之本。民营企业要谋求自身更很的发展,就必须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可以说众多的民营企业都有这样一个目标:“低投入,高产出”,有点数学知识和经济学头脑的人都知道,投入和产出这两个量之间是成反比关系。当固定产出的时候要获得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降低投入,所以民营企业就不愿意增加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前几年在治理淮河过程中,有些企业就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配备治污设备,白天排放处理后的“白水”,晚上没人看见的时候排出来的水就变了颜色,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导致企业的污水处理设备成为摆设品。 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初期,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自身,考虑环境因素的比较少,人们更多把目光放在经济蛋糕的增长问题上,更多地关注GDP数字的攀升,而直到最近几年以来,由于一系列环境问题开始危及到增长甚至已影响到整个社会发展的时候,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并重视起环境问题来。 不可否认,GDP的增长必然要付出一定的环境代价,但是,能否找一种最优选择,把这种代价降到最低? 我们知道,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每个社会主体都应该为其行为负责。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应该为其行为负责,民营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主体,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承担起维护我们公共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是可以理解,但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不能以牺牲公众的环境利益为代价。固体废物,污水,废气的排放,使必会造成环境的污染,环境污染将会侵犯公众的环境利益,这就导致社会的一种不公平。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平等地享有环境权,但是自己的环境权却很难行使。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排除这种行为。有权利要求环境侵害的一方赔偿损失,但是由于环境污染的潜在性,一开始它对公众造成的环境侵害不是很明显。虽然有环境侵害的存在即使公众也认识到了,但是不是到了环境污染严重侵犯了自己健康的时候公众是不会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因为从我国的环境立法来看,有关的法律法规过于简单,用语含糊,可操作性不强,很难成为公民主张环境权的直接依据。即使民营企业对环境污染的事实存在,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不会被公众要求环境侵害赔偿,但是民营企业作为社会成员应该认识到环境保护既是自己的义务,更是对社会应负的一种责任。 随着入世和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程度加深,国内民营企业要在全球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壮大,关键还在于民营企业本身,只有具有良好企业形象,得到社会高度认可的企业及其产品才具有持久的竞争力。为此,温州天正集团董事长高天乐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强调企业责任就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对员工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资源环境负责。 在过去的理解中,很多民营企业只关注最低层次的社会责任,他们认为只要企业能赢利、纳税就是尽到了社会责任,或者仅仅把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同于社会公益事业。而忽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即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因为认识不够,造成了很多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着污染环境和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形成一种对整个社会负责的社会责任感。 民营企业关注社会责任是全球化背景下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除了民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的道德良知和长远眼光,还要依靠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引导。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 首先,政府应当灌输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深刻理解社会责任大于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政府应当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 其次,政府应该完善法制建设。将企业的相关社会责任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劳动法、生产安全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企业在做到守法经营的同时也就体现了社会责任。 第三,有必要建立一套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如今中国对企业的评价标准还仅仅停留在经济标准上,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从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全方位评价企业的指标体系,采取绿色GDP统计。 第四,在舆论导向上,政府应当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评价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营造一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如在企业评优 评强的活动中,将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作为评比的一项标准。 此外,公众应该建立起社会舆论的监督体系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政府和社会舆论可以帮助民营企业意识到社会责任,但是这些毕竟是外部因素,关键是民营企业自身应该意识到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 如何更好地解决民营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光凭借民营企业逐渐意识到的社会责任感还是不够的,社会责任说到底就是民营企业或者说是民营企业老板道德层面的问题。有些民营企业有强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有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把没有处理过的污水,固体废物,废气直接排放,这就需要国家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如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效益又差的民营企业可以强令关闭。 对一些超标排放的民营企业应该予以处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民营企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民营企业意识到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责任的同时,应该引进先进的管理制度,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为了有效解决境保护问题民营企业就应该推行被称为是民营企业的“绿色通行证”的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 推行ISO14000会给民营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企业的内部,从强化管理、规范流程到品质提高,改善工作关系,提高员工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在日常生产经济活动中,注意节约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同时由于改进工艺,既减少了生产过程的污染物,又降低了污染物的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是在企业外部,可增强客户信心,扩大市场,提高企业知名度,美化企业形象等。 推行ISO14000有利于破除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早在1996年公布ISO14000的同时,国际标准化组织宣布对这一新的认证标准只给两三年的缓冲期。缓冲期过后,国际市场就可能会对未获证企业和产品作出若干限制,一些发达国家很可能借此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产品构筑非关税贸易壁垒。如在美国,国家能源部已要求其所有合约厂家在1998年9月前通过ISO14000认证,否则将取消合约。因此,民营企业有了这张“认证证书”就等于取得了一张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就可以打破一切国家正积极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为此,民营企业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必须认识到推行ISO14000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贯彻ISO14000是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负责,是对消费者负责,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也有助于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技术,建立起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出口商品结构。 2、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技术,建立生态化生产体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向绿色产业转移,实现民营企业发展的生态化和工农业一体化。民营企业分布于广大农村,应大力支持和鼓励其充分利用其资源条件和特点,引入绿色科技,发展绿色产业。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公路工程与环境保护 1.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的公路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然而,公路建设一方面大大提高了区域交通运输环境和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沿线的自然、生态与社会环境,比如:造成周边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噪声污染与大气污染等。所以,如何在建设公路的同时保护其周边地区的自然、生态与社会环境,从而实现公路交通运输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2.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现状 20世纪中叶,发达国家掀起了公路建设的高潮,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受到了关注,为此美国率先提出了公路环保的要求。到了80年代,发达国家已经致力于公路交通环保专项技术的研究,它们用于公路环保的费用已经占到了其总投资的10%。我国的公路环保工作的起步比发达国家晚,直到21世纪,我国才逐步进行了一些关于公路环境保护方面研究。然而,这些研究仍然不够深入和全面,研究成果也还不完善而没有被相关公路设计与建设部门所采用。财务,在实际工程建设中,没有足够地重视环保法规的落实与环保技术的应用。 3. 公路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3.1 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包括自然与人工生态环境,在《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中,生态环境是指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公路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破坏了周边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切割了它们的觅食、迁徙、繁殖通道和活动区域;②大量树木与森林的砍伐破坏了周边的原有植被;③高等级公路的填挖工作量大,而路基的取土采料与弃土石方都会改变一定范围内的地形与地貌特点;④公路穿过水体上游的集水区域时,施工区域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水等排入河道会造成自然水资源的污染。 (2)对生活环境的影响 公路工程对生活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①空气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扬尘,材料加工时有害气体的挥发,以及公路运营时汽车尾气的排放;②水污染,公路运营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资的泄露以及交通事故致使有害物抛洒,都会对附近的农田、河流造成污染;③夜间汽车灯光造成的光污染;④噪声污染,施工阶段的机械与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营期车辆行驶的噪声;⑤废弃物污染,开挖路基与开采砂石料产生的废渣,以及公路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废料等。 3.2 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社会环境,是受到人类活动影响或者经过人类长期改造形成的自然与人工环境的总称。公路工程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工程的修建需要占用大量的农田和土地,倘若土地的征用规划不当,会严重地影响当地的农业生产与人民的生活。 (2)公路工程的修建需要拆迁地面或地下的建筑物,这样会破坏民房、厂房、电力、通讯、水利等生产与生活设施,严重影响了相关单位与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有些公路路线过于接近旅游风景区,甚至还要拆迁文物古迹或人文景观,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文物旅游资源与人文环境。 (3)高速公路的修建,致使其两侧附近的居民出行和交通困难,造成学生上学或农民耕作需要绕道很远,在雨天路面通道积水而导致无法通过,由此造成了许多生产与生活上的不便。 (4)有些公路贯穿与人口密集区域,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堵、出行效率低、以及环境污染,给人们带来了急燥、烦闷的情绪,影响了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4.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的思路与措施 4.1 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 公路过程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因此需要转变项目前期工作的设计理念。这个阶段的环境保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注重纵、横、平等技术指标设计与地形、地质、地貌等环境特性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少对沿线自然地形与地貌的破坏,以及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于利用,保护自然生态平衡。 (2)积极应用现代科学新技术,充分利用现代交通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功能强大的软件来直观分析公路沿线三维空间和进行数据管理,积极开展公路环境评价与绿色设计。 (3)充分保护自然水流形态与淡水资源系统,设计完善的封闭式路基排水系统,避免公路施工和运营期间造成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4)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设置足够的横向通道,方便动物的觅食、迁徙与繁殖, 并设置保护设施,从而避免动物进入公路受到伤害。 (5)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废弃材料的合理利用,比如:废弃混凝土可以回收再生利用,砂石可用于填筑路基等。 4.2 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 公路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首先直接体现在施工阶段,所以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这个阶段的环境保护要做好 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改变观念,落实责任:落实公路工程的业主、监理和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职责,在工程招标时把环境保护作为必要的评标考核指标列入合同条款当中。同时,加强对业主、监理、承包人以及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和法规的教育, 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素质。 (2)努力保护植被:减少植被的破坏,合理规划施工场地、营地和便道,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与施工影响范围,避免破坏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 (3)治理粉尘污染:对容易产生粉尘的路段进行遮盖和洒水灭尘,同时借鉴一些国外的先进技术,比如:借鉴美国的方法,把土工合成材料用在临时土质粉化保护,治理施工带来的扬尘与水土流失。 (4)治理噪音污染:调整作业的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在工地周围设置临时性的隔音设施。 (5)合理处理废弃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料适当进行再生和利用,工程后期的废料要彻底清除,或者进行有序的汇集,以便未来进行利用或处理。 4.3 公路运营期的环境保护 公路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是我国公路环保的薄弱环节, 其环境治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噪声污染:可以采取调整公路线位、建造声屏障、修建低噪音路面、设置隔声设施和栽植防噪绿化林带等措施进行防治,同时寻找新型的隔音材料也是亟需研究的问题之一。 (2)空气污染:合理减少车辆有害尾气的排放,推广无铅汽油的使用。同时设计合理的绿化林带进行车辆尾气的有效吸收,减少沿线居民区及作物的蒙尘。 (3)光污染:建造乔灌结合的绿化带或者防眩带,进行车辆灯光的吸收;或者减弱车辆的灯光源强度,减少光污染源。 (4)养护垃圾及废弃材料:建设专用的废料弃置场进行公路垃圾和废弃材料的处理,同时进行养护废料的再生利用和养护垃圾的正确处理。 (5)水污染:合理完善排水系统,加强管理和修缮排水设施,配置污水处理设施,避免路面排水和未处理的生活污水随意排入农田、湿地或河流。 5. 结束语 总之,公路过程的环境保护是我国公路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方针。因此,我们应该以科学的心态去爱护和尊重自然环境,减少过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从多层次多方面加强自然、生态与社会环境的保护,促进公路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从而营造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环境。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大型跨国化工公司的环境保护战略 摘要:介绍了部分世界着名跨国化工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目标、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关键词:跨国公司;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化学工业是很多国家的支柱产业,由于它的门类繁多、工艺复杂、产品多样,生产中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毒性高。因此,化学工业是一个污染大户。同时,化工产品在加工、贮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排放有毒物质而影响生态环境、危及人类健康。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化工行业应从产品生产到废弃物处理都要确保无损于环境和生态,从而形成了一系列国际公约。特别是“可持续发展”观点提出后,1993年6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设立了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ISO TC207),负责制订环境管理国际标准ISO 14000.1996年ISO中央秘书处颁布了以ISO为龙头的5个标准(ISO 14001,ISO 14004,ISO 14010,ISO 14011,ISO 14012),到目前为止,共颁布了10个标准,鼓励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取得国际标准的认证。各国政府除令有关部门按ISO 14000改进工作、加强环境的监测和控制外,还将“责任关怀”(Responsible Care,简称RC)作为企业环保工作的基础。RC是80年代初由加拿大化工协会倡导的一项动议,用来指导和约束成员公司对化学品安全、环保和卫生工作的责任管理。后来在很多发达国家中推广,并制订了各自的“责任关怀”计划。国际化工协会(ICCA)通过决议认为RC应是国际化工界的统一行动,要求在各国化工企业内普遍推行。各国化工企业纷纷行动起来,将环境问题和自身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1996年4月在巴黎召开了第四届“世界化学工业论坛会议,主题是如何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跨国公司是现代企业发展到国际化经营的产物,是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排头兵,是化工新产品、新工艺的主要开发者,是化工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世界上70%以上的化工产品和化工科研成果出自大型跨国化工公司,它们率先行动起来,利用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力量,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在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预防、污染治理和开发具有环保性能的新产品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为改变化学工业的公众形象起到了示范作用。深入研究和借鉴当今大型跨国化工公司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管理的做法,对我国化学工业乃至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1、跨国化工公司的环境管理体制 进入90年代以来,各国化工企业面对日益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在环境方面的管理,特别是很多大型跨国公司健全了环境管理体制,在主要决策者中有专人负责环保和安全工作,在最高管理层和遍布世界各地的分公司中大都建立了环境安全部门,形成了自上至下的环保管理系统。 杜邦公司是世界上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化工公司,该公司以注重安全闻名于企业界。1983年8月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将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到与安全、消防工作同样的高度。1966年杜邦公司成立了由1名高级常务董事主持的环境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面对90年代严峻的环境挑战,1992年杜邦公司革新了环境管理体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环境政策委员会和环境领导委员会。环境政策委员会由5名外部董事和1名公司内部副主席组成,负责监督环境政策的执行;环境领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安全、卫生、环境政策、工作目标和环境质量指标,指导公司的环境计划。杜邦公司还成立了一个安全、卫生及环境中心,其任务是通过与经营部门的直接联系,将决策、监督、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结合起来。该中心下设与化学品制造商协会的“责任关怀”要求相配套的机构,包括职工健康与安全、环境管理、工艺安全管理、产品管理、化学品销售、公众意识与应急对策等。 美国化工销售额名列前茅的陶氏化学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环境、卫生及健康委员会,是八大决策机构之一。美国的3M公司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环境问题的部门——环境工程和污染控制部,总经理和董事会指定1名副总裁兼任该部门经理,以确保在产品和工艺设计及生产制造过程中环境和技术能得以最充分的结合。 德国的三大化工巨头也十分重视环保工作,拜耳公司的管理委员会成员除分管业务部门的工作之外还得兼管环境保护,巴斯夫公司的理事会下设安全环保部门。 英国化学工业最大的垄断集团——帝国化学公司及捷利康公司,由首席执行官领导的执行委员会中有专门负责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董事。 日本最大的化学公司——三菱化学公司及住友化学公司,总部设有专门的环境与安全部。三菱化学公司在1996年将公司总部的环境保护与安全处扩大为环境保护与安全部,下设环境安全处与全球环境处, 以加强环保和安全工作。 法国最大的国有化工企业——罗纳-普朗克公司1996年设立了工业与安全部,并在世界主要国家设有代表处,其主要业务活动包括研制环境保护方面的通用技术和制订有关政策。 2、跨国化工公司的环境管理目标 由于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普及以及不断增强的全球环境保护浪潮的冲击,很多跨国化工公司在实施ISO-14000及“责任关怀”的同时根据企业具体工作情况相继制订了各自的环境管理目标。 杜邦公司的奋斗目标是:除了以负责的态度建立一个成功的企业外更要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做到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并将公司的经营活动与国际社会日益增长的期望密切结合起来。杜邦公司设立了废物排放为零的目标,同时通过不断改进设计务求达到物料循环再用,在21世纪实现工伤、职业病和环保事故为零的目标。 3M公司早在1988年6月制定了新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刺激开发新的对环境有益的产品。该公司计划在2000年前将排放到空气、水和土壤中的所有污染物削减90%,最终的目标是尽可能地将排放物减少到接近于零。 帝国化学公司2000年的环保目标是,能源利用率提高10%(与1990年相比),大幅度减小所有装置对环境的影响,如减少排放破坏生态的有毒物质,降低空气中的酸度和有毒逸散物的浓度,使各地的装置符合环保标准,新建厂必须少排放或不排放废料,不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污染,有关环保数据完全对外公布,到2000年实行第三方检查制度。 1995年4月三菱化学公司参加了由日本74家公司组成的责任安全委员会,制订了自己的RC计划,在各项运营作业中全面贯彻。公司最高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在化学品的制造、销售到消费后处理的全过程中都要自觉负起责任,将废料和有毒化学品的排放降到最小程度,促进资源和能源节约,全面防止伤害事件和工业事故,逐步实施公开监测评议。 芬兰的奈斯特集团是一家由芬兰国家控股的国际石油、能源及化学品集团公司,它一直坚持以生产高质量、对环境尽可能少污染的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和争取客户。面对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奈斯特公司一直采取积极的态度,公开承诺公司生产对客户、职工及环境都无负面影响,把解决与环境、安全、卫生有关的问题作为经营策略中的重要内容。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治理的措施 我国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储量量非常大,开采的历史也非常悠久,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被过度开发,使得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如何保护和治理好矿产地的地质环境问题,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1.矿产地的地质环境及治理现状 矿产资源被过度的开采利用,就会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矿山的地质问题和环境问题主要分为四种:过度的占用非矿区,使得土地资源得到破坏;矿产地遭遇自然灾害而引起的地质问题;过度的矿产开采造成了地下水位的流失;水土遭到严重的污染。其中最严重的地质和环境问题就是矿产地的地质灾害,还有就是由于矿产地废弃物的随便排放而造成的水土污染问题。 矿山在开产矿资源时会大量的排放污染水,使得附近水源遭到破坏,并且这些污染水会随着水循环流到地下,对附近的地下水的均衡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出现井口干涸、地下水明显下降以及地表水严重流失等问题,人畜的饮水和农田的灌溉都将受到影响。同时矿产地排出的含泥矿等污染水,能够阻塞池塘与水库等公共设施,给国家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地质环境的保护与防范措施 2.1 土地的保护 矿产地的建设工程不应该没有限制的扩大土地的使用范围,要尽大的提高对占有土地的利用率,尽可能的减少对占有土地的破坏,维持矿产地的土质平衡性。矿产地的临时推土场、产品堆场以及生产设备的摆放场都应该得到规范的管理,要充分的利用现有占有土地的使用平台,最大效益的发挥出土地的利用率,尽可能的减少对其他土地的破坏与侵占。做到合理的、规范的、科学的利用土地资源,有序的摆放渣土,杜绝一切乱堆乱放的混乱现象,而且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摆放矿石场的斜坡度不应该大于40度。整个矿石开采过程中,要尽量的利用好表层废土,实现资源的二次利用率,当整个矿产资源要枯萎时,要及时的封闭好矿井口,并用那些原来的废土填平好整个内采场,使得环境污染的源泉得到遏制。 2.2 植被的保护 矿产地的各种工程都不应该对林木砍伐区进行扩大,避免因为过度的破坏绿色植而引起的环境破坏问题,在矿产区进行作业的过程中,要懂得对那些比较大的乔木和灌木进行栽培和异地移植,而不是见木就伐,遇树则砍,这样只能给当地的生态平衡造成破坏,从而出现更大的灾害问题。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还要种植一些花草树木,扩大矿产地的绿色用地,改变其脆弱的绿色问题。 2.3 水资源的保护 矿产地的水资源无疑是及其宝贵的,但是由于受到污染或者采矿的影响,使得矿产地的水资源严重不足,地下水位严重降低。所以在采矿的过程中,那些废水不要直接让其流入到附近河流中去,而是要将废水先处理一遍然后再让其流入,极大的降低了河流被污染的风险。 2.4 对矿山露采场的处理 (1)、清除露采场边缘的岩石,并且对两侧进行加固,采用绿色植物等进行露采场进行绿化。 (2)、在露采场的山顶上修筑截水沟,尽量减少外来水进入到采场内。 (3)、尽可能的积蓄地皮表面的雨水,为植被的后期培养提供水源。 2.5 制度的保障 (1)对有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法律法规要进行系统性的完善,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去保护矿山的可持续性。 当前要加快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结合我国环境的实际情况,尽早的制定出一部科学的、合理的、严谨的律法,去监督和管理有关矿山土质环境的保护及治理问题,为阻止地质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同时也为治理环境提供了极大的法律保障。 (2)、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实施高效、严格的矿产地地质环境的管理措施。实行苛刻的矿业准入条件,对矿产地的地质环境保护要加大执法力度,要想严格的将矿产地的地质环境搞好,就需要一个公平、公共以及客观的评价制度,并且需要时刻的完善好评价制度,评价人员每一次对矿山进行考察时,必须秉持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去对矿产地的地质环境进行考核,考核人员要及时的将考核的结果送到相关管路部门去。对管理方式进行切实的转变和改进: 一、依据矿产地的地质环境来划分,实行对地质环境的分类管理。 二、改变传统、陈旧的管理模式,将被动式管理转变成主动式管理。 三、负责到底、监督到底、管理到底,对治理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要严肃对待,所以管理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管理。 (3)、利用矿产地的经济手段,大力的发展环保与循环经济,逐步的改变经营模式,从根本上降低经济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引导当地企业部门走上一条绿色发展的道路,进一步的去完善经济环境,扩展矿产地地区的融资渠道,吸收外来资金的投入,使得矿产地地区的循环经济能够实现有序化和产业化的运作机制。 2.6 技术措施 矿山企业都应该遵循“无废矿山”、“绿色矿山”的相关环境标准,对矿山开采区内的废渣等污染物要进行科学的处理和有序的规范,实现矿山开采区内的技术的科学化、废物排放的无害化、作业的清洁化、复垦环境的优良化,对矿产区的废弃矿物加以加工,使得其可以综合利用。保护矿区周边环境的平衡性。 2.6.1 无废开采 矿产区内的无废开采,一般指的是矿床在回收、开发及资源利用的过程,尽可能的减少无用之物的产出,同时对矿产区的所有资源加以整合,最大限度的提高矿产物的综合利用价值,而不用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影响生态环境的平衡性。无废开采需要遵循的这些细节和原则: (1)提高综合利用的原则。 (2)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 (3)就地利用、就地处理的原则。 (4)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统一性的原则。 (5)无用之物尽量减少产出和尽量利用的原则。 (6)依靠政策引导和依靠科学技术的原则。 2.6.2 矿区的复垦 矿区的复垦应当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去执行,依照大家共同制定的复垦方法、复垦目标以及复垦程序,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生物措施或者工程措施,使得本地的自然生态系统能够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3.结语 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不断增长,不仅提高我国人们的生活水平,使得我国人们的日子越来越幸福,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如今这些环境问题日益摆在了人的面前,所以加强环境的治理,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革,这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论能源经济与环境保护 一、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与我国不协调的经济发展概况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对于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问题也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目前众多的人口给我国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污染,能源的浪费也使我国的能源状况出现了危机,下面我们就对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作以分析。 我国人口众多,而可利用土地面积却在急速的下降。在一些地区因为沙化、建房用地、土地荒芜等,我国平均下来每年都要减少将近五百万亩的可用地。可耕地逐渐减少,但是所需要的粮食还要增加,所以就出现了在耕地中出现化肥、农药、除草剂等的过分使用,不仅破坏了土壤特有的微生物结构,使耕地土壤的质量急剧下降,还给环境带来的很大影响。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步入小康阶段,并且在教育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还会有整体知识水平不高的一些农村乡镇。由于发展急迫,而且专业性的技术不到位、设备不完善、环境保护意识也不强,在乡镇建立工厂的同时,造成了地方性的环境严重破坏问题。例如,一个造纸厂污水排放污染了一条河;皮革厂的建立严重污染了地方的空气;个别地区还会出现冶炼把大片空地搞得寸草不生的现象。由于我国的监督制度目前还不能每个地方都会做到位,就造成了这些地方环境一直处于严重污染状态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能源还是以煤为主的,在工业中和民用中的煤的用量都是很大的。在短期内把煤改为其他燃料还不是很现实,燃煤对我们环境造成的污染还是要持续。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偏远地方还砍伐树木作为燃料,不仅仅对环境造成了破坏,还对我国生态循环造成了很大破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即是我国目前对污水处理的体系建立的还不够完备,国家还不能提供对我国污水完全处理的资金用量。我国工业生产污水加上人们的日常生活污水,据相关专家估计每年要拿出几十亿才能对这些污水做到较为合理的处理,目前我国还没有这个实力。 二、目前我国能源利用状况与我国经济现状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虽然有能源含量很丰富,但是平均到个人的量却是少得可怜,而且还有各地能源分布不均匀、使用效率普遍不高、受污染相当严重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不完全是技术的不够完备,还可能是因为管理体制的不科学以及我国经济体系不够完备等等原因。在专业技术方面对新资源的开发还没用制定出较为完善的制度,如此一来就对新能源的开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目前我国能源的利用对外的依存含量日渐增高已经成为了一个公认的事实,最近海关公布的相关数据有一次提醒了我国市场,随着当下我国从海外进口能源的含量逐渐地增加,从而使我国能源的对外依存含量也迅速升高。相关科研专家认为,伴随着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的产量和人均耗能量已经十分不对称,日后煤、油、天然气从海外进口的趋势是避免不了的,所以我国能源对外依存量的上升也在继续着。这样的能源发展趋势。对我国经济以及国防各方面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就目前世界能源逐渐减少的趋势来看,这些生活能源终有一天会用完,所以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珍惜这些可利用的能源,做到合理科学的利用,不浪费。最重要的还是努力开发新的可利用能源,代替目前逐渐减少的能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能源问题。 三、对新能源开发与我国综合经济协调发展的若干建议 在对“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国在新能源的开发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然而也暴露了很多不容易发现的问题。为了从本质上加强我国新能源开发的发展力度和推动新能源发展的变革,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环保、经济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能源发展新体系,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希望会对我国的新能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所帮助。 (一)对新能源开发的发展规划要加强 目前,由于政府的职能变换不是很到位,重视相关项目的发展,从而忽略了相对应的规划问题。能源发展规划和现实中能源的开发相差太大,规划不仅落后而且还没有相关的约束管理,致使能源开发过程中发展无序化、资源浪费现状很严重。新能源的开发面临难并网、难调峰、难消纳等现实问题。所装设备多但是发电量却很少、运转速度很快但是产生效益却不容乐观,有些地区没有资源开发的条件,但是也盲目的跟随别的地区构建能源开发基地。因此我们在对新能源的来发进行发展规划时,要从战略全局的统一、科学、长远的的角度出发,对战略决策的约束力度和严肃性要加以强化。 在进行规划时首先我们需要解决的是电源和相关的电网配套的问题,要对相关项目发展的有效性做到保障,必须送的出去。其次,要对新能源的发展和传统能源的科学环保的利用之间的关系做到合理的处理。同时要把新能源的开发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做到合理调整,对发展的分布形式、和新能源的就地消纳给予鼓励。最后我们要学会因地制宜,对新能源开发产地要做到科学有效的利用,对于一些偏远地区交通不发达不利用运输,无法进行就地消纳的,我们要做到合理的缓解,从而避免对新能源的开发带来不必要的浪费。还有就是地方性的能源发展规划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划要求进行。 (二)节能排减是新能源开发的基础 针对我们开发所要利用的资源和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节能排减的开发原则,加强对一些耗能高、排放高、效率低的能源开发技术的有效改造力度。同时我们还要加强能源发展合同化的管理理念,从而对通过拉闸限电这类的行政方式推行节能减排的方式做到有效的避免。我们还要结合东西方的科学寂静发展水平与环境容纳量,对节能减排的指标做到有效安排,坚决避免一刀切的方式。 (三)掌握新能源开发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 对新能源的开发最关键在其技术上。近年来,虽然我国对新能源的开发也有较为多的研究,但是我们却始终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在新能源的开发上核心技术及其设备我们还是在依靠海外进口。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要根据新能源发展要求对相关的科学发展体系做到更加的完善,从而加强能源开发的基础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攻克。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要增加相对应的科研的资金投入和政府对新能源开发的扶持力度,要建 立健全新能源开发的标准,坚强能源开发的监督和检测力度。在遵循市场服务机制的前提下,吸引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新能源的开发,增加企业自觉投入的税收优惠,从而对新能源相关科研成果的研究做到有效加强。 四、结论 目前我国还是靠能源补贴才能进行正常得能源循环的国家,所以对新能源的开发研究刻不容缓。由此,我们在加强对新能源研究开发力度的同时,还要对新能源的开发做到相对应的约束。针对目前我国现用能源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所以我们严格按照节能减排的原则,保证我国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还要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因素,才能构建合理的新能源开发体系。加强我国新能源的开发力度,不仅仅对我国环境有益,还会对世界环境的保护做出贡献。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新型城镇化视野下的环境保护 一、城镇化过程中的水体污染 相较于苏南地区的轻工业而言,苏北地区的发展模式仍以传统的重工业为主。如宿迁洋河股份、徐州承欣钢化玻璃、中天钢铁等企业均属于传统的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为当地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以笔者实地调研的宿迁洋河股份为例,洋河股份是一家以酿酒为主业的企业。其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每年产生了大量的污水,同时,由于当地政府没有配套的污水排放设施,洋河股份每年大量的污水排放导致当地居民生活用水质量的不断下降。城镇化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城镇人口的不断膨胀,直接导致的就是生活废弃物的剧增,而废弃物亦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不可忽视的部分。笔者调查发现,苏北不少地区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仍以传统的土地掩埋作为主要手段,而随着生活废弃物的增多,土地掩埋的弊端日益显现:在造成土壤质量下降的同时,土壤散发的恶臭也对城镇的空气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二、用新型城镇化的思维,解决旧的环境问题 面对城镇化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如果依然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但会使当代居民失去健康的起居环境,亦会加大下一代子女的负担,所以对当代人而言,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思维,去解决一直困扰人们的环境问题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所谓新型城镇化就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而真正的进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则需做成以下三点:推进产业生态转型。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就是进行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尽可能的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推进产业生态转型,发展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这样就能保证能源充分合理使用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缓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再者,产业生态的不断发展,也会逐渐细分固有的产业结构,从而实现充分就业。注重生态基础设施和宜居生态工程建设。笔者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苏北五市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过分强调GDP的增长,忽视生态基础设施、宜居生态工程的建设。 对于一座现代化城市而言,完备的生态基础设施、宜居生态生态环境是其真正意义上的象征,只有满足人们对生态自然环境的追求,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城市居民的生产积极性与可持续的创造力。做好顶层设计。作为地方政府而言,发展经济不单单指基建设施的累计,而更强调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新型城镇化应该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发展,要使城镇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中始终处于提纲挈领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顶层设计不完备导致的重复建设、二次改造等问题。城镇化使得人们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隐患。只有紧紧的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维方式才能有效的防范风险的发生。摆在国人面前的问题依然很多,但是笔者相信,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不断推进,政府能够更好的平衡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之间的问题,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谈公路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 论文关键词:公路;环境保护;污染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公路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公路总里程不断增长,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公路在国民经济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位置愈来愈重要。伴随着公路的高速发展,公路污染、公路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也大量凸现出来,公路建设如何实现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必须注重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如何面对公路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如何按照现阶段我国实际情况,分析评价公路建设各阶段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采取何种措施减少或杜绝公路环境污染、恢复路域生态损失。这是摆在我们广大公路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公路环境保护 1.1 环境与环境保护定义 环境是指人类和生物生存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是: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1.2 公路环境保护内容 对照上述定义,公路环境保护是基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调节与控制“公路工程与路域环境”对立统一关系的发生与发展。公路环境保护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分析因修建公路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公路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公路在运输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 1.3 公路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 公路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其施工、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会更严重。公路建设将造成如下环境问题:选线不当会破坏沿线生态环境;防护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公路带状延伸会破坏路域自然风貌,造成环境损失;公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公路通车营运期间,车辆对沿线造成污染。 1.4 公路环保功能 一般情况下,一条公路如果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就可以起到对路域自然环境的保护作用,并能够对社会环境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归纳如下: 路基工程在施工及竣工后,结合造地还田与疏导排水,各部分相互协调配套,可使工程稳定坚固,外观顺适优美,能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路面工程对路基起保护作用,同时也起着防尘、防水,保护公路沿线环境不被污染的作用。 桥梁涵洞工程设计与施工中重视对公路路域景观环境的影响,可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排水工程对公路工程的整体性和稳固性有特殊的作用,可以防止路基路面水及水中含有的油污、有害元素直接进入农田,避免耕地淹没、土壤污染。 防护工程确保了路基稳定,减少了水土流失,直接起到了环境保护作用。该工程与环保的关系最为密切。 1.5 公路环保措施 公路建设的不同阶段,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环保工作的重点不同,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 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采取环保措施提供依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招投标阶段:在合同书中纳入环境保护条款;施工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及监理;竣工和交付使用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后评价;营运期: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处理环境问题投诉。 针对实际工作需要,现结合国家目前的环保法规对公路施工阶段、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述如下: 1.5.1 公路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1.5.1.1 生态环保 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对路堤边坡及时进行植草绿化;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1.5.1.2 噪声防治 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1.5.1.3 大气污染防护 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 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1.5.1.4 水污染防治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 公路建设设环保工作重点内容: 设计阶段: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性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 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点、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 设计说明应对环境保护工程作尽量详细的说明,标明敏感点。 综合考虑沿途公众对拟建公路了解程度,交通现状满意程度,对搬迁、移民的态度,对当地民俗的不利影响,对公路走向,对出行、交往的要求,对当地养、植业的影响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施工阶段。严格控制红线内砍伐森林植被,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制订环保工作条款,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环保工程项目、地点、内容、标准等实际,对不同标段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条款。 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 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竣工图绘制。绘制距路中线100米范围上简略地形图,标明水系、防护工程、排水系统、敏感点、居民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土地使用现状等内容,作为施工档案资料,以备今后查证。 工程验收阶段。编制环保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和竣工图表。按规定向具备权限环保主管机构申请验收,为减少工作环节,宜与公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组织环保工程检验组参与现场检验。环保工程验收后的图表资料应按规定移交存档。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对环境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如何通过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对公路建设环保进行周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加强维护,完善和提高环保质量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建议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的发展力度也开始向农村倾斜,但是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这也必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为了推进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进程,应当在提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主要问题的同时,找出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从立法的层面上,分析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不足并及时提出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对策,形成一套系统的法律体系,使得农村的生态环境能够满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论文关键词 农村环境 法律问题 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农村环境主要是指以广大农民的聚居地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环境污染的空间还相对富余,因此,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城市环境污染之后的另一个区域。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加大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伸向了农村,使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挑战。 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水体土壤污染严重由于国家对新农村发展的推动,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渐加剧,使农村的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可以对减少虫害、提高作物产量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化肥、农药用量的不断增加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不得不依赖更大量的化肥。其次,农药、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作物,使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药、化肥同时还大量杀死无辜的动物、鸟类、昆虫,破坏生态平衡。大量废弃的农膜遗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碍作物的生长。而且这些“白色污染”很难被消除,因为农膜在50年之内都无法被分解。 (二)农村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加之不恰当处理就会对农村的环境造成危害。我国的人畜粪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认为是目前农村三类主要废弃物污染源。据有关调查,农村人畜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还不到5%,农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没能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农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流向路边地头、沟渠池塘以及被蒸发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着土地、大气、水源和庄稼,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三)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农村,有很多农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树木森林砍伐使之变成耕地,他们没有认识到森林是农业的生态屏障。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已经不足15%,除去大片林区,广大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则更低,。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国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浪费。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渐趋荒漠化,有的只能弃耕,使一些地区的环境不在适合农民的生活居住。我国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逐渐增多,饮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实际可用的水量却逐年减少。可见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四)一些新型企业造成的污染十八大指出,对新型农村的建设要围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文明建设一起发展。但是,目前国家为了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味的强调以工业致富农村,致使乡镇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起来,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分布比较广,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面覆盖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开始搞一些副业,比如禽畜养殖等,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样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较大,禽畜粪便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杀伤,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公众参与率比较低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地位处于弱化的状态,特别是处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还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推动。中国虽然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但是农村人们的接受能力毕竟有限,更何况是环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众只是的跟随政府的脚步,当政府进行农村环境进行决策时,公众就会被组织起来集体参与;在政府没有环保政策时,便很少有公众参与。由于这种参与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公众并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立场。农户们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公众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我国环保项目开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看,我国还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的保护,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有些甚至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没有可执行性。农村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仍然达不到要求,这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和财产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农村环境保护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规条例根本不适用农村,而适用农村环境的法律又不够完整且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以农药的检测体系为例,不仅检测的能力落后,就连检测的标准和覆盖面也很低,而且对农药残留超标监管力度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等等,当前的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三)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系统混乱由于农村大部分远离城市,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和职权及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另外我国涉农环境保护事项范围广泛,而国家关于涉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对于 涉农环境保护事项,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据的,这种职权分工上的不明确导致两部门争相管理对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务,而对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务则相互推诿。还有就是地方官员为了政绩都把主要环境执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从而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执法,例如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事项,生态保护执法等,往往是城市严农村松,甚至农村根本就得不到执法,这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难以操作的事实。 三、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通过上对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已经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立法是关键,环境立法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相对比较薄弱,这就给农村环境保护的进行带来了很大阻碍。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政府的要求,努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规划,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机制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重要饮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地带,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预案,另外还应当尽快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等新型行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最重要的是无论制定法律,还是法规都应当充分面向公众,让每一个公众参与进来,这样所谓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考虑到农村成员的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比较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应该浅显易懂,以便每一个公众都能了解学习,这样也有利于执法部门的执法。 (二)强化农村环境执法与监督检查构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必须完善环境保护监督机制。环保执法愈深入,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就愈发凸现。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各县、区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研究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不仅要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强制监督,还应当进行正确的政策领导,使农民自觉的进行正确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约环境执法成本,还可以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最后还要发动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做到强化环境执法与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环境意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需要国家的监控和立法思想的指导,而且需要广大农村群众的参与。这也就要求国家加强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的意识,这样才能让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得到最大化的实施和执行。另外还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广泛听取农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只有加强环保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环保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才能逐步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自觉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论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完善与困境破解 论文摘要 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推进依法行政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本文从分析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状为切入点,对新疆环境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提出有力对策,以完善自治区环境执法各项工作,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论文关键词 环境保护 依法行政 执法效能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我国也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早在2006年,第一次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以推进历史性转变为主要任务,完善环境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分析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3年多来,新疆环保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各项环保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在环境监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新形势下新疆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展顺利近些年,结合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特点,自治区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颁布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为适应形势的变化,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危险废物防治管理办法》、《电磁辐射保护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也已纳入立法规划中。 (二)我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成效卓着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力地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以2012年为例,全年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98起,已执行1498起,强制执行案件12起,听证案件6起,罚款金额1782.34万元。 2.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处罚各项程序。制定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工作程序》,设立行政处罚评审小组,设置环境监察法规岗,安排环境执法专业人员对各支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尤其对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自由裁量权范围、合法收集证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依法行政,最大程度避免了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的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 二、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面临的困境及问题 新疆作为国家重要能源战略区域和环境生态极为脆弱的区域,随着资源开发力度加大,伴随而来的是高能耗、高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异常突出,开发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环境执法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立法需进一步完善从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89年进行修订,先后又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近30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国务院制定或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60余项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需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去量化和细化,以利于基层环境执法部门理解和执行。但目前自治区尚未充分发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势,出台符合环境执法实践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表现在: 1.对某些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进行细化。对某些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法律中仅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定性,却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或虽有法律责任但法律责任缺乏可操作性。 2.对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尚需进一步细化。为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国家环保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有关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文件的通知》、《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其中对于行政罚款幅度的规定仍较为宽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过大。 (二)现有环境执法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贯彻落实1.“查处分离”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尚未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里对于“查处分离”原则都有明确规定。当前全区环境行政处罚中大部分地州现场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尚未实现全面分离,这不仅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又加大了现场调查人员的工作量,造成案件积压,执法周期过长。 2.重大案件审议制度落实不到位。为落实重大案件审议制度,有效监督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自治区先后出台《行政复议和处罚案件审议规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管理暂行规定》,但各级环境执法机构施行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三)基层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1.亟需解决环境执法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新疆地域辽阔,166万平方公里中约20000余个污染源分布于15个地、州(市)、99个县(市、区),人均监管污染源约230户,基层环境监察任务重、难度大,而自治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缺乏环保专业人才。 2.亟需解决环境执法基层机构设置的问题。目前县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机构相对单薄,一个 科室、大队要同时应对自治区、地区的几个口径的工作,一个执法人员要兼任几项环境执法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基层现场执法力度、执法质量、快速反应能力受到制约和影响。 (四)环境执法培训模式有待丰富,培训缺乏严格有效的考核标准近几年,自治区通过科学、严格的培训,造就了一支素质较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但值得反思的是,环境执法培训效果缺乏有效的考核认定标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即培训成本和环境执法效益之间没有有效衡量标准。培训内容、方式还需“少些原则理论,多些实践技能”。 三、新疆环境执法完善与困境破解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完善我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加大力度完善地方环境立法1.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我区环境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将那些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法规、规章尽快修改、废除,制定符合自治区环境执法实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必要时制定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2010年3月1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应尽快修订我区环境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以适应形势需要。 2.结合我区环境执法实践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进一步细化。一是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如细化《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处罚额度。使得法律责任追究明确、具体,避免环境执法人员遭遇执法尴尬;二是对于同一违法类型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排除经济发展差异),处罚不相同的现象施行统一标准,做到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三是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标准》中行政处罚额度进行再细化,针对我区不同经济发展区域采用不同的细化标准。 (二)加大力度完善环境执法各项制度1.在全区范围内对落实“查处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评议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环境执法权”的监管。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目标责任体系,加大对环境执法权力运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纠正和查处不当执法和违法行为,保证环境执法依法、公正、透明。 2.全面落实重大案件的评议制度。对符合重大案件标准的案卷从案件的立案、调查人员的陈述、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适、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中审议、评价,经集体审议讨论决定行政处罚。 (三)完善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学习兄弟省区好的经验办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对基层环境执法情况开展调研以了解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吸纳一批能够胜任环境执法工作的人才,对环境执法队伍予以有力补充。二是结合自治区级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对基层环境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增加专业机构设置,明确各个科室机构的职责权限,使环境执法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合理化,减少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量。 (四)丰富环境执法培训模式,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提高我区环境执法培训的效率,其一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使环境执法人员能够“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其二要结合实际在培训中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检验、评估,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培训投入成本和实现效益的关系,以检验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环境执法工作是环保工作的立足之本,全面实现自治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最终符合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顺应建立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新疆环境执法应紧密联合实际,不断创新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在创新执法手段上挖潜力,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环境保护论文范文:生态园林与城市环境保护 摘要: 本文阐述了生态园林的概念、科学内涵、生态园林主要功能及生态学原理在生态园林中的应用。 关键词: 生态园林 环境保护 生态平衡 物种多样性 城市是一个规模庞大、关系复杂的动态生态系统,由社会、经济,自然子系统复合而成,具有开放性、依赖性、脆弱性等特点,极易受到环境条件变动的干扰。在城市生态系统中,既有自然的组成要素,又有高度人工化的组成要素,而园林绿地系统则是其中唯一具有自净功能的组成成分,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美化景观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一、二十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问题的加剧,人们已越来越认识到走生态园林道路、以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性,许多国家已将其作为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一个衡量标准。 一 生态园林的概念与科学内涵 生态园林主要是指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如互惠共生、生态位、物种多样性、竞争,化学互感作用等)所建设的园林绿地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乔木、灌木、草本和藤本植物被因地制宜地配置在一个群落中,种群间相互协调,有复合的层次和相宜的季相色彩,具有不同生态特性的植物能各得其所,能够充分利用阳光、空气,土地空间、养分、水分等,构成一个和谐有序、稳定的群落,它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最高层次的体现,是人类物质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工业化的高度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剧,给人类带来了生存环境的危机,这一严峻的现实,迫使人们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仿造自然环境,以谋求优良的生存环境,把园林绿化作为主要手段,因势利导地利用对城市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有利因素和改造不利的因素,从整治国土,促进生态平衡的高度全面绿化人类的生存环境,将园林绿化事业推向生态园林的新阶段。〔1〕 生态园林的科学内涵在于:①依靠科学的配置,建立具备合理的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营养结构的人工植物群落,为人们提供一个赖以生存的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活环境;②充分利用绿色植物,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提高太阳能的利用率和生物能的转化率,调节小气候,吸收环境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衰减噪声,调节生态平衡;③美化景观、在绿色环境中提高艺术水平,提高游览观赏价值,提高社会公益效益,提高保健休养功能,为人们提供更高层次的文化、游憩、娱乐需要和人们生存发展的绿色生态环境。 二 生态园林的主要功能 生态园林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讲,主要体现在调节小气候,改善环境质量和美化景观方面。 (一)调节小气候 L.J.Batten认为:小气候主要是指从地面到10余m至10Om高度空间内的气候,这一层正是人类生活和植物生长的区域和空间。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植物的生长和发育都深刻影响着小气候。 植物叶面的蒸腾作用能调节气温、调节湿度、吸收太阳辐射热,对改善城市小气候具有积极的作用。研究资料表明,当夏季城市气温为27.5℃时,草坪表面温度为20℃~24.5℃,比裸露地面低6℃~7℃,比柏油路面低8℃~20.5℃,而在冬季,铺有草坪的足球场表面温度则比裸露的球场表面温度提高4℃左右。 由于绿色植物具有强大的蒸腾作用,不断向空气中输送水蒸气,故可提高空气湿度。据观测,绿地的相对湿度比非绿化区高10%~20%,行道树也能提高相对湿度10%~20%。 城市的带状绿地,如道路绿化与滨江滨湖绿地是城市的绿色通风走廊,可以将城市郊区的自然气流引入城市内部,为炎夏城市的通风创造良好条件;而在冬季,则可减低风速,发挥防风作用。 (二)改善环境质量 1 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维持碳氧平衡 有关资料表明,每ha绿地每天能吸收900kgCO2,生产600kgO2,每ha阔叶林在生长季节每天可吸收1000kgCO2,生产750kgO2,供1000人呼吸所需要;生长良好的草坪,每ha每小时可吸收CO215kg,而每人每小时呼出的CO2约为38g,所以在白天如有25m2的草坪或lOm2的树林就基本可以把一个人呼出的CO2吸收。可见,一般城市中每人至少应有25m2的草坪或10m2的树林,才能调节空气中CO2和O2的比例平衡,使空气保持清新。如考虑到城市中工业生产对CO2和O2比例平衡的影响,则绿地的指标应大于以上要求。 2 吸收有毒有害气体 污染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很多,主要有SO2、N0x、Cl2、HF、NH3、Hg、Pb等,在一定浓度下,有许多种类的植物对它们具有吸收和净化能力。有研究表明:当SO2通过树林时,浓度有明显降低,每公顷柳杉林每年吸收720kgSO2。臭椿、夹竹桃、罗汉松、银杏、女贞、广玉兰、龙柏等都有较强的吸收能力。 3 吸滞粉尘 植物,特别是树木,对粉尘有明显的阻挡、过滤和吸附作用。由于树木有强大的树冠,叶片被毛和分泌粘性的油脂使得树木具有滞尘作用。 4 杀菌作用 由于绿地上空粉尘少,从而减少了粘附其上的细菌;另外,还由于许多植物本身能分泌一种杀菌素,而具有杀菌能力。据法国测定,在百货商店每m3空气中含菌量高达400万个,林荫道为58万个,公园内为1000个,而林区只有55个,林区与百货商店的空气含菌量差7万倍。 5 衰减噪声 植物,特别是林带对防治噪声有一定的作用。据测定,40m宽的林带可以减低噪声10~15分贝,30m宽的林带可以减低噪声6~8分贝,4.4m宽的绿篱可减低噪声6分贝。树木能减低噪声,是因为声能投射到枝叶上被反射到各个方向,造成树叶微振而使声能消耗而减弱。 (三)美化景观、丰富建筑群体轮廓线 生态园林是美化市容,增加城市建筑艺术效果,丰富城市景观的有效猎施,使建筑“锦上添花”,把城市和大自然紧密联系。 三 生态学原理在生态园林中的应用 (一)坚持以“生态平衡”为主导,合理布局园林绿地系统 生态平衡是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含意是指处于顶极稳定状态的生态系统,此时系统内的结构与功能相互适应与协调,能量的输入和输出之间达到相对平衡,系统的整体效益最佳。在生态园林的建设中,强调绿地系统的结构与布局形式与自然地形地貌和河湖水系的协调以及与城市功能分区的关系,着眼于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合理布局,使城市绿地不仅围绕在城市四周,而且把自然引入城市之中,以维护城市的生态平衡。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开始了城郊结合、森林园林结合、扩大城市绿地面积、走生态大园林道路的探索,如北京、天津、合肥、南京、深圳等。〔2〕 (二)遵从“生态位”原则,搞好植物配置 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的选配,实际上取决于生态位的配置,直接关系到园林绿地系统景观审美价值的高低和综合功能的发挥。生态位概念是指一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地位,反映了物种与物种之间、物种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合理选配植物种类、避免种间直接竞争,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结构,以利种 间互相补充,既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又能形成优美的景观。在特定的城市生态环境条件下,应将抗污吸污、抗旱耐寒,耐贫瘠、抗病虫害、耐粗放管理等作为植物选择的标准。如在上海地区的园林绿化植物中,槭树、马尾松等生长状况不良,不宜大面积种植;而水杉、池杉、落羽杉、女贞、广玉兰、棕榈等适应性好、长势优良,可以作为绿化的主要种类。 在绿化建设中,可以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分异来配置植物。如杭州植物园的槭树、杜鹃园就是这样配置的。槭树树干直立高大、根深叶茂,可吸收群落上层较强的直射光和较深层土壤中的矿质养分;杜鹃是林下灌木,只吸收林下较弱的散射光和较浅层土中的矿质养分,较好地利用槭树林下的荫生环境;两类植物在个体大小、根系深浅、养分需求和物候期方面有效差异较大,按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分异进行配置,既可避免种间竞争,又可充分利用光和养分等环境资源,保证了群落和景观的稳定性。春天杜鹃花争妍斗艳,夏天槭树与杜鹃乔灌错落有致、绿色浓郁,组成了一个清凉世界;秋天槭树叶片转红,在不同的季节里给人以美的享受。 (三)遵从“互惠共生”原理,协调植物之间的关系 指两个物种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互依存,双方获利。如地衣即是藻与菌的结合体,豆科、兰科、杜鹃花科、龙胆科中的不少植物都有与真菌共生的例子;一些植物种的分泌物对另一些植物的生长发育是有利的,如黑接骨木对云杉根的分布有利,皂荚、白蜡与七里香等在一起生长时,互相都有显着的促进作用;〔3〕但另一些植物的分泌物则对其他植物的生长不利,如胡桃和苹果、松树与云杉、白桦与松树等都不宜种在一起,森林群落林下蕨类植物狗脊和里白则对大多数其他植物幼苗的生长发育不利,这些都是园林绿化工作中必须注意的。 (四)保持“物种多样性”,模拟自然群落结构 物种多样性理论不仅反映了群落或环境中物种的丰富度、变化程度或均匀度,也反映了群落的动态与稳定性,以及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与群落的相互关系。生态学家们认为,在一个稳定的群落中,各种群对群落的时空条件、资源利用等方面都趋向于互相补充而不是直接竞争,系统愈复杂也就愈稳定。因此,在城市绿化中应尽量多造针阔混交林,少造或不造纯林。 四 生态园林建设的类型 不同的城市其地形地貌和河湖水系等自然条件布局形式和环境状况都有不同的特点,也就对生态园林的群落类型及其功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近年来,国内外都出现了对以下几种生态园林建设类型的探索: (一)观赏型人工植物群落 观赏型人工植物群落是生态园林中植物利用和配置的一个重要类型,它将景观、生态和人的心理、生理感受进行综合研究。 1 美学原则的应用 运用节奏与韵律,统一与微差,对比与协调等美学原则,采用有障有敞、有透有漏,有疏有密、有张有弛等手法造景,富有季相色彩,给人以美的享受。如上海外滩南京路-九江路以市花白玉兰花为主调,林下种红杜鹃,红装素裹,相映成趣;北京东路-南京路,用草花、绿篱、草皮组成形似“浪花”和“如意”的大图案,色彩醒目;四平路两侧由广玉兰、银杏、美人蕉组成有节奏变化的绿带,上海九亭绿化示范园中,规划了由广玉兰、红叶李、银杏、红运玉兰和茅白杜鹃,八角金盘组成的绿带,形成“步移景换”的流动画面。 2 意与形的统一 强调意与形的统一,情与景的交融,利用植物寓意联想来创造美的意境,寄托感情。如利用优美的树枝,苍劲的古松,象征坚韧不拔;青翠的竹丛,象征挺拔、虚心劲节;傲霜的梅花,象征不怕困难、无所畏惧;利用植物的芳名:金桂、玉兰、牡丹、海棠组合,象征“金玉满堂”;桃花、李花象征“,桃李满天下”;桂花,杏花象征富贵,幸福;合欢象征合家欢乐;利用丰富的色彩:色叶木引起秋的联想,白花象征宁静柔和,黄花朴素,红花欢快热烈等。〔4〕 (二)环保型人工植物群落 环保型人工植物群落是以保护城乡环境,减灾防灾、促进生态平衡为目的的植物群落。 例如宝钢:我国大型钢铁企业环保型生态园林建设的典范,他们以生态园林理论为指导,以提高绿化生态目标和绿化效益质量为目的,根据宝钢的生产情况和环境的污染情况选择配置了360多个具有吸收有害气体或吸附粉尘能力较大的植物,绿地总面积达41-4.55万m2,其中草坪130万m2,绿地覆盖率28.52%,人均绿地面积达129.54m2,〔5〕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金山石化:在卫生防护林带建设中,选择抗污染能力强的植物按生态学原理进行配置,其结构合理,效益明显。如SO2、NO2通过林带,在生活区的浓度递减60%,乙烯、飘尘及铅递减100%,风速平均递减43%~62%;增加空气负离子;含菌量降低;改良了土壤,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招引来鸟类达94种之多。 (三)保健型人工植物群落 保健型人工植物群落是利用植物的配置,形成一定的植物生态结构,从而利用植物的有益分泌物质和挥发物质,达到增强人体健康、防病治病的目的。 例如:枇杷树、丁香+桃树+八仙花-八角金盘,林沿种枸骨-葱兰; 银杏、广玉兰+香樟、桂花、胡颓子-薰衣草;含笑+蜡梅+丁香+桂花-结香+栀子-玫瑰、月季; 其中,枇杷安神明目,丁香止咳平喘,广玉兰散湿风寒,许多香花树种如含笑、桂花、广玉花、栀子等,均能挥发出具有强杀菌能力的芳香油类,银杏叶含有氢氰酸,故保健和净化空气能力较强。 (四)科普知识型人工植物群落 指运用植物典型的特征建立起各种不同的科普知识型人工植物群落,在良好的绿化环境中获得知识,激发人们热爱自然、探索自然奥秘的兴趣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如:上海植物园的进化区,闸北公园内的生态园,规划为市花区、海棠区、进化区、名花区、珍濒区、藤蔓区、水生区等,可使游人在观赏植物的同时学习到有关植物学的不少知识;建议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园内普遍建立科普知识型生态园。 (五)生产型人工植物群落 在不同的立地条件下,建设生产型人工植物群落,发展具有经济价值的乔、灌、花、果、草、药和苗圃基地,并与环境协调,既满足市场的需要,又增加社会效益。 (六)文化环境型人工植物群落 特定的文化环境如历史遗迹、纪念性园林、风景名胜、宗教寺庙、古典园林等,要求通过各种植物的配置使其具有相应的文化环境氛围,形成不同种类的文化环境型人工植物群落,从而使人们产生各种主观感情与宏观环境之间的景观意识,引起共鸣和联想。 不同的植物材料,运用其不同的特征、不同的组合、不同的布局则会产生不同的景观效果和环境气氛,如常绿的松科和塔型的柏科植物成群种植在一起,给人以庄严、肃穆的气氛,高低不同的棕榈与凤尾丝兰组合在一起,则给人以热带风光的感受,开阔的疏林草地,给人以开朗舒适、自由的感觉,高大的水杉、广玉兰则给人以蓬勃向上的感觉,银杏则往往把人们带回对历史的回忆之中。因此,了解和掌握植物的不同特性,是搞好文化环境型人工植物群落 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 上海鲁迅公园(虹口公园)较好地应用了植物进行意境创造〔6〕,如围绕鲁迅先生陵墓、雕像广种常绿花木,借喻先生精神永存;在纪念馆四周广植桃、李、梅,象征先生“桃李满天下”和平易近人的品格;地被植物大量种植既能观赏又有药用价值的中草药,暗示先生早年学医,以医学救国的爱国思想。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浅谈高校行政管理者综合素质的培养 [摘 要]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许多产业结构纷纷随之发生了重大调整。同样,随着高等教育的日趋多样化,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管理人员的组成、心理状态、工作热情以及自我认识都对高校的管理水平的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的要求以及高校之间的激烈竞争,高校管理者必须在很多方面做出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提高高校的竞争力。 [关键词]高校管理者;竞争;专业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逐步普及以及与国际接轨,各高校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压力,为了生存与发展,高校改革已经势在必行。一所高校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所高校的领导者的水平,高校管理者的能力素质对高校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高校管理者在这个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要提高高校的竞争力,首先要采用一流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方法,如果只停留在传统的经验管理的水平上,那么就会走很多弯路,当然也无法获得高效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管理的执行者,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决定了高校的管理水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高校的竞争力。因此,管理人员应该注重多方面的自我完善,在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培养工作热情以及正确自我认识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都对高校的管理水平的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知识爆炸”,要求高校管理者更加专业化 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许多产业结构纷纷随之发生了重大调整。同样,随着高等教育的日趋多样化,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了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高校应该配合产生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因此,高校管理者在这个重要的环节必须以专家的认知层面对高校进行改革。如今,学术竞争异常激烈,高校对于师资力量和科研队伍的要求日益提高,在不断加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同时,很多高校忽视了管理者水平的重要性,甚至有些教师无法胜任教学任务,就改做行政工作,这些现象实际上大大弱化了管理水平,也给管理队伍的专业性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然而,面临着管理模式与制度还不完善的局面,管理者们不仅在管理方面要加强专业性,还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科研能力,以进一步研究管理工作的方向和改进方法。高校管理者专业化,已经成为了当今高校管理的发展趋势以及管理者们必须努力的方向。 首先,高校管理者专业化要以丰富的管理知识作为基础。21世纪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单纯以经验进行管理的模式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式,作为管理者,应该在确定自身的工作范围与职责的基础之上,对自己进行“充电”,即深入研究相关方面的管理科学。 其次,对于自身能力的培养,要注重“专”,而非“通”。管理学是一个涉及内容多而复杂的学科,作为高校管理者,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内容,从而确定一个方向,在管理学的某一领域进行加深研究,而不是泛泛的学习管理学知识。通过系统而深入的学习,不仅能使管理人员对专业知识加深理解,更能因此而使他们的业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最后,不仅要在管理方面提高专业素质,同时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高校的管理工作是离不开科研的,身处一个学术氛围十分浓厚的环境中,高校管理者必须具备相当的科研能力。作为一个接触基层的管理者,高校管理人员十分容易发现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是上层机构不易发现的。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并且与同行进行探讨,进而公布自己的研究成果,将会为我国的高校管理工作作出一份贡献。 2 培养高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作为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的一员,管理者们应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职业精神、坚定的政治立场以及文明形象。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学校领导的决策,影响师生的行为、教学质量和办学声誉,直接关系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正确认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探索培养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高校管理者必须从各个方面不断完善自身,在业务水平专业化的基础之上,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增强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在丰富内涵的同时,为自己塑造一个良好的外在形象。 首先,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搞好管理工作,必须有一个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政治品质。这是最重要的素质培养,涉及诸多原则问题、面临抉择的时候,只有正确的、坚定的政治思想品质,才能把握住做事情的方向,避免犯下重大错误。 其次,要坚定职业精神。无论哪个行业,只有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付出热情和心血,才能真正把事情做好,在繁重而枯燥的工作中,高校管理者只有选择耐心与认真,才能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孔子云:“吾日三省吾身。”如果每一个高校管理者都能经常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反思,不断克服自己身上的惰性和私心,那么高校的管理水平自然能日益提高。 最后,要培养自己的心理素质,锻炼坚强的品质并增强抗挫折能力。不管在哪个领域,做什么工作,遇到困难、陷入困境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如果遇到困难就不知所措,那么这个问题势必不能被很好地解决,因此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抗压能力在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特别是高校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另外,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管理人员有时会感到委屈、郁闷,这种心情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和准确度,甚至使得面临的情况愈加困窘,所以,注重培养自己的心理素质对高校管理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保障。行政管理队伍的精神状态及工作水平将直接影响高校的现代化进程。人们往往认为高校管理工作是很枯燥的,并且对专业知识没有较高的要求,但事实并非如此。为了适应社会的多样化和专业化,高校管理者必须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方面不断完善自身,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领导高校快速前进。 [作者简介]李万冬(1974—),男,汉族,辽宁大连人,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论高校行政管理中绩效考核的运用 摘 要: 近年来,很多高校不约而同地在行政管理当中引入了绩效管理模式。通过实践证明,推行绩效管理(考核)与进行传统的管理模式相比,绩效管理在提高高校的整个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中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绩效考核的意义、考核过程及实施方法等方面,介绍了绩效考核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绩效考核 高校 行政管理 运用 一、绩效管理及考核的意义 在概述绩效考核的意义之前,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绩效管理是一种意在提高员工个人和团队的工作业绩,能激发员工个体的业绩潜能,使组织不断获得成功的管理思想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整合的管理方法。它包括岗位分析、制订绩效计划、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循环过程。管理者通过运用客观、科学的手段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找出不足之处,使员工朝着更高的绩效目标努力。 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实施绩效考核,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可促使其了解自己工作的全部效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为未来的工作改进提供依据,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对管理者而言,能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科学化,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全校,特别是师资队伍的状况,为学校制定适宜的规划,以及为教师的薪酬管理和聘任制逐步实行提供科学依据,增强学校的竞争力,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效率,最终促使学校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实现双赢。 二、高校行政管理及考核现状 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一般还是采用的科层制,即在校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下,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层次。在校级管理层次上,设若干职能部门,每个副校长分管若干部处、院(系),每个部处又分若干科室分管具体工作。院(系)是最终执行任务和指令的基层单位。 在学校总体目标管理下,各级行政管理单位制定自己的分目标,以岗位责任制的方式固定。各级管理单位都以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组织管理的一致性、明确性、稳定性;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令一般以文件、会议的形式向下传达,并要求严格照章办事,以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然而在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1.明确的部门分工和比较模糊的工作界限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在工作过程中,部门间的划分比较好确定,但有些具体工作并不好绝对划分:有的工作可以划归这个部门,也可以划归到另一个部门,工作本身就存在于部门分工间的缝隙。工作如果不细致踏实、不积极主动,部门之间就会出现工作空档,很容易导致推诿和互相扯皮等不良现象,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办公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 2.职级权威和行政权力的集中,容易导致官本位思想盛行。高校行政管理为了保障工作的平稳运行,每个部处、院(系)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岗位责任的不同,设立了不同的职级,由高到低,形成金字塔式分布的管理等级层次;并且上级的行政命令和权力被认定具有权威性。这种状况容易使低职级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到对上级职位的崇拜上,容易将对事负责、对工作任务负责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对人负责、对人际关系负责上,导致“官本位”思想风起。实际工作过程中,有部分人就会过分注重人际关系,对上级领导绝对顺从和迎合,而对工作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3.政出多门,“婆婆”过多,基层工作负担沉重,部门间又人浮于事。目前大部分高校都采用定编定岗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以事定岗、因事设职,以满足管理本身的运行需要。在岗位设置上,基本采取一人一岗。但是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量、范围都不尽完全对等,所以造成部门间甚至同部门不同科室间工作不均衡,人浮于事与超负荷运行并存,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4.现行高校的行政管理主要依靠各类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职责来约束教职员工行为,促使他们完成工作任务。这种管理方法比较机械、单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大家逐渐丧失管理的个体精神,容易导致整个管理系统效率低下,整体工作目标难以实现。 在以上的管理模式中,学校的考评通常会在每年的年底或是次年初进行一次,考评的结果通常用来作为聘任、晋级、加薪、奖励等人事决策的依据,因此可以看出,这种考评的目的是单纯以奖惩为目的,考评重点也是着重于对被考评者过去的工作表现。这种考评结果应该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被考评者提高工作绩效,但在为未来的发展作参考方面表现不足。 三、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在高校行政办公中的运用 绩效考评的方法有多种,但在目前各高校运用得比较多的是目标管理考评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mbo),其要义是以工作为中心,基于目标和绩效考评。在高校的通常做法是:围绕学校的战略目标,由学校上级管理人员与下级管理人员一起制定管理目标,并由此形成每个成员的责任和分目标,明确规定每个人的职责范围,最后又用这些目标来进行管理评价和决定对每一个部门和成员的奖惩。岗位分析、绩效分析、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高校行政办公绩效管理系统紧密联系的四个阶段,可以分别与目标管理的计划、执行、检查和激励四个阶段相结合,激励管理人员在实现学校目标和院(系)工作目标的方向上努力,同时促进管理人员的个人能力成长。 1.岗位分析。为了较好地进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成功有序地进行,首先必须对学校的每一个工作岗位,根据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作出具体描述,清晰地界定和说明每个岗位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考评指标等,并进行岗位职责分析,保证岗位说明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得到受评者的理解和支持,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2.明确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制订绩效计划。确定岗位职责目标即是确定行政管理工作的绩效目标;它是绩效管理考核的基本依据。岗位职责是在组织目标明确的前提下,通过层层分解,并在分解过程中上下沟通,达成共识,搞好定岗职责工作,以明确职务不同、岗位不同、管理职责也不同。设立切实可行的目标,形成较为合理的目标体系。通过目标设定,在对岗位进行相应分析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起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责制订绩效计划。 绩效计划从静态看,它是关于工作目标和标准的契约;从动态看是管理者和被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互动,对工作目标和标准达成共识,形成契约的过程。在绩效计划周期内,要明确管理工作应完成的任务,做到什么程度,又需在何时完成等,尽可能地详尽和周密。 3.绩效管理的考核和考核方法。绩效管理的目标实施后,应对管理人员的目标实施考核。考核包括工作结果考核与工作行为评估两个方面。其中结果考核是对行政工作目标实现程度的测量和评价;行为考核则是针对受评者在绩效周期内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和态度进行评估。考核应多角度、全面地去评价,尽量使用量化的指标和客观性的描述,以减少主观性的影响。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在考核时应尽量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采用多向考核的方式,力求考评的客观公正性。并且减少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4.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管理的成功,关键在于绩效考核的正确运用。在实施绩效考核后,作为一个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来说,绩效考核还没有真正完成。绩效考核本身不是目的,因此应当特别注意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要起到引导教职工行为的“风向标”作用,将绩效考核的结果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受评人员提高工作业绩,与受评者的教育培训、酬劳、职称(位)晋升等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强化教职工对绩效管理的认同感,才能鼓励先进和鞭策后进,以促进学校与员工的绩效水平的持续、同步提升,达到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 绩效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手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固定的方法,同一个单位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任务有不同的考核侧重点,它既需要严格的标准、规范的运作程序,更需要全体教职工的配合,在工作中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还要不断创新,使整个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真正实现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对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公共关系教学问题的若干思考 [摘要]公共关系教学一直以来都是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其所处的地位却很尴尬。本文指出了公共关系教学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的意义,认为其举足轻重;然后进一步分析了其所处之现状,最后给出了几条可能走出困境的道路。 [关键词] 公共关系教学;行政管理专业;意义;现状;解决方案 公共关系学是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应该说,在行政管理的课程设置中,还是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公共关系学本身虽然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仍依赖于其他学科的发展,尤其是管理学。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种情况,一方面,公共关系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很重要,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它的学科地位还不够高,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制约发展的因素太多,直接影响到了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根据对此现象的分析,笔者产生了三个疑问:一是公共关系教学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而言,究竟具有什么意义?毕竟,如果只谈意义的大小和重要程度未免过于抽象,研究成果也会流于形式,缺乏价值。二是在现实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关系教学中,公共关系学本身究竟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现状?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充分地了解现实有利于我们对问题的进一步分析并得出解决方案。三是如果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才能走出困境?这是本文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本文写作之最终目的。 一、公共关系教学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意义 考察公共关系教学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意义,首先应该从两者的研究内容入手,寻找它们的共同区间,找到了这个区间,意义就显而易见了。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是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的。随着这门学科的发展,其研究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发展。概括地说,包括政府自身的结构、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的规律,具体地说,包括行政职能、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首长与领导群体、国家公务员、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法制、行政机关管理、行政管理的方法与技术、行政效率与改革等等。由此可见,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面极其广泛,但它不可能真正做到面面俱到。而公共关系学是研究组织与公众之间传播和沟通的行为、规律和方法的一门科学。它旨在通过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利用有效的传播和沟通手段,达成公众对组织的了解、认可与合作[1]。公共关系学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应用性,这就决定了学习这门学科必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此,公共关系学所关心的内容恰恰是行政管理学所需要的,在行政管理学看来,公共关系学是一种极其有用的工具,行政管理学只需要提出需要的内容,公共关系学则根据需要去完成。所以,在管理类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就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了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就如同断了一臂。归纳起来,公共关系学使攻读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认识到公共关系在现代管理中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学习和理解公共关系管理的概念和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组织与公众沟通的过程、手段和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努力培养现代公共关系意识,完善自身的公共关系素质,提高实际公共关系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运用到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去。 公共关系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中必不可少的核心课程之一,其理论部分是对行政管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其实务部分是行政管理学生所必备的技能。 二、在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公共关系教学的现状 既然公共关系教学在行政管理专业中的意义举足轻重,那么,它是不是真的就处于这么一个良好的现状呢?当然,成绩首先是不应该被回避的。应该说,通过努力,高校公关教学成绩显著,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的速度快、规模大。全国大部分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都开设了公共关系课程,教师和学生数量都有较大增长,为我国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立下了汗马功劳,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发展和壮大。 二是与行政管理学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关系,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公共关系教学水平有一定的提高,配套的系列教材建设已经开始,师资水平也直线上升。 三是无论在校内还是在社会上,公共关系的教学效果已得到普遍认可和重视,培养出的学生在人才市场受到欢迎,而社会和企业对高层次公关人才的需要正呈现上升趋势[2]。 当然,高校公关教学虽然成绩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必须下决心、花力气尽快解决,这也是本文写作的意义之所在。 第一,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尽管现在我们拥有一支数量巨大的专业教师队伍,但是,由于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上的问题,基本上就没有科班出身的教师,这就使得教师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这种情况在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中尤其明显。因为一般院校都没有公共关系专业,公关教师大多是由其他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转而从事公关教学,主要精力仍用于原来的专业研究,所以行政管理专业中公共关系的教学任务实际上是由其他学科的教师在承担,这必然会对整个公共关系学的发展产生影响。 第二,教材的编写和使用问题重重。 目前的教材种类繁多,但质量上乘者则少之又少,况且,大部分教材是为公共关系专业教育或者职业教育服务,很少有适合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使用者[3]。虽然公共关系专业教材有一定的广泛适用性,但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也应区别对待,毕竟不同专业对于同一门课的要求不一样。 第三,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水平亟待加强。 一方面,学习公关专业的教师很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共关系理论研究的进行;另一方面,国家在该学科的研究经费投入较少,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机会寥寥,教师就某一问题进行切磋的机会太少,也不利于学习借鉴国外的新理论和新经验。理论可以指导实践,理论水平的欠缺自然也会导致实践水平的降低。整个学科的研究水平欠缺,对于日常教学来讲,受到制约和影响也是必然的了。 三、走出公共关系教学的困境 首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学校应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渐完善公关教师队伍,可以以院系的名义聘请一 些公关经验丰富、长期从事公关活动的资深专家作为校(院)系外聘教授或名誉教授,每年给学生开课,由此也带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有条件的话可以引进一些既有公关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理论素养的公关人才,补充到高校公关师资队伍中来。同时,鼓励教师参加一些全国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不定期或者定期地举行一些针对教师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水平。要注意对教师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将不利条件转化为有利条件。 其次,在教学方法和教材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争取突破。公共关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这就要求理论教学必须结合中国实际,特别是要结合中国行政管理的实际,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和配套教材。在教材建设方面,要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编写适合于不同专业的公共关系学的示范教材,鼓励教材多样化,不仅采用书本教材,还要采用影音教材等多媒体手段,能够化说教为感知、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在教学方法上,要鼓励教师之间互相交流,还要充分注意到公共关系学的学科特点,有意识地将说教式教育转变成实践式教育[4],一方面要保证学生理论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例如,可以开展案例讨论,举办学生模拟创业大赛、商务洽谈策划、新闻会等情景模拟[5]。这需要公共关系学教师不懈努力,不断进行教学创新改革,挖掘学科潜力,实现教学模式多样化,多设计、安排课堂技能训练,灵活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师生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再次,重视公共关系学理论研究,鼓励创新性成果。国家和学校应对公共关系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多创造学术交流机会,争取我国的公共关系学研究与国际上接轨和对话。同时,又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发挥优势。行政管理学是一门中国特色非常强的学科,相对应的公共关系学自然也不例外,公共关系学理论的发展,必然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信息技术下高校行政管理的创新与实践 在当前信息技术的使用日益频繁,给各行各业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也加强对信息技术的使用,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很多高校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使用信息技术往往只重视硬件设备的添加,软件建设往往跟不上,没有做到物尽其用,行政管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处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上,极大的阻碍了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在今后高校要对如何更加合理的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行政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信息技术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 1、保证高校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信息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使用能对高校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汇总,高校信息系统和各种数据库还可以高校领导进行决策提供依据。以为内高校领导在决策和管理的过程中要对校园中的人事变动、财务开支等工作有全面的了解,但是如果让各部门收集这些数据的话时效性不能保障,同时各项程序也比较复杂,但是利用校园网络和各部分信息进行收集就比较方便,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2、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当前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垂直化,导致上下级之间信息交流比较复杂,很多管理决策要通过好几层才能传到教师和学生上,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管理,同时也浪费了很多人力资源。如果高校在全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不仅缩短了信息传达的时间,而且高校的高层领导可以与教职工之间直接联系,省略了中层管理机构的介入,这样中层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将会大大减少,从而有效提高高校行政办事效率。 3、加强高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 采用信息化技术之后,高校行政部门之间、行政部门和科研部门之间的来年息将会更加的紧密,一些相对独立的部门也通过网络与校园中的其他部门发生联系。各部门在工作中可以利用网络开展文件传输等工作,加强不同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另外高校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息技术可以对管理结构进行调整,逐渐建立一种相对平等的网状组织管理机构,保证各部门的协调发展。 4、扩大信息使用范围,实现信息共享 利用信息技术开展高校行政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各种信息可以在网络上自由的传输,不同学科之间也能形成很好的信息流动,信息的使用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不仅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突破了使用主体的限制,个人之间、院系之间、各部门之间以及高校之间都能利用网络进行沟通,实现信息的共享,提高了信息的使用效率。 二、信息技术下如何开展高校行政管理创新 1、加强对信息技术利用的重视 要提高信息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使用首先要转变思想,加强对信息技术使用的重视。第一,学校的领导要对信息技术使用带来的便利有深入的认识,加强在信息设备方面的投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信息网络。第二,要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细心技术使用信息,在高校的各种会议上要信息技术的作用和发展趋势要不断明确,从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第三,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要激发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能更好地在行政管理工作总发挥自己的才能。 2、完善高校信息化建设规划 高校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利用信息技术上开展行政管理的过程中,高校应该有整体战略部署,制定总的实施规划,确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在利用信息技术的时候应该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需要注意的是高校在利用信息技术的时候应该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软件系统的一致性,建立综合性的信息行政管理系,这样高校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 3、改进信息系统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比较快,所以信息技术更新换代也比较频繁,高校在利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要对信息系统的升级工作特别注意,不能只重视硬件设备的更新换代,要对软件系统定时升级,保障其的稳定运行。高校针对自己的使用的信息软件要制定一个严格的维护条例,定期找专业的人员进行升级更新,保证系统的高速运行。 4、培养信息管理素质 信息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使用就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素质。目前高校中很多行政管理人员信息技能比较低,不能很好的进行信息化操作,没有完全发挥出信息系统的功能,导致行政管理效率较低。在未来高校应该重视培养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信息操作技能。第一,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选拔中要保证专业对口,具备信息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第二,要加强后期的培训和教育。随着系统升级和更新应该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后续培训,让他们具备新的细心知识,使他们能更好的适应工作的要求。 5、改进高校行政管理流程 高校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行政管理工作,为了保障行政管理模式与信息系统向适应,应该对行政管理流程不断优化,保证行政管理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高校应该对内外资源进行整合,要对内部各管理部门职能进行明确,让其与信息管理系统相适应,使管理系统能逐渐向有序状态前进,从而不断提高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 结论: 对于高校来说,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行政管理工作不仅实现了高校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同时也为高校进行科学的发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利用信息技术是对高校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改进,但是当前高校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行政管理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高校要针对这些问题,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开辟新的发展途径,从而有效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改革浅析 摘要: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是指高等学校依凭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通过组织、计划、实施等行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发挥学校现有资源,有效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活动。行政管理质量在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关键词:高等学校 行政管理 改革 0 引言 高校管理本质上是高等教育的一个衍生性的行为。这种“衍生性”表现在:一方面,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在先,而高等学校的管理行为在后,高等学校的管理是服务于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的,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管理行为也是发生在教育制度化之后的事,教育制度化使得教育教学行为有了某种规范,因而产生了管理。高校管理行为应服从于高等教育行为,而高等教育无论是从历史维度上还是从逻辑维度上,也无论是在高等教育的“学术性”上还是在“育人性”上,都要求高等学校管理具有科学性。中国的高等教育将要进入大众化阶段,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占全人口比例不断上升,而高等教育质量却受到了大众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尤其前一段时间我国进行了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许多院校从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电视大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升格到大学本科行列中,这类新增院校更需要加强管理的科学性。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存在众多弊端,如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机构臃肿,管理目标不明确,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淡薄等,这些都导致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低下,大量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严重阻碍了高校各项工作的良性运行。近几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高校行政管理体制亟待改革与创新。高校必须树立新的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队伍建设,以适应时展的新需求,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稳步进行。 1 树立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本身是一份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工作,但多数行政管理人员缺乏这种管理理念,轻视自己的本职工作,认为行政管理无非是为他人打杂、跑腿之类的粗活,无须 用心和动脑;还有的认为学校本身就重教师和教学,轻行政人员和管理工作。由于种种不正确的思想,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在为教师服务的工作中不积极主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过于看重权力,以为担任一品高官,便可高人一等,呼风唤雨,从而出现滥用权力、工作作风败坏等不良现象。 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之后,还应进行管理制度的改革与落实,因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学校高效率运转的基本条件。要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要落实决策层的负责制。由校领导、各部门的处级领导组成的决策层在重大事项上,如在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等方面,起领导和决策作用。“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如果决策层人云亦云,不对形势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那就很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而影响大局。所以决策层的每个人一定要有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要克服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性。二是要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制。每个职能部门虽然分工不同,但共同目标都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某些方面可谓是息息相关,所以应有整体意识和全局意识,不能各自为营,各自为战。在涉及学校的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时,各职能部门应团结协作,共谋计策,共促学校各项事业的进步与繁荣。出现问题时,各部门不能互相推诿,应协商解决。三是要改革人事聘用制度,缩减庞杂的行政队伍。在人事选用上,要坚决抵制“拉关系”、“走后门”现象,实行公开、公平、竞聘上岗,任人唯贤唯能,实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另外,合理设岗设编,能者重任,不能胜任者转岗或淘汰,不断增强行政队伍的活力。四是要改革考核分配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在对行政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上,要进行思想品德、管理能力、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全方位的考察,同时,还要收集单位领导与同事对该行政人员平日表现的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考评。在效益分配上,要克服以往的“大锅饭”或“一碗水端平”等思想,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使物质利益与绩效挂钩,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于表现优秀者除提供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外,还可为其提供在国内外进修和学习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挖掘行政人员的潜力,有效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提高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 2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素质 当前,部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尤其是一些中层管理干部经受不住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丧失职业道德,利欲熏心,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人享受,利用特权谋取私利,利用公款铺张浪费,私拉关系。对待工作,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因循守旧,随波逐流。这些不良思想和行为导致许多行政工作处于消极低迷状态,对营造学校的和谐发展氛围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由此,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对于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是至关重要的。 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行政管理人员应端正思想,重视自身的工作,具有超前服务意识,应该以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而自豪,对自己的服务对象应热情相迎,以礼相待。对于外来的指责,要以宽广的胸怀容纳,并进行自我反省,力求上进。只有为师生服好务,才能彰显自己的工作价值,这也是对自我奉献价值的一种肯定。行政管理人员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效率意识。无论是对于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还是师生交付的工作,都要认真负责,尽可能快速办理,不拖拉。 其次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在知识经济时代,在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的同时,行政管理人员还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丰富知识。除了学习岗位理论和专业管理知识,还应学习其它相关知识,做到博学多通。定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也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行政管理人员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不受外界不良风气的侵袭。此外,职能部门可根据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的表现和部门需求,给行政管理人员提供高级进修机会或鼓励他们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以提升知识文化水平。 再次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一项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能力的高低。行政管理人员应善于将理论付诸实践,勤于钻研业务。除了要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述能力外,还要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广泛捕捉信息的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近年来,电子政务在行政管理中的效果逐渐凸显,这也对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须熟悉电子政务,做好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擅长运用现代技术处理日常工作。 总而言之,高校行政管理是一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它的改革需从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及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等多方面入手。只有不断推进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创新,才能促进高校教育、科研等方方面面工作的顺利开展,使高校的发展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浅谈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摘 要:行政管理是高校为了实现教育工作目标,依照一定的规章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和员工,有效的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它是一个学校办学效率的重要标志,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学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标准。针对目前高校行政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当前要大力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对策 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相对于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研究人员而言,行政管理的主体是从事非教学、科研活动的相关行政机关,其成员是各级各类机构的管理者和执行者。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弊端,如机构膨胀,人员臃肿;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到位;缺乏开拓进取精神;行政权利挤占学术权利等等。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前要大力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体高校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后勤管理以及行政管理,而行政管理在整个高校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高校的行政管理是相对于高校教育、科研活动而言的辅助性的但却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校教育工作的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以德行政”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坚持以德行政,对实践“三个代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一,高校的行政管理做到坚持以德行政,可以强化高校民意识,使学校的行政管理以教师、职工、学生等的意志为核心,可以理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以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效率,促进学校发展。其二,以德行政包括“行德政”和“施德教”两个方面。“行德政”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中公仆要求的体现。它要求管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符合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管理者特别是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干部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行政竹理能力和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善于、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方式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只的这样,才可能在实践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完成好管理任务。“施德教”是用新型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全体社会成员,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因此,在“施德教”过程中,要把对教师、职工、学生的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作用,以先进性带动广泛性,又通过广泛性进一步推动先进性,使高校的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新境界。 二、高校行政管理改革与创新要有利于营造和谐高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高校和谐校园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和谐高校的发展,构建和谐高校也是维护高校稳定的必要举措。高校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在经济全球化社会转型时期,高校正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拉大反映到高校使得学生之间的贫富差距的扩大,给贫困生带来巨大的心理落差,使部分学生形成自卑、自暴或反叛的复杂心理;随着招生人数的扩大和就业制度的改革,一部分学生毕业等于失业或就业质量不高,加剧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为高校的稳定增添了新的变数;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学生必然受到各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高校要稳定,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风险,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大力促进校园和谐。 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拓宽各种渠道有计划的做好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大力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其六,以人为本,强调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高校行政管理者在工作中要从最广大师生的正当需求出发,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机构,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同时,领导者也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等潜能。 三、改进高校行政管理绩效应用 对高校行政办公实施绩效管理,既是突破旧的管理模式,增加学校自身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整个高校行政管理办公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它最终可以促使和引导学校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达到双赢的状态。管理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绩效管理亦是如此;而绩效沟通作为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将高校行政管理的绩效管理持续改进;绩效问责作为对绩效管理整个项目的监督,更是提升整体提升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其一,坚持服务第一。在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在岗位分析、制定绩效阶段,必须正本清源,将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摆在基本职能的首要位置,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其二,动态绩效管理。动态管理是一种基于辩证思维的管理观和方法论,是最能挖掘组织潜力和应对外界挑战的新管理哲学。高校行政管理的动态管理是值得进一步认识的重要方面。动态管理为当今高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新的视角。其三,绩效沟通。绩效沟通是绩效考核的核心。要使绩效管理取得理想的效果,绩效沟通犹为重要。其四,绩效问责。高校问责制是指以绩效为核心,对高校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高校问责不仅是高校稳定与发展的一项保障制度,也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现高校公共服务以及增强高校回应外界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要走出上述困境,必须健全、落实高校行政管理绩效问责制度。绩效问责结果不仅是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担负各项任务的监督,而且对于维持现状和有过失的高校行政管理者应予以追究,从而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组织和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其五,持续改进。由于当前绩效管理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特别是绩效管理的非连续性问题多有发生,改善这一问题的具体措施就是改变原有的工作思路,用继续改进的原则来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设计成一个动态的开放式的工作环,这样才能使得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获得不断地提升,而不是阶段性提升。 太仓市实验幼儿园是市教育局直属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八十多年的风风雨雨、薪火相传,拥有了深厚的人文底蕴。2008年。太仓市推进幼教体制改革,在教育局的统筹规划下,成立了实验幼教中心,下辖实验和娄东中心两所幼儿园,形成了“一个幼教中心、两所幼儿园、三个办学点”的办园格局。新的管理体制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认真分析实情的基础上,我们从建优秀教师队伍人手,努力铸优质教育品牌。 一、中心统整,共享人力资源,促进教师均衡发展 中心按照“合理调整、科学配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园的师资。首先,将实幼的部分优质师资安排到新接管的幼儿园,担任组长、骨干教师,在新环境中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其次。将新接管幼儿园的部分教师安排到实验幼儿园工作,采用新旧配班、科学配备的方式,使这部分教师在实幼规范的管理与优良的教学环境中快速成长起来。“一进一出”的师资调整。使得整个中心的人力资源得以共享,促进了幼教中心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 二、形成制度,加强专业磨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在管理上我们实行“中心与下辖园两级管理”制,既有中心统一化管理,又有下辖园的自主管理。在中心业务管理中,我们逐渐形成了较有特色的“周审月赛”制度。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一)周审。周审主要是每周的课程审议,活动的亮点一是把常规审议深入化。如我们就课程审议常规以及如何有效开展课程审议工作,请备课组长、教师从不同层面,结合课程前审议、后审议等方面进行交流、互动。促进教师反思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二是将审议制度灵活化。娄东中心幼儿园在引进幼教中心审议制度的同时,结合幼儿园实际,从问题出发,实施1+1的审议制度,如将审议与教具制作活动分离,为审议提供充分的时间,也为刚接触审议的教师提供充分的学习时间,在人员调配上采用的是异地统整的方式,将几地教师集合,集中力量进行审议,充分保障审议质量。 (二)月赛。月赛主要是要求各幼儿园针对具体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职工岗位竞赛活动。我们的月赛活动,整合了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其中较有特色的是以下三项:一是中心下辖园所间的交叉调研。围绕教师工作的某一项内容,如自主性游戏、半日活动等,展开中心间的相互调研,随后进行统一交流。交叉调研充分发挥了幼教中心的资源优势,使各个幼儿园在对比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取长补短、优化自身。二是围绕课题研究开展的互动研讨。幼教中心现有多个各级各类课题,月赛中较多的还有围绕课题研究开展互动研讨。如我们结合省级课题,围绕“绘本教学”开展评优课活动、主题研讨活动,帮助教师系统建构起绘本教学的相关经验。三是关注教师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点。如围绕教师在主题墙饰创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班级主题墙”交流活动。组织各园教师相互观摩学习,就主题墙饰如何与主题开展相结合、如何为幼儿发展提供支撑等,展自己所长、学他人之优、促各自成长。 三、规划长远,抓好中坚梯队,促进教师分层发展 成立幼教中心后,师资结构发生了变化,我们打破原先逐一培养、指向集中的人员培养机制,建立了教师“分层培养”模式。首先。“骨干培养”有章可循。幼教中心的成立,幼儿园规模的扩大,使得管理层面的教师人才和业务层面的骨干教师严重缺乏。我们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评选要求操作。评选出首届实验幼教中心骨干教师,在中心层面成立了“骨干教师培训班”,为中心未来的发展储备人才。其次。“教师培养”薪火相传。我园的新教师特别多。而且教师之间差距非常大。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重点启动了师徒结对工程,由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子。目前,中心内已形成了良好的师徒带教学习氛围,新的学习型组织已悄然孕育。 四、铸造师德,展开爱的行动,促进教师内在发展 幼教中心在锤炼教师业务能力的同时,重视教师师德修养培养,促进了教师的内在发展。一是开展“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宣传先进师德,为全体教师树立师德典范。二是开展“与爱同行——我的教育故事”之分享“实幼教师经验100条”活动。教师们将自己的教育教学故事与实幼教师经验100条相结合,撰写了一个个爱的故事,活动延续至今。在分享故事的过程中,教师们逐渐体会到如何将爱心内化为爱的教育。三是面向不同群体的“支教行动”。有党团员教师走进陆渡“儿童快乐家园”、红庙村学前班,用自己的智慧与爱心,为流动儿童打造温馨家园:有骨干教师走进结对姐妹园,为姐妹园创建省优质园工作献言献策……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管理初探 一、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 行政权力的泛化导致学术权力缩减, 进而形成了学术权力日渐服务于行政权力的局面。“官本位”而不是教学、科研本位的观念普遍存在。从管理学角度来看,行政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强调管理事务的理性方法,强调按等级分配权利和按程序和规范办事;另一方面,它又有极强的“扩张性”、“放射性”及“膨胀性”,常常跨越其自身的职能范围。由此,致使在高校中,行政权利对学术权利过多介入。行政化的管理和无处不在的行政权利,强化了官本位,相对弱化了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地位。尊重学术权利和学术自由, 是高校提升整体竞争力的前提条件,行政权利的泛化将使高校的整体发展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 (二)待遇、学历、职称与教学队伍差距过大 高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在高校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地位。长期以来,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 在高校里一直存在轻视管理工作的偏见。具体表现在: 第一,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待遇偏低, 特别是近几年, 随着高校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向教学大量倾斜,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待遇更是远远低于教师的平均水平。第二, 年轻的、学历和职位高的人员, 认为行政工作没有前途而不愿从事管理工作。即使有些从事行政管理的高学历、高职称管理者, 则都是教学、管理双肩挑, 甚至是教学、科研、管理三肩挑, 很难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第三, 专职的管理人员年龄偏大, 或学历偏低, 管理水平也较低。高校的教师随时可以脱产进修学习, 或者攻读学位, 而行政管理人员没有这种机会, 或者机会很少, 造成管理人员的学历很难提高,而这种低学历的现象, 不仅降低了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在高校中的地位, 更直接影响到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高校内部行政人员队伍素质低下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行政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的人员。但是在高校中,行政人员的素质问题却往往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有些领导认为,行政工作任何人都能干好,因此在人员安排上,不考虑工作性质和个人的性格、气质、品质、特长以及爱好,这导致许多行政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法发挥自己的特长,压抑个性的成长,每天只是消极的应付工作,而无法从中找到乐趣。与此同时,由于进入行政岗位的人员所学习的专业并不能与其岗位吻合, 使得高校的行政管理效率低下,整体的管理水平难以提升。 二、加强高校行政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规章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现实,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管理人员认识到规章制度是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和准绳,促使管理人员依章履行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从而使高校行政管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制度齐全、纪律严明,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依章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检查落实来体现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从而有力地保证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全面工作的顺利行。 (二)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促进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 针对当前传统的高校行政管理理念对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造成的不利影响,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一是明确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服务观念作为行政工作人员首要的和根本的思想意识,对有效开展管理服务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二是注重管理者自身能力的理念。高校行政管理者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具备实施依法治校的能力,提高自身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协调能力等。三是树立重岗位、轻职位的理念。在实施高校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所有行政管理职位的设置应该以职位与岗位相称为原则,对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严格界定,引入竞争机制,按岗择优聘用合适人员,最大限度杜绝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三)增强行政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自我定位失当,存在“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因此,应该更新思想,改变观念,“把原来' 管' 学生的工作观念与作风转变为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和作风。”通过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促进高校管理者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促使高校行政管理者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行政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从而确保高校教学功能的发挥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四)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对企业效益的增长是显而易见的,对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也是不容忽视的。通过技术创新,高校行政管理可以加快信息传递,简化管理程序,缩短管理流程,提高管理实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是进行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网络技术本身就构成一种新的组织。网络对话所形成的知识沟通也创造了创新的新的机会和环境。”当前,协同办公、虚拟办公、自动化办公等管理手段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高校行政管理也相应呈现出新的特征: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校园网内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把有关决定、通知、会议精神传达到相关部门或院系;教师可以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上传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学生成绩等信息;学生可以通过网络留言板向有关部门反映教学、食堂、住宿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变得有序、便捷和高效。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模式改革刍议 内容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及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的弊端日益暴露,不仅降低了组织效率和管理质量,而且影响到高校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只有不断创新高校行政管理思路,改进科层制的管理模式,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高校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本文在分析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弊端的基础上,探讨了其改革思路。 关键词:高校 行政管理模式 改革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高校行政管理从内容、职能到地位、作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率、高管理水平的现代行政综合性服务平台,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是目前摆在许多高校决策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 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依然沿袭着科层制管理模式,换句话说,就是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或校—院—系三级管理的层级制管理。大学校长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面行政管理工作,校长之下分设若干名副校长,每位副校长又分管若干个处室部门及院系,院系成为最终负责执行的基层单位。学校通过实施岗位责任制和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确保学校的政令畅通。然而,这种管理模式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及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日益暴露出种种弊端,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一)机构臃肿及人浮于事造成效率低下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基本上仿照政府机关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建构起来,每所高校少则十几个部门,多则二十余个管理机构,形成了小而全的局面,有时还会出现因人设岗、因人设事的情况,造成了机构臃肿、职责不清,多头领导,议而不决,决而不断,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由于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一件事情由几个部门分管或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作方能解决,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等情况,不仅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而且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金字塔式的科层治理结构导致官本位思想滋生 为了保障高校管理工作的平稳运行,学校的每个组织机构和组织成员按照管理权限和岗位责任被固定在不同的层级上,由高到低层层节制,权利逐渐集中,呈金字塔状分布,学校行政最高层以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为载体,通过上级的命令,依靠行政机构或行政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来实现。学校的一切资源,包括学术资源都在各个组织机构和组织成员的掌控之下,学术权力成为行政权力的附庸,行政资源挤占学术资源成为一种常态,使得本应以学术为中心的高校仍是行政权力决定一切资源的分配,职级权威和行政权力所带来的各种政治、经济利益易滋生权力崇拜。 (三)管理方式陈旧制约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主要就是凭借行政负责人的行政权威以及各类规章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职责来约束组织内成员的行为。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虽然可以强化工作秩序,保证各项政令畅通和落实,但是,在理性的规章制度之下,组织内所有成员必须服从、服务于组织内部职级权威、规章制度,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被长官意志所代替,容易导致内部成员的思想惰性;处在组织内的人往往思想观念陈旧,办事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降低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 作为高校组织系统和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行政管理机构的存在意义在于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最快捷的工作效率、最实际的工作效果为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提供便利,为青年学子提供学习、发展的机会,最终推动高等教育实现文化传承、知识更新、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但科层制管理模式抑制了基层的活力及创造性的发挥,降低组织效率和管理质量,影响到高校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科层制的管理模式,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高校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 高校行政管理模式改革思路 (一)采用扁平化管理以实现权力中心适当下移与分散 扁平化是相对科层组织而言,是一种通过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机构,裁减管理人员,以便组织最大可能将决策权延伸至最远的底层,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建立起紧凑而富有弹性的新型团体组织结构。高校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精简职能部门,实现权力中心的适当下移与分散。 一是扩大院系的自主权,把一定的资源分配权、机构设置权以及一定的人事权等适度下放,从而提高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其适应市场的能力和自主需求发展的动力;二是适当分散权力,注意权力在更多的利益群体间进行分配,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在就学校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时,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由封闭式决策转向开放式决策,让各利益群体参与学校决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制度化。 (二)重视组织文化建设且增强服务意识 组织文化是指组织中的成员共有的价值体系,是在组织中为成员所共同持有的一系列价值观、信念、行为规范的总和。高校行政管理机关作为高等学校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服务对象是教师和在校大学生,其存在的意义在于保证高等教育历史使命的完成,必须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师生、为了师生的一切”的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以人为本,就是要把管理的落脚点放在服务上,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利益放在心上,切实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办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学生的学习热情、创新精神,而并非是为了截取行政权力。至于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最有发言权。只有强化服务意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才能具备活力和生命力,才能够把高校各个组成部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与此同时,适时提出高校行政管理机关的精神、形象、作风等行为规范,以利于行政管理人员共同遵守,同时可以对外树立高校良好的形象。 其次,要倡导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信息时代,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而学习是人们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和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行政管理人员应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确立科学的学习目标,选择合理的学习方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行政管理机关要为教职工学习、交流搭建平台,提供条件和便利,在组织内部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学习氛围。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以学习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把业务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变成行政管理人员的潜意识和自觉行动。 (三)贯彻“教授治校”的理念以完善高校行政决策机制 清华大学知名校长梅贻琦提出“教授治校”的理念,其核心内涵就是充分尊重专家在学校管理,尤其是在学术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高校行政管理的目的在于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在高校的治理结构中,可以考虑适度提高学术权力在权力机构中的地位,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适度分离。高校应成立由教授、副教授组成的学校治理委员会,一般学术建设方面的事务应交由学校治理委员会处理、决定,如教师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学科建设等,学校行政领导不予干预;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亦应广泛听取学校治理委员会的意见,并经由学校治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主管领导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未来发展战略与目标的制定上,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和服务,两者互不干涉,又互为补充,实现良性互动。 (四)推进依法治校以创造和谐的高校行政环境 首先,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最基本的建设,在依法治国已成为时代必然的新形势下,高校必须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等诸方面的行政管理制度,使学校的建设与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用法制手段处理、化解高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冲突,促进高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高校人力资源开发。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目在于推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实现个体发展与学校发展的统一。要严把“入口关”,按照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吸收、引进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之中,并按照科学管理、大胆使用、积极培养的原则,通过岗位轮岗、脱产培训、社会实践、校际交流等方式,提高在职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要引入竞争机制,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环境,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三,加强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全程监督。高校行政权力运行的最终指向和归宿是保证高校培育人、发展人和完善人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为保证行政权力服务于这一目标,促使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遏制官僚主义作风,就应当重视校内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等传统部门的建设和工作发展,充分运用现代网络的快捷与透明,深入联系基层群众,通过如实反映行政权力运行走向,及时纠正行政权力产生的不良后果。 (五)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要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把现代网络技术充分应用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改变单纯通过文件形式的政务处理方式为现代网络技术处理方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应用,以网络充当信息载体和传递管道,加强学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 开展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在网络平台上实现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一方面实现学校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和优化,打破时空、地域局限,及时收发、处理、和传递信息,保证信息畅通,以实现高效、有权威的学校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建设一个跨部门、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信息库和办公信息资源库,可以避免数据收集的重复,减轻工作负担,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以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有力的开展。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关于绩效管理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刍议 论文关键词:绩效管理 高校行政管理 动态管理 绩效问责 绩效沟通 持续改进 论文摘要: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应用绩效管理,可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和管理水平。本文在分析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绩效管理的应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高校行政管理绩效应用的对应措施。 1、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意义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三要素中,行政管理是高校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国外先进办学理念及科学管理方法的逐渐来袭,为全面提升我国高校行政管理能力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准备。 对高校行政办公实施绩效管理,既是突破旧的管理模式,增加学校自身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整个高校行政管理办公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它最终可以促使和引导学校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达到双赢的状态,提升高校的整体竞争实力,最终与国际接轨,实现靠近、比肩乃至超越国际名校的战略目标。 2、绩效管理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现状及问题分析 2.1应用现状简析 高校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是指为实现高校发展战略和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通过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以及综合素质的全面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充分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改善行政人员的行为,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挖掘其潜力的活动过程。高校在发展战略既定的前提下,遵循目标管理原则来构建行政办公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这样更容易调节和带动全体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管理效率将会明显提高。 2.2应用问题分析 在我国高校普遍采用的目标管理法中,绩效管理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当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综合体现在两端环节(岗位分析和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忽略,中间两环节(绩效计划和绩效考核)实施不到位,这样绩效管理实施中,没有形成持续推进的循环,由于没有了“根本”,中间环节实施起来也就难免流于形式。实施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包括: 2.2.1应用岗位职责不够清晰 绩效考核的依据是绩效标准的制定, 而标准的设定依据是岗位分析,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实施过系统的岗位分析的院校为数不多。不做工作分析, 那么岗位的职责就界定不清楚, 绩效考核就没有一个科学的标准依据。 2.2.2对考核定位存在模糊与偏差 考核的定位, 就是通过绩效考核解决什么问题。考核定位的模糊主要表现在考核缺乏明确的目的, 仅仅是为了考核而进行考核。考核定位的偏差主要体现在片面看待考核的目标上, 对考核目的定位过于狭窄。 2.2.3缺乏绩效反馈与沟通 现在大部分院校都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了绩效管理,然而实际收效远远没有达到预期,大多数止于绩效考核阶段,并没有延伸到罪关键的应用阶段,更有甚者,某些高校行政管理中,对绩效考核结果采取保密状态或者选择性公开状态,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地影响了被管理者的参与兴趣,对工作的改进与绩效的提高根本起不到积极作用。 2.2.4缺乏开放式的持续改进的战略思维 当前,绩效管理方法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实施应用中,往往将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视作一个“闭合环”,即将岗位设计、绩效制定、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这四大步骤作为一个完结项目,绩效管理缺乏整体的持续性和连续性。简单分析,绩效管理只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如果仅仅将其视为一个阶段性的工作项目,则对于我们的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而言,明显是舍本逐末。 3、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绩效管理的应用举措 管理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绩效管理亦是如此;而绩效沟通作为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将高校行政管理的绩效管理持续改进;绩效问责作为对绩效管理整个项目的监督,更是提升整体提升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 3.1 服务第一 在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在岗位分析、制定绩效阶段,必须正本清源,将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摆在基本职能的首要位置,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 行政管理既有管理的职能,又兼有服务的职能。服务是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活动的根本和最终的目的。目前,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自我定位失当,存在“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 3.2动态绩效管理 动态管理是一种基于辩证思维的管理观和方法论,是最能挖掘组织潜力和应对外界挑战的新管理哲学。高校行政管理的动态管理是值得进一步认识的重要方面。动态管理为当今高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新的视角。 首先,由于高校必然会受到校外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也对学校目标的制定与达成和各种管理都产生动态影响,因此,高校行政办公的绩效管理必须遵循动态管理原则。 其次,高校行政管理中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只有在动态管理的框架内才能得以妥善解决。高校教师的绩效评价不仅要注重过去所取得的成绩,更要注重对现状和未来能力发挥态势的考察和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高校教师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 最后,动态绩效管理确定目标的合理性在于达到组织、个人与社会目标的统一。高校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在宏观的动态把握下富有活力和生机的管理体制。 3.3 绩效沟通 绩效沟通是绩效考核的核心。要使绩效管理取得理想的效果,绩效沟通犹为重要。 第一,重视绩效沟通、建立沟通制度。高校的行政管理层要明确绩效沟通在行政人员绩效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绩效沟通作为提高行政人员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 第二,建立开放式的绩效沟通网络。高校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是一种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目标要求高的活动。为了提高管理绩效,有必要建立一个开放式的、全通道式的绩效沟通网络,使得被考核人员、制定战略的高层决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线行政部门、其它的行政部门之间实现全方位的沟通。 3.4 绩效问责 高校问责制是指以绩效为核心,对高校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高校问责不仅是高校稳定与发展的一项保障制度,也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现高校公共服务以及增强高校回应外界能力的重要途径。 在美国,通过绩效评价对高校校长的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管理实践。当预期的绩效没有实现时,校长就有可能被董事会解雇。这是高校行政管理中的绩效问责的一个具体层面。而在我国,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高校利益主体地位的法律缺失,致使高校一方面以同体问责代替多元利益主体问责,另一方面内部问责又流于形式,甚至出现问责主体迁就问责对象的现象,从而偏离了高校问责制的航向,大大弱化了高校问责制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法人治校”理念下高校内部权力的错位与失衡,导致内部权力无序,直接影响学校绩效难以满足相关利益者对高等教育办学的公平、效益、质量的利益诉求。其结果是,法人的权责不对等,高校自治主体不明确,容易产生权力的泛化和责任的边缘化,最终难以落实高校问责。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要走出上述困境,必须健全、落实高校行政管理绩效问责制度。绩效问责结果不仅是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担负各项任务的监督,而且对于维持现状和有过失的高校行政管理者应予以追究,从而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组织和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3.5 持续改进 由于当前绩效管理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特别是绩效管理的非连续性问题多有发生,改善这一问题的具体措施就是改变原有的工作思路,用继续改进的原则来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设计成一个动态的开放式的工作环,这样才能使得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获得不断地提升,而不是阶段性提升。 4、结论 高校是教学与科研的前沿阵地,只有充分遵循高校行政管理的规律,实施绩效管理,科学合理实施岗位分析、绩效制定、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阶段管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者的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以绩效沟通为绩效管理的核心,实施动态的、持续改进的绩效管理与绩效问责,才能使高校行政管理朝着健康、有序、持续提升的方向发展。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论如何加强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摘要]本文阐述了目前高校行政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对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增进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提出了高校行政管理建设的基本措施,以创新推动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特点 效率 创新 一、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 1.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辅相成 高校内部事务可化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与之相对应,高校教育管理可以划分为性质不同,但二者又有关联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高校是知识的殿堂,“学术性是大学的灵魂。”学术管理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学术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管理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包括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招生等事务。高校具有学术属性的同时,还具有行政属性。“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科层制结构,有了自己的行政体系,具有行政属性。”高校行政管理的主体是行政人行政机构,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涉及人事、组织、宣传、基建、后勤等事务。 2.高校行政管理主体呈现专业化趋势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大量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比如教学、科研、人事等部门的工作。这些部门一方面履行着指挥、组织、协调等职能;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一定程度的评价、认定工作,比如对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评估,对科研成果的筛选、鉴别,对教材、图书资料及实验器材的选择等。这些工作都对行政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专业化要求。因此,高校各级管理人员除具备一般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技能外,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换言之,行政管理人员往往具备双重职务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以此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高校行政管理客体具有多样性特征 本文谈及行政管理客体时,主要是从人的角度进行论述,即高校行政管理客体涉及到学生、教师和职工三大群体。学生是高校的立足之本。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学习需求、就业愿望等既是行政管理者需要掌握的信息,又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教师既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学术、科研的承担者。教学条件、学风建设、学术氛围、工资待遇、深造机会等因素极大地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校职工的主要职责是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解决师生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管理思路陈旧、组织混乱 目前,我国的高校管理大多还秉承过去的老观点、老办法,对于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做的很不够。如有的高校领导官本位思想还比较严重,总喜欢用行政权力去命令人,而不是用制度和规范去约束人、服务人;有的高校领导想到什么就要求做什么,内部文件、政策朝令夕改,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爱指挥、瞎指挥的现象在当今高校管理者中也比较普遍。这就容易造成高校人事管理的混乱和效益低下,也容易导致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淡薄和学校管理成本的增加。 2.高校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不高 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管理者的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者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有的高校对管理者也存在某种误解,认为高校文化素质主要是高校教师的事,因此不重视高管理层的整体文化素质。 3.用人制度僵化,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受到国家宏观人事体制的影响和制约,目前高校的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依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技术职务和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终身制”,职称评定上的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等现象在大部分高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国家事业单位认识制度改革大背景的支持,各地高校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普遍具有制度上的不彻底性。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和优秀人才积极性的发挥。 三、对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分析 1.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集中表现在行政意志、部门意识过分突出,学术人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机会不多,范围有限,没有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专家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鉴于此,应适当提高学术权力在权力机构中的地位,增强和专家、学者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的话语权。明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自发挥作用的领域、范围,建立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有机的分工、合作与制约的关系。只有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协同一致,共同作用,才能保证高校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2.增强行政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自我定位失当,存在“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因此,应该更新思想,改变观念,“把原来‘管’学生的工作观念与作风转变为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和作风。”通和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促进高校管理者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 四、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措施 1.转变行政管理的观念 (1)重岗位、轻职位的观念。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权力、义务要进行严格界定;要引入竞争机制,按岗择优聘用合适人员,并实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办法。(2)重能力、轻权力的观念。高校行政管理者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具备实施依法治校的能力, 具备面向市场、利用市场规律办学的能力具备面向社会、广泛合作交流的能力, 具备建立有效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民主办学的能力,具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能力。 2.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继续加强集体负责制。在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等方面,校党委、行政集体发挥主导作用以利于克服个人经验、知识、能力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局限性,有利于加强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2)切实落实行政管理上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主体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的领导作用体现在学校工作的重大事项上体现在责制中,决策过程中是原则的、间接的,校长的领导作用体现在执行过程中,是具体的、直接的。因而,必须保证党委的集体领导,必须保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论加强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对策 摘 要:新形势下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是高校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存在着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管理工作非专业性、管理队伍的缺乏创新意识等因素,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各项工作高效的运行。本文从加强思想建设、机制建设和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建设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提出了新的对策与思路。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对策 高校行政管理是学校实施教育、科研和师生管理的前提条件,也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办学方向和实施依法治校的必要保障。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在高校管理体系中既处于领导组织地位,又处于保障和服务的基础地位。 一、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大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校作为知识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高校行政管理是为实现教育目标服务的,是配置高校教育资源的核心,科学化、规范化的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对推动和谐校园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高校行政管理是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的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行政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行政管理队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学校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关系到高校的社会形象与信誉。因此,抓好行政管理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保证高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目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直接为教学和科研等学术活动服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好与否,直接影响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当前,多数高校的行政决策依然依赖“自上而下、逐级加以贯彻和落实”的模式。这必将给高校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一系列弊端。 1.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我国高校行政机构和人员的设置经历了设立——膨胀——精简——再膨胀的非良性循环。机构功能越分越细,虽然人人做到了各司其职,但相互之间缺乏必要沟通,往往由于职责不清,重复完成,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开拓进取意识待增强。大多数从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是非管理专业毕业,没有系统接受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知识、理念和技能,又缺少必要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机会。而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中,制度是明确的,流程是清晰的,由此形成了行政管理人员缺乏进取意识,产生思想惰性,墨守成规。 3.管理工作非职业化。院校两级机关管理干部肩负着制定、解释和执行政策的任务,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学校、学院的发展。但高校许多行政人员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他们既要搞党政工作,还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导致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潜心钻研管理业务。 4.待遇地位偏低,队伍不稳定。由于行政工作不容易出成绩,即使评了管理系列的职称,也不与津贴分配挂钩,形同虚设。由于高校教职工的待遇区别是与各院系甚至各专业与市场联系的密切程度有关而不是因为工作量、社会贡献等的不同,教职工工资外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近几年,高校加大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在分配制度上向教师队伍大比例的倾斜,同等学历的教师与行政人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愈演愈烈,客观上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因此,加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三、提升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对策1.增强服务意识,重视职能创新。行政管理工作者的宗旨是热情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从思想上根本改变注重控制职能的传统管理理念,树立人本理念,强化人性管理;树立甘为人梯,为教学改革服务,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思想,这样才能取得广大师生的信任,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高效运转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保障。而机构改革和调整岗位编制时,要按需设岗,因岗聘人。对行政管理人员建立激励制约机制,在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实现科学的人员流动。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定期对人才层次进行置换。通过层次间的互换,管理人员经历了不同岗位的工作,便于找到自己最合适的岗位,更有利于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管理人员要在流动中求稳定。管理工作的自身性质要求管理者的责任心要强,要有计划,要有条不紊地完成紧张而复杂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因此高校要为行政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规范其行为,激发其工作潜能,增强管理队伍的战斗力和生命力,从而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3.推进管理队伍专业化。学校应为行政人员做好培训规划,确定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选择合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定期进行管理业务方面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采取不定期举行专家讲授、学校内部各部门间优秀管理经验学习交流、到兄弟院校观摩学习等方法,使行政人员不仅在专业知识方面,而且在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交流沟通能力等方面得到提升,从而达到管理行为的职业化,管理队伍的专业化。 4.增强职业认同感,提高待遇。高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关心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发展,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满足管理人员的合理需求,解决后顾之忧。要在评定职称、津贴分配、福利激励等方面与教师、科研人员一视同仁,解决行政人员内心深处的心理失衡问题,让他们安心本职工作,从而稳定行政管理队伍。要对行政人员的辛劳和付出给予充分的理解、尊重和认可,要通过各种方式加深人们对管理岗位的性质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并形成一致共识,即要使高校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必须把管理、教学和科研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 总之,高校行政管理在高校改革发展中发挥着保障、协调、参谋、激励等重要作用。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今后的发展前提应是对其地位和价值给予科学的理解和客观的定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与发展一定要与时俱进,合理构建,努力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从而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增强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问题探讨 摘 要:高校行政的管理水平和行政人员的工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高校的竞争力,而对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评价是目前高校管理工作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针对目前高校绩效考核主要存在问题,分析科学有效绩效考核的关键以及如何构建绩效考核流程成为当前热点。 关键词: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流程;绩效考核改善 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不可或缺组成部分,经过精简,其现状依然是数量偏多、质量偏低,管理效率较低,而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又是高校个人绩效考核最难以量化的部分,因此,如何运用科学的绩效考核调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适应高校改革需要,保证绩效工资稳步推进,成为许多高校目前十分关注的问题。 一、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1.战略关联性小。高校为了加快自身的发展步伐,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纷纷开始做长期规划性战略目标、年度计划性目标以及分阶段具体性目标。但是绩效考核却仍然沿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将笼统的德、能、勤、绩作为高校人员统一的考核内容,未将高校战略目标转化和分解成个人考核目标。有效的绩效考核应该以学校工作目标为蓝本,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计划是下级的工作目标,下级的工作计划是上级计划的分解与细化,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考核网络。同时也要求绩效考核系统具有充分的弹性来适应学校战略形式所发生的变化。 2.评价尺度不恰当。如前所述目前高校仍是将德、能、勤、绩作为所有人员考核内容,不分职务职级,不分岗位类别。如此考核指标对有些岗位可能产生评价尺度过于单一的弊端,而对有些岗位则可能产生评价尺度错合的问题。显然,按照统一标准对所有个体进行绩效考核不合理;而且德、能、勤、绩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考核内容是描述型,很难量化,无法量化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导致操作性不强,最后考核流于形式,激励作用不大。 3.评价信度低,考核误差大。由于目前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指标量化程度低,考核方法主要采用主观评价为主,导致考核信度低,误差大。其中突出的是宽厚性错误及趋中性错误,所谓宽厚性错误是指领导在评价下属绩效时,容易出现“好好先生”,“谁也不得罪”,也就是对于行政人员所表现出来的实际绩效,给予不应该的高标准评分;所谓趋中性错误是指考核结果集中在某一区间,比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最后结果都集中在优秀,鲜有其它结果,考核信度低产生的如此考核误差必然影响实际工作出色的人。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关键1.考核理念转变。由于我国高校考核制度目前还处于刚起步阶段,致使许多人将考核理解为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走形式,评优论资排辈、轮流坐庄;考核结果与个人职务晋升等无实质关联。实际上,绩效考核首先应该是行政人员清楚学校及部门对个人的期望与目标,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其次,个人考核的成果能以一套明确的标准与方法来衡量,并作为奖酬与绩效改善计划的依据。第三,对绩效不佳的人员,使其了解需改善之处、方法及目标,使员工绩效得以改善。 2.进行岗位管理。岗位管理是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的前提,岗位管理核心在于工作分析最终形成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含岗位的工作目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以及任职资格等主要内容。通过岗位说明书可以让广大行政人员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具体负责的工作范围,对他们的工作予以界定和说明,使广大行政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失,使考核双方在工作目标、要求与职责上达成一致,从而实现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公正性,也使绩效考核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绩效考核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顺利进行。另外,还要提前对每一个工作岗位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向行政管理人员予以说明,如有更正要及时通知,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3.评价尺度选择。常见的评价尺度有三类,不同的评价尺度对应不同的考核方法:主观评价尺度、行为尺度以及产出成果尺度。目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采用的评价尺度多是主观评价,实际上三种评价尺度更有利弊,科学的评价体系应分级、分层,对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人员适用不同评价尺度。产出成果尺度相对容易量化,适用于事务性的行政人员;行为尺度包括对被行为者行动、行为的描述适用于中低层干部;而主观评价尺度适用于相对稳定,更适合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干部。 三、构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流程1.目标设定。依据学校、部门目标展开员工个人目标,并订定衡量指标与目标值,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目标设定需个人与部门主管共同讨论,依据部门目标设定个人目标、衡量指针、目标值与权数,并记录于绩效管理与发展计划表。每位员工须在绩效管理与发展计划表上签名后,送交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复核目标是否依据部门目标展开,确认无误后由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将核对数据填写格式是否正确及完整,并留存部门保管;若数据不完整则退回部门重新调整。 2.绩效考核。依据目标执行成果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连结晋升与绩效改善计划。人事部门依据绩效管理发展与考核办法,通知考核时程表,分发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计划表。许多高校考核时间段往往与学年度匹配,主要方便考核目标以及考核证据可操作性。为降低考核误差,要求学院根据情况确认确认当年度各绩效等级排名比例,强制分布(一般可设置a、b、c、d四个等级)。行政管理人员接到绩效考核计划表后着手进行考核数据搜集,并针对考核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并记录于绩效管理与发展计划表上。 部门主管依据各部门的绩效等级排名比例对整个部门给予绩效等级排序,并告知个人绩效等级结果,再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人事变动提案,提案主要是针对绩效等级为“a”人员的晋升以及绩效等级为“d”人员的绩效改善,并报人事部门汇总。人事部门汇整各部门绩效等级后的绩效管理与发展计划表及人事变动提案,制作考核结果分析报告,作为考核小组会议数据。考核小组将针对a、d考核名单及各部门所提出的人事提案进行评议,并确认年度考核结果、做出人事决策,人事部门根据考核导小组的审议决定进行相关人事变动后续工作。 3.绩效改善计划。针对绩效考核成效不佳者拟定绩效改善计划,定期追踪执行状况,并于期满后针对执行成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仍未改善,则连结转调或降级。绩效考核等级为d等的人员,一般是业绩目标未达成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人事部门通知部门主管进行绩效改善计划,且一并寄发绩效改善计划表格。部门主管须拟定为期三个月的绩效改善计划,针对其绩效问题与员工讨论,告知员工应有的绩效水平及行动计划,并确认改善计划上的要求为该员工应表现出的水平。员工依据行动计划进行绩效改善。部门主管每月检查员工的改善情况,了解是否依改善计划上的时程表现出应有的绩效行为,并确实追踪记录绩效改善情形。 人事部门于绩效改善计划届满前,通知部门主管进行绩效改善计划评估,且一并将当初所订定之绩效改善计划表送交部门主管。当绩效改善计划届满,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成果,评估员工是否已达成应有的绩效水平,员工本人及其主管必须在绩效改善计划表上签名,将评估后的绩效改善计划表数据送交人事部门存档。若员工确已改善至应有绩效水准,则绩效改善计划即可结束。 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流程的关键点主要包含如下:首先,个人目标需经过员工与主管共同讨论后订定,并能跟学院及部门目标相连结,如此,绩效考核才能真正发挥指导作用;其次,绩效指标能够确实被衡量,有合适的基准分,显然绩效指标是绩效流程中最难也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第三,绩效考核成果需与人事变动以及绩效改善计划相连结;第四,绩效改善计划需经过员工与主管共同讨论后订定,并于过程中定期追踪评估,真正实现绩效考核的目的。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浅谈高校机房的科学行政管理 摘要:笔者将行政管理学的知识运用到机房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通过工作实践提出在提高机房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合理使用机房、缓解机房紧张、节约大量人力和物力四个方面加强对高校机房的科学行政管理。 关键词:高校机房;科学;行政管理;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无论是哪个行业,那种职业,其行政工作千头万绪。要管理社会各种公共事务,需要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行政管理学就是综合了这些学科的基本知识,自成体系,形成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笔者在临沧师专从事机房的管理工作,尤其觉得行政管理对我们开展工作影响极大,特别是科学的行政管理对提高机房管理工作实绩至关重要。为此,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谈谈对高校机房的科学行政管理。 一、提高机房管理人员工作效率方面的科学行政管理 高校机房的管理涉及课程教学过程中的管理、课后的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等管理任务。许多高校机房管理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明确,相应的管理人员也就越来越多,甚至造成管理岗位设置不合理,所以科学的行政管理对高校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科学的行政管理能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使管理人员人人有事可做、责任到人,最终将高校机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那么,如何将提高高校机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呢?那就需要科学的行政管理。 1.制作一份便于实施的工作计划。对于平时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先制定一份工作计划,计划在先,心中有数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高校要有机房管理的工作计划,无计划工作是盲目的、无目的的,是不允许的。对于高校来说,制定机房管理计划的依据是机房的教学计划或机房的课程表。制作计划的周期定为一个学期,但应将机房管理的计划分解为日计划和周计划。因为高校教学是以周为周期安排的,而机房设备故障却呈现出临时性,设备维护需每天进行。每个工作日结束的前半个小时,先盘点当天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整理第二天计划内容的工作思路与方法。一般来讲,机房管理人员会尽力完成当天的工作,因为当天完不成的工作将不得不延迟到下一天完成。这样必将影响下一天乃至本周的整个工作计划,从而陷入明日复明日的被动局面。在制定日计划的时候,必须考虑计划的弹性,不能将计划制定在能力所能达到的100%,而应该制定在能力能达到的80%,这是由管理者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因为,管理者每天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如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如果每天的计划都是100%,那么,在完成临时任务时,就必然会挤占已制定好的工作计划,原计划就不得不延期了。久而久之,计划就失去了严肃性,机房设备不能及时修复,将大大影响机房的使用。 2.将管理工作分类。分类原则主要包括轻重缓急原则、相关性原则、工作属地相同原则。轻重缓急包括时间和任务两方面的内容。很多时候管理者会忽略时间的要求,只看中任务的重要性,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相关性主要是指不要将某一件任务孤立的看待。因为管理本身是一项连续性的工作,任务可能是过去某项工作的延续,或者是未来某项工作的基础。所以,任务开始以前,应先向后看一看,再往前想一想,以避免前后矛盾造成返工。工作属地相同原则指将工作地点相同的业务归并到一块完成,这样可以减少因为工作地点变化造成的时间浪费,这一点对现场管理人员尤为重要。如果这一点处理得好,可避免在现场、自己的办公地、其他部门以及其他教师之间频繁接触,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例如我校为了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机房管理人员进行了分类,把机房管理人员分为课间值班人员、设备维护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多种类型;同样,管理人员也分为基层管理员、中层管理员、高层管理员等多个级别,且各级别的分工不同、工作性质也不同,但都具有专业性等特点。 3.按时完成计划内的工作。管理人员在接受工作任务的同时,都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常常将时间与质量两个基本要求贯穿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作为管理者,将任务完成的时间定在提交任务成果的最后一刻是很不明智的,这与上面提到的计划的弹性是一脉相承的。因为,事情不会一味按个人主观设定前进,当应提交的任务与临时的事项冲突时,就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二者兼顾。一个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管理人员,即使不是天天加班加点,终日忙忙碌碌,也会让主管觉得你是一个让人放心的人,他不会天天追问你的工作进度如何。例如临沧师专教务处每个学期制定使用机房的教学计划,并将计划分解到管理机房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信息科学与技术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信息科学与技术系根据学校机房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的实际需求制定机房使用计划和机房管理、维护维修计划。机房管理员和机房高层管理员各尽其责:机房管理员按照上述两种计划,对机房进行课程教学过程中的管理、课后的设备管理、维护维修;机房高层管理员对整个机房管理工作进行追踪、检查,评价效果,并要求管理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自的管理任务,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4.监督过程管理。因为高校机房管理工作涉及各个教学系、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等多个部门或是岗位。由于这项特定的工作有很多中间环节,增加了协调的难度,所以管理人员在组织某项工作时往往只偏重于自己本身所应完成的职责,将工作传递到相关工作部门与工作岗位之后便听之任之了,这样就出现了工作总是不能按时完成的状况。在检查工作结果的时候,所涉及的中间环节会各自抱怨给予他的时间太短了,或者是某个中间环节耽误的时间太久了等等,而工作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没有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你的工作业绩等级被打了折扣。所以作为一名高校机房的高层管理者,要把握工作的完整性。在事先给定各个中间环节完成工作量的同时,要经常关注他们完成的质量与进度,以避免其中的某个或是某些环节影响整体工作进度;要监督中间环节处理者按你的要求及时完成分管任务,这就应实实在在地进行过程管理。高校机房应实行首问负责制,设置分管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机房管理负责人和机房管理员,形成层层管理模式,让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自上而下,抓好细节督促,哪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管理者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的科学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因为对于过程管理的方法研究是永恒的,所以每个人只有有效地利用自己的时间才能有效地提高自己的绩效。 二、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方面的科学行政管理 科学的行政管理要在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的同时节约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如果高校机房的行政管理缺乏科学性,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高校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不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源节流,那将会造成高校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所以提倡科学的行政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物力和财力。高校要充分挖掘和最大限度地利用本校现有的人力、物力等各种资源,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开源节流。科学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高校实际发展需要经常进行更新、变招,因而带有很强的灵活性,比较能符合时代的发展和高校的实际。例如临沧师专一方面根据本校的规模、学生的数量、机房的数量确定机房管理人员的职数,制定人才引进的方案,出台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政策,采取可行的措施引进计算机水平高、能力强、维护技术实力强、有可塑性和发展潜力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作机房管理人员;另一方面通过业务进修和培训、外出参观学习、与同行交流等形式不断培养机房管理人员。这样,合理配备和培养了机房管理人员,实现机房管理人员少而精。除此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使之变得精练、实用、简结、便利、省时、省钱,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随意浪费,如设法修复硬盘、主板、键盘等配件,反对一旦出现故障便即刻扔掉,不作任何故障处理而立即更换新配件的浪费做法,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购买配件的资金。采用这种规范性的行政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物力和财力。 三、合理使用机房方面的科学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的功能之一是行政部门协调单位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这种对各部门间关系的协调,是以对计划的分工执行和控制为基础的。在执行计划控制的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各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和进度进行协调,以调整单位的整体计划的实施。同时,还应该对各部门在执行工作计划的过程中、日常事务上所发生的矛盾冲突进行调解,使单位各部门之间能够团结和协调一致,维持单位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在高校机房数量不足、机房使用率过高的情况下,更需要科学的行政管理来协调好学校内的各种关系,这种协调就是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如部门间的关系、机房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教师之间的关系、上下级间的关系等,也就是正确处理机房管理部门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冲突,促进协作,将所有力量都集中到实现组织目标的轨道上来。使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各项活动和谐地进行,让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不顾组织整体利益的现象大大减少,从而极大地提高组织的效率,为机房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机房管理目标的实现。例如临沧师专在机房数量严重不足、机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对机房的使用进行科学的行政管理:一方面做好学校各部门、各教学系的协调工作,缓解多个部门同时使用机房的矛盾冲突;另一方面是做好机房管理人员、计算机教师的协调工作,使他们之间相互协调、配合。通过协调,很好地处理和利用冲突,发挥冲突的积极作用,并使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协作、很好地配合,理顺了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使机房有合理的分工,然后再根据教学、培训、考试的实际需要以及使用的课程和时间,合理安排机房的使用日程,完成了教学、培训和考试任务,让管理出成绩、见成效。 四、缓解机房紧张方面的科学行政管理 可以说,多数边疆高校由于资金匮乏,机房建设投入的经费较少,建设的机房数量不足,机房非常紧张,难以满足教学的实际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高校要树立成本控制的理念,采取一系列增强管理成本意识、提高成本效率的管理措施,使学校在无法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机房的情况下保证机房满足教学需求。这既能减少成本开支,又能使机房教学顺利开展。例如临沧师专机房管理人员想方设法,根据本校机房的电脑配置和设置,采取两种适用的技术措施:一种是使用双操作系统。即在一个硬盘上安装两个能完全隔离的操作系统,其中一个是教学系统,用于学校计划内的教学,另一个是考试系统,用于校内外各类培训和考试;另一种措施是使用双硬盘并对硬盘进行合理的规划。比如一台电脑同时安装80g和40g的硬盘各一块,80g的盘硬作教学盘用于平时教学,考试时把硬盘转换到40g的考试盘上进行,考试结束时再转回教学盘。通过使用双操作系统、转换双硬盘等方式,将用于学校计划内的教学与用于校内外各类培训、考试的机房分开,这样一来既不耽误考试也不耽误教学,还大大减轻了机房管理人员重新做系统的麻烦,缓解了机房紧张的现象,保证了机房教学如期完成。 总之,行政管理必须实现最大限度的科学化。而要想实现科学的行政管理,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每所高校的资金情况不一样,建设的机房数量和设备配置不相同,需要使用机房的课程数量也不一样,要让机房在高校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就要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制定相应的科学管理模式,研究科学的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才会有不竭的动力。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浅析如何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摘 要:本文阐述了目前高校行政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对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增进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提出了高校行政管理建设的基本措施,以创新推动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 效率 创新 一、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 1.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辅相成 高校内部事务可化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与之相对应,高等学校管理可以划分为性质不同,但二者又有关联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高校是知识的殿堂,“学术性是大学的灵魂。”学术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学术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管理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包括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招生等事务。高校具有学术属性的同时,还具有行政属性。“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科层制结构,有了自己的行政体系,具有行政属性。”高校行政管理的主体是行政管理人员和行政机构,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涉及人事、组织、宣传、基建、后勤等事务。 2.高校行政管理主体呈现专业化趋势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大量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比如教学、科研、人事等部门的工作。这些部门一方面履行着指挥、组织、协调等职能;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一定程度的评价、认定工作,比如对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评估;对科研成果的筛选、鉴别;对教材、图书资料及实验器材的选择等。这些工作都对行政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专业化要求。因此,高校各级管理人员除具备一般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技能外,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换言之,行政管理人员往往具备双重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以此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高校行政管理客体具有多样性特征 本文谈及行政管理客体时,主要是从人的角度进行论述,即高校行政管理客体涉及到学生、教师和职工三大群体。学生是高校的立足之本。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学习需求、就业愿望等既是行政管理者需要掌握的信息,又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教师既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学术、科研的承担者。教学条件、学风建设、学术氛围、工资待遇、深造机会等因素极大地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校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解决师生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管理思路陈旧、组织混乱 目前,我国的高校管理大多还秉承过去的老观点、老办法,对于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做的很不够。如有的高校领导官本位思想还比较严重,总喜欢用行政权力去命令人,而不是用制度和规范去约束人、服务人;有的高校领导想到什么就要求做什么,内部文件、政策朝令夕改,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爱指挥、瞎指挥的现象在当今高校管理者中也比较普遍。这就容易造成高校人事管理的混乱和效益低下,也容易导致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淡薄和学校管理成本的增加。 2.高校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不高 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管理者的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者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有的高校对管理者也存在某种误解,认为高校文化素质主要是高校教师的事,因此不重视高管理层的整体文化素质。 3.用人制度僵化,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受国家宏观人事体制的影响和制约,目前高校的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依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技术职务和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终身制”,职称评定上的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等现象在大部分高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国家事业单位认识制度改革大背景的支持,各地高校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普遍具有制度上的不彻底性。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和优秀人才积极性的发挥。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措施 1.转变行政管理的观念 一是重岗位、轻职位的观念。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权力、义务要进行严格界定;要引入竞争机制,按岗择优聘用合适人员,并实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办法。二是重能力、轻权力的观念。高校行政管理者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具备实施依法治校的能力, 具备面向市场、利用市场规律办学的能力具备面向社会、广泛合作交流的能力, 具备建立有效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民主办学的能力,具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能力。 2.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集中表现在行政意志、部门意识过分突出,学术人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机会不多,范围有限,没有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专家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鉴于此,应适当提高学术权力在权力机构中的地位,增强专家、学者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的话语权。明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自发挥作用的领域、范围,建立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有机的分工、合作与制约的关系。只有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协同一致,共同作用,才能保证高校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3.增强行政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自我定位失当,存在“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因此,应该更新思想,改变观念,把原来“管”学生的工作观念与作风转变为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和作风。通过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促进高校管理者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 4.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继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在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等方面,校党委、行政集体发挥主导作用,以利于克服个人经验、知识、能力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局限性,有利于加强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二是切实落实行政管理上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主体,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的领导作用体现在学校工作的重大事项上,体现在问责制中,决策过程是原则的、间接的,校长的领导作用体现在执行过程中,是具体的、直接的。因而,必须保证党委的集体领导,同时必须保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 高校行政管理论文:简论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摘要:高校的行政管理是高校为了实现教育工作目标,依照一定的规章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和员工,有效的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它是一个学校办学效率的重要标志,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学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标准。针对目前高校行政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当前要大力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对策 高校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后勤管理以及行政管理,而行政管理在整个高校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高校的行政管理是相对于高校教育、科研活动而言的辅助性的但却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校教育工作的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相对于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研究人员而言,行政管理的主体是从事非教学、科研活动的相关行政机关,其成员是各级各类机构的管理者和执行者。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弊端,如机构膨胀,人员臃肿;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到位;缺乏开拓进取精神;行政权利挤占学术权利等等。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前要大力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以德行政”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坚持以德行政,对实践“三个代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一,高校的行政管理做到坚持以德行政,可以强化高校民意识,使学校的行政管理以教师、职工、学生等的意志为核心,可以理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以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效率,促进学校发展。其二,以德行政包括“行德政”和“施德数”两个方面“。 行德政”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中公仆要求的体现。它要求管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符合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管理者特别是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干部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行政竹理能力和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善于、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方式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只的这样,才可能在实践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完成好管理任务“。 施德教”是用新型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全体社会成员,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因此,在“施德教”过程中,要把对教师、职工、学生的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作用,以先进性带动广泛性,又通过广泛性进一步推动先进性,使高校的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新境界。 2 高校行政管理改革与创新要有利于营造和谐高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高校和谐校园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和谐高校的发展,构建和谐高校也是维护高校稳定的必要举措。 高校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在经济全球化社会转型时期,高校正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拉大反映到高校使得学生之间的贫富差距的扩大,给贫困生带来巨大的心理落差,使部分学生形成自卑、自暴或反叛的复杂心理;随着招生人数的扩大和就业制度的改革,一部分学生毕业等于失业或就业质量不高,加剧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为高校的稳定增添了新的变数;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学生必然受到各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高校要稳定,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风险,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大力促进校园和谐。 高校行政管理的总趋势是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民主化。我们必须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高校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其一,厘清行政管理的本质,一切围绕学术活动为中心。学术活动是大学最重要的活动,学术活动是大学中包括行政管理、后勤、生产以及其他校园活动存在的逻辑依据。高校的行政管理要紧紧围绕教育科研等学术活动为中心。其二,改变旧的官僚制管理模式,适当分散权力如今,高校中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日渐盛行。而学院制的建立,根本上是要将高校权力中心逐渐下移,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式管理,扩大学院和系的自主权,从而适当加强基层行政机构的适应能力,激发基层自主寻求发展的动力。在权力分散时,要注意权力在更多的利益群体间进行分配,并且还要适当建立一些代表机构让各种利益群体参与学校的决策,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避免各种群体因相互间的分歧而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形成内耗。其三,完善领导竞聘和考核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创新能力。要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基础上,大力推进领导人才的公开选拔,对适宜使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岗位,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实行领导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度考核述职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落实民主评议制,加强监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重要岗位的领导人才交流轮岗,健全和完善公开、民主、富有活力的领导制度。其四,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基层行政管理干部选拔。要根据管理和服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既要考虑德才兼备,又要考虑岗位性质、岗位要求和岗位技能素质,把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选拔上来,形成一批服务意识强、踏实肯干的管理服务队伍,保持中层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五,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顺利完成岗位工作的根本保证。目前,急需提高的是管理人员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合理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加快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进程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 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拓宽各种渠道有计划的做好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大力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其六,以人为本,强调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高校行政管理者在工作中要从最广大师生的正当需求出发,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机构,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同时,领导者也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等潜能。 3 改进高校行政管理绩效应用。 对高校行政办公实施绩效管理,既是突破旧的管理模式,增加学校自身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整个高校行政管理办公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它最终可以促使和引导学校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达到双赢的状态,提升高校的整体竞争实力,最终与国际接轨,实现靠近、比肩乃至超越国际名校的战略目标。管理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绩效管理亦是如此;而绩效沟通作为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将高校行政管理的绩效管理持续改进;绩效问责作为对绩效管理整个项目的监督,更是提升整体提升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其一,坚持服务第一。在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在岗位分析、制定绩效阶段,必须正本清源,将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摆在基本职能的首要位置,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行政管理既有管理的职能,又兼有服务的职能。服务是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活动的根本和最终的目的。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自我定位失当,存在“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其二,动态绩效管理。动态管理是一种基于辩证思维的管理观和方法论,是最能挖掘组织潜力和应对外界挑战的新管理哲学。高校行政管理的动态管理是值得进一步认识的重要方面。动态管理为当今高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新的视角。首先,由于高校必然会受到校外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也对学校目标的制定与达成和各种管理都产生动态影响,因此,高校行政办公的绩效管理必须遵循动态管理原则。其次,高校行政管理中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只有在动态管理的框架内才能得以妥善解决。高校教师的绩效评价不仅要注重过去所取得的成绩,更要注重对现状和未来能力发挥态势的考察和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高校教师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最后,动态绩效管理确定目标的合理性在于达到组织、个人与社会目标的统一。高校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在宏观的动态把握下富有活力和生机的管理体制。其三,绩效沟通。绩效沟通是绩效考核的核心。要使绩效管理取得理想的效果,绩效沟通犹为重要。首先,重视绩效沟通、建立沟通制度。高校的行政管理层要明确绩效沟通在行政人员绩效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绩效沟通作为提高行政人员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 其次, 建立开放式的绩效沟通网络。 高校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是一种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目标要求高的活动。为了提高管理绩效,有必要建立一个开放式的、全通道式的绩效沟通网络,使得被考核人员、制定战略的高层决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线行政部门、其它的行政部门之间实现全方位的沟通。其四,绩效问责。高校问责制是指以绩效为核心,对高校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高校问责不仅是高校稳定与发展的一项保障制度,也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现高校公共服务以及增强高校回应外界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美国,通过绩效评价对高校校长的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管理实践。当预期的绩效没有实现时,校长就有可能被董事会解雇。这是高校行政管理中的绩效问责的一个具体层面。而在我国,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高校利益主体地位的法律缺失,致使高校一方面以同体问责代替多元利益主体问责,另一方面内部问责又流于形式,甚至出现问责主体迁就问责对象的现象,从而偏离了高校问责制的航向,大大弱化了高校问责制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法人治校”理念下高校内部权力的错位与失衡,导致内部权力无序,直接影响学校绩效难以满足相关利益者对高等教育办学的公平、效益、质量的利益诉求。其结果是,法人的权责不对等,高校自治主体不明确,容易产生权力的泛化和责任的边缘化,最终难以落实高校问责。我国高校行政管理要走出上述困境,必须健全、落实高校行政管理绩效问责制度。绩效问责结果不仅是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担负各项任务的监督,而且对于维持现状和有过失的高校行政管理者应予以追究,从而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组织和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其五,持续改进。由于当前绩效管理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特别是绩效管理的非连续性问题多有发生,改善这一问题的具体措施就是改变原有的工作思路,用继续改进的原则来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设计成一个动态的开放式的工作环,这样才能使得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获得不断地提升,而不是阶段性提升。
铁路交通论文:交通运输一体化铁路运输发展的路径 摘要:经济发展使城乡建设很快实现一体化,客运量、货运量也有所增加。以往的交通运输方式过于单一,根本满足不了这一社会要求,因此必须建设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系统。铁路这种传统运输方式作为一体化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使交通运输系统达到更高的运营效率。本文对交通运输一体化的相关概念做了简单介绍,然后分析了一体化运输到底有多重要,接着探讨了一体化运输如何影响铁路运输发展。 关键词:交通运输;一体化;铁路运输发展 引言 经济发展带动了交通运输的发展,交通运输的发展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以我国当前的交通运输状况来看,交通供需很难保持平衡,这又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的步伐。实践证实,交通运输方式太过单一,根本解决不了交通供需出现的失衡问题,必须各种运输方式结合,形成一体化运输。而铁路运输想要在一体化中保持甚至加大占有率,必须根据自身优势创新协调发展,提升运营效率,这样才能在一体化运输系统中取得更多效益。 1交通运输一体化内涵 交通运输一体化是为了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多式联运的一种集约高效的一种运输组织方式,能够整合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体化运输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基本观念,使交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它统一规划了每个区域所采用的交通运输方式,使交通运输得到集中管理。若能实现一体化运输,运输方式将不会像以前那样单一,且其综合性也将变得更强。这样不仅了使资源实现最大化利用,同时也使运输方式达到衔接目的,交通运输充分发挥其组合优势,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其整体化功能。此外,一体化运输可适应当前如此大的交通运输需求,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运输融合了综合运输理念,是一个全新的交通系统。一体化运输使交通运输业变得更加完善,它包含了许多内容,既要发展运输方式使其实现一体化,还要对交通运输进行整体规划,使交通运输得到统一管理。当然,一体化运输可达到集中管理交通信息目的,使交通运输得到全面控制,通过对交通需求及相关资源进行整合,使交通运输服务变得多样化。 2铁路运输之于一体化运输定位 一体化运输离不开铁路运输,铁路运输是一体化运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运输较于汽运、海运、航空、管道运输等有着安全、高速、重载、长距、低成本、受气候影响小的特点,也就是这一特点起决定性作用。时代在不断向前发展,近年来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也不断在发展,具备一定发展优势,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可能会影响到铁路运输。尽管如此,铁路运输依旧占据了中长距离运输的重要比重,其优势不容更改。铁路运输想要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必须重视一体化运输,准确定位出铁路运输应具备哪些服务功能。首先,铁路运输应借助自身在中长距离运输中所占据的独特优势,主要负责运输煤炭或是金属之类的大宗货物,也可运输谷物等散装货物。其次,铁路运输应搭上快递这一便车,负责行包快运以及集装箱等运输。再者,铁路运输需充当客流运输;最后,铁路运输还有通勤运输这一身份,当然这主要针对的是市区、外围组团等。 3交通运输一体化中铁路运输的发展途径 3.1将不同运输方式紧密衔接 交通工具拥有各自的集散中心,想要将不同的运输方式结合在一起,必须依靠交通枢纽,它在整个运输体系中的作用相当明显。在过去,交通运输建设只关注运输场地有没有得到合理规划,不懂得如何布局转运地点。由于主管部门没有重视这些问题,没有对交通枢纽进行合理布局,致使其达不到实际要求。城市建设若忽略了交通结合处,将导致运输方式无法进行快速转运,或是影响其顺畅性。有的地方建设交通枢纽时,经常发生交通阻塞,这使得交通很难达到较高的运输效率。从以上几种情况来看,只有合理规划交通枢纽,按照现有的运输条件使每种运输方式保持密切衔接,进而得到合理的交通布局。规划铁路枢纽过程中,需做好以下两项工作:①铁路枢纽必须合理;②铁路枢纽可利用相应的交通工具,与其他枢纽进行无缝衔接,对于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的城市或是部分交通枢纽中心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制定规划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 3.2优化运输结构 对结构作出优化调整的同时,充分发挥运输方式所具备的优越性,以满足对交通运输提出的需求,包括种类和规模以及数量等。铁路运输应继续根据其特点侧重于高速、重载这两个方面。客运及小件物流产品可继续发展高速铁路的优势,利用我国“四纵四横”的高铁网加快周转;煤炭、矿物等的运输继续发展重载铁路,增加重载化程度,利用组合万吨方式增加开行两万吨、三万吨列车,进一步降本增效,同时建设电气化程度高、线路质量过硬的新型重载路线,为进一步的四万吨、五万吨重载列车试验做好准备。 3.3加强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体化运输必须利用新型科技信息技术,只有对信息技术进行综合管理,使其代替单一运输,将每种资源集合在一起,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输体系。从铁路信息系统当前的分布情况来看,它覆盖了多个不同的领域,同时设立了各种系统,如各级调度指挥系统、客货运系统、统计工作系统等系统,操作不便,效率低下。一体化运输要求建立一体化联合运输系统,利用物流网、大数据等高效灵活的完成一体化运输。铁路方面需进一步整合目前各种分散型软件系统,对调度指挥、施工管理、客货运管理、统计信息采集、机车车辆管理等子系统进行整合,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整合,利用计算机的优势提取运输信息,建立大数据,一方面减少人工操作避免人工失误,另一方面利用寻找发现运输规律,进一步提高效率,降本增效,提升其竞争力。 3.4开展高速客运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拥有越来越大的客运量,同时旅客周转量也在不断提高,其增长速度分别达到7.6%、8.8%,甚至比货运增长率要高出许多。从这点来看,我国的人员流动相较于货运,其比例要大于后者。这种现象还将持续很长时间,甚至会一直延续下去。想要加快运输速度,或是提高运输效率,必须重视服务质量的优化,加大高速铁路的建设力度。高速铁路可使国家具备更大的运输能力,对经济建设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还能保证社会经济取得长足进步。我国虽然在高速铁路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且其运行态势也相当不错,但仍需要进行合理统筹与规划。只有加强铁路提速,才能使铁路运输系统得到进一步优化。 3.5发展现代物流 现代物流属于一个新型产物,其主要通过发展经济与贸易,当然也可将其视为运输业进入到另一个经济增长区。从目前的运输行业来看,必须合理调整其经营方式,适当改变其思维理念,这样才能使物流业取得更好发展。要发展铁路运输业,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使铁路在运输行业中占据核心地位。可通过制订与其相符的物流发展计划,对经营措施做相应调整,除了增加更多的物流设施之外,还应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制度,使技术得到全面提高,进而提供更好的物流服务。由于铁路覆盖了广阔的面积,它主要分布在各个火车站,只有对物流服务中心进行合理布局,才能使铁路运输拥有更多的职能。传统的铁路只能用于装卸和运输,而如今更多地侧重于一体化服务,它可监控所有的货物并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顾客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 4结语 通过实施一体化运输,使运输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还能减少流通成本,对发展交通服务也有一定推动作用,满足更高的社会要求。只有对铁路运输的各个枢纽进行合理布局,将运输方式保持紧密衔接,使铁路运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不断优化铁路运输当前的结构,建设出更好的客货系统,重视现代物流的发展和运输管理制度的创新,才能解决铁路建设遇到的各种问题,才能在一体化运输的大环境里更好的发挥铁路运输的作用。 作者:冯超 单位:中国神华神朔铁路分公司 铁路交通论文:铁路施工和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设备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国家对铁路工程质量的要求也随之上升。因此,我国铁路工程的发展也在市场经济背景中持续发展,并且在铁路工程中应用的各类现代化机械设备也在随之更新。而在铁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铁路工程的机械设备会对整体工程质量产生很大影响。为此文章从我国铁路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铁路工程施工与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策略进行系统分析。 关键词:铁路工程;轨道交通;机械设备;管理策略 我国领土范围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当地的交通环境,而铁路交通作为货物以及旅客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需要对其提起应有的重视。在铁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工程中最为重要的工作项目之一。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设备的管理以及使用水平,及时完成设备的更新换代,才能够让这些设备在工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使整体铁路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工程单位的经济收益达到理想标准。 1铁路和城市轨道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铁路工程施工难度的逐步增加,对铁路施工的工作效率要求也逐渐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人员想要使自身铁路工程的施工效率以及工程质量能够达到相关标准,就需要优化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而使工程中的机械设备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完成工程。城市铁路施工机械以及设备有以下三大类:第一类,大型起重设备其中包括:龙门式起重器、桥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可移动模架、桥架机以及提梁机与运梁车等。第二类,铁路轨道运输设备,其中包括:重型轨道车、冷滑实验车、张力作业车、电气化架子线车、配渣整形设备、卸渣车、铁路岔道车、辅轨机等。第三类,大型辅助设备,其中包括:风动凿岩机、锚杆台车、旋臂掘进机、凿岩台车、通风机、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拌合站、卷扬机、静压桩机、锤击桩机、钻探专用机、长螺旋钻机、自卸汽车等。 2铁路施工中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设备使用问题 铁路施工单位在其实际工作中,会经常使用到机械设备的工程项目有:土方挖掘工程、隧道挖掘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线路设计工程以及铁路焊接工程等。目前很多工程企业中使用的设备都是企业自行购买的,只有在需要使用一些不常用的设备时才会选择临时租赁。这种设备管理习惯中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一般表现为企业中的机械设备比较陈旧或者与其他设备不匹配、由于设备长期闲置,需要投入较多的修理以及维护费用;企业所引进的新设备无法发挥其最大作用;工程单位对临时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存在缺陷,进而产生设备资源浪费,增加企业整体工程成本投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缺乏相应规范,形成工程安全隐患,对工程的安全性以及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1]。 2.2设备技术问题 铁路工程中相关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并不完全取决于设备本身的质量,工程中员工使用设备的技术水平也会对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产生很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对每种工程机械设备的经济寿命有一定了解,所谓设备的经济寿命,即是指设备在工程使用中所投入成本的最低年数,在这其中还涵盖了工程中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折旧费用以及每年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企业中出现的设备技术陈旧,其主要原因是企业中的技术水平没有与现阶段的铁路工程的技术发展共同更新,在施工使用过程中,自然会对工程机械寿命造成一定的影响。 2.3管理人才问题 铁路工程企业在人才管理问题中,需要顺应时展紧跟工程领域的技术更新,眼下铁路工程的发展日新月异,相关设备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传统工程企业的管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铁路工程企业在人才管理方面的工作需求。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也对铁路工程企业中的人才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工程企业中人才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出现在,机械设备管理以及使用技术相对成熟的员工数量较少,很多在职员工的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有标准。由于铁路工程工作量较大,且工程施工时间较长,再加上员工本身专业水平有限,所以工程企业没有空闲时间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因此,无法确保企业中员工的工作水平,便成为了影响交通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质量的问题之一[2]。 3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 3.1制定设备使用规范 为了确保铁路工程设备在工程进行中的管理工作质量,企业中的管理工作者需要在工程正式开始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啊,制定相应的设备使用规范。设备使用规范的内容应当尽量完善,为了确保其规范中没有被遗漏的项目,管理者应当在设备使用规范完成后,召集有关员工开展会议,讨论规范中的内容,并进行适当的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然后再有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向其下属员工培训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向所有涉及到工程设备使用的所有员工,派发设备使用规范。此外,为了提升设备使用规范对员工的约束力,管理工作者可以根据规范中的内容制定适当的奖惩措施,以便员工能够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设备管理以及使用工作的责任心。 3.2定期保养机械设备 设备的寿命以及相应的维修费用会直接决定决定铁路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为了降低在使用现场中的工程设备受到的损害,工程部门应该成立一个完成工程设备管理工作的专项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负责保存暂时不需要使用的工程设备,并定期进行保养;②统计相关设备的型号以及数量,并定期查看;③在其他部门需要使用相应设备时进行记录,并在其归还时检查设备是否受到破坏,如有破坏则需要进行记录;④在发展现有设备因为不足或者破坏导致设备无法满足工程需求时,需要向上属部门申请采购或者租赁新的设备,以确保铁路额共享项目能够按时完工;⑤起到设备的看护作用,在设备闲置时也要进行周密报关,绝对不允许出现设备遗失现象。 3.3加强人才管理与培养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铁路建筑企业很难聚集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因此作为铁路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需要在招收员工时,提升其面试门槛,只招收持有相应的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进入企业就职。如果条件不允许,作为铁路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就需要自行培养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员工。管理工作者需要具备正确的思想意识,只有在企业拥有足够的专业人才时,企业才会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并且,专业的工作团队是铁路建筑企业中最宝贵的财富。在工程中,应该鼓励技术还不够成熟的员工向老员工学习工作经验,并且尽量在工程时间较为充裕的情况下组织相关的培训学习。在进行培训时需要注意的,最好不要占据员工的休息时间来进行培训,因为这种做法会使员工参加培训的心态发生改变,很难真正将培训内容充分吸收。此外,管理者需要在培训时严明学习纪律,对于学习态度存在问题的员工可以进行适当惩戒[3]。 4结语 铁路工程项目是我国最为重要的工程项目之一,而铁路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会直接影响铁路工程的投资成本。在此,希望本文能够通过对铁路施工和轨道交通工程中机械设备管理策略的分析,为我国铁路企业此项工作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向,进而使我国铁路工程企业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梁忠伟 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交通论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在铁路交通的应用 【摘要】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作为当前交通运输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交通行业的迅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论文从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设计原则入手,对当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在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交通运输管理;应用 1引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了各行各业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作为实现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我们必须深化交通运输管理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应用,进而推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高速且稳定的发展[1]。 2交通运输管理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设计的原则 ①可靠性。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是评价该系统性能的重要指标,因此,在设计交通运输管理相关的计算机系统时,需要通过冗余技术来增强系统的冗余功能,软件制作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及时消除系统隐患,并增加系统自检功能。②实用性原则。交通运输管理中的软件系统,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对系统功能进行深入分析,突出系统重点,分清主次,避免出现系统虽然功能强大但是不符合交通运输管理的实际需求情况。③科学合理性。系统设计需要对交通运输管理中的业务进行全面调查,并调整当前的作业组织和作业制度。④可扩充性原则。在进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过程中,要具备一定的远见,从而有准备地面对未来交通运输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问题。其中,在硬件方面一定要预留充足的空间,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并做好及时更新;在软件系统方面,尽量采用层次化、模块化的结构,为系统功能的扩充提供便利[2]。 3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 在交通运输管理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应用主要包括:货运管理系统、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系统、铁路运输信息化管理系统、铁路调动中心网络管理系统等[2]。这些系统是交通运输管理的核心和基石,其基本功能如下:①机车调度管理功能。通过收集行车相关信息数据,为行车调度人员提供调度指挥和处理手段,也为相关人员提供决策依据。②机车运行监控功能。能够对机车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记录,实时监控机车运行情况,一旦车辆出现问题便可及时预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③调车自动控制功能。根据货运管理系统计划,控制信号联锁设备自行完成对地面/机车信号的相关操作。④报表功能。通过日志、月报表、年终报表的形式,及时准确地把握车辆运营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及时调整其薄弱点,为企业未来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参考。通过上述对计算机系统在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功能介绍可以看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够有效缓解当前我国由于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压力,解决当前运输组织及运输效率问题[3]。 4交通运输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具体应用模型 4.1铁路调度中心网络管理系统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 铁路调度中心网络管理系统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较为普遍,不仅能提高调度中心的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调度人员的作业环境[3]。该系统主要通过对行车状况及列车行车路线等数据信息的收集,并将收集到的这些可靠信息提供给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为他们的相关决策提供依据。与此同时,该系统还可以在铁路调度中心运行期间,自动将一些先进的处理手段和指挥策略提供给相关的调度人员,大大提高了调度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应变能力,同时也减少了调度中心工作人员的手工制表数量和通话,使铁路运输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4.2日常报表管理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 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到交通运输日常报表管理中,能从根源上提升报表整体处理效率,并确保应用价值的有效性得到很大提升,为运输管理系统的全面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应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报表管理时,需要及时填写报表,同时也要及时处理交通运输项目,利用月报表和年终总报表集中处理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处理机制与标准相符,也为交通管理系统的整体升级提供基本保障。 5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应用实例 以货运管理系统中的调车自动控制系统实际应用为例:调车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流程是:接收到货运管理系统的调车指令后进行命令执行,再将执行命令后的调车指令完成的信息反馈给货管系统,然后货管系统再根据调车自控系统反馈的相关信息进行下个计划。而调车自控系统在接收到货管系统发出的调车作业单以后,需参考上个调车计划对机车所在地点进行查找,然后将查找到的机车位置当作这一调车作业单的首钩,而最后一钩则是货管系统中的牵出线,最后将系统默认牵出线添加到该系统中,生成相应的调车作业单。如表1所示。调车自动控制系统生成调车作业单后,按照默认进路表(如表2所示)自动生成进路序列。归属于分散自律控制模式的调车自控系统,通常是以参考进路序列为依据的条件下,对联锁条件进行检查然后再触发进路,而后向计算机连锁系统传递控制指令,该系统收到指令对联锁条件进行检查并触发锁闭进路,调机1/2按照控制指令进行行车作业,完成相应的牵引工作。 6结语 总而言之,交通运输行业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为了能够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管理,我们必须深化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提高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提升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进一步推动我国交通行业的发展。 作者:李倩楠 单位: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交通论文: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课程改革方向 摘要:为跟上现代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变革,铁路建设对铁路交通运输相关的一线应用型人才需求量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人才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素养的要求逐渐拓宽提高。在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对人才追求方面不仅追求数量更追求质量的新形势下,对中职院校铁路运输相关专业积极改革铁路运输专业实践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效果提出来现实需要。而现在的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相关课程尤其是实践课程的设置和实行中存在与实践脱节,授课时盲目推崇“灌输式”、“填鸭式”等教学模式等缺点,为了顺应实践发展趋势,也确实存在改革的必要性。本文将通过介绍中职院校铁路运输专业的教学现状与不足,结合铁路运输实践,介绍中职院校铁路运输专业课程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铁路运输专业;就业;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行业,与之相对应的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对高等院校为各行各业提供的人才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其中,我国铁路在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与自主研发、培养人才相结合的过程中,成功跻身于世界铁路发展的前沿,然而在铁路交通运输市场前景越发欣欣向荣时,对大量人才的需求也越发紧迫,这一需求给铁路运输专业的教学带来了一定压力。然而,在实际的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教学中,尚且存在着教学与实际脱离,教学盲目崇拜“灌输式”等不注重实践能力的模式,为改变这一现状以更好地满足满足铁路交通运输业对大量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中职院校要对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课程尤其是实践课程教学方法不断进行改革、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1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教学现状 随着我国对教育、人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与我国教育行业整体水平的进步,我国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教学水平也得到了一定水平的进步,然而受到内外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中职院校交通铁路运输专业教学在实践教学方面还是存在相当大程度的不足的。其中,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内因是: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不全面与铁路交通运输专业教学理论不完善。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不全面的体现:当我们阅读相关调查资料时不难看到,在铁路交通运输教学实践课程中,教师对于新技术的讲解往往由于了解不深入或缺乏合适讲解展示的的模型而只能空谈,例如在教材与教案中对具有给列车供电这一新功能的新型客运机车缺乏介绍,只是一带而过;由于场地规模受限,在进行高速铁路的场地布置、调度指挥和行车组织等教学时缺少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法导致相关教学只能走过场;在涉及到客运的知识方面上,因为不能及时有效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得实践支持而不能对动车组旅客运输进行系统组织观摩与学习。这些事例从各方面表现出: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在实践教学内容上不够全面,尤其是不能跟上技术进步的脚步,从师资上就对新技术缺乏认识。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在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教学内容不健全、系统规划缺失、新技术的引进上存在漏洞这一不容乐观的结论。 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实践教学理论主要在三个方面不完善:一,在教学模式上,铁路运输专业教学受教学设备体型、重量相对较大,以致移动不便无法的制约,在更多的时候只能采用传统讲授式教学模式,发展性教学的设置与开展相对较少。因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学内容无论是否需要见到实物来确定原理也只能以结论的形式展现在学生面前,这样的教学模式因为没有遵循理论需从实践中概括总结的教学和认知规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学生的认识能力不足;二,在进行理论教学时过渡重视系统性而导致重点缺失,例如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是往往将追求系统性教学效果作为教学目标,反而在教学重难点设计方面模糊不清,没有具体把握,这样的教学设计会导致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授课缺乏目标性,从而只能对所有的知识都进行系统的概述;第三,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学科本应更为重视实践性,然而在具体的学科设置中,体现出学科理论性太强,行动体系构建缺失的不足,从而导致在具体的教学中传授知识大于运用知识,未免有本末倒置之嫌。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外因是: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实践课教学场地中相关设施设备建设不完善;安全因素对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实践课程开展的制约等。 在铁路交通运输实践教学过程中,由于每年对建设实践课场地投入的资金不足,导致校内外实践基地不能跟上当前专业教学对实践场地需求的发展。而且受国家教育改革与高校扩招的影响,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也在不断扩招新生,中职院校学生的增加更加凸显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不完善。同时,受资金与理念等因素的影响,中职院校在引进设备方面,往往也容易跟不上技术发展步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例如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就实现短期内迅速更新,但是中职院校很少能及时接触到新技术并且将新技术安排进教学设计中并且及时教授给学生。 2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相关课程改革方向 2.1建设良好外部环境 为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相关课程开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积极拓宽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沟通;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等方面。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温床,完善的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教学基地对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相关课程的开展具有极高的重要性,而且在目前铁路运输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场地建设不完善的背景下,更要不断加大对基地建设投入,及时了解技术进展不断更新技术设备帮助学生开阔视野掌握科技前沿的动态。以最直观、生动的形式将铁路线路站场作业、各等级车站站型图等铁路线路的整个站场设计展现在学生面前,以便学生能有更深入直观的认识,从而达到有效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开阔学生视野的目的。积极开展校企沟通,让学生可以真正在一线工作人员的帮助指导之下接触铁路交通运输这一行业,可以在铁路交通场站现场了解相关专业的具体工作内容与需要注意的事项。 “师者,所以传到授业解惑也”是各个专业的教学实践中的,师资队伍综合素质的整体水平影响着整体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升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师资整体水平可以从重视专业教师的职业教育,加强教师对新技术以及新设备的认识以及掌握尤其是安全监控设备、检测设备以及事故救援设备等;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相关专业机构技能培训活动,如考评员培训等;鼓励教师先于学生深入到一线生产工作,进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水平;鼓励教师进行铁路运输专业实践教学的科研、教研工作,及时完善实践教学教材,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等几个方面着手。只有专业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不断提高整体师资队伍水平,才能培养出符合新时期铁路交通运输行业要求的高素质、实践型学生。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相关课程开展还要注意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2.2相关课程设置注重内部改革 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相关课程的内部改革可以从:以理论为基础,加强理论教学,确保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加强计算机技术在铁路交通运输专业实践课程中的应用;注意强化学生的实验技能训练等几个方面作为突破口。强调理论教学重点是保证学生掌握一定时期内不会过时的定义与理论,并可以在熟悉的基础上可以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同时要注意强调理论教学不等同于鼓励学生死读书,更为重要的是能将理论与实际完美的结合起来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在进行理论教学时要注意对地铁轻轨、国外铁路动态等铁路的热点问题保持时刻关注。我国现有的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的实践场地建设不完善是当前受资金、观念等因素影响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实践场地有确实对实践学习起到重要的作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解决中职院校实践场地缺失这一现实问题提供可能性。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充分运用计算机模拟系统的应用。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各行各业都步入数字化时代,要注意保证学生对前沿技术的敏感性与掌握。 3结束语 为了能够保质保量的为我国铁路交通运输行业不断提供相关人才,中职院校铁路交通运输专业相关课程要不断进行改革,改变授课模式,注重实践教学,更新授课理念,做到教学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跟上科技进步的脚步。 作者:张琳 单位:凉山州职业技术学校 铁路交通论文:铁路道通安全论文 1采用持续闪烁的黄灯 由于《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信号灯不包含月白灯,道口信号机取消月白灯后以无显示为定位。在道口停电或设备故障情况下,有列车接近道口时,经过道口的车辆及行人可能会认为道口设备正常、无列车接近而误闯道口,造成严重后果。《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因此可以考虑当道口停电或设备故障时,道口信号机亮持续闪烁的黄灯。如图1所示。黄灯的电源可采用道口电源与UPS不间断电源并联的供电形式。 2铁路道口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号系统联动 目前,铁路有人看守道口多数采用DX3型道口报警设备,铁路道口一般只设立道口信号机和道口栏木,对道路车辆、行人约束力度相对较弱,因此一些道路车辆、行人不重视道口信号机的显示,经常在列车已经接近道口,道口信号机已经亮红色闪光的情况下,加速冲撞道口,甚至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把铁路道口报警系统与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系统联动起来,在平交道口处设置一套交通信号及电子警察系统,用于监控道口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加大对道路车辆、行人的监管力度,大大降低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2.1铁路道口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号系统联动技术要求 1)列车接近道口时,道路交通灯亮红灯。2)列车离去道口后,道路交通灯亮绿灯。3)道口停电及道口信号设备故障时,道路交通信号灯亮黄闪灯光,此时需要道口值班员维护道通秩序。4)交通信号灯点灯电源,应采用独立的道路交通电源,没有道路交通电源时,可采用道口信号电源供电,当采用道口电源供电时,应配置UPS电源不间断供电。 2.2铁路道口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号系统联动的工作模式 1)铁路道口信号系统向道路交通信号系统提供列车接近信息和道口停电及控制器故障信息,道路交通信号系统根据采集到的开关量信息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控制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显示。2)道路交通信号灯纳入铁路道口信号系统,采用继电器接点控制模式。3)道口设备故障及停电时,采用道口值班员手动控制模式。当列车接近时,值班员按下交通信号手动按钮,交通信号亮黄色闪光,同时道口值班员注意维护道通秩序。列车出清道口时,值班员拔出交通信号手动按钮,交通信号亮绿灯。 3结束语 上述两个方案都较好地解决了道口停电或设备故障时无信号显示的问题,进一步保证铁路与道路交通双方的安全运营。方案二实现了铁路道口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号的联动,目前在黄石市下陆街道口及鄂州市江碧大道道口中已经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该方案值得继续研究和完善,并在铁路道口信号系统中推广。 作者:石玉莹 单位:中铁二院武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交通论文: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探究 摘要:本文在研究中以安全管理机制为核心,分析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特点,明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思路,提出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而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途径 铁路作为设备联网、生产联动的系统,系统中各个生产环节之间存在极强的关联性,这就对铁路各个系统管理、装备与作业有更高的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工作是铁路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尤其是铁路实行提速战略之后,面对市场竞争和铁路内部组织运行方式要求,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对此,铁路客运要给予安全管理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分析现有安全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失,提供有效的解决措施,完善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体系,进而达到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探究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 1.系统化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并不是独立的系统,其安全问题涉及到铁路运输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同时渗透到铁路技术系统中,覆盖范围广,结构复杂。正是这一特性,赋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极强的系统化,为了保证管理效率,必须建立系统化管理机制,囊括各个运输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进而保证铁路交通运输的高效运行。 2.动态化 由于铁路交通运输大部分时间处于位移状态,时空的变换提高了铁路交通运输的安全风险发生几率,并衍生出大量不可控因素,使得铁路交通运输中经常发生意外事件和非正常情况。对此,为了保证铁路交通运输安全,其安全管理也具备动态化特点,对铁路交通运输实行动态化监测,最大化控制不稳定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而最大化保证铁路交通运输安全。 3.复杂化 从本质而言,铁路交通运输系统在日常运输中属于全天候、开放型作业,影响运输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不仅受到内部管理、人员以及设备等方面的的影响,同时也受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使得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也具备一定的复杂化。除此之外,由于客运高速化和货运重载化发展背景下,加大铁路技术系统的复杂程度,则安全事故风险概率也随之增加,使得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愈发艰巨。 二、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思路 1.以人为本 在进行铁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中,人是影响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为了降低安全风险发生概率,铁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要以控制“人”这一安全因素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健全激励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人性弱点,进而提高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质量水平。 2.全局发展 在进行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铁路系统内含多专业和多部门,在达到特定功能的基础上,复杂程度相对较高。为了保证铁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可控性,管理人员要以系统理论为核心,利用全局思维开展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全员安全、全面安全和全过程安全的管理体系,通过全局思维解决实际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防止以惩罚制的单向管理,深入安全核心因素,优化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进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事前预防 在进行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其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目的是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这就要求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要以事前预防为核心,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降低不安全现象的发生几率,进而最大程度的消除安全事故。为了提高事前预防效果,一方面管理人员要从经验入手,对未遂安全事故进行深入统计分析,构建数学模型,分析内在规律,形成管理依据;另一方面以科学分析为核心,借助安全分析技术判断不安全因素,并加强控制和管理,进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体系的有效途径 1.合理分配管理人员,开展全过程安全控制 在进行铁路客运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制定客运计划,按执行期限的不同,可分为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日常计划三种形式。站在全局视角下,做好长短途旅客列车合理分工,根据客流变化,图定列车数量、编组、运行区段变化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充分发挥旅客运输能力的最佳效能,均衡地运送旅客。同时强化职工岗位作业的规范性和标准性,完善以作业标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挖掘影响控制点安全因素,划分控制重点,制定层次化控制方案,并通过监控系统进行客运全过程控制,进而达到安全管理的最佳效果。除此之外,管理人员要重视过程管理,以提高班组自控能力为核心,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将被动管理转换为自动管理,使得各个职工自觉规范自身的操作行为,将管理中心向下转移,完善职工个体安全自控体系,将安全他控、职工自控和安全互动等管理措施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形成完善的全过程控制体系。 2.建立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策略 安全责任机制的建立要从机制落实和机制考核两方面入手,一是责任到人,在进行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以逐级负责为核心,结合实际管理要求和管理情况,构建领导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各基层安全责任,避免责任泛化和责任虚化的情况出现,并加强领导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负责三者之间的关系,构建安全责任衔接途径,在明确权责后赋予管理权力,提高责任与权力的匹配程度,进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二是有责必问,在进行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权责后,要对权责执行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审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控制绩效,综合考核安全管理成绩,明确安全管理的实效性,将考核结果和收入、职务、荣誉等联系在一起,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实现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 3.完善思想政治机制,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在进行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为了保证安全管理效果,管理人员要重视安全文化建设,以文虎育人,创设和谐轻松的安全文化氛围,影响人的思想观念和工作行为,进而达到对“人”安全因素的控制。首先,以尊重为手段,引入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给予“人”充分的关心和了解,管理人员要和基层职工拉近距离,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并尽量满足职工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提供工作热情和工作信心,进而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其次,以教育为手段,强调责任教育,完善思想动态监控机制,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活动,纠正思想偏差,进而避免违规操作行为的出现。最后,以鼓舞为手段,对职工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的疏导,构建友好型上下级关系,凸显人文关怀,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生活态度,为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和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的研究,得出:(1)受铁路交通运输系统的影响,赋予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系统化、动态化、复杂化特征,控制不稳定安全因素,保证安全管理水平。(2)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将工作重点落在以人为本、全局发展和事前预防等方面,分析安全因素和安全风险,制定对应措施,进而保证安全管理效果。(3)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中,以现场卡控机制、安全责任机制、思想政治机制等方面入手,完善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进而达到安全管理目的。 铁路交通论文:国家铁路在城市交通发展中的作用 1国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体概况与发展规律 纵观世界各国城市情况,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主体包含地方政府或其下属企业、中央政府下属企业、民间企业等类型。欧美日等较早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国家,早期的轨道交通主要是由民营铁道公司建设运营,在20世纪初期构建好了城市铁道的基本骨架。其后,有的经历了国有化或公有化,有的又经历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民营化过程。今天尽管各个国家的铁道经营体制有很大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多个经营主体参与城市铁道运营,在线路范畴以及运营上形成了互为补充、互相竞争的关系。这些国家现代大都市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铁道网络的形成过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种主体的铁路运输企业不仅承担铁道运输业务,而且很大程度围绕铁路参与了城市开发。欧美历史上著名的例子有纽约LongIslandRailRoad(LIRR)、伦敦的MetropolitanRailway等公司。虽然LIRR现在已并入纽约交通局,MetropolitanRailway早已成为伦敦地铁的一部分,但这些公司在城市形成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体性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人口密集,铁道与城市的一体化发展更为牢固,房地产、商业等领域至今仍是铁道公司重要的收益与利润来源。表2为东京都市圈的主要铁道公司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的收入(上栏)与利润(下栏)构成,单位为亿日元。“交通”一项包括铁道与巴士、出租车等汽车运输。“其他”包括酒店、休闲、服务、建设等部门。西武铁道的交通部门包括了少量沿线游乐业务。JREast的交通包括新干线。JREast与其他公司分类不同,其“购物中心与写字楼”以及“站内空间利用”,主要指车站内空间与车站附近商业设施的出租以及公司本身开展的商业经营。 2国家铁路在城市交通发展与城市开发中的主体作用 2.1开发导向型的轨道交通建设国家铁路参与城市开发包括在沿线开发出售房地产,保有和出租沿线商业设施和住宅,经营商业、酒店服务业等方式,中国传统铁路多元经营就包括了其中的一部分。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国家铁路作为城市开发的一个主体,在发展铁路的同时需策划和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高度利用。铁路沿线开发,从城市视角来看,是一种公交导向的开发模式。从铁路视角来看,可以看作是“开发导向型的铁路交通”(DevelopmentOrientedRail-wayTransportation)。铁路运输企业进行沿线土地开发,目标是增加收益和利润。在这个目标驱动下,铁路运输企业自然会千方百计扩大沿线居住与经济活动的空间,增加沿线客流。其结果就是实现在大运力铁路支撑下的城市发展,也使得铁路本身容易实现最有效率的利用。正如管理学家德鲁克所说的,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创造顾客。企业为顾客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最终目的与社会责任是要增进人们的效用,这些关于企业的观点在早期工业化国家的铁道与城市的发展历程中得到了充分印证。承担城市铁路运输任务的企业同时大力推进沿线开发,扩大经营范围,为铁路创造顾客提供了更宽阔的空间:一方面是增加乘客,另一方面是通过铁路增加沿线人群的集聚,创造房地产、商业等相关产业的顾客。交通需求是由人们的生活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派生出来的,交通是“衣食住行”的一个必要环节。人们的效用取决于“衣食住行”以及社会经济水平。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把自己的经营范围扩大到“衣食住行”,也就是说,开发沿线房地产,发展沿线商业与服务业,甚至是在郊外沿线为教育、科技开发、娱乐等产业的立地提供以铁路交通为支撑的空间。通过这些方式,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更充分地发挥作为企业的本能,使得铁路运输企业在想方设法促进铁道资源高效利用的过程中,成为综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一个强力的主体。 2.2发挥国家铁路作用,推进城市与铁路的一体化发展水平就目前中国形势而言,经济发达城市因其在就业等方面的吸引力,存在着人口增长的强大趋势,尤其在城市外围存在潜在的巨大的铁路交通需求。即使是已经拥有大规模地铁网的城市,轨道交通容量还是不够,周边区域尤其是行政边界区域轨道交通发展缓慢[2]。国家铁路可利用现有资源,进入城市交通运营与沿线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在城市周边区域建设开发导向型的铁道网络。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城市,铁路发展同样滞后,更需国家铁路全面参与。这里强调国家铁路参与的原因:一是为了强化城市与全国性路网的联络;二是起到牵头引领作用。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国家铁路、地方政府、包括房地产在内的相关企业、民营资本等多元主体参与或单独建立不同资本结构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可以在协调与竞争中推进城市铁路与城市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等力量以合资方式参与铁路建设,已是国家干线铁路建设的重要方式。国家铁路参与城市铁道建设,是与地方政府参加国家铁路建设相对的一种互补方式。那些规模较大、拥有丰富建设与运营经验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突破行政边界的制约。在与城市其他轨道交通公司的竞争与合作过程中,不仅能够提高城市整体的公共交通运营效率,而且可以在全国范围较快推广其先进、高效的建设与运营方式。当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适合建设铁路。但是,不宜建铁路的城市,也不宜过度开发扩展。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城市是否有明确发展前景以及建设成本等条件,判断是否参与其开发建设。在这个意义上,铁路运输企业的判断可以一定程度抑制城市的粗放扩大。 3国家铁路参与城市交通发展与城市开发的效益分析 3.1增进长途铁路的利用价值作为长途交通手段,与航空“点对点”运输相比,铁路是“沿线”运输,具有便捷、大容量等综合优势。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优势,需要形成联结铁路交通枢纽、覆盖城市区域的多层次的铁路网络。在城市开发的过程中,国家铁路与地方政府等主体一同推进铁路网络建设,对增进国家铁路资源利用以及枢纽本身价值十分重要[6]。 3.2铁路车站与城市的融合对于长途旅客,其时间延误成本很高,需要及早赶到车站或其附近。如果车站周边的区域实现了商业等综合开发,可以提高旅客时间的综合利用价值。目前有的高铁车站,站内商业发展得很好,但站内空间有限,会与旅客候车产生一定的冲突,尤其是在高峰期更是如此。如果商业开发能够无屏障地延展到车站外面临近区域,形成宽裕的空间让客人滞留,可以满足商业与候车的需求,同时提升车站周边土地的价值。 3.3沿线发展与铁路的高效利用铁路运输企业如果拥有沿线可以开发的土地资源,或对沿线土地利用有影响力,必然会推动沿线居住与经济活动布局的优化来提高铁路系统的利用效率。比如说,可在郊外土地富余的地方为企业、机关以及大学等单位开发土地,诱导早晚客流的逆向移动,以减少客流的潮汐现象带来的交通设施容量的浪费。 4国家铁路参与城市交通发展与城市开发对于自身发展的意义 4.1外部效益的内部化铁路运输企业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有一部分是无偿奉献给社会的,亦即产生外部效益,主要反映在地价上涨等方面。城市地铁的亏损可以通过城市财政补贴,因为地铁为城市创造了价值。一个相对独立于城市政府的铁路企业,通过铁路沿线开发取得收益,可使铁路创造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只有实现外部效益内部化,才能充分实现铁路投资、建设与经营的健康发展。 4.2积累优良资产,为铁路的发展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就客运而言,铁路运输企业业务范围包括了赢利与亏损的区域。近年来的大量投资回收时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的路线具有公益性,很难收回成本,需要大量财政补助。如何保证铁路顺利发展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又尽量减轻财政负担,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划分铁路的经营性与公益性的范畴时,应尽量扩大经营性的范畴,让国家财政更充分地辅助公益性范畴铁路的建设与运营。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发展城市铁路系统,创造并积累沿线优良资产,为铁路的发展与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4.3土地资源配置与铁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当今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是一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也是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就国企的范畴而言,相当多的央企在市场的导向下得到长足发展,许多已经成为位居世界前列的大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国企业务范围也顺应市场需要而扩大,例如,曾是原铁道部属下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承担铁道建设等工程建设任务,而且已进入房地产开发、资本经营等领域。在房地产领域,交通虽然是房地产选址的重要条件,但包括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在内,房地产企业与交通系统的建设与运营相对独立,城市开发与城市铁路建设相对分离。发展融合铁路交通与城市开发两个领域、具有多种资本结构的现代企业,形成城市开发与铁路交通建设一体化的土地资源配置,通过企业的力量推进集约型城市发展,应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5结语 国家铁路以利用既有资源为切入点,在城市交通发展与城市开发中发挥着主体作用。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视角来看,发展多种资本结构的铁路运输企业,在推进城市铁路与城市开发一体化发展方面也应有其一席之地。与此相关的土地资源使用与转让政策,是一个很本质的问题,期望以后结合城市土地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作者:应江黔单位:日本岐阜大学地域科学部教授 铁路交通论文:铁路交通运输管理论文 1、铁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管理混乱。在铁路交通运输业中,国家设置了很多的管理部门来进行管制,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手段,对铁路交通运输业来进行约束和管理。但是在部门之间,有的一些政策是存在有抵触性质的,有的则差异很大,导致运输经营者无所适从。政策的不统一以及手段的不一致,使得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很难得到规范。再加上管理部门繁多,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不时很理顺,而有的部门则为了保护自己部门的利益,各自为政,互不配合。导致相互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作为不合作等现象的出现。 1.2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在上一个问题中提到,重设了很多部门,这样就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而在同一条运输线上,投放了多部门管理运输工具,这样就使得运输生产难以得到很好的组织,运力资源也不能够得到优化,这样就浪费了有限的运力资源。由于我国铁路运输管理体制的不科学,导致人为地块分割和部门分羹,造成了运输资源的浪费和效能的降低,最终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 1.3开支过大。管理部门上的重设,这样使得铁路交通运输业的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过多,导致办公费用增多,使得政府的开支加大。而有些管理部门还隶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和经营者需要向其交纳相当数量的“管理费”,这样就增加了企业和经营者的经济负担,最终也导致了企业开支过大。 1.4管理法制不健全。由于我国的铁路交通运输行业起步较为晚,而且发展不是很完善。因此,政府就在管理法制上没有健全好,使得我国的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运行时无法可依。而有的部门由于法律意识的浅薄,导致某些经营行为与法律相悖。这样都使得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难以在法律上开展。 2、铁路交通运输业的科学管理 2.1依法管制。在对铁路交通运输行业进行管理时,要依据我国的《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行政法律,对我国政府设置的各个行政部门现有的法规和文件进行清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坚决制止,对没有法律授权的部门要坚决撤销,以此减少人员重设现象的出现。在此基础上,还要求我国的法律部门,建立健全有关我国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使得我国政府的各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政策都有法可依,对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制度有章可循。 2.2管理模式改革。在管理模式中,要建立和健全“大交通”的行政管理模式,既实现一城一交、一市一交、一省一交乃至一国一交,由一个部门统管交通。借鉴我国铁路交通运输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将这些城市的管理经验进行整合,并且应用到全国范围内。管理模式的改革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铁路交通运输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3非政府组织管理。我国的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如果实施“非政府组织管理”政策,将不必由政府管理和不适合政府管理的行政事务,来交由那些非政府组织来进行管理。建立公共社会,使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起“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第三只脚”,这样就能够构成政府一企业一非政府组织稳定的三角框架,使得政府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最终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 2.4协调管理。现阶段,我国有些地方尚难成形“大交通”的管理模式,政府要协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以及管理权限,使得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责任与职权。各部门以大局为重,相互配合,步调一致,集中解决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铁路交通运输行业营造处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3、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铁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止步阶段,虽然在发展,但是发展的效率根本不高,不足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如何科学地管理铁路交通运输业就成为了现阶段急需要解决的新课题。针对此情况下,并且结合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提出我国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原则,才能够使得铁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更为快速,这样才能够使得我国经济壮大,并且和谐发展。 作者:孔荣包单位: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铁路交通论文:试析铁路站区与城市交通间的规划 摘要: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和铁路的建设不断加深,交通规划设计当下设计师面临的新问题。大规模、大体量建筑是目前最为火爆的项目,另外人口增长导致的资源耗费、环境破坏已成为交通发展的主要问题,铁路站区规划与城市交通间的关系非常重要,笔者以为只有合理的规划与建设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交通规划;铁路站区;交通发展 一、我国站区规划原则 分析和把握所在地区区位优势,以充分发挥和体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现代化为目标,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畅通、更安全、更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 以省、市交通发展的整体规划发展目标为导向,把铁路车站站区建设规划融入到交通大网络之中,遵照交通发展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纳入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中,使交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并适度超前。 铁路车站设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车站及站区设施建设是国家、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对城市各方面影响较大。故要根据实际,统筹交通建设规划,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切合实际,量力而行,使规划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 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紧张,环境污染较严重。所以,车站建设应充分考虑节约用地,营运维修应减少各种能源消耗,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的要求,车站建设应与公共交通、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使用地有保证,时间有保障。 二、站区的发展 (一)交通地位极其重要。铁路车站一般处于城市交通运输网络的中枢位置,是陆路交通中心,也是城市对外窗口联运的枢纽,是旅客和大宗货物的出入通道,使本地区与全国各省区的联系十分便利。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资交流日益活跃,客货交流量不断增长,各种交通方式之间产生的相互干扰也日渐显露,有待进一步的改进。 (二)车站设施以保证正常运营生产为目标,一次性建成投产车站设施及配套服务一旦形成生产规模则不容易随意扩展.只能按阶梯式地发展建设。根据车站规模发展的特征,城市交通设施与车站设施的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在系统建设的前提下逐步实施。 三、站区规划与建设周期 站区规划期限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同步。规划期限一般分为近期、远期、远景。随着时间的推移,近期向远期转换。远期向远景转换。 车站站区建设是城市交通发展的保障,同时又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工程建设项目。所以。要确保城市对外交通的正常发展,在规划时必须考虑建设周期对车站建设实施的影响。 四、车站规划与城市建设 车站建设规模和位置应根据城市交通生产的特点和旅客出行的方便性要求进行设计。车站用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模与分布以及土地利用等作相应的规划,并且对规划中的公共综合交通场站用地应做好有效的规模控制。 车站建设的用地规划很有必要及时纳入到城市用地建设规划中去,同时,车站建设项目本身也应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中去,这样可以简化铁路车站建设申报程序,缩短建设周期。 车站建设作为城市交通的一部分,是国家、城市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所以,该项目的实施,前期工作繁多,涉及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项目实施的周期,铁路车站建设的规划应能纳入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以加强政府对交通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 五、站区规划设计与选址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相互配合和协调。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文物保护、节约能源和土地等问题。 办理客货运业务的车站应根据日均客货运量,结合该地区其他运输工具的发展情况和地方运输需要,并与城市或地区规划相协调,合理分布。有技术作业的中间站应满足技术作业要求。会让站和越行站应按通过能力要求的货物列车走行时分标准分布。应考虑地形、地质、水文和铁路运营条件。 六、规模确定原则 对于站区内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易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5年的运量设计。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远景规划情况,预留发展。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按规定配置保障人身和行车安全,方便旅客旅行等的设施设备。编组站、区段站应按照减少车流改编次数,实现车流快速移动的原则设置。货运站的设置应有利于实现货运组织集中化和专业化,客、货运量较小时不应设置中间站。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运输需.系统、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及规模。 七、功能与定位 建立铁路与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汽车客货运、出租、社会车辆之间安全、快捷、方便的换乘系统.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两两之间的最小步行距离、最短时间的“零”换乘。 站区道路:常规公路交通作为铁路、汽车客货运、轻轨与市区接驳的重要交通工具.将根据集散客货流进行合理需求预测.在枢纽内预留足够的常规汽车交通用地,完善配套设施。 停车场:站区内将预留汽车接驳停靠站.规划布局宜与各换乘站距离均衡,用地应满足停候车需求:同时充分考虑枢纽内的社会停车场规模.并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八、充分体现城市发展与铁路建设的关系 修建铁路要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铁路建设对铁路营运者来说.是要最大可能地吸引客货流:对旅客来说.是要方便、快捷地乘车,尽量缩短出行距离和时间:对于城市管理部门来说.一是要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城市交通工具,二是希望铁路车站的布局能与城市规划协调配合.尽量减轻城市交通的负担和压力。 优化铁路与城市交通的布局关系。铁路车站客货流量大,经常是在高峰时段密集地到达和发送。客货运站将是城市主要的客货运交通枢纽,因此必须做好站区的综合交通规划,与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有密切的联系和方便的通道.形成立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将旅客和货物迅速、方便地疏散到城市的各个地区。 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铁路部门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观点不同的问题。即认为“最初是铁路带来了城市的逐步发展、壮大和繁荣.城市发展到相当规模时又感觉铁路切割了城市.限制了城市的发展.给城市带来了脏、乱、差”。这虽然是一种片面的认识,但也反映出铁路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即在铁路发展初期对枢纽规划考虑不够长远.编组站、货运站距客运站普遍偏近.城市发展后编组站、货运站大部分位于城市中心地带,大量货车进出城市中心,脏、乱、差问题自然存在,因为铁路占地大,修建城市道路困难.自然造成切割城市的情况。因此在研究将铁路引入城市问题时,必须考虑城市的不断发展,适当调整铁路布局.应按“客货分线、客内货外、作业集中、疏解灵活”的总体思路,将有条件的编组站、货场逐步外迁。改善位于城市中心的客运站条件和配套能力。 铁路交通论文: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摘要: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发展地位和重要,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本文通过对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优势出发,从物质生产、人民生活以及社会发展三大角度对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国民经济;地位;作用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设施,是交通运输系统的骨干企业,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对国家的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及国防建设与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与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公路交通运输方式、公路交通运输方式、航空交通运输方式及管道交通运输方式相比较,铁路交通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运量大、成本低、适应性强等优点。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物资的运输,主要靠铁路运输来承担,在国民经济中,铁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力的发挥着其特有的地位与作用。本文就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展开分析。 一、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优势分析 1.适应性强。依靠现代科学技术,铁路几乎可以在任何需要的地方修建,可以实现全年全天候不停地运营,受地理和气候的限制极少。并且,铁路运输具有较高的连续性和可靠性,而且适合长途运输和短途运输各类不同重量和体积的人和物的双向运输。 2.运输能力强。铁路是大宗、通用的交通运输方式,能承担大量的货物和人的运输。 3.运送速度快。铁路的运送速度一般为200―400公里每小时以上,公路与水运的运输速度与此相去甚远。因此在速度上高速铁路的发展前景是很广阔的。 4.运输成本低。铁路交通固定资产折旧费所占比例较大而且与运输距离长短、运量的大小密切相关。运距越长、运输量越大,单位成本越低。 5.安全系数大。随着先进技术的发展和在铁路运输中的应用,铁路输的安全系数越来越大。大部分国家的铁路运输行业广泛采用了电子计算机和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安装了列车自动停车、列车自动控制、自动操作、设备故障和道口故障报警等装置。这些先进技术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铁路的安全性。 6.环境污染程度低。交通运输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平衡,而其中对空气和地表的污染最为明显的是汽车运输,相比之下铁路运输对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较小,特别是电气化铁路,对环境的破坏更是大大的减小了。 二、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概述 (一)从物质生产的角度分析 铁路运输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先行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物质生产的运输,包括物质生产过程的运输,物质流通过程的运输都需要铁路的帮助,以便进行物质材料和设备的运送。否则,极有可能会产生待料、停工和待运情况。因此,工农业物质生产的发展,首先要有铁路运输的发展,其所特有的运输方式是其他运输方式所无法比拟的。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建国50多年来,一直都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物资,包括炭、石油、钢铁、木材、粮食、化肥等的运输主体,它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大型国企的存亡。据相关调查数据统计,根据2011年数据,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完成393263万吨,同比增加28992万吨,增长8%。其中,全国铁路煤炭运量完成227026万吨,石油运量完成13552万吨,粮食运量完成9946万吨,化肥及农药运量完成8666万吨。这四项货物运输占铁路总运输量的近7成。这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资中,只要其中的一样物资运输量达不到发展需求,都会对国民经济运转产生严重影响。 (二)从人民生活的角度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也越发变得紧缺,铁路交通运输的作用也愈发重要。随着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铁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已经变得密不可分,这充分说明了铁路对城市经济发展,对人们出行方便,在社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我国是人口大国,其中土地、能源、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逐渐演变成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我们可以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私家车极度发展所带来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负面问题,并从我国资源有限、客货运输强度大的具体国情出发,更多地发展铁路、引导人们更多选择铁路运输方式是减少资源占用的有效方略。据2013年的数据统计,全年全国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21.06亿人,旅客周转量10595.62亿人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10.8%和8.0%。其中,国家铁路完成20.75亿人,10550.32亿人公里,分别增长10.7%和8.0%。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39.61亿吨,货物周转量29031.61亿吨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1.7%和0.2%。其中,国家铁路完成32.16亿吨,26702.85亿吨公里。一系列的数据说明了铁路交通运输行在人民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除外,铁路还能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运力支持,加快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铁路运输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加快推进铁路现代化,才能在交通运输中充分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促进社会和谐。 (三)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分析 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历程中有着非凡的作用:首先是在铁路建设时期,铁路建设可以带动钢铁,水泥等行业发展,提高社会人士就业率,促进社会发展;在铁路建设竣工后,铁路交通运输能够对地区交通状况进行改善,拉动地区经济发展。路通才能财通,有路物资才可以流通,流通了才会产生价值,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例如偏远地区有很多的自然资源,如果没有铁路就运输不出来,就不能产生经济效果,发挥自身的作用。其次,铁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连接纽带,可以有效连接各大各大经济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随着近年来铁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大大缩近,城市周边的产业也取得了进一步发展。由此可见,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发展铁路,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语 铁路交通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点战略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制约社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国民经济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必须要全面促进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统计研究论文: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的研究 计算机网络系统利用通讯设备和线路,将地理位置不同且功能独立的多个计算机系统相互连接起来,以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的系统。而针对电力行业分散控制、统一联合运行的特点,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充分将资料共享与信息交换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发、输、配电系统一体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价值越来越凸显。但由于各单位及各部门之间的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不相统一,缺乏相应的制度及操作标准,应用水平参差不齐,随之而来的信息安全等系列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 1 电力系统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随着电力系统中电子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引进,总体监控及保护等领域防的护措施不到位,造成计算机受病毒及黑客攻击的现象时有发生。不法份子或黑客能够根据数据传输的速率、长度、流量及加密数据的类型等各个方面干扰或者破坏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还可以结合分析网络的流量与密码对传送的数据进行解码,从而窃取重要信息。这不仅影响了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给电力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影响正常社会生产和生活,其危害和损失不可估量。因此,在电力系统中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尤为重要。 2 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工作环境存在安全漏洞 从目前情况看,相当数量的电力企业在信息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系统等方面存在许多安全漏洞,如不引起重视,这些漏洞将会对电力系统带来严重影响。相关数据的流失、特定网络协议的错误等将给电力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2.2 网络协议存在的安全问题 计算机网络协议是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根源。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电力系统中常见的Telnet、FTP、SMTP等协议中,主要是面向信息资源共享的,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2.3 计算机病毒的侵害 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过程中,受到病毒的侵害在所难免,但如果没有形成相配套的防护措施,那么计算机病毒带来的危害将不可限量。计算机病毒不仅具有很强的复制能力,能够在相应文件及程序之间快速蔓延,而且还具有其他一些共性,一个被污染的程序本身也是传送病毒的载体,危害性大。 3 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措施 3.1 加强对网络安全重视 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关系到整个电力系统效益的实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重视,首先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并加强对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及水平,提高防护计算机网络信息窃密泄密的实力及综合能力,做好相关日常信息维护、安全管理及防护等各项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定期对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及时扫描和清除病毒,处理好电力系统中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并做好文档的存档、登记以及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从而保证电力系统网络信息的安全性。 3.2 加强防火墙的配置 防火墙系统主要包括过滤防火墙、双穴防火墙和防火墙,是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一种技术措施,具有阻止网络中黑客入侵的屏障作用,被称为控制逾出两个方向通信的门槛[3]。电力系统中重视防火墙的建设,要建立在杀毒软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同时,为了预防不法分子和黑客的入侵,要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及信息系统进行必要备份,定期对相关备份进行检查,保障其有效性,也保证网络之间连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3 网络病毒的防护 网络病毒具有可传播性、破坏性、突发性、可执行性等特点,须引起足够重视。在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相关防病毒客户端,应涉及到电力系统的各个服务器及工作站,电力系统与Internet的网络接口处也不例外,最大限度防止病毒的蔓延和传播;2.应部署好相关病毒防护的措施,尽量避免电力系统中的安全区与管理信息系统共同使用一个防病毒的服务器,以免造成冲突,为病毒传播创造可能;3.在电力系统相关文件传输,如电子邮件发送等,要在相关服务器前端部署病毒网关和杀毒软件,经扫描后再进行相关文件的传输,有效防止带病毒文件成为病毒传播蔓延的媒介;4.加强病毒管理,掌握相关信息,保障病毒特征码的及时更新,如遇到突发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电力系统的网络信息的安全性[4]。 4 总结 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意识也应随之得到全面提高。目前,新技术的不断进步给网络信息安全性带来了极大挑战,特别是电力系统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关乎电力企业的效益,做好相关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主要针对网络病毒、不法分子及黑客等不同形式对网络系统的攻击和破坏,只有全面防护,源头消除,才能够保障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统计研究论文:浅论财政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方法 一、前言 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财政工作面临的压力日渐增大,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财政分析工作,积极引进统计分析方法显得尤为必要,利用统计分析方法,不仅能够更加直观、清晰了解各项工作实际情况,还能够提高财政分析工作准确性,为此,加强对财政研究中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二、统计分析方法概念及其重要意义 1、概念 统计学主要研究对象为客观事物数量特征及关系,作为一种关于数据收集、整理及分析等一体化方法论科学,也是实证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统计分析法将研究对象的数量、规模等各类数量关系作为基础,通过揭露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律等,最终对事物做出准确的解释及预测。 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电子应用设备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一部分,为统计分析法的推广提供了极大支持,统计分析法也逐渐成为各学科研究中的重要方法。在具体应用中,通过利用分析法中的数学方式、模型等获取相关数据、信息及资料,并进行整理及分析,最终获得定量结论,实现研究目标。 统计分析法是一项科学的分析方法,在具体应用中,要确保历史统计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缺乏准确性,势必会直接影响后续决策科学性。 2、重要意义 统计分析法在财政分析工作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统计人员及部门需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一项完整统计调查活动涉及调查、设计及整理等多项内容。为此,在完成调查工作后,便要进行分析工作。利用统计分析法开展财政分析工作,不仅能够为管理者提供完整的统计分析报告,提高决策科学性,还能够客观、具体反应财政各项工作实际情况、提高财政人员工作质量及效率,在编制统计分析报告过程中,能帮助财政人员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学习和提升,以提高财政研究工作水平,为此,利用统计分析法开展财政分析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三、统计分析方法在财政研究中的具体应用 1、合理确定选题 选题是财政分析工作的首要环节,具体可以通过积累统计数据方式进行,将数据进行对比,并对不同之处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定选题方向,还可以通过对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解,将实际工作作为根本出发点,以更好地完成分析报告。不仅如此,还可以通过了解时事等方式完成选题工作,并将本企业作为题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章制度,为后续财政研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收集相关资料 资料作为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依据,没有资料的支持,那么研究工作也将无法开展,在进行分析之前,收集相关真实、完整的资料十分必要。在资料收集过程中,需要加大对资料严谨性的关注力度:首先,利用统计报表,由于统计报表各项目较为完整,利用报表收集相关资料,能够保障资料完整性;其次,收集相关部门资料,财政研究工作涉及范围较广,为此,为了能够提高资料全面性,要加强对原始资料的收集;再次,整理专题资料。整理的专题资料主要是对某个目标进行研究,具有一定针对性,利用这类资料,能够提高研究工作有效性;最后,实际调查是最为直接的一种方式,财政人员能够直接获取自己所需的资料,能够保障资料质量。 3、加强对资料的整理 通常情况下,原始数据资料不能够进行直接汇总,需要进行相应加工和整理。目前,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代替手工形式整理资料,如利用excel软件统计数据,将数据录入到计算机当中,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同时,财政人员可以利用平衡推算、因素推算等形式对数据进行相应的估算,对数据进行排序和分类,最后构建统计图表,以清晰的查看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相比较传统统计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失误,提高财政研究有效性。 4、选择合理方法进行分析 统计分析作为关键环节,选择合理方法能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常见的财政研究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对比法,将存在关系的要素进行对比,如静态或者动态对比;第二,分组法,主要是指按照统计分组理论,将数据资料进行分组处理,如比例等,而后开展分析工作;第三,平均法,利用平均指标分析财政现象的构成特征、依存关系等,揭露财政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等。除了上述方法之外,还包括动态法和因素法,在具体使用中,可以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5、制定分析报告 制定统计分析报告是对上述过程的总结和归纳,为此,统计分析报告要在统计资料基础之上,应用简洁、明确文字进行表述,充分反映客观现实。在统计分析报告编写中,要注重采用说明性应用文体,提高措辞规范化,清楚的表达事物之间的关系。 四、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统计分析方法在财政研究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为此,财政人员要重视该方法,并加大对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力度,结合丰富的实践经验,使统计分析法在财政研究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提高财政研究工作有效性。 统计研究论文:现阶段国企高管人才流失的原因的统计研究 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化调整的不断深入,在一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国退民进的步伐正在逐步加大,随之而出现的是国企高管人才的流失。据粗略统计,近年来,已有近千名国企高管进入民营企业,而且还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当然,国企高管人才流入民营企业,增强了民营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进一步促使国企内部调整与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但是,不可否认,国企高管人才的不断流失,必然会削弱国企的竞争优势,给国企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研究探讨国企高管人才流失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已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企高管人才流失的原因 需要理论认为,需要产生动机,动机激励人去行动。根据一项调查显示,个人发展空间以及薪酬待遇等方面是目前一些国企高管人才流失的主要因素。 一是因个人权力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得不到满足。现有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运作机制,造成企业在经营决策、管理决策,特别是用人等方面没有自主权,使得某些真正具备职业经理人能力的高管个人在国企内部发展的空间受到制约,感到不能施展自己的才华,成就感得不到实现,产生了焦虑情绪和压抑感,所以做出离职的决定。 二是因个人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国有企业因行政管理体制的约束,层次多,程序繁杂,相互掣肘,内耗太大,个人希望独立地做些工作和创新事情,也会因为项目立项问题、资金审批问题、更高层领导的认同问题等而搁置或放弃,个人价值得不到最大限度发挥,因而选择了离开。 三是因个人安全需要和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国企高管的薪酬不论企业效益如何都有上限,不可能像民营企业或非国有上市公司那样有更高水平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福利与他们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存在着不对等,缺乏市场竞争力,使他们失去了成就感,产生了不平衡和不安全感。 四是因个人归属需要和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在某些情况下,国企管理者的任免,与经营业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更多的是需要依靠人脉关系,甚至依靠不正当行为,再加上工作岗位和领导职数所限,一些人的上升通道不畅,在利益博弈中渐渐被边缘化,或被排挤出局,没有了向上发展的空间和可能,失去了自我实现的可能,因而被迫离职。 五是因个人年龄所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企职工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艰苦创业的国企高管元勋们已到或将到退休年龄,陆陆续续退出高管岗位。他们大多数身体仍然健康,精力依然充沛,仍有权力需要、成就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有的人因而转身进入了民营企业。 六是其他原因。一些国企高管在任职期间有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比如侵吞国家资产或以其他不当形式获利,为规避风险和避免将来受到处罚而主动离职,。 二、应对国企高管人才流失的策略 综合上述分析,减少和预防国企高管人才流失的最核心的策略是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分配体制、绩效评价体制、用人机制等,最大程度地满足国企高管人才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一是建立一个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空间,为国企高管人才提供一个能够发挥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工作环境,以满足他们的权力需要、成就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实践证明,具有高度权力需要和成就需要的人,都具有强烈的求得成功的愿望,对发挥影响力和控制力十分重视。因此,要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现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真正市场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独资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逐步做到出资人决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事权、物权等管理权。 二是建立适合高管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人才选用机制,以满足各类人才的自尊需要和归属需要。要建立健全公开、平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程序公正,制度健全,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各展所长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的基本要素、业绩和贡献,注重业绩选人,市场选人,品德选人,坚持能者上,弱者换,腐败者查处,把那些以国家为重,以事业为重,以企业为重,以职工为重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是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以满足国企高管人才的安全需要和尊重需要。要建立和完善以经营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短期薪酬分配与中长期薪酬激励有机结合,资本、技术、技能、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新型薪酬激励制度,逐步使各类人才收入水平与市场接轨。要建立健全和严格实施绩效评价标准和办法,真正发挥薪酬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同时,根据国企高管人才群体的特点,还要同时采取成就激励、目标激励等方法,否则,仅靠薪酬激励只会事倍功半,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是建立严格的国企监督机制。要探索和加强对国企高管的监督管理,防止腐败。要采取企业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主管机构监督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监督渠道和方式,把国企高管的一切利益置于阳光之下,公开透明,让国企高管挣合法的钱,享受合法的待遇。这即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也是对国企高管个人负责。 五是应采取灵活的退休机制。优秀的国企高管人才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加快现代化企业建设步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因此,我们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对有能力、有威信、口碑佳,身体好,本人又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高管人才采取灵活的退休政策,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让他们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六是加强对国企高管人才离职的管理和约束。国企高管人才的成长,其优秀的领导才能,优异的管理能力,广泛的人脉关系等的形成,虽然有个人努力的结果,但与国家和企业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人力进 行长期培养,甚至不计成本的历练是分不开的,因此,国企高管也应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国企高管跳槽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国有资产另一种形式的流失。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弥补国有人力资产流失,应采取交纳培养费等方式,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约束。 统计研究论文: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评毛汉光先生《中国中古社会史论》 【关键词】魏晋 隋唐 士族 统计 社会史 【内容提要】用数理统计的方法研究魏晋隋唐社会的变迁及其对政治的影响,可以使该时代社会政治史更具有确定性,避免轻易的定性分析造成的以论代史,但也遇到史料不完整和不确定的障碍,对史料的选取判断体现了作者对历史的理解。士族的特点是什么,与寒素、豪强、官僚有何区分,其向城市的迁徙具有什么意义?这些都是研究中古社会史必须予以明确回答的基本问题。 一 毛汉光先生是台湾研究魏晋隋唐史学者,论著颇丰。2002年底,上海书店出版他的两本著作《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和《中国中古政治史论》。这两本书原版于20世纪80年代末,书中所论都是研究魏晋隋唐史的基本问题,我读后颇有印象。现在重读,又给了我仔细思考的机会。由于两书提出的问题,讨论起来颇费篇幅,故本文只介绍《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另外一本,另待机缘。 毛汉光先生出生于1936年,他们这辈人,在台湾学术界属于承前启后的一代。在他们之前,是从大陆到台湾的成名学者;他们之后,是台湾培养的新一代,多为他们的学生。所以,他们的学术,从提出问题,观察角度,思辨模式,到论证方法,都可以看出中国学术传统的深刻影响。毛汉光先生本科就读于台湾大学历史系,1969年毕业于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博士班,长年供职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台湾大学和历史语言研究所都与傅斯年先生密切联系在一起。傅斯年先生当年在北京大学,与胡适之、蔡元培等先生提倡整理考订史料,揭橥“史料即史学”。此提法过于简单片面,引来许多批评。然而,考察史料学派所为,并不只是翻剪故纸,而是力图把中国朴学传统与西方的实证主义相衔接,探索新时代的史学规范,功不可没。公正评价史料学派,有助于我们今日重新确立人文学术规范,克服浮躁虚夸。 而且,毛汉光先生还曾经担任美国哈佛大学访问研究员,接受不少西方的史学理论与方法,本书名为“社会史论”,就已经表明他试图用社会史的方法来研究中古史,理论渊源,昭然若揭。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不少中国史学家受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的影响,都曾经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中国史。由于这批学者国学功底好,又曾经留学,受过西学训练,所以,他们作出不少出色的研究,达到相当高度。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这条研究之路中断了。几十年后,又有一批年轻学者重新踏上这条道路,人数增加,道路拓宽,水平也在提高。但是,也存在理论生硬套用,国学根基不够深厚等问题。因此,引进一些中西学术融合的好作品作为借鉴,无疑将促进学术的成长。毛汉光先生的这部著作,虽然不尽能满足上述要求,却也属于在此方面努力探索的著作,成败经验,给人启发,值得一读。 二 研究历史,首先必须牢牢把握对该时期社会生活给予重要影响的基本方面,也就是要把历史现象置于什么样的环境中去理解。正确把握这些基本点,历史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否则就沦为支离破碎、失去灵魂的断片。就中国中古时代而言,东汉末年的“党锢之祸”造成的信仰崩溃和思想解放运动;随之而来的多次动乱,引起社会彻底瓦解而造成士族崛起,无疑是理解该时代的纲。这是一个人与社会互动的问题,更是人与文化合为一体的问题。或许读者看到这里不禁要哑然失笑,这岂不是常识吗?然而,我们却经常在常识上出问题,在历史学领域藐视对人的研究,甚至认为人物研究不属于学术范畴,因而抽掉人的经济、制度、法令条文的皮相描述,不是到处蓬生吗?在这一点上,毛汉光先生的把握是准确的,他在《序》中指出:“研究社会史最重要的是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几经考虑,觉得欲研究官僚政治,先得明?社会背景以及社会中人物的特质,否则便仅能知官僚的空架而无法深究其内涵”。研究士族,分析士族社会的变迁,以此考察魏晋隋唐时代,可谓得其要。 本书共有十二篇,分为“总论”四篇,“分论”八篇。 “总论”四篇,分析中古统治阶层的社会基础,社会成分,中古家庭的变动和中古士族的演变。这四篇,作者对魏晋南北朝隋唐的政治进程作了一般性的概论,描述士族在此政治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提出并定义划分社会阶层的几个基本概念,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统治阶层的构成成分作了颇为细致的量化分析,用数据来说明该时期士族的产生及变迁,阐述士族社会与士族政治的互动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作者的士族理论,统领全书。就作者的意图而言,“总论”应是全书的基础与灵魂。 “分论”八篇,是在“总论”理论框架内的展开和补强。 在中国中古史领域,陈寅恪先生是将西方政治学的党派政治与区域集团等理论用于具体研究,并通过一系列考证建立学说的先行者。除了众所周知的“关陇集团”说外,我们还可以从其弟子万绳楠先生整理的《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中,窥见其对魏晋南北朝政治嬗替的精彩论述。受此影响,万绳楠先生也发表了论文《曹魏政治派别的分野及升降》(《历史教学》1964年1期),提出曹魏政权由汝颖和谯沛两大政治集团支撑,并分析其势力消长。较陈寅恪先生所谓曹魏为寒族、西晋为士族的区分法,要细致合理。毛汉光先生吸收他们的成果,在第五篇把研究扩大到魏、蜀、吴三国政权社会基础的分析,比较全面。当然,毛先生的着眼点,在于说明“单士”和地方豪族如何通过仕宦之途上升为士族,这个问题贯穿于全书,故后面几篇也围绕此主线展开。 第六篇,统计两晋南北朝主要文官中,士族、小姓和寒素所占的比例。第七篇则围绕唐高宗禁止陇西李、太原王、荥阳郑、范阳卢、清河崔、博陵崔、赵郡李等五姓四十四子相互通婚,亦即“禁婚家”展开,罗列这些家族成员的仕宦情况,分析唐朝修士族谱的目的。与此相关的是第十二篇关于敦煌文书中两件唐代士族谱残卷源流及修谱原则的论证。 第九篇统计唐朝十八个士族成员科举与仕进的情况,指出晚唐时期的政争,实际上是士族之间的争执,而不是武后以降新兴进士或中晚唐新进寒素进士与旧门第之间的互不相容,李德裕一党反对的不是进士第本身,而是进士的浮华风气。陈寅恪提出,牛李党争是寒素进士与旧士族之争,牛党拥护科举,李党反对。此说在唐史学界影响甚大,但实证薄弱。毛汉光先生的研究是有说服力的。关于此问题,傅璇琮等大陆学者也有许多精彩的论述,很值得参考借鉴。 第十和十一两篇,作了琅琊王氏和兰陵萧氏两个士族的个案研究,主要是统计这两个家族的仕宦情况,兼论其为人处事的风格。王氏的考察主要集中于魏晋南北朝时代,萧氏则为隋唐时期,相互衔接,可以反映士族政治至唐不衰的一个侧面。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在中古社会史的把握上,毛汉光先生以士族为纲,以数理统计为基础,通过世家大姓在政治上的兴衰,揭示魏晋南北朝巨大的社会变迁。 关于士族的盛衰,士族门阀政治存续的时间,学术界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最主要的有两种观点,亦即认为士族门阀政治盛于两晋,而衰落于南北朝;另一类观点则认为隋唐仍属于士族政治时代,中晚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持不同观点的学者,都作了许多论证,反复辩难,推进了士族研究的深入。然而,辩论双方长期争论,却始终处于平行线上,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研究方法上颇有缺陷,亦即各自选取有利于己说的史料,拼辍整合,而没有对魏晋隋唐的士族进行总体的实证性评估;在具体考证上,又没有把史料作同时性和非同时性的区分,据以细分出若干时段;在空间上也没有区分不同区域,研究各自的特点。结果必然是以点代面,论证上脱离时空。在缺乏坚实的定量研究基础上做定性分析,必然随意性甚大,偏差甚远。毛汉光先生的研究,力图克服上述缺陷,把研究的出发点放在对士族的定量分析,整体统计从东汉末建安元年至唐末天佑三年(196~906)710年间,士族在官场的数量和比例。即使在能够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的今日,要开展如此大规模的统计,也很不容易,迄今已发表的论著中,这是最完整的统计。而且,他还在时间上作更加细致的区分,共分为27期,从49年到20年不等,以25年居多,也就是基本上以一代人为一期,在中古史研究中,如果能真正达到此标准,那是非常精确的。 根据这份统计,可以清楚地看出,从东汉末年以来,士族在官场所占比例一直在上升,从建安年间的29%上升到东晋的80.8%,达到高峰。以后,南朝士族一直保持过半数的比例。我们知道,东晋后期,随着北府兵集团的兴起,出现了宋、齐、梁、陈的王朝更替,这四个王朝是由东晋时代不入流的军功家族建立的,但是,这并不代表被称为“寒门”、“寒贱”、“庶族”取代了士族,实际上,国家政权仍由士族把持,只是不如东晋初期士族拥立东晋皇室那般“王与马共天下”的盛况,出身较低的皇族仍需要依靠盘根错节的士族来统治社会,时势使然。因此,政权更替的暴力革命,并不一定代表着社会革命。北朝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拓跋族起自塞外游牧民族,其酋豪阶层不同于汉族的士族,但进入中原以后,北魏政权中士族的比例在迅速提高,从31%猛升至79.7%,非但不亚于有士族门阀政治传统的南朝,甚至比同期的南方政权还要高。 为什么南北朝社会政治基础迥异,却发展出相似的士族政治社会呢?这是我们面对上述统计结果时首先想问的,也是研究魏晋南北朝史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作者的关心似乎不在于此,颇可惋惜。我以为关键在于魏晋以来社会崩溃,基层组织全面瓦解,在国家体制外普遍形成自治团体,如战乱时期广泛存在的坞壁及其演变形成的自然村落,这些基层组织掌握在强宗大族手里,他们垄断乡村,左右地方政治,其强大者甚至影响中央,使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都必须与他们合作、妥协,才能获得安定。 魏晋南北朝士族的强势,就在于其扎根乡村,拥有大量的人手,且由于魏晋以来的学术家族化,使得强宗大族获得文化的声望和影响力,地方势力、经济基础和文化权力结合而形成的士族,使得国家重新整合统一社会时,首先要把他们纳入国家体制之内,而后要将国家权力渗透入乡村组织之中,这必然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当然也是一个社会逐渐质变的进程。面对国家分裂造成的社会现状,新建立的国家政权都不能不重用士族豪强以获得统治基础,这就是南北朝都大量任用士族为官的基本原因。 由此看来,士族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同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国家政权对社会基层的控制力、统治方式与技术能力、文化上的向心力、市场交换的频度与交通、传播事业的发达等方面相适应。尽管中国古代基本上是人治的政治,但是,人治不等于随心所欲的统治,也不能脱离社会存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中国的统治形态,基本上与中国社会的发达成熟程度相适应。因此,士族把持的乡村社会不能在国家权力渗透下发生质变,则士族主导政治的局面仍将继续下去。这种社会内部的深刻变化,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不是短期的、疾风骤雨式的暴力运动所能促成的。用“侯景之乱”或隋末民变之类孤立的暴力行动,举出若干家族衰败的事例,或者抽出几个单项指标就断言士族政治形态已经终结,那是轻率的。实际上,在社会动乱中,一些士族在动乱中衰落,另一批士族却在动乱中崛起,只要中古社会生产方式和基本形态没有重大转变,士族政治的格局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所以,只关注动乱和个别人物的兴衰,是用人治的历史批判人治的政治。更何况摘取时论为依据的方法,具有强烈的主观性,故反对者也容易摘取一堆描述士族政治兴盛的时论展开讨论,使得客观的史学研究陷入主观世界,价值判断横溢,以论代史。与此相比,毛汉光先生的统计,更有说服力。 社会的变迁,必须通过生产形态的转变、生产力的提高、社会文化和政治体制变迁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而实现,毛汉光先生的统计,证明了这个过程的长期性。整个隋唐时代,士族在统治阶层当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高,隋朝为67%,唐朝“安史之乱”前为65%左右,“安史之乱”后仍在56%到89%之间波动,越是唐朝后期,士族比例越高。然而,中晚唐士族比例异常之高,所反映的只是京畿地区的情况,因为藩镇割据以后,地方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地区的实际人事权力不在中央,所以,中央政界多士族是落日余辉的写照。除了这部分统计需另外探讨外,隋唐时代的统计说明,士族政治的局面依然维持。对于前述大陆史学界关于士族政治的争论,毛先生的研究做出了明确地回答,今后如果还想继续探讨这个问题,都不能回避毛先生构筑的平台。也就是说,必须有宏观统计的基础,哪怕是重新进行统计,也不能再用不完整的史料来立论。 三 数理统计有其优点,但是,要很好地运用于人文学科,并不容易,绝非加减乘除或者更加复杂的数理运算就能够进行。人的社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而且,表面看起来确定的东西,却必须进行定性的分类,才能够成为统计的材料。所以,定性和定量是交织在一起的,不可能简单地通过定量进行定性。这个过程,存在着许多歧义,需要历史的判断,这些因素都决定了人文科学一旦运用数理方法,就不是简单容易的事。否则历史学界就没有历史学家立足之地,只要请来几位数学家就可以了。祛除数理术家对 人学科的傲慢与偏见,才有社会文化的繁荣。 就本书而言,统计的基础是有疑问的。 首先,是数据选取的范围。毛先生以正史有传的人为基础,从中统计出士族所占的比例。这项工作虽然繁重,但也只能是典型分析,不能视为总体分析。因为史籍收载人物有其特定的标准和限制,收录的人物有限,因此不会是客观全面的。在此范围内,不管统计的人物有多少,都跳不出古代修史原则所规定的框框。因此,所得出的结论,只有相对的准确性,可以作为理解一种趋势的参考数据。 正史收录的人物,以中央官员为主,难以反映出地方的情况。地方州郡一级官员,对于研究王朝人事极为重要。岑仲勉《隋书求是》大部分篇幅为隋代总管、刺史的考订,郁贤皓《唐刺史考》则是唐代刺史的专书,将来有志继续研究士族政治者,以这两部著作为基础进行统计分析,必能推动研究进一步深入。 而且,随着考古事业的发达,碑铭墓志不断发现增多,提供了不少新鲜史料。毛先生在专题研究上,大量使用墓志材料,但在总体统计上,似乎未加统计。而且,书中对统计的原始数据未加说明,所以,我们对其统计的基础不清楚,也就难于放心利用统计成果。 其次,是对于数据的时间处理。本书大约以25年,亦即一代人为一个时段,将710年细分为27期,无疑是想让统计更加精确。对于为什么要区分为27个时段,书中有长达6面的介绍,然而,对于最为关键的史料数据如何准确判定时间,安插于这27个时段,却没有说明,故其统计结果,无从检验,我也只能根据这一时代史籍的基本情况来评论。 我们知道,正史处理传主的家世,一般在传记的开头作交待,述及其籍贯、数世先祖,文字极为简练,时间记载往往笼统含糊,有些人,我们可以参照别的传记、本纪等,对其活动的时间进行考证,但相当部分是无法确证的,即使有碑铭墓志可资利用,也难究其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对所有的数据作准确的时间处理,以适应作者25年一期的时段。而且,有不少官员的活跃年代,跨越几个毛先生划定的时段。因此,硬要区隔出这么短的时段,统计上应该会有不少重复统计和模糊统计。就中古时代而言,官宦士族在史籍中留存的人物多,时间长,而起自社会下层的政治人物收录少,骤兴骤衰。故本书对士族的社会统计,应该是高估的。所幸在总趋势上没有乖离。 在不完整和不确定的史料面前,相对的精确往往有较高的可靠性,绝对的精确则只有相对的可靠性。对于数理统计而言,实在是令人头疼的迷宫。作者如果不拘泥于自己设定的一代人时段,而取具有转折意义的时间做更大时段的划分,研究的结论也许会更可靠,更有意义。例如,西晋约50年,书中划分为两段,以“八王之乱”以后为一段。其实,从司马氏收罗世家望族立晋,其用人原则至惠帝相沿无改,“八王之乱”时,朝廷已失权威,宗王称兵,招降纳叛,任用附己,皆如流星,转眼即逝,这场贵胄大族的内讧,并没有树立新的用人原则,也没有社会阶层的兴替,看不出有划分为两期的必要。隋朝37年,书中合为一期,但隋文帝统治的24年,严厉镇压北周关陇集团权贵;炀帝则重用南方士族,用人路线颇有变化,倒是可以分为两期。在研究上,必须根据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研究的方法,而不能先决定研究方法,再拿研究对象试刀。 四 数据的处理,与对历史的理解颇有关系。对数据的正确分类,决定着统计的成败,而这项工作反映了学者对历史的基本认识和学养。正因为如此,所以带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判断成分,也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容易引起争论。 毛先生对于社会阶层的划分,提出独特的标准。他把统治阶层的出身分为三类:1、士族:“采用三世中有二世居官五品以上的标准以外,还添加凡史书皆称大族者”;2、小姓:“包括所谓县姓、地方酋豪、地方豪族等”,“是介于寒素与士族之间的阶层,依本文之定义,由寒素升为士族必需经过小姓这个阶段”;3、寒素:“指素士、农、工、商、兵、其他半自由民,及非自由民如奴婢、门客等”。 除了士族为学界通用的名词外,其他的小姓和寒素,都是毛先生的创新。 颇具社会影响的家族成为士族,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祖先世代官宦是一个重要条件,但文化要素也必不可少。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政治革命与党派分野》中说:“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唯一之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官宦加文化,是成为士族的必备条件。对此,毛汉光先生在理论上是赞同的(见第四篇第四节),但在具体运用上,却往往去掉文化的条件,在划分成分时,一再使用三世中有二世居官五品以上为标准(第二篇第一节和第六篇第一节),以使得士族统计的面达到一定的数量级。这样做,在数据选取上标准明确,方便掌握,符合理科的要求。但是,“士族”却沦落为官僚“仕族”。“士族”和“仕族”大不相同,可资说明的事例俯首可拾。西晋宰辅贾充,先人做市魁,父亲贾逵为魏朝重臣,任豫州刺史,贾充助司马懿篡魏,女儿为晋惠帝皇后,岂止“三世中二世官居五品”,然而,当时人并不以其家族为贵,庾纯当面嘲笑贾充先人出自市井(见《晋书·庾纯传》)。研究者也未曾将贾氏列为士族。南朝权臣想当士族,求助于皇帝,皇帝说我可以升你的官,却无法让你当士族,除非你自个儿得到士族的认同,于是,这些权要屈尊拜访士族,骄狂点的想混个女婿当当,谦虚点的只想能捱着士族坐坐,却都受辱而归。至于已经获得公认的名门士族,数代无人当五品以上官,依然家门不坠,仰慕者众,这种事例更多,不暇例举。崔卢李郑王的社会声誉地位,堪称无冕之王,崔民干,唐初任黄门侍郎官,不过四品,唐太宗修《氏族志》,宰相们公推他为第一等,引来唐太宗愤愤不平,硬压低为三等,次于第一等皇族、第二等外戚,可依然高踞众氏之首。琅琊王氏,当然是名门,高官辈出,但王筠对于时人美誉崔氏和应氏颇为不满,致书诸儿论家世道:“史传称安平崔氏及汝南应氏,并累世有文才,所以范蔚宗云崔氏‘世擅雕龙’。然不过父子两三世耳,非有七叶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继,人人有集,如吾门世者也。”(《梁书·王筠传》)文化与官爵的关系及其社会评价,颇可玩味。中古时代,由于强大的士族豪强阶层存在,官本位未能完全确立。故依官品甄别士族,只能得其形骸。钱穆先生《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新亚学报》5卷2期)指出:“门第即来自士族,血缘本于儒家,苟儒家精神一旦消失,则门第亦将不复存在。”振聋发聩。 数理统计必然强调官位等外在形态,因此,就必须确立一些明确的、可以把握的标准。例如,本书第十篇就提出形成士族有三大主要途径:一是经过政治的主要途径,二是经过文化途径,三是经过经济途径,或由大地主、或由巨商大贾入仕。上面已经批评了将仕宦与文化分离的士族标准,至于第三条途径,则自惭孤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自汉初抑制商人以后,贱视商人的观念深入社会,并为后代沿袭。以商人富足、巨商大贾入仕来否定贱商观念,以为是一种悖论,其实是误解。除了汉武帝为解决军费而实行算缗告缗等特殊时期,抑商主要是政治、文化行为,防止商人挟富干政,凌驾贵族。因此,“抑商”并非“禁商”,在汉朝,早就是:“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汉书·食货志》),何况后代。商人可以富,甚至可以因为人治或腐败等原因绕过禁止商人当官的法规入仕,但不能获得国家统治意识形态或社会评价主体的尊崇,前述西晋贾充就是明显的例子。商人可以富,官人可以有权,但不能获得文化上的贵。所谓士族,是尊(财富、权势)贵(文化、精神)的结合体。就士族形成史而论,兹以贯穿中古时代的天下名门弘农杨氏为例,发迹于楚汉战争中将项羽分尸的杨喜,封侯高仕,然而要到东汉后期的杨震出现,以“关西孔子”的文化声誉蜚声海内,才真正被公认为士族名门。这中间经历了数百年的文化积淀,而人们评论杨氏,基本上是从杨震这时候开始,也就是从其确立为士族以后,而不再追溯到十几二十代远祖,因此,士族是历史形成的。尤其是东汉末年“党锢之祸”后,形成清浊的官人区别,官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做清官,当有文化学识的忠臣,强大的激浊扬清舆论,促成知识阶层的自觉,形成尊重文化的士族标准。故士族一旦获得公认,就成为社会仰慕的对象,成为相对独立于统治意识形态的文化标准,不许清流所不容的寒人浊官商人巨贾所玷污,抵御政治入侵以至于唐朝,维系文化法脉,不绝如缕。在这期间,士族破落清贫者有之,数世未出高官者有之,却维持家门不坠,睥睨权势,怎一个量化标准把握得了? 小姓的定义,也令人困惑。在唐以前的史部著作里,只有两处出现“小姓”,说的是同一件事,一条是《唐会要》卷94记载圣历元年(698)八月,武则天想让武延秀纳突厥女,突厥可汗默啜拒绝道:“我可汗女当嫁天子儿。武,小姓,罔冒为婚,我为此起兵,欲取河北耳。”另一条为《资治通鉴》卷206同一事件的记载,但默啜的文词略有不同:“我可汗女当嫁天子儿。武氏小姓,门?醪坏校?杳拔?琛!毕匀唬?靶⌒铡笔窍喽曰适叶?裕?彩嵌晕涫系拿锸印U馔??壬?摹靶⌒铡焙敛徽幢摺C?壬?戳⒌摹靶⌒铡保???匦铡⒌胤角醭ぁ⒌胤胶雷宓冉撞悖?簿褪鞘芳?小奥⒍舷缜?钡暮狼俊H灰浴靶 惫谥??蛩坪跤胧孔逵惺屏Υ笮≈?郑蝗艚橛谧杂擅瘛?胱杂擅瘛⒎亲杂擅竦乃?健昂?亍庇胧孔逯?洌?蛴钟懈叩椭?稹J导噬希?孔逵牒狼恐?穑?谟谖幕?⒓遥?嗉词孔灞?/div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于儒家礼法形成门第,豪强则本于实力。豪强不一定小,士族不一定势力大,更不存在自由民、半自由民、非自由民先当小姓,小姓当官,然后“中央化”而成为士族的渐次攀登的唯一道路或模式。 至于“寒素”的名称,多见于该时期史籍文献之中。周一良先生早在1926年发表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本第4分册的长文《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中,已经指出:“凡非帝室而是清流者皆可曰素族,……南朝之称素族皆与宗室相对而言也。”并举出琅琊王氏等士族为例证。1983年,唐长孺先生在《读史释词》(《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又作了补充考证,指出素族实即士族的同义语,寒士为士人。显然,寒素指的并不是所谓自由民、半自由民、非自由民阶层。毛先生似乎也注意到此点,故于书中第二篇“分类”中说道:“在魏晋南北朝时,常有大士族称次级大士族为寒素、寒门。”但出注标明为其《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1968年)的发现。在社会阶层的具体区分上,依然坚持自己独创的“寒素”定义。 毛先生既然要把与“寒素”不相干的自由民、半自由民、非自由民合为一个阶层论述,就应该像“小姓”一样另外创立名称,不宜使用学界已有定义的名词,以免引起混淆。至于“半自由民,及非自由民如奴婢、门客”,到底有多少人跻身于统治阶层,完全应该统计出来,明示于书中。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对于社会阶层有严格的身份法律规定及限制,日本学者堀敏一先生专门出版了《中国古代的身份制——良与贱》(汲古书院1987)。奴婢成为统治者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正常情况下,法律上也不允许,因此,似乎应该作为一个特殊的现象,而不应同自由民混为一谈。 看来,数理统计的基础还在于对历史的把握。 五 士族是如何成为政治主角的呢?毛先生在第四篇作了回答,他认为在两汉社会,一端是代表政治力的皇帝,一端是代表社会势力的地方豪族,两者之间需要通过官僚与士大夫媒介沟通,这个中间人构成一个特殊的团体与社会阶层,地方豪族士大夫化,士大夫家族化,从而走向了中古士族之路。 那么,介于中央与地方豪族之间的士族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毛先生认为,汉代地方豪族占有土地而获得经济基础,但由于局限于一地而带有区域社会性,其宗族拥有一定的武装,构成武装团体。这种地方豪族必须有重大的质变,才能成为把持朝政的士族,最主要的变化在于要有学问,具备当官的资格,进而向中央迁徙,亦即要由社会性转变为政治性,由地方性转变为中央化,从而完成士族化的转变。因此,他归纳出其划分的士族、“小姓”、“寒素”三个层次之间的转化模式,也就是“寒素”经过“小姓”的阶段成为士族。 在此转化过程中,毛先生尤其重视“中央化”,把它作为地方豪族变成士族的必由之路。为此,他在第八篇“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的中央化”,用100多页的篇幅,从两《唐书》和碑铭墓志中找出许多例证,罗列崔、卢、李、王、刘、高、裴、萧、薛、柳十姓十三家八十三房在有唐一代向两京迁徙的情况,又一次用统计数据来说明此进程。 所谓的“中央化”,书中第八篇“结论”定义为:“将具有地方性格的郡姓‘新贯’于中央地区并依附中央的现象”。亦即地方“郡姓”迁居并附贯于京城。在他看来,官僚化和中央化是地方姓族演变为士族的必由之路。 其实,官僚化和中央化是一回事,因为就官场而言,仕途都是以中央为指向的,官位晋升也就是向区域中心城市进而向京城的迈进,这种空间移动是以政治升迁为根据的,“中央化”是“官僚化”的结果,而不是相反。所以,所谓的“中央化”,骨子里就是“官僚化”,这是以三代祖先的官阶决定士族与否的标准理所当然推衍出来的结果。看来,毛汉光先生太注重当官的经历了。 而且,其选取的十姓十三家都是士族,不能够说明“寒素”通过“中央化”上升为士族的过程。况且所统计的都是名牌士族,尚不足于说明士族整体的情况。就统计而言,取材是片面的。 从人员的流动,动态地把握社会的变迁,这是一个很好的视角,值得充分肯定。如果从自己设定的框框中跳出来,将视野从官僚化这类政治史的问题拓展到社会史的层面上考察,倒是可以发现一个隐蔽却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随着国家统一的深层次发展,中央建立起文化主导权,并伴随经济发展和城市增多与繁荣,士族不由自主地从原来聚居的地方不断向城市迁徙,先是经由科举投身国家政治生活,而后更多人迁居城市,构成城市的文化阶层和生活消费群体,长年累月,与原籍地的宗族渐行渐远,完全城市化了,也就再也没有能力通过城乡呼应来影响政治,从而根本瓦解了中古时代士族的政治社会根基。城市化的士族依赖国家生存,构成国家官僚队伍;乡村士族因为上层精英分子不断被吸往城市而弱化,难以左右地方政治,成为乡绅。这是一个在不知不觉中展开的渐进过程,虽然缓慢,却造成质变,构成唐宋社会变革一个重要的方面。魏晋士族因扎根于乡村而强盛,至唐代因城市化而衰落,构成一部士族政治兴衰的历史。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另外撰文予以考察分析。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提出的问题是严肃的,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就触及到魏晋隋唐社会史的核心,值得我们再三深思,不断探讨。基于不同的理解,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毛汉光先生及诸位方家。 统计研究论文:音乐心理测量和统计的两种新技术- 音乐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实时测量和元分析的统计方法,是音乐心理学研究界新近开发和应用的研究方法。本文描述了这两种研究方法在国外音乐心理、治疗和教育研究中的发展状况,并分析了其应用价值。 【关键词】音乐心理;测量;统计;CRDI;元分析。 CRDI:从非实时到实时音乐心理测量 20世纪80年代之前,音乐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研究涉及的音乐情绪反应和音乐认知反应的测量,多采用问卷、形容词核对表、单维度或多维度量表以及操作反应观察的方式。这些测量方式为音乐情绪和音乐认知的研究收集了大量的数据。但是,这类方法的最大缺陷,在于与音乐的时间性质相悖。它们收集的数据,是被测在聆听音乐之后依赖记忆所做的反思。另外,这些方法在音乐情绪和音乐认知反应的研究中,不能与音乐的进行过程实施实时的记录及再现,不能使研究者对音乐进行和被测反应之间的同步关系做出全面、反复、精确和深入的观察。简言之,这些测量及记录方法是非实时的。 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研究者从技术和装置入手,开始解决音乐心理的非实时测量与音乐进行的时间性之间的矛盾,使音乐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的测量技术进入实时反应和记录的时代。 实时测量技术,最早的形式是Clynes于1982年研制的“情绪记录器”(Sentograph),用于测量被试对音乐的情绪反应。这种简单的装置上设有一个万向的按键,被试根据对音乐情绪反应的不同描述和强度操纵此键,便可将不同方向和压力的操作按不同类别和比例,转换成相应的电压,并给予与音乐进行过程同步的记录。 1983年,Nielsen又设计出一种簧制的夹钳,用于研究被试在音乐进行过程中对音乐紧张度的实时反应,并可将被试在研究过程中的持续反应绘制成图形。这种装置所记录的数据,在后来的验证性实验中表现出很高的效度。 1991年,Namba等人在音乐情绪反应的系列研究中,利用现有的计算机键盘,开发出一种“选择性描述连续判断方法”(the method of continuous judgment by selected description)。研究者把用于不同类别情绪感受的形容词指派于特定的键,被试接受半小时的实验指导训练后,在音乐进行过程中根据自己的情绪感受及与之相应的形容词描述,在键盘上连续操作相应的键。这种实时反应与记录的方式,可以把被试的反应以多维度的形式与音乐同步记录和贮存在计算机内。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音乐研究中心在Madsen领导下,研制出“连续反应数字接口”(Continuous Response Digital Interface,简称CRDI)。这是一种电位器与计算机实现数字接口的技术。在音乐认知或音乐审美情绪反应的研究中,被试在聆听音乐的全过程中,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可以在250度范围内拨动带有一枚凸针的旋钮,连续不断地对音乐进行过程中情绪或认知在两极范围内的反应及变化,同步地进行调整。被试在操纵旋钮时,实际上是将不同的电压持续不断地输入计算机,并经计算机处理,绘制成为与音乐进行的时间横轴线实时发展,依输入强度变化形成的曲线图。这种旋钮操作输入的信号的变化是无级的。CRDI的另一种输入方式,是11点量表型的滑杆。它以零为中心,依据反应强弱程度的不同,使被试可以在+5和-5之间的11个点位上,连续不断地调整滑杆在量表上的不同位置,以达到输入反应强度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与连续反应数字接口相类似的技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我国已有研制,不过没有直接应用于音乐心理的研究,而是应用在被试对视听电教材料的注意实验中,其范畴属教育技术学的心理生理基础研究。研究者黎加厚开发的装置,由两部分组成。一方面,将传感器和A/D转换器与计算机连接,把被试在接受视听电教材料刺激作用下的皮肤电阻(GSR)及其变化的全过程输入计算机;另一方面,用摄像机对被试在实验过程中的外部变化过程给予摄制。经后期合成,视听教学材料的画面(包括背景音乐),被试表情和动态,以及被试的皮电阻反应曲线这三个画面同步地实时记录于VCR,可供研究者反复观察并做统计处理。笔者认为,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可以直接采用这种技术,开展音乐心理生理学有关不同音乐要素或音乐风格与情绪反应关系的实验。 自从Madsen等人首次使用CRDI技术,对音乐审美体验给予实时测量以来,近八年中CRDI技术在美国音乐心理、治疗和教育研究中所涉及的课题大致包括:音乐听赏过程中的注意焦点;儿童音乐偏好;音乐审美体验;听赏者差异;音乐要素(速度、音准、力度、节奏、旋律、音色等)与认知和情绪;音乐紧张度的感知等等。另外,由于CRDI是一种非词语和过程性的测量,研究课题还涉及非词语和词语,以及形成性与终结性测量的信度。此外,近两年来,随着研究者探讨课题的深入,CRDI描述的刺激反应维度也从单一维度向多维度发展。 CRDI技术在音乐心理测量以及与音乐心理直接相关的实验美学、教育、医疗、社会心理学等领域的应用价值无疑是巨大的,这里仅举一例。1989年,在中国音乐治疗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年会上,一位医生曾提问:“音乐处方的开具依据是什么?”他的意思是明白的,当然不能仅仅天真地诉诸于音乐作品的标题。如同一剂药品必须通过大量的严格验证才能投入临床使用一样,在音乐治疗中,音乐作为处方,虽然不大可能使人 “中毒”,但是从科学的角度讲,也应该就音乐的某种或某些成分以及它们所构成的整体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在情绪、感知或生理、神经诸多方面给予实时的测试和验证,以便达到最佳的预期效应。就这一点而言,实时测量的概念和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元分析:从“见树”到“见林”的音乐心理统计 这是一个由音乐心理的定量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的定性概括之间关系引发的课题。作为一门科学,心理学随定量研究方法的应用得以建立和发展。定量研究是心理学的既定学术规范。音乐心理研究作为分支心理学科,同样是把主流心理学的定量实证作为它的基本研究范式的。在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后,实验音乐心理研究者逐渐认识到,由于实验设计必须对变量进行控制,所以少量的音乐心理定量实证研究不可能为这个领域的重大课题提供现成答案。当某一相同或相近课题的量化实证研究达到充分的积累时,情形依然如此。即便是相同的研究课题,受研究变量、被测状况、测量工具以及其他种种条件的影响,它们的结论,主要是统计的差异显著性,会是不同甚至相反的。过去,对已有大量的相同或相近课题研究结论进行概括时,研究者的方法是粗糙的tallying method,即罗列所有相近的文献,根据符合统计的差异显著性要求的研究的比例,大致确定对研究假设的论证程度。这种方法实际上人为地强化或掩盖着研究数据的趋势和形态。 出于对已有一批单独研究的结果进行再分析,以便全面和精确地总结这些研究结论的目的,20世纪70至80年代,格拉斯(G . V. Glass)提出元分析的概念,并发展了元分析的步骤和方法。元分析(meta—analysis)亦称总分析,其过程和功能,是对已有大批研究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再统计分析和综合(或说分析的分析),继以探查在这批研究中每次单独研究显现不出的,而对于解决重大问题具备更高价值的结论趋势和形态。元分析作为一种统计方法,其性质属于量化研究。不过笔者认为,它是连接一批单独定量研究的个别结果和形成定性结论概括之间的一座重要桥梁:通过总分析的统计过程,实现从个别结论(即便它们之间看起来存在冲突)到一般结论的科学归纳。 元分析的方法自确立以来,在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中得以广泛的应用,效益显著。1987年后的10年中,仅“心理学信息”(Psyc INFO)数据库中,涉及元分析关键词的研究已近2000项。在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研究的英语文献中,使用元分析的研究者,仅有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音乐研究中心J.M.Standley一人。这位女学者在1986年和1996年,先后发表《医学/牙科治疗中的音乐研究:元分析的临床应用》(这项研究在10年后由作者充实修订),《对用于教育/治疗目标的音乐强化效应的元分析》。由于元分析具备的“总”分析性质,应用此方法的一项研究便可覆盖数以百计的已有成果。因而,元分析的结论厚度和应用价值,必然以集中、凝炼和确切的形态大大超过这一批单独的研究本身。 元分析之所以能够把大批单独研究给予分析和合成,是因为它使用的是一种新的度量概念——效果量(effect size,可简称ES)。效果量是在大批单独研究中的每一项研究使用的一种共同的统计单位。与传统的统计过程不同,元分析观察的是大批研究中所有效果的分布,如果某种结论趋势或形态的确存在,效果量则会集中于一个方向。 研究统计中有四个互为制约的因素:检验力,样本容量,显著性水平,以及效果量。前三个概念,是传统统计方法的使用者所熟悉的。简单地说,检验力,指统计检验能产生的显著性和拒绝某特定实验的原假设的概率。扩大样本容量,则增强检验力。显著性水平由研究者设定,它代表拒绝原假设所犯错误的概率。而效果量则是实验设计旨在探查效果的准确度量,是一种备择假设的参数。 元分析的基本步骤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确定研究的领域和纳入分析的已有研究的资格,据此对相应课题的研究进行全的 文献检索,并注意避免纳入分析的研究在结果和来源等方面的偏颇(例如,研究结果本身具有缺陷;不能仅仅检索已发表的文献等)。 Standley的研究,就这一步骤的界定是,纳入分析的研究:(1)是采用量化实证方法的英语文献;(2)自变量采用音乐作为行为矫正的强化依随;(3)因变量以教育和治疗为目的;(4)研究结果的形式,具备数据分析的可重复验证性。文献检索首先涉猎以下数据库:PsycInfo,PsycFirst,ERIC,Dissertation Abstracts,以及MEDLINE。然后,根据被检索研究所列资料目录再次检索。两次检索共获得该课题的100项研究,其中98项符合前述资格界定;有关因变量的效果变量达208个。 第二,确定纳入分析的有关被试特征、因变量和自变量,并对其做出描述和分类。Standley 从98项研究中归纳出正常被试和六种异常被试:智力障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行为障碍、多动症和脑瘫。98项研究所含208个因变量则被分类为:学术变量、社会变量、身体康复变量、其他医疗变量、注意/交往变量、自助变量、交通行为变量、刻板行为变量、抱怨变量、作业变量和偏好变量。 第三,对有关因变量的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出标准化的效果量。不论已有研究的统计方式 如何,他们均可被转化统计为一致的效果量。其后,再根据前述确定的被试特征,对统计得出的效果量给予组织和比较,并分析和阐释其结果。 Standley的研究对208个因变量的效果量的统计,使用的是最保守的统计公式:实验组的因变量平均值减去控制组的因变量平均值,再除以控制组的标准差。在她确定的11种变量类别中,相应地得出208个效果量。按照该研究的宗旨(音乐作为依随强化物,其效果如何),这些元分析统计,在它涉及的实验条件的比较,依随音乐与其他条件的比较,强化作用,强化技术,强化程式,教育和治疗目的,被试年龄和特征等方面的结果,以及这些结果的讨论价值是引人入胜的。虽然本文的目的主要是向国内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同行推荐元分析的特殊功能和方法,这里还是有必要对Standley研究的结论给予扼要的归纳,供同行参考。 总的看来,与其他非音乐的依随强化物和非依随性的音乐强化相比较,音乐作为行为矫正过程的依随强化物,其作用最为有效。它表现在能够有效地增强期望行为的频度,减低非期望行为的频度,前者较后者更为明显。从强化程式来看,音乐的程式性强化较非程式性的连续作用更为明显;另外,即时强化比延迟强化有效。音乐依随强化效果最明显的首先是身体康复和发展行为,其次是治疗和教育目的,再次是体育运动应用。 就各种不同年龄的被试而言,音乐依随强化作用,在各种年龄被试中均为显著的前提下,其最佳对象首先是成人和四岁以下婴幼儿,其他依次为5-11岁、12-14岁、15-18岁的青少年以及老年人。结合被试特征看,音乐依随强化对心理障碍和正常被试的效果优于情绪障碍或医疗和身体残疾的被试。 从分析所涉及的已有研究还可以看到,音乐依随强化的应用和效果是广泛的。在医疗中,它作用于昏迷、腹痛、啼哭、神经残疾者的颈部强度和头部体位,以及通过生物反馈治疗头痛等。在音乐依随强化研究中,应用最多的是教育领域。它能够强化正常被试班中非音乐学科的学习成就,尤其是数学和阅读,并能有效作用于音乐学习中的听辨、歌唱的音准和音乐知识及听赏的技能。在特殊教育中,它有助于正常班级对残疾儿童的接纳;增强自助能力,减缓刻板行为、破坏行为、遗尿症、习惯性反胃;增强诸如遵从教师指示、模仿和眼光交流等社会行为。在体育和运动领域,音乐依随强化能增进足球射门准确率,游泳和健身器的运动耐力。值得一提的,是心理咨询研究中有虐待倾向的父亲在音乐依随强化作用下,对其婴女啼哭的容忍增强,虐待行为减低。 正如本文第二个小标题所示,元分析的根本作用,是解决了量化实证在阐释研究结果时“见树不见林”的弊端。结合我国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研究现状,元分析对我国近十多年来大批音乐治疗的个别研究在一些重要结论上的归纳,有着成熟的应用价值。 统计研究论文:关于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研究 论文摘要:依据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实践,提出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的原则和方法,将统计信息对象按既定的原则进行分类编码,建立了规范的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及统计信息基础数据库,制定了国家及省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 论文关键词:统计信息;分类编码;空间信息系统;信息基础数据库 信息分类编码是信息存储、处理、交换及共享的基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各种专题数据库应用系统虽已先后建成,但有关信息采集、处理与共享的技术标准的制定相对为滞后。对信息进行分类能够使信息系统条理清楚,易于管理,并能够方便地从中提取不同类型的信息加以分析利用。而采用信息分类编码是解决信息分类问题的有效方法。 自从开展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以来,一直没有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因而迫切需要进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分类与编码,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如何建立起一个可供统计各部门统一使用的国家产品分类编码标准体系,以实现信息管理的标准化,最终实现信息的共享,已成为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专业领域,是统计信息化过程中的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基础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体系,对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共享和各类应用系统建立都至关重要。 1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概念 分类编码是指把研究对象按各自的特征、特性进行分类,并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数字码或数字、字母混合码的过程。统计指标编码就是根据统计指标分类,将统计指标赋予一定规律性的易为计算机识别和处理的一组有序符号排列。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就是用字符(数字、字母或符号)对不同的行政级别分属不同类别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类别形成特定的规则和依据。 2统计信息分类编码原则 2.1分类原则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各类统计信息内容广泛,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信息化的分类与编码,现有数据的检索、处理、分析和信息服务等存在困难,不能满足当前综合指标检索、分析、处理的要求,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处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如下的分类原则:①分类的结构采用层级结构,逐级展开形成完整的分类体系;②分类要包括所有主要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指标类型,适合各种检索、处理需要;③分类要保持统计指标体系的相对完整;④分类要处理好指标层次与指标分组的关系,加强分类的完备性。 2.2编码原则根据国标《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GB/T20001.3-2001),结合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的特性,将信息按如下原则分类与编码。①科学性、系统性。以适合现代计算机、数据库以及应用和管理为目标,按照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的属性或特征进行科学分类,形成系统的分类体系。②稳定性。分类体系以各要素最稳定的属性或特征为基础,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不发生重大变化。③完整性和可扩展性。分类既要反映要素的属性,又要反映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应具有完整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分类编码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包含所有主要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指标。④规范性。分类名称尽量沿用习惯名称,有国标则遵循国标,避免概念混淆。⑤唯一性。保证1个编码对象仅赋予1个代码,1个代码只反映1个编码对象。 3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方法 3.1分类方法信息分类的基本方法有线分类法、面分类法、混合分类法3种。基于统计信息的特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采用线分类法(也称层次分类法),是将初始的分类对象按所选定的若干个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次的类目,并排成一个有层次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线分类法层次性好,能比较好地反映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实用方便,既符合手工处理信息的传统习惯,也方便计算机的运行处理。 3.2分类设计根据信息分类原则,结合《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7635-2002)、行政级别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A门类以及农业生产结构特点,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成5个等级:5个行政级别类,5个大类,10个中类,70个小类,900个细类。在数据库结构设计中,每一层都留有足够的空间用于类别的扩充。 行政级别类:是按照行政区划级别进行划分,依次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大类:是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而建立的类别,依次分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中类:是大类中按照生物学科和农业学科基于生产实践中种养的植物、动物划分成若干分支的类群,如种植业下分粮食作物、蔬菜等。 小类:是中类按照生物学科和农业学科分类法细分成若干分支的类群,如果粮食作物下的小类可划分为谷物、豆类、薯类、油料等。 细类:是小类中细分的基本单位,也是各级单位的起点,即物种(简称“种”),如具有北方特色的谷物主要有玉米、谷子、高粱等等。 3.3编码规则编码规则是分类编码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根据统计数据的各种属性特征来规定编码的每一位取值和对应的含义,进而约束代码的制定。编码要反映出其对应统计数据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以区分不同统计信息的类别。 4分类编码实例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编码设计首先确定编码对象。例如编码A01的对象是种植业下的粮食作物。其次建立编码、分层和各码位的规范取值规则,对每一编码对象制定码长。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采用9位编码,分6个层次。第1层用英文字母z表示指标标识,第2层用数字1~5表示,第3层用英文字母表示,与GB/T4754—2002A门类中大类的代码相对应,余下3层用数字01~99表示。第3层的代码从A~E,其余3层代码从“01”编至“99”,各码位代表相应的类别。每一层的编码采用数字顺序编码,动态递增产生系列顺序代码号,随着编码的增加而产生新的信息类别代码。其代码结构见图1。 如Z1A010101(稻谷)的结构为:z为指标标识,1为省级指标,为种植业,0l为粮食作物,01为谷物;01为稻谷。最后编制类别代码表(后4层),对每一编码对象按既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出该编码的数据元素的所有取值表(表1)。 5结论与讨论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基础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理论性,强调科学性和系统性的有效统一,更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应用。研究针对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特点,综合现有的统计信息分类标准建立了编码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统计信息分类数据库,制定了国家及省市级标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提高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采集、检索、共享的效率,对农村社会经济资源整合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规范化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 由于每一个具体的信息具有多方面的属性特征,因此具体分类中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标准的确定关系到分类系统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每种分类系统的科学性与实用性还要在具体的应用中加以验证。 统计研究论文:音乐心理测量和统计的两种新技术- 音乐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实时测量和元分析的统计方法,是音乐心理学研究界新近开发和应用的研究方法。本文描述了这两种研究方法在国外音乐心理、治疗和教育研究中的发展状况,并分析了其应用价值。 【关键词】音乐心理;测量;统计;CRDI;元分析。 【内容类别】音乐心理学;音乐治疗学;研究方法。 CRDI:从非实时到实时音乐心理测量 20世纪80年代之前,音乐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研究涉及的音乐情绪反应和音乐认知反应的测量,多采用问卷、形容词核对表、单维度或多维度量表以及操作反应观察的方式。这些测量方式为音乐情绪和音乐认知的研究收集了大量的数据。但是,这类方法的最大缺陷,在于与音乐的时间性质相悖。它们收集的数据,是被测在聆听音乐之后依赖记忆所做的反思。另外,这些方法在音乐情绪和音乐认知反应的研究中,不能与音乐的进行过程实施实时的记录及再现,不能使研究者对音乐进行和被测反应之间的同步关系做出全面、反复、精确和深入的观察。简言之,这些测量及记录方法是非实时的。 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研究者从技术和装置入手,开始解决音乐心理的非实时测量与音乐进行的时间性之间的矛盾,使音乐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的测量技术进入实时反应和记录的时代。 实时测量技术,最早的形式是Clynes于1982年研制的“情绪记录器”(Sentograph),用于测量被试对音乐的情绪反应。这种简单的装置上设有一个万向的按键,被试根据对音乐情绪反应的不同描述和强度操纵此键,便可将不同方向和压力的操作按不同类别和比例,转换成相应的电压,并给予与音乐进行过程同步的记录。 1983年,Nielsen又设计出一种簧制的夹钳,用于研究被试在音乐进行过程中对音乐紧张度的实时反应,并可将被试在研究过程中的持续反应绘制成图形。这种装置所记录的数据,在后来的验证性实验中表现出很高的效度。 1991年,Namba等人在音乐情绪反应的系列研究中,利用现有的计算机键盘,开发出一种“选择性描述连续判断方法”(the method of continuous judgment by selected description)。研究者把用于不同类别情绪感受的形容词指派于特定的键,被试接受半小时的实验指导训练后,在音乐进行过程中根据自己的情绪感受及与之相应的形容词描述,在键盘上连续操作相应的键。这种实时反应与记录的方式,可以把被试的反应以多维度的形式与音乐同步记录和贮存在计算机内。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音乐研究中心在Madsen领导下,研制出“连续反应数字接口”(Continuous Response Digital Interface,简称CRDI)。这是一种电位器与计算机实现数字接口的技术。在音乐认知或音乐审美情绪反应的研究中,被试在聆听音乐的全过程中,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可以在250度范围内拨动带有一枚凸针的旋钮,连续不断地对音乐进行过程中情绪或认知在两极范围内的反应及变化,同步地进行调整。被试在操纵旋钮时,实际上是将不同的电压持续不断地输入计算机,并经计算机处理,绘制成为与音乐进行的时间横轴线实时发展,依输入强度变化形成的曲线图。这种旋钮操作输入的信号的变化是无级的。CRDI的另一种输入方式,是11点量表型的滑杆。它以零为中心,依据反应强弱程度的不同,使被试可以在+5和-5之间的11个点位上,连续不断地调整滑杆在量表上的不同位置,以达到输入反应强度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与连续反应数字接口相类似的技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我国已有研制,不过没有直接应用于音乐心理的研究,而是应用在被试对视听电教材料的注意实验中,其范畴属教育技术学的心理生理基础研究。研究者黎加厚开发的装置,由两部分组成。一方面,将传感器和A/D转换器与计算机连接,把被试在接受视听电教材料刺激作用下的皮肤电阻(GSR)及其变化的全过程输入计算机;另一方面,用摄像机对被试在实验过程中的外部变化过程给予摄制。经后期合成,视听教学材料的画面(包括背景音乐),被试表情和动态,以及被试的皮电阻反应曲线这三个画面同步地实时记录于VCR,可供研究者反复观察并做统计处理。笔者认为,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可以直接采用这种技术,开展音乐心理生理学有关不同音乐要素或音乐风格与情绪反应关系的实验。 自从Madsen等人首次使用CRDI技术,对音乐审美体验给予实时测量以来,近八年中CRDI技术在美国音乐心理、治疗和教育研究中所涉及的课题大致包括:音乐听赏过程中的注意焦点;儿童音乐偏好;音乐审美体验;听赏者差异;音乐要素(速度、音准、力度、节奏、旋律、音色等)与认知和情绪;音乐紧张度的感知等等。另外,由于CRDI是一种非词语和过程性的测量,研究课题还涉及非词语和词语,以及形成性与终结性测量的信度。此外,近两年来,随着研究者探讨课题的深入,CRDI描述的刺激反应维度也从单一维度向多维度发展。 CRDI技术在音乐心理测量以及与音乐心理直接相关的实验美学、教育、医疗、社会心理学等领域的应用价值无疑是巨大的,这里仅举一例。1989年,在中国音乐治疗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年会上,一位医生曾提问:“音乐处方的开具依据是什么?”他的意思是明白的,当然不能仅仅天真地诉诸于音乐作品的标题。如同一剂药品必须通过大量的严格验证才能投入临床使用一样,在音乐治疗中,音乐作为处方,虽然不大可能使人 “中毒”,但是从科学的角度讲,也应该就音乐的某种或某些成分以及它们所构成的整体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在情绪、感知或生理、神经诸多方面给予实时的测试和验证,以便达到最佳的预期效应。就这一点而言,实时测量的概念和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元分析:从“见树”到“见林”的音乐心理统计 这是一个由音乐心理的定量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的定性概括之间关系引发的课题。作为一门科学,心理学随定量研究方法的应用得以建立和发展。定量研究是心理学的既定学术规范。音乐心理研究作为分支心理学科,同样是把主流心理学的定量实证作为它的基本研究范式的。在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后,实验音乐心理研究者逐渐认识到,由于实验设计必须对变量进行控制,所以少量的音乐心理定量实证研究不可能为这个领域的重大课题提供现成答案。当某一相同或相近课题的量化实证研究达到充分的积累时,情形依然如此。即便是相同的研究课题,受研究变量、被测状况、测量工具以及其他种种条件的影响,它们的结论,主要是统计的差异显著性,会是不同甚至相反的。过去,对已有大量的相同或相近课题研究结论进行概括时,研究者的方法是粗糙的tallying method,即罗列所有相近的文献,根据符合统计的差异显著性要求的研究的比例,大致确定对研究假设的论证程度。这种方法实际上人为地强化或掩盖着研究数据的趋势和形态。 出于对已有一批单独研究的结果进行再分析,以便全面和精确地总结这些研究结论的目的,20世纪70至80年代,格拉斯(G . V. Glass)提出元分析的概念,并发展了元分析的步骤和方法。元分析(meta—analysis)亦称总分析,其过程和功能,是对已有大批研究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再统计分析和综合(或说分析的分析),继以探查在这批研究中每次单独研究显现不出的,而对于解决重大问题具备更高价值的结论趋势和形态。元分析作为一种统计方法,其性质属于量化研究。不过笔者认为,它是连接一批单独定量研究的个别结果和形成定性结论概括之间的一座重要桥梁:通过总分析的统计过程,实现从个别结论(即便它们之间看起来存在冲突)到一般结论的科学归纳。 元分析的方法自确立以来,在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中得以广泛的应用,效益显著。1987年后的10年中,仅“心理学信息”(Psyc INFO)数据库中,涉及元分析关键词的研究已近2000项。在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研究的英语文献中,使用元分析的研究者,仅有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音乐研究中心J.M.Standley一人。这位女学者在1986年和1996年,先后发表《医学/牙科治疗中的音乐研究:元分析的临床应用》(这项研究在10年后由作者充实修订),《对用于教育/治疗目标的音乐强化效应的元分析》。由于元分析具备的“总”分析性质,应用此方法的一项研究便可覆盖数以百计的已有成果。因而,元分析的结论厚度和应用价值,必然以集中、凝炼和确切的形态大大超过这一批单独的研究本身。 元分析之所以能够把大批单独研究给予分析和合成,是因为它使用的是一种新的度量概念——效果量(effect size,可简称ES)。效果量是在大批单独研究中的每一项研究使用的一种共同的统计单位。与传统的统计过程不同,元分析观察的是大批研究中所有效果的分布,如果某种结论趋势或形态的确存在,效果量则会集中于一个方向。 研究统计中有四个互为制约的因素:检验力,样本容量,显著性水平,以及效果量。前三个概念,是传统统计方法的使用者所熟悉的。简单地说,检验力,指统计检验能产生的显著性和拒绝某特定实验的原假设的概率。扩大样本容量,则增强检验力。显著性水平由研究者设定,它代表拒绝原假设所犯错误的概率。而效果量则是实验设计旨在探查效果的准确度量,是一种备择假设的参数。 元分析的基本步骤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确定研究的领域和纳入分析的已有研究的资格,据此对相应课题的研究进行全的 文献检索,并注意避免纳入分析的研究在结果和来源等方面的偏颇(例如,研究结果本身具有缺陷;不能仅仅检索已发表的文献等)。 Standley的研究,就这一步骤的界定是,纳入分析的研究:(1)是采用量化实证方法的英语文献;(2)自变量采用音乐作为行为矫正的强化依随;(3)因变量以教育和治疗为目的;(4)研究结果的形式,具备数据分析的可重复验证性。文献检索首先涉猎以下数据库:PsycInfo,PsycFirst,ERIC,Dissertation Abstracts,以及MEDLINE。然后,根据被检索研究所列资料目录再次检索。两次检索共获得该课题的100项研究,其中98项符合前述资格界定;有关因变量的效果变量达208个。 第二,确定纳入分析的有关被试特征、因变量和自变量,并对其做出描述和分类。Standley 从98项研究中归纳出正常被试和六种异常被试:智力障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行为障碍、多动症和脑瘫。98项研究所含208个因变量则被分类为:学术变量、社会变量、身体康复变量、其他医疗变量、注意/交往变量、自助变量、交通行为变量、刻板行为变量、抱怨变量、作业变量和偏好变量。 第三,对有关因变量的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出标准化的效果量。不论已有研究的统计方式 如何,他们均可被转化统计为一致的效果量。其后,再根据前述确定的被试特征,对统计得出的效果量给予组织和比较,并分析和阐释其结果。 Standley的研究对208个因变量的效果量的统计,使用的是最保守的统计公式:实验组的因变量平均值减去控制组的因变量平均值,再除以控制组的标准差。在她确定的11种变量类别中,相应地得出208个效果量。按照该研究的宗旨(音乐作为依随强化物,其效果如何),这些元分析统计,在它涉及的实验条件的比较,依随音乐与其他条件的比较,强化作用,强化技术,强化程式,教育和治疗目的,被试年龄和特征等方面的结果,以及这些结果的讨论价值是引人入胜的。虽然本文的目的主要是向国内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同行推荐元分析的特殊功能和方法,这里还是有必要对Standley研究的结论给予扼要的归纳,供同行参考。 总的看来,与其他非音乐的依随强化物和非依随性的音乐强化相比较,音乐作为行为矫正过程的依随强化物,其作用最为有效。它表现在能够有效地增强期望行为的频度,减低非期望行为的频度,前者较后者更为明显。从强化程式来看,音乐的程式性强化较非程式性的连续作用更为明显;另外,即时强化比延迟强化有效。音乐依随强化效果最明显的首先是身体康复和发展行为,其次是治疗和教育目的,再次是体育运动应用。 就各种不同年龄的被试而言,音乐依随强化作用,在各种年龄被试中均为显著的前提下,其最佳对象首先是成人和四岁以下婴幼儿,其他依次为5-11岁、12-14岁、15-18岁的青少年以及老年人。结合被试特征看,音乐依随强化对心理障碍和正常被试的效果优于情绪障碍或医疗和身体残疾的被试。 从分析所涉及的已有研究还可以看到,音乐依随强化的应用和效果是广泛的。在医疗中,它作用于昏迷、腹痛、啼哭、神经残疾者的颈部强度和头部体位,以及通过生物反馈治疗头痛等。在音乐依随强化研究中,应用最多的是教育领域。它能够强化正常被试班中非音乐学科的学习成就,尤其是数学和阅读,并能有效作用于音乐学习中的听辨、歌唱的音准和音乐知识及听赏的技能。在特殊教育中,它有助于正常班级对残疾儿童的接纳;增强自助能力,减缓刻板行为、破坏行为、遗尿症、习惯性反胃;增强诸如遵从教师指示、模仿和眼光交流等社会行为。在体育和运动领域,音乐依随强化能增进足球射门准确率,游泳和健身器的运动耐力。值得一提的,是心理咨询研究中有虐待倾向的父亲在音乐依随强化作用下,对其婴女啼哭的容忍增强,虐待行为减低。 正如本文第二个小标题所示,元分析的根本作用,是解决了量化实证在阐释研究结果时“见树不见林”的弊端。结合我国音乐心理和音乐治疗研究现状,元分析对我国近十多年来大批音乐治疗的个别研究在一些重要结论上的归纳,有着成熟的应用价值。 统计研究论文:以行动研究的视角对大学统计选修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 【摘要】为了解决部分学生对选修课选而不学的问题,借助行动研究的方式对统计选修课的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法,辅以多媒体教学法,期末的考核以项目课题研究教学法的形式进行多种教学方法的尝试,通过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最终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关键词】行动研究 案例教学法 讨论学习 一、行动研究的内涵及意义 行动研究是指在自然、真实的教育环境中,教育实际工作者按照一定的操作程序,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与技术,以解决教育实际问题为首要目标的一种研究模式。 二、统计选修课程传统模式下存在的问题 从事了几年高校教学工作,发现一个普遍现象:部分学生对选修课的课堂内容不感兴趣,低头做自己想做的事;部分学生干脆玩手机或是睡觉(屡禁不止);只有近三分之一的学生在努力听课,当然,也包括听也没听懂的学生。学生课上不听,课下更不会抽时间看书,每到期末开始突击,整天泡图书馆或是挑灯夜读,这还算好现象。更有甚者,完全不理会什么期末考试,连续挂五、六科,被劝退的也有。 造成上述这些现象的原因,不排除制度的因素。但作为教师,继续沿用以前的上课方式,无论在课堂中加进怎样的幽默故事、相关的名人趣事都只能暂时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教师需要针对这些现象进行反思,将其作为课题进行行动研究。 确定了研究主题,接下来就要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资料,黄月华、罗洁等人都提出了讨论学习是高效的教学方法,在一直大力倡导实践教学的当下,用行动研究的方式对统计专业的选修课教学进行改革创新。再结合学生的实际,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变单纯的由教师讲解为学生互相讨论学习。本学期的《企业经济统计分析》采用案例教学法为主,借助多媒体教学法进行教学,学期末的考核尝试项目课题研究教学法。 三、课程行动设计及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选修课课堂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按着以下的行动方案实施: 第一步:分组 本着互助、互信的原则,让学生自愿结组,每组三到四人,可以方便展开讨论。为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每位组员轮流做自己组的组长,组长负责给自己的组员分配任务、组织讨论有序进行。 第二步:制定规则 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好学生擅于搜集资料的特点,每次课前把要讨论的案例发给学生,各组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找相关资料,解决各自的问题。各组将自己的结论在课上分别进行展示,有不同意见组间展开争论。可以达成共识,也可以保留各自的意见。最后,根据每组的表现,分别打分,尽量做到公正,不打消学生的学习热情。 第三步:举例说明 根据教学大纲,搜集相关的案例,以一个具体案例来说明: 案例:某化工有限公司对技术进步因素的分析 选题:某化工有限公司近10年资金、劳动力及产出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考虑在生产增长中技术进步起的作用有多大,给出搜集整理的数据。利用数据,可对技术进步状况、技术进步对生产增长的影响进行分析。 学生在拿到案例之后,会考虑技术进步是怎样影响生产增长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教材,首先需要计算资金产出弹性系数和劳动力产生弹性系数。然后,确定相应的技术进步速度、技术贡献值、劳动力贡献值和资金贡献值。由计算结果可知该企业技术进步主要是靠资金的投入,依赖技术进步因素的比重不大。 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计算错误、思路不清等问题,这就是讨论学习要解决的问题。当明确了学习任务,组员之间就可以分工合作。当各组间的结果有差异时,可以由分歧较大的两个组分别展示自己的计算思路,最后由全体同学指出各自可取与不可取的地方。在解决了怎样算的问题之后就是将计算结果转化成文字做分析报告。这可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可以避免讲解枯燥的理论知识,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 第四步:考核方式 实践教学的成败关键在评价机制。鉴于本门课的学习方式,最后的考核方式采取课题研究教学法进行。每组确定一个课题,组员间密切合作,共同完成课题。经过一个学期的案例讨论学习,学生对案例分析的一般思路、各 分的关系已经很清楚。所以,期末考试以组为单位,每组设计一份问卷调查,再就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既实现了对所学知识的考查又有助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实现统计学的应用。 四、教学反思 行动研究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对自己的教学不断进行分析和反思。学期结束,看到大家交上来的调查问卷及分析报告,觉得用行动研究的方式对统计选修课的教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就大家的分析报告而言非常有含金量的,这不得不说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在教学的过程中,每次课结束都给学生留有思考的时间,帮助学生消化吸收当堂课内容;每次课结束教师要考虑案例设计的是否合理,是否达到了考核的目的。作为辅助人员,在争论僵持不下时,给予的引导是否适当。教师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还有待斟酌。 这种单一的案例讨论教学持续了几次课之后,有部分学生参与的程度明显降低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设计案例时,侧重一些结论非此即彼的案例,这样,可以转变讨论为辩论的形式,各小组就自己赞同的一面与对立面展开激烈的辩论,学生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另外,为了督促更多的人参与到课堂中来,每个小组的发言人不固定,而发言人的观点、语言、认真程度将作为给该组打分的主要依据;针对每个人的表现,各组组员之间互相打分。最后的成绩构成将包含上述两部分及期末考试设计的调查问卷及就此做的分析报告三部分。 五、小结 本文通过教学实践借助行动研究的方式对统计选修课的教学进行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作为选修课,无论是出勤率还是课堂参与率都有大幅提升,就学到的知识来讲,学生能独立设计调查问卷并对问卷进行有条理的分析,也足以说明学生是有所收获的。以后,类似的实践教学也是可以继续尝试的。 统计研究论文:R 与SAS 的集成在统计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引言 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统计分析理论与实践已离不开计算机,使统计分析在精度和效率上得到了惊人的提高。因此专门用来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分析的统计分析软件也越来越多,比如sas,r,spss,excel等,而sas与r是其中最为主流的两种。大学校园里普遍使用的统计分析软件便是sas与r,这两种软件给学生、老师和学校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暴露了各自的不足。针对于sas软件,学校认为,购买正版sas软件的价格太高了,给学校经费造成巨大压力,再者软件更新很快,意味着这种巨大的经费投入是长期的。因此,很多学校迫于经费的压力,根本没有使用正版软件,而是使用所谓破解版等盗版软件。同时学生和老师认为,因为盗版软件会缺失正版软件中一些重要的应用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模块,这就会影响学生以及老师们的学习和研究,同时盗版软件大多数含有病毒,这也将给学校硬件和软件设备均带来很大的威胁,导致学校中的设备总是会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这也间接地影响着老师和学生的研究学习。针对r软件,它并非专门的统计分析软件,因此在运用于统计分析时,并没有sas那么详细的结果,以及准确的验证工具。面对学生、老师和学校反馈的这些问题的影响愈来愈深,不得不让我们去思考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采取的对策。本文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结合大学中这两种软件的使用情况,分别从学生、老师和学校三个方面对这两种软件使用问题的一些反馈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集成。根据sas与r两者各自的优缺点,对两者软件进行集成,便可很大程度解决这两种统计分析软件使用中的问题。本文列举了4种可行的集成方案,并说明了优缺点,为以后的统计分析软件的集成研究提供了一些理论依据。 1 软件特点分析 sas与r都是应用很广泛的统计分析软件,因此这两种软件的种种弊端很早就已经暴露出来了,但是为什么仍迟迟得不到解决呢?因为它们的那些问题均是源自软件本身的特点,只要软件本身不改变,那些问题也就无法消除。本文从学生、教师、学校等三个方面对这两种统计分析软件使用问题的反馈出发对这两种统计分析软件的特点进行研究与分析。 1.1 sas软件的特点 (1)需要购买正版软件,成本高。sas是非开源软件,是商业软件,所以是需要付费的,并且价格十分昂贵。同时作为一种软件,它的更新速度是很快的,因此版本换的很快,每一次版本的更换又需要支付费用,这就造成使用正版sas的成本是很高的。 (2)灵活方便、功能齐全。sas的宗旨是为所有需要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的非计算机人员提供一种易学易用,完整可靠的软件系统。①操用方便:用户把要解决的问题用sas语言表达出来,组成sas程序,提交sas系统即可。执行的情况和输出结果都在屏幕上显示出来。②灵活:sas系统提供很多语句及选项供用户灵活地使用某种统计方法。③功能齐全:sas系统提供的二十多个模块可供用户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地选择使用。 (3)编程能力强、简洁易学。sas语言是sas系统的基础,是用户与系统对话的工具。该语言的特点是用户不必告诉sas“怎样做”,只需告诉它你要“做什么”就行了。 (4)处理与分析任意组合。sas程序的结构由两个基本步骤任意组合而成。data步用于对数据的加工处理;proc步用于分析数据和编写报告。 (5)适用性强、应用面广。sas系统适用于初学者或有经验的用户;能满足从事行政、管理、分析、编辑等部门人员对信息需求的用户。sas系统可用来解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各种问题。 1.2 r软件的特点 (1)r 是自由软件。也就是说,它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它的能力不会比任何同类型投入成千上万美元价值不菲的商业软件差。从功能相似的角度来说,r 和matlab 最像的。 (2)r是一个全面的统计研究平台,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数据分析技术。几乎任何类型的数据分析工作皆可在r中完成。并且通过r 你可以和全球一流的统计计算方面的专家合作讨论,它是全世界统计学家思维的最大集中。当你加入了r 的邮件列表,每天都会收到五六十份关于r 的资讯邮件。 (3)r是一个可进行交互数据分析和探索的强大平台。因为r是可进行交互数据的强大平台,因此在r软件中任意的一个分析步骤的结果均可以被轻松保存、操作,并作为进一步分析的输入,这使得r语言的操作性极强。 (4)r 和其他编程语言/数据库之间有很好的接口。r可以轻松地从各种类型的数据源导入数据,包括本文文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统计软件,乃至专门的数据仓库。它同时可以输出并写入到这些系统中。代码整合的时候感觉r 为你提供了一系列对象,你用其他语言只要调用这些对象就可以了。这对数据整合工作非常有用。 (5)r拥有顶尖水准的制图功能。无论多么复杂的数据,r都可以将它们可视化,r拥有最全面且最强大的可视化这一系列可用功能。 (6)r可运行与多种平台上,包括windows、unix、linux等。因为自由开源软件具有零成本或低廉的成本的特点,十分有利于优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因此自由开源软件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已成为主流趋势。因此在操作系统上也将会是百花齐放,像linux这种开源操作系统普及率将会越来越高,这时候具备多平台运行能力的r将具备极大的优势。 1.3 为什么r与sas要集成 很多人在比较 r、sas、spss 等统计软件时,总是偏向某一种软件而对其他软件一味地指责。笔者认为,竞争可以带来技术的创新与进步,但是任何一款软件都不可能集所有优点于一身,能够包治百病,满足所有用户各种各样的需求,所以软件之间的合作对使用者而言更有意义,也是势在必行。 对于r与sas这两种统计分析软件来说,它们有各自的优势,也有各自的问题,竞争促进创新,合作才能带来双赢,因此两者的集成能融合各自的优势解决各自的问题,从而更能满足使用者的各种需求。 1.4 可行的r与sas集成方案及其优缺点 (1)通过 sas/iml 在sas里面提交r代码。sas/iml 9.22 推出了一个新功能:用户可以在 iml 里面执行 r 代码,r 和 sas 的数据也可以相互交换。该种集成方案的优点有:①因为r代码本质上是在r里运行,所以全面支持r的各种模型和函数;②这种集成方案支持32位或64位的windows、linux操作系统;③这种集成方案在数据交换、错误捕获等方面表现不错,并且支持sas format。同时该种集成方案的缺点有:需要购买 sas/iml(9.22版本或更高版本),成本高。 (2)通过 sas model manager 将r模型导出生成的pmml文件翻 译成sas代码。predictive model markup language(pmml)是由数据挖掘小组(data mining group,dmg)牵头,众软件厂商共同研究制定的一套用于表示模型的标记语言,目的是为了在不同软件产品之间实现模型的共享。这种集成方案的优点有:①可以将生成的sas代码快速集成到各种基于sas开发的应用系统中;②可以将r模型和sas模型进行预测性能方面的比较;③可以对r模型和sas模型进行性能监测。同时这种集成方案的缺点有:①需要购买 sas model manager(12.1版本),成本高;②sas model manager目前也仅支持几种常用的pmml模型。 (3)通过宏 proc_r 实现在sas里面提交r代码。proc_r 于2012年发表在 journal of statistical software 上,是一位华人 wei xin 在美国罗氏制药公司工作期间发表的,是使用了管道技术以批处理的方式执行r代码。这种集成方案的优点有:①因为r代码本质上是在r里运行,所以全面支持r的各种模型和函数;②不需要购买 sas/iml,成本低。这种集成方案的缺点有:①只支持 windows 系统,但是使用者如果有一定编程功底,可以将源代码改造成linux可用的版本;②数据交换通过 csv 文件实现,可能不支持 sas format;③这种集成方案在错误捕获等方面略弱。 (4)将r生成的神经网络和决策树模型翻译成sas代码。用 r 建神经网络模型,然后将模型翻译成 sas 语言格式的评分代码,并在sas 里对新数据进行预测。这种集成方案的优点有:①可以将生成的sas代码快速集成到各种基于sas开发的应用系统中;②这种集成方案在windows和linux操作系统上都是可行的;③不需要购买sas/iml或者sas/em,成本低。这种集成方案的缺点有:①这种集成方案目前只支持神经网络和决策树模型,应用范围相对较窄;②这种集成方案是无法处理自变量取值缺失的情况。 2 结论 本文从学生、老师和学校三个方面对sas与r两种统计分析软件的问题以及特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解决两种软件各自问题的对策——集成。软件各自出现的问题来自各自软件的特点,集成综合两种统计分析软件的优点,可解决两种软件各自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研究结果给以后统计分析软件的集成研究提供了理论参考依据。针对学生,老师以及学校需求的多样性特点,列举出了4种可行的集成方案,各高校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集成方案以达到学校的实际需求。 统计研究论文: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研究文献统计分析 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研究文献统计分析 1 学科类别与研究层次 文献仅涉及行政法及地方法制(32篇)与档案及博物馆(26篇)两个学科。全属社科领域,其中,实践性研究的行业指导(37篇)比例,高于属于理论性研究的基础研究(17篇)37.04%。有3篇得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占到了全部文献的5.56%。 2 发表年度 从文献的年度分布上看,54篇文献分布在22年间,年均2.5篇。最高值10篇,中位数5篇,众数1篇(6个年份)。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可见,文献发表情况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1年至1996年,研究冷清,关注度低;第二阶段从1997年至2006年,研究相对平稳,关注的持续度稳定;第三阶段从2007年到2012年,研究趋热,关注度提高。 3 期刊分布 从期刊的分布上看,54篇文献分布在21种期刊上,刊均发表文献量为2.6篇。其中,档案学期刊15种,占21种期刊的71.43%;发表文献46篇,占54篇文献的85.19%。在15种档案学期刊中,档案学核心期刊11种,占全部21种期刊的52.38%;发表文献41篇,占全部54篇文献的74.1%。在档案学核心期刊中,发文2篇以上的有:《档案管理》19篇、《四川档案》6篇、《中国档案》5篇、《档案》3篇、《山西档案》2篇。档案学期刊,特别是档案学核心期刊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远高于非档案学期刊,其中,《论文联盟//档案管理》以19篇的载文量(占全部文献量的35.19%,档案学期刊文献量的41.3%,档案学核心期刊文献量的47.5%)成为这一研究中核心的核心。 4 作者与作者单位 从文献作者分布看:54篇文献中,署名的46篇,共涉及作者30人,其中,发表文献在2篇以上的4人(黄志勇12篇、刘东斌4篇、吴雁平3篇、陈忠海2篇),发表文献21篇,占全部文献的38.89%,成为这研究的核心作者。在署名的46篇文献中,合著6篇(3人合著2篇,2人合著4篇),合作率13%。 从作者单位分布情况看:54篇文献中,署明作者单位的43篇,作者分别来自26个单位,2个单位合作发表的文献2篇,其他均为一个单位的作者所撰写。在26个单位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13个,占单位数的50%;高校10个,占单位数的38.46%;其他单位3个,占单位数的11.54%。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最高,高校次之。 发表文献在2篇以上的有:福建省大田县档案局(12篇)、河南省濮阳市档案局(4篇)、河南省开封市档案局(3篇)、郑州大学(2篇)、河南大学(2篇)5个单位,以不到单位数20%的比例,发表了超过署明单位文献总量50%的文献,成为这研究的核心单位。 5 中文关键词 在中文关键词中,54篇文献涉及前60个关键词中,使用频率在2次以上的有:档案(6篇)、行政执法(6篇)、档案行政管理(4篇)、依法行政(3篇)、档案行政执法(2篇)、执法(2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2篇)、监督(2篇)8个。直接与“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相关的有:档案行政管理(4篇)、行政管理(1篇)、管理对象(1篇)。“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并不是这些文献研究的重点与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偏重档案执法,二偏重档案法制,三偏重档案行政管理。 6 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整个研究文献的学科集中度高,重叠率低;研究偏重于实践;相当一部分文献出自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者之手;2010年前,研究活跃度不高并有中断;2011年起,关注度开始增加,活跃度大增;研究已经产生了一些核心研究者,研究者的区域性分布明显;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此问题的关注度与研究热情高于高校与其他单位。但整个研究的专指性不高,真正以“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为研究对象与内容的文献还没有。这一问题应该成为档案行政管理研究的重点。 统计研究论文:数学建模在农业院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一 引言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定量研究随机现象规律性的数学学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已广泛引用于农业院校各专业的科学研究中。目前中国的农业院校都开设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虽然课程概念比较抽象,计算繁杂,学起来较困难,但这是应用性最强的大学数学课程之一。不过近年来,伴随着高校课程改革,高等农林院校本科生教学计划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教学学时不断减少,所以必须对此课程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革。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创办于1992年,每年一届,目前已成为全国高校规模最大的基础性学科竞赛,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数学建模竞赛。随着竞赛的推广,数学建模被越来越多的教师与学生所熟悉。所谓数学模型,是指现实世界中的实际问题用数学语言表达出来,即建立数学模型,然后求解,以此解决现实问题的数学知识应用过程。将数学建模运用于数学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洞察能力、联想能力、数学语言翻译能力、综合应用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此教学模式的运用切合新时代培养通专并用,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概率论和数理统计课程中可适当增加数学建模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也是本论文的切入点。 二 农业院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中学与大学数学教育内容的脱节 中学课改后的毕业生开始进入大学,课程改革中对数学课程的知识范围和要求改动了很多,学生们已经学习过部分概率论的知识,但中学时学习概率的思维方式与大学数学不同,很多学生依旧用中学的学习方式学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造成了他们学习上产生挫败感。 2.教师的教育观念缺乏与时俱进 大部分大学数学教师并没有意识到中学课程改革对这门课程和学生们的影响,依旧按照传统教学方式讲授,注重定理、推论、证明、计算,而新一代的大学生很难快速适应新的学习方式,所以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 3.教学内容缺乏应用性 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教学过于强调基本理论,缺乏对农业科学的交叉性应用研究。农科专业的学生普遍感觉学数学对将来的生活工作没有用处,所以导致学生缺乏学习的动力和兴趣,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而学习。 4.考核方式过于死板 多年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考核方式始终一成不变,偏重于期末的闭卷考试,试卷主要考查计算和一些固定模式的应用题型,导致学生死记硬背、应付考试,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 三 建模思想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课程上的应用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改革教学方式,通过引入数学建模思想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1.改变教学内容,增加应用型教学的引入 首先,提倡教师了解中学课改中影响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内容,充分利用学生已学过的概率论知识,避免重复教学,但要强调中学数学与大学数学不同的思考方式。在教学内容中吸收和融入与实际农业科学研究问题有关的应用性题目。历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题目中不乏农科专业相关的题目,如“作物生长的施肥效果问题”(1992年a题)、“dna序列的分类问题”(2000年a题)、“葡萄酒的评价”(2012年a题)等。这些题目都与现实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能很好地锻炼学生自主地、能动地认识、理解问题的能力。 但是,如果直接把数学建模的题引入日常教学中,将面临下列问题:(1)数学建模竞赛的题目一般是涉及面很广,需要很多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数学功底,而农科院校的学生的数学基础薄弱,在没经过培训的情况下解决竞赛题目困难较大;(2)要较好地解决建模题目需要大量的时间,这在课时有限的概率论与统计课程中不可能实现。 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思路:(1)如果直接运用竞赛原题,可以把重点放在(1)(2)两个比较简单的问题上,删除题目中与这两个问题没有关系的条件,或简化题目背景以适应课堂教学;(2)引入一些数学建模集训小题目,这些题目类似于课后习题,但实用性更强,甚至可以留作课后作业,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学生共同完成。 2.改变教学方法,引入相关教学统计软件 教学方法方面,重心不能一味地放在定理、证明、计算上,应抛弃“满堂灌”的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归纳的教学模式,通过建模思想的引入,使学生由浅入深、由直观到抽象地认识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在实践中的应用,真正掌握数学概念和方法,并从中获得学习上的乐趣。 数学实验课在农业院校中开展的相对较少,大多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笔者建议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中安排1~2次实验课,讲授统计软件的应用。随着近代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软件技术日益成熟,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中很多计算问题都可以借助于软件操作。农科高校的学生普遍计算能力不强,尤其是建模例子中的数据样本量比较大,计算过程复杂,学生手算起来比较困难。现有的统计软件,如sas、spss等世界通用的软件,可以解决较大数据量的概率与统计方面的题目,如数据处理、数据拟合、参数估计、假设检验、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问题,而且一般的菜单操作就可以解决这类问题。学生学习一些简单的软件应用,可以增强他们的应用意识和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反过来促使学生主动学好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理论知识。 3.改变学习观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建模思路的引入,能有效改变大学生的“数学无用论”。作为教师,我们应根据课程的主要知识点,与相关专业教师加强交流合作,搜集整理大量的农科专业问题,并用建模的方法进行解决。当然,课程的教学不一定都需要完整地解决一类问题,只要题目背景来自农科专业或采用农科数据,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知道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确实能用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相关知识。 4.改变考核方式和方法 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特别是数理统计方面的题目,若采用传统的阅卷考核方式考查,只会导致学生用死记硬背、题海战术等方法应付考试,导致学生被动学习,缺乏学习的兴趣。 针对这种现象,笔者认为应让学生在实际中学习,并将所学归还于实际。因此老师平时布置作业时应布置一些实践题型,让学生自己学会去思考。关于考核形式的改革,为了达到“以教为导,以学为主,自主解决”的教学目的,在期末检测时,应采用期末考试(50分)+论文(30分)+平时成绩(20分)的考核方法,其中课程论文要求学生自己找问题,建立模型,利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知识解决问题。这样既考查了学生对理论的掌握程度,又能将理论应用于实际中,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加重视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笔者曾在教学班级中做过类似的尝试,即鼓励学生将建模的思想用到课程学习中,获得了明显的效果。 四 结束语 在概率与统计教学中引入数学建模思想,不但搭建起了概率与统计知识与农科应用的桥梁,而且让学生找到了自己动手收集、分析数据、建立模型、解决实际问题的乐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从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统计研究论文:县乡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我国县乡统计方法制度经历了几次变革,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 经济 发展 ,现行的县乡统计体系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笔者认为,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县乡统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 抽样调查 统计指标 普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计方法制度伴随着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从单一的全面统计到主要指标的抽样调查,从产品的实物量统计到价值量指标的 计算 ,从相对独立的专业统计到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转换,比较系统的全面的反映了各个时期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特征和现状。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多元化产业发展,各级领导和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对统计信息的依赖越来越大,传统的统计体系已不能适应。县乡现行的统计体系的问题逐渐显示出来了,所以当前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步伐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目前,县乡统计工作的现状如何,统计方法制度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怎样摸索出一套适应县乡实际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本人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统计工作者,在这里作些初步探讨。 一、县乡统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方法单一,适应性不强 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活动朝着多元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统计对象、统计指标、调查方法、工作方式都将要发生深刻的变化,完全依靠传统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已经无法准确、及时、全面地获得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所需要的各项统计信息。 (二)统计法制建设落后 统计法制建设的落后已严重的影响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统计法纪的松弛已造成统计数据的严重失真。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实行目标管理以来,统计数据与单位或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人为干扰数据上报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建议 目前,我国正进行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更需要改革,只有不断提高统计的 科学 性、准确性、时效性,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统计部门必须抓住这样的大好机遇,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快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改革的步伐。 (一)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建立科学适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改革统计调查方法,要合理调整普查周期,降低普查频率,在10年内进行6次普查,本人认为次数过多。因为普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如果重叠和冲突比较多,地方基层统计部门难以承受,要将相应普查归口合并后,至少要间隔2年以上进行一次普查,要把普查和年报及抽样调查结合起来,并使普查担当起检查、校正相关统计数据的角色,避免虚报、瞒报的现象。还要精简全面统计报表指标,充分发挥重点调查的作用。要本着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对那些过时的、用处不大的指标,要从统计指标体系中删除。凡是能够通过抽样调查取得的指标,就不再布置全面报表。同一个指标不能由不同专业不同部门重复布置层层上报。 (二)改革统计报表制度,优化统计指标体系 目前,统计报表及指标各级层层加码,增设指标和表种,基层报表十分浩繁,负担十分沉重,然而由于条条管理造成的各种报表不兼容,虽然有庞大的数据资源却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作用。因此需要大量精简指标,设定国家调查指标。首先:是精简不常使用的和在基层难以取得的可靠数据的指标,例如:乡村从人员按行业分组分的太细,应改为从事一、二、三产业劳动力人员数;农用化肥施用量、农用柴油使用量、农药使用量等农业生产投入指标可放入《 农村 住户方案》中进行调查。二是:要强化可持续 发展 方面的统计,充实和完善反映节能、环保等约束性指标。三是:做好统计报表分流工作,国家统计局应着重抓宏观调控所需要的统计指标,把大量属于部门、地方的统计指标从国家统计指标体系中精简下来,部门统计也是统计工作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积极利用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开展 科学 推算。 (三)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国民 经济 核算体系 我们的统计管理体制,在业务上以上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在行政上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这种管理体制由于受经费、人事、职位升迁等因素影响,实质上是同级政府领导为主,这就很难避免人为干扰数字的现象发生,一级骗一级的统计浮夸之源。如果统计机构的设置和隶属关系垂直管理。由此可堵住统计数字的假源。 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计算 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来源不足,除一、二产业的资料相对齐全外,三产业资料分布在众多的部门内,统计资料取得既无全面性也无准确性。要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一步进行修订和补充。一、在机构分类中,要按经济成分对 企业 部门进行分类,从数量上反映多种经济成分在整个国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及变化情况。二、调整基本核算表之间以及基本核算表与账户体系之间的关系,细化经济账户体系结构,规范基本核算分类。三、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建立社会、 自然 资源和环境核算框架。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要使统计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必须有法制工作做保障。在统计立法方面,建议修改《统计法》有关条款,《统计法》中应规定乡、镇政府设置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统计法》的经济处罚只处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而不能对国家机关单位实施处罚,所以要在《统计法》中加大对行政机关单位的处罚力度,明确经济处罚额度。 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首先,必须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获得社会支持与配合、搞好统计执法的前提,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的 法律 意识。其次,是要加大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县级统计局要配备经常性的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对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参与统计违法的领导,一经查实,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五)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做好统计服务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计服务观念的强弱,统计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加强统计工作者自身统计服务能力的建设,提高分析写作能力,提高数据解读的能力,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要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提高统计服务质量,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级党政领导的要求,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所需的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要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设立统计对外服务窗口,为社会大众提供有效服务。 统计研究论文: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的不断 发展 ,统计失实的的现象日渐严重,统计工作者应当本着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以预防为主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尽可能采用 计算 机处理统计资料,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工参与,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培训以及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等,以保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使我们的统计工作更好的地为 现代 社会经济服务。 正 文 现代经济正步入以世界统一市场为标志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轨道, 企业 的成败,取决于信息获取、识别、处理、转换、传递的准确性、效率与速度。因此,信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将愈来愈显著。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企业要能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此同时发展,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高效的信息系统,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所需的各种内外信息。因此,作为提供信息的企业统计必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我们***系统来说,随着“大企业、大市场、大品牌”的形成,以行政区划为单一的卷烟市场割据将很快被打破,搬掉门槛推倒墙是大势所趋。再下一步就有可能是***专卖法的取消,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行业也将马上面临着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想在这种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要有一支能够为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者提供准确数据的素质过硬的统计队伍。 近年来,我国统计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现有的统计数据,基本上还是能够反映客观实际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再加上体制转化过程中经济秩序混乱,人为干扰增多,因而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也就日益增大,统计失实的潜在危险性也就日渐严重,并将逐步暴露。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问题 ,摆到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下面就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谈谈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意义 企业统计的目的是为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决策极具风险性,风险产生于不确定性并由不确定性程度决定风险的大小,而不确定性又与信息的准确和及时程度直接相关,信息愈准确及时,不确定性愈低,反之,亦然。所以,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对统计资料的两项基本要求。其中,准确性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它确定着统计资料是否有效和价值的高低,是衡量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标志。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便于决策和管理者正确地把握形势,客观地剖析问题,从而作出 科学 的决策。反之,有水分的、失实的统计数据,相互矛盾的统计数据,给决策者以错误的信号,将会误导决策和调控,对企业的发展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统计工作者必须以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统计数据为对象,以消除统计数据的差错为目标,千方百计搞准统计数据,达到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目的。 二、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及 分析 (一)、数据虚假 这是最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也是危害最为严重的数据质量问题。这类统计数据完全是虚构的杜撰的,毫无事实根据。造成统计数据虚假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有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资料,指标制定不严密,统计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等。 (二)、拼凑的数据 这种数据是把不同地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数据在收集、加工、传递过程中,人为地拼凑成同一时间、地点、条件和性质下的同一数据。这种东拼西凑的数据,虽然分别有事实根据,但是从整体上看数据是不符合事实的,其性质与数据虚构相同。 (三)、指标数值背离指标原意 这是由于对指标的理解不准确,或者是因为指标含义模糊,指标计算的随意性大等原因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表现为收集整理的统计数据不是所要求的统计 内容 ,数据与指标原意出现走样,面目全非。 (四)、数据的逻辑性错误 这是指统计资料的排列不合逻辑,各个数据、项目之间相互矛盾。例如,企业卷烟库存商品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省产烟、省外烟、国外烟,如果企业报送的统计资料中,卷烟库存商品总金额显著下降,而省产烟库存金额大幅度上升,省外烟和国外烟库存金额只是持平或只有小幅度的下降,这就存在矛盾,表明数据有逻辑性错误。 (五)、数据的非同一性 它是指同一个指标在不同时期的统计范围、口径、内容、 方法 、单位和价格上有差别而造成的数据的不可比性。例如,2003年的统计资料中不含税价在30元以上的卷烟为一类卷烟,而在2004年的统计资料中,不含税价50元以上的卷烟为一类卷烟,如果在此基础上来比较两年的一类卷烟的销售量,而得出一类卷烟销售量大幅度下降的结论显然是不合理的。 (六)、数据不完整 这里指调查单位出现遗漏,所列项目的资料没有搜集齐全,不符合统计资料完整性的要求。数据不完整,就不可能反映 研究 对象的全貌和正确认识现象总体特征,最终也就难以对现象变化的 规律 性做出明确的判断,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七)、统计手段和统计分析落后 目前 许多企业统计工作仍处于手工状态,很原始!即使采用计算机也仅仅是减少工作量去做一些汇总、指标计算,并没真正引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 网络 技术。所做的统计分析也局限于事后分析,即对统计数据进行单纯的讲解说明;不能利用网络技术实行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事前分析和预测。换句话说,“统计预测”这一职能根本没有发挥作用,缺乏对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系统化。 此外,常见的统计数据问题还有计算错误、笔误等。 可见,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既可能是来自于设计阶段,也可能是来自于统计资料的整理阶段。 三、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 (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原则应当是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以预防为主的数据质量控制。 首先,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每进行一步,都要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已发生的差错及时进行纠正,做到层层把关,防止差错流入下一个工作环节,以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其次,参加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人员应当是全面的。全体统计工作者都要树立数据质量意识,各个主要的工作环节都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许多工作和许多统计工作环节质量的综合反映,牵涉到统计工作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提高数据质量需要依靠所有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决不是单纯靠某一个部门或少数人所能搞得好、抓得了的。只有人人关心数据质量,大家都对数据质量高度负责,产生优质的统计数据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因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把差错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这就要求有关人员在质量控制中具有超前意识,抛弃那种出现了统计数据 问题 才想办法解决问题的被动的局面。 实行全员性的质量控制,就要把统计数据质量目标及其关键交给广大统计工作者,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质量标准,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职责越明确,数据质量控制就越有保证。 (二)、统计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统计设计是统计工作的首要环节,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首先决定于这个过程,它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如果设计过程的工作质量不好,就会给统计数据质量留下许多后遗症。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正确规定统计数据质量标准。数据质量标准是指根据不同的统计目的对统计数据精度所提出的要求。满足统计目的精度的统计数据就是准确的,高质量的统计数据。首先要作充分的调查,系统地收集市场和用户对统计数据的反映和实际使用效果的情况;其次要 分析 研究 过去统计数据的主要质量问题,找准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主攻方向;最后要进行反复论证,考虑到统计工作中实际能够达到的水平。 2、合理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及其 计算 方法 。 统计指标设计得是否合理,也是 影响 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之一。采用统计报表搜集资料,首先要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的指标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范围要全,分组要准,指标涵义的解释和计算方法要精确;其次要对统计报表的设计、颁发、填制、汇总的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三)、资料整理鉴别阶段的质量控制 统计资料整理鉴别阶段出现的差错是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重要方面。如果资料不准确,就会影响结论的正确。因此,要特别注意审查资料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要弄清楚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时期时点。对于口径不一致或不完整的资料,需要进行调整、补充;对于相互比较的资料,必须要注意有无可比性;一旦发现数据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进行核实,避免有质量问题的资料进入汇总处理阶段。总之,对搜集到的资料,经过鉴别推敲、核实审定、使之准确无误,才能使统计数据的质量得到保证。 (四)、人为错误的质量控制 1、尽可能采用计算机处理统计资料,同时提高统计分析水平。 计算机作为当今 社会 不可缺少的高 科技 产物已渗透到我们生活、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运用计算机整理、汇总统计资料,速度快、效果好,其优越性是手工整理无可比拟的。现在国内大部分著名 企业 基本上实行 网络 化、全球化,利用网络资源了解世界先进行业信息,采用 科学 先进的统计分析方法和手段,进行横向、纵向对比,找差距挖潜力,努力赶超世界先进企业。要能够写出有一定深度的统计分析预测报告,系统、全面、科学地去挖掘利用网络资源和从市场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完善整个分析、预测手段方法和过程。但是,也应重视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质量问题,提高计算机数据处理的关键在于提高录入数据的可靠性。 2、统计工作者本身应提高自身素质。 统计人员没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没有跟上 时代 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不善于统计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写不出有一定深度关于本企业某一方面对决策层有 参考 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因此,对统计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工作,企业内部应建立配套的培训机制,对每一层次统计岗位实施针对性的培训,必要时到企业外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或到相关先进单位进行考察 学习 ,做到取长补短。统计工作者本身也应该努力学习统计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业务素质和水平,杜绝因业务不熟悉而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 3、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目前 ,上级部门下达计划和各类政绩考核对统计数据干扰不可低估。有些地方,以是否完成计划和各类数据的高低作为考核地方政绩的依据,导致很多下级部门所报的统计数据高于计划数或持平,这并不是计划部门的计划多么精确合理,而是说明某些统计对象或统计部门受某种利益的驱动而使统计数据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当然,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统计人员的思想道德对统计数据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教育 ,要求每一个统计工作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个统计数据,如实地反映情况。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统计部门今后应在加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从数据采集的圈子中跳出来,重点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坚决严肃查处。在立法上,罚款数额应该大幅增加,以威慑统计违法者,逐步建立全社会的统计诚信体系。 以上是本人对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一点肤浅的认识,旨在唤起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更加重视统计数据的质量,抵制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水平,使我们的统计工作能更好的地为 现代 社会 经济 服务。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机制探析:自主创新能力与民营企业发展 [摘要] 自主创新是民营企业生存的根本保证,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民营企业若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必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关键词] 自主创新民营企业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各类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根据全国工商联最新的《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2006年全国有2576万家个体工商户及494.7万家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创造的GDP已占国内GDP总量的65%以上。但是,民营企业多数规模不大,综合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若要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必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牢固树立创新意识 一是要有主体意识。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民营企业对此认识不足,总以为只有科研机构、国有企业才能掌握最前沿的科学技术,而民营企业主要应靠机制和营销灵活而取胜,缺乏自我创新的实力。实际上,不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自主创新都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灵魂。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不仅在于产生科技成果,更重要的是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运用和市场开拓。而正是企业,才具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先天优势,有直面市场并了解市场需求的灵敏机制,有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基本条件。 二是要有危机意识。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企业生产经迅速网络化、信息化,信息传播交流不断加快,新技术的扩散更加便捷。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在不断缩短。据专家估算,现在新技术每年平均淘汰率达20%左右。一种新产品只要面市,立刻就有追随者仿效和赶超,任何新技术和新产品,都很难经久不衰和永保畅销。面对现代社会经济、技术,市场的迅速变化,民营企业如果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就无法应对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 三是要有竞争意识。我国加入WTO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达国家利用其科技、经济方面的优势,占据了国际市场竞争的有力地位,使我国的传统产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这就要求我国企业不断消化、吸收、创造先进性的工艺技术和产品服务,努力在国际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民营企业如果一成不变地保持产品的功能、质量、包装和服务,就无法适应不断扩大和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 总之,民营企业一定要树立为生存、为发展而创新的意识。“创新即兴、守旧则亡”,“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乃是市场经济的定律。创新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保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民营企业只有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才能持续发展,越做越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不断推进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企业创新的关键。长虹和海尔发展壮大的根本经验就是依靠技术创新战略。他们始终把消费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根据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既追求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又追求实用性的技术价值,紧紧把技术与市场、技术与成本、技术与产量、技术与服务、技术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生产一代、研究一代、试制一代、设想一代,因而得到了丰富的回报。 企业技术创新实际上是运用新知识,采用新设备,形成新工艺,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方面。工艺创新最大的特点是改进操作流程,简化生产工序,减少原材料损耗等。实践表明,凡是能够用先进设备代替落后设备,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的,企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就高,否则,企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就低。因此,民营企业要积极引进先进设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努力推广自动化控制、节能降耗和工业智能化等新技术、新工艺,争取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 产品创新是指企业以某种方式改变那些基本相同的产品,使消费者相信这些产品存在差异而产生不同偏好。产品创新不仅可以使产品的生命周期延长,而且可以使产品生命出现再循环。企业只有瞄准随时变化的市场,依靠技术和工艺创新,使产品快速更新换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奇,才能使产品在市场上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海尔正是这样,他们始终瞄准市场,推进产品创新,不断缩短产品升级换代的时间,因而能够不断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当然,产品创新不单是样式的变化,关键在于质量的提升,因此产品创新还要与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制定和品牌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品牌可以区别或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为企业赢得良好的信誉,是现代营销策略的突出表现之一。而企业的技术标准一旦成为所在行业的通用标准时,这一标准更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技术创新主要有模仿创新策略、合作策略和自主创新策略。通常做法是先选择模仿创新策略和合作创新策略,再选择自主创新策略。不过在实际运用中,这三种策略往往是彼此穿插和交替进行的。模仿性创新是指企业对国内外市场上已经出现的成功技术产品进行引进和模仿,研制出在性能、质量和价格方面富有竞争力的产品, 投入少,见效快。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利用各自主在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合作进行技术创新,走“产、学、研”一体化的道路。选择这种创新策略的最大好处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并可降低成本、快出成果。自主创新是指企业通过自己的研发力量来完成产品的构思、设计和生产工作。它所需要的核心技术来源于企业内部的技术突破,是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通过独立的研发活动而获得的。这种创新策略只有实力雄厚的企业才有可能采取,一旦取得成功,将极大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技术壁垒,获得高额利润。但是自主创新的投资大,风险高,成功率低。 三、积极实施制度创新 现代企业间的竞争既表现为技术的竞争,又表现为制度的竞争。制度能够成就企业,也可以毁灭企业,制度创新在企业创新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分析企业创新的原因时,人们一般认为是技术创新的推动,但问题是,为什么发达国家的企业尤其是那些著名企业能长时间地进行技术创新?为什么不少靠技术发明起家的企业只是“各领风骚三五年”,甚至“昙花一现”,陷入困境而一蹶不振?研究表明,在技术创新的背后还有一个关键因素,这就是制度。制度决定或主宰着技术创新方向、速度和深度。没有制度保证,企业自主创新就很难取得实效。 民营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多为家庭式、家族式企业,在原始积累的过程中,靠的是家庭、家族凝聚力的优势,许多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企业主集董事长、经理、财务主管等权利于身,而且公司内部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多是家族成员,这种传统的家长式的管理模式显然不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因此,民营企业应积极在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 1.产权制度创新。产权制度主要是指企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它是决定企业其他制度的根本性制度,规定着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对企业权力、利益和责任。因此,民营企业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尽快明晰产权所有,形成法人治理机构。已经成立股份责任公司的企业,则应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以优质资产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旗帜,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组成一批拥有自主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集团、大公司,迅速壮大企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实力。 2.经营制度创新。经营制度是有关经营权的归属及其行使条件、范围、限制等方面的原则规定。经营制度创新就是不断寻求企业生产资料最有效利用形式。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后,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经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运作的内部决策运行机制。要发展产业集群化经营,促使产业专业化聚集,并发展一批专门为生产性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辅助行业,形成产业配套体系。要加大企业资本运作力度,更积极、更大胆地争取企业上市,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努力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 3.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制度是行使企业经营权、组织日常经营的各种具体规则的总称。包括对材料、设备、人员及资金等各种要素的取得和使用的规定。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强化激励机制和健全约束机制。 (1)强化激励机制。现代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活动,组织的效益取决于全体成员的努力程度。构建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关键在于设计一套体现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性质的制度安排,以充分体现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通过创设和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和方法,激发企业成员的工作热情,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激励机制的核心的薪酬制度。好的薪酬制度对企业员工尤其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才有吸引力。薪酬制度应由企业董事会管理,一般由基本工资、奖金、股票期权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经营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管理难度来设计,预先以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奖金主要是年终奖。股票期权是给经营者分配股份,上市公司给期股,非上市公司给期权。同时,企业应按国家规定,给员工办理医保、社保和劳保待遇,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此外,有的企业还给已婚员工安排夫妻房,组织员工出外旅游,专车接送员工回家等,都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对企业员工来说,他们不仅希望自己优良的行为可以获得薪水、福利、津贴、奖金和股票期权等物质利益,同时也希望得到内在报酬,如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和提供发展的机会等精神激励。为此,要重视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创新,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外塑形象、内增合力,对全体员工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2)健全约束机制。在强化激励机制的同时,还应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的约束机制应包括由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等形成的内部约束和由市场社会形成的企业外部约束。在约束机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要明确作为人的经营者必须对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加强经营者的风险责任意识。 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首先是法人治理结构的约束。要明确规定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尤其是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要有明确的授权和严格的制衡,使决策权得以合理分配,而不能形成所谓的决策垄断。实践证明,即使经营者是企业的大股东,搞好企业是其根本利益所在,如果约束机制缺失也会出问题。 其次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约束。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活动,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总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或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进行纠正,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力。由于许多民营企业公司制改造不彻底,运作欠规范,监事会未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由外部进入企业内部监督者,他们独立行使其在治理结构中居于重要地位,可在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制衡控股东和总经理权力,保护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特殊的作用。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独立董事更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促进经营者遵守良好的治理法则。 再次是经济责任的约束。为强化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经济责任,可让经营者按个人总资产的一定比例高以内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风险基金。当经营者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亏损或损害了所有者利益时,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风险基金,而不仅仅是扣发年薪。当经营者对所有者造成严重损害时,要用其个人资产来抵偿。这样就把经营者的利益和所有者的利益完全捆绑在一起。 对企业其他成员,包括那些贡献较大的技术管理和营销骨干,也应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和制约。要建立严格的工作标准和制度规范,明确全体员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要求大家严格遵守。要使每个员工懂得违约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是不能向公司和他人转移的。民营企业一定要克服那种忽视制度、倚重经验的“人治”管理,那必然导致效率低下。当然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二者并不相悖,而是相辅相成的。 四、大力培育创新人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各类人才的竞争。企业发展,人才为本。企业发展后劲取决于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能力,而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转化能力取决于企业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目前民营企业的复合型人才、营销人才、高级技工、熟练工人普遍短缺,高层次管理人才、特别是具有一定产品开发能力、能独立开展重大科研活动的科技人才少之又少。至于懂得国际惯例、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的高级经营管理、金融、保险人才,取得国际化职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设计师等人才,熟练应用英语直接工作、计算机能力强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必须把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和合理使用作为一件根本性的任务来抓。 一是在人才的引进、选拔和使用上要转变陈旧的思维观念,不能重原始学历、轻后续学历;也不能只认文凭,不看能力;更不能唯文凭是用,把自学成才者束之高阁。文凭是一个人拥有学历的一纸凭证,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真才实学,更代表不了一个人的创造能力。企业所需要的不是文凭,而是人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这种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可以被好的机制所激活,也可以被坏的机制所扼杀。另外要走出重引进、轻培养和“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认识误区,不能眼睛总是盯着大专院校或企业外部的专业人才,忽视企业内部大量的可用人才。 二是要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使人才价值的实现真正体现按劳分配,按“智”分配的原则。要给人才知识、技能的发挥创造比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为企业高级人才建立专门的设计室、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提供设备、器材、经费保障,解决住房、户口、保险等问题;给取得创新成果的人员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总之,要努力做到以感情留人,以环境留人,以待遇留人,使每一个人才的存在都不被忽视,让一切知识、技术、管理和劳动的活力都竞相迸发。 三是要注重人才的培训和进修,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给人才“充电”。有的企业不把人才视为蓄电池,不断为其“充电”以使他们更好地“放电”,而是当作“蜡烛”,不停地让其燃烧,直至耗尽所有能量,这种只使用,不“充电”的用人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任何知识都具有阶段性,都需要不断地补充和更新,单纯的人才引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创新力老化问题的,只有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才能使企业保持强劲的创新力。 五、尽量加大创新投入 无论是设备的更新、工艺的改造、技术的研发,还是人才的引时、员工的培训、管理的完善,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首要目的是获取利益,动力是创新权益大于创新投入。如果企业现在买技术比自主创新合算,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企业还会去买技术,这里有个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问题。不少民营企业认为创新研发需要人、财、物的投入,不如买技术、买设备见效快,这种只管眼前、不顾长远的做法是缺乏战略眼光的,因为它将无法走出“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最终结果必然是企业核心竞争的丧失。因此,民营企业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尽可能加大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尤其要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科研经费的投入,努力促进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另一方面,政府也要采取多种对策措施,尽量增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一是要增加财政投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基础,设立企业自主创新基金,专门用于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二是要加大金融支持,由商业银行划出专门的信用额度,支持企业用于自主创新的贷款融资。三是要为自主创新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企业,要优先在主板上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优先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四是实施税收优惠,如对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商品的企业,减免的所得税实行即征即退;对自主创新企业进行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转让收减免营业税等。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机制探析: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特征、问题与对策 [摘 要] 本文对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剖析了目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强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民营企业 自主创新 对策 一、主要特点 1.民营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浙江民营企业创造的税收收入和解决就业等方面已经占到全省的三分之二,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科技创新方面,近年来浙江企业在科技投入、承担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专利以及授权专利这5项指标上,分别占据全省总数的百分之八九十,其中,量大面广的民营企业则扮演着主力军的角色。 2.自主创新多以消化吸收创新为主。浙江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规模比较小,技术力量和人才基础比较薄弱,导致企业自身研发能力的先天不足。同时,浙江省又是科技资源小省,大院大所和著名高校都相对较少,使得民营企业创新的外部环境条件也相对较差。因此,浙江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动方式多以消化吸收创新为主,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则相对较少。 3.自主创新呈现集群式创新特征。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发达是浙江民营企业的重要特点。大量民营企业的集聚,一方面使市场竞争表现为同类产品之间的质量竞争和价格竞争,迫使企业不断推动技术创新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又给每个企业构筑了创新的平台,一旦某个企业进行了技术创新,就会引起企业集群内的许多“同质”和关联度很高的企业群体的关注,并很快在集群内传播、溢出和渗透,从而将一个创新活动发展成一群创新活动。 二、问题和困难 1.R D投入不足。2005年,浙江民营企业R D经费196.5万元,占总收入的1.83%,在全国位居第9位,与其在全国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从数量上看,R D活动经费占总收入比例超过3%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23%,无R D投入的企业则多达46.4%,有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并未参与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来。 2.创新人才缺乏。由于民营企业在科研条件、工作环境、个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先天劣势,使得民营企业难以真正吸纳优秀的创新人才。据统计,2005年,浙江民营科技企业平均科技活动人员25.7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1.6%,列全国15位;平均R D活动人员12.2人,占职工总数的5.5%,列全国13位。 3.内部创新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浙江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企业内部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机制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一是浙江民营企业多数是中小型企业,较少设置专职研发部门或技术中心,难以形成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创新体系。二是目前浙江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企业的激励手段和方法单一化,激励呈现短期化,对人力资源的评价标准不科学等。 4.创新的外部环境欠佳。一是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创新服务体系亟待完善。浙江省目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是提供场地、建筑、政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而在资金、创新战略、创新实施等方面的服务还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企业创新的需求。二是浙江省除了风险投资之外的其他资本市场,包括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发育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创新经费投入。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科技投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加财政研究与开发经费,并进一步向民营企业研发倾斜,从而降低民营企业的研发风险,提高其研发的积极性。二是要引导民营企业自身进一步加大科研开发投入,严格执行“高新技术企业R D经费不低于年销售的6%,大中型骨干企业不低于5%,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4%”规定,确保企业科研开发投入率达到规定要求。 2.加强研发机构和研发平台建设。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建立国家级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和产学研合作机构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鼓励民营企业构建官、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制。二是由政府向优势产业提供科技经费支持,建立集科技开发、技术支持、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推动民营企业整体技术升级。 3.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尽快更新观念,引导民营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回避意识;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制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情报制度,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及运用和保护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等方式参与知识产权标准化的建设,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力。 4.落实和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出台的自主创新配套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浙江研究制定和出台了许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尤其是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对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与督促检查。 5.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首先,民营企业自身要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创业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用良好的机制、政策、环境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其次,要鼓励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民营企业进行人才培训;政府相关部门可定期组织各类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培训,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对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政府相关部门可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支持等。 6.加强科技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健全技术和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努力提高科技中介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完善网上技术市场及开展浙江科技信箱建设,构建网上技术服务平台及官――产――学――研合作网络;加强民营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的联系,吸引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进行风险投资,为民营企业提供创新资金和风险补偿。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机制探析:优化税收环境 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摘要】 民营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和关键。利用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激励是促进河南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条件和必然因素。借鉴发达国家税收激励政策的经验,优化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河南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河南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从而加速河南民营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税收激励; 自主创新; 民营企业 创新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源泉。我国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最终发达,就必须把自主创新作为持续发展的支点。企业是创新体系的主体,而民营企业居各类市场主体首位。“十一五”时期,河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民营经济作为推动河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平台,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促使民营经济发展走上了快车道。 据相关资料统计,2005年河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2010年已经达到60%以上;2005年河南省个体工商户为128.8万户,从业人员274.2万人,资金数额为178亿元,到2010年上半年则分别达到了169万户、366万人、408亿元。分别增长了31%、33.6%和129%。2005年河南省私营企业户数为13.3万户,雇工人数为130万人,注册资本1 699亿元,到2010年上半年则分别达到了28万户、223万人和5 068亿元,分别增长了110%、72%和198%。2008年全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数首次超过国有企业,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总数首次超过10 000家,2010年第一季度,全省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首次超过公有制企业,比重达到51.8%。由此可见,河南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以规模扩大、实力增强、效益提升为主要特征的新阶段,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支撑河南经济发展和中原崛起的重要力量。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过程中,自主创新的主体和关键是民营企业,而政府为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尤为重要。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诸多政策中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手段。利用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激励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也是促进河南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条件和必然因素。目前河南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在扶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力度和方法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阻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成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税收激励政策的经验,优化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河南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提高河南民营企业竞争力,实现河南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加速河南民营经济发展,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营企业税收激励政策的中外比较启示 (一)各国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 美国、法国、韩国等不同国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各不相同,其具体内容见表1。 从美国、法国、韩国各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的方式来看,间接税收鼓励政策多于直接税收优惠政策。发达国家普遍重视间接税收鼓励政策的运用,实行税收优惠和税收鼓励相结合,以税收鼓励为主的政策。税收鼓励的方式灵活多样而且目的性强,这种鼓励方式侧重于税前优惠,具有超前性。 (二)中外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启示 中外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优惠种类、优惠方式、优惠效果等方面,差异都比较大。我国现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遍及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及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其中以所得税为主。优惠方式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返、加速折旧、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投资抵免等,以直接优惠为主,主要对一定时期的税收进行减征或免征,侧重于事后优惠,注重对企业创新结果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予以激励,税收减免的方式简单,激励效果不明显。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又称税基式优惠或间接优惠),注重对企业创新过程的优惠激励,更加注重区别对待影响税基的不同要素,以间接优惠为主,通过加速折旧、投资抵扣、提取风险准备金等多种方式,侧重税前优惠,目的性强,激励效果明显。 二、河南激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存在偏差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方面,偏重于对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而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偏颇阻碍了创新型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而科技型民营企业更是创新的重要力量。相关资料统计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发明专利的65%、新产品研发的80%,都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民营企业平均创新能力是大企业的两倍以上。而河南对种子期企业的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例低于5%,大量的公共投资投向了大企业。政府对民营科技企业投资过低,是导致河南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重要因素之一。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侧重于激励企业创新的产业链下游,影响研发企业发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税收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 1.税收优惠政策立法层次低,执法不力 目前我国开征的税种中,绝大多数都是依据行政法规开征的,大多停留在由国务院暂行条例和规定,实施细则和解释通知由财政部,几乎所有税种都是小条例、大细则。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大多采用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或临时通知的形式,立法层次低,变动快,没有形成稳定完整的法律体系,透明度不高,人为因素多,随意性大,法律效力低,执行力度不强,致使税收优惠措施缺乏规范性,导致税收优惠政策被滥用,达不到应有的政策效果,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迫切要求。 2.税收立法体制单一,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 我国实行单一的税收立法体制,立法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立法权。单一的税收立法体制,影响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以及分税制的实施和完善,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不利于因地制宜地调控配置区域性税收资源。 3.缺乏单独针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法规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缺乏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民营企业税收法规体系。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是零散地分布在各税种之中,影响政策整体功能的发挥,难以形成政策合力,不足以运用税收优惠激励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不能有效鼓励培育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行税法以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选择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的处理方法,不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利于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此外,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实际上承担了较高的税负,构成了税收优惠另一种形式的不平等。 三、优化税收环境的举措 (一)选择合理有效的间接优惠方式 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直接减免企业税收的直接优惠方式,激励企业和个人从事科研活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方式简单,激励效果不明显。间接优惠方式是通过加速折旧、费用扣除、亏损结转、投资抵扣、提取风险准备金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税款让渡给创新企业,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有利于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良好机制。这种间接税收优惠的实质相当于政府以税收优惠的收入投资于企业的创新活动,有利于国家分担企业创新活动的风险,从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二)制定区域性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由东向西,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政府在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对中西部地区制定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中西部地区走自主创新之路。河南作为中部第一大省,在我国中西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定适合促进河南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激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具有历史性意义。 (三)因地制宜,制定具有本土特色的科技税收法律体系 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实用性差,各种法规之间存在重复或者相互抵触的问题,企业从中得到的利益很少。合理设计税收激励体系,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税收法律体系。地方政府在保证优化产业结构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可选择适合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扶持力度,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与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机结合。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机制探析: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因素影响与创新路径分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不管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传统型企业,在企业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上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也面临诸多问题,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便是较为突出的一个。要实现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战略,就必须了解当前影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归纳总结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南通 一、南通市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因素影响分析 近年来,南通市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不管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传统型企业,在企业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上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也面临诸多问题,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便是较为突出的一个。为了深入了解南通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现状和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笔者对南通市民营企业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接触的民营企业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对南通市民营企业创新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南通地区民营企业的创新影响及制约因素等有了深入了解。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受到来自企业内外部的多种因素的影响。通过对南通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在南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行为中,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如表1所示,分别是来自市场的创新驱动,研究机构的合作程度和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对于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通过统计模型分析如下 表1中解释变量M指来自市场的创新驱动,包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创新能力,来自客户的创新压力都会对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产生影响,其分值由企业内部自评。解释变量E指自主创新活动中得到的研究机构的支持。包括高校和其它公共研究机构。解释变量Y指研发投入,数值范围为1~10,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在研发上的投入,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于企业在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这里令被解释变量Y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里我们使用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占企业整体销售的比重,这个指标从一定程度可以反映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根据南通民营企业的样本调查(表1),利用SPSS进行多元线性回归:Y=c+aM+bE+cR。样本回归模型的有效性检验如下:表2给出了回归方程拟合总结,复确定系数0.864,说明在总平方和中,回归平方和比例很大,模型与数据拟合非常好,模型拟合效果越好。 给出了全模型回归方程的方差分解及F检验结果,回归方程的统计量F=18.903.,意义检验结果P=0.000<0.05(α=0.05为显著性水平,P值小于或等于α,说明多元回归方程的线性关系显著),因而总体上看,用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推测总体预测值是有效的。 表4可得回归方程Y=-7.38+0.929M+1.28E+0.328R。从回归方程中看出,三个自变量对因变量都有正相关的作用,具体到南通的企业,其作用效果E M R,即相较于与企业研发资金的投入,产学研和市场驱动对于创新能力的提升要更加明显,这也为选择有效的创新战略和路径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南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路径演变的实证分析 1.南通市民营企业创新路径的阶段演变。南通民营经济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相对活跃的,其发展和壮大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的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南通民营企业带有比较浓厚的地方乡镇企业创业创新的特色。为分析南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路径演变,笔者在全市范围调查了数十家民营企业,通过对多家典型民营企业的成立时间和不同创新范式的创新时间具体分析,说明南通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自主创新的不断演进。实证结果表明,它们都走过了一条从模仿到自主的创新转变之路(见图1)。说明南通民营企业正在追求自主创新,以保证其竞争活力。 从图1中可以发现南通民营企业的创新周期呈现从短到长,再缩短的这样动态变化过程,即企业在模拟创新阶段,创新周期较短,采用模仿战略和引进技术能够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创造效益。当企业在合作创新阶段,企业完成初期的资本原始积累后,逐步走出单一模仿创新,开始购买适用技术、寻找技术合作单位等方式进行创新。在此阶段创新周期变长,随着市场经济的加剧,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开始走上自主创新之路,伴随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的创新周期也将逐步缩短。 基于南通民营企业的典型创新案例分析,本文认为南通民营企业的创新演变历程经历了以下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以改革开放为起点,民营企业发展初期以技术模仿为主,民营企业的主体以乡镇企业为主,主要涉及传统制造也,采用技术模仿创新的原因在于其投入少,周期短,技术依赖程度低,风险小。第二阶段(1985~2000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一些民营企业掘得第一桶金,完成初期的资本原始积累后。企业为了进一步发展,开始意识到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开始引进适用技术、寻找技术合作单位等方式进行技术创新。南通地方政府也意识到产业集聚的积极效应,开始建立起以专业市场为中心的空间集聚型企业集群,大力发展特色块状经济。虽然这时南通地区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并不大,有很多甚至是家庭作坊式企业。但由于大量小企业的空间集聚,使地区内形成的行业规模。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民营企业的技术发展出现新的变化,进入到技术创新主要是以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为主,企业自建研究所,产学研合作等到企业的重视,企业的自主创新初见成效。从图1中还可以看出企业的创新模式与企业成立的时间有一定的联系,2000年以前成立的南通民营企业倾向于模拟创新与合作创新,而2000年以后的企业,特别是最近今几年成立的企业多采用自主创新。 2.南通市民营企业创新路径的规模演变。从南通市民营企业样本来看,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都初步具备了规模化发展的基本特征,而规模较小的中小民营企业,其创新能力较弱。同时,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发现,创新路径转变是伴随企业规模发展而产生的。多数样本企业在成立初期,都是只有几十人甚至十几人的小企业,而且产品单一,很少有正式的公司制度。而随着企业的发展,许多公司的产品都走向多元化,并根据产品类别或市场来分工,企业实现规模化发展,伴随着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其创新路径的也会发生转变。 三、总结与启示 由于市场经济日趋激烈,民营企业多数意识到只有通过自主创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但是,自主创新要受到企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何突破这些约束条件是实现自主创新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南通市民营企业的样本研究发现,来自市场的创新驱动、企业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研发投入的资源多寡是企业自主创新活动能否有效开展的主要影响因素。民营企业要敏锐地捕捉市场的变化,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积极应对来自竞争对手的挑战,这些来自市场的创新驱动会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产生积极影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路径的阶段和规模演变表明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现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企业往往通过模仿和技术研究在市场站稳脚跟,积累一定资源后企业必然迈入合作研发和自主创新阶段。因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也契合其发展实际,如果对于新产品和新技术无法实现快速的市场化合商品化无疑会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与现代物流 摘要 本文运用经济学中的区域经济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分析区域经济与物流的相互关系。认为经济的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中的企业对利润和核心竞争能力的追求,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促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对我国区域经济与物流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现代物流的发展也改变着区域经济的增长方式,促进新的产业形态的形成,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区域产业结构 区域市场 现代物流 从世界范围看,物流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已被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实,特别是近年来,物流的系统、集约作用,又展现了它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97年开始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新加坡、香港为代表的将物流作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和地区表现了很强的抗御危机能力,这使人们对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又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和重视。 我国区域物流的弱点,概括起来就是经营分散,产业社会化、组织化程度低;物流布局不合理;物流技术含量不高,现代化程度低等。目前,沿海一些城市开始建立物流中心,在发展中向规模化、社会化过渡,这些实践行为都是基于一个共同的认识,即物流对促进区域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区域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 一、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第一,经济全球化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着不同内容的经济结构调整。企业间全球范围的重新组合,使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流通企业间的融合与联盟日趋频繁,产生许多新的管理制度的创新。供应链管理就是通过对相关企业间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管理,在相关企业间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提高整个链条上相关企业的竞争力,这直接导致专门为供应链中相关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组织的出现,从而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同时,各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重新组合与配置,使得现代物流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业化进程中最为经济合理的综合服务模式,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第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一般来说,区域中心城市是商品集散和加工的中心,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优势明显,而且物流设施和基础设施齐全,流通人力资本高,消费集中而且需求量大,交通与信息发达,人才众多,城市与周围地区存在不对称性,在这种非对称结构中城市扮演着“中心地”与“增长极”的作用,以其为核心枢纽将其他地域“极化”成一个商品流通整体,所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根据区域经济理论,一个区域只要具备某种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这个区域与其他区域的差异就会形成一种优势,产生一种引力,有可能把相关企业和生产力要素吸纳过来,在利益原则的驱动下形成产业布局上的相对集中和聚集,从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根据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协调理论,在整个产业结构中,产业结构的基本演进方向是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由制造初级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制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以城市为中心的物流中心正是适应区域经济理论和产业结构协调理论的要求的。 第三,企业追求利润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了现代物流发展。 随着企业对战略管理的重视,企业通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已为管理者所认同。由于企业更多的是注重发挥其核心业务,即他们擅长的、具有差别化优势的业务,其他业务通过从企业外部采购,即“资源外购”获得,作为生产型企业非核心竞争能力的物流部门开始与企业本身相脱离,成为独立发展的现代物流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在本土进行研制和生产,然后再到全球范围销售这样一种运作模式,这一“购—销”模式都离不开现代物流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越来越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据统计,到1999年8月底,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3。5万家,世界500强企业已有300多家进入中国市场。外资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带来了现代物流的观念和先进的运作方式,另一方面。也迫切希望中国能有方便、及时、低成本、高效率的现代物流系统作为其跨国生产和营销的服务保障。过去主要依靠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境外投资者的需求,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将更加密切,外资企业会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企业及其产品也会更多地走向国际市场,面对这一必然趋势,同样需要发展我国的现代物流业。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重生产,轻物流”,对生产领域内的各个环节和企业内部管理比较重视,也有一定的基础。但对生产领域以外的采购、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环节顾及甚少,加上历史形成的条块分割体制,“大而全”、“小而全”、“自成体系”等传统观念,在“采购黑洞”、“物流陷阱”中造成的损失和浪费难以计算,使得我国企业物流费用平均占商品价格的40%,物流过程占用的时间几乎占整个生产过程的90%,而美国的物流费用平均只占货价的10%——20%,最高为32%。巨大的反差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要增强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必须加强物流管理,发展现代物流业。 第四,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我国是一个大国, 国土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在这样广阔的国土上资源的分布又很不均衡,多数自然资源分布在东北、西北、西南以及北方地区,而人口多集中在中部和沿海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历史上就形成了原材料采掘、粗加工等基础工业远离加工工业的产业布局,物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跨度极大,“北煤南运”,“南粮北调”等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导致我国物流费用较高。据统计我国物流费用占GDP的比重高达20%左右,而美国和日本只有10%和14%。因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 加入WTO,开放分销服务业,对我国服务贸易业提出了严峻挑战的同时创造了相应的机遇,促使国内不同部门、不同区域和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一步消除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壁垒,加快分销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步伐。适应这一改革与调整的现代物流业必然成为现代分销网络建设中的重点之一。同时,为生产领域的开放所带动,适应现代生产需要的现代物流业也必然迅速发展。因此,扩大开放为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二、现代物流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区域经济是一种聚集经济,是人流、商流、资本流等各种生产要素聚集在一起的规模化生产,以生产的批量化和连续性为特征。但是,聚集不是目的,要素的聚集是为了商品的扩散,如果没有发达的商业贸易做保障,生产的大量产品就会堆积在狭小的空间里,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都难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基本运转就会中断。因此,在区域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合理的物流系统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第一,降低运行成本,改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世界银行在其2000年研究报告《中国:服务业发展和中国经济竞争力》中说明,在中国有4个服务性行业对于提高生产力和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是物流服务、商业服务、电子商务和电讯。其中,物流服务占1997年服务业产出的42。4%,比重最大。从市场运行成本的角度分析,物流业的突出作为是其对普遍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所作的贡献。 物流业之所以能够显著降低交易成本,主要是因为,现代物流业的主体是由诸多节点和线路组成的网络体系。以点状松散存在的要素组成物流网络后,原来点和点、要素和要素之间偶然的、随机的关系随之变成网络成员之间的稳定的、紧密的联系。一个结构稳定、高效运作的物流网络,不仅可以减少组成要素之间的磨损和交易成本,减少用户使用网络资源和要素的成本,还可以放大各要素的功能,提高要素和整个网络的收益。 现代物流业对普遍降低交易成本所作的贡献可以从对交易过程和交易主体行为的考察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一方面,从交易的全过程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有助于物流合作伙伴之间在交易过程中减少相关交易费用。由于物流合作伙伴之间经常沟通与合作,可使搜寻交易对象信息方面的费用大为降低;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和承诺,可以减少各种履约风险:即便在服务过程中产生冲突,也会因为合同时效的长期性而可通过协商加以解决,从而避免仲裁、法律诉讼等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另一方面,从交易主体行为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促使伙伴之间的“组织学习”,从而提高双方对不确定性环境的认知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物流联盟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交易双方之间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使得交易双方机会主义交易费用有望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二,形成新的产业形态,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根据产业结构发展演进规律,区域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是合理化和高度化。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以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来衡量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是一次产业向二、三次产业升级演进,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演进。 现代物流的实现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培育并集中物流企业,使其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促使区域物流业形成并向专业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本质是第三产业,是现代经济分工和专业化高度发展的产物。物流产业的发展将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发达国家的实践还表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推动、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既解决了当地的就业问题,又增加了税收,促进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此外,现代物流业将进一步带来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集聚,以及交通运输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业和旅游等多种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都是第三产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是第三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现代物流还有利于对分散的物流进行集中处理,量的集约必然要求利用现代化的物流设施、先进的信息网络进行协调和管理。相对于分散经营、功能单一、技术原始的储运业务,现代物流属于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具有资产结构高度化、技术结构高度化、劳动力高度化等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立现代物流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向高度化方向发展。 第三,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市场形成和发展。 一般来说,城市是商品集散和加工的中心,而且物流设施和基础建设齐全,流通人力资本高,消费集中而且需求量大,交通与信息发达,城市与周围地区存在不对称性,在这种非对称结构中城市扮演着“中心地”或“增长极”的作用,以其为核心枢纽将其他地域“极化”成一个商品流通整体,所以在此意义上讲,现代物流所辐射的经济区域属于法国经济学家布德维尔提出的“极化区域”。现代物流对于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的促进作用表现为: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形成,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结构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有利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吸引外资,有利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网络化的大区域市场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有利于城市的整体规划,有利于减少物流对城市环境的种种不利影响。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现代物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物流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业化进程中最为经济合理的综合服务模式,正在全球范围内得以迅速发展。在国际上,物流产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被喻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加速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兴起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热潮。如何认识现代物流业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首要问题,它将直接影响人们对现代物流业的重视和投入程度,也将关系到现代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 一、关于现代物流业的基本认识 1.物流产业的发展及其基本内涵 物流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产物。传统上的物流活动分散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企业以及企业组织内部不同的职能部门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日益完善,生产和销售领域以外的运输、储存、配送等物流环节中蕴藏着巨大潜力。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开始寻求成本优势和差价优势,对物流各环节的功能进行扩充和整合,使其实现总成本最小化。他们首先将企业内部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形成了以企业为核心的物流系统,物流管理也随之成为企业内一个独立部门和职能领域。之后,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不再仅仅局限在企业层面上,而是转移到相互联系、分工协作的整个产业链条上,形成了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化的物流系统。物流活动逐步从生产、交易和消费过程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专业化的、由独立的经济组织承担的新型经济活动。在此基础上,发达国家经济中出现了为工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的企业,即“第三方物流”企业。各种专业化物流企业的大量涌现及表现出来的快速发展趋势表明,专业化物流服务作为一个新的专业化分工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和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述可知,物流理念被引入产业界后,其内涵一直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充。短短几十年间,物流由最初概念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在全球迅速成长为具有无限潜力和发展空间的新型服务产业,并已进入现代物流的发展阶段。所谓现代物流业,是指产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之间的整个供应链,运用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进行高效率计划、管理、配送的新型服务业。它通过对物流的各个环节,包括运输、储存、包装、装卸、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相关活动,进行一体化管理,以达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因此,国际上通常把降低物资消耗而增加的利润称为第一利润源泉,把节约活劳动消耗而带来的利润称为第二利润源泉,而把通过降低物流成本挖掘的利润称为第三利润源泉。着名管理权威P.F.德鲁克则把现代物流业称之为尚待开掘的“黑大陆”。 2.现代物流业的基本特征 虽然物流活动存在已久,但在现代经济中,物流产业及其所提供的物流服务,与传统的物流活动或者生产、流通部门从事的物流活动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具体表现为: 第一,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动脉系统,它连接社会经济的各个部分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第二,现代物流业通过对各种物流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实现物流活动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物流总成本的降低。 第三,现代物流业可以为全社会提供更为全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物流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实现价值增值。 3.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现代物流业发展呈现出五大趋势:一是系统化趋势。为满足用户需求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现代物流包含了产品从“生”到“死”的整个商品流动过程,形成了一个整体的专业化的供应链,物流系统也就成为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社会 系统;二是信息化趋势。借助于商品代码、数据库的建立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运输网络合理化和销售网络系统化的基础上,整个物流系统实现管理电子化,物流业正进入以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信息化新阶段;三是专业化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生产企业为精干主业,提高效率,逐渐把物流配送业务交由专业的物流企业去做。第三方物流能够发挥集约化、专业化的优势,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物流合理化,从而节约流通费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仓储、运输的现代化与综合体系化趋势。仓储现代化表现为高度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组织起高效的人、机、物系统;运输的现代化则要求建立铁路、公路、水路、空运与管道的综合运输体系;五是物流与商流、信息流一体化趋势。传统上,商流、物流、信息流是三流分离的。但现代物流的功能逐步拓展,将商品的交易、产品的位移和信息的传递集成在一起,实现了三流合一。 二、现代物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现代物流业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度和带动效应,它不仅涉及水路、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方式经营企业,还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包装、 通信等设备的制造和经营业;不仅涉及农业、工业、货代、仓储、包装、堆场、电子商务、邮政、通信、银行、保险、消费者等生产经营和物流服务企业以及用户,还涉及政府、税收、海关、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因此,现代物流业几乎涵盖了一产、二产、三产的所有领域和部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都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和支柱性产业之一,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越发展,专业分工就越细。专业分工越细,也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专业比正是现代物流业的一个显着特点,它使生产者、经营者能压缩存量资本和不必要的物流投入,使消费者的需求能更便捷、更好地得到满足;使电子商务、全球卫星定位通讯技术等先进科技有更广阔的应用领域;使物流经营者能更专致于物流服务;使物流设备和技术、管理进步更快;使物流资源向专业化、规模化、合理化方向配置,形成集约化的物流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2.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目前,我国地区产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严重,东部、中部、西部产业相近系数高达0.95左右。规模形不成,厂商生产和销售成本高,消费者购买价格高,可谓两者俱损。因此,各地区应依托资源优势从事生产和经营,形成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协作,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贸易发展奠定交易基础。而地区分工造成的生产区域化与消费全球化矛盾则通过现代物流业得以解决。这样,不仅使各地区和企业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以及由此造成的盲目竞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也能使各地区的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 3.发展现代物流业,将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正好属于需要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柱。因此,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可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地位。而且,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带动相关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信息业的发展。这样既增加了第三产业的绝对数量,还提高了第三产业中高附加值行业的比重,从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繁荣区域经济。此外,发展现代物流业也是创造再就业的有效途径。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劳动就业将出现新的格局。 4.发展现代物流业,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物流在我国刚刚起步,潜在需求巨大,相对传统的物流业,它属于产业的优化升级。现代经济发展对高质量、高效率物流服务的需求,将使传统物流业获得新的业务拓展领域,变单纯的仓储货运为现代物流,提高附加值,走出新路。 5.现代物流业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重要措施。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洲、新加坡等国的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区域时,把综合物流发展状况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考察条件,来判断项目投资的效益。例如,上海浦东刚建成就吸引了 世界500强中的不少企业登陆,而当他们发现那里居然没有一个物流中心,不少企业憾然离去。痛定思痛,一个由上海市相关部门组成的物流促进委员会开始着手建立物流中心改变其投资环境。 6.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等基础设施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而物流业的发展又将推动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功能的发挥。近年来,我国不少港口城市通过实施“以港立市”发展战略,城市交通运输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海港、空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建设日益完善,为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港口城市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大力发展物流产业,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交通网络建设,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7.现代物流业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传统的物流运作方式下,企业各自搞物流,形不成经济规模,造成采购成本高,人员和运力利用率低。现代物流业通过集中采购、集中运输、集中储存、集中管理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可以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极大地提高人员和车辆、仓库等物流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从而减少企业物流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8.现代物流业是现阶段实施港区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在港口(包括海港、内河港、空港)与保税区合作中,依托港口的运输功能和保税区的保税仓储、加工贸易、国际中转贸易功能,发展现代物流业,使港口的优势和保税区优势得以互补,为实现港区一体化创造有效的途径。 9.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直接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例如,美国物流业规模为9000亿美元,几乎是高技术产业的两倍,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日本在近20年内,物流业每增长2.6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就增加1%;据统计数据,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而我国约为16.7%,这说明,我国物流成本的节约空间还非常大。因此,如果能够在物流合理化方面加以改进,将该比例降低一个百分点,我国每年就将直接节省约2400亿元的物流成本,为企业和社会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10.发展现代物流产业,能够起到完善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质量和抗御危机的作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在分析和总结东南亚各国和各地区的情况时发现,以现代物流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新加坡和香港具有较强的抗御经济危机的能力。 通过上述探讨可以看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应作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优化生产力布局,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素质和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经济竞争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三、成都发展现代物流业孕育巨大商机 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商贸中心和交通枢纽,商贸流通和货运仓储相当发达,发展现代物流业理应成为成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依托西部大开发战略,成都明确提出:将成都建成西部物流中心的战略举措。2000年9月2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成华区内建设“成都物流基地”。目前,成都物流基地已与北京赛普京良、深圳平湖两大物流基地签订 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国未来的三大物流基地。 物流基地的建设为其服务辐射半径区域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给区域经济带来了强劲的冲击。在过去几年,成都市成华区因基础设施差、改造成本高而制约了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成都其他各区。在成都市约400万平方米的专业市场总量中,成华区仅有10多万平米。自2000年正式被市政府批准建立物流基地后,成华区专业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已建成成都八里庄二仙桥钢材市场、成都512建辅建材市场、八里庄粮食批发市场、圣灯陶瓷玻璃橱具酒店用品市场等大大小小的市场共40余个,在建的还有富森·美家居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中国西部塑料市场等20多个专业市场。根据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介绍,计划到2005年成都全市市场需新建近500万平方米,其中,成华区就规划有118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新建市场的25%。到2005年,这一地区将建成一个以生产资料为主的,集仓储、运输、物资配送、信息咨询、餐饮娱乐、通讯、金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市场群,形成高起点、高效率,极具辐射力的现代化物资交 易中心、仓储中心和信息中心。建成后,年交易额将达到200多亿元,与金牛区金府路生资市场群及五块石市场群和武侯区红牌楼汽配市场群及高新区火车南站消费品加工贸易区批发市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成华区的成功实践引起了青白江区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开始积极探索促进本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加快青白江区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青白江区提出了“建成一流卫星城,跨越发展青白江”的发展目标。可历史及实践都证明:任何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是和有效的物流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良好的物流条件,经济发展必然受到制约。成华区为何能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开发者?为何能成为一片投资热土?究其原因,投资者都不约而同地看中了这里良好的物流条件。为此,青白江区提出紧紧围绕交通区位优势的特点,依托工业基地、大型企业、铁路枢纽,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充分发展物流经济的思路。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其自身的优势:(1)青白江区是成都市东北的门户,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国家公路国道主干线“五纵七横”经过成都的两条(上海—成都)、 (二连浩特—河口)均经过青白江区(成绵高速、成南高速),另有国道108线和省道唐巴公路,还有7条县道,区内公路密度达132.9km/km。区内现有国家铁路4条——宝成、达成、成渝、北环线,另有1条企业专用铁路,有火车站5个,其中大弯站、青白江站、城厢站属成都枢纽站,有国家铁路二级口岸1个。青白江区拥有大量可供开发的土地,而且地价便宜,只相当于成都二环路附近地价的1/5。(3)青白江区有充足的水、电、气资源。工业渠流量8万立方米/秒,并已建成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区内建有西南地区最大的500KV枢纽变电站,总变电容量178KVA,具有国、地电网双线供电优势;四川省南北两大输气管道及两座大型天然气配供中心都建在区内,天然气管道铺设完备,天然气日供量400万立方米。(4)区内建有华铁国际储运有限公司,配有先进的物流设施,具备“一关三检”查验功能,已开通成都 上海“五定班列”,以及与上海、天津、青岛、连云港、广州、深圳等沿海口岸的进出口业务,具备良好的物流基础。(5)经铁道部批准,将把青白江火车站由原来的13股道扩建为24股道的大型货运编组站,成为成都北货站,这是青白江区发展物流业的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6)青白江区是全国和西南地区着名的化工、冶金基地,拥有川化、成钢、成桥、蓝风等1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有中日合资川化味之素、美国成都宝洁、成都王牌农用车、四川升达杯产等10多家合资、独资公司及联办企业,形成了以化工、冶金、机械、建材、轻纺五大支柱产业。雄厚的工业对物资储运有巨大的需求,可以为物流业带来充足的货源。 由上述可知,青白江区已具备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基本条件,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将引起青白江区经济的重大飞跃。第一,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可以增强本区对德阳、金堂、新都等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而且可以与同处成都市北面的“成都物流基地”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增强成都市对中国西南地区物资、人员、信息等的辐射作用;第二,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区内物流资源的整合及优化配置,提高物流企业经营效率;第三,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为区内大中型企业提供“准时供应系统”、“即使供应系统”和“零库存系统”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使工商企业降低管理费用,压缩存量资本和不必要的物流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第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会大大改善青白江区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项目落户青白江区,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短与周边地区和先进区县的差距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大大提高青白江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加第三产业的比重,同时,可以带动周边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这将进一步增强青白江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随着物资、信息、资金和人员的集散,又会直接推动餐饮娱乐、金融、信息通讯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此外,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最终也会对房地产的开发形成新的需求,以商业房地产开发带动住宅房地产的建设。 然而,上述这一切都必须立足于对现代物流业的大力发展。可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的确对区域经济有着巨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当前教育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关键词] 教育投资 区域经济 发展 [摘 要] “教育是经济增长源之本”已经被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实际所证实。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我国拥有浓厚的教育底蕴,但是我国教育投资支出的现状与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却存在着巨大差异。当前我国教育投资支出的总量、结构、效益、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不相协调,严重影响了我国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结合我国实际,本文具体分析教育投资支出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且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为本”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引言 经济增长与发展一直是一国宏观经济最主要的目标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教育投资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被经济学家所认识。早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就已经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提出了“人力资本”的理论。自舒尔茨开始,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把教育投资当成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当前,教育投资在一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 二、我国教育投资与区域经济发展 我国不同地区,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教育投资发展水平也有比较大差异。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较低,用于教育投资的数额有限,国家对各地区的教育投资总规模不同。此外,我国在各区域教育投资结构不同。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主要分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包括普通中学及职业中学)、小学、其他等,在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上存在不合理现象。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状况、地理环境、民族构成、文化教育基础的差异很大,形成为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显著特征。根据国家教委统计资料,我国在“十五”期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NP比例存在明显差异,反映了我国各区域之间教育发展相对平衡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的突出矛盾,教育投资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协调性在教育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在理论研究实证方面,郑丽琳(2006)将全国分为东、中、西部三大区域,采用1996年~2002年数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分析。结果模型表明,教育投资对我国东、中、西部三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各有不同,差别较大,东部最为明显,而中西部明显偏低。目前,产生教育投资效应区域差别的原因主要是国家在各区域投资规模和结构的不同。然而,在和谐社会建设和“十一五”规划下,我国各地政府对教育投资加强了重视程度和支持李度。最近,南昌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城区加快示范性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四个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迅速制定实施方案,规划区域内“十一五”期间教育网点建设。按照南昌市市政府的规划,2007年至2010年全市城区将规划新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15所、改扩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2所,总投资达5亿元,将基本消除目前存在的教育盲点,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设施完善、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学校网点。 三、完善和发展我国区域教育投资的有效措施 1.加大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力度 基础教育是三级教育模式中的“塔基”。因此,必须加大对我国各区域基础教育的投资。在我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中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村占有总人口数四分之一的农民生产、生活状况能否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是关乎中国改革“三步走”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而加大对三农的教育投入,尤其是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我国各地政府应在其中担当起主要的责任。今后,需要加强中央、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公共投资和财政供给水平,并且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现12年义务教育。 2.扩大对我国各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 今后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积极开展农村农业实用型技术教育或者培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大量实用型人才不仅可以繁荣城镇经济,而且对农村经济的繁荣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中国,通过普及高等教育来发展农村经济是不太符合实际的,而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技术教育或在职培训将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农民通过一定的技术培训,掌握了实用性极强的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素质,而且可以利用具有比较优势的本地经济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对于缩小中国城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差距、协调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决定性作用。 3.构建市场经济下的多样化的教育投资模式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区域教育投资模式应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除了以国家财政为主的教育投资,应当大力发展我国以资本市场为依托的教育融资多渠道化,鼓励和支持多方筹资用于教育,积极鼓励兴办民办教育,重视发展农村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加大整个社会对教育投资的认识高度;最后,教育投资管理法制化也必不可少,我国义务教育法体系的日臻完善能够为提高教育投资措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总结 我国教育投资近几年有了明显增加,发生了巨大改变,无论在投资总量还是比例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同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投资比例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远远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求,我国增加教育投资,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和谐发展仍然是一个紧迫和重要的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浅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继20世纪80年代沿海发展战略、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目前新的区域发展格局正成形成,即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实行东西互动,带动中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文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作了分析,指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区域经济是各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 1 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致使国家总体改革目标进退维谷。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加上其地理位置优势,目前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凸显出来了。向沿海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南偏移,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与东部地区也产生了很大差异。东南沿海区域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使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改革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发生冲突,使国家总体改革方案难以设计与贯彻落实。 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地方割据现象仍比较严重。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如区域间为争夺紧俏资源而展开的资源大战;构筑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互相实行资源、技术、人才、商品的垄断和封锁等来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难以形成。目前,各地区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同障碍,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不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不足。对不发达地区而言,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优惠政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人才缺乏,科研经费不足,使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2 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从我国目前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了,但是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各地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全国统一的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促进市场发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通过制定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防止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导致地区差距讲一步扩大。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政府通过必要的投资倾斜和政策倾斜,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智力投资,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达到各个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同时寻求“点”的突破,国家在各地区发展的点上集中投入资金、引入技术,培植主导产业,使之成为真正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极。 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整合的思路应是改革和优化政府。改善政府的纵横向权力结构,把握好上下政府分权和集权的度,从法律、组织、风险等方面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从全能走向有限,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政区经济”的弊端。走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路子。 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利益调整机制。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都是农业大省,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调出基地,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地处全国水陆运输网络中枢的有利区位和综合资源优势,“东引西进”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就有可能尽快崛起,成长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主动力。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图通过实施西气东输、东电西送、南水北调和青藏铁路等通道网络建设,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现在我国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阻力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产品相对低价、工业制成品相对高价的不等价交换,二是地区分割和地区封锁。因此,协调区域市场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中最为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 落后经济区域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普遍现象是:生活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增长快,失业率高,严重依赖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依附性强,生产力脆弱,交通不发达,自然条件差。根据当展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综合考虑中西部的实际困难,当前应当重点抓好的问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落后经济区域的内部积极因素,发挥本地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加强东、中、西部企业合作。当前最重要、最现实的就是引入东部和中部的市场主体,在东中西联动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中西部经济技术合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一直以商品贸易为主,投资与企业并购仅占15%,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近年,东部地区一批优强企业,如康佳、“三九”、娃哈哈、白猫集团、春兰集团等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西部,除必要的资金投入外,更多的是注入管理模式、转移技术、提供商标使用与营销网络等等。这样,既满足了东部优强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扩大了市场空间与原材料来源,又解决了西部工业崛起中受到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约束,加快了西部工业化的进程,取得双赢效果。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推进湖南西部地区全面小康进程 [摘要] 湖南西部地区的小康进程近些年来有了一定的进展,但相对全省而言,仍相对滞后,且距离有越拉越大的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构建特色经济,已成为该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 [关键词] 湖南西部 区域经济 全面小康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为本世纪初叶中国经济发展所制定的宏伟蓝图,是新世纪新阶段党领导全国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所以,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明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湖南西部地区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对加快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湖南全省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及目标体系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小康”之词源出《诗经》,《诗·大雅·民劳》篇首次诞生“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小康”之咏。据今2500年前,儒家创始人孔子开始阐释“大同”、“小康”思想。孔子在《礼记·礼运》篇中描写了小康社会的景象:“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高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其后,历代的思想家们,曾对理想中的小康社会做过许多设计,赋予它很多思想内涵。古往今来,“小康”、“小康之家”、“小康生活”述语在民间已广泛流传,亲切而实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立足于中国国情、放眼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借用了“小康社会”这个名词并对其赋予了全新的内容。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将“小康”列为“三步走”的第二步目标。 到2000年,我国顺利地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二步目标,全国人民的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2002年11月8日,在十六大报告中又明确地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二0二0年力争比二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明确地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 “小康社会”,虽然其中也有一定的量化指标,但总体上还是一个大概的意思,因此,小康目标的标准必须有一系列具体的量化指标来反映,从而构成一个指标体系。 1、1995年的小康社会指标体系。1995年1月国家计委与国家统计局联合提出并征求12个部委意见,修改完成了全国人民生活小康的基本标准,这个标准由经济水平、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生活环境等五个方面16项分指标组成。 这16项指标具体是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⑵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⑶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⑷城镇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2m2;⑸农村纲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m2;⑹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75克;⑺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m2;⑻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⑼恩格尔系数50%;⑽成人识字率85%;⑾人均预期寿命70岁;⑿婴儿死亡率3.1%;⒀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⒁电视普及率100%;⒂森林覆盖率15%;⒃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县比重100%。 2、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根据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综合有关部门参照国际上常用的衡量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同时,考虑我国国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可包括社会指标和经济指标两方面,共10项具体指标。即⑴人均国民总收入超过3000美元,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00元;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⑷恩格尔系数低于40%;⑸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m2;⑹城镇化率达到50%;⑺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⑻大学入学率20%;⑼每千人医生数2.8人;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95%以上。此标准对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没有设出具体量化指标,所以,还只是一个基本标准。 二、湖南西部地区的小康进程及其差距 湖南省西部地区,包括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共辖24个县(市区),629个乡镇。面积56546k m2,2002年人口911.2万,分别占湖南省的26.57%和13.75%。 (一)湖南西部地区小康建设进程状况。①主要指标有了稳定的增长。三市州可准确计算出小康指标体系中三项指标,即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纯收入这三项权数较大的指标值。其纵向比较如表1。②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一产 表1: 湖南西部地区三项指标纵向比较 1995年 1999年 2002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人年) 农民人均纯 收 入(元/人手)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人年) 农民人均纯 收 入(元/人手)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人年) 农民人均纯 收 入(元/人手) 怀化市 3082 4381 1790.77 4706 6179 1940 自治州 1938 2391 1225.34 2816 5497 1325 张家界市 2211 3541 1727.36 4645 6023.04 1837.05 业比重继续下降,第二产业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稳步增长。三市州产业结构构成如表2。③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④城市建 表2: 湖南西部地区产业结构比较(2002年) 地区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怀化市 25.4 27.0 47.6 自治州 30.8 33.7 35.5 张家界市 22.1 22.6 56.2 设力度加大,城镇化水平都达到20%以上;⑤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迅速,“两基”达标任务如期完成,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在1.2-1.4人之间;⑥生态环境保持相对较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⑦精神文明建设步伐加快,人们的道德觉悟有较大提高;⑧民主法制日益健全,政治文明初露端倪。 (二)湖南西部地区与全省总体水平的差距 湖南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已形成一定的基础,并在不断地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但综合起来看,这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济规模还比较小,与全省总体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1、人均GDP低于全省,且与全省的差距不断拉大。 人均GDP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指标。2002年,湖南西部地区人均GDP为4230.18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4.49%,其中自治州人均GDP水平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3%。充分反映出湖南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低位,并且与全省的差距呈扩大趋势。1995年,湖南西部地区人均GDP2593元,为全省的76%;1999年人均3649元,为全省的71.48%;2002年为全省的64.59%。充分反映出湖南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落后性。 2、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在全省的地位逐年下降。据统计,1996-1999年,湖南西部地区GDP增长速度年年低于湘中、湘东地区和全省(表3),4年年均增长速度低于湘东地区2.7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84个百分点。2001年、2002年,湖南西部地区GDP增长速度为8.73%和7.53%,又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7和1.47个百分点。增长速度也呈下降趋势。1999年下降到7.38%后有所反弹,到2002年,又仅为7.53%。 表3: 1996—2002年湖南西部地区GDP增长速度横向比较(%) 地区 1996 1997 1998 1999 4年平均 2001 2002 西部地区 10.67 10.10 8.04 7.38 8.94 8.73 7.53 中部地区 12.73 11.22 9.19 7.63 10.00 东部地区 13.82 12.88 11.25 9.27 11.67 湖南省 10.27 10.7 8.5 8.3 8.79 9.00 9.00 (2002年资料缺省) 3、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和工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过程水平较低。 从表2可以看出,湖南西部地区三次产业结构呈现三二一格局,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最大。单纯从这一点来看,湖南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较为先进。但具体分析,并非如此。湖南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6.1%,高于全省的19.5%,区域农业特征十分明显。而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又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域工业化滞后。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没有建立在发达的农业和工业之上,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过程水平不高。 参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湖南西部地区其他指标由于准确测算的条件尚不具备,还没有测算或数据不完整,尚无法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就整体而言,湖南西部地区虽有发展,但与全省的差距在逐渐拉大,如果没有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将对湖南全省的全面小康进程产生消极影响。 三、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综合实力 湖南西部地区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是滞后的,但仍有着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取向。 (一)因地制宜,构建市州特色经济 湖南西部地区整体水平较低,但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地区性差异。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怀化市相对较高,湘西自治州较低。2002年人均GDP,怀化市为6179元,湘西自治州为2815.78元。湘西自治州只有怀化市的46%不到。在产业结构上,怀化市是一种三二一型的产业结构。湘西自治州第一产业比重相对较高。张家界市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相当突出。在发展优势上,怀化是铁路交通枢纽,湘西自治州的食品工业基础较好,张家界市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因此,在发展规划上,三市州应突出自身特色,并促进三市州之间的协作与联合。怀化市突出交通枢纽、商贸流通中心、信息中心及体制创新中心的功能,构建湘鄂渝黔桂五省边境经济区域中心城市。湘西自治州突出的食品工业为主的轻工业、旅游业及农林产品开发业的发展。张家界市突出发展旅游业,以旅游业为主导,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立足交通,启动点轴开发工程 在地域经济发展中,重大交通设施及交通枢纽的分布对地域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焦柳铁路、湘黔铁路是本区域内的两条主要交通线,二者呈“十”字型分布。怀化市是这两条线的交点。处于南北、东西铁路干线交汇点的怀化,加之正在修建的渝怀铁路也在此交汇,其铁路交通枢纽地位十分突出。就目前的两条铁路干线交汇的铁路枢纽在全国也仅十余个,三条干线交汇的更屈指可数。加之320、209国道贯通,区域内的城市也都在铁路线和国道上。因此,以怀化市这一交通枢纽为点,主要以铁路线为轴,启动点轴开发工程顺理成章。首先是极化怀化,使其巨大的交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其经济实力与交通枢纽地位相匹配。其次是张家界、吉首等点的极化,壮大点的规模,然后通过点的扩散,促进交通线上周围次级点的成长,使靖州、洪江、龙山、溆浦、凤凰、沅陵、慈利、桑植等点的经济快速发展。 (三)解决贫困,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湖南西部地区发展滞后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贫困造成的。三市州集中了全省55%的贫困县。贫困问题不解决,湖南西部地区的经济就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更不用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湖南西部地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快山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态建设。二是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条件。四是通过提高产量、以粮代赈等多种方法,解决口粮问题,解决温饱问题。五是充分发挥经济极点的辐射作用,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由于三市州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解决贫困问题还需要外力的推进。尽管湘西自治州已纳入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范围,但仍需省委、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张家界市、怀化市也亟待着各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协作,大力发挥整体优势 湖南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离不开地区间的经济协作,只有通过经济协作才能不断促进区域间的产业分工、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建立起统一、开放、畅通的市场体系,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人流、资金流,汇集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区域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1、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和协调。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三市州充分利用产业上各有所长的差异,实现优势互补。对区域主导产业,共同努力实施。促进相互之间的经贸联系,在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方面通力协作。 2、推进和参与五省市区边境地区的经济协作。利用处于五省市区交界处这一区位优势,加大参与五省市区边境地区经济协作的力度。一是继续发展覆盖不同地区的各种经济协作区,不断完善各种区域组织、经济网络和区域市场。二是要大力促进边境贸易,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若干个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中心。 3、加强与省内东、中部地区的合作。借助湘东、湘中的实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是突破行业界限,促进产业联合,树立大行业观念,形成一批新兴产业群。二是消除政策上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以政策上的一致性保证经济协作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企业联合,以重点产品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以区域内的骨干企业为核心,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集生产经营、科技开发、内外贸易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模经济。四是加强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实行干部轮换交流制度,促进各地经济发展成功经验的交流与移植。五是加速全省交通、通讯、网络的发展,以点轴式、极点式、圈网式开发共同推动全省经济协作,带动湖南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是一个溶经济、社会、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于一体的目标体系。湖南西部地区只要从诸多方面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我们相信,湖南西部地区就能与全省一道携手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及实践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领导者;制度;产业战略 论文摘要: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分析了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首先,结合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和区域经济问题的实际,确定了区域经济领导者的概念。其次,通过中外的大量案例,实证了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最后,利用多个相关理论对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作用进行了机理的分析。 区域经济,是当前热门的问题。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日益关注谋求经济发展的区域行为。一个区域的经济如何实现发展,不同的学科都给出了有益的建议,主流方法很多都来自于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这里,我们将尝试从另一个角度,即领导者的角度,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行分析,探索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贡献。 1 领导者的概念与理论 理解领导者(leader),先要理解领导(leadership)。而在学术界,关于领导的定义一直没有得到完全的统一。孔茨认为,领导是影响人们心甘情愿的和满怀热情的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的艺术或过程。特纳认为,领导似乎影响人们自动为实现团体目标而努力的一种行为。戴维斯认为,领导是一种说服他人热心于一定目标的能力。从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到看,虽然定义表述并不统一,但领导的含义却是得到比较普遍认同的,即“指引和影响”、“组织成员”、“实现组织目标”。因此,领导者可以理解成为通过影响成员带领组织实现目标的个人或群体。 虽然主要基于组织行为学,但领导者的研究显然扩散到了众多管理学的相关领域。在具体的组织问题研究中,实际上领导者具有了另一重含义,即组织的管理者。虽然这两个概念被不少学者认为存在学术上的差异,但在很多实际情况下,以及很多实证主义学者的研究中,这两个概念往往是不太容易区分的(盂建平,霍国庆,2007)。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也表示,“各个领导集团即各种机构的管理人员也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必须深入思考他们所处社会的价值观、信念和承诺,必须在完成其机构的特殊而有限的使命以外,承担起领导的责任”,并“为了达到本机构必须做出的成果而组织资源”。因此,我们常将两者合一,从而得到领导者更加宽泛的概念,即“组织中或群体中的最高管理者,其担负着指引组织或群体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思考和制定目标、安排结构和资源等重要使命,对组织或群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结合我们所研究的区域经济问题,按照领导者的概念进行扩展,我们会很容易得到区域经济领导者的概念——即区域政府。不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区域政府都担负着规划区域经济、制定竞争规则等重要使命,即“引导和影响”着区域内的企业个体。而且,在中国的经济模式当中,政府还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起到不容忽视的资源分配者的角色。这些都决定了在区域经济问题中,区域政府——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是我们所提及的领导者。这个领导者未必是具体的某个个体,而是代表决策权力和决策职能的区域政府的经济决策阶层。 2 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实证 从现实来看,领导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引起区域内经济发展的质变。中外古今,大量的案例都印证了这个观点。早在2300多年前,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商鞅被秦孝公拜为国相,在秦国推行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在经济方面,商鞅通过“开阡陌”、“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等措施,大力发展封建经济,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商鞅变法之前经济还落后于关东各大国的秦国,凭借着优秀的领导者商鞅和秦孝公的作用,一跃成为实力强国,奠定了日后统一中国的坚实经济和物质基础。历史上经济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等,无不是贤明的国家领导者的主导,不论是发展政策的制定、重要人事的安排、还是资源的开发与分配。一时间,政通人和,人才辈出,国库充盈,百姓富足。放眼海外,彼得大帝之前的俄国,是落后当时西方几百年、还处于中世纪的蒙昧之国。但在彼得大帝的领导之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有的落后的农奴制,国家繁荣富强,俄罗斯也一跃成为欧洲的列强之一。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日本的明治维新时代,也都是优秀领导者和领导集体所作用的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案例。 进入现代经济世界,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例仍然是不胜枚举。不论是微观的村镇,还是中观的省市,还是宏观的国家与地区,其快速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领导者的作用。 我国河南省的南街村,在改革开放前是一个人多地少的贫困村,也没有什么地下矿产资源。村长王宏斌上任后,积极思考,勇于开拓,确定了围绕农业办工业的发展思路。办工厂遇缺乏资金时,王宏斌及村委们主动带头筹集资金;产业实现盈利时,王宏斌又以身作则,树立了艰苦奋斗、公平道德的经营作风。在王宏斌的带领下,南街村人以面粉厂、砖瓦厂等起家,时至今日已形成了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兴建食品、农业生态旅游、医药、电器、钢铁五大工业园,年产值突破16亿元。 在发展中国家印度,班加罗尔地区如今已成为世界著名的计算机软件中心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起,当地政府就致力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力资源的培养、投资和税收政策的制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的环境。努力的结果,是班加罗尔地区计算机软件业的飞速发展,以IBM、英特尔、思科为首的国际著名IT企业都已经或将在班加罗尔地区设立实验室和软件研发中心。这些努力不仅促进了印度当地经济,更培养了全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英语化IT技术人员,其带动效用和扩散效应是无法计算的。 至于国家层面,中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第二代领导者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进行了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实现了连续三十年的高速增长,取得了令全世界震惊的经济发展成就。 有成功的领导者,就有失败的领导者。两相比较,不称职的领导者非但不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还会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台湾地区的前行政长官陈水扁执政期间,用人唯亲、贪腐成风、施政无能,台湾地区经济一片凋敝。昔日“四小龙”中表现最为优异的宝岛,已是多项经济指标严重下滑,位列“四小龙”之末,不复往日风采。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创造了美国经济过去30年以来最好的成绩,但继任者小布什任内的短短数年,美国经济不仅没能保持快速增长,反而停滞不前,发生了规模空前的次贷危机,面临相当大的衰退风险。正如格林斯潘等经济学家所指出的,美国总统小布什难辞其咎。 3 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理论机理 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不仅具有现实上大量案例的印证,同时也得到了详尽的理论解释。具体的来看,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是通过以下一些机制来实现的。 首先,领导者担负着资源发掘、筹集和配置的重要职能,制约着资源的拥有量、变化量和利用效率。一是利用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禀赋,如南街村的王宏斌利用农业资源来办工业。二是吸引外来资源,如班加罗尔地区的吸引IT技术和资金投资。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开发和培养区域内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才是现代知识经济中最为重要的资源。 其次,领导者的观念,是区域发展体制的重要形成渊源。组织行为学的理论已经揭示,领导者作为组织价值观的倡导者和榜样,其观念会影响组织其他成员,进而影响组织文化。区域领导者面向未来、勇于开拓,则区域发展观念和体制将会生机勃勃,与时俱进;若是区域领导者思想陈旧、固步自封,则区域发展观念和体制就会趋向于保守和封闭,错失发展良机。 还有,领导者作为引导前进方向的领路人,其发展观将直接影响区域的发展方式。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提倡科学的发展观,绿色型发展,持续性发展,是当前区域发展的常见主题。但这种发展方式能否实现,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领导者。如果领导 而且,领导者同时还是组织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战略的制定。因此区域发展战略也是领导者所最终决策拍板的。与决策相关的理论与学科都广为接受的一点,就是决策不是完全客观的产物,而是受到人主观判断和倾向性影响的。也就是说,区域的发展战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人为制定的结果。这个战略的优秀与否,不仅受到领导者及其决策集团分析能力、决策信息与知识、以及主观倾向性的制约。 最后,领导者也影响着区域发展的环境因素,尤其是内部的软环境。这方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参照新制度经济学。包括政策和制度的软环境,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与其领导者具有密切的关系。领导者是软环境的主要缔造者,这个在前面已经做了详尽的分析。另一方面,领导者也是软环境的主要执行者和维护者,这同样影响甚至决定着软环境。典型的比如东南亚的“软政权”现象,即便其缔造者是西方的思想家,在不称职的领导者的执行和修正下,同样丧失了其固有的先进性。 4 结语 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的分析,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结论,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于众多谋求经济发展的区域,首要的任务就是提升区域领导者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有效的确保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浅论区域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论文摘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从理论层面上详细论述了区域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五大促进作用。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范围经济 早在1998年,就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技术创新是解决资源浪费问题,实现高质量经济增长的惟一途径;技术创新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能够促进新产业的发展;技术创新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并因此得出结论,“技术创新是人类财富之源,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正是技术创新,促成了各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可以说,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没有哪样事物能比创新显得更为重要,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高低,而且也决定了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的强弱。是因为创新,使众多的区域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崛起,并走向个性化的发展道路。区域创新能力的不同,使我围经济的个性化和差异性在从大的流域经济、省级经济到县级经济乃至更次一级区域经济的范围内展开。区域创新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和“推进器”.区域创新能力也成为区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蘑要标志。 1区域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已从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过渡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闪以知识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显著地区别于以土地为最基本生产要素的农业经济和以资本为最基本生产要素的工业经济。 传统的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都是以稀缺的自然资源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存在收益递减的基本经济规律和经济增长的极限,并且随着人类不可再生资源的减少,如果没有新的资源替代,其发展动力就有枯竭的可能。但知识经济却不同,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和知}只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由于知识本身所具有的无穷性和可再生性等特点,使知识资源可以无限创造和开发,从而避免了传统经济的各种弊端。与传统经济依靠大量生产要素的投入推动经济增长不同,知识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其实质就是依靠不断的知识和技术创新。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 在创新驱动下.知识产品的成本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而下降,知识越使用价值越大,从而冲破了传统经济收益递减的基本规律.形成了收箍递增的特征。时,南于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是无限的.创新主体的创新产品——新知识和新技术理论上讲也是无限的.这就使得以其为基硎:的知识经济的发展空间也具有无限性。在创新驰动下,经济发展永无止境,既不会枯竭,也不会中断,而是持续不断。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2区域创新提高了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 区域经济增长通常是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或效率的提高等原因,经济规模在数量上的扩大,即商品和劳务产出量的增加。根据这个概念可以推断,一般情况下.区域经济增长的源泉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要素投人的增长,二是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若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增长来推动,则可称之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若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则可称之为集型约增长方式。在区域经济的增长过程中,速度和质量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这两者既对立,又统一。之所以对立。是因为经济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质量常常不可兼得.提高了经济增长速度,却损失了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却降低了经济增长速度。若要统一,就必须两者兼顾,而其关键就是看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区域经济发展往往注重的是速度。而忽视质量,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速度和质量都无法顾及;相反,在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区域经济发展却可以达到速度与质量的统一。集约型经济增长,关键在于提高单位要素投入的效率,而这种效率的改善是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的。因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改善上能够发挥三重作用:①技术创新能够以知识和信息等无形生产要素部分或者全部地代替自然资源等有形生产要素;②技术创新能够促进有形生产要素的反复和循环使用;③技术创新有助于开发新的生产要素或寻求替代生产要素。显然,技术创新有利于区域经济采用集约型的增长方式,以降低区域经济增长中的物质消耗.提高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因此,技术创新是提高区域经济增长质量的有效手段。 3区域创新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 区域产业结构是特定区域内务产业部门之间、各产业部门内部符行业及企业问的构成及相互制约的联结关系。区域经济增长是以区域内各产业部门的增长为基础的,区域经济增长过程实质上是区域内各产业部门增长过程的综合结果,因此区域经济增长要求区域内各产业部门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结构。合理和高级化的产业结构,能使区域经济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符产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不合理、低级化的产业结构会降低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并最终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化要受很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如国民经济增长水平、资源条件、技术创新、市场需求、经济政策、投资结构、劳动力流向等。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就是在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实现的,其中技术创新是关键的因素。根据熊彼特的观点,技术创新就是导人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从而可大大地提高潜在的产出水平.而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就是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作为资源转换器的效能和效益的过程。因此,技术创新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决定性手段,或者说,产业结构升级就是技术创新的展开过程和逻辑终点???。产业结构升级,既包括传统产业的改造,也包括落后产业的淘汰,还包括新兴产业的创生。 4区域创新推动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其基本要求是人类能动地调控“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在不超越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保持资源永续利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技术创新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扩大资源供给的有效途径 相对于人类对资源的无限需求而言,资源的供给是受到严重限制的。众多制约因素中,一个关键的囚素就是技术创新能力与技术进步水平。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对资源供给增加的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技术创新可以使几年前人们还难以想象其利用价值的自然物成为今天宝贵的资源,从而使资源供给的绝对数量增加: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使资源供给的相对数量增加。 4.2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发展中国家的大量事实表明.技术水平落后和技术创新乏力是自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是环境经济决策失误的直接症结。此,保护生态,减少环境污染也必须依靠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对环境保护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能够帮助人们认识环境污染:第二,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能够帮助人们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环境意识,在树立持续发展的观念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3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推动社会文明的变革力量 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作为推动社会文明的变革力量,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改变着人的价值观+直接和间接地决定着人类的理想和信仰:第二,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可以帮助实现正确的领导与管理,影响社会的政治生活;第三,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可以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促进人们社会关系的调整;第四,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可以使人们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休闲时间和学习时间,使生活更加丰富。总之,社会文明程度与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水平成正比。 所以,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在区域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能带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 5区域创新有助于创新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获得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EconomicsofScope)这一概念是在探讨多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性的过程中由潘热和威利格等最早提出来的。潘热和威利格等指出,当两个或多个产品生产线联合在一个企业中生产比把它们独立分散在只生产一种产品的不同企业中更节约时.就存在范围经济。范围经济揭示了企业从事多产品生产的成本节约现象。一般地讲,范围经济主要来源于共用要素的充分利用.一旦这种共用要素为生产一种产品而投人,无需增加太多的费用甚至无需代价就可以部分地或全部用于生产其它产品。这时就存在范围经济。 对于创新区域来讲。区域创新是该区域内中小企业获得范围经济的前提。正是由于创新,使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集聚成群,并建立网络联接,形成创新区域。在创新区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联系,互通信息,相互学习,协同生产,既节约了成本,又促进了更广泛和深入的创新。其实质,是企业对因集聚而在创新区域内形成的众多的共用要素的充分利用。正是这些共用要素在创新区域内的广泛存在和充分利用,才使得区内众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不但可以为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生产两种或者更多的不相关产品仍能节约成本,从而获得内部范围经济;而且,还可以通过创新区域内企业问广泛的合作生产多样化产品,以低廉的价格进人市场,既保持成本节约,又保持充分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外部的范围经济。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浅析物流产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论文关键词】物流集聚 规模经济 范围经济 区域经济发展 【论文摘 要】物流产业集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简要介绍了物流产业集聚的内涵,并分析了我国物流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着重从规模经济理论、范围经济理论的角度阐述了物流产业集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机理。 1 物流产业集聚的内涵 产业集聚是指相关的产业在某一特定经济地理区域内相对集合,与相关产业有关的各种产业资本要素在同一空间范围内不断汇集的过程。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920)中系统研究了产业集聚现象,指出“产业集聚可以带来外部经济,包括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这种经济往往能因为许多性质相似的企业集中在特定的地方——即通常所说的工业地区分布而获得。”[1]物流产业集聚是指在某一特定经济地理区域内,许多相关物流企业集聚在一起,将物流产业相关功能比如运输、仓储、货物进出口、流通加工、装卸搬运、配送及信息处理等有机集成,形成物流产业链,提高物流服务效率的产业布局。 2 我国物流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 现代物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交通等功能要素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不断加快物流速度,提高物流准确率,减少库存,从而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现代物流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水平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区域集聚是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提高的一种表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物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物流产业集聚现象不断显现。杨春河博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物流产业空间发展格局表现为较为明显的“三带——四区”的空间格局。[2]三带是东北和中国西北部的以能源和原料产业为依托的物流产业聚集带,包括东北三省、内蒙古、新疆等区域;中部以煤炭工业为依托的产业聚集带,包括陕西、山西、河北等地区;东南沿海以制造、进出口、消费为依托的物流产业集聚区域,包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区。四区是长三角产业物流聚集区;珠三角物流产业聚集区;环渤海物流产业聚集区;东北能源和重工业集聚区。 3 产业集聚的主要竞争优势理论 3.1 规模经济理论 规模经济:由于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等原因,使企业的单位成本下降,从而形成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的经济。物流企业在一定地理空间上的集聚,降低了物流企业的运作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近利用丰富的物流人力资源、市场、物流技术以及信息等资源。正如克鲁格曼指出:同类工业原材料供应者和工人聚集到一个地区,能够产生大批技术熟练的工人并把他们的新技术普遍带给各家工厂,从而造成繁荣。物流企业在一定空间区域的集聚可以实现物流运输的大批量化、储存的合理化、包装的标准化和通用化、装卸搬运的机械化和自动化运输及信息化。运输大批量化可以减少运输、装卸搬运的次数,降低在装卸搬运过程中的损耗,提高车辆的装卸效率;储存数量过大占用仓库空间和资金,储存数量过小可能导致缺货或拖延交货,因此合理储存很重要;包装标准化和通用化有利于节约运输空间、储存空间;装卸搬运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可以提高装卸搬运的作业效率,降低装卸搬运作业成本;通过信息技术整合物流企业的业务流程,可大大提高服务效率,迅速扩大企业规模。 3.2 范围经济理论 钱德勒(1990)将范围经济定义为:联合生产或销售经济,是利用单一经营单位的生产或销售过程来生产或销售多种产品而产生的经济。企业层面认为范围经济实行的是产品线深度策略,即在现有的产品系列内不断的增加产品品种规格的策略。企业实行范围经济,把一元化经营的行业拓宽到多元化经营的行业,目的是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降低经营成本、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方面比价成功的案例是海尔的范围经济。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身拥有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具备高度系统化、集成化和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它还可以通过同其他物流企业建立虚拟企业、动态物流联盟等方式进一步扩展自身的物流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开展包括订货采购、运输、储存、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综合性的物流服务时,有能力把这些服务整个过程中的相同工序尽可能最大化,从而获取范围经济效益。 4 物流产业集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机理 发展经济学的梯度推移理论、增长极理论,(非)均衡发展理论,都认为:区域内及区域之间的物资、信息的交换与交流是实现区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因为如果没有物资的交换、转移任何经济体都无法发展壮大,就不会产生增长极,不会有增长的极化和扩散效应,进而而梯度推移也不会实现。因此实现区域经济增长需要区域内、区域之间物资、信息的交换与交流。物流是实现区域内、区域之间物资、信息的交换与交流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物流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可能有所不同,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内,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物流产业集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促进区域经济活动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降低交易成本 物流产业集聚区集聚了大量的物流企业,这些物流企业集聚在一起可以共享基础设施、信息平台、优惠的政策、廉价的土地资源等,物流企业本身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一定的规模,降低了物流企业固定资本的分摊比重,降低了物流企业的使用成本,形成规模经济。同时物流产业集聚区物流企业众多,这些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压力与动力,这就会刺激物流企业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开发新的服务产品,形成范围经济。另外,物流产业集聚在一起,原来的点对点、要素对要素之间偶然的、随机的关系发展成网络成员之间稳定的、紧密的联系,物流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可以得到加强,组成要素之间的磨损和交易成本将会减少。物流产业集聚在一起拓展了信息的共享范围,减少了在物流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息不畅,提高双方识别不确定环境的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使得交易双方机会主义交易费用可以控制在较低水平。 4.2 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 区域产业结构是指经济区域中各类产业和经济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及其变动。一般而言,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构成区域产业结构的基本内容。根据国际通行的产业划分标准,现代物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如交通运输业、物资仓储业和流通加工业等)大都属于第三产业。物流产业集聚区物流服务企业数量众多,这样就可以在集聚区建立诸如信息、人力资源、技术、金融、法律、中介、监测和检验等专项服务,带动我国第三产业的优化升级,增加第三产业的国民经济比重,优化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另外,物流产业集聚促进区域物流的发展,区域物流的发展对于区域产业经济会产生前向效应、后向效应和旁侧效应,进而改变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区域物流产业的前向效应是指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将促进物流系统、物流装备制造业、物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从而提高物流活动的效率,促进物流产业优化,增进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机会。后向效应指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仓储、通讯等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进而增加对煤炭、钢铁、水泥和制造业的需求。区域物流产业的旁侧效应指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将对所有区域的商业、供销、粮食、外贸乃至区域内所有行业的供应、生产、销售中的物流活动产生积极作用,提高区域内各类经济活动的效率。 4.3 有利于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 增长极的形成是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增长极的动力系统并包含着创新动力、市场动力、产业结构转换和优化动力、产业集聚动力以及制度推动力等五大基本要素或子系统。[5]产业集聚是增长极形成的动力之一,产业集聚能够创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是推动增长极的内生动力。首先,物流产业集聚集中相当规模的物流人才,资金和物流技术,众多企业之间实行高度的分工协作,产生极高的生产效率,形成规模经济,推动增长极增长,其次,物流产业集聚使得区域内部企业地理位置邻近,容易建立信用机制和相互信赖关系,减少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了空间交易成本,提高了区域增长极的效率,再次,物流产业集聚增加了物流企业的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物流企业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创新来获得竞争优势。物流产业集聚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增长极通过发挥支配效应、乘数效应、极化效应、扩散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5 结论 物流产业集聚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物流产业集聚主要表现为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政府应在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政府在土地、资金、税收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支持,鼓励物流集聚区坚持立足于自身的企业化与专业化方向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简述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旅游产业 区域经济 相关产业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旅游产业的特性,认为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和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旅游产业作为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具有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推动经济的增长,我们需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树立发展旅游产业的观点。最后,作者指出旅游产业的发展也必须注意旅游产业的发展的落脚点、盲目扩大景区产业规模以及旅游产业小圈子等方面问题。 一、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 贫困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不少解决此问题的对策与措施。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贫困落后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根据比较优势原则,落后地区应该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而放弃机会成本较大的产业重点发展,西部的农牧业和采掘、原料工业长期以来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其存在的基础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很大,而这一部分成本既没有从经济的角度进行量化考核,也没有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的考察。现在看来,其实际的机会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不具备继续作为先导产业的条件。 西部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且具有独特性,旅游产业是西部真正的优势之所在。从自然旅游资源来看,目前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国家自然保护区占全国总数的35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占总数的34 % ,国家森林公园占总数的18 %;从人文旅游资源来看,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占全国总数的32 %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总数的28 %。同时,西部还是我国最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品位高、种类全、有特色,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旅游业本身以及它带动的相关行业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从而为西部贫困落后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提供一个适当的结合点,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通过开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的优势,开发特点鲜明、品位较高的旅游产品,而且能够通过旅游开发及旅游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摆脱以往部分地区因贫穷而破坏生态,越破坏越贫穷的恶性循环,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旅游产业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的产业优势 旅游经济本身是一种开放型经济,一个地区独特的旅游产品可以吸引大量的境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从而使旅游业一步成为对外开放的外向型产业,这不像其它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那样需要较长的整体水平提高过程。旅游产业总体上看不是高技术产业,对人才、技术的要求也低于其它高创汇产业,只要其旅游产品具有特色,对外知名度高,吸引力、竞争力就强,就可能使其国际旅游在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尚不高时能得以快速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自身也需要对外开放。这是因为,一个地区发展旅游尤其是国际旅游,必然要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水准的旅游接待设施,如宾馆、餐馆等,这些设施,一开始就必须按国际旅游的通用标准进行建设,与国际接轨;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一开始就引进外资和外国的管理方式与模式,促进了与国际的接轨,从而使得旅游产业成为了不少地区率先对外开放并推动地区对外开放整体步伐加快的先遣队。旅游业的发展等于向外国人开了一个窗口,比较全面地展示该地区的面貌促进外国人对该地区的了解,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对外国人需求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并对各相关要素加以改进,促使旅游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旅游区的投资环境得到迅速而有效的改善,加快其对外开放的力度与步伐: 首先,旅游业建设发展的蓬勃兴起,可以并且在很多地方己经带动了欠发达旅游地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为旅游地区发展新兴产业,如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也为外来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实际上,贫困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着基础设施差,进不来、出不去等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自中央确定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支持,尤其是对旅游业等产业的支持,其中发行国债的相当一部分将投入到对西部地区旅游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这是西部旅游地区难得的发展机遇。 其次,从旅游业的微观组成部分一一旅游企业的发展来说,也会对旅游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部门中,旅游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领风气之先,引进外资、人才和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旅游业,尤其是引进各类旅游企业,通过这些企业先进而规范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将对旅游地区当地政府部门和当地企业的管理和运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从而促使旅游地区总体投资环境的改善。 再次,旅游业的发展可改善旅游地的生态环境,提高旅游地的地区形象和城市形象。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绿化工程、退耕还林等同时进行,协调发展,它不但可使以往的山川更秀丽,也带来接待地环境形象的根本改变,绿化档次越来越高,环境也越来越好。这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是个极大的推动。 最后,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有对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方面的要求,也有对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社会风气等软环境的要求。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旅游地区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旅游经营服务者、旅游接待地居民文明礼貌,旅游环境整洁优美,旅游活动健康高雅,这样便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同时也为旅游地区的总体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尤其是国际旅游的发展,能够带动旅游地区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转变和创新,使旅游地区在观念上进行超前思维和创新思维,这对推动地区的对外开放,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同时,旅游在引来人流的同时,还会引来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例如被国际风筝协会推选为"世界风筝之都"的山东潍坊,过去只是一个手工业小城,自美国西雅图风筝协会主席赴潍坊旅游从而引发了山东潍坊的国际风筝节以来,不但吸引了大量游客,利用外资也硕果累累,第五届风筝节总成交额达10·66 亿元。 三、旅游产业是具备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 有关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从摩尔根的人类文化论到马克思、恩格思的历史唯物论,都论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生产工具。在通常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的阶段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但是,我们通过以下对旅游业本质、内涵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旅游业最具条件超越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这并不违背上述理论和原则。 旅游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与通常工业生产产品所需要的要素不同,对生产工具的要求与工业产品生产也有较大不同,旅游业不需要生产的厂房,不需要对所生产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不需要相应的机器和工业产品生产完成后必须的物流配送体系,旅游业所需要的只是在旅游产品形成后为游客消费(参观、欣赏) 这些产品时提供服务的劳动者,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可由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培训来解决。旅游业所需要的资源与工业生产所需要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也不相同,更注重资源的整体组合,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各项重要的组成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就直接成为旅游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旅游业更加需要管理和服务要素,不光是为调整旅游业的中间环节(旅行社、饭店、旅游交通企业) ,更重要的是对旅游消费者多样化的、不断提高的需求能做到更好地满足。由此可见,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要素与以往各种产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有所不同,这说明旅游业发展本身具有的特性与人类生产力发展阶段,与生产力发展的时代性、阶段性可以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旅游业的发展可以超越本国、本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阶段。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对旅游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必须加以有效整合,提高要素的发展水平。 四、旅游产业能够通过自身的加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在促进社会生产力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工业化对环境的破坏己是一个无可争辩、无法逃避的事实。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己进人到后工业化时代,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点己转向以低成本、低消耗、低环境破坏为特点的绿色经济和以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为特点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太空技术为主的高科技经济,也就是着力于生态社会、知识社会的发展,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在紧跟世界发展趋势,致力于追赶甚至某些领域的超越。但是,对于广大的不发达地区尤其我国西部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非常落后,它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由贫困向温饱的转变。而实现这个转变,面临的将是项目如何选、资金人才哪里来、市场哪里找等一系列对于他们而言非常艰难的"哥德巴赫猜想"以及对生态可能造成的严重破坏。那么,对于那些旅游资源富集的欠发达的非工业地区,能否找到一条捷径绕开工业文明的道路而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呢? 答案是肯定的,捷径之一就是发展相对而言投资较少、招商较易、市场风险较小,同时又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产业的旅游业。从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优势、发展阶段和发展前景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是具有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可能性的产业。我们知道,我国西部地区一些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现在基本上还处在农业社会阶段,刚刚进人工业化初期,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就是工业化一步一步发展,但很难有超越。所以,必须以也完全可以以新的观念进行发展创新,大胆地提出并努力推进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这些省的总体经济发展实现一个跨越,从工业化发展初期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 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且还可以使贫困地区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水平而率先实现人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如果说国际旅游可引起旅游客源国的财富向旅游目的地国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使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国内旅游则能把国内财富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移,使国内财富在地区间进行再分配。一般地说,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少,当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资源足以吸引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前往旅游时,这些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消费对当地的旅游生产显然是种外来的刺激。这种刺激,不仅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是个促进,而且由于旅游业的联带性,对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个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兴办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一业兴而百业旺,可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缩小自己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近年来,中国一些整体经济发展基础较差、水平较低而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即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穷困地区) ,走向旅游脱贫、旅游致富之路,就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如贵州省紧靠黄果树景区的黄果树村,1992 年全村人均吃粮200 市斤,人均年收人130 元,随着黄果树景区的开发,许多农民投身其中,到1998 年全村人均吃粮400 市斤,人均年收入增至2000 元,一步由贫困迈入了小康,黄果树村也因此而实现了贫困地区经济的率先跨越。 旅游作为一个产业,不仅可以"治穷",一个景点富一个县,一个景点富一个村,一片景点富一个镇;而且可以"治愚",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在四川阿坝州旅游景区开发初期,游客去后,老百姓都不好意思去卖东西,卖的时候也不会讨价还价。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头脑灵活的当地百姓,不仅习惯了做买卖,而且逐渐由生疏变得嫡熟。可见,旅游给阿坝州老百姓带来的,并不只是金钱收入,更具有意义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烙守了几辈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其实并不难理解。旅游业必然带来地区的开放,随着游客而来的是新的信息、观念和文化,在碰撞、交流与融合中,人们的视野会更加开阔,思想会更加解放,也会因此走向更加文明。"治穷"是经济效益, "治愚"是社会效益,旅游产业将"治穷"与"治愚",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 五、旅游产业带动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既然旅游是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地带动和拉动区域经济的增长、财政增收、老百姓致富,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发展中,首先要注意一开始就把旅游当作一种产业来抓,树立起发展旅游所需要的产业观念。 一是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它具有综合性,一业举百业兴,同时又具有依托性,百业托才能举一业。综合性和依托性决定了抓旅游产业发展就是抓结构调整、产业联动、投资环境改善、城市管理及知名度提高,实质是抓了持续发展。因此,一定要站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培育支柱产业的全局高度,来看待旅游产业的发展,首先要为它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百业托其一业,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培育为支柱产业,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其一业举百业兴的带动效应。为此,必须充分认识旅游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阶段,如旅游产业功能的阶段、旅游发展模式的阶段、旅游产业投入产出的发展阶段、旅游业增长速度的阶段等,按不同阶段的不同规律性要求做好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不同阶段的不同作用,从而既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二者间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是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要把区域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旅游的产业化发展上,放到使其做大做强带动区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实现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目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尚处于高速增长的粗放化经营阶段,管理方式也是粗放化的,就产业本身来讲还处于出售资源的阶段,即把景区景点当成了旅游业的全部,没有"加工"增值,没有把旅游业涉及的食、住、行、游、购、娱充分连接、带动起来。为此,应着力把这些相关要素发展起来,增加游客的人均停留时间,增加游客的人均消费文出,从而大幅度提高旅游总收入,实现旅游收入主要靠门票收入的粗放型增长向旅游产业总收入的集约型增长转变。 1. 景区景点只是旅游发展的载体而不旅游发展的全部,要把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上,促进产业联动从而形成产业链。这样才能提高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而不仅是景区效益、门票效益,才能形成辐射、扩散效应,才能使旅游资源大县、旅游资源大市、浪游资源大省变为旅游经济强县、旅游经济强市、旅游经济强省。 2. 不要盲目扩大景区的产业规模。要协调好城市建设与景区建设的关系,依托城市服务设施,增强城市产业功能,防止脱离城市己有设施、功能而景区重复另搞一套,从而"热"了景区"冷"了城市。要把景区接待区的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旅游的带动,不断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切实避免景区"城市化"的趋向。 3. 出旅游点的小圈子,形成旅游点、旅游线、旅游板块、旅游中心城市的区域结构,促进区域旅游的综合发展,从而最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继20世纪80年代沿海发展战略、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目前新的区域发展格局正成形成,即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实行东西互动,带动中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文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作了分析,指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区域经济是各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 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1、从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看 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已进人工业化的起飞阶段,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形成,并在WTO规则下迅速与国际市场接轨。国民经济以年均10%--11%的速度增长,超过全国平均2个以上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5%以上,人均GDP达1700美元。这一地区形成3个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经济圈和都市圈,即以广州、深圳和珠海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区,这三个区域相继创造出区域发展的奇迹。今年以来,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更是高速赛跑,比翼齐飞,成为我国的制造业中心,占全国经济的权重愈来愈大。 2、从西部大开发取得的进展看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4年里,国债投资及其带动的投资达7000亿元人民币,五大标志性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南水北调两线工程进展顺利。东部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资加快了西进步伐。产业结构正在调整,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都出现可喜发展的势头。各省市区内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县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推进很快。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建设突飞猛进。 3、从东北经济发展新机遇看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决策的出台,给解决东北问题带来了一次新机遇。东北地区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和巨大潜力,是东部沿海地区所不具备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现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政策和操作方法都与西部开发不同,采取直接面对一个个企业的政策和方法,核心内容是用高新技?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技术,用市场化的先进管理取代传统管理模式,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方式,包括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 4、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生产要素大量地向东部地区流动,但产业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并没有实现,尽管国家在前几年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但西部地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发展仍较缓慢。三大地带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东部地区已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充分,产业结构升级迅速,制造业、服务业和外贸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西部经济增长主要靠基础建设投资拉动,国有资本仍占主要地位,外资、民间资本不足,制造业、服务业发展不快,投资效益不高。因此,东西部之间的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仍在继续扩大。以西部的GDP增长速度为1相比较,1998年东西部比为1.43:1,2002年扩大为1.57:1。人均GDP,2002年西部约600美元,东部则为1700美元,东部约为西部的3倍。 二、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致使国家总体改革目标进退维谷。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加上其地理位置优势,目前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凸显出来了。向沿海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南偏移,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与东部地区也产生了很大差异。东南沿海区域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使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改革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发生冲突,使国家总体改革方案难以设计与贯彻落实。 2、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3、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4、地方割据现象仍比较严重。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如区域间为争夺紧俏资源而展开的资源大战;构筑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互相实行资源、技术、人才、商品的垄断和封锁等来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难以形成。目前,各地区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同障碍,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5、不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不足。对不发达地区而言,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优惠政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人才缺乏,科研经费不足,使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6、“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三、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从我国目前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了,但是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各地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全国统一的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促进市场发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通过制定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防止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导致地区差距讲一步扩大。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政府通过必要的投资倾斜和政策倾斜,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智力投资,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达到各个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同时寻求“点”的突破,国家在各地区发展的点上集中投入资金、引入技术,培植主导产业,使之成为真正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极。 2、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整合的思路应是改革和优化政府。改善政府的纵横向权力结构,把握好上下政府分权和集权的度,从法律、组织、风险等方面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从全能走向有限,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政区经济”的弊端。走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路子。 3、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利益调整机制。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都是农业大省,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调出基地,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地处全国水陆运输网络中枢的有利区位和综合资源优势,“东引西进”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就有可能尽快崛起,成长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主动力。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图通过实施西气东输、东电西送、南水北调和青藏铁路等通道网络建设,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4、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现在我国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阻力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产品相对低价、工业制成品相对高价的不等价交换,二是地区分割和地区封锁。因此,协调区域市场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中最为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 5、落后经济区域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普遍现象是:生活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增长快,失业率高,严重依赖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依附性强,生产力脆弱,交通不发达,自然条件差。根据当展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综合考虑中西部的实际困难,当前应当重点抓好的问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落后经济区域的内部积极因素,发挥本地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6、加强东、中、西部企业合作。当前最重要、最现实的就是引入东部和中部的市场主体,在东中西联动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中西部经济技术合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一直以商品贸易为主,投资与企业并购仅占15%,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近年,东部地区一批优强企业,如康佳、“三九”、娃哈哈、白猫集团、春兰集团等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西部,除必要的资金投入外,更多的是注入管理模式、转移技术、提供商标使用与营销网络等等。这样,既满足了东部优强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扩大了市场空间与原材料来源,又解决了西部工业崛起中受到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约束,加快了西部工业化的进程,取得双赢效果。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西部地区是指包括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四川、重庆、内蒙古、广西(市、区)这一土地辽阔、资源丰富、多民族聚集的广大地区[①].总面积占全国的56、8%,森林面积占全国的36%,水资源储量占全国的82、3%,生物、矿产资源相当丰富,而人口只占全国的24、6%。全国65%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这里。这是我国少数民族集聚的主要地区,也是生态条件较差而自然资源富集的地区。同时,西部的一些地区还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有着悠久的农耕文明和文化传统。只是由于社会变迁、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以及近代以来生产力布局东移,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日益扩大,成为我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一。西部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临的问题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投资、资产与收益归国家所有、责任及风险由国家承担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同时由国家经营管理,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也相继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转换经营机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等几个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提出以后,建立以“产权明晰、经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但任务的提出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纵观我国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现实处境,笔者认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利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但与东部的发展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自80年代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对东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和东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东部地区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国有经济迅速蓬勃发展,并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综观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现状,虽然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经济成份发展很快,但从主要经济指标看,国有企业在西部地区仍占有主导地位,国有大型企业的作用凸现,比例呈上升趋势。以陕西省为例,截止1998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85户,拥有总资产有2158?36亿元,净资产614?4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53%,在职职工142?8万人,当年完成增加值286?16亿元,销售收入867?48亿元,实现利税53?31亿元。其中,煤炭采选企业69户,占3?6%,食品加工和制造企业285户,占15?1%;纺织企业85户,占4?5%,石化企业119户,占6?3%;机械制造业210户,占11?1%;电子及无线电通信企业24户,占1?2%;军工企业55户,占2?9%;其他企业1033户,占55%。总得看来,属于国家确定的纺织、煤炭、冶金、有色、军工五大特困行业的企业共计256户,占到全省国企的13?6%;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55?6%。在列入统计范围的435户大中型企业中,特大型企业4户,在职职工7?01万人,实现利税7?43亿元;大型企业153户,在职职工54?92万人,实现利税20?67亿元;大型企业223户,在职职工22?51万人,实现利税-1?81亿元。97年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共有216户亏损,加之国家确定的重点解困企业名单中的17户非大中型企业,负有解困任务的企业共有237户,其脱困程度分三类:一是主导产品有销路、有效益、管理基础较好,经过自身努力可以实现脱困的企业,共46户;二是困难较多,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望扭亏的企业,共101户;三是困难较大,需采取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帮助脱困的企业,共90户。与“九五”初相比,陕西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呈现出“三增一降”的态势。三增:一是企业户数增,由442户增加到462户,其中特大型企业增加2户,大型企业增加3户,中型企业增加19户,增加的主要是食品饮料、烟草加工、电子通信、医药保健等行业的企业;二是企业实力增加,总资产由1108?18亿元增加到1180?18亿元,净资产由376?95亿元增加到418?74亿元,增加值由143?15亿元增加到163?33亿元,销售收入由460?26亿元增加到513?3亿元,特别是出口创汇由6?78亿美元增加到8?54亿美元。三是适应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增加,象西安制药厂、秦川机械发展股份公司、陕西天王兴业集团公司、宝鸡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工程机械集团公司、宝光电子集团公司等,经过数轮激烈的市场竞争,已在同行业中站稳脚跟,基本具备了与国内大公司相抗衡的能力。一降:经济效益下降,总资产由7?2%降低到3?9%,产值利税率由6?2%降低到4?18%,实现利润由-6?5亿元降低到-18?92亿元。 国有企业是西部经济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西部的工业绝大部分在80年代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重点布局,一部分军工企业是为适应准备打仗的需要设立的。改革开放后,由于体制、投入的原因,其生产经营活动远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之需,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老化、产品落后等问题日显突出。具体有: 1.国有经济成份比重高,项目多布局不合理,经济效益低,恶化了西部经济结构,降低了结构效益。 在新形势下,受旧体制的束缚,产品老化,参与市场缺乏竞争力,不仅难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反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包袱。国有经济的不景气使得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更加乏力,使西部地区的技术更新、改造和产业结构升级步入困境,已造成了这些地区资源枯竭、运力紧张、能源短缺、环境恶化等严重问题,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制肘因素,使西部与东部的差距增大。1996年,实现经济软着陆后,我国宏观经济的总趋势是:疲软的国内需求同持续的通货紧缩呈互相加强的,经济持续走低。尽管中央政府从1996年开始放松自1993年以来一直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但仍没有阻止经济下滑的势头。1998年,中央政府采取了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抑制住经济下滑的势头,但是供需矛盾仍然得不到根本解决,也就是说中国已从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此时的市场环境与东部开发时的环境有的质的不同。在过剩经济背景下的国企要通过改革实现经济腾飞,已非一日之功,而需一个渐进式的、漫长的过程。 2.西部缺乏一批敢闯、敢干、敢冒风险的企业家,思想观念落后。 东部具有经商、重商的历史传统和产生、形成企业家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基础;而西部地区则观念封闭,缺乏形成企业家的环境。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创造性,追求短期行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许多传统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相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畸形消费与扩大再生产之间的矛盾。“穿在银上,用在鬼上,吃在酒上”,过多耗费制约了扩大再生产,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平均主义抹杀了人们竞争的意识和商品经济意识。如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着共食习俗,一户杀猪,全寨共食;一户煮酒,全寨共饮;上山打猪,见者有份。三是重义轻财,轻商贱利的观念严重。有人仍守着“养牛耕田,养猪过年,养鸡养鸭为换醋油盐”的信念,重义轻财,轻尚贱利,甚至视经商和长途贩运为耻。缺乏商品交换观念。虽然在技术设备、资金、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有一定优势,但相当一部分国企不但没有把优势发挥,而且寄希望于国家给政策、给出路。缺乏眼睛向内、挖潜提效、走出困境的动力。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成为当地经济的一大包袱。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世纪,然而,我国西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素质及任用机制的现状不仅不能适应这种竞争的要求,而且也极不利于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先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②]经营管理人员从本质上讲,也是资源的一种,而且是最具活力的人力资源。按照市场规则对其进行配置,按照竞争的办法来选拔任用,应为市场经济的应有之意。目前,在西部地区,行政机关直接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的选人用人办法,主观因素较多,实质是援用计划经济条件下干部调配管理的思路和模式,是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对企业领导人员最重要的衡量标准??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等可量化和可测试性指标重视不够,容易导致选人用人和人才培养企业一流的业绩。由于企业领导人员从市场中来,经过市场检验,又回到市场中去,经理人的选择完全通过市场进行,由市场机制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国家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与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领导人员完不成合同约定的经营目标,国家有权解除合同,使其回到经理人市场另行择业。加之,由于缺乏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秘密操作的较多,透明度较差,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和个人专断。有权部门也顺势搞“权力寻租”、“钱权交易”。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权交易“。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全国甚至全世界统一开放的市场。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经理人的选择是全国性的,相当多的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总经理。德国最大的国有企业??德国电信的当今总经理就不是德国人。[③]正是由于经理人市场选择范围的广泛性,才使一流的企业聘请到了一流的经理人才。正是由于一流的经理,创造了一流的业绩。 2.产业结构失衡 能源、原材料比重较大,而其加工部分却多在沿海地区。重工业过重而轻工业不足。陕、宁、青等省区的国有工业产值都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0%,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如宁夏,机械制造、冶金、石化、建筑建材、医药、农副产品加工等均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且拥有一批骨干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拳头产品,如轴承、仪表、机床、钽、铍、铌、麻黄素、苦生碱等。西部省区提供的能源、原材料等低附加值产品被国家按不合理的指令性比价调往沿海地区,而沿海地区在获得加工工业利润的同时,又凭售出的工业制成品而获取了商业利润。由此使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难以转换为商品优势。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发达地区在生产过程中将大规模地应用新技术,形成知识密集型企业,大大降低自然资源在投入要素中的比重,软化自然资源的约束。一方面,新材料工程的发展,使一些传统生产所需要金属物质材料可用人工合成材料代替,如强化塑料管可代替镀锌水管;另一方面,新能源的发现和使用也会大大节省不能再生产的有限能源,石油、煤等自然资源不再是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能源材料,如核电可以代替火电。由于对初级产品需求的减少,使西部地区作为主要产品的自然资源及其初级产口的价格下跌,使拥有丰富天然资源的欠发达地区在经济上又失去了一大优势。 4.长期形成的体制方面的问题,使西部地区计划经济的色彩更浓。 陕、甘两省布有众多国有大中型特别是军工企业。以陕西省为例,其国有企业大多是在“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兴建的,军工企业、轻纺企业和机械加工企业所占比重很大,而且大部分地理位置偏僻,债务负担沉重。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许多措施,西部各省也想了不少办法,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是财政困难,没有资本金投入。企业所创造的效益基本上都以不同形式上交,无力自筹资金补充资本金,归还原有贷款。进行股份制改造,因效益不好也无法吸引出资者。在此情况下,企业债务越来越重,无法自我解困,更谈不上发展。另外,由于体制因素,长期以来,军工企业的优势也仅限于本系统内部,与地方经济联系不强,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军工企业如何融于地方经济的问题也日益凸现。 5.来自入世的压力 随着中国入世,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外国资源性半产品的到岸价格有可能比国内产品的价格还低。现在人们提到西部大开发就想到要发挥西部的资源优势??多开矿,但目前,在这种过剩经济的环境和外国资源性产品对国内资源性产品巨大竞争压力的情况下,增大了开拓国内需求特别是西部市场的力度。国内竞争的加剧,给增长依赖内需但竞争处于劣势的西部地区经济又增加了压力。 6.金融因素的影响 在金融方面,东南沿海地区在信贷资金、企业上市、资本市场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使东部地区的投资效益高于西部,导致了本已捉襟见肘的西部资本大量外流; 二、西部国企改造中的政策倾斜和体制创新问题 国家在西部国企改革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政策倾斜,营造有利于西部国企改革的政策环境。要切实依法在财政、税收、金融、进出口、海关管理等方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以支持西部的国企改革。 1.对西部的某些地区或产业应享受与沿海一样的优惠政策,从而引导产业向落后地区转移。 具体地,应实行金融扶持政策,建立西部开发银行,借助基金支持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西安、成都、兰州、乌鲁木齐等地成立地方性资本市场,建立西部开发银行。为减少成本,可将已有的国家开发银行;将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改换组成一个专门为西部开发服务的银行,借鉴日本政策性银行的经验,将邮政储蓄划归西部开发银行运用,同时可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基金和商业银行等发行的债券融资。这样,西部有了自己的政策性银行支持,又不影响其他银行对西部的支持。同时,也可借鉴东部较成功的经验,建立地方性发展银行与商行。另外,工、农、中、建行四家战略性撤退,县级商行以现有金融机构基础上增资扩股而成立或接管现有工、农、中、建行拟撤并的分支机构方式组建,也不免是个很好的策略。待条件成熟时,可选择证券交易机构动作良好,电子化网络先进,优秀人才集中的城市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力支持西部资本市场的形成。国家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改进对西部国企改革的信贷服务,同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沿海及国外资金对西部国企改革的投入。 对西北的某些地区或产业应享受与沿海一样的优惠政策,从而引导产业向落后地区转移。具体地,应建立西部开发银行,借助基金支持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如欧共体内协调区域发展的政策之一是“欧州地区开发基金”。其任务是“共同体同主要由于农业结构、工业变迁和结构性失业不足所引起的区域不平衡”,包括定额和非定额资助,前者主要是对工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的投资补贴及对地区开发方面的基础设施的补贴;后者是对共同体内落后的边缘地区进行开发整治。 2.法律支持西部国企开发 依法开发落后地区,缩小地区差距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1961年日本制定《日本不发达地区工业促进法》,明确指出其目的在于促进不发达地区工业的发展,有助于扩大就业,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别,以期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美国政府颁布的《麻梭浅滩和田纳西流域开发法》、《地区再开发法》也极大地促进了落后的南部和西部某些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英国在1960年制定了《工业发展法》,规定凡在贫困地区进行制造业投资,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建设补贴和35%的购地补贴;法国政府也颁布有关法律对在巴黎和里昂等发达地区投资办企业进行严格限制,而对到落后地区办企业的投资者则予以扶持;德国《联邦基本法》规定,联邦各地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应当趋于一致,《联邦空间布局法》则要求联邦和州共同出资各50%对落后地区的开发给予补贴;意大利在60年代为了开发比较落后的南方,通过法律具体规定了在南方办企业所享有的多方面的税收优惠,还专门成立了南方公共事业特别工程基金局筹措了1万里拉作为扶持开发基金。巴西为了扶持落后地区,颁布了4239号法令,规定在这类地区开发建设项目,可免征所得税的25%,并在国家宪法中明文规定国家和各州的长期预算内,向落后地区的投资额不得少于预算的30%。这些作法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西部地区大量存在的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具有资金缺乏,科技水平低下,人员素质低,搞风险、搞竞争能力差等弱点,亟需政府政策扶持。从国外实践看任何国家,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促进和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在战后有两次高失业期,即萧条的50年代和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的滞胀。他们都把发展和支持中小企业作为解决就业和启动经济的一项重要国策,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1953年,联邦政府颁布了旨在保护中小企业自由竞争的《小企业法》,并授权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经营管理方面的服务。并于1961年、1967年和1974年又分别对该法进行了修改。使该法在新的经济形式下支持了小企业的发展。而70年代末的高闭业和高失业,使联邦政府意识到仅依靠保护政策还不足以维护中小企业的生存,必须培育企业的竞争能力。为此,在80年代初,又陆续颁布了《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法》、《小企业经济政策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服务重点转向提高竞争能力和敢于挑战先进技术的风险事业。日本在战后能迅速恢复经济,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和该国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分不开的。1947年,日本制度了《禁止垄断法》。1948年,日本政府则根据《中小企业法》在通产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厅,设立了政府的中小企业专门金融机构,以金融、组织协会、诊断指导为三大服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后,又于1963年颁布了以实现“中小企业高度化”和“消除事业活动的不利因素”为基点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接着又有《中小企业信贷保护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倒闭共济法》、《中小企业指导法》等多项有关中小企业的立法。此外,在日本,除通产省设有中小企业厅外,还在全国9个地方派出机构的通商企业局内设立了“中小企业课”,分别统辖地方中小企业。同时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的经济局里设立了“中小企业部专管”。在全国3200多个市、町、村设立了中小企业主管,全国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中小企业管理网络。在英国,1991年盎格鲁??日尔曼基金会支持的一项研究《欧洲的中小企业》的研究报告指出,英国经济活力不如德国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德国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比英国大得多。但是,有资料表明,英国职工人数在100人内的中小企业几乎涉足英国的所有行业,为英国创造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中小企业职工人数占英国企业总数的50%,其产值占除金融业外的国民生产总值的42%。正是由于英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拥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责任工党政府无论在宏观经济政策还是具体法规的制定方面都体现了扶持中小企业的精神。英国政府除了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外,还利用因特网开通的“商业联系网站”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具权威的市场动态和行情分析、行业监管的法规、产品基本标准和成功企业的经营经验。这些作法也值得我们记取。 3.加强对西部国企改革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西部国企普遍不够重视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对西部国有企业的智力成果,要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发明人、发现人、设计人、作者、电脑软件制作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享有无形财产权。在进行西部国企改革中,要大力强化厂长、经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打击侵犯西部国企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4.对西部国企改革实行财税扶持政策 西部大开发规模的大小和进程的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对西部投资的财政预备规模,取决于国家每年对西部投资能积累少资金和如何分配投入这些资金。西部大开发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地区财政预算、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引进的各类企业、合伙、乡镇企业;个体和私人等的资金投入。但在这五类投资主体中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国家和地区财政预算资金的投入。国家必需有足额的资金来源,国家的资金来源有多种多样,但其中主要的是税收收入。目前,国家国税总收入为256、83亿元,占全国国税总收入的4、59%,地税总收入为144、833亿元,占全国地税总收入的4、59%。若干年开发后,西部地区将在出口退税的增加收入方面、新开征环境保护税(生态税、排污税、产品污染税)收入方面、新开征遗产税收入方面、新开征社会保障税收收入方面都将会有明显的增长。据专家们估计,从2001年开始,陕西、青海、宁夏、甘肃、新疆五个省的国税和地税收将会每年以两个百分点的数目增加[④],这样就使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来源越来越多,越来越雄厚。所有这些都构成了西部大开发巨额的、持久的资金来源资金投入。 故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西部国企改革的投资力度,建立西部国企改革基金,为西部国企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对西部国企改革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对西部国有企业产品的出口,应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对西部国企改革中需要的国内没有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和进口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5.深化西部国有企业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立足于帕累托改进的渐进式存量调整,稳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首先,应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改革劳动人事制度,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其次,要改革西部国企领导干部的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如考虑成立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中心,建立科学的经理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确定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使西部地区的经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扩大通过市场机制选拨各类企业领导人的范围。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评价体系和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要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和考核标准问题,努力减少凭主观印象评价经理人的消极作用,必须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评价标准体系。通过与同类企业的业绩平均值和同类其他企业的横向比较,以及与本企业历史情况的纵向比较来判断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水平。这个标准应是客观的、可量化的和易操作的。应主要采用可反映企业经营善的经济指标,包括财务效益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保值增值等)、资产营运指标(如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偿债能力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发展能力指标(如营业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以及市场占有率、股价和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指标等。再次,公司制本身就要求主体多元化,故应大胆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由于西部经济基础较为脆弱,对改革的承受力不足,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在存量调整的改革中能否保持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是十分关键的。这就要求在改革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害既得利益,而立足于通过增量的重新配置来调整利益结构,避免资产存量以及利益结构的大幅度调整,保持国有企业的稳定。详言之,应通过抓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组建一批企业集团,以拳头产品为龙头,培殖支柱产业,形成科研、生产、贸易、金融为一体的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同时,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产权重组,放开搞活一批国有小型企业。对一些产品无销路,设备落后、长期亏损的小企业,或由大企业兼并、拍卖、盘活凝滞的资金。对产品销路好、善于经营、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要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缩短新技术的转化期,对企业流动资金困难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会同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 笔者以为,对西部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适度减少国有企业的存在数量。对西部国有企业首先在量上进行调整。原则上使国有企业主要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工具的国有企业和某些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等三类。其余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应该适时出或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在股份制企业中可以不占控股地位。青海省建设厅目前对其下属的全部14家国有企业分别开出了脱困“药方”,即以“分类实施,因企制宜”为原则,对特困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其他企业则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在一至三年内逐步降低国有企业资本比重,直至全部退出。对西部地区效益差的国有企业,政府原则上不应对其进行财政资助,而应考虑对其进行改组和改造。 6.规范政府管理行为,使之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一致 具体地,一是行政法规不能与公司法相抵触;二是政府作为公司股东出现时,与现代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主要由公司法调整;三是政府与现代国有企业发生发事经济往来时,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关系主要由民商法调整;四是政府在行使社会经济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时,与现代国有企业关系主要由经济法调整;五是政府行为不得为现代国有企业额外增加或减低竞争成本。在这一体制下,政府机构和体制必然要彻底改革,改变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经济管理模式,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活动,而专司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这点对于西部地区政府部门人员转变观念尤显重要。在西方,社会自治、国家服务于社会的观念根深蒂固。早在柏拉图那里就已经形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两元分析架构,将社会置于国家之上,认为不正义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所谓正义,对国家来说就是为全社会服务。“那些依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法律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⑤]西塞罗在《共和国》篇中把国家定义为“人民的事务”。黑格尔对国家推崇备至。但是,即使在他的法观念里,国家优位必须被“自由意志”所平衡。可见,作为法律本质的这个自由意志是普遍存在。“特殊的意志”成为法律这本身就是专制。[⑥] 7.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是指依法办事、依法律已、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法制观念是指对法律意识的理性认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法律的实施有重大的影响。加强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必须大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经过“一五”“二五”普法宣传教育,我国全社会和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方略和西部开发新形势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很多,但是宣传不够,人们知之不多;有关西部开发开放的法制研究和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和力度;西部民族地区的法制宣传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一些人的头脑还残留着法律虚无主义和权大于法这种悖于法制观念的意识;从当前企业犯罪人员的构成看,法盲居多。因此,在抓好有关西部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同时,必须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简述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旅游产业 区域经济 相关产业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旅游产业的特性,认为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和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旅游产业作为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具有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推动经济的增长,我们需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树立发展旅游产业的观点。最后,作者指出旅游产业的发展也必须注意旅游产业的发展的落脚点、盲目扩大景区产业规模以及旅游产业小圈子等方面问题。 一、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 贫困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不少解决此问题的对策与措施。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贫困落后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根据比较优势原则,落后地区应该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而放弃机会成本较大的产业重点发展,西部的农牧业和采掘、原料工业长期以来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其存在的基础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很大,而这一部分成本既没有从经济的角度进行量化考核,也没有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的考察。现在看来,其实际的机会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不具备继续作为先导产业的条件。 西部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且具有独特性,旅游产业是西部真正的优势之所在。从自然旅游资源来看,目前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国家自然保护区占全国总数的35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占总数的34 % ,国家森林公园占总数的18 %;从人文旅游资源来看,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占全国总数的32 %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总数的28 %。同时,西部还是我国最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品位高、种类全、有特色,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旅游业本身以及它带动的相关行业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从而为西部贫困落后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提供一个适当的结合点,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通过开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的优势,开发特点鲜明、品位较高的旅游产品,而且能够通过旅游开发及旅游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摆脱以往部分地区因贫穷而破坏生态,越破坏越贫穷的恶性循环,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旅游产业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的产业优势 旅游经济本身是一种开放型经济,一个地区独特的旅游产品可以吸引大量的境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从而使旅游业一步成为对外开放的外向型产业,这不像其它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那样需要较长的整体水平提高过程。旅游产业总体上看不是高技术产业,对人才、技术的要求也低于其它高创汇产业,只要其旅游产品具有特色,对外知名度高,吸引力、竞争力就强,就可能使其国际旅游在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尚不高时能得以快速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自身也需要对外开放。这是因为,一个地区发展旅游尤其是国际旅游,必然要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水准的旅游接待设施,如宾馆、餐馆等,这些设施,一开始就必须按国际旅游的通用标准进行建设,与国际接轨;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一开始就引进外资和外国的管理方式与模式,促进了与国际的接轨,从而使得旅游产业成为了不少地区率先对外开放并推动地区对外开放整体步伐加快的先遣队。旅游业的发展等于向外国人开了一个窗口,比较全面地展示该地区的面貌促进外国人对该地区的了解,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对外国人需求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并对各相关要素加以改进,促使旅游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旅游区的投资环境得到迅速而有效的改善,加快其对外开放的力度与步伐: 首先,旅游业建设发展的蓬勃兴起,可以并且在很多地方己经带动了欠发达旅游地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为旅游地区发展新兴产业,如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也为外来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实际上,贫困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着基础设施差,进不来、出不去等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自中央确定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支持,尤其是对旅游业等产业的支持,其中发行国债的相当一部分将投入到对西部地区旅游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这是西部旅游地区难得的发展机遇。 其次,从旅游业的微观组成部分一一旅游企业的发展来说,也会对旅游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部门中,旅游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领风气之先,引进外资、人才和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旅游业,尤其是引进各类旅游企业,通过这些企业先进而规范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将对旅游地区当地政府部门和当地企业的管理和运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从而促使旅游地区总体投资环境的改善。 再次,旅游业的发展可改善旅游地的生态环境,提高旅游地的地区形象和城市形象。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绿化工程、退耕还林等同时进行,协调发展,它不但可使以往的山川更秀丽,也带来接待地环境形象的根本改变,绿化档次越来越高,环境也越来越好。这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是个极大的推动。 最后,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有对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方面的要求,也有对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社会风气等软环境的要求。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旅游地区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旅游经营服务者、旅游接待地居民文明礼貌,旅游环境整洁优美,旅游活动健康高雅,这样便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同时也为旅游地区的总体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尤其是国际旅游的发展,能够带动旅游地区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转变和创新,使旅游地区在观念上进行超前思维和创新思维,这对推动地区的对外开放,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同时,旅游在引来人流的同时,还会引来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例如被国际风筝协会推选为"世界风筝之都"的山东潍坊,过去只是一个手工业小城,自美国西雅图风筝协会主席赴潍坊旅游从而引发了山东潍坊的国际风筝节以来,不但吸引了大量游客,利用外资也硕果累累,第五届风筝节总成交额达10·66 亿元。 三、旅游产业是具备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 有关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从摩尔根的人类文化论到马克思、恩格思的历史唯物论,都论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生产工具。在通常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的阶段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但是,我们通过以下对旅游业本质、内涵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旅游业最具条件超越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这并不违背上述理论和原则。 旅游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与通常工业生产产品所需要的要素不同,对生产工具的要求与工业产品生产也有较大不同,旅游业不需要生产的厂房,不需要对所生产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不需要相应的机器和工业产品生产完成后必须的物流配送体系,旅游业所需要的只是在旅游产品形成后为游客消费(参观、欣赏) 这些产品时提供服务的劳动者,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可由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培训来解决。旅游业所需要的资源与工业生产所需要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也不相同,更注重资源的整体组合,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各项重要的组成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就直接成为旅游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旅游业更加需要管理和服务要素,不光是为调整旅游业的中间环节(旅行社、饭店、旅游交通企业) ,更重要的是对旅游消费者多样化的、不断提高的需求能做到更好地满足。由此可见,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要素与以往各种产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有所不同,这说明旅游业发展本身具有的特性与人类生产力发展阶段,与生产力发展的时代性、阶段性可以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旅游业的发展可以超越本国、本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阶段。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对旅游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必须加以有效整合,提高要素的发展水平。 四、旅游产业能够通过自身的加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在促进社会生产力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工业化对环境的破坏己是一个无可争辩、无法逃避的事实。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己进人到后工业化时代,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点己转向以低成本、低消耗、低环境破坏为特点的绿色经济和以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为特点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太空技术为主的高科技经济,也就是着力于生态社会、知识社会的发展,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在紧跟世界发展趋势,致力于追赶甚至某些领域的超越。但是,对于广大的不发达地区尤其我国西部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非常落后,它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由贫困向温饱的转变。而实现这个转变,面临的将是项目如何选、资金人才哪里来、市场哪里找等一系列对于他们而言非常艰难的"哥德巴赫猜想"以及对生态可能造成的严重破坏。那么,对于那些旅游资源富集的欠发达的非工业地区,能否找到一条捷径绕开工业文明的道路而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呢? 答案是肯定的,捷径之一就是发展相对而言投资较少、招商较易、市场风险较小,同时又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产业的旅游业。从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优势、发展阶段和发展前景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是具有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可能性的产业。我们知道,我国西部地区一些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现在基本上还处在农业社会阶段,刚刚进人工业化初期,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就是工业化一步一步发展,但很难有超越。所以,必须以也完全可以以新的观念进行发展创新,大胆地提出并努力推进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这些省的总体经济发展实现一个跨越,从工业化发展初期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 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且还可以使贫困地区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水平而率先实现人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如果说国际旅游可引起旅游客源国的财富向旅游目的地国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使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国内旅游则能把国内财富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移,使国内财富在地区间进行再分配。一般地说,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少,当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资源足以吸引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前往旅游时,这些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消费对当地的旅游生产显然是种外来的刺激。这种刺激,不仅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是个促进,而且由于旅游业的联带性,对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个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兴办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一业兴而百业旺,可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缩小自己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近年来,中国一些整体经济发展基础较差、水平较低而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即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穷困地区) ,走向旅游脱贫、旅游致富之路,就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如贵州省紧靠黄果树景区的黄果树村,1992 年全村人均吃粮200 市斤,人均年收人130 元,随着黄果树景区的开发,许多农民投身其中,到1998 年全村人均吃粮400 市斤,人均年收入增至2000 元,一步由贫困迈入了小康,黄果树村也因此而实现了贫困地区经济的率先跨越。 旅游作为一个产业,不仅可以"治穷",一个景点富一个县,一个景点富一个村,一片景点富一个镇;而且可以"治愚",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在四川阿坝州旅游景区开发初期,游客去后,老百姓都不好意思去卖东西,卖的时候也不会讨价还价。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头脑灵活的当地百姓,不仅习惯了做买卖,而且逐渐由生疏变得嫡熟。可见,旅游给阿坝州老百姓带来的,并不只是金钱收入,更具有意义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烙守了几辈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其实并不难理解。旅游业必然带来地区的开放,随着游客而来的是新的信息、观念和文化,在碰撞、交流与融合中,人们的视野会更加开阔,思想会更加解放,也会因此走向更加文明。"治穷"是经济效益, "治愚"是社会效益,旅游产业将"治穷"与"治愚",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 五、旅游产业带动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既然旅游是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地带动和拉动区域经济的增长、财政增收、老百姓致富,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发展中,首先要注意一开始就把旅游当作一种产业来抓,树立起发展旅游所需要的产业观念。 一是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它具有综合性,一业举百业兴,同时又具有依托性,百业托才能举一业。综合性和依托性决定了抓旅游产业发展就是抓结构调整、产业联动、投资环境改善、城市管理及知名度提高,实质是抓了持续发展。因此,一定要站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培育支柱产业的全局高度,来看待旅游产业的发展,首先要为它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百业托其一业,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培育为支柱产业,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其一业举百业兴的带动效应。为此,必须充分认识旅游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阶段,如旅游产业功能的阶段、旅游发展模式的阶段、旅游产业投入产出的发展阶段、旅游业增长速度的阶段等,按不同阶段的不同规律性要求做好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不同阶段的不同作用,从而既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二者间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是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要把区域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旅游的产业化发展上,放到使其做大做强带动区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实现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目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尚处于高速增长的粗放化经营阶段,管理方式也是粗放化的,就产业本身来讲还处于出售资源的阶段,即把景区景点当成了旅游业的全部,没有"加工"增值,没有把旅游业涉及的食、住、行、游、购、娱充分连接、带动起来。为此,应着力把这些相关要素发展起来,增加游客的人均停留时间,增加游客的人均消费文出,从而大幅度提高旅游总收入,实现旅游收入主要靠门票收入的粗放型增长向旅游产业总收入的集约型增长转变。 1. 景区景点只是旅游发展的载体而不旅游发展的全部,要把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上,促进产业联动从而形成产业链。这样才能提高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而不仅是景区效益、门票效益,才能形成辐射、扩散效应,才能使旅游资源大县、旅游资源大市、浪游资源大省变为旅游经济强县、旅游经济强市、旅游经济强省。 2. 不要盲目扩大景区的产业规模。要协调好城市建设与景区建设的关系,依托城市服务设施,增强城市产业功能,防止脱离城市己有设施、功能而景区重复另搞一套,从而"热"了景区"冷"了城市。要把景区接待区的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旅游的带动,不断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切实避免景区"城市化"的趋向。 3. 出旅游点的小圈子,形成旅游点、旅游线、旅游板块、旅游中心城市的区域结构,促进区域旅游的综合发展,从而最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 论文关键词: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索赔;竣工结算 论文摘要: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施工过程的现场管理、加强索赔意识、竣工结算等方面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要点进行了阐述,以提高企业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水平,获得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其中,施工阶段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防止施工超预算和施工企业降低成本、取得效益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核心是有效控制成本,在工程造价由货币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化的过程中,通过科学组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一方面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标价内,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 一、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主要有地质条件、物价、工程量以及天气气候。物价的变化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气候的变化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有规律的,唯有工程量的变化大多来源于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的变化数量。所以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点应该是工程变更。因为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形成阶段,而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实现阶段。如果施工中不发生工程变更,造价就不会超出施工图预算的范围。 二、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 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合理确定造价和有利控制,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营效果,因此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它明确了企业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方式、索赔方式、材料的购置、竣工结算方式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企业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经验的法律依据。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涉及原材料种类多、过程工序复杂、质量要求严格和受地理环境影响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要与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取得联系,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多而复杂。因此,要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的利润,首先要从施工合同管理入手,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加强合同管理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单位的决策者、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业务知识,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2、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出既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又满足业主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施工合同条款;3、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合同签订后,认真进行交底,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二)优化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因指导施工准备乃至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的不同而不同,一份好的施工方案能指导项目部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最低投入满足合同要求。因此,施工方案是过程实施的行动纲领。由于中标价格较低或设计概算先天不足等原因,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合理组织施工,节约成本,力求在管理中出效益。 (三)现场管理 1、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所以应重点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尤其对影响过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方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否则,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于施工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未能与业主及时办理变更委托手续或手续模糊等,都给结算带来很多麻烦。 2、材料费用的控制 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控制材料价格。材料费用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据测算,一般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60%~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由此可见,选用材料是否经济合理,对降低造价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施工前,对工程所需材料不仅要进行货源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供货信息,尽量寻找货和价的最佳结合点,而且还要根据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实际需要的材料、设备总量,编制好需求计划。在施工中做好旬、月计划,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合理运转和现场场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所需机械的进退场,特别要注意材料的保管,以免出现如水泥在保管中因违规堆放出现受潮及底层结块、钢筋未垫好而出现锈蚀导致不能试验等现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保管制度,监理材料价格信息中心和材料价格监管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地购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3、做好现场的签证工作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和设计深度、质量等方面原因,经常会出现工程量、地质、进度的变化,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执行合同中需要修改变动的部分,须经双方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以免事后补签而造成结算困难。 (四)在施工阶段要加强索赔意识 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合理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单位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单位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五)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后工程价款结算的文件。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1)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书;2)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3)设计变更通知单;4)现场签证记录;5)甲乙双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6)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格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根据以上原则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整的结算,并及时保送建设单位。 工程完工后,必须对该工程的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作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并认真总结,进行成本分析,计算节约或超支的数额并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以利于下一个工程施工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三、结语 工程造价管理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而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尤为重要。因此,施工单位在注意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同时,应立足现场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寻找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资金的最佳结合点,规范过程签证行为,增强索赔意识,不断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积累经验,提高企业施工阶段的过程造价管理水平,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工程造价管理中索赔的探讨 摘 要 针对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误区,探析了施工企业索赔的基本原则。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说明了如何做好施工索赔和施工企业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指出处理好施工索赔是施工企业保障自我利益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 施工索赔 索赔意向书 工程索赔台账 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观念上的误区: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认真对待索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为了顺利地进行索赔工作,施工企业提出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同时必须谨慎地选择证实损失的最佳方法,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若超过索赔期限,遭遇损失方将无权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认识到如下几点。 1 索赔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2.1 填写索赔意向书 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中标施工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施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赔偿。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为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项目已施工又进行变更、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能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企业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2 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整理,打印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3 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来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 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一般建筑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质条件造成局部或部分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窝工费用,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政策文件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但是,多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很多本来对施工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能得到批复。 (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3 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关公凹水电站工程造价管理 摘要:关公凹水电站工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了项目业主单位,实行业主负责制;把好勘测设计关,优化设计方案;推行招投标制,优选承包商;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减少合同纠纷;以提高电站整体经济效益为目标,把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有效地控制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好,建设工期按时投产发电,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投产两年来的运行实践证明,本电站的工程质量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关键词:优化设计 招投标制 合同管理 合理补偿 造价控制 关公凹水电站 关公凹水电站位于福建省清流县罗口溪的干流。罗口溪为九龙溪的支流,属闽江流域沙溪水系。该工程坝址位于长潭河与罗口溪汇合口上游约700m处的罗口溪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20km2,水库总库容730万m3,本工程以发电为主,电站总装机容量2×8000kw,是清流县历史以来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电站枢纽由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坝后厂房及升压变电站等组成。拦河坝为细骨料混凝土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39m,采用坝顶溢流泄洪,宽尾墩戽池联合消能。本电站工程由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厦门优恩电力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政府合资兴建(投资比例为70%:30%),概算总投资9212万元,并于2000年7月正式开工,2003年11月建成投产发电。工程项目实施中建立了业主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管理。 1 实行业主责任制,提高造价控制的主动性 项目业主作为工程的直接管理者和受益人,要对项目策划、集资、建设、运营、还贷、资产保值等全过程负责,始终以提高电站整体经济效益为目标,控制好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与工期,这就决定了业主的作用和地位。关公凹水电站在工程建设初期即组建了精干的项目法人,依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了业主单位——福建省清流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并切实履行业主责任,使得企业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可以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合理调配资金,及时决策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敢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速度,使关公凹水电站按时建成投产发电。 2 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设计是基本建设的基础,水电站设计方案是构成工程投资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首要环节。由于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地质构造复杂,受前期地质勘探工作深度因素所限,初设审查批复时对原大坝挑流消能方案要求补充地质勘探与论证,经水工模型试验结果和对设计方案的论证,将消能方案变更为宽尾墩戽池消能设计,增加了宽尾墩和戽池的投资,加上实际开挖揭露的地质状况比预估的要差得多,是福建省罕见的地质构造,基础开挖量增加很大、基础处理复杂、主体工程填筑量增大,使得土建工程投资增加了1800余万元。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针对工程实际,狠抓设计方案优化,大胆推行新观念,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并相继邀请河海大学、中南院、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力学会专委会等多方的知名专家学者,到现场指导、献计献策、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优化设计方案。通过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节省了工程造价,使整个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1)施工导流方案优化。原设计一期导流采用左岸明渠导流。施工中,当一期导流明渠平台开挖基本结束时,因地质原因,左岸岸坡发生大滑坡(1#滑坡),将导流明渠平台和大坝消能戽池部分整体覆盖,工期耽误了三个多月,工程施工陷入僵局。业主及时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技术力量,并请来中南院的专家,到现场共商良策。经多方案比选、认真论证,设计单位同意,改左岸明渠导流方案为右岸明渠导流,将一期导流明渠布置于右岸发电引水系统、主厂房尾水管及尾水渠位置上,并预留纵向岩埂作为纵向堰体,进行右岸导流渠开挖施工,解决了导流问题,节约了导流工程投资180余万元,缩短主体工程开挖工期,抢回了工期,为电站的按时建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坝面浆砌方块石和坝体防渗墙方案优化。原初设大坝上下游坝面采用浆砌方整块石结构,并在坝体上游侧设一道混凝土防渗墙,由于地材条件所限,料场试开采证实,开采不到方整块石。在施工设计时,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经过论证、提出将上游坝面修正为采用混凝土防渗面板、并取消坝体防渗墙,下游坝面采用现浇混凝土坝面的方案,提供设计单位论证、设计,成功地付诸实施。解决了地材缺乏问题,节约了工程造价60余万元,并加快了施工进度,缩短了工期,提高了大坝的防渗效果。 (3)升压变电站布置方案优化。原设计升压变电站布置于右岸大坝下游侧(约为坝下0-035m)的山顶上,设计高程315.00m(坝顶设计高程和上坝公路路面高程为294.00m)。该布置方案占用林地多、征地和林木补偿费用大;土石方开挖量大;内侧又紧挨一林场的宿舍楼,爆破危险性大;主变等设备的运输问题难以解决。针对工程实际,结合施工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我们大胆地探索,提出将升压变电站从山顶移到右岸大坝上游侧(坝上0+010m)处,在原有的一小山凹、经用石渣回填(回填已有3年之久)后的平台上(大坝标承包商车辆修理厂位置)布置,设计地面高程为298.00,仅高出坝顶高程4m,并将主变压器(1台)和35kv开关室布置于实地上,填渣处作为升压站地坪。此处有上坝公路相通,开挖量极小,不占林地,升压站布置紧凑,设备运输方便,方案较佳。经同意,提供设计单位做优化和设计,并得以实施,效果很好。本方案的优化,减少征用林地3200多m2,减少土石方开挖6万多m3,共节省工程造价200余万元,缩短了工期约3个月,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使整个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4)资金筹措方案优化。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外引内联机制,引进三明电业局厦门优恩电力有限公司前来投资、控股,从银行实际贷款总额仅为4480万元,比原初设概算列支的5678万元少贷了1198万元,加上国家贷款利率下调,贷款利息从原来的992万元减为612万元,利息核减了380万元。 3 通过招投标,优选承包商 (1)合理分标。合理分标是招标的前提,也是减少施工干扰、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必要条件。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在建设初始,本着“可能性、可分性、整体效益性”等几个原则,充分考虑既要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又要将施工干扰降到最少,便于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将关公凹水电站主体工程分为五个标,即拦河坝土建工程标(包括厂房、升压变电站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坝后厂房土建工程标(包括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标、钢闸门制造安装工程标和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安装标(含升压变电站设备安装)。同时,对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进行了多家询价,择优采购,将工程承建和设备采购置于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专业水平、企业信誉等诸要素,从竞争中选取好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和供货等承包单位。通过推行竞争机制,利用当时市场钢材价位低的优势,水轮发电机组和机电设备等的制造安装费用合同承包总价仅为880万元,比原概算1845万元节约了965万元。这样,既方便了控制工程造价,又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2)合理评标定标。考虑到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地质复杂、施工强度高、难度大、技术含量高、工期紧等特点,针对不同工程分标,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从坝型要求、施工条件、技术设备水平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整个招标过程始终在福建省招标办的指导下,在福建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三公一透”的原则进行。评标定标主要从工期、质量、报价、设备能力、施工经历、技术措施、合同信誉等方面进行比较,并对决定发电工期的主体工程进行了报价与整体效益的定量分析,最终选定了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福建省南平电机厂、湖南长沙华能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较为优秀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具有相关制造经验的设备制造厂商作为承包单位。 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期间,除个别新增项目外,主体工程单价几乎没有调整,投资增长也在控制的范围之内,各类设备在供货及安装期间也没有发生索赔及报价调整事件,所有设备在初期运行阶段也均性能稳定,运转正常。关公凹实践证明,竞争能够促进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推动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选择合理报价,杜绝低价中标,可以保证工期、质量和控制工程造价。 4 实行工程监理制,进行全过程控制 工程监理是连接业主、承包商和政府宏观管理的中间环节,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关公凹水电站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以合理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为目标,严格把关,认真履行“三控制、一协调”的监理职责。监理工程师主要从工程项目、材料使用及工程量计量等方面来控制工程的投资。实际工作中,首先做好已完工程的检验及复核,同时做好重大技术措施的运用审查及隐蔽工程工程量的测算工作;其次要按照合同文件确定工程结算项目及材料使用情况,同时依据规定的工程量计量原则和方法,按进度审核结算量。在此基础上,关公凹水电站的监理工程师对各施工单位的月度结算报表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图、附表等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监理认可后呈报给业主进行复核,再经工程财务管理科核实后,按合同规定支付月度工程款;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重大技术措施也需有监理工程师的技术签证方可执行。在这种监理制度下,关公凹水电站的工程建设取得了速度快、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的成效,按计划如期建成投产发电,投资也控制在概算以内。 5 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投资 (1)坚持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关公凹水电站工程从设计到工程施工始终以合同的方式规范双方行为,明确双方职责,以合同作为杠杆和桥梁来联系各方,充分发挥业主的主导作用,在建设期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方搞好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由于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把整个工程管理纳入了合同管理的轨道,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 (2)现代化手段的应用。关公凹水电站工程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用计算机技术从合同的登录、付款、索赔到统计实行一体化管理,从而使合同尽量达到细致、完整、全面,并使得合同文本及有关经济文件与概算项目相对应,实现了概算值、合同价、工程结算一本帐,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合同管理中的失误和纠纷,并有效地实现了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3)各类台帐的分类建立。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速度快、容量大、便于查询与计算等特点,建立了合同台帐、结算台帐、索赔台帐、主要工程量台帐及统计台帐等各类台帐,使影响工程投资控制的各因素之间纵、横紧密相连,大大方便了工程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也使得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数据交流变得简单、全面,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人为的疏漏或错误造成的工程量的超结、早结、多结及一些不合理的补偿。 6 区别总价和单价合同项目,合理补偿 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期间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许多变更、新增及补偿项目,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同,严格区别总价和单价项目,在不突破总概算的前提下,灵活掌握各个分项工程的概算值,合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也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管理,促进工程达到“高效、优质、低耗”的水平。关公凹水电站建设期间,共发生各类新增项目200余项,补偿项目30多项,总金额约1000万元,其中补偿金额近200万元。对于这些项目,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监理把关、现场对量、公司审核”的程序,仔细核对标书、合同文件及有关承诺书,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的原则,对于每一个项目都严格计量,该认可的毫不含糊,不该认可的坚决不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因为有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和原则,使得工程管理工作有了依据,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7 结 语 关公凹水电站工程由于业主单位在设计方面进行了方案优化,招标阶段选择了合理报价,建设过程中又全面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使得主体工程除坝基地质缺陷新增开挖及相应的回填工程量外,实际结算工程量与设计提供的工程量基本相符,各总价及单价项目报价也几乎没有调整,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本电站上网电价经物价部门批准为0.30元/kw.h,投产两年来的运行情况和经济效益表明,工程质量良好,经济效益显著。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工作 摘 要:索赔是企业利用客观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双赢性,获取补偿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防止效益流失的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 关键词:施工索赔 工程造价 管理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或社会影响,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差补偿的合理及合法的要求。 施工索赔是索赔中的一种,它不应被理解为是一项强词夺理或是文过饰非的行为,而应是非常真实客观、合法、合理、时效性合规的经济活动。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据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作妥善处理。 下面,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结合对施工索赔的认识及运用探讨正确运用施工索赔,为维护施工企业利益,以改善日趋滑坡的施工企业效益。 1 施工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和构成条件 在合同涵界范围内,施工索赔与违约责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载体。施工索赔是处理非主观过错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它的客观因素或不定因素含量高;施工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而采取非人身惩罚或不追究责任,只计算补偿当事人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主要特征是合同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且过错事实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构成施工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1)客观性 必须确实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事件,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此证据足以证明对承包人的工期或施工成本已造成影响。 (2)合理性 索赔要求应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事件发生在时效内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料到而造成了实际损失。 (3)合法性 事件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按照合同条款对方应给予补偿,索赔要求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4)双赢性 施工索赔固然要争取成功,但在竞争中,并不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大度一点,宽容一点,也是施工索赔的成功要诀。 2 施工索赔成功的起码条件 认识和掌握施工索赔内容,才能有效地收集、记录索赔证据,培养索赔条件,积极防范反索赔不利因素发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结合铁路和公路的施工特点,施工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 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包括12级台风,41℃以上温度,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崩,雪崩,暗河,岩爆,6.5级以上地震(设计图标明的以设计图为准)。 人为因素主要包括:战争,结算货币贬值,主材政策性涨价,材料运输方法供用方式发生变更,地方资源涨价突变,工程资金没有按计量规定额度支付,导致工期延误、中断,施工设计图晚到,施工干扰,招标文件差错,投标战略博奕技巧等。 招标文件差错是由于合同文件不严密所造成,主要指取费方法、费率比例、工期要求与政策法规相违背,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不能按时完成或是达不到开工标准,工程数量误差超过15%以上。施工图差错除利用正常变更弥补外,还会出现因施工设计紧迫致使钻探取岩芯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是漏列,导致结构物隐蔽工程地质不符,路基土石方实际施工比例与设计比例不符,土石方调配不合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方法不科学或是不切合实际。 (2)当事人非主观过错出现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往往是站在"被告席"上,这并不是由于施工单位行为不规范所造成的局面,而很大程度上在于施工单位要将设计蓝图、业主意图、监理指示,以及在有限的空间、资金、时间内,通过自己的优化劳动组合,变成固定资产,施工单位分分秒秒都处在业主,设计、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监督之下工作,稍有闪失,就成为"被告".按合同关系会经常出现以下几方面非主观过错引发的违约事件: ①地质资料不详,导致停止、窝工、缓建; ②擅自提高质量标准,导致施工单位成本增大; ③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生产条件,致使施工单位不能按期开工或错过黄金施工季节; ④不能及时足额计量支付,影响施工进度或社会信誉; ⑤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或办理竣工结算,延长维修保质期。 (3)国家政策和地方物价信息发生变化 (4)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想不到的事物发生在施工中,承包商会经常遇到意想不到的事物发生。因此,承包商在签定合同时,应坚持把解决这一问题的意向纳入合同条款。 3 施工索赔成功率,是运作施工索赔的关键 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关键就是要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要提高施工索赔的成功率,其核心就是施工索赔事件中的事实举证要确切。施工索赔是一种客观事实存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管理手段、公关策略、组织艺术的综合体现。要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靠信誉和事实取胜 施工单位要首先严于律己,对业主、监理、设计院言行、社会环境和非自身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要出据人证、物证,时效,地点也非常重要,要通情达理,不要轻易流露施工索赔意向。当事实确凿、理由及证据充足时,也要把握时机,切勿非礼或操之过急。 (2)施工索赔要注重培养条件 获取一项施工索赔的成功,需要时间和空间。对一些数额较大或者造成损失事实不明显和有争议的项目,不要急于提出索赔,要注意收集和积累索赔证据,待时机成熟将其促成。施工索赔成功的等式应是:L利益=S损失+T投入(L代表需求利益、S代表损失金额、T代表适量投入)。施工索赔成功是属于正常计量支付与合同仲裁的中间产物,故人情关系很浓。对于那些事实清晰,损失价值不大,应作短、平、快处理,或按变更设计程序处理。但对短、平、快施工索赔项目,要尽量妥协,目的是培养大额索赔项目成功。因为大额施工索赔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过多的短、平、快施工索赔项目,会影响到工程监理,使业主反感,影响培养大额施工索赔项目成功。 (3)防范反施工索赔,是施工索赔的基础工作 要不懈努力做好反索赔准备,同时也要更加努力的做好自身施工索赔工作,以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质量优良的合格产品,客观、合理、合法列举业主违约事实,一举夺取施工索赔胜利,防范反索赔于未然。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 论文关键词: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索赔;竣工结算 论文摘要: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施工过程的现场管理、加强索赔意识、竣工结算等方面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要点进行了阐述,以提高企业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水平,获得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其中,施工阶段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防止施工超预算和施工企业降低成本、取得效益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核心是有效控制成本,在工程造价由货币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化的过程中,通过科学组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一方面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标价内,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 一、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主要有地质条件、物价、工程量以及天气气候。物价的变化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气候的变化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有规律的,唯有工程量的变化大多来源于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的变化数量。所以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点应该是工程变更。因为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形成阶段,而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实现阶段。如果施工中不发生工程变更,造价就不会超出施工图预算的范围。 二、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 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合理确定造价和有利控制,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营效果,因此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它明确了企业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方式、索赔方式、材料的购置、竣工结算方式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企业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经验的法律依据。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涉及原材料种类多、过程工序复杂、质量要求严格和受地理环境影响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要与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取得联系,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多而复杂。因此,要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的利润,首先要从施工合同管理入手,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加强合同管理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单位的决策者、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业务知识,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2、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出既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又满足业主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施工合同条款;3、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合同签订后,认真进行交底,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二)优化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因指导施工准备乃至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的不同而不同,一份好的施工方案能指导项目部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最低投入满足合同要求。因此,施工方案是过程实施的行动纲领。由于中标价格较低或设计概算先天不足等原因,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合理组织施工,节约成本,力求在管理中出效益。 (三)现场管理 1、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所以应重点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尤其对影响过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方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否则,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于施工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未能与业主及时办理变更委托手续或手续模糊等,都给结算带来很多麻烦。 2、材料费用的控制 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控制材料价格。材料费用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据测算,一般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60%~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由此可见,选用材料是否经济合理,对降低造价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施工前,对工程所需材料不仅要进行货源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供货信息,尽量寻找货和价的最佳结合点,而且还要根据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实际需要的材料、设备总量,编制好需求计划。在施工中做好旬、月计划,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合理运转和现场场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所需机械的进退场,特别要注意材料的保管,以免出现如水泥在保管中因违规堆放出现受潮及底层结块、钢筋未垫好而出现锈蚀导致不能试验等现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保管制度,监理材料价格信息中心和材料价格监管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地购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3、做好现场的签证工作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和设计深度、质量等方面原因,经常会出现工程量、地质、进度的变化,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执行合同中需要修改变动的部分,须经双方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以免事后补签而造成结算困难。 (四)在施工阶段要加强索赔意识 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合理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单位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单位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五)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后工程价款结算的文件。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1)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书;2)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3)设计变更通知单;4)现场签证记录;5)甲乙双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6)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格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根据以上原则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整的结算,并及时保送建设单位。 工程完工后,必须对该工程的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作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并认真总结,进行成本分析,计算节约或超支的数额并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以利于下一个工程施工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三、结语 工程造价管理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而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尤为重要。因此,施工单位在注意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同时,应立足现场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寻找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资金的最佳结合点,规范过程签证行为,增强索赔意识,不断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积累经验,提高企业施工阶段的过程造价管理水平,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我国加入WTO后工程造价管理发展对策 摘要:加入WTO后,贸易及服务市场逐步走向全面开放,将对我国建设市场(包括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同样,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业—尤其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由于国外同行的加入,也将受到极大的冲击。 关键词:WTO 工程造价 管理 对策 虽然改革开放已有二十多年了,但在建设工程领域里是不允许国外,甚至于港澳台地区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测量师行等)在中国独资注册开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以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尚未感到竞争的压力,这些年来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步不大,如果继续安于现状,维持简单、低效、被动的工作状态,势必被蜂涌而至的国外造价咨询机构所冲跨,所淘汰。我们应尽快适应国际惯例,接受国外先进理念,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能力,提高水平,向公正、优质、全方位服务方向发展。 一、必须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培育和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中介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地出现,是市场经济对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趋势。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如何进一步健康地发展状大,如何使其在对外开放的建筑市场中,与国外同行竞争并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相关政策法规还未完全配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国家定价”的惯性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特别是建设单位的“大而全”观念仍然在存在,咨询服务在社会上仍得不到理解和接受,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因而在前进和发展中尚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 首先受主管部门的制约,不能公正地进入社会。工程造价咨询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产生的,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和行政管理模式,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各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有设计单位主办的、有大型企业建设单位主办的、有施工企业主办的、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行业主办的,甚至于“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机构等等。这些主办单位一般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视为内设机构,或作为附属二级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下达、收入按比例上缴,成为主管部门搞福利、发奖金的重要来源地。这些咨询部门必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各行政主管部门权力的支配。这样就严重的损害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形象,同时也违背了中介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服务的宗旨. 其次是基础差、素质低、单一从事编制工程预算业务、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绝大部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只开展施工图预(结)算编制服务工作,极少有综合性服务,更谈不上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在这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中,普遍存在着专业知识面窄、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兼职挂名多、专职人员少等问题。 第三,行业、地区、部门垄断封锁。由于现已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大多挂靠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他们利用挂靠单位的行政权力和业务便利,垄断本行业、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形成了众多条块分割、行业封锁的死胡同,严重地阻碍了平等竞争的发展,也很难适应建筑市场蓬勃发展的需要。 产生上述问题尽管有基础差、素质低、发展过速和市场发育不健全等多种原因。但关键是:体制不顺、法规不全、监管不力。这就需要健全法规,规范行为,政企真正分开,建立自主经营的合伙制、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服务的综合性工程项目咨询顾问公司。否则,就难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里生存下去。 二、必须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尽快提高 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健康发展,能与国外同行开展竞争并能取胜的保证。新时代的工程造价工作者应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性人才。而传统的只会编制工程概预算、事后有不负责任的人员必将为时代所淘汰。由于种种原因使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面太窄、素质偏低、年龄老化等问题。不可否认,我国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国际水平比起来是有一定差距的,其中最明显的是对工程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如国外,甚少做到能动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更难做到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在已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如果还是维持目前的状况,还是满足于识图、计算、套定额、取费、算总价等工作,怎能适应现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管理的要求?我国目前从业人员原有的专业知识水平远远不能适应建筑大市场发展的需要,更不适应在国际市场竞争的环境,所以必须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和再教育计划,并监督实施.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际问题处理和判断能力的考核考试制度,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与此同时还必须强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重点转移 “索赔”是国际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且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正因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到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所以,在国外建设市场里,中介的工程咨询机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已把服务的重心转移到为发包方或承包方“索赔”方面来了。我国在八十年代初期就注意学习、引进、开展国外流行的“索赔”工作,近十几年来,虽然在一些大型涉外工程项目和世行贷款项目施工中,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尝试了一些工程索赔工作,学习和积累了一些处理工程索赔的经验。但是,在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下,工程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到来自建筑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导致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主体本身主观上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客观条件方面的问题是建设单位不准索赔,同时建筑中介服务机构也缺乏专业性的和健全的工程索赔仲裁制度。 工程建设索赔在国外工程承包中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它是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追取非自身责任遭受的损失和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正当的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行为。工程建设索赔是甲乙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的一种合作方式,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处理损失补偿的正当行为。随着市场的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索赔”工作就必然落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了,这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可行做法,也是国际惯例。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的咨询机构进入我国,如果我们的咨询机构再不想法开展“索赔”业务,那么这个市场必定为别人所占领。为此我们还应建立一些工程索赔组织机构,工程索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并形成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全方位,工程索赔重证据,论证难度大,需要发展工程索赔专业化。借鉴国外工程索赔管理经验,利用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利于操作而可行的工程索赔程序与做法,是促进我国工程索赔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加入WTO,扩大市场的对外开放,增强竞争的激烈度,运用经济规律从事经济活动,按照国际惯例及国际通行做法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挑战,也是发展的机遇。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正视压力、发愤图强、急起直追、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和局面,从而进一步把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浅议完善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方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与世界接轨,并正式加入wto,这个现实既充分肯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又给中国的建设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市场经济巨轮以更快的速度前进。同时,也给我国各行各业已形成的各种既有体制格局带来了新的冲击和影响,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也在所难免。 1铁路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进行的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和符合政策及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目前,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铁路建设工程“失控”或“失真” 目前,大型铁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价由国家发改委审批,而组织初步设计、确定铁道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条件、概预算、资金筹措、外资统借统还等职权都由铁道部的职能部门行使,项目建设实施则由铁道部委托给铁路局或专门组织的项目法人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运营则在项目所在铁路局。因而无人对投资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偿债和取得资本回报全过程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导致概算编制者、审批者、执行者之间职责不清、权益不明。审批者有权决定概算,但不对概算负责;执行者无权审定概算,但要对概算负责。因此,编制的概算很难切合实际,形成审定概算层层“砍”一刀,而实施过程层层“超”。其次,项目业主没有落实到企业法人实体,投资约束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为了争项目,有意压低投资估算,以便顺利立项,使项目成为“钓鱼”工程。因此,在传统基建管理体制下,建设工程造价不能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1.2铁路勘察设计质量控制体系还存在漏洞,对勘察设计质量控制不严;同时由于目前对设计优化没有有效的奖励机制,不利于设计工作的精益求精。受铁路建设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铁路建设立项项目增加,开工建设时间比较集中,项目建设周期相较过去大大缩短,同时也缩短了勘测设计周期,这也为设计院的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同时,在目前大规模铁路建设背景下,铁路勘测设计还未建立“储备”制度,往往使勘测设计的时间不充分,这就造成本来可以勘察准确的地方,由于时间限制不能准确。铁路技术标准的提高为设计工作增加了困难,一些工程的技术标准尚不明确,对于工程使用寿命中的关键性指标还缺乏严格的可量化的技术标准。 1.3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不科学。定额指标不合理。定额本质应该是一种消耗量指标,即只含量不含价。但是由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价格长年不波动,因此为了使用方便我国铁路实施的定额一直是既含量又含价的,即实际上是一种单位估价表。这种定额的表现形式一直沿用至今。但随着我国市场价格的放开,这种定额的表现形式己经越来越不符合实际的需要。虽然铁路工程定额所定期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但这种的价格信息仍然不能摆脱其统一性,只不过是从统一的单位估价表换成了统一的工程价格信息。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各地的建材价格、工资水平差异甚大,全国采用统一的定额指标作为计价依据并不合理。同时,由于工艺标准的提高和专用设备的投入提高了工程造价,导致原有概算指标的不适用。 1.4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目前铁路工程已经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目前的招标工作多数实行最高限价和下浮率制,投标人要想中标很难自主报价;最高限价和下浮率制极大的减小了招标人的风险,而最高限价是根据量价合一的定额计算出来的,当招标人提供的最高限价和下浮率不合理时也很难通过招标过程中的竞争机制来修正价格,不合理的工程价格给建设管理单位的投资控制带来困难,又给施工单位带来潜在的亏损,并有可能影响到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此外,与国际接轨后,铁路工程造价管理还面对以下问题,一是铁路工程定额定价问题。目前,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中采用"量""价"合一的半管制定价方式,这样今后很可能会被外国承包商认为与"公平贸易原则"、"市场准入原则"相矛盾,将视为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而引起争端。 二是铁路工程招投标的评标问题。我国《招标投标法》在标底的规定中采取了国际惯例,即"隐示"招标人可以不编制标底,但也明示若编制标底,则应对其保密,并在评标时参考标底。随着不断与国际接轨,我国工程价格水平将会随着国际市场的波动而波动,一方面,我国原有的人工费低的优势将会丧失;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市场的开放,可能会使工程材料及设备、工器具价格降低。若再加上先进的施工工艺、管理水平,外国承包商极有可能按其个别成本报出低于招标单位成本线的低价,若我们仍按现行成本计算办法不承认其低价,外国承包商可能会因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争端。 2针对铁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应对措施 2.1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真正做到"量"、"价"分离,使之成为工程消耗量的基准 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准上,科学地确定工程消耗量,并使之上升为国家标准。在定额体系上,鼓励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内部定额。企业定额的优点在于方便投标报价和便于企业内部进行成本控制。企业定额的编制方式,在现阶段可在国家基本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本企业的生产力进行调整,至于企业定额是采取"量"、"价"合一,或是采取"量"、"价"分离,由企业自行决定。 2.2改变招投标体制,全面推行低价中标的国际惯例 在铁路工程招投标中,应全面推行低价中标的国际惯例,取消原招投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打分评标制度。全面推行低价中标的国际惯例,首先要完善法制环境,建立承包商信誉体系。我们不仅要重视价格形成的交易阶段,同时,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也要重视合同履行阶段的价格监督。要实行严格的履约担保制度,使违约的承包商及任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得到处罚。承包商如想在竞争中占优势,就必须在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的同时,把精力放在"苦练内功"上,通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原材料消耗、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实行规模经济战略、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等一系列措施,使施工成本真正降下来。 2.3在工程价格体系中,建立市场经济计价模式 应尽快在铁路建筑市场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订符合国际惯例的铁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力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形式使报价法定化。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据实变更索赔及调整支付。 2.4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造价工程师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能否建立起应有的专业地位,体现着国家的法制化和专业化的管理程度。目前,建设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使工程造价管理从此有了独立的专业地位,工程咨询机构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造价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建议今后应从法律上规范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造价工程师的独立职能,明确其权利、义务,在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资质认证中加入企业应拥有从业造价工程师人数等硬性条件限制。同时,在设计资料、投标报价文件上,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预结算文件上,必须有造价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执业章,否则一律无效。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铁路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理论性病中的综合性工作,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当前铁路建设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结合国际形势,进一步完善机制,与国际接轨,加强管理,改进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为铁路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论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理论与方法等也开始了全面的变革。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涌现了很多优秀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他们先后提出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论。至此,我国的工程建设期的造价管理也逐渐发展成熟,这意味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同国际管理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缩小。 【关键词】造价管理;发展趋势;管理水平 1.工程造价管理在国际上的发展 工程造价的管理最初的最初的出现可以追溯到 16 世纪,这个时间在英国出现了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分工的细化,这种项目专业管理细化的需求诞生了工料测量师(quantity surveyor一 qs)——这一从事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专门职业。19 世纪初,以英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尝试着在工程建设中逐步推行招投标承包制,而招投标承包制要求处于主要地位的工料测量师在工程项目设计后和开工前进行工料的测量和估价,同时也要根据设计出的图纸计算出项目的实物工程量,汇编后即得到工程量清单。这就是工程预算诞生的标志。至此,工程造价管理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1868年,英国在皇家批准下,成立了“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作为最大分会之一的工料测量师分会,它的成立,是现代工程造价管理专业诞生的标志,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次飞跃的标志。 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成立之初,工料测量师的主要工作只是在开工前预测项目所需要的投资额,而对于在设计阶段项目所需的投资额还无法进行准确的预算。这种造价管理方式使得工程实际造价成本过高,投资额不足,从而不能按设计阶段预定目标完成工程。为提高投资的效益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到了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造价工作开始把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考虑在造价管理的范围内,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又把技术经济综合地运用到造价管理中,于是工程造价管理逐渐开始向重视投资效益评估和重视工程项目经济与财务分析等方向发展,“投资计划和控制制度”就在英国、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应运而生了,这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二次飞跃的标志。 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工程造价管理在理论、方法论与实践等各个方面得到了全面发展。各国造价工程师协会先后都逐渐开始了自己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认证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都大大推动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世界各国对工程造价管理理论的研究进入了一个综合阶段。以英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为主,在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促进下提出了“life cycle costing 一 lcc” 即“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的工程项目投资评估与造价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当时也为这一先进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和完善而付出了许多的努力。随后,以美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为主,提出了“全面造价管理(total cost management 一 tcm)”,这一概念和理论涉及工程项目战略资产管理和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为推动全面造价管理理论和方法发展,还在这一方面开展了很多的研究和探讨,也在全面成本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立和发展上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2.工程造价管理在我国的发展 建国后,我国现代工程造价管理开始起步并得到了飞速发展。并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起步与发展,在全面引进苏联的造价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先后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关于编制工业与民用建设预算的若干规定》、《基本建设工程设计与预算文件审核批准暂行办法》等等。这些法规文件的内容基本确定了概预算在工程建设中所处于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另外,这些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的不同的时间段内也必须编制各种概算或预算;这些文件还对工程建设预算制定的编制原则、概预算文件的内容、编制方法和审批办法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工程建设制定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审批、管理等。从1958年到1967年,工程概预算定额管理逐渐被削弱,甚至最后遭到严重破坏,最终造成了造价设计无概算、工程施工无预算、工程竣工无决算现象。 改革开放后,随着不断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造价管理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先是1977年重建了国家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接着1983年成立了国家基本建设标准定额局,后来1985年成立了中国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随后在1988年将国家基本建设标准定额局从国家计委划归到了国家建设部,成立了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此阶段,国家颁布了大量的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工程造价概预算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和工程项目财务与经济评价的方法、参数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自1990年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后,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和实践都大大加快了步伐。国内的许多高校和学术科研机构开始逐渐介绍、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工程造价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理论与方法等也开始了全面的变革。传统的“量、价统一”的工程造价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涌现了很多优秀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他们先后提出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论。至此,我国的工程建设期的造价管理也逐渐发展成熟,这意味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同国际管理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缩小。 3.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工程造价管理从不同的角度看,所采用的方法和措施是不一样的,工程造价管理有着不同的含义。结合特点,根据工程造价的含义就有了两种不同的解释,这两种含义准确的涵盖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一:从投资人或业主角度定义,工程造价管理就是投资人或业主对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的管理。就是指预期要支出,或是实际已经支出的为进行某工程建设所投入的全部固定资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投资成本。在这个过程中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由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形成的,这所有的费用开支就构成了工程造价。就是说从投资者这一角度出发,工程造价其实就是工程投资费用,从这一层含义上来说,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其实就是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对投资来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从决策阶段开始。 第二种:这种含义是从承包商、供应商、勘察设计市场等项目的供给主体的角度来说,从这种含义来说,工程造价指的是建设工程的承发包价格。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学术委员会把这种含义的造价定义为: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者实际使用在土地,材料和设备,技术、劳务及承发包市场等,交易中形成的建安工程造价与其它用于建设的价格。从这个角度定义的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作为其交易对象,通过招投标这一程序,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其实就是完成一项建设工程所需花费(预期花费与实际花费)的费用总和。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其中绝大多数是以价格为基础构成的。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浅析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如何优化 [摘要] 本文首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与重要性进行简要分析,接下来探索如今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素质、与行业资讯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对策。 [关键词] 建筑工程 造价管理 问题 对策 人们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认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现代科学管理的发展不断加深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日臻完善的。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中的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如何对当前的建筑工程造价进行有效优化管理与控制便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造价的简称,指的是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的建设成本,即是完成一个建设项目(单位工程)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其中,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用是指建设单位支付给从事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设备费用是指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购置或自制达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新扩建项目配置的首套工具及生产家具所需费用;工程建设其它相关费用则指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其它费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指的是在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投入合理的人力、物力、财力,以达到建筑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理确定和有效管理控制造价,是工程造价的关键所在,其基本内容包括: 1、遵循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其他支配工程造价运动的客观规律,科学确定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其他基建费用的构成。 2、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构成和水平的基础上,在设计、建设各阶段正确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竣工决算,并使前者有效控制后者,后者充分补充前者。 3、在工程建设各阶段,在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地控制,使得建筑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使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从而确保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二、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1、 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与自然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有效缓解建筑工程投资中由于供需而产生的矛盾。 2、 合理加快建筑工程建设施工速度,确保基建工程建设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增强建筑投资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 通过有效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合理规划建筑建设的总规模,起到有效遏制工程项目重复与盲目建设的行为。 4、 一定程度上的降低建筑工程施工成本并确保建设项目质量,从而有效减少施工后期使用维护经费。 5、 有效促进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经济核算与其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增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效能。 三、 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工程造价管理缺乏灵活性 一直以来,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受到计划经济定额管理的影响,除了国家相关部门会制定一定的定额外,很多的省级行政单位也往往会设定一定的定额。然而,在实际的建筑市场中,工程价格实际上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波动的。其次,在工程定价这一过程中,参考的计价资料也一般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标准,其他地区的价格资料往往较难反映到建筑定价过程中,换句话说,这种定额无法较为真实地反映建筑工程市场的地域差异。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工程市场的竞争也在逐渐加强。然而,我们看到,如今采用的这种凸显“计划性”建筑工程造价方式,并不利于建筑市场的良性竞争与发展。 2、 工程招标管理缺乏科学性 工程价格指的是建筑工程单位产品的基本直接费用,其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以及其他款项。其中,合同价款指的是按合同条款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 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应该通过建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合理的定价。所以,依照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概预算定额等与造价相关的资料所编制的标底价是建筑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其对竣工决算具有指导性作用。如今,建筑工程项目大致采用招投标的形式,然而招投标制度还不完善,对 规定应当的某些工程不实行招标,这一制度较为明显地体现出现有的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缺乏科学性。 3、造价工程管理相关体系尚不完善 造价工程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缺乏健全有效的行业法律法规。至今为止,我国在工程造价领域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期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然而由于工程造价市场发展的迅速,已出台的条款已不能满足行业现实发展的需求。这些略显陈旧的相关条文不仅不能在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发展上起作用,甚至会阻碍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二,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管不到位。在建筑工程的监管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行政管理“九龙治水”这一多头管理的现象,职权不清、权责不明。 4、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若想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造价师这一职位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西方国家,工程造价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活,它更是一项艺术活。然而,就目前我国造价师队伍综合素质的发展形势来看,确实不容乐观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我国现有的造假是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在管理机构遇到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的问题时大都依靠工程定额来进行,这一过于简单、陈旧的方式,自然无法满足当今市场经济下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新要求,从而导致无法很好地展开后续施工工作的监管。其次,部分造价师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无法抵抗不法利益的诱惑,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 四、 有效优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分析 1、 提供与完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以往的政府管理方式使得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性”太强,缺乏对整个造价过程的动态性、整体性分析,长此以往,我国的造价工程必将失去发展主动性。要想深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使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就必须转以往的政府管理方式为行业管理。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下,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作用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辅助行业内人员转变工程造价管理的固化发展理念,让他们自主投入到现代化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大潮中。 2、 提高造价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如今的建筑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市场上对其的要求仍旧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当一部分的从业者对于经济法律、建筑工程合同和招投标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储备极其缺乏。然而,造价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建筑工程行业的规范又是极其重要的,因此,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3、 加强法制化管理与监督 要规划造价管理过程,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进行工程造价市场改革,让建筑工程造价完全进入市场化法制阶段,健全一系列相关的法律的约束,使工程造价的每一环节都有法可依,最终形成统一化、规范化、有序化的市场工程建筑体系。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浅议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问题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需要,合理、正确、有效的控制及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已经成为工程造价工作者应该普遍关注和重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现状及意义,然后探析了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问题;措施 工程造价是反映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个综合指标,合理确定和全面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对工程建设优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造成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对工程造价的认识不深,管理不力。在设计阶段伊始,对造价的影响因素分析不够,设计概算的编制不能按所处环境及时间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进行有效的分析预算;对设备、材料价格的浮动因素预测不准;在施工过程中,劳务设备材料等影响因素变动对预算的影响;在合同签定时,对工程特点、工期长短,结合客观情况确定合理的包干系数不符合市场规律。因此,要更好地适应市场,将工程建设完全交予市场来调控,必须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1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国现在实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是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完善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制度,其主要表现在国家直接参与工程造价的经济管理活动。因此,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存在将主要精力投入在预算与结算上的普遍问题,着重于计算细账,反而是事倍功半,未达到控制的目的,也没有实现管理的目标。“三超”现象频频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情况严重影响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的管理。建筑工程造价的金额大小可以直接判定建筑工程的投资消耗资金的大小。 2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贯穿并影响项目建设的决策、设计、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同时在建筑企业的工程运营期间,合理的造价控制能够极大的减少工程资金的消耗,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为建筑单位带来无与伦比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有助于施工单位对人力、财力、物力等相关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化企业结构,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单位所积极追求的最终目标都是经济效益,怎么才能将最低的资金投入来获取最大的、最让人满意的价值回报,是每一个人都会积极考虑的问题。从这一根本上采取相应合理的资金消耗计划,能够更好促进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3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建筑项目前期的造价控制普遍被建设单位忽视,重点过多的投入在施工阶段,如施工图的预算审核、工程结算款等。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普遍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对建筑工程的合理投资与效益管理都有严重的影响与困扰。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往往忽视工程造价管理及管理人员的重要性。 3.2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成本的控制与管理不够,未能做到成本的合理节约,未能实际结合经济与技术问题,未能及早发现经济管理的相关问题,甚至造成无法弥补,以及相关其他问题导致的成本不可控制状况。 3.3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系统不完整,各环节未能紧密相扣,如投资预算、设计概算、合同价等分别、各自管理,未能紧密相连。报价与经营管理人员未能很好的进行沟通,管理细节上存在漏洞,导致工作人员只能通过社会平均水平完成各自的工作。 3.4建筑企业未能形成科学的评价管理系统,缺乏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导致企业缺失合理的报价体系,直接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严重浪费,随着建筑物的完成,珍贵的经济技术数据也会随之消失,从而使企业丢失了能够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3.5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对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筑工程技术的提高,这些法律逐渐不能满足造价管理更高水平的需要,仍需进一步完善。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控制与管理现状复杂多变,以往的内容已经不能涵盖工程造价的方方面面,这就造成了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的情况。法律法规的欠缺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有效、合理控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6造价控制管理忽视设计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发展到现在要求工程投资做到事情预测和事中控制。但是就目 来看,大多数的做法是把造价控制重点放在了施工阶段,对于设计则没有足够重视。这种轻经济中技术、轻决策重实施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提高。 3.7没有健全的工程造价资讯机构。近年来,一些工程造价的相关资讯机构正在迅速发展,但是目前管理制度部完善,配套的设施也不健全,所以各种资讯 机构也很难执行下去,这就要求重视资讯机构的设置。这样才能保证资讯机构按照规定办事,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公正性,促进招投标工作的有序进行。 4加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4.1加快工程造价市场化进程,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在计价方法上,实行量价分离原则,这符合国际上习惯采用的fidic(土木工程建设合同条件)的要求。这种计价方法的优点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量是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的测算由发包方完成,投标单位不用再次计算;可以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化,工程造价也作相应变化,把双方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有利于发包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对于工程计价中的利润,应以社会平均利 润为标准,考虑建筑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工程供求关系由企业决定利润水平。 4.2改变造价费用结构和计费方式改变目前的造价费用构成和计费程序,将间接费等需要按照规定取费程序计取的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同时将实体性费 用与措施费用分开,以利于各企业采取新工艺、新材料,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 4.3改革造价咨询部门机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让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中坚力量;对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脱钩改制,借鉴国外造价咨询企业的先进经验,提供咨询企业实行合伙制,变有限责任为无限责任,解决目前国内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企不分、责任有限的状况;尽快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专责任赔偿方法,以解决目前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良现象,增加咨询机构的责任风险,以提高咨询企业的信誉、公正性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态度;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面。在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中,由造价咨询机构委派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或施工、监理单位内部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参与项目的投资控制、施工管理、合同管理4.4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必须由法律的保障和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各阶段都要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制度可遵循,工程造价管理应渗透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行政法规,在当地建设市场为卖方市场的条件下,利用地方规章有 效地保护了施工企业的利益。 4.5建筑工程造价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一个关键是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因此,工程造价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工程的设计阶段与设计人员进行密切的沟通与配合,及早并及时的对工程项目进行相关的合理对比分析,及时反应造价信息,必要时要联合工程设计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共同的讨论与验证,以便做出合理的预算。这就要求工程设计人员的设计过程与工程预算都要遵循国家的标准设计,以促进工业化水平,加速工程进度的脚步等。 4.6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除少数拥有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外,绝大多数是持预算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文化水平低、经验少、专业知识缺乏,因此要加大培训力度,尤其是 对造价工程师的培训,应逐步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这样企业才能建立自己的定额,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才能正确掌握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劳务市场价格及市场行情,才能对市场的走势作出预测。 5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化,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既要两手抓又要一手硬。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建设单位要科学、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注意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各种信息,与市场紧密相连,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积极有效的调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分析与实施思考 摘 要:随着我国石油勘探开发市场条件、物质条件以及地质条件等的变化,石油工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挑战。在这一形势下,辽河油田无论是在其油气生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还是后备资源的筹集等方面,均需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资金问题成为了辽河油田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优化其资金管理对辽河油田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在分析了辽河油田造价管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其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及其实施。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辽河油田 一、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分析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定额对于工程造价的计算具有参考性与指导性作用。因此,辽河油田在其工程造价管理中,为全面进行建设项目的个性化报价,必须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要求下,进行细化的定额编制,完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然而,当前辽河油田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还体现出套用工程概预算定额的特点,即结合工程图纸得出工程量,直接套用定额单价,计算相应的直接成本,再以此套用相关的额定取费费率,最终计算出工程造价。这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开放以及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首先,这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由于费用定额的静止性,定额中的取费标准无法全面反映同一级别的施工企业的管理及其施工水平,无法体现出不同工程中同一承包商的价格差别。其次,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辽河油田而言,却不是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按工程类别取费的做法,限制了油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对油田企业的创造力具有严重的制约。再次,定额单价具有滞后性。其定额单价是根据几年前的机械、材料以及人工价格编制,随着材料及人工费的变化,工程造价预算值与工程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异性较大。 (二)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缺乏 辽河油田在其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未对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特别是在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未引起应有的重视。据相关统计发现,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与设计阶段对项目的投资影响最大,约为75%-95%左右。因此,前期决策与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阶段。然而,当前辽河油田在其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中,过分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集中加强对工程变更价格、合同价格以及工程决算等的确定与管理。而在工程项目的决策与设计阶段中,部分单位为通过项目立项审批,通常少估投资,导致”钓鱼工程”普遍存在,加之缺乏造价指标约束,造成设计费用的浪费。从而降低了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工程款拖欠以及超”三算”现象严重,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及其实施思考 (一)转变思想,建立市场经济计价模式 对于辽河油田的工程造价管理而言,在其工程计价中,应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树立市场定价的工程计价指导思想。因此,在其造价管理改革中,应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符合国际惯例要求,便于其参与国际竞争。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应积极改变过去”量价合一”的定额,实行定额中”量、价”分离,价格信息以市场为依据,而物质消耗量则采用国家标准,促进定额单价形成。同时,在定额管理中,坚持管量不管价的原则进行管理。对于物质消耗量,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结合油田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取样,认真制定统计样本,进行定额的科学编制,使定额中的物质消耗量能够与油田的生产力水平相一致。 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要积极推行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单位根据其管理能力、财务以及技术等因素,进行定额编制,以及综合单价的测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同时,积极放开取费与费率标准,使各承包上结合自身的技术装备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取费标准,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这一计价方法利于造价管理部门的审查内容以及程序的简化,同时有助于简化结算程序,减少结算时间,对于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全过程造价管理,落实前期阶段造价管理 辽河油田在其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要积极树立全过程造价管理意识,积极转变造价管理思想观念,强化前期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在改革及其实施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转变工程造价审核观念,树立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观念,以市场经济 发展需求为导向,采取有效错数,实施综合改革,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2)强化以决策与设计阶段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在决策阶段,应积极加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科学论证关键经济技术方案,确保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精确度。在设计阶段,须积极运用价值工程以及限额设计等方法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确保工程造价不超出批准限额,强化前期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投资效益。 (3)积极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等要明确其职责,各行其职,各负其责,从而建立起工程造价管理责任新机制。 (三)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实现各部门联动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涉及政府部门、税务、物价以及财政等各部门,因此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必须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积极建立各相关部门相互联系与协调的制度,确保造价管理的连续性。对于辽河油田而言,在其造价改革实践中,也必须立足于自身实际以及市场经济要求,结合当地的造价管理部门、物价以及税务部门等,确保工程造价指标与标准的相互衔接以及工程造价管理管理政策与制度的相互配套,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超”三算”现象,促进工程投资目标的全面实现。 综上所述,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实施工程中,要立足于工程实际,加强各部门的协作与联系,并以市场为导向,转变思想,建立市场取向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积极实施限额设计,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强化以前期阶段为主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优化工程造价管理,提升企业投资效益。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信息技术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方法 [摘 要]水利水电工程治理说的是在水利水电项目建立的整个过程里,全方面、多阶级地使用经济、技能、法规等方式,对投资作为、工程价值做预计、解析、核算、监管、管制、掌控,而获得最少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使用取得最大利益的一连串作为。本人解析了工程造价管理带有的不足,简述了信息技能在水利水电项目造价管理中的使用。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造价 管理 使用 工程造价管理是国家借助法规、经济、行事方式对工程建筑的构建本钱与项目承包方价钱价格实行管理,它包括了整个项目的各环节,即可用性解析到完工决算,也包含了工程的主方、授予方、工作方等各个部门与企业。水利水电项目造价管理的主要是经过合理的办法与方式决定项目造价。价格体制问题是它的中心问题,它也是投资宏观决策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一个核心问题。 1.信息技术在造价管制角度的使用情况 1.1 电脑定额套价软件的使用 电脑定额套价软件的使用是电脑信息技能在项目造价行业使用最成功的一面,电脑信息技能在项目造价行业使用也来于定额套价软件, 现今的使用技能已很熟练。 1.2 项目造价信息站 各省和地市项目造价管理部门都对应构建了各自的项目造价网站, 因为技能水准、消息源始、金钱等层面缘由各有特征,但方式大体相同,关键内容有: 政策法律、公告告示、新闻、构建准则、造价软件、材料价钱消息、指数消息、造价监管、咨询部门、专业人员。可是已存的文件内容不按时更改,消息数少,更改内容过少等问题。网站的使用未展现它的现实影响,仅限于日常的管理,通常是发公告、查人数等,而且维护资费很多,不同行业网站独自运转,很程度上导致了很大的资源耗费。 1.3 定额管理软件 这种软件常使用数据技能帮助造价机构维护定额库, 且在制度定额时直接形成要用的样版样式,从而降低制度定额的工作量,减少排版时间, 降低人为失误,是管制管理信息体系的范围。 1.4 指标采集和解析体系 此体系用来采集完工项目的数据, 且从多个方面上进行解析,它的结果被用在投资核算等方面。 1.5 工程量核算软件 在用施工图核算工程量时,主要借助于自动核算软件,它是一种带有高技术和良好使用进展的造价软件。 2.信息技术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 2.1 把电脑辅助管理系统作为基本,构建现代化管理 在保证原本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增强预(决)算体制的准却性,给出多样、准时、正确的建材价钱,且要全面扩及到项目造价管理的整个阶段,也就是造价管理可包括构建的决策、实行于运做的每个阶段,把每个阶段的造价管理的统计按照计价方式改善变成一个全面的系统。中国的改革力度慢慢增强、市场竞争模式也逐渐全面话,还有建筑业规模更是在不断扩建,建筑项目实行全阶段、全角度的变化式管理是项目造价管理工作逐渐进步的趋势。全面使用准时的消息、先进化的软件、现代性的网络来管制反应工程造价每个阶段的工作,提高投资确定过程、策划过程、招投标过程、动工过程、完工检收及后评过程的全面掌控,提高真个过程的监管与变动管制,切实地达到信息技能对项目造价管理全阶段、全方面、全风险、全组队的综合管制管理,切实的达到决算低于预算,预算低于概算,概算低于估算这一成效。 2.2 改善与调整造价和它的管理软件 改善与调整造价和它的管理软件是信息技能在项目造价管理中使用的重点。它的部门构成一定要由国家组建各行、各部、各省市的项目造价层面的管理人与相关电脑专业者一起建成专业组,总结当今研发的各个项目造价管理软件,解析它们的好与坏,使用很潮流与共用性很多的软件开发体系,确定软件的使用条件。构建一套共用的网络项目造价管理软件。详细路线为:第一,保证现行的工程量详单计价方式下的软件研发;第二,项目造价管理机构带头把不同的软件(包含纯管理软件、造价管理软件及别的配套软件) 研发单位做出资源合拢,一起分配;第三,按照一致的信息号码分种类、分阶层实行计价、管制、网络操作等策划研发;第四,对研发完的各种类、各阶层软件实行合并,反复证明,最终得出国一致的网络版造价管理软件,且按时变更信息。 2.3 构建 一套完整的水利水电项目程造价管理信息体系 若想提高宏观控制水平, 完善项目造价管理的体制与方法;提速章程设立,调整建筑市场, 保证整个市场的合法权益。清楚了解各个项目造价管制主管机构的关联,构建和每个机构、每个项目造价管理信息体系间的按时调整关联章程,让水利水电工项目价管理的准线与指标可以完美地和别的建筑项目造价体系的连接、配套。由府组织管管制慢慢转换到行业协会管制,需要鼓舞建立专门的项目造价询问中介部门,国家机构对政府与非政府投资各自管制。 2.4 设立水利水电项目造价网络方面使用平台 借助信息技能构建水利水电项目造价网络市场交易界面, 在网络上构建简陋的水利水电材料市场,网络管制, 公放网上买下等电子商务应用。使水利水电建筑业管理的网络化、自动化、电子化与综合信息共用。在这个使用平台上, 能实行出去当前只下达水利水电项目招标通告外、还能够在这个平台上实行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对投标单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网上随机选取专家评审、网上交上标书、网上开标、评标、定标, 网上做好合同保管。这不仅提高了水利水电项目管制的公正性、公平性、透视性,更方便水利水电项目造价管理地方的良好进步。 总的来说,水利水电大多是建立国民经济进步中占有很主要的地位, 95年至今,中国水利基建投资年年都超过200亿。每年大约提高20%。把这笔巨额资金合理分配好后,展示出它的巨大的经济成效,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是相当关键的。信息技术使用在水电项目造价监管中,可以在水利水电构建当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企业研究论文:在探索中前进----我国企业双轨制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 我国当前企业法律制度系对企业的双轨规制,这种双轨规制不仅在法律制度的体系内容上存在重大瑕疵,而且在旧轨向新轨的转换过程中亦出现了矛盾冲突。所有企业按所有制划分已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但是,企业完全公司化亦是值得探讨。现今时代我国企业法律体系的首要任务是重新整合,按照一般企业法与特别企业法之立法思路构建和谐统一权威的企业法体系。 关键字: 企业,企业形态,双轨制,企业法 一、 现阶段企业双轨立法评析 (一)“双轨制”是学理称谓。目前我国的企业法律形态,一方面按所有制形态不同分为国有企业(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另一方面,从企业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上划分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以及颇具特色的股份合作企业。两类并存的企业形态被学者们形象地称为企业双轨制。两种企业分类被不同的企业法律体系所确认和规范,而这样两套并行的企业立法被称为双轨制立法。双轨制立法具体表现在:一轨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1988年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92年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1年颁布《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颁布《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6年颁布《乡镇企业法》、1988年颁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6年颁布《外资企业法》、1988年颁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1990年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94年颁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另一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1993年颁布1999年修改《公司法》、1997年颁布《合伙企业法》、1999年颁布《个人独资企业法》以及1997年国家体改委制定《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制的指导意见》。在两轨企业法的调整下两类企业亦有很多不同,如以国有企业与公司为例:在治理结构上前者为厂长负责制而后者则董事会决策,前者内部组织主要是“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后者则是“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资产性质方面前者称为注册资金而后者则为注册资本等等。老的企业法未废止,新的企业法已陆续生效,如此之企业法体系何以担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任。下文将作具体分析。 (二)静态双轨立法制度缺陷分析。由于在立法上采取双重标准,必然会导致现行企业法律制度中存在大量的混乱乃至冲突之处。 首先,矛盾立法问题。一如《合伙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的合伙或合伙企业已有数种:其一为《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的私营合伙企业,其二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的中外合作的合伙企业,其三为《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之间的联营,而新的《合伙企业法》仅肯认了自然人之间的合伙企业。法外之意前三种不属于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法》为何如此狭隘与其他法律不相兼容呢?前述三法律法规及《合伙企业法》与《民法通则》并不是新法废除旧法的简单关系,这就造成如法人合伙、自然人合伙等成为另外无法可依的合伙形态。也降低了《合伙企业法》的规范功能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增加了未来法律制定、实施、解释的复杂性。还有,实践中曾有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其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十八条(企业合并或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该公司与另一国有企业合并,而该公司依照《公司法》第38条、103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拒绝该决定。两法之间产生了矛盾。 其次,两类立法的交错重叠问题。我国现有八种企业形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划分标准不一致使立法上企业法律形态外延的交叉重叠。一如,独资企业就表现为个人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集体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四种形态。他们却由五不同的法律调整:个人独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集体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又如私营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交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之一,而又由两个法律调整。再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但不受《公司法》调整,却分别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公司法的完善,此种特殊立法实无必要。 (三)动态转轨过程制度缺陷分析。1992年中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了举国上下尽人皆知的企业建设目标。老的“企业制”向“公司制”转轨,新旧体制的交替为理论与实践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首先,国有企业历经扩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租赁、转换经营机制到股份制改制2几大变革但是困境依旧。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法律制度研究而言,一个深层次问题是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律制度的并存与融合问题。矛盾主要集中在:一方面,公司制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但是我国现有公司法内在缺陷已日益显露;另一方面,旧的企业法体系虽然难以与市场经济规则吻合,但是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背景及我国商事公司传统的缺乏而使其暂难退出历史舞台。具体解释如下。公司的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内部权利机构制衡等特征使得公司在市场经济中成为典型的市场主体,也适应适应市场经济的自由公平竞争。但是我国《公司法》的制定背景决定了她只是比当时(1993年)的实践高一点点,而随着实践的发展暴露出很多须完善的地方。1993年《公司法》出台有两个背景,一是应全民致富中出现的公 司热,要对形形色色的公司进行规范,二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到了要对企业组织形式和财产权关系上做文章的地步方方面面都感觉到需要用法律来规范调整公司,当时在公司还很模糊的情况下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现在的《公司法》中存在的偏爱国有独资公司、漠视股东权益3等问题实属正常。同时,旧轨企业法所确认的企业形态并不具备如同公司那种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因此,出现了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决策不独立等问题。更因为按所有制性质的划分而造成的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如国有企业的税收信贷优惠、“三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等。(上述问题将在本文的第二部分详细论述)可是,公有制企业仍是中国企业主要形态,在大企业中仍以国有企业为多。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再法律上得以确认,现有公司法无法将旧的企业法代替。因此,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现有的企业法与公司法整合后,新的企业法与公司法之并存形态来解决矛盾。 其次,《公司法》中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规定与其说是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倒不如说是双轨妥协的产物。在《公司法》制定过程中就存在着当时的单一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国有企业是否应纳入到公司法调整范围的问题。既要维持公司的社团性质又要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而且,一人公司(个人投资)的历史中断,意识、机制尚不成熟。只好确认国家投资的独资公司而否认非国有的一人公司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国有独资公司引发的制度缺陷自然很明显。5尽管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法》中有专章规范,但其基本游离于公司法治之外。给公司法理论上以巨大责难及造成实际操作上困难。其一,在《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情况下,并无任何针对滥用公司人格而侵害权人利益情况制度保障;按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决策无法独立,不仅无股东会而且决策机构是被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能,同时公司的重大事项亦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由此可见,国有独资公司没有半点独立人格。其内部权利制衡机制趋于无。仅在《公司法》第67条规监事会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人员参加,并有职工代表参加。从监事会组成来看实际上是外部监督,并且在实践中哪个职工代表敢监督董事会呢?因此,国有独资公司无法体现现代公司制度的优越性,只是形式上承担了“有限责任”、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其二,具体适用上问题多多:对一人公司的变更设立未明确置以可否,对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未明确置以可否,按公司法的精神, 公司成立时两人以上设立,应不承认非国有一人公司,但是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对外商独资公司设立矛盾。如此之模糊的立法如何操作得! 再次,前文已谈到双轨立法多有重叠,除此之外,许多市场呼唤的企业形态却无法可依。虽然这不是“双轨制”的必然结果,就立法盲区而言,现有企业法体系难辞其咎。其一,一人公司问题。公司法立法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企业形态一元化,商事公司被挤出了我国经济生活,商事公司传统已无从谈起,对商事公司的本质 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缺乏足够的了解,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难以真正分离。一人公司也就没有合法身份了。国内也有学者站在西方国家公司立法的发展趋势提出我国应设立相应规范。6其二,我国现实的经济生活呼唤有限合伙与两合公司。当初之所以未规定法人合伙人,主要是因为法人的有限还是无限责任问题7.实际上有限无限是相对的,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均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责任。从逻辑上讲应当允许法人在合伙中承担出资额内之责任,也即允许有限合伙与两合公司的存在。同时,像高科技创业投资这种高风险低流动的领域也应允许普通合伙人(创业投资家较少投资)与有限合伙人(主要投资者较多投资)共同投资。8其四,无论我国企业法还是公司法均以单一企业为调整对象,而并没有对关联企业全面调整的规定。我国涉及企业集团的单项立法主要是国务院制定的一些行政法规及其部委局制定的一些部门规章,且内容多涉及企业集团的组建与管理。这使得企业集团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强烈的行政管理法性质,是原有经济体制在立法上的反映。事实上,从单一到关联是企业(公司)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子公司,孙公司从属公司,控股与被控股公司等企业形式(尤其是国企转制后)大量存在,问题也很多。法律制度上理应作出相应应反映。 二、 两种“单轨”企业法分析。 (一)我国过去延续下来的按所有制性质分类的企业法和企业制度,适应传统集中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适应某种传统意识形态的要求,但却不适应市场经济。这一结论性的看法,在此仅作简要说明。 首先,国有企业相对于自然人股东其固有缺陷是明显的。既缺乏利益化人格化的所有权主体,又缺少较合理的监督。9国有企业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企业所有权主体为国家,可现实中国家所有权的分级所有却导致了国有财产所有权行使的国家缺位政府越位,而理论上的所有权主体即全民从未行使过所有者权利,也无法行使。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转机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几乎拥有了所有者的一切权能。面对企业经营权的扩大,相应的监督机制并为出现,各类国有产权代表、所有者行使所有者职能时,既没有所有者用好其控制权的充分激励和责任,又不受所有者用好其控制权使用方式的有效监督和制约10.我国现行体制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国企经营者进行监督,这样的外部监督由于没有投资等利益关系,必然其积极性公正性无法保障。 其次,集体企业法的规定也存在类似上述问题。我国的集体企业主要分为乡村和城镇集体企业,具体又有:农村供销社、信用社、合作社发展的所谓大企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集体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为解决就业社会问题而出资开办的集体企业、个人投资合伙投资而办的挂靠式集体企业等。他们有着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管理的特征,同时也共同地产权不清,实践中企业所有者与企业共同地分离。我们知道,如今相当部分的集体企业是由最初的投资者设立,经过多年的共同劳动积累而成的。在经营过程中如企业的职工的离岗加入、企业的解散倒闭等一些问题,冲击了集体企业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的企业财产制度。我国宪法把集体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供销社和信用社曾一度被国有化,无异于是对入股者投资财产权的剥夺。不仅如此,在税收方面的优惠与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要求不符。 再次,“三资企业法”的缺陷也很多。其一,三资企业法赋予了外商投资的企业超国民待遇。《中外合资企业法》中的外资企业投资者既可以是外国的公司、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而受《公司法》的限制却排除了除国家外的其它主体独资设立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商可以 合同先行抽回投资,可以设立契约式的企业,可以办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办成合伙企业。我国国内连法人合伙都未得到法律确认,等等。其二,外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十分模糊11.如在外经贸部1995年制定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一条,在设立时中国个人不可设立,且不能认购外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但可以购买已发行的股票,不知原因何在。其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及财政优惠更是数不胜数,可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等等。 (三)上述企业全部公司化并非无懈可击。国有企业改革问题首当其冲。在93年《公司法》颁布以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工作全面铺开。国企改组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似乎在国家所有权转化为国家股权后,就能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相互制衡而又统一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似乎国企从此走出困境了。事实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让我们开始了对国有企业的全面股份制改造的反思。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相对自然人股东与人之间无利益驱动使得国有股缺乏人格化的股权代表,而且国有股的三层运营模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营运的企业)导致委托成本过高,还有国有股在证券市场上的流通问题也是一大障碍12.亦有学者将国企目前效益不好机制不顺的原因归于:政府和传媒对公司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经营者和政府的公司法的意识较薄弱,未贯彻好《公司法》。13实则不然,大量的国有企业因为经营性质、经营目标不同而属于特殊行业,不宜改组为公司形式。这样企业至少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是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由于其在国内不存在竞争,由垄断带来的利益较之竞争的利益更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运作第二类是属于公益性的国有企业,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像铁路、邮电、煤气、自来水、电力等行业。第三类是由于产业政策的需要,暂时需要由政府控制经营方向和经营规模的产业,如烟草、电信、银行、航空、保险、汽车、等行业。 另外也有学者根据产权学派的产品分类理论,认为凡属于公共产品、自然垄断产品、以及长期性资源配置的经济部门,其投资都应该由政府提供,因而这些行业或部门应属于非竞争性的。这样的“公司”正如前文所述只能是给理论和操作徒增困难。 集体企业全面股份化也值得探讨。集体企业在所有主体上类似国有企业的单一主体而更多的存在交叉重合,甚至由于多年来的变迁而无法确定某些集体财产的所有者。即使能够确定所有者的,如乡镇企业属于特定社区参与投资的全体农民所有,城镇集体所有企业属于本企业职工所有,由于不少股权凭证消失或社区内人口增加或减少而导致股民不清乃至职工的上岗下岗造成企业产权问题的集体企业的股份化改造非常艰难。 同时,谁又能否认股份合制企业不是公司制度的一种修正呢?股份合作企业既不是完全股份制的公司,也不是合伙企业亦不是合作企业。这样一种劳合与资合相结合的企业形态,按照《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企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仍然以企业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它是我国企业形态的一个创作,由多个股东合作投资并共同经营的企业。在投资方式上与股份制相似,而从经营管理上它又与合作制企业相似。介乎于股份制与合作制之间,而又兼有二者优点。股份合作制企业较长时期内注定要以一种独立的企业形态与其他企业形态平起平坐了。 三、 新时期我国企业法何去何从16 据上文所述,原有的双轨立法不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两种单轨也难堪重担。鉴于此,只有将企业法与公司法重新整合,共同规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以公司法作为一般企业法,根据企业的性质特别立法。可将其称为“新双轨立法”。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并非唯一出路。一部分国企以非公司的国有企业形式参与经济活动更合适。可以也必需由国家收回所有权,并由国家承担无限责任。在此国有企业的界定应该明确。国家对企业的出资以由过去的“所有”演变为全资、控股、和参股等多种形式。因此,国有企业应该强调绝对资本联系和依特别法取得企业控制全的方式。国外界定国企大致有三种:一是国家绝对所有即全资或资本超过百分之五十;二是相对所有即资本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已有资本联系可以直接控制的;三是即强调资本联系又强调国家依特别法直接取得企业的控制权。17如日本的国有企业包括直营事业、特殊法人、第三部门(受私法或民商法调整的公私合营企业)及具有类似国有企业地位的民营企业(如红十字会、政府授权经营公用事业的私营企业)四种。其中,直营事业、特殊法人又按中央地方划分为两类。直营事业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企业,中央经营的领域为邮电、造币、印刷、国有林业、酒类专卖等“五现业”。而地方政府直接经营的企业又称公营事业,经营领域并不受限制,其中自来水、工业用铁路运输、汽车运输、地方铁路、电力、煤气等7项为法定事业。特殊法人是指依专门法律设立的国有企业法人,在日本包括公社、公团、事业团、公库、金库、特殊银行、营团、特殊公司和其他特殊法人。第三部门是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民间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政府在其中的投资超过25%.其领域涉及观光娱乐、流通、交通辅助设施、土地开发等。另外,日本有两种非公共企业一是认可法人,系由民间倡议设立,经国家特别批准 成立的法人。另一种是国家授权私人经营的电力、煤气、地方铁路、公路运输、航空等企业,他们在价格、经营方式和经营领域等方面要受政府的控制。18 通过以上论述简要总结出,国家对企业的控制模式分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四种形式。其中国有企业单独立法即《国有企业法》,而其他三种公司均由《公司法》来调整。同时,集团公司等关联企业必须纳入《公司法》调整范围之中。这样我国便形成了以《公司法》为核心企业法,以《国有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集体企业过渡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为两翼的企业法体系。不难看出新的企业法体系划分兼承了组织法的要旨。以企业的责任承担、组织形式作为统一的分类标准,企业形态与企业法律形态也趋于统一。 企业研究论文: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研究 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干部在任时的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审计,一般分为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目前我国正处于廉政建设的关键时期,国家也加大了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但是当下这一制度的运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我国的审计工作整体效果不佳。 1 当下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当下对于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很多问题,极大的阻碍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审计的整体效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人员及资金不足。对于企业干部的经济审计,需要对干部在任时的部门或、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这是一项较为繁重的工作,目前被审计对象偏多,而审计人员相对较少,这导致了当下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较大,而企业领导的调任、离职等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审计部门难以对审计需要的资金及人员进行年前计划,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2)审计效率不高,经济责任不明。在目前企业内部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审计拖延,影响了审计的效率。一般原因主要有:领 ! (3)审计的结果不公开。这是目前审计工作中较为重要的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审计的结果如何,往往不进行公开,人们难以了解到事实的真相,严重影响了人们对政府、对执政党的信任。 2 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策略 面对当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采取合理的对策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在审计中要保证对每个企业的关键人物进行审计,避免领导干部利用自身权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破坏。目前国家较为重视审计工作,但是还应该加大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力度。同时要遵循审计内容及其对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表1所示。 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审计效率。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分清现任领导与前任领导的责任,对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在调查中考虑到可能影响审计工作开展的各项问题并进行解决,最大限度的防止审计的拖延。 除此之外,还应当控制审计过程,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审计过程的公正公开,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在工作开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背景进行了解,将需要审计的内容列出来,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然后再根据方案进行审计工作;在工作中,要对领导人员进行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检查,留存相关的证据,并做好对整个审计过程的记录工作;审计工作完成后,需要得出审计结果,制作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必须要根据审计工作得出,并要有相关证据予以支持。同时为了保证审计得到相应的监督,并且也能够为后面的领导人员提供参考,必要时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 当然,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开审计结果本身是有必要的。此处的公开,不限于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开,而是对社会大众公开,充分利用人民大众及社会舆论的力量,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也对现任的部分领导人员予以威慑,以改变当下企业中的不良风气。 除了公开审计结果,还需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应用力度。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本身就是一项耗费人力物力的工作,因此要尽可能的使审计工作发挥最大的价值。而将审计结果加以运用,便能够实现这一目的。对企业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只是为了监督领导人员,惩罚一些作风不好的领导干部,而是应当将审计作为一种选人用人的手段,选取作风良好的人员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通过对领导人员的审计实现廉政建设,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3 结 语 总之,对于企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是目前廉政建设中的工作重点。当下这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廉政建设,改变企业内部领导阶层贪污腐败的现状,需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遵循审计内容及其对象的相关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力度,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审计过程的公正公开,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审计效率,公开审计结果,并且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应用力度。这样才能真正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促进社会廉政风气的形成。 企业研究论文: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风险控制的研究 经笔者研究分析,现阶段,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风险主要是供应链风险管理,随着制造企业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企业想得到更好的经济利润,就需尽快的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就必须加强对供应商供应链风险管理控制,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充分企业供应商队伍的稳定和可靠,促进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笔者将从: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风险分析、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两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分析 经笔者研究,部分制造企业在供应商管理方面还具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由于外部环境限制,我国制造企业对于供应商管理还未形成一定制度,各项体系的构建缺乏完善,最终限制供应链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其次是制造企业协同意识不足,未能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对供应链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共享平台,无法将供应链与企业之间的核心竞争力有效整合在一起。综上,我们发现制造企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开展上明显力度不够,不能对供应商供应链风险给予有效防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企业发展,为企业今后的可持续化道路造成不少障碍。 二、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综上,笔者对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为了促进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开展,企业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构建合理的供应商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模、采用适当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加强供应链管理基础建设等,为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开展给予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一)构建供应商管 理绩效综合评价模型制造企业要想控制供应商管理风险的出现,首要任务是构建一个合理的供应商绩效综合评价模型。该模型的建立实际上是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予以规范,提高供应商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制造企业而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供应商管理综合评价模型,还必须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为绩效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奠定重要条件。要控制供应商管理风险,做好供应商评价选择工作是十分关键的,选择的好坏对采购物品的质量和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能在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此外,制造企业还必须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交流,对供应商管理工作给予充分重视,确保供应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总的来说,供应商管理风险的出现与制造企业管理不当有直接联系,企业要想降低供应商管理风险的出现就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做好沟通交流,建立有效,合理的供应商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模型,以此促进供应商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降低管理风险,使制造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制造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增添一臂之力。 (二)采用适宜的供应链管理模式 综上,笔者对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发现供应商管理风险主要来源于供应链风险。据此,要想降低供应商供应链风险的出现,制造企业必须构建适应于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模式,由于制造企业经营特点及发展规划与其他企业不同,那么制造企业在建立供应链管理模式时必须对企业自身特点足够了解。在这里,笔者将以某大型超市为例,该超市实行的QR供应链管理体系,该体系是通过EDI等信息技术来实现订货补货等经营信息的交换,该超市利用该体系大大缩短了交货送货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超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这个例子不难看出,只有对企业自身特点充分了解,才能构建相适应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而对于制造企业而言,他们必须根据企业特点,建立核心企业供应链体系,制造企业供应链的建立必要以经济实力与竞争力为核心,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建立一个范围相对较小的资源共享平台。实际上,核心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不论是对于制造企业本身还是供应商本身,都具有一定益处。对于制造企业而言,核心供应链体系的构建加强了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联系,将欺诈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另外,对于供应商而言,供应链体系的建立能让制造企业与其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业务的拓展,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的提高都具有重要作用。不过,核心供应链的建立对于企业信息化程度要求较高,它必要以严谨的科学技术为主,以防共享的资源被违法利用。事实上,制造企业在供应链体系的构建上完全可以选择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的ASP模式,该模式充分应用了信息技术的优势,充分拓展供应链范围,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大大降低信息平台日常维护开销,同时也能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时变更供应伙伴。 (三)加快供应链管理基础建设 良好的供应链管理基础是供应链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适宜的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构建也离不开供应链管理基础建设,因此,如何加快供应链管理基础建设成为制造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实际上,部分制造企业在供应链管理基础的建设上已经取得了些许进展,他们将信息技术引用其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海尔集团,在供应链管理基础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选择的mySAP供应链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了物料管理、制造计划、销售与订单管理、财务与成本管理等多个信息模块,该系统实施后,海尔集团逐渐完成了信息同步的建设,极大的提高了供应链的反应速度与准确性。海尔集团的成功为其他制造企业也带来了发展契机,部分制造企业开始复制海尔集团的成功之路,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了供应链管理基础建设效率,也大大缩短了工作流程。上述,笔者提到制造企业可以通过ASP模式来开展供应链管理工作,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制造企业要想控制供应链管理风险,还要对自身企业准确定位,充分挖掘自身优点,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互动交流,与此同时,制造企业应注意发展自身的企业文化,努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形成品牌效应。 (四)对供应链管理体 制进行长远合理的规划 供应链管理风险的控制离不开供应链管理体制的建立,制造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构建一套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体制,并对其进行合理规划,为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重要基础。以龙岩卷烟厂为例,改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有效构建了供应链管理体制,并对其实施长远合理规划,从而达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目的。供应链管理风险的控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制造企业上下的共同参与,制造企业要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对供应链风险加强管理,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了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大大减少采购成本,实现了制造企业的长效发展。此外,制造企业还必须大量吸纳人才,并对在职人员实施相关培训,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为供应链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对制造企业供应商风险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从中发现不少问题,为了改善管理现状,制造企业必须及时转变管理观念,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联系,构建良好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顺应时代的发展,把握住发展机遇,充分提升制造企业自身竞争力,对供应链管理体制进行合理规划,为制造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制造企业领导必须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大管理力度,重视管理人才的培养,为企业良好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创造基础。 企业研究论文:企业员工能力评价模型研究 [摘要] 科学评价员工的能力对于有效配置员工,帮助员工提高自身综合能力,进而不断的提高组织绩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能力模型共生关系整体能力潜能力 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理念就是做到“能岗匹配”,但是我们如何对员工进行科学的能力评价并且帮助其能力的成长方向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呢 ?目前在很多企业中对员工的能力评价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在此,我们探讨一下如何更加客观有效的对员工能力进行评价。 一、能力模型的建立 在本文中,我们采用浙江大学王勇(2003)博士在其博士论文中对企业员工能力的划分的观点,将员工个人能力元素分为五类:(1)价值,品质与特质能力元素。这类能力元素主要是与个人价值观、个人品性等相关的能力元素的集合。如:正直诚心,责任心等;(2)情感能力元素。指调整和控制个人感情和心绪,以满足工作和需要的能力。如:抗压能力、自我控制力、毅力等。(3)行为能力因素。这类元素大多属于情绪能力的范畴。如:团队合作、成就动机、人际交往等能力因素。(4)知识技能能力元素。这类能力元素包括同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知识、程序性知识与经验性知识等。(5)元能力。这类元素不仅是具有高度通用性的能力,而且是形成其它能力的基础,使得整体能力呈现非线性增长的能力。主要包括自我发展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对组织变革来说,关键的问题不在于现有能力的大小,而是在于提高能力的难易程度。能力的提高取决于决定能力的各种要素,以及改变这些要素的难易程度。我们将影响能力的因素构成能力成长模型。 不同性质的工作在五个维度上的能力具体要求不同,且每一能力维度在工作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不同能力维度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也就是说某一维度上能力的不足是不能用另一维度上超常的能力予以弥补的。个体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综合能力是各维度在特定结构关系下平衡后表现出的结果。我们将能力维度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共生关系。现实中个体所具有的能力结构不一定恰好同工作要求的能力结构完全吻合,所以个体相对工作而言的综合有效能力,是由个人能力中最弱的能力维度决定的,类似于经济学中的木桶原理。可以推断,在个体能力中,较强能力维度中的能力元素,由于受维度能力元素的制约,存在部分富余,富余能力是作为潜能力存在的,对现实工作业绩没有增量影响。这部分能力也不能弥补其他维度能力的不足。因此,我们提出以下观点:如果某一能力维度水平低于工作对其的要求,那么该能力维将抑制其它维度的能力的发挥,企业在评价企业员工的能力时,不能只考虑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应该从以上五个维度对员工进行科学评价,然后根据评价结果,为其选择合适的岗位和合适的培养机制,以帮助员工提高个人的综合能力,适应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 二、基于能力维度间共生性质的整体能力水平评价法 现在我们讨论基于各能力维为共生关系的能力水平评价法。 我们用β1,β2,β3,β4,β5分别表示具体工作所要求的任职者在五个能力维度上的能力结构系数,且,对n位任职者的各项能力维度的考评结果为Xij,Xij表示对第j位任职者的i能力维度的考评结果。据此求出第j位有效的综合工作能力步骤如下: 1.将任职者的各维度能力评价分值归一化,求出各任职者的实际能力结构。 2.计算任职能力结构同任职要求结构之间的偏离度找出偏离最大的能力维度。 偏离度θij=βi-βij,选取最大的偏离度。 3.根据任职者在最大偏离度θ*ij对应的能力维度i上的实际得分Xij和任职要求能力结构系数对任职者各维度的原始评价值进行修正,计算出各维度的有效能力分值;假设第j位任职者最大结构偏离的能力维度对应的认职要求结构系数为β’,。任职者在该能力维度的实际得分为Xij,可以计算出修正后的各能力维度的分值X*ij: 4.根据各能力维度的修正分值,以及能力结构系数,综合得出最终整体分值,即:效能水平评价值。 该方法能够反映能力维度之间的这种复杂的有机关系,相对传统的简单加权法,该评价方法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使得最终能力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任职者的效能水平。 (2)很好的反映了不同能力维度之间的互补共协作用。(3)对任职者能力的发展有很好的导向作用。 三、小结 组织的首要目标就是不断的提高企业的绩效,即不断的提高组织的能力,而组织的能力是以组织成员的个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提高组织成员的个人能力应作为组织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应在对员工能力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发现制约员工能力发展的瓶颈所在,并为其提供培训或者其他的学习机会,发展导致其综合能力下降的某一维度的能力,以提高其工作的整体能力。这对不断提高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与深远的意义。 企业研究论文:谈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研究 摘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我国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也受到更多的关注。本文首先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分析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最后提出了加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的对策,希望能够达到银行与企业共赢。 关键词:银行 中小企业 贷款 风险研究 一、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 (一)贷款额度小。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所以融资需求额度一般都在几百万左右,其中以100万元以下居多。 (二)时效性要求高。中小企业一般没有稳定的市场,一旦发现商机即向银行申请融资,而且需要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 (三)期限短,频率高。中小企业贷款一般为短期,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的周转,且受市场变化影响大,贷款的频率明显高于大企业。 (四)贷款价格敏感度低。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快,资金运用效率高,一般能接受银行贷款利率的上浮。 (五)产品需求日益多样化。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产品需求包括存贷款、资金结算、票据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出口议付和银行卡等,其中贷款涉及到动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国内信用证、私营企业主个人财产抵押贷款等,有进口业务的企业还对打包贷款、保理、福费庭等贸易融资业务提出了需求。 二、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 (一)道德风险。部分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和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信用观念淡薄,他们往往会利用银行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从银行套取贷款,进而设法逃废银行债务。 (二)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严重,征信困难,大多数中小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银行难以对其实际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做出准确判断。这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经营透明度低、缺乏规范的会计制度;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生产的不确定性大。 (三)制度风险。从历史背景看,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来源于五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二是乡镇企业。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从企业属性上看,有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而且民营中小企业占比较大,但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企业虽然进行了体制改革,但流于形式,许多中小企业成分复杂、产权不清、因此银行贷款给这些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大。 (四)经营风险。许多中小企业设备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研发能力弱,产业层次偏低,竞争力较弱,对市场波动承受较差,经营状况不稳定。 (五)管理风险。众多中小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经营管理层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生产经营偶然性、随意性较大,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混乱现象,如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财务不实,报表失真,成本居高不下;人心涣散、员工流动性过大等等。这些对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提出了严峻挑战,如果不能有效改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则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六)市场风险。大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差,这使银行等外部债权人承担着过多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中小企业原有的竞争条件发生变化,一大批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将进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整体素质的阶段。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后活力大大增强,外资经济非常活跃,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而中小企业资本金少、资产规模小,更易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中小企业这样一来存续的变数进一步增大。 三、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 (一)设立单独部门,财务独立核算。为适应小企业金融服务独特的需求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建议商业银行设立单独的中小企业业务部门,专职负责中小企业业务,专门负责开发潜在的客户。同时对小企业金融业务进行财务的独立核算,以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小企业金融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内部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 (二)建立集中管理式、流程化的作业程序和高科技的管理系统。借鉴国外银行有效的管理及作业模式,在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销售管理、业务审批和贷后管理等方面采用集中管理式的、流程化的作业程序,以提高业务运营效率和降低业务操作成本。 (三)变商业性担保为政策性担保。当中小企业符合政策扶持要求,但融资担保品(额)不足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保障中小企业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融资。如果在信贷期间产生风险,由类似于中小企业基金之类的担保机构为其履行清偿职能,清偿商业银行部分本金,并承担追讨欠款的相应职责,这也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四)小企业贷款与企业管理人员挂钩。许多中小企业从账面上看,并没有足够的抵押物,然而其法人代表和高管人员个人却有着充足的抵押物,这样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其法人代表或高管个人财产也必须作抵押,承担无限责任,从而使得中小企业主的还款意愿增强,达到锁定信贷风险的目的。 (五)提供财务顾问服务。银行用自己的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直接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项目的决策和分析,信贷资金的使用和结算,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等,充当中小企业的财务顾问,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一方面,可以扩大银行的盈利来源: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从而降低银行融资风险,增强银行的盈利能力。 (六)控制融资额度,降低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完全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作为决定贷款额度的惟一依据,而是要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一方面。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可以预见的收入流量来估算其还贷能力,并确定贷款额度:另一方面,银行可以根据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数量确定一个贷款上限,只要融资总量没有超过自 有资金的总量,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就没有承担主要风险,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就可以相对放松。 企业研究论文:我国企业财务舞弊的识别和防范研究 一、绪论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直客观存在,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从2008年ST宏盛到2009年立立电子,2010年胜景山河2011年紫鑫药业,再到令人震惊的绿大地案,这一系列重大财务舞弊案件不仅严重动摇了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解决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并于2002年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共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6年2月15日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48项《独立审计准则》,2007年我国开始实行新的会计准则,虽然已经形成了相关文件,但是效果仍不明显。财务舞弊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使我们蒙受了巨大损失,已成为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预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为了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研究和解决财务舞弊问题是当务之急。 二、我国企业财务舞弊的产生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使 上市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银行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单位负责人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为局部利益做假账,获取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为了自身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按企业负责人的授意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同时,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困境下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出具虚假报告,甚至主动配合上市公司造假。 (二)会计准则、制度的漏洞与执行存在伸缩性 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财务舞弊得以产生的关键性因素。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并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会计法规的制定建立在会计实践的基础上,不能与之相脱节,如果会计法规本身存在着缺陷,这就给相关人员进行财务舞弊留有余地。另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财务舞弊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会计准则不可能面面俱到,涵盖所有经济事项,这就为财务舞弊的产生创造了一个存在空间,而且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的会计政策。 (三)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多数股权高度集中,股东大会一般由大股东说了算,形成一股独大,这样就给大股东造假留有机会。同时,董事会成员构成也不尽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往往互相兼任,董事会不但不能监督约束经理层的行为,反而还常常与经理层共同操纵上市公司,并在种种利益的驱动下,肆无忌惮地造假。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的身份和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其工薪、职位等基本都由经营者决定,难以担当起监督董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 三、财务舞弊的识别 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在曝光之前,往往有一些征兆出现,分析舞弊者运用何种手法进行财务舞弊、如何识别财务舞弊的行为,对广大相关利益群体能起到一定风险和保障自身权益的作用。下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识别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 (一)关注所属行业经营环境的突然变化 企业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如果发生剧烈变动,像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企业之间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等,都会使企业难以适应突然变化的经营环境,导致经营业绩下降。如果在如此恶劣经营环境下仍能经营领先,利益相关者就应慎重看待其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分析其背后是否有财务舞弊。因为当企业面临巨大的压力时,企业为了能够规避风险,并且使自己在此次风险中脱颖而出,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财务舞弊。 (二)判断管理层是否存在“独裁”管理现象 近年来曝光不少财务舞弊案例后,总有些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的独裁所导致的,即在某些企业存在管理层核心人员我说了算的情况,他们一般是企业的创始人、CEO或是核心人物,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在企业面临一帆风顺时,通常会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在企业面临不顺时,这些管理者会通过财务舞弊来保护自身利益和企业的经营业绩。 (三)分析财务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 通常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系列的均衡关系,但是如果像偿债能力指标、获利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以及它们之间出现异常变动,则表明企业有存在舞弊的可能。例如,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但销售费用却没有相应上升,或应收账款增长率远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则可能预示着企业有财务舞弊的行为存在。 (四)甄别经营业绩的真假 上市公司应密切关注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是否严重闲置、生产车间是否停产、存货数量是否大量增加等现象。如果这些现象单独或同时存在,报告期经营业绩却没有相应下降,则有业绩作假的可能性。应通过检查可疑的账簿记录、记账凭证、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来查明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具发票并发货。关注资产负债日后有无大额或连续的退货,并查明这些退货是否为年末集中“销售”部分,从而识别公司是否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1] (五)关注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往往是企业掩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基本上都体现在“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财务费用”等具体项目中。其识别方法为:第一,计算各项目中关联交易产生的盈利分别占项目总额的百分比和这些项目占企业利润总额的百分比,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对关联方企业的依赖程度。第二,分析这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正性。[2]例如,交易价格是否以市场的公平交易为基础,交易的市场价格是否存在非公允的方面,控制方对被控制方强制的内部销售价格等。同时,还应向公司的主管工商部门了解上市公司包括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备案登记资料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并应特别查询控股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了解公司控制权的归属,以有效识别利用隐性关联交易粉饰报表的行为。 (六)慎析资产减值准备 分析报表时,尤应慎析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一般而言,连续微盈且(或)近期有再融资目标的上市公司经常计提不足,而处于盈亏临界和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有时会巨额计提。因此,对这类业绩指标脆弱的上市公司,首先宜将其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或者相关行业进行横向对比,判断是否有异常,再分析其财务报告中是否对估计基础和依据进行详细披露。 (七)关注虚拟资产项目 上市公司年报中的虚拟资产项目应密切关注,若虚拟资产与正常资产相比比例较大,或虚拟资产增长速度(或相对变化速度)波动较大,则可能存在通过虚拟资产虚增利润。其特点是虚拟资产多记少摊。应重点检查各类虚拟资产项目的明细账,注意会计报表附注中虚拟资产确认和摊销的会计政策,要特别注意本年度增加较大和未予正常摊销的项目。[3] (八)借助现金流量进行分析 通过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利润的质量。一般而言,没有相应的现金净流量的利润,其质量是不可靠的。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则意味着与高于现金净流量的净利润对应的那部分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公司很可能存在报表粉饰情况。 四、我国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ST冠福:2011年涉嫌财务舞弊 (一)背景资料 冠福家用因2010年、201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更名为*ST冠福,其财务内控质量极差,早于2008年就曾因业绩快报与最终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而被深交所通报披露。公司董事会想尽快脱下*ST的帽子,用尽一切办法来挽救其财务状况,但是在2011年的财务报告中出现了财务舞弊现象,让本来就深处风险的冠福家用更加雪上加霜。 (二)分析 (1)虚增应收账款余额,虚增利润。根据*ST冠福2011年年报披露的合并口径下应收账款年末前五名单位情况来看,从第二名到第五名均为非关联方,涉及金额在数百万元不等,但账龄则均为“一年以内”(见表1)。 单一客户年末“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不应当大于该客户当年的采购总额再加上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即一年内应收账款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根据该公司年报披露的合并口径下2011年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很难与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信息相对应(见表2)。 表1中名称为“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的客户在201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90.72万元,且均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假设*ST冠福向该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在年末时均没能收回来,全部形成了应收账款,考虑到17%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后,2011年中*ST冠福向该客户销售金额也不应当低于504.89万元,然而在对照着合并口径下的前五名营业收入情况表,可发现,504.89万元已远大于披露的第三大客户“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396.51万元销售金额,但事实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却未能进入当年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名单当中,所以我们猜想该公司有虚构应收账款嫌疑。 理论上讲如果*ST冠福在2011年中曾有过对外收购、并将收购对象纳入期末合并范围的话,有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合并期限不是一整年,进而导致前述数据差异。但事实上这并不适用于*ST冠福,因为在其2011年年报财务报告附注“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部分披露到“2011年度出资设立14家法人独资,公司拥有对其实际控制权,故自上述公司成立之日起,将上述14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从中我们得知*ST冠福合并范围新增部分全部都是新设子公司,也即在被纳入合并范围之前都不会有营业数据,也就自然不会影响到营业收入与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财务逻辑关系。 *ST冠福在年报中通过虚增应收账款余额,进而导致虚增资产、虚增净资产。通常债权人比较关心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能否按期还本付息直接决定着债权人的信贷决策。企业的偿债能力并不是孤立的,它是和企业的营运资金状况、资本结构状况等密切相关的。对于连续两年亏损的*ST冠福来说,*ST的大帽子压得他们很难翻身,所以他们可能会假想客户单位,虚开销售发票,编造销售合同,虚列应收账款,最后将虚列的应收账款和其他舞弊的企业对冲销账,以此来调高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夸大经营成果。 (2)谎报应收账款账龄,少计坏账准备,虚增利润。而对于*ST冠福,从上述表一中应收账款第三大客户“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末*ST冠福对其“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426.85万元,所以其2011年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不可能少于364.83万元,也已经超过了当年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中第四名“华润万家(万佳)有限公司”对应的347.53万元采购金额,从而可以看出这家客户截至年末金额高达426.85万元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应该有一部分是一年以上的。 所以根据这个现象猜测*ST冠福谎报了应收账款账龄,针对“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的426.85万元应收账款,不全是“一年以内”账龄,*ST冠福通过把应收账款都记到一年以内,进而导致*ST冠福少计坏账准备、虚增2011年利润。 (3)财务数据变动诡异,财务信息不真实。根据*ST冠福2011年财务报表,计算其财务指标,发现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存在异常变动情况,对此现象进行分析(详见表3)。 根据表3营业利润在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下降了967.19%,说明公司营业业绩急剧下降,然而在2012年9月至2012年年底,营业利润又急剧上升,在短短的半年内,公司不仅使得营业利润为正,还在2011年中报营业利润的基础上翻了大概四倍。2012年年末主营业务收入695,950,000.00元,2012年9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505,396,000.00元仅仅增加了37.70%,对于营业利润的变化是微乎其微。对比利润表半年之内的变化,2012年年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8,349,000.00元,投资收益4,264,230.00元,这应该是营业利润剧增的主要原因。 *ST冠福在2012年变更会计估计,投资性 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原来的成本法变为公允价值计量,这一会计估计的变更也仅仅使*ST冠福增加了401万的利润,如此巨大的变化不仅使人产生怀疑,可猜想*ST冠福虚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进而虚增利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在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上升30.92%,然而筹资现金流量净额却下降87.15%,唯一的原因就是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多。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到期债务和支付现金股利。债务的偿还意味着企业财务风险会变小,但一个较短时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占总现金流出比重过大,也可能引起资金周转的困难。股利的支付要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它可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增强筹资能力,但必须确保在股利支付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保留足够的现金来维持未来的正常运营,以实现未来的现金流量。对于*ST冠福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应收账款没有减少,反而是增加了,所以推断*ST冠福支付了大量的现金股利(如下表4)。 但是根据表中数据,虽然股利支付是增加了,但是增加的幅度远不是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幅度,这一点变动也有所疑问,可能存在舞弊行为。 (4)*ST冠福2011年度业绩预告及其修正违规披露。2011年12月21日,*ST冠福业绩预告,称:“公司在第三季报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450万元至500万元’仍保持不变。”其中对参股公司上海海客瑞斯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增加投资收益3450万元,全资子公司“一伍一拾”连锁店预计增加亏损1400万元,控股子公司“五天”销售公司家用品业务预计增加亏损2000万元。 在12月份的业绩预告,可信度应该很高,公司一年来的经营状况在这时已经成形,变化应该不大。但是,2012年1月31日,*ST冠福的一则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却骤然大变,预计业绩为亏损7500万元至8000万元,这意味着至2011年底,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4月25日,公司2011年年报,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亿元,再超预期。 从市场来看,*ST冠福股价自去年11月份起一路下跌。从后来披露的公司2011年年报看,定增解禁股股东丁志刚、江苏瑞华投资、任为民等都从股东榜上消失,也显示出股东对公司的预期早已不乐观。 *ST冠福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原因,对外披露的2011年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经审计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向投资者及时披露2011年将大幅亏损的实际情况,未能及时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五、根据*ST冠福财务舞弊案例,提出财务舞弊的防范措施 (一)针对应收账款舞弊,应采取的措施 (1)严格应收账款审计程序,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对于应收账款舞弊,审计人员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销售额、销售成本及销售毛利率进行分析比较,或者到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查看,对生产流程进行了解,更全面地对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审查,有针对性的审查是否有虚假销售和片面销售的舞弊情况。[4]查看金额较大应收账款余额的组成及发生,确定余额是否正确。其次抽查具体入账依据,审计人员一定要对购销合同进行认真的分析检查,对于不合常规或违规的交易,应该保持怀疑的态度。[5]应收账款函证是直接发函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以此来核实被审计应收账款的数额和发生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同时也是用来证明应收账款账面记录与客户记录是否相符。应收账款函证是为了证实应收账款余额的正确性和真实性,防止被审计单位及单位人员是否在销售业务中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建立健全公司应收账款治理结构,形成各个方面的相互制约。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就是领导者追求企业产值和利润最大化,但是忽略了实际管理和营运的状况。*ST冠福只确立了每年的产值、利润、产量这些目标,没有明确的提出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公司片面追求利润,而忽略了应收账款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所以企业应该建立应收账款流程:应收账款资信调查控制应收账款签订合同控制应收账款核准控制应收账款记账控制应收账款清理控制。[6] 在签订应收账款合同之前,企业向社会信用咨询机构查询购货方信用情况。建立动态的客户管理系统,负责客户的信用调查、组织信用评估。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确定货款的结算方式,决定是否赊销及赊销的金额等。然后与购货方订立详细的购销合同,应收账款购销合同经过公证部门鉴证后,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交会计和仓库部门,据以检查核对,办理结算和发货业务。再次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准,应收账款以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账单等为依据进行记录。 同时应建立监管机制,形成各个方面的相互制约。赊销商品经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核准人员的核准才能签订销货合同;对于单位接受客户的票据,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审批,需要贴现应收票据时应经过主管人员的审批,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也应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等。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账户要由不同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检查核对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的余额;指定专人对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客户进行催收,索取货款,保证企业债权得到回收;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或折让等)要经过会计负责人员的批准。 (二)针对虚假财务数据,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惩处机制。*ST冠福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不真实,相关会计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人员在相关领导人员的指导下,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所以应该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当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必须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诚信为本,不做假账,将国家和公众利益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最高准则。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和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惩罚措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发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除了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给投资者、管理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会计造假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2)完善会计岗位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外部监督机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 限,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使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实行企业内部控制有助于及时纠正和防止经营决策失误与经济舞弊,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审计和税务等外部部门对会计行业的监管力度与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经营者及会计人员的违规名誉风险和违规成本,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事业,全面推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签证制度,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签证的法律责任,对不负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三)针对违规披露,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公司高管的诚信观与道德观。*ST冠福董事长林文昌、总经理林文智及财务总监张荣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披露虚假财务信息,隐瞒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风险。内部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诚信和道德观,而*ST冠福财务报告的相关数据,肯定是相关主管负责人一手操控,高管间达成一致共识对外隐瞒,在财务报告中做手脚,对报表使用者提供了误导性的财务信息,可以说这是一种恶意的财务报表舞弊行为,也是高层管理者诚信缺失和道德沦丧的一种表现。因此,在公司管理中,高管的诚信与道德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ST冠福公司在对高管的任用时应重点考核其道德品质,保证高管的德才兼备。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强化公司管理,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质量,遏制财务舞弊。由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等现象为违规行为开启了方便之门,从而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如果再不加速改进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将面临很大困难。因此,要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应从源头抓起,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抓起。第一,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第二,加强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上市公司内部,尤其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应该有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公司健康长足的发展需要公司具有长期竞争意识,上市公司要培养核心竞争力,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加快资本市场的法制化建设,提高证券监管效率,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增加舞弊公司的舞弊成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舞弊行为的发生。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在*ST冠福财务舞弊案中,相关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应该是经过外部审计单位的审查后出具的,但是在出具的报告中,我们仍能明显的发现其财务上的舞弊行为,我们则推断,相关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形成勾稽关系,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为对方包庇,或是审计师的疏忽,出具财务信息有误的报告。 在政府监管之外,注册会计师更需要行业自律,进行自我监督。改善注册会计师协会人员结构,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协会,真正实现行业自律;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的行业理念,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六、结论 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总结财务舞弊的动机和原因,表明主要是由于存在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上的诱惑,以及公司治理的不完善造成了财务舞弊;结合*ST冠福财务舞弊案,列举了财务舞弊的主要手段,最后根据不同舞弊方式,提出不同治理舞弊的措施。 企业研究论文:体育用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市场对策研究 [摘要] 面对体育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国内体育用品市场,以及日益全球化的国际体育用品市场,我国体育用品企业还难以适应。因此,实施名牌战略,创名牌产品,已成为我国体育用品企业适应市场竞争、创造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体育用品企业 品牌经营 市场定位 产品对策 价格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全球最有吸引力的市场。我国体育用品业作为体育产业中最具产业规模的基础产业,其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迄今为止,我国体育用品生产企业达307万家,加之上游零配件配套供应商和下游产品经销商,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共约408万家,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体育品牌在我国都有加工。“中国已成为世界体育用品制造大国”。大多数体育用品企业依靠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主要靠来料加工,或承担国际间的生产任务,赚到的只是为数不多的加工费,我国不少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采取低价竞争,大量的贴牌加工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在国际上受人民币升值、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在国内受原材料、电力、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中国制造”的低成本优势和地缘优势正在逐步弱化。这种品牌危机的存在已成为制约我国体育用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如果不尽快培育出自己的产品市场,形成自己的品牌产品,很可能会在这场“抢滩赛”中无立足之地。 一、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品牌现状与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品牌现状 (1)品牌众多且竞争力不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仅福建一个省就有超过1000个体育用品的相关品牌,但根据美国相关机构的评估,中国最大的体育用品公司的品牌价值也仅及世界顶级体育用品品牌价值的7%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普察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国各类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中,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只有40家,企业规模大都只拥有100~500名劳动力,工业集中度低、规模经济不明显,并且各自为政,品牌竞争力不强。 (2)缺少名品。我国体育企业的品牌与国外体育用品企业相比,品牌价值和形象相差悬殊。从产品出口看,虽然我国有些体育用品企业产品占有世界市场的很多份额,但极少是以自主品牌进入市场的。我国体育用品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常见的方式是低价销售,贴牌生产,很少创建自主品牌,培育的国际名牌就更少了。正因如此,中国是体育用品生产大国,却称不上体育用品品牌大国。 2.我国体育用品品牌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品牌差异化特征不明显。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品牌差异化特征不明显。以福建运动鞋制造业为例,近年来虽然出现了“安踏”、“特步”、“匹克”、“别克”等一批具有较大生产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品牌,但90%的品牌以“运动休闲鞋”作为主打产品。品牌差异化的欠缺将使这些企业集中于同一市场中进行竞争,最终只能通过原始的价格战进行市场竞争,造成整体产业巨大的资源浪费。 (2)品牌文化竞争力弱。品牌文化内涵、文化底蕴是品牌产生巨大附加值的强有力支撑,也是提升品牌竞争力的强有力支撑。然而,我国体育用品品牌文化竞争力比较弱,大多数品牌尚未建立起被广泛接受的品牌文化。即使有一些已被市场认可和接受的所谓企业的品牌文化,也不一定与企业的行为一致。 (3)品牌的设计技术薄弱。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体育用品生产企业或通过与国际跨国公司合作,或自己在意大利和法国设立设计室,但仍以翻版、仿制为主,原创性的设计明显不够,各公司大多缺乏高水平的设计师。 (4)缺乏品牌经营发展战略。目前国内的体育用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许多企业属于体育用品的加工厂,并没有自己的品牌和市场。表现为许多体育用品企业对体育用品市场的开发缺乏长远战略的规划。 二、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品牌经营的市场对策研究 1.商标对策 品牌就是商标,是附着在商品上的企业标记。在国际上商标被公认为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名牌商标更是如此。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在创造和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要坚持“注册在先”的原则。企业在选好商标后,要迅速及时的注册登记,取得专利权。这样企业就有了一个走向市场、占有市场、走向未来的信誉载体。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防止商标被抢先注册、盗用和假冒,扞卫和保护自己的商标。 2.市场定位对策 市场定位是企业品牌经营的先决条件。目前,在我国体育用品市场上来自发达国家的品牌产品充斥着每个角落,国外体育用品企业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已由最初产品、技术输出,发展成为资本和品牌的输出。目前的市场呈现出有效需求不足,几乎所有的商品都处于供应饱和状态。由于企业资源有限性,使企业不可能为所有的细分市场服务。每一个细分市场的规模,需求竞争状况不同,并不是任何一个细分市场都适合企业进入。因此,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依据自身资源的特点 开展调研,选择能发挥资源优势且规模适宜、前景看好的细分市场,就显得尤为重要。 3.产品对策 依据对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的市场定位,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目前在产品开发上应该主要面对中低收入者,应设计、制作符合我国和发展中国家消费水平的体育用品。国内体育用品企业要及时地应用体育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不断研制和推出“新颖、优质、价廉、环保”的体育用品。此外,开发新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体育用品企业的资源和生产能力,及时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换代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在开发产品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多品种、系列化开发体育用品的原则;(2)坚持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档次的原则;(3)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原则;(4)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把制造无缺陷产品作为生产的目标,严把质量关,有缺陷的产品决不出厂。 4.价格对策 价格是市场竞争的利器,更是赢得顾客,树立品牌形象的手段。价格直接影响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价格对策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价格最容易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反应。企业要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都离不开恰当的价格策略。价格对策的选择正确是品牌赢得市场的关键。 5.服务对策 服务更能关心消费者,影响消费者,是企业接近消费者最直接途径,对于提高品牌知名度作用很大。企业品牌经营必须要与“优质服务”相配套,因为向企业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对于企业创品牌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优质服务可以促进产品的销售,从而扩大企业及其品牌的知名度。其次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减少消费者的错误购买、使用不当,能对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解决,因而可以减少顾客的风险和损失,具有维护企业和品牌美誉的作用。第三优质服务可以增加顾客的利益,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和品牌的形象。 6.广告对策 品牌的知名度并非是与身俱来的,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高占有率离不开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已成为“创造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必要手段。广告能迅速有效地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大多数知名企业都是依赖成功的广告对策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体育用品的广告宣传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体育赛事、博览会、互联网、体育赛事或运动队冠名、体育明星等手段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研究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的品牌经营对策是主动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有效途径。并且有利于我国体育用品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优化我国体育用品业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提高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研究论文:中小企业内生性互助联保融资模式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 内生性 融资 担保 【论文摘要】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企业仅靠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企业必须选择外部融资。在信息不对称下,如何有效地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选择何种融资方式、所选方式能否取得资金等都是必须面临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中小企业内生性互助联保融资模式并加以研究。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 Stiglitz(1981)认为,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银行的贷款供给不一定是贷款利率的单调增函数,在竞争均衡下也可能出现信贷配给(S—W 模型)。这样,即使银行可贷资金有剩余,也不愿意按高利率放贷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即在配给中得不到贷款的企业,即使愿意出更高的利率也得不到贷款。 Whette(1983)修改了“S—W模型”关于借款人为风险厌恶者这一假设条件,并认为,在借款人风险中性的条件下,银行的抵押品要求同利率一样可以成为信贷配给的内生机制,从而减少银行的期望收益。 Bester(1985,1987)的论文进一步讨论了抵押品在信贷配给中的作用。Bester认为,抵押品可以和利率同时充当银行分离贷款项目风险类型的甄别机制,即银行可以通过企业对抵押品数量变动的反应敏感程度来分离高风险和低风险的贷款项目。 (二)国内研究 王霄、张捷(2003)在上述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引入了抵押机制和企业规模因素,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从而使均衡信贷配给理论更加贴近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贷款可得性上存在明显差异这一客观现实。通过考虑贷款抵押品的信号甄别机制和银行审查成本对贷款额的影响,将借款企业(项目)的风险类型、资产规模与能够(愿意)提供的抵押品价值量相联系,从而使抵押品和企业规模成为了均衡信贷配给中的内生决策变量。 张杰(2000)从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经济的情况出发,认为民营经济一时无法在国家控制的金融体制中寻求到金融支持。解除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营造内生性金融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只有内生性金融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才不致于损害民营经济可贵的内源融资基础。同时,他还认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确保其内源融资机制的前提下,可发育内生性的横向信用联系。因此,鼓励民营经济自身出资组建金融中介机构势在必行。 林毅夫、孙希芳(2005)从中小企业在融资中依赖“软信息”的客观现实出发,得出结论:只有便于获取并处理“软信息”的金融交易主体才能克服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他们认为,非正规金融部门通过各种人缘、地缘关系较易获得临近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因此,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面具有信息优势,而正规金融的信息获取方式和信贷决策机制使得正规金融部门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面处于信息劣势。 二、我国传统担保模式简述 目前,我国担保机构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机构,主要面向符合政府产业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中小企业;二是行业协会性质的互助担保机构,主要服务于协会内部的企业;三是私人建立的商业性担保,服务的企业类型广泛。前两种担保机构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具有产业导向性强、进入的门槛较高、企业获得担保的门槛也较高等特点;第三种担保形式虽然不具有上述特点,但其担保很难得到银行的信用。 从传统的担保来看,担保机构自身经营也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由于银行的优先权,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其可直接采取信用、抵押、质押等措施向企业放贷,而真正寻求担保的,往往是那些经营状况不尽理想、资信程度低的企业,这就决定了担保机构承担着比银行更大的风险。二是担保筛选机制和担保模式存在严重缺陷。理想的担保机构应该是由大批专业人士组成,可以实现信息完全对称,而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不管是政府性质的担保机构还是商业性担保机构,都不是纯粹的信用担保,而必须设立严格的反担保措施。但担保机构对风险的调查能力有限,并且不具有银行所具有的天然优势。所以,他们为了控制自身的风险,只有通过要求企业提供足额的抵押品等措施来补偿担保的风险,且抵押标的一般是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而这些恰好是大量中小企业的软肋。因此,这种经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担保机构存在的本来价值。 三、内生性互助联保融资模式研究 (一)内生性互助联保融资模式概述 中小企业之间内生性的互助联保融资模式,是由需要向银行贷款融资的企业自己寻找合作伙伴并结成联盟,集体向银行贷款的一种行为。在模式中,任何一家企业都由联盟内其他企业共同为其担保,如到期无法归还贷款,则需他们共同为其还款。相关主体关系如图1所示(虚线箭头表示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实线箭头表示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二)内生性互助联保模式运作机制 如前所述,大量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抵押品或者规模较小等原因,被排除在了传统的担保贷款范围之外。但是,这些企业往往掌握有核心技术,或者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等等。因此,在内生性互助模式下,这些小企业会互相寻找合作伙伴,争取互助联保融资。在多重博弈后,会形成大量优质中小企业的“强强联合”。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风险巨大的劣质中小企业“弱弱联合”,企图集体取得银行贷款然后联合违约的情况。这就需要进一步筛选,也就是银行的甄别。 经过前期企业之间的初步筛选,已经形成了“强强联合”或者“弱弱联合”。因此,银行的筛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各企业是否满足基本的互助联保融资门槛,如企业前期经营状况、是否有重大违约记录等;二是组合的各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均是独立经营法人,彼此之间是否存在互相参股等情况;三是企业的偿债能力考察。由于前期企业的自由组合,经过彼此之间的相互博弈,组合的企业大多经营实力、风险大小相近,这就是互助企业彼此组合博弈的信息发现功能,为银行的审查带来了规模效应,节约了部分审查成本。通过银行的审查,“弱弱联合”组合被剔除。 组合一旦通过银行审查,顺利得到贷款融资,组合内部的企业之间就会进行互相之间的监督,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会对经营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以减少其经营失败违约的可能。这样,中小企业联合起来,不仅共同联合争取到了贷款,更是将这种联合带到了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助于彼此的发展壮大。 (三)内生性互助联保融资模式中交易成本分析 对内生性互助联保融资模式交易成本,从企业和银行两方面来分析。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交易成本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筛选和监督合作伙伴的成本,由于都是中小企业的合作,如前所述,他们彼此的筛选比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更具有针对性,更容易以较低的成本真实地了解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前景等重要信息;二是申请银行贷款审查的时间成本,企业之间前期的彼此筛选,节约了银行审查的工作量,由于没有经过第三方担保,缩短了业务链条,有助于审查时间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三是银行的贷款利息,由于没有通过第三方担保,企业不必缴纳额外的担保费用,这直接节约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即使银行会对这样的贷款方式作一定的利率上浮, 只要还在企业的预期融资成本范围内,这样的融资方式也为企业打开融资渠道带来了便利。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的贷款审查成本,相对于通过第三方担保贷款而言,在企业互助联保贷款模式下,银行的审查任务相对增加,但是收益也会随着所承担风险的增加而增长;二是贷款后的监督成本,由于企业之间利益的联动促使他们在贷款后有足够的动力互相监督和扶持,并且他们相互之间密切的业务往来也使他们有最佳优势做好彼此的监督工作。 四、互助联保模式实证检验 在我国,中小企业互助联保模式有初步的尝试。其中最成功的案例要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和阿里巴巴公司合作推出的网络互助联保。只要满足:工商注册时间满18个月或企业主本人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上年经营无亏损;3家或3家以上的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并承诺互相为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担保,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从3万元到200万元不等,如果一家企业到期无法归还贷款,则需要另外两家共同替第一家还款付息。 此业务一推出,得到了大批急需贷款融资而又苦于无法获得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企业的热烈响应。不到一年,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通过阿里巴巴已经为两百多家中小企业发放了5.7亿元的无抵押、无第三方担保贷款。 同时,他们设置了严密的违约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一旦企业出现违约,无法归还贷款,阿里巴巴会在网上封杀该企业;二是一种和搜索引擎相联系的惩罚方式。一旦某家企业违约,公众只要搜索和该企业有关的关键词,搜索结果页面的最下方会有个温馨提醒,披露企业的违约信息。 通过这样的机制设计,使贷款企业违约的成本远远高于贷款本身。这对于正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视自身信誉为生命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很好地防范了道德风险。 上述只是违约后的惩罚机制,但是建设银行和阿里巴巴共同关注的是在贷前、贷中、贷后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体系,将风险最大可能地降低,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为此,阿里巴巴根据客户在网上的记录设计了一套筛选流程。同时,还在研究一套测伪系统,通过与工商税务、水电、专业互联网等平台对接,经模型测算,对客户信息的真伪作出初步判断。 企业研究论文:对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企业投资异化研究 摘要:企业的投资异化现象普遍存在于各国的企业中,这种异化会给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带来损失。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兴起,近年来,从管理者过度自信角度研究企业投资异化问题成为学术界一个研究的热点,逐步形成了一些理论模型,得出了相应的研究结论。就该领域主要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从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过度投资、投资不足、过度并购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损毁等问题,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和评述,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一定的展望。 关键词:过度自信;企业投资异化;过度投资;投资不足;并购 很多企业的投资呈现出异化现象,如过度投资、投资不足、投资短视行为、盲目并购等,这已经为众多研究所证实。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传统的基于完全理性假设的理论(如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理论)已不能很好地解释这种投资异化现象,为此,人们开始从有限理性假设出发构筑新的理论。其中,从管理者过度自信角度所进行的研究是近年来刚兴起的一个热点问题,侧重于研究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投资异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损毁问题,从新的角度诠释了企业投资异化,为理论界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也为实务界提供了新的决策依据。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少。国内的相关研究更是寥寥无几。本文试图对国内外主要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回顾,以资借鉴。 一、过度自信的特征及其在企业管理者中的表现 过度自信是心理学的一个专业术语,是指人们倾向于高估自己成功的概率,而低估失败的概率的心理偏差(Wolosin,et al,1973;Langer,1975)。过度自信这一心理特征是心理学家们首先发现的。大量的心理学研究结果表明,人们普遍存在着过度自信的心理特征。例如,Weinstein(1980)的实验研究发现,受试者们普遍认为自己在将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能活过80岁等积极的方面的可能性要超过别人,而很少有人认为自己在将来会经历离婚、得癌症等不好的事情。Sevenson(1981)在以学生为研究对象的一份研究中发现,82%的受试者认为他们的汽车驾驶水平在前30%以内。这种“优于平均水平”(better-than-average)的心理特征被其他许多研究证实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Alicke,1985;Taylor,etal,1988)。 在管理学领域,许多研究发现,企业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普遍要高于一般大众。Cooper等(1988)对美国企业家的调查显示,创业企业家们认为别人的企业成功的概率只有59%,而自己成功的概率则高达81%。其中,只有11%的人认为别人成功的概率为100%,而相信自己成功的概率为100%的高达33%。这说明创业企业家们普遍存在着过度自信心理。但后续研究却发现,这些被调查企业中有66%以失败告终。Landier等(2009)对法国企业家的调查得出同样的研究结论。在成熟企业,这种过度自信特征也很普遍。Merrow等(1981)考察了美国能源行业设备投资情况,他们发现,企业管理者们往往非常乐观地低估设备投资成本,而实际成本往往是他们所预计成本的两倍以上。Statman等(1985)调查了其他一些行业,发现管理者们在成本和销售预测方面普遍存在过度乐观。 心理学和管理学领域的这些研究发现为本文所要回顾的研究主题奠定了理论基础。正是以此为基础,研究者们才有可能考察管理者过度自信这一心理特征对企业投资及其他财务问题的影响。 二、基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企业投资异化:理论研究 从国内外现有文献来看,基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企业投资异化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企业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二是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企业并购行为。这方面的研究首先是从理论研究开始的,早在1986年,Roll在他开创性的论文里就首次提出了管理者“自以为是”(Hubris)假说①,分析了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对企业并购行为的影响,但在随后的十几年内,该研究并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直到最近几年,人们在逐步开始认识到该文的重要性。 Roll(1986)认为,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往往会高估并购收益,而且相信并购能带来协同效应,从而会使得本身不具有价值的并购活动得以发生。他进而根据该理论作出了一些预测:(1)当一个未预期的并购被宣布时,目标企业的股价将上涨;如果并购最终未能成功,股价又会跌回原来的水平。(2)如果并购是未预期的,而且未包含并购方的任何额外的信息,当并购被宣布时,并购方的股价会下跌;如果并购最终未能成功,并购方的股价又会上涨;如果并购最终实现,股价又会下跌。(3)并购完成时,被并购企业价值的增加额会被并购企业价值的减少额所抵消,即并购并不会带来财富的增加,并购所发生的费用构成最终的净损失。Roll没有直接去验证他的理论,而是通过回顾其他人所得到的实证研究结果间接地证明这些预测是正确的。 Heaton(2002)是继Roll之后的第二篇经典性论文,该文提出了一个基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投资异化模型,该模型将管理者过度自信、自由现金流变量结合起来,推导出在不同的自由现金流下,管理者过度自信会分别导致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具体结论如下:(1)一方面,乐观心理会使得管理者认为有效的市场低估了企业的风险证券,因而他们会偏爱企业内部资金。当企业依赖于外部资金时,管理者有时宁愿放弃一些净现值为正的项目,也不愿意从外部融资,因为他们认为外部融资成本过高,这样会导致企业投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自由现金流能充当“拯救者”的角色,纠正这种投资不足。(2)另一方面,乐观的管理者会高估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从而高估投资项目的价值,一些净现值为负的投资项目可能会被他们误认为具有正的净现值。在自由现金流匮乏的情况下,乐观的管理者会放弃一些净现值为负的投资项目 Gervais等(2003)发展了一个资本预算模型,研究了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企业投资政策的影响以及股票期权计划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他们的结论如下:(1)理性的管理者是风险规避型的,在没有获得关于一个投资项目确切、完备的信息之前,他们不会实施该项目,即使这些项目会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价值,从而造成股东的价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股票期权能缓解这一问题。(2)管理者适度自信对股东来说是好事,因为一方面他们是忠诚于股东的,不存在问题,从而不需要额外的激励;另一方面,他们是一定程度的风险偏好者,能投资那些具有正的NPV的项目,为股东创造价值。(3)对于过度自信的管理者来说,股票期权计划不仅不能缓解因管 理者过度自信所导致的过度投资问题,反而会使问题恶化。 Xia等(2006)基于实物期权框架,提出了一个管理者过度自信条件下的动态并购模型。他们通过该模型证明:(1)如果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不是特别严重,并购所带来的市场回报通常是正的;(2)如果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很严重,并购企业的市场回报是负的;(3)如果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或产品竞争程度较低,并购企业的市场回报状况依赖于该企业的规模;(4)竞争会降低并购企业的回报,但会增加目标企业的市场回报。 从这些理论模型来看,它们的结论简单明了,便于进行验证。事实上,这些结论基本上都被后来的实证研究所证明,这一点可以从下文的分析中看出。 三、基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企业投资异化:实证研究 自Roll(1986)正式开创管理者过度自信条件下的企业投资研究以后,一直没有直接的实证研究对其进行验证,其原因可能是该理论在当时未引起学术界的注意,但难以找到合适的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的变量可能是更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本文首先回顾相关研究中所提出的用以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的变量。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类研究中一般将管理者定义为CEO,但也有个别研究将其定义为CFO。 (一)管理者过度自信变量的构建 1 CEO持股状况。这类变量首先由Malmendier等(2005,2008)提出,具体又分为三个变量:(1)当CEO持有一份5年期的期权时,如果在这5年内至少有两次机会通过转让可以获得67%以上的收益。但CEO未转让,则认为他是过度自信的;(2)如果CEO将期权持有到期而不转让,则认为他是过度自信的;(3)如果在样本期间内CEO所持有的本企业的股票数净增加,则也认为他是过度自信的。郝颖等(2005)、王霞等(2007)的研究都采用了上述三种变量中的第三种。 2 相关的主流媒体对CEO的评价。这种方法可能是目前在西方的相关研究中应用最广的方法之一。该方法首先由Hayward等(1997)提出,他们搜集了《纽约时报》等主流媒体对样本公司的CEO的各种评价,然后将这些评价分为六类,依次是:完全正面的、主要是正面的但有一点负面的、中性的、主要是负面的但有一点正面的、完全负面的、没有评价。他们分别赋予上述六类评价3、2、1、-1、-2、0的分值,然后将每个CEO的所有分值相加得到最后的分值,并以此作为过度自信的替代变量,分值越高说明越过度自信。Malmendier等(2008)对这一方法进行了修正,他们将主流媒体的评价分为五类:(a)自信;(b)乐观;(c)不自信;(d)不乐观;(e)可靠、稳健、务实。然后以此为基础设置了一个哑变量,如果a+b c+d+e,则取值为l,说明管理者是过度自信的,否则为O。Brown等(2007)则采取比例的形式来衡量,他们将主流媒体的评价分为三类:(a)自信;(b)乐观;(c)可靠、稳健、务实、不自信。然后用(a+b)/c来衡量CEO的过度自信,比例越大,说明越自信。Hribar等(2006)、Jin等(2005)等研究中都采用了这种衡量方法。 3 企业盈利预测偏差。该方法首先由Lin等(2005)提出,他们认为,过度自信的CEO在做盈利预测时一般会有偏高的倾向,因此可以用盈利预测是否偏高来衡量过度自信。具体做法是:如果“预测值一实际值”大于0,则说明预测值偏高,反之则说明偏低,如果在样本期内偏高次数多于偏低的次数,则说明CEO是过度自信的。余明桂等(2006)、王霞等(2007)的研究借鉴了这一方法。 4 CEO实施并购的频率。该方法由Doukas等(2007)提出,他们认为,CEO越自信,他发起的并购次数就越多,有些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Malmendier,et al,2008)。因此,他们将样本期内发起的并购次数多于5起的CEO确定为是过度自信的。 5 CEO的相对报酬。该方法由Hayward等(1997)提出,他们认为,CEO相对于公司内其他管理者的报酬越高,说明CEO的地位越重要,也越易过度自信。他们用CEO的现金报酬除以现金报酬居第二位的管理者的报酬来表示。 6 并购企业的当前业绩。该方法也由Hayward等(1997)提出,用“(并购前12个月内股票价格的增加值+股利)/期初股票价格”表示。这一方法根源于一个研究结论:企业的历史业绩越好,管理者越容易过度自信(Cooper,et al,1988)。 7 企业景气指数。该方法由余明桂等(2006)提出,他们以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的企业景气指数为基础,如果景气指数大于100,则说明企业家是过度自信的,景气指数小于100,则说明企业家是悲观的。他们以4个季度的行业景气指数的平均数作为过度自信的替代变量。 从上述几种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的方法可以看出,这些衡量方法的主观性较强,噪音较大,其可靠性和有效性是值得怀疑的。在以中国证券市场为基础进行研究时,找到合适的替代变量难度更大。以第1种方法为例,国内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才刚刚起步,不具备研究所需要的条件,虽然其中第(3)个变量在国内勉强可以应用,但《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所持股票只能在离职或退休六个月后才能出售,这显然会影响该变量的有效性。相对而言,第3种方法可能比较可行,因为中国证券市场也有盈利预测制度,会存在相应的盈利误差。 (二)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前已述及,基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企业投资异化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企业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二是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企业并购行为。为了研究的方便,本部分将这两个方面分开进行分析。 1 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企业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 Malmendier等(2005)对Heaton(2002)的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他们首先开创性地用前述第1类变量来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并进行了实证检验,他们发现: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越大,投资和现金流之间的敏感性越高,说明在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过度自信心理会造成过度投资;而在现金流缺乏的情况下,又会造成投资不足。此外,他们还发现,对于权益依赖型企业来说,管理者过度自信对投资现金流之间敏感性的影响程度更大。 Lin等(2005)采用类似的方法用台湾的数据进行了检验。他们用前述第3类变量来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发现:(1)在内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过度自信的管理者比非过度自信的管理者投资更多;(2)当融资约束程度更大的时候,上述两者的投资差距更大。 在本文所回顾的文献中,几乎所有实证研究都将管理者定义为CEO,而Ben等(2007)则是例外,他们将管理者定义为CFO,考察他们的过度自信所带来的财务政策的变化。他们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来确定CFO是否过度自信,发现过度自信的CFO会进行大量的投资,并且大量通过负债融资的方式筹措投资所需的资金,同时,为了保留更多的内部现金流用于投资,他们也很少支付股利。 中国也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郝颖等(2005)用第1类变量来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发现内部人控制因素对投资与经营现金流的敏感性的影响程度超过了过度自信因素。 王霞等(2007)则采用第1和第3类变量来衡量管理者(董事长)过度自信,他们发现,管理者越过度自信,过度投资程度越大,但管理者过度自信并不影响 投资和自由现金流之间的敏感性,而是影响投资和融资现金流之间的敏感性,过度自信程度越大,敏感程度越大。姜付秀等(2009)采用第3和第5类变量来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发现管理者越过度自信,越偏好内部投资,而且越容易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2 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企业并购的影响 1997年,有两篇论文试图用实证的方法对Roll(1986)的“自以为是”假说进行检验,但因为方法上的问题影响了论文的质量,几乎没有形成什么影响。 其一是Boehmer等(1997)。他们没有直接用变量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而是采取了间接的办法,研究企业并购和内部交易(Inside Trading)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那些没有成为并购目标或最终成为善意并购目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内部交易中能获得显着的非正常收益,而那些最终成为敌意并购目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则基本上没有获得收益。据此,他们推断:管理人员之所以会拒绝并购要求是因为他们很自信,认为公司在自己手里要比在别人手里更有发展前景。显然,他们的这一推断有些武断。 其二是Hayward等(1997)。这一研究要强于前者,他们直接检验了并购和管理者过度自信之间的关系。他们用第2、5、6类变量以及根据这三类变量通过因子分析得到的新变量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发现管理者越过度自信,他们所实施的并购的溢价程度就越大。并购会为股东带来财富的损失,管理者过度自信和并购溢价之间的关系越强,这种损失程度也越大。这一研究立意很好,但总的来说做得比较粗糙,这也许是它未产生什么影响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这一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是Malmendier等(2008)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和企业并购的实证研究。在该研究中,他们采用第1和第2类变量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发现:(1)过度自信的管理者更易发起并购,而且绝大多数是多元化并购;(2)对于权益依赖程度越低的企业,过度自信的程度与并购发生的可能性之间的相关性越显着,也即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偏好通过现金或债务融资的方式发起并购,而很少用股票的方式,除非他们企业的价值被市场高估;(3)相对于理性的管理者而言,过度自信的管理者所发起的并购会引起市场更强烈的负反应。这些结论表明,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确实会影响企业的并购行为,造成大量损毁价值(value-destroying)的并购行为发生,为企业带来损失(Malmendier,et al,2008)。Ben等(2007)也得到了类似结论,发现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发起的并购会带来负的市场回报。 Doukas等(2007)采用第4类变量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发现:(1)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实施的并购会为股东带来正的市场回报,但程度要低于非过度自信管理者实施的并购,从长期业绩来看,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实施的并购表现很糟糕,这一结论不同于其他类似的研究;(2)高频率的并购比低频率的并购业绩要差,说明管理者倾向于将以前的成功归功于自身的能力,从而造成过度自信,进而在过度自信心理的支配下发起更高频率的并购。 Brown等(2007)则提出,不仅管理者的过度自信心理会影响企业的并购行为,而且管理者的控制力(dominance or power)也能对企业的并购行为产生影响。所谓管理者的控制力,是指管理者将他们的计划或想法付诸实施的能力。在该项研究中,他们用第2类变量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同时用管理者的报酬额除以企业总资产的对数来衡量管理者的控制力。他们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管理者的上述两种特征程度越大,并购的可能性越大,而且管理者的控制力越强,越易实施多元化并购。 四、评价与展望 通过上述回顾,我们可以将基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企业投资异化问题的特点大致归纳为如下几点: (1)基于完全理性假设的理论认为投资异化源于管理者或股东等参与者的自利心理,但许多研究发现人们在现实中往往会表现出“利他”等倾向。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他们往往会认为自己是忠于股东并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换言之,他们和股东的目标是一致的。这样,传统的激励机制就不能解决这种投资异化问题,相反,按传统的激励机制可能会加重这种异化行为。例如,过度自信的管理者会高估收益而低估损失,他们所选择的投资项目很多是损毁价值的。如果我们根据传统的激励理论提高管理者的薪酬(货币性质或期权性质),他们会更积极地为股东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从而造成企业投资于更多的损毁价值的项目,加重投资异化的程度。因此,这方面的研究为改进激励机制提供了依据。 (2)从现有文献来看,虽然这一主题才刚刚引起学术界的注意,所形成的研究成果不多,但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研究结论几乎是一致的,这在财务学研究领域还是不多见的。几乎所有的研究结论都显示,一般情况下,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特征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包括过度投资、投资不足、过度并购、通过并购造成股东财富的损失等。这说明管理者过度自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确实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从理论和实践来看,这都是很有意义的。但换一种角度来看,结论大一致也不利于理论的发展,只有更多的争辩才能开拓更广阔的空间。我们不能排除这类研究中有些受到了“思维定势”的影响,人云亦云,这需要在将来的研究中逐步加以改进。 (3)国内的相关研究还较少,而且大多是关于国外相关理论的介绍与归纳,缺乏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的研究,特别是用中国的数据所做的经验研究。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一领域才刚刚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还不完善,与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存在较大差距,使得相关的数据难以获得。例如,在这一研究领域,管理者过度自信的度量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但从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度量方法来看,在中国难以得到很好的应用。这就需要我们去寻找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度量指标。 最后,关于未来的研究方向,我们认为有如下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1)将这一研究拓展到更广的领域。从现有文献来看,主要集中在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方面,实际上,企业不同的财务问题之间是息息相关的,例如,现有研究发现,过度自信的管理者会过度投资,这必然会影响企业的融资方式和策略以及企业的分配政策等问题。Ben等(2007)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值得我们借鉴。近年来出现了几篇有价值的文献,如Hribar等(2006)研究了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企业盈利预测的影响以及由此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Jin等(2005)研究了过度自信和税负对管理者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影响;余明桂等(2006)考察了管理者过度自信所引起的企业激进负债问题。这些都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2)从中国企业高层管理者特有的行为或心理特征的角度进行研究。西方已经发现的企业管理者普遍存在的过度自信、过度悲观等心理特征可能也存在于中国企业管理者中,但目前尚没有研究证实,因此,研究中国企业管理者的心理特征并研究其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是一个很有前景的研究方向。因为文化与制度各方面的差异,中国管理者的心理可能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发,现了这些特征就等于找到了解决中国企业投资异化问题的钥匙。 (3)研究管理者背景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国外许多研究表明,高层管理团队的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成员特性的影响,管理者的教育背景、从业背景等对他们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特点都有着显着的影响(Hambrick,et al,1984;Wiersema,et al,1992)。Malmendier等(2005)的研究发现,管理者的背景确实和投资的异化程度有一定的关联性。 (4)其他一些研究领域。例如:研究不同类型企业的管理者过度自信状况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对中国来说,国有企业和民营 企业在许多方面都存在显着差异,由此可能造成管理者的过度自信心理和表现存在较大差异。此外,还可以研究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企业行为的具体影响途径等 企业研究论文:企业欠税情况分析及清理措施研究 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企业欠税的特点和原因主要 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企业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陈旧,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资金,使自有资金相对减少,难以及时缴纳税款。企业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转移。企业倒闭、破产、兼并、联营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造成欠税责任不明。 3、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纳税意识较差,有意拖欠税款。一些企业误认为欠税不同偷税、抗税、骗税,不属违法行为,在概念上将欠税等同一般债务。 4、税收法规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欠税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税的方法和建议 1、认真学习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的清缴措施,是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严格控制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确定税款优先原则,还建立欠税清缴制度。清理欠税措施和欠税管理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征管法》,同时还涉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 2、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欠税顽症需要标本兼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种种欠税的存在,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通过税收计划把欠税列入任务、对欠税实行“以票管税”、税务内部欠税率考核、有转移逃避嫌疑可冻结帐户、扣押变卖货物,能从根本上杜绝欠税现象的发生。 3、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正确实施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实施行政措施时享有优先权,在职务上有优先处置权,可以依法对欠税人进行处理,还可以获得社会协助权。强化滞纳金制度,对于纳税人新欠、旧欠、死欠,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实施行政预防、行政制止、行政执行“三位一体”体制,建立全天候预警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欠税公告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通过互联网,创建税收网站网页,对欠税人的情况公开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开曝光和各种欠税违法现象,宣传税法,弘扬纳税光荣正气;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职责,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过定期公告,税务机关拓宽与工商、公安、银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流渠道,为共同制定护税协税措施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建立健全内部目标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置专门管理欠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理延缓税款、清理欠税工作。对欠税管理,长期是税务机关征管中最薄弱环节,由于受税收任务型的影响,在缓缴审批和欠税清缴上,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应以新《征管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对欠税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监督”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过错追究。如在缓缴申请审批中,是否对缓缴后的纳税人应税能力的预测、调查;是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审批;年度欠税率过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当或侵权,造成侵权赔偿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6、实行综合治理、饱和式监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与各级政府息息相关,不仅要取得政府支持,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参与下,制定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相关办法措施,使欠税清缴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观,如用人、用地、资金信贷、商务考查、投资环境优惠上,从严把关,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同时税务征、管、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时掌握欠税动态,全方位的对欠税采取“票上管、网上查、下户摸、上门催”的态势,使欠税人意识到欠税对企业带来不是政策的优惠,而会带来负 面影响。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企业欠税的特点和原因主要 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企业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陈旧,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资金,使自有资金相对减少,难以及时缴纳税款。企业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转移。企业倒闭、破产、兼并、联营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造成欠税责任不明。 3、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纳税意识较差,有意拖欠税款。一些企业误认为欠税不同偷税、抗税、骗税,不属违法行为,在概念上将欠税等同一般债务。 4、税收法规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欠税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税的方法和建议 1、认真学习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的清缴措施,是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严格控制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确定税款优先原则,还建立欠税清缴制度。清理欠税措施和欠税管理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征管法》,同时还涉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 2、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欠税顽症需要标本兼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种种欠税的存在,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通过税收计划把欠税列入任务、对欠税实行“以票管税”、税务内部欠税率考核、有转移逃避嫌疑可冻结帐户、扣押变卖货物,能从根本上杜绝欠税现象的发生。 3、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正确实施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实施行政措施时享有优先权,在职务上有优先处置权,可以依法对欠税人进行处理,还可以获得社会协助权。强化滞纳金制度,对于纳税人新欠、旧欠、死欠,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实施行政预防、行政制止、行政执行“三位一体”体制,建立全天候预警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欠税公告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通过互联网,创建税收网站网页,对欠税人的情况公开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开曝光和各种欠税违法现象,宣传税法,弘扬纳税光荣正气;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职责,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过定期公告,税务机关拓宽与工商、公安、银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流渠道,为共同制定护税协税措施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建立健全内部目标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置专门管理欠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理延缓税款、清理欠税工作。对欠税管理,长期是税务机关征管中最薄弱环节,由于受税收任务型的影响,在缓缴审批和欠税清缴上,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应以新《征管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对欠税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监督”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过错追究。如在缓缴申请审批中,是否对缓缴后的纳税人应税能力的预测、调查;是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审批;年度欠税率过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当或侵权,造成侵权赔偿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6、实行综合治理、饱和式监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与各级政府息息相关,不仅要取得政府支持,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参与下,制定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相关办法措施,使欠税清缴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观,如用人、用地、资金信贷、商务考查、投资环境优惠上,从严把关,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同时税务征、管、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时掌握欠税动态,全方位的对欠税采取“票上管、网上查、下户摸、上门催”的态势,使欠税人意识到欠税对企业带来不是政策的优惠,而会带来负面影响。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企业欠税的特点和原因主要 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企业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陈旧,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资金,使自有资金相对减少,难以及时缴纳税款。企业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转移。企业倒闭、破产、兼并、联营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造成欠税责任不明。 3、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纳税意识较差,有意拖欠税款。一些企业误认为欠税不同偷税、抗税、骗税,不属违法行为,在概念上将欠税等同一般债务。 4、税收法规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欠税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税的方法和建议 1、认真学习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的清缴措施,是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严格控制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确定税款优先原则,还建立欠税清缴制度。清理欠税措施和欠税管理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征管法》,同时还涉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 2、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欠税顽症需要标本兼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种种欠税的存在,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通过税收计划把欠税列入任务、对欠税实行“以票管税”、税务内部欠税率考核、有转移逃避嫌疑可冻结帐户、扣押变卖货物,能从根本上杜绝欠税现象的发生。 3、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正确实施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实施行政措施时享有优先权,在职务上有优先处置权,可以依法对欠税人进行处理,还可以获得社会协助权。强化滞纳金制度,对于纳税人新欠、旧欠、死欠,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实施行政预防、行政制止、行政执行“三位一体”体制,建立全天候预警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欠税公告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通过互联网,创建税收网站网页,对欠税人的情况公开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开曝光和各种欠税违法现象,宣传税法,弘扬纳税光荣正气;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职责,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过定期公告,税务机关拓宽与工商、公安、银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流渠道,为共同制定护税协税措施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建立健全内部目标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置专门管理欠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理延缓税款、清理欠税工作。对欠税管理,长期是税务机关征管中最薄弱环节,由于受税收任务型的影响,在缓缴审批和欠税清缴上,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应以新《征管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对欠税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监督”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过错追究。如在缓缴申请审批中,是否对缓缴后的纳税人应税能力的预测、调查;是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审批;年度欠税率过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当或侵权,造成侵权赔偿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6、实行综合治理、饱和式监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与各级政府息息相关,不仅要取得政府支持,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参与下,制定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相关办法措施,使欠税清缴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观,如用人、用地、资金信贷、商务考查、投资环境优惠上,从严把关,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同时税务征、管、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时掌握欠税动态,全方位的对欠税采取“票上管、网上查、下户摸、上门催”的态势,使欠税人意识到欠税对企业带来不是政策的优惠,而会带 来负面影响。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企业欠税的特点和原因主要 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企业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陈旧,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资金,使自有资金相对减少,难以及时缴纳税款。企业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转移。企业倒闭、破产、兼并、联营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造成欠税责任不明。 3、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纳税意识较差,有意拖欠税款。一些企业误认为欠税不同偷税、抗税、骗税,不属违法行为,在概念上将欠税等同一般债务。 4、税收法规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欠税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税的方法和建议 1、认真学习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的清缴措施,是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严格控制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确定税款优先原则,还建立欠税清缴制度。清理欠税措施和欠税管理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征管法》,同时还涉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 2、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欠税顽症需要标本兼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种种欠税的存在,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通过税收计划把欠税列入任务、对欠税实行“以票管税”、税务内部欠税率考核、有转移逃避嫌疑可冻结帐户、扣押变卖货物,能从根本上杜绝欠税现象的发生。 3、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正确实施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实施行政措施时享有优先权,在职务上有优先处置权,可以依法对欠税人进行处理,还可以获得社会协助权。强化滞纳金制度,对于纳税人新欠、旧欠、死欠,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实施行政预防、行政制止、行政执行“三位一体”体制,建立全天候预警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欠税公告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通过互联网,创建税收网站网页,对欠税人的情况公开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开曝光和各种欠税违法现象,宣传税法,弘扬纳税光荣正气;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职责,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过定期公告,税务机关拓宽与工商、公安、银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流渠道,为共同制定护税协税措施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建立健全内部目标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置专门管理欠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理延缓税款、清理欠税工作。对欠税管理,长期是税务机关征管中最薄弱环节,由于受税收任务型的影响,在缓缴审批和欠税清缴上,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应以新《征管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对欠税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监督”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过错追究。如在缓缴申请审批中,是否对缓缴后的纳税人应税能力的预测、调查;是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审批;年度欠税率过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当或侵权,造成侵权赔偿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6、实行综合治理、饱和式监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与各级政府息息相关,不仅要取得政府支持,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参与下,制定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相关办法措施,使欠税清缴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观,如用人、用地、资金信贷、商务考查、投资环境优惠上,从严把关,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同时税务征、管、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时掌握欠税动态,全方位的对欠税采取“票上管、网上查、下户摸、上门催”的态势,使欠税人意识到欠税对企业带来不是政策的优惠,而会带来负面影响。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企业欠税的特点和原因主要 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企业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陈旧,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资金,使自有资金相对减少,难以及时缴纳税款。企业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转移。企业倒闭、破产、兼并、联营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造成欠税责任不明。 3、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纳税意识较差,有意拖欠税款。一些企业误认为欠税不同偷税、抗税、骗税,不属违法行为,在概念上将欠税等同一般债务。 4、税收法规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欠税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税的方法和建议 1、认真学习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的清缴措施,是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严格控制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确定税款优先原则,还建立欠税清缴制度。清理欠税措施和欠税管理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征管法》,同时还涉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 2、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欠税顽症需要标本兼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种种欠税的存在,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通过税收计划把欠税列入任务、对欠税实行“以票管税”、税务内部欠税率考核、有转移逃避嫌疑可冻结帐户、扣押变卖货物,能从根本上杜绝欠税现象的发生。 3、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正确实施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实施行政措施时享有优先权,在职务上有优先处置权,可以依法对欠税人进行处理,还可以获得社会协助权。强化滞纳金制度,对于纳税人新欠、旧欠、死欠,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实施行政预防、行政制止、行政执行“三位一体”体制,建立全天候预警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欠税公告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通过互联网,创建税收网站网页,对欠税人的情况公开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开曝光和各种欠税违法现象,宣传税法,弘扬纳税光荣正气;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职责,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过定期公告,税务机关拓宽与工商、公安、银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流渠道,为共同制定护税协税措施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建立健全内部目标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置专门管理欠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理延缓税款、清理欠税工作。对欠税管理,长期是税务机关征管中最薄弱环节,由于受税收任务型的影响,在缓缴审批和欠税清缴上,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应以新《征管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对欠税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监督”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过错追究。如在缓缴申请审批中,是否对缓缴后的纳税人应税能力的预测、调查;是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审批;年度欠税率过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当或侵权,造成侵权赔偿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6、实行综合治理、饱和式监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与各级政府息息相关,不仅要取得政府支持,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参与下,制定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相关办法措施,使欠税清缴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观,如用人、用地、资金信贷、商务考查、投资环境优惠上,从严把关,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同时税务征、管、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时掌握欠税动态,全方位的对欠税采取“票上管、网上查、下户摸、上门催”的态势,使欠税人意识到欠税对企业带来不是政策的优惠,而会带来负面影响。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 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企业欠税的特点和原因主要 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企业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陈旧,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资金,使自有资金相对减少,难以及时缴纳税款。企业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转移。企业倒闭、破产、兼并、联营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造成欠税责任不明。 3、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纳税意识较差,有意拖欠税款。一些企业误认为欠税不同偷税、抗税、骗税,不属违法行为,在概念上将欠税等同一般债务。 4、税收法规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欠税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税的方法和建议 1、认真学习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的清缴措施,是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严格控制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确定税款优先原则,还建立欠税清缴制度。清理欠税措施和欠税管理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征管法》,同时还涉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 2、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欠税顽症需要标本兼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种种欠税的存在,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通过税收计划把欠税列入任务、对欠税实行“以票管税”、税务内部欠税率考核、有转移逃避嫌疑可冻结帐户、扣押变卖货物,能从根本上杜绝欠税现象的发生。 3、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正确实施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实施行政措施时享有优先权,在职务上有优先处置权,可以依法对欠税人进行处理,还可以获得社会协助权。强化滞纳金制度,对于纳税人新欠、旧欠、死欠,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实施行政预防、行政制止、行政执行“三位一体”体制,建立全天候预警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欠税公告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通过互联网,创建税收网站网页,对欠税人的情况公开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开曝光和各种欠税违法现象,宣传税法,弘扬纳税光荣正气;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职责,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过定期公告,税务机关拓宽与工商、公安、银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流渠道,为共同制定护税协税措施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建立健全内部目标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置专门管理欠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理延缓税款、清理欠税工作。对欠税管理,长期是税务机关征管中最薄弱环节,由于受税收任务型的影响,在缓缴审批和欠税清缴上,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应以新《征管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对欠税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监督”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过错追究。如在缓缴申请审批中,是否对缓缴后的纳税人应税能力的预测、调查;是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审批;年度欠税率过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当或侵权,造成侵权赔偿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6、实行综合治理、饱和式监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与各级政府息息相关,不仅要取得政府支持,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参与下,制定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相关办法措施,使欠税清缴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观,如用人、用地、资金信贷、商务考查、投资环境优惠上,从严把关,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同时税务征、管、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时掌握欠税动态,全方位的对欠税采取“票上管、网上查、下户摸、上门催”的态势,使欠税人意识到欠税对企业带来不是政策的优惠,而会带来负面影响。 企业研究论文:对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一、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现状及影响 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社会、历史和自身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其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因而,人才流失现象相当严重。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一些中小企业中高级人才的流失率高达30%,而过高的人才流失率必将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可能影响到企业持续发展的潜力和竞争力,甚 至可以使企业最终走向衰亡。人才流失造成的损失最终都会反映到企业的经营成本上,造成经营成本的上升,如老员工离职后的生产损失成本及新员工的失误和浪费带来的成本等。同时,企业要重新招聘、培训新的员工,所以企业人力资源的原始成本和重置成本也必然上升。人才流失会造成企业的技术和经验流失。当一些关键人才离开企业时,他们很可能会带走企业的商业与技术秘密,使得企业的竞争力受到巨大影响,并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使得一些关键步骤无法正常运行。员工在一个企业中工作的时间越长,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也就越了解该企业的顾客的需要,越熟悉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和业务工作特点,因而也就更能为企业的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当这些员工离开该企业后,可能会导致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下降并影响到顾客对企业提供的服务的满意程度,顾客与企业的关系也很可能会随之破裂,甚至可能随流失的员工一起流入竞争对手企业,进一步削弱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必须再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费才能招徕新的顾客。大量的人才流失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企业的各项工作都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中的一部分,因而当大量的员工流出企业时,企业的各项工作的衔接性必然受到极大的影响。同时,同一工作由于人员的更替,新任员工对工作必然要有一段适应的过程,从而也会影响到同一工作的连续性。人才流失会使竞争对手的竞争力提高。人才流失大多会在本行业内发生,他们或是自己创业、自立门户,或是流向竞争对手企业。无论何种情况都有可能增强本企业竞争对手的实力,使得强“敌”弱我,形成更大的竞争力反差。 二、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原因 中小企业的人才流失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性别、年龄、报酬、工作预期、企业文化等,但这些因素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类,即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亦即人才流失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首先,许多中小企业的建立往往是家族、亲朋好友一起合作的结果。家族型企业组织结构中的权力顶端是封闭的,家庭成员对最高权力的垄断阻碍了高素质的人才走向最高决策层的通路,限制了非家族成员的发展空间。其次,工资收入的高低是衡量人才价值的尺度,但是在现在中小企业当中由于自身发展本身也在起步阶段,所以对企业职工发放的薪酬待遇也普遍不高,严重的影响到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小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缺乏合理性主要表现在:绩效评价中目的不清、原则不明、方法不当,考核和评估标准较单一,不能根据不同的部门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体系,不能将企业的人才分类,不能对不同类型的人才采用不同的考核及奖惩办法等。这种考核制度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才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导致了人力资源的浪费甚至人才的流失。在人才招聘过程中,只重视文凭而轻视能力,重视资历而轻视道德,重视引进缺乏培养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招聘过程中不能按照岗位匹配人才,往往喜欢搞人才高消费,而不管这样的人才是否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造成人才难以在企业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使企业发展缺乏后劲,员工缺乏继续工作的动力。 三、中小企业避免人才流失的对策 中小企业人才的高频流失成了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短板,面对不断上升的人才流失率,企业要想获得长期生存与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就需要适时采取一套动态的管理对策。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避免“老板独断专横”、“家族化”等不利企业发展的因素,提高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企业必须实现企业内部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一是应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合理的组织设计,科学分工,职责分明,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管理。二是建立科学、公平的人才选拔机制,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从而实现企业内部资源同外部社会资源有效的结合。根据公司和行业现状,根据薪酬的制定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建立了在同行中有竞争性的薪酬制度;辅以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在选择薪酬政策时,一方面考虑了国家经济运行情况,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企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国家政策等,还考虑到本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薪酬管理状况以及福利制度。制定了有效的考核激励体系,改变全部按量计酬的方式,将产量和质量双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新人进入岗位前将接受内容丰富的“入模子”培训课程。二是技术培训。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学习是发展生产力的唯一途径。企业部门内部将定期组织业务能力的培训、交流会,公司应不定期邀请业内资深的技术顾问、同行进行讲课和交流,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水平。三是综合管理素质训练。自我管理、组织管理将是训练内容之一。 中小企业应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特别要注重对年轻员工的培养。培训是企业给予人才的一种福利,一个不能提高人才的技能和观念,没有人才发展机会的企业是很难留住人才的。人力资源是高增值性资源,它能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实现自我补偿和发展。 结束语:员工素质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创新的原动力,培训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要素,先出人才、后出效益。企业上下各层都要把人才的培养作为自己工作的重大责任,明确“员工素质低不是领导的过错,但是不能提高员工的素质是领导的责任”的思想,应倡导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我要学习、我爱学习的氛围和机制,推动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员工培训可以锻造高绩效的团队,培训的目的是为企业的生产服务。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摘要: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评标方法的选择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至关重要,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文通过对上述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各自的优缺点,来说明哪种方法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 一、引言 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而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文通过对这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方法评述 1.无标底法。所谓无标底评标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业主不编制标底,而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无标底评标是国际招标中通用的作法,存在如下优点:(1)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招投标市场竞争中获胜,就不得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降低投标报价,从而节约建设投资。(2)由于没有标底,也就不存在标底泄漏的问题,可以遏制腐败现象,使人为因素的干扰降至最低。(3)将主观评价因素从评标条件中剥离出来,增加了评标标准的透明度,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采用无标底评标法还存在以下缺点:(1)价格最低,不能保证质量最优。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一旦中标后,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要么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要么以各种理由要求业主追加资金,使招投标失去了本来意义。(2)由于不设标底,评标时缺乏参考值,可能导致投标方走价格联盟,人为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产生围标、串标现象,使其他企业的报价因远离基准价而被淘汰。(3)在投标各方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为了能中标而互相攀低报价,可能会加剧不正当竞争,使本来就不太规范的我国招投标市场更不规范。 因此,无标底法评标不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但它是一个前进方向,是一种理想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评标法就是在各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且各项报价在基准价的合理区间内,选择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对招标前期的工作质量要求比较高,应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确保入围企业都是资质较高、信誉优良、能独立完成项目的企业。 在定标过程中应建立“澄清制度”,给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一个澄清机会。投标人如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人能对其所使用的先进工艺阐述见解,则应给予相应的高分。 成本价标底应采用实物法编制,计入足额的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保证工程能正常施工的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不计入利润。但是,准确估计投标人的建设成本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建设成本涉及到投标人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材料采购、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且目前在我国许多地区的相关法规中对如何确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这就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合理低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国外工程招标一般采用该办法,但在国内,采用得较少。 3.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的主要因素有投标报价、施工技术、财务状况、社会信誉、历史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权重等。 综合评分法是目前我国工程界,尤其是规模大、技术难度大、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工程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兼顾了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因素,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往往本着保本微利的经营思路来进行报价决策,根据评分标准合理报价,这样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报价能力,同时也可以避免不正当的低价竞争。 但是,该方法除了报价这一客观因素外,其他标准均受个人主观判断影响,且评标专家一般都是临时抽调的,短时间内无法充分熟悉所评工程的资料,不能全面正确掌握评标因素及其权值。评标专家的选择和专家评标的客观性成为综合评分法能否发挥实效的两个关键要素。因此,选用综合评分法时,在权重系数的分配上要尽可能的考虑工程项目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打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限制评标人在打分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要制定具体、明确、客观,具有可操作性的打分标准。 三、结语 上述几种评标方法均存在一些缺点和局限性,同样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是尽最大可能选择 “最合适的评标方法”。虽然综合评分法也存在许多问题,离理想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无标底招标相距甚远,但是在招投标机制不够完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投标人的投标不理性的情况下,可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因而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办法。相信在现阶段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综合评分法仍将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评标方法。 建设工程论文: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探讨 摘要: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分析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种种诱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 1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由90年代初的2500万人,到2003年升至3893万人,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21865.49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队伍。建设的高潮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产管理滞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0年建筑业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数几乎翻了一倍。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严肃的问题。 2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分析 2.1 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断变化;建筑现场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建设过程时刻会面临新安全问题的挑战。 2.2 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音、热量、有害气体和滚滚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这些都是工人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的体力下降,工作面的复杂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危险源令人防不胜防。 2.3 参建主体复杂,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2.3.1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是一个投资主体,其更注重于投资资金能不能节约一点,建设质量能否搞得更好点,建设进度能不能更快一点。而往往忽略保证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商,是整个项目投资建设的老大,无论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切都得听他的指挥,可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个单位不听其摆布,哪一个单位就要面临被撤换的危险。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哪一个单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听其摆布,甚至明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也还是张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房地产商对建筑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时更是明知故犯。 2.3.2 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有些勘察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时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忽略了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2.3.3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有些监理单位碍于面子,明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却不敢大胆指出纠正。 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广西医科大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工程发生的坍塌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监理员发现立杆间距离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没有报告总监,也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导致7死7重伤,监理单位严重失职,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3.4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出借资质给包工头,包工头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带班头,而带班头组织的劳务工人是乌合之众,绝大多数都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培训,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所谓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或挤压减少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特殊工种人员往往人证不一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拿出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而实际操作者并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获取相对应的合格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到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事管理不严,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解决当前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关注投资、质量、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有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构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2 解决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2.1 解决当前勘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2.2 解决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 护设施,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注解说明清楚;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并尽可能的亲临指导。 3.3 解决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无论发现工程建设哪一方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 都要大胆指出纠正或者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③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 解决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4.1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2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3.4.3 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4.4 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3.5 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 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预见予以避免,建筑事业就能够更加和谐的发展。 建设工程论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和控制机制 工程投资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电力建设工程投资的先决条件,同时还影响建设链的各个环节。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电力工程的竞争力。电力项目建设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因此,所有活动必须以提高效益为目的。电力工程投资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控制好工程的投资,加强对电力项目建设前后的投资管理,使电力项目建设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管理系统是一个动态的控制系统,需要从投资决策阶段开始狠抓。许多建设者在投资决策的时候连方案都没有,因此不能精准确定投资额,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投资设计阶段是整个电力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包含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环节,能将建设项目中所有技术的构造状态准确反映出来。作为施工图预算、审查及编制建设项目的基础,设计概算在项目立项决策中非常重要,它是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依据。从项目投资方案开始,通过成本核算和经济分析,估算并确定最大投资限额,全面控制建设工程投资。在施工图设计和扩初设计阶段,因投资方案的优化,确定了项目的装修装备标准和使用功能,使整个项目的工程投资标准得到了有效确定。 二、识别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中存在的风险 电力建设工程中的风险,主要存在于招标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1.招标投标阶段在这个阶段的风险中,一般有施工技术以风险、业主资信风险、投标报价风险以及勘察设计风险。每一个电力施工企业都要依照自身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应对以上风险。目前,很多电力建设企业在工程设计中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效降低了招标投标阶段中的投资风险。 2.施工阶段应对电力工程的投资风险,施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对这一阶段的风险加以防范。一般的风险形式为:监理单位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异常气候风险、施工企业自身风险以及国家政治风险等。 3.竣工阶段此阶段中一般存在如下风险:电力企业因资金问题而出现的结算风险、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不全而造成的投资纠纷、财务计价变化而造成的利润减少等。 三、控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措施 1.培养管理人才在审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时,管理人员的专业程度直接影响审核效率。因此,要想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多开展投资管理专业性质较强的培训和实践的活动,将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预结算方案理论相结合,提升在职人员的投资管理能力;第二,制定严格规范的招聘选拨机制,提高入职门槛,严格的控制人才准入。 2.加强项目管理现阶段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施工方绝不能为获取低价竞争力而牺牲工程质量,不然,在工程后期施工中,会给承包商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合理索赔也是一种减轻投资风险的手段,是一种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比如,当施工进度发生变化、设计中出现失误、自然条件的影响、工程量出现变化以及施工环境发生变化时,都可以要求赔偿。在整个施工阶段,针对实际的施工环境,科学管理项目,能有效降低工程投资风险,大幅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3.重视价格审核电力企业作为一个资源消耗较高的行业,在审核电力工程投资时,要注意认真审核建筑材料的价格。电力设计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材料,因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出现价格上的波动,加大了建筑材料的审核难度。如下方法可以降低价格审核难度:第一,如果电力工程施工出现了较长时间的停工,可按此阶段建筑材料的平均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电力工程材料价格合理;第二,依照电力工程的合同,深入分析材料价格中的模糊因素,以便在进行实际预算情况总结的时候加以调整;第三,对于合同中允许的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在核对实际的施工日志时,要核查其真实性。 4.慎重投标招标投标工程直接影响工程投资,因此,电力建设承包单位必须提供施工所需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呈现的实质性内容,认识到招标文件的不足和容易引发的风险。在进行清单报价时,要将规避风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依照企业自身的市场以及实力变化,深入分析与探讨项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具体操作时,可以对特定的项目应用特定报价方式,在确保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增加预计工程量。如果提供的设计图纸较为模糊,可适当提高单价进行;反之,可将单价尽量调低。总之,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保持主动的姿态。由图1所示,2010年到2014年某电力建设企业的总投资额持续上升。因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项目投资因此大幅提升。 四、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系统是一个新型的管理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科学和规范的管理体制。应用工程设计数据对投标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预算,能使电力建筑工程的发展越来越快,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竞争力。随着电力企业的发展,投资管理和技术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因此,电力企业对处理和收集工程投资数据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不断提高管理系统的处理速度,完善相关功能,才能使电力企业稳定发展。 建设工程论文:对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与可靠性研究 水利建设工程 自建国60多年以来,我国的水利建设工程也在不断地发展与进步。建国初期,我国的水利工程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1961年-1966年,水利工作提出了“三五”工作方针,并及时纠正了“四重四轻”;1966年-1976年,通过国家的不断改革,使水利工程逐步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1990年-1997年,三峡、小浪底、万家寨等一系列的重点工程相继动工;1998年由于98洪水使其国家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大了幅度;1999年,小浪底等水利系统大型水利枢纽电站相继发电;2000年,我国加强了流域统一管理,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工程;2001年是三峡投资高峰年,同时塔里木河综合治理方案获批;2002年加强水资源工程的建设力度,南水北调东线开始动工;2003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出台;2004年,我国570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饮水难的历史;2005年,沙坡头主体工程、三峡大坝左岸主体工程正式完工;2006年全面搞好三河三湖、南水北调和三峡等流域污染治理;2007年,长江、黄河、淮河一大批水利建设工程陆续通过验收;2008年,汶川地震后,唐家山堰塞湖排险创造了世界奇观。我国在这60年发展中,其主要的水利建设工程包括: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百色工程、小浪底工程、葛洲坝工程和沙坡头工程。 水利建设工程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繁荣发展提供了保障。自建国60年以来,国家先后投入了上亿元资金在水利建设上,我国的水利工程规模和数量也处于世界前列,其水利工程体系初步形成。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到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水库有8.6万多座,堤防长度28.69万公里,水利建设工程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作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建设工程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农村抗旱减灾能力,推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其基本概念主要有四点:(1)安全生产。为了避免员工在生产中发生身体伤害或者是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措施。事故隐患,会对员工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行为或人员管理制度上的缺陷。(2)文明施工。使用现代的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良好的环境。(3)管理。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过程,其主要包括方案策划、程序、错误修正和卓越四个方面。(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为了更好地实现安全生产和大力发展文明施工,将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组织和使用的过程。对施工中的器械和人员进行管理,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为了更好地保证人员的生命和劳动成果不受损害,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员工自觉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对于水利建设工程建设,其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如下: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火工材料丢失事故;不发生重大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失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不发生新投运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因施工、安装、试验或调试等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对于水利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施工环境;努力提高整体人员的素质水平,提高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大力改善工程建设队伍的精神面貌;在施工完成后,要对其场地进行清理,保证环境不被破坏。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标准 对于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有以下几点:(1)水利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进行合理的布置,不应杂乱无序。(2)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的清理,保持场地的干净整洁,路面无积水、无杂物和垃圾。(3)水利建设施工场地应配有灭火器材,避免火灾的发生,在没有得到批准时不进行明火作业,施工现场不能有烟蒂。(4)水利建设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员,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关于各作业面配备安全员的通知》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施工。(5)根据我国DL5162-2002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噪音不得超过90dB;其空气污染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施工现场的污水处理应符合规定等。(6)在进行灌浆施工时,应保证工作面的清洁,及时清理排水沟,严禁污水乱倒、乱流。(7)施工现场和每个工作面之间应搭建马道或爬梯,马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两侧必须有扶手,道面需要有防滑条,爬梯必须有封闭式的护栏进行保护。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对建设人员的要求有:施工人员必须衣着整齐,穿短裤、短裙、拖鞋者不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施工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需佩戴安全绳带,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及时更换安全防护用具;在施工现场需设立禁止吸烟的警告牌;对于刑事特种工作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应禁止非工程车辆和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对各作业和各工序的地方必须设置危险点源辨识牌;每个孔、洞、井等都需设置安全围栏、警示灯或标志等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的重要通道应设立安全文明的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其内容必须清楚、准确、规范,颜色和图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工程中,施工安全是头等大事,在保证水利施工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的效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我国的 水利建设施工安全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同时对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设工程论文:由交通建设工程资质专项清理工作引发的思考和建议 “十一五”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公路建设快速发展,迫切要求建设市场逐步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从我县专项清理专项行动清理的情况看,建设市场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疾,整治和规范资质的管理问题势在必行。 1、挂靠借用资质问题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1.1挂靠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从通俗意义上讲,资质“挂靠”是指出借资质方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收取管理费用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投标、承接工程,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资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价格,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有利于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为建设单位搭建平台,选择依法诚信、具备相应能力的承包单位,为社会提供合格、安全的工程。但目前建设市场上,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谋取私利,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为了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双方相互串通、包庇。使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挂靠人,通过借用资质,参与投标竞争,严重侵害了其他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挂靠人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让招标文件按照被挂靠企业的条件“量体裁衣”,保证自己中标,导致许多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竞争中标,打击了守法企业的投标积极性,扰乱了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规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设市场信用缺失。 1.2挂靠问题严重威胁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由于挂靠人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投标、承接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证件齐全、人员到位,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开标结果一旦中标,在施工过程中,被挂靠企业并不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大多数挂靠人在技术、设备、施工经验、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等方面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施工条件简陋,管理水平落后,只能凭经验或在摸索中施工,往往摁下葫芦浮起瓢,再加上监管部门管理不力,极易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降低。同时,由于要向被挂靠企业交纳2%或更高比例的管理费,或者在投标阶段恶意压价竞争,致使中标价较低,挂靠人要获的想象中的利润,就想方设法降低经营成本,往往偷工减料、私招滥雇零散工,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诸多隐患,甚至造成事故。从我县历年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事故都存在挂靠或者转包等违法行为。 1.3挂靠问题严重影响到交通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挂靠使规避市场准入成为可能。资质管理是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现阶段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主要标准。被挂靠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或为了亲戚、朋友关系,允许被挂靠人借用资质进入建设市场,一定程度使得资质管理形同虚设,加剧了恶性低价竞争,恶化了建设市场环境,在交通部门对企业信誉评价时得不到认可,最终损害的是建设行业的整体利益。二是许多大型国有企业本身只有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靠所谓“经营资质”生存,即出借资质来赚钱或积累业绩。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大型国有企业不思进取,综合实力退化,甚至破产。三是挂靠还是造成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挂靠人为了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诺垫资施工,导致建设单位变相拖欠。一旦挂靠人缺乏后续资金,造成工期延误或者拖欠工资,甚至被告上法庭,做了被告席,被挂靠企业不得不出面收拾烂摊子,付出比管理费多几倍的钱,得不偿失,从而影响了交通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2、引发的思考和建议 2.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检查工作。近年来,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扰乱正常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容易诱发腐败问题。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各项目业主在涉及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中,应把核查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的有关情况作为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重点。一是核查中标单位的原始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核实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二是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并查看相关人员的资质情况,核实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等;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规问题。不仅要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问题,更要清理纠正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 2.2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挂靠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除了挂靠者自身隐蔽性很强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严和处罚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企业起不到震慑效果和根治作用,反而会削弱企业的守法意识,助长企业违法。各项目业主在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中要结合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2.3严查腐败,坚决打击商业贿赂。挂靠问题的产生,除了挂靠双方之间的经济利益驱动外,往往与被挂靠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内部人员以权谋私相关联。一些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负责人为 了自身利益,允许低资质企业或者个人借用本单位的资质到处承揽工程。 2.4建章立制, 逐步解决挂靠借资问。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问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清理难度比较大,解决挂靠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2.4.1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二是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监管。三是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管。四是强化社会监督。。 2.4.2完善建设市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近几年来,各部门、各县区按照中央和市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工程项目信息和企业、人员市场行为信息的公开制度,通过向社会公示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了各方主体的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建设工程论文:分析建设工程造价风险问题 1认识不足 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多存在工期长、规模大,工程技术难度大,资金链长,那么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也多,潜在的风险也多。工程预算人员对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业务素质差,对于工程造价编制内容、程序和做法有一定的影响。为避免出现较大的差错,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实施工程计价规则。规范中,工程风险费用作为一项单独的费用应在投标时列出,而绝大部分施工单位没有重视这项规定,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很少一部分费用,甚至有的单位不予收取。这些充分说明大部分企业对于工程造价风险认识不足。 2价格机制不合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应该遵循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形成,通过市场公平竞争机制,遵循价值规律形成商品的价格,这样才能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利用,而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并没有遵循这个规律。目前建筑市场呈现的是僧多粥少的局面,工程建筑企业为承接工程项目并没有分析工程的实际风险情况。在拿到招标文件后,对于招标文件中细则、合同条款、技术方案没有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而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套用表格计算投标价,并尽可能压价,从而达到中标的目的。这些都是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是不合理的投标。 3建筑市场不完善 我国的建设市场发展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很不成熟。具体表现为参与建设的各方信用度低,也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工程质量之上,为了获得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工程质量的代价,最终的结果就是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现象有:吃回扣、二次分包、拖欠工程款等等。 4缺乏完善的担保[4]、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出台的《建筑法》《保险法》《担保法》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没有很明确的应对措施,具体表现为工程问题与法律不相适应。当前主要工作是尽快对保险、担保细则立法,与现行建筑法律、法规相适应并同步发展。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示范文本中应增加有关工程担保及保险条款内容。 5风险管理措施[5] 5.1风险回避 建设单位通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科学合理的手段把风险消除或消除风险产生的条件的方法就是风险回避。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风险回避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优先考虑的方案。对于一些风险比较大的项目,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把风险程度降到最低。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优化的施工组织来避开风险,从而赢得利润。 5.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就是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可能由自身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他方,来达到自身风险降到最低的目的。风险转移的方式有:组织联合体投标、工程保险、担保、工程转包、分包等。风险转移的前提是合法的、正当的。风险转移需符合《建筑法》的规定,对于规定中明确规定不能分包、转包的项目不可以进行肢解分包。 5.3风险自留 对于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设项目也不例外。对于工程成本影响不大的风险,施工单位可以利用自身所具备的技术采取风险保留的办法。这时,需要施工单位提前准备一部分费用以应对不测,如果风险一旦发生可以用这笔费用来弥补损失,把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风险,之前备用资金就可以成为利润。 5.4风险利用 对于一般企业应对风险主要采取前面几种措施,而对于一些经验比较丰富、能力强大的企业来说,会利用自身管理的优势和技术方面的特长来利用风险达到更高的利润。比如一些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项目,施工单位抓住业主追求的不是造价最低而是对质量的要求,可以通过合理的工期和优化的方案适当提高报价,为工程竣工盈利打下基础。 建设工程论文:我们是如何抓好建设工程公开工作的 近年来我校在推行校务公开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基建维修工程公开这个重点,将校务公开工作重在难处,落在实处,推进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把建设工程公开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来抓 建设工程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是高校在新一轮快速发展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重点工作。我们认为,推进建设工程公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 建校51年,除去建校初期的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阶段外,校园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__年,国家调整了大学的办学方向,将过去教育型调整为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学校全面进入国家体育主战场,也迎来了一个超常规发展期。近三年里,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约三亿元,其中,20__年一年的维修经费超过了建校50年的总和。而且在2008年奥运会前还要成倍递增,预计投资数十亿元。面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学校领导班子冷静的意识到,相对于巨大的建设投资和繁重的任务,我校的建设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却远远与之不相适应。如何使用好这些资金,出效益,保质量,不出问题,是对我们的一个严峻考验。党委书记、校长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建设工程,百年大计,必须保证质量,不出任何问题;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这项工作。而实施建设工程公开则是实现上述目的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之一。我们认为,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建设工程公开,将最敏感、广大教职员工最关注的校务规范公开运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体现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严格地、规范地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改革稳定和持续发展,顺利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 我们认为,建设工程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建筑市场不尽规范、完善,致使建筑领域成为发生违纪违规现象较多的领域之一。我校以前的工程项目也曾出现过质量问题,虽然没有查出什么大的问题,但群众也有不少议论。建设工程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就能有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上保证清正廉洁,抵御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堵塞漏洞,保证在建筑这个高危行业干部的安全,避免大楼盖起来,干部倒下去,树立学校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取得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与拥护,提高学校凝聚力。这是用实际行动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认为,抓住建设工程公开就是抓住了校务公开的重点环节,是贯彻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倡导的求真务实作风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做好了,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了,将直接提升大学办学实力,尽快实现世界一流的办学目标;相反,如果搞得不好,会给学校发展埋下隐患,甚至会破坏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抓住建设工程公开的重点和难点,做到“三个到位”,全面落实公开工作 建设工程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决策的公正、透明,让师生员工了解和监督建设工程,依照法规和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要实现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必须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建设工程公开的体制和制度,并且有建立配套的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决策、监督体制和相应的运做体系作为保证,只有体制、机制合理、决策程序民主科学、监督检查到位,实现建设工程公开、公正、透明的目的才能顺理成章。近年来,我校在实践中也正是朝这些方面努力的,并且形成了自己一些行之有效的体系和做法,关键是要认真抓好落实。 1、建设工程公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位。建设工程公开的关键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套符合实际的管理体制。“一岗双责”是我们在公开工作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思路,即工程主办部门也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基建修缮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同时要把项目的公开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落实,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在实践中,我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项目管理、决策管理和监察审计管理组织体系,并且每一层管理体系都规范了相应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学校整个建设工程的有效开展。决策管理是建设项目整体和重点环节把关拍板的最高组织,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资产、财务、后勤、审计、使用单位等领导集体组成,决策事务一般按照成员发表意见,小组充分讨论,领导集中,最后拍板的做法进行;项目管理单位一般是学校建设修缮的职能部门,是工程项目的执行操作层;监察审计管理由纪委牵头,监察审计处、工会等部门及职工代表参加,全过程参与工程的各个环节。 各个管理组织都在实践中形成了各自的工作运行机制,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做好工程。由于在工程的招投标、洽商、材料选购等重点问题上都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代表集体参与决策,既避免了暗箱操作或个人拍板决定,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公开形式。特别是修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常 遇到一些具体情况或施工材料的调整、变动,需要临时洽商。为此,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该招标的必须招标,不容许任何一个人单独随意洽商或做出决定;洽商同时必须洽价;对调整后的项目和材料的质量必须集体严格把关和验收。例如,在我校办公楼改造过程中,原先考虑暖气系统不改造,但是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和诸多因素的影响,设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一起改造的洽商意见。此事报给校领导后,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及职能部门处长、学校现场代表就此问题两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最后决定改造,并且通过二次招标的办法,单独招标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工程公开要落实好必须有一套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把公开工作的情况和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达到公开的目的和效果。 2、建设工程公开的程序和办法到位。建设工程公开是校务公开的重点,也是广大师生员工非常关心的事情。公开什么?怎么公开?怎样才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同时又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等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在重点研究和抓好的问题。我们在实践中认为,建设工程公开的基础是规范,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并能严格落实,本身就是公开的一种形式,也是实现公开、公正的有效措施。 在工程管理和招标投标方面,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建设、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修缮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建设维修工程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实施细则》等制度。以上制度对于资格预选、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洽商办理、建材认质认价、工程款支付、验收决算、监察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程序和做法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使得办事人员有章可循。制度出台后,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能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在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选用工作中,学校的基建、资产、财务、纪委、监察审计、使用单位等部门全都参与整个环节,力保公正、公开、透明,有效的避免了某个部门或某个人拍板说了算的不良做法。招标投标等制度的建立健全为职能部门的办事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做起事来程序清楚、各环节要求明确,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制度落实方面,相关人员能把握工程重点环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设计、监理、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重要建材认质认价、工程款支付、验收等重点环节,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也都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办事流程。例如在建筑设计环节上,学校对设计方案的确定是在听取广大群众、使用单位、专家的意见基础上,最终优选方案,力保设计的作品功能布局合理、简洁美观、经济指标合理、能有机融合于学校整体环境中。特别在重要建材认质认价工作中,学校成立了选材组和认价组,采用“三个三”的采购办法,①货比三家;②三个部门看货采购③三个部门的人员验收(也必须有使用部门人员参加),确保采购到质优物美的建材。 建设工程的公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开的形式是多样的,公开的层面也是有范围的,但必须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及时进行公开。在群众关心的校园规划、住宅建设、公共建筑等项目的方案、规模、投资和相关中标单位的情况方面,我校一般采用全校范围内公开的形式;在招标投标、洽商、材料认质认价等方面一般是所有相关职能内部公开。并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作到层层把关、民主集中,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 3、建设工程公开监督检查到位。学校近几年建设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和加强工程监察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有了管理体系、运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关键在于落实,要实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公开、透明有时可能会流于形式,而难于实现真正的目的。在这个关键问题上,校党委、校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校长反复要求,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到位;在施工过程中他经常亲临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们在严格贯彻上级精神的同时,还把建设工程公开的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紧密结合,把对建设工程公开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校务公开效果的考核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要求。 制度的保障和监督的加强有效避免了建设工程中各种问题的发生。在项目实施和公开工作方面,纪委、监察审计、工会部门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检查,并且对不合理的做法有权责令停止、修正和进一步追究。如在去年学校五十周年校庆前,由于工期紧张,在采购盲道石等石材时,负责工程的同志直接选定了材料,没有“货比三家”,学校主要领导责成纪委参与监督的同志发现后坚决要求纠正。最后通过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了价格,节约了资金。在学校建立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中,对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和严格的要求。但是仅靠制度和监督是不够的,我们同时还要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要求,做到顾全大局、廉洁自律。在学校的重点强调和健全的制度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方面人员也能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加强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另一方面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准,正确行使岗位权利,保障了学校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 三、建设工程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设工程的任务在于规划校园、建设校园和维护校园,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办学方向和模式的调整,随着国家对我校投入的不断加大,对于我们既是机遇,也是压力。有了钱,就要把钱花好,把钱用在“刀刃上”,其目的是要把事情办好,让方方面面满意。从近两年的实践看,我校基本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建设工程公开,使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学校新建的教学楼、餐饮大楼、一号学生公寓获得了当年的结构长城杯,其它工程也都顺利通过北京市质检站的验收,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园规划、风格和建筑修缮工程质量满意。在工程资金的使用方面,学校一向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办事,在校内维修和材料选购的方面,我们一般采用货比三家、两轮报价的办法;在洽商方面严格控制,层层把关,努力做好投资控制;在工程结算审计环节上对工程量和价格严格把关,确保资金的合理投入。 2、建设工程公开起到教育和保护干部的作用。由于建设工程投资都比较大,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高危行业。从我校近年来的实践看,建设工程体制、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是非常重要的,公开工作是客观需要,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顺利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保证。两年来,群众很少有反映工程建设方面问题的,负责和参与建设工程的干部的工作在学校是得到肯定的。 3、建设工程公开、公正、透明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优化了我校的发展环境,改善了办学条件。学校面貌在短短两年内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学校新建了现代化的教学楼和高档次的餐饮大楼,留学生、 研究生公寓相继竣工,大面积的修缮使得办公楼、训练场馆、图书、网络用房等面貌一新。由于工程基本情况较好,变化较大,群众基本满意,使学校内部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声誉进一步扩大。虽然我们在建设工程公开工作中收到了一定成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许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做法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我们也有决心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对我校的做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探索,把建设工程公开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推进我校整个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干问题探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所谓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逾期不支付。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或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合同法创设的这一新的法律制度,是立法机关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以及近几年来收民法学界关于物权法的研究成果,完善了担保法中的不动产抵押制度。从而解决恶意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的社会问题,以保护建筑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合同法颁布以后,人们对这种优先受偿权的理论问题有颇多的争议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却研究不多,有鉴于此,笔者拟就这种优先受偿权若干问题的理解并着重在审判实务上作一探讨。 一、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 理论界有三种观点:法定优先权说、留置权说、法定抵押权说。笔者赞同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的观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法律性质为:法定抵押权,其理由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不同于法定优先权。 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也不同于留置权。 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属法定抵押权,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用于确保建设工程价款受偿的法定担保物权,其性质应当是法定抵押权。正如梁慧星教授所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从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28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批复的规定,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⑴须建设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而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⑵须是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生债权。 ⑶须债权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所应支付的价款。 ⑷标的物应为通过承包人施工完成的,属于发包人所有的不动产及其基地使用权。 ⑸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⑹须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后,经过一个合理期限,而发包人仍未支付。 ⑺承包人必须在法定 除斥期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依照最高院的批复第七条,承包人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程序 ⑴协议折价。 ⑵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拍卖。 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⑴本金⑵利息⑶添附物⑷装修费⑸损害赔偿,但是不包括违约金。 4、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⑴溯及力方面的限制。 ⑵发包人支付部分工程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⑶建设工程为商品房,行使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⑷建设工程的发包方非建筑物所有人时,主张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消灭 1、因债权的消灭(清偿、抵销、混同、提存)而消灭。 2、因不可抗力,规划、拆迁等致使建筑物灭失。 3、消费者已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4、超过除斥期间行使优先受偿权。 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与协调 1、与约定抵押权 2、与先取特权。 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完善 1、在物权法中引入“法定抵押权”这一概念,从而完善担保物权法律体系。 2、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应建立法定抵押权登记制度。 3、法律应明确规定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并解决有关顺位问题。 4、催告通知的合理期限应立法予以明确。 5、申请法院拍卖的规定,实践中很难甚至无法操作,因为优受偿范围需确定。另外、按照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缺乏依据,是否考虑通过公证债权文书或申请支付令。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前期控制 1我国项目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 目前来看,鉴于我国的项目审批机制以及投资管理体制还尚待完善,大多数建筑公司在项目初期的决策阶段较为草率。有的公司为了争取到项目或者满足相关的审批条件,将投资预算报的非常之低,甚至无法满足现实的建设需求。一旦项目获得批准,则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忽略决策阶段的预算,任意地变动原有的项目设计,以致后期的建筑施工过程都陷入混乱。 2项目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法 从投资的时间形态来看,工程决策阶段需要考虑的项目投资可分为静态的投资和动态的投资两个部分。静态的投资主要包含工程的安装费用、购置建筑工程所需设备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动态投资是指随时间期限变化而变化的费用,诸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为工程建造期间可能发生的材料等价格上涨所准备的预备金等。在决策阶段,控制工程的造价要从多个角度入手。一方面,项目的决策团队要包括各个学科的专家,具体包括:财务分析专家、行业分析专家、土木工程专家、技术人员、造价评估师、企业管理决策人员等,这些专家既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又要在实践中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另一方面,在对项目进行决策时务必要保证所使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以确保据此作出的分析的准确性及科学性。 3方案设计阶段 3.1方案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必要性 如果说在项目决策阶段对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那么在项目方案的设计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则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龙头。虽然项目的设计费在数额上占整个项目造价的比例并不高,一般仅仅占到1.5%左右,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影响可达75%以上。优化的项目设计可以使得工程造价降低15%以上。但是,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却往往被人忽略。设计人员有时过分追求工程项目在功能和外观上的品质,而忽略了项目的经济适用性,以致对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在设计办公楼的空调系统时,18e的室内温度设计既符合人体舒适的要求,又满足环保的要求。但一些项目却盲目地按25e设计,既不符合环保要求,也在经济上形成浪费。 3.2方案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方法 在过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对造价的管理最常用的方法是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指以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设计书为蓝图,根据项目的投资估算,先控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此基础上,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划具体的施工图。限额设计的核心要义在于根据逐步推进的设计,以事先分配好的投资限额严格地控制项目的技术设计和具体的施工图纸的设计即变更,确保不超出预设的投资限额。在采用限额设计方法时,根据其具体的操作步骤分为以下几点:1确保设计限额的合理。设计限额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前期决策时所作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由可行性分析报告确立的投资估算是设计限额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科学的调整确定整个项目的设计限额。o限额的分配。在设计时需要根据专业对整个项目的限额进行分配,以下达到具体归属的设计人员。在具体的初步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先拿出多套方案,比较不同方案的性价比,选择兼具经济效率和使用功能最好的方案。在此过程中,需要确保设计概算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施工图的设计。在限额分配和方案选择后,设计需要具体地落实到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是指导项目后期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在设计施工图时必须严格地遵照上一步骤中的初步设计所确立的内容,同时确保能控制造价在预定的限额内。?设计的变更。项目的设计并非一蹴而就的,无论是在设计阶段还是后期具体的施工阶段,都可能发生设计的变更。项目设计的变更一般都伴随造价的变更。因此,一方面要尽可能减少随意地变更设计;另一方面,在发生设计的变更时,要遵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对可能引起的造价变化进行评估并报审批。 4项目招标阶段 4.1项目招标阶段控制造价的必要性 工程招标制度是建设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伴随着我国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6的颁布与实施,我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在实践操作中更为规范有序。实践表明,通过招投标确立的合作关系既可以有效地保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又可以切实有效地保证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性。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标,在市场化的竞争下,工程的承担方将给出更经济有效的保价,并对整个项目过程中的造价施以管理以实现其预期的经济收益。 4.2项目招标阶段的注意点 1)要想真正保证招标的价格符合市场的价值规律,就必须排除在招标过程可能存在的行政化的因素,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在招标前,对投标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充分地掌握其各方面的信息,包括施工技术水平、项目的建设经验、财务水平以及在案的诚信记录等,以全面地了解投标企业,避免出现“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等违规现象。 2)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活动成功进行的重要保障。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需要对该项目所需要的具体技术要求、投标人所应该具备的资质、投标报价的标准、选择中标企业的衡量因素等项目作出详实的规定,以便日后相关企业中标后与招标企业签订合约,以及对项目造价的控制。尤其要注意的是,构成标底的编着除了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之外,最重要的是确保其 保密性。 3)选择在报价合理的范围内价格最低的企业中标。之所以强调要在报价合理的范围内是指要确保中标企业有能力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工期等要求。招标企业要综合投标企业的各方面因素确定中标企业,防止在招标过程中有些企业恶意地低价竞争事后无法保证工程具体实施的事件发生。 5结语 建筑工程项目前期所发生的造价是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具体包括项目决策阶段的费用、方案设计阶段的费用以及项目招标阶段的费用。只有在建筑施工的前期阶段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才能对整个项目的造价进行有效地控制。本文从上述三个阶段为论述方向,讨论了我国建筑工程目前的费用管理现状、费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方法。 建设工程论文:浅析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问题和管控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它是相对于外部审计来说的,是根据被审计的单位和审计的关系所进行的分类。内部统计学家劳伦斯,是一位对审计领域有着卓越贡献的人。他曾经认为,内部审计是内部组织中控制各类业务所进行的独立性评价,来充分确定程序和方针具有公证性。 相关的风险管理:对于风险管理来说,是当企业所面临的开发和产品的创新,都使管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在经营上的风险性。比较好的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相关错误的机率。对于风险的管理来说,它是一种具有管理性的过程,在现代经济环境中是一项必然的风险产物,所以就为风险的管理提供了条件。 有关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实际关系:对于企业的内部审计来说,它是有关企业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实际的内部审计具体地分析了有关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对风险进行了更加及时的评估和监控。与此同时,对相关的管理层工作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给予审查。 1、有关企业内部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1、对于企业内部的审计机制不健全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审计监督单位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建立一项比较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于内部审计制度来说,其政策性比较强,同时,其涉及面也比较广。其需要企业的大力支持,要由企业的一把手直接进行领导。但是,实际上,其一把手领导的不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副职进行领导,还有由相关的负责人进行领导,而这种领导体制却给内部的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很多审计工作都是以行政为干预的基础性建设。所以,在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不受到重视的,在人员的配置和相关的组织建设以及相关的业务管理环境上都达不到相应的要求。 1.2、对于内部的审计工作可操作性和系统性不强 依法审计时审计的基本原则。相关的审计人员不可以毫无依据的对问题进行主观的想象和分析,要有一定的客观根据和准则。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实际的内部审计业务还是不规范。有些仍在采用上一级部门的做法,还有比照相关国家的审计法等。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内审的可操作性和系统性不强,缺乏业务的操作指南。 1.3、内部的审计模式满足不了新形势的要求 日前,很多内审机构还是停留在系统基础的审计模式和按需要授权为主的初级阶段,根本满足不了有关环境发展对内审管理所提出的要求,企业应积极从系统的审计模式转变成风险导向的模式。如果以实际的授权为主来开展内部审计的活动,这就会造成相关的审计工作不能完全的集中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完全违背了有关内部审计的原则。 1.4、有关内审工作的质量并不高 受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内部审计经验等模式的影响,内审比较重视微观上的发展,很容易将服务和监督对立起来。因为不能对内部的控制进行比较全面的把握以及对内部相关的控制不够深入。因此,就不能从宏观出发来对审计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不能揭示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危害。 2、内部审计控制流程管理的要求 工程项目从中标开始至验收,一般需要涉及到设计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预算部门等,项目进行的过程就是一个合同履行的过程,也是流程被执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整个合同履行流程的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直接负责,是流程的负责人。但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完全采用普通流程管理的方法,工程项目流程管理具体有以下要求: 2.1、管理性工作与实施性工作的区分。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内容,除了如施工方案制订和施工图纸设计这些实施性工作外。项目经理部还必须完成其它相关的行政和管理性工作,如分包结算、材料采购、机构租赁、合同管理等。管理性工作是项目经理部中具有共性的工作,是经常和重复性发生的工作,对这样的管理性工作,必须加大规范和精细化管理的力度,减少管理的任意性和粗放性,这是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流程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 2.2、分级流程描述与流程责任确定。项目经理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面临着大量跨单位、部门、专业的协调问题。如业主、设计、监理、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跨单位的工作界面,工程、预算、财务、物资和机械等跨部门之间的工作界面,这些界面关系的处理是项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通过分级流程描述和流程责任确定可以很好地解决项目运营中跨部门和岗位的工作协同与控制问题。 3、对于风险内部审计在实际应用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3.1、各个部门要全力以赴的配合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其不能只是要求领导的重视,还要让其他部门给予一定的合作。 3.2、相关领导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风险导向在内部审计中要发挥积极性的作用,这是完全离不开相关领导重视的。 3.3、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相关素质要进行提高 对于风险导向的内部理论来说是一种全新的理论,是需要对相关的企业内部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和分析,更要对实际的审计工作进行系统的评估。 3.4、要确定比较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要及时地建立风险的管理体系,形成一个统一的评价体系。对于相关的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要衡量内审的作用来充分的保证审计人员对于选择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管理工作,而且具有前瞻性,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和管理,来发现 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而促使造价管理不断完善,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 建设工程论文:浅论工程质量检测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及存在问题的探究 论文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也随之不断增多,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同时也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基于此点原因,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加以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首先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进行分析,随后介绍了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期望能够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给予一定的帮助。 引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最重要的手段,工程质量的具体结果也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所以检测工作的质量好坏,必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工程检测工作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就工程检测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展开探讨,仅供参考。 一、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在建筑工程中,影响工程的质量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施工阶段关键工序的质量。因此,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时,重点应以施工阶段为主。下面对建筑工程中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测要点进行分析。 (一)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基础主要指的是基坑工程,这一工序属于整个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一旦地基基础发生问题,则会对整个工程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因此,对该环节的质量检测,应作为重中之重。 1.地基质量检测。地基大致可分为天然地基和改良地基两种。常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触探试验、荷载试验、剪切力试验以及动力测试等。①预压改良地基。质量检测要点如下:塑料排水带的滤膜渗透系数、纵向排水量和复合体的抗拉强度等性能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通过透水性试验和颗粒分析对砂料的含泥量和渗透系数进行检测,以此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地基预压前后均需采集适量的土样进行剪切试验,检验处理效果;预压加载期间,应对加载速度、位移、变形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地基稳定。②换填垫层地基。对于该种地基基础应采用分层法对垫层的质量进行检测,并且需根据垫层土质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③复合地基。可以采用钻孔取芯试验、触探试验、静荷载试验等方法对此类地基进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应注意的是场地较为复杂的复合地基应认真检测处理效果。 2.桩基工程。①混凝土灌注桩持力层检验。需根据设计要求对桩端持力层、桩孔走向和表面岩层等进行检测,并对孔底土层的承载力进行复验。②单桩承载力试验。可采用静荷载加载试验来确定桩的竖向承载力。 3.地下结构施工监测。①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可以利用测斜仪测量结构及土体的变形程度。②内力监测。通过事先安置在钢筋笼上钢筋应力计监测结构的应力变化情况。③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布井的方法监测地下水位,并根据监测结果适当调整降水设计方案。 (二)钢混结构工程 1.钢筋检测。①钢筋位置。可采用钢筋位置检测仪进行检测,该仪器能够准确的测定钢筋在混凝土中的具体位置以及混凝土保护层的具体厚度。②钢筋锈蚀。在钢混结构中一旦钢筋出现锈蚀,会使整个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受到直接影响,所以应对钢筋的锈蚀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可采用半电池检测法进行钢筋锈蚀程度的检测。 2.混凝土内况。主要是指混凝土材料本身的缺陷或是施工不当造成的缺陷,超声波检测法是目前较为常用的一种混凝土缺陷检测方法,该方法能够探明缺陷的具体位置,便于及时补救。 3.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回弹法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检测。 二、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质量检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包括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对于确保工程建筑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一)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的重要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原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并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这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施工前,原材料应由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投入使用。(二)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性环节,这一过程的质量检测重点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某道工序存在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坚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这样才能确保每道工序合格,确保工程整体质量。三、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检测机构的人员。 1、人员素质与水平。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人是检测活动中最关键的因素,特别是对关键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加以规定,如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当前,由于检测市场的恶性竞争,生存问题已成为众多检测机构的难题,由此对检测员的检测质量意识有很大的冲击。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有些检测人员放弃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检测机构不仅应有长远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计划,更应重视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广大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短期雇佣人员和在培员工的监督。 2、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的监督。 随着检测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很多检测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去迎合委托方,甚至弄虚作假,导致检测质量无法保证。当前这样的形势下。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除了自身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外,外部对检测质量的监督显得更为有效和必要 2.1检测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的检查监督。即通过有计划的安排部分检测项目的样品由建设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共同见证取样,然后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送检,检测机构也必须对该部分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同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检测质量也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当前的形势下,以上的监督还是不足够的,各有其局限性。应该建立一个对检测全过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的机构(所谓的检测全过程就是指从样品的抽取或制作到检测报告的生成),该机构完全独立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直接领导。由精通各专业检测的技术人员组成。由该机构对每一家检测机构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由该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一定比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每个检测机构的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把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纳入到检测机构和相关检测人员的信用档案中。对于信用不好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采取限制从业的措施.并把检测机构的信用作为今后的检测机构资质就位、政府工程检测招标的重要评判依据。这样会大大促进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建设工程论文:浅析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十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即从工程项目建设意向确定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所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程造价管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工程造价的本质是工程的建设成本,它是各项费用的总和;二是工程造价管理,它是工程的建设成本管理,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各阶段。 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建设施工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几年来,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但由此产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就当前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供同仁探讨。 一、当前工程造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工程的周期性和规模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形成具有多次性,因此对工程造价问题的分析也应该分层次、分阶段的展开。 建设工程前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阶段 (一)建设工程前期 1、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在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有的项目业主对可行性研究缺乏科学的论证,有的把可行性研究变为可批性研究:还有的通过走上层路线虚报工程投资,编造工程功能,搞“钓鱼工程”。而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基础:所以人为的扩大投资概算还是压低概算都会给项目以后的顺利运作埋下很大隐患。 2、工程设计的质量不仅决定着项目的先进水平,还对工程造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据统计分析,工程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潜力在7596左右,抓好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但我国日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市场缺乏竞争,部分设计人员只对技术负责而缺乏经济观念,一味地使用高、新建筑产品,过高地追求安全系数,甚至故意在设计图中留活口,不能优选经济技术方案,肥梁、胖柱、大基础比比皆是;二是有的项目业主过高地追求高标准,在设计阶段违背批准的立项文件及扩初设计方案满足自身的利益;三是现行设计收费标准是按造价的比例计取,使得设计单位对任意提高设计标准的现象推波助澜,最终导致设计概算超标现象;四是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特别是一些管网和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存在缺项、漏项以及前后设计不衔接等问题,“三边工程”大量存在,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建筑市场招投标及承发包不规范。首先是少数业主利用手中权力为给人“寻租”,泄露标底、意向招标。或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承包单位;有些地方不按《招投标法》操作,由多家政府部门共同管理招投标,不懂专业,讦标打印象分,暗箱操作,这些都会影响中标价的真实性;其次是高资质施工企业中标,低资质队伍承廷,这种挂靠随处可见,无形中增大了建设成本:再就是有些业主为达到各方利益平衡,将工程分包或只对工程部分内容招标,水、电、气、电信、消防、有线电视等特权垄断单位也参与肢解,使得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很难周密严整,给承包商留下讨价的活口,不仅影响工程造价,还经常引起业主与承包商的纠纷。 (二)建设工程中期 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虽然主要设备、材料、机械、人工都在施工阶段投入,但通过施工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仅10%左右,这一阶段控制的重点是避免增加工程预算外的开支。主要的问题: 一是监理机构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监理制度艰涩运行,同时在我国普遍存在只有技术监理而无造价监理; 二是有些承包商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大量的变更、签证资料,任意扩大工程量,无中生有,量实不符,一些隐蔽工程或前期拆迁、临建项目更是无据可查,加大了控制造价的难度: 三是少数承包商钻设计和施工合同的空子,在材料、设备的选择上做文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得工程在施工阶段成为暴露问题最多的阶段; 四是一些重点路桥建设工程,常常是业主、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理为一家,这种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一旦缺乏有效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 (三)建设工程后期 建设工程后期,主要是指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审查阶段,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卡。下程结算书上的每一个数字都是甲乙双方经济利益的现实体现。结(决)算审查人员以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或标底为依据,综合考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情况,是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全过程投资控制及造价监埋制度的不健全,结算审查人员对一些隐蔽和已经无法取证的工程发生情况不十分清楚,加上少数审查人员或中介机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相应的约束、监管制度不到位,个别的“寻租”行为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偏差。 以上是对目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现象的粗略分析。 二、做好工程造价问题标本兼治的对策 一个正常的投资主体不能虚位,必须是资金产权的所有人,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必须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收益,它应该既是产权主体又是市场主体,这样才有可能有投资的内在冲动力,并能够根据市场中各种信息反映做出投资选择。在我国目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阶段,主管部门分别有计委、规划、财政、建设、市政委,他们都各自为政,管理体制不配套、不顺畅,更有行业垄断单位参与肢专解分包随意捉高造价,整个投资全过程难以调。投资主体无法独立行事,天三培行正常的市场活动,自然就少了自我约束力,不仅缺少产权的约束,也缺少效益与风险的约束,更有“树大者”缺乏法律的约束。投资主体的虚位无法产生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一定难度,但也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程造价伞过程管理工作。 (一) 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经挤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研究论证,合理选择建设标准、建设地区,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的工艺设备,尤其重视对项目的经济评价(在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高达80~90%),投资业主依据自身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项目的计划书。 (二)在设计阶段,加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准确编制概算(这个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达75%),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监理,将变更发生在开工前。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按《招投标法》操作,规范招投标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标底,做好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署工作,尽量少指定分包项目,尽可能堵住一切漏洞,减少费用变更。 (四)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概算及投资计划进行。工程监理人员及造价执业人员严格把好签证变更和工程进度关,尤其要针对隐蔽及前期临建工程,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加强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价格管理以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 (五)结算审查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计取是否科学合理。 (六)发挥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作用,让其参与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造价监理,可以大大地减少项目进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信息的公开、透明,项目运作监管工作的连贯、统一必然会减少交易费用的发生,提高市场效率。 (七)按照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程造价管理部门相应做好有关参数、信息、指标的收集整理和工作,实行动态更新控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八)建筑市场要依法管理。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更要认真执行,以法律手段监督、约束各方面的行为。特别是要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对违反甚至拒不执行合同的行为要付诸法律解决,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九)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到来时,各国的工程造价应用技术和规则相互融合,标准趋于接近,中国加入WTO,工程造价管理要应对WTO规则的冲击,应根据国家已有的《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并参照国际贯例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建设造价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设工程论文: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及信息管理 论文关键词:信息管理 信息组织 信息传输 信息交流 论文摘要: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阐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基础上,介绍了建设 z4~Oi目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基本环节。 信息运用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对项目信息传输进行组织和控制,合理的组织和控制工程信息的传输,能够方便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工程项目信息,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信息管理工作在该行业基础管理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和控制基本上仍然沿袭着旧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律产生、转换、变化和被使用,并被传送到必须的单位,而形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流。尽管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很多,但它可被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在各种合同、计划文件、设计文件之中。(2)项目进展中的信息,如实际投资、质量、进度信息等,它主要在项目月报、重大事件报告、质量报告等各种报告之中。(3)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4)其他信息。如市场情况、气候变化情况、外汇波动、社会动态等。一般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要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勿造成信息泛滥和信息污染。 日常建设工程项目对信息的基本要求:(1)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事件,信息对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参与者存在差异性。(2)反映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在其中产生和使用的信息,一定要能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这是进行正确、有效管理的前提。(3)及时提供信息如果过时,则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和见值。它会使决策失去时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只有及时地提供信息,管理者才能及时地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4)简单、便于理解信息要方便使用者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其表达形式应符合人们日常接受信息的习惯。 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中我们不难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序的信息流通,帮助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所以,为了完成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到:(1)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2)把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3)根据信息流通的不同环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2.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 2.1.1 项目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丁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有关相关市场方面的信息。(2)有关项目资源方面的信息;(3)有关自然环境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目的主要是为帮助业主在工作决策中避免失误,进一步开展调查和投资机会研究,编写可行性报告,进行投资估算和项目经济评价。 2.1.2 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同类项目相关信息。如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艺和设备的选型、地基处理方式和实际效果等;(2)有关拟建项目所在地信息;(3)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信息。如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专业配套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情况、收费情况、设计文件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4)设计进展相关信息。如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合同履行情况、不同专业之间设计交接情况、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果、各设汁工序对投资的控制、超限额的原因等。设计阶段信息收集的范围广泛,不确定因素较多,难度较大,要求信息收集者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相关经验。 2.1.3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拟建项目相关信息。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等。(2)有关建没市场信息。如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当地的材料、构件、没备、劳动力差异;当地有关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当地施丁招标机构的能力、特点等。(3)施工投标单位相关信息。如施工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质量、设备和机具情况、以前承建项目的情况、市场信誉等。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要求信息收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熟悉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程序和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 2.1.4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施工准备相关信息;如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和人员素质、进场设备的型号和性能、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素质;建设场地的准备和施工手续的办理情况:施工图会审和交底记录、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2)施工实施相关信息。如原材料、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工程物资的进场、检验、加工、保管和使用情况;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规程、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原材料、地基验槽及处理、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验等资料的记录和管理情况;工程验收与设备试运转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工程索赔及其处理情况等。(3)竣工保修相关信息。如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与审批文件、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记录: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竣工总结、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保修协议等;在施工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因此,应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理的信息流程,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规范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信息管理行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不断完善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2.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信息利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选择、汇总后,形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供给各类管理人员使用。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要从鉴别开始,对于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要从信息采集系统的规范性,采集手段的可靠性等方面入手。进行选择、核对和汇总,对动态信息要更新及时;对于施工中产生的信息,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程序紧密联系在在一起,而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信息又分为质量、进度和造价三个方面分别组织。 2.3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各类信息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起,组织的方法可由单位自行拟定,但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规范。当前,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组织:(1)按照工程组成进行组织,同一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合同进行分类,各类信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2)文件名规范化,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3)建设各方协调统一存储方式,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有统一的代码时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做到规范、标准及其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以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根据“施工前预控、施工中监控、施工后可追溯”的思想,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能真实的反映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项目管理的深度、力度和速度,为工程项目产生更大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论文:简论建设工程业主方合同管理策略及法律控制分析 论文摘要 合同管理是业主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分析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风险,探讨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要点及合同管理策略,运用合同法律原理巧妙草拟合同条款,达到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业主方的正当利益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风险 策略控制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合同当事人众多,并对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合同的规范、约束效力,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正当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对于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接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涉及到对所有合同进行统筹规划管理的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结构的选择、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合同诉讼等内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双方的真实、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体的非法干涉,该原则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述的内心真实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为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达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的当事人,以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一原则也为业主方合同条款的拟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的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充分的意思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式的谈判与妥协,最终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这些最终达成的合同条款也被视为双方真实、自由的合意达成,并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合同违约追责风险、合同条款陷阱风险等方面。 (一)业主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 在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对于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不重视,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应当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协议、事后补签合同等方式来达成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对合同双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证,造成问题纠纷难以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阴阳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设工程大多通过招标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称为“阳合同”。而在招标之后业主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私下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再次签订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甚至推翻原合同条款内容。对于“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那么,业主方在编制或者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事先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被确定,对方当事人签署备案之后,再试图通过“阴合同”的行为改变原合同内容,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对于业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 (二)合同条款及变更的风险 合同文本应当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清楚,业主方签署的多数合同文本都由对方单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往往显示公平,违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如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对于业主方的权利涉及较少。一般在建设工程中的业主方责任主要是合作责任,一般包括业主方雇佣人员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的部分合同责任,及时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必须的决策、手续、答复指示下达沟通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图纸、场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接受责任。 一般对于业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对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缺乏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制裁条款以及违约金制裁的约定。 对于业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变更的风险较大,由于业主方新的变更指令、设计方、监理方的导致图纸修改、工程环境变化、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改变施工方案,由于业主方、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合同责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将由业主方承担。所以,业主方所提出的变更请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视并论证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前期的勘察、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变更,杜绝无谓地变更。 三、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运用 (一)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设立为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证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长短和资金投入情况,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任选具备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进行专门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设立合同管理账目,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做好合同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编制招投标合同文件时,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诊断、拟定。招投标完成后,签署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再审核,最后再与建设项目监审部门形成最终合同文本,交由业主方盖章签署。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能够在制度上保证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另外,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资料的归集、建档制度也有助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法规的系统建档,系统、科学、完整的合同资料既能防止合同资料的遗失,对于后续结算工作、纠纷处理、审计备查及咨询参考提供良好的辅助证明作用。 (二)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见的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补偿合同。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各有其利弊,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为原则,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字是参考数字,实际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计算。而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对于业主方来说,核实工程量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同时还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虽然对于业主来说最简单易行,但忽视了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加的变化。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环境条件稳定,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范围明确的情况下采用。而变动总价合同对于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规定,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化导致的方进行调整。对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的情况,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优越性,承包商风险低,利润有保证,但对业主方来说,合同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无法准确将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终止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对业主方合同履行与监督不利。 因此,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的总体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风险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响因素等,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通过不同的计价方式达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为规范建筑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等,这些合同文本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内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将合同示范文本与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结合,否则即使选用合同示范文本,也会造成订立合同流于形式,订立合同简单,但内容具体条款却是,权利、责任划分不明确,合同文本形同虚设,带来合同履行风险。对此业主方应灵活选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准备表达双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条款的巧妙拟定可以约束制裁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某种合意。在建设项目中,业主方在合同条款的设定时,应当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根本宗旨。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经验、工程人才缺乏的单位,巧妙设定合同条款,有助于维护业主方的投资利益。 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定: 1.担保条款的合理运用。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而在建设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种类则包括了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而对于业主方来说,合理设定投标担保条款、履行保证条款、工程保修担保条款,则能够起到约束、督促对方当事人的目的。如,关于工程保修担保,在合同条款中拟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扣除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该部分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之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取得业主方出具的完成质量保修期工作证明进行支取,业主方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请求后,无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质量保修期做了规定,利用保留金条款则有助于业主方制约施工单位积极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到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目的。 2.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阶段,可以通过外聘第三方的形式进行工程费用的决算。业主方通过委托合同,委托具有良好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将第三方的决算视为最终的合同价款。此时,要求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再是固定总价合同,而要采用其他灵活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对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于工程项目的审计部门往往介入,对于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有利于业主方通过合同的方式事先将审计费用负担加重到对方当事人,以达到防止对方虚报工程决算,造成大幅度审减之后,业主方支付高额的审计费用。此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合同总价按照审计决算价进行支付,业主方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减的额度在决算总额5%之内的部分,审计费用由业主方承担,超过决算总额的5%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平均分担,超过决算总额10%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施工单位承担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以此条款可以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决算,恶意增加决算总额。而又造成业主方额外承担审计费用。 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应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对方订立合同,不应将对方企业视为赚取利润的对立方,在合同中如果设定非常苛刻的条件,忽视对方企业的正当利益,对于确实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业主方也应及时进行变更增加。否则,极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刻意降低施工单位成本,酿成工程事故或隐患。 建设工程论文:试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论文关键词]工程投资 投资控制 决策 动态跟踪 [论文摘要]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是必不可少的。工程造价,一般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 建设工程总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工程和费生产性建设工程。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我在此要论述的是非生产性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是由建筑工程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不可预见费等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必不可少。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为了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建设工程投资的概念,先来熟悉一下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 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对所属地方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一点上也说明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投资差异明显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规模,每项工程的结构、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内空和实物形态都有差异性,即是同样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区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上也有差异。 (三)建设工程投资需单独计算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专门的用途,所以在结构、面积、造型和装饰上也不尽相同,即技术水平、减数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因此,建设工程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最后确定竣工决算等),就每项工程单独计算其投资。 (四)建设工程投资确定依据复杂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有不同的确定依据,且互为基础和指导,相互影响。如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编制的基础,概算定额又是估算指标编制的基础,反过来,估算指标又控制概算定额的水平,概算定额又控制预算定额的水平。间接费定额以直接费定额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的内容等。 (五)建设工程确定层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汇集的总体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中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单项工程,也可将它理解为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完整的工程项目。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别计算各个不同阶段和项目的工程投资,最后才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可见工程投资的确定层次繁多。 (六)建设工程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 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期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如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国家利率调整、不可抗力出现或因承包方、发包方原因等,必然会引起建设工程投资的变动。所以,建设工程投资在整个建设期内都需随时进行动态跟踪、调整,直至决算后,才能形成建设工程投资。 从以上所列举的建设工程的特点来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自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不但受时间、经验包括科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既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应是施工阶段控制的目标。有机联系的各个阶段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 三、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控制哪一阶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我国情况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5%--35%。从以上分析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目前我们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资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微不足道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为此,把好设计图的实施前的阶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五、投资控制的决策 一个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论证可行的依据,所谓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实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作出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及工程项目抗风险能力等的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一个工程项目要经历投资前期、建设时期及投入使用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是决定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时期。如果在实验中才发现工程费用过高、投资不足、或原材料不能保证等问题,将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投资者做一个十分可行的投资项目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工程,如果以上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那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依据十分可行的科研报告资料,根据投资估算,在审图阶段,把好审图环节是十分必要的,要把一切工作放在纸上修改,省得到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资金,一旦将施工图实施,就要做到尽可能少的变更,以减少投资损失。一旦因需要变更时,建设方首先所要做的是,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把好施工环节的各个阶段。 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都可能会使建设工程投资成本处于最合理状态,从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严格按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随着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都要有严格的把关审查,这样一步步做下来,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最合理状态。 建设工程论文:基于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监理公司在人员的构成和服务内容上的差异,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并就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发展、规范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文将就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现状、发展方向、专业人才的素质、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等问题作一些探索和论述。 一、目前国内外监理企业及专业人才情况 (一)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最先出现的从业单位大多是设计院、研究所、高校、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后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放开,设计、科研任务的不断饱满,以及政府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的脱离,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新加入的监理人员大多是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上的工程部门分流人员,因此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监理行业提供的服务水平也相对较低。 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第一,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在这个过程中,也滋生了一批素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这些监理企业往往通过压价竞争、人情关系等非实力比拼途径获取业务,这样的企业一旦取得业务后,又不派出实力强大的监理队伍开展监理工作,成为监理行业的“老鼠屎”,使得一些本来实力尚可的监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同流合污”,这种不正当竞争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败坏了监理行业的声誉,而且极大地制约和危害着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第三,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第四,监理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责任重而收费低。监理的费用目前仍然是1998年的价格水平,这个价格水平与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赋予监理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监理的获利远小于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是监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责任越来越重大,另一方面却还存在着在现有不高的政府定价上的恶性压价、恶性竞争,这种状况,必将导致建设监理市场的混乱,监理人员素质的愈发低下。 (二)国外监理公司的情况 1.人员情况。监理在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已经积累了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监理公司被看作是一个高智能型服务性企业,它们对监理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许多著名的监理咨询公司大部分员工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许多国家都要求监理咨询人员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企业工作一定的年限才能获得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格,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人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另外,他们还比较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即既懂经济、管理,又懂专业、法律的人才,因此每年都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以提高监理业务素质和水平。 2.服务内容。在国外,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通常从项目前期至项目的建成全过程委托监理咨询公司,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的发起与策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建成动用、运营阶段都留下了监理咨询公司的印迹。监理公司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向业主提供各种有益的咨询建议,使得项目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我国的监理工作,绝大多数却仍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缺乏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相应地,大多数监理咨询公司及其人员也只具备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能力。 二、未来监理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人世”的提速,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以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工程监理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朝着升级的方向发展。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差异,必将导致监理行业的整体结构出现分化、重组。据专家分析,未来的监理行业将呈现出金字塔形的构架。 第一类企业:在行业顶端的,将是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且实力强大的公司。其业务可能集中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领域,从事着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择承包商、监督管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甚至包括项目后评估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这样的企业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而且在相关工程领域甚至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中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样的企业为数很少,其获利将相当可观。 第二类企业:处在金字塔中间部分的企业,将是不具备自有的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但是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实力较强且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相当丰富的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技术上有专长。这样的企业将有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提供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样的企业获利水平可能比不上上面第一种类型的企业,不存在暴利,但是总体规模将远大于第一种类型的企业,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中坚力量,其从业人员将具有相当的社会地位且受人尊敬。 第三类企业:处在金字塔底层的企业,主要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或仅仅实施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安全等某一专项监管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可以是受业主的委托,也可以是受第一种类型监理企业的委托,甚至可以是受施工承包单位的委托,受谁委托即为谁服务。该类型企业的服务利润将十分有限。其从业人员的地位和收入也将远不如第一、二类企业人员。 三、人才培养紧迫性 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就更加迫切,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而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组合,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能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反之,什么样的人才能进什么样的企业,也就能得到什么样的报酬。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专业水平便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四、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 1.专业人才素质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他们能熟练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这就要求监理公司在人才建设上下大功夫,应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进人才,为了迎接设计、建造及大型项目的管理,培养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参考国外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基层人才:为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 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有关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中层人才:为身份最低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这个层次的人才,他们在基本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能胜任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中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与技能,能参与国际工程的管理,是监理企业的主要技术骨干。 高层人才:为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这个层次的工程监理人才应为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一些大、中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决策、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等。他们在本专业有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是一些专家型的人才。他们能积极为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对规范行业行为、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制度和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起主要作用。他们还应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参与国际上重大工程项目的竞争,能胜任其工作。 上述三个层次,其业务能力从上到下可兼容,反过来,通过自身的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从下到上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上述三个层次人才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应该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来实现。 专科教育主要培养基层业务人才,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也可以成为中层人才,成为主要技术骨干。 本科教育要以培养中层人才为目标,同时为高层人才奠定专业基础知识。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自身的努力,可以成为高层人才,能胜任高级管理工作。 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人才为目标,受该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后,应很快能胜任高层次的工作。 (1)监理专业人才所必备的知识结构体系。本科教育是培养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摇篮,也是培养监理中层人才的必经之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其知识结构除工科本科所要求的基础课外,还必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专业与专业基础课程:一是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含结构力学)、路桥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定额与预算、安装工程技术等;二是经济类,主要包括宏观与微观经济学、投资管理学、工程经济与项目评价、建筑经济等;三是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等。 除此之外,在4年本科学习中还将完成一定周数的实践教学任务。一些实务性较强的课程还应设置课程设计,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应该说这些课程的设置能基本覆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所涉及的知识面,自然,这也是其能胜任工作的基本保证。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监理高层人才、也是未来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起飞地。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上设立“工程监理管理”研究方向,是在本科培养的基础上,要求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较深较宽的专业理论基础,并能结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科研课题或有关工程实际问题。 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来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学习的专业知识深度应比本科要浅,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他们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 (2)监理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为了构建各层次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可以确定为: 第一是高校正规培养。鼓励高校在有关博士点、硕士点设立“工程监理”专业方向,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那些有“工程管理”专业和“项目管理”等本、专科专业的院校,按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培养能适应我国基本建设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本、专科学历的人才。同时加强高校的管理,避免那些不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的院校滥发该专业的正式文凭。严格区分正规培养和非正规培养的界限,为今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准入资质确立一个专业教育标准。 第二是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鼓励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该专业低层次管理人才,这是培养监理员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继续教育,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指定高校(以现有建设部指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单位为基础)为依托,开展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3)监理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对于监理企业,应视监理人才的培养为一项战略目标,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监理企业内部来讲,第一,重视人才战略。要树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到基层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知企业核心竞争力战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和关心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人才为依据,在发展自己以及与他人比较的差异差距中,不断形成自己独特的、可以提高消费者特殊效用的技术、方式、方法等,而这些有可能构成今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素。第二,加强技术创新。这是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而这恰恰又是目前监理企业普遍缺乏或不够重视的问题。在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如不十分清楚或把握不准,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分解和整合,也就是对核心产品进行技术分解、归类和整合,弄清哪些是一般技术、哪些是通用技术、哪些是专有技术、哪些是关键技术。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造,并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第三,优化人才配置。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实施现代企业制度,高效配置企业资源,为企业竞争力的打造、提升提供制度保证。 从监理企业外部来讲,第一,可通过知识联盟获得企业竞争力。第二,可通过企业兼并获得竞争力。第三,努力培育更多的、更信赖的、稳定的顾客群。此外,监理企业在打造竞争力的过程中,要有动态意识。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监理企业竞争力有可能因疏忽而贬值,导致其竞争力下降乃至消失。如果监理企业竞争力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地步,那么只要保持竞争力不每况愈下,即是保证它的可持续性。但对绝大部分监理企业而言,仅仅维持是远远不够的,竞争对手一直在虎视眈眈,摩拳擦掌地准备取而代之。这样,可持续性则意味着要持续改进,否则就无以保持现有地位。同时,只有把监理的人才战略提高到市场竞争战略的高度,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 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既宏观又微观、复杂又烦琐的工作,其人员应该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基本知识,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建设监理人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设计、会施工、能管理、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就需要不懈地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以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的总体要求为导向,按培养体系的要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建设工程论文:浅析《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 容 摘 要 几乎所有的建筑行业都涉及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签订一份公平、公正的委托监理合同,对整个监理过程实施至关重要。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为例,进行粗浅探讨,以共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据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使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该示范文本共分三部分,共六十七条。仔细研究读该文本存在问题主要有:1.没有正确认识监理人的地位;2.减轻了监理的法定责任。 该示范文本第二部分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这个条款违背《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权利、义务的规定,监理人的权利是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结果,不能独立于委托人。该文本标准条件二十六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扣除税金)。从而减轻了监理人的赔偿责任,与《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相违背。 建议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时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以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几乎所有的建筑业行业都涉及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因此,能否签订一个对建设单位与建筑业施工企业都公平的合同,成为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有经验的建设单位(工程委托人)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项目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合同,参加项目谈判并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有的建设单位与其聘请律师,不如直接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行业示范合同文本。这种草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每一个项目很可能有其独特之处,示范文本只能参照使用。个别示范合同文本的某些条款本身不合理,甚至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导致直接适用示范合同文本可能造成对建设单位不利的情况。由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推行的个别合同示范文本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减少了建筑业行业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从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这种现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此,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为例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推动、促进建筑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性质及其规定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一种监督管理活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可见,工程监理企业虽然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是,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并由建设单位接受并配合监督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其监理性质主要有: 1.服务性: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工程监理企业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它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它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2.科学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当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独立性:按照独立性的要求,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厉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也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工程监理企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存在的问题 二年一月十四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44号,通知说,《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进行修订后印发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共五条,多为当事人双方按照客观情况如实填写的条款;第二部分为标准条件,分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委托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终止,监理报酬、争议的解决等共四十九条固定的条款,只有极少数条款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第三部分为专用条件,是对前述条款的解释。仔细研读这个文本,不难发现这个示范文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第一、没有正确认识监理人的地位;第二、减轻了监理人的法定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地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这个条款规定了监理人勤勉尽责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及监理人的地位作用。 1. 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 按照示范文本规定,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是监理人提供的咨询意见应与其水平相适应。但是,签约的监理人到底是什么水平,这份示范合同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条款加以规定,同时,监理人的水平是如何划分的,不同级别的监理人的能力范围也没有在合同中规定,这就使得委托人无法客观、有依据的衡量监理人的“水平”。《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所谓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的说法是不严谨的。按照法律规定,监理人的“水平”应该是其资质条件。如果监理人的资质条件是衡量监理人勤勉尽责与否的标准,监理人就应当在签约合同时有义务告知对方资质条件,并将与其资质条件相符的业务范围注明在合同中,将证明其资质条件的有效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监理人的咨询意见不仅要与其资质条件相符合,而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惯例的要求。 如果监理人承揽的工程超越了监理人自身资质能力所要求的业务水平所能承揽的范围,那么,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关于监理人超越其资质等级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如果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证明其资质条件的相关文件,监理人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文件,委托人明知其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而将工程委托其监理,发生纠纷,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建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如果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应为合同为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对合同的无效都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是虚假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委托人没有责任,应由监理人返还其获得的利益,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就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审查监理人的资质等级,确保监理的工程在监理人的资质登记许可的范围之内。 2.监理人的地位、作用及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这些规定说明,在委托监理工程的范围内,建设工程的监理人的身份是相对于委托人与施工单位而言都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但是,笔者认为,示范合同的这些规定对监理人的角色定位,与《建筑法》的精神相违背。 首先,建设单位与监理人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很明显监理人与建设单位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是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而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规定,要求监理人应当依法尽职维护委托人也就是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活动,而不应该独立于委托人也就是建设单位。 其次,要正确理解监理人身份的独立性、公正性。《建筑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第三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可见,这些规定中提及的监理人的独立性、公正性是指监理人根据自己的组织、计划、方法、独立地开展工作,而非独立与委托人之外。是为了禁止监理人参与可能和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禁止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禁止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监理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因此,监理人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应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志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执行监理任务,不是说监理人脱离建设单位而独立的。 示范合同文本的起草者,基于对《合同法》的委托关系和《建筑法》中关于监理人规定的错误理解,做出的上述规定,既与法律精神相违背,又不能被广大的建设单位所接受。 减轻监理人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标准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在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将之细化为: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立即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笔者认为,示范文本的上述规定减轻了监理人的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见,法律并没有规定监理人承担的赔偿损失的金额不能超过监理费用。示范合同的起草者,利用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将监理人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固定为最多不超过监理报酬,降低了监理人的风险,明显维护监理人的权益,而没有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三、行业示范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区别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与常见的格式条款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么,它们之间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1.行业示范合同及其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向全国推荐使用的。国家机关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监制的示范合同文本,应该对合同双方而言都应当是公平的。 关于示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建筑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对示范合同文本的态度不是“参照”而是直接使用。 2.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在经济活动中,人们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合同,有些合同的绝大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是银行或保险公司等具有优势地位的垄断企业,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对方不能就此与之进行协商,对这些条款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方当事人不能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只有接受或放弃的权利。例如:银行信用卡章程、银行贷款合同、保险合同等等。国外法律中将之称为格式合同,我国合同法将之称为格式条款。《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规定了格式条款的定义、法律效力和如何解释格式条款。 有的格式条款,存在免除提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加重对方当事人的义务限制对方当事人的权利的情况。《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等等。 3.二者的区别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首先,格式条款与行业示范合同的首要区别是起草合同的主体不同,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自行起草的,而行业示范文本合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力量起草并监制,向全社会公布并推荐使用的。其次,二者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拟定的格式合同,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但是,由于国家机关监制的示范文本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依法可以参照的,因此,即使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判定该条款无效。 像《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这样,名为示范文本而实际却包含着保护特种行业利益,降低其风险,减少其法定责任的格式条款的合同,对建设单位而言是一剂麻药,同时也给司法审判出了一道难题。很多建设单位轻信示范合同文本,盲目相信有关国家机关,麻痹大意,以致丧失了许多应得的合法权益。这就提醒广大的建设单位,在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示范文本时要慎重。 四、应采取的措施 建设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应当是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而应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行业的管理者。组织代表各方利益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重新修订示范合同文本势在必行。 在新的文本出台之前,广大建设单位应该聘请专业律师,对示范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以求平等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