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者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和方式 1.1会计、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的职能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监督,最基本职能是如实反映出企业价值的过程。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系统、全面和综合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依靠这些数据做出决策和管理。会计的另一个职能是监督职能,根据会计反馈的信息,使企业管理者做出决策,这一职能为管理属性,它决定了会计不能对价值进行管控,而只能作为管理所依。审计按功能分为管控、证明和评估三种职能,其中管控又包含监察和督促两方面作用。审计的管控职能就是监察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引导会计事务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审计的证明职能是指外部审计机构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及相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核检查,保证经济活动符合实际而做出书面证明,并具备公认性。审计的评估职能就是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计单位的预算、决策以及方案的可行性,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具有直接的管理职能,是对财务活动组织计划与调控的一种管理活动。财务管理不仅管理资金活动,还通过管理资金运动实现产权管理,是价值与权利的融合。 1.2三者在管理模式上的区分 煤炭企业会计以经济信息系统的形式提供人们进行企业决策的财务信息,解决信息的收集、加工等问题。企业会计为职能管理活动提供基础而不是具体管理,其本身还需要管理和维护。内部审计从工作内容来看是管控企业经济运作的活动统称,对企业会计行为合规性、合理性的监督与审核。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组织计划与协调,管理的对象是货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流向。这三者是层层递进的管理模式,首先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会计信息,对运营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给负责人提供依据,从而制定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决策,来推动企业发展产生经济效益。在这一过程中,内部审计审核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分析决策的合理性,以此来监管整个会计过程,使其处于正常合理的发展轨道中。 2三者相互之间的关系探讨 2.1会计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关联 会计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职能是体现经营管理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具体数量,从而通过财务信息的形式给企业负责人提供会计信息支持。而财务管理正是依靠这些基础会计信息,才能更有效把控生产运行状况,制订出符合实际需求与能力的发展计划。通过以上对会计与财务管理的描述不难看出,这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发展的密切联系。二者均体现了企业价值与资金的内在联系,通过货币资金的形式进行评估与计量。在我国煤炭企业的财务活动中,经常会将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整合为一。二者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企业经济价值与加快企业发展。这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过程、结果与要求的不同。会计是对企业已发生的经济活动货币统计核算的过程,主要功能体现在已发生的活动中,属于后期核算体现;而财务管理是通过已发生的活动,对即将进行的计划或决策提供支持与引导的作用,在过往的基础上具备前瞻性。在结果上,会计注重的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而在财务管理上追求的最终目的是管理与控制,通过现象对将来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取得既定的目标。最后在对财务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上也不尽相同。会计人员需要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遵守相关财务法律法规。而对于财务管理人员就有更高的要求,需要能对已知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掌握市场及国家经济环境,政策支持等动态。结合企业基本会计信息做出决策与判断,抓住时机把握市场。 2.2会计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之间的关联 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离不开会计所提供的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的提供也应适应审计和财务管理的要求。煤炭企业会计与内部审计的关联体现在:内部审计的主要审核对象是会计部门所处理的会计凭证和账簿,二者在监管、评估方面具有相同的职能。而企业会计主要反映企业运行相关的经营状况、收支来源去向等并进行监督。会计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管理建立在会计提供的信息之上,缺乏真实有价值的数据,就会直接影响到财务决策的合理性。没有会计信息的支持,企业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就无法分析公司运营状态、合理调配资源,而会计人员的考核更无有效的考量依据。以上都体现出会计的根本作用和其基础性,因此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信息过程中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否则后续的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将无从谈起。以会计信息为基础依据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又反过来加快了会计发展的进程。内部审计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这两者为了同一目的进行会计信息管控经营活动,相互依存发展。具有独立性的内部审计,是形成于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的新形式会计实务,不同于企业财务管理中其他的会计实务,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中其他实务的区别在于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具体的经济活动加以合并与整理,包括企业资金流、营销活动、融投资等过程的专业性处理。内部审计因其独立性的特性,只对财务信息进行监督与管控,不参与会计信息的编制过程,依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审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及时规避企业财务风险,为解决问题提供引导。在企业的监督复核过程中,内部审计对煤炭企业会计的监管核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会计舞弊揭示机制的建立过程中,内部审计能够对企业的资产和财产进行保护。内部审计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经济活动等进行综合的审核得出最后的评价结论,通过审核的评价结果能够针对性地指明企业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活动规律和特点等内容进行分析,指出在经济指标的对比下存在哪些不同、还有多大差距。内部审计的结果是评估与检验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成效与业绩的重要依据来源,通过审计给出合理的建议与有效的决策,给财物安全提供保障。对于大型煤炭企业来说,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相互监督共同发展。内部审计做好对企业及下属各分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与监督,使决策人能更清晰准确地了解相关经营情况及发展动态。如判断企业是否能达到制定的经济目标、公司重大经济决策的正确性与合理性等情况。结合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的结果,使企业部门负责人做出的相关经济决策和战略发展计划有据可依。通过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机制的不断改进完善,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结果导向,提升煤炭企业的经营效益。提升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打造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高能效内部审计团队,通过内部审计对企业运营的会计、财务管理环节实施监控管理引导,使一系列的财务活动工作与实际相结合,反映到企业生产活动中,健全与规范煤炭企业财务管理流程,提升企业竞争力与经济效益。
随着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提高,高校办学多元化发展,规模不断扩张,校企合作不断加深,高校经济活动内容不仅仅只是依赖财政资金进行教学、科研活动,还包括横向科研、短期培训、校办产业、后勤管理社会化等多种资金来源的多种经济业务内容,各个高校也在不断思考怎样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经济业务活动,就意味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高校在不断拓展业务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做好自身的经济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相关法律和业务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一、高校经济合同概念界定 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是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用以明确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设立、变更、终止等内容,主要以物资采购合同、借款合同、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书面合同为主。高校经济合同内容有着鲜明的特点,就是围绕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发挥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功能,一般局限于教学科研服务、设备物资采购、修缮工程、基建工程、合作办学、银行贷款等。高校的经济合同不仅具备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民事合同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各项经济管理的规章制度,符合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二、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主体不统一,分工不明确 高校经济合同没有严格限定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散落在各个部门,没有统一的归档存放管理。基建合同由基建部门管理,行政办公及物资采购由资产管理处管理,资产租赁及校舍修理合同由后勤管理中心管理,网络信息构建合同由网络中心管理,校企合作短期培训由二级学院管理等,这种模式使合同分散在学院的多个部门,容易导致学校资金不能及时收回,资源管理不善,二级管理部门可能出现小金库等情况。学校不能全面掌握经济活动情况,存在经济风险隐患。 2.流程设计和岗位管理不合理 合同管理流程设计的太过复杂,会导致操作性差;设计太过简单,又会带来高风险。很多高校都存在经济合同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的情况,比如没有进行合同的授权审批管理,流程中缺少必要的牵制环节,没有有效的岗位分离,无法实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不能形成有效的互相监督检查机制。一人包揽全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从申请、审核再到执行,监督以及归档,缺乏监督,存在很大的法律安全隐患。 3.合同章不统一 有些部门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为了简单方便快捷,常常使用自己的部门公章,导致经济合同中的合同章不规范,不统一,用印混乱,需要统一合同章的使用,防范经济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带来的法律纠纷、违约等经济风险,保护学校的权益不受损失。 4.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高校管理人员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不够,缺乏合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对经济合同的订立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审查、跟踪不严,忽视合同条款的签订以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推敲。合同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职责不清晰,不能有效控制经济合同的风险,违约等情况层出不穷,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合同签订与学校预算协调不够 合同的签订需要先有预算,然后才可以签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预算管理意识薄弱,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合同签订后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预算等情况,缺乏有效的对合同预算金额的管控机制,导致学校预算执行存在困难。有些项目未重视前期的可行性论证,采购的随意性较大,合同金额与预算执行金额有所偏差,影响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6.合同归档不规范 很多高校的合同档案分散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没有统一归口管理部门,没有专人进行归档,没有使用合同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上采用手工归档的方式,容易造成后期人员查阅和使用不便,合同登记不及时、不完整,容易遗漏、出错、丢失等情况,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无法掌握学院的对外经济活动内容,容易带来合同丢失或无法履行,泄露工作秘密等经济风险。 7.合同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高校虽然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设置了审计监督环节,但是没有确立各环节的管理细则,基本上是宏观制度层面,审计监督部门难以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做到实质性控制。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缺乏分析评估,找出不足,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改进建议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高校应采用由法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级负责的模式。设置法律部门,统一管理所有经济业务合同,统一合同章并规范使用,从合同的立项、招投标、签订和后续履约等,同时明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办事程序和规则,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由经济业务事项的发起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首先对合同进行策划,调研,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且编制预算;重大经济合同所涉及的管理部门采用会议审议的方式进行审核,符合三重一大事项的,需要学校管理层集体决议;会审通过以后正式立项,执行部门对合同事项进行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必要的时候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计处、纪检部门共同参与最后的经济合同签署,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形成有效的合力;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根据合同进度及约定,向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同时将合同正本提交财务部门作为结算依据;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结算申请和合同约定条款,结合预算资金情况,办理资金结算;合同履行结束后,法律部门对合同进行评价,总结经验。高校各项经济业务要想顺利有效的开展,离不开良好的制度体系。高校要以《合同法》等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高校合同的筹划、会审、立项、谈判、签订、执行、变更等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比如订立合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合同验收管理制度等,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并且注意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进行全过程跟踪,获取执行情况信息,重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做到实时查看执行进度,防范经济合同的风险。 2.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职业素质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合同管理,高校的业务类型不断丰富,合作方式不断多样化,都对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可以通过校内选拔及招聘相关法律专业人员等方式建立起强有力的经济合同管理队伍。采用外出培训相关法律业务知识、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上课指导,与兄弟院校加强交流沟通、实地参观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职业素养,提高合同签订的质量,保护学院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3.加强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离不开全程性、动态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建设周期长、经济内容复杂的业务。业务部门应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比如监督对方的合同执行进度及执行情况,发现与合同有悖的情况,及时提醒对方,提示可能的风险,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合同进行补充、变更。如果对方仍不改正,学院也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合同违约的损失降到最低。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监督,首先需要看是否有制度,有制度的情况下看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高校要建立完善的动态跟踪监督体系,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并采取不定期轮岗制度。 4.加强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在内控制度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需要建立在科学合理的预算基础上。合同的签订需要有预算支撑,合同执行中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合理规划好资金支付时间,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相关预算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5.积极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 将经济合同从订立到执行的全过程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数据的信息对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合理设置权限,实现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共享,为学校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学校应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制度,设置专人负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合同文本需要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防止合同文本的丢失,规定合同借阅审批程序,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对合同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纸质合同和信息系统中的合同信息要一致。财务部门在报销时可以自动从信息共享平台查看并调取相关合同信息,进行财务结算,提高办事效率。 6.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高校应当设置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涉及的岗位职责,对合同论证、签订、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责任追究,并作为合同管理人员晋升和薪酬提升的中重要依据,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收益情况,定期对合同的签订、执行进行评价,找出不足,不断改进完善。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问题;内容;措施 论文摘要:内部会计控制是医院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医疗市场的不断发展、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分析了当前我国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又介绍了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后,对完善我国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提出了一些建议与措施。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 医院内部控制的基础十分薄弱,医院负责人对内部会计制度不够重视,容易让不法分子钻医院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的空子,大肆侵占国有资产。还有一些医院重医疗技术建设轻财务经营管理,即使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会让位于医疗业务的发展,导致既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控,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加上医院对外部环境和经济业务的变化缺乏预见性而导致管理滞后,不能及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导致业务发展与管理的矛盾,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从而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能真正得以落实。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意识不强 医院的领导和员工对会计控制认识不充分、不完整。一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二是以为内部控制是稽核、审计或管理层的事,与医院的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三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相互牵制,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与手段没有整体认知,这些都是导致医院内部控制措施难以落实和发挥应有效用的重要原因。 (三)医院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医院的会计人员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人员,医院的会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医疗知识和扎实的会计知识。但有些会计人员对医疗知识不了解,加之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繁忙、负担较重,对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和新制度的时间相对减少,导致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能得到及时提高。有些会计部门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原有人员在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后,被调整到其他部门,而新来的人员由于岗位空缺等原因,尚未得到系统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便匆匆上岗,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和失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内部会计制度的落实。 (四)内审工作不够重视 内审人员应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检查执行的首要责任人,有些医院根本不设内审部门,即使为了上等级医院需要,设了这样的科室也是形同虚设。有的内审人员只是兼职或是挂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使得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和检查流于形式,稽核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五)缺乏监督奖惩机制 当前,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责任划分、量化、奖惩等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很多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流于形式,稽核的范围有限,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缺乏一个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有的医院虽然也设有一些奖惩制度,但执行过程中缺乏力度,致使部分人员认为执行与否无关紧要,加之缺乏相应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机构,从而削弱了员工执行内部会计控制的自觉性。同时,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体系不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各职能部门自成体系、各自为政。 二、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收入控制 要做好收入的内部控制,一是保证收入的合理合法化。每一项收费物价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用统一的收费票据,确保门诊和住院收费一日清单制的落实。二是保证收费的安全。医疗收费,特别是门诊收费以现金为主,保证收费的安全是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规定,加强收费票据领用、保管、注销工作,成立收费稽查组,由专人每天对门诊、住院的收入、退费、结算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收费资金安全。 (二)支出控制 一是严格落实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原则。主要包括医疗现金的保管职责与记账职责相分离,印鉴、支票相分离,以便相互制约。医院的银行账户应有三人管理较为科学,一人开支票、一人管印章、一人与银行复核,开支票的不管印章,管印章的不开支票,还有一人专门负责银行对账,三人相互牵制,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二是严格医院各项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实行经费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即每笔经济业务严审细核,按审批权限层层签批,形成领导和财务双向监督、联合把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工程控制 医院的建设项目一般投入资金比较大,影响范围广,对工程的控制必须做到:一是做好立项前的论证工作,考虑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盲目上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二是建设项目中的招投标和付款控制。控制好标底工程量及定额,其他费用的计量应符合相应标准,招投标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三是对完工的项目要认真做好结算审计,防止医院利益受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许多三级以上医院为了实现战略目标,进行扩大规模,纷纷兼并周边二级及以下医院。还有对外投资性质的合作办院,以及工程项目、筹资、对外担保业务等重大事项,必须慎之又慎,加强对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报告制度等环节的控制,实行集体审议联签,控制风险。 (四)资产控制 建立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医疗物资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医疗物资各种被盗、毁损和流失。一是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与论证,经资产委员会并报党委会集体审议、批准,有计划地进行配置。二是药品和材料采购,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招标采购,在招标前做好审价工作。三是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将现金业务的实际处理工作与记录业务的会计工作相互独立,建立严格的职责分工和审批授权制度,严格货币资金的记录制度,严格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 三、完善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措施 (一)提高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认识 医院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态度是影响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的关键因素,领导要明确管理的重心在决策,而决策的科学性则离不开正确可靠的信息。只有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防范错误和舞弊行为,提高会计质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医院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是内部会计控制运行的基础,医院的组织结构、审计监督体系、人力资源政策等也是影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因素。 (二)建立严密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 医院应依据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围绕医院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会计内控制度,并通过实践活动不断修正和完善,使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具有科学性和连贯性,从而保证医院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地进行,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从我国医院管理的现状看,大部分医院都制定了院规,有的医院甚至聘请专业机构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经营管理中仍暴露出一些漏洞,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控制系统运行成功的基本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才是内部控制系统运行成功的关键。要成功推行内部控制制度,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推行内部控制制度,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制定科学的奖惩制度。企业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各岗位人员只有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推动医院健康发展。 (四)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为确保医院内会计控制制度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医院应设置内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分别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加以落实;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以期更好地完成内部控制目标。要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应先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对于审计部门的设置应高于其他职能部门,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避免“形同虚设”,真正使内部审计起到卫士、谋士的作用。 (五)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加强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必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医院应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经验、才能、品格、奉献精神、组织能力等。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医院经营管理各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往往涉及财务会计、医疗、金融、市场营销、法律、物资材料、信息等多专业领域知识。缺乏相应的知识支撑,不可能切实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如对医院工程项目、药品、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过程进行内部控制需具备建筑、医疗、药品、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因此,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人员要想真正担当起内部控制重任,须参加相关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总而言之,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完善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医院管理者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各医院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高对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意识,不断完善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让内部会计控制真正在医院经营管理中发挥起应有的作用,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思考 财政部于2001年6月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均简称《规范》)。与基本规范相关的实物资产、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筹资、成本费用、担保等其他8个具体规范,正在继续制订并陆续下发。本文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应做好的相关工作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提高认识仍是当务之急 1.企业领导,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会计法》及相关的条例、法规,当前尤其是要学好《规范》。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努力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企业内控制度既是《会计法》的要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学管理的需要,它对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建立企业内控制度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及早列入议事日程。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会计师,是本单位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应在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中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 2.财会部门是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提高认识,吃透精神,掌握好原则和方法。财会部门要发挥好其应有的主导作用,积极策划,制订方案,给领导当好参谋。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对于搞活企业,促使其转换经营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社会变革和企业转型时期,不少企业出现了较多管理失控问题,给企业、国家造成了损失,有些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固然很多,但企业管理粗放、内控制度不健全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因此,我们应尽快做好这一工作。 3.企业要加大对《规范》的学习宣传力度,使所有的管理人员甚至全体员工都了解《规范》的内容,并加深对其重要意义的理解。要充分认识到会计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全员都要参与的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管理活动。大家都应鼎立支持并积极参与,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的思路 1.企业应成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工作的领导小组,以便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组员由财会、审计、机电、物资、计划、劳资、人事、营销、生产、基建、信息、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将任务按项目合理分工,如:财会部门负责货币资金、对外投资、筹资、付款、成本费用、经济担保等;计划和基建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营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品及劳务定价;机电部门负责机械设备采购、保管使用;物资部门负责材料物资、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收发等;劳资部门负责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分、确定工资待遇和劳动保险费用;人事部门负责人员配备、职工奖惩、领导干部资产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等;信息部门负责指导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对总经理的授权方案;公司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行政低值易耗品以及机关管理费用,并提出对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的授权方案;审计部门除了参与策划外,重点应做好整个制度的审查和修订工作等等。还有不少需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具体项目,均应本着涉及谁、谁协助财会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工作。 2.建立内控制度和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进行。《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之后,国家不再制订相应的行业财务制度,现行的行业财务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企业须根据自己的实际,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与内控制度共同之处,都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不同之处是,前者涵盖了企业所有的财务管理内容和有关方法,其所涉及的内控问题,一般都原则性较强,后者强调的是会计具体事项在全过程中如何相互制约(或曰相互牵制),把涉及会计事项的经济业务的责任和权限,划分得更加明确、更加具体,以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监督、防止越权、堵塞漏洞。两个制度的建立结合进行,既可以相互匹配、互为补充,又可以避免内容上的重复。 3.建立内控制度,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对原有相关制度与《规范》进行对照清理。已有的制度,符合要求但尚不完善的,应补充完善;不符合要求的,加以废止。经常发生的有关事项,即使《规范》中没有列明,也应加以补充。 4.发挥整体优势,调动上下各方面的积极性。在较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内,拥有较多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其所发生的不少经济业务,具有很大的共性。从上至下,如果各层次都分别制订一套内控制度,既无必要成本又高。因此,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整体优势,不仅可以降低工作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可从内部不同层次的会计岗位上抽调一部分业务骨干,成立制度起草小组。在建立好制度主题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小组成员各自所在层次的专业优势,合理分工。实施办法制订后,分别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通过后,下发实行。各下属单位,可以此为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做补充规定或制订实施细则。有关授权事宜,应根据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进行。 三、贯彻落实《规范》应做好的其他几项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企业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方面,国家应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真正解决好出资人到位问题。已经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在权力制衡方面,尤其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在职位上高度重叠的问题,克服和防止“内部人控制”。董事会要真正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及经营者的监督作用要有效发挥,而不应是摆设。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过程中,应层层明确会计事项的审批授权范围,划清责任,防止越权审批。 2.建立严格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国家有关立法部门,要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真正能够操作的有关责任追究法律法规;二是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应体现下管一级的原则,使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有法有规必依,违法违规必究。 3.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企业的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外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把检查评价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适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内部,上级财会部门,要对下级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作用,因为,许多违反会计制度的问题,仅仅通过财会人员是很难发现或者是很难及时发现的。 要解决好以包代管的问题。现在,各种承包制,在企业内部广泛推行,这对于落实经济责任、加强内部控制,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掩盖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许多金额较大的承包项目,形成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包盈不包亏,在形成巨大损失后,承包人所交数额有限的风险抵押金,根本无法抵补疏于管理而造成的损失。而在问题的背后,还可能隐藏着违法乱纪、营私舞弊的行为。 4.会计人员在执行内控制度过程中,起着其他人不可替代的把关作用。首先,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其次要有较强的技术业务能力。另外,企业领导必须支持和理解会计人员的工作,维护好会计人员在控制中应有的权威作用。 5.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当前,会计工作质量差,会计信息失真,其原因固然很多,但与会计基础工作相关的许多其他管理工作水平较低亦有很大的关系,因而要加强会计控制水平,有赖于全面提高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水平。内控制度一旦建立,必须全面开展培训工作,使所有相关人员不但熟悉它,而且要掌握其操作方法,并自觉做好相应的工作。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 摘 要: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是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目前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应从目标定位、内容范围以及设置方式等方面来制定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包括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方面已取得显著的成绩。但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和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制约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执行。 一、内部会计控制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缺乏一个合理标准 目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还缺乏一个成型的标准体系。首先在内容层次上,虽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与规范,但从完整性来看,还远未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完整性的要求。目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的具体规范已颁布实施,其他的具体规范也将陆续出台。全部内容完成后,将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规范体系。但也应看到,在操作性层次上,目前许多规范的诸多内容是非常原则性的,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规范的缺失与失效都会影响规范的有效性。正是由于没有一个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判别标准,制约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得力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更多的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内部会计控制没有突出市场主体 内部会计控制信息是否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所需要的信息,目前尚无人对此作出专门研究。向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既要满足充分披露的要求,又要考虑投资者对信息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能给信息使用者带来信息超载的负面影响。从公司治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投资者本身的素质水平来看,现阶段的投资者更关心的是企业运营的结果,即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非关心其过程。当然,从企业持续、长远的发展来看,需要以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作为支持,因为内部会计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利于促进管理当局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缺陷,改进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投资者应该会越来越关心这一方面的信息,但现时没有这方面的明显需求。 (四)我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近几年,虽然我国在推动内部会计控制与国际惯例接轨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们起步较晚,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内部会计控制和传统会计制度的关系仍比较混乱;内部会计控制的内部仍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够强,被操纵的余地相当大;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与反馈不够快,实务中暴露出来的可能严重影响财务会计数据质量的一些重大问题仍未及时得到解决;准则与制度仍不够稳健,各项损失准备仍不够充分,不良资产不能及时得以消化,虚盈实亏、资本消蚀现象仍非常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要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优劣,就存在很大的困难。 二、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制定的理论基础 为了改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普遍薄弱的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来规范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立体渗透于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同时明确管理当局和财务人员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应承担的责任,使其真正意识到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 控制目标的定位是内部会计控制存在及存在形式的根本所在,也是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框架体系以及进行内部会计控制设计、评价和考核的原则指导与参照。将内部会计控制相关规范的制定作为完善公司治理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举措,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非常关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是:(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方法和内容上更多地着眼于监督而不是着眼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而西方(如COSO)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定位在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实现企业的经营性目标。 只有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定位明确了,相应地内容范围才能够确定,设置方式以及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也才能有所参照与依据。目前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相对低与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状况确实相符合。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状况的不断改善,目标定位应有相应的提高。不仅仅需要借鉴国际上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同时也需考虑中国国情,立足于中国企业的现实,从改善中国企业现状和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应既遵循适当的前瞻性与发展性,同时又有立足于现实的稳定性与可操作性,从而给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一个适当的目标定位。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范围 COSO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的内容构成是要素式的,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大要素组成。这是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以及发达资本市场条件下企业内部控制需考虑的条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构成并未以要素的形式存在,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其突出部分是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对风险控制系统的建立作为独立的内部控制的条款加以强调。这与我国当前企业在运转过程中忽视风险控制,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有关,适合当前的现实需要,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范围与COSO报告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会计领域。即主要是从会计控制的角度来规范内部控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权利与义务在逐步规范中执行并到位,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相应的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的内容在范围上也会越来越宽泛。企业的外围环境、文化理念、经营哲学等控制环境因素与风险因素都应纳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来予以考虑。作为企业外部条件的控制环境与风险评估部分在今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中需加以强调。 (三)内部会计控制流程的设置方式 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设置,需要立体渗透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管理体系中,需要考虑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同时兼顾可操作性和控制成本的合理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同时应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设置方式往往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构成联系在一起。内容条款也能决定相应的设置方式。在内部会计控制的设置方式上,可以借鉴COSO报告和一些国家与地区的做法,按业务循环来设计。在今后各项具体规范的制定过程中,条款的制定可考虑便于按规范流程及重点控制环节来进行内部会计控制的设置。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 (一)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的原则 在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时,首先需要建立评价标准体系,然后采用适当的标准进行评价。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目的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特征、结构及其构成要素的客观描述,并为评价的目的服务,为评价结果的判定提供依据。 2.科学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该围绕评价目的,科学反映内部会计控制及其特征,标准概念正确、涵义清晰,各标准之间不应有很强的相关性,尽可能避免显见的包含关系。 3.系统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该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全面地反映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各个要素和整体情况,并且从中抓住主要因素,以保证综合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4.有效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能准确反映企业业务的重要岗位和风险岗位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 5.适用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的设计应考虑到现实的可能性,以适应评价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判断能力,便于评价操作。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 我国当前的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应该以上述的原则为指导,既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研究成果,又要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标准体系的建立既可以从企业管理和控制目标入手,也可以从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入手,但无论怎样,都可以分为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1.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是指应用于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各个方面的标准,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整体运行应遵循和达到的目标。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业务的目标应该是对被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发表意见,即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1)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会计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完整性标准还要求对内部会计控制以不同方法进行评价时,都能呈现出一种系统性,如从经营环节看应有供应环节控制系统、生产环节控制系统和销售环节控制系统。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时,还应当考虑到企业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的影响。一般而言,企业经营规模越大,业务复杂程度越高,则对内部会计控制完整性的要求就越高。另外,在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作出评价时,还应该充分注意到企业控制环境的影响,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会计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等都是内含于内部会计控制整体的。 (2)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同样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指内部会计控制设计和执行时的适用性;二是指内部会计控制设计和执行时的经济性。在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时,适用性是首要的。它是指企业所建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适应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各行业及各企业由于其组织规模、交易性质、经济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所存在的差异,就相应地需要制定出不同特点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照搬其他企业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对某一特定企业来说,评价其内部会计控制的适用性要注意以下内容:控制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没有安排过多或不必要的控制点;在每一个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环节;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即既不能分工过细,又能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然而,内部会计控制的适用性要以经济性为限制条件。内部会计控制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少低效和投资浪费,因而制定内部会计控制本身也应讲求经济效益,应尽量以少量的控制成本去获取较好的控制效果。 (3)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也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政策和措施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二是指设计完整、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并发挥作用,实现其为提高经营效率效果、提供可靠财务报告和遵循法律法规提供合理保证的目标。有效性要求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地防止错误与弊端的发生,产生效率和效益。这不仅仅需要内部会计控制在总体上是有效的,而且需要各项具体制度有明确的目的并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要相互协调,决不能顾此失彼、自相矛盾,既要有制约作用,又要有协调机制,以有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控制要适度,过于严格会使管理活动失去生机,影响职工积极性的发挥;过于宽松又会引起运行的机制失调,达不到控制目的。任何制度都要有利于管理者和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执行,因此要简明扼要、方便易行、讲究实效。 2.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内部会计控制评价具体标准是指应用于内部会计控制评价具体方面的标准,是具体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运行应遵循和达到的目标。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时,只有先从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入手,对具体内部会计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了认识之后,才能通过总结、升华,从整体上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判断。对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可以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具体规范项目。虽然各个具体规范项目所规定的业务内容不同,但都有一个大体相同的评价标准模式。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程序 在遵循以上的评价标准时,还应该遵循一定的评价程序。 1.进行规划。这一阶段,主要应当考虑企业的性质、契约规定的内容、所做的初步了解等因素来制定审查评价规划。 2.取得对内部会计控制的了解,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对内部会计控制的了解,是评价内部会计控制设计是否适当的基础。应通过询问、审阅书面文件及观察等方式来了解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 3.评价内部会计控制设计的合理性。通过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整体能否达到某一目标,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不能以某一特定内部会计控制活动是否失当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 4.测试及评价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过程,进行有关的测试,以归集与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有关的充分适当的证据,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关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分析研究 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是在企业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企业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必然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由无权经管现金和签发支票的第三者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就是一种内部会计控制,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企业单位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企业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电算化已经普及,但计算机信息失控、破坏情况日趋严重,从而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问题,其关键在于计算机核算软件存在着密码缺乏牵制性,常用的密码设置方法已不适应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发展,所以财务管理电算化应提高会计信息的保密程度,避免信息泄漏及对实体信息破坏。内部会计控制贯穿于企业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单位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相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规范的主要内容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会计改革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以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和强化自身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对这些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应作出书面文字规定,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处理日常会计事项的政策和方法,也有利于企事业单位会计政策的前后连贯。 2.1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和强化内部组织机构,它是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汇出一笔采购货款,规定要由采购经办人填写请款单,供应计划员(或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查请款数额、内容及收款单位是否符合合同和计划,会计员审核请款单的内容并核对采购预算后编制付款凭证,最后由出纳员凭手续完整的付款凭证办理汇款结算(出纳员开出汇款结算凭证,还要通过会计员审核),前后须经四人分工负责处理。而采购汇款的报账业务,则规定要经过采购经办人填写报账单,货物提运人员提货,仓库保管员验收数量,检查员验收质量,以及会计员审核发票、账单及验收凭证,编制转账凭证报销。 2.2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账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账员记账;管钱、管物、管账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核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3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如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份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规定;对各种账簿记录,要求账证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统驭关系的规定;还有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相关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2.4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如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又如现金出纳员除规定每日下班前要结账清点库存现金,遇有差错要及时报告外,会计主管人员还有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的责任。 2.5明确规定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和控制方法。 2.5.1计算机代替手工填制记账凭证是相当容易的,并且比手工制作的凭证更规范、效率更高。但是难以给查账和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可以先由计算机填制输出记账凭证,然后由有关经办人确认后签名或盖章,无签名或盖章的视作无效凭证,不得进行账务处理。设置主辅操作员进行两次输入,仅仅是为了防止数据输入时错误,对于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中的差错却无法校正,连事后控制的作用也发挥不了。因此,可直接由主办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操作计算机制作记账凭证,并将数据存入一个临时数据库中,以便调出修改。同时应对输出的记账凭证确认后签名或盖章,然后交稽核员稽核。对于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稽核员交出纳进行收、付款,并操作计算机将主办会计存入临时库存中的凭证数据转入正式数据中,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5.2电算化可以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的水平。但是,不能以此代替原手工会计处理中已建立起来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加强对电算化系统的管理,这是会计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前提。要明确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工具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程序设计人员还应对数据库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处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要求配置人员,健全数据输入、修改、审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保障系统设计的处理流程不走样变型。 2.5.3对会计电算化进行内部控制,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设多级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密匙的源代码和目的代码,应置于严格保密之下,从计算机系统处理方面对信息提供保护,通过用户密码口令的检查,来识别操作者的权限;利用数值项防用户利用合法查询推出该用户不应了解的数据。操作权限(密级)的分配,应由财务负责人统一专管,以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 3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的主要措施 3.1企业单位必须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人员的选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单位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单位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当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3.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事业单位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3.3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 4建立和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起到既有防错防弊,又有促进经营管理效果的作用;其次,要起到事前预防和能在事中或事后及时发现工作漏洞的作用;再次,要在认真总结、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设计手续安全度、业务分工合理的制约方法,切忌过于繁琐;还有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如电算化管理)对相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出及时修正或建立新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难点和对策 摘 要 目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会计控制制度的三道防线,明确控制重点、实现职务分离和授权批准控制,确立“以人为本” 实行人员素质控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 制度 难点 对策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的难点 内部会计控制是为经济体制服务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为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服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单位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规范财务管理,防范会计违法犯罪,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激烈竞争和挑战,规避经营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就目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的现状来看,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一方面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如大多数单位都未建立会计稽核和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就是已建立了上述制度,也是授权不清、分工不明。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以上制度不但没有建立,就连不相容职务分离与授权批准制度都未执行。另一方面,已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好多单位形同虚设,如有些单位对稽核和审计制度监督不严,以致使一些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受一时的利益驱动,利用内部会计控制不严的漏洞或计算机操作特权,违反职业道德,直接或间接参与作案、贪污公款,给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些单位对内审制度不重视,虽然设置了审计机构,但只安排一些老弱病残人员充数,机构形同虚设。有的即使安排了内审工作,也只侧重于经济效益和财务收支审计等,缺乏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了解和重视,即使偶尔发现了问题,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国在管理中系统地贯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间很短,要系统、规范、完整地实施这项制度,还有一些难点: (1)单位领导对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观念淡漠,认识不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淡漠内部会计控制,就等于放弃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机会。而目前一些单位领导对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知识掌握不多,重视不够,片面地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一种既浪费时间和精力,又消耗财力的管理形式,它看不见、摸不着,又没有直接回报等,因而不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即便制订一些制度,也往往抓不住重点或与业务脱离,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容上的片面、零散,不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2)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各项管理措施不到位。单位领导缺乏对单位发展战略和前景的规划,导致项目和投资以及拓展领域的决策具有主观随意性。忽视为实现预算、利润、财务及经营目标所必要的管理手段,对内部会计控制只是缺乏统一领导和部署,以致使有些单位会计兼职过多、职责不清,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事后监督都流于形式。 (3)内部会计控制与外部环境不匹配。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与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不仅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控,而且也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环境有关。要杜绝虚假的会计信息的产生,预防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控,就必须改善内部会计控制的外部环境,通过建立一系列约束机制来加强外部监督。但近年来,由于外部约束机制中的人员素质不高、水平有限,有时也为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人为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失控和践踏。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对策 2.1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建设,发挥其职能和作用 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应在单位内部建立三道防线。第一是检查监督,由经营管理部门的各级负责人监守,包括设置和执行岗位内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牵制及前后台和部门之间的平衡制约等等,同时还应不断在日常工作中监督评审内控的整体效果。第二是财会部门稽核监督,即负责行使后台稽核监督的重要职能,使财会部门成为化解风险的部门。会计人员在稽核中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违规的财务事件;同时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预测风险,提供信息。第三是监督评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控中的监督作用,切实落实事前审核、事中复核、事后监督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增强管理者承受风险管理的能力,尽可能避免经济损失。所以,对于风险较高的单位或机构来说,这第三道防线更是必不可少的。 2.2 明确控制重点,实现职务分离和授权批准控制 授有权力和负有责任的人承担着经营和保管职务的人,不能同时担任记账的职务。一个处于可犯错误或容易发生不轨行为职位的人,不应同时又授予他担任可以隐匿错误或不轨行为的职位。要把这些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不能一人同时兼有两项相关联的职务或岗位,要使每项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人或两个以上部门参与,如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报销与复核;出纳与会计等。要用一个人的工作去证实另一个人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才能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为此,明确控制重点,建立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核心。 2.3 “以人为本”,全面实行人员素质控制 (1)培养员工参与意识,提高内部会计控制水平。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实施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础。人是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既是被监督被考核者,又是实施者、考评者。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效果如何,人是关键的因素。因此,必须发动管理者和员工主动介入和参与内控制度的各项活动,培养主动参与意识,提高内部会计控制的实施水平和效果。 (2)重视对专业管理人员的选用与培训。单位要选出有经验和有才能的人去完成所任职务。但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如果没有经过专业技能训练,想成为高素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再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发挥不出它应有作用。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的选拔和素质的培训,使他们具有独当一面和创造性的工作能力,出色地完成单位的经济目标。 (3)加强会计电算化的稽核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后,摆脱了繁重的手工记账工作,但是少一道记账环节,就少一道监管和稽核的程序。因此要加强复核工作,只有通过严格认真的复核,防止和发现输入人员的疏忽,确保输入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的会计报表编制的准确性,为领导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4)坚持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会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不仅让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全方位的发展,还可以避免一人长期固定某一岗位养成散、懒、慢的作风;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及时纠正和发现会计人员的不轨行为的发生。 2.4 积极营造良好的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效实施,且能良性循环,离不开科学严格的监督制约过程。这既需要内部审计和内部会计控制的自我评估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外部监督制约环境。要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就要杜绝虚假信息的产生,预防内部会计失控,必须改善内部会计控制的外部环境,加强外部环境监督,通过建立资产评估市场、会计信息公开制度、会计事务所、独立审计事务所等机制,形成外部的约束机制,改善内部会计控制的外部环境。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里程碑 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背景2001年 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 41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两个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措施,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创举,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这两个规范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举措。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构成了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赌博,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赌场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重视和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帐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20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n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l.《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 组成了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4月份,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函字[2000]18号印发了《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在南京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高级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国家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中大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安水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经验和国内外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2001年是月,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考察团赴英国和法国考察了一些单位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2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对邯郸钢铁厂、黑龙江斯达造纸公司、新兴铸管、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深圳华为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起草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人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2000]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又有高等院校的教授、讲师、研究生、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财政部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内容见“货币资金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是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强调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必须形成采购决策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筹资活动会计控制,重点在于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防范财务风险。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的职责权限,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帐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舞弊行为,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 成本费用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实行预算管理、指标分解,控制差异、降低成本。担保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控制担保行为,禁止随意签定担保合同,防范担保的潜在风险。 以上所述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仍较原则,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加以具体化。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规定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各单位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当根据具体的控制内容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比如,在对货币资金进行控制时,可选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控制方法;在对实物资产进行控制时,可选用财产保全、会计系统、内部报告等控制方法。各单位在选择控制方法时,应当注意控制内容与控制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措施。本章主要明确履行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规定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此,在“基本规范”的同时,了“货币资金规范”。本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针对一些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松弛和控制弱化而作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除了规定本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外,重点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通过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的控制方法,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控制。明确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是货币资金控制的主体,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强化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存、核对及银行开户的管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强调对票据购买、领用、保管、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控制,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单位应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日期。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问题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定位于“内部控制”还是“内部会计控制”,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理由是单位内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然而,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主张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只应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主张“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人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的问题。这种意见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也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直接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2.关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问题 财政部下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试行。试行不是试点,不应理解为一些单位执行,其他单位可以不执行;也不能认为单位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这里,试行的意义主要是指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财政部将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因此,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各项规定。 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总体思路,此次的“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规范”只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开始。嗣后,财政部将加快相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建设步伐,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这一重大课题,积极提供典型案例和建设性意见,为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有效利用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款、粉饰业绩、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等非法目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加之自身利益的驱动,会计人员总是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方法,甚至采取欺诈的手段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给广大信息使用者地正确决策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驰,控制弱化,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会计法》的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将内部控制与会计法律有机结合,是管制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消除隐患,保证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面,本文就从分析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特别是会计控制)失效现象入手,研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企业内部控制失效,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一)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 (二)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造成企业报表失真,无法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决策依据。 (三)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造成不法分子侵吞企业财物,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等。 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慝自已所范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帐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慝这些行为。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和部门参加,只要这些人员和部门不互相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授权批准 授权批准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有效的会计系统 会计系统是指企业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企业交易,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记录,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应能做到以下几点: 1、确认并记录企业所有真实的交易。 2、及时且充分详细地描述交易,以便在会计报表上对交易作适当的分类。 3、正确计量交易的价值,以便在会计报表上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 4、确定交易发生的期间。 5、在会计报表上公允披露交易及相关事项。 (四)加强内部监督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纳入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效果良好,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期更好地完成内部控制目标。 要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先要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对于审计部门的设置应该高于其他职能部门,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否则只能行同虚设,同时要把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能从查错防弊转到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分析和提出建议上来。 (五)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核心人员及其员工的短期行为长期化。股票期权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在具体化操作过程中要掌握好激励和约束的度,使激励和约束相适应。通过这种激励和约束,使公司核心人员更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根源上消除虚假信息的动机,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有关雇佣、训练、待遇、业绩及晋升等政策和程序的合理程度。 (六)提高人员素质,进行岗位轮换 企业的成就主要还是要依靠职工的素质。任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成败取决于其设计水平和高素质人员的贯彻执行。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重视业务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的技术错误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时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违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 对职工实行休假和轮岗制度,当其他人员接替原工作人员工作时,以往日常工作中的差错和不轨行为容易暴露,轮岗可以消除有些人蓄谋侵占盗用的念头。 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履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七)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实现控制计算机化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勾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企业的运营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帐务处理过程,许多企业内部控制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信息系统。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控制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机构的岗位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 摘 要: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是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目前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应从目标定位、内容范围以及设置方式等方面来制定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包括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方面已取得显著的成绩。但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和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制约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执行。 一、内部会计控制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缺乏一个合理标准 目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还缺乏一个成型的标准体系。首先在内容层次上,虽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与规范,但从完整性来看,还远未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完整性的要求。目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的具体规范已颁布实施,其他的具体规范也将陆续出台。全部内容完成后,将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规范体系。但也应看到,在操作性层次上,目前许多规范的诸多内容是非常原则性的,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规范的缺失与失效都会影响规范的有效性。正是由于没有一个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判别标准,制约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得力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更多的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内部会计控制没有突出市场主体 内部会计控制信息是否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所需要的信息,目前尚无人对此作出专门研究。向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既要满足充分披露的要求,又要考虑投资者对信息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能给信息使用者带来信息超载的负面影响。从公司治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投资者本身的素质水平来看,现阶段的投资者更关心的是企业运营的结果,即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非关心其过程。当然,从企业持续、长远的发展来看,需要以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作为支持,因为内部会计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利于促进管理当局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缺陷,改进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投资者应该会越来越关心这一方面的信息,但现时没有这方面的明显需求。 (四)我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近几年,虽然我国在推动内部会计控制与国际惯例接轨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们起步较晚,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内部会计控制和传统会计制度的关系仍比较混乱;内部会计控制的内部仍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够强,被操纵的余地相当大;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与反馈不够快,实务中暴露出来的可能严重影响财务会计数据质量的一些重大问题仍未及时得到解决;准则与制度仍不够稳健,各项损失准备仍不够充分,不良资产不能及时得以消化,虚盈实亏、资本消蚀现象仍非常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要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优劣,就存在很大的困难。 二、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制定的理论基础 为了改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普遍薄弱的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来规范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立体渗透于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同时明确管理当局和财务人员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应承担的责任,使其真正意识到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 控制目标的定位是内部会计控制存在及存在形式的根本所在,也是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框架体系以及进行内部会计控制设计、评价和考核的原则指导与参照。将内部会计控制相关规范的制定作为完善公司治理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举措,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非常关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是:(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方法和内容上更多地着眼于监督而不是着眼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而西方(如COSO)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定位在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实现企业的经营性目标。 只有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定位明确了,相应地内容范围才能够确定,设置方式以及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也才能有所参照与依据。目前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相对低与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状况确实相符合。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状况的不断改善,目标定位应有相应的提高。不仅仅需要借鉴国际上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同时也需考虑中国国情,立足于中国企业的现实,从改善中国企业现状和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应既遵循适当的前瞻性与发展性,同时又有立足于现实的稳定性与可操作性,从而给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一个适当的目标定位。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范围 COSO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的内容构成是要素式的,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大要素组成。这是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以及发达资本市场条件下企业内部控制需考虑的条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构成并未以要素的形式存在,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其突出部分是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对风险控制系统的建立作为独立的内部控制的条款加以强调。这与我国当前企业在运转过程中忽视风险控制,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有关,适合当前的现实需要,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范围与COSO报告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会计领域。即主要是从会计控制的角度来规范内部控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权利与义务在逐步规范中执行并到位,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相应的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的内容在范围上也会越来越宽泛。企业的外围环境、文化理念、经营哲学等控制环境因素与风险因素都应纳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来予以考虑。作为企业外部条件的控制环境与风险评估部分在今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中需加以强调。 (三)内部会计控制流程的设置方式 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设置,需要立体渗透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管理体系中,需要考虑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同时兼顾可操作性和控制成本的合理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同时应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设置方式往往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构成联系在一起。内容条款也能决定相应的设置方式。在内部会计控制的设置方式上,可以借鉴COSO报告和一些国家与地区的做法,按业务循环来设计。在今后各项具体规范的制定过程中,条款的制定可考虑便于按规范流程及重点控制环节来进行内部会计控制的设置。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 (一)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的原则 在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时,首先需要建立评价标准体系,然后采用适当的标准进行评价。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目的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特征、结构及其构成要素的客观描述,并为评价的目的服务,为评价结果的判定提供依据。 2.科学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该围绕评价目的,科学反映内部会计控制及其特征,标准概念正确、涵义清晰,各标准之间不应有很强的相关性,尽可能避免显见的包含关系。 3.系统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该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全面地反映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各个要素和整体情况,并且从中抓住主要因素,以保证综合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4.有效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应能准确反映企业业务的重要岗位和风险岗位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 5.适用性原则。评价标准体系的设计应考虑到现实的可能性,以适应评价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判断能力,便于评价操作。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 我国当前的内部会计控制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应该以上述的原则为指导,既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研究成果,又要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标准体系的建立既可以从企业管理和控制目标入手,也可以从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入手,但无论怎样,都可以分为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1.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是指应用于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各个方面的标准,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整体运行应遵循和达到的目标。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业务的目标应该是对被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发表意见,即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1)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会计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完整性标准还要求对内部会计控制以不同方法进行评价时,都能呈现出一种系统性,如从经营环节看应有供应环节控制系统、生产环节控制系统和销售环节控制系统。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时,还应当考虑到企业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的影响。一般而言,企业经营规模越大,业务复杂程度越高,则对内部会计控制完整性的要求就越高。另外,在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作出评价时,还应该充分注意到企业控制环境的影响,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会计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等都是内含于内部会计控制整体的。 (2)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同样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指内部会计控制设计和执行时的适用性;二是指内部会计控制设计和执行时的经济性。在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时,适用性是首要的。它是指企业所建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适应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各行业及各企业由于其组织规模、交易性质、经济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所存在的差异,就相应地需要制定出不同特点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照搬其他企业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对某一特定企业来说,评价其内部会计控制的适用性要注意以下内容:控制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没有安排过多或不必要的控制点;在每一个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环节;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即既不能分工过细,又能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然而,内部会计控制的适用性要以经济性为限制条件。内部会计控制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少低效和投资浪费,因而制定内部会计控制本身也应讲求经济效益,应尽量以少量的控制成本去获取较好的控制效果。 (3)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也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政策和措施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二是指设计完整、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并发挥作用,实现其为提高经营效率效果、提供可靠财务报告和遵循法律法规提供合理保证的目标。有效性要求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地防止错误与弊端的发生,产生效率和效益。这不仅仅需要内部会计控制在总体上是有效的,而且需要各项具体制度有明确的目的并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要相互协调,决不能顾此失彼、自相矛盾,既要有制约作用,又要有协调机制,以有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控制要适度,过于严格会使管理活动失去生机,影响职工积极性的发挥;过于宽松又会引起运行的机制失调,达不到控制目的。任何制度都要有利于管理者和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执行,因此要简明扼要、方便易行、讲究实效。 2.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内部会计控制评价具体标准是指应用于内部会计控制评价具体方面的标准,是具体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运行应遵循和达到的目标。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时,只有先从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入手,对具体内部会计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了认识之后,才能通过总结、升华,从整体上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判断。对内部会计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可以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具体规范项目。虽然各个具体规范项目所规定的业务内容不同,但都有一个大体相同的评价标准模式。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评价程序 在遵循以上的评价标准时,还应该遵循一定的评价程序。 1.进行规划。这一阶段,主要应当考虑企业的性质、契约规定的内容、所做的初步了解等因素来制定审查评价规划。 2.取得对内部会计控制的了解,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对内部会计控制的了解,是评价内部会计控制设计是否适当的基础。应通过询问、审阅书面文件及观察等方式来了解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 3.评价内部会计控制设计的合理性。通过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整体能否达到某一目标,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不能以某一特定内部会计控制活动是否失当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性。 4.测试及评价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过程,进行有关的测试,以归集与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有关的充分适当的证据,以评价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交通管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浅议 [关键词]交通管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财务管理 [摘 要]本文依据内部控制原理,结合交通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提出了交通管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阐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交通管理单位是负责各种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对公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进行调控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健全有效,对其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有效的使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 1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交通管理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多,支出频率高、会计业务种类多。根据《会计法》中关于职务分离的规定,在这些业务处理程序中授权和执行的职务要分离,记账与货币资金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的职务要分离,执行和复核的职务要分离。 2 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交通管理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其资金类别和核算业务种类较多,各项资金的日常收支决策权应当集中在财务负责人手中,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不得动用任何资金。由于资金种类多、核算业务量大,需要将各类业务分别设置会计岗位,根据财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分配岗位,每位财务人员可从事一岗位或几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以形成分工合理,各负其责、职责权限明确的管理机制。 3 业务处理程序化、规范化原则。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化是明确业务处理责任,执行财经纪律,防止在资金取得和使用上感情用事、以权谋私、贪污舞弊的有效手段。会计业务处理规范是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业务应达到的标准或要求,会计业务的处理规范化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具有重要作用。 4 计划管理和例外原则。资金收入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资金收支进行的事先安排。它的主要作用,一是对资金收支进行统筹规划,明确责任,作为资金收支和考核责任的依据;二是控制资金支出的标准。交通管理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等编制本部门的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和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该计划应业务类别和按资金类别编制。对于超计划的支出、计划外的支出必须事先由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支付。 5 稽核的原则。稽核是由稽核人员对单位一定时期的会计凭证资料进行审查、核对,检查财务各项收支和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在每一会计期间终了对日常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后,必须进行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在核对账目的基础上对每类资金进行试算平衡,编制会计报告,作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 6 重大资金收支事项商议的原则。重大资金收支事项是指在正常财务收支以外发生的、对全局或今后有重大影响的一些资金收付事项,如数额较大的计划外或预算外资金收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大额借款和还款、给所属单位的贷款、重大的对外投资、金额较大的设备机具购置等。这些重大资金收支事项应事先提出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办理。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1 岗位设置与分工。 交通管理单位财务会计机构内部工作岗位设置,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关于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应设置财务负责人岗位、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和稽核岗位。其中会计核算岗位应根据业务种类及业务量大小和会计人员数量进行分工,设置不同的会计核算岗位。在岗位设置与业务分工中必须坚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财务负责人不得直接办理资金的收付及填制记账凭证等业务;需经授权或批准后方才能办理的业务在未经负责人授权或批准之前,执行人不得办理该业务;财务印件、银行予留印章应由财务负责人、稽核人和经办人分管,不得将财务印章、银行预留印章交由一人保管;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必须分开,会计只对本岗位的业务进行核算,不得兼办该业务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兼办会计核算业务。稽核人员不得兼管货币资金收付和记账报账业务等。 2 资金收支控制的几个关键环节。 资金收入业务中应主要抓好银行开户环节控制和收入存款环节控制。交通管理单位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在银行开设账户,银行开户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允许未经批准擅自开户。银行户头要保持稳定,若需变动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关于收入存款控制,凡属单位的资金除国家规定应由有关部门单独管理的外,其余资金都应由财务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收入款项要及时全部交给财务部门,其他部门不得私收私存;交通管理单位的财务部门对于收到的款项也只能存入规定的账户,不允许私设户头私存私放。 资金支出业务中应主要抓好支出计划环节控制和支出审批环节控制。年度资金支出计划是对年度内资金支付的统筹安排和平衡,以对资金支出进行总的控制和考核;月度资金支出计划是依据年度资金支出计划的要求对月份内资金支出的具体安排。对有所属单位的交通管理单位来说,资金支出计划应按支付项目、收款单位等编制,其中对拨款计划应确定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年度资金支出计划应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对于各种拨款,应依据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月度资金支付计划进行拨付,经批准的月度支出计划在正常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出现多付和少付的情况,遇有特殊情况时应按例外原则处理;对机关本身发生的费用应以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凭据进行支付。 3 业务处理程序和标准。 对资金收支业务来说,通常有计划、审批、收支、稽核等程序;对会计核算业务来说通常有审核原始凭证、设置账户、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告等程序。 交通管理单位资金收支业务主要有交通规费资金收解业务、交通基础设施维护资金拨付及报批业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和拨付报批业务、交通行政事业经费领拨、支出和报批业务、预算外资金收支业务、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等。交通管理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应当根据《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每一类会计业务规定明确具体的业务处理程序。 交通管理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及内部管理要求制订业务处理标准或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标准主要包括:应执行的会计制度、应执行的财务管理规则、业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交通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多,资金种类多,管理要求严,政策性强。每一类会计业务国家都规定了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每一种资金国家都有相应的财务管理规定。财务会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如果交通系统有一些特殊业务国家尚未规定其具体管理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应与财政部门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制订一些具体的核算办法和管理办法,使所有会计业务的核算和资金管理都有相应的规范。 交通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不论是自制原始凭证的设计与传递、会计账务处理、财产清查和会计报告编制,还是会计核算资料和会计档案管理等都应当尽力作到规范。 财务会计机构在对外编报会计报告的同时,应当设置和定期编报本部门的财务会计报告,以供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各项资金的收付和结存情况、有关计划的执行情况。 4 稽核与监督。 稽核应以财经纪律、内部控制制度、经批准的资金收支计划等为依据,对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对。日常业务审查的重点应是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在会计凭证审查中要特别注重原始凭证的审查,在会计账簿审查中要特别注重银行存款收支及结余的审查。在日常审查的基础上定期审查会计报告,审查时既要审查每一笔资金收支业务的真实性、手续凭证的完备性、业务处理的合规性、账簿和报表数据的正确性,也要审查单位总体的财务状况,注意检查资金的流量和流向,评价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预算或计划的执行情况,各项借款合同的履行情况等。在核对账目方面,在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表核对中特别要注重银行存款账目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有价证券账目和有价证券实有数的核对,借款合同与借入款项的核对、资金拨付数与资金支出计划的核对,往来款项与债权、债务方定期核对等。 在财务部门内部稽核的基础上,交通管理单位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部门和国家机关等监督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纠正,保证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合法。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及其运行的基础 「摘 要 本文比较全面地论证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建立基础问题。文中表达的基本观念是: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基础是内部控制观念的逐步拓展与对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管理方位的全面认识;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行为基础是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基础是适应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基本要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的基础是不断优化会计管理环境。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思想基础 行为基础 法律基础 运行基础 2001年度在中国股票市场所发生的“银广厦”等一系列令人震惊的舞弊事件以及2001年底在美国发生的安然事件,为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不同领域里的专家学者在对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时均从多个角度涉及到了会计与审计问题,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不尽完善则是一个相对直接的原因。为了规范现阶段我国不同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行为,在去年年初,财政部就正式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政部,2001),并要求从之日起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内运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2年来首次以专项法规的方式所的专门涉及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它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刘玉廷,2001)。2001年12月,财政部又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三个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于按期正式颁布。它们的,不仅标志着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日臻完善,而且意味着我国的内部控制工作也将逐渐地驶入与中国加入WTO这一大环境相互适应的快车道。可以预料,随着它们的逐步实施,也将为改变我国现阶段由于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而导致的会计监督名存实亡、会计管理和控制日益弱化、恶性经济犯罪案件愈演愈烈的现状,从而为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而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的基础问题作初步研究。 一、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基础:内部控制观念的逐步拓展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管理方位的全面认识 现代企业作为一个具有委托责任关系的利益集团,是一个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管理程序并按照规范化进行操作的社会法人。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要实现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本目标,就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其实施与运行来对经营行为和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做出判断,以加强内部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单位内部的控制工作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与担负有不同管理任务的职能部门,可以具体化为诸如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营业绩效、保障资产安全以及职务分工等多种方式和没方法的有目的的活动。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是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它却是从内部控制工作中逐渐分化和独立出来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内部控制概念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之前,其最原始的内涵仅指内部牵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管理行为的细化、管理要求的延伸与拓展,它就逐渐地深化为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以及结构体系优化等问题(吴水澎,2001)。 早期的内部牵制主要是指以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经营来防止错误和其他非法业务发生的业务流程设计。提出内部牵制实际上是基于以下两个基本设想:一是二个或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样错误的机会是很小的;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单独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内部牵制的工作基点就是以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能单独控制任何一项或一部分业务权力的方式进行组织上的责任分工,要求每项业务通过正常发挥其他个人或部门的功能来进行交叉检查或交叉控制,以便使各项业务能完整正确地经过规定的处理程序。内部牵制按其功能执行的对象及其方式可分为实物牵制、机械牵制、体制牵制和簿记牵制四类。即使是在现代内部控制理论中,内部牵制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有关组织机构控制和职务分离控制的基础。 内部控制则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是立足于保护企业的财产、检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和推动企业执行既定的管理政策这一基点之上。按照20世纪50年代美国会计理论界的解释,内部控制可以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前者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管理当局进行经济业务授权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这种授权是与完成该组织目标的职责直接有关的一种管理职能,它的方法和程序主要与经营效率和贯彻管理方针相配合,一般包括统计分析、时动研究(即工作节奏研究)、业绩报告、员工培训计划和质量控制,因此通常只与财务记录有间接关系,是建立经济业务会计控制的起点;后者则主要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保护财产安全和财务报表可靠性有关的程序和记录,它涉及到人员素质控制、组织机构控制、业务处理程序控制、授权与批准制度、从事财务记录和审核与从事经营或财产保管职务分离的控制、财产的实物控制、内部审计和会计记录控制等。完整意义上的内部控制将内部牵制的观念引入并延伸于经营管理的各个阶段及各个环节,通过其事前防护、事中调节与控制、事后反馈三大管理环节不同功能的发挥,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随着经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概念与所涉及范围也就不断地深化。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中,首次以“内部控制结构”代替了单纯的“内部控制”概念,指出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提供取得企业特定目标的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 并在该文告中,将内部控制的结构具体化为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基本要素(朱荣恩,2001)。与前述单纯的内部控制观念相比较,这里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将控制环境纳入了内部控制范畴;二是将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统一以要素表述为内部控制,这是因为西方学术界在对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进行研究时,逐步发现这两者往往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关联的。 20世纪90年代之后,会计理论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与实践进入了一个以强调“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为主导的新阶段。199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SAS78),将内部控制的定义为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它员工实施的,为达到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相关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明确了其构成要素应当来源于管理阶层经营企业的方式并与管理的过程相互结合。该准则将内部控制进一步地延伸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五个内容广泛、相互关联的要素之上。明确提出在这五种要素中,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成份的基础,在规划控制活动时,必须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有细致的了解和评估,而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必须借助企业内部信息有效的沟通,要保障内部控制的实施质量就必须实施有效的监控。 从以上四个不同阶段有关内部控制观念的演进与逐渐拓展可以看出,尽管不同时期内部控制的内容与范围有所变化,且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保证会计信息准确可靠、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这三个方面是不可或缺的。这是因为,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或者是一个事业单位来说,,所面临的问题是一致的,即要达到管理目标,就必须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但不论是从哪个角度上看,内部会计控制均是其实施内部管理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它就尤如一个自动的预警和维护系统,它所具备的功能使其成为企业有效管理的工具,企业规模越大,其重要性越显著。与此同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如同一个推动器,它通过明确责任促使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个人按照制度中的具体要求而努力地工作。恰当地运用内部会计控制,有利于减少疏忽、错误及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企业内公平竞争和激励员工的进取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事关企业的经营成败。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助于防止管理人员出现差错,可以减少发生不合规现象的可能性。通过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可以促使单位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员工依据企业既定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协调一致地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企业经营的范围和规模也就变得非常复杂和广阔,使得管理必须借助于大量的反映经济活动的分析资料和报告,要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范围也需要逐渐扩大。西方国家实行内部控制的原因和其所取得在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以及配合外部审计开展工作等方面的经验,也正是我们当前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所迫切需要达到的目标。所以,从我国的管理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通过借鉴和吸收国外现有先进经验和合理做法,尽快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内部会计控制理论体系,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行为基础: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有效的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作为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会计控制,也就必须能够充分体现这一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单位乃至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的维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管理者根据真实有效的相关经济信息来做决策。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是整个经济信息的基础性信息,因而,其准确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它经济信息的效度,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由会计信息所特有的全面、综合、系统和连续四个基本特征所决定的。由单位内部会计部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与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程度。 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实现。在单位内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是实施会计监督工作的基本环节与基本手段。近年来,我国逐渐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同时,还通过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以此促进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改善和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已经充分地认识到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要求结合起来,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和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会计水平稳步提高,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应当看到的是,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突出表现在:某些单位因内部管理制度松弛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工作逐渐削弱、账目混乱、财产不实和数据失真;某些单位因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而造成了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和会计资料严重散失;部分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和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导致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失真;部分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存在上述问题,有的是单位不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造成的,有的则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所造成的,有的是单位有意违纪所造成的,有的则是因为管理乏力、督促检查不够以及制度建设不规范和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综合形成的。因此,必须针对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切实采取措施,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与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只有制定出严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督导不同性质的单位据此制定相应的符合单位自身经营管理特点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积极组织实施,才可以对推动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监督、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起到积极的直接作用。 在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是,由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就应当是一个体系。从结构上看,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它主要是就涉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检查、督导和实施等问题予以规范。第二层次是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它主要是对单位内部的各种具体会计工作进行规范。从内容上看,它可以从六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规范设计:第一,是具体经济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筹资、担保、成本费用的发生与支付等;第二,是具体会计要素项目变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证券资产、无形资产等;第三,是具体会计业务处理岗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出纳、记账、报表、保管、经销、采购、收款等;第四,是具体会计管理岗位和管理环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授权、执行、质检、验收、审核、付款等;第五,是会计业务处理手段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手工会计处理系统和电子数据处理会计系统等。通过制定不同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才能对规范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基础:适应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相应条款的基本要求 (一)国家部分经济法规的相关条款是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依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一项基本的会计制度,其制定与出台是建立在我国此前已经出台的相关经济法规中对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相关条款的基础之上。由于不同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上的限制,人们对于内部会计控制重要认识程度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经济法规调整对象上的区别,尽管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上也有差异,但从总体上看,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上不仅是一致的,而且在要求上也是逐步递进的。 199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法人经济行为的根本大法,在其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和一百七十六条中相继指出:“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上述条款是对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所作的原则上的提示性规定。由于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按规定提交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因此其必须具备真实、有效的基本特征。《公司法》中要求建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既应当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也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999年10月31日修订出台并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历史时期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提出了三条具体的要求。第五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家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在此已经明确提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是国家财政部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的是广义上的会计制度,它既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也包括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制度,这就专门为制定并出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徐景和等,1999) 其实,早在1996年6月17日由财政部(1999)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就已经比较明确地提出了与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的问题。不仅在第四章中对“会计监督”的要求、依据和内容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并且将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相关的技术性功能在第二章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相应条款中得到具体的体现,还在第三章“会计核算”中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报告的要求中予以具体化。在此基础之上,还专设第五章来具体规范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并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体系规范为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十二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虽然在《会计工作规范》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这一提法,但从所涉及的内容上分析,已经为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基础。 200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会在其所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五条中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不仅明确要求其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还要求在招股说明书正文中应当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此外,还要求上述单位应当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做出报告,随招股说明书一并呈报中国证监会。从这一点上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出台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运行基础。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财政部于1995年12月15日的《会计改革改革与发展纲要》,作为用于指导我国“九五”期间乃至于21世纪初会计改革与发展的这一纲领性文件中,并没有将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为一项专门的工作予以列示,这恐怕不能仅仅地理解为只是一个疏忽。是否可以认为,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会计规范予以实施,既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顺利推进到一定时期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地完善了我国现阶段会计规范体系的内容 目前,在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界,对会计规范体系的研究成果较多,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具体结构进行了分类与组合。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我国会计规范的内容按其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全国会计规范、部门会计规范、地区会计规范和基层单位会计规范四个层次,会计法规作为国家及有关权力机关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具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法规和会计行政规章制度四种形式(于玉林,1997),或者认为其体系是由会计基本法、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三个层次所构成(孙铮,2000)。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此之前,我们所讨论的会计规范体系,大多数是仅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会计规范,很少涉及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方面的问题。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出台以后,虽然不会对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上述会计规范体系的框架产生影响,但从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现阶段会计规范体系的内容,使其成为我国现行会计规范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料,随着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不断与实施,我国的会计规范建设工作将会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使会计工作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基础:不断优化单位内外的会计管理环境 (一)设置相对合理的单位内部管理组织机构,是运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前提条件 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目标,是各单位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而设置较为完备的单位内部管理机构,加强单位内部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则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在财政部所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虽然将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目的描述为“为了促使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是由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这些方法、措施和程序的实施必须在单位内部的特殊管理环境中得以贯彻和运行,都必须得到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它不可能孤立地运行或存在。因此可以说,由于不同的内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模式,相应地会对不同单位管理机构的功能和职责予以不同的界定,也就必然会形成不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运行背景上的差异,从而必然会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充分地考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要求来设置单位内部管理的组织机构,严格界定其基本的职责范畴,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并产生效果的前提条件。 (二)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是落实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总体要求的必要保证 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管理工作是一系统,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内部经营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是一个动态的永续过程,并不是一个阶段性或者突击性的工作。在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中,通过某种方式的突击性措施,可能会使单位内部的管理状况有所改观,但缺乏规范性的规则来对相关管理活动加以约束,这种突击性的工作措施的效果只能是暂时的或者是因管理者的嗜好而异的。鉴于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可以分为与营运有关、与财务报告有关和与法令的遵循性有关三个不同的层次,虽然内部会计控制在更大的程度上是与财务报告即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关,但由于企业经营活动及其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不能孤立地存在,它需要不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且从某种意义主讲,内部控制中涉及到的软控制显得更为重要。这些软控制要素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同部门管理人员的人格力量,它包括领导者的素质、经营管理的理念和管理者的人格力量等因素;二是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它包括管理政策中的激励与制约机制的设计等;三是企业文化的氛围,它包括CI设计和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等;四是组织系统的结构设计,它包括不同机构职责的分派与督导机制等;五是信息系统的运行程序与设计,它包括良好的信息沟通与反馈系统等。这些软控制内容中任何一个环节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不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在现代管理环境下,仅仅只只是依靠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员的工作来达到总体管理目标的情况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离开了不同管理职能部门的配合与理解,必然会处于孤掌难鸣的状态,是难以达到所设计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效果的。 (三)制定体系完善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分解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目标的根本措施 若从实际运行的要求上分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落到实处,还必须要有具体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基础。这是因为,财政部所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也还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于其经营活动对象的特殊性,经营活动目的的特殊性,因而在组织其自身的经营过程中就必然会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必须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原则要求,制定适应行业、部门和单位自身特点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便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有鉴于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这一要求,既界定了从“规范”、“规定”到“制度”的制定权限问题,也是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依据。 由于不同单位的经营活动特点千差万别,因此,在制定具体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上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但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至少应当达到具有可靠的凭证制度、完整的簿记制度、严格的核对制度、科学的预算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适时适用的监督考核制度、合理的会计政策和规范的会计程序等不同方面的要求。有的同志认为,具体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可以由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综合性的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所构成(赵强,2001)。但笔者认为,由于内部管理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内容上的不分性与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确定上还是应当在考虑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和其它会计制度等内容的基本前提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会计制度推行过程中成本与效益因素,做出实事求是的选择。只有这样,各单位制定出台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做到既结合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又能基本满足管理的需要。只有这样,财政部所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才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 (四)确立全员性与全程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质量意识,是实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既定目标的充分条件 制定了规范而且齐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只能说是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全面开展以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确定了一个考核的基本框架,但制度运行状况的好坏以及所能够起到的实际效果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行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如果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素质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实施的三大重要因素,那么在三个因素中的重中之重则是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这是因为,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前提是以其能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为假定条件的,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对所设计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点以及控制方式进行人为的修正或者走样,那么就会导致所设计的控制目标难以达到,严重的还有可能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使其它部门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所实施的控制活动及至所形成的前期控制效果付诸东流。在实际工作中,尽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以会计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在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体系之中,但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绝不仅仅只是会计部门的人员,而是与单位内部绝大多数部门的人员发生联系,与相当一部分部门的工作职责上要发生覆盖与交叉,也就是说,每一个部门的每一个人员的工作都会或多或少地与具体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发生关系,都个人都不同程度地负有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得到贯彻落实的直接或间接责任,而不能认为仅仅只是会计部门或者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确立全员性、全程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质量意识,使单位内部每一个人的每一环节工作效果都有意识地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进行比较,并自觉地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来修正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实现并达到预期效果创造必要的运行条件。 (五)全方位提高我国现阶段会计监督的整体水平,是确保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绩效的重要方略 会计监督既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现行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会计监督体系由内部会计监督、国家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三个部分所构成,三者缺一不可。国家会计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进行的监督,它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形式。社会会计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是从单位外部进行的,相对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而言,它是一种外部监督。由于国家监督是依法对各单位进行强制性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监督,上述两种监督形式及其结果得到法律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因此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开展,可以有效地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并可弥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种种不足,或者说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加强,可以推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充分开展;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进行,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进行提供了重要基础。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不仅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秩序均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所出台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所约定的内容,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会计监督的全部。因此,只有不同角度会计监督的水平提高了,不同形式会计监督的力度加大了,不同层次会计监督的法制健全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顺利运行才增加了效度上的必要保证。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内部会计控制中若干问题探讨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 问题 探讨 主要内容: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了部分单位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其对企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危害性,谈了如何加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和搞好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现实意义。 内部控制是为了减少单位的决策失误和工作缺陷或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充分有效地获取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而内部会计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单位内部运用会计方法和其他经济手段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的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是在经济活动中逐步演进中形成的,历史上最初的控制形式是内部牵制,这种古老的管理思想发源于古代埃及的国库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的关系是一致的、和谐的,因为会计活动本身就是管理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时期有所不同,改革开放以前,在经济活动中,计划、法律、道德起了决定性作用;而改革开放初期,管理上有很多薄弱环节,人才缺乏、在摸索中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与探索,吸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了。我国新《会计法》十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确立了内部会计控制失误承担的法律责任,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紧紧围绕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基本原则、会计控制的内容和方法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作了明确规范。但由于我国企事业单位管理者水平层次不一、人才缺乏、利欲驱使,使很多企事业单位仍然存在财务信息失真、管理舞弊、财务风险加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存在不少问题。 古人云:“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城,不谋长远不足以谋一时”,管理者不能只为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是一项战略性规划,知不足才能求发展,下面我具体谈一下企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若干问题。 一、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性问题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既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更不能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或工作达标,很多单位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方面做得还不够,而且内部会计控制涵盖面不全,只能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部分人员,对单位涉及会计工作的某些经济业务和相关岗位失控。内部会计控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中去,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监督缺乏力度,甚至没有监督工作。内部会计控制跟不上外部环境变化,不能随着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完善。例如:2005年甘肃省审计机关 1-9月份共完成审计项目71个,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资金 7.97亿元, 其中收缴财政资金6131万元,促进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7.2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885万元;据统计广东省2000年至2004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077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单位违法违规问题金额353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12亿元。可见我国企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执行的不好,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纵观这几年的经济案件、腐败案件,无不是由于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上出现漏洞给少数人可乘之机。可见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应该负责,不然内部会计控制就是一句空话,很完善的制度没人去执行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内部会计控制环境失效的结果轻则导致单位资金流失、会计信息失真、财务风险加大、经济效益下滑,重则导致企业破产,所以企事业单位必须从重项目轻管理、重外部公关轻内部控制的意识中摆脱出来,这对单位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上的问题 很多企事业单位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方面不够严格,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分离不开,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兼职采购工作的现象在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销售部门或经手收款业务的现象屡见不鲜,还有一些单位非财务部门从事各种收款业务,这都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这种现象直接后果会导致单位经济效益的下降,小团体利益增加或经济犯罪。 授权批准控制方面相对其他环节做得较好,但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单位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各种经济业务,不能超越权限,或变通处理。一般授权控制方面较容易规范;特殊授权难以摆脱人情、关系、利益网。缺乏监督机制也是目前授权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控制方面应该加强,在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的环节的上缺乏功夫,有些单位不重视预算,预算和实际相差很大,不进行调整,预算编制不规范,不能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和采取改进措施,不能严格控制无预算资金支出,随意性支出较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要实行集体审批制度,不能一个人说了算。预算控制做得好也可以控制不合理支出、重复性投资建设、堵塞漏洞,它是增收节支的有效途径。 缺乏风险控制机制,特别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事业单位资金短缺,靠巨额贷款求发展,更应当树立风险意识,必须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聘用确实有真才实学的高级管理人才专门从事识别、评估、预警风险,对投资风险进行分析、报告,对单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特别是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更需要投资风险的控制机制,以适应目前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电算化条件下会计系统控制及信息技术控制难免存在问题,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会计及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会导致电算化会计控制环节出问题。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很多在手工记账时出现的问题已迎刃而解了,但计算机电算化更需要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市场上财务软件不正规,部分会计软件在业务处理上不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要求,例如:在会计差错更正方面的处理上有的财务软件可以更改上年或前几个月的原会计凭证和账簿,这在手工处理上等于把已经结了账的账本撕掉,重新记帐的更正办法,但计算机不费吹灰之力,可以恢复到以前的未记账状态,当然这种技术手法一般不会在日常业务中使用,它有先进的一面,但也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也违背会计制度,与会计差错的正确更正方法不一致。还有一些支票处理软件可以打印出支票和存根上收款单位不一致的支票或没有收款单位的支票,这种软件不和会计系统软件联网,根本不符合会计内部控制要求,达不到靠电算化手段来进行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我国《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文规定:“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其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这就是说会计软件也要遵循内部会计控制规则。计算机舞弊是信息技术控制的不容忽视的另一个问题,它是一种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手段实现个人目标或组织目标来满足某种需求,这种需求可导致犯罪,因此,信息技术控制更需监督,消灭计算机舞弊产生的环境,没有舞弊存在的土壤才能阻止舞弊活动繁衍生长。这就需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提高管理者信息技术水平,加强监控,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加密技术、程序控制、数据处理功能保护、跟踪检测信息等等,防止舞弊者盗窃单位经济资源、各种财务数据、仿造或伪造处理或数据库的篡改增删。 三、内部会计控制内容方面有疏漏,或在某些方面有所放松,或缺乏监督制。 现金流的内部控制是十分重要的,管理科学中,有一个著名的“木桶理论”:形容木桶的外围是由许多木板保卫着,木桶的容水量并不取决于那些较长的木板,反而取决于最短的木板。如果你要增加木桶的容水量,增加木桶的较长的木板是没有作用的,而真正需要的是增加木捅中最短木板的长度,因为短木板是薄弱环节,也是木桶容水效应的的突出制约因素。企业的现金流类似木桶的最短的木板,要保持企事业单位正常经营活动,必须降低各种控制风险,把现金流这一薄弱环节控制住。 在货币资金控制方面,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及回避制度,即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工作。认真执行授权批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控制制度,明确开支范围,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严格印章控制手续,定期监督检查。目前,私设小金库、帐外账、两套账、收入不入账情况在中小企事业单位及其基层单位或多或少的存在,中小学乱收费、账外账现象比较突出,有些是为了局部利益,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这些状况也就谈不上内部会计控制了,这是财务制度不允许的,它会导致单位财务管理的混乱,甚至腐败犯罪,从根本上使单位或多数人经济利益受损。 以上从几个方面分析了某些企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这几年各地审计机关披露的有关信息和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一些贪污腐败等经济犯罪案件来看,加强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是非常必要的,单位的内部控制要做好,首先应该注重以上几个方面,一个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会严重制约单位的迅速发展。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问题探讨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民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管理水平和内在素质有了较大提高,部分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素质、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民营企业仍存在资金短缺、人才缺乏等问题,造成了其内部会计控制不健全。因此,规范和提高民营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是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增长的重要现实问题。本文就是通过分析民营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现状,找出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内部会计控制 控制环境 民营企业实质上就是非国有企业,它与国有企业相对应。民营企业主要包括新型的集体企业、部分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和港澳台侨胞投资企业等。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是特定条件下的经济形式。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改革开放近20多年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国民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民营经济不仅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据统计,目前我国工商注册的企业约1000万个,国有企业约20万个,其余的为民营企业约占98%,非国有企业即民营企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已达到60%。虽然民营企业数量众多,总产值较高,但许多民营企业面临一个成长危机,缺少持久成长的能力。许多民营企业仍然依赖传统的家族管理思想;经营决策与投资决策上仅凭经验感性判断,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和定量分析;财务会计信息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重销售、轻理财的现象,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管理体制不协调,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但大多数民营企业由于投资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缺乏高素质财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层次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不健全,造成财务制度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下。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会计控制的对象狭小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对与会计有关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就是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主体,即包括管理者在内的所有企业成员。内部会计控制的对象是指与会计有关的经济管理活动所要控制的对象。由于我们所说的会计控制是指对和会计有关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控制,因而,从广义上说会计控制的主体是包括管理者在内的所有企业成员,控制的对象也是企业所有的成员,控制的主体也可以说就是控制的对象,即控制全员和全员控制。但由于受传统的思想的影响,民营企业的管理者向来把控制作为约束下层人员的工具,是为自己服务的,自己不应该受会计控制,自己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企业员工则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对象。因此,民营企业中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控制是最薄弱的环节,由于高层管理人员不遵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其他人也纷纷效仿,内部会计控制难免会失败。 2.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狭隘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是多层次的,应当包含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允;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国家法律、规章的遵守;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效果。会计控制的目标应当和企业经营的目标相一致。但民营企业对会计控制目标的认识还停留在较浅的层次上,没有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看成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因而也就没有把会计控制和经营管理真正结合起来。然而,随着我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迫使民营企业要提高其管理水平。 3. 内部会计控制的职能弱化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对会计工作的重要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会计不过是记账、算账,会计不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这是对会计的偏见,没有认清会计的控制职能,实际上会计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控制职能。会计不仅对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可能错误、舞弊等进行记录的过程控制,而且可以通过对资料的进一步分析研究来控制控制企业的未来经济活动。会计的控制职能使得会计能发挥其管理专长,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给企业带来价值。但由于在民营企业中会计人员没有被赋予和他的职责相匹配的权力,会计控制在管理方面就难以有所作为。会计控制职能的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会计的控制职能没有发挥作用 近年来,由于民营企业管理职能的落后,使得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质量普遍不高。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民主的现象;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审机构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的不配置。尤其在资金和采购环节是内部会计控制最薄弱的环节,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大量使用现金交易致使大量资金循环在财务报表之外。 (2)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 许多民营企业没有设置合理的会计工作岗位,没有建立规范的账务体系,如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会计科目运用不合理,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设置账外账、乱挤乱摊成本、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账证、账账、账实严重不符;记账结转不及时,现金和银行存款不日清月结,记账错误更改不规范,凭证、账簿、报表随意更改;白条借款较多且长时间不处理,造成白条顶库的现象相当严重;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处理不当,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不实。 二、完善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相关建议 鉴于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民营企业管理当局从民营企业的控制环境入手,来改善其内部会计控制。 1. 加强董事会的领导和控制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虽然,从理论上说,对经营者的控制机制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及法律规章制度为主体的外部控制机制;二是以董事会为主体的内部控制机制。但理论和实践均已证明,外部控制机制并不能取代内部控制机制的功能。因为,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它负责为公司经理制定搏弈的规则。对内部会计控制而言,一个积极、主动参与的董事会是相当重要的。但是,只有当董事会拥有技术、才能和智慧,并能进行适当的管理时,才能适当履行其监控、引导和监督的责任。目前,我国很多民营企业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班子,但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在表现上还存在许多误区,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董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董事”不“懂事”,经常只是一个“虚职”,且缺少必要的常设机构。有的民营企业公司董事会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总经理班子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职责重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加强民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必须要加强董事会的建设,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经过严格的筛选,董事必须具备优良的品格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的比例要适当。同时董事会下面还应设立有不同的董事组成的委员会,比如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应当敦促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并根据内部审计对会计控制的评价结果作为考核民营企业管理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2. 塑造健康的、强凝聚力的企业文化。 管理者的素质、操守和管理哲学等对于塑造企业文化具有直接的影响。企业文化是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企业组织在一定的民族文化传统中逐步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征的基本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规章制度、生活方式、人文环境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总和。企业文化往往是现存的一种无形的力量,影响企业成员的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在企业成长过程中,文化对企业产生的许多影响都被埋入企业行为的原始部位,处于行为动机的意识层面之下,以致于文化的作用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但由于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无形性、软约束性、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使企业文化始终以一种不可抗拒的方式影响着企业。它具有一种很强的凝聚力,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阻止企业的衰败,同时还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我国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该注重对企业文化的培养与优化,民营企业在培养自身的文化时,应避免一种只注重内部和短期的企业文化,保持一种健康的文化氛围,使其与民营企业的战略目标趋于一致。 3. 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最可宝贵的资源,一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都是有人来执行并作用于人,因此,企业员工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决定内部会计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中每一个人的业绩和表现。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对培养企业的员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有很大的帮助。民营企业应当形成一种重视人才、利用人才、培养人才的管理理念,具体体现在客观、公正地选拔人才,任人唯贤,关心人才,尊重人才,培养人才,形成以人为本的管理氛围。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转制科研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探讨 [摘要]针对目前大多数科研单位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探讨了科研单位在转制过程中应如何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达到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管理目标和政策有效实施。 关键词:科研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经营风险;资产安全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越来越多的科研事业单位特别是转制中的科研机构,都意识到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就必须建立和实施合理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 1、内部控制的含义和内容 内部控制是指以经济业务为主线,对单位内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涉及的人和事,以及作业流程的关键环节,实行以人为主的责、权、利的明确划分,实施对业务体系和作业流程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的管理控制,使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有关人员之间,互为钩稽,互相制约,责任清晰,以达到避免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堵塞管理漏洞之管理机制。 内部控制按照其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本文重点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探讨一下科研事业单位在转制过程中应如何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意义和迫切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各个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也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确保经营管理目标和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是贯彻执行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的具体体现。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里所说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实际上就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科研单位大部分都没有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责任不清,监管不严,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大多数技术开发型的科研单位正处于由事业法人转为企业法人的过渡时期,各单位都根据决定(粤发[1998]16号文)的精神在努力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如采取吸收职工入股、将部分资产发包给职工个人、或将股权转让给职工个人或单位、举办民营科技企业等等。使科研机构的管理、运营机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无论是从提高单位自身管理水平,还是从激烈的外部竞争环境来看,都迫切需要转制的科研机构尽快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转制过程中如何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1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根据适度授权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 长期以来,由于有“皇粮”的供给,科研单位在货币资金使用、采购与付款、成本费用管理等资金使用环节的控制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如下: (1)目前,很多单位都没有建立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人员的责任等更是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收支混乱,肆意挥霍、假公济私、私设“小金库”,责任不清,监督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 (2)没有意识到物资采购和款项支付的重要性,很多单位没有专设采购部门与付款业务机构和人员,采购程序不明确,因此,物资采购随意性大,哪个部门哪个人都可以购买,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没有经过集体审批、事先订立合同、招标制度等环节来加以控制;物资购进后也没有严格的验收制度。使得物资采购价格奇高、以劣充优,缺斤短两,采购人员吃“回扣”的现象常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单位财产安全。 (3)职工成本意识淡保以前,由于国家管理体制存在弊端,长期以来,科研单位的资金来源大都依靠国家拨款,用完了可以再要。使得科研单位对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控制不严,浪费、重复购置的现象严重,职工成本意识薄弱。 上述种种表现,都是科研单位转制过程中的绊脚石,如果不及时加强这方面的内部管理,都将影响前进的步伐,严重的将功亏一篑。因此,严格建立和执行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不可缺少的措施。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应包括:财务收支审批的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等。 3.2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划分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岗位责任。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是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新《会计法》明确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实行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如银行印鉴的管理,出纳人员的岗位责任,物资采购工作与验收保管工作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等都应当有明确而具体的制度规定。 3.3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会计基础 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尽快达标,是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前提和保障。财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是难于胜任的。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很多研究所的财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会计基础工作更是良莠不齐。从而导致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所以抓好内部控制的当务之急应是尽快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和基础工作建设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3.4制定各类资产管理处置制度 制定各类资产管理处置制度,如《流动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在各管理制度中,应对每类资产的处置做出明确的规定。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众所周知,科研院所管理最薄弱、最混乱的环节就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其历史原因是现在科研机构的大部分固定资产都是国家拨款购置的,购置的主要用途是为了科研实验。由于课题实施而购进的仪器设备,有相当一部分的使用价值随着课题项目的完成而完结,但实际上也有相当一部分仪器、设备具有通用性。一项课题结束后,由该课题实施时购进的仪器设备其使用价值仍然存在,还可以继续为其它的课题使用。另外,在核算体制上执行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购进后可一次性进入成本费用,不计提折旧。为此,使得大部分科研单位对固定资产都没有明细核算,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加上科研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观念淡薄,使得帐有实无,帐无实有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在进行资产处置时,往往会出现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资产的安全完整很难得到保证。为此,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在购进、使用、保管、维护、处置等方面的相关权利责任部门和人员及程序方法,防止资产受到损害和流失。 3.5制定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目前,科研机构在转制过程中,为求搞活经济,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各研究所都纷纷利用自己拥有的有形、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如举办合资公司、股份公司、联营公司等,这种行动是积极的,但如果盲目投资,就可能出现资产投向不合理、投资效益不理想、投资期满难收回等情况,把单位引到亏损的边缘,从而使单位资产受到损害、职工的利益遭受损失。因此,必须制定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控制事在必行,以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 3.6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科研单位在转制后,目标都是要成为科工贸一体化经营的科技型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存货品种、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而且存货的流动性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断地发生着收、发、存的变化过程,因此要求单位必须建立定期的清仓盘查制度,定期(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进行财产清查。它既是加强财物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又是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清查,可以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数,核定帐实是否相符及查明不符的原因和责任,以便制定改进措施,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资产完整。 3.7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当务之急 内部审计制度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手段。它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实施内部审计又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它的主要目标是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单位内部的各项规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单位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目前一般的科研机构都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因此都没有设置内部审计岗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因此,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成了科研单位的当务之急。 另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机制,它涵盖的是所有参与单位经济活动的部门和人员,涉及的是单位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矗但归根到底是对人和事的管理和控制。所以,我们在建立内控制度时,还必须认识到内控制度与工作效率、管理成本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1)内控制度的效果与工作效率成反比。即内控制度建立得越细致、越完善,效果就会越明显、越好,而工作效率就会越低。反之,则工作效率越高。 (2)内控制度的效果与管理成本成正比。即内控制度建立得越细致、越完善,效果就会越明显、越好,而所需的管理成本就会越高。 因此,我们在制定内控制度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找出上述三者的平衡点,建立合理的内控制度。 4、结 语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上各种内部会计制度,并付诸实施。可促使科研单位在转制过程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的管理意识和成本意识,真正实现向管理要效益。更重要的是可以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会计资料真实,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当然,一个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会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最终发挥它在贯彻国家经营方针,维护财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单位经营目标实现等方面的巨大作用。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浅议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会计控制 [摘 要] 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会计工作组织、会计信息化控制手段、方式和内部控制的范围都发生了变化,加大了内部会计控制的难度。应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组织控制和对会计软件研制工作的检查指导,采用更好的控制方式以重新构建一套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搞好内部会计控制。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会计电算化;信息技术;内部审计 在财政部《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等规范之后,已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掀起了研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高潮。笔者从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角度,研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问题及对策。 一、信息化条件下内部会计控制的特点 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内部控制的目标仍然是确保法规的贯彻,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因此,许多手工会计核算系统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仍然有效,但建立在会计信息化系统基础上的内部会计控制确实有其不同于手工会计系统的特点和要求。 (一)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会计工作组织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手工会计的组织方式下,企业的会计部门按经济业务的性质分为不同的职能中心或不同的工作岗位,构成一个内部牵制网,很少出现错漏或舞弊的行为。而一旦出现问题,也可通过核查不同的责任者追究责任。这种职能的分割与人员的分工便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手工会计的内部组织控制。会计信息化系统是按照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组织起来的,记账、算账、报账全部由电子计算机自动完成,主要处理过程不须人工干预,这种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传统的组织控制功能减弱。与此相适应,会计部门常常划分成数据(信息)收集组、凭证编审组、数据处理组(包括数据输入、处理、输出)、财务管理组、系统维护组等。 (二)会计信息化系统使内部会计扩大了控制范围 传统的内部会计控制主要局限于企业内部的查错防弊,而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范围相应扩大,其中包括对系统开发过程的控制、数据编码的控制以及对调用和修改程序的控制等。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与外部的信息传递更加频繁,过去边界明确现象逐渐消失,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因而加大了内部会计控制的难度。 (三)会计信息化控制手段和方式发生了变化 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控制方式和手段由手工控制转为手工控制和程序化控制相结合。原有的手工控制手段有些保留,但需要增设一些包含于计算机程序中的程序控制。一般来讲,会计信息化程度越高,采用的程序化控制也越多,不法分子有可能利用搭截侦听、口令字试探或解密文件等手段,使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失效。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化控制技术的复杂性,加大了系统的控制风险。 二、会计信息化系统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构建设想 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化系统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构建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入手: (一)宏观方面 1 营造一个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环境。具体来讲,就是要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使所有者能有效行使职权,加强对全体管理者所实施的监控。同时,要使管理者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与控制。所以只有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才会有动力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才能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应有的作用。 2 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研制开发的控制。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研制开发,不仅涉及到诸多学科,而且还涉及到其系统是否遵循会计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尽管财政部规定了只有省以上(包括省级)财政部门才可以组织商品化会计软件的评审,然而大多数商品化会计软件仅仅是手工会计的功能模拟,而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却先天不足,所以,财政部门在依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法规对商品化会计软件进行评审时,尤要重视对软件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使会计软件公司明确自己的责任,以严格规范会计软件产品的程序系统在数据输入、处理、输出、传输和安全保护的控制功能。 3 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化的管理制度。这一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下列几方面的内容:(1)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定各种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其考核办法。(2)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口令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机房、保卫、数据资料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制度。(3)机器操作管理制度。规定应遵守的机器操作过程和应注意事项。(4)数据管理制度。规定输入、输出、存储、查询、使用数据应遵守的制度。(5)会计档案管理制度。重新规定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办法以及领用手续。(6)系统维护管理制度。规定系统维护的申请、审批和应完成的任务。 (二)微观方面 1 加强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组织控制。要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使系统中的有关人员正确、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能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问题。必须贯彻五分离原则:(1)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2)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相分离。 2 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各部门的控制责任。计算机能否输出正确的会计信息,不仅取决于处理程序的正确与否,还取决于计算机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为此,企业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科学地设定企业各个环节的内部会计控制的要点,明确各个控制主体和责任人,规范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3 加强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审计。电算化内部审计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是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电算化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各种控制手段的弊端,找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在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应有内审人员参与,定期检查和测试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工作情况,参与制定和监督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强化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议 (一)政府推动与企业配合相结合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政府加大了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管理,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效果并不十分显著。原因之一是内部会计控制尚未真正成为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许多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主动配合,对会计信息化及实施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存有戒意,误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特别是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削弱了自己的经营决策权,于是构造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似乎成了政府一厢情愿的事情。笔者认为,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才能激发企业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会计软件研制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会计软件方面虽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仍与国外有很大的差距。软件研制单位应认真研究新《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法规,将有关条文融汇到软件程序中去,并结合形势的变化,使会计软件产品不断升级。 (三)加强对企业“甩账”的审批工作 实现会计信息化的目的就是用现代化的工作手段代替手工作业。但是,“甩账工作”并不是由各单位自行做出决定的,还需要有关部门作全面系统地评测,以保障单位会计电算化安全、顺利地实施。然而,在具体运作上,却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审批“甩账”的标准,加之各地根据财政部门比较注重核算结果的正确性,而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审查拘泥形式,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隐患。因此,财政部门应认真把好这一关,真正地为企业着想,而不是马马虎虎走过场。 总之,实现会计信息化后,要围绕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提出更高的控制要求,选择新的更多的控制对象,采取更好的控制方式,重新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论文:浅谈医院内部会计控制 【摘要】 医院内部控制,是医院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其重要组成部分即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是医院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形成的一种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本文主要论述了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表现,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原因及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设想。 【关键词】 内部控制;问题;原因;建设 医院内部控制,是指医院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1]。其重要组成部分即为内部会计控制。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会计法》的27条中,从实质上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01年以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简称“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等。这些规范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会计法》,强化医院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尚未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本文拟就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表现、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原因及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设想等问题做粗浅的探讨。 1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表现 目前,按照《会计法》、“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的医院为数不多。从近几年发生的涉及会计违法违纪案件和各有关部门对医院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一些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有些等同虚设,存在问题很多。 1.1 会计信息失真 近年来,医院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设置账外账、乱挤乱摊成本、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资料不清、债务不实等。 1.2 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 如某些医院为了搞活经济,允许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但对这部分费用的适用范围无明确规定,更无约束监督机制,导致部门经理大手大脚,挥霍浪费,使本来微利的医院出现亏损,本来亏损的医院雪上加霜;有的医院由于财产物资内控管理薄弱,物资购销制度松弛,存货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未严格分离,存货的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也未及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对多年来的毁损、报废、短缺、积压、滞销等不作处理,致使巨额潜亏隐藏在库存中,再加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1.3 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 如有的医院主管财务的领导、业务经办人员、财会人员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大量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挪用资金,或与医院外部不法商人相勾结,利用虚假发票非法侵占资金等。 2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原因 内部控制作为一个组织自我调节和自行制约的内在机制,处于医院中枢神经系统的重要位置。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不仅能保证医院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财务收支的有效合法和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还能保证一个组织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但任何事物都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多严密的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人为的阻力。 2.1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不顺 主要表现在: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当,业务交叉过杂,会计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的医院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得不到重视和支持。 2.2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得力 目前相当一部分医院对建立内部的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更多的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2.3 考核医院干部政绩、业绩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对医院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以目标利润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缺乏对其他相关指标的综合考察。有些医院领导为在任期内出“成绩”,便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还有些业务主管部门,为了加快本系统的经济发展,在未进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下达一些脱离实际的经济增长考核指标,而部分医院领导者为讨好主管部门借此显示自己的能力,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手段来“实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标。 2.4 会计人员素质较低 近几年来,会计人员队伍迅速扩大,但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没有跟上,有些培训流于形式,根本起不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一些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靠人情关系混进会计队伍的人员,仍然呆在会计岗位上,这些人只凭长官意志办事,法律、准则、制度懂得不多,但却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还有部分的会计人员无视财经纪律,为了个人利益,顺从领导意图办事,甚至为讨好领导,在弄虚作假上帮着出点子,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表被歪曲等。 2.5 外部监督乏力 为了加强监督,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监督(如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督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注册会计师、社会舆论等的监督)在内的医院外部监督体系。然而,如此大的一个监督体系其监督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再加上分散管理,缺乏横向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2)各种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监督弱化问题严重。(3)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力,使得“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未发挥出来。 3 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设想 3.1 建立严密的医院内控体系 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1)在医院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2)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员担任此职,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将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定期直接反馈给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中小医院无需配备专职人员,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此项工作。(3)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医院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医院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医院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3.2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医院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某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估计可能产生或已经造成什么后果。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3.3 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医院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会计风险产生,行为主体全是人(这里指的人是指一个医院从领导到有关业务经办人员)。只有上下一致,及时沟通,随时把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机和行为,才能把内部控制工作做好。具体讲,除领导本身应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要及时掌握医院内部会计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内部业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必然有其动机,因此医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着重了解他们是否有赌博、炒股、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使有关人员犯罪的外因,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2)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纪政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会计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 3.4 强化外部监督,督促医院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应加强对医院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威慑力;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质量的监管,使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鼓励与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医院(特别是上市公司)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5 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医院内部控制效果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使医院及时掌握营运状况,提供内容全面、及时、正确的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大中型医院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账务处理过程,许多医院内部控制的很大一部分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今后我们要特别注意开发与引进先进的医院财务与管理软件,逐步建立高质量的医院信息沟通系统。 3.6 发挥会计主管或财务主管在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主管作用 长期以来,会计主管或财务主管职责错位,未能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实质上,财务活动不仅仅要求财务主管懂得财务专业知识,而且要承担投资、融资和营运资本管理等决策。因此,财务主管应把工作重点从编制财务报表等具体业务,转移到对财务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全过程的控制上,抓好内部管理控制,使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而发挥其在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主导作用。
高级会计学论文:加强整体素质建设 着力培养高级会计人才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和企业的快速发展,会计行业的就业前景呈现金字塔状,高端人才极度缺乏,而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高级会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和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现状的分析,阐述了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几条途径。 【关键词】高级会计人才 现状 培养 随着中国经济和企业的快速发展,会计行业的就业前景呈现金字塔状,低端会计人员已经过剩,高端人才极度缺乏。因此,需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来带动会计人才队伍整体发展。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财政部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我国未来十年会计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工程和组织保障,以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总体水平。 一、高级会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高级会计人才应该是一个具备一定学历和现代化知识、一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会计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道德底线。(2)应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首要条件。(3)应具备会计政策的职业判断能力,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基本素养。(4)应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能力,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职责。(5)应具备财务管理的能力,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重点工作。(6)应具备综合运用财务会计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能力,这是区别高级会计人才与一般会计人才的显著特点。(7)应具备综合运用金融、法律、内部控制、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解决复杂经济问题,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补充。 二、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现状 (1)缺乏足够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如今,会计职业领域已从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拓展到内部控制、投融资决策、企业并购、价值管理、战略规划、会计信息化等高端管理领域,但有些会计管理者还停留在基础的记账、算账、报账服务上,其知识结构总体还比较单一。 (2)缺乏足够的掌握信息化技术的高级会计人才。随着信息处理能力的不断发展,这也为我国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型的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但也向会计人员提出了挑战,必须要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技术来收集、分析、利用会计信息并用之于预测、决策等工作中去。但目前,能将信息化技术以及新的会计思想和理念聚集为一体的高级会计人才却很缺乏。 (3)缺乏足够的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企业从引进外资、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到境外上市、筹资,再到跨国经营、并购、投资,从以资本输入为主向以资本输出为主转换,不需要一支通晓国际商务规则、熟练掌握国际会计准则、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素质的国际化会计人才队伍,而这样的高级会计人才我国还很缺乏。 (4)缺乏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在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新的企业管理理念不断涌现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的形势下,全面创新会计管理理念,拓展会计管理职能,更新会计管理手段,尤为迫切。高级会计人才作为中坚力量,必须这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会计改革和管理创新,而目前他们更多的是“守业型”,而非“开拓型”。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途径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是高级会计人员的必备条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会计职业道德的观念教育、规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障。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拓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和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根据时展的需要进行扩充丰富。 另外,应拓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各高等学校、国家会计学院、各地会计人才培训机构的教学资源,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积极引进国际的教育理念、最新的课程体系和先进的教学方式,培养精通国际经贸规则、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通过对培养模式、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形成一套能够适应国际化人才培养要求的培养方案,引导高级会计人员知识、技能的全面更新与拓展。 (3)推动产学研战略联盟,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会计学科是应用型学科,会计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会计理论研究需要会计实践支持,从实践中寻找课题,研究成果又指导会计实践,因此,产学研战略联盟是践行“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实现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在推动过程中,应建立“以高等院校为基础,强化应用型会计人才的理论素养;以用人单位为主体,提升会计人才的实践能力;以科研院所为重要力量,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创新能力”的市场导向型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会计研究创新平台、共同实施重大会计科研项目、开展合作教育等方式,搭建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平台,并不断探索应用型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4)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开展会计人员评选表彰工作和会计人才评价工作,有利于激励广大会计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勇创佳绩,更好地参与我国经济社会建设。除具备必备的政治素质外,不同系列会计人员评比表彰在业务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框架、业绩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应有所不同。通过开展全方位和经常化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和会计人才评价活动,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应科学制定评选(价)标准、科学界定参选(评)范围、创新评选(价)方法、严把评选(价)质量。 高级会计学论文:浅议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的异同 摘要:通过对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的比较,说明两者的区别以及对于单位的不同作用,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更好的发展促进,才能更加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会计一般情况下有三种:一是普通会计人员,即从事记账、算账的会计人员;二是监督会计的人员,包括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注册会计师,简称CPA)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三是会计的管理人员,也就是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简称高会)职称的会计人员。 可见,高会主要是对单位内部的监督和决策,而CPA主要是对单位外部的监督。如果从条件、途径、职能等方面比较两者,可以说高会是CPA的进一步提升,因为高会不仅仅是CPA这样一种职业资格,更重要的是一种综合性的职业能力。 一、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Senior Accountant),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中文简称或具有该任职资格的企业、机关中会计专业人士的职务名称。它起源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70年代末期,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属副教授级职称。其取得不但须参加全国开卷统考《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还需进行答辩和评审环节。知识要求全面,重视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侧重于计划、控制、管理,很有一定难度。 高级会计师除应具备一般会计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能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达到社会效益显著;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任务。 二、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PA),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委托中介审计、独立审计执业和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资格名称或具有该资格的专业人士。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从西方引进,属舶来品。主要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闭卷考试《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和综合阶段考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在专业知识方面属专家级别,具有很高的社会认可度。 三、条件 1 高级会计师 我国高级会计师评审制度缘于国务院于1978年9月12日颁布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已有30余年的悠久历史。 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具备的条件,首先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其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再次,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最后,不但要求有一定学术成果,还对英语、计算机等诸多方面都有严格要求,甚至基本排除了专科学历的申请。 其实,这些条件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制定了,可想而知,定位之高,完全体现了国家对高级会计师人才的重视。 2 注册会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3年第13号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其执业资格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事务所有法定审计签字权。 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科目较多,知识面广,合格率低(约10%左右),而且是闭卷考试,对知识的掌握要求高,注重理论,考题超级难,属典型的魔鬼型考试,国际权威不言而预。 四、从业方向 高级会计师一是担任单位的总会计师或CFO(Chief Financal Officer首席财务官,简称CFO),作为单位财务和会计领域的领导核心,参与拟定单位经营的重大计划和方案,成为领导班子或董事会的重要成员;二是财务总监,代表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和重大经营活动、决策方案实施监督、制约。 注册会计师有两种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 五、展望 高级会计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高会的职责不能仅局限于进行财务运算和计算净资产收益率,还应参与股东价值管理、投资风险以及信息获取等领域,将理论知识成果转化为实际运用,还能将实践经验提升到理论高度,用于指导社会实践,产生社会效益。同时,高会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协调能力,而且要具备组织领导能力,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及与国际接轨的能力。 注册会计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的日益融合,市场对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链条的重要一环,确立‘以诚信建设为主线’,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推进新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动态趋同战略,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未来发展的关键,也是帮助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 可见,高会需要全能型的,是企业的建筑师,应参与拟定有关企业经营的重大计划、方案,参与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决策活动。而注册会计师着重与诚信、独立性的审计,是企业行驶在正确航向上的监督保障力量。 综上所述,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各有千秋。通过自身改变认识观念,加之评审部门做到宁缺勿的行为或措施,抛开争议,彼此欣赏,发扬“百家争鸣,百家齐放”方针,共同推动我国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高级会计学论文:新准则背景下《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浅探 [摘要]《高级会计学》作为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加之新准则颁布不久,如何从体系建设上实现创新是今后课程发展的长期方向。本文从会计假设松动的角度,全面诠释了新准则背景下《高级会计学》教学创新体系的内容和创新方法的发展,探索新的教学思路的应用,在教学路线、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重点、教学手段上进行改革和充实,力图为《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的建设寻找一条新的思路。 [关键词]高级会计学;会计假设;课程创新 一、前言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正式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仅理念先进、体系完整,而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高级会计学》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会计学方向的骨干核心课程,是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基础上,对会计理论与方法进一步延伸和深化的课程。它是会计学本科专业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广、信息量十分丰富的一门课程。如何教懂会计高年级学生从更深层次领会新准则的变化,从课程创新的角度诠释数个新准则的内容、要点和精髓,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是今后《高级会计学》教学的难点和重点。 二、《高级会计学》课程体系的国内外发展现状 1.国外现状 在欧美国家。高级会计学称为“Advanced Accounting”,一直是一门专业必修课,具有开课历史长、知识容量大、教学手段和方法多样等特点。国际会计学界公认的高难问题,如合并财务报表、外币折算、物价变动会计等列入高级会计课程,加之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业务也被列入高级会计课程,可谓丰富多彩,异彩纷呈。但无论在教学内容上有多大差异。各国在开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上是一致的。通过对财务会计中高、新、难、特知识的全面、深入、系统的教授,增强学生对会计基本理论的理解力;培养学生对会计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最终使学生具有作为一名会计技术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2.国内现状 以国内有影响的高等院校为例,中国人民大学强调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中国特色;上海财经大学强调教学内容的国际性和高难性;厦门大学则倾向于教学内容的理论性和前瞻性。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各校因师资力量、软硬件的不同。差异很大。但总的来说都比较重视通过中西方会计规范、会计惯例差异的对比来讲授高级会计内容。 三、会计假设的“松动”推动《高级会计学》课程体系的创新 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作出的合乎情理的推断和假定,其本质上是一种理想化、标准化的会计环境。《高级会计学》使得企业会计基础理论发生了重大变更,其突出表现为会计假设的“松动”,而这本身正是《高级会计学》课程体系设置的出发点;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假设的“松动”也促进了《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逐步的发展。两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 现实教学实践中,《高级会计学》按照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下的会计业务、从复杂性业务的角度介绍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及其方法,从跨国公司业务的角度介绍外币业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分部报告以及金融工具等跨国经营中的会计问题,从特殊会计业务的角度介绍合伙企业、企业合并、分支机构、外币业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金融工具、租赁、企业重组与破产清算等会计内容。 另外。《高级会计学》是以会计假设的突破为理论框架基础,课程的内容具有复杂性,有些内容涉及到不同的理论观点,甚至并无定论。因此,该课程是一门充分展现财务会计学科的前沿性和复杂性问题,并融财务会计理论和特殊、新兴的实务处理问题于~体的专业课程,具备了课程创新、发展的基本前提。 四、新准则背景下《高级会计学》课程在“会计假设”方面的内容创新 当经济现实发生变化而使假设远离会计的经济环境时,会计假设就必须作出相应的修正和补充,以适应变化的环境,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系统的“良性”运作。尤其是2006年2月的新准则体系,其最显著的特征是立足国情、国际趋同,开创了会计发展的崭新时代,这也对《高级会计学》的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会计假设的松动,2006新准则使得《高级会计学》的具体内容体系发生以下方面的变更: 1.新准则下会计主体内容的变动涉及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收购法、权益结合法、公允价值变动计量和合并中的商誉确认、商誉减值、抵销分录处理、超额亏损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权益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股东权益会计、库存股的核算。 2.会计分期内容包括会计与税收的关系与协调,涉及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所得税会计的资产负债表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报表列示等。 3.会计主体与货币计量的综合内容。该内容涵盖因选择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方法,恶性通货膨胀下的外币折算。 4.会计分期与货币计量的综合内容。该领域囊括期货合约会计,金融资产转移及套期保值等。 我国的会计准则一直处在不断改革的变动之中,《高级会计学》教学内容应当着眼于既保证学生对会计专业知识的掌握,同时也不至于使教学受会计准则变化的牵制而总是处于被动地位。与此同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标准的主要差异解析也是《高级会计学》教学体系创新需考虑的重要内容。虽然我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会计标准已经进入世界先进会计标准行列,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标准仍存在一些实质性差异。 五、构建《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的举措 《高级会计学》对于学生掌握最新的财务会计理论和复杂会计方法,提高学生对于复杂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能力与职业判断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应当具有高难度和前瞻性,为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气氛和效果,教学中应采取以下举措: 1.教学路线的创新 作为对会计四项基本假设的挑战,《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应遵循从环境一理论一方法的教学路线。新准则与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理论层次很高,以会计假设松动为立足点的课程创新应先了解会计核算的环境,然后由此推动理论的发展,并最终由理论决定具体的核算方法,这样才能追根溯源,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新准则。 2.教学步骤的完善 在教学路线的指引下,课程创新体系教学步骤的思路应主张从全局到局部,由简单到复杂。比如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先明确合并的范围和程序,再细化到每部分合并抵销分录的处理,这样思路清晰,效率高。 3.教学重点的转移 课程创新体系应立足于核心准则多讲、变化大的多讲、难度大的多讲。如所得税、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合并、台并财务报表等。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归纳。做到句句有用,用最短时间掌握整个课程体系的精华。 4.教学范围的拓展 课程创新体系中,针对学生对会计现场实务感兴趣的问题,如新准则(譬如外币业务)的变化对企业绩效评价的影响、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这将极大地开拓学生的专业视野、激发学生对财务会计知识不断探索的精神、提升学生的专业分析能力和水平。 5.教学方法的改进 《高级会计学》作为一门研究型课程,学生学习的目的不仅仅是取得知识,还在于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研究和思考,发展研究能力,培养创新素质。在《高级会计学》课程创新体系过程中,首先通过案例引入学习该专题的必要性,并给学生提供部分该专题的会计资料以及查阅资料的途径(如参考书目、期刊杂志、相关网址),要求学生自行分组和独立思考,然后依照小组设计一分组讨论一典型发言一模式总结的路径。完成专题的前期教学;在此基础上,教师综合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如PPT课件、教学视频等,向学生介绍传统以及目前最新的有关该专题的观点、模式和企业的实践;最后辅之以有一定难度的课堂和课后练习题、案例分析题,并要求学生提供字数不限、主题不限的专题论文一篇,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带领学生到现场参观。或邀请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为学生做专题讲座。这样。以过程为导向的前期教学方法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后期教学则通过师生互动、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手段结台运用,既夯实了学生的知识基础,又升华了学生思考,既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通过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企业人员与学生之间的多维互动。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高级会计学论文:高级会计师考试心得体会 【摘 要】 笔者参加了2008年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取得了80分的较好成绩,现将自己备考、应考的心得体会写出来,希望给大家启发和帮助。 【关键词】 命题规律; 答题技巧; 提型题量 一、高级会计师考试简介 (一)考试科目 为《高级会计实务》。包涵了企业会计、行政事业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政法规等相关知识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考试形式 开卷笔答方式。虽然是开卷,但题量大,如果对考试内容不熟悉,靠临场翻书,一定是来不及的,所以,请大家一定不要因为开卷考试就掉以轻心。 (三)考试提型 只有一种,即案例分析题。与以前参加的职称考试和注会考试完全不同,高会考试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因此采用案例分析是最好的选择。 (四)合格分数 高级会计实务总分100分,60分及格,以前几年有国控线、省控线一说,即国家合格为60分,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再划分一个合格线,如50分,目前很多省份已经取消了省控线,具体请咨询当地财政局。 (五)题量 共九道案例分析题,试卷卷面总分是120分,其中最后2道案例题考试内容分别是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会计,每题20分左右,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做其中的一道题,因此九选八后,要求考生实际做的题就是100分。 (六)考试时间 3个半小时。一般安排在9月第一个星期天的上午8:30―12:00。 (七)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二、高会考试命题规律 (一)考试涉及面广 虽然高会考试只有一门课,但是涉及到的面非常广,涉及到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法规四个部分,其实相当于考《会计》、《经济法》、《税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5门课。从前几年的命题情况来看,会计部分占50%(4题)左右,财务管理占25%(2题)左右,内部控制和财税法规占25%(各1题)左右,复习时每部分都要看到。 (二)考试题量较大 高会考试卷面有9道案例分析题,实际要求做8道。由于案例分析题不同于单选、多选等客观题,每道案例分析题所给的背景资料比较多,要求考生理清思路,然后按要求答题,这就必然要占用较多的时间,题量较大。如果考生没有认真准备,对大纲不熟悉,考试中就会感到无从下笔,答题速度慢,一般都做不完题。因此,一定要精心准备,认真复习。 (三)试题难度适中 在会计领域的相关考试中,高会的试题难度适中,总的来说,比会计师考试难,比注册会计师考试容易。高会考试重在考核综合分析能力,知识面要求宽泛,但专业技能不是要求很深,不需要作出会计分录;注册会计师重在考核专业技能,对专业知识考得比较深。 (四)答题要求灵活 高会采用案例分析的题型,这与单选、多选、判断等有唯一标准的题型不同,就象写作文,答案可能有多种写法,因此,答题比较灵活。当然,再灵活的答题,也应围绕考试的主题展开,通过考生的答案,可以准确判断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如何能够准确答题,很有讲究。大家一定要多看历年试题,总结答题思路。 三、复习中注意事项 (一)制定复习计划 参加高会的人员,一般年龄都比较大,是各个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平时工作量大、应酬多。因此报名考试了,就要制定复习计划,合理安排工作和复习。6月报名后,7月份大纲才能下来,到9月初考试,也就2个月的时间,建议大家每天拿出2个小时的时间来看书(比如每天晚上8点-10点),至少最后一个月,要保证每天2个小时的看书时间,否则知识点把握不住。考试也是一项工作,考过了非常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自己的前程,如果今年通不过,明年再来,反而心里负担重。所以,建议大家一鼓作气,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把能用的时间和精力尽量用到复习考试中来。 (二)认真研读大纲,合理选择教材 最重要的教材是《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大家一定要重视大纲,大纲有个缺点,没有解析,开始看时不容易看懂,但仍要通读至少3遍,尤其是最后半个月,对知识点有了把握以后,就要以看大纲为主了,认真研读大纲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除了大纲,建议大家买一本历年试题汇编,对历年的试题大家一定要看,要做,历年试题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好的题目,大家一定不要搞题海战术,要把历年的试题看懂、看透,举一反三。除此之外,不建议大家买辅导书,市面上的辅导书很多但良莠不齐。 (三)积极参加辅导 参加辅导的好处是跟着老师掌握重点和难点,熟悉答题技巧,随老师一起学习效果比自己要好很多。建议大家参加面授班或网校。面授班会发相关的复习资料,把那上面的弄懂了就很好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华会计网校的视频也不错,可以反复看,但是要有自制力,规定每天拿出一定的时间来看。大家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视频讲解打印下来或者把中华会计网校的视频讲解打印下来,就是很好的参考书。配合大纲和历年试题就足够了。笔者去年买了很多参考书,后来基本上没有看。 (四)进行适度练习 高会考试重在考核分析问题的能力,所以不建议大家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做题上面。但也要防止只是看书不练习,适度练习能够避免考试时眼高手低的现象。最后阶段,网上或老师一般都会给出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模拟题,可以做一做,给出自己3个半小时的时间,看能否完成。 四、熟练掌握答题技巧 高会考试不象高考是选优考试,分数考得越高越好,而是合格考试,只要达到一定的分数就通过,因此需要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 (一)提高阅题速度 高会考试是开卷考试,题量很大,单题目就几大张纸,很多人都反映题目来不及做,因此要提高阅题速度。笔者有两个建议:一是先看答题要求再看题纲,这样带着问题去看题纲,可以明确目的,避免答非所问,而且可以把一些无关的信息过滤掉,题纲中的有些内容其实正是命题者用来迷惑应试者的,必要时可以在考题的关键处做上标记;二是平时多进行阅读量的训练,掌握一些快速阅读、快速提炼有关信息的方法。 (二)提高答题速度 高会题型都是案例题,案例题即使做得再完美,得满分的可能性也不高。唯有做得快,力争做完全部试题,方能达到目标。因此拿到试卷后根据题量,对210分钟的考试时间作出合理的安排。一般每题20分钟,做完八道题160到180分钟之间,留30分钟检查、补充。做题时要把开卷当作闭卷来考,千万不要边做题边查资料,为求一题十全十美,用时超长得不偿失。一道题最长不可超过40分钟。 (三)注意答题语言规范 高会考试的评分标准是按点给分,即只要答到点上,即使不完整也能得一定分;若答不到点上,答得再多也没用,反而浪费时间。因此在答题时一要考虑命题者的意图是什么,即要考的是哪个知识点;二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做到言简意赅,需要答出结论的题目,首先说出结论,然后说出理由,在说理由的时候,直接把大纲中的原话或者法规制度的抄上就可以了,不要再发挥了。因此大家一定要对大纲的知识点非常熟悉,以大纲观点为准,不要自己发挥,不要答出与大纲不一致的观点。建议大家一定对历年试题进行研究,可以作为答题的参考范本。 (四)选择好答题顺序 高会考试的试题并非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来排列,考题的分值与难易程度也不一定成比例,而且每个人对各章内容的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也不同,因此有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答题。一般来说,自己熟悉的和答题内容较少的考题应该先做答,自己不太熟悉的和答题内容较多的考题自然应放在后面做答。 (五)注意卷面整洁,答对位置 高会考试都是主观题,需要阅卷老师逐一批改,因此要保证卷面整洁,字迹工整。保证答题位置正确,每年都有考生把答案题号写错的情况发生,希望大家注意答题的正确位置和卷面干净清爽,良好的卷面使评卷老师形成积极的心理定势,并减少评分失误的可能。 总之,参加高会考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此祝愿大家通过认真复习,心想事成,顺利通过考试! 高级会计学论文: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之我见 【摘 要】 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是200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本文从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 正高级会计师; 资格; 评价制度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中把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200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辽宁、广东、河北等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建立全国统一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著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4.主持或者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一项或者二等奖二项。 以上均以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七)论文和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是衡量和评价正高级会计师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河北、广东和辽宁三省资格评审中,均不同程度地要求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5篇不等,或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省部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为体现公平,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在国家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2篇;或者在省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3篇;或者撰写公开出版的不低于20万字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前三名的作者;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在财会刊物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论文篇数时不予承认,让花钱买版面、请人、虚挂姓名等职称申报者的不法行为失去立足之地。 高级会计学论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总结和启示 【摘 要】 200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已经结束。笔者参加了该年的阅卷工作,有幸接触到真题和标准答案,在阅卷过程中看到了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在对当年考试的特点作一总结的同时也归纳了考生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并对高会考试将来的趋势进行了预测,希望能够对将来准备参加高会考试的考生们有所帮助。 【关键词】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内部控制; 决策分析 从2007年起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不再试点,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笔者就200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作一总结,以启示后来考生。 一、题型总结 今年的考试题型在大体上跟往年没什么区别,从答题类型上看,基本上还是那三种类型:判断说理题、决策分析题和会计处理题。虽然题型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在各个题型的分值分配上却有所变化,比如2007年判断说理题只有两个案例,决策分析题也有两个案例,即三、四两道案例,其余的全部为会计处理题,虽然八、九为选答题,但是每道题的分值都是20分,这部分总分值为50分。而在今年呢,判断说理题增加了分值,由原来的两道变成了三道案例分析,会计处理题只有六、七、八、九分值一共为40分,这样看来,判断说理题比例在加重而会计处理题比重在减少。从具体的每个题型来看,又分别有以下特点: (一)判断说理题 判断说理题具体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挑错,这种类型的案例往往是对一个单位的一些做法给予了一些描述,然后请考生挑出其中的不当之处,并且要说明理由。这种类型的案例分析往往比较难,因为通常都是大段的描述,需要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读通而且要读透,其中不当的地方仅仅是这大段描述中的一点,很多考生常常误以为整段都是错的,或者其中一点是不妥当的就想当然地认为整个段落都是错误的,对错判断得很模糊,在答理由的时候就说得很含糊,往往说不到点子上。 第二种是纯粹的判断对错,如果是错,请说明理由。对于这样的题,需要对题干中每个命题都做出判断,需要明确写出判断的结果是对还是错。比如今年考试中的第三道案例分析题,是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其要求就是“请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判断上述各项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但是由于这种类型的题往往不会出现在第一道题中,相反上一个类型的判断说理题往往会先出现,因为有了先前的印象,所以考生在答这类题的时候,常常会忽视判断正确的命题,而主要将注意力都集中在判断错误的命题上了,而且理由往往写了很多,却不知对于判断是正确的命题,只要写出“正确”就是一个给分点,而在判卷过程中,这样的采分点往往会被考生遗漏,知识点都掌握,但是却没有抓住分数,十分可惜。 (二)决策分析题 对于这一类题,其实更注重的是决策,为了帮助决策分析,中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计算,但是作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本身并不是把重点放在考生的解题过程上,更注重的是考生的决策分析的结果。因此对于这一类题,需要计算的时候,考生可以简单列出计算的过程,关键是结果要正确,这一类题往往是几个决策之间的比较,因此选择出来正确的决策结果才是最重要的。计算正确,往往只是其中一个小的采分点,考生在这一类题上要注意把握。在这一类型的案例中,通常会涉及到这样一些计算,比如公司的各种财务比率,或者投资收益率等,光公司财务比率这方面已经连续几年都考过了。 (三)会计处理题 这部分内容往往不仅仅是会计处理,中间还夹杂着判断和说明理由等。对于判断说理,仍然同上面第一个类型,但是对于会计处理部分,因为毕竟这是高级会计师的资格考试,不同于初级和中级,对于具体的分录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具体要求的。但也有例外,比如2007年的第九道案例分析题,是关于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会计处理的,在采分点上就有严格的会计分录要求,因此考生在答这一类题时要注意看清楚题目中的要求,如果明确要求会计处理的话,那么还是要将会计分录一一列示清楚的。 从考试内容来看,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这部分内容的分值没有变,仍然保持了大约20%的比例。其中第三道案例分析是关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第九道案例分析是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实务的,这应该说是整个这套试卷中难度比较大的一道案例分析题。同以往相比,行政事业单位部分的出题难度有所加大,但是分值保持不变,而且往往有一道题是选答题,因此考生在行政事业单位这部分内容中可以斟酌把握。 二、常见失误 (一)采分点多,分值小,容易丢失采分点 以今年的考题为例,在评卷的标准答案中,所有采分点中,最高的一个才是3分,而且通篇这样的采分点只有两处,而其它大部分都是在0.5、1、1.5、2之间分布,其中第二题采分点最多,该题满分是13分,但采分点达24个之多。面对这么多采分点情况,考生如果像写论文那样成大段大段地答题,只恐怕是费力不讨好,经常是采分点丢了不说,阅卷的老师还要在大段大段的手写文字中逐个地挑出给分点,考生容易失分,阅卷人也容易漏判。针对这一情况,与其大段作答,不如仔细阅读要求,分小段按照顺序个个回答,这样显得更清晰,阅卷人也不容易漏判。 (二)题量大,时间分配不均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题目数不增加,但是每道题的题干中信息量明显增大,因为加大了阅读量,这在无形中也增加了题量,但是时间是固定的。在阅卷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这样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头开始逐道题细扣,后半部分没有答完。这样的考生往往比较心细,答题也是中规中矩的,从头只要一开始,中间往往不会跳过哪一道题,除非是彻底不会,(而实际上,因为开卷考试,所以彻底不会的情况也是十分少见的),所答出来每道题都做得很仔细认真,在试卷的前半部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而试卷整个题的分布也并不是先易后难,所以这类考生往往被前面遇到的一道难题卡住,死扣到底,结果时间不够,后面还有很多相对比较容易或者考生明明已经掌握的考点却因为没有时间而无法作答,造成遗憾。 第二种,试卷通篇都读过,但是浮光掠影,都没有细读。这种情况下的考生本人可能很清楚时间的有限性,但是就是太怕时间紧张答不完,所以对于每个题都是大概地读了一遍,也不加仔细阅读就开始作答,往往答非所问,或者根据略微沾边的资料,抄了一些上去,根本不是答案。而且通篇个个题都是如此,个个都答,但个个都没答透彻,结果还是考试成绩不够理想。 面对时间有限这个问题,如何在210分钟答完七道必答题,并且还要在选答题中作出一个选择然后再作答,如何在这八道题上分配时间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三)没有仔细读懂题目要求,答非所问 这类失误在判断说理题和会计处理题中最为常见,尤其是判断说理题中的第二种,判断对错题,由于没有认真阅读理解题目要求,往往是对判断正确的命题一扫而过,也没有在答题纸上留下任何回答,直接奔向那些判断为错误的命题及说明理由上了。结果是明明掌握了这个知识点,但是分数却没有抓住。 (四)答题答案罗嗦,未切中肯綮 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往往都在实务中工作了许多年,离开学校已经很久,似乎不少人都已不习惯考试中答题的言简意赅的形式,也可能是因为开卷,让带进一些相关资料,干扰太多,不少考生在答题的时候,如同答政治论述题一样,长篇大论地发表论述,所写出的答案往往是大段大段的,内容跟考题相关,但仅仅是相关,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比如今年的第二道题,在最后一个判断“建议聘请与本公司合作关系较好的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并聘请该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很多考生知道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性,并且一再地强调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单位一定要具有独立性,但是答题的时候把这些理由说了一大篇,就是不提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是不相容职务,不能由同一家事务所同时提供,而阅卷人在大段的论述中寻找“不相容”,或者“不能同时提供”这样的字眼,但就是找不到,因此也不能给分。 三、启示 虽然分数不代表一切,但是考生参加这个考试就是为了能够取得一个较好的分数,能够通过考试。虽然卷面以60分为及格线,但是各省还要根据本省考试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及格分数线,而从有关统计资料来看,每年在所有报考的考生中,只有40%的考生能够通过考试,因此总结历年考试的经验,争取顺利地通过考试就显得十分重要。以今年的阅卷经历,我们从中能得到这样一些启示: (一)命题的形式和内容都将趋于稳定 自从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在浙江、湖北两省开始试点至今已有5年,其中从2007年才在全国大范围内正式实施,中间在2005年将题型调整了一下,由原来的八道案例分析题题改为九道案例分析,但是最后两道,即八、九两道为二选一,实际上仍然是八道。这种题型已经定下来,除非有特别说明,以后每年都会如此。 从考试的内容来看,不外乎大纲规定的那四部分内容,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相关法规。今年有很多考生考完后感觉考题有些偏,很多人抱怨今年新增的章节和内容都没有考。其实不然。往年考试给大家的一个感觉是当年新增了什么内容,当年肯定就要考,虽然每年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现象,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每年新增的所有内容都要考。比如今年的内部控制部分,第二道题就属于新增内容,因为这道题主要的考试内容就是集中在今年财政部等部门于2008年5月22日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当然也是新增内容,至于财务管理中新增的内容等,新增未必考试就要面面俱到。 从分值在题型上的分布来看,同2007年相比,判断说理题的分值在增加,由去年的两道题变成今年的三道题,由25分变成35分;决策分析题分值没有变,还是25分;会计处理题则相应地减少了一道题,同样分值也减少了10分,由50分变成40分。从总体上看,这种变化是合理的,而且将来也有保持这种变化的趋势,因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毕竟不同于初级、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更看重考生的综合判断分析,而不再是单纯的业务处理,因此这一点需要引起考生的注意。 从考试内容的分布上看,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部分,仍然没变,通常会有两道题,分值一般是30分,如果按照权重计分的话,这部分内容的分值约占20%。八、九两道选答题中肯定会有一道不是行政单位就是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题,另外一道则往往是安排在判断说理题中,因为决策分析涉及到计算,通常是涉及到企业财务管理内容的较多,而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则概率很小,因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这部分内容,考生就可以按照这两个题型去复习准备。 (二)做充分的准备,不做不备之战 虽然考试为开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带够资料进考场就一定可以考得比较理想。如果对题型,内容不十分熟悉,在短短的210分钟内将8道题全部从所带的资料中查找到答案并且抄写上去,恐怕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情。 参加考试的考生大部分都是实务经验比较丰富,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单凭实务经验就可以取得理想成绩。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是个全面的考试,考试内容会涉及到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法规等各个方面,每个人在实务中可能只负责一个领域,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考前看书做准备还是十分必要的。 考试虽然要求有一定的技巧,但是准备的充分还是决定大部分的。考生可能因为年龄以及工作的牵扯,很难将考试像中学生那样充分地准备,记忆力也远远不如他们好了,但是这些因素并不能阻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因为这个考试本身并不考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更注重的是综合分析和判断说理能力。 在准备过程中,严格按照大纲的内容来看书,指定的资料至少要看熟,在考试过程中就可以做到有些题不需要翻阅资料,这样为那些自己还不是很熟悉的内容留出了时间余地。 (三)充分认识考试的意义,正确对待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是对那些想进一步提升自己业务能力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的一个检验,而且这对于那些想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考生来说,仅仅是第一步,因为现在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采取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参加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都有这样体会:考题不难,因此正如常说一句话,在战略上要重视,在战术上要“藐视”。准备需要充分,在考的过程中也没有必要把题想得太高深,别忘了这只是一个检验的考试,而不是过独木桥式的择优录取考试。 因此,希望广大准备参加考试的会计人员都能以正确的心态来对待这个考试,准备充分的同时,又没有必要给自己太多的压力,考试也没有必要太紧张,工作之余,腾出时间来将大纲、备考资料仔细地反复看上几遍,看看最近几年的考试真题,并且亲自动笔做一做,千万别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看历届的考题,那样在考场上难免就要眼高手低了。最后也祝愿所有准备参加考试的会计同行们都能在将来的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高级会计学论文: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方法与技巧 【摘要】 一年一度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在充分复习的基础上,掌握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答题技巧和方法是至关重要的。本文结合案例分析指出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答题策略、方法与技巧。 【关键词】 案例分析;答题方法;运用技巧 一、高会考试特点 2008年《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业务处理的综合能力。从上述考试要求,结合前几年试卷分析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考卷的题型单一。考试没有填空、判断、选择等客观性试题,全部是计算和案例分析题。考查的是参考人员对业务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的综合能力。 二是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过程中可以带书、查资料,但试卷中绝没有可以从书本上现成抄录的答案。 三是考试的时间很紧张。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题目多达七八题,大家普遍反映不是不会做,而是时间不够用。 二、学习要制定计划,讲究方法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具体必须做到“五要” 一要克服开卷考试可以带书、查资料的麻痹思想。考试时间非常紧张,只有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才能快速答题,从而顺利通过。 二要全身心地投入。为了考试―次过关,要善于放弃眼前的经济利益及生活当中的各种诱惑,克服自己的惰性,全身心投入学习。 三要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没有学习兴趣,就很难激发学习的主动性,从而也就很难扩充新的知识,这也是很多人一遇到困难就放下书本的主要原因。成功者都比较注意培养和保持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要制定学习计划。要按照考试大纲订立学习时间表,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各章内容,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学习全部知识。每天看多少页书,学习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要求,自己心里要有谱。如果没有计划,学习起来漫无边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徒劳无获。 五要注重理解。考试没有客观性试题,千万不要死记硬背,关键在于理解,要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知识进行灵活运用。 (二)整体把握知识结构,注意各章内容之间的联系 要注意在看懂全书的同时,理解教材的脉络。从近几年考试的试题不难看出,除了对基础知识的考核外,主要侧重对综合知识的考核。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能搞条块分割,章节独立,要前后连贯,对各个章节、各个知识点进行归集整理,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综合掌握。 (三)吃透关键要点,把重点、难点、疑点加以归纳总结 教材中―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一定要搞清楚,要注意教材上的数字百分比以及“必须、可以、包括、不包括、以上、以下、包含”等字眼。对―些重点、难点要仔细研究,彻底弄懂。只有以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提高考试通过概率,最关键的是自己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四)以大纲学习为主,结合相应的辅导 教材、大纲以外的参考书,尽量少看,以留出时间来研读教材。对于法规之类的东西,有时间就看看,没有时间最好别看。在碰到大纲中较难理解的内容时,再对照有关法规进行学习,加深理解。参加辅导培训之前,要对大纲进行至少―次通读,对大纲的脉络和各章的主要内容有―个整体的把握,以便带着难点、疑点去学习。要理清知识的脉络,掌握答题的技巧。 (五)对历年的试题和模拟案例题进行一些训练,提高自身考试适应能力。通过做一定量的模拟案例题,可以检验自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并针对不足加以补充。通过模拟题的练习,还可以提高自己解题的技巧和能力。 三、考试要讲求策略运用技巧 (一)不求答题完美,但求做完全部试题 一是案例题即使你做得再完美,得满分的可能性也不高。因此,唯有做得快,力争做完全部试题,方能达到目标。 二是拿到试卷后不要急于做题,而要根据题量,对210分钟的考试时间做出合理的安排。一般每题20分钟,做完八道题160到180分钟之间,留30分钟检查、补充。 三是做题时要把开卷当作闭卷来考,千万不要边做题边查资料,为求一题十全十美,用时超长得不偿失。 (二)读题从问题开始,审题要标明要点,答题要讲究技巧 一是读题前,先要读试题提出的问题,弄清问题的会计主体是谁。―般试题中关联的企业是甲、乙、丙、丁好多家,业务错综复杂,如何在这乱象中抓住要害,唯有弄清会计主体才是根本。 二是审题要标明要点,以会计主体区分内容与问题是否相关,以问题弄清要点,对要点进行适当的标注,为解题、检查、补充节省时间。 三是答题要分三步走。首先判断正误;其次指明错误所在及原因;最后说明正确做法。针对多道小题要一题一题答,即使全部都是错,也不可以“全部都错”作答。为了节省答题时间,对正确如何做,可以只阐明要点,不作具体陈述。如会计披露,结合具体的案例要书写的内容很多,如果阐明要点,只要几句话。 (三)答题要留空间,检索补充要速度快 既然是开卷考试,就要利用剩余的时间,快速检索相关知识,对自己的答题进行补充完善。 一是在答题时要为最后补充留有空间。一般横栏写一行空―行,留着少量的补充、更正使用;纵向写三分之二,空三分之一,留着整段增加、更正使用。 二是检索相关知识点做到一步到位。考试前要做好准备,对全书以章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的最小知识点以4至6个字进行概括,编排成统一大小的纸条,对每个知识点按梯形进行粘贴标注。这样在考试中,要检索相关知识点时就能做到简单明了,一步到位,既快又准。 (四)答题时的“要”与“不要” 一是所有的题目都要答上,不要在一道题上花费太多的时间。 二是要以大纲观点为准,不要自己发挥,不要答出与大纲不一致的观点。 三是要将前三年的考试题目,认真看一下,可以作为答题的参考范本。 四是不要以为答得越多越好,应该合适就行,条理清晰,切合采分点,采分点是答案中必须回答的内容,论述题中有关的原理、论据和判断都是采分点,在答题时要紧扣采分点。 五是要保持卷面整洁,良好的卷面会使评卷老师形成积极的心理定势,并减少评分失误的可能。 六是凡是需要答出结论的题目,首先说结论,然后说理由,在说理由的时候,可以直接把大纲中的原话或者法规制度的规定抄上就可以了;做案例分析题,最好先看要求,然后带着问题去看题目。在看题目的时候,把有些关键字眼写在草纸上。 四、案例分析题(2007年试题分析) 【案例】甲公司系2001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彩色电视机的生产和销售。 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该公司200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该事务所对以下交易或事项及其处理提出了异议: 第一,甲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为应对以后年度经营不佳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在编制200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该公司决定对2004年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作出如下调整:2―3年账龄的,计提比例提高至50%;3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例提高至100%;其他账龄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变。 2004年以前,该公司根据历年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和客户信用等级变动情况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账龄的,计提比例5%;1―2年账龄的,计提比例10%;2―3年账龄的,计提比例30%;3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例50%。 该公司多年来生产的彩色电视机主要销售给固定客户。2004年,该公司的这些客户及其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且整个彩电市场行情平稳。 第二,甲公司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库存产成品中包括400台M型号和200台N型号的液晶彩色电视机。 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是根据甲公司2004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生产的,合同价格为每台1.8万元;甲公司生产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的单位成本为1.5万元。销售每台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为0.1万元。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是甲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组织生产的,没有签订销售合同,单位成本为1.5万元,市场价格预计为每台1.4万元,销售每台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为0.1万元。 甲公司认为,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的合同价格不能代表其市场价格,应当采用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算M型号电视机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此,甲公司对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确认了80万元的跌价损失并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按520万元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对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确认了40万元的跌价损失并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按260万元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此前,甲公司未对M型号和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三,甲公司一条R型号平面直角彩色电视机生产线在2004年12月31日发生了永久性损害,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该公司按其账面价值100万元全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至该公司2004年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固定资产永久性损害未经税务部门确认。 甲公司认为,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这一事实在会计期末已经存在,因此,按其账面价值全额确认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并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要求】 1.分析、判断事项(1)中。甲公司2004年提高2~3年账龄和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做法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2.分析、判断事项(2)中,甲公司对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3.分析、判断事项(2)中,甲公司对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4.分析、计算事项(2)中,M型号和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的正确金额。 5.分析、判断事项(3)中,甲公司确认固定资产永久性损害、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确认的固定资产永久性损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甲公司提高2~3年账龄和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甲公司的客户及这些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2.(1)甲公司对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没有发生减值。 (2)甲公司将确认的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存货跌价损失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存货跌价损失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1)甲公司对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为40万元。 (2)甲公司将确认的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存货跌价损失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存货跌价损失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1)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的金额是600万元。 (2)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的金额是260万元。 5.(1)甲公司确认固定资产永久性损害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甲公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确认的固定资产永久性损害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只有经税务部门确认后,固定资产永久性损害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高级会计学论文: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说起 【摘要】 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变化,高科技、新能源、新资产、新会计环境、新会计专业名词的出现、变化、发展,会计指标体系不断更新、分类、延伸,对经济运行、会计环境、会计指标体系、会计处理核算方法、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及自身道德修养都提出了更高、更广泛、更尖、更专业的要求。 【关键词】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指标体系;职业判断 一、会计人员要适应新环境 要使会计人员(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面对复杂的会计环境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的反应经济的运行,把握新的会计环境下、推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新财务指标体系,仅仅由会计师从最初的会计要素确认(比如:利润=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再逐步到编制会计分录、登记入账,结账,对外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形成财务报告及分析,靠这些环节去把握是远远不够的。虽然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会计师也做到了准确无误,但是如果面对难以界定的会计现象,比如判断一项固定资产、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单单从账面价值大小是很难做出判断的。因为不同的固定资产、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与目前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是分不开的。如果抛开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去核算,有时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但是在这种账务处理的关键时期,如果没人去把关,重点排查,找出最合适的处理方法加以职业判断、并一一攻破,从而尽快解决问题,是不行的。因为会计账务处理本身的时间性很强。这个时候就需要有高级会计师承担并解决这些疑难问题,在监督上述基础工作完成的同时,尽快做出账务处理,形成财务报告,及时公布于众。 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是2003年由人事部、财政部为了加强高级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素质,改革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单一评审办法,探索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评审办法而制定的。考试时间是210分钟,实行开卷考试,题型也是一些综合性较强的案例。考察面很广,每年的内容稍有增减。涉及资产减值的判断、收入的确认、企业控制、合并、财务报告编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企业单位会计、会计法律制度、资金筹集、财务战略目标等相关内容。考试案例里面也涉及了最基础的基本知识。比如,材料采购验收程序,出纳的职责,现金管理的规定 ,如果一个会计人员没有较扎实的基础知识是不能完成的。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更多考察的是会计人员灵活掌握会计基础知识的程度,前沿会计的发展态势,目前经济运行、市场行情的把握程度,一名高级会计师所具有的独特职业判断能力。 三、高级会计师平时更注重职业判断 作为一名高级会计师,平时的工作离不开各项会计指标体系的核算和特殊情况下的职业判断。比如,“2007年6月1日,A与C签订设计合同,约定A为C设计设备,合同总价款5 000万元,该项目于2008年4月1日完成,完成后由C验收,C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余款在该项目完成并经C验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2007年6月4日,A收到C支付的总价款的40%。至2007年12月31日,A整个项目完工进度为70%,实际发生设计费用2 5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项目还发生费用700万元。A就上述事项在2007年确认劳务收入5 000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2 500万元,A认为,合同总价款剩余部分基本确定能收到,认为收入已实现,应按合同总价款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首先A的账务处理不正确,如果按照一般收入确认条件可以,但这是劳务交易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正确的会计处理应为A在2007年确认劳务收入3 500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2 240万元。这道案例体现了高级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而非简单的账务处理。 随着客观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延伸和新兴起的太空经济的发展,技术创新将成为“太空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太空经济是指包括各种太空活动所创造的产品、服务、市场)会计环境,财务报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迫使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处理时应采用新的会计方法和新的会计思想。会计环境的内外变化同时也导致了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报表及披露的需求变化,而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要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不论是会计师还是审计师,如果他们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实际报告不能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的需求,或者是旧指标体系,旧核算方法,就不能真正客观公正的反映经济运行的发展态势。因此,做到正确对会计信息的披露,就需要会计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掌握更新、更高、更专业的会计前沿知识,去丰富、完善、发展由于会计环境不断变化所导致的对会计信息的新需求,使更多的投资者获得准确的会计信息。这就涉及到应准确把握和应用会计指标体系和新的会计专业名词。 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并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回收金额,在剩余年限内按正确的方法摊销。但是对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和账务处理更需慎重和全面把握。例如,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就应该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这里的严重是超过20%,非暂时性是指连续6个月。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这都是根据一些经济现象和市场因素加以归纳,进而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如果某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情况如下面三个阶段:100―96―65―80,第一阶段因为未构成严重,它的账务处理应是:(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第二阶段已构成严重,超过20%,应计提减值准备,账务处理应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35,贷:资本公积4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1);第三个阶段又恢复了,应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账务处理应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贷:资本公积15)这些新知识,处理账务的新技巧就必须及时学习,不断更新,在关键时刻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四、高级会计师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今时代,万事万物都出在不断更新,演变之中,不论你从事哪种职业,如果不注重知识更新,是寸步难行的,尤其会计行业。目前虽然我们与国际会计在逐步接轨,但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种种差异。我们要把握当前很好的机遇,充分利用网络、电脑知识,加强会计理论方面的学习,积极关注会计前沿动态,使自己具备发展、开放的意识,在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研究、精通本专业的学习和提高;取得单位领导的支持,充分利用好每一次培训机会,它是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很好的课堂。各单位主管领导、各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也应该把提高会计专业技术水平作为一向重点工作来抓,给会计专业人员提供更多、更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使每次培训真正落到实处,每个人都能了解到会计界的最新动态和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励会计人员学习新知识的热情和勇气。有了这种主动学习的愿望,会计人员就能克服掉来自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勇于面对新知识的浪潮和挑战。 五、与将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朋友共勉 成功学大师陈安之说过,要想做一个好的推销员,你必须和你推销的产品谈恋爱。我们要想顺利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也必须和书本谈恋爱。每天应抽出两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每天均有进度,最好参加一次辅导班的培训,把老师串讲的内容听懂,做到举一反三,遇到属于某个知识点的难点,再去查证更详细的资料。平时要有针对性的多作有标准答案的案例和跨章节的练习题,独立完成后,再核对,找出问题所在,这样逐一攻破,尤其考前两个月,更是学东西的最好时机,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无论是谁,只要掌握了这些应试技巧,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都会成功的。人生中有许多事情充满了未知,也有很多事情并非我们一己之力所能解决和决定的,但是要用勇气去改变那些可能改变的事。只要认清了自己选择的前进方向,不放弃,就没有人能阻止你,直至成功。 高级会计学论文:对《高级会计实务》中资产计价与减值的分析研究 摘要:在会计实践中,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对新会计政策的全面领会.是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基本条件。会计政策再好,若没有会计人员的正确理解与实施,也是不能起到它应有作用。本文从资产减值会计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资产减值会计定义、确认、计量及计价的问题,并对《高级会计实务》中的资产计价与减值做了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高级会计实务》;资产计价与减值;理论基础 引言:在会计实践中,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对新会计政策的全面领会。是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基本条件。会计政策再好,若没方会计人员的正确理解与实施,也是不能起到它应有作用。企业取得各项资产,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准确地进行计价;并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基础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起点――会计目标理论。资产减值会计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力图为资产的真实价值提供量度。其理论起点为决策有用观,其目的在于提供资产价值的信息,向投资者提供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等决策相关的信息。(二)资产减值会计的内涵――“未来经济利益”理论。对一个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购入时的资产价格代表了当时对资产在其寿命期内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合理评价,在购买时也已预计到资产的未来价值会随时间的流逝及资产的使用而减少。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诸多购买时无法预料的影响因素,从而导致资产取得时的价值评价曲线会与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在特定时点上产生差距,而这个差距即为资产减值。 二、资产减值准则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一)资产减值的确认。事实上,会计意义上的资产,与经济学意义上的“资财”“财富”等概念有着极深的关系,其真正的价值在于目前及未来利益。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就把财务会计的重心由损益表转向了资产负债表。这一定义概括了资产的本质,是比较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因为,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从理论的角度讲,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的账面成本高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时,记录一笔资产减值损失是符合逻辑的,这也就是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质。资产减值确认的实质是资产价值的再确认。从理论上讲,企业的任何一项资产的减值都应当予以确认。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项资产的减值进行确认,资产减值的确认应当考虑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的大小。关于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有三种观点:一是永久性标准,即只对永久性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二是可能性标准,即只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三是经济性标准,即只要发生减值就应当予以确认,确认和计量采用相同的基础。由于三种标准确认减值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均不同,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组织,对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选择也不尽相同,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中采纳了经济性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 (二)资产减值的计量。会计计量是会计工作系统的核心职能。而会计计量的关键是计量属性的选择,有关资产减值准则,中国同世界各国皆一样,涉及的计量属性主要有:公允价值、现值和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比较符合资产的定义,从理论上能够比较科学地代表资产的实质和持有的目的,较好地反映了资产的经济价值。同时通过对不同的资产采用不同的折现率,这种计量属性较好地考虑了资产的时间价值和持有的风险,因此与资产决策的相关性最强。可收回金额与公允价值一样,是由其他基本计量属性中派生出来的,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三)资产减值的披露。资产减值会计信息披露应以会计目标为主,及时披露有利于决策的资产减值方面相关且可靠的信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看,在财务报告及其附注中,企业至少应对以下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披露。1、造成资产减值的原因。2、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时所采用的具体标准和计量方法及相关依据。3、减值资产当期计提的减值数额及计提减值后账面价值。4、资产减值对包括当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在内的各财务报表项目造成的影响。 结语:《高级会计实务》对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企业具体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弹性较大,这在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上表现尤为突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与减值准备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加强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上的一些先进做法。以弥补我国相关制度规范的不足。 作者单位:黑河市爱辉区财政局 高级会计学论文: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两项高级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共性探索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核心是比较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额,进而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本文试就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会计政策变更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应用共性进行探索。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会计政策变更中的应用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等变更要求或者会计政策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变更条件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会计准则规定: 1、法律、法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国家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按照国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2)国家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自行选择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下,累计影响数能合理确定的采用追溯调整法;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采用未来适用法。 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的确定是追溯调整法的关键,在累积影响数的确认、计量过程中,会计政策变更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的确定尤为重要,其确认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法的正确性。笔者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影响额的确定应结合变更前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的处理不同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变更前有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变更后无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将变更前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予以追溯冲销;变更前无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变更后有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将变更后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予以追溯确认;变更前有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变更后亦有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将变更后与变更前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的差额多计部分追溯冲销,少计部分追溯确认。 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由完成合同法改为完工百分比法,公司保存的会计资料较齐备可以通过会计资料追溯计算。假设所得税率为33%,税法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收入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完成合同法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60万元,完工百分比法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40万元。 第一步,计算累计影响数。完成合同法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60万元,完工百分比法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40万元。两种方法税前利润差异80万元,其所得税影响26.4万元,税后利润差异53.6万元。 第二步,调账。有关所得税影响数调整:变更前有26.4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变更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无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应将变更前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额予以追溯冲销。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26.4万元。 其他步骤略。 例2:若税法规定按完成合同法计算收入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的影响应如何确认? 按变更前会计政策确认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确认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致,故变更前账面无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额的确认。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确认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确认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一致,变更后该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故应追溯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6.4万元。有关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26.4万元。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中的应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涉及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期间的收入、费用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涉及利润分配调整事项,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有关科目核算。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也是要结合调整前后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处理的不同做相应的确认或冲销。 例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在2007年11月供应物资一批。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000万元,该诉讼在2007年末尚未判决,甲公司确认了4000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将该项赔款反映在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乙公司未确认应收赔款。2008年2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50000万元经济损失,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支付。假定税法规定上述预计损失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率2007年为33%,2008年为25%。 针对此项业务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为:甲公司预计此项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形成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400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2007年末甲公司确认该项负债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额4000033%=13200万元;2008年2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50000万元经济损失,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支付。赔款损失支付时税法允许扣除,2007年确认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额应予冲销,所得税会计处理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13200万元。 以上两项高级会计实务在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时都共同性地涉及一类问题,即所得税会计变更前或调整前的处理与变更后或调整后有何不同,针对前后不同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确认了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但是按照新的会计政策变更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后原来的暂时性差异不复存在,此时应将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予以冲销,做与原来账面相反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即可;如果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确认了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但是按照新的会计政策变更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后原来的暂时性差异依然存在,只是与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数额不同,此时应针对暂时性差异的不同对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予以调整,多的冲销,少的补充;如果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未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但是按照新的会计政策变更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后形成暂时性差异,此时应将变更、更正或调整后确认的暂时性差异予以确认计量,按一般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处理即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会计政策变更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中两者的共性可列示如下: 工作单位: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高级会计学论文:关于机场高级会计基本内容构成的探析 摘 要 随着企业经济事务的复杂化,对会计理论及行业要求不断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关于高级财务会计的理论尚不成熟,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补充和完善。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机场基本都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发展时期,机场的高级财务会计在资金保障、财务审计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将对机场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内容进行探讨,并对新时期机场财务会计的管理措施和方法给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机场 高级财务会计 管理 一、高级财会涵盖内容及机场应用要点 (一)高级财会涵盖内容 综合目前相关的教材看来,高级财务会计的内容构成复杂,根据有关文献,现行高级财务会计的涵盖的内容主要有伦理、序论、公司会计、合并会计、合伙与分支会计、租赁、破产清算重组、跨国经营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期货会计、物价变动会计、所得说会计、养老金会计、增值表与分布报告、全面损益表、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独资、总分店、投资会计)等共17项。从对代表性教材的内容分析和总结来看,学者和专家们对高级财务会计内容的构成的看法基本上保持趋同性,其中认同率最高的是合并会计,包括企业合并方式、合并报表理论、控制权取得以及其后的合并报表等;其次是跨国公司经营会计,主要包括外币业务会计、外币报表编制、物价变动会计、分部报告等跨国经营中的会计问题;破产、清算、重组会计和合伙有分支机构会计排名第三位。 (二)机场高级财会要点 机场业务涉及到机场运营、机场建设、金融证券等多个版块,并且,其对应的成员企业具有多层级、多行业、业务整合难的特点,因此机场高级财务会计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1. 明确财务结构、财务管理体系等基本管理框架和结构;2. 清晰各版块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路与脉络;3. 以全面预算为中心整合财务管理体系。 (三)机场高级财会具体内容 包括财务管理组织、岗位设置、财务权限设置、预算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资金结算管理、采购与应付款项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收入与应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重组清算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等。 二、机场建设高级财务会计工作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迅速,并且日渐完善,相应的投资体制改革将逐步推进,并不断更新。这些政策的实施及制度的建立,为机场的建设投资以及监督管理的实施营造了有利的氛围,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然而,机场建设过程中,其投资过程复杂、需要监管部门的全程调查分析。目前,我国的机场建设投资的监督工作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多、监管不完善、监督的法律依据模糊;机场建设过程中,技术部门与财务工作人员不能协调办事,出现矛盾和冲突,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例如机场建设的时间跨度很大、建设投资的前期工作没有考虑全面、机场的设计过于保守或超前、机场的建设工程的结算流程不够规范,以及预算和概算的数额与实际投资数额差距过大,难以接受等。因此,要想更好地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规范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机场建设须建立起相应的投资监管体系,机场高级财务会计需要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不断强化和改进对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三、基本构成内容的作用分析 (一)完善全面的预算管理,构建组织保障和投资监管法律体系 从机场增加的收入的具体情况来看,机场的主要收入来源可以分为航空性收入和非航空性收入。其中,航空性收入包括:起降服务收入、旅客服务收入、地面服务收入、安检收入、指挥收入等几方面;航空性收入是指航空工作受到的制约因素大多是气候、自然条件等客观条件,机场自身无法克服,因此预算应侧重成本控制;而非航空业务则是对于我国机场业来说还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但是潜在需求量却很大,因此此时的战略重点是迅速扩大市场,预算管理的目标一定要瞄准如何在短时间内增加销售收入,重点做好销售预算。同时,还要加强预算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在实际机场预算管理中,由于委托的双方利益很多时候不能一致,预算制定过程中上下级之间经常讨价还价,甚至有些预算内容涉及到:飞行区、安检、保安安排等专业知识,大部分财务人员并不懂得,使得上报的成本费用项目都能通过审批,但却使真实数据被隐瞒,导致普遍存在“预算松弛”的现象。 建立一套完善的、全面的组织保障体系,对于机场建设流程的正确开展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理顺管理部门的职权责任,明确区分投资管理的权力配置,以及加强行政层级的监督制约等;增强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实践执行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审计部门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注重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最后,还要对机场的建设实施整个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这部分工作的完成,除了依靠不断完善的监管模式、比较顺畅的监管流程和权责分明的监管主体以外,还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现行的投资监管的法律法规总体看来,比较分散,集中程度不够,不足以明确地界定投资监管部门及过程中的相关责任追究问题。因此,建立健全投资的监管法律和法规体系,将促进机场的投资监管工作能够依循法制轨道健康发展,同时为政府的投资建立自觉的,具有防范功能的法律法规保护墙。 (二)积极参与工程投资控制,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我国的大部分机场基本都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发展时期。倘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能够进行控制,则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内容。首先,优化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机场作为业主方在审查设计方案时,要重视方案的优化工作。要继续争取国家或地方的政策性资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支线的小航空机场,利用好国家制定的多项行业财经宏观调控政策,包括中小机场、支线航空、基建贷款利息补贴以及地方机场使用的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等。其次,相应政策号召,国家正在改变投融资体制被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所代替。 (三)加强审计工作,将审计范围向提高机场经营绩效的方向拓展 精细化管理过程中主要的关注内容包括:机场内部的运行操作过程中,其重点审计效能是否存在、运行中机型与航班是否有不匹配、飞机的日用率、客座率和载运率等日常数据的统计,公司航线和机型的科学优化配置,成本最小化措施等;在运营方面,重点审计机场设备的完好率,运输总周转量,以及旅客的运输量、货邮的运输量、通用航空作业的飞行小时数、飞机的日利用率、有效的投诉率和客票及行李的年均差错率等参考作业指标,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措施,从多方面,多角度促进机场内部价值系统的快速增值。 (四)积极开展基础项目建设绩效审计 传统的项目绩效审计主要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其查处的处理措施上,导致对投资的效益和绩效关注不够,产生工作偏差,降低了工作效率。在现今阶段,我国各地机场正在大量建设和制定投资项目计划,基本处于正在建设或计划开工建设阶段,因此,机场内部审计的功能不可忽视。机场的投资建设监管,需要整个过程的动态跟踪审计。在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应该审计有关投资的决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的预算及概算、招标文件审核、投标标底、以及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等;在建设项目开始施工的阶段,财务部门应重点核实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拨付的金额及分配,并对各项管理工作实施中途定性评价分析与指导;到了建设项目的结束阶段,应审定项目的部门对各项经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企业的财务制度、财经法纪等的执行情况。如果机场内部审计能够从项目的审计入手,积极开展项目绩效审计,严格查处资源损失和浪费行为,不仅可以填补机场管理上的漏洞,还可以为机场节约大量的投资资金以及设备。此外还要注重审计的协调合作,无论是财政审计还是上级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均需强调与同行之间的审计合作,并在具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上勤于沟通,互相学习。 四、综述 机场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上也具有相应的特殊性要求。因此机场高级会计的基本内容的构成必须能够满足机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需求。笔者在界定机场高级财务会计内容构成上做出了初步探析,以满足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高级会计学论文:对于提高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的接轨,我们国家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迅速增长,从而也带动了高校的扩招。因此每年都会有大量的会计毕业生走向会计岗位,但是随着我国对高级会计人才需求的增长,伴随而来的是“数量增长较快,职业能力偏低”的现状,本文从目前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的现状出发,提出了一些提高高级会计职业能力的对策。 关键词:高级会计 职业能力 改善对策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进行,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步完善,我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也越来越靠近,因此国家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高级会计人才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同时,国家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不仅体现在数量上的增长,也体现在对人才职业能力的要求有所提高。但是高校的大量扩招也使得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良莠不齐,这样虽然满足了数量上的需求,但是在质量上的要求还远远不够。这样的现状非常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提高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势在必行,如果这一改革进行的好,对改善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的现状、提高高级会计人才的利用效率以及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都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的现状分析 现在,我国拥有大约一千万到两千万的会计人才,但是,在这一千多万的会计人才中,人才的职业能力参差不齐,高级会计人才所占的比率比较小。根据某项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对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大约在36万,但是符合要求的只有大约5至6万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缺乏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级会计人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重要因素。虽然某些个体较强,但是整体平均水平还不够。具体看来,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缺乏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 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指的是那些既能掌握和运用国际通行会计审计标准,又可以掌握并且运用国际商务和贸易规则;既熟悉企业的内部环境,又熟悉企业走出国门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既能为企业提供提供审计会计服务,又能为企业的资本的国际组织和运作管理提供决策战略咨询;既能树立国际化的战略理念,又有本土化的执行能力;既精通会计语言,又精通所在国的交流语言的高素质人才。这样的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在我国在世界经济中取得长足发展地位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本土会计人才绝大多数十基于本国经济而培养出来的,这样的人才在我国与世界经济竞争的过程中无法面对很多危机,也无法解决其他发达国家施加在我国经济上的巨大压力,而现在,这样的低层次会计人才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会计岗位,让很多有能力的人难以进入,这是非常不利于我国经济走向全球化的,从某方面说,这也成为了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绊脚石。 2、缺乏综合素质较高的高级会计人才 现在我国在世界上地位的上升,我国的经济在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其中作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而综合国力的提高离不开各行各业的综合型人才,现在无论什么行业都不能独立于其他部门而存在,因此各行各业都需要有行业内的综合人才来指导工作,会计行业也如此。尤其是高级会计层,一个会计人才如果不具备各发面的综合素质,就不可能被称为高级会计人才。高级会计人才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服务理念上的认知,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应该抛弃传统的想法,认为会计人才只负责算账,而且也只会算账,新时代的综合型高级会计人才除了会算账还要具备预算,决策以及屏蔽风险的管理能力,而且对网络知识、电子计算机设备的操作以及相关的外语都要了如指掌。但是我国现有的会计人才很少有具备这样综合素质的,大多高级会计人才所具备的能力都比较单一,因此目前所谓的高级会计人才工作效率较低,对企业的发展起不到多大作用。 3、缺乏信息型高级会计人才 目前的经济在向知识经济发展,而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会计应该掌握多方面的信息,与所有信息的来源部门建立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信息在知识经济中所扮演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新时代的高级会计应该摆脱“只会算账”的传统定位,而成为新时代的创新人才。高级会计不管是在进行预算,还是进行决策或者是进行风险屏蔽的过程中,都离不开强大的最新信息的支持。但目前的很多会计人才都意识不到信息对于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或者是已经意识到了,但在操作的过程中,也无法做到会计信息的客观性,针对性以及时效性,这样也大大影响会计的工作效率,信息的缺乏和滞后使得各行各业中的高级会计人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 4、缺乏创新型高级会计人才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离开创新,发展就无从谈起。这是目前的发展趋势,不管是什么行业还是什么部门,创新在其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虽然目前我国经济经济发展迅速,但还是远远落后于一些西方国家,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创新能力的缺乏。而作为工作在经济前沿的高级会计,创新能力显然就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很多高级会计师都只满足于传统的管理理念或者依靠吸收国外的研究成果,而没有创新意识,不懂得在实践中寻找新的方法及思路。但传统的方法很难应对现在社会的新经济,很多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通过对众多新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之后才能得到解决的,因此只有提高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以及足够的开拓能力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级会计人才。 二、提高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的途径 通过对我国目前的高级会计人才现状进行分析,从中可以知道只有提高了高级会计人才的职业能力,上述现状才能得到改善,具体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注重进入岗位之前的培养质量 治根还得先治本,改善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的参差不齐,必须先从培养的时候做起。正如前面所说,因为会计人才的稀缺而使得各高校对会计专业进行扩招,而在培养的过程中,因对数量泰国重视也忽视了质量,导致了培养出来的会计人才良莠不齐。因此目前在国内很难培养出各方面综合素质比较强的高级人才,就算有也是为数不多。作为会计人才的摇篮,个高校应该对这一现状进行反思,并对课程体系、培养方式等做出相应的改革,同时,培养之后也要注重实践,而不是理论上的“高级会计人才”。在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颁发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候也应该从严审查,针对相关行业而制定相应的资格证,提高门槛,这样对高级会计职业能力的提高有重要作用。 2、重视在岗的继续教育,强化会计职业道德 很多会计在进入岗位后就不在关心继续教育,造成了信息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业务拓展能力的滞后。很多单位都意识不到系统、科学的会计继续教育对提高高级会计人才的职业能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虽然目前我国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培训、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以及财政系统高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等继续教育方式,但是很多单位及企业都不会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来培养高级会计,作为个人的高级会计业不会利用这些教育资源来对自身职业能力进行提升,这是造成整个国家会计现状不容乐观的主要原因。而会计的职业道德能力也是会计职业能力的重要体现,高级会计人才其职业道德能力应该比其他会计人才更胜一筹,这样才不负“高级会计师”的盛名。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以及向世界经济的逐渐靠拢,高级会计人才面临全新的挑战,高级会计人才在做到上面提到的各方面的同时,还应该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从自身条件出发来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养,此外,提高高级会计人才不仅是会计们是责任,也是国家经济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应该重视的,只有各方面都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提高高级会计的职业能力。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构建 【摘 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方面职业道德规范问题研究的总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不仅关系到整个行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正气的弘扬。2009年10月1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两个《守则》的颁布,将对规范会计师行为,促进行业进步,推进社会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概述 职业道德是指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践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对审计人员思想意识、品德修养等方便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它不同于一般职业道德,而涉及注册会计师的品德、义务、良心、荣誉等基本范畴,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注册会计师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讲,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的道德规范,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所实际体现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等。良好的职业品德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的正直、诚实、客观和公正等品质和德行;良好的职业纪律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合理的行为约束;良好的职业责任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恰当地处理了与社会、客户和同业的关系。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作出恰当准确的职业判断。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现状 在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结果报告中披露,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0多亿元。 另据财政部对5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13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的重点检查报告中披露,在被抽查的55家相关企业中,10家上市公司为粉饰业绩,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并因此而受到了处罚。这些公司包括了黄山旅游、京东方、ST金帝、锦化氯碱、渤海物流、三普药业和上工申贝等。同时,为这些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收集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避免连续亏损等问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以上事例反映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现状,说明我国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存在较为严重的职业道德缺失问题。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危害 (一)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害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诚信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只有会计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才能保证决策、执行、统计和决算等部门的正常运转。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导致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大量流失,各项经济指标失真,而且扰乱了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助长了贪污腐化之风,使社会风气日益恶化。 (二)对投资者的危害 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安然公司破产案也让公司员工和股票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为其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由此可见虚假会计报告的毒害之大,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分析报告》也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只有8.45% 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可信,绝大多数的机构投资者都认为是不可信或者不完全可信的。 (三)对注册会计师本人的危害 银广厦通过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和巨额利润,为其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东窗事发,其执业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被吊销,签字的两名注册会计师被严惩就是例子。诚信对会计师来说是生存的基础,失去了诚信,会计师就失去了一切。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分析 (一)利益的驱使 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计师事务所是理性的“经济人”,也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失去理性则是注册会计师违规违法的根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一些注册会计失去理性走上唯利是图的道路,与公司串通作弊,如“银广厦”事件、“安然”事件等。 (二)注册会计师自身方面的原因 注册会计师的道德失范的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自身,人们常说苍蝇不会叮无缝的蛋,如果注册会计师自身没有问题,委托人以多大的利益诱惑,都不会起作用。注册会计师失范来自自身的原因有:一是职业道德低下。部分注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敬业精神不强,在审计过程中,把签字盖章作为一种手续,没有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导致审计不严;二是部分注册会计师素质底下。部分注册会计师对注册会计师自身业务要求理解不透,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三是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许多审计人员或对交易事项缺乏应有的专业怀疑,或收集的审计证据明显不足,或运用不当的审计程序,或过分信赖管理当局,或对客户舞弊的研究与重视不够。 (三)执法不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法规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在严格执法方面,与国外相比仍相差甚远。原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因为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安然丑闻”结束了其近百年的历史。而在我们国家,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违规的会计事务所,有时照样可以逍遥法外。 (四)执业环境差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已经完成“脱钩改制”的转变,但受政府部门干预的烙印并未完全消除。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粉饰地方业绩,经常暗示甚至命令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出具不符合事实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出于个人、单位利益的考虑,无原则地迎合上级对审计的意见要求,失去了职业道德规范所应有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五)职业道德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建立在传统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准则的基础上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多的是依靠个人的自身修养和价值观念以及对人生的定义来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而只靠道德和自我约束来抵挡金钱的诱惑并不现实,是无法持久的。所以,道德还需要与法律结合来发生作用。 五、构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措施 (一)提高准入门槛 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与禁入制度,严把行业入门关,实行较为严苛进入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门槛,不仅从学历水平上,还要从思想道德方面进行考察,从根源上力争减少各方面素质不过硬的人。只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难以获取,从业的注册会计师才会珍惜得之不易的身份,才不会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去违纪违法。 (二)净化执业环境 当前,执业环境较差,供求关系扭曲,事务所之间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行业分割、地方保护等不当市场行为,严重干扰了会计市场秩序。因此,要大力推行合伙制事务所,要严格控制新设事务所。对不符合条件的事务所要坚决取缔。当前执业环境差还有制度缺陷的原因。所以要呼吁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关心支持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外来干扰发表审计意见。 (三)加强对委托者的监管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源自委托者的委托,他们的行为是委托者的委托行为,按照常理讲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代人办事而已。注册会计师的违纪行为源自于委托者的意图,因此,加强对委托者的监管,就杜绝了注册会计师违纪的源头,对委托人委托业务,要实行阳光作业原则,实行备案制度,与委托人相关的资料,作为公司或个人长期的资料,伴随终生。 (四)加大惩处力度 从严治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违纪行为,采取吊销执照、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从严惩处违纪行为,对造假者形成一道外在的威慑力。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引入刑事处罚措施,使违规者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才能使每一个注册会计师都不得不按照既定的职业道德去行事,不做违法、违规的事。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与建设 摘 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出现了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财务舞弊案件,致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失范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探讨了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现状,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分析了注册会计师道德失范的原因,提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道德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道德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式下,注册会计师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但是现阶段由于受社会道德滑坡的影响,许多注册会计师不顾甚至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了许多重大审计过失,引起了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关注,给这一行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制约该行业在当前继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异常重要。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和具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内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行为、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其内容包括三大原则即: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三大责任:对客户、同行及社会公众的责任,业务竞争与承接、业务技术保障的开展、自身信誉和行业协同合作三大行为规范的维护。具体要求是:恪守原则、具备能力、坚持准则、严格履约、保护形象。 二、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现状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所担负的是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是在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基础上,再竭诚为客户服务。这种职业性质的特殊性,使得这个行业从产生之初就在社会、客户和个体三者之间求得生存与发展,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从执业环境上来看,执业环境混乱,执业独立性不够 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相应的资格却从事其工作。有些注册会计师不具有从事某一行业的资格却从事相应的业务;有些事务所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被撤销营业资格却依然营业;有些人没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却从事相关业务,这些行为都导致了执业环境的混乱。二是同行恶意竞争,引起秩序混乱。受利益驱使,有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许多不正当手段来排挤同行,引起了执业秩序的混乱。三是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关系复杂,执业环境不够净化。在有些情况下由于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是同一机构,注册会计师不能真正了解被审计单位经营的业务,不能获得充分的信息,得不到有效的配合。有时政府部门为了地方利益,也会暗示注册会计师出具不符合实际的审计报告。 (二)从执业行为上来看,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没有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态度 有些注册会计师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教育,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不熟悉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管理层和治理层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觉。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据。某些注册会计师由于种种原因,片面相信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没有保持相应的职业怀疑态度,结果出具了不切合实际的审计报告。 (三)从执业质量上来看,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质量得不到保证 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表现在很多方面,上面我们提过的没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却从事有关工作;事务所乱挂牌子,未经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有些会计师不从事调查,只是盖章签字;没有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不严格执行审计程序,随意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有些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合流同污,帮其出主意、做假账,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执业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注册会计师道德失范的成因 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因素很多,有历史、文化、传统方面的因素,有经济体制方面的原因,有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和监管方面的原因。在这里,我们从内部与外部两大方面来分析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外部原因 1.市场经济开放性、竞争性的影响。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竞争的经济,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同企业竞争一样也存在着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造成注册会计师道德的沦丧,削弱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了服务的质量,弱化甚至放弃了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2.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大环境不尽如人意。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得以发展的信条和灵魂。注册会计师职业一旦丧失了独立性,其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人们的怀疑。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群体的规模和凝聚力、社会地位、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局限性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的独立性。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中,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较多,关于民事责任的条款却较少。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内部原因 1.对整个注册会计师体系来说,制度不完善,存在很多疏漏。一是缺乏维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的长效机制。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离法制化、执业规范化还有一段距离,缺乏一套形成和维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的有效机制。二对注册会计师监管不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监管的有力程度,是影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的重要因素。但是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监管却不尽如人意,没有系统的组织,没有有效的执行。三对注册会计师的惩罚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处罚程度较轻,民事赔偿机制不到位,监管力度弱等问题,导致了注册会计师违规被查出的概率低,被起诉的概率更低。即使被发现、被起诉,而赔偿金额则少之又少,起不到对违法注册会计师的约束作用。 2.注册会计师自身原因。一是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职业道德的强烈意识。现阶段,从业人员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性尚缺乏全面的认识,没有普遍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职业道德意识。二是综合素质不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不高不仅是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而且道德素质不高。由于有些注册会计师人员素质及其知识结构很难适应快速变化的现实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做出准确的职业判断便显得十分困难,容易导致审计失败。我国注册会计师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文化修养等方面还达不到高水准。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针对政府的行政干预,要努力消除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针对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恶意竞争,要合理调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合理引导不同事务所之间的合并,优化内部结构;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计单位而独立性不足的问题,要改革完善现行的审计制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事情就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现阶段由于法规的不完善,有些注册会计师钻法律的漏洞,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是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三)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我国现行的职业道德规范只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但该准则只是职业道德准则体系的总纲,是关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执业能力和职业责任的一般要求和基本规范,还需要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因此,现行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需要尽快进行完善,提高职业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 (四)调整公司、政府、注册会计师三者关系 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合理安排公司、政府、注册会计师三者关系。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是审计报告的付费方,但是他并不需要不能带给自己实际利益的报告,反而是那些虚假报告更得他们欢迎,这迫使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政府部门是注册会计师的外在监督者,他们对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具有处罚权,他们对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同时他们也可能为了地方利益,纵容注册会计师弄虚作假。所以要合理调整公司、政府、注册会计师三者关系。 (五)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监管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执行情况的监管,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强制性因素。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没有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遵循情况设立有关的监管部门或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因此,有必要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聘请来自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专业人员,以保障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惩处力度 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对于一些事情,只要没什么大错,一般都不太在意。可是正是由于这种心态,导致人们的思想渐渐放松,使得一些违法违规者得以逍遥。因为对一些案件的惩处过轻,使得有些人认为可以冒风险去做假账,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失真,所以应该加大惩处力度,对严重违反本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从业人员,要严肃处理,使其绝不敢再犯。 (七)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职业道德教育 首先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宣传,使每一位注册会计师牢记心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其次要加强专业胜任能力,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再次要坚持按照《注册会计师准则》、《审计准则》、《会计准则》办事,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明确自己与被审单位的关系,做到公平合理。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开放和发展,投资者越来越关注活跃市场上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然而随着部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丑闻的陆续曝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受到了人们的质疑。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缺陷。本文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探讨,期望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现状;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现状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现状 1.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形式大于实质,机械执行审计程序 虽然我国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但其缺乏可操作性,并不能在实务中得到有效地执行,这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往往是机械执行审计程序。比如,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健全内部监控体制,建立了诸如三级复核、内部监督、总所监管等流程,但实际执行偏差却较大。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反而将主观性很大的审计工作变成了标准的流水线作业。目前,有些注册会计师只知道收集审计证据,却忽视了对证据的判断,造成采信的审计证据不可靠,引发审计风险;有些注册会计师人为地将审计流程进行分割,在没有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就草率得出审计结论;有些注册会计师热衷于形式化的审计证据,关注审计程序形式上的合法性,轻实质重形式的倾向比较明显。当形式大于了实质,制度的存在也就没有了意义。 2.一味重视降低成本,忽视职业道德的履行 自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 30 多年来,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模式在不断地变化着。目前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监管模式。由于国家财政部门、工商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中注协等相关部门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监管权,这势必造成多头管制、职责不清的结果,更容易造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失灵的被动局面。 注册会计师在这样的监管环境下,在执业过程中往往会做出违背履行职业道德的行为,比如为了争夺顾客一味的降低成本。在目前执业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能够降低审计成本,不惜放弃一些必要的审计方法、审计程序等,所搜集的审计证据也只是易得的一般证据,即使能获得重要证据,为节省成本,注册会计师也不对审计证据加以分析、研究,以致最终违背职业道德。 (二)注册会计师自身所遭遇的职业道德困境 1.对职业道德的认识不够清晰 维护职业道德的根本就是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识别、评价和应对职业道德问题的基础和起点。有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概念范围缩小,狭隘的认为只要保持客观、独立、公正,实事求是,坚持诚信就没有违背职业道德。事实上,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明确了六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诚信、独立、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以及良好的职业行为。 诚信原则不仅仅包括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申报资料、业务报告或其他信息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或者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应当予以揭露;还包括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与已有问题若发生牵连,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往往会注意到第一点而容易忽视第二点。 独立性是指不依附外力,且不受外界束缚。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一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主动去依附外力,另一方面要求当外力对注册会计师施加控制和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能够抵御而不受其束缚。 注册会计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并保持应有的关注,才能保证向客户提供一定质量的服务。其中,专业胜任能力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经验。而现有注册会计师基本上能够具备第一条,有一部分能具备前两条,而目前能够具备丰富职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少之又少。缺乏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正确认识以致违背职业道德。 2.屈服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不会主动作假,很多时候都是迫于各方的压力,出于无奈做出了与其职业道德相悖的事情。 (1)来自管理层的压力 例如,A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 B 公司 2010 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对 B 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项目组的注册会计师通过搜集审计证据,执行审计程序等发现 B 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一些资产不实,虚增了部分利润,注册会计师建议B 公司调整公司财务报表。此建议不仅没有被 B 公司的管理层采纳,反而被 B 公司管理层要求必须出具标准的审计报告,否则将不再和 A 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合作。A 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客户 B 公司收取的费用为 1700 万元,占 A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总额的40%,A 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住B 公司这样的一个大客户,往往会对项目组和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此时,注册会计师既面临着审计客户管理层的压力,需要考虑自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又面临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的压力,面临失业风险,要为自己的经济利益着想。注册会计师在外在压力下,很可能对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2)来自政府的压力 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利益及其任期内政绩的考虑,鼓励支持地方企业取得上市资格。在这种情形下,有哪个“理智”的注册会计师敢冒天下之大不违,与政府过不去呢?因此,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执业过程中都抵制不了来自地方政府的这种压力,不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怎样,几乎别无选择的最终只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一)行业外部原因 1.缺乏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得以不断发展的信条和灵魂。注册会计师职业如果没有独立性,其审计结果就会受到质疑。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以来就是缺乏独立性的。起初,很多事务所都挂靠在相关政府部门下面,比如审计局、税务局等;后来,国家要求政企分开,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政府部门脱钩改制, 但他们之间仍然存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除此之外,会计师事务所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受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其审计收入依靠于被审计单位,这势必造成其处于弱势地位,严重影响其独立性。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 2.缺乏有效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是很大,不仅很难对该行业的执业人员起到威慑作用,而且还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地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比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合谋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欺骗广大投资者。相关政府部门虽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罚,大力度往往不大,且大多数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很少涉及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在这种情形下,注册会计师认为即使因为执业不当被查出,受到的处罚的造成的损失不大且机率较低。可见,造假收益远远大于因造假受到的损失。 (二)行业内部原因 1.会计环境不佳 虽然提供真实而又合法的会计信息成为企业管理者们的会计责任,但面对虚假信息带来的充满诱惑的利益时,企业管理者往往会迷失自我,铤而走险。比如为了达到配股条件,从证券市场募集更多的资金。这显然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难度和审计风险,无形中提高了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要求。 2.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未发挥应有作用 目前虽然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着繁重的行业监督和管理任务,但其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的定位并非一致。根据相关规定,我国财政部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主管机构,它享有处罚权。但是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之间可能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同时由于相关部门的执行力不够,可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及时,处罚不彻底。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正是利用这个漏洞,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不惜违背职业道德以达到自我满足。 3.会计师事务所因素 (1)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差 目前,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中,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差。年龄偏大的人员对会计审计税务方面新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掌握,往往仍按照旧的原有的审计思路进行执业;年龄偏轻的人员虽然掌握相关新的会计审计执业理念,但往往又缺乏实践经验。 (2)规模小,服务范围窄,存在过度竞争 我国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虽多,但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虽然近些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扩张、并购等方式,使其规模有所扩大,但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不能与之匹敌。正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甚至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特别是低价竞争,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了其服务质量。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职业道德丧失,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导致国税和其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性质 职业道德现状 加强措施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性质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二)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存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和危害 (一)会计职业道德现状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有目共睹。从作假手段看,五花八门,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告各环节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搞假凭证、假帐假表甚至假审计报告,玩数字游戏,“变通”处理经济业务,编造利润,粉饰经营业绩,或者掩饰真实财务状况,借以偷税、逃税、骗税等现象,屡有发生。 (二)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极大,它不仅违反了真实性原则,还助长了浮夸不实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误导财经信息,使决策部门失去准确的依据,造成宏观决策失误,容易发生经济和金融危机。 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之所以存在千百年,之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会计信息对决策和预测未来有用。如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可靠,不仅达不到这个目的,还会贻误工作。 导致国税和其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歪曲会计信息的动机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不外乎是想借此为个人或单位捞取好处,结果是将原来本应归属国家或集体或企业的资产窃为小集团或个人所有。如在国有企业经营承包的情况下,承包者往往采用各种手段虚报夸大会计报表上的营业数额和利润。发获得承包奖金。而另一些未将利润和个人收入挂钩的企业,则力图在会计报表上虚增支出,隐瞒利润,以逃避国家税收。 三、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原因 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以来久治不愈,甚至有越来越严重之势,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根源。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一)会计规范不完善 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加工整理、以至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基本规范要求,但是,受准则的广泛适用性和准则本身某些既定原则的影响,也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所以,许多会计原则的具体应用,如果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将会导致会计信息不实,它们两者具有一种必然的联系,这是准则制定和应用中必须充分考虑到的一点。 (二)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良莠不齐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会计信息是在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的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会计管理规范体系 政府部门包括管理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其职能从具体直接管理转变为主要是制定、实施执行规范、监督检查、信息服务等。 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要贯彻1999年6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新修订的《会计法》,这是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本保障。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的会计核算要求,保证会计核算内容的准确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对国家、对其他债权人、投资者,对各相关利益集团的决策有用性。 健全会计监督评价体系。要建立会计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聘任、业绩能力考核,执业会计人员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要实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应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行为主体,属直接责任行为。目前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出现的混乱、偏差、失真,不能不说是由于主体素质低下、不完善带来的消极影响。因此如何完善、提高主体的综合素质就成为一个重要环节。 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市场发育的不完善,体制的不健全,无序竞争,管理失范,很容易激起人们的浮躁、肓目、取巧心理。深化体制改革,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政治经济环境,也要求经营管理主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平和心态,具备坚定的意志信念,不随波逐流。 充实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知识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对每一个会计人员都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现代科技知识在经济长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需要每一个会计人员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同时要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经营知识和手段。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探讨 摘 要:本文从三个方面入手对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进行探讨,包括: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政府监管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教育。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事业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主要是指该职业应该遵循的组织纪律和责任所在。注册会计师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岗位,不仅要遵守一定的道德操守,而且也要遵循重要的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循相应的职业规范,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遵循:第一个是随着我国会计事业的发展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其中的特殊地位随之不断发展形成的注册会计师遵守的规范;第二个是我国颁布的法律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该遵循的日常工作以及活动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在我国当今社会环境下,很大一部分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道德操守,进而对当前社会该职业工作人员缺乏相应道德水平进行了探讨,随之对这些现存的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以及方法。本文章写作的意义在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促进这个行业的优化发展。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我国政府也应该重视会计师行业的职业素质的管理体系的建立,应该从多方面角度考虑,推行真正的可彻底推行的道德管理准则才是根本。会计师事务所则是可以根据当前政府颁布的制度规定在结合当前事务所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最适宜的职业素质准则,并且要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原则,为了事务所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更加顺利就要保证事务所的专业化可以达到当前社会的标准,并且要经常改革创新以求进步。为了减少会计师审核时的风险,就必须要保证公平,在此基础上才更有利于会计师在审核的过程中坚守事业操守。我国国内的会计师行业中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其中在真实公允保证这方面尤是如此,因此要保证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就一定要对当前的职业道德准则进行改进,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看这个改进过程: 1.在校阶段的教育。这种模式所针对的对象就是会计专业的大专科生。同时,我们建议各个大专院校开设相应的会计从业道德课程,并逐渐将其必修化,而且也要要求教师能够在教学环境融入道德教育的宗旨,贯穿整个课堂。 2.会计人员的在职教育。这个时候,会计类大学生已获得毕业,步入职场,前期的职业道德教育将会发挥作用,正式工作后,还可以根据需要参加会计资格证考试,成为一名优秀的注册会计师。当前的会计领域整体呈现出一种供过于求的情况,由于现在市场上可提供服务的事务所众优难择,由此就容易造成恶性竞争。而在事务所之间进行恶性竞争的时候就容易对当前的市场秩序产生不良的影响,就导致现在的会计行业中的没有一个可以公平竞争的平台。为了对当前的不良市场制度进行改革,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的彻底的执行此制度。事务所要学会自主建立一个信誉良好的品牌意识,当前政府也要对这样的新型化事务所进行推广,促进更多的事务所改革发展,共同建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传统的会计师管理制度进行分析,针对其中的缺陷进行改良,例:事务所琳琅满目,多不胜数,这时就可以对其进行规划,取缔运行不符合规定的事务所。要保证会计师领域的专业素质的培养,给予会计师一个提供其个人意见的道路,只有保障其运行正常并提供一个独 立的工作环境,才可以促进其更好的发展。 二、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政府监管 我们应该关注两个方面的革新,尤其要加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力度:从行业自身的管理制度出发、在政府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二者相结合,不断的改善行业当前的整体素质和提供一个良性竞争的公平性的平台。应当前的社会发展情况而言,应根据形势变化逐步由以政府监督为主转变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当前,针对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光要持续抓好专项和重点检查,也要将业务监管延伸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而且要开展突击检查工作,让那些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的事务所受到突然袭击,在整个社会形成震慑作用,进而杜绝此类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要抓好典型案例的侦查力度,并及时做好对社会的公开宣传工作,与此同时,开设相关的研讨会,加大学术交流,在行业内起到一定的震撼作用。此外,相关监督部门之间应该做好充足的准备,协调好有关工作,首先要重视财政部门同别的部门的关系,比如同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关系。搭建顺畅的合作交流渠道;二是要促进财政部门内部的合作交流,做到资源优化,特别要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内部协调机制,同时要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 三、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教育 主要通过系统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 使注册会计师认识到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的必要性。运用多元化的模式全面推广、报道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比如,可以通过流媒体制造正面舆论,诱使大众选择正确的价值观,竭尽全力建设、完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道德观,并将正确的道德观注入注册会计师的脑海中,进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准,明确满足道德规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手段可以多样化, 既可以通过大众化的流媒体,诸如电视、网络等,还可以选择广告公关、城市美化、联合宣传等方式进行, 并且着重应从正面进行宣传, 因为这样宣传的效果相对会更好。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摘要]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业之本,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在我国,由于现代会计的发展起步比较晚,会计师人员队伍素质比较低,会计职业的行为规范也不够健全。目前职业道德与责任问题的存在,既普遍又严重。近几年中发生过不少大的企业内部会计师弄虚作假案件,也发生过不少注册会计师营私舞弊案件。针对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领域出现的部分审计师审计信息失真,职业道德缺乏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 独立性 客观性 一、外部环境对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影响 1.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内监管不够完善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隶属于财政部,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属地方的派出机构,属强势政府监管模式。在目前该行业自律机制薄弱的现实下,采用此种模式可能会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效率。但行业自律在一定程度上“缺失”,难以协调“保护者”与“监管者”相互矛盾的双重身份,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管不力。比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很容易导致“相互扯皮”。 (2)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有其相应的滞后现象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最初大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国有企业出资组建,其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是比照机关和国企形式建立的。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是难以得到保障的。有的事务所虽已改制,或本来就是按照合伙制的发展,一些事务所内合伙人之间的争权夺利、极大地挫伤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几经兴废,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另外,由于改制的不彻底,事务所内部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行政人员多,业务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低下。有的事务所内部管理手段落后,重业务开拓,轻事后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也是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 从法律制度的角度上讲,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及刑事责任规定的较为详细,对涉及民事责任的也在第四十二条做了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上的规定,重行政及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从而给处理涉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带来很多困难。 2.地方政府与社会环境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超然独立的执业环境才能做到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取决于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已经十多年了,和相关部门仍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是财政部门的下属单位转制而来、有的是前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下海经营的。受到经济体制和人们观念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做到超然独立,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也会受到一些行政限制和阻力,使得执业行为扭曲,极大地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和地方经济的需要,在企业信贷融资、改制上市、和避免已上市公司退市等方面,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配合。 而社会环境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近年来拜金之风盛行,社会信用严重丧失。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的一员,他们的行为必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于是出现“一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下降,以独立性换取经济利益”的与诚信原则相悖离的现象。 3.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的恶性无序竞争 客户对于同质服务,关心的更多的是价格。近年来,一些公司由于财务资源的外购或者对本公司的会计相当满意,有些理性的股东就会要求减少审计费用。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过度的竞争,特别是低价格的竞争,会严重削弱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其服务的质量。 4.事务所多种业务混杂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包括了审计、验资、经济案件鉴定、会计记账以及财务人员培训等多种业务。从发展来看,业务内容还有不断增加的可能。由于多种业务之间具有较大相关性,其中有一些已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如:记账、设置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咨询和代为纳税申报等。职业界不少人士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并尽可能减少这些业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冲击。同一组织相同利益关系以及固有的亲近关系,可能影响独立性,这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 二、注册会计师自身原因分析 1.注册会计师在取得资格证书之前未受过专门的关于职业道德培训 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更多的偏向训练应考人员的应试能力,考生在考前所进行的知识内容复习也大部分以专业知识为主,职业道德选择在考试中所占的只是非常小的且不受公众关注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对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认证中,专业能力放在了几乎占据全场的位置,而鲜有对应考人员职业道德能力的规范的认定方法。职前的职业道德培训更是被视作可有可无的。因为几乎没有人因为这项“软存在”的原因而导致最终无法通过资格考试。这是我国的资格认证需要意识到的问题。 2.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雇佣关系或接受所赠的物品与劳务 注册会计师或其所在的事务所与客户公司及其主要职员之间一旦存在借贷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具有了财务关系,独立性就会受到损害。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中曾经担任或正在担任一定的职位,其独立性会受到影响,因为没有人能够超然独立地评价自己的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了客户的物品和劳务,其立场和表现也必然受到影响。《国际会计师道德准则》中也指出,注册会计师不应接受与社会生活中正常礼貌不相当的馈赠或礼物。如果审计人员接受纪念品以外的礼品,即使通知所在的事务所,也会影响其独立性。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从政府监管角度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政府监管的现状不容乐观。必须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提高政府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处理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监管中的若干关系,解决多头管理问题使各方协调一致。并针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立法,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监管在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政府 监管 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 一、政府监管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政府监管是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由政府来执行,政府机构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技术规则、执业道德准则以及执业质量的监管与处罚等进行规范。 政府监管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的环境下,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委托人、经营者、注册会计师三者之间关系的错位,使得注册会计师往往会放弃应有的职业怀疑精神和职业道德,甚至合谋来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因此,通过政府实施监管来保护公众利益,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成为一种有效的模式。 (一)政府监管弥补了会计市场存在的缺陷。 会计市场“交易”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会计信息。对于供给者来说,提供会计信息除与其他商品一样要花费明显成本(如会计人员工资、账簿凭证费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等) 以外,还要承担一些隐性成本,如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就可能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因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引起股价的波动,或影响企业的筹资能力。由于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作为供给方的企业,常常利用自身占有信息资源的优势进行舞弊。即使企业管理当局没有舞弊的初衷,但由于其提供的这种特殊商品比较容易为其他企业特别是竞争对象模仿,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对企业本身的经营造成诸多不利。这时,作为手中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就可以凭借其自身的地位和权力,采取措施减少这种不对称,从而维护市场的稳定。 (二)政府监管能够控制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 政府监管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目前,就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国有股东缺位,分散的社会公众股所产生的牵制力量又很弱小,公司内部人员控制现象严重。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不仅有赖于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还有赖于强有力的政府监督和管理。事实表明,加强政府监管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确实能产生很好的效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监管,充分发挥监管在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中的积极作用,对于改变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有着重要意义。 二、政府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监管依据不足。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等,而政府监管人员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法规中只说明了由谁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但并没有明确人员资格、监管办法、监管责任,这就导致监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的依据不足。 (二)政府各监管部门权责划定不明,监管效果差。 根据各种法规规定,我国现在的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监管的政府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券监管以及税务、工商等。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政策对这些监管主体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定,各部门在实行监管时相互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沟通,造成了监管职能缺位、越位、重叠、监管不力以及处罚滞后等现象,这样一来,不但政府监管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有一些政府部门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滥用其行政权力干预会计服务市场,结果只能是加剧市场竞争的无序和混乱,降低了独立审计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政府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行业监管立法。 明确规定监管机构的监查和处罚程序。许多国家的立法对此都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如《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中,对金融监管机构(FSA)处罚程序的规定是:FSA在做出处罚之前,应当给相对人一份书面的警告通知,列出处罚的理由;收到警告通知的相对人应有机会陈述理由,并有机会接触到FSA据以做出通知的任何证据材料,以及影响FSA决定的其他辅助证据材料,除非获得这些材料会损害公众利益或是不正当的;FSA在采取处罚行动时,必须给相对人关于决定的书面通知,并且列出采取行动的理由;必须告知接到决定的相对人有权上诉至金融服务及市场法院等等。可见,详细又具操作性的法律条款对于保护被监管者利益、促使监管当局按正当程序行使权力有多么重要。它便于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监管过程中的拖沓、程序不透明和裁定不公开。 (二)协调好各监管部门,处理好各方关系。 政府监管的政策应是集体协调(包括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的结果。群体力量在有效机制的约束下能取得“1+1≥2”的效应,否则是负面的抵消效应。如对上市公司的规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经过慎重的投票表决,将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转给完全具有民间性质的会计职业界,自己则保留对会计准则的裁定权。该方式既能够发挥职业界的才智,又能节约大笔财政经费,更增强了会计准则的公允性,从而提高了会计准则被遵循的程度。长期以来我国证监会、审计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在立法上并未理顺,存在着权利上的重叠与交叉,不可避免地造成多头管理现象。因此,需处理好财政监管与其他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划清权责,明确各自的职责。 此外,政府监管者不应仅将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作为监管目的,而应将防止再发生类似案件作为监管目的。为此,既要对违法违规者“从严处罚”,同时也要利用行政手段,为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予检察于服务之中,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诚信,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浅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理解 【摘要】当前,注册会计师存在许多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不但使得个人及事务所的信誉受损、利益受损,会计师本人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本文就注册会计师职业首先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成因;对策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包括诚信、独立、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职业行为。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的成因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强;注册会计师难以维护客观、公正的原则处理执业过程的问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参差不齐,专业判断的质量不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和注册会计师自身品德不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较大等。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乏 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且得到不断发展的信条和灵魂就是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最主要特征,也是保持其职业操守的根本所在。然而,在我国,由于收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独立性。据统计,“脱钩改制”后我国有5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6万多名注册会计师。不少会计师事务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不是以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占领市场,而是采用低价竞争策略和支付回扣、佣金等方式,甚至以丧失独立性为代价,对企业管理当局言听计从,以求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群体在社会地位、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局限性,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这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所在。 2、注册会计师素质参差不齐,职业道德总体水平不高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与注册会计师制度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目前,我国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中,从职业素质上看,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不如意,年龄偏大的缺乏必要的现代会计知识,年龄小的刚从大专院校毕业,缺少实践经验,因而缺乏“领军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注册会计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由此看来,不少注册会计师不具备必要的敬业精神,漠视造假对职业信誉的影响,对一些必要的审计程序不按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风险很大,更有一些注册会计师目光短浅,不惜以损害事务所信誉乃至行业形象为代价,主动参与造假。 3、对注册会计师监督力度不够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沿袭了行政体制,属于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由于行业利益的软约束和信息不对称,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还不够,从而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容易引发更为严重的财务信息失真和审计造假问题。但是时至今日,真正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诉讼案件仍然很少。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因审计造假而受到的查处责令赔偿概率较低,即使被发现,受到处罚的力度也较低,因此,造假的成本仍然远远低于造假的收益。可见,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由上述的职业道德问题看来,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作。注册会计师的修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长期渐进的培育过程,需要注册会计师自我完善,行业协会的积极培养,以及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和职业环境的逐步改善。 1、相关法律的完善 完善相关法规建设,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得以贯彻落实。首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建立起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体系,进一步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实施细则,保证注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其次要衔接好各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使法律能真正起到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 2、执业环境的完善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个人修养,社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执业环境是保障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执业的必要外部条件,而要想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当务之急就是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规范会计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设定最低收费标准,用市场机制引导按质论价,限制低价无序竞争。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使违法事件无处可逃。整合各事务所资源,走规模经营,发展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3、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形式 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与禁入制度,严把行业入门关,不仅从学历上,还要从思想道德方面进行考察,从根源上减少各方面素质不过硬的人。而对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应该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在我国的高等学校教育或有关后续教育中设置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加强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使注册会计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职业敏感性。 综上所述,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的认识,要理性全面地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调和的方式,既要从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因素出发,又要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因素。要解决目前的问题,应该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以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现状总体形势虽是较为乐观的,但客观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仍然不容忽视。长远而看,目前的形势还远远不能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形势,采取各种措施让注册会计师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做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才能从根本上加强职业道德,克服目前存在的不良现象,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较严重的职业道德缺失现象。本文在阐述我国注册会计职业道德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对策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失真、审计失败、虚假评估等案例不断发生,这使得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变差,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将面临着很大的信任危机。然而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缺失。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整体专业素质水平较低 一是注册会计师的考核制度不合理。我国1991年以前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群,是通过考核而不是考试取得的。由于考核的标准不严格,偏重于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并且考核的主体对会计师人员的素质了解很少,这使得这一部分通过考核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人员素质较低、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二是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存在于形式上。现在大量新型的、复杂的经济业务不断发生,知识信息不断更新,从而对注册会计师人员素质、知识结构有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续教育存在于形式,很多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储备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再加上新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注册会计师们缺乏实际经验,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整体的专业素质水平较低,不能胜任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存在缺陷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制度存在缺陷,其具体表现有:一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是被审计企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企业自行聘用,于是被审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成了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生存需要迎合雇主,可能也会偏离职业道德。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与同一公司企业的保持长久关系。这就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企业关系过密,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秉公处理。三是收费不合理。现行的行业惯例是被审企业向会计师事务所预付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工作量越多,利润越低。这不利于鼓励注册会计师对数据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 (三)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缺乏有效的监管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制为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监管为辅。财政监管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处于核心地位,但目前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是多方位的,除财政部门外,审计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都可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使相关的监管权。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职能重叠交叉、多头监管的现象,使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最终导致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低效监管或无效监管。从行业自律角度来说,政府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没有做到合理分配管理职能,各司其职。目前无论是政府监管还是行业自律,都是以事后检查为主,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缺乏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市场的有效调控,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缺。 (四)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颁布的专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款,主要有《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刑法》等。但是这些法律主要强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轻视民事法律责任追究。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愿意冒险去造假,主要原因是违规成本不高,我国会计事务所违法违规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远远大于其违规成本。在被审计单位的利益诱惑和违规惩罚不高二者之间抉择,道德低下的注册会计师也许就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而做出违法法律的审计报告。由此可见,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还要有相关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大幅度提高造假成本,同时严惩那些敢于作假的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 二、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 要想加强注册会计师道德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高校体系中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根据社会实际,教育即将从事会计行业的学生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真正从事会计行业时能够坚持自己,不被金钱利益所诱惑。第二,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进一步突出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不仅要求考生对其有正确的理解,还要学会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分析。第三,要在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培训投入,提高教育的实效,不能仅仅存在于形式上。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都会提高到新的台阶。 (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我国现行的职业道德体系《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本身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其中一个最明显的缺陷是未能充分强调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设立了职业道德部负责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与颁布。其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由职业道德概念、行为守则、行为守则解释和道德裁决四部分构成,分别解决了职业道德基本理论规范和实务操作等有关方面的问题。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内容显得较为单薄,操作性也较差,尚缺乏有关具体的规范和操作指南。这使得在出现争议时,没有相应的理论依据和执行标准。为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具体化,不断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体系。 (三)强化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管,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关键因素。改善目前存在于形式上的清理整顿、年度检查、突出检查等监管措施。目前我国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要在继续抓好专项和重点检查的同时,将业务监管延伸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而且要多采用突击检查、抽查的形式,让被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专门准备的情况下迎接检查,以及时发现执业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让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之间相互讨论,从而在行业中起到很好的警示和威慑作用。处理好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理好财政监管与其他政府监管之间的关 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是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体系的前提和基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得以贯彻落实。要衔接好各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使法律能真正起到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作用,不给有意违法者可乘之机。在会计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曝光,加重处罚,以体现法律的效力。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法律环境。 三、总结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立身之本。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整体水平低下,社会公信力差,不仅影响到本行业的生存和发展,还影响了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这个过程是任重而道远的,希望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职业道德丧失,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导致国税和其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性质 职业道德现状 加强措施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性质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存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和危害 会计职业道德现状。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有目共睹。从作假手段看,五花八门,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告各环节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搞假凭证、假帐假表甚至假审计报告,玩数字游戏,“变通”处理经济业务,编造利润,粉饰经营业绩,或者掩饰真实财务状况,借以偷税、逃税、骗税等现象,屡有发生;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危害。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极大,它不仅违反了真实性原则,还助长了浮夸不实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误导财经信息,使决策部门失去准确的依据,造成宏观决策失误,容易发生经济和金融危机;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之所以存在千百年,之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会计信息对决策和预测未来有用。如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可靠,不仅达不到这个目的,还会贻误工作;导致国税和其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歪曲会计信息的动机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不外乎是想借此为个人或单位捞取好处,结果是将原来本应归属国家或集体或企业的资产窃为小集团或个人所有。如在国有企业经营承包的情况下,承包者往往采用各种手段虚报夸大会计报表上的营业数额和利润。发获得承包奖金。而另一些未将利润和个人收入挂钩的企业,则力图在会计报表上虚增支出,隐瞒利润,以逃避国家税收。 三、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原因 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以来久治不愈,甚至有越来越严重之势,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根源。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会计规范不完善。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加工整理、以至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基本规范要求,但是,受准则的广泛适用性和准则本身某些既定原则的影响,也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所以,许多会计原则的具体应用,如果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将会导致会计信息不实,它们两者具有一种必然的联系,这是准则制定和应用中必须充分考虑到的一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会计信息是在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的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会计管理规范体系。政府部门包括管理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其职能从具体直接管理转变为主要是制定、实施执行规范、监督检查、信息服务等。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要贯彻1999年6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新修订的《会计法》,这是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本保障。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的会计核算要求,保证会计核算内容的准确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对国家、对其他债权人、投资者,对各相关利益集团的决策有用性。健全会计监督评价体系。要建立会计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聘任、业绩能力考核,执业会计人员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要实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应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行为主体,属直接责任行为。目前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出现的混乱、偏差、失真,不能不说是由于主体素质低下、不完善带来的消极影响。因此如何完善、提高主体的综合素质就成为一个重要环节。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市场发育的不完善,体制的不健全,无序竞争,管理失范,很容易激起人们的浮躁、肓目、取巧心理。深化体制改革,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政治经济环境,也要求经营管理主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平和心态,具备坚定的意志信念,不随波逐流。充实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知识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对每一个会计人员都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现代科技知识在经济长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需要每一个会计人员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同时要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经营知识和手段。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浅析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 摘 要:发生于中小板市场的绿大地(002200)造假事件,直接说明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即便在《注册会计师职业守则》的约束下,引发的重大经济案件仍屡见不鲜。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注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较严重,其主要原因有: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体系存有缺陷,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偏差,及行业内注册会计师过于趋利忘义、缺乏原则等。因此,我们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为不仅要在法律上严加约束,更需要从根本上提高行业内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会计行业 一、引例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注册会计师数量逐年递增,为我国的会计、审计行业提供了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然而,随着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日益壮大,各种问题也随之突显。 2010年到2011年,发生于中小板市场的绿大地(002200)造假事件,相信已被人熟知。这起被中国证监会定性为“案情重大,性质极为恶劣”重大造假案件,堪称中小板市场近年来令人发指的重大经济案件“第一案”。在挂牌前连续三年亏损的绿大地,根本不具备任何上市条件,而作为其审计机构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没有履行自身职责,对造假如此明显且如此恶劣的企业账务仍给出无保留意见书,进而让其顺利通过审查,成功上市,危害市场安全。 案发后,中国注册会计协会介入调查。该案件导致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走向被兼并的结果。据了解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将从今年中注协的《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名单中消失,并且将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这意味着,至此深圳特区、深交所所在地将没有一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 这起典型案例直接说明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即便在《注册会计师职业守则》的约束下,引发的重大经济案件仍屡见不鲜。因此,注册会计师行为不仅需要法律约束,更需要从根本上提高行业内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体系 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已初成体系,不仅与注册会计师应遵守的相关法律紧密结合,而且多方面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成为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遂使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逐渐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为基本原则,《注册会计师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为具体要求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已达到约18万人,行业从业人员30余万人,会计师事务所7 790家,行业所服务的企业超过350万家。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阶段,会计人员由于其在工作中的特殊权力,其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在所难免的受到各种诱惑、冲击、扭曲,从而出现各种问题。 我国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持的异常严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考试才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每年考试通过率不到18%。其中《审计》、《经济法》科目都系统地考核了考生对注册会计师所应遵循的职业守则的了解程度。因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对其应有职业道德是详尽了解的。可即便如此,像前例所提的各种经济案件还是层出不穷,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1.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体系有缺陷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低。在《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中,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反的处罚办法都做了规定,但又由于没有可遵循的处罚条例而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一系列法律法规之间不衔接、处罚尺度不一等问题,也给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还有就是多头监管导致效率低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部门有财政部门、工商税务部门、审计署、证监会等。这么多的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管,却由于各机构间缺乏沟通协调,往往无法完成联合有效监管,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而且监管效果也不令人满意。此外,由于缺乏专业、专一、有权限、全面的监管机构导致处罚行为混乱,处罚标准不一的情况。 2.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偏差 社会公众作为信息的使用者,审计监督的受益者,在对于区分注册会计师各种责任时,存在着误区。例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审计责任是会计责任的延伸,以后者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然而,公众往往容易忽视这种差异,只关注审计责任,甚至将企业经营问题视为审计监察问题,将企业财务造假问题直接归结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水平有问题等。这种观念从某种程度上,使处于甲方地位的委托企业更加强势。 3.行业内过度竞争 如前所述,随着经济日益发展,企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需求量持续增大,而我国注册会计师在短短的30年内增加到近20万人次,会计师事务所鳞次栉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在所难免,但我国注册会计师市场因其提供的产品的特殊性,呈现出了过度竞争势态。表现为:盲目低价竞争,服务粗糙,要求高额回扣,屈从压力,通力作弊等。其主要原因有:(1)委托企业作为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造成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留住客户、保住利润而走上不归路;(2)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对企业的审计提成,而在盲目竞争中,面对本就相对过低的服务价格,为了提高个人收入,一些注册会计师放弃了自身的道德要求,选择了违背职业道德;(3)一些企业为了能够实现上市融资的目的,不惜给予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以高额回扣,甚至承诺企业原始股份来诱惑相关负责人员通力作弊。面对这样的诱惑,一些注册会计师利欲熏心,选择了与委托企业同声同气。 4.行业内注册会计师过于趋利忘义、缺乏原则 在过度竞争的行业环境下,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提高收入,不惜违法。还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业内立足成名,不惜蓄意侵害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例如有些后任注册会计师对涉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问题,不与其沟通,在不完全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轻率发表审计意见。这种行为导致同行之间关系紧张、恶化,影响了整个会计市场的发展。 四、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1.加快健全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 职业道德体系其本身对于职业者的约束能力是有限的,而且职业道德体系本身也不应被孤立起来看待,它应是职业法制体系的延伸,是以完善且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只有执业者在完备的法律体系的约束下,进一步自我要求,自我提高,才能够达到职业道德体系的要求。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决定了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在针对注册会计师这一拥有特殊权利和义务的职业时,不能够期望行业中的执业者仅仅通过各种道德教育就能达到较其他行业更为严格的职业素养,而是需要加强道德体系的基础建设——法律体系建设。 2.改进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出面协调各个监管部门的权限关系,明确法律法规制定部门、具体执行部门、监督执行的监察部门,或者设置专一的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该行业行为并制定可操作性强、统一标准的监管细则。设置专一的监管部门,同样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参与,但各部门参与的积极作用应该表现在对监管部门进行执法工作的配合,而不是干涉或影响监管部门日常工作。 3.修正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 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组织团体,应通过主流媒体,援引时事案例,应针对注册会计师、被审计单位和委托者三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广大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其能够理解作为主体之一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能够区分各主体的责任,从而修正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偏见。具体应使公众了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4.引导业内企业,遏制不良竞争,净化行业环境 监管部门应在市场主体机制的运行下,有意识的引导行业内部企业进行划分,例如可针对大、中、小、微型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不同的股利政策和限制政策,形成健康的行业内企业规模比例,即大型和微型会计师事务所占据小额比例,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占主要比例,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次之。进而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划分各类型事务所的服务重点。这样有利于各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其特长和优势,形成各自的核心竞争力,避免盲目竞争,长远的政策干涉结果是能够促进形成各类会计师事务所各得其所、协调发展。而干涉的原则应是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我国大型企业的需要,给予中型事务所自由竞争,任其优胜劣汰,促使其走上强强联合之路,最终成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培养基地”,而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其服务小微企业,从而形成具有自身竞争力的细分市场。 5.安排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落后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度,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而目前针对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虽规定每年需进行继续教育,内容却大多是针对每年更新的会计政策的解读,倾向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的继续提高,而针对其道德水平的教育几乎没有。虽然执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注册会计师的技能水平,可过于忽略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继续教育,一定程度上会纵容整个行业职业道德水平的下降。因此,应针对执业注册会计师加强每年的继续教育,强制面授,添加专门针对职业道德的课程,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结语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问题是随着行业的产生发展而来的,是随着行业的存在而存在的。我国的会计师行业面临的道德问题正反映了一个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问题不是朝夕可以解决的,而给出的对策也不是立竿见影的,只有随着会计师行业不断发展、成熟时,只有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时,这个问题矛盾才能逐渐淡化。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信息失真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摘 要] 随着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及大众资产性投资的兴起,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当前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低劣,不仅相关性不高,而且可靠性缺失,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会计信息失真。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渗透于社会经济活动各个方面,注册会计师人员在经济活动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顽症,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关键词] 会计信息失真;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1 会计信息失真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从广义上理解,是指会计信息没有达到质量特征的要求;从狭义上理解,是指会计信息反映得不真实、不完整、主观性太强,经不起严格的验证,也就是会计信息没有达到可靠性质量特征的要求。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会计信息失真大体可以分为3类:规范性失真、技术性失真和违法性失真。 (1)规范性失真。规范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规范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2)技术性失真。技术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需要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技术性失真是否会发生依各国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3)违法性失真。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企业或个人故意违反法律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会计信息造假。此种行为虽然并不都是以个人利益为目的,但具有欺诈的倾向,以蒙蔽股东、债权人或政府部门等,最终会破坏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利益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 从以上对3类会计信息失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规范性和技术性失真主要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是不可避免的,且这类信息失真由于没有明确的利益导向,所造成的危害也相对较小,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违法性失真即会计信息造假则主要是由会计信息披露者主观因素造成的,有着通过操纵会计信息以便从中牟利的明确利益导向,其舞弊手段很难被发现,结果往往误导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决策,所造成的危害极大,也是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主要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已逐渐在企业中建立起来,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诸多因素中,独立审计未发挥其应有作用不容忽视。市场经济发展强调适者生存,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将执业能力一再边缘化,不注重人员实践能力的培养,漠视后续教育,更不用说专业研究,甚至对一些业务敷衍了事,未能达到基本的专业要求。为了眼前利益不惜降低专业标准或是不加掩饰地进行交易,工作质量下降,所审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隐患很多。对于企业提出的要求或是当地政府的指示,某些事务所更是“积极配合”,为求生存与发展,置职业道德而不顾。信用被一些会计师看作是利益的扭曲杠杆,借此大做为企业利益服务的文章,可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信用准则的内涵被完全置换,会计师只看到了企业手中的钱,而忘记了广大报表使用者。共性约束被淡化,个性发展欠缺制约,“独立、客观、公正”成为空谈。 2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组织与社会、会计组织之间、会计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行为关系的总和。它以一种无形的力量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行为,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讲,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所实际体现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等。良好的职业品德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的正直、诚实、客观和公正等品质和德行;良好的职业纪律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合理的行为约束;良好的职业责任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恰当地处理了与社会、客户和同业的关系。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出恰当与准确的职业判断。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3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因为注册会计师要以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众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真实与公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财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做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客观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正,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注册会计师在许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在不同情况下均应表现其客观性。公正性是指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坦率、诚实,保证公平。公平不仅仅指诚实,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无论提供何种服务,担任何种职务,注册会计师都应维护其专业服务的公正性,并在判断中保持客观性。 以会计职业道德的学校教育为基础,学校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第一个阶段,也是对会计人员道德素质有决定性影响的阶段;以会计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为重点,会计职业道德后续教育是对在职会计人员进行的具有较强针对性与适应性的有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倡导终身教育的形势下,会计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也越来越受重视。 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最近几年,国际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大案不断,造成世界范围内的会计诚信危机。所以,会计诚信建设,是当前会计界的当务之急,所有的会计从业人员,所有的注册会计师,要清醒认识当前的紧迫形势,从自我做起,不断学习,戒骄戒躁,为会计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会计师职业道德论文:浅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提升 摘要:注册会计师在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一支重要监督力量。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的事件时常发生,其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本文就如何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提升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内涵 道德是一定社会为了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有善和恶、荣和辱、正义与非正义等概念,并逐渐形成一定习惯和传统,以指导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职业道德是指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定义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职业,既要遵循社会公德,也要遵守与职业相关的特殊要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随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演进逐渐形成的并为多数注册会计师自觉遵守的习惯、规则、纪律;二是国家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行为和活动要求的法律法规等。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缺失的成因 1.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违法违规成本太低。近年来我国颁布的不少经济法律中,都有专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的条款,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刑法》等。但是这些法律主要强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轻视民事法律责任追究。相比之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远远大于其违规成本,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健全和违法违规成本的过于低下导致了“劣所驱逐良所”现象的存在。 2.执业环境较差。面对会计信息失真,注册会计师处境尴尬。由于注册会计师需接受委托人委托收取费用提供服务,而委托人通常是利害关系人如经营管理者或财务人员,在委托与受托关系链中,委托人具有明显的地位优势,若审计结果不符合其期望,他们就会利用这种优势单方面终止委托,另寻能够满足其要求的中介机构。在会计信息失真还不能得到根本治理,中介机构运作欠规范的情况下,坚持原则就失去业务来源,甚至可能危及生存;不坚持原则,又违背职业道德,承担过高的职业风险,注册会计师及其中介机构的矛盾处境不难想像。 3.无专业胜任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一些注册会计师无视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承接不能胜任的业务。由于受其专业水平的限制,没能预见到不合理的风险从而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在计划和实施审计时,没能充分考虑到相关异常的情况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因而也就没有采取措施来排除对发表审计意见有重要影响的疑问和问题,导致审计失败。 4.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多头监管与监管无效并存。监管主体之间职权明确,是体制顺利和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然而,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中存在多头监管与监管无效并存的问题。一方面,政府行政监管部门职责交叉,多重监管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目前,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都可以行使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的监管权。但相互之间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也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导致政出多门、协调不力、扯皮推诿、处罚不严,严重影响了监管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行业自律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长期以来,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内作为财政部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外则作为行业协会,代为行使行业管理权限。在行业管理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以财政部门的文件行文,并没有以协会的形式履行职权。目前无论是行政监管还是行业自律,都是以事后检查为主,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信息获取能力不强,缺乏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市场的有效调控,从而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失范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抑制。 三、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措施与建议 1.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道德是高层次的法律”。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应有完善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作为保障。 具体而言,可以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个方面入手。就行政责任而言,要改变目前行政检查不全面、不经常,行政处罚震慑力不强的状况,加大处罚力度,并向全社会通报、公布详细的处罚原因和处罚结果,要使处罚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前期累积财产和收入以及其后续执业,从而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减少、消除其侥幸心理,增强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识。 就刑事责任而言,可借鉴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刑事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乱世用重典,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优化。当然,其前提是划分清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相应财务舞弊的会计责任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就民事责任而言,要改变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不承担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现状。虚假信息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提供财务报表的上市公司还是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让法律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不能让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仅仅停留在条文规定上。 2.净化执业环境。当前执业环境差,会计市场低水平饱和,供求关系扭曲。目前全国有近5000家事务所,僧多粥少,事务所之间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行业分割、地方保护、恶性降价等不正当市场行为严重干扰了会计市场秩序。因此,对不符合条件的事务所要坚决取缔,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会计市场继续发生。对于执业规范、信誉好的事务所要倡导做大做强,创立品牌事务所;要大力推行合伙制事务所,严格控制新设事务所。当前执业环境差,还有制度缺陷的原因,比如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严重地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危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所以,要呼吁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外来干扰,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3.是加强注册会计师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广,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要具备这些知识,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新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各种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一方面,我们应完善以中注协、地方协会、事务所为主体的分层次培训体系;另一方面,我们应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资源,科学的、有组织的进行执业人员的培训。 4.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政府监管。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机构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但协会的独立性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具体而言,加强行业自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要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理顺政府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系,明确协会的职能定位,加大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水平。 第二,要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行业的自律管理特点,健全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从业务监管到协会对会员管理的全部内容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指导、服务及跟踪处理,将管理重心前移,尽可能地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和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襁褓”之中,从而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问题的解决。第三,积极改组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结构,增加执业人员的比重,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能充分体现行业人员的愿望,体现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总之,我们必须认清形势,采取各种措施让注册会计师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做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才能从根本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克服目前存在的不良现象,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简述公民社会视域中的公共管理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主权,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论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 摘 要: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 关键词:公共管理;政府绩效评估;问题;政策建议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协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开始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深化改革政府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大缓和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可为正处于市场经济上升期的中国政府创新提供一点新思路。 一、西方新公共管理下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特点 一般说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开始的绩效审计;二是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大规模发展阶段;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规范深化阶段。[1]如果把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政府绩效评估按照新公共管理体制和旧公共行政分类,笔者认为,可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绩效评估看作是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时期。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撒切尔夫人的重视以及连续三届执政,使英国成为时间最长、运用最广、技术上最成熟的“评估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任命雷纳斯爵士为效率顾问,并在首相办公室成立效率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审,并拟定提高效率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这就是著名的“雷纳斯评审”。雷纳斯效率评估分析小组的改革方案,以及执行机构对工作结果承担责任,执行结构内部奉行以结果为本,而不是以规则为本等改革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政府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开展。也正是因为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应用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使得绩效评估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借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美国社会而言,严重的财政赤字在事实上开始践踏美国政治;政府绩效赤字使公众对政府有效的、有回应力的和高质量的供给服务的能力丧失信心。为了解决国家的这两个赤字问题,美国把绩效管理与评估视为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再造出有效的政府责任机制的决定性条件。基于此,美国先后推出了《国家绩效评估》(1993年)、《戈尔报告》和《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等政府绩效评估措施的纲领性报告。 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下的绩效评估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可以总结出这一时期的绩效评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2]传统公共行政由于其官僚制特征,评估多注重过程和规则,而且很少衡量结果,也就很少取得效果。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改革与完善公共部门内部管理的措施,体现了放松规制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1]英国从1986年开始,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客观社会效果开始重视。如1983年在总计721个指标中,效益性和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分别是7个和15个;到1989年,在2327个指标中,分别是556个和110个,大大提高了效益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评估比重,效益指标排第一。1993年美国《国家绩效评估》把政府绩效界定为政府官员对结果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过程负责;其目的在于把公务员从繁文缛节和过度规则中解脱出来,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使他们对结果负责,而不再仅仅对规则负责。 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以结果为本,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公共责任机制:既要放松具体的规则,又要谋求结果的实现;既要增强公务员的自主性,又要保证公务员对顾客(民众)负责;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保证效能。 (二)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2]新公共管理由于其市场化的取向,从而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直接指向政府应具有的职能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必然有重新塑造政府角色和界定其职能的功能。新公共管理强调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这就促成了政府绩效评估以顾客即公众满意为标准,体现了服务和顾客至上的市场化管理理念。因此政府绩效评估强调必须以顾客即公众为中心,以公众的需要为导向。为此,倾听公众的声音,按照顾客的要求提供服务,让公众作出选择的有效方法在实践中得以实行。“回应性国家”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在丹麦等国家开始流行起来。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设立顾客服务标准》的第12862号行政命令,责令联邦政府部门制定顾客服务标准,要求政府部门为顾客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资源和选择服务供给的手段。1994年美国国家绩效评论专门出版了《顾客至上:为美国人民服务的标准》。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为改善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关系、加强公众对政府信任、实现“更有回应性、更有责任心和更富有效率”的政府改革目标提供了具体措施。 (三)绩效评估的主体多元化。在评估过程中有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同时由单纯的政府机关内部的评估发展到社会机构进行评估,美国民间机构锡拉旧兹大学坎贝尔研究所自1998年以来与美国《政府管理》杂志合作,每年对各州或者市的政府绩效进行评估,并评估报告,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一些州政府在对其部门年终业绩进行评估时,也往往请专门的社会评估机构进行参与。另外,不管是民间机构或是政府机构评估时,都将公众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终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指标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大幅度增长,加拿大等国家还进行大范围的政府顾客满意度调查,将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的目标。 (四)政府绩效评估正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和趋势。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绩效评估成为政府机构的法定要求。1993年7月美国颁布的《政府绩效和结果法》规定,“每个机构应提交年度绩效规划和报告”,财政预算与政府绩效挂构;英国1997年颁布的《地方政府法》也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实行最佳绩效评价制度,各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及固定的程序;日本也于2002年出台了《政府政策评价法》。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绩效评估机构。比如,英国的审计办公室负责中央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管理与预算局审批各部的年度绩效计划,总审计署自主选择项目或活动,独立对政府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向国会和公众公布评估结果。政府绩效评估规范化,主要表现在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规范化、程序规范化和评估结果利用的规范化。 政府绩效评估科学化,主要表现在评估技术不断成熟,信息技术、量化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针对不同部门采用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方法。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及改革建议 我国对于公务员层面的绩效评估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公务员考绩也已趋向普遍化、经常化、规范化。但对于政府层面的绩效评估则还处在初始阶段。政府官员也由于对政绩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偏差,认为既然“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那么政府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做出“着得见、说得上、摸得着”的成绩,比如各种经济指标的改善、修了多长的路等,便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当前来说,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1.政府绩效评估尚不规范。研究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估,可以看到,政府绩效评估大多是在延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绩效评估,搞形象、装点门面、玩弄数字。 从评估内容到评估程序等,都不规范,随意性很强。 2.评估主体的确定不合理。政府绩效评估由谁来做,直接影响到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长期的封建文化,使得大多数人相信,只要“包青天”出面,一切包“太平”。这种“人治”的观念也长期以来被政府官员所接受,因为接受这个观念对他们有好处。因此,我们往往可以看到,上级政府要考察下级政府的政绩,就会派一位“专员”下去,这样会导致政府自己对自己进行绩效评估,因此地方政府的工作导向变成了为满足“专员”满意而不是公众满意。下级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取悦“专员”,而不是用为人民作多少事情作为自己的成绩。自然地,评估中出现不正之风也就在所难免了。 3.政府绩效评估的导向不正确。翻政府绩效评估本应是通过评估发现存在的不足,以提高管理水平,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却是作为消极防御的手段。这样一来,只要某一方面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政府才会采取诸如大检查、专项调查、大评比等方式谋求改正,而对某些隐忧却没有积极地看待处理。 4.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政府绩效评估尚未形成制度。[2]尚未建立和健全遵循国际惯例、适合中国特殊国情(包括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模型、评估依据、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等在内)的完整有序并切实可行的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体系,政府绩效评估还停留在原始手工业水平上,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评估的方法多在定性方面,较少采用定量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科学,评估自然就不准确。而导致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的最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我国对政府绩效评估,既没有明确的制度要求,也没有建立健全专门的评估机构,政绩评估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要不要评估、怎样评估完全是看形式,拍脑袋行事。 此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我国的绩效评估不公开、不透明,具有封闭性,缺乏媒体监督,往往会给人神秘感。 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框架、指标体系、操作程序及技术方法,实现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笔者认为,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不能把政府绩效评估简单地看作是评价政府成绩的工具,而应该是在新的行政管理理念即新公共管理理念支配下的一套科学的管理系统。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是市场和顾客即公众导向,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发展的今天,政府行政管理的理念应是强化绩效意识,强调以结果为本,以达到顾客即公众的满意为目的。 2.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套指标应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标设计应把握“4E”即经济(Ee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及公平(Equity)。指标应尽量体现这四个方面的要求;二是指标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准则;既要考核已经表现出来的成绩,又要考核潜力绩效,以体现公平。三是指标设计不能盲目地借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案例,应注意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上升期,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另外,我国地区间差别较大,指标设计不可能大一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绩效指标设计也要体现不同的特点。 3.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化。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有专门的评估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中央政府实行内设管理机构的模式,与地方政府实行不同的领导模式。 英国实施这两种绩效评估制度的实践证明:制度规定要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必须有得力的领导机构去组织实施,否则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同样对于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政府自身的评估,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和专门评估两部分,外部评估指政府机关以外的评估主体的评估,包括政党评估、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评估。 4.通过实践经验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是绩效评估的内在要求,也是绩效评估的规范化要求。在当前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和持续化,为政府提高绩效提供保证。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有助于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省市陆续开展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的工作,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有些地方政府探索新的行政管理模式的热情很高,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引进国外先进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有的是单项措施,很有力度,[1]如很多地方的万人评议政府活动。有些地方全面展开,将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政府管理模式贯彻到全年的工作中去,年头定目标,年中进行检查监控,年终进行全面评估比较,并公开评估结果,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量化打分比较等。这些做法,理念新,方法系统全面,科学性强,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及时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国全面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关于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新加坡;公共管理理念;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摘要]新加坡在短短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亚洲现代化水平领先的国家,这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等,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也给目前正在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以有益启示:一是要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要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三是要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四是要树立“亲民”理念,努力改善民生。 自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坚持把政治管制与经济自由相结合,把共同理想与多元文化相结合,把一党独大与争取民众相结合,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为大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树立了现代都市发展的典范。在2009年世界经济体竞争力排名中,新加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笔者认为,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一、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 新加坡经济属于高度发达且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不仅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而且创建了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前来投资。几十年来,新加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以民生为本,服务人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新加坡政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公共管理理念。 (一)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 新加坡政府素以高效著称。在人民行动党看来,新加坡要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为建设高效政府,新加坡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引进了“外包”理念。“外包”理念是从企业的经营管理延伸到政府的工作中来的。欧美等国的企业家常把费时、费力、费资本的工作外包给别的企业、别的国家去做,自己只保留创意、设计等最核心的部分。新加坡政府把这一理念运用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政府通过整合资源,将非核心的工作采取合同外包的方式交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如汽车违章的处罚、离境退税的审核等这些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都通过招标而“外包”。从实践效果来看,政府“外包”部分职能不仅没有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而且提高了运作效益,有效地杜绝了这些领域中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新加坡营商环境开放且清廉。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表营商环境排名报告,新加坡被评为表现最佳的亚太经济体,全球排名第四。良好的营商环境得益于政府树立的“亲商理念”。“亲商理念”是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核心。该理念认为,政府并非真正的社会财富创造者,只有当政府成功地提供了一个适应工商业发展的环境,并使企业取得比其他地区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时,政府的作用才能得到体现。‘‘亲商理念”把政府—企业—公民三者统一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发展经济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竞争力,也就是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财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调控、服务、管理等职能,创造各种有利的投资条件吸引外资。比如,大力完善基础设施,使新加坡交通发达、通讯便利、水电供应充足、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完善可靠;拨出廉价工业土地,协助厂家建厂房;提供低息贷款,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等等。新加坡也是世界上对企业干预最少的国家之一,政府完全“放飞”企业,让企业自由地“单飞”,使企业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经济环境的优化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客户到新加坡投资,与此同时,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协助本地企业向海外发展,拓展海外市场,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三)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新加坡吸引外资的有利因素之一就是人才荟萃。李光耀曾指出:“新加坡所实行的是人才主义制度。”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善用人才、吸引人才是其“人才立国”战略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人才就尽力去用。新加坡政府建立了重用人才的制度,主张善用人才、不浪费人才、不践踏人才,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国效力。李光耀认为,“只要有五位真正肯做事的领导者,十年岁月里,就可能建造出新的国家”。“假如新加坡被平庸与投机主义者所控制,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大力推行精英治国方略,把精英选拔到国家最重要的领导岗位,保证国家机器高效率运转。其次,是人才就尽力去培养。政府拨出巨款投资教育,改革教育制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政府和社会培养大量优秀人才;注重各类企业职工的在职培训,注重培养本地的科技实业精英。再次,是人才就尽力去挖。李光耀曾提出“与私人部门争夺人才”的战略,大幅度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以“高薪抢贤”,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到政府部门工作。政府还成立了国际人力资源小组,专门负责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到新加坡来工作。 (四)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 人民行动党成功的根源不在于其一党独大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而在于其树立了“以民为本,心系群众,关怀草根”的“亲民”理念。为了赢得了人民的支持,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于人民”的措施,比较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行议员接待日制度。人民行动党在全国设立了数十个选区,由国会议员“划片包干”,所有本党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两个晚上的时间用于走访本选区选民和接待上访群众,处理各种事务,为民服务,即使政府部长、副总理和总理也不例外。 二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多种政策来“防止形成一个下层社会”。比如,把收入较低的人分散到各个选区居住,让他们得到更多的接受帮助的机会;政府实行教育援助政策,使低收入阶层的子女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摆脱贫困。此外,在基层社区还有“社区基金”和“人民协会”等非营利性福利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各种帮助。 三是建立了成熟的社区管理模式。新加坡政府通过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在新加坡,社区内主要有三个组织,即居顾委、社管委和居委会。居顾委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福利,根据社区内居民的要求与政府沟通,维护居民权益;社管委负责社区中心运行并制定从计算机培训到幼儿体育活动的一系列计划;居委会主要负责治安、环卫工作,组织本小区内的活动。三者各司其职,共同管理社区。 二、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高效与有限责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 新加坡的“外包理念”告诉我们,政府必须从一些领域抽身而退,不能既“掌舵”又“划桨”,而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向“掌舵”,为“划桨”做好服务工作。因此,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大部门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政府机构,可把非核心的工作“外包”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提高行政效能。 首先,要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要“瘦身”,必须放权于社会和企业,把属于企业的职能还给企业,属于社会的职能还给社会,属于中介组织的职能还给中介,从而实现管理的高效。目前我国的中介组织发育明显不足,运作不规范、不成熟。政府要因势利导,积极扶植和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环境保护组织、咨询机构、慈善团体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其运作,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完善电子政务,打造透明政府。建立透明政府,把政府变成“玻璃缸里的金鱼”,除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外,还要大力实践“电子政务”,切实推行“政府上网”工程,将“市民提申请、政府来审批”的模式转变为“市民有需求、政府来服务”的模式。推行电子政务有助于增加执政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可为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回应带来一场革命。 (二)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必须树立“人才强国”理念,重视智力投入,完善引进人才的体制机制,以人力资源开发提升行政效能。一要努力做到“用人唯贤”。要从传统的人事行政向重视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做到人尽其才,不受条条框框的制约,给人才以充分发展的空间。二要加大培育人才的力度。新加坡重视员工培训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从当前来看,我国应改革教育制度,注重培养高科技人才、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在干部教育培训上,要创新方式方法及内容,进行境外培训和异地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大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三是引进外来智力资源。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和经济检讨委员会,请一些国内外专家为政府出谋划策。我们也可聘请一些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咨询委员,听取他们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见,提高政府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三)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应转变传统的管制思维,树立“亲商”理念,建立亲商服务体系。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担负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之类的职责,让企业自由“飞翔”。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金。为了吸引外来企业落户,需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如建立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健全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建立电子商务和物流平台,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等,让外来企业引得进、留得住。 二是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在新加坡,公民只要花极少的钱,就可以注册公司,政府所担负的是服务和监管职责,而不是审批职能。与新加坡相比,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如效率低下、存在寻租行为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高效的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具有充分的授权,企业和公民办事只需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就可把所有事项办完,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可防止腐败的滋生,大大优化了投资环境。 三是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要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整治乱收费行为,使收费透明、公开、合法;相关部门在执行对企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时,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敷衍塞责;在接受企业的申请、咨询及办理正常审批手续时要做到速度快、服务好、效率高,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树立“亲民”理念,为民服务,改善民生 现代国家的一切公共管理都是以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为基点的,政府公共税收的绝大部分用在社会建设上。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人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为此,政府要以“亲民”理念为出发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去。要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使民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另外,近年来,我国因城市拆迁、物业纠纷等造成的社区冲突不断增多。我国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着手建立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积极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社区自我管理水平。政府还应重视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加强政府与居民、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大力建设和谐社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新公共管理”与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 [摘 要]“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为我国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借鉴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经验,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可从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三方面着手。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税务机构;内部管理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特征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崛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以及人们日益对公共部门管理现状的不满,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这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管理经验提升政府绩效的改革运动,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以撒切尔夫人上台为标志,随后波及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也加入了这一改革大潮。这一运动缘于对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期间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反思,是西方行政管理从规制主义向市场主义的再次回归。新公共管理运动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垄断;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而不是只专注于过程,重视政府绩效的考核;把公众视为顾客,将顾客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的标准。 二、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与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给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经济全球化要求税务机构进行改革。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中,与诸多外国公司同台竞争,显然此时企业面对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为此它们就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为导向,不断调整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达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的目的。同时,企业界发生的剧烈变革对公共部门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在一个竞争的世界里,政府的角色是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竞争“受到劳动力的健康、教育和训练、税收管理的效率和鼓励小企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而在大多数国家中,这些都是由公共服务提供的。因此,全球化问题为改革行政机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政府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信息技术使等级制度本身产生变化,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与以等级制度为特征的组织机构存储和传送。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裁减,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 三、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做法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给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政府把税务局看作工商企业,并从它促使纳税人的自愿遵从的角度来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税务局的角色也从执行税法、给纳税人提供最少的服务和强制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征收机构转变为把纳税人视为顾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机构。其目标是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促进广大的诚实纳税人自愿缴纳税款。为了实现制定的目标,西方各国大致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几个角度改革完善税务组织机构管理。 美国国税局在1998年实施了重组与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为“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它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来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以此为导向,美国国税局在组织形式、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上做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组织形式上,国税局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在私营部门中广泛应用的组织——面向顾客需求的组织,在这里,税务机构的顾客是纳税人。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国税局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主要单位数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对顾客的培训和服务。在绩效评估方面,美国国税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评价体系来对国税局内部各级组织及其员工进行评估。这套绩效平衡评价系统包括组织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员工满意度评价、部门成果衡量等一系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系统为实现三大战略目标,即向每一个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向全体纳税人提供最好的服务和向税务员工提供高质量工作环境,在把国税局全体员工区分为战略管理层、操作层、一般员工层三个层次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新加坡国家收入局提出的目标是“税务管理在国际上要居于领先地位,由受到良好培训的、专心工作的税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国家收入局从1992年开始改革进程,将部门式的收入管理改为独立的收入局。独立的收入局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并能雇佣到高技术的职员。同时,新加坡国家收入局大胆改革,从没有完整性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改为以功能为基础的一站式纳税人服务的组织结构。这一新结构使每个功能部门都能满足经济指标,并减少以税收为基础的原有机构中存在的功能重复问题。新加坡国会通过法律,允许国家收入局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式承包税收任务,并同意在承包费内,税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中产阶级的收入标准来确定。 韩国国家税收服务局保证以1999年9月1日作为一个新起点,开始为纳税人提供公平、透明的税务管理服务。为此采用功能导向型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性机构改革,并实施高效、公平的税务管理;从外部评价国家税收服务局的绩效等措施。 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缩影,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归纳起来有三点:(1)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思想,注重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2)把纳税人视为顾客;(3)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 四、新公共管理对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启示 我国目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在加入了WTO后,我国的经济更深入地融入了全球经济中。因此,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特别是各国税务机构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达到更好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提高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的目的。具体有三点启示。 (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扁平化组织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税务组织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传统的税务机构体系纵向结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层级制结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税务机构;横向结构则是下一级比照上一级,基本对称。这种制度纵向层次过多,横向部门安排不灵活,既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会影响整个行政管理的运转,从而降低了行政效率。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税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减少了对组织管理层次的过分依赖。所谓组织机构扁平化,就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起一种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行政层次减少,管理幅度增宽,组织成员积极性较高;组织内信息畅通,不易失真,决策执行时间短;管理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在征管模式中所强调的“集中征收”、“一级稽查”均体现这一扁平化发展要求。 (二)设计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是税务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根据注重结果、灵活性和激励的原则,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税务机构要在员工招聘、工资、培训、晋升和解聘等方面设计强有力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积极性,使税务人员的行为与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统一协调起来。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具体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在内部评估的基础上引人外部力量评估机制,例如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把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准,并且组织的绩效应同该组织层次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个人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应在实现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的基础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面向信息时代的美国公共管理——私营化与管理伦理 内容提要:私营化是当前美国公共行政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与此同时,快速蔓延的信息技术也给公共管理带来诸多压力。本文正是探索这一大背景中的管理伦理问题。私营化浪潮与网络浪潮几乎同时发生,因此有必要思考公共管理中的基本价值。通过美国的案例和有关学者的评论,作者力图回答两个问题:一、两大浪潮怎样挑战公共管理伦理?二、当前的公共管理者日益陷入私营化与信息时代的迷雾,以往的伦理原则与价值对他们是否有效? 关键词:公共管理、私营化、管理伦理、信息时代、美国 公共部门私营化在今日美国已是风起云涌。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政府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与责任。"为创造一个运作更有效,花费更少的政府"(create a government that works better and costs less,这是美国副总统戈尔的《 国家绩效检讨报告》中的著名标题。),在可能并可行的地方,城市、县、州和联邦政府都已开始与私营组织--不管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建立新的关系。在一些领域,政府可以完全卸下公共服务的沉重包袱??原先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而在另一些领域,政府与私营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共同对公共服务负责成为首选的改革措施。 私营化浪潮--如果可以这么称呼的话--与信息化浪潮几乎同时席卷发达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已现,美国乃至全球范围的人们都在购买个人电脑,光盘(CD ROMs),争相上网。互联网、万维网、浏览器、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列表服务、聊天室以及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等已成为日常词汇。今天的工作场所--无论是中央控制室、专业办公室还是家庭--都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 未来是如此明显,连原本对我们十分有意义的公共与私营的历史区分好象也不再有效,而且当人们进入网络空间被扭曲的时空时,过去与现在的差别一样没有意义。然而目前显现的私营与公共、过去与现在的虚拟界限怎样构成对管理伦理的挑战?我们是否正在进入一个虚拟管理伦理(virtual managerial ethics)的时代?今天的公共管理者,在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的工作环境中,正伸开双臂拥抱私营化,那么以往通行的道德原则、伦理价值还能不能指引他们适应新的时代?未来是不是意味着一些不可见,却是不祥的可能? 私营化与公共管理的道德伦理 我们首先来看私营化如何改变公共管理者的道德面貌。 公共管理伦理部分扎根于二十世纪初席卷全美的进步改革运动(Progressive Reform Movemen),充斥市政府、法院甚至各州首府的丑闻、腐败以及无节制的贪欲迫使改革运动树立一套新的道德准则,它以效率、责任、美德、政党中立(或称无党派,non-partisanship)及公共服务为内容。随着政府模式从市长-议会式向议会-市政经理式的推进,行政格局从分赃体制向公众服务系统的转换,以及政党中立和大规模选举的实现,新的伦理价值观逐步走向制度化。而1914年市政经理联合会(the City Managers Association)及1939年美国公共行政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等专业化组织的成立则在精神上坚定地支持并践行着新的伦理准则。也许政府私营化带来的伦理困境唤起了持续近一个世纪的道德关怀。新世纪已揭开序幕,许多人认为,我们可能给太多美好的事物束缚了手脚(Thompson 1993),也就是说,原本进步的改革运动连同官僚制度的繁文缛节创造了一个运作低效、成本高昂的政府。 1992年,奥斯本(Osborne)和盖伯勒(Gabler)响亮地提出了"改革政府"的口号,其回应空前热烈。改革者支持私营化并号召公共管理者以企业家精神带领政府进入二十一世纪,但他们很少提及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影响。十分遗憾,我们无法从《改革政府》一书的目录中找到丝毫与道德有关的内容。也许奥斯本、盖伯勒及其追随者会说他们只是让管理者在法律框架内尝试不同的管理,而并没有让他们从事非法活动,因而也就不必关心道德的问题。 私营化改革能否把伦理道德减少到最低标准?如果它并非不合法,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可行?如果可行,会不会必然出现道德的低地? 因此我们有必要看一看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可能影响。 腐败与公共利益 乔治·弗里德瑞克森(H. George Frederickson)在其著作《公共行政之精神》(The Spiri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997:194)中斩钉截铁地断言,私营化运动不会有成功的前景,在贪欲、腐败刚刚得到遏制,政府行政能力受到人们倡扬之时,这一运动很可能又将退回到原来的状况。他提醒道,我们总是在"为贿赂与欺诈创造一个诱人的环境"。难道已没人记得美国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Spiro Agnew,1969-1973)是为何辞职的吗?弗里德瑞克森的抨击坚定不移(1997:18):"越来越多持私营化观念的人被任命到政府职位上,从而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采取企业模式,我们又将面对可恶的腐败与种种不道德的行为。" 琳达·德莱恩(Linda deLeon)对私营化、企业化公共管理及道德的看法较为乐观。虽然她承认,成功的私营企业家一般具有相同的价值观--自负、自私、我行我素、旺盛的支配欲以及不择手段--如果在公共部门中得不到合理约束与督察,可能会危及公共领域的道德基础。不过她(1996:496)说:"就其最佳状态而言,公共管理企业化是道德的。"自我服务、追求利润、精打细算的公共企业家们如果取得成功,一定能够把握机会,合理调配资源,开拓创新。当然两者相抵,道德环境不容乐观。尽管如此,德莱恩依旧相信,道德的企业化管理是有可能的,并且会得到公共组织的鼓励。 我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私营化、政府再造和企业化经营威胁到政府管理的伦理道德,甚至又使腐败与不道德行为沉渣泛起?理论推导也许是困难的。科恩(Cohen)和埃米科(Eimicke)在调查了企业化公共管理的三个案例--加州橙县财政破产案(the Orange County financial bankruptcy case)、加州维萨利亚宾馆合作项目(the hotel partnership project in Visalia California)、印第安纳波利斯废水处理厂私营化项目( the privatization of Indianapolis' wastewater treatement plants)--之后提供了某种证据(1996)。 加州橙县案的进展对伦理以及合法性问题提出了突如其来的挑战。该县财务主管罗伯特·西特罗恩( Robert Citron)为获得巨额的财政增益,用当地的共享基金(pooled funds)进行投资,不想利率陡然上升。随之暴露的财政危机迫使这位财务主管弃职而去,给该县留下破产的残局。维萨利亚宾馆合作案无论成功抑或失败对道德问题的冲击更大。该市动用闲置的城市财产(city owned property)与瑞迪逊连锁宾馆集团(the Radisson hotel chain)合作建造并经营宾馆,使纳税人的钱承受很大的风险,最后的结果是城市被迫收购宾馆,承担债务。 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对斯蒂芬·格德史密斯(Stephen Goldsmith)市长的行动经常津津乐道,早在1990年初,他便在四十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私营化改造,城市废水处理厂便是其中之一。虽然这个厂一直是有效率的,市政当局还是决定把该项服务外包出去。结果当地的供水公司以51%的股份与一家法国工厂赢得了合同并取得了重要的财政贷款。在考察这三个案例的基础上,科恩和埃米科归纳了如下结论,公共管理私营化能够在道德上成立,但是小心谨慎和胜任私营化的资格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对美国中部某州的一个都会县与当地商贸促进会(The chamber of commerce)开展合作的道德质疑在理查德·K·高尔(Richard K. Ghere,1996)看来是非常关键的。为繁荣旅游业,吸引会议产业(convention business),该县制定了一套吸引外地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占有当地税收3%的旅馆床位税被用来实施这一战略。根据协议,由商贸促进会提供与该战略相关的服务。不用说,商贸促进会的官员对这项安排非常之满意,自然成为干劲十足的合作者--不过这种干劲也许太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能拿到非竞争性授权的商人是因为与促进会的官员有着家族联系,开支报告、围绕会议而进行的商务活动经常弄虚作假,促进会为县领导人支付打高尔夫、外出赴宴甚至出境旅游的费用。高尔没有为我们提供商贸促进会向县政府渗透的更多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那就是高层合作在培育道德风气方面所作甚少。这一案例提示,公共官员原本遵循的道德行为在公共职能私营化的今天已失去往日的功效。无疑,合同是诱导转变的媒介。 总之,私营化运动构成对公共官员,包括管理者的道德挑战。也许弗里德瑞克森的观点(1997:171)是值得称道的:"政府正沿着私营化方向前进,对此我们无须心存介蒂,但对政府伦理的关注应同时提升。" 信息时代公共管理者面临的伦理挑战 为获取和沟通信息而 "上网"引发了一系列挑战,地方、州、联邦各级的大量部门拥有".gov"或".org"的域名。全美市/县管理联合会(ICMA)1995年对地方辖区的调查显示,虽然54.4%的辖区还没有上网(n=580),但毕竟已有近半数(45.6%)在互联网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Moulder and Huffman, 1995)。今天,无数美国的市、县、州行驶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如果这项调新开展,拥有域名的政府数量必定大得令人吃惊。 技术的使用可能对公共部门的社会生活或集团生活造成影响,网络专业技术不但给管理者带来麻烦,而且在理解与改善不合需要,甚至有时是不道德的技术影响方面同样是苍白的。一项电子邮件对公司内部生活负面影响的最新调查显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作环境越来越缺乏个性化--一是技术本身(因为无须面对面的交往,社会关系变得公开化),二是因为用户或雇员为避免不期而遇的社会事务所做的有意识选择(Markus, 1994:119)。不过信息技术对工作环境的社会影响不仅仅只是负面的,雇员能够而且已经作出选择,决定和谁或不和谁联系。事实上,努力提升组织伦理氛围的管理者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周围,尤其在组织行动的基本知识方面已受到特殊挑战??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组织上网对管理者的挑战表现在如何对与互联网相关的操作和行为进行定义、管理和监督。对于以下操作,如游览万维网网站,下载、收搜索黄色信息,从事营利的性广告与性服务,传播政治言论,张帖或下载有攻击性的涉及种族和性的内容,收集或兜售各种机会,冒名传播电子信息等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应尽快出台令人满意的互联网使用政策,全力预防相似事件的大规模扩散。 与此同时,管理者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已成为建设责任政府和创新政府的重要途径,因而必须积极地创造环境,极大地鼓励雇员利用数据库和万维网这些信息宝库开展工作。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在互联网的合理使用和滥用之间找寻平衡点,也许是最关键的伦理问题。 在雇员上网,使用Internet之外,伦理与合法性挑战还来自于政府行为。在线政府及其领导人应发扬并努力提高民主的理念与实践--在保护敏感信息的同时,保障公民获得公共信息。一方面要公布关于犯罪率与艾滋病的统计数据,另一方面要让公众能够获得受害人的姓名与住址。同样的问题是,当县资产评估办公室建立了包含资产价值与地址的查询数据库后,公共服务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它会不会给罪犯运用同样的科技手段找到作案对象提供方便? 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是紧巴巴的,这为公共服务私营化创造了土壤,它们在政府主页上出售广告空间,或把商业产品作为市县政府的公共产品,这些做法是否道德,又是否合法?互联网的商业化已成定局,而在政府商业化的道路上美国政府能够并应该走多远?私营化是不是商业化的另一种形式呢? 最后,公共官员、市民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电子沟通问题也值得注意。公民与官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原来使用传真,现在则以电子邮件取而代之。而沟通路径一旦换在政府官员之间,情况则大不相同了。电子化方式的信息浪潮是不是有效地把政府暴露在阳光之下?公共管理者在使用电脑,把重要信息发送给他的同事和上级之前,有没有做到小心谨慎与踏实勤奋。 伦理进程的徘徊与困惑 私营化的迷雾和信息时代扭曲的时空观困扰着今日的公共管理者,本文一开始便提出以往的伦理价值和道德原则在今天还是否管用的问题。也许上文试着作了回答,但不确定性无疑仍存在。 诚实、正直、仁慈和尊严这些负责任的道德方式过去长期地与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私营化浪潮与信息时代到来之际的今天,它们依然是有效的。不过传统的伦理价值是否充分,回答则很可能是否定的。采取一种更适合二十一世纪现实的伦理观十分必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公共管理企业化与信息时代的现实是不该被忽视的。当然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在局部的和全球的工作环境中职员的行动究竟由什么推动。更进一步还应认识到,当个人成为道德主体因而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时,他很可能生活在一个远为活跃与复杂的社会组织环境中。 对于想在迷雾中乘风破浪的公共管理者来说,前面的路在何方?最迫切的问题也许恰恰是思考与实践组织伦理。管理者应该时时刻刻问自己:"在组织中培育一种道德环境,我能够并且应该做什么?"根据特定的案例确立相应的伦理准则当然是一种方法,但这远远不够,另一种更可靠的方法是雇用诚实的员工。当然,说来容易做来难。40年前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话至今仍余音绕耳:"良好道德环境中的诚实之人是政府道德问题的最终答案。" 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又如何判断你在这方面进展成功?回答后者相对容易一些。一个好的道德环境,应该有更高水平的尊重、信任,组织成员之间拥有良好的公开沟通,在这里,公正、平等、同情和关怀能得到最大的倡扬。最终,这些优良品质能超越工作空间而散布到整个社会之中。 管理者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培育一个优良的道德环境?一些建议已经提了出来(例如增加交谈的机会),但真正建立并维持组织道德所需做的自然会更多。至少管理者应尽力把道德自觉注入其组织并以此塑造与其他组织(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的关系。他们还要采取步骤开发与执行伦理原则,提供道德培训,建立道德投诉机制或在年终绩效评估中增加伦理的条款。这些措施无论是单独的还是综合的,都可以"作为组织发展的伦理道德"来看待 (Zajac 1997) 。 总而言之,公共官员(选任的也好,非选任的也好)遇到越益复杂的道德挑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经历了200多年的民主实践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美国政府来说,任何这方面的失误都将有损于公众对其的信心与信任。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顾客让渡价值 公众满意 [论文摘要】政府公共管理的内涵在于其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通过提高“顾客让渡价值”,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以此满足公众需求,最终实现公众满意的目标。 一、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 胡德认为:“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的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包括两层内涵: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和公共的参与性。首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它所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其次,公共管理的职能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分配社会利益,公共管理者应该体现“公益人”的角色,代表公平正义等规范性的价值追求。另外,公共性还体现为公共管理活动运行的多向度,即公共管理不仅是公共组织行使管理,同时也需要公众及社会其它组织的参与和互动。 “服务性”作为公共管理的另一本质特征,首先来源于管理活动的服务性。政府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协商还是强制,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即为完成公民赋予的使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次,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公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公众直接或间接的授权,它是公民权力的特殊转化形式。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本质上是一种为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管理必须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服务、为广大公众的公共利益服务。服务是政府的政府的首要职能,也是公共管理运行的中心要义。 从公共管理的本质出发,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理应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还应该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 二、市场营销理念中的“顾客让渡价值” 市场营销理念认为,企业要与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包括生产、经营和售后等一系列营销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整体顾客价值是顾客从给定产品和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整体顾客成本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货币、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如图1) 要提高顾客满意度,为顾客提供更多“让渡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服务、人员与形象,提高产品的总价值,以及改善服务与渠道系统,减少顾客购买产品的时间l精神与体力的耗费,从而降低货币和非货币成本。、 三、“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管理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如前所述,政府公共管理应该体现其“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借鉴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把了解和回应公众需求作为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导向,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1.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公众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价值。在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理念将政府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天然和唯一的主体,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负责一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局面,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长此以往,我国政府将会出现机构膨胀和预算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缺乏竞争机制的公共管理还会造成服务成本上升、政府对公众需求反应迟钝等问题。基于我国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运作仍不够完善和第三部门发展起步晚、力量还较弱小的国情考虑,现阶段对于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可以通过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适度参与、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第三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就可以逐渐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解放出来,形成公办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为公众提供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良好局面。 2,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对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 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通过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两方面来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是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实现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建立包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申述处理标准等在内的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最最终评价标准。 3.加强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缩短满足公众合理需求的回应时间。政府与公众良好的沟通互动可以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和互信,让政府了解公众希望的服务种类、服务质量以及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最终实现缩短回应公众合理需求时间、降低公众成本、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的。 在我国开放性社会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背景下,政策沟通渠道的完善仍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例,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广州、上海等地区的区域性信息公开法规也相继出台,但都还处于尝试性起步阶段,全国统一性制度框架仍需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同社会之间良好协调的互动关系也还有待发展推进。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共治的格局尚未形成,要在还政于民、寻找政府与社会关系平衡点的同时,促进第兰部门的发展、培育多元社会治理主体。 4.构建政府公共部门完整的问责体系,减少公众利益损失。要建立并实施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格的职责划分。问责的前提是在不同的部门与官职之间有严格的职责划分,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谁来问责,何人依何种程序判定官员失责。二是政府透明,政务公开。问责的保障是公开与知情,只有政府透明、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企业竞争力 论文摘要: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个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政府公共管理是企业竞争力培育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竞争力,是指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金暗,2001)。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期决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主要体现为在全球化市场上各国或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企业的竞争是企业竞争力(主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展现。因而,如何组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就成为经济全球化下各国政府、企业及理论界的关注焦点。 企业之间竞争力的差异,既源于企业掌握的竞争所需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同,也受着市场、体制、社会、文化、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理论界在研究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竞争力决定因素时从未忽略过政府的作用。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无论是在其2001年前使用的8大要素评价体系中还是2001年起使用的4大要素评价体系中,政府管理与效率这一要素始终占有显著的位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的有关报告也明确强调了政府为企业提供商业环境并影响其竞争力的作用。即便是在主要从产业关系上分析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的迈克尔。波特教授的分析框架中,政府行为也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及竞争者、机遇并列为6个主要因素。 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培育国家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近30年来,政府的作用总体上呈加强趋势。从实际经验观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例如,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国家的经济运行,政府的科技政策影响到技术投入与创造能力,政府的贸易与投资政策直接决定一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等等。从深层次上看,政府对市场的基本态度,制约着一国的经济体制类型和总体效率状况。在理论和政策层面,政府发挥何种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都是经久不衰、广为谈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中国己经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经济全面参与了以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以国际多边经济贸易协定为载体的世界经济体系;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建立逐步按世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运作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正面临着从转型经济下单边的主动的、试点式的开放方式向着市场经济下多边的、有规则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方式转变的过程。体制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无疑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变化要求我们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国际经济竞争。显然,这种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加快对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培育,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作用的发挥。换言之,在我国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进一步组织和提升当前总体水平尚低的我国企业竞争力,成为我国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事实上,近年来企业界和理论界已对此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微观企业组织制度与经营战略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对策建议。本文要着重讨论的是新形势下在宏观层面上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或者从更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从“新政府—市场观”看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 当今的市场经济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笔者曾经将其定义为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层面:一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大小,不分经济发展阶段,市场机制都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首要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成为各国经济改革的主流方向;二是指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政府宏观调控而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三是指世界市场经济强调目前各国建设的是在开放经济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而非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正是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主流。所谓“新政府—市场观”,是指既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寻求经济全球化下政府调节干预经济解决市场失灵政策的新形式,在顺应并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它内含一个基本的认识与判断: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都可能存在,总体而言,市场机制较之于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作用留下了空间。这一认识与判断的政策含义在于,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好的问题,都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时应以不扭曲市场机制为前提,并应能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一观点可用两句简单的英语加以概括:" Market is good but not enough;Government is not everything but a key something" (市场是重要的,但非万能;政府并不能包办一切,但应起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新政府—市场观”是相对于过去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的。在过去相对封闭的世界经济中,由于对要素跨国流动的限制,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程度较小,一国的经济政策给其他国家经济福利带来的外部性影响可能被忽略。因此,封闭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别国的政策和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前提下,政府如何弥补市场的缺陷,以改进本国居民的福利水平。但是,经济全球化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的这种关系。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和依赖程度,使得一国的经济政策会给其他国家的经济福利带来不可忽略的外部性影响。一国政府在决策中,必须考虑别国政策和经济变量的影响,必须考虑政府与世界性市场的关系,必须研究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提高本国(主要是企业)的竞争力问题。因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市场关系实质上是“经济全球化、市场和政府”三者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下,主权国家的政府职能发生了不少变化:一是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规则(如WTO原则)对各国产业政策的实行提出了种种限制;同时,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基本策略从以往的产业政策转变为开放竞争的策略;由于社会政策越来越成为构成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例如,教育、运输、安全等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熏摹声面),不少发达国家将政策重点更多地转向社会领域,间接提高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二是政府政策的针对范围发生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布场范围由一国市场扩展到区域市场乃至世界市场,政策范围也相应扩大。三是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政府从以往唯一的规则制定者变为政策制定的合作者,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以及相关的别国政府政策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四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职能复杂的区域组织与国际组织大量涌现,其功能日益强大,不仅对一国政策的制定而且对其执行构成制约。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各种要素、商品和服务的跨国流动更加容易,从而也为各国政府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此,在新的条件下,为解决老问题、迎接新挑战,西方各主要国家实行了不少行政改革方案,虽然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着力点都是力图通过政府改革以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立足于政府职能的变化,政府公共管理(特别是有助于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公共管理)应能体现以下变化(毛寿龙等,1998;唐琦玉,2003):(1)重视成本效益关系。政府应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强调政策与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2)强调顾客导向。政府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有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应以公民的需求为考虑,强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3)强调市场机制,重视选择和竞争。主张通过市场机制的发挥,提供公共服务;使民间机构与政府共同生产,提供多种选择机会。(4)授予权能。政府应给予公共管理者以一定的权限来完成任务,必须使公共管理者充分了解其工作目标,同时也包含着对错误的容忍。(5)创新与改革。创新乃是新型政府的主要特征,政府应打破传统结构惯性,活化官员思维,允许公共管理者运用各种创新策略达到管理目标。 三、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国际竞争力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IMD和世界经济论坛( WEF)提供的报告看,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容乐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在IMD评价体系中,与企业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指标有68项。我国企业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价格质量比、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创新、新产品研究开发支出、工艺水平、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管理人员对国际商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均处于排名较后甚至最后的位置,这说明我国企业的竟争力水平总体而言还相当低。与此同时,我国己经加入了WTO,我国的企业须直接面对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加入WTO对广大企业的生存发展来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机遇的把握有赖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挑战则是直接而现实的。就挑战而言(勾学辉,2001),一是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的放宽,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的降低。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优势就更大,并且大多具有丰富的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验。二是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高技术、高附加值工业方面差距更大。三是某些支柱产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技术装备工业、运输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等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90年代以来虽然基本上完成了进口替代,但基础元器件及工作母机、电子通讯、重化工业等尚未完成进口替代,最易受到进口的冲击。四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WTO的基本原则存在一定差距,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机制转换不彻底,企业的组织结构远远不适应新的挑战。 新的形势不仅对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对我国政府及其公共管理提出种种要求(课题组,2001)。一是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新要求。加入WTO,实质上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能否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引入竞争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国内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国企改革、建立国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等方面还相对滞后。如果这些领域的改革不能加快并取得显著成效,扩大开放市场就可能未得其利,先受其害。二是对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趋利避害,实现以开放促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政府要履行所承诺的开放市场时间表,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放开贸易经营权、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变化大部分将在2005年以前实现,时间紧迫。市场开放将会引入竞争压力,有利于提高国内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开放过快,也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过大冲击,引发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扩大开放前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用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三是对政府在开放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深地参与全球经济之中,一方面可以更多地分享全球分工之利,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受到来自国外的冲击,政府只有具备较强的在开放条件下稳定本国宏观经济的能力,才可能为本国企业创造一个较平稳的市场环境。同时,面对种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要求政府在危机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表现出更强的能力。四是政府管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加入WTO后,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决策更加科学,政策更具透明度,廉洁程度提高,效率进一步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有利于增强中国经济竞争力的“软环境”,使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居于有利地位。 四、深化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如前所述,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正在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主流。特别是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新政府—市场观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市场型企业的改革,而且正在进行政府的再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自主治理的关系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尚待解决。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应在深刻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新政府—市场观在我国条件下的表现形式,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模式,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具体说来,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关系上至少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应得到充分的尊重。政府不应再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资源配置的主体应是市场,即便有一些资源需要政府配置,政府也不应采取行政的方式,而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如土地资源的配置宜用拍卖方式,而不应批给:公共建设项目宜用招标方式,而不应审批;政府消费应走向政府采购。二是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观念和职责应得到明确和强化。政府是公共部门,是服务性组织,是为企业服务的,如果这个关系界定不清楚,企业就难以快速发展。受各种因素影响,许多政府部门至今仍然缺乏服务意识,总以管理者自居,喜欢管企业,甚至不正当地干预企业。我们要接受政府是服务性组织的观念,要努力为企业发展与竞争力的形成提供良好服务,搞好企业外部环境建设。相应地,政府对企业的必要管理也必须坚持服务和公平的原则。如应尽量尽快取消审批制度,推广备案制度。三是在项目投资方面,政府须约束对企业可能产生的挤出效应。政府不应与企业竞争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应起到对企业投资的导向与弥补作用。一般来说,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如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商务投资应交给企业去做。四是政府要通过深化改革完成从控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神秘政府到透明政府、从统治型政府到善治型政府、从人治型政府到法治型政府、从僵化型政府到学习型政府的转型(唐琦玉,2003)。 需要指出的是,在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培育关系问题上,有两种意见或倾向笔者不敢苟同。一种是“政府无为论”,认为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洗礼中获得的,与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作用不相干。另一种倾向则是将政府职能的不恰当扩大,如近年来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的存在和对“经营城市”的片面理解与应用等等。笔者认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其中政府的运作效率和公共政策是一个重要因素。政府既必须在支持企业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积极作用,又必须恰当定位,在资源配置中不应挤占企业过多的空间。归根结底,笔者还是坚持这一观点: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关键是要正确定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与整合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都市圈经济 政府公共管理 体制创新 论文内容提要: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该文论述了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人到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阶段后,城市化进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在经济的集聚作用下,这个阶段的城市化进程不是全国平推一盘棋,而是形成若干个都市圈。这个时期形成的都市圈大都以一个或以上的城市为中心,涵盖周围若干个城市。如南京都市圈就是以南京为中心,涵盖了长江流域与东部沿海交汇地带的江苏和安徽两省,覆盖南京、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巢湖8个城市。参照日本的经验,每个都市圈一般以120公里到15。公里为半径,所覆盖的面积大概是4万平方公里到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000万,圈内GDP约为1000亿美元。 根据预测,我国到2030年基本完成工业化的时候,将有可能形成20个左右的都市圈,其中包括京津都市圈、大齐(大庆、齐齐哈尔)都市圈、沈大(沈阳、大连)都市圈、徐州都市圈、上海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都市圈、成渝(成都、重庆)都市圈等。每个都市圈都是由十几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除了这“20大都市圈”之外,还有像厦门、昆明、贵阳、西安、兰州等工业城市的发展,也会对周边地区发生带动作用,可能会形成相应的都市圈。 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0所以,研究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都市圈经济发展催生区域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所谓区域公共管理,是指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他领域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区域公共管理包括以下几个内涵:一是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二是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市场经济领域、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三是区域公共管理的对象是区坷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关系。①区坷公共管理在区域健康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制定政策法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符合地方实际、与国家大政方针相配套的区域性政策体系和与国家大法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完整的地方法规体系;其次是实施区域性整体规划、调节和控制,建立并保持合理的产业结构、适当的投资规模和坚实的环境保护基础;再次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公共问题相对简单,公共事务比较单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人类历史迈人21世纪以后,世界已经全面进人到一个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接踵而至的便是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市场无界化的高歌猛进。于是,跨国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便大量滋生,并呈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正如加拿大著名政治学教授戴维·卡梅伦所言:“现代生活的性质已经使政府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那种管辖范围应径渭分明,部门之间须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见着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邦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在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唤做‘多方治理’的政府间活动越来越重要了。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都市圈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各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一直就没有停止过。既存在着争项目、争投资、争政策的“府际之争”,也存在着地区分割与地区封锁的“府际冲突”。诚然,竞争和冲突既是客观的,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必要的。正是因为都市圈经济的发展和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使其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环境变迁与环境保护的跨界性、社会发展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区域资源的整合与地方竞争问题等等。“特别是在都市圈的建设中,各种跨界公共管理事务的增加,成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发展的最佳生长点。 以上这些问题往往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所能胜任的。我们从2007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太湖蓝藻危机就更能清楚地说明这点。在太湖这个中国第三大淡水湖的周围,上海、苏州、无锡、嘉兴、湖州5个中心城市构成了一条环太湖都市圈,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厂林立,工业发达,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00人,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太湖流域的这5个市分属于沪、苏、浙3个省市,在环境治理上缺乏一个有效的流域管理机构。由于长期“市自为战、县自为战”的管理体制,没有一个通畅的地方政府沟通、合作机制。所以责任不清,导致各方大肆排放污染物,最终污染物超过了湖体的环境容量,终于导致了跨界的大型污染。 因此,都市圈各政府组织基于本身合作的必要性、意愿和专业需求、财政资源和风险分担,以及追求效率与效益等方面的考虑,会采取有限合作、适当合作或大型合作等方式来从事跨域或跨界合作以满足其实际需求c0这就要求区域政府做到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例如,建立政府间平等对话与谈判的协商机制,既能纠正“命令机制”僵硬化的弊端,又能弥补“利益机制”局部化的缺点。以灵活多变的行政契约、行政协议等方式发展合作关系,追求政府间信息分享、关系交换等目的c0实际上已经有都市圈率先进行了尝试:在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关系的协调中,1992年成立了长三角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后升格为市长级协调组织,并于 1997年更名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2001年又成立了沪苏浙省(市)长座谈会制度。2004年“泛珠三角论坛”的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以及区域内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与秘书长协调制度等的建立,也是区域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有效举措。 二、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阻力分析 1.行政区域壁垒的客观存在 我国经济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各级政府按行政区来组织经济活动,行政区内的经济资源受控于政府的干预,带有很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当区域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时,各地方政府往往首先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各种壁垒,阻碍经济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的突出特点就是排他性,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解决劳动就业,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手段,阻碍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流动,人为地分割要素市场,使区域性的有序竞争的统一市场难以形成,对内开放远远滞后于对外开放。法国经济学家庞塞特(Sandro Poncet)经过研究就发现,从1987年到1997年,中国省际贸易量呈下降趋势:1987年,省际平均贸易量在GDP总量中占54% ,1992年下降为50% ,1997年下降到38%;中国省际平均贸易量在各省总贸易量中所占的比重1987年为88% ,1992年降为80% ,1997年则降为66%;中国各省平均商品吸收额中,外省生产的商品所占比重1987年为34% ,1992年减为27%,1997年只占20%扩5行政区划壁垒是长期客观存在的,这构成了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最大的直接阻力,实际上是源于体制上的阻力。 2.地区产业结构严重趋同 由于受到“行政区经济发展”观念的驱使,各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利益的市场主体,往往热衷于向见效快的行业投资,重复建设情况比较严重。举一个例子:长三角地区中14个城市排在前4位的支柱产业均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趋同率达到70%。而在高新技术领域,长三角地区的“十五”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中集成电路产业的同构性达35%,纳米材料为48%,计算机网络为59%,软件产业为74%。地区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容易引起各自为政、低层次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导致经济行为的短视,长此以往将损害都市圈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地发展。这实际上是源于结构上的阻力。如果各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中,缺少实质性的整体规划,不能就促进都市圈城市之间的区域经济联动、优化区域社会资源配置达成共识的话,这种结构上的阻力仍将顽强地存在。 3.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由于地方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与地方政府官员个人的政治升迁挂钩,地方政府往往以投资拉动GDP的增长。长三角区域内共有开发区199个。而港口的重复建设更是矛盾重重,南京以下的长江段,已建、在建和待建的万吨以上码头泊位共100多个。从江阴到南通60公里岸段,有68个万吨级泊位,平均0. 9公里就有一个。结果是,一方面有的港口设施能力严重过剩,而另一方面,又在大量投资建设新的港口。c长此以往,会造成都市圈之间的恶性过度竞争,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这一切都是源于现行的政绩考核指标转嫁的阻力,实际上可归结为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双重阻力。如果在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过程中不能改革现有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地方政府官员还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地区的全局利益,那么这种阻力也将长期存在。 4.法律制度的缺失 我国 宪法》第89条规定: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宪法》和 地方政府组织法》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务。然而,我国法律对涉及的有关府际合作尤其是地方政府合作的规定和条例几乎是空白,法律只规定了各级政府管理其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对上级机关在跨域事务中的角色扮演,对于地方政府合作中的权利、责任分担等问题,根本都没有涉及。这就容易导致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推诱扯皮、争议不断等情况的出现。国家如果不尽快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跨区域合作与治理及其争端处理的法律法规,这种法律制度上的阻力也仍将存在。 5.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动力不够 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对各地政府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尝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没有现成的道路选择。虽然人们对于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已达成共识,但到底什么是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其基本特点和内容有哪些,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公共管理体制创新与传统政府体制有哪些区别,如何做到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等,理论界尚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理论认识的争议,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就还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不可避免地构成理论指导的阻力。所以,各地政府提出的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实践就还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因此,在公共管理体制创新时有把它简单化的倾向,也有把什么都往公共管理体制创新身上靠的倾向。对此,我们应该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真正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前进、实践又推动理论进步的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三、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1.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 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各地政府实际上已成为了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各地方的利益径渭分明,甚至高于一切。如果在都市圈经济发展如此迅速,所引发的公共管理问题又如此之多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仍然抱着本位主义,从传统的地方利益观念出发,独善其身的话,必将会造成“双败”、“多败”的结局。所以,要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首要的就是要摒弃传统的以单位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管理的惯性思维,树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比如:历史上河流往往被作为天然的地域边界,但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这种边界划分显然是最糟糕的做法。它意味着两个独立的辖区就共有的公共品分割做出决策,而决策结果由双方共同承担c实际上谁也不主动或不愿意承担不利的后果。 所以,各地方政府要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做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实际上2003年以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江浙沪三地高层就已经频繁互访,协商共商,对自己在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重新定位。上海已经明确把“建设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作为其基本战略之一,提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联动发展新路子。周边省市也都在有意识地努力打破“诸侯经济”,“主动接轨”上海。2003年5月,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浙江交界收费站实现合并经营,这是长三角公路运营首次打破行政区划藩篱,成功走向联合运营的开端。长三角区域政府还规划在未来5年内,建成一个现代化快速交通网,把“长三角”15座中心城市、55座中等城市、1446个小城镇全部纳人“3小时都市圈”。旅游一体化也已经有较好进展。C此外,2003年度还签署了长三角城市中小企业政策互享的文件。 2.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和谐建设,这是体制创新的核心 事实上,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是广泛而合理地存在的,只不过我们应该将其更加显性化和法律制度化。因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所以,法律法规是各地方政府进行有效合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关于政府合作的具体规定非常少,合作往往受到领导个人意志的重要影响,靠地方领导人推动,这就使得合作的人治色彩浓厚,缺乏法制的保障。因此,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f1i皆建设是体制创新的核心。首先,建议国家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跨区域合作法》,使政府间的合作活动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还要及时修改其他的相关法律如《环境法》等,对区域治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使区域政府的各项合作活动都有法可依〕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改革唯GDP马首是瞻的政绩考核办法,将区域合作的成果也列人考核的指标并使其法制化。其次,“由于不同的法律制定主体在具体制定法律时所秉持的立法理念、看待问题的立场、方法以及立法的技术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所以由不同主体制定的法律在内容上不一致、甚至相去甚远的事例并不鲜见。,嗯为此,都市圈内各行政区的立法主体还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立法的前提下,就跨行政区的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务,如宏观调控、社会保障、人才流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立法协调,构建法律的相互认可和法律资源的共享机制,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更具科学性和适用性,既符合行政区利益,也符合都市圈经济发展的要求。再次,各行政区司法机关之间也要加强司法协调,统一司法标准,加强司法协助,通过行政区的司法功能整合,在都市圈内建立一个畅通无阻的司法体系,使每个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必要时可考虑设置大区怯院,确保区域经济刊本化的良胜发展。 3.建立跨都市圈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梅,负责日常工作和合作事务的牵头组织,这是体制创新的本质 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区域政府的合作积极性,建立一个反映区域政府意愿、能获得区域内政府普遍认同的、具有民主的治理结构的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是体制创新的本质。我国可以效仿国际上一些合作组织的做法,设立由相关省区派员共同组成的常设协作机构,并以各种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应该具备以下的一些基本职能:组织协调实施跨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跨区生产要素的流动等间题;统一规划符合本区域长远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制定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各市县制定地方性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性规划有机衔接。还应根据专业、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它们也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勉口长三角地区就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区域规划与产业协调委员会、重大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等专业或综合职能管理机构。 4.加强都市圈政府政策制度的整合,以电子政务为平台,逐步形成政策制度的一体化,这是体制创新的关键 为实现都市圈内区域政策的一体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清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放商品市场,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域障碍,实行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对在区域内流通的其他成员及商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规范公平的质监认证制度,各方不得有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改善市场主体准人环境,打破市场主体准人的地区封锁,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在区域内开展经济合作0各方政府都不要介人企业间的竞争,减少对于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种种干预,对当地所有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区域环境c0在机制上,可通过制定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章程等,将区域政府协调结果成果化、法规化,约束各协议方共同遵守。在内容上,侧重于产业、基础设施、交通、信息、环境等必须通过合作才能实现最大社会效益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间题。 另外,都市圈政府可以在政府内部建立“都市圈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内网),各政府机构都可以成为系统的节点,使政府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政府的信息融合度大大增强。同时,建立“都市圈政府联合政务网”(外网),树立对外的整体形象。都市圈可率先在户口管理、人才流动手续办理、车牌手续办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加快一体化网上办理,形成强大统一的城市一体化品牌。 5.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参与,有效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这是体制创新的动力 虽然政府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公共机构,在公共治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却能起到辅助政府的很好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治理已不再是政府的专利,非政府组织和各种民间组织都会成为公共治理的主体。都市圈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流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行业协会、民间团体也在某些方面发挥着社会治理的功能。所以,都市圈政府要加大对区域性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充分发挥跨区域的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诸如相关标准的制定、资格认证审查、质量检测等多方面积极开展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可以将除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宏观规划调控和监督执法以外的公共管理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尤其是区域市场评估、区域决策咨询、行业管理和社会福利服务等职能应该无条件地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消除资本、资源和人才流动的屏障,提高区域投资环境质量。在此基础上,拓展政府与市场间相对平衡的沟通和对话渠道,加强对公共治理的另一极一一公民社会的培育,使之“逐步与国家达成‘二元结构’:一种既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这种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不但不会削弱都市圈政府的功能,反而会在治理手段和途径方面丰富行政区政府的功能,使其功能张力以更灵活的形式得到广阔延展。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社区公共管理 政府公共管理 社会公共管理 互动机制 论文摘要: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与政府在职能上日趋“掌舵”而非“划桨”,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的认同与重视。文章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近年来,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但是,迄今我们对社区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停留在起步阶段,仍然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上,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另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体系与研究方法的丰富与发展;而在实践上,对中国社区公共管理体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力求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公共管理就是对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组织与管理,其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王乐夫将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fi同时,他还将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公共事务区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王惠岩则根据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而认为在理论上公共事务可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f2作者认为二者对公共事务的划分并不存在本质差别,只是区分的角度不同,前者以管理主体对象进行区分,后者则以管理客体进行区分。社区公共管理是指社区组织凭借社区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在以上对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及区分方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把握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含义。 (一)管理主体是拥有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威的社区组织 一般来讲,社区组织包括政府基层政权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中介组织。政府基层政权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中发挥着方向性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城市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社区自治组织,伴随着社区成员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而出现,是对社区内部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的组织,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中介组织主要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介于社区主体组织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如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 (二)管理客体是社区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 并不是所有的社区事务都是社区公共管理的对象,只有其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才属于社区公共管理的范围。具体而言,包括国家层面的公共事务与社区内部自生的公共事务。 (三)管理目的是维护社区成员的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发展 任何公共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增进公众的公共利益,并确保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分配,社区公共管理也不例外。社区公共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更好地组织与社区成员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以达到社区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管理基础是社区组织凭借的社区公共权力 社区公共权力是社区公共管理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大致有三种:(1)组织授权的公共权力,如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等,是社区公共权力最重要的来源。(2)社区成员授权的公共权力,它是社区公共权力的源头。社区成员通过选举等民主形式产生业主委员会,使其拥有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3)以经济为基础的公共权力,它体现在社区内的企业通过提供资金等形式影响社区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 (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比较 本文所讨论的政府公共管理,是特指政府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全社会公共事务所实施的管理,并不包括政府的内部事务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是指社会性的公共组织对一定领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其特征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公共管理内容的服务性。政府公共管理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多具有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诸如国防、财政、环境保护、基础研究等;而社会公共管理则大多活跃在政府公共管理触及不到的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更多的是一些区域性、分散性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而言,社会公共管理更贴近公民的生活需求,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第二,公共管理的非政治权威性。政府公共管理不可避免地包含有政治权威的作用,波茨曼认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质就是对政治权威的管理L47。社会公共管理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权威的行使,但它是基于利益共同体和自由联合体而产生的权威,一般不具有强制性,更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 第三,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政府公共管理的主体很明确,即国家的代表—政府。而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更趋于多样化,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彼此独立,这是由社区发展的多元动力机制所决定的。 (二)社区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是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的唯一组织,政社关系属于“强政府,弱社会”。那时候人们居住在社区,各种利益关系却在单位。可以说,还不存在社区公共管理问题。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区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而产生的。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使得社区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社区自治权力的确认和认可,构成了社区公共管理的权力来源。社区中介组织的成长为社区公共管理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二者之间相互影响与协作、相互制约与监督,共同维持社区的稳定与运转,共同促进社区的协调发展。 1.社区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都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因此许多国家层面的公共管理事务都要落实到社区。如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弱小群体的利益,计划生育等,通常在社区中执行和实施。这一部分的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我们可以视之为政府公共管理的组成部分,因为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是这部分职能的执行主体。当然,在政府管理更多地引人市场竟争、降低管理成本、追求高效率的时代,政府也可以选择将这部分职能外包给适合的社区组织甚至个人来承担。 2.社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公共管理事务中还涉及到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如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发展社区经济,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等。这部分公共事务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社区公共管理的实质与核心。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自治,即社区公共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相比较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它更侧重于服务而非单纯管理,更贴近社区居民的日常需要,而且一般不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因此,在理论上,属于王乐夫所说的社会公共管理的范畴,或者说属于王惠岩所说的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3.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 以社区组织(目前多指社区自治组织)为管理主体的社会公共管理,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核心与实质,也代表着未来社区的发展方向。然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亦尚未完成,政府在社区公共管理中仍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在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不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部分,而是一个互动整体。只有通过二者的良性互动,使政府与社区组织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社区的公共服务、利益代表、管理成员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社区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中,政府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社区组织。社区公共管理中政府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正是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互动关系体现出来的。 (一)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协作 从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合作关系看,当双方面对共同的社区及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时,是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一方面,政府把部分社会公共管理权力委托或让渡给社区组织,特别是在“市场不为、政府又不能”的领域内大力扶持这些组织,从而依赖它们在社区内更有效地推行政府的行政决策,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也要借助于政府的授权或委托,获得实质性的管理权限或政策与财政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赢得社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它们之间更多的是强调“互惠”与“协作”,共同成为社区公共管理的主体。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政府与社区组织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为增进社区公共利益而努力的局面,使社区居民成为最大的受益主体。 (二)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监督 政府与社区组织还存在着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一方面,政府依法对社区组织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则作为社区成员的代表对政府及其公共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1.政府对社区组织的制衡 首先,任何组织都会受到“自治”与对组织的“控制”这对矛盾的困扰。对社区组织而言,保持独立性、自治性是它有效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然而独立和自治有时也会成为产生危害的隐患。比如说社区组织可能会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助长狭隘的团体主义或个人主义。若仅仅靠社区组织内部的章程与规则来防止其滥用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其次,社区组织所代表和维护的是一个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那么,社区组织维护的群体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如社区组织不顾社会公共利益的违章搭建现象的存在等。因此,为了防止社区组织公共权力被滥用,狭隘的社区意识或个人意识的滋长,以及出于维护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监督必不可少。当然,政府对社区的监督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要以不损害社区组织的自治性为原则,既要保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有效监督,又要保障社区组织得到充分的自由。 2.社区组织对政府的制衡 首先,政府是一国内拥有垄断强制力的组织,其行为的制约因素相对于任何其他形式的组织来说都要少。目前,人们虽然已对政府权力需要有效监督达成共识,但是,中国除政府内部的监督机制外,人们强调的社会监督往往更侧重于社会舆论与公民个人的监督。然而社会舆论的局限性、公民个人力量的薄弱性使其又无法完全担负起社会监督的重任。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监督职能,以组织的力量防止公民权益受到各方面的侵害,已成为当务之急。其次,社区组织作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社会中介机构而存在,本质_[是一种民间自治组织,除了依法接受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外,更应该具有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性,决不应该成为政府的“一条腿”川。再者,我国社区公共管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社区组织必须能够代表社区居民监督政府人员的执法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国家管理并监督政府机关的活动。 社区除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外,还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与市场管理、文化管理、信息管理之间更为复杂的互动机制,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进一步深人探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浅论公共管理幅度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官僚主义、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 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 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西藏、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从强化市的整体性管理和减少管理层次出发,要对市一级的政府职能机构和市辖区进行改革。首先,应主要按区域管辖的需要在市区内各地方设置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而且不同分支机构的管辖区域有所不同,可以是一个市辖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局,也可以是两个市辖区设一个分局。如,公安部门按治安的任务量分片设公安分局;税务部门按税收的任务量分片设税务分局;交通部门按交通的任务量分片设交通分局;园林部门则可只设市区和风景区两类分局,或市区设一个分支机构,市郊的每个大的风景区设一个分支机构。而只有民政、卫生和市政等部门以市辖区为管辖范围,按市辖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形式设立。这既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市的块块管理方式,变以块块为主和条条为辅的管理模式为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市政府根据城市的发展和需要,从整体上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管理。其次,适当缩小市辖区的管辖幅度,增加市辖区的数量,使一个市的辖区由目前一般不足10个增至30个以上。取消目前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变市辖区两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并适当扩大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自治作用。适当缩小市辖郊区的范围,变乡(镇)归市辖区管辖为市直接管辖。这样有利于简化政策执行的管理层次,从而实现市的两级政府和两级管理的统一。 (四)合理调整乡一级管理幅度 从多年来的经验看,基层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风险较小、成本较低,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试点可从这个层次着手,如撤并乡镇、撤销街道办事处等。但从长远的发展要求出发,对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下的行政建制,不能只停留在调整规模大小、数量多少上,而是要探索根本性的体制创新思路。比如建立乡镇自治体制,虽然这是若干年后的目标,但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研究探索向这个目标过渡的具体办法和途径。目前有舆论认为,可以把乡镇建制变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硬性工作任务大大减少,乡镇由一级政权组织变成派出机构,既可以减少机构,减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又有利于最终实现乡镇自治、简化政策执行。但推行这种体制时要吸取过去乡镇体制反复调整的教训,首先必须搞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开,不能一哄而起。而且对乡镇还要分类指导,一些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性中心镇、重点镇应向小城市的体制过渡,否则不利于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在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的同时,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也要进行改革创新,而且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比农村更为迫切可行。 总的来说,交通通讯条件越发达,政府管理工作越宏观,行政管理的层次就可以减少,管理的幅度则可以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交通通讯条件和管理手段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很多省区形成了以省城为中心的数小时省域公路交通圈、以县城为中心的数小时县域公路交通圈。就政府职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而微观管理职能则不断减弱,诸如行政审批之类的工作越来越少,这就为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扩大行政管理幅度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利益关系影响极大,牵涉面很广,大的调整影响几百万人、上千万人的利益,小的调整影响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利益,加之公共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各省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别是在减少管理层次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从本省区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推进二级制或三级制。各省区都应该积极研究探索具体的行政区划问题、市县规模调整问题、设市数量和布局问题、乡镇如何向自治目标过渡问题等等。为防止出现反复调整,每一项区划改革都要瞻前顾后、总体考虑、慎之又慎,重大问题更应该进行专题科学论证和合理有序地推进。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人格化、官僚化到市场化——中国公共管理的路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国公共管理;路径分析;人格化;官僚化;市场化 【论文摘要】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经历了一条人格化到官僚化再到市场化试验的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径。理性的官僚制公共治理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造成的弊端,提高行政效率。我国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必须建立在官僚制的理性之上,为多元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一、问题的由来 “历史表明,人民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要理解我国公共管理范式随时间的变化而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差异及其所蕴涵的内在逻辑,就需要了解我国公共管理的变迁规律。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理论界对我国公共管理的模式及其发展路径的分析迄今为止还不够充分,在认识上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公共管理的实务还存在一定范围的混乱和低效现象。因此,在理论上澄清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路径,有助于为当前的公共管理实务提供切实的指导并为今后的公共管理的走向定下基调,其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二、人格化范式的形成及其表现 所谓人格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与封闭性的、小群体性的农业文明社会相对应的,以“人情—身份”关系为隐性规则,组织运行建立在特殊主义取向的制度基础之上,缺乏明确的、显性的理性规则,或即使具备一定的明确规则,但在真实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熟人社会”的影响力而导致规则失效的公共管理模式。由于建国前边区经验的作用、动员型命令经济的实行、高度集权的体制安排以及领袖的非凡感召力的作用等因素一时并未完全消除,1949年建国以后我国的公共管理一时还难以摆脱人治模式。我国1949年至1978年之间的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典型的人格化特色,兼有韦伯所描述的“克里斯玛型”和“传统型”社会的特点。这种人格化特色浓厚的公共管理模式的生成,其原因主要在于:民主化与法制化建设被忽视,家长制的思维方式与作风存续,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的社会基础存在;排斥竞争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经济基础;万能政府的集权式体制安排,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政治基础。这一时期,与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相伴随的是大量非理性和低效率的公共管理。主要表现为:机构设置的随意性;人员使用的主观性;规制稀缺;公共管理中的特殊主义取向盛行,血缘、地缘、人情关系时常支配着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向,致使法律、规则因人而异,公共行政缺乏稳定性与普遍性;小团体主义盛行,部门主义、地方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泛滥;领导者独断专行和神秘主义;公共责任不明确,职责一权利一义务关系不明确;公共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现象;等等。1978年之后,我国开始了摆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征程。工业文明社会是“大社会”,对秩序规则的基本要求与农业文明时期的“小社会”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大社会中盛行的行为规则,其目的并不在于为特定的人提供特定且可预见的利益,而是作为那些‘多种目的之工具’而发挥作用的—这种‘多种目的之工具’乃是人们在对某些种类的情形进行调适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为它们有助于人们应对某些种类的情势。”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人格型的公共治理模式显然是无法适应时代要求的。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公共管理的范式转型。 三、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与问题 所谓官僚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马克斯·韦伯等西方学者在新教伦理的发展和自由资本主义的演进过程中,吸收泰罗的科学管理主义思想,主张建立以法理权威为基础,以科层结构、非人格化、连续性和专业分工为基本特征的稳定、正规化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负责组织、指挥、控制和调节公共事务。在韦伯式的官僚制政府模式中,确立了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单一主体地位。从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大幕拉开到1993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正式颁布,是我国公共管理逐步走向一条人格化,强调法制、规范、专业化的官僚化的发展路径。在摆脱人格化的无序,寻求官僚化的科学管理进程中,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主要有:在公共管理过程中,重视理性精神的培养,倡导民主、法治、规范、效能、普遍主义的精神和工作方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轻人情重契约的价值取向和功绩主义的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层次与控制幅度、职责权一致的组织原则,努力理顺各级政府的组织结构,实现政府组织部门化和层级化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法制,强调依法行政,力图把各级行政组织及其各级人员(包括领导者)的职、责、权,以及工作内容、程序、方法,通过立法的手段确定下来,以降低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通过制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与人员编制法、行政程序法,控制机构膨胀与管理中的程序缺失;完善政务公开、群众投诉和各种行政监督措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各种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确保对行政权力运作的有效制约;完善行政组织内部的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在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强调行政权力的独立性和受制约性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社会现实,倾听公众呼声,力求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尽管在我国的官僚化努力过程之中,明显地促进了制度革新。然而,官僚制本身蕴涵着种种难以克服的矛盾却不容忽视。“大的官僚机构会产生以下弊端;1.对待不同的需求的反应越来越不加区别;2.向表面的受益者征收越来越高的费用;;3.不能调整供求关系;4.不能防止一种使用形式损害另一种事业形式,公共事业逐渐失效;;5.渐渐易犯错误和失控,直到公共行为迅速成为背离有关公共目标和形象;6.最后,发展到了采用补救措施只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而不能解决问题的程度。”这些官僚制的病疾在我国公共管理官僚化努力的进程中逐渐显现出来。我国政府由于采用集权的、等级制的组织结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僵化、迟钝的特点;将公共管理看成是政府之责的公共治理的单中心取向,导致了在发展官僚制的过程中忽视了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的制度性建设,难以对外界做出及时的反应;官僚制政府由于采用终身雇佣制,缺乏有效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充分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很多公共组织由于不具备排外原则导致竞争意识缺失,管理者对随着公共组织的扩大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而产生的规模成本的增加无动于衷,造成了纯粹的经济损失,减少了社会效益,对行政效率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顺应公共治理的发展趋势,在公共管理范式中融人市场主义精神,改造官僚制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革新的新趋向。 四、市场化试验与问题 “市场化或国家的市场化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利用市场标准去配置公共资源,并且利用市场标准去评估公共服务生产者和供给者的效率;第二,国家的市场化与新公共管理相得益彰,甚至可以说,它是新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新公共管理是移植私营企业管理经验于公共行政的一种管理模式,强调以结果为本;第三,个体可以如在自由市场中一样在不同的服务供给者之间进行选择。所谓市场化公共管理模式,意指在契约精神指引之下,打破官僚制模式下的政府单中心治理的传统模式,而由政府、社会、企业、公民组成一个多中心的互动的协作性的治理结构,重视公共治理主体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广泛采用包括私域治理工具在内的各种手段,共同应对各种公共难题,以确保复杂社会中的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不是主张政府的企业化,因为企业的根本属性是其私人性和私利性,而对于政府而言,公共性和公益性是不能偏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基于市场精神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浪潮席卷全球。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1.重建公共部门,尤其是通过私有化;2.重建并压缩中央服务机构;;3.引人竞争,尤其通过内部市场和将公共服务转包给私人部门;;4.提高效率,尤其是通过绩效考核和测评。”随着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传人,同时结合我国官僚化进程中的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逐步推行了以强调弹性、务实为原则,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的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努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在公共服务领域引人市场机制,形成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主要做法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性质重新进行界分,形成了多元的供给主体,在不扩大政府规模、不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政府按照投标者的竞争和履约行为,将原先垄断的公共产品生产权和提供权向私营公司、非赢利组织等机构转让,完成公共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化”,进而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能力;发展参与式民主,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充分互动,强调对“公众负责的最基本要求是政府部门要把它们的活动向其他人作出解释,并要按照他们的标准说明所做的事情是有理由的”;在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进程中,逐步完善和发展了行政公开、行政审批、多维度绩效考核、决策听证、服务承诺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发展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与治理型政治相一致的政治文化,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底线,其主题是关怀基于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的善,而不是单纯的政治权威的价值偏好,公民文化是其核心;在我国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中,公民权利日益得到重视,公共管理实现了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努力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良性发展空间;发展电子政务,促进公共管理的科技化;重视危机管理,提高政府的应变能力。但市场化的公共治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常有被企业化的倾向,从而导致公共治理的灵魂—公共性,受到忽视。“企业化公共行政的主张,逐渐发展出一套公共服务如何运作的正统或古典的观点。依此观点,管理者,而非政客,处在管理控制的地位,效率便成为公共部门之“至高的善”,或“行政价值链条中的原点”。至于政治因素则被认为应摒除于公共行政之外,因为它只会造成无效率。”市场主义的公共治理模式要求突破官僚规则的限制,给公务人员极大的行动自由,并予以充分的信任。但是,“这个世上没有哪种伦理能回避一个事实:在无数的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的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他为此不得不采用道德上令人怀疑的,或至少是有风险的手段,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甚至是极可能出现的罪恶的副效应。当什么时候、在多大程度上,道德上为善的目的可以使道德上有害的手段和副产品圣洁化,对于这个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伦理都无法得出结论”。假如人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假如天使来统治人们,政府的内外控制都将不要。在建构一个由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此:你首先必须让政府能控制被统治者,而另一方面使其承当起控制自己的义务。”在一个公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官僚制法治精神熏陶和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的社会里,我国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型的建构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存在着官员出于追逐个人或小集团的特定目标而牺牲其自身所承担的公共责任,从而导致对人民主权的伤害。事实上,我国当前广泛存在的以权谋私现象,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保持必要的警惕,时刻提防公共治理完全的企业化,公务人员将自己理解成职业经理人或企业意义上的组织雇员。 五、结论:立足于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市场化 自1978年以来,农业经济时代的封闭型小社会已经渐渐远去,中国坚定不移地向开放的工业市场经济迈进,经济的转型必然带来政府治理模式的变化,与此相应的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不断调适。与人格型政府所倚重的“熟人社会式”的公共治理模式不同,官僚制政府突出强调了理性精神的支配性地位以及公共治理过程中的政府单中心倾向。而市场型政府则要求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基础之上,打破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治理权的局面,从而组合各种力量共同应对公共治理的复杂性挑战,提高治理效能。当前西方的管理主义、市场主义的改革取向,有一个深厚的官僚制历程的前期基础。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事实上尚未经受充分的官僚主义的理性熏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建立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范式,才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的合理的选择,改革才有生命力。“法治国家的典型特点就是它将导致司法与行政的官僚化并由此导致整个国家强制权力适用的官僚化。”当前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的治道变革,关键在于完善我国的官僚制,培育公共理性精神。现代的理性官僚制行政要求公共治理实现从人格性向非人格性的变迁,以情感上的中立性替代情感(伦理)态度对行政行为的影响,以普遍主义代替特殊主义,以专业化的官员和功能行为取代分散性的、功能未分化的行政行为,以纯粹个人业绩(有时还有资历)为个人升迁依据取代以等级阶层为基础的个人升迁。只有建立法制化的理性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得到落实,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弊端。只有如此,才能为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以及多元公共治理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盲目地跟着西方的思路走,必然会问题重重,事倍功半。“对自由的捍卫,必须是以坚守原则为基础的,而且绝不能向权宜之计让步,即使在那种除了已知的有益影响以外无力表明对自由的侵犯所会导致的某种特定且有害的结果的情势下,亦须如此行事。”在法治国家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改革才是可行的。因为,法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相融的。“作为一种公共价值机制,法治国家在根本上倚赖于‘公民美德’的存在,即倚赖于自愿履行自己的政治、法律和道德义务并公平参与共同利益的实现与保护的公民。”官僚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和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其内在逻辑是协调一致的,两者都强调公共管理的非人格化、理性、规则的普遍性。两者的区别在于,韦伯式的官僚范式将公共管理完全看成是职业化的官僚之责,因而制度设计的过程之中,采取了将国家—社会(市场)一分为二的取向,导致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单元化。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尊重官僚制理性精神之上,强调融人更多的市场元素,强调公共管理之责并非仅仅属于职业化官僚,而且还包括各类“准官僚式组织”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和自由市场中的竞争者。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支撑之上的市场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公共管理的路径取向。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加强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论文关键词:会务员 行政能力 基层政府 论文摘要:当今时代是一个能力本位的时代。随寿执政能办建设的提由,奋务员的行政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超中之愈也越发盆得重妥。本大力田在对东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塞袖上,制定科学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标准,进而提出创遗灵活用人机制;优化基层政府奋务炙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晚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等政策建议。 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公务员角色意识的彰显,是国一家“吏治”的基础探析基层政府公务人员现实的行政能力状况,设计符合地方特色的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及相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不仅关系到行政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区域振兴大业的成败,更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此,在对公务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从基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的现状人手,深人剖析成因,进而探索利创新提升公务员行政能力、提.高基层政府 公共管理水平的路径实属必要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理性思考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实质和特征公务员行政能力是指在现代行政环境中。公务员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和其它公共资源以科学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可持续地发展的专门才干其实质是行政人员依法并创造性地管理公共事务、履行行政职能的能力和职业胜任特 公务员作为政府行政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行政运作的方式、水平、质量和效果,并对推动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公务员能力具有如一方面特征:一是政治性和社会性,公务员的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为,因而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同时公务员所代表的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所执行的也是这一阶级的意志,因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又必然带有政治性二是差异性和相对性。公务员群体由个体组成,个体能力素质的差异性必定存在,而这种能力素质差异的存在由于有一定的外在条件的限制,导致这种差异性是相对的三是适应性和创新性突出表现在公务员对现实行政环境应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自省性和自我调试、自我改变的适应力、生存力和发展力〕在信息化、全球化等外在环境变化和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等内在环境变化中,能够不断变革和完善 行政系统自身.增强行政能力,确保其始终走在发展的最前沿,这是其最}a著的特征四是执行性和严肃性.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贯穿于整个行政过程,具体到每个行政环节和行政活动要把公共意志、需要、动机和政策法律 以及相应的资源条件变成具体的行政活动直接作用于 行政客休并由此产生具体而严肃的现实结果。因此.操作性、执行性、深远影响性和重大严肃性是其在公共生活中最独特的特征 (二)公务员行政能力调整的背景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行政环境的变化,公务员行政能力也将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首先,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全球化浪潮的挑战,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在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面临众多的挑战,其中最直接、最突出的是对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挑战人世以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基本处于与世界隔离的状态,政府机关丁作性质相对简单,整个社会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相对较低,对公务员来讲,只要遵循上级命令照章办事就能成为一个合格公务员,对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要求较高随着人世后全球化对我国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影响,特别是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受传统行政文化和行为习惯浸润已久的公务员行为方式和能力要求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其次,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同的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是不同的,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又必然带来公务员行政能力的适当转换。在计划经济基础七形成的“全能管制型”政府模式要求公务员重过程而轻结果,重执行而轻创新,重管制而轻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只能涵盖市民杜会以外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有限政府”职能模式势必要求政府公务员尽决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万顾客导向”和“公民导向” 第只,提高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出了重大部署,这是我党在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公务员作为我党推向执政岗位第一线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者,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所以,全而提升政府公务员的行政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 (二)公务员能力标准的设置原则和体系框架公务员能力标准的构建,必须根据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本地区特点以及公务员担负的历史重任,不断地对能绩标准内容和结构进行更新和调整,建立一套动态发展的符合要求的能力指标体系具体原则为:1.国际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要洞察世情,注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要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能力标准体系。我们在指标结构布局的设计上要参照国际上成熟的指标.增强公务员能力标准的国标通用性、可比性。2.现实性原则仁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能脱离本地区实际,要依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新形势的新需要,从基层政府担负的行政职能出发充分考虑各种部门、各种岗位适用性,设计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的基本内容可行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仅要考虑到适应中国国情和地区特点,而且还要考虑到本地公务员队伍的现状,指标设计要考虑操作性,努力向量化方向发展.使每一指标尽可能用可计量的要素反映出来,以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 由于每一职务所担负的工作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的不同,所以在能力标准的构建上不能采取大一统的做法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分类根据国际上一般做法,基层政府公务员能力标准构建的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基层行政人员〔包括办事员、科员);中层行政人员(包括科级公务员、科级公务员);高层行政人员(主要是副处级公务员、处级公务员)职位层次不同,对公务员的能力要求也会有相应的差别基层政府公务员的能力结构依序划分为基本能力、中级能力和高级能力三个层次:一是基本能力,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知识开发能力;政策把握能力;任务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中级能力,主要包括权责分配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驾驭冲突的能力;资源运筹能力;绩效管理能力;外部合作能力;内部凝聚能力: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环境应变能力等三是高级能力,主要包括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应对复杂局面和各种风险的能力;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以及总揽全局的能力。 以土三个层次的能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务员能力体系,但在实际中,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往往是交叉渗透、需要灵活运用的一般来说,职位层次越高,越需要具备更高级的能力,以适应高级职位统缆全局、战略规划的要求、 二、对墓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总体评价及成因剖析 据调查显示.“推公”以来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呈现出逐步优化的发展态势,能力素质综合指数提高较快。基本能够适应本地区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笔者分析,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素质能力近年提高较快的原因有三:第一,实行“凡进必考”,吸引了大批精英分子加人到公务员队伍,客观上促进了行政能力的整体提高。自国家推行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以来,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著变化一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状况和特殊社会结构决定了政府机关公务员是本地区人才聚集的职业,公务员对本职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公务员队伍稳定。在一定程度二促进了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的提升,第二,竞争形势益严峻,公务员主观上愿意提高自己的行政能力,以拓展生存空间与竞争实力近年来,全国各基层政府在科处级领导岗位都已基本实行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制度,有些机关还试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副局级领导干部“一推双考”制度等改革措施,将晋职晋级与竞争性考试和业作能力的压力,也为公务员平等竞争提供了发展平台。凸显公平公正的公务员制度应有的内涵,客观上鼓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第三,加大培训力度,营造学习氛围,从组织上保障公务员能力的提高近年来,各基层政府机关针对自身情况开展了大规模“补课”式的培训活动,效果显著;同时,各培训机构改变了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实行“菜单’,式选课和针对性教学,不仅增强了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吸引力,而且从组织上保障了公务员能力的大幅提高。 虽然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在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等几项关键性能力方面确实还存在明显不足,尚在低水平徘徊分析其成因有三:第一,多“入”少“出口”,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基层政府公务员整体行政能力不高的客观因素。各地方政府在最初推行公务员制度时,一般实行整体过渡的做法,使得公务员队伍进口失之于宽,管理失之于松索质能力参差不齐;冉加上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新陈代谢阻力较大,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和素质能力的提升第二,重“管制”轻“服务”,传统行政文化的深刻影响是公务员思想意识更新缓慢的主观因素在基层政府,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权力行政”、“全能管制”观念依然影响深远,公务员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存在强烈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导致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较为欠缺.第三,重“精神”轻“物质”,激励竟争机制不完善是公务员缺乏进取动力不足的组织制约因素。目前对公务员的激励方式主要是精神鼓励,这是公务员职业的政治性特征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道德水平。但随着社会各阶层收人的大幅度提高,社会比较利益的倾斜加剧了公务员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仅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也大大激起了他们对物质利益的强烈欲望与此同时,政府系统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竟争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工作尤压力也就无动力,无动力就不出成绩的“平头”局面,这是公务员能力建设动力不足的重要组织根源。 三、加强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队伍建设和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民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只有找准问题,寻求克服这些问题的路径才能科学制定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机制 (一〕关创造灵活用人机制的政策建议第一,对公务员录用形式进行改革基层政府公务员普遍通过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的形式录用,但对一些专业技术要求高的职务,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很难找到“人适其职”的合格人选,建议可以参照吉林省政府聘任“政府雇员”的形式,以高薪办法向社会招募高级一专业人才进 人政府政府雇员服务政府部门.但不具备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用合同的形式确定 政府机关与高素质或专业技术人才的法律关系。这种办法一方面可以吸引高级人才投身政府管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另、方面,打破了政府用人的终身制同时、这部分人在政府1作与升迁毫不相千,只凭专业技术和知识吃饭。对浓厚的官场文化能起到很好的消解作用、第二,加大公务员队伍内部的流动性,刺激公务员素质的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人事部门可以成立公务员人才中心,本级政府所有公务员都在此登记备案,实行统一管理,形成一个政府内部的“准人才市场,各部门所需人员通过这个“人才中心”合理分配,形成政府一内部的“市场化”用人机制,这样可以在政府内部形成适才适”,最大限度实现公务员阳内部。人才配置最优化”,建立政府内部的横向流动聘用机制第三.创 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实现’.造血”与‘输血”功能并重与吸引优秀人才”同样重要的是‘·留住优秀人才”,特别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其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决定了“物质留人”的空间不大,所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发展留人’‘就显得十分重要建议领导干部竞聘选拔方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持续满足优秀人才的发展欲望,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使用 (二)关于优化基层政府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政策建 议第,明确考核内容,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由于公务员工作很难量化,基层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往往倾向于宏观而缺少可操作性。建议在考核内容,针对前述公务员能力模型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确定各基层政府公务员的核心能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整体能力和素质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停职参加培训,培训后经过考试和试上岗合格者方可评为称职,而年终考核称职者方可晋职晋级第二,在考核权重的把握上.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届中与届末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尽量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实行分级分类考评,注重考评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考核内容与目标体系一经确定就要公之于社会,既让公务员了解,以便按要求执行,又要让行政监察部门、人事考评部门和上级领导掌握,以便于监督检;杳,还要让大众知晓以便于社会监督 (三)关于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政策建议卜第一,在培训方式上,建议采取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化、电化培训方式相结合,兼收并蓄传统培训方式应利用集中学习的优势,组织有针对性、导向性明确的学习,特别要将培训重点放置于公务员的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作能力的培训上,并增加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团队训练式教学等先进方法.为受训公务员提供集体经验的分享而采用远程式教学等电子化培训则可利用其终端分散的特点,扩大受训者的规模、将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公务员的知识存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又可以减少脱产受训带来的工作不便第二,在培训内容匕建议实行需求式教学公务员培训部门应定期进行培训需求的调研,了解培训岗位需求的特点及变化趋势,本着“管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做到三个适应:一要适应政府工作需求和职务要求;二要适应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现状;三要适应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第三.建议实行培训与考核、奖惩、提拔相结合的制度.激发和保持培训的内在动力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制度。并配套实行培训保障机制和培训约束机制。对于没有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予确定等次,并在提拔任用和晋职晋级时适度考虑同时,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 (四)关于实行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现墓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的政策建议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一直存在“只进不出”“出口不畅”等现象,这是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庞大、能力低下的直接原因.目前公务员淘汰机制主要有四种:一是自然淘汰,即公务员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流出行政系统,如退休二是自动淘汰,即公务员基于利益比较或兴趣原因而主动要求退出行政系统,如辞职;三是被动淘汰,即行政机关对业绩欠佳、表现不良、不符合公务员职业标准或达不到公务员职位规范要求的人员实施的淘汰行为,如辞退;四是强制淘汰,即因公务员言行严重违反行政系统规则被驱逐出行政系统的形式,如开除。但通过这四种淘汰方式离开公务员队伍的数量极为有限,较难淘汰庸人懒人。因此,建议在继续完善和切实执行上述四种淘汰方式的基础上,同时建立竞争性的淘汰机制 第一,借鉴西方公务员管理经验,实行“末位淘汰机制”。用比较的方法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位倒数若干名的公务员实行分流或下岗,淘汰出行政管理系统,这样既能畅通“出口”,又能增强公务员工作的压力和忧患意识.变压力为提高自身能力的动力。 第二,参照军队中普遍实行的更新制度,实行年阶退职制喇。把公务员按不同的职级划分为不同的退职年龄,如果达到了本职级的退职年龄而未能晋升到上一级,便必须退职。职级越低退职年龄限度越低类似方法如能成功运用于公务员队伍.将有利于保证公务员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控制公务员队伍规模,同时也可以催生公务员的危机感,促使他们持续保持在职压力,进而产生素质更新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新公共管理框架下纳税服务的完善 论文摘要 自2008年我国成立纳税服务司以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都相应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但是由于纳税服务的理念上的缺乏以及原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上的不协调导致大部分纳税服务未能起到有效的服务于纳税人的作用。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纳税服务中理念的缺失,成本过高,信息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在新公共管理框架下完善纳税服务的思路。 论文关键词 纳税服务 需求导向 税务机关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在美国提出之后,各个国家开始逐渐重视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性,纳税服务日渐成为各国税收服务的核心内容。在我国,近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都进行了很多的尝试,使我国纳税服务管理有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税务系统管理体制上的限制,纳税服务目前仍然还处于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形式上的改变,在实质内容上还没有实现真正的纳税服务。从上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和发展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了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新浪潮,现代管理学中的诸多理论同时也应用于纳税服务。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纳税服务的完善和更新,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纳税行政管理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纳税服务。 一、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一)新公共管理的纳税服务理念 1.最小征税成本为中心 新公共管理理的中心思想就是将经济学理论和私营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到政府管理当中,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成本效益关系,主张将企业精神融入到政府管理中,注重投入产出的相对均衡,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点完全符合亚当·斯密的最小征税成本原则,税收的管理行为会产生两个层面的费用:一个是政府征税的征税成本,一个是纳税人缴税时产生的纳税成本。因此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人所缴税费的高低以及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 2.以需求导向为重点 新公共管理强调公共服务中顾客导向理念,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政府应为组织服务,政府应该树立“顾客至上”的思想,以顾客的需要为政策导向。积极施行公共部门的改革。税务部门作为最基本的公共行政部门,在税法保证的基础上,强化纳税服务,提供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为纳税人提供最佳的服务。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核心 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导向的治理,重视公共行政体系内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但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更不是公共服务的垄断者。引进社会资源,将部分公共服务外包可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税务部门主动提供,也应该引入税务中介,利用税务中介构建税务行政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 (二)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新《征管法》明确提出,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税务机关必须在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救济过程中依法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纳税服务司,具体负责“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事宜。200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新理念,由“管制型”税收向“服务型”税收转变。200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各级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依照各自的税源基础,在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具体措施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活动。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低柜式”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纳税定额、收费依据、处罚标准、偷漏税举报渠道等实行了公开,建立了环境舒适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税收专题辅导等。 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拓展服务手段。如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行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和结算手段,实现税银企联网的电子缴纳;积极开展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加强网站建设等。 二、纳税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纳税服务整体理念,隐性成本高 许多税务部门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强调纳税服务只是服务,就不可避免的导致税务部门要求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强调纳税服务隶属于征管,导致纳税服务的重点变成了优化纳税流程,提供便捷、快捷的服务以及流于表面形式的外在性服务;强调纳税服务的独立性,导致纳税服务成为单独科室,纳税服务固定在办税服务厅,无法实现整体的纳税服务要求。 虽然基层税务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一站式”、“零距离”、“一窗式”服务,将单一职能岗位转变为全能职能岗位,优化纳税程序,减少纳税人排队时间。但是这种纳税流程缺乏处理突发和复杂业务能力,更加缺乏即时监督的能力,与后台监督缺乏实时联系,与征管职能部门也缺乏有效的协调。一旦出错往往会拖延到次日发现或者月底发现,这时候再进行纠正会极大地增加纳税人的心理遵从成本,也会增加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负担。这样的纳税服务只是落实在窗口一线人员,并没有从整体出发实现纳税服务理念,呈现一种的孤岛效应,服务手段单一,税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能力弱,效果并不明显。 (二)纳税需求导向效果不明显,征税成本高 从公共品角度出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应该是供给导向,由政府主动提供社会成员的公共品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但是从新公共管理角度出发,纳税人不是简单的社会成员定位,按照我国税制的要求,我国是以法人为主体的纳税管理体系,办理缴纳税款的人员是实际参与纳税流程的社会成员,在本质上要求税务行政部门与他们在平等的地位上。但在我国税务机关的思想观念上,把纳税服务更多的定位于服务税收征管工作,没有把纳税服务作为国税工作的核心业务。 在纳税服务推动优化上,往往是税务部门单一方面推动,使从便利管理角度出发,是一种垄断式服务的体现,要求纳税人必须接受,纳税人也无权反对。缺乏和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也没有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调查,这导致纳税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与纳税人的需求存在实际的偏差。忽视纳税人的合理纳税需求分析,提供的纳税服务于纳税人之间产生了结构性的矛盾。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削弱了纳税服务的提供能力,甚至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浪费了税务人力与财力资源。 (三)纳税服务观念滞后,信息化成本高 目前,纳税服务的手段有很多银行的管理手段的痕迹,而属于税务部门的创新性服务观念相对要少。目前我国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分析系统,对纳税主体缺乏标准化的评级和分类;信息共享能力低,不能对纳税人进行量化判定;调查方法和手段欠缺,对纳税人需求不能有效地反馈,也不能针对纳税人的要求设计新的纳税流程。由于纳税服务对纳税人数据库关联能力弱,导致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服务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纳税人的信息变动还需要征管部门逐一核对,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有效性。 纳税服务分析能力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具备极高的专业能力,不仅要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还要熟悉征管的业务流程,同时优秀的社会调查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也是保证纳税服务的需求导向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而目前大多数税务部门缺乏这样的专业性人才或者团队,并且税务部门忽视了服务外包的可能性。一味强调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单人完成一个专业团队的工作,造成有些税务部门的政策出台缺乏严谨的可行性检验,出现问题后脱离制度约束盲目修改,极大影响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也导致纳税成本过高。 三、完善纳税服务的新公共管理思考 (一)理顺纳税服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部环节,并且预先于税收征管开始纳税人管理,事后对纳税人评价分析。所以应从人力资源,制度安排,组织结构上予以相应的保障,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减低纳税成本。 首先,要解决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互相独立的问题,需要从创新征管模式入手。从服务一体化角度入手,新的征管模式不仅要将纳税服务融入到征收管理中,还要体现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其次,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保证纳税服务有效开展的前提,加强税务干部的专业素养,提升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能力,强化税务干部对纳税流程的熟练度;优化税务系统人力资源的弹性福利制度,从物质上保证对税务人力资源的激励作用。最后,整合纳税服务部门,引入扁平化管理制度,将纳税服务嵌入到征收管理中,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督,税收评估,税收稽核一体化的服务机制,最终将纳税信息归集到税收征管的决策中心,形成制度化措施后反馈到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使得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成为纳税服务员,在日常征收管理中,为每一位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确立纳税需求导向的服务体系 加强对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有效表露激励机制,摆脱自上而下的服务提供方式,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放在平等的地位,充分挖掘纳税人的共性和纳税特点。 借鉴客户管理模式,坚持纳税服务维护,要重点掌握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征管的反馈,对纳税人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投诉要做到反思优于处罚,总结优于批评。真实了解各服务项目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研究后续措施,改进服务。将纳税人的需求反映在制度提升上,引导纳税人自觉参与纳税服务决策,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大量的调查基础上,按纳税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行分类,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按纳税人的遵从度和信用评估进行分级,有针对性的提供纳税服务;按照纳税人的规模和业务量进行分项,提供模块化的项目服务。 (三)充分发挥税收中介的作用,适当进行服务外包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社会单体的差异性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政府不能包办所有的公共服务项目,适时适当的将服务内容下方到社会团体,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督职能。因此,推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有利于纳税服务的微观化。 截至2012年6月,我国实有企业达到1308.57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3896.07万户,即使是加强信息化程度和自助纳税等便捷手段,每个税务干部都要面对数以几百计的纳税人,完成日常的征管都显得住捉襟见肘,而纳税人亟需的税法政策解读和宣传更是无从谈起。 充分利用社会化力量,将部分纳税服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从长远来看,除了更加完善的12366热线信息化服务外,利用纳税服务外包和结合专家级的税务咨询,提供最权威最专业的纳税服务可以更好的解决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的空白。建立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疑问库,和E-MAIL回复机制,能比电话咨询便于记忆和掌握。 在科学合理界定税务机关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为纳税人提供各类纳税服务。重点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税务业,促进其健康发展,使之成为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的主要力量。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公共管理与治道变革 内容摘要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本文以江苏和武汉新近实施的公共管理创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为例,说明了公共管理创新对于政府治道变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管理,治道变革 2003年,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有很多创新的举措,比如江苏省废除了有关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武汉市用新的方法成功地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禁止麻木难的问题。在中央层次,全国人大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 这些新的公共管理举措,和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很大的治道变革意义。认真总结与分析这些新举措和新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治道变革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通过管理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 一、江苏省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过去,江苏省人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最近,江苏省废除了这一规定,因为这一规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婚姻证的男女不可以混住。 这一举措受到了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的关注。大家一片叫好。认为,这是法治原则的体现。法治原则要求,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的事情,省级政府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性规定实施禁止。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男女同居,只要不涉及货币化的性交易,就不属于违法。更有法学家认为,这实际上体现了公权尊重私权的精神。其实,公权与私权是有明确界限的,未经正当司法程序,公权不得侵犯私权。男女同居,属于私权的范围,即使国家有法律规定,这样的法律也属于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是需要修改的。 在笔者看来,这一变化的意义不仅仅是体现了法治精神,有利于青年男女的自由而快乐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进步: 从审批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凡是政府没有明确允许的事情,都属于禁止之列,所有的事情,包括公民个人的私生活,都需要政府的允许,才是合法的,严重的时候,连思想都要与政府想的一致,不允许想政府不让想的事情。现在,变成了凡是政府没有用法律明确禁止的事情,都属于允许之列,公民可以自行行事,即使违背一般人的道德准则,但只要不违反法律,都不受处罚。 从道德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政府往往依据道德原则来治国,认为法律是道德的体现。只要违反道德风俗,就应该严厉禁止,受到严厉处罚。根据这样的治国原则,未婚同居是不道德的,需要禁止,并受到处罚。现在,政府根据法律原则来治国,法律是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则,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任何私人行为,都是个人的权利,都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道德原则,是一个人的修养的问题,主要依靠个人自己的道德修养、社会舆论等进行约束。 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中国政府的特征是,在行政上是高度集权的。具体事务,都需要中央来决定,即使是一个小区应该收多少物业管理费来进行物业管理,一个村庄应该有多少提留来提供公共服务,都由中央来决定。其结果是,中央管了很多不该管的行政性的具体事务,但是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财产权利、生命权利和各种各样的基本自由权利,却没有得到中央法律和政策的明确保护,地方政府和单位,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规定加以限制和侵害。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行政高度集权但政治高度分权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最容易出现行政事务虽然高度集权,但由于高层监督负担过重,往往是各地各单位各自为政;由于中央忙于各种各样的行政杂务,反而没有精力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致使各级地方政府、基层政权,以及事业单位出台了各种各样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法规和规定。江苏省主动根据政治集权的原则,放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性规定,有利于中国政府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让各种各样的私人事务,交给个人决定和处理;让各种各样的地方性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处理。但是,当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等政治性事务的时候,则应该由中央政府亲自处理,各级地方政府和单位,都不得出台限制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法规和政策。 这一举措还有公共管理的价值意义,这就是从尊重政府权力走向尊重公民权利。限制公民权利,实际上都是为了政府权力的运作方便而设定的。就拿这个案例来说,政府规定,禁止,也就是禁止任何货币化的性交易。为了有效实施这一政策,必须鉴别一对男女在从事性活动时是否存在货币交接行为。要证明这一点,有些情况是比较容易鉴别的。比如,有结婚证明的男女,其同居和性行为,就可以被看作是不存在货币性交易,虽然事实上可能存在,但因为有婚姻,其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只是从一个兜掏到另外一个兜。这时,结婚证成了性活动不可能存在货币化行为的替代指标,有了结婚证,不需要进一步取证的信息。但是,对于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来说,要识别是否存在货币化的性交易,是两情相悦同居还是非法货币化性交易,则需要更多的信息。由于这些信息具有隐秘性,除非当场抓住货币交接,否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认定,这对于执法的人员来说,是一个难题。一般来说,对于难以鉴别的事情,政府的天然倾向是全部禁止,因为这样有利于政府权力的有效运作,可以减少更多的麻烦。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尊重权力甚于尊重权利的恶果,很容易导致很多冤假错案:有些属于情人约会,有些属于婚前同居,但由于在短时间里很难识别,再加上抓住可以依法处罚5000元,执法部门有很高的收入驱动,就往往屈打成招,本来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因执法权力的介入,变成行为,本来是件十分快乐的事情,最后变成了悲剧。 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关键不是公民是否约束自己,要小心谨慎,而在于政府应该实施治道变革,约束自己,不要为了权力的方便而任意侵害公民的权利。对此,江苏省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 二、武汉市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从权力行政走向权利行政,是政府治道变革的基本变革路径。这一路径也可以表述为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最近武汉市禁止“麻木”的实践,可以说是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之治道变革的典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大城市交通面貌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为拥有一辆自行车而感到自豪,在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很快拥有了自己的摩托车,进入90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武汉市面临的问题是,1989年以来,武汉城市道路上挤满了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这些交通工具在武汉俗称“麻木”,其特点是价格便宜,适应普通百姓交通的需要,但也影响武汉的交通,污染武汉的环境,尤其是严重影响了武汉的城市形象。 由于这一原因,1993年开始,武汉两会出现了多达上百件的解决“麻木”问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禁止“麻木”,但14年的整治始终是“治了乱,乱了治”。其中1997年,武汉市政府痛下决心,全城“禁马”。但是,“麻木”司机竭力反对。武汉的交警在政治行动中也经常遭到麻木司机的围攻,有的甚至留下了终身残疾。自然,“禁麻行动”也就屡战屡败。一直到2003年3月之前,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2003年3月底开始,武汉市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经过85天的努力,困扰武汉多年的“麻木”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为什么过去花了14年时间依然难以得到解决的“麻木”问题,到了现在花了85天就解决了呢?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禁麻”行政的失败,主要在于采取的手段过分依赖强制执行权,没有充分考虑“麻木”司机的利益,没有考虑到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禁麻”是正确的,但是在实现公共利益过程中,如果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那么行政就不得不依赖强制权,通过惩罚的办法“禁麻”。此次“禁麻”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武汉市政府充分考虑到了“禁麻”过程中有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利益: 充分考虑禁麻对麻木司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市政府出资,收购麻木。从4月1日开始,首先收购无证“麻木”,在4月份一个月内,一共有16511辆无证“麻木”司机主动交车。然后5月20日武汉市政府“禁麻”通告,收购有证“麻木”,有证“麻木”回收在6天时间全部完成,2232台车辆回收。 充分考虑“麻木”禁止之后“麻木”司机的再就业问题。市政府一方面鼓励“麻木”司机自我就业,与此同时市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帮助“麻木”司机就业。 在解决“麻木”司机后顾之忧的同时,市政府还充分考虑到了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改革出租车价格政策,出租车起步价格从7元下降到3元。 这些方法应该并不复杂,但过去的市政府为什么没有想到,而现在的市政府却想到了呢?这与武汉市新一届政府科学决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为了打好“禁麻”战役,2003年春节刚过就召集工商、城管、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取缔“麻木”工作班子,他们总结十余年的整治经验和教训,邀请专家科学论证,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出台配套措施,补偿车主利益。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武汉市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实施民主行政。市民警、社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组成一千余个工作组,对全市“麻木”车主逐人逐户上门调查,宣传政策、了解今后的工作愿望等,基本掌握了34870名“麻木”车主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详细住址和车辆类型等情况。 这些行动,不仅解决了“麻木”司机的后顾之忧,而且还解决了“麻木”司机心理上的障碍,对“禁麻”政策顺利实施,营造了一个认知共同体,各个方面在认识上达成了一致,在利益上没有冲突对抗的基础。自然,“禁麻”行动也就自然而然地取得了胜利。 武汉市政府“禁麻”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改变观念,实施治道变革,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让利益相关人有更多的参与机会,让其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利益,在制定过程中可能有很多麻烦,但一旦政策制定出来,各个利益相关方面有了共识,就不会导致大的意见和利益冲突,公共问题就能够得到顺利解决。如果我们的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都能够这样做,那么可以想象,我们所面临的绝大多数公共问题,都能够摆脱过去的“治乱循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得到妥善的解决。 三、婚姻登记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 最近若干年,中国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层出不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治道。在中央层次,这样的变革往往以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现。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就是其中的典型。这一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是显然的:从方便管理到方便公民;从加强管理到走向提供服务,体现了服务政府的理念。 在过去,一对年轻人经过热烈的恋爱,终于觉得难分难舍,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的另外一半,想要结婚。但是,烦恼也即刻来临了,他们发现,结婚原来不是想结就结的,还要过五关斩六将,过好多关卡,忍受好多难看的脸,还要交很多不该交的钱,还可能被卡不许结婚: 他们必须到单位去开介绍信,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虽然很多人拿着一包要结婚的喜糖给负责开证明盖章的人,就可以如愿以偿,但也有一些人发现,原来单位有各种各样的规定:有的规定,男方必须到25岁女方必须到23岁才能结婚,有的更规定男女双方的年龄加在一起必须够50岁才可以结婚,否则不给开证明。有的单位则更因一些莫须有的原因拒绝开介绍信。这使得要结婚的人一波三折。 即使好不容易拿到了单位介绍信,在结婚之前还必须去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体检,并向婚姻登记机构出具其开设的医学证明。在这一过程中,要结婚的人不仅要出一点血,也就是要交体检费,而且其隐私也往往得不到保障,有的医疗保健机构往往干涉隐私,检查与结婚无关的项目,比如对女性的处女膜是否完整也做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公开。有些女性先天处女膜不完整,往往因此而蒙受不白之冤,失去了男友的信任,有的结不成婚,有的即使结婚了也给婚姻带来了阴影,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爱情悲剧。 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看,这些麻烦其实都是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违法管理、侵害个人婚姻自由权利的结果。因为《婚姻法》规定,男22岁、女20岁就有权利结婚,这一权利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男性一旦到了22岁,女性一旦到了20岁,就有了结婚的权利,任何不正当的干预,都是违法的。那么,为什么这些单位敢于这样做呢?它们也有法律依据,这就是1994年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持单位开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而医疗保健机构之所以能够借此机会,不仅收取高额的各种类型的体检费,而且对不必要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公开人的隐私,破坏年轻人的爱情,损人不利己,其原因也在于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有医学证明。 从理论上来说,婚姻登记本来是应该由公共权力机构管理的公共事务,不能随意授予非公共权力机关。一般来说,公共权力机构的行政行为,不仅会得到内部行政监督,如果违法不作为,公民还可以对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较少。但如果把公共权力交给工作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那样的群众自治组织管辖,就婚姻登记来说,一方面不必要,在婚姻登记过程中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个人的婚姻状况凭户口本完全可以得到证明,即使有假,在跳槽换单位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其单位提供的证明也未必完全真实可靠。另一方面,给非公共权力机构以公共权力,反而给其提供了很多违法的机会,事实上,的确有很多单位就利用这一权力,制定很多土办法,根据本单位控制员工的工作需要,甚至是发泄人际私愤,任意提高结婚的门槛,违法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而对一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拥有行政监督权力的行政机关很难对其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其不是行政机关,公民也很难利用行政诉讼途径对其进行监督。即使公民要提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结婚权利,也往往因不得不担心自己的饭碗问题而作罢。很多有情人难成眷属,有种种原因,不体谅民意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制造了不少。 2003年10月1日开始,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2003年夏天国务院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没有要求结婚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条例也没有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法律没有要求,就等于是取消了。所以,有专家预料,2003年的9月,将是一个缓婚期,很多人将等到10月1日之后再去申请婚姻登记。因为在那天之后,很多复杂的手续都将取消,可以节约很多麻烦,节约很多时间,更可以省一笔资金。最近记者的调查也表明,婚检医疗机构原来每天婚检70多对的现在只有两三对了。对此,媒体都齐声欢呼,结婚将因此而真正变成快乐的事情,政府也因此而得到了发展,从便于管理走向方便公民。这显然是很大的进步。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变化还不仅仅这两项。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变成了《婚姻登记条例》,省去了管理两字。这虽然只是省去了两个字,实际上却是政府职能部门观念的大变化:把自己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为公民登记服务的角色,充分体现服务性政府的理念。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一是,政府给个人提供更多的空间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过去需要单位来证明的事情改为个人签名声明对自己的状况负责:结婚双方必须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也就是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二是,离婚申请当场发证:原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服务性政府理念的表现之三是,对于分散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整理,婚姻登记机关由行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统一负责,不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由省级政府的民政部门管辖。这就解决了婚姻登记管辖过于分散,在基层民主发展不充分的情况下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利用婚姻登记滥收费的问题,也便于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地行政监督。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也不是没有问题,在笔者看来,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完善: 缺陷之一是,一方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另一方面,在条例里又不要求进行婚检,实际上很难执行。对此,民政部有关人员的解释是,因为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结果就是在婚姻登记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结婚需要体检,没有实际作用,却增加了公民的负担。因此,取消了婚姻登记需要体检证明的要求。不过,在技术上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进行实体性的明确规定,但又在程序上不做要求,显然不合逻辑,有损法律的严谨性。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修改规定,建议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公民可以不申请结婚,而不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另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实际上只是说明了医学上不应当生孩子,因为不适合生孩子而剥夺公民结婚的权利,其实质是想从控制婚姻来实现优生优育的政策目标,虽然政府多了一项管理的工具,却牺牲了公民的权利。这还是管理型的政府,没有真正转变为服务性的政府。 缺陷之二是,《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但条件是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其实,受胁迫结婚,就是婚姻不自由,应该无条件宣布其无效,至于可能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则应该另案处理。如果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为由,承认受胁迫婚姻,只能迫使受胁迫者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上作出无限制的让步。这实际上是保护了胁迫者,牺牲了受胁迫者的婚姻自由权利。这一规定,也只是方便了管理,而没有考虑到受胁迫者的权利。需要进一步改革。 四、行政许可法的治道变革意义 《婚姻登记条例》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婚姻登记领域的治道变革,具有局部的意义。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2004年7月1日实施。这一法律对于中国政府治道变革来说,则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这一法律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也规定了不许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规定行政许可除非由法律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许可必须有时间限制,不得无限期拖延;只有法律和法规才能设置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和一般性文件不得设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一旦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有充分的公共利益的利益,并且给公民和组织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禁止行政许可转让;严禁资格考试强制培训和购买指定教材等等。 这些内容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因为这些规定,非常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很多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与政府打交道跑行政审批时所面临的很多实际问题,而且也针对性地控制了行政机关设租、企业寻租、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确立了从源头根除腐败的制度基础。可见行政许可法的意义非凡。不过,《行政许可法》的最重要的意义,恐怕还在于其对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意义: 使中国政府有限政府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的权力有了法律的边界。过去,有关政府权力的法律,一般只是笼统地列举若干类别,说政府负责国防、外交、治安、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而没有具体规定其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权力往往是没有边界的,可大可小,没有标准,在逻辑上就是无限政府,可以“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天气”。《行政许可法》不仅从肯定的角度规定了哪些事项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且还从否定的角度,规定了四类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这不仅为公民个人、法人和社会自治等组织,市场经济和中介组织留足了足够的空间,为公民个人自由、社会自治、市场经济竞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基础,还为政府的行政许可权力设定了法律的边界,政府的行政权力终于进入了有限政府的境界。 使中国政府的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终于开始依法规范自己。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过去主要强调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管治公民行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依法行政内容,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设定、运作需要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规范自己,然后才是依法去管理社会。 使中国政府的民主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时代。过去,民主行政主要关心的是如何为人民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为人民服务往往变成了高度管制也是在为人民服务。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民主行政的内涵增添了新的内容,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立,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必须听证的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公开听证,而且费用由政府机关负责,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民主行政的新内涵。这表明,民主行政不仅是在目的上要为人民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上要让人民参与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作,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权力配置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间权力配置得到了法律化、清晰化。在现有的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规定中,往往只有原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之间有关权力划分的规定,往往比较模糊,只有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这样原则性的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立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只有在法律尚未制定的时候才可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只限在必要的时候,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之外,国务院应当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个部门不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在没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法规,急需时省级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一年后若要继续实行,必须提请当地立法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还规定了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自制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并且禁止为地方保护主义、分裂统一市场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明确界定了立法机关、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在行政许可设立方面的权力划分,使得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进入了法律化、清晰化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政务公开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务信息公开有了具体的法律要求,而且政府需要根据公民的要求公开信息并作出解释。由于战争年代秘密行政的传统影响,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长期运动性行政的惯性,中国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状况一直不如人意。政务公开只是作为一种要求,而不是政府的法律义务。所以,往往是上级要求一下,领导重视一下,政务就公开一些,时过境迁,又回到秘密行政的做法。其关键是政务信息公开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框架,也没有法律要求。今年SARS危机时期制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在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在行政许可领域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以及具体做法,并且还必须提供公民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解释: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式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这又把中国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了一大步。 使中国政府的服务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人民服务进入了制度设计和保障阶段。为人民服务一直是中国政府的施政原则,中南海新华门就写着“为人民服务”,但在具体行政领域,服务原则往往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便民服务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行政机关往往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让公民和企业社会组织疲于奔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服务行政终于进入了制度化的阶段:比如,在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阶段,规定行政机关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为什么不受理,当场告知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材料的错误。在审查与界定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决定则限期作决定;政府一致对待申请者,无论上下级关系、还是不同部门的关系,都是政府内部的事情,申请人只跟一个政府部门打交道,而不必挨个儿自己跑政府部门。在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时候,政府还必须告知第三方利益相关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以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当然,行政许可法要到2004年7月1日才正式生效,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在未来还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在未来的10个月里面全面清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在行政许可法真正生效之前,对其意义的探讨应该说还停留于纸上谈兵的阶段。但有了一个比较好的法律,毕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只要从现在开始艰苦努力,中国政府也可以很快实现治道变革,真正成为廉洁、高效、公正、公开、公平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为了在新的世纪里,继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全面发展,政府的发展至关重要。江苏和武汉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具体的公共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在很多具体的层面,促进政府的治道变革。《婚姻登记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需要在积累日常具体公共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修改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出台新的法律和法规,在制度层面,促进治道变革。只有在操作层面与制度层面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把新的政府治道变革落实在具体的公共管理上,才有可能稳步推进政府的治道变革,才有可能让新的法律与法规,有现实的可行基础,而不会变成一个写在纸上的文字,没有实际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政府管理职能重构的选择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文献中提出“公共管理”这一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认识又实现了历史性飞跃。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这一思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思路。本文通过引入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这两个概念,阐明现代公共管理提出的根源以及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本质区别,分析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探索实现这一转变的基本途径,提出必须从多层次、宽角度来实现这一历史性飞跃。 【关键词】 传统公共行政 ;现代公共管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公共管理”。这是第一次在党和国家正式的纲领性文件中引入这个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分析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的区别,认清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进一步探索基本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现代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冲击 传统公共行政实质上就是具有广泛影响的“官僚制”政府的职能,它最显著的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强调公共事务及公共服务的官僚独占模式,认为政府组织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形式。其二是注重官僚制组织机构的层级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组织运转的效率。应该说,传统公共行政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它的主要功绩在于把公共行政从一般政治活动中分离出来,使公共行政专业化,特别是它注重行政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和效率研究,从而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它解决了人民当时希望解决的问题,如社会稳定、社会基本保障和公平、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在全球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传统公共行政的模式已经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例如,在信息社会,刻板、僵硬的规章就成为追求效率、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公共需求的最大障碍。同时,由于传统模式下的政府垄断和权力集中,导政公共管理领域效率低下。 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作为对公共行政的冲击,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这一时期,许多英国学者都努力通过应用决策理论、组织理论以及政策分析和政策研究的发展,来增强对英国中央和地方行政的分析。而在美国,公共管理的出现是对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学者不满的产物。认为:进入新经济时代,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浪潮下,这种官僚化组织显得行动迟缓而且程序烦琐,不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美国政府于1993年发表了《全国绩效评估》报告,对官僚制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重塑政府”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强调“从人人为遵守规定而负责的体制转变为人人为取得成果而负责的体制”。从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之所以面临诸多“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它无法有效地回应日益增多的公众需求。而现代公共管理着眼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公共管理的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提供私人产品,不干预私人领域的活动;政府负责执行市场经济法律,对市场秩序与市场运行进行平等的监管与公正执法,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公共政策;除了必要的社会管制和经济管制之外,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活动,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运行。它的理念包括: 第一,承认公众需求的合理性、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焦点,现代公共管理不仅关注政府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更应当关注公众希望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公众的需求如何才能得到满足。 第二,诸多的社会问题虽然形式多样而且日趋复杂,但都与公众需求或切身利益相关。如果说公共行政关注“政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那么现代公共管理就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如何才能通过政府及非政府的途径得到解决”。 第三,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公共管理主体对社会问题的回应不是即时性的和功利性的,而应该看作是 “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或者说,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第四,吸收新公共管理强调有效性和结果取向的理念,现代公共管理更加关注这些基本理念,并且强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职能、政府与非政府等多种途径,以及绩效协议制度、市场或准市场的手段,以保证实现有效性和可能性。 二、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大势所趋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加快开放和经济结构大调整时期,由行政管理到公共管理的演化,大力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显得尤为必要。 (一)从国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全球化时展的需要。 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以及解决矛盾与实现利益方式等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与结果,具有超越国界和意识形态的普遍性。全球化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面对的新环境,它形成了一种面对和解决全球性社会问题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要保持各国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问题的政策的稳定性,使本土性在全球化的逻辑框架内运行,并意味着各国都要根据这种新关系进行改革,从而使本国公共行政的理念、政府职能和运作方式与之相适应。在全球化竞争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能力已成为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核心因素,官僚制组织那种金字塔式的垂直的、僵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全球化竞争的需要,政府公共行政正逐步向服务的方向发展。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的目标也由单一地追求行政效率发展到全方位追求社会公平、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责任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我国目前政府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仍处在传统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由于受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和限制,一些传统的、陈旧的行政方法必须改变,要实现行政方法的科学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必须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前提;必须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必须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行政方法、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廉政建设,方便投资者、企业、市民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确立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借鉴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的公共行政模式进行更加彻底的改革。 (二)从国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这是我国公共管理目前所处的最主要的国内环境。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政府公共行政方面,长期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形成了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的指导思想。政府包揽一切,权力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按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地位,它们自主地做出经济决策,独立性承担经济风险;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政府的主要任务则是宏观调控和提高公共服务。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下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公共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不仅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我们必须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重新对政府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把握公共行政发展的客观规律,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重新设置政府的职能,重新设计政府的运行机制。 (三)从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理清改革思路、深化行政改革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公共行政部门一直被机构臃肿、队伍庞大、效率低下、财政危机、官员腐败等问题所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建国以后,我国曾进行过多次以精简机构、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虽然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却始终未逃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90年代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行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注入了新的动力。但是,由于受主客观环境的制约,基本上还是处于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框架内进行,局限于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而没有真正意义上涉及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国家等关系,以及政府角色、职能、行为规范、效率与质量、绩效评估等更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改革的效果也是相当有限的。直到现在,我国公共行政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不容易冲破。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最大挑战就是交易成本太高,而且大有越来越高之势;二是有效的监管机制难于形成;三是没有把“游戏规则”的制定当作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避重就轻,搞表面文章或者有了规则不按规则办事。对影响发展的利益结构视而不见,对阻碍发展的体制因素不敢触及甚至不惜拿公家的利益为自己买一分“保险”;四是政府政策的应对措施过于缓慢。 这些问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公共行政中的顽症,严重阻碍着行政改革的推进。这些问题是体制所固有的,在旧的体制框架下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多,政府的职能也不断分化。每增加一项职能,政府就要设立相应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职能越分化,政府的规模越庞大,随之财政预算也不断增加,机构膨胀和财政危机也就成为必然;而且在传统的官僚体制中,由于官员特权的存在和政府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官僚主义和官员腐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已经不能靠表层触及问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体制的深层次来解决。 三、思路与途径:从多层次、宽角度实现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突破。要破除政府干预观念,走出“政府万能”、“福利国家”的误区。根据政府能力与政府职能的关系,可得出如下公式:政府能力大小程度=政府能力/政府职能[1]。说明政府能力有限时,减少政府职能,可以提高政府能力的发挥,同时也打破了政府职能越多、包揽的社会事务越多,就越能体现政府能力的说法。因此,政府把精力集中于该管的事上,有利于提高政府能力。 (二)要在管理方式上转变。要从政府统揽一切的管理方式向多中心治理的方式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社会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的直接管理,而公共管理要求压缩政府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实现经济管理的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政府应该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放手让市场与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行使:一是积极建立市场规则,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尽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解决市场不能或不愿解决的公共问题,如提供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发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三是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四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如建立社会保障机制,通过社会转移支付和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五是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要在政府能力上提升。所谓政府能力就是指政府依据自己的权力和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和组织动员,实施自己承担的职能、贯彻自己意志、实施自己的目标的能力,从目前来说,要提升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不断强化政府权威,强化政府权威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权威的政府绝对不可能有效管理好社会,绝不可能在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强调政府权威不是要强调中央集权专制,也不是要削弱其它职能主体的权力,而是要以规范化、法制化的操作保证公共事务中的国家整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更好地实现。二是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政策具有特殊功能,政府公共管理效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共政策能力的高低,但由于以前我们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观意志较重,导致政策能力低下,进而使政策执行走样、变形。因此,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必须要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上作相应的制度安排。三是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人员的素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使,最终还是要简化为人的具体活动,政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高低。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培养大批具有高素质的MPA人员,是有效实施政府公共职能的当务之急。 (四)要在制度规范上完善。实现从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向公共管理制度的转变,建立政府公共管理制度,一是要加强人大工作立法,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大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大人大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力度和范围,约束行政立法的范围和数量,并加强对行政立法和执法的监督。二是要健全对行政领导与公务员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尽快完善对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者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细化部门预算,实行绩效预算和零基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四是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同时彻底清理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前置式审批,除保留政府必要的经济与社会管制外,各种审批制度均应改为自动登记制,不能改为自动审批制的,要改为专营权拍卖制或经营权招标制,对政府垄断领域要实行市场化改革。五是要建立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如设立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诱因机制等),促进公共管理绩效的提高。 (五)要在途径方法上加强。特别是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加速政务信息化步伐,建立电子政府,实行网上办公,利用电脑网络平台公开政府管理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发展电子政务,从现阶段的状况来看,就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传统的组织界限,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处理中心和电子文书传递及其他相关系统,在政府内部网上和因特网上履行政府的职能,使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之间也是通过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从而构建一种跨越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公共服务体系。
企业纳税筹划篇1 随着我国税收法规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对企业税收管理要求越来越规范,对纳税筹划要求越来越高,企业要不断完善纳税筹划的管理工作,降低纳税筹划风险,才能使企业合理获得税收效益,促进企业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纳税筹划是一项集会计、税法、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为。 二、纳税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的一项经营活动。短期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通过创新的模式安排商业活动,减少交税,节约成本支出,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企业自觉地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各项经营活动之中,控制纳税风险,强化企业的纳税观念及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无论从长期还是从短期来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都是很有意义的。 三、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纳税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大,模式也越来越多。企业通过充分运用国家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前筹划企业的经营活动,合理获取税收效益,有利于企业资源的科学配置。纳税筹划能够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纳税风险有效的预测和规避,能有效控制企业纳税风险,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推动资本合理流动,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实现经营目标,提升企业的管理效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 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存在着一定的客观性,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原因的存在,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不能完全规避存在的风险。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有政策变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涉税协调风险。 1.政策变动风险 在国家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财税政策变动较快,而且新的政策往往会有一定的时效性。税务机关在新政策出台以后,宣讲力度偏小,往往缺乏提醒纳税人予以重视,甚至有些政策处于模糊地带,纳税人容易忽视或错误使用税收政策。如果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方案因为税收筹划者受专业知识局限,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准确,跟不上国家最新的税收法规,筹划方案与现行的税法政策和规定冲突,就会使导致税收筹划失效,甚至引发纳税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企业内部控制设计漏洞或者执行不力,都会导致税收筹划失效和税款流失。很多企业业务流程及税务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不完善,管理层及执行层对相关法律及税务意识淡薄、专业素质不高,甚至缺乏专职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缺乏风险预警系统,税收筹划方案实施后,往往缺乏一些应有的跟踪落实,出现偏差没有配套的预案,未能及时修正处理,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3.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方案通过税收稽查考验确认后,真实、完整的税收收益才能被确定。在我国现有税收政策体制下,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上的差异,同样会给纳税人带来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税务机关认定风险多数是以税收政策对有关政策基本面作出的,很多方面不完善,不能覆盖所有情况,税法的某些规定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对某些具体的界定不明确,在确认过程中,取决于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定。 五、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措施 1.明确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必须遵从法律法规,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如:买卖发票、偷税等。纳税筹划不能单纯为了获取税收收益为目的。企业在希望财富增长等一系列利益的驱动下,经营交易活动的安排,必须同时满足获取商业收益和税收收益的目标。纳税筹划要取得商业收益和税收收益双重收益的效果,而且企业获取的税收收益(包括减少、免除、延缓缴纳税款)要少于商业利益,明确纳税筹划目标,有效控制纳税筹划风险。 2.加快企业理念创新 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管理的全过程。纳税筹划的核心工作是实现“业税融合”,将创新的纳税模式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效融合,将基于获取税收收益的税收交易,融入企业的商业交易活动中,将税收利益融入到合理的商业利益中。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打开企业边界,通过有效融通、整合税收资源,帮助纳税利益相关的客户获取税收利益,从而提升企业自身价值。只有企业经营理念创新,纳税筹划才能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降低纳税筹划风险,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3.掌握和运用最新税收政策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税法体系也随之不断健全,在税法健全的过程中,会伴随着税收法规的推陈出新,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深入、不透彻,就有可能多交税,也有可能漏税。实际上,现在很多企业对税法的熟悉程度及运用能力还是很欠缺的,很多企业因为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从而导致缴交“冤枉税”。在国家财税政策变动较快的当下,纳税筹划人要想做好纳税筹划,必须随时随地、密切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体,关注国家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深入学习理解政策的实质,关注权威部门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读。在不违背税收法规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深入研究税法,结合企业的经营业务,充分利用税收法规中的起征点、减免、特殊地区、特殊行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科学地把相关政策贯彻到纳税筹划中,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压力,确保纳税筹划的质量。 4.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 纳税筹划是企业提高税收风险管控能力的有效途径。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会随着企业业务规模日益壮大而越来越复杂繁琐,将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应用到纳税筹划工作中,能大大提高纳税筹划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企业应在内部管理的各环节增设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国家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调整及企业经营出现变化时,纳税筹划人能从企业数据库及时提取各部门、各环节共享的最新数据,并对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作出合理调整,确保纳税筹划的有效实施。企业运用先进的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可以给纳税筹划人提供更全面、更加客观公正的数据,降低人为判断误差出现的概率,还可以提高企业内控系统的管理效率。 5.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企业全面预算是税收筹划的基础。全面预算是各部门及各阶层人员的共同参与编制的预算,具有全程、全员以及全额的特点,需要企业从上到下协同工作,而不是仅仅依靠财务工作人员,使用财务指标,片面编制的预算。全面预算能够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企业经营的状况及发展需求,科学确定预算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企业的资源。由于全面预算是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立在全面预算基础上的纳税筹划,更贴近于企业的发展需求。全面预算的精准度决定纳税筹划的质量,企业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纳税筹划的效率与权威性。 6.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能力 纳税筹划不是单纯的一项税收预测计算行为,而是一项需要会计、税法、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综合运用的筹划行为。企业应设置专职的税务筹划职位,在人员选择时,优先考虑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通晓国家税收法规,且财会知识扎实,熟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兼有良好道德素养的职工,最好是企业的管理层人员。纳税筹划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财税、法律等高质量培训课程,实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观念,保证纳税筹划的工作质量。纳税筹划人员还需要加强与当地税务管理者的沟通,尽量避免因双方对政策理解差异而导致纳税筹划失败的情况。 六、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法规的不段完善,纳税筹划能助力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使用纳税筹划,随之而来的是面临各种风险。为了防范纳税筹划带来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一些防控措施,比如: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等,为纳税筹划营造有利的条件,从而确保纳税筹划的有效实施。 作者:傅锦仪 单位:珠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2 在当前的经济市场中,企业如果想要得到平稳长远的发展,需要切实结合国家颁布的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纳税筹划的工作,通过减少企业税负的方法来增加企业自身的收益。 一、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 纳税筹划主要指纳税人根据经济活动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和规划,并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结合纳税人权限、国家相关政策等,通过理财运营管理等方式缓解自身税务压力,同时对实际情况提出纳税筹划对策的一种方式。中国的行业众多,市场竞争也很激烈。如何在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是众多企业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我国为了能够促进企业长期平稳的发展,不断改善和优化税收的法律法规。企业可结合市场发展的需求和国家法律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纳税计划,通过减轻纳税负担来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国家的政策是不断完善和变化的,企业也应该随着政策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自己的计划。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制定纳税筹划。我国法律赋予企业纳税人的不仅仅只有义务,还有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企业有了法律的护航能够更加平稳长远地发展。企业通过每一次税收筹划来积累经验,并将经验运用在下一次税收筹划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成本,减少资金支出,进而保护企业的经济收益,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二、企业纳税筹划常见的风险问题 1.法律政策的风险 虽然我国法律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对于税收方面还缺乏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而且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促使着我国在税收方面的法律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这也使得许多企业无法及时针对政策制定出很好的应对方法,很多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还比较迷茫,没有方向,从而让企业面临一些税务风险。而且现存的税收法律在合理性和针对性方面还有所欠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无法在税收规定中找到相应的详细解释,缺少相关法律的依据,导致无法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此外,还有一些法律条款,笼统繁杂,不利于企业的理解掌握,过于繁杂的税收政策条款使得企业在面临问题时,不知道自己最适合哪一条政策。如果在最基础的政策选择上都出现了问题,则纳税人就不能很好地履行纳税义务,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因政策变化太快,导致企业制定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就要重新适应新的政策。在此情况下,可能会给企业的纳税筹划增加难度,使企业承担纳税风险。 2.执法的风险 由于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不同的执法人员对同一个工作采取的行为也就会出现不同的标准。现阶段,我国所实行的税收法律也给实际的税收工作预留了一些可自主决定的空间,执法人员的主观意识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执法人员的相关专业素养也有待提升,许多地方缺乏相关的专业部门和专业执法人员,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也不足。有些地方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强烈要求增加税收金额和税收来源,这也为企业增加了纳税的负担,使得企业面临纳税风险。 3.企业和员工纳税筹划意识不强带来的风险 国家的政策具有宏观指导性和全面性,适应市场大环境的发展。但是许多企业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很好地适应政策,这就给企业具体的税务筹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许多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和员工都没有形成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没有理解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都不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无法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许多企业的纳税筹划实际工作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的,但是如果财务部门的管理水平不够高,就会在真正的计划实施过程中成为很大的阻碍因素,不能使政策和计划落实到工作中。现阶段,部分企业不愿意聘请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税务筹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企业的税收工作和税务工作统一都交给本单位会计进行处理。所谓术业有专攻,没有专业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使得企业承担的纳税筹划风险增高。除此之外,企业的其他部门大多不了解税收筹划内容,也没有对税收筹划进行过系统的学习,纳税筹划的意识不强,导致风险增大,同时又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在出现问题时不能有效及时进行解决,就会导致企业风险增大,最后在市场中彻底失去竞争力。 三、企业纳税筹划常见风险问题的应对措施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收及相关政策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计划,结合当前大环境以及政策的要求,制定合理完善的纳税筹划方案,推进自身的发展。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积极依靠法律办事,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如偷税漏税、做假账等。企业要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企业要随时而变,随势而变,面对不断变化的政策,企业应该收集各种相关政策的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然后科学地做好风险识别,分析风险可能出现的环节和原因,制定相应的计划方案,为应对风险做好必要的准备。要细化企业内部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管人员对税务进行管理,同时也要注意提高专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可以让专管人员分析概括国家的相关政策,然后在企业内部举行交流会把信息传递到每个部门,使得企业整体具备应对风险的意识。专管人员应时时注意国家政策的变化,减少因政策变化而出现的纳税筹划风险,更好地推进企业长期平稳发展。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除了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沟通,企业应当与相关的税收部门积极沟通,企业的税收筹划和企业的成功都需依靠法律的保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我国的法律给了税务执法人较大的自由裁决权,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发挥空间。如果缺乏沟通,那可能导致企业在实际的计划实施过程中和对相关规定的了解上,与税务人员发生很大的偏差。甚至一些企业的税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对税收筹划没有正确的认识,导致企业游走在违法的边缘。因此,为了税收筹划的合理合法,企业应该加强与相关税务部门和税务执法人的联系和沟通。正确地了解政策,才能够更好地制定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更好地帮助企业应对纳税筹划的风险。要保证纳税筹划的正确实施,在制定纳税筹划计划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市场的要求制定计划。同时,应该保持良好的预见性,能够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测,这些都基于对风险的评估和对整体情况的认识,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出多种预防和解决方案,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企业制定的计划应当符合长期发展的要求,并且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和自身的条件,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企业的发展。 3.树立企业纳税筹划意识,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 纳税也属于企业的资金支出,它与企业的其他成本属于同一范畴,纳税筹划也属于企业成本管理的内容,因此企业要加强对纳税筹划的管理。纳税筹划只有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才会引起员工的重视。企业不仅要增强内部对纳税筹划信息的传递与交流,还要与外部的专管部门及时沟通。除此之外,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也要增强沟通,与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形成联盟,能够更好地制定纳税统筹计划,从而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收益。在企业内部,应该明确纳税筹划不仅是财务部门和专管部门的工作,也是需要全体员工共同承担的责任。让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都积极融入纳税筹划的环节中去,让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作出贡献。企业应定期召开一些经验交流会,增强员工们纳税筹划的意识,在企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企业应该设立专管部门和培训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税务工作。纳税工作的专业性极强,需要工作人员拥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和很强的专业知识储备。许多企业并不配备有专业的人员,所以在出现风险时,并不能正确地找到问题出现的关键,也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企业所设立的专管部门,其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丰富扎实的专业能力,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某个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而导致风险的出现。除了培养工作人员,让其定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素养之外,还需要细化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做到责任落实个人,工作的好坏与薪资的高低直接挂钩,奖惩分明,强化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度,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市场环境也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因此企业应当紧跟潮流,把握时代的脉络,做好符合国家政策的纳税筹划方案,结合当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推进企业长期稳健的发展。 作者:范静静 单位:诸城华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3 现如今,我国企业的根本目标是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必须要向国家缴纳税收,这也是一笔支出,企业要合理运用纳税筹划,将税收支出控制在最小化。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企业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科学运用的权益。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法律规范,采用合法的方式享受我国政府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然而也难免会存在风险,所以必须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企业纳税筹划的效率可以充分体现企业的纳税意识以及理财能力,还可以将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全面反映出来。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常见风险 (一)政策风险 纳税筹划是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税法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企业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而推行的节税行为,然而尽管这样还是会存在各种风险问题,比如:如果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或者企业在运用税收法律时出现不科学的情况,就会造成纳税筹划结果和企业预定的目标出现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产生对应的风险,该风险即政策性风险[1]。而这种风险可以划分成以下几种: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是指企业自身制定的纳税筹划措施与国家以及地区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符,然而其实也不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所以这样必定会影响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甚至会导致企业有重大的经济损失。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其主要是指政府不继续实施原来的有关政策,而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制定与目前社会发展相符的有关法律政策,这样以前的纳税筹划已经远远无法适应现阶段的新政策,政府有关的很多政策很有可能实践时间不长,这样就不利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因为政府相关政策容易发生变化,而导致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存在各种风险,即政策变化风险。 (二)行政执法偏差风险 在纳税筹划工作中,所谓的合理合法,必须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证,在政府认证中,纳税行政部门执法也很有可能出现误差,造成企业的纳税筹划不成功[2]。而导致此执法风险的因素各种各样,例如:由于现阶段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收工作通常会留出适当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自主决策,这些因素都容易导致风险出现。并且在税务机关中也有一些工作人员缺乏较高的执法素质,不同的执法人员有不一样的理念,而且有些执法人员缺乏熟练的专业技能,这些都容易导致风险出现。此外,有些税务机关尚未设置单独的税务执法管理机构,部门监督力度不足,导致税收执法不能体现出公开性,进而造成纳税筹划风险出现。 (三)经营风险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指合理预估经营业务获取的收益,纳税筹划是企业今后的预测生产经营效益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不能稳定经营或者不能承受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就容易导致企业经营收益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这时,必定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计划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需要从整体上来改进纳税筹划,否则企业就要面临很多经营风险。 (四)税务筹划的主观性风险 纳税人在主观层面上对纳税政策的判断和了解,还有对纳税筹划要求的认识,都是纳税人主观判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观方面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与判断,直接影响纳税筹划是否获得良好的效果[3]。具体来讲,如果纳税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充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等等信息,这时纳税人就很有可能顺利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相反,如果纳税人自身的专业素质较低,也没有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等内容,这样就很有可能导致纳税筹划工作不能高效进行。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形势进行判断,多数纳税人都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这样就不会对法律以及会计等等有深入的了解,进而造成纳税筹划风险存在。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应对策略 (一)强化企业纳税筹划管理 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对企业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也对企业税收风险造成影响。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前,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目前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全面研究分析,合理制定内部纳税筹划制度,清楚明确纳税筹划中很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特别是企业高层领导人员对税务筹划的重视程度,设置单独的部门以及人员,完成纳税筹划管理工作,充分认识税务的风险,而且积极挖掘一些隐藏的风险因素,显著提升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水平,避免出现企业税收问题,提高企业资金运行的稳定性以及安全性。 (二)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综合水平 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往往包含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有诸多影响因素,包含很多资料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纳税筹划能力,可以结合市场环境以及税收制度,科学制定纳税筹划方案,而且选择适合的纳税筹划方案,对很有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必须要科学规避以及转移,确保纳税筹划活动可以正常开展[4]。第一,作为企业,必须要针对现有的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的培训和管理,要求每个财务工作人员都了解关于纳税筹划的有关知识,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让员工可以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降低风险问题的出现概率。第二,企业必须要积极引进优秀的纳税筹划人才,鼓励人才积极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而且建立和健全奖惩制度,利用适当的物质奖励来激发员工的生产热情,而且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纳税筹划问题,必须要立即处理,以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可以高效完成。 (三)科学制定纳税筹划策略 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合理制定纳税筹划方案,通过合理运用纳税筹划,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加强企业应对不同风险的能力[5]。因此,企业必须要迅速制定多样化的应对措施,根据经济以及有关政策的变化,迅速调整和完善纳税筹划方案,重新对调整的内容进行评估以及审查,建立全面的风险分散体系,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纳税分析不能只是关注一个环节。此外,在纳税筹划中,必须要从各个角度来分析企业利益,而且多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保证在找到税务问题后,可以及时与其沟通,让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互动关系。并且必须要认真倾听和接受税务部门提出的建议,以防存在纳税风险。 (四)及时了解有关政策的变化情况 现如今,我国税收体制依旧需要不断完善,税收政策经常发生变化,所以纳税筹划工作应该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不仅要了解税收政策的基本内涵,也要重视政策风险预警工作,而且结合预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法,进而构建良好的风险监督体系[6]。利用定期报告的方式,由纳税筹划部门工作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将纳税筹划方案报告给管理层领导。并且作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要做好有关的配合工作,严格监督纳税筹划工作的进行,保证纳税筹划工作符合法律法规。也要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体系,通过全面分析和掌握政策内容,落实纳税筹划的归档以及总结工作,进而保证在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时,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可以及时从有关的信息库中发现相似的应对策略,以应对不同的税收风险。 (五)构建全面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体系 要想防止出现纳税筹划风险问题,需要注重在企业内部构建良好的涉税风险管理体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企业应该成立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安排优秀的税务管理人员来及时跟踪监控企业内部的所有涉税风险。特别是加强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将所有环节都进行联系,比如:财务部门、纳税申报以及财务计算等等,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与企业业务流程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相符的完善的纳税筹划风险管控体系。 (六)合理制定规范化的纳税筹划风险分析预警机制 第一,必须要合理制定企业内部的数据信息采集机制,只有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来搜集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活动数据信息,才可以更加深入的探究和核实所有类型涉税数据信息,以确保企业纳税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就这点来讲,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而且合理应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7]。通过集中管理数据录入归口以及采集标准,以提升所有数据质量,为企业开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二,需要制定财务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全面的税务风险警示体系以及税务风险评价体系,对容易出现的税务风险等级以及出现概率等等情况,做出科学的评定,以制定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策略,保证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合理性、规范性以及有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积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但是也不可避免存在风险。这就要求企业应该不断加强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完成纳税筹划风险防范工作,可以提高纳税筹划工作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立足于不败之地,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马为.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探索[J].中国市场,2019(26). [2]周楚.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8(34). [3]臧玲.天然气发电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纳税,2018(33). [4]郑秋东.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的研讨[J].纳税,2018(33). [5]戴生雷.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8(28). 作者:李萍 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安全类论文: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主题词:建筑施工 安全监管 对策建议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的目标。 (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源头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用足用好这一有力武器,必须狠下决心,严把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关。一是对逾期未取证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退出建筑市场。截止今年3月底,已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6.4万余家,颁证率88%,仍有2.5万余家企业未申领许可证。尽快制定和实施有关规定和具体办法,对2006年6月30日前,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颁证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从事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坚决依法撤消其建筑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持证施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许可证日常动态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实施许可证年检制度,对持证企业进行抽查和回检,加大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事故的持证企业,必须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责令整改。同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暂扣、吊销许可证,并进行经济处罚。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清除出建筑市场,决不能放任自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强制性的规定和办法,明确政府及企业的职责、任务,以及从业条件、培训教育内容、考试考核办法、违规处罚责任等。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到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建筑业也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是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影响了整个建筑业效益的提高,也是建筑业及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管理具有系统性、连续性等特点,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模式应用于建筑安全管理,探讨了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全新方法及其操作过程,借以降低建筑安全事故率,提高建筑业生产率,增加琢益。 关键词:全面质量管理;建筑安全管理;PDCA循环 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工业部门之一。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英国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亡,建筑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项目成本的3%~6%;美国平均每天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项目成本的7.9%[1].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天死于建筑事故者有3人,我国虽然还没有有关建筑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统计数据,但实际经济损失也不会低于其它国家。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建筑业市场上,这一比例已经超过了承包商的平均利润率(我国2000年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为1.5%)[2]“。由此可见安全问题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2000年基本建设投资达到14820.10亿元,总从业人数达2110.66万,约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数的1/3“[2].与此同时,近年来重大恶性事故发生频繁,引起我国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落后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已成为阻碍国家基本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筑行业较差的安全管理状况导致了生产率降低、成本上升、工程质量水平降低、建设周期加长等。图1说明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健康条件与建筑产品的质量水平、建筑业的整体形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对高素质人员的吸引力之间的关系。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是整个建筑业发展的关键,建筑业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施工现场,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及安全管理现状是建筑业乃至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建筑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国内外很多学者从20世纪60~70年代就开始对建筑业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结果表明,建筑事故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绝大部分事故与管理因素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安全技术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但安全管理却是安全技术与安全规程实施的保证。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TQM)中PDCA循环的方法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以期保证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业中得以正确实施与贯彻,从而达到降低建筑业安全事故率、提高建筑企业效率、改变企业形象,吸引并留住高素质人才的目的。 一、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全面质量管理[3](TotalQualityManagement,TQM)或全面质量控制(TotalQualityControl,TQC)是已经得到普及的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其实质是依靠全体员工对生产、经营、服务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系统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改进产品、工作以及服务的质量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据TQC(TQM)原理建立起来的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模式是企业质量管理中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1SO)也把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引用为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通用的管理模式,而且PDCA循环也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如果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建筑安全管理之中,将使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过去的“群众运动式管理”、“安全月、安全年式管理”转化为连续、动态循环式的过程管理,由此将大大强化企业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 2.1安全决策阶段一计划(Plan) 该阶段包括企业制订某段具体时间如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的安全管理计划;分析建筑安装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提出安全工作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四个方面。 选定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安全管理的目标一经选定就应成为企业该时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题。 分析生产系统安全现状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安全工作目标编制安全措施实施计划。在进行现状分析时,应从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状况着手,通过与历史上最好阶段、一般阶段、最坏阶段以及与本企业具有可比性的其它企业的同类状况相比较,经过周密调查、细致分析和充分论证,确定出企业该段时间内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安全工作指标。在安全指标已经确立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关联图、因果图(鱼刺图)等工具对前期(一般为上一阶段)曾发生的事故(或隐患)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和汇总,找出导致事故(或隐患)发生的全部末端因素(可采取措施预防的因素),进而运用排列图、“0~1”评分法等工具找出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施工生产现场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依据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企业的总体安全措施计划内容,然后依据企业各部门的职能划分情况,将其逐层细化到职能部门、项目部、工程队、班组以及个人的职责范围内,并指定各自的负责人、检查人和完成期限,同时绘制出目标管理图。 2.2计划实施阶段一实施(Do) 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企业中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也可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进行新的PDCA循环(该循环包含于企业的总的PDCA循环之中)。经过一定阶段的实施后,企业安全管理计划的总目标负责人应召集各分目标负责人,分析和汇总各部门的实施情况,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通过几次反复循环直到所制订的目标最终全部完成。 2.3效果检查阶段一检查(Check) 当制订的安全目标达到或计划进行了一段时间后,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均针对自身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其最终的、整体的效果如何,还需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和确认。这种对初步实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确认的过程称为成果巩固期(一般需数月-之久)。巩固期过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或其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最终的检查和评估。最终的检查评估与实施过程中的工作检查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正式的、全面的和最终的。 检查评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安全计划的实施程度(哪些目标完成了,哪些目标没有完成,原因何在?完成的效果(与企业历史上最好阶段比较,与基期比较,与安全工作目标比较)。使用的图表一般有:排列图、控制图、折线图、柱状图等。 2.4汇总总结阶段一处理(Action) PDCA循环的关键环节是总结阶段,它是安全水平改进与提高的基础。具体做法为:对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召集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纳入企业有关的技术或管理标准之中。 三、结语 PDCA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工作方式,它是指一项工作的开展要经历计划一实施一检查一处理四个阶段。把PDCA循环运用到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中,即:计划是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实施是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检查是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处理是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安全计划的实现。对于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对策,使安全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并作为新一轮PDCA循环的开始,从而形成了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改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图2)。把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工作方式运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可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质量水平,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信息机制构建措施 摘要: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中,安全机制的构建较为重要,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全面分析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内涵,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构建,以此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性。 关键词: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分析;构建 建筑行业具有高危险特征,在实际施工与管理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做好建筑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提升自身工作质量,满足现代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需求。 1建筑安全信息内涵分析 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中,相关部门必须要对安全信息的内涵进行分析,保证可以根据安全事故的原因等开展分析工作,除了可以提升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性之外,还要保证建筑管理工作的安全性符合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设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型,对安全信息进行管理,提升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将文字与图像等作为主要载体,利用先进的沟通渠道等,对信息进行传播,保证组织机构与施工人员都能全面了解安全管理信息,并制定完善的决策与规划方案,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对于建筑安全信息而言,具有预防、控制等特征,可以弥补传统建筑信息的不足,并预防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全面开展法律培训、制度培训与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质量。第一,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主体。对于建筑信息安全机制而言,主要就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其中的数据信息,并分析其安全性与经济效益,在数据信息处理与交流之后,根据其实际特征开展相关管控活动,明确信息机制使用者与管理者的职责,并完善安全信息机制[1]。第二,传导模式。对于建筑安全信息而言,其传导模式较多,主要为时间与空间方面的沟通,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并构成完善的信息流或是网络机制。目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信息传导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突破传统传导模式的局限性,甚至会出现信息机制主体各自为政的现象,无法在相互合作与联系的情况下,提升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完善性与可行性。部分建筑企业在建立安全信息机制之后,会出现各类损耗问题,导致出现信息量缩减的现象,无法提升数据信息真实性与合理性,缺乏一定的指导价值,甚至会导致建筑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甚至会导致施工企业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还没有明确安全信息传递负责人,甚至会出现隐瞒真相的现象,难以提升安全信息机制的运行效率,无法增强其可靠性。 2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全面构建安全信息机制,将其应用在实际施工中。但是,我国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属于初步建立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信息机制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完善与创新,提升自身管理工作质量,优化其发展体系。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建筑安全信息机制设计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做好安全信息机制设计工作,根据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完善的信息搜索与传输系统,并拓宽信息处理渠道,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工作技术,明确安全信息机制的核心内容,保证可以提升自身工作质量,优化其发展体系。相关部门需要提升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效率,科学控制建筑企业的运行成本,同时,还要利用安全信息机制,规避施工事故,减少施工事故对于企业带来的危害,并为建筑施工人员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性,并提高施工工作效率。另外,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自身经济效益,利用安全信息机制等,防范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施工企业在设计安全信息机制的过程中,必须要建设系统工程,并对安全信息系统等其他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处理,设计总框架图,然后利用框架图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如图所示,施工企业在设计安全信息机制的时候,必须要明确整体信息核心,构建完善的信息系统,提升自身工作质量。相关设计人员还要对法律法规、组织信息、先进技术、经济效益、企业文化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将其设计在安全信息机制模型中,并建设其他子系统,规划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各类项目。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完善相关系统,保证各类项目之间的配合密切性,并构建完善的安全信息机制,提升自身工作质量与可靠性,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2)建筑安全信息机制构成措施。在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信息机制进行设计之后,需要全面分析其构成要求,并将其分为核心系统与外围系统,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等,建设完善的数据库,然后对各类安全信息数据进行共享,并构建统一的信息机制。同时,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对建筑施工经济效益、技术与法律等进行管理,制定阶段性的培训方案,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持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进步,逐渐优化其发展体系,满足施工企业安全信息机制的建设要求。(3)制定安全预警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安全信息机制之后,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预警方案,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等,全面开展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对事故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萌芽,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问题,例如:建设专门的事故预防监测系统,对建筑四个进行全面的分析,获得原材料质量数据信息、施工人员施工水平数据信息、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数据信息与地质安全数据信息等,并对其进行简易化处理,构成完善的信息处理模型,在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效率的基础上,规避建筑企业事故安全事故问题,满足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完善需求。 3结语 在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实际构建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创新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方式,明确自身工作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自身管理工作质量,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 作者:贾佩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基建处 建筑安全类论文: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的运用 摘要: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保障了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建筑工程进度,还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以及企业的效益。本文通过对安全管理目标的概述研究,深入分析了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探讨了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应用的有效措施,以供相关企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考研究。 关键词:管理;安全目标;概述;现状;应用 1前言 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在质量上要高标准,在安全管理上的要求更要严。因此,建筑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变得尤为重要,并受到极大的关注。建筑安全管理不仅是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管理,更是对建筑安全以及质量的保障。无论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还是企业的安全目标管理,其最终目的都是对施工安全的约束以及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实现建筑施工的零问题零事故,为建筑行业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2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概述 安全目标管理,简单地讲就是一种企业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是企业上下围绕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分层次的制定各自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安排安全工作进度,制定实施有效组织措施,通过安全成果的严格考核,实现管理的一种方式[1]。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管理模式中的一种形式,是企业实现科学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是我国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一项艰巨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整改与落实、总结与实施的循环管理,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3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 3.1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体制 建筑安全管理是保证整个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质量的重要环节,其发挥的作用更不容忽视。建筑工程在管理上本身就具有多而杂的特性,而在安全管理上又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体制,使得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相关部门没有得到合理的协调,导致了施工现场一再出现混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期的进度,并对建筑工程在社会上的评价产生不良的影响。 3.2对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认识不清 在建筑工程中,一方面由于施工人员自身对施工安全的认识不清,更不具备专业作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认识不清,所以导致施工现场事故频发[2]。另外,由于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不重视,对于工人在作业时是否穿戴齐全安全防护工具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得施工人员对安全认识水平提不上去。建筑企业对于安全知识的普及不到位,更没有落到实处,也导致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影响工期的同时给企业带来损失。 3.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哪一项工作都要有系统严格的监督机制,安全管理也是一样。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过多的关注在工期的进度上、工程的质量上以及企业的效益上,却对施工安全疏于管理,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督机制,导致了一些施工作业的违规操作,给建筑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还对人员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有些单位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机制,但在落实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了现场施工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导致事故频繁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企业的形象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3.4对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管理不规范 建筑施工中运用最多的就是起吊机,因为一些工作是人力没有办法完成的,所以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来完成。对于施工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机械的安装、定期的维护以及检修、使用技术的培训与指导等等方面,但往往在建筑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少有企业注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使得机械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 4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应用的有效措施 4.1安全目标管理的制定 在建筑安全管理中,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以及建筑工程实际施工的安全需要,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目标管理的总体任务[3],然后根据这一总任务,各个施工环节的相关部门在落实总体目标上的具体工作目标,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与职责,基层部门再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与性质,确定自己的安全工作重点,并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争取实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安全目标。 4.2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 在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后,具体的实施措施可以保障其落到实处,发挥其功效。首先,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完善责任制以及监督体制,明确管理人员的应该享有的行使权以承担的责任,完善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体制,对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实现建筑安全管理的合理科学性。其次,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以专业水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保障其落到实处,更要做到公平公正以及严厉,禁止一些违规操作,保证施工安全以及人员的安全。第三,做到施工现场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督与检查,防患于未然。 4.3安全目标管理的评测 安全目标管理的最终成果如何,关键在于对其综合评测与反馈上,这也是管理工作的收尾阶段,更是发挥安全目标管理激励作用的最终体现。在对各个安全目标管理的评测上,必须建立科学合理化的评测机制,认真分析影响安全因素,总结经验教学,对于评测结果突出的进行一定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完成不好的应给予鼓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应严重警告,实现企业员工对安全目标管理的更高追求,与此同时及大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结束语 无论建筑在施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不仅保障了人身安全以及工程进度,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降低了施工的风险,还保证了工程质量以及企业的效益。因此,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以及企业总体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目标,规范安全管理模式,完善以及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督体制,是实现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 作者:缴立强 单位: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系统性高、综合性强的管理体系,它涉及到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而且事关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体安全。在现阶段的管理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管理体制,才能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性。文章对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管理理念;施工管理体系;建筑行业 近些年来,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在当今建筑施工行业中的竞争也越来越大,而在这激烈的竞争过程中经济效益则是企业竞争力的具体体现,所以尽可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是企业最主要的施工目标。目前,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施工中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往往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给建筑施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建筑行业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建筑行业中,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与其他行业相比,其人身受到伤害的概率要高出将近一倍,而严重的导致身亡的概率则要比其他行业高出两倍。另外,在我国由于安全因素而引发的施工事故每年高达500多起,造成1500多人伤亡。建筑施工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还给整个建筑领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为了能有一个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能够进一步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在建筑施工中一定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把好安全关。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意义 2.1提高生产安全规范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日趋成熟,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出现不正当的行为时,也有权利责令其整改或制止。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监督整个工程的委托单位,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控制,发现参建单位的错误并能够提出有效可行的方法,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2.2提高生产水平,保证施工安全 在整个安全生产进行过程中,承建企业负有重要的责任,尤其是在施工中的每个安全环节中更是安全责任的第一负责人,而且还承担着大多数安全责任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通过现场抽查、施工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承建企业的监管力度,从而促进施工单位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完善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断提升施工技艺水平,从而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2.3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不断增多,施工规模更是发展迅速。其中,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方法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技术水平高,而且还拥有丰富的法律、经济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因此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安全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此外,还可以责令施工单位对不当的施工操作进行整改,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所以监理人员的配置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业质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3.1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贯彻落实到施工中 在施工单位中都有相关的施工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有制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章制度往往得不到落实,在施工现场的一些环节仍存在着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在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造成了管理的弱化,使得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因素。对于这些因素,工程安全管理人员不能进行及时的管理,未能制止违规操作,也不能很好地消除安全隐患。由此可见,规章制度得不到严格落实,必将会扰乱正常的管理秩序,从而造成许多潜在安全问题的出现。 3.2安全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工程负责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施工观念,而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在进行作业时忽视安全生产,只关注生产效益,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忽视管理,被动应付。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体制不完善,在工程建设中也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还有一些企业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是专职管理人员数量缺乏,配置不合理,而且在企业中管理人员多为兼职,这使得不能在组织方面保障生产的安全。 3.3安全投入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在安全投入力度方面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为了提高生产效益,建筑企业肆意压低造价,减少施工工期;第二,工程建设主要负责人生产观念不正确,侥幸心理严重存在;第三,在施工中只看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而忽略了施工生产安全;第四,工程款拖欠现象存在严重。 3.4安全培训教育有所欠缺 工程施工一线作业员工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受教育时间短,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整体综合素质也不高,他们在施工过程中遵循规章制度的思想意识不高,违规操作行为比较严重,而且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也比较差。比如:施工中不按严格的流程进行;也没有良好的佩戴安全帽的习惯等。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多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生产中;另一方面,需要培训的员工未得到全面的安全培训,尤其是一些安全意识比较低的新员工,他们大部分都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安全学习,施工前也没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这些都很容易造成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4建筑安全管理的解决措施 4.1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机制 如果建筑安全生产只是依靠法律法规进行制约,效果非常有限。要改变安全生产管理被动的局面,可借助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使被动为主动。利用企业追逐利益的行为,充分调动建筑业主自发追求良好安全业绩的动力。将企业资质、招投标与安全生产业绩进行挂钩,并且可以作为保险公司根据安全生产业绩上下浮动保险利率的重要参评因素,使安全业绩良好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让安全业绩不好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慢慢给淘汰出去。 4.2建立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指标 大多数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权威的建筑企业信誉和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还专门设立了一系列企业安全量化的评估指标,包括劳工索赔率、损失时间事故率、经验调整系数、伤害事故率等,这些指标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完整地反映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企业提供了安全状况的可比量化数据,并作为保险公司、业主、政府部门、考察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重要依据,因此被称之为建筑施工单位的重要安全指示器。 4.3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例如具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熟悉工伤保险的法律、劳动保护法知识;掌握应急处理措施事故、现场勘验报告及调查处理方、伤死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统计技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行为科学、人际关系学、心理学、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知识。除此之外,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敬业精神,还需具备解决矛盾冲突的能力。 4.4建筑安全责任需要重新进行划分 因为建设单位无须承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导致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随意降低工程造价,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给了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图纸,随意改变工期,拖欠工程款、垫资工程更是经常发生。而让建设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很多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建筑单位对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须承担相当大的安全责任,因而业主或业主代表直接参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建筑行业经济也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也在进行一定程度的建设转型,因此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大管控强度,以此来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生产安全是建筑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和核心宗旨,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提升工程施工建设的水平,从而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水平。另外,监理企业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管职责,并对建设过程中常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全面的把握,从教育培养、监督管理、风险管控、安全思想认识等方面入手,对安全管理改革策略不断进行完善,从而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王凌燕 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与建筑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建筑行业也是一种高危险的行业,其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建筑工程量的增加,安全事故问题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本文主要是进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事故包括机械打击、坠落、触电等。这些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1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完善性以及相应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1.1安全交底过程存在问题 在安全交底的过程之中,存在安全检查成效很低的问题,当前,很多的技术交底工作存在交底不完善以及缺乏针对性的严重问题,大部分人员在工作交底的时候都是进行口头上的交底,这样的形式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中的员工根据自身的个人经验进行建设施工工作,在工作的交底上缺乏严肃性,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很多工程施工没有相关技术交底的环节,也有小部分人员通过伪造的交底记录去蒙混过关,这样就导致施工生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特别容易出现某些工程安全施工。此外,也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交底工作,相关负责人也需要对施工的设备机械等进行必要的检查,从而有效降低工程出现安全施工问题的概率。 1.2相关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健全性 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的安全机构缺乏健全性,以及其中的教育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当前,依然存在很多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做好人员的配备问题,也存在一些项目管理体系缺乏健全性,比如说,某些项目的管理人员是身兼数职业,这样就导致难以周全把握好工程的施工。此外,甚至很多企业缺乏安全教育工作,或者是安全教育工作仅仅是停留在口头宣传阶段,并没有在现实的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实,很多企业对员工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在工人安全教育这一方面没有加强投资力度以及强化培训工作,从而导致工人素质偏低以及工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 1.3相关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施工安全意识,因为当前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很多施工单位经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十分被动,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所以,某些施工企业在安全经费上相关缺乏,无法保障对安全经费的支出。甚至某些项目管理人员采取减少安全经费的做法,从而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导致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此外,当前的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工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工程施工也缺乏必要的经验,所以,这样的形势之下,就需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安全施工意识以及职业素质。 2针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对策 2.1完善安全监督制度 首先,应当对监督机构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其次,应当建立村政府的安全管理相关机制,由于我国的农村建设不断发展,所以,很多工程也是在农村进行,但是许多工程并没有相关的开工手续,对此,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进行必要的规范。 2.2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最担心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的过程中,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当加强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以及准确找到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并且对这些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必要的控制。在建筑施工以及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列出风险因素清单。通常而言,施工现场主要的危险主要来自于经验主义的风险,但是单纯依靠经验并不是最为保险的方式,因此,应当完善隐患排除工作,比如,编订风险清单、组织员工学习等,加强对员工的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因素,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 2.3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一,对电器设备等进行防护,各种施工设备需要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防雨水装置,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设备进行保养以及维护。第二,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带,这也是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硬性规定。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当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者是高跟鞋。在建筑高层进行施工,尤其需要佩戴安全带,此外,相关高空作业的人员需要操作证书才能进行工作,设置安全网以及踢脚板等。第三,应当做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做到不损害附近居民的切实利益,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封闭式的施工,其中施工所需要的沙子、石头以及钢筋等都需统一摆放整齐。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建筑行业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本人认为,应当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作者:韩华 单位:贵州安科劳动保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谈建筑安全管理目标与手段 摘要:在施工建设过程当中,只要稍不留神就会造成安全事故,而根据数据显示,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力度低,而这种情况甚至占了九成的比例。为了减少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的概率,我们必须要加强管理力度。而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才能确保施工过程的相对安全,达成“开开心心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最佳理想,推动社会平稳进程。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目标;手段 1引言 社会不断发展,人类的需求时刻都在产生着变化,对需要的建筑物也有所不同。同时对工人的需求量也增大了,再加上政府部门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旧的管理观念已然行不通。不能满足二十一世纪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曾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提出。而此后,我们做的一系列工作就是完善加强建筑行业的安全,推动保障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对此,我们应当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设立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 经理负责制,是一项工程中的“地基”。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证工作可以安全有序的进行下去,在确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还要确保施工成效以及施工质量。将各方面严格把控和配合,以确保质量和安全同步。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进步,我们要与时俱进,利用新时代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将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和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二者同时,将工作顺利展开,实现企业自身价值。这也要求企业要将旧的传统观念扬长避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开展工作,以完成整个施工进程的绝对速度,绝对安全。根据国家对于施工安全方法所进行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条例,要将人身安全建立在工作标准之上,科学地将两个工作适当的调整展开。 3提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手段 3.1完善安全监督和责任机制 当发生事故时,不应当出现“踢皮球”的事。在日常情况下,各业务主体要明确分清责任,而国家已经颁布的各法律法规与有关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必需严格执行和拥护。举个例子,当建筑事故安全真实发生的时候,通过详细的事故鉴定结果,我们不仅要将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责任找出,而且要将这次事故中业主的间接责任找出,并且给对于实施监管力度没有起到作用的监管单位一定的责任惩罚。只有将责任明确,才会有效遏制“踢皮球”事态的发生,才会让人民的生命安全有所保障,才会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管体制。而对于宣传工作也不能停滞,必须加强一切有关于施工建筑安全责任和技术的宣传。比如:正式入职之前要进行事故安全培训,模拟体验事故发生,开员工安全大会等一系列指导工作。 3.2完善建筑安全事故的申报制度 当建筑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存在有意隐瞒不报,虚报,谎报的现象。从而将法律视而不见,《安全生产法》中有明文规定,国家要加强管理力度,为了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我们应当将违法乱纪现象扼杀在摇篮里。首先,要加强社会监督,使安全管理及施工事故明确,必须实行将文本公示。其次,事故发生时,企业为了不影响自身影响,会选择和当事人私下解决,而这却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途径,以及受害人并没有安全保障,对此,为了扼制这种状态,可以适当提高受害人的可获偿额度。最后,当将事故上报时,有些人员存在非法操作,要大力检查监督,发现之后绝不姑息,并加大处罚力度,对人民真正的负起该负的责任。 3.3利用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若要将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只是依据法律约束是行不通的,社会协调也不容忽略。调动社会方面情绪,自觉主动的加入到生产建设中来。为保障权益,可以将保险作为建筑工地的硬性要求,每个人都上一套保险,让建工时期收到的伤害能够有所保障,根据每个项目的业绩决定此项保险的费用。将市场经济很好的合理调节,而此举更是将保障与权益相结合,提高安全水平并且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 3.4普及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不得不承认,为了可以多挣一点钱部分黑心企业省略了对于建筑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他们不进行生产前培训和危险体验,从而忽视了情况的严重性,侵犯工人权益。情况严重的,施工条件下甚至不给工人配备任何护具,不仅如此,并没有实行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使得工人超出体力承受范围,这更加大了施工期间的难度和发生生产事故的几率。而建筑工人普遍文化水平低,不懂的劳动者保障法,导致无法有效保障自身利益,甚至有苦也无处可说。这种状况需要改善,第一: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第二:企业需要将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文化。第三:开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知识座谈会,让劳动者知法懂法,懂得面对不公待遇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四:建筑企业不应当忽略安全问题,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强调,各单位领导要起到表率作用,尽可能的建立安全的工作空间,以保障安全施工。 3.5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科技技术 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电子设施可以运用到施工环境系统和安全管理当中,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科技技术不仅可以对网络安全系统的建立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还可以在进行施工期间实时监控,发现哪里情况不对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而加快全面的网络系统建设,还可使责任明确,还可给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从而提高整体建筑行业的管理。可以为每位施工工人配备电子设备,从而实时监控位置和此前的施工状态,保证施工工人安全。 4结束语 如此看来,权益、安全和保障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安全才能产生利益,建筑行业的安全更是不容忽视,它关乎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今社会竞争态势越来越严重,而企业的稳定发展,意味着国家稳定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但是,人身健康安全永远是在第一位的,决不可将其放在利益之后。所以,我们要格外重视安全,加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工人都有所保障。 作者:庞世文 单位: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建筑安全管理对策 摘要:随着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深入,各级都将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放在工作首位,处处保安全,事事讲安全,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深入到企业文化,渗透到职工心中,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然而受各种因素影响,建筑企业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与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不仅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还给建筑工程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主要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完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化与系统化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仅是单个部门与个人的工作职责,也需要全员参与配合。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筑企业领导与全体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对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贯彻到施工每一个细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才能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完成。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企业法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起到促进作用,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前提是做好施工的安全生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将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认真管理每一个施工生产的环节,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业安全人员的配置不足,加上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管理过于混乱,工程施工无法得到保障。1.1.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导致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应聘廉价劳动力,通过与民工队的“包工头”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明确双方工作的职责权限,安全制度由民工队自行管理,而企业只注重施工进度与经济利润,忽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给工程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结合自身需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理论不足,安全操作技能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汇总,部分建筑企业还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的安全机构设置、安全人员配置、安全资金配备、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安全事故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具体体现在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有关人员在执行任务中,无据可循,只能依靠以往工作经验与工作积累进行管理,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工作缺少计划性、规范性与预见性。加上在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不足,没有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导致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发挥应急防范效用。1.2.2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施工进度与人员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随意性,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对部分违规操作的情况视而不见,发现隐患问题没有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给现场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应对对策 2.1.1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作为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了解安全生产不仅影响到自身企业发展的信誉,还给国家财产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应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当生产、效益、安全以及进度发生冲突时,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效益、进度之间的关系。并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牵头,由各级分层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各项工程安全员负责管理,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结合自身具体需求优化配置专业安全人员,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此外,还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分析讨论安全生产中的难度,加强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并做好施工班组的安全学习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工作经验,为工程施工奠定扎实基础。2.1.2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改善有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的无序状态,通过签订负荷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方式,明确安全生产双方的工作职责、权利。进行施工前,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核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任职。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和工后讲评的工作,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建筑工程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安全。此外,还需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手中,做到谁在岗、谁管理、谁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施工的氛围。例如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有效解决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和直接作业环节监督不力的问题,建筑企业应从学习、观察与落实上形成一体化的保证体系,严抓岗位安全制度学习,每月阅读组织开展岗位责任制学习,提升员工对岗位制的认识。并将“一岗一责制”落实到位,对岗位安全负起责任。此外,还应建立完善奖罚制度,如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安全员与违规操作人员都受到相应的处罚,通过规范岗位责任制的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2.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与行业规范,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与工程项目的需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规必依,严格执行,违规必罚。此外,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应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力度,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制度与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隐蔽工程的安全管理,通过辨识危险源、定期安全汇报、有效防范等方法,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2.2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胜于救灾,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有序进行的关键与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权限,加大隐蔽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对于施工中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根据规定要求给予相应处罚,通过通告批评方式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警醒,提升安全管理效率与质量。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对于脚手架的搭建不规范、没有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同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电气、设备防护和各种器械设备进行管理,严格使用“三相五线”连接电缆线路,并在电源箱上悬挂警示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应提醒佩戴安全帽与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员施工的安全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环境、材料以及设备的综合管理,要想提升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效率,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施工过程的始终,让全员参与进来,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等方式,对建筑工程施工加以规范,从而提升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张俊 单位: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策及思考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现状,分析建筑领域内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认识和思考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标准化;对策 前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安全事故频发的领域。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全球建筑施工量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就达9.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4100多万人,约占全国工业总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背景与推进情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筑业的不断进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法规、标准系统化更加健全,建筑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从多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建筑业体量大、范围广,高空、交叉作业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施工场地管理状况良莠不齐,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依然较高。以2013年为例,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85起,其中死亡320人(事故类别统计见图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国正大力开展,各地区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落实成果,积累了一定标准化建设经验,极大地改善了工地面貌,有效地减低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等方面展现出较大的优势。全面深入推进有利于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存在的问题 看到成果的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规范的系统衔接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主体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各地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对于标准化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三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缺乏有效引导和激励机制,对监管主体和施工单位的开展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缺乏系统配套的激励机制,各方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足。四是技术保障不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科技创新支撑缺乏,未能协同利用好现有资源。五是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未形成长效机制。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方面高度关注,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不够重视,无制度化的落实举措,加之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实体经济乏力,原材料、用工成本大幅度上涨,施工企业经营困难,施工单位压缩成本,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能力受到制约[1]。六是舆论宣传方面,全社会尚未形成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浓厚氛围,各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有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根据自身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学习、认识和理解,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对策和建议,供读者指正。 (一)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优化标准化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研究,包括通过细化研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状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夯实标准化的实施基础。第二要继续优化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系统衔接配套,加强行业间的协调沟通,使建筑行业的标准化与其他行业良性互动。同时强化建筑行业内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配套,确保法规、规范层次清晰,配套完善,执行有力。第三要继续健全完善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将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 化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变以往各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忽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动,各地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可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出台相应的落实方案、措施,将推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利用监督检查现场反馈,召开月度、季度监管例会,文明工地检查以及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动,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逐步引向深入。 (三)完善推进标准化奖惩机制,提高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意见》明确了考评目的、考评主体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应继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工地可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等称号或予以其他形式的加分奖励(图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可予以通报批评,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可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并在新闻媒体或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通过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改革创新,增添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力与活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按照参与各方职能特点,全面开展创新。一是建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开展制度和服务创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大胆进行创新,成果逐步推广,使监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务引导更加精准,标准化工作更加深入。二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发挥主体作业,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上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创新及实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满足标准化要求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可重复利用的设备装置,做到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风险,兼顾环保、经济性和美观。三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甚至个人积极参与创新。建筑安全相关的高校、院所在建筑安全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施工企业有现实需求,做好供需对接,协同创新,必将产生一大批符合施工现场需要的先进实用的优秀创新成果,而个体或团队参与也是创新一种有效补充(图3)。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新更有动力与活力。四是积极吸收国外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最新技术成果和经验做法,洋为中用。目前欧美国家的行业协会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模式,企业每年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除日常管理外,其他费用则可用于建筑业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图2某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工具化围挡也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协同发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3]。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核心在人,关键在落实,各地宜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监督检查、评比、观摩等活动,扎实开展、全面深入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努力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形成政府推进引导、企业参与落实、群众知晓支持、舆论正面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结束语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提升建筑行业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的简要概述,分析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供各位同行指正。 作者:袁金虎 单位: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与考核的合理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建筑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使得建筑业仍处于我国高危行业,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考核制度,以促进效能的提升,保证我国建筑业的安全、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合理建议 前言 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渐意识到建筑安全的问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分析总体形式,可以发现安全问题依旧严峻。如: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不重视安全监管,以及考核制度不完善等。以上问题就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施工进程与质量,不利于建筑业的长足发展。因此,以下笔者就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中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调查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可以发现是复杂多样的。以下笔者从中抽取常见的三种原因进行分析。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分析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施工人员,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施工人员学历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且基本没有接受过科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常是以“老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入行。“师傅”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徒弟”,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边学习,一边摸索,以掌握工作的技能。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师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故而“徒弟”的安全意识也不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将更多将重心放在“通过工作获取利益”上,忽视了安全操作生产规程。因此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1.2施工工期制定不合理 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仅仅提出了超过工期应如何处罚,并未提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工期。导致我国一些参建方为保证自身利益,与建筑单位制定了不合理的工期。为在规定内完成建筑任务,很多建筑单位会盲目缩短建筑工期。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就会导致一系列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单位要求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赶工,进而导致施工设备出现磨损、施工环境恶化。以上情况使施工人员处于一个不安全的施工环境,故而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1.3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 另外,也是事故高发的原因就在于,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具体如下:建筑施工是露天的施工场所,所包含的施工项目众多,施工人员众多且工种繁杂。为保证建筑施工的进度,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设备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且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现场存在一些高强度的施工作业交叉进行,不但增加了施工指挥、调配的难度,同时隐藏了很多安全隐患(如:高空坠物、设备撞击等)。这也正是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不足,安全监管不够,力度不严造成的。 2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问题 2.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生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有关部门通常是要求建筑单位整改方案或是进行罚款(大部分违法成本较低,罚款不高),无法有效引起单位重视。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不严厉,且震慑力不足。②处罚条款不明确。建筑单位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时,无法根据标准执行罚款。③责任不明,无法确定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后,通常工程建设各个参与方互相串谋,包庇,导致事故安全责任不明。 2.2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同样是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具体表现在: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大多是采用“评分制”的标准。且没有制定评分后的具体措施,导致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与安全责任重视不足。这一情况下,及时相关部门限令整改,起到的效果也依旧不高。 2.3管理人员专业度不够 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专业度不够,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存在明显差距。很多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信息的交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统计信息),且信息整合、汇总意识不强。正是管理人员的专业度不够,导致监管联动机制不畅通,进而导致监管职能履行效率不够。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 3.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关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前社会的发展与当前建筑发展的现状与前景考虑,去除或修改一些与时代不符、落后、陈旧、实际执行困难的规则、条款。增加一些符合时展,可执行度高的标准,以提高法律、法规的标准性、规范性,使其符合且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与发展。 3.2确定事故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 为改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这一问题。在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有关部门应积极确定建筑安全的事故责任制,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可以: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积极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与程序,要求建筑单位权责明晰,信息透明,以方便监管工作的落实。针对一些安全事故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制度中应细化处罚条款。具体条款的制定,部门可以参考国内外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然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 3.3提高队伍建设,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 为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队伍建设;而监管部门应积极强化工期控制提高监察效率。在提高队伍建设中施工单位可以:重视对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可聘请相关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科学培训,并进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与观念。在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提高人员监管能力,丰富人员监管技术手段(如:借助网络技术实施现场监控),以提升监管效能。 4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4.1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下:①考核概念不明确。如:部分建筑单位没有意识到考核是对一个员工的评估,没有考虑到通过考核可以和员工进行全面的沟通,更没有意识到通过考核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②考核方法不科学,影响考核结果。如:部分建筑单位将考核作为选拔干部的一种途径,而员工则将考核作为升职、加薪的一种方式。这样有目的的考核范围不够全面,内容比较单一,往往无法发掘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安全观念。③考核内容与实际的工作脱节。如: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没有下基层观察与分析,那他制定出的考核方案无法满足员工的安全需求。 4.2改善建筑企业考核中问题的对策 企业可以:①制定考核人员应对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关注各部门的协同贡献,了解岗位特点与要求,注意各岗位间的绩效平衡。②在考核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与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的安全管理与施工培训,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观念。 5总结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从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的角度分析,其中仍存在很多需要解决、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建筑施工进度与质量。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鼓励其改革自身的考核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安全、持续发展。 作者:祁凯 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结构设计与建筑安全性研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国力迅猛增强,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升,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对于衣食住行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大,其中,对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进而给建筑工程提出了更严峻的考验,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其在很大程度上受建筑结构设计的影响,是整个建筑进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因此,如何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是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文章主要基于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的措施,希望可以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提供理论帮助和借鉴,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提高;安全性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和应用,我国各行各业都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趋势,其中建筑行业的发展颇为迅猛,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进而促进了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随着人们对建筑工程功能要求的越来越高,导致其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大大增加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复杂性,因此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问题,大大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即使建筑结构设计水平很高,但是其安全性往往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工程质量。基于此,如何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就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对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为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和长久发展夯实基础。 1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抗震度不够 我国建筑的抗震性很差,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遭遇较大的地震灾害时无法抵御,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及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麻烦。因此,为了有效提高建筑的抗震度,就要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提高抗震水平,这也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主要方式。对于建筑抗震性能的设计,我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标准,为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抗震设计提供了依据。但是有些建筑企业对于建筑物的抗震性能不够重视,导致施工时不注重抗震性能的设计,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于抗震性能的设计认识不足,致使在设计时忽略抗震性能的设计,最终导致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大大降低。针对这个问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根据实际建筑环境进行分析和考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相适应的抗震标准,以此提高建筑物的抗震度。 1.2结构设计中偷工减料 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施工材料,但是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节约支出,就会在结构设计中偷工减料,忽视建筑物的质量及其安全性,导致建筑物种的材料不能有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功能,造成建筑物的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降低建筑物的安全性。钢筋作为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材料,我国对于建筑物钢筋的配筋率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针对建筑物的不同部位具有不同的钢筋配筋率。因此,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高度重视建筑物的配筋率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全过程,以此设计出适合建筑物的配筋率。另外,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仍然使用冷轧变形钢筋,其具有强度高、脆性大、韧性小等特点,不利于抗震性能的实现。 1.3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 建筑物的安全性不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建筑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建筑结构设计人员的技能知识以及经验不足,就会造成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缺陷。在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一些设计人员没有意识到建筑物安全性的现实意义,过于重视建筑设计的美观,而忽视了建筑的质量,降低了建筑物的安全性,严重时甚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开展建筑结构设计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建筑物的实际特点和施工技术来进行设计,把不合理的设计行为以及只顾设计美观而忽视建筑质量的错误设计理念消灭在萌芽之中,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和人员伤亡。 2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的措施 2.1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抗震性能的重视意识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设计人员作为建筑结构设计的基础和核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因此,为了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抗震性能的重视意识,重视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每个基础环节的设计,并随时掌握施工动向,并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更新,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意识到建筑物抗震性能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摒弃传统的设计理念,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现代化水平,以此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 2.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设计建筑结构 建筑行业是提升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工程之一,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结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国家也对规定了相应的建筑规范,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促使建筑规范与时俱进。因此,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设计建筑结构,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杜绝一切建筑安全隐患的发生,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另外,还要及时指出建筑结构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行为,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以此避免或者减少建筑安全隐患的发生率,提高建筑结构设计水准,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2.3开展科研 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要想设计出好的成果,就必须要提高创新水平,建筑行业也不例外。目前,建筑行业有了蓬勃的发展,在这种趋势下,建设结构设计的内容也更加复杂多变,设计难度也随着增加,现有的结构设计程度已经无法满足设计人员的相关需求,进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着建筑物的安全性。同时,计算机程序的内容和功能直接影响结构设计水平。有时为了解决生产问题,配合软件的能力,只能把计算过程简化以满足计算程序的能力。所以,提高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首先要开发出一款高精度软件,不断推新创新,提高建筑行业中的科研能力。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越来越迅猛,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大大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以及建筑功能。但是与此同时,建筑结构设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设计人员进行解决和改善,消除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安全隐患,以此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基于此,设计人员首先要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设计水平,促使建筑结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建筑规范,从而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贡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白为民 单位: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问题及相应对策 摘要:介绍了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监督等方面,分析了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具体的解决策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施工现场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从2001年起建筑业总产值就以10%以上增长速度高位运行。2014年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高达176713亿元,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推动力。然而快速发展下隐藏的是建筑业安全隐患,各种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给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安全事故发生所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大量人员伤亡,如2016年11月24日江西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次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引发人们对建筑安全的反省和深思。 1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 建筑安全管理具有广义和狭义区分。狭义是指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关于建筑安全的工作和意识。广义而言不仅包含施工过程中建筑安全的有关工作和管理,还包括施工前、施工完毕之后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所有管理行为和意识,及国家政府对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问题的讨论和监督管理工作等[1-5]。建筑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全管理原理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以及建筑安全管理方法的实施。宏观来讲,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指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城市建设管理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微观来讲,主要由直接参与施工过程的建筑企业、监理机构以及中介组织对项目施工安全的计划、实施、控制等管理工作[1-5]。 2建筑安全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方面 1)忽视建设工程基本程序。依据《建筑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国项目建设工程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进行备案相关手续。但是,很多建筑单位对这些基本程序不予重视,没有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和备案登记。有的工地甚至是先施工再进行相关手续审批及申请,往往会出现环评或施工条件不达标问题,致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长期停工现象。还有一些建筑单位为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对项目进行低价招标,和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压缩建筑材料成本,使用以次充好的方式蒙骗建筑单位,埋下建筑安全隐患造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2)压缩合理工期及不合规的施工技术。建筑单位为能尽早交付项目,强行压缩合理施工工期,忽视施工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人员在管理层要求之下,采取高压作业、交叉作业方式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工作强度大、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给项目施工带来威胁。3)施工安全管理费用没有专款专用。不少建筑单位直接将该款项归为施工费用,将该款项直接挪为项目施工材料费或是人工费、管理费,没有用来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缺乏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增大了危险性。 2.2施工单位方面 1)安全管理意识较低。有些施工单位重视项目的经济效益增长,安全管理意识较低,安全管理多偏于形式。即便制定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但实际中难以贯彻执行到位。有些安全管理员自身都不重视施工过程的安全,自身的安全管理素质较低。2)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国内安全管理水平整体较低,建筑单位比较注重对施工技能的培养,忽视安全管理培训。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结合自己单位的施工特点,对工程安全意识的建立和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做的较少。3)忽视重大安全管理源的管理。重大安全管理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部分和薄弱环节,这些环节和地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几率较高。施工单位对这些重大安全管理源的安全管理跟其他环节和地方的管理方式一样,并没有着重管理,也没有编制关键部分和重点施工环节的安全计划书。 2.3施工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较低。建筑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其对安全操作的认识不明确,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导致建筑单位整体的安全管理意识较低。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要求较低。建筑施工中有不少岗位都需要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如起重机、信号工种等岗位。这些岗位的很多从业人员根本就不具备上岗资格就进行施工操作,这种违章行为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3)安全培训较少。建筑单位为提高工程施工效益,比较重视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但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却比较少。即便组织培训也只是为应付检查工作,并不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目的,对员工的培训也比较零散,不具备系统性。 2.4建筑安全监督方面 目前我国各地工程安全管理机构人数不能满足监督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监管人数也跟不上现代建筑工程扩充的数量。而且,监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也没有跟上日益增长的建筑专业知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方式以突击性检查为主,缺乏对建筑工程的日常监督。 2.5其他 1)市场违法转包和分包交易。建筑市场交易的操作不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内存在着违法转包、分包交易现象,不少资质较低甚至是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建筑单位参与到建筑项目中,使建筑安全事故案例激增。2)建筑安全技术仍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建筑安全技术仍比较落后,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测方面水平仍较低。一些建筑施工工艺新科技和先进管理方法仍没有普遍适用于整个施工过程,针对安全管理的评价方法也不够全面和系统。 3解决建筑安全管理问题的有关对策 3.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 1)树立安全施工观念。以整顿建筑安全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建筑单位安全管理意识为目标。针对先施工后审批,没有依法进行建筑施工申请手续的建筑单位进行严格查处。依规定对建筑生产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划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施工观念。2)严查违法违规的建筑行为。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堵住安全生产的法律漏洞,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对施工中任意压缩工期、肢解发包工程等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要求任何建筑企业都须在审核手续批准完成之后才能开工,要求任何企业的施工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追求利润。3)建筑单位要积极参与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当中。建筑单位应积极参与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在施工单位可以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力度。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费用要求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来使用,禁止安全管理费挪做他用,对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 3.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形势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安全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的施工操作,提高施工团队安全管理意识。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要以严格、公正态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明确,保证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从而真正做到安全生产。2)改变落后管理模式。配备相应数量和质量的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人员进场和就职后的安全管理培训。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在工地上的推广和执行,并匹配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号召施工员工安全生产、生产安全,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3)抓好关键施工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对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对工地上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对关键施工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对危险源的施工情况要随时报告给监理单位和建筑单位领导,对关键施工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和监控,还可以采取定期排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力度。 3.3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筑企业应该在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前和日常工作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进场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才能允许上工,并要求人员持证上岗。2)强化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对特种作业岗位,应该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持证上岗的规定进行作业,对这些特种岗位的工作行为成立工作日志,及时的登记、记录特种岗位工作情况。 3.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依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建筑安全监督部门作为施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巨大。为保证我国建筑的安全,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应树立严谨的管理态度,忠于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的监督原则,在既不影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及时消除各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保卫好我国建筑安全质量管理的底线。其次还应该要不断的提高自身建筑安全管理知识的累积,逐渐打造出一只素质高、稳定性强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最后,在监督管理方式上,也不能仅依靠突击检查这一种监督方式,应该是突击检查、日常检测和定时定点监察三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和灵活使用。以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及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保温系统防火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工地消防装备建设为监督管理目标,逐渐提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监督水平。 4结语 我国的建筑安全仍存在着安全生产意识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严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建筑安全的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得到改善和提高,笔者也提出了几点关于解决我国建筑安全问题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作者:郁斐 单位:上海市第四中学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材料对高层建筑安全的影响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材料得到加大水平的发展,建筑的功能越来越多,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更加优异。但是在高层建筑中新型建筑材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火灾隐患是高层建筑的安全的重大威胁。对新型建筑材料在高层建筑中对建筑安全影响进行分析,可以提高建筑安全性能。 关键词:新型建筑材料;高层建筑;建筑安全 1新型材料的特点 新型建筑材料不仅能够满足人类居住的需要,还能实现防水、防火、防腐、采光、吸音等特性,建筑材料更加符合现代生活的需要,建筑的观赏性更高。随着人们对资源、能源的重视,国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优化环境,发展绿色建筑,通过建筑材料实现能源的节约。新型的建筑材料具有更好的力学性能,能够满足建筑功能的使用要求,建设更加温馨的建筑环境,同时对废弃物进行利用。 2新型保温材料发展状况 保温隔热材料的使用能够减少建筑的热能耗,在建筑内外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可以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聚苯乙烯泡沫板、绵延矿渣棉、玻璃棉等材料都是重要的节能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大分子有机材料得到大量应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可以实现良好的保温效果,成本低,但是施工性能差,强度比较低。从材料燃烧性能上,可以把保温材料分为无机类复合保温材料、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类保温材料主要包括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等,具有不然性能。有机无机复合材料主要包括胶粉聚苯颗粒等保温材料,属于难燃材料。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主要包括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CEPS)、硬质聚氨醋泡沫板(PU)和酚醛树脂泡沫材料等,具有一定的可燃性。 3建筑装修材料对高层建筑安全火灾影响 2010年11月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建筑过火面积12000m2,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发是由于在进行项目改造过程中,无证电焊工作人员违规在10层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金属点燃9层脚手架架上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引发火灾。聚氨酯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在现行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已经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外保温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是重要的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新型建筑材料虽然提高了建筑的性能,但是也带了危险,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火灾损失常常特别大,因此,要重视新型建筑材料的使用。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安全 4.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成因 (1)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原因建筑外保温系统通常是由墙体基层、保温层、保护层和饰面层几个部分组成。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对建筑进行包覆,在不同的防火分区需要设置相应的防火隔离带,根据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每层建筑间应用300cm的不然材料进行分隔,在建筑立面和屋面之间设置500cm的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在每层建筑的窗口应设置防火挑檐或者设置不燃烧墙体进行处理,以防止屋内火灾通过建筑洞口向外蔓延,防止建筑层间蔓延。建筑墙体基层内部空腔和幕墙施式建筑,以及建筑保温层同建筑墙体间空腔,都会在发生火灾时形成烟囱效应,为火灾补充空气,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楼板见空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外保温材料很多都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一定的燃烧性能,在最新的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但是在进行施工时,一些施工企业为了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仍存在使用易燃材料施工的情况,这就给建筑施工和后期使用带来了很多火灾隐患。一些未经防火处理的有机保温材料长期使用过程中,逐渐开始脱落,裸漏出有机可燃材料,造成火灾隐患。(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管理问题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火灾可能在保温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存储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在保温系统使用过程中,上海“11.15”重大火灾,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引燃大面积外墙立面保温材料发生燃烧。这反映出施工过程施工技术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没有依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缺少安全教育,相关监管不到位。 4.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危险性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速度快,大量使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会迅速燃烧,造成建筑火灾。EPS板、XPS板、PU板这三种可燃有机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量较大,发生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救援困难,一些高层建筑防火系统年久失修,在发生火灾时无法投入使用,对救援造成困难。燃烧产生的低落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并可能引燃二次火灾。 作者:王喜悦 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建筑安全类论文:谈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 摘要:为了有效保证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非常必要。在建筑安全上健全法律、法规,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提出相关要求。施工安全技术主要包括脚手架、土方及模板等工程建设,这些方面的施工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有必要对建筑安全问题加以考虑,因此,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正在探索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文章从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进行了充分地探讨。 关键词: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 1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内容 明确项目施工方和项目设计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对双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写在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在建筑施工过程坚定不移的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者需按照以往项目经验对施工危险情况进行预测,识别项目的潜在危险点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将其编制在施工危险源的分析报告中,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管理办法。除此之外,还应将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措施编制在规范中。项目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要制定好,现场施工人员需要遵守规定来执行操作,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施工作业行为标准。管理者需要监管项目施工安全的情况,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价。管理者需要将施工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标准之一,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评定工作,并将考察结果报告上级管理者。管理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施工安全方面的状况,需及时整治。除此之外,管理者需要定期开展有关施工安全的讨论会,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2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环节难点分析 (1)对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认识尚需强化。在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中,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某一阶段的管理做到安全标准化,但是从宏观的角度观测,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应该是一种全面的综合性体系。在建立这一体系中,应以建筑项目全部完成时间的总体性角度来看待。如应从项目的立项分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到施工完成后的运行为一体系,对每个环节都应该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从而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整体性安全标准化体系。(2)建筑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力度不强。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权威性的指导型法规,而建筑工程内部也了许多关于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融合了以上两个部分法规。除此之外,建筑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等实际问题,还没有法规对其进行论证、约束与规范,即还未标准化。而已有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案的编制与修订,还存在很多缺陷,整体性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仍需完善。(3)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没有及时跟进相应的监督及奖惩机制。在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施工标准化管理流程以及具体的实施操作规范需要由实际参与到建筑施工的人员予以编写和拟定。鉴于此,我们不难发现建筑施工标准化的编写数量是极其庞大的,同时内容也比较细等特征。从我国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的整体管理流程方面来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内容的编写方面,还具有很多的问题,比如信息与操作不相匹配,以及随意编写的现象。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及时跟进监督与奖惩机制,由此使得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编写施工安全标准化操作规范时,积极性与主动性、责任意识都不是很强。3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构建(1)组织机构标准化管理。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负责人、技术保证体系负责人等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管理意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在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制定各级安全人员职责,以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安全保证体系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做好施工管理工作中的管理、组织及协调等工作,并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细则。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安全技术负有直接责任,参加安全生产监察,从技术上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2)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为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任务和目标,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施工管理细则。现场管理标准化。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平面布置图,明确划分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等,在主要通道设置不同安全警示牌,有触电危险场所标识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应实施临时设施管理标准化,临时宿舍建设必须满足消防及环保要求,室内用品及设施应摆放整齐,食堂、洗浴间等设施应满足要求,现场应配备药箱、绷带等急救器材。现场各种机械、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不同类别应分区堆放,存放材料场地应平整,现场材料应结合材料特点采取保护措施。(3)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项目建设中使用的悬挑平台、脚手架及防护网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布设,此外,建筑外侧应结合规范挂上安全网进行封闭,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通道口、电梯井口及楼梯口等位置,应结合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棚、防护门及防护栏杆等,必要时还要加装安全网,并设置标识起到提醒的作用。必须拆除或改变安全防护设施时,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以后,应提前将替代安全措施做好,在作业完成以后立即将安全防护措施恢复。(4)安全信息标准化管理。在日常的运行中,有关部门要对安全信息进行充分记录,并把国家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实施科学地储存,此外还要对国内外有关安全施工设备及技术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地搜集,以供企业领导者予以使用与参考。该信息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拥有较高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以便确保以下工作能够有效实施:①需要构建建筑设计的鉴定与验证标准;②对施工进度与相关设备状况进行有效的记录;③纪录特殊作业与相关建筑工序进行。(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全面性。由于建筑项目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使高层建筑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监控的范围内,从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7)基于BIM技术的安全培训。在传统的安全培训过程中,主要是对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人员等进行岗前的教育培训,其培训手段单一,培训信息过于口头化,培训内容缺乏实践意义。因此,其培训效果也往往不如人意,尽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一的培训模式,但是由于培训数据库的不完善和实践性较弱的情况,导致培训的形式化,操作性不强。对于BIM技术而言,由于BIM技术的可视化特点,因此,BIM技术不仅能够协助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解决高层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还能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安全培训数据库,高层建筑施工人员可以通过安全培训数据库,学习最新的施工方法,掌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这些学习,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机械设备使用水平,保证技术的规范性,从而让安全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结束语 综上所述,BIM技术具有信息数字化、空间化、全面化、定量化等重要特点,在高层建筑施工中,BIM技术通过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场地的规划、施工安全的评估、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措施的制定等,来达到了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显著效果,对安全管理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BIM技术显著的优势,将其全面地应用在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切实保证安全管理的效果,从而为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李洋 单位:中国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事故原因与风险管理方法 时代的发展异常迅猛,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占有重要的位置,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建筑行业涉及领域广,在建筑中,施工周期长、人员流动性大、工种复杂等,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我国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还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筑业应高度重视起安全事故,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将所有影响建筑安全的因素扼杀在摇篮中,从而推动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应运而生。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下,势必会带来很多安全风险问题。通常而言,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难以预测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会威胁着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建筑造型具备多样性、复杂性等特征,造成在建筑中频发安全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作人员需要长期在露天高空中施工,这无疑有着很高的危险性。同时,在施工中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工程后期作业规划和工程实施中,很多时候都由自然条件所决定,因此,很难预测出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很难预测风险对于建筑工程所带来的影响,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不但会对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而且也会为整个建筑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结合建筑工程特点,不管是工程监理工作者,还是具体施工工作人员,都应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树立起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唯有施工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安全进行。 二、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设备在不安全状态中,也会频发事故。具体表现在:设备使用中缺乏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不及时、设备超负荷运作;开挖土方、脚手架、模板等工程缺少相应规范的、合理的设计计算资料;防护装置缺乏安全警示标志、强度低、报警装置、安全保险装置等不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有缺陷。在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影响了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2.施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表现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等。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管理状态杂乱无序,有很多违反规定的操作,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其企业对安全施工重视力度不够,项目管理工作者过度追求工程质量,而忽略了操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其中有很多无证上岗的施工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者没有按照有关要求监督施工,没有及时处理施工隐患,这些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致使建筑工程安全施工频频发生,想要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有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起这些问题,从而完善解决好这些问题。3.施工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建筑施工中,大多数施工项目都是在露天中完成的,在具体施工中,人员多、道路状况复杂、堆积各种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较多等,这些都是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自然环境是引发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雨、大雪、高温等环境下,会提高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也为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施工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力来进行,这就导致施工人员素养高低不一,技术水平不一。劳动分工没有互相配合,也互相干扰,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施工要求进行认真施工,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加强建筑安全的风险管理方法 1.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对一些重机械严格把关,严禁这些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在需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障特种机械操作工作人员定岗、定机。在施工刚刚进行中,使用单位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机器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和清洁施工设备,及时解决施工故障,更换受损的施工零件。在施工现场中,应悬挂警示牌,在一些作业危险区域,如:电梯口、临时用电设备等区域,应悬挂上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从而提高他们的施工安全意识;建筑材料、建筑配件等材料应整齐堆放,专人负责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也要达到施工要求,确保生活设施符合施工的要求,为顺利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2.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精细化管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切实的、积极的履行自身职能,加强监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审查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工作,严格把关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混入施工现场。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还需要构建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施工现场,消除一些不安全的状态,避免一些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3.精密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这是由安全环保部门管理的,一般施工企业中,项目部生产经理都是由安全总监负责,这样就可以免去很多职位。但很显然,这种组织机构存在问题,很难保证安全管理的优先性、权威性,对安全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效果都会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秉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施工原则。唯有这样,才能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如:在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后,在安全管理机构将所有项目部责任人纳入其中,并明确各个责任人应负的责任,避免权责不清。将各个施工队伍的责任人作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担任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对其进行严格教育。此外,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次安全会议都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及时的、有效的解决好问题。4.对施工人员展开安全培训用人企业应对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唯有达到了安全培训的一系列要求后,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另外,一些特殊岗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实施安全教育,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鼓励,鼓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施工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唯有从根本上找出影响施工安全的原因,才能真正地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安全风险贯穿于其始终,想要将所有安全风险消除,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建筑企业应尽可能地控制安全风险,将施工风险系数降到最低。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起安全风险管理,不断整合和优化风险管控机制,积极地、主动地消除安全风险,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从而推动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康
营造良好的经济市场氛围成了市场经济变革所面临的必然环节,为此应当在现行环境基础上结合实际现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盗版现象的扩大势头,优化产业经济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对经济的可持续循环建设。盗版现象作前市场经济建设中存在的特殊情形,是经济实体之间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回报以及生产经营资源所采取的措施之一,行业市场发展面临着较大的经济不稳定因素,致使在行业领域内盗版现象呈现出逐步扩大趋势,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平稳运行,为此如何能够有效控制盗版现象,提高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成了经济建设部门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1.盗版现象的简要概述 1.1盗版现象的主要种类及特征 在对现行不同行业内市场经济活动考察后可以得知,盗版现象的主要内容指的是针对现行市场当中的畅销产品、技术、品牌以及设施等内容,利用其仿冒技术,对其商标、外观、样式进行二次复制所形成的经济活动。目前盗版现象覆盖面包含了书籍类,如著作权版权,技术类,如知识产权,产品类,如品牌版权等,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形式的多样化、营销模式违规性以及运作方式的隐秘性,如伴随着互联网络时代的到来,由于互联网信息所表现出来的无形化、数据传递高效率,使得在处理盗版问题时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侵权证据。 1.2盗版现象产生导致的风险危害 一方面,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风险进一步增加,盗版的主要形式是盗用、仿冒他人的产品成果,是建立在对相关产品权属的侵犯而实现的,使得使用者和参与者之间因产品属性、质量等法律问题纠纷进逐步增多;另一方面,严重削弱不同区域产业的建设发展积极性,及较多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促使正牌行业产品利润急剧下滑,导致经营者促进自身建设发展的积极性逐步降低。 2.形成盗版现象的主要因素 2.1市场需求基础因素 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盗版现象问题的产生其重要因素是由于在市场环境中对于产品的需求要求而决定的,消费者在购买活动中选择商品的主要依据受经济收入的限制表现为对产品价格的需求和质量的要求,在同类型产品的选择过程中,如果质量相当的基础上,而价格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则会促使消费者选择价格较低的产品,而盗版现象的目的是以类似属性的产品在市场中流通从而获得较多利润回报,其中在价格方面的优势效益获得消费者的青睐,长此以往盗版产品的数量逐步增多最终形成了较大的市场空间。 2.2市场供应基础因素 为了确保产品生产经营体系能够正常运行,确保产品质量效益,因此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于原材料、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占比逐步增大,促使产品在营销当中指导价格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范围内,而受利润与价格反比例增长的关系,其获得的利润空间也逐步会缩小。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那样,经营者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减少资金成本的投入,增加利润占比,往往会采取盗版的方式来实现,同时虽然在此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压力,但是按照经济理论中风险越大、收益约高的论述,更加坚定了生产厂家进行盗版操作。 3.盗版现象对不同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 3.1对于消费者影响方面 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剩余方面,按照上述论述当中盗版市场的形式其重要因素是由于消费者对于价格因素的侧重,虽然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经济收入得到了进一步增加,但是较大的产品价格差异,以及“花钱少、办事情”的思想意识,促使社会公众逐步将购买目光投向盗版产品,这也就为盗版产品带来了更多的购买优势,消费者可以通过较少的资金投入大量的剩余资金,投入到其他商品的买卖活动内,但是随着时间不断向前推移,盗版产品在质量方面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所产生的安全隐患会对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同时盗版产品数量的急剧增加,限制了正版产品的升级换代,消费者则无法体会到新产品带来的性能优势效益。 3.2对于生产者影响方面 在短期时间范围内,较低的资金成本投入成了生产经营者进行盗版实践操作的最大的驱动力,可以通过在同类型产品的经营过程中,充分利用不断扩大的价格差异,压低生产资金占用比例,从而实现获得更好效益的经营目标,进而为生产者提供了更多的原始资本积累,致使生产者能够拥有更多的生产剩余资金。在长期时间范围内,通过技术改造、管理创新等方式产生的经济效益其周期性较长、获得的利润较少,逐步被生产者所放弃,由于通过盗版经营方式获得了大量的生产剩余,导致企业在实现创新改革、转型优化的实践操作中出现了懈怠状况,如此一来,企业生产经营后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最终会导致被市场经济环境所淘汰。 4.目前控制盗版现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4.1监管体制方面 相比较发达经济体国家关于版权的监管机制体系设立以及运行操作,对盗版现象的控制还处在不断的探索阶段,我国经济部门种类众多,需要进行版权维护的产品类型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而产品研发的高效性使得在对相关监管制度的建设较为滞后容易形成监管漏洞,生产者会利用监管漏洞进一步扩大盗版生产的规模和范围,盗版现象所体现出来的风险逐步加深。 4.2行业体系方面 从行业规范角度来讲,疏于对相关管理体系的设计与规划,造成了行业间产品技术交流渠道不顺畅,各环节信息数据传递不及时,管理制度职责划分不明晰落实不到位,维权路径阻塞等现象发生,行业防范管理体系较为混乱,特别是在正版生产厂商在遇到版权纠纷问题时,作为行业带头部门受维权运行体系不畅等因素的制约,容易出现手续烦琐、部门繁多等维权难的现象出现,从而错过了最佳的追诉期,严重制约了行业中引导保障作用的发挥。 4.3经济主体方面 受主观思想意识的引导,生产者在充分利用现有生产经营资源的基础上,都希望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和范围,从而获得更多的效益保障,使得企业能够在长期的市场经济建设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盗版所具备的短期效益,可以为经营主体带来更大的经营收益,这也促使生产者为追求效益而盲目追求盗版操作,致使企业自身的技术革新等方面停滞不前,进而加剧了企业间恶性竞争的激烈程度。 5.创新盗版现象防范管理的主要措施 5.1建立综合型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应当在现有可利用经济资源的基础上,对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创新型改造,逐步强化各管理要素之间的信息流通、资源共享、制度落实等方面措施,首先,针对深入不同区域内产业经济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在进入生产企业后重点了解盗版现象对企业产品经营所产生的问题以及影响范围,为增强管理体系合理化、规范化提供坚实的数据信息基础。其次,包括司法、工商、监察等多部门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以此为基础建立对易发盗版风险的防范预警机制,同时优化维权结构,提高维权保障效率,将因盗版而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内。 5.2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现阶段,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在社会各界深入推广与实践,提高司法权益保障效率,有效打击盗版现象的发生,是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表现,为此应当逐步加强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规范有关盗版法律事项条款,进一步明确生产者主体间的权责划分,对包括《著作法》《知识产权法》等在内的部门法,根据市场发展形态进行修订,重点是针对新出现的盗版形式和经济纠纷行为进行约束,为生产者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法规保障。 5.3加强经营实体自身发展 从企业自身出发,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产品的技术保障,重点提高产品的技术运用的保密性,严格管理有关版权技术信息的流通,进行信息数据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创新对产品在性能、外观的优化设计,突出产品在实践运用的独特性,例如:提升防伪标识的防伪度,优化产品内部零部件的制造工艺;三是在行业企业间逐步形成打击盗版的思想共识,逐步树立公平竞争、公平买卖的意识,构建和谐的市场经营氛围。结语综上所述,打击盗版历来是市场经济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其盗版现象的形成与扩大对于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严重制约的作用,为此应当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盗版现象的防范与打击力度,重点从体系建立、完善法律以及企业自身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为构建可持续循环经济探索出新的建设路径。 参考文献: [1]王新茹.盗版的成因与治理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24):31-32. [2]周琛森.基于网络盗版现象分析著作权保护问题[J].法制博览,2016(17):5-7. 作者:马莉 单位:云南能投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1 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来看,科学的财务成本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可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其中纳税筹划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资产清点与调配的重要作用,还能够反映企业纳税方面的真实情况,帮助企业提升税收回报。企业要想利用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帮助企业规避财务风险、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必须将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有效结合,重新规划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特别是重新设立企业内部纳税筹划岗位,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能够应对企业税务问题,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反映财务成本管理情况,做到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二合一,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的应用与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首先,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特别是企业参与重大投资与筹资活动时,明确企业财务状况选择合适投融资模式,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大部分财务风险[1]。纳税筹划可以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的时候给予建设性意见,帮助企业解决了投资阶段面临的财务风险和市场不确定因素。因此,纳税筹划起到保障企业经济效益、规避各类市场风险的重要作用。为了促进企业长期发展,企业领导与财务人员应准确认识纳税筹划协助企业发展的重要帮助。企业筹资渠道和模式多样、内容较为复杂,包括股票投资、利息支出等重要方面,筹资方式的复杂性不断提高更加显企业预期收益与筹资成本对比愈发重要。但通常情况下税收责任与待遇间差异明显,一方面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税收压力,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的纳税筹划工作难度增加。企业若想在多变的经济形势中求得发展,那么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制定科学的筹资方式是重点工作之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离不开纳税筹划工作带来的重要帮助,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压力问题,为企业资金流动创造更大空间,合理规划企业的收入与支出,促进企业长效发展。 (二)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影响 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效益影响、资金分配影响、筹资影响、投资影响等。在企业投资活动的决策过程中,有效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为了帮助企业寻找更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路径,并根据企业经营投资情况给出投资意见和方案[2]。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与改变往往与国家阶段性的发展方向与政策有关,企业筹资方式根据税收政策变化而调整是必然的,各个企业将充分考虑不同政策形势下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与客观因素,从而重新调整筹资计划,实现企业增资减负的基本目标。另外,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的前提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不断提高自身纳税筹划工作效率与科学性,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督促纳税筹划人员与企业各个部门之间展开有效沟通,纳税筹划需要企业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帮助企业获取更多效益。当前企业经营方向发生改变或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时,企业的经济收益也会受到巨大影响,企业只需调整纳税筹划工作内容,重新建立收益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那么即使国家政策发生改变,对企业的影响永远是积极的。由此可见,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效手段,是纳税活动时的重点工作,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重要关系。 (三)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纳税筹划所面临的困难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减少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收益。然而,在实践中并非如此。究其原因,还是纳税筹划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对其缺少一定的了解,严重影响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曲解纳税筹划的意义 现阶段,很多企业在对纳税筹划方面存在一定理解偏差,无论是管理层还是财务工作人员,对其真正的意义未领悟到位。例如,他们认为“筹划”就是企业财务进行税收筹划时,与当地税务局进行“勾兑”,钻法律空子,实现偷税漏税;或者考虑以制作假合同或者假发票的手段,最终达到企业减税的目的。实际上,这样操作不仅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风险,税收隐患也随之产生。 2.偏重效益,轻视成本和风险 多数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过多关注纳税筹划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获取,常常忽视筹划所需的成本支付以及给企业带来的筹划风险。从理论层面来讲,企业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和经济活动都可以通过纳税筹划进行统一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筹划应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规划风险分析和经济可行性分析。因此,企业要想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价值,必须正确认识成本支出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3.静态筹划、动态筹划失衡 许多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后,往往忽视了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原因而发生的变化可能导致原良好规划计划最终失败,因为没有相应的调整,有的只注重方案设计,忽视方案制作。由于实施不当,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中流于形式。 4.重理论,轻实践 企业要想提高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必须将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有机结合,统一协调,不可偏重任何一方面。如果偏重税收法律法规,则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如同“纸上谈兵”,可操性差、实用性差。因此,企业在制订纳税筹划方案时,要特别注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尽量保持方案的灵活性。 二、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结合的重要意义 首先财务管理目标对纳税筹划产生一定影响,纳税筹划需在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进行,以企业效益最大化为基本宗旨,并且纳税筹划开展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企业税收压力。纳税筹划要始终围绕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展开,并且纳税筹划工作不是一味追求减小税收负担和企业运营成本,必须综合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够对企业未来几年发展提供帮助,同时考虑是否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收益[3]。将纳税筹划思想充分融入财务管理工作中,例如企业项目筹资阶段经常出现债务利息抵税的情况,而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采用债务筹资的方法,在投资时尽量选择税收政策有一定优势的相关行业。企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必须符合环境要求,企业环境主要由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组成,而外部环境分为经济环境、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环境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环境上的剧烈变化,势必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影响,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同样不可忽视这些环境因素的存在。因此,纳税筹划需始终在迎合环境变化趋势的情况下进行,从而才能保证纳税筹划工作进行顺利。同时,纳税筹划需着眼于企业整体赋税减小,了解各个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将不同时间的税负折算成现值加以比较,从整体上进行规划。从目前国内市场发展形势来看,纳税筹划之所以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除了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帮助企业减小大部分税收压力与规避财务风险之外,还能够为企业创造出更多流动资金,为企业资金有效运转提供更大空间[4]。另外,纳税筹划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不仅体现在财务管理方面,还能够重新统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和隐形资产,能够起到提高企业资产安全性的重要作用。企业的经营活动基本离不开税收活动,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需要与政府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的同时,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确保投资决策合理性。财务成本管理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两者相结合往往能帮助企业创造更多价值,纳税筹划工作的内容和流程设定,需要企业事先制定科学的税收计划与财务活动内容,并为此积极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与交流,在企业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方面获得一定指导之后,帮助企业减小税收压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策划相结合的思路 现阶段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相结合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利用融资渠道进行纳税筹划、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等。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开展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体现在新、旧政策交接阶段,企业财务人员利用时差进行筹划,如费用延迟、进项税冲抵等,这更加考验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情况和国家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此类手段遇到国内税收政策长期未调整,或纳税筹划空间不足都会导致工作难以开展,而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作为主流的两种融资模式,他们在资金成本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而这样的差异也是经济效益角度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原因,可以通过财务杠杆的方式降低企业成本,利用抵税方式提高经济效益[5]。总的来说,要首先准确认知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才能够促进纳税筹划效果的提升,而具体的思路应该包含以下几点:首先要强化企业财务人员对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的认知度,将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定位准确;其次是要做好基础的财务工作,将事前详细论证作为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后才能进行纳税筹划诸多事项;再次要把握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纳税筹划奠定良好基础,结合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筹划方案重新评估和审查,适时增加新内容,做到与时俱进;最后,在整个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避税节税,避免发生违法行为。各项思路的具体实现方法如下。 四、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相结合的方法 (一)强化专业知识认知度,准确定位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 可利用例会时间运用专题活动的方式向公司员工宣传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使其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尤其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范围逐渐扩大、工作内容增加时,财务人员更需严格监控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只有明确企业资金分布情况才能设立对应的内部税务管理与防范体系,并及时根据企业经营范围改变而修改税收管理制度,使得企业能够提前预知财务风险的存在,以便提前准备风险应对方案[6]。企业纳税筹划是通过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合理安排来实现的,其不能独立于投资、融资、生产经营与利润分配决策过程之外,而是要服从于企业各项财务决策,因为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能一定带来总体成本降低和收益提升。因此不可片面追求税负最低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更是要科学制定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7]。 (二)提升基础财务工作能力,把握事前详细论证前提 做好基础财务工作,事前进行详细论证是企业做好税收筹划的前提。企业与税收筹划相关的主要会计政策包括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收入确认原则等都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例如,在企业融资租赁费用中由承租方支付的安装费用、手续费等,在完成交付使用后的利息可在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费用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只能增加原值,在剩余折旧期限内进行摊销。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考虑到货币时间的价值,尽可能体现出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的节税效应。 (三)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紧跟国家税收政策趋势 企业纳税筹划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实现涉税零风险等将内容,纳税人需要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通过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安排达到减少纳税或不缴纳税款的目的。同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实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经济局势、行业变动规律及所在企业的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最适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方针,帮助企业寻找自身定位,为企业业务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对于一些工作懈怠、得过且过的员工要严惩不贷,完善企业福利制度,如年终奖、带薪休假、年终分红等,提高员工归属度,保证财务管理人才稳定性。此外,要紧跟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调整纳税筹划工作内容与方向,实现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本目标。企业需与税务机关开展交流与学习,并定期做好市场调研、国家政策信息搜集工作,保证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8]。 (四)把握税收筹划界限,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实现方式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有机融于企业经营理财的各项活动中。企业纳税筹划的直接结果是减少税收支出,因此国家税务机关每年会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防止偷税漏税。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与企业纳税人立足点不同,因此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合理规避纳税,避免纳税筹划变成偷税漏税给企业带来负面的经济影响。随着我国纳税环境的正规化、法治化,企业也逐渐聘请中介部门进行重大事项涉税分析及整体纳税筹划,如固定资产购置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策划等。在此期间企业要遵循正确的税收筹划原则,从合理合法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缴纳税款各项环节分别进行筹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中的企业特点设计出针对性强、繁简得当且通俗易懂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能够快速完成税收筹划工作。 五、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相结合对企业未来发展意义重大,现阶段国内各个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面对纳税筹划难点与重点,首先需保证纳税筹划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这也是各个企业目前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因此,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纳税筹划工作需全面而严谨,并结合实际情况培养税务相关人才,不断优化与改进企业现有纳税筹划方案。企业在财务管理效率获得提升之后,再重新科学分配企业经营收益,从而提高企业资金安全性,帮助企业减少经济损失,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国内经济发展贡献一部分力量。 作者:余道松 单位: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2 纳税筹划的含义在于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采取管理工作,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加强税务纳税的注意事项,并开展统一的策划安排,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保证企业长久发展。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要点,可以充分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推动纳税筹划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展,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一、纳税筹划及财务管理简述 一般情况下,纳税筹划所指的是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基础上,以减少税负为目的,开展筹资、生产以及投资等一切活动的谋划。结合实际情况来讲,纳税筹划所指的是企业的纳税人在财务管理期间,采取的符合税法的减负行为。纳税筹划的性质是合理合法的。虽然偷税等违法行为也是为企业减轻税负,但是从本质上来讲,纳税筹划是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所开展的合法行为,这种行为既能帮助企业提升经济效益,还能保证企业长久发展,并且能维护国家利益。所以,纳税筹划是企业提升经济效益,促进稳定发展的关键手段之一,对企业的影响十分深远。财务管理是强化资金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制定企业发展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分为核算与预算部分,通过系统化分析企业项目成本、计划及预算等方面,为更加合理地制定财务管理计划提供保障,有效加强企业经济收入和资金使用情况,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强化。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意义 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纳税筹划,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降低相关的成本支出,合法的回收资金资源,最大限度地使用成本资金,加强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财务人员需要全面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意义,帮助企业夯实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等。 (一)夯实企业市场竞争力 企业在发展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而这种经济效益的前提是合法合规。结合部分企业情况来看,存在着恶意逃税避税等违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能短期提升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但是对于企业的生存有着巨大的风险,不仅危害企业长远发展,还会损害国家利益。采取合理合法的减税行为,则可以帮助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并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企业与国家的共同发展。企业想要在经济市场中谋求一席之地,捍卫自身的地位,就要充分开展科学的纳税筹划,才能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二)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处于发展阶段时,可以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来开展财务管理活动以及其他业务,而纳税筹划的主要目标在于保证企业在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期间谋求合法合规的经济效益,从而获得资金及成本的最大化。企业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从而提升财务利益。所以,科学开展税务筹划,可以推动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及质量的快速提升。 (三)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站在宏观的层面上分析,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期间,可以在短期内降低国家在税收与财政方面的收入,如果从国家与企业的长久关系出发,企业通过合理地开展纳税筹划,可以推动国家税收与相关收入的提升,不仅可以确保企业长远发展,还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所以,企业要积极提升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性,明确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要点,从而实现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 (四)实现企业资源配置优化 科学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还能促进企业内部的资源整合优化,为企业的资源调配与创业发展奠定基础。在开展纳税筹划期间,企业通常会实现产业结构的科学调整,以及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实现稳定发展的目标,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价值分析 (一)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价值影响因素 。所以。企业想要开展科学的纳税筹划工作,一般会以增加当期成本为基础,开展税务筹划。例如,科学地使用存货计价的方式,增强企业的生活成本,提高销售存货的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避免出现当期税负过高的现象。同时,使用固定资产折旧,通过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手段,让企业当期费用增加,从而降低当期税负。在生产经营期间,开展税务筹划工作,要注重综合考虑当期存在的问题,科学开展筹划工作,提升税务预测的合理性,从而确保企业的财务预算与实际需求更加贴合。 (二)企业筹资活动中的价值 在开展筹资等经济活动期间,使用税务筹划的手段,也可以帮助企业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当前,大部分企业所采取的筹资都为权益筹资、负债筹资这两种方式。所以,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中,要结合筹资方式的确定,在保证纳税筹划的效果。例如,企业在负债筹资期间,所产生的借款费用是在税前所抵扣的,这种情况一般能够减少企业的利润,从而降低企业需要承担的税负。但是在权益筹资进入利益分配环节时,要根据企业的税后利润来开展分配,这并不能减少企业的税负。所以,企业在开展税资活动期间,要充分借助负债筹资的方式,通过增加负债筹资、减少权益筹资的办法体现负债筹资的优势,帮助企业达到减负的目标。 (三)企业收益分配的作用 在经济活动中产生收益期间,要结合相关的纳税筹划工作,在符合企业实际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开展合理分配,才能实现减轻税负的效果。例如,结合相关规定来看,新创办的企业可以享有两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由此可见,企业可以结合这项规定,来加大对产品的研发与宣传,从而推迟企业的获利年度,保证自身的节税效益。企业可以充分借助国家税务减免的政策,来开展纳税筹划活动,从而保证自身经济效益。四、企业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具体实践应用要点纳税筹划的内涵在于企业对自身涉税业务开展的相关策划工作,经过制定全面可靠的纳税操作措施,在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探究税法中所不包含的内容,从而降低自身纳税成本,降低企业经济负担,在实际操作中,要积极关注纳税内容的变化。企业在纳税筹划开展中,要充分从整体角度出发,纵观企业全局,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开展纳税筹划,并加强生产投资环节的纳税筹划,从而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成本,降低纳税负担。 (一)从整体角度出发,实现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纳税筹划环节,既为企业经济提供了利用率提高的作用,还提升了利润效果。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手段,企业实现了应缴税务的降低,并通过科学控制生产成本,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期间,开展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企业节约纳税支出,以此为原则,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合理规划。开展财务筹划管理工作,要以财务监管为基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借助纳税筹划带来的效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企业的税款,并且对企业的整体运行环节并无过多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实现纳税筹划期间。应当针对不同的项目进行合理划分,保证其统筹方案的综合性,注重企业的经济和非经济税收对方案与企业的影响。通过从整体角度出发,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减轻企业成本负担,达到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目的。 (二)结合企业实际,深刻认识纳税筹划 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概念要有正确的了解,并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属于一种合法合规行为,与偷税等违规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合理合法的原则,也是国家为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需要在国家税法的规定范围内进行税务缴纳,从而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行,帮助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纳税筹划属于一项带有风险性的活动,这一活动属于前期的预测性工作,不过期间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一定变动。在政策变动之前所制定的筹划方案,很可能成为违法违规行为。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判断,并依据当前情况对经济政策进行变化趋势分析。同时要加强税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避免出现策划方案违法的行为,提升税务筹划工作的有效性。税务筹划前期,企业要充分明确其工作性质,并了解为企业提供工作的目的,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不断进步。在开展规划工作期间,还要遵循以法规为标准的准则,遵守以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原则,尽量避免出现较多附加费用,帮助企业有效提升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包装企业纳税筹划的作用充分发挥,从而推动财务管理工作效果的提升。纳税筹划工作要始终围绕企业的财务工作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来制定方案,不能出现脱离工作方案的问题,避免影响企业决策的正确性。纳税筹划工作在开展期间具有一定成本费用,但是与企业所减轻的税负相较,这种支出仅占成本费用的极少部分。并且,这一工作属于双向进行,同时增加了财务管理水平。所以要求企业要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在整体的视角上思考,并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站在多元化的角度上制定多种方案,并选择与企业需求最贴合的方案,从而达到纳税筹划工作的目标。 (三)加强生产投资环节纳税筹划 1.企业投资纳税筹划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保证了企业项目的可投资性增强,避免出现税负过重的现象。企业在投资期间,可以参考如下几点措施:1.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并悉知地方政策变动,依据地方政策来享受政策优惠。2.调查了解当地市场,选择较强的优惠策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3.在选择战略方向时,按照行业的发展情况选择优化型产业。4.加强高新技术、绿色环保生产经营,关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5.在选择注册资本模式时,为了减轻税负,企业可以选择无形或固定资产,并将固定资产折旧费纳入成本之中,无形资产则通过摊销来纳入管理费用中,减少总体资金额度,降低税务扣除。 2.生产投资纳税筹划 在生产经营期间,企业一般包含了原料加工与材料的加工再包装。生产阶段,企业纳税筹划可以利用费用摊销和摊销期限,有效降低税务成本。具体如下:(1)存货计价。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材料采购,依据市场的价格波动来进行存货计价。市场经济的影响因素较多,在原材料出现价格下降的现象时,企业选购材料可以采用“先进先出”的模式,提升本期的材料费用分摊。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那么就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平均法”,避免出现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浮动而增加税负。(2)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一般会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方式计算,从宏观角度出发分析折旧手段计算使用期间的总额度。在设备的使用期内,采用不同的资产折旧手段,所造成的每年度税款差别较大。企业可以根据加速折旧法减轻资产折旧年限,把固定资产折旧缴纳的税务递减,提升企业自身资金使用效率。(3)产品销售选择。在产品销售环节中,出现的现款交易、赊销交易,虽然达成了实际交易标准,但是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里,交易模式的不同所带来的税务统计不一,企业要加强财务推断,选择更有利的交易方式,避免出现提前垫付税款。 结语 在经济体制不断改革的市场背景下,企业面对的竞争局势更加严峻,想要在经济市场中谋求一席之地,并立于不败的局面,就要强化自身财务管理工作。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并避免企业出现税务过高等问题,提升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要点,可以为企业科学开展纳税筹划提供参考,推动企业长远发展,促进经济效益提升。 作者:牛志军 谭娜娜 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篇3 1绪论 1.1研究背景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纳税义务人的纳税意识淡薄,国家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杠杆所起的作用,企业也不重视税收筹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1]也引起了企业的足够认识。企业财务管理[2]活动是企业的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一种财务管理工具,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普遍过重,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3],节约资金开支,降低税收支出比例,规避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和企业利益最大化[4],必须更新纳税意识[5]和观念,做好纳税筹划。各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税收政策也有一定的差异性,税收筹划被公众广泛认可和被法律接受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在我国,纳税筹划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几年里有所发展,社会公众对纳税筹划有了真正的理解和认识,更新了纳税意识和观念。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做好纳税筹划是当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企业纳税筹划可以在短期内适当安排经营活动,节约税收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中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观念。企业减轻了税负,政府也实现税收征管的意图,对政府和企业都有好处。除此之外,企业纳税筹划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虽然纳税筹划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对于企业来说,风险高收益就高,企业可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少缴税或者不缴税,获取经济利益。对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有利于提升企业理财能力,丰富企业纳税筹划理论,符合企业对现有税收政策的需求,为企业在财务管理活动中提供理论支持。 1.2.2现实意义 企业的日常投资、筹资、经营等活动贯穿于企业整个财务管理活动中,将纳税筹划应用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对企业的税收意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积极性,也使企业对纳税筹划引起重视,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还有利于企业规范自身的财务核算流程,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使企业通过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确保资产、收益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再者,企业在生产和消费中可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对结构进行调整,提高资源合理利用率,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税收法律规章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之下,企业纳税筹划应用于财务管理活动中,有利于企业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资产、收益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防范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6],避免出现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树立纳税榜样,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拉动国家整体经济水平。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国外研究 企业纳税筹划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快速发展的纳税筹划也融入企业的财务管理中。随着经济发展,企业纳税筹划有了新的定位,在财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纳税筹划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并有一定的发展历史,有对应的环境,理论发展也比较成熟,有一定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对于不同债务比率的企业选择不同的税收政策,减少税务成本,使得企业有一个最佳债务比率,经过不断的实证研究和实践,有效整合和运用到企业财务管理中。 1.3.2国内研究 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对纳税筹划是有抵触心理的,以至于早期我国企业对纳税筹划全然不知,加之我国一直宣杨“纳税光荣、逃税可耻”的传统思想,导致我国的企业纳税筹划处于空白状态,纳税筹划得不到引进和普及。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也有了进一步提高。国内也有很多专家学者对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巧做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将企业纳税筹划应用到财务管理当中,2010年,韩雪萍和蔺维红分别针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和税率差异、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税收筹划分析。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学者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现状和界定都是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这也是与偷税[7]、漏税[8]的根本区别。 2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2.1概念及理论基础 2.1.1概念 微观上的纳税筹划是企业用来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是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更是一种理财活、动,具有经济价值,属于财务管理范畴。 2.1.2理论基础 以博弈论[9]作为纳税筹划理论框架的基础,政府作为征税人,企业作为纳税人,二者形成了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成为博弈的双方,政府的目的是多征税,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便会极力地少缴税。以战略管理[10]作为纳税筹划理论框架的思想,企业纳税筹划必须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经济人”假设指出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自负盈亏,通过少交税款达到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这是典型的“经济人”假设[11]。 2.2目标和原则 2.2.1目的 企业实行纳税筹划,最终是为了规避纳税风险,降低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损失,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2.2.2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关注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具备经济原则,平衡收益与风险;综合原则,综合运用特定环境和手段;事前原则,在交易行为和获取收益发生之前;整体原则,涉及企业所有的业务阶段和税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依法原则,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2.3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 企业纳税筹划所运用的税收法规是构成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在税收制约下,企业预算的财务管理目标受税收成本的影响,企业管理者需要权衡税收成本和收益二者的利弊。 3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企业纳税人员应该做好纳税筹划设计,正确使用财务杠杆[12],根据不同的税种试用不同的税率,降低税负,在企业投融资、经营和利润分配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应用,增加企业收益。 3.1在投融资中的应用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融资的目标是降低融资成本,纳税筹划的作用凸显,以债务性筹资、租赁、权益性筹资等方式进行筹划。企业融资的核心是资本结构,资本结构中的企业负债占比越大,财务杠杆的作用越明显,企业节省税收,降低税收成本的效果越好。权益性筹资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节税额度小,但是可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稳定股权结构。企业应该结合各种因素,计算最优的债务比例,实现企业财务的最佳管理。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活动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企业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选择一些税收低洼地,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转让定价,减轻税负,节约成本,增加收益。 3.2在经营活动中的应用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适当调节收入和成本,调整当期所得,是纳税筹划在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运用,向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税前扣除项目,例如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招待费,保证企业能够充分享受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增值税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税种,有不同的纳税比率和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对经营的业务进行拆分,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别核算,增大适用低税率的业务量,避免高适用税率。当企业适用的税率一定时,企业可以选择减小税基,增大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提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足额抵扣。 3.3在股利和利润分配中的应用 企业经营所得形成利润,企业纳税筹划在利润分配中的运用也十分重要,企业可以运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运用不同的资产计价法,使税前扣除最大化,从盈利转为亏损。企业还可以推迟开始盈利年度,尽可能地延长申报经营期,达十年以上,可以获得优惠政策。对于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可利用税法优惠政策投资其他企业或者追加投资资本,扩大生产规模,通过投资退税减少企业所得税,或是通过区分企业资本利得和企业投资过程中的企业股息所得,避免资本利得转化,增加企业所得净利润。 4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企业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未形成关于纳税筹划的一套完整系统规范的可行的技术方案,这就需要我们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上继续探索,合理设计和规划,重视纳税筹划,为我国的税收事业做出贡献。 4.1融资措施不成熟 企业纳税人员在筹划融资活动时缺乏对关联因素的研究,在具体业务中缺乏对资金来源和流向的把握,有的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缺少对债券筹资特征的关注,使纳税筹划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运用租赁的形式进行融资,影响着企业的成本支出。对租赁目标,特别是经营租赁活动的合理性把握不到位,不了解企业利润的构成要素和成本费用,难以在纳税筹划方案创新方面取得最佳效果。 4.2投资设计不合理 企业关于投资的纳税筹划工作没有根据投资方向的特点,对其进行有效性分析;没有结合投资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合理分析;没有根据投资行业的特点进行全面系统整体的分析;没有针对不同行业类型投资方式和直接投资以及间接投资的差异,制定可行的税收筹划策略。 4.3与经营联系不密切 我国的市场环境逐渐开放,市场供求不断变化,企业设计纳税筹划策略时缺乏对市场供求弹性的考察和分析,对经营中的产品价格制定策略缺少创新。不能有效掌握企业经营成本及税负转嫁的变动规律,不能做到纳税筹划方案和经营策略保持协调一致。 5结论与展望 5.1结论 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严峻,企业竞争日渐激烈,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策略,也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一项财务管理内容。符合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与偷税漏税截然不同,同样符合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保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控制了现金流,节省了税收成本,增加了企业的发展活力。企业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大工程,尤其是纳税筹划应用到财务管理活动中,纳税筹划需要着眼于企业整体发展,要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有效结合,形成一定的连贯性,增加企业价值。不断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尽量做到信息对称,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得到税务机关的指导。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起重要的助力作用,在企业的投资、筹资、运营等环节起积极的调控作用。规范开展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有助于优化企业结构,帮助企业谋取经济利益,促进现代企业的良性发展。 5.2展望 企业纳税筹划将来会在财务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企业管理层将会站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立足企业整体发展,统筹兼顾,全面、系统地分析税收变化,因地制宜,设计科学合理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案。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将立足实证研究,继续探索新的研究方案,使企业纳税筹划更加合理、合法、合规,对企业财务管理乃至整体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张超.探究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时代金融,2020(24):72-73. [2]杨金红.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7). [3]代宇纯.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纳税,2018(5). [4]刘奕彤.我国企业税收负担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4. [5]郭江.税收负担[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4. [7]张建明,张文娟.重视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J].对外经贸财会,2005(6). [8]董丹丹,韩瑞红,李艳艳.企业筹资活动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商,2016(29). [10]李萍.基于财务管理的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11]张凌宇.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探讨[J].经济视角:上旬刊,2015(4). 作者:牛钦 单位:沂南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论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论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平安 社会和谐平安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项基本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体系中既是保障力量,又是建设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南昌市正处在全面加速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时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南昌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使命任务。 坚持发挥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人民调解、劳教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保障职能,在构筑社会和谐体系中兼具源头防范、社会防卫等多重功能,是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重要基础。 注重源头治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被西方法学界誉为“东方一枝花”,在化解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减压阀”。南昌市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在夯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调委会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型领域和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调解组织覆盖面,如建立了南昌市医疗、物业、环保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健全调解组织的同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制作,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二是着力推进“大调解” 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大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如成功推进了南昌市医患调处中心和高新区道路交通速裁机制建设。三是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狠抓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四是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和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每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达2万余件,有效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保障了社会和谐平安。 注重履行“第一责任”与坚持“首要标准”的有机统一,发挥好劳教戒毒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功能作用。一是确保监所的安全。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劳教戒毒场所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了以“四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无脱逃、无重大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二是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把更多的劳教戒毒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基础,对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具有治本作用。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展 “五好监所”竞赛、“教育质量年”和绩效管理活动等为载体,坚持把教育挽救劳教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戒毒人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和强制戒毒工作效果。三是狠抓场所日常管理。科学严谨的场所日常管理关系监所安全和教育改造质量。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大监所日常管理、所情分析研判、矛盾排查化解、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演练,完善场所安防设施,始终牢牢把握场所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有效提升监所“四位一体”安防水平。 注重以人为本,发挥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目前,南昌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已达2688 人,处于安置帮教期的刑释解教人员近 8000余人,扎实做好这类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关系社会和谐平安。南昌市从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运用平台入手,于去年11月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级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中心,全市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2510人,录入比率达到95%以上,纳入gps定位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1262人,占全部应纳入监管人数的9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形成了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的良好局面,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南昌市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突出做好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和就业指导等管理服务工作,全市共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6个,今年全市新出监所刑释解教人员539人,接送率100%,安置就业60人,其中“三无”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在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1.56%,继续保持稳步下降趋势,新接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坚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以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民生改善,是社会和谐平安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抓住发展和民生,就是抓住了社会和谐平安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律 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平安方面具有重要保障性作用。 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南昌市以律师、公证为代表的法律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法企大联姻”、“法律体检”等活动,主动服务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千百亿产业及地铁等重大项目落地开工、重要工程征地拆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切实履行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职责,积极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战略制订、贸易争端解决、法律风险预警防范等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增强市场诚信、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如南昌市西湖区公证处围绕经济发展、旧城改造、房屋征收等工作,积极参与了吉莲高速公路招标现场监督、金融机构抽奖现场监督、楼盘选房现场监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保函公证,为地铁轨道1号线、洛阳路隧道工程动迁户提供各项公证,为轨道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抽签进行现场监督,为桃花镇观洲村、老洲村、大塉村农民公寓分户抽签及朝阳农场拆迁安置房分房抽签提供现场监督等法律服务。 规范行业管理,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既能反映社会诉求,又能规范社会行为,为此,南昌市强化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服务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建设领域,为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协调利益关系、保障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供规范化、法制化、机制化的渠道和途径。南昌市在不断完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证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于今年6月成立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20__年,在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评比中,南昌市共有4家公证处进入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前十名;南昌市还进一步完善规范律师参与调解、信访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每年律师参与接待来访案件都达300于起。全市律师业每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万件,公证业每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近4万件。 ,! br / 促进社会公平,努力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使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从20__年起,南昌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在构建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一乡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工、青、妇、老、残社团组织和监所、农民工聚焦地等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为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群众生产生活出现的新情况,南昌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至2倍,实现了“能援尽援、应援尽援”。近年来,南昌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000件,办理其他事项的法律援助2万余起,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窗口”和“南昌市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南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市委《法治南昌建设纲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等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继续打造和完善了“春节上班第一天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制课”、“红铃铛法制快车进校园”等特色普法品牌;建立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考法、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每年都组织全市近1.5万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健全完善了“法制副校长”、“三官二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司法助理员、综治工作 信访员)进社区(乡村)等制度,全市100%的中小学都配备法制副校长,95%以上的社区(乡村)实现了“三官二员”进驻的常态化。 着力创新普法手段及载体,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创办发行了以“传递高层法治声音、交流法治工作经验、展示法治建设亮点、记录法治南昌进程”为办刊宗旨的《法治南昌》杂志;组织了“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二年有20多万干部职工及学生参加了网上答题;开通了“南昌市普法手机报”,通过手机彩信对市民进行法制宣传,至今累计发送160余万条手机彩信;8个县区建成了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此外,南昌市完成了市县级100米、乡镇(街道)50米,社区(村) 30米的全市法制宣传长廊工程建设,还编印了《南昌市家庭法律顾问手册》共计15万册免费发放到全市每户家庭;各县区创新开展了“巴士在线”、“农民工法制夜校”、“法治文艺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 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在每年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同时,市普法办还联合综治、公安、妇联、环保、消协等职能部门广泛利用“综治宣传月”、 “3·15”消费者权益日、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法律咨询、案例展示、法制文艺演出、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等多样的广场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着力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践。法律秩序是最稳定的秩序,一个地方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关系一方社会的和谐平安。南昌市把开展法治南昌创建活动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创新载体,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的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法治南昌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南昌创建工作纳入了全市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每年依据各自法治建设职责对全市13个县区和87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将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败诉、发生国家赔偿案等刚性指标列入考评细则;建立完善了《南昌市“法治县(区)”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等系列法治南昌创建考评体系,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夯实法治南昌建设基层基础。目前,全市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7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45个,市级376个,县区级610个,创建率达到61%。今年初,南昌市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 坚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较之先进地区南昌市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着普法实效不强、基层基础薄弱、创新推进不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瞄准问题、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法治南昌建设作为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南昌建设的意见》(洪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努力在基层法制宣传 “六有”、“四占领”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和实效性。二是要继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为主的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非选任制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诉法制度;继续加强法制宣传长廊、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等阵地建设,推进“一区一品”的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深入开展地方、行业、基层等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单位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法治化基础,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谐。一是切实保证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要积极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保持劳教系统干警队伍的稳定;要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落实场所安全防控各项措施,认真总结监所多年“四无”目标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及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直接服务于全市社会和谐平安。二是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创新。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前调查评估、定置监管、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监管中心建设和运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心理矫正、帮扶等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安置帮教效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社区、进企业、进行业;借鉴全市医患纠纷、 交通事故调解经验,积极推进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疑难复杂领域健全完善专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四是切实发挥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专业优势。要引导广大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依法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办事提供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调解、信访、法律援助及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协助政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加快市级司法业务用房和市劳教戒毒场所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强对各县、区司法业务用房工作督导,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市、县司法行政技术和业务装备条件,提升保障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要以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机构级别、经费保障等为重点,通过争取中央政法专编、地方行政事业编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困难,把解决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力量。要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真正把司法所建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指挥部”和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案卷规范化建设,视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为生命线,探索建立行业评价制约机制;要健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要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素质和能力提升。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干部任职竞岗选拔制度、干警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及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良性健康的用人机制和导向;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要坚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要扎实推进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法治树权威,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 行政论文: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有资料表明,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的占了八成以上。毫无疑问,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就必须花大力气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群众抱怨过多,颇有微词的依然是行政执法问题。事实上,权大于法、情重于法、贪赃枉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的确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我认为,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抓好法制教育,构筑一道自我约束的思想防线 从历史上看,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史的国家,封建专制意识浓厚,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盛行。这些东西正是法治的大敌。可以说,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以权压法、以情轻法、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主要是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在作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当前,我们应该将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点。通过开展深入的法制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解决了思想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约束,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确保秉公执法,文明处事。也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二、防微杜渐,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关键要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首先,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行政部门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彻查部门设置的小金库、小钱柜,以期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处罚。其次,要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将行政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实施的行政机关,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岗位,明确执法职责,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把实施“两制”与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起来,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执法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对执法过错者予以坚决追究,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清除出执法队伍。第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要把好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二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监督,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实行定期交流和轮换岗位制度。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重要岗位执法人员要定期轮换。第四,要加强监察、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同属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在建立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中,要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要通过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三、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不少行政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就是某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陈述行政收费、行政执罚的依据和标准,认为他们是在搞“暗箱作业”。这种行政执法缺少透明度的做法,说轻些是有关人员素质低下、态度生硬,说重点是执法人员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的,也是与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高度正视这个问题。行政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践也充分证明,政府行政部门只有无条件地全面地推行行政公开,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因此,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将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的主要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政府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态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不服执法决定的申诉方式,以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当事人向行政机关了解执法依据和程序时,行政机关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公示,一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这是遏制行政执法“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一种有效措施。 四、务求实效,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我们要做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政府行政执法行为,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许多时候是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尚方宝剑的。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乱收费、乱处罚问题,往往根源就出在规范性文件上。因此,我们要抓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要建立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及时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直至撤销该规范性文件,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监督行政执法。一要抓好执法检查。有 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二要抓好个案监督。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要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三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 五、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舆论监督,是一种受之于众的社会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现实情况表明,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采取诸如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内部处理形式,往往会触动不大,甚至对某些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来说,还会无动于衷,过后依然我行我素;而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当事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组织的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所在单位会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工作,以尽快消除负面影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会以此为鉴,开展教育活动,抓好防范工作,等等。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首先,新闻记者要勇于负起责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职责。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记者,要不负众望,敢于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揭露行政执法中种种腐败现象,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其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做舆论监督的后盾。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单位行使监督权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的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支持。因此,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从惩治腐败,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着眼,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怕露丑,做舆论监督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进行的揭露和鞭挞,以警效尤,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综上所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如果能够把这个在党委的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那么,行政执法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行政论文:探讨强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是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和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向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迫切需要。本文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四化”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否则,一切无从谈起。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策部署,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放在全局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位置抓紧抓好。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加强市场经济、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科技等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四化”建设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增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和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监管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四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核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职能定位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工商机关推进法治化建设的依据,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工商机关履行有关职责的方式、步骤、途径、时限等程序性要求。此外,法律、法规及规章是最高层次的制度,因此,依法行政成为连结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的纽带,是推进“四化”建设的核心。目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形势不容乐观,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整体偏低,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履行职责越位、错位和失位等问题时有发生,推进依法治市任务艰巨,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和筑牢依法治国理念,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全面提高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监督等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动力,树立和筑牢积极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行政理念,筑牢监管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全面深入总结分析目前的监管执法现状,找出找准监管执法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四化”建设整体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关键 制度建设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方式,要按照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弥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不足或者通过制度建设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体化。通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推进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和促进法治化进程。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决策公开、重要决策监督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要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核心,加强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干部队伍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和交流、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车辆管理等制度;要以推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个体登记监管、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检查、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及经济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工商系统信息化 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进和规范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监管、消费维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及系统内部事务管理。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办公自动化、节约监管执法成本、整合监管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执法科技含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保障和促进“四化”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网络平台;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大力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要大力加强业务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着力加强技术与业务有力结合和统一上下功夫,加快信息化成果转化运用力度,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性,增强信息技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信息技术运用领域,强化信息技术在提升职能效能方面的作用发挥。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推进“四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来支撑和保障,否则,会造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管近十年,相应的物质基础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的经费供给只能确保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差甚远,需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只有加大基层硬件建设投入,才能更好地解决好信息网络建设、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基本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面临的很多问题,为推进“四化”建设创造必备条件。内和还需要外顺,要建设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机制,加强对外汇报、请示、沟通、协调和配合,着力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外部环境,力求得到地方党委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得到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配合。此外,在保障机制方面,建议抓紧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一步解决好有法可依的问题,同时,需要国家进一步解决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问题,进一步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行政论文:需求层次理论在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对于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结合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和有效激励体系,是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的科学选择。 关键词:需求层次理论;行政管理;激励;绩效 一、中国行政管理中的激励问题 1.约束不对称、重监督而轻激励 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约束。但监督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通常具有滞后性和对公务员激励的被动性,激励成效有限。因此,除了加强监督以外,还应该强化内在激励机制,从积极方面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敬业务实,拒腐防贪,从源头上减少公务员的失职行为,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 考核激励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等挂起钩来,促使公务员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公务员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易产生考核误差,影响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影响考核对激励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只进行定性考核,如某乡镇机关2007年年终考核,有48名公务员参加考核,除了4名公务员为优秀外,其余44名公务员均为合格,“不合格”一档形同虚设。这种考核无疑有失全面和客观公正,甚至没有体现出考核的意义。 3.干部选拔机制中缺少激励 中国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体现不够,科学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不够健全,干部选拔过程中缺少激励,缺乏活力,必然导致利益分配激励功能减弱。由于工资基本固定,收入与努力无关,与组织目标完成情况无关,其结果是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搭便车”现象反复出现。这从根本上说,不是某个人的过失和责任,而是在组织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二、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 H. Maslow)于1943年出版的《动机激发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着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生理需要,另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据此,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产生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1] 。 行为学家们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将需要的层次、激励的因素以管理的策略对应成表,为管理的实践提供指南[1]:(1)生理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工资和奖金、福利、工作环境,管理策略可表现为完善的工资和奖金制度、贷款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工作时间(休息),创造健康工作环境,住宅和福利设施。(2)安全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职位保障,意外事故防止,管理策略为安全生产生活条件、危险工种的营养福利制度、合理的用工制度、离退休养老金制度、健康和意外保险制度、失业金制度等。(3)隶属与爱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良好人际关系、组织的认同,其管理策略为和谐工作小组和良好人际关系、协商和对话制度、互助金制度、工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娱乐制度、教育训练制度。(4)尊重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名誉、地位、权力与责任、被人尊重与自尊、与他人工资奖金之比较,管理策略为人事考核制度、工作职称晋升制度、选拔择优的进修制度、委员会参与制度与提合理化建设制度。(5)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有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组织环境、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管理策略为决策参与制度、建立攻关小组、提倡创造性工作、发动职工研究发展规划、交给职工挑战性工作和破格晋升制度。 2.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制度和灵活的福利机制 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薪酬因素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物质激励的范围,成为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的重要因素。美国管理学家孔茨曾指出:“金钱对那些抚养一个家庭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已经功成名就、在金钱的需要方面已不再是那么迫切的人,就重要得多。”[2] 在中国公共部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的薪酬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一般工资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高薪金的公务员制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的年俸可以与首相相比。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不可能实行高薪金公务员制,但近年来公务员待遇的提高体现了决策者们对薪酬因素的重视。目前,中国公务员薪酬提高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与企业及其他行业争夺人才的竞争中增加了优势。但是,要使金钱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激励因素,必须保证“在各种职位上的人们,即使级别相当,但给予他们的薪酬也必须能反映出他们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往刻板的工资报酬制度正逐渐被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所取代。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是基于这样的论点,即“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经济市场的工资水平,并且不论公务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何种差异,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该取决于其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越多。这一论点意味着传统的、强调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应该被取代。尽管公务员无疑也会 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但在以前,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有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并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他们努力的目标。然而,金钱奖赏正逐渐取代这些无形的、但却是真实的价值观和激励因素而成为招聘人员和提高其积极性的主要手段。”[3] 3.权力激励——公务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国家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尽可能合理地配置,以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公共部门这个庞大的机器不停地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权力始终都在对支配和使用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起着不容忽视的激励作用。 公职人员处于何种行政职位,就拥有相应的行政权限,职位越高,所享有的权力就越大。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满足对物和人的支配欲望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自己越来越成为受人瞩目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建立并完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权力激励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权力对于各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集中体现在,为了能够支配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勤奋工作,取得显着的成绩,得以受到提拔,从而能够行使更高职位上更大范围的权限。 在建立权力激励体制过程中,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避免出现“为了掌权而掌权”的不良倾向。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们赋予的,是用来更好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合理的运用权力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权力腐化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丰富激励手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 1.拓宽激励渠道,注重加薪、休假等激励方式 有时将公务员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奖励,反而使公务员无法很好发挥才能。在晋升中,并不一定是业绩最好的人得到晋升就是公平。业绩优秀者应该得到奖励与表彰,但是否晋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则更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个性特点。这一点应在晋升标准与要求中明确说明,并在晋升人选决定之后加以解释。对未能晋升的优秀公务员应有足够的表彰与补偿,以体现他们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激励渠道多样化有利于公务员合理地自我定位,从而可以不必将职务晋升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2.在工作设计方面,尽量丰富工作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采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等工作设计方法,尽量丰富工作内容。对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改善及对其工作行为的认同和奖励,可以使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促使工作不断创新。如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由于每个公务员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对岗位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而须建立岗位流动机制,使公务员能感到工作的乐趣。 3.打造和谐有序的行政组织文化 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4]。健全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要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能做到公务员都相信:职位只是分工,薪酬体现贡献,那公务员就不会去追求层级的发展,而转向关注工作的内容,这样才会提高效率。随着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群众之间、干群之间沟通会更容易,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会为和谐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行政论文:论中国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的行政管理 中国环境行政管理在农村非常薄弱,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的环境行政管理更是几近缺失,导致民族地区农村环境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况。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行政管理失灵的表现:一是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二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三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执法理念落后,手段单一,效率低下;四是民族自治政府权力介入时的各种扭曲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五是中央政府设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民族地区农村很难得到完全的落实;六是对民族地区农民环境权益配置不公,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市场。 一、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环境管理体制是环境保护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环境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国家环境战略方针、政策、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 中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按照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了环境保护部,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环境专门机构,工业集中的乡 (镇) 也大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者由有关部门监管,甚至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 (室) 与环保专职人员。 但是,绝大多数乡(镇) 没有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为数不多的乡 (镇) 环保监督部门,也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经费支付众多行政管理成本,环保职能基本没有履行。农村地域广阔,环境问题具有小、多、杂等特点,乡 (镇) 环保部门人力、物力、财力都很缺乏,难以胜任广阔农村面临环境污染防治的重任。如有条件,在村一级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立环保联络员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而中国农村离这一目标还相距甚远。 中国的环境管理一直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对于跨行政区和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缺乏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各区域和流域发展相互脱节,使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协调都相当困难。由于资源的多头管理,在相同地区同时存在多种规划,如土地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等,但没有统一的综合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和流域管理体制的缺陷,使得农村环境管理矛盾重重。 二、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脱贫致富的压力还很大,所以,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政府总是对发展格外偏好,因为庞大的政府队伍与公共部门需要解决开支与生存问题,要通过发展生产解决当地的下岗就业问题,缓解社会压力,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主要标准的政绩考评制度更促使各级政府急迫追求经济效益。如此一来,民族自治机关在决策的时候,自然更多考虑发展利益,而较少关注环境保护,尤其在两者相冲突的时候,最后往往是发展优先。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方私益与全社会公益相矛盾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惜损害环境公益,这种行为可能发生在各级政府的身上,只要他们不考虑全球范围内的人类整体利益,他们那里的环境私益就永远不等于环境公益。在此前提下,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可能就会无视自己地域内的污染现象,纵容或支持他们耗用当地资源,向更大的公共场所或其他地区排污,而不顾由此造成的更大范围内的环境与资源损害。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地方政府已经代表农村成为博弈的一方而存在了。比如,在云南省红豆杉森林遭受灭顶之灾时,一个本该有保护红豆衫责任的政府部门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居然承担起了收购树皮的业务。 市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一个因素。然而,以科层形式组织起来的政府也难以掌握充分的信息,政府掌握的信息不足,使政府很难做出正确决策,更危险的是,政府干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信息扭曲,每一级政府都是进行理性选择的,他们会对信息进行搜集、加工、处理、筛选,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或者是扩大成绩而隐瞒问题,使信息失真,并导致决策失误。 即使政府象一个超人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来在不同的方案中作选择仍然会很困难。政府的决策会影响到许多人,但真正参与决策的只是少数人,不管选举人怎样产生,他们在决策时都会不自觉地倾向自己所代表的阶层或集团的偏好与利益,即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很难真正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即使选举人有代表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愿望,但由于政府不存在可以准确及时反映公众对公共物品偏好的有效机制,使得民选政府的决策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值得怀疑的。尤其在偏远的民族自治地区的农村,能代表农民心声的决策者少之又少,农民的环境权益自然在决策的时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行政论文:谈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局限及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行政案件的相继出现,使得受案范围也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并对行政诉讼的有效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着一系列的局限,在实践也制约着行政诉讼的施行,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作用,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认识,并找出相应的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措施,进而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关键词: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 主要局限 完善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含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哪些案件予以受理,哪些案件不予以受理。”【1】它既关系着行政相对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范围,也关系着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从总体上指明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判断标准,也即法院受理的是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又明确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涉及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作为的行为、发放抚恤金的行为和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等。” 二、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应现实的需要,并且逐渐暴露出了它的不足。 行政诉讼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是涉及相对人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而把抽象行政行为的案件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是针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是针对个别的、具体的行政相对人而言的,而抽象的行政行为则是针对大众的、广泛的社会群体而言的;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是局部的、有限的,而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则是大范围的、多层次的。如果法院不对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审查与监督,那么就很有可能因为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而造成大范围的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可以说,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危害性更大。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管辖受理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了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外,法院不受理侵犯其他的权利的行政行为。”【2】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中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诉讼中,如果只对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予以规定,而忽视对其他权利的规定保护,则会造成公民的其他权利得不到保护。也即当公民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却不能寻求司法救济,得不到司法救济的保护,不利于更大限度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审查行为上法院只审查外部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在行为审查的规定上,同样的对行政行为的范围作了规定,即只审查外部的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内部行政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人事性质的,也即行政机关对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业务、表现等情况下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还有一种是涉及工作性质上的行为,比如说上级公务员领导对下级公务员的批示、命令或是对下级的报告的审查、批准等。”【3】两类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上也有差别。第一类具有人事性质的行为,虽然不直接涉及相对人的利害关系,但是却牵涉到了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第二类具有内部工作性质的行为,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我国司法领域完全排除了对内部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不利于保护由于其内部的决定而侵犯到的公民的利益,因为在实践中,在很多情况之下,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和其所做的外部行政行为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如果简单的把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将可能会导致一些涉及内部行政行为的外部行政行为或是涉及外部行政行为的内部行政行为被排除,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程序。比如说,2002年重庆邮电学校的两名同学因为偷吃禁果而导致怀孕,随后学校给予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同年底,由于两名同学不服学校勒令退学的处分,便向该市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决定,但是这两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随后,两人便向该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但是该市一中院经过审理之后,以重庆邮电学院对两名同学的处分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所授权的内部行政行为,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为由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这个案件从实践说明了法院对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不进行审查,就会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应该适当增加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范围。 没有对公益诉讼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对可以提起诉讼格的原告做了严格的限制,只有认为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涉及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的利益主体是不特定的时候,则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便没 有权利,也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救济自己的权益;或是当具体的行政行为侵害的相对人是特定的、具体的时候,但由于相对人诉权意识的薄弱或是不具有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能力时,这时的相对人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国家或社会处于保护公众的权益或是保护社会弱者的利益,应该代替其提起诉讼,来保障相对人的权利。 三、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些思考 逐步将抽象行政行为规定在受案范围之内 由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它产生的实际影响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的实际影响,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的规定上,基本上排除了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受理的可能性,这样既不利于更大范围内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法院对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监督,因此,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逐步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理论与现实的需要。 扩大受案范围对权利的保护范围 “虽然法律赋予了我国公民的广泛的合法权利,但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却只规定审查、受理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忽视了对其他权利的救济,而行政诉讼又是行政法律体系中最主要的救济方式。”【4】如果在救济方面,行政诉讼只局限于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对其他的合法权利不予保护,就不能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司法作用,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有效的监督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 把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之内 国外的许多国家在审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时,并没有区分内部与外部行政行为,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内容上却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法院只审查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而把行政机关涉及内部工作人员的内部行政行为加以排除。在对待内部行政行为时应该分情况来确定,对涉及工作性质的行为,如果完全没有涉及到侵犯相对人的权利时,可以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对涉及到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上时,应承认侵害内部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事实。 适当增加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严格限制忽略了我国的具体情况,使得当行政行为侵害不特定的当事人时,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却没有权利提起诉讼,也无法通过司法的角度获得权利的保护,间接的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的能力问题或是经济状况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救济自己的受损的合法权益,其他有能力或有条件的人又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这样就损害了相对人权利救济的实现。因此,应该逐步扩大公益诉讼的可能性,以使得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更大范围的保护。 行政论文:分析工商管理行政指导效果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工商行政机关一般采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手段来实现职能到位,因为此类刚性监管方式好似重拳出击,立马见效,立显权威。但实践中也易于出现摩擦,激化矛盾,引发行政管理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而与刚性监管方式相对应的是,近年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柔性监管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实务中运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并发挥出特殊的管理功能。 所谓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其行为依据是多元的(如软法),行政指导这一行为方式、管理机制乃至行政职能的出现和广泛运用具有特殊的社会背景。这是因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普遍面临着体制不畅、环境复杂、职能交叉、手段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通过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来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实效,而行政指导则是一个重要的选项。行政指导作为一种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柔性监管方式,注重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方式灵活多样,能有效弥补立法缺失,降低执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利益均衡,有利于形成行政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协调关系。 具体说,行政指导有着补充和替代、辅导和促进、协调和疏通、预防和抑制等特殊作用。推行行政指导不仅是行政管理改革的趋势,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确立新型服务理念,推行行政指导,采用指导、劝告、建议、提醒、说服、疏通等非强制性手段来弥补单一强制手段的不足,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任何事物的出现或某种行为方式的改变都具有一定的两面性,只重视其积极的一面而忽视其可能带来的消极一面,容易顾此失彼,反之,过分放大负面效应,又可能出现因噎废食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特点,在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实践中注重弘扬积极面,抑制消极面,切实发挥行政指导的应有功能和实际成效。弘扬行政指导的正面效应,首先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价值追求。以人为本突出了人的核心价值,彰显人是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应当把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而言之,就是工作行为和工作目标要体现企业和群众的要求,符合企业和群众的愿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指导所推崇的柔性管理方式,着实改变行政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等地位,让被管理者与管理者“平起平坐”,有效架起沟通协商的桥梁,营造政企平等、政民互动的友好环境,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的话语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比如,无锡工商系统率先推行的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就较好地改变了过去的“判决”式语调,把法、理、情融入其中,使行政处罚的标准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情、合理”兼而有之的新高度,这种创新,不但没有削弱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而且使行政处罚相对人感受到了人本尊严,也使过去一些被处罚对象从“口服心不服”逐步变为现在的“口服心亦服”。其次,要把和谐稳定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工作主线。 和谐稳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构建并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对于刚性监管方式而言,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监管形式为工商部门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找到了切入点。因此,工商部门在开展行政指导时,要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纳入题中,做好做足“柔”字文章。比如,当前各级工商部门都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心吊胆”,责任重、压力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当前实践来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十分复杂,仅靠“严管狠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辅之以强有力的行政指导,通过前期行政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劝导、行政奖励等柔性管理措施,促使食品经营者逐渐养成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职业道德习惯,从源头上着力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第三要把民主行政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基本理念。柔性管理与刚性管理的结合,能够充分表达、实现和维护相对人的愿望和权益,这其中柔性管理应当体现更多的民主特征。 行政民主化的优点在于,一是具有广泛参与性。这些参与主体延及公民而不再是局限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作为行政主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民主行政意识上要具有很强的为民服务意识、适度管理与社会自治意识、法制意识等,达到民主行政真正意义上的目的和要求。二是双边互动性。民主行政改变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称态势,行政指导的过程成为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通过双边互动找到共同点、消除分歧点并形成默契,进而取得积极的结果。三是平等协商性。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 :请记住我站域名/ 行政指导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但在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情况下,运用不当亦可能产生负面效果。抑制行政指导可能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当把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要防止规避法律责任。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其法律关系尚未理顺,角色也不够明确。在工商部门具体工作实践中,哪些需要运用执法或监管手段基本能够明确,但哪些需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并无明确规定。如果过度运用行政指导,弱化执法职能,对一些需要加以惩处的经济违法行为不动“真格”,有可能导致法律形同虚设,也有可能使一些违法行为以要求行政指导为名趁机规避法律责任。因此,行政指导也必须要用一定的行政程序来进行规范,明确行政指导的适用类型、工作对象、指导内容、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使之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刚柔并济、相得益彰。二要防止懈怠行政职责。所谓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其法律特征是义务性、法定性、强制性。也就是说,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按照一定要求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责,势必要受到“问责”。而行政指导虽然是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但在法律层面上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至少目前还未上升到行政职责的范畴。基于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要适度并恰当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不仅要防止以行政指导来替代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还要防止因行政指导不当而懈怠行政职责。三要防止出现变相干预。由于行政指导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方式方法比较灵活,因而决定其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也相对比较宽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行政指导尚无明确规范的情况下,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因行政指导运用不当,从客观上给相对人带来不利影响,或个别人员借行政指导之名、行变相干预之实,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倘若缺乏民主协商,依旧“我说你听”、“我教你做”;忽视对等地位,依旧以管理者自居,行政指导就难免会变味为权力行为,继而也就失去了行政指导的作用和意义。四要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一样,需要很强的公正性来保障,否则就没有公信力。因此,要注意防止行政指导动机不尽纯正的现象发生,比如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济违法行为滥用行政指导,甚至以适用行政指导还是适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来暗示或要挟相对人,从中牟取私利,发生腐败行为。对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在工作程序、审批手续、监督机制上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正确实施行政指导,避免因方法不当而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行政论文: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高校行政管理,是指高校党政部门对学校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是高校在设定了工作的目标之后,通过运用一定的行政方法和行政措施,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利用既有资源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组织活动。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在于处理好教职工、学生与党政部门的关系;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以及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一、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集中体现高校管理与服务的水平,直接反映高校的对外形象。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学校的三要素为:行政管理、教育与研究。教育与研究是高校的基本社会功能,它们的实现需要由行政管理做基础,需要发挥好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高校行政管理水平在取得了长足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这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许多高校在迎接新形势和新问题的过程中显得缓慢而被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正确认识和分析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提高效率的意义及面临的新问题,据此得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探求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方法和路径,是服务“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高校“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三大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高校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高校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更是扩大到国际范围。但高校间竞争的层次反而有所降低,从原先高水平的学术竞争,演变成低级别的生源争夺竞争。例如当前香港高校和内地高校之间对优秀生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内地高校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生源争夺竞争。高校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科研与教学水平、人文素养以及行政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的竞争。高校在竞争中的成败实际上取决于自身实现三大社会功能的优劣程度,高校如果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应通过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效率,来提升自身的科教水平和人文素养,最终以综合实力战胜对手。 (二)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项事业高速发展,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呼声。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有赖于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能力。当前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机制转化、减员增效和精简机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不够大,改革的速度比较缓慢。这就要求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以加快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速度。 (三)是高校社会形象的重要决定因素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仅限于从事高校日常的行政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服务,而且还要充当高校与社会各界交流的纽带。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各界对高校的看法,直接关乎高校自身的形象。另外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从而影响高校三大社会功能的实现情况,这就间接地影响了高校自身在社会中的形象。因此,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是高校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由之路。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落后制约管理效率提高 当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比较机械、单一,主要依靠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各类规章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这虽然能够保证政令的畅通与落实,但却极大地压制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种管理制度之下,管理人员容易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滋生思想惰性,办事循规蹈矩而又缺乏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这就严重地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管理框架存在不合理性 由于高校管理模式存在路径依赖的现象,长期实行的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得以沿袭至今,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岗位的级别被限制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由上到下层层节制,权力过分向上集中,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框架。这种管理框架虽然便于保障管理工作运行的平稳,却容易滋生“官本位”的思想。在这种管理框架之下,领导具有极大的权威,民主氛围欠缺,管理人员唯上不唯下,为了向领导负责甚至牺牲工作效果。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可能削弱科研和教学在高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容易形成管理人员的权力崇拜。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缺少科学性 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上模仿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导致了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权责不清、令出多门、人员冗杂、人浮于事、决策和执行效率低下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的不科学导致部门和人员职责的重叠,同一件事情往往涉及到几个部门或几个管理人员。一旦出现问题,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增加了高校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反而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在当前国家整合教育资源,高校合并频现和高校扩招的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的庞大带来了管理问题的进一步严重。 (四)管理方法和理念跟不上时代要求 当前是知识经济和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新的理论和技术层出不穷,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却并未跟上时代的步伐抓住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对新知识、新方法、新理念的认识和掌握不足。仍在凭过去的经验和方式从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甚至固步自封,抵制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理念。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涉及面广、涉及对象复杂多样、工作量大和重复性相似性工作内容多等特点。实践证明传统的工作方法和理念已经跟不上时展的要求,难以满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成为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的巨大障碍。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是高校的三大社会功能,教学和科研工作理应处于高校工作的核心地位。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以服务好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当前许多高校并未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重视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增强师资力量,忽视了对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和投入。导致当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普遍 存在管理人员来源复杂,专业管理知识欠缺和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这就严重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到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许多高校也并未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处于一种受忽视的氛围之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受到打击,缺乏职业使命感和归属感,更遑论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改善当前落后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的现实措施。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首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通过科学地分析各个岗位的特点,明确岗位的职责内容、职责权限和职位要求。然后根据岗位特点和人员特点来安排合适的人员,实现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其次,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通过全面考虑各岗位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再次,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在制定了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之后,绩效的考评办法就成为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制定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考评办法,对管理人员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评,以确定奖惩程度。最后,有效地利用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机会、职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等联系起来。同过考评结果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引导,激发他们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改善行政管理体制并调整管理部门和精简人员 当前高校普遍建立起校、院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以应对办学规模的扩大。但这种管理体制下权力还是处于过于集中的状态,这不利于提高院系的运作灵活性,压制了基层组织创新的积极性。权力的过于集中还会使上层管理人员面临道德和法律风险,滋生“官本位”的思想。高校行政管理的权力分配格局应进一步下移,使基层管理组织具有更多的权力和自主性。同时调整行政管理部门和精简管理人员。通过合并和裁撤等方式使部门权责进一步清晰,部门间工作范围的界限进一步明确。依照部门职责精简管理人员,以杜绝部门或人员之间扯皮、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因素之一。综合素质包括:工作能力、道德修养、业务知识、政治思想以及工作观念等内容。通过培训和组织学习等方法使管理人员树立民主的管理理念,改变行政权力至上的思想,提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身的道德修养,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现代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引入和学习,以此来提高在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需要提高对人员聘用环节的重视,通过引入管理合约机制和岗位竞聘机制等先进方法,从源头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做到人岗匹配。 行政论文:基于行政监察程序完善路径分析 行政监察应当是一种主动性的监督方式,但是由于某特特殊原因的存在,例如监察体制的问题,往往实践中表现出来是一种事后监督,一种“马后炮”式的行政监察。只有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时间,我们才进行严厉查处。这对国家和监察个人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由于缺乏即时监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边腐败边提拔,甚至出现了腐败越多提拔越快的不正常的现象。例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肆收受贿赂,保养情人,伪造学历和学位。还有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初步查处的“社保案”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1]。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内查处,说明监察的方式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透明就是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的运行程序、过程以及结果处于一种公开的状态,监察机构设在政府内部,这种体制的优势在于监察机构更有利于熟悉情况和收集情报。但实际上普通百姓对监察工作到底是如何运行的,运行的结果是什么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根本不是法律和宪法规定,往往是考虑某些领导的个人意志。该级行政机关人为设置障碍以阻碍监察工作,不愿披露内部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影响了监察活动所应有的透明度,导致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或建议难以执行。许多准备被查处的案件经常会被有关部门以注意社会影响为由搁置,或者内部消化处理,所以社会公众根本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监察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化更是无从谈起。长期以往,必然影响行政监察机构的办事效率和行政权威。 被判处死刑的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句“名言”:“官儿当到局级,就没人能监督了。”这话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客观现实[2]。例如,陈希同、王宝森在东窗事发之前,种种腐败行为已持续多年,而且愈来愈明目张胆,可是监察机关的基本的监督职能、罢免程序,甚至连质询这种起码的监督程序都没有进行?可见我国的行政监察程序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程序应体现便民性 行政监察程序应体现便民性。在信息化的时代影响下,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行政相对人的投诉和举报提供方便,不断地完善行政监察程序。增加公民的投诉渠道,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投诉。政务公开、便民原则是目前国务院反复强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公开便民才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便于社会监督。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监察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就是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比如说那些对于社会的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专项检查,监察机关也有义务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使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机关有关工作并且接受监督。在这方面,将政务公开的问题写入了行政监察法,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有重要的作用。 2.救济应秉承司法程序 一项制度是否完备,权利救济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标志之一。当公民权利受到政府或政府官员的侵害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我们通常采用的基本方式。可实践中,这些救济手段的弊端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公民权利救济的需要。一方面,行政诉讼受到诉讼成本和司法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对行政复议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及公民对行政复议这种救济方式信任度的逐渐下降,行政复议程序的广泛适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开辟和增加新的权利救济途径是必要的。行政监察就是一种弥补上述两种手段缺陷的最佳途径。行政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完全有可能作出侵害监察对象以及其他公民合法人合法权益的行政监察行为,如何对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我国行政监察监督采用系统内部监督的方式,即:由作出监察决定的行政检察机关进行复审或者由上一级监察机关进行复核。完全交给行政监察系统内部处理,这与“自己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违背,并且可能造成不公正或给人以不公正的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监察机关置于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之下,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认为监察机关作出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职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均应允许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发展电子政务 把电子政务的发展作为重要的预防行政监察措施看待,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如下预防腐败的功能:一是可以通过网路实现政务的公开、透明;二是可以借助计算机程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公务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加大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度;三是可以对政务实施全程监察和实时监察。韩国利用电子网络系统提高了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报统计资料,大学生申请优惠贷款等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韩国首都首尔在20世纪末开发“民愿处理在线公开系统”,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10个领域54项行政业务处理过程在互联网上公开。市民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平台查看和确认与自己相关的民愿申请被怎样处理,提出处理有误的问题,实施全天候监察,从而防止公务员拖延业务或处理不当[3]。 4.设立举报制度 根据西方有关机构的数据统计,国家行政监察的案件其中超过50%的案件来自相对人的举报。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也应当设立举报制度。目的是 为了适应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监察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因此应当信任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那些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工作人员,随时有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对实名或者匿名的举报,监察机关应依法受理并应当及时给予回复。对于举报人担心的自己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监察机构应对受理举报事项、举报情况以及相关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监察法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论文:试论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正处在完善阶段,尽管已经初步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监督体系,但仍存在着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 依法行政 法治 公安依法行政 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着变革,21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加入WTO、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逐步提上重要议程。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依法行政的建设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进度。有资料显示,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占八成以上,公安行政执法占行政执法实际工作量的一半以上,且公安行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直接受到影响。毫无疑问,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一方面着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着力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群众依然时有抱怨。事实上,权大于法、权重于法、贪张枉法等等现象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确实时有发生的,各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大多存在于公安机关,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也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使其符合时代的要求。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宪法规定的各执法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安刑事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依法监督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法律体系可依。其基本特征为: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目前,我国形成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的主体主要有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人大、纪委、检察、监察、人民群众及社会媒体等,形成了广泛的监督体系。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遵守党纪的情况。 3.监督过程的程序性。监督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不得随意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4.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各监督主体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公安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二、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及建议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一套监督主体广泛性、监督形式多样性、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机制的确立与运行,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公安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监督力量的整合、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与肩负的使命、承担的责任相比很不适应。仍然存在各监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工作配合与衔接不够,整体监督合力还未形成,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还不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等等问题。 (二)当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及建议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应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国家机关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监督作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国家机关监督存在着监督部门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效。唯有通过精简机构,明确分工,清晰全责才能有效解决。具体来说,首先从监督主体上,规定监察、纪委、检察机关为法定的监督机关,确保监督到位。其次明确监察、纪委、检察机关的职责,对三监督机关以分工,监察机关主要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纪委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再次对三监督机关的监督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成立一个联合执法监督小组,对公安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统一受理,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初查,形成报告,然后根据分工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处理。最后,规定监督责任,对监督主体不作为,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加以规定,确保有权必有责,违法必究。 2.监督不力,惩处不严,监督主体独立性、权威性不强,影响监督实效。应理顺公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主体地位,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监督机制应有一个主次之分,不仅靠某一方面的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各种监督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执法监督真正的实效。因此,公安机关内部应进一步研究内部监督机构的科学设置和职能分工,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量,调整合并有关监督部门及职能,理顺内部监督体制,确保内部监督有效运转。 3.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应当进一步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增强公安行政执法权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正视新闻媒体的特殊舆论监督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公安行政执法全力而言,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警务工作直面群众,社会公众对公安行政执法最有发言权,“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总而言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有效遏制公安机关腐败的重 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公安行政执法违法乱纪行为;才能有力预防和打击人民警察贪污腐败现象;才能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才能早日实现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行政论文: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推动下,司法行政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对于司法行政事业抢抓机遇,战胜挑战,实现创新与发展,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主要作用 司法行政信息产生于司法行政工作,通过采写编写等信息组织工作,反作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更加自觉发展的历史时期,给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必将更加凸现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宣传作用。在我国,由于法制建设的历史较短和特殊的司法体制,社会对司法行政的职能缺乏普遍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通过特定的载体,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以司法行政的眼光透视社会现象的建议与看法,及时反映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其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从而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协调作用。协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条件。司法行政在发挥职能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信息做好协调工作,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信息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便于解释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往往与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主观上也有客观上的。司法行政部门往往不便于更多地进行正面解释,如果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反映或利用问题类信息对原因进行剖析,能够起到较好的解释作用,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 二是便于同时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在工作中常常需要就某一个问题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运用信息,能较好地起到这种作用。 总之,运用得当,信息工作可以成为领导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使领导轻装工作。 (三)交流作用。目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载体,多数单位设定为简报和重要信息专报两种。一般来说,简报的发送范围比较广,重要信息专报作为上报信息的载体,往往也在系统内部作扩大发行,这就使信息工作的交流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来自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条线和基层单位的做法、体会以及对问题的研究探讨,通过信息进行交流,能够起到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整体发展。 (四)引导作用。简报、重要信息专报等信息载体作为机关准文件,对基层工作有着明显的引导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接收司法行政信息,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全局情况,有利于正确分析和评估本单位、本条线工作形势,正确决策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这类信息比较多,如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言论与指示,司法行政重要会议的精神,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对苗头性、倾向性事物的剖析和对具体问题的探讨研究,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第一是单一化。目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都在办公室,这是对信息进行层级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因此,不能忽视或减轻各业务条线对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在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方面,应注意发挥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优势。信息工作的内在规律客观要求其责任必须是多元的,工作必须是全员的。因为信息工作具有整体性、全局性、渗透性和创新性。 第二是写法不清。常见的问题是将信息写法等同于新闻消息的写法。司法行政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政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信息属于政务信息,在写法上虽然具有新闻消息的某些特征,但二者毕竟有着严格的区分。一是服务对象不同。二是传递载体不同。三是使用的价值不同。 三、司法行政信息的主要内容 司法行政信息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司法行政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动态与理论探索,也有推进地方法治化进程的理论思想和实践活动,还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建议。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各类信息,是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 司法行政信息从用途上大致可分为上报信息、交流信息、提示信息。上报信息是指为上级领导和机关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作出决策服务的信息。交流信息主要是指一定层级下的司法行政各单位进行工作情况沟通,为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服务的信息。提示信息则是指信息制作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笔者认为,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必须在充分认识信息工作意义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加强工作组织程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成果转化“三项措施”。 (一)落实措施,在加强信息工作组织程度上做文章。做好信息工作的关键在于组织、制度、技术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提高信息反馈的灵敏度。司法行政信息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工作、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有机地存在于司法行政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只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层级管理机构和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信息工作组织网络,才能及时捕捉和采编到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是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决定了信息工作的全员性。因此,必须强化激励机制,变一般要求为刚性任务。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年度信息工作的目标量化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及信息直报点,纳入目标考核和评先条件,实行信息工作计分考核,落实定期通报和年终表彰等措施,做到单位有指村,个人有任务。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紧急信息限时报送的有关规定,对漏报、迟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运用现代技术,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信息对时效有着特殊的要求,丧失时效往往导致信息价值的减少甚至灭失。做好信 息工作除信息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外,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撑。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应注意加大对现代办公设施的投入,重视加强网络建设。信息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学习现代化办公知识和技能,运用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素质,在提高信息质量上下功夫。信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求信息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良好的知识素养。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是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基础。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除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外,信息工作人员自身应加强学习和锻炼。一要有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现时代党的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知识以及信息作业务的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二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握好信息工作的服务方向,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服务质量。三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高效的原则,认真采集、筛选和编辑信息,切实把好信息报送关,决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四要有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信息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特别处理一些反映司法行政全面工作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从大局着想,齐心协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上报。 (三)深度开发,在实现信息滚动增值上求实效。信息的作用在于运用,信息的价值在于开发。对静态的信息成果进行动态开发,促进信息成果转化,实现信息滚动增值,是信息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注意对策研究,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从本质上说,信息是为决策服务的,但由于信息工作属于机关工作,而决策属于领导行为,信息成果并不能自然地成为决策成果。促进信息果转化为决策成果,是信息工作的最高目标。机关工作人员应针对信息成果中的问题和建议,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研究和论证,协助领导制定决策预案。 二是重视信息调研,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信息是实践的结晶,在提出问题和反映做法中,蕴含丰富的理论成份。由于时效的要求和篇幅的局限,信息往往只从某个侧面对工作进行浓缩化反映。机关工作人员获取信息成果后,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深度调研,进行一番“拓广度”和“掘深度”的理性思考,使信息成果中的理论成份更加完整和系统,形成理论成果,融入司法行政重要文稿,实现信息成果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上增值。 三是搞好信息指导,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信息源于实践,还必须回过头来指导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要重视运用信息成果指导工作,通过信息来落实完善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形成工作与信息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行政论文:烟草行政执法技巧探析 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处理得当,矛盾得以缓和、化解,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激化而向相反方面转化。因此,执法中要尽可能运用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过程平稳有序,取得成效。管理相对人一般可分为积极配合型、中间型、消极抵触型三种,后两种类型的人占大多数。执法中,即使是性质、情况类似的案件,同样的处罚对象,但如果我们不同的执法者,以不同语气态度及措辞,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社会上的群众反响也不一样,因此讲究执法技巧已是稽查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形象展示技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缩短管理过程,从而使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 1、外观形象展示。经过适当的打造、修饰和包装,并赋予一定内涵,使相对人透过这种“形象展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2、内在形象展示。这是烟草执法形象的灵魂。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出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内在素养,包括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科技业务素质。同时又要体现出大局意识,集体主义思想和奉献精神,同事间的互助精神及忠于职守、文明礼貌等执法形象。 二、规范文明的语言技巧 俗语说:一句话说得好惹人笑,说得不好惹人跳,在烟草执法中语言特别有讲究,不同的话在不同的情况与状态下对不同的人讲,有时就象催化剂一样,会促使矛盾向不同的方向转化。 1、规范管理,文明用语 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 2、法律意识,规范用语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3、简明扼要,通俗用语 案件查处的过程,也是我们使管理相对人顺利完成从“接受?邛认同?邛自觉守法”的过程。因此办案中我们用通俗而便于沟通的语言把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道理简约成老百姓容易接受的通俗用语,传递给我们的管理相对人,使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管理相对人的内心守法需求,使他们迫切地感受到我要学法,我要守法,从而变成自觉的行动,从根本上保证烟草专卖及其相关法规的实施。 三、环环相扣的询问技巧 询问在执法办案中十分重要,询问得当,可使扑朔迷离的案情陡然真相大白,询问得不好,会使并不复杂的案情突然断链,结果造成案件的流失。 1、询问中平等待人、平常心待人 管理相对人既是我们的管理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他们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的职责。就公民权利而言都是平等的,在执法中平等相待是管理相对人很敏感的问题,如果我们自认为高高在上,以审问的口气来询问,结果常会招致管理相对人反感,反使我们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 2、询问中始终把握好案件主题 为确保立案和案件质量,询问中要紧紧把握住案件主题进行,提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要求管理相对人回答明确,如对方回答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与引导。 3、询问中增强与管理相对人的相容性与亲和力 诚恳真挚,认真耐心地听取对方的意见,让他们把话讲完,弄清事实真相,理顺案情中的各种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心平气和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对方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所在。 4、询问中灵活机动的形式 一件事百样做,一句话百样说,紧紧抓住主线条,针对不同的案件案情,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不同的询问形式。同时打消当事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 四、刚柔相济的进退技巧 执法办案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需要执法人员随机应变,灵活机动,因地制宜。有时案情不易一次弄清,不必强行,尽可能做好现有证据的取证工作,进行“冷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以利有针对性地再战;对一些不太复杂的案件,如在对销售假冒卷烟窝点的查处时,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把量大影响大、有利于立案的证据取实;而对一些量小,既耗人力又费时间的无关紧要,可取而又不可取的无举足轻重的证据可以适当地“放”,一来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二来有利于矛盾的缓解,三来避免时间拖延过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因为在某些执法活动中时效性尤其重要;但如遇有不明群众围攻,一触即发,有可能引起一定负面社会影响的案情时,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理能力,沉着、冷静应对,注意防止矛盾激化,不能意气用事地“以牙还牙”,此时可以考虑暂缓,这种“缓”不意味着退缩,更不是害怕,而是审时度势,顾全大局的明智之举,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中要把握住分寸,掌握能伸能曲的技巧,进退自如地依法行政,以维护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和执法人员的尊严,同时也为我们自身营造宽松的执法空间。 行政论文:对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思考 摘要: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管理结果的考察评估,促进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在提出如何寻找行政管理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后,论述了经济学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探讨了利用该方法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成本收益;机制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1)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否执行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2)是否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指南,又是行政管理的目标,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定约的执行情况就成为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3)是否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合理地、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了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效能越来越多地成为考量行政机构行政能力的指标,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缺位,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效能评估不及时,不能有效发现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低效问题,不能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纠正和完善;二是效能评估不到位,不能评估到行政管理中的每个环节。评估了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到点。或者正相反,评估了个别点上的工作,忽视了整个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选择的不恰当,往往是由于不能选择成本一收益比最低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作用,就要提高行政机构科学决策的水平,就要设计更好的效能评估工作程序。以成本一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可以为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提供科学工具,有助于工作程序的科学化,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评估质量。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一是对不同行政管理领域及相应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能选择具有最高净收益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目标;二是对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能选择行政管理成本最低、净收益最高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 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 成本一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做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为是一种公共物品,是既无排它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事实证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这就是行政机构行为的指向和价值。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效率是可行的,对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工作同样也可以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考察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行政机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对象是庞大的社会成员,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分析所用的数据收集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不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进行有效地评估,就可能因为无效的行政管理行为导致的行政成本提高,资源浪费更是难以计算。相对来说,建立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 三、建立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 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的制约因素很多,有政治问题,涉及价值冲突、权力冲突;有法律问题,涉及评估机制的法律框架;有技术问题,涉及评估的适用范围、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和结构设计;还有行政文化传统等等。 借鉴经济领域有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在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中引入有效评估机制要做以下工作。 1.制定法规,确立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评估制度。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所以,此项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需要相应的法规规范。 2.确定行政效能评估有效评估的适用范围。要充分考虑到分析能力、资源有限性以及效率等,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效能评估中有效评估程序的适用范围,可集中在关键部门、关键领域,针对突出问题,从而增强行政管理有效评估的可信度和可用性,由点到面,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3.确定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责任,要具体落实到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法。 4.使用统一、灵活的分析方法。对所有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事件都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对可行性和成本分析的实际判断来确定。在选择分析方法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好的分析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不能拘泥于一种方法,也不可能只用一种方式。 5.寻找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数据收集是有效评估最困难的环节之一,有效的评估取决于有效的数据收集,有效的数据收集是做出正确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的方法是:(1)直接征求公众意见,尤其是受行政管理行为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具体方法有公开问卷调查、接待来访、热线电话、网络收集等等,这种收集方法得到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要保证数据的真实;(2)相关学术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工作,相关研究机构也在做一定的数据收集,其中的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 6.相关信息的公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分析、资料及其数据收集过程要公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涉及复杂的制度设计、技术操作,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可区分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是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实验,从而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而且较为稳妥的评估方法。 行政论文: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与具体行政 摘要: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是中国行政法上作为进入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而德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概念曾经也承担这一“角色”。本文从具体行政行为面临的问题着手,在法规范的语境中,对两者之间的法律特征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来完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的问题。文章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 关键词: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 一、问题和方法 长期以来,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概念一直是德国行政法上的中心课题,[1]从纯粹学理的角度,行政处分因其“设权性”而被视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更具重要意义的是,它是一个为适应行政诉讼实践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创设性”概念,即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以行政处分的存在为前提。基于行政法控制行政权、保护人权的基本精神,德国学理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致力于对行政处分概念作扩张性的解释,以起到扩大人民诉权、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之目的。晚近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趋向于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在受案范围上确立了“一切非宪法性质之公法争议”的标准。相应地,行政处分在救济法上的功能也将悄然改变,即从提请救济的前提要件功能转换为决定诉讼种类等功能。[2] 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最终确立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该法亦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因此,它与德国行政法上传统的行政处分概念的地位十分相似,也是中国行政法上的“功能性”的概念。2000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虽未直接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3],但通过对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奖惩、任免行为的排除,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作了扩大解释,从而使其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而且包括事实行为;不仅包括单方行为,而且包括双方行为;不仅包括侵益性行为,而且包括赋权性行为;不仅包括刚性行为,而且包括柔性行为”。[4]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努力旨在扩大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虽然尚未达致“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的效果(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均未纳入受案范围),但在客观上反映了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以德国法为师的一贯立场。 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和司法审判经验的缺乏,中国的行政法学和司法实务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认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学界一般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因而属于行政法律行为,所谓法律效果,是指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5].依此推论,则行政法上的事实行为应当是不产生法律效果、不导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但学界同时又把诸如“行政主体或执法人员违法使用武力”[6]等对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视为行政事实行为,其间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标准显然是模糊不清的,从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涵盖范围的不确定;再如,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这一直接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功能范围的问题至今未能形成共识,仍然困扰着中国大陆的学者和法官;[7]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困境,以至于有人主张废弃这一概念,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笔者认为,就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而言,保留一个作为进入诉讼程序“管道”的“功能性”概念仍然是必要的,受案范围的扩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盲目地扩大受案范围将导致制度与社会政治环境相脱节,进而削弱行政诉讼制度的“实效性”(effectiveness)。“比较法有时能使我们超越比利牛斯山”[8],德国学界和实务界为扩大受案范围对行政处分概念所作的一些列扩张性解释对于我们完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或许是大有裨益的。在法律方法的意义上,对某一法律概念的界定关键在于以法规范为基本语境、把握概念的结构性要素或基本法律特征,对之进行法解释学层面上的操作,[9]而不是着重于其定义,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理解其内涵及外延。深谙法律学方法(Juristic Methode)的德国学者正是在这一路径上对行政处分概念进行了精致的锤炼。这一方法尤其值得中国学者效仿,一些中国学者倾向于将法律学操作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导入哲学等非规范研究的方法,人为地将问题复杂化,[10]从而使其研究结果缺乏可操作性。本文试图在一个法规范的语境中,以比较分析为基本思路,对行政处分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各项法律特征进行法解释学意义上的探讨,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完善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一分析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过程。 二、行政处分概念与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的比较分析 中国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创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德国法中行政处分概念的借鉴。[11]因此,两个概念的法律特征基本相同,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行政处分概念具有“行政机关所发”、“公法(行政法)案件”、“单方行为”、“外部行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和“个别案件”等法律特征。[12]除了“单方行为”这点以外,[13]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与行政处分大致雷同。对于这些法律特征的解释,决定着其功能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大小以及在救济程序中的可操作性程度。以下拟就两个概念的各项法律特征作一比较性的探讨。 1、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的行为 行政处分首先必须是行政机关所为之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则被认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它本身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这一称谓盖受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的影响,但两者之间的涵义却有所不同。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学将行政主体等义于公法人[14],是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及一定职权且 得设置机关,并藉此实现其行政上任务之组织体。行政主体的成立须有公法上的依据。但因公法人资格的取得非常不容易,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行政主体的涵义逐渐趋向于广义,即不以具有公法人地位为条件,凡公法上之独立组织体,有特定职权得设立机关以达成其任务者,均属行政主体。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包括国家、省、县、乡镇、不同层次的市,不具公法人地位的机关、学校或其它营造物等,私法人及自然人如依法获得公权力之授权,亦可成为行政主体。[15]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所设置的独立组织体,它可在一定的职权范围内代表行政主体对外行使该权力,其效果则归属该行政主体。简言之,行政机关乃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机关,它是行为主体而非权利、义务主体,它的行为效果均由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行政主体承担。由于行政主体范围的广泛,行政机关已不能与宪法分权制度下的行政权组织相等同。[16]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对行政机关的确认应从实质意义的行政观点出发,如立法机关对其内部职员作出任免时,法院从事律师登录等行政事务及对院内职员作出任免时,公立或私立学校在录取学生、确定学籍、奖惩学生、核发毕业或学业证书时,公法团体在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时,乃至私人或私人团体在行使依法授予的公权力时,均被看作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17]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与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范围相吻合,这一理论极大地拓展了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从而扩大了人民的诉权。 在中国的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以自已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受行为效果的组织。[18]与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不同的是,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既是行为主体,又是权利义务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实施并承担行为效果;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而不能是个人。行政主体由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来充任。当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时,法律、法规授组织对外行使该职权时,即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理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行政法在确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这一问题上,已采用部分实质行政的标准而非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对实质性标准的适用仍然是不彻底的,学界和实务界在认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时往往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判断,而没有从实质行政标准着手。按照目前的行政主体理论,相当一部分行使着实质意义行政权的组织(如垄断性的公用事业组织、某些执政党组织等)都不能被视为行政主体,其行为均不可能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在中国行政法的初创和发展阶段,行政主体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解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认定标准,但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而言,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仍然是一个不成熟的概念,行政主体仅仅从形式意义上被界定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此可以和行政诉讼的被告认定标准相衔接,但《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将行政诉讼的被告扩大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这是否意味着行政主体理论有必要进行修正?倘若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在司法实务中不断地扩大,行政主体概念是否要随之进行无休止地修正?这反映了中国的行政主体概念过于依附于司法实务的功能而缺乏理论厚度。从长远来说,行政主体理论应当吸收大陆法系的实质行政标准,塑造自身的理论品格。 2、公法(行政法)上的行为 在大陆法系,公法通常仅指宪法与行政法,行政机关所为宪法或国际法上的行为,大多为统治行为,不属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因此,行政法是国内公法。确定行政处分的范围,首先要对公法与私法进行划分。这个问题向来是在陆法系行政法学中的重要课题,就行政法而言,其重要的功能在于法律救济途径的规范之上,即公法争议须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19]因此,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已不仅仅是纯理论上的问题,而且涉及行政处分概念在行政诉讼中的涵盖范围和可操作性程度。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论是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但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并无统一的学说,归纳起来,主要有利益理论和服从理论两种[20].前者依法律所要保障规范的利益是公益或是私益来区分公法及私法;后者以法律所规范对象的平等性与否来区别公私法。近来流行的“修正主体说”和“综合说”,其理论基础为修正服从理论,该理论认定实质意义上的权力服从关系为公法(行政法)关系,[21]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行政处分作为公法上的行为,具有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第一,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处分,必须以行为的性质为基准。凡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而行为对象处于权力服从关系的地位,则不论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或私人,则该行为是行政处分,这也正是行政处分的实施者既可能是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也可能是法院、立法机关、营造物、私人等的原因。 第二,以行为性质作为确定行政处分的基准,从而将某些独占经营事业与营造物利用关系纳入公法关系,行政处分概念的涵盖的范围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如,德国、台湾和日本将邮政业务、电信业务视为公法关系,理由是,邮政、电信等为国家独占经营之事业,人民除此别无选择余地,其利用关系具有强制性,且利用方法与价格完全由行政主体单方决定,使用人必须遵守;为了业务的推行,法律还赋予邮政、电信部门以公权力,因此,邮政、电信的利用关系应视为公法关系,其利用许可应看作行政处分。[22] 第三,“统治行为”向来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所排除,如总统任免大法官、紧急命令或处分、授予荣典、行使特赦等,但德国近来倾向于承认总统的特赦乃至授与或撤销荣典的行为是行政处分,理由是这类行为仍受法律的拘束,尤其不能耐抵触平等与比例原则,自然成为为司法审查对象。 总之,在公、私法划分问题上,实质上标准的确立,极大地扩张了公法的调整范围和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 中国正统的法学理论并不主张公、私法的划分,但对行政法律关系与其它部门法法律关系(尤其是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区分,仍然是中国的行政法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行政法的通说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的存在为前提,强调它的公权力性质,综观各种学术观点及行政立法的规定,中国行政法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位采取的是一种“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相统一”[23]的标准。一方面在论及行政法与民法的区别时,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性、命令性和关系双方的不平等性”,[24]“不管主体是谁,只要是国家的事务管理或社会的公共管理,均属行政”,[25]这与大陆法系的权力服从理论相似;但另一方面,行政职权的承担者行政主体又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从而将大量行使着实质意义 上行政权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行为排除在行政法的范围之外。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小于大陆法系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上的行为其适用范围也十分有限。中国行政法应在目前的宪政体制和制度环境中,尽量采用实质行政的标准。扩大调整范围从而扩张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及司法审查的范围。 3、外部行为 将行政行为分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是德国行政法的一贯做法。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不发生外部效力的行政内部活动,如机关内部的职责分配、人员配置、公文流程等事项,以及行政内部的意见交换、请示与指示监督等。关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相对人不得提起行政争讼。所谓外部行政行为,系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行政命令或作成行政处分,对相对人发生一定效力的活动。行政处分是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属外部行政行为。如何划分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行政处分概念范围的大小。 在德国,内部行政关系与外部行政关系的区别,一直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演变交织在一起。传统理论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一般权力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一般权力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权力的作用,对其所管辖的相对人行使管理的关系,例如警察权与征税权等。而“特别权力关系”是指国家或公共团体等行政主体,基于特别法律原因,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对人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另一方面相对人负有服从义务者。[26]“特别权力关系”的范围包括:(1)公法上的勤务关系,如国家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部队与军人的关系等;(2)公法上的营造物利用关系,如学校与其学生的关系、监狱与其犯人的关系;(3)公法上特别监督关系,国家与公共团体(地方自治团体)、国家与特许企业等之间的关系。[27]“特别权力关系”因与机关内的指示有密切关系,因而是一种内部行政关系。传统理论将“特别权力关系”定位为“力”的关系而非“法”的关系,即特别权力人对行政相对人享有概括的下命权,相对人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排除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有关相对人不得提起争讼,因此,特别权力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处置均不适用行政处分。二战以后民主、人权理念的盛行,要求法律大幅度、广泛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遭到广泛的批判。70年代,德国行政法彻底扬弃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目前的通说认为,只要相关的措施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基础权利,足以影响个人地位,即视为行政处分允许提起争讼。“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改弦更张,大规模地缩小了内部行政行为范围。行政处分概念的“外部性”特征,逐渐失去了原先的重要意义,判断一个行政活动是否行政处分,以具体个案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无规制为准。换言之,行政活动是否对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和外部具体行政行为,是中国学者研究行政行为时常用的一种分类。内部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28]外部行为亦称为公共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对“社会行政事物的一种法律管理”。[29]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与行政主体是否有行政隶属关系以及行为的效力是对内的还是对外的。发生对内效力的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对内部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侵害,亦不构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理由。中国行政法尽管没有提出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但亦将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任免、惩处行为划入内部行政的范围,免受司法审查。而部队与军人、监狱与受刑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未纳入中国行政法的调整研究范围之内。在这一方面,正如一位德国学者所言:在中国,“许多涉及国家与公民关系的重大问题并不在行政诉讼范围内,例如公务员与其所属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军人与其所属部队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行政法中所用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今支配中国行政法的实践”。[30] 如今,这一局面正逐步得以改变,1998年发生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案”似乎是一个转折点,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的规定,认定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受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从而将此案适用《行政诉讼法》予在解决。此案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纳入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之内。[31]此后,发生了一系列学生起诉高等学校的案件,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绝颁发博士毕业证、学位案”等。 与德国法目前的状况相比,中国的内部行政行为之范围显得过于宽泛。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的划分,本来是基于权力分立和保持行政效能的考虑,使内部行政免受司法审查从而让行政权保有一定弹性、不受过份拘束。但过于强调这一点则有牺牲人权保护之嫌。在受案范围的确定上,不应过于强调具体行政行为的“外部性”特征,大陆法系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显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4、单方行为(或包括双方行为) 行政处分必须是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这个特征使它与现代行政另一活动方式行政契约相区别。区别行政处分与行政契约的关键在于:前者仅由行政机关单方意思即可产生法律效果,毋须相对人的同意亦可生效;后者由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的合致才能成立。 但某些行政处分的作出,须相对人事先申请或事后同意(受领)或既须事先申请又须事后同意,这类行为被称为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它们在程序、规范内容及效力上,与行政契约颇有相似之处,容易使人混淆。德国法的理论认为,区分行政契约和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的标准主要在于考虑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是行政契约中的要约或是行政处分的意思,从客观上对这个意思表示加以评断。[32]在实务上,一般以行为最后形成的书面文件是由行政机关单方签署或由双方共同签署而定,即凡是仅有行政机关单方签署的,即推定为须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推定为行政契约。在中国的行政法中,“相对人参与”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依申请的行为”,如 行政许可。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规定时,并未将双方行政行为排除,这可以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所作的扩张性解释,从而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行政处分概念发生了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双方行为,而行政处分仅指单方行为;中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个囊括了行政契约的广义的概念。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所为公法上的就具体事件、针对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为。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两项特征使行政处分概念与行政命令[33]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抽象行政行为概念相区别,在行政诉讼实务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论层面上说,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是行政处分与具体行政行为共同的特征,但就该特征而设置的技术性操作规则而言,两者之间的完善程度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行政处分概念形成了一套与行政命令相区别的、极具操作性的技术性规则。 一般来说,行政处分是规制个别事件的行政行为,这个特征构成了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重要区别。行政活动的对象为不确定的多数人,其内容是一般(抽象)性规范的,是行政命令;若行政行为的对象为确定人,其内容是具体的事实关系,则此行政活动是典型的行政处分。从上述两者之间的基本特征的差异延伸,还能得出另一区别标准,即效力是否具有持续性:行政命令可反复适用,而行政处分通常只能一次完成。但这只不过是行政命令、行政处分的原型,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使得它们在具体个案中并不常常以这种典型的面目出现。德国的理论及实证法皆已承认行政处分的一项“变体”,即“一般处分”概念。“一般处分”又分为“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和“物的一般处分”。前者是指相对人为确定或可确定之多数人,作为处分内容的事实关系具体而明确的行政处分。[34]如“警察下命某街道在固定时间内禁止通行”,在这个命令中,事件是具体、明确的,所针对的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在“固定时间内”行经特定街道的人实际上是可确定的;再如警察用于指挥交通的红绿灯装置所作的命令,红灯亮意味着禁止通行(事件具体),受红灯管制的相对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实际上受某一特定的红灯信号所约束的相对人是可确定的;后者是指内容具体,但所针对的人不确定的处分,如将某一建筑列入古迹保护、开放公共设施供公众使用等。“物的一般处分”被视为行政命令不得提起行政争讼;而“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则相反。确立“一般处分”概念的意义在于,在介于典型的行政处分、行政命令之间难于区分的中间状态中,将事件具体相对人似乎不特定,但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可确定的个案划入行政处分的范围,从而扩大了司法救济的对象。依据事件是否具体、相对人是否确定两项标准对行政处分、行政命令所作之区别可用下列关系说明: 第一,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是最典型最常见的行政处分。 第二,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确定(不特定多数对象)。这种情况属行政命令(包括物的一般处分),如某市政府下命在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事件具体明确(禁放烟花爆竹),但针对之相对人无法确定。 第三,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特定,但在一定期间内可确定(依一般性标识可确定)。此种情况是“与人一般处分”,可提起行政争讼。如市政府下命在元旦期间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由于受“元旦”这一特定期间的限制,相对人是可确定的。 第四,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确定。此种情况亦属行政处分。如行政机关对一个工厂颁布的处分,命令该厂对一切妨害环境卫生的事项,如废气、废水、噪音都负有排除之义务。 第五,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亦不确定(不特定的多数人),这是典型的行政命令。 随着“一般处分”概念及其相关规则逐渐形成,[35]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已不再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难以辩识所困扰。 在中国的行政法中,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任何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学理界对此问题虽有研讨,[36]但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最具说服力的观点为:以“能否反复适用”为标准区分两者,或者外加“是否有溯及力”、“行为适用的次数”等标准作综合判断。但仍未解决如何确定相对人这一技术性难题。一些学者则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对“具体”与“抽象”的分类方法进行批评与否定。 笔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是一个法律学操作方法(Juristic Methode)意义上的问题,从哲学本体论角度的研究已经超出了规范法学所能承载的范围,中国学者与其苦苦地“自寻出路”,倒不如直接引进德国法上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标准。 6、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对相对人权利与义务产生规制的行为。这一特征使其成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已从最初的源自民法的“效果意思表示说”演变成现今通行之“客观意思说”。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只以该行为是否直接发生法律效果,是否对行政相对的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拘束(规制)为断,而不管该法律效果是依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还是依法律规定而生。“客观意思说”扩张了行政法律行为的涵盖范围。与此相应,行政事实行为应该界定为对相对人不直接产生拘束(法律效果)的行为。 这个标准已使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了根本的区别。问题在于,学者们对这个标准的游离不定,时而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法效意思说”来诠释行政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时而又回归到这个标准上来,从而造成理论上的混乱。[37] 三、结语:重置行政诉讼“功能性概念” 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涵盖范围及其可操作性完全取决于对其法律特征的诠释,德国行政法上成熟的行政处分理论可以为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概念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借鉴。需要明确的是,这两个概念完全是为适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性概念”,在其扩张解释(为了扩大受案范围)的过程中,必然会与学理的要求产生冲突,如,由于受到经典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影响,学者总是不自觉地用民法上的“法效意思说”来理解具体行政行为,[38]从而导致学理与实践的冲突。 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其实,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用“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取代具体行政行为已隐含了这种倾向,但在《行政诉讼法》作出相关的修改以前,我们尚不能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已寿终正寝。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进行重新命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将 “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象德国那样进入“任何非宪法性质的公法争议均可诉讼”的阶段。因此,本文的分析对于完善中国行政诉讼的“通道”仍然具有现实意义。笔者建议,中国行政法不妨用“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的称呼取代“具体行政行为”这一名称。“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隐含有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处置、规制之意,实属适宜之称谓。 行政论文: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关系及协调 摘要: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是大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明确界定了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概念,对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归纳了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现状。在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之后,针对当前我国大学教育中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协调两者关系的一些具体的改革建议及途径。 关键词:大学管理;学术管理;行政管理;协调途径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邵鸿发言建议,淡化行政权力对高等院校的约束和干预,明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民主遴选大学校长”。随着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以及我国大学的扩招,大学的学术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显得与时代环境越来越不相适应,这一现象值得关注6。 一、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辨证关系 学术管理是指对高等教育中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大学的学术管理是指对高校内部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区别于其他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内容。大学行政管理,是指大学内部管理主体依据学校章程和某种民主程序及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7。 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复杂,两者在功能上相互统一,相互支持,相互扶助,在实际运行中又相互交织,相互矛盾。它们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存在差异。 (一)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统一于大学管理的整体,是大学管理系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从系统的角度来讲,要保持系统的有效性,就必须优化系统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和外部交换的畅通。在大学内部,通过大学行政管理来协调校、院、系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维持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又要协调好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如教育经费问题、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问题、资源配置等。换言之,大学行政系统是大学系统良性运转的保证体系和支撑平台。与此同时,一所大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表现在学校不断追求新的学术目标,探索新的科学发展途径和技术方法,并且通过努力在学术上保持先进水平,这是高校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大学学术管理的作用在于规划发展方向,选择发展战略,激励学校创新,使学校达到一个更高级的状态,正是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共同作用,才能保证大学在整体稳定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发展和提高。 (二)学术是大学理念的精髓,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 学术管理的目的在于求得学科发展,创造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大学的学术水平。大学学术管理必须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必须遵循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学术事务的管理是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权威来完成的,他们用所拥有的知识和人格力量来影响他人。大学学术管理的重心在基层,由此形成的管理信息交流关系往往是横向的。这一点,与纵向以信息交流为主的行政管理结构有很大差别。激励学术系统有序和高效的运行是提升学科水平和推动学校发展的关键。以学术管理为主的大学管理结构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如德、法和意大利等国,以及日本的一些国立大学。 学术的发展事关大学的成败兴衰。立足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努力追求学术声誉己明显成为当代大学进行学校规划、运行、管理和评价的重要内容。《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每年一度的最佳大学排行榜的评估指标中,“学术声誉”一项占总分分配的25%,足可见美国对大学学术的重视程度。大学处于整个学校教育体系的最上层,历来被称为传承、批判和探索高深学问的殿堂。大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应该是学术,高水平的大学更不能例外。对此蔡元培先生认为“所谓大学者,非仅为多数学生授课,造就一毕业生之资格而已也,实也为研究学术之机关”。朱九思先生在谈及他的大学观时也指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人才的场所。大学的根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字:‘学术’”。没有学术,大学就失去了灵魂8。 我国的一些学者在对美、英、法、日、俄等国家着名大学深入研究后,提出了世界一流大学应具备的主要特征:人才培养出类拔萃;学科建设领先;师资队伍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新;办学层次高;面向世界;经费充足。不难发现,这些特征的“焦点”集中在“学术”上。因为大学是一个学术机构,是探求高深学问,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场所。大学区别于其他性质学校的标志是学术,而学术的成败得失则在于学术管理9。 大学学术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中心,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如果行政管理偏离了这个中心,出现行政管理“越位”,进而导致学校泛行政化,那么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也就不存在了,大学也将不是大学。 (三)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相互交叉,学术管理的效能依赖于行政管理是否高效 学术目标与政策的形成是自上而下的,经过逐级论证和协商,最终集中在学校得出整体的学术管理的计划方案。然而,对学术管理的目标决策的认可,表现为将这一学术发展 目标列入学校的总体目标并予以实施,其实施过程即纳入了行政管理系统。于是,学术管理的某些因素和过程就转化为行政管理。人们判断学术管理决策是否正确,还必须看这一决策下的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如何。显然,这一点又要受决策实施过程的影响。可见,行政系统是否高效,直接关系到学术管理的实效。此外,从行政管理角度制定的政策对学科发展会产生影响来看,大学的行政管理是着眼于完成大学的社会职能和提高办学效益。 (四)行政系统是大学管理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组织体系 大学行政管理的目的是使大学充分发挥作为教育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行政管理首先必须对学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分配,以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行政管理主要执行上级的批示,权力结构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大学行政系统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是实现学校整体目标的基本要求。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高校知识创新和自身发展壮大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涉及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等各个方面。如何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握学校建设发展方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有限的人、财、物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发挥支柱作用,运用管理的手段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控制和监督。优化的管理能充分发挥各行政部门的职能,会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协调的运作起来,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总之,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二者缺一不可。 二、当前我国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大学管理体制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作用,忽视或削弱了学术管理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学校的内涵发展。 (一)大学学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的事业单位性质、行政职能不断得到强化,而学术机构的性质日趋减弱,非常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大学管理上主要沿袭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在大学的渗透,严格套用行政管理的科层化模式。导致了大学的核心职能——教学科研被涂上了严重的行政色彩,学术管理显现了严重的行政化倾向。 在学术管理上,相应的管理机构总是沿袭“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校部职能部门在学术发展方向、人员编制、课程编制、科研课题等学术问题上有较大的决定权,而最熟悉本院系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广大教师没有发言权,只是处在一种执行命令的被管理地位。 高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决定了教授治校及教授参与学术管理的必要性。教授更大程度上进入行政管理有利于倡导“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管理的效率。但是由于目前高校教授介入管理活动有限,权力过于向上集中,形成倒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常常感到被行政权力所左右,影响基层创造性的发挥,也影响了大学学术创新所要求的组织柔性化、灵活性。 (二)大学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本是知识、信息、人才荟萃的地方,其中不乏行政管理的理论家和实干家,但实际上,大学行政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决策缺乏民主等,导致整个管理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我国大部分高校形成了一种以党政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使大学与政府机关一样,习惯于以行政管理模式来建立组织架构,大学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权力所取代。例如职称评定基本上是由行政系统确定的,在课题审批、论着评奖等本应是学术管理的事务中也掺杂了大量的行政管理,并且行政权力的作用有时超过了学术权力的力量。正是由于行政权力起主导作用,并用效率化的行政衡量尺度来要求教学与科研工作,从而造成了学术研究人员不是着重学术力量,而是唯行政权力是瞻,导致了学术的急功近利、泡沫化和以赢利为目的的学术欺骗。 同时,在行政管理系统中,存在行政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管理关系不清、政策法规不配套,如长期以来,由于观念的陈旧,对行政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最终导致工作失误;管理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如目前我国培养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院校很少,现有的管理人员大都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现代管理的知识贫乏,往往办事主观臆断,只是凭经验办事。 三、协调两种管理关系,提高我国大学管理效能的途径建议 完善大学的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协调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之对高校改革和发展发挥最大的功效。针对我国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协调途径: (一)淡化行政权力,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 行政干预权力太大,导致了官员的“寻租”行为,如大量的政府官员通过非正常途径去读学位,而大学的领导和教授也乐于接受他们,因为他们通过行政干预可给学校和教授本人带来实际利益。大学行政化改革,要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大学和政府的委托关系。需要制定有关立法,确定国立大学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从取消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开始,通过建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实行校长遴选制度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部属高校成为首先落实自主权、自主办学的高等学校。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 大学行政化,严重地挤压了平等自由的学术论辩空间。在官场,讲究的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行政系统才可能有效运转;在大学,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独立思考。两者方枘圆凿,不可混一。大学泛行政化,使学校处于严密的行政体系之下,那么,教学科研人员本该自由平等的学术论争首先就成了权力大小的较量。这和自由平等的学术精神背道而驰。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领导与负责、集体与个人、分工与合作等方面的关系。党委会作为大学中的最高决策机构,应该吸收相当比例的党员、教授和学术人员参加,使学术人员在党委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在体制上为学术权力参与管理定位,不能让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只是提意见和建议,而是应该让他们参与到咨询、决策、审议、监督、保证等主要环节中去,淡化大学的权力意识,还大学充足的自由民主的学术空间。 (三)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实行民主遴选 校长应该是一所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两大系统共同的灵魂,校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对一所大学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目前在我国有的高校,校长作为大学的法人,其作用尚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如何在大学内部形成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和以教授为主的学术权力系统,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校长负有重要责任。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大学校长必须拥有现代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这就要求大学的校长必须朝职业化方向转变。为此,有必要建立新型校长遴选机制,在大学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按照校长任用要求选拔、任用校长。 (四)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提高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保证其权利的行使为了保证学术的改革发展,保证学术委员会站在学校整体大局和长远利益的立场上,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大学校长及主管学术事项的副校长,教务、科研、研究生教育等 业务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系主任等,应当是当然的委员人选。所有委员都应具备这一条件,他们必须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有教授的头衔。但同样,为了发挥教授参与学术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影响和专业智慧治理学校,同时防止学术组织的行政化倾向,未担任行政职务且在学术上所建树的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必须合理增加。 (五)应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 目前,高等教育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大学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大学将通过知识的创新更大地参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学术组织变化迅速,高等教育内部也在不断改革,学分制的全面实施,教学方式的现代化、网络化等等,使得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关系发生着十分重大的改变,过去比较稳定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受到重大的挑战。学术组织变迁的形势,使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注重整体战略规划与管理,为此有必要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包括战略发展方向、校长遴选、预算审批等决策。大学理事会组成成员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知名校友、学生代表、社会贤达。 (六)优化行政管理机制,营造学术氛围,充分发挥基层教师在大学发展中的作用 营造尊重教师和学术的良好环境。大学是知识密集和人才云集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必须从政策上、制度上制定有利于调动他们创新积极性的机制,使管理系统为知识创新服务。在学术上要保障他们自由探索的权力和学术研究的条件,在决策时应尊重教师们的意愿。要通过整合科研力量、培育科研群体、开辟科研阵地、形成拳头成果等措施,不断提升大学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采取各种激励手段,激发大学教师自愿地将隐性知识如教学技巧、科研手段通过隐喻、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并通过以课题组、交叉学科团队等形式推动知识共享,让外部知识融入组织内部、个人知识上升为组织知识,从而不断增强大学的学术实力。 四、小结 在大学内部,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在功能上应是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在运行特点上又有一定差异甚至矛盾。两种管理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和分析对改革和优化大学管理框架、提高运行机制的效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有待更进一步深入。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1.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社会风气受到污染已是不争事实。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削弱。作为各单位会计人员的价值取向、价值观念也会同样会发生变化,部分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利益驱使,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单位小团体的利益而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不顾,做出了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2.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现阶段,会计人员是在单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不听从领导的安排或与领导发生冲突时仍坚持原则,很可能丢掉饭碗。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会计人员不了保证自己的工作与岗位,通常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得失。对单位领导进行公款消费、乱发奖金、私分财物,甚至领导直接授意会计人员将业务收支不通过法定会计账册统一核算、伪造会计凭证、伪造会计账薄等违法行为,不敢抵制,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这种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正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后果。 3.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偏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状况的水平。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部分会计人员表现出来的非职业道德行为,不是别的原因造成的,而主要源自其自身道德素质。这些会计人员在做出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时,一般都是在基本职权范围内,且又出于主观故意,主动而为。其形成的原因,固然有社会风气和单位负责人道德水平影响,但主要原因是这些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 4.缺乏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会计人员的自律是以会计职业良心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从本质上看从来就不是会计人员个体的事情,而是职业整体的自律。因此要实现这种团体自律,建立健全相应的自律管理机构就是首要的基本任务和内容,它是实现会计人员自律的基本组织保障。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组织,这对于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管,对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均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二、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途径 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职业道德素质,必须努力提高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成本和遵守职业道德收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成本是指由于会计人员因违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编制严重失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而承担行政处罚、解聘、吊销从业资格甚至负刑事责任等所付出的代价。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成本在于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遏制会计人员的不道德行为,使其取得的收益远远负于成本,使会计人员深深认识到会计作假,得不偿失。同时,为了鼓励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应在加大对不道德行为惩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补偿和奖励、提高薪水、晋升职务等与政治经济利益相关的一系列措施,更重要的是应建立一套能够增加道德积分并将其转换为长期收益的道德评价机制,使会计人员从被动的、外部强压的遵守职业道德,过渡到自觉自愿地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意识。 2.建立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1)建立全国的会计职业道德监管组织体系,对全国持证上岗的1000多万会计从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检查。(2)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建立道德行为档案,凡是向各所有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都要记入会计人员道德档案,把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分别量化记分。(3)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评和奖惩机制,由会计职业道德监督组织对每个单位每年要抽查考评一次,对量化的记分达到一定分值时要登报,以示警告,并要付登报费用。对重大的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又构不成刑事犯罪,并且考评记录屡屡不良的会计人员,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对每年检查中,职业道德优良者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奖励,以激励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机制,下大力气狠抓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品质的起点,它是会计人员道德实践得以发展和延续的一重要途径,是会计职业道德活动的重要形式。会计道德教育对增大会计人员的完美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念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外在的教育引导,培养会计人员的内在信念,是会计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为此,应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财政部应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在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材,在每年完成专业学时教育的同时,要完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学时,这可以由各级会计协会把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和档案记录结合起来,并提高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质量。另一方面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每年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学时专业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与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奖惩与单位负责人挂起钩来。 4.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提高固然离不开道德教育,同时也离不开每个会计人员自觉的道德修养。要使职业道德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道德修养的自觉程度。因为道德不同于法纪,道德不是按强制的、无条件的规定执行,而是通过内心信念力量的作用,反映为人们自觉的行动。没有会计人员在道德上的自我修养,仅仅靠外在力量,即用法律、规章、制度去强制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做,很难取得良好效果。 5.健全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用法律手段约束、制约会计人员的不道德行为,可以减少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防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败坏。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中,新《会计法》的核心部分就是把社会公认的并社会和会计工作有重要影响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其成为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同时明确了违法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其约束力,加大了打击和制裁的力度。可以说,离开了法律和道德,其作用是很有限的;道德与法律相结合,将使道德的作用更强化,发挥的作用更彻底。 6.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密的企业内部监督,能促使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手续办事,即使有一些不良动机,其行为也无法实现。但若内部控制不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客观上就为会计人员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法规法纪提供可乘之机。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到,有些会计、出纳人员的道德品质并不坏,只是自律性不强,一时思想产生偏差或被诱惑,做出了偏离会计职业道德标准或违法的行为。发生了这些行为后,有的刚开始还惶惶不安,过了一段的时间后没人过问或没被发现,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像贪污、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都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多次作案都没被发现,这本身就是内部监督机制的漏洞。 7.建立健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组织。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自然也包括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管理。就会计职业道德的管理而言,兼有政府管理和会计行业自律管理的双重性,这种管理体制具有明显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等优点,但从过去的工作情况看,主要进行了会计道德的建章立制和在职教育工作,自律性不强有待进一点完善。作者认为有必要在中国会计学会下设立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组织,组建中国会计协会,作为会计人员自律组织,具体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事务管理工作。会计协会在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负责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核与认定、资格撤消、职业道德教育等,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教育工作。 8.制定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具体而言,即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应该怎么做,应当以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态度和作风去接人、待物、处事,去完成本职工作。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透视 何谓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权威的解释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处理会计关系时所形成的职业规律、职业观念、职业原则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既是会计行业对本行业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同于会计职业道德,它重在强调强调“人”,主要是研究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其重点不在“会计”,也不在“会计职业”,而在“从事会计职业的人”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水准。从本质上讲,它既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技术、(即职业之道)”,又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品质(即职业之德)”。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利益观念普遍得到了强化,但有些领导干部、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开始谈化,特别是会计人员,由于身处单位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一些人为了追求金钱、权力,违反职业道德,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非职业道德行为概括起来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1、职业态度方面:疲于应付,消极怠工。目前在我们的会计队伍中,有些会计人员由于对会计工作认识不足,选择这一职业后又不把这一职业当成自己的理想去追求,不是潜心于自己所从事的财会工作,认为会计工作整天枯燥无味,经济收入不高,心态产生不平;在工作岗位上处理会计事务时,敷衍塞责,有的甚至还离岗专门在外兼职或做生意,赚取外快,而对自己单位的本职工作却随便应付;在会计业务知识更新方面,一些会计人员不是主动积极地加强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而是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疲于应付。 2、职业良心方面:动机不纯,利欲熏心。有些会计、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经济业务,用假发票、假收据等手段套取现金,贪污公款;有的通过改动领导已签字的报销凭证的数字,以小报大,以少报多,将多报销的款项归个人所有;有的甚至模仿领导的笔迹,将用于个消费的购物凭证拿到单位报销,侵害集体利益。有的会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看钱办事,收取贿赂。 3、职业原则方面:粉饰业绩,造假信息。一些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确保职位动机、借款动机等,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采用伪造、变造等手段,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掩盖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从而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股东权益。前些年来,上市公司连续出现的大案,如“红光实业”倒闭,“株洲有色”巨亏等,无不与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有关。 4、职业纪律方面:挪用公款,串通作弊。有的会计人员困掌管了单位的财务大权,具有调拨资金的能力,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借鸡生蛋”,挪用公款用于买期货、购股票,赚到钱后再归还,给自己留有一定的退路,使犯罪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调查表明,许多贪污案件都是由挪用公款案引发的。有些会计人员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前程,对违法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明哲保身,反而成了领导的一只手,直接按领导的意愿去处理会计事务,根本谈不上秉公办事,客观公正;有的会计人员,明知单位领导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却不制止,不向上级报告,反而参与犯罪,与领导一起串通作弊,满足自己对金钱的追求。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危害及原因剖析 1、假证、错账、糊涂表、恶性循环。常见的假证多为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主要体现在:内容、数量、金额不符;以自制非法代替外来凭证;伪造、涂改、移花接木。错账、假账主要在于账务处理的随意性,一些单位从自身的利益了出发,为了应付上级及外部监督部门,会计人员人为地调整账簿记录,故意作弊,以假乱真;设账外账,截留各项收入,虚列有关支出;在“往来”、“待摊”、“递延”等账户上做手脚,在存货计价、成本计算方面耍花招。同时,由于错账、假账导致生成数字逻辑性不强、牛头不对马嘴,缺乏勾稽关系的糊涂表。究其造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漏国家税收,骗取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这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扩大和增加不合理开支,还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后果,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形成造假的原因,一是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原则性不强,抵制力弱,睁一眼闭一眼,存在“宁犯天条,莫犯众僧”的心理,任其自便;二是领导意志,权力游戏,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加以刁难、排挤,把顺我意志的放在主要岗位加以重用,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的住的站不住”的不良局面。 2、账外私设“不金库”,会计掌管“金钥匙”。一些企业内部各部门(分厂、车间等)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盲目强调业务经营的需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私设小金库,多渠道开支业务费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虽然大多都是由领导干部签批的,甚至是由领导“单线管理”的,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但会计人员却是直接参与者,并掌握着“小金库”的钥匙,不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去防范“小金库”的出现,甚至主动串通作弊,将“会计原则”变成“会计圆则”,败坏会计风气,助长腐败势头,导致发生犯罪现象,甚至单位倒闭,严重地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书记成本”、“厂长利润”宣上榜,虚荣实耻。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出于对政治的利益的追逐,为保住昔日殊荣,确保职位和谋求职业升迁,不惜一切代价,铤而走险,授意或指使会计人员少提、乱摊费用、造假生产成本,账上添彩,以示职工思想工作做到了家;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表中生花,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进行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上交税收的资金。其结果是造成企业、领导图有虚荣,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内部会计控制失灵,职工实际蒙受耻辱,切身经济利益受损,积极性受挫,企业不能真正重整旗鼓、展现辉煌的难堪格局。 4、信息披露不及时,公信度大打折扣。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是其及时性,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它的及时性。目前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时间上相对滞后,使得信息使用者对其有用性(特别是其预测作用)及其可信性大打折扣,使得投资者、债权人不能及时据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还影响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率的评价,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管理者实施有效监督。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得力措施 1、自律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是防止腐败,打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活动和非职业道德行为的第一道屏障;同时通过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一切不良的道德欲望控制或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制止“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消除影响会计职业形象的不利因素,保护会计职业生命的根本手段。 2、职业技能、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作为称职的会计人员,必须敬业、爱业、乐业、勤业、精业,热衷于本职工作,潜心于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工作,要有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首先要对传统的会计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其次要加快会计业务知识更新的学习,熟练掌握《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以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质量,同时还必须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法令、政策,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不做权、财、色的奴隶,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3、会计法制建设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固然重要,但是要杜绝和根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非职业道德行为,仅靠道德约束还是不够的,因为职业道德建设只是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创造一种“软约束”环境,是一种心灵上的约束,它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更重要的还是要靠法律来约束,通过抓会计法制建设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形成一种“硬约束”环境,将“法治”与“德治”齐头并举,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得更好,才能使得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树立不做假账的职业意识,确保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综上所述,我们能深刻认识到会计人员的非职业道德行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不仅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道德建设促会计法制建设,同时必须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严格自律,勤奋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争做一名新时代的会计人。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透视 何谓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权威的解释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处理会计关系时所形成的职业规律、职业观念、职业原则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既是会计行业对本行业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同于会计职业道德,它重在强调强调“人”,主要是研究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其重点不在“会计”,也不在“会计职业”,而在“从事会计职业的人”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水准。从本质上讲,它既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技术、(即职业之道)”,又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品质(即职业之德)”。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利益观念普遍得到了强化,但有些领导干部、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开始谈化,特别是会计人员,由于身处单位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一些人为了追求金钱、权力,违反职业道德,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非职业道德行为概括起来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1、职业态度方面:疲于应付,消极怠工。目前在我们的会计队伍中,有些会计人员由于对会计工作认识不足,选择这一职业后又不把这一职业当成自己的理想去追求,不是潜心于自己所从事的财会工作,认为会计工作整天枯燥无味,经济收入不高,心态产生不平;在工作岗位上处理会计事务时,敷衍塞责,有的甚至还离岗专门在外兼职或做生意,赚取外快,而对自己单位的本职工作却随便应付;在会计业务知识更新方面,一些会计人员不是主动积极地加强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而是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疲于应付。 2、职业良心方面:动机不纯,利欲熏心。有些会计、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经济业务,用假发票、假收据等手段套取现金,贪污公款;有的通过改动领导已签字的报销凭证的数字,以小报大,以少报多,将多报销的款项归个人所有;有的甚至模仿领导的笔迹,将用于个消费的购物凭证拿到单位报销,侵害集体利益。有的会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看钱办事,收取贿赂。 3、职业原则方面:粉饰业绩,造假信息。一些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确保职位动机、借款动机等,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采用伪造、变造等手段,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掩盖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从而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股东权益。前些年来,上市公司连续出现的大案,如“红光实业”倒闭,“株洲有色”巨亏等,无不与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有关。 4、职业纪律方面:挪用公款,串通作弊。有的会计人员困掌管了单位的财务大权,具有调拨资金的能力,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借鸡生蛋”,挪用公款用于买期货、购股票,赚到钱后再归还,给自己留有一定的退路,使犯罪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调查表明,许多贪污案件都是由挪用公款案引发的。有些会计人员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前程,对违法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明哲保身,反而成了领导的一只手,直接按领导的意愿去处理会计事务,根本谈不上秉公办事,客观公正;有的会计人员,明知单位领导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却不制止,不向上级报告,反而参与犯罪,与领导一起串通作弊,满足自己对金钱的追求。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危害及原因剖析 1、假证、错账、糊涂表、恶性循环。常见的假证多为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主要体现在:内容、数量、金额不符;以自制非法代替外来凭证;伪造、涂改、移花接木。错账、假账主要在于账务处理的随意性,一些单位从自身的利益了出发,为了应付上级及外部监督部门,会计人员人为地调整账簿记录,故意作弊,以假乱真;设账外账,截留各项收入,虚列有关支出;在“往来”、“待摊”、“递延”等账户上做手脚,在存货计价、成本计算方面耍花招。同时,由于错账、假账导致生成数字逻辑性不强、牛头不对马嘴,缺乏勾稽关系的糊涂表。究其造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漏国家税收,骗取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这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扩大和增加不合理开支,还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后果,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形成造假的原因,一是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原则性不强,抵制力弱,睁一眼闭一眼,存在“宁犯天条,莫犯众僧”的心理,任其自便;二是领导意志,权力游戏,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加以刁难、排挤,把顺我意志的放在主要岗位加以重用,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的住的站不住”的不良局面。 2、账外私设“不金库”,会计掌管“金钥匙”。一些企业内部各部门(分厂、车间等)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盲目强调业务经营的需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私设小金库,多渠道开支业务费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虽然大多都是由领导干部签批的,甚至是由领导“单线管理”的,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但会计人员却是直接参与者,并掌握着“小金库”的钥匙,不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去防范“小金库”的出现,甚至主动串通作弊,将“会计原则”变成“会计圆则”,败坏会计风气,助长腐败势头,导致发生犯罪现象,甚至单位倒闭,严重地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书记成本”、“厂长利润”宣上榜,虚荣实耻。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出于对政治的利益的追逐,为保住昔日殊荣,确保职位和谋求职业升迁,不惜一切代价,铤而走险,授意或指使会计人员少提、乱摊费用、造假生产成本,账上添彩,以示职工思想工作做到了家;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表中生花,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进行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上交税收的资金。其结果是造成企业、领导图有虚荣,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内部会计控制失灵,职工实际蒙受耻辱,切身经济利益受损,积极性受挫,企业不能真正重整旗鼓、展现辉煌的难堪格局。 4、信息披露不及时,公信度大打折扣。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是其及时性,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它的及时性。目前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时间上相对滞后,使得信息使用者对其有用性(特别是其预测作用)及其可信性大打折扣,使得投资者、债权人不能及时据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还影响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率的评价,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管理者实施有效监督。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得力措施 1、自律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是防止腐败,打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活动和非职业道德行为的第一道屏障;同时通过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一切不良的道德欲望控制或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制止“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消除影响会计职业形象的不利因素,保护会计职业生命的根本手段。 2、职业技能、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作为称职的会计人员,必须敬业、爱业、乐业、勤业、精业,热衷于本职工作,潜心于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工作,要有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首先要对传统的会计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其次要加快会计业务知识更新的学习,熟练掌握《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以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质量,同时还必须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法令、政策,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不做权、财、色的奴隶,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3、会计法制建设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固然重要,但是要杜绝和根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非职业道德行为,仅靠道德约束还是不够的,因为职业道德建设只是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创造一种“软约束”环境,是一种心灵上的约束,它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更重要的还是要靠法律来约束,通过抓会计法制建设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形成一种“硬约束”环境,将“法治”与“德治”齐头并举,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得更好,才能使得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树立不做假账的职业意识,确保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综上所述,我们能深刻认识到会计人员的非职业道德行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不仅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道德建设促会计法制建设,同时必须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严格自律,勤奋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争做一名新时代的会计人。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论文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对策 论文提要: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品德做出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会计人员正确处理会计工作。本文分析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整个会计行业生存发展之根本。 一、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过程中,广大会计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毋庸置疑,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1、会计造假。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不能够遵守职业规范,不能坚持原则,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编造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2、违法乱纪,牟取私利。某些会计人员抵挡不住金钱诱惑,采取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伪造、变造支出单据等违法行为,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或利用职务之便利,贪污、挪用公款,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违背执业准则,弄虚作假。少数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人员,不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对明知有重大错误和舞弊的会计报表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欺骗广大投资者。 造成以上表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又有客观上的。主观上,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一些会计人员缺乏必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对遵守职业道德没有清醒的认识或者是没有足够的重视,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客观上,一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弄虚作假、哄骗欺诈、偷税漏税、以权谋私等一些违背诚信的不良现象,使部分会计人员心理失衡,也参与到弄虚作假的行列中。二是受执业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规范不完善,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缺乏具体的惩治措施,而对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救济制度,使一些会计人员迫于单位领导胁迫,参与会计造假。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会计造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会计造假有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虽然解决会计造假不能仅仅靠会计个人力量。但是会计造假主要发生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会计行为,在解决会计造假中,会计人员必然是主要力量。只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就能遏止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现象,因此在目前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严重的情况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具备“德、能、勤、绩、公、廉、俭”等七个方面的素质。会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执业的基本知识固然很重要,但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会计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管理工作好坏的关键。因此,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是最重要的,会计人员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才能真正做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风严谨、艰苦朴素、大公无私,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由于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的驱动,以及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会计人员弄虚作假,贪污腐化、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重损害了会计形象,降低了社会对会计的信任,会计行业的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会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行业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社会对会计行业的看法才能改变,会计的形象才会改善,会计的地位才能提高,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行业良好发展的根本。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关键在于教育。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定的职业信念、规范的职业行为不可缺少的环节。会计教育不能仅限于传授业务技能与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职业道德教育融进每一名会计人员内心,增强每名会计人员履行职责和道德义务的自觉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道德品质。 2、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是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主要靠会计人员自身努力。一个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道德修养的程度,会计人员要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提高,把职业道德原则转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形成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客观公正、精心理财,扎扎实实做好会计工作,不断用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会计行为,实现职业理想。 3、净化会计行为环境。会计行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在制度不完善、道德意识淡薄、诚信丧失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营造出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因此,净化会计从业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有着重要意义,而会计环境的净化需要社会各方面相互协调,只有社会各行各业都提高了职业道德意识,才能营造出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和谐环境,只要形成了扬正抑邪、褒善贬恶的社会环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4、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起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和检查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监督和检查、督促和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予表彰和奖励,对其中的典型案例应予大力宣传;而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评价会计职业道德,扶正去邪、惩恶扬善的良好氛围。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分析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对优秀会计人员都是求才若渴,这种情况促进了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爆发时增长,可以说,会计行业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位置。同时因为从事会计行业人员众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上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会计行业的失信现象越来越多,从事会计行业人员对这个职业的道德准线也越来越低。本文就如何保证会计从业人员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提高诚信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论述,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论述,能够引起会计行业人员对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的重视,通过约束自己,提高自己从业道德水平来改善目前我国会计行业的失信的问题。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诚信财务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各行各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机遇,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有望在近几年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大经济体,为我国加快融入世界大家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国会计行业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因为从业人员众多,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近年来曝光的几起行业丑闻,导致社会了对会计行业的信任降低,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公信力,而这直接影响到我国会计行业的诚信问题,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交流中的诚信问题。因此,如何提升会计诚信水平,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推进会计行业的公信力提升有着非常强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首先,我们先说一说什么叫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侠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那么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 现如今,随着世界通信科技迅猛发展,新闻信息早已实现了传播实时化,广泛化,通过不断曝光各行各业的一些丑闻信息,致使我国各行各业不得不面对着公信力缺失这个窘境,在这其中,会计行业职业道德滑坡现象同样受到了广大社会人士的关注和关切。所以提升会计诚信水平,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对我国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只有找出会计职业道德滑坡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提高会计职业公信力。通过调查发现,国内外对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都非常重视,很多会计方面的著作也都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了大篇幅的论述和探讨。甚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1988年7月颁布了《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对会计职业道德制订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及主观因素,目前我国会计行业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我国会计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观念淡薄。目前,在我国各高校的会计教育教学当中,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还不够重视,这就从根本导致了会计专业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轻视,致使毕业后在会计职业生涯中在观念上没有去刻意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准线。在社会现实中,企业中有关领导也对会计职业道德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将会计从业标准挂在墙上,这也导致了从业人员没有进一步对职业道德的了解和学习,甚至有些从事会计工作者认为金钱远比职业道德重要,这些现象对会计职业道德滑坡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上原因也造成了当下会计从业者认为遵从领导的指示,哪怕提供假的会计信息,也没有什么不对,完全丧失了会计职业道德底线,因此也导致了会计账目造假,报假现象的频繁出现。 2.利益驱动导致职业道德沦丧。当今社会,因为道德教育的缺失,法律监管上的空白,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不断滑坡,出现了个人利益至上、金钱利益至上、享乐至上等错误观念。这就引发了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而践踏会计职业道德,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比如一些人因为无法抵御利益的诱惑而利用职务权利,通过在业务中做手脚,比如伪造、变造、隐匿、损毁、谎报会计资料等行为来获得利益,随着私欲的不断扩大,在利益驱使下不断触碰道德底线,甚至将法律法规抛之脑后,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即使这种现象只是发生在少数人的身上,但是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同时也体现出了会计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轻视问题,不能坚守职业道德,那么当面临足够的利益诱惑时,又如何来遵守法律法规呢。而且如果在一开始就没能制止践踏职业道德的行为,还会给其他从业人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造成错误引导,进而导致更多的人为了利益而抛弃职业道德底线,这种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3.内部和外部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国有关会计行业施行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这些都是属于外部监管。这些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里,对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着一些具体规定,但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或者制度规范里并没有对会计职业道德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而且在实践中很多条款不能正确运行,还有些条款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这种情况无形中为会计从业者违法乱纪提供了温床,间接造成了钻空子、打擦边球等现象屡禁不止,在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账目进行审计时,很难通过账面来及时发现问题,这也变相导致了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的进一步沦丧。会计职业道德目前主要是以自觉性和社会舆论监督来执行的,而并非是强制性的,由此也导致了执行力和约束力大打折扣。从内部监管来讲,由于某些行为可以为企业和个人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导致内部监管形同虚设。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主要领导的意见对于会计从业者来说就是规定,是不容置疑的,甚至在明知道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甚至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也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如果不遵从领导意志,很可能直接被炒鱿鱼而无法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如果为了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而对错误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成本过高,程序繁琐,而且就算举报成功也往往只是罚款了事或者不了了之,这种现象不光对当事人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还对举报人来讲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这种显现也导致了会计从业者对践踏职业道德行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选择了无视,隐忍,甚至还有人去模仿学习,这种现象导致了会计从业者难以遵守职业道德。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无论是外部监管还是内部监管都缺乏具体可行的管理规定和惩罚措施。 三、结语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扼守会计职业道德底线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我认为做到以下几点对于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和诚信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1.提高在高校的学习教育中与企业的内部培训中加强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推崇会计从业者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从自身做起,为广大会计从业者树立优秀模范,从而起到正确的行为引导作用。 2.对既得利益的企业或者个人予以精准打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3.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填补监管空白,建立诚信体系,设立诚信黑名单,从根本上净化会计从业者的从业环境。以上就是我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的研究所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看法,如有问题,欢迎指正。 作者:石明明 单位:西京学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探讨 一、引言 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自然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投资兴办企业,一时间企业数量和规模连年高速攀升,与之相对应的是会计从业人员数量也在急速增加,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会计人员队伍在规模不等各种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公益性组织中从事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队伍的庞大一方面为我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组织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提供了规范、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有力的促进了会计事业发展。但是会计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影响会计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本文将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促进会计职业更好更快发展[1]。 二、当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一)整体缺乏责任意识 现如今,虽然财会行业业正在如日中天的蓬勃发展,但会计人员中仍不乏一些投机取巧、缺乏敬业精神的。甚至有些会计人员根本就不遵循常规工作流程,工作怎么轻松就怎么进行,这将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质量。再加上他们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的会计理念以及现有的会计就业招聘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洞,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二)自身专业知识技能不够 近年来由于财会专业的热门,越来越多的人在千军万马中选择一条“会计路”。从表面上看,激烈的竞争能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但是从另一方面考虑,由于会计行业门槛较低,手里仅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大批存在。也就是说,很多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连初级会计水平都达不到。这导致会计从业人员群体整体专业素质较低,总体结构失衡,高端会计不足,而普通会计人员饱和的现象[2]。 (三)法制观念意识淡薄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会计职业来说,法制观念至关重要。但是从目前会计人员素质的现状来看,很多会计人员不懂法、不守法,甚至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一己私利知法犯法,例如挪用公款、偷税漏税等,严重破坏了行业作风,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严重阻碍。 三、当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会计职业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究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对于会计职业的认识存在偏差,很多人认为会计职业就是算算数字、做做账。很多小微企业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从事财务核算工作,认为自己账务简单,随随便便找一个懂点会计知识的单位已有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就可以了,这样还能够避免聘请专业会计而节省一笔开支,或者很多小微企业自身并没有按要求设置会计账薄,或账目混乱,因此向税务机关申请了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税款,没有设置会计岗位,没有聘请会计人员。此外,有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也不愿意推行会计电算化,仅仅用来进行简单的记账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填制会计报表还采用人工的方式进行[3]。 四、优化会计职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提高人们对会计职业的认知水平 当前,我国会计行业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向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推广会计工作,加速推进我国的会计职业进程。要积极向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普及会计知识,让其知晓会计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让其接受会计职业,支持会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引导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正确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聘请专业化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促使他们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并建立健全单位账簿和会计制度,配备会计人员,积极稳妥有序的开展会计工作,并购置一些价格便宜,功能齐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提高会计核算效率。 (二)培养综合性的会计人才 企事业单位在聘用会计人员时要选聘哪些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能够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的财务会计人员。一些中小企业,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选派接受能力强的会计骨干到专门的会计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化的会计知识培训,来提高会计人员准确运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工作能力。要向中老年会计工作者普及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技巧,尤其是一些会计软件和数据处理技巧,让会计人员都能够接受会计电算化,借助专业化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各个单位要对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轮岗,促使他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不同的会计工作,尽可能的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4]。 (三)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为参训会计人员提供专业化的技能培训,以求帮助他们在短时间内掌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此外还要联系国内开设会计课程的高职、大专,乃至本科院校,对会计人员进行远程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此外,也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其学习和掌握新的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经纪律,教育引导会计人员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坚守职业道德[5]。 五、结论 本文通过当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的现状分析,在总结归纳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此来加快我国会计事业的发展步伐。相信,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国的会计事业必将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朱承亮 单位:中铝昆明铜业有限公司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探讨 摘要:现时期,会计人员因为职业道德建设不足,意识不够,法律意识薄弱而做出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长此以往,社会的风气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深入的去探索分析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内容,寻找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这个是新时期的我们迫切需要完成的事。如何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不是只需要往从事人员方面找原因,在会计制度,环境等等因素上都是加强建设研究必须考虑的。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策 在21世纪,对各行业的一个道德的管理和建设尤为重要。中华儿女历来就是以礼仪、以道德为首,推崇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就像是一盏明灯,有光明的存在才能驱散阴霾。会计在新时期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是有经济活动的发生,经济义务的形成,就会有会计的出现,对经济活动进行计算、计量等等。正如空气无处不在说明了空气的重要,会计的遍及也是这个道理。因为遍及,所以重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它的自律性要建设和发展起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加需要时间的日积月累和各个方面的努力。了解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我们才能更好的研究如何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以此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弘扬社会的正气之风。 一、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剖析 (一)会计人员和领导者法律意识的浅陋 我们都希望看到一个明朗的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有着越来越多的会计违法行为事情出现。例如:某某企业由于进行新项目的研究需要投入大笔的资金,但是企业所可以支配的流动资金不足,于是企业的负责人就向银行进行贷款。出于银行贷款需要查看企业的报表,负责人便让企业的会计违规的将报表数据进行修改,以此来获得贷款的资格。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包括了企业的管理者,因此我们急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假使在此案例中,会计人员能坚持原则,坚持遵守会计制度的要求,那这个案例就不会发生,这类违法行为也会随之不复存在。如果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不加以加强,这类违法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违法行为发生并不仅仅只有会计人员自身的责任,其他方面的原因还有会计人员所从事的公司,很多老板一味地强调利益,怎样将自己的利益,公司的利益扩展到最大,将成本降低,损耗降低,这些要求有时候会不客观的造成会计违法行为的产生。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法律意识浅薄,并没有深刻的意识到违法行为会对社会经济造成怎样不良的影响。 (二)社会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 会计道德建设体制在企业内部完善的程度会影响企业的会计管理,会计制度的执行会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并没有执行到位,体制和制度形同虚设,或者是只是在最初强调制度的执行,强调道德建设,时间一长就放之任之,这些会促使违法事件的发生。所以,减少和杜绝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会计制度和体制,营造良好的社风风气是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会计人员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渠道 (一)从基础教育上增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就是在工作中,在职业活动中的一系列具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就效力方面而言,它并不像是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但是却是墨守成规的东西。虽然不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力却任然需要你我遵守。它规范着从事会计行业的会计人员的行为操守,使其更加便于管理。修筑高楼大厦地基是根本,同样的道理,建设职业道德,最开始的会计教育也是根本。从基础上教育就是说从会计的职业教育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开始时就严格进行教育普及,将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教育不管是以书本的形式,还是定期考核的形式,让每个从业人员都明白,清楚并且深刻的理解会计职业道德八大点所涵盖的内容,只有清楚的知道其中的具体道德要求,才能在会计人员每次从事具体会计业务时,心中明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道德建设所不能允许的,心里有正确的方向,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二)从后期的监督中不断完善 只有教育,只有基础普及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在教育之后,更应该时时检测教育后期的执行情况。科学家研究过人的记忆时间是有限的,人能更长久的记住做一件事或者一些东西,是因为在日积月累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短暂性习惯或者是长期的习惯,这样才不容易遗忘。所以对于很多事常常可能遗忘,道德建设教育也是一样,假设定期的检测,抽查,那会计的道德建设教育在会计人员心里也可以像形成一种习惯一样的固定的思考方式,在做会计的各种经济业务时,能够随时随地的铭记,这样才不会因为无知甚至是明知故犯而做出违法的行为。 (三)从社会的宏观影响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电视里,书报上,从过去到现在,有着很多很多的像这样的违法乱纪的不正当会计行为。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我们也可以从电视、网络、报纸、书籍等等传播媒介出发,将积极向上的,拥有正能量的那些会计案例展现出来,让人们了解。同时也要将那些违法的,滥用职权进行各种犯法的行为公之于众,让人们谴责这样的行为,让人们意识到这样的举止是受人们所不悦的,是不好的,因此才不会有想要越过法律界限去做出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想法。 (四)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从机制上加强不仅仅是针对会计单位的机制,还包括整个社会,整个会计行业的机制。在会计行业中,没有完善的道德建设,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在今天,这个社会主义时代,这个经济社会,要想更好的管理公司和企业,首先要有完美健全的准则,这样才可以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企业的经济得到发展继而社会的经济也跟着发展。所以在制度上、准则上想办法,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一个企业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机制后,可以增涨企业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对工作的在意度。只有建立健全合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才能在如今这个新时代新时期中更好的贴合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会计除了对核算还有监督,监督机制不止包括会计自身的监督,也包括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其他监督,要符合会计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并且要严格的执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虽然盈利是最终的目的,但是也不能“唯利是图”,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盲目的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样不但得不到更多,反而会因为触犯法律而为此买单,这一点是每一个公司的决策人应该深刻领悟的。加强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使其往更宏伟的方向发展。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从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加强,不能虚有制度而没有实际的执行。 三、结语 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件利益良多的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你可以拥有高尚,廉洁的个人操守,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赢得别人的尊重,受到人们称颂。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个拥有良好风气,秩序井然,刚正严明的职业环境。对于社会来说,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种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的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不断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减少甚至是杜绝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从各个方面同时努力,不断的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素养,让这个社会的正气之风能风起不止。 作者:朱国强 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摘要:现时期,会计人员因为职业道德建设不足,意识不够,法律意识薄弱而做出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长此以往,社会的风气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深入的去探索分析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内容,寻找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这个是新时期的我们迫切需要完成的事。如何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不是只需要往从事人员方面找原因,在会计制度,环境等等因素上都是加强建设研究必须考虑的。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策 在21世纪,对各行业的一个道德的管理和建设尤为重要。中华儿女历来就是以礼仪、以道德为首,推崇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就像是一盏明灯,有光明的存在才能驱散阴霾。会计在新时期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是有经济活动的发生,经济义务的形成,就会有会计的出现,对经济活动进行计算、计量等等。正如空气无处不在说明了空气的重要,会计的遍及也是这个道理。因为遍及,所以重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它的自律性要建设和发展起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加需要时间的日积月累和各个方面的努力。了解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我们才能更好的研究如何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以此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弘扬社会的正气之风。 一、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剖析 (一)会计人员和领导者法律意识的浅陋 我们都希望看到一个明朗的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有着越来越多的会计违法行为事情出现。例如:某某企业由于进行新项目的研究需要投入大笔的资金,但是企业所可以支配的流动资金不足,于是企业的负责人就向银行进行贷款。出于银行贷款需要查看企业的报表,负责人便让企业的会计违规的将报表数据进行修改,以此来获得贷款的资格。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包括了企业的管理者,因此我们急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假使在此案例中,会计人员能坚持原则,坚持遵守会计制度的要求,那这个案例就不会发生,这类违法行为也会随之不复存在。如果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不加以加强,这类违法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违法行为发生并不仅仅只有会计人员自身的责任,其他方面的原因还有会计人员所从事的公司,很多老板一味地强调利益,怎样将自己的利益,公司的利益扩展到最大,将成本降低,损耗降低,这些要求有时候会不客观的造成会计违法行为的产生。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法律意识浅薄,并没有深刻的意识到违法行为会对社会经济造成怎样不良的影响。 (二)社会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 会计道德建设体制在企业内部完善的程度会影响企业的会计管理,会计制度的执行会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并没有执行到位,体制和制度形同虚设,或者是只是在最初强调制度的执行,强调道德建设,时间一长就放之任之,这些会促使违法事件的发生。所以,减少和杜绝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会计制度和体制,营造良好的社风风气是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会计人员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渠道 (一)从基础教育上增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就是在工作中,在职业活动中的一系列具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就效力方面而言,它并不像是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但是却是墨守成规的东西。虽然不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力却任然需要你我遵守。它规范着从事会计行业的会计人员的行为操守,使其更加便于管理。修筑高楼大厦地基是根本,同样的道理,建设职业道德,最开始的会计教育也是根本。从基础上教育就是说从会计的职业教育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开始时就严格进行教育普及,将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教育不管是以书本的形式,还是定期考核的形式,让每个从业人员都明白,清楚并且深刻的理解会计职业道德八大点所涵盖的内容,只有清楚的知道其中的具体道德要求,才能在会计人员每次从事具体会计业务时,心中明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道德建设所不能允许的,心里有正确的方向,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二)从后期的监督中不断完善 只有教育,只有基础普及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在教育之后,更应该时时检测教育后期的执行情况。科学家研究过人的记忆时间是有限的,人能更长久的记住做一件事或者一些东西,是因为在日积月累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短暂性习惯或者是长期的习惯,这样才不容易遗忘。所以对于很多事常常可能遗忘,道德建设教育也是一样,假设定期的检测,抽查,那会计的道德建设教育在会计人员心里也可以像形成一种习惯一样的固定的思考方式,在做会计的各种经济业务时,能够随时随地的铭记,这样才不会因为无知甚至是明知故犯而做出违法的行为。 (三)从社会的宏观影响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电视里,书报上,从过去到现在,有着很多很多的像这样的违法乱纪的不正当会计行为。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我们也可以从电视、网络、报纸、书籍等等传播媒介出发,将积极向上的,拥有正能量的那些会计案例展现出来,让人们了解。同时也要将那些违法的,滥用职权进行各种犯法的行为公之于众,让人们谴责这样的行为,让人们意识到这样的举止是受人们所不悦的,是不好的,因此才不会有想要越过法律界限去做出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想法。 (四)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从机制上加强不仅仅是针对会计单位的机制,还包括整个社会,整个会计行业的机制。在会计行业中,没有完善的道德建设,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在今天,这个社会主义时代,这个经济社会,要想更好的管理公司和企业,首先要有完美健全的准则,这样才可以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企业的经济得到发展继而社会的经济也跟着发展。所以在制度上、准则上想办法,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一个企业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机制后,可以增涨企业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对工作的在意度。只有建立健全合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才能在如今这个新时代新时期中更好的贴合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会计除了对核算还有监督,监督机制不止包括会计自身的监督,也包括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其他监督,要符合会计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并且要严格的执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虽然盈利是最终的目的,但是也不能“唯利是图”,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盲目的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样不但得不到更多,反而会因为触犯法律而为此买单,这一点是每一个公司的决策人应该深刻领悟的。加强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使其往更宏伟的方向发展。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从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加强,不能虚有制度而没有实际的执行。 三、结语 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件利益良多的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你可以拥有高尚,廉洁的个人操守,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赢得别人的尊重,受到人们称颂。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个拥有良好风气,秩序井然,刚正严明的职业环境。对于社会来说,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种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的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不断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减少甚至是杜绝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从各个方面同时努力,不断的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素养,让这个社会的正气之风能风起不止。 作者:朱国强 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探讨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各行各业的相互配合与共同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改革,会计行业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决策性和影响力也日益显现出来。会计行业能否良性发展,对我国整个经济秩序以及结构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成为了全社会的普遍共识。文章对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深入地探讨了相关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行业是必不可缺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一方面能够对国家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各种会计行为起到规范的作用。因此,一个会计人员是否具备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就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我国的“银广厦”事件,以及美国的“安然”事件之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更是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职业素质良莠不齐,会计行业的内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相当普遍。所以,全面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加快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已成为会计行业的当务之急。 二、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改革措施 (一)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新形势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最新的专业技能,而且还要不断增强自身对职业道德的认同感。诚信是会计行业之根本,所以会计人员在从事一切会计事项时也必须要做到诚信为本,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确保会计这一职业的存在意义。因此,在会计实践工作中,企业应该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并将其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上来。第一,在日常的会计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制定出完善的会计人员行为准则与规范,及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行为予以严惩,不断提高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水平。第二,企业要努力在社会上树立起一个积极进行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印象,这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接轨,让企业能够紧跟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把自身建设成为更可靠、会计信息质量更高的现代化企业。 (二)加强对整个会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 职业道德规范是确保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得以顺利实施和执行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和确保会计行业能够良好、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必须要国家立法机关和会计行业协会经过协商以后才能真正确立下来。而且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事项时必须要将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根本指导原则,来进一步规划相关会计工作的要求和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过程。同时,在企业在建设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过程中,还要重视对国家经济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贯彻与落实。此外,还要从会计行业的工作、职业以及能力三方面的要求出发,对会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把控,进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三)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 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实现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学校教育,一种是以培训方式进行的再教育。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学校教育,其实就是指会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所接受的专业化职业道德教育。此时的职业道德教育主要是系统地对职业道德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并且会结合一定的教学实践来让会计专业的学生更深刻地体会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而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再教育,主要是指在他们从事会计工作以后,通过不定期的思想道德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对会计职业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且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最先进的会计专业技能,最终以此来提升会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 会计人员只有本着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处理一切的会计事项,才可能让企业的不同利益者的需求得到满足。因此,只有不断健全企业内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才能真正促使会计人员树立起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意识。首先,健全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加强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法规的贯彻与执行。加强会计人员对新会计法的学习与运用,并将其作为整个会计行业办事的标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制度和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的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其次,还要将企业的内部监督与社会的外部监督充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企业的内部监督,指通过会计核算、借贷记账等环节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评判其是否符合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内的财务规章制度。社会的外部监督,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税务局等社会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与审查。此外,企业除了要健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在设置会计岗位时也必须要做到合理、科学。也只有在此前提下,企业的会计工作和资源才能够真正实现分配合理化,会计人员监管的奖惩机制才能够真正得以健全,最终实现整个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化和科学化。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是决定企业经济发展好坏的关键因素。而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早已不容忽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成为了会计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重点任务。首先,要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断增强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的认同感,将诚信为本作为从事一切会计事项的根本指导原则。其次,要加强对整个会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并据此进一步规划相关会计工作的要求和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保证会计工作的公平性与保密性。再者,要加大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提升会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此外,还要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将企业的内部监督与社会的外部监督充分结合起来,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真正实现企业会计工作和资源的分配合理化。 作者:张文宇 单位:保定申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财审部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论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改革深化,会计信息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最终决定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秩序,因此在新时期为了促进会计行业积极、健康、向上发展,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十分重要。但是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尚未形成有效、完整的运行体系,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本文简要介绍了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分析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策略。 关键词:会计人员; 职业道德 ;从业环境 一、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随着会计生涯的不断延长与历练,对于我这个将要迈入不惑之年的会计人员来说,深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心中一定要有“戒”,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心中有数,作为“戒”的衡量标尺,当属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尤其是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来说,就是法律底线,我们会计人员一定要守住这个底线。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是经营者、投资者、社会大众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反应企业经营结果、财务状况的具体表现,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是会计人员,其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水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的规章制度、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保障,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离不开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只有做到从会计人员自身开始约束,坚持维护职业道德底线,才能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增强财务战略决策的前瞻性、准确性,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整体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3.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过强的专业技术和丰富会计工作经验都不是最重要的,对职业道德的注重程度和执行力度才是企业快速发展的核心所在,通过职业道德严格规范会计人员的财务行为,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防止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损害所有者权利,做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从而提高会计人才队伍的整体执业素质。4.会计领域反腐倡廉。会计行为直接影响社会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因为在社会强大的上级压力、外界利益诱惑下,一些会计人员就忘记了职业道德低下,不再坚持最初的原则。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能够促使会计领域反腐倡廉,完善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利益格局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使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冲突现象严重。因为缺乏客观公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在各种诱惑面前不能坚持原则,部分会计人员会根据经营者利润需求或个人私欲,利用专业优势,不顾职业操守,伪造、变更虚假会计信息,粉饰财务会计报表,只注重个人发展,不考虑企业长期发展。2.会计人员从业环境有待改善。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职业道德修养缺失。企业管理层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是偷税逃税,会提出做假账的要求,会计人员社会地位低下,会计工作不独立,往往会被动的选择作假行为,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为了获取高额报酬,也会按照被审计单位要求出具虚假报告。在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下,会计人员要想维持职业道德困难重重。3.会计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会计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相关运行机制无法有效执行,而且企业内部缺乏科学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为会计人员发生职业道德缺失行为提供的空间,内部考核激励机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外部监督制度缺乏,外部审计监管机制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往往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没有为社会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4.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有关《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职业道德的规定较少,在新时期下,经济犯罪方法众多,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制度已经远远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了,会计法规制度实施不配套,加上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制度的重视程度较低,法律知识了解较少,对法律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1.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为了快速适应新时期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技术能力和经营能力,职业道德意识也在逐渐被社会重视,我国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管理层要起到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融入企业文化中,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对于会计人员的考试,应注重对道德素质的考查,综合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面对外界的层层诱惑,一定要坚持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客观公正的向外界出具财务会计报表,严禁会计造假、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道德行为。2.完善会计人员从业环境。会计人员从业环境是否良好直接影响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应该不断净化会计人员从业环境,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抵制社会不良风气。规范经营决策者违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思想、行为,提高领导道德素养,促使决策者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严禁利用职权或利益诱惑向会计人员提出不合理的作假行为。会计师事务所要出具独立的、可靠的审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负责,提升经营、投资决策的可行度。政府部门对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应加强关注度,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在新形势下为会计行业发展提供广阔、良好的发展空间。3.加强会计行为监管。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管,采用内外监管形成连续、有效的监管体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通过自我约束、评价、控制的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采用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规范内部控制程序,形成相互监督、牵制机制,对于集团企业可以执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奖罚分明,严格监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监管的核心机构,更要加强职业道德监管,对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审计质量。财政、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资金的监控,对企业偷税漏税、造假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企业及会计主要责任人进行惩处。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是约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重要、有效的方法,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使得职业道德建设有法可依,会计人员要勇于坚持会计原则,做到遵纪守法,敢于社会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违反职业道德的惩罚内容,修订职业道德相关责任和惩罚概念模糊、不确定的条款,从制度上弥补法律漏洞,防止不法分子从中谋取私利,损坏国家利益。 四、结语 随着我国会计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新时期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十分重要,端正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使会计人员深刻认识到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对企业及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促进整个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修剑波 单位: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培训 一、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概述 (一)相关概念阐述 道德是人们生活中较为耳熟能详的一个概念,道德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古代,道德不仅指处理人际关系之时应当遵循的行为原则以及规范要求,还兼指个人的行为品质以及修养境界。在现今,道德涉及的范围非常大,是好与坏、是与非、善与恶等高的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职业道德是道德的一个特殊的领域,是一般道德在社会职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职业道德与职业活动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它的形成与商品经济之进展有着随同关系,成为商品经济活动中一种全新的道德观。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在会计工作中的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成为权衡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的优劣的尺度。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之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会计职业活动的范畴愈来愈普遍,职业活动的内容愈来愈丰富,现在商业银行会计行业就是其中一例。商业银行会计职业关系的变化也促进了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职业道德在商业银行会计职业行为以及商业银行会计职业活动的具体体现。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则以及坚持准则,提高工作技能,参与管理,加强,服务这八个基本的要点,具体体现在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保持公正;通晓业务,能力足以担任会计工作;对银行企业加以保密,绝对不以非道德手段获得别人秘密;提供客观的信息,并予以充分揭示。 二、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培训的意义 商业银行会计的服务对象涉及到多个方面,供给的管帐信息无疑属于公共产品,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之发展,此外,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与我国的法律法规搭档,调整工作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倘若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劣,那么严重影响到我国大众的切身利益。大部分商业银行不乏职业道德素质颇高的会计人员。然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的确确仍然发生还是一少部分违背职业道德,乃至犯的不耻作为。因此,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的意义非常重大。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是非常必要的。究其原因,无非是会计职业道德是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行为的必要保障;会计职业道德能够激发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自我涵养的主动性。强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能够建立全新的商业银行会计行业作风,培育会计人员的杰出工作德行,培育品学兼优之会计人才,维护会计行业之威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一)积极的一面 1.热爱自己的岗位 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只有热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敬重会计这个职业。现在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一方面出于对会计工作的兴趣,另一方面出于当下激烈的工作岗位竞争,大部分的会计人员都热爱着自己的岗位。 2.服务意识逐步提高 当下的大多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对于服务对象的服务意识是不断加强的,他们对服务主体非常忠实,心里面自始至终都是以服务对象的经济利益为主。与之同时,他们树立起强烈的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谨记把为所有者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是自己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得失,以谦虚文明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这样的文明服务促使他们的服务达到了高质量的效果。 3.守法合规意识不断增强 当下大多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都可以准确对会计职业权利与会计职业义务的关系对做出一定的安排并解,加强抵抗行业不正之风的本领,积极培养良好的遵纪守法之习惯,积极遵守企业组织纪律,并且积极履行维护财经纪律的责任,勇于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不断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使得所有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国民经济得到了良好地运转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 尽管我国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会计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业务活动有法可依,然而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当下有少量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观念比较淡漠,诚信意识不够,再加上他们的上司不乏一些法纪观念不正之辈,廉洁自律意志力不坚定,因此造成底层商业银行会计人员难以遵守和维护职业道德,丧失掉自己的职业责任感,致使他们无法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随意更改核算办法,会计核算混乱,财政体系丧失平衡,胡乱造假账,严重致使商业银行出现诚信风险。 2.保护客户信息的行为存在偏差 商业银行客户的信息具有很大的保密性,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是可以掌握大量的商业、工作以及客户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非特殊情况下是万万不能泄露的,倘若这些信息严重泄露,对于社会经济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3.缺乏钻研专业技能的精神 会计专业是一门专业技能很强的职业,当下我国多数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由于忙于处理繁琐的业务,难以抽空学习,再加之他们自主学习的意识不高,认为会计专业无非就是一些数据处理的简单问题,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学习,致使他们的会计专业知识量跟不上时代的信息更新节奏,导致商业行会计专业工作效率的下降。如果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不具备高质量的技能水平,会计信息是一种空谈。 4.违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 会计人员在处理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之时,其务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鉴于岗位的局限以及上司的影响,出现了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与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违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有关。倘若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难以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贵伐,那么管帐信息大有可能会不真实,社会经济效益将大会损失。会计信息的本质要求为真实客观,倘若会计信息失却这个特质,势必导致广大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引起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局面之产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 目前我国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整体表现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质地,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现时银行交易中出现诸多的信用缺失事件,这与整个整体信用环境较差息息相关,使得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受到冲击,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2.职业道德教育边缘化 当下中国从事商业银行会计职业人数逐步增多,构成的会计步队异常巨大,然而我国的会计队伍总体素质较低,懂核算、懂管理的员工不多。之所以会出现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面与职业水平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会计的要求的局面,是因为我国的会计道德教育边缘化,很多时候我国的会计,教学都呈现出我国教育的弊端——注重专业素质教育但是却忽略职业道德教育。这样培养出来的工作人员难成大器,造成违法行为时常发生,漠视法纪,银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纪律等执行得不严格,轻忽会计危机防备以及银行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造,导致会计政策水平以及营业技能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3.内控制度和考核晋升机制不科学 防止管理疏漏需要依靠一个科学的内控制度,然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令人担忧。某些商业银行缺乏良好的内控岗位制约的管理制度,商业银行会计岗位的设置难以互相约束和监督,而管理则是较为松懈和脱节,即使某些银行拥有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制度,然而却缺乏一个健全的运行保障机制,如此势必助长个别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违法行为的形成。当下我国商业银行的考核晋升机制也是不科学的。商业银行中的会计人员中的热爱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者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奖励,另一方面就是他们得到的奖励是微不足道的,这样导致那些职业道德良好的商业银行中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大大挫伤,同时也滋生了某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滑坡。这种不好现象的产生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考核晋升机制不科学,重业绩而轻行为。 4.经济利益驱动,个人职业道德滑坡 前面提及,尽管我国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会计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业务活动有法可依,可是现在有些商业银行会计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层,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容易受经济利益驱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个人职业道德滑坡,进行商业银行的会计违规和做假账行为产生。因此,会计信息失真和恶性经济犯罪频繁发生,会计职能弱化。 四、如何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当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持续完善,政府应当支持鼓励社会公众中有着良好信用的人士以及企业,对他们的信用道德给予一定的奖励,运用大众媒体来宣传诚信的好风气。其次,当局务须建立较为成熟的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监督体系。 (二)加强银行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职业道德良好氛围 银行企业应当坚持“以德治企”的理念来塑造企业形象,用职业道德来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银行企业应当积极构建自己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企业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企业精神,注重行为规范方面的管理,把企业道德与企业的理念、行为、经营方向、发展战略、服务特色等进行系统科学的整合与策划,强调企业和会计员工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于风险,贡献社会,把“让客户满意、政府放心”作为价值观念,营造出一个职业道德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对提升银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培育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情感,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大有裨益。在对在校学生进行基本的会计学历教育的同时,也要对商业银行在职会计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为了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应当适当对其进行培训,采取适应性学习,扩展性学习和系统性学习等多种于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采用讲授、讨论和研讨等培训方法,这种灵活的教育方式不仅可以提升会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性,还能减缓其工作与进修研习的冲突。此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地加强职业道德自我教育,养成自觉抵制不良行风影响,提升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积极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好习惯。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为了促使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更加健全,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可以促使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之间有章可循,形成相互监督约束的良好氛围。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更是为了加强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对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并且根据其结果进行相应之表彰和惩罚,建立起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倘若缺乏科学合理之奖惩机制,那么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检查就会只顾着形式,却难以施展其应有的鼓励以及震慑功用。因此,为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对会计职业道德实施必要的行政监督;会计职业道德应当纳入被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应为商业银行会计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商业银行企业应当完善银行业内部激励机制,对银行会计人员检查中呈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同时通过公开刊物等大众媒体予以广泛的宣传,这样众多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者从这些道德楷模中得到鼓动的力量,营造抑恶扬善的企业环境。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银行企业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优良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展现企业特色,得到社会公众的了解、认同与偏爱,提高银行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以及竞争力,推进企业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作者:李玲玉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一、会计人员道德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淡薄 在当今中国的会计行业内,很大一部分人只会关注其在经济发展上的运作度,而一些核心的东西却在追求眼前利益过程中被忽略了。经过日复一日枯燥化流程的会计从业人员慢慢磨掉了刚入职的那份职业热情。不只是褪去了学习知识、与时俱进的热情,又或者说是一种职业理想,除了职业技能的低级外,职业道德淡薄的人更有可能在实践的会计工作中做出有违其职业道德的事。 (二)内部监管制度的不健全 内部监管制度完善度是企业执行能力的好坏的重要指标,在实际的管理中,很多企业的内部监管制度严重不全甚至缺乏,因此不能有效的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约束,而当会计人员发生了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后,也不能及时有效对违反者追究责任。建立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可以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而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制度需要良好的内部环境来支撑。而现阶段的内部监管制度总是在岗位和人员配置上出现问题,随着人员分配上问题的产生,资源管理混乱的现象也慢慢浮现。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有些单位对内部监管缺乏意识致使内部人员“一人多职”情况的多发,更是使得内部控制变得薄弱且混乱。因此在不完善的内部监管系统在此宣告破灭了,而剩下的将致使内部审计的形式化空壳,基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并将会助长相关负责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腐败之风。 (三)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 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数量和名称变得越来越繁多,随之而来从事会计的人员数量也变得越来越庞大。在庞大的基数之下,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却难以保证。而造成这些会计师职业素养不高的主要原因还是与会计行业门槛低有关。按照《会计法》上面的规定,只要高中毕业的人都可以参加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所以说会计从业资格证入口是比较低的。而一般的公司对财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有从业资格证书、会点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就可以上岗就业了。在会计行业内,大部门的从业人员都是从事的基础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处理的事情极其的简单和枯燥,只极少部分人员才能得到晋升,去处理核心的复杂会计业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我学习热情就普遍低下。 二、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视度 合理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一个会计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经济发展中,会计人员除了要及时的更新专业知识外,还要加强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认同感。会计行业中,诚信何其珍贵,作为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要做到诚信为本,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诚信的人,必然会做出弄虚作假的事情来,而他也将在此过程中失去其职业存在的意义。从实践的方向来看,企业需要把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来。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企业领导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并制定出相应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惩罚,一旦发现会计人员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罚,使其不断地提高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再者企业应该树立积极的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印象。不仅把企业员工提高到职业道德建设的队伍上,更是把企业和企业、企业与社会接轨,从当前的市场经济出发,建设成为更加可靠有更高会计服务的公司。 (二)完善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 信用是会计行业的根本所在。会计人员必须要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才可以满足各种利益者的需求。而要想促使会计人员养成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内部监管体系是必要被建立且完善的。当然在建立内部监督系统前,还需把注意力放到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来。依法办事是会计行业的标杆,在新《会计法》的指示下,不断完善会计内部监管制度,并把它们建成一个具有完善体系的企业内部监管系统,从根本上防止企业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企业的内部监督还需和社会的外部监督连接起来,内部监督通过对核算、记账等会计程序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审查,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当然社会监督中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等社会机构也会对其进监查,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除了监督体系外,合理的会计岗位设置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这个前提下,合理的分配工作和资源,建立健全的惩罚机制,可以大幅度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 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会计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可以从分层次进行。在企业内部加强对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的教育是必要的,而定期对其进行有奖惩的活动检查会大大提高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当然企业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举办演讲、辩论等多种活动来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必然与时代精神挂钩,在未来时代的精神除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外,更多的会是职业精神的创新与变革。在职业精神的范畴内,会计人员贴合与新时代的大背景,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会计审计理念,从而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从硬件上来看,企业管理层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主导者,通过财务审计的电信化进程,全面实现企业会计工作的电子信息技术化,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审计技术进行对接,可以转化成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时代性职业精神。总之,会计人员必须要以“诚信为本”的原则,这是会计行业的职业精神。在实际的会计行业中,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还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人员对待职业的不认真不负责以及缺乏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的情况太多太多,要从根本上改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还需要从多方面下手。企业有效的奖惩机制、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都会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有效措施。当然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会计行业更应该从时代精神入手,全面实现会计行业的硬件办公技术的国际化的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新时代职业精神的培养和教育,严格实行会计行业的国际化标准,坚决制止会计业内“乱收费、乱集资、乱分配”的现象,结合多元化的职业道德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作者:李音 单位:广东省高明监狱企业财务部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一、引言 “修养”这个词是“修身”与“养性”两个词义的结合,即人们通过学习、实践磨砺、陶冶而提高本身素质的功夫和过程,又指人们通过修养功夫达到以某种程度的境界的品性与能力。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岗位上对自己的思想品质、思想意识方面的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以及所要达到的水平和境界。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而进行的反省、检查、自我批评和自我剖析;二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岗位上形成的举止、风貌、仪表、情操以及应达到的境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道德品质修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是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会计职业道德行为上的反映。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个人偶然做了一件或几件好事,并不能因此而认为他已具备了某种良好的道德品质。因为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长期积累的结果。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形成,是会计人员长期的道德修养的结果。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修养,是坚持不懈地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自觉接受道德教育,在实践中进行刻苦的自我完善的过程。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并非先天固有,而是后天形成的。会计人员要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就要把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变成自己的内心信念,变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而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需要经过自觉的锻炼,刻苦的学习和长期的修养才能形成。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任务,就是通过对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和体验,使会计人员形成稳定的、能区别和明辨职业行为中的善良与丑恶、光荣与耻辱、高尚与卑鄙、诚实与虚伪等方面的内心信念,并将内心信念运用于工作实践,在实践中自觉调节个人的行为,使之符合会计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无论在有人或无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自觉地按照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规范行事,成为一个职业道德高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注意加强每位会计人员本身的自觉修养,不断增强其自我完善的能力,是陶冶情操、形成良好会计职业行为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实践是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 首先,只有亲自参加实践,才能深刻理解和接受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的正确认识从社会实践中来。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不是理论家杜撰的,它是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精神关系的正确反映。只有置身于会计工作实践,才能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认识这些关系的本质,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的必要性、合理性,从而才有可能接受它。其次,只有亲身参加实践,才能检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会计职业道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实践的道德,它要求人们严格遵守言行一致的原则。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修养的程度拿什么标准来衡量呢?这当然是会计人员自身的实践。再次,只有亲身参加实践,才能不断地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水平。客观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工作实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人员只有亲身参加实践,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认识,不断地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使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由一个境界升华到另一个更高的境界。 (二)加强理论学习是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 首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理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理论基础。近几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某些会计人员比较注重业务提高,相对忽视了马列主义理论和职业道德理论的学习,这势必影响会计人员道德水准的全面提高和发展。同时,改革开放为职业道德增加了新内容,提出了新要求。所以,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理念,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不断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拒腐力,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变成内在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观念,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其次,加强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必须培养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因为会计是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职业,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的发展非常快,如果不加强学习,就会赶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就难以胜任会计工作。比如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今天已被广泛地应用于会计领域,会计理论也借鉴了西方会计学部分理论成果,我国的会计准则随着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自觉地学习一切新的知识,掌握新会计职业技能,以适应会计职业发展的要求。另外,还要学习有关的会计法律规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使自己在职业活动中知法、守法、护法,并做守法、护法的模范。 作者:完颜张杰 单位:国网河南扶沟县供电公司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及对策 一、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一)部分会计人员没有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不少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都似乎没有弄清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相关政策法规都缺乏正确的认识,总觉得自己工作忙,没时间也没有精力学习会计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时不能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工作,甚至因职业道德观念、法律法规淡薄,做出违法的事情,不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从业。 (二)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会计人员职称水平不一,部分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学历水平不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会计从事人员的基本业务水平都有待加强,平时只管工作,不注意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水平,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能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三)部分会计人员丧失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众多会计从事人员中,有不少人都推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需求,故意伪造和变造会计信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的资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部分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准则,弄虚作假。当单位利益和国家、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不少会计人员在领导的“暗示”和“施压”下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甘愿做老好人,为单位怎样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活动献出自己的“妙计”,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自己的监督职能,经常不作为,有的甚至直接帮助单位伪造虚假信息,不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账,而是做假账,隐匿会计的真实资料,帮助单位逃脱法律法规的追究。 二、提高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 (一)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要建立健全监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要求会计从事人员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从事各项会计工作。一旦发现违规的会计人员,要对其加以严惩。 (二)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会计人员进行政治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教育会计人员要时刻牢记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教育会计人员要对时事加以关注,不能一心投入到繁杂的日常事务当中,应当将自己的工作和改革的大潮联系起来,时刻把握住时代的脉搏。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感。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在职会计人员上职业道德课,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向会计人员发放一些正反典型的材料,或者组织会计人员观看警世教育录像,教育会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按照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进行各项工作;要热爱和敬畏本职工作,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投身于会计工作”的思想,从自身做起,对自己的职业尊严加以维护,不管是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在公众中将会计行业的社会形象维持好。 (四)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熟知并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如何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利用法律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此外,要教育会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了解新颁布和实施的法律制度,补充相应的专业知识,确保在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仍然可以做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不越过法律的红线。 (五)加强各方的监督力度。社会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对错误进行检查,对弊端加以纠正,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此外,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岗位会计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内部会计人员相互监督的作用。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诚信度,为其建立从业道德档案,多向公众宣传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的事迹,让他们得到社会的认可,让公众重拾对会计行业的信心。而对于那些没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做到依法办事的会计人员,要及时给予其一定惩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则需要吊销会计人员的从业证书,取消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看到严惩严重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违法的会计人员的决心。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监督力量,对会计人员多加警示,让会计人员时刻牢记不可以越过会计职业道德底线,不断督促自己要维护好会计职业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六)加大法律制裁力度。对于不依法办事、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追究相关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让他们意识到如果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事,为了自己的私利,违反职业道德,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会计人员时刻紧绷“依法办事”这根弦,时刻利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 (七)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各单位在内部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这样可以使内部会计人员彼此牵制,以防会计人员出现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会计人员通过在不同的岗位上轮换,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水平,可以激发会计人员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使会计人员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总之,针对当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应当想方设法对会计从事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监督体制,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从业环境,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将“行业诚信”植根于每个会计人员的心中,让公众重拾对会计行业的信心,促进会计行业正常、健康发展。 作者:李珂雁 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社会资本和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探讨论文 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我国目前农村中土地污染、水污染、垃圾问题等均十分严重,甚至出现整村“公害病”的现象。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向我们提出严肃思考:我们究竟依靠什么保护农村社区的生态环境?政府管理必不可少,但完全依赖政府管理也是不现实的。我国目前农村呈面源污染状况,政府管理难以应付。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国最基层的环保机构是县一级的,只有少数乡镇设有环保机构。大多数农村环保管理人力资源奇缺,即使是兼职人员也较少。而且农村社区距离城市越远,政府管理的辐射作用就越弱。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社区而言,环境管理实际上处于“真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区(村民利益共同体)应以社会资本为纽带,充分利用社会资本,“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保护好自己的碧水蓝天。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意义重大,下文就社会资本与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1)的有关问题加以缕析。 一、社会资本: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石 社会资本是区别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的一种资本形式,是当今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领域进行研究,对社会资本给出的定义各不相同,可谓仁者见仁,作者见智。比较公认的是布迪厄、科尔曼以及布坎南的定义。由于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组织,本文采用的是布坎南的定义,即从社会组织角度加以阐释的定义。在《让民主有效运转》一书中,布坎南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其中包含信任、规范以及网络等,它们能够推动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张文宏,2003)。运用布坎南的定义分析,可以看出,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能够起到基石的作用。 (一)社会资本可以打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囚徒困境” 生态环境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最大难题主要在“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拓扑论中的范例,用来说明信息不完全条件下放弃通过合作实现最优目标的现象。两个囚徒被分开审讯,选择不认罪是二者的最优选择,每人将得到最轻的惩罚。但由于彼此缺乏信息,加之不信任心理,每人都选择了自己认为的最优选择:认罪,结果放弃了整体最优选择,每个人得到了较重的惩罚。“囚徒困境”常用来解释公共地的生态环境问题,个体的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而社会资本是打破“囚徒困境”,促使人们合作的有效工具。首先,信任是人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合作的纽带,“相信你能遵守规则,我也就会遵守规则”,是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人们的普遍心理,而这其中的基础就是信任,缺乏信任,人们之间的合作不是不可能,就是成本很高。其次,规范制约着人们之间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向着有利于社区长远利益的方向演进。尽管社区的规范大都不像国家法律法规那样正式性,但正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范代代相传,沉淀到成员的心理,内化为社区成员的自觉行为。再次,农村社区联系人们的纽带是血缘以及地缘,社区人际网络重叠率很高,人际网络具有全面性与实名性特点,不像城市社会中那样片面性与匿名性,人们之间易于合作,这对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是有利的。 (二)社会资本可以促使人们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社会资本可以促使人们遵守相关规则。市场机制在这方面就存在缺陷。在我国当前,不少污染企业都和政府管理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白天冒白烟,黑天冒黑烟”的情况比比皆是。主要原因就是被发现概率低以及违规成本低,遵守规则的激励不足。与市场机制相比,农村社区中由于饱含社会资本,在促使人们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在农村社区中,人们之间的互动较为频繁,互动频繁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很多情况下,监督只是一种“顺便”的事情,就像奥斯特罗姆所引案例那样,在旱年取水,每人分配一定比例的水,当一人在取水时,下一个人就在他后面排队,多取水马上就会被发现,这是工作自身的需要,同时也意味着监督,并且成本极低,而违规被发现的概率极高,促使人们遵守规则(奥斯特罗姆,2000)。其次,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社会资本牵涉其中,违规成本是很重的。在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违规者所受到的惩罚很少涉及法律与物质利益层面,大多涉及道德与精神层面,这种成本看起来似乎很轻,实则不然。因为在乡土社会,信用与声望等是“社会货币”,失去了信用与声望,也就失去了社会资源,同时也意味着经济利益受损。在互动性强的乡土社会,违规的成本无疑是巨大的,这也能够促使人们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 (三)社会资本可以解决人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利益冲突 生态环境问题表象上看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本质特征不在人与自然之间,而在人与人之间,是人与人之间针对自然环境的利益博弈问题。人与人之间关于自然环境利用、分配以及成本摊派等的博弈构成了生态环境问题的主旋律。在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中,冲突与摩擦无处不在,由此需付出巨大的摩擦成本与磨合成本。而社会资本可以有效解决人们在资源环境利用中的利益冲突,降低摩擦成本。与政府管理相比,社会资本体现为身份承诺、信任、关系等非正式调控手段,依赖情感、默契、理解等维系关系。在小规模群体中,依赖社会资本调节,要比依赖正式手段的政府管理更有效率、更人性化与更有灵活性,同时能够减少摩擦成本,协调冲突。 (四)社会资本可以抵御外来污染转嫁 当前在我国农村社区,生态环境问题大部分是外界社会诱发与转嫁的。这里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农村社区在外来经济诱惑的情况下,急于发展经济,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碧水青山。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城乡之间生态不平等,社区遭受外界污染转移之苦。无论哪种情况,破解的关键都在于社会资本。在第一种情况中,由于社区资源环境是社区所有人共同的“命根子”,而且子孙后代的福利都与此息息相关,同时由于信任、规范以及网络机制的存在,使社区成员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成为可能。这使得不少社区能够抵制市场机制的诱惑,保护好自己的生态环境。我国不少农村社区面临市场经济的冲击,仍然保护好了自身的生态环境,机理正源于此,反之则亦然。在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共同的利益,以及固有的信任格局,使社区成员面临外界污染转嫁时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呼百应,予以反抗,极少出现机会主义“搭便车”行为。在我国一些农村社区集体反抗外界污染的环境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奥尔森“集体行动的困境”,在这里没有发生。 二、社会资本流失: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社会资本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资本能否恒久甚至增值,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群体的规模。群体规模太大,人们之间就形成了匿名性,匿名性使信任丧失,使规范失效,同时也难以保持良好的人际网络,社会资本也就难以形成与维持。反之,群体规模适中,人们之间保持很强的互动性,有利于社会资本恒久甚至增值。关于这一点,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给出了极好的阐释。他认为,“除 非一个集团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者集团的利益”(奥尔森,2004)。二是历史沿革。一个群体能否形成良好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能否增值,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历史上形成的路径依赖。由于社会资本需要时间浸润,一个社区在历史上社会资本生成的状况,对以后社会资本的走势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三是人员固定性。信任、规范以及网络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生成,这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社区人员相对固定。人口流动过于频繁,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就会失去载体,社会资本将大打折扣。四是社会结构状况。社会资本与社会结构状况是息息相关的。传统农村社区中人口相对同质,导致社会资本雄厚。 从以上可以看出,社会资本的形成与增值需要一定的条件,传统农村社区存在着良好的社会资本,与以上条件关系很大。但是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市场、政府力量等向社区的渗透,农村社区中社会资本正面临流失的危险。仍从以上四个条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以下趋势。其一,农村社区群体的规模正日益增大。传统的社区是自然村,当前农村社区是行政村,甚至一些农村社区已经演变成“超级村庄”,社区群体规模的增大,对社会资本的形成与积累构成一定的威胁。其二,社区历史沿革的影响日见微弱。随着国家政权向社区的渗透,冲击了社区历史沿革的传承性,尤其建国后的几次大的政治运动,如、等,对社区历史沿革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而现代教育造成农村社区中“代沟”的增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割裂了社区历史沿革的延续,影响了社会资本的积累。其三,人员流动性加快。目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少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尤其在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在一个缺乏人员稳定的社区中,居民对社区公共资源的贴现率是非常高的。“我遵守规则,别人不遵守规则,等于我替别人作了牺牲”,信任机制在这里将大打折扣,而且外来人口不一定认同社区生成的规则,规范开始失效,人际网络也随着人员的变动而松动,社会资本易于丧失。其四,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社区社会分化,出现了复杂的社会结构。传统农村社区人们有着利益一致性,这是建立在人口相对同质性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结构的复杂,带来了利益需求的复杂性与多元性,削弱了人们对社区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人们之间的信任与合作都会受到影响。 我国目前农村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与社区社会资本的流失关系很大。这从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反映出来。一种情况是社区的生态公共地遭到破坏。由于社会资本的流失,人们对生态公共地的心理预期变差,公共资源的贴现率变高,个体争先恐后的透支公共资源,“如果现在不用,等想用的时候,也许就没有了”,在这种心理预期下,于是我们看到,一个一个公共地悲剧被造出来,公共湖泊、公共山林、公共草场,都在演绎着这方面的悲剧。 另外一种情况是外来污染摧毁了社区的生态环境。在这里,社会资本流失的后果可以更清楚地体现出来:某些案例中,社区中一些“精英”通过出卖社区公共资源,从外界污染中获得大量实利。而为此付出的成本,却由社区全体成员买单,成本与收益被严重割裂。如果社会资本雄厚,人与人之间充满信任,社区有着严格的公共地资源使用规范,这方面的悲剧本应当可以避免。另外一些案例中,在面临着外来污染威胁之时,社区没有运用社会资本,进行抗争。尽管抗争不总是有效的,但也不乏成功的例子。在这里,我们运用科塞的冲突理论,可以解释社会资本在抵制外来污染转嫁中的作用——当一个群体面临与外群体冲突中,该群体如果有雄厚的社会资本,已经构建起维护自己结构的核心价值并取得全体成员的认同,群体整合的较好,就有可能动用更多的资源;反之,在外部威胁的情况下,群体要么反映冷漠,要么加快分歧,要么走向解体。 三、社会资本的重构与再生: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传统农村社区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本,对社区生态环境保护起着重要作用。在历史上,许多农村社区利用社会资本进行“自组织”,较好地保护了社区的生态环境。社会资本的运用,是农村生态环境得以合理保护的关键。但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中有日益流失的危险。由于社会历史条件所囿,目前就我国大多农村社区而言,我们难以复制传统的社会资本。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利用社会资本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处于传统农村社区与现代农村社区的过渡阶段,社会资本的流失只是一种暂时现象,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可以得到重构与再生(当然在一些农村社区中,社会资本并没有失去),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这种重构与再生,沿袭的是一种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结合的路径。我们详细解读与缕析其中的路径,大体归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传统农村社区阶段,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价值理性的合作,特征是社会资本雄厚。第二阶段是过渡农村社区阶段,价值理性丧失、工具理性尚未成为人们合作的纽带,特征是社会资本衰弱。第三阶段是现代农村社区阶段,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合作,特征是社会资本重构。第四阶段是未来农村社区阶段,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合作,特征是社会资本得以积累并日益雄厚。 现代农村社区社会资本重构的起点是工具理性,即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中,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理性选择的。也就是自私的理性人,为了私利得以实现,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中选择了合作,因为合作要比不合作有利,这是基于理性的判断。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是有可能的,即使在“囚徒困境”模式中,人们之间的合作也要比不合作有利。自私的理性人之间,只要满足一些条件,也完全可以打破“囚徒困境”。奥斯特罗姆将这些条件归纳为八点。一是清晰界定边界;二是占用和供应规则和当地条件保持一致;三是集体选择的安排;四是监督;五是分级制裁;六是冲突解决机制;七是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八是分权制企业。而阿科瑟尔罗德以及沃塔纳波等人以计算机模拟环境“博弈”,其结论也证实了这一点:自私的理性人之间也可以合作。在重复进行的无数次“博弈”中,首先违规不合作的人总是被淘汰,“一报还一报”(你不合作,我也不合作;你合作,我就合作)的人获利最大。 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应是人们合作的逻辑起点,但并不是终点。在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中,社会资本能够得以培育与再生,从而使人们的合作成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即人们在环保中的合作,一是处于私利,二是本身把环境保护当作一种价值理念,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因为在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中,人们也会产生情感上的反映(信任与交流),之后这种情感上的反映又固化了原有的合作,社会资本由此得以重生。在之后的合作中,社会资本可以得到不断积累,在社区环保以及其他公共社会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保护生态环境也随之升华为人们的一种价值取向(价值理性)。 当然,以上过程并不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还离不开一定的条件,如制度设计、组织建设等。良好的制度设计是生成与积累规范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为社会网络的扩大提供了保障。组织建设是现代社区社会资本重构的土壤与基石。社区中各种组织(尤其是基于共同利益建构起来的组织),为社区居民交流提供了平台,大量的互动与情感付出,孕育了信任、强化了规范以及丰富扩大了人际网络,使社会资本得以积累与增值。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新时期,将不断发展的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起来,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从城镇化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入手,重点对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阐述,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 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1引言 城镇化问题一直是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最近几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内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提升,为我国全面发展小康社会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却遭到了巨大破坏,所以只有对国内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村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才能提出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利的城镇化发展策略。 2城镇化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面临问题 2.1水土资源流失严重 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成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消耗最大的资源,而这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工程建设以及电力、通信网络建设的水土资源往往都是不可再生的,加上前期没有科学的规划方案作为指导,很容易造成水土资源的大量流失,给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影响。 2.2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问题严重 城镇化发展,增加大量城市人口,无形中增加了城市供水系统以及环卫系统的压力,导致大量生活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城市垃圾污染严重,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2.3工业污染问题严重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大批中小企业因没有多余资金投入工业污染治理,导致工业污染严重,给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破坏。 3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原因 3.1环保意识淡薄 就目前而言,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城镇化设计及建设单位,其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始终存在为谋求经济利益而不惜牺牲环境的企业,导致企业竞争后劲不足,逐步丧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2法治建设落后 我国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尚没有一部具有指导意义、专门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得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各方极易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前提和基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从谈起。 3.3资金投入不足 因农村乡镇的市政建设资金不足,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污水处理系统对于绝大多数乡镇而言,难度较大,因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处于直接排放状态。加上规模较小、资金不足的乡镇企业无力购买污染处理设备,其产生的污染物对农村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4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4.1科学进行城镇规划 严格依据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要求,对环保标准及绿化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同时,对不合理的工业及产业布局予以积极调整,具体来说包括下面两个方面:一是对小城镇发展进行规划时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当地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来部署小城镇工业及产业布局;二是在对工业进行布局时要力求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建设新工厂时要向城镇规划的工业区集中,企业要远离住宅区和商业区,同时居民区与工业区之间还需要建立较大面积的绿化隔离带。 4.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对城镇环境建设与污染治理的总投资不断增加,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科研工作予以巨大投入,从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优秀的科研专利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区。此外,对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起到阻碍作用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予以清理,对于一些行政收费项目需要保留的,则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重新核定。同时,企业还需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对传统工业的改造步伐,增强危机意识,走集约化发展战略,确保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3加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口问题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为此,只有对人口当前过快的增长局面予以合理控制,使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此外,还需要通过电视、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予以普及,有效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使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成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们的自觉行为。 4.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央相关部门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固然重要,地方性配套法案及制度也必不可少,当地政府需要有效运用法律武器对地方环境部门的工作予以监督。同时,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进一步完善,适当填补当前生态环境法律的空白,为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5结语 总而言之,新形势下,我国城镇化发展首先要将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纳入规划中,实际上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可以互为依靠,互相补充,城镇化建设可以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实的社会及经济基础,而生态保护可以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和环境前提,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实现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作者:彭文财 单位:丰顺县环境保护局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 一、贵州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现状 首先是发展速度较快,贵州省从2010年以后进入了城镇化发展的高速期,此点具体表现在贵州省城镇化城镇规模明显扩大,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明显增多,2014年全省城镇人口为1403.57万人,比2010年增加227.32万人,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33.81%提高到2014年的40.01%,2011-2014年年均提高1.55个百分点;城市用地面积增大,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010年的973平方公里增加到2014年的1380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比重由0.55%提高到0.78%;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投资由2010年的556.69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187.67亿元。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0年的5.33平方米增加到7.9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由2010年的27.42平方米增加到2014年的36.58平方米。贵州省城镇化仍然处于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发展速度快也不足为奇,在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妥善的处理好环境生态的保护问题,不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对环境生态的保护。其次是对城镇量的追求要多于质的追求,由于贵州历史上处于边远山区,欠开发欠发展,使得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交通闭塞、文教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等等问题比较突出。现阶段贵州产业布局不尽合理,重工业主要集中在贵阳和遵义周边,其他地区缺乏完整的工业体系,即使是贵阳、遵义、兴义等在全省较为发达的地区,工业基础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而言仍然不够雄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不足与薄弱使得贵州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到城市中来,成为制约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大瓶颈。正是工业体系存在的不足导致贵州地区在城镇化建设中注重追求量而忽略对质的追求,在城镇化建设中存在许多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人地矛盾突出、治安问题严重、老旧危房成为一大隐患等等。第三是集中力量发展中大型城市,对小县城、小城镇投入和建设力度不够。由于贵州绝大部分地形以山地为主,蕴含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地形的多样化造就了奇妙的喀斯特地貌和丹霞地质结构。为此贵州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除了引进工业以外,不仅仅应该只是致力于对外,更应该注重对内部资源的充分挖掘,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开发新型旅游业和绿色农业,以新技术新科技运用到农业之中激发农业创新活力,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在搞好小城镇的基础助推大城市发展。 二、贵州现阶段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经验 贵州省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特别是新一届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农村推广绿色产业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探寻新的发展模式,在搞好农业基础的同时,对工业布局和工业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经验笔者以黔西南地区为例进行简单介绍。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稳步发展。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符合本地区特色的绿色产业,依托本地富集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工业发展步伐,通过产城互动,壮大地方经济基础,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加快城镇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对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采取生态移民方式,将农村人口向城镇周边集中进行安置,大部分不适宜耕种的山区和水土保持差的陡坡地带采取退耕还林还草,通过封山育林,严禁人畜活动,生态环境质量有了大幅提升。大力发展中小城镇建设。中小城镇在房价、生活成本和交通状况上都有独特的优势,它是对大城镇职能和角色的分担,避免在工业实力不雄厚的情况下因过度城镇引发社会问题,例如社会治安问题、就业和教育问题等等。黔西南州辖八县市,均属于中小型城市,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通过工业带动,城市规模扩展取得良好效果,特别是“义龙试验区”的设立,对推动城市化,产城联动,一体发展探索了一条新的发展模式。黔西南地区的兴义、安龙、兴仁、贞丰等县市,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各自特色,兴仁、安龙、贞丰县城毗邻兴义市,享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形成了“兴(兴义)兴(兴仁)安(安龙)贞(贞丰)”四县市一体发展的城市集群,通过园区规划建设,修建标准厂房,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引进外企入住,对产业结构进行进一步充实完善,稳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呈现“农业基础牢固,工业发展迅速,第三产业兴旺”的结构特点,以工业反哺农业,共同推动三产发展。现阶段贵州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需要改进策略研究首先是仍然要打好扶贫攻坚战,贵州地区按人均收入2300元人民币的国家扶贫标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还有700多万人,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阶段。打好扶贫攻坚战是促进贵州地区城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键所在,贫困人口主要涉及武陵山、乌蒙山和滇桂黔石漠化三大片区。贵州受区域整体贫困与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并存、经济建设落后与生态环境脆弱并存、人口素质偏低与公共服务滞后并存“三重矛盾”的制约,一直是全国扶贫开发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省份。扶贫工作开展的力度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由于大部分上述三个地区是生态环境最脆弱、城镇化起步较晚的地区,因而加大对上述三个地区的扶贫开发是事关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所在。其次是仍然要矢志不渝的坚持走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不能为了眼前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转变发展模式,大力开发特色经济,对产业结构进行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的投入以及引入大数据产业。贵州地区气候终年适宜人类居住,气候温和,贵州省要利用自身的气候优势,改善基础设施尤其是对外交通与运输,加大宣传力度,开拓省外旅游市场,走新型清洁发展之路。最后是加大对教育和卫生事业的投入,让教育为贵州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贵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来源于贵州人民对改善生活现状的强烈愿望,发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促进贵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和知识保障。 作者:曾捷 单位:中共安龙县委党校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安益露天矿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摘要:根据安益露天矿开采规划和矿区的生态环境情况,结合云南打造大旅游产业的规划思路,分析了安益露天矿开采过程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包括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四个方面。提出了以法规规范、政策引导、思路转变和技术支持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关键词:安益;露天矿;环境危害;保护对策 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问题,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1]。一方面,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经济发展和保护资源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2],是影响未来国家综合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保护生态环境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急需解决当下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等日夜严重的环境问题。安益露天矿地处云南牟定县境内,周围自然条件好,气候宜人,是云南打造大旅游产业的重要规划地区。根据国家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结合云南地区旅游业开发的特殊情况,开展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显得十分必要。该研究可以为安益露天矿开发过程中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一致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也可以为今后该地区的矿山开发提供借鉴。 1矿区概况 1.1地质环境条件 安益露天矿所处的牟定县位于北亚热带季风区,干雨季分明。长期的切割作用使矿区地形起伏较大,最大相对高差超过400m。矿区地表水和地下均不发育。矿区位于元谋凸起和楚雄凹陷交界处,区内出露地层主要有震旦系上昆阳群、白垩系江底河组、第四系以及安益岩浆岩体。研究区构造活动强烈,结构面发育且规模大小不一、组合形式多样。1.2开采方式安益露天矿矿区大致呈长方形展布,开采面积达到2.31km2。根据矿石资源储量以及矿体赋存标高,矿区将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开采的方案。其中,一期开采为标高1575m以上,开采年限14年,最终将形成高近400的高边坡,形成的露天坑高差和面积都很大。 2矿区开采对环境的危害 2.1环境污染 矿山开发过程中,从矿石开采到矿石选取再到矿石冶炼,会产生大量的污染水,常见的包括矿坑水、选冶废水、尾矿池水等[3]。污染水中包含了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的污染。另外,矿石选冶和加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渣、粉尘等,对矿场附近的大气和土壤也会造成污染。 2.2植被破坏 安益露天矿开采之前,会将覆盖在矿山表层的第四系粉质粘土层全部剥离,而生长在地表的植被自然也会随之挖除。由于矿区开采面积大,将有大量的植被遭到破坏。矿石开采过程中,剥离覆盖层产生的土壤和岩石、初选和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渣以及选弃的尾矿,都需要地方堆放,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就近堆放的原则,也会造成堆放地区植被的破坏。 2.3水土流失 随着矿山的开采,覆盖在地表的第四系粘土和植被遭到破坏,让本就不发育的地表水更加难以保存;雨季来临时,矿石开采后的地表松散岩土会在雨水冲刷作用下大量流失。矿山长期开采过程中,水土流失会越来越严重,将直接影响矿区的水资源总量和地貌生态,最终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2.4地质灾害 安益露天矿一期开采完成后,将形成多帮都是高边坡的情况,而高边坡又是极易形成各种地质灾害的坡体形态,比如滑坡、崩塌、岩爆等。同时,遇到大型降雨情况,崩塌和滑坡产生的堆积物质还会成为泥石流物源,在雨水作用下形成泥石流。另外,矿石初选后的废渣以及尾矿通常堆积在尾矿库,而安益露天矿的尾矿库选在地势低洼的河谷处,在暴雨诱发下,容易发生坝体崩塌,同雨水一起形成泥石流,带来巨大危害。 3环境保护对策 3.1法规规范 3.1.1法规的制定 地方立法部门应根据国家对矿山开发过程中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结合本省和本地区的特殊情况,编制符合本地区矿山开采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规定。尤其是云南境内的各个地区,在制定相应法规时,需要重点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矿山开采是一个长期过程,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改变,实时变更各项法规。 3.1.2法规的实施 矿山开采之前,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审核矿山开采环境评价报告,综合分析环境评价报告中关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环境危害的论述是否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关于环境保护的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对于矿企不按法规要求操作,并且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污染的情况,不仅要对矿企进行严厉的惩罚,还要追究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2政策引导 3.2.1招标导向 负责招标的部门,制定招标方案过程中,可以明确要求投标的矿山开采企业拥有成功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在投标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相关的评审专家更加注重投标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实施能力,同时还要重点关注投标企业对矿山开发投入的总资金以及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 3.2.2资金扶持 对于矿山开发企业提出的国内外先进理念但投入较高的情况,如果实施后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区二次开发利用十分有利,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资金扶持的方法。 3.2.3奖励机制 为体现政府部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矿山开采企业的鼓励和表扬,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给予适当的奖励。首先,可以通过政府官方渠道,利用宣传的方式,将矿山开采企业展现在大众视野,增加矿山开采企业的知名度;其次,可以在税收方面给予矿山开采企业一定的优惠,让矿山开采企业在利用大量资金技术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还可以具有良好的竞争力。 3.3思路转变 矿山开采过程中,不能一味以先破坏、后治理的思路进行矿山开发。应该以矿山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的环境条件、矿藏开采方式、政策法规等多因素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选择合理的开发方式,做到因地制宜。安益露天矿附近没有开采的矿山,而所处的牟定县也属于矿山开采较少的地区。结合云南省大旅游规划方案,可以考虑将安益矿区打造成矿山公园。 3.4技术支持 3.4.1矿产开采技术 矿山开采过程中,先进的开采技术能够保证开采出更多的矿石资源,采出更少的非矿石资源,相应可以减小尾矿和废渣堆放的压力,从而减小环境破坏的范围。 3.4.2排放处理技术 矿山开采和加工利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有大量的废气、废渣和废水排放出来,没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处理这些废弃物,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害。矿山开发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矿山开采企业更新先进设备,学习先进技术;而矿山开采企业也应该谋求长远发展,主动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增强自身竞争力。 3.4.3回收利用技术 回收利用也是矿山开采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可以利用弃渣和尾矿来修筑道路或者填筑矿坑,既能解决堆放占地广、堆放危害大等问题,又能充分利用资源。对于废水可以采用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并且用来灌溉,能够解决当地水资源缺乏的问题。 3.4.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对于矿山开采之后形成的高边坡,应采用多种技术相结合的手段,既要做到经济合理,又能够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于选矿后出现的废渣以及开采之后的尾矿,也要采用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确保堆放地区的安全,减小对环境的危害。 4结论 (1)通过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法规和严格的法规实施过程,规范采矿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同时明确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2)利用招标导向、资金扶持和设置奖励机制的方式,从政策上引导矿企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投入。(3)环保部门、采矿企业和旅游部门应转变思路,结合安益矿山附近的特殊条件和地区发展优惠政策,将矿山打造成矿山公园。(4)应提高矿企开采过程中的技术水平,提高排放标准,采用回收技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从技术上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 作者:赵天彪 汤继磊 单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生态环境保护对财政税收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摘要: 本文在充分结合笔者研究与工作经验情况下,重点就生态环境保护对财政税收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进行探讨,以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缺陷;政策建议 一、保护生态环境的财税政策缺陷 (一)治理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不足 从实际来看,如果治理生态环境污染的投资总额为1%-1.5%GDP时,则能够将生态环境污染恶化趋势有效遏制;如若其投资总额为2%-3%GDP时,则能够改善环境质量。“九五”前我国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约0.8%GDP,“九五”期间其投入亦没有达到1%GDP,就算在“十五期间”再将投资力度增加,估计能达1.2%,环保财政投资过低则难以将逐步恶化的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趋势进行有效遏制。 (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不够系统 就目前看来,我国并未设置专门的环境税种,而只有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消费税以及耕地占用税等和环保相关的税种。虽然设置该类税种给污染治理以及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资金然而由于其自身根本目的并不在于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化”程度尚显不足。其次,缺乏完善的和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的税收规定。目前在我国实行的资源税常常用作于调节极差,对资源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极为不利。盐和矿产品是其征收范围,范围过于狭小,无法有效保护全部资源。而且单位税额偏小,难以发挥出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此外,从实际情况分析,受到诸如税收优惠单一、范围小以及种类少等因素所影响,从整体上来看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所取得效果差强人意,这就在不小程度上削弱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 (三)排污收费政策存在不足 第一,缺乏科学的排污收费管理以及运行机制。就整体来看,我国并未严格属地征收排污费,这无疑和环境管理的“属地”要求相悖。因为排污收费的“属地”性质各有不同,所以不同省市其排污收费的“属地”性质亦有所差别,其在选择管理模式时通常会根据其实际利益来进行选择。当前我国还未有统一的管理模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排污费管理混乱的现象。第二,排污收费对象不全。就目前我国所出台的政策中,排污费用的征收对象通常为排污超标企业,但这其中还存这一个问题,那就是超标收费上没有把污染排放总量纳入其中。并且一旦出现污染物排放种类较为多样的情况下,只是对超标较多的进行收费,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排污单位只是对重要污染物进行治理。第三,缺乏合理的排污收费标准。一方面表现在收费标准偏低,一方面表现在缺乏完善的收费项目。 二、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一)有效应用财税手段来优化配置环境资源 第一,应当要不断加大国家财政宏观调控环境资源的能力。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环境保护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应当要由政府介入。第二,应当要对环保投资支出结构进行优化,对各级政府的环保投资职责予以明确,并通过法律手段来对其环保投资所占GDP的比例进行明确,以提高对公共事业,基础设施以及环保基础产业的投资,形成环保投资的社会性、开发性和保护性。 (二)调整现行税制中的有关税种,提高“绿色化”程度 第一,调整资源税。首先,结合有关水资源全成本价格来对其价格体系捋清。其次,合理扩增相关税目,详细应当结合实际区域水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具体经济水准来确定其税额。如若水资源用于农业灌溉,可以对其免税或是低税额征收。再者,扩增征税范围,将草原,森林以及土地等税目列入其中。此外,高硫煤应当采取高税额征收,以达到降低开采和消耗硫煤作用。最后,建立环境容量是稀缺资源概念,将“环境资源税”来替代以往“资源税”。第二,对消费税进行调整。首先,于未来可能出现税收改革背景下,增加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其中其税额应当依据煤炭污染程度来确定,采用低征收额大征收面的方针征收煤炭消费税。对清洁煤免征消费税。其次,对于含铅汽油以及低标号汽油征收消费税附加,通过税收间的不同来让人们更多选择无铅汽油以及高标号汽油。再者,对污染环境以及对健康有危害的应适当提升其征收税额,或是征收消费税附加。最后,对小轿车、摩托车和助动自行车征收消费税。 (三)对现有排污收费制度进行革新 受排污水费所具有的特殊性所影响,目前其撤销与转税均无法实现。而当前重要任务在于革新当前排污收费制度。首先,要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为此我们除了要做好其相关装备配备外,还应将他们执法活动预约严格规范,从而为确保环境执法良好成效打下坚实基础。其次,把以前超标征收予以改变而使其成为以总量征收,之后浓度标准也要因此进行适当转变。第三,将收费范围扩大,例如,对居民生活废水收费,对倒放大量固体废物污染地表环境征收垃圾费等。第四,设置专门的资金账户,加大排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将环保资金使用率提升。 作者:董海林 单位: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水利工程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分析 [摘要]文章主要探讨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建设保护 1水利建设对生态的影响 (1)空气污染与噪音污染。空气污染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在水利工程开工时,需要对土地进行挖掘,当开挖时的气候处于干燥状态时,对建设材料的运输会告成尘土飞扬的情况,且车辆在行使过程中也会带动地面的灰尘,使污染加剧;其二,各和施工机械与车辆在施工现在来回作业与运输时,会产生大量的尾气,这些尾气对空气的质量造成污染。噪音污染主要体现在施工的过程上,混凝土、砂浆搅拌机和车辆的作业与运输产生噪音污染。 (2)动物与植被遭受破坏。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地需要对建设周围进行适当清理,这就造成了乱砍乱伐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野生动物的环境。水利工利对动物的影响还体现在河流生物的生存环境上。 (3)水土流失情况严重。在对土地进行开挖时,裸露在外的土层经过水的冲击容易产生饱和现象,使水土严重流失,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河流造成污染,水流的污染对鱼类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4)废弃物的处理。水利工程的施工会使用大量的物材、施工人员吃住也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这些建筑废料与生活垃圾的存在会对水利工程附近的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2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体系的建立。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科学合理的生态建设体系的建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对各个岗位的责任进行制度分配,做到一岗一责,且这些岗位在管理中互相制约,使生态环境建设的流程清晰明确,岗位体系与责任的流程主要分多个层次,一一落实;还要建立相关的生态保护小组,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详细划分,各部门相互监督与管理。在水程工程建设上,对有利于动植物生长的环保材料的使用是极有必要的,且管理体系应做好对水利环境的反馈与监测机制,对其环境进行及时的评价与跟踪。 (2)建立生态影响的评价制度。当考虑到某地区的建设会产生影响环境的结果时,在对工程进行规划前,要对形成影响的因素进行详细得评价、预测和调查,并由此作出相关的预防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和污染的措施,再对相应的方案进行最后的确立与制订,这一做法称为环境的影响评价制度。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生态影响评价体系的建立是实现水利建设、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一同发展的重要举措,环境影响与经济评价是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的两大评价内容,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找出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影响生态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此外,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可以给水程工程的建设项目提供最佳区域选址,以防地理布局不合理对环境造成难以消除的各种破坏。 (3)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为了减少水利工程的建设对生态平衡与该区域经济的破坏,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刻不容缓。水利工程的实施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尤其表现在生态环境影响因素方面,依靠环境自身的自然治愈能力是无法完全将生态平衡修护到工程未开发与建设前,因此,在水利工程的建设方面,应贯彻实行生态性质的补偿机制,建立责任单方制,此外,在工程建立时,理应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补偿该区域生态环境,改善该地区环境的生态资金,促进与保证生态的后期平衡。生态补偿体系的确立,不仅还原了环境的生态价值,还缓解了水利工作的建设破坏程度,一24内蒙古水利2016年第7期(总第167期)定程度上也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符合当下生态和谐社会的构建主题精神。 (4)减少环境污染客观因素。由于客观的人为因素导致生态污染的因素很多,且很难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的发生,但可以针对这些污染的来源,统筹兼顾,尽可能改善造成污染的外在因素。例如,空气污染,在进行工程材料的运输时,可以提前对其经过的路段进行洒水,且对运输的沙石和泥土进行适当的包装,此外,针对汽车尾气的污染可以采取改进汽车装置或减少输送量等方式对污染进行改善;机械操作的噪音污染也可以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的策施,在工地周围修建临时围墙,以降低噪音污染。 3结语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生态保护观念要深入到每一个建设人员的思想中,此外,相关建设人员要对工地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优选出对生态环境最小的区域进行开发,在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提下,兼顾周边生态的有效保护,为美好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高峰鸣 单位: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水务局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探析 摘要:2003年以来,由于我国的政策支持,阿克塞县全面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逐渐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近几年随着力度的不断加强,阿克塞草原的管理资料和信息资源种类也逐渐增多,传统的管理方法已经很难满足需求。利用GIS技术构建新型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已成为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合理开发草原资源的目的,为当地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GIS;生态环境;信息系统 草原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然条件,也是我国发展的重要基础。但由于全球变暖和资源过度开发等原因,导致阿克塞现今草原生态环境仍然面临巨大考验。虽然近几年当地政府大规模采取“退耕还草、退牧还草”等政策使得草原生态有了很大改善,但仍不明显。因此利用GIS技术建立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是大势所趋。 1区域生态环境介绍 阿克塞县隶属于甘肃酒泉,其不仅处于甘、青、新3省交汇处,同时还被柴达木盆地荒漠和河西走廊荒漠包围。但它本身并没有过多荒漠环境,与之相反阿克塞的草场面积多达106.67万hm2,是我国草原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003年以来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全民的努力,阿克塞的草原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恶化趋势仍然明显,保护工作也迫在眉睫。如何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也成为现今非常重要的工作。 2GIS介绍 G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简称。它是我国现今最主要的空间信息系统。其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支持下,通过对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从而对整个空间进行分析和处理。目前已经在我国多处领域中得到应用,随着GIS的不断发展进步,GIS在草原保护中的应用也比较成熟。GIS可以提前探测到草原是否存在灾情、草畜是否处于平衡,这样就能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提升当地的经济水平,为当地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3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构建和功能实现 3.1系统概述 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是一项复杂且难度较高的信息系统。为了满足其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和发展性,通过对国内外GIS软件进行分析,笔者选择SuperMapobjects6作为对GIS进行二次开发的软件。这样就会使整个系统功能更加强大,针对性更强。同时为了减小开发难度,开发人员可以利用便捷的C#、Java等目前的主流程序语言进行系统开发。 3.2系统功能概述 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草原生态工程规划建设子系统。通过C#和SuperMapobjects6组件进行组合,使系统具有图像编辑能力。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对地图的不同图层的叠加使用完成生态环境的规划保障。将自己完成的生态工程与遥感影像进行对比和分析,这样就能及时掌握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例如禁牧就可以通过草原保护数据和遥感影像对比,从而表现出草原生态环境的前后差距,并及时制定改善措施。 (2)生态监测子系统。生态监测子系统是有效监测草原退化和沙化的重要手段。通过遥感影像与系统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这样既能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了解,同时还能为后期的治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3)信息查询子系统。信息查询子系统能够对阿克塞草原的所有生态保护信息进行查询,使管理人员及时、准确的获取信息。 (4)系统维护子系统。系统维护子系统主要是对信息进行保护,同时定期对其进行更新和删除无用信息。 3.3系统的总体目标 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开发的总体目标主要有下面几点:①开发一个功能性强、操作简单的草原生态保护信息系统,能有效的为生态保护提供一个完善的信息化平台。②利用GIS技术能够有效的对阿克塞草原进行监控,同时对草原隐患进行反馈,以便于及时对其进行治理。③通过其独特的空间分析和遥感影响能力,对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处理,从而为草原生态环境的分析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3.4系统的功能结构设计 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应该是一个间距控制管理和输入、输出同时又能对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和及时制定完善策略的空间型信息系统。这样的复杂系统需要将遥感影像信息和多媒体信息进行不断更新和发展,同时还要将信息录入和信息查询纳入其中。 3.5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建立 3.5.1基础功能 GIS的主要功能就是对图层数据进行放大或者缩小,地理要素的添加和删除都可以利用其它组件来实现。例如SuperMapObjects6这个核心控件就能对环境进行很好的添加。首先要对GIS和SuperMapObjects6进行有效的结合,其次选择需要使用的控件,然后掌握其相应的接口和应用方法。同时在C#程序中将要添加的功能和控件进行编程,最后编写代码。这样就能使系统得到完善,从而实现系统设计的目标。 3.5.2信息查询和数据分析 输出SuperMapObjects6主要通过2个方法应用到空间查询中,分别是QueryByDistance和QueryEx。通过这2种方法能很好的对空间查询进行编程,从而实现所有的空间查询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将所选的数据进行定位,形成完整的几何图像。这样管理人员就能通过观察从而得到直观的分析数据。输出由布局组件来完成,通过C#编程语言完成地图的布局。 3.5.3数据库连接 由系统结构图可以看出,系统的数据库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主要由气象、土壤、草场等数据组成。而空间数据库主要是由图像和图形组成,例如:植被分布图、地形图、土地利用专题图、遥感影像等。数据库的信息往往非常复杂且种类繁多,所以一定要对所有的信息进行编码并且将其放到相应的地理位置。这样就能分层次的对数据库进行管理。系统的空间信息主要是在SDC源中存储,同时通过SDX引擎和数据库SQL进行连接。系统主要用ADO技术访问SQL,同时在ADO使用前必须要在C#中建立#import库文件,并且要对系统进行初始化。同时还要通过ADO库的ConnectionPtr接口和RecordsetPtr接口,编写代码创建基于DSN的数据连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对数据库进行有效的访问和进行数据分析。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使管理者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了解。当某一地方出现问题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这样就能对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提升当地人们的经济利益,为当地的发展和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4结束语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关乎所有人的切实利益,它是防止沙漠化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当地发展和生活的重要支撑。利用SuperMapObjects6对GIS进行二次开发从而构建阿克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不仅能够满足当地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还能从宏观上保障当地生态稳定规划的建设全局,这对阿克塞县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葛怀贵 单位: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草原站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水利工程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摘要]文章主要探讨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建设保护 1水利建设对生态的影响 (1)空气污染与噪音污染。空气污染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在水利工程开工时,需要对土地进行挖掘,当开挖时的气候处于干燥状态时,对建设材料的运输会告成尘土飞扬的情况,且车辆在行使过程中也会带动地面的灰尘,使污染加剧;其二,各和施工机械与车辆在施工现在来回作业与运输时,会产生大量的尾气,这些尾气对空气的质量造成污染。噪音污染主要体现在施工的过程上,混凝土、砂浆搅拌机和车辆的作业与运输产生噪音污染。 (2)动物与植被遭受破坏。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地需要对建设周围进行适当清理,这就造成了乱砍乱伐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野生动物的环境。水利工利对动物的影响还体现在河流生物的生存环境上。 (3)水土流失情况严重。在对土地进行开挖时,裸露在外的土层经过水的冲击容易产生饱和现象,使水土严重流失,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河流造成污染,水流的污染对鱼类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4)废弃物的处理。水利工程的施工会使用大量的物材、施工人员吃住也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这些建筑废料与生活垃圾的存在会对水利工程附近的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2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体系的建立。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科学合理的生态建设体系的建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对各个岗位的责任进行制度分配,做到一岗一责,且这些岗位在管理中互相制约,使生态环境建设的流程清晰明确,岗位体系与责任的流程主要分多个层次,一一落实;还要建立相关的生态保护小组,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详细划分,各部门相互监督与管理。在水程工程建设上,对有利于动植物生长的环保材料的使用是极有必要的,且管理体系应做好对水利环境的反馈与监测机制,对其环境进行及时的评价与跟踪。 (2)建立生态影响的评价制度。当考虑到某地区的建设会产生影响环境的结果时,在对工程进行规划前,要对形成影响的因素进行详细得评价、预测和调查,并由此作出相关的预防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和污染的措施,再对相应的方案进行最后的确立与制订,这一做法称为环境的影响评价制度。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生态影响评价体系的建立是实现水利建设、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一同发展的重要举措,环境影响与经济评价是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的两大评价内容,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找出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影响生态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此外,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可以给水程工程的建设项目提供最佳区域选址,以防地理布局不合理对环境造成难以消除的各种破坏。 (3)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为了减少水利工程的建设对生态平衡与该区域经济的破坏,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刻不容缓。水利工程的实施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尤其表现在生态环境影响因素方面,依靠环境自身的自然治愈能力是无法完全将生态平衡修护到工程未开发与建设前,因此,在水利工程的建设方面,应贯彻实行生态性质的补偿机制,建立责任单方制,此外,在工程建立时,理应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补偿该区域生态环境,改善该地区环境的生态资金,促进与保证生态的后期平衡。生态补偿体系的确立,不仅还原了环境的生态价值,还缓解了水利工作的建设破坏程度,一定程度上也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符合当下生态和谐社会的构建主题精神。 (4)减少环境污染客观因素。由于客观的人为因素导致生态污染的因素很多,且很难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的发生,但可以针对这些污染的来源,统筹兼顾,尽可能改善造成污染的外在因素。例如,空气污染,在进行工程材料的运输时,可以提前对其经过的路段进行洒水,且对运输的沙石和泥土进行适当的包装,此外,针对汽车尾气的污染可以采取改进汽车装置或减少输送量等方式对污染进行改善;机械操作的噪音污染也可以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的策施,在工地周围修建临时围墙,以降低噪音污染。 3结语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生态保护观念要深入到每一个建设人员的思想中,此外,相关建设人员要对工地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优选出对生态环境最小的区域进行开发,在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提下,兼顾周边生态的有效保护,为美好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高峰鸣 单位: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水务局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农业生产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分析 摘要:农业是基础产业,是立国之本。然而,工业的快速发展,人们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环境保护有所忽视,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为了提高粮食的质量、产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文章首先分析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随后,依据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出关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态环境指的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土壤、水源、气候等要素组成的生态圈。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如果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制约农业的发展。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1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 1.1生态环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 和工业、服务业相比,农业是直接将自然环境再生产与经济相结合,而其产品(即农作物)的生产与农业生态系统紧密相连,离开生态环境,其生产过程将无法进行下去。从农业的这一特性,能够看出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农产品的产量以及质量有着极大的益处。 1.2农业生产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农业生产为生态环境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搭建了通道。换言之,农业的生产过程是生态环境不断循环的过程。合理的农业生产有助于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打造良好的小型生态圈。 1.3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目前,农业生态环境逐渐恶化。表现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导致盐碱地增加;滥砍滥伐以及不合理的耕种方式,导致耕地贫瘠、土地沙漠化以及荒漠化严重;同时,不科学的施肥、喷洒农药,导致农田出现化肥污染,并且土壤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量有毒物质等。这些因素严重限制了农业的发展,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相违背。 2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1农业自然灾害增多,危害增大 人类不合理的开垦荒地、砍伐森林,导致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增大了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首先,水土流失,使得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大量流失,导致土壤养分流失,土地变得贫瘠。而土地荒漠化、沙漠化,又使得耕地不断地被蚕食,可耕种土地面积减少;其次,全球变暖,导致洪涝灾害以及旱灾频发。如果不能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农业受灾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2.2农业的产量以及质量遭到破坏 水土流失,致使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下降、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不合理的施肥方式,导致耕地发生大范围的板结,这些原因导致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大大降低。并且,胡乱喷洒农药以及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导致土壤污染,部分农作物可能携带微量有害物质,危害人类健康。 2.3农业生态链遭到破坏 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就必须重视生物多样性。然而,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导致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下降,使得生物多样性减少。 3农业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指过度施肥以及喷洒农药造成的土壤污染,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营养成分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地膜等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等。 3.1预防环境污染 首先,应建立病虫害监测系统,对于病虫害及早预防,尽量减少使用农药的次数;积极开发容易分解、对人体危害小、对消除病虫害效果明显的农药,同时,采用喷雾技术,充分发挥农药防治病虫害的最大效用;最后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等措施,从根源减少农药污染。 3.2预防重金属污染 首先,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农田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重金属污染;其次,在重金属污染较重的农田,应选用恰当的农作物,如玉米吸收重金属的能力差,根茎类蔬菜对重金属的吸收残留较少,这些都可以有选择的种植。当然,还可以采用一些科学手段,引导重金属迁移或者发生化学反应,减少其危害。 3.3预防化肥污染 首先,应科学施肥,重视施肥的时间以及施肥量,采用正确的施肥方式如分层施肥等,减少肥料的扩散,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同时,增加有机肥的使用,保持土壤自身的肥力;最后,可以根据土壤养分搭配肥料,平衡土壤中的各种微量元素,从根源提高土壤的营养成分。 3.4预防碱以及无机盐污染 土壤中的碱以及无机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农业以及生活废水的肆意排放。因此,预防这一类污染,就必须规范人们的行为,将废水经过一定的处理之后,再排放。在农业灌溉过程中,不能用废水进行灌溉。 作者:颜泽辉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下公路设计研究 摘要:文章通过结合某公路项目设计实例,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提出本项目特点和总体设计原则,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指导思想,争取将本项目修建成为一条安全适用、生态环保、技术先进的一级公路。 关键词:公路设计;生态环保;路线设计 某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26.00m。本项目路线涉及到农田区、饲草基地,路线布设时除在路线起点处占压部分规划中的万亩良田外,其余均进行了避让。本项目研究区域位于亚欧大陆腹地,海拔900~1600m,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山势大致由西向东降低。西部山峦重叠,多见悬崖峭壁和峡谷地貌。松林茂密,溪流、瀑布多见。东部则成孤峰耸立,岩石裸露,切割微弱、缺少常年性水流。 从本项目沿线土地资源状况及对项目的影响分析来看,本段路线全线基本为草场,局部段落分布有农田和林地。从K2+300至K4+600段,所占用土地为耕地、林地等,K12+700~K15+400段经过万亩良田区,所占用土地类别主要为耕地和林地,K17+800~终点段所占用土地类别主要为耕地和林地;其余段落所占用土地类别主要为草地。在设计中全面考虑了沿线土地利用情况,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技术标准,贯彻保护耕地、林地的原则,在保证通行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路基高度,减少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切割。 1项目特点 本公路路线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较好,路网较发达;沿线除个别段落穿越耕地和林地外,其余均为草场。鉴于路线所处的地理位置、工程地质条件、车辆组成、环境气候特点及本项目新建公路的性质,决定了本项目与自然环境要能够协调配合,同时应重视公路建设与农(牧)业生产的协调。 (1)项目所处地区 冬季严寒,自然降雪大,冬春冻融循环剧烈,应针对寒冷地区的道路安全、使用寿命等,加强相关设计。一级公路的整体功能应通过科学的道路网规划、科学的交通组织、流畅连续的路线平纵面指标、完善的、系统化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总体的优化来实现。 (2)本项目路线 穿越较多的农田,路基排水、桥涵的设计应与当地农田水利紧密结合。区域交通组织对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影响很大,主线、老路、通道及分离式立交的布设形式和位置是研究设计方案的重点。起点互通式与G30吐乌大高速公路衔接,立交跨线桥的位置、型式、结构设计、视觉效果是研究的重点。 2总体设计思路 根据本段项目特点,总体设计方案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贯彻“快捷、顺畅、安全、环保、美观”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和谐、环保”“全寿命周期成本”的设计指导思想,合理控制公路建设成本。在本次勘察设计过程中,应重点突出以下设计原则。 (1)服务社会、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经过农垦区路段,公路建设不可避免会发生征地、拆迁,必然会对沿线社会生活环境带来影响。将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贯彻于路线、路基、桥涵、路线交叉及机耕道、取弃土等的设计和施工运营的全过程中,充分考虑与沿线自然景观的协调,严格控制取弃土,降低路基填挖高度,减少拆迁和占用耕地,采取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公益林地、减少临时用地等多种保护耕地的措施。设计以人为本,减少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尽可能地保护沿线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使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优,这是本项目研究的核心工作之一。 (2)处理好规划与总体方案的关系,保证方案完善、合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勘察设计过程中,路线应充分考虑与沿线城镇规划区的关系,尽可能减少对城镇规划区的影响,注意与其它重要设施的协调配合,并应充分考虑地方交通出行方便,使沿线主要城镇、规划农田区、饲草基地、旅游等主要交通源之间实现有效连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处理好国家、地方规划与本项目建设的关系,合理设置立交、通道等,方便区域内的交通出行,促进地方经济与公路建设协调发展。 (3)合理掌握和运用技术指标,提高道路的服务水平。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合理掌握和运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合理利用地形,提高平、纵指标;配置系统和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运行车辆行驶安全;保证公路路基稳定,保证工程结构的耐久性、稳定性、安全性,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以人为本,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高道路的舒适度和服务水平。 (4)建设与环境相和谐,处理好各种和谐关系。本项目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及社会环境。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地区特性,尊重自然规律,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使工程建设顺应自然、融入自然;要把设计作为改善环境的促进因素,实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并举、公路发展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和谐。重点体现对原有景观资源的保护,充分利用项目区独具特色的自然、人文景观,使公路使用者能欣赏到特有的自然景观,领略地区特有的风貌。 (5)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加强不良地质处治方案研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统筹考虑建设、养护、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保证工程结构的耐久性、抗疲劳性,人车行驶的安全性,防灾减灾的有效性,以及环境景观的协调性等问题,实现公路使用寿命更长、环境更美、行车更舒适、投资更节省的总体目标。 3环境保护设计措施 (1)根据本区域的气候、土壤、水源、社会环境等因素,为便于管理,减少工程管护成本,沿线建议仅对互通式立体交叉区进行绿化,植物种类选择应以当地品种为主,选择耐盐碱性强的物种,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设计应结合公路沿线生态条件,以保护沿线环境为目标,以维护生态平衡、尽量降低环境污染、尽可能地改善和提高公路环境质量为宗旨。 (2)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社会环境影响以有利影响为主,但由于工程建设施工期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需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减缓措施,发挥项目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把不利影响降到最小。针对项目建设施工特点,设计期合理确定选线方案,减少占地和拆迁;尽可能避开居民区、农田。做好占地拆迁调查,协调地方政府修改沿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整补偿,采取措施进行中低产田改造,以补偿由于耕地减少而造成的人口压力。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段主线和连接线不可避免占耕地和林地,设计对路基高度进行优化设计,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尽量采用低指标,减少用地。 (4)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设计期的减缓措施是结合拟建项目沿线地形地貌、植被分布等情况,预制厂、拌和站等选址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距其下风向500m以外。 (5)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了减缓环境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优化调整路线设计方案,控制路线与声环境敏感点的距离。本段路线在乌拉泊村和灯草沟村附近路线靠近居民区,对影响公路建设用地范围的居民进行搬迁,对公路建设用地以外声环境敏感点的居民房屋安装隔音窗户。 (6)水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期的减缓措施是农田排灌设施的施工必须在路基施工前完成,要求设计规模不低于目前水平,泄洪区应满足其最大泄洪标准。同时合理安排工期,农田灌渠在农田灌溉期以前完成;泄洪渠系在洪水到来以前完成。同时,本项目穿越了乌鲁木齐二级水源地,为了防止对水源地的污染,在水源地的路基两侧分别设置应急沟和储污池,在路面边缘设置陶瓷拦水带,在桥上设置综合排水系统,避免营运期间的污染水体、油渍、危险品等渗入地下,对水源地造成污染。 4结语 文章基于某公路设计实例,鉴于项目区域为绿洲荒漠地段,自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公路设计时结合项目工程建设条件、交通需求、地区经济发展等,研究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与周围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相结合,努力做到保护沿线自然环境,适度改善生态环境,力求达到公路建设、景观绿化与社会环境的融合。 作者:李磊单位: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生态环境保护途径探讨 摘要: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所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能源消耗越来越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逐渐加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完善的环保政策,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创造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生态环境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生态环境是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基础,只有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才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制定完善的法规政策,对生态环境破坏现象给予严厉的惩罚。加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全体民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并且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公众监督。对于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废渣等要严格管理,一定要符合工业排放标准,并且加强对工业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1进行全民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如果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将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巨大的威胁,所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人有责,应该发动全体民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充分的发挥每个人的能量,提高环保意识,从而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效率。国家和政府应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广大人民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讲解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在思想意识上强化环保意识。通过环保知识宣传,人们会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约束,从自我做起,进而影响到周边的人,从而全面提升全民的生态意识,为建设生态型宜居城市,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2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作为管理的重要依据。国家根据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在宏观方面制定规范标准,并且进行相应的法律监管。为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效率,应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制,将具体问题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出现问题不得推诿,从而切实提高环境污染的防范效率。为了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的顺利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将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并且做好上下级之间的监督管理。为提升监管体系的水平,国家要督促地方,地方政府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能,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个企业以及环境污染现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严重的情况下,责令停业整顿。完善企业自检机制,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严禁不经处理就向大自然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加强社会民众的监督,发动全民力量对环境污染现象进行监督,一经发现及时举报。只有全面实行管理机制,才能够切实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确保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保证资金的充足性,才能够维持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并且协调好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二者和谐发展。环保部门应该妥善利用环保资金,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以及环保监管方面的投入。但是在资金的运用方面,环保部门应该对现有状况进行合理规划,将资金投入到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中,争取以最少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成效。除了政府投资外,还应该广泛的募集社会公益基金或者企业投资等,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提高环保监管的工作效能。 4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大多数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都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从而在发展过程中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破坏。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不是对立的,如果处理得当,两者是可以协调发展的,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中,要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共同发展。要重视生态指标的考核,适当的弱化经济指标,在保证经济增加的同时,要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坚持规范领先,实现保护生态建设到发展生态经济的飞跃,用最低的生态资源和最小的生态破坏来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构建完整的生态经济体系,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5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因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应该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创新生态科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研究生态节能和环保技术,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缓解资源短缺的压力。国家应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建设,实施环保科研项目,并把重大的环保科研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环保科技的研究和资金投入,加快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和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的技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培训,加强环保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6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保障体系 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必须构建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综合协调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国家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是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特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真正把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落到实处。要加强环境综合管理,积极探索大部门环境管理体制,团结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环保工作合力。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努力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建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支持系统。要加强环保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管理机构向基层延伸,强化地方环保部门的基础能力,形成政令畅通、高效有力的决策执行系统。 结束语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管理内容。为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需要强化全民的环保意识,并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环境污染责任制,确保资金支持到位,在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并且逐步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从而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有利的条件。 作者:聂鑫 单位:哈尔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 摘要:在我国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自然、人为两个因素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威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从治理重要性,破坏的原因,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四个方面入手,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治理研究,希望能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 1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性 农业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产和生活物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及时对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对保障生产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随着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最受关注的是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条件的基础和前提是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农业的转变、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的许多问题,如土壤侵蚀、流失、农业面源污染等,对农业生产的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对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利。 2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 我国地理分布上山地丘陵多、耕地少的情况形成了农业生态环境复杂,易受自然灾害。,农业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将是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平原地区,气候变化、干旱、洪涝灾害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生态环境普遍,各种地质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人为因素造成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是过度追求利益,超量使用化肥、农药,大量砍伐树木会导致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使得减少耕地和生态环境恶化,开采矿产资源将导致地表塌陷和大气污染。社会原因主要体现在社会意识和国家法律。法律没对农业生态环境做到周密保护。此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重视,片面强调效益已成为政府的追求,忽视了农业环境保护和管理。 3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影响 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减少农业对自然灾害的防御。农业灌溉用水不达标,酸雨造成的空气污染对产品产量和质量都造成影响,退化植被和土壤侵蚀,不仅导致减少产量,而且还使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资源大大减少,使农业发展速度减慢。农业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一旦被破坏,就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酸雨污染对土壤、树木和植物腐蚀,并且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平衡,造成了环境的恶性循环,环境自我调节能力下降,生态环境恢复时间更长,甚至出现了沙漠化。上述都是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农业的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有关,影响农业发展。农业生态环境着到破坏,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发展减慢,农业生产不能满足国民生产和生活,在一定程度产生了农业经济危机,也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灌溉使用污水,过量使用肥料和农药,导致土壤污染。此外,工业废水的排放,导致土壤中有机物,酸,碱和无机盐等重金属超标,直接影响人民的健康。 4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农业生态环境破坏有很多因素,应从多个角度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以保证农业环境的稳定和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快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执法建设。完善农业环境保护体系和法律,加强法制建设,普及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整改。此外,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农业生态环境的产业发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并严格执行有关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提高农民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认识,加强教育。政府对农业生态环境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积极拓展环境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生态农业,宣传和加强农民环保意识。现在人们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到重视,而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滞后于发展,各级政府长期规划中都有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并都提出具体措施和目标,正在逐步完成农业生态环境的恢复与管理。并惩治各种农业污染,尤其是对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止土壤污染和水污染变得越来越严重,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机制,进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定期对污染区或土壤监测,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恶化,立即停止污染行为并马上处理,以防止二次污染和破坏。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要实现生态农业的和谐发展,实现农业生产零污染,就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工业及服务业发展要扎起农业可承受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优势互补,以满足多元化的需求市场的。 5结语 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农业,农业是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来源。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对促进国家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王新宇 单位:盘锦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摘要:农作物秸秆是可再生资源,过去农民总是将秸秆焚烧,这一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非常不利于环保。自从禁烧之后,虽然这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大量的秸秆还是给农民的生产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对于秸秆的综合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实际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帮助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近些年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条件与方式都有了明显的改变,秸秆已经不再像以往一样利用,这就使的大量的秸秆失去了一个有效的处理途径。因此秸秆的有效利用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民的一大难题,特别是我国的农业大省,这一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仍然是困扰农民的一个难题。 1秸秆利用现状和综合利用 1.1秸秆利用现状 目前,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口总数也在不断的上涨,这些都不断的促进着农业产业的发展。现阶段不管是农业生产的规模还是产量全部都有所扩大和增长,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农作物的秸秆。一直以来,秸秆都是被焚烧处理的,但是这样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非常不利于环保,而且在新大气法中的第76、77条已经明确规定各个地方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鼓励并且支持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在2015年我国秸秆的可收集量达到了9亿t左右,利用量达到了7.2亿t,利用率是80.11%,这一数据明显表示,秸秆的综合利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还远远不够的,在很多地方秸秆的综合利用程度还非常不够,甚至还有很多地方仍然在将秸秆进行焚烧处理。 1.2秸秆综合利用 所谓秸秆综合利用其实就是说秸秆的处理需要遵循农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做到变废为宝,始终以环保节能作为其重要的思想理念。就目前阶段来说,秸秆的综合利用主要是两种主要的方式,一种就是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将秸秆进行粉碎化处理,最大程度的返回农田,降低其污染程度;另外一种就是将秸秆作为有机肥、饲料或是能源等进行再次利用,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比如秸秆食用菌、利用秸秆发电等都是秸秆良好的利用方式。 2秸秆的综合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2.1增加财政投入 根据目前我国的秸秆综合利用程度来看,想要提高秸秆的利用率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相关部门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对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提高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加快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与生态化发展进程。另外,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秸秆的综合利用过程中,涉及到许多费用,比如机械化设备的使用,秸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经费等,政府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有效的减轻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承担的经济压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真正的让农民做到不愿意将秸秆焚烧。 2.2发展和利用秸秆+青贮饲料-粪-沼-渣生态模式 发展和利用秸秆+青贮饲料-粪-沼-渣生态模式,这就是循环经济,使秸秆的综合利用与其他的产业活动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生态的完整小循环,这不仅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秸秆的利用率,还能够有效的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进而获得经济效益,这是真正的变废为宝、废物再利用。比如山东阳信超前牧业就在这样的生态模式的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们将秸秆作为养殖牛的饲料,再将养殖粪便用来产生沼气1。沼气用于发电,沼渣沼液生产绿色有机肥或养殖食用菌,这一举措将整个链条的资源都充分的调动了起来,在当地带动了周围一千多户农民走上了新的发家致富的道路。 2.3发展秸秆食用菌产业 秸秆看似是没有用的废物,但其实秸秆中含有大量的碳、氢、矿物质和激素,这些都是非常适合食用菌生长的营养元素,而且秸秆的获得相对容易,又没有什么成本,如果发展食用菌产业就可以为农民创收做出一些贡献。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地区实现了秸秆食用菌产业的有效发展,而且已经能够生产出像平菇、木耳、香菇、金针菇等十多种常见的食用菌。而且生产鲜菇之后留下的蘑菇糠也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饲料,能够再次作为有机肥使用到土地当中。很显然,发展秸秆食用菌产业能够将秸秆的作用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增加了秸秆的利用率,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收入,既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秸秆的综合利用。 2.4秸秆发电 秸秆发电很显然就是将秸秆充分燃烧进而产生电能,目前我国的以生物燃料燃烧进行发电的企业中不仅仅是燃烧秸秆,还有很多都是可以作为其燃料的,比如林业中的废弃物、刀客、玉米芯废弃菌袋锯末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好人燃料,发展这项产业能够将这些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消极作用。但是在发展秸秆发电产业的同时需要注意的,这些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问题。 3结语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能够实现秸秆的利用,但是利用效果却有很大差别,因此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仍然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相关的部门还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政策扶持工作,加强宣传,另外就是要想保证以上措施的实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秸秆的收集、储存和运输问题,这样的全面进行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秸秆资源的浪费以及对环境的污染。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研究 摘要:林业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承担着生态建设与林产品生产的重任。但是,当前的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矛盾关系,难以在满足林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同时,保障生态环境,阻碍了我国林业的发展。本文探讨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的相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经济 1引言 通过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实现水土保持、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以及防风固沙,还可以提高人们的实际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但是,许多林业资源都被过度开发,逐渐难以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来发展林业,做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才能够维持林业资源使用与发展的平衡。 2生态林业的内涵及功能 2.1生态林业的内涵 所谓生态林业,指的是以生态经济学、生态规律作为基础原理,同时充分恰当地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林业的稳定发展,并且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最佳的状态环境,构成完整的林业生产体系。生态林业的建设是多目标、多功能、多成份、多层次的,同时也是具备合理组合、结构有序、开放循环、内外交流、能协调发展、有良好动态平衡能力的巨大的森林生态经济系统。 2.2林业生态保护的发展 ①充分发挥林业经济的功能。在发展林业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对经济利益的发展,保证林业生态环境同时创造丰富的物质产品,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原材料支持,发挥林业经济自身的优势,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求,将天然林业与人工林业分开治理,保证天然林业原有的状态,同时发挥人工林业的经济效益; ②提升林农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林木的砍伐,所得的利益直接归林农所有,同时企业根据采伐规定,定期进行林木的回收加工,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企业的稳定生产,同时还可以大大的提升林农的植树积极性; ③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林业要素市场的建立主要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进行规范的林地流转,激活林地资源从而可以更好的解决林地的生长周期长,兑现利益慢的问题。 3加快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3.1科学进行生态采伐 生态采伐应以不影响或尽可能减少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为前提,尽量减少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与结构的伤害。此外,生态采伐还应以维持生态原有的物种多样性,将森林功能、景观等因素作为生态采伐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①林分水平上,应全面考虑林木的树种、产量和生态多样性的组合、树种搭配、林地生产、水分、养分及能量的交换过程等内容,让森林被采伐后依旧可以维持正常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与结构,保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②在景观水平上,应尽可能将采伐过程模拟自然景观的特征;③在模仿自然干扰的水平上,则是模仿森林在生长中所会遇到的风倒或自燃等现象,并通过外力干扰来帮助森林成长。 3.2改善生态应用技术 各级政府和相应单位要提高合作,共同研究生态系统,对当地的林业生态系统进行监测。认真执行当地的林木苗种的培育工作,协调当地林业结构,通过高科技来提升林木质量。通过高科技技术转变林木加工的产业构造,将发展木材工业总体水平作为主线,持续开发林木资源和相应工业产业的附加值,这样才能够更加有利于竞争环境。提高当地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优良的、适合当地生态系统的林业资源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进步。 3.3增加生态林地造林面积 林业资源保护应当注意“两手抓”,也就是一手抓造林,一手抓森林保护。具体来说,抓造林主要是利用对于宜林荒地的开发利用,实施造林活动,从而增加森林总体面积;而抓保护即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相关限伐政策,执行征林占地的审批制度与补偿制度,同时通过大力提倡退耕还林政策,营造生态林,达到推广混交栽培技术,实行封山育林的目的。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于林地资源火灾、病虫害等问题的防治,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实现保护与造林的并行,取得发展的良机。 3.4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政策 林业生态环境作为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行完善,通过建立林业生态保护区,有效的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林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充分的利用行政手段来更好的实现对林业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之前,需要科学合理进行规划,从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局出发,不断的对自身的管理工作进行完善,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来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有效的提高林业的质量,为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3.5加强执法管理,维持资源保护秩序 为了实现对林地资源的持久保护,法制建设与实施至关重要,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相对健全,包括《森林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都从法制角度,给予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在进行森林保护管理的过程中,执法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并查处无证采伐、无证收购、非法运输等不良行为,同时加强森林的防火工作、强化苗木检疫程序,全面执行林业法律规定标准。 4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4.1实施森林资源的分类经营管理 要想实现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战略至关重要。该战略不但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林产品的需求,同时又以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最大程度地保障我国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 ①转变传统的森林资源区域划分方式,将以往按行政区域划分改为依据资源的自然特征予以划分,使具有相同特性的森林资源能够划分到同一区域,最大程度地提高森林资源的使用效,同时有助于提升林业管理的效率; ②制定出一个具有权威性、持续性、有效性及长期性的林业计划体系。该计划体系中不但要包含保障林业生产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指导内容,还应突出生态环境的建设在其中的重要性,最终实现用材与生态利用二者兼顾,促使我国的林业生产发展能够在该体系指导下,实现科学合理的发展,确保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共同发展; ③为了保障林业计划体系得到有效地实施,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并严格落实,为林业计划体系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4.2发展食品加工业与旅游业 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开始产生回归自然的愿望,而生态旅游更是逐渐成为人们业余休闲的选择。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及社会发展的需求,林业开发商或林农可以结合当地的特色森林资源来开发生态旅游行业。现阶段,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不仅是有效发挥林业资源功能的最佳方式,也是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扩大内需的最佳举措,因此需要在森林已有的资源与基础上进行完善,将其打造成为一个集森林资源、商贸、餐饮、娱乐和交通于一体的经济体系。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不但能够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功能,还能提升林业生产与经济建设的效率,并为人们提供更多与大自然亲近的机会。此外,还可以根据林区的实际情况提供具有林区特色的副产品,或成立副产品加工厂,以增加林业的经济效益。 4.3制定多种经营策略,提高林地生产经营效率 在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过程中,不单单是被动的看护管理,需要充分的利用林业生产能力更好的实现林业资源效益。严格根据林业的实现发展情况,选择合理的林地经营方式,进一步搞活林下经济,利用林下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旅游业等,利用科学合理的经营方式,强化管理的科学性,利用强大的科技力量作为支撑,从而建立起适合的经营运行模式,以便于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的促进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5结语 林业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是紧密相连的,因此,通过林业资源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还需要结合林业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通过协调发展的方式,有节制地运用林业资源并推动林业经济,最终在实现林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作者:廖丽娜 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农林牧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集成路径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工业化的进程迅速提升,乡镇工业园区不断涌现,招商引资、集团化扩展、民营企业、私营经济等不同经济实体的落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起到议事日程,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农业节能减排、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措施落实十分必要。针对仪征市实际,近期开展了农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集成路径的调研探讨活动。 1基本概况 仪征市地处宁、镇、扬几何三角中心,宁启铁路、江六高速、宁通高速、沿江高等级公路、扬州文昌公路西延,333省道、长江黄金水道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改革开放以来,仪征经济突飞猛进,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亿元,区域经济形成了沿江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区、化学工业园、船船制造工业园等一大批经济实体正在蓬勃发展,上海大众30万辆整车项目建成投产,城乡居民幸福指数逐年攀升。全市拥有耕地面积75多万亩,人口60多万,粮食产量31万多吨,年产秸秆30万吨左右;新建规模养殖场46家,年产生畜禽粪便17.62万吨,年生猪出栏量4万头。随着工矿企业的数量增多、畜禽养殖规模的扩大,带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逐渐加大。一是农业面源污染。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农业种植不够重视,农田有机肥料缺乏,水稻、小麦种植大部分施用化肥,加之农田植物发病率时有发生,病虫害危害加大,如水稻生长从秧苗到收割,要治病虫2-3次,有的田块病虫害防治5次才能解决问题,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降低。二是养殖场规模加大。发展规模化养殖,养鸡、养鸭、养鹅、养猪等规模新增量逐渐加大,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养殖带来粪水较多,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三是农业废弃物逐年增多。目前,农业废弃物主要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产生的废弃物等三大类,而农作物秸秆难以处置,主要是夏季麦秸秆由于收割时间紧、赶季节、忙插秧,秸秆难以收集,出现少数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大量秸秆切割粉碎还田。秋季稻秸秆面积大、收集时间长,也容易就地焚烧,或者放置沟渠,造成水体污染,大部分被用于切割粉碎还田。四是少数工矿企业排污不达标。有些工矿企业只重视生产,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生产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的治理,乱排乱放,可能造成农产品产地土壤不同程度污染。 2主要措施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采取的必然措施,是一种事物发展的两个方面,是矛盾的统一体。针对上述情况,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考核机制。 2.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由农业植保部门总负责,制定年初规划目标,在农业种植方面采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模式,广泛动员农户农田种植多施用有机肥料、复合肥,少施用化肥,控制在用肥量的30%以下。少使用农药,使用一些农作物残留量少、对人体健康无妨碍的环保类生物农药,特别提出水稻生长全过程使用农药不得超过3次。 2.2规模畜禽场推行环保养殖。 针对规模养殖场,特别是饲养生猪,从源头抓起。一是抓好环保准入。在新建养殖场时,就实行环境评价机制,对养殖规模、地址、可能影响周边环境等进行环境评估,做好环评工作,只有通过环境综合评估,才能有新建养殖场的可能。二是抓好治理工程。新建养殖场必须配套与养殖场规模相适应的种植土地来吸纳养殖产生的废弃物、建设废弃物沼气治理工程、干清堆积场,畜禽产生的废弃物经过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进入农田、生态园作为肥料。三是抓好后续管理。新建养殖场需要配套相应的种植面积,吸纳治理过的养殖废弃物如:沼液、沼渣。或与养殖场周边农户、蔬菜种植园区、花木场、茶叶园等单位,签订用肥合同,养殖场还需登记肥料运输销售量的记录。四是抓好农业减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认真抓好养殖场减排工作。首先,签订减排合同。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减排量,主动深入到规模养殖场,调查养殖规模,年存栏、出栏,废弃物处置采取措施,和养殖场主要负责人签订减排合同,明确提出养殖场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减排工作。其次,督查减排措施。养殖场建立雨污分流系统,污水进入厌氧发酵池处理;畜禽干清粪搭棚收集堆放场,及时清运销售。再次,深入田头调研。按照养殖场提供的养殖废弃物销售渠道,及时走访农户、生态园,深入到田间地头,进一步核实畜禽粪便使用量,吸纳土地量,了解使用养殖场肥料后农作物的长势情况、病虫害抑制以及增产结果。 2.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增加效益。 仪征市水稻种植面积38.5万亩,产生秸秆21.175万吨,小麦种植面积28.4万亩,产生秸秆9.94万吨。全年秸秆产生量31.1175万吨。面对农业生产大量的秸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一是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市里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实行任务承包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环保部门每年稻麦收割季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和乡镇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状,实行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在乡村拉宣传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开动循环宣传车,鼓励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等项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好处。二是农业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统一思想,秸秆禁烧工作重点要坚持“以堵为疏”的原则,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做文章求突破,市农委突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基础工作。一抓机械化插秧。抓好秸秆还田机械化插秧,明确乡镇每年购买插秧机数量,督查商品秧培育数量,满足机械插秧需求,列入农业考核指标,重点督查,提倡“百、千、万”工程,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二抓秸秆机械化还田。每年收割季节组织秸秆禁烧小分队,日夜巡视。全力打造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力度,凡是在仪征区域稻麦收割机械必须安装秸秆切碎装置,边收割边将秸秆切碎,留高茬控制在15公分左右。据不完全统计秸秆机械化还田量70-80%以上。年初制定秸秆机械化面积,按照还田面积实行一定经济补助。三抓农田深翻。要求农机手购买100马力以上大型机械,农田作业深耕挖耕,尽可能将秸秆进行深埋,达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三是推进秸秆多种形式利用措施。大力推进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创造经济价值。①秸秆固化。积极发展秸秆固化技术,在扬州鼎盛炭业、扬州金鼎秸秆固化等地,利用固化机械加工成型燃料棒,年收集加工消耗秸秆3000多吨,其中扬州鼎盛炭业生产的秸秆成型燃料棒还远销德国、法国、荷兰等欧洲发达国家,用于家庭壁炉取暖,为国家创造了外汇。②食用菌基料。结合我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利用秸秆作基料培植食用菌,在月塘镇天润吴记高效农业生态园、刘集镇君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新城镇三茅翔飞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地大力推进秸秆基料,年消耗秸秆约3000吨左右,近两年月塘镇金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结合做康能公司冬虫夏草生产的基料试验,生产的食用菌基料远销上海、苏州以及本地现代化食用菌生产基地碧阳菌业。③秸秆饲料化。秸秆含有大量的粗纤维物质,粉碎后和玉米、豆粕混合作为生猪饲料,营养丰富,促进生猪生长,改变生猪肉质。在扬州市港湾养殖场生猪养殖中,每天每头生猪消耗秸秆加工的饲料2-3公斤,生猪肯吃肯睡肯长肉,生猪养殖综合效益提高10%以上。④秸秆能源化。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星级庄台打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全市已经新建集中小区48处,集中居住人口3.5万人,占农村人口10%,新型农民集中小区的涌现,开展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提供清洁能源十分必要,改变传统用能习惯,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⑤秸秆收集的方法。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是秸秆难以收集,人工费用高,机械化作业不适用。发展经纪人队伍,秸秆利用主体,将秸秆收集事宜,交有1个或几个人负责,这些人员,组织拖拉机运输队伍,动员10-30人,到农户或种粮大户地头,打捆,有的用草绳,有的用无纺布边角料布条,每人每天打捆150-160个,重量在15斤左右,农田在2亩地,一般工作时间早晨8:00到晚上6:00,轮留做饭,大约一小时,同时负责搬运上拖拉机,每个平均价格0.8元,拖拉机运输每次运费20元,但是柴油费用由秸秆收集主体负担。同时,拖拉机采用自动卸货装置,拖拉机手负责把草堆积好。拖拉机运输秸秆重量在0.8-1.0吨左右。收集秸秆每吨260元左右,但是有一点,现在秸秆提倡机械化全量还田,每个村要利用片长负责的生产队,再通过生产队队长向各家各户宣传秸秆有人收集,在收割季节不要切割秸秆。秋季要收集秸秆大约35-40天,收入每人每天200元,总收入在7000-8000元。四是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调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工矿企业、一般农区等重金属污染防治调查工作,①研究部署。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调查方案,讲解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实际调查技术路线与操作步骤等,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做细做实,数字填写有根有据。②狠抓落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乡镇对重点区域重点把关,指导调查,做到数据填报正确、坐标定位准确无误,按照要求拍摄采样照片,注明时间、地点。③查阅资料。根据省市要求,确保数字提供准确性、完整性,先后走访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国土局等相关单位科室,翻阅资料,全面掌握仪征国土面积、粮食生产、耕地面积、产业布局、区域经济等相关指标,作为调查依据。 3体会和认识 我们始终认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与发展农村经济是矛盾的统一体,相辅相成,决不能牺牲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保持经济增长,在今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方面要抓好“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要广泛宣传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是造福子孙后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伟业。建设养殖、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报告和建立“三同时制度”,要做到养殖场蓬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时刻不忘,真正做到生产发展、环境保护两个不误。二是强化联动,形成协调一致的氛围。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全人类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大家共同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保护环境的意识才能增强。在以后的农业减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工作中,农委、发改、国土,统计、环保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及早谋划、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培训,形成技术支撑的氛围。要加大培训力度,举办相应技术培训班、业务辅导班,将环保知识、农业减排知识、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纳入培训范围,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支撑力度,在项目落户的同时要做好前期调研,从源头抓起,对环境有危害的,即使经济附加值再高也不能建设。要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有效解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工作经费。 4对策和思考 新的时期,围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减排、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神圣使命,我们要增强顺应新常态的新要求,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克难攻坚的责任意识,抓牢抓实。 4.1加强领导,突出宣传,营造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各级领导要大力宣传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全面动员社会参与,公众支持,编印宣传小册子,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处,利用墙报横幅、宣传车、报刊、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把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2加强引领,制定标准,科学编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标。 建立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示范点,树立典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设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明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减排、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农业废弃物治理排放等各项指标。各地按照标准执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用于指导各行业开展防治工作。 4.3加强管理,突出重点,狠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实施。 要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来思考,要加强重点区域、关键部位的环境保护的检测和监测,发挥行政调控职能作用。参与重大项目落户的前期调研,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要适时做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4加大投入,突出质量,顺利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要本着先治理后生产的原则,如:畜禽养殖场,在发展养殖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治理养殖环境,要增强治污投入,建造科学治污工程,落实减排措施。要提高治污工程质量,对国家投资新建的项目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即工程管理法人制、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建设内容合同制、建设工程监理制等,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公正、公平,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常态化、处理效果高效化。 4.5加大创新,突出效果,确保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增强创新意识,紧跟时代脉搏,增大科技含量,注重管理效果。一是坚持学习。要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做到走出去、学回来、用起来,把先进的技术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信心和决心。二是坚持创新。要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问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联合科研单位,运用科技成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含量。三是坚持效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是关系到农村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所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抓好工程项目运行管理效果十分必要,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签订任务合同,明确职责;建立目标考核制,实行绩效挂钩,和利益相结合;建立奖惩制度,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减排工作不力、农业废弃物处理不完善等相关工作,必须限令整改,不达标准坚决停产、关闭。 作者:王德山 单位:仪征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用十年时间建成北京新城区的战略目标,在城市发展中首次确立了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并重的原则;八月份在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对__区城市管理工作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阶段。在加强推进建设北京新城区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和研究,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北京新城区战略目标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的理性回归,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一个涉及面极其广泛的领域。本文仅就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关实践及对应措施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与思考,以期多年来形成的重建轻管、建管失衡的现状,能在体制改革上、机制运作上、实践操作上逐步回归建管并重良性循环、相辅相成的发展轨道。 一、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原则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运作模式发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事实上走的是一条建管合一的捆绑式发展之路,由于城市经济的需要,城市建设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为了缓解城市建设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状况,城市管理基本上处于依附式或从属于城市管理的次要地位,因此,无论从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上,还是两者的具体实践上,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更谈不上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重视和研究,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有建无管、先建后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城市管理一直处于若有若无的境地。从具体实践看,城市建设优于城市管理的非均衡发展是显而易见的,所产生的诸多矛盾也是无法回避的。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而城市管理始终在依附与从属于城市建设的大潮中蹒跚而行,未能形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规范体系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第一个发展阶段出现在完全按计划经济运作的1978年以前,时间跨度达30年之久。由于长期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与干扰,这个阶段的城市发展主要集中于大型城市和工业设施基础较好的城市;中小型城市主要是为了缓解市民住房紧张的矛盾,进行的是初始阶段的小规模扩张;由于当时的建设体制尚不完备,这个阶段的城市建设形态上基本上处于一种行政命令式的状态。尽管如此,相对于城市管理而言,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从严格意义上说还未被列入议事日程,处于有建无管的状态。第二个阶段即改革开放之后到1996年之前,时间跨度近20年。这个时间的明显特征是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相对快速的规模扩充时期,从建设体制、运行机制到具体实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从立法的角度讲,逐步出台了城市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这一阶段的城市建设具体实践看,其发展无论在总体规划上,还是在具体建设上,仍然是处于一种政府主导,市场垄断及企业运作的混合型发展阶段,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城市规划上,缺乏前瞻性。由于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缓和日趋严重的住房紧张矛盾,一时间圈地盖房、开办市场,兴建商场等成了这个阶段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其次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城乡结合部地域大量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呈规模发展之势;加之农村旧城改造,一方面是新村高楼的拔地而起,另一方面是旧村平房的大量富余,因此出租房屋成为一些人的体制外灰色收入,给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同时城市建设中综合配套设施功能不完备,一定规模人口区域范围内的小区建设,在满足居民购物,学生上学,休闲娱乐,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设施上相对滞后,这也从一个侧面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本和管理难度。 上述问题的存在,相对客观反映了城市建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间,螺旋式上升、曲折中前进、探索中发展的过程,就其总体而言,是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分不开的。 1997年我区撤县设区之后,__区的城市建设步入了正规化、目标化、法制化发展轨道。特别是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建设北京新城区总体目标以来,未来新城区的功能定位,城市布局、人文指数,环境目标给人以极大的振撼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从我区城市建设的三个阶段中,相对于城市建设的城市管理工作,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均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从其起始开始就处于一种先天不足的境况。1980年之前,城市管理工作长期处于依附和从属的地位,实际是一种有建无管的情况。当时的城市管理,呈三个特点:一是城市管理没有明确的界定,城市管理的概念处于一种混沌状态。所谓城市管理,首先是社会问题,其次是指一些组织群众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使城市管理这个大系统的内涵极其空乏,外沿狭小有限。二是没有专职的城市管理人员,城市管理主要是通过开展"群众活动"来实现。三是城市管理没有相应的体制保障,其依附从属的特征明显,这是先天不足的具体表现。1980年之后,城市管理这个概念逐步被纳入视线,但基本上还是处于无序运作,主体不明的阶段,仍未从建管合一的依附从属地位中分离出来。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相比,仍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虽然有城市管理工作,但没有明确的城市管理的具体内容;二是虽然有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但是条条管理,职能交叉的较多。往往是出台一个法规,就是成立一支队伍,北京市最多时行政执法队伍达到127支,人数达6万之多。从总数上看,行政执法队伍够庞大的了,但由于各自为战,条条分割,每个条条都覆盖全市,结果每支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都不足,行政执法难以到位,只能依靠突击执法,运动执法维持局面。同时部门之间行政执法职责重复交叉,行政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扯皮问题严重,甚至还有的执法部门把执法权当成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则争、无利则推,见易而上、遇难而退,致使行政执法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不明显。三是在执法时间上虽然有要求,但很难形成全方位监察体系机制。由于各职能部门按条条进行分管,力量明显不足,且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身兼两职,管罚一体,对一般违法行为,往往是以罚代管,很难形成 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依法查处的规范管理机制,管理效果以罚款多少来衡量,走的是一条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循环之路,形不成长效管理。从1996年《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为标志,城市管理工作开始了从由依附从属、建管合一到相辅相成、建管并重的探索性转变。从全国及北京市的情况看,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据此,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北京市于1997年在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而于1998年和20__年先后在城八区和十个远郊区县普及推广。这是北京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5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明显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三是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合理配置政府部门的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初步探索了一些新路子。四是初步形成了新的行政执法机制,树立了城管队伍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从我区的情况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组建__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6月,区委、区政府根据北京市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率先在远郊区县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从领导体制、管理机制、运行模式、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二是20__年9月,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并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__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正式成立,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到城管监察大队,这个转变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城管大队成立四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打基础,重点建队伍、严格抓管理、树立新形象的工作思路,逐步走出了一条在队伍建设上坚持政治建队、质量建队、制度管队、科技强队的新路子,在城管工作上走出了一条一年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上水平、四年创佳绩的循序渐进的新路子,使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基本形成。通过几年的实践,城市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缩小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与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差距。三是20__年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和8月份区委、区政府召开的__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进入了建管并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阶段。北京新城区目标的确定,不仅表明我区的城市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强有力的城市环境保障为基础,否则,再好的城市建设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作保障,不仅会严重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我区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人与环境等方面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必须弄清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建国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有建无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到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理性目标的探索实践,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未来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必然趋势。 二、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第三次党代会明确的在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上建管并重的指导原则,为我区未来的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但是建管并重方针的提出,并不等于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非均衡发展的现状已得到实质性改善,也不等于城市管理已经具备了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城市管理相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要真正实行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较多、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不仅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在政府投入、市场融资、私人资本参与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使__区的城市建设持续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高速发展态势,城市规模已由改革前的不足20平方公里扩大为现在的80多平方公里;相对于城市管理来看其投入一直维持较低循环水平状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在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卫保洁管理资金的投入上也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基本上处于寅吃卯粮的窘境。 2、城市管理在体制上尚未完全理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市场化运作还未完全形成。城市建设从改革开放以来,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场融资、开发建设等关键环节,已经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职能部门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分工细化、运作有序;而城市管理则相对滞后,至今仍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尚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这个系统的研究上,目前国内没有一家权威机构专题对这一问题从理论的高度进行分析与研究,城市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则等还没有一个权威定性统一的界定;在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场化运作上进展缓慢,如环卫保洁、城乡结合部管理、市政道路维护、园林绿化的管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生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还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 3、城市管理前期管理工作各环节间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衔接有序、联系紧密的循环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阻塞,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运作不畅,管理效果也会大大折扣。从目前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前期管理到位欠缺,还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网络,表现形式为管理主体与责任主体间没有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二是在管理"堵"与"疏"的问题上,"堵"的措施较多、"疏"的功夫乏力。比如一些马路市场经常反弹的问题。以运河左堤花鸟市场为例,建奥体公园前,该处是建材市场,其东侧是花鸟市场,绵延5、6里之远,商摊20__余家;同时受惠于建材市场,东关大桥以东就成了小木匠揽活打工的主要聚集地。兴建奥体公园拆除建材市场时一并将该市场及小木匠聚集地取消。市场是没有了,但市场需求还有,于是又在运河左堤东侧形成了一个非法市场,20__年非典时,这一市场被依法取缔,可没多久又在潮白河堤上冒了出来,今年三月份再次被取缔。这个例子说明,光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既 要堵、又要疏,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三是各管理环节上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监管主体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如例会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监察机制等还没有完全形成,实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分工非常明确,衔接协调不够,易造成整体系统间衔接环节的不畅。 4、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一定程序的影响。如非法小广告问题。城管执法查处非法小广告主要是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非法行为实施处罚,解决的是市容观瞻的问题;但涉及到一些公开通过小广告制假贩假及黄色反动违法行为,仅用罚款来处理,较之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无疑是不对等的。这个问题怎么查处,又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应该说是非法小广告不能彻底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再比如露天烧烤问题。《北京市取缔露天烧烤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对露天烧烤食品行为最高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实践中缺乏强制措施,加之从事烧烤的大都属于外地来京人员,流动性强,罚单开出后,一会就找不到人影,执行上存在很大难度,因此只有暂扣其烧烤工具了事。再者就是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处理非常棘手,难度很大。建队四年来,已发生大大小小近40起妨碍城管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和现场取证难度大等因素,致使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客观上给城管执法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推进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的几点思考 随着首都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举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奥运会两大历史性任务的整体推进和我区建设北京新城区战略的付诸实践及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城市管理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领域,正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如何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质量与水平,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1、逐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监控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配套设施、科学合理的市场布局等方面倾斜。在融资方式上,可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及受益主体及受益人入股等方式,以缓解财政压力,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效果明显,确保城市管理硬件建设有个大的提高,为高效能管理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北京新城区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一是强化街道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街道是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础,社区是城市肌体最具活力的细胞,大力推进街道和社区的深入改革,使街道在城市管理中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优势特点和统一领导、综合指挥、全面协调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进一步完善城管监察进社区工作,对四个办事处的38个社区已经落实一区一员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社区城管协管员制度,加强社区城管工作;同时在街道和社区的统一协调下,整合社区内工商、公安、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资源,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协调紧密、协作有力、协同攻坚的合力优势;三是进一步完善以"门前三包"为重点,以岗位责任为核心、以监督机制为保障、以奖惩措施为动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单位、责任单位、监察单位、监督单位四位一体的综合优势,使城市管理在体制上更加顺畅,在运作上更加规范,在衔接上更加有序,在整体效果上更加明显。 3、加快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建设步伐,为推进北京新城区战略提供一流城市环境保障。城管监察大队组建四年来的实践表现,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守纪律、能战斗的高素质城管队伍。从目前看,我们这支队伍是能够胜任城市管理工作的,从发展看,我们这支队伍正处在一个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素质整合提高阶段。具体做到四抓:一是抓政治建队。第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第二,强化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队伍建设中方向性、导向性、动力源作用。第三,狠抓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城管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公仆形象。在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我们这支队伍永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增强队伍在新形势下抵御各种复杂情况考验的能力。二是抓质量兴队。第一,要逐步建立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体系。第二,建立和完善严进宽出、竞争上岗的淘汰机制。第三,要从制度上鼓励自学成才,建立学习型城管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完善奖惩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大力营造自学成才的良好环境,把学理论、学专业、学相关专业知识纳入素质考察内容;两年内,大专以上文化比率达到百分之百,会熟练讲解法规、会正确运用法规、会制作案件文书、会处置棘手问题的四会一线执法队员比例有一个大的提高。三是抓制度管队。我们将着眼于队伍的长远发展和城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突出制度建设的思想性、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为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高标准履行城管工作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抓科技强队。第一在城区主要大街、重点地域建立电子监控设施系统,强化对重点地域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力度;第二建设现代化的指挥中心,并为一线执法队员全部配备便捷畅通的现代化的执法通讯工具,形成全大队组织指挥无障碍调动网络,有效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三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努力,到20__年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指挥程控化、监控电子化目标要求。 4、要继续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一要严在制度上。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这个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二要严在落实上。法律法规贵在落实,再好的法规不能落实到位也等于一纸空文。城市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惩处。管理的作用就是遵法、守法、护法,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管理出秩序,管理出成果,管理出效益,管理长正气。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为城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三要严在监督上。城市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过 程的复杂性。由于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不同环节地存在一些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工作衔接,必须靠强化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到位、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具体实施行为,保证管理的落实力度。 5、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加强对实施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目前理论和实践看,对城管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笔者认为,需要从法理的角度,认真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根据,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和误区,有效提升整体执法效绩。由于以往制定的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往往规定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只能由某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导致一些同志对《行政处罚法》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这一规定不理解。从法律上讲,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的,这样做都是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的必要调整。因此,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加快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地位、执法依据、职责权限等重大问题予以界定。 6、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强制措施,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整体绩效显著。目前就执法环境来说,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执法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的调整,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和大量外地人员的涌入,行政执法难,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又有了新的变化。因此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强化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城市管理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成员不仅有依法享有美好城市环境成果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有义务参与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和监管职责。要大力营造城市社会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城市管理的根深扎社会,深入人心,为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交通支队协助配合城管监察组织开展城管工作的协调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可向城管大队派驻公安派出机构,以保证城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整体效果明显。三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科技含量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绩效和城管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时代风尚。城市管理的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绝非一朝一夕、短期内就能奏效的,必须坚持持之以恒的方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培训制度,有步骤地对全体市民进行深入广泛、长期的文明行为、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在宣传中促进。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市民向先进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点滴入土,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在参与中养成。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自觉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五是在约束中强化。要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建管并重,管理适度超前的理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在建设北京新城区的征程中,我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一定会像并蒂莲那样,双艳夺目、交相辉映,为我们的共同的家园,增添新的色彩。 城市建设论文:以先进性学习教育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提高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局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开局关系全程,起步务必扎实。所以,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务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目前看,学习动员阶段进展良好,我们在大胆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特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载体,分类施教,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 这次教育活动的时间长,参加人员覆盖面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活动吸引力,使学习教育卓有成效,其中有大量的文章可做。在这方面,我们结合建设管理局党员队伍现状和工作特点,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学习形式和教育载体上突出一个“活”字,相对提高了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抓住“一个点”,以组织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学习带动全局的学习。离退休老党员大多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年高德劭,虽然工作上不能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了,但他们较高的政治觉悟、饱满的学习热情依然能够影响在职和年轻的同志们。所以,我们局党委经过讨论认为,老党员们由于居住分散、身体状况较差,组织集中学习有一定难度,是一个“难点”,但如果组织好了,就可以成为一个“闪光点”,一个“带动点”。为此,除对个别确实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搞好“上门包帮”外,我们想方设法为老党员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为他们制定专门的学习配档表,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场所,配发全套教材、书包、读书笔记本和笔,由专人全程进行组织协调。在这样的精心安排之下,离退休老党员们的学习热情十分高涨,集中学习时即使雪大路滑,他们也都能全部按时参加,用实际行动为在职党员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有效地带动起了全局党员的学习积极性。 (二)盘活“两条线”,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突出、思想不稳定”的问题。为确保这次教育活动不留任何“盲点”、“死角”,我们结合实际,努力盘活学习、工作两条线,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使全局党员学有成效、干有成果。一是盘活学习安排这条线。为不耽误正常工作,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将工作任务完成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每天下班后的5点到7点为集中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雷打不动;对于在京参加全国“两会”保卫工作的党员,要求其随身携带学习教材坚持自学,并定期电话汇报学习情况。二是盘活体制调整这条线。当前建设管理局正处于质监上收、城管下放、房管分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重新理顺的特殊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全体党员加强党性教育,使党员干棵窃诨票涓铩⑻逯谱鄣墓丶笨蹋岫ǖ承栽颍跎偎枷氩ǘ诰匆担ぬな凳档刈龊帽局肮ぷ鳌?o:gt; (三)铺开“三个面”,有效解决“学习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效果难保证”的问题。海绵吸水多,是因为其吸水面大。学习教育也是如此,只有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地展开,才能收到更快更好的效果。为此,我们通过铺开“三个面”加以解决。一是铺开学习面。通过网络建立交流平台,以局域网为依托,制作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开设了多个栏目,大家既可在这里及时了解活动的最新安排,又可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发送上网交流。学习教育期间,平均每个党员上网的心得体会都在5000字以上。二是铺开接触面。为拓宽学习视野,我们注意借鉴外地和其它单位的经验,巧借他们创造出来的学习方法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方式,来活化我们自己的学习。如有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的“骨干领学”、请身边的典型宣讲、“把服务送上门”等活动,我们感觉非常符合我们的特点,就马上加以学习利用和安排。三是铺开实践面。我们分批组织有关科室的部分机关干部,一方面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方面赴威海环翠区、蓬莱等地,学习人家的学习教育经验,考察他们在城市建设、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活化学习形式,加强工学结合,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二、着眼发展,强化服务,努力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 教育活动中,我们结合本职工作,边学边改,边干边改,任何一个方面的整改都突出一个“实”字,着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提高境界,高点定位,围绕“赶超发展”调整城建工作思路。目前,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正待理顺之际,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城市管理模式,我们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基层摸情况、搞调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讨论研究,对我区今后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目标,确定了“建设与管理并举,突出管理;发展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城市建设赶威海市环翠区、城市管理学青岛市市南区、招商引资学蓬莱”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巡查街区、网格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到人”的城市管理制度。具体 措施中,要确保城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争取在3—4年时间内将城区内所有乱搭乱建项目全部拆除,在城郊有效遏制住乱搭乱建势头,切实将我区建设成为一个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明城区。(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打造城市亮点,以高效率的城市建设检验教育活动的效果。先进性教育成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从建设局的工作来说,就是要大力加强城市建设,让市民看到城市的新面貌、新气象,看到城市亮点一个个多起来。为此,我们确定今年为“项目建设年”,集中一切力量推进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城市亮点。主要是积极推进华信家园、万华小区、塔山南小区、芝新大厦等重点城建项目的建设,加快搞好滨海广场、小黄山等区片的开发和通伸、白石区片的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开元新村B区、福泰小区、大小东夼等区片的整体改造,全年力争完成旧城改造40万平方米,旧村改造60万平方米以上。 (三)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为落脚点,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边学边改、边学边干中,我们既“眼光放远”,调整思路,又“眼睛向下”,注重脚踏实地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服好务。除按区委要求搞好“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活动外,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把这一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解决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针对春节前后农民工投诉比较集中的特点,提前动手,在《烟台晚报》上公布了投诉电话和办公地址,对全区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普查,向农民工发放《告芝罘区建筑施工农民工维权明白书》,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同时,抽调专人负责个案投诉处理工作,实行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自1月份以来,累计处理投诉案件22起,为100多名建筑工人追讨工资近6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为增强我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我们对全区建筑业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培训意见,组织90多人参加业务培训班,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规范企业的施工行为,开展了“把服务送上门”活动,组织人员到基层企业,从法律法规、质量规范、质量隐患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区属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了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坚持日督查、月考核。为改变人工清扫效果差、劳动强度大的问题,加大了机械化作业的投入,在部分路段推行了以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人、机协调作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死角问题,开展了“把干净卫生送上门”活动,协调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等问题15起,清运垃圾近20吨,大大改善了城市整体形象。 经过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的学习,我们全局党员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工作干劲有了明显提高,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阶段的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围绕“党员受教育、灵魂受触动、后进被警示、党性得提高”的要求,继续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确保全局党员的先进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局的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绩来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 城市建设论文: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加快推进城市化这一主题,以抓好乾州新区开发为主线,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增强。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已扩展到1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增加到109公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平方米,城市化率达56。在城市建设上,我市主要作法是:一、突出规划龙头效应,用新规划推动发展。一是抓规划定位的前瞻性。为有效促进城镇第二、三产业的集聚,打造形成规模发展效应,我市围绕创建“区域经济龙头”、“教育文化中心”和“生态旅游城市”三大主体功能城市目标,多方筹资400多万元,高起点编制完成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绿地系统、乾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老城区控规、环城森林公园规划、城市道路网竖向控制性规划等,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我市创建成综合型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了新的定位。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打造建成中等城市。二是抓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在总体规划加以规划的大前提下,我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的要求,将乾州新区规划为市级行政、经济、商贸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绿色食品、新材料工业等高科技产业,并配套规划了中心商务区、南区、仓储区、小庄工业区、乾州古城工业区。新区发展规划的完善,为我市展开产业项目布局搭建了平台,确保了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协调发展。三是抓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四线”,即城市建设红线、生态保护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坚持把好规划选址关。同时,坚持推行城市规划会审和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对临街建设项目、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乾州新区新建项目以及规模较大的工程坚决进行规划会审,尽力避免规划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规划在指导建起中真正发挥了作用。 二、突出城市扩容提质,用新机制推动发展。为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步伐,我市引入了市场运作机制,全方位推进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项目的实施。一是抓外引内联,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我市每年都精心筛选和申报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性投资。20__年以来,全市先后有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15个基础设施项目挤进了国家、省计划笼子,争取到位政策性资金近4亿元;城市供水管网、国道209我市绕城过境线建设、人民南道复线建设等4个项目获得了国家开行贷款;乾州农贸市场迁建、市医院异地扩建等3个项目争取到了日本的援助资金,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到德国政策贷款1000万美元。在吸引外资方面,充分发掘自身潜能,加强银企合作,采取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新区路网建设沿线土地的升值效应,以土地质押贷款的方式实行滚动开发,先后共从商业银行融资4亿多元用于城市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使城市开发规模得以迅速扩大。与此同时,积极运用市场规则对城市资产进行盘活,将一些公共事业项目推向市场,争取社会投资。先后成功组织了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竞标拍卖、公交灯箱广告经营权拍卖和城市弱电管线产权出让等一系列城市资产经营活动,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0__多万元。城市建设走出了以城建城、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新路。二是抓工作重点,加快推进乾州新区开发。到目前为止,乾州新区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8亿多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入5.5亿元,机关迁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项目投入2.5亿多元。现乾州新区中心区“一纵五横”全长5.5公里的道路工程已竣工,南区“二纵三横”全长9.43公里和东区长10.8公里的道路工程进展顺利。原预计10年时间完成的新区道路工程可望在3年左右基本完工。随着城市道路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全面铺开,新区房地产开发及工业项目发展来势强劲,现已引进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和新材料工业项目12个,投资总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正在开工建设的项目有6个。三是抓协调发展,稳步推进老城改造。近年来,已先后投资7500万元,全面实施了人民北路、团结路、武陵路、光明路和新桥路整体改造工程,重新整铺人行道和车行道;采取“民间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城区12条小街小巷的道路硬化改造工程;投资近200万元,在城区交通主干道及重要路口按国际标准设置了74套交通标志和标牌;投资850万元,完成人民北路、武陵路、团结路、西环路四条主干道沿线的路灯更换。目前,我市老城区的路网改造及亮化工程已完成80,城市的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服务功能日益健全。 三、突出城市综合 管理,用新理念推动发展。在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城市居住质量和城市品位,强化了城市资源的管理。一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同时积极推行“以地生财”的融资模式,使土地资源实现有效开发和利用。20__年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4亿元,今年1-9月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104亿元。二是强化城市交通管理。通过组织交通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狠抓了城区车辆的规范停靠和机动车辆的清理整顿,加强了城区人力板车的营运管理,强力维护了城市交通的安全秩序,城区车辆通行能力大为改善。三是强化城市卫生管理。大力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城区主干道实行全天“两清两运两保洁”,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建筑渣土运输和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渣土污染,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的行为。同时,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城市卫生工作得到巩固提高。四是强化环境综合治理。狠抓以峒河污染治理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基本杜绝在城区水源保护区内洗澡、饲养家禽、野炊和乱倒垃圾等现象。在巩固大中型燃煤锅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区0.5吨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分行业进行整治,确保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Ⅱ级良好以上。同时,狠抓生活噪音的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采石行为。20__年来,全市共关闭个体采石场38家,拆除石灰窑72座[!],对城区10余家违章采石业主实行了停业整顿。五是强化城市绿化管理。依托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工程,狠抓城郊20万亩环城生态圈,以及德夯、镇溪、芙蓉岗、五龙、红枫、西郊、东郊“七个万亩”森林公园的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得到提升,现已达到40.2。同时,狠抓城区道路沿线、河流沿岸及其它重点地段的绿化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城区绿化成效明显。目前,我市共有省、州、市级园林式单位128家,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达262.4公顷。 城市建设论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紧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大力推进新普陀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重大工程集中建设的高峰年。市政建设要以轨道交通、道路排堵保畅和排水系统建设为重点,掀起新一轮市政建设的高潮,努力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进程;环境建设将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彰显区域景观特色个性,积极提升环境质量及对外城市形象品位。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建设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和生活保证。一、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实践锻炼的结合,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当前,尤其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办好20__年上海世博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到20__年城市建设要改造4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400公里即“两个400”的工作目标。同样在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普陀区关于制定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进一步明确发未来五年普陀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基本确立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相匹配的亮丽“西大堂”城市形象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以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生态景观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实现网格化管理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区管理水平。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认真学习党章,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章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深入钻研,为可浅尝辄正,要独立思考,不少人云亦云,要系统连续,不可断章取义;认真学习党章,要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新形势下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能力,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党章,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辨是非,经受住各种考验,矢志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努力完成我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项任务,在全面建设新普陀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自觉遵守党章,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性质遵守的基本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以及生活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建设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和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做到坚定不移决不含糊,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严入口、疏通出口、严格中间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干部任用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按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心血肉联系,坚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四是要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切实贯彻党章,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在城市建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务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基作都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建设系 统的各级党组织都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普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有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的做好事,争做贯彻党章,践行党章的模范。 当前在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要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全力以赴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民心”工程。作为20__年上海世博会的配套项目,十一五期间,在我区将有轨道交通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要建设,13号线建设也将全面启动,从而将进一步加快我区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区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区功能和形象;同时,在这次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建设前期动迁工作中共需动迁近2700户居民,从这部分需要动迁的居民目前的居住状况和条件,绝大部分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农村老宅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为他们提供大大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到20__年7号线、11号线建成通车后将大大方便13个站点周边地区和沿线居民的出行,大大改善目前普陀区域内的交通拥堵状况,到那时受益和便利的将是普陀区几十万户家庭和几十万普陀人民。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力以赴,全以拼搏,勇于克服前期动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不利因素,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真正把让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成利国利民“民心工程”。 二是要努力攻坚,争取突破,进一步推进旧城改造,并努力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陈良宇书记最近就推进旧城改造加强动拆迁工作明确提出了“视发展机遇为生命,待动迁居民如亲人”的工作要求,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要以确保完成轨道交通站点、桃浦楔型绿地等一批重大市政、环境项目的前期动迁任务为契机,进一步带动和推进旧区改造,尤其要攻坚克难,力求突破,加大扫尾基地动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动迁政策,严格做到动迁制度“十公开”,严格遵守动迁纪律“六要六不准”规定,做到文明、高效、规范、透明开展动迁工作,真正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三是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重点,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提出了“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方针,目前已在卢湾、长宁两区率先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行的网格化管理为“重在管理”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子,初步显现出城市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变定性为定量、变分散为系统、变重过程为重结果”等四方面变化。因此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抓手,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城市管理新体制;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坚持条块结合,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坚持资源优化整合,着力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实现市、区、专业处置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生产生活的暴露垃圾、道路破损、路面积水、占道无照经营和违章搭建等在城市管理难点和顽症,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是要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努力提升亮丽“西大堂”的城市形象。未来的几年,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着全面建设新普陀和亮丽“西大堂”的奋斗目标,以全面推进第三轮环保三个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重点,积极做好“水”、“绿”两大特色文章,即进一步打造苏州河生态景观走廊,进一步完善“环、楔、廓、园”绿地系统,不断整合景观资源,形成景观体系,提高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提升对外城市形象品位。 四、坚持维护党章,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争双优”工作。 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权威的可靠手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前不久区委七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普陀区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生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意见》工作的领导,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织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围绕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意见》中关于规范有形市政涉及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动拆迁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力求实体内容宽严适度、繁简适当、程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切实管用,从而为维护党章、反腐倡廉中发挥保障作用。 建设系统承担着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建设领域又是腐败案件易发、高发领域,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的“争双优”活动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遏制腐败的一项治本之策。当前进一步做好“争双优”工作也是学习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进一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推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和推进保障作用。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深入抓好“争双优”工作的落实、聚焦、突破。抓落实,就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联系建设系统各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争双优”工作的计划、任务,按照节点抓推进,按照责任抓落实;抓聚焦,就是突出重点,把“争双优”工作重心和重点凝聚到以轨道交通建设动拆迁为重点的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上来;抓突破,就是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攻坚无难,拓展“争双优”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争双优”工作的效能,要把“争双优”作为提高职工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系统的“争双优”工作既要在反腐倡廉上下功夫,更要在培育先进典型和丰富普陀精神、建设精神上有新的贡献。 城市建设论文:发挥日语翻译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一、利用语言人才搞活对外开发,推进北方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中国北方中小城市具有资源数量多,种类全的特点,包括“一油”、“二林”和“四煤”,资源不仅养育了3800万人口,也构成了独特的北方资源性省份。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存在着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与国际国内市场不适应,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由于经济的相对闭塞,没有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对于整个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制约。除了资源的存在未能充分开发外,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招商引资的大量工作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分析得出北方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整体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居民人均收入低;居民受教育程度低;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城市持续发展水平低;下岗失业率高。这些问题如再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会成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阻碍力量的同时,严重影响北方中小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因此扩大外商引资,利用有效资源和聘用大量语言人才来搞活对外开发的市场经济,从而使资源型城市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二、利用翻译工作推动城市发展建设 1.体现翻译工作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推动外向经济发展 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交流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或跨国大公司。地方政府一面推进地方外交,利用我们语言人才的特色,通过正确的翻译机能实现使各种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加强同临国家的交流。通过语言人才、语言工具来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关系的缔结,扩大商贸的出口,利用齐齐哈尔市乃至中国这种廉价工厂这一极具特色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的投资,带动需求经济的发展和增加,从而实现扩大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国际交流的普及和招商引资贸易的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尤其对于一个地方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语言人才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国际政治、交通运输、通讯、广播、信息、银行、保险、不动产、贸易,旅游等国际社会经济活动领域无疑不和翻译人才服务有关系,翻译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开门户,扩大对外型经济贸易发展的必然途径和手段。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翻译工作使发展较慢的齐齐哈尔市尽快融入世界发展大潮的过程中,跨越了语言和文化的障碍,翻译事业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发达地区提前尽早的进入了发达国家国际标准的前列。中国的对外开放,对外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力需要翻译事业的支持。翻译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是一个地方城市乃至国家得以得到国际广泛关注和认同的最佳手段。翻译事业的发展也是对外宣传齐齐哈尔市的良好机遇。这样可以让齐齐哈尔的天时、地利和人和,以最快的速度展示给国内发达城市以及国际市场,提升齐齐哈尔在东北地区和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强中外文文化交流,对外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翻译事业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客观要求。只有一个地方的知名度提高,让很多的投资者了解并注意到这个地方的那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传播。那么提高传播能力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翻译工作所体现的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通过语言的传播,夸大国际知名度,让很多投资者来我们这里投资建厂,建立大量的私营企业和外商企业,让齐齐哈尔的农民能走出贫穷,跳出生活困难的窘境,让齐齐哈尔的优秀文化和优越资源走出县境,跳出县界,走南闯北,让齐齐哈市的生产领域和发展领域扩大,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通过招商引资使我们的城市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现多面的、外向型的经济,从以前单纯引进资金技术型力争发展为输出资源产品型。现在很多发展落后的中小型城市中存在着语言人才遗失状况,造成跨地方跨国界线办厂或开办贸易公司或者在国际合作中的困难及丧失的机遇,但由于缺乏翻译人员,双方经营意图难以沟通、信息的传递也相对比较缓慢。 2.日语翻译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建设中的作用 当今世界各国不仅通过经济实力、科技势力等方面的竞争体现其综合国力的竞争,也从文化势力和民族精神上体现其国家民族特色的竞争。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必须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利用翻译工作在世界文化交流竞争中市场实力的独特作用,对外大力宣传自己的精神特色,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这里通过中国的北方城市齐齐哈尔市的对外经济的发展的调查为例,说明日语翻译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语言教育者,加强学科建设,壮大企业翻译研究队伍是我们齐齐哈尔市发展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达到外向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唯一方法。为了促进企业外向型经济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企业产品研究,推广应用及市场开拓,更好地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我市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也是为了使企业翻译研究人才辈出的关键一步。 为了加大国际间的交流,齐齐哈尔市的外事服务中心通过派遣研修生作为有效手段,进行友好城市的交流工作。与宇都宫市早在1984年就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为了促进两市的友好交流,并在齐齐哈尔市 与宇都宫市之间缔结签署了《齐齐哈尔市与宇都宫市友好交流协议》,并约定双方每年定期派遣研修人员进行国际友好交流。随着交流的深入和发展,2004年与日本石川县金泽市签订了相关交流协议,2006年8月与北海道东日本国际交流事业协会共同签订了国际交流派遣协议,2007年8月与北海道札幌南国际事业协同组合签订派遣畜牧业劳务工的派遣协议。此类每一项中日交流的重要活动的成功都体现了翻译工作的重要作用。日语翻译工作在中日两国的相互交流、相互了解、协调工作、交流思想、传递信息以及涉外交际等方面使用两种语言文字或文字的翻译及口译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日语翻译工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通过齐齐哈尔市外事部及日语人才的国际化进程的努力发展外,提高我们市内部资源的国际化与外部资源的供给化相结合,把所有的力量集中于外事活动和人才陪养上,从而带动齐齐哈尔的外向型经济的跨步式发展。 从地理形势的分析而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位于东北亚中心地带,具有与俄日韩朝蒙五国邻近的区位优势。特别是黑龙江省与日本宇都宫市开展着经贸与学术交流等国际性活动,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运输便捷。在加上中国与日本北方地区联手建立便捷的水运新航路。通过黑龙江省的交通和口岸优势使大量日资企业进入黑龙江省的重要省市创造便利条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在经贸往来、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及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中国有关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等政策的实施,日本企业也开始关注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及改造出现的商机,日资北上,日企北移成为日本对中国东北投资的一个新态势。截至2006年,日本在黑龙江省的直接投资项目已达170多个;黑龙江省合同利用日资累计近6亿美元,实际利用日资累计超过3亿元。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等多种渠道,还加强了同政府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三、培养翻译人才,发挥语言交流的优势 随着这种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的开展,大量的外语人才尤为重要。对于地处与日本北方地区邻近的优先位置,加上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为友好伙伴城市,通过日本宇都宫市为引入窗口,扩大日本各个地区来齐齐哈尔市投资建立外资企业带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已迫在眉睫。但是,如何才能达到理想的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带动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呢?除了上述所阐述到的地理的优越性,交通的便捷性和现有国际合作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通过大量优秀的日语人才,发挥其语言交流的优势将中国的现有机遇和机会告诉我们的邻国日本。通过他们的大量考察和投资及交流来解决我们现有齐齐哈尔市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 齐齐哈尔市应通过培养大量日语人才,运用贸易促进手段引进大量日资企业,通过我们硬件的配备带入齐齐哈尔进入新时期新改革的里程中,通过日本企业的大量投资,通过日语人才所发挥的强力作用来振兴老工业基地。所以日语翻译在此时此刻改革的道路上扮演最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国际合作,在引资和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压力,所以对高级日语翻译的需求量在日本企业中将会急剧并持续增加,齐齐哈尔市只有加大日资企业的进入才能搞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运用日语人才的翻译事业战略,即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运用和学习外国先进的策略与手段,运用日语人才是日本企业在中日两国文化中直接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的最大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的法宝。 四、结语 总而言之,翻译事业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是决定文化传播效果的直接因素和基本条件,也是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对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自古以来,国际交流是推动国家和城市发展的必要源动力,通过翻译事业达到有效文化传播的目的,得到广大知名度,寻求更广阔的搞活经济的道路。所以,翻译事业的发展是带动我们齐齐哈尔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大我们的文化宣传从而招引大量外资企业的投资机会,通过翻译人员的有效传播利用上我们齐齐哈尔市的有效资源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力争尽早打开各个国家的国外市场,为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探讨 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柳海摘要:城市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我们栖身生存的家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同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城市建设捷报频传的同时,也给人们留下了许多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的问题。本文从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等方面出发,指出了城市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看法。 关键词:漯河市城市建设土地利用 河南省地处中原,经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在内的城市土地密集区。该区域土地和人口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和总人口的35.3和40.3。20__年,该区域GDP和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53.9和48.7。为此,河南省将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漯河市地处中原城市群的尖端,其区位和经济等因素对整个城市群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而,研究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漯河市建市18年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年来,城市建设的步伐还在不断加快。但目前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以及人口的急剧膨胀,用地紧张,城市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急待研究解决,以推动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1.漯河市概况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豫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东部边缘,豫中中小城市群的中心。该市东西长约76千米,南北宽约65千米,总面积为2693平方千米,总体地势是西高东低,北距省会郑州128公里。沙颖河、汾阳河和洪汝河水系横贯全境,其中沙、澧河在市区交汇后的沙河属淮河较大支流。漯河市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辖舞阳县、郾城县、临颖县和源汇区,是河南省中部中小城市群的中心,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为河南省内陆开放城市。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漯河市已经成为以食品加工为特色的中小城市。 2.存在的问题 2.1用地过多重视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 “重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这是我国城市发展上易犯的共性错误。平面扩张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要注意内部挖潜。平面的过度扩张,直接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大量的耕地被占用,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忽视了旧城区的改造开发,存量土地难以盘活。在同一城市,形成了现代与落后相对应的一面:城区外围新楼房林立,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而内部旧城区却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房屋年久失修,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当然,这种现象对漯河市来讲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观,但该市的东大街、大新街等局部地区仍不乏有此类现象,旧城改造的力度仍需加大。 2.2人口压力巨大,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土地资源不足虽是我国当前资源状况的共同特点,但它在平原地区却更为突出和严峻。20__年底,漯河市人口248万人,总面积2693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67千公顷,平均人口密度906人/平方千米,高于河南省东部平原30%,约相当于河南省人口密度的1.8倍,全国人口密度的7倍;人均耕地0.067公顷。全市未利用土地266.67公顷,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实质上,此类土地是耕地中用于耕作活动的田坎,并非严格意义上可以再开发利用的空闲荒地。因此,漯河市土地开发利用率远高于河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基本上“无地可开”的高强度开发地区。 2.3现代化进程加速,建没用地需求与农业用地保护矛盾尖锐 城市化任务艰巨,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旺盛。交通绿地等基础建设项目升级扩建用地迅速增加,不仅直接占用农业用地,而且拉动建材市场,造成砖瓦窑、挖沙不断增加,又毁坏耕地。最新的一轮规划调查显示,全市城镇建设用量48.53公顷,占全部土地面积的10.36,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约46.67万人,占全部人口的19.04%,远低于河南省和全国城市化平均水平(30%)。全市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3%,三产结构比为24:53:23,即基本上处于工业化加速上升阶段,农业比重较大,服务行业有待进一步发展。所以,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工业化、第三产业发展任重道远。这势必带来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的大量增长,对农用地保护,特别是城镇周边耕地保护产生巨大压力。 2.4功能布局较混乱,空间结构不当 布局混杂必然造成相互功能的干扰,从而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给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漯河市目前共有公园绿地24个,其中9个位于内环以内,为绿地总面积的30%,然而却要供全市市区总人口的80%的市民享用。另外中心城区工业布局也极不合理,工厂与居民区混杂分布.据统计,在中心城区7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约集中了全市45%的工厂.日前仍有20%的工业用地与居民住宅交错分布。由于工厂零星分布,缺乏集聚效应.并且又占据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不能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级差效益,导致了土地的低效率使用。由此而生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使人居环境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2.5农村人口外移,“空心村”现象明显 农村居民点是几百年来农民长期自然会聚修建而成的固定居所。历史上,一般也都有没有经过系统规划。因而形成了居民点内宅院布局散乱,沟、塘、坑或空闲地穿插分布,而且面积形状差异显著。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民的居住要求提升,使老村外部边缘或沿干道新批宅院、新建住房增多原有宅院废弃闲置。大部分村庄逐步形成了“中心闲散地、边缘新房子”的“空心村”景象。个别村庄甚至整体拆迁新建,形成“村外村”。据漯河市三县调查,空心村整理可新增加有效土地面积2200多公顷。这是漯河市土地整理巨大的潜力,也是今后平原区新增有效土地利用面积的重要来源。 3.经验与举措 3.1科学规划城市,合理利用土地 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总量,大力挖掘城市土地经济供给的潜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龙头。在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体现供给能力对需求的制约和引导,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指导思想,合理确定各项用地规模,发挥城市的全局控制性作用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城市内其它专业规划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其用地规模和布局不得突破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在规划布局上,近期行为要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在规划中要把近期项目用地纳入远期规划当中,严格控制年度用地计划。要注重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决制止不按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2加快旧城改造,挖掘城市土地潜力 老城区往往基础设施欠缺较多,与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容易被人们所忽视。1990年以来,漯河市积极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不仅使城市凝聚力和辐射力得到加强,而且避免了城市建设再铺新摊子,节约了大量土地。放开市场,多方筹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一是全面放开建设市场,不分所有制性质和地域界限,凡遵守建设市场管理规定的,均可参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和承揽建设任务。二是对重点开发地块和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平等竞争。三是积极招商引资,采取外引内联、独资或合资等形式推动旧城改造,加快房地产开发。四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建设,谁拆迁”的原则,鼓励、支持单位参与旧城改造。 3.3以人为本,提高居民整体素质 发展的核心是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经济能够促进科技的发展,科技进步反过来又能加快经济的发展,无论经济与科技的发展都又离不开人才。能否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评价城市现代化的准则。因此,以人为本是推进漯河市城市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必须要舍得在人的教育上花力气,努力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市民为投身漯河市城市建设的知识水平、工作积极性,以及维护好环境好秩序的自觉性。 3.4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竞争力 要提高城市竞争力:一是要塑造重点产业的竞争优势。就我市来讲,当前能够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仍是食品产业,因此,应采取倾斜政策,扶持其更快发展,保持并提升双汇、南街、奥的利等明牌企业,名牌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占有位置,从而带动整个食品行业的更快发展。二是充分利用比较优势。根据我市的情况,更多是具有劳动力和农副产品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要充分地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同时要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来积极地着力塑造、吸引、积累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不断提升其比较优势。三是应大力推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的信息化进程,塑造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四是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实现创新。要重视与国内外地区间的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7]。 3.5积极鼓励投资与消费,努力扩大需求 一是认真抓好市里已出台的各项鼓励投资与消费,扩大需求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经营力度,让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三是利用漯河的区位优势,吸引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工商企业,来漯建立批发市场及直销、连锁商店,使我市不仅是一般工业品与农业副产品集散地,也要成为高档工业品与优质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扩大城市的带动及辐射能力。四是落实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搞好税费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购买能力。五是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搞活农村市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县域经济占全市CDP的比重。六是努力增加经济总量,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我市在郑州以南、武汉以北城市群中的中心地位。增强吸引力,建设新漯河,实现新跨越,打造新形象。 4.结论 本文在了解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一些城市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当前漯河市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善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对漯河市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其必经之途。国务院明确提出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年是我国的 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着增强,这也同样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而创新型城市的建立一方面有赖于知识或技术的创新,另~方面更离不开制度特别是法治的促进和保障,法治所蕴涵的 自由、权利、秩序为创新型城市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理念支持。 一、 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丰富的概念。历史上最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到:“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 良好的法律。”从亚里士多德以来,不同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概念长期无休止的争论,对法治的理论和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惑。为此,1959年在印度召开了“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这个宣言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看法 ,权威地总结了三条原则:一是根据“法治”原则 ,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 “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二是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三是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 “弘扬法治精神”是十七大报告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一个新提法,这是继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命题。“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所谓“法治”,是指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指导和调整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现代意义理念层面的法治主要是指一种治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和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和十五大的依法治国、十七大的法治精神,从实质上来看是一致的、有机统一的。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弘扬法治精神,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时代感——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 二、法治在构建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 法治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前,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齐努力,到 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通过建设创新型城市一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达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最终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经之途、当然选择。国家的创新需要法治来保障,城市的创新也必须依靠法治。法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根本保障,法治保障创新环境、创新制度。 (一)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提供法律环境 法治的价值在于:自由、权利、秩序。把自由、权利、秩序等作为现代法治的基础价值,实行法治、建设现代法治国家这样中国的法治道路就有了理性的价值导向,从而在理念层次对法治精神进行了合理选择与恰当定位。 首先,自由的创新产生的源泉。从法学角度来看 ,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在于保障自由。“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通常被看作是可以包括多种价值的综合体,但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则是在于保障“自由”。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使“个别公民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真正统一,可以说,没有 自由,法律仅仅是一种限制性规则,无法真正体现出法律表征人的价值 ,维护人的尊严上的意义,从而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在社会生活中也就得不到实现,得不到实现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价值从创新的角度来看,自由是社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在全社会形成发扬不同思想,宽容不同意见,鼓励不同见解的氛围,有利于创新苗子的出现。这两个角度是有交叉的,创新中的自由必须依靠法律给予明确,法律以明确的规定告诉人们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鼓励人们开展科技创新;同时法律以加大激励的做法切实为人们提供条件。 其次,法治保障创新的权利。创新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困难的工作,需要人们通过长时间的持之以恒,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成果的产生十分不易,但创新成果却很容易被侵犯。因此,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保护创新成果就十分重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肯定创新权利、保护创新权益,刺激创 新 ,促进创新 ,优化创新的资源和环境。知识产权从法律上确认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保护发明人的创新利益,使得发明人可以收回自己在创新的投入 ,获得应得的回报,从而激励个人和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使技术创新进入良性循环。 最后,法治提供创新的秩序。秩序是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要求。创新需要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动荡不安、秩序混乱、社会矛盾激烈,人们忙于基本生活的维持,根本无瑕去从事创新活动。法治是维护社会民主政治安定团结、社会生活有条不紊的有效保障。通过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创新氛围,提供进行创新的规则,保护创新的机制。同时,法治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科技法律制度鼓励发明创造,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创新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架构制度安排 第一,立法方面:在法治状态下,完备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为人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 良好的立法为人们严格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化的根据。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宪法、知识产权和科技法、其他配套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多层次的法律体系。首先 ,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第 47条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 ,给以鼓励和帮助。”其次,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主要作用的法律一知识产权法、科技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如:《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以及相关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并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积极履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2007年 12月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以激励 自主创新为主线,在明确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责任和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整合科技资源制度、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均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制度安排。最后,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健全了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门类齐全并注意适时更新,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执法方面: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鼓励创新、保障创新,促进并保障创新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增强科技创新活力。 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2004年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法治政府纲要》),大力推行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必须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区别所在。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 、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来自法律的授权和接受法律的规范制约。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 自身的权力 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出发点和前提就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它要求各级政府和和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明确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各个专业行政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制化水平。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科技创新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法治政府能够很好的整合社会资源为创新活动创造条件,通过政策引导、法律实施等具体执法活动,保障创新经费的投入,为创新成果的转化提供配套条件。同时,法治政府在科技创新中更强调传统职能的转变,要转变成民主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防止国家权力对经济、科技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市场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司法方面:法治通过促进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功能转化、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城市建设论文:论洛阳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摘要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以及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出发,着重从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建设,尤其是搞好植保工作和自我保护园林绿地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洛阳,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构建;河南洛阳 洛阳市是我国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地处黄河中游的南岸,东傍嵩岳,西依秦岭,南有伊阕耸立,北有邙山屏障,中有伊、洛、瀍、涧4条河流贯穿其中,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为增强洛阳市经济综合实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势必要求改善生存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工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要求发展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用来维持环境的生态平衡。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是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绿色植物是21世纪城市的生命,人们对被污染城市人工环境的厌恶及重返大自然怀抱的渴望,必须靠发展城市生态园林来解决。 洛阳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 “以悠久历史文化为依托,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比较发达,现代化气息浓郁和适宜人类居住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的目标,动员全市居民广泛参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1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 所谓生态城市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一个生态城市应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高效的投资创业环境和良好的人居环境[1]。在这样一个城市里,发展任何产业都必须以不破坏生态平衡为前提,所有的原材料和能源得到最合理、相对最高效率的利用,善待自然、保护环境成为社会公德和人民的自觉行为准则;到处是绿荫草地、青山绿水的城市景观,人的行为与大自然有机结合,相互协调。 要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要营造生态城市的绿色景观,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覆盖率,同时丰富城市的园林景观,加大植树种草的力度。宏观层次上城市大环境绿化景观要精选树种,多种树,种好树,大力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中观层次上要大尺度开发道路绿化景观,对洛南新区道路绿化,东、西出入口绿化,老城区道路绿化带的改造都统一规划设计,突出各绿化带的主导树(花草)种和特色景观,营造色彩丰富和季节变化明显的复层混交林结构;微观层次上社区园林景观要强化精品意识,着重丰富园林绿化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在公园和街头绿地中,营造“一园一特色,一路一景观,一街一景点”的绿化新格局,在这3个层次上建立起来的风景园林绿地系统不仅可以优化本系统在当地的生态防护、基础设施配套等功能,而且可以满足人对自然的需求,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关系,体现出文化休憩、景观形象的功能以及自然属情、审美情趣和精神文化内涵等。 2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绿化规划是龙头,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先导,是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绿化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洛阳市园林局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先制定了《1991~200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随后下发了《洛阳市大环境绿化规划》。1995年5月,洛阳市园林局又制定了《1994~201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近几年,又先后完成了《王城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龙门东山风景区详细规划》《洛浦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城市出入口绿化规划》。 编制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以指导城市建设,使各项城市活动逐步纳入生态城市建设的轨道,并在规划指导下做到有效、有序地完善和提升现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结构,改善城市的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各系统再生能力,促进现行的城市结构、城市功能、城市管理和城市运营向生态城市全面转变。建立强有力的生态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强化政府机构在政策导向、规划执行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统一、高效、有序、协调的生态规划建设体制和综合管理机制。 3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基础。传统城市规划设计往往是把绿地系统作为附属规划,其所关注的内容仅仅是城市产业的结构布局,导致园林绿化只能在不适于搞建筑的破碎空间中见缝插绿,绿地的布局往往缺乏生态指标的研究,至于绿地的功能、生产单位对绿地的要求,则都是在城市物质形体建设完成后才考虑到的,其结果往往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也破坏了城市人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而建成后的城市环境无论如何也不会考虑到现代人居住对生态绿地的合理要求,因此现代的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以保护自然景观资源为基础,有景观规划师参与,从整体出发对整个规划区进行综合分析,使其景观结构、格局、自然特征和城市建设相适应,从而达到绿地系统的整体优化利用。 近年来,洛阳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合理划定,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做到片、线、点结合,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的用地结构,充分利用原有的人文和自然条件,扩大绿地比例,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恢复生态功能和植物多样性。 园林植物配置就是将园林植物材料进行科学的、艺术的组合,以满足园林各种功能和审美的要求,创造出生机盎然的园林境域。“多样性导致稳定性”是一个最基本的生态原理。园林绿地结构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园林绿地系统越稳定,植物群落的相对稳定是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基础上,生态园林本身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植物是生态园林的主体和基础,单调的植物种类建立起来的园林失去人类的维护是不稳定的;增加单位面积上的绿量,提高群落的生产力和生态效益,需要复层绿化,这一点没有植物的多样性是无法办到的;同时,应优先选用当地植树种类,以保证园林植物的成活率。 丰富城市景观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再优美、再好看的植物和景观,如果一味地复制也会单调乏味。同样,城市环境状况的多样性,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城市的环境状况复杂多样,夏季城市温度高,需要种植耐热的植物; 工厂有污染,需要种植抗污染的植物;缺水的城市需要种植耐旱的植物;盐碱地需要种植耐盐碱的植物;墙体和立交桥绿化需要种植丰富的爬藤植物。总之,要做到适地适树,才能保证植物的多样性。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品位 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对于调节气候、防风降尘、减少噪音、保护物种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园林绿化是城市的形象工程,也是一种生产力,一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公园绿地就像一颗颗明珠,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最贴近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具有实用性,也最能反映城市绿化的功能性。洛阳市城市绿化建设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这个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洛河两岸城市生态景观带建设,发挥洛河在洛阳市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优势。洛浦公园的景观形象已经得到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称赞,生态优势突显,要继续完善提高,抓好植物的调整、更新和补植,增强丰富的植物群落,进行湿地保护,建设“情人岛”,进一步提高文化品位,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 5.1搞好植保工作,逐步放弃化学农药的使用,利用生物和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 古代森林中,昆虫和植物是食物链的关系,保持着一种生态平衡,一般达不到危害的程度,这得益于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之间的相互制约。城市的园林植物种类相对比较单一,如果没有农药的保护,植物将彻底毁于病虫害。但近几十年,使用大量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造成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杀伤有益生物,逐渐引起了对病虫害生物防治的重视。目前生物防治已成为综合防治当中的重要内容。生物防治有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平衡的作用。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生物防治法主要包括:①微生物的利用。②鸟类、益虫等的利用。③生物农药的利用。生物农药就是利用昆虫的生育原理防治害虫和利用昆虫激素防治害虫的一种方法。通过保护和增加城市中天敌、鸟类、周氏啮小蜂、线虫、苏云金杆菌等,实际上也是增加生物的多样性,从而达到防治的效果。生态园林需要植物的多样性,还需要动物和微生物的多样性,需要鸟类、蛇、青蛙、昆虫、微生物等这些天敌,缺乏生物多样性,会导致病虫害的猖獗繁殖,给园林植物带来毁灭性的危害。 5.2自觉保护城市园林绿地 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应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园林的意义,不断教育市民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文明行为,倡导人们爱护绿地、保护绿化成果;同时保护鸟类和益虫,培养市民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自觉地保护环境;二是开展各种活动来保护绿化成果,如开展“大树认养”、“爱绿护绿”、“老年林”等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增加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三是制订一些保护城市绿化和环境的条例和规章,以约束人们的行为,逐渐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绿地的社会氛围,营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城市环境;四是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从传统园林发展到生态园林是我国园林发展的总趋势,它要求我们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从环境保护学、行为科学、生态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大环境绿地规划,逐步实现园林建设在城市中到城市融于园林中的过渡。从指导思想上,应将园林环境效益放在园林综合效益的首位,以植物造景为主,进行大面积普通绿化,保护与发展自然风景区,大力发展城市外围生态园林绿地。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园林城市是城市发展的理性选择。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做好工作,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机遇和挑战,洛阳市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和吸收各国和各地区的先进经验,以期进一步加快洛阳市生态园林建设,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摘要:由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施行的时间比较短,所以它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良好健康发展,我们亟待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便推进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策 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问题,我国实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政策是一种顺应当前环境形势的明智选择,而且这一制度的推行也促使我国企业严格要求自己,控制自己,同时还满足了其他利益者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所以,为了推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顺利推行,我们迫切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各种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其意义 环境会计信息是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工作及其财务影响的信息。环境会计信息的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按照不同的形式,环境会计信息分有定性与定量,也有货币、实物和技术指标表示的信息之分。环境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这也是揭示环境资源利用和污染治理情况的有效手段,是治理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首先,企业负有有效利用环境资源的责任,企业应通过改善生产工艺,优化技术,更新设备等方式达到最优化利用环境资源的目的;其次,企业负有污染治理的责任,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提升企业价值的同时,也应对企业的污染进行有效治理,企业应注重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改进,同时也应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再次,企业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在做好本企业的污染治理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积极参加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益活动;最后,企业负有向公众报告环境信息的责任,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企业环境资源利用的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估。 (二)有利于反映环境会计核算的客观性 会计信息的核算必须要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项程序。环境信息的核算也应经过这四项程序。首先,环境信息需经确认其属于会计要素的一种才可以计入会计信息系统;其次,环境信息应当以确定的货币价值计量;再次,根据一定的分类标准计入会计信息系统;最后,经过一定的会计分析,然后对外公布。 (三)有利于弘扬绿色发展的理念 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利于引起企业的重视,促使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和企业价值的同时也追求绿色发展。环境会计信息是揭示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的利用和治理污染的一种手段,企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投资,维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就会切实地履行起企业应肩负的环境保护责任。 (四)有利于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给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了一种了解企业环境信息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方便快捷地获得有关企业在资源使用和环境治理方面较真实的信息,从而使相关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环境会计理论体系还不成熟,相关的环境会计法律还不完善,所以,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导致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很少一些章节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空白,这就会使一些企业“钻空子”,以一些要求低,内容少,规定不明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正是由于这一制度缺陷,致使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一套完善的规范体系,从而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 (二)审计监督体系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审计监督体系还很不健全。没有良好的监督体系,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施就会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企业会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而不完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从而导致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降低。现阶段,我国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不能够强有力地保证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各个环节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而且,目前我国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我国审计监督体系还不健全。而且,由于监督力度不到位,一些企业就会在绿色发展和经济发展两者中选择后者,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换取经济价值。 (三)环境会计研究不深入 目前,我国环境会计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变得越来越重要。环境会计作为连接会计学和经济学的一门重要的新兴学科,却没有受到来自社会公众应有的重视。相比较于国外而言,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施的时间还很短,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还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刻理解环境会计的内涵,而且对环境会计与会计学、经济学之间的紧密联系还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另外,关于环境会计如何在实践中应用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不深入,理解不深刻,必然会在实践中出现一些问题。 (四)执法力度不强 我国在环保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国环境会计的顺利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的执法力度不够,而且还存在保护和包庇的现象,以致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障碍。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环境会计发展时间短,缺乏经验,这就导致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能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这也是限制我国环境会计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改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针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种解决对策。 (一)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为了降低企业利用法律漏洞的可能性,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我国政府应制定出更为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各方面应遵循的规定。同时,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应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使企业容易理解和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使环境会计信息在制度的保护下做到真实有效的披露。 (二)健全审计监督体系 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有利于环境会计信息完整有效的披露,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一些企业做出有损信息披露有效性的行为。由于国外的环境会计发展的时间比较久,具有丰富的经验,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不断促进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合规化、合法化发展。 (三)深入对环境会计的研究 为使环境会计良好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只有从深层次上理解环境会计,我们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应用它。在对环境会计进行深入研究时,我们需要摆脱只对其自身进行研究的狭隘做法,我们应该将其与会计学和经济学联系起来研究,这样我们才能深刻理解环境会计的重要性。另外,我们应该明白,研究不能只停留在说说而已,我们还应该制定一些可行的措施,从行动上对环境会计进行研究。只有深入理解环境会计,我们才可以推动其更好的发展。 (四)加强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关于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已经很完善了,但是环境会计这方面的执行力度不够,我们需要加强环保的执法力度。一方面,我们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他们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借助经济手段减少企业污染物的排放,从而达到环保的目的。为了环境会计更好的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要求企业,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总之,为了应对企业环境状况的不断恶化,环境会计是一种必然选择。环境会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在深入研究了环境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环境会计会发展的越来越好,同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作者:耿超丽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盈余管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摘要:一个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多由企业管理层的社会责任认识与态度等决定,盈余管理主体是管理者。分析盈余管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以期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盈余管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 我国证券市场加速向国际化进发展,备受西方重视的盈余管理问题引入我国[1]。以盈余管理视角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体现一定实际意义:为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提供指导,促使信息更加合理与规范,产生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形成了良好的披露效应。便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缩盈余管理空间,使披露的信息更加透明,构建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等。首先,分析盈余管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一、盈余管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对称,为其提供条件 分析盈余管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首先要对盈余管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可能性件做出分析。缺少这一前提条件时,盈余管理是不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构成影响的。该前提条件是,企业管理者与会计信息使用者所把握的信息不对称。所以,信息不对称性为企业管理层操纵盈余创造了良好条件,奠定了环境会计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坚实基础,也让盈余管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变成可能。 二、盈余管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其提供平台 在对盈余管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环境会计信息对盈余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信息不对称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财务报告是不可缺少的途径。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多出自政府补贴与管理费用科目,这些科目均为正常损益类会计科目。盈余管理利用政府补贴与管理费用等对盈余进行操控,所以,企业通过非正常损益类科目管理盈余管理时,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构成影响。可认为,财务报告搭建了盈余管理与环境会计信息的平台。总之,企业管理层主要担负盈余管理的职责,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管理层为谋求利益,对盈余管理实施操控,接着针对性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均衡了盈余管理正面信息与反面信息。 三、盈余管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同一性,为其提供动机 盈余管理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相同的企业管理层。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审视,企业管理层担负向外界外部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责任。考虑到自身利益,管理层针对性地披露企业会计信息;以社会视角审视,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参与者,企业管理层担负着向社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责任;以委托视角看,企业管理层接受投资者委托,负责公司经营与管理工作,需要向投资者阐明受托责任情况,定期汇报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等;盈余管理,企业管理结合自身利益,针对性地选取会计政策、方法等。盈余管理是为了资本市场动机与税收动机等。在企业看来,盈余管理起到一定正面作用;对盈余做出适当调整,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使企业产生良好的形象与声誉等。盈余管理会产生负面影响,当负面信息被债权人、股东等发现,会有损企业信誉。股东与债权人可能提前解除借款合同,相关政府监管部也会对其进行干预与惩戒。为消除这种负面影响,产生积极效应,要求企业主动将环境会计信息公布出去。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有助于打造企业爱护家园的形象,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企业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担负着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使得利益相关者更愿意与企业开展合作,企业获得的融资也会更多。披露企业更多的环境会计信息,塑造企业爱护自然环境的良好形象,有助于避免盈余管理对企业造成的危机与个人危机。盈余管理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统一性的目的,使盈余管理具备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动机。 四、对策与建议 第一,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规。对我国上市公司,要想提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务必构建起健全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如此,促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有所改善。相比西方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缺少完善的环境准则制度,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规章制度较少,并不详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少可以依赖依据。所以,要想改善这一情况,必须做到下述几点:(1)构完善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供指导依据。(2)我国缺少明确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及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以,在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上,应明确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达到规范化,这点很重要。确保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较高水平,将部分环境项目适当添加至企业披露报表中,要求企业把与环境有关的说明备注到报表中。建立与之有关的法律与法规,当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有所明确后,让企业管理者树立良好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识,为具体工作的执行提供法律依据。(3)编制相关的审计制度与监管制度,强化对此审计与监管[2]。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为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有针对性地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使环境会计信息真实性与客观性得到降低。所以,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规制定时,一定要强化企业的环境审计,在监管方面,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较为完善。如在企业环境信息方面,一定要有第三方审计提供支持,确保环境审计报告的客观性与独立性。政府、社会与独立第三方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共同监督,使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有所改善,保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较好的水平。第二,规范盈余管理,提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随意使用盈余管理,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会计信息真实性,而且也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客观性造成影响。所以,一定要优化盈余管理,使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所改善。以盈余管理进行审视,提出以下建议,以此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完善。首先,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压缩盈余管理操纵范围。会计规范体系用来对会计主体进行规范。会计规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会计主体对会计政策与方法的选择。盈余管理,企业为了一些私利,有意识地对会计政策与方法做出选择。企业管理层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实施盈余管理,在会计政策与方法选择时,均不会超过会计规范范围。所以,会计规范体系的健全,无疑对盈余管理的操纵程度与范围有所限制,可使盈余管理情况得到改善。在开展具体实践过程中,吸收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逐步修正并健全会计规范体系,使盈余管理情况有所改善,产生较高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其次,强化盈余管理外部监督。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对上市公司,要求注册会计事务所与证券监管部要强化对其的监督,避免管理层出现盈余管理。证券监管部强化监督企业会计信息,针对随意使用盈余管理行为的,要加大惩罚力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对这种行为进行披露,部分盈余管理行为影响环境会计的真实性。对此,要给出非标准审计意见,可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正确决策与评价。再次,强化盈余管理内部监管。(1)加强独立董事职能。提高独立董事会所占比重,要求独立懂事大力度监管管理层,独立董事与股东担负起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管职责,对企业管理者环境会计信息公布情况较好的,给予鼓励,使企业管理者正确认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2)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层以操控盈余的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构成影响,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并不完善。只有使环境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化,实时监管企业环境内部控制落实情况,树立企业管理人员高度的环境责任意识。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对环境会计披露开展定期审查与监督工作,如此,将盈余管理控制在合理范围,维持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3)加大员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力度,在公司内部治理改善方面,鼓励员工提建议,使员工主动融入公司结果治理改善工作中。第三,强化对社会公众的环保教育与宣传。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完善方面,一定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环保教育,在公众层面,也要强化环保教育与宣传,让整个社会对环境保护形成认识。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多在环保补贴与设施方面有所体现,还停留在传统会计理念认识层面,也就是对企业财务与盈利数值的反映。为在社会范围内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需要做到下述两点:一方面,政府重视、关注环境保护,表扬较好履行环保职责的企业,对企业隐瞒环境污染信息的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对企业积极披露环境污染信息的,提供帮助,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进行指导。另一方面,政府强化对环保的宣传与教育,从整体上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使所有社会成员切实认识环保的重要性,人人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意识。第四,强化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环保教育与培训。环境会计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为此,要求会计人员在开展计量与核算环境会计信息工作前,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所以,使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得到改善,将会计人员组织起来,开展环境会计方面的培训,让环境会计人员形成高度认识,具备较强的会计实践操作能力。此外,对企业管理层,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对会计人员,要强化教育与培训工作。环境会计信息由企业管理层进行披露,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环境保护意识,对管理层实施引导,对环境会计信息做出披露。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环保教育得到强化时,将从整体上产生较高质量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五、结语 盈余管理根本上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3]。针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会计学者做出了许多研究,研究内容集中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等。以盈余视角进行审视,有关盈余管理与环境会计披露关系并不多见。在盈余管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上,开展了尝试性探究。 作者:李晓艳 单位: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意愿探索 摘要: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揭示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和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是当前治理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公众、投资者、企业管理者及国家进行决策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信息。文章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进行了动因分析和现状分析,同时通过对当地企业的调查研究,针对目前贵州省企业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思考和措施,以促进和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关键词:企业;环境会计;政府 贵州省作为资源大省和旅游大省,旅游业和工业是其主要的发展行业。然而近年来,水土流失、生态破坏、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加快,是其经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作为国民经济主要部分的非上市公司不但是导致环境问题的最主要责任者,其自身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也受到了环境的影响。因此,必须了解目前贵州省内非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愿和影响因素,针对其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文献回顾 国外在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早上中国。Lev-entis(2004)对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环境管理会计信息进行了研究,将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分为公司环境信息、社会责任信息和财务信息,而Agca nder(2007)将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划分为战略性信息、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LeaneWard(2008)对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公司更倾向于选择网站来披露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年报中披露的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十分有限。C.M.Tam(2012)研究认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国外学者认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揭示内容包括:会计和财务方面的信息、环境诉讼方面的信息、环境污染方面的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其认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受公司规模、公司绩效、行业类型和公司负债程度的影响。与国外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比,我国还处十初级阶段,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缺乏明确的指引,并缺乏刚性要求。孟凡利(1999)提出了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魏素艳和肖淑芳(2002)研究了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之后的学者主要研究披露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分析。张俊瑞(2008)研究认为,上市公司社会环境意识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关注有所增强,受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压力,大型企业和盈利能力较好的企业更倾向于自愿披露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此外,由于缺乏强制性披露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状况不理想。 二、理论研究及必要性分析 1.理论分析对于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非常多,本文主要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效益理论来对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研究。(1)可持续发展理论。传统的可持续发展理论范围非常广泛,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只企业的发展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从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来考虑,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决定了企业必须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持续发展理论是进行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根源,也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界定,同时也是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目标。(2)效益理论。效益理论是指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社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平台和资源,同时也是企业产品的消费者,企业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正是为了实现这三种效益的统一。2.必要性分析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企业消耗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消费品,在获取利益的同时对社会环境予以关注,既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为了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人们需求的多元化和市场商品多样化,企业为满足社会需求,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既是社会公众和政府的要求,也是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的要求。众所周之,非上市公司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非上市公司是否愿意披露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是否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管理是值得研究的。贵州矿产资源丰富,是著名的矿产资源大省,环境保护对于贵州省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贵州省的非上市公司是否愿意披露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是值得研究的。因此,本文将以贵州省非上市公司为例,对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意愿进行研究。 三、我国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对于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是部分特定的主体,并且大多数企业只需向政府及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对于环境的修复支出及相关成本的记录也不完善。此外,社会公众对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并不了解,而且对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支出并不关心。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面,国家的政策法规在其披露内容方面的规定较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选择性的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披露方式上,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是体现在会计报表附注。我国企业进行环境风信息披露的公司主要是上市公司,且主要是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披露。国内对于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意愿主要以上市公司为对象进行研究,对构成国民经济主体的非上市公司并未进行深入研究,大部分文章仅集中在关于披露内容与披露方式的理论探讨上,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以及非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愿研究的文章非常少。 四、问卷调查结果 以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上市公司为调查对象,了解贵州省非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愿。通过对这些公司的在职员工的调查研究,用以说明贵州省非上市公司在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影响因素和意愿。1.企业对于相关环境支出的项目及是否单独立账。62.4%的非上市公司设立排污支出,57.3%的企业设立按现行法规要求对原有设备的改造支出,51.9%的企业设立信投资项目的环保设施支出,47.8%的企业设立临时性或突发性环保支出,43.3%的企业设立因违反环境法规而被处的罚款,40.4%的企业设立绿化支出。贵州省部分非上市公司对环境支出进行计量,对其或有账项设置科目,公司对于环境会计的计量有一定的意识,但不全面。2.企业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看法。73.9%的非上市公司认为企业有必要披露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方面的会计信息,71.0%认为企业有必要披露企业环境治理政策方面的信息,66.6%认为企业有必要披露废弃物利用情况的信息,70.7%认为企业有必要披露污染排放和治理情况的信息,53.5%认为企业有必要披露环境投资方面的信息,38.9%认为企业有必要披露环境收入方面的信息,12.1%认为没有披露环境信息的必要。贵州省大部分非上市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环境管理会计信息,但是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内容并没有一致的意见。此外,还有少数公司认为企业没有必要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可能是基于对贵州省内环境质量较好,并没有对生产、生活产生影响的原因,所以其意识不强烈。3.企业认为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27.1%的非上市公司认为是迫于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35.4%的非上市公司为树立良好的环保工作形象,12.4%的非上市公司迫于公众或环保组织的压力,33.8%的非上市公司认为企业应当自觉披露环境信息。贵州省内非上市公司对于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因没有产生一致的意见,原因不明朗。4.环境对企业的影响。78.7%的非上市公司职工认为环境治理可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86.3%认为可改善企业的形象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61.8%认为可减少企业的排污费支出,51.3%认为环境治理会提高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32.8%认为认为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较小,主要是社会效益。贵州省内大部分非上市公司能够意识到环境对于企业的影响,但仍然有部分公司认为环境不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了解的是环境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1)认为我国实施环境会计的前提。33.8%的非上市公司认为是政府的强制命令,49.7%认为需要对企业管理者进行环保教育,30.9%认为应该加大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5.7%认为是其他。贵州省非上市公司对于实施环境管理会计的前提较为清楚。据调查研究可知,贵州省非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愿较强,整体披露情况一般,对于部分环境会计信息单独设立账户,但是其信息披露的动力不足。 五、政策建议 1.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于环境管理力度大的企业采取奖励措施。贵州省作为资源大省,也是空气的自然净化器,保护省内的自然环境刻不容缓。作为公司主体的非上市公司,在贵州省内的生产活动对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在部分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往往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方面进行披露或者披露不全面,甚至不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政府部门应健全会计制度,强制企业披露部分与环境相关的重要信息,同时将环境会计纳入会计准则,使企业有法可依,有制可循。2.提高管理层环境管理意识,强调环境对于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影响。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应同样强调环境对于企业的影响。贵州省作为资源大省和旅游大省,大部分企业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当地的资源,此外,也应注意自身的生活环境。因此,政府应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意识到环境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自觉保护环境。3.加大环境宣传力度,让民众意识到环境对于自身生产、生活的影响,从而在消费上支持实施环境保护的企业。企业的经济来源主要是民众的消费,民众的支持会使得企业的经营业绩更好,反之,则会使得企业的经营业绩下滑。民众作为消费的主体,更应关注当地企业对本地环境的影响,在创造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应注意环境保护。 作者:廖莎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究 摘要:本文以淄博东大化工为例,综合分析我国化工医药产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现状,发现了诸如“环境会计不规范”、“披露信息不完整”、“主动披露意愿低”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审计监管”等改进建议,为环保部门实施专项督导和化工医药类企业改进自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理论参考和方法指导。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化工医药产业 一、引言 众所周知,“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治理保护”二者的关系并非二律背反式的矛盾冲突,只不过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以往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资源往往采取掠夺式的发掘利用,不可避免地严重影响到了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家园,最终又反向制约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北京日益加重的沙尘暴和2017年新年前华北地区持续半月之久的雾霾,再一次为我们敲响警钟:环境保护与治理已迫在眉睫,“重发展轻环境”、“先发展后治理”的认识谬误和有害实践,必须尽早予以摒弃和修正,否则将给人类自身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既然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们生存与发展中不得不面对和重视的课题,那么就必须善于在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寻求平衡点,变“环境换取增长”为“环境优化增长”,强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本文结合环境会计理论研究,选取淄博东大化工为案例分析对象,发现化工医药产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力求从方法论上帮助化工医药类企业全面完整地做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二、化工医药产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一)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概述 环境会计又被称作“绿色会计”和“环境保护会计”,最早的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是会计学、环境学和经济学的综合产物。环境会计作为应用性学科,可以反映和控制企业与环境相关的各类经济活动,督促污染企业主动进行有效治理,并自觉对外进行披露。我国于1989年颁布施行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全国人大修订通过最新的环保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的颁布和实施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兼顾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问题,为我国的生态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政策规范和法律约束,也对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而这些问题的始作俑者无疑是形形色色的高污染企业,其中化工医药类企业就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也是本文选取化工医药类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化工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医药作为化工的下游产业在区域GDP贡献方面的作用也举足轻重。以淄博市为例,该市2015年化工医药类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965.2亿元,是该地级市税收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化工医药产业可以细分为很多类别,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高污染、强腐蚀和强毒性,从原材料采集、生产加工到储存运输甚至是污染物处理的每个环节,都存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各级政府对于这些高污染企业的环保治理必须立足于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对其与环境相关的财会信息进行严格督查监管,督促这些企业如实完整地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加大环保专项投入。 环境会计对外信息披露模式的多样性决定了众多化工医药类企业所选择的披露方法也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本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从我国A股市场262家化工企业和188家医药企业中选取40家,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进行抽样统计分析,其中包括泰山石油、神马股份、上海莱士、恒瑞医药等龙头企业。通过抽样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化工医药产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规模以上化工医药企业均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迫于政府监管和社会舆论压力,加之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近十余年来,包括化工医药产业在内的所有重工业污染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至2009年,规模以上化工医药类企业已全部做到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二是披露方式上存在瑕疵。从表2可见,在披露方式方面,“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是绝大多数化工医药类企业在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的首选,直接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则很少。表明大多数企业并未单独设立环境会计信息科目,更谈不上单独核算,只是将其融汇贯穿于其他相应会计科目的明细之中,科学性和直观性不够,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也有待提高。三是披露内容尚不够完整全面。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多涉及已发生的环保投入(比如排污费和绿化费等),以及变废为宝、节能降耗的额外收益,以体现自身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对于能够反映当下和未来潜在的可能危害自然环境的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往往被多数企业所忽略或绕过。 (二)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分析 (1)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企业的环保责任,从立法高度督促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在共享环境保护红利的同时,对自身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企业环境会计体系应运而生,监管部门要求企业环境会计要如实反映企业在环保方面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真实记录企业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方面所衍生的经济效益,并及时、完整地对外进行披露。 (2)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声誉。无论所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是正面抑或负面,只要企业致力于完善环境会计体系机制,坚持真实对外披露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相应成本,以及环境保护所衍生的相应收益,自然会在信息使用者和广大民众心目中树立起有良知、负责任企业的形象,进而影响社会舆论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有利于企业的永续发展。在新经济和移动互联迅猛发展的当下,只追求自身眼前利益最大化而不能承担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企业,是难以负重行远、做大做强的。环境污染的日益加重已经唤醒了民众的环保意识,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已超过以往任何历史阶段。在此背景下,企业只有重视环境会计披露,勇于承担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获取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永续科学发展的不竭原动力。 三、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分析 (一)公司简介 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化工)长期致力于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发和生产,年产量3万吨规模,为行业内国内重点骨干企业。目前已开发生产强酸、弱酸、强碱、弱碱和螯合、吸附树脂等九大系列百余个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电力、冶金、化工、医药、制糖等行业领域,产品获得中石化、国家电力等系统的入网许可证,畅销全国并出口欧美日和东南亚地区。从东大化工的产品结构不难看出,该企业为典型的化工企业,且在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的两个主要工序(聚苯乙烯磺化和转型)中会产生大量含酸废水废气,另外1台75t/h、2台35t/h和1台15t/h生产锅炉会产生烟气污染物排放。因此,按照环保法规定和政府环保部门要求,东大化工必须定期对外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科学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的关系,立足防范杜绝乱排乱放,为缓解淄博乃至鲁中地区的环境压力贡献力量。 (二)公司环保机构运作情况 东大化工专门设有环保处,由一名分管副总兼任处长,现有专职环保工作人员7名,其中环保专业本科毕业生4名。主要职责是起草制订公司环保管理条例,组织、指导、协调公司涉及环境治理的各项事务,对口联络省及市区政府环保部门,监督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配合其他部门组织员工进行环保培训,负责公司环保设备的日常巡查维护,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环境会计一手资料和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多年来还无偿为淄博市张店区环保局“东部化工区环保监测站”提供半层楼的办公场地,环保处与之相邻办公,变被动接受监管为主动参与环保治理,成为该市首家勇于在监管部门眼皮底下治理环境问题的化工污染企业。 (三)污染物处理情况 (1)废水处理。自建了含有两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站,1号设施设计处理含酸以外工艺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处理规模260立方/d;2号设施专门处理含酸废水,处理规模260立方/d。 (2)废气处理。1台75t/h锅炉采用两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外加半干法炉外脱硫和低氮燃烧法(SDA)进行除尘脱硫处理;2台35t/h锅炉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外加半干法炉外脱硫和低氮燃烧法(SDA)进行除尘脱硫处理;1台15t/h锅炉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后送75t/h锅炉合并脱硫。 (3)固体废物储存。东大化工共建有5个钢筋水泥防渗漏全封闭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场,总面积800㎡;另建有燃料棚、灰仓、脱硫渣仓、炉渣棚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地若干;此外,内部还预设了总容量3000立方的3座三级防控应急事故水池。 (四)环保投入情况 如表3所示,东大化工近三年的排污费、水资源费、绿化费、环保罚款和环保设备购置费,这些明显属于环保投入的费用均未单独列入环境会计科目,其他间接涉及环保的人工费、电费、维修费和资产减值更是合并列入了制造费用科目。反映出东大化工在逐步加大环保力度的同时,环境会计体系建设尚有待加强,对外披露方式也有待改进。 (五)年报摘要分析 东大化工的年度报告一般于次年3月初披露。本文只能摘录分析其2015年年报涉及环境会计信息的部分(包括重要事项、财务报表等),综合得出如下分析结果: (1)列入议程,摆上位置,企业高层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随着环境污染公众事件的增多,政府环保部门对于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东大化工作为典型的化工污染企业,面临的社会舆论压力可想而知。在此背景下,东大化工高层在年报中披露风险与价值时,特别将环境保护摆上关键位置,表现出应有的环保意识和决心。 (2)改善工艺,创新技术,最大程度降低环境污染。从东大化工2014年经营情况回顾中可以看出,公司着力于工艺改善和技术创新,力求通过研发绿色环保的新产品,达到节能减排、降低污染危害的美好愿景。 (3)调整战略,把握机遇,以转型升级提升环保成效。从东大化工企业发展战略和未来趋势描述中可以看出,公司已将战略性化工新材料作为未来转型升级的目标重点,在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改性环氧树脂和丙烯酸树脂等方面都将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决心以企业产品升级转型推动解决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问题。 (4)直面问题,勇于担当,确立绿色发展长远目标。从东大化工年报中还可以看出,公司对于已经发生和潜在的环境风险都采取了勇于面对担当的态度,不回避、不遮掩,让信息使用者和潜在投资者都能一目了然,全面掌握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和环保压力,有利于他们行使舆论监督权力和做出相关投资决策。对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东大化工立足“绿色化工”发展愿景,表现出较强的敬畏自然、尊重环境的环保意识。综合上述,东大化工在环保治理方面还是有所成效,基本做到了机构组织有保障,环保投入有保证,污染物处理有措施,未来规划有目标。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作了积极探索,能够将自身的环境问题和风险在年报中如实反映,并在未来发展趋势展望中给予环境问题较多笔墨,制订出了可行性较强的环保规划和蓝图。应当引起公司决策层注意的是,年报“三大件”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和利润中并未专门单列环境会计科目,相关环保费用开支都融合归类到了其他子科目,有的甚至界限不清,使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得还不够专业具体。 四、案例揭示问题及改进对策建议 (一)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问题分析 (1)环境会计信息对外披露意愿低、主动性差。从对东大化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分析不难看出,信息披露的主体是化工医药类企业公司,而该类企业的特点往往是规模体量较大、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很大,相较其他类别企业而言环保投入挤占压缩利润空间的几率也更大。然而当下环境污染源来自各个方面,既有工业污染,也有生活污染和汽车尾气排放,既来自化工医药企业,也来自其他类别企业。因此,化工医药类企业普遍认为单凭一己之力难以改变环境恶化的现状和趋势,出于保护未来经济利益和规避环境风险的考虑,往往主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愿都不高,多为迫于法规和监管压力之下的不得已而为之,这是导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之一。另外,部分化工医药类企业面对环境问题存在侥幸心理,自以为应付好环保部门的例行检查即可、不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污染事故就好,对待环保事务能应付就应付,能规避就规避,喜欢避繁就简、能省则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然没有得到高层应有的重视,自然缺乏应有的专业规范性。 (2)披露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环保法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虽对企业的环保责任进行了规范,但不可能具体到为某类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出详细要求;证监会虽然要求上市公司中的化工医药企业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但又很难提出类似会计准则般的规范细则;而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的相对滞后,也让绝大多数化工医药类企业的财会人员缺乏必要的环境会计业务知识和技能,更遑论对外披露方法和技巧。以上原因综合作用下,造成了企业在选择采集环境会计信息时主观随意性很强,报喜不报忧,乐于体现自身的成就和对环境的正面建设作用,不愿真实反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有的甚至玩弄数字游戏虚增环保投入费用,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此外,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关联性不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常常将非报告期内的环保投入挪移添加,而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环保罚没则作隐形处理,笼统地归入营业外支出等其他科目,甚至干脆不对外披露。总之,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具体、不充分问题是普遍存在的。 (3)披露信息定量性不强、科目划分凌乱、可用性差。调研中还发现,化工医药类企业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选择文字描述型的不定量性信息多于数字直观型的定量性信息。例如,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活动,放在“重要事项”中连同领导批示一起作文字描述披露;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这两处被最多化工医药类企业选择用来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地方(见表2),对涉及环境事宜的解释说明也多采用文字描述,鲜见具体数字比对。信息定量性不强、笼统模糊必然造成可用性差的后果,让信息使用者难以作出纵向和横向比较,影响判断和决策效率。此外,即使有的企业作出了环境会计定量性信息披露,但在科目划分上不够规范科学,都没有单独形成报告和单列种类,而是将环境会计信息视作普通财会信息,归于二级子科目下记录了事。比如,废水处理设备、绿化设备等都笼统归类于固定资产,专门从事污染物处理工作员工的薪酬都归于整个工资支出等,都未单列科目或者清晰界定,势必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 (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不科学、不标准。目前国外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固定模式,理论研究也处在逐步成熟的过程中,起步更晚的国内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和方法就更不成型,理论界和实务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企业作为披露主体选择披露模式的自由度和随意性很大,加之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化工医药行业自律组织在这方面都没有作硬性规定和要求,企业出于逐利避害的本能对环境问题多采取逃避态度,使得各个企业在年报中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选取的模式更加不统一、不标准,横向比较无坐标,纵向比较无关联,致使信息披露效果不佳。在披露形式方面,企业选择的披露载体也是千差万别,让信息使用者一头雾水,降低了信息使用的便捷度。此外,在披露内容、格式、科目设置、在年报中位置等也没有一定之规,常常出现内容重叠、格式杂乱、表达模糊等问题,使整个化工医药产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得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改进对策和建议 (1)政府层面。改进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首先需要政府强力推动。政府部门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法监督,因而也是改善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最有力的引导者和监督者。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范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方式和方法,让化工医药类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实施督导,对于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不守规矩的企业,要依法整治查处,加大它们的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增加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威慑力。第二,定期出台指导文件和规范指南。对于法律难以穷尽的地方,要随着形势的变化及时出台政府文件和规范指南进行引导约束。在文件和指南的起草酝酿阶段,要充分发挥化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他们了解行业现状、熟悉工艺技术、摸透企业心理的优势,更多地征求他们对文件、指南的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到起草和讨论工作中来,确保指导文件和规范指南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完善细化会计准则。环境会计毕竟是会计的一个细分门类和专项分支,必须遵循会计准则的统一规则。因此,改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首先要完善会计准则,尽快为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制定统一规范的准则。具体到化工医药产业会计信息披露,则需要政府部门紧紧围绕化工医药企业的行业特点,制定合理实用的专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准则。第四,营造良好的环保社会氛围。环境保护与治理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政府有责任督促新闻机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反过来督促企业改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移动互联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要注重网络舆情动向的把控和引导,借助热点公众事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巧妙地将环保宣传工作寓于其中,使社会各界都成为环保工作的志愿者、践行者和监督人。 (2)企业层面。化工医药类企业既是大量污染物的制造源头,也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在调整环境会计信息、控制应计项目和完善改进信息披露模式方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根源性作用,必须顺应潮流在政府的监管之下作出如下改变:第一,将环保理念寓于企业文化之中。环保理念是先进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于环境污染较重的化工医药类企业而言,更应该在自身企业文化构建中积极植入环保元素,以此凝聚包括自己员工在内的社会人心。要善于利用例会和各类教育培训等平台和机会,把环保理念作为永恒主题进行宣讲灌输。要把环保作为各类奖励和职位晋级的硬性条件,让环保与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挂钩,确保企业文化和环保体系的正向融合、同步发展。第二,建立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在财务预决算审计、公司领导离任审计等各类审计中,设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专项,真正给危害环境的经济行为戴上紧箍咒;成立环境会计部门,可以内设于财务部门,也可以单列于董事会下,从组织机构方面保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实施;借助第三方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时,必须要有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评价内容。第三,强化专业培训。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也是决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要强化现有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其知识结构,确保他们知晓掌握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新理论和新法规。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真正把精通环境会计理论和富有实务经验的专门人才吸引到企业中来,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形势的要求和需要。 作者:周海娟 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海峡两岸造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摘要】随着科学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环保的需求日益增大,环境问题成为全球热点。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群体,应该自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自20世纪90年代起,大陆和台湾地区同时引进了“环境会计”这一概念,两岸环保部门也都致力于各自环境会计披露体系的建立。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与大陆相比,台湾已逐渐形成一套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信息披露质量较高,披露内容更加丰富。以造纸业这一高污染行业为研究对象,对比两岸造纸业近三年的披露现状,探究造成两岸此种差异的原因并提出建议,试图为大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提供借鉴。 【关键词】两岸;造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一、引言 2014年11月,APEC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北京空气清新、质量优良,城区被久违的蓝天所拥抱,交通顺畅。在APEC会议上,主席表达了对环境的深切关注:“北京乃至全中国,都能够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让孩子们都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人们渴望留住绿水蓝天,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对于环保的需求都日益增大。近年来,国家对于环境保护愈加重视。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这次修订中,政府和企业进一步明确了二者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及责任,不仅如此,此次修订取消了原有50万元的处罚上限,代以倍数类的惩罚标准。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群体,政府要求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仅成为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良好展示,也成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重要途径。在大陆,环境会计这一概念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在科学发展理念的引领和推动下,环保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一系列文件用以指导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但是总体来说,大陆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尚未形成规范的体系,披露内容具有随意性,多数企业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环境信息且披露内容多以文字形式呈现,缺少量化信息。台湾的环境会计同样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构建出一套企业环境会计的体系,企业披露行为更加自主,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较为丰富,因此,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台湾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本文选取高污染行业中的造纸业作为研究对象,研究近三年两岸造纸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对比两岸的披露法规、披露内容及披露形式,试图探究造成两岸此种差异的原因并提出建议以求为大陆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两岸造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比较 (一)披露法规比较 海峡两岸上市公司都存在环境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而强制性主要来自于证监会等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约束。早在1997年,中国证监会就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其中就已经提及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应当披露企业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情况。随后,相关部门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文件。此时的台湾,也深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台湾于1997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和企业环境会计制度关系密切的规定,涉及水污染防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影响评估等。为方便比较两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笔者选取两岸较典型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整理汇总。目前,两岸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均采用强制披露与鼓励披露相结合的做法。 两岸都在积极推动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披露更多的相关信息。但是从的文件内容来看,大陆更多是起到了宏观引导的作用,虽然大陆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年报中披露与环境相关的信息并描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但是对披露信息的具体内容、质量并没有进行规定。从台湾的相关规定中,不难发现,其在指引台湾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规定更为详细,比如《产业环境会计指引草案》《上市公司编制与申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作业办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需要披露的具体内容,还根据行业的不同,具体规范了各行业的企业在披露时的做法。不仅如此,在2000年时台湾就已经开始着手建立系统的产业环境会计制度。为了推广这一环境会计制度并保证其实施,台湾制定了一个三年计划并在随后的几年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及标准。到2007年,台湾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环境会计制度,明确了环境会计制度的架构和内容、环境信息的分类项目和常用的环境会计科目、环境成本的计算标准、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可见,台湾的相关披露规定对其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披露方式比较 大陆企业多在企业年报、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有些企业也会出具单独的环境报告书或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选择性披露,在披露方式上台湾与大陆大致相同。为了方便统计比较,笔者选择两岸造纸业的上市公司,其中大陆企业23家,台湾企业7家,收集其年报、招股说明书、董事会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整理了两岸造纸业近三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大陆的披露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向好趋势,但是仍旧会有企业不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而信息披露在台湾得到了很好的普及,笔者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台湾环境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比如台湾在规范其董事会年报格式时,就要求在企业营运概况中披露环保支出资讯,这样具体的规范做法是台湾高披露比例的关键。从独立报告的披露比例来说,2014年时台湾披露情况较好,但总体来说两岸的披露状况相差不大,甚至在2013年时台湾低于大陆的披露比例,因此仅从是否采取独立报告形式披露并不能很清晰展示两岸披露方式的差异。 环境成本分为投资额及费用额,将二者加以区分披露,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披露企业的环境成本意识。此外,是否采取物量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结合的方式披露,也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披露的质量。环境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采用多种计量手段和属性,对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所作的反映和控制。但是环境活动不同于大部分企业活动,并不是所有环境活动都能直接以货币形式计量。对货币计量反映不出来的,主要集中在环境负荷消减量等数值,可以使用物量来进行计量,称之为物量效果;对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使用货币计量,称之为经济效果。不难发现两岸在环境会计披露方式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台湾企业在披露时更为注重区分环境投入和环境费用,多数企业也能采用物量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结合的披露方式,在披露方式上相对更为成熟。而大陆企业在政府的引导下,已能更自主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但是还亟须在披露方式上有所创新。 (三)披露内容比较 环境会计信息分为定量及定性信息两类,定性信息包含了与环境披露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环保理念等文字性描述信息,而定性信息则应当涉及更多财务信息,例如环境收益、环境成本、环境资产及负债。目前,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但是披露内容却未形成规范,披露较为随意,且大多数企业披露内容为定性信息,较少披露定量信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笔者根据造纸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的披露内容,将多数企业披露的常见内容整理。大陆企业的披露内容中,既有定量的信息,也有定性的信息,但是定量信息,如环保投资、环保成本、污水处理量等披露较少,大多数企业虽然也会披露废水、废气、固废的处理情况,但仅限于定性的说明,披露信息并不具有可观性、可比性。在大陆,多数企业会披露节能减排行为和一些公益活动,这是企业愿意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表现。但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局限于当前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还应放眼未来,为社会节约资源、创造资源。企业的环境披露内容不仅应包括目前的污染治理状况,还应涉及未来可能面对的环境风险,以及企业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废弃物的排放。 大陆企业在这一方面的表现仍有所欠缺,这点可以从“环保目标”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披露情况中得出。台湾在披露内容方面做得就较为出色。披露内容丰富,且披露信息多为定量数据。不仅如此,在台湾当局的新政策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形成自己的一套披露体系。为了方便比较,笔者也将台湾造纸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整理。台湾企业的披露内容较为规范,例如董事会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都会有较规范的披露格式,因此企业的披露信息不仅丰富,且多为定量信息,可比性较强。此外,由于对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RI)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将GRI作为披露规范,这也使得台湾的披露质量呈现较高的状态。难能可贵的是,台湾企业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不仅局限于披露能源消耗、三废的排放及处理,也十分重视对未来环境的保护。不同企业会采取不同的方法再生能源,例如育苗育林、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在重视环境现状的同时,也试图对未来环境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因此总体看来,台湾企业的披露内容丰富,多披露定量数据,环境成本及环境投入区分披露且对未来环境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披露质量较高。 三、两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差异原因解析 (一)政府推动 在上文披露法规比较时,就可以看出,两岸相关部门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环境会计信息制度建立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大陆十分重视环境的保护,也要求企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总体来说政府扮演着宏观引导的作用,在监督企业披露信息的同时提供技术支持,但是并没有对披露内容及格式作出详细的规定,这也导致披露质量良莠不齐。而台湾相关部门在指导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更多地从微观层面出发,于1995年成立了“台湾永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相关指引、计划帮助规范企业披露内容,使得从环境信息的分类,到环境会计科目的设立,再到环境成本、环境效益等的计量都有据可循,政府在台湾环境会计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二)民间组织推动 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受到的外部压力,外部压力分为法律法规等直接压力以及社会舆论等间接压力。其中,企业的自主环境披露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社会团体及媒体的压力。在台湾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中,民间组织这类社会团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97年5月,台湾成立了企业永续发展协会,此后,各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诞生。台湾的民间组织不仅会披露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及社会责任报告,还能辅导企业ISO体系的升级,帮助企业编制环境报告书。如2003年成立的民间组织“台湾环境管理会计协会”,是目前世界上四家环境管理会计协会之一,其成立宗旨就是“推动企业环境财务信息的规划及建立,辅导企业披露完整的环境财务信息并环境报告书及永续报告书,进而推动环境财务信息之第三者认证制度。同时透过企业、政府与本协会的努力,对产业环境财务的推动及发展有所帮助”[8]。而大陆也有着许多的民间环保机构,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中华环保联合会等,但是多数民间机构都依附于政府而存在,由于依附性较强,这些民间组织只能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起督促作用,无法灵活地给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也无法像台湾民间机构一样促进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建设。 (三)学术界推动 1992年,葛家澍教授在《会计之友》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九十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绿色会计理论》的文章,这成为了大陆学术界环境会计研究的开端。之后,百花争艳,学术界各位学者开始从宏观、微观,从学术层面、企业层面、社会层面等各个角度展开研究,极大地丰富了大陆环境会计方面的研究成果。随后,中国会计学会还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这也成为了大陆环境会计研究的强力支柱。但是相比较台湾,台湾学术界则不仅限于提供更多的学术研究成果,同时还致力于台湾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建设推动。这其中较为出色的要数台湾交通大学,2003年,台湾交通大学成立环境管理会计研究室,沈华荣教授着手研究了环境会计在台湾的推行及台湾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等。此外,台湾的高校十分重视与外界的合作,且研究成果更注重实际应用意义,通过研究环境会计制度建立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企业的意义而使企业能更快接受“环境会计”这一概念,也激发企业自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积极性。 四、对大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完善环境披露法律法规,形成规范披露体系 台湾与大陆同时引进环境会计,但是目前台湾环境会计制度已基本形成,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我国企业众多,政府在宣传环境会计时具有更大的难度,但是深知环境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也深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一直致力于环境信息披露的推动。但是政府的推动作用可以从宏观引导深入到微观的指引,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详细规范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制定披露细则指引,设置分类环境项目及环境会计科目,提供物量效果和经济效果的不同计量方法,从源头上加紧大陆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建设。 (二)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提供披露技术支持 由于大陆民间组织多数依附于政府组织,因此迄今为止民间组织并未很好地发挥其作用。政府可以将民间组织作为与企业沟通的桥梁,一方面,赋予民间组织监督披露的权力,一方面允许民间组织提供技术支持,详细指导企业如何编制环境会计报表,并帮助完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书的出具。 (三)重视学术实务研究,加强学界企业交流 学术界的研究,除了丰富其理论意义,更应注重其实务意义。目前大陆学术界还未有参与法律法规制定的机会,但是在未来,可以尝试让学术界参与环境会计制度的建设。目前随着MBA及EMBA的发展,学术界有更多的机会与企业沟通交流,这将是企业环境会计制度建立的一个契机。一方面,学术界了解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及其原因,在制定相关法规指引时更有方向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学术界也可帮助加深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让企业了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社会及企业自身的意义,消除企业在披露方面的疑虑。 作者:徐光华;钱冰莹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摘要: 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满足企业、政府、国家等相关者的利益需求,还能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本文在分析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基础上,探讨了其中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企业活动与自然生态状况之间的联系受到广泛关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已成为促使企业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社会责任报告、量身定做的环境报告、年度报告等。然而,因为政策不统一,揭示的信息实用性不强,无法让利益相关者据此作出科学客观的决策。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概述 环境会计是在传统会计学基础上,采用多种计量方法,对企业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所做的核算与监督。传统会计核算包含了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但以前的核算仅着眼于企业的盈利性质,却忽略了它是对环境具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性组织,未从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研究。环境信息包括环境资产、负债、成本、绩效报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没有被普遍认同的形式,主要为环境报告书、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或财务报表附注等。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完善我国现阶段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和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环境问题的要求不全面,约束力不大,导致企业与企业之间、行业之间披露的质量相差很大。披露内容上存在企业对当年环境信息不披露或披露很少且不具体状况。例如,三废治理情况及支出、排污权、环保投资等都是较重要的环境信息,但大部分企业只对排污费做了具体的数据披露,其他则不披露或简单披露。披露形式上,有些企业采用量身定做的环境报告或可持续报告,有些企业借助社会责任报告、年报等,而有些企业则只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中简单披露几个数据。无论内容还是形式的披露都缺少统一的规范。有些企业年与年之间披露的情况有所不同,直接导致了环境会计信息从纵向和横向上都缺乏一定的可比性。 2.披露内容不完整不够明晰以环境成本为例,环保设备的折旧费、维持费、厂区绿化费、环境管理部门的费用等都是较重要的成本支出项目。大部分企业只对厂区绿化费、环保设备折旧费有所披露,对其他重要的环境成本支出项目予以披露的很少。有些企业披露的内容不够详细,只是一带而过。披露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对环境信息的定性描述,定量披露情况很少。例如,就节能减排而言,大部分企业会在环境信息中提到公司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一直在改进节能减排技术,收效不错。但真正将节能减排的收效以表格或单纯数据形式加以披露的较少。从所调查的60家上市公司看,比例不超过50%。有些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较简单,字数非常少。总体说来,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可概括为:定量信息定性化,定性信息简单化。这对利益相关者来说,所得到的信息不太实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信息使用者帮助较小,失去了披露的意义。 3.环境信息反映的负面问题较少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没有一个企业在年报或环境报告中披露过环境污染影响情况等负面环境信息,一般只在报告中简单说明报告期内无污染事件发生。但却不敢保证完全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事件。信息使用者较关注企业对环境的影响状况,而所披露的内容只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任何影响的普通信息,几乎没有任何负面信息。对利益相关者来说可谓“报喜不报忧”,对信息使用者造成很大误导,使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现状和预测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让信息使用者无法做出准确客观的决策。 4.行业之间的信息披露有较大差距从已有研究来看,各行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侧重点都不一样。有些行业倾向用环境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详细披露环境信息,而有些行业由于污染小或节省资源等,只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年报中简单披露。由于行业特点不一样,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也有很大差距。从所调查的60家上市公司看,化工业和造纸业这两个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行业在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节能减排和环保新技术等方面披露的企业比例较大,而医药行业在资源税这个项目上披露比例较其他行业高,钢铁行业则在企业环境制度、是否通过ISO环境体系认证等非货币计量的项目上披露比例较高。除本次调查研究的几个行业外,其他行业也各有侧重,差距略大。 三、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规范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法律法规,政府尚未制定出具有权威代表性法则。环境信息本身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环境问题的发生有多重因素,每个企业的经营特点不一样,导致环境会计信息本身具有一定特殊性。这就要求有相关的法规及规范进行约束。目前无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还是内容,各企业只能按自身行业特点和对环境信息的主观认识披露,具有一定主观性。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研究较晚,落后于欧美国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像传统的会计核算披露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框定好形式与内容,短时间内要让环境会计信息像传统会计核算那样有统一的报表形式缺少法律依据。 2.政府宣传不够,公司社会责任感不强国家对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宣传还不到位,再加上缺少严格的法律约束,导致企业未认识到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由于更重视的是目前的利益,忽视了环境信息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的积极性不高,对一些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不够,较担心披露出环境污染事件会影响自身形象和声誉,投资者会改投其他公司,影响公司的发展。另外,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缺少基本认识,国家鼓励政策力度不够大,致使企业没有披露积极性,使得环境保护成本偏高。 3.国家宏观管理力度不够各行各业有其自身特色,生产经营模式不尽相同,难以管理,导致我国政府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宏观管理力度不够,短时间内难以出台一针见血的法律政策,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力。政府和管理当局对企业的监督力度不大,管理部门对这一内容并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和硬性要求。企业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缺乏积极主动性,不愿意将其最真实的环境信息公之于众,而是有选择性披露。 4.社会公众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不到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社会公众的利益考虑,是为了让社会公众对企业经营引起的环境问题有所了解,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社会公众对企业的实时监督能较大程度改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使企业积极完善这方面工作。然而我国对环境法律宣传不是很到位,社会公众意识不够强,对环境信息披露起不到监督作用或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工作做得不到位。 四、解决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信息披露规范化我国在环境会计领域缺少规范,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无法放在同一层次比较。要使信息披露可比,政府首先要制定环境会计披露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使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一致。其次要完善我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让上市公司有据可依,全面具体地反映环境会计活动。同时,应将环境会计涉及的内容编入相关法律法规,使环境会计像传统会计一样有专门的报表格式进行披露。 2.加强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部分会计学者开始研究环境信息与会计的相关问题。我国环境会计信息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相关理论还不是很成熟,相关人才比较稀缺。我国可在高校多设立相关专业和课程,多培养环境会计人才。环境会计是一门新兴科目,具有新颖性和复杂性。国家通过定期对相关人才进行专业考核,敦促环境会计人才不断进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还要鼓励企业进行定期培训,让环境人才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加强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责任感环境保护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应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环境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公众了解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知识,增强这方面意识。企业的生产活动会给环境带来影响,甚至造成严重污染。为防患于未然,政府要敦促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自觉主动披露。鼓励他们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企业与环境有关的问题,让企业认识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结构,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督环境会计信息的自愿披露能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缺陷。事实上,在环境信息问题上全部依靠企业的自愿披露是不现实的。过去的案例充分说明,只有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才是最适当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在环境保护与信息披露上都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有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想法,对有些环境问题不披露或少披露,以致造成环境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实用性较低等问题,难以对信息使用者有太大帮助。所以,政府与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就显得极其重要。综上所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时代进步的产物。我国经济增速、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经济发展动力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常态”下,更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目标不动摇。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既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更要吸取西方国家经验,走出一条适合并有利于中国环境保护的道路。 作者:吴震 单位: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摘要: 文章阐释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两者之间的关系,指出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本文对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所帮助。 关键词: 生态文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 环境会计,实质上是绿色会计的别称,是用货币为主要单位来记录各类环境污染、防治及其开发的成本费用,并对保护环境形成的效益进行计量和报告,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和环境行为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新兴学科。对经过确认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公开的过程,被称作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以通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了解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互关系 2.1开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企业既是环境资源的消耗主体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角。相关专家和学者对环境污染物的来源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环境的污染物大约有80%是由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既然企业是我国环境污染主要制造者,那么企业必须为治理污染负主要责任。为了把我国建设的更加美丽,为了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企业必须走生态文明之路,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出一份力,及时披露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 2.2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手段之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手段。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是为了向内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为实现这个目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企业进行环境会计核算时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可靠。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它既可以监督企业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又可以监督企业是否做到了良好的环境保护,它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环境管理手段,被称为环境污染控制的第三次革命浪潮。通过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可以知晓企业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和治理环境污染的情况,也可以有助于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整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 3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准则缺乏相比西方来说,中国对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保护环境的法律10多部,相关法规20多部,约束了企业的污染的一些行为,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颁布的这些法律法规基本上没有提及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梁杰与刘金彬等研究发现,中国至今仍无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环境会计指南》。杜婕也指出:“尽管有些企业已经将环境会计的应用开始逐步推行,然而现在环境会计的成本费用核算以及基本理论仍然存在许多分歧和争议,更没有将环境会计写入到相关法律法规中,这让企业在真正建立环境会计体系中无法可依。”因为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使大多数企业从不主动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即使披露了一些信息,也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影响了披露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3.2缺乏环境会计信息监督为了确保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客观真实性,需要专门的监督机构独立审计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并且与此相对应的环境审计准则也未出台。因此,我国审计机构缺乏对环境审计监督的有效武器—环境会计准则及环境审计准则,致使环境审计无章可循,寸步难行。卢少青(2013)选取46家钢铁行业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经研究发现选取的公司审计报告中都没有提及有关环境方面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更没有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企业环境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从而导致了企业披露虚假环境会计信息的可能性,进而不能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有效监督,信息使用者也无法据此做出合理的决策。 3.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范围狭窄,信息价值低由于我国缺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政府监管薄弱,惩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不能够主动自愿披露环境信息。秦声(2010)对1581家上市公司搜集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从分析数据可看出进行有关环境方面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只有517家,披露所占比重32.7%。并且,这些企业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出现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只披露一些政府的环保奖励、企业的环保支出、企业的环保投资等环境受益的信息,享受的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拨付的专项治理资金等;而对企业环境污染形成的诉讼,违反环保规定而给予的罚款等不好的环境会计信息则不加以反映。企业在披露环境信息时披露内容经常流于形式,披露的内容太简单、范围太过窄,不能客观反映环境绩效,环境会计信息价值较低,不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在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4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主要对策 4.1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会计准则为了使企业能够真实、可靠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正确反映企业污染及能源消耗等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制定相关的环境会计准则,比如可以借鉴日本的《环境会计准则》、《环境会计指南》等,对象由大型企业扩展到中小型企业。我国也可以完善现有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把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的相关要求充实到现有环境法律法规中,在《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将环境会计信息纳入《信息公开条例》中。在《环境会计准则》中明确强制环境会计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相关要素,明确环境审计的范围及程序。 4.2实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第三方审计为了使企业所出具的环境信息报告、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更加真实,注册会计师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审计更合适。因为政府部门人员对环境会计缺乏相关的认识和了解,不能很好地做到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而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丰富,客观性强,他们可以依托第三方会计监管机构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可以审计企业披露的独立的环境报告,并可以通过企业环境绩效报告来判断企业的环境资产、负债、收益和支出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作出相应评价,进而为企业内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支持。 4.3制定有效的激励和惩罚措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由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局等部门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一)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库。监管部门可以联合工商管理部门为企业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库,及时公布重污染行业及其污染企业的名字,来提高环境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二)监管时要奖惩结合。我国可以借鉴英、日两国的做法,分别设立“环境报告奖”、“环境报告书奖”。对能够主动、全面、真实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给予降低排污费、税收优惠、环保项目补助等优惠。同时,对于未能披露规定的环境信息或者披露虚假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应进行严惩,可以根据轻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强制关闭等惩罚措施。提高政府监管,将激励与惩罚相结合,希望能够提高企业的环境披露质量,改善我国企业低质量信息披露现状。 总之,本文希望能够通过国家制定和完善环境会计准则、加强第三方监督和增强国家监管等措施,使企业主动、真实、全面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更多企业能源消耗与企业环境污染等客观信息,促使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效益,进而保障整个社会保持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状态。 作者:苗玲娟 宋俊儒 刘康伟 单位:临沂大学物流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摘要: 环境会计对加强环境管理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由于环境资源越来越受重视,环境会计的发展也随之受到重视。近年来,环境问题一次次地被推到风口浪尖,这些发展现状引起了人类的思考。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上市公司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而上市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对环境的依赖,因此企业对环境污染更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反映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环境事项,有利于促进企业在经济发展模式上的转变,增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责任感,更好的完善企业形象。在环境会计披露的企业中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主体,因此本文将上市公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文章首先,通过对环境会计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的介绍让大家对环境会计有进一步的了解;其次,以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揭露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模式 一、环境会计的相关信息 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但人们生活的环境却受到严重的污染,并且环境污染正逐渐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因此人们对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兴职业,环境会计。他能够使外界更加清晰的了解企业持续发展的状况,环境会计对企业发展中信息的披露,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了环境会计的披露信息,加强了外界对企业的了解,无论是企业对环境的保护还是破坏,我们都更加一目了然。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对环境污染者应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放弃高耗能的生产方式。反之企业在环境保护中所付出的努力,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中也会展现,这是提升企业形象的最佳时机,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的认可和支持。对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都有推动作用。现如今的环境保护是关乎民族未来命运的,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模式,对推动社会公众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二、我国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 环境污染的现象日益恶化,人们越来越关注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而企业也开始重视自身环保形象,这就需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帮助。但目前我国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内容零散;毫无规律可循;信息质量偏低等等。具体概括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很多信息的披露过于敷衍,披露内容过于简单,有些上市公司所提到的信息仅仅在年报中简单的提及环境问题,这些根本算不上会计信息,对于环境会计的实质并没有反映。还有在企业信息披露中,很少对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方面的信息进行披露,对企业因环境污染而受到处罚的信息更是极少披露。其次,由于没有健全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披露的方式不固定、形式不规范。在进行信息披露时,环保部门只注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于披露信息、时间等没有明确要求,这些都造成了各个上市公司在面对披露环境信息时的随意性。造成各个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差异,无法形成上市公司之间的比较。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要在年度报告结束后的3-4个月才对外公告,这造成了披露信息有明显的滞后性,时效性不强。最后,我国上市公司在进行披露环境信息时,会出现连续性不强的问题,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在开始披露时对投入的环保设备信息进行介绍,但是对该设备的后续的问题并不提及,使得会计信息失去了该有的连续性意义。 三、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从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来看,目前没有形成广泛的环保意识。绝大多数的企业在开展环境报告都是基于政府管理机构强制性管理的结果。这表明企业自身对环境会计的认识不够,而且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使得企业为了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对于环境会计视而不见。而投资者对这方面的信息也并不关心,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与否并不影响他们的投资决定,对此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急需完善。我国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这将是一个漫长且艰巨的任务,想要更好的完成这项任务,政府应该担任起一定的主导作用,而相关的管理部门、人民群众、企业自身都应该相互配合。面向未来,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迫切的需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现。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环境效益当然对社会效益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我国开展环境会计之前许多发达国家已有前车之鉴,对于他们的成功经验,我们要结合国家的具体情况来借鉴,既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也不能等污染出现才治理。在以后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中,我们要加强对环境会计的专业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让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有据可依,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未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需要理论体系的建立健全,并细化各项细节制度等等,因为只有理论研究全面形成统一的体系,才有可能会在实践中发挥它的真正作用。 作者:马冬妮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摘要: 本文主要抽取属于制造业的100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影响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各显著因素进行研究,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并得出可靠结论,发现重污染企业与规模较大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更高,并据此得出结论,望能对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提供参考。 关键词: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造业上市公司;影响因素 1引言 我国大部分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有意忽视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在可持续发展目标逐步向社会推广的大趋势下,实现绿色生产是目前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将有效地把企业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及企业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传达给社会各界,从而对企业形成监督作用,达到治理严峻环境问题的目的。目前,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如何?有哪些因素影响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从哪些方面入手可以提高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与质量?本文以我国制造业500强中的10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收集的数据真实可靠且具有时效性;收集范围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拓宽到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来源更为广泛,数据更具客观性;笔者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找到影响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据此为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参考。 2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有过一系列的相关研究。Orlitzky和Benjamin(200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的负债程度与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汤亚莉(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董事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蒙立元、李苗苗、张雅陶(2010)将我国制造业中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产生重要影响。谭庆美,徐华敏(201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管理层持股、董事会独立性,以及企业所有权结构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正向影响,而盈利能力则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负向影响。 3实证研究 3.1研究假设 3.1.1制造业上市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制造业企业规模越大,所雇佣的人力资源、消耗的资源也会相应增加,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会越大。公司为了维持自身良好的形象,获取公众的信赖,争取更为长久的发展,企业势必会更加重视环境披露这部分内容。 3.1.2制造业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负相关关系持股比例代表着股东的表决权。如果一个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这就意味着公司决策权实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企业的行为更多地体现了大股东的利益,忽视了小股东的利益,则大股东可能更倾向于控制信息披露情况。 3.1.3制造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独立董事设立的目的是监督公司管理层。一个公司如果设有足够的独立董事,可以认为这个公司在这方面监督力度有力;如果独立董事比例过低,则极有可能造成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信息披露不充分。 3.1.4制造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企业盈利能力表现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收益水平。当企业盈利能力高,获取的收益高时,会有额外的资本投身于环境改善,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会更主动。 3.1.5制造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财务风险增大时,利益相关者都迫切需要知道公司更多的信息,企业也会更有动力披露相关信息以获取信任。 3.1.6制造业上市公司控股性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国有控股公司相对于普通企业来说,会获得社会更多的关注,经营目标也更多地与中小投资者相一致,因此也会更多地重视相关信息(包括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也会相应更高。 3.1.7企业类型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成正相关关系就企业所处的行业而言,可分为重污染和非重污染两类。重污染企业受到政府的关注和约束,且其造成的污染切实关系到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因而其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将更多。 3.2研究设计 3.2.1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本文从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推出的2015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中随机选取深、沪两市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为降低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剔除掉以下两类公司:(1)发行B股和S股的,因为B股、S股与A股的发行存在较大差异;(2)ST与PT类,此类公司财务方面存在异常波动。为保证研究结果的时效性,最终确定以100家制造业上市公司2012~2014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本文的样本公司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新浪财经网等网站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 3.2.2研究变量根据本文研究目的,本文所确定的被解释变量是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根据国际通用标准,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数(EnvironmentalAccountingDisclosureIndex)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变量符号为EDI。由于我国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尚未作出统一规定,本文分析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并以此为根据归纳出相关条目包括公司年度资源消耗总量“、三废”治理情况、绿化费、排污费及置弃费用、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环保诉讼罚款、赔偿与奖励、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优惠、公司环保方针目标及成效、公司面临的环境风险、公司环保技术开发情况。评分体系为无相关描述的记0分,定性或定量描述的记1分,定性并定量描述的记2分。根据前文的研究假设选取7个解释变量——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代表公司规模(LOGAT),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代表股权集中度(CR),独立董事比例(IND),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代表盈利能力(NCGR),资产负债率(DAR),是否国有控股代表控股性(NSH),是否重污染代表企业类型(W),是则记为1,不是则记为0。 3.3实证分析 3.3.1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分析经统计,2012~2014年度内对环境会计信息各评分指标进行披露的样本公司数目如下:公司年度资源消耗总量各年为28、28、26“;三废”治理情况各年为62、67、69;绿化费、排污费及置弃费用各年为49、53、52;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各年为26、27、39;环保诉讼罚款、赔偿与奖励各年为29、42、40;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优惠各年为52、66、57;公司环保方针目标及成效各年为77、85、85;公司面临的环境风险各年为71、75、79;公司环保技术开发情况各年为69、79、8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企业自身对环境保护有一定的意识,也能做出一定的实际行动,有些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得非常全面,但是,有的企业仅仅只对其中的某个或者某几个方面进行了略微的描述,甚至不披露。 3.3.2相关系数检验为了避免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显著相关性而对模型分析结果产生影响,先对各自变量之间做相关性分析。从表1可以看出,自变量之间最大的相关性系数为0.385121,从统计学上分析相关系数达到0.5以上可能会引起回归方程中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故自变量间可以不考虑相关性。 3.3.3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考虑到一些不随时间变化的非观察因素可能与误差项相关而导致内生性的问题,建立如下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回归分析。Hausman检验的检验统计量为0.880557,伴随概率为0.9897,远大于0.05,因此接受随机效应模型与固定效应模型不存在系统差异的原假设。则参数估计和检验的结果为:=0.262723+0.039595L0GAT+0.183031W+;SE=(0.098817)、(0.010905)、(0.183031);t=(2.658682)、(3.630928)、(0.036726),R2=0.1495;F=7.3310;n=100。根据对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的观察可以看出:R2为0.149,拟合优度并不算大。但是,本文认为这与100个样本公司之间的差异以及时间序列数据(跨度仅为3年)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本文有理由说明该模型对样本拟合较好。公司规模(LOGAT)的回归系数符号为正,对应的伴随概率值为0.0083,因此认为公司规模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为正向且显著;从股权集中度(CR)、独立董事比例(IND)、公司净资产收益率(NCGR)、资产负债率(DAR)、控股性(NSH)对应的伴随概率值分析可认为这5个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无显著影响;企业类型(W)的回归系数符号为正,对应的伴随概率值为0.0000,因此认为企业类型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为正向且相当显著。 4研究结论与建议 4.1研究结论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不论各公司披露的内容详实与否,就样本数据显示情况来看,2012~2014年度的披露比例较高且逐年上升,说明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识已有所提高;其次,规模较大的企业与重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较高,因其消耗的资源更多,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更大,造成的污染切实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约束。公司为了维持良好的形象,获取公众的信赖,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更为长久的发展,会更加重视环境会计信息这一部分内容的披露。最后,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独立董事比例并不存在显著关系这一结果,本文推测可能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不够完善有关。独立董事目前主要是由上市公司自主选派,存在由内部人提名的问题。另外,独立董事多为兼职,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相关信息做出清晰判断,从而导致决策仓促。 4.2研究建议本文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通过立法途径加强惩治力度,促使企业积极执行环保措施,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由个体行为向社会行为过渡,提升全社会的环境质量;其次,规范披露方式,独立报告披露的量化信息更多,定性信息的描述也更全面,信息质量远高于其他方式,本文建议对重污染企业应当采取独立报告形式,将环境信息披露放在重要位置单独列出;最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独立董事目前仍然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我国的独立董事委员会虽已成立,但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建议完善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技术准则体系与道德准则体系,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素质,加强其社会群体意识和独立意识,发挥职能,降低企业信息保留程度,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 作者:谢宇 胡双 朱思晓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思考 摘要: 外部、内部及中间利益相关者群体或组织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证分析表明,企业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需求极大地影响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群体,如政府、债务人、顾客针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度对管理层意图施加强大的影响;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群体,如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诉诸额外压力以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中间利益相关者群体的环境保护组织与会计师事务所,明显地影响企业环境披露的管理决策。 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预期;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环境披露研究已解释了大量股东群体或组织提议企业加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这些研究表明企业需要履行社会责任并有义务满足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需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展现社会责任的一个途径[1]。然而,目前为止,大多数文献仅仅讨论了个别利益相关者群体与环境披露的关联以及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关注利益相关者的预期。本文试图从一个更宽广的视角,来测量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分析政府、债权人、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股东与职工的影响,进而阐明多种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本文还提出两个中间利益相关者群体:环境保护组织与会计师事务所,他们也有可能关注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前利益相关者理论尚存在明显的争议:公司需要通过确保生存并持续盈利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抑或面对利益相关者的负面抵抗[2]。如果将利益相关者理论与理论结合,会发现每个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形成或隐或显的契约关系[3]。据此定义,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向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资源,拥有法定的要求权,企业必须评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以期达到战略目标。据此,企业应与利益相关者保持合作对话关系[4]。鉴于企业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社会责任需求的扩大,企业不再局限于关注满足股东需求,企业也需要考虑关于环境改善活动和环境状况等其他问题。最后,企业应向利益相关者披露充分的环境会计信息以保证其行为合法并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做决策。本文坚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受经理层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驱动。信息供给应该满足信息需求,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经济利益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提供了重要的信号[5]。而如果利益相关者经济利益增加了环境会计信息的价值,那么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需求就会增加,管理层将可能致力于披露更多的环境会计信息以提升其感知环境的合法性。 二、文献综述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Freeman等使用利益相关者理论解释了公司的具体行为,关注于利益相关者如何通过利益竞争和责任认知被组织管理[6]。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投入了“赌注”从而承担了“风险”,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股东与经理相互作用共同创造价值,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相互作用形成互惠关系,利益相关者提供重要的资源,或者为企业做贡献,同时企业要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经理主要负责安排企业的活动,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需求冲突。DonaldsonandPreston表明,除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的显性需求,公司不应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隐性需求[7]。利益相关者可通过信息传递或对外表达从而影响公司业务,以表明他们的意图和态度。当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施加影响,企业必须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并调整行动缓和利益冲突。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应对利益相关者的方法,构成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交流的手段。企业在战略规划时,需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否则将面临丧失利益相关者支持的风险。因为利益相关者特别关注企业的环境策略、投入和态度,他们期望看到企业在没有破坏环境的前提下的经济利润和经济状况。 (二)社会政治理论与环境信息披露社会政治理论包括政治经济学理论、法律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指人类活动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政治与经济活动,其中,社会、政治与经济相互交织。社会的不同群体相互合作以分享资源,他们又相互竞争以获取各自的利益,合作与竞争的结果是社会稳定。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当企业的价值表达与社会规范相悖,那么他的合法性将受到潜在或实质性的威胁[8]。社会契约的结合力是利益相关者允许或否定企业经营的权利,企业的合法性被外部组织人员控制,因此,企业通常试图实现某种战略来改变利益相关者的观念或转移他们对某一问题的注意力达到改变他们对企业的业绩预期[9]。换句话讲,当公司感受到社会或公众的压力时,就会采取系列行动来缓解压力以获得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这些行动包括公布年度报告和决策活动以更好地为公众所知。未来,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将超越严格的环境规范和法规,减轻企业源于利益相关者的压力[10]。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代替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影响[11]。在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环境问题突出的公司,管理层改善环境策略或社会行为,可以降低政府的干预。对管理层而言,隐藏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背后的动机可能是避免减少未来的投资机会。企业采用更积极主动的环保策略说明企业认识到利益相关者的感知。Ullman认为,企业使用环境信息披露工具来保持与利益相关者的友好关系,由此说明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反馈利益相关者的需要的渠道[12]。 (三)利益相关者背景下的环境信息披露大量的研究指出,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影响企业的社会策略和环境披露策略。研究强调社会和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受多个利益相关者群体需求的影响。罗伯特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测试了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管理层的社会责任披露决策的影响,发现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企业的战略态度、经济效益与公司的社会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性。Hossain等研究公司的具体特征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贡献,结果表明公司规模、财务杠杆以及国外上市地位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有积极的正相关性[13]。HalmeandHuse探讨了环境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变量、行业变量、国家变量之间的关系,发现行业变量是解释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14]。不同行业的公司中,传统的高污染企业,比同行低污染的企业更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如果企业是跨国经营,则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水平各有差异。Cormier通过评估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策略反映出经理层对利益相关者的态度[15]。他发现,环境管理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态度存在关联,管理者通过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来维护其社会合法性。另外,规模大、负债少、所有权分散的公司更可能进行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规模呈正相关性。上述结果和理论论证了企业需要履行社会责任和满足多个利益相关者需求。通过接受社会责任,阐释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并付诸行动,通过披露环境信息展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本文旨在通过对比企业对三类利益相关者,即外部、内部和中间利益相关者的反应,来分析企业如何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并阐明促使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机。 三、研究假设 (一)外部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1.政府基于合法性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管理层必须与不同的群体交流达到合法性。在外部利益相关者群体中,政府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政府机构可以对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甚至责令关闭。Walden进行了一项关于年度报告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调查,调查发现在1989年阿拉斯加游轮泄露事件以后,源于事件影响和公共政策压力,阿拉斯加的环境信息披露明显增加[16]。Deegan等同样发现因违反环境法规受惩的企业倾向于披露更多积极的环境信息[17]。很明显,当企业的形象遭受负面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有助于树立更多的正面形象,同样有助于向利益相关者证明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将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以提升合法认同度[18]。政治成本假说认为,由于大公司的知名度较高,其一举一动都受到公众的关注,更容易受政府干预[19]。考虑到政治成本,公司越大,政治敏感性越强,越有可能披露环境信息。因此,大公司肩负更多的来源于社会和环境组织的负担(如社会舆论的压力、社会责任、环境要求等)。在这样的压力下,大公司可以增加环境信息披露,作为与加强政府沟通并取得合法性的手段。2.债权人高财务杠杆的公司能看到债权人对公司政策的影响,因为债权人能收回贷款或阻止企业进一步的信用扩张。因此,管理层更愿意披露关于企业社会活动的信息来满足债权人。企业的财务杠杆越高,债权人的影响越大,企业对环境需求的反应越迅速。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当企业的活动产生了负面的环境影响,企业将会面临处罚或罚款,其结果也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因此,债权人高度关注企业的活动。他们呼吁更多的企业诚信,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以保证他们揭露最新的情况并防范机会主义行为。否则,债权人会寻找新的东家,甚至收回贷款。3.供应商和顾客把供应链看作一个整体,当企业的年度报告披露了环境信息,信息的目标观众是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然而,环境信息同样为客户和供应商服务。客户在做出采购决策之前,企业形象和声誉自然是一个决定性因素。Park使用广告费用作为替代变量代表客户关系强度。研究结果表明,具有良好客户关系的企业更加积极披露在环境保护上的投入并提供高质量的披露内容[20]。公司形象和声誉已经成为关键因素,鼓励顾客再次购买。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是一种相互依存的状态。利益相关者为企业提供重要的资源,作为回报,企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需求。因此,在整个供应链上,当企业不能满足供应商的需求,后者将会寻找其他更可靠的合作者,甚至报复不当行为(如暂停供应)。这些结果都会对企业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当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较高,它将会主动满足供应商的要求以免发生供给短缺并失去销售机会。为避免企业声誉受到负面的环境绩效的影响,供应商需要看到更多透明的环境信息,使自己在新的企业环境中调整战略。4.竞争者竞争产生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因此,当谋划战略时,多数企业会考虑他们所属的行业及行业中的竞争水平。企业的竞争环境真实地存在,由于较高的行业退出率,企业需要采取更多的行动确保在行业中的地位。Gale认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公司可能施加重大影响控制市场[21]。这一观点表明企业将更多地被外部世界关注,为保持优势,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包括环境信息披露政策。上述文献和关于外部利益相关者集团的推论阐明了企业提高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背后动机和可能性。由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H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外部利益相关者期望和需求正相关。 (二)内部利益相关者与环境信息披露1.股东Keim认为,内部利益相关者构成分散的所有权结构,对企业相关活动的透明度提出更多元化的需求[22]。尤其是企业的社会活动,极大地得到股东的关注。当股权分散,必须加强监控,企业将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由于股票多样化,股东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社会活动和环境行为,从而促使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理论也表明,企业往往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另外,公司股权结构越集中,披露的信息越少,节约的披露成本越多。2.员工随着环保意识的普遍提升,员工开始关注到企业的环境绩效。企业员工认识到消极的环境策略会导致负面的环境绩效,带来处罚或破坏企业形象,甚至损害职工的权益。员工尤其关注企业对待环境策略的态度,因为职工的权益与企业前景密切相关。大公司的员工通常组织工会或某些特殊的公司机构(例如,一个专职部门负责处理环境相关事务)来确保他们的意见为企业管理层接纳。在内部员工的压力下,企业积极实施环境策略和履行社会责任。因此,员工数量越大,对环境政策的影响越大。员工可能需要更高透明度的环境信息以免损害其权益。基于上述文献和关于内部利益相关者集团的推论,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H2:环境披露与内部利益相关者期望和需求相关。 (三)中间利益相关者1.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意识的上升促成环保组织的产生,环保组织自愿执行日常的环境保护任务、协助政府监管污染源并加以改进。环保组织动员组织力量,对企业施加压力,这些企业呈现出很多不良的环境行为,迫切需要一个更为有效的环保生产工艺,环保组织推动企业披露有关环境影响的产品信息。Deegan采访了一些环保组织、挑选一些最受关注的行业,测试他们的敏感性。结果发现在环保组织的压力下,环境敏感度较高的企业经理层会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这些敏感企业比其他企业受到环保组织更严格的监管。石油、化工、有色金属、造纸工业,往往比其他产业更加敏感,环境披露信息更加充分。2.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的监管作用影响信息披露的质量。现有的研究表明,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比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更卓越的质量保证,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影响信息的可信度和可靠度。为维护其知名声誉和避免诉讼,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往往要求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当一家公司由一家具备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析人员就容易将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确认为更好。会计师事务所实力越强,顾客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越高。基于上述文献和关于中间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推论,本文得出第三个假设。H3:环境信息披露与中间利益相关者预期和监管呈正相关性。 四、变量设置与模型构建 (一)变量设置在研究中,影响企业财务报告中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共有变量9个,与上述的假设相对应。控制变量为盈利能力。相关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二)模型构建为检验前述假设,本文采取打分技术测量法,采用内容分析,通过信息披露的“数量”变化来推断“质量”变化,以确定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度。这一研究使用Wiseman的分类法和分项法来识别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在具体实践和预测过程中遇到困难,对原方法做适当的修改调整,从而设计出记分板,在记分板上的环境信息分为四大类:经济因素、诉讼、降低污染、环境管理,如表2所示。对年报披露内容分析的分数,我们给定每一块的货币性或定量性的披露赋值2分,定性披露1分,指定的项目不予披露的不得分。因此,环境披露的总分数范围是0到24分。除了总披露水平,也分别对自愿性披露和非自愿性披露构成情况打分。企业披露的法律、法规指定的项目属于非自愿披露,其余的披露内容属于自愿披露。 (三)样本选择近年来,中国环保部启动中国上市环境责任评价活动,调查对象是深沪上市公司,而相关评分模板则是依据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本文选用201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的636家企业解释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决定因素。通过收集以上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分析报告附注中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相关资料来源于巨潮咨询网和国泰安数据库。 (四)环境信息披露打分表2列示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打分评估情况。在打分测度时,环境披露内容由四个方面12个项目组成,包括自愿性披露水平。结果显示鲜有企业披露有关环境治理设备和设施的财务资源。关于环境诉讼内容,研究发现仅有几家公司披露有关环境惩罚的信息。这一结果可能是源于对于未决诉讼的裁定较为困难,也揭露了这些企业试图隐藏相关信息规避公共监督。至于其他信息,属于环境管理范畴,在很大程度上被有效披露。然而,主要采取的是非量化的披露方式。从而可得出这样的推断:公司更倾向于解释环境政策,例如,我们生产过程中不产生任何形式的污染,我们将继续投资、改善和执行回收以实现环保理念等。对于总的披露分数,本文分别列示了非自愿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分数。自愿性披露分数明显偏低,这一事实与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报告分析结果不谋而合,也从侧面验证了我们的数据是有效的。除了自愿性披露不足,强制性披露信息同样不充分,主要源于缺乏有效监管和相关部门未能履行监管职责。总的来看,强制性披露的平均分数高于自愿性披露分数的事实反映出管理层对环境披露的消极态度。隐藏在这一态度背后的原因是企业总是将环境信息视为机密,因此不愿公之于众;或者信息公开产生的成本大于带来的收益。 (五)描述性统计表3提供了本文使用的先决变量(外生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信息。强制性披露有4项指标,自愿性披露有6项指标。样本公司最高披露得分是14,最低得分是0,平均得分是3.487,表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不尽如意。自愿性披露的平均值为1.456分,而强制性披露的平均值是3.452分。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分为0.801,即超过三分之二的样本公司被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表4中列示了外生变量之间的联系。环境披露与惩罚正相关(r=0.1),与公司规模正相关(r=0.39),与市场份额正相关(r=0.32),与员工数量正相关(r=0.32),与大股东利益负相关(r=-0.1)。 (六)回归分析回归分析的结果解释了等式1中利益相关者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见表5)。关于外部利益相关者,自变量的系数表明环境违规行为与三类环境信息披露有重大关系(0.125,P 0.072;0.081,P 0.018;0.100,P 0.004;总体披露,强制性披露,自愿性披露)。这一结果与法律理论一致,或者说,接受惩罚的企业回避环境惩罚相关的负面消息而倾向于披露积极的环境信息。企业规模与三类环境披露具有强正相关(0.340,P 0.001;0.247,P 0.001;0.387,P 0.001;总体披露,强制性披露,自愿性披露)。大企业肩负较高的政治成本,更依赖于政治及社会支持,更加为政府及消费者所关注,因此,大企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财务杠杠与总体披露和强制性披露呈强正相关性(0.062,P 0.046,整体披露;0.076,P 0.031,强制性披露)。结果表明当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时,债权人会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环境信息以确保了解企业最新的发展及相关的经济决策。此外,广告费与三类披露形式具有强正相关性(0.132,P 0.001;0.057,P 0.063;0.207,P 0.001;总体披露,强制性披露,自愿性披露)。企业的广告支出能提升市场关注度、提高环境披露水平,以达到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关于内部利益相关者群体,大股东及主要股东与总体披露水平及强制性披露水平呈负相关性(-0.086,P 0.025,总体性披露;-0.187,P 0.003,强制性披露)。这类企业了解股东的需求,必须提供企业经营信息,特别是最受关注的社会和环境活动信息,因此,它们将尽可能地披露较好的环境信息。很明显,企业员工的数量与三类披露水平呈正相关性,企业员工会要求企业提供环境业绩信息,员工人数越多,环境披露水平越高。关于中间利益相关者群体,很明显,环境敏感的企业与总体披露和强制性披露呈正相关(0.142,P 0.001,总体披露;0.121,P 0.001,强制性披露)。由于环境敏感的企业对社会环境影响更大,环保组织更加关注这类企业。因此,它们将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然而,这一变量与自愿性环境披露水平并没有强相关性,主要在于罚款和环境惩罚及未来的环境支出属于强制性披露水平,也是环保组织所关注的内容。被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与自愿性披露强相关(0.081,P 0.008,整体性披露;0.037,P 0.006,自愿性披露)。这类企业的非自愿性披露程度较低,可能是因为这类披露本身是强制性的,并且相关企业的实际内容的确很少。尽管中间利益相关者不直接受益于企业,由它们充当监督角色,能确保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研究结论及不足 持续发展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但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是企业能切实地认识到他们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集中于如何为股东创造最大利润,而后依靠利润缴纳税金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然而,当今的社会责任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不仅要求企业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更要求企业努力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诉求。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可以看成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群体有效沟通的方式之一。本文研究结果表明:政府更加关注大公司和受过环境惩罚的企业。在政府检查之下,这类企业披露较多的环境信息以确保其合法性。此外,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企业重视企业的环境绩效,主动向社会公众披露环境信息。员工数量大的企业和股权结构分散的企业的员工和股东十分关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另外,中间利益相关者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环境披露的管理决策。然而,被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与强制性披露没有强相关,原因在于这一方式本身是刚性的,相关企业实际涉及这方面的内容本身就很少。财务杠杆、大股东、环境敏感性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没有明显的关系,是因为管理层在制定有关环境管理策略时考虑到其他的方面,如成本效益原则、谨慎性原则等,因此这些特定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无法影响某些企业的自愿性披露。企业披露透明的环境会计信息能够满足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创造经济附加值,提高企业形象,从而获得持续健康发展。本文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研究样本采用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年主板公司,涵盖数量为636家,环境会计信息统计来源于企业财务报告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零散,缺乏系统性;某些变量(如监管机制)与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程度相关,但缺乏可量化指标,限制了定量研究的全面性。后续研究中我们将进一步探索研究策略,扩大研究样本,结合中国环保部组织的上市环境责任评价活动,依据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评价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 作者:卢秋声 干胜道 单位:四川大学 商学院 会计与财务研究所 湖北民族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重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分析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环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健全。眼下,多数的企业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进行披露环境信息的,这就造成环境会计相关的准则对其披露质量有了直接的影响。由于我国在企业环境会计的信息方面所做的研究起步较晚,最重要的是突出在关于重污染的企业方面。虽然目前我国对企业的环境会计应该披露的信息给出了相应的规定文件,但由于对企业在强制性方面的规定比较少,同时也没有正式的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形式,所以就导致了企业在进行相关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有很大的随意性。 (二)缺乏环境会计披露的会计准则。目前,企业大多是通过自愿的原则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大部分的企业在披露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时只是略有出现或根本没有。就算在招股说明书中出现,到后期也会回避其对环境所造成的巨大破坏,根本不会兑现当初所做的承诺。尽管政府的环保部门已经了一些获得了一些成果的关于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法规和制度,但其主要针对的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而对于重污染的企业政府部门还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三)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的第三方审计。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应该加强利益无关者对其的审计工作。自我国执行单独的执行审计准则以来,就开始对规范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以及其质量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就促使我国的审计标准更制度化与完善化。从目前的表现来看,在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方面披露的审计时,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细则对其进行规范;按照现有的审计体系来看,也没有对企业环境会计的审计业务进行全面的规定。因此,就很难保证位于第三方的审计在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审计的质量了,同时也导致了第三方审计整体的职业能力的降低。 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所占比重较小。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都没有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占的比重较少。这是因为,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考虑企业的管理者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比较弱,他们以提升企业的经济利益为工作重点,从而忽视了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没有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有关的、规范的披露。从外部因素方面考虑:一是相关的利益者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比较少,这样的话就削弱了企业自主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想法和动力;二是我国关于强制性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比较少,而且政府的有关部门其监管也不到位,以致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不作为。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上文提到过,虽然我国有一部分的企业进行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但是其内容不够完整,不能满足信息需求者的使用。这是因为,一是在关于信息披露的企业中,其中大部分、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的附注部分进行了相关说明,但也仅仅停留在定性描述上,几乎没有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二是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在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时只会披露对自己有利的,对自己不利的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均隐瞒不报;三是在企业的年度报表中对关于环境会计信息连续披露的部分比较少,致使信息需求者不能进行相关的分析。 (三)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现阶段,我国企业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与知识结构还较低,特别是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是来自于财会方面的相关的专业或自学的,他们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知识掌握不足。而环境会计是一门涉及了众多学科的综合学科,其信息披露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必须有多元化的、专业的知识结构和高质量的素质。这些制约了企业关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同时也制约了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三、我国重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完善对策 (一)提升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要提升公众和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应从企业和公众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做好对于企业的环境会计的宣传工作。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使其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能够自觉的进行环境保护和自觉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二是要做好对于公众的环境教育工作。积极地开展环保教育,使其了解污染行为对生活环境的巨大影响,提醒公众重视企业的环境效益,以增大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动力。 (二)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要想规范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来进行:第一,为了实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披露信息的可比性,要统一披露信息的计量方式,加强对企业披露信息的内容进行强制规定。同时,进一步地促使企业有正确的披露意识,使企业运用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完整的披露其环境会计信息;第二,要使企业关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规范化。要以我国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学习西方的两种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流披露形式:一是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二是补充的环境会计报告。要对不同的企业、相同的企业不同的污染程度分别规定其披露的模式。 (三)注重企业环境会计人才培养。当前,我国要充分地做好环境会计人才的相关培养工作开设与环境相关的专业培训,要让企业现有的财务人员充分了解关于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环境信息的披露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除此之外,企业在以后的招聘人才中要特别注意招聘一些环保与会计方面的复合人才,改变企业现有的财务人员单一的知识结构的现状,加快我国环境会计的发展步伐。 (四)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应该加强第三方对于企业环境工作的审计,来保证企业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除此之外,我国的有关部门,例如环保局、财政部等,应该联合对重污染的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及他们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综合的评定,对于违规的或不达标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处理、惩罚,树立环境会计的严厉性和严肃性。 作者:刘宇洋 单位:西京学院会计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多年的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的日益加剧,目前人们更加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在科学发展观理念的指导下,引导企业推行绿色生产,让消费者多消费绿色商品,将会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而这必然需要企业主体具有内在和外在的压力和动机去处理绿色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社会成本问题,需要有相对完善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企业尽快将环境支出和收益科学纳入其核算体系,并确保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实用性。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缺乏主动性企业的生产与经营,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企业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在追求个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于我国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会计制度、法律制度的建设步伐相对滞后,所以企业在平时往往缺乏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积极性,即便是已经向社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也常常存在不全面、不真实的情况。有的企业甚至为了自身的社会形象,存在扩大自身环保费用支出与社会贡献的嫌疑;而对于对企业不利的环境会计信息,则会很少披露或者不披露,能够自愿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也是非常少,没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良好氛围。 (二)缺乏有效的会计审计和监督由于我国当前在很多方面对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还没有严格、细致的规定,所以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常常缺乏有效的会计审计和外部监督,导致很多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徒有其表,未能促使企业更好的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一方面,由于我国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人员对企业环境会计审计监督的业务还不是很熟悉,缺乏高素质的会计审计人才,所以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难以进行有效的甄别;另一方面,企业的内部监督缺乏自主性和自觉性,外部监督体系还么有完全建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违约成本比较低,这就为企业的徇私舞弊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例如,有的会计事务所在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审计时,审计重点多是集中在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得当,会计业务流程是否规范等,而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则是相对忽视,所以难以发挥出应有的监督引导作用。 (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由于我国关于企业环境会计方面的相关研究相对滞后,在社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的过程中,对于环境污染等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也非常少。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政府和会计界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重视程度和研究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但是关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建设却是相对滞后,很多政策规定和制度标准过于笼统,使得企业在披露信息时存在很大的自由度和弹性,也就很难确保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 (四)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会计学体系中,环境会计是由会计学、环境学、环境经济学等相关学科融合发展而来,所以属于会计学中的一个新分支。由于环境会计在我国的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所以现代有的财会人员对环境会计方面的知识掌握很少,难以胜任环境会计岗位的需要。对于现有的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来说,很多高校还没有专门开设环境会计的相关课程,学生主动学习环境会计知识的欲望不高,所以环境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处于较低层次,很难完全满足当前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实需求。 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完善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企业环境会计披露质量针对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披露不主动、不积极、不真实、不全面等各方面的问题,政府部分要加强关于环境会计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定期组织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接受环境保护和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学习,增强企业的绿色生产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从而让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更加具有自觉性。同时,政府等主管部门要加强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企业对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全面、真实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对于瞒报、虚报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要予以行政警告和经济处罚,增强企业的违规成本,从而让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更具真实性和全面性。 (二)加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与监督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有效披露,除了要增强企业的自觉行为外,还需要构建有效的外部监督体系,逐渐建立起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督体系。首先,企业自身要增强环境会计信息主动披露的意识,通过会计手段对自身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规范化的会计信息披露。其次,政府部门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环保部门依法的监督与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合作,政府财政部门可以重点执法和检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环保部门则是重点执法和检查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再次。对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社会监督而言,则是要重点发挥社会公众监督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尤其是在审计监督方面,要进一步拓展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范围,把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纳入到审计职责范围之内,扩大对企业会计信息审计的范围。 (三)完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与披露制度要想有效改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需要加强环境会计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相关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这是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参考标准,也是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增加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及违法行为处罚的内容,从而使我国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企业的哪些环境会计信息要进行强制性的披露,哪些环境会计信息可以进行自愿性的披露,都应当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规范,逐渐增加环境会计披露方面的相关内容,从而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四)重视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基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实需要,我国需要加大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贴近社会发展之需,解决我国高素质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短缺的当务之急。对此,我们要首先发挥高校在环境会计人才培养上的优势,这是因为高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更有保障,高校可以先在财经类专业开设企业环境会计方面的课程,从环境会计基础知识、基本内容讲起,结合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的发展对教学内容进行不断的完善,逐步探索有效的人才培养途径。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导向作用,在考试内容上增加环境会计方面的内容,这样可以督促学生提前接触和学习环境会计知识方面的内容,为将来从事企业环境会计工作奠定良好的职业基础。此外,对于在职会计人员而言,则可以通过在职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三、结语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绿色生产代表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有助于企业赢得社会声誉和竞争力。因此,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全面、真实的披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出发,不断完善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重视审计检查与监督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加快企业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进而实现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改善。 作者:王雪婷 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铜业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策略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资源和环境的问题层出不穷,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形势日益严峻。相对铜业企业这种会产生一定污染的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环境责任,也需要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多措并举,促发展升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出一条企业发展升级之路。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为铜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更好的保证,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要求。 一、文献综述 西方国家的环境会计研究比我国要早,始于20世纪70年代,比蒙斯发表《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马林发表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为代表的论文,揭开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序幕。后来的几十年里,会计研究的学者们在此获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同时在环境会计成本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了相当大的的成就,但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等方面仍存在争议,环境会计信息系统和环境会计信息报告体系还不够完善,更没有形成一定的准则。近年国内的学者也在环境会计与信息披露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林小华(2005)通过研究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案例,认为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至少应该包含环境政策、环境目标、环境治理、污染物的排放等方面的内容。李迎春(2009)从企业规模和环境污染度两方面来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分析讨论。刘海英(2010)认为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受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行业性质、企业规模、企业环境活动的媒体曝光度、环境游说团体的关注度等因素影响。张素蓉、孙海军(2012)分析了国内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了钢铁企业的环境绩效的评价方法,并从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角度设计了相关指标,对四家钢铁集团进行了环境绩效评价。 二、铜业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铜业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自觉性不高目前,除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企业,中国还没有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企业只有一小部分的上市公司,且所占比例较小。铜业企业管理者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非常淡薄,披露信息的自觉性不强,很多铜业企业管理者,只重视企业的损益情况,忽视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且环境保护在经济方面所产生的收益有时候可能大大小于企业发生的支出,所以很多企业就不愿意对相关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没有做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优化,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对环境信息的披露不全面,且倾向于有利信息当前铜业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反映的是历史性信息,如过去对环境治理进行的投资、排污费、资源利用、绿化费、税收减免等信息,并且大部分是文字性说明,很少有财务数据的分析,缺少关于环境活动情况的定量信息描述。而对于企业未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信息及可能对企业未来产生一定财务影响的不确定性信息,尤其是负面的环境信息披露较少,如环保投资、环境活动奖罚、环境诉讼等事项;对于重大的环境投资项目没有相应的成本效益分析,对于环境活动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缺少必要的解释说明,导致信息使用者无法借助已披露的环境信息全面了解企业的现状和对未来进行预测。且出于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形象的考虑,企业普遍倾向于披露有利于自身的信息,这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原则。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随意性较大,缺乏连续性、可比性和有用性环境信息披露规则的缺少和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存在相同的问题———随意性大,公司差不多是根据自己的偏好自行选择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的采取报表附注形式,有的采取董事会报告形式,环境信息分散在会议记录,附注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缺乏固定的、标准化的形式。由于环境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企业不能进行连续性的披露。因为这一点,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和实用性。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由于环境会计核算对象的复杂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核算内容不易界定及环境资产和负债难于计量等原因,我国环境会计发展进程相当缓慢,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亦是障碍重重。目前,针对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公司的规定也过于笼统,没有可操作性,仍未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不能满足实务工作的要求。 (五)铜业企业缺乏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由于环境会计包含环境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多种学科,这些学科相互交叉、互相关联,在具体操作中要用到多门学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而传统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为基本掌握经济管理知识,熟练掌握财务和会计技能,熟悉生产经营知识。但环境会计的专业要求更高,面对环境会计问题,无论是处理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还是环境绩效问题,绝大多数的会计因缺少环境会计专业知识结构,无法达到环境会计的要求,从而阻碍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 三、铜业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铜业企业的环境意识应该继续增加环境保护宣传,加强对铜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促使企业在关注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环境,提高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自愿性。另外,政府可以通过运用行政资源,通过采取教育推动、宣传倡导推动,提高公众的自我环保意识,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形成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压力。 (二)完善有关环境会计的法律建设,促进铜业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为了保证铜业企业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我国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建设。首先,政府应该鼓励自愿性信息披露,并对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最低水平做出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规定;其次,制定相关的环境会计准则及制度,明确环境项目的确认、计量、核算与披露方法,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使环境会计具有统一性与实际可操作性,保证环境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再次,将我国的《会计法》与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的各项环保法律和各省市制定的环保法规、条例相结合,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确定环境会计的法律地位,使政府和企业都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经济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明确企业环境会计和报告方面的要求,统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提高实际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三)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会计涉及会计学、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学科知识,需要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具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能力。通过学校和后续教育,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胜任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并履行职责。其次,在会计学科领域中增设环境会计方向,在会计专业课程中设置环境会计专业课程,加强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最后,注重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他们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作者:项育民 单位: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高污染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如今,高污染已成为了我国的代名词。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2013年频繁席卷中国的大范围、高强度的雾霾。这些情况的出现,对我国的高污染企业提出了新的考验,若继续采用传统会计方式,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展协调,从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抬上了高污染企业的桌面,必须实施严格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同时,我国严峻的环境问题,进一步表明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的必要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媒介,将其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环境方面的支出及相关收益定期向社会公众用第三方利益群体进行公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促进市场公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发展协调。 一、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是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管理对象。中国相对于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其他欧美国家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起步较晚。至今,中国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方面依旧处于初级阶段,处于探索模式,实践经验不足。反观美国、日本及其他欧洲国家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已经发挥了相当的作用。目前,我国会计理论界主要在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方法及构架核算体系方面进行集中研究。但仍然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来明确如何确认、计量和报告环境成本以及环境效益。我国现行的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主要是从处理排污费的要求和鼓励加强污染防治两个方面来对上市公司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管制。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有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董事会报告、单独的环境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方式。披露内容大多以定性描述为主,定量描述十分罕见。上市公司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影响、相关环保投资、ISO环境认证、节能减排、环保拨款与补贴、税收减免等。反观欧美发达国家,政府、企业与民众都十分重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政府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环境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这些法律法规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了专门规定,对企业各方面的经济活动进行约束。同样也制定了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对应的环境会计准则,这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普遍性,也提高了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主要的披露形式是单独的环境报告,采用以定量形式为主、定性描述为辅的方式且自愿披露。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是环境政策、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三个方面的内容。只要与环境负债和环境成本相关的特定会计政策都会进行披露,还将环境投资和环境费用分别做了列示,在研究、再利用、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作了一定的描述,定量地披露与环境有关的可能债务。一些公司还将政府对实施环境保护措施而给予的鼓励予以披露。 总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属于法规披露项目,尤其大规模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需要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更好地了解企业,制定出合理决策的同时也满足信息需求者的需要。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结合中国和欧美发达国家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来看,能明显看出两国在环境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会计相关会计准则、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差异正是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所在,也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不完善,监管力度弱虽然近几年我国开始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在企业环保方面先后颁布了各种法律法规,例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并不具有完全的强制性,使得这些环保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漏洞。环境监管力度薄弱导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透明性差。 (二)我国企业、群体和公众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度和了解度,关注度差我国目前的原则是结合强制性和自愿性披露,国有上市公司及重度污染的企业是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的主体,而其他类型的公司则有自主选择权,这就导致了披露水平和方式差异较大。即使是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也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单独设置环境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只有极少数企业的主要的经营业务目标和社会责任是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出具独立环境报告。我国企业、公众对环境方面的重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并且披露缺乏主动性、自觉性。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单一,有局限性,价值含量低一般披露内容大多以定性描述为主,定量描述十分罕见,缺少数据支持,并且缺乏完整性数据,以历史财务信息为主,难以反映现实环境问题对企业经营现况和未来发展的影响,对外部信息使用者制定有效决策作用有限。大多数公司披露环境信息时,对公司总体的环保方针政策和节能减排的内容进行集中描述,而较少披露涉及货币计量的项目和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环境信息。企业有选择地披露对企业有利的信息,而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不利信息一笔带过甚至不予披露。这些不完整的环境信息质量水平低,有用性很差。 (四)没有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缺乏可比性一方面,环境会计仍处于探索模式,实践经验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尚未对环境会计准则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文件,也没有制定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使其与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相协调,直接导致了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差。大部分公司采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作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少数公司采用社会责任报告形式披露。仅个别大型企业会出具独立环境报告,反映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披露形式是各企业自主选择,即使是同行的企业所出具的环境报告也是不具可比性的。 三、完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和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大力发展环境会计的相关理论我国政府应当出台环境会计的相应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加强对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制定合理的假设、核算等方面内容。健全环境会计法律体系,制订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强制规范,有效监管,制定统一的信息计量口径,实现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的可比性。同时,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实现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有效监督。 (二)加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与激励制度和公众群体的环保意识对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实施激励机制,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保证信息的真实有用和可靠,从而,加强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进行财经法规培训的同时加强遵法守规教育,以此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同时起到减少对环境法律法规实施成本和促进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的作用。 (三)培养环境会计专业型人才我国应学习发达国家人才管理方式,根据环境会计的要求,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使其掌握环境会计综合性知识体系,能应对环境会计实务的能力。具体实现方法是:将各财经类高校现有的会计专业下新设环境会计课程,使其成为会计必修课程,同时对现有在岗会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掌握环境会计学的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强制约束力和环境监管力度首先,立法机关应该制定有关环境会计和相应标准更全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对应的准则,以提高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强制约束力。其次,各环保局应充分发挥其对于上市企业的监督作用,提高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可信度。最后,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审查制度,使其真实、正确、可靠。具体实现方式:第一,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扩展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职能,使注册会计师可以对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第二,可以以政府部门设立的社会环境监管机构为主,并聘请会计人员参加,实现监管。 (五)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管企业应树立有关环境保护的企业文化,企业环境文化可以起到引导、凝聚、激励和规范、约束作用,对企业持续长期发展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同时针对企业环境问题制定保护规章,建立独立的环境管理部门,加强企业环保的执行、审核和监督作用。在企业的高层建立相关董事和委员会,强化企业高层的监督权提高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与约束力度。 作者:董丁丁 单位: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分析: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对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物资保证的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本文论述了健全人力资源对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意义,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及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这几个方面分析了如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人力资源开发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社会保障制度中还有一些不健全的地方,这对我国经济的增长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据相关研究表明,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探讨了社会保障制度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旨在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借鉴。 一、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 1. 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中国是人口大国,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我国要想实现更快的发展就必须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人口。在“养儿防老”的观念的驱使下,农村人口数量失控了。社会的保障制度健全了,才能给广大农民安全感。从而摒弃传统的观念控制人口。从理论上将,人口质量讲的就是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是需要靠投资来产生的,包括教育、医疗、保健这些方面。显然,这些投资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支撑。所以说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 2. 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健全的保障制度对人力资源的流动有帮助,能够使其找到适合个人发展的职位。劳动者不用因为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自身收入的变化而担忧,社会保障可以让劳动者放心的去工作。极大的调动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坚实健全的社会保障下发挥出更大的潜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生产效率。 3. 有利于保障国民基础教育 现代社会中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前提就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对人力资源的其他要素也造成了制约和影响。如果基础教育实施的不高,人口文化的素质不高,不仅会影响到人口质量的提高,还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而高素质劳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基础文化教育,要走新型的工业化道路必然要调整工业结构,转移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或是发展九年义务教育都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1. 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限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还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无法提供为全体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我国目前还处在发展中的阶段,人口众多。和发达国家相比,综合经济实力也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在扩宽社会保障的范围,提高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时要考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承受能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现在社会保障的地区现象以及所有制现象还比较严重,我们应该打破这些现象,加快改革的步伐,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三资企业这些劳动风险较大的企业也纳入到社会保障里。同时,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更需要的到社会保障,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 加强保障基金管理,真正实现社会保障功能 尽管我国的社保基金规模不小,但对于我国的庞大的人口数量和所需保障的人数而言,还必须要进一步的扩大资金规模。不规范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会导致的基金的流失,这种现象会对社会保障的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使传统的“养儿防老”这种观念得不到转变,国民的基础教育难以得到保障。社会保障的基金缺口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所以必须要大力的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让社会保障基金中有更多的的资金可以用来发挥其“保障”功能。确保社会保障的顺利实施。制定严格的制度来监督企事业社会保障税费的征缴,防止偷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还可以通过发行社会保障彩票或特种债券的方法来扩宽资金来源的渠道。明确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此来扩宽资金的来源渠道,要努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3. 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很多问题都无法可依。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一定的权威性,还只能算是政府的行政条例。因此新的制度推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各级政府必须要努力的加强制定《社会保障法》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使社会保障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如今我国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的一步一步的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使社会保障法规化,用法律来规定社会保障的原则、待遇条件、运用范围等等,用法律的手段来为社会保障的实施保驾护航,从而保障社会保障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总结 总而言之,对于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来说,只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充分的调动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的发挥出人口多的优势,把这种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分析: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社会保障的完善性 摘要:狭义的人力资源是指具有劳动力人口的人力资源,这部分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是为其主体创造良好的客观外部环境,调动其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和现实的体力、智力和技能,而广义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在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关键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开发;完善 1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完善社会保障的必要性 1.1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控制和提高人口质量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潜在人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为了使社会经济资源,主要是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必须有效的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特别是低质量人口数量的控制,提高人口质量,从而促进人力资源在质上的开发。 关于人口质量的提高,国内外许多经济学家和人口学家对此作了深入的研究。人力资本的投资需要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人口的素质或者质量与社会保障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劳动者或其家人遇到生、老、病、死、失业等风险时,其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严重的将导致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营养水平的下降,进而会造成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不断恶化而影响人力资源中的体能。社会保障对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身体素质的提高所具有的保障作用,实际上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 1.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 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人力资源流动成为可能。但是,如果缺乏社会保障或社会保障不完善,必然会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1)劳动者跳槽具有很大风险,如果不成功,就会失业甚至失去收入来源的风险。(2)劳动者不愿从有社会保障的单位流向没有社会保障的单位,除非没有社会保障的单位能提供高的收入足以弥补流动者所承受的各种损失,包括精神和物质的。 1.3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健全的社会保障不仅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使其找到适合自己发挥能力的位置,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而且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最后的生活屏障,不管劳动者所在企业经营状况和劳动者自身收入发生什么变化,社会保障可以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了这种屏障,劳动者也才敢于创业。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1)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创造良好的客观外部条件,以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据统计,到2004年底,我国参与社会保障的人数只有1.6亿多人,仅占城镇人口的30%,不到全部劳动人口的15%。由此看来,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还相当有限。这种状况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并存的格局,不能对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并限制了劳动力在各种经济成份之间的合理流动和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并不雄厚,社会保障的范围只能逐步拓宽,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只能逐步提高,要充分考虑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当前,应打破社会保障的所有制现象和地区现象,加快步伐,把劳动风险较大的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进城务工劳动力等职工真正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围。同时,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应针对其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并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的要求,最终完善我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 (2)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以促进全民人口质量的提高。虽然我国的社保基金具有一定规模,但相对于我国需要社会保障的人数来说,这些资金还远远不够。到2005年7月底,我国的社保基金的总数为1818亿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指出:只有做到1万亿以上不动本金,每年收益率有4%到5%,有那么500亿左右,才能有一定的规模,才能对地方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不规范,还会造成基金流失,这种现状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难以摒弃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也难以保障国民基础教育。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缺口问题,必须加大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使更多的资金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手中有钱才能保障无忧。严格企事业社会保障税费的征缴办法,堵塞各种漏洞。可以考虑采用发行特种债券、征收特种税、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还应明晰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各主体的责任和权利,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从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并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确实做到“开源节流”。 (3)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步骤制定、完善社会保障有关法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许多问题还无法可依。目前,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逐渐完善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规定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运用范围、项目、待遇条件、基金筹集、用途、管理等,保证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分析:漫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摘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文章根据作者实践经验,简要论述了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对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顾十几年来走过的监察历程,放眼世界劳动保障监察实际,不得不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新的思考,《国际劳动监察发展简史》开篇指出,劳动保障监察,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又称为劳动监察或劳工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现有2.3万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3000多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深圳商报2011年03月08日以《全国职场女性已达1.37亿人 占职工总数的42.6%》为题报道称“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女职工已达1.37亿,占职工总数的42.6%,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该报没有披露引用的数据来源,遍查互联网也没有找到一份权威的数据,根据该数据推算,全国职工总人数为3.21亿,个人觉得这个数据基本靠谱,据此推算我国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与劳动者的比例为1:14000,也就是一个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要肩负14000名劳动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任务,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如此看来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平均一个监察小组至少要承担28000名劳动者的监督检查任务,难怪《望》杂志惊呼“他们的人员严重不足。” 我们再来看一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第二,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第三,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第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第五,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第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第七,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第八,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第九,遵守就业训练规定的情况。第十,遵守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情况。第十一,遵守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情况。第十二,遵守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第十三,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第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对现场进行拍摄、录音、录像、询问有关人员,调取有关资料。遇到被监察用人单位不给予协助,阻挠、拒绝等情况,监察员还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还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那么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哪些违法行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呢?(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2)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和外来劳动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遭受侵权的劳动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应当提供哪些情况?第一,必须明确被举报人(用人单位)名称,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违法事实以及违法证据;第二举报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对符合受理规定的举报,将在七日内立案;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法律规定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案件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者举报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当面口述举报、电话举报和信函举报等方式。接受举报人当面口述举报的,由接待人进行笔录,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由接待人如实记录(或录音);接到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违法情节分别可以对违法用人单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此外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尤为重要,案卷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在办理监察案件过程中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以下统称文书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案卷档案管理,遵循一案一卷、分类保管、利于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后,承办监察员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从受理立案到结案执行各阶段的各种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文书材料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并要妥善保管,以备事后查阅。 作者简介:贾志勇(1977-),男,本科学历,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专职监察员。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脚步也在不断加快,而城市发展过程中交通问题也随之出现。在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交通问题是伴随着城市发展而不断加剧的,特别对于我国的一线城市来说,其城市交通压力更加严峻。在最近几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实现了对交通的规范性管理,而伴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加快,信息化技术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重点就对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经济还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想要保证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就需要对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支持,以促进运输行业的发展。同时,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已经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这对于有效提高交通运输管理的效率及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保证我国运输行业处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中。 1信息化建设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重要性 1.1能够有效推动现代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现代化信息技术也在各个领域中都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中就有效的应用到了信息化技术。根据全球发达国家的交通运输发展经验,信息化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应用程度的高低对交通运输水平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程度也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水平的有效衡量标准。作为现代化的基础,信息化技术是能够推动交通运输向现代化发展的动力,信息化技术的有效应用能够实现对交通运行的实时监测,进而做到现代化的管理,最终保证了交通运输行业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及提升。 1.2能够有效的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 随着现代城市化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我国各个城市的人口及车辆都在飞速的增长,这对城市的交通运输来说会造成非常大的压力。在现阶段,如果只是简单的运用传统的交通发展方式实现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就会造成城市中各个矛盾更加激化,不能真正的做到可持续发展。伴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有效应用能够有效的实现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转变。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能够依靠信息化技术,对信息共享进行有效的拓展,能够实现对网络互通系统的建立,实现对交通运输电子业务应用的全面推行,为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细化管理,进而实现对交通运输效率的有效提高。 1.3能够实现对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几年,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提高,相应的居民对出行及运输交通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在此环境下,想要实现对交通运营管理效率的有效提高,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交通运输的改革。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脚步不断加快,并对相关的水上交通与陆地交通进行有效结合;其次,就需要进行智能化网络系统的建立,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基础进行建立。只有通过上述两方面才能够真正实现对服务体系的智能化建设,并依据信息化技术实现交通运输的运输效率及服务效率,从整体上实现了交通运输的高效运行。 1.4能够有效实现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 我国现阶段汽车使用量在飞速的增长,这同时也是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的有力表现,相应的人们对于交通运输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而交通运输行业就需要以长远的发展为目标。在实际的交通管理部门,就需要对信息化技术进行充分的应用,对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问题等进行相关系统的建立,例如全程安全监管系统及通信保障系统等,同时还需要对智能化交通运输体系进行建立,以达到实现所有人民出行的需求。 2加快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2.1加快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建设 新时期下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龙头就是运政部门的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所以,这就需要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对信息资源的利用形式进行深入的挖掘,并对电子政务体系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全面完备。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做的就是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为前提,进行信息化基础性工程的建设,并进行各省、各市交通网络系统的建立,以实现全网监控,数据交换的目的;其次,需要对网站的相关政策信息进行丰富宣传,并进行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将政府职能性的信息及管理信息要及时的进行公布,要实现政府职能向服务性方向的转变;最后,以政府部门对网站平台进行建设的契机,进行交通运输及日常管理业务在网络中的系统办理,并通过相关的数据共享等实现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化。 2.2加快信息系统的整合工作对于信息系统的整合来说,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即:系统硬件互联互通与数据信息共享。而基础网络的互联互通主要受到运政部门体制条块化的影响,所以,相关的主管部门就需要 运用一定的行政协调及信息化完善标准等进行网络的有效整合,并对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一定的编制及推广。同时,在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信息化管理进行梯队的加强建设,要对所选用的人才进行分层次、分批次的培养,进而实现运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能够高效的完成。对于信息系统的功能应用来说,相关的主管部门能够有效的将其与实际的交通运输相结合,进而实现交通运输的实时监控,当出现有违规违法行为时,能够做到运用运政执法实现公平公正的执法,以帮助外勤执行人员能够对现场执法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3坚持“建管维人才”并重的策略 建管维人才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人才,即:建设层面的人才,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层面的人才及维护层面的人才。第一,对于建设层面的人才来说,其主要的任务就是要对我国交通运输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战略性问题进行有效的研究,并拿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还可以让他们进行发达国家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的学习,并通过发达国家交通运输系统成功的经验,在我国提出相应的适应方案。第二,对于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层面的人才来说,其培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对我国交通运输进行有效的规划及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具体的可以通过校企联合的方式来实现对学生的培养。第三,对于维护层面的人才来说,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要能够对相关的技术性工作具有非常强的业务能力,当他们在实际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信息化技术系统中能够保证交通运输行业的正常运行。 3结语 综上所述,继续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数字交通将是推动我国交通运输业持续高效发展的有效途径。在交通信息化建设中,政府要进一步关注信息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库质量的提升,扎实有力地开创交通运输信息化监管的崭新局面。 作者:林永贵 单位:博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业档案管理工作研究 【摘要】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它的具体职责是收集、保存和提供数据和服务,维护企业的权益和企业的历史真实。运输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生产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和管理的必要条件。所以加强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能更好地服务交通运输管理的建设。文章分析当今交通运输行业内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交通运输;档案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交通运输业的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它不仅能够反映运输的经济运行能力,而且能为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但是,在具体工作中,档案管理是被经常忽视的,不被重视的,这就造成了档案工作质量下降,水平不高、人员素质得不到提升等问题,要解决好运输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交通运输业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领导认识不足,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工作能力相对较差,而工作又相对较繁杂,所以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对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一些档案管理人员甚至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档案工作无足轻重,无关紧要,觉得档案工作是整理整理材料,存储存储数据,分分类,归归档,不能给单位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只要不丢,不漏,可以应付外调就行了。在思想上存在轻视档案管理工作的误区,没有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日程,使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被忽视。 2.档案室设施不齐全。档案管理有些必要的设备、用品、工具不健全,有的个别单位没有专用档案室,即使有档案室也是一些采光条件不好,空间狭小,潮湿的房间、内部设备不配套,不完善极容易造成档案材料霉变、虫蛀,影响档案的整洁、完整及使用。 3.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档案管理机构就不能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良好的档案管理机构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分工模糊,由非专业人员兼职,很多交通运输单位没有设置档案管理机构。 4.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低。目前,在很多交通行业中缺乏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档案管理主要是由一些非专业人员来兼职。这些非专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培养,缺乏档案管理知识,只是凭借主观臆断,照猫画虎,这使得整理出的档案个人因素明显,缺乏共性,档案质量受到影响。 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档案管理责任体系。档案管理要始终如一地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构建覆盖全面、责任明晰的档案管理体系。一是完善管理网络。要建立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配齐基层档案管理负责人和档案管理网络员,做到领导力量不弱化。二是落实具体责任。要将档案管理纳入运管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档案管理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听取档案工作人员的汇报,对档案收集、整理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员档案管理意识。为了全面提高单位全体职工的档案资源意识,要对《档案法》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档案重要作用宣传。通过申报档案利用成果、撰写档案管理论文等形式,强化档案重要作用的宣传,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源,对规范管理行为、挖掘管理潜力、提升管理效能、维护单位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强化档案基础知识教育。为了提高档案收集和归档效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有效,要对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网络员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考试等形式,提高单位各相关科室网员的档案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档案法律法规学习。要根据《档案法》的重点内容,采用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出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档案法律法规集中宣教活动,有效提高单位全体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交通运输部门档案管理要实现信息化应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一个实用的档案信息网站。以网页的形式提供信息和服务相关的文件,文件信息在线咨询、搜索、电子文档、实时归档和直接访问的使用。二是加强电子文件的管理。这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储存和处置工作中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进行指导。确保电子文件的可靠性,使之与纸质文件一样发挥社会效用。三是做到档案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在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化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推荐的信息化管理标准,在实践中按照自身发展的需求和特点不断进行完善,制定出符合自身需要的管理标准体系。 4.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一是专业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只有掌握扎实的知识技能,专业的管理知识,才能在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编研、提供利用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自我修养。在任何情况下运输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历史,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记录历史的真实面貌。总而言之,道路运输行业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只要各级领导加强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一定能推陈出新、走出一条新路,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振兴道路运输事业服务。 作者:刘英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研究 摘要:在交通运输业大部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就如何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成为学术界研究的“新宠”,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体制机制构建的核心层面,严重影响综合交通运输业的健康、有序、高效、公平发展。本文对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领域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针对目前学术界关于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所持不同观点进行浅析,并作出自己的预测。 关键词:综合运输法律法规;体系;运输法 一、研究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现实背景 综合运输体系是指用最恰当的方式去最大限度地满足有效的国民经济运输需求的交通运输体系。不同于传统的交通运输业只是五种运输方式的简单总和,综合运输体系更突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作配合,有机结合,连接贯通,达到运输发展的协调和运输管理的协同。所以说,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不仅能提高交通运输总体效率和效益;同时增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促使运输市场更加协调有序的发展。原交通部撤销、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新成立以来,大部门体制改革被提上记事日程,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作为体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其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在2016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中,就如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在今后五年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部署和规划中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治制度体系。交通运输法律体系本身作为交通运输管理活动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对运输活动当事人起到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梳理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法规体系,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符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是大部门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目前学术界关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观点 目前就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研究展开了如下探讨:一、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二、在现有的交通运输法规规章中,对需要重新建立,以及修改完善和立即废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判断、整理和说明。三、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的法律、法规应如何衔接以提升综合运输效率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达到“及时性”要求。本文就关于“建立什么样的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问题,梳理出两种体系结构模式构建观点:第一种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5+1”模式即道路、水路、铁路、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各自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公共交通法规;第二种是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即综合运输促进的法规体系(“促进法”)。 三、对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两种观点的评析 在这两种不同观点下,研究结论或者完全倒向一边,或者完全赞成两者,或考虑如何协调两者,均对这两种模式的构建展开了理论分析和实际评析,力求找到一种符合我国综合运输发展和管理规律的模式。1.支持“5+1”模式。张庭柱认为交通运输部成立以后,提出了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想法。这并不是不是意味着要把现有的立法模式推倒重来,建立一套新的体系,而是在现行的交通法规体系基础上,将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的立法问题统一纳入进来,统筹考虑。交通立法还是应该遵循: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行业特征来制定的方式。我国按不同运输方式立法的做法已取得很大成果,不会也不可能制定一部能解决各种运输方式问题的法律,用一部综合运输法律调整几种运输方式几乎不可能实现。认为应该在保留铁路运输法规、道路运输法规、水路运输法规、民航运输法规、邮政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不专门增加综合运输促进的法规,而是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几个法规体系,将需要调整的综合运输衔接问题在各自的法规体系中予以明确。2.既支持“5+1”模式,又支持“促进法”模式。张迎涛等人认为既要考虑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法、水路交通运输法、铁路交通运输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又要考虑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3.考虑根据不同分类方法下选择不同模式(协调两者)。张迎涛等人提出对综合运输事项进行分类,认为在制定综合交通运输的法律时,可以根据上述分类进行立法,分别制定调整各种类型内部关系的法律和调整各种类型之间关系的法律。a)类型内部关系法是指调整各种类型内部事项的法律,把综合运输事项按某一标准分为几种类型,相应地制定几部调整类型内部事项的法律。例如,根据运输路径、状态、空间、对象的进行划分,分别制定不同的运输法;b)类型之间关系法是指调整各种类型之间关系的法律,将综合运输分为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等五种运输方式之后,从逻辑上讲,既要考虑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法、水路交通运输法、铁路交通运输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又要考虑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4.对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预测。综合上述观点可以预测,按不同运输方式分别立法基本格局一时不会改变,原因在于,《民用航空法》、《铁路法》、《公路法》、《海商法》、《港口法》、《邮政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多年,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加上各种运输方式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其管理依据的变更面临一些阻力,衔接还需要一段准备期和实验期。虽然这种按不同运输方式分别立法的基本格局暂时不会改变,但在一些法律法规层面,对管理方式的改进应予以进一步规定,如果加以改善将会更加符合现代道路运输管理的特点。如在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方面、赔偿额度方面、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凭证方面等存在一些操作上的差异和管理上不能有效衔接,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和人民生活出行带来不便,应在这些方面予以进一步研究。 作者:李彩云 毛萌 单位: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物联网智能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现状研究 摘要:自2010年以后,全球经济发展趋势正在逐步向整体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出现了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缩短了合作者之间的距离。通过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应用技术也在持续发展。那么,物联网技术到底是怎样与智能交通系统实现有机融合的呢?本文通过对济宁市智能交通运输系统应用的研究分析,找出其在智能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应用点,以此为依据开发新的智能交通系统模式,以期为济宁市交通智能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物联网;智能交通;交通管理模式 物联网是生产社会化的必然选择,是传统道路运输方式结构的重要支撑,也是创新运输管理新模式、实现管理能效新跨越的强劲动力。自1998年济宁市组建信息中心以来,主动适应网络时代的新趋势,运用物联网思维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个性化运输需求,在国家战略的新机遇下,牢牢把握创新驱动这一着力点,推进“物联网+道路运输”的新模式。物联网技术产业将形成一种新的经济形式,会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并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这不仅改变了社会生活方式,而且还会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的增长。 1济宁市物联网智能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现状 济宁市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物联网化,推进基于物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努力打造“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目前济宁市共接入218辆城际公交车辆、857辆城市公交车的车载3G视频信号,同时对1193辆“两客一危”车辆和4832辆教练车进行GPS/北斗动态定位跟踪监测。2015年新增光纤接入点5处,目前交通运输综合业务管理光纤网络已覆盖12处治超站点、14处违章处理室、47处驾驶员培训学校、13处驾驶员继续教育机构和11县(市、区)行政审批大厅、源头管理站点等,为各类交通运输业务系统的联网应用和平稳运行提供了集约高效的网络基础环境。现分析一下存在的问题。 1.1标准问题 目前国家要求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应全部接入国家联网联控平台,济宁市已有42329辆普通货车已接入该平台。但由于接口标准不统一,GPS设备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该产品针对不同的行业应用对其功能和接口都有不同的需求,车辆在出厂时GPS终端设备无法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从而使运输业户重复安装终端设备,增加了企业负担,延缓将来大规模的行业应用。但交通物联网相关技术甚广,如何统一终端和接入标准都是推进交通物联网的问题。 1.2信息共享问题 国家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对GPS车载应用要求不同,导致济宁市有些运输车辆出厂后消费贷款部门安装一部、入户时交警部门安装一部、交通部门安装一部,结果是一辆车上安装3部~4部GPS车载终端,所以交通物联网的普及需要解决信息共享的问题。济宁市交通信息化经过十多年的建设,网络条件不断改善,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设施基础,交通管理和信息化程度都达到了很高的标准。但各部门信息不能共享,各自为政的状态仍有存在,缺少联动机制,阻碍了物联网发展进程。 1.3职责划分不清问题 目前经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合格车载监控终端达到400余家,平台服务商50余家,进入济宁市的平台服务商21家。通过两年的运营服务,在这21家中,由于服务不到位退出市场的有3家。终端设备生产商与平台服务商的配合不力,导致企业重复更换终端设备和平台服务商,制约了物联网的发展。部分信息系统在应用管理中存在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清晰的现象,缺少配套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各单位未形成工作合力和协作意识,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差。 2用物联网思维架起交通运输系统管理的桥梁 2.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对光纤网络、电子政务、定位监测、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从最开始的ADSL线路到独立光纤接入,在治超站点、违章处理室、运政服务厅、驾驶员培训学校接入光纤点,梳理应急指挥中心接入信号,更新客运站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持续推进城际公交和城市公交车辆的3G视频安装工作,对综合执法车载移动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车载终端的WiFi模块更换为内置3G模块,使车载3G视频信号传输和移动监察系统的数据传输线路进行分离优化,提高视频流畅度和数据传输速度。 2.2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制定“济宁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目标是建成覆盖全面、信息准确、适度超前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面向公众出行信息需求,通过移动终端、网站、微信等多种载体,提供涵盖公众交通出行的综合性、多层次信息服务,包括交通资讯、实时路况、公交车辆动态信息查询、客运班线运行查询、水路客运信息查询、城乡客运信息查询、运河快修服务、驾驶员培训服务、航班和铁路动态等,提供出行路径规划、出租召车、网上购票、换乘信息查询、业务信息查询以及出行过程中的信息交互等服务,并将把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建设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一站式信息服务体系。 2.3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依托省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融合济宁市物流信息资源,鼓励互联网企业或物流企业建设济宁市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将广大中小物流企业组织起来,按集约化模式开展干线运输、城市共同配送,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鼓励物流相关企业依托互联网开展物流金融、保险等增值服务。选取3~5个地区开展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引导企业建设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有效融合广大农资农产品经销企业、物流企业信息,及时高效地组织调配各类物流、车辆资源,推进济宁市农村物流业发展和农产品供应链的完善优化。鼓励物流园区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采集和分析、物联网、车联网、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并选取2~3个物流园区作为智慧物流园区产业示范基地。 2.4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一是将车辆、轮船、车站、码头、船闸、港口、治超站、高速公路、客货运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维修企业等交通运输资源数字化,即交通基础设施及其要素的GIS信息(地理位置信息)、GPS/北斗信息、应急电话、视频监控(包括固定点视频监控和公交车、长途客运班车、执法车3G视频监控)以及其他基础信息整合到一张地图上,融合到一个平台,形成“全市交通运输一张图”。二是加强与公安、安监、消防、环保、气象、医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对内包括港航、公路、道路运输等部门,对外包括市公安、安监、消防、环保、气象、医院等部门的多级应急响应联动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掌握现场信息,按照应急预案等级快速调度最近的交通运输资源,响应消防、医院等急救资源,提高在重大事件预警、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理能力。同时结合“平安交通”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达标建设等纳入其中。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物联网+”行动,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着眼新业态培育,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应用,促进互联网产业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智慧交通发展水平。 作者:李晓旭 胡玉婷 单位: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 摘要: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系统都可以抽象为节点与便组成的网络系统,尤其是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加深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的复杂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交通运输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交通作为中间的重要环节。因此交通运输网络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作为一项巨型的网络系统,我们应该全面并且深入的了解其内在运行机制与规律,从而提高交通运输网络的管理水平,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针对交通运输网络的复杂性进行简要分析,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近些年来交通运输网络的研究已经成为了国内外的一个热点项目,尽管逐渐受到了重视,并且研究的程度也逐渐加深,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交通运输网络不仅仅只包括陆地上的公路、铁路等,还包括航空网络和航海网络,尽管这三者之间的类型、功能以及规模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处,但是这三者之间却有着一定的联系。对于一个网络来说,是由点和线组成的,所以如果网络之中重要的节点遭到了破坏则会影响整个网络的功能,使其不再具有连通性。对交通运输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条件,还可以使交通运输设计得到优化。 1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的研究现状 1.1从复杂网络角度分析。作为一门刚刚开始的新综合交叉学科,交通网络复杂性的研究是将交通科学与复杂科学相结合而产生的,因为交通网络作为一种典型的复杂网络所以受到了复杂网络研究领域的重视,同时研究交通运输网络的复杂性也可以对现今的交通运输网络进行改进与优化,使其发挥最大的功效。在针对交通运输网络进行研究时应该依据不同的网络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首先航空网络应该是交通运输网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因为在所有交通运输网络中航空运输网络的发展是最早的,在行业内部数据也比较完备,同时一直以来都受到学者的广泛研究,所以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基础,在针对航空网络研究时往往采用L空间。另外,在城市街道网络研究时往往采用原始和对偶两种方式进行研究,因为如果只是采用原始法研究,虽然可以保留该地区原始的一些地理信息,但是在所得到的网络点度上却没有明显的无标度性,所以综合对偶方式进行研究,解决原始法没有无标度性的问题。另外,对于铁路网络、船运网络等通常也采取L空间和P空间。总之,在进行不同类型的交通运输网络系统研究时,应该根据具体的需要采取最适宜的方式进行研究。 1.2从交通科学角度分析。随着科学研究水平的逐渐加深,交通科学领域的学者已经逐渐注意到复杂科学和复杂网络理论之间的联系,并且正在向着将交通科学应用于交通网络复杂性研究的领域发展。在交通科学领域可以采用交通流分配问题、控制理论以及动力学等多种手段为交通运输的研究做出贡献,在交通运输网络的研究中一直都是以追求一个平衡状态为标准的,例如针对一个交通网络的旅行时间最小的平衡设计,交通运输网络的出行成本与交通流量之间成正比例关系,即出行成本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加而增多,期间由于交通流量的增多而导致的交通堵塞与拥挤会使成本也随之增加,在不断的反复过程中交通网络会出现一种平衡状态。从整体来讲,目前我国交通学者们已经开始重视交通网络复杂性的问题,随着研究时间的不断增长以及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是对于彻底了解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来说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仍然需要在此方面努力。 2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的难点 在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方面尽管近年来已经逐渐受到了重视,并且也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针对其中的一些难点仍然没有科学的解决。在刻画研究方面缺少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并且刻画的程序也不够完整,另外,在刻画方面由于需要以大量的数据作为基础,因此需要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进行有效的刻画,所以在实际中影响了刻画方法的实用性。最关键的是对于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比较浅显的阶段,对于复杂性的管理与控制仍然处于空白的状态。 3对于研究过程中一些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 交通网络作为无标度的网络,在研究时应该考虑如何找到公共网络的集散点,并且将研究的内容与实践性很强的公交网络平衡配流研究相结合。首先是HUB点的确定,第一步就是对交通运输网络中各条路段流量的确定,一般可以应用公交网络用户平衡配流的方法可以实现,并且精确度很高;但是实际中有时候需要对某一路径的流量给出唯一的精确值,面对这种要求需要采用极大熵网络模型对该平衡网络进行求解,得出唯一的路径流量;另外,在对网络中某个点进行流量求解时需要依靠前面步骤求得的路径流量,即用已经求得的路径流量简介算某点的流量;另外,对于交通运输网络中站点的处理不只是要求求出流量,还要根据求得流量的大小对站点进行排序,之后计算出每一个站点流量在总流量中占据的比例,最后找出网络中的HUB点,上述这种方法是目前国际上所研究出的唯一一种既可以找出HUB点精确度又很高的方法。在实际研究中对现实的交通网络应用无标度网络的理论进行网络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是当前研究的主要方向,应该针对研究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上述方法是包括了所有能够上下乘客的节点网络,然而实际的情况却与此有较大的差别,如果将多种交通交通工具进行转换这一事实加入到分析的条件中,则情况就应该另行考虑。可以将能力约束问题进行两方面的分类,即不考虑能力限制与考虑能力限制两种。总之,交通运输网络具有复杂性,实际研究时需要考虑的约束条件有很多,因此需要交通学者在分析交通网络时要有足够的耐心,并且全面考虑所有涉及到的条件以及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意义。 4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的方向 交通运输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人们带来生活上的方便,所以在研究方向上应该构建出一套规范的基础理论和程序,并且针对上文提到的需要大量的数据才能够进行刻画的情况应该进行适当的改进,使小数据也可以适用,另外,应该将复杂性刻画应用于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之中。以上所提到的就是当前研究的方向,想要实现交通运输系统的科学管理,首先必须做的就是对交通运输系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之后以此为基础进行复杂性的研究,最后应用复杂性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对系统的复杂性绩效刻画,并且根据结果选择最为适合的科学方法对交通运输网络进行控制与管理,同时这也是交通运输网络系统管理的发展方向。无论对哪个系统进行研究,首先都必须要明确所研究的方向,研究交通网络的复杂性就必须要在明确研究方向的前提下进行,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5结论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科学技术信息的不断发展,网络的概念已经深入到了各个系统之中,网络将一个系统中的各个散点与分离的部分相结合起来,交通运输网络作为复杂性网络的代表已经引起了交通学者的关注。针对交通运输网络研究的现状可以从复杂网络角度和交通科学角度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明确研究过程中的难点,并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也可以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拟解决方案。最后要根据实际研究情况明确研究方向,使交通运输的管理与控制系统化。 作者:孙宝鹏 单位:绥化市北林区运管站 交通运输研究: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摘要:人力资源管理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而目前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基于此,本文针对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管理意识、人才培训、人才选用和人力资源配置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希望能为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帮助。 关键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完善建议 近几年,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力量迅速壮大,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其中之一。完善和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利于企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1.人力资源管理意识薄弱 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存在自身规模小、资金少、高级管理人才缺乏等人力和物力的局限性,再加上人力资源管理在成果上具有天生的隐蔽性——并不像生产或销售一样直接反映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或年度损益表上,其更倾向于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投入到研发和营销上。其次,目前的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早期人事管理的层面,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更是被束之高阁,仅仅在人才招聘、业绩考核、薪资核算等方面被动地发挥作用,缺乏对人才进行后期培养的意识,缺乏开发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不足 足够的人才培训资金是企业优化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保障。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和管理意识的薄弱,大多情况下把人力当作成本,为了降低成本而极力减少对人力的投资,这就导致人才培训方面资金的不足。其次,中小企业的稳定性差,内部人员流动频繁,企业文化建设落后,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缺乏,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在投入人才培训资金后要承担员工流失的风险。再次,中小企业的管理培训人才缺乏,进行人才培训甚至需要外聘专业人员,这就增加了培训成本,而且企业很难保证人才培训的经费。 3.人才选用方式不当 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具有家族式特点,在人才选拔和任用上多以内部招聘方式为主导,对人才的能力缺乏足够的重视,这就导致“任人唯亲”现象严重,并且,在这些企业中很多岗位是为了人而设置。这种“任人唯亲”、“因人设岗”的方式使企业既失去了从外部获取一流人才的机会,很有可能让不称职责者占据主管位置,又极大地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其次,招聘者的个人素质对人才选用尤为重要,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缺乏,一些决策者对人才选用方式不胜了解,相关部门制定出的招聘方案也不尽合理,导致在人才选用上领导的主观印象占决定性因素,人才选用方式有失妥当,人才选用流程有失公正。 4.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 通常,人力资源配置要达到“能岗匹配”的效果,即某个人的能力完全能胜任该岗位的要求,人得其职;岗位所要求的能力这个人完全具备,职得其人。而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缺位,造成一些岗位人浮于事,另一些岗位则员工事务繁重;一些能人异士职务过低,只能在上级领导的指派下工作,无法尽施其才,另一些职务高的人却不具备领导者应有的素质;评估考核的形式化也使得一些员工得不到应有的提升。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不尽科学。以上是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可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弊端重重,亟待改善。 二、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建议 1.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意识 领导者和决策者的管理意识是企业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应尽快改变早期的人事管理观念,树立“人本”观念,重视企业中人的宝贵作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实现企业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有机结合。 2.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 首先,企业在培训前要有明确的培训目标,这样培训才更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其次,在培训方式上要改变传统的单一的“师带徒”培训模式,要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为其量身打造合理的培训方案,高层管理人员要侧重企业战略培训,中层管理人员要侧重管理技能的战术培训,作业人员要注重基本技能培训;企业还可引入轮岗、外派培训等培训方式。再次,培训后,企业要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这有利于调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并为以后的培训积累经验。最后,中小企业要增加对人才培训资金的投入,确保足够的培训场地、培训设施和培训时间。人才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提高其知识、技能,在培训过程中有助于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员工对企业的了解,从而在提高企业绩效的同时还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是企业生存发展不可忽视的一环。 3.改进企业用人机制 正确合理的人才选用方式是企业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中小企业要改变“任人唯亲”的用人局面,引入现代招聘方式,在招聘上要坚持适合、宁缺毋滥、公开公平、真实、企业文化认同等原则。在招聘前要进行细致的招聘需求分析,明确招聘工作特征和要求,制定健全合理的招聘计划和招聘策略,提高招聘者的个人素质,确保招聘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改变传统招聘方式中用人单位完全被动的局面,发挥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聘过程中的组织和服务的功能。中小企业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将员工的业绩与职位晋升挂钩,不定期裁员,实现用人上的优胜劣汰。 4.科学配置人力资源 科学的配置人力资源能使企业在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要对引入的人才进行全方位评估,对相关工作岗位的特点作细致的分析,实现人才和岗位的最优匹配。同时,企业也要意识到学历高低、工作经验、所学专业、学校成绩并不是衡量“能岗匹配”的唯一指标,人力资源部门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识别人才,这是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前提。 三、结论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树立“人本”理念,将人力投资和企业的科研和营销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正确发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作用,这是前提和基础;在人才培训体系、用人机制和人力资源配置上也应当改进,只有这样,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许可 单位:广州粤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平台研究 摘要:交通运输行业现行的计划管理业务,建设计划与养护计划存在没有统筹考虑,难以统一管理的问题。为促进建设及养护资金计划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整合资源、满足业务管理本文研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整合方案,从而提升计划工作效率,提升投资决策水平。 关键词:交通运输;建设养护;整合方案 1概述 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业务整合涉及公路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养护计划管理系统、国省干线投资计划管理系统、路面养护管理系统等。需要整合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基础属性数据、地图空间数据、养护基础属性数据、养护计划业务数据、建设计划业务数据,初步实现各类固定资产建设计划、高速公路养护计划、普通干线公路养护计划等各类建设和养护计划数据的联网数据共享和综合分析,提升计划工作效能,促进计划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整合资源,实现各类计划数据与中心数据库的定期同步交换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更好保证计划数据安全性;完善各类计划数据的检索查询及分析服务,为交通运输建设和养护计划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2需求分析建设养护计划管理相关业务系统分为四个层面: 1)公路GIS数据采集层。主要进行底层GIS基础数据采集,包括普通公路GIS公路与桥梁数据管理系统、普通公路GIS桥梁数据系统更新维护系统和普通公路GIS桩号系统。 2)普通公路及桥梁基础属性数据采集层。该层包括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系统,该层系统利用GIS基础数据进行普通公路及桥梁方面的基础数据采集,并能为建设与养护计划等业务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公路养护与计划业务管理层。该层系统包括普通公路计划与养护系统、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各系统在充分利用上述GIS、公路与桥梁两类数据采集层的系统所采集的基础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公路养护与计划等业务管理,同时,该层产生的业务数据作为业务基础数据提供给“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与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4)业务统筹整合层。该层的系统为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与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整合平台,该层系统通过充分利用上述三个层级系统产生的数据,实现规划、计划、统计三大核心业务“三位一体”。一方面进行相关的业务管理,同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上述四层个层级业务系统相互支撑、相互关联,一方面对计划系统得基本业务进行了有效管理,有效地规范和有序地促进了公路养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等管理工作。同时,采集和积累了大量基础数据,对提高计划管理工作效率与精细化、资金使用效益、养护与计划分析决策起到有效的推进和支撑作用。业务层次详见图1。 3应用平台整合方案 通过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各个投资计划系统进行整合,形成覆盖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的公路建设计划与养护计划的综合性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综合性系统将在保留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新开发建设“交通运输建设与养护投资计划综合管理系统”,以便于业务人员能更方便快捷地对全省公路建设与养护投资计划的查询汇总。综合系统将借助4A平台,实现用户和系统入口的整合。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见图2: 4数据资源整合方案 根据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综合系统的数据库建设内容包括:公路及附属设施基础属性数据库、公路及附属设施地图空间数据库、养护计划基础属性数据库、高速公路养护计划业务数据库、普通公路路面养护计划业务数据库、路网结构改造工程业务数据库、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计划业务数据库、建设与养护计划综合业务数据库等8个部分。其中前三个为基础数据整合库,后六个为业务数据库。其中第四至七个数据库是已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库,为已建设好的数据库;建设与养护计划综合业务数据库为综合系统的中心数据库,将从四个业务库中汇集投资计划数据,是需要新建设的数据库。业务数据库总体结构如图4所示。 5结语 本文结合建设养护计划管理业务实际,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整合方案,促进建设及养护资金计划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整合资源、满足业务管理需要。 作者:王一宁 段成民 王晓凤 张平 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研究: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 一、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现状 (一)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 目前,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虽然成为了客观上的硬性要求,但在执行相关工作的时候,因为没有确定的理论和方法,各个地区的低碳工作表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是比较重要的一项问题。[1]该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理论、方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并不多见。在各种理论框架缺乏的基础上,获得的大量数据和信息,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运用,解决措施的制定也比较杂乱,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造成一些冲突现象,这对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而言,是非常不合理的。第二,现实当中的很多企业在低碳工作中,并没有将其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仅仅是在国家严查严打阶段,或者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阶段,通过一些表象措施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实际上没有对低碳交通产生太大的积极意义。第三,已经编制规划的地方或者是企业,无法通过实际行动来保证阶段性的工作成果。从开始到现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始终保持在原地,未有太大的转变,导致在规划工作中,遇到了很多的难点和阻碍。 (二)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面对社会的碳排放量日益增大,低碳交通运输已经迫在眉睫。但是,由于在客观上和主观上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因此在很多工作中,都没有取得太大的积极成果,由此导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打折扣。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单一部门的低碳工作相对集中,客观上造成了忽视全局的问题。[2]我国交通运输方式多种多样,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都会造成较大的碳排放量,如果仅仅在单一部门开展低碳工作,那么就会影响总体上的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同时,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时,由于单一部门已经取得成果,不能与这些低碳工作成果相互冲突,客观上为总体工作提供了较大的难题。第二,各种运输方式低碳发展、协调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不明确,发展路线不清晰。从主观上来讲,现阶段比较重要的问题在于,低碳交通是人人都能够意识到的事情,但如何去规划,每一年获得怎样的目标,具体的发展路线,都没有确立,导致很多工作都未取得突破性的成效。因此,现阶段的碳排放量依然严重,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空气环境,都没有得到十足的改善。 (三)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已经被商人视为第二地位,第一地位是经济收入。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过程中,由于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导致具体工作的落脚点无法确定,各个地区只能根据总体目标,设计一些具有试探性的措施,以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果为标准,倘若成功则继续实施,倘若失败则停止落实。这种工作不仅耗时费力,同时还会影响国家的总体发展。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都是刚刚起步的工作,未能够在客观上形成工作体系,工作效果不突出。第二,国内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较多,但是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并不充足,无法较好地引领国际合作,大环境上没有为国内的低碳工作提供帮助。 二、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的发展趋势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工作,且应在未来的几年内获得成就,否则将会遇到更多的难题。但由于碳排放量过大,一些简单的措施无法完成总体的进步。日后应在细节和大环境两个方面着手工作,以此巩固我国的交通运输规划,将低碳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仅仅作为一句口号。[4] (一)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发展趋势,应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应促使我国全面低碳。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落实阶段性保障工作,防止碳排放量因某些问题再一次提升,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是今后的重点工作。目前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投入比较大,技术性的措施将作为日后绿色低碳的主要内容。笔者认为,在该体系的建设当中,日后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要强化对低碳交通技术创新、低碳政策制度设计、低碳管理提升等方面关注,同时更加注重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加大对水运、铁路等低碳运输方式的政策扶持力度,[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运输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低碳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降低对能源资源的占用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满足最大的交通运输服务需求,为实现绿色低碳经济的愿景目标提供有力支撑。[6]由此可见,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交通发展而言,都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能够在未来持续减少碳排放量,促进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改善。 (二)注重加强低碳交通运输战略规划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 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过程中,应进一步开展规划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促使具体的工作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还要充分利用已经获得的低碳工作成果。目前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低碳将会成为交通运输的重要衡量标准,加强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能够促使我国尽早步入低碳时代。不断深化对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并适时调整战略规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交通运输需求的合理引导与管理。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应注重规划理论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规划方法手段的创新、定量模型与软件的运用、规划的规范化管理与民主参与等,这些动向需要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与实践中予以格外关注。 (三)更加注重政府公共政策创新与市场机制运用的有机结合 对于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而言,单一的努力势必无法完成较多的工作。未来,应更加注重政府公共政策创新与市场机制运用的有机结合。首先,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低碳不过是一个范围比较大的词汇,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碳排放带来的问题,需要对市场的反应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之后再制定相应的对策。第二,政府的公共政策不能总是集中在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方面,应对一些私企和发展中企业投入较多的优惠政策,促使其为低碳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第三,需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一方面限制影响低碳交通的各项因素,另一方面为低碳工作提供便利。应着重运用因势利导的工作准则,将碳排放量大的工作,有效转化为低碳工作,促进交通运输规划的建设。从现有的工作来看,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已经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将很多工作都落实到了社会发展中,总体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值得肯定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健全低碳交通运输的体系、制度、政策、规划、条件等,促使我国的低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刘慧 单位: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研究 1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存在的相关问题 1.1概念模糊 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概念模糊,对编制原则、编制目标不明确的情况,在规划范围和规划层次上存在着很多问题。第一,在规划时要将一些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作为重点,要将工作深度控制在规划内容以内。第二,明确研究对象,也就是说主要研究一些建设规模较大,货运量和客运量比较大的站场,类似天桥建设、公交站点的规划不在研究范围之内[1]。第三,要注意对不同类型的交通方式进行整合。第四,要对规划工作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是一种将指定区域范围作为规划枢纽的一种行为。 1.2规划效果不佳 当前,部分地区只是从交通运输方面来规划交通枢纽,然后汇总已经存在的港口规划、铁路线路规划、高速公路规划、公路枢纽规划等,并没有综合性的考虑相关问题。然而城市交通规划实质上只能说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的基础,而不是参考依据,不同的项目规划编制所处的立场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简单的按照已有的规划进行编制,是无法达到全面整合各种交通方式的目的。 1.3不能准确把握工作深度 在对交通运输枢纽进行规划时,要保证规划的基本任务和规划报告的内容相符合,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不需要全面分析项目的规划标准、规划规模以及规划方案,要保证规划范围和规划深度相匹配,要求规划具有长远性和战略性。 1.4对不同交通方式整合流程不合理 在整合各种不同类型的交通方式时,存在过度整合和整合不足两种情况。其中过度整合指的是没有对交通条件进行分析,组合手段过于强硬。一些规划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而进行的规划,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出现[2]。而整合不足指的是在已有的专项规划以内进行整合,只是简单的统计各种已经规划好的枢纽。对于深圳这种高速发展的城市来说,对综合交通枢纽进行规划是非常重要的,要将各个枢纽建设规模的上限确定出来。当前规划过程中,对规模的优化组合和研究不够充分,为了更进一步将枢纽规模控制好,首先要了解市政基础的规划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情况。结合深圳当前的交通情况和城市规划水平,综合铁路客运枢纽每年发送的旅客流量最好控制在5000万以内,公路客运枢纽每天旅客的发送量最好保持在5万人以内。由于深圳交通拥挤情况比较严重,并且想要改善交通拥挤的情况难度也比较大,所以要将单个综合枢纽的规模控制好。 1.5规划内容不完善 当前还没有具体的规范和规程对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中所包含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但是需要依据规划的任务和目标,在规划内容中加入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内容。对于工程建设来说,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项目规划表,那么规划是不完整的。项目表直接体现了规划的方案量,是对项目进行指导的一个主要依据。因此要根据规划实施的年限、实施的深度以及实施的内容,将项目建设的规模、项目建设的名称以及项目的宏观标准确定出来。 2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基本原则 2.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交通建设是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交通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扩展性和节约型的基本原则,从技术、观念、政策上对居民出行的基本需求、地域环境的质量、道路设备的供应进行分析,从而构建出对环境影响最低,达到城市居民出行基本要求的交通体系。在城市居民出行要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交通系统的弹性逐渐增加,可以为居民提供一个更加人性化的空间和环境。要认真贯彻有序、协调、平等、延续和平衡的基本原则。 2.2交通规划要和土地的使用规划相协调 交通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是相辅相成的,首先交通规划是以土地的使用和规划为基础的;其次,如果在土地规划过程中,没有合理的配置运输体系和道路交通网络,也无法实现土地规划中的相关内容。所以,要将这两个因素紧密联系起来,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协调,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共赢的目的,根本性的解决交通环境问题和城市交通问题。由于土地开发和城市交通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密,如果交通出行量呈增加势头也就意味着土地的开发能力增加。反之,如果过度开发土地或者未能合理利用土地形态,都会使交通容量达不到交通的通行要求,会对城市内部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并影响城市未来的发展。 3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的构建内容 3.1综述 此部分内容主要是综合性的论述和概括规划报告,以便可以让阅读人员更加全面、快速的了解到交通规划区的成绩,主要包含参考资料、编制依据、指导思想、规划背景、规划方案等内容。 3.2对现有规划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 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现状分析包括现有成果分析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现状的分析,主要包含铁路、公路、管道、水运5种交通方式。在整合、分析已经完成的具体规划后,找出导致交通拥堵、布置重复、管理矛盾等相关问题。 3.3预测交通需求 预测交通需求是规划方案制定过程中重点参考的数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⑴预测各个枢纽站场的交通流量,预测长途客车、出租车、公交车等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客运枢纽流量。⑵预测不同枢纽站场各种交通方式的货运量和客运量。⑶预测区域内部快速通道的交通量。⑷预测规划区中不同方向进出的交通量。 3.4规划区域中快速通道 为了保证各类交通流可以以一个较快的速度在城市中进出,要求对外主通道和区域中进出城的快速通道相对应,并且要保证各个外向主通道可以直接到达城市的中心区域[3]。当前,深圳的对外通道只和城市外环的高速公路相连接,这会导致车辆进出城会过多的绕行,增加了城市交通压力,影响车辆通行效率。所以,最好以快速路的标准建设进出城通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对各个枢纽快速路之间连接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高效率、高层次、大规模的外通网络,建立和铁路枢纽、海空港枢纽、口岸枢纽等紧密协调的货运枢纽场站系统,不仅可以加快深圳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进一步巩固深圳公路枢纽的地位。提高公路客运枢纽和其他交通枢纽的协作力度,确保所有的交通枢纽都可以高效率运转。 3.5对协调机制进行完善,发挥大容量效能 对协调机制进一步进行完善,对发展思路进行统一,对深圳的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建设出集运营管理、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交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行系统。对城市轨道线站位置的布局进行协调,对干线性道路建设进行完善,推行公共交通一体化的发展。建立高效能、大容量的口岸枢纽体系,对黄岗口岸、福田口岸、深圳北站的相关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建立出“东进东出、中进中出、西进西出”的交通格局。 3.6环境保护规划 此部分内容主要对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分析,分析项目对环境的承载力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并且要保证规划可以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进而保证城市交通事业可以有序、健康的发展下去。提高深圳交通系统的管理水平,引导居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建立宜人、安全、慢性的交通环境,推进低碳交通系统的发展。例如,深圳市推行建设的自行车道、交通无障碍设施、休闲廊道建设等。提高交通节能减排的控制力度,鼓励人们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出行。 4结语 当前,我国缺乏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在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对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简单的对规划编制体系的构建内容进行了探讨,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 作者:曾亮 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研究:智能交通运输研究 1选题的背景 当前国内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汽车工业也随之迅猛发展,城市中的私家车持有量也就越来越多,导致城市面临越来越多的交通问题。拥挤的交通对人们日常出行的方便造成了非常严重影响,当前城市交通拥堵情况已经是国内城市中非常突出的问题。通过部分城市的实际情况表明,要解决当前城市交通拥堵的情况,可以在目前城市交通的基础之上,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信息化能力,从而在根本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作为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同时也是道路建设发展第一的国家,国内交通信息化的进度也在不断加快,在当前各个交通部门较为分散的交通信息系统基础之上,将云计算的智能系统充分应用到交通信息系统中,得以实现及时交通信息收集、研究、处理与,定时向居民适时的动态交通信息,指引居民出行的计划路线,以此来提升交通的效率[1]。 智能交通系统(ITS)属于一个非常庞大的职能系统,先进出行信息系统(ATIS)则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属于ITS的重要组成成分[2]。智能交通出行系统的重要功能指的是从网络中收集即时交通情况,将信息处理之后,估计将来的交通发展情况,从而生出分析报告与路况预测。分析所得的数据能够作为即时交通公布消息,或者作为智能交通控制的系统,从而及时获得准确的交通控制措施;也能够将其用在分析交通事故中,为其提供定位[3]。因为过多的车辆同时占据相同的道路形成部分的交通拥堵,ATIS可以通过动态指挥、即时路况公布等策略指引道路中的车辆选择使用适合的道路资源,保证交通通畅。ATIS是根据道路信息资料整合系统与相关的信息资料,经过PDA、手机、网络、车载电视、滚动显示器、各个场所的大屏幕、交通广播等媒介,为出行的居民供应有一个完整的道路即时情况。为自驾的居民供应天气、环境、路况、施工等相关信息;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居民供应路况、施工、换乘、站务等相关信息。根据这些即时的情况,出行的居民能够在出门以前有充足的实践安排计划,从而改变出行线路,让出行更方便、更快捷[4]。 2研究的意义 2.1理论意义 云计算概念的起源是Google的公开核心文件和AmazonEC2(亚马逊弹性计算云)项目,云计算是一种基于Internet的超级计算模式,它是由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和网格计算发展而来的。云计算是将一些必将庞大的计算处理程序通过网络拆分成大量较小的子程序,让后发送到由多服务器构成的云端,经过云端的计算分析,在通过网络将结果返回给用户,通过云计算计算,用户可以体验到与超级计算机式的网络服务[5]。 2.2实际意义 本文提出了对车辆的行驶情况通过云计算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实时的道路交通信息。该项技术首先需要建立交通数据的采集、计算平台,这就需要政府、出租车公司以及数据运营商做前期投入以做好基础设施和技术平台的建设。在采集基础数据时,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采集,才能保证后续计算达到一定的准确性,在数据前,要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优化分析处理。实现智能交通系统的核心技术是动态导航技术,动态导航技术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显示意义。本文提出的智能交通云的构建对于实现城市只能交通系统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云计算来构建只能交通系统,可以有效的减少二线城市在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前期成本,这有利于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环节城市交通压力,最终提升各地的出行效率[6]。 3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节对国内外的先进出行信息系统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一定分析,这其中主要包括我国主要城市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美日两国的发展现状、趋势和经验。 3.1国内研究状况 交通的基础建设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交通的信息化建设是交通部确立的“十五”科技交通建设计划的重点之一;2001年计委和发改委共同的“2001年度有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的通知中指出了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为其中一项,还指出了交通信息化相观的系统以及软件开发成为了我国IT也近期产业化的重点[7]。我过在IT产业的研发上投入也比较大,许多地方的IT项目建设已经初具规模。深圳市的笔录电视系统监控全市的交通,各大路口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并且还配备了智能车辆违章抓拍系统,其中的车牌辨识系统,能在发现违章车辆的几秒之内通知有关执法人员及时处理,深圳市的交通系统中还配制了交通诱导指示装置,它的主要作用是为驾驶员提供实时的路况信息;只能化的电子车牌可以让公交候车人员知道公交车入站的具体时间。在交通信息化建设方面上海市与深圳市相比自身的特点比较明显。上海市在澳大利亚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交通自适应控制系统。结合各区的高架以及桥梁,设置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和控制系统。上海是我国第一推出交通广播台的成市,它能及时的交通信息,并于世纪之交成立了上海交通信息中心,2000年底又相继推出了上海交通网,为出行者提供了方便有效的交通动态指南;并在公交站内设置了电子站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上海的交通问题已经成为了上海交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2国外研究状况 3.2.1美国 美国作为经济大国,虽然在信息技术的研究上一度落后,但是由于其先进的技术,已经后来居上,一跃成为世界第一的IT大国,目前,美国在各项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引用上都处于领先地位。美国对于IT业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对IT技术在服务领域有的应用进行了深远的研究和实践。 1995年美国运输部根据之前颁布的地面运输效率法案正式公布了IT的基本系统以及子系统。此外,美国还在研发一个IT的新领域,这个领域及时信息化乡村运输系统。该系统把城市的信息化交通管理系统应用到乡村道路中去,主要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车辆的行驶安全,保证各国游客的顺利出行,以此促进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此系统主要包括无线电紧急呼救系统,恶劣交通状况实时警告系统以及相关的旅游服务信息[8]。 3.2.2日本 日本是一个经济大国,虽然面积不大,但是人口密度相当大,人口的总人数也有1.28亿,并且超过80%的人住在城市,这就对城市的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就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大量增加,这也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据估计,每年因为交通问题为日本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12兆亿日元。日本政府也接如何解决交通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但是由于地域面积的限制,通过新建道路来解决此类问题显然不太现实。为此,日本政府就加大了对智能交通系统的开发建设力度。日本的信息技术产业的一大特点就是各政府部门的共同参与,减少技术研究中漏洞的出现几率。1993年,日本成立了智能交通协会,从而使与IT相关的多个部门之间建立了共同研究的工作机制,1995年,上述部门对信息用户的服务范围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IT项目的研发进行了统一的规划,并且陆续开发除了交通相关的多个领域的多功能服务系统。 3.3综述 钱哨提出过,基于云计算的智能交通信息平台可以大规模的带动交通信系统的发展,可以对用户进行大规模的开放,并能实现大规模的创新。倪琴提出基于云计算的交通信息系统的组织架构主要包含了对资源资源、管理平台的云计算、基础服务体系、服务管理体系、以及平台服务体系和服务系统的门户建设[9]。杨晓光教授在2012年的中美澳智能交通国际研讨会中曾提出,在未来的智能城市建设中,要实现整个交通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面覆盖,这其中主要针对汽车与道路两方面,在这次会议中,美国的安德瑞教授明确指出,在未来,要实现车辆与道路的智能化,可以通过,车与车之间,车与路之间的各种信息的交换来增强汽车的感知力,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操作指示和决策,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在此基础上澳大利亚的华特森教授在此会议上详细的介绍了昆士兰科技大学自主研发的智能驾驶模拟器。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物流可行性研究 一、现代物流的内涵及特性 现代物流是循环性物流系统,通过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流通加工和信息等各个物流基本活动的有机整合,对供应链中物资的流动进行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整体控制,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优。根据国内外物流发展情况,总结出现代物流的具体特征。 (一)现代化 现代物流对“物流”的认识已经不局限于物体的储存运输,而是对整个物流活动体系的整合、集成,是供应链管理的一部分。现代物流中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语音识别技术等得到普遍应用,如世界上最先进的物流系统运用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卫星通讯、射频识别装置(RF)、机器人等物流智能设备,使得现代物流过程的可见性明显增加,物流过程中库存积压、延期交货、送货不及时、库存与运输不可控等风险大大降低,实现了物流行业效率最优和效益最大化。 (二)系统化 现代物流的本质在于其系统整合的功能,着重于将物流与供应链的其他环节进行集成,贯穿物资实体从原料采购、生产、销售到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将生产、销售、包装、装卸、运输、存储、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各作业环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系统科学方法整合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提高以服务客户为主的综合能力。 (三)网络化 为了保证对产品促销提供快速、全方位的物流支持,现代物流需要有完善、健全的物流网络体系,网络上点与点之间的物流活动保持系统性、一致性,来打破单一物流系统之间的阻隔,形成专业化、综合化、社会化的物流网络,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物流资源信息和市场供给与需求信息的共享,信息传递更加及时、透明、高效和真实。 二、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现状 (一)物流产业规模迅速扩大 2005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外资物流企业大量涌入我国市场,推动国内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物流需求总额不断扩大。中国社会物流总额呈逐年递增趋势,从2001年的19.45万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25.4亿元,平均年增速为22.3%。其中,2009年的社会物流总额为96.7万亿元,但增长速度仅有7.56%,这主要是因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物流行业受到沉重打击,但社会物流总额在2010年复苏强劲,社会物流总额增长速度为29.68%,与之相比,上升大约22.12个百分点,依旧保持接近30%的增长速度。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数据,初步预计2011年社会物流总额增长14%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可以支撑国内经济8%-9%的增长水平。可见,现代物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未来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挖掘。 (二)物流产业集中度提高 社会物流总额反映物流总需求,而物流总需求也反映出我国经济结构特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放开,物流产业的发展与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相适应。通过查询中国物流年鉴得知,从1991年到2009年的社会物流总额构成中,农产品、进口货物物流比例逐步降低,而近20年来,再生资源以及单位及居民物品物流额所占比例之和从未超过社会物流总额的1%,这反映出我国经济结构的仍以第一、二产业为主。同样,分析2010年社会物流总额构成情况:工业产品占社会物流总额为113.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4.6%,所占比例最大为90.2%,可见这块业务是带动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的主要因素;进口货物物流总额9.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2.1%,增幅比上年提高近34.9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进口货物物流重回快速增长通道;而农产品物流总额、再生资源物流总额及单位与居民用品物流总额所占比重较小,同比分别增长4.3%、39.5%和14.7%。 (三)社会物流总费用持续增加,总额占GDP比重逐年递减 2001年-201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持续增加,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1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自2001年以来为最低,所占比例为17.8%,这说明全社会每创造1单位的GDP的物流成本是不断下降的,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逐年变化不大,仍停留在18%左右。但这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运行效率仍然偏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高出一倍左右,我国物流业亟待优化和调整。 三、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现代物流业务优劣势分析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专业化、社会化物流企业发展很快,多种所有制、不同服务方式的物流企业逐步成长壮大。其中,国有交通运输企业一直是我国物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2010年50强物流企业排名中,中远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国海运集团位居前三,其他国有企业直属物流专业公司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也榜上有名。2010年我国前50名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506亿元,而前三名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和超过前50名物流企业收入总和的49%。勿庸置疑,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在我国物流企业中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对于我国物流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起到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是几个典型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物流业务收入状况和各类物流业务板块的优劣势分析。 四、国有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业务的相关建议 从我国的3PL发展情况看,目前做得较大、较成功的物流服务企业大多数也是由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由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转化而来的。但是,有关数据表明,近5年来中国前50强物流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虽然逐年递增,但收入总和仅相对于我国物流市场总额的10%。这说明我国物流行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在物流行业中的影响力、控制力远未发挥作用。因此,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物流企业旗舰”。 (一)构建专业化的物流业务体系,把发展国有综合物流企业放在首位 央企物流企业应立足于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经营中应充分借助资本市场,优化资本结构,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和控制力;拓展综合物流的产品组合与运营网络,提升综合物流的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以物流资讯技术为支撑,以高端客户体系为依托,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二)进行国有物流资产调整,优化物流行业的产业结构 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物流企业发展走势来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既要保持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又要使国有资产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央企物流企业为加快身发展,就必须真正按照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对国有物流资源进行改革、改制、改组、改造;制定有效的、以投融资和股利分配为核心的资本运营战略,通过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发展资金的有效聚集以及企业战略。 (三)推进企业间的战略联盟,整合并购国际物流资源 作为我国物流行业的中坚力量,国有物流企业需要做的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通过组织和协调,整合内外部资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供应链管理服务,迅速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在完整的物流链中,央企集团应寻求上、下游的服务对象,与之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形成跨行业、优势互补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同时,还应增强全球化意识,建设全球物流供应链体系,加快海外布局和业务拓展,实现跨国并购。 五、结束语 目前,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经济社会发展对物流服务的需求持续高速增长,依存程度明显增大。这一现象表明我国物流行业整个市场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为国民经济的较快复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这又会给物流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物流企业来说,面对更广阔更高层次的竞争与合作,应该如何适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的战略,寻求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撑起民族物流业,这是当前所面临的重大议题。 交通运输研究: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研究 摘要:“要想富,先修路”,道路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现今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发展的重点。道路交通运输是我国除铁路运输外陆上交通中一项极为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其是我国构建陆上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补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体系日趋完善。道路交通运输的良好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本文在分析现行的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现状的基础上对如何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地之间的人员和物资交流日趋紧密,道路交通运输作为一种重要的陆上交通形式,其水平的高低对于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是促进道路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一环,近些年来,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各地针对道路交通运输的运输服务项目的种类及多样化程度不断增加。道路交通运输业也从原先的野蛮式增长向着规范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为道路交通运输业规模的扩大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为更好地促进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当积极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从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规模和服务质量等多方面入手,促进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1.道路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得道路交通运输的触角逐渐延伸到了我国各个城市,从而构建起了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道路交通运输网络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如道路交通运输网络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完善等,这些因素的存在极大地影响着道路交通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并通过构建高速交通运输网络以便使得各地之间的道路交通运输更为方便、快捷。随着道路建设的逐步完善,道路交通运输业也应当紧抓这一有利形势,积极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通过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结构和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的质量及安全性,以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健康、稳定的发展。 2.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1)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于制定道路运输产业发展政策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分析。只有在做好各种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针对性的予以解决。现阶段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现状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政策相关,其中政策的好坏对于道路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着巨大的导向作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合理化,是道路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也是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做好道路交通运输政策制定的合理化必须要要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现状进行正确的评定。通过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进行正确的评定可以对现阶段所实行的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政策中的不足进行有效的分析及解决,并可以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参考,此外,通过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状况进行分析能够为调节市场运力及运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便于资源优化配置。 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基础性加以了解,并应积极加强对于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规模化管理的能力,通过加强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为市场提供一个有序、有效的管理机制,为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还能积极促进道路运输单位的经营管理模式。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这一市场中,道路运输单位是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主体,其经营管理的模式对其规模化、集约化以及网络化管理的实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通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经营方式进行动态的分析能够为经营单位的管理方式提供有效的帮助,从而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此外,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优化改革一直是管理者所关注的重点。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与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之间的关系,通过积极调整和优化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结构作为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结构调整和优化以实现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规模的扩大,从而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效益。 3.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举措分析 在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加强对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用以构建起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在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要构建更为完善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并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服务的扩展,积极推进道路交通运输组织经济管理的优化,而这一切所实现的基础则是要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的建设。随着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管理方面来说,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在骨干网络的建设上,应当更加重视对于国道主干线的建设,构建起以主干国道和高速公路为基础的纵贯东西、南北的运输大动脉,完成对于道路交通运输主干网的建设。在积极推进主干网络建设的同时也需要做好支线网络的改造,通过积极推进干线公路、支线公路的建设速度,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整体服务水平。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引入和应用高新技术。通过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理论模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现代化的运输技术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积极引入高新技术的应用从而为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以计算机技术为例,将其应用于道路交通运输中,将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相结合将能极大地促进道路交通运输的升级。 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为提升其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水平需要通过使用计算机、电子数据交换以及GPS等的技术做好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的管理强化,通过构建自动购票和异地结算业务,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水平。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在充分考虑旅客出行便捷、舒适和安全性的同时合理地对道路交通运输车辆的运行班次进行安排,从而有效地提升相应的运输效率,积极提升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经济效益。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关键是要做好相应的宏观调控,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通过结构优化的方式来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效率。结语道路交通运输是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人员和物资之间的交通运输的需求更为迫切。为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的发展需要做好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的经济管理,通过不断研究和改进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方式,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结构,为道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作者:肖渝 单位:湖北省荆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运输成本粘性研究 1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的会计研究发现,成本费用的边际变化率随着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方向呈现不对称的“粘性”现象[1]。此后,国内学者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成本粘性的存在。AndersonS等[5]就大量研究都默认假设管理层对产能调整而导致了成本粘性这一推理提出批判。随后,WeissD[6]发现“反粘性”现象的存在,即当需求变动时,管理者可能会选择处置闲置的生产能力,从而导致成本下降比上升得更快。此外,BalakrishnanR等[7]建议对成本粘性的行业表现进行研究,认为由于同行业成本、发展周期具有同质性,可以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CannonJ[8]对民航业运输成本的粘性进行研究,发现除了由于管理层在需求下降时,会采取保留运能而导致出现成本粘性的现象,还发现管理层的定价,以及对运能调节的决策也会导致成本粘性的出现。目前,我国正处在重点投资发展交通运输业的黄金时期,具有路网规模发展迅速、技术标准高、投资大的特点[9],作为资金密集性的行业,研究交通运输成本变化是否存在不对称性及其具体特征问题,对我国交通运输企业的投资及营运决策、预测,以及重大的运输能力调节、运价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此,选取我国沪市和深市A股运输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交通运输成本粘性及其特征。 2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AndersonM等发现销售和管理费用存在成本粘性现象,并首次提出费用粘性概念。传统的成本性态理论认为,企业成本的驱动因素是业务量,而与业务量变动的方向无关,无论业务量上升还是下降,成本变动幅度是相同的。AndersonM等研究发现当收入增加1%时,销售和管理费用增加0.55%;而当收入减少1%时,销售和管理费用仅减少0.35%,并将这种现象定义为成本粘性。WeidenmierM等[10]在AndersonM等人的基础上将费用扩展到“总成本”的范围,并将总成本定义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成本之和,发现销售成本、总成本、管理费用都具有粘性特征。孙铮等[11]首次通过对我国制造业公司进行样本分析,证实了成本粘性的存在。AndersonM等利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业务量与费用变化的不对称性,而成为研究成本粘性的经典代表,该研究方法也被广泛引用为ABJ模型。WeidenmierM等在验证美国上市公司总成本粘性存在的同时,还发现只有当销售收入的改变量超过10%时,总成本、成本及费用才体现出粘性的特征;CannonJ认为由于行业成本结构的相似性可以提高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现实意义,因而研究行业的成本粘性特征更具有现实意义。交通运输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在我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对运输业的营运成本影响非常大。但是,交通运输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缔结大量的长期契约,费用的调整成本相对较高,在业务量发生变化时立刻调整的可能性较小。由于铁路等交通市场还未完全放开,其市场竞争存在较不成熟的特征,多数交通运输业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投资、运营等重大决策等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较为迟缓,都会体现一定的成本粘性的存在。因此,提出假设H1: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运输成本存在粘性特征。反转性特征是指随着期间的延长,成本粘性特征会减弱或者消失。AndersonM等发现销售与管理费用粘性在以后的期间发生反转变化,并且研究区间的长度与销售和管理费用的成本粘性呈正向变化。孙铮等也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成本粘性存在反转性的特征。效率理论认为,在短时间内发生业务量的变化,由于较大的调整成本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管理者很难立刻进行成本调整。但随着时间的延长,管理者可以制订出合适的方案应对业务量的下降。因此,提出假设H2a:交通运输业成本粘性存在反转性的特征。反向性是指收入同比例增加或减少时,成本的增加比例小于减少比例,变成了反粘性。即当收入下降时的成本降低程度比收入同比例增加时的成本上升程度要大。AndersonS等采用成本与业务量同方向变动的数据,按照AndersonM等的研究方法,也同样发现成本粘性程度降低,而且出现了反粘性。理论认为,管理者是自利并规避风险的。当业务量下降幅度较少时,并不足以威胁到自身利益,因而不会进行成本调整,采取保持现有的产能,成本粘性较大。当业务量下降幅度较大时,管理者往往会提高警惕,积极投入工作,处置剩余生产能力,其结果会缩减成本粘性。因此,认为我国的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同样存在着成本粘性的反向性特征,提出假设H2b:交通运输业的成本粘性存在反向性特征。 3研究模型与样本选择 参照ABJ模型,检验我国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粘性的存在性。自然对数模型的选择一方面可以对回归系数有较好的解释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方差过大对回归系数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公式⑴,检验假设H1和假设H2a。当J=1时,是检验成本粘性是否存在的基本模型。传统的成本性态模型为y=ax+b,表示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成本是等比例同向变化的,反映为 β2=0,不存在成本粘性。若β2 0,即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变化时,营业成本下降的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时成本上升的幅度,这说明成本粘性的存在。当J分别取2,3,4时,检验不同时间间隔下成本粘性,即如果随着时间间隔的增加,β2的值变大,则说明成本粘性与时间跨度相关,即成本粘性有反转性特征。YasukataK等[12]对日本企业研究发现只有当销售收入相对于上期的下降比例超过5%时,成本才出现粘性特征。为此,在上述检验成本粘性的基本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业务量变动区间因素。从交通运输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的描述性分析可以看出,中值为10.71%,因此将对10%的增加变化作为基本的观察区间,并将业务量的变动区间对称地分为4个区间,由此提出检验成本粘性反向性的模型⑵。业务量变化范围在10%以内的公司成本粘性程度是β5,超过30%的公司成本粘性是β8。若β5<β8,则说明业务量变化幅度小的公司的成本粘性要大于业务量变化幅度大的公司的成本粘性。研究对象为1994—2013年在A股上市的交通运输业公司,主要包括铁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4大基本运输行业。为使样本数据的回归结果更加准确,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筛选步骤如下:①剔除财务数据异常和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企业;②剔除在1994—2013年期间ST类及PT类的样本企业;③剔除营业成本变化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绝对值大于3的公司。最终得到25家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共计558个样本,其中铁路运输业3家,水路运输业12家,航空运输业5家,公路运输业5家。检验用的指标数据全部来自于国泰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数据分析使用SPSS20.0软件。 4结果与分析 4.1交通运输成本粘性基本特征及反转性特征检验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收入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交通运输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均值为33.60%、中值为10.71%,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值129亿元,中值10亿元。可见交通运输业近20年来收入不断攀升,业绩呈上升趋势。主营业务收入的中值、均值差距较大,并且变化率的标准差为2.5219,说明不同企业的收入变化幅度差异较大。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粘性检验与成本反转性检验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结果来看,当J=1时,β2<0,并通过显著性检验(P=0.000),β1+β2为0.664,说明当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时,运输成本增加0.9%,但当主营业务收入减少1%时,运输成本只减少0.664%,说明交通运输成本存在成本粘性的现象,假设H1通过检验。当J=2时,即将时间跨度延长到2年时,β2<0(P=0.000)说明仍然存在成本粘性,但β1+β2为0.662,比J=1时的值还小,说明随着时间跨度延长,成本粘性不是在减少,而是继续扩大。类似地,当J=3时,β2<0(P=0.000),也说明了成本粘性的继续存在,且β1+β2为0.659,比J=2时的值还小,也说明成本粘性扩大的趋势。说明成本粘性随着时间跨度的延长,成本粘性在扩大,即成本粘性的反转性的特征没有随即出现,假设H2a没有通过检验。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跌时,企业为增加收入而采取“开源”经营策略,会增加营销管理费用,导致成本总量的增加,而出现“成本粘性”加剧。随着时间跨度进一步延长,当J=4时,β2转为大于0,即4年总收入比3年总收入减少时,运输成本会出现“反粘性”特征,这个与CannonJ的研究发现有相似之处,即当主营业务收入显著下降并且可能成为长期趋势时,成本粘性的特征就不再明显,甚至出现“反粘性”。此时,管理层认为收入或者市场的需求下跌不再是暂时性的,而是已经成为长期趋势,会选择不再保持运输能力,而是采取减少运能,甚至处置现有的运能,从而大大降低营运成本。 4.2交通运输成本粘性的反向性检验由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的描述性分析可知,业务量变动率的平均数为33.6%,均值为10.7%,可见企业业务量变动的主要区间范围在[0,±0.30]之间,因此,将业务变动范围划分为[-0.10,0.10]、[-0.2,-0.1)或(0.1,0.2]、[-0.3,-0.2)或(0.2,0.3]、(-∞,-0.3)或(0.3,∞)共4组区间,β5,β6,β7,β8则分别表示各个收入变化区间的粘性程度。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粘性的反向性特征检验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检验结果与预期结果有些不同。从系数来看,β1+β5为0.496,小于β4+β8的0.648,说明粘性有减小的趋势,但由于β5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4组区间的回归方程检验中只有β8为负且通过显著性检验,且β6与β7的值为正数,与预期不符,即H2b提出的反向特征假设没有通过检验。产生这种结果与样本的数量有关,交通运输业公司的总量只有25家,数据获取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回归方程的检验;其次与区间的划分有关,描述性分析显示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标准差较大,样本在不同区间内的分布并不平均,数量差异较大,因此对结果产生影响。同时,跟交通运输业成本特征、企业生命周期等也有一定关系。 5结束语 以1994—2013年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4大基本运输行业的25家公司,558个观察个体。与大部分的研究一样,发现我国交通运输业的总成本存在显著的成本粘性。但是,随着考察会计年度的延长,在前3个会计年度成本粘性存在进一步加剧的现象,这与成本粘性的反转性特征不符。在考察4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引起的成本增加,与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引起的成本下降是一致的,说明存在成本“反粘性”现象;对交通运输业成本粘性的反向性检验没有通过,说明我国交通业对短期内的市场需求变化而作出的成本调节措施并不明显。研究中由于各运输行业的成本构成、发展周期及管理经营决策差异化等因素影响,运输成本粘性特征可能存在差异。进一步探讨这些差异,以及引起差异的因素分析,也将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作者:刘萍 何巍 单位:华东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管理的研究探讨 1当前交通运输管控活动中面对的不利现象 1.1运营单位没有积极的落实责任 首先,经济思想太强盛,社会责任意识较低。通过分析得知,一些运作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开展垄断,此时其不关注社会责任,花费非常大的代价,有时候是故意的生成一些问题,将其当成是向国家机构换取路线等的筹码,如果获取成功之后,就将目标变化,把资金以及安全等风险变化,根本不会在社会责任的承担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上下功夫。其次,管控活动非常散漫,对于工作者的制约性不高。交通活动是城市的一大窗口,其代表着国家的文明性。驾乘者的语言不当,衣着不合适等等都会干扰到外界对其认识,特别是在出租中该项内容表现的最为显著。单位对于驾乘者的管控仅仅的局限在经济性的层次之中,不关注服务的品质,缺少沟通的力度。 1.2处理管控问题的方法 1.2.1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在我国的新疆运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山西和陕西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运管部门的机构体制改革。云南省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将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二是采取清理编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经费控制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对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提出“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按年度增人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 1.2.2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车辆要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整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为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类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机制。建议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首先,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权,让经营权真正成为商品,这样做只是减少了政府批指标的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放给了市场;其次,在行业内部应建立起竞争机制,奖优罚劣。 1.2.3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杜绝“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不负责现象。二是明确区运管机构在区里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及建设。另外,尽可能实行着装标示上的统一,维护运管部门的威信,现在的运管机构“卸装”上门指导检查工作,很容易产生误会和误解,有形无形地破坏了运政管理部门的形象。 1.2.4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 一是要大力推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经营活动和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二是积极推行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承诺合同制,各客运企业新增班线、新增车辆以及车辆更新要作出以服务质量为主的相关承诺,层层签订安全行车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1.2.5创建交通运输企业品牌 首先,要强化管控人员的品牌思想。运输单位是不是设置自身的品牌,主要是看管控人员是不是具有品牌思想。管控人员如果没有品牌思想,就无法获取自身的品牌。所以,管控人员要强化品牌思想,开展好相关的规划工作,落实权责,切实的带动该项创建工作的发展,强化管控以及维护活动的力度。其次,强化工作的培训力度。所有的创建活动都不能够脱离工作者而单独的存在,该项品牌的创建工作对于工作者的素养也有非常严苛的规定。相关单位可以对工作者开展有规划的培训工作,积极的开展演练,切实的提升工作者的业务素养。通过持之以恒和潜移默化地教育和星级服务制考核等来增强员工的文明、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切实的察觉并且培养工作者中的典型。切实的培育成单位的品牌。第三,强化安全管控活动的力度。安全是单位的声明,要经由切实的完善单位的安全管控体系,切实的使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强化管控力度,提升人员的素养,做好问题的整改活动,宣传安全思想,切实的营造出安全环境。最后,强化品牌管控力度。要对单位的品牌积极的宣传。生成一套有效的管控体系,经由比赛等来提升品牌思想,切实的结合简报等多项媒介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顾客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1.2.6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的文化建设 首先,单位的负责人要将单位文化创建工作看成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活动来对待。要秉承着严谨务实的理念,当单位文化看成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活动来开展。其次,单位的工作者要强化自身的主体思想,要具有优秀的自主认知能力。单位工作者要将单位当成是家,要以主人公的思想来积极的开展运作活动,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和单位牢牢的团结在一起,共同的谋求进步。 2结束语 由于经济高速前进,此时交通运输业得到了显著的进步。该项活动由于它具有非常灵便的特征,所以获取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它是人们最先使用而且使用次数最多的运输模式。由于该行业的发展,道路基建装置的完善和运输需求的改变,此时的交通已经成为了地区间关键的运输模式,人类社会已经形成了以交通运输为主体的新的运输大动脉。运输行业的快速前进和相关的管控工作之间是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的,必须将管控活动开展好,财会确保行业市场朝着更加稳固健康的层次进步。(本文来自于《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王巍单位:黑龙江省哈绥高速公路管理处哈尔滨管理所 交通运输研究: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研究 1公路交通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交通运输状况来看,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公路运输压力大。随着社会对交通运输的要求不断增多,需要的运输量也会不断加大,这样就会导致运输车辆频繁出现超载、超速等违规的情况出现,给交通运输的安全带来很大潜在隐患,也使得交通运输的质量大大下降。 1.2公路运输发展不均衡。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公路运输的发展也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在发达地区的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经常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而有些地区则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形成很大的反差使得地区发展不均衡。 1.3客货运站服务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公路运输的起步相对比较晚,再加上经济发展的限制条件,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甚至有些地区缺乏完善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从而降低了我国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因此,针对不同的地区特点,要建立相对比较健全的服务机制。 2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公路运输出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2.1加强公路运输管理,交通运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因此,应该重视交通运输的工作,这对促进公路交通运输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2提高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公路运输正朝着现代化服务方向发展,提高公路运输的服务质量,是保证公路运输快速发展的前提,也是必经之路。 2.3注重交通运输发展和创新,在高科技发展的影响下,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建立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体系。 2.4完善客货运建设的体制,不断完善公路客货运站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是提高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2.5协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优势,使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能够科学、合理的进行管理,就需要交通运输管理协同工作。 2.6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网络,为了保证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运行,提高对客货运站和驾驶人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地为交通运输管理提供信息支持,这就要求建立专业技能强、办事效率高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监督队伍。 3新时期公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原则 3.1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管理部门的职责要起到实效作用,即加强对公路建设、运营的日常监管工作。 3.2建立与“两个公路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两个公路体系”是指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各级公路部门要做好管理高速公路网的工作,使高速公路能够和谐发展,与此同时,增强高速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 3.3做好公路收费工作。公路的建设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个民生工作,因此,要清理公路收费和完善公路收费政策,使普通公路彻底回归公益事业。政府可从高速公路收费所得资金中,支持普通公路的发展。 4我国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公路交通运输要求不断提高,面对我国公路交通运输的现状,其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需求会持续增长。虽然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在不断地健全发展,公路运输能力也得到了明显地提高,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大量客运量和货运量的需求。 4.2智能化运输系统。随着智能化运输技术的不断发展,高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技术也会逐渐应用到公路运输领域。智能化运输系统的应用可在,且能够有公路安全运输、提高公路网络的通行能力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3物流的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网络的高速发展,现代的物流行业已经在交通运输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国内现有市场的需求,也是经济全球化必然趋势。 4.4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随着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飞速发展,公路客运市场也将会发生具有大的转折性变化。因此,我国未来的公路交通运输发展方向应当是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趋势。 5结束语 公路运输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所需。它在给国家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存在着较大安全的隐患,因此,公路运输的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设备、人员、组织方式等不断地变化,公路运输管理工作也会随之而发生较大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常抓不懈,不断研究,通过实践制定并完善公路运输管理,保障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同时,给国家要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服务保障。 作者:李艳霞单位: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科技园现存问题思索 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现状 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吸收、创新和集成开发的重要基地和窗口,有力地促进了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以苍溪县农业科技园区为例,野聚土防水、少耕免耕、机械进园、高位嫁接、平行拉蔓、自动微喷、种养循环冶等猕猴桃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由原来的20hm2扩大到133.33hm2,还辐射带动广元市元坝区采用聚土防水新模式发展猕猴桃66.67hm2。农业科技园区展示了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当地和周边的农业产业发展,极大地提升农业产业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如广安市以观塘镇为核心建成面积达346.67hm2的广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设施农业基地,辐射带动近400km2的现代农业发展,惠及12个乡镇近30万农民群众,2010年农民人均增收3738元。 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建设园区时没有进行整体规划,且多数园区从方案论证到规划设计时间仓促,未能做好规划准备[5-6],无地方特色,有些园区选择的产业根本就不适合当地种植;部分园区只重观赏价值轻实用价值,从美学的角度考虑的多,偏重观光休闲功能,造成科技园区在后期使用中的诸多不便;甚至有的地方为了迎合某些主要领导的意图,在园区内大量引进野高、精、尖冶的设施,片面追求展示现代农业技术和先进设施,而不是真正地从发展角度出发、以科技发展农业为目标,仅成了政府的野形象工程冶[2-3]。调查表明,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多的地区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最高的成都片区,该区面积占全省10.93%,但是却建设了33个农业科技园区,在全省园区总数中的比例较大,达到35.48%;农业科技园区数量较多的地区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居全省总经济发展程度的中等水平,二者园区的建设密度也相差不大;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少的地区为攀西片区和川西北片区,这2个片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落后于其他几个地区,尤其是川西北片区,其占地面积非常大,约占全省面积的1/2,但是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时间晚,较落后,截至目前仅有4个省级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目的就是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为农民做榜样,帮助农民一起发家致富,促进新的科学技术在农村得以推广和应用。但是,目前部分园区的建设是以政府投资为主,造成政府主观意识太强,对园区的建设方面干预太多,不能引进最佳的科学技术,往往导致经济效益较低,或是过分贪大求洋,脱离实际,使其示范容易但是推广困难,老百姓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受益甚少,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科技对农业园区的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将科技融入到农业园区的建设中去才能建设出好的农业科技园区[1]。但是部分园区在建设期间科技支持力度过大,但是在运行时缺乏创新意识和自主研究精神,导致一些最新的科学技术还未能掌握,不能创造出具有高市场竞争力的、高效益的技术品牌,同时由于园区的科技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又制约了自身特色产业的发展。另外,园区技术推广扩散方式单一,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没有与科技示范基地有机结合在一起,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较低、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导致其在指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力不从心,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4]。 发展对策 在园区建设期间,要聘请专家对园区的水平布局、垂直布局、功能定位、主导产品及优势产业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充分的论证,避免市际、县际之间的规划雷同重复;在园区运行期间,可采用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的方式引进人才,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科研活动,注重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同时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使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心甘情愿扎根园区,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符合我国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和产业开发体系[5]。按照结构合理、优势突出、层次分明、分工协作的原则,在四川省建设一个资源配置合理、区域分工明确、优势特色互补的农业科技园大网络,做到区有综合性示范园区,县有高标准示范园区,乡有特色示范园区。形成野核心区要示范区要辐射区冶梯度推进的技术传播途径。在充分发挥发达地区数量多、标准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园区带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偏远地区园区数量少、档次低、规模小的问题,这些地区更应加快园区建设,努力实现全省满覆盖。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机制,是农业科技园区运行机制的核心。农业科技园区要建立健全企业或业主准入机制,严格把关入主园区的企业和业主,同时园区应遵循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冶的原则,逐步建立野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导向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园区持续稳定发展[4-11]。 结语 笔者认真总结了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其发展的对策建议,其目的是在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的进程中能够减少错误,促使其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摘要:农业环境成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控制对环境的损害而付出的代价以及最终给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最初的环境成本特指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工业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领域,研究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1 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 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 1 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 2 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 3 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 3. 2 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 2. 3. 3 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 4 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 4. 1 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 4. 2 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 5 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 1 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 2 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 3 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 4 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 5 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农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应适时引导,通过示范、教育,推广和普及生态文明的知识,同时通过支持具体生态项目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维护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利用有机物的投入发展农业。禁止秸秆燃烧,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发展小沼气工程,实现循环经济。 农业问题论文:基层农业发展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随着金融体制、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发行进入了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日益多样化,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还将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目前基层农发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作些探讨。 一、存在问题 目前,粮棉收购资金已由过去的封闭管理转变为以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三项改革”的进程在加快,经营管理的压力在进一步加大,给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来看,与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还不够适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雪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为了适应农发行职能调整的需要,上级行加大了改革力度,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然要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部分员工将会产生一些消极悲观情绪。同时,随着上级行加大了业务经营考核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人均有效资产及人均利润的考核,一个行经营指标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单位的效益和职工收入的多少,而且还关系到农发行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必然迫使基层行的领导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业务经营上,把完成上级行下达的经营指标看作是硬指标,而把思想政治工作看成是一些没有量化和定性的软指标,没有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存在重业务经营而轻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埋头业务工作,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不注意调查研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二、雪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在当前改革和发展进程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有些问题的思想认识还比较模糊,并存在一些不良的倾向。一是有的同志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对农发行的办行宗旨和职能调整的认识存在偏差,信心不足。二是有的同志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当前收购资金风险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松劲、畏难和厌战情绪,在学习和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进取心不强,缺少危机感和以行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有的同志缺乏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思想和作风,存在盲目攀比倾向,这就加大了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而目前的党、团、工会组织中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知识和经验,效果不够理想。 三、雪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基层农发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次上,在思想教育上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在内容上比较单一,方法上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系统性不够,实效性不强,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服务和保证作用。 二、对策思考 随着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将明显增加,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在发扬思想政治工作好传统的同时,不断地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把握好情、理、法、行、活五个关节点,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你的凝聚力、说服力、约束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实效性。 一、情:以人为本,“感情投资”,增强凝聚力。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只有具备了这种感情,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处理问题公平、公正的态度,帮助职工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感情作为联系人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纽带,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要建立干部职工之间的感情,就需要领导者对群众进行“感情投资”,这种投资是激发群众工作积极性的催化剂,领导者要想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首先就应该懂得怎样理解、尊重和信任群众,关心、爱护和支持群众。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有耕耘,才有收获,很难想象,一个对职工冷漠无情的领导者,却能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情感是在与干部职工的交流中产生的,是在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关心下属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中产生的。因此,处于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基层行的领导,应该增强主动性,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多和下属交流,尊重他们的人格,了解他们对农发行前途的想法,倾听他们对改革的建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理: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增强说服力。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应当动之以情,更需要晓之以理。大的道理要讲清楚,小的道理也要说明白。凡事都离不开一个“理”字,职工最服的是理,而不是权;职工最怕的是理,而不是官。目前,凡是涉及到“三项改革”及行内的一些重大事项,都可以通过行务公开的形式,把其中的道理对职工讲清楚,说明白,这样思想就容易统一,改革方案就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工作的开展才能顺畅。反之,如果在出台改革方案时,没有倾听职工的建议,草率行事,硬性推进,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强迫命令;对待不同意见不是以礼相待,而是强词夺理,压制报复;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不是晓之以理,而是虚假应付,敷衍了事。这样下去的结果是领导威信的降低,干群关系的淡薄,使本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化,本应避免的矛盾也会出现,最终导致工作难于开展,改革难以推进。因此,基层行领导在做下属工作时,尤其是在做犯了错误的职工工作时,一定要注重情理结合,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情于理,相得益彰。情与理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将道理与情感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情理交融,情通理达,才能顺利地化解矛盾。 三、法: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增强约束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虽然还没有出台针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法律,但是,要管好用好政策性资金,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必须按封闭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这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如:当行内的干部职工违规违纪时,为了教育本人,警示别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是必要的。但是,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分析一下该同志违纪的原因,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困难或化解矛盾,达到既维护纪律,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循私情,更不能以情代法,在这方面应该 注意三点。一是不能因与已有私情而姑息迁就。行领导在处理问题时要公开、公正,方可服人,树立威信,特别是要注意跳出个人感情的小圈子。二是不能因违纪有因而感情用事。在处理问题时要注意事物的两个方面,既要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又要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法,以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三是不因与已有私情而妄加施法。对待那些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执行规章制度要公正,不能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这是领导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大忌。所以说,依法行政不仅体现着领导者的水平,更是领导者的责任。如果既能做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又能做法律制度的遵守者,学法懂法,按章办事,公道正派,不仅可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而且最终可以赢得干部职工的信任。 四、行:以身作则,落实行动,增强感染力。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情与理都要以实际行动为基础。行动是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光有说教,没有行动,就不能取信于干部职工。实际行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目前农发行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行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牢记“两个务必”,轻车简出,勤俭节约,清正廉洁。 五、活: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高实效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农发行干部职工的思想比较活跃,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观念到方法上都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特别重要的是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载体,把理论性、可操作性和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在突破传统的说教和高压模式上下功夫。一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团结和协作。二是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智力竞赛、辩论赛等形式把农发行的改革和业务经营贯穿进去,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三是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以及先进工作者外出旅游等活动,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拓展其知识面,一方面增强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业务经营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四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爱岗敬业教育结合起来,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和业务素质的同时,增强其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关键词】农业法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基本特征基本原则 农业法学已成为一门法学学科。本文主要对农业法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若干理论问题作一深入研究。 一、农业法的概念 农业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业法,是指调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或农户)等农业法主体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工具。 狭义的农业法,是指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__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不仅是指导和统帅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而且也是制定各项具体农业法律的直接法律依据。据统计,1979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乡镇企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税条例》等20多部农业法律、5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460多部部门规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颁布了许多农业地方性法规和农业地方性规章,可以说农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文研究的农业法是指广义的农业法。 二、农业法的调整对象 传统大陆法学理论是按照法(即指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指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来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最基本的标志,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调整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结合成一组,即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理论在划分、规范法律部门方面起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至今我们仍然应主要坚持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代市民社会,平权的民事关系与非平权的管理关系以及隶属性的行政关系日益交融、难以分辩;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征和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呈现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即一个法律部门也可能调整有着内在统一联系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或一种社会关系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调整。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点与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特点之决定,目前一个法律部门无法调整全部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应由目前的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手段、不同方法进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综合性调整。 笔者认为,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应是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这个词是农业法概念中起决定性的重要词语,含义是:农业法不是调整所有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也不是调整非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只是调整特定或重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即部分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我国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包括以下四类: 1.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它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租赁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关系、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关系、乡镇企业联营和合伙关系、农业技术开发和转让与咨询和服务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特点:(1)民事关系为横向方面社会关系;(2)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3)自愿、公平、互利、协商达成这类关系;(4)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是对等的,即等价有偿的;(5)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民事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民事关系只包括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民事关系,不包括人身关系,民法中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4)这类民事关系主要由农业民事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2.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它是指农业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农业行政职权时,与相对主体(行政相对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农业行政主体产生行政职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农业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又如《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等等。二是行政授权。如村民委员会在某些行政管理方面,因法律法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有的是一个行政主体依法把自己行政职权的部分或全部赋予给另一个组织,从而使后一个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通过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植物检疫证书、兽医卫生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明、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等形成这类关系,还可以通过进口饲料许可、农药登记许可等发生这类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行政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关系具有隶属性,即纵向的命令与服从;(3)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能自由处分;(4)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5)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并有处理行政争议的权力。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在农业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农业行政主体;(2)这类行政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3)农业行政主体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这类行政关系,即农业行政经济关系或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不涉及政治、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领域的行政关系;(4)这类行政关系主要由农业行政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3.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它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实施国家管理农业经济职权时发生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和农民在组织、管理、调控、监督中产生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纵向方面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四类:第一类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管理关系,它是国家对农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农业生产流通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关系。第二类国家机关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第三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第四类农业经济监督检查关系,这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银行、审计、统计、会计、海关、税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依照农业经济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而形成的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经济管理关系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为纵向方面社会关系;(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对称经济关系;(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具有指挥和服从、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性质,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地位是非平权的;(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5)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中,经济职权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即行使经济职权,对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采用的重要形式;(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主要由农业经济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4.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如农业环境保护关系,农村劳动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其他经济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其他经济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其他经济关系主要由其他农业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三、农业法的基本属性 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而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也从不同角度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显然,农业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这三个法律部门联系最为密切。 (一)农业法的民法属性 民法是指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亲属、继承六大部分。民法其性质:为权利法,为私法,为实 体法,为平等者的法律,为人法(即规制人的行为),任意性规范为主。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农业法调整对象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之具体类型之一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也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部分,如农业法中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已成为民法中物权之重要内容;又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与转让应遵循民法中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越来越多,理所当然这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受民法调整,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农业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充分体现民法属性 (二)农业法的行政法属性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中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违法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既调整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又规范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条。国家法律赋予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实施的是行政行为。显然,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时,必须依据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农业法》第87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可见,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从行政的角度来看是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具有行政因素的经济关系。但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都具有行政隶属性质,一方下达指令、命令,一方必须服从,遵照执行。显然,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应属行政法调整内容之一,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使农业行政管理机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农业法中的行政法律规范充分体现行政法属性 (三)农业法的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是调整以社会整体利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已得到法学界和其他理论界以及社会实践的共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经济组织本体利益和充分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经济治理权和经济自治权相结合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原则;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不得滥用经济权利的原则。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划法、统计法、产业政策法、计量和标准化法、银行法、价格法、自然资源法、财政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合作社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家采购法、产业结构调节法、对外贸易管理法等等。农业法主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目前,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中,主要是农业经济管理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农业税条例》等。因此,农业法中的经济管理法律规范充分体现经济法属性 四、农业法的特征 1.农业法其管理手段特征。农业法作为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手段,与其他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手段相比较,有它自身的特片,即具有以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那些共有的特征。概括地说,农业法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时的主要特征是:(1)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具有高度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2)以明确的、具体的而又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规定了人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贯彻实施;(4)能建立和维护稳定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以保证其他各项管理手段的正常运转而发挥各自的作用。 2.农业法其法律属性特征。即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兼有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多元性。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在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中,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由民法调整,民法属私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属公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属社会法领域。从涉及经济关系中的调整对象上看,私法的调整对象为平权性质的平等经济关系;公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性质的不平等经济关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性质的不对称经济关系。显然,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具有多元性。 3.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的多元性。从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上述三元法律结构来看,公法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主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意思自治”为其原则;社会法调整表面平等、实质不平等的不对称关系,为矫正不对称关系的内在利益失衡,“倾斜保护”原则应运而生。 4.农业法其调整方法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方法上的多元性。私法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进行调整;公法主要依靠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社会法以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为特点。 5.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的多性。私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私人利益”;公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社会整体利益”。 从上述农业法的特征来看,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应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调整,因此,农业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五、农业法基本原则 (一)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农村法制建设之中的总的指导思想和为农业法所确认或体现的根本法律准则。这一概念蕴涵下列要义:其一、农业法基本原则对整个农村法制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它既是农业立法的原则,又是执行法律、进行法制治理和处理法制问题的根本准绳,即它是包括农业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农业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其二,农业法基本原则本身具有规范作用,任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它农业法主体在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中,农村经济管理机关在监督、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 的活动中,都必须以农业法基本原则为根本依据,严格遵守,否则,即构成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违反,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确立我国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2)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法律依据;(3)农业基本政策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政策依据;(4)《农业法》颁布实施为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指明了基本方向;(5)农村改革和实践的成功经验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现实客观依据。 (三)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确立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行保护的原则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母体产业。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并不意味着其基础本身是天然牢固的。恰恰相反,农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天生的弱质产业:(1)农业的自然风险无时不在;(2)农业的市场风险也很大;(3)农村政策风险经常出现;(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共享性和见效慢的特点;(5)农业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6)农业生产的调整周期长且生产有刚性;(7)农业生产分散性,特别是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现代化水平低、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都较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也处于不利的地位;(8)农民的无组织性,使得农业和农民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9)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例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以及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障碍。农业的上述特性的综合作用的直接结果,正如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的那样:“农业无论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因此,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也指出:“经济建设,必须始终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切不可农业状况一有好转,就忽视和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 2.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 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一种法制经济或法治经济,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资格需要由法律来确立;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由法律规范来界定;市场运行的规则需要靠法律来构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开展需要由法律来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由法律定分止争;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靠法律来建构。因此,国家除制定《农业法》外,还需要尽快制定配套健全的农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没有法律的引导、规范和制约,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有序运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无法律环境的切实保证。 3.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发展商品经济积极性与尊重他们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践已反复证明,农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定,把调动亿万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制订一切农村经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完全正确的。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来自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两个方面,而农民的物质利益又是同生产经营自主权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即不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也就是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同样,不保护和承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也就是削弱农民的自主权,其结果必须会挫伤和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这也是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在现阶段,尊重和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也尤为重要,《农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原则 农业生命的对象是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是农业生产区别于工业和其他生产部门的根本特点,而农业生产的这一根本特点,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表明,它要求人们进行农业生产时,不仅需要遵守经济规律,而且同时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同时,农业是一种资源型产业,它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比工业要大得多,珍惜和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搞好资源保护,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5.坚持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 我国农业,除具有一般的季节性、地域性、分散性、周期性、连续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外,还有我国自身的一切特点,诸如人多耕地和林地少,农业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地域差异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农民的文化落后、技术缺乏,农业生产能力还处在不高、不稳、不平衡状态,自然灾害频繁且抗灾能力还不强等。上述这些特点,要求在发展我国农业时,必须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农林牧渔业各有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来制定农业法律法规,来解决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注意防止一刀切,脱离实际,照搬照套。正如彭真同志所说:“是法律服从实际情况,还是实际情况服从法律?谁是母亲、谁是儿子?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法理是儿子”。同时,在加强中央统一立法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之作用,并实行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合理分工,上下结合,法制统一,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则 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也必须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推进和尽早实现上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科学化与现代化管理。根据国家对农业确定的“引导、支持、保护、调控”基本方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具体表现在:(1)从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管理;(2)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3)从生产的计划管理转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4)从主要指导农林牧渔业转向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5)从依政策行政转向依法行政;(6)从只重行政执法转向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并重。 7.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 农业经济活动是一个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周而复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一个 对投入、资源、环境和科技高度依赖的社会经济部门。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的商品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环节特别是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储运、加工、销售等成为影响和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显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仅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亿万农民以及农业部门的努力,而且必须依靠全国人民和社会各行各业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应成为我国农业法又一项基本原则。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 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 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 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灌溉问题与对策探讨 1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 威海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修建了羊亭、张村、崂山、斥山等一大批国家级高效节水示范工程,到2010年统计高效节水面积为8.27万hm2。然而,近期普查威海市现存的高效节水面积仅为3.45万hm2,减少了近1/2。通过调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园区的建立(如羊亭工业园区的建立),工程管理机制的缺乏,工程年久失修,水源发生变化,不具备灌溉条件等原因,导致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其中:工程老化减少面积近5020hm2;工程报废减少面积1.97万hm2;5年以上未灌溉的面积有1.74万hm2;工程占地及其他原因有6113.33hm2。 2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保证工程长效运转 以前的农田水利设施都是集中建设、集体管理,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脱节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灌区配套设施老化、破坏,高效节水面积大幅度缩水。水利工程只运行不维修,或者只是简单维修,致使其老化损坏严重,效益衰减。目前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健全,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群众利益对于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制约较大。农田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工程产权不明、维修经费难以落实、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部门职责不明和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基层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 3发展对策 3.1建立新型节水机制,推进灌区节水改造 根据现阶段威海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资金,以搞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末级渠系改造工程为重点,把解决水资源短缺放在全局战略性位置,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生态环境建设,构筑起以大中型灌区为主、各种小型灌区为辅的水资源开发体系,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整治力度,以实现全市农业水利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新型的农业节水机制,努力搞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运行管理。尤其是灌区末级渠系作为农业水利设施发挥重要效益的关键环节,是灌区的终端网络,如果被堵塞或者被破坏,一方面导致农田无水可灌,另一方面也是对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项目改造的一种浪费。如文登市完成对米山、南圈、姚家庄3座水库灌区配套与改造1846.7hm2。通过灌区的配套改造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达到了节约灌溉用水,增加、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的效果,确保了农业生产用水和增产增收。 3.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战略 目前,威海市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3.45万hm2,其中低压管灌节水面积3.36万hm2,微灌节水面积586.67hm2,喷灌节水面积261.33hm2。通过对末级渠道和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一是改善灌溉条件,疏通了渠道,灌溉用水的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二是提高用水效率,项目区内输水速度、灌水效率、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三是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渠系硬化,协会合作,缩短了灌溉时间,不仅改变了以前小型灌区上游农田用水无节制、下游农田无水可灌的情况,而且有效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率。如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完成后,文登市项目区年增产值977.2万元,年节地31.33hm2,省工5.66万个,年节能28.3万kW?h;乳山市项目区新增供水能力450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866.67hm2,改善灌溉面积666.67hm2,年新增节水能力286万m3、粮食生产能力750万kg、经济作物产值500万元;荣成市项目区年新增供水能力586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824hm2,改善灌溉面积180hm2,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54万元、节水能力309万m3。 3.3兴修小型拦蓄工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威海市地处胶东半岛,市内丘陵密布,河网纵横,市内没有大江大河,但中小河流密布,仅50km2以上河流就有34条,塘坝3393座,这些都蕴含着丰富的水资源,而且时空分布较广,有利于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合理利用。因此,应通过合理地修建小泵站,增加灌溉面积,提高中低产田的效益。同时,加快小塘坝的除险加固速度,适时进行灌溉配套,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3.4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创建新型节水灌溉模式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土地集约化符合我国当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政策资金向专业大户倾斜,对专业大户等进行政策资金的补贴,更为土地集约化的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粮食安全,解放更多的劳动力,使机械化、专业化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专业大户,大力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通过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民对于实施节水灌溉的意愿将会增加,新型的机械化节水型灌溉方式将得以推广,水利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也会自觉得到重视,经过这种需求与建设的互动,不仅解决了农业节水灌溉方式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也解决了只建不管、维修困难的现状。既延长了工程的使用寿命,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也确保了农业的增产增收。 4结语 威海市农业灌溉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系数,保障农业增产增收,确保粮食安全,以及在进行农业高效改造的同时保证工程长期高效发挥效益,还必须在新的条件下,结合威海市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业灌溉的新模式,为保证农业灌溉、粮食高产稳产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农业问题论文: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对策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__是农业县,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诸多难点。 1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法律责任不清,执行中不好操作 农业行政执法涵盖的法律法规多,当前我国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对法律责任规定得过于笼统,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公司和从事零售的小散户违法行为在处罚条款上一视同仁,从而造成可操作性不强,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零售小散户的处罚难以执行到位。 1.2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不合法,硬件设施落后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主体——《__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是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但是,农业行政执法没有独立的专项经费,没有专门执法车辆,办公设施差,调查取证手段落后,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3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 根据工作需要, 我县农业(种植业)行政执法人员均从农业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农业执法大队共6人,其中大学生2人,大专生 2人,中专生2人;副主任科员1人,中级职称者2人,初级职称者2人,工人编制1人;5人持有委托执法证,平均年龄48岁。没有一个毕业于政法专业,绝大多数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属事业编制,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执法人员在职称评定上由于没有从事技术工作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了工资标准,这些因素影响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4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相对人及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涵盖面广,重点是农业投入品经营业主,相对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仅仅种植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经营业主全县分别有二百多户,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一些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也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由于农业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处罚条款对农业投入品零售小散户的适用性较差,我县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造成执法底气不足,执法机构硬件设施落后,必须的执法工具不到位,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待遇差,没有解决后顾之忧,加之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 2解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的对策 2.1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法规可操作性 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时,建议立法机关能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可操作性,在处罚力度上既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公司有威慑作用,也要对零售小散户违法行为有惩戒作用,利于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能够执行到位,否则,无法执行的惩罚条款就等于是一纸空文。 2.2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政府必须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保障,依法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其行政机构性质,为推行综合执法、稳定队伍和保证农业综合执法公正性奠定基础。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明确执法人员行政工作身份,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 2.3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 介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多数来自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应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加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2.4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面临“三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费用必不可少。农业综合执法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等工作所需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应立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2.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坚持对管理相对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技术培训。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6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7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2.8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农业问题论文:户户通平台构建及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问题思考 论文关键词:户户通平台;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电话;互联网 论文摘要: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户户通平台)是以电话网、互联网、广电网、专家网和组织网五网融合为基础,以电话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电视机、收音机、农信机为载体,以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科学数据库和专家团队为支撑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系统。它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运用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对涉农政务、实用技术、社科知识、市场信息等科技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主要通过电话等应用终端曲线上网,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传播与咨询服务。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面临着“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条块分割严重,重复建设、封闭运行突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信息瓶颈、梗阻现象相当普遍,涉农企业、合作组织、农民群众急需的科技经济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和。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整合各类涉农科技资源构建的简便、快捷、经济、实用的户户通平台,其优势体现在: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涉农组织联动解决“三农”问题的协作能力,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服务与农村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力要素充分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如何提高农村电话电视普及应用率问题;有利于科技信息在农村的适时传播和广泛应用,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1平台构建及科技传播过程 1.1平台系统体系 户户通平台主要以电话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为载体,通过语音、视频和网站提供信息的查询、、技术支持与协作,解决农业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其总体构架包括科技信息需求终端、科技信息处理平台、科技信息资源系统和科技资源协作网络等。 科技信息需求终端指户户通平台的受众对象或目标人群,主要包括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等终端用户。科技信息处理平台指系统具备的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库、用户、权限、角色管理和信息匹配等。科技信息资源系统指市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系统,主要结合农村需求统一设计数据标准和人机界面,组织信息搜集、分析和加工。科技资源协作网络指农业与科技管理部门、委托机构、相关单位及专家网络。 1.2技术功能和传播过程 (1)技术路线。为了保证户户通平台低成木、高效率地运行,程序设计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运用智能体技术,通过专用服务器和特定软件实施电话网与互联网的有效连接,如利用系统语音合成软件使动态文字信息转换成电话可以识别的语音信息;利用系统上传下载软件使户户通信息数据库和互联网的相关信息互联互动;利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动态信息静态化、静态信息号码化、复杂信息简单化;利用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使用户(电话)拨号进人户户通系统平台,查询互联网上的科技信息或把自己的信息到互联网上(称为电话曲线上网或电话间接上网)。在现有科技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户户通信息平台(外网)和工作平台(内网),使用统一热线电话号码或借助农村远程教育网,通过人工(或自动)接受与处理,构架用户与互联网之间的桥梁,通过各级专家团队的协作联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2)平台功能。户户通平台主要具有信息、资源共享、快速查询、用户接人、文字语音转换、远程培训、协作互动、服务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信息平台(外网)主要用于公众信息和用户供需信息的。工作平台(内网)作为科技服务资源库和科技系统网络调度平台,存放当地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以备加工、和应用。 (3)咨询流程。当用户通过电话或机顶盒电视咨询问题时,可根据户户通系统提示按键进人户户通信息数据库获取和科技信息。当咨询者认为信息数据库无法满足自己需求时,可根据系统提示进人户户通人工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将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答复处理。如果用户提出的问题咨询服务中心坐席专家不能实时处理,则提交调度服务中心或市县互动服务平台,由相关专家借助三方通话予以解答,对于技术性比较强或必须现场处理的问题,调度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就近指派专家随户户通现场服务直通车实地解决。 (4)管理模式。户户通平台运行的成败取决于管理模式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前期以政府投人为主,逐渐转为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市场为主的管理模式需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探讨。当前主要采取以政府为依托、农业和科技部门为主体、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管理模式。可以组建户户通调度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农业专家团队和科技协作组织。 2户户通平台的运作实践 蹼阳市在媒体宣传、热线咨询、网络传播、实地指导、教育培训和示范开发“六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结合多年开通17S(要技术)科技服务热线(160S17S, 1688S17S专家咨询和语音信箱相结合)的成功实践,2004年投资15万元引进神农智能电话查询系统,开发建成了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2005年蹼阳市科技信息户户通工程建设项目列人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2007年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具体做法包括:①开发建设了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是一个集信息查询、信息、 信息管理和呼叫联动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由“五个一”构成,即一个户户通网管系统、一个户户通网站()、一条户户通热线9600175)、一支强大的专家团队和一组电话应用终端。②开发建设了科技信息专家数据库,作为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和平台建设的核心。③引进开发了虚拟电子邮件系统,可以支持农户利用电话接收、发送“电子邮件”。④开发建设了农业科技短信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农业技术、市场预测、市场行情、供求信息、务工信息和农家乐等点对点服务。⑤开发了科技信息供需甄别系统软件,可以把复杂信息简单化,解决农民甄别真假信息能力较弱的问题。⑥组建了一批综合性机动化的专家团队,利用户户通热线、现场服务直通车保证用户咨询问题的及时准确解答。⑦编制了户户通平台应用指南,解决了农民如何利用电话间接访问互联网的问题。⑧签订了符合市场规则的双赢合作协议,保证了户户通平台的持续运行和健康发展。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高效协作体制,具备了组织开展联动协作服务能力。⑩建立了多媒体宣传推介机制,实现了农民、专家、媒体和户户通平台的良性互动。 由于户户通网络的科技信息丰富实用,专家服务权威热情,每天都有不少农民拔打户户通热线(9600175)来咨询各类科技信息。近年来,户户通平台咨询人数呈现出急剧增长趋势,有时一天超过50人次。 3户户通平台的成效分析和问题思考3.1应用成果 科学研究和运作实践表明:户户通平台运用于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主要可以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果:①冲破传统农技推广观念和体制束缚,形成大农业、大科技联动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协调运作机制,可以逐步实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六化”,即服务组织网络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利益共赢化和服务能力持续化;②遵循专业化市场化原则,符合现代农业科技传播的发展规律。平台的维护运行、信息的采集更新、团队的服务活动等都需要专业人才和资金支持,长期的运行必然要走专业化、市场化之路;③实行低成本启动运作,拓展户户通网络发展空间,既不收取信息服务费,也不收取技术服务费,甚至连专家现场技术服务的交通费都不收取,农民获取和科技经济信息的成本非常低、热情非常高,户户通平台在广大农村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3.2优势特点 案例实践、社会调查和数学统计表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既科学实用又快捷节省,主要优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投资量小、覆盖面大。所有电话普及的乡村用户只要有一部电话,记住户户通热线电话号码,就可以通过平台查询、信息。②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传播内容涵盖涉农政务、市场供求、农业科技、工业科技、卫生科技和大众科技等农村科技信息,农民用普通电话即可间接上网交流。③人机结合,异地同步。系统自动应答、昼夜服务,可以通过专家体系异地同步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④解决困难,节省花费。用户不用电脑、不用宽带,不付信息费,不付专家费,可以大量节省获取和科技信息的成本。 3.3存在的问题 户户通平台的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人机互动效应需要进一步强化,专家信息库的先进性和本地化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系统应用查询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运行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应用终端需要进一步拓展,媒体宣传需要进一步扩大。 3.4户户通平台的发展思考 (1)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过程看,应该运用现代科技传播理论,构建高效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较好地做到以下三方面的结合:①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协作体系的建立完善相结合。例如,在建成市级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县区乡镇户户通信息服务平台的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资源协作系统,做到电话曲线上网和专家实时服务的有机结合。②传统的科技传播经验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相结合。例如,在吸取现场指导和技物结合等传统农技推广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引进市场经营理念,用电信运营商的电话资费分成弥补户户通平台维护和运行经费的不足,可以避免重建轻管或有建无管现象的发生。③科技信息传播方法的实用性和科技信息传播内容的先进性相结合。例如,户户通平台上网查询科技信息的方法简便易行、快捷节省,具有经过专家团队甄别、符合农村需求的科技经济信息数据库,能够奠定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基础。 (2)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内容看,应该以农村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先进实用的科技信息数据库。不仅要解决好把科学知识和技术信息传播给一般社会公众的问题,还要解决好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搜索和甄别问题。科技传播的信息量和复杂度急剧增加,科技传播过程的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剧增。户户通平台在选择相关信息时,要忽略不相关或者不先进、不实用、不准确、不科学的信息方面。另外,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团队的作用,尽量减少农民选择应用科技信息时的盲目性,增强科技传播、信息传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使传播内容更加适应传播体制,传播方法更加适应农民需求。 (3)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效果看,应该更加符合中国农村科技传播的现实,既要解决或弥补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要解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技术信息棚架,以及农民急需的各种经济信息、技术服务无从获取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信息化指日可待,农民科技经济信息需求与日俱增,农村通讯事业长足发展,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前景自然会更加广阔。 (4)户户通平台作为现代科学传播理论和农业科技传播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运用农村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范例,对转变中国农村传统生产经营观念、变革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以及推动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传播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户户通平台不仅适用于农村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城市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不仅适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信息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商业流通领域市场经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可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相关技术开发,使户户通平台在现代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6)户户通平台作为新生事物,既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有其生长发育和成熟的过程。在各级 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科技或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户户通工程建设。户户通平台传播的内容要丰富实用,传播的方法要科学完善,传播的体制要不断改革,传播的机制要不断创新,切实增强农业、科技共同体与政府、媒体和受众之间的互联互动。 农业问题论文:简论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调查分析和对策 一、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基本现状 近年来,寿光市旅游业的发展紧紧围绕“突出农业生态特色,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总体思路,以做大做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打响了“魅力菜乡,生态寿光”旅游品牌,走出了一条高科技、生态型、乡村化的旅游发展新路子。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品种技术研发推广、农业观光旅游、会议展览举办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是寿光市乃至山东省蔬菜产业对外展示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的资料来源及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包括到寿光市乡镇(洛城街办)走访调查,对蔬菜高科技示范园负责人、相关管理部门、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 (一)以下为数据分析结果 基本情况调查: 绝大多数农户对新农村建认比较了解,对新农村建设充满信心,但是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不是很了解,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能加大农户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的了解。 (二)新农村建设与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产业发展前和发展后,农村的各方面也有很多的变化,大多数农民认为: 新农村建设后与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发展之后,农村的生产发展总体情况是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生产力发展方向是农村生产规模扩大,更加生态化,技术化。但是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希望有关部门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大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产业。 三、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农业旅游是现代旅游产品中一项颇具开发潜力的产品。目前,在传统观光旅游降温的情况下,人们纷纷选择生态农业旅游作为产品开发的新热点。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地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一哄而上,竟相模仿,又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规划,使得开发带来的负效应甚至超过了其带来的积极影响。 存在的问题: 1.产品类型单一,缺乏鲜明特色,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不强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需求急剧增长,这为生态农业游客提供了广阔的客源市场。生态农业旅游优良的生态环境、独特的风格、低廉的价格对游客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是,经营者竞争意识淡薄,忽视对生态农业旅游产品内涵的挖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多数产品以观光层次为主,游客选择范围小;在内容与形式上重复开发和模仿建设倾向明显,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生态农业旅游通常各自为阵,经营者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协调发展观念,而旅游行业管理机构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管理体制。 3.农民素质的影响。提高农产品质量,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而农民是科技文化知识拥有量最少的群体。调查显示,在转移劳动力中,男性高于女性,文化素质较高者居多,而留下来的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将会出现文化素质下降,女性比重上升的现象,这势必会成为影响寿光生态农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障碍。 4.龙头企业小规模的多,大规模少。目前来看,全市批发市场、金玉米公司、海惠集团、金正食品公司等几家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外,总体上规模偏小,水平偏低,带动优势不明显,与建设新农村新形势的需要还有差距。还有一些企业缺乏自主创新,依赖性强,存在盲目跟风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经营风险比较大。 四、提出对策 第一:制定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景点,增加产品类型多样化,发挥特色优势,增加知识性、趣味性,增加游客选择范围,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农业旅游,要根据当地的旅游实际,规划农业旅游,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综合规划,包括客流量和旅游方向规划。 第二:增加行业管理能力,增加行业之间的联系,促进旅游一体化建设,发挥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优势作用,增强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管理。同时在增强行业管理的同时,减少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第三: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强科技文化培训教育,增强农民的劳动技能。一是打破传统的培训模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机制,如推行培训教师进村、媒体资源进村、人才培养进村等形式开展培训。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向农民宣传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以及市场竞争的成功案例。 第四:加强政府对小企业的引导,加强企业与农民的联系。同时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避免盲目跟风的问题,增加产品销售渠道不,减少经营风险等,充分发挥企业对生态农业旅游的引导作用。 农业问题论文: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 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全球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我国金融会计网络信息化服务体系也已建成,与此同时,由于金融业对网络信息及技术的依赖程度加大,种种原因造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难度也在持续加大,给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网络侵权问题屡见不鲜,出现了网上盗窃、诈骗、知识产权侵权、抢注域名等现象;尤其是金融会计信息系统一旦受到侵害,往往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所以,构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将围绕该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网络 金融 会计 安全体系 构建 电脑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为各行各业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巨大的方便,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不少行业和部门离开网络信息系统就无法开展工作。但网络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而受害最深的单位莫过于金融会计等行业,其一旦受到侵权,往往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建立起金融会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体系,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多年以来,人们往往依靠加密技术、数据备份、防病毒到近期网络环境下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身份认证等等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但实践证明,只有这些还是不够的,还有不少多变的复杂的安全威胁和安全隐患让你防不胜防。据统计,我国公安机关自2000年至2009年,共破获利用网络犯罪案件16700余起,缉捕犯罪嫌疑人19300余人,涉案总价值近95亿元。有统计报告称,将受侵权案件进行归类,发现属于管理方面的原因比重高达60%以上,而这些安全问题中的95%是可以通过科学的信息安全管理来避免的。因此,加强安全管理已成为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的可靠保证。在提高安全管理技术手段的同时,还要从制度和管理机制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俗话说“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由于金融信息系统相对比较封闭,对于金融信息系统安全来说,业务逻辑和操作规范的严密程度是关键。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层层建立起组织管理系统,制定和完善内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程序的操作与管理技术,是做好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根本。 一、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面临的挑战 目前,网络信息和技术的广泛使用,给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带来了多方面的风险和隐患,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正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一)金融行业的管理落后于金融网络系统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还存有不少漏洞,从领导决策、内部安全制度管理到网络技术的安全管理,都还需要直一步加强。曾有金融界专家根据我国金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不佳的现状指出:“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这里说的信息风险资产是指在网络信息化进程中,信息资产的设计、规划、服务、运用、监管以及操作等过程中产生的业务风险。从目前我国整体形势来看,金融会计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都已比较完善,但从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级的阶段。因为往往缺乏完整的认识,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缺乏上下级之间监管的运作机制,从而造成上下级监管不到位,就不同程度地消弱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核心设备和技术依赖国外,造成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的网络信息系统所使用的操作系统、芯片、数据库等大多数还是由外国生产和提供,其中有些人为设置的软件陷井和系统漏洞,往往就会使我们防不胜防。有人在调查中发现,外国人生产设计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及一些重要网络系统中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等,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安全上的漏洞。这些漏洞其中有的是疏忽造成的,但也有的是有意设置的。在网络运行中,这些安全上的漏洞就有可能被人利用实施入侵,被人破坏设备程序或从中窃取机密信息和数据,实施经济犯罪。 (三)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发展趋势,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将面临严峻的网络技术挑战 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和其它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国内外不法分子进行攻击和破坏的重点目标,他们都是利用自己高尖端的网络信息系统技术进行犯罪活动,只要我们一时的疏忽和松懈,就会让坏人有机可乘,给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目前,从全国的形势来看,不法份子正在利用其所拥有的高科技,在整个金融界无孔不入地从事破坏活动,已有不少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受到他们的攻击,并给我们的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所以说,我国目前金融会计网络信息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2009年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和侵入,其中以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为其攻击的重点。 二、应对措施 (一)加强金融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行业监管和制度建设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也已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党和政府开始把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提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并提出了“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信息安全管理方针,同时,各级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简称CNCERT/CC)、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等,初步建成了国家信息安全组织保障体系,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具体到一个行业和部门就更应自己对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国家高度重视并建立防护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联系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认真地制定出确保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领导责任、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定以及工作人员技术管理、操作程序上的具体要求和防护策略。同时应要求将各种安全策略规范化和实用化,加强其可操作性,以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具有明确的依据或参照,并便其形成一种人人都严格实施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根本上强化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还应建立起跨部门的金融行业安全协调机制以及关键时期的安保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的检测和准入制度,层层建立起信息资产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金融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上层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属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并加强具体指导和提供各项服务。加强对下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规避各种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各金融系统还应自上而下地成立行业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随之建立起一系列的信息安全的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运转灵活的、反应灵敏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及时消除隐患,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从根本上降低和消除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金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强化网络信息的安全机制建设 在网络信息机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行业、部门内部的安全机制建设。这就是说,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机构和制度的运作是否能够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机构和制度都将形同虚设。安全机制建设的内容应包括:一是层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在防患于未然的前提下,一旦发生问题,责任十分明确,谁也无法推诿,以此增强每一个领导者和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可进行安全区域划分,重点加强重要地区和部位的防御力量。从人力到有针对性的安全设备部署和设置,都要向重要部位实施强化,以改进和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分割防护;三是增加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违规外联等安全管理工具,进行定时监控、事件管理和鉴定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或立即报警,力争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此来保证和提高自身的动态防御能力;四是完善已有的防病毒系统、增加内部信息系统的审计平台,以便形成对内部安全状况的长期跟踪和防护能力。五是要强化“突发”与“应急”意识。由于灾害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与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在高强度的实战性基础上,使灾难应急管理真正适应“应急”的要求。六是要扩大应急预案本身的覆盖范围。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金融部门做好系统加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安全产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做好安全日志分析、预警和监测工作,防止植入木马导致信息泄漏和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 (三)组建网络信息安全专业组织 因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在已解决上述有关问题的前提下,组建起一支精干而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的专业组织是大有必要的。专业安全保障人员应专门负责信息网络方面安全保障、安全监管、安全应急和安全威慑等方面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出关键设施或部位的应急预案,让每一个人都牢记在心,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对专业安全人员进行有目的的业务和技能培训,让其真正具备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各项防范技能,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出事件。如上所述,多管齐下,多渠道实施综合防范,真正建立起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同时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运行安全。现代金融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所以我们就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信息安全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乃至体系的影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不断提高信息科技能力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积极应对挑战,建成安全防范体系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运用的日益普及,网络系统侵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并已经开始为此问题开展有益的广泛的探讨。在法制日益加强和完善的今天,国家应继续加强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的立法,比如,在适当的时机,由全国人大出台“反网络侵权法”,筹划出台“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以形成全国反网络侵权的合力。尽管现在用于网络安全的产品有很多,比如有防火墙、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但是仍然有很多黑客的非法入侵。根本原因是网络自身的安全隐患无法根除,这就使得黑客进行入侵有机可乘。虽然如此,安全防护仍然必须是慎之又慎,提高防范意识,优化操作技术,加强技术管理,尽最大可能降低黑客入侵的可能,从而保护我们的网络信息安全。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单方面的努力住住效果不太显著,它需要领导阶层、具体管理阶层、网络技术操作阶层所有人的协调和配合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要自始至终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全面、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金融业信息安全事关经济金融的稳定大局,责任重大,金融业要未雨绸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护体系,积极应对挑战。金融会计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全局,充分发挥科技在履行职能中的支持、保障、指导、协调作用,全面推进金融业信息化建设,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发挥重要作用。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随着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进入网络化时代,由于黑客病毒等因素造成各类电子信息文件篡改,严重地破坏银行会计信息系统,对金融会计信息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构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从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含义出发,分析对网络条件下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提出如何建立全方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框架。 关键词: 会计信息系统;系统安全体系;金融会计 一、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含义 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环境,即内网,通过组建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结构实现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二是国际网络环境,即通过互联网使金融企业同外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基于互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也可以说是基于内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即金融企业的内联网和互联网连接,为金融企业内各部门之间,金融企业与客户、税务、审计等部门之间建立开放、分布、实时的双向多媒体信息交流环境创造了条件,也使金融企业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成为现实,原来封闭的局域网会计信息系统被推上开放的互联网世界后,一方面给金融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的优越性,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系统的分布式、开放性等特点,其与原有集中封闭的会计信息系统比较,系统在安全上的问题也更加突出,互联网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性更大。 二、当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金融企业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安全设计方面缺乏总体考虑和统一规划部署,各系统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规划建设,技术要求不规范,技术标准各异,技术体制混乱。国家标准制定严重滞后,法律法规不能满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现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供完整配套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漏洞、死角和非一致性。 (二)网络金融会计信息数据不安全 网络金融会计数据是记录在各种单、证、账、表原始记录或初步加工后的会计资料,它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外具有较高的保密性,连接互连网后,会计数据能迅速传播,其安全性降低,风险因素大大增加,网络金融会计的信息工作平台是互联网,在其运作过程中,正确性、有效性会受到技术障碍的限制和网络与应用软件接口的限制,如网络软件选配不合适,网络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没有及时升级,或安全配置参数不规则,网络线路故障导致工作站瘫痪、操作失误等,系统间数据的大量流动还可能使金融企业机密数据无形中向外开放,数据通过线路传输,某个环节出现微小的干扰或差错,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互连网结构的会计信息系统,由于其分布式、开放性、远程实时处理的特点,系统的一致性、可控性降低,一旦出现故障,影响面更广,数据在国际线路上传输,数据的一致性保障更难,系统恢复处理的成本更高。 (三) 网络金融信息泄露导致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己经成为金融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而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是对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由于金融会计信息是金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全面的反映。金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还影响到金融企业管理的其他系统,目前利用高技术手段窃取金融企业机密是当今计算机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构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重要形式。其主要原因:一是电信网络本身安全级别低,设备可控性差,且多采用开放式操作系统,很难抵御黑客攻击;二是由于电信网络不负责对金融企业应用系统提供安全访问控制,通信系统己成为信息安全的严重漏洞,但许多金融企业对此未加以足够重视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由于这些原因导致了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受到侵害,造成了信息的泄露,使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四)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安全威胁 目前金融企业计算机已广泛联网,这是金融企业扩大业务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的必然结果。由于网络分布广,不容易集中管理,许多系统又是在存在安全漏洞与威胁的环境下工作的,不法分子可以在网上任意地点攻击,使金融企业不知不觉中被偷盗资金或泄露机密。金融企业经营的资金,不法分子作案得逞就能弄到金钱,因此其已成为犯罪分子攻击的主要目标,且作案手段繁多,方法越来越高明。作案分子有以下三类: (1)内部人员作案。金融企业内部人员熟悉金融企业业务和金融企业会计软件的薄弱环节与漏洞,若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就会铤而走险,钻制度不严的空子,利用合法身份或明或暗或用高科技手段作案,侵吞国家资产或非法转移客户存款。( 2)外部攻击。外部攻击具有作案地点广泛、案情复杂且作案手段日趋技术化、智能化等特点,给金融企业及客户造成巨大损失,跟踪与破案难度很大。(3)内外勾结作案。犯罪分子利用金融企业管理上的漏洞与松懈,内外勾结,冲破重重关卡联合作案。此类攻击后果尤为严重,风险最大。 三、构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思路与方法 采用现代信息系统实用安全概念、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安全反应是构成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各个环节形成循环密切相关。构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关键在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完善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技术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 加快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基础工作步伐,统筹规划、结合国家和行业监管部门,重点加强电子支付及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测评、准入、认证等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密切结合金融企业信息化发展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加紧建立和不断完善集中式数据中心运营规范和制度体系,加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一个岗位一项制度,全面落实“让标准说话,按制度办事”的信息安全管理准则。 2、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的控制 建立金融会计信息物理安全控制,主要有三种关键技术:第一种是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一组基于互联网和金融企业内联网之间的访问控制系统,它充当屏障作用,保护金融企业信息系统(内联网)免受来自互联网的攻击。防火墙由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组合而成,它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记录所有可疑事件。防火墙产品主要包括过滤型和应用网关型两种类型。所有互联网与金融企业内联网之间的信息流都必须经过防火墙,通过条件审查确定哪些内容允许外部访问,哪些外部服务可由内部人员访问。因此,防火墙以限制金融会计信息的自由流动为代价来实现网络访问的安全性。第二种是反病毒技术。在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及相应的技术手段与措施。如采用基于服务器的网络杀毒软件进行实时监控、追踪病毒等等。第三种是备份技术。备份是防止网络环境下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意外事故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它包括硬件备份、系统备份、会计软件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四个层次。 3、构建金融会计信息保密的安全体系 (1)建立用户分类安全控制体系。在金融企业内部,不同的信息使用者,由于他们的身份不同,以及他们对获取的会计信息要求也不同,因而有必要对这些用户进行分类,以保证不同身份的用户获取与其身份及要求相符的会计信息。对用户分类是通过对用户授予不同的数据管理权限来实现的,一般将权限分为三类即数据库登录权限、资源管理权限和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等。只有获得了数据库登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入数据库管理系统,才有可能进行数据的查询,以获取自己所需的金融会计数据或金融会计信息,但其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而拥有数据管理权限的用户除了拥有上述数据访问权限之外,还可拥有数据库的创建、索引及职责范围内的修改权限等。至于拥有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的用户他将有数据库管理的一切权限,包括访问其他用户的数据,授予或收回其他用户的各种权限,完成数据的备份、装入与重组以及进行系统的审计等工作。但这类用户一般仅限于极少数的用户,其工作带有全局性和谨慎性,对于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而言,会计主管就可能是一个数据库管理员。 (2)建立金融会计数据分类安全体系。虽然对用户进行了分类,但并不等于一定能保证用户都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访问相关金融会计数据,这是因为同一权限内的用户对数据的管理和使用的范围是不同的,如金融会计工作中的凭证录入员与凭证的审核人员,他们的职责范围就明显地限定了其对数据的使用权限。因此,数据库管理员就必须根据数据库管理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分类功能,将各个作为可查询的金融会计数据逻辑归并起来,建立一个或多个视图,并赋予相应的名称,并把该视图的查询权限授予相应的用户,从而保证各个用户所访问的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会计数据。 (3)建立会计数据加密安全体系。普通的保密技术能够满足一般系统的应用要求,只是通过密码技术对信息加密,是安全的手段。信息加密的核心是密钥,密钥是用来对数据进行编码和解码的一种算法。根据密钥的不同,可将加密技术分为对称加密体制、非对称加密体制和不可逆加密体制三种。对一般数据库来说是较为有效的,但是对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来说,仅靠普通的保密技术是难以确保金融会计数据安全的。为了防止其他用户对会计数据的非法窃取或篡改,为防止非法用户窃取机密信息和非授权用户越权操作数据,在系统的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所有数据都进行双层加密。即第一层加密采用标准SSL协议,该协议能够有效地防破译、防篡改,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加密协议;第二层加密采用私有的加密协议,该协议不公开、不采用公算法并且有非常高的加密强度。两层加密确保了会计信息的传输安全,从而保证金融会计信息的安全性。 4、建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制订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金融企业正常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秩序,提高金融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故障时,将系统中断时间、故障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应急预案的核心是建立应急模式下的业务处理流程,详细阐述应急模式的操作步骤,建立相应的事后数据补录和稽核制度,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系统应用部门发现信息系统故障,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计算机中心;计算机中心应立即着手查明故障原因,预计系统修复时间,并通知相应部门负责人;若暂时不能修复(超过15分钟),应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由金融企业领导确定是否启动紧急预案;紧急预案启动后,计算机中心应通知各相关部门,启动紧急预案中相关的应急措施;在故障消除后,计算机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应用部门,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请求结束应急预案的实施;事后计算机中心应将详细的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 建立健全网络金融会计信息安全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据业已确立的技术法规、标准与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责任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在开展合规性检查的同时,应综合运用检测工具,明确安全控制目标,加强深度的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深入性和时效性。 总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侵害,使得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以确保系统具有信息保密性、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篡改性、可验证性和可控制性。 (作者单位: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市场环境的塑造 摘要: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是:以节约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为出发点,以充分实现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全面及时的管理以及金融企业与外部环境的无缝连接,从而使金融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规范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需要金融企业内、外部各方面的支持。 关键词: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市场环境;财务资源;管理信息化 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以节约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为出发点,以充分实现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全面及时的管理以及金融企业与外部环境的无缝连接为目标,从而使金融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的电算化系统。但是,要实施这样一个系统需要一个良好的、规范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需要金融企业内、外部各方面的支持。 一、营造良好的资金结算服务环境和物流管理服务环境 资金结算服务环境是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电子单据的重要来源之一。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的结算账户托管制和清算汇划体系等服务能否实现方便快捷、安全畅通,是金融会计发展重要的环境制约。 物流管理服务环境是金融会计处理电子单据的另一个重要来源。网络金融会计要发展,就必须改善物流管理环境,对商品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物流管理,包括入库、质检、出库等。 二、网络经济的崛起及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与普及 网络经济作为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活动的总和。统计资料表明,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有高技术含量的经济形态,有别于传统金融与房地产经济,尽管有时可能在账面上出现巨额亏损,却同时在为社会创造巨大的效益和财富。比如,1997-1998年,美国GDP增长了4%,但能源消耗几乎没有什么增长,这说明了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发展有助于节约能源。正因为如此,网络经济正处于规模效益递增时期,形成了资源、资金、人才向网络经济的转移,进而产生了使网络经济规模效益增长加速、再加速的效应。这便是网络时代的“梅特卡夫规律”――网络经济的收益与网络上的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这就是说,当传统经济以匀速增长的时候,网络经济正在加速增长,其形成的规模效益远远超过传统经济。 网络经济是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经济,是端到端的、开放的、网络化的直接经济模式,它将导致市场与行业的重构。网络经济中将会有更多的网上企业、网际企业以及虚拟企业的出现,在网络经济下,电子商务将成为企业的基本运作模式。由于电子商务需要企业有基于网络的财务系统,即采用网络财务来经营管理,因此,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必然推动网络会计信息系统的出现和发展。 三、企业管理的信息化 长期以来,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财务上有一个一直困扰财政主管部门、会计和企业界的难题,即如何加强企业整体的内部会计控制和实现有效管理。特别对于那些子公司和下属机构多,并且子公司和下属机构从事多样化行业的集团企业来说,更是一个突出问题,所以迫切需要能解决诸如合并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等这些具有处理远程数据、分析存储数据功能的财务系统。此外,现代企业的管理,各部门之间、各种业务之间在分工上进一步细致的同时,相互之间的关联却是越来越紧密,运作也是更加精密,企业管理系统正向着对企业“人、财、物、时间、空间”各个方面综合的方向发展。而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往往将财务作为切入点,因为财务部门是金融企业的“心脏”,财务信息化程度完善了,才能带动其他部门顺利地实现信息化。但要实现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就要求网络技术不能单独片面地针对于各个单一部门,即金融企业所选择的网络方案中财务系统能和其他各业务部门管理系统做到“无缝连接”,以实现金融企业财务、业务的一体化。这是金融企业选择网络方案的基本前提。网络金融会计的发展首先有赖于金融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四、质量可靠、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软件及软件商 财会软件是实施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构件,也是实施的关键所在。因为作为网络化财会软件具有投资大、风险大的特点,一旦系统运行不畅,将使金融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另外,网络化财务是通过网络对金融企业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将金融企业整合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如果软件质量性能不可靠或不稳定,将影响电子商务的正常运作,甚至会使整个金融企业运营陷入瘫痪,给金融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考虑到软件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和可靠性的问题,软件维护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对软件商的售后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应用人才 新的环境对应用人才提出了新要求。首先,网络化会计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均要通过对计算机的操作来完成,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既是一名出色的计算机操作员,又是一名高水准的会计师并能熟练掌握各种会计软件的操作;此外,Internet上的公司多数是国际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涉及不同的语言、商务、会计处理方法和社会文化背景,这同样要求网络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国际会计和商务惯例,并具有较为广博的国际社会文化背景知识。其次,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实施需要管理人员具备更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网络会计信息系统应用的质量和效率,为此,金融企业应培养自己的软件开发和维护力量,使应用系统更加适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使之更趋完善,也使企业可以在应用网络系统中不过分依赖软件商。网络会计人才是复合型人才,要求既懂会计又懂管理:既有原则性,又有创造性、灵活性;既熟悉会计电算化知识,又熟悉网络知识;既会会计业务操作,又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目前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薄弱,文化程度偏低,视野偏窄,尚不能适应网络会计的发展要求。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问题是网络会计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困难。要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银行必须加大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在信息时代,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保证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六、完善金融会计制度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产生,依赖于整个社会各利益集团对于制度变迁的强大需求,也就是说,利益集团的制度需求是决定制度变迁的重要变量,在制度需求不足的情形下,制度主体就难以成功推行制度变迁。而金融机构对会计信息市场的改革就处于这种典型的“制度需求不足”状态中。由于监管机构、商业银行改革的制度需求明显不足,这就决定了金融会计信息市场的改革不可能采取“休克疗法”的模式,而只能采取渐进改革的方式,在市场结构和产权结构上逐步改善。 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的选择理应遵循交易费用最低原则。政府和市场行为在制定会计制度的权利安排上均有其优缺点。根据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某一种安排方式任何费用都最低的情况是不存在的,理想的安排方式是寻找政府与市场结合与协调的均衡点。中国目前的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是纯政府模式,是由政府直接颁布的,而不是从中国会计实践中推导而来,它是一种通过“逆向生成”的演绎法完成的纯政府制定模式。中国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必须朝着“以政府为导向,引入市场规则”的模式发展,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中国没有顺向生成的土壤,而且还在于如果随意作出制度性变迁和转移,其变迁和转移成本将是惊人的,所得出的金融会计制度将与经济运行背道而驰。政府模式有其固有的缺陷,不能成为理想的制定模式,目前存在的假账林立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逐渐完善的市场机制,使引入的市场规则更有助于金融会计制度的完善,可防止金融会计制度因市场不完善而走样。我国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应以政府模式为基调,适当引入市场规则,使金融会计制度的博弈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游戏规则,使出台的金融会计制度逼近帕累托最优状态。 七、有效界定金融信息产权 金融信息产权,是利益相关者所共同接受的由金融信息的存在(供给和使用)引起的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行为准则。金融信息的产权界定和安排低成本地规定了利益相关者彼此发生利益关系尤其是利益冲突时必须遵守的和与金融信息有关的行为准则。金融信息产权的内涵正在于其作为金融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和分配规则共同发生作用,影响金融企业利益相关者对金融企业产出的分享结果和导致资源的不同配置结果。从金融信息的特征进行理解,金融信息产权不能够独立存在,它依附于金融企业的所有权和金融企业利益相关者对金融企业产出的产权,但是金融信息产权会与逻辑上的金融企业产出的产权发生背离。金融企业产出的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当存在委托关系时,金融信息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首先,分配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一个总量,这是进行金融企业产出分配的基础。金融信息的存在至少可以反映可供分配的总量。其次,分配应该存在一种社会公认的规则。金融信息虽然并不直接体现分配的规则,但是毫无疑问,不同的金融信息揭示的内容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分配结果,因此可以认为其影响了分配的过程。金融信息作为金融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必然存在着作为替代变量是否具有充分性的问题。对于金融信息及其意欲反映的关于金融产出的耦合度,出于效率的考虑,投资者并不追求完全的100%的耦合,而只追求进行决策所需的具有“充分含量”的会计信息。但金融信息的充分含量是一个动态的变迁过程,它取决于以下几项因素:投资者的决策模型;决策偏好;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和金融企业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尽管如此,若将满足投资者进行决策所需的金融信息的充分含量作为契约性部分,那么与金融企业产出100%耦合的金融信息含量和“充分含量”之间的部分就可以看作剩余(residual)部分。因此,金融信息产权的界定就可以表述为“在金融信息的契约部分和剩余部分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的过程”,不容忽视的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制约,金融信息产权并不旨在消除金融信息的剩余部分,尽管一些投资者对金融信息的需求具有“贪婪性”并希翼获取越来越多的金融信息。金融信息的契约性部分是否最佳?是否能够确保投资者的决策和利益?或者契约性部分和剩余部分的均衡是否具有稳定性?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如何恰当地进行调整,以使之向最佳逼近。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最终归因到金融信息产权问题。 八、建立信息披露监督与激励机制 在问题存在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问题,降低成本,除了对管理当局进行适当的监督外,应对管理当局进行恰当的激励,诱使管理当局的效用函数尽可能和委托方的效用函数趋于一致,降低管理当局以牺牲委托方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私利的道德风险。从一般意义上讲,剩余索取权是委托方进行监督的动力源泉,而监督的效率如何,则取决于委托方对金融企业剩余控制权的拥有程度。即所谓:监督与剩余控制权相对应,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信息和激励(张维迎,1999,P.132),监督需要信息,而信息的搜寻、获取、消化、转化为知识都需要成本,并在某种情况下十分昂贵,但激励机制的存在可以促使管理当局披露信息。由此分析可以得出,金融信息位于“监督和激励”、“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中间环节(剩余控制权――监督――金融信息――激励――剩余索取权),金融信息应该是衡量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否相匹配、监督和激励机制是否相容的一种机制,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机制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监督与剩余控制权相对应,而激励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对管理当局的激励意味着管理当局分享了部分剩余索取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监督是需要权威(authority)的(coase, 1937),而监督的权威来自于剩余控制权(张维迎,1999,P.103),如果对管理当局进行激励,如允许管理当局对剩余索取权进行分享(sharing),即激励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管理当局在拥有剩余索取权后,遵循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应的逻辑,管理当局同时也拥有剩余控制权。如此通过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以实现使管理当局和股东趋于一致的目的。 九、金融信息的完善以有效市场为依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本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场所。与资本市场相配套的还有一个经理劳务市场,或者称为职业经理市场。金融信息市场是资本市场、职业经理市场的信息媒介,所有这些市场的有效运作,离不开金融信息的信号传递功能。金融信息市场本身涉及的是金融企业管理当局与外部集团之间的信息交换,这种信息交换行为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以及通过金融信息的交换最终达到妥协的过程。首先,金融企业为了生存与经营上的需要,必须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营运资金,而金融信息传递金融企业管理经营效益、发展前景和预期投资报酬等信息。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通过这种信息和自己的风险承担态度来综合制定投资决策,通过市场机制使社会资源得以有效配置,没有金融信息的交换,投资者的决策行为必然是盲目的,资源配置也将是无序和混乱的。其次,金融企业管理当局为了体现自身的利益,包括既得工资和长远利益,必将努力提高金融企业的价值,这种利益趋向与投资者乃至于整个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是通过金融信息的市场交换而实现的,任何关于偷懒和欺诈的行为均可以从金融信息中得到反映,也可以从金融信息交换中得以监督和控制。 十、金融会计信息市场主体的塑造 从目前中国会计信息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从金融会计信息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历史溯源可以看出,现代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两权分离,导致了委托关系的产生,由此又产生了会计的报告责任,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这种报告责任实际上就是界定和保护产权。委托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经理人才市场的产生,这使得经营者不得不重视所有者的利益,并努力尽职尽责,形成了金融机构自动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在机制。同时,委托关系的出现使金融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分离,造成了信息的非对称性,也使金融机构会计的报告责任拓展扩大为披露责任,即使金融机构在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职能以外,还担负起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决策信息的任务。“报告”与“披露”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特定的群体,后者则是信息的一种公开,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与创新,使金融机构的投资人、债权人等相关主体不断增多,委托人的过分分散成为必然。根据有效市场理论,当金融会计信息披露的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时,此时的金融会计信息披露将是最优的。但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外部性和搭便车、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导致市场失灵,因此金融会计信息披露要通过立法、会计准则制定等强制性措施来监督,即需要市场的监管。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金融会计信息市场主体意识尚未形成。在金融会计信息提供者方面,由于受“商业秘密”观念的影响,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一般是不会对外提供金融会计信息的。但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实际上是一种实力的竞争,与金融会计信息是否披露几乎没有直接的联系。在金融会计信息需求者方面,虽然绝大部分需求者了解金融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但在进行经济决策时还很少有愿意花费代价来取得外部金融会计信息的。因此,在塑造金融会计信息市场主体时,可以尝试设立金融会计信息中心,将金融会计信息的无偿提供改变为有偿提供,采用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会计信息供应主体入市。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随着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进入网络化时代,由于黑客病毒等因素造成各类电子信息文件篡改,严重地破坏银行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对金融会计信息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构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关键词]会计信息系统 系统安全体系 金融会计 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环境,即内网,通过组建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结构实现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二是国际网络环境,即通过互联网使金融企业同外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基于互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也可以说是基于内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即金融企业的内联网和互联网连接,为金融企业内各部门之间,金融企业与客户、税务、审计等部门之间建立开放、分布、实时的双向多媒体信息交流环境创造了条件,也使金融企业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成为现实。 一、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主要表现 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一种特殊的信息系统,它除了一般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安全特点。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是指由于人为的或非人为的因素使金融会计信息系统保护安全的能力的减弱,从而产生系统的信息失真、失窃,使单位的财产遭受损失,系统的硬件、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等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开放性的网络金融会计环境下,存在信息失真的风险。尽管信息传递的无纸化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金融会计失真的现象,但仍不能排除电子凭证、电子账簿可能被随意修改而不留痕迹的行为。传统的依靠鉴章确保凭证有效性和明确经济责任的手段不复存在。由于缺乏有效的确认标识,信息接受方有理由怀疑所获取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同样,作为信息发送方,也有类似的担心,即传递的信息能否被接受方正确识别并下载。 (二)企业重要的数据泄密。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变得尤为重要,它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企业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企业的财务数据属重大商业机密,在网络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导致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亦不容忽视。 (三)金融会计信息是否被篡改。金融会计信息在网上传递过程中,随时可能被网络黑客或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并恶意篡改,同时,病毒也会影响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使企业在利用Internet网寻找潜在贸易伙伴、完成网上交易的同时,也将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这些风险来自于:①泄密。未授权人员非法侵入企业信息系统,窃取企业的商业机密,从而侵吞企业财产或出卖商业机密换取钱财。②恶意攻击。网络黑客的蓄意破坏或者病毒的感染,将可能使整个系统陷于瘫痪。 二、当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金融企业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安全设计方面缺乏总体考虑和统一规划部署,各系统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规划建设,技术要求不规范,技术标准各异,技术体制混乱。国家标准制定严重滞后,法律法规不能满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现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供完整配套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漏洞、死角和非一致性。 (二)网络金融会计信息数据不安全 网络金融会计数据是记录在各种单、证、账、表原始记录或初步加工后的会计资料,它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外具有较高的保密性,连接互连网后,会计数据能迅速传播,其安全性降低,风险因素大大增加,网络金融会计的信息工作平台是互联网,在其运作过程中,正确性、有效性会受到技术障碍的限制和网络与应用软件接口的限制,如网络软件选配不合适,网络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没有及时升级,或安全配置参数不规则,网络线路故障导致工作站瘫痪、操作失误等,系统间数据的大量流动还可能使金融企业机密数据无形中向外开放,数据通过线路传输,某个环节出现微小的干扰或差错,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互连网结构的会计信息系统,由于其分布式、开放性、远程实时处理的特点,系统的一致性、可控性降低,一旦出现故障,影响面更广,数据在国际线路上传输,数据的一致性保障更难,系统恢复处理的成本更高。 (三)网络金融信息泄露导致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己经成为金融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而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是对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由于金融会计信息是金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全面的反映。金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还影响到金融企业管理的其他系统,目前利用高技术手段窃取金融企业机密是当今计算机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构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重要形式。 (四)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安全威胁 目前金融企业计算机已广泛联网,这是金融企业扩大业务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的必然结果。由于网络分布广,不容易集中管理,许多系统又是在存在安全漏洞与威胁的环境下工作的,不法分子可以在网上任意地点攻击,使金融企业不知不觉中被偷盗资金或泄露机密。金融企业经营的资金,不法分子作案得逞就能弄到金钱,因此其已成为犯罪分子攻击的主要目标,且作案手段繁多,方法越来越高明。 三、解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防范和解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会计工作在信息系统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程序设计、开发阶段加强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运用。首先,要求业务部门谋划系统业务需求时,要充分考虑到诸多安全因素,对系统安全提出明确、具体的业务需求,一改过去重功能轻安全的做法;其次,在软件系统设计开发阶段,软件编辑人员应选用安全性能高的数据库、运用严密的编程语言开发软件,尽量减少程序上的安全“BUG”;再次,在硬件选型时,要尽量采用安全性能高、运行质量好的设备,减少硬件安全隐患;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金融系统软件开发规范和硬件选型标准,尤其明确安全规范。 (二)会计计算机系统应用阶段安全防范。 1 建议各银行对会计系统内计算机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 各家银行有必要对自家先投入使用的会计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自我分析,目的是发现和解决系统设计、开发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并在此基础上对旧版本软件进行换版升级。 3 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最基本的还是人的 因素。因此,需要尽更大的努力去提高人们对计算机安全的认识,尤其对会计系统安全的认识,各级教育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应做更多的教育工作。 4 将金融会计网络安全作为今后研究和防范的重点。目前金融计算机网络已走进我们身边,无论是集中结算体系的运转、电子联行通汇还是新兴的银行卡清算系统、网上银行和其他网上会计服务项目的开通,都离不开网络,而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也逐渐以网络的安全防范为重点,因为网络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安全。我们认为目前列入会计网络安全工作议事日程的就是尽快制定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建设规范,并逐级成立管理机构,负责网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能验收和负责日常网络安全工作,如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修改网络规范的建议等。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银行系统第一届安全信息交流会”上,人民银行聘请包括多名院士在内的计算机安全专家作为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顾问的做法,值得基层银行借鉴。 (三)加快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改变制度和法规滞后信息系统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有关管理部门首先应认真分析目前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工作中存在诸多法规问题,要在征求有关计算机专家意见,并认真分析借鉴国外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金融会计系统法规性问题做出预测,从而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金融会计计算机安全规范和有关法规。其次,我们今后在利用计算机开发新的会计业务种类时,采取“试点一规范一推广”的模式制定金融会计领域的计算机安全规章,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制度的滞后现象。事实证明此种做法是成功的,比如我国积极吸取欧洲等国外银行在IC卡业务发展的经验教训,在IC卡试用初期,就由人民银行牵头有组织地搞IC卡应用规范和IC卡机具规范,并推动联合发展,为我国IC卡业务的安全、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再次,我们要善于根据我国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状况,及时完善和修改已有的会计信息系统法规。 总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侵害,使得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以确保系统具有信息保密性、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篡改性、可验证性和可控制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气象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在现阶段,气象服务能力和日益增长的气象服务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从而更好的提升气象服务整体能力。本文主要对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了阐述,以供参考。在经济发展中,气象服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在气象服务中,气象服务对于各个行业都有所影响,所以气象服务种类比较繁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气象服务市场监管机制,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能力,更好促进经济的发展。 1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监管现状 加强了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在气象服务中,为了更好的对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需要对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进行加强,从而更好的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市场有序发展。2015年中国气象局出台的《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参与单位通过开展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了气象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了监管机构的人才建设,很好的规范了气象服务市场。为了更好地规范气象服务市场监管机制,2016年中国气象局了《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规范》《气象预报传播规范》《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四项行业标准,提升了气象信息服务能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存在的问题 2.1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不力 在气象服务中,市场监管不力。在气象服务中,地方气象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和业务垄断,对气象服务创收经济效益过分注重,导致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责任意识不强。在气象部门的行政审批中,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不够,制定的改革方案针对性不强,指导方法不够合理。在气象服务收费中,过分依赖防雷气象服务问题,没有很好的进行解决,监督责任没有很好的进行落实,对于气象服务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阻碍了气象服务市场的发展。 2.2气象服务市场监管错位 在气象服务中,气象服务市场有监管错位的情况。一些气象部门具有创收动机,在开展防雷监测业务上,利益对于依法监督职能发挥有影响,有执法推动创收的趋势,不利于气象服务市场更好的发展。另外,在气象服务中,政府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在利益的驱动下,对于气象服务市场监管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3法律法规不健全,气象执法力量薄弱 在气象服务中,法律法规不健全而且气象执法力量薄弱。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中,行政管理职能没有完全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明确。另外在执法中,相关人员的气象法治意识不够强,依法执法不到位,有执法不严格的情况发现。在气象执法方面,需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比较低,没有建立专职执法队伍。 3对策 3.1加强气象服务市场监管 在气象服务中,需要加强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一是,制定相关的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规则和制定,对气象服务监管业务机构和队伍进行完善。建立完善的气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促使气象部门有服务提供者向市场监管者转变,更好的规范气象服务监管机制。 3.2有序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 在气象服务中,需要有序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加强对行业中介组织的监管。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中,需要规范气象服务活动,完善气象服务市场规则。建立气象服务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制度,保证气象服务市场依法进行。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中,需要加强对气象服务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气象服务社会评价制度进行完善,更好的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能力。 3.3出台市场监管标准,狠抓标准执行 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需要出台市场监管标准,然后按照标准进行执行。对气象信息服务和防雷技术服务法律和标准进行完善,推进气象服务市场标准的制定,从而更好的提升气象服务市场的监管能力。另外在制定相关标准后,需要对标准进行认真执行,把标准纳入业务考核范围内,从而更好提升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能力。 3.4提高执法队伍依法执法能力 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需要提高执法队伍依法执法能力。在气象执法中,需要执法队伍要敢于执法,坚决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气象行政执法程序正当、文明执法;勤于执法,创新气象行政执法方式方法,促进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 参考文献: [1]贾静淅,张格苗.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N].中国气象报,2014-10-10. [2]张明禄.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等四项行业标准[N].中国气象报,2016-03-14. [3]王瑾.打造气象服务市场管理制度“试验田”———解读上海自贸区气象服务市场管理改革试点[N].中国气象报,2015-01-18. [4]周伟东.上海:自贸区气象服务监管信息共享取得新进展[N].中国气象报,2015-01-20. [5]董永春,陆伟报.广东:气象工商签署企业信息共享合作协议[N].中国气象报,2016-05-27. [6]钟微.江西:印发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实施意见[N].中国气象报,2014-09-06. 作者:林南 邹用昌 王威 单位:湖南省岳阳市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一、企业生产中造成员工不安全的因素 1.违规操作 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得出结论:每个人都喜欢舒适安逸的环境,不愿意去改变,不喜欢太麻烦的事,喜欢走捷径。在工作中一旦形成某种习惯,下意识的不愿意去改变,觉得一旦改变,操作起来麻烦,成效也不一定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状况,经常会有员工故意地忽视某一道工序,喜欢走捷径,初次尝试后,发现并无不妥,就会长此以往,最终这种恶习还会传染给他人,影响了企业整个生产的安全。安全事故未发生并不代表生产就一定安全。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不要因为长期未发生事故,就认定生产环境相当安全,从而在生产中懒散怠慢。这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管理不当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本质原因是管理失误。安全隐患的产生是事物的不安全与企业管理的失误共同造成的,除客观的不安全因素外,主观上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因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简单地认为是人为操作失误,把过失都归结于操作员工,同时要考虑到企业的制度、管理等问题。事故的发生并不固定在操作的某一道程序,某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的长短与是否发生事故不成正比,或者说没有太大的关系。管理者的素质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目前,企业管理一直实行传统的经验管理,管理者很少考虑未发生的问题,往往把时间花在解决已发生事件上面,这种事后检查工作,对安全事故无法起到预防作用。在实际生产操作中,事故一般都是发生在生产现场,生产现场的情况具有多变性,所以无法杜绝问题的发生,不安全因素不固定,解决了发生的问题,又会有新的问题。在生产过程中,累积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并不适用所有的情况,若强行按经验主义办事,是解决不了所有问题的。对生产安全的管理,重点是做好预防工作,而不是把重心放在事后处理。 二、以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核心思想的意义 1.以人为本是加强员工管理的要求 以人为本,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主要措施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在企业内部应形成一种“重视安全,远离危险”的集体意识。每个员工都应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这样企业在生产中才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2.以人为本是企业发展的要求 企业要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就必须确保企业环境的稳定、安全。员工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等情况一直存在,这些都是安全事故的“导火线”,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将不可估量,扰乱企业的正常运营,还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确保企业的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3.以人为本是企业现实的要求 从目前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看,违规违章指挥操作对生产安全的威胁较大,尤其是在煤炭企业,其自然条件相对来说较艰苦,但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操作不当造成的。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员工违规操作是因为自觉意识不强,不重视企业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未正确认识到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确保企业顺利发展。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 1.提高员工的素质 员工素质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和职业技能,员工的精神文化水平与企业的整体素质息息相关。企业的每个员工来自不同的家庭,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接受不同的教育,所以员工的素质必然参差不齐。成长过程的差别,导致每个员工的个人能力不同。企业不仅在招聘时要坚持招高素质人才,同时还要重视对员工素质的培养。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员工的高素质也能体现企业的高素质。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不仅要提高其素质,还要培养其集体荣誉感,使其意识到自己也是企业的一份子。企业的壮大与发展离不开员工,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进行户外拓展训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员工自主学习。企业应坚持做一个学习型企业,与时俱进。在培养员工素质时,应把员工培养成学习型员工,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独立思考、不断创新,在工作中提出自己的见解。员工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不断提高企业的创造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2.建立考核制度 企业管理重点在于考核制度的建立。建立一个科学、健全、有效的考核制度,才能有效的管理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若考核制度设置有缺陷,则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最终使企业的生产效率下降。考核制度必须确保绝对公平,并且必须设置激励这一项,所有的工作标准必须仔细列出,设置合适的奖惩机制。制度并不由管理者单方面制定,要让企业的员工共同参与,进行公开的讨论,让每个员工都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制度的制定是双向选择、互相商量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制定制度后严格执行,尤其是在奖惩制度方面,更应公开公正,加强员工对企业的信赖感。为了保障每个员工的利益,企业应制定相关业绩考核制度,以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业绩考核与每个员工都有关,所以考核制度应多听取每个员工的建议。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制度,把按劳分配制度与绩效结合起来,让制度达到预期的效果,实现员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丰收。企业管理者应不断完善企业的竞争机制,实现员工内部的良性竞争,制定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考核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稳健快速发展。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措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的章程,是以搞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为前提的,规范了人们的安全行为、生产技术、设备技术。企业应在遵循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的依据。实现劳动者与经营者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过程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关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使得企业在安全生产的行为和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保障法定制度和措施得以严格贯彻执行,必须做到对安全生产有高度的重视,合理的措施,有效的消除和控制危害,积极的采用先进技术和设计,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对危害的识别能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强化高质量的安全学习,执行严格的安全规范,严格落实检查制度,即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制度、查整改、查落实,安全检查可分为定期检查、连续检查、突击检查、特种检查等。要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做到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上严格细致、处理事故上严肃认真。企业严格认真切实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措施,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益、降低风险,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作者:张永祥 单位: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问题分析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在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阻碍正常生产,危害建筑和施工工作者安全的问题。笔者通过自身在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验总结如下几点: (一)建筑企业没有科学的生产程序。从目前情况看来,建筑企业较为缺乏安全生产程序,尤其是一些小的建筑企业。我国明确有法律条文规定,建筑企业生产前必须向当地生产有关部门提交生产申请,并且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生产批准后方可进行开工。然而较多建筑企业并不能确保该规定的基层落实,往往出现了没有按照规定,没有科学的工作程序就施工的现象。与此同时,出现了部分企业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滞后,开工后才办理相应手续的情况,这就直接影响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 (二)生产工期缩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较少。有的企业为了减小生产周期,减少生产费用,盲目地缩短生产工期,直接造成了生产压力。有了生产压力后,必然会导致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生产,直接造成建筑工作者工作时长增加,建筑生产器械高负压生产,容易出现建筑工作者注意力不集中,器械损坏等问题,间接给建筑安全带来隐患。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建筑企业市场份额较大,工程量巨大,可能会要求施工单位垫付部分施工资金。一旦给施工单位生产压力,极易造成施工单位不按照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资金的断缺直接影响了施工质量,是产生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大原因。 (三)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由于一部分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殊不知,一旦忽略了建筑的安全生产,造成的损失不是经济效益方面而已,往往还有可能对施工企业的信誉造成影响,其后果不是经济效益就能简单弥补的了。由此可见,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当然,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有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科学落实。笔者从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获悉,部分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者空有安全生产意识,并不能把安全生产意识科学地落实到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容易造成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步。 (四)生产安全隐患来源管理不充分。所谓生产安全隐患来源,指的是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重点部分。从笔者的工作经验看来,生产安全隐患主要来源于建筑器械以及由于建设需要的深坑等等。这些危险来源往往是由于施工企业抄袭套用其他企业的施工方案,导致不能正确地使用器械,出现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合等问题。当然,这些隐患有可能是施工不规范造成的,比如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没有科学合理地进行验收,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 (五)施工从业人员生产技能低下。施工工作人员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层工作人员,犹如一个花园的修剪工,他们的综合生产技能直接影响了建筑的整体。由于当前很多企业一线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他们未经科学的技能培训,施工技能低下,安全生产意识较低,从而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筑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安全责任的角度出发,杜绝出现施工单位垫付施工款项的现象的出现。从实际生产需要出发,不能一味地追求生产进度,保证施工工作者的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强化企业管理层的安全责任意识,让所有人都主动地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与此同时,保证合理地施工程序的落实,避免出现先施工而后申请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分明。安全生产离不开一个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文笔者提到,部分管理工作者仅仅是有了安全生产意识,但是并没有把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到实际的规章制度中。这要求我们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模式的推进。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提高施工工作者的安全系数。当然,对于建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惩罚,违法的必须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对于那些工作积极,能够在胜任本职工作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奖励,促进建设人员的积极性。 (三)全面提高施工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提高施工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需要施工企业在招纳人才的时候进行一定程度的考核,对于那些没有科学工作技能的农民工等,必须等待培训考核成功后方可持证上岗。当然,为提高安全系数,必须对施工工作者进行定期的考核,加强重要器械操作者(如起重机司机、司索工、手脚架工等)的重点培训,因为他们操作着大部分安全隐患来源,保证高质量的施工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 三、结语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对于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进行了阐述。并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出了加强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分明;提高管理工作者、施工工作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工作者的工作技能等对策。这要求我们不断从实际生产需要出发,探索出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方案,为我国建筑业发展奉献自己的谋略。 作者:张汉雄 苏浩杰 单位:杭州元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1加强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性 1.1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 近年来,随着市场对资源需求的越来越大,很多煤化工企业都进行了大型煤化工装置的购进,从而加快企业的生产速度。但是,伴随着更多的经济效益而来的是更大的危险性。煤化工装置的大型化发展,为煤化工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性。而一旦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进而给企业和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此外,面对着不断开发出来的新技术、新材料,煤化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显然还不能适应。所以近年来,煤化工企业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使得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因此,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有必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 1.2国家、社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提高 在煤化工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国家和社会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政府在2010年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更加严格的标准。另一方面,近年来,社会各界人士与媒体都关注起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进而使煤化工企业不得不面临着来自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所以,随着国家、社会对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提高,企业也应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 1.3安全生产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 在煤化工企业生产煤化工产品的过程中,需要进行高温高压、负压深冷等多种严酷且复杂的工艺工程的运用。所以,在煤化工企业的生产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因素。一方面,煤化工企业需要加工、处理和运输一些易燃、易爆、有毒和强腐蚀性的化学品。另一方面,煤化工企业使用的加工工艺较为复杂,所以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再者,煤化工企业的生产将产生一些废物,所以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而加强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可以使这些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控制,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煤化工企业有必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 2煤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就目前来看,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显然是造成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方面,一些煤化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没有真正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是一味重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表面工作。而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并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另一方面,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直接导致了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漠视。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员工违规操作、加班加点的现象长期存在,进而导致了煤化工企业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2.2管理责任未能落实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需要人员去落实,进而使安全生产管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想要使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就要使管理的责任得到落实。但是就现阶段而言,很多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显然没有落实。一方面,一些企业只进行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却没有安排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成为了一种口号,并没有具体的人员去展开具体的工作。另一方面,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一些企业并没有去追求事故产生的责任人,也没有进行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的调查,而是一味急于恢复生产工作,进而为企业的生产管理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2.3管理水平落后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煤化工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但是,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显然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从而导致了落后的管理水平无法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方面,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无法胜任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流动在各个大型企业之间,无法真正的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一些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设备和设施比较落后,无法进行新型的生产设备的管理。再者,一些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和规章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得到更新,所以无法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指导。 2.4资金投入不足 与企业的生产管理相比,煤化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少量的资金投入。而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仅不能进行人才的培训,也无法进行新的安全设施的购买,从而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3加强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3.1树立安全文化 为了加强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首先要进行安全文化的树立。因为,安全文化的树立,可以使企业的全体员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进而使企业全体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方面,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的力度。具体来说,就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努力做到使安全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落实,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进而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3.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想要进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加强,还需要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身上。因为,在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之后,就能够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方面,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下来。另一方面,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机构的建立,从而保证责任人的责任能够在监督管理之下得到落实。再者,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生产管理。而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责任的判断,并追究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因为只有这样,管理人员才能吸取工作中的教训,进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为了进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企业要积极的寻求方法进行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企业要进行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建设。首先,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待遇来进行优秀的管理人才的吸纳,从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从而使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再者,企业还要进行专业援救人员的培养,进而使安全生产事故得以及时的处理。另一方面,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技术的更新,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此外,企业还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预防工作,进而使企业生产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4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想要保证企业能够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就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而从本文的研究来看,煤化工企业想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加强,就要在安全文化树立的同时,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落实。此外,企业还需要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加大安全投入等方法来全面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完善。因此,本文对加强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进行的探讨,对于促进煤化工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作者:陈华涛 单位:神华新疆吐鲁番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中小型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1中小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部分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管理整体上已有很大改观,开始重视引入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厂区和车间的环境建设也可基本满足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然而,由于食品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现有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多注重抓生产和销售,因此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还是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外界污染因素和内在微生物代谢或毒素引起的。外界因素主要包括原料生产环境、加工条件、加工环境、仓储管理和人为操作等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内在因素则是由食品原料性质导致的,如微生物繁殖或代谢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内源酶的表达引起的品质下降等。因此,要保障食品安全,则必须对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外界因素和内在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我国现有中小型企业在食品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加工条件差,自动化程度低 加工过程是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要在加工过程中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则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管理:①对食品加工设备和装置的安全管理。食品的加工离不开加工工具或机械装备,它们是与食品直接接触最多的外在因素,因此加工设备的卫生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食品的安全。2013年的恒天然奶粉原料检出肉毒杆菌事件正是因为对管道清理不彻底引起的。②对加工环境的安全管理。加工环境是指生产车间内的整体生产环境,包括车间的通风条件、排水条件、整体卫生条件等,良好的加工环境可以有效避免产生食品安全问题。③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控。要保障食品的安全生产,就需要对整个加工过程进行有效地安全监控,建立食品质量追溯系统,规避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在食品加工生产中的手工操作较多,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加工设备和加工车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整体条件相对落后。问题主要有:①在加工设备和装置方面,某些加工设备较为落后,有的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具已出现了锈蚀,这为食品的安全生产带来较大的隐患。②在加工环境方面,一些企业车间天花板或地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车间设计上多处存在卫生死角,通风条件差,车间排水不畅、地面有积水,非加工材料外露且极易脱落飞散至车间各处而造成食品污染;在环境维护上未对环境空气进行微生物检测,未进行日常食品接触表面的涂抹测试以及空气沉降菌检测等,这些较差的加工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③在生产过程的监控方面,目前多数中小型企业仍未实现自动化生产,工厂内生产食品安全的监控基本靠人工,某些关键数据的记录仍为手工记录,这对食品安全情况的准确判断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1.2企业监控设施建设不完善,缺少对样品的基本检测能力 品质监控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判断产品安全性和品质稳定性的唯一方式。通过品质监控,可以避免因食品原料、包装等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危害。而要实现对产品品质的有效监控,则需具备以下条件:①成立品控部门。品控就是对产品品质和安全的控制,主要负责原料把控、生产加工、产品制成、成品检测到成品入库以及售后质量的跟踪。②建立在线监控点。对某些影响产品生产的关键点实现在线监控,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由于中小型食品企业投入资金相对较少,在品质控制相关部门、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技术瓶颈。调研的多数食品企业基本不设品质监控部门或在线监控系统,缺少对产品品质的安全检测和监控。即使一些企业建有产品品质控制实验室,但也因为检测设备价格昂贵或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的缺失而使企业对食品的检测能力几乎为零,如某些食品生产企业甚至连大肠菌群这样基础的指标检测能力都没有。有研究表明,企业对其产品品质的控制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身的规模及其组织。而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因此其对产品品质的控制往往没有特别重视,进而容易产生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1.3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良好的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食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由于包装、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也容易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使食品生产产生较大的隐患。要在管理方面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则需要对车间管理、仓储管理、物流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分别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机制。①仓储管理:包括对加工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和其他物资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应该针对每种物资的不同性质和储藏要求进行分类储藏和管理,防止因储藏不当而产生交叉污染。②车间管理:包括产品生产时的原料、辅料和其他物资的位置管理,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与外界的流通情况管理等。③物流管理:是指原料、配料、半成品和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按各自的物流条件进行运输,以防止出现安全问题。如冷冻食品则需要采用冷链运输等。④消防安全管理:即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对消防安全方面的有效管理和实施。调研发现,由于缺乏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中小型食品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比如,在仓储管理方面,多数中小型企业将不同的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和个人物品混乱放置,未进行严格分区,极易造成产品的交叉污染;在车间管理方面,设备清洁剂等化学用品随处摆放,未设置固定区域、防护及标识;在物流管理方面,物流通道对外门随时敞开,车间与外界联通,极易造成交叉污染;在消防安全生产方面,制冷机房内随意放置保温箱板,车间内插座随意安装,部分消防器材缺失,生产车间的消防通道或消防栓被遮挡等等,这些安全生产隐患的存在很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1.4专业技术人员缺失,安全意识淡薄,整体水平低下 专业技术人员是体现一个企业加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从业人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能获得较大的提升,则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要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配备以下类型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工艺生产人员:主要负责在生产车间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②化验分析员:主要负责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和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和检测,保障食品的安全;③生产工程师:主要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调试和管理,保障车间生产的良好运行。调研发现,从现有员工来看,多数中小型食品企业仅配备了生产人员,而且多数生产人员并非专业技术出身,仅通过简单的培训就立即上岗。并且现有的生产人员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也十分淡薄。例如在生产时工作服穿戴不规范、佩戴首饰、使用非食品专用刀具等。另一方面,化验分析员和生产工程师在多数食品企业中严重不足。未配备化验分析员,则无法对原料或成品中的基本指标进行检测,没有这些基本检测数据,也就无法证明产品是否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缺失,则不能对生产设备进行有效地维护和管理,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只能选择停产,进而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 1.5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管理制度有待提高 为保证食品安全生产,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和完善了关于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政府也在不断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以通过法律手段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而企业生产过程中,如果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和管理,则基本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避免安全问题的出现。然而在调研中发现,中小型企业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整体素质水平较低,主要是企业对员工的教育不足,从业人员不熟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少企业在生产中并未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多数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认识不够深刻,理解有待加强。企业内部基本没有建立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未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消化吸收,以转化形成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这种对食品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管理意识淡薄问题,导致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进而使生产可能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2中小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对策 从上述问题中可以发现,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存在对食品生产的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其他物资安全管理不足,对可直接接触食品和影响食品安全的加工设备、生产车间等安全防控不够,缺少专业技术检测部门和专人技术人员,对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其资金有限造成的。多数中小型企业缺少足够的资金去实施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这也使得绝大部分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难以从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机制和系统。因此,要保障中小型食品企业的食品生产安全,必须借助于外部资源的力量,通过政府的职能干预手段,实现政府与企业共同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保证中小型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如建立安全检测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聘请专家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以提升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水平等。 作者:徐婧婷 王云华 沈楠 赵杰 单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淮北实验站 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国内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1电力生产现状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1.1安全生产管理远未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常态化。 对于各大电力集团来说,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远未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和常态化。 1.2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重心不明,观念陈旧。 现阶段很多电力企业对电力安全生产缺乏清晰的认识,认为安全生产的实现仅仅停留在动员大会、岗前培训、奖惩制度等方面,其实安全生产还体现在管理理念、全局观系统观等方面,同时在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对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有着很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很多电力企业都存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重心不明,观念陈旧的问题,无法及时地根据周围的环境调整企业的管理方法和侧重点,不利于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自身发展。 2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2.1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压力。 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再加上市场化转变的影响,我国电力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很多电力企业都会选择走节约成本、减员高效的发展道路,或多或少都会选择减少安全投入;同时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区对电力的需求会越来越高,使得很多电力企业都处于长期高负荷运行状态,很难保证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因此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压力使得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更加艰难。 2.2安全职责不明确。 目前很多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安全职责不明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虽然每个电力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产制度,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并不多,而且效果也并不明显,很多电力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都是走个形式,只是象征性地做一些一般性和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再加上相关的领导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难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二是在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对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缺乏独立分析的能力,如此不仅没有办法找到相关的事故责任人,也无法从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三是一线人员没有真正理解电力安全生产的含义,对电力安全生产的认识还停留在被动记忆的阶段。 2.3管理方式老旧,缺乏现代化观念。 很多电力企业都存在重视大规模、高要求生产的安全管理,忽视其他较小项目的安全管理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企业的领导人没有与时俱进,采取的管理方式依然是计划经济下的旧式动员大会与运动化管理,这种老旧的管理方法,由于缺乏现代化管理理念,不适用于现代电力企业的发展。 2.4安全管理人员良莠不齐,缺乏对隐患的识别力。 很多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具体表现在这些工作人员在业务素质、知识水平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员工面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或隐患缺乏识别力,无法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判断,只有等到事故发生之后,才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5现场标准化不健全,经常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其主要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三个方面。比如有些工作是需要停电的,但是有工作人员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就开始工作,最终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 3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1在企业中自上而下地树立“安全至上”的思想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企业也面临着很多的机遇和挑战,由于电力产业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社会的进步和稳定都与电力产业的安全稳定运行有着直接的关系,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国电力企业需要在企业中自上而下地树立“安全至上”思想意识,使企业的每个员工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确保生命安全、提高生存质量、保障家庭幸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自觉行动。 3.2安全生产管理要以人为本。 在当代社会的用人单位中,不管是现代化的企业,还是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等,都坚持“以人为本”,它已经成为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最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在电力企业亦是如此。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以人为本,如此可以推进企业现代化进程。具体方法如下:首先,相关领导层不能有特权,必须和普通员工一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相关领导人还应该坚持走基层、走现场,并在此过程中了解基层员工的所思所想,对于基层员工反映的各项问题予以重视,采取妥善的措施进行解决,使职员更加没有后顾之忧地工作。其次,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心理健康辅导,由于员工操作中的每一次失误都可能对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尽量减轻职工的心理负担,最大程度地改善和美化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 3.3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 要想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统一的、可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进行整体化管理;二是为了避免发生事故后相互推诿,必须统一安全职责和行政职责,保证制定的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具有统一性和连贯性;三是把安全责任逐级逐层进行细化,落实到个人,实现安全生产的逐级管理;四是企业定期举行生产事故学习教育培训,鼓励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和探讨,最大限度地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 3.4加强监督力度。 在实际的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即使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也无法真正杜绝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生产中的风险总是在所难免的。这时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与奖惩机制,加强监督力度。安全监督具体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动态监督,另一方面则是静态监督。动态监督主要是指对各项可变环节的监督,即生产计划与安全计划的实现程度、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各项准备与实行工作的监督、安全设备与措施的展开与实行等。静态监督指的是对各项硬指标的监督,即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与摆放是否符合规定、各职工对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得以实行、设备维护是否符合标准等。 3.5开展多层次、全面化安全培训工作。 岗前培训是各大电力企业在职工上岗前的一个必要环节,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培训方式老旧、培训内容枯燥,培训的效果并不好,因此有必要改变传统的安全培训机制,开展多层次、全面化的安全培训工作,找到一条可行性强且教育力度大的培训方式。由于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每个在职员工都应该掌握的基本内容,因此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不能丢弃,但应该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入贴合实际、易于理解、教育性强的内容,比如实例分析、规程制定过程等,同时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常规性的安全培训,需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应该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进行培训。 4总结 虽然现在是我国电力改革的关键时期,各大电力集团在转型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但是只要电力企业能够在企业中树立“安全至上”的思想意识,安全生产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多层次、全面化的安全培训工作,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电力生产事故的出现。 作者:李海利 单位:国网冀北迁西县供电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焦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一、焦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在前面我们已经大概的了解了一下焦化企业的生产工作环境,也就知道在这样的企业中进行生产安全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在这里,我们就焦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这一问题进行适当的分析。 1.焦化设备的安全管理 焦化设备是生产相关焦化产品的必不可少的专业机器设备,所以在设备的安全管理这一方面,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员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1)购买机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在购买相关的机器设备时,我们需要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确定需要购买的机器设备。如果没有经过提前的估计与预算,那么买进的设备很有可能不符合或者没有达到自己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所需要的相关配置。这样一来企业不仅在产品的质量上难以保证,还很有可能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如果长期在这样的一个生产环境中持续工作,工人们很有可能承受不了工作压力而消极怠工。这样的后果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在进行设备购买时,我们需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由相关的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数据做出相关的判断,依照他们所得出的结论进行相应设备的买入。 (2)使用机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在设备投入使用时,我们也不应忽视安全问题的预防与检测。众所周知,任何事物一旦进行使用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磨损,刚开始这些磨损对产品的影响不会很大;但是如果我们对其视而不见,不对机器设备进行有效的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那么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一定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在对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方面,我们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企业需要培养相应的人员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在制定的机器设备维修与保养的安全计划期间,需要保证有足够的机器设备可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生产,不能为了保养维修机器而进行大范围的停工。这样的做法不仅得不偿失,还会给企业造成不小的困扰,让竞争对手抢得有利机会,使自己的企业陷于困境。最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记住并不是机器设备一旦进行保养就可以长期进行使用。任何产品都是有其自身的使用寿命,如果不顾规律强制使用已经不能继续工作的机器设备,不仅在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上达不到相应的行业标准,更有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这样的后果是十分惨重的。 2.焦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分配 在焦化企业进行生产最重要的便是安全问题。为此,除了贯彻全方位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最重要的就是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分配,保证人人都有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保证人们的安全。企业需要抽出一个特定的时间对工人们进行安全教育,让工人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企业再进行相关的安全责任分配就可以更好的让大家接受而不是以往的各种推脱拒绝。在对相关的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时,需要让他们了解到他们的职责是什么,安全问题并非儿戏,需要他们打起精神认真对待。他们需要在工人们进行企业产品生产时进行安全隐患的发现与排除,要在第一时间里发现问题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结语 “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在生产车间都可以看到的一幅标语,但是如何真正的贯彻下去还是需要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思考。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为了卖出产品与获得利润,更重要的还是工作人员的身心安全:只有保证生产人员是在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中,才可以让他们没有顾虑的进行产品的生产与加工,最大限度上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与此同时,还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只有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企业才可以进行更为长远的发展。 作者:龙旭佳 单位: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煤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1.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式落后 煤化工企业存在生产设施落后、陈旧的实际问题,这为煤化工生产埋下了潜在的安全威胁,给煤化工企业带来安全隐患。煤化工企业没有对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机制的体现,特别是没有对煤化工企业生产的风险评估,这会使各类安全问题得不到解决,容易酝酿出重大的安全事故。 1.2企业员工安全素质不高 相当一部分煤化工企业长期雇佣临时工来降低劳动成本,这些人大多都没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作为指导,这些都是造成煤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漏洞,进而导致煤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 2煤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2.1建立起重视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共识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是对“人”的尊重,是煤化工企业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代表,在现代社会里,人是一切管理的根本,也是管理的根本目标。在现代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煤化工企业应该更加注重人的安全,这也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所在。因此,在煤化工企业的范围内必须建立起重视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观念,要通过煤化工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的建立,将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认知加以强化,使每位煤化工企业的人员都能主动实践和配合现代安全生产管理,这样才能从意识上和认知上实现对人的关心和尊重,通过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凝聚煤化工企业全体人员的共识,为煤化工企业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安全和管理的基础支撑。 2.2加强对人员的现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强调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认为安全隐患存在于每个人的意识和具体操作之中,因此,必须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培训中强化安全意识的养成教育,要结合煤化工企业的生产实际和风险分析,将安全意识全面地落实到生产和管理的细节之中。现代安全生产教育中丰富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使教育工作更能贴近煤化工生产的实际,这样有利于企业员工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安全行为的养成和建立。现代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要具有动态性,要以各种手段来进行,通过更为生动和结合实际的手段来提高现代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生命力。同时要在现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参与意识,将“要我做到安全”转变为“我要做到安全”,这样就可以更为主动地、积极地预防煤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 2.3做好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风险评估工作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安全风险评估,就可以实现对煤化工企业安全问题的事先控制,进而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结合煤化工行业的特点聘请有经验、有资质的人员对企业生产进行全面、细致、系统地评估,进而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来制定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动防护和积极治理的方案,进而确保煤化工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真正将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和实质落实到企业的各方面,重点与细节之中,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成效。 3结语 煤化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要对安全有敬畏的态度,这样才能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发展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在煤化工生产中实现现代安全管理理念,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煤炭化工企业应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细节上降低不安全因素的产生,从关键上抵制不安全行为,这样才能在系统上和操作上达到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达到整个煤化工行业生产的整体性安全。 作者:姜洪生 单元: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1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生产管理水平落后 一些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大规模的生产产品,但却忽视了产品质量,尽管生产效率上来了,但由于质量不过关使生产效率受到重创。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建立科学的生产管理流程,无论是采购管理流程还是客户订单评审流程以及生产线管理流程都具有较强的随意性,还没有形成一套形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导致生产管理始终处于“打乱仗”的状态。比如对生产线的管理,由于产品多种多样,必须采取不同的生产线管理,但一些企业为了方便往往采取统一的流水线动作,影响企业运行。 1.2质量控制不够到位 质量是现代企业的生命。企业生产管理必须高度重视质量控制,通过质量检验来确保产品质量。但很多企业不注重产品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不够完善,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被退回的问题屡见不鲜。还有一些企业尽管十分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但由于质量检验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主观上造成了产品质量不过关。 2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的改进措施 2.1完善生产管理机构 改进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模式,首先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特别是对于那些处于转型发展以及遇到重大制约瓶颈的企业来说,完善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显得更为重要。完善企业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首先必须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聚消、精简和合并不必要或者功能重叠的部门,优化组织体系,强化部门职能,建立联系制度。牢固树立“精益生产”理念,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分布,将人力资源用在“刀刃上”,实现人力资源的效利用,提升生产管理效率。完善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还必须建立现代企业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决策层、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企业生产管理计划以及一些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强化企业生产管理的“协同性”。 2.2完善生产管理流程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而要落实好制度就必须完善工作流程。改进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模式,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生产管理流程,着力提升企业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大力加强采购、订单评审、库存清理、生产线、质量检验等流程建设,比如对于质量检验管理,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流程来保证原材料的可靠性,建立生产环节检验流程来确保质量检验到位,真正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生产管理流程,保证企业生产管理落到实处。完善生产管理流程,还必须根据品种、质量、价格、时间、服务等企业竞争力“五大要素”来完善企业生产管理流程,将“五大要素”渗透到企业生产管理各个方面,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流程的科学性。 2.3完善生产管理机制 健全和完善的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机制,是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执行力”、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管理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因而现代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将企业的管理理念、管理流程、管理规范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全体员工遵照执行。建立企业生产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落实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员工应当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那些破坏管理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给予必要的惩处。把提升员工素质作为加强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来强化生产管理水平。全力打造一流的企业生产管理队伍,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员工公认的生产管理队伍。 3结束语 总之,生产管理是企业运行的重要基础,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才能实现企业生产的有效管理,进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实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代企业应当从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遵循市场规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改进和创新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推进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步入科学、持续、健康发展轨道,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吴伟 范少华 单位: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人本管理思想、内容及在管理中的运用 1.1人本管理的基本思想 1.1.1现代管理,是指在一定环境下,管理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运用一定的职能和方法,对管理客体施加影响等进行控制的过程。在任何管理活动中,人是管理的决定因素。因此任何管理都要从人的本性和人的需要出发,把提高人的素质,处理人的关系,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放在中心地位,把关心人、尊重人、信任人、发展人作为管理的最终目的,这就是管理的人本特征。管理的这一特征要求任何管理活动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根本,牢固树立人本观念,坚持人本原则。管理的人本观念包括四层涵义: 1.1.1.1人是生产的首要因素,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因此任何管理中都要把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根本手段。 1.1.1.2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最高追求目标,因此任何管理必须把关心人,尊重人、解放人、发展人作为管理的目的和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管理绩效的评判标准。 1.1.1.3人的存在是多样性的,因此管理活动中要树立多样性、整体性的人本观念。 1.1.1.4管理人本观念的“人”是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 1.2人本管理的基本要素 1.2.1以人为核心的人本管理,包括人、环境、文化三项基本因素: 1.2.1.1人的因素。在任意管理活动中,人是管理活动的主体,也是管理活动的客体,各种管理活动紧密依存,相互联系形成管理关系,管理关系实质是人的关系。 1.2.1.2管理环境的因素。管理环境是各种物质环境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环境综合而形成。主要包括环境的类型、环境因素的作用、公共关系的影响与作用等内容。 1.2.1.3文化的因素。管理文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现代管理文化的构成,包括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人际关系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次的精神文化。二是文化的功能。即管理文化的导向功能、约束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辐射功能等作用。三是价值观。即人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关于客观现实的基本信念奉行的行为方式。 1.3人本管理的基本内容 1.3.1人本管理的基本理论逻辑推导是: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是管理的最高目标,而人的心理、动机、能力和行为是可以塑造影响和改变的,管理环境、文化及价值的变化影响人的心理和行为方式,同时,作为管理主体和客体的人之间是有相关性、其目标是可以协调的。 1.3.2人本管理的基本内容: 1.3.2.1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 1.3.2.1.1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是人本观念应树立的基本观念。所谓人的因素第一,就是在观察任何事物,处理任何事情,解决任何问题时,都把人的因素看成首要因素,关键因素,决定性因素,既不是重物不重人,更不是见物不见人。 1.3.2.1.2树立 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必须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人才是人的因素之中的栋梁之材,是人的因素中最有活力,最具创造力,凝聚力和带动力的因素。 1.3.2.2以人的不断解放和全面发展为最高追求目标的观念 1.3.2.2.1以人的不断解放和全面发展为管理追求目标的观念是管理的人本观念的实质内容,也是高层次的人本观念。传统的人本观念,只是把调动人的积极性,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手段,这是一种低层次的人本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已成为人本观念核心理念,成为一切管理活动出发点和落脚点。 1.3.2.3重视人的精神,价值观和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 1.3.2.3.1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精神追求、价值观的实现和思想政治因素在管理体制中的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重视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人的素质和层次,形成良好的共同价值观和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唯其如此,才能实现管理目标。 1.3.2.4以激励为主的管理方式 1.3.2.4.1激励主要是激发人的动机,使人产生一种内在期望目标前进的活动过程。人的需要是人普遍存在的自然本性,需要决定动机,动机产生行为。树立人本观念,必须研究人的需要和如何满足人的需要,激发人的动机,引导人的行为,达到管理目标,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管理体制,不同民族文化条件下,人的需要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为此,实施激励为主的管理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管理环境针对性进行。 1.3.2.5构建人本管理的机制 1.3.2.5.1有效进行人本管理,关键在于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环境,形成自觉地奋发向上,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为此应建立包括动力机制,压力机制,约束机制,保证机制,环境影响机制等内容在内的管理机制。 2安全生产是关系人类生命、健康和财产的重大事项。当人类文明进入21世纪之际,安全生产面临空前严峻的压力与挑战,特别是近年来,全球范围重特大恶性事故频频发生,更是突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这已成为各国共同关注和重视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更应当注重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既是国家性质和党的宗旨决定的,也是新时期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学生从事行业安全管理十余载,深知“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由于安全生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复杂,尽管全社会各方面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和巨大投入,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却并不十分显著,各类重特大事故仍然时常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研究和解决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成效的问题,已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笔者就安全生产管理实践中,树立人本观念谈谈自己肤浅认识 3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人本原则 3.1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3.1.1安全生产概念及主要特点 3.1.1.1安全生产是指的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安全生产实质是保护人权:人的生存权、健康权和财产权等。生产劳动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劳动者自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是人类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安全生产涉及诸多行业,范围极宽,既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矿山、农林等各行业,也包括人身、财产等各属性,几乎囊括了社会各方面,因此,安全生产既具有极端重要性,也具有复杂性、艰巨性、综合性等特点。 3.2安全生产管理及其主要任务 3.2.1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在一定环境下,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在一定环境下,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实施影响和进行控制的过程构成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广义上讲,安全生产管理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2.1.1预测人类生产活动中各个领域里存在危险,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人类不受到危害和伤害; 3.2.1.2制订并落实各种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办法、措施,消除危害因素; 3.2.2.3教育人们去认识、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害、防止发生事故; 3.2.2.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及时、正确处理事故,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总结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3安全生产管理中树立以人为本的必然性 3.3.1一般而言,任何领域的管理活动都要树立人本观念,任何管理过程也自始至终树立人本观念,因此管理的人本观念具有一般规律指导意义,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特殊性,其管理活动尤其必须坚持人本原则,这是因为: 3.3.1.1安全生产管理以人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为直接目标凸现出人本管理关心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 3.3.1.2在安全生产管理客体要素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作为管理对象客体的人,其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的发挥,对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影响。 3.3.1.3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主体的人,在管理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具体而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素质直接关系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是决定安全生产管理成败的首要因素。 3.3.1.4安全生产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领域和方面,管理关系份繁复杂,但是在众多管理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安全管理关系。正确处理其关系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4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树立和施行人本原则的途径与方法 4.1高扬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和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1.1建国以来,我国一贯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安全生产管理自身的原因,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并不乐观。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某些消极因素影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逾发严峻和局部恶化的形势。据统计全国每年安全生产事故损失达千亿以上。特别是近年类似“南丹事件”,“大连空难”,“北京网吧火灾”等系列恶性事件,不仅损失巨大,而且严重损害了中国国际形象,教训十分深刻,发人深省。究其原因,其中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上,人本原则的缺位是重要因素之一。在安全管理中突出表现为:一是“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人,就事论事”等随处可见。对安全生产认识一般化,缺乏对安全生产人本特征的理论探讨和深度认识。二是安全检查生产重要性上认识与投入的反差强烈。一方面大家都一般性地“颂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实际投入微不足道,实质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异化”。三是“亡羊补牢”现象盛行。很多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投入极其吝啬,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却不得不花巨大代价“善后”。一些领导,非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终结,才能唤醒他们对安全生产“人本原则”的认识。四是广大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人本精神的缺乏构成我国安全生产最大隐患。处于安全管理客体地位的从业人员缺乏认知保护自身权力的自觉性,使得安全管理的人本原则的推行困难重重。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高扬人本原则,这是由安全生产本质属性决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本原则的确立,最关键的是真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这是因为: 4.1.1.1“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倡导的是安全即人的基本权力,是第一位的因素,如果人的生存权都不乎存在,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安全优先的原则,实质上是把人作为管理的首要因素考虑,只有确立了“安全第一”的原则,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效益、发展、稳定、安全之间的关系。 4.1.1.2“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倡导的是谋事在先,防患于未然。一是强调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人能够通过尊重科学,探索发现规律,防范事故,实现保障安全的管理目标。二是强调人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是实现管理目标的根本手段。 4.2在安全生产管理循环过程中始终贯穿人本原则 4.2.1管理的过程是决策、计划、实施、监督、评价等不断循环的过程,同时也是各项管理职能作用实现的过程。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贯穿人本原则的实质,就是在各个管理层面人本原则如何体现的问题。 4.2.1.1在决策过程中坚持人本原则第一的原则。决策贯穿于整个管理过程,是管理的核心。安全生产管理各层次决策中,人本原则应是第一原则。即以保护人的健康、生命、财产等权力为最优先考虑,体现“安全第一”的基本功方针,体现人文关怀。实践中,要坚决反对“安全生产是政绩工程”,“安全让位于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目标从属于其他目标”,“安全生产久议不决”等决策思想和作法。安全生产决策中,只有把人当作人对待,把人作为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人对待,才能真正贯穿人本原则。 4.2.1.2在计划职能中体现安全生产管理人本原则 4.2.1.2.1计划实际上就是预先确定做什么,如何做,何时做和谁做的一种程序,在计划中体现安全管理人本原则。一是计划要“以人为中心”,通过人的关系筹事、物、财等管理要素的关系,着力解决实践中安全监理机构不到位人员及其经费、装备不落实的现象。二是充分激发和调动管理对象,主动关心安全、重视安全、保障安全的自觉性,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要彻底改变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严重的“猫鼠对立关系”,“一方喊断气,另一方不来气”等消极现象。三是要十分注重协调安全检查生产管理中的各种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安全检查生产涉及面广,必须十分注重抓住人与人之间关系这一主线,协调好方方面面关系。四是充分运用激励手段,调动主体与客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特别注重发挥安全生产一线管理人员和直接从业人员的智慧与积极性。 4.2.1.3在监督过程中注重安全生产人本原则的贯通监督是对管理运行过程中各项具体活动所实行的检查审核、监督督导防患促进的管理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人本原则的贯通主要把握两点:一是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围绕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二是监督要体现对人的尊重、关心。在安全管理实践中要克服安全检查为检查而检查的形式主义倾向和安全生产舆论、大众社会监督弱化的现象。 4.2.1.4在评价过程中体现安全生产人本原则的要求 4.2.1.4.1管理的评价过程,是汲取经验和教训,推动另一个管理循环发展的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职能一要在总结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人素质,实现管理的良性循环;二要侧重对作为管理客体的人的教育与激励。目前,要注意克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考核评比形式化、笼统化、泛化等现象。 4.3建设全社会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4.3.1所谓安全生产文化,就是安全价值观、经验、道德、理想、传统、行为准则等意识形态的复合体,是安全观念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安全文化的核心思想是人,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安全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份,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也具有国际性、共性等特征。 4.3.2安全文化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原因和社会背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安全文化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和重视。学生认为,我国的安全文化建设十分落后,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抓好: 4.3.2.1确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灵魂。亚洲,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是事故高发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仅发道路交通事故为例,2002年,美国机动车2.1亿辆,死亡46000人,中国2140万辆,死亡11万人。我国车辆占全世界1.9,死亡人数却高达15,绝对数是全世界死亡率最高的国家。中国各类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人的忽视和对生命的漠视,安全保障“不是不能为,而是不为”。相当部份典型恶性事件莫不如此。因此,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安全强势群体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是安全文化建设主题思想。 4.3.2.2唤醒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4.3.2.2.1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透过科学的和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概念变为人们生活的习惯,进而将安全意识渗透到潜意之中,使人们思维、行动中,不自觉地将安全变成习惯,时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决策和行动。统计分明表明: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已出现第四次事故高峰。在导致事故高发的机制、管理、技术、环境等诸因素中,人的问题是首要的原因。仅两份事故原因中,人为失误高达70以上。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并非某种制度、某一规范、某种管理方法就能彻底解决的,安全生产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人的安全文化问题,安全意识的唤醒,要突出教育的贡献。要从学校、家庭、单位、企业等各种环节,从幼儿、少年、青年,直至老年各时期针对性教育。 4.3.2.3广泛开展全社会大型安全文化运动 4.3.2.3.1安全文化运动的实质是普及安全知识和提升安全意识。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党和政府应当组建相应机构,制定有关规则,动用主流媒体长期坚持。二是构建全社会事故防范信息系统,比如通过设置类似警务110之类的公开电话,接受全社会范围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举报、投诉等。三是在社会公共场所,公众聚集地,装置大型电子荧幕,设置专门节目,宣传安全知识,解剖典型安全等,让公众时时、处处感受安全文化。 4.4构建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4.4.1人本管理作为一种哲学观念和管理思想,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效进行人本管理,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管理机制。安全生产人本管理机制包括以下机制: 4.4.1.1力量机制,包括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安全生产动力机制在于建立起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公民个体在物质动力和精神动力的驱使下,自觉保证安全生产。笔者大胆设想,比如在企业税收中根据行业属性和安全等级征收安全税,又比如在机动车和驾驶员法定保险条款中加大对无事故车辆和驾驶员保费的返还比例等思路,形成广泛的安全生产利益激励机制和实施办法。在压力机制方面,要健全安全事故责任的事前追究和事后追究双重制度。要特别建立单位、部门、企业、业主等主要负责人的问责制。要使各方面在安全目标责任的压力之下,明确目标,积极落实措施,履行职责。我国安全生产动力的缺省和压力机制的扭曲问题同样严重存在。 4.4.1.2责任机制,主要应当包括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两方面。责任机制实质是构建一个庞大的安全职责系统,明确各单位、部门、行业,各安全人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应履行的职责、任务,让每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时时、事事、处处有人对事故隐患和事故负责。责任机制也是安全生产力量机制的进一步延伸和具体化。目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安全责任空洞,好像人人都有责任,但人人都不负责任,责任的细化和落实很不到位。二是责任的追究没有完全遵循因果关系,而是按照领导的批示或抓“替罪羊”的办法,随意性大,说服性、教育性不强,不利责任制的真正到位。三是几乎全部是事后责任追究,极少事前后惩治。 4.4.1.3约束机制,主要是在科学分析、研究安全生产规律、总结经验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规则、规程,使行为人有章可循,按部就班,现行安全生产制度是比较健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现有制度的落实,现有制度对参与安全生产各方面人的约束。 4.4.1.4保证机制,主要是指从法律、法规、制度等体系的层面,确保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政策、措施、方法等贯彻落实。这方面,尤其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问题,严格意义上讲,现行安全生产法虽然有原则提法,但是从1998年至2002年四年间,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修补中变化了四次之多却仍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现行体制中多次管理、权责不清、部门协同差,各自寻求“经济权”等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安全管理效率。更有甚者,个别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五方面出于某种利益,以高压方式管理安全,以安全为借口,肆意剥夺企业和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另一方面,当无利可图时,就万般推诿和逃避责任,置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鉴于以上情况,重新站在一个战略高度上确立适应我国转型期的安全体制,制定责权利更明确、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法规政策和制度,这是对人民健康、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当务之急。 结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高扬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管理每个环节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措施。 内容提要:安全生产是人类社会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和重视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更应当注重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既是国家性质和党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安全生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复杂,尽管全社会各方面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和巨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却并不十分显著。因此研究和解决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成效的问题,已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本文试图通过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运用的探讨,寻求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成效的另类思维。文章共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人本管理的主要思想、内容;第二部分是关于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电信企业属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建设,是国家信息化的基础,既担负着国家通信的重要职责,又承担着普遍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直接决定了电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这是由电信企业的职能决定的。电信企业既担负着国家通信的重要职责,又承担着普遍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既是构成国家信息化的基础,又是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信企业的安全就是整个国家和整个社会的安全! 其次,电信企业的安全是全面保证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稳定运行的前提条件。电信企业是国家信息传递的中枢,国家信息安全以及金融,保险等部门的生产经营无不都依赖和依托于电信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再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是电信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和发展的根本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有稳定安全的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最后,全面落实电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对企业,对员工的一种责任,更是对国家,对社会的一种义务。 二、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特征 电信企业安全生产主要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多样性。影响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复杂,安全隐患事故更是多种多样,既有通常所说的消防安全,又有由通信网络、通信设备等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连带性。电信企业全程全网作业的特点表明每一项工作的完成都需要全网的协同配合,每一个电信企业都是这一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安全事故的出现,无疑会对这一网络中的其他企业形成连带影响,进而影响到全网的安全和效率。 (三)广义性。电信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安全生产含义的广泛性。电信企业的安全既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消防安全因素,又包含有通信网络安全以及企业保密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四)经济性。电信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资产,努力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的目标是电信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电信企业的特殊职能和特殊地位赋予了其开展安全生产的的特殊意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对国家、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一个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落实 (一)、电信企业安全生产,抓制度落实是根本。 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意义,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宏观上要加强对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微观上要认真执行企业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程和业务操作流程,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落实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做到令行禁止。二是要将这些制度和措施落实贯彻到企业生产活动中去,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使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的经营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落实。三是按照“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与企业相关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企业安全生产权责明确,层层落实和层层管理。六是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与个人绩效考核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企业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使之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享其利,负其责。 (二)、电信企业安全生产,抓教育培训是途径。 隔行如隔山。企业安全生产的落实有赖于员工安全素质的提高。一是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员工保密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观念,二是加强对员工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对企业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消防器材、消防自救等方面系统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三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单位的联系和交流,聘请他们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努力健全企业安全工作监督预警机制。四要利用局务公开宣传栏,自办小报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案例分析讲解、参观教育等方式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工作。 (三)电信企业安全生产,抓队伍建设是关键。 一是根据企业实际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企业业余消防队,按照“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严格要求,平时加强安全训练和实战演习,使企业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二是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应多听听企业员工群众对企业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的活动,集思广益,让全员参预企业安全生产,举行安全生产可行性建议竞赛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奖励,三是要在企业内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忌走过场,走形式,虚张声势,通过树立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巧妙运用榜样的表率作用的感染力量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 (四)、电信企业安全生产,抓硬件设施建设是基础。 一是努力加强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在企业的重要部门和重要地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二是加强对企业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预检预修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三是建立企业自动安全报警系统和企业安全集中监控中心,以科技的力量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建立企业安全预警系统和应急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力争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总结 电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企业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电信企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上来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的经营工作做到同布置、同安排、同落实,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等。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各类安全事故高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所致,而人为原因与管理又有着直接的联系,它不仅涉及到企业,而且还延伸到各级政府及管理职能部门。因此,这些问题无疑与安全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分析,最近几年,全国各类事故每年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每年死亡人数15000人以上。形势严峻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职业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以上。以粉尘危害为例,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约1万人。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驰,有的企业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又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有关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人员裁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似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是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来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从农村的环境一下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种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防护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 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责任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凭,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全方位、全员和全过程做好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安全工作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由传统的安全管理向需求管理上转变,由落后的“事后调查”向“超前预防”管理转变。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规定,设备、设施、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因此,企业应通过广播、报刊和网站等各种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然后通过执法检查,抓好其各条款的落实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由企业“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其工作效率。另外,对普通职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狠抓班组安全建设、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换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 我国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帐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且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在工伤事故中,因为设备本身不安全导致的工伤事故不在少数,应定期对设备的传动部分、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企业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而劳动环境的好坏,是导致伤亡发生与否的因素之一,改善劳动条件,不但可以减少伤亡事故,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劳动者健康、舒适、愉悦地工作,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5、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构筑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许多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需要由具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来完成。很多企业缺少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希望能从社会上的有关中介机构聘请到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而有些企业配备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人员会造成经济不合理,可以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由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政府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或者企业安全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或诊断,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状况。 6、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最能体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又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 安全生产是一项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能有麻痹思想,企业要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人民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实现“安全小康”社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摘要:笔者长期在基层监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经常到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本文立足于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企业实现安全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安全第一”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针,也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企业发展的前提是安全、健康。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政府,抓好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企业安全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力度加大,安全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突显出来。 一、正确认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就是在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的前提下,企业所进行的生产过程。从这个概念里我们可以看出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有三个:人、物和环境。尽管企业、单位的性质不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同,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都是相同的。在这三个要素里,由人实施监督管理,操作机械,选择、改善、控制环境,因此人是其中最能动的、最重要的因素。安全生产管理就是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影响人的健康和安全的不利因素,进而保障正常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对象是影响安全生产的三个因素:人、物和环境。监督管理的范围是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只有全面正确地理解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对象和范围,才能找准安全生产管理的着力点。 二、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随着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比以往重视了。但事实上,有的“领导重视”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害怕企业出现安全事故会追究自己的法律责任,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他们认为,只要自己的话讲到了,工作要求提到了,如果再出现安全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 2.“三同时”缺位、“生产优先于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为了引进外资和项目,不惜在安全监管上让步:建设项目“三同时”可以不做,消防设施建设可以不搞审核、验收,导致企业在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缺位,出现了“生产经营优先于安全”的不正常现象。有些被招来的项目,在被安全监管部门查处后,动不动就找上级领导告状,以投资环境不好为由抵制安全监管和查处,而领导为了“安商”,有时会暗示监管部门“网开一面”。这种情况,势必加剧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局面。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三项岗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从目前企业参加培训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企业强调生产忙、挤不出时间参加培训;二是个别企业认为安全培训属长线工程,对培训活动积极性不高,大多被动应付;三是部分企业属于民营性质,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不愿意多派人参加培训。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存在只重视生产设施建设,不重视安全设施建设的问题,致使安全设施建设不能满足企业防范事故的需要。有的企业安全投入没有计划,不使用标准产品,不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不搞竣工验收,不注重平时的维护,有的安全设施形同虚设。 5.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不浓部分企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也明确了安全职责,但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没有深入地、系统地开展。另外,企业在安全生产宣传方面的力度比较小,导致了“安盲”的出现,有的人正因为对安全常识的无知而失去生命。 (二)解决对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多途径,多层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施。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认识是根本,企业负责人重视是关键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重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考核。 2.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覆盖全面,贯穿生产全过程,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 (1)健全组织机构,构建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成立企业一把手任组长,各级管理人员任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覆盖全面的安全管理网络; (2)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在制度落实中,既要持之以恒,又要严肃认真。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企业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着先导性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宣传教育的內容要全面,对主要的安全生产法规、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应全覆盖,不遗漏;宣传教育的形式人性、多样化,让人乐于接受、便于接受,努力达到好的效果;教育培训的对象应多层次、全员化,并涵盖企业的“三项岗位”人员。 4.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工作预算,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实施。同时,结合企业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加大急救救援物资储备和投入,提高企业应急救援水平。 5.加强安全制度建设,突出安全文化创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要求,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定期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变化,并将法规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制度规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文化宣传,使广大职工“懂安全、会安全”。 三、结语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应有之义。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必须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系管理,突出安全文化创建,真正将“安全第一”的原则永驻企业经营管理之中。 作者:常茂 单位: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中小企业 1.中小型企业即中小企业,是指经营规模较小,营业额与雇佣人数都不大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工业企业的法人中,小企业占总数近95%,小型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近50%。 2.通常是由单独个人或者几个人集资组成,因此公司结构较简单,并且通常是业主直接经营管理业务,与外界的沟通甚少。中小企业甚至小至夫妻两人理店之小公司。 (二)会计制度 1.会计制度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会计业务的规则、方法和程序所认可的且同时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会计行为准则和规范。 2.会计制度是处理会计业务必须引用的计划、有效方法和程序的综合体系。会计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会计监督体系与会计有关联的其他设计。 (三)会计制度设计 1.会计制度设计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会计规定,对会计工作应引用的计划、应采纳的有效方式或者程序等做出明文规定,来指导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采用图表或者文字分条列述等形式。 2.会计制度设计,简言之,就是为企业(中小企业)设计编制一套有利于企业长期顺利发展的会计准则和规范性文件。 二、中小企业相关会计工作现状 (一)会计主体 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是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很多自然人企业不具有合法身份,对企业所有者和其他事项的债务承担着无限责任,家族企业和个人往往混合在一块儿,权益极其容易造成混乱。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中小企业会计机构层次少且较简单,对企业的会计人员分工不明确安排。另外,存在一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低下,会计职业道德意识很低,专业水平低下,由于疏忽大意,很容易造成企业资金的缺失。 (三)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捉襟见肘,尤其是会计科目比如资产类、负债类设置较为简单,报表类型是不全面的,报告项目是不完整的,会计报表失真现象非常严重。 三、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特点及意义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特点 1.涉及范围广从会计内容的设计范围来看,它包含了整个涉及到会计管理的体系,如会计制度,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等。从会计内部核算的制度设计基础来看,它应遵循相关的会计或参考、审计及企业管理、组织行为学理论和法规。 2.针对性强术业有专攻,企业会计管理体系的核心就是会计制度设计。由于企业之间存在千差万别的区别,各个企业也有自身的发展特点,因此在为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过程中,首先要认识到企业发展的特点,其次充分利用企业自身发展的特色来量身订定一套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会计制度。 3.协同度高组成企业会计体系的各个要素之间都密切联系在一起,相互作用,互利共生,一起保证企业的稳健经营和维系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意义 1.对于会计人员 (1)中小企业为企业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即会计制度,有利于促进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增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能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负责,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2)有利于分工明确,持证上岗,提高专业水平,为了企业的前景,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2.对于整个企业 (1)会计制度是企业许多管理制度、办法和手续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设计合理、适用的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发展,能够确保各项会计职能的顺利落实。 (2)通过设计会计制度,妥善处理好财会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会计工作的各方面加以具体规定,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强化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要求或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综合:中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家明文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来设计相关的会计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不得超越和跨越此法律,更不得与之相悖。 2.明细:中小企业在设计会计制度内容比如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账簿以及会计报表等时,必须要遵循相关会计法的规定。只有符合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各项规定,设计出来的会计制度更有说服力。 (二)会计制度一致性原则 中小企业在设计制度过程中,必须确保同类会计事务的处理方法一致,确保会计信息具有横向、纵向的可比性。 (三)会计制度应适当运用谨慎性原则 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少企业面临诸如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贷款困难等问题。中小企业必须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才能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在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时适当运用谨慎性原则。 (四)适应企业发展的原则 会计制度在设计的过程中,不仅要适应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还要符合国家法律与制度,与国家的制度和规范准则相一致,以此来保证会计制度设计顺利实施。 (五)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区分权利与义务在企业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财务活动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要想提高企业经济利益,必须处理好财务之间的关系。 2.明确财务管理人员之间的责任。使得企业各部门日常财务活动顺利进行。 (六)实现权责利相结合 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必须确保“权责利”相结合,将各项财务指标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并赋予财务管理人员一定的管理权限,才能妥善处理好财会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企业的稳健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五、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需求与之不同。中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会计科目是企业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是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由于中小企业会计业务数量较少,会计科目设置应简单化。根据中小企业会计的特点,应设置如下五大类一级科目: (1)资产类: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等。 (2)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长期借款。 (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本年利润。 (4)成本类:主营业务成本。 (5)损益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支出,其他支出,所得税。 2.会计报表选择与设计 (1)应允许中小企业一切从简,设计一套简洁的会计报表,来向外界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没必要再要求中小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这些都可在附注说明。原因是中小企业的会计业务较少,对整体企业发展影响也较小。 (二)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分工 1.会计机构设置 (1)总体来说,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下列两因素:①单位经营范围的大小②经济业务的多少 (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人员。《规范》在第六条中规定:“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是《规范》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提出的又一原则性要求。 2.在会计机构中设置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 (1)在一个企业中,必须设置会计相应的岗位,并且要做到分工明确。①会计主管岗位:会计主管相当于财务科科长,主要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成本核算和申报税等会计一系列程序性业务,会计主管是总经理任职并在经理的指导下工作。②出纳岗位:主要负责涉及到现金收付的账务,如日常的差旅费报销、缴纳小额税金、日记账、备用金核算等。③会计人员:主要负责非现金的会计业务,如涉及原材料,应付账款等业务。 (2)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①坚持原则,廉洁奉公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出纳及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①公私分明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③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六、总结中小企业应扬长避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全面迎接各方挑战,在稳健中发展。也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和状况来制定一系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会计制度和政策。切忌搬弄别人的方法,反而事倍功半。 作者:王光文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探讨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对自身企业发展的需求缺乏客观认知,照搬照用他人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事物的发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社会的发展依旧如此,它要按照规章制度才能长远的走下去,企业更是这样,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推动小企业健康平稳的向前发展,是小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与事实相反的是,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并没有正视自身的发展情况,没有综合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运营状况,直接套用其他大型企业的发展模式,照搬其会计制度,用于自身企业发展,上级领导要求下级会计人员按照别人的制度进行从事,照搬照用,会计制度形同虚设,这样的后果往往是得不偿失,漏洞百出,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运行,相应的制度无法发挥作用。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够完善,相关会计人员术业不专攻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小企业内部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内部设备简陋,从某一程度上导致职业人员职责不明,不清楚自身职责,企业在整体上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计制度,使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制度可以依照,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使企业发展进程受到阻碍,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术业不专攻,在专业上达不到相应标准,缺乏专业化人才,企业招聘时,处于应急或其他原因,会计人员会参杂水分,不够专业,分工不明确,使企业蒙受损失。 (三)会计科目的设计不合理,缺乏科学性 小企业的发展往往不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会计制度的合理与否是企业财政正常运行的关键。小企业却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设计,会计科目不合理,缺乏科学性,会计报表制作粗糙,类别不清,使会计工作缺乏合理运行的依照,无法为上层领导者提供正确完善的数据信息,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完善对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2009年9月19日,国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正常健康运转,才能保证国家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才能让国家经济立足世界。小企业的发展关系着社会民生和社会稳定,它的运营是经济正常运转的保障。然而迄今为止,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阻碍,企业要想发展就需要融资,现在小企业因为名声不高,地位不够,担保较为困难,缺乏资金周转,国家、政府虽然有相关政策扶持,但具体落实到实处却有些困难,无法顾及全面,这些问题导致小企业运行不畅,发展困难,经济效益有所亏损。当然,问题的解决不能片刻完成,它需要各个层次的引导,需要一步一步去完善,小企业尤其如此,它要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发展历程,如何规划以后的道路,实现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转变。在一系列的问题当中,小企业首先要依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中小企业以生产和服务来满足社会需要,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经济活动,它实行的是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企业自身进行独立运转,独立核算,是依法成立的盈利性的一种经济组织,任何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它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盈利,小企业的运行前提是进行自主经营,自主核算到达最终目的,由此看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设计,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合理、会计报表的如实呈现、数据信息的完整,都能够帮助管理者全面了解自身公司的运营信息和企业发展的进展,其最终呈现给领导者的结果是客观真实的,有数据为证,是量化的结果。会计工作自身有其独特的特征,会计行业货币是它的计量,所有进行的经济活动只需要会计人员将其作为报表呈现出来,就能让人清晰的看到一个企业的经济运营情况,无论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经营的模式还是企业的服务方式,会计报告反映了这个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财务情况和资金的流入与转出,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不仅利于企业自身的良好管理与发展,而且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综上看来,会计制度的合理设计对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三、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 (一)规范会计核算制度 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我们有义务帮助小企业设计合理的制度。在企业运营的实际工作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制定制度时不适应自身发展需求,照搬其他企业制度,受到自身视野的局限,盲目性很大,对企业制度的认识也不够深刻,认为其执行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这种认识对企业的发展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各级政府及大型企业应提供帮助,帮助小企业设计合理的会计制度,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为小企业选择合适自身发展的制度,提高其思想认识,使小型企业的发展更加顺利。 (二)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制度的合理设计与实施只是事物发展的先行部分,这之后的监管更加重要,制度的实施需要对其进行后续的监管,以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其执行力,企业会计制度的合理设计利于企业发展,而完善的监督管理对其发展更是如虎添翼,实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对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有重要作用。监督制度的设计与健全有利于企业资金正常运转,避免出现公款被扣,中饱私囊的行为,重大决策的执行,项目的投入与建设不仅需要会计人员核算财务,它更需要监督制度来进行保障,对重大项目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坚决制止做假账、挥霍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企业内部能够健康运转,避免内部出现妨碍企业发展的行为问题,企业也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审计处,不定时的检查企业账目与资金运行,保障企业内部财政收支的真实与合法,有效实施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促进企业经济高效发展。 (三)鼓励现代科技融入小企业 新世纪的到来,让我们无法忽视现代科技的影响,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世界已进入信息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推动了信息的全球化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万千,不再是一成不变,网络的应用在此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尤其需要网络科技的帮助,低成本的网络信息为小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减少了小型企业因为资金少,眼界低而掌握的信息量少的缺失,企业要合理利用互联网,进行有效监督,企业会计人员可以有效应用网络收集的信息,进行整合与归理,最后得出自身发展所需要的信息,节省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以保障企业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四)会计岗位的设置要合理 中小企业在设置会计岗位时应该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追求务实的原则,要确保岗位的设置确实是工作上有需要,在这个前提下,企业管理者要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各司其职,避免出现人员无事可做,出现人事上的浪费,为企业合理配备人员,降低会计核算成本,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深入教育 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一样,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现在部分企业任用的仍是老员工,会计人员老龄化严重,知识陈旧,跟不上新时展的潮流,容易被淘汰,而且配置的相关设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无法为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提供保障,由此窥视,我国经济改革的进行,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与完善,会计行业的完善,这些改变都需要企业迎进新鲜血液,为企业培养新型人才,适应经济发展潮流,节省企业人力资源,使其高效运行。这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有较高的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水准,进行相关行业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基本功扎实,这样才能确保企业财务运算正常运行,企业经济正常运转。我国为了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受到阻碍,一部分原因就是小型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认识障碍,思维受限,无法在视野上达到一定高度,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对此,政府或大型企业应该针对小型企业业主进行培训,系统学习相关制度,不要走马观花,而要求真务实,深入了解。管理者与会计人员齐头并进,这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四、结语 合理有效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于推进小企业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作用。它是保障企业运行的基础,企业管理者应适应时势,提升自身决策能力。开阔视野,为企业发展方向进行合理规划,而对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培训教育,培养会计人员有效利用互联网发展技术,通过高科技来帮助自己更好的完成企业会计工作的实施。高质量的完成财务报表、企业报表,为决策者提供完整的数据信息,完善有效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合理的会计岗位。这对于小企业不断探索寻求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企业发现适合自身发展的新方法与新对策,从而真正建立起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 作者:白彤彤 单位:洛阳师范学院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 1.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1会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不健全,尽管国家会计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但由于中小企业主对会计制度不够重视,导致这一工作制度不完善,有待提高。 1.2会计监督很难奏效 由于很多中小企业是私营企业,主动权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因此,相对敏感的会计工作都是安排亲信的人来完成,这导致了会计监督很难奏效,由于他们之间存在利益的关系,很多会计方面的业务都是领导说了算,因此,很多造假行为就是这样产生的,危害较大。 1.3国家会计政策的倾斜 由于国家重视国有企业和大型公司发展,因而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出台一些与业务无关的宏观规定,导致中小企业在这一方面相对欠缺,没有指导具体业务的详细制定。此外,国家会计政策的倾斜,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督也不够,缺乏一定的执行力,效果不佳。 2.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策 如何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个问题,是摆在大家眼前的难点。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笔者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经过总结和分析,再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2.1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内部监督 首先应该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监督,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责权明晰,实行岗位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比较重要的资产项目,应该多方参与,达到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效果:严格监督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严厉打击假账、营私舞弊等行为,一旦发现,必须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2加强中小企业的外部监督 针对中小企业监督不力这个问题,不能只加强内部监督,还应该不断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督,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不断完善企业的会计科目制度,确保能够反映企业的资金运转,有利于会计核算和管理;不断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只有内外部监督都有效的开展,才能为企业的会计工作保驾护航,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3做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基础工作 由于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必须做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基础工作,来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下面以财务报表为例:逐步取消传统的会计报表格式及内容,应该针对每个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其选用科学合理的报表格式,这样能够极大地减少工作量,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会计报表制度,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 2.4提高中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重视 针对中小企业主不够重视企业的会计制度,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重视程度,尤其是财政和税务部门应该使用网络、报纸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并以文件的形式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方面的工作,尽量让中小企业从思想上认识到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此外,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中小企业的会计的培训工作,提升基础工作能力专业素质,在传授的过程中也能有效的监督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2.5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惩罚力度比较轻,导致很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多,针对会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严惩不贷,不能姑息纵容,可以提升会计人员的会计失信成本,这样能够有效的规避很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 3.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国家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的重要一环,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会计制度作为中小企业的核心,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尽管目前我国会计行业发展势头较好,速度较快,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个中小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必须重视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能力,有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健全、会计监督很难奏效、国家会计政策的倾斜等问题,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和成功经验的前提下提出了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与外部监督,提高中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重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针对性的问题,对今后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作者:徐良才单位:浙江中楚进出口有限公司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论文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设计必要的会计制度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指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同时分别对微型企业(雇员l~5人)、小型企业(雇员6~50人)和中型企业(雇员51~250人)的会计机构设置进行了重点阐述。最后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指出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应符合它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要以满足管理需要和税收征管为主,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能适应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容注意问题 中小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从业人员较少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占60%左右,利税占40%,就业人数占75%;在新增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灵活、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 但目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影响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如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账目混乱,财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可以看出,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对会计的规范和准则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会计监督体系及其他涉及会计工作的有关方面进行设计。它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也应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阐述如下。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是指规范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包括核算形式的选择、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设计、财务会计报告设计及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会计工作可以手工操作,也可以实行电算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本单位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作出设计。 2.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制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安排有3种形式:独立的机构,独立的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但有独立的人员;既无独立的机构,又无独立的人员,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记账。到底采用何种形式,有关人员在其中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企业应当在会计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业务量大小的基础上,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安排。 3.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会计质量和监督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会计制度、材料物资管理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制度、会计档案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规划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上述会计制度的内容中,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下面就这两个问题作重点阐述。 首先,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设置会计机构,配置有关会计人员,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既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又要与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相适应。就中小企业来讲,原则上应简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财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应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对于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部门设会计组织,并配备有关人员。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应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设置方式,即仅在企业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并允许一人多岗。具体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则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大小、经营特征及管理组织形式等情况予以决定。 (1)微型企业(雇员1~5人):这样的企业经营规模很小,业务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额信用交易。会计的任务只是记录营业额、控制费用、计算盈亏及纳税所得。因此,可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直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2)小型企业(雇员6~50人):这样的企业经营业务数量少,交易简单而且交易类型有限,可能进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数量的信用交易。会计系统需要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简单信息,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不必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管理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不会太多,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如有些企业将会计人员放在总务部门,有的放在办公室等),并且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可不设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代管。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 由于会计人员较少(一般2~4人为宜),为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会计岗位可设置以下4个岗位: ①会计主管兼稽核岗位。职责是在厂长(经理)领导下,组织、管理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调度,进行账目的定期核对,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 ②总账报表岗位。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管和管理会计档案。 ③出纳岗位。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签发支票所用印章。 ④明细账会计岗位。负责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申报、缴纳税金,进行工资核算等。若小型企业的规模、业务量接近微型企业,可采用微型企业的做法,或将4个岗位进行调整合并,即会计主管与总账报表岗位合而为一,明细账会计与稽核岗位合而为一。 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中,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凡涉及到企业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处理,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即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3)中型企业(雇员51~250人):这类企业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还可能有进出口业务,业务量比前两类企业增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会提高,如要求会计系统提供稍微复杂的管理信息。此情况下,原则上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可设置为科、室或部。同时,中小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经济业务简单的中型企业,会计和财务机构以合并为宜。其他的中型企业,一般应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开,即分别平行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就当前组织机构的特点来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财会合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财会分离将成为必然)。 会计核算一般应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对于经济业务较多的中型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非集中核算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企业会计机构集中办理。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置如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报表岗位、出纳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材料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销售和利润核算岗位、资金岗位、稽核岗位、会计档案保管岗位。在上述岗位中,一般来说,总账报表、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资金、销售和利润等岗位应当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等岗位可根据企业核算体制的具体情况或者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或者分别设置在其他有关部门,如材料核算岗位可设在供应部门,工资核算岗位可设在劳动工资部门,结算岗位中的购料结算岗位设在供应部门,而销售结算岗位则设在销售部门。至于出纳岗位,则应当统一设在会计部门。会计工作岗位可一人多岗,具体设置几名会计人员,视单位情况而定,一般以4~5人为宜,但要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上述岗位设定以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其次,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 中小企业应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加强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在审批程序中规定财务上的每一笔支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签字组合中规定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同时还应规定出纳只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对于没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支出,出纳员应拒绝执行。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可由企业负责人对每笔开支进行审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对于中型企业,要考虑对于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强化负责人一枝笔审批。如规定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付款事宜,各部门办好各种手续后,将付款单送交会计部门,并说明付款理由和依据,由会计部门汇总后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根据支付能力和轻重缓急,决定各个款项的付款时间和额度,并依此办理有关支出。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需求等方面与大企业不同,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符合它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前提和基础。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其内部的经济活动以及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内部运作方式也会与大企业有很大不同。另外,不同的企业由于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为使设计的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中小企业设计的会计制度应简便易行,不宜过分繁琐、复杂。“ (2)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以满足管理需要和税收征管为主。这是由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有限性及其会计需求的有限性决定的。从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业主或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税务部门等。对于单一业主或企业股东来说,由于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中小企业的利益高度相关,他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十分关心。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许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业主和股东可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需要获得相关会计信息,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因此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符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考虑企业的内部信息需求。比如,帮助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费用结构等。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由于中小企业逃避纳税的愿望比大型企业更强烈,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税收征管。 (3)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适应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中小企业进行会计制度设计还应意识到,尽管目前的会计需求很简单,但随着企业的成长,中小企业有可能转化为大企业,企业的会计需求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将需要更加详细的内部管理信息,外部使用者也要求将会计信息揭示得更加充分。因此,设计会计制度时应允分考虑目前会计制度与未来会计制度的衔接,增强制度的灵活性和相对稳定性。将来可对简单体系稍作修改就上升为复杂体系,而不必重新设计一套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避免制度的频繁波动。如在会计账务体系的设置和会计科目的确定上,如果能够灵活选择、前瞻考虑,就能够减少因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而带来的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大幅度修改。 (4)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但不能因规范会计行为就不讲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考虑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的关系,选择制度效益最大的方案。这里的制度成本是指设计成本和运行成本之和,制度收益指该制度实施、运行后产生的收益。制度效益是指制度收益补偿制度成本后形成的差额。设计制度时应特别注意,并非制度越完善、越严密就越好,应权衡制度成本及其产生的收益,力求做到不仅会计制度设计科学化,而且制度效益最大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小企业会计制度研究论文 一、小企业的界定 如何界定一个小企业,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企业是否公开筹资,二是企业规模大小。所谓的“公开”是指面向社会大众的,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自由地参与,无须审批或特殊资格认证。一般来说,小企业是不公开筹资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金融机构或私人借款、风险投资,筹资方式不采用对外发行股票或债券。 企业的规模主要考虑企业资产价值和股东以及投资人的数目。但在具体的数目规定上需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举个例子来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126号准则适用于不公开的、并且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但资产100万元的工业企业规模不算大,而商品零售企业就不同了。如果仅从投资人的数目来考虑,国有独资公司即使只有一个投资人,规模也有可能是非常大的。 二、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对信息的要求 (一)会计信息使用者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把会计信息使用者分为七类,不同的使用者对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同,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大企业的投资人更关心企业盈利及回报,政府更关注企业在解决就业、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而小企业的投资人及管理层关注企业利润增长情况,政府主要关心小企业遵循准则、制度及照章纳税的情况。在小企业中,债权人作为小企业主要资金供给人,他们对小企业的关注不亚于投资人。 IASB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示标准”说明了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为广泛的使用者用于经济决策。编制的财务报表满足了大多数人的一般要求,但是,它不能提供使用者在经济决策中所需的全部信息。财务报表也通过对受托资产的会计计量变化来反映管理层的业绩,在做经济决策时,比如持有或卖出公司股票,使用者可以利用相关会计信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SH)在前言中也说明了以上要求。不同国家标准都明确了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它们都意识到管理层和税务部门并不是典型的财务报表使用者。从宏观角度来说,容易取得财务资料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目标。 (二)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它取决于相关性和可靠性。 1.相关性。相关性通常是指与决策相关的特性,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说明(SFAC)第2号的规定,会计信息只有具备“导致差别”的能力,才能确定它与某一决策相关。“导致差别”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原来提供的信息基础上,既可增加也可减少信息,以减少经济事件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只有当会计信息同时具备了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时,才能说会计信息具有了相关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应尽可能地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而信息需要由使用者决策目标、决策手段和条件所决定。 2.可靠性。这是制约会计信息提供的另一基本条件。如果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那么它对使用者来说,不仅没有用,甚至可能起负作用。可靠性,从使用者角度讲,指使用者对信息的可信赖程度做出的估计;从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是指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对象,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描述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为使用者提供通用目的的信息。另外,可靠性还包含可验证性,这是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决定的,尽管在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不排除主观判断,但是应保证不同的提供者采用相同的计量方法都能得出同样的结果,这样可以减少对信息人为的干扰、操纵,从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从会计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要从纷繁芜杂的信息中提炼出对使用者有用的信息,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要坚持遵循以下几项重要原则:充分披露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三、各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 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会计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我们知道,小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与大企业是不同的,他们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和大企业相同呢?一般来看,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如下信息: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股东的款项,包括预付的薪金、分配的股利和其他支付款项;与关联企业交易的信息;企业流动性和灵活性的信息。 小企业及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和有关咨询服务人士对于财务报表的标准以及要求由来已久。很多人认为为大企业设计的标准不适合小企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AICPA)1976年专门了《关于小企业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提供的报表》。1994年,新西兰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了不同财务报表的框架,包括在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针对小企业所做的特别规定。1996年,FASB了第126号公告“非公众公司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例外规定”。1997年,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首先了“小企业的财务报告标准”,通常指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FRSSE),FRSSE主要介绍了根据现在的公告而做的一种简化方法,主要包括对披露资产和负债以及简化计量的一些例外性规定。斯里兰卡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正是以FRSSE作为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起点。在1999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了《小型企业的财务报告》,在2001年7月,加拿大会计标准委员会又了在六个方面关于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例外性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尽管各国会计界都认为目前的会计制度不适用于小企业,而现在通常的做法就是给予小企业会计一些例外性的规定,或是小企业按简化标准提供财务报告,但这又常常导致另外一类问题,那就是由于会计处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环境中,根据量变到质变原理,简化的会计标准可能会因它对特殊的交易和业务没有反应而失去作用,这就必然影响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信任。 四、最新进展 2000年7月,英国政府专家工作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报告,提出了在报告方面渐进发展的思路。在该会议上,讨论后规定了提出的框架中应该有以下特征: 简单,容易理解,使用者易于接受;能提供对管理有用的信息;尽可能的标准化;有灵活性,可以随着商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SMEs)的潜在增长而调整,以适应国际会计标准的变化;根据征税的要求,易于调整;应该是适宜SMEs操作的环境。 国际政府工作组的专家们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的赞助下,已经开展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工作,以便更好地管理中小企业,更容易地获知财务信息,更准确地确定税收。 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小企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小企业数量庞大,涉及行业众多,分布十分广泛,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持经济繁荣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小企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私营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而体现的越发重要。但是,由于小企业兴起和发展的时间不长在体制和制度的制订方面难免会有缺陷,其体制制度方面难免会有欠缺。我们国家很大一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健全,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阻碍了小企业的发展,这表明研究我国小企业的会计制度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局限性;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得到很快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之处,比如说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完善、结构不合理、财务处理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欠缺等等,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并不断改进。目前,我们应该建立并完善适合我国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出现是为了适用于小规模的企业,让其在对外筹集资金时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1]。以此来看,并不是所有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都必须执行该制度。许多小企业为了减少壮大成大中型企业后所要支付的转换费用而并不执行新制度,而是实施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或者企业会计准则以此来降低企业开支。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可以不计提减值准备,但是正因为这个规定,在固定资产减值时,企业的业绩就会与预计不符造成业绩的夸大,从长期来看,这直接导致了未来业绩的降低。另外,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果与基本支出没有挂钩,就会导致小企业的资本化金额的夸大。这种情况从长远来看,又会使未来少记利润。小企业的目标经常会以税收为导向,虽然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协调得到关注,但是就整体而言, 《小企业会计制度》仍要求反应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和存货的减值损失。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1.专业素质难以确保制度准确实施 对照《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起来难度较大,有的方面难以掌握,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但是由于小企业一般经营规模较小,再加上为了节约人员方面的支出,可能聘任一些专业素质并不是很强的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就是用自己单位其它专业的人员会计,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导致工作性质混乱,工作职责不清,普遍存在职业判断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上与大中型企业有根本上的区别。 2.培训工作不到位、培训机构不健全 国家在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后,陆续举办了培训班,一方面,由于小企业对其正确认识不足,使得很多对小企业起决定作用的小企业业主根本没有对《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重视,更没有宣传培训,导致小企业对其认识浅薄,更加没有强调其实施,他们关注的更多的是盈利,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往往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所在。另一方面,有的小企业认为该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很大的区别,没有必要花大工夫去调整,对新制度认识不够,认为新制度对小企业会计的核算要求低,而忽视了新制度的实施与执行[2]。所以,对小企业的培训,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财会人员,更要上升到小企业高层领导人员,让他们对制度有正确的认识,这是保证制度顺利实施的前提。 3.会计基础工作混乱 会计基础工作包括会计账簿的设计、登记、审核和会计凭证的设计、取得、审核、填制、保管等等,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但是小企业大多没有规范的做好会计的基础工作,账簿是随意购买的凭证,凭证也没有审核的步骤,甚至表格都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相符。另外,这也影响了新制度的实施。现如今,我国许多小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就算设置了也如同虚设,分工不明、层次不清、账目混乱。 三、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1.扩大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它的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规模较小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而这种的小企业与中型企业相类似,多为政府部门税务机关及债权人需要会计信息,而在此类企业中,会计信息多从内部直接获取,导致其对对会计信息的依赖性较低。所以,这类中型企业不适用《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其相关性和成本来判断,这类企业适用于小企业实行的简化的会计制度。所以有理由可以将这类不中型企业归入小企业会计制度,拓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2.加强对小企业领导与会计人员培训 注重对小企业的高层领导的制度相关内容的培训,让他们认识到实施该制度的价值与必要性,以他们对小企业经营方式的引导作用来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以促进小企业发展[3]。加强小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的培养,使小企业会计人员加强对该制度的学习和理解,深入的掌握相关的规定,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合理的应用。只有全企业重视该制度的学习和实施,加强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才能最终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促使企业顺利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完善小企业的财务报告管理。 3.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 政府应根据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小企业的相关管理。划清小企业的标准和范畴,在会计制度的选择上,强制小企业必须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政府需要在法律上给予定位和帮助,为小企业实施该制度提供法律依据,使小企业在会计制度得到统一,促进发展。 总之,《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推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小会计企业的会计人员,都要重视该制度的实施和推广。只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不断与实践相结合,最终会逐渐完善和推广《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众多小企业带来福利。 作者简介:樊 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主要从事财会,会计研究。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企业不管在数量上还是纳税上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的地位,对吸收就业人口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作用十分突出。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衡量着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发展的健康程度,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会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这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且明确了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最后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应对的策略,以期对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有所裨益。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对策 会计制度是对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中小企业都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也在不断加强自身会计制度的建设。实践证明,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只有建立现代化的会计制度才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谋得更多机会。但是从现实角度来看,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问题 制度的设计不合理。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首先,许多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设计的过程中过分追求一些外在的东西,忽视自身的实际情况。其次,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部设计不合理,诸如人员的配置以及具体的工作程序等。第三就是设计缺乏科学的规划,缺乏包容性和前瞻性。 许多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的执行方面面对许多内部或是外部的阻碍。内部的阻碍主要是管理者的不重视、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差等;外部的阻碍主要包括企业生存压力以及外界的不良影响等因素。具体来讲执行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许多会计制度缺失;建账以及许多操作不规范;内部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等。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许多中小企业不重视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一方面专业人员缺乏,机构的设置不够合理完善。一些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有的企业虽然设有会计机构,但岗位责任不分,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甚至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财会制度不健全,缺少内部牵制、稽查等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总之,整个公司的会计制度缺乏必要的支撑。 会计核算手段落后。现代技术的发展为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条件,但是许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这一情况。突出表现就是有许多中小企业依旧采取人工记账的手段,这样一方面加重了工作人员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导致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会计电算化没有得到推行,企业的核算手段十分落后。 二、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 从上层加强会计制度的设计。会计制度的设计要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制度的建设。立足企业实际,结合最新的会计管理理论,对自己企业的会计制度作一个科学的设置。同时,加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完善人员的配备以及相关的程序,确保各个管理过程的规范进行。同时,对会计制度的建设要坚持科学的规划原则,既要体现企业的实际情况,又要体现发展性原则。 加强会计制度的执行。会计制度的设计是基础,如果执行不到位,也会导致许多规定流于形式。首先,企业管理者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同时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从外部方面,要加强各种执行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应的执行程序,健全执行机构的设置等。 加强财务会计的基础建设,为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提供良好的条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加强专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完善机构的设置,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都有人负责,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完善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的发展完善会计核算手段。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限制,会计核算手段还比较落后,这直接导致核算手段的低效率以及会计管理手段的落后。企业应该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武装企业的核算手段,这样既可以提高核算的效率,还可以从根本上提升企业会计的管理水平。 总之,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核算手段落后、相关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存在很大的问题等。要想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最新的理论以及实践做法,从人员的配备、机构的设置以及制度的建设等许多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条件。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按照自身状况设计出适合自身需求的会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与简化,以确保会计信息实现真实性与完整性,以满足企业管理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同时又有助于企业会计工作的高效顺畅进行。本文以现在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的现状和特征出发,具体阐述现阶段如何进行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工作,以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制度 设计 对策 现在大型企业的会计制度在中小企业当中并不一定适用,是因为各个中小企业分别具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因此,各个中小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适合企业的会计制度,从而使得本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加易于操作,以信息真实和齐全为基本要求,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 一、当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和特征 (一)企业主体存在限制,容易引发财务管理混乱 在小型企业当中,大部分为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制公司。而其中大量的独资公司和合伙企业都是自主经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通常都是集中管理,没有分开,这和大型企业的权利分开管理不同,有许多中小企业都是只有一人管理,没有法人地位,在企业当中发生的许多经济纠纷都和企业所有者另外的经济事务掺混在一块,不易区别,形成较为混乱的局面。 (二)会计机构设置简陋,会计人员不专业 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当中的会计工作相对特别简单,有的甚至没有专职会计,都是由一些工作人员兼职会计,再有,会计工作当中也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一些企业中干脆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部门,也没有专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员工,财务管理工作则是由其他员工来兼任,而有的企业则是由企业的负责人来亲自进行管理,根本没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方法。小企业当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比较少,往往一人管理多项事务,有的根本没有会计征书。 (三)搬用大企业的会计制度,对本企业发展需求缺乏客观认知 完善的会计制度能都推动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现在很多中小企业为了方便,把大型企业的会计制度拿来使用,不制订自己的会计制度,也有的干脆去掉会计制度当中的一些细节;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经常依据企业负责人的意愿去做,不履行会计制度规定,出现会计制度被搁置的现象。 (四)会计科目设计不科学,会计报表信息失真 小企业的会计项目和大型企业相比,企业资产和欠债与大企业类似,但在所有者权益上和大型企业不同。小企业的会计表格通常都会出现这样的失误:报表类别缺少,报表项目丢项,甚至在特殊时候会依据负责人的意思临时制作会计数据,这样制作的数据都存在虚假问题。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对策 (一)对货币资金进行的会计控制 在现金收入时,应该使用号段相连的“收据”进行记录,现金收据由收款人、企业出纳和企业负责人三个一起签字,细心保管收据副本。企业每天的收入,都要在当天存入银行,“银行回执”应及时交会计人员入帐。企业支出资金时,小笔款项除外,通常情况下都使用银行支票办理。一定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章方能有效,支票使用的图章要分别由负责人管理,不能由企业出纳兼管。企业出纳业务不能和登记分类帐混合,特别要注意的是,出纳人员不能掌握客户明细帐,防止企业财务受到损失。 (二)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 企业的采购工作应由专门机关负责,需要采购物品的部门要填制所需物品清单,由会计部门进行审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采购,再付出款项,禁止出现胡乱采购的现象。 在采购物品运到时,由企业的保管单位验收并填制单据,然后由验收人员与负责人同时进行签字,单据一式两份,一份由会计部门保存,一份由采购部门保存。在领用物品时应凭借审签后的“出库单”。 (三)对销售和收款进行的会计控制 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进行产品的销售与货款收入过程中,会计工作非常重要,制订如何定价和管理资金收入制度,从而使得产品销售人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杜绝违法销售行为的发生。企业专门设置产品销售部门,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工作,利用签订“供货合同”实施销售行为,在产品售出时,要有统一的销售发票,交由会计部门负责审核。产品销售人员不能管理销售过程中的各种帐目,防止为了个人利益,窃取企业财产,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产品赊销、售出产品打折、坏账这些行为,都要报经企业负责人审查通过后才能实行。 (四)实物资产的会计控制 在中小企业当中,实物资产很少,但在管理这些实物资产时,也要进行各种详细的记录工作,如资产的增添和减少、资产的管理、资产的维护等,也要予以方法控制。从资产的各个流动环节(采购、管理、申领、清查、处理)当中确定管理的关键环节,指派专人负责,会计的记录工作要和企业的实物管理分开,坚决杜绝一人管理的现象,防止企业的实物资产丢失、毁坏、偷盗。 (五)对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控制 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可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清楚地提供出企业设计的内控制度,使得管理者和员工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会计职责与任务,同时也可以获得企业内部人员在执行任务、进行管理与控制中出现的信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进行会计制度设计,应按照国家的会计总则,并结合企业自身状况,以会计总则的思想为指导,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会计制度,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企业顺应经济发展潮流,获得稳定健康的发展。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浅谈小企业会计制度 【摘要】 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从而使得小企业会计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财政部颁发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针对小企业的特点,提出了一些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这对于规范小企业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小企业内部控制、促进小企业的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一)小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特殊性 小企业种类繁多、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多样化,但由于其经营规模不大,从而内部组织机构较简单,没太多的管理层次。小企业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业主(经理)可能支配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知识和能力。小规模企业通常有少数员工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会计处理和资产保管等,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由于业主(经理)直接管理企业,通常缺乏正式的业务报告制度。小规模企业即使存在制度与授权程序,也经常是非正式的,且随意性较大。 (二)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特殊性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全局。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出现了向一老一少两极发展的现象,前者年龄已大,知识更新缓慢;后者多为刚刚离开学校,由于就业市场紧张而不得不进入小企业的缺乏实践经验的学生,他们若碰上新的会计制度变化,还要学习,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实际中没有人指导,从而使得他们的会计技能提高慢。 (三)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殊性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表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其是否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于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由于国家目前退出对小企业的所有权的控制,以及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上不存在,再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得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着很大的差别。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现状 (一)谨慎性原则体现不强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择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小企业会计制度》较《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要小得多,忽略了对这些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一些小企业没有设置必要的减值准备核算账户,致使其在会计核算和资产列报上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技术手段落后,难以适应会计电算化的要求 小企业各种资源有限,缺乏专业财会从业人员,岗位权责划分不够明晰,由于业务流程相对简单,业务与财务关联度不高,聚焦点是希望利用简便的经营方式,迅速降低企业成本获得更多利润。小企业业务量少、复杂性低、实力有限,一般不重视会计电算化,即使实施了会计电算化,也只是停留在电脑记账阶段。有些企业虽实施了会计电算化,但仍难以提供有关成本费用、销售等方面的准确信息,即与供应商和客户有关的祥实资料,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会计电算化。 三、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被正确执行的对策 (一)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要严格职业准入原则,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力度,设立小企业财会人才财政培训基金,切实提高小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准入管理,对小企业聘用无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加大惩罚力度。细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方法,明确规定由县级财政部门牵头并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实行继续教育情况备案检查制,加大对继续教育机构的培训内容、师资、收费标准,尤其要加大对培训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价,并将检查、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提供专门的小企业财会人才培训基金,专门用于包括《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内的各种专业业务培训。 (二)建立详细的内部报告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针对企业对外报告进行制度简化,仅要求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会计报表,选择报送资金流量表,且对基本报表编制的内容也作了相应的简化。报告的简化有可能会对企业内部管理造成负面影响,《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的财务报告要求过于粗略,一些应得以反映的事项在会计报告中没有得到体现,对资产负债表的要求不当,应将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单列,直接体现小企业有关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因此小企业要建立比较详细的内部分析报告制度,为企业管理提供详实的分析材料和改进建议,还要完善对财务报表的要求,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增加对企业经济业务类型、企业名称、法定经营者、注册地或注册资质的说明或生产与经营技术质量监督与社会责任的相关说明,以增强小企业信息的透明度。 (三)加强宣传力度和财务监督整体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水平 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力度,多方位的加强财务监督,整体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水平。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工作经验来看,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法规、制度的落实、实施能起到有力的促进、保障作用。在行动上支持并配合财富工作,保障财经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按照自身状况设计出适合自身需求的会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与简化,以确保会计信息实现真实性与完整性,以满足企业管理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同时又有助于企业会计工作的高效顺畅进行。本文以现在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的现状和特征出发,具体阐述现阶段如何进行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工作,以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制度 设计 对策 现在大型企业的会计制度在中小企业当中并不一定适用,是因为各个中小企业分别具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因此,各个中小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适合企业的会计制度,从而使得本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加易于操作,以信息真实和齐全为基本要求,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 一、当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和特征 (一)企业主体存在限制,容易引发财务管理混乱 在小型企业当中,大部分为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制公司。而其中大量的独资公司和合伙企业都是自主经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通常都是集中管理,没有分开,这和大型企业的权利分开管理不同,有许多中小企业都是只有一人管理,没有法人地位,在企业当中发生的许多经济纠纷都和企业所有者另外的经济事务掺混在一块,不易区别,形成较为混乱的局面。 (二)会计机构设置简陋,会计人员不专业 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当中的会计工作相对特别简单,有的甚至没有专职会计,都是由一些工作人员兼职会计,再有,会计工作当中也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一些企业中干脆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部门,也没有专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员工,财务管理工作则是由其他员工来兼任,而有的企业则是由企业的负责人来亲自进行管理,根本没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方法。小企业当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比较少,往往一人管理多项事务,有的根本没有会计征书。 (三)搬用大企业的会计制度,对本企业发展需求缺乏客观认知 完善的会计制度能都推动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现在很多中小企业为了方便,把大型企业的会计制度拿来使用,不制订自己的会计制度,也有的干脆去掉会计制度当中的一些细节;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经常依据企业负责人的意愿去做,不履行会计制度规定,出现会计制度被搁置的现象。 (四)会计科目设计不科学,会计报表信息失真 小企业的会计项目和大型企业相比,企业资产和欠债与大企业类似,但在所有者权益上和大型企业不同。小企业的会计表格通常都会出现这样的失误:报表类别缺少,报表项目丢项,甚至在特殊时候会依据负责人的意思临时制作会计数据,这样制作的数据都存在虚假问题。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对策 (一)对货币资金进行的会计控制 在现金收入时,应该使用号段相连的“收据”进行记录,现金收据由收款人、企业出纳和企业负责人三个一起签字,细心保管收据副本。企业每天的收入,都要在当天存入银行,“银行回执”应及时交会计人员入帐。企业支出资金时,小笔款项除外,通常情况下都使用银行支票办理。一定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章方能有效,支票使用的图章要分别由负责人管理,不能由企业出纳兼管。企业出纳业务不能和登记分类帐混合,特别要注意的是,出纳人员不能掌握客户明细帐,防止企业财务受到损失。 (二)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 企业的采购工作应由专门机关负责,需要采购物品的部门要填制所需物品清单,由会计部门进行审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采购,再付出款项,禁止出现胡乱采购的现象。 在采购物品运到时,由企业的保管单位验收并填制单据,然后由验收人员与负责人同时进行签字,单据一式两份,一份由会计部门保存,一份由采购部门保存。在领用物品时应凭借审签后的“出库单”。 (三)对销售和收款进行的会计控制 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进行产品的销售与货款收入过程中,会计工作非常重要,制订如何定价和管理资金收入制度,从而使得产品销售人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杜绝违法销售行为的发生。企业专门设置产品销售部门,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工作,利用签订“供货合同”实施销售行为,在产品售出时,要有统一的销售发票,交由会计部门负责审核。产品销售人员不能管理销售过程中的各种帐目,防止为了个人利益,窃取企业财产,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产品赊销、售出产品打折、坏账这些行为,都要报经企业负责人审查通过后才能实行。 (四)实物资产的会计控制 在中小企业当中,实物资产很少,但在管理这些实物资产时,也要进行各种详细的记录工作,如资产的增添和减少、资产的管理、资产的维护等,也要予以方法控制。从资产的各个流动环节(采购、管理、申领、清查、处理)当中确定管理的关键环节,指派专人负责,会计的记录工作要和企业的实物管理分开,坚决杜绝一人管理的现象,防止企业的实物资产丢失、毁坏、偷盗。 (五)对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控制 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可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清楚地提供出企业设计的内控制度,使得管理者和员工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会计职责与任务,同时也可以获得企业内部人员在执行任务、进行管理与控制中出现的信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进行会计制度设计,应按照国家的会计总则,并结合企业自身状况,以会计总则的思想为指导,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会计制度,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企业顺应经济发展潮流,获得稳定健康的发展。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探讨与对策分析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异军突起,在国民经济发展大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发展不容忽视,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小企业的发展规模越大,与之相伴的问题也逐渐浮出,而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小企业的会计工作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国于2004 年4 月7 日出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5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研究探讨。进而找出适应小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相应对策,让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大潮中站稳脚步,促进整体经济的腾飞。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完善;对策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是保证小企业健康发展、顺利实施的前提。简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特征,但业界仍有部分人士认为其降低了对会计行业的质量要求,降低了财务报告的细节明晰化,过于简单。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质是简化企业会计行业管理,节约时间,节省人力物力资源,为会计报表的需求者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信息,利于领导者进行正确的企业决策。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企业资金运营情况的好坏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功能,和相对应的计量、绘制财务报表的原则方式。而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和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才能对其加以合理利用,使它的价值在企业运行当中得到最佳体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帮助,利于企业进步,经济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对自身企业发展的需求缺乏客观认知,照搬照用他人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事物的发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社会的发展依旧如此,它要按照规章制度才能长远的走下去,企业更是这样,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推动小企业健康平稳的向前发展,是小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与事实相反的是,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并没有正视自身的发展情况,没有综合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运营状况,直接套用其他大型企业的发展模式,照搬其会计制度,用于自身企业发展,上级领导要求下级会计人员按照别人的制度进行从事,照搬照用,会计制度形同虚设,这样的后果往往是得不偿失,漏洞百出,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运行,相应的制度无法发挥作用。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够完善,相关会计人员术业不专攻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小企业内部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内部设备简陋,从某一程度上导致职业人员职责不明,不清楚自身职责,企业在整体上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计制度,使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制度可以依照,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使企业发展进程受到阻碍,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术业不专攻,在专业上达不到相应标准,缺乏专业化人才,企业招聘时,处于应急或其他原因,会计人员会参杂水分,不够专业,分工不明确,使企业蒙受损失。 (三)会计科目的设计不合理,缺乏科学性 小企业的发展往往不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会计制度的合理与否是企业财政正常运行的关键。小企业却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设计,会计科目不合理,缺乏科学性,会计报表制作粗糙,类别不清,使会计工作缺乏合理运行的依照,无法为上层领导者提供正确完善的数据信息,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完善对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2009年9月19日,国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正常健康运转,才能保证国家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才能让国家经济立足世界。小企业的发展关系着社会民生和社会稳定,它的运营是经济正常运转的保障。然而迄今为止,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阻碍,企业要想发展就需要融资,现在小企业因为名声不高,地位不够,担保较为困难,缺乏资金周转,国家、政府虽然有相关政策扶持,但具体落实到实处却有些困难,无法顾及全面,这些问题导致小企业运行不畅,发展困难,经济效益有所亏损。当然,问题的解决不能片刻完成,它需要各个层次的引导,需要一步一步去完善,小企业尤其如此,它要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发展历程,如何规划以后的道路,实现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转变。 在一系列的问题当中,小企业首先要依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中小企业以生产和服务来满足社会需要,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经济活动,它实行的是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企业自身进行独立运转,独立核算,是依法成立的盈利性的一种经济组织,任何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它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盈利,小企业的运行前提是进行自主经营,自主核算到达最终目的,由此看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设计,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合理、会计报表的如实呈现、数据信息的完整,都能够帮助管理者全面了解自身公司的运营信息和企业发展的进展,其最终呈现给领导者的结果是客观真实的,有数据为证,是量化的结果。会计工作自身有其独特的特征,会计行业货币是它的计量,所有进行的经济活动只需要会计人员将其作为报表呈现出来,就能让人清晰的看到一个企业的经济运营情况,无论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经营的模式还是企业的服务方式,会计报告反映了这个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财务情况和资金的流入与转出,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不仅利于企业自身的良好管理与发展,而且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综上看来,会计制度的合理设计对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三、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 (一)规范会计核算制度 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我们有义务帮助小企业设计合理的制度。在企业运营的实际工作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制定制度时不适应自身发展需求,照搬其他企业制度,受到自身视野的局限,盲目性很大,对企业制度的认识也不够深刻,认为其执行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这种认识对企业的发展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各级政府及大型企业应提供帮助,帮助小企业设计合理的会计制度,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为小企业选择合适自身发展的制度,提高其思想认识,使小型企业的发展更加顺利。 (二)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制度的合理设计与实施只是事物发展的先行部分,这之后的监管更加重要,制度的实施需要对其进行后续的监管,以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其执行力,企业会计制度的合理设计利于企业发展,而完善的监督管理对其发展更是如虎添翼,实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对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有重要作用。监督制度的设计与健全有利于企业资金正常运转,避免出现公款被扣,中饱私囊的行为,重大决策的执行,项目的投入与建设不仅需要会计人员核算财务,它更需要监督制度来进行保障,对重大项目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坚决制止做假账、挥霍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企业内部能够健康运转,避免内部出现妨碍企业发展的行为问题,企业也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审计处,不定时的检查企业账目与资金运行,保障企业内部财政收支的真实与合法,有效实施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促进企业经济高效发展。 (三)鼓励现代科技融入小企业 新世纪的到来,让我们无法忽视现代科技的影响,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世界已进入信息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推动了信息的全球化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万千,不再是一成不变,网络的应用在此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尤其需要网络科技的帮助,低成本的网络信息为小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减少了小型企业因为资金少,眼界低而掌握的信息量少的缺失,企业要合理利用互联网,进行有效监督,企业会计人员可以有效应用网络收集的信息,进行整合与归理,最后得出自身发展所需要的信息,节省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以保障企业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四)会计岗位的设置要合理 中小企业在设置会计岗位时应该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追求务实的原则,要确保岗位的设置确实是工作上有需要,在这个前提下,企业管理者要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各司其职,避免出现人员无事可做,出现人事上的浪费,为企业合理配备人员,降低会计核算成本,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深入教育 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一样,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现在部分企业任用的仍是老员工,会计人员老龄化严重,知识陈旧,跟不上新时展的潮流,容易被淘汰,而且配置的相关设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无法为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提供保障,由此窥视,我国经济改革的进行,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与完善,会计行业的完善,这些改变都需要企业迎进新鲜血液,为企业培养新型人才,适应经济发展潮流,节省企业人力资源,使其高效运行。这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有较高的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水准,进行相关行业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基本功扎实,这样才能确保企业财务运算正常运行,企业经济正常运转。我国为了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受到阻碍,一部分原因就是小型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认识障碍,思维受限,无法在视野上达到一定高度,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对此,政府或大型企业应该针对小型企业业主进行培训,系统学习相关制度,不要走马观花,而要求真务实,深入了解。管理者与会计人员齐头并进,这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结语 合理有效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于推进小企业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作用。它是保障企业运行的基础,企业管理者应适应时势,提升自身决策能力。开阔视野,为企业发展方向进行合理规划,而对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培训教育,培养会计人员有效利用互联网发展技术,通过高科技来帮助自己更好的完成企业会计工作的实施。高质量的完成财务报表、企业报表,为决策者提供完整的数据信息,完善有效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合理的会计岗位。这对于小企业不断探索寻求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企业发现适合自身发展的新方法与新对策,从而真正建立起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对目前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摘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体现经济基础。一个国家所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包括文化制度的产生,必然是由那个时候国家的经济基础来决定的,毋庸置疑。我国在2004年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由中央主管经济部门根据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程度来制定的,必然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产生,规范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产生为我国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要坚定不移的实施。本文就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一个探讨并深入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 【关键词】小企业 会计制度 必要性 分析 2004年以财会2号文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在次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近年来,由于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逐渐放宽了对中小型企业的限制。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再像以前一样“在夹缝中生存”,而是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极速发展,但中小型企业在一些领域仍然无法放开手大干一场,其最主要的原因无非是中小型企业的资金问题,由于可用资金不多,中小型企业的规模无法扩大、经营管理水平无法提高,因此在会计这个方面也无法与大企业相竞争,在很多方面都受大型企业的掣肘。国家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为小型企业的生存争取了一线生机,在制度层面上具有必要性。 一、我国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述 长期以来,我国在会计制度这一方面一直采用的是无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我国,不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不论企业规模的大小、不论企业是何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股份制;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或者对社会的贡献率贡献、对国民的回报率如何,统一执行会计信息揭示制度,而且是无差别的(要求其提供的会计报表的的格式与内容均为一致)。这种“一刀切”、“一锅炖”的做法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对企业来说不切实际,无法从真正意义上起到规范管理企业的作用,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各方面刚刚起步,很多地方都不完善,却要跟大企业一样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一方面无疑会给企业带来很多困扰,而另一方面,对于信息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来说也不易快速读懂企业的有效会计信息。中小型企业在新形势下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来调整自己的会计管理制度,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可盲目制定过于复杂的会计制度。 二、大小型企业之间各个方面的差异性体现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1)首先,从理论上来说,企业的规模大小决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复杂与否,所以小企业的会计制度的简易程度也应由企业的规模来决定。简单来说就是,规模大的企业应该制定相对完善的会计信息制度,这样便于管理和检查核对;而小型企业则应简化会计制度,方便记录和使用。 (2)其次,从成本角度来看,小企业的资金不是很充足,如果非要强制小企业按照大企业的《企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那么对于本来就资金预算不足的小企业来说,还要多出一部分用于编报成本,使小型企业的会计人员疲于奔命的应付各种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报表,对于小企业的生存来说也相当不利。这类报表不仅浪费编报成本,还多是出于应付的目的,没有实际效用,增加小企业的经营成本,还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再者大部分的小型企业并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因此,财务管理工作不得不请会计机构来,这又是一部分不小的预算支出。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能有效的减少不必要的编报支出,还可以避免会计机构的经手,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3)再次,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说,目前我国许多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的业主或者是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的税务部门等等。对于单一的业主或者企业股东来说,他们对于本公司的财务信息不一定熟悉,甚至部分根本没有多少了解,如果该公司实行的是跟大公司一样的会计制度,那么会计信息势必特别的复杂,单一的业主或者企业股东对于复杂的会计信息也必然不能完完全全看懂。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审核有没有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并不会仔细审核每个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所有资金的来龙去脉。由此看来,小型企业按照复杂的会计制度提供的会计信息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该企业的会计预算部门和决算部门,会计信息需简便明了,便于使用。 (4)最后,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来看,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重要性。所以,会计的基本任务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和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制度的设计应该客观地反映这种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的不同要求以及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制定有差别的会计制度;而所谓的可靠性指的是确保会计信息能免于错误以及偏差,并能忠实的反映该企业的财务现象及财务信息或财务的状况及质量;再者,从重要性来说,一项信息的重要与否取决于该项信息所提供的价值及所涉事件的性质及相关情况,一些必要的会计信息对于大的企业来说可能有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而这些信息对于小型企业来说未必如此,可能根本没有实际效用,而相反,对于小企业来说重要的信息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也不过是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文字或数字而已。因此,实行有差别的会计信息制度,让不同规模的企业实行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信息制度,从而使其会计信息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如此也可以促进小企业的会计工作快速有效的进行。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总述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制度的制定不能盲目,还是要根据企业的内部情况来看,制定适合企业向前发展的会计制度,还有有差别的制定规则,以新时期国家的新政策为主要方向,使新的财务制度既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又适合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小企业的发展还要懂得抓住机遇,敢于挑战。国家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注重对大型国有企业的监督,而逐步放开对小型企业的钳制,有很多政策不仅对小企业不设限,更加大对小企业的资金投入,为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实行有差别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可以很好的适应国家的号召,另一方面可以更加有利于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在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制度的效用度的同时还要注意与国际会计信息制度的接轨。鉴于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状况和企业内外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数量需求的不同情况,我国小企业的发展也应积极借鉴外国优秀的会计信息制度制定的经验,再跟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能够实际促进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水平的提高,使会计制度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同时使会计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小企业无论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还是在会计信息的需求上,都无法与大型企业相比,会计制度的制定只需要让有效简易的信息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就可以,不必效仿大企业,不宜过分复杂。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应当注重企业内部的实际效能,符合自身发展状况。由此看来,我国中小型企业统一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符合小企业的生存,对企业和国家来说都是必要的。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十分强劲,已经分布在我国经济的各个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在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就业、科技创新、稳定社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发现,由于内部原因的限制和外界环境的影响,中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当前的发展。因此,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执行会计制度中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走向更加规范的持续成长之路。 【关键词】会计制度 中小企业 税收管理 措施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家开始越来越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扶小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实现发展壮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实施减免税费,简化税收优惠办税流程等措施,这些措施将直接降低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对扶持“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对小企业认证标准把握不严格,管理认识不到位,监督措施跟不上,不仅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还会导致国家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我国现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人员核算方式不规范,纳税意识不强 中小企业因受经济性质和规模所限,其经营者在经营理念、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对税法的遵从度等方面与大中型企业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财务机构不健全,会计、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也相对较低,满足不了税务管理的要求。另外财务管理制度也不够规范,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不真实,掩盖了企业的正常经济活动,从而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税收管理的难度。 (二)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导致税费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不统一,影响扶持政策出台。税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窄,认定标准的不统一,不仅影响了税法的规范性,而且使中小企业仅成为宣传上的热点,在实际执行政策中很难贯彻落实。税收优惠覆盖面较窄,幅度力度尚显不足。中小企业涉及税收优惠的税种少,税收优惠政策没有适应不同性质、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管理不到位。 (三)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 我国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具有核算控制和监督经营者双重职责,需要同时兼顾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我国中小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大部分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的,所以,企业所有者的目标和经营者是一致的,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集中力量生产经营,提高了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在这种高度统一的形式下,企业经营者即企业所有者,企业中不存在委托关系,企业主自行管理经营,导致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只有核算控制的职能,弱化了监督企业的作用。理论上讲,此时要求财务会计工作代表利害关系各方,保证为所有利害关系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显然缺乏理论依据,实践证明也是不现实的,这是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一大弊端。 (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制度尚不健全、不严密,缺少内部牵制、稽查等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导致大部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信息失真问题严重。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不清,核算不规范,办理会计事项时有较大的随意性,收入、成本、利润不实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基础工作薄弱,导致部分中小企业账目混乱,会计数据失真,财产账实不符。 (五)内部管理混乱 中小企业业主与会计存在裙带、亲属关系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所有经营行为都是自己说了算。因此,他们在经营管理上不希望外人知道更多的企业秘密,于是对比较敏感的会计部门都用亲属和有裙带关系的人,而这些人由于和业主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利害关系,往往在账务处理上完全听从于业主,不能放开手脚核算。由于会计监督作用完全丧失,从而导致财务核算混乱,弄虚作假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关系 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会计工作是国家税收的基础环节,会计制度的制定一方面要服务于国家税收法规,另一方面要以规范我国各个经济实体为目的。会计报表的账面信息是企业发展情况的晴雨表,因此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国家税收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两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在会计制度制定的过程中,税收法规不能影响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提供,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独立、公允和完整,仅在纳税事项发生差异时,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纳税调整。在实务中正确处理二者的差异,减少会计核算成本和税收运行成本,可以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相互牵制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为避免效率损失,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在实践中应该相对协调。 三、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 一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使中小企业核算制度化,规范化。中小企业要突破生存发展的瓶颈,在企业管理中要完善内控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其次,要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能力。一方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建账能力、会计与核算水平较低的现实,加快推进税务服务,并对创立初期的小微企业采用税务服务的,主动为中小企业纳税人提供财务知识和涉税知识的咨询,支持中介机构规范记账业务,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落实帮助纳税人健全财务核算。 二是整合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中小企业内部财会人员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因此财会人员的选拔,聘用需要认真对待,最好杜绝会计人员和中小企业业主存在裙带、亲属关系等问题。另外,现在很多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都是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人,缺乏会计方面系统培训和职业操守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定期的参与培训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同时审计制度建设也非常重要,完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拓展企业内部审计范围,另一方面,审计目标、审计方法要切合实际,优化审计工作。 三是结合中小企业在当地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政府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中小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其他征管资料核实,审核分析涉税信息,准确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浅谈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运行现状及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康婕(1988-),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教师。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企业能够为市场注入的活力越发引人关注。中小企业也因此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在各方面条件逐步完善成熟的同时,制度的改革也在慢慢推进。旧的制度逐渐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形态的发展,对于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会计准则来说,更是这样。本文将对我国小企业现行会计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并针对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分别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适用范围、运行状况等多角度进行分解与剖析,以期找到小企业会计制度运行中出现问题的根源之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又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市场经济;会计监管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以及电子商务的兴起,并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逐渐成为了市场发展的新生力量,不断为市场的发展注入活力,俨然成为促进经济进步的强力催化剂。然而,市场的不断更新与发展,自然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作为运行保证,旧的会计制度显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形态的发展,在旧制度与新形势的不断交替更新的过程中,对于更新制度的需求显得越发迫切。适应市场发展的新制度不仅能够更好的保证市场经济的合理有效运行,更将促进市场的平稳快速发展,相反,不能得到及时更新的旧的经济制度不仅无法有效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反而会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进步,因此,出台新的经济制度迫在眉睫。 会计制度作为经济制度的一块重要内容,既是核心也是支柱,所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新的会计制度同样有着广泛的需求。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出台或修订了八项企业会计准则,这些新准则已经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企业财务人员往往面临着一些困惑的问题:会计准则修订的背景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最新修订的相关要求是什么?实务操作中应如何考虑相关因素?最新修订会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报表和税收管理产生什么影响? 另一方面,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却没有得到足够多的重视与关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企业更像是弱势群体,大部分小企业公司规模小、员工人数少、经济业务量低,并且没有正规的企业部门设置,部分公司甚至没有设置财务部门,仅仅依靠兼职会计或者记账公司来完成日常往来业务的核算与记录。因此,对于小企业来说,无法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不能正常建账核算,自然无法享受正常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诸多不良的影响。所以,一部适合小企业发展的会计制度的出台就显得非常紧迫。 一、小企业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对小企业的定义: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的范围,还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即没有公开发行过企业的股票或者债券,这样的情况下,小企业所需提供的会计信息,只需满足工商、税务、银行等行政部门的检查需要,而不用满足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②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③非集团公司。即既不是集团内的母公司,也非集团内的子公司,如否,则应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以保持和集团内其他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 二、小企业的特点与局限性 (一)缺乏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 小企业由于生产规模的局限性,其组织机构的构成自然不能像大企业那样完善,相关职能部门都设立齐全。现实的情况是,部分小企业没有设立相关的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有些小企业甚至没有本公司的专职会计人员。这样依靠兼职会计人员或者外包本公司的相关会计核算聘用记账公司来进行基本的会计记账、报税等工作,是一种非长久且极其不稳定的核算模式,对于小企业来说,长期处于这样的不稳定状况中,在经济情况良好,经营现状平稳的情况下,是暂时可以维系的,但是一旦经济状况出现不良的波动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情况,会计核算的不稳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将会加倍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税收管理难度大,税收政策无法准确落实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所得税款的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只有符合查账征收的小企业才能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然而现实的情况中,有很大一部分小企业由于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导致其所能够提供的会计信息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且不可靠、不完善,因此,无法提供准确的纳税数据,不满足查账征收的条件,导致税务部门职能依照核定征收的方法对企业征税。然而,核定征收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交易情况,没有企业客观准确的经营数据,因此,只能够根据宏观行业的利润的平均数据来推测企业的经营数据,并以此作为基础征收所得税。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多计算少扣除的情况发生。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小企业的真实情况,会使得有的小企业税负偏高,有的小企业税负偏低,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政府为小企业制定的税收政策就起不到作用。以此同时,小企业由于纳税意识淡薄,且没有受到良好的纳税培训,更欠缺依法纳税、合理避税的正确认识,对发票、报税资料的管理混乱,导致纳税申报不准确的问题长期存在。 (三)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欠佳 相比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欠佳也是一个重要特征。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入职之前一般是经过一定的选拔机制,通过筛选合格进入公司工作的,在正式上岗之前,一般还要经过一定时期的岗前培训才能上岗。而小企业在聘用会计人员之时,就会显得随意的多。部分企业甚至没有配备正式的会计人员,而是聘用兼职会计人员或者记账公司来帮助企业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详见图1-受访企业会计人员构成比例)。同时,小企业在会计人员配备方面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一部分会计人员工作时间较长,经验丰富,但由于年龄较大,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对会计电算化记账方式不熟练;另一部分多是刚毕业的学生,掌握着最新理论知识,但是实践能力较差,工作经验不足,不足以独当一面。一些小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学历较低,甚至在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上岗工作,这都将导致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缓慢,同时也会制约企业的发展水平。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运行现状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运行现状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新准则与旧制度尚未完全过渡。企业会计制度使用情况混乱,并未形成统一的使用标准,同时没有强制执行的保障来统一,导致目前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运行极不稳定。 笔者走访了若干家小企业,调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运行情况。调研中发现,有13.79%的企业仍然采用旧的《小企业会计制度》,v有46.21%的企业已经全面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有8%的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这部分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且会计核算体系已经趋于完善,一旦使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便无法再转而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核算。另外还有部分企业沿用《行业会计准则》,占到总比重的17.56%(详见图2-企业采用会计准则情况)。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小企业在会计准则、制度的选择方面随意性比较大,容易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会计信息混乱,可比性差。小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便于管理,也加大了税务、银行等信息使用者的工作难度。 四、对策建议 (一)加大新准则的宣传与培训力度,保障新准则顺利实施 新准则不能顺利有效的实施与落实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新准则的宣传与培训力度不足。很多小企业不会甚至不知道新准则应该如何去运用,自然不会采用新准则进行会计操作。因此,保障新准则顺利实施的基础就在于宣传与培训。在调研走访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老板非常重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也给予了足够多的关注与重视,但是由于小企业的局限性,没有合适的会计人员去从事新准则的学习与应用的工作,或者有相应的人员配备却没有得到较好的培训,所以最终还是导致不会应用新准则而无法实施落实。 (二)增强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的行业特征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是一个对所有类型企业都适用的通用准则,各个行业之间实际业务有很大的差距,通用准则不可能将这些特殊性都考虑在内。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应该规定,各行各业在实施准则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经济业务的需要,在不违背准则的前提下有选择的调整会计科目,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对小企业的划分考虑地区因素 我国经济发展地区差异较大,因此,在对小企业进行划分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地区因素。在划分中小微企业的时候,应尽量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现状,特别是该地区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因素。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界定标准就应该越高,可以将某些发达城市归为一类,经济中等城市归为一类,欠发达地区归为一类,尽量使企业划型标准更加贴合实际,更加合理。(作者单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 小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关于现代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相关问题的探讨 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中小企业发展和经营过程中,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有利于更好的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而且对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及会计核算越来越缺乏完善性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更需要加强会计制度设计,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1.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设计时需要充分的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进行,同时还要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作为重要依据。 2.因地制宜原则。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不仅要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持一致,同时还要对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进行充分的考虑,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3.责权对等原则。中小企业需要对财务指标具体落实到个人,同时还要对财务管理责任人赋予相庆的管理权限,与此同时,对其所履行的财务责任还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利益,遵循责权对等的原则。 4.成本效益性原则。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会计行为的规范性,确保实现企业目标利益。所以在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时,需要充分的考虑到运行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企业目标利益的实现。同时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还需要对制度成本和产生的收益进行权衡,确保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科学化,确保制度效益的最大化。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不仅需要选择核算形式、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同时不宁对财务会计报告和成本核算制度进行设计,从而更好的完成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在中小企业会计工作中往往采用的于工操作和电算化相结合的方式,所以在对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设计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的具体情况及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来进行充分的考虑。 2.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规模普遍不高,企业的财务和人力也十分有限。部分企业南于业务数量较少,而且交易也十分简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不设置会计机构,企业会计工作南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对于单独进行会计机构设置的中小企业,可以尽量确保会计机构设置的集中化,即企业所设计的会计机构内部成员允许一人多岗。在具体会计机构设备和人员配备工作中,需要依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管理组织形式的不同来进行决定,确保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所包括的内容较多,即便中小企业在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上较为简单,但在具体设计过程中仍然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行会计监督,并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确保中小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 1.曰前我国中小企业多为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拥有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部分小企业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无限责任制公司。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往往企业经营者自身的情况与企业混合在一起,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缺乏规范性,制定完善的会计制度。 2.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会计机构设备和人员配备上,不仅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职来范围划分不清,机构设置较不简陋,同时缺乏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部分企业甚至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人员,企业财务工作由非专业人员进行兼任,从而导致企业财务较为混乱,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3.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都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设计会计制度,往往是照搬一些大企业的会计制度,这就导致会计制度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有效的落实。同时企业会计人员对自身的行为缺乏规范性,在工作中往往听命于企业业主及老板,再加之企业业主和老板并没有意识到会计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企业会计制度形同虚设。 4.在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工作中,会计科日和会计报表都较为简单,而且缺乏合理性,会计报表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而进行制作,数据的真实性很难保障。 四、提高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水平的建议 1.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设计时,需要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从而确保会计人员行为的规范性,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确保会计事项的合法性。首先,中小企业需要明确经济业务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及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实施岗位分离原则,同时各岗位之间要做相互制约;其次,需要对重大经济业务项进行决策和执行时在做好监督工作,从而确保形成相互监督及制约的机制;最后,需要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和组织程序。 2.规范基本会计核算制度 首先,中小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零售商制度统一进行会计科日设置,确保所设置的会计科日能够有效的反映企业的资金运动情况,确保能够更好的推动企业会计核算和经济管理工作。 其次,在中小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还要进一步对企业会计报表编制制度进行完善,按企业性质的不同来编制不同的财务报告,确保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五、结束语 通过提高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水平,可以有效的完善我国企业的会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对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中国成人教育发展前景探析 [摘 要] 成人教育的目的是实施终身教育;成人教育具有社会性和正规性等特性;成人教育的类别和形式是多元的;成人教育的前景是光辉灿烂的。 [关键词] 成人教育 终身教育 发展前景 中国 探析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教育也出现了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成人教育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成人教育发展迅猛,硕果累累,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将从成人教育的基本概念、特性、形式、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揭示中国成人教育壮观灿烂的前景。 一、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 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终身教育,是贯穿个体生命全过程的教育。其组织包括学龄前教育、学龄期青少年的各级学校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及各种类型的成人教育。而成人教育则是终身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业余、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成人进行教育。终身教育的目的在于:维持和改善个体的发展与社会生活质量,以适应社会急剧变化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而成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却在于:实施终身教育。成人教育更偏重于获取学历文凭,以满足社会及个人的需要。可以说:终身教育是教育观念和思想意识的问题,这是世界潮流;而成人教育则是具体教育环节和教育方式问题,是被国际公认的“顶点教育”。 二、成人教育的特性 成人的年龄、心理及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决定了成人教育的特性。 (一)成人教育具有“社会性”和“非正规性”。这是成人教育最主要的特性。 成人教育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性质的教育活动。是一种非官方的、社会的、民间的教育。它的学习对象最多,并能满足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及成人学习者教育的需求,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成人教育又是一种非传统的教育方式。在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上有较强的灵活性。它能够满足社会及成人学习者的需要。 (二)成人教育体现成人学习者的“自主性”和“自觉性”。成人学习者由于工作和自身条件的不同,自主选择不同的学习方式,以满足生活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成人学习以自学为主,虽然有面授和答疑的机会,但毕竟有限,因而靠学习者自觉地学习。因此,成人学习者必须具有高度的自觉性。 (三)成人教育体现成人学习者的“功利性”和“实用性”。成人教育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分。但当前成人选择学习的方式,一方面是为了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取得学历文凭。更多的成人学习者由于学历不达标而不能从事更理想的工作,也有一部分成人学习者则是由于工作的实际压力所迫而不得不再学习以增长知识,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成人教育体现成人学习者的“创造性”和“成就感”。由于年龄、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决定了成人独特的思维能力。因此,成人教育应该体现成人的“创造性”和“成就感”,让成人学习者通过对知识的学习及对问题的分析研究以获得独特的见解,突出其独特性。同时成人教育学校还应该提供一定的平台,让学习者有机会把自己的创造成果展现出来,使其获得成功的喜悦。 (五)成人教育体现“时代性”和“变革性”。成人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让学习者从思想上更新观念,明白今天投身于成人学习是时代的潮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理,成人教育更要从成人学习者的实际出发,对教材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使成人学习者乐于学习、勤于学习而又学有所获。 三、成人教育的类型和形式 成人教育的类型是多元的。成人教育的类型按其功能可概括为:补偿教育、继续教育、成人职业教育和社会化生活教育。 补偿教育包括扫盲教育、文化基础教育、学历教育。其目的就是使那些因各种原因失去教育机会或未完成正规基础教育的人提供第二次教育的机会。 继续教育的目的主要是为那些已完成正规学历教育的人继续提供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能力的教育。继续教育是当今成人教育的主流。也是成人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 成人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和提高成人就业或从业的能力。它能扩大成人就业的机会,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在职人员的职业能力。 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的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个人的教育需要。这是非学历的、非功利的、最自由的一种素质教育方式。 成人教育的形式也是多元的。目前我国成人高校类别繁多,其形式包括:广播电视大学、夜大、职工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卫星电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成人中专学校、成人中学、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中专自学考试等成人中、初等教育。此外还有网络大学及各种进修、培训辅导性质的函授、面授学校。有的学者还将“视听学习”“业余学习”“脱产学习”等方式视为成人教育的形式。 四、成人选择再学习的目的和心理 (一)学习目的 读书使人充实,读书使人快乐。离退休的老年人,或有一种孤独感和寂寞感;或还感受到精力充沛,尚可发挥一点余热;或想为子孙后代做点表率――因而选择了上老年大学再学习的方式。他们通过学习,既可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又找到了乐趣,还充实了自己;既可关注社会和国家大事,又思考了人生,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还保持了大脑生机,延缓了衰老,促进了健康。 为学历达标,减轻工作压力。成年人读书,除老年学习者外,多数人学习的目的都在于获取学历文凭。因为种种原因,很多人错过了正式的普通高校的学习机会。因学历不达标而不能进入更理想的部门工作,也正由于未能达到一定的文化程度,原有的知识适应不了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因而需要再学习以获得更高的学历文凭,从而适应更理想的工作需要。 为履职晋级,获得更好待遇。成人学习者为获得文凭,丰富知识,充实自己外,有相当一部分人则因为学历不达标而职称上不去,因而只有再选择学习,以满足晋升职称的需要。 (二)学习心理 成人选择不同教育形式的心理,由其年龄、工作性质等因素决定。 1.成人选择自考是由于自考不设门槛,没有入学考试,又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及原有学历的限制。同时,考试过关一科在几年内都有效。正由于入学容易,且灵活,故而自考人数多。 2.成人选择电视大学是因为电大招生形式灵活多样。成人专科生:招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广大社会青年,参加全国统一成人考试,上线录取,并按学习形式(脱产、业余)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就可以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 普通专科生:招收普通高校录取线下考生,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按新规定的电大录取分数线录取。学习形式一般为全脱产,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 注册视听生:招收高中毕业学历或相当于高中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实行免试入学。学习形式一般以业余自学为主。学习成绩合格后颁发中央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学历: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选择第二专业学习者,可免试入学。学习形式与成人专科相同。 开放教育生: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以上学历,均可报读开放教育本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实行免试入学,宽进严出。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高等职业教育生:招收中等专业学校、职高、技校等相关毕业生或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电视大学发展迅猛而且形式灵活多样,为成人考生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因而报考人数较为可观。当今远程教育已实现教育的全球化。 3.成人选择函授大学,是因为与自考和电大相比,函授大学是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函授虽然要参加全国统一升学考试,但取分线并不高;每学期所学课程都由任课老师事先拟出计划,学员可在面授前按老师的要求自学并完成作业;考试过关率较高。所以成人也较喜欢这种方式学习。 成人除选择以上几种方式外,还选择夜大学、视听学习、业余学习、脱产学习辅导等非学历教育学习。成人通过非学历教育培训,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加之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方式较灵活,因此成人也较喜欢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 五、成人教育现状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教育,国家的富强离不开教育。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成人教育在发展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教育统计: 1978年――1998年:全国扫盲769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共毕业本、专科生992.21万人。 1992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81.43万人;成人中等学校在校生91.47万人;成人初等学校在校生828.89万人;农村接受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农民达4400万人次;城市接受各种岗位培训的职工达4000多万人次。 1998年:成人初、中、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538.55万人、67122.77万人、282.22万人。 2001年――2007年:全国扫盲1200万人;全国开展实用技术培训4.13亿人次; 2005――2007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6亿人次; 2006年:参加各类培训和学历教育的企事业职工共计9174万人次; 1999年――2007年:电大系统开放教育累计招生458万人,毕业学生达238万人,在校生200余万人,电大培养的高等学历毕业生突破600万人,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超过4000万人次。 近年来,农村成人学校均规模已达到7000万人次。 目前,我国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有962所,教职工20.39万人,兴办函授、夜大学历教育高等学校1311所,各类成人中等学校40余万所,成人初等学校18万所。 我国成人教育取得的成绩是卓著的。然而,面对激烈变动的社会环境和日益迅猛的社会发展,面对社会竞争、潮流和变化的威胁和挑战,我国的成人教育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1.人们对成人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缺乏一定的思想高度。2、政府对成人教育的经费投入尚不足,许多成人学校在设施等多方面的条件都还很落后,难于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教育的需要。3、成人教育培养计划滞后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4、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5、一些成人学校办学宗旨出现变异。成人教育的宗旨在于发展成人高教事业,为那些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而未能获取高一级学历文凭的各方面成人提供条件,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一些成人大学办学思想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只重数量不重质量。6、管理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办学网络尚不完善。一些成人学校在教学和管理方面都不严,授课教师的随意性很强,而且教考还不甚分明。这就容易让一些平时不上课而又善于投机的学员钻空子。7、大多数成人教育学校还主要使用普通教育的教材,显现不出成人教育的特点;8、成人教育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还很落后,还不能很好地调动学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成人教育是多元化、终身化、弹性化、动态化的。纵然成人教育当前还存在诸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体制、规范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成人教育网络,有待于进一步革新教材,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开放灵活的成人教育体系。然而成人教育的发展是健康的,前景是光辉灿烂的。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终身学习的大环境下,成人教育将以其独特的教育类型和多元的教育形式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培养出各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的专门人才,为建立学习型社会,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中国的繁荣和强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新中国成人教育政策法规透视 摘 要:成人教育政策法规是维系成人教育生命的最关键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后,成人教育政策法规不断调整,不断发展和完善。当前,成人教育法规建设需要建立以《成人教育法》为主干,以各种成人教育“条例”、“规程”、“办法”等具体的政策、法规为支撑的协调一致、层次有序、完整统一的体系。 关键词:成人教育;政策法规;文本;特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成人教育改革的历史,就是成人教育政策法规不断调整的历史,也是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不断发展的历史。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成人教育政策法规文本及其特征 1.新中国成立之初成人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文本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并使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彻底翻身,明确地把发展成人教育作为建国初期的重要国策。1951年10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决定》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了成人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同年,党中央决定成立扫盲工作委员会和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政务院、教育部分别颁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业余教育的指示》、《关于发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及《各级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条例》。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会同教育部等颁发了《关于扫盲标准、扫盲毕业考试等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筹办扫除文盲协会的通知》、《关于组织农民常年学习的通知》、《关于职工业余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等。同期,党和政府分别了《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通知》、《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1956年党中央决定按照高级党校办学模式,在基础较好的工业大学开办领导干部特别培训班,以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 2.新中国成立之初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的特征 以法令的形式确立了成人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成人教育的发展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客观上使成人教育由最初的工农文化翻身的政治需要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实现了成人教育在办学方向和目的上的社会主义改造。由此,工人教育、农民教育、干部教育、扫盲教育和知识分子再教育得到迅速发展。 二、“”前十年成人教育政策法规及特征 1.“”前十年成人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文本 1958年,随着“”的出现,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成为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据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在农村中继续扫除文盲和巩固发展业余教育的通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农村业余教育的通知》。1958年5月,刘少奇发表了《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一种是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里面、机关里面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另一种是跟这种制度相并行的教育制度,就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拥护和支持两种教育制度的改革构想,《人民日报》相继发表了《大量发展民办农业中学》、《举办半工半读工人学校》的社论。此时发展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学校,已经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发展趋势。 为加强函授教育管理,1963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函授、夜校教育的通知(草案)》,由此,函授教育管理步入规范的轨道。 2.“”前十年主要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的特征 起初,由于受“”错误思想的影响,使得当时制定的成人教育政策法规超越了历史条件,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1962年我党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根据计划经济的特点,提出“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进行了有效地调整,明确了整个民族的教育制度――半工半读制度,启动了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在办学形式上提出“三结合”、“六并举”,于是,由国家、社会、企业、农村组织共同参与的各类各级教育、成人教育很快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 三、改革开放以来成人教育政策法规及其特征 1.改革开放以来成人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文本 自1987年开始,中国成人教育进入了改革与发展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多次召开成人教育重要会议,并出台了一系列成人教育改革政策。1985年,党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成人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1987年,由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又明确了成人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这在我国成人教育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提出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支持、积极兴办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1)加强职工岗位培训。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同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加强岗位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1994年,劳动部、人事部印发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1995年,中央组织部、国家教委等5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同年,国家教委印发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岗位培训规范(试行)》。1996年,劳动部、国家教委印发了《企业职工培训规定》。这一系列文件规定,推动了我国岗位培训制度的建设,成人教育不断取得进步与发展。 (2)扫盲与堵盲并重。1978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正式提出“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扫盲基本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清除了以往“重扫盲轻堵盲”的错误认识和在巩固提高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端,加强了扫盲的法规建设。我国政府有关或涉及扫盲教育共制定了七部法律,它们是《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监狱法》,两部法规,即《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扫盲教育成为解决“”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 (3)建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决定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93年,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中明确规定:“要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鼓励自学成才。”1995年,国家教委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意见》。1996年,正式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这些指导性文件和管理措施,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针对民办教育在恢复起步过程中管理和办学方面出现的问题,国家教委依次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从此,社会力量办学迅猛、健康地发展起来。 (5)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改革深化。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学资格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过程的实施、证书管理、成人高等教育评估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如:1985年国家教委发出的《关于不得自行组织国家承认学历的统一考试的通知》,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审批手续的通知》,1990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治理整顿工作的若干意见》,1992年国家教委的《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1993国家教委制定并印发的《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试行)》、《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统一负责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等。 2.改革开放以来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的特征 (1)对成人教育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成人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认识到成人高等教育与社会各方面都具有紧密的联系。 (2)解决“”遗留问题。职工双补教育作为解决“”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将扫盲教育与普及初等教育、扫盲后巩固提高的继续教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3)成人教育开始履行新一轮的使命与任务。成人教育已不再是过去的工农教育,也不是对未接受学校教育的成年人实施的补习性教育,相反,它是针对所有社会成员提高素质与能力的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的重点实现了由对青壮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补课向开展岗位培训的转移。加强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进行制度化管理。 (4)成人高等教育经过实践――调整――再实践,在办学形式、办学层次和规模上得到更大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在招生、审批、管理、评估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广受成年民众青睐的新型方式在全国蓬勃兴起,力度不断加大。农村成人教育纳入绿色证书计划、星火计划。社会力量办学采取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明确了社会力量办学应当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学前教育为重点,使民办教育与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发展紧密相联。 半个世纪以来,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始终紧紧围绕巩固民主政权、解放生产力、振兴国民经济、提高国民文化水平的基本目标而展开,紧紧围绕发展生产力,实现工业化,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基本任务而延伸。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依然坚定不移地与经济结构改革同呼吸,与经济制度重构共命运。同时,它又义无返顾地以践行科教兴国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神圣使命,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为光荣职责,通过维系成人教育的发展,促进人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目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需要大力发展成人教育。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成人教育的服务对象已经从早先的工人、农民、军人、干部、科技人员扩展到了更多的社会人群,尤其是社会转型期需要得到特别关注的失业与创业人群、妇女与老年人群、流动人群与社区人群以及社会归正人群等。因此,制定成人教育政策法规的视野应扩充到对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资格证书培训、干部培训、执政管理能力培训、党员先进性教育、社区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弱势人群教育、社会归正人员教育等方面。在成人教育法规建设方面,需要建立以《成人教育法》为主干,以各种成人教育“条例”、“规程”、“办法”等具体的政策法规为支撑的,协调一致、层次有序、完整统一的成人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成人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阶段和特点 摘 要:在新中国建立5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成人教育既有迅猛发展的“凯歌行进”时期,亦有迅速下滑的低谷阶段,其发展过程的高低起伏及阶段性特征与我国特定时期的历史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我国成人教育发展的阶段和特点,可以使我们高屋建瓴,站在历史的高度审视成人教育的发展历程,从高峰中汲取经验,从低谷中汲取教训,为未来成人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国;成人教育;阶段;特征 成人教育作为一个国家整体教育体制中正常的和必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与一个国家的科学和技术、城市和工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家庭、社会关系以及文化诸领域内发生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穿越历史烟云,历经建设与改革的风雨洗礼,透过历史发展的脉络回看我国成人教育发展史,可以得知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特有的国情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成人教育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从历史的角度品评我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历程及特点,可以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天我国成人教育的创新发展提供弥足珍贵的有益启示。 一、1949-1966年,中国成人教育的产生阶段,以“掌握技能,扫除文盲”为特征,成人教育迅猛发展 新中国建立初期,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在战后废墟上,巩固政权、解放生产力、恢复经济、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与生活水平。为此,1949年首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1950年,政务院(即后来的国务院)指示,确定把工农教育列为国家教育工作的重点。针对当时文盲占人口总数80%以上的严重状况,同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出了“开展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的号召。在此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欲以高涨的热情投入到祖国的建设中去,但苦于知识与技能的不足,因而纷纷投入到夜校与农校中来,掌握技能、扫除文盲、学习文化成为这一时期我国成人教育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前10年,急躁冒进一度使社会主义建设进程遭到挫折,但是,针对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党的八大仍然明确提出了“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本方针,由此,知识与人才备受尊重、“两条腿走路”深入人心、半工半读广为推广、工农业余教育蓬勃发展、函授广播教育初露锋芒,到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出号召: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于是,极具创造性与极富特色的事关国家、社会、企业、农村等各级各类教育、成人教育的“三结合”“六并举”实践,迅速席卷整个中国大地,从而使得1949年至1966年间成为新中国成人教育的起步和发展时期。 二、1977-1985年,进入中国成人教育的“成长期”,其主要特征是以学历补偿教育为主,呈“饿汉扑食、迅猛发展”之势 1966年至1976年,因受“”十年内乱的影响,我国成人教育难以正常开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面对“”10年这场“灾难”过后的精神萎枯、文化饥渴、经济孱弱、人才匮乏、教育缺失以及与国际发展水平差距拉大的艰难境遇,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变,进入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规模宏大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需要亿万劳动者政治思想、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然而,改革开放之初,我们面对的是因“”破坏造成的各类人才严重匮乏、劳动者素质同现代化建设需求远远不相适应的局面,与此同时,我国十年积压了大量渴望知识、渴望接受更多教育的人才,这些因“”而“被耽误的一代”人的“大学梦”,出于“将造成的损失夺回来”的补偿心理,产生了对高等教育的强烈渴求,而一两年的高考,不可能容纳那么多人对高等教育的渴求(1977年高校招生不足30万人)。为满足社会对知识和学历的需求,1980年9月5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提出“积极恢复、大力发展”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方针,并将函授、夜大纳入高等教育事业计划。此后,普通高校先后恢复了成人教育,到1985年全国开展夜大、函授等形式的高校达591所,各行各业举办的管理干部学院102所,电大、农民高等学校、职工高等学校迅速发展,自学考试制度在全国逐步推广,从1980-1985年,各类成教高校和办学单位已有1 800个。1979-1980年,成人高教迅速铺开;1981年报考人数突破百万;1982-1984年,报考人数持续增长;1985年达到巅峰,当年报考人数超过170万,录取新生78.8万。这一时期成人高教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有力补充,为在“”中被耽误学业的成年人提供了一个继续教育的平台,同期,初等、中等成教也蓬勃发展,形成了我国“第一轮成人教育热”。 三、1986-1991年,中国成人教育步入低谷,其主要特征是成人教育“泡沫化”,学员学习积极性下降、成人高教报考人数迅速下滑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1986年12月,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建国以来首次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确立了“成人教育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确定岗位培训、成人基础教育、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为成人教育的主要任务。在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的推动下,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相继进行调整、规范和改革,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地方、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举办成人教育的积极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激发。然而,在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出现“泡沫”现象的同时,成人教育学历也开始“泡沫化”,社会上文凭之风劲吹,人们对于文凭的渴望远远高于对知识的追求,社会上乱办学、乱发文凭、办学单位乱收费等“三乱”现象日趋严重,形成为文凭而学的局面。由于社会对文凭的畸形需要,导致了成人高等教育的畸形发展,学制越来越短,价格越来越高,各教学机构之间为了争取生源而不择手段,成人高等教育越来越背离当初兴办的初衷。在此情况下,一些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加大了对职工学习的限制,加之1986年夏季开始实施的全国成人高教入学统一考试和招生计划的“刚性控制”提高了“入学门槛”、成教的“普教化”以及连带产生的“学用脱节”“工学矛盾”制约了成人的学习积极性,使成人教育市场疲软,报考人数连年下滑。1986年,成人高教报考人数迅速降至130万,录取56.4万;1987-1991年间,除个别年份外,年报考人数均徘徊在110万~120万之间,年录取人数不超过50万。成人教育的滑坡,促使成教界进行反思、调整,1990年国家开始治理整顿三乱,至1990年10月全国1 300多所成人高校自查抽查结束,三乱现象得到遏制, 118所成人高校被取消建制,经过整顿,成人教育逐渐走出低谷。 四、1992-1997年,中国成人教育“梅开二度”,各级各类成教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其主要特征是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齐头并进,成人教育热浪滚滚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掀起新高潮,党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谈话精神,做出了“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使经济建设隔几年迈上一个新台阶”的战略决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类从业人员提高素质、培训技能的需求比改革开放之初更高。顺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也认识到,要使经济和社会持续、高速、健康地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就必须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此后,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成人教育的支持力度空前加大。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的方针;1993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要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办学体制的重大变革突破了传统的办学模式,改变了以往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为全民接受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渠道;1994年6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的方针;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政府的政策支持致使各级各类成教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报考和招生人数不断攀升。1992年成教报考人数144.3万、录取59.2万,“二轮成教热”初露端倪;1993年报考170万、录取86.3万,势头猛进;1994年报考189万、录取近90万,掀起热浪;1995年报考216.6万、录取91.4万,持续高涨。到1997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首超100万。与此同时,成人高等自学考试也不甘人后,1993年秋季报考人数突破200万,1994年春季达到276万,秋季上升为295万,1995年春季增至365万,同期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也持续升温,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成人教育顺应经济、社会需求蓬勃发展之时,来自传统教育观念对成人教育的种种争论也此伏彼起,引发了成教机构自上而下的撤并改组,致使从9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成人教育进入曲折发展阶段。 五、1998年至今,中国成人教育进入曲折发展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成人高等学历信誉下降、招生数量滑坡,成人教育理念急需转型 90年代末期,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要求国民素质同步提升,加之十五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精神鼓舞,也为成人教育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然而,1998年中国普通高校大规模扩大招生,大学在校生人数从每年500万人扩大到了每年800万人,2001年教育部又取消了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5岁”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冲击了成人高考。与此同时,一些地区盲目追求文凭和高层次学历等不良办学思想,过度扩张成教招生规模,损害了成人教育的声誉,甚至出现了成人教育商品化的现象,致使成教学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处于“二等公民”地位,也影响了成人教育的健康发展。此外,在成人教育的管理体制上,政出多门、为基层服务不够,缺乏有力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致使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正确引导,以上诸多因素致使1998年以来我国的成人教育规模出现低迷,大批成教、职教办学主体陷入困境。正如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成人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竺鹏所说:“成人高校正以每年10%的速度减少。上世纪90年代后期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成人教育急剧滑坡,目前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人大政治学系教授张鸣也认为,“成教发展到今天已经完全异化了,成教文凭根本没有市场……,成教必须转型,否则总有一天会寿终正寝。”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全国成人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比上年有所减少,招生人数也呈下降趋势;成人高等学校505所,不到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学校总数的1/4;成人高等教育共招生221.16万人,仅占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的1/10,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总之,目前我国的成人教育发展滞后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制度创新的步伐,成人教育尚未真正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配置教育资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办学机制,仍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成人教育发展的要求。有鉴于此,成人教育理念急需转型。 纵观建国50多年来成人教育的发展历史,我国成人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如何面对新形势、从战略的高度转变成人教育理念是我们当前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21世纪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十二大趋势 摘要:21世纪的成人教育已经和正在发生若干重大变化,展现出多彩光芒的美好前景,呈现出多元化、多样化、开放化、产业化、自主化、终身化、社区化、网络化、高端化、国际化、法制化、学科化等十二个发展趋势。 关键词:21世纪;成人教育;发展趋势 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变化正在显现若干本质属性和时代特征,它既受经济、政治、社会变革及科技文化知识发展的总量和速度等系统外部条件的影响使然,又受教育系统内部诸因素的相互作用。研究和探索中国成人教育变化演进的规律,有助于从总体上准确预测科学把握成人教育实践运动的发展方向和脉络,在推进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过程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综观本世纪初以来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态势,具有以下十二个明显的趋势和走向。 一、多元化 成人教育作为建立终身教育大厦下的一根重要支柱,仅靠大众化的成人高校和开放化的电视大学两极支撑是不够的。在建设学习型社会、扩充成人学习机会的宏大使命中,国家公共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是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在世界成人教育发展大潮的推动下,各级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对成人教育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正日益增强,社会各个层面对成人教育的参与和合作将更加充分。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行业团体、职业学校、成人文化培训单位、民营办学机构乃至于广大企业,将在政府的提倡、政策的引导和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广开财源,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设计成人教育产品和多元化课程,强化服务功能,有效整合资源,从而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成人学习联盟及支持服务体系,为成人教育不断注入新生力量,使成人教育的办学主体走上多元化的道路。 二、多样化 21世纪的成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的差异化、工作环境的复杂化、职业生涯变异的快速化决定了成人教育的办学形式和层次等必定是丰富多彩的。办学规格多样化,既有多层次多规格的成人继续教育,也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有函授教育,也有自学考试,还有网络教育;有集中培训,也有实践考察;有学校培训,也有电教培训;有级别考试,也有职业资格认证等。教学活动多样化。教学以教员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教学的内容着重于学员的应用,教学的组织方式既包括课堂的面授指导,更侧重于课堂外的观察、讨论、座谈、实验、实习、讨论、研究、协作、网上教与学的交流等,以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兴趣,挖掘学习潜能,提高教学的效能。办学形式多样化。按需要办学,如订单式培养、菜单式培养、套餐式培养、模块化培养等等。 三、开放化 按照中国现代远程教育发展战略构想,在21世纪初,将建设世界最大的“中国开放大学”,由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或主办的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系统、函授教育单列机构等教育形式将划归中国开放大学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从目前的实践特征审视,包括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部分教学研究型普通高校的成教学院、网络学院、民办高校成教部门等是成人高等教育实施开放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处于一线的开放大学,是大众化教育的主力军,将在体制的开放、对象的开放、时空的开放等方面做好文章。服务学习型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普及实用性技能,构建高等教育层次丰富专业多样的教育“超市”,努力为各类求学者、从业者的知识更新及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转岗就业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务。因此,其开放的重点将在投资管理机制的改革、教学机制的优化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上有所作为,在招生制度上有所突破,在课程设置上更为灵活,在学生的入学资质、学分制管理、教育技术应用及考核评价方面形成自身的特色。成人教育开放化的历史变革还存在以下潜在可能,即入学由考试录取制变为选课注册制,管理以班级和专业为主变为以课程为主,学制由学年制变为学分制或成绩累计制等。政府将加大成人教育的开放和改革力度,使成人教育向所有成人、向全社会开放,机动灵活交替循环无始无终地为一切有教育需求的成人提供教育服务,从而成为21世纪成人教育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产业化 穷国办大教育,办全民的终身教育,完全靠国家投入是不切实际的,庞大的教育需求与国家财政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在短时期内也难以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教作为服务产业的基本属性为成人教育产业化铺就了道路,知识资本成为生产力、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知识消费群蓬勃兴起,成为家庭个体仅次于住房、医疗、轿车之后的大宗消费项目。成人教育从公益事业型向事业产业复合型转化。面对全社会日益增长的各类成人教育服务需求,政府将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和资源配置的作用,成人教育的办学主体将通过法人制度,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求学者,为就业、转岗、创业、提升和完善自我的各类成人学习者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大开方便之门,并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按照等价交换、供求平衡、优胜劣汰等市场规则进行经营运作,走出一条规划、开发、品牌、服务、自律、完善、提高的产业化发展之路。 五、自主化 随着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市场调节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下岗失业现象司空见惯视若平常。加之国家推行的一系列人事、劳动、医疗、福利、社保等制度的改革,成人要适应现代社会职业的可变异性,就必须提升自我的可雇佣性,从而自觉更新知识和技能。成人学习动机由过去为国家为人民为单位为现代化建设而学转变为为个人生存和发展而学,由过去的组织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由单位支付学费转变为自己掏腰包,学习完全转变为个体人力资源开发的私人消费行为。在职业生涯的有效管理中,结合工作实际,个人对未来学习目标的期望、学习计划的安排、学习时间的选择、学习方式的确定等带有浓郁的自发性和自主化、个性化色彩,沿袭数百年以来的班级教学制、整体化、齐步走的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指定老师大规模集中成人学习指定内容的方式将不受欢迎并将逐步淡出21世纪成人教育大舞台。 六、终身化 终身教育不仅是成人教育的世界潮流,而且已成为各国政府的教育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开发世界最大、最丰富、最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我国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紧迫任务,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是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21世纪初以来,知识经济时代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的进一步加快,社会产业结构的不间断调整,我国进入了一个职位成为“稀缺资源”的“危机社会”,个人和企业为了求得生存必须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准,进行终生的职业生涯开发。由此引发和带来的人们工作的流动和岗位的变迁,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将伴随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的落实,按照“活着生活乐活”三步曲的阶段目标追求改善生存状况、提升生活质量的欲望更为迫切,学习型社会的类型也逐渐从学历本位转向能力本位,成人着力于全面提高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终生学习成为全体公民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终身教育与终生学习两股潮流汇聚奏响的时代强音,成为21世纪成人教育的主旋律。 七、社区化 成人教育将是社区教育的主要方式,发达的社区成人教育成为学习型社会的一种重要特征。社区政府根据社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财政力量主要举办成人学历教育、扫盲教育。社区办学机构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实际情况主要举办各种满足成人职业和闲暇需求的继续教育。成人高校将全面突破围墙,将教育向社区中心延伸直至边远地区的居民区和农村,形成集约化、社会化、合作化的办学态势。社区图书室、文化站、体育中心、娱乐中心、成人培训中心等各种社区教育设施和机构,将积极吸纳丰富的高校教育资源,集成社区教育功能,开展娱乐教育、健康教育、职业教育、法律教育、民生教育、老年教育、妇女教育及青少年教育,使教育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融为一体。社区成人教育将向全方位、多样化、实用化方向发展,将在扩大成人教育为社区服务的范围和方式、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民主建设、承担社区的科技开发、咨询和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八、网络化 为缓解庞大的高教需求与我国的优质高教资源非常有限的矛盾,成人教育要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在现代远程教育方面实现突破,必须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我国的普教及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得到高效率、大范围的利用,使大众真正共享这些资源。同时,借助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巨大张力,为有效解决成人学习突出的工学矛盾也提供了可能,为成人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人人乐学的宽松自由个性化自学创设了条件。“国家将把发展网络教育作为国家信息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大对网络教育的投入,大力加强成人网络教育”。67所试点高校将通过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的整合再造辉煌,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通过通信系统直接将课程或教学视频输送到单位和个人的学习终端,奋力打造E―Learning时代的新型成人教育。未来成人教育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卫星网、无线网、多媒体、数码光盘和电子课程等手段,建设资源丰富的教学网站和方便快捷的教务管理支持服务平台,大量开发基于B/S模式的网上练习考试系统,为各类成人开拓远程学习新时空,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将演绎为成人教育的主流形式。 九、高端化 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使成人高等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随着成人专科教育的普及化和本科教育的大众化,伴随产业升级和高科技的更新换代的拉动,以及我国的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不断加快,中低层次成人学历教育的市场将逐渐萎缩乃至最终在省、地级中心城市走向消失,成人教育学历层次需求呈现向高端迁移的趋势。世界发达国家成人教育的经验表明,高度普及的和高端发达的成人教育是维系和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不竭动力。大学后高级进修培训、企业高级技术管理培训、国外中短期培训、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将成为成人继续教育的新趋势。清华大学、北京大学2004年以来先后取消成人学历教育,转以高层次创新拔尖人才的高级培训为主。持续升温的MBA、MPA热也是成人教育高端化的标志之一。 十、国际化 WTO的飓风将教育国际化的制度屏障一举打破,成人教育作为教育国际化的前沿阵地率先敞开了胸怀。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的落差,发达国家的优质教育资源已作为先头部队以迅猛之势在我国成人教育的各个领域抢滩成功,一场输入与输出不对称竞争的序幕业已拉开。由于成人的支付能力较高,国外教育投资集团在我国高级成人职业教育方面已占据有利地位。经济的全球化要求我国成人教育目标上培养具有开放意识的外向型专门人才和劳动者,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适应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这一时代命题昭示成人教育必须国际化。然而,国际化也是一面双刃剑。为避免师资及资金大量外流,我国成人教育也必须奋力拼搏,发挥文明大国的文化优势,自建和引进结合,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还要吸引外资独立办学,尤其是国内一流的大学和一流的企业,在教育走向世界方面负有重任,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国外成人教育市场,努力提升成人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十一、法制化 成人教育的法律地位将进一步确立并不断完善。上个世纪80年代至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先后批转、颁发了《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两部面向21世纪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其中都明确了成人教育的地位和任务。21世纪初以来,全国和各地频繁密集的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文件,国家、省(区)先后出台的成人教育机构设置管理条例、办学评估方案等,尽管尚不完备,但从法律、政策法规的层面为成人教育的发展营造了初步的法制环境,成人教育将从关注数量到注重质量、从粗放式到精细型、从无序到有序、从恶性竞争到依法办学、从市场准入到过程监管认证督导实现一体化的根本转变,走向社会监督、齐抓共管、质量优先、责权分明、监控有力、自我约束、规范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十二、学科化 终身教育时代的到来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使成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变得独立突出,学科边界从模糊变得清晰。本世纪之初,在国际成人教育协会及其理论研究热潮的推动下,成人教育众多科研学术机构、团体、刊物、成果和一大批热心的工作者和志愿者,已为成人教育的学科发展奠定了宽广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创立包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在内的中央部委及省、地成人教育协会、学会、专业机构团体70余个,创办成人类学术期刊50余种,出版大型成人教育专著、译著20余部、论著文集200余种。仅2000年以来2万余篇,设立国家、部(委)省、厅(市)级成人教育类研究课题百余项。此外,以华东师范大学1993年设立我国第一个成人教育学硕士点为标志,成人教育的学科地位得到确立。目前,除华东师范大学率先建立了第一个成人教育学博士点外,北京师范大学等8家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冠盖了成人教育方向,并在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39所重点高校建立了成人教育学专业硕士点(含方向)。以这些硕士、博士点的建设与发展为平台,成人教育学将跻身于我国社会科学之林,成人教育的学术研究将活力倍增,理论研究更为系统,学术交流更加广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繁荣期和发展期,将有效促进成人教育办学的职业化、管理的专业化和发展的科学化。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新时期中国成人教育的经济价值功能分析与实现 摘要:成人教育的经济功能是成人教育发展的动力之一,是成人教育主体与成人教育客体经济价值的集中体现,文章从新经济时代教育发展的新视野分析了成人教育的经济功能,并进一步提出了新经济时代成人教育的经济价值功能实现的思路。 关键词:新经济成人教育 经济功能 实现 如今以高新技术、信息、知识为核心的新经济初见端倪,人类知识的积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教育成为重要的生产力,价值的创造已越来越转向智力劳动,教育水平的高低对一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教育投资的不足和教育事业的落后都会对一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平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谁拥有优势人才谁将在世界经济的竞争中占主导的地位,已经成为世界的共识。世界各国和地区更加重视对以传播知识、创新知识为己任的教育, 尤其是与经济直接交融的成人教育,成人教育特有的教育培训功能使成人教育的经济价值功能得到实现与提升。 一、新时期成人教育的经济价值功能分析 1、成人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助推器; 成人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 相当比重的成人教育是职业技术性质的教育, 直接为产业部门培养劳动力,具有明显的职业性和生产性特点,可以有效提高受教育者的经济收益和择业能力, 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国属于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劳动大军持续不断汲取新知识, 掌握新技术, 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 面临着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的艰巨任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教育对提高劳动力素质具有不可代替的功能。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成人教育的大发展是关键。 2、成人教育是实现人全面谐发展的动力源; 新经济的发展使得人类拥有的信息量无限扩大,知识更新频率明显加快,社会分工更加精细。职业的不断多样化和就业机会的急剧变动,使通过学制教育中一劳永逸获得终身受用知识或技术的做法过时,人们需要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进程。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促进人的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是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成人教育促使每个教育对象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所具有的能力和行为规范与所处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使他们理解并形成社会协作所必需的共同价值观念、政治方向、思想意识、道德伦理和行为方式,使教育对象在与社会相适应发展的同时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品格,具有个体所处时代性和社会性的共同特征。 4、成人教育是拓宽人才资源开发的关键点 。 新经济条件下,由于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半衰期的缩短,人们必须不断地为自己补充新的知识,接受新的信息,加强技术培训,以适应这种新环境的快速变化。尤其是各种在职人员必须不断接受新的教育,补充新的知识。而成人教育是拓宽在职人员知识,增加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力手段。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新经济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发展成人教育既是基础,又是关键。为此,成人教育应该成为人才资源开发、创新人才资源增值最重要、最快捷的途径。 二、新时期成人教育经济价值功能的实现 1、确立“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的成人教育思想; “以人为本”指不仅尊重和满足成人教育主体作为独立的社会存在自身的合理需要,还要要考虑到教育对象作为主体的内心认同和接受问题。成人教育的教育对象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目的性较强,他们往往通过工作时间或社会交往清楚地了解自身发展需求,因此对教育教学中各个环节具有能动的影响力和潜在的作用力。因此,确认“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能够有效地指导成人教育的实施。 知识经济的内涵和特征,导致教育功能与本质发生变化,使教育成为事关知识经济发展全局先导性的产业。知识经济与教育的内在逻辑可以概括“现代化的教育―高科技的知识――高素质的人才――高质量的经济”。知识经济要求成人教育优先发展,即“适度超前”发展。 2、积极推进终生教育体系和制度的建立; 知识与智力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知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赖知识的不断更新和智力的不断提高。学习与教育是迎接知识社会来临的重要策略与措施,学校教育无法给予个人一生所要的知识,个人工作上与生活上的实用技能大多数要在离开学校后的成人生涯中获得。成人的继续学习至关重要,成年期的教育与学习活动,亟须加强,更需顽强,教育模式必须由单一的经院式封闭型,变为多样化的家庭、学校等社会一体化的开放型,把从婴儿教育直到老年教育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等所有的教育加以组织,形成一体化的终生教育体系。 3、制定面向个体和服经济发展的成人教育目标; 新经济时代要求成人教育的重点,必须由学历教育转向职业教育,要以个体发展和社会经济的需要来发展和完善。一方面要面向教育对象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即培养出来的人才要具有符合现代技术与现代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所学的知识能快速及时地应用于所从事职业的实际工作中,知识面不仅要“专”而且要“博”,要有敏锐地选择知识、辨别知识的能力。面对知识更新速度加快的局面,要学会学习的方法和学习的能力,应具有较强的自我知识更新能力。[1]另一方面,成人教育的教育目标又应该是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成人教育要实现“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成人教育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改革和调整专业结构,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智力和技能支持。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通过优质教育服务培养优秀人才,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4、创新成人教育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加快,要求增强成人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前沿性。成人教育应及时把握人类知识的发展动向,不断吸纳新研究成果,对原有教学内容进行更新、补充。成人教育本身就具有开放型、现代化及覆盖面广等特征。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传统概念的“函授”,已经越来越显得乏力,前景不佳。必须加大投入,最大限度地借助广播、电视、卫星、数字通讯、多媒体及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和设备,实施教育,赶上现代化步伐,追求最佳教学效果。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引示 摘 要:总揽当代成人教育发展史,即可至言,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总是与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如影随形。在“发展方式转变”与“文化繁荣发展”的契合与互动中,不仅屹立了中国成人教育跨越发展的里程碑,更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倾入了新的动源与活力。在此意义上,本文试图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的视域下,清朗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脉络、文化动因、文化诉求,追索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蕴义、文化价值、文化路径,为当下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抉择提供益实参考。 关键词: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文化引示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已成为充满激情和理性的历史潮流,它向世人宣示,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不仅是我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教育转制的亘久根基,更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动力。从此视阈上,也佐证了正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与繁荣的不断推进,中国成人教育才完成了由“工农教育”到“专业教育”再到“国民教育”发展方式的恢弘转变。同时也申明,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下,发展方式转变又成为中国成人教育的战略抉择。因而,如何清朗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脉络、文化动因、文化诉求,如何追索中国成人教育发 展方式转变的文化蕴义、文化价值、文化路径,应是当下中国成人教育亟待解读又必须解决的时代命题。 一、建国后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动因与启示 建国后直至上世纪未,中国成人教育已有过两次历史性发展方式转变,每一次转变,既是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必由趋势,又是其时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必然结果。就此意义而论,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当是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推手与主导力量。 (一)“双百方针”与中国成人教育第一次发展方式转变 遍览建国后中国成人教育发展历程,细检中国成人教育的文化存遗,应该说,上世纪五十代穿空而出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才是中国成人教育呈给中华文明和世界教育最具个性的文化笺页。历史脉络昭明,中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出现,并不是一次简单的教育或社会事件,而是党的文化“双百方针”在教育领域的花繁锦簇。1956年5月2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正式宣布,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党发展科学、繁荣文学艺术的指导方针。“双百方针”的提出,反映繁荣文化艺术、发展科学技术的时代要求,立即在知识界引起强烈反响,学术文化事业出现了生气勃勃的发展景象。然而,“双百方针”推进与实施,也促发了对500万旧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与团结问题的争鸣,更凸现出培养一大批无产阶级自己的知识分子和专业人才的极端重要性与极其紧迫性,引发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如何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与专业人才问题的战略思考。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党和国家一方面对普通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另一方面,在院系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全国现有高校的人才培养潜力,让更多的在职工农和干部通过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培养为无产阶级新一代知识分子与专业人才。由是,函授大学与夜大学的创办被列入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函授大学与夜大学创办的历史意义深沉而悠远,它不仅意涵着中国成人教育层次的提升,内蕴着中国远程教育的起足,更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向社会主义教育思想的升华,显扬了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与成人教育发展的必然联系,实现了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由“普及化的工农教育”向“专业化的学历教育”的绚烂腾跃。尽管它还带浓酽的政治时味,在创办初期,全国也只有58所高校举办了函授教育,36所高校举办了夜大学教育,拢共招收了35,000函授学员和12,000夜大学员,却宛如飞鸿印雪,在中国文化与教育发展史上留下了极为厚重的一笔。 (二)“双为方针”与中国成人教育第二次发展方式转变 改革开放后,“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确定,是中国成人教育走向时代前沿和世界舞台的最关键跨越,而这个跨越的伟力源于党的文化“双为方针”。直面十年内乱后的文化凋敝,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了全面推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化“双为方向”,摒弃了既往文化发展过程中,过于强调文艺从属并服从于政治的口号和观念,使“文艺属于人民”的思想,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深刻理论依据和有力实践保障。以此相适应,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等论断,也升华为国家的战略思考,并聚发为党在考虑恢复和发展高等教育时,对非传统意义上的成人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创造性提出了“就高等教育来说,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的和业余的大学是一条腿,两条腿走路”的主张,催生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中国成人教育从此进入光耀华夏的发展期。 从上而论,是党的文化“双为方向”,以她的宽厚和深邃托起了中国成人教育,并以她博大精深的文化凝远与文化基因,孕育着中国成人教育的“重生”,滋哺中国成人教育的“成长”,展示着中国成人教育的“灵动”!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此为界,中国成人教育“政治化”专业教育蝶变为“规范化”的国民教育,不仅校正了自近代以来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向的几处偏差,厘清了中国成人教育历史上的留遗的一些深层问题,纽正了社会对中国成人教育的种种认识误区,而且还为未来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取向、价值、地位和脉息,笃定了一个“流传百世而不朽,放之四海为皆准”的逻辑原点。也正是这多重意义的交相辉映,中国成人教育才可能在中华文明的邈远空际,赋予“五大”教育(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业余大学教育),以风云万里的充沛元气和一往无前的不竭动力。才有了农村教育、扫盲教育、人力资源开发、弱势群体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回归教育、远程教育、终身教育等等的百花吐艳,才有了震撼世界的跨越发展。 (三)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历程的文化启示 进入新世纪,历经了“一波五折”艰辛发展的中国成人教育,又直面新一轮发展方式的转变。今天,当人们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徜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常常会与中国成人教育不期而遇,它那多姿多彩的人文衣袂,时时敦促人们深度思考,应如何将以往所积获的文化启示,汲集为当前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源头活水。 启示一,阐明了文化是决定发展方式转变取向与趋势的核心力量。所有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教育,都是用它所处时代的朴质文化来刻版的。作为传统文化与当代文明共同朔造的中国成人教育,对其发展方式转变的多棱炫色,每个人都会有着不同的解读。有人可以感悟,发展方式的转变不单是成人教育发展的必要,更是现代文化发展的使然;也有人可以读到,一个与文化血脉情结的成人教育,在文化上的自信、自觉、独尊与高贵。而教育与文化的神会心融,所形成的鲜明个性风韵,让发展方式转变产生了永恒的文化魅力!在中国文化和教育史上第一次形成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兼容并蓄的显著特质,不仅使当时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涌出了一片耀眼曙色,更雏型了它未来发展的趋势。 启示二,印证了文化是考量发展方式转变价值与作用的基本尺度。不同的文化个性,是每个教育类型的特征和标识。舍弃这种文化个性,此类教育就成了不伦不类的摹本。从此意义上,无论是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方式如何转变,文化总是评价其价值与作用恒定杠杆。成人专业学历教育的举办,将提出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纲领”,镌于门楣,中国成人教育正式纳入国家社会文化发展战略,迎来了发展的首期辉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确立,又将邓小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化生为中国成人教育挺拔修直的脊梁,使非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成人教育,从此有了规圆距方的诗意,所传承的文化涵义,得以细腻感人的展示,成就了今天中国成人教育在国际领域的风起云扬。 二、当前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蕴义与诉求 上述史实引示,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下,文化仍是现时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基准符号,尽管转变的背景波谲云诡,影响转变的因素变幻莫测,但文化的操守与坚持,应是其中永不坍弛的津梁。因而,如何厘清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蕴义,对接它的文化诉求,应是当代中国成人教育无法远避的实践话语。 (一)发展方式的转变应是文化的回眸与回归 没有文化的回眸与回归,就不是发展方式的转变。历史曾有幸见证与纪录过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后的煌煌盛景,但见政府引领,全民勇跃、亿心凝聚、势如燎原,与现代文化发展紧紧连在一起,共同开创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纪元。中国成人教育还以它独有的沉稳与持重,磊落与厚实,使人们顿悟“文化回眸”的蕴义,领略“文化回归”的逸韵,泽惠“文化正源”的灵光。使全社会认识到,发展方式的转变,只是中国成人教育追崇现代文化发展潮流,航向的重新调整,篷帆的重新扬起,而那蓄势待发的各类成人教育雄浑军阵,更是旗擎万众气如虹,正在翘首期盼征战的号示。 这个号示就是文化的回眸。转变发展方式,有必要重索中华文明与成人教育历史重合的轨迹,以清澈中国传统文化,诸如“反求诸己”的人生智慧,“民为邦本”的政治传统,“空灵淡雅”的艺术境界,等等个性特质,对发展方式转变的营养与滋润。同时,又需要以更为宽广的思维与视野,深切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缺陷,例如不重视纯知识活动,未能充分领略好奇耽思与探索创造之乐,缺少个性自觉、孤往独创的精神等等,对发展方式转变的影响与干扰,从而在历史与现实、文化与教育的纵横捭阖中,撑控当前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 这个号示更是文化的回归。转变发展方式,还有必要向社会宣言成人教育的文化回归。这种文化回归,不是对文化简单的重复,是有目的的文化创新和文化推进,是人文精神对发展方式转变的深层关切。它要求中国成人教育摒弃曾有的固步自封的意识,把已往的光辉历史作为新的发展起点,顺应社会文化的发展的潮流,以“推陈出新、百柯争流“的气势,表征出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的规律和特点,促进发展方式向更高阶梯的转变。 (二)发展方式的转变应是文化的争鸣与争翔 没有文化的争鸣与争翔,仍不是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成人教育作为多元现代教育的集合体,是现代文明内涵与外延持续扩展,生成了“百教齐放、百教争春”的空前盛况。从国家相关统计数据与资料细分,这种多元成人教育的竞放与竞争,不仅表现了广大民众对接受高质量文化教育日益增长的渴求,也照印了,只有现代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才能赋予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以鲲鹏九天的勇气与坚韧,使它每一根骨骼(体系),每一节肢体(类型),每一条筋脉(机制),无一不贯穿着欣欣向荣的盎然生机。 这个生机源于文化的争鸣。长时期来,人们总是习惯从成人教育本身寻找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因,漠视甚至无视成人教育与所处时代文化发展的血肉关联。因而,在回应“发展方式转变”相关的诸如,为何要转变?要转变什么?怎样转变?等等关键性问题时,无法从文化制度建设与文化精神塑造的界面给予有力应答,只能“以已论已”,甚至挪用其他理念“缘木求鱼”,致使塌失了参与社会化文化争鸣的对接平台。然而,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潮涌下,只有不断强化自身参与社会文化争鸣的地位与法码,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融汇于社会主流文化领域之内,纳入国家文化强国战略构架之中,始终处于政府与社会关注焦点之下。 这个生机源于文化的争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各类教育的市场竞争早已司空见惯,但社会乃至行业内的一些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竞争的理解,却显得片面而庸俗,把“生源竞争、效益竞争”当作市场竞争的全部寓义,而对蕴涵其中的文化竞争则表现出整体性缄默,致使中国成人教育搅入功利性的“恶性竞争”旋涡而至今难以脱身,消解了文化品质,丢却了文化品牌,从“规范化国民教育”退化为“非正规市场教育”的生存危机已现端倪。从战略高度上解析,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就是要通过倡导和促进不同的领域文化、行业文化、事业文化、学校文化、企业文化等等的比翼争翔,在争翔中让文化成为一切领域和事业发展的软实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和谐发展奠定基础,而绽放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盎然生机,必定是文化争翔应有之义。 (三)发展方式的转变应是文化的坚守与坚持 没有文化的坚守与坚持,还不是发展方式的转变。“成人教育”早在我国“元典文化”时期,就被定义为“若藏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成人”。时值今天,尽管古今中外的专家与学者,对成人教育的定义林林总总,各独风骚,历史上也曾出现过若干次的发展方式的原初变体,但始终没有脱离这条“文本”主线。由是,在中国文化发展历史上,成人教育虽为寻常之草,但它们却以自尊、自强、自信的傲世激情,成为中华文明发展的元推力。自春秋战国,历朝历代,总有那些不沽名利、重望高名之士,以满腔热情与毕生心血,耕耘与浇灌成人教育这块园地,播种风雅,收获文明,使之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瑰丽奇伟的史篇。继古开今,当下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当以文化作为永远一致的符号,以文明作为永远统一的头饰,去展示成人教育生命原力的内动。 这种内动离不开文化的坚守。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一种文化行动纲领,所倡言的文化的坚守,既强调对本土文化的尊重和扬弃、又注重对外来文化的包容借鉴与博采众长,使得中国成人教育所蕴藏的文化元素像井喷一样尽情迸发,在其领域内,每一种教育类型,每一种教育方式,每一种教育层次,都成为人民大众乐而忘返的“伊甸园”。同时,又可将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之初,学习与借鉴社会经济以及其他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仿品”,变成具有原创色彩的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正品”,且为以后中国成人教育,在如何对待“发展方式”这个事关成败的大课题上,提供不可或缺的“真品”与“珍品”。 这种内动离不开文化的坚持。无须讳言,进入新世纪,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却出现了传统文化失忆的悖象,成人教育也身陷其中。办学物质条件的极大改善,并没有成为提升成人教育文化品性的支撑,反倒成为加速下挫文化品味的累赘。其悲哀不在于本身物质条件增长多少,而在于对物质关注的程度超过对文化坚持的力量,致使成人教育的意识形态与物质形态相剥离,滞顿了与社会主义文化和谐发展的进程。因此,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所吁求的文化的坚持,既注重文化传承的开放与开明,更强调在寻获和探究文化创新的思维与行动中,再续成人教育文脉,重振成人教育文风。 三、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文化使命与责任 中国成人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决不是文化形式的简单复制,其核心使命与基本责任在于,在社会文化与市场经济的互动中,精准把握“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战略意图,为中国成人教育明确新的发展基点,寻到新的发展路向,铺就新的发展平台。 (一)在文化大发展中明确“推进人的现代化”的发展新基点 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现代文明桁架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中国成人教育专有的广泛、持续、务实、多元与灵活的个性,。但作为曾经非传统的新型国民教育,如何得到全社会认可,进而得到全民拥戴,这是一个或比成人教育本身发展更难上百倍的历史大课题,需要中国成人教育以明确的发展新基点,作为合格答卷的扉页。 “文治初兴正急贤”,在文化现代化与经济现代化骤合空间,“推进人的现代化”炳明为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新基点。这是中国成人教育基于“从根本上解决人的问题”,对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的深刻认识。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小农经济和产品经济,始终没有解决好人的现代化问题。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受过系统社会主义文化熏陶和严格受过市场经济文化教育的人才,显得严重匮乏,而再完美的制度、再先进的技术,若没有合适的人的利用和推行都如同镜花水月。由是,发展方式的转变,就预征着中国成人教育须将以往概念模糊的“培训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实用人才”,变迁为个性鲜明的“推进人的现代化”。 就哲学而论,“推进人的现代化”应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中国成人教育领域的延抻,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中国成人教育发展中不拘一格的实践化与明晰化,它不仅对教育投入的持续增加,教育形式的不断变革,教育手段的有效更新,等等问题给予更为人文的关注,更别树一帜的把人的培养与现代文明发展密切起来,既具自然美,又富规范美,澄明不再培养应试教育的人,而是充分发挥流光溢彩的本体特色,以传统文化的魅力,以现代文明的张力,现代科学的重力,教育人们冲破封闭保守、等级特权等落后的思想道德观念的禁锢,生成自强不息、自由民主、平等竞争、时间效率等新的观念,掌握最先进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知识与技术,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专业和敬业的职业化的现代人才,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社会因子。 (二)在文化大发展中寻到“推进教育的现代化”的发展新路向 文化发展实践证明,教育的现代化是推进中华文化大发展的主动轮。党在擂起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鼓角时,时刻鸣响起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集结号。当然,推进“教育的现代化”顺理成章成为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新路向。然而,就目前发展现状而言,推进中国成人教育的现代化,则必须在教育定位与教育体系两个现代化方面有破冰之举。 推进教育定位的现代化是宏章序曲。迄今,中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已过而立之年,但其有教育性质与社会定位却尚在歧义之中,时时被“补偿性教育”、“市场性教育”甚至“休闲性教育”,等等主观臆断所缠挠,并由此牵引出政府教育管理机构撤并、教育产业化思潮冲击总总的波涌浪汹。以上状况显露,发展方式转变的首发任务,就是要在社会认知与理论阐释两个层面,廓清中国成人教育的社会性质与阶段任务的本质区别,明辩中国成人教育历史使命与时代责任的现实差异,其中刻不容缓的是,要广泛宣喻社会和人民大众,中国成人教育的性质是现代国民教育,“补偿性教育”只是其中阶段性任务;中国成人教育的历史使命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市场化教育”也只是其中局部责任,至于其他不胜枚举的继续教育形式,具为成人教育内涵之意。这些概念决不可混淆一谈,否则,不仅贻笑后人,还会给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发展带来难以预料的障碍。 推进教育体系的现代化是黄钟主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千帆竞发,万象更新,惟有中国成人教育体系建设却涛声依旧,仍是枯守着计划招生、依托高校资源、利用大学师资、达到全日制同等水平等等计划经济的遗风余象,凭借历史惯性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随波逐浪。这些缺失与漏隙,不仅使中国成人教育神浮气短,还落为了某些人诋诘乃至颠覆成人教育的“口实”。值此时艰,发展方式的转变,则是中国成人教育在社会主义文化改革大潮的挈领下,以迈古超今的坚忍,去面对时代的挑闼、社会的挑剔、市场的挑战,以凝合与凝练现代社会发展必要的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现代市场经济必需的现代资源融投体系,现代文化建设必有的现代文明传播体系,现代法治社会必备的现代教育法律体系为抓手,锻铸为现代成人教育体系新航母,奔向未来、奔向世界。 (三)在文化大发展中建构“推进服务的现代化”的发展新平台 在”文治从今遍九州“的大势下,推进“服务的现代化”不仅是对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义诠注,更当是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新平台。尽管目前中国成人教育还是服务机构遍立,服务招牌争竖、服务宣传震天的风生水起,尤其是那些高端市场服务、高端培训服务,需求旺而效益佳,一度成为市场的热点,其他机构争仿的标本。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旗鼓大张的发展平台却没能让中国成人教育迈入文化殿堂,只能杠着“市场服务窗口”的名号,流落于社会主流文化体系之外。痛定思痛,我们似乎能达成某些共识,即中国成人教育所构建的发展新平台,不是刻意它的层次高低,规模大小、效益多少为着眼点,而是以“正确处理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化的关系、教育人民和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作为核心价值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原则。 引往证今,有人或问,“推进服务的现代化”作为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新平台,其究竟新在哪里?以一言蔽之,新就新在它的文德闳阔、文情深沉。首先,服务理念的现代化所张扬的,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贴近社会、贴近市场,贴近人民群众的服务宗旨,坚持真诚、高效、快速、周到的服务方针,坚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为社会文化发展创造价值的服务目的,给予我们的是大澄澈与大气势。其二,服务形式的现代化所涵盖的,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现代学历教育服务、现代移动式教育服务、现代传媒教育服务,现代社会培训教育,等等灿若繁星,给予我们的是大对接与大视野。其三,服务特色的现代化所展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全、人全我变的时代个性,给予我们的是大从容与大变革。唯有如此,中国成人教育才可文旨重宣,文辉重光。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文化资本理论与中国成人教育变革 摘 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潮流,凸显出文化资本重构在当代中国成人教育的变革变革中的核心地位。在文化资本重构与改革变革的援接中,不仅彰显出激活中国成人教育文化记忆的极其重要性,更表襮出以文化资本重构解决变革诸多难题的极端紧迫切性。本文试图从现代文化资本理论出发,着力解读成人教育文化资本重构的文化理论和文化价值、文化能量与文化修养、多元文化与多极文化的相互关系,进一步诠释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社会诉求、现实困惑与未来趋势,从而开创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新格局。 关键词:文化资本理论;中国成人教育;变革 时序今日,随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文化资本重构已然成为推进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源头活水。从文化资本理论引抻,文化资本重构不仅是激活中国成人教育传统文化记忆的灵药良方,更是破解长期存在的时代使命与教育变革相隔断、社会责任与发展目标相剥离、文化传统与人才培养相鸿沟等等顽症固疾的必奉圭皋。因而,如何引用文化资本理论,对成人教育变革的社会动因、外部动力、内涵动态进行理性透析;如何以文化资本的重构,推进中国成人教育的理念认知、取向趋势、行为方式的实践变革,正是当代中国成人教育激清扬浊、革故鼎新不可迥远的重大前沿问题。 一、文化资本要义与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认知 “文化资本”最早是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创造性的将“资本”的范畴由经济领域扩展至非物质的文化领域。他指出,之所以将文化称之为资本,是由于它的获得和积累都需要通过后天的教育和学习这种特殊形式的劳动过程的加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理论对于重廓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认知大有裨益。 (一)“形式转化”观念彰显变革动因 就当代中国成人教育而言,发展变革的重要性已然是社会共识,但对变革动因问题的认识却一直是仁智各异,始终未能在社会或业内达成必要的共识。有人只是简单的把变革动因归结为社会发展的要求,又有人从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构建中寻求答案,当然还有更多的人从成人教育发展本身找根据。不可否认,这些对变革动因的探索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整体上看又存有重大缺撼,即对变革动机的核心内涵诉求与基本时代价值缺乏合理阐释。而文化资本关于在文化资本在一定条件下表现形式由虚拟向实态,由物质向精神的转化过程中,能有效促进其价值内涵的持续彰显与价值外延的不断宽阔,并能聚化成为一股强大的核心内驱力的观点,应对解读并彰显中国成人教育的变革动因有着特殊意义。 其一,关于文化资本由虚拟形态向实质形态变革,是实现其文化价值的最重要环节的概念,诠释了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动因。从哲学意义而言,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实质,就是要实现自身的文化价值由虚形向实态的跨越,将中国成人教育内涵的文化元素由隐性的默会性、整体性、情境性、个本性状态下解脱出来,蜕化为可以触摸的发展目标与发展动力,进一步厘清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方向、价值、范畴,有效规划当代中国成人教育未来发展的新起点、新过程、新结果,从而使“文化仍存在之本”成为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基石。 其二,关于文化资本由物质形态向精神形态的转化,是彰显其文化价值的必由途径的理念,鲜明了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动因。在此视阈下,中国成人教育变革实际上是倡导构建一种“以文化求发展”的社会情境,要求中国成人教育在现时与未来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永葆浓厚而恒久的文化精神,更要以坚持传统文化传承,促进现代文化发展、推动未来文化变革为现实印鉴,充分发挥自身所承担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并内化为社会发展核心价值的重要部分,继而使“文化仍发展之本”真正成为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圭皋。 (二)“内核转变”理念清扬变革动力 实践显示,要切实推进当代中国成人教育的变革,就必须在变革动力问题上有所破题,尤其是要在理论界面上弄清变革动力源自何方与如何凝聚等等关键性问题。然而,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以往人们总是把眼光聚焦在教育理论甚至成人教育理论范畴之内,以致陷入了“以成教解释成教”的认识怪圈,不仅提出的理论依据苍白无力,甚至对成人教育变革实践有误导的之嫌。如果我们转换视角,把文化资本理论关于“内核转变”理念引入其中,也许能有“蹊径另辟”之效了。文化资本理论认为,文化资本内在核心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动态扩展,不仅能够实现已有文化资本的进一步增殖,更能够孕化出新的文化资本。由此推引,在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过程中,其内涵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动态扩展,既是当代中国成人教育现有文化资本增殖之本,更是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动力之源。 一是有利于变革动力源自何方问题的解读。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大潮下,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作为一种教育变革的实践活动,尽管物质动力作用巨大,但精神动力却不可或缺,它不仅可以补偿物质动力的缺陷,且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在特定情况下,它也可以成为决定性动力。而文化作为精神动力的核心元素,从某种意义上可以断言,失去了文化根基,中国成人教育的变革就会成为无源之水。这正与文化资本理论关于文化资本活动不只是停留对外在世界的模仿或简单的摹写,一种主观创造性的活动,蕴含着人独立的精神内涵的观点不谋而合,有力注脚了变革动源之何方的问题。 二是有利于变革动力如何凝聚问题的诠释。文化资本理论关于由文化资本孕育而成的文化成果,不是对原先所依据的文化资源的重复,而是对原先文化资源在形式、样态以及内容的进一步缜润与提高的论点,又从另一个方面阐明了变革动力的凝聚问题。既以文化资本构建为核心,“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前沿”与“发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有机结合与高度统一,不仅要对中国成人教育现有文化资源进行必要梳理,更要借鉴、融合和吸收多元的优秀文化成果,融汇各种文化的新个性,为变革动力凝聚的内涵深厚与外延宽阔提供必要条件。 (三)“场域转化”理念明晰变革动态 长时期来,如何把握成人教育的变革动态趋势,是当代成人教育实践与理论研究的争鸣问题,争议的焦点就是变革的自主性问题。有不少认为,中国成人教育变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变革过程中,外因推动力量无疑大于内因的激活作用,成人教育的变革动态就不可避免地处在一种由外因刺激引起的非定向的随机活动状态。也有许多人认为,成人教育变革是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内因是变革的主导冲动,变革动态就应该是一种自主性发展过程。而上述两种观点的此消彼长与风骚各领,就成为中国成人教育忽而变身为市场化教育,又忽而变体为社会化教育的认识论根源。从某种意义上,引入文化资本理论关于尽管文化资本所处不同场域的特征各有不同,但自主性则是这些场域间共有的最本质特征的“场域自主”理念,或有裨益于这个棘手问题的阐微。 首先,它解释了变革自主性发展的必然性。文化资本理论认为,场域的自主性与场域内个体所获取的文化资本的程度成正比,因此,特定场域的自主性越高,就越容易实现文化资本的聚合。以此推廓,在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这一具体场域下,自主性发展必定是实现变革各类要素聚合的认知基础,它要求中国成人教育以“敢为人先”的探究精神,主动实现自身变革目标与社会发展潮流的深度对接;还要以“敢于实验”的索隐态度,自觉寻求变革过程与社会其他系统衔接的平衡点;更要以“敢于失败”的务实传统,规划变革发展的行进空间,预测变革发展的未来前景,让变革真正成为成人教育的一种自性行为。 其次,它解注了变革自主性的必要性。文化资本理论认为,一个场域越是自主,行动者在场域内获得文化资本价值与实现自我增值的机会也就越大。以此延拓,在中国成人教育改革领域内,这种场域自由与获得文化价值和实现自我价值呈正向发展的观点,申明了中国成人教育自主性变革发展极其必要性,没有自主性发展,中国成人教育变革就难以坚持重正文路的改革取向,重振文风的改革思路,重调文心的改革行为,只能在社会转型与市场经济的波谲浪诡中随波逐浪,谈不上在现时发展中以文化资本的重构实现自我增值。 二、文化资本特征与中国成人教育变革问题 引入文化资本理念,不能仅局限于廓清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的理念与思维,更重要的是在于通过对文化资特征的透析与把握,反思与叩问变革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一)“认知聚合”特点与变革目标困惑 无须讳言,在关于如何把握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目标的问题上,无论是在社会还是高校领域内,都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迷惘与困惑。从我国高校成人教育领域来说,一些人片面认为推行教育市场化是变革主要目标,甚至误读为就是“发展高端且高价的市场培训”。由是乎,国内主要高校纷纷进行以做大培训收入为目标的成人(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单单北京大学每年举办的培训班个数,就从2003年的100多个,增长到了2010年的500多个,年培训人数从1万人增长到近4万人。尽管这种天价高端培训一时间风生水起,但由于只是一味关注巨大培训市场蛋糕的争夺,各高校基本上都扎堆在国学、工商管理、私募等几类所谓的热门项目内,课程模块设计几乎同出一辙,甚至连授课师资也大量重合。这种严重同质化造成当前高端培训的竞争成了单一的高校“品牌竞争”以及领先“返点”争夺市场渠道的竞争。反观这些悖相,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深度把握成人教育变革目标实质所在,简单的把变革作为一种谋求更多经济效益和更大市场份额的市场拓宽活动,而不是作为具体化的“社会文化发展活动”,导致中国成人教育“推进现代文化发展”变革目标的失落。上述现状也从另一个侧面显明,文化资本理论关于文化资本“认知聚合”特点的判断,或是有助于这一状况的降解。 文化资本理论认为,文化资本活动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群体的共同心理情感和价值观念的塑造、传承、发展和变革之中,文化资本正是在文化活动中被赋予了文化形式和文化内涵,使得群体认知高度聚合其中,形成了共同的文化系统。这种论述恰恰从顶架层面上阐明了,永葆自身文化资本的生机与活力才是中国成人教育变革目标要义。深而剖之,就是要在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过程中,要树立“以文化建设谋求更大发展”的变革精神、突出“重振文风、重续文脉”的变革态度,形成“以文化资本聚合为核心”的变革意识,倡导“以文化引领变革风气之先”的变革信念,不仅以此汇聚为一盏驱散以往变革目标困惑的明灯,更在中国成人教育领域中,将新的发展理念、价值取向以及行业风范,萃化而成为一种“文气昂然、放歌时代”变革目标。 (二)“资源聚合”特点与变革路径困忧 勿庸置疑,“通时达变”是当代中国成人教育变革方式的方法论选择。然而,在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过程中。如何将“识时求变”作为变革路径抉择的基本尺度上还存在重大缺撼。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一些人产生了“不知该从何处入手变革”的迷茫,对如何调整现有的办学格局都不知所措,更何谈在社会转型中发掘变革路向了;还有一些人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环境,产生了“不知何种路径适宜变革”的困惑,搞不清楚在变革过程中,到底是从满足市场需求入手,亦或从推进经济发展着眼;更多的人则是习惯性地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上作文章,把大搞联合办学、变换招生宣传花样、简化教学程序作为变革主打路径,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等等诺是,这些变革路径的困忧与滞顿,所产生的直接因果就是导致成人教育变革效果消溶,无效变革或低效变革现象普遍。而要从根本上决解这个难题,关于文化资本“资源聚合”特点的论断或有拨乱为治这效。 文化资本理论进一步指出,文化资本能够通过主体间的转换,将不同主体所特有的各种文化资源和文化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中实现流动、共享、互动和重组,从而使个体在这种形式的文化交往中,丰富了文化占有、提高了资源聚合效能。文化资本“资源聚合”的这种“互动共享”特点,给中国成人教育探索变革路径应有光前启后之义。一是提示人们要善于在成人教育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对接与碰撞中发现变革路径。强调“成人教育与国家发展战略”、“成人教育与市场经济”、“成人教育与社会文化建设”的对冲与衔接中寻求变革路径的极端必要性,期愿通过此类“金玉集糅”,照亮中国成人教育变革之路,引明中国成人教育变革之道。二是喻示人们在变革过程中,要把文化资源的共享、文化价值的重组、文化信息的流动作为变革的主渠道,让“以文促新、以文求新”成为评价变革路径的基本指标,在中国成人教育与社会其他系统之间架设一座“殊途共轨、异路同韵”的变革立交桥梁。 (三)“效率聚合”特色与变革行为困顿 反躬自问,在中国成人教育变革历程中,始终没有很好解决变革行为抉择问题。尽管近些年来,在中国成人教育领域内,变革政策密集出台,变革举措不断推进。或是把高等函授教育作为变革的突破口,以函授教育的现代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成人教育;或把发展远程教育作为变革的主要方面,以现代网络教育改变成人教育传统结构;或在社会考试中发展不同类型和不同结构的高等学历教育作为主线,以综合课程考试改革和证书互认改变成人教育评价方式,等等难以枚举。不可否认,上述种种变革行为在短时期内确有“流火之效”,例如某个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一年就招生十余万人。但从长远上看,这些变革行为由于受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制约,不仅难以获得标本兼治的效果,一时间还很难推行下去。这些变革行为之所以“雷大雨小”甚至“有雷无雨”,溯起根本,限阈于成人教育外部表象调整应是其中主因之一。这也昭示,中国成人教育的变革行为,如果仅着眼于现代教育技术引进,或开发新的教育形式,或其他外延的伸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内涵文化着力。从此而言,引入文化资本“效率聚合”特点,或能为新的变革行为的甄择提供思路。 文化资本理论阐明,文化资本的获取是一个需要个体通过相关实践活动,使自身文化资本持续增加,从而保持相对优势的过程。这就要求个体在不断提高自身积累文化资本效率的同时,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能力,做到“效率快”与“效果好”的有机结合。这就提示中国成人教育在确定和选择变革行为时,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当下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态势,促进既往的外延式变革行为向内涵式变革行为的转变,尤其是要从文化资本聚合方面寻求行为的灵感与启示。另一方面,则是要在成人教育文化建设实践中,让文化资本聚合贯穿于成人教育变革行为全程,进而在文化与实践的碰撞与融合过程中,不断丰盈变革行为的科学性,拓宽变革行为的可行性,凝练变革行为的可操作性,为当代成人教育变革行为的择优拓出一条理性之路。 三、文化资本互动与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趋势 时下,文化资本理论正向一个更高更广的领域推进,“三个互动”即文化意义和文化价值互动、文化能量与文化修养互动、文化信息与文化传统互动则是其核心蕴意,而这些关于资本重构理念的引远,必然对中国成人教育未来变革产生重大影响。 (一)有利于变革理念的文深义远 突出文化意义和文化价值互动是文化资本理论发展的重要走向,即在凸显文化资本“文化性”核心元素的同时,又注重文化资本活动价值的生成与增长,既考虑文化资本的本元意义,又强调这种本元价值的物化。这种无形与有形文资本的转换论述,对中国成人教育创新理念的变革有着举重若轻的时代意义,不仅使中国成人教育创新目标、创新动机、创新精神与创新意志的外延得以不断完善与臻萃,更促使创新理念的内涵向着纵深展拓,即由单纯的“为了成人教育发展而创新”,抻延为力求实现“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的多维共进而创新,进而将“教育创新锐化为文化创新”。精而拣之,“三文重启”当是创新理念“钩深韵远”的原初因子。 “三文重启”以“文化视野重开、文化传统重光、文化精神重朔”为基本格调,强调“文化眼界决定创新高度、文化传统决定创新出路、文化精神决定创新成败”,着力在思维意识层面为中国成人教育创新打造“文长意远”之路。深而索之,不仅要求中国成人教育在“漫漫修远”的创新途中,以“文化通达”的高情远志,树立起“传承传统优良文化为核心”的创新意识,培育“推进现代社会文化发展为主导”的改革精神,规划“创造未来文化元素为蓝图”的变迁思路,并以鲜明的文化自信对创新中所遇到的,诸如创新动机缺乏、创新信心缺失、创新意志缺陷等等问题,进行深刻反省与及时校正。同时,更重要的是还要在迭次反省与勘误纠失的实践过程中,在深化文化价值聚集与事业发展关系的认识,精确把握自身无形文化资源向有形文化资本转化的承继节点,最终汇聚为中国成人教育创新理念所特有的“文化性”精粹。 (二)有利于变革取向的钩深蕴长 彰显文化能量与文化修养的互动是文化资本理论发展的又一趋势。它主要倡导个体不但能够将所获取的文化知识、文化经验、文化技能等文化性资本,聚汇成为巨大的文化能量,并通过整个文化资本活动的运作实践,将其转化为自身的文化修养。换而言之,就是在文化资本聚合的过程中,要实现“储聚能量”与“提升修养”的有机结合。以此引袂,在中国成人教育领域,这种文化能量与文化修养的相互连通的观点,当对中国成人教育创新取向的明确产生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以其独有的理论魅力影响着中国成人教育创新的价值认知、价值判断、价值思考,更有利于中国成人教育在创新中生成“成人为本、教育惟真”的质朴文风,从而确立“教书育人”与“文化修身”同存共进的变革取向。 展而言之,“三文归一”应是主要路径。一是以开阔文化视野引领变革取向。要求摒除变革中“利益决定方向”或是“跟着市场走”的陈旧意识,从根本上转变“追高、求大、涉多”的偏激倾向,善于自觉从文化角度出发,发现变革走向问题和发展态势矛盾的背后有哪些文化的原因,然后从文化的角度给以及时校正或扭直。二是以发挥文化职能主导变革取向。强调要让文化职能发挥成为改革战略贯彻的先行铺路,注重文化职能和发展战略的相互联通与相互影响,即文化职能的发挥一定要体现出改革战略目标的要求,并在文化层面上对其进行分解。无论是使命、责任、规划、核心价值观的顶架部分,还是效益、质量、教学、科研等实践部分,都应该体现出改革战略的要求,使成人教育文化真正成为可执行性文化。三是以凝炼文化精神支撑变革取向;要求从精神层、制度层、行为层和社会层四个层次梳理成人教育现有的文化状况,在对原有文化传统吸收、扬弃的基础上孕育新的文化精神,以此凝炼成人教育自身鲜活个性,并在与原有的价值观相融合后,聚化为改革取向确定的精神支柱。惟此,中国成人教育方能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胸襟与气魄,在社会风云变幻中扬帆彼岸。 (三)有利于变革方式的境宽韵阔 强调文化体系与文化传统的互动是文化资本理论发展的最终目的。它指明文化资本的不断流动和循环是其永葆动态性存在和自我更新能力的关键,即文化资本可以纵向的从一个时代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形成从古代至未来的多极文化体系;又可以横向地在不同的范围和场域内传播,成为多样表现形式的多元性文化。这种不同文化体系与文化传统之间的纵横捭阖、珠浸玉澜,共同作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必然也对中国成人教育变革行为变迁带来新思维。其中,关于如何对中国成人教育改革行为进行现代意义上的诠释?如何生成中国成人教育“敢为人先、敢于实验、敢于失败”的行为个性?如何将中国成人教育具体改革行为升化为特色文化行为?等等问题的演释与阐明,都是文化体系与文化传统互动的蕴涵之义。上述这些问题也正好说明,在中国成人教育改革方式变迁过程中,“三个重塑”当是要冲。 “三个重塑”主张中国成人教育改革行为的“开放、笃行、克难”,强调改革行为不仅要与现实发展相适应,更要使之与未来文化发展相关联;明确改革行为不但是“发展之本”,更是“创新之本”。因而,要求中国成人教育在改革中,一要注重自身文化传统的重塑。大力发扬文化传统的正向功能,尤其是其中的社会整合功能,包括价值整合、规范整合、结构整合,由此在领域内构建经由统一文化熏陶而在基本方面大体一致的改革行为调节体系。二是要重朔文化品牌。成人教育要根据已有的条件,推进自我文化个性与和改革行为有机融合,重视通过改革行为的拓展,发掘自身特色的人文资源,以更深厚的文化底蕴,激活现代文化的核裂变,在全社会树立不可替代的文化品牌,以获得的更广泛的认同感,产生更大的辐射力,更强烈的吸附力。三是要重塑文化价值。不仅要使改革行为能够满足成人教育发展的特殊文化需要,或者能够反映成人教育文化形态的基本属性,更要激活改革行为的文化创造功能,在不断深化改革行为文化传承与保存功能的同时,要进一步锐化它的“文化繁殖”的文化更新功能,通过改革行为的重组,适时把成人教育改革擢升为文化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为实现中国成人教育向“面向世界、展示特色、勇于竞争、开拓未来”的跨越提供必要价值肇基。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中国成人教育的生态环境研究 摘 要:通过分析成人教育生态的多维性以及成人教育生态的层次,探讨了成人教育生态性下的规律,即成人教育各级学校之间的比例不平衡、成人教育课程与正规本科教育课程的不平衡、成人教育拨款的不平衡、如何达到相对平衡,以及成人教育的迁移、潜移和富集作用。 关键词:成人教育;生态环境研究;成人教育规律 成人教育是一种不同于正规教育的教育,其生态环境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生态环境。现以生态环境的研究方法来探讨成人教育的发展及其规律。生态环境是指生态因子综合在一起,构成影响某种生物(包括人)的个体、群体或某个群落的环境。 一、成人教育生态的多维性 教育生态学把受教育者——成人,既看成社会的人,又看作是生物的人。在教育的周围存在着三种环境圈层,即自然的、社会的和规范的生态环境。 自然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成人的自然环境不同于一般校园环境,成人的自然环境也是社会环境,农民的自然环境在农村以及农民可能要迁移的城市,企事业职工的自然环境在企业、在其所工作的宽广的工作场所。而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其学习环境是在与社会有一定距离的象牙塔内,其受社会的影响并不太大,而且其学习环境容易控制。 社会环境又称结构环境。成人的家庭环境可以促进也可以制约着成人的教育,在不同阶层的家庭环境中,可能对孩子的期望值不一样,以至于影响到孩子将来的教育与发展。而正规学校的成人教育是非常少的,大多数的成人选择由社会机构举办的学校进行教育,因此一些政治、经济因素对成人教育的影响直接而又深刻。 规范环境。又称精神环境或价值环境,它是人类在群体生活中所形成和持有的态度、风气与气质、观念。在对待教育问题上,中国的价值观念,不同时期的认识和态度是不一样的。儒家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观对中国人教育观影响非常大,自然参加成人教育的成人会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学习目的。而有一段时期,在“读书无用论”思想泛滥,“体脑倒挂”的社会,大多数成人则选择直接就业,以赚钱为目的。中国的民族性中,中国人素来的教育目的是为了“做人”,而不是为了“生活”。当今社会,不仅重视人的学历,也重视人的能力,所以许多成人不仅选择学历教育,也选择了能力教育。 关于生态因子的性质和作用探讨: 在成人教育中,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规范环境这三种教育生态环境,组成多维复合的生态环境,其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生态因素,分别满足成人生物的、社会的和精神的生活需要。当整个成人的教育生态环境由这三种环境交织融合组成时,就和成人教育相互作用,组成成人教育生态系统,形成竞争、协同进化和生态平衡或生态失调等复杂的情况和关系。 社会环境影响着成人学生的教育动机,成人教育参与者的动机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为了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优化自身知识结构,属于求知动力型,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工作的要求;第二种需求仅仅是为了获取文凭,有部分成人学生为了提升职务、职称等原因而参与成人教育。第三种类型仅仅是为了获取知识,取得精神上的享受。 成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影响着成人学生的学习基础,成人学生的基础参差不齐。从生源上看,成人教育的学生一般来自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各种技校的毕业生及已经踏入社会许多年的在职人员,年龄跨度较大。成人教育的学生也可以来自不同的阶层,如来自农村、来自企业、来自教师行业等等,而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学历水平,不同的年龄,决定了成人教育学生无论在生活阅历、学习精力、原有的学习水平、接受新事物的水平与层次以及对事物的看法、判断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根据社会目的不同,成人教育的形式可以是政策教育、法治教育、人口教育、妇女教育、老年教育、家长教育、培训教育等等。我国现在仍有20%的人口属于是文盲和半文盲。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盲教育。因此,在某些教育不发达地区,成人教育担负起扫盲教育的任务。 我们还看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成人教育的民办非学历高校,与正规学历教育竞争的问题。民办非学历教育,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学内容属于高等教育层次的教育,但不具备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各类培训、进修、辅导、补习等非学历高等学校教育。 总之,事情的发展变化,协调失协都是与外部和自身的因素相互作用的。 二、成人教育生态的结构层次 (一)成人教育的宏观生态与微观生态 从宏观上可以看出,国家对成人教育是十分重视的。1993年国家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将成人教育纳到“终身教育”体系,而与此同时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意见的通知》将成人教育作为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鼓励公民通过多样化的成人教育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实现终身教育;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更进一步明确了成人教育的发展重点为职业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将成人教育重点放在提升劳动者素质与业务水平上;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均将成人教育与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创业教育联系在一起。国家是把成人教育与其对国家的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联系在一起的。就地方法规来看,我国仅福建、北京、上海三地制定了地方性的成人教育法规。 但是从微观上看,成人学历教育却已呈萎缩趋势。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231.7929万人,与2001年的719.0658万人相比,增长近2倍。相比之下,成人高校的招生却出现了“滞胀”,如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在读生总数为536.0388万人,而2001年在读生总数为455.9809万人,10年来增长不到80万。造成这种局面的深层次原因是,成人学历教育已经成为学生差、层次差、学历“水分大”的代名词。相对成人学历教育的萎缩,而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却如日初升,方兴未艾。随着我国教育国际化的推进,继续教育在国际化的发展上也加快了步伐,各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机构依托本校优质师资与丰富底蕴,加强国际继续教育的交流、沟通与合作。 (二)教育的个体生态、群体生态 教育的个体生态属于微观生态。现代教育科学非常强调教育过程的个体化问题,因为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生理、心理特征。而成人教育的本质特征是由其教育对象——成人决定的。成人教育可以被理解为一个以成人的方式指导教育的过程。诺尔斯认为成人自学者拥有着和正规学校的学生不一样的物质,他们能够系统独立地指导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活动,具有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认知能力,而且成人是一群主动学习的人。正是这样一群人影响着成人的个体学习生态。 中国的成人教育的群体生态系统有多种,具有中国特色。其成人教育的主体主要定位在普通高考落榜生、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职人员,甚至还有把军队的官兵作为成人教育的一部分,高校继续教育也是一种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生态系统是一个多维的复合网络,在网络系统中,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促进教育的生态演替,使教育的层次由低级向高级转化,使人才培养由基础向专深发展。 而现在远程教育更快捷地把分散的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在时间、空间上进行组织并加以协调,使教学得以实施,并且其实施的内容和方法更加有人性化,更针对不同学生的能力与个性实施。 三、成人教育生态的规律 (一)成人教育生态的平衡与不平衡 1.成人教育的各级学校之间的比例 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不平衡。成人学历教育主要是指成人高考性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成人高等学校教育类型有:远程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和函授、远程教育4种。但这类成人学历教育已经不断在萎缩,甚至被许多职业大学所取代。 但是现在的培训教育却方兴未艾,针对青壮年农民广泛开展的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对农村基层干部、技术员、企业职工进行岗位培训,而且这些培训教育也不能完全满足成人对知识的渴求。这种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势必从不平衡走向平衡,其平衡的标准就是适应社会、广大成人对求知、求学的需求。 2.成人教育课程与正规本科教育课程的不平衡 从湖北大学继续教育所提供的课程来看,多属于面向社会需求的,急需型的课程,如旅游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电力工程管理、应用电子技术、学前教育、物流管理、通信技术、数据技术、市场营销等。 而本科专业则侧重于哲学与基础学科: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材料化学、材料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 正规本科的课程则还有基础和哲学方面的考虑,可能成人教育的举办者认为,满足社会的一般技能和学历需求就可以了,而人们追求更高、更精深的要求并没有完全被满足,另外所设课程也与某些本科实用性课程一致,这样可以充分利用自己本科的教师。这种课程的不平衡必然会被人们更高的精神追求所牵引,从而向更高的平衡进发。 3.成人教育拨款的不平衡 这种拨款与收费并行的方法持续到20世纪末,此后成人教育学员的学费收入成了高校成人教育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成人教育本着“谁受教育、谁出钱”的原则,由接受成人教育的学习者支付学费。目前,我国成人教育的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有函授和夜大学费、成人脱产班的收费、中小学师资培训费、专修班或联合办学的收费等,可以说成人教育基本上没有国家拨款。而高等院校学历教育拨款虽然偏低,但是国家也按照“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来对不同类型高校进行经费分配。 (二)成人教育的迁移、潜移和富集 成人教育生态系统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在宏观上主要表现为径流,即比较明显的迁移,也可以把这种径流看作是成人教育中的人员流动;但在微观上表现为潜流,即不明显的迁移,也可以说是成人学生思想上的迁移、道德上的迁移。生态学上的富集作用,又称生物放大作用,意思是有益的或有害的物质,通过食物链而逐渐浓缩,使其含的浓度成几倍或几百倍的增长。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报》记载,2009年,教育系统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249.31万人,与2008年统计数据比较,总人数增加300.10万人次。共有16.44万所职业、农村成人学校参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这样的人口大规模的转移,与我国的城镇化经济策略是相合的,在城镇化中,成人教育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成人教育中,一个人的成就受文化传统、社会风气、大众传媒、兴趣价值以及家庭环境很多因素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比正规学校教育更直接和强烈。虽然有些文化上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但是当这种思想的影响被学生慢慢地沉淀,到一定的时候,可能会形成一种巨大的力量。这也可以说是文化的富集作用。如当一个农村成人在不断地接受教育,到一定时候,就有可能改变自己贫困的命运。一个学历不高的学生,在不断的接受成人教育中,可能会超过比自己学历更高的人,达到自己事业上的顶峰。 四、结语 成人教育的生态环境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成人教育是正规教育后教育,是人的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从其生态学中来探讨成人教育,给了成人教育研究的一个新视角。 中国成人教育论文:浅谈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的趋势和走向 【摘要】中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变化正在显现若干本质属性和时代特征,它既受经济、政治、社会变革及科技文化知识发展的总量和速度等系统外部条件的影响使然,又受教育系统内部诸因素的相互作用。研究和探索中国成人教育变化演进的规律,有助于从总体上准确预测科学把握成人教育实践运动的发展方向和脉络,在推进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过程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成人;教育;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未来社会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中国成人教育要想顺应未来社会的发展,使自己在日益竞争激烈的未来社会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增强自己应对社会变化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去顺应时展的潮流,那么我国成人教育在应对社会变化这个过程中,必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1 多元化和多样化 在世界成人教育发展大潮的推动下,各级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对成人教育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正日益增强,社会各个层面对成人教育的参与和合作将更加充分。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行业团体、职业学校、成人文化培训单位、民营办学机构乃至于广大企业,将在政府的提倡、政策的引导和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广开财源,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设计成人教育产品和多元化课程,强化服务功能,有效整合资源,从而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成人学习联盟及支持服务体系,为成人教育不断注入新生力量,使成人教育的办学主体走上多元化的道路。 办学规格呈多样化,既有多层次多规格的成人继续教育,也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有函授教育,也有自学考试,还有网络教育;有集中培训,也有实践考察;有学校培训,也有电教培训;有级别考试,也有职业资格认证等。教学活动多样化。教学以教员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教学的内容着重于学员的应用,教学的组织方式既包括课堂的面授指导,更侧重于课堂外的观察、讨论、座谈、实验、实习、讨论、研究、协作、网上教与学的交流等,以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兴趣,挖掘学习潜能,提高教学的效能。办学形式多样化。按需要办学,如订单式培养、菜单式培养、套餐式培养、模块化培养等等。 2 开放化和产业化 按照中国现代远程教育发展战略构想,政府将加大成人教育的开放和改革力度,使成人教育向所有成人、向全社会开放,机动灵活交替循环无始无终地为一切有教育需求的成人提供教育服务,从而成为21世纪成人教育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成人教育从公益事业型向事业产业复合型转化。面对全社会日益增长的各类成人教育服务需求,政府将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和资源配置的作用,成人教育的办学主体将通过法人制度,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求学者,为就业、转岗、创业、提升和完善自我的各类成人学习者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大开方便之门,并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按照等价交换、供求平衡、优胜劣汰等市场规则进行经营运作,走出一条规划、开发、品牌、服务、自律、完善、提高的产业化发展之路。 3 自主化和终身化 随着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市场调节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下岗失业现象司空见惯视若平常。加之国家推行的一系列人事、劳动、医疗、福利、社保等制度的改革,成人教育要适应现代社会职业的可变异性,就必须提升自我的可雇佣性,从而自觉更新知识和技能。 终身教育不仅是成人教育的世界潮流,而且已成为各国政府的教育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开发世界最大、最丰富、最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我国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紧迫任务,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是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 4 社区化和网络化 成人高校将全面突破围墙,将教育向社区中心延伸直至边远地区的居民区和农村,形成集约化、社会化、合作化的办学态势。社区图书室、文化站、体育中心、娱乐中心、成人培训中心等各种社区教育设施和机构,将积极吸纳丰富的高校教育资源,集成社区教育功能,开展娱乐教育、健康教育、职业教育、法律教育、民生教育、老年教育、妇女教育及青少年教育,使教育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融为一体。 为缓解庞大的高教需求与我国的优质高教资源非常有限的矛盾,未来成人教育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卫星网、无线网、多媒体、数码光盘和电子课程等手段,建设资源丰富的教学网站和方便快捷的教务管理支持服务平台,大量开发基于B/S模式的网上练习考试系统,为各类成人开拓远程学习新时空,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将演绎为成人教育的主流形式。 5 高端化和国际化 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使成人高等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随着成人专科教育的普及化和本科教育的大众化,伴随产业升级和高科技的更新换代的拉动,以及我国的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不断加快,中低层次成人学历教育的市场将逐渐萎缩乃至最终在省、地级中心城市走向消失,成人教育学历层次需求呈现向高端迁移的趋势。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的落差,我国成人教育必须奋力拼搏,发挥文明大国的文化优势,自建和引进结合,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还要吸引外资独立办学,尤其是国内一流的大学和一流的企业,在教育走向世界方面负有重任,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国外成人教育市场,努力提升成人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6 法制化和学科化 成人教育的法律地位将进一步确立并不断完善。成人教育将从关注数量到注重质量、从粗放式到精细型、从无序到有序、从恶性竞争到依法办学、从市场准入到过程监管认证督导实现一体化的根本转变,走向社会监督、齐抓共管、质量优先、责权分明、监控有力、自我约束、规范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在国际成人教育协会及其理论研究热潮的推动下,成人教育众多科研学术机构、团体、刊物、成果和一大批热心的工作者和志愿者,已为成人教育的学科发展奠定了宽广的基础。成人教育学将跻身于我国社会科学之林,成人教育的学术研究将活力倍增,理论研究更为系统,学术交流更加广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繁荣期和发展期,将有效促进成人教育办学的职业化、管理的专业化和发展的科学化。 综上所述,多元化和多样化、开放化和产业化、自主化和终身化、社区化和网络化、高端化和国际化、法制化和学科化将会成为中国成人教育未来发展的趋势和走向。纵然成人教育当前还存在诸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体制、规范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成人教育网络,有待于进一步革新教材,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开放灵活的成人教育体系。然而成人教育的发展是健康的,前景是光辉灿烂的。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终身学习的大环境下,成人教育将以其独特的教育类型和多元的教育形式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培养出各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的专门人才,为建立学习型社会,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中国的繁荣和强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务审计论文:安徽省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是本省重点投资和保护的基础产业。国家与社会投入了大量资金是为了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从而促进工业及其他产业的稳定发展。村(庄)作为农业资金管理的基础部门,村级财务管理是否合理,常常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因此,安徽省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及社会安定等重要问题。笔者曾对本省有些村(庄)进行过财务审计。在此谨就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中存在问题 1.会计资料不规范 有些村的财务工作仍使用传统的收入减去支出方法,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白条、收据和报销单。因为未采用正规的记账凭证,因此不可能按照规范的会计记账程序入账。例如,在对某村进行审计时发现,该村2002年8月12日的招待费为2473.00元,登记在一张自制的记账凭证中,根本没有附上任何原始凭证。在记账凭证的使用上,重复编号、所附原始凭证数与实际数不相符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明细账和总账,给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村级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财务工作没能明确的划分审批人、会计和出纳,使会计资料分散在村长、书记、会计和计生专干的手里,待需要时再临时拼凑在一起。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出现人人都有审批权和现金控制权的现象,或者自批、自领、自用、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3、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 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是村级财务工作中最常见的错误,也是许多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症结所在。具体表现在一是会计科目使用的不合理。例如,同是招待费,有的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记入“其他支出”或“承包经营支出”;同为一笔借款,借入时记入“短期借款”,返还时却从“其他支出”中冲销。二是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我们在审计某村时,发现其20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327.60元,而2001年1月1日的上年结转数却为零,就其原因,原来是被转入了收益的贷方,但从账面上却无任何反映。三是会计期间没有明确地划分。如2002年的原始凭证中夹杂着大量1999年至2001年的原始凭证。 4、项目支出繁多,无法准确核实 村级财务中的招待费支出并无明确的限额标准,这很容易给某些村干部造成可乘之机。由于许多专项资金被基层用款单位领用之前,已经被层层分解,在此过程中大多以拨代支。有些用款单位的支出仅凭自制的领款单领款或以领款单作为项目支出;有些用款单位财务管理较混乱,大量的白条使资金真正用于项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例如,我们在具体审查个村时,如果发现该村发放了一笔款项用于统一购买树苗时,我们可以去怀疑村或农户会将该项资金挪为他用,但具体核实起来难度较大,审计人员不可能对此进行详细的核实。 5、财务管理长期混乱,干群关系紧张 近年来,由于某些村干部重发展、轻管理和作风不廉洁等原因,使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了会计人员不会记账、不会成本核算的现象,村干部谁收谁支,坐支挪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村领导和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从而造成财务管理长期混乱。村级财务管理的长期混乱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一些村干部的形象不佳。 二、村级财务审计中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1、成立完整的基层专职审计机构 乡镇党委、府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立基层专职审计机构,备专职审计人员,心接受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镇党委、府要经常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点和难点问题交给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查和研究。时要做专职审计人员的坚强后盾,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有后顾之忧,解决专职审计机构所需要的经费,级财务审计专职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谙相关制度和法规,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此应对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基务培训,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层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各乡镇党委、府应该把依法治村纳入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村级财务上墙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各村群众民主选举组成财务清理组织,为村常设的群众监督机构,组织有权参与制定本村全年的财务预算并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权把村里的集体财产登记造册并负责保管资产登记册,权于月末听取会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的汇报,把有关账页的复印件在专用的财务公开栏上公开张贴。 3、财务审计工作应该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采用灵活多变的操作方式 基层专职审计机构每年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自行立项或接受委托的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确定了审计具体事项之后就可以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中还要乡镇有关部门如经管站、财政所、司法等部门相互配合。村级财务审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送达审计、就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如有必要还要进行审计调查。在具体审计过程,应采取既要沉下去又不能陷进去的灵活方式,对于矛盾小、问题少的村可以集中送达到乡镇所在地进行审计;对于矛盾大、问题多、群众呼声急的村,可以进行就地审计,也可以先送到乡镇进行审计后再到村里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更利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4、审计工作结束后,应该实现“三个公开” 素的影响,审计“处理难”的问题普遍存在。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在审计阶段,群众都在屏息观望,一旦审计结束群众就想知道该如何处理。因此要实行“三个公开”,即审计结果公开、干部退赔贪占资财公开、最后处理结果公开。对一般违纪违规问题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定性要准。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责令限期上缴其非法收入,限期退还非法所得,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如拒绝服从,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侵占贪污、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官僚主义等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基层专职审计机构应请司法所协助查实,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财务审计论文:浅谈管理会计在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中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管理会计 财务审计 财务信息 【论文摘要】财务审计应当服从审计者的选择,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框架的基础。财务审计的质量取决于信息质量,审计人员的判断要根据会计准则和惯例。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信息是由财务会计来提供的,此外,我们也可以站在管理会计的角度来识别财务审计中信息最显著的贡献,并且展示信息是如何增强审计的可靠性。 一、引言 会计的多重定义形成了这样一个观点,会计提供的信息包括主要的财务状况和相关的权益。信息能帮助内部和外部的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换句话说,会计是经济活动的一种语言,就像其他语言一样,它有它自己的词汇、表达方式、惯例和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会计假设定义了会计所采用的方法是提供信息并做出最好决策。 在充满竞争和风险环境中,一个真实市场的经济运营主体,他们的目标是利润。一个公司的会计系统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提供给外部使用者,称作财务会计(考虑到会计主体的外部性);另一个称作管理会计(考虑到会计主体的内部性)。而整个会计系统中有两个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种信息循环取决于会计运行所在的经济社会。因此,在熟识的Anglo-Saxon环境中,会计在组织中只有一个循环即会计一元论,而在西欧国家,应用的则是二元论模型,其假设会计运行的两个组成部分在截然不同的两个循环中进行。有用性是会计信息的标准之一,并以此来验证公司会计模型。在过去的几年里,自动化会计的进步加速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账面记录能够提供很多有用的数据,并将其提取来编辑财务报告,进一步的分析并向管理会计报告。因此,公司会计应该融合为一个整合体。 二、管理会计的信息作用 决策决定着信息的需求。Emery(1969)认为提供信息需要注意到以下三个标准:1、对于管理者而言,如果信息能够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那么信息就是有价值的;2、如果附加的信息能够影响决策,那么信息是有价值的;3、如果在改变决策的结果中信息扮演着“敏感”的角色,那么此信息是有价值的。管理会计在做决策的时候意味着决策观念已经形成。《决策系统》的作者——诺贝尔获奖者Herbert Simon(1978)在一篇关于管理者对管理会计期望的研究中写到:保持业绩:“所有的事情变好了还是变坏了”;直接关注:“我对什么样的问题感兴趣”;问题解决:“在各种方案中哪种是最佳方案”。 管理会计主要是为了将信息提供给管理者,其目标与三个关键管理功能相联系,它们分别是:计划:在这个过程中,管理会计支撑着对未来目标的决策(战略计划),并为做出决策提供信息,这包括采取专业化的制造系统、公司的物价政策、商业政策以及建立的投资资本;组织:它决定公司需要的信息数量,这对于识别组织结构以及更好了解权利当局十分重要。组织结构定义为分配公司中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工作计划的结构。为了达到管理和控制的目标(例如:利润最大化),管理会计假设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和执行会解释并加强这些关系;控制:作为一个公司管理的基本功能,涉及控制政策执行,评估业绩水平,当管理会计作为管理控制的工具时能够纠正出现的故障,分析预算误差和纠正决策。总而言之,管理会计协助管理的控制功能识别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决策的标准不仅仅取决于会计信息。会计对于管理者和其他经济角色是一个评估的工具和称职的“建议者”。如果剔除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个子系统,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缺少了商业信息的真实性,但有时这两个子系统“太慢”,过于笼统并且有时与用户所需要的信息不相关。另外,Diaconu(2002)认为这两个子系统是信息收集器,事实上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应当用一种标准的方式表达,不应包括其他的陈述或者细节,经过准则和原理修订的除外。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财务会计主要的方向是测算经济实体的业绩,那么管理会计扮演着解除束缚的角色。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则认为这两个系统的关系是互补的而不是竞争的。管理会计提出了问题,而答案要在将来回答。财务会计告知我们过去发生了什么,而管理会计则是要告诉我们将来要发生什么。 三、财务审计和信息源头 审计可以看作是一个人被另一个具有知识的,胜任的和独立性特性人的肯定。从通常的审计定义开始,我们最熟识的审计是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评估。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人员,审计检验一个经济实体的财务报告。Robertson(1988)认为审计人员应持有这样的目标:表达财务状况年度决算的真实情况,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改变应顺从会计准则。Pige(1997)认为审计是控制公司会计和管理的过程。会计所提供的真实情况的可靠性受到准则的影响,这涉及会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审计过程中会计信息提供者的职业道德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被称为独立表达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并保护全部会计信息使用者,这包含所有社会经济的参与者:股东、政府、雇员、银行等。 四、财务审计目标与流程 根据DSA/SAS1,财务审计报告目标意味着由独立的审计人员表达财务信息的真实情况、结果和流程应该遵守的会计理论。即使审计人员不是在财务报告提供完全可信任信息的保证人,他们也需要通知使用者财务报告的表述是否准确。审计人员代表着计划和执行审计,所以他应该确保财务报告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些显著的错误。 定义审计的目标可以简明的表示如下:理解目标并对审计负责——分析财务报告——分析普通审计目标,涉及运营和账户分类——分析特定的审计目标,涉及运营和账户分类审计意味着用预先制定的标准来比较财务报表,这些标准都要服从会计准则。 审计过程,第一阶段:计划——获得背景信息——获得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的分析过程——预测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和内部风险——了解内控并估计控制风险——构建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底稿;第二阶段:降低控制风险——进行控制测试——估计在财务报表中错误的可能性;第三阶段:进行分析过程——进行额外的测试;第四阶段:检查债务条件——收集最终的样本——评估结果——出示审计报告——与审计委员会的管理者取得沟通。 五、通过采用管理会计的信息提高财务审计质量的可能性 从我们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主要是由来自财务会计的信息支撑着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报表里面审计人员认为不服从会计准则的公共信息。一个良好的审计导向和计划,能避免无效工作,审计人员应当识别相关的领域、系统、审计风险,即使每个经济实体有所不同。显著的领域主要有:1、购买——支付;2、销售——收款;3、工资——员工;4产品;5、财政;6、固定资产;7、发行债券。为了说明在财务审计中使用管理会计的信息,我们参考生产周期审计,这与其他营运循环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原材料和直接人工进入购买——支付环节,工资——员工和生产周期,在销售——收款循环以出售产品结束。通常,在每个财政年末的存货审计是最复杂和最漫长的阶段。 我们可以将生产周期分成2个内部紧密联系的环节,它们分别是存货获得的实物环节和成本转移到产品的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存货的实物流动和辅助成本需要得到适当的控制。生产周期包括六个功能:接收订单、接收原材料、储存原材料、制造产品、储存产成品、运输产成品。如果原材料、产品制造、产成品和销售成本能够真实的反映在财务报表里,生产周期审计的目标就是增值。这个审计过程分为5个显著部分:1、支付和登记原材料、员工和管理——与前三个功能相联系;2、资产和成本的内部转移——与第四、第五个功能相联系;3、产品运输,收入和成本记录——联系最后一个功能;4、实地盘存——检查存货是否真正的存在;5、存货评估——使用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评估方法。如何获得正确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产品管理的成本数据是成本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充分的考虑,成本账簿应该与产品账簿和其他账簿相联系并且能够得出所有产品的正确成本。成本账簿与审计人员是相关的,因为最终的存货评估取决于正确的数据记录。 六、结论 收集、处理、合成会计信息的人员与这些信息的使用者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利益冲突,财务审计必须在这两者间重新构建一个适度冲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事务所提供的信息缺乏信任,因为信息编制人员并不独立,这使人们对信息的客观性和无偏性产生了怀疑,审计保护了所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人们关注年度财务报表,首先会分析外部信息。但是,外部信息紧密的联系着由会计提供的内部信息,审计人员应该有权使用这些信息。我们的结论是:在分析财务信息的复杂背景下,除了财务信息,使用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也能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 财务审计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财务审计论文:安徽省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是本省重点投资和保护的基础产业。国家与社会投入了大量资金是为了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从而促进工业及其他产业的稳定发展。村(庄)作为农业资金管理的基础部门,村级财务管理是否合理,常常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因此,安徽省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及社会安定等重要问题。笔者曾对本省有些村(庄)进行过财务审计。在此谨就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中存在问题 1.会计资料不规范 有些村的财务工作仍使用传统的收入减去支出方法,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白条、收据和报销单。因为未采用正规的记账凭证,因此不可能按照规范的会计记账程序入账。例如,在对某村进行审计时发现,该村2002年8月12日的招待费为2473.00元,登记在一张自制的记账凭证中,根本没有附上任何原始凭证。在记账凭证的使用上,重复编号、所附原始凭证数与实际数不相符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明细账和总账,给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村级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财务工作没能明确的划分审批人、会计和出纳,使会计资料分散在村长、书记、会计和计生专干的手里,待需要时再临时拼凑在一起。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出现人人都有审批权和现金控制权的现象,或者自批、自领、自用、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3、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 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是村级财务工作中最常见的错误,也是许多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症结所在。具体表现在一是会计科目使用的不合理。例如,同是招待费,有的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记入“其他支出”或“承包经营支出”;同为一笔借款,借入时记入“短期借款”,返还时却从“其他支出”中冲销。二是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我们在审计某村时,发现其20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327.60元,而2001年1月1日的上年结转数却为零,就其原因,原来是被转入了收益的贷方,但从账面上却无任何反映。三是会计期间没有明确地划分。如2002年的原始凭证中夹杂着大量1999年至2001年的原始凭证。 4、项目支出繁多,无法准确核实 村级财务中的招待费支出并无明确的限额标准,这很容易给某些村干部造成可乘之机。由于许多专项资金被基层用款单位领用之前,已经被层层分解,在此过程中大多以拨代支。有些用款单位的支出仅凭自制的领款单领款或以领款单作为项目支出;有些用款单位财务管理较混乱,大量的白条使资金真正用于项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例如,我们在具体审查个村时,如果发现该村发放了一笔款项用于统一购买树苗时,我们可以去怀疑村或农户会将该项资金挪为他用,但具体核实起来难度较大,审计人员不可能对此进行详细的核实。 5、财务管理长期混乱,干群关系紧张 近年来,由于某些村干部重发展、轻管理和作风不廉洁等原因,使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了会计人员不会记账、不会成本核算的现象,村干部谁收谁支,坐支挪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村领导和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从而造成财务管理长期混乱。村级财务管理的长期混乱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一些村干部的形象不佳。 二、村级财务审计中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1、成立完整的基层专职审计机构 乡镇党委、府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立基层专职审计机构,备专职审计人员,心接受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镇党委、府要经常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点和难点问题交给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查和研究。时要做专职审计人员的坚强后盾,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有后顾之忧,解决专职审计机构所需要的经费,级财务审计专职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谙相关制度和法规,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此应对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基务培训,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层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各乡镇党委、府应该把依法治村纳入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村级财务上墙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各村群众民主选举组成财务清理组织,为村常设的群众监督机构,组织有权参与制定本村全年的财务预算并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权把村里的集体财产登记造册并负责保管资产登记册,权于月末听取会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的汇报,把有关账页的复印件在专用的财务公开栏上公开张贴。 3、财务审计工作应该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采用灵活多变的操作方式 基层专职审计机构每年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自行立项或接受委托的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确定了审计具体事项之后就可以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中还要乡镇有关部门如经管站、财政所、司法等部门相互配合。村级财务审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送达审计、就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如有必要还要进行审计调查。在具体审计过程,应采取既要沉下去又不能陷进去的灵活方式,对于矛盾小、问题少的村可以集中送达到乡镇所在地进行审计;对于矛盾大、问题多、群众呼声急的村,可以进行就地审计,也可以先送到乡镇进行审计后再到村里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更利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4、审计工作结束后,应该实现“三个公开” 素的影响,审计“处理难”的问题普遍存在。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在审计阶段,群众都在屏息观望,一旦审计结束群众就想知道该如何处理。因此要实行“三个公开”,即审计结果公开、干部退赔贪占资财公开、最后处理结果公开。对一般违纪违规问题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定性要准。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责令限期上缴其非法收入,限期退还非法所得,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如拒绝服从,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侵占贪污、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官僚主义等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基层专职审计机构应请司法所协助查实,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财务审计论文: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审计的研究 事业单位中财务审核工作可以有效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随着我国政府对于事业单位的财政改革的重视,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的改革提供依据,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出现了新变化,本文将对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的侧重进行深入分析,以促进新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改革。[1]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进和特征 (一)在体系上进行独立 事业单位与传统的行政单位不同,与市场有一定的联系,因此,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传统的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合并在一起的,这势必会影响到事业单位改革的进行。因此,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要在体系上进行独立,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独立性,改变传统的预算会计制度,实现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二)会计记账方法的变革 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记账主要通过收付的方法来进行的,这种方法是在严格的制度要求下进行的,没有明确财务的责任和义务,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与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相违背。因此,要采用权责发生制,通过财务账目、记账规则的制定,与发展的市场经济相适应。 (三)统一会计科目 传统的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分为自收自支、全额、差额等三套会计科目,这三套科目,有自身的独立性,也有一定的相融性。会影响到会计工作的效率。因此,新的会计制度摒弃了这三套会计科目,建立了一套会计科目,极大增强了会计科目的准确性,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 二、新事业单位审计工作的重点 (一)注重把握行政性收费、资金缴拨等环节 在新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中行政性收费、罚没权限、资金缴拨等工作是财务审计工作中的重点,所以应该从这些环节中的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保管为突破口,对财务进行审查,抽查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避免出现个别人员扣留企业资金的问题。 (二)做好财务审查、内控测试、风险评估的环节 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不同,各个单位具有不同的功能,工作人员的组成情况也不尽相同,编制情况也比较复杂。这个给事业单位的财务审查、内控测试、风险评估的环节带来巨大压力,也是事业单位财务改革的关键。因此事业单位的财务审核人员要充分了解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人员编制情况,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收支管理的制度,并做好风险评估,减少财务管理的风险。 (三)重视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鉴证和审计意识的提高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内部领导人员并不能认识单位财务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鉴证和审计意识的不高,认为这二项工作并没有进行的必要,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使事业单位的很多部门并不是十分配合日常的审核工作。为了促进二者的实施,需要对财务审核工作的重要性进行积极的宣传,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控制鉴证和审计意识。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应该更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手段和方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事业单位的设计理念和方法已经不能够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应该不断更新事业单位制度下财务审计理念,结合时代的变化对事业单位的财务设计工作进行全新的认识,将财务审计工作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相结合,结合财务审计的特点,不断改进财务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将效益审计与项目审计有效联系在一起,对事业单位进行的工作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的审计模式。 (二)建立财务审计的保障制度,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 对新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机构最主要的工作职责,事业单位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质量对于接下的设计工作的开展十分必要。为了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需要建立财务审计保障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计标准进行工作,促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财务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素质 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提高财务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的关键,要根据相关政策定期对财务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使财务审计人员做到与时俱进,了解新的财务审计发展趋势。并为工作人员创造学习机会,保证财务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项目越来越多,传统的审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式的需要,使得项目审计的质量变低。为了促进事业单位审计工作的发展,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特征,找出新事业单位审计工作的重点,以审计工作的重点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财务审计论文:关于注册会计师与农村财务审计的思考 摘 要: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客观上要求对农村财务加强审计监督,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审计模式存在诸多不足,相比之下,注册会计师则具有独特的优势。为此,应考虑将注册会计师引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真正发挥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注册会计师;不足;优势 作为拥有9亿农民的大国,农村问题向来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而农村财务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农村财务的审计和监督,是化解农村债务问题的关键。通过将注册会计师的第三方审计引入农村财务审计能有效地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的效率,从而避免农村债务的进一步扩大,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客观上要求对农村财务加强审计监督 由于农村人员素质及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农村财务管理与监督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及机制不健全 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在财务及资金管理上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缺乏较为严密的内控机制,财务工作没有进行明确的职能分工,会计资料比较分散。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财务管理的混乱,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会计基础设置混乱。会计科目不健全,设置不规范。有的村总账、明细账不分,现金账、存款混记,有的只设总账,未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或只设现金、存款科目,未设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资产登记簿,而且记账不及时,报表不准确。 2.会计资料不规范。票据不规范,有些村的财务工作仍使用传统的收入减去支出方法,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白条、收据和报销单,白条入账、白条抵库、以支代收现象普遍存在。收支单据凭证要素不齐全,收款不出收据,会计出据记账。 3.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是村级财务工作中最常见的错误,也是许多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症结所在。具体表现在:一是会计科目使用的不合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导致村级账务断层。 4.财产物资管理混乱。资金管理混乱,借支欠款量大。物资管理手续不全,资产损失严重。村社干部对村集体资产数目不清楚,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在账务上并没有反映。或是将集体财产物资作为私有财产物资进行处理,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 5.虚假报销。其表现手法:一是发票不真实,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甚至隔年的无效单据不经审批照报不误;二是单据不合法,通过虚开发票或虚假数量、提高单价的做法进行报销;三是重复报销费用;四是不该报的费用通过非法手段进行报销,这在招待费中作假情况最多。 (二)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差,队伍不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往往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或系统的培训,通常是从村民中指定的,所以业务及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差,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出现诸如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总账不平,年终不结账或不及时记账,不合规发票入账,私设小金库,集体资金被挪用、挤占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现象。财会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常变动,会计跟着村干部走,更换比较频繁,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 (三)监督弱化,贪污腐败现象严重 由于群众监督和乡镇管理部门对村组财务检查和审计的缺乏,村组干部贪污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行为不规范,在民主理财名存实亡的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情况常有发生。常见的做法是通过挂账的形式,借款长期不还,名为借支、实为挪用。村干部随意截留收入作为小金库,设置两套报表、两本账,少数村干部甚至滥用手中的权力私分财物。 因此,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以审计促进基层财会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有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村民了解村组财务的收支状况,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二、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存在诸多不足 农村审计是指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审计站对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和提取、使用农民承担的费用及劳务状况进行的全面审计,以及会同乡镇企业等有关部门对占有、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 以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审计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渐向正常化和正规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农村审计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 (一)农村审计制度不利于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农村审计工作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工作缺乏权威性;农村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审计经费无法保证。审计人员无编制,均为农村经营管理员兼职。这些制度均不利于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农村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农村审计工作的特性决定了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审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但目前,农村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对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相关财经规章制度掌握得还不熟练,离实际业务工作的需要相差甚远。 (三)农村审计的环境较差 一是农村统计工作不规范,虚假资料过多。某些乡、镇干部为了表现自己的工作业绩,指使统计人员在统计资料和报表中做假,虚夸业绩。二是农村审计机构的横向联系过少,如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较少,使得这些部门常常怀疑农村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四)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工作难度大 表现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审计人员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需要审计的工作范围广,包括乡(镇)合作经济组织,村、组合作经济组织,乡村办企业等;无帐可查,多数村存在“包包账”、“堆堆账”。 (五)农村财务监督流于形式 民主理财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定期财务公开的实际内容。按照规定,村社财务收支票据应该由村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入账,但很多村社都以各种借口排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或民主理财小组由村社干部的亲朋任职,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三、注册会计师从事农村财务审计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不占用编制,不列入财政支出 农业主管部门主导下所建立的农村审计机构是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审计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其各种开支及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然而,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为了维持政府日常运转都存在困难。如果将注册会计师引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政府和主管部门只须支付审计工作经费,而不必将注册会计师纳入政府事业编制,相比于农村审计机构的审计模式,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审计的费用就仅仅包括了审计的工作费用,而省去了维持农村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素质比较高 农业主管部门主导的农村审计下的审计人员构成比较复杂,而且缺乏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较低,很难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的审计人员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计经验、较高的技能水平,面对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和农村审计中存在的困难,能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配备专业的审计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采用规范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得出规范的审计结论,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审计意见,真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审计地位更加独立,审计更加客观公正可信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级政府聘请的审计机构,在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时,由于注册会计师不是政府事业编制,与政府人员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进行审计时其审计地位更加独立。而且作为上级政府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范围内也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因此在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向各个横向部门进行沟通取证的阻力和障碍比较小,减少了和相关部门的利益牵扯,审计工作能更加顺利地进行,审计的结论也会更加客观和公正。 (四)更能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审计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后,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经济来源的乡统筹、村提留取消,但是农村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收支状况。村提留款只是小部分集体资产,集体资产还包括各种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上级财政给付村级的转移支付款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依然是农村审计的重要内容。 地方上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所具有的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能为农村财务审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由于地缘优势,接近农村,了解农村实际,熟悉农村政策,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能结合农村存在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可行性,更加能适应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审计工作的需要。 尽管注册会计师进入农村财务审计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毕竟在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审计机构模式在现阶段是主要的形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农村审计中有较大的发展还面临着较大的困难,首先就是政府部门的观念转换问题。另外,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审计的风险较大。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关于注册会计师进入农村审计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审计将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和不可预知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如果要在农村审计领域有所作为,国家的各项配套改革就必须同时进行,这样才能为注册会计师进入农村审计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财务审计论文:关于注册会计师参与农村财务审计的思考 摘 要: 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客观上要求对农村财务加强审计监督 , 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审计模式存在诸多不足 , 而注册会计师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应考虑将注册会计师引入到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 , 真正发挥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作用 , 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混乱的农村财务管理要求加强审计监督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难点 , 也是广大农民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 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农村人员素质及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农村财务管理与监督仍存在诸多问题 , 农村财务越来越成为农村诸多矛盾的焦点。11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及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 在财务及资金管理上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 缺乏较为严密的内控机制 , 财务工作没有进行明确的职能分工 , 会计资料比较分散。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基础混乱。会计科目不健全 , 账簿设置不规范。有的村总账、明细账不分 , 现金账、存款混记 , 有的只设总账 , 未建立相应的明细账 , 或只设现金、存款科目 , 未设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资产登记簿 , 也不设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明细账 ,收支均在现金、存款中反映 , 出现多头设账 , 账外账、小金库等 , 而且记账不及时 , 报表不准确。(2) 会计原始资料不规范。有些村的财务工作仍使用传统的收入减去支出方法 , 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 , 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白条、收据和报销单 , 白条入账、白条抵库、以支代收现象普遍存在。收支单据凭证要素不齐全 , 收款不出收据。在记账凭证的使用上 , 出现重复编号、所附原始凭证数与实际数不相符等现象。(3) 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是村级财务工作中最常见的错误 , 也是许多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症结所在 , 具体表现: 一是会计科目使用的不合理; 二是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4) 财产物资管理混乱。资金管理混乱 , 借支欠款量大。物资管理手续不全 , 资产损失严重。村组干部对村集体资产数目不清楚 , 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在账务上并没有反映; 或是将集体财产物资作为私有财产物资进行处理 , 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5) 虚假报销。其表现手法: 一是发票不真实 , 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 , 甚至隔年的无效单据不经审批照报不误; 二是单据不合法 , 通过虚开发票或虚假数量、提高单价的做法进行报销; 三是重复报销费用; 四是不该报的费用通过非法手段进行报销 , 这在招待费中作假情况最多; 五是涂改单据 , 自制单据 , 中饱私囊。21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差 , 队伍不稳定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往往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或系统的培训 , 通常是从村民中指定的 , 所以业务及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差 , 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出现诸如账账不符 , 账实不符 , 总账不平 , 年终不结账或不及时记账 , 不合规发票入账 , 私设小金库, 集体资金被挪用、挤占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现象。财会队伍不稳定 , 财务人员常变动, 会计跟着村干部走 , 更换比较频繁 , 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 , 出现了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 , 不结账、不记账等突出问题。31监督弱化 , 贪污腐败现象严重由于群众监督和乡镇管理部门对村组财务检查和审计的缺乏 , 村组干部贪污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 会计行为不规范 , 在民主理财名存实亡的情况下 , 挪用公款的情况常有发生。常见的做法是通过挂账的形式 , 借款长期不还 , 名为借支实为挪用。村干部随意截留收入作为小金库 , 平常财务不公开 , 收支情况封闭 , 为应付上级检查 , 设置两套报表、两本账 , 以假乱真。税费不按政策分摊 , 干部趁着任职期间多领补助。少数村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私分集体财物 , 将村办企业的产品通过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手法 , 进行私分 ,吃尽分光、分钱分物现象严重。 二、农管部门主导的农村审计存在诸多不足 农村审计是指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审计站对乡 (镇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和提取、使用农民承担的费用及劳务状况进行的全面审计 , 以及会同乡镇企业等有关部门对占有、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农村审计不属于政府审计范围之列。农村审计机构是靠国家财政拨款 , 不交纳税赋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 , 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村审计以审计监督为主要职能 ,是有计划安排的例行审计、受委托或根据群众举报进行的审计 , 不管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是否同意 , 都有权对其进行强制审计。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审计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 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渐向正常化和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 在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但是由于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 农村审计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11农村审计制度不适应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农村审计工作由县级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多为站 (科 ) 级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低 , 任务重 , 工作协调难 , 落实难 , 工作缺乏权威性; 农村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 , 审计经费无法保证 , 严重影响了农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审计人员无编制 , 均为农村经济管理员兼职。机构改革后 , 有关乡镇、街道都设了农村经济管理部门 , 专门配备了编制。但目前有不少乡镇、街道的经管部门 , 不是人员编制被其他部门占用 , 就是人员与其他部门混岗使用 , 真正专门从事经管工作的人寥寥无几 , 有的只有经管站长一个人 , 严重影响了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 造成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工作质量不高 , 农村经济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开展。21农村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农村审计工作的特性决定了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审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但目前 , 农村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参差不齐: 他们中有大、中专毕业生, 有在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从事过财会工作的 , 有乡镇其他部门调入的 , 也有文化程度较低的领导干部的亲属和亲戚等。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对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 , 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农村会计专业技术知识等掌握得不熟练, 这离实际业务工作的需要相差较远。31农村审计的环境较差一是农村统计工作不规范 , 虚假资料过多。某些乡、镇干部为了表现自己的工作业绩 , 指使统计人员在统计资料和报表中做假 , 虚夸业绩。二是农村审计机构的横向联系过少 , 如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较少 , 这些部门在面对农村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时 , 常常怀疑其法律效力。41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工作难度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 , 审计人员少 , 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需要审计的工作范围广 , 包括乡 (镇 ) 合作经济组织 , 村、组合作经济组织 , 乡村办企业等; 多数村存在 “包包账 ” 、“堆堆账 ”现象 , 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 致使审计工作难度增大。51农村财务监督流于形式民主理财制度形同虚设 , 没有定期财务公开的实际内容。按上级要求 , 村社财务收支票据应该由村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入账 , 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公开 , 但很多村社都以各种借口排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工作 , 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村社主要干部的亲朋任职 , 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三、注册会计师从事农村审计具有独特优势 由于农业主管部门主导的农村审计存在诸多不足 , 可以将注册会计师引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 , 在现阶段作为对现有农村审计制度的补充 , 待条件成熟时考虑作为主要的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形式。在需要对农村财务进行例行审计、专项审计、干部离任审计以及涉及经济案件的审计时 , 由上级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介入审计工作 , 并且在审计的范围内授予会计师事务所一定的权力 , 便于事务所进行审计取证,进行审计工作。与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审计相比 , 注册会计师从事农村财务审计具有其独特优势。11不占用编制 , 不列入财政支出农业主管部门主导下所建立的农村审计机构是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 , 审计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维持农村审计机构的正常运转需要一笔固定的开支 , 其中不仅包括审计人员的工资以及各种保障 , 而且还包括审计工作经费 , 而这些开支及费用是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的。目前的情况是 ,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 , 仅维持政府日常的运转都存在困难。如果将注册会计师引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 , 在需要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 政府和主管部门只需支付审计工作经费 , 省去了维持农村审计机构的费用 , 这对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来说无疑是有益的 , 而且也适应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21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 , 素质比较高农业主管部门主导的农村审计 , 审计人员构成比较复杂 , 且缺乏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 , 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较低 , 面对农村审计的复杂困难局面很难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的审计人员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计经验、较高的技能水平 , 能利用专业优势配备专业的审计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 采用规范的审计程序 , 得出规范的审计结论 , 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 真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面对在审计中出现的取证难等问题 , 注册会计师能利用他们丰富的审计经验采取针对性的审计方法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 通过审计取证完成审计后 , 注册会计师能利用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来指导村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 使建立起来的财务制度能真正起到规范农村财务、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作用 , 真正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31审计地位更加独立 , 更加客观公正可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级政府聘请的审计机构 ,在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时 , 由于注册会计师不是政府事业编制 , 与政府人员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 , 进行审计时其审计地位更加独立。而且作为上级政府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范围内也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 , 因此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 向各个横向部门进行沟通取证的阻力和障碍比较小 , 减少了和相关部门的利益牵扯 , 审计工作能更加顺利地进行 ,审计结论也会更加客观和公正。特别是在进行离任审计和涉及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时 , 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机构身份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独立的审计地位 , 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审计结论的可信性, 使审计结果更加具有权威性。41更能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审计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后 ,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经济来源的乡统筹、村提留取消 , 但是农村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收支状况。村提留款只是小部分集体资产 , 集体资产还包括各种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上级财政给付村级的转移支付款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没有改变 , 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依然是农村审计的重要内容。另外 ,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 , 支农资金审计、粮农生产资金及相关补贴审计以及各项农村社会事业相关资金审计将会成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重点。地方上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仅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 能为农村财务审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 由于地缘上的优势 , 接近农村 , 比较了解农村实际 , 熟悉农村政策 , 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能结合农村存在的实际问题 , 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可行性 , 并且由于事务所的规模比较适应农村财务审计的需要 , 可以根据委托随时进行审计 , 因而更能适应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审计工作的需要。 财务审计论文:试论管理会计在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中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管理会计 财务审计 财务信息 【论文摘要】财务审计应当服从审计者的选择,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框架的基础。财务审计的质量取决于信息质量,审计人员的判断要根据会计准则和惯例。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信息是由财务会计来提供的,此外,我们也可以站在管理会计的角度来识别财务审计中信息最显着的贡献,并且展示信息是如何增强审计的可靠性。 一、引言 会计的多重定义形成了这样一个观点,会计提供的信息包括主要的财务状况和相关的权益。信息能帮助内部和外部的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换句话说,会计是经济活动的一种语言,就像其他语言一样,它有它自己的词汇、表达方式、惯例和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会计假设定义了会计所采用的方法是提供信息并做出最好决策。 在充满竞争和风险环境中,一个真实市场的经济运营主体,他们的目标是利润。一个公司的会计系统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提供给外部使用者,称作财务会计(考虑到会计主体的外部性);另一个称作管理会计(考虑到会计主体的内部性)。而整个会计系统中有两个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种信息循环取决于会计运行所在的经济社会。因此,在熟识的anglo-saxon环境中,会计在组织中只有一个循环即会计一元论,而在西欧国家,应用的则是二元论模型,其假设会计运行的两个组成部分在截然不同的两个循环中进行。有用性是会计信息的标准之一,并以此来验证公司会计模型。在过去的几年里,自动化会计的进步加速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账面记录能够提供很多有用的数据,并将其提取来编辑财务报告,进一步的分析并向管理会计报告。因此,公司会计应该融合为一个整合体。 二、管理会计的信息作用 决策决定着信息的需求。emery(1969)认为提供信息需要注意到以下三个标准:1、对于管理者而言,如果信息能够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那么信息就是有价值的;2、如果附加的信息能够影响决策,那么信息是有价值的;3、如果在改变决策的结果中信息扮演着“敏感”的角色,那么此信息是有价值的。管理会计在做决策的时候意味着决策观念已经形成。《决策系统》的作者——诺贝尔获奖者herbert simon(1978)在一篇关于管理者对管理会计期望的研究中写到:保持业绩:“所有的事情变好了还是变坏了”;直接关注:“我对什么样的问题感兴趣”;问题解决:“在各种方案中哪种是最佳方案”。 管理会计主要是为了将信息提供给管理者,其目标与三个关键管理功能相联系,它们分别是:计划:在这个过程中,管理会计支撑着对未来目标的决策(战略计划),并为做出决策提供信息,这包括采取专业化的制造系统、公司的物价政策、商业政策以及建立的投资资本;组织:它决定公司需要的信息数量,这对于识别组织结构以及更好了解权利当局十分重要。组织结构定义为分配公司中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工作计划的结构。为了达到管理和控制的目标(例如:利润最大化),管理会计假设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和执行会解释并加强这些关系;控制:作为一个公司管理的基本功能,涉及控制政策执行,评估业绩水平,当管理会计作为管理控制的工具时能够纠正出现的故障,分析预算误差和纠正决策。总而言之,管理会计协助管理的控制功能识别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决策的标准不仅仅取决于会计信息。会计对于管理者和其他经济角色是一个评估的工具和称职的“建议者”。如果剔除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个子系统,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缺少了商业信息的真实性,但有时这两个子系统“太慢”,过于笼统并且有时与用户所需要的信息不相关。另外,diaconu(2002)认为这两个子系统是信息收集器,事实上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应当用一种标准的方式表达,不应包括其他的陈述或者细节,经过准则和原理修订的除外。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财务会计主要的方向是测算经济实体的业绩,那么管理会计扮演着解除束缚的角色。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则认为这两个系统的关系是互补的而不是竞争的。管理会计提出了问题,而答案要在将来回答。财务会计告知我们过去发生了什么,而管理会计则是要告诉我们将来要发生什么。 三、财务审计和信息源头 审计可以看作是一个人被另一个具有知识的,胜任的和独立性特性人的肯定。从通常的审计定义开始,我们最熟识的审计是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评估。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人员,审计检验一个经济实体的财务报告。robertson(1988)认为审计人员应持有这样的目标:表达财务状况年度决算的真实情况,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改变应顺从会计准则。pige(1997)认为审计是控制公司会计和管理的过程。会计所提供的真实情况的可靠性受到准则的影响,这涉及会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审计过程中会计信息提供者的职业道德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被称为独立表达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并保护全部会计信息使用者,这包含所有社会经济的参与者:股东、政府、雇员、银行等。 四、财务审计目标与流程 根据dsa/sas1,财务审计报告目标意味着由独立的审计人员表达财务信息的真实情况、结果和流程应该遵守的会计理论。即使审计人员不是在财务报告提供完全可信任信息的保证人,他们也需要通知使用者财务报告的表述是否准确。审计人员代表着计划和执行审计,所以他应该确保财务报告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些显着的错误。 1 2 3 下一页 定义审计的目标可以简明的表示理解目标并对审计负责——分析财务报告——分析普通审计目标,涉及运营和账户分类——分析特定的审计目标,涉及运营和账户分类审计意味着用预先制定的标准来比较财务报表,这些标准都要服从会计准则。 审计过程,第一阶段:计划——获得背景信息——获得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的分析过程——预测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和内部风险——了解内控并估计控制风险——构建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底稿;第二阶段:降低控制风险——进行控制测试——估计在财务报表中错误的可能性;第三阶段:进行分析过程——进行额外的测试;第四阶段:检查债务条件——收集最终的样本——评估结果——出示审计报告——与审计委员会的管理者取得沟通。 五、通过采用管理会计的信息提高财务审计质量的可能性 从我们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主要是由来自财务会计的信息支撑着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报表里面审计人员认为不服从会计准则的公共信息。一个良好的审计导向和计划,能避免无效工作,审计人员应当识别相关的领域、系统、审计风险,即使每个经济实体有所不同。显着的领域主要有:1、购买——支付;2、销售——收款;3、工资——员工;4产品;5、财政;6、固定资产;7、发行债券。为了说明在财务审计中使用管理会计的信息,我们参考生产周期审计,这与其他营运循环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原材料和直接人工进入购买——支付环节,工资——员工和生产周期,在销售——收款循环以出售产品结束。通常,在每个财政年末的存货审计是最复杂和最漫长的阶段。 我们可以将生产周期分成2个内部紧密联系的环节,它们分别是存货获得的实物环节和成本转移到产品的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存货的实物流动和辅助成本需要得到适当的控制。生产周期包括六个功能:接收订单、接收原材料、储存原材料、制造产品、储存产成品、运输产成品。如果原材料、产品制造、产成品和销售成本能够真实的反映在财务报表里,生产周期审计的目标就是增值。这个审计过程分为5个显着部分:1、支付和登记原材料、员工和管理——与前三个功能相联系;2、资产和成本的内部转移——与第四、第五个功能相联系;3、产品运输,收入和成本记录——联系最后一个功能;4、实地盘存——检查存货是否真正的存在;5、存货评估——使用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评估方法。如何获得正确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产品管理的成本数据是成本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充分的考虑,成本账簿应该与产品账簿和其他账簿相联系并且能够得出所有产品的正确成本。成本账簿与审计人员是相关的,因为最终的存货评估取决于正确的数据记录。 六、结论 收集、处理、合成会计信息的人员与这些信息的使用者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利益冲突,财务审计必须在这两者间重新构建一个适度冲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事务所提供的信息缺乏信任,因为信息编制人员并不独立,这使人们对信息的客观性和无偏性产生了怀疑,审计保护了所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人们关注年度财务报表,首先会分析外部信息。但是,外部信息紧密的联系着由会计提供的内部信息,审计人员应该有权使用这些信息。我们的结论是:在分析财务信息的复杂背景下,除了财务信息,使用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也能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 财务审计论文:浅谈管理会计在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中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管理会计 财务审计 财务信息 【论文摘要】财务审计应当服从审计者的选择,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框架的基础。财务审计的质量取决于信息质量,审计人员的判断要根据会计准则和惯例。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信息是由财务会计来提供的,此外,我们也可以站在管理会计的角度来识别财务审计中信息最显著的贡献,并且展示信息是如何增强审计的可靠性。 一、引言 会计的多重定义形成了这样一个观点,会计提供的信息包括主要的财务状况和相关的权益。信息能帮助内部和外部的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换句话说,会计是经济活动的一种语言,就像其他语言一样,它有它自己的词汇、表达方式、惯例和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会计假设定义了会计所采用的方法是提供信息并做出最好决策。 在充满竞争和风险环境中,一个真实市场的经济运营主体,他们的目标是利润。一个公司的会计系统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提供给外部使用者,称作财务会计(考虑到会计主体的外部性);另一个称作管理会计(考虑到会计主体的内部性)。而整个会计系统中有两个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种信息循环取决于会计运行所在的经济社会。因此,在熟识的anglo-saxon环境中,会计在组织中只有一个循环即会计一元论,而在西欧国家,应用的则是二元论模型,其假设会计运行的两个组成部分在截然不同的两个循环中进行。有用性是会计信息的标准之一,并以此来验证公司会计模型。在过去的几年里,自动化会计的进步加速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账面记录能够提供很多有用的数据,并将其提取来编辑财务报告,进一步的分析并向管理会计报告。因此,公司会计应该融合为一个整合体。 二、管理会计的信息作用 决策决定着信息的需求。emery(1969)认为提供信息需要注意到以下三个标准:1、对于管理者而言,如果信息能够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那么信息就是有价值的;2、如果附加的信息能够影响决策,那么信息是有价值的;3、如果在改变决策的结果中信息扮演着“敏感”的角色,那么此信息是有价值的。管理会计在做决策的时候意味着决策观念已经形成。《决策系统》的作者——诺贝尔获奖者herbert simon(1978)在一篇关于管理者对管理会计期望的研究中写到:保持业绩:“所有的事情变好了还是变坏了”;直接关注:“我对什么样的问题感兴趣”;问题解决:“在各种方案中哪种是最佳方案”。 管理会计主要是为了将信息提供给管理者,其目标与三个关键管理功能相联系,它们分别是:计划:在这个过程中,管理会计支撑着对未来目标的决策(战略计划),并为做出决策提供信息,这包括采取专业化的制造系统、公司的物价政策、商业政策以及建立的投资资本;组织:它决定公司需要的信息数量,这对于识别组织结构以及更好了解权利当局十分重要。组织结构定义为分配公司中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工作计划的结构。为了达到管理和控制的目标(例如:利润最大化),管理会计假设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和执行会解释并加强这些关系;控制:作为一个公司管理的基本功能,涉及控制政策执行,评估业绩水平,当管理会计作为管理控制的工具时能够纠正出现的故障,分析预算误差和纠正决策。总而言之,管理会计协助管理的控制功能识别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决策的标准不仅仅取决于会计信息。会计对于管理者和其他经济角色是一个评估的工具和称职的“建议者”。如果剔除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个子系统,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缺少了商业信息的真实性,但有时这两个子系统“太慢”,过于笼统并且有时与用户所需要的信息不相关。另外,diaconu(2002)认为这两个子系统是信息收集器,事实上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应当用一种标准的方式表达,不应包括其他的陈述或者细节,经过准则和原理修订的除外。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财务会计主要的方向是测算经济实体的业绩,那么管理会计扮演着解除束缚的角色。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则认为这两个系统的关系是互补的而不是竞争的。管理会计提出了问题,而答案要在将来回答。财务会计告知我们过去发生了什么,而管理会计则是要告诉我们将来要发生什么。 三、财务审计和信息源头 审计可以看作是一个人被另一个具有知识的,胜任的和独立性特性人的肯定。从通常的审计定义开始,我们最熟识的审计是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评估。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人员,审计检验一个经济实体的财务报告。robertson(1988)认为审计人员应持有这样的目标:表达财务状况年度决算的真实情况,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改变应顺从会计准则。pige(1997)认为审计是控制公司会计和管理的过程。会计所提供的真实情况的可靠性受到准则的影响,这涉及会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审计过程中会计信息提供者的职业道德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被称为独立表达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并保护全部会计信息使用者,这包含所有社会经济的参与者:股东、政府、雇员、银行等。 四、财务审计目标与流程 根据dsa/sas1,财务审计报告目标意味着由独立的审计人员表达财务信息的真实情况、结果和流程应该遵守的会计理论。即使审计人员不是在财务报告提供完全可信任信息的保证人,他们也需要通知使用者财务报告的表述是否准确。审计人员代表着计划和执行审计,所以他应该确保财务报告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些显著的错误。 定义审计的目标可以简明的表示如下:理解目标并对审计负责——分析财务报告——分析普通审计目标,涉及运营和账户分类——分析特定的审计目标,涉及运营和账户分类审计意味着用预先制定的标准来比较财务报表,这些标准都要服从会计准则。 审计过程,第一阶段:计划——获得背景信息——获得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的分析过程——预测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和内部风险——了解内控并估计控制风险——构建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底稿;第二阶段:降低控制风险——进行控制测试——估计在财务报表中错误的可能性;第三阶段:进行分析过程——进行额外的测试;第四阶段:检查债务条件——收集最终的样本——评估结果——出示审计报告——与审计委员会的管理者取得沟通。 五、通过采用管理会计的信息提高财务审计质量的可能性 从我们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主要是由来自财务会计的信息支撑着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报表里面审计人员认为不服从会计准则的公共信息。一个良好的审计导向和计划,能避免无效工作,审计人员应当识别相关的领域、系统、审计风险,即使每个经济实体有所不同。显著的领域主要有:1、购买——支付;2、销售——收款;3、工资——员工;4产品;5、财政;6、固定资产;7、发行债券。为了说明在财务审计中使用管理会计的信息,我们参考生产周期审计,这与其他营运循环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原材料和直接人工进入购买——支付环节,工资——员工和生产周期,在销售——收款循环以出售产品结束。通常,在每个财政年末的存货审计是最复杂和最漫长的阶段。 我们可以将生产周期分成2个内部紧密联系的环节,它们分别是存货获得的实物环节和成本转移到产品的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存货的实物流动和辅助成本需要得到适当的控制。生产周期包括六个功能:接收订单、接收原材料、储存原材料、制造产品、储存产成品、运输产成品。如果原材料、产品制造、产成品和销售成本能够真实的反映在财务报表里,生产周期审计的目标就是增值。这个审计过程分为5个显著部分:1、支付和登记原材料、员工和管理——与前三个功能相联系;2、资产和成本的内部转移——与第四、第五个功能相联系;3、产品运输,收入和成本记录——联系最后一个功能;4、实地盘存——检查存货是否真正的存在;5、存货评估——使用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评估方法。如何获得正确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产品管理的成本数据是成本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充分的考虑,成本账簿应该与产品账簿和其他账簿相联系并且能够得出所有产品的正确成本。成本账簿与审计人员是相关的,因为最终的存货评估取决于正确的数据记录。 六、结论 收集、处理、合成会计信息的人员与这些信息的使用者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利益冲突,财务审计必须在这两者间重新构建一个适度冲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事务所提供的信息缺乏信任,因为信息编制人员并不独立,这使人们对信息的客观性和无偏性产生了怀疑,审计保护了所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人们关注年度财务报表,首先会分析外部信息。但是,外部信息紧密的联系着由会计提供的内部信息,审计人员应该有权使用这些信息。我们的结论是:在分析财务信息的复杂背景下,除了财务信息,使用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也能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 财务审计论文:新时期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的思考 一、新时期农村财务呼唤专业审计 近年来,农村财务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财务公开、乡镇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等多种程序和手段,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其更趋规范和透明。但也有一些少数个别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局限于村干部“近亲”理财、“亲信”理财,财务公开走过场,“双代管”运作不规范等多种主客观因素,致使村级财务管理处于松散无序状态。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农村财务问题久久不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 农村改革 发展 、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正因为农村集体资产对支撑社会公益事业、稳定农村基层政权具有特殊的作用,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作用也将会不断加强。因此,客观上存在着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使用的审计监督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明确指出:“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审计后公开的村级财务将杜绝数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现象。财务公开对于“给村民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已成为村干部和村民的共识,对村级财务状况做鉴定性服务的审计要求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农村财务需要一支专业审计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从而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设。 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现状 一是农村审计工作组织机构不适应。乡镇综合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被合到乡镇财政所,县级农经局,任务重,工作协调难,落实难,工作缺乏权威性。乡镇一级农经干部取得审计资格证及少。同时取得审计资格的乡镇农经干部均是兼职审计,充当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近年来实行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双代管”,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会计一直由乡镇农经干部兼职,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种组织机构的不适应,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也是行不通的。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根据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本质特征,审计的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是农村审计工作条件不适应。一是审计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证。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农经员不可能象专业审计机构一样把主要精力花在审计工作上,审计工作的时间就会显得很仓促,而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又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村一级,相对来说比较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给审计工作特别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免费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国家财政部门还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审计经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时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审计实践中,因为没有经费,不得不尽量压缩时间,这也必然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农村审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且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和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乡镇一级由农经员担任的审计工作是兼职的,并且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起步时间晚,开展的审计工作时间短,虽说已经过专业培训,但审计专业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四是审计立法滞后。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条例,仅有少数省市出台了地方性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结果所出现的村级财务严重问题,因为缺少专门的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如村的主要干部铺张浪费使用集体公款,而支出单据所应具备的经手人、审批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等应有的手续却具备。因为没有明确的具体法律依据,村里又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给单据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五是审计处理难。首先是现行审计体制及其它一些人为的因素。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处理决定的权利,使得查出问题与处理决定之间产生脱节,很难将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在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由于难免存在一些人为因素,使得问题被搁置下来得不到解决处理;其次是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如果不及时把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就会使群众感到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查出的问题牵涉到很多方面,很难面面俱到,三是社会不正之风带来的阻碍影响了问题的处理。 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改善对策 根据当前我国村级财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加快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应尽快解决解决审计机构与人员问题,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落实到位。 首先是要建立职能定位明确的工作机构和审计队伍。乡镇专职审计机构不完整、不健全。随之村级经济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日渐增多,有的还非常严重,在基层设立完整的、健全的专职审计机构十分必要。但是,由于乡镇审计受其地位未定(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和发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制约,致使乡镇审计发展滞后,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有限,力度较低。主要体现在部分乡镇尚未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未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较少、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等。因此,尽快确立乡镇审计地位,充分发挥乡镇审计的职能和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变得日益重要和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和财政所进行了实质合并。过去由乡镇农经部门负责的村级财务审计职能相应合并到财政所。为充分发挥财政所对村组财务审计的职能,可依托财政所成立由3—5人的事业编制,由财政保证供养的审计站。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村(组)集体的财务审计工作;对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新一届各村(组)理财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指导理财小组运行情况。 其次是要改善审计工作条件,保证审计工作开展。要改善农村审计工作条件,除了进行村级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外,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审计,提高对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其三是要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应从加强基层业务培训着手,由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提出审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中短期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突出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通过考试考核等方法选拔具有审计、会计专业的审计人才,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质低和工作不力的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使审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得到提高,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报告要真实、可靠、严密,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反驳,真正体现农村审计工作水平。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可、支持农村审计工作。 再次是要加快农村审计立法,树立农村审计工作权威。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审计的定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听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审计工作的政策问题,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应该把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纳入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加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把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贴在墙上以便更直观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最后是要注重农村财务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要保持长期有效,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其结果的综合运用是重要的措施之一。一是要督促整改。对在审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组),由乡镇主要领导及时找有关责任人谈话、限期整改。对期限内仍未整改的村(组),按程序召开村民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对村民选举产生的村(组)干部建议村民启动罢免程序,依法依规罢免。二是要严肃纪律。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向群众公布。审计出的问题,一定要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该批评的进行批评、该纠正的给予纠正,该清退的责令其清退、该赔偿经济损失的要赔偿、该罚款的一定罚到位、该罢免的组织乡镇村讨论罢免、该撤职的坚决撤职,以维护执法的严肃性,进而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三是要接受监督。农村财务审计是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意义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不满意是一个检验和衡量的标准。因此,要把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告知于民,广泛听取民意,收集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审计公开的过程转化成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财务审计论文:基建工程财务审计重点探讨 论文关键词:基建工程 财务审计 审计重点 论文摘要: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已经在基建工程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减少了资金浪费和损失,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本文将对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建工程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变化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成为必需。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在监督投资工作、做好项目管理与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地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下面将就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明确基建工程各项费用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首先是明确各项费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对项目的各项资金来源审核清楚,审计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资金缺口,是否能保证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对工程后期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第二,会计核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审查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第三,资金的使用。基建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投资计划范围内使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超支或者是挪用资金、随意浪费的现象,对这些情况都要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第四,财务凭证。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审查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出现缺损、记录是否规范。第五,要明确基建工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往来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查合同的签订以及执行情况 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要遵循先订立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因此,财务审计的重点也包括审查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情况。首先,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关于定额套用、材料供应、费用计取、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的条款是否符合施工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查。其次,还要对基建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单位是否严格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是否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进行审查,基建工程的预付材料款以及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与金额要求进行支付,对合同的这些规定都要进行审查。再次,还要审查是否出现违法转包与分包的情况,审查相关的财务资料,根据资金的流向以及会计核算方式来判断是否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同时,还要对非法利益分配进行审查。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财务审计,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以及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与发包方的支付的是否一致,审查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款项有无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是否都用在建设项目上。第二,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对施工现场的日记账、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还要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查。第三,还要对建设项目的利润是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审计,避免出现利润过高或者是利润过低的问题。 四、对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进行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审计。首先,要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成本核算的实施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否有利,同时,还要审核工程项目的成本的归集、投资的核算以及工程的成本核算是否合法、真实,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以及内部的管理是否管理良好。其次,还要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审计,是否随意抬高造价成本、变更建设的内容,有无虚报工程款、重复计算以及其他不利于工程款结算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 (1)工程物资管理进行审计,其审查项目主要包括:要对库内的设备、材料等及时的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技术以及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正确的计算设备材料的实际成本,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及时对结余设备、材料物资进行退库管理,也是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项目。 (2)基建工程决算的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收集相关的决算审计资料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各类工程合同、物资采购以及各种招投标等资料;二是对构成资产的建筑工程、设备价值、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三是材料物资的超领或结余情况的账务处理;四是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情况,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结语 基建工程建设的根本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是很有用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财务审计的原则,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做好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能力,从而更好地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财务审计论文:浅谈信州区村级财务审计的探索与思考 村干部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弱,村会计业务能力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是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上饶市的中心城区,随着城市扩张,农村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涉农资金增多,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日显重要。对此,2010年上饶市信州区审计局探索性地开展了5个村村级财务审计。 一、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采取什么审计形式? 村财务由农经部门内审监督,审计部门开展村级审计一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根据资金的性质和有关法规,我局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探索。 1.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延伸审计村级财务。国家和地方的财政专项资金是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2010年,我局先后安排了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和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等专项资金审计。审计时都延伸审计到村级财务,重点查看村级对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或发放(征收)是否安全、合规或到位。 政府批转年度审计计划委托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审计机关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行为,符合《审计法》规定。2010年,我局根据政府领导的要求,拟定了5个村村级财务审计列入年度计划,提交政府通过,并以政府文件批转,从法律上确定了审计地位。 二、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确定什么审计对象? 目前县级审计机关普遍审计力量有限,而村级组织在大县多则几百个,在小县也少则有几十个,审计不可能全面铺开,必须有所选择。 1.选择社会上有反映的。无论是专项资金延伸审计还是财务审计,可选择有社会反映的。特别是涉及退耕还林、土地征用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反映或是平常生活中听到,或是农民举报,或是领导告之,作为确定审计对象或查处线索的重要依据。如我局选定的审计对象中,就有个别是有反映的。审计也因此取到了社会效益。 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这些村通常集体资产多、实力强、经济活动频繁,村财务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因此较大,通常也容易取得审计效益。如我局审计的一个村,其集体资产达5 700余万元,通过审计确实发现了该村一些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选择涉及资金量大的。2010年安排的5个村基本上都属城郊村或城中村。这些村几年来都有大量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其中个别村还争取了专项资金用于村龙头企业发展,涉及的资金量大,财务管理很容易出现问题。 三、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如何把握审计重点? 村级财务审计既简单又复杂。应从简单中看到重要问题,从复杂中找到关键问题。我局在制定工作方案时确定了三个审计重点方向。 1.涉及土地。如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等。这些年一些农村特别是城郊地区,因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扩张,有大量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在审计时,我们重点关注了有无非法买卖土地、有无私下开发出售、有无截留征地款、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等问题。 涉及资产。如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基建投资、下属公司经营等。城郊村特别是城中村通常有一定甚至较多的集体资产,有的还有自己的公司,我局要求查深查透。如在对某村审计时发现,该村在处置某资产时未挂账,形成账外资金,且拍卖公司从应付拍卖款中直接支付某个人款项。通过审计,依法收缴了违纪款40万元,追回集体损失58万元。 涉及财务。由于乡镇农经部门对村级内审监督长期存在空白点,村级普遍存在重大经济事项民主程序缺失、忽视财务规范管理、财务收支随意、挥霍浪费等问题。如:某村在处置集体资产时,未经村民大会通过;某村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到村小组一级没有发放明细;某村开具大额水果和购物卡发票,用于走访关系户等等,都成为审计发现问题的疑点。 四、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应该解决哪些问题? 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目的是通过重点审计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促进在村一级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制。 1.坚持审计机关重点审计与乡镇农经内审监督相结合。审计机关的重点审计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毕竟力量有限、覆盖面窄,替代不了日常审计,应更多地抓好乡镇农经部门的内审监督。当前,乡镇农经部门的内审机制已严重缺失,有的地方已多年没有进行内审,“村财乡”存在漏洞。应该通过重点审计,推动乡镇农经内审机制的全面建立。 1 2 3 下一页 坚持审计查处处罚与促进财务规范相结合。审计查处或处罚涉及的只是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从审计情况看,村干部素质不高,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差,村会计财务水平低,加之长年没有进行内审,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其客观因素。通过审计,重要的是促进村级财务的全面规范,特别是规范建账,民主理财。 坚持日常财务审计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审计发现,有些村账目不全,基础资料严重缺失,特别是换届时没有进行财务和基建等相关交接。少数村干部以此为理由不配合审计工作。因此有必要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并在换届时在乡镇监督下履行交接手续。 坚持开展审计探索与提出审计建议相结合。我局村级审计在出具单个报告后,还形成了综合审计报告报政府并抄乡镇。综合报告着重全面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共性和个性特征,就完善村财乡、加强乡镇农经内审监督、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做好村换届交接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理财等提出了建设性建议,并由政府和乡镇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财务审计论文: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探讨 摘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是落实农村经济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介绍了农村财务审计的范围和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提出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建议,以促进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财务监督 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对进一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农村干部的清正廉洁,可以有效杜绝或避免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集体的财产属于集体成员共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但是,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有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农村财务审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 (2)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护和激发广大农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目前,仍有一些村的财务公开不及时,或是公开的内容和帐目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离任审计工作,对村财务一届来的情况实施审核、检查,并把审核、检查的审计情况向村民公开。这样,有利于村民了解村财务一届来的收支状况,有利于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3)有利于端正村干部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大部分农村财会人员在实际财务管理操作中仅限于“理理帐”、“报报帐”,对财务处理随意,没有认真地执行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农村财务审计,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促使其按照《农村财务新会计制度》要求,完善审批程序、监督程序、报账程序、公开程序,确保帐目规范、合法、合规、合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制度报帐、建帐和记帐,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和规范性[1,2]。 2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1)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的目标,逐步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覆盖面。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审计范围由原来的农民负担(一事一议)专项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拓展到村干部离任审计。各种审计范围是日常业务重点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定期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随时审、班子调整离职审。 (2)农村财务审计的内容共分为6个方面:一审财务收支帐目。查收入是否入账,是否开具统一收据,查是否漏收、少收,开票人是谁,支付是否合理;查凭据的时效性、审批手续、用途说明、经手人;查大额开支是否经集体研究。二审货币资金。查现金、存款情况。三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四审债权债务。查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等。五审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和兑现情况;查项目的招投标、合同、预决算情况。如是集资项目,还必须查项目集资或收费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执行,是否有乱收费、乱集资行为,项目款是否专款专用。六审财务管理制度与村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查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通讯费、干部报酬、招待费等具体规定。财务公开方面,查公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干部误工及招待费是否逐笔公开。同时在各个环节上,力求做到查清、查深、查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进行审计和检查。 3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1)审计程序。分为3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被审计的村,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要组织好村里的相关财务人员,迎接审计人员的审计。二是实施阶段。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拟订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可采取主地审计或报送审计,重点审查财务收支帐目和经济活动及其他有关事项,实行内查外核。三是终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村的财务帐目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并由农村财务审计组作出审计处理结论或决定。 (2)审计方法。着重抓住3个重点,把牢4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存款和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二是把牢各项费用,尤其是招待费开支的票据,是否有虚假;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审计一开始,就立即盘点现金,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3]。 4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农村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财务审计工作,做到亲自参与审计工作。 (2)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进行调查取证和笔录时应有2名以上审计人员在场,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有提供者的签名、盖章或有第三方见证。 (3)坚持审计原则,抓好兑现处理。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的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执行;涉及有关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4]。审计结论书送达之后,被审计村应做好兑现处理,争取做到审计质量好、兑现效果好、群众反映好。 财务审计论文: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结构特征与财务审计和监督 摘要:我国的民营经济,进入本世纪以来,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下得到长足的发展。但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特殊的组织结构形式和运行机制,使得一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缺失或残缺不全,造成企业财务运作与资金使用的无序性和违规性。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则加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审计与监督是关键。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结构;财务运行;审计监督 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从改革开放初期到上世纪末,二十余年中受传统体制的制约和传统思想、传统观念的束缚,一直发展缓慢,直到本世纪初,国家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与国有经济、合作经济(中外合资)共同发展、并存发展,中小民营经济才有了长足的发展。 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多数起源于家庭(家族),部分为近年来全民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成,少数为合作或股份制形式。其特点是:企业规模小、起点低、层次低,企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差、技术素质低、科技能力低、创新能力低,企业市场能力低、竞争能力低、抗风险能力低。企业的决策者、经营者基本就是企业投资者,企业运行机制基本沿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长式决策和家族式管理,企业的重要管理岗位基本被家庭(家族)成员占据,企业主要的结构形式是以裙带关系、血缘纽带作为基础的。企业财务的运行、操作、管理等处处显现着家庭行为方式的特点和渗透着家族血缘关系的气息,资金的来源、使用、流动,往往缺乏规范性和有效的控制与监督,有时甚至出现无序、混乱的状况,使得本来就非常紧张的资金不能发挥最佳的效率,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结构状况及特点 中小民营企业的组成特点决定了企业的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的同一性,探究这类企业资金的来源和组成状况,就可清楚地了解企业资金结构特征、 企业财务组织特征、财务运行状态等。从目前看,中小民营企业资金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自有资金:这是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首要来源,也是家族式企业最普遍、最快捷、最简单的投资方式,更是创办企业的源泉和动力所在。自有资金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存量资金。主要是家庭多年的收入积蓄、存款和祖产。(2)原始积累。通常为创办企业前,以家庭为基础已从事了一段时间经营性或服务性活动,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滚、爬、摸、打,获得一些积累,在逐渐了解一些经营之道后,希望得到更大的发展而投资创办企业。(3)家产抵压。由于资金不足,将家中财产(包括房屋)抵押,获得资金(贷款)创办企业。 自有资金是中小民营企业创业的首要资金来源,也是企业的根基所在,尤其家族(家庭)式企业,更是将企业与家庭的共同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但由于自有资金一般数量都很小,所以,在企业筹备、注册、创办阶段,只能暂时维持企业初期的生产、经营的运转。 2.合股经营:这是中小民营企业创办初期较为普遍的资金筹集和经营方式,其优势可以减轻独立经营自有资金的困难度,使企业资金能相对宽松一些。同时,可以在筹划、申请注册和创办初期集中合股者的人力、物力和智力,为企业顺利投入生产、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合股经营一般由二人以上共同投资,持大股者理所当然的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力者,合股者一般有兄弟姐妹、亲朋好友或其他形式。但从目前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推进,合股者的经营理念、服务方式、价值趋向等方面的分歧逐步产生,加之在权力分配、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矛盾不断显现,使得生产、经营、服务不能形成统一的意见,影响决策的施行,而成为企业发展最大的障碍,成为丧失市场、失去竞争力的最大因素,也是导致众多合股经营企业在创办二、三年后走向分裂的根本原因。 3.贷款:向银行借贷,是所有中小民营企业都必须进行的资金筹集方式,也是最难的工作之一。其一,是贷款难。因为,企业本身规模小、资金少、生产加工等都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较多的利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对银行而言,中小民营企业本身的投资和资产数量就很小,如生产经营一旦出现意外,就将血本无归,银行的贷款就会成为呆账。所以,银行在贷款时往往谨小慎微,要求很高,手续很繁杂,并且要有相应的企业担保,而寻求担保又是企业实现贷款的一道高高的门槛,获得经济担保的机率很低。因此,多数银行不愿贷款给这类企业,即使企业在耗费很大的精力后所获得的也只能是小额的、短期的贷款。其二,还贷难。由于企业的各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开支往往超出企业的预算,企业开业初获得的收益又很快投入新的生产、经营流程中,流动资金很难在账面上有结余。所以,按期还贷往往是企业的大事,企业经营者往往为还贷绞尽脑汁,有时为了应急,甚至不惜向民间借取高息资金,用于还贷或生产中急需。 4.民间借贷:是中小民营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筹集资金手段。企业创办时资金的困难、生产经营中周转金的缺少、银行贷款的限制和繁锁的手续以及还款期临近等都制约着企业,很多中小民营企业都采用民间借贷方式缓解资金的困难。民间借贷形式一般有向个人和企业借贷二种,其利息一般比银行贷款利息高得多(尤其是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小额资金借贷公司,利息高出银行几倍、十几倍),但借贷方便、手续简便、资金筹集时间短、速度快、能很快解决企业的资金的困难,尤其是外贸加工企业,在接到较大订单后的资金筹集,基本都采用民间借贷方式解燃眉之急。民间借贷一般时间不长,以一批产品或一个加工周期为一阶段,企业往往在资金回笼后立即归还。民间借贷有一定的可行之处,但过高的利息往往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存有很大的风险性,一旦产生或出现问题,后果都较为严重。民间借贷的背后,留给人们一些启示,即民间资金存量很大,如何将这些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管理,在盘活这类资金的同时,规范民间借贷,发挥民间资金的积极作用,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是值得人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二、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组织结构、制度及现状 中小民营企业的规模、运行机制,决定了企业的财务组织结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运行的状态。第一,从目前着,中小民营企业一般只设总账、出纳和仓库保管三名财务岗位,有些甚至是总账和出纳合二为一,现金出纳、总账基本由家庭主要成员担任,仓库保管也基本为家族成员或至亲好友,属于企业财务监督中的财务审核、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基本不予设置。因此,从企业法人到财务结算的整个运作过程都具有企业运行和家庭操作的双重特点,即使少数企业采用聘请总账会计的方法进行结算和纳税,受聘人也只在月末、月初的几天中来企业履行一下结账手续,并不真正履行会计职责和监督职能。所以,财务审计与监督在企业是不复存在、或者是有名而无实的。第二,由于企业组成和财务组织结构的特点,造成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或残缺不全,资金使用、流动、流向的随意性很强,主观意志基本主宰企业资金的运行;现金的存量控制、使用范围、支付等缺少规范和约束;会计要素中的各项指标不能严格按要求去执行和操作,造成企业财务运作与资金使用的无序性和违规性。第三,财务制度和财务监督的缺失必然带来企业财务信息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经营和资金运行的实际状况;不能正确、完整的反映企业财产、资金、盈利和负债的真实情况。第四,有些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的个人消费与企业经营性开支混为一体,企业流动资金成为个人消费和挥霍的来源;企业经营中大量采用现金交易,为拖欠工资、欠债不还、甚至行贿、逃税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 因此,从总体上看,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奉公守法,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但仍有少数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不容乐观,尽管是少数现象,但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和造成的危害却是很大的。所以,加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审计和监督已成为规范和净化市场、规范企业行为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财务审计与监督的地位、作用、途径及方法 1.能够逐步地、有效地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有效的财务监督与控制来促进企业管理步入良性轨道。首先,健全和强化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流动和使用等,促进企业财务运作和资金使用的正常有序;其次,促进财务信息完整、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正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盈利的真实情况,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详实、正确和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资料。 2.能够逐步地、有效地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规范企业资金的投入、投向,全面掌握企业资金流动、流向,确保企业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促进资金投放和使用的最佳效果,促进财务真正为企业发展服务。 3.财务审计与控制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第一,能有效地规范企业投资者、经营者、以及家庭(家族)成员在企业的财务行为。第二,能有效地跟踪企业资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动向和作用,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效益。第三,能有效地减少或防止违反财务、财经制度行为的发生,有效扼制违法行为的产生。 4.加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审计与监督应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完善企业财务组织结构,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遵守财务制度,对企业资金的流向、流动、回笼、周转要时刻予以密切关注,监督并加快资金回笼,以防资金的流失而造成损失;第三,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要时刻牢记财务信誉是企业信誉的首要要素,是企业的创业之本、立身之本,是企业塑造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地位,创造经济效益的根基所在,因此要时刻注意维护企业信誉和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5.加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审计与监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管理职能。委托会计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加强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指导和审计监督,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企业财务运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这样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保护了企业的利益。(2)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较大的投入、投资项目等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跟踪指导和审计,确保企业资金运行中的正确、正当、正常和安全。(3)地方政府要关心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本地民营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有关职能部门要牵头成立中小民营企业协会,并且吸收西方国家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会)的经验,对中小民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协调企业间的矛盾和整合企业资源进行最佳的配置。(4)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和检查,同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资金困难,改变税费有人收、管理费有人要、困难无人问、资金无处借的被动状态,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资金困难的路径探析 资金困难是中小民营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制约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瓶颈”。社会经济发展中,再好的项目、再好的订单、再丰厚的利润,没有资金去运作,也是空话一句;再好的经营者、决策者,再优秀的创业者、管理者,没有资金,企业生产、经营也是纸上谈兵。因此,资金已成为影响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首要因素,成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障碍。而如何有效地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笔者认为,政府的扶持和协调是关键。 1.政府协调:各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发展民营经济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要根据当地民营经济的特点,借鉴和学习英、美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组织成立中小民营企业协会(联合会),组织协调资金,为协会成员企业提供担保,通过协会对企业进行信用评定,为银行贷款的平安度提供参考。 2.政府扶持:国家和地方财政可拿出一定的资金,通过财政扶持和政策倾斜的方式解决中小民营企业借贷的困难。这类资金可以采用长期借贷、贴息借贷、扶持借贷等多种形式,同时由执行部门或机构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检查、跟踪服务等,这样既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困难,又促进了地方民营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同时可收益,企业、国家、政府获得“三赢”。 3.银行贷款:银行等金融部门要改变传统的观点和贷款方式,要从促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增加企业借贷的额度和简化手续。可以请企业协会担保,而将风险和管理转向行业协会内部,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机制来约束企业。 4.成立民间银行: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可以联合组建民间商业银行。由民间出资,专门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尤如中小民营企业自己的银行,解决企业资金急需和投资的困难。
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中的管理篇1 企业税收在我国的税收结构中所占比例较大,并逐渐增加,企业在不违背税法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1]企业想要实现减税降负的目的,就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提高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效率,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新形势下,企业在发展的基础上对自身内部管理模式进行改进与创新,其中财务管理便是重要的一环。纳税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与责任,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企业依法纳税是保障企业发展的基础。纳税筹划作为企业发展期间的核心内容,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时首先应考虑到企业内部因素与外界因素的影响,确保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稳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税务征管工作的强化,企业纳税筹划不合规定而导致企业出现经营问题和财务损失的情况越来越多,所以要将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构建完善的纳税筹划措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2] 一、纳税筹划和财务管理之间的关联性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作为纳税人,为了实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在不违背税法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的方案设计,根据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合理的筹划方案。纳税筹划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压力,要避免因缺乏对纳税政策的相关了解,导致企业出现多缴税或被税务局罚款等情况。企业通过做好纳税筹划能够达到少缴税的目标。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必须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否则税务筹划的结果可能不但没有使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的税务减负,反而可能遭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纳税筹划,才能使企业健康良好地发展。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要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依据税法政策的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调整,才能够保证纳税筹划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达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财务管理的概念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对企业的投资、筹资以及经营等方面进行管理,对企业的生产运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财务管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财务预算,主要是集中反映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和滚动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分为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以及预计现金流量表;二是财务核算,指的是以价值形式反映和监督企业、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生产经营过程的劳动消耗、物质消耗和资金占用及其经济效果的一项管理活动,通过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生产与经营做出财务计划,制定战略目标,进行成本预算以及核算等工作,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决策,能够对企业的资金有效控制,优化资源分配,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以及经济效益。[4] (三)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的作用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成本支出,对资金充分利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税收筹划的本质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因此,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比较时,通常选择节税效益最大的方案,可以更快地帮助企业减小税务上的压力,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上更加高效,同时也对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基础支撑。[5]同时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方向以及实际水平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在不违背税法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节约成本,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6] 二、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之所以开展纳税筹划和财务管理工作,是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要在行业中站稳脚步只能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影响力。税收政策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已经实现了全面化的改善与完善,站在企业的角度,政策调整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就必须要对企业的各方面支出成本加强控制。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逐渐完善,企业作为纳税人,税收成本成了企业必须支出的成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了直接影响。[7]由此可见,企业想要降低成本的支出,实现效益最大化,就要对税收进行合理控制,纳税筹划成了企业的必要选择。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有效控制税收成本的支出。同时要根据税法政策的变化以及市场行情,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强化,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才能保证纳税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8]并且,科学制定纳税筹划方案能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企业对内部的控制,可以对财务风险进行规避,增强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对风险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消除,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应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着眼于企业整体税基的降低和平衡企业各企业间税负,在重视节税利益和多税种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同时,对平衡企业各企业间税负进行考虑。坚持成本效益原则,但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从而使得纳税筹划方案的效益最大化。 三、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纳税筹划能够有效应对财务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财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这是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管理者只能对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降低风险的目的,而不能消除风险,所以,企业应对此高度重视。财务风险形成的外部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经营会受到市场经济和相关国家政策的影响以及行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内部原因主要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投资决策不合理。财务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不足,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而纳税筹划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如果纳税筹划不合理,将会增加企业财务风险。所以企业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对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经营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9]同时纳税筹划能够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从而对工作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同时纳税筹划负责人在学习相关法律、会计等相关知识后,要能够结合企业当期的经营情况,根据未来的发展策略,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合理调整,结合企业风险管理流程,对最新税收政策全面应用。 (二)纳税筹划能够调动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也逐渐向现代化管理转变,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财务人员需要具备更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支撑以及过硬的综合素质,所以,财务人员迫切需要转型。纳税筹划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财务人员的能力要求较高,财务转型能调动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财务人员的内部竞争,从而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纳税筹划需要财务人员掌握专业的税法知识,对税法规定有全面的了解与研究,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帮助财务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10]在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财务人员要能够认识到工作内容的变化,牢记税务筹划风险管控措施与执行方案,并实时反馈具体工作对风险的规避效果。 四、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一)纳税筹划在筹资环节的应用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在行业中站稳脚步,扩大经营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企业会不断加强成本投入以扩大企业规模。但部分企业受到资金和实力的限制,需要通过筹资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筹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筹集资金的财务活动,例如银行借贷、股票发行等,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所以企业要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以及发展现状,选择适合的筹资方式。筹资过程中会面临大量资金流,这时企业需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以达到筹资的最好效果,促进企业的发展。[11] (二)纳税筹划在利益分配环节的应用 利益分配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企业经营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收益,企业需要对所获得的利益进行分配。除了所投入的成本,还需要支付员工的薪资,最主要的还是股份的分配及再投资利益的分配,纳税筹划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2]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涉及股东的现金收益和股票收益,是单独存在的,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单独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再投资利益的分配过程中,我国为了鼓励企业的再投资,会给予企业相应的投资优惠政策,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了解,避免增加税收成本。 (三)纳税筹划在投资环节的应用 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需要对所投资项目相关的税法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进行了解,明确税收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提高企业投资的经济效益。[13] 五、结语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责任,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而纳税筹划是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税收成本、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措施,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地位。良好的纳税筹划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了企业的发展。但由于企业经营环境充满了不确定因素,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到业务发展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企业要有效地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就要在不违背税法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乐 单位: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中的管理篇2 引言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管理层必须将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标。制定完善且科学的税收筹划策略,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纳税筹划概述 1.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指的是现代企业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紧紧围绕现行税法规定,由纳税人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利润等环节制定和实施的纳税规划和管理工作,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目前常见的税收筹划内容包含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五个方面。需要强调的是纳税筹划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借助完善的财务管理手段,开展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纳税筹划应用原则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财务部门必须制定与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相吻合的纳税筹划策略,利用完善的纳税筹划管理制度和机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营效益。其一,税收筹划工作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由于税收筹划是企业提高经营效益最主要的手段之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实施纳税筹划策略,防止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导致国家造成不必要损失。其二,严格按照事前筹划原则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企业应缴纳税费的多少与企业的税收筹划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为了最大现代化的减少企业的税负,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在税费形成前,制定和实施符合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资金运营和分配方案。假如企业财务部门在资金运营活动开始后才开始税收筹划工作,不仅无法发挥出税收筹划应有的作用,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严重的还有可能发生违法行为。其三,严格遵循效益优先的原则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以企业整体税负为依据,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企业的税负。其四,明确税收筹划的目标。企业财务部门应该以企业经营发展目标为基础,制定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费压力的纳税筹划策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问题 1.纳税筹划方法不足 通过对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分析发现,很多企业都存在着不重视纳税筹划体系建设以及纳税筹划方法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加重了企业的税负,而且会因为税务风险的发生,影响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纳税筹划模式缺乏创新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虽然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的要求也随之提高。部分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未能建立符合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的纳税筹划体系,致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纳税筹划工作创新不足的情况,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比如,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将业财融合体系的构建与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结合在一起,导致企业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必要沟通,增加了企业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工作的难度。虽然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企业纳税筹划模式的创新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加快了纳税筹划与ERP系统相互融合的速度,然而却因为出现了纳税筹划与税务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融合等相关问题,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部分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未能发挥出大数据技术的优势,收集纳税筹划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信息,增加了纳税筹划工作与财务管理融合的难度,影响了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进程。 3.纳税筹划能力有待提升 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成效的高低有着决定性影响。因为大多数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纳税筹划能力弱且意识薄弱等问题,部分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效能化水平偏低等问题,导致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普遍存在着流于形式的情况。另外,企业管理层并未认识到研究和学习国际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性,导致其制定的纳税筹划流程无法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最终出现了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 1.阶段性应用 (1)筹划环节 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必须根据业务活动和项目类型制定完善且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深入市场进行相应的调研分析工作,确保业务活动与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营效益。作为新经济常态下的企业财务部门而言,必须紧跟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分析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明确的纳税筹划目标,帮助企业减轻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2)投融资环节 大多数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都会通过开展投融资活动的方式,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由于企业开展的投融资活动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企业在开展投融资活动时,必须充分重视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的影响,才能在增强企业投资风险规避能力的基础上,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作为新经济常态下的现代企业来说,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助于企业投资活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而且提高了企业应对错综投资环境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纳税筹划剔除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尽可能保留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的投资项目,提高企业项目投资的有效性。另外,我国税法针对不同形式的企业制定的纳税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该依托国家出台的税法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在保证企业投融资阶段纳税筹划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为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3)经营管理环节 任何企业都是以创造经济效益和利润为目标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应该将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与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在一起。既要认识到优化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形式的重要性,而且还应制定明确的纳税筹划工作目标,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加快企业盈利与管理形式优化升级的速度。第一,紧紧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严格按照我国税法和税收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国家缴纳税费。第二,加快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速度,按照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与利润效益等相关数据缴纳税费。目前我国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常见的税费缴纳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存货计价。存货计价税费缴纳指的是企业通过存货计价方式以及货物实际价值影响纳税筹划所得缴纳相关税费。②采购与销售。由于企业在开展采购和销售活动时采用的交易方式不同,导致其在税款缴纳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所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采取效措施避免出现双重缴税的情况,才能达到有效减少企业税费缴纳金额的目的。③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开展固定资产折旧工作时,必须根据企业现有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折旧方案,然后通过对现有资产的准确估算,缴纳税费。④税费研发。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开展的税费研发工作也就是企业研发活动产生的各种费用。作为现代企业来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出台实施的相关优惠政策缴纳相应的税费。此外,企业在经营活动涉及范围广泛,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才能保证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保障性措施 (1)完善企业组织结构 税收筹划工作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财务部门与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力度,制定与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纳税筹划策略,利用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将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制度落实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全过程中。此外,企业财务部门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必须紧跟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搭建完善的网络工作平台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要求企业内部各部门和各岗位员工,将各自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上传至网络工作平台中,借助信息处理技术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分类整理和处理工作,才能在确保财务人员准确了解和掌握业务活动收支情况等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才能在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质量与效率有效提升的基础上,将企业经营发展策略落到实处。 (2)加强财务管理培训 企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高低是影响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财务部门在实施纳税筹划策略时,管理层应该充分重视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纳税筹划知识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要求财务人员在学习纳税筹划知识的基础上,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①加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培训力度。财务管理部门应该以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为依托,建立完善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培训体系,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统一的纳税筹划意识,提高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能力。②站在企业内部文化的角度上,开展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教育培养活动。企业在长期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独特企业文化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所以在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教育培训活动时,应该以企业文化为依托,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搭建情感交流的平台,利用先进的企业文化熏陶和感染企业员工,增强企业财务人员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提高企业的向心力与凝聚力,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③随着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作为新经济常态下的企业财务部门来说,应该针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范围广泛且内容繁琐的特点,在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加快纳税筹划策略调整优化的速度,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效益。④合理应用多样化税收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多样化纳税筹划计算方法和公式的应用,不但加重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负担,同时对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企业财务部门必须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针对企业经营发展的现状,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纳税筹划知识教育培训活动,要求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纳税筹划知识和技能,制定先进的纳税筹划工作机制,为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部门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该就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财务内控和管理制度,利用规范的制度和流程提高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效率。首先,内部监督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财务部门必须以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为依托,构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充分利用先进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其次,选择和使用最佳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选择和使用符合要求的管理工具,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最后,严格按照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原则开展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与业务部门相互交流沟通的力度,借助完善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调动企业各部门参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纳税筹划工作氛围,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4)加强财税务沟通交流 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紧跟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积极与税务部门或税务中介单位交流沟通,确定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方向,构建完善的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制度和机制。我国税务部门既要负责企业税收工作的开展,同时还承担着解释税法的责任。所以,企业必须通过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方式,应该加强与税务部门交流沟通的力度,就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遇到的问题,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才能在提高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科学性的基础上,帮助企业降低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与经济效益。另外,部分企业为了保证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了委托中介机构负责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管理模式。为了保证企业经营效益不受影响,企业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通过与中介机构的交流和沟通,详细地向中介机构告知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然后由纳税筹划中介机构,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纳税筹划策略,不仅实现了帮助企业降低税务成本的目的,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显著提高。 (5)创新纳税筹划模式 任何企业的长久发展都离不开创新,现代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纳税筹划管理模式,利用完善的纳税筹划体系,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质量和效率。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纳税筹划工作的目标,优化和完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会同企业内部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纳税筹划工作,以便于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纳税筹划机制,以确保企业内部各部门能够及时参与到纳税筹划工作中,分析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针对性解决策略,促进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紧跟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国家税收政策以及企业经营活动等相关信息的全面分析,制定完善的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将税收筹划风险发生后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信息时代的来临为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该合理运用信息技术,将“互联网+”与纳税筹划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收集、分析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针对影响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开展的内外部因素,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企业管理层应该紧跟网络信息时代发展的脚步,构建符合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的信息化网络财务管理平台,提高企业财务数据分析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纳税筹划模型,制定明确的企业纳税筹划目标,利用先进的纳税筹划管理和管理策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为现代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该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方向,利用完善的纳税筹划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质量和效率,不仅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和税费压力,而且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季广阔 单位: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中的管理篇3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形,其中纳税筹划已经被各个行业企业认同和关注,它基于理论层面与实务层面建立纳税筹划现实学术管理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实现对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影响产生明显影响,保证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内容有效丰富。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价值意义分析 在企业中,纳税筹划工作地位重大,它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支出情况,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分析价值运营价值最大化相关问题,甚至帮助企业直接降低纳税成本。如此操作对于企业利润额的提高非常有力,其贡献率极高,已经达到100%。可以说,目前企业希望通过与政府联动保证构建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机制,确保纳税筹划体系有效构建,基于这一过程中确保经营者承担纳税负担降到最低,这些对政府与企业发展都非常有利。就现代企业管理过程而言,企业纳税规范过程中需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工作内容,保证企业从筹资、投资到生成经营决策过程中建立合理纳税筹划工作,保证为企业增加税后收益,如此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与水平都是非常有利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之间的关联关系 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纳税筹划不可或缺,基于这一过程分析财政法治规范内容,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原则组织展开各项财务活动内容,体现财务关系过程处理要求,同时满足经济管理工作效率全面强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考量企业管理系统构建全新价值管理系统,满足系统内容全面渗透相关行业领域,充分展现纳税筹划对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价值。在对企业相关财务管理目标内容进行分析过程中,保证财务管理约束针对诸多财务管理活动产生正面影响,如此可以了解到企业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是呈现内部辐射关系的,结合这一关系要保证二者之间建立具体关联表现机制: (一)纳税筹划完全服从于财务管理工作目标 要结合现代企业实际生产过程分析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保证形成约束机制,优化丰富判断价值内容。在推动资本价值运动行为过程中主要针对财务管理相关内容建立方法体系,保证管理基础过程中主要基于理财行为过程分析相关操作,保证财务管理目标体现一定稳定性与时效性。在这一过程中就要参考当前社会发展经济、政治发展水平提升,基于财务管理目标明确体现其稳定性,保证政治、文化、经济环境有效调整优化,确保形成一套完整的现代化财务管理系统。即要建立一套有机构成体系。还要明确一点纳税筹划工作的相关目标,有效简化财务管理工作负担,结合经济利益最大化过程展开分析,保证资金时间价值有效体现。在涉税零风险方面建立负担过程,分析经济利益最大化问题,结合核心层面纳税筹划理财活动机制建立相关分析机制。实际上,就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明确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纳税筹划目标,从根本上保证确保做到纳税筹划有效优化,结合纳税筹划负担情况与成本减少情况分析税负减少情况分析筹划方案,综合考虑纳税筹划方案对企业绝对收益以及社会利益进行全面分析,确保纳税筹划成为企业财政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在这一过程中,它要求企业决策者能够正确选择筹划方案,迎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二)纳税筹划全面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职能 在目前,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需要全面构建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结合各项职能技术操作保证财务服务计划与决策有效优化,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控制机制。结合财务体制纳税筹划本质对纳税实施事先计划分析,保证因素影响分析财务预算决策相关内容,建立纳税筹划企业财务管理决策工作中的最关键环节。在本文看来,纳税筹划应该明确作用于财务规划体系中,在这一过程中,要保证财务规划工作管理内容与财务活动历史材料有机融合,满足企业经济现实发展要求,建立企业未来财务活动与成果分析机制,同时做出科学测算预测内容,结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规划要求分析纳税筹划测算内容,了解不同纳税方法经济效益,形成决策依据。在确保虞姬税金发展变化内容过程中建立良好的财务方案。而在利润决策中,也希望基于纳税筹划影响利润分配情况,甚至影响到财务决策。在企业财务决策内容中,需要构建一套成熟且健全的组织考核与奖励评价机制,要保证纳税情况中行动方案分析评价到位,结合后续决策管理优化纳税筹划活动内容,保证财务控制落实方案有效优化,形成有价值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措施。 (三)纳税筹划深度融合于企业财务管理环节 在纳税筹划深度融合企业财务管理环节中,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系统之间就建立了企业相关融资操作,保证投资经营与收益分配建立四大管理机制,保证不同环节背景下纳税筹划关联关系有效构建。如果从融资过程而言,它就涉及到融资渠道、方式、结构等诸多问题。比如说企业需要结合税法相关规定在合法范围内展开纳税筹划工作,即在合法范围内展开纳税筹划工作。这里可以看出,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工作是融为一体的,在结合互动关系分析纳税筹划深度融合过程中,建立企业财务保证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再一点就是要基于企业财务管理状况转化来分析企业纳税筹划内容,优化其中的管理环节内容。 (四)纳税筹划反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环节 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纳税筹划中的某些反作用内容,结合企业财务管理过程分析企业当前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整体看来相当主动。究其根本,企业会根据相关纳税筹划工作内容建立财务发展战略,保证企业财务纳税筹划工作彰显国家以及地方政策导向,确保充分关注导向内容。基于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规则了解税收优惠所创造的大量直接利益内容。就纳税筹划互动过程而言,需要保证税收直接利益有效优化。结合纳税筹划活动问题保证企业财务管理构建相互辅助机制,保证建立相关支撑技术体系,形成微妙关系。企业在财务管理理财环境中需要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工作,将纳税筹划完全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诸多工作环节之中,确保企业中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工作形成相互管理机制,确保提升企业理财水平。 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一)T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基本概况 T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以机械、化工以及房地产作为主业。多年来T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操作方面相当到位,公司在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5800万元,净利润达到3700万元,缴纳各项税款超过1500万元。 (二)T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现存问题 在T公司利润表中客观真实展现了其盈利情况,通过利润表与公司所缴纳税款进行对比分析,基本能够了解T公司的纳税状况,为纳税筹划夯实基础。就以T公司的利润总额为例,其利润总额为3700万元,无净亏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达到2890.5万元。目前T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税种超过10种,其中就包括了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等。公司在2021年的所纳税款款项中就包括了增值税360万元、营业税478万元,合计总共1500万元。如果按照T公司净利润与税款比1.19这一比例,公司的税收负担相对较重,需要结合纳税筹划降低税款支出,确保公司轻装上阵,以为随后发展获得更大投资回报,为此,T公司必须实施纳税筹划。总结看来,T公司目前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第一,T公司在存货计价方式方面存在缺陷,未能根据市场情况与公司盈利水平作出相应调整,虽然公司产品销量销路良好,但房地产开发项目利润率相对较高,在可以预见的情况下公司在2020年预计利润相对较大。但公司由于采用加权平均法展开纳税筹划,这增加了公司的本期成本,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公司的所得税税金支出。第二,T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存在混淆,在销售不同产品方面营业税税率仅为5%。但是,又由于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偏高,因此其差额营业税率对于公司营业税率影响明显偏大,无法按照实际销售过程来处理相关产品内容。第三,T公司在收入项目收入分析过程中存在企业收入计算不清问题,这导致纳税筹划过程中汇算清缴不到位,无法清晰计算缴纳营业税部分。第四,T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运用上不够合理,因为预计2021年利润很大,但实际上其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未能适应预计要求。T公司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其税法规定导致折旧方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最低折旧年限,所以公司在减少自身本期所得税缴纳额方面操作存在缺陷。具体表现就是缴纳税费较高,这严重影响了利润与现金流流动灵活性。 (三)T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实践操作路径 T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满足财务管理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以及股利分配活动,主要希望通过正确的纳税筹划降低自身整体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终极目标。下文就从T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投资以及经营这两大过程来谈其纳税筹划工作实践操作路径。 1.T公司投资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实践操作路径 T公司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积极主动采用到了不尽相同的多种投融资技术策略,结合投融资行业方向内容建立相关操作机制,保证这一内容分析税收机制了解其中差异问题,对投资收益递减项目问题进行分析,保证投资收益率高低变化建立相关管理机制,深入挖掘投资收益率高低变化相关问题。这一纳税筹划过程对于T公司对投资决策内容建立分析机制,保证决定性作用分析到位,结合实际运营状况分析投资筹划系统性展开,保证企业自身状况与投融资核算形式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标准纳税筹划方案。保证选择拟定最佳方案。这其中涉及政策面较广,且更加务实。所以说纳税筹划工作直接影响了T公司在投资财务管理活动中的正常发展进程,实际情况建立总公司与子公司选择机制,结合独立法人分析税收优惠内容,保证企业法人享受税收优惠,结合亏损问题进行针对性分析,确保纳税筹划工作实施到位,并进行新一轮的纳税筹划投资财务管理活动分析。再举例子,T公司的税收政策已经与投资财务管理活动联系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非独立核算机制,其中统一缴纳所得税,但无法享受当地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此T公司希望从子公司分回一部分利润,并按照税率差补所得税内容。即建立一套自负盈亏、独立缴纳的所得税分享机制,结合各种所得税优惠政策来展开纳税筹划操作,合理丰富优化公司投资行为。 2.T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实践操作路径 T公司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追求相关纳税筹划工作操作经验内容,结合存货计价方式追求纳税筹划有效调整。结合存活计价方式对T公司的不同期末存货价值与销售成本进行分析,保证分析到位。就T公司而言,其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实践操作路径相当清晰明了。其具体筹划思路主要结合原材料分析当期费用,结合利润情况减少当期应缴所得税。例如T公司应该参考多个材料分析大幅度涨价要求,结合企业本期利润综合比较分析相关问题,了解延期纳税好处,最大限度减少绝对额问题,保证货币时间价值有所体现。根据这一经营财务管理活动,T公司在纳税筹划操作后相比于抽花签期末存货直接减少1450万元,少缴纳所得税150万元。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这一经营活动中所得税的减少为企业政府获得无偿贷款创造前提条件,也为企业货币时间价值升值争取了巨大空间。而从T公司的筹划过程来看,许多产品的预测价格有所上升,这使得公司的经营活动出现了巨大变数,筹划后需要结合T公司本期所得税与企业管理层战略眼光与能力分析市场形势复杂变化,保证纳税筹划工作全面铺开,基于多种不可控因素分析相关问题。如此能够保证在纳税筹划过程中更加从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强化业务学习过程,如此对公司在市场中的经营管理预测水平提高也有一定好处。当然,T公司也采用到了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操作方法,在缴纳公司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的过程中转让无形资产,保证营业额结合课税对象征收商品劳务税,同时将税率压低到5%以下。在这里,T公司已经取得了较高增值收入,相比于筹划之前,所得税减少400万元,纳税筹划结果非常理想。 四、结束语 作为企业重要成本,税收与企业利益也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为此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纳税筹划,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处处细心,保证纳税筹划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为企业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理财过程进行分析,建立相应基础,保证基于企业经济财务活动分析其中复杂多样性内容。诚如T公司一般建立细致缜密的纳税筹划工作机制,在各个环节都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纳税灵活性,为企业未来发展争取更高经济利润收益。参考文献[1]沈兴茹.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1(22).199-200.[2]付春.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财会学习,2021(8).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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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强化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摘 要]本文就新形势下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分别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工作思路等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对策 一、我国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尚显不足 自1982年我国恢复建立国家审计制度20多年来,各级国家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不断开拓进取,审计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国家审计工作也随之暴露出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审计独立性不强。这种监督模式没有反映政府在财政上受托于国家权力机关、最终受托于人民的财政关系,不能真正体现国家审计“政府花钱,人民监督”的本质要求[1].缺乏外部监督的强制性效力和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各级人大和上级政府难以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本级政府的经济活动,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督。 (2)审计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按照国际惯例,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或者拥有国有资产的,都应当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但现阶段我国国家审计还没有完全肩负起全面审查国家财政收支和评价公共资金使用效能的责任。(3)审计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我国20多年来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审计内容上还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传统审计领域,审计目标上基本没有超出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范畴。近几年来,审计工作虽然涉及到一些绩效方面的问题,但尚未把绩效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4)审计形式单一,审计效应存在滞后性。我国的国家审计基本上还限于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不够。对经济活动监督,必须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制约与监督。特别是决策环节,如果决策失误,仅仅靠事后审计不能挽回损失。(5)审计效果不明显,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目前我国审计查处问题的纠正率不高,审计执行难的现象比较普遍,审计成果利用程度还偏低。(6)审计人员宏观意识不强。缺乏从宏观上和制度上提出审计建议,还没有发挥出审计服务宏观经济的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一)健全审计监督机制,解决国家审计不适应宏观经济管理要求的矛盾 1.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国家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有效、公正监督的前提条件,审计的灵魂是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缺乏独立性,就难以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这是审计理论中不争的道理[2].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审计体制改革比较理想而又现实的做法是:(1)国家审计机关仍保留在政府序列,但同时向本级人大负责并直接报告工作。(2)提高审计机关的行政级别,其级别和干部管理可以参照法院、检察院的模式。(3)在各级人大设立审计工作委员会,或将目前的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与审计工作委员会,负责预算审查和日常审计事务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向政府报告工作的同时直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这样既可满足国家审计为国家权力机关加强政府预算监督服务的需要,适应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克服现有审计体制的弊端,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覆盖面,同时审计机关保留在政府内部,可继续为政府服务,保持现行国家审计在政府经济监管中的优势和作用。此外,这种改革没有对现行审计机关做大的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也不需要国家进行较大的人、财、物投入,改革成本较小[3],而且是在我国现行宪法框架内的微调,暂不需要修改宪法。 2.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审计监督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审计法》出台于1994年,虽经2006年初修订,但由于不能突破宪法框架,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在国家预算管理中实行审计监督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审计监督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等规定,仍然不是十分明确,预算法律还没有把审计监督真正纳入到国家预算管理体系中[4].而国家金融审计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交叉重复、监管资源效益低下、“监管误区”和“监管盲区”同时并存等问题。从长远来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应该是促进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力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据此,《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的职责、权限。因此,需要逐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件成熟时再对《宪法》相关内容进行必要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审计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3.加强国家审计与其他权力监督主体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监督网络体系。国家审计作为民主与法治的工具,必须与其他权力监督主体建立科学、规范的协调机制和法定的联系程序,使审计效益通过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的高效运作达到最大化。目前,与国家审计关系最密切的权力监督主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最高首长的领导监督,二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委等部门对党政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四是新闻媒体和纳税人对政府行政绩效的监督。从实践情况看,国家审计与各权力监督主体间的联系机制虽已经建立,但又亟须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特别需要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此外,在国家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除了审计监督以外,还有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工商行政监督、物价监督、海关监督、统计监督等。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对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专业经济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克服各专业经济监督一方面不够独立超脱而另一方面又相互掣肘的负面影响,促使这些部门正确运用自身的监督权力,从而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经济监督网络。 (二)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1.深化财政审计,规范政府预算管理行为。多年的审计实践表明,审计机关通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下级决算审计,查处了大量的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问题,在促进预算执行的合法性、保障预算执行结果反映的真实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这种审计还没有成为国家预算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如果某一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没有经过审计机关的审计,并不会影响其下一年度的预算,也不会影响财政部门编制决算和人大批准决算。而且目前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是分开进行的,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分开进行,不仅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都是不完整的,还分散了审计资源,影响了审计效果[5].当前,深化财政审计需要做到:(1)紧紧抓住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关注和分析财政支出的投向,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效益,细化部门预算,规范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突出整体性、宏观性、效益性和建设性,要从总体上把握预算执行情况,关注全局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审计的层次和水平。(3)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把各种类型的审计有效地结合起来,发挥审计的整体优势。因此,必须在实行部门决算审签的基础上,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相结合,构筑完整的预算审计监督体系。 2.强化金融资产质量审计,高度关注金融运行风险。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金融乱则天下乱,无论是亚洲金融风暴还是南美金融危机,都已经非常清楚地教育了我们,金融安全是保证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关注金融安全。由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主要依靠监管机构来进行。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将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况,开展对重大金融活动的专项审计或调查。二要关注金融资产质量和风险。金融资产质量是金融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金融市场繁荣昌盛的根本,没有良好的资产质量,风险就会很大。审计机关要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进行相对准确的把握。同时要关注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坚决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对监管机构的绩效进行监督评价,关注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3.完善投资审计,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政府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国家对于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的审计覆盖面却不够广,力度也不够大,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项目的比重还相当低[6].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调控职能作用,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投资审计应做到建设资金审计与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审计的对象既包括项目建设单位,也应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供货等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在审计形式上,要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投资管理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审计的内容上,除审查企业的账目、凭证、财务文件外,还包括对工程的立项、可行性、资金预算、项目效益评估、执行情况、决策人行为合法性、工程招投标程序合法性、投资资金的拨付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评估。当前还应突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挖掘根源、查找漏洞、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改进企业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随着政企职责分开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直接参与对企业的管理将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作为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必须在内容和方式上进行调整。对企业的监督,将不是全面的审计,而主要是围绕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企业审计的重点应是审查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各种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民主性和效益性,防止决策失误等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企业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一方面可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帮助企业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微观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审计机关通过对微观经济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加工整理、综合分析,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体制下,企业审计监督的基本格局应是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绩效为龙头,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以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抽查社会审计组织质量为补充,向各级人大和政府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5.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审计机关要在履行国家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过程中,通过开展教育资金、卫生资金、文化资金、社保资金、“三农”资金、资源和环保等方面的审计,关注民生民权,关注效率和公平,关注生态资源环境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种种不协调的问题,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腐败、损失浪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维护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促进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安定有序、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支持。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投入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效益如何,各项政策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包括相关政策的制定是否健全完善等等,都是审计应当关注的重要方面。通过这些审计监督,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反映新农村建设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全面提高国家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水平 1.积极开展效益审计,考察政府绩效和责任。效益审计是评价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国家审计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实现市场机制效益的最大化,而且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健康发展,才能遏制或者杜绝政府公职人员浪费公共资金、破坏市场规律的行为。效益审计关注政府绩效的实质,就是关注政府责任的履行情况,关注审计整改情况,关注审计后的责任追究情况,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立。近年来,我国审计机关在一些专项资金审计中,如退耕还林审计、移民迁建资金审计、政府采购审计、机场建设审计等,在关注专项资金的真实、合法性外,同时也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揭露出一些损失浪费的突出问题,引起了中央、国务院的重视,社会各界也比较关注。今后,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是审计应该关注的重点。 2.搞好与宏观管理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评估宏观经济政策。这里的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是针对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展开调查,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这类专项审计调查具有宏观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灵活的特点,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功能。实践证明,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积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形式。从今后发展来看,我们应该更多地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跟踪调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从宏观的角度提出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建设性意见。例如,2001年审计署开展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情况审计调查,与当时金融改革的热点紧密相关,具有很高的政策价值。2002年3月,针对河北省某县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审计署某特派办对该县近三年的财政决算开展了审计调查,揭示了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专题报告经审计署上报国务院后,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全国实行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的改革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这一积重难返的问题,审计调查结果和建议直接为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3.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审计结果公开是一个双向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机制,传播的本质就是传播者与传播对象之间的一个相互交流、沟通和影响的双向过程。沟通的价值是在传播者和受众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步骤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既有利于公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更有利于公众对各种腐败行为、滥用权力行为的监督[7].审计机关负责对国家财政、金融、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国家重要领域和行业的经济监督,而这些领域的审计信息无论对于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消费者,还是国内外的投资者、债权人分析经济环境及发展状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机关必须充分考虑各权力监督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审计信息的加工提炼,提供多种形式的、高效适用的审计信息产品,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更好地发挥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 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宏观意识。为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审计机关必须建立一支知识全面、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随着审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审计事业的发展,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它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审计专业技能,还应该是具有丰富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环境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从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这个角度出发,审计人员还必须具备宏观思维的能力,能够结合审计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建议。当前,审计机关迫切需要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做好“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兼顾,积极探索实施审计干部到财政、金融、发展计划、经济贸易等综合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制度,以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增强审计干部的宏观思维和大局意识。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审计的作用 摘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出发,从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入手,透过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比较,分析制约我国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引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审计监督来帮助政府正确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运用合适的手段适度调控宏观经济并达到预期目的。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经济监督;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宏观调控体系也正逐步走向成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一般包括宏观决策系统、宏观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四部分。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的专职经济监督机构,行使的是政府经济监督的职能,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属于监督保障系统,并具有信息反馈的职能。就是通过审计监督来帮助政府正确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运用合适的手段适度调控宏观经济并达到预期目的。 一、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审计作用的思考 (一)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比较 我国建立国家审计机关以来的十多年,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微观审计,审计评价时,一般就事论事,即使是实施一些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具体措施的大项目,如水利资金审计,防洪救灾资金的审计,审计评价基本上都围绕资金使用上的问题展开,很少涉及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本身的评价。但各级审计机关还是比较重视微观审计对宏观经济活动情况的反映,提倡微观入手、宏观着眼,通过定期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等手段,反映经济活动中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有益的信息和意见,但我们对宏观经济管理本身的评价,如体制、机制、法制的评价还很少涉及。1995年,我国的第一部《审计法》颁布,在这部法律里才第一次明确实行“财政同级审”和对中央银行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审计可涉及的宏观经济管理的领域。根据此法,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实施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反映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未能披露,即使披露, 也是对现象的罗列,很少或根本不涉及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本身的问题。至于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审计还不能涉及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如对金融手段、金融工具的评价。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评价还刚刚起步,涉及领域仅仅在同级财政预算执行上,无论涉及的范围,还是反映问题的层次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近年来各级人大对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既满意又提出意见,希望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决算中多年来存在的问题能从体制、法制、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本质问题的意见。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尽管我们所做的工作与现实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年轻的国家审计机关已开始重视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实施监督,这是一个重大进步,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一个显著特点,国家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广度与力度超过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虽然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但又潜伏巨大风险。我国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人民着想,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更应注意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及风险,更应注重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监督保障和信息反馈作用,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研究。 (二)制约我国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剖析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审计制度的时间 不长,市场发育不成熟,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不完善,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与信息反馈系统的各自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才能逐步走向协调完善。国家审计的极大多数工作游离于宏观经济管理之外,缺乏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准备和积累。 2.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先天不足 美国联邦审计署隶属于国会,是美国国会监督和约束政府的重要工具,在美国权力平衡的天平上,政府的权越大,联邦审计署的监督力度和广度也越大,这才能保证权力的平衡。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国家审计机关都起着维持这种平衡的作用,这就必须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进行严格监督。我们虽然不主张权力平衡的说法,但对权力实施监督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精典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内,是事实上的政府内部审计机构,这种有限独立性的设置客观上已排除了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它所发挥的作用必然是有限的。 3.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宏观经济管理的观念比较淡薄 多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领导和审计机关领导一再要求审计人员从微观着手、宏观着眼,从体制、机制上找问题,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事论事,可谓驾轻就熟,若要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评价,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德国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与我们截然不同,他们实施的是事前审计,即在项目立项后就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是否合法,是否已通过有关法律程序;项目可行性论证的科学性;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和可靠性;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项目就可以通过公开的招、投标方式予以实施了。德国的审计方式就能保证最大限度地防止重复投资、盲目建设,追求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他们的宏观意识在微观中的运用。而我们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节减一点被严重高估冒算的基建费用,至于它是否属于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建设后投资效益如何,一般不作评价,即使评价也是“事后诸葛亮”,于事无补。以上就是观念意识带来的区别,这种区别看来很小,但它的社会效益是无法计量的,因为有人作过估计,前些年我国每年属于重复投资、盲目建设的资金有数千亿元。 二、国家审计机关应尽快适应当前宏观经济管理要求。 毫无疑问,国家审计机关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空间非常巨大,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又迫切要求审计机关去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现实的情况是国家审计机关发挥作用的各种矛盾尖锐复杂,解决这些矛盾,只有用改革的思路。 (一)改革国家审计体制,确保其高度的独立性 审计的灵魂是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缺乏独立性,就难以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这是审计理论中不争的事实。因此顺应时代潮流,改变我国国家审计的隶属关系,使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已是审计工作得到继续发展、经济工作实行必要透明度的客观要求,这也是人们的共识。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露出来,这些矛盾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已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现在改革国家审计机关隶属关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改革的要求也越来强烈,人们企盼改革。当然,与改革相适应的是“人大”的监督职能要加强,要强化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这是审计机关隶属关系改革的前提。 (二)修改不适应国家审计机关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的法律法规 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光有一个“财政同级审”的《审计法》以及局限于宪法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包括《宪法》、《审计法》在内的有关法律进行修改补充,从法律上确定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从法律上保障国家审计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职能。事实上,我们现在所进行的有些工作已突破了这些法律限制,因此修改相关法律已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国家审计机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创造成熟的法制条件。 (三)用创新的思维,拓宽监督宏观经济管理的途径 多年来,一直在探索审计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途径与手段,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如通过同步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专项调查方法,来反映微观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的现象,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服务,这些成功的经验,对于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监督仍有现实意义。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些经验的局限性:一是它们都建立在对微观经济活动审计的基础上;二是反映的问题虽然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但反映的一般只是表象,基本没有涉及宏观经济管理本身,如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方法、体制、机制、法律等实质内容。因此拓宽监督途径对于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监督显得尤为必要,除了善于运用微观审计的各种手段和途径,获取事关宏观经济管理的可靠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本身进行评价外,必须创造条件直接对宏观经济管理的诸如政策、措施、手段、方法等开展审计评价,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宏观经济管理信息进行筛选、综合、归纳、分析,并据此对宏观经济管理作出独立判断。 (四)审计要提高科技含量 加快教育培训步伐。国家审计人员的培训要“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和学历教育兼顾,其中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要作为终身教育的内容。 改革落后的审计手段,除了加强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外,必须配置必要的计算机和其他设备及相关软件。必要时,还可以选择部分审计人员到相关部门轮岗学习培训,掌握这些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或进行对口人员的交流。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浅谈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论文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 可持续发展 科教兴国 依法治国 论文摘要: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和发晨。邓小平理论是一个比较完备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本文旨在分析和研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方面对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全面坚持邓小平理论,同时又根据新的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 一、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思想。更加强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再强调的思想。1995年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同志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意义。他指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呢?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我国国家大,人口多,必须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要的权力,使其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订地区性的法规、政策和规划;通过地方税收和预算,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充分运用地方资源,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01996年3月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就必须“实行投资的合理分工,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分别进行建设项目的资金配置。中央掌握的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全国性或跨地区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点工程,以及科技、教育、国防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地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除国家重点工程以外的竞争性项目,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由企业自主决策和投资。”另外,通过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地方政府的地税征收权。同时,地方政府还拥有以下几项权力:一是全国性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权,二是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三是发展地方社会保障事业,四是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权等。 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提出并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这一战略是科学的、可行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1988年我国就顺利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1995年又提前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确保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同志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做了进一步深化。1996年党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同标纲要》中,对今后15年的发展又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九五”时期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15年的努力,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将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到21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对我国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做了进一步的规划,指出:“展望下个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据邓小平关于科技、教育等一系列论述,根据国内外经济技术发展的趋势1995年5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指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就没有人类的未来。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跃极为重要。”《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在未来的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斗争中取得主动,要维护我们的国家主权和安全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大大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从而不断增加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在2001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又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这个论断,进一步科学地揭示了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五大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做了进一步部署:“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有重点地有选择引进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使企业成为科研开发和投入的主体。”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经济社会具有长久持续发展的统筹安排。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中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汲取世界上工业化国家的教训,借鉴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潮,从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对邓小平“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 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寻找一条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缓解人口压力,提高人口素质。其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最后,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方向和重点 邓小平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极为重视,曾多次强调:“在经济比例失调的条件下,下决心进行必要的正确的调整,是我们的经济走向正常的、稳定的发展的前提。”0针对我国产业结构上存在的问题,2000年在长春主持召开东北三省党的建设和“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今后5年到10年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以全面提升产业结构,提高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经济良性互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指出:“以市场为导向,使社会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这四项原则,应当成为我国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 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指出:“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不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业,把农村经济搞上去,这样才能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才能增加发展的回旋余地。因此,中央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村问题。”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的优化升级。我国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有相当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的优化升级。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是为物质生产和流通以及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服务业份额的提高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要标志。 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提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一项基本内容和重要任务。我国生产力布局极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这一方面不符合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最终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是对邓小平区域经济由不平衡到平衡发展战略构想的丰富和重大发展。 首先,东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这既是我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其次,明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思想。西部大开发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决策。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在解决地区经济差距问题时要“坚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了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方面,更加重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正如1993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所指出的:“主要运用经济办法,也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组织措施。要强化间接调控,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它的主要内容是把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两部分: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大税种划归中央,营业税、土地税和一小部分增值税划归地方。目的是加强中央政府对税收来源的控制,增强政府的财政实力。同时,在财政工具中,国债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国是从1981年起重新发行国债的。1991年,我国的国债发行开始走向市场,国债发行额度逐年增加。2001年,20年固定利率国债的推出,使政府又增添了新的财政工具,有利于政府适时转变财政调控手段,健全和强化财政长期调节功能,并从简单的短期财政政策向长期稳健的财政政策平稳过渡。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一方面,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在强调经济手段的同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更加注重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治国方针从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就应当用法律手段来发展和管理市场经济,对此,同志强调说,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更多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及管理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六、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创新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也必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于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如何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事关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头等重要的问题。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同志一再强调:“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旗帜。” 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进程中,不断根据实践的变化,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始终坚持从实践中,从发展中,从创新中来理解和把握其理论实质,把坚持和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之中。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面对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党做出科学的回答。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取得了对传统理论和体制的重大突破,如创造性地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等等。正是这些来自实际生活的需要、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构成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为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增添了新的思想内容。 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理论,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科学理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正确立场,并以其独特的理论贡献和辉煌的实践成就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终与新的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发展创新。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论《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 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常常是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讨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意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犹如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措施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应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应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与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谷独贵独贱。桓公曰:‘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与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与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与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掌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与谷物、货币与万物、谷物与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掌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掌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安施?’管子对曰:‘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措施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二、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 《管子·轻重篇 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与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管子曰: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与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 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檀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误农时 《管子。山国轨篇》说:“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如果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干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奖励多种经营 《管子·山权数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 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 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关于这点,《管子。国蓄篇》载: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 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种之藏,藏?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馕,与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与“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耜等械器和种子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胜(滕)?、屑(碎米)、?(糗,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 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国谷之重十倍异日”。《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问题讲得比较具体:“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干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笑。”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倍与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40,则钟400,10钟4 000,20钟为8 000。而当时金价为l金4 000,2金8 000。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20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8 000,值2金。如果粟价提高10倍,则粟价釜400,钟4 000,lO钟4万,20钟8万。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1斤4 000,10金4万,20金8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20钟,值钱8万,值20金。由于粟价提高了lO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 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日:“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可以。其办法是: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咕(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咕盐”。齐国又是著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收到3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肿,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 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若岁凶旱水泱(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笑(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度过荒年。 三、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 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下列一些: (1)轻税和免税 《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 ①《管子·轻重甲篇》:“十月始正.至於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 ②《管子·国蓄篇》也有类似记载。 产的重大损失,如说:“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贱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容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3/10的税,平均每年征15%;中年征2/10的税,平均每年征10%;下年征l/10,平均每年征收5%。如果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l/10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1/10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做到财利归于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 (2)国家与贸易 国家参与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W山国轨篇》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 ①② 《管子·国蓄篇》。 “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不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与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措施,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与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与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掌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民众的生活。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 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 桓公问於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 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 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噬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作用有独到的认识,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与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认识.《管子·国蓄篇》:“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做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 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与严格控制。 ①《管子·轻重乙篇》说:“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市,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掌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噬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①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有的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与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与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如果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9/工O,在民间流通的只有1/10,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与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 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 ①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 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口之家,10人食盐;100口之家,i00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则为3 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 000万。不仅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 (6)对外贸易 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对策,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与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龅健笆毓?疲??闼办短煜隆薄O喾矗?员鸸???谋竟??枰?奈镒剩?蛉纭肚嶂匾移?匪?挡扇 疤煜孪挛腋撸?煜虑嵛抑兀?煜露辔夜选保?饩褪撬狄?Ц呒鄹瘢?颜庵治镒蚀⒉仄鹄矗?睦?淙搿!渡街潦??吩兀骸氨酥詈钪?仁??刮峁?榷???蛑詈罟裙槲嵋印保?粗??霸蛭峁?裙橛谥詈睢薄!掇穸绕?匪怠拔镏卦蛑粒?嵩蛉ァ薄6员竟?枰?隹诘牟?吩虿扇 疤煜赂叨?蚁隆保?拐庑┥唐返募鄹竦陀谥詈罟??远酝馇阆??诰赫?腥∈ぃ?鹊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与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与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370,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 ①《管子·轻重戊篇》。 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与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中曾发生过重要作用,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探索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新视角 宏观经济的表现是各国经济学界研究的主要课题,也是政府政绩的主要体现,而且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理想的宏观经济表现为,在相对较短的时期,比如在一到三年内,如何使经济总量稳定增长,波动较小,失业率被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下,通货膨胀水平较低。宏观经济学正是研究如何才能达到这些目标的经济学科。因此说,宏观经济学是“实用”意义上的理论,应该通过其研究,帮助我们找到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方向,也就是说,如何应用宏观经济学来指导宏观经济管理,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目标。 国内主流的经济学研究目前沿袭的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从范式到假设、数学模型都基本没有变化。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针对他们所遇到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经相当成熟,侧重于对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强调实证研究;对比起来,中国学者对于宏观经济的研究更倾向于引出政策性对策,更重视规范性研究。而且,因为中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西方宏观经济学在建立模型时的很多假设与中国现实不相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直接使用造成的“水土不服”。不加区别地将这类研究结论作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力度低的情况下,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混乱而更可能是对经济的严重扭曲,这方面的主要体现在政府某些宏观经济政策,存在“一刀切”的简单化作法。比如去年第三季度对于中国经济中局部存在的由投资拉动的“热”的趋势,就采取了提高准备金率的措施。作为一剂猛药,立即导致贷款额下降,而实际上,很多行业仍然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如果仔细去看,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经济学界对于宏观经济是否过热的讨论更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结论似乎有简单化之嫌。要么言之凿凿地认为已经过热或有过热的明显趋势,要么铁板钉钉地咬定不过热。实际上,中国经济的复杂程度,是很难一以概之地以是否过热来做结论的。而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似乎也只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认识问题的途径。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是无可厚非的,但用来指导中国经济管理的实践就失于简单了。 国内理论界曾经讨论过中观经济学,如何界定中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范畴是一个本文不打算探讨的问题。然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过于宏观,对于中观问题的研究不够,可能是我们无法有效地利用宏观经济学方法论解决实际宏观经济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当我们站在很高的高度,研究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时,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些传统的宏观经济指标在中国的形成和传导机制,而现有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成果似乎没有给我们提供这样的工具和帮助。 如果局限于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方法论,就很难让我们把视角转移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现象的构架过程中去。其实,即使是西方经济学,也是在某种经济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也就是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所有假设都源于此。而中国的情况却很不同,忽略这样的本质区别,不讲宏观经济学理论适用的条件,就套用其研究范式甚至结论,是无益于事的。尽管关于是否存在中国经济学还有很多争议,无庸讳言,中国经济的特殊性提示我们,在研究宏观经济现象时,不可不顾其是建立在与中国目前不尽相同的社会制度基础上这样一个前提。至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的经济形态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不同,以及现有的研究方法的适用性,还需要大量的深入的研究。 中国宏观经济的特点是以投资驱动为主,工业主导型,而且投资中政府的投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主导投资和行政干预的作用显著。这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以美国为例,其宏观经济体现为消费驱动,服务业主导,投资基本由私人进行。另外,中国的制度演进的步伐较快,而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了。相比之下,在投资,金融,法制,人力资源,技术,制度变迁等对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中国的情况都与西方差异很大,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西方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统一的市场环境,而在中国存在着南北、东西、城乡等地理区域上的巨大差异。这种经济环境有较大的动态性和发生畸变的不确定性。而我们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往往存在着不比较模型的使用条件,较多采用静态的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的缺陷,局限性是很难避免的。方法论方面的尴尬,使我们既不能直接引用宏观经济数据,套用现成的静态模型,又不能只是依赖以前几次经济过热的经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做出客观的判断。所以,各家各派的观点也就无法统一,甚至无法建立共同的研究出发点。 但是有些专家还是通过数据和直觉预感到了事情的本质。比如在去年部分行业表现出投资过快,价格上涨幅度和发展速度较高,汽车,钢铁,建材,房地产,原油,粮棉等都很热,甚至出现了水和电力的短缺。另一方面,大部分消费品的价格仍然在下降,总的价格指数上升幅度不大。一些先行指标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在上升,引起学者担心消费价格指数会在一段时间后上升加快,引起通货膨胀。这些看法都来自现有宏观经济学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分析模型。信奉者认为现在的特征数据已足够,用现有模型分析,通货膨胀必将到来,只是有滞后性,所以不会马上显现,但要防微杜渐。反对者也使用同样的分析工具,但要乐观很多。正是由于他们观点虽然不同,但研究方法却大同小异,因此,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对于宏观经济的判断成为了数字的估计,不同处只是在程度上,有量的区别而无质的不同。这样很容易使宏观经济研究变成数字游戏,结果只能是看谁估计的更接近实际数字一些,而每年都有很多预测家为此大跌眼镜。 抛开这种数字游戏,作者认为,应该深入研究投资,消费,政府支出,进出口分别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影响。在不同的经济体里,他们的实际作用是不同的。在中国投资对GDP的影响达到60%以上,消费的影响只有不到40%,而美国却几乎正相反。在正统的国民经济核算恒等式中,投资就是指私人投资,而且这部分不受政府干预,完全由市场信号引导,投资的领域也没有太多限制;在中国投资的限制很多,而且政府投资有替代和挤出私人投资的倾向。对于这些区别,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程度的不同。量的不同造成了对GDP增长率的影响因子是不同的,而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模式对经济的影响被放大,最终可能会带来质的变化。再更进一步看,以投资为例,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影响也不同,以目前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来看,能源工业,基础材料工业等耗能大户的低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巨大,这些部门的投资扩大,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直接影响到别的行业发展和表现,而国民经济各部门复杂的相互互动,可能使作用的结果远远超出我们的理解和控制范围。同样,消费领域也是如此,消费的组成结构,消费的倾向,不同消费群体的比重,消费能力的区别对于决定消费在国民经济中所其的作用,可能是很不同的。这些都需要更细致的了解和把握。这实际是国民经济的形成和传导机制,与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不少学者认识到,中国宏观经济的很多问题是因为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在中国目前特定的转型过程中,有其独特之处,不应该忽略。在国内也有先行者在企业层次上进行了研究,认为在微观单位和宏观总量之间还存在这一块十分广大的 “中观”领域,认为对这一中间地带的研究必将大大丰富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但宏观经济学却不研究产业结构与宏观经济总量稳定间理论关系。 客观地讲,政府在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也有其难处。受到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不得已采用粗放式管理。在目前条件下,与其热衷于对宏观经济是否过热做出结论,不如集中精力研究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行业,甚至不同的经济区域的发展特点,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细化在这些中观层次的协调管理,通过中观层次的微调达到整体宏观经济稳定,相信只要搞清楚各因素的影响大小,以及其影响方式、传播机理,通过控制主要变动因素的波动,就可以达到对整体波动幅度的把握。在摸索出规律后,就有希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应该说,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其宏观经济理论也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在开放的基本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的,而中国的经济学也理应在转型的中国的环境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实践建立起来。也许等我国发展到具有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一致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条件下,两种理论体系会很好地融合,这是一个远景。但现在,我们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成果,不唯书不唯上,走出适合中国自己的路。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与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与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与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与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引自世界银行:《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与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点,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与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特殊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安全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引自徐茂魁等:《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引自王金存:“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势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引自冯启德:“国外国企改革策略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与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赖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允许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势,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作用,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容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与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分配不同。单一委员会制把二者都集中于董事会;双重委员会制则把战略经营决策权交给监事会,把日常经营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比较而言,双重委员会制似乎能更好地起到弱化股东即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作用。 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动表现出三个趋势:一是更加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例如,德国规定,国有企业从董事会成员到下属公司的经理人员都不能来自政府机关,而必须是工商界人士,一般要在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中有较长时期的工作经验。二是更加重视将企业的经营职能与决策职能分开,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是注重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法国国有企业董事会所实行的“三方代表制”,即国家代表、职工代表和与企业有关的专家及知名人士代表各占1/3,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节和引导国有企业,既保持自主经营的独立性,又使其行为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各个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管理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1.法国的分类管理与计划合同方式 法国政府根据企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行业是否存在规模效益、是否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等三个标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对于这类企业,法国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控制的程度也比较高,企业的自主权相对较少。而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同私人企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平等竞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对资产的流入或流出进行监督。 法国政府还采取了计划合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控。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合同也同时规定了国家在财政投资、补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企业承担的义务。计划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根据计划合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则可以在计划合同的约束下选择最优的经营管理方式。计划合同的期限通常为3~5年。通过计划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与国家计划、企业目标与国家目标之间的结合与协调。 2.意大利的国家参与制方式 国家参与制是意大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大特色。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与制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与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与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 瑞典的分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调控。瑞典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专门成立了“规范化领导小组”,清理和简化各种法规和条例,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铺平了道路。 瑞典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1)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以提高和降低税率以及免征所得税等办法,减少消费刺激和鼓励利润用于投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发展。(2)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3)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即所谓的“斯堪的那维亚模式”。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 4.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 美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主要采取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政府与承租者协商确定条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强化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政府通过向出租企业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承租者既要有投资又要有销售产品的保证。经营者必须按协议交纳租金,通常由折旧费和一部分利润构成。特殊情况下,国家只向承租人收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收折旧费,以补偿国有企业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的损耗。 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是由一些特别机构直接管理的。如国家宇航委员会管辖的武器研制和生产空间技术的企业、联邦自然开拓局、农业电气化管理处、田纳西盆地管理处管辖的国家动力建设项目等。美国对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也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在生产销售上,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和商业政策;在人员管理上,企业有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立上,企业有权依据法律设立董事会和其它管理机构。 三、借鉴与启示 1.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特殊职能所提供的潜在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它的特殊作用也是其它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除了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随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也会随民间资本积累和投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但这些变化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其它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二十年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30个百分点。实践表明,经济结构的这种增量调整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其它经济成份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保持了经济较高的增长率。但这种增量调整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不需要国有经济大量存在和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另一方面,一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国有经济的进入又严重不足。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因此,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根据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的经济职能,对我国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 2.加强检查监督,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从市场经济各国的情况看,虽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各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都力图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或效果的监督。这种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议会系统、政府系统及社会监督系统进行的。其中,注意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专司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的半立法、半行政机关。正是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在大企业内部设立审核所、政府派经济检查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年终检查和专门检查,以及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布经营状况等做法,也为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对国有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需要以一定的目标为准则。从整体上讲,国有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而且还应具有多重的社会目标,两种目标间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兼顾。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政府都将国有企业按竞争性部门和非竞争性部门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非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国家一般采取控制程度极强的独资经营方式,其目标函数是多重的,而盈利往往是次要的目的。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生命力和生存空间并不在于它自身的高经济效益,而在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环境基础,对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至于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赢利,因而这一类企业必须把竞争能力、经营效率放在第一位,而不承担其它社会目标。国家在这些企业中的角色类似于一个普通的股东,主要采取控股方式进行间接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按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性质和地位,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和监督。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公益、公共和服务性国有企业,政府可较多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而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总的原则应以市场为基础,主要实行间接控制,对这类企业的所有权管理应具体体现为股权管理。 3.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产权关系,应以股权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从国外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政府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官民混合企业日益增多;在混合企业中,以国有资本为主即政府控股企业日益减少,而以民有资本为主即政府参与企业相应增多。这种官民混合企业之所以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因为通过官民资本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职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且还因为由官民资本融合而形成的多元出资者所有权结构有助于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我国今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也应当以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为重点,积极鼓励境内外法人及个人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不断调整企业的投资格局及股权结构,逐步使之趋于合理化。在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其组成通常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所有者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注意吸收有关专家和工人代表参加董事会,以提高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造之后,也应建立董事会专家化的集体决策制度,弱化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可以考虑将与企业有关的专家列为董事会成员,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提出的建议,借助专家学者有效地把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同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应强化工人董事制度。普通职工通过职代会选举工人董事,通过工人董事传递工人的“声音”,从而有利于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克服原来的职代会流于形式的敝端。 4.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有企业的管理与改革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与规范。从国外的经验看,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设立、管理和经营一般需依议会颁发的特别法进行,将国有企业民营私有化也须议会通过专门法案。不仅如此,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以及东亚发展中国家,也都普遍重视法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运用。我国当前相关立法滞后,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显得无序而低效,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已经颁布实施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看,也存在着未完全落到实处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制化管理,努力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企业冗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沉重的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积极措施,化解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和社会负担,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外的情况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组的善后处理工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和社会运行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我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国有企业内部承担的社会职能,以提高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提高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才能产生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各国为改善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主要采取减少进入市场限制,引进新的竞争主体;对原有垄断企业实行切块分割,加大行业内部竞争;对国有企业贯彻商业化原则等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优先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要促进那些垄断性的基础设施产业,诸如电信、电力、供水、铁路等行业的内部竞争。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探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但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购房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因素。本文就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短暂下跌过后,即再次上涨。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到目前为止,虽然销售量有所萎缩,但价格依然保持坚挺。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带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这就使得企业经济管理相对薄弱,经济业务的随意性变大,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在这方面比较混乱。首先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扰乱单位会计工作。其次,法人内部监督机构作用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作用。再次,法律意识薄弱,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投机取巧,执法不严,姑息将就,拉人情给面子的现象普遍,管理松弛,造成了一系列经济犯罪。企业经营层以及普通员工的素质不高,人力资源政策不健全。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再者,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处于被动的位置,忙于具体的事务管理和救火中,缺乏长期规划,事后调控居多,造成“一放就乱。一放就涨.越管理越升温”局面的出现。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前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11条、新国四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人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在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误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当、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国家经济管理权及其实现的非凡方式 经济法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基本法律规范。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始终是一方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经济法的规范对象主要也是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尽管在对经济法的一般性探究中,可能涉及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一些新问题,但是,由于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运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效率和效能,因此,有必要对国家经济管理权进行专门探究。过去的许多经济法著述,为了回避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新问题,往往不涉足这一内容。事实上,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共性和个性既是经济法探究中不可否认的新问题,又是必须清醒熟悉的新问题。回避的结果,只能是使经济法的探究裹足不前。本文通过探究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及其实现形式,以期进一步开拓经济法的探究领域。 一、国家宏观调控和国家经济管理权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国家或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采取的各种办法的综合,其基本目标是经济稳定增长、重大经济结构优化、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就业、公正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必要条件。 宏观调控是一种国家行为,而国家行为必须由一定的代表机构来实施,为此,国家必须设立专门机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其职权。因此,国家这种行为和实施的手段在法律上表现为国家的特定权力及其行使职权的各种形式。 对国家来说,宏观调控是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承担的新的职能,是在过去的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的经济管理职能。国家要以宏观的调控者和管理者的身份,积极地介入经济运行。而从国家的一般理论出发,国家的一切活动不外乎对经济运行的规划、协调、引导、限制和禁止,就国家功能的角度而言,这些活动都是管理活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家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的管理;在法律探究方面,也就可以从国家经济管理权方面展开对经济法的熟悉。 经济管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自有人类社会之始,即有了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作为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对物的管理,即对生产、分配、消费、交换过程的经营、处理和协调。只是到了阶级社会,有了国家,管理才变成了对人的统治。我们这里所理解的经济管理,应该包括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两方面,它不仅仅是行政管理,也不仅仅是利用行政权进行的控制、取缔、监察等行为,而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综合体系。 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既是一种权力又是一种责任,为探究的方便,我们从权力的角度来界定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考察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规律及特征,这便是经济管理权。直言之,经济管理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经济运行的猜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力的总称。它是国家行政权力在经济保护领域的运用和实施。 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传统经济体制的不足 经济体制是指一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在近现代史上,世界上曾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经济发展模式,即市场机制和命令经济。而这两种经济组织形式或经济体制都存在不足。 在完全的市场机制下,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上起着基础性功能,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信号来反映各类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调节和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但是,市场并非万能,它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假如对于市场机制调节不足国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其结果将是直接危及一国的政治经济秩序,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大规模的经济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也从实践上证实了国家担当宏观调控职能的必要性。 传统的计划体制下,虽然政府拥有包括经济管理在内的社会经济管理权,但由于忽视和排斥市场主体的功能,将动态的社会经济运行过程和经济保护的关系当作静态的事物对待,并不能很好地调控经济。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 传统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表明了国家经济管理权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独立性。单纯市场机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无功能显示了国家必须在经济运行方面发挥功能;而计划体制或命令机制对经济运行调控的不足则显现出国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保护经济的缺陷。由此,我们认为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它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国家经济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规划、引导、激励、促进、限制、扶助和救济等手段,采取对有害于整体经济利益行为的事前预防办法以及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事件后的迅速、紧急排碍办法和其他适当办法。因此,它需要行政权的运用,需要国家或政府的积极参和。因此,很多人都据此认为经济管理权就是行政权,甚至认为经济法就是行政法。然而,深入分析便不难发现,经济管理权和传统的行政权存在着显著区别摘要: 1.经济管理权产生于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弥补市场失灵的必要补充。其目标是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和公平,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政权产生于国家的警察职能,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公共平安的必要手段,其目标是在不干预经济个体自由意志的前提下,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持公共平安,传统行政权产生的基础是国家利益。 2.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经济个体的自由意志施加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经济个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尤其是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而传统行政权则是一种消极的限制权,它是在市场主体的行为严重侵害社会或他人利益以至造成后果时才发挥功能,并且仅将其范围限制在恢复原有秩序的范围之内,行政主体不得干预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更不得直接参和到他们的关系之中去。 3.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各种非权力手段在经济法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权力手段运用得更为广泛和普遍。传统的行政权的行使主要是依靠权力手段,行政机关在有限的裁量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 4.经济管理权行使的主体比较广泛,它尤其重视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特征,尊重社会管理权的自治,并且保障公民参和,广泛地吸收公民和社会团体参加经济管理的猜测和决策。传统行政权的行使主体比较单一,仅限于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授权的组织,强调行政的统一性,和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协商或妥协的关系。 诚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行政权也显现出各种变化,其行政范围、行政手段、行政办法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相应的变动。但是,我们看到摘要:这些变动恰恰是国家职能的变化和扩展的结果,正是这些变化引起了新的权力理论的产生和新的权力的确立。因此,传统行政权的变化既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又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结果。从理论上正确地熟悉国家经济管理权的性质和特征是把握经济法的性质和特征的又一角度。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行使的非凡方式-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如前所述,国家经济管理权作为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加以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市场主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 为适应国家经济管理目标实现的需要,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即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在经济法得到了广泛运用。由于权力手段在过去的经济法探究中已有很多成果,且从本质上看,权力手段是国家行政权在经济领域的直接运用,法律必然赋予这类手段以强制执行力,因而,它们应该也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而非权力手段则不然,虽然它们也经常由国家或政府所采用,但是,国家或政府在运用这类手段时,主要是积极地鼓励和诱导,不能对市场主体采取强制办法,因而,这类手段并不具备也不可能具有强制执行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或鼓励诱导办法能否得到实效,必须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接受和认可。仅此而言,就不难发现经济法中权力手段和非权力手段的巨大差异,对于经济法规范中的这一非凡现象,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究。在此,仅探究非权力手段中运用最普遍的两种-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一)经济行政合同 经济行政合同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经济,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它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必须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同时由于其前提和基础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它又具有一般民事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概括地说,经济行政合同具有如下特征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是一个双方法律行为。这是作为合同的必备条件,合同必须是确立、变更和消灭双方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对经济管理机关而言,这是一种非凡的管理行为。它和经济管理机关依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政命令不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该行为不能成立。 2.经济行政合同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又答应经济管理机关保留一定的特权。前者表明了合同的基本属性,和民事合同一样,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关系不能成立。例如,在某单位和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签订的经济保护承包合同中,双方显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若无相对人的承诺,合同关系便不能成立。后者表明了合同的“行政”属性,即经济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济管理机关又具有某些单方意思表示的特权。由于经济和经济新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经济管理机关有权根据经济新问题和经济管理目标的变化,及时指挥合同的履行,在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有权变更甚至解除合同等等。但是,即使是这种特权也不同于单方面性的经济行政行为摘要:第一,经济管理机关的这种特权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它是经济管理相对人认可的一种特权。单方面的经济行政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第二,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中特权的行使以社会公共利益之必需、且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为代价。单方面的行政行为则不具备这一特征。简言之,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也必须照顾相对人的利益。可以说,这是一种内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必须以经济管理机关为一方主体。这一特征使经济行政合同符合一般行政行为的特征而不同于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对合同双方而言,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另一方。而经济行政合同只能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至少有一方必须是经济管理机关,当事人不得自由选择。民事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时,相互之间始终处于平等地位。而经济行政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合同关系前,是基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合同关系成立后,也以一方享有特权为特征。经济行政合同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一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因此,它不是民事行为,而是行政行为。它不同于民事合同,目的不在于直接的经济利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民事合同尤其是经济民事合同的结果可能客观上有利于整体经济利益,但它最直接的目的是法人或公民的自身利益。而经济行政合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实施经济管理,有利于公共利益,因此,它不能完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由于经济行政合同目的的非凡性,使得其和民事合同具有很大的差别。首先,在合同条款中经常规定了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其次,为保证经济管理职能的实施,有些合同的签订不是自愿的,而是带有强迫性;第三,合同的标的不是价值规律的体现,而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经济行政合同是一种灵活的行政行为,它作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和保留经济管理机关一定特权的有机统一体,在经济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既能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又保留了管理者的一定特权。从经济行政合同的特征可以看出摘要:它既不像经济行政命令那样僵硬,又不像民事合同那样随便。在经济行政命令中,相对人处于消极的被动地位,只负责执行而无须负责执行的结果,但在经济行政合同中,事先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必须对执行的结果负责,因而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假如发生相对人违约的情况,经济管理机关有权依合同追究其责任。 2.经济行政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单纯行政命令的不足,弥补法律规定不完善、地方规章效力不足的目前状况,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严于法律、法规的约定。在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同经济利益群体的出现,使得经济管理不可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必须以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以补充。而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管理法规尚不十分完善、地方立法更欠完备的情况下,经济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的目标和职能,以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弥补其不足。 3.经济行政合同是遵循经济管理社会性、灵活性特征,灵活管理的有效手段。经济管理必须以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的功能充分发挥为前提,且对于经济的管理,是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统一,以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是难以奏效的。然而,国家为实现管理经济的职能,使经济的发展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也必须表现出一定的意图,这时,采用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比单纯的行政命令要好得多。经济行政合同既便于实现国家管理经济的意图又保留了制裁对方违约的可能性,而且可以发挥相对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合同的形式,将管理建立在科学的、符合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 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民事合同,在订立的权限、方式和相对人选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不如民事合同自由。经济管理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无权自由处分公共权力。 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权限,即经济管理机关订立经济行政合同的依据是什么,这是一个尚存争议的新问题。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大多根据经济政策,而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但从长远来看,必须以法律形式确定经济管理机关签订经济行政合同的权力,以保证经济行政合同的稳定性及其运用范围,克服相对人的怕变心理。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只能在其管辖的经济事务范围内签定经济行政合同,但由于现在我国经济管理机关的权限因种种原因尚不稳定,因此,凡涉及重大新问题且有权限争议时,应由政府协商,并取得明确授权。 经济行政合同的条款,是经济行政合同的核心,它直接反映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经济行政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三大类摘要:第一类是一般行政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经济指标、价款和酬金、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五项。这是任何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第二类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按经济行政合同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款。这是各种具体合同中所特有的必备条款,其内容取决于经济法的明确规定或合同的具体性质。第三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如经济管理机关因其非凡性所享有的特权并经相对人认可的非凡要求。 经济行政合同的履行在实践中存在的新问题较多。从合同订立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不可忽视,一是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特权,二是当事人双方的合同责任有较大的差别。一般来说,相对人一方的责任及其奖罚都是明确具体的,而经济管理机关的责任则难以明确具体,根据现有的各种合同中有关经济管理机关一方义务的含糊措词很难依法追究其责任。因此,解决经济行政合同的法律依据新问题,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经济行政指导 经济行政指导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为谋求经济保护目标的实现,期待相对人任意的协作、自发的行动而提出的劝告、建议、指示、希望等非权力行为的总称。它是一种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经济管理中的存在是必要的摘要: 1.经济领域广泛复杂且技术化、专业化程度很高,经济管理机关在无适当立法办法的情况下,必须肩负管理责任,以弥补法律的不存在或不完善。 2.经济管理机关可以不通过命令或强制办法圆满灵活地实现预期的经济保护目标,而不引起摩擦或反抗,同时也保障对方主张自己意见的机会。 3.经济发展的高度专业化、技术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事项的复杂化,使得经济管理机关也有必要向社会和公民提供知识和技术。 经济行政指导是一种由经济管理机关通过向对方做工作,期待对方实施管理机关意图的行为。它从法律形式上不具有对相对人的强制力或法的拘束力,相反是在相对人任意合作下实现管理目的的行为形式。因此,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行为有着显著区别,它是一种非权力手段。但是,由于经济行政指导是经济管理机关的行为,而经济管理机关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享有的统治地位使经济行政指导可以发挥重要功能。 1.抑制功能。指在某种意义上,对相对人的行为事实上具有抑制效果。如技术监督局认为有违反经济法非凡规定的行为时,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告,或劝告可能遭受危害的企业、居民采取必要办法等。 2.协助功能。指保护相对人并予以协助的功能。例如建设局对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 3.调整功能。指调整相对人的利益关系。当企业相互间或企业和居民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可能影响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维持时,通过关系人的互让和协作来调整其利害关系。如企业和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纠纷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进行劝告,促使其达成协议。 4.引导功能。指为实施或实现一定的政策或计划而引导相对人的行为的功能。 从经济行政指导的功能可以看出,它对相对人不具有法的拘束力。但由于经济管理机关往往通过向服从行政指导的人提供一定的利益(如综合利用产品的价格优惠、税收优惠等)或以国家权力为背景的经济管理机关的支配地位,经济行政指导对相对人具有事实上的强制力,但不是法律上的。因此,对不服从经济行政指导者,不得强迫执行经济行政指导的内容,或对该不服从者适用罚则。 经济行政指导在各国经济法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但对这一新问题的探究却不够深入,有关经济行政指导的各种法律新问题,如经济行政指导和依法授权、法律对经济行政指导的拘束、经济行政指导中的裁量权、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救济等等,均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新问题。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问题与措施探讨 现如今在中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关乎到国计民生的社会问题。房地产涉及范围广、关联性高,是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增加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现在房地产行业繁荣表面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比如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地产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房地产整体产业素质低、产业化运行效果差;房价居高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中介市场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因为我国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产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如何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制定出众多的政策,受关注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仍然持续上涨得不到有效的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多的现象。由此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是如果不正视我国房地产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仍然会对产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阻碍。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 我国的房地产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在国家和政府经济管理中无法避免的重点难点。尤其在近几年,虽然政府重点强调要抓好房地产的管理,并且短时间里推行了一系列密集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大部分政策法规都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实施到位,有的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有些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原则的制定和颁布早早出台,可制定和颁布实施细则却远远落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低成本、高收益,使之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同时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 2.政策不稳定,目标不清晰 近几年来,我国多次调整房地产管理政策,目的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想法。然而政府在房地产管理的过程中,所出炉的政策无法结合现行的房地产形势,因而对房地产业也就缺乏了相应的约束力。政策缺少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整个房地产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上下波动,这样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也给投机者带来了钻政策漏洞的可趁之机。一些人往往利用政策中的相关漏洞,投机取巧的进行投资,扰乱和破坏市场的发展秩序。加之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还存在房地产税收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目标不明确、思路模糊的问题,更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所以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各环节的管理法规。现在主要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没有制定与此相配套的条例、细则,导致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在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违规的现象屡禁不止。 4.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 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偏重粗放发展,效益增长主要依靠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过度消耗,空间资源很少被重视,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并不丰富,尤其是土地空间等资源在一些地区形势非常严峻,所以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影响其他行业发展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房地产业发展中,资源的机会成本及合理利用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解决房地产经济问题的对策 1.完善管理机制 政府出台有效的法规政策来完善房地产市场。首先,政府应该重视税收在房地产经济中所起到的作用,理顺各种税收政策的关系,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其次,政府利用管制和市场调控双重机制来影响土地的价格,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时候,通过减少土地供应来减缓经济过热现象。相应的,房地产市场疲软的时候,应该适当增加土地的供应量,以此来刺激房地产经济的增长。再次,政府应该通过制定具体的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规划来完善房地产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 2.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短期实践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进行,处于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调整,转型和发展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词和关键词。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解决我国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方面起到重大作用,并且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阶段有着独特地位。确立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进而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把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有针对性地分解为中短期目标,以便不断理顺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关系,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积累经验。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从而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与合法化。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多层次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房地产经济一部分是金融,一部分是政策,因此对房地产经济的评价不能仅仅看一个方面,还应该看国民经济的稳定状态以及金融的承受能力。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济正在进入了恶性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持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经济泡沫,不仅需要房地产行业自身的规整,还需要国家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调控,以保持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未来的房地产经济才可以坚定不移的发展进步。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关于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若干问题研究 1、前言 自从对住房货币化进行了改革,使得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并且在2004年上升指数已经达到了高峰。尽管出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了小幅度的下降,之后又出现了上涨。在2010年,我国政府采取措施遏制了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 截止到现在,尽管房屋的销售量减少,但是,房价却没有明显下降。 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其中,结构性因素是长期发展的结构,主要由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政策性因素主要由政府调控行为失当、金融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等的影响。 2、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 2.1房地产业调控行为失当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其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经营形式等的垄断。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经济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压缩住房供需数量,拉大供需差距,从而使房价持续上涨。 房价的构成主要包含土地成本、开发费用、开发利润等方面。除此之外,政府在拍卖土地时,也可以从中获利,并且还可以从各种税收方面获得利益,土地和税费就占房价的40%。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高。企业和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各个行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利用城市优势来不断的壮大自己,然而,这些都增加了住房的需求,城市土地的价值逐渐凸显出来。从深一层次方面看,城市已经成为了政府巨大的投资资源。 在国内有些地区,土地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达到地方预算收入的40%,然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政府预算收入的60%。出现“土地财政”直接和土地出让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现如今,土地通过买断的形式使用,使得地方政府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这样的掠夺式的开发将直接阻碍到房地产的行业的发展。 2.2宏观金融政策调控失当 由于企业低利润或者是负利润状况的出现,使社会上很多闲置资金存到银行的机会越来越大。同时,我国现如今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存在很大的风险,再加上受实体经济的影响,经济市场发展的速度得到了控制。但是,实体经济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远低于房地产的投资,如果将这些资本都投入到产生巨大经济利益的房地产市场,那么将是和真实的消费者争抢房源,从而变相的抬高了房价,使原来人民的商品房转变为了资本房,这也成为了很多资本商家投机的基地。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实际的供给和弄虚作假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了房价完全脱离了真实的价值,使房地产泡沫形式开始膨胀,同时这又加剧了供需矛盾。 2.3缺少相关的国家住房保障政策 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但是,在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法律的约束,结果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大多数建设在偏远的郊区,尽管价格比较便宜,但是,由于缺少基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例如:交通费用,给中低收入的群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3、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有效措施 3.1科学规划建筑用地 当前,大多数人认为“城市经营”就是我们所说的“炒地皮”,各级地方政府只利用土地出租和转让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些房地产的开发商通过短期向外出租直接获得利益,例如:商品住宅;有些是长期向外出租来获利,例如:大型商场等。然而,在什么样的位置建设什么样的房子等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和谐城市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3.2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 根据目前房地产投资的速度和房市情况,从房市周期论的角度看,目前,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正处于一个繁荣时期,房地产市场还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上升阶段。但是,从目前的房市状况来看,近几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引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进行调整,然而,所谓的调整指的并不是楼市崩溃进行的调整,而是指导房地产进入另一个比较成熟的稳定发展时期,并且出现了很多性价比优越的产品,促进市场走向成熟化。 3.3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 现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gdp增长有巨大的带动作用,经济增长所决定的居民住房能力要依靠经济发展创造的市场需求。其原因主要为房地产行业是土地和金融相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产业,其中土地是严重缺乏供给弹性的因素,然而,金融在理论上可以无限供给,而且流动性较大。如果房地产行业深入投资因素,那么就会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泡沫,一旦市场资金出现突然中断,将会直接导致泡沫经济快速崩溃,同时也必然会给相关产业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影响和破坏。由此看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的发展下去。 4、结束语 总体说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房地产行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科学规划建筑用地、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有序的发展下去。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对于《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26gt;%26gt;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经常是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摘要: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摘要:“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摘要:“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摘要:“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索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重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如同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办法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摘要: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摘要:“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给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给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和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摘要:“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谷独贵独贱。桓公曰摘要:‘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摘要:‘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和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和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摘要:“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和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把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和谷物、货币和万物、谷物和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摘要: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摘要: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摘要: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摘要: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办法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摘要: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把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把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摘要:“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摘要:“桓公问于管子曰摘要:‘轻重安施?’管子对曰摘要:‘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办法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二、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 《管子·轻重篇%26gt;%26gt;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和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摘要:“管子曰摘要: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和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摘要:“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 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檀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办法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摘要: (1)不误农时 《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假如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干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摘要:“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奖励多种经营 《管子·山权数篇》载摘要:“桓公问於管子曰摘要:‘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摘要:‘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 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 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有关这点,《管子。国蓄篇》载摘要: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 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种之藏,藏?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馕,和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摘要: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和“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摘要: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耜等械器和种子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摘要:“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胜(滕)?、屑(碎米)、?(糗,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 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摘要:“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摘要:“国谷之重十倍异日”。《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新问题讲得比较具体摘要:“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干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笑。”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倍和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40,则钟400,10钟4 000,20钟为8 000。而当时金价为l金4 000,2金8 000。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20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8 000,值2金。假如粟价提高10倍,则粟价釜400,钟4 000,lo钟4万,20钟8万。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1斤4 000,10金4万,20金8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20钟,值钱8万,值20金。由于粟价提高了lo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 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日摘要:“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摘要:可以。其办法是摘要: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咕(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咕盐”。齐国又是闻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收到3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肿,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 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若岁凶旱水泱(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笑(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度过荒年。 三、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 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重的主要有下列一些摘要: (1)轻税和免税 《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摘要:“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 ①《管子·轻重甲篇》摘要:“十月始正.至於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 ②《管子·国蓄篇》也有类似记载。 产的重大损失,如说摘要:“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摘要: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摘要: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摘要: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贱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轻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摘要:“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3/10的税,平均每年征15%;中年征2/10的税,平均每年征10%;下年征l/10,平均每年征收5%。假如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l/10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摘要:“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1/10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做到财利归于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办法。 (2)国家和贸易 国家参和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w山国轨篇》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 ①② 《管子·国蓄篇》。 “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不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和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办法,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新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和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和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把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功能,安宁了民众的生活。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 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摘要: 桓公问於管子曰摘要:“衡有数乎?”管子对曰摘要:“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 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 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噬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摘要:“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把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把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新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功能有独到的熟悉,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和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熟悉.《管子·国蓄篇》摘要:“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摘要:“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做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 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和严格控制。 ①《管子·轻重乙篇》说摘要:“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市,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把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噬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①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有的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和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摘要:“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和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假如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9/工o,在民间流通的只有1/10,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和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 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 ①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 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口之家,10人食盐;100口之家,i00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则为3 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 000万。不仅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和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摘要:“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 (6)对外贸易 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办法摘要: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策略,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和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摘要:“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龅健笆毓?疲??闼办短煜隆薄O喾矗?员鸸???谋竟??枰?奈镒剩?蛉纭肚嶂匾移?匪?挡扇 疤煜孪挛腋撸?煜虑嵛抑兀?煜露辔夜选保?饩褪撬狄?Ц呒鄹瘢?颜庵治镒蚀⒉仄鹄矗?睦?淙搿!渡街潦??吩卣??骸氨酥詈钪?仁??刮峁?榷???蛑詈罟裙槲嵋印保?粗??霸蛭峁?裙橛谥詈睢薄!掇穸绕?匪怠拔镏卦蛑粒?嵩蛉ァ薄6员竟?枰?隹诘牟?吩虿扇 疤煜赂叨?蚁隆保?拐庑┥唐返募鄹竦陀谥詈罟??远酝馇阆??诰赫?腥∈ぃ?鹊取 尤其值得注重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和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摘要:“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和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370,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和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 ①《管子·轻重戊篇》。 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和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中曾发生过重要功能,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26gt;%26gt;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经常是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摘要: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摘要:“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摘要:“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摘要:“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索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重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如同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办法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摘要: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摘要:“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给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给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和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摘要:“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谷独贵独贱。桓公曰摘要:‘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摘要:‘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和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和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摘要:“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和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把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和谷物、货币和万物、谷物和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摘要: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摘要: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摘要: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摘要: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办法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摘要: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把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把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摘要:“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摘要:“桓公问于管子曰摘要:‘轻重安施?’管子对曰摘要:‘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办法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探析 摘要: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建立我国宏观调控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我国在宏观调控方面所实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举措,都是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思想为指导,以此建立的宏观调控体系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经济思想;宏观调控体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自1978年到1992年期间,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进行深入思考,并进行宏观调控体系的总体设计。邓小平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最重大的贡献是:提出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邓小平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大胆探索,为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 一、确立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邓小平指出:“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宏观调控就是大方向问题,解决好大方向问题关系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现。邓小平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第一,保持经济总量平衡。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特别强调说:“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第二,经济结构比较合理,保持国民经济重大比例的协调。为保持总量平衡,必然要求结构合理,只有经济结构合理的总量平衡才是真正的平衡。经济结构合理化,最重要的是产业结构合理化,它决定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同消费结构相适应。只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从而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样的大方向问题必然要求在中央的层面上来整体推进。现代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都是有控制的经济。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能没有宏观控制。为保持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作为调控主体的中央,必须有权威。因为宏观调控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只有中央有权威,才能控制住局面,引导地方、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向宏观目标靠拢,取得宏观调控的预期效果。邓小平还指出:“可能我们经济发展规律还是波浪式前进。过几年有一个飞跃,跳一个台阶,跳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一下,再前进。”“波浪式前进”实际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特殊的运行规律,强调中央的统一调控,“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早在1954年1月,邓小平在总结财政工作时就强调指出,“财政部门是集中体现国家政策的一个综合部门”。所以“财政部提意见,是从全局出发,考虑有钱没有钱,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看到大事,要有战略观念”,邓小平的这一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正确概括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准确理解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常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必须对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在邓小平经济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对财政体制改革较早。1978年至今的财政体制改革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4年,基本特征是通过放权让利,也就是通过对企业、地方进行放权让利,支持经济改革与社会事业改革。通过这些改革,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第二阶段是1994年至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重要的改革,基本特征是建立规范的财税体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同时财政实力在不断强大,中央财力不断增强。 从表1可看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为保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大力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各种财政政策都实施过。1988—1997年实施紧缩财政政策。1998~2004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时期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增加赤字,增发长期建设国债。通过这一举措,解决了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的进出口下降及内需不足问题。这一时期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约9 100亿元。二是增加工资,加强社会保障。目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消费。1998-2004年工资调整了四次,建立了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失业补贴和城镇最低生活补助。三是大力提高出口退税率,支持出口发展。到2004年,出口退税率由1998年的9%增加到15%。 三、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 1991年,邓小平在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了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及金融与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方面,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信用创造功能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货币供应量和币值本身的稳定,而且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及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影响投资、利率、就业、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价格水平,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经济生活。可以说,经济活动如果离开金融,就无法运转。根据邓小平“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得大一些”的指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明显加快了步伐,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较大的改革措施。如,银行体制改革、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资金市场,等等。现在看,尽管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失误,但从战略角度看是成功的。 1978年,邓小平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现在仅仅是当会计,没有真正起到银行的作用;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986年12月,邓小平指出:“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思想指明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按照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我国开始了艰难的银行业的改革历程。从1985年开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建成了由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经营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组成的新的金融体制。新的银行体系也初具规模,包括国有独资银行、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等。我国银行业逐步由“财政出纳”的角色,转变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银行信贷资金成为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肯定了证券、股票市场的试验,主张要坚决地试。他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邓小平的这次讲话,彻底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命运。此后,我国的资本市场开始了从无到有的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实践已经证明,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完全正确。 四、在宏观调控中注重运用法律和行政的调节手段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以间接手段为主,但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也不可缺少。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实施,可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邓小平非常重视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它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手”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手”。他认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依法行事。职能的转变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改革任务。要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改革臃肿重叠的政府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机构。政府职能转变,实质上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地位有极大提高,人民生活由温饱型步入小康型社会,这些成果的取得与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及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指导的宏观调控是分不开的。回顾我国30年改革的历史,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一系列思想,对指导我们深化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仍有重要意义。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关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的思考 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模式中,经济管理类专业是一个统称,其中主要包括:财务、统计、经贸等学科,而在每一学科的具体教学中统计学都是学生要学习的基础知识之一。与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相比,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具有专业性强、系统性强、实用性强等特点。从学科设置的角度进行分析,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是一门关于统计信息获取、显示、描述,以及综合分析的专业学科。目前,国内经济管理专业在统计学教学方法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弊端和问题,多数教师往往把统计学课程单纯地看作是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热衷于基础知识的讲授和繁琐公式的推导严重忽略了统计学的工具性和应用性,削弱了学生思想方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教学流于空洞、枯燥、乏味,进而严重挫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教学偏离了课程培养目标,教学效果和质量也不理想。要扭转目前统计学的教学现状,教师要认真的对教学方法问题进行反思,并且不断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以摆脱和改变现阶段的统计学教学“困境”。 1.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中教学方法的实际应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各行业、各领域在管理工作中对于统计学的重视,需要大量具有较高素质的统计学专业人才。目前,在国内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已经对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并且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教学策略,为推动统计学教学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教学方法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1讨论教学方法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应用的讨论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围绕中心问题相互交流个人看法,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情绪,活跃学生的思想,便于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表达能力。例如在讲解统计的概念时,向学生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什么是统计?“统计”一词有几种涵义?为什么说统计是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什么是标志和指标?它们有何联系和区别?什么是统计总体、什么是个体?它们之间有何联系?统计学与其他学科有什么关系?层层设置疑问,让学生展开讨论,表述自己的看法,讨论后由教师进行总结,概括各种意见及其分歧,为学生梳理出了解答问题的不同路径,以引导学生自主进行辩论和思考,帮助其得出自己的结论。 1.2对比分析教学方法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应用的对比教学方法是将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含义进行直接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别与内存关系,然后进行分析。例如在讲解时间数列的计算时,通过时点数列与时期数列的比较,得出两者之间的三点不同,即:是否具有可加性、与时间的长短有无关系、是否是连续登记取得,以此作为时点数列与时期数列的基本判断方法。 1.3总体框架结构教学方法 为了使学生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一些枯燥乏味、抽象难懂的名词、概念,框架结构法的应用通过框图将各知识点的内在关系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框架,然后逐层展开加以剖析,提纲挈领地板书框图中名词的特点与作用,用形象生动的比喻语言说明各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异同。采用这样直观清晰、凝练简洁的框图教学,可以让学生一目了然,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1.4实践式教学方法 实践式教学方法就是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如专题研究、社会调查、提供咨询、参与企业管理等方法,全方位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在实践教学中学生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活动,通过对实践过程的讨论和实践总结的书写,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例如在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的教学中,先让学生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事件,设计一套调查方案,通过调查方案、调查方法的设计让学生理解了统计调查的内容,通过对搜集来的材料的整理让学生加深了统计分组、组中值等基本概念的理解,掌握了基本的计算方法。 2.提高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应用效果的途径 2.1注重现代先进教学技术的应用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注重先进教学技术的合理应用,并且加强对于教学效果的科学评价。科技的发展为统计学的教学和应用带来了快捷和方便,主要体现在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统计软件的应用,在统计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公式、枯燥的数字变得直观生动,可以在课堂上使用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资料,可以展示复杂的图表,将图表的制作过程演示给学生,加深了学生的感官认识,也节省了板书时间;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使用图表、声音、文字、色彩、动画等形式传输教学内容,不但可以创造轻松活泼的课堂气氛,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因此,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要注意把握尺度,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每一节课的时间,合理编排讲课内容,做到严肃活泼、有主有次,形成交流互动,才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2.2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 在传统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与“学”中,学生掌握的知识只局限于应付考试,并没有真正理解消化,加之所学的课程之间缺乏衔接,往往在实际问题面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统计教学的改革应立足于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应考虑其专业特点,把握社会经济动态及实际应用组织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脉搏,培养具备一定统计理论知识、技能,能在社会发展变化中活学活用、不断创新的高素质人才。 2.3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认识统计学的实际应用背景 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开设统计学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一种正确地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规律的理论、方法,解决的是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要求教师明确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专业及应用背景组织教学,要时刻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善于使用统计方法分析这些问题。对于概念公式的掌握,强调理解和应用,有的放矢,学以致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的适应性和应用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广大教学一定要注重教学方法的不断革新和完善,进而才能有效促进教学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并且提高学生对于统计学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透视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和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前状况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非凡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和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摘要:引自世界银行摘要:《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和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征,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摘要: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和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非凡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平安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摘要:引自徐茂魁等摘要:《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摘要:引自王金存摘要:“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向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摘要:引自冯启德摘要:“国外国企改革策略探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和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非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靠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答应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向,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功能,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摘要: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非凡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轻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分配不同。单一委员会制把二者都集中于董事会;双重委员会制则把战略经营决策权交给监事会,把日常经营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比较而言,双重委员会制似乎能更好地起到弱化股东即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功能。 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动表现出三个趋向摘要:一是更加重视发挥专家的功能。例如,德国规定,国有企业从董事会成员到下属公司的经理人员都不能来自政府机关,而必须是工商界人士,一般要在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中有较长时期的工作经验。二是更加重视将企业的经营职能和决策职能分开,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是注重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法国国有企业董事会所实行的“三方代表制”,即国家代表、职工代表和和企业有关的专家及知名人士代表各占1/3,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节和引导国有企业,既保持自主经营的独立性,又使其行为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各个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管理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1.法国的分类管理和计划合同方式 法国政府根据企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行业是否存在规模效益、是否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等三个标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对于这类企业,法国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控制的程度也比较高,企业的自主权相对较少。而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同私人企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平等竞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对资产的流入或流出进行监督。 法国政府还采取了计划合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控。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合同也同时规定了国家在财政投资、补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企业承担的义务。计划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根据计划合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则可以在计划合同的约束下选择最优的经营管理方式。计划合同的期限通常为3~5年。通过计划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和国家计划、企业目标和国家目标之间的结合和协调。 2.意大利的国家参和制方式 国家参和制是意大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大特色。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和制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摘要: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摘要: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和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和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和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和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 瑞典的分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调控。瑞典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专门成立了“规范化领导小组”,清理和简化各种法规和条例,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铺平了道路。 瑞典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摘要:(1)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以提高和降低税率以及免征所得税等办法,减少消费刺激和鼓励利润用于投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发展。(2)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3)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和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即所谓的“斯堪的那维亚模式”。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 4.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 美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主要采取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政府和承租者协商确定条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强化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政府通过向出租企业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承租者既要有投资又要有销售产品的保证。经营者必须按协议交纳租金,通常由折旧费和一部分利润构成。非凡情况下,国家只向承租人收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收折旧费,以补偿国有企业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的损耗。 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是由一些非凡机构直接管理的。如国家宇航委员会管辖的武器研制和生产空间技术的企业、联邦自然开拓局、农业电气化管理处、田纳西盆地管理处管辖的国家动力建设项目等。美国对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也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在生产销售上,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和商业政策;在人员管理上,企业有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立上,企业有权依据法律设立董事会和其它管理机构。 三、借鉴和启示 1.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非凡职能所提供的潜在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它的非凡功能也是其它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除了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随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也会随民间资本积累和投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但这些变化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其它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二十年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30个百分点。实践表明,经济结构的这种增量调整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其它经济成份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保持了经济较高的增长率。但这种增量调整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不需要国有经济大量存在和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另一方面,一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国有经济的进入又严重不足。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功能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因此,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根据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的经济职能,对我国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 2.加强检查监督,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从市场经济各国的情况看,虽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各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都力图通过各种办法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或效果的监督。这种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议会系统、政府系统及社会监督系统进行的。其中,注重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功能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专司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的半立法、半行政机关。正是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在大企业内部设立审核所、政府派经济检查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年终检查和专门检查,以及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布经营状况等做法,也为实践所证实是行之有效的。 对国有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需要以一定的目标为准则。从整体上讲,国有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而且还应具有多重的社会目标,两种目标间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兼顾。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政府都将国有企业按竞争性部门和非竞争性部门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非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国家一般采取控制程度极强的独资经营方式,其目标函数是多重的,而盈利往往是次要的目的。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生命力和生存空间并不在于它自身的高经济效益,而在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环境基础,对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至于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赢利,因而这一类企业必须把竞争能力、经营效率放在第一位,而不承担其它社会目标。国家在这些企业中的角色类似于一个普通的股东,主要采取控股方式进行间接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按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性质和地位,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和监督。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公益、公共和服务性国有企业,政府可较多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而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总的原则应以市场为基础,主要实行间接控制,对这类企业的所有权管理应具体体现为股权管理。 3.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产权关系,应以股权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从国外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是政府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官民混合企业日益增多;在混合企业中,以国有资本为主即政府控股企业日益减少,而以民有资本为主即政府参和企业相应增多。这种官民混合企业之所以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因为通过官民资本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职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且还因为由官民资本融合而形成的多元出资者所有权结构有助于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我国今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也应当以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为重点,积极鼓励境内外法人及个人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不断调整企业的投资格局及股权结构,逐步使之趋于合理化。在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其组成通常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所有者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注重吸收有关专家和工人代表参加董事会,以提高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造之后,也应建立董事会专家化的集体决策制度,弱化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可以考虑将和企业有关的专家列为董事会成员,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提出的建议,借助专家学者有效地把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同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应强化工人董事制度。普通职工通过职代会选举工人董事,通过工人董事传递工人的“声音”,从而有利于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克服原来的职代会流于形式的敝端。 4.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参和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改革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和规范。从国外的经验看,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设立、管理和经营一般需依议会颁发的非凡法进行,将国有企业民营私有化也须议会通过专门法案。不仅如此,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以及东亚发展中国家,也都普遍重视法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运用。我国当前相关立法滞后,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显得无序而低效,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已经颁布实施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看,也存在着未完全落到实处的新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制化管理,努力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功能的发挥,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企业冗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沉重的新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积极办法,化解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和社会负担,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和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外的情况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组的善后处理工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和社会运行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我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国有企业内部承担的社会职能,以提高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证实,提高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才能产生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各国为改善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主要采取减少进入市场限制,引进新的竞争主体;对原有垄断企业实行切块分割,加大行业内部竞争;对国有企业贯彻商业化原则等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优先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要促进那些垄断性的基础设施产业,诸如电信、电力、供水、铁路等行业的内部竞争。 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和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前状况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非凡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和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摘要:引自世界银行摘要:《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和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征,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摘要: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和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非凡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平安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摘要:引自徐茂魁等摘要:《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摘要:引自王金存摘要:“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向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摘要:引自冯启德摘要:“国外国企改革策略探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和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非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靠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答应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向,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功能,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摘要: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非凡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轻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当代政府经济管理规范化和经济法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本文从一般背景和特定背景阐述政府经济管理和经济法的内在关系,分析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法律前提,提出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最后论述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的经济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补救办法。文章力图说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参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观念、体制和方法都要和时俱进,这也就是经济法制度创新所谍求的目标。 [关 键 词政府经济管理;经济法;规范化;政府经济管理规范化 一、政府经济管理和经济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已成为规范政府经济管理之法和政府实施经济管理之法 1.改革开放和法律形态的创新 经济法是20世纪世界法制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 在中国,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名称,以及经济法学作为法学学科的名称,是在1978年下半年之后才开始形成的。改革开放逐步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要求适应时展、和国际经济规则接轨;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国家始终把经济立法放在整个立法工作的首位,并且加强了经济执法,于是经济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应运而生。早在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提出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需要有各种经济法。”这是官方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经济法”的专门术语。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把“经济法”列为哲学社会科学探究的主要课题之一。非凡要指出的是,在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摘要:“有关法律部门,法学界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初步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以最高立法机关的名义对国家的法律体系予以划分,表明中国立法的思路更为科学化、规范化了。 经济法新问题基于三个出发点摘要:第一是国家(政府)和经济的关系,第二是市场经济和法的关系,第三是管理和法的关系。而这些因素,都必须摆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这种第二次革命,就不可能兴起中国的经济法。改革开放使传统的法律形态得到创新。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制度创新。 2,经济法规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体现发展、公平、平安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 什么是经济法,或者说,经济法是做什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摘要:“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我国已经制定了一批有关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还制定了一批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行业管理、促进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法律”。中国经济法的概念及范围,大致如此。 经济法的实质在于,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以法律的形式反映国家因素对市场经济关系的影响。换言之,经济法是国家(主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之法,管理为手段,协调为目的。政府经济管理是经济法的现实基础,经济法是政府经济管理的基本法律准则和手段,两者之间相互依存,有着不解之缘。 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发展、公平、平安三位一体摘要:首先是发展权。“发展才是硬道理。”[1讲“发展”还应涵盖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次是分配权。这里所用的“分配”一词是广义的,即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收人的分配。它包括摘要: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公平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应合理布置,统筹兼顾。,再次是平安权。经济平安包括宏观的和微观的,这是针对市场经济的风险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发展、公平、平安,既反映权力(权利),又反映利益,是权力(权利)和利益的统一。发展、公平、平安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经济法谋求的价值目标,这也就是政府经济管理期待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政府经济管理面临的挑战 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 作为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根本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因此,领导、管理和组织经济建设,就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某些混乱现象。主要表现在摘要:(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偷税、漏税、骗汇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3)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4)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5)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新问题相当突出;(6)文化市场混乱;(7)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特大平安事故时有发生;(8)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新问题不少。 面对这种严重的目前状况,政府应当怎么办?国务院于2001年4月作出《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认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中心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而在头一年务必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确实应当深入反思一下摘要:我们的观念、体制和作风能否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行为本身存在哪些不规范的情况?对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 经济法具有市场性(经济性)、社会性和管理性特征,其思路是从国家、市场和法的关系人手来解决现实经济新问题的,既要克服“市场失灵”,又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企业、市场三者达到协调。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进行,其中主要指运用经济法,加强经济监督管理,处理经济违法新问题,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当然还要运用刑法,通过审判程序处理经济犯罪新问题。 2.适应加入wto、参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经过1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现已正式加人最有影响的多边贸易体系——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中国参和经济全球化的重大举措。应当清醒地熟悉到,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美国一位大学教授讲得坦率摘要:wto规则“不仅理念是美国式的,连措词都是美国式的”。加入wto将给中国事业许多宝贵机遇,但也会产生某些负面影响。wto协议确定了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既赋予参加成员许多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参加成员的许多义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摘要:“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和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尖锐的新问题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趋向下,如何适应潮流,趋利避害,立于主动地位?关键是,如何提高政府和企业驾驭国际竞争的能力?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将出现三个重要转变摘要:由目前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和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2wto本身是一个以带有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wto一系列规则和机制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国际经济行政法典 ”。因此,这种“法律框架下”的开放,对现行的政府经济管理的观念、体制和方法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求进行深刻的改革。我们无可回避地要迎接这种挑战。 (三)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运用经济法来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 1.和时俱进,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 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指出摘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这是切中要害的意见。为什么某些地方、部门假冒伪劣、骗税、骗汇等老是整不下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作怪。为什么招标投标市场混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企不分,政府部门既是监管机构,又成了招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诸如此类的现象表明,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某种意义上说,入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因为,加入wtd之后,政府的决策行为及决策执行行为要受wt0规则的规范和约束,贸易政策及和外国的经济争端也要受wt0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监督和约束。中心政府、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下属部门的行为是不是规范、政府会不会成为被告,取决于摘要:能不能严格遵守wt0规则,有没有认真履行中国政府所作的承诺?假如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在处理对外经济事务方面出了新问题(地方、部门的规章、规定、办法不符合wto规则或者中国政府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损害了wto其他成员的个人、企业的利益),外国人可能告到中国的中心政府,也可以通过它本国的政府提交给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此时中心政府成了被告)。因此,适应加入wto之后的新情况,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观念、体制和方法都要创新。具体地说,要注重以下几点摘要: 第一,要树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新观念,改变凭权力、凭关系、凭感情办事的旧格局。 第二,要实行全国法制统一,非凡经济区(包括经济特区等)也不能例外。在非凡经济区实行的非凡政策要由中心规定。中国政府负有保证有关wto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责任。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不能自定和wto规则不一致、和中国政府作出的承诺不一致的文件或规定。 第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要严格遵守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第四,法律、政策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内部文件以及领导人写条子、打电话不能作为处理对外经济事务的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加入wto的国际背景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权力将会缩小,但其发挥的功能却更为有效。表面上是‘退’,实质上是‘进’。”[3进是和时惧进,退也是合乎潮流。 非凡要提出的是,政府机关应当做好当被告的思想预备,而且有可能败诉。例如,1995一1998年间,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作二审的一起经济行政案件,两审法院都否认了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这是值得吸取教训的。我们要力求减少政府败诉的情况,非凡是要力求防止出现中心政府被外国人起诉而最终败诉的情况。 2.经济法向国民经济管理领域长驱直入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主体部分的,为一系列专门的经济法律、法规。以经济法律为例摘要: (1)在加强宏观调控方面,已制定了《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价格法》等等; (2)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已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拍卖法》、《烟草专卖法》、《药品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证券法》、《保险法》等等; (3)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已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乡镇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等; (4)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已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等; (5)在促进产业发展和完善行业管理方面,已制定了《农业法》、《种子法》、《渔业法》、《电力法》、《煤炭法》、《民用航空法》、《海上交通平安法》、《邮’政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 (6)在加强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已制定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护法》、《防沙治沙法》、《防洪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 (7)在奠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基础制度方面,已制定了《计量法》、《标准化法》、《统计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城市规划法》等等; (8)在发展和推广运用科学技术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等。 至于今后的立法任务,国家立法部门提出,“在经济法方面,要重点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完善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 经济法规范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实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等三大方面。而每一部经济法律,又包括主体、行为、责任等三大制度。这样,就基本形成为经济法的体系。 由此可见,经济法已进入国民经济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发挥功能的范围,首先是政府,政府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管理市场,必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等;管理企业,必须执行《公司法》、 《会计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等。80%以上的经济法律、法规要靠政府执法,或者由政府实施执法监督。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既是经济管理机关,又是经济执法机关。曾经有一种议论摘要:经济法是管政府的,还是管企业的?我们认为,经济法首先是赋予政府经济管理的权力、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的;然后政府运用经济法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规范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 二、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规范化的法律基础 (一)、政府法律角色的多重性 1.作为国家机关 政府是国家机关之一,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例如,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发放许可证,征税,金融监督管理,审计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劳动监督,环境监督。 2.作为所有者或者投资者 政府同时又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政府投资于企业、公司,即成为国家股东。按照资本决定(股东)权力、资本决定(股东)利益的市场经济规则,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股东和其他股东同处于投资者的地位,根据它们投入企业、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应当通过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这样的法律形式体现出来。 3.作为一般法 人 政府也是法人之一,属于机关法人。例如,政府委托收购农产品,政府机关采购办公用品,在这类一般性商品交换关系中,同样应当实行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政府采购,也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和供给商签订合同。 这就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法律身份多重性之一般熟悉。第一种法律地位和第三种法律地位是轻易分清的;新问题在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这双重角色往往发生混同。政、。资不分,管、办不分,导致政、企难分。要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必须首先摆正政府自己的位置。 (二)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规范的法定要求 1.法定的依据、职权和程序 政府管理国民经济,按其法律性质来说,属于公法行为。公法行为,主要奉行法定原则。首先,国民经济管理的依据是法定的。例如,对一般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建立行政审批规范运作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应果断予以废止。再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只有法律上明确规定给予处罚的,才受处罚。还须注重,法定的依据也有可能改变。例如,过去要求外资企业承担出口义务,现在根据wto规则,删除了《外资企业法》有关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内容。 我们经常讲要加大执法的力度,不等于说加大直接管理的程度,加大处罚的程度。相反,直接管理应当逐步减少,凡是用市场机制可以代替的行政审批,应果断予以废止。处罚,既要有力度,又要有限度,不能将“执法必严”简单理解为“执罚必严”。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其次,国民经济管理的职权是法定的。政府机构改革旨在通过合理设置政府部门,科学确定职责分工,达到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的目标。针对目前的目前状况,需要注重两点摘要:第一,政府及下属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尤其是对企业、对市场的必要管理,其权限都应由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定。行政处罚也是如此,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政府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因职能交叉而造成管理上的重复或者疏漏。还要避免本应由职能部门处理的事情,却最终由政府或政府负责人出面来解决。 有一种意见,认为公法的实质就是要限制政府权力。从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度”来说,政府权力的确需要限制,目前行政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等四大权力总体上说还是过大;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也有待彻底清理。然而,笼统地主张限制政府权力可能引起误解,比如宏观调控、整顿市场这些必要的职权必须切实保障。出路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经济管理权和企业自主权应当处在一种相对平衡的状况上。 再次,国民经济管理的程序也是法定的。国民经济管理既要各司其职,还应公开办事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从法律的角度考察,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既是为着保障管理工作的质量,将行政执法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也是为着保障管理工作的效力,使行政执法符合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程序欠缺,有时会造成管理行为不能成立,程序不当,有时会造成管理行为无效,最终影响实体权利的实现。 国民经济管理程序不可没有,但不可太繁。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考察,程序越简单越好,只要能够真正解决实际新问题就行。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做到管理制度统一、公开、简明。 2.法定主义和非法定主义的结合 如前所述,国民经济管理实行法定原则。但是,贯彻原则性,有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具体有三点摘要:一是自由裁量权。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同一模式处理各种新问题并不恰当,法律经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二是法定主义为主,非法定主义为辅。例如,对企业形态——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法定原则,而对改革中兴起的企业形态——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则采取答应探索的态度。三是非法定主义。例如,对市场行为,主要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要求市场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示禁止的市场行为,应属答应;而不要反过来提“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可以这样做”?依法办事和制度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三、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 (一)国民经济管理中作为、不作为的是和非 1.该作为的不能“缺位” 一个取信于民的政府,应该是有作为的政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政府职能要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该由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不能“缺位”。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向行政机关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等等。这些就属于“不作为”,而这类“不作为”是失职的行为。在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中,告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案件日渐增多,这应该看作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促进。 2.不该作为的不能“越位”、“错位” 所谓“越位”,就是超越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所谓“错位”,就是政企职责不分,既开办企业,又管理企业。“越位”、“错位”导致滥用职权,而滥用职权属于乱作为。例如,违法,作出罚款决定;又如,侵犯企业合法的经营自主权,或者擅自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再如,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再如,挪用扶贫资金。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政府要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投资决策权真正交回给企业,把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办理的事项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交回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自主组织去依法办理。各级政府要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行政权力要和商业利益彻底脱钩。官办官事,商办商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是吃“皇粮”的。依法收取的税款、规费和罚款应该全部纳入财政范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决不答应利用行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二)政府的作为 1.实行宏观调控 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将计划经济正式改为市场经济,并增设规定摘要:“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这是宪法中首次使用“宏观调控”一词。此后,在《公司法》、 《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等经济法律中相继作出了有关实施宏观调控的法律规定。现在学术界正在酝酿起草《宏观调控(基本)法》,并于2001年3月通过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当然,这部法律的难度很大,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但也并非没有可能。西德1967年的《经济稳定和增长促进法》,一共只有32条,提供了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大致的法律框架,可供我们借鉴。应当树立这样一种观念摘要: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而不是拾遗补缺的。 2.维护市场秩序 维护市场秩序,首先要把好市场准入这一关。市场准入实际上就是资格认定,先由市场活动主体提出申请,再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或者核准,发放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经营,无照经营,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还应予以取缔。现在有的发证、发照不顾基本条件,放得太松,以至于有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出台不久就产生新问题。 政府要监管产品质量。2000年7月修改《产品质量法》,增加一条规定摘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 法采取办法,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各级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产品监督工作。 政府要监管市场价格。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中国的价格体系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其中,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政府要依法实行监管,例如群众对居高不下的医疗消费不满足,政府部门应该做些什么?应当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 政府的基本任务是要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法律环境,包括信用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摘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办法,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尤其是垄断、不正当竞争影响面较大而受侵害者处于相对弱小地位的情况下;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及时的、果断的办法进行处理。不仅如此,基于经济法的社会公益和公共管理功能,政府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除依法直接予以处理、处罚之外,还可以考虑以公诉人的名义出面进行经济公益诉讼,突破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体制中不合理的束缚(这就是扩大政府的权力)。经济公益诉讼的原告不仅可以是政府,而且可以是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这一新问题涉及到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必须配套才行。毫无疑义,公益诉讼应当发展,并纳入法制轨道。 3.促进企业发展 政企分开之后,政府对企业不是不管,而是要把注重力放在促进企业发展上。首先要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其次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摘要:最后还要为某些失败的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一种合适的途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乡镇企业法》是很起功能的;目前正在加紧拟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法的全部精神就是“增强企业活力,健全必要的约束机制”。 促进不等于代替。政府官员为企业、为农民的产品做宣传,政府官员直接分管、扶持某一经济单位,其主观愿意可能良好,但从长远来看,若将企业的信誉建立在政府甚至某个官员的信誉上,仍然没有摆脱政企不分的弊端。 落实社会保障,也是政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总之,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方面是有许多可为的,再以信息化新问题为例。同志提出摘要:“对信息网络化新问题,我们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5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不仅对维护市场秩序,而且对实施宏观调控,都有重要的功能。 经济法的功能就是要保障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因而可以说,经济法和政府经济管理基本上是对应的。经济法提供规范,政府组织实施。 (三)政府的不作为 1.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过去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干预过多。改革开放之后,非凡是正式确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干预”一词在中国经济法律中用得很少,并且往往作狭义的理解。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有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新问题的决制指出摘要:“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再次指出摘要:“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1997年制定的《价格法》提出摘要:“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等干预办法。”可见,“干预”一词用得相当谨慎。在今天的新形势下,政府更应当坚持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逐步淡出一般性的市场竞争领域 国有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部分,过去遍布各行各业。在前几年的改制过程中,人们对国有资产淡出一般竞争范围的新问题议论纷纷。有人主张“让大中企业淡出国有经济”。相反的意见是摘要:“让大中企业淡出国有经济’的提法,不符合党的十五大有关坚持公有制主体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应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摘要:涉及国家平安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6国有经济还可以参加上述所列控制范围之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但这种比重将会减少。因此,能否这样提出新问题摘要:让国有大中企业逐步淡出一般性市场竞争领域?假如达成这种共识,经济立法必须跟上去。 西方学者说过摘要:“何时干预——为何干预——如何干预——干预多少,取决于各自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差异。”[7这个观点很道理。我们对国民经济管理的模式不要看作是—成不变的,而应该是和时俱进的。 四、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经济管理行为的责任及其补救 (一)违法或者不当经济管理行为导致的责任 1.权力和责任的关系 2000年制定的《立法法》规定摘要:“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权力和责任相互联系、应该统一。权力即责任。政府行为规范的标准是“合法和适当”。具体一些说,行政机关的经济管理行为,包括作出的处理和处罚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摘要:(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适用法律正确;(3)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4)程序合法;(5)内容适当,没有明显偏差。权力行使正确,管理取得政绩,应当得到肯定和激励;相反,在管理工作中由于越权、失职以及其他不当行使权力的行为,造成失误、损失,应当受到否定并追求相应责任。各种经济法律一般都设有“法律责任”专门一章,其中包括对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或不当的行为如何追求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界限就定在“违法或不当”上;至于管理水平新问题,不宜和法律责任直接联系。 2,传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和新型的经济责任制 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适用,可分为两大类情况摘要:第一,传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在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如罚款、赔偿损失、渎职罪等。 第二,由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引起的、不同于传统责任模式的经济责任制。这里又包括摘要:(1)各种形式的经济管理、经济活动责任制,如政府及政府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责任制,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等等。(2)适合于经济法目的的非凡经济制裁,如市场禁入,取消税收优惠,停止贷款,惩罚性赔偿,等等。 诚如西方学者所言摘要:“除行政、刑事、民事等几类传统的但又都具有经济法特有色彩的制裁外,经济法也采用了适合组织经济目的的非凡制裁。此外,经济法还使民事责任原则有了新的色彩。”[8即是说,在“责任”方面,经济法也有许多制度创新。二)对违法的或者不当的经济管理行为的法律补救 1.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复议和诉讼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广泛运用到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摘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议法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议和裁决。复议的结果,可能是肯定,也可能是否定或者变更原来的处理或处罚决定。这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法律制度,是行政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补救制度。说到底,是调整政府和群众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也广泛运用到行政诉讼程序。其基本精神和行政复议相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由法院来作出最后决定的,即以司法终审权制衡行政处理权。例如,1999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撤销国务院某部门一个经济行政决定。 解决国民经济管理纠纷的法律方式,一为行政复议,一为行政诉讼。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可以一先一后,也可能是两者择一。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复议和诉讼,是经济法和行政法交叉的表现。 2.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赔偿 自1994年《国家赔偿法》出台后,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已开始运用国家赔偿制度。所谓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之受到损害的而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操作程序上,先由某个赔偿义务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赔偿;其后,可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出发,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定得窄一点、低一点,待将来有条件时(主要指国家财力增强)可再逐步放宽一些。赔偿总比不赔偿的社会效果要好。重要的是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再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3.其他法制化方式的补救 立法层面的补救,是指通过立法直接规定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救济办法。例如,对技术引进合同,审批机关在60日内没有作出决定的,即视同获得许可;对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行政层面的补救,可能适用于发生纠纷之前,如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之前实行的听证制度;也可能适用于发生纠纷之后,如对侵犯企业自主权的,该企业可以行使拒绝权和举报权。另外,因政府管理失误而导致的给损害的企业予以财政和经济补救,也属于行政层面的补救,但应纳入法制轨道,不可随意行事。 司法层面的补救,主要指探索经济公益诉讼。这应该成为经济执法的一个闪光点。 总之,经济法制度创新所谋求的目标是摘要:“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研究BPR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 由于高校在组织管理和运行的过程方面与企业类同,一些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也同样适合高等院校。本文试就bpr在高校经济管理中运用的理论和实践设计进行探讨,兼论jit等管理方法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bpr; 高校; 经济管理 一、研究背景 高校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属于公共财政支持的财政性资金,如财政拨款(或称财政补助收入)和纳入非税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是学校自筹经费,如科研收入、接受捐赠和其他收入等。据相关研究统计,近年来单位学生的财政补助金额与生均培养成本之间的差距呈扩大的趋势,因此自筹经费对高校的发展尤为重要。就高校组织收入的性质而言,它既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入,又具有企业单位组织收入的特征。目前我国高校的管理正处于计划与市场并存和交错期,如高校的招生计划(相当于企业的原材料资源)是政府分配的,而高校毕业生(相当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需通过市场配置自找出路来就业,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高校的行政部门(相当于企业的管理部门)还基本上按与政府相对应的机构设置,高校后勤部门还似一个小社会,大而全,小而全(单位承担了社会的功能);高校生产的产品(毕业生)还不够精致,不能及时提供社会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和设置相应的课程,旧有的专业不论是否有效益,只要有教师,就要招生;随着高校兼并重组,多校区(生产场地)办学成本优化也是当前国内众多高校运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正是由于高校的运营和管理过程与企业类同,一些企业经济管理中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也同样适用于高等院校。本文试就bpr理论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应用进行探讨,兼论其他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在高校的运用。 二、bpr理论及研究文献 企业流程再造(bpr)由迈可·哈默于1990年最先提出,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作根本性的思考和彻底翻新,目的是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改善,能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适应以顾客(customer)、竞争(competition)和改变(change)(简称3c)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经营环境。bpr彻底摆脱了基于亚当·斯密劳动分工理论建立起来的以职能为导向的管理模式,特别是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支撑下,bpr已成为企业提高绩效的重要思想和方法。在相关研究中,杜栋 等提出大学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则及配套措施,黄蕾等提出以顾客满意为导向的高校流程再造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多样化,两者都着重于理论研究。黄秀文 等提出bpr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中的应用,张敏 等提出bpr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应用,齐绍琼提出bpr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等,都是侧重于高校管理的某一方面。本文着重论述高校突破传统组织分工理论的束缚,提倡以学生(产品)为导向、机构变通与并行运作、适当授权,并给出实施案例,同时辅以其他先进管理方法以达到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目标。 三、bpr的具体应用 随着高等院校体制改革和社会的发展,高等院校应在注重社会效益(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通过服务社会提高经济效益来生存和发展,精简、融合那些没有附加值或附加值不高的人员或部门,建立以招生、教学管理和就业为核心的管理团队,通过运用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内部分工、内设机构和办学场地等进行流程再造,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 (一)机构设置的改造 1. 以学生(产品)为导向的机构重组 按组织和形成收入的职能来设置高校的内设部门,即按产(教学)供(招生)销(就业)这样的机构模式,将招生部门和就业部门从学生工作机构或其他机构中独立出来,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学生工作部门的其余科室全部归并入教务部门,以加强对招生的宣传力度,“采购优质的原材料”,同时招生规模直接影响到高校获取财政拨款补助金额。成立就业工作机构,由其全面负责学校毕业生(产品)的推销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要使高校生产的产品有市场需求,并建立用人单位和高校的供需联系渠道,提供需求信息,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等。还要做用人单位的后续服务(售后服务)工作,对毕业生作跟踪调查,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反馈给高校的教学部门(生产部门),教学部门可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以期不断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毕业生,这也是符合当前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提出的加强内涵建设和服务社会的思路。教务部门主要负责在校生各种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学籍管理、组织学生生产实践和实习等与培养其成才的各种教学活动等。成立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与财 务管理机构,负责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运作。其他处级机关单位可精简成一个综合办,负责各项党务、宣传、工会、共青团员管理及内审监督部门,以期大幅削减高校人力资源成本,变革高校以人员成本为主的预算分配模式,由吃饭型财政向事业型财政过渡。各教学组团(学院、系、部)不变。 2. 财务管理机构的重组 随着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重大改革的深入,财务管理应由支出导向管理转向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高校财务管理也必须与此相适应,高校的理财观念也应由节流型向开源型转变。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也应顺应这种改革,遵循以预算—核算—绩效评估为理论主线的设计思想进行流程再造,具体设计方案如图1所示。 (二) 校区(生产场地)优化整合 高校经过多年扩招和兼并重组后,已经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但随着多种办学形式的发展和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高校各种用房增多,从而导致学校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仍不断加大,再加上由于高校合并而形成多校区办学的格局,大大增加了校园管理的成本。(1) 造成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分散的校区布置使教育设施小而全地自成一统,各校区资源无法彼此共享,一些设施不能充分利用,资源的集成效应不明显,造成资源的浪费。(2) 不便于教学管理,分散的校区不利于教学的统一管理,也不便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作跨学科的发展。(3) 增大了校区的运营管理成本,学校办学分散,难以达到规模效应,学校运营管理成本增大。(4) 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现代社会注重信息的交换和流通,强调学科与学科间、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而分散的布局无法做到。(5) 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教学环境,由于分散而缺乏整体与长远规划,学校建设易与其他用地建设相互掺杂,相互干扰,矛盾突出。 因此高校办学场地的优化整合势在必行,通过老校区土地置换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来建设一个新校区达到资源集中和规模效应是当前高校主流实施方案。根据流程再造理论,通过在优化和布局各教学组团上使得相关教学活动所涉及的公共实验室、图书资料、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专业实验室紧随相关教学组团,同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后勤服务体系,减少办学场地的运营管理成本,以相对集中和相关性资源共享的方式来达到资源的优化整合,消除不利影响。 (三) 信息化平台建设 高校内部分工、内设机构和办学场地等优化组合和提高效益的关键手段是信息化平台建设,只有通过对信息的有效加工和数据挖掘,建立决策支持系统,才能充分发挥机构重组和流程再造的价值。当前各高校都普遍建立了校园内部网络,部分高校还实施了校园一卡通工程,这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jit的运用 当前各高校办学呈现出某种相对固定的形态,即专业固定、教师固定、学生招生计划固定。而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层次和结构变化极快,按这种模式要调整或增设一个新专业是非常困难的,在硬件条件上其建成速度与资金的供给几乎是成正比的,既要增加对新专业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还要争取增加招生计划。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引进新专业所需师资队伍,不但成本高昂,还不一定就能在有限的时间找到这么多优秀且胜任的专业人才。运用jit生产管理理论,改变过去这种“三固定”的思维方式,按纯经济模式(暂不考虑教育部教学评估对师资人数的要求)来运营和培养人才。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教学设备可由学校投入,而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则可采取跨学校或地区的多种外聘形式。同时建立一整套对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以保障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监督。这种做法的优点:一是对外聘教师完全按市场经济模式运作,学校不承担人员的相关固定费用;二是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可以选聘到一些本校无法引进的名师名教;三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地生产出市场所需求的产品(学生)。 五、结论 bpr在高校的应用主要涉及教学体系和管理体系。本文的立足点是bpr在高校管理体系中的应用,教学组态顺应学校布局而调整,侧重点是从高校经济管理角度来阐述bpr的应用与设计方法,并给出具体案例设计,兼论jit等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高校应用的可行性及前景。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分析 一、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 自有史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就成为中国政府管理中难以理清的重大问题. 东周时期,中央政权衰落,诸侯纵横凌驾。公元前221年,秦王扫六合一天下后,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皇朝制度,这种政府制度为历代所采用。秦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中央和地方矛盾与协调、分裂与统一的演变史. 中央和地方的紧张关系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继续保存。孙中山明确提出创立美国式的联邦政府。但直至上台后一直没有实现真正的国家统一.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实行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制度,中央政权集中统一的问题解决了,但地方政府的活力却没有很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依然困扰着政府管理体制。解放后,虽然一度在中央和省区之间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行政区,除华北外,其他各区设有行政机构,形成了相对分散的管理体制。但这很快就被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所替代:1950年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金融经济行政体制;1954年大行政区正式被撤,同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中央政府的高度统一. 不过,中央集中的管理体制也很快暴露出固有的弊端:1956年4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其中一大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至于重工业与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或多或少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1957年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和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1958年在浪潮中中央权力全面下放。自1959年,中央下放的权力渐次收回;1962年以后,集权与分权之争再起。十年,整个国家形成无数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中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极度混乱。邓小平1975一1976年复出后,进行了整顿与集中工作;1977一1978年,权力继续趋于集中。实现改革开放政策后,市场化、分权化虽然是体制改革的主旋律,而集中势头也曾几度出现. 在机构上,1953年,中国政务院(后来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中主管经济活动的部门有24个,1959年上升到35个,1965年为52个,十年中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曾有所减少,国务院行政人员从前的6万人减为1970年的1万人,1981年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又高达60多个,其中仅工业主管部门就有冶金、电力、煤炭、石油、第一至第七机械工业部、电子计算机、化学、轻工、纺织等30多个,这还不包括各种非常设机构。1982年,五届人大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将国务院各部委局办从100个减为61个,工作人员从51000人减为30000人。1988年,七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从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为44个,减员9700人。1993年,八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局办从86个减为59个,非常设机构减为26个,减员20%. 目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共有3300万人,其中800万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2500万是各类社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业分割、部门林立、职责交叉、效率低下的政府组织机构显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8年,九届人大再次将国务院部委机构由40个减为29个,其中经济主管机构约占一半. 2003年,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2008年3月巧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巧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财政体制方面,建国之后,大的变换至少四次。从建国初期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到1953一1979年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从1980--1993年实行的分级包干体制,到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①从上述较为粗糙的历史脉络中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尤其是共和国建国以来,以“央地关系”为核心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从来没有间断,也始终“促进一阻碍一促进”着大国经济的前进与发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思考. 二、一个简要的理论分析 全面地总结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与代价是极为重要的,这将有利于思考中国是否可能成功地走出一条可借鉴的“大国发展道路”。对于中国可能形成的“大国发展道路”,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以贯之的理论逻辑来理解中国获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在这里我们将提出:中国前期改革的卓然成效和近期改革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分权式改革有关系. 中国是一个在疆域和人口双重意义上的“大国”,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面临着极高的成本,因此,经济分权是大国治理必须采取的模式。迄今为止,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在经济领域的分权式改革。从这种分权式改革中得到的更一般的经验是:对经济转型而言,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做对价格”(gettingpric。sright),因为在市场不完备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正确的价格;更重要的可能是“做对激励”(gettingin。entivesright),因为激励机制是经济发展中更为深刻的主题,价格机制不过是激励机制的一种方式而己. 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是在大的政治架构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地调整它们的财政关系的过程中实现的。但经济分权还不足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全部激励,其实中国还有着特殊的政治激励. 之所以出现财政分权的趋势是因为财政分权能够带来了福利收益。这首先是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具有了解管辖区内选民偏好和当地公共产品提供成本的信息优势;其次,宪制约束和政治压力限制中央政府向一些地区提供比其他地区更高水平的公共产品,从而只能向所有地区提供同一水平的公共产品,考虑不到地区间的差异。最后,财政分权条件下管辖区之间的财政竞争有利于地区公共产品的提供达到有效水平,而不会出现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下降的现象。经济计量研究表明,地方性公共产品的需求典型地不具有价格弹性。因此,财政分权所潜在的福利收益可能很高.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对财政分权的合理性、必要性给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其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将各项财政职能及相应的财政工具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核心观点认为:如果将资源配置的权力更多地向地方政府倾斜,那么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能够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偏好,从而加强对政府行为的预算约束,相当程度上改变中央政府在财政政策中存在的不倾听地方公民意见的状态. 蒂布特(1956)首先从公共品入手,假定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居民会自动聚集到某一地方政府周围,居民的流动性会带来政府间的竞争,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居民可以“用脚投票”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结果地方政府要吸引选民,就必须按选民的要求供给公共品,从而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奥茨及布鲁克纳(brueckner)等人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理性的居民的确要比较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的收益与履行纳税义务的成本,在居民的约束下,地方政府有最有效提供公共品的动力. 马斯格雷夫(1959)从考察财政的三大职能出发,分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宏观经济稳定与收入再分配职能应由中央负责,因为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稳定实施控制缺乏充足的财力,另外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则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他还指出在公共品供给效率和分配的公正性实现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必要的分权是可行的,这种分权可以通过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固定下来,从而赋予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权力. 奥茨(0ates)在《财政联邦主义》(1972)一书中,通过一系列假定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品的比较优势,即奥茨“分权定理”:对某种公共品来说,如果对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关于该公共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相同,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则效率会更高. 由于奥茨分权定理的证明是建立在偏好差异和中央政府等份供给公共品的假定上,这些限制性条件似乎有点强加于人,很难使人信服,后续的研究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oates(1999)指出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中央政府就很可能根据各地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出,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此时也就无财政分权存在的必要性,但现实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居民的偏好、公共品提供的成本比中央政府了解的多,更具有信息优势;迫于一些政治压力也限制了中央政府对某地提供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更高的公共品和服务,这些因素使得中央政府等份提供公共品的假定可以成立。另外,分权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公共品的需求差异以及供给成本的差异有关,即使政府供给公共品的成本相同,只要需求不同,中央政府统一供给带来的福利损失将随着公共品需求价格弹性的下降而增加,而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公共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恰恰很低.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在分权框架上引入了激励相容与机制设计学说,是当代微观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在财政学中的运用,这种新的分权理论是以钱颖一和罗兰(qianandroland)、温格斯特(b.weingast,)与怀尔德森(d.e.wildasin)近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为代表,他们在财政分权问题上更关注的是如何设计出一套机制以实现对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激励. 钱颖一等人(1997)借助新厂商理论打开了政府这个“黑箱”,从而构建了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他们认为传统分权理论只从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说明了分权的好处,但没有充分说明分权的机制,特别是对政府官员忠于职守的假设存在问题。事实上,政府和政府官员都有自己的物质利益,和企业经理人相类似,政府官员只要缺乏约束就会有寻租行为,所以一个有效的政府结构应该实现官员和地方居民福利之间的激励相容. 在市场化问题上,政府应该用某种承诺来提供“正的”和“负的”激励,前者用来防止政府的掠夺性行为,后者用来惩罚预算软约束。在分权状态下,放弃事后的信息使用权,减少底层决策者与高层领导者过渡的信息传递,以及对上层权威的限制,将对地方政府产生正的激励,另一方面,权力的分散也有助于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的硬化。在“保持市场化的联邦主义”下,银行控制着信贷,地方政府却无权干预,因此政府不能通过无限度地借钱来保护落后企业,从而带来预算约束的硬化。另外,政府间的竞争还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约束,区域政府间的竞争限制了官员的掠夺性行为,因为要素(特别是外资)是可以用流动的方式来躲避地方政府的过渡管辖,要素的流动还增大了地方政府补助落后企业的成本.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还对财政联邦主义的可持续性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并成为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钱颖一等人指出,财政分权有助于政府可靠的维护市场,但要达到这种效果,联邦主义政策的实行必须是可持续的,这种可持续性的产生需要政府具有自我强制机制予以保证,政府官员必须有遵守联邦主义规则的激励。并指出,若要使财政联邦主义持续、稳定的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两点:即必须给中央监督下级政府逃避责任的充分资源;同时地方政府必须具有通过一致反对中央政府滥用权力的监督手段. 奥茨(oates)、钱颖一等人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分权式改革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但是这个理论更多地强调了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却没有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一个完整的分权理论应该既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也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这些代价集中在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大扩大、地区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不均等。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下,相对的gdp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弊端. 从世界范围来看,分权已成为了一种大趋势,当然对分权理论的研究已超出了财政领域,越来越关注其对其他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如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收入差距、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些问题的忽视. 三、一个简要的政策分析 如果说中国的前期改革正是充分利用了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话,那么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则是如何减少目前的分权体制的弊端。未来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课税权的边界,减少直到消除财政“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中央政府应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间的有效协调机制,也就是建立政府间合理规模的公平补偿机制;确保中央政府具有提供纯公共品和进行宏观调控所需充足资源前提下,应不断弱化上级政府行政命令干预,逐步做到各级政府决策的经济结果内部化,同时,逐步增大地方政府在中央的代表性,不仅允许下级政府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更有下级政府抵制上级政府掠夺能力的机制. 制定《国家宏观调控法》,规范中央政府对经济的调节行为,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调节权限,在地方层面,放松管制。同时,减少地方政府所掌握的社会经济资源,削弱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企业家”地位,从而降低它们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筹融资权限的同时,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 据王绍光估计,“在财政统一方面,比如2004年全国的非税收入有1万多个亿,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近40%。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相当于本级财政收入的74.8%,比重非常高。”①地方各级政府几乎都有“小钱柜”,有的甚至是天文数字的“小钱柜”。这种现象当然要尽快制止. 由于地方政府目前基本上完成了地方层面的市场化、民营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如果现在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对经济造成的扭曲就会比较小。一些学者提出,限制流动性创造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l)限制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行为;(2)对政府的土地批租行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包括对其进行立法;(3)加强各级政府的预算过程管理和监控,对预算外各种收入进行严格打击;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才’给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财政工具的权利。②改进地方政府的治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由于中央政府的信息劣势,分权的公共品提供模式需要保持,但需要加以改进才能解决地方层面“软件性”公共品提供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用赫希曼(hirschman,1970)的话来说,如果说前期的改革主要运用了“退出”(exit)和“用脚投票”机制,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和吸引内外资而展开了tiebout意义上的竞争的话,下一步的改革应该适当引入“呼吁”(voi。。)的机制来改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如果不能适时地推进这两个方面的改革,地方政府的行为很有可能从前期的“援助之手”变成“攫取之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政府会更容易与地方性的有势力的利益集团合谋或者被他们收买。改进政府治理的一个题中应有之义是,改进对地方政府以gdp为基础的相对绩效评估体系,更多地引入其他目标的权重,如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等,这样就可以降低前期相对绩效评估带来的负面效果.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质量控制在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提要:质量作为产品或服务的重要 评价方面,是所有现代企业和政府部门都 必须重视的因素。本文论述质量控制对提 高企业和部门经济管理水平所起的重要 作用,认为质量控制是现代企业和政府部 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 关键词:质量控制;经济管理;经济效益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中,各行各业 的工程建设、产品制造、社会服务等方面 都提出了“质量”含义,进行以质量为根本 的经济建设活动。无论产品质量、工程质 量、服务质量都具有相类似的内涵评价标 准,我们需要提供一种能满足一定检验标 准的有价值的有形或无形产品或服务。为 了达到预先设定的质量目标,我们必须在 实际工作中施以质量控制和监督,最终达 到保证质量和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质量控制的内涵 国际标准化组织在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给出 了一个定义,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 足要求的程度。”它没有将质量限定于产 品或服务,而是泛指一切可单独描述和研 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可以是 产品或服务,也可以是组织、体系或人以 及以上各项的组合。质量的含义,一是能 够满足客户的需要,并符合一定的预设质 量标准;二是质量也意味着合格或者没有 缺陷.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让产品或服务达 到质量的内涵标准,我们必须进行全过程 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把实际测得的 质量特性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并对出现 的差异或异常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 纠正,从而使工序处于控制状态。具体是 为了监督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各环节 上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使产 品或服务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 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在企业 领域,质量控制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生产现 场管理,是指为达到和保持质量而进行控 制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活动。在服务 和管理领域,质量控制是指针对服务现场 的措施和状态予以的现场检测和纠正,以 达到服务对象感觉满意的程度. 从本质上说,质量是我们提供的产品 或服务的外在展现评价,而质量控制则是 为了达到质量目标的内部控制活动。质量 是企业和部门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这 已得到国内外大多数企业认同,质量目标 是企业和部门追求的目的和努力的方向, 而质量控制则是确保达到质量目标的有 力措施,目前质量管理已经逐步发展到统 计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二、质量控制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意义 经济管理的含义包含两层:一是宏观 概念,统指政府在履行宏观调控上所进行 的各种活动;二是微观概念,指在企业和 部门中凡是有关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管 理工作。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管理的 目的都在于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经 济效益。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统筹规 划、工作实施以及质量控制,因此作为经 济管理工作范围内的组成部分,质量控制 对经济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质量控制可以促使经济管理工作 更有效率。只有实施质量控制工作,企业 和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才会更有效率。随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和 部门的领导早已感到市场竞争的压力,他 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 要性。缺乏质量保证的产品或服务,会让 企业和部门遇到很多问题,如产品的返修、服务的投诉、甚至对顾客进行的赔偿. 如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让产品或服务 带给顾客的是放心使用和满意的评价,那 么我们就能更专注于企业发展或部门的 建设,从而给整体经济管理工作带来更高 效率。因此,作为企业和部门领导,他们就 要选择一种管理模式来加强企业的质量 管理。从工程角度看,多数企业为规范质 量控制选择了运用国际iso9001等标准 进行管理;从检测实验室看,多数单位选 择了质量管理资质认定体系和实验室认 可体系,相应的其他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几乎覆盖了所有大中型企事业单 位。而对政府部门,由于提供的是无形社 会服务,因此更多依靠制定更加完善的业 务操作流程与考核规定来进行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是评价经济管理工作好 坏的必要因素。质量控制通过监控与调整 预设质量目标的过程,达到提供符合质量 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带 来经济效益。经济管理工作的好坏,需要 有质量控制的标准来参与评价。实际工作 中,不进行质量控制或者形同虚设的质量 控制很难对经济效益和健康管理带来促 进作用,这也反映了经济管理工作离不开 严格的质量控制。将质量经济效益分析作 为评价企业和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 手段之一,具有重要意义。质量管理和质 量控制是否有效,一定会在企业和部门经 济效益是否提高上做出反映。企业和部门 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时,如果经济效益都 提高了,那么质量控制就是有效的。反过 来,良好的经济管理工作也必须拥有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否则评价经济管理工作 的效果将会片面,整个经济管理工作也缺 乏进步的推动力. 3、质量控制可推动经济管理工作更 上新台阶。在质量控制工作的推动下,企 业和部门提供的产品更完善,政府部门提 供的服务更满意。从社会的角度看,我们 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越做越好,实际工作将 更上新台阶。依照市场营销理论,消费者 需要的是满意的产品,同时随着更多满意 产品的出现,消费者的期望也不断提高, 这反过来会促使企业和部门更加注重质 量控制,于是企业和部门相互之间自发的 竞争在质量控制的作用下,会推动整个社 会产品质量的不断进步。经济管理工作的 目的就是提升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因此经济管理工作也获得了进步, 表现在管理水平的提升、管理秩序的完 善、经济状况变得更好等方面。由此可见, 经济管理与质量控制是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三、质量控制在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1、从经济管理的战略层面树立正确 的质量控制观念。质量控制是一项工作, 也是一种观念,它在帮助企业和部门提供 更高比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无疑也会增 加企业和政府的运营成本与管理难度。因 此,要想把质量工作真正做到实处,我们 必须在经济管理的战略层面树立正确的 质量控制观念。首先是领导的认识问题, 要对质量控制有正确的认识和端正的态 度。正确的认识,就是说企业和部门的质 量控制是关系每个企业和部门生存发展 的重要因素,其产品或服务的好坏将影响 到广大的顾客群体。因此,开展质量控制 工作,是为了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还 是只为了拿张认证证书装点门面的形象 工程,这是一项原则问题。质量控制本身 就是为了提升管理水平服务社会的,这个 观念是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的前提. 有了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就是说既 然企业和部门选择了这样的管理模式,就 要有踏实接受的态度。作为企业和部门的 管理者,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制定出具体的质量目标和完成质量目标 的实施计划,通过质量目标的分层次展 开,以实现企业和部门的质量控制。因此, 质量控制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工作,而出 发点必须是企业管理层对质量控制的正 确认识. 2、依据经济管理总体情况制定适当 的质量规范标准。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 是企业和部门实施质量控制的依据。要在 工作中制定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是极为 重要的,为了提升经济管理的效益,我们 制定的质量规范标准必须要适当,过高的 标准不容易执行,过低的质量标准又不利 于管理工作的整体进步。在推行质量管理 工作中,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要走捷 径照搬照抄,以此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文 件。目前,国际通行的质量标准iso9001 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必要的质 量监控模板,而针对各行业情况,企业和 部门也需要增加一些附加的质量控制标 准,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应将质量控制 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即质量环的所 有环节),并且以质量形成存在的问题预 防为主,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排除质量环 节各个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以获得期望 的经济效益. 3、提高经济管理效率,建立闭环的质 量控制系统。为了有效地提高经济管理的 效率,我们针对质量控制方面需要建立一 套闭环的质量控制系统。这套闭环的质量 控制系统进行质量过程监控,同时出现问 题要能及时和自动提醒,以减轻质量控制 的工作压力。闭环的质量控制系统不仅应 具有发现问题的能力,还要具有灵活性, 即如果出现批量的质量问题,质量控制系 统将提醒企业和部门管理者问题也许不 在于某个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是系统流 程上存在问题,从而促进企业修改完善质 量标准. 四、总结 质量控制对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 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质量控制是现代 企业和政府部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认 清质量控制与经济管理的关系,督促企业 和部门领导树立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设 定适当的质量目标和规范标准,并建立有 效的闭环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企业和部门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达到顾客满意,以最大 化地实现企业和部门的经济效益.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能力探讨 摘要:经济管理类课程对提高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经济管理能力十分重要。但目前对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仍有欠缺,针对这一现状,提出进行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合理配置,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强化经济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经济管理能力;教学方法;综合能力 0引言 土木工程专业是一门应用技术型学科,培养目标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满足市场需求,具有一定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科学素养,具备从事土木工程建造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从培养目标可以看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在掌握土木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管理类知识,要通晓经济、精于管理。提高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经济管理能力十分必要。 1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 经济管理类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课程模块,起到培养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作用。西安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经济管理类课程有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施工组织与概预算、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设法规与工程监理等,它们共同构筑一个课程平台,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能力。 2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资料显示,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少部分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阶段,其余大部分毕业生均走向与工程实际相关的工作岗位,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事房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参与市场竞争,就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懂施工会管理,即具备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与效果评价能力,能参与工程招投标,掌握概预算的编制,精通法律法规及合同等。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应在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的同时,具备必要的经济管理类知识。 3经济管理类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3.1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土木工程专业的一部分学生认为,土木工程专业主要应以学习技术为主,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开设只是点缀。与大部分专业课程相比,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未被普遍认可,学生认为经济管理类知识对将来的就业起不到多大作用。对待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态度为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足够的兴趣,被动学习。 3.2缺少必要的实践环节 经济管理类课程对实践性要求较强,要在相应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具体的工程实际进行理论分析。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因缺少实践环节,部分学生对工程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在结合案例教学时,相应的理论分析就比较困难。 4强化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措施 4.1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合理配置 在土木工程的专业课程设置中,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数量很少,这对学生管理能力的培养和实际应用远远不够。一名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经济管理类知识,才能使所完成的项目达到三大目标的相对较优。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及社会对学生的要求,还可开设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招标与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课程,以适应这一需求。同时还需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视程度。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以案例形式加以讲解,在授课过程中不断强化,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开设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4.2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在教学方法上,可适当改变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采取各种开发潜能的有效措施,改进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将经济管理类知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需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紧密配合。如精心准备与工程实际相联系的有影响的成功管理的实例作为案例,这能引起学生兴趣,有益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对课程的整体知识结构形成更深层次的理解,培养具有广泛迁移价值的问题求解策略,并使学生形成对这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态度。还可将讲座环节引入课堂,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及企业的管理人员作报告,以切身的经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4.3综合能力的提高 当今时代对人才的创新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要具备在社会活动中把握自己、发掘创新思维的能力。经济管理类知识在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方面具有特别的优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可以开拓眼界,培养创造性思维。运用创造性思维进行判断、决策,更为科学、准确,能更顺利地解决实际问题。经济管理类知识还有益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如论文撰写,查阅资料,市场调研等,这些对学生今后的实际工作有直接的帮助。 5结语 经济管理类知识是土木工程专业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未来的工程技术人员,掌握必备的经济管理知识并付诸实践,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学生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视程度,强化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文艳芳 张磊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顺应时展,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应当将重点放在企业的经济管理中,而财务会计在其中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从事的是经济管理的终端工作。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实施过程中,不仅能够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而且还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本文针对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经济管理;财务会计;作用;发挥 在现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能够直接对企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财务管理是在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关系进行处理时,一项具有经济管理型特征的职业,同时也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企业是从事经营项目或者是商品生产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另外,当企业在商品经营管理时,在销售之后可以获取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将其根据比例要求分配给企业的其他工作人员。这两种是当前在现代企业财务上比较常见的活动类型,但是实际上企业财务并不只是这两种类型,财务还涉及很多方面和领域。由此可以看出,财务会计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系统的管理,为其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逐渐形成以管理制度作为基本核心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的持有者,其自身已经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转向国有资产管理,对现有市场经济主体而言,也同样具有为国家资产进行保值的责任和义务。与之前相比,一些国有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将财务自主权有效落实,在这种状态下,就会促使财务管理职能逐渐回归到企业内部,为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打下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在现阶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很多企业为了在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会不断扩大规模。虽然能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机遇,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更加重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其自身的竞争能力有所提升。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要与时俱进,同时还要提高对财务的重视,将企业的管理中心逐渐转向财务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紧跟时展趋势。当前很多企业在实施财务管理时,将其与会计工作划等号,很多企业认为财务管理只是单纯的对企业内部一些琐碎的内容进行帐面记录,但是却忽视了财务管理的其他职能,这样就会导致财务管理各项职能发挥造成严重的阻碍性影响。通过实践可以看出,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之间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性,同时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会计工作可以看作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财务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只是对企业内部资金流动进行管理,而是要通过企业资金流动的具体情况,对企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进行分析和管理,为企业的各项活动落实提供有效的依据支持。 二、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信息提供的作用发挥 1.财务会计为企业提供预测信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应当对现阶段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市场具体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发展方案。在保证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市场整体需求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市场。与此同时,企业要对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其中包括市场环境因素、企业在市场当中的占有率因素、产品质量与价值因素等,这些都是在实际操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只有对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控制,有利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对企业营销信息进行有针对性预测。2.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能够直接对财务管理作用的发挥情况产生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是保证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能够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几个方面,其中包括原始凭证、会计信息体系、企业管理部门等,针对这些因素,要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首先,应当加强对发票等一些原始数据的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其次,对《会计法》等一些法律规章制度要保证落实到实处。与此同时,在实践中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持。另外,要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性。最后,企业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控制,这样才能够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3.注重人才培养。无论是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和应用,企业要想使经济管理中会计工作可以有效发挥其作用,就需要大批量引进专业型技术人才,对企业未来发展而言,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已经逐渐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各个领域对人才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逐步提升。通过实践可以看出,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在企业中的地位同等,甚至人力资源要比物力资源的作用和价值更加凸显。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应当重视经济管理中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的谋划与监管作用分析 1.财务会计为企业发展推波助澜。在财务管理实施过程中,其科学性、合理性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有效的经济信息,与此同时,还能够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与此同时,还可以将企业财务现状有效反馈,为企业日后发展、战略思想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效支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以这种大环境为背景,企业必然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对当前的会计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尽可能在事前就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采取对应措施进行控制,避免会计信息出现不真实现象。2.从内部会计控制出发,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而采取的一种有针对性措施。通过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一旦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就能够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有效保障。因此,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角度出发,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四、结语 在现阶段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在其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会计信息更是能够直接对企业经营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对企业的经营以及发展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要加强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从各个角度出发,全面发挥财务会计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代宇 单位: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探析 一是要加强对农业环境的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环境的污染,要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对农业环境实行动态监管。要坚决关停并转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同时,保护好农业用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制定政策,鼓励农户和企业积极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和复耕;要加强对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带土地的保护,不是国家建设特殊需要,不得随意征用这类土地,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二是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坚持控制与治理并举、农艺与工程结合,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对化肥、农药、鱼药、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控,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积极运用检测手段,对农药的品种及使用量、肥料质量、兴奋剂、瘦肉精等开展全程监控,严格禁用高毒高残农药、兽药和鱼药,禁止在饲料中使用对人身体健康有影响的各种添加剂。结合“绿剑打假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和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动植物防控体系建设。要根据杭州城市的性质,加快组建杭州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植物疫情监测、疫情预防与控制、疫情收集与报告、疫情评估等业务,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外来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实施动植物疫病的可追溯管理,消灭或基本消灭重大动植物疫病。 四是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贸易、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市场及餐饮消费等环节把关,对蔬菜、猪肉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要尽快全面到位,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五要加强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杭州副省级城市有部分立法权的优势,强化立法工作。2009年要加快修订《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同时,要根据杭州都市农业发展的实际,围绕有关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预警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使维护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配套。在强化对农业生产安全执法监管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素质,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规范执法,为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 1存在的问题 1.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业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懂识假辨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 虽然县上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是按“内部调整编制、理顺业务关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没有纳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执法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待遇不落实,有后顾之忧。同时,种子、蚕种、兽药、冷冻细管等农资是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工作的开展。 1.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 国家、农业部、省已颁布实施的农业(种植业)法律、法规种类很多,农业行政执法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5管理对象法制意识不强 一是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假冒伪劣农资流人市场,损农、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农资经营者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百货食品农资混合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门店串乡经营,二级委托设点等现象比较普遍。三是部分私营和个体农资经营门店经营档案记载不全或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出了问题无据可查。四是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缺乏农资基本常识。五是农资经营者在售后服务和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得不够。 2机遇与挑战 2.1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明确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2008J17号)规定,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J37号)等文件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2.2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执法职责众多 到目前为止,陕西省农业厅编写的《陕西省农业法规全书》共收录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l11个,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科教等方面,这些执法职责和权力法律要求公开、透明地运行。随着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陆续出台实施,赋予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多;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等,使我们肩上的执法责任更加沉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农业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由于农产品的多样性,给检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县级农业部门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执法实践中大多只能对可疑农产品采取肉眼等感官检查、判断,没有定量检测设备,导致执法取证难、查处难,加大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风险,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2.3农资市场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大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农业管理部门发展订单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等现代农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的心愿,都与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这既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加快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机遇,又是农业执法面临的挑战。因此,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装备齐全、反应快速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3思路与对策 要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就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和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3.1必须明确职责范围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整合机构,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依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范围,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县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蚕种、果苗、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各执法机构既可单独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也可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3.2必须优化执法队伍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全县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精通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成效作为农业执法队伍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素质教育培训,实现农业执法队伍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处罚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崭新的执法为民的农业执法形象。 3.3必须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业执法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进行公示。 四是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随时随地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调阅,实行随案监督。 六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执法部门要以适方式公开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网站网址,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3.4必须构建诚信体系 构建农资诚信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假、以信治假、以德治假,从根本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长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其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为农服务的本领。抓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农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和案件通报网络化。三是指导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实行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农资经营者推行农资质量管理公开承诺制、缺陷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售后跟踪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四是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业专业合作社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五是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执法检查情况、守法程度、公众评议与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坚持每年开展县级诚信农资门店的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对多次违法且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重点监控。六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种养大户为农资市场信息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加强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 3.5必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农业综合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农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并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农业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实践,工作辛苦,应注意落实其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继续完善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推行统一着装,改善执法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信息网络,便于投诉举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交流、许可资料查询,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6必须严格执法检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管理在于作为。按照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质量管理与标志检查、诚信服务与处罚教育三个结合,突出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五大类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志标签、经营档案、违禁农资等五种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要优化执法管理。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开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纠风、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团结、实干、创新、奉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自身建设,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农业执法论文:基层农业执法中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分析 摘要:面对基层农业执法执法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的新问题,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者复杂的局面和违法违规经营行动隐蔽的情况,提出了支拨经费、宣传服务、重点整治、强化监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 1基层农业执法中的热门、难点新问题 1.1农业执法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落后,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一是许多处所财政拨款的经费只够用于执法人员工资的发放,甚至有些处所连工资都很难得到保障,使执法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因工作经费不足,导致执法设备缺乏,执法工作还是靠一支笔、几张纸和两条腿,使违法行动难以取证,影响了执法公平性和力度;三是许多处所财政变相地将行政处分款按比例返还,导致部分案件处分混乱,有的甚至履行处分款收支一条线管理,使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1.2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监管难以全面到位 一方面,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农资市场浮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向,个体经营者不断增多,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一些企业下岗人员和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执法因人员编制有限,面对县乡村宏大的农资市场,使农资监管很难全笼罩。 1.3违法违规的农资经营行动隐蔽,难以创造和取证 近年来,经过农业执法队伍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一部分农资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违法经营行动更加隐蔽,将违法农资不上门面柜台,而是暗处和下级农资经营者或者农民做交易。因违法违规农资大多价格较便宜,少部分农资经营者、小商小贩和部分农民贪便宜,购置违法违规农资,且大多数没有票据,使得下级经销商和农民很难维权,农业执法也很难取证。 2策略 2.1支拨执法经费是基础 建议将基层的执法人员全额工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纳入上级农业执法部门财政预算,改良执法设备,以有效地进步执法能力。 2.2广泛宣传服务是手段 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和技巧领导。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散发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情势,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农产品德量平安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常识、重视事项以及维权道路,勉励他们向执法部门举报假劣农资;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市场检查等方法,向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运动,告诉其违法经营的成果和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赔偿责任。 2.3突出重点整治是要害 一方面,在每年购置农资旺季前,由种子管理部门、植保部门、土肥部门分辨对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和肥料实行抽检,凡是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再送往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复检,根据检测情况,决定是否让其在市场上销售;另一方面,农业执法部门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种子看其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为未审定品种,是否合适本地种植,内外标签是否一致;农药看其标签是否规范,是否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假冒登记证,是否过期农药,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应用的农药;肥料重要看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及叶面肥的标签是否合法,是否有登记证,是否为过期肥料。通过检查,假如有违法违规经营行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另外,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创造违法违规经营行动要立即予以禁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4完善执法监督是保证 一是农民监督。农民创造有经营假劣农资的,可以向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档案、记载查处情况和处理成果。二是农资经营者监督。农资经营者创造其他违法经营农资的,可以向农业部门举报。创造农业部门执法不公的,可以向农业的监察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者上级农业部门举报。三是农业部门内部监督。农业部门一般都设立了政策法规科(处),对农业执法的文书格式和程序、根据都进行审查。四是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可以调阅行政处分案件,吸收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五是人大政协监督。国民代表大会处所委员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处所委员会可以对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随时检查,可以明察暗访农资市场。六是上级农业部门监督。上级农业部门可以吸收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还可以对下级管辖领域内的农资市场明察暗访、检查督促领导,并可对下级辖区内的重大案件提取处分。七是社会舆论监督。由社会群众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和言论监督。 2.5建设长效机制是根本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履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将市场监管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三关摘要:一要严格把好种子生产经营者资格准入关,对相干允许申请按照规定请求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请求的,果断不审批;二要把好产品准入关,重点放在重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农药和肥料登记、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不符合规范的,不得流入市场;三要把好产品德量的准入关,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查处,杜绝流入市场。三是完善新问题创造制度。向社会颁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的处理机制;通过网络、案件通报交换,农业执法系统内部履行信息共享机制;县(区)各乡镇聘请2名以上农资监管信息员,及时报告违法农资信息,信息员履行金钱勉励机制。四是和谐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和谐配合,形成严格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动的高压态势。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整体执法难题以及举措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其成立将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如何建好一支高效、精干、务真求实、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机构,是摆在农牧部门面前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1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现状 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2006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隶属农牧局领导,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二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种子、农药、兽药与农资监管及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承办全县及19个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负责查处全县农业违法案件,并配合协助上级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跨县区数额较大的农业违法案件;五是负责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及审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人员构成均从农牧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核定编制21人,其中大学生8人,大专生9人,中专生4人;高级职称者4人,中级职称者6人,初级职称者11人;所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有2名同志持双证上岗;平均年龄38岁。 2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综合执法程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法制建设越来越重要。西吉县是农业大县,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委托相关专业事业机构执法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规范,宣传不广泛,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从主观上看,一是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执法尚未全部展开,存在用法不到位、执法不力和执法死角等问题;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为事业机构,定性事业编制影响了参与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客观上看,一是有的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好掌握,责、权、利脱节;二是有的农业领域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甚至无法可依(如肥料);三是县农牧部门经费不足,检查检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农资、农产品和农业环境质量难以监控,制约了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宣传力度薄弱,农资经营者、农村、农民对农业综合执法不理解。 2.2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依据实施的法律、法规数量大,专业种类多,专业性强。作为履行农业主管部门独立行使执法权的机关,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在以下4个方面的“统一”还不完善,一是执法标准和目标统一,但上下贯通还不衔接;二是建立与工作性质相互统一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农资市场整治缺乏统一的行动方案,往往各自为政;四是建立跨区域查处案件的统一工作体系不健全。 2.3经费保障 农业综合执法是行政行为,罚款必须全额上交国库,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由于西吉县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头绪多,加之又是山区,地域宽广,交通不便,执法车辆少,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或有突发事件时,租车执法,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落后,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不足,明显不适应现在涉农违法犯罪者作案隐蔽、手段高明的形势。 2.4执法人员的待遇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常年奔波于乡村,很多时候休息不足,在查处案件时,常常还要接触有毒物品,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同时执法者与违法者是2个对抗的主体,矛盾突出,农业执法人员常常受到违法分子的辱骂,甚至殴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特殊性,执法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人员在工资标准和职称评定上也没有特殊照顾等都影响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对策 3.1提高认识,增强农业综合执法的责任感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主体,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有强烈的思想紧迫感和执法责任感。首先,要明确认识农业综合执法是落实《农业法》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安全、持续、有序进行,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性工作,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重要职责。其次,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转变职能,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法治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助、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服务“三农”的迫切需要,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紧紧围绕“打假、护农、保农、增收”的目标,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2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推行2个分工:一方面要政令分工,让农业企业成为独立法人进入市场,行政领导不参与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政事分开,还权于政,将事业单位行政处罚权按上级要求集中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以行政机关名义实行,事业职能部门全力配合。二是推行有效工作机制。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工作绩效配合,实行奖罚制度;按农时季节,由农牧局统一组织,职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执法力量,统一案件查处,统一执法文书,形成经营组织配合、部门参与、相互衔接、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加上级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四是着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原则。首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执法机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应作为而不作为、应不作为而作为都是违法,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着力纠正违反法律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业执法体系,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改进执法力度;再次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原则,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结合西吉县农牧业工作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农业自然条件、人口现状和执法现状、特点与实际开展工作。五是争取做到经费和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前提,要多争取上级支持,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争取早日配备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同时,为保障综合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制、农业综合执法错案追究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制、农业综合执法处罚取证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回避制、农业综合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农业综合执法罚没款物收缴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农业综合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制度、农业综合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 3.3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重点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农业综合执法,除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支持,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法规、农业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性,使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 3.4在监督落实上下功夫,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执法为民,必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要积极推行约束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监察监督制度、重大事情集体决策制度、社会公示和听政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3.5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农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要坚持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要实现4个转变,即执法人员要由专一向多能转变,由依赖型执法向独立执法方向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由突击性监督检查向执法经常化转变;二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更重要的是立足当前,面对现实,克服一切困难,以法律为准绳,把职责履行到位,把权利用足、用好。为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常活动提供保障,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调查与思考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高台县;成效;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农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和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经过多次机构整合,当前,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骨干,农机局、畜牧局、农经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检中心、减负办等其他职能单位相配合的局面,共有农业执法人员约30人。其中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11月,隶属于县农委,依法履行县农委的种植业执法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1主要成效 (1)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一系列执法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这样可以避免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法制宣传,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和送法下乡、农资打假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咨询台、曝光台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3)加大培训力度,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引导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并结合实际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开展现场培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农业行政审批、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农资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明显下降。 (4)加大执法力度,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随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抓手。近年来,每年立案查处种子、农药、化肥等方面的违法案件20件以上,收缴罚没款10万余元,调处农资纠纷20余起,累计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2存在的问题 (1)工作认识有偏差。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目前仅执行种子、农药、化肥的行政处罚,畜牧、农机、农村土地、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多乱杂,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各执法机构之间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关系不顺,且没有突出的主体形象,导致执法工作的盲目性,进而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综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保障跟不上。①经费短缺,政府部门没有下拨用于农业行政执法的专项经费,且执法过程比较落后,给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行政处罚带来较多阻碍,影响最终的执法效果。②执法装备短缺。尽管配备了车辆,录音录像设备,但现代的取证设备数量少、质量不高,无法保证执法工作的迅速性、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这样才能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的权威性。③执法人员待遇不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未纳入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存在后顾之忧,不利于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3)工作能力不胜任。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绝大部分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属“半路出家”。仅通过短期培训学习,并考取上岗证,就开始从事该项工作,对相关的性质执法知识与技能仍比较生疏,进而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4)体制机制不顺畅。①执法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关系不顺畅。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受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农业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机构,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名义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主体责任和委托义务理解有偏差,执法程序不规范,协作配合不够。②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设施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行政执法不相适应。 3对策和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①扎实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构建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与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相结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②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农检中心综合性检验检测为主的检验检测体系。③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网络,在农委内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体,整合畜牧、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检验检测,形成专业管理机构相互协调配合,纵横交错、广范围的农业行政执法网络。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把“进人、用人”关,将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强,法律素养高,具有复合型工作能力的人员选配到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应用法律条款、依法执行执法程序,达到文明、公正执法。 (3)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①抓好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行政。②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③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利用开展市场检查、各项专项行动的时机,定期不定期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4)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办案经费。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投入,进一步配齐配全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硬件设施。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落实待遇,解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罗黎晨 单位: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摘要: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北京市大兴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阐述了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并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提出了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植物检疫;行政执法;现状;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贸易的增加,植物检疫工作的任务从传统的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到新形势下的保障国家经贸安全,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可以说植物检疫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科学的做好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有效地把好检疫关,服务好群众,维护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植物检疫工作为我国农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是植物检疫管理者和工作者一直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结合大兴区植物检疫情况,对目前植物检疫执法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提升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水平提供参考。 1植物检疫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1.1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加快 随着农业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流通加速打破了农产品地域的局限性,但随之也加快了外来物种的入侵和传播蔓延的速度。2002年之前,我区未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2002~2010年,共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4种,虽然2010年后至今,我区未再监测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但随着国际、外省市籽种等农产品流通我区数量增多,使我区植物检疫工作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 1.2社会对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要求更高 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护农业经济、农业生态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法制制度、农业贸易快速发展,对于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大兴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1植物检疫行政执法体制现状及人员配备情况 植物检疫现行行政执法依据为《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实施主体为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负责本行政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设立植物检疫室专职负责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现有植物检疫执法资格人员23名,专职植物检疫人员3名,主要从事植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2.2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2.1拉网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 近两年,由于平原造林和新机场建设等原因,我区农资经营店数量、经营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所以我站将拉网检查作为重点工作,目的是摸清我区农资店数量、规模,全面掌握全区农资店经营情况,2016年经过拉网检查共统计经营单位158家,与2015年相比净减少22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机场建设进行了征地拆迁。同时为了增加执法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力度,执法人员结合换茬期、三夏期和西瓜、小麦等主栽作物的播种前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期、重点作物的监管。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处罚。提高对主栽作物的执法检查力度。 2.2.2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由于大兴区种子经营户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的特点,因此我站根据经营户经营规模和平时表现,将经营单位分为ABC三级,进行区别化管理。做到全面管理中抓重点,重点管理中分级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做好我区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同时我站2016年施行了双随机执法制度,对经营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摇号,既避免执法人员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同时又做到了执法的科学性与覆盖面。 2.2.3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结合 一是在年初通过执法检查与监管对象签订《大兴区种子经营单位保证书》,明确其守法义务,并发放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材料,宣讲植物检疫的意义等,深化经营户对植物检疫的认识。二是针对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每年年初与种子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部署工作重点,传达重要精神,同时倾听企业的诉求,加强沟通,为企业更好的服务。开展种子经营单位的分片培训,通过培训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高种子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科普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同时制作了相关展板在科普赶集和执法宣传中进行展示和宣传。四是把每年的9月定为植物检疫宣传月,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培训和在种子企业中悬挂条幅等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检疫、社会支持检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为更好的开展植物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2.4联合检查与行政处罚结合 注重与种子、肥料、农药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加强与工商、镇农产品安全员的联合检查。在市场检查中,通过与镇安全员协作,协助监管各镇种子经营户,做到监管工作下移,进一步增强了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行政处罚方面,根据执法检查和联合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近几年每年均有针对违规调运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行政处罚锻炼了执法队伍,同时也震慑了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提高了植物检疫证书持证率。 2.3取得的成效 2.3.1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意识显著提高 通过科普赶集、执法检查、田间学校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同时通过与种子企业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其经营行为,提高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2.3.2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近两年规范经营行为,我区种子持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针对小麦腥黑穗病、瓜类果斑病等曾经发生的疫情进行关键时期市场检查;并从市场抽样,开展瓜类果斑病种植监测,确保我区种植西瓜品种不含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执法人员的努力,我区2010年至今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切实保障了我区农业生产安全。 3存在问题 3.1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各级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现行的《植物检疫条例》是1992年颁布,距今已有20余年,《植物检疫实施细则》也有近10年没有进行修订。虽然北京市于2013年7月1日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但由于实施范围和权限有限,也只能是在《植物检疫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无法彻底改变植物检疫执法现状。但由于近些年无论是在种子的贸易量和贸易形态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检疫执法工作,比如:植物检疫证书编号的编制方面,目前市场上种子包装袋上的检疫编号随意,位数不一,且无法从网上进行查证。在执法过程中很难通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去判定该批种子是否通过检疫。 3.2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 一方面由于植物疫情的初步发生涉及面小和发生后对于大多数人的生产生活影响比较间接等特点,媒体对于植物疫情的报道和关注较少,所以造成社会对于植物疫情的发生重视不够,对植物疫情的了解知识不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撤销了种子经营备案制度,种子经营单位只需要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就可进行经营。所以造成种子经营企业对于检疫工作的不重视、不清楚。同时也造成执法人员对于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变化情况较被动,不能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 3.3植物检疫执法能力相对较弱 一是由于《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长,造成实际执法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所以使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不高。二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各地区要求不一,比如植物检疫要求书的开具,现实执法中我站要求种子调运企业需对方开具植物检疫要求书,企业的反馈是对方所在地区不给开具,还有不知道去何地开具等现象。三是由于之前植物检疫工作主要是重监测、普查等业务工作,对于执法工作一直重视程度不够,所以造成执法能力、执法知识有待提升。四是目前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主要靠职称晋级决定人员收入。所以就造成执法人员还要参与其他业务工作,使执法人员精力不能集中。五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还需要相关检验检测为依托,而目前针对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执法人员主要的手段还是通过眼看,检疫技术水平与应施检疫植物的检疫要求存在差距,影响检疫准确性。 4建议 4.1加快修订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检疫执法的依据和保障,面对我国目前市场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及时作出调整,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新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包括快递行业的规范、疫情销毁的补偿机制等都需要细化和完善。同时要注意新手段和方式的监管,如植物检疫证书能否网络化,实现实时查证,及时处罚,给执法人员足够的执法证据便于开展市场监管,同时也便于经营单位保管和查证。 4.2加强部门沟通,做到联合执法 植物检疫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也不是一个地区能够办好的事情。特别是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植物检疫工作的一体化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与河北和天津植物检疫部门的协作,互通植物疫情情况和检疫执法情况,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能够跨地区开展检查和处罚工作。同时还要积极联合本地区的工商、铁路、邮政等部门,寻求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对于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使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 4.3提升执法地位,增加执法力度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执法相对人对于执法工作也有了更积极的认识。但同其他执法工作相比,植物检疫执法还是相对薄弱。执法地位的提升一是靠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宣传和严格执法,同时更要靠执法体系的理顺和相关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所以建议将检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形成政府主体责任,这样也有利于部门联合执法和推进工作。 作者:孙璐;赵安平;王美入;贾淑芬 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植保植检站 农业执法论文:简析农业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1取得的成效 1.1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1.1.1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去年共开展检查158场(次),其中: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检查6次,检查整顿门店358个(次),查处包装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玉米种子65小袋145公斤,过期蔬菜种子165袋,假劣蔬菜种子180袋,失效农药1845瓶(袋),超范围经营鼠药7瓶,禁限用兽药55盒,过期饲料添加剂9种110袋,现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82起,使农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1.1.2突出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农药市场监管年”、“兽药专项整治”等配套文件。定期不定期采取拉网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药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督促千星食用菌、四季青蔬菜等5家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1.3狠抓案件查处按照“有闻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和案件投诉举报、核实处理要求,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等行为。全年共立案8起,其中:种子2起,农药4起,饲料、兽药2起,受理投诉举报15起,其中:大豆、玉米、蓖麻种子等群众上访案8起,处理答复率达到100%,协调补偿群众4000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农资经营秩序。 1.2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 1.2.1建立农资经营门店电子管理档案在全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电子档案194家,其中:种子、农药、肥料43家,兽药、饲料17家。档案中详细记载名称、地点等基本情况和奖励及违法违规等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提供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1.2.2建立农资义务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种养大户、产业带头人、农口退休老干部中选聘了10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坚持每月最少与监督员联络一次,互通信息,了解情况,实现了监督员对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 1.2.3培养农资经营示范店按照经营种类在农资行业中选择基础条件好、经营信誉高、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10个门店,创建全县农资经营示范店,使其建立质量责任承诺、缺陷农资产品召回等制度和警示牌,为全县农资经营行业树立了榜样。 1.2.4制定农资诚信经营体系评选办法为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发了《千阳县关于开展“诚信农资经营企业(户)”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千阳县农资诚信经营企业(户)评选管理办法》,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群众投诉等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实现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增强了企业参与诚信评选的积极性。 1.3普及了农业法律法规结合“五五”普法工作,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3.1加强执法主体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组织全队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1.3.2开展经营主体培训,强化依法诚信经营理念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培训会,邀请市县专业人员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农资科学使用知识培训。全年共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期300余人,编写《千阳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资料》16.7万字,印发240多套,开展理论考试测试2期4场(次),经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培训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 1.3.3加强农民群众培训,形成依法治农氛围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了农资识假辩假技巧、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2场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千阳县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资料2万余份,制作展板39块,刷写标语20条,接受咨询服务6000余人。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伪的能力得到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提升了农业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全社会依法治农的氛围初步形成。 1.4转变了农业部门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了政事特别是政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管理、技术推广、经营机构能够各司其职,集中抓好本职工作,促进了科技与生产的结合。近几年来我县粮食面积几乎面积保持稳定不变,粮食单产和总产稳步上升,调整农业结构与布局,奶畜、蚕桑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一村一品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 2存在的问题 2.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业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2.2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懂识假辩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目前,虽然县上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是按“内部调整编制、理顺业务关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没有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执法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待遇不落实,有后顾之忧。同时,种子、蚕种、兽药、冷冻细管等等农资是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工作的开展。 2.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国家、农业部、省已颁布实施的农业(种植业)法律、法规种类很多,农业行政执法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县级财政很少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2.5管理对象法制意识不强 2.5.1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损农、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 2.5.2农资经营者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百货食品农资混合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门店串乡经营,二级委托设点等现象比较普遍。 2.5.3部分私营和个体农资经营门店经营档案记载不全或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出了问题无据可查。 2.5.4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缺乏农资基本常识。 2.5.5目前市场上经营农资的在售后服务和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得不够,他们一般只关心如何卖出农资。 3机遇与挑战 3.1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明确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规定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等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3.2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执法职责众多到目前为止,陕西省农业厅编写的《陕西省农业法规全书》共收录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111个;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科教等方面,这些执法职责和权力法律要求公开、透明地运行。随着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陆续出台实施,赋予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多;行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等等,使我们肩上的执法责任更加沉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农业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由于农业生产品种的多样性,给检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县级农业部门尚未完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执法实践中大多只能对可疑农产品采取肉眼等感官器官检查、判断,没有定量检测设备,导致执法取证难、查处难,加大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风险,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3.3农资市场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大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农业管理部门发展订单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等现代农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的心愿,都与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加快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机遇,又是农业执法面临的挑战。所面临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具备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又要兼备良好的执法装备和快速反应打击能力。因此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4思路与对策 要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就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和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更好的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4.1必须明确职责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整合机构,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依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范围,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县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蚕种、果苗、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各执法机构既可单独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也可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4.2必须优化执法队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全县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精通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成效作为农业执法队伍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素质教育培训,实现农业执法队伍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处罚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崭新的执法为民的农业执法形象。 4.3必须完善工作制度 4.3.1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业执法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3.2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 4.3.3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进行公示。 4.3.4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 4.3.5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随时随地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调阅,实行随案监督。 4.3.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执法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网站网址,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4.4必须构建诚信体系构建农资诚信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假、以信治假、以德治假,从根本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长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4.4.1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其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为农服务的本领。抓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 4.4.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农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和案件通报网络化。 4.4.3指导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实行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农资经营者推行农资质量管理公开承诺制、缺陷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售后跟踪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4.4.4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业专业合作社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4.4.5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执法检查情况,守法程度、群众投诉、公众评议与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坚持每年开展县级诚信农资门店的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对多次违法且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重点监控。 4.4.6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种养大户为农资市场信息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加强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 4.5必须提高各项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农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并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农业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实践,工作辛苦,应注意落实其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继续完善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推行统一着装,改善执法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信息网络,便于投诉举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交流、许可资料查询,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4.6必须严格执法检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管理在于作为。按照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质量管理与标识检查、诚信服务与处罚教育3个结合,突出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5大类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经营档案、违禁农资等5种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要优化执法管理。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开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纠风、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团结、实干、创新、奉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自身建设,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作者:李剑英单位:陕西省千阳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完善路径分析 以“打假护农”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可以结合“三下乡”、“3•15”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基地、送法到农户,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抵制生产、经营、使用违规农资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二是与服务对象签好承诺书,从而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对象的经营行为,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例行巡查和专项整治。采取日常例行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与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四是开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和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格式。结合农资市场例行巡查工作,对农资经销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摸,并登记造册,对有证农资经销户发放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如实记载。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监管年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农药经销门店进行地毯式的检查,通过检查规范农药经销的秩序。六是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和督查规范生产秩序,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想象,逐一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以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以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狠抓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控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二是与服务对象签订责任承诺书,规范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培训和辅导。四是加大抽检密度,建立抽检台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蔬菜基地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农产品检测频度,每7d安排2次以上深入基地现场抽检。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各生产基地、种植集散地、集贸市场的每月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和台账记录等情况,控制源头污染,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严惩处罚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整治。六是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逐一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令其改正,如不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七是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培训。在平时检查和督查活动中,充分利用现场有利条件,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狠抓“三网”建设,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通过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络员、乡镇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群众监督网。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建立畅通、便捷的群众投诉渠道,做到有报必动、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在监督检查中,充分发挥、利用好群众监督网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继续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和风险意识,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夯实吴中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二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三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四是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本文作者:钱洪良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局)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思路 1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独特性 1.1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概念农业执法档案是指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以及相对人违法事实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1.2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特点 1.2.1专业性强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是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产物,是一定专业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体现了明显的农业特点,其档案内容必须与农业科技、种植(养殖)方法和环境等相配套,其内容的描述必须符合农业专业术语要求,而且必须符合农业行业的特点。例如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农机监理、农药管理等,它们活动的范围空间、对象目标等与其它行业都有明显不同,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 1.2.2程序性严格一个独立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决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如在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中,查到假冒伪劣农药一案,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必须经过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立案审批、检测化验、送达处理意见书、听证、作出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等全过程,直到结案所形成的全部档案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而且是一个完整的程序。而且不能用其他行业的档案代替。另一方面,执法档案必须成套提供利用的,拆开会使案件不完整,而且影响其使用价值。 1.2.3现实性能强主要表现在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与现实的商品生产经营关系密切,不仅反映依法行政的查考作用,而且在提供利用中还有现实的作用,一经利用就可挽回经济损失,能收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有现实性。 1.2.4存储意义大执法档案一般是某一专业执法活动的结果,记载了专业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真实情况,如案件发生地、相对人,违法事实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是怎样进行的,依据什么来作出处罚决定等等,在档案中都存有大量的相对人违法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必要时在执法上可以借鉴和利用。 1.3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现实作用 1.3.1农业执法档案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凭证在农业执法活动中,一切活动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连续性,前一案例为后一案例提供依据。农业执法档案的依据性同农业执法自身的复杂程度以及记述的各起案例的复杂程度成正比,所记载的内容越复杂,依据性越强。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工作依据,在管理工作中,无论是执法工作评价,还是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都离不开档案;二是执法人员的劳动凭证,在执法人员的考核、选拔中,除人事档案外,还需要有执法档案做依据;三是在追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时起凭证作用。 1.3.2农业执法档案是进行交流的工具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各种各样的交流占有重要位置,同样,农业执法工作也需要交流。目前,农业行政执法刚刚起步,执法体系正在深化改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逐步走向规范化。执法档案正是交流、协作、借鉴的有力工具。 1.3.3农业执法档案是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的手段一是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着执法人员对案件的发现、调查取证方法和办案水平,记述了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和最终结果;二是作为办案思路、办案方法、办案结果的载体,具有积累办案经验和提高执法水平的作用,使得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成为办案经验和提高执法水平的工具和手段,对于一个执法单位来讲,如果有质量较高、数量较多的执法档案库藏就标志着它有比较雄厚的办案技术储备和基础。 2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工作是执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法活动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应把执法档案工作与整个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其工作的主要内容: 2.1收集 就是把分散形成的但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执法档案接收过来,集中保存在执法档案室,以利于有关人员使用。 2.2整理 就是把分散收集来的执法档案,按规定程序,将其分别类、系统排列和科学编目,便于安全保管,更重要的是满足对执法档案利用的方便和需要。 2.3鉴定 就是鉴别执法档案的价值,需对档案不断进行去粗取精的鉴别工作,挑选那些需要定期或永久保存的档案,销毁那些无需保存的部分。 2.4保管 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好执法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守机密,防止并克服各种自然的、社会的不利因素对执法档案的损坏作用,不断延长执法档案的保管寿命。 2.5编目与检查 农业执法档案数量庞大,成分复杂,要根据归档时的情形而形成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方法整理和保管。农业执法档案分类应从实际出发,当前可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执法档案和农民减负档案等,在种植业中又分为植检、农药、肥料、种子管理等。同时,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提示档案的内容和成分,提供查找档案的检查和手段,方便于有关人员的查找和利用。 2.6利用 就是创造各种条件满足执法档案利用的各方面要求,积极做好应有的准备,包括编制各种查考工具,汇编各种参考资料,以及时有效的方式介绍和提供执法档案为各项执法工作需要服务,这也是保存执法档案的目的。 3做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是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农业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 3.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搞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领导是关键。因而,要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档案鉴~fJ/j,组和管理网络等组织,应把档案列入执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使档案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管理地开展,使之逐步规范化、标准化,走上依法建档的轨道。 3.2制订制度,明确职责 制订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规范管理者行为的主要手段。因而,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制订《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保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3加强培训,掌握技能 首先,要选用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懂农业法律法规、热心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和责任心较强的执法人员,担任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员。其次,加强学习培训,既要管理人员掌握农业法律法规和档案知识,又要学会建立档案的实际操作技能,还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不断提高管理者的业务水平。 3.4规范管理,开发利用 针对当前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建立时间短、数量少、不规范的现状,尽快出台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分类,统一编目等,使档案管理规范化。同时,积极开发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充分利用档案的信息源,发挥它在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价值和效益,为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出贡献。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对策探究论文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2.5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2.5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农业执法论文:对当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思考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都得到不断加强,促进了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确保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随着各地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无法适应目前的农业执法要求和特点,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执法工作的进行,更会阻碍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业综合执法 工作 思考 1 农业综合执法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所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法规不健全,执法过程有难度。我国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起步较晚,现行多数涉农的法律法规,大都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制定颁发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多数法律法规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部分法律法规不尽健全和完善,有的条款细则不够全面和具体,有的法规条款之间甚至存在明显的冲突。如《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农药经营主体对象不包括个体经营,但实际情况却是农药的主要零售方式多是个体经营者,也包括农药的生产厂家和批发商,还有像种子、化肥的质量控制标准等方面也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造成了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和进行,而且农药、种子、化肥等方面的问题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健康。 2.2 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不规范,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力、执法死角、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有的地区,由于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缺乏足够的认识,使得当地的农业执法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制、综合配备等方面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易出现“断链”现象。个别地区因为职责不清甚至出现了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无人负责、无人管理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2.3 缺乏专业知识,人员素质不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年龄偏大,多数人员是由农技人员转职而来,对农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对新出台的一些农业法律法规不能及时掌握,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较弱、接受能力较低、掌握能力较差,欠缺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直接影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因诸多原因造成了一些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此项工作可有可无,日常缺少一些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对待考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错误做法,使相关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能得到提高,不仅无法更好地胜任执法工作,还会影响当地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 2.4 执法经费不足,办公设备欠缺。目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无论是办公设备还是办公经费都严重不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交通车辆、通讯设备、现场勘测、摄像取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办公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了设备落后、办公条件滞后的局面,无法满足当今涉农违法犯罪案件的现状,阻碍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进行。 3 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3.1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实施,不断完善执法体系,规范相关机构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相关机构和部门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特点,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科学用法、执法,不断改变工作作风,行使好法律所赋予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还要做好监督监管,及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实行问责制。 3.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各地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认识到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性。要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严格考核,依靠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农业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公谋私的行为,抵制执法腐败,为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维护农业执法部门的威信。 3.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办公设备。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执法经费及办公设备的补充与更新,与时俱进,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跟上时展的步伐,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地到达,进行取证、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延误,影响最佳的处理时间,从而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众所周知,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对象是与农作物、农药化肥、动物检疫、水产渔政、环境监测等方面息息相关的,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问题。因此,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者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百姓的生存安全。 总之,在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确保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家乡的良好、可持续的发展创造最佳的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执法现状及其完善对策探析 几十年来,经过中央及各级政府和我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农业发展状况呈稳定上升趋势,以务农为主的人们,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执法作为真正可以确保“三农”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之一,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县的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只是推进综合执法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执法的规定和要求,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开放发展,对外的贸易不断增加,,农业执法也慢慢显现出了跟不上时代进程的弊端,而且这种现象在某些地区愈发明显。所以,如何正确面对农业执法现状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式,并有效的贯彻下去,是我们目前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 我县农业执法遇到的问题 1.1 执法力度不够 我县的执法人员都是来自于本地,在执法过程中难免遇到熟人,关系网密集,不能使执法工作做到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 1.2 相应的执法经费严重不足 执法过程中,经费是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动,解决执法问题等必不可少的。必要的经费保障,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解决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办案等所需经费,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1.3 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 不少执法人员的选取并不是通过相应的正当过程,这导致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得不到保证,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对于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这使得执法队伍给人民群众的印象不满意。 1.4 执法部门相对混淆不清,主要部门不够突出 对于农业执法来说,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并不高,受到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思想束缚和影响,农业执法不能很快很好的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这些因素导致了执法队伍不明白自己的具体执法对象,处理不了大的问题事故,现已成四不像的对外形象。 1.5 面对庞大的服务群体,执法人员相对不足 尽管我县已具备一定程度的执法队伍规模,但是,在实际行动过程中,每天遇到的大小事件并不相同,真正能够有效处理事件的合格的执法队员较少,这使得行事效率大大降低,而且人民对于执法队伍的评价和拥护日渐低迷。 1.6 各级监督力度不够 执法队伍的权利缺少监督,其中的腐败现象愈加严重。农业执法是真正关切老百姓生活幸福的,但现如今很多成为了违规单位的保护伞,为了利益,放下自己的责任而为其服务护航,这本不应该出现的。 2 我县就相应问题的整改措施 2.1 通过严格有序的录用措施,组建真正有能力的执法队伍 对执法队伍进行一定程度的删选,进行专题考试,问题处理,开展服务对象的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将真正能够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执法人员删选出来。完善录用流程,大量吸收有能力,有素质,有责任心的优秀的执法人员,扩充执法群体, 2.2 完善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机制 完善执法的监督机制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农业发展中,对农业的监督机制完全影响着农业发展秩序。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农业监督管理机制,我县的农业管理执法会非常的混乱。所以说加强农业执法监督机制是农业执法现状必须完善的一项。 2.3 明确农业执法的职责所属,使分工明确 一个完整的执法机制以及系统必须有一个很明确的分工。在一个完整的体系中明确的分工意味着整个体系的和谐发展,对于农业执法过程来说也无一例外。我县的农业执法体系中应该有着分工明确的执法单位,每个执法体系中的一部分都尽职尽责,整个执法过程就会向好的方面发展。所以完善执法体系就要使得每个执法单位分工明确。 2.4 保障经费的充足 执法经费不足是我县执法大队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难题,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深受影响。如果说没有足够的经费,一些执法人员可能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做出一点对执法过程中不利的事情,不仅如此,执法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硬件保障,在此过程中会对执法结果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当对执法经费做出充足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因素影响我们的执法进程。 2.5 对执法队伍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执法队员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执法过程来说。我县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保证队伍的纯洁性,使得队伍不能因为一个半个的不良人员腐蚀整个执法大队。一定要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深受法制影响,衷心为党,一心一意为人民做好事。队伍的正直影响着我县农业发展的进程,有了高效率的执法队伍,我县农业发展也会有很大的进展,因为有一个严格的因素约制着不良因素的发展。 2.6 加大执法力度,赏罚分明 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对农业执法来说是一个良性的因素。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并且做到赏罚分明才能对恶势力进行严打,对优秀的人才进行提拔,这样对我县农业发展有着很大的推进。会使得一个健康的正直的农业体系蓬勃发展。 2.7 综合治理,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 农业执法过程其实涉及的层面非常多,处理起来也很复杂,但是如果我们加强对农业执法的管理,树立一个新的执法形象对于农业执法来说是一个新的进展,并且要有一个跳跃性的发展。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贪污腐败,推进科学农业发展等对农业进行综合治理,对农业执法进行新的改革。 3 总结 总之,我县农业执法现状不容乐观,虽然有着比较先进的思想有着整体的执法机制以及执法人员,执法队伍也在不断的扩大,但是还是遇到很多农业执法中的问题使得农业发展不是非常的健康,在农业发展中执法起着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对农业执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他掌握者农业发展的命脉,农业是否健康发展不仅取决于农民的因素,政府因素更加重要。全心全力、多管齐下,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能够以党委的领导为主的内部监督作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作为核心,并且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作为辅助,建立起全面的监督体系,相信执法部门能够健康有序、朝气蓬勃地发展。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的重要性 [摘 要]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性行业,是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保证。而农业行政执法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加强和改进我国农业执法工作,对促进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而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关系到档案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存,对保证地区农业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首先对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内容进行分析,最后对农业行政执法安全归档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希望本次研究对更好的促进档案管理顺利的开展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农业发展 行政执法 档案管理 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行政执法能够保证我国的农业生产行为有序的进行下去,同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保护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执法相配套的农业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彰显了其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为安全的追溯、行政复议以及案件的来龙去脉提供全面的材料,同时也可以为农业中执法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对农业执法安全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分析,作者认为应该从档案业务的内容和重要性两个方面确定。 1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主要内容分析 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是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行政执法过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各个部门的农业执法机构都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将档案管理工作和整个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在档案业务开展过程中主要的档案业务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就是将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种分散的案件材料和值得保存,有价值的执法案件接收过来,并将其集中保存在档案室内的行为,以方便后续的使用;其次,档案整理工作。就是将分散的各种执法档案案件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相应的规定,对其进行分类整理,系统的进行排列和科学的编目,以利于对执法档案材料的科学保管,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还需要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全面的销毁处理;再次,档案鉴定。档案鉴定就是对档案的利用价值的高低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对档案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档案的价值性,选择那些需要定期或者永久性保存的有价值的档案,销毁那些没有利用价值的行政执法档案;第四,档案保管。档案保管是指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执法案件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行政执法安全档案的保密性,防止各种人为和自然以及社会等不利因素对档案造成的损坏作用。通过合理的对档案进行保管,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其发挥更大的空间;第五,编目和检查。在农村进行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其形成的档案数量是十分庞大的,其成分都比较复杂,因此在对这些档案进行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应的管理程序进行编目。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分类应该从执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畜牧养殖和农业生产等多种内容进行合理的分类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的档案管理,对档案的内容、成分进行有效的分类。同时还需要提供档案查找的方式和手段,方便相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查找和利用;最后,档案的利用。创造各种利用条件,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包括编制各种考察工具,汇编材料等,及时的介绍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全面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2 农业行政执法安全归档的重要性分析 2.1 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凭证 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过程中,一切活动都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前面的案例为后面案件工作提供充足依据。农业执法档案的依据性同农业执法自身的复杂性以及案件的复杂性成正比。其中记录的内容越详细,其依据性就越高。主要表现在:首先,管理工作依据上。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不管是执法工作的评价还是各种效益的评价都离不开档案管理的支撑;其次,对执法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执法人员的行为凭证。在对执法人员考核和选拔过程中,需要档案作为拼争依据;最后,在追究各种刑事责任过程中,档案内容起到凭证的作用,因此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归档工作十分有必要。要立足档案资源多方位的开发利用,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和领域,多编写、出版一些能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编研资料,扩大影响力,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强化监督职能,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2.2 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进行交流的工具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交流工具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样,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全面的交流。继续加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我们要有重点、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农业行政执法迎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执法体系不断深化变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执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更高的要求。而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处理之后能够保证执法部门利用这些档案进行沟通、交流、协奏和借鉴,全面保证农业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3 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首先,档案是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其记载了执法人员对安全执法过程中的手段和办案水平,记录了案件的整个查办过程;其次,作为办案的思路和办案方法以及办案结构的最终体现,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之后能够切实提高执法的水平,使得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成为执法过程中重要的借鉴依据,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进行农业执法案件档案归档处理过程中还要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进一步支持、关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员的地位、待遇,调动档案员积极性,安心本职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档案员变动情况,抓好短期培训,发挥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互相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评比先进,交流经验,增强工作责任心。 结语 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处理是执法过程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其能够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水平,对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
构建科学完善的经济管理体系是企业经济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经济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证企业有序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企业间的竞争也呈日益激烈之势。由于经济管理在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企业盈利增收方面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经济管理也成为当前企业应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必然之举。根据长期的企业经济管理实践,本文从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分配、文件资源管理、管理体系评价、目标策划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对经济管理体系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以期促进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科学完善,实现企业稳定盈利、健康有序发展。 一、企业经济管理体系概述 1.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概念。企业经济管理体系是指企业经济管理各项活动中的各种参与要素和管理体制,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遵循的各种经济制度、组织机构形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的总称。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经济管理手册、经济活动制度章程、经济工作总则和流程、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以及企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和记录。这些都是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必然要涉及的内容,也是确保企业经济管理规范运行的关键,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认真记录。2.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作用。一是规范企业经济管理运行。企业经济管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在繁杂琐碎的企业管理事务中,如果没有相应制度措施对管理活动加以规范和约束,必然会导致企业管理运行的混乱。经济管理体系中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规则和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捋顺了企业管理流程,使企业各项工作能够按照管理体系的规则运行,促进了企业管理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有序化。二是促进企业管理科学决策。经济管理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图表等,都客观、翔实地记录了企业经济管理各阶段活动中的各种事务、各种数据,为企业管理层的管理决策提供了可查依据,为管理工作总结得失、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了分析资料,从而促进了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三是回避企业经济管理风险。企业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体系通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机制,使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客观反映了企业经营中的成本支出、资金流动和投资收益情况,使企业管理者可以更准确地把握企业经济管理脉络,更为客观准确地分析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回避投资风险,确保企业稳定盈利。 二、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内容的探究 1.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机制就是在既定的规章制度和职权范围内,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相互控制与制约,是保证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安全的必要措施。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内控机制,企业决策者必须要树立内控管理的意识,在完善各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各部门间相互沟通联系、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内控机制后,管理者应定期对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把控,包括既定的经营目标、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组织运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客户评价等多个方面的审核。管理者只有依据企业发展经营目标和制度,定期对企业经济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才能及时发现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才能及时对经济管理体系进行修正,为企业健康发展指路领航。2.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设置与相关职能。(1)机构管理者的设置与职能。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掌舵人,是企业发展经营的决策人,也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最为核心的角色,对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企业经济管理对于领导者的领导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都有非常高的要求,如此才能胜任其位。企业最高管理层的职能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结合企业制度措施,对企业内控管理查偏纠错,适时进行审核与调控,使企业内控管理与企业自身发展实际相吻合。二是注重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企业经济管理内容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约束企业员工的行为,确保企业员工对法律法规和企业经济管理制度的高效执行,努力提高员工绩效。三是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形势,以经济管理相关文件材料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对企业经济管理制度进行调整,确保企业科学决策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稳定盈利。四是协调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内经济管理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的确定和沟通,捋顺管理流程,确保各部门高效协作。五是客户管理,就业务合作与企业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从而对企业产品进行革新,对经营销售策略进行调整,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企业对客户的良好反馈。(2)企业员工设置。如果说企业领导层是掌舵人,那么企业员工就是舵手,就是执行者,因此企业员工设置同样重要。一是要注重员工的合理调配,确保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二是重视员工培训,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树立员工的执行意识,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优势,确保经济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目标的完成;三是制定员工提升机制,积极为员工提供展示才干的机会和平台,构建完善的企业人才上升通道。3.经济管理体系文件。一是经济管理手册,内容应包括经济管理体系的范围,对经济管理体系参与各方和参与过程的表述,确定相关工作程序。二是经济管理工作章程,包括各种制度和条款,用于规范经济管理行为。三是文件控制,主要是对文件批准、更改、修订,确保文件前得到批准,文件更新、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确保文件使用者及时获得所需文件的相关有效版本,文件字体清晰。识别外来文件,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过期或作废失效文件的非预期使用。经济管理记录主要包括有关企业经济管理各类资料、图表、会议纪要、管理日志等,作为管理者的决策依据,其特殊性要求在记录文件的管理上必须程序规范,记录清晰,易于检查和识别,并确定记录文件的保存方式、检索条件、保存期限和密级等内容。4.经济管理体系评审。对经济管理体系评审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内部对经济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调查;企业各部门员工对管理体系意见的反馈;对一定阶段内,经济管理体系下企业和员工绩效的评价。5.资源管理。企业经济管理中涉及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应以人员综合素质适应岗位工作,满足企业未来发展规划为基本要求,通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积累,确保从事影响经济管理结果的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同时做到人员的合理调配,确保人岗相宜、人事相宜。对企业资金与债权的管理应以账目清晰、杜绝坏账、消除财务失真、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企业现金流的安全为基本要求,建立相互制约的财务工作机制,必要时可引进第三方审核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的审核,杜绝各类财务风险。对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的管理,应避免各项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在使用中不必要的损失和损坏,保持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达到经济管理所需条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所属的各类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及经济活动相关的软硬件设备的保养、修缮和维护。6.经济目标的策划与实现。企业经济目标实现的策划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有关项目经济目标实现的策划,如为实现企业经济目标的相关活动和数据;企业目标的实现与客户要求的确定;经济管理过程中,企业为实现管理目标而与客户进行的沟通。7.内部审核。企业应对经济管理体系的策划和有效实施及时进行内部审核,企业要对内审人员的组成、审核方法、审核范围和时间等做出确定。对审核内容应翔实记录,对形成的有关记录文件要妥善保管,便于查看。8.计量装置的控制。企业应有效管理经济管理和与客户业务往来中所需的计量设备和核算设备。经常性地检查各种计量器材,确保其计量准确、良好可用,防止在搬运、存放或是使用中造成损坏或失准。9.材料采购环节的经济管理。在进行生产资料及相关设备、器材的采购中,应保证其符合经济管理体系要求,保证为企业生产所需;采购前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价格查询,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不花冤枉钱。采购前还应对供货单位的资质、信誉、运输方式、计量方式等进行确认;到货后对采购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10.生产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经济控制。一是对企业运营过程的经济核算。该环节核算的内容主要是确认生产与服务过程中人员、设备、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既定的项目策划要求。二是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在产品技术不断革新的条件下,企业在日常的运营管理经济活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没有接触过,或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新产品、新方法,对此类问题应对新产品、新技术的适用性进行专门的研究,反复确认,可先在小范围内尝试使用。三是对产品物资防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对采购的原材料物资,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科学妥善的贮存保管,针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材料物资,应小心搬运,采取专门的防潮、防锈措施,避免因存放、搬运、使用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丢失、损坏、挥发和霉变,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必然也不能摆脱法律的束缚。企业在各类经济管理活动中,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办事依据和准绳,凡事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规划企业的经济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杨芯毅.关于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内容的探讨[J].山西农经,2016(13):74. [2]陈小静.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内容及管理创新研究[J].四川水泥,2017(02):306+314. 作者:马楠 单位:安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的现状 论文摘要 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关系”指的是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关联系的统一整体。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 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争议的焦点有二个: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 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笔者以为不然。3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的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4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5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 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经济法律论 我国经济已告别了商品短缺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必然会对过去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盲目重复建设进行自我调整;商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进程中,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必将愈演愈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大多数企业缺乏先进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成本约束机制,因而,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主要是采取价格竞争的形式。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外贸出口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之间所进行的价格大战就是例证。对此,社会各界反应不一,有的认为价格大战是正当的降价促销,有的认为这是不正当的低价倾销。笔者认为,正确界定降价促销和低价倾销,必须依经济规律、市场规划和法律规范为标准。以求澄清人们的认识混乱,达到保护正当价格竞争、促进优胜劣汰,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之目的;同时,寻求治理低价倾销的策略。 一、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经济准则 为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制止不正当竞争, 我国先后于1993年和1997年制定并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迄今为止,这两部法律是规范价格竞争领域的基本法,也是界定合法的降价促销和非法的低价倾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除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并依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外,绝大多数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制,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是,法律又同时规定经营者除了依法降价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商品、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以外,不得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事不正当竞争。可见,法律规范给予经营者的价格授权是极其广泛的,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又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竞争手段作了必要的法律限制,这就为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提供了有序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竞争规则。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我国正在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但是,现阶段在价格体系还处于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足鼎立的局面。因此,本文所提及的价格行为和价格竞争仅指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即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价格。制定价格必然以成本和供求关系为基础,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生产成本由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最终构成;而经营成本则应由购进商品的进货成本和由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构成的流通费用来最终形成。鉴于各个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差别悬殊,在确定成本时,只有以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身的合理的个别成本为考察对象和立论前提,才是公正、公平的,才符合立法精神和市场竞争法则。这是本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基础。前一段时间出台的有关行业自律制度是不宜实行的,所谓行业自律实质上是一种全行业的价格卡特尔,其本质是垄断,必然产生垄断的弊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相反会保护落后,妨碍优胜劣汰。究其原因,即行业自律价是一种行业最低限价,它依据的是同行业的各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平均数。因此,在实践中不仅不宜提倡,而且应果断地抛弃。随着企业不断创新和技术进步,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同一种或同一类产品上出现价格差异将是必然的。人为的限制是不现实的,也是无法实施的。 二、降价促销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 据最近国家贸易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目前零售商品中已有90%供大于求,其他商品也不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农业消费品出现了生产能力过剩,加之建设过程中宏观上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以及社会消费的疲软乏力,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下降将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势必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个别成本来取得利润;或者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不断地创造市场、创造需求。这应是竞争战略的理想选择。然而,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并不具备这种实力,这是现实。因此,作为低级市场竞争手段的降价促销将长期存在。问题在于“降价促销”必须有一个度,大家知道,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确定,取决于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成本又分为社会平均成本、企业个别成本。只要经营者将商品价格降至不低于企业自己的个别成本(即使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进行销售即是合法的。这一前提下的价格是无可厚非的。“康佳”、“海信”、“长虹”所进行的彩电价格战当在此列。 笔者认为,降价促销应为经营者出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以不低于自身个别成本的价格向社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尽管价格战必然会造成一些企业的盈利暂时减少,甚至会使少数企业倒闭、破产,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也会相应减少,但这种降价促销会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增加政府的销售税和营业税收;从长远眼光看,价格战又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意识,有利于进行国际竞争(海尔公司的实践已证明这一点);这也符合《价格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的立法精神。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市场正处于需求低迷、消费乏力、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不失为一种刺激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良策。 三、低价倾销是危害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低价倾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或者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之外,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而采取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可见,构成低价倾销有两个基本条件,即主观上是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低价倾销的实质乃是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经营者,为了独占市场,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在短时期内将其某种商品或服务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倾销,以达到其挤垮特定地区、特定商品的经营者,待竞争对手被迫退出市场或者无法与其抗衡后,再提高销售价格,获得垄断利润,以弥补低价倾销时所致损失。其危害后果是扰乱了市场上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国家税收,流失了国有资产;降价的损失也必将转嫁由消费者承担。因此,低价倾销行为被《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 近几年来,在我国市场上低价倾销的表现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产品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选择其中一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通常采取生产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发展战略,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某个品种暂时亏本经营,对它也不会伤筋动骨。因此,这类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往往为了挤垮竞争对手,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选择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亏本销售。南方某省曾经爆发过“两椰”之争。两家以生产天然果汁饮料闻名的企业集团,一家是椰树集团,另一家是椰风集团(简称“两椰”),椰子汁和芒果汁分别是“两椰”的拳头产品。1996年1月8日,在马口铁、白糖等生产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椰树集团将其生产的椰树牌芒果汁出厂价从每听1.87元大幅度下降到1.40元。椰风集团认为,椰树集团这是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芒果汁。因为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每听芒果汁的利润本来就是几分钱,椰树集团此举的目的是用非主导产品冲击竞争对手的主导产品,以达到挤垮竞争对手,占领市场的目的。 2.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通过价格优惠、折扣、“买一送一”等方式变相降价,使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排挤竞争对手。我国家电制造行业重复建设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生产能力过剩。加上市场需求增长缓慢,家电产品严重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生产厂家的价格优惠、折扣、送礼等形式变相降价,已间接构成低价倾销。 3.旅游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舍本倾销现象严重。 4.公共汽车客运市场恶性竞争,实力雄厚的客运公司不惜暂时亏本经营,以期挤垮竞争对手。 5.第三产业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在其经营的众多商品(品种)中,选择若干商品(品种)亏本销售且大打广告,招徕顾客,倾轧竞争对手。 6.同一种商品的代销商、经销商之间为争夺地盘、争夺客户,以低于商品到岸价大打“价格战”,意图整垮竞争对手,垄断特定市场。某市两家商业企业均为经销摩托车的大户,且供货渠道和厂家基本一致。其中的一家商场为争夺客户,垄断市场,在一个时期内,利用旺销季节将其经销的几个抢手品牌摩托车以低于到岸价格向市场抛售,这显然是一种低价倾销的行为。 凡此种种,皆为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必须依法整治,否则,我国的市场经济无法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业已存在的、混乱的价格竞争行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9年8月3日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依该规定,低价倾销行为,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四、对策与结论 综上所述,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应予以支持,不正当的低价倾销要坚决反对。一方面,政府在严格执行《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还应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使之与法律配套实施,以加强政府和社会对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市场竞争有序健康地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有效的宏观调控,坚决避免和克服盲目重复建设这一顽症。客观地讲,盲目与重复建设所招致的供大于求,是引发低价倾销的主要原因。目前,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创造就业机会而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固然是必要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防止出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重复建设问题。再者,要从根本上治理低价倾销问题,关键的出路在于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地降低成本,以此来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内需,增加社会购买力。当前困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无法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出现结构性过剩,呈现全面的买方市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竞争力降低、经济效益下降、发展后劲力不足。企业为求生存不断地引发“价格大战”。要使企业真正摆脱困境,重要问题之一就是要建立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降低企业的个别成本,不断改进老产品、增加新产品,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增加有效供给来扩大有效需求。为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应做好如下几方面: 第一,在政策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法规,以鼓励和规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第二,搞好企业技术创新的体系建设,包括做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投入机制,保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资金,改变“普遍下小雨”和“撒芝麻盐”的作法,重点扶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途的产品和企业;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骨干;加强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主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势,做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积蓄力量,逐步推进全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笔者认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低价倾销问题完全可能也可以得到全面解决,这只是市场经济和特定国情条件的阶段性问题,对此,政府与全社会应有一个客观的、历史的认识。 经济法律论文: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 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 “经济关系” 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 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 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 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 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 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 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 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 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 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 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 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研究 摘要:本文以法理学为视角,首先分析了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基本定义,并指出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描述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之上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简单概述。最后,论述经济法法律责任在法理学中的重塑。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重塑 一、法理学中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法定义务密不可分,而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颁布实施的强制性规范设定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当不履行相应义务时就会受到制裁。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其中主流的几种观点认为,法律责任是义务,其相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而言属于第二义务,概括而来法律责任就是因违反第一义务而招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另外,有学者认为法律责任是一种后果,是违反者应当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可以说不同的学者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法理学观点却又相对的一致。当然,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是根据形式逻辑中的推理而来的,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归纳推理往往运用三段论形式,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在法律责任的推理过程中,一般将具体确定的法律规范条文作为大前提,以具体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根据大小前提推理出结论即法律责任。虽然它依据系列前提能够得出一个无可辩驳的结论,但是由于推理所用的大小前提并不确定,形式逻辑推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并且形式推理无法对结论作出正当性的解释。另外,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缺乏创新性,缺乏包容性。目前我国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仅仅从部门法,尤其是刑法和民法中的归责理论,认定法律责任就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了国家的制裁,从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阻止功能。这就忽视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独特性,从而导致了经济法及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等问题成为经济法学界短时难以解决的难题。 二、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规定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如下特征:由于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法律责任必然会是经济性的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的经济性能够使得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它独有的经济效益,它能够指引人们朝着利益出发的同时趋利避害,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例如说,经济法中最为常见的罚款,可以说是在规制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另外,经济法法律责任在强调制裁的同时还有一些奖励性法律后果。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经济法制裁;而经济法上的奖励,则是由于积极地履行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到经济法的褒奖。最后,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经济法的许多法律规范都可以看出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虽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与经济法法律责任不同,它们并非从根本上全部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正是因为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到自己和相关第三人的利益,而且还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对其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之有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 三、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重塑 目前,我国经济法法律责任难以脱离传统的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描述,大都是对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简单重复。比如说,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其经济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经济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等等。这些关于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基本是对法理学中的“义务论”、“责任论”加上经济法字样的复制。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无论是从经济体制还是市场变化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的新生经济现象使得经济法法律责任描述过于陈旧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因此,我们对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应该根据经济法的特点,从具体的经济法部门法中寻找依据,即应从经济法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和特点中去获得。目前,我国法理学仍然以民商、行政的法律调节机制研究法律责任,然而,如今的法律现状是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相互交叉相互融合,新兴法律层出不穷。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法律责任从经济法自身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首先要关注经济法之于民商、行政法的区别,比如说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对秩序、公平、效益的追求次序;对法律责任中主体的不同;以及责任形式的巨大差异等等。一个体现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的经济法法律责任,应包括经济自律责任制、经济他律责任制、经济诉讼。在经济自律制度中,应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其自身制度的运行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实现其团体内的秩序与法律秩序相协调。在经济他律责任制中应建立经济决策程序制度,实现经济民主。充分发挥经济仲裁及经济调解的作用,实现经济稳定。应建立和健全经济诉讼制度,使公益诉讼获得诉讼之救济,以实现经济法的权益保护目标。 作者:曹真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浅析 摘要:低碳经济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是针对当前气候异常的必要措施。这一模式涉及技术、制度和发展观念等诸多方面,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家干预;法律 低碳经济是针对气候变化提出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得到世界各国的一致认同。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①,可以引导、规范、激励和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低碳经济的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概念 关于低碳经济,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论述。但总体上无外乎几个特征:第一,发展模式不同以往经济形式,强调低碳,在某种意义讲,就是减少能耗。第二,低碳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第三,低碳经济是人类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第四,低碳经济意味着现代社会生活的技术创新。因此,所谓低碳经济,就是尽量减少能耗和碳排放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各类污染,采取一系列新的技术手段,辅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发展模式。 (二)低碳经济的国家干预理论 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经济发展的负外部性效应之结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对大气这种全球公共产品的过渡使用之结果②。从国家干预理论看,低碳经济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资源越来越广泛,而且量能呈现逐步扩大态势。许多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导致了社会需求与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国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片,根据市场经济理论,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都可以对资源进行配置。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与计划机制相比,市场则具有更高的效率。但是,市场调节具有先天性不足,即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第二,负外部性效应的产生。第三,竞争无序与垄断的出现。第四,产生失业问题。第五,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因此,国家干预的主要方面为市场失灵的矫正。国家干预可以采取两种办法,首先是市场化的方式;其次是非市场化的方式。政府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最权威的组织形式与统治方式。政府拥有强制性手段,它可以使市场从无序到有序。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认为,市场需要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同时调节。所以,政府须为矫正市场失灵做出努力,法律便是实现目的的有效途径。 二、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克服市场无序的有力保障。政府通过制订相关法律,实现发展模式有据可依,达到更好体现政府职能,使政府运行顺畅,更好调节低碳产业发展。布坎南曾说:“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③ 三、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在比较法上的观察 (一)低碳经济的国际法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建立了长效机制,进而实现控制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的一部国际性法规。奠定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目前操作措施有力,全球各国参与普遍程度高的另一部国际条约。 (二)英国的相关立法 英国自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我们的能源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率先提出低碳经济概念。2008年颁布的《气候变化法案》是低碳经济立法的结果。 (三)美国和日本的相关法律 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审议《低碳经济法案》,标志着美国将低碳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推手正式提上了日程。日本长期重视科技发展,在学界对低碳经济研究由来已久,在美国通过上述法案不久,日本也紧随其后,出台了《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案》。这一法案成为了日本低碳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石。国外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几点经验:以低碳经济国家战略的确立为先导;以低碳经济基本立法为统领;在法律完善方面,主要以制订新法和修订旧法相结合的办法。 四、全面制订低碳经济相关法律刻不容缓 (一)落实发展低碳经济国际义务的需要 构建一国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是一国履行国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客观要求,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保障。国际公约确立起一般国家普遍的室温气体减排义务,该义务只有在各国内部加以落实,即把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法内化为一国的国内法。 (二)低碳经济国家干预行为需要法律规制 低碳经济国家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建立以“碳权利”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市场规则。第二,确立以竞争为本的低碳经济市场运行机制。因为权力具有异化、扩张而不受控制的欲望;如无法律的预先设定,便会出现失控。良法的关键问题在于公权力的控制④。因此,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制度建设是顶层设计,好的制度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反之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低碳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合理,便会产生一个美好的低碳社会;反之,便会导致低碳经济及低碳社会建设的停滞与倒退。 (一)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保障路径 法律是理性统领下的制度体现与规则群,制度系理性派生的制度结构⑤,理性是法律的前提,法律只有符合理性、体现理性,才有其真正的存在的价值,低碳经济之法必须是理性之法,而理性的依据便是法律必须是良法,其特点是:法律是否发展低碳经济之必须,是否客观反映低碳经济发展规律。 (二)合理设计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选择恰当的低碳经济制度保障措施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之举,在合理配置的政策与法律双重作用下,我国低碳经济方能有序推进。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法律系统,由于低碳经济所涉范围广、领域多,其立法将是一个分层次、多结构、跨部门、多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只有通过立法的结构与层次搭配,建构起效力有序的法律阶位关系,确保各相关立法的相互协调、补充,形成有机统一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制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⑥。法律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就只是一纸空文。因此,构建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仅是保障人们免受全球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第一步,但光有这一步,低碳经济相关目标仍然难以实现,构建起低碳经济法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落实低碳经济相关立法措施是充分实现低碳经济相关立法目标的关键。 六、结语 综上所述,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形式是人类选择发展低碳经济的初衷,而低碳经济的“三低”特点,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义务推行节能减排措施、保护自然环境。我们应吸取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的发展经验,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推进我国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石荣广 李照东 侯章生 单位: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家审计署办公厅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及构建 摘要低碳经济发展是世界经济格局大势所趋,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但在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方面尚存不足之处,需要对相关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进而推动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创新构建,提升低碳经济发展的质量,确保发展的持续性。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作者:徐建智 单位:河南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完善浅析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存环境的保护。对于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走向繁荣富强的的必然选择。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必须将法律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与引导性作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建构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能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导向与支撑。 关键词:中国经济;低碳经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世界范围内的工业革命兴起与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并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与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环保经济,大多数国家就发展低碳经济已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承担履行国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内涵界定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2005年,在英国召开的“向低碳经济迈进”的高层会议之后,低碳经济概念很快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政府越发重视本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与履行国际社会责任的问题。所谓“低碳”英文为low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国内外学界对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并未形成共识,尚未给出一个确切而统一的诠释,这充分反映出各国基于自身国情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诉求。国内学者的主流观点认为,低碳经济是有别于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发展模式,是一种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清洁能源开发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创新制度设计为契机,保护人类身体健康为目标。 (二)低碳经济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层面上剖析低碳经济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广泛性,低碳经济涉及到建筑、消费、环保等多个行业,低碳经济法律调整的内容也日渐增多;二是多元化,低碳经济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对传统法律关系的一种突破,它是以全球为基准点,包含国家、机构组织、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主体体现多元化的特征;三是非强制性,我国目前是以政策法和促进法的形式要求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多采用税收、金融、市场等手段引领低碳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缺乏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四是强调政府的责任性,市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与外部性,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及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因此单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可能很难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公约、各国政府都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阐释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发挥规制作用。法律规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反映了法律规范建立到具体权利义务实现的整个动态过程。法律对低碳经济的规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适当性功能、目标性功能与强制性功能等三个方面。通过三个功能的充分发挥,将使低碳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转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指南,并实现环境利益与相关利益之间的公平分配。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法律规制,推进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一)隐含低碳理念的法律规范 中国一直将节约使用能源,加快研发节能环保技术,以环境指标、排放标准等作为国家未来制定发展规划的硬性指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奖励与惩罚并重,这其中也包含了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单行法,这些主要单行法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导向与支撑作用,其隐含的低碳理念在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上均有所体现。 (二)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及能源危机,为更好的履行国际社会责任及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国已分别加入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议定书》。从政府颁布的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在政策措施中,政府会对具体减排任务、能源发展目标、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排放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等内容进行说明。通过颁布与实施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政府从加入国际公约与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体系存在立法空白 在法理学中,制度结构要以体系为基础,要求法律体系与制度结构保持一致性,不能够相互缺乏支撑,互不关联。从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来看,缺少一门专门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而不是分散在《宪法》、《环境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涉及的领域过于繁杂,加大了低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难度,不利于互相兼容。此外,针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仍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存在能源单行法律缺失的现象。 (二)现有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操作性不强 首先,受我国法制建设的传统影响,低碳经济法律具有条文受我国法制建设传统的影响,很多条文没有具体化,而更多体现为粗略化、原则化,虽然有利于应用的灵活性,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没有细化的奖励手段和奖励程序,缺乏足够的操作性,难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其次,在低碳经济领域存在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的现象,在现有低碳经济法律条文中过于重视政府的权利,而常常忽略了企业或个人的权利。此外,法律法规中相应的硬性数字指标数量过少。 (三)现有低碳经济法律的激励性功能较弱 为了鼓励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措施,我国政府在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中专门制定了奖励激励政策,但从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第一,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多以政府采购、专向性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为主,多为依靠政府命令手段彼此孤立实施,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联动。第二,措施权威性不够,有关激励性措施的条文常用“具体办法由……制定”结尾,法律条文内容宽泛化,不够具体,立法机构层次较低,使得激励措施的权威性不够。第三,执法缺乏协调性,现有的法律政策缺乏具体的执行内容,多为原则性、政策性的陈述,执法过程中能否协调尚存疑虑,阻碍低碳法律规制建设的发展。 (四)现有低碳法律的监管机制落后 目前,我国低碳法律监管机制方面以形成行政机关监督为主,以社会团体与公众的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但监督效果仍不能满足预期。一是现有低碳法律政策权力与义务的界定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政府、企业与个人应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义务。二是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背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可以起到惩罚作用,增加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如果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将使污染企业很难形成稳定惩罚程度预期,导致执法效果及监管有效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社会团体与公众在现有低碳法律监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不能有效保障低碳发展诉权。 四、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合理构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法制必须先行。根据法律效用最大化原则,构建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实际的法律体系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制度保障路径。通过合理评估政策与法律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有利性,在政策性措施与法律措施之间进行合理抉择;在需要用法律规制的领域合理选择不同的法律方案;优先确立起我国所承诺的国际公约下的国内法保障机制。其次,酝酿制定低碳经济基本立法,并做到具体化,有针对性,而不是宽泛化与原则化,并作为统领其他相关子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并在其中明确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理念、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完备的权责体系。再次,梳理并修订现行低碳经济立法。在《低碳经济促进法》的引领下,加强对其他现有涉及低碳经济法律的梳理、修订,完善其相关配套法规与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低碳经济专门领域立法。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经过充分论证,选取重点领域,有重点、分先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能源、消费、交通、财税、贸易、计划、就业专门领域的立法修法,以此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二)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 公众个体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更新公众个体低碳法制观念,有助于个体更加自觉地履行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进一步加强公众个体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政府部门、媒体机构要承担起低碳经济的宣传责任,要对低碳经济的概念、特征、重要性等内容进行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个体树立正确的低碳经济的理念,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促使企业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其次,进一步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低碳经济的法制观念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要想被大众认识并且被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激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公众对低碳领域法律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公众的正当诉求政府环保执法部门要给予支持,甚至可以适当给予公众作为主体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的作用。再次,进一步约束和引导大众选择低碳消费。不断扩大低碳消费知识教育,提高大众对低碳消费的价值认同和理性认知。完善消费立法,实时出台生态消费税、燃油税等制度,进一步拓展奢侈品与奢侈行为消费税的范围,改变大众的消费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法律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的保障。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使得我国低碳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顺利实施。首先,建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为了保证执法、监督行为的公平有效,需要分别设立低碳经济执法和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限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切实提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监督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相互独立,分工明确,监督机构重点对执法队伍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其次,强化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为了保证低碳经济执法行为的有效进行,必须建立起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组织及公众监督为辅助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强化低碳经济法律政策的落实。再次,拓宽公众参与及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授予公民基于保护气候、环境、资源的适格主体地位,完善公众的环境索赔权和诉讼权;保证公民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立法,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环境信息明确化、制度化。 作者:谢慧 单位:黑河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宪法统帅之下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调整与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约一半以上都是涉及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稳定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是平等的,利益目标是多元的,资源的配置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市场主体都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发,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样就会使市场经济的运行交织着各种矛盾、冲突。因此,必然要求通过法律手段从宏观以及微观上对各个主体之间的行为加以协调与规范,通过确立和保护产权、维护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确立基本的条件。从全球范围来看,除了那些中东的石油国外,人均GDP处于世界一流的国家大多是实行法治的市场经济国家[1]。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与我们党在不同阶段关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决策紧密相联的。回顾这一体系形成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到1992年。这一阶段是在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前逐步开展经济立法的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并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等手段来调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才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自此之后,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应开展了经济立法工作。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共两条,其内容是:(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2)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立法机关推进了经济立法进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试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尤其需要指出,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法律规则。 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7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开始建立的时期。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规律的系统总结。按照我们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些重大决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党的有关文件中首次提出“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要求,为我国经济立法指明了方向。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可以说在宪法上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据宪法规定,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经济立法工作,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始构建市场经济的立法体系,出台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仲裁法、劳动法、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律师法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 第三阶段:从1998年至2002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深入发展的时期。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五大的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确立这一战略目标,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进一步完善,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依据这一战略目标,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三个宪法修正案。该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为国家的治国方略,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报告还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据“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立法机关在此期间制定了证券法、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招标投标法、信托法、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建立统一市场的需要,我们又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确立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四阶段:从2002年至现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的时期。依据“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立法机关开始着手制订一些在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如物权法等),从而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了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三统一”的法治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二是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三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些都为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出台,以及在物权法等法律中确立平等保护原则奠定了基础。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制定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2011年3月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在此期间,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电子签名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因为上层建筑必然要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法治发挥的作用很小[2],这种看法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回顾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们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此卓越的发展。例如,在物权法刚刚通过不久,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8年4月22日联合了《200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指出中国大陆2007年因物权法的颁布,大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商业环境,并因此将中国大陆列为商业环境改革前10位之一[3]。再如,中国的银行和金融秩序能够克服金融危机,保持稳定,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认为,这和我国已经建立的较为完备的金融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不无关系。[4]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内,建立证券市场,并且能够保持有序的发展,没有出现西方曾经出现过的因股市大崩盘导致的整个经济萧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的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大体上涵盖了经济生活的主要部分,而且这些法律制度规则相互之间大体上或者总体上做到了和谐一致。这一体系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 (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确立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标志之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首先是指市场主体的准入制度,这其实就是要在法律上确立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应当具备的资格,例如资本、治理结构、名称等。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迅速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国有企业中引入法人制度,充分利用法人的有限责任来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步废弃了传统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打破了所有制的藩篱,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共同要求,采用国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的企业组织形式、资本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商业银行法等,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例如,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过程中,放宽了对公司成立条件的限制,允许设定“一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最低资本要求,允许出资人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也更加灵活,这都有利于新办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此外,为了实现资本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发挥个人的创造力,我国民法在传统的自然人、法人之外,明确承认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的法律主体地位,合伙企业法承认了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新型企业组织形式。二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优胜劣汰机制和陷入困境企业的挽救制度。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必须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只有通过破产制度才能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该法的特点表现在:第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其适用从原有的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可以参照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组织的破产清算。第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破产和重整机制。其不仅完善了破产程序,而且通过建立重整、和解等程序,使资不抵债的企业获得复苏的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贯彻“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从而建立早期防治企业困境的法律机制。第三,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通过设立破产管理人取代过去的由政府组成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做法,设立债权人会议、对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惩戒等措施,有效的防止了“假破产,真逃债”。 (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 有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如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海商法、票据法、证券法、信托法、招标投标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因为法治对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约束经纪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5]。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合同法。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6]。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其他法律则是对某些特殊主体(如政府采购法)、某些特殊标的(如证券法、票据法)或者某些特定交易形式(如拍卖法)等的特别法。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约1171万案件中,仅合同纠纷就已达到3239740件[7]。这些案件大多都需要依靠合同法来解决纠纷。我国合同法的主要特点在于:第一,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外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合同法是一部比较先进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该法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两大法系的最新成果。例如我们在买卖合同这一章的很多规则都是借鉴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订立的。第二,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市场由无数的交易构成,我们要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归根到底是要鼓励交易。所谓鼓励交易,主要是指合同法应当按照交易的内在需要,鼓励当事人订立合法的合同、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生效、充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第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同时保护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一方,强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合同法的目的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对自己的事务作出很好安排的情况下,合同法才为当事人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很好的安排的话,合同法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决定是否缔约、选择缔约伙伴、确定合同内容、决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权利。在交易中,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需要特别的保护,所以合同法同时也强调了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对霸王条款的防范。第四,合同法充分贯彻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原则不仅仅体现了许多民法规则的价值,而且法官可以根据这个规则来解释法律、作出判决。尤其是在实践中,诚信原则还体现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在市场经济社会,要构建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要讲诚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是诚实守信的,那么,即使合同再完美,也不可能得到严守,所以,诚信才是合同能够得到严格履行的基础。这也是我国合同法特别强调贯彻诚信原则的原因。 (三)确认和保护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 该类法律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和保护有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马克思《资本论》讲到,“要使这种物能当作商品来相互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当作是自己的意志存在这种物内的人,来相互发生关系,以致一方必须得他方同意,从而,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自己的商品时,占有他方的商品”[8]。这种对物也即有体物享有的权利,即物权。在物权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其中,物权法作为保护财产权最为基本的法律,其确立了我国的物权法律的基本制度。物权法是一部维护国计民生,全面保护人民财产权利的法律。它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市场法则,强化国有资产保护,贯彻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规范了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财产权益的确认和保护上,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物权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在法律上宣告公私财产应当同等保护,从而奠定了我国法制的基础。按照平等保护原则,所有的财产都是神圣的,所有的物权都是排他的,所有的物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第二,物权法完善了征收征用制度。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征收征用适用的三个条件,即公共利益、依据法律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给予充分补偿;物权法明确了征收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物权法确认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合理补偿原则,以及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合理补偿原则。物权法的规定为新的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确立了基本的原则。第三,物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等的地位,明晰了车库、车位、绿地、道路等的归属规则,确定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解决了长期困扰民众的物业纠纷问题。第四,物权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规则,从而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至于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该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对待,物权法对此未作规定,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考虑。确认和保护无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在这一方面,我国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尤其是在加入了WTO以后,我们根据WTO的规则,全面修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符合了时代的要求。第二,体系较为完备。除了三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应当说,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保护的范围是较为全面的。第三,保护程度较高。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国家,但是就法律规则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例如我国已经将WTO规则和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完全引入了我国,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也极大地鼓励了我国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例如,到2006年,我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突破300万件,数量升为世界第一,而到了2010年我国国际专利增速也达到了世界第一[9]。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鼓励技术创新、增加知识存量、促进经济发展,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科技竞争实际上就是知识产权竞争。尤其是在我国,不缺“中国制造”但缺“中国创造”。我国出口商品中90%是贴牌产品,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缺少世界知名品牌,我们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换来微薄的利益,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这种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必须通过推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市场失灵,垄断、不正当竞争也会损害市场的正常发展,市场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无序性,如不加以规范,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和两极分化,破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大头娃娃、三鹿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表明一些不法商人为追逐利润,完全置法律和道德而不顾,所以对市场采用放任自由、放松监管,显然是无法保证市场秩序正常发展的。早在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穆勒就提出了应该在市场逻辑之下通过法律干预“安排好‘公共物品’的供给”。[10]如果把放任自流的市场比作一匹脱缰的野马,那么法律对市场规制和监管的作用就是要给野马套上缰绳,但缰绳并不能够替代野马本身[11]。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法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经济法律。保障了政府依法间接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这些法律中,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是其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尤其是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核心”。应该说,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没有反垄断就没有真正有效的竞争,实行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通过反垄断法对市场的干预,不仅可以制止和减少市场垄断、推动市场竞争,也有助于促进技术的创新[12]。我国于2007年通过了反垄断法。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特点:一是法律明确定义了垄断行为,并重点调整三类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二是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三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确立了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相结合的制度。四是确立了比较合理的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五是确立了分工明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反垄断委员会以及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职权。六是明确了垄断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可简称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规制,使市场保持竞争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竞争者,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13]。反垄断法从而可简称为自由或有效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 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形成的经验和主要特色 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进程来看,其核心经验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形成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科学认识与总结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建立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才在短时期内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西方国家法治发展历史比较长,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始终处于缓慢的自发形成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西方国家奉行完全的自由主义,形成了民法的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和责任自负这三大原则。到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期,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加强,在民法中三大原则开始改变,对意思自治的限制逐渐产生,并且在民法之外的经济法律制度逐渐形成并完善。而西方的商事法律制度,也是在商事实践过程中,经过数百年,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在短时期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讲,我们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一二百年的历程。我们先形成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而后才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以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执政党自上而下的推动而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例如,在“十一•五”期间,民生立法既是立法机关的重点,保障民生的强化是立法的一个重要亮点,民生立法很大程度体现在我们注重了对私权的保护。比如《物权法》的颁布,就是注重了对老百姓财产权的保护。在立法过程中,也通过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目标,逐步推进,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其形成过程,可见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本土性。这就体现在“社会主义”四个字之上的。应当看到,我国在从“无法可依”向“有法可依”的转化过程中,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完全照抄照搬国外立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的需要,立足于改革开放的需要,立足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由于我们强调本土性,使立法任务更为艰巨,但是这进一步保障了立法的质量。确保了立法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并能够针对这一需要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保障了实践性、实用性和具体针对性。 2.人民性。人民性首先体现在我国的立法目标和宗旨就是为了反映人民的意愿、实现人民的目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立法为民,这也是我们最大的特色。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 3.完整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这就使得法律在总体上保持了和谐一致。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基本构建了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私权的体系以及相应的保护机制。第四,时代性。一方面,与时俱进不仅仅是党和国家政策基本精神,而且也应当是国家法制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发展的,它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即反映和确认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也为改革开放的发展留下空间。另一方面,为了保持时代性,凡是体现人类文明发展共同成果的、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我国进行市场经济立法时要注意与其必要的衔接。凡是外国市场经济立法的成果和经验,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同时也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应该大胆学习;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但并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不能简单照搬[14]。第五,开放性。也就是发展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尤其是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仍然不断在发生变化,需要立法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建设完善。只有注重体系性,才能够使我们的法律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要回顾我国法制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历史进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任务。这对于加快推进我们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功德圆满、万事大吉,必须看到,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应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而不断与时俱进。从立法层面来看,首先需要加快民法典的制定。尽管在民事领域,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民事基本法律,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等,但因为没有一部民法典,使得立法仍然欠缺体系性,影响了法律的准确适用。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通过法典化实现民法的内容和体系的完善。法典化实质就是体系化。法律体系这个概念本身还没有完全解决每个法律部门内部自身的体系性问题。由于没有民法典,所以从民事立法内部来看,体系化程度仍然不高。例如,许多新的民事法律在颁布之后,都修改了原来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具体列出哪些规定被修改,造成在实务中适用的困难。如果有法典,则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法典化就是体系化,正是借助于民法典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完善民法自身的内容和体系。第二,在法律适用中有助于资讯集中、方便找法。所谓资讯集中,只要手上有一部民法典,那就可以包含最为基本的裁判规则。第三,统一规则、完善私权保护制度。我们现在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民事基本法律,但是还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格权发,针对公民的名誉、肖像、隐私、生命健康、个人信息资料、网络环境下个人人格权等实施全面保护。我们有了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财产权的物权法,有一部保护交易规则的合同法,还有一部全面保护受侵害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法,现在还需要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人格权益的人格权法。法为人而立,非人为法而生。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民法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努力克服因为市场失灵、个体禀赋差异等引发的社会矛盾,通过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解决社会群体的生老病死等后顾之忧,努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谚云:“法律不重诵读而重解释”,“法无解释不得适用”。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治建设的重心应当从注重立法转向注重解释和适用。 在各种解释中,首要的是立法解释。所谓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依据其立法权对于成文法进行的有权解释。从立法学的角度来看,除法律另有授权外,应当遵从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立法解释在性质上仍然是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立法解释活动是立法权的延伸,是完善和发展法律的方式。就立法解释而言,其主体是立法机关,具体体现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行为。在立法解释完成以后,立法解释本身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也应当成为法律解释的对象。立法解释具有普遍的拘束力,而且具有与被解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等的效力。立法解释具有主动性,在颁布法律之后,立法机关可以根据社会需要主动作出立法解释。何时进行立法解释,针对何种法律规范进行解释,都可以由立法机关自主作出确定。 从我国立法来看,为了适应我国尚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需要,立法者采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做法,因而部分法律条文的规定较为原则、抽象。随着相关条件不断成熟,立法机关也可以主动根据社会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作出解释。从实践来看,虽然在民事领域,立法解释运用得较少,但已有的立法解释也发挥了统一法律理解尺度、克服某些规范的模糊性和抽象性的作用。除了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解释之外,还应当进一步根据时代的需要及时开展法律的修改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应立法。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们还应当将重心放在法律的适用上,从法制建设事业来看,立法成就巨大,但法律适用任重道远。例如,食品安全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而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有法必依”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律监督。在各种法律适用活动中,司法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司法是纷争的最终解决机构,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根本之所在,法律能否真正地发挥功效,主要是通过司法的运作来实现的。德沃金教授有句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15],这不仅是判例法传统严守的格言,其对成文法传统具有同样的启示意义。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此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作者:王利明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英美日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的启发 低碳经济,顾名思义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二氧化碳这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得到有效控制。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新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1]。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1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并无相对完善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定散见于相关的资源能源立法及环境保护法律之中。 1.1能源法律方面能源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节约能源。我国关于能源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上述法律尤其是《节约能源法》对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功效。 1.2环境保护法律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此项法律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战略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3政策规章方面近些年来,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积极制订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划及实施方案。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7年6月,政府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概况 2.1英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英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进入21世纪之后,英国又因低碳经济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第一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宣布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50年要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2]。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政府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尤其在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已经抢占了“全球制高点”。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为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碳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立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财政部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同年7月,英国政府了《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战略白皮书,与该计划同时公布的还有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计划》。 2.2美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也居全球前列。为降低能耗,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尤其是奥巴马政府作出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多项举措。2005年美国出台了《能源政策法》,这是美国第一部综合性的能源法。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明确了低碳经济将成为美国未来重要的战略选择。2009年2月,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同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建立“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cap-and-trade)”。 2.3日本低碳经济法律发展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结合本国能源匮乏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形成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核心,以《能源政策基本法》、《节约能源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一整套较为完整低碳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6月,日本颁布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又称《节约能源法》)。1997年4月颁布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地热、垃圾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2002年6月由日本国会制定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正式颁布并实施。综上所述,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进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的低碳经济立法模式大致有这样几种:①以防控“气候变化”为主导的法律模式,英国属于此种立法模式;②污染预防型法律模式,以美国为代表;③低碳经济型,以日本为典型。 3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启示 3.1低碳经济立法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压力。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高碳”特征极其明显,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低碳经济立法不应该采取“一刀切”原则,要考虑既给原有的支柱产业留下生存的空间,又要为新兴的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规制秩序[3]。 3.2低碳经济立法要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相契合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建设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必须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既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立法模式,也不能不考虑现有法律体系特点,特立独行,一味创新。应该立足于我国现有的低碳经济立法,改进与现代经济发展体制要求不符的条款,增加“森林碳汇制度”、“绿色碳基金制度”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及制度。 3.3低碳经济立法要突出政府主导及全民参与作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绝不仅仅依靠少数立法者努力,其中政府主导地位及全民法律意识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是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然而日本的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这得益于日本健全的低碳经济立法体系,更关键的是日本政府在低碳经济领域发挥的主导地位及全国民众节约环保意识的普及。中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竞争态势,通过法治手段,继承传统的精华,借鉴国外经验,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会日益完善,也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愈加重要的功效。 经济法律论文:当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创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启示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本文在分析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基础上,论述了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路。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超级秘书网 5.市场准入制度和经济激励制度。循环经济离不开市场的推进,但市场的推进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主要表现为:投资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是否合格,进口的产品是能否再用或再生利用,进口资源是否为有毒固体废弃物等。如美国《固体废物处理法》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收集、再生的企业必须取得执照,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我国应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促进专业化和规模化企业介入循环经济产业,同时维护国内市场的绿色秩序,建立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 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经济激励制度的完善,它可作为对直接管理制度的补充。经济激励制度主要包括税费征收、可交易许可证、押金退款、绿色补贴、价格支持等。如瑞士为了资助塑料瓶的收集、分拣和循环利用,法律规定对每个塑料瓶征税4个生丁,所获资金由专门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废弃塑料瓶的回收工作。我国也应该通过征收排污费、生态补偿税、资源使用税等经济激励的方式,提高直接利用原生自然资源的产品的税收标准,使再生产品取得一定的价格优势,拉动循环经济产品的消费;对于电池等难以回收处理的废弃产品,可以通过产品税的方式建立回收处理基金。当然,经济激励制度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和经济的有效性、管理可行性、成本最小化和措施的可接受性,注意维护环境公平。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定位的研究论文 [摘要]法律责任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的行使、实现,义务的履行,纠纷的解决,都要归结为法律责任。所以,和其他部门法一样,法律责任同样也是经济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违反经济法法律规定是一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较晚,几乎是与民商法、行政法同时发展的,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部门法的巨大阻碍和排拒。这样使得经济法责任如何存在备受关注。文章通过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分析,认为其责任承担方式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在内。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关键词]法律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一、我国现行的法律责任体系 (一)法律责任概述 1.“责任”一词在现代汉语中有双重含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前者表示积极方面,具有肯定性;后者则表示消极方面,具有否定性。两者也是相互联系的。哈特认为,责任至少应当包括:(1)角色责任;(2)因果责任;(3)应负责任;(4)能力责任。也就是说,责任范围是很大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这种传统的法律责任概念只强调了责任的消极后果,使得“有限责任”、“证明责任”和责任制之“责任”等概念无法解释。经济法学者却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提出要考虑责任的积极功能,扩张责任的含义,如: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包括:角色责任、能力责任、公共责任、财产责任、组织责任、道德责任。 2.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3.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二)对现有法律责任的分析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另一种说法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这八大部门法。那么,是否每一个法律部门都应该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呢?我们是否需要在现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基础上增加经济法责任、社会法责任或者环境法律责任呢?首先,违法经济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并且,这种责任是具有独立性的。目前,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性的主要观点分为三类,即固有与援引说,综合责任说和彻底独立性说。经济法的责任形式我认为不应该是民法、刑法、行政法法律责任形式的简单综合,但是,仅基于此就设立一个经济法法律责任,这种观点是否妥当呢?这是令笔者感到疑惑的。 其次,我认为,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出于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纠正时法律所代表的主体以及其法益目标两者进行衡量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法律站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立场上,其法益目标是维护公平、平等,因此大多为补偿性措施,比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道歉等等;刑事责任我认为是法律以国家的名义,在强制力的保障下,法益目标是对公正、正义的追求,通过惩罚犯罪而达到预防犯罪,所以大多是惩罚性手段,比如罚金、有期徒刑等等;行政责任则是政府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目的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实现,所以一般是吊销营业执照、查封等行政行为。而经济法的法益目标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代表的经济法主体是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第三,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不是单一的,在接受刑事责任的惩罚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如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因此,违反经济法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该是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性责任。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必然存在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学界观点 国内学者对经济法责任的认识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其含义大致有法律后果说、应付代价说、强制义务说、义务后果双重说、后果义务措施说等。 在经济法责任的外延上,最为典型的是石少侠教授提出的将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区别开来。依这种观点,经济法责任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包含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形式种类之中,除了经济法责任之外,经济法规定的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他们相互之间互不包含,是完全并列的关系。与之针锋相对的,是认为“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下,经济法责任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三种责任形式包含在内。 有人从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待经济法责任,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式.提出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包括经济制裁、经济行政制裁以及经济刑事制裁三种。这种观点强调了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统一性。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学界对于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也有争论,如有人认为经济法责任具有两个特征:1.违法者对损失的利益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2.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主体更多地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有学者认为相互分离性、双重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责任的特征。 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的法律依据是经济法;2.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具有明显的复合性;3.经济法责任具有直接、显著的社会公益性;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 还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双重性;2.内容具有整体经济利益性;3.功能因主体不同具有差异性;4.形式具有适用范围的特定性;5.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一种组织(团体)责任。 我认为经济法责任应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目的的社会整体利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整体利益性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上的反映,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是经济法责任的第一目的,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客观要求。2.归责原则的公平性。在过错、无过错和公平归责的选择中,经济法选择了以公平归责为重心的归责原则。区别于民法和行政法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的作法,体现了归责原则的公平性特征。它是经济法追求经济公平的反映。3.政府责任的突出性。政府作为调制主体,是与调制受体相对的一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价值理念要求我们,要重视政府主体在履行调控或规制职能时对个体、群体、集体。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凸显政府责任。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经济法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为本位,改变了原来法律责任中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义务对等性。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责任往往是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5.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基于此,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形式,但仅有这三种形式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存在。 三、社会责任的引入作为法律责任的第四种类型 民事责任是私人之间的纠纷引起的,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一方承担的责任;当行为人的行为引起公权力的主动介入时,产生了刑事责任;而行政责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发挥效用时,才会产生的。不难看出,现有的法律责任体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成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一)概念 社会责任的产生是基于填补经济法法律责任承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是经济法主体之一的管理者,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的目的,而对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限制性责任。它是以公平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对整个社会法律环境有一定的要求,有利于生产经营者的自治程度的提高,并会促进社会的法制进步。它和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一起,构成了经济法法律责任形式。 具体而言,社会责任的形式包括公示,歧视性待遇。公示是指通过某种方式为大众所知,并且有一定的时间和范围的要求;歧视性待遇是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得到的待遇不同于正常企业,比如,贷款利率要提高、某些优惠措施不能继续适用等等。另外,社会责任也给管理者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经营者整改合格后的继续经营,就需要管理者的协助。这也是消费者对于管理者信任的表现,要求管理者自身能力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 (二)效果分析 如果经营者违反经济法相关规定,如采用价格垄断、搭售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采用偷税、漏税手段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管理者一方除了通过民事责任令经营者进行赔偿,通过刑事责任追究主管者刑事责任,通过行政责任对企业进行监管,还可以利用社会责任使得该经营者在合理期间内的失去一定的业务能力,使得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因为社会责任有公示性,对于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知情权大有裨益。 引入社会责任对于经营者而言也有有利的一面:首先,有利于加速经营者整改的速度。因为社会责任会影响其正常的业务,比如银行可以据此拒绝提供贷款、或者提高利率等等,只有尽快消除影响才能使企业重新获利;其次,有利于经营者消除之前的不良影响,重新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现在的企业对商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商誉受损往往很难补救,如日本的福岛速食水饺公司、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都因此破产,因为失去公众的信任之后,即使进行改进,也很难再令公众产生信任。而社会责任是通过法律的公正性,认可其整改后的成果,帮助企业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三)以南京冠生园为例,分析引入社会责任的可行性 2001年,南京冠生园食品厂(以下简称南冠)“以旧馅生产新月饼的事件”在业内外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2004年,曾经叱咤全国食品行业辉煌一时的南京冠生园走完了凄凉破产路。 当“陈馅事件”发生后,南冠被多部门联合查封,缴纳罚款,进行整改之后仍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导致这个1918年建立的品牌遭受了空前的信用危机。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品牌企业缺少的国家是否是一个损失?南冠使用不合格原料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定要受到严厉制裁的,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才能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但是,失去这样一个企业的代价时候过大?超级秘书网 如果引入社会责任,南冠在整顿的期间内,管理者会告知社会,此时南冠比正常企业低的待遇;整顿结束,管理者进行审查合格后,仍有管理者进行公示,如果管理者能够取得消费者的普遍信任的话,对于南冠的整顿结果,也应该产生信任的态度,南冠是否还会破产,就不那么确定了。如果可以的话,既保存了一个老字号的商誉,又增加了大众消费的信心。 四、结论 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引入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起构成经济法法律责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现在,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 但是,其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比如社会责任的制定部门、制定标准、执行机构、责任方式等很多问题尚待研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希望能有更深入的探讨。 经济法律论文: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分析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立法体系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讨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努力途径,并对我国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以宪法为核心理念,构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是由宪法和一系列位阶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公民对环境权、健康权、生命权的理解与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环境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环境权写入《宪法》,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立志于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如法国政府内阁会议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环境宪章》的宪法草案。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国第九次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些权利,而认为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被否定或被贬低。”“宪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认为是包含公众免受不合理的环境质量降级的权利。”从上述不难看出,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宗旨,在宪法中是有切实的依据的。同时,在制定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借鉴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破坏问题严重的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要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构筑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框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第一层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极大。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利用政府强制管理的“有形之手”与发挥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场经济、环保和社会的重大变革,需要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护和引导。因此制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一层面来考虑应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第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许多属于综合性质,不少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规范而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缺陷,因此对这些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三)第三层面的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属于第三层面的立法问题,如主要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废包装、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废旧汽车及其配件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要加快制定针对各种产品性质、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建设步伐。 三、通过立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一)通过科技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应切实发挥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开办各类研发机构。除了发挥政府办的研发机构“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从事多方面的研发,特别是重点攻关项目的研发,还要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机构的研发和企业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任务,就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和开发适用有效的可以替代传统做法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使各类废弃物利用更充分、质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政府不仅要为政府办的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应每年拿出资金,以课题招标的方式扶持民营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活动。要依法保护研发机构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进一步传播增进大众对科技的理解和参与,形成一个政府、产业、教育、学术、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 (二)建造绿色财政制度 购买性支出政策。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实际的绿色购买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行为,可以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政府对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调动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许可证制度。政府确定某一地区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实现污染许可证的发放量等于该总体水平。发放许可证时,可结合企业现有排污情况,成比例缩小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超标部门给予经济甚至是法律的惩罚。 财政信贷制度。信贷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信贷制度,即优惠信贷制度或严格信贷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对实施循环型经营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鼓励人们朝着循环型发展模式的方向去生产和消费。 完善现有税费制度。政府可以制订出特别的税、费政策。这一方面,国外同样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国的税收减免政策、日本的特别退税政策,以及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另外,发达国家还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征收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新鲜材料税。各级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行“绿色税”等措施,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公民自觉地为建立循环型生态社会进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动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 利用奖金等多种奖励手段。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制度,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如美国1995年设立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政府在许多城市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资源的积极性。为促使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并在全市设置了80多处牛奶纸盒回收点,以免费购买图书方式鼓励市民回收牛奶纸盒;对回收100只铅罐或600个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奖励。泰国曼谷市建立“垃圾银行”,鼓励少年儿童收集垃圾、分类装袋,并交由“垃圾银行”处理。“垃圾银行”每3个月计息一次,以铅笔、书本、袜子等生活必需品作为利息,予以奖励。 (三)建立约束机制 政府优先购买资源再生产品。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资源再生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在河北省的循环经济建设中,我们也不妨效仿这一手段,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巩固。 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认为,要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一赔”就是建立公众的赔偿制度,公众可以直接将污染企业告到法院,用法律手段强制要求排污企业为污染后果赔偿,达到迫使企业整改的目的。“二停”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一停企业生产,停产整顿排污不合格企业,直到整改完毕;二停项目,治污不达标企业所在地的政府,一段时间内不准上新项目或者改造工程。“三分开”是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实施评价与审查分开、评审与验收分开、审查与监督分开。此提议非常值得推行。 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污染问题上,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治理污染和赔偿损害的责任。通过实施这项原则可以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心,通过必要的压力来推动他们积极探索治理污染的措施,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要遵照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使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从而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两方面统一在相同的行为者身上。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民族地区经济法律保障 在获得了政治上平等地位之后的中国少数民族,迫切要求在经济上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伴随着东部沿海汉族地区在改革开放中日益兴旺繁荣,西部少数民族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意愿和要求日趋强烈。少数民族这种意愿和要求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更完善化的经济条款,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内容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确定了能够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规定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由国务院按照优待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支持的项目,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级财政机关补助。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基数由国家机关合理核算或调整,从财政上照顾民族自治地方。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仍然困难较多,全国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民族自治地方很少,大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要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的力度。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上,国家规定所设的机动资金和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的比例高于一般地区。为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这些法律条款,从财政制度上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了国家在投资、金融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新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统一规划和市场需求,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规定在重大项目中国家增加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减少或者免除自治地方的配套资金。在金融方面,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规定金融机构重点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符合产业政策的资源开发项目,支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对合理资金的需求。国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信贷投资。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并组织和鼓励民族自治地方与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人才交流和对口支援,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法律规定。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小康。”关于开发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的利益分配,除了原有规定的在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条款外,新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的规定,以法律保障资源产地的利益,协调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缩小民族间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各民族强烈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突出了关于经济体制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方面的内容,这是由于我国当前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是少数民族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获得了平等的地位之后,迫切要求经济社会繁荣兴旺,实现各民族在物质生活上共同富裕这一强烈意愿在法律上的体现。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发展、人文条件的差异,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是极不平衡的。生活在偏僻遥远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干旱地区和高寒山区的许多少数民族,由于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生活艰难贫苦,与生活在平原、坝区、丘陵地带的汉族相比,物质生活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经过改革开放,东南沿海和其他自然条件较好的区域已经首先富裕起来,少数民族地区虽有发展但仍然比较贫困,与东南沿海和其他汉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拉大了。如广西1999年农村小康综合评分,以小康水平为100分,桂东南地区已达89.32分,桂西北只达73.11分,差距为16.21个百分点。这种状况说明,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了平等之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就凸现出来,成为新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 纵观当代世界风云,民族问题依然纷繁复杂,民族矛盾尖锐突出,民族动乱此起彼伏,民族战争时有发生。在世纪之交的巴尔干半岛,南斯拉夫的民族纷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了民族战争,加上国际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干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对南斯拉夫狂轰滥炸,使前南斯拉夫在国家分裂之后,又遭受了惨重的民族灾难。在眼下的中东,民族宗教矛盾尖锐激烈,巴以冲突时断时续,战火硝烟弥漫约旦河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毁灭于枪炮声中,血雨腥风,生灵涂炭,虽有国际社会多方斡旋,和平进程仍路途漫漫。就是在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民族矛盾和纠纷也复杂多变,许多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今的世界风云说明,民族问题仍是世界的热点,处理好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人民的福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施行,就是党和国家从法制建设上解决我国新时期民族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在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不仅从法律上完善了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还特别注重经济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从法律上保障我国朝着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使我国少数民族要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烈意愿在法律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国家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经济条款、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机遇。 西部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区域。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高山族、畲族、黎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和锡伯族是东部地区的世居民族外,其余48个少数民族都居住在中西部地区,锡伯族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居住在新疆。就是说,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族体和少数民族人口都世居西部地区。与此相适应,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也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全国5个自治区全部属于西部;全国30个自治州(盟)中,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属东部,湘西、鄂西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中部靠西的区域,其他的自治州(盟)都在西部地区;全国20个民族自治县(旗)绝大部分也在西部地区。换句话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占了西部的绝大部分国土面积。就是不属于西部的3个自治州,中央也规定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所以说,西部大开发就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大开发,同时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内陆边疆地区的大开发。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实现共同富裕的意愿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处偏僻,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缺乏发展进步的基础设施。西部大开发的重中之重,就是逐步完善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修公路、铁路,建设电网、通讯、广播电视等。如广西继南昆铁路通车、西南出海大通道贯通之后,在西部大开发的进军号角声中,仅次于三峡的龙滩电站上马,百色水电枢纽工程动工,贯穿大石山区的河池水任至高宁高等级公路兴修。这一切都将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打下牢靠的物质基础。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得到开发,形成能带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的有特色的优势产业。如广西在西部大开发中,经过产业结构调整,丰富的水电资源正进一步得到开发,名列全国前茅的有色金属产业也在进一步发展,包括蔗糖、饮料、水果、蔬菜、药材、香料等种类的亚热带植物资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山区的各种土特产品将发展成为诸多特色产业,就是雄伟秀丽的山川河湖、浓郁多姿的民族风情,也正在成为发展旅游产业的宝贵资源。随着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变成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梦想将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还将使民族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教育、科技事业得到大的发展,不断提高各民族的素质,为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繁荣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出优秀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 总之,西部大开发的结果,将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科学发达,山川秀美。这样,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就会变成现实,各民族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繁荣的意愿就一定能实现。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 目前,人们从纯经济学角度关心和讨论市场经济的热情与日俱增。然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的法律表现形式究竟是什么,却很少引起普通的重视和足够的注意。本文拟就这个间题略陈管见,敬祈方家正谬。 (一)关于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 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赖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这是“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的必然。因为交易制度是经济过程的中心制度,按照市场共同规则的要求,用一定法律形式将它加以确认和表现出来,恰恰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一般规律性要求。换句话说,完善市场机制和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相伴而行,互为条件和依归,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的规定性。 历史告诉我们,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选择民法准则作为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法律表现形式,用它来“确认单个人之间的现存的、在一定情况下是正常的经济关系”的过程。②罗马法是前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可堪称为古代社会经济关系法律化最完备的表现形式.到了近代,以同一个罗马法为基础,英国、德国和法国在确认和反映各自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时,情形就大不一样。英国资产阶级为了小资产阶级的和封建的社会的利益,简单地通过审判实践的办法来贬低罗马法,或者把它的内容注入旧的封建法权形式之中,使之适合其普通法发展的需要;在德国,资产阶级依靠法学家的满口道德说教的帮助,把罗马法改造成为一种适应德国社会状况的法典,即卑鄙握凝的普鲁士国家法;惟独在法国,资产阶级在大革命以后依罗马法为兰本,把新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翻译成司法语言,创造了《拿破仑法典》这样一部典型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这就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曾经描绘过的三个国家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三种情况③。在这里,法律化表现的好坏之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它们的目标趋同.都要寻求新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途径。 在我国情况不同,商品经济发展史作出的这种法律选择几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长时期内,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否认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必然.直到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和改革开放,才认识到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提出我国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而着手民事立法工作。但由于摆脱不了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所“特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种传沉观念的束缚,虽则《民法通则令也作为确认和表现商品经济的法律形式问世,实际上反映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是很不充分的。只是在党的十四大从根本上解除了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当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侄桔以后,人们才跳出商品经济形式姓“资”姓“社”的认识误区,毫不犹豫地接受法治经济的现实,承认经济关系法律化既是历史的轨迹,也是现代化商品经济共同规则的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不同于原来的计划经济,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还会出现摩擦现象,这就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进程将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反映在法律机制上,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作用媒介也是市场,组织经济方式靠的是法律规范和竞争行为,而计划经济以国家行政权力为运行基础,主要媒介作用是计划,经济组织的方式则是行政命令和统制行为.因此,在权利义务关系与行政服从关系、法律机制与权力机制、竞争行为与统制行为之间不可避免发生矛盾和摩擦,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情况。 第一,改革中各种社会力量的利益关系日益形成互补或补足结构,且具有主动性和互动性的特点,由此决定法律所要调整的利益结构不是单一的和被动的,而是一个复杂的互动作用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运用平衡、补偿、分散和淡化等利益机制原则,以法律手段为中介,把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建立新的改革目标模式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按照法律化要求必须有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政策法律调整跟上。但在两种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换轨过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和方式将继续转变,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领域的差异将日趋明显,旧体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和范围还会发生,这就决定了围绕资源配耸和产业结构、利益结构必将出现许多向题,影响经济关系对法律形式的选择。经验证明.靠行政办法解决原来结构失衡、机制不顺、体制缺陷等问题是行不通的,而必须依靠法制,努力寻求保持市场机制与法律机制内在统一的途径,才能加快市场体制有序建立。 第三,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是靠改革开放、政策演变和理论突破而逐渐形成的,但对于民法是市场经济法律表现形式的机制这一点都考虑不多,社会普通流行的是“经济行政法”的观点,对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却知之者甚少。实际情况是,市场发育过程中提出的许多法律问题,市场运行机制与法律表现形式之间出挽的许多矛盾,无一不促使我铂去寻求经济关系法律化的正常途径.这就要做出很大的努力,按照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重新端正我们的宣传重点、研究方向和立法思想,重新发现并立即恢复民法的威信。 第四,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化的必然结果,在本质上同商品经济没有差别,作为相互联系的概念和经济形式,它们不过是从不同角度来界定同一种经济类型罢了。商品经济强调为交换而生产,本质要求是产品必须按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平均生产要素的消耗进行交换;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用市场机制来配资源,核心内容是市场主体高度分散和自主,生产要素组合和利益资源分配都取决于竞争性的社会供求运动。但重要的是,都是“法制”经济,都要求用法律形式全面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以及全面规范政府的行为。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秩序,实质上又是市场法律秩序,其内在要求和组成部分就包含了“法治”,所以,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它涉及现成法律形式和创制新规范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及此法与彼法、国内民法传统与国外传统民法等等一系列的关系和问题,如果没有领导观念与领导行为、依法而治与法治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我们的努力就不会奏效,即使取得不少经济立法成果也是难以巩固和发展的。 经济关系法律化是法治经济的本质特征,这一点已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起点和归宿,就是完善市场法律机制,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系.基于这种共识,我们至少应该明确当前几项要求:①经济运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和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坚决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按照优胜劣汰、效益原则实现资溉的优化配里,进而由此探索怎样建立宏观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立法步骤,②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步伐,按照所有制现代化的要求理顺产权关系,还权与企业,激励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自动走向市场,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⑧针对市场流通客体日益增多、市场内容日益丰富多样、民事法律行为不断获得新的突破等情况,加快培育由市场组织体系、调控保障体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构筑起来的统一市场体系,并建立与深化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④确立民法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法、关系法、行为法和程序法和应有地位,对市场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其它部门法律机制的关系做出理论和实践的界定,既保障民法机制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同时又补足市场经济法律调整的组织法和管理法,充分发挥其他法律机制的配合作用。我们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间题,就在于经济关系法律化不但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而且也为研究和解决市场法律机制创造了有利时机和良好条件。 (二)市场法律机制的现状 现在,改革的目标模式已经明确,但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市场法律规则很不健全,整个社会和经济生活、经济秩序巫需进入有序状态。主要表现是民法机制与市场、市场经济的法资源需要极不相适应,经济行政法立法发展很快但却缺乏科学性,政府的经济行为和法律行为过于行政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残缺不全,宏观经济的法律调控体制尚未最终形成,围绕民法机制考察,这方面间题很突出。 一、民法机制陈旧落后 民法是流通领域的法律制度。民法在流通领域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平等自由、等价有价为保护手段,以确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和人身保护,确认商品者的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通过反映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交换关系,保障民事经济活动主体的公平竞争,指导经济体制的改革,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目的。这种功能发挥得好坏,又主要取决于民法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它们完善程度相适应的状况。 我国《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而党的十三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前后在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间题上新的重大理论突破,以及由此而来的市场对经济活动调节作用大大增强所引起的许多新情况新间题,是为它所始料不及的。换言之,我国民法受市场发展过程中行政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较大,有悖于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一般要求,整个机制是陈旧落后的。 l、我国市场是在“大计划、小市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主要依靠政府放松统制和运用行政力量组织推动这样两种方式、两条路子逐渐发展起来的,而同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发展的程度并无明显的必然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市场法律机制(民法)一开始就具有两大弱点和特点,一是计划性很强致使市场体系被肢解,民法的作用只能是局部的;二是民法规范的单行机制多于总体机制,难以适应市场体系的需要,充其量也只能发挥局部的功能效应. 2、整个市场体系中各类不同市场的发育情况极不协调,尤其要素市场的发育远远滞后于各类商品市场,致使经济运动中不协调、低效率的状况也无法改变。因此,民法机制不可能配套发展,它在市场运行机制中的总体功能自然无从谈起。 3、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差别很大,《民法通则》取代不了应有统一的和正常的民法机制的作用。统一的民法机制要求普遍适用民法准则,正常的民法机制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相联系,但市场又是垄断的和分割的,市场价格不放在首位,商品、资金、原材料和人员也不能跨地区流通,这就必然导致民法作用范围大大缩小并带有许多的随意性,民事活动中总是强制性规范多于任意性规范,而对体现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要约与承诺程度却毫无反映。 4、鉴于前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虽出现较大的波动,以政府或部门的支持和干预为背景的各种贸易战和封锁割据十分严重,这种条块行政分割现象不仅人为地分割了市场发展的合理区域性效应,而且也严重地阻碍了民法功能的发挥。 此外,市场经济一是开放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也应该是开放的、甚至是国际化的,近几年来、商品经济发展给市场运行带来许多的法律间题,诸如经纪行为与、居间行为有什么区别,经纪人应有何种法律地位,怎样确定物权总体概念和界定各种具体物权,怎样实现产权制度现代化和国有资产的专职管理,如何对待不同物品所有权的风险转移,进一步设定权利的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规定默示条款的有效期限,以及如何建立市场的中介组织和自律组织等等,民法中概无反映,同世界经济运行的法律机制不相衔接。这也是一种封闭,说明我们经济立法的思维方式与指导方针更加落后于市场发育的过程,如果不大胆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便无法改变,市场法律机制就不能现代化、国际化。 二、经济法与民法严重错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经过拨乱反正,启动了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同步发展的客观进程。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改革与法制不可分割的客观必然性,同经济法制建设本身的内在适应性之间存在着矛盾,即表现为改革迫切要求对变化了的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甚至要求许多改革措施直接采取经济立法的形式出台,而改革的开创性质又难免导致发展中经济关系具有暂时的不确定性,传统观念也认为法只能是对稳定社会关系的反映,这就给经济关系法律化和经济立法进程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可是“时不待我”,法制建设要为自己开辟道路,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又不可能提供现成的东西,于是经济法(经济行政法)应运勃兴。在现行立法中一开始就以占总数比重三分之一以上的速度递增着,这种立法步伐愈是加快,经济行政法规的数量就愈加明显地淹没民事法律规范,以致在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行政法与民法之间的错位现象便愈来愈突出。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选择的法律机制,它应有的核心地位被动摇了,本来面目被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制也就无从建立和健全起来。 我国经济立法所以出现上述现象,可以说是不可避免、不足为怪的。从历史上看,在古代诸法全体、重利轻民的条件下就存在大量行政经济法规,古往今来不乏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经验,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时期内搞的又是产品经济,所以在管理经济、调整经济关系方面始终是行政意志起主导作用,人们也已习惯并乐于用经济行政法的手段管理经济。从现实生活看,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遇到的新情况新向题层出不穷,客观上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迫切,而当时商品经济理论的重新认识刚刚被提了出来,民法虽已缓慢起步但有“私法”之嫌而发展艰难,刚刚恢复“合法”地位的商品经济也不允许自己作出法律选择,既为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所决定,又为前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计划管理的法制模式所束搏,经济行政法自然是先于民法而获得空前发展。从立法思想看,加强经济立法以保障建设和改革的夕}嘟秩序,不论巩固改革的成果还是体现改革的措施都需要以经济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突出加强经济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也极其自然。鉴于这几方面的原因,我国经济立法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即受计划体制的制约,民事立法的紧迫性被遏制,而经济立法的计划性极强,立法进程缺乏总体目标设计,专门立法欠合理有效的调控,经济法制建设的不平衡性突出;立法思想和指导思想未能及时适应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发生相应变革,没有把握民法这个纲,没有理顺市场整体法律机制中各个部门法的关系,使得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表现出非科学性.我国经济立法的这几个特点影响整个经济法制建设,不但阻碍了市场经济宏观法律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限制了经济法自身的建设。 三、行政法过多地进人民法领域 行政法与民法同属于国家的基本法,虽然两种法律手段的质的规定性不同,即各自的调整对象不同,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相同,但它们都要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内容也都涉及权利义务问题,并且行政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也有不少含有经济的因索,在这些方面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很早以前,行政法只是被当作私法(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民接受同一个法律管辖,享受同样的法律待遇,直到19世纪才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出现,进入20世纪后才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在我国,从重视行政法制建设开始即带有“行政至上”的色彩,具体表现是行政干预突出,行政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行政因素渗入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行为大量进入本来仅适 用民法规范的领域。由于行政权广泛而富于强制性,行政法和民法、经济法相互交叉,这种现象就日益增多.在前几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政府依靠行政措施解决市场疲软,清欠“三角债”,强化市场管理规则,保护严重亏损企业,解决资源配置和限制要素市场等等做法,无,不体现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倾向。这种用行政隶属关系取代本来具有民法特征的相互协调关系,用行政规范取代适用民法、经济法规范的做法,既模糊了法律部门的界限,也把行政法自身发展引向了不确定的地步。在国外,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民法危机”或“行政法危机”,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我们必须在行政法方面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区别于经济法,应把立法的主要任务放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上,从调整单纯的行政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出发,重点解决怎样用行政法手段确立行政的方式、方法和原则,以及制定依法管理经济的行政组织程序问题;二则不以国家权力随意介入民法调整的领域,用行政干预来限制民法机制的作用,影响经济法制领域各种法律关系的正常格局。只有民法和经济法、行政法在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体系中各就各位,在立法、执法各个环节做到有机配合和相互协合,才能共同对国家经济生活起到调整器的作用。 (三)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思路 如前所述,“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关系的法律化,但我国现有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陈旧落后,承担这种法律化载体和形式的条件还远不其备。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体制,目前国际上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大致说来发达国家一般采取民商法调整体制,个别国家也有实行部门经济法(经济行政法)调整体制的,但对我们都没有直接实践意义的借鉴价值.我们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不能采用与原来计划体制相联系的经济行政法调控机制,且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又以公有制为塞础,所以采用发达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民商法体制也不完全适合国情,何况我国经济立法坚持民商合一的方针,这就更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模式。摆在我们面前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按照国情需要和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来确立我们完善市场法律调整的思路,切实解决好现代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间题。据此,我以为必须重视下列几个间题.一、称皿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 首先,市场经济需要选择什么样的法律作调节器,为自身的发展保驾护航,这同我们喜欢或者愿意用何种法律体制为它服务是不同的。前者是尊重市场经济的质的规定性,以市场经济固有法资源需要为前提,而后者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立法者的主观意志关系,以兴趣和爱好为出发点。正确的态度应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求是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基础,高度分散并自主的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竞争性供求运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和利益的分配,用市场机制来取代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资源配!方式。市场经济关系派生出来的这种法需要,以及它通过具体法律表现出来规范要求和行为模式,才真正构成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的客观依据。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史已反复证明,民法(民法和商法)作为市场的法律机制是商品关系的最佳选择。历史选择了罗马法作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反映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进入近代后又选择了《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备法律机制。从“简单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到“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历史绵延两干余载,商品经济形式一直在发展着,但它自罗马法开始所选择的民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始终没有变,除了这种法律形式更加完备外,迄今各国法律都没有对它作出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虽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但同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法是相同的,因而离不开历史借鉴,选择民法作为市场、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是毫无疑义的.我们没有商法,但商法实际上主要是调整企业的组织与活动的那部分民法,而我们现有的经济行政法也恰恰部分地起到了传统商法的作用,所以建立民法为主的法律调整体制符合历史选择和现实的需要。 第三,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走向愈来愈清晰,今后市场组织体系必将是种类完备、布局合理和多层次的,市场调控保障必将是灵活有效和稳定可靠的,市场制度和法规体系必将是有利干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也必将是健全有效和分工明确的。因此,我们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调整体制的思路也必须是统一的和开放的,而不应是分割的和垄断的。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改变“行政至上”以及“以行代民”、“以行代商”的观念,实现立法思想向现代商品经济法律观的转变。必须看到,市场的法律机制与市场统一体系的发展走向一致,是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定势。 基于上述思路,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市场经济应该选择的法律机制,是一个以民法机制为核心为主体的,同时又有经济法担配合,辅以必要的行政法,并以其他法律为适当保障手段的完整的经济关系的调控体制。这样的法律体制,能反映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克服以往选择法律模式过多地强调行政意志因素的弊端,避免凭主观爱好确定某种现成法律模式去规范市场规则和行为的做法。 二、加快完善民法机制的客观进程 我国商品经济形式正日益获得充分表现,市场主体类型日见其多,市场客体瞬息生变,市场内容(交换形式)愈加丰富,市场范围继续扩大,市场价格日趋放开,利用外资的步伐大大加快,参与国际市场已见明显成效,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这种变化了的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经济关系,要求我们比以往更加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因而也为民事立法坚实了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民法的内容,扩开了民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加快民事立法的客观进程迫在眉捷,已成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中心环节。突出需要的是: l、健全整体民法机制。为改变我国民法长期陈旧落后的面貌,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实际努力,把局部机制变为整体机制。首先,应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避免国家权力随意进入民法领域,用行政手段取代民事法律手段的现象,防止继续发生“民法危机’,。其次,应从立法思想上理顺民法与其他经济立法、行政立法的关系,将经济立法重心转移到主要调整横向经济关系上来,以确立民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体制中的正常地位,恢复被人为地缩小和限制了的民法应有的作用范围。第三,应把握住民法体系的精髓是民事法律关系,积极创造民法获得独立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立法形式对经济关系引起的各种民法向题及时作出调整。经过这些努力,保证民法整体机制的功能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一方面,将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品关系纳入民法调整范围,使其不得违反市场的共同准则,也就是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体现我国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联系的本质特征,积极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恰当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手段,确保国家将民事活动管理纳入有序的法律状态。 2、完善民事法律制度。 (1)健全以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反映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资格,具有广泛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当前突出的间题是,多数国有企业以及仍然沿用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的城市集体企业,还不能真正做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同“四自”要求距离很远.为改变现状,应积极创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外部环境,关键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还权与企业,让企业自主自愿地走向市场而不是被“推向”市场。不这样,企业的法人地位就名不副实’,以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就难以健全。 (2)建立我国的物权制度。物权法的实质在于确认生产资料与人的结合是社含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反映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人对财产(物)的占有关系,因此是国家用来维护和巩固财产关系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也是传统民法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思想过分强调“物权”概念的阶级属性,强调它反映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和阶级关系,不承认它是一个法律范畴,把承担揭示物权阶级内容的任务的民法等与民法规范本身等同起来,拒绝制定物权法律规范,以致《民法通则落只规定了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其他财产权,而不规定要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物权法制度。其实,民法调整复杂的经济关系不仅保护所有权,还要保护其他各种形式的物权。物权和债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两类财产关系,反映在民法中二著相联系又柑比较而存在,从来不可偏废取舍。改革中新的物校形式增多,扩大开放后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它们无一不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且多数是在商品流转中依法移转所有权权能而发生的,许多方面都具有权的特征。但它们不同干所有权,这就需要物权概念加以概括,突出其各自的特点,以期同债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区别开来。所以,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统一物权法制度既为完善民法制度所绝对必需,又是适应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需要。 (3)统一我国合同制度。经济意义上的合同,原本是民事合同。我国为调整经济合同关系而制定的《经济合同法》将合同分为经济合同和民事合同两类,将统一的合同制割裂,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造成不应有的混乱。《经济合同法》以合同主体是否为法人当作划分两类合同的做法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因为合同主体只对合同关系的某个方面和个别特征有一定影响,但不能改变合同关系的本质属性.《经济合同法》把“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当作合同关系要素之一同样欠当,因为半lJ断某个具体合同是否有“经济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主哪理解,靠含义极广的“经济”概念是无法推导出其特定含义的。《经济合同法》把“执行计划”作为区分两类合同的观点也是靠不住的,因为这是旧经济体制的产物,况且计划合同存在的前提与一般商品交换的前提无异,说到底还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我们必须摒弃“经济合同”的提法,彻底修改《经济合同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待民法典出台后将其列为相应篇章,成为我国完整民法体系一个组成部分。 (4)完善民法借贷制度.我国借贷关系的迅速变化,正推动着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内的余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金融市场紧密联系借贷资金和企业行为,是各种融资机构相互竞争、各种融资形式并存联系的市场,在我国更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运行机制的市场.就其性质和特点而言,它是一般商品市场的主要后果.离开它就不会有活跃的市场经济。在我国,调整金融市场关系的专门民事法律规范迄今是个空白,巫需制定包括借贷主体法、借贷关系法和证券交易法等等在内的,能全面反映金融借贷关系要求的,体现市场法制宏观调控职能的、高层次和新型的民法借贷制度。 3、抓紧制定民法典。制定一部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使我国民法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要求,又符合国际市场通行准则唯一正确的决策。这样,我国经济立法才能“纲举目张”,推动经济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国家政治安定.社会经济条件极好,经济立法也已积累一定经验.民法学研究同样取得不少成果,还有国外民法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应该说制定民法典的条件是初步具备的。尤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已成为社会的共识,立法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明晰。新的民法典应是我国民族特色与全球意识的科学性和兼容性的统一,立法步骤适当超前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三、协调健全和完善其他配套法律机制 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完筱市场法律机制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场法律机制的整体功能仅仅靠民法是难以发挥的,必须要有许多法律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密切配合;它离不开宪法的导向、刑法的保护和解决讼争纠纷的程序模式,更要有经济行政等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弧经济法、行政法的宏观管理调控作用,始终是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纵向经济关系,它突出体现了我们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职能。我国经济法的数量居其他部门立法之首,但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从长远看,今后应立足自身特定调整对象,把握纵向与横向关系的差别,重点是完善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立法,防止简单套用民法制度,造成经济法与民法错位,影响自身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理论建树。 其次,要正确区分行政法与民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加强政府法制的要求,逐步健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增加有关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行政行为法律化、行政活动程序化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行政立法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与经济行政立法相比,行政立法所占比重要小,但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现象突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行政法调整对象中的纯行政因素的管理关系应变为服务关系,进而加强经济组织法(含行政监督法)和行政行为立法,以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并约束行政行为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搞好廉政建设。 第三,适应我国劳动关系的新变革,劳动立法应由单纯的管理型模式转向协商与管理相结合的关系模式,逐步使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走向合同化和标准化.当前迫切需要完善劳动工资机制,建立职工待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时间等方面的法律调整,抓紧制定工资法、工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社会保障法等。 经济法律论文:新农村发展经济法律保障探讨论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 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 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 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文明户、光荣户”在提升,涌现出各种经济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经过一个多月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农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也暴露出农村普法存在的难点:1、一些农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稳不求革新,宁愿吃亏只求平安的处世态度,2、一些基层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从而导致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村,农民发展经济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当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向我县各镇、村、各部门全面推行,趁热打铁,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活动网络,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该项活动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领导机制。“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是我县一项社会性系统过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开展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检查,依法积极推行。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有了目标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乡”活动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局、普法机构的作用,搞好规划,拟定措施,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牵头组织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送法入户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科学地评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
浅谈农产品绿色营销:基于绿色品牌的陕南农产品营销竞争力提升研究 此文为安康学院院级重点项目《基于品牌经济的安康农产品绿色品牌战略研究》阶段性成果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绿色产品认识的提高以及健康消费观念的增强,绿色品牌农产品以鲜明的形象和安全的品质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本文在分析陕南农产品绿色品牌现状后,就如何发挥陕南资源优势,构建陕南农产品绿色品牌,借助绿色品牌提升陕南绿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 绿色消费 绿色品牌 营销竞争力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在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纲要中指出:“陕南要充分发挥自然环境优美、生物资源和水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发展绿色产业为重点,实现突破发展”。陕南泛指陕西南部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地处秦巴山区,该地区自然环境优美,生物资源和水资源丰富,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如何充分发挥陕南的资源优势,打造陕南农产品绿色品牌,通过绿色品牌提高陕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陕南突破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陕南农产品绿色品牌现状 1.绿色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农产品缺少自己的品牌。由于农民远离市场并且信息不对称,不能很好的认识到农产品品牌的重要作用,所以在现实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很少采用自己的品牌来为自己的产品包装,大部分的农产品都是以原材料、初级产品的形式销售出去,使得农产品的销售很难达到较高的价格。越是没有较高的价格,生产农产品的农民以及企业就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入到农产品的品牌上,农产品的销售也就不能靠品牌取胜。 2.生产规模分散和细小,生产集约化程度低下。陕南绝大多数农产品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分散经营的,很难形成规模优势。如陕南的十多个产茶县区,都存在生产规模小,种植分散的问题,各县都有自己的名茶,甚至一个县有多个注册品牌。从紫阳毛尖到西乡午子仙毫、定军茗眉、宁强雀舌等,一个品牌产量最大的只有几十吨,最小的仅有数百公斤。没有一个可以像西湖龙井、安溪乌龙那样成为本省茶叶的代表。许多绿色农产品都是由于自身水平以及财力等原因也缺乏创建品牌、宣传品牌的能力,农产品的销售也就不能靠品牌取胜,缺乏竞争力。 3.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品牌经营管理能力有限。陕南绿色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基本是农户,完全缺乏品牌经营能力。陕南绿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很多企业的资产和产值都很低。企业规模过于分散和细小,在品牌经营管理上下的力气也不够。再者,这些加工企业一般是对农产品收购后进行简单加工,很少有企业延伸到品种改良、生产环节质量监控等环节,产品的档次不高,自然就影响了品牌的塑造。 4.缺乏统筹管理,绿色品牌宣传力度较小,影响绿色品牌的塑造。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陕南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多数县区属于国家级贫困、省级贫困县区,地方财力有限,所以疏于对绿色品牌的统筹管理,在塑造绿色品牌的宣传工作力度上较小,造成绿色农产品知名度低,区域内品牌管理混乱,品牌差异不大,难以占领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色农产品的销售。 5.品牌技术含量低, 缺乏竞争力。陕南现有的大部分品牌农产品,都是凭借资源优势而发展起来的,一般是对农产品收购后进行简单的清洗、分检、包装,有些加上简单的烘干、打蜡等简单加工,很少有企业向后延深到品种改良、生产环节质量监控等环节。而农户生产规模小,生产经营人数众多,技术水平不高,生产过程规范化程度低,产品参差不齐,所以导致品牌农产品质量稳定性较差,缺乏竞争力。 二、基于绿色品牌的农产品竞争力提升措施建议 针对陕南绿色农产品绿色品牌的现状,结合陕南客观实际,有以下促进陕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建议: 1.实施标准化的管理,提高绿色农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品牌的生命,而对于绿色农产品而言,保证产品质量只能通过实施标准化的质量管理。而政府是质量管理标准的制定者,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是质量管理标准的实施者。一方面是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组织绿色农产品生产者制定有利于竞争的质量管理标准,保证绿色农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就是研究如何有效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在这个环节中,目前陕南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农户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而成功的经验就是借助于“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利用先进的经营模式保证标准化管理的有效进行。第三方面,陕南农产品可通过利用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来进行“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认证,来促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促进品牌的打造。通过严格规范的生产流程来保证绿色农产品质量,来以绿色品牌取得绿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来应对市场竞争。 2.依靠科技创新,不断的强化绿色农产品的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科技创新是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措施。近年来,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市场上的农产品的竞争已逐步演变成农业科技的竞争,谁的农业科技水平领先谁的农业就会获得领先权,就具有市场竞争力。所以对于陕南绿色农产品,尽管有良好的绿色生态生长环境,但还存在一些生产、经营上的问题。只有不断依靠依靠科技支持,加大绿色农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才能从总体上改变当前农产品竞争力低下的状况。另外,绿色农产品的核心价值体现在“绿色”二字;这就要求农产品加工生产者利用科技推动,不断提高绿色农产品质量水平,真正体现“绿色”真正内涵,为绿色品牌产品营销提供保障,推进绿色农产品产业的发展。 3.进行准确地品牌定位,突出品牌特色。品牌定位是为自己的品牌在市场上树立明确的、有利竞争、符合消费者需要的品牌形象。应从几方面来看:一是找准品牌传达的本质信息。对于绿色农产品而言,其品牌传达的本质信息是“优质、营养、安全、无污染”;二是力求突出品牌特色,陕南绿色农产品的“卖点”就是“绿色”、“富硒”等,这将为陕南绿色特色品牌塑造提供支撑。另外就是“南水北调水源地”的水,水是农产品生产的重要资源,利用优质的水资源体现陕南绿色农产品的卓越品质,利用““南水北调水源地”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提升陕南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4.建立合理的支持机制,推进绿色品牌的形成和发展。打造绿色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转换职能,树立服务品牌发展的服务者形象,从信息和资金多方面,对绿色品牌发展给予支持。首先,要支持绿色农产品质量认证,各级政府应建立支持企业进行质量认证的长效机制,从资金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对开展ISO9000、ISO14000、HACCP、“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第二,支持农民生产绿色农产品,可借鉴国外的经验,有重点、有选择的利用WTO规则,尝试对陕南从事绿色农产品生产的农民给予直接补贴,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第三,支持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优惠政策、技术支持等积极措施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流向绿色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推进绿色品牌的形成和发展。 5.整合品牌资源,提高配置效率。陕南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绿色农产品品牌资源较为分散,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可考虑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对地域相近、生产性质相同、产品形式相近的的企业和品牌进行资源整合,推进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销售渠道等,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可考虑把旅游和绿色农产品品牌结合起来,先让消费者通过旅游认识、了解绿色农产品生产区域的生态环境条件和生产条件的信息,从而接受陕南绿色农产品,促进绿色品牌发展,提升陕南绿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创建绿色品牌,通过绿色品牌促进弱质农业向强质产业发展是一个重要战略问题。只有抓好绿色品牌建设,才能不断增强绿色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推进陕南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最终实现“陕南突破发展”。 浅谈农产品绿色营销: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机制与对策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农产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开发绿色农产品,实现农产品绿色营销已成为国际性发展的大趋势。文章阐述了农产品绿色营销的内涵,分析了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内外部因素的“双逼”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政府和企业双层面对策。 [关键词] 农产品 绿色营销 机制与对策 一、农产品绿色营销的内涵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环保成为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民众所关心的议题。环境保护意识和市场营销观念相结合,产生了绿色营销思想。绿色营销观念的兴起,对社会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主流营销方式。而农产品绿色营销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新趋势。 农产品绿色营销是指农产品企业在可持续发展观念要求下,把自身利益同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全过程中,充分考虑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因素,引导和满足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需求,提高农产品绿色竞争力,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绿色营销的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其一,节约原材料,保护地球资源,以保证农产品企业持续发展需要的各种资源;其二,确保农产品安全、卫生和方便,以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提升;其三,引导绿色消费,培养人们的绿色意识,优化人们的生存环境。 二、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机制分析 1.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外部驱动因素 (1)生态环境恶化呼唤绿色营销。在工业化进程中由于对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处理不当,造成了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如热带雨林地区每年丧失1130万公顷森林,300亿吨土壤因为侵蚀损失,1200万公顷土地失去肥力,慢慢变成沙漠。我国近来酸雨危害日益严重,每年造成经济损失达几百亿元,受影响面积占国土的三分之一。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调查的3518.8万吨农畜产品中,有650万吨产品污染物残留超标,占监测总量的18.5%,其中受污染最重的是蛋类、蔬菜,水果、肉类、粮食也在其中。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健康,人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其中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开展绿色营销便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2)绿色消费兴起引领绿色营销。严峻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促使人们重新考虑原来的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逐步抛弃原来的高消费、高污染的生活方式。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安全意识大大增强,崇尚自然、关注环保、注重安全、追求健康的思想已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绿色消费渐渐成为世界消费主流。据资料调查,77%的美国民众认为其消费选择受到公司环境信誉的影响,82%的德国人和67%的荷兰人购买行为考虑环境污染因素,40%的欧洲民众喜欢购买绿色食品。而2001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对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调查就表明,近54%的消费者愿意购买绿色食品,近38%的人曾经购买过绿色食品。面对市场需求的绿色转变,农产品企业只有实施绿色营销,开发生产绿色农产品,才能够占领市场。 (3)政府环境管制迫使绿色营销。全球经济资源环境危机日益加深,其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的粗放生产方式,因而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出了愈益严格的要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各种环保法规,通过立法强制企业的行为。我国政府近十年来也对生态环境问题给予了很大关注,除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之外,还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如,严禁使用对农产品、食品造成残留、污染,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农药、生长调节剂、食品添加剂等。在政府环境管制的强大压力下,农产品企业要使自己的行为不受法律惩罚,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实施绿色营销。 2.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内部驱动因素 (1)开拓绿色市场促动绿色营销。绿色消费意识的增强和绿色消费群体的扩大,促进了绿色农产品市场的快速壮大,预示着企业可能获得极佳的市场机会及丰厚的利润回报。据国外专家预测,全球绿色食品产值到2010年将增至1000亿美元,绿色食品市场2008年将达到800亿美元。目前美国42%超市经营有机食品,年增长率20%以上,日本300万~400万消费者经常购买绿色食品,欧美市场对绿色食品的需求超过其本国生产供应能力。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绿色食品,到2006年末食物总量已达7200万吨,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5676个,产品覆盖了全国各省、市、区,出口19.6亿美元,已经深受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因此,面对快速崛起的庞大绿色食品市场,农产品企业应该积极开发绿色食品,开展绿色营销,以抢占新的消费领域。 (2)增强竞争优势推动绿色营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有没有竞争优势,是关系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按照迈克尔・波特的观点,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超越或胜过其他竞争对手的价值的能力。而企业为消费者所提供的价值,与社会价值观的取向、市场需求变化密切相关。目前,消费者越来越注重农产品质量, 营养、安全、卫生、无公害的绿色农产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绿色环保要素将成为继质量、成本、时效、服务后新的竞争优势要素。开发绿色农产品,实施农产品绿色营销可以使企业与政府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关系,赢得政府的支持和消费者的好感,从而,树立和提升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使自己区别于竞争对手,为获取竞争优势赢得先机。 (3)突破绿色壁垒驱动绿色营销。在WTO 环境下,关税,以及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起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小,于是一些发达国家制定了苛刻的卫生检疫标准和强制性的环保标准,树立“绿色壁垒”。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较差,因绿色壁垒而造成的贸易损失十分严重。如发达国家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使我国冻鸡、双壳贝类产品退出欧盟市场,使我国大部分蔬菜、瓜果产品对日本市场出口受到极大影响。严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使我国牛肉不能进入欧盟市场,猪肉和牛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龙眼、柑橘、苹果、香梨均不能出口美国。农药及有毒物质残留及包装的苛刻要求,使我国不少农产品出口受到影响。面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为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开发绿色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成为农产品企业的必然选择。 三、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分析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1)培育绿色意识。政府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包括对消费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消费观念,使消费者关心消费中的环境代价,自觉地接受既无污染又有益健康的绿色农产品,积极抵制非绿色农产品;对生产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生产观念,使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自觉地遵循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采用绿色技术,大力开发绿色农产品,极力推行农产品清洁生产;对管理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管理观念,农产品绿色信息,提供农产品绿色标准,加强对农产品绿色营销的扶持激励、监控管理。 (2)加大扶持力度。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组织程度低,规模偏小,经营分散。政府必须在资金、税收上支持龙头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战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农业院校的合作,提高绿色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外资进入农业领域,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组织化程度及绿色营销运作能力;加大财政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建设支持力度;优先给予绿色农产品生产所需资金支持;开辟绿色农产品的运输通道,支持建立绿色农产品的营销服务体系,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农业生态建设与传统农业绿色改造,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支持开辟绿色农产品市场、专卖店、专柜、生态商场等。 (3)完善绿色法规。绿色营销法规就是指保障企业开展绿色营销活动的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目前我国已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国21 世纪议程》、《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与政策,再加上众多的地方性环境法规, 初步形成了绿色营销法规体系和框架。但当前面临的挑战是具体立法尚待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仍存在。因此,当务之急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行的绿色营销法律规范,为规范绿色营销行为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者,以强制手段规范企业营销行为,促进农产品绿色营销活动的顺利开展。 (4)规范认证体系。绿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是农产品实施绿色营销、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参照国际标准制订各种绿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国家标准(包括质量标准、残留物标准等),尽可能地与国际标准相一致,使标准国际化,并得到其他国家与组织的认可;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规范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使之法制化和制度化,提高认证的权威性,并以此提高和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的信誉与竞争力;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以确保标准、管理的统一化,并迅速将标准、管理手段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争取其他国家的认可。 2.强化企业自律行为 (1)开发绿色产品。绿色农产品的开发是绿色营销的支撑点。开发绿色农产品,必须从农产品的生产、包装、使用、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应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在使用过程中及使用后,应不含危害人体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因素,产品使用后易回收处理、重复使用;在包装方面应选用无毒、无害、易分解处理的材料,采用组合型、复用型等节料包装物;在废弃物处理上,应考虑到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的便利性。 (2)实施绿色价格。绿色价格的主要特征是反映环境成本。在农产品定价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农产品生产成本以外,还必须根据目标市场购买者的消费心理、承受能力、产品进入市场的难易和竞争强度,以及社会经济总体水平、国家法规政策和国际市场价格等因素来选择农产品的定价策略,如利用农产品季节差、区域差和消费者求新、求异、崇尚自然的心理可定高的价格,但在国内市场上考虑消费者的收入水平,绿色产品的价格定位必须面向大众消费者,定价就不宜过高。 (3)选择绿色渠道。绿色渠道的通畅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保证。农产品分销渠道包括:“农户+销售商”的形式,即农户根据销售商的要求,组织绿色农产品生产,由销售商负责销售;“农户+龙头加工企业”的形式,即农户按绿色产品加工企业的要求,为其生产绿色产品的加工原材料;选择性分销策略,即在某一个地区选择几家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良好口碑、良好形象的销售商负责销售其绿色农产品;零层分销渠道策略,即生产者自己设立绿色农产品的专卖店或在大型商场设立经营专柜;特许加盟连销经营的分销策略,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者允许他人使用企业名称或品牌开设专卖店,销售其绿色产品。 (4)开展绿色促销。绿色促销的主要形式有:举办绿色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等,扩大绿色农产品与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接触面,通过绿色信息的传递,树立企业和产品的绿色形象,促进绿色农产品的销售;制作POP绿色广告,宣传绿色农产品,塑造企业的绿色形象,把绿色农产品信息传递给广大消费者,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刺激消费需求;开展绿色农产品讲座、散发绿色农产品宣传册,搞好绿色公共关系,显示自己在绿色领域的积极表现,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阳光营销、口碑营销、关系营销等技巧维持老顾客,吸引新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 浅谈农产品绿色营销:电子商务在绿色农产品营销中的应用 [摘要]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应用时逐渐体验到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利益。因此,将电子商务引入到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中,也是必然的选择。其引入的主要步骤有:引入目标的确定、成本收益的预算、商业网站的建立、电子商务下物流的考虑以及电子支付手段的选择等。 [关键词] 电子商务 支付工具 绿色农产品 进入21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各个国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改变了许多商务模式。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各行各业开始从传统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在转型的企业中,本文主要关注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如何运用电子商务。 一、相关概念以及实行的意义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它不仅仅局限于商品的买卖,还包括基于互联网的客户服务、企业资源再造、供应链和物流管理等许多方面。 绿色农产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方式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农产品标志的为人类生活所需的各种农产品的总称。 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普通农产品的市场份额相对比较大,而绿色农产品由于价格比较高、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不足、分销渠道过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市场份额相对比较低(占整个农产品的消费额不足6%),虽然最近几年绿色农产品的市场份额有上升的趋势,但要想尽快取得高的市场份额,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市场营销渠道,采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提高信息的沟通效果,拓展分销渠道,加快资金的回收。因此,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迅速的21世纪,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尽快选择电子商务模式。 二、电子商务在绿色农产品营销中的具体应用 在绿色农产品营销中引进电子商务的主要目的是拓展市场、引导消费、建立有效持续的营销网络。因此,应该通过一系列的步骤来引进电子商务。 1.设立企业引入电子商务的目标 不同的企业引入电子商务的目标不太相同,有的强调的是信息沟通,有的则是快速的资金回收。对于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而言,其引进电子商务的主要目标首先应该是有效的信息沟通,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引导绿色消费,同时提高绿色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其次则是建立经济高效的营销网络,拓展绿色农产品的营销渠道;最后还要强调资金的回收问题,增强企业的运营能力。因此,通过目标的设立,可以确定绿色农产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基本的步骤。 2.成本预算和收益的预测 建立电子商务需要企业有相应的设备以及技术如计算机、磁盘、网络设备、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网页制作等,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如信息维护费、网站申请费等;但同时引入电子商务也可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利益,如可以加强企业的信息交流,给企业提供新的商机,减少交易成本以及库存成本等。由于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目前的市场盈利状况不太乐观,因此,在谨慎性的原则下,考虑到风险,应该对引入电子商务后增加的成本和增加的收益进行分析预测,同时在考虑绿色农产品企业的近期承受能力和长远的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决定引入电子商务的时间、规模,以确保产生比较好的效果。 3.建立商业网站 建立电子商务的首要点就是先建立商业网站。绿色农产品企业建立商业网站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网站宣传企业产品,提高绿色消费意识,同时提高绿色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因为在绿色农产品的消费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顾客的搜寻成本比较高,因此顾客转而购买普通农产品的几率比较大,所以,建立网站时先要考虑介绍绿色农产品的特征以及本企业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详细信息,同时要和政府部门的有关绿色农产品方面的法律相链接,提高顾客的消费意识;其次要在网站上达到宣传建立企业品牌的效果,通过建立有效的特色品牌、必要的广告宣传、传统渠道的拓展等来达到相应的目的;最后在网站上还应有最新的绿色农产品的信息,因为绿色农产品中有一些属于顾客要求新鲜程度比较高的产品,如水果、蔬菜等,因此,应注意对网站及时更新,以便提高网站的宣传效果。 4.电子商务下的物流配送 绿色农产品由于与普通产品的不同特性导致对其流通过程中的要求比较高,而在电子商务下,绿色农产品的物流配送要求得更高。一方面要求高效、合理、畅通的物流渠道;另一方面要求物流中要考虑绿色农产品的的特点,保证在物流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由于绿色农产品的物流要保证绿色农产品快速、高效、无污染的到达顾客手中,因此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要考虑如何选择承运商、分销商;如何进行产品的绿色包装;如何选择便利、快捷的运输渠道等。这一些问题要求电子商务下的物流的信息化、现代化以及社会化,所以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强调自身力量的条件下一定要考虑得到社会和政府的支持,考虑采用企业物流或第三方物流等,力争满足电子商务对物流的要求。 5.电子商务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的选择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有许多交易都是在网上完成的,这就需要电子支付工具,如智能卡、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但是因为电子支付工具的安全性、规范性不太强,因此,企业在选择时要考虑相应的风险问题。在具体选择支付工具时,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交易的金额大小,以此来决定是否选择电子支付工具以及选择哪种支付工具。 通过以上不同的步骤,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将电子商务引入到企业中,将信息流(通过商业网站的建立)、物流和商流(物流配送环节)、资金流(支付工具和系统)融为一体,这样可以达到宣传绿色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提高营运能力的效果。 浅谈农产品绿色营销:论实现农产品绿色营销的对策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绿色农产品的需求量大大的增加。开发绿色农产品,实现农产品绿色营销已经成为国际性发展的大趋势。这就需要从改变营销观念、营造农产品绿色环境、打造农产品绿色产业、开发和应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培育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绿色农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强政府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来实现我国的农产品绿色营销。 关键词农产品;绿色营销;对策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农产品的需求发生了根本变化。人们对环境和资源的忧虑逐渐转化为消费过程中的一种自律行为,更加倾向于适度、无污染、保护环境的消费,绿色需求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或正被逐渐唤起,人们越来越关注农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加快开发绿色农产品,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而且对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提升产业层次,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市场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实行农产品认证以来,到2005年年底,对2 400多种产品进行了绿色认证,并为农产品初步实现标准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应看到,目前各地的绿色农产品还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存在着认识程度偏低、生产经营分散、标准实施滞后、产品质量不高、市场开拓不强、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现我国农产品绿色营销。 1加强绿色教育,树立农产品绿色营销的观念 绿色营销观要求企业在营销中,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注重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发展,注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减少资源浪费,防止环境污染。绿色营销强调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环境利益等四者利益的统一。不少有识之士早就意识到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开发绿色产品,开拓绿色市场,已成为21世纪企业营销发展的新趋势。 然而,对于泱泱中华而言,仅靠少数有识之士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行持续的全民绿色教育,在全体国人心目中树立牢固的绿色营销观念。 (1)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消费观念,使消费者对环境和资源的忧虑转化为消费过程中的自律行为,自觉地接受绿色农产品,抵制非绿色农产品。 (2)加强对生产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生产观念,使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自觉地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指导,自愿采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大力开发绿色农产品,实现农产品清洁生产。 (3)加强对营销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营销观念,使其加快绿色农产品的流转,尽量减少绿色资源的浪费;自觉采用农产品绿色包装与绿色广告,尽可能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4)加强对管理者的教育与培训,培养专业化的农产品绿色管理人才;树立农产品的绿色管理观念,加强对农产品绿色营销的扶持激励、监控管理。 2加强农业生态建设,营造农产品绿色环境 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农业污染加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发展绿色农业制约因素。因此,必须把保护生态与发展农业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开展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沃土工程,推广秸秆还田、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加强绿色农业基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重点是加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关注工业对绿色农产品基地造成污染,杜绝工业企业转移到绿色农产品基地,对绿色农产品生产构成威胁。 3加强农业结构调整,打造绿色农业产业 发展绿色农产品,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区,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外向化方向发展。 (1)调整绿色产业布局。按照生态绿色优先原则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挥生态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分区规划建设绿色产业,努力扩大优势绿色产业比例,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各具特色绿色农产品基地。 (2)培植绿色拳头农产品。根据各地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着力培植发展具有市场优势的拳头绿色产品。 (3)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逐步集中,提高绿色农产品的规模经营效益。 4加强绿色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 开发绿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必须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实行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这需要在开展绿色科技培训、推广先进绿色技术、组织标准实施、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1)迅速改变目前农村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体系“破”、“散”的状态,对农村基层科技推广人员全面落实政策,使他们生活有保障,从而能扎根农村作贡献。 (2)调整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政策,对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做出贡献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予以重奖。 (3)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农民培训及“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以适应深化农业结构、实现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 (4)把技术与地域需求结构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发、引进高新技术、增效技术,加速绿色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 5实现绿色农产品标准国际化,规范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 绿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是农产品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入WTO后,大量国外绿色农产品涌入我国,冲击农产品市场,国外对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无疑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大门槛。政府部门应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订各种绿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国家标准(包括质量标准、残留物标准等),尽可能地与国际标准相一致,使标准国际化,并得到其他国家与组织的认可。 (2)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规范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使之法制化和制度化,提高认可的权威性,并以此提高和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的信誉与竞争力。 (3)要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以确保标准、管理的统一化,并迅速将标准、管理手段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争取其他国家的认可。 6建设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 (1)做好绿色农产品市场的规划布局。农产品市场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农业产业特色,既要从当前农业生产经营的现状出发,又要注意发现和引导带有苗头性的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充分重视工商、贸易、农业等部门,根据各种农产品的不同流通特点,区别不同产地的产业规模、交通条件,按照完善市场功能、增强辐射能力的要求,研究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 (2)培育和发展绿色农产品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农产品市场活动的个人和组织都是市场主体。绿色农产品市场主体实力和发育水平是绿色农产品市场整体功能发挥的关键。培育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包括经纪人队伍、商、农产品流通合作社、农民协会、结算机构、仲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市场+基地+专业合作社”的模式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绿色农产品市场运作网络;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思路,大力培育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辐射广、带动能力强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而为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3)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的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场体制创新,不断深化市场运行和经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建立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市场的企业化经营;积极引进、配送、拍卖和网络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逐步改变摊位制对手交易模式;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推广普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引进信息技术人才,开发市场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内部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智能化管理。 (4)实施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申报,获取绿色农产品品牌标志;加大绿色农产品品牌宣传力度,以品牌拓市场,抓品牌促规模;按照“创名牌、树形象、拓市场、增效益”的要求,组织各地绿色农产品参加各级的评优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农博会、农展会等,不断提高绿色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发挥名牌效应,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把推进绿色品牌农产品的经营与市场的标准化管理统一起来,树立市场的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的品牌附加值。 浅谈农产品绿色营销:探究辽宁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绿色营销策略 摘要气候变化对全球环境和生态系统已经且正在产生着重要影响,农业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之一。农业既是温室气体排放源,也是温室气体的吸收汇,属于最易遭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产业。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农业大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面临着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辽宁省作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省之一,其探索农产品绿色营销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开拓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实行绿色农产品出口贸易产业化经营,将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关键词:辽宁省,农产品进出口;绿色营销 一、辽宁省农产品出口基本情况 辽宁省地处东北亚的中心位置,南临渤海、黄海,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同时还拥有大连、丹东、营口等重要港口,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在,伴随世界农产品市场的逐渐开放,辽宁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特别是现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绿色营销进行探究是很有必要的,能进一步扩大其农产品的出口贸易。 1.出口总量整体持续增长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伴随着农产品市场的逐渐开发,辽宁农产品出口总值保持较强增长的态势,出口总额从2001年的12.34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0.86亿美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15%,在全国的排名由2001年的第5位上升到2009年第3位,仅次于山东和广东。 2.出口农产品的整体构成 水海产品、玉米、蔬菜等初级产品在辽宁农产品的出口中占据了主要份额,这反映了:一方面,水海产品、玉米等初级农产品的生产比较优势较明显,相对具有竞争力;另一方面,出口农产品附加值低,深加工产品出口占份额较少。 3.出口的农产品主要面向的市场 辽宁农产品主要出口到亚洲和北美洲,出口贸易额居前3位的国家为日本、韩国和美国,对日本和美国消费中,水海产品占主要地位。出口贸易额日本达2.02亿美元,增长12.8%;韩国达1.62亿美元,增长61.3%;美国达0.98亿美元,增长29%(2007年第一季度)。 二、辽宁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1.出口的农产品附加值低 虽然辽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总量是持续增长的,但是,其农产品出口的类别主要集中在劳动、资源密集型的初级农产品,比如水海产品,蔬菜等。一方面农产品附加值偏低,产品的利润难以提升,不利于出口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未能充分发挥辽宁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而且容易引发进口国对辽宁省出口的农产品进行反倾销或采取保障措施。 2.农产品出口市场比较集中 由以上可以看出,辽宁省出口的农产品面向的主要市场分别为日本、韩国、美国、欧盟,对这四个主要贸易国家的农产品出口占据了辽宁省农产品出口的大部分,其中尤以日本为主。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单一,容易受制于人,不利于多元化经营的发展。 三、辽宁省农产品出口的绿色营销策略 在当今社会中,经济的全球化是世界发展的趋势,遵守国际贸易准则,参与世界经济活动是辽宁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必由之路。辽宁省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应牢牢抓住“绿色”这一主题,利用“绿色文化”来推销产品或服务、树立形象,并积极采取“绿色营销”手段和措施,扩大辽宁省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 1.推动农业绿色产业化,增加产品附加值 国际农产品竞争实质是大型的、跨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间的竞争。我国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状态使得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难以彻底执行。辽宁省农产品出口贸易要通过绿色产业化的方式,形成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户相互依托的体系,共同完成绿色食品的技术研发、生产、推广,这是绿色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同时,政府应在资金、税收、人才方面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战略,支持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引导和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院校的合作,提高绿色科技创新与营销能力。 2.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推进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 辽宁省农产品出口市场高度集中的分布态势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强劲增长形成了约束,而且也将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置于更加不稳定的市场环境中。因此,实行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是是非常有必要的。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规避市场风险。 (2)有利于出口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有利于在国际贸易中争取有利的贸易条件。 (4)有利于全面参与国际分工,提高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循环农业论文:发展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思考及建议 内容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本文结合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现状及经验,对循环经济进行思考,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更好的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经济体现。它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1,2]。它不仅是一种以生态学和生态规律为基础的发展模式,同时也是一种资源和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的新经济模式,对人类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的融合起指导作用。如果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可以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同时可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它可以解决很多农业问题,例如治理环境污染、转化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普及农业科普知识、合理利用各地乡镇农村企业留下的不良资产等。目前,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已经有一定的发展,但还很不成熟,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七点建议。 强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意识。 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是要进一步强调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3]。由于广大农民缺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强烈意识,因此应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介绍循环经济的知识,加强宣传引导,使他们尽快树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其在我国的发展。具体的建议如下: 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基础理论研究。 首先科研工作者要认清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现实意义,并从科学的角度清晰地阐述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以及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而为具体开展循环经济的操作方案提供理论支持。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针对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板报等多种传播媒介,使广大农民更深刻的认识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以及由此带给农民的好处。从而使农民树立绿色消费、创新生产的观念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增强政府及企业与广大老百姓的联系,政府及企业应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引导公众树立新发展观(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新价值观(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我们维系的生态系统)、新生产观(尽可能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利用高科技投入来代替物质投入)和新消费观(绿色消费,限制一次性产品消费)。 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体系。 在农业税收制度方面,继续推进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国免征农业税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则应在加大农民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新的政策,使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政府的待遇。因为由于农业环境污染导致的农药残留、农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的根源不是农民喷施农药,而是农药不符合一定的标准,所以环境污染税的主体应是生产农药的企业而不是农民本身。因此要向达不到环境标准的生产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企业收取环境污染税。 在农村金融制度方面,调整和改革国家的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从而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同时积极运用补助、税收等多种经济杠杆,引导并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并适当的安排有关生态农业的专项资金,以开展技术培训、生态建设规划、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经验交流等方面的补助。对于规划中所选定的项目,各级政府及各地银行在资金上要有选择地给予一定的必要支持。另外,要立足本地,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地筹集可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要不断增加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事实上,近些年来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农业和农村发展,对农业和农村上的投资力度也不断地加大。但是随着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继续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发展循环经济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最终通过政府、企业以及农民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资金投入的稳步增长。 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因此技术创新是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向农业循环经济过渡的关键因素。这就需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如环保,科技部门牵头,以支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技术为重点,进行科研项目的立项与招投标,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机构的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用科学技术推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这些技术创新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积极开展沼气生产、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立体种养、生物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节水农业、太阳能利用等已有技术的创新与推广;同时应充分考虑农业规模化、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趋势中出现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 为此,一要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 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不足,人员知识水平不高,是制约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循环经济人才。二是完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并完善其推广体制,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千方百计地增加农业科技的投入。我国现阶段投入在农业上的科研经费远远不足。而这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就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市场化道路,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各层次的力量加入到农业科技投入中来。调动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或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的示范和技术推广作用。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了19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30多项行政性条例等。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但其中的一些内容也是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为了更好的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这就要求我们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出一整套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诸如农产品价格、土地承包、农业信贷及税收政策等,从而调节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刺激农民自觉地发展循环经济。 政府需加大对已制定和即将制定的有关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使这些法律法规为民众熟知,从而深入人心。 同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众自觉地守法,同时也能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保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另外,也要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及各类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国已经制定的《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尽快地制定出一部科学、针对性强同时可以规范和引导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各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例如:食品安全、绿色农业生产管理、清洁生产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培育农业循环经济的载体。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产业集群,政府应通过财税、金融等各种手段,加大对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植根于本地的农业产业集群。这就需要企业间建立一种学习和交流的机制,即鼓励各企业间建立一定的联系以促进交流和学习,用以增强企业间的承诺和信任。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另一个有效载体是园区建设。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我国现有的产业及区域布局,制定出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农业经济园区发展的规划,打破传统的行业和部门间的割据,同时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有共生关系的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或者几个集团内,从而实现有害污染物的内部闭路循环,使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高效重复循环利用,进而使企业间相互依存,最终实现高效益、低成本的发展与扩张,产生集聚效益。 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4]。 探索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多种模式。 从本质上说,农业循环经济其实是生态经济,这就要求发展农业经济时要遵循一定的生态规律,进而寻求农业和生态环境间的和谐发展,如: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将种植业和牧业、林业、渔业以及相关加工业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一种相互促进、利用及协调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向人们提供各种绿色食品和其他生物资源,实现农产品生产的高效、优质、低耗。另一方面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中小型生态农业园。具体说来,有四种模式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推行:(1)以鱼塘为中心的生态园;(2)间作不同作物、种养相结合的生态园;(3)山林基地种养相结合的生态园;(4)以沼气为核心、种养相结合的生态园;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要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及培训的力度,尽快地把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培养成高水平的新型农民;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以实施农村实用型人才的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经营的能手,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尽快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同时,也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个支持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农村就业;督促城市下岗、退休干部以及科技人员到农村服务。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农村提供新的力量,推进农村体制改革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快地适应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客观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已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潮流和趋势,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但循环经济因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在推行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困难,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社会整体力量的推动。政府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财政部们要提供资金支持,行政部门要提供相对宽松的政策,技术部门要提供技术保障,各部门统一行动为发展循环经济保驾护航,才能使循环经济在农业上取得更好的成果,进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循环农业论文:关于荷兰循环型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及经验借鉴 论文摘要:循环型农业是一个世界性的重大课题,它是在现代农业发展到较高水平、农业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农业环境和农业生态遭到破坏,人类同自然环境和农业生态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协调的现实情况下,为寻求一种更适合人类持久生存与发展而提出的农业发展模式。发展循环型农业必须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荷兰与我国农业资源天赋的共同特征是人多地少,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对我国具有明确的积极意义。 论文关键词:荷兰 循环型农业 结构调整 合理的结构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其基本表现是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结构不相适应,现行农业生产结构不能很好地满足新阶段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后对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专用化消费需求。因此,必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循环型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内涵 1.循环型农业的内涵。现代意义的循环农业是运用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与生态工程学的方法,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充分利用高新技术的基础上,调整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结构及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系统物质能量的多级高效利用,严格控制外部有害物质的投入和农业废物的产生,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使农业生产经济活动真正纳入到农业生态系统循环中,从而真正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农业要求在农业生态系统内循环的基础上,利用不同生产过程、不同产业部门之间以及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生态耦合和资源共享,构建稳定的产业网络,能够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从经济意义上看循环农业就是要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循环农业的本质特征是产业链的延伸和资源节约。循环农业产业链条是由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及其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农产品消费领域等耦合而成的农业产业化网络体系,各产业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从而形成一个资源最佳配置、废弃物有效利用、环境影响最低的比较完整和闭合的产业网络。循环农业是一种低投入、低污染、高循环、高效益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与现代常规农业形成巨大的差异:一是在理论指导方面,循环农业借鉴工业生产方式,把清洁生产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中,提倡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农产品生命周期全程控制,预防污染的发生。二是在生产方式方面,循环农业摒弃了现代常规农业那种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方式,注重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在保持高产的基础上逐步用高新技术投入替代物质的高投入。三是在产业合作方面,循环农业从整体角度构建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态产业体系,通过农业系统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使农业系统的简单食物链与生态工业链相互交织构成产业生态网络,实现农业生态系统层次和区域层次的资源多级循环利用及生态的良性循环;而现代常规农业往往局限于农业系统内部种植结构的调整,忽略与相关产业的耦合。四是在生产效益方面,现代常规农业用高投入方式换得了短期内较高的农业产量,但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同时农产品的质量难以保证。循环农业则提倡绿色生产和适度的外部投入,农业产量和农产品质量都会极大提高,而农业生产成本会随之降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农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生态系统是一个自然、生物与人类社会生产活动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大系统。循环农业从农业生态平衡的重建入手,通过以下目标的实现,农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其效果表现为降低农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农业和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1)能量高效利用。能量流动是农业生态系统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合理高效的利用能量是改善农业生态系统效益的关键。循环农业主张在尽可能低的投入不可再生能源的前提下,挖掘自然能量和自然辅助能的利用潜力,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现代常规农业中那种外部能量高投入的生产模式,通过科学合理的调整农业系统内部的种植结构及产业结构、引入高新技术等途径使进入农业系统的能量得到最为充分的利用,既达到了降低农业成本的目的,又提高了农业系统自身的生产效率。(2)营养物质高效循环。营养物质是农业系统中生命活动得以维系的物质基础,同时又是能量的载体。循环农业把营养物质循环的重新构建作为实现三大效益的基础,最大程度减少外部物质的投入,通过合理链接农业内部各生产环节以及相关产业,使农业及其他产业的废弃物经过适当处理后重新回到农业系统内部营养物质循环,减少营养元素流失且减轻废弃物环境污染,农业生态系统逐渐恢复到稳定状态。(3)水资源高效循环。发展节水农业是目前我国农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途径。循环农业主张节水与回用并重,模拟自然界的水循环,利用生态工程和环境工程的方法,对农业中的畜禽养殖废水及农产品加工业排放的废水进行回收处理后合理回用,不仅实现了污水资源化,还有利于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尤其在缺水严重的农村地区极具发展前景。(4)污染零排放。农业零排放就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通过清洁生产、生态工程和废物资源化等各种技术,实现对农业系统内部资源的完全循环利用,而不给环境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 2.循环型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内涵。从背景上讲,农业结构调整是在农产品全面短缺时代结束、农产品供给总量基本平衡和结构性、地区性相对过剩的条件下启动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对农业发展的约束作用增强的条件下启动的,是在农业面临国外农产品直接竞争的条件下启动的。从内容上看,农业结构调整不仅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布局结构、生产要素结构和贸易结构等生产力层面的调整,也包括经济体制、经营方式、市场结构、城乡经济结构等生产关系层面的调整,是对农业结构的一次全方位、战略性、全局性和根本性调整。从解决的问题上看,调整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通过调整,不仅要解决当前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而且要立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农业和农村的自身发展,而且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 二、荷兰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 荷兰的农业主要由种植业和畜牧业两部分组成,其中种植业又包括大田种植业和园艺业。长期以来,畜牧业一直占荷兰农业组成部分的55%左右,成为荷兰农业结构的主体。在畜牧业中,占据份额较大的是奶类,农业总产值的1/5来自于奶类生产。普通畜牧业以高度发达的养牛业特别是奶牛业为主体,平均每头奶牛的年产奶量接近7000公斤。集约型畜牧业中的养猪业和养鸡业已经实现了工厂化。 园艺业是荷兰农业中高度发达的部门。花卉在园艺业中所占份额较大,其次是蔬菜业,但水果主要依靠进口。荷兰的园艺业主要采取温室生产的方式,同时辅助采取露地生产的方式。温室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都已经实现了高度的现代化,不仅绝大部分生产环节,而且温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照都由电脑自动控制,实现了电脑化。因此,园艺业尤其是温室园艺业堪称是荷兰集约型农业的典范。 荷兰农业的地域结构表现出了明显的专业化格局:高度集约化的畜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奶牛业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带、园艺业主要集中在西部沿海地带。这种高度的专业化生产方式,不仅使荷兰农业的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而且使荷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迅速提高,这些成效的取得使得荷兰一度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法国的农产品出口大国。 三、荷兰循环型农业结构调整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必须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然而,在进行具体的调整实践时,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尤其是与我国农业资源天赋相近的国家的成功经验是非常必要的。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完善市场体系的建立,不仅是决定市场与生产能否有效连接的重要因素,也是构成农业结构顺利成长的必要条件。荷兰的农产品“拍卖市场”是市场体系建设中很具特色的措施。目前,这一拍卖过程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化运作。其作用表现为:它通过促成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面对面有效解决了农产品特别是表现周期短的农产品的销售问题;通过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体系促成农业标准生产的实现,在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的同时自然而然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通过形成合理的价格以促成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重视农民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农民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经济主体,具有自我经营和自我决策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经营决策风险和盈亏结果;另一方面,实践中具体的农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实施也离不开农民的广泛积极参与;另外,农民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也离不开对其主体地位的承认和尊重。在荷兰,国家政府和农民组织的合作关系,不仅给予了农民更多的活动空间,也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3.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荷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角色扮演者——发挥着基本载体的作用。它在农业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和供应等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特点表现在:一方面基于保证合作社的利益,基层合作社、地区合作社和全国性合作社都被组织于“全国农业合作局”;另一方面合作社采取多重会员制,所有的参与者享有完全的责任和独立性于自己的生产决策和生产过程,采取完全的自愿和协定原则。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通过采取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不仅为农户提供了金融方面的良好服务,而且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销售领域都提供了满意度极高的服务。荷兰目前的农业信贷中,已经超过90%的份额来自于农业合作银行,保证了农业生产者在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农业是风险性高的产业,如果没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就不能保证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业结构的顺利调整。 4.积极发挥政府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一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导向作用。政府通过积极制定和有效贯彻执行政策来影响农民的资源配置和生产行为,例如荷兰,针对稻米生产优势的弱化而提出了保护性政策;针对稻米生产过剩和财政负担沉重而提出稻田转作政策。二是积极进行市场建设。在农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因素中,市场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建立是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中必不可少的内在力量。因此,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可以被认为是农业结构调整中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荷兰政府十分重视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市场准入制度的严格制定和执行以及交易制度的公平化来维护市场秩序,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荷兰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营销制度和比较系统的农产品交易体系,可见市场体系十分完善。不可否认,荷兰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得益于完善的市场体系、公平的交易环境、有效的交易方式和快捷的物流系统。三是严格监督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竞争的保证。荷兰农业结构调整中通过制定标准化的生产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政府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来引导农业生产向标准化发展。另外,政府还加大了对食品的安全检疫、农产品的卫生检疫等产品监督工作。四是贸易推动。比较优势是农业结构调整和成长中的基本原则,农业结构调整要充分遵循比较优势原则,根据比较优势配置资源和组合生产。国际自由贸易是比较优势原则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只有通过国际间的产品转换,才能实现在比较优势原则下农产品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均衡。因此,要最大限度地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五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满足大多数农业生产者需求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具有鲜明的非排他性,这样的特征决定了这些产品就必须由政府来提供,这些产品对于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和结构调整与适应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包括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密切关系的农村道路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通信设施建设和农业气象服务等。六是科技支撑。农业的发展和成长、农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教育的发展和科技的支持。在荷兰,有相当发达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系统,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被誉为荷兰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的三个支柱。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很高的素质,能够赶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使得农业具有较高的竞争力。荷兰政府每年都对农业教育和科研给予充足的经费支持。 循环农业论文:浅谈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应重视制度建设 论文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 生态农业 法律制度建设 论文摘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链务的断裂是由于制度建设的缺失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是根拳因此,只有进行制度建设.才能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最终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首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一种把经济与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按照生态规律改造经济社会运行的方式。它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的经济活动为行为准则,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人—农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中,自然资源投人品都能在不断进行的循环中得到最充分、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农业产业链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有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因此,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建设融为一体,是一种可持续农业生态发展模式,是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我国农业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用仅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也不可避免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加上长期以来对农业采取掠夺性经营的发展模式,其实质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农业发展模式。在此种经济行为中,人们以农副产品在数量上的高速增长为驱动力,无计划、无节制、高强度地将农业资源过度掠夺开发。同时,采用粗放型、低利用工艺生产,不仅产生了大量污染物,而且排放到自然环境中,这种农业生产模式产生的危害和问题日益严重。 1.资源耗竭。我国耕地仅占国土总面积的13.8% ,人均耕地为1.5亩,不足世界人均面积的1/3,每年耕地面积还在以700万亩左右的速度递减。1953--2008年,我国耕地减少了2000亿万亩,耕地数量已逼近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同时,耕地的质量也呈下降趋势。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已降到1%,明显低于欧美国家的2.5%--4%;耕地持有水量低于世界年均水平30%左右,人均占有水量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4,农业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0%,而且水资源分布不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人均森林面积分别仅占世界的4% ,1 /3--1/2和1/7;草地资源退化,绿色屏障功能削弱,人均占有草地量仅为4.8亩,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30%,有13亿亩草地退化,30亿亩草地处于风沙的威胁之中,每年还在以1500万亩的退化速度增长。 2.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积共达55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38%,流失的土壤超过50亿吨,流失肥料约5000万吨,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大国之一;土地荒漠化面积达到23亿亩,而且每年仍在以2400万亩的速度递增,即一年荒漠化一个中等县,已成为名符其实的荒漠化大国;遭受“三废”污染的农田急剧增多,由此而导致每年粮食减产1000亿公斤以上;环境污染加重,由于co和so2在大气中的浓度增加,全国每年受酸雨危害的农田达399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农田生态平衡失调,土壤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下降。 3.农产品质量低劣由于农业环境的污染和农业生态系统的退化.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的质量与人类的健康密切相关。品质低劣的农产品不仅威胁到人类的健康.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不合理使用农药而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类中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的1—3倍。由于氮肥施用过量.化肥有效利用率只有30%。部分农产品巾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农产品污染严重.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也随之降低。 三、制度建设是重塑农业循环经济的根本保证 1制度建设的缺失是导致农业循环经济链条断裂的症结所在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是一种符合循环经济理论的生产模式,.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大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得到消化.如秸秆被用做肥料、饲料及燃料.产生的畜禽粪便被用做肥料,少有固体废弃物排放尽管我国循环经济在理念和实践上是先进的,但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过程中.在体制和技术上却落后了.传统生态农业技术正在萎缩。由此使我国农村发展偏离了循环农业的轨道.形成了高投入、低产出和高污染的农业发展路径,大量原本是宝贵资源的农业废弃物反过来成为农村的主要污染源.导致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间接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农业、农村无法可持续发展。 据《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资料显示,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有机肥占肥料养分投入总量的90%以上.1980年为47.1%,2000年为30.6%,2006年已降到25%。农业废弃物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有机肥施用比例不断下降.化肥用量迅速上升。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用掉了占世界近30%的化肥这给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现实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表,对我国农村变革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我们缺乏应对措施。当农村经营规模缩小、专业化生产加强、青壮年劳动力减少、劳动力价值提高以后.有关农业废弃物的有机肥加工利用技术、政策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却没有与之相适应地发生变化.致使其利用受到影响,农业循环经济的链条也就随之断裂了。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培育以非粮油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产业.推进农林副产品和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对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行政领域的强制性规范问题。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主要是规制工业污染.针对农业循环经济规制.第23条规定禁止损毁耕地烧砖第24条规定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先发展生态农业第34条规定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发展生物能源第35条规定发展生态林业这些规定除第23条属强制性规范外.其他都是指导性的,笼统而不具体,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因此.在立法、司法系统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仍没有系统的法律规范.而且最大的问题是立法的理念并未达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程度。因此,笔者认为,如果不在立法和司法领域强化农业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仅在行政系统提升国家意志.其力度是有限的。 2制度建设对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要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农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二是要以农业循环经济引导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引导资源耗费型农业向资源循环利用型农业转化。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干预自然生产的过程只有将循环经济理论引入农业领域来组织引导并协调农业生产.或者将农业作为一个工程.借鉴、运用工程项目论证、立项、设计、施工和评估等办法.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来促使污染或废弃物减量化.才能达到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容的理想状态。 基本前提是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所要规范的行为和内容.但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它是决定经济社会经济效益的最重要因素.也决定着人的行为。优越的制度可以不断激发经济主体的创造性,挖掘其创新的潜能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突破就不会产生,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度高于技术.制度建设高于技术设计。 制度建没对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至关重要我围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个整体性问题.与一直强调经济增长速度有关现在.相关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过度刺激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会产生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不利后果.所以.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弱化了速度要求而增加了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关注.这说明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来解决环境经济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有很大的作为.但主要取决于制度建设和政府决策国家是经济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因此.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制度建设做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首先是在国家层面制度建设上提出的命题 制度建设对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管是可靠保证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过程发生在基层.但监管的权力来自于国家的法律授权。目前,农产品质量管理上“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是同时存在的.执法不严也与法律制度规定有漏洞相关因为在许多环保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的规定都比较轻.处罚程序漫长.这不仅对严格执法是先天不足。而且与相关制度设计有密切关系。 制度建设对农村经济实施生态管理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以制度和政策引导农村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农民对环境保护得到更多的效益.可以引导循环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例如:利用价格、税收、信贷等手段调节或影响农民的行为,以实现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指导农民制订和实施清洁生产计划.无偿为农民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方面的信息通过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制度.使激励和惩罚制度并重,引导农民自愿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生态管理。 市场制度建设对重塑农村循环经济是重要的目标取向要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必须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构建现代农业经营新观念,按照农业经营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要求.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实现农业市场化经营.科技创新是动力.而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能够促进竞争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竞争又是科技创新的原动力。因此,要加快农村科技创新的市场体系建设.其中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让市场、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科技信息交流市场等,使那些农村循环经济技术尽快进入市场,用制度规范市场.使之成为推进农村循环经济的重要力量。 制度建设对农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石作用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是一种非绿色的经济核算制度.它没有扣除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这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既不相适应.也制约着循环经济的发展世界银行为此推出了绿色gdp困民经济核算体系.即edp它是在现行的gdp中对环境资源进行绿色核算.从中扣除环境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费用.同时考虑外部影响.包括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以此来衡量扣除自然资源损失后的真正的国民财富绿色gdp的推出具有重大意义,它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在内的一系列经济指标.可避免人们对经济形势的盲目乐观,时刻给人们敲响警钟,、对我国而青,也可以促使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因此.我国加快推进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建设,尽快在全国范围内付诸实施.更有利于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循环农业论文:浅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 农业 循环 经济 意义 模式 [论文摘要] 在 社会 主义 新 农村 进程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文章主要概述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列举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文章最后提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几点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 历史 任务,同时也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 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 民主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应以循环经济来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1]所以,研究如何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去便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认识农业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recycling economy)一词,是由美国 经济学 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主要指在人、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从直观上来讲,循环经济就是把上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变为下一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要素),使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实现环状式的有机组合,变成几乎无废料的生产。这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传统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由“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资源、环境无偿供给和保障的前提下,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低效率地消耗自然资源,同时持续不断地排放废弃物,破坏生态环境,来达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即呈现出“高开采、高投入、低利用和高排放”的(“三高一低”)特征, 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不仅制约了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给人类带来深重的灾难,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循环经济倡导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旨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环状反馈式循环理念重构经济运行过程,其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 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论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意义 1.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 农业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自然环境直接参与农业生产过程。农业生产者如果只追求效益而并不考虑环境代价,就会致使一些有机物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以生物链之间的作用来循环利用各种资源,所以就能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 重庆市万州区探索了三种循环 经济 的模式:牛(羊、猪)—沼—果—林模式、畜—沼—稻—果—鱼—加工模式、畜—沼—稻—鱼—桑—蚕—纺模式,以林果业和畜牧业为基础、沼气为纽带、种植业为重点,从而提高了 农业 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了大量 社会 资源,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达到生态与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和谐统一。 2.增加农民收入,扩大 农村 就业,缩小城乡差距 农业循环经济的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有利于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强调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还注重资源的重复利用和资源的再生,并为降低农业 成本 、提高农业效率提供了新模式,将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形成一个良性运转的“产业链”或“产业网”。这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扩大了劳动密集型的园艺、畜牧、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的规模,可以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为核心、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加 工业 相配套的循环产业链,基本实现村域内资源的循环利用。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1145元,农民增收305万元。通过产业化经营,共带动农户5 615多户, 机械 化的使用及龙头企业生产需求,促使全村887位农民进入企业工作,人均每年在企业工作的直接收入达9 600元,既扩大了农民的就业机会,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保护农村 环境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目前,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农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严重影响到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农村居民不能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繁荣成果,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社会不公平进一步加深,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中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北京郊区留民营村发展以大型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经济,将鸡粪便转化成为沼气,使全村炊事用能不再依赖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还可将剩余的沼气用于发电,为养鸡场提供 电力 能源。同时,沼渣和沼液是种植业的有机肥,能改善土壤结构,其有效施用使全村土壤有机质含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0.9%提高到目前的2.7%,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和农 药 污染问题。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既节省了农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又减少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 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全新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和技术支持,而农民观念相对保守, 投资 意识不强,投资实力有限,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加大了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难度,其任务艰巨,所以,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扫除障碍,以推广农业循环经济。 1.加强宣传 教育 , 树立示范典型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让农民更多的学习了解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不断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入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中,切实提高公众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同时,要建立典型示范工程,认真 总结 典型经验,加以推广,以发动、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循环经济,也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湖南农村在推广沼气建设的初期,在政府给与补助的情况下,修建家庭沼气池的农户还是寥寥无几,经过村干部的走访和宣传,以及在第一批使用沼气的农户效益示 2.依靠科技,加强 农业 循环 经济 技术开发 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 环境 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通过产学研结合,组织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如 农村 垃圾多为有机物,任意堆放或弃置会造成难以控制的污染,收集并加以科学发酵处理,不仅可获得沼气,以补充或代替其他昂贵能源,还可以获得优质的有机肥料,进一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生产绿色食物。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创新与开发,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 工业 ,以及新兴的 旅游 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绿色再制造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原理连成生态链或生态圈。 3.完善政府政策,以保障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除了在 法律 法规中体现出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外,应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保障其顺利发展。制定有利的投 融资 政策: 税收 政策 方面,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的专用设备 投资 给予抵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循环经济专项投资机构和商业 银行 可在税收减免与优惠上采取相应措施,从企业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方面推动循环经济投融资体系发展。 财政 支出政策方面,用政府贴息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及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和宣传 教育 。 金融 政策方面,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贷款业务,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对允许增添农业循环设备的农业企业或农户享受技术更新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对生态农业或其他生态项目的用地政策上,要在征地、审批和投资环境方面给予倾斜。只有政府帮助农户扫除障,解除后顾之忧,农民才能安心地发展农业生产、推广循环经济。 循环农业论文: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其模式选择 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淮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针对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选择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淮安 农业循环经济 模式 1. 绪论 在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途径,通过尽可能减少废弃物排放,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保持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 在农业生态系统中建立物质循环的多级利用体系,使废弃物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再次或多次利用,在农业系统内形成一种稳定的物质良性循环系统,是现代可持续农业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淮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针对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选择模式进行了探讨。 2. 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 从理论上看,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指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为指导,通过建立农业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环境改善的动态均衡机制,将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各种资源要素加以统筹协调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 3. 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分析 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的生态农业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 (一)稻田生态养殖 稻田生态养殖可以依靠生物农药和有机肥,大大减少农药及化肥的施用量,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减轻污染,增加无公害产品的产出,2005年淮安市推广稻田养虾、蟹面积达2.2万亩,年均每亩增加收入1 200多元。这里举两个具体的例子: (1)金湖石港万亩农业综合养殖示范区。利用稻田为鱼、虾、蟹提供良好的生长栖息场所和丰富的天然饵料资源,又利用鱼、虾、蟹对稻田具有的一松二除三增加(即松土、除草、灭虫、增肥、增氧、增温)作用,促进水稻增产。石港镇生产无公害稻谷1 100万公斤,增收虾蟹等绿色水产品1 364吨,仅此一项,全镇3万农民人均增收400元以上。 (2)盱眙县水冲港镇。采取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机制,把物质、能量进行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实现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变废为宝,不但节约和降低种养成本,同时也改善了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将农作物茎秆粉碎后用于生产食用菌,利用嫩枝叶、烂果品、人畜粪便发展沼气,仅沼渣、沼液作为无公害优质有机肥返田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约或降低成本30万元;而沼气供农户照明、煮饭,每年也可以使全镇农户家庭开支节约10万元。同时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取得双赢。 (二)沼气综合开发和利用 淮安市探索出猪-沼-果、猪-沼-菜、猪-沼-厕等多种链接模式。淮安市开发沼气历史比较长,主要以农村户用为主,相对集中在涟水、金湖、淮阴区等地。到2007年8月底,淮安市累计建成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6.5万户,依托沼气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33万公顷,年出栏生猪60多万头以上,建设区农民年增加收入4500多万元。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7 600多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市、县补助2 130万元。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4 100多处,受益农户达8.5万户。根据淮安市涟水县、楚州区生态家园建设情况调查,以沼气为核心的生态家园建设,拉动了养殖业的发展,促进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使原有的农户经济在生产规模、劳动生产率、技术进步、种养业之间养分循环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且深刻的变化,大大提高了农户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4. 淮安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选择 (一)变废为宝 传统农业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单程线性结构型经济,其显著的特征是“两高一低”,即资源高消耗,废弃物高排放,物质和能量低利用。而循环农业强调“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真正的废弃物”的理念,通过建立“资源——产品——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协调,实现“两低一高”,即资源低消耗、废弃物的低排放、物质和能量的高利用。 (二)利用高科技开发农产品 针对淮安市目前农产品的开发水平,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利用高科技进行农产品深层次开发,是达到节约资源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过去大豆榨完油的豆粕,一般只能作为猪饲料,或粉碎后施到农田里作肥料。如果把豆粕作为原料,从中提取大豆蛋白,再加工成天然纤维,就可以成为当今流行的,并被国外纺织专家誉为“21世纪舒适型的‘绿色纤维’”的新型纺织品原料,而剩余的豆渣还可以综合利用生产颗粒有机肥,循环用于农业生产。 目前淮安市已拥有150多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年产值达163亿元,带动农户30多万户,户均增收300~400元。通过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中心城区生鲜超市对接、发展农村中介组织与流通机构等措施,积极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个体经营贸易的农副产品已占全市农副产品总量的80%左右。 (三)推行套种套养模式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产业部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作物的自然生长以获得收成。传统农业对生态资源的利用是粗放型、掠夺性的,往往形成“先掠夺、再补充、再掠夺”的恶性循环,造成农田肥力下降,降低产品品质,并形成大面积污染。循环农业强调农业发展中的生态耦合效应,有效利用不同作物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互补、互利因素。 循环农业论文: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 农业 ;循环 经济 ;对策;创新 论文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已成为必然和现实的选择。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在重视循环经济理念的基础上,注重有关政策、法规建设,通过财税支持、技术创新及提高农民素质等多方面途径进一步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但目前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一定的问题。为此,需要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 农村 发展难题,大胆探索可持续 发展战略 指导 下的农业发展模式。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循环经济的观念缺乏。农民往往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对农业生态 环境 的保护;一些地方领导对农村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甚至还提出一些不利于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口号和建议。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舆论宣传缺乏力度,宣传渠道和形式单一,缺乏应有的环境。…这种观念的缺乏致使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缺乏系统的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虽然我国已颁布《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法律 法规,并制定一系列促进企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政策。但我国的环保法律仍基于末端治理或分段治理,过于强调污染发生后的被动措施,某些条款仅有一些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笼统表述,专门针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还没有制定,不能适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要求。 (三)技术研发滞后。科学技术是循环农业发展的支撑,而且循环链越长,所需的技术就越复杂、越精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不仅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急需的技术无法得到满足,而且已有的技术推广应用也很不到位。总体看,我国农业技术的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推广应用效率低。 (四) 市场 需求不足。由于宣传深度与广度不到位,消费者对农业环境污染程度的了解不足,对农产品是否含有有害物质,含量有多少,这些有害物质对人体有什么样的危害等许多问题,消费者都不得而知。因此,在选购时他们很少会从产品是否受到污染的角度来考虑,往往以产品的外表及价格为标准,而由化肥、农 药 、饲料、温室等培养出来的农产品都有很好的外表及较低的价位。另外,无污染的农产品标志体系不健全,无法判断产品的品质是否达到生产要求。因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也使循环农业发展缺乏市场需求。 (五)农民 文化 素质较低。农民素质是影响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才能担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任。但我国的农民素质还远达不到这一要求。农民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循环农业的发展。 (六) 财政 支持力度不够。表现为:一是财政补贴制度设计不合理。现 行政 策中考虑资源综合利用与 环境 保护的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 税收 、先征后返等,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补贴的效果。缺乏明确的立法来实施 农业 支持政策,致使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不系统、不稳定,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利于农业循环 经济 的发展。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我国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尚未引入循环经济概念。因此,现行税收优惠基本遵循了“末端治理”原则,不能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另外,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税收优惠手段还比较单一。如,对清洁生产、节能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采用减免这一措施,没有充分利用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措施。对涉及环保的技术进步与创新的优惠不足,而且这些优惠政策过于零散,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三是政府投入有限。资金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血液”。尤其在发展前期,必须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满足发展循环农业的基本要求。但我国循环农业与循环 工业 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循环农业的施行者和受益者大多是资金缺乏、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农户,不仅 投资 基础薄弱,而且以个 人力 量难以满足中长期循环农业发展对大量资金源源不断的需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依靠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但我国财政资金投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数额还很有限。 二、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理念。一是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教育 。科学揭示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及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是当前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还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形式 传播 。根据我国 农村 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宣传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多种传播媒介,树立和强化农业循环经济观念,使广大农民进一步认识和明确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由此带来的好处。二是树立全民的循环经济意识和新的发展理念。增强政府、企业及 社会 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发展观、新价值观、新生产观和新消费观,尽快实现传统农业经济观念向农业循环经济观念的转变。在发展观上,要体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价值观上,要将自然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系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生产观上,要尽可能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利用高科技投入来替代物质投入;在消费观上,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消费。 (二)构建农业循环 经济法 律法规体系。一是加大农业循环经济 法律 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加大对已经制定和即将制定的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有关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民众所熟知。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增强民众守法的自觉性,保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及各类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国已经制定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抓紧制定一部针对性强、内容科学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以此引导和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制定各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再生资源回收 管理 条例》、《绿色农业生产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管理办法》等。 (三)加强 农业 循环 经济 的技术创新。一是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不足,特别是人员知识水平不高,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造成严重的制约。因此,必须加大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农业循环经济人才培养规划,力争短时间内培养出大批高素质的农业循环经济人才。二是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完善推广体制,建立全 社会 、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远远不足。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国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 市场 化道路,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到农业科技投入工作中来。按照“谁 投资 ,谁收益”的原则,调动各类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或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科技推广中的示范和技术扩散作用。 (四)培育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产业集群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政府应通过财税等手段,加大对基础设施、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和农业信息服务方面投入,鼓励企业间建立学习和交流机制,推动企业间建立联系以促进学习和交流,增强企业间的信任和承诺,形成根植于本地的农业产业集群。园区建设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根据我国现有的区域及产业布局,应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农业经济园区发展规划,打破传统行业和部门割据,以生产要素为基本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或几个集团内,实现有害污染物的内部闭路循环,使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高效循环利用,使企业相互依存,实现低 成本 、高效益的发展与扩张,形成集聚效益。 (五)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 文化 素质。要加大对农民的 教育 培训力度,尽快把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培养成新型农民;要尽快普及和巩固 农村 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完善 免费 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大批生产经营能手和能工巧匠,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要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以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农村地区就业;鼓励城市下岗、内退、退休干部和科技人员到农村服务。这样,才能为新农村提供新生力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快适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需要。 (六)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 财政 支持体系。在农业 税收 制度创新方面,要继续推进 农村税费 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建立新型的税收制度,为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国免征农业税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应在加大对农民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新政策,使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向达不到 环境 标准的农 药 等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收取环境污染税。因为农业环境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农药残留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农民喷施农药,而是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一定的标准,所以环境污染税的课税主体应是生产企业而不是农民。在农村 金融 制度创新方面,要改革和调整国家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要适当安排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的补助。对规划中选定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及 银行 在资金上应有选择地给予必要支持。另外,要立足本地,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筹集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 循环农业论文:农业循环经济研究———以邱县为例 [摘要]在生态恶化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今天,农业循环经济已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农业实施循环经济既能够降低环境污染,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又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我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县———邱县为例,分析农业循环经济成功做法,并总结了农业实施循环经济的要点,旨在发挥其标杆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示范。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循环圈;实现路径 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长期以来,农业生产方式粗放单一,化肥、农药过滥使用,导致土地板结酸碱化、肥力下降;同时,农村环境遭到破坏很大,主要表现在:农作物秸秆焚烧或废弃污染严重,畜禽粪便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地下水位日益下降等。在此情况下,农民很难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来提高收入,而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为农业发展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以更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帮助农民增收。本文以我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县———河北邱县为例,在对其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路径。 二、农业循环经济概述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受发达国家循环经济和我国工业及其他社会领域循环经济实践的影响,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生态农业理论,针对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与困难,在进行有效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发展———在农业生产消费与流通过程和农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及对环境的污染,才能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 (二)农业循环经济内涵及其特征 1.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农业循环经济遵循四大基本原则,简称“4r准则”:即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的“减量化”(reduce)准则,以废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源化”(reuse)准则,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无害化”(recycle)准则和以生态经济系统最优化运行为目标的“重组化”(reorgan-ize)准则。 2.农业循环经济特征 (1)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物质的闭环流动。与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相比,农业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农业经济的流向形式是单向的,即“资源———农产品———废弃物排放”,在这种经济中,人们对农业资源的利用是粗放和一次性的。而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农业循环经济不同于传统的朴素农业循环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形式。在我国传统农业中,人畜粪便、作物秸秆都是农田宝贵的肥源,轮作、间作和生物降解等被充分利用,可更新资源在低生产力水平和小的时空尺度上循环,这些都可以归为农业循环经济形态。但是,这种循环是封闭保守的,并不能使我国农业发展发生根本性转变。只有农业小循环与工、商结合,形成生产、消费、资源再利用的大循环,从小农经济走向城乡一体、脑体结合的—56—农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三、邱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分析 (一)邱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探索历程 邱县属于河北省南部的邯郸市,地处黑龙港流域,是一个总人口只有23万的传统农业小县。2009年,全县gdp超过20亿元,其中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占总量的80%以上,这样一个资源禀赋很低的地区在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几年后,取得了生态和经济的双丰收。邱县实施农业循环经济经历了一个从自发摸索到豁然开朗再到融会贯通的过程。其最初的想法是把资源尽可能多地留在县域内,完成多次增值过程,利用触手可及的生态资源,使资源实现再循环、再利用。从2002年开始,邱县以国家政策退耕还林和污水治理两项基础性工作为起点,走上了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1.就地取材,打造产业链 邱县坚持变粗放式发展为集约式发展,打造了四条循环农业产业链。 第一条链条是“棉花———秸秆发电———工农业生产”链。邱县为充分利用全县皮棉年产量4万吨以上的资源优势,积极增上棉花精深加工项目,形成棉业集群。 同时,充分发挥棉花秸秆的潜能,引进了年发电1.32亿千瓦时的秸秆热电项目。 第二条链条是“棉籽———短绒———棉浆粕”链。该县引进建设了总投资2.2亿元的棉短绒提净加工项目,年加工棉短绒6.75万吨,产值达4亿元。 第三条链条是“种树———林下种植养殖———畜禽粪便还田”链,积极推广林棉、林菌、林鸭、林鸡等立体种养模式,形成了林下种养与树木生长的良性循环。 第四条链条是“养殖———沼气———农业发展”链。 为实现沼气建设与养殖业、种植业的良性互动,邱县积极引导农户利用牲畜粪便建设沼气池,并利用沼液、沼渣发展棉、果、菜等生态农业。 2.废物利用,构建循环圈 邱县在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注重推进农业产业链条内部的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将同一产业链条的节点企业集中放置,集群发展,实现资源再利用与再转化,使产业链首尾相接,形成闭环。邱县引进建设的总投资13.49亿元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秸秆热电、县城供热、速生基地林四个项目,就是一个生动的实践。 3.补全缺口,激活循环网 水资源短缺是制约河北省南部地区工农业发展的瓶颈,邱县投资1亿元建设了全市首家县级污水处理厂,使90%以上的工业废水得到集中处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水的需求,是整个循环经济顺利运行的重要一环,同时,邱县积极谋划总投资5500万元的中水回用项目,日供中水2万吨,为华林纺织、秸秆热电等用水大户企业提供水源,年可节约地下水54万吨。 通过一系列的项目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基本形成,如图1所示。 图1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框架 邱县农业循环经济真正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2009年邱县万元gdp能耗1.110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12%;与2005年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cod削减201吨,削减率11.8%;二氧化硫削减63吨,削减率10.05%;与此同时,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 2009年,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121元,增长7.8%;一大批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的新建与开工,还有效地吸纳了退—57—王玖河王鑫:农业循环经济研究———以邱县为例出的劳动力。截至目前,邱县农业经济链条吸纳就业达到4万余人,占了全县人口的近1/5。 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的路径 (一)一个主导 1.转变思想在发展思路上,领导干部要彻底改变以往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忽视资源和环境问题的倾向。要树立循环经济意识,在农业经济发展上确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效益提高的基本方向。 2.协调控制 由于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在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才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借鉴其他地区发展循环农业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循环农业的总体规划,确定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实施措施,做好与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协调工作,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必要条件。 3.宣传教育 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增强农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发展循环农业的好处和典型事例,使农民逐步培养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两个保障 农业循环经济的开展区域为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法律法规意识较为淡薄的农村。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广创新型科技是循环农业良好运作的保障。 1.制定相关法律 加快制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 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其中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各自职责及其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把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实施优惠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调动农民及社会各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颁布政府奖励政策,奖励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推广创新科技 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动。 一方面,要研究多种具体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体现新型农业现代化、市场化之路的循环模式,对现已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另一方面,对如何应用诸如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来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的利用加大研究、创新力度。 (三)三个支柱 1.龙头企业的带动这里所说的龙头企业指那些由农业衍生出来并直接面向市场的企业,如邱县的服装厂和家具厂等,循环经济能否运作良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企业在市场中的表现。借助于循环经济的特点,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先天优势———完成了从原料到成品多层价值链的增值,形成了链条的集成效应。因此,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把握市场动向,了解行业趋势,在此过程中,可通过构建信息平台获取市场信息,与客户进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企业知名度,创建自有品牌。 2.科技人才的参与 循环农业的开展,需要技术、管理方面的支撑。一方面,可以从外界聘请相关专家,充分利用其循环经济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对农业循环经济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总结,降低实施循环农业的风险,提高其运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大自有人才的培养,对于某些高尖端技术以及管理职位,可吸纳本地区的农村大学生,这样既缓解了就业压力,又能为企业注入知识血液。 3.以循环为导向的合作 农业循环经济以节能降耗为目标,循环可大可小。 传统农业生产环节中资源的循环利用,即为“小循环圈”,如:玉米———秸秆———牲畜饲养———粪便———玉米; 以农业产业为起点,将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放置,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第一、第二产业之间的资源再利用、再转化,构成“中循环圈”。通过建设重点项目,补缺短板,盘活链条,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发展后劲,则可形成“大循环圈”,如图2所示。 因此,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农业产业链条之间合作的同时,还应将视野放宽,不能拘泥于县域内部,一个县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能够看到其他县区的资源优势,与自身情况形成互补,构建出一个更大的循环网络,对于发展整个区域经济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收集能力,积极与其他地区洽谈、合作,将优势集成化,把循环经济做大做强。 五、总结 农业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是出路,这是21世纪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成功为我国众多农业县市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新范式。事实证明,只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结合自身情况,吸引外资,补全经济链条,逐步提升农民的循环经济意识,就能够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同时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使我国农业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 循环农业论文:关于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研究 摘要:农业循环经济这种新的增长方式的推广需要相应设施的建设、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这些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哈尔滨循环农业发展缓慢、基础薄弱,且存在政府支持有限、融资渠道窄、融资环境欠佳等问题,因此,大力推动金融支农势在必行。本文从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就金融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支持不到位的普遍现象,找到存在问题的环节,归纳与总结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促进哈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 金融 哈尔滨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含义 农业循环经济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资源开发、生产活动、产品消费全过程中,通过相关技术推广、财税政策鼓励、市场机制推动、优化产业组织,使资源得到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生态建设得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农村景观得到保护、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得到协调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金融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长期以来,哈尔滨市农业经济走的粗放型道路,随着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必然选择,而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长期工程,其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但是农户和企业大多资金缺乏、投资基础薄弱,而且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建设周期较长,前期投入多,盈利少,私人部门对此积极性不高,且政府资金有限,只能发挥补充和引导的基础性作用,如何扩大融资渠道、改革融资环境已成为焦点问题。这时就需要金融资源投入该领域,金融支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三、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总量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 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期,必然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沼气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建造等。而个体农户资金缺乏、投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大规模整体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需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风险和资金需求规模的庞大,也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 (二)金融体系发展滞后 一直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储机构,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还未形成;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困难,有的因亏损被迫收缩范围甚至取消;受政策性制约,农村的民间金融因经营行为复杂、监管困难,始终没有得到良好发育,近年大热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哈市也没有得到发展。除此之外,拆借、票据、存单、证券、黄金、外汇、农产品期货等市场发展不健全,租赁、典当等服务不规范,融资总量中直接融资占比重低,风险投资缺乏,也不利于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三)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足 首先,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循环农业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且循环农业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存在高风险性,又缺乏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导致支农积极性大大降低。 其次,各金融机构本身发展存在问题:农业发展银行不吸收存款,业务面窄,其信贷业务只界定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及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追求商业化经营,农村营业网点迅速减少、从业人员逐渐精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且积累了大量的呆坏账,严重影响正常经营;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造成支农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最后,贷款额度小,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资金需求,且还款期短,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信贷投向失衡,大部分投在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上,而农产品转化加工业投放额度却很少;农民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是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业务发展缓慢。 (四)融资政策不足,社会环境欠佳 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激励乏力,没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手段来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村循环经济服务,从事农村信贷的银行没有在本金、央行再贷款、风险拨备、利率、营业税、所得税和监管标准上有更多的倾斜和优惠;缺乏健全担保体系且抵押、评估、登记和公证手续繁琐、时间较长、收费较高。 (五)农村信用环境欠佳,融资条件不足 哈市当前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不良资产比例偏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户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有效抵押不足、自身资信质量不高且缺乏有效担保,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前提条件,无法评级、无法授信。 四、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发挥政府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制定有利循环农业融资的优惠信贷政策和加大财政转移支持力度,从而吸引和促进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进入农村;还可通过不同的金融信贷倾斜政策作为商业金融机构资金选择投资重点的重要指示信号,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优先支持和保证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等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的信贷资金投放。 (二)各主要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发挥自身支农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业务优势,要以低息或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循环农业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尝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农产品协会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放贷款。 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用社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支农意识;加强业务创新,除保证以往的小额信贷外,要加大放款力度,增加大额、中长期信贷,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保证方式;与其它商业银行加强联系,开展资金拆借、票据贴现业务;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做好进一步改组为商业性银行的准备。 农业银行应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担负起支持农村经济、促进工农业均衡发展的重任,政府通过以贴息和担保方式吸引银行把支农贷款投放的重点向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倾斜。 (三)进行金融创新,多渠道拓展融资途径 积极支持循环农业企业上市融资,适当降低其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标准及给予优先核准;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适当放宽发行债券条件限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支持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的并购活动,以帮助企业降低运行风险;鼓励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循环农业企业和项目,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或债权等方式投资;加快实施产业创投计划并吸引更多的风险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对于哈市循环农业的大型项目建设应大胆、灵活使用项目融资方式。 (四)加强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的建设 由于哈市的农业生产面临较高的风险,要实现循环农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构造政府主导的,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具体为:开展法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制定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加快农业保险品种的开发。 (五)完善担保和准入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业担保体系,改进信贷担保方式,丰富担保品种。推广专业担保公司承保;积极探索新型抵押方式,如采用林木、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物;可建立“哈尔滨市循环农业发展保障基金”,业务重点面向大宗农业贷款,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也可向金融机构提供利息补贴。加快研究独立的农业循环经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同时,建议各银行适当降低该类企业贷款准入条件,增大企业融资的可选择性和可行性。 总而言之,农村循环经济是一种科学、经济、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其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我们要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融资渠道的基础上、为农村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化的融资环境和融资体系,改革发展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推进与之相关的金融资源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促使哈市的农业循环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循环农业论文:合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融资问题分析 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科学、经济、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这种新的增长方式的推广需要相应设施的建设,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需要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现有的融资渠道,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化的资金需求。这要求我们要为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化的融资环境和融资体系,改革发展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推进与循环经济相关的金融资源创新;拓宽融资渠道等。从合川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合川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循环经济;融资渠道;农业融资 1 引言 农业循环经济是当前经济建设的一个重点,而农业经济本身一直存在的融资问题却成为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目前如何扩大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改革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环境是目前解决循环经济资金出路争论的焦点。在这里,本文以合川为例,分析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问题。 2 融资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经济活动与融资始终是密不可分的,发达的融资渠道体系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而循环经济,特别是农业循环经济更需要健全的融资体系的支撑。地方农业融资渠道本身就存在很多的不足。另外,农业作为循环经济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循环经济技术比传统技术更为复杂,往往交叉涉及了多个科学领域的成果。对设备、原料要求更高,技术更新更快。这些都需要保证资金融通渠道的畅通、稳定以及多元化来满足资金需要。因此需要健全和建立多融资渠道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有利的金融支持。 另外,循环经济也强调跨产业循环,因此对于金融要发挥作用还可通过建立金融与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互动来实现,使融资作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中的一个环节。目前,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的实践,循环经济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下列五种:清洁生产模式、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生态农业园模式以及商业化回收处理模式。在这些已有的循环经济模式中,农业主要以生态农业园模式为重点,在区域农业生产中逐步建立起生态型农业基地,以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和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针对农业企业、农户等相对较小的经济主体来发展。融入融资环节后可发展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如:在农业循环经济的初始阶段,引入金融手段,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因素,直接为经济发展提供初始融资支持和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以此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次序,对不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或有损生态的产业、行业实行限制性发展政策,通过金融手段促使其自然退出循环经济圈;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贯彻供给引导型为主导的金融发展逻辑,从多方面引导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在循环经济充分发展阶段,实行需求尾随型与供给引导型相互作用与相互促进的金融发展路径,金融通过多方面创新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求的变化进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而循环经济发展通过不断提出新需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等方式促进金融总量增大和结构优化,以此推动金融发展,从而实现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循环发展。 3 合川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现状 3、1 资金总量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发展循环经济需求 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期,必然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沼气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建造等都需要资金。而循环农业的主要施行者和受益者都是资金缺乏、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个体农户,不仅投资力量薄弱,而且难以满足大规模整体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资金需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风险和资金需求规模的庞大,也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目前,合川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投入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对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支持渠道狭窄,没有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筹资机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薄弱是我区亟待解决的状况。 3、2 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业务范围限定限制循环经济 一直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机构,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还未形成。2006年合川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农业贷款余额117753万元,占全区农业贷款的95.06%。并由于这些金融机构本身也在经历改革,内部业务体系也还未完善,对于农户的融资服务还无法实现个体化、差异化,农业经营者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相应的资金。同时金融机构在防范和处治风险方面的能力比较薄弱,加上农户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认识不够,使得正规金融业务难以普遍开展。另外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由于初期经济效益不佳,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前提条件,限制了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部分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地方循环经济建设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看到循环经济蕴含的巨大商机。发展循环经济,以拉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同时要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这就为金融机构贷款营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甚至是将融资体系也纳入到循环体系中来。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地方经济繁荣了,居民富裕了,又为金融部门提供更充裕的资金,循环经济与金融业应是和谐互动发展的关系。 另外,在循环经济的融资总量中直接融资占比较低,过分依赖间接融资来满足需要是目前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融资形式。由于直接融资以及风险投资的缺乏,极大地制约了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供给。 3、3 有效的融资政策缺乏,对循环经济支持有限 循环经济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社会效益突出的特点。这三大特点来看,对于循环经济投入的资金具有风险高、规模大、收益有限的特点。因此对各融资渠道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有限的收益缺乏相应的财政贴息、免税等补偿政策,加上资金逐利避险的本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渠道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循环经济的公益性特点没有在金融政策中得以完全的体现。 4 发展和完善融资渠道的对策 4、1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循环经济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价值,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然离不开政府的投入。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农业技术;另一方面要大力鼓励对已开发技术进行全面的推广。目前沼气池的普遍推广,已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另外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来解决农用地膜再利用、农业废水循环再利用等问题-这都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进行研究和推广。这要求各级政府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循环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即技术研发的补贴发放,鼓励农民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同时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改善种植生态环境。另外政府要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的管理,避免出现农业财政资金预算不落实、农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农业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慢等现象,切实提高农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 4、2 完善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运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另一个资金途径必然离不开金融机构这条重要资金渠道。 首先,要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必须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本身有着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实施的义务,因此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循环经济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另外应该把对偏向扶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条款纳入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其他渠道如财政、商业银行及其他社会渠道对农业的投资全部统一由农发行负责管理。 其次,要继续发挥农村商业银行的作用,要及时调整经营理念和营销模式,重新拟定资金成本系数和利润考核制度,通过政府以贴息和担保方式,吸引银行把支农贷款投放的重点向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倾斜,向农村种养殖业大户倾斜,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同时,各商业银行还要根据循环经济的实际,不断实现金融业务的创新,完善对循环经济的差别化服务。通过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拉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 最后,应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以及信贷担保机构,逐步由政府主办走向商业化,引人民间资金或外资,扩大循环经济融资来源和总量。 4、3 努力提高循环经济主体自身造血功能 由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受益人是农户和企业,可以通过改善他们的自身造血功能来实现发展循环经济。 对于经济上困难的农户,一方面对陷于贫困的保障对象给予资金和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动员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教育、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健全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政策、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发展生产,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循环经济,促进其自食其力。为此,首先必须做好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激发他们的活力,使其具有“造血”功能。其次加大劳务输出,使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农户能实现就业,有一个固定的收入。再则指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多元化经营,向高效农业和精品农业发展,通过增加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延长农业产业链,减少农业资源污染和增值来增加农民收入。 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如信贷、税收上的优惠政策,鼓励多途径融资。 5 结语 从以上分析来看,合川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过程中仍然面临资金渠道单一、资金数量有限的问题。针对这个情况,合川市作为重庆市最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应通过政府引导,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最大限度的挖掘融资渠道,吸引资金满足合川农业循环经济资金需要。 循环农业论文: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障碍及解决对策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应该如何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呢?这是学术界和政治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循环经济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有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障碍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给出了探索性的思路。 [关键词]江西省 农业循环经济 障碍因素 解决对策 江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要使江西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江西农业发展并不容乐观:由于长期对农业掠夺性经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政绩,忽视了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江西省农业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江西省经济的整体发展。 一、江西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现代农业进程。现代农业发展的研究与实践是全面实施我国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与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连成一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动农业领域“产业共生”、“要素耦合”、“整体循环”、“综合利用”和“产业生态链”。因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推动江西省现代农业进程,使农业融入时展的潮流。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省和谐农村建设。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历来是人们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同会导致经济后果的不同,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是单一追求高产出,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不顾生态环境后果的不可持续模式。而以循环经济为中心的农业发展模式,是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是推进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可行途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生态环境建设。传统农业所面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耗竭的问题日渐突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可以将农业发展成为一种“食物网”的循环型生态农业系统。在该系统的各子系统之间形成了一种高效、联动式的循环经济体系,使无机环境、动植物以及土壤之间形成闭路式能量和物质循环系统。 二、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的障碍因素 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但是,由于长期对农业掠夺性经营,片而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江西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因此,制定和实施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对于推进江西循环经济建设、促进农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江西省近几年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来看,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因素在于以下几方面。 1.农业资源相对紧缺且利用率不高 江西是一个耕地资源相对紧缺的省份,耕地面积占全省上地而积的20.81%。人均耕地而积相当于全国人均耕地的50%,世界人均耕地的15%,人地矛盾严重。1985年以来江西省耕地面积日益减少,而且每年的递减幅度基本上呈上升趋势。耕地用地率为22.5%o,全省复种指数为17.37%。全省耕地质量总体上不太好,中低产田占全省耕地而积的78%。在这有限的耕地中,土壤质量下降或土壤退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后备土地资源数量有限,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2.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江西是我国南方水上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每年土壤流失总量相当于0.83万公顷耕地被毁,一些地区被称为“江南沙漠”,有的地方一度呈现“山上无鸟叫,河里无鱼虾”的荒凉景象。据统计,2005年全省水上流失而积3.3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0%。其中,轻、中、强度水上流失面积约各占总流失面积的1 /3。同时,江西是暴雨多发区,年土壤侵蚀总量达1.65亿吨,相当于损失8333公顷耕地20cm厚的耕作层,所损失的养分折合有机质约200万吨,氮、磷、钾等无机肥约225力万吨,其中,仅无机肥损失量就相当于江西省3年的所需总量,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亿元以上。农业生产要素污染严重,工矿“二废”的不达标排放和农药、化肥、农膜、动植物激素、动物抗生素等农业化学制品的不合理使用,导致江西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3.农业科技文化素质偏低 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积累尚处于初中和小学教育阶段,地区间不均衡性也相当突出。。江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低,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目前,江西农技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队伍不稳定,农技人员推广农技的主动性不强以及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单位联系合作少,农技推广项目与科研成果脱节都造成了许多科研成果没有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在农村和农民之中还普及,人们还没有充分领悟到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质所在。例如,据了解,江西省吉安市沼气发展在江西算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可是在最近的沼气普及当中,许多农民并不是乐意接受,他们对开发沼气持怀疑态度。 三、发展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的解决对策 针对江西省上述关于农业循环经济的障碍,下面以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基础,探索性地给出了几条路径。 1.要让政策制定者及实施者和农民科学全面地理解循环农业 对于循环农业不能作形式上的理解,认为循环经济就是“闭环”经济,循环农业就是“闭环”农业。循环经济的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核心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废物排放”。并不是说不消耗资源、不排放废物。如果对循环经济和循环农业不能科学全面地认识,势必影响循环经济,包括循环农业地发展。这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农业生产要尽可能地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投放量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仅次美国的第二大农药生产国,每年农业生产使用农药面积达2.4亿公顷以上,80%的农药直接进入周围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每年每公顷使用化肥325公斤,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化肥每公顷使用化肥225公斤的安全线。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仅使耕地肥力下降,土壤板结,而且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也直接影响了农产品质量。要发展循环农业,就应该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尽量使用有机肥,在农科物病虫害防治上多使用生物防治技术。 3.大力发展沼气,桔杆气化及自然能利用技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桔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目前江西沼气业发展态势良好,现在只需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农村能源建设就能够得到较快发展。发展农村能源,充分利用生物能和自然能,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也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循环农业论文: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与对策 内容提要:本文揭示了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是机制滞后,因而,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就是进行机制创新,它主要包括: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 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对策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系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的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我国农业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农业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农业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目前,我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人口、耕地分布状况极不协调,长江以南地区总水量多而耕地少,长江以北水资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国的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少雨,严重缺水。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全国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临界值的县(区)达666个,占全国县(区)总数的23.27% 。我国森林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只有0.12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就是这样紧缺的农业资源,由于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得它们日趋减少。因此,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靠大规模增加资源投入来满足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是不现实的,根本的出路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农业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据统计,全国受“三废”污染的耕地约2186.7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特别是乡镇企业,由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就直接把“三废”排放到农田,成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最大危害。此外,在农业生产中,一些农用化学物质,如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化学除草剂、作物生长剂等,由于长期不合理的使用或过度使用也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沙漠化面积扩大,草场退化,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逐渐消退或消亡,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化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我国现行的农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效益的粗放型农业,在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环境被农业生产者当作资源自由获取和废弃物自由排放的载体,其结果导致生态恶化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类的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是为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洁净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改变农业生产者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和消除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机制滞后: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作为一种根本不同于传统农业的新的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对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它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参与以及公众的热情支持,而恰恰是在这几个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 1.政府推动机制紊乱。循环经济的运行机理表明,政府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和驱动力量,循环经济发展得比较好的国家,基本上靠的是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完整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无法可依。第二,政府各个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中央政府还没有指导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划也不明确。第三,各级政府在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政策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严重不足。第四,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第五,政府各部门协调合作不顺。第六,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还需大力加强。正因为如此,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并不大,与我们的期望值相比差之甚远。 2.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亟待加强。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农业生产者内在动力不足,对循环经济的责任感和认同感不强,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浪费了可利用的资源,污染了环境。第二,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力量不足。第三,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缺乏,融资渠道不畅。 3.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为:第一,我国相关法律对公民参与的权利、责任以及具体程序的规定不明确。第二,由于信息闭塞,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造成他们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参与意识淡薄。第三,中国缺乏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非官方的绿色环保组织,使得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少了一些必需的中间环节,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参与热情。 三、机制创新: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同时,还应注意立法的质量,使该法律的可操作性强,用它来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2)合理规划,整体协调。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为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可“一刀切”,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既要考虑整体布局,也要考虑本地特点,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3)完善政策。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4)加快科技进步,提高技术水平。科学技术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政府应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支持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技术、管理和政策等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循环农业论文:论资源约束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业 循环经济 资源瓶颈 论文内容摘要: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一直未能摆脱传统农业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工业化以来出现了资源高消耗、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制约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因此,遵循科学发展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摈弃传统农业的掠夺性经营方式,把农业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目前,循环经济在工业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多,但对农业方面的关注尚显不足。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而且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并且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面临着资源短缺、污染严重、农产品品质下降等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因此,树立资源忧患意识,科学利用有限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特点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当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它要求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物资的投入量和废物的排放量,通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和过程后各层次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实现系统物质再生循环,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农业循环经济不仅要追求农业经济内部的良性循环,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统一,最终追求的是融入社会层面上的“大尺度循环”,即在整个社会经济领域,实现工业、农业、生态之间共同发展和交叉利用。 (二)农业循环经济的特点 对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在生产活动之初尽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中尽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末尽可能少地排放生产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农业循环经济强调发挥农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这样容易在集群区域内形成有特殊的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和多类别产业结构。这样才有可能形成核心的资源与核心的产业,成为生态产业链中的主导链,并以此为基础将其他类别的产业与之连接,组成生态产业网络系统。 2.多样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3.高效性。农业循环经济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物产生、物质循环利用、消除环境破坏及提高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增值,降低农业成本,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同时,农业循环经济还拉长了生产链,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4.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使物质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可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 (一)土地资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就不可能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人口众多、耕地相对短缺又处在高速工业化的我国来说,问题就更加突出。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与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时间,耕地净减少1.21亿亩;仅2005年一年,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联合国规定的“0.053公顷/人”的危险点,而农业大省山东省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0.081公顷/人。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场价值显现,许多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块的荒废。这些不仅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对短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严重冲击。 (二)水资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农业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造成农业水资源质量持续下降,农业用水缺口逐年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污染严重,进一步成为可供利用水资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3)报告,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国各流域水资源状况南北方差异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积占全国的59.6%,而水资源量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国39.4%的黄淮海地区水资源量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仅占全国的34.7%,而水资源占了80.9%。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20%,但北方多数区域已经超过50%,远远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40%的警戒线。正常年份全国灌区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60亿立方米。因缺水减产粮食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00亿元,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三)环境污染严重且生态系统退化 从20世纪中叶开始,我国为促进农业发展,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据测算,化学杀虫剂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仅为10%-15%,其余大部分则逐渐散失在空气、土壤和水当中,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更为严重的是化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成为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农业的粗放型经营,无序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观的破坏、湿地面积减少、调控功能明显降低,使洪涝灾害威胁依然严重。 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表明,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的资源环境将会承受巨大压力,这种“资源环境的稀缺性”一方面会引发资源价格和环境价值的提高,加大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将促使人们对传统生产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源使用总量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情况下,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经济需要和生态需求。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经济杠杆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现代经济学认为,微观经济主体往往只关心本身的利润最大化,而很少关心外部成本或社会成本,产生了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负外部效应,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将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比如征收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矫正外部负效应,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财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制度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循环型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循环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建立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为此,我们要建立起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收购、销售、运输、技术等服务组织,并制定出相适应的法规和政策,为农业循环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政府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政府来说责无旁贷,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任务。因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由政府出面组织生态经济领域专家对循环经济如何与农业发展实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实践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干部考核指标,杜绝仅把经济增长的gdp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现象。 (四)加强技术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范式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点,重点组织开发资源节约和取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技术和“零排放”技术;加强研制和生产对环境温和的新型肥料,减轻环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发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取代化学农药。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和节约消费,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法规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政策调整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经营行为有利可图,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机制;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当地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纳入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加强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和引导。 循环农业论文:浅议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发展 摘要:本文对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循环经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 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不能脱离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大背景,只有在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大背景下,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定位才能更准确、视野才能更开阔,提出的发展对策才能更有效。因此,本文对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持体系 1.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物质支持 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即用现代工业来武装农业,实现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农村循环经济是建立在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的基础上的,具有集约、高效、持续的特点。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使农村循环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民能够从中获得比较收益,也就具有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动力,从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 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即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在农业生产上广泛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化学技术、耕作与栽培技术以及饲养技术等。测土施肥技术、化肥深施技术、生物肥料的应用、农药的科学施用技术、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微生物农药的应用、适时揭膜技术、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等,在这些技术的应用中都体现着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对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持作用。正是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使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具备了技术可行性。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农村循环经济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3.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服务支持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一头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为农民提供培训、技术、资金、信息等等方面的服务。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为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农民能够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过程中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是农村循环经济得到发展的必备条件。 4.农民素质提高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能力支持 农民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一方面,农民思想观念的提高使农民认可、接受农村循环经济,并且具备较强的现代市场意识。另一方面,从生活消费角度考虑,农民可持续消费的意识和观念的培养和确立以及可持续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掌握,必将对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5.农民收入提高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经济支持 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经济能力就逐步增强,农民就有经济实力购买相应的机械设备、建造相应的设施、采用相应的技术。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有意愿去尝试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设备、新的生产技术,以期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就会更加关注生活的质量,环境意识会逐渐增强,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意识也会逐渐增强。 二、农村循环经济使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迈向更高层次 1.农村循环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传统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现代农业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具有很高的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现代化就是要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现代农业虽然由于其高度发达的农业生产力而有效地改造了环境从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但却常常由于急功近利而破坏了农业持续发展的资源条件。农村循环经济把可持续发展融入到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使现代农业具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现代农业。 2.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业产业链延长 按照循环经济的观点,废弃物只不过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一方面使原有产业链中的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变废弃物为资源,把原来的废弃物纳入到新的产业链中。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在农业生产中,通过化肥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立体种养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资源、减少污染,通过农膜的回收利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达到变废为宝。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延长,而且新形成的产业链藕合到原有的产业链中,使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3.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及其生活质量提高 农村循环经济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废弃物的资源化可以创造新的收益,农民的收入势必因此而获得提高。农村循环经济使农村的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资源、环境得到了保护,农业的持续生产能力也得到了保护。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化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力长期持续稳定地提高,势必使农民收入长期持续稳定地提高;生态系统或生态环境长期持续稳定地改善,也势必使农民的生活质量长期持续稳定地改善。 三、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协同推进 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持体系,而农村循环经济使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迈向更高层次,他们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在发展顺序上不存在先后的问题,而应该协同推进。没有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农村循环经济只不过是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没有农村循环经济的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只有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协同推进,才是最优的选择,也才能真正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 循环农业论文: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关系探讨 [摘 要]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经济走的是一条传统的粗放型增长的道路,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人类要想从生态恶化的状况中挣脱出来,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下去,就必须摆脱传统的生产模式,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与生产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模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是解决“三农”问题,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关系 农业是与自然界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本身具有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而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现代我国农业困境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致富的可行途径;是整个社会实现大循环的必要环节;是解决环境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之路。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21世纪全面小康社会的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综合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以往我国政府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是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形成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为目标,以加强农村道路、水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计划。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 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优先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从根本上消除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体系,转换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用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的农业经济活动。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通过农业资源的低开采、高利用,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将生态农业建设和提倡绿色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农业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方式。农业循环经济已逐渐成 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潮流和趋势,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虽然农业循环经济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名词,但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我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生态专家王如松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人创造的,我国具有7000余年发展历史的传统农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循环经济。”他的论述表明,国内具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良好基础,在我国农村与城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大有作为。 2.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我国城郊融合的需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尽快实现城郊融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城区经济飞速发展的影响,郊区经济结构大部分已实现由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但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与农争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土地的使用和土地的收益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新热点,尤其是农民失地、失业问题日益严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通过优化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发展生态农业。 3.农业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改善需要发展循环经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污染问题。由于多年来片面地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带来的消极面是农业生态环境、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已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改善修复这种脆弱的生态环境,必须积极走循环型生态农业、生态城市之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农业体系方面,要求以“绿色种植”和“有机种植”为主,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杀虫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逐渐走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按照我国的发展目标,我国的经济总量将在未来的20年里再翻二番,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能源、资源和环境都无法支撑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开发 资源与能源利用率高的发展模式。而循环经济的核心就是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因此,我国政府以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的基本国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恰能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摒弃粗放式经营,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这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实行集约化经营,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品种,深化农产品的加工,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防治污染,采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都会增加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这既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收、走向富裕开辟出新的途径。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农业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必然选择。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我们的农业生产存在着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才能有效地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清洁生产,要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减少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遵守生态规律,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产品质量,杜绝了农产品污染问题。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推进产业的生态转型,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寻各种模式的循环链式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化农业、观光农业,带动相应的加工业、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永续利用,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业关税被逐步降低,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我国农产品面临着更大挑战。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也逐渐走出国门,更多地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去。近年来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利益,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要求尤为苛刻,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境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给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出口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清洁生产,以此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循环经济的实践,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应该将各地的典型经验加以总结,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推广,将循环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的水资源、耕地资源、草场资源的严重不足,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提高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节约资源的集约增长转变,可以起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促进农村的产业升级、改进农业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的作用,可以使我国的农业生产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运用减量化的原则,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节约农业生产资源,这样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是生态化的农业经济,是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效利用农业资源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近30年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获得了迅猛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农村的生活环境污染、土壤肥力下降、自然生态遭到破坏、资源枯竭等严峻的问题也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走发展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尽量化解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难题,使新农村建设建立在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生活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中存在的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指导农业生产,提倡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减少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有利于农业资源的保护,有效地降低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遏制了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与机械作业,可以避免耕地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减少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是要统筹规划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进行总体规划,对农村的土地、水资源、肥料、农药、能源、饲料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产生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真正做到“吃干、榨净、无害回归自然”。只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各种各样的循环链式发展模式,促进各种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才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改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的民主建设的需要。农业循环经济在农业系统内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将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通过衔接,使农业生态产业链得到延长,并形成了闭合循环、协调发展的产业链。这样的一条产业链能够将单个的农民联系在一起,强化、拓宽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与沟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推行的仍然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模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是以个体的身份,通过选举、民意测评、表决等方式参与农村的发展决策,以这样的方式参与,影响的程度相对较低。通常情况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民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就越多,农民的意愿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决策中获得的体现就越可能充分。 农业循环经济是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要求建立起相应的组织形式,使农民以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的全过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程度,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 循环农业论文: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管理研究 摘要: 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发展方向,并且具备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基础,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的时机已经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与企业应积极探讨可以实现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的新型模式,在不同的地区不同选择不同的模式可以助力于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目标的实现。为了给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与支持,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并且健全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这样才能使我国农业生产尽快实现高效生态,并充分体现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 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形成机理;模式选择;政府管理 引言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剧,中国农业在近50年的快速发展历程中也逐渐摸索出符合中国实情的特色农业发展道路。时至今日,我国的农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面对资源节约型社会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难题,要保持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资源,在循环经济体系下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目标。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第4章就构建循环农业体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要求“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至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秸秆利用率、渔业养殖废水利用率以及林业‘三剩物’利用率都达到8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深入探讨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机理,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并且要从循环经济理论基础与实践出发,探索也可以促进我国高效农业发展的新思路。 一、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机理 循环经济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农业实现高效生态也需要充分的利用循环经济的原理与技术方法。我国高效生态农业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这是由于在循环经济的引导下,当前高效生态农业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目标,并且具有了清晰的发展方向,同时具备了相对稳定的发展基础,这些因素的具备促使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 (一)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目标 高效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系框架上形成了最先进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下的高效生态农业不仅体现为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的化解、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还将体现农业生产在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三效合一目标的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在目标机制的作用下,开启了发展之路。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经济目标要求在产品开发与生产方面,不仅要做到质优、营养、安全,还要追求更高的产品附加值,以期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开发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形成完备的农产品生产链条,吸收更多的社会从业人员参与到农业产业中来。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社会目标就是使农业不再以单一的农业生产形式存在,而是需要进一步挖掘农业生产的传统文明、文化与精神财富,通过为城镇居民提供旅游休闲、民俗文化传承等服务内容,发挥示范辐射功能,给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生态目标则是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节省自然资源的利用。充分利用农业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以及减弱噪音等功能,使其生态效益显现出来。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方向 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方向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参考、约束与监督。结合我国农业经济、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实际,高效生态农业应该向着高度协调统一的方向发展。农业系统内部要协调统一,农业系统与各要素要协调统一,农业系统要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例如,园区利用沼气池对农业废弃物、人畜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等进行无大排行化处理;采用暗埋污水管道,对污水进行分类回收与再利用,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其次,高效生态农业应该向着安全性方向发展。即保证资源使用安全、农业产品安全以及环境安全,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防止地区农业盲目发展。再次,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应与地域特征相符合,立足自身的资源优势,令传统农业与效益农业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当地的农业产业格局。只有农业产业实现优化,并且将地区农业生产特色发挥出来,才能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效益的高效获取。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基础 高效生成农业的形成,实现农业经济循环,需要具备坚实的基础。我国发展高效农业首先在自然资源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众所周之,我国的农业生产资源禀赋处于优势地位。土地类型丰富,土壤肥沃,并且水系十分发达,特色农产品数量极大,这些都为高效农业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条件。其次,高效农业形成拥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给农民以基本保障,我国政府围绕农业出台了系列扶持与保障政策。2015年最新公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这一方案的出台给“十三.五”高效农业的发展又打了一支“强心剂”。最后,相对领先的科研攻关能力为高效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例如长沙沃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彭焕新秉持“依靠科技,打造特色农业”的理念,通过与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农科院等深入合作,研制出富含营养的迷你型香薯。灰头土脸的香薯经过2个小时的加工摇身一变成为了20多种香薯产品,不仅深受消费者喜爱,并且经济效益翻倍。综上,农业生产资源优势、优良的政策环境以及强劲的科学技术为高效农业的形成共同打造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模式选择 选择符合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实情的生态农业模式,发挥生态农业模式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创新模式体现循环经济原理,并收获循环经济效益是涉农企业、农户以及政府部门努力在探讨的。当前已经在部分地区取得成功的高效生态农业模式主要有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户公司带动型以及农牧结合型等几种。以下就几种创新性农业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 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由大型企业发挥在农业开发与经营的主导作用,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围绕一个产业类型,或者一种产品形成一个生产链条。这种农业生产模式将散落于农村的农户聚集到一起,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形成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格局。由于这种经营形式最大的优势在于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都具有先进性,尤其是在资源的循环利用上,产品附加值的提升等方面都具有天然的优势。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农户,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生产材料统一供给,生产过程统一标准,农产品统一回收,实现了高效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带动型高效农业生产模式的最典型代表当属广东省的温氏集团,自上世纪80年代,温氏集团就大胆采用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进行肉鸡的饲养,通过这种模式与农户有机结合,与农户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了切实的免除农户的后顾之忧,还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保证每个农户收入超3万元。温氏企业在与农户合作的过程中,注重规范农户粗放浪费的经营方式,引导农户注重生产资源的节约,要求农户注重生产环境的保护,让农户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注重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以保证农户可以持续与企业进行合作,并得到丰厚的回报。 (二)农户公司带动型 这种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是指以农户家庭为经营主体,将多户农户联合到一起,以固定的经营场所为经济主体,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拓展适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新思路,为其开拓更广阔的农村经济市场。例如,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共有乡镇12个,人口近35万,其中超过30万为农业人口,但是却仅有水浇耕地16.3万亩,人均不足半亩。自然资源底子薄,农业科技应用范围小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多制约。不仅无法实现农业的高效生产,更无法实现循环经济。在这种情况下,长子县一些农户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与引导下,联合参股成立了农户公司,通过农户公司的形式将农村闲置的资金、技术与劳动力聚焦到一起,确定好投资目标后,共同参与农户公司的管理。截止到2014年底,实现较大规模效应的农户公司达到了200个。这些农户公司立足于自身所在区域的农业生产优势,注重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及废弃物的二次利用,在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中形成规模经济,在国家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的政策引导下,向着集约农业、协作农业及安全农业的方向扎实迈步。 (三)农牧结合型 农牧结合型农业是指通过在农牧户、基地与企业之间建立快捷合作通道,使散落于市场中的种植、养殖、加工与销售环节统一起来,在农牧业培养机制的作用下,以循环经济高效农业生产为目标,实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与山西、陕西、宁夏三省交接,占地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40万,由于境内沙漠面积广袤,生态环境比较恶劣,在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农业方面其自然资源不占优势。自“十五”以后,鄂尔多斯市政府深入分析区域农业的优势与不足,认识到区域畜牧业的优势与自然资源的匮乏这一现状,确立了创建“畜牧业强市”目标,确定了“以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发展思路,并分别制定了鄂尔多斯畜牧业生产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与生态目标,并且以畜牧业生产为基础,大力发展绒产业、肉产业与林沙产业,将农牧区人口移至城镇的二、三产业之中。在发展的过程中,鄂尔多斯注重高效农业的发展方向。2015年11月建立了现代农牧业生产业链追溯体系,本市企业生产的26种无公害产品,19个有机食品以及18个绿色产品都实现了“田间到餐桌”的可追溯。这一举措也大大提升了鄂尔多斯蓄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政府管理策略 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模式选择以及实现循环经济,获得更为可观的经济收益,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尤为重要的。作为影响国计民生的农业产业,政府必须做好扶持、实施以及带动工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保障农业发展不走弯路,遵循科学发展道路,才能使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取得成功。鉴于此,政府应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加快构建健全的政策实施体系以及持续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 高效农业生产需要政府的介入,对于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更是需要政府的特别扶持,以带动整体农业产业水平的提升。其中重点产品是指具有地方特色并且质量优良的产品。针对这些重点产品应该设立生产基地,加强检验与检疫,同时健全营销管理系统。例如上面提到的鄂尔多斯的畜牧产品就是属于当地农业的重点产品。它于2015年创建的全程可追溯系统既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又是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重点区域的扶持则是要结合区域农业生产实际,将农业生产区域划分为几个部分,梳理各个区域的农业生产发展重点。例如浙江省农业生产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出口基地、退耕还林区、产业结构调整区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区。每个区域都要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提升地区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加强重点项目扶持,则应当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论证,围绕重点项目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开发、示范园区建设与信息网络构建。 (二)加快构建政府政策实施体系 国家政策环境的营造为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而政策的实施则是使政策发挥预期效能的关键。构建政府政策实施体系,首先要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使相关政策按部就班的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续增强扶持政策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例如浙江省为了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出台了《农业节水“十三五”专项规划》,并且对浙江省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其次,应健全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2015年5月29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委员会、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以及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 》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强化法律法规”,“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依据”,同时应该“落实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只有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才能形成系统威慑力,彻底杜绝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农业生产行为出现。 (三)积极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 农户是高校生成农业的基层实践者,也是这项产业的具体实践者,因此,应该加大对重要农户的培养,创建具有灵活机制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让农户可以自由的参与到联合体中来,也可以自由的退出生产联合体。使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发挥重要农户的积极带动作用,将其他分散的小规模农户也吸引到联合体中来,解决个别农户想要进行现代化生产,却又受制于资金、技术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之间的矛盾。还应该加快人才培养,抓住新培养农村建设的有利机遇,注重农民工培训,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到基层去实践,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应当加强与农业机构的合作,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生产联合体的综合竞争力。最后要深化农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制度保障。 结语 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探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需要保护,自然资源需要节约合理利用,农业生产需要持续发展的基本国情。实现循环经济前提下的高效生态农业是一条曲折而漫长的道路,它既需要政府在政策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实施、目标的确立、方面的把控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处于农业生产基层的广大农户,更是要以国家的政策导向为指导,从持续发展农村经济为出发点,获取更高的经济回报为落脚点,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投身于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事业中去,为我国农业生产尽快实现高效、生态、资源循环利用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张富强 李凡 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监督论文: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策略研究 【论文摘 要】在经济监督体系中,会计监督的地位不言而喻。然而眼下中国在会计监督体系方面有着诸多不足和弊端。在会计监督中体系建设不到位、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以及会计人员监督职能弱化等诸多不足。本文提出了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相关策略,这对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意义十分重大。 最近,我国颁发了新的《会计法》,“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被重新地建立,该体系包括社会审计监督与政府监督,其中,前者一般是由单位内部监督,常常是注册会计师来执行。可是,现有的情况表明该体系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情况是,逃避会计风险的现象更加地严重,这主要是因为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很好地起作用,知情人不知道是否应承担会计责任。 一、我国现有的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缺点 现在,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仍存在不足和缺点,具体如下: 建设会计监督体系不足 第一,不能清楚地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活动。当前,经营者在监督体系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会计监督权的授权者,而审计与会计人员享有该项权利,而且,他们享有的会计监督权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条件限制的,另外,该监督权对经营者受到的某个时间内和固定的,缺乏时效性。无法有效地控制常见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行为。 第二,该体系的事后监督不实际,太形式。一般来说,经营者被监督的的常见形式是社会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是该项权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间接享受该项权利。可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导致审计关系复杂和繁琐,导致社会监督脱离现实。 第三,政府监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这具体体现为:(1)监督体系个部门的义务分配不正确,一些诸如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值关心自己的业务;(2)监督途径没有及时更新,缺乏威慑力;(3)政府职能的变化远远赶不上经济管理的进步。 二、资金管理出现缺陷 近年来,金融体制的革新,银行的管理逐渐进入企业化的进程,银行为了获得尽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担过多的现金监管职能,有时候甚至片面地只考虑自身的经营目标,这样导致管理现金出现一些问题。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不足,会计责任不清楚 只有当单位管理者允许,会计人员才能监督与处理会计相关的事务,只为授权人服务,只愿意承担该部分责任。会计部门一般只在乎管理当局的立场与好处,进而降低了会计监督应该起的作用,会计人员不得不依靠其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法规举措 政府、社会和企业进行联合共同构建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法》修改后专门指出会计的监督职权,如有人员违反本会计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会计制度,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对其办理相关事项。同时,本法还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不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销毁财务资料以及利用公职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等,这都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新《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对这些违法行为,如利用公司会计张博、报告等从事违法活动等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监督体系,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也明确指出:一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监事会制度的完善与强化内容,《新公司法》在第34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为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对公司的财务账簿,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进行查询监督;在第164条中指出,企业建立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档;在165条中指出,每一会计年度末,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编制出财务报告,而且会计事务所需依法进行审计;而在第172条中指出,除法定财务账簿,公司不得再编制其他账簿。而对于其违规惩罚,新公司法也通过其202、203条等对其进行了规定。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能够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业绩,而且有利于我国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国家经济的迅速、有效发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监督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现在各国都在通过完善《公司法》《会计法》等不断进行监督模式的创新与完善,来确保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使财务制度更合理公正。 三、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 1.为了确保会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方案。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来自国家机构的、来自大众舆论的以及公司企业自身的。有了这些监督资源,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角度来开展工作。首先从公司外部来看,我们应该明确审计员对公司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国内目前这方面职能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的明确,可以向国外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学习经验。比如日本,他们在商业法案中明确了一个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即可以同时进行公司生意上的监察和公司账务上的监察,并且把这两个部门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应该对公司内部的监事会做出明确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作为一个尤其敏感的机构,财会部门应该着重监督。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明确强化了公司内部监事会对于公司账面情况的审阅权限,并且还从本质上加强了监事会 的建议权和调查权,同时把其他相应职能权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见,我国这些年在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为随着公司上市潮流的热火,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成为了股民,证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东对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发松懈,所以在这个时刻提出对于董事会的监察工作是一个必然的举措。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强化,不仅要给予其独有的法律效力,还要延伸其职能的权限,使其可以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检查,这样才能真正使监事会发挥其作用。 最后,通过会计参与制度,邀请专业会计师,审计法人和税务会计共同来制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中股东大会拥有对参与制定财务报表人员的任命权,并且这些参与人会承担同等效力的法律责任,所以这项工作看起来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正的。被任命的参与人此时并不是所谓的外人,而是作为公司董事的一份子,共同合作。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有效的实现监督工作,使其具有透明性,法律性和公正性。 四、结语 完善监督体系的策略包括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以及尝试创立会计参与制度完善监督。通过实施这些策略,可以极大地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效率,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和责任。 会计监督论文:会计信息失真监督体制建构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反映,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为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供数据信息,保证企业制定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很多企业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生产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社会的稳定。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1.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当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中信息瞬息万变,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科学合理,但是如果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就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阻碍,从市场环境中来看,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那么所反映出来的经济效益就是不真实的,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信息的不真实他们无法根据信息做出自己的判断,即使做出判断也是错误的,给整个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破坏。 2.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企业决策的失误 企业的会计信息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深入的分析,对各项资金的支出和收入情况做出统计,为企业决策者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依据。但是会计信息失真之后,会计提供给企业决策者地信息都是虚假的,企业决策者按照这些虚假的信息对公司的各项活动做出的决策就没有科学合理性,而且,企业会计信息的一个目标是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会计信息失真,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是虚假的,对于加强企业的管理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任何的帮助。 3.会计信息失真助长了整个会计行业的不良风气 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不会做假账的会计不是合格的会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很多企业为了寻求高的收益,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在账面上作假,这其中的执行者就是会计,而会计在进行假的会计信息过程中由于跟自己没有利益的牵扯,所以心安理得。这种现象的发生直接导致了会计行业中对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不重视,同时也造成会计职业道德泯灭。 4.会计信息失真给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带来干扰 企业是国家经济组成的一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国家对于经济整体把握过程中出现失误,会计信息的失误会使国家的经济核算偏离,导致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手段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市场中资源配置不合理,国家调控政策流于形式,使得国家的整个经济发展蒙受损失,甚至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到社会稳定 企业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夸大企业的经营利润,这种做法欲盖弥彰,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之后,不是积极进行解决,而是在会计核算方面进行掩盖,长此下去就会造成其中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最后导致企业的破产,使企业职工失去经济来源,失业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就相应的加强了。 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者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对于整个财务管理尤其是会计工作的管理还不是很重视,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没有指定相应的会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相应指导。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加上企业管理者对会计制度执行的不重视,会计制度往往流于形式。 2.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的因素就是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现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进行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会计操作方面的失误。另一方面,企业的会计人员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往往是为了个人的私欲或者是执行企业领导者的错误指示,在会计工作中进行假账的制作,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从而造成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失误。 3.企业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法》,其中对于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中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度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企业领导者权利的过于集中,对于管理中的法制意识薄弱,没有将《会计法》中的各项规定放在心上,在日常的管理中对会计工作随意指示,破坏会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企业会计监督机制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内部审计部门,但是现实中由于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企业内部人员在企业领导的带领下进行的,其中牵涉到企业职工的利益,所以在行使内部审计权利的过程中不能做到很好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企业会计的外部监督机构一般是由各个相关部门进行的,但是由于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指示对本领域的检查,没有建立全方位的整体监督体系,所以不能达到有效的监督效果,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就出现了漏洞,会计信息失真就是必然发生的。 5.企业对利益的过度追求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企业利润留存大一点,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制造虚假的企业利润信息,还有一些企业纯粹是为了逃税,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指使会计采用各种办法隐藏收入,从而少缴税费。 三、如何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 1.建立健全企业的会计制度 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基本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会计控制制度,以这个制度为基础进行企业的会计活动,在建立会计控制制度的过程中,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会计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 2.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建设 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要从两方面做起,首先,在会计人员的任用过程中,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相应的考核,选择专业知识扎实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其次对于现有的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培训,使其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能有相应的提高,最后,对于所有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鼓励他们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工作的过程中用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 3.加强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 现阶段《会计法》的颁布对于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有重要 的作用,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企业领导者的法制意识要不断加强,我国法制建设的进行加快,对于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企业的领导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合法经营。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监督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要严格进行,对于企业内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企业经济活动中对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在整个经济活动中都有一定的控制。另一方面就是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有效避免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可以找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经济信息进行核算,从而发现出现的问题,有效防止信息失真。 5.加大会计虚假信息的处罚力度 从国家方面来说,针对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国家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企业做出一定的惩罚,使他们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可以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个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的竞争也日益激励,在企业的管理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给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阻碍,所以企业和国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会计监督论文:浅谈加强和完善我国会计监督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发生很大的变化,会计监督体系初步形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和单位因缺失诚信,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不仅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1)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会计监督也亦如此,但目前会计领域依然存在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如,新《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细则却没有出台,致使新《会计法》在执行过程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出现违规事件,仍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有力制裁。加之已出台的法律制度执行力度不足、监管与惩罚力度不足等,导致监管体系制度上的缺陷。 其次,有的单位在新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不能及时更新,导致“新制度、老法子”,会计管理混乱。 (2)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 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意识薄弱,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不少单位负责人是“财盲”,认识不到会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未从根本上认识到虚假会计信息也是一种造假、制假,致使一些单位负责人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唆使、暗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影响正常会计工作,阻碍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虚假的会计信息一般都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在会计监督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以不知情为由,有意无意制假,不能真正完成会计使命。另外,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职业判断能力弱,往往根据领导的意识办事,唯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不能根据事实说话,使得会计信息失真,更谈不上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抵制。 会计监督论文:关于国企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研究 前言 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是促进国企有序运营的关键因素,对会计行为操作是否能够做到规范化有着直接影响,也是社会各界人士一直关注的焦点问题。现阶段,国有企业频频出现的腐败、资产流失等现象主要都是由于会计监督体系构建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起的。这些问题都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一、 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现状分析 一是,企业管理者缺乏会计监督意识。在构建过程中一些管理者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其含义,往往认为只要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显着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否合理也就无关紧要了。而又由于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企业的经营者,其常常会认为会计监督会削弱自身的经营自主权,所以会对会计监督产生一定抵触,甚至完全不顾及会计监督给予的建议和管制,这种管理层的不支持,严重阻碍着会计监督智能锁的发挥[1]。 二是,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进而常常导致虽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却无法真正落实,形同虚设,会计监督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单位经济活动也呈现出乏力状态,由于缺乏行政方面的保障,也造成相关监督工作难以全方位实施。同时,也由于很多企业会计部门只管建设,而忽视财会惹事权,在这种制度下使得会计人员的地位无法得到独立,这也使得会计人员的任免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愿。这样的管理体制也严重打击了会计人员在坚持原则方面的意志,进而导致会计监督无法在企业实际经济活动中得到科学有效实施。 三是,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监督力度不够。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不高,其主要原因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由于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等原因,严重打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专业人才的大量流失,进而使得会计人员素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经营者在聘用会计人员时任人唯亲。这两方面原因导致国企会计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降低,因而会计监督力度不够。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使其在监督过程中采用的监督理念与模式都过于陈旧,也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制度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进而使得会计监督的职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2]。 二、 完善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策略 (1)不断完善会计法规制度。要想国企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就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保障。会计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能够将会计监督工作的每个环节进一步落实到各个部门,并使相关人员能够明确自身职责,真正实行责任制,进而使会计监督体系能够得到科学有效的完善。同时,政府也要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进一步优化国内法律结构与体系,进而使国企会计监督工作能够在法制性、强制性,以及合理性的背景下顺利落实,并充分体现出有法可依的精神,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为相关执法、会计监督等相关部门营造出健康、和谐的监督管理氛围,从而促进国有企业会计监督能力得到显着提高[3]。 (2)建立健全国企会计监督管理机制。会计工作是否能够正常进行对国企整体经济项目的实施效果与质量有着直接影响,而会计监督工作则为国企经济项目的有效落实与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先,建立健全会计监督管理机制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会计监督机制的覆盖范畴进行科学合理的拓展,进而使其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更良好的运营环境。同时,还要将构建后的会计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层面上,进而使职工的实际工作行为能够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会计监督机制的约束,所以各国有企业设立专业化的会计部门,并且还要要求其具有较为完善的操作流程与制度要求,并以此来促进会计监督机制的贯彻落实[4]。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始终遵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工作原则,并在经济效益逐步提升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结构,进而使国企会计监督工作的落实质量得到显着提升。 最后,国企还应该制定出相应的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不仅是推动国企会计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国企会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必然要求。因此,国有企业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都应该充分重视起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同时还要不断提升对会计监督工作的执行水平。另外,国家政府部门也应该严格按照问责制度,对国投企业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职责追究,具体来讲,就是国有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则国家政府部门则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的会计规法等,对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情况严重的应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处罚[5]。 (3)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国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各国企应充分重视起会计工作的者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工作。全面提升国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仅能够促进国企会计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古国企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构建现代化和先进化的国企会计监督体系,不仅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丰富、新颖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要其必须具备较强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良好的自控能力,进而使得会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自觉的遵循相应的会计法规。 然而,当前我国国企大部分的会计工作者,通常都是由上级领导直接任命来就任会计岗位的,这些人员大多数都没有经过严格、系统和专业化的资格考核流程,进而导致国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下降,在工作中实际行为操作与职业道德要求严重脱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国有企业在聘用会计人员时,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上岗考核,以及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并制定相应的资格考核制度,进而将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剔除会计工作者者行列。同时,国企还应该针对不同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会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对其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并且还要对培训后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另外,还要根据择优上岗的原则,对会计工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目的性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进而使当前国企的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能够得到全面提升,也进一步提升其实际工作质量与效率,从而为科学、有效的构建与完善国企会计监督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三、结语 总之,国有企业的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有着直接影响,而相应的会计监督体系能否得到科学有效的构建与完善,也关系着企业是否能够完成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发展目标。因此,国有企业应充分重视起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深入分析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探究出问题的具体原因,并通过不断完善相应制度,加大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进而推动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计监督论文:论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1.1财务管理的本质决定了它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所谓财务管理,就是为企业组织资金运动,处理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区别于经济管理中的其他管理工作,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灵敏度高等特点。因此,抓管理应以抓财务管理为基础。 1.2企业经营决策依靠财务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决策主要包括:产量决策、定价决策、促销决策。做到科学决策,强化财务管理,依据财务管理系统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财务管理系统是以决策为主的计划体系与组织为主的协调体系和以控制为主的管理体系之间的关联,并要求形成特定的结构和层次,具有自我组织、自我控制、自我调节之功能。因此,企业经营决策必须依靠财务管理系统。 1.3现代企业需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但是,市场犹如魔方瞬息万变,潜伏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尤其是在国际政治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国政府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而相应调整其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并在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西方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合资和联合公司、大型公司对理财提出了更高的行为规范和更广泛、更复杂的理财范围和方法。比如在企业筹资和用资方面,发展了创新金融工具(如票据发行便利互换交易、外汇期权、外汇运期和期货交易等),从而给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多元化的关系,以及直接和资本市场建立商业关系提供了条件。同时运用创新的金融工具也带来了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因此,财务管理不仅显得重要,而且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有待我们研究解决。 2.如何使财务管理发挥企业管理的核心作用 要使财务管理真正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就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2.1从解决“人”的问题入手。首先是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观念,充分理解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其次是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懂得会计核算,更重要的是要善于理财;还要求熟悉国家法律,对社会环境有一定的观察和预测能力,以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2.2理顺财务管理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权关系。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根据产权明晰的原则和企业财产委托经营制度的要求,财务部门与会计部门是必须分设的,前者是理财,侧重于企业内部管理;后者是核算,侧重于对外会计报表。当然,两者存在着不少的联系,但有联系并不韵味着意味着必须合为一体,同样地,财务管理部门还要明确划分与企业管理、生产、销售和决策部门之间的职权范围,形成以财务管理部门为核心,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管理网络系统。 2.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笔者认为应考虑围绕以下“六个中心”。即1、企业管理制度以建立指标考核机制为中心;2、经营管理以预算为中心;3、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4、成本管理以环节控制为中心;5、非经营性开支以期间费用管理和技改投资管理为中心;6、促销管理以资金回笼为中心。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3.会计的两个基本职能一是核算,二是监督 这些年来,大多数对会计核算相对重视,但对会计监督方面比较松懈,因此,出现了一些问题,像财经违纪、违法现象,乱收、乱摊、乱罚等等,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工作非常必要。 3.1改革会计人事制度。 由于现行的会计人事制度的欠缺,会计的人事权归单位管理。这样,会计的监督作用很难得到发挥。有些会计人员已经变成了领导的驯服工具,会计监督作用实际难以发挥。曾经有人提出,成立会计局,会计人员的人事编制归会计局所辖,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一设想一时难以实现。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条件下,会计人员编制可以改为归口管理,会计人员由各系统、各行业进行调配。并规定会计人员在一个单位任职期不得超过2到3年。这样,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就容易得到发挥,会计监督由被动变为主动。这种做法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均有益无害。 3.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也是一种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首先要加强财会人员政治思想教育,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各项会计法规,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使广大会计人员能够自觉的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同时也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没有熟练的业务知识,会计监督工作也是为作不好的。此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那些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揭露违纪、违法现象的财会人员给予表扬和嘉奖。从而,促进会计监督工作。 3.3健全财务机 构。目前,有些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机构仍不健全,特别是乡、村一级的会计核算单位,有些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出纳有一人监管,不利于会计监督工作。所以,要尽快的健全会计机构,配足人员。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单位起码应有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同时还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的主管审批财务负责人。只有健全的财务机构,会计监督工作才能正常运行。 3.4完善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制度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会计制约制度,制约制度的核心是钱和物应有二人以上监督管理。这里,主要讲讲倾向资金管理的两个制约制度。首先是财务印鉴管理。财务印鉴管理十分重要,各会计核算单位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它要有两人以上保管;其次是票据领用制度。票据领用制度也是会计监督的一种重要制度,各会计核算单位的空白票据(含银行支票)应有专人保管,领用时必须登记。只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会计工作才能做的更好。 3.5财会人员要自觉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会计监督,会计是主体,要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广大的财会人员尽职尽责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财会人员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首先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学习会计法规,增强职业道德,克服本位主义思想,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于一切违纪、违法的经济活动一不参与、二要抑制。在工作中一切要按照会计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只有有过硬的技术,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总之,要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着眼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真正确立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会计监督论文:会计监督职能的浅议 论文关键词:会计 监督 论文摘要:《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木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展,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但会计工作又经常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如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有些企业设账外账,假造信息;有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松弛,经济效益差,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更需要加强对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人们对与市场经济活动紧密相关的会计也有了崭新的认识,愈来愈认识到会计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会计被人们看作是各种主体单位经济活动的综合管理者和信息提供者,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监督职能必将更好地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 会计监督的概念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会计监督可以定义为"经授权的会计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和督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管理和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会计监督的主体应该是经授权的会计人员而不是会计机构。监督是一种权力机制,会计监督的客体即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会计人员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手段全面反映企业活动,监督的依据是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对企业和会计人员的外部约束力量,监督的直接目的是为企业管理者做出决策服务,最终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计监督的内容 当前经济管理处于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新的规章制度尚未健全和完善,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和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正在建立。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经营范围在不断扩展,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改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要求,但现行的核算制度与这些变化了的情况还不相适应。笔者认为,由于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因此,监督的内容应从核算工作开始。 一是要对单位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设账的违法行为,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要看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监督各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三是要实现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是推行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的重要保证。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检查其使用的会计软件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 四是要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上岗,这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因此要坚决制止不懂业务的无证人员上岗。 3 会计监督的方法 3.1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作用。 要加强对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使之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制,《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应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3.2 实行会计监督,建立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根据当前会计工作状况,很有必要由财政部门配备专职的会计检查人员,对所属会计单位进行常年的循环往复的检查,促进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保证检查制度的正确执行。在内容上要侧重对会计资料和财产的检查,主要检查凭证、账簿、报表等,核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在方法上应侧重于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对,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处理。 4 如何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4.1 正视会计的地位,积极改善会计履行职能的环境。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成来看,会计监督应该是企业内部控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受托责任,并利用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向社会有关职能部门及利益相关者证明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成果分配的合法有效性。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真正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除了需要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督,还需要财政税务部门、政府审计部门、民间中介机构甚至司法监督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与控制,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促使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运转。 4.2 实现会计职业管理社会化。 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指会计人员从业前必须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会计法》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还对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计人员重申了处罚决定。由于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受法规制度和职业纪律的约束。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对每个会计人员的从业成绩、执业执行情况做出完整记录并定期进行考核。 4.3 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监督检查,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内容。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工作,在我国还刚刚开始,实践不多,经验也有待积累,因此,有必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监督和检查,主要是监促和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同时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良好风尚,这样才能维护好会计职业的社会形象,增加会计监督的力量,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保证会计工作秩序不乱。 4.4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是执行会计监督制度的保证。内部审计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监督论文: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摘要:随着金融衍生工具在市场经济中比重逐渐增大,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对经济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合理的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由于管理决策必须以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基础,而经济信息中大于七成的数据又来自于会计,因此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又离不开会计信息系统的支持。如何有效的进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话题,因此加快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变得十分迫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体系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成因 金融衍生工具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高科技产品,经过短短四十年的发展,它得到广泛的运用,并成为国际金融领域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金融衍生工具诞生的原动力就是风险管理,而其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的不对称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交易者、经纪机构与衍生交易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个人能力有差异,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市场交易的判断会不一样.恰恰就是这判断的不一样,造成了盈利与亏损. 在我国,信息披露体系的不完善,大量重要信息数据不透明,重要资讯不公开,地方单位虚报账务,导致投资者信息杂乱,最终遭受莫名损失。 2、投机性风险 目前,纯粹的投资者越来越少,往往都禁不住现实利润的诱惑,浮躁的风气造就了一大批投机者.投机者逢低买入,逢高卖出赚取差价,盲目涌入利润回报高金融市场,推高衍生工具市场价格,造成泡沫经济。 3、产品设计不尽合理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功能是转移风险.然而实践表明,在多个品种的衍生工具的运用实践当中,风险并未有效转移反而扩大.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双刃剑”的自身特点决定的,而导致实践应用中无益而害的导火索即是不尽合理的产品设计。 4、监管机构的监管缺失导致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 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拉大了金融交易链条,助长了投机。金融衍生市场是一个创新思想不断涌现的市场,新的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这些新的产品很多是为了规避现有的金融制度和管制安排,因此衍生市场的监管难度就更大。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作为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从单位经济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其重点是对合法性的监督,促使会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和法规制度,它是会计核算的继续和深入。因此,建立起良好的会计监督体系并使其发挥作用,能避免一系列由会计信息失真引发的问题,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会计监督内容: 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相关部门和会计工作人员根据各项财经法规的规章制度,通过分析、检测、计算等途径,对运行企业经营范围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规定执行企业各项指标。 2、会计监督措施: (1)一、从社会角度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1、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2、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提高自身的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 3、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为了彻底摆脱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关系,保证其独立性,应当改变目前的审计聘任制度。 (2)二、从政府角度强化会计监督的措施: 1、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与对策。 2、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据可依。 3、财政监督是会计诚信的促进手段。 4、建立起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目标 。 三、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体系是指由若干具有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组织机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个部分。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保证了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主要监督手段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延续下来的。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难以行使有效的会计监督,会计控制管理工作是企业内部重点关注的对象,是管理控制交易控制的基础和前提。 2、对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导致会计监督不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差,难以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由于会计人员是受雇于经营者,为经营者服务从而得到一定的报酬,由此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利益关系。 (2)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概念理解不够,会计监督部门工作较为松弛,只是一个摆设而已。大部分会计工作者和单位相关负责人极易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混淆,所以,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怠于行使会计法赋予的合法权益和责任,造成内部会计监督没有任何作用可行。 (3)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大多数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也是出自于会计手中,因此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和职业岗位责任心的高低在会计监督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结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新的会计监督理论指导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的新体系也正以其崭新的面貌体现在大家面前。当然,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可以预见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管体系也不是一步到位。而其在现实中的应用必将比理论变革更加困难,我国金融市场的会计监督还任重而道远。 会计监督论文:央行会计核算监督建议 一、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 目前,基层央行会计核算监督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分散监督,二是集中监督。随着金融业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集中监督已成为普遍采用的模式。2010年11月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在监督理念、定位、目标、程序等方面均做了重大修改,使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或实施细则,使监督工作出现很多难点和问题。 (一)缴存款考核监督缺位 现阶段,基层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缴存款考核包括财政性缴存款考核和一般性缴存款考核。国有商业银行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由总行统一进行考核,基层人民银行主要对国有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和农村信用社的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进行考核。一方面,现行基层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考核方法比较单一,主要依据商业银行、信用社每旬报送的日计表、业务状况表考核,且当前部分商业银行、信用社所报送的报表仍是手工填制而成,大大降低了报表的可信度。有些商业银行、信用社为了增加其日常可用资金,有意降低日计表各科目余额,或设立二级科目,从而达到向人民银行少缴、漏缴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目的。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日计表缴存科目余额,事后监督部门难以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只能照表行事,监督乏力。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子系统对农村信用社缴存款考核存在缺陷。农村信用社一般性缴存款不足时,事后监督子系统没有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不足提示,营业部门将缴存款不足情况反馈给信贷部门,由农村信用社依据缴存款准备金不足金额和罚息率填制一般性罚没款票据入账后,事后监督部门才能发现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不足问题,造成被动监督局面。如果核算部门或信贷部门存在漏罚问题,事后监督部门无据可查,造成监督缺位。 (二)监督子系统存在功能缺陷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日常会计核算数据备份量较大,须定期由会计、科技和营业部门进行维护——删除前期已刻录的备份数据。一旦发生此项操作时,事后监督子系统在日常监督网点柜和联行柜重要空白凭证上便会出现上一工作日已监督过的重要空白凭证数据,与当日重要空白凭证发生额不符,需事后监督人员人为干预,再次监督上一工作日发生的重要空白凭证数据,造成了事后监督情况报告表中重要空白凭证监督项发生业务笔数与当日实际发生笔数不符现象,事后监督工作人员只能手工制表说明情况,逐柜组标注上日核销重要空白凭证号段,监督主管签字确认,并附在监督情况报告表后注明监督情况。这一方式一旦形成规律,将产生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监督审核不严或监督不到位问题。 (三)电子对账系统制度跟进滞后 2009年下半年,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在全国银行间已经全面运行,实现了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电算化对账管理,并相应出台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从两年来的监督情况来看,《办法》存在一些制度缺陷。一是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与《办法》要求上存在不明确事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在信息查询、申请维护等模块中提供了输入打印功能,但目前《办法》没有规定事后监督部门每日应打印的报表种类,一旦对账出现某种问题以及监督超期、对账不一致等情况,备查资料将无法可查(内部网上对账无法备份);二是《办法》中未明确对账问题处罚部门。《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暂停办理其会计核算业务”。而目前上级行没有明确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度跟进措施比较滞后,导致对账出现问题时部门之间出现推诿,使部分对账制度难以执行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银行的公信力。 二、加强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建立健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体系,重点规范会计核算监督考核行为,使会计核算监督步入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缴存款考核体系 一是针对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和信用社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考核缺位情况,建议总行尽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财政性存款法律保护,并统一规范财政性缴存款科目,加强对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科目管理,同时要不定期对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行为进行检查,对出现迟缴、漏缴或不缴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确保国家债权人利益以及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二是建议农村信用社上报日计表考核存款准备金时废弃现行的手工汇表方式,统一使用核算系统打印的报表,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少缴、漏缴等差错。 (二)研发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实时综合监督系统,理顺监督时差和监督无力问题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会计核算系统的发展需求,建立与国际会计体系接轨的长效监督机制。总行应结合公允价值的参考条件,尽早研发出综合监督系统,既满足即将上线运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监督管理系统》会计核算业务要求的实时监督内容,同时又能符合监督检查部门业务监督需求内容,保证实时监督与业务发生同步、监督信息调阅便捷、监督共享机制管理顺畅。 (三)建立完善制度跟进管理办法,适应基层会计核算监督的需要 应尽早完善事后监督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从上至下建立统一操作规范和监督标准,统一差错认定和整改模式,使事后监督工作指引更加明确,避免事后监督工作盲目性和随意性。建议总行在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平台基础上,利用现代网络传输技术和影像技术,加快监督系统的升级或换版,实行事后监督与会计核算业务信息实时互动,即时监督,解决事后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时滞问题。 会计监督论文:试论国有财政资金的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 从业务控制的角度来看,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管可分为两个部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前者是在会计主体内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实施的内部监督,后者是指来自会计主体之外的相对独立的审计组织在单位会计监督之上对会计工作实施的检查监督,通常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与本单位会计相比,就一定程度和范围而言实际上也是一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对同一经济业务过程进行控制的两个不同阶段,是资金监督全方位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虽然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以及监督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但从监督的意义和目标来看却是一致的,即保证国有资金在使用单位内部按照预算规定安全完整的运行。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国有财政资金运行中的各自职能,笔者试从会计监督与国家审计监督(即政府审计监督,以下统称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联系以及区别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认识,促进两者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项经济监督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一、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 1、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科学地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准确把握二者的职能和作用。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表面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二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独立工作,有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正确认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从本质上对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加以区分,在业务监督领域,对于充分发挥两者的职能和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2、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从宏观方面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共同推动国有资金监管工作的贯彻执行。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来看,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自身的业务工作为决策者提供正确管理的依据,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刻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加强两种监督的相互协调配合,更好的服务于国有资金的监督管理。 3、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分清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之间的责任,从不同角度客观分析评价各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监督责任是监督主体在监督过程中应负有的相应责任,会计监督的责任是指会计监督过程中产生由会计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审计监督责任是指审计监督过程中由国家审计机关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各自享有的权利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对于国有财政资金的财务运行状况,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能够通过不同的执法手段、依据不同的业务标准进行分析评价,以揭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样就产生了分析评价的责任应该由会计负责还是由审计负责的问题。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便于分清两种监督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利于对各单位资金运行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的分析评价。 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区别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的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监督的主体不同,会计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监督主体是以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为主的会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从这一点看,会计监督具有监督范围的局部性和监督人员的复杂性,也就是说,会计监督仅指单位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共同参与的一种内部控制形式。而与此不同的是,审计监督则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人民政府由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具体实施的、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因而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法定的审计机关,相对于会计主体而言,审计监督主体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它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工作的,是为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 2、监督的内容不同。无论会计监督还是审计监督,监督内容都与其职能密切相关,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不同,集中体现在二者所具有的职能不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就明确指出了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和监督。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会计职能直至今天演变为集核算、监督、分析、考核、预测等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与此相适应,会计监督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监督除了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外,同时还蕴含着会计服务的功能,会计监督作为单位内部经济监督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不仅存在于机关、企业、事业等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也广泛存在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等非国有资金单位,可以说,凡是有资金运动的企业或组织,就必然存在着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而且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会计监督在整个会计工作中的地位必将快速提升,会计监督的内容将越来越深刻,监督的覆盖面也将越来越大。审计监督的内容同样是审计职能的反映,受审计工作特点的制约,审计具有监督、评价、鉴证三项职能,其中审计监督是审计最主要的职能,国家审计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必然要与国家相关政策法令保持一致,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审计监督的内容就目前来看主要局限于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民营经济的发展短期内不会对审计监督内容的拓展产生太大的影响,但随着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集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税收纳入审计监督的范畴也是完全可能的。 3、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中的一种专门技术方法,它的方式方法体现在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例如,会计的方法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和会计检查三个方面,而会计核算又分为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试算平衡、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七个组成部分,是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互相渗透互为因果,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中,处处体现着会计监督的内容:设置账户是通过账户分类对单位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监督,其目的是将本单位所有的资金运动均纳入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记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复式记账要求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并通过“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监督和控制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直接监督;登记账簿是对会计凭证加工整理后的综合反映,其实质上是为日后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提供依据,做到有据可查;试算平衡是对会计业务处理结果实施的一种会计监督,某一会计事项处理完毕后如果不能够做到试算平衡,或者说试算后不平衡,则说明该项业务处理已经发生了错误;财产清查是会计监督最直观的一种方式方法,它主要是通过盘点现金实物、核对银行存款和往来账项进行;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也是会计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编制会计报表可以验证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要素是否完备。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每一种方式方法中无不体现着会计监督的职能。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与会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同,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不是与会计处理相融合,而是凌驾于会计处理之上独立于会计核算之外的体现政府监督行为的方式和方法。由于审计监督的职能不同于会计监督的职能,因而审计监督有其独特的方式方法,一般而言,审计监督实施前先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前调查,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过程中要编写审计日记,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审计取证,审计完毕后还要向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有违规问题的要下发审计决定书。就审计监督的具体方式方法来看,审计方式有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审计方法有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见审计署6号令),正确的审计方式方法是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合理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保障。 4、监督的后果和各自承担的责任不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各不相同的,首先,从监督的后果来看,会计监督只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手段,对会计监督的结果,会计主体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或者说,会计监督是在本单位领导之下实施的监督,其监督的程度和结果受本单位行政管理的制约;而审计监督是独立于会计主体的外部监督,它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利益,对于政府审计机关下达的已经生效的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除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其次,从承担的责任来看,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根据权利责任对等的理论,会计工作中的责任也必然归属于会计主体,也就是说,对于会计监督产生的责任应由本单位自行承担。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代表政府实施的监督,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九条也同样作出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规定表明,审计监督及其产生的责任应由人民政府或负责审计监督的审计机关负责,这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又一明显区别。三、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相互联系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尽管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区别,但作为经济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手段,两者在某些方面又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资金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监督手段,二者不可偏废。如果把资金运动的监督看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则会计监督是这一过程的前哨,审计监督则是这一过程的继续。在资金运动过程中,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一般来说,最先介入监督的是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要通过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等手段完整地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貌,掌握着大量资金运动的原始信息,会计核算和反映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会计监督的过程,就监督的本身而言,会计监督的经常性、系统性和重要性,是其他任何监督形式都无法替代的。审计监督就其事后监督内容来看,它不是一种日常性的原始监督,而是依据会计资料在会计监督之上实施的一种再监督,或者说是一种二次监督。此外,审计监督明显带有政策性监督的痕迹,它既是会计监督的延续,也是会计监督的补充,如果说会计监督是资金运动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那么审计监督就是资金运动安全的坚强后盾和最终屏障。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完美结合,增强了资金运动过程中的防控能力,起到了资金监督的合力作用。 2、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相互依存互为补充,使经济监督更加全面和完善。会计监督离不开审计监督,离开了审计监督,会计监督就会陷入孤军奋战孤立无援的境地,同样,审计监督也离不开会计监督,离开了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没有会计监督过程中形成的会计资料,要搞好审计监督工作是不可能的。会计监督需要审计监督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需要在审计监督的约束下把握正确的监督方向,审计监督则需要以会计监督为前提,以会计监督成果为依据,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任何一种监督,经济监督都是不完整的。从这一点上看,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确实存在着相互依存互为补充关系,两者的共同作用使经济监督更加全面和完善。 3、监督的对象和目标相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是相同的,都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通过对财务过程的控制和监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正因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和目标具有同一性,业务实践中往往造成一种错觉,把会计监督看作是审计监督,或者用审计监督代替会计监督,以致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其实,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和目标的一致性,并不能表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内容性质以及方式方法完全等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象相同起点的两名运动员向同一目标冲剌时速度不同一样。用联系的观点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和目标进行分析,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衡量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关系,就能够在两种监督手段相互区别的基础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为促进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完美结合提供正确的理论依据。 4、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相互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为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国有资金运动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事项发生前必须通过会计监督进行预测和控制,在会计事项发生时必须根据会计监督的要求正确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貌,以备日后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同样,国有资金运动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审计监督在加强政府调控管理中的必要性。如果只进行会计监督不进行审计监督,资金运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无法得以证明,反之,如果单纯依赖审计监督而不注重会计监督,就无法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只有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完美的法制环境,才能保证国有资金健康有序地运行,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 四、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的运用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二是国有财政资金监督过程中必须分清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三是国家审计监督的超前性问题。 1、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完美结合构成了统一完整的国有财政资金监督。首先,通过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严格的会计监督控制可以促使资金使用单位把握政策方向,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其次,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的审计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审计以国家和政府的身份参与资金监督,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个人的影响,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起到在会计监督之上再监督的作用。上述两种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会计监督偏重于资金的使用,审计监督偏重于资金的监管,对资金运动的监督不能没有会计监督,也不能没有审计监督,缺少任何一种监督,资金运动的监督都是不完整的,只有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在会计监督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监督,才能使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更加完整统一,监督制度建设更加趋于完善协调。 2、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的运用还表现在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方面。实施会计监督并保证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资金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必须承担的责任。审计监督义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实施审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它仅对审计报告的质量负责,而不能对会计工作承担责任,这既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区别,也是界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和重要原则。例如,一项国有专项资金下拨某国有企业后进行使用,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没有发现违规问题,如果以后有足够的事实证明该项资金在使用中确实存在着问题,在确认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时,显然,作为资金使用单位的国有企业应对违规行为负责,审计机关仅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审计中必要的审计风险和相应的审计责任。因此,就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义务责任来看,正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将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实践工作产生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3、国家审计监督的超前性。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形成来看,多年来人们一直习惯于“先会计后审计”的经济监督模式,也就是说,人们往往把会计监督视为资金运动的事前和事中监督,而把审计监督视为资金运动的事后监督。实际上,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审计的职能逐步拓展,审计监督已逐渐摆脱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乃至事前监督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家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逐步将工程项目预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审计范围,它说明国家审计已超脱历史的局限,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国家审计监督的超前性,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历史必然,在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廿一世纪,审计监督必将和会计监督密切协作,在经济监督中共同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会计监督论文: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净化会计监督环境 会计监督作为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从单位经济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其重点是对合法性的监督,促使会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和法规制度。它是会计核算的继续和深入。因此,建立起良好的会计监督体系并使其发挥作用,能避免一系列由会计信息失真引发的问题,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然而,目前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中阻碍会计监督职能发挥的问题不少,一些的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对会计过分“干预”,会计人员难以开展工作。不少单位负责人尽管了解《会计法》,也很重视会计工作,但法制观念淡薄,在经济益的驱动下,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虚假会计资料。《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权力,但人员职位、工资福利等均受单位负责人控制,会计人员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有些会计人员秉公办事不仅受到同事的误解和非议,有时还会遭到领导的阻挠,甚至打击报复,致使实行会计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 社会监督起步晚,很多地方还不完善,执行质量不尽人意。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单纯追求收入,忽视执业质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等,“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不够坚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也不太完善,委托审计主体很不明确。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滞后,法律责任体系存在缺陷等等。针对当前会计监督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改善会计监督的监督环境,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从政府角度强化会计监督的措施 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据可依。 财经会计法规既是约束企事业单位经济的准绳,也是会计人员据以进行会计监督的依准。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应细化,对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的规定应较为固定,减少会计操作的灵活性和主观性。完善违反财经法规处罚办法,加重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对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化条件下的会计工作,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准则予以规范,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用多层次的会计披露方式,将我国非上市企业划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层次。大型企业完全执行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年报按照上市公司处理,并进行审计,但不要求临时公告;中型企业按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执行,可以不执行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年报,但无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要进行报表审计;小型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年度报表可以简化,不要求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审计可以由其自行选择。这样可以保护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使会计监督工作有重点的进行。 2.快速与国际接轨,引进先进的理论,着手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 目前我国对财务会计的规范,采用了一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方式。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我国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原则性规定较多,但因缺少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原则基础的应用还不充分。应考虑我国国情及实施条件(如道德环境、监管体系、概念框架、会计人员素质、准则制定机构等),引进国外先进的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理念,保证会计准则的相对稳定性,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加快国际会计一体化的步伐,快速与国际接轨。着手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规范会计市场,加强财务监督。 3.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会计人员奖惩制度,进而完善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进一步细化单位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强化财政、审计、监察、人事等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能和会计监督的执法主体地位。取消政府对企事业单位下达年度目标管理的目标责任制的办法,改变只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监督检查的现象。 建立一套完整的奖惩制度,为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权力保障、法律保障、措施保障。对会计监督不力的会计人员,应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或由于会计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给有能力并且在会计岗位上敢于抵制违法行为,从而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整体效益的会计人员,在行政上给予支持,精神上给予鼓励,经济上给予激励,促进会计人员积极有效地进行会计监督。 二、从社会角度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1.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提高自身的执业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等,既保证有章可循,又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的积极主动性。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项条款的全面落实。 承接业务要谨慎,防止客户风险转移。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对单个项目实行全过程控制。业务项目的每一步都应按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做好;严格三级复核制,各级都应明确具体复核内容和承担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审计项目的所有环节自始至终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此外,要完善督导机构,加强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任会计师必须对职业质量控制负总责,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业务规律,提高执业水平。 2.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 由于合伙制的事务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将合伙人个人利益与事务所的业绩紧密地联系起来了。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发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以提高其抵御外部环境压力的能力,增强其独立性。这一思路在我国的脱钩改制措施以及《注册会计师法(征求意见稿)》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规定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为了彻底摆脱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关系,保证其独立性,应当改变目前的审计聘任制度。建议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审计聘用委员会,充当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的“中间人”,其具体工作包括对上市公司评级、招标选择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等。 3.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监管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强制性因素,有必要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杜绝继续教育走形式、学习不深入的现象,以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改进目前的以清理整顿、年度检查为主的监管手段,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以保持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 会计监督论文:对新的会计监督体系的认识 摘 要:文章对新的会计监督体系进行了分析,指出必须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关键词:会计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 国家监督 社会监督 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监督是会计主体运用记录、计量、分析、检查的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的管理活动。具体体现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由于会计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和服务活动,因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所履行的会计监督只能是一种内部监督。全面地看,会计监督应有两层涵义:一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的监督;二是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的监督,以及对会计监督工作的再监督。这既包括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工作与会计行为的监督,也包括单位外部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的监督。 一、会计监督之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适应,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有增无减,会计监督有名无实,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难点和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后,有些单位,一切开支由领导说了算,会计法规可有可无,会计人员坚持原则,执行会计法规,往往会受到打击报复,并且得不到妥善处理,严重挫伤了会计人员严格执法的积极性,使会计监督变为事后反映,成为理论上的假设和实践上的摆设。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混淆了会计监督职责分工、会计监督组织机构的层次性,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企业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监督的职能放大,会计人员不仅被赋予了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而且还要求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会计监督被作为政府监督的基础环节,会计人员被赋予了“双重身份”。但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这种“双重身份‘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由于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人事关系、切身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因此无法很好地行使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对其上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会计监督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有增无减,会计监督有名无实,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难点和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新《会计法》颁布后的会计监督体系 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问题上有较大突破。新《会计法》将会计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规范,构筑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这种规范更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会计监督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内部会计监督,而外部监督分别赋予单位所有者、政府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新《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 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手段是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由会计人员承担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通过对记账凭证的审查、财务收支的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报告的编制等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并保证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活动在法定范围之内。多年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直在经济监督体系中承担重要使命,而且在促进单位内部强化管理、保证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等方面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代表国家对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它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单位内部监督起互补作用。新《会计法》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在对会计工作实施政府监督的过程中以财政部门为主、其他政府部门协作的关系,体现了政府监督在监督主体上的“协调性”。在此要强调的是,只有财政部门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作为监督检查的直接对象,而其他部门只是在了解其他情况时需借助会计资料进行,即检查会计资料只是他们完成各自检查目标的手段。此外,在财政部门行使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权时,可以结合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预算管理以及专项检查来施行,并使这种监督经常化、制度化。有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谎报情况。 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它是一种外部监督,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证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的社会审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看,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并接受委托,对有关会计事项如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法律公证性的审计报告,以此为委托人和有关方面服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且其审计工作具有法律公证性,因此,其监督也是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新《会计法》增加了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门条款,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规定改善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对会计中介机构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在新的会计监督理论指导下,我国会计监督的新的框架体系已经以其崭新的面貌体现在新《会计法》之中,也必将能够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出无可比拟的作用,显示出其巨大的威力。 会计监督论文:德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及其启示 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密切相关。目前,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两大派别:一是美、英等国为代表的股东利益导向模式;另一种是德、日等国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导向模式。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也各有特色。本文对德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特点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并概括了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环境与公司治理结构 1、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环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其最高指导思想是“竞争秩序”观念,即由国家的秩序政策的力量维护自由的市场经济。会计作为管理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有效手段,充分体现了这种秩序观念。如在会计工作规范上,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而是试图通过法律规定企业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公司法》、《税法》、《商法》中的规定来体现,即“会计规范法典化”。 在德国,独资公司占企业总数的87.3%。中小企业大都是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只占公司总数的5%左右。大型私有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少数大型“公私合有”公司,都基本上实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大股份公司在企业总数中的比重并不大,只占公司总数的2%左右。 德国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也具有与美、英等国完全不同的特点。企业和家族在股份公司所有权中占主导地位,大约85%的大型股份公司至少有一位持股量在25%以上的股东。由于股权分布较为集中,股票的投机成分较少,大部分股东可以通过向监事会委派自己的代表以直接获取会计信息。因此,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是很高,股票交易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也没有额外的要求,影响很小,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也都可以直接从企业中获取会计信息。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决定了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必然采取以内部监督控制为主的模式。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银行在德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德国的银行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虽然银行持股的比例仅为10%左右,并不是很高,但由于德国的银行可以充当小股东的股票托管人,并被赋予可撤消的投票权,所以银行凭借这种投票权可获得比实际持股比例多得多的投票权,从而能够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有效地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公司监事会。另外,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性质也使得银行成为德国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2、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是其“共同决定”的治理模式。共同决定(Co-determination)就是由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与股东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决策机关,实行联合决策式的“两会制”。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管理委员会(相当于美、英的高级管理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相当于美、英的董事别组成。管理委员会的委员被称为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具体运营。监事会成员不能充当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 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公司股东、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具有任免执行管理委员会成员和主席的权力;监督执行管理委员会成员是否按公司章程行使经营权;对资本增减、筹资与投资等重要财务事项进行决策;审核账簿、核对资产,并在必要时召开股东大会。由于公司监事会有权聘用和罢免管理委员会成员,因此,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二、德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 由于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均与美、英等国有所不同,因此德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与美、英等国也有很大区别。 1、监事会审计 在德国公司中,由于管理委员会全部都是执行董事,而监事会成员不得在管理委员会兼职,监事会的成员都是非执行董事,再加上监事会有任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力,使得监事会的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须像美、英等国那样设立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可以检查公司账簿、文件和财产物品;也可以为此目的而委托某个监事会成员,或者为了某些特定任务而委托个别专家。在检查公司账簿时,有权委托财务专家和会计师,这些权利是保证监事审计职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监事会的信息主要来自执行董事会,因而重点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由于德国公司的监事会实质上是由股东、职工和银行三方面共同控制的,因此,监事会对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就能够较好地体现股东、职工、经营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2、税务审计 税法对德国财务报告和审计的影响非常大,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所采用的原则应与税法要求相一致,所有纳税扣减项目都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为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遵循税法及其细则的规定,德国还开展税务审计,成了保证德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客观性的又一道屏障。 3、独立审计 虽然德国的独立审计总体上讲还不很发达,但对于股份公司来说,独立审计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1931年为标界,在此之前,审计业务主要是由非专家的监事负责进行,而在此之后,审计业务则委托给了专业审计人员实施,但监事会具有选择和更换审计人的权力。1965年的股份公司法规定,对全部公开公司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都要进行审计。1969年的公司法又将审计对象扩展到公开公司以外的公司,在该年制定的《关于一定企业和康采恩计算的法律》中,规定无论企业的法律形态如何,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披露年度决算书并接受决算审计师的强制审计。 4、内部审计 在德国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出现较早。德国最大企业之一的克虏伯公司。从1875年开始就已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德国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主要有三种情况:(1)隶属于管理委员会,这种方式在少数特大型企业中采用;(2)隶属于总经理,大多数德国企业都采取这种方式;(3)隶属于财务副总经理,目前有一部分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但将会越来越少。显然,与美国公司内部审计更多的是隶属于财务副总经理或主计长的状况相比,德国公司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层次相对更高,这与德国公司更重视内部监督有直接的关系。 三、结论和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和启示: 1、德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不仅注重股东利益的保护,而且特别注重对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保护,其监事会成员中既有股东代表,又有职工代表和银行代表,这与德国在公司治理中倡导“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有很大关系 在我国,虽然《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设置做了原则规定,并要求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职工代表比例的下限,因此,上市公司监事会中由职工出任的监事并不多,仅占全部监事的20%左右,并且当出现意见分歧时,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通常是采用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职工代表的意见很难左右监事会的决议。至于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在监事会监督中就更难体现。因此,监事会的监督实质上代表的仅仅是大股东的利益。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环境的状况与德国公司较为接近,德国公司所倡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及其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基本构造很值得我们借鉴。 2、德国公司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监事会的监督在整个会计监督体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监督主体与决策主体分离从而使监督主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是构建有效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与德国公司的监事会监督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实际运作情况很不理想,大多数企业的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监事的遴选机制使得监事会无法保持其独立性;二是监事的专业素养不足,缺乏权威性,无法完成监督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重任。因此,切实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监事的素质是完善我国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一个重要问题。 3、各种监督关系清晰、分工明确是构建有效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关键 虽然德国公司同时存在着监事会审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税务审计等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形式,但它们之间的职责关系却界定得十分清楚,从而使整个监督体系有条不紊、协调有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独立审计并非作为一种可以取代监事会监督的独立监督形式,而只是把它作为加强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的手段来使用,而且选择或聘请独立审计人的权力在监事会,这使得监事会的监督更为有效。我国《会计法》构建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将社会审计监督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相提并论,对此,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应当正确认识独立审计在整个会计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依靠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的监督来形成,独立审计则应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的一种借用手段来使用,而不应当把它作为第三种监督力量来看待。 会计监督论文:健全现代企业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 公司治理其实质就是一种制衡机制,它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条件下,由于股东对经理人的控制减弱,而形成的一种“以股东为核心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现代企业制度均建立了以“三会”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决策权和经营权得到最大化的发挥,但公司的监督机制仍不规范或比较薄弱。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研究和探讨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信息是企业向外界传递其经营、发展情况的重要信息,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决策正确与否。 因此,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减少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相互制衡,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会计监督的削弱不仅造成当前公司治理失效,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也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 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必须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在内部成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对经理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工具,在外部成为政府、社会公众等监督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会计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在企业内部由于两权分离,相互制衡,股东必然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的会计监督。在企业外部,债权人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也非常关注企业的会计监督;政府为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必然加强宏观会计监督。同时,还由于所有者自身素质或专业知识的限制,委托注册会计师代其进行会计监督,从而使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拥有了更为广泛的会计监督主体。 2.会计监督目的的普遍适用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会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不仅适用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而且能更多的适用于广大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投资者等进行各种决策。因而,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会计监督的服务对象变得更为广泛,会计监督的目的具有了普遍的适用性。 3.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为适应新的公司治理环境,必将形成以所有者为主体的微观会计监督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会计监督相结合的新的会计监督体系,充分地发挥微观会计监督在经济建设的作用,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同时为满足股东、债权人、投资者、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不同要求,会计监督的内容变得更为广泛、深入、细致;会计监督的形式也将更为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 4.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宏观上政企分开,微观上两权分离,使得会计监督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达到真正的独立。而且为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方的需求,会计监督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出现,独立性更成为他们工作的灵魂。 在目前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其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目前“外部会计监督不力,内部会计监督缺失”问题,笔者提出从两个方面来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即宏观方面(外部会计监督)和微观方面(内部会计监督)的一些设想: 1.外部会计监督是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对社会总资金的运动和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控制,监督主体主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加强外部会计监督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有关的会计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①依据《会计法》、《证券法》、《审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加快对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培育,健全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并且通过法律法规的健全,确保社会审计的独立性;②制定和颁布《会计监督条例》等法规,为会计监督的实施提供完整可靠的法律依据,并保证会计监督人员的合法权益;③大力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会计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模式。合理协调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等)的监督职能,避免重复监督而又监督不力。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3)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企业的会计信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社会信息,对社会的各方面都会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它也是社会了解企业的重要渠道,必然要受到社会的关注和监督。 2.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是对具体的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的监督。 (1)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相结合,建立严密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实现其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保障。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企业应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化企业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充分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为会计人员实施内部会计监督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需要注意:①合法性。应以国家的财经法规为准绳,制定合法而有效的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制度。②严密性。监督管理制度应周全严密,不应出现控制或监督的空白。③适应性。符合本企业实际需要,并且随着企业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使其能够不断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始终如一地发挥最大作用。 (2)设置合理的企业会计及会计监督机构。在实行公司治理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设置合理而运行良好的会计监督机构是进行会计监督工作的基础。就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企业,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或财务总监,由独立董事组成或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如实编制会计报表,披露会计信息。 (3)改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委托关系,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改变企业是会计人员直接委任者的关系,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直接脱钩,变经营者委托为所有者委托。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让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4)加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的失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这就需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使会计信息质量从源头上得以提高。 会计监督论文:国家审计会计信息监督的制度基础 [摘 要]会计信息失真似是一种顽症,强化对会计的监督、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赖于建立一种有效;的会计信息监督机制,而国家审计无疑是这一机制中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应选择合理的组织模式,以发挥国家审计会计信息监督的制度基础作用。 [关键词]国家审计 组织模式 立法式 所有权监督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监控多采取间接监控手段,会计信息也越发成为这些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者受托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进而作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本质描述和基本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客观经济活动适当相符。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会计造假盛行,已成公害。琼民源粉饰会计报表的严重作假行为,制造了一个“中国股市的大骗局”,给众多的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1996年的“渤海事件”、1998年的“东北药事件”、“红光事件”等又何尝不是造成了这样类似的恶劣后果,尤其是震惊整个社会的银广夏案件,使得虚假会计信息成为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说这些是点上的问题的话,那么,下面的情况就具普遍性了:财政部从1999年起对全国不同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抽查表明,会计信息失真大有逐渐加重之势,会计信息质量越来越令人担忧。在美国,几个大公司会计造假丑闻也接连曝光,从安然到世通、从施乐到默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造假的数额一个比一个人,也给社会造成极大震动。 我们需要治理会计假账,防范会计信息失真。这有赖于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计信息监管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审计无疑发挥着独特的监管作用。审计是具有比财政、税务、银行等经济监督形式更大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形式,但又是实务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研究审计无疑需要研究审计的技术、方法和技巧等,但是,欲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审计而言,必须研究和采取适宜的组织模式,审计自1983年得以恢复以来,我们似乎过多地关注了审计程序与技术,而对审计组织模式或体制的研究还不够,即使涉及也仅是不触痛处的。当今,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审计体制的改革也必须与其相配套。 关于审计组织体系,在理论上,尽管有多种观点,但却从未否认过“国家审计是主导”的基本观点,我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应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家审计对于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起着主导作用。我们需要研究审计组织模式,尤其需要研究国家审计适宜的组织模式。 二、国家审计的不同组织模式 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的财政经济综合监督部门,它代表国家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计职权,履行审计义务。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存在诸多差别,所以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方式及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也存在很大不同。 在世界范围内,有四种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形式,并形成了相应的内部关系。 1.立法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机构,在立法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立法机构报告工作。在世界上,有相当多的国家都采用这种模式。但最早采用的是英国。1861年英国在议会下设立了决算审查委员会,实施审查国库收支的审计:工作,并向议会提出报告。1866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国库和审计部法案》,并依此法案在次年成立了国库审计部。这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式审计制度的诞生。美国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二权分立的国家。这三方面的权力分别由国会、法院和政府来行使。审计总署受国会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独立于行政之外。美国这种体制的形成主要是受英国的影响,美国使得“立法模式”进一步完善,它与英国一起被称为“立法模式”的代表,因此,有人把这一模式叫做“英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审计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它们之间是相对独立的。 2.司法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机关建立在司法系统中,具有司法权。首先采用这种模式的是法国。1807年法国正式通过法令,决定新建具有司法性质的国家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是介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司法机构,它不归属司法部门,但拥有司法审计权。这种体制的总体目标是把国家审计管理法制化,以此来强化国家审计管理的职能。欧洲、南美和非洲一些原为法国殖民地的国家,如希腊、塞内加尔、阿尔及利亚等,由于受法国的影响,先后按司法模式建立起国家审计制度。除上述国家外,另一个较有影响的选择司法模式的国家是德国。在世界审计史上,法德两国的国家审计合称“大陆派”。这种模式·厂的中央审计组织和地方审计组织是没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的。 3.独立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国家审计机关既不隶属于立法机关,也不隶属于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具有超然独立性。日本采用这种模式。1889年5月, 日本根据本国宪法制定了《会计检查院法》。该法规定,会计检查院直属于天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1947年,修订了《会计检查院法》,这意味着独立模式的国家审计制度最终形成。修订的《会计检查院法》表明,会计检查院不再隶属于天皇,并独立于国会、内阁和司法部门。独立模式下中央审计组织和地方审计组织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4.行政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系统,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对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审计监督。这种模式的国家审计,其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差于立法模式的国家审计。世界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大都采用这种模式。这些国家采用非“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行政模式是与其相适应的。前苏联是较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欧各国在苏联的影响下也建立了苏式的行政模式国家审计制度。但后来有的东欧国家依照本国国情放弃或改变了这种模式,如南斯拉夫后来采用了立法模式。目前,某些北欧国家象瑞士和瑞典,其国家审计也设在行政系列中,具有行政模式的某些特征,但其审计工作又要向议会报告,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议会执行检查职能的附属机关。我国国家审计也采用了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审计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一般是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的。 综合而言,上述四种模式中的前三种属于独立型的,后一种属于半独立型的。独立测的国家审计机关较为符合审计的三者关系,即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的三者关系,在这些模式下,审计的所有权监督理论可以得到最为直接的体现,即国家审计机构接受公有财产所有者代表的委托,或直接代表财产所有者对公有财产的管理者和使用者进行审计监督,其结果是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都较强,尤其是独立模式,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最强。行政模式之所以叫做半独立型,因为在这种模式下,委托者和被审计者有时是合二为一的,审计的三者关系不尽明确,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是不如独立型的。尽管这样,国家审计机构的审计行为也是代表财产所有者并以其需要为出发点的,只不过它或多或少地还受到财产经管者的制约。应该说,某些国家之所以采用行政模式,是与其当时政治和经济体制及其他诸多客观情况相吻合的;如果舍此而求彼,反而适得其反。所以,无论是独立型,还是半独立型的国家审计机构,其设置都体现了所有权监督的需要。 三、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选择依据 一般来讲,设立审计组织是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的前提条件,而设立审计组织必须遵循一定的依据。 1.所有权监督的审计溯源理论依据 审计的溯源理论是关于审计产生利发展客观基础的理论。所有权监督作为审计产生利发展的客观基础,自然也是审计组织设立的理论依据。根据所有权监督理论,审计代表财产所有者进行经济监督,在监督的内容、方式及目标上,都应考虑财产所有者的需要或要求,这样,在设立审计组织时,就应以满足财产所有者的这种需要或要求为出发点,并以此作为审计组织设立的依据。首先,设立审计组织应在其隶属关系上考虑所有权关系的要求。我们已经知道,财产的所有权与经管权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基础,不同的所有权应由不同的审计形式米代表。就内部审计而言,监事审计组织直接代表具体企业的股东集团(出资者所有权)的利益,直接隶属于股东大会;企业内部审计组织直接代表法人所有权进行经济监督,直接隶属于企业的法人代表。部门内部审计,有的代表出资者所有权进行经济监督,有的代表法人所有权进行经济监督,所以,隶属关系视所有权关系而定。其次,设立审计组织应在其作用的侧重方面考虑财产所有者的要求。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形式,可以在财务审计、[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方面发挥其具体作用。设立的审计组织,发挥的作用是侧重于财务审计,还是法纪审计,抑或是经济效益审计,应考虑财产所有者的要求。在审计界,有人认为,审计组织设立的理论依据是独立性和权威性。实际上,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审计组织按所有权监督理论设立后所表现出的一种必然结果,而不是前提条件或理论依据。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或阻挠,组织独立是其具体表现之一。权威性是指审计在独立性的基础上所表现出的监督活动的高层次性和审计结论和决定在一定程度上的可信赖性。审计代表财产所有者进行经济监督,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就使得审计在经济上完全脱离于被审计单位,不从事任何的经济业务,在组织上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它只隶属于财产的所有者。正是由于审计这种相对于财产经管者的超脱性,决定了其必然具有独立性。所有权与经管权相比较,所有权为经管权提供物质要素,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约束,所有者可以对企业所获利润进行分配。所有[权是一种终级权利,它高于经管权,由此决定了审计所代表的所有权监督具有天然的权威性。正由于审计组织的设置必然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所以,实际设置审计组织时不能违反这一规律。 2.提高审计效益效率、明确责任、规避风险的审计目标理论依据 审计目标是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期望取得的结果。对于具体的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期望取得的结果,尽管有不同表述或观点,但有一点是勿容质疑的,那就是审计应高效益和高效率地实现其目标,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明确审计责任,规避审计风险。在弊端审计阶段,要高效益、高效率地查错防弊;在财务审计阶段,要高效益、高效率地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鉴证,以便为广大的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应作出投资决策;在经济效益审计阶段,要高效益、高效率地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分析和评价。在这些不同的阶段中,都应根据审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环境,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规避不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要高效益和高效率地实现审计目标,要明确审计责任、规避审计风险,就应设置或建立能满足这一要求的审计组织或机构,就国家审计而言,应设置适宜的审计组织模式。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制依据 设立审计组织应符合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在此基础上,还应具体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说,制定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应依据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这样看,设立审计组织似乎只要遵循了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就够了,但是,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作为设立审计组织的理论依据只是一种宏观要求,不能给予具体指导:而且,制定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除了遵循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以外,还考虑和兼顾了其他诸多情况和因素,例如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当时的审计环境等。所以,设立审计组织遵循法制依据与遵循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依据并无重叠,更不矛盾。就我国而言,遵循法制依据设立审计组织体现在很多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审计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了审计局或审计厅,确立了国家审计在隶属关系上的行政模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建立或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机构,该机构直接隶属于本部门或单位的有关行政或业务负责人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制企业设立了企业内部审计或监事审计机构,隶属于出资所有权或法人所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批准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民间审计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我国现行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弊病和症结分析 我们有必要从这一体制的产生说起。八十年代初,特定的经济和政治形势促使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建立我国审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紧迫而又细密的研究,其结果孕育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审计监督制度。当时理论界就国家审计体制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将审计机关置隶于人大系统,以强调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将其归属政府,中央审计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经多方商讨后,1982年12月修改后的宪法对国家审计体制采用了后一种方案。 应该说,这一体制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我国当时国情的。当时我们急需建立审计机关,考虑的着眼点是采用哪种审计体制更有利于迅速建立审计机关并及早发挥其监督作用。当时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作为立法和权力机关的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正值恢复与健全时期,采取行政式的国家审计体制是适当的。实践证明,这一体制成功地创建了我国的审计机关,走过了中国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的奠基阶段,并使国家审计的组织机构在规模上不断得到发展,管理上逐步得到加强。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对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越来越强调,对国家审计监督作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直沿用至今的现行国家审计体制越来越难以满足这种需要,其不适应性乃至弊病便逐渐暴露出来。 1.自我手术效应日趋严重 按照审计监督三者关系理论,审计机关作为审计监督者应接受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经济管理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向委托者报告结果。而现行体制说明审计实质上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经济运行的管理权与监督权集于一身,使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成为空壳,从而形成审计的自我监督、自我手术效应,并日趋严重,大大削弱了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2.监督领域的真空地带时有形成 由于监督的权威性较小,独立性较差,加上自身利益考虑,使得审计机关对同级被审单位几乎难以发挥监督作用,对有些重要部门和领域有时也不能或不敢涉足,如在政府决策失误、计划失调、财政收入流失、支出失控以及政府短期行为等问题上,审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监控作用。因此,审计监督出现真空地带,这种情形并不时发生。 3.以权压审现象难以杜绝 现行体制下,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与本级人民政府有着直接关系。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时利用这种关系来干扰审计工作,致使形成有关方;面以权压审现象。 4.审计迁就变通行为已是无奈 从一定意义上讲,审计者与被审计者总是存在矛盾甚至冲突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解;决这些矛盾或冲突。现行体制下,审计机关不能真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只能迁就变通,成为本级政府维护区域利益的工具,充其量也只能在极低程度上维系和约束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利益分配格局。审计的这种迁就变通行为并非自愿,实属无奈。 综合上述诸多弊病,其根本在于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不适应或已不适应审计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的需要,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 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审计生命的根源。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上述弊病,其表层原因是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造成应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缺乏的缘由无疑是上述弊病的根本症结。对此,我们必须作透彻分析和研究。 1.历史环境的局限 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受特定环境的影响,审计也不例外。纵观新中国成立前的国家审计产生与发展过程,其领导体制一直是行政模式,即各级审计机关分属本级行政政权领导。我们知道,审计在我国奴隶社会的早期——西周便基于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了,此时的审计职权直隶于居百官之首、掌邦国之治的冢宰或大宰,而最终受制于朝庭天子。此时审计领导体制行政模式的采用是适合当时社会经济环境的。因为奴隶社会的早期,生产方式还很落后,经济活动还很不发达,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也只能在浅层次上得以分离,审计应该也只能归由阶级利益的统治者来领导。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审计监督越来越规范。这种规范性应体现在审计方式方法越来越先进,审计范围内容越来越深广,审计规划管理越来越科学,审计领导体制越来越合理。但遗憾的是,审计领导体制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基本上沿袭了审计萌芽与产生时的做法,只不过国家审计机构已有多个层次,领导体制也已形成一个网络。应该说,这是与我国整个社会制度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相一致的。国家审计领导体制的缺陷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因此,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国家审计在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上便受到很大影响和限制。 新中国成立时,由于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没有专门设置国家审计机关,其职能是由财政、银行、税务等经济监督形式代替的。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八十年代。1978年党的11届3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但开始时,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尤其是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还远未涉及和展开,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只是刚刚恢复。况且,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任重道远的。总之,八十年代初期,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存在的缺陷和弊端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正是在这样的政治与经济背景下培育了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审计体制。尽管这一体制从一定意义上讲是适合当时政治和经济形势的,但它一产生,便带有一定缺陷,并逐渐成为一种致命因素——影响或削弱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环境影响和限制的结果。 2. 理论研究的不足 科学的理论是指导实践的重要武器。如果说现行体制产生之前,限于时间和各种因素,对审计理论未能作深透研究,那么,在此之后,这一工作的开展还不能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就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了。长时间以来,我们偏重于审计业务具体操作技术的研究,对审计的深层次理论和关系到能否发挥审计真正效能的管理体制未作广泛的、有实际意义的研究,其主要表现就是对关系到能否使审计的独立和权威地位得到保障的、西方己作长时间研究并有广泛应用价值的审计三者关系理论,我们既没有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也没有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探讨,以致使我国的国家审计管理体制至今还不能完全符合这一重要理论。按照审计三者关系理论,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者应接收财产所有者的代表一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被监督者——各级政府及其所辖单位和部门的经济与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委托者、审计者和受托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所体现的审计关系实际上是二者关系,因为只有受托者和审计者,没有委托者。这就混淆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关系,违背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由于审计理论研究的不足。实践就必然得不到科学理论指导,体现在审计体制上就是现在这种缺乏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的状况。 3.综合改革的欠缺 ll届3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几年政治、经济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是不容置疑的。审计从无到有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就国家审计体制而言,也是历经几次改革的。如将中央各部委的审计机构由原来的纯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改为兼有外部审计的管理体制,即将中央各部委的审计局改为审计署的派驻机构,实行特殊意义上的双重领导:各级地方国家审计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在其工作辖区内设立派出机构;特别是,刚实行不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该说,这对增强国家审计机关的执法权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也不可否认,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各种改革措施有时缺乏有机协调,加之人们认识能力和客观环境的限制,使有些改革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就国家审计管理体制而言,虽经上述几项改革,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审计独立性差、权力地位弱的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利地位虽有所强化,但还未能跳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的总体框架,未能摆脱其禁锢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的指导思想。这既有国家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不够的原因,也有审计与其他各项政治与经济改革措施之间缺乏综合协调的重要缘由。 4.自身素质的弱化 审计从其自身职能讲,应当具有较强的经济监督权限,但这一权限的行使,除了具备各有关外部因素环境外,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与此相适应的素质。现行国家审计体制难以培养与造就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反过来,低素质的审计人员又加剧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病。因此,当前国家审计人员的素质弱化也是造成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种种弊病的重要因素之一。 上述症结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地诱发并助长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种种弊病。透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病,分析其症结,目的是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 五、我国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确立科学的改革思路 根除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病,其根本就是改革现行体制,改革现行体制则必须把握一些基本原则,理顺总体思路。 1.总结历史,研究现在 上已述及,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自古至今都是行政模式,但这一模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是存在很大差别的。这就要求我们比较这一模式各个历史阶段的不同特点,总结其经验教训,并对现行审计体制的每一细节及其与其他有关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便在明古悉今的基础上设计改革方案。 2.立足现在,着眼未来 改革国家审计体制,消除其弊病,是为了摆脱国家审计的现实困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监督作用。但每一步改革都应不是权宜之计,要高瞻远瞩,着眼未来,使改革后的国家审计体制能较长时间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3.基于本国,借鉴他国 世界各国由于在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上存在差异,于地理、历史、民族和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便使国家审计体制具有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特点。四大模式的区别在于将国家审计机关有的归属于立法系统,有的归属于司法组织,有的归属于行政机构,而有的置于完全独立的地位。应该说,四种模式各有优缺点,但比较而言,立法模式更为科学合理,更符合审计的三者关系理论,所以,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设计改革方案时,应针对我国国情,借鉴这一模式,以使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逐步趋于合理。 4.尊重科学,注重合理 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必须依照体现科学规律的审计三者关系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合理的改革方案。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改革方案应是可行有效的。 (二)设计理想的目标模式 国家审计体制既属于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也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内容。所以,改革国家审计体制,既要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又要满足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健全、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和完备的法制机制在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并监督国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实现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从而使整个政治体制富有效率和充满活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开发与使用各项经济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达到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根本措施是放权、分权与责任制约。放权,要求从总体上使我国的政治与经济生活处于一种“宽松、自由”状态;分权,要求各项政治与经济工作职责明确,权限相宜;责任制约,要求从宏观与微观上使各个岗位、每项工作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 所以,设计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时必须与上述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相协调,并充分体现放权、分权和责任制约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并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和思路,我们设计出下列理想的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目标模式。 (1)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最高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计院,取消国务院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高审院负责对国务院及其所辖部门进行经济监督,实行与高法院、高检院相同的管理体制,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在权限上相似,在职责上侧重于经济监督。 (2)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院,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的审计局或审计厅。地方各级审计院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进行经济监督,实行与本级法院、检察院相同的管理体制,即各级地方审计院既隶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又要接受上一级审计院的领导,在权限上相似,在职责上侧重于经济监督。 (3)在一定时间内保留中央各部委、地方各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大城市的审计派驻或派出机构,使其继续负责对本部门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经济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但在关系工归属于设立派出机构的审计院,各部委、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应积极协助和支持派驻或派出机构的审计工作。待时机成熟和条件具备后(改革后的国家审计体制走入正规),再取消派驻或派出机构。 (4)高审院、地方各级审计院及派驻或派出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或在特定时期内设立若干或特别职能机构,并使其职责分工,岗位明确,工作配合,相互牵制,以形成高效、协调的组织网络。 这一模式的确立,符合审计三者关系理论,确保了审计机关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其综合的、高层次的经济监督职能作用。它不仅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也与国际惯例相吻合,符合世界审计发展的趋势。但是,这一模式确立后,需要在其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而具体改革方案存在一个逐渐完善的磨合过程。这一问题就需要在实施环节解决了。 (三)规划合理的实施程序 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一般包括五个阶段: (1)设计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在上述目标模式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并应经过初步论证,以奠基础。 (2)试行阶段。在这一阶段,对设计好的改革方案,应在特定范围内进行一点或多点试行,以求稳健。 (3)总结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对试行阶段正反两方面的结果进行科学总结,并对原方案进行修正,以求准确。 (4)推广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对修正后的改革方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速度,以求高效。 (5)完善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对推广后的改革方案,针对新时期出现的各种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并加大实施力度,以求健全。 上述三个对策构成一个整体,运用时,必须将其予以综合,以发挥其合力作用。 (四)建立保障机制 为了确保立法式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建立与运行,必须建立起保障机制,主要包括适时修改《宪法》和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加速我国整个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使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协调进行等。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这一工程的完成,需要研究诸多理论问题,解决许多实际矛盾。 会计监督论文:试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提出建立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其中,内部会计监督机制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方式,包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审计诸方面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本文着重就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问题进行探讨,以求不断强化管理,保证会计工作权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一、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单位负责人 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要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2、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的监督制约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程序明确,实施内部审计的办法与程序明确。 3、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经常了解掌握会计工作情况,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带头执法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作为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应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实施全过程控制的财务管理 财务与会计是属于两种不同层次的活动,它们应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财务管理就是组织单位资金运动、处理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1、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务管理的重点由资金管理转向财务会计监督,进而转向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形成的控制系统。通过对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促使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2、实施对资金运动过程的监控。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施对经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监控,包括有计划地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与经营决策,实行事前控制,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财务监督,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等。 3、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实现财务管理任务的关键是要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包括进行财务预测。制订财务计划、组织财务控制、开展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反馈、实行财务考核等等,保证各环节的衔接,保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 4、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 三、设置合理操作规范的会计管理 根据会计工作客观性原则应设置合理的会计岗位,做到按事设岗、按岗设人,人员精干、各司其职,达到会计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过程管理的有效实施。 1、注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作用。会计岗位设置中应注意横向与纵向关系上的相互牵制作用,以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预防发生错误和弊端,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与完整。 2、认真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与基本操作要求,要把经济活动中与会计有关的重复出现的经济业务按照客观要求来规定其处理程序,使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化、标准化,避免会计工作手续不严与职责不清的现象发生,务使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限期达到规范要求。 3、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帐簿设置与记帐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达到真实、及时和完整。 4、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系统作为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体系,主要体现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与会计报表三方面。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会计帐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并通过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报告。通过规范的会计技术处理,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单位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的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主要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1、规范审计行为,突出评价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企业经营决策依赖于对经济活动的执行及其结果的客观检查和评价等信息的反馈。要拓宽内部审计领域,规范审计行为,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签制度,突出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2、明确工作重点,发挥内审作用。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要积极参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从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并要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决策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3、做好后续审计,实施审计认定。内部审计管理应建立对审计事项的后续审计制度,对单位重要经济活动、重大资产重组和经营结构调整实施跟踪审计方法,通过后续审计对其帐务处理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行审计认定,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4、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内审效率。随着企业经营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内部审计工作要引进现代管理理论,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积极加快计算机审计的应用,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论文:企业信用工程建设探索 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资源综合性系统平台,没有将把实施企业信用工程深入到企业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各个方面,没有让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能参与互动的一个企业信用系统平台。从而使失信企业,依然可以在市场上“乐行逍遥”、依然“生机勃发”。 一、何为企业信用工程 如中国人民大学葛荣晋教授在他的着作中所述:企业信用工程,是把企业家及其员工的诚信意识贯彻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内容有:以诚待客、质量信用、价格信用、包装信用、计量信用、广告信用、售后服务信用、合同信用、借贷信用、财务信用(不做假账)等。本文认为企业信用工程应该是对企业在对利益相关者履行应尽责任的基础上,对其履约能力和信用度进行的一系列建设工作。也可理解为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环境而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就是企业信用工程。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应该包括企业内部信用与企业外部信用建设两个方面。由此来看,企业信用工程建设不仅仅是企业内部自身的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也包含企业外部即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与其他机构围绕企业信用而所进行的共同建设工作。企业信用工程应包括企业自身的诚信文化建设、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部门,也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信用建设。如企业信用征集系统、企业信用评级审定体系、企业信用动态监管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企业守信激励机制、企业信用披露机制、企业信用档案对外公开检索系统等。本文将重点以企业外部信用建设和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来论述企业信用工程建设。 二、我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对策 我国企业失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因信息不对称,使外界对有些失信企业的信用状况无从获知,继续受骗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持续加大。针对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重点要建立公司信用传输机制。即设法使公司信息数据社会化,增强信息市场的透明性,以减少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世界正在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一个虚拟世界的形成,随着计算与信息技术的奇迹般的发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电子技术条件现已成熟。随着IT产业迅猛发展,网络化迅速普及,通过电子网络可将信用资料向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网上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也愈来愈方便。根据我国的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现状,接下来主要从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来探讨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对策: (一)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的技术对策 由于企业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与企业合作交易风险增大,因此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全网络联合系统平台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技术对策,即实现“企业信联制”。“企业信联制”模型如图所示:如图示(1)所示,企业信用数据主要有:企业信用数据收集———企业信用数据核实阶段———企业信用数据存储加工处理阶段———企业信用数据对外公布与检索四个阶段。笔者认为企业信用数据系统中心可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牵头负责建设。企业注册数据是企业信用最基础的数据,主体企业在向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基本注册信息时,就包括了如: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等,由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后再提交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如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在与企业进行交易时,如企业有违约或失信行为时可以持交易单据证明将失信情况提交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核审后再提交到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如企业员工在企业工作中发现企业有违约或失信行为时,如拖欠克扣工资、不按法律办理保险等等,可将情况反映并提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处理后,如企业确实存在失信行为,再将失信情况提交到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如消费者在使用某企业产品时出现与产品说明书承诺或重大安全事项应该告知使用者的企业却没有告知的等失信行为,可持相关凭据将情况提交到消费者保护协会,待消费者保护协会核实处理发现企业确实有失信行为的可将记录情况提交到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如社会媒体对企业在某方面失信行为进行报道、曝光时,可将数据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经国家主管单位审核后再提交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再如企业在与银行进行合作时,企业因贷款等方面产生失信行为后,银行可将企业失信情况直接提交国家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其中特别是牵涉国际交易,统一由商务部国际监管部门给予认定。 法院也应对企业因民事、经济纠纷所引起的裁决做好记录并提交给全国企业信用系统平台。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对企业信用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后,根据不同的查询对象设置不同的权限,公开不同内容的数据,并将查询结果数据以形式多样化的方式展现出来,如企业信用在具体不同方面的信用记录,分类查询、报表、图表等数据服务。 (二)企业信用工程的管理对策 以全国企业信用数据系统平台为载体,同时完善与加强管理配套。 1.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征集与审查制度。在企业信用征集上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框架才能够为征信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重点要解决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如何征集,哪些是主体企业必须提交征集的,哪些是主体企业主动自愿选征的,哪些数据由哪些部门负责征集等问题。应以立法形式来规定被征主体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向信用征集部门提供信用数据,并规定哪些部门可以向被征主体企业征集哪些信用数据,并规定主体企业信用数据提交方应保证信用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和全面性,对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防止其提供不实的信息。并严格规定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审核措施,以保障企业信用数据征集的客观真实、公信力、权威性。并要保护被征对象和企业信用数据提供者的权益保障,并且要以法律制度来保障。要规范企业信用记录,探索建立部门间的联合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2.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公开与披露制度。企业信用征集直接涉及如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信息共享的两难选择,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目前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影响了企业信用征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没有法律或者国家标准来清晰地界定商业秘密与可征集信用数据之间的界限,从而严重制约了信用征集的发展。必须从立法层面上来规定相关人员和相关各部门,按性质和权限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检索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让不同的查询对象获取对应的企业信用信息,以防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加快建立企业信用预警系统,对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法的企业或自然人实施监控。建立企业信用公示通报机制,通过定期公示。对失信企业,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系统平台进行失信信息的迅速传递和披露,对失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以达到警戒和鞭笞的效用。加强教育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和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和赞扬诚信守信的行为,披露失信行为。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上网,鼓励电视、互联网媒体披露失信企业及其经营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人人守信的社会氛围。 3.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反馈更新制度。企业本身时时刻刻都在变化,信用状况也不断在更新。因此,企业信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应坚持及时更新的原则。首先对搜集的信息进行加工分类,根据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性质或者信用状况进行归类整理。其次,对整理好的数据要进行整理入库并及时更新。如企业信用数据提供方或主体企业对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披露的信息有增加、更正、修改、完善的,应建立快捷申报、审查和反馈处理措施,建立严格快捷的更新制度。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更新必须经过严格审查。 4.完善企业信用数据监管制度。在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到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后,对数据的监管是重要的环节,况且政府行政机构也会产生失信行为。要非常注重法律对政府数据管理部门与人员的监督。严格规定并保证牵涉到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不被企业竞争对手或恶意获取,以免侵害和损害企业经济。并要加强数据传输网络的安全技术工作,应着力解决如黑客网络攻击等恶性篡改、窃取企业信用数据的技术风险防范工作。 5.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与奖惩制度。在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到全国企业信用数据中心后,应建立诚信企业与失信企业的评级机制。建立与完善统一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如设置A、B、C、D、-A、-B、-C、-D八个等级。评估依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具有客观公正性,在社会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严格的信用奖励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让守信者得到应有的奖励,失信者得到必要的惩罚。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打击力度,增加对诚信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给予信用评级高的企业较高的银行信用额度和更为优惠的存、贷款利率,给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上市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上等融资方面给予优先权。二是根据评级建立法律配套惩戒制度,对评级为负的,且失信严重的给予吊销企业资质。企业失信后失信记录必须跟踪一段时间,失信企业在信用修复前,无法获得信用,如银行贷款、信用赊销,严重失信的企业将破产或者取缔。在设计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惩罚机制时,基本原则是失信行为的“期望成本”必须大于失信行为的“期望收益”,这种“期望成本”就是“平均惩罚力度”与“被惩罚概率”的乘积。如南京市公布诚信等级旅行社;公司无故“蒸发”在南京市已被列为“资信不良”行为,百余“前科老板”注册新公司被拒。又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曾向社会公布首份逃废债企业的“黑名单”,宣布对其实行停止授信、不开新户、冻结结算账、停止办理对外支付等。 三、结语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信用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日渐突出。企业作为市场信用主体,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必须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如果有一方不讲伦理信用,交换关系就会中断。前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穆尔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乏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企业有权力要求社会为你提供信用,企业也有义务向社会奉献信用。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相关资料表明,欧洲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花了170多年的时间,美国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也有150多年的历史。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目的是通过从外部对企业施加影响,引导形成企业诚信自律,树立信用观念,推进企业信用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就是要在全体市场主体中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信用缺失行为,保护诚信经营行为。只有全面建设与加快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实现企业“信联制”,才能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程建设论文: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风险的分析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全国各地都在大规模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项目中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就越发突现出来。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任务,仅仅依靠现场施工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控制还不够,还需要精细规范的财务管理贯穿始终,才能使工程从前期准备到后期竣工结算都能有条不紊的进行。而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工作严重滞后,财务管理风险多存在于项目的整个开发中。只有客观分析解决,才能使项目建设顺利,高效安全的完成。 二、财务管理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财务管理决策没有科学性 财务管理的决策是导致财务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决策风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主管决策而导致出现的风险,企业在进行项目决策时是由一个人或几个人决定的,比如主要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主体设计等,在决策之前没有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也没有组织研讨会对项目进行具体分析,这就容易导致项目建设中不断出现变更设计,追加投资,甚至中途停工。进而给企业带来巨大财务损失;二是经验决策风险。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以前的成功经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设备对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决策,由于项目个性化差别大和经验的局限性而导致财务风险的出现。 2.财务人员在工程项目中的参与度不高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中,财务部门除了拨付资金之外,似乎没有发挥什么太大的作用。而真正的财务管理应该深入的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去,对整个建设项目财务流程进行调控和监督,保证每一笔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财务部门并未在项目决策控制,各项合同管理方面发挥作用。说明财务人员在项目决策,进展中参与度不高。其原因可能是高层并未授权或者财务人员自身积极性不高,这个问题一般在企业长期存在,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和更好的解决。另外在项目预算控制环节,从领导到员工普遍忽视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工程建设中财务人员很少真正落实到位,预算缺乏控制和监督,必然会导致经济效益下降,并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等不良风气。 3.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财务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高效完备的制度,制度不健全必然会导致财务出现问题而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则直接影响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度。有些企业在建设中为了核算方便会单独建立一个帐套对项目单独核算,这种方式使项目账与公司整体基本账目相分离,脱离了单位财务规范管理的工程结算往往会出现纰漏,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甚至是出现估算错误造成工程延误核算错误。另外,项目现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审核松散,发票管理不严格等等这些漏洞的存在都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4.预算制度不完善,资金利用率低下 预算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其能够保证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现阶段,有的企业组织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投入了较高的关注而未充分认识到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致使企业预算管理流于形式,制约了财务监管职能的发挥。由于企业没有接受科学的预算管理指导,资金占用矛盾突出,出现了大量资金闲置或者紧缺的现象,对企业资金有效使用和可持续性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中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和思路 1.完善财务内部控制 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建立建全财务管理流程,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落实高效的财务内控制度。使其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按着企业内控中涉及到企业内部相关财务工作对应的岗位与经济业务,应将处理此业务过程的重点贯穿于企业监督,决策等环节中。将会计监督与经济分析纳入到企业所有操作阶段和各项业务中。各个岗位,部门形成彼此配合,协作,相互牵制关系。以此实现企业内部控制总体目标。除此之外,明确严格与合理的调整职能,落实科学建议,提高财务内部控制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 2.强化财务队伍建设 财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很深的影响。想要保证企业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培养其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意识企业经营者应给财务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在选拔和聘用人员时应根据相关招聘制度进项首先选择专业知识丰富的人员;保证财务工作人员作业质量发挥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3.强化预算管理 作为企业业务运行全程的控制机制,财务预算管理占有重要地位;强化预算管理工作使资金有效使用的同时还规避了企业财务风险。实际中应将企业全面预算从经营预算,财务预算作为切入点,由企业最高决策权和指挥权,明确由上至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并根据企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四、结论 财务管理对工程建设的意义重大,在完善工程建设财务制度,降低工程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发挥员工能动性方面都有巨大作用。因此,重视、强化、完善工程建设时期的财务管理,对提高工程质量,发展企业经济效益具有深远影响。 工程建设论文: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对策 1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针对建设工程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建设工程管理中常见的漏洞,建立包括《西江引水项目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西江引水工程效能监察方案》《、西江引水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等,从制度出发管人,用制度“笼子”管住权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2着力建立建设管理体制 制定包括财务及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行政管理、劳动竞赛、廉政建设等六大类30多项规章制度,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和约束机制。对越是腐败易发的重点环节,规章制度越是明确、规范,使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渗透在工程每一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依规合法地有序运作。 3严格按章办事,关键环节重点抓 工程建设关键在于管理,而管理的关键在于组织,只有坚持“重点环节重点抓”的工作思路,对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严格按章办事,按程序处理,才能将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 3.1招投标工作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工作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督,工程的土建、材料、监理等招标都需按规定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按规定,抓好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编写工作,以标准化的合同实现规范化的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确保减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 3.2征地拆迁工作 明确征借地、拆迁工作流程,并委托当地政府部门负责相关代征工作;开设征借地拆迁资金专用账户,对征地拆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征借地拆迁的调查、补偿资金兑付等情况,要求代征单位以村或居委会为单位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3设计变更管理 由相关单位按照变更分类提出设计变更,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等对变更方案进行充分论证,达成一致后提交项目业主审查。由业主部门相关职责人员、分管领导按照权限提出审批意见,并依法支付有关款项。其中,对变更原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须提交公司领导集体决策。这种相互制约的处理工程变更的做法将有利于发挥各个专业部门的作用,使工程变更信息公开、透明;处理变更的权力相互制衡,将有效杜绝工程变更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 3.4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资金预算控制制度和资金审批制度,严谨按照合同条款拨付资金:通过多方审核确认工作量完成情况,保障资金按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实行严格的资金拨付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根据工程概算中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及项目的建设期将总额分解为平均每月可使用额,按月度控制支出,确保建设单位管理费不超支。 3.5材料供应 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规范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进场接货验收、实物台帐管理和资金支付等方面的操作。在供货计划到进场验收再到物帐管理的全过程均有监理(监造)单位、业主代表见证、检验及审查,保证材料设备数量、质量及操作流程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将材料设备供应工作从供货计划到资金支付全过程电脑数据化,按职责分工设定权限,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进一步减少人为因素对原始数据的恶意修改和破坏,使材料采购、供应过程阳光透明。 4加强内外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实效 如果说廉政教育是基础,制度建是根本,监督管理就是强而有力的保障。廉政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二种类型,都是发挥廉政监督机制功能的重要手段。外部监督是必然和必不可少的监督,是清除腐败、促进廉政的重要保证。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成立西江引水工程廉洁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加强对西江引水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并配合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公司审计(纪检)监察部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的监督、备案管理工作。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办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加强资金的管控。并在工程所属施工工地设置举报信箱,并在其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统一交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专人掌管,每月定期派员赴各施工现场会同施工现场业主党风廉政责任人共同开启、检查信箱情况,并当场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内部的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根本制约手段。我们通过重点加快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及时报送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招投标工作及资金管理、投资控制等动态管理资料,实现了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跟踪监督。 5全员参与,增强工程廉政建设辐射力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全体参建人员的支持和参与,一切脱离 群众监督的预防措施,最终都不可能落到实处。为此,西江引水工程早在项目启动之初,就提出了“建设优质工程,培养优秀干部”的廉政建设目标,明确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让廉政意识植根员工心中,把监督落实到基层一线,有效杜绝了流于形式的说教和监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了浓厚的工程廉政文化氛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党政领导齐抓共管、项目办领导亲自负责、班子成员分工合作,纪委组织协调、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项目办上下参与,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格局和监督体系。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划分监督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具体分工责任制,监督工程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建设“阳光工程”不仅是项目业主一方的责任,也是全体参建单位、所有参建人员的责任。对此,项目办在与参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也签署廉洁协议书,明确要求参建单位作出廉洁承诺内容和违约处罚措施,将所有参建单位都纳入工程廉政建设开展的范围内。并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办和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在技术交底会上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强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廉洁守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每年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将廉政建设渗透到每一个参与者的思想和行动中。总之,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深层次、宽范围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必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 工程建设论文:分析目前环境工程建设中的难点与对策 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提升,国家及各省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环境的管理,着重于污水治理,垃圾排放,公园建设等都是政府重点监制,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基础建设的投入,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都有了大幅提升,空气、水环境都有了很大改善。 1、环境工程的意义 环境工程是追根环境污染源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包括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医学中的环境卫生学、环境医学、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的核心是治理环境污染源,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态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系统工程等。 2、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 2.1 城市污水处理不妥善 城市的污水来源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城市流经污水。其中,生活污水是城市污水的主要来源。 生活污水来源于家庭、商业区、城市的卫生公共设施等。这些地方产生的粪水、洗涤污水通过地下排水道进入污水池。这部分水的处理是把他们送到污水厂进行合理处理后再排出来。这些水的特点是可以循环使用。 工业废水是城市污水的主要来源。全国污水的分部不是一样的,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城市,污水的排放更严重些。城市里的工业污水治理极为重要,这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那些污水中含有腐蚀性、难化解的物质,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必须用科学技术进行处理。 另一个污水来源是流经城市的污水,它们的成分很复杂,还具有季节变换的特点。当水流经一个城市,该城市的大气污染物会对它造成影响,该城市的垃圾废物也对它造成影响,再流经另一个城市时,会对该城市带来污染。 污水处理关系到城市的命脉,我们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后,污水处理不及时,污水回收率差,污水不集中处理等问题都是环境工程建设要改进的。 2.2 生活垃圾不分类 城市建设发展,城市人口加剧,人们的消耗品也越来越多了,同时也增多了生活垃圾。城市的生活垃圾主要有家庭生活垃圾、商场一次性用品、餐饮业的垃圾等。 大型城市的垃圾每天产生几千吨,小型城市的垃圾每天也达到几百吨。那么多的垃圾不及时处理,城市会变成一个堆满垃圾的地方,后果严重影响到城市环境和人们健康。 建设城市环境工程,,不能对生活垃圾用传统办法处理;把垃圾拉到郊区掩埋,把垃圾焚烧。这样不仅投入资金大、运转成本高,就连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也会烧毁,那么多垃圾焚烧也很困难,并且也不可能完全销毁。所以生活垃圾不分类处理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难题。 2.3 不注重园林绿化 我们的城市园林建设远比发达国家差,国内的城市建设水平不一致,相对的我国的居住水平也落后。只有园林绿化建设好了,城市的噪音,污染也会减少,人们的居住品质才会提高。 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太不重视园林绿化,只会加大商业区和高档住宅的投入建设,使城市拥挤。我们的园林建设是落后于“住房”建设的。这会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难题。 2.4园林绿化建设相对落后 园林建设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建设不仅能够降低城市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还能够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对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片面强调加大商品房和高档住宅的建设,没有重视绿化建设的重要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落后。园林绿化建设在各地的城市发展中,建设水平也不一致,很多城市没有足够的绿化空间,这一现状将会严重限制未来城市的进步,因此园林绿化建设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 3、建设环境工程的措施 3.1 综合利用资源,开发二次利用资源 在工业生产中,原材料和燃料的费用就占成本的 60%~70%。基础原料中的煤、石油、矿石、盐等中含多种化学成分,生产厂家只用了其中的一部分,其余不用的都当废弃物扔掉,这样不仅使产品的成本提高,更浪费了资源,污染环境。 随着工业的发达,日产的废弃物剧增,很多国家已意识到废品和二次资源的重要性,必须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当成一个整体,把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弃入环境,这种闭环模式转变成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二次原料资源的循环系统,从而使原料资源在社会中生产和消费过程多次循环,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很多国家把二次资源利用列为经济战略,使二次资源的利用率逐渐上升。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可利用资源作为废弃物流失,而且严重污染环境。在我国工业废物的利用仅用率仅为 30%,因此,我国回收利用二次资源、资源综合利用都有待发展,任务巨大。 3.2 改进工艺和设备,开展新程序 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在抓生产工艺时,不仅保护工作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且把物耗和能耗控制住,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效仿。很多方面我们都改进了很多;把烧碱生产采用离子膜法代替水银法,炼焦厂采用干法熄胶代替湿法熄胶,生铁生产采用无胶炼铁工艺,面粉生产采用干洗麦粒代替水洗麦粒等,这样一来都极大地减少了“三废”排放,各行都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 3.3 物料循环利用 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是指生产过程中流失的原料、中间体和副产物。我国农药、燃料行业的原材料利用率只有 30%~40%,有 60%~70%以“三废”形式排入环境。 如何避免“三废”的产生,在生产过程中比较容易实现的是用水闭路循环,供水、用水和井水一体化,一水多用,分质使用,净水重复使用。 我国现已研制成功的利用磷石膏联产硫酸和水泥,利用硝酸生产尾气制亚硝酸,利用硫酸生产尾气制亚硫酸钠,从硫铁矿烧渣中回收金、银、铁,从乐果合成废水中萃取回收乐果等都是很有价值的“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3.4 加强社会多元投资 建设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是一项耗资较大的工程,在发展当中不仅要政府提供财力支持,还要社会上的投资者参与。包括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公害处理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都需要相当大的投资,还要有比较规范的体制系统进行维持。 城市是大家的,城市环境更要靠大家来建设。让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工 程建设当中,有利于城市环境工程的良性运行。建立起必要的环境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加大政府对这些参与者的奖励和维持,调动他们的建设积极性,推动整个城市环境建设的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工程建设,不仅要解决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而且让人们认识环境工程的重要性,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目的。本文探讨了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工程建设论文: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及应对措施探析 论文关键词:环境工程 建设 难点 应对措施 论文摘要:面对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问题,只有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科学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好环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才能达到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目的。本文探讨了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国家、省市各级政府越来越加强对环境工程的管理,污水、垃圾、公园建设等都被列入政府重点工程进行检查,透视,也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环境建设的基础设施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也都有了一定的提升,大气、水环境质量对比以前有了显着的改善。 一、环境工程的含义 环境工程是研究和从事防治环境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同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医学中的环境卫生学和环境医学,以及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化学有关。由于环境工程处在初创阶段,学科的领域还在发展,但其核心是环境污染源的治理。相应方面的科学研究也已经出现,环境工程学便是其中的一门学科。环境工程的内容大体上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工程,以及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系统工程等方面。 二、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 1、城市的污水处理不完善 城市生活的污水主要有三个来源: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城市径流污水。其中,城市的生活污水是城市污水的主要来源。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家庭、商业区和城市的卫生公共设施等等。这些地方产生的粪便、洗涤污水经由城市的排水道进入地下污水区。对这部分的污水进行处理主要采取的办法是把它们送到城市的污水厂进行相应的处理之后再排放出来。这部分水具有明显的周期循环使用特点。城市当中的工业废水在城市污水当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工业污水在全国各个城市当时的分布是不一样的,那些以工业为主的城市,污水排放相对严重些。对城市工业污水的处理要求更为严格,因为这部分污水当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腐蚀性、难化解的污染物。需要采用更为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处理。最后的一个污水来源主要是城市径流污水。他们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特点和复杂的成分。主要是由城市上空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的影响造成的,也有一些是地面上的垃圾和废物经由流过城市的河流造成的。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污水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污水处理实施比较落后,在每个区域建设当中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性。污水处理不及时,污水的回收率差,没有进行集中处理等等。这些都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 2、生活垃圾没进行分类处理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的比重不断加大,城市生活消费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因此而带来了很大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城市生活垃圾来源有很多方面,包括家庭生活垃圾、商场垃圾、餐饮服务行业等等方面的垃圾。据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大型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多达几千吨,小型的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也在几百吨以上。如果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城市很有可能变成一个堆满垃圾的地方,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人们的生活。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做法上,或者采用运输到郊区进行掩埋的办法或者是进行焚烧处理而已。这种办法存在着投资大、运转成本高,同时垃圾中的有用资源也会被烧毁,加上,现有国内焚烧厂运行均比较困难。没有进行生活垃圾的无公害处理是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 3、园林绿化建设没跟上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也相对发达国家相比较为落后,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各地的城市发展当中,建设水平也不一致。园林建设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降低城市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还能够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但是在我国的城市建设当中,对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重视不够,片面地强调加大商品房和高档住宅的建设,导致很多城市密切在一起,没有足够的绿化空间,我国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相对落后于城市的高速建设发展,将会严重限制未来城市的进步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难点。 三、环境工程建设的应对措施 1、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二次资源 在工业生产中,通常原料、燃料费用约占产品成本的60%~70%。一些基础工业原料,如煤、石油、矿石、盐等大多具有多种化学成分,一些生产厂家仅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其余的“无用部分”均作为废物弃置,不仅产品成本高,而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仅为30%。随着工业的发展,各种废弃物量与日俱增,不少国家已认识到废品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和利用二次资源的紧迫性,认识到必须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看做是一个整体,把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弃人环境这—传统的开环模式变成原料—工业生产—产品使用—废品—二次原料资源的闭环系统,使原料资源进入社会后,能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实现多次循环,不造成环境污染。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二次资源的利用列为国家优先考虑的经济战略之一,使二次资源的利用率逐年上升。我国每年有300 多万吨废钢铁、600 多万吨废纸、200 多万吨废玻璃,70 多万吨废塑料、30 多万吨废化纤、30 多万吨废橡胶未被回收利用,大量的可利用资源作为废弃物流失,而且严重污染环境。因此,我国回收利用二次资源、资源综合利用的潜力很大,任务也相当艰巨。 2、改革工艺和设备,开发全新流程 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抓清洁生产工艺较早,不仅改善了工作环境,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而且降低了物耗和能耗,也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此外,烧碱生产采用离子膜法代替水银法,炼焦厂采用干法熄胶代替湿法熄胶,生铁生产采用无胶炼铁工艺,面粉生产采用干洗麦粒代替水洗麦粒等,都极大地减少了“三废”排放,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 3、物料闭路循环,废物综合利用 工业生产中的“三废”实质上是生产过程中流失的原 料、中间体和副产物,尤其是我国农药、燃料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利用率一般只有30%~40%,有60%~70%以“三废”形式排入环境。在生产过程中比较容易实现的是用水闭路循环,供水、用水和井水一体化,一水多用,分质使用,净水重复使用。我国现已研制成功的利用磷石膏联产硫酸和水泥,利用硝酸生产尾气制亚硝酸,利用硫酸生产尾气制亚硫酸钠,从硫铁矿烧渣中回收金、银、铁,从乐果合成废水中萃取回收乐果等.都是很有使用价值的“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4、鼓励社会多元化的投资,强化环境工程建设的体制建设 城市环境工程是一项耗资比较大的工程,在发展当中不仅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还鼓励社会上多元的投资力量参与到其中来。包括在城市生活污水的建设上,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公害处理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上,都需要有比较规范的一套体制系统进行维持。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有利于城市环境工程的良性运行。建立起必要的环境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加大政府对这些参与者的奖励和维持,调动他们的建设积极性,推动整个城市环境建设的发展。 总之,在进行环境工程建设中,需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工程建设之间的关系,面对环境工程建设的难点问题,只有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科学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好环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才能达到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目的。 工程建设论文:探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面临的管理问题 前言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健全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然而到了20 世纪80 年代后期,由于受到水毁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导致溃坝、放水洞(闸) 毁坏,造成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损毁严重。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水库、塘坝、蓄水池水井和中小型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现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一部分是由乡、村( 组) 集体投资投劳建成的,一部分是贷款、国债资金或其他农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兴建的。这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不足,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季节性、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在部分市县表现的相当突出。 2工程技术不全面,设计标准偏低。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0 世纪50、60 年代,有相当部分是边规划、边设计、边建设的“三边”工程,设计标准偏低,且至今已运行40 ~ 50 a,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维修配套没有跟上,致使工程老化、退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3 投入不足,工程建设缓慢。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我国很多农村地处欠发达地区,难有较多资金用于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配套,致使部分 程项目的难度。 4 工程建设制度不完善,工程质量差。受诸多因素影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制度不完善,监控措施及检测手段太落后,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对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5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效益衰减。因产权制度改革不规范带来的问题开始显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租赁、承包、拍卖后,由于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乏对经营业主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一卖了之,收了钱就不管工程管理的好坏; 有的业主只注重经营,不重视工程管理; 有的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违约,弃置不管; 还有的工程运用不合理,造成了水质污染,引起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了解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体系,完善工程管理措施,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应有的效益。 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具体措施研究 1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措施 (1) 做好总体规划,狠抓建设重点 水利工程的管理要有明确的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搞好水利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总体规划的重点内容应该是对建设方向的确定,有了明确的工作重点才能将水利工程建设的方向确定下来,然后再对一些次重点工程进行合理的规划。规划重点工程的时候要考虑到区域环境,以确定目前急需改进的工程项目,通过重点项目的启动和实施,推动水利建设,才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对要开展的大型水利建设工作可以先设立示范基地,探索建立水利工程的效果,在示范基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示范性演示,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成功,很多省份早已建立了节水示范基地、水保示范基地、冻土研究示范基地等。这些基地建设有利于基层单位参观和考察,对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推广是一个良好的机遇。 (2) 扩大投资 为了合理地分配水利建设资金,做到区域内的平衡、和谐建设,水利建设管理部门可以对现有工程进行维修扩建和改造,以保证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适应农村水利发展的要求。同时,在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强了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行政领导,积极调动组织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村民投入到水利工程建设中,以节省人力资金,避免出现由于资金短缺使得一些重点工程一直的延误下去。为了杜绝挤占挪用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单位,并在重点工程依情况设立监察团队,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周期性的资金账目总结,保证资金使用方向有迹可循。 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 1推广水利工程建设新技术 从根本上讲,农田水利建设首要解决的就是农田的灌溉问题。农业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水利建设应与时俱进,立足创新,为发展农业现代化做出贡献。农田水利系统要安全、高产、高效、可持续发展就要依靠新技术。目前得到认可的“湿地”节水灌溉的优势有: (1)高效节水。能够合理地取到适合的水量,保证粮食的持续高产,是广泛节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的一种经济体系。 (2)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该体系能够保护环境,特别是能减轻由于灌区过量施用化肥导致农药失效的后果,能够全面地保持对农业水源的改善,保持了地下 水位的动态平衡。 (3)改善水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直深受国家和人民的重视。节水体系能够为当地提供安全的、标准生活用水。 以往的湿地农田灌溉系统主要在中国南方平原和浅丘陵地区进行建设,因为其间分布着洼地、塘堰和荒沟等。新疆阿瓦提县的阿克苏河冲积平原由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和田河的河谷平原组成河漫滩地、河心滩、河曲极为发育,其上多古河道,形成众多近南北走向的湖泊及河间洼地,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区,类似于这些的西部河滩洼地就是建设“水利湿地”的重要资源。湿地农田灌溉节水体系主要是利用这些天然的塘、坑、洼地等,将其改造成“人工小型湿地”,其原理主要是利用植物的生长作用。将排水沟略加扩宽,种植对降污作用强的植物,形成沟渠湿地。将这些小型湿地、生态沟与原有沟渠相连,形成“排灌沟渠—人工湿地”的综合系统。这样一来,从农田排出多余的灌溉或雨水,可进入下游邻近的小型人工湿地或生态沟。经过湿地净化后,水从另一端排入生态小沟,排入下游小型水库或湖泊等。 结束语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更好的帮助农村地区更好的进行农田的浇灌和饮水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包括在各个农田灌溉区域修建水库、水电站和塘坝等蓄水或者引水的工程。农村水利建设的根本是质量问题,要确保建设优质的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工程建设论文:加强现代信息工程建设研究 现代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建设,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具有很大变动性的长期建设工程。若要实现良好的工程建设效果,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与实施。其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由于现代信息工程建设是一项融合了诸多高新科技的现代工程建设项目,很多建设内容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建设活动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齐全。我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没有法律制度的保护与规范是很难实现真正的发展的。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现代信息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完善,包括在计划经营、财务管理、责任划分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将信息工程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一起促使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实施。同时,各领导阶层也应该注意对与信息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领会。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必须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能力。 2做好信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是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也是保证信息工程建设后期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在开展信息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要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包括初期立项批准、初步设计复批以及投资概算完成后的审批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初步设计复批的相关文件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禁止有任何私自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的现象发生,若工程的建设内容、地点或规模等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要重新报批给原批准部门,经过其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调整。事实上,信息工程建设中之所以需要进行项目调整主要是因为在前期没有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至于对后期的工程建设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在信息工程建设中,若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就会影响到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也会造成投资成本增大,浪费更多资源的现象。为此,必须要加强信息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对各种可能影响到工程顺利建设的项目进行严格仔细的研究与论证,确保整个申报项目科学严谨,合理可行,避免后期再重新调整,以促进现代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实施。 3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在信息工程建设的开展实施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对于项目开展所需要的物资采购问题、招投标管理问题、合同签订问题以及过程监理问题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所有的管理项目都必须要遵循相关规定,以提高信息工程建设实施水平,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4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当信息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需要按照一定的验收规定和方法,对其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并作出相应的评价,以确定工程建设是否满足预期工程建设要求。并积极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缺点,为以后的信息工程建设开展提供宝贵的参考依据。 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信息工程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主要建设工程项目,是实现社会信息资源整体规划与有效整合的基础。在开展现代信息工程建设时,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信息工程建设水平。 工程建设论文: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几个方法 一、引言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确保每一位工程建设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控制影响作业区内所有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保护水运工程建设实体的安全施工。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建设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风险预防,包括消除或降低不安全行为,消除或降低设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实现作业实地控制目标的安全性。 二、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控制的特点以及管理方针 水运工程的突出特点是操作范围广,所以有必要制定动态的控制系统,这就要求控制系统具有交叉性和严谨性的特点。因为水运工程的建设的工序复杂、作业流动性大、高危险、位置变化多端、深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由于涉及许多交叉学科,且往往存在不同单体由不同的工程单位施工,各自作业的都有其特殊性,所以要求建设必须持续且动态。总之,安全问题一触即发,要求控制措施必须超前、严谨。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一切生产都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水运是工程建设也以此为工程建设的目标和出发点,安全生产的有效控制才能使生产得以保证,生产力才不会下降。时刻以安全生产方针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才能有效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才能达到有效预防和安全控制的目的。 三、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突发情况,所以,采取强有力的科学措施提高实地的安全管理水平很关键。同时,监控单位要对工程建设的安全实行更为精密的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就应立即提出整改方案,对某些故意违反安全的行为给予监督和纠正。 (一)安全管理建章立制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管理的有利实施也离不开安全的规章制度,不管是工程建设的企业还是监管的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都显得特别的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为根据来制定,内容要尽可能的涉及工程建设过程的全方位、多角度。制定出来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规范性的形成,从而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水运工程建设大多是露天的、手工的、复杂的交叉性水上工程作业,一线工人占工程建设人员总数的绝大部分,且农民工的比例占有50~70%。该部分人员往往文化程度较低,人员流动性大,安全观念也比较差,没有很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所以,对一线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传授一些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可以有效的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技能,当遇到突发情况时,可以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随着水运工程建设中高科技成果的广泛使用,大型化、机械化、自动化施工设备的不断推广和应用,这就对建设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有计划、长期性、多领域的安全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效降低了人为失误的概率发生,从而将工程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三)严格把关安全工程建设组织设计 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设立工程建设的安全控制度目的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组织设计是实现安全管理控制的前提条件。一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各专业的工种和各工程建设的部门要求,特别是审查引进的新设备、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在工程建设中是否具有可行性;二是要检查工程建设实地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章,做到工程建设实地遵章守法、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从而保证每一道工序都是万无一失的;三要制定有应急预案,识别施工各种突然情况,编制紧急应对措施计划和准资源,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应急措施。 (四)有效落实安全措施 水运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多方面的,仅从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管理来看针对现场的诸多材料,如钢筋、水泥、大型预制件等,同时施工现场往往存在设备多、材料多、人员多等管理范围广,管理对象复杂的现状。对此如何有效的执行所制定的安全措施需重点考虑以下几点:1.将材料和设备分类管理;2.现场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3.各项防护设施要及时到位;4.工前检查,规范操作;5.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五)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应以“四不放过”作为处理事故原则。即1.事故不论大小,根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调查事故不能敷衍了事、走流程、走过场,必须搞清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2.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这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还需向广大群众说明具体原因和危害,让大家以此为鉴,在往后工作中得以重视;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对此提出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加强安全教育的目的;4.防范措施没有整改、落实不放过。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累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严格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安全事故处理通常需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迅速、准确、如实”的将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安全监督局,内容要具体到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原因分析等;其次根据“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置;最后对于重大的安全事故,通常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引入“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 “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是江苏省淮安市推出的一项工程安全监控、管理体系,这种体系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样适用。因此,近几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总工会引荐“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所谓“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即一种方法和 三种机制的简说。一个方法就是指存在弊端的安全事故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法,采取现代安全管理总结、措施,对作业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事故弊端和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查处、区别、评析,立档,成立监管控制体系,加强参与者的劳动保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三种机制就是指存在隐患的安全事故和相关部门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连续升级机制、系统评估机制。推行事故弊端和行业危害监控法能将安全生产超前、困难退后,保证全体工人参与和担负责任,预防隐患转化为事故。实行“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可以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结论 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各种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效的工程安全管理,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提供保证,也有利于工程建设企业信誉的提高。 工程建设论文: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探讨 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降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来规避公开招标。 2.未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邀请招标,同时在邀请招标过程中,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是招标人特意安排的。 3.招标公告没有在指定的媒体上;资格评审标准中有限定条件;对获奖项有针对性、指向性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单位有地域歧视;所设置的商务条款或技术条款存在歧视性。 4.在开标时未按招标文件中对开标完备性检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做审查;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私自抽取专家,并弄虚作假;评委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的单数,且经济、技术方面专家未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表带有意图影响专家、评委的倾向性意见;在决标时没有充分的理由,用备选中标人替代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中标。 5.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附加条件;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而另行订立附加协议的(俗称阴阳合同)。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单独为特定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过程中与特定投标人就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进行谈判;泄露标底;透露评委名单;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彼此达成协议,采取轮流坐庄中标或借用资质进行围标,损害招标人利益,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 二、解决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问题的对策 1.加强立法,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的颁布实施为招投标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指南,但应在立法上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其犯罪成本,现行的法律对招投标违法犯罪的量刑较轻,对违法人员的威慑力不够。在经济处罚方面,违法成本过低,如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6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标机构违法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各部门要尽快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行政法规,增加违法者的风险成本,从而有效预防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加强招标人管理一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当前普遍执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进行组织上的改进。在项目法人组建的同时,组建一个由业主纪检部门、水利行政部门纪检人员组成项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项目的整个招标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纪检委成员最多二年换一次,保证业主的整个招标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一同出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人行为规范,规范从工程招标、招标条件准备、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受标、评标、开标、定标等环节形成完整行为规范,在制约中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加强投标人管理对投标人要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设立诚信等级制度,形成详细的诚信评判体系。招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国家建立诚信制度。对严密控制围标、陪标、挂靠等行为,特别杜绝高资中标、低资进场、无资质施工的乱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有很强资质的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监理的公司前些年都是国有公司转制形成的,这些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人在权力运作中很容易形成利益链条。对缺乏诚信,允许挂靠的单位要纳入诚信体系予以严格的监督和防控。 4.加强各方主体的教育和培训徒法不能自行,任何一种制度和规范都要在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标人,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极强的责任担当意识。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投资多来源于财政投资或银行贷款,项目本身与项目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投标方是权责利相统一的完整的市场主体,在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前提下,投标方往往使用各种手段规避法律约束,容易与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产生各种灰色利益关系。这就需要加强项目法人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以及为人民利益负责的责任意识教育,在制度中教育,在教育中完善制度,形成良性的循环。 5.加强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政府监督的方式是备案:即招标前接受招标报告、招标后接受招投标情况的书面 总结报告。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这些规定都赋予了管理部门一些责令改正和宣布无效的权利,但没有规定任何监督部门的责任,对备案报告可看可不看,对招投标活动可参与也可以不参与,工作的随意性很强,没有任何硬性的考核指标,导致或干预过多,或工作流于形式,不作为思想严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虽然对政府监督部门违法乱纪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法律的真正威慑还在于得到切实的执行。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和以后的六项禁令为中国的反腐点燃了星星之火,2013年中央以壮士断腕反腐的决心,给各级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强烈的震慑,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政府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够更有成效。 6.加快推进电子评标,网络远程评标系统建设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投标方式。在电子化招投标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评标专家、监管机构处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上,实现从网上报名到合同备案的全过程阳光化操作。其中在计算机辅助评标过程中,减少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确保了计算最终结果统计的准确性,保证招投标过程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等虚假招投标现象,实现了办事的公开透明和高效廉洁,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自从1999年颁布以来,我国实施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已经有十二年,201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5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6,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水利建设的发展黄金期已经到来。特别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把水利建设提升到全国的高度,让我们水利建设者们更感责任重大。要更合理的把建设资金投入到水利建设当中去,招投标这一关至关重要。只有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选择资信良好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施工单位,才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有序、高效进行。 工程建设论文:浅析工程建设中的挂靠行为及治理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现象,即所谓的“挂靠”, 挂靠不属于法律概念范畴,它是人们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加以概括和提炼后形成的一种形象称谓。现实中,挂靠行为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危害极大。本文试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单位的挂靠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挂靠行为的界定 “挂靠”,即“挂靠经营”,具体到工程建设领域中,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资质的企业称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活动,由此看,“挂靠”与“借用”实际为相同的概念。 “挂靠”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挂靠人没有工程施工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二是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三是挂靠人一般采用借用、租用被挂靠人经营资质等手段,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投标、订立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但被挂靠人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仅有形式上管理,不承担实质性责任。 结合挂靠行为的特点可以推定,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认定是挂靠行为: (一)以转让、租借、买卖或以交纳管理费等方式获得使用他人资质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并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承揽工程的; (二)投标保证金从非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三)投标文件及技术性文件由非投标单位编制或由非投标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的; (四)投标或承包工程单位使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技术、质量、安全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为非投标单位的注册人员或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五)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不在投标单位核算,而实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支配和独立核算,且项目负责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六)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或严重缺岗,而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二、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 1、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但相应的施工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多,而由于利益的诱惑,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也涌入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或低资质施工企业为求生存发展,必然会采取包括挂靠在内的各种手段承揽工程。 2、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现有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操作细则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都对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给予了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但都是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相关配套性的解释,更未对挂靠行为作详细的、可操作性的界定,而现实中的挂靠行为又形式多样,直接导致认定困难、处罚难度大的局面。 3、监管手段落后,打击力度不大 挂靠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极易规避监管,现有的监管体制存在缺陷,加上手段落后,无法有效应对挂靠过程中一系列隐蔽操作手法。再者,由于对挂靠行为调查取证难、认定难的原因,现实中查处的案例并不多,难以给挂靠行为有力打击。 三、挂靠行为的治理对策 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很多,要根治这个顽疾,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创新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部门众多,有水利、交通、房建等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地通常还设有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上述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交叉现象,看上去大家都在管,其实都管不好。为方便协调、提高效率、增强合力,应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成立一个综合的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的职能部门组成,以解决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市场及标后的日常监管。 (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1、明确挂靠行为的认定标准。为更好 防范和打击挂靠行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挂靠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并细化认定标准,对相应法律责任作出配套解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应操作指南,以指导基层的实务操作。 2、实行严格的押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作特别约定,严格实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押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由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暂押施工企业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主要人员的证书,项目工程量完成80%以上方可退回。 3、实行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制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员工的社保不能同时由多个单位缴纳,且在国家社保机构有备案可供查询,社保证明是员工与公司关系最真实的证明。如果投标单位不能提供社保证明,应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员工与公司关系的书面材料,如果中标,应将其作为标后管理的重点监控对象,查实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4、实行往来资金从基本帐户出入的制度。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帐交付,退还时也只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且所有工程款均进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不进入其开设的临时帐户,这是借用资质人和借出资质人所不愿意资金出入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三)细化措施,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挂靠行为的隐蔽性非常强,尽管招投标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把关,但许多挂靠行为依然难以发现。如果在施工环节能严格进行标后管理,挂靠现象往往能浮出水面。 一是强化监理履职。目前,监理单位履职普遍不到位,缺少对监理的有效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及考核机制,如施工企业出现挂靠行为,而监理单位有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是实行指纹考勤。在招标中文件中明确约定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的项目管理人员实施指纹考勤制度,并建立指纹档案,规定在岗天数,作为企业诚信履约考评的依据和合同解除的重要条款,并由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对其是否在岗进行跟踪督查。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抽查。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进行日常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加强抽查,发现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到岗到位不正常时,先按“双公示”制度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进一步认定。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挂靠行为 查办案件是打击挂靠行为最有力的手段,成功查办一起案件,能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成立高效统一的案件查处机构,由统一的监管机构牵头,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监察机关参与,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或群众举报,对工程招标和施工中的挂靠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挂靠行为的隐蔽性、取证难且当事人大多非公职人员的特点,应强化公安部门在案件查处中作用,由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挂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五)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形式对挂靠行为当事人的震慑力并不大,应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依托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后,没收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被挂靠人记入黑名单并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披露,停止其1至3年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工程建设论文:浅谈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难点问题及治理对策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在为我们通常说的吃“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有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等表现形式。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到来,商业贿赂广泛盛行在各行各业,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而且往往披着“正当”商业回报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普通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和秩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它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必须得到根本的遏制。 建设领域交易链条比较长,上游是业主、发包商,中游是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下游是一些劳务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等。一般说来,处于交易链条上游是的强势者,它就容易受贿;下游是弱势者,它就只能行贿;承揽到施工任务的承包商地处中游,既可能行贿,也可能受贿。 施工单位,有很多机会与建设方、业主、监理、分承包商、物资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业务和工作关系,商业贿赂有其生存的土壤和条件。本文仅就施工企业为获得自身合理利润迫不得已向业主、监理、设计采取的不正当商业交易作一简单剖析。 一、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状 (一)承揽项目和招投标过程中 在工程项目招标中,一些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一些施工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取贿赂。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 施工企业签订一项总包合同一般要走过获得信息——项目跟踪——疏通关系——建立信任——确定招投标价格——中标开工的诸多过程。“狼多肉少”的市场现实让很多施工企业饥不择食,甚至不择手段。为承揽到一个工程项目,大多施工企业要费时一年或几年时间去跟踪信息,投入几万或几十万的费用去疏通各级关系。在这些环节中,商业贿赂应运而生。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 由于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业主片面追求投资效益,在设计、设备制造费用一涨再涨的情况下,不得已将不断降低工程造价的压力转嫁到施工企业身上。招标方(代表投资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压价的手段一般有三种:一是以初步设计文件和初设图纸为依据,并根据批准概算静态值下浮一个较大比例确定出招标标底,要求施工单位总价包干,且不调材料价差。概算中的材料价格与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价格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本应在预算中予以追补,然而,业主不但不追补差距,反而不断压缩工期,更加剧了施工企业增大施工成本。二是让各投标方先报价,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招标标底。从表面上看,标底价是投标方报的,似乎很公平。但业主们都知道,投标方为了中标,竭尽所能在投票价格上下功夫,所报价格往往比概算低得多,招标方更是有利可图。三是直接采用最低价中标,迫使投标者不得不忍痛压价,一般比合理价格压低10%以上,甚至还有压低至20%左右的。 即使这样,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中还会有一些设计变更、不可预见因素或合同未包含的工程量以及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等等,这些情况按规定也应该办理相应的签证等手续,以适当增加施工企业收入,但由于业主或监理对经济利益的过分注重,致使提高工效的设计优化、正常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审核、工程量的核实以及上下工序的验收等,这些正常工作也迫使施工企业通过或重或轻的商业贿赂行为来实现。 (三)工程竣工结算时 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方把“粥”煮得很稀,让“饥不择食”的建筑施工企业喝进的“粥”不少,但能吸收作为企业“营养”的并不多,致使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连连下降,甚至还出现个别企业在某些工程上干得多亏空越多的反常现象。 所以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不做最后一博,所花费的力量和费用甚至高于承揽任务和招投标时。通过商业贿赂,取得发包方负责人和结算审核人的认可,将一些人为因素较大的索赔、价差调整、零星工程量估算等归入囊中,达到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增加,实现工程最终结算的合理价格。 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昭示出施工企业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隐痛,太多的不得已。 二、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难点 据统计,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这足以证明商业贿赂的隐蔽性。施工企业更是将商业贿赂隐藏于人情往来中。许多商业贿赂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的贿赂倾向并不明显,完成的商业交易并不能与他们之间的“回扣”往来完全对应。比如,很多交易双方的当事人原本就是熟知的或者很要好的朋友,在没有进行经济业务交往活动之前就素有礼尚往来和感情联络,当他们之间因某一工程建设需要发生了商业交易之后,很难正确区分和明确办公室他们的礼尚往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知晓商业贿赂的人员很有限,除高层几个主要责任人,还有或许就是秘书、财会人员、驾驶员了。但他们之所以参与这些,往往也是很会“意会”领导的暗示,悄无声息地变通处理相应费用,让财务账面合理合法、不留痕迹。再者,作为施工企业内部,即使有人知道内幕,但都会认为仅是对业主、监理或设计方的正常交往,是为企业好,为职工有“饭碗”,为施工顺利开展,所以也鲜有人站出来揭露。 类似这样的灰色地带,为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存在提供了相当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了执法机构难以进入的沼泽区,为治理商业贿赂带来了相当多的难题。 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对策建议 当商业贿赂已经变成行业的“潜规则”,施工企业自身无力对抗的时候,当人们对其几乎快要习以为常的时候,国家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号角吹响了。建设系统更是重拳出击,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尽管施工企业在整个建设领域链条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多样的,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对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来讲,起着主导作用的外部环境。 (一)出台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在我国,目前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有法律规定,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对产生商业贿赂的外因的治理,政府和社会起主要作用,主要是积极配合整个社会转型,逐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反商业贿赂法》应集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于一体,对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责任。现实中,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变幻多端,且不断翻新出奇,法律要避免商业贿赂变换形式逃脱处罚的可能性,对不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作明文规定,除明文规定之外的所有行为,皆构成商业贿赂。 加大审计力度,增加对公司会计账目管理方面的责任规定,建立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商业贿赂虽秘密进行,但知情人肯定有,比如会计、出纳、审计人员。法律应严惩一切做假账的行为,倡导对知道或应该知道的商业贿赂行为不报就是犯罪;对行贿受贿双方主体及知情人,任何一方只要举报,就可豁免刑事及行政责任。法律必须提供举报人无罪和对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制度、保护制度。 (二)以合理价格中标来保障招标投标的公正公开 虽然中国的建筑市场很大,但建筑企业鱼目混珠,导致竞争十分激烈。建筑业目前还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产业,它对资金的需用量和对技术的要求应该说还不是太高。国家应该提高建筑公司准入门槛,将那些非诚信经营、社会责任感差、技术力量弱的施工企业淘汰出市场,使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最低价中标虽然是我国工程招标市场的发展趋势,但在市场条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法必然导致企业不惜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恶性竞标。目前市场上很多的项目实际中标价已经严重低于成本,其带来的后果只有两个:要么是企业长期亏损经营以至破产倒闭,要么就是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 我们强烈呼唤符合中国特色的“合理价格中标“办法,而不是弃最低价中标而不用。根据中国国情,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香港等的成功经验,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业改革大方向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一套严格的资格预审担保制度、分等级投标制度、工程担保制度等。采用缴纳巨额保证金制度,不仅投标前缴纳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还要缴纳报价30%的中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给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以公平合理的中标机会。 招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业主标底,并控制标底的合理性,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有效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尽量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科学设置投标程序。 (三)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操作的成本 形成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让违规操作、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付出应的代价和惨痛的教训。 (四)鼓励并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构建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体系标准,制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系列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据国际权威机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商业贿赂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商业贿赂是一剂腐蚀剂,是对市场经济和财富伦理的一种扭曲。商业贿赂小则影响职工的利益和前程,大则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于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声誉和形象。工程建设行业是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家在行动,社会在关注,行业在治理,人们期待着企业和职工依法经营,诚信工作,追求和享受阳光下赚钱的最大利润。 工程建设论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交通事业也要与时俱进,积极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高速公路建设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交通基础设施,随着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网日渐普遍,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也逐渐受到重视,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问题有关内容进行论述,从而进一步探析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安全; 公路建设事业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事业,自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积极大力发展公路建设,至2008年为止,我国的高速公路的里程为6万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不仅为经济的全面腾飞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而且在改变人们生活水平,加强国内交通运输,工业产业化布局等多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发挥作用的同时,高速公路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日渐在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自身的范围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员数量过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对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关注。 一、现阶段我国告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综合素质差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业,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加上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也不了解,这也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在机构设置上比较薄弱。 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出台,许多项目已经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但是也存在个别现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追求资金投入的最小值,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项目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难执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识匮乏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借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作为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在整个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内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个施工程序不仅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当地交通部门的项目要求,而且还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不仅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且要从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规划施工的相关内容,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施工中使用的危险性物品及措施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而且要明确各岗位及部门之间的安全配合与责任分工,做到安全问题,人人有责。 2、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在专业技术上要进行培训 加强建筑安全工作培训,确保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在技术上和安全观念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技术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对工程中重点环节的施工的安全问题要重点管理 例如隧道、桥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险系数比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门应对其指定具体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的审查和认真落实。 4、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体系和奖惩制度 不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应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救援演练,加强施工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掌握,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事故的时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扩大化,将损失降到最小。另外,对安全问题管理较好的组织部门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形成有效地奖惩体制,按时考评。 三、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断形成。最好依法监督、安全管理,在当前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在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贯彻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问题,完善工程安全监管的体系。从建设单位开始,包括项目业主、监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责,参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和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总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工程建设论文: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之我见 摘要: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在防洪工程建设管理中是重点也是难点,质量控制措施得力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本文本文从质量管理组织的建设、技术保证、思想保证及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今后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所帮助。 关键词:黄河下游 防洪工程 施工 质量控制 “三制”改革以后,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目前实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四级管理网络组成,即: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就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而言,笔者以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如果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虽然有质量管理体系但各质量管理体系之间不能有机结合,形不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运行,那么质量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谈。就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谈一点粗浅认识: 1、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前提。 就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问题,笔者以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各质量管理层次必须根据各自质量管理权限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为目的,配备足额的质量管理人员,以免造成组织虽然建立,但无相应的工作人员,致使组织机构因人员不能到位而影响正常运转。(2)人员素质的保证。所配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能够真正担负起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3)管理制度的保证。人员到位,素质到位可以说具备了质量管理机构运转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否能够确保质量管理机构能够有效运转,尚需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以此来指导和约束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工作运作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正确性。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减少和避免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2、制定完善的技术保证措施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措施是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正确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技术保证,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质量管理工作的盲目性和不系统性的技术保证,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的运作程序、质量管理重点以及确保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等。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质量管理方案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制定,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重点的确定,要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实际,切实可行。二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具有相对较强可操作性,避免大话、空话,确保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性。三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周密细致,要涉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保修期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容易忽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质量管理方案贯彻整个建设过程。四是较低质量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方案必须经较高质量管理层次的管理机构认可,以确保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质量管理方案的相互协同性。 (2)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有效性。有关质量管理措施,笔者以为,主要是要致力于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查行为。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在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引进奖惩机制,将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包括质量指标奖、优质工程奖及一些必要的处罚决定等,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3)正确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准确运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能否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和准确运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关系质量管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设计意图不能正确理解或不能准确运用和把握质量管理规范,就会失去质量管理的基础与原则,质量控制就会偏离方向,发生根本性错误。就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设计意图,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高度重视图纸会审和图纸确认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吃深吃透,为合理进行项目划分和质量管理要点的确定奠定基础。二是建设实施期间要高度重视设计变更文件的处理,根据设计变更情况随时调整质量管理措施。就质量管理规范的准确运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在工程设计中对适用的技术规范一般均有明确的说明,其在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均与所提到的技术规范相符,应该作为建设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二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合理运用规范。“三制”改革以来,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越来越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相继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门规定等应运而生,而上述规范规定从编制的原则、编制的方法、编制的深度,编制的立场、编制的时间以及对工程建设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均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国标和行标在某些方面还有相矛盾的地方,这就为工程建设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正确运用和把握带来一定难度。这也是在质量管理中遇到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在运用规范方面,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同一时段内颁布实施的规范,应首先执行高级别的规范,尤其是当行标和国标发生冲突时应执行国家标准,部门规定与行业标准发生冲突时应执行行标。二是从颁布实施的时间上看,同一级别的规范规定,颁布实施较早的要服从颁布实施较晚的。因为最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定大多是在以往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吸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修编而成的,应该对工程建设实际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适应性。三是从规范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讲,较高级别的规范一般原则性较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进行控制,相应的其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而级别较低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则相对较强,因此笔者认为:在两规范没有原则冲突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易使用级别相对较低的规范。 (4)配足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仪器设备,并要随时注意对仪器状况的控制,以确保各种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是评价施工质量的物质基础,是人们赖于检查施工质量的必不可缺少的工具,高质量的检测仪器,能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质量数据,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原因,进而提出正确的修正措施,以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相反,检测仪器不准,施工质量就无法得到控制,更谈不上质量保证。为避免因质量检测仪器缺陷而导致施工质量控制偏差,一是参建各方必须具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检测仪器,具备平行检验、检测的能力。参建各方要依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配备独立的质量检测、检验仪器,保证检测手段的独立性,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参加各方在检测工、器具上不能相互依赖。二是在质量检验、检测仪器的配备数量上必须满足质量检测的需要。同时,必须根据所检测工程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检验、检测仪器,不能以相近和类似 的检测仪器代替。三是必须确保检测工、器具的完好性,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就要求参建各方在使用前必须由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效验和率定。同时施工期间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效验和率定,确保检测工、器具的保证率。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率。从检测仪器、检测手段、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等诸多方面,力求实现最大程度的现代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率。 3、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思想保证。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和各项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但确保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在整个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第一位的,是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和技术保证措施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是确保质量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思想保证。就如何保证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笔者以为有如下几点:一是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从主观意识上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并愿意为搞好质量管理而努力。二是加强现场意识教育,借助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加强质量意识的现场教育,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教育,形成“敢为人先”的质量管理氛围。 4、质量管理过程中应重点抓好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关系 现行的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有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四个质量管理层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但是由于管理层次、管理任务、管理责任的不同,决定了在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的角度及实际运作上又有所不同。因此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就必须处理好各质量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相互关联性,避免出现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丧失各管理层次之间有效的制约和约束机制。二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各管理层次之间的相对独立性。要确保各管理体系真正能够独立运行,尤其是较高的管理层次,不得随意干涉较低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行为。各质量管理体系一定要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权限,准确定位各自的管理行为,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避免造成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职责不清,运行不畅。同时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不得相互依赖和相互“替代”,包括质量检测频度、质量检测仪器的配备和使用均要确保其完全的独立性。 (2)要高度重视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 一是重视项目划分的合理性。项目划分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龙头”,是全过程质量管理的主线,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其合理性。项目划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施工组织来确定,并报经质量监督部门认可;二是注重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管理。缺陷责任期,也叫保修期,是自竣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阶段,狭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工程试运转阶段,在此阶段,有些内在的、较隐蔽的质量问题,通过试运转,有可能较明显地暴露出来,形成新的质量缺陷,因此应加强这一阶段的质量控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这一阶段的质量管理,必须引起重视。这一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①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问题,查清责任,责令其限期处理。②对各种质量缺陷的修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修复质量。 (3)加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注重工程档案的管理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是历史的记录,它来源于工程建设全工程,是工程实体形成的真实记载和反映。它不仅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评定、事故原因分析、索赔与反索赔、阶段与竣工验收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依据和条件。借助工程建设资料和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过去、把握和服务现在、预见和指导未来。因此,我们在注重工程实体建设的同时,必须注重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①注重工程资料的形成过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要留下活动的“痕迹”,避免以往那种“也说也做不留痕迹”的不科学的做法。②要体现工程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工程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进行,以确保工程资料和档案材料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③要注重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真实性”。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教育。三是规范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的及时性,杜绝事后补充、完善,甚至弄虚作假伪造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现象。④要高度重视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以免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遗失。一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二是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移交。三是施工单位资料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移交。四是审查和移交必须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 工程建设论文:浅谈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摘 要:黄河流域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是沿黄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产物,也是河道主管机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文阐述了黄河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几点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非防洪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和建议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快,缩小黄河两岸的差距,加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客观要求。因此,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当前黄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水行政执法能力弱化、运营中失管等问题,是当前河道主管部门面临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桥梁、缆线、管道及各类建筑物等,大量的桥墩、承台等构造物布设在河道内,长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况,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减,防洪安全存在各种隐患。而且资料申报、审查、管理比较混乱,施工过程监管困难,验收后运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预下,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随着河道内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实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高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 河道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强化资料审查、转报的管理,明确河道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 1.1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开展状况 针对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的特点,河道主管机关对已建、新建项目,做出具体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1.1.1 对于新建项目,主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入手,按照《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对其报送的技术性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探讨建设项目长期占用河道及影响防洪工程抗洪强度等诸多事项的补偿救助方案,明确建设方应履行的防洪义务并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落实,以便事后操作。如滨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工程,该项目建设前期黄河部门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黄河大堤绕行线路维修养护协议、河势及河道工程观测协议、工程占用黄河淤背区补偿、河道工程抛护加固协议、施工场地清理协议以及临时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协议等6项协议,同时,就长期占用河道补偿、应履行的防洪义务等项目达成共识,并交纳的一定的保证金。 对一些没有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处理,责令其补办申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建设,或者依法清除,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 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监督检查施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已建项目多是指《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以前或颁布初期所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监察机构不健全,相关工作未能开展,主要依靠各级政策约束建设单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对于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这类项目由于建设时没有相关协议,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及行政干预过大等,实现对其规范管理难度极大。 1.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取得的经验 自从1997年开始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来,虽然离正规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经验的逐步丰富、素质的逐步提高,积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1.2.1 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年来,随着黄河部门各级别培训班的举办、各兄弟单位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加入等,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或转报、转批、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1.2.2 积累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经验。能够有目的的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不断的总结,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够量化,并提出具体合理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 1.2.3 逐步落实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 目占用黄河工程补偿费及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相应义务。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各类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提出了黄河工程占用补偿、日常维护补偿等补偿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从实际意义上弥补了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续发挥获得了资金支持。 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黄河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制约了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2.1 法律法规不完善,条文不具体,可操作性较差 目前黄河水行政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补偿费只说明了建设单位需要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无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2.2 对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目前黄河水行政执法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必须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3 行政干预和权大于法的现象仍阴霾不散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比如滨博公路大桥、滨州公铁两用大桥等。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道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完成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置。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2.4 项目建成后管理难以奏效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2.5 工程废弃后拆除责任无法落实 建设项目废弃后,由于拆除费用难以解决,建设单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单位又没有制约措施,废弃工程带来各种防洪隐患。如穿堤输油管线废弃后遗留在大堤、河槽内,对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给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因素。 2.6 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黄河部门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2.7 上下级标准不统一 在对一些项目影响防洪的标准上,黄委、省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造成了基层单位管理的被动。 2.8 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随着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管理任务日益增加,包袱越来越重,当前防洪工程都没有足够的管理经费,更谈不上拿出资金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 针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水法规知识,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争取他们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3.2 成立专门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 根据《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监管为目的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能够得到及时审查、转报和批复,使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3.3细化法规条款,完善办理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对有关建设项目许可的法规要制定实施细则,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要细化,各种补偿标准、抵押标准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3.4上下一盘棋,标准统一、口径一致 从黄委到基层,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大原则上标准要统一,口径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规管理项目,树立河道主管机关的权威,确保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3.5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专题交流会等,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和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3.6 提供管理经费,更新设备 目前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经费不足,建议建立专项管理经费,更新监管设备,确保黄河河道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工程建设论文:谈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的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人工管理已经不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主的管理方式盛行起来。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可以对水利工程进行综合性的调整,保证它的整体性能。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意义重大,由此可见,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的探讨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广泛涉猎到不同的行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在进行着转型,由传统的人工管理向现代的自动化管理过度。与传统的人工管理相比,现代化管理加强了重点工程建设,与此同时,也加强了非工程型建设。灵活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建立相关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效率。 1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状况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以人工管理为主,即把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作为基础,把传统的通信技术、机电设施作为基本手段,依靠人工测绘,完成工程建设管理的图表绘制、数据采集,依靠人工计算的方法,进行控制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及时水情和工情调度指令。到90年代,计算机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得到了初步应用,只作为一种额外的辅助工具,进行通信联络、文字编辑、图表绘制和打印输出工作,由于普及的力度不够,计算机技术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2 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措施 2.1 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管理工作最核心的环节,具有很高的相关技术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大致上包括工程应用、工程养护、工程维修、工程观测和工程防洪。 水利工程作为河川径流的调节器,与河川径流联系紧密,并且两者都具有复杂多变性。然而,由于季节和地形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河川径流变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就决定了水利工程也会在相应的范围内变化。工作人员就可以根据水利工程的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的应用,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利工程的检测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最基本的工作类型。水利工程建筑物的变化具有不稳定性,有时会呈现一定的规律,有时则会变化无常,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测,及早地发现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国家相关的水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义务,因此,在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排查出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做好防洪除险工作,降低洪水带给人民和国家的损失,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2 计划用水 水利工程是蓄水系统,它为生产建设储备水源和调度水源。相关的部门在用水前,依照水源的情况、水利工程情况、生产用水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做好输水、引水和调水工作。编制的用水计划,要因地制宜,形式简单,操作方便。 渠系测水是灌溉地区实行计划用水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水源的浪费,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测水工作能够验证用水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效地调控水量,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可以改进用水计划,使用水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水源从水利工程引向灌溉区的时候,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一部分损失。因此,减少渠道水量损失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比如说实施轮灌、改善灌水技术、严格控制水量、增设渠道防渗措施等等。 为了确保用水计划的合理性,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的时候,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根据灌溉区的特点进行灌、排和盐碱地的改良工作。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要综合分析水分、气候和农作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各要素的因果联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实现农业的增产。 2.3 组织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组织为了协调用水单位的利益关系,要构建专业的管理机构,并实行群众性管理,合理使用水利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水需求。相关的部门要依据上级的指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的组织机构,打造一个专业技术强、管理效率高、道德素质高的管理团队,做好各项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管理团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素养,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具体的管理制度,在用水管理、经营管理中发挥潜能。 3 结论 总而言之,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保证了水利工程的整体性能,通过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及早地找出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相关的部门制定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解决措施。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首先,《“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要全面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创新审计理念,转变审计思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通过理论研究指导审计实践发展,再以审计实践经验完善审计理论研究。同时《规划》也提出要继续开展农业农村审计,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使乡村振兴取得良好成效,各地方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但随着投资项目的累积,财政资金投入量大与审计资源有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最后,本文通过分析某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的实施方法,研究审计、纪检、监察联动这一审计模式的可行性及优点,旨在为推动研究型审计发展、化解审计资源有限与实施项目众多的矛盾建言献策。 二、审纪监联动模式的可行性 1.案例回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的重大方针政策,某区审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工作。首先——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为例审计小组通过数据分析,筛选出资金量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重点审计内容,并通过特征抽样筛选出计划走访的农户样本,摸底其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现状。通过摸底调查寻找问题疑点,再通过银行函证,对专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初步确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审计人员发现专项资金使用的违纪违规行为涉及到了村组干部,且违纪人员之间相互串通,难以取得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于是,审计组将该情况报告区审计机关领导,区审计机关领导得知该情况后迅速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在区审计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审计组立即调整审计策略、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增派工程专业审计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重新测量、计算,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派出专项工作组介入审计工作,对相关人员开展纪律审查。在审计小组与纪检监察人员相互配合下,分别从资金、实物、人员审查三方面同时发力,获取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查处了基层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追回了涉事财政资金,并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本次审计工作采取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办公的方式,在维护财经纪律的同时也促进了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2.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目标相互衔接 政府审计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纪检监察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以及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实践中,政府审计的工作目标就是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是否真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政府资金效益是否得到发挥,是否遵守各项财经纪律。通过审计,查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则以资金使用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起点,查处基层党组织中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和基层公职人员滥用公权、贪污贿赂等微腐败行为,从而实现永葆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及廉洁奉公的目标。由此可见,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的目标相互衔接。 3.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对象相互关联 政府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国有金融机构、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等,以及上述组织的有关人员。纪检监察的对象主要包括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或行使公权的人员。公职人员主要是指各类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行使公权的人员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政府审计主要是对组织及相关人员行使公权的监督,纪检监察也是对这些组织及相关人员行权履职的监督。上述案例中政府审计的对象是使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建设工程,即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的对象是基层党员、党组织及村组工作人员。基层党员及村组工作人员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建设工程的管理和建设这一行为,将审计对象与纪检监察对象紧密联系起来。 4.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内容相互交叉 政府审计的内容是被审计对象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重大战略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等,偏向于经济监督。纪检监察的内容是被监察对象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等,偏向于政治、纪律监督。上述案例中政府审计的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是否得到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被侵占截留。纪检监察的内容是基层公职人员在完成党组织部署任务、行使公权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一般而言,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相伴而生,政治腐败会以经济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经济方面存在问题,往往在政治方面也存在问题。因此,政府审计的内容和纪检监察内容相互交叉。 5.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手段相互补充 政府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手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审计证据,手段多偏向于对“物”。纪检监察在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纪检监察的调查手段既对“物”也对“人”,弥补了审计手段的不足,其调查手段相对于审计手段也更加强制。另一方面,审计擅长重新计算、分析、重新操作等专业技能,这也补齐了纪检监察的技能短板。上述案例中,纪检监察通过对“人”的留置审查,获取有利口供;审计人员通过对工程的勘察测量和重新计算,取得可靠的实物证据。纪检监察凭借审计人员获得的实物证据,在留置审查过程中逐步突破违纪违法人员心理防线;审计人员依照纪检监察人员取得的口供,按图索骥,获取更加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见,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手段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三、审纪监联动模式的优势 1.专业优势互为补充,整体工作质效提升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职业胜任能力。职业胜任能力可以理解为具备一定的会计、审计、工程、信息技术等一项或多项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大数据审计的发展,信息技术也纳入了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之一。其次,纪检监察人员长期以来从事对各类人员的纪律监督,使他们在人员心理攻防方面更加专业。相对于审计人员来说,他们更加擅长谈话突破,善于把握审查调查谈话规律,能够掌握好谈话步骤、时机和方式,能准确突破被审查人员的心理防线。最后,上述案例中审计人员利用会计、工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获取了可靠的实物证据,为纪检监察人员询问审查提供了证据支撑,使他们迅速的找准机会突破被审查人员心理防线,获取有利口供。审计人员再根据纪检监察人员获取的口供,搜寻更加充分的实物证据。由此可见,审计和纪检监察联动的审计模式,能够使双方互为促进、互为补充、互为支撑,极大地提高了审计和纪检监察的整体工作质效。 2.信息沟通成本降低,项目工作效率提升 由于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为了保证工作的严谨性,必须通过正式公文文书进行沟通联系,程序复杂、手续繁多,这些情况导致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时间成本高,继而降低部门工作效率。通过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动的方式,将传统的审计发现问题后再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先后串联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同步开展、齐头并进的并联工作方式,让纪检监察人员提前介入到审计工作组中,加速了审计与纪检监察之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进程,极大的缩短项目周期,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3.成果转化运用强化,追责问责力度提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能够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措施。由此可见,审计机关的处理处罚主要是对“物”的处理。其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处罚主要是对“人”的处罚。案例中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既作出了“追回涉事财政资金”“物”的处罚,又作出了“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人”的处罚,将“人”和“物”的处罚统一起来,在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和党政追责问责方面处理更加刚性,更能对违纪违规人员形成震慑。 四、启示及建议 1.领导层统一思想,避免部门矛盾 由于政府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两个独立的监督部门,互不隶属,在行使监督职能时会基于各自绩效考核和工作计划优先满足本部门要求,再加上各自领导的立场观点、工作思路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一致,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为解决上述问题、避免部门冲突,促进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动形成合力,需双方领导层就工作目标、思路、立场观点等方面统一思想。在兼顾双方目标、立场的情况下,统一调度和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避免因误解和多重指挥导致的部门矛盾。 2.深入信息化建设,加强资源共享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办公管理由“纸质化”向“数字化”变革,仅靠审计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信息已经不能满足更全审计范围、更高审计目标要求,因此深入信息化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势在必行。首先,审计部门要持续深入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资源库,擅于运用同一项目之间、不同项目之间的数据进行相互关联和分析,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其次,打破“部门墙”实现资源共享。政府审计主要是以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为对象,涉及大量经济数据,纪检监察在案件查办中也会收集到大量的数据,加强两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从而减少重复性工作,扩大数据资源库,促使数据资料之间相互支撑,进一步提高双方工作质效。 3.强化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 首先,审计机关要在已有审计、会计、工程等专业人员基础上,主动吸收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心理学等非传统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复合型队伍。其次,审计人员需在专业技术提升方面狠下功夫,抓住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的机会,通过以练代训、以练代培等方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最后,聚焦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筑牢廉洁底线,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4.创新审计思路,研究审计方法 在新时代,凭经验、吃老本的审计思路已成为过去式。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在不断深化改革,为更好履行职责、承担历史使命,各级审计机关也需要创新审计思路、研究审计方法。对审计方法的研究看似费时费力,实则“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研究审计方法,总结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启示,将其运用到类似项目中,从而更好更快揭示普遍性问题,取得高质量的审计成果,进而全面提升审计质效。 作者:魏德富 单位:宜宾三江新区审计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