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研究论文:古代戏曲文学研究 研究述评 戏曲文学在国际国内都因戏曲艺术的独特表演形式而备受关注,也不断得到学术界的阐释,形成了相对厚实的学术积淀,成为我们提出“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研究”的学理基础,并对我们开展这一问题的讨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西方,戏曲文学起源早,影响深,并且对西方哲学、文学、绘画以及当代电影艺术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受到西方社会的普遍认可,特别是随着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化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加速,使得文化全球化及其应对成为西方学术界关注的一个话题,像斯坦利霍夫曼的《全球化的冲突》、约翰汤姆林森的《全球化与文化》等论著,让我们联想到从本土文化艺术研究可以获得应对外来文化入侵的应对策略。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邓启耀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学鸠山弘一教授和柳生次郎教授、韩国李夏成博士等更是在较早些时期便对云南戏曲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先后到昆明、大理、楚雄等地进行考察,对云南戏曲走向世界起了重要作用。本尼迪克特的《菊花与月》、马丁艾斯林的《戏剧剖析》、莱辛的《汉堡剧评》、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艺术与视知觉》、乌格里诺维奇的《艺术与宗教》等对我们关注和讨论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相关问题提供了全球化的这一全新的视角和间接材料。 在我国,戏曲与诗歌、散文、小说一起并列为我国古代四大文学样式,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东方化的审美取向和综合众多艺术样式的表现手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标志。自20世纪初期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开启了古代戏曲文学的研究以来,经过一个多世纪几代学人的努力,《中国戏剧史》《元曲家考略》《南戏拾遗》《古剧说汇》等著作,无论是在剧目整理、作家考辨、戏曲史等基础研究方面,还是在社会学、民俗学、语言学、文化学、艺术发生学等深层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戏曲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戏曲志云南卷》对云南的戏曲历史以历史性观点作了梳理,列举了云南戏曲史上的重要事件,流行剧种等,是一部较为翔实的对戏曲艺术进行整理的著作;《云南地方戏曲剧种史料汇编》系列丛书按剧种、剧目、音乐、艺人等系统,分别对云南地方戏曲中24个剧种的形成和发展史况以及音乐特色等作了详略得当的介绍;李安志、徐志强等主编的《西南文化史》把云南戏曲史作为其文化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着重介绍了元代昆明水浒戏、明代关索戏、少数民族杂剧作家作品,但该书并未以云南戏曲为主要研究对象;王胜华的《云南民族戏剧论》,从民族文化的自我传习、保护与发展方面做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此外,尚有对某些具体的剧种,如白剧、傣剧等戏曲作品、流派群体的研究著作、论文等,这些研究成果构成了我们深入研究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显然我们从以上对国际国内研究现状的梳理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学者在研究中更为关注的是作为一种表演艺术的戏曲,从其剧种、剧本、表演及传承等方面有所研究,但忽视了从文学样式的角度探讨其文本文化、文本创作、文本发展历程及其与地方、民族的关联。 讨论分析 从目前来看,在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研究中,研究范围狭窄和文献资料不足这两大问题严重困扰云南戏曲文学研究的深入。尽管我们在整个戏曲研究层面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由于云南地处边陲,相对于发达的中原文化而言,云南的文化则显得封闭和落后,广大研究者在云南戏曲文学研究中很难找到切实可靠的研究资料,缺乏可以示范的研究方法和案例,导致文学研究与民族文化研究处于一种脱节的状态。故而关于云南戏曲文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亟待提高。所以从长远看,选取云南戏曲文学的地域及民族文化特征为视点,有利于从内涵方面和外延两方面促进云南戏曲文学在云南经济文化建设中趋向能力发展的均衡、公平,促进云南戏曲文学在云南文化建设及教学科研中的实效性。开展“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研究”应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重在对云南古代戏曲孕育、形成、发展的系列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文化和比较的方法,针对云南戏曲文学研究中的缺漏与不足以及云南地处边陲、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等现实,结合西部大开发及桥头堡建设战略的实施,选取文学研究中地域与民族文化特征为切入点,通过对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的系统研究,解剖各个时期、不同民族的作品,分析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发生的一般现象、基本条件、规律与特点,着重阐释云南戏曲文学的地域及民族文化特征,探索云南戏曲文学发展与经济文化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反映云南本土文化的发掘与构建、旅游文化的开发与利用方面的普遍需求、困境与出路,为云南戏曲文学的研究与地方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为地方文化教材开发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具体来说应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关注云南古代戏曲作家与作品研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文化传统的重建越来越受到重视,但这是非常细致的事情,短时间内不容易见成效。”[2]111在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发展中,从公元前3世纪楚人庄蹻率兵入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开始,直到魏晋南北朝,云南的戏曲艺术活动见诸典籍多是“征巫鬼,好祖盟”的巫术礼仪活动。公元738年,唐册封南诏首领皮罗阁为云南王,唐赐南诏胡部、龟兹音声各一部,794年南诏遣使到长安演奏《夷中歌曲》和《南诏奉圣乐》以及1116年大理国随使艺人到宋朝表演“五花爨弄”,是云南与中原进行戏曲表演艺术活动交流及云南早期戏曲活动的痕迹。此后,在中原戏曲发展的繁盛时期,历史文献中却没有关于云南戏曲活动的记载,只有一些诗句中提到了傩舞和梁王府蓄养的优伶,即便在后期云南戏曲逐渐繁盛并奠定了“滇剧”的地位,但作为文献研究的云南古代戏曲仍然显得十分单薄。因而,作为戏曲文学研究的根本性内容的云南古代戏曲作家与作品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也只有通过对云南古代戏曲作家与作品的梳理,我们才能进一步厘清戏曲文学发展线索,重建云南古代戏曲文学体系。具体来说要重视对云南戏曲文学的历史沿革及发展变化分析,重视对云南古代戏曲作家梳理与分析,重视云南古代戏曲作品与同时期中原文化的渊源及比对,重视对云南古代戏曲不同剧种作品的归纳与整理及其深入分析。 二是关注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的地域文 化特征研究。“在全球化背景中区域文化产业只有以本民族的、本土的、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的东西才能吸引世界注意并且推向全球。”[3]33在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的发展历程中,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到1382年明朝平定云南后,军队及大量移民进入云南,加之在云南大规模开矿后带来的经济繁荣,各种戏曲声腔也纷纷传入。清初,一方面省外各种声腔、戏班继续进入云南;另一方面,云南的戏班和艺人刘二官等也出外演出,出现了著名的祥泰班,雷家班等,他们熔合石牌、楚腔、秦腔等声腔表演艺术并使之地方化,形成了滇剧三大声腔中襄阳、二簧两种,至此之后云南戏曲文学得到逐步丰富,为“滇剧”的形成繁荣奠定基础。可以说,每一种文化艺术都是植根于一定的地域环境中,都具有地方性特征。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在发展过程中既有对外来戏曲艺术的接受也有对地方文化传统的继承。因而,研究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就不能忽视对其植根的地域文化特征的研究。具体来说要关注对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地域分类的调查与分析、关注对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地域性特征分析、关注云南古代戏曲剧种的空间分布、关注外来文化对本地文化影响的地区、时间差异、关注对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地域性特征的现代启示的研究。三是关注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的民族文化特征研究。云南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这也是云南这一区域范围内最为传统、最为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在云南古代戏曲文学发展历程中,正如民间的社火观灯活动渐趋与云南民族民间原有的“祭土主”“祭本主”风俗融合而成为祭祀性的花灯歌舞活动并演出《瞎子观灯》《包二回门》等剧目一样,地方原生性的民族民间传统祭祀仪式、节日礼仪、民族歌舞等在一定程度上与云南古代戏曲走向了融合。特别是在康熙道光年间,出现了一批“民家曲以民家语为之”、“静夜华灯演苗戏”的白剧、苗剧等少数民族戏曲表演样式;以“哎咿呀”腔流传的壮剧;把《封神演义》译成傣语演出的傣剧;从语言到音乐等都彝族化的彝剧花灯《打花鼓》等,标志着白剧、苗戏等少数民族戏曲的出现。到咸丰同治年间,更有张铭斋等在杜文秀帅府演出了《二进宫》《绝缨会》《取高平》,这三部剧在滇剧中分属“胡琴”“襄阳”“丝弦”三个声腔的剧目,这既说明滇剧声腔的成熟,也说明云南民族文化与戏曲文学发展的结盟。我们始终坚信“民族艺术是民族文化的反映,深受民族文化的浸染,作为一种符号它表现了民族文化的内涵。因此,要了解每个民族的艺术,首先就要了解它的文化。”[4]13故而,探索云南戏曲文学发展与云南民族文化建设、旅游文化开发与利用方面的普遍需求、困境与出路,必须深入挖掘置身民族文化海洋的云南戏曲文学的民族文化特征,特别是要加强对云南古代少数民族戏曲文学作品的分类与梳理、少数民族戏曲文学对主流文学的继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戏曲文学作家的身份认同及创作研究、对云南古代戏曲文学的民族性特征分析、对云南古代戏曲文学民族性特征现代启示的讨论。 四是关注少数民族特色剧种剧目的研究。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有汉、彝、白、拉祜、哈尼、壮、傣、纳西、傈僳、佤、回、瑶、苗、藏等26个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滇剧、傣剧、白剧、彝剧等富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剧种,它们和川剧、评剧、京剧等外来剧种共同构成了云南的戏曲系统。但各民族剧种的发展是不均衡的,造成这种不均衡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除了地域、文化、民族特性外,长期以来我们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探究,学术界重视和研究程度不够。另外,从现有剧目资料来看,不管是彝剧、云南壮剧,还是白剧、傣剧等都和中原戏曲剧目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我们缺少细致的分析和整理,对其继承和发展关系的讨论不甚了了。再次,我们在讨论戏曲文学民族性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不够,导致在翻译中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舛误。尤其是古代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的翻译整理工作,几乎没有突破和进展。 结语 云南是一个民族文化聚集的地方,与其他地方的民族文化和外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不仅和汉文化、藏文化,甚至和整个东南亚、南亚文化都有关系。“文化特色不是照搬照抄,而是从文化自我植根的土壤去挖掘资源,获得活力,形成文化的地方特色以赢得发展机遇。”[5]86云南戏曲文学作为云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汇聚了云贵高原足量的文化特征和鲜明的边疆色彩,探讨云南戏曲文学的创作状况、发展历程,可以使其艺术、文化价值得到新的阐释,从而揭示云南戏曲文学在民族文化大省形象和弘扬民族文化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学景象与时代价值,通过对云南戏曲文学在民族认同、冲突、融合、互补中的现象梳理与分析,可以在社会文化层面上启迪民族和谐意识,促进云南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全球化背景下戏曲文学的发展寻找可资借鉴的理论材料与创作经验。这对于云南增强竞争软实力乃至其可持续发展以及“两强一堡”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文作者:吕维洪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关爱和的近代文学研究 关爱和先生是已故的近代文学研究学者任访秋先生的开门弟子,也是我国最早的近代文学硕士研究生之一。他是我国近代文学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在中国近代文学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在至今20年左右的学术生涯中,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成果。总体来看,他研究的领域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全面奠基层面,二是文学思潮论层面,三是文学流派论层面。当然,这三个层面的划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贯穿这三个层面的是作家及其创作研究,这里的创作研究不仅包括文学作品,而且包括政治思想、文学理论等内容。第一个层面作为基础,多表现为显在的作家创作论,而第二、第三个层面则作为一种底蕴,更多地表现为内在的精神把握。其实,这种内在的精神把握在第一个层面中不管是文学史论文学思潮论、文学流派论还是作家作品论都已经表现出来了,有的篇章表现得更加明显,如《剑气箫心龚诗魂》对龚自珍诗作精神的领会,《论老残》对刘鹗笔下的人物老残内心的把握,都明显地表现出关先生深邃的穿透力。 奠基层面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即近代文学史及史论、文学思潮论、文学流派论和作家及其创作论。关先生在近代文学史的建设方面可谓功不可没,他第一个建议编写一部中国近代文学史教材,任访秋先生极力赞同,并着手编写。关先生任上编的主编,并在全书中撰写了《桐城派的中兴与复归》、《清末常州词派》和《近代戏曲》三章,这三个领域关先生都有独到的研究和深切的体会。由他主笔的《〈近代文学史〉绪论》(三人合作)是一篇提纲挈领的史论,既宏阔又精辟,既晓畅又深刻,充分体现出论者敏锐的洞察力。教材问世以后,反响强烈,被国家教委评选为优秀教材,并被推荐为全国高校近代文学课程通用教材。作家及其创作论的成果主要有《龚自珍文学思想散论》、《蒋湘南文学略论》、《嘉道时期的桐城派—姚门弟子思想与创作述略》、《陈衍的诗论及诗作》、《谭嗣同文学略论》、《柳亚子简论》、《辛亥革命烈士宁调元诗文简论》、《苏曼殊译作述评》(均见《从古典走向现代》一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8月版)、《剑气箫心龚诗魂》(《文学遗产》1993年第5期)、《论老残》(《文学评论》1994年第4期)。这些论文做得很规范又很扎实,从作家的年谱、思想发展过程、文学思想以及创作的内容与特点等诸多方面作了充分的考察和论证,资料详实,论述精当,这些被关先生谦称为早年“习作”的论文给人以成熟之感,这是关先生受任先生巨大影响和严于律己、刻苦钻研的结果。关先生在文中曾说任访秋“先生十分注重研究生的基本学术训练。入学之初,先生曾提议我从近代作家的年谱与诗文系年做起,我试着做了龚自珍等一两位作家,……所写的论文《蒋湘南文学略论》受到先生的好评。”后来的《剑气箫心龚诗魂》和《论老残》两文可谓炉火纯青,前者用“剑气箫心”四个字概括了龚自珍诗歌的灵魂之所在,关先生精辟地论述道:“在气象万千的‘剑气箫心’中,包蕴着处在封建社会濒于崩溃之历史时期,渴望变革风雷而又黯然神伤与秋气暮霭,怀抱幽怀孤愤而又充满奇情逸气诗人的人格期待,人生态度和诗美追求。”后者用四个形象不同的老残把老残解剖得淋淋尽致,在老残身上“集中地体现着作者试图赋予作品的思想意义,老残的性格、情趣、见识、议论,无不在作品中代表着作者的声音。老残不仅是一个手摇串铃、流浪江湖的行医者,还是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中国纷乱与艰难时局的亲历者、先觉者及预言者。走方郎中之老残与哭泣扶危之老残、形体流浪之老残与灵魂惊惶之老残叠印重合,浑然一体。新旧裂变的时代与忧思深广的刘鹗创造了老残,老残记录着时代的裂变与作者的忧愤。”这样精练的理论概括,没有深邃的思想穿透力是难以达到的。这一时期的文学思潮论与文学流派论为此后这两方面的专着作了坚实而有力的铺垫。 第二个层面的成果主要有专着《悲壮的沉落》和论文《近代文学观念的变革》(载1986年)、《后期桐城派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未定稿》1986年)。《梁启超与近代文学启蒙》(《史学月刊》1999年第2期)等。 在《悲壮的沉落》一书中,关先生从晚明人文主义的昙花一现到清末古典主义的逐渐式微,从嘉道之际言关天下与自做主宰的文学精神到惊秋救敝与忧民自怜的文学主题,从鸦片战争时期民族灾难与诗海潮汐到诗潮的情感流向、意象群与客体形象系列,从宋诗派自立不俗与学问至上的双重期待到桐城派立诚求真与道统文统的两难选择,从太平天国与曾国藩集团对峙的观念冲突与文化论战到功利实用的文学价值趋向与战争背景下的情感世界,从侠邪小说的忠义观念与英雄驯化现象到情爱旨趣与狭邪心理等等都作了十分充实的论述。关先生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注意避免机械化倾向,运用辩证的眼光审视研究对象,在占有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揣摩体悟,不作空疏的议论,不下大而无当的断语。他的论断自然贴切,符合理论与创作实际,而且鞭辟有力,入木三分。以太平天国和曾国藩集团两个文学空间来说,虽然双方的观念相互对峙,相互冲突,但是文学的价值取向仍然是一致的,都持实用功利的价值观。以19世纪的小说创作,特别是侠妓题材的小说来说,关先生避免对其作片面的价值判断,而是置之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从当时的文化变动与小说主旨的表达,到侠妓题材形成的原因与其主题模式的建构,论证了侠妓小说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这样得出的结论便具有更强的说服力,也必定令人信服。 第三个层面的主要成果有专着《古典主义的终结—桐城派与“五四”新文学》,以及论文《桐城派的中兴、改造与复归—试论曾国藩的文学活动与作用))(《文学遗产》l 984年第5期)、《嘉道时期的桐城派—姚门弟子思想与创作述略》、《桐城派的立诚求真与道统文统情结》、《姚鼐的古文艺术理论及其对桐城派形成的贡献》、《守望艺术的壁垒—论桐城派对古文文体的价值定位》(《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清末常州词派概说》,而宋诗派、常州词派和选派等流派有待完成。 《古典主义的终结》一书从桐城派的历史承续、发展轨迹、古文理论、古文创作、后期桐城派与五四新文学之关系以及五四先驱眼中的桐城派等六个方面展开全面而详细的论述。论者开篇就从唐代古文谈起,勾勒了古文一派的发展脉络,直追桐城派,继而描绘了桐城派兴衰嬗变的轨迹,并将其分为四个时期。在初创期,桐城三祖—方、刘、姚分别创立义法说、神气说、刚阳阴柔与神气律声说;在守成期,姚鼐晚年讲学江南,广传弟子,守望门户;在中兴期,曾国藩私淑姚鼐,雅好古文,融义理、考据、辞章和经济于一体,以坚车行远为目标,别创湘乡派;在复归期,吴汝纶重提方、姚传统,抑闳肆而张醇厚,黜出雄奇而求雅洁,倡导恢复以气清、体洁、语雅为特色的桐城派文。对桐城派古文理论的研究,论者抓住了其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与限制性因素,桐城派既追求理论创新,又有道统、文统情结;既讲究义理与考据,又注重辞章; 既重视实用价值,又要求审美功能,这些矛盾使桐城派发展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异常复杂和艰难。同时对桐城派古文理论的艺术范畴及其构成作了十分简洁的概括,即义与法、雅与洁、神气与音节、神理气味与格律声色、阳刚与阴柔。桐城派的古文创作,关先生用由狂悖不驯而至清真雅正,因时 立言与立诚求真,扩姚氏而大之与并功德言于一途分别概括了初创期、守成期与中兴期的古文创作。后期桐城派像一根脆弱的联结母子的脐带,无力地粘连着古典文化和文学与五四新文化和文学。关先生对桐城派的研究可谓得桐城派之精髓,从桐城派诸家的理论实质、创作精神、流派的发展以及论者的行文都具有一种桐城派古色古香的气息,而且深深窥见桐城派理论与创作的精髓和实质,达到这种境界,非智者不能为也,也非一日之功所蹴就,先天的禀赋与后天的习得缺一不可。 关爱和的近代文学研究,从形态上来说,有作家及其创作论、文学史论、文学思潮论、文学流派论;从文体上来看,有小说研究、诗歌研究、散文研究以及戏曲研究;从时间来看,从晚明到清末再到现代,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他的《悲壮的沉落》和《古典主义的终结》两部着作可以说是近代文学研究的两座高峰,前者是对文学思潮的研究,后者是对文学流派的研究;前者对不同时期的文学潮流、文学思想和文学精神做了系统的梳理、辨析与整合,后者对桐城派古文作了全面的客观而公正的审视与剖析。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研究成果,就会损害其学术价值,只有放到文学史的大背景中去,这些成果就会熠熠生辉。我们知道,五四文化先驱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肩负着特定的文化和政治任务,他们彻底地摧毁中国的传统文化,包括近代文化,主张全盘西化,横向移植西方的现代文化,把桐城派和选学派批判为“桐城谬种,选学妖孽”,这种矫枉过正的做法在当时以至于现在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正因为他们为近代文学做了不切实际的定性论断,再加上后来中国复杂的历史进程,主流意识形态的一元化和文化学者思想意识与思维模式的单一性,使得学术界对中国近代文学与文化具有了十分偏颇的认识。他们认为五四新文化时期是中国文化的断层时期,在此之前,中国文化已经断层,几千年的古典文化发展到近代便断然终结,五四新文化只是西方现代文化的横向移植,这就全盘否定了中国近代文学应有的历史地位。如何评价近代文学与文化,这一重大历史课题就摆在中国学者的面前。关爱和先生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古典与现代这一天堑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毅然断言中国近代文学是古典向现代的过渡与转型,虽然这一断言并非为他一人所提出。特别是他的《古典主义的终结—桐城派与“五四”新文学》这一着作从侧面说明了五四文化先驱批桐城派为“桐城谬种”的偏激与偏颇,五四文化断裂论断的虚妄,从正面论证了桐城派肩负了中国文化与文学承上启下的历史重任。没有什么比观念的改变更迅速的,如五四时期和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对西方现代文化的认同;也没什么比观念的改变更缓慢的,如中国传统文化绵延数千年。学术界对近代文化与文学在观念上的改变不知是属于前一种状况还是后一种状况,不过关先生以其研究试图扭转学术界对近代文学的误解与盲视,极力恢复近代文学的历史面目,这是前所未有的工作,也是关先生作出的杰出贡献。 文学研究论文:对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关系辨析 一、文学研究·文化研究 (1)文学 文学研究 文学究竟是什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众所周知,现在我们所指的“文学”一词对应的是西方的literature,意指在某一特定的研究领域内所出版的书籍和文章。也可翻译为“着述”,即“二十五个世纪以来人们撰写的着作。而literature的现代含义:文学,才不过二百年。1800年之前,literature这个词和它在其他欧洲语言中相似的词指的是‘着作’,或者‘书本知识’”。[1]此处的文学指普遍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文学,而尤指我们当今所说的经典文学作品。顾名思义,文学研究指的便是关于经典文学作品的研究。 (2)文化 文化研究 关于文化的定义却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西方学者的解释中,尤以泰罗尔的“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智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得的其他的一切的能力与习惯”[2]为代表。 乔纳森·卡勒更加认为因为文化研究是“理论”的实践,由于理论本身的难以界定性,这显然也不是一种容易理解的方式。乔纳森·卡勒进一步解释,文学研究是包罗万象的:莎士比亚和打击乐、高雅文化和低俗文化、关于过去的文化和关于当今的文化这都是属于文化的范围,有学者指出:“文化研究是一种跨越学科界限的研究趋势,而不是一门学科本身”,所以它“拒绝界定,坚持差异,维持传统的系别资格”。[3]同时,在人文学科的多种理论中,如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后殖民理论以及酷儿等理论中,也分布有文化研究的身影。 由上得知:首先,文化研究拒绝成为一门确定的学科,没有明显的学科界限;其次,文化研究关注的是边缘性问题,具体到文学研究中,文化研究关注的就是在文本自身以外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最后,文化研究把打击乐、低俗文化等非经典文化提高到一个相当的高度。所以说文学研究尤其是经典文学研究,只是文化研究的一个方面,被文化研究所涵盖。 二、文化研究何以在文学研究中出现 就文化研究本身来说,它的发展源自于传统的英国文学,二十世纪初,英国的文学研究界被“利维斯主义”统领,这一学派主张文化指的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经典文学和艺术。至五十年代,由于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 Hoggart)和雷蒙·威廉斯(R.Williams)对工人阶级生活的关注,提出了:“‘文化研究’作为新的研究方向,有着直接的反学科动机:一方面要与过去以细读文学文本为衷心地旧文学学科决裂,另一方面还要与坚持经济化约论的庸俗马克思主义学说决裂。”[4]文化研究在九十年代迅速进入学术前沿,引领文学研究的风潮,随着大众文化地位的日益提升,原有的学科界线被打破,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界线也愈见模糊。 英国的“伯明翰学派”被公认为当代文化研究的起点,同时我们也需注意到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的理论起点就在于它的文学研究,另外,伯明翰学派的着名学者在进行文化研究的过程中没有排斥文学研究,反而有利于扩大文学研究的范围,所以,从另一个方面上“文化研究的一些理论是方法完全可以引进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从传统的诗学研究走向开放的文化研究也是可行的,其前景应该是广阔的。”[5]由此可知,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相互依顿,相互促进。 三、文化研究会导致经典文学的毁灭? 由于文化研究是随着当代的各种新兴的大众文化而兴起的,面向的研究对象也多是精英文化、经典文学范围之外的边缘文化,随着时代的变化,伴随着人们成长的已经不仅是书本读物,更为广泛的是电视、电影、网络。我们不禁扼腕,难道时代必然要使文化研究将经典文学逐出研究范围么? 首先,文化研究脱胎于经典文学研究。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文化研究便伴随着利维斯主义的产生而出现,作为一个跨越多种学科、文化、艺术门类的研究领域,“文化研究一开始的出发点就是开列一个经典作家及其作品的名单,试图以经典文学来向读者大众进行启蒙,以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水平。”[6]由此得知,文化研究兴起的初衷是为了普及经典文化,促进经典文化在大众中的发展进程。 其次,文学研究(包括经典文学研究)只是现在文化研究的一个方面,关于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关系,卡勒说“文化研究包括并涵盖了文学研究,它把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践去考察。”[7]在关于是何种类型的包括中,卡勒又进行了分析,我们这里暂且不论。由以上两点我们得知,文化研究脱胎于文学研究,从文学研究中生成,后来又由于文化研究自身疆界的不断扩大从而使文学研究只是属于自身的一个方面,所以二者之间不存在完全的对立,反而是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对于文化研究对文学研究造成的冲击极具毁灭性这一点来说是不成立的。 再次,文化研究拓宽了文学研究的范围,为文学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角度和方法。文化是理论的实践,又由于文化研究本身不是一个可以界定的学科,所以,当今中国的文化研究大致包含有“后现代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女性主义批评、大众文化研究、消费文化研究等等。”[8]正因为文化研究涵盖了众多的学术领域,有着多种理论的支持,当应用到文学研究中时,便可以有多样的视角和维度。 在研究方法上,文化研究可以作为文学研究的一种方法,称作“文学的文化研究”,而且,这只是文学研究方法的一种。朱寿桐指出“作为方法论的文化研究其实不过是文学研究所不可缺少的一路,或许是文学研究历史中固有的一环,甚至可能是最为基本的一环。”对于文学研究来说,文化研究是研究文学现象和内涵的一种基本方法。我们可以用文化研究的方法来研究经典文学作品,有新的研究方法的介入,必然会给文学研究带来新的研究领域,从来能够促进文学研究的多方面、全方位发展。文化研究的这一点又带动了文学研究的发展,更有利于经典文学的发展。 文学研究论文:古代文学史料与古代文学研究 论文关键词:古代文学史料 古代文学研究 论文摘要:古代文学史料作为古代文学研究的基础,具有着其自身重要的作用。文学史料与历史实际相比较而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此,不可将文学研究与文学史料相等同。本案主要阐述了古代文学史料是古代文学研究的基础因素以及新史料的发现对古代文学研究所产生的意义,旨在为广大研究者提供参考借鉴。 一、古代文学研究的基础——文学史料 研究中国的古代文学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中国古代文学具有其自身的整体性,就结构方面而言,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层次: (一) 史料的确认 史料的确认仅仅只限于史料本身,其主要内容是对史料的有无进行全面查询,以确认文学史料的作者、时代与真伪等。此外,对古代文学史料的确认实际上应归属于实证研究的范畴之内。对于研究方法来说,古代文学研究在这一阶段,与自然科学的研究相比,是具有相同特点的,其尊重客观事实,摒弃主观思维意识,在确认上采取的是形式逻辑的方法。 (二) 体悟分析层次 所谓的体悟分析层次是在对史料确认的基础上,通过人们个人思想中所蕴含的感情体验,对史料的一种丰富、完善的过程。人都是具有思想的,所以在史料确认方面,不会仅仅满足于文学现象呈现出的那种史实,他们将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体悟分析层次,进而产生一种审美体验,这种审美体悟主要表现为对史料所包含的思想感情进行分析、总结史料的一些规律变化、探析史料出现的原因等。因为人们的看法观点不相同,所以分析理解的体悟也寻在不同。体悟分析层次作为古代文学研究中的重要过程,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 文学史料价值评判 对文学史料进行价值评判的基础建立在体悟分析层次之上,在此基础上对文学史料进行科学的价值评判。之所以产生价值评判这一阶段,是因为文学研究者对自身的定位高于体悟分析层次,他们一般按照某些组织、社会、集团以及个人等需求,制定合理的文学史料评判标准,进而对自身所掌握的文学史料的意义、地位以及作用等方面进行减值评判。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文学现象会形成不同的评价,也正是在这种价值评判的过程中文学史料的意义得以实现。由此可以得知,文学史料一旦失去了人们的评判便会丧失其存在的意义。 (四)表述 古典文学研究经过对史料的确认、体悟分析、史料价值评判三个阶段之后,最终是以表述的形式对其进行传播与体现的。因为缺少了表述这一阶段,单靠以上三个阶段是不能将其完整的传达给大众的。其中关于表述的形式主要是凭借文字进行表述的。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以上所说的四个阶段的划分是相对的,在现实实践之中,对其进行划分是具有侧重点的,很难将它们明显割裂开来。 二、新史料的发现对古代文学研究所产生的意义 通过对从古至今的文学研究历史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史料的发现,尤其是有关地下埋藏的文物史料的出土,为古代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对研究古代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丰富了研究古典文学的史料 就已出土的古典文学史料来说,有诸多能够让现代研究者清晰察看到古代文学所产生的背景以及文学现象。在出土的大量文献中,有大量先秦时期的文献,在马王堆、信阳长台关、荆门郭店等出土的帛书中,较为明确的显示出了诸多经书与子书原始风貌,这些都与当代社会看到的一些转本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墓碑的发现,为研究者们提供了珍贵的专辑资料。另外,新史料大大丰富了研究古典文学作品的史料。以《诗经》作为例子来说,新世纪以来,在上海博物馆展出了1200多枚战国时期的竹简,在这么多的竹简之中有31枚是讲述孔子向弟子们讲解《诗经》的记载。这为当代社会的人们阐明了孔子论诗的内容并为包含今本《诗经》的小序中所涉及的“美”与“刺”等内容。另外还表明了《诗经》的篇数远要超出300篇,孔子当年删诗的说法并不一定准确。 (二)新史料对先前研究结论的修改补充作用,且提出了新观点 主要表现在先秦诸子、《诗经》、辞赋以及俗文学等方面,其中在安徽阜阳出土的有关《诗经》的竹简是汉代的,韩自强与胡平生对其进行了专门研究,说明了《诗经》在汉代广为流传的状况,并不像文献所记载的一样。而有些出土的史料岁与文献中的不足也进行了有效的弥补,例如,汤炳正以安徽阜阳所出土的汉简《涉江》、《离骚》残局,否定了《离骚》是淮南王刘安所作。 (三)影响了古典文学研究方法与学术理念 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李学勤提出了“走出疑古的时代”的理念,对我国古代文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自明代以来,就有不少学者开始对古书产生怀疑,至清末,康有为也开始对古书质疑。后,以顾颉刚为代表的疑古学派已经形成。疑古学派有贡献的方面,但也有不足之处,他们思想易走极端,对现当代学者对古典文学的认识形成了妨碍。总之,新史料的发现对于研究古典文学方面形成了重要的影响。 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的学术创新 内容摘要:谢天振的《译介学导论》以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为研究本体,以文化意象传递、文学翻译中的误译、翻译文学史与文学翻译史为研究客体,标志着一门新型学科译介学的诞生。译介学以不对文本作价值判断为理论恪守,极大地拓展了翻译研究的学术视野,增加了翻译研究的对象,丰富了翻译研究的方法,成为学术创新与学科开拓的典范。 关键词:译介学 新型学科 谢天振 作者简介:贺爱军,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苏州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生,主要从事比较文学、翻译学研究。方汉文,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文化研究。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英美海洋文学与人类核心价值观研究”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09YJC751076]成果。 1993年,苏珊·巴斯内特又提出了“比较文学的翻译转向”这一论断。她认为,“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气数已尽,女性研究、后殖民理论和文化研究已经从整体上改变了文学研究的面貌。从现在起,我们应当把翻译学视为一门主导学科,比较文学只不过是它下面的一个有价值的研究领域而已”(Bassnett 161)。他们最早倡导“翻译学的文化转向”和“比较文学的翻译转向”。然而怎么转,转向后这一学科与传统的翻译研究区别何在?这一新兴学科的理论基础又是什么?研究的客体、研究方法是什么? 《译介学导论》是北京大学推出的“21世纪比较文学系列教材”中的一部,被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在译介学的本体研究方面,作者是从译介学的定义以及译介学与传统翻译理论的区别性特征切入的。自从英国比较文学家苏珊·巴斯内特提出比较文学应该成为翻译学下面的一个子学科以后,在比较文学界和翻译界中引起了学科概念之间的混淆,造成了学术理路的混乱。基于此种考虑,作者论述了译介学与翻译研究之间的区别,以及译介学给翻译研究带来的新视野和新领域。“译介学最初是从比较文学中的媒介学的角度出发、目前则越来越多是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出发对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和翻译文学进行的研究。其实质不是一种语言研究,而是一种文学研究或者文化研究,它关心的不是语言层面上出发语与目的语之间如何转换的问题,不参与评论其翻译质量的优劣,它关心的是原文在这种外语和本族语转换过程中信息的失落、变形、增添、扩展等问题,它关心的是翻译(主要是文学翻译)作为人类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谢天振10)。它与传统的翻译研究在研究角度、研究重点、研究目的方面不尽相同。它是一门以创造性叛逆为理论基础,以文化意象和翻译文学为其研究对象,吸收了解释学、结构主义、多元系统论等文化理论的比较文学研究。 “创造性叛逆”构成了译介学本体研究的第二个维度。埃斯皮卡指出:“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里;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次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137)。创造性叛逆是译介学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本体,“翻译文学不同于外国文学”“翻译文学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译作具有独立价值”等命题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该书作者认为文学翻译的创造性性质“使一件作品在一个新的语言、民族、社会、历史环境里获得了新的生命”。而“文学翻译中的叛逆性,在多数情况下就是反映了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为了达到某一主观愿望而造成的一种译作对原作的客观背离”(谢天振72)。 在译介学的客体研究方面,作者首先探究了“文化意象的传递与文学翻译中的误译”。“文化意象的传递,实际上反映的是不同民族文化在翻译中如何碰撞、转换、交流、接受的问题”(谢天振96)。“误译可以分为无意误译和有意误译两种”(谢天振111),在比较文学研究中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尤其是误译,“因为在有意误译里译语文化与原语文化表现出一种更为紧张的对峙,而译者则把他的翻译活动推向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为了迎合本民族的文化心态,大幅度地改变原文的语言表达方式:文学形象、文学意境等等;要么为了强行引入异族文化模式,置本民族的审美趣味的接受可能性于不顾,从而故意用不等值的语言手段进行翻译”(谢天振117)。 译介学客体研究的第二个维度是翻译文学史。长期以来,学界对翻译文学的性质和归属聚讼不已,争论不下。有些学者认为翻译文学属于外国文学,对相反的观点提出了质疑:“难道英国的戏剧、法国的小说、希腊的拟曲、日本的俳句,一经中国人(或外国人)之手译成汉文,就加入了中国国籍,成了‘中国文学’”(王树荣12)?“没有一部文学史会把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说成是本国文学作品”(施志元28)。文学翻译是文学创作的一种形式。与原作相比,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存在形式的译作,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它可以介绍、传播和普及原作;它可以帮助作者认识原作的价值;也可以帮助源语国的读者重新发现被忽略作品的价值。翻译文学不能等同于外国文学,其原因在于:第一,文学翻译中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决定了原文与译文之间必然存在差距,从而决定了译作不可能等同于原作。翻译文学是民族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翻译家和作家一样,在翻译的过程中要深入认识作品中所要表现的时代、环境和文化背景,也要体验作品中人物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方式,然后用最恰当的语言形式把这一切表现出来。第二,从写作的语言和作品的接受者来看,译者使用语言翻译与民族文学家使用的语言创作面临大致相同的问题,译作和原作一样,都要面临读者的检验。第三,翻译文学不仅与民族文学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和影响,有时候它的作用和影响甚至还大大超过了民族文学的作品。对翻译文学性质和归属的厘清,意义重大,它为翻译文学这个“弃儿”找到了家园,也为文学翻译研究开拓了一片巨大而又相对独立的研究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刷新了国别文学史的书写。 该书是作者在大量调研,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的智慧结晶。全书纲目清晰、新意迭出、语言畅达淋漓、论述通透可见。学科学认为凡是一种系统的知识所研究的对象与其它知识系统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有别于其他学科的研究任务并能据此产生与完成任务相适应的理论、原则和方法,这样的知识体系就可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译介学以“文化意象”、“文学翻译史”、和“翻译文学史”为研究对象,以探究不同文化之间彼此影响、相互作用为研究任务,并且以“创造性叛逆”为理论基础,对译本不作价值判断为理论恪守,具备了独立学科初步形态。全书既有理论高度,又有丰富的实例,把翻译文学作为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对象进行分析和评述,从而揭开了从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化角度研究翻译的一个窗口,开拓了国内翻译研究的新领域,也为探究中外文化交流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该书把翻译文学定位于民族文学的范畴,这种合理定位刷新了民族文学史的书写,为民族文学史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文学研究论文:论古代文学史料与古代文学研究 一、古代文学研究的基础——文学史料 研究中国的古代文学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中国古代文学具有其自身的整体性,就结构方面而言,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层次: (一) 史料的确认 史料的确认仅仅只限于史料本身,其主要内容是对史料的有无进行全面查询,以确认文学史料的作者、时代与真伪等。此外,对古代文学史料的确认实际上应归属于实证研究的范畴之内。对于研究方法来说,古代文学研究在这一阶段,与自然科学的研究相比,是具有相同特点的,其尊重客观事实,摒弃主观思维意识,在确认上采取的是形式逻辑的方法。 (二) 体悟分析层次 所谓的体悟分析层次是在对史料确认的基础上,通过人们个人思想中所蕴含的感情体验,对史料的一种丰富、完善的过程。人都是具有思想的,所以在史料确认方面,不会仅仅满足于文学现象呈现出的那种史实,他们将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体悟分析层次,进而产生一种审美体验,这种审美体悟主要表现为对史料所包含的思想感情进行分析、总结史料的一些规律变化、探析史料出现的原因等。因为人们的看法观点不相同,所以分析理解的体悟也寻在不同。体悟分析层次作为古代文学研究中的重要过程,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 文学史料价值评判 对文学史料进行价值评判的基础建立在体悟分析层次之上,在此基础上对文学史料进行科学的价值评判。之所以产生价值评判这一阶段,是因为文学研究者对自身的定位高于体悟分析层次,他们一般按照某些组织、社会、集团以及个人等需求,制定合理的文学史料评判标准,进而对自身所掌握的文学史料的意义、地位以及作用等方面进行减值评判。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文学现象会形成不同的评价,也正是在这种价值评判的过程中文学史料的意义得以实现。由此可以得知,文学史料一旦失去了人们的评判便会丧失其存在的意义。 (四)表述 古典文学研究经过对史料的确认、体悟分析、史料价值评判三个阶段之后,最终是以表述的形式对其进行传播与体现的。因为缺少了表述这一阶段,单靠以上三个阶段是不能将其完整的传达给大众的。其中关于表述的形式主要是凭借文字进行表述的。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以上所说的四个阶段的划分是相对的,在现实实践之中,对其进行划分是具有侧重点的,很难将它们明显割裂开来。 二、新史料的发现对古代文学研究所产生的意义 通过对从古至今的文学研究历史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史料的发现,尤其是有关地下埋藏的文物史料的出土,为古代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对研究古代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丰富了研究古典文学的史料 就已出土的古典文学史料来说,有诸多能够让现代研究者清晰察看到古代文学所产生的背景以及文学现象。在出土的大量文献中,有大量先秦时期的文献,在马王堆、信阳长台关、荆门郭店等出土的帛书中,较为明确的显示出了诸多经书与子书原始风貌,这些都与当代社会看到的一些转本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墓碑的发现,为研究者们提供了珍贵的专辑资料。另外,新史料大大丰富了研究古典文学作品的史料。以《诗经》作为例子来说,新世纪以来,在上海博物馆展出了1200多枚战国时期的竹简,在这么多的竹简之中有31枚是讲述孔子向弟子们讲解《诗经》的记载。这为当代社会的人们阐明了孔子论诗的内容并为包含今本《诗经》的小序中所涉及的“美”与“刺”等内容。另外还表明了《诗经》的篇数远要超出300篇,孔子当年删诗的说法并不一定准确。 (二)新史料对先前研究结论的修改补充作用,且提出了新观点 主要表现在先秦诸子、《诗经》、辞赋以及俗文学等方面,其中在安徽阜阳出土的有关《诗经》的竹简是汉代的,韩自强与胡平生对其进行了专门研究,说明了《诗经》在汉代广为流传的状况,并不像文献所记载的一样。而有些出土的史料岁与文献中的不足也进行了有效的弥补,例如,汤炳正以安徽阜阳所出土的汉简《涉江》、《离骚》残局,否定了《离骚》是淮南王刘安所作。 (三)影响了古典文学研究方法与学术理念 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李学勤提出了“走出疑古的时代”的理念,对我国古代文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自明代以来,就有不少学者开始对古书产生怀疑,至清末,康有为也开始对古书质疑。后,以顾颉刚为代表的疑古学派已经形成。疑古学派有贡献的方面,但也有不足之处,他们思想易走极端,对现当代学者对古典文学的认识形成了妨碍。总之,新史料的发现对于研究古典文学方面形成了重要的影响。 文学研究论文:国内古英语文学研究30年述评 一、引言 相比于文艺复兴之后和中世纪后期的英国文学研究,古英语文学研究在国内的外国文学研究领域算是冷门。但是,国人对于古英语文学的兴趣却可以追溯到新文学时期。周作人在其1918年出版的《欧洲文学史》中分析了古英语诗歌《贝奥武甫》(Beowulf)中“委心任命(wyrd)”的异教思想。另外根据冯象的介绍,周作人在《知堂随想录》中提及他在日本时曾试图翻译《贝奥武甫》,后因兴趣转向古希腊悲剧,未能坚持。自周作人以来,国人对于古英语文学的兴趣有增无减,这一点仅从古英语诗歌《贝奥武甫》(Beowulf)的中译本就可见一斑。据笔者现有的资料,目前国内《贝奥武甫》的翻译和编译版本有四个:《裴欧沃夫》(1959年,陈国桦译),《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1992年,冯象译),《贝奥武甫:英格兰史诗》(1999年,陈才宇译),嘲《贝奥武甫降妖记》(2003年,史雄存编译)。除此之外,梁实秋,李赋宁坯节译了《贝奥武甫》。然而,迄今为止,国内学者的翻译和研究还没有得到国外同行的关注和重视,依据是国际上最重要的两个古英语文献检索工具“盎格鲁·撒克逊研究目录”(Anglo-SaxonEngland Bibliography)和“古英语研究通讯目录”(0ldEnglish Newsletter Bibliography),均未收录国内学者的文章。但国内学者在古英语文学研究方面还是做了很多工作,这应该是国际古英语文学研究的一部分。本文拟从文学史中的古英语文学评介、古英语诗歌与散文研究、古英语文学译介三个方面对国内学者的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引起国际同行对国内学者研究的关注和重视。国内最早的古英语文学评介现于国内学者编写的文学史着作,这种评介方式一直延续到现在;针对具体古英语文学作品的评论,国内学者研究的重点是《贝奥武甫》,对于其它古英语诗歌和散文则关注较少;相比于前两个方面,国内的古英语文学译介是最活跃的,几乎所有的古英语诗歌和主要的古英语散文都有中译本。 二、文学史中的古英语文学评介 国内学者对于古英语文学的介绍和论述最早现于国内学者编写的文学史着作之中。国内的外国文学研究的学者有编写文学史的传统。谈及古英语文学的文学史分为三类:一是欧洲或西洋文学史;二是英国文学史;三是欧洲中世纪文学史和中世纪英国文学史。在古英语文本翻译为中文之前,国内读者主要是通过这些文学史认识和了解古英语文学的,因而文学史在国内的古英语文学研究中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欧洲或西洋文学史中对古英语文学的论述一般比较少,一般只提到《贝奥武甫》,把它作为欧洲中世纪早期文学发展的一个典型代表来加以论述。如周作人把《贝奥武甫》放到“异教诗歌”一章下论述;杨周翰等人编写的《欧洲文学史》则把《贝奥武甫》归入“英雄史诗”一类,与《罗兰之歌》等放在一起加以论述;李赋宁主编的《欧洲文学史》第一卷也把《贝奥武甫》归入“中世纪英雄史诗”的范畴。在欧洲文学或西洋文学这样大的图景之下,古英语文学的发展自然未能得到完全地介绍与论述。 古英语文学的发展缩略为《贝奥武甫》的情况到了国内学者编写的英国文学史发生了变化。1947年,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了国外学者莫逖(William Vaughan Moody)、勒樊脱(Robert Morss Lovett)编写的《英国文学史》一书,该书由柳无忌、曹鸿昭翻译,且被指定为部定教学用书,由于该书是国外学者编写,所以对古英语文学介绍比较详细,除了重点介绍《贝奥武甫》之外,该书还论述了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基督教化进程、宗教诗歌、哀歌等。1949年以后,大陆和台湾出版的英国文学史着作中都有对古英语文学的论述,但其中只有陈嘉编写的四卷本《英国文学史》(1982)的第一卷,梁实秋编写的三卷本《英国文学史》(1985)的第一卷,李赋宁、何其莘主编的五卷本英国文学史第一卷《英国中古时期文学史》(2005)对古英语文学有较多的评论和介绍。虽然陈嘉和梁实秋的《英国文学史》都出版在上世纪80年代,但陈嘉侧重于介绍古英语的世俗性文本,对于宗教文本则较少着墨;而梁实秋的文学史则较为详细,除了《贝奥武甫》之外,其它主要的古英语诗歌、古英语散文都有涉及。由于文学史的主要功能是在于普及,所以陈与梁的文学史主要篇幅还是集中在对古英语文学作品的介绍上。相比于梁和陈的文学史,李赋宁等主编的《英国中古时期文学史》则更多带有研究的性质,该书用了三章的篇幅论述盎格鲁一撒克逊时期的英国文学,内容涉及古英语的发展、古文学发展的历史背景以及各类体裁的古英语文学作品。虽然只有三章,但=三章的篇幅大概占了全书的一半,这也说明古英语文学在英国中古时期英国文学中的分量。现在保存下来的古英语文本的创作时间及作者都存在很大的争议,所以该书作者从古英语体裁分类角度,分别介绍了古英语宗教诗歌、古英语非宗教诗歌以及古英语散文,此外还重点介绍了《贝奥武甫》(Beowulf)和《马尔登之役》(The Battle ofMaldon)、《布鲁南堡之役》(The Battle of Brunanburh)和《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The Anglo-Saxon Chronicle)。1949年后出版的其它单卷本英国文学史,如吴伟仁编写的《英国文学史及选读》,王佐良编写的《英国文学史》,刘炳善编写的《英国文学简史》,高继海编写的《简明英国文学史》,对于古英语文学的介绍都比较简单,把将近500年的古英语文学的发展历史简化为古英语诗歌《贝奥武甫》,忽略了古英语文学发展的内在张力和变化。 近些年来,随着国内学者研究的深入,国内还出现了专门的欧洲中世纪文学史和中世纪英国文学史。从性质上来说,前者是外国文学断代史,后者是国别文学史中的断代史,二者对于古英语文学的剖析各有利弊。前者的优势在于把古英语文学的发展放在欧洲中世纪文学的大背景之中,有利于横向对比和阐释古英语文学的发展,这符合国际上把古英语文学的发展作为中世纪研究一部分的趋势,也突出了古英语文学研究的跨学科性质,但不足之处在于无法系统论述古英语文学的发展。比如说杨慧林和黄晋凯共同编写的《欧洲中世纪文学史》就把古英语文学纳入到中世纪文学发展的语言形成时期,从早期英雄史诗和早期基督教文学两个方面论述古英语文学的发展。后者的优势是可以系统地介绍和分析古英语文学发展的历史背景和体裁分类等,但不足之处在于无法进行横向比较。如陈才宇从史诗、战歌、决术歌、箴言诗、哀歌、谜语诗、宗教诗、寓言诗、散文叙述古英语文学的发展与历史;肖明翰则从宗教诗篇、英雄传说与史诗、抒情诗歌三个方面专门叙述古英语文学的发展史。国内的外国文学研究有修史的传统,而文学史在向国内读者介绍古英语文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文学史中的古英语文学评介在国内古英语文学研究中有着非常重要而特殊的地位。 三、《贝奥武甫》及其它古英语诗歌散文评介 国内学者研究的重点是《贝奥武甫》,对于其它古英语诗歌和散文及关注较少。根据中国期刊网提供的检索结果,1949年到2011年,期刊网上共有95条关于古英语及古英语文学研究的文章,从数量上来说,这不到国内英国文学研究文献总量的1%。在这95篇期刊文献中,发表于1949年到1979年间的共3篇。分别介绍和研究盎格鲁一撒克逊时期国王赏赐土地的问题、多伦多大学正在编写的《古英语词典》和英语发展的历史。整个20世纪80年代(1980年到1989年)发表的古英语文学研究文章也不多,总共只有6篇,其中江泽玖发表的“英雄史诗Beowulf中的妇女形象”一文可以算是国内学者写的第一篇关于古英语文学研究的文章。 这一情况到了20世纪90年生了巨大的变化,从1990年到2011年间,期刊网上共有87篇关于古英语文学研究的文章,其中发表于1990年到1999年间20篇,2000年以来57篇。除此之外,国内还出版了第一部古英语文学研究专着。在此期间 ,国内一些主要的古英语文学研究学者都开始崭露头角,如在冯象翻译《贝奥武甫》后的第二年,《外国文学评论》重刊了他在海外发表的“‘他选择了上帝的光明’—评罗宾逊《贝奥武甫与同位文体》”一文,该文详细介绍国外《贝奥武甫》学的历史与研究现状;王继辉开始发表他的系列《贝奥武甫》研究文章,’并于1996年出版了他的专着《论盎格鲁撤克逊文学和古代中国文学中的王权理念:与的比较研究》(The Coneept of Kingship in Anglo-Saxonand Medieval Chinese Literature-A Comparative Studyof Beowulf and Xuanhe Yishi);陈才宇也开始对他发表他古英语文学体裁研究的系列文章。 《贝奥武甫》研究在国内的古英语文学研究中占据了首要的位置。中国期刊网上的95篇文章中,有42篇是关于《贝奥武甫》研究的。1982年江泽玖的文章“英雄史诗Beowulf中的妇女形象”揭开了国内《贝奥武甫》研究的序幕,该文分析了诗中威尔弗欧(Weahheow)、海德(nysd)、恶魔格伦特尔的母亲(Grendel’s Mother)等女性形象,认为“《贝尔沃甫》中的妇女虽然不占非常显要地位,但他们的穿插,使这首英雄诗刚中有柔,粗中有细,更有人情味,更富于诗意”。江泽玖之后,国内学者的《贝奥武甫》研究涉及到该诗的方方面面。 首先是《贝奥武甫》文本涉及的各类主题,如王权理念、魔怪传统、英雄与怪物的对立、《贝奥武甫》的思想与艺术(陈才宇1992)。其次,对于国际《贝奥武甫》研究界经常讨论的日耳曼传统与基督教传统问题,国内学者也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如王继辉(2002b)认为《贝奥武甫》的成书时间、传播方式等因素造就了该诗非基督教文化与基督教文化共存于一体的“民间史诗风格”,因而该诗既不是“纯粹的日耳曼英雄轶事”,也不是“简单的基督教故事”,而是一部“充满基督教精神的独特的英雄史诗”。肖明翰则认为,《贝奥武甫》是在基督教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的语境中,“日耳曼异教术语基督教化”的一个成功范例。再者,对于国际《贝奥武甫》研究界关心的诗歌结构问题,国内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刘乃银(2002)考察了《贝奥武甫》结构元素的重复与变化,认为这样的重复与变化“有力地丰富了诗歌的主题。巧妙地帮助构成一种粗犷雄浑的风格”。 国际《贝奥武甫》研究另外一个重点是比较研究。《贝奥武甫》的比较研究分为两种,一种是纵向比较,即《贝奥武甫》的来源问题(source study),这种研究探讨作者在创作诗歌时都借用了哪些先前已经存在的素材。或者说那些先前已经存在的作品对《贝奥武甫》产生了影响。可能是由于来源问题的研究需要懂得多种中世纪的语言的缘故,国内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这样的研究。另外一种是横向比较,即平行研究,这是国内学者对《贝奥武甫》研究做出贡献的地方,也是国内《贝奥武甫》研究的最新动向。王继辉在1996出版英文专着《论盎格鲁撒克逊文学和古代中国文学中的王权理念:与的比较研究》,开了国内对《贝奥武甫》进行比较研究的先河。此后,陆续有比较研究的文章出现,如《贝奥武甫》与苗族史歌《张秀眉》的比较研究(王家和2007),贝奥武甫与羿的比较研究(王法昌2007)和《贝奥武甫》与壮族史诗《布洛陀》的比较研究(陆莲枝2010)。除此之外。国内学者还对贝奥武甫的葬礼、贝奥武甫的身份、《贝奥武甫》的译本、《贝奥武甫》电影改编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除了对《贝奥武甫》的研究与评述,国内学者对于其它古英语诗歌的研究不多。目前进入国内研究者视野的文本还包括古英语《创世记》,《创世纪B》,《妻子哀歌》。这里要特别提及的是陈才宇的研究,他从1989年便开始研究不同体裁的古英语诗歌,如诀术歌、箴言诗、宗教诗等,而他2007年出版的《古英语和中古英语文学通论》一书则是他这一系列研究的汇总。至于古英语散文,国内学者除了翻译部分散文作品之外,并没有从文学批评角度做进一步的研究。 四、古英语文学作品的译介 虽然说国内真正意义上的古英语文学研究始于90年代,但国内对于古英语文学作品的译介却起步较早,最早的《贝奥武甫》。国内对于古英语文本的翻译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的翻译;另一种是文选选读中的翻译。翻译的文本也比较多,除了《贝奥武甫》,主要的古英语诗歌,如“凯德蒙的诗篇”(Caedmon’s Hymn)、“关于十字架的梦”(The Dream 0f the Rood)、“漂泊者”(The Wanderer)等和一些主要的古英语散文文本《英吉利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0f the English Peoole)和《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 Chronicle)都有中文译本。根据笔者目前所收集的材料,国内至少有三个完整的《贝奥武甫》译本。最早的一个译本是由南京师范大学的陈国桦根据大卫·乌莱特(David Wright)1957年的现代英语散文译本翻译成中文,最初的中文译名是《裴欧沃夫》,该中译本1959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第二个译本是冯象先生翻译,译名为《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该中译本1992年由三联书店出版;第三个译本《贝奥武甫:英格兰史诗》由陈才宇翻译,1999年由译林出版社出版。除了上面三个完整的译本,梁实秋用诗体节译了《贝奥武甫》三分之二的内容,李赋宁在《中古时期英国文学史》中把《贝奥武甫》精彩部分翻译成散文。另外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还编译出版了《贝奥武甫降妖记》,作为儿童读物。 其它主要的古英语诗歌也都有中译。如梁实秋在他的《英国文学选》中翻译了“戴欧”(Deor)和“闺怨”(AWife’s Lament)两首古英语诗歌。李赋宁先生在《英国中古时期英国文学史》翻译“凯德蒙的诗篇”(Caedmon’sHymn)、“关于十字架的梦”(The Dream of the Rood)、“漂泊者”(The Wanderer)等古英语诗歌。嘲陈才宇还在2007翻译出版了《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该书算是国内最齐全的汉译版古英语诗歌集。在古英语散文方面,国内学者翻译了《英吉利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English People)和《盎格鲁一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Chronicle),这两个译本都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作为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着丛书”中的一种。 国内学术界除了翻译古英语文献,还引进原版的古英语语言及文学研究论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引进出版了《古英语入门》(A Guide to Old English)一书,作为“西方语言学原版影印系列丛书”中的一种。该书对国内学习和研究古英语语言和文学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该书选了很多古英语文本,国内读者可以利用该书提供的词汇表直接阅读古英语文本。此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还于2007年影印出版了《牛津英国史》(The OxfordHistory of Britain),于2008年出版了双语版《盎格鲁一撒克逊简史》(The Anglo-Saxon Age A Very shortIntroduction),中文由肖明翰翻译。 由于古英语与现代英语相去甚远的缘故,国内的古英语文学译本大多译自现代英文。如陈国桦的《裴欧沃夫》译自大卫·乌莱特(David Wright)19 57年的现代英语散文译本,《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由《英国历史文献》(EnglishHistorical Documents)第一卷的现代英文译出。直接由古英语翻译而来的只有冯象的《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译本。针对这个问题,梁实秋在翻译《贝奥武甫》时,也表现出了无奈:“字辞多重复,对现代人说,古英语无异于外国文,非专家难以读懂”。令人遗憾的是,国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贝奥武甫》的中文注释读本,而一般的英国文学选读中也没有选入古英语文学作品。 至于台湾地区的古英语文学研究。笔者没有获得一手的资料。但根据台湾学者苏其康(Francis So k.H.)的介绍,台湾的中世纪研究以历史研究为主导,文学居于其次,而文学研究又主要是以中世纪后期为主,古英语文学只是在文学史中略有提及。 五、结束语 如果从江泽玖1982年发表第一篇古英语文学研究文章算起,国内的古英语文学研究也已经走过了将近30年的历程。其间,国内学者在编写古英语文学史,翻译古英语文本,评论和解读古英语文本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些年来,国内学者还不断走出去,与英美国家的学者直接进行交流。根据沈弘在《古英语入门》导读中的介绍,1981年在李赋宁到康奈尔大学访学期间,遇到了《古英语入门》一书的作者布鲁斯·米切尔博士(Bruce Mitchell)。在李赋宁的推荐之下,沈弘还于1988年以访问研究生的身份去了牛津大学,学习古英语。之后,沈弘于1996年到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中世纪研究中心(Center for MedievalStudies)做博士后研究。王继辉是在美国普度大学(Purdue University)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是古英语,他的博士论文《论盎格鲁撒克逊文学和古代中国文学中的王权理念:与的比较研究》后来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刘乃银于2003到牛津大学英语系访学,进行中世纪英国文学的课题研究,后来还邀请了牛津大学的戈登(Malcolm R,Godden)教授来华东师范大学讲学。然而这些与国内学者的交流并没有推动国内古英语文学研究朝着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国内迄今为止,也没有专门的古英语文学或中世纪英国文学学术团体,或者召开专门的学术会议讨论中世纪的英国文学。 国内的这一情况与日本和韩国的古英语文学研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国内学者石小军的考证,日本的古英语文学研究始于1906,这一年牛津大学学者约翰·劳伦斯(John Lawrence)来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任教,此后便带动了日本的古英语文学研究;日本于1954年就成立了“早期英文学会研究会”的学术组织,后来发展为“日本中世英语英文学会”(The Japan Society for MedievalEnglish Studies);此外日本还有专门的古英语文学研究学术期刊《中世英语语言文学研究》(Studies in Medieval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SIMELL)。韩国也于1991年成立“韩国中世纪和早期现代英文学会”(TheMedieval and Eadv Modem English Studies Associationof Korea),并出版专业学术期刊《中世纪英语研究》(Medieval English Studies),后更名为《中世纪和早期现代英文研究》(Medieval and Early Modem EnglishStudies)。日本和韩国的学者还积极参与国际上的古英语文学学术研究活动。如日本学者承担了多伦多大学《古英语词典》词条的编写工作(石小军2008);韩国学者从1999年开始每年都参加在西密西根大学(University ofWestern Michigan)举行的国际中世纪研究大会(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Medieval Studies)和在英国利兹大学举行的国际中世纪研究大会(IntemationalMedieval Congress)。而国内学者无论是在组建学术研究团体,创办学术期刊,还是参与国际学术界的讨论方面,与日韩的学者相比,还是稍逊一筹。 或许日本和韩国学者的古英语文学研究已经给国内学者提供了可借鉴的研究方式和努力方向。笔者衷心希望通过总结和回顾国内古英语文学研究走过的历程,让国内的研究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同时也期待有一天国内的古英语文学研究者能有自己的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 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及其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技巧 当今,世界多元文化相遇并存。多元共生、相互对话、相互交融的文化多元主义时代对我们的语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文化组成部分的语文教学需要一个更为广阔与充满活力的、跨文化的“世界文学”视野。同时,许多语文教材不同程度所体现出的比较文学的思维框架和思维特质存在着某种内在的需求,有着较大的比较空间。再者,就是教学对象的自发需求。通过培养比较文学意识,引导学生用比较思维去观照世界,用更宏大的人文情怀去创造和感悟生活。尽管现有体制下的语文课程一定程度融会了比较思维,如有的版本教材在单元的组合上已经显示出学科整合的倾向,但缺乏系统的理论提升和更大范畴的比较文学视野。鉴于此,将语文教学与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有机结合,在语文课程中开拓比较文学视野,对于改进语文教学模式和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比较文学的定义及其主要研究方法 比较文学是一门兴起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独立学科,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比较文学是以世界性的眼光和胸怀来从事不同国家、文明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种跨越中文学的同源性、类同性、异质性和互补性,以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和跨文明研究为基本方法论。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特性,以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 (一)影响研究法 影响研究法是比较文学研究传统的研究方法之一,由法国学派所提倡。其目的在于考察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之间互相接触、渗透和影响的“实际联系”。注重材料,讲求考据,实证法是其核心操作手段。它综合运用流传学、渊源学和媒介学方法,从影响的放送、接受、传播途径这三个方面来进行研究。影响研究的具体对象包括题材、主题、文类、形象、风格、技巧等文学因素。影响的类型分为正影响、负影响、反影响、回返影响、虚假影响、超越影响。 (二)平行研究法 由美国学派提出的平行研究法是对没有事实联系的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进行的比较研究,主要包括对作家、文体、主题、题材、情节、人物、风格、艺术手法、思潮流派的类比或对比研究。求同变异,经由对于精神契合的探寻和对于异质元素的离析,总结出文学发展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为沟通寻找平台,达到互证、互识。 (三)跨学科研究法 跨学科研究法又称“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或“超文学学科研究”(extraliterary study),是对文学与其他学科相互关系的研究,旨在揭示在人类文化体系中不同知识形态的共通性,彰显文学之独特性,把握文学的内在规律。它包括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之间、文学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及其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主要研究方法是:(1)移植理论,即运用其他学科理论或艺术理论来阐释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2)平行比较,即研究文学作品与其他艺术作品在结构因素、创作规律和审美价值等方面的异同;(3)追溯影响,考证事实,探讨文学与科学、文学与艺术间的孕育、融合、影响等关系。 (四)跨文明研究法 跨文明研究法是比较文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运用生成于一文明中的文学观念或其他学科知识来阐释、研究生成于另一文明中的文学作品;也可以同时存在于多个文明之间。其核心是跨越文明界限的文学理解,包括作品阐发、理论阐发等。主要表现为两个向度:(1)运用西方文学理论对中国文学作品进行阐发;(2)运用中国传统文学观念对西方作品进行阐发、解读。事实上以西释中常多于以中释西。 二、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及价值 (一)拓展思维,培养自觉的比较意识和批判鉴别能力 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法“着重研究同一主题、题材、情节、人物典型跨国或跨民族的流传和演变,以及它们在不同作家笔下所获得的不同处理”。[1]这种“比较”并非表面的类比和比附,而是站在世界文学的高度,将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联系起来做跨文化的比较,是开放、开阔、开拓的比较,避免了传统语文教学仅限于同类文体、相同主题、相似情节等的狭隘、封闭、保守的比较。 在语文教学中,有意识地借鉴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法,抓住一些典型的篇目或单元适当开展比较式教学,改变对作家、作品封闭、孤立的一元解析,认识文学异中之同,辨别其同中之异,以把握文学创作的共同规律和不同民族作家的创作个性,引导学生思维走向科学性,提供给他们新的视角和开放的意识,培养自觉比较的思维能力和世界文学眼光,从而更深刻地去认识作品的特点与价值。 在讲解初中语文的《威尼斯商人》和高中语文的《守财奴》两篇课文时,可将中西文学史上的五大“吝啬鬼”形象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一个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某些规律性和一定普遍性的文学形象——“被金钱扭曲的奴隶”。但同时,又因时代、民族和作家创作个性的差异而各具特色。夏洛克的凶狠,葛朗台的狡黠,阿巴贡的多疑,泼留希金的迂腐,严监生的薄情,构成了他们各自最显着的气质与性格。相似的人物形象体现着作家们各自不同的匠心,各吝啬鬼身上体现的不同时代特色又折射出作家对所处时代的敏锐把握。这种打破民族、地域的界限,重新组合起来的教学内容,为学生构建起一个横向比较的知识平台。同时,将外国文学中类似人物置于跨文化的语境下去进行对比阐释和理解,也改变了传统、单一的社会学分析,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人物的性格特征,既发现人物的普遍共性,又看到他们的个性差异。 比较文学研究不只局限于文学文本比较,还强调通过比较,从文化层面来理解和阐释文学现象,探讨文学现象背后的文化因素。譬如,将《愚公移山》与《老人与海》进行比较,《愚公移山》讲“挖山”,是关于山的文学;《老人与海》讲“闯海”,是关于海的文学。两部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作品体现了各自鲜明的文化特性。中国古代文化属于内陆文化,思维相对保守,精神乐观,讲求安稳,崇尚力量;而西方文化属于典型的海洋文化,思想开放,追求冒险,充满激进,崇尚智慧。不 同的地理生存环境导致中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差异,这些差异也不可避免地在作品中得到体现。比较学习让学生学会思索,将自己融入到多样性的文化当中,深入到作者的内心世界,充分体验文学的乐趣并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从而准确把握作品所蕴涵的深意。这种跨文化的研究无疑会极大地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们从更广阔的比较视域来看待中外文学、文化现象。通过文学比较学文化,这既加深了他们对外国文化特质的认识,又加深了对本国文化的了解。 平行研究法打破了时间、空间、质量、强度方面的限制。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具有不同地位和影响的作家和作品都可以在可比性的前提下进行比较研究。透过现象,深入辨析同异。这样的比较学习既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的思辨方法和鉴别能力,还丰富和充实了知识系统。当然,对任何文学实体、文学现象的科学对比与分析都必须是从相互联系的观点出发,切忌在语文教学实践中不顾中西文学特质的迥异的为比较而比较的硬性比附。譬如,李白因有几首写饮酒之乐的诗,而“常常被称为浪漫诗人”,杜甫可能由于博学,而“总是被贴上古典诗人的标签”。[2] (二)置换视角,打开文本多重解读的审美空间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除其人文特性外兼有工具作用。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其他学科知识呈现的载体及进行学科性思维的必备工具,这就使语文的跨学科教学具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在语文教学的跨学科研究中要特别注意文学系统的开放性,关注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横向、纵向的融合与沟通,充分发挥语文学科的基础性表达工具的作用,引导学生开拓视野,强化思维训练,通过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鼓励学生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解读作品,不断尝试换一种角度去解读作品,建立起文学审美的多元视域。常读常新,获得新的体验和发现新的方向是语文课改所倡导的。譬如,最为传统的课文《项链》一文的教学往往是从阶级论等出发的冷峻的道德评判:所谓尖锐讽刺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这种对主题理解的偏颇及过于简单化难以让学生对作品产生认同,无法与文本产生心灵的共鸣。但若转换视角,采用比较文学跨学科和跨文明研究法,从接受美学或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人格结构理论角度出发,关于《项链》的许多新见解得以生成:玛蒂尔德的幻想不乏自身的审美诉求;尽管她无法超越她的阶级,但她超越了自己,实现了一种生命价值的嬗变,成为由外在形象美到内在精神美的女性;玛蒂尔德的这一形象塑造,体现了作者的广博而深厚的人文情怀,为爱慕虚荣的妇女指明了一条拯救自身的道路;作者在小说中借玛蒂尔德的经历不仅展现了人性欲望发展的不同阶段,人格三重结构在现实环境中的矛盾冲突,同时也证实了“道德在拯救人性危机时的力量”。在跨学科研究的范围内,以别的学科理论对文学做出阐发,从非文学的角度解读作品,让作品获得多元化的诠释,展现另一种形式的生命价值,更让学生感受到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如,沪教版以“爱情如歌”命名单元的选文有:苏霍姆林斯基的《给女儿的信》、普希金的《致凯恩》、夏洛蒂·勃朗特《简爱》中节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舒婷的《致橡树》、公刘的《只有一个人能唤醒它》以及秦观的《鹊桥仙·纤云弄巧》。这种既跨学科又跨文化,以主题为主、突破文体的限制来结构的单元,要求教学设计要综合考虑爱情与心理学、爱情与教育学、爱情与青春期教育、爱情与人生观教育、爱情与生命教育等。跨越文学内外之分的障碍,构建穿越文学内外的桥梁,使学生沉浸在文学、音乐、绘画、戏剧等多门类艺术之中,以达成对文学的整体把握。文本的多元化解读,既还原了阅读的真正本质,又注重了学生创造思维的培养。由于受到僵化思维模式的禁锢,语文教学常常囿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于文学作品的讲解缺乏对其文学特性的真正把握,往往是强调作品的现实批判价值及其阶级和时代局限。这种功利性讲解,无法帮助学生真正了解和掌握作品独特的思想艺术价值,更无助于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独特见解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譬如,着名汉学家奚密就曾专门针对何其芳《秋天》中的隐喻在现代诗歌中的某些独特表现展开过论述,“这首诗表达了对主题的意象性模仿。就像F.奥康纳,她说她的故事的意义就是故事本身,在何其芳那里,诗的意义就是诗本身。”[3]国内大多学者却认为,“这首勾勒秋天景象的诗,把农、牧、渔都描绘得诗意盎然,显然是美化了国民党反动统治下的中国农村”。[4]同样的《秋天》,中西学者不同的解读反映出二者在评价取向上的差异,前者更符合作品本身的艺术特色。西方学者在讨论文学作品时,角度多而新颖,有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展开的,有的甚至将作品视为研究社会历史的一部分。但总体来看,他们更关注作品的艺术性。 跨学科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和决策的思维方式,它从另一角度打开了人们的眼界。打破原有的学科教学习惯和教学思维方式,在多学科的融合交叉教学中,建立各学科知识、能力之问的横向联系与整合,培养起学生的学科共通能力,从而促进其全面素质的整体发展。同时,也鼓励学生站在世界文学高度,以多维视角去进一步挖掘作品内涵,感受作品的情感美,而不应以实用性、功利性的眼光来审视作品内容。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和体会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才会获得一种高屋建瓴、融会贯通的全新感觉。 (三)扩展和延伸文化视野,认识中外文化传播的双向互动及其意义 文学的传承和交流是保证其生命力的前提。比较文学在本质上就是其跨越性,主要体现在跨文化、跨语言。它强调联系、关系、交叉与汇通,寻求世界文学构成的基本规则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对任何文学实体、文学现象要做到科学的分析,都必须从相互联系的观点出发。不同国家及民族的文学虽无直接联系,但也可能包含着某种“一般通行的原理原则”,世界文学正是在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中共同向前发展。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就可以有意识地运用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法。在讲解作品时,穿插介绍对该作家产生一定影响的外国作家及作品,使学生的认识从单一走向多维,在“求同辨异”中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众所周知,“五四”以来的中国许多着名作家,如鲁迅、巴金、郁达夫、沈从文等,都是沐浴着“西风欧雨”成长起来的。可以说,“西方文学为中国新文学提供了一种‘形成性影响’”。[5]鲁迅的小说创作就是最好的影响研究的范例。他曾公开承认,“我所取法的,大抵是外国的作家”。[6]他的《拿来主义》蕴含着比较文学的精神,他的《狂人日记》有着俄国小说家果戈理和德国诗人与哲学家尼采的影子。他的短篇小说《药》更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外国文学的例证。受西方小说的叙述手法的影响,《药》采用了第三人称的限知叙事视角;小说的思想内容、主题意义、行文安排则主要是受俄国作家安特莱夫及其作品《谩》《默》《齿痛》的影响;小说的结尾,也分明留着“安特莱夫似的阴冷”。[7]当然,文化交流与传播的途径往往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国文学既可能播入他国而产生影响,又可能受他国文学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追溯这些文学间的因缘关系,自然要采用比较文学影响研究法。中国文学和文化自古以来就播入了邻国,其影响既久且深,近数百年也影响到了西方国家,如莱布尼茨、伏尔泰、威廉·琼斯爵士 (Sir William Jones)、歌德、艾兹拉·庞德、艾米·洛厄尔、布莱希特等。美国诗人庞德的意象派诗歌《在地铁站》就有着日本俳句的痕迹,其间更多的是对中国古典画作的借鉴,庞德成功地将中国古典画作的美学思想融进其诗歌创作技巧、审美理论和主题中。中国古典画作讲究意境及对意境的渲染,以典型的意象和巧妙的构图为背景来烘托主体。诗的两行相互依存,诗人将在车站上看到的过往人群的一张张脸与湿润黑色枝条上的花瓣并置,前者逐渐变成一片片彩色印花色底,后者成为前者要烘托的意象。花瓣随意四散,悠然落于地铁车站,花瓣传递了美的信息。这一信息由于有深色而又带湿气的树枝的反衬而变得突出鲜明。模糊重叠的意境之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比较文学不仅要研究各民族文学的相互融通,也要研究异质文化碰撞所产生的变异。文学作品与作家之意义与价值,往往就体现在这种“变”与“异”里。例如,“最初读到二十年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还好像一见如故”[8]的卞之琳就有所选择并创造性地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与民族审美传统进行了有机融合。他的《断章》摈弃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晦涩的特征及其“出世”的超验色彩,表现的对主客体相对关系的探究有着中国道家哲学的思考。他将审美的触角伸入现实生活的情趣中,从最常见的行为和关系发掘复杂精微的意义,呈现“人世”的风貌和含蓄的审美特质。“他在选择和营造智性诗美的同时,也完成了对象征主义等西方现代诗学的创造性转化”,[9]为中国新诗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通过阅读比较,让学生明白文学创作中传统继承与借鉴他山之石的辩证关系,以及各国文学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道理,以使学生逐渐养成从世界文学的高度来阅读、审视文学作品的良好习惯,从多元文化角度分析中外文化交流中的现象,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加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跨文化能力。人类文明发展的无数事实已经表明,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互补与互渗会使各民族的文化更加丰富和完善 文学研究论文: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一 残叶的时代 《三国志演义》现存的刊本以嘉靖壬午本(注:“嘉靖壬午本”即学术界习称的“嘉靖本”。严格地说,“嘉靖本”的简称是不准确的。因为刊行于嘉靖年间的《三国志演义》刊本不只一种。例如,叶逢春刊本即刊行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因此,改称其为“嘉靖壬午本”,比较合适。该本卷首有修髯子嘉靖壬午《三国志通俗演义引》,一般认为该本即刊行于此年。壬午是嘉靖元年(1522)。)为最早。在它之前,有没有更早的刊本?——这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 《三国志演义》残叶的发现,有助于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 所谓“残叶”,指的是上海图书馆收藏的某个明刊本《三国志演义》的残叶。 此残叶保存于《陶渊明集》周显宗刊本之中。《陶渊明集》周显宗刊本八卷,共两册,其前后衬叶恰恰是《三国志演义》某个版本的残叶。 怎样判断此残叶的刊行年代呢? 首先,可以确定,残叶所附存的《陶渊明集》周显宗刊本刊行于明代嘉靖八年(1529)。 这就有了三种可能性。 可能性一:现存《陶渊明集》周显宗刊本的装订并非原来的面貌,它经过了后人的重新装订。这里所说的“后人”,是指嘉靖之后(例如,万历年间)的人。换句话说,残叶不是刊刻于嘉靖年间,而是刊刻于万历年间、明末;甚或是刊刻于清代,也说不定。 可能性二:现存《陶渊明集》周显宗刊本的装订并非原来的面貌,它经过了后人的重新装订。但,这里所说的“后人”,是指嘉靖八年至四十五年(1529~1566)之间的人。因此,残叶有可能出于嘉靖八年至四十五年之间刊行的某个《三国志演义》刊本。可能性二实际上派生于可能性一。 可能性三:《陶渊明集》周显宗刊本的装订保持着原先的面貌。换句话说,残叶是在嘉靖八年被当作衬叶使用的。因此,残叶必然出于嘉靖元年至八年之间的某个《三国志演义》刊本,甚或是嘉靖元年之前的某个刊本。 我认为,第一种可能性极小,甚至几乎没有;第二种可能性也很小;只有第三种可能性方能成立。 这是因为:第一,上海图书馆收藏的那个《陶渊明集》,看不出有改装的痕迹。它无疑是原装原貌。第二,从纸张、字体、版式看,残叶断非嘉靖之后的产物。 最早发现残叶的沈津认为,残叶为成化、弘治年间刻本[1]。魏安的看法和沈津略有不同。她一方面指出,残叶“虽然仅存五百余字,但从版式及字体来看,好像出于一个很早的刊本,其刊行年代很有可能是早于任何现存版本(包括嘉靖本)”[2](P5);另一方面,她又说,“《三国演义》到嘉靖元年才有刊本问世,残叶大概是出于一个嘉靖间的刊本,可能就是嘉靖元年修髯子引原本或其直接子孙本”[2](P12)。 关于残叶的刊行年代,我基本上同意沈津的判断。 魏安还说,残叶“或许就是刘若愚所记录的经厂本”[2](P12),“我认为上海残叶可能就是司礼监刊本的残叶”[2](P92)。张宗伟也说,“我同意魏安的推测:上海残叶所出的版本可能就是刘若愚记录的经厂本。”(注:张宗伟:《〈三国演义〉版本研究》(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第17页。) 关于残叶是否经厂本或司礼监刊本的问题,我将在另一篇论文中加以探讨(注:请参阅拙文《明人书目著录〈三国志演义〉刊本五种考略》。)。 本文拟着重探讨:残叶与几个现存刊本的关系,残叶与几个已佚刊本的关系,残叶的出现给予我们什么启示。 二 残叶全文 兹移录残叶全文于下: “……复兴故父之基,即当重修庙宇,四时祭祀。”祝毕,出庙上马,回顾众将曰:“吾欲过岭去看刘繇寨栅。”众将皆当不住,遂同上岭,南望村林。 伏路小军飞报刘繇云:“孙策自领十数骑,径过岭来看寨栅。”繇曰:“此必是孙策诱敌之计,不可追之。”太史慈踊于前曰:“此时不捉,更待何时?”刘繇阻当不住,披挂上马,绰枪出营,大叫曰:“有胆气者跟我来!”诸将不动,惟有一小将曰:“太史慈真猛将也,吾可助之。”拍马赶去,众将皆笑。 却说孙策看了半晌,程普向前曰:“可以早回。”正行过岭来,只听得岭上叫:“孙策休走!”策回头视之,见两匹马飞下岭来。策将十三骑一齐摆开,策横枪立马于岭下待之。太史慈高叫曰:“那个是孙策?”策曰:“你是何人?”答曰:“我便是东莱太史慈也,特来捉孙策。”策笑曰:“我便是,你两个齐来bìng@①我,吾不俱你!我若怕你,非英雄也!”慈曰:“你便使众人都来,我亦不怕你也!”纵马横抢,直取孙策,策挺枪来迎。两马相交,战五十合,不分胜败。程普等暗暗称奇:“好个太史慈!” 慈见孙策枪法无半点儿渗漏,佯输败走,引入深山,急回马走。孙策赶来,太史慈暗喜,不入旧路上岭,却转过山背后。策赶到,慈喝策曰:“你若是大丈夫,和你bìng@①个你死我活!”策叱之曰:“走的不算男子汉!”两个又斗三十合。 慈心中自忖:“这厮有十二从人,我只一个,便活捉了他,也吃众人夺去。再引一程,教这厮每没寻处。”又诈败走,而大叫曰:“休来赶我!”策喝曰:“你却休走!”一直赶到平川之地。慈兜回马再战,又到五十合。策一枪搠来,慈闪过,挟住枪,慈也一枪搠去,策亦闪过,挟住枪。两个用力只一拖,都滚下马来。…… 三 残叶与嘉靖壬午本 在嘉靖壬午本中,和残叶相对应的文字,处于卷三第九节。 残叶和嘉靖壬午本的行款不同。残叶为每半叶十二行,每行二十二字。而嘉靖壬午本为每半叶九行,每行十七字。 这个差异是相当明显的。 残叶有句读,嘉靖壬午本也有句读。但是,二者的句读不同。 例如,残叶(在下面的引文中,句号以“。”表示,读号以“,”表示): 太史慈暗喜。不入旧路,上岭,却转。过山背后。 一共五个句读号。“上岭”二字之后是个读号,位于“岭”字和“却”字的中间。其他四个是句号,都在该字的右下侧。而嘉靖壬午本只有三个句号,没有读号: 太史慈暗喜。不入旧路上岭。却转过山背后。 比残叶少了“路”、“转”二字右下侧的那两个句号。 其他的例子还有: 例二,残叶:“众将皆当不住。遂同上岭。南望村林。”(三个句号)。——嘉靖壬午本:“众将皆当不住。遂同上岭南望村林。”(两个句号。) 例三,残叶:“大叫曰。有胆气者跟我来。诸将不动。惟有一小将曰。太史慈,真猛将也。”(五个句号,一个读号。)——嘉靖壬午本:“大叫曰。有胆气者,跟我来。诸将不动。惟有一小将,曰。太史慈真猛将也。”(五个句号,两个读号。) 例四,残叶:“却说,孙策看了半晌。程普向前曰。可以早回。正行过岭来。只听得,岭上叫孙策休走。”(五个句号,两个读号。)——嘉靖壬午本:“却说,孙策看了半晌。程普向前,曰。可以早回。正行过岭来。只听得岭上叫,孙策休走。”(五个句号,三个读号。) 二者句读的不同,表明残叶既不是嘉靖壬午本的母本,也不是嘉靖壬午本的子本。 当然,不能排除一种例外的情况:子本在抄录、翻刻母本的时候,文字没有改动,句读却作了调整。但是,这种情况毕竟是极少数。一般来说,书商、工匠们是不愿意在这些方面多花时间、心思和精力的。 残叶和嘉靖壬午本,不但行款不同,句读不同,文字也有不同。 试举五例如下: 例一,残叶“众将皆笑”,嘉靖壬午本作“众皆大笑”。字词的搭配起了变化。 例二,残叶“你两个齐来bìng@①我”,嘉靖壬午本作“你两个一齐来bìng@①我”,比残叶多了一个“一”字。 例三,残叶“也吃众人夺去”,嘉靖壬午本作“也叫众人夺去”。“吃”和“叫”意义相同,只不过“吃”字更接近于宋元俗语。 例四,残叶“策一枪搠来”,嘉靖壬午本作“策一枪搠去来”,多了一个“去”字。 例五,残叶“都滚下马来”,嘉靖壬午本作“都滚下马”,没有最后那个“来”字。 文字的不同,同样表明,残叶既不是嘉靖壬午本的母本,也不是嘉靖壬午本的子本。 但,需要指出的是,残叶和嘉靖壬午本这种文字的不同,毕竟只限于个别字词的歧异,无妨大局。不妨说,它们倒有可能列身于同一个版本系统之内,因为在《三国志演义》不同的版本系统之间,从内容到形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四 残叶与周曰校刊本 以上说的是残叶和嘉靖壬午本的比较。 周曰校刊本和嘉靖壬午本同属于一个版本系统。周曰校刊本和残叶之间有没有母本或子本的关系呢? 周曰校刊本现存三种:甲本、乙本和丙本(注:请参阅拙文《〈三国志演义〉周曰校刊本四种试论》,《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甲本是个残本,没有残叶那一节;丙本文字基本上和乙本相同,——姑且不论。仅以周曰校刊本乙本(以下简称为“周曰校刊本”)与残叶作比较如下: 在周曰校刊本中,和残叶相对应的文字处于卷二第九节。 残叶和周曰校刊本的行款不同。残叶为每半叶十二行,每行二十二字。而周曰校刊本甲本为每半叶十三行,每行二十四字,乙本、丙本为每半叶十三行,每行二十六字。 若将周曰校刊本和残叶、嘉靖壬午本文字放在一起加以比较,可以举出三类例句。 第一类,周曰校刊本异于残叶,而同于嘉靖壬午本。 例如,残叶“众将皆笑”。周曰校刊本作“众皆大笑”。“众”下加“将”,缩小了范围,表示不包括士卒;“笑”上加“大”,强化了笑的力度。嘉靖壬午本同于周曰校刊本。 第二类,周曰校刊本异于残叶、嘉靖壬午本。 例如,残叶:“孙策赶来”。嘉靖壬午本同于残叶。周曰校刊本则作“策赶来”,只有名,而没有姓。 第三类,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异于嘉靖壬午本。 例一,残叶:“这厮有十二从人”。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嘉靖壬午本作“这所有十三从人”。(关于这个例子,在下文第七节还要细说。) 例二,残叶:“也吃众人夺去”。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嘉靖壬午本作“也叫众人夺去”,“吃”变成了“叫”。 例三,残叶:“策一枪搠来”。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嘉靖壬午本作“策一枪搠去来”,多了一个“去”字。 例四,“都滚下马来”。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嘉靖壬午本作“都滚下马”,没有那个“来”字。 文字虽有出入,毕竟是细微的。这不妨碍残叶和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属于同一个版本系统。 五 残叶与叶逢春刊本 试再比勘残叶和叶逢春刊本的文字。 (在比勘中,凡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之处,都一一注明;余象斗刊本独异之处,则在下文第六节加以论述。) 叶逢春刊本和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不同。它们不属于同一个版本系统。 因此,残叶和叶逢春刊本文字歧异的程度,要远远地大于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 在叶逢春刊本中,和残叶相对应的文字处于卷二第五节。 不难发现,残叶异于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而同于叶逢春刊本的,仅有一例。即上文第三节、第四节所说的“众将皆笑”四字,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作“众皆大笑”。叶逢春刊本、余象斗刊本则同于残叶。 此外,叶逢春刊本异于残叶、嘉靖壬午本或周曰校刊本的例子,比比皆是。 试举三十六例于下: 例一,残叶:“复兴故父之基”。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兴复故父之基”,“复”、“兴”二字颠倒。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残叶:“吾欲过岭去看刘繇寨栅”。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吾欲过岭行看刘繇寨”,“去”变成了“行”,似乎欠通;另外,又没有那个“栅”字。余象斗刊本全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三,残叶:“遂同上岭”。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遂同下岭”。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上岭”和“下岭”,其中必有一误。 按:上文叙述:刘繇在“神亭岭南下营”,孙策则在“岭北下营”;孙策不听张昭的劝阻,欲去光武庙烧香,于是程普、黄盖、韩当、蒋钦、周泰等人“出寨跟策上岭,到庙烧香”。由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结论一:光武庙位于岭上。结论二:孙策此时已在岭上。 如果孙策要“过岭去看刘繇寨栅”,那么,他下一步的行程必然是“下岭”,而不会是“上岭”。因此,从叙事的角度说,当以“下岭”(叶逢春刊本、余象斗刊本)为是,而以“上岭”(残叶、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为非。 例四,残叶:“南望村林。伏路小军飞报刘繇”。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南望村林中,伏路小军飞报刘繇”(或可标点为:“南望,村林中伏路小军飞报刘繇”),多出一个“中”字。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五,残叶:“孙策自领十数骑,径过岭来看寨栅”。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孙策亲引十数骑,直过岭来观寨”,没有那个“栅”字;“亲引”和“自领”,“直过”和“径过”,“观”和“看”,意义基本上一样。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六,残叶:“繇曰”。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刘繇曰”,把姓添上了。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七,残叶:“太史慈踊于前曰:‘此时不捉,更待何时?’”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太史慈踊跃于前曰:‘此时不擒,何待?’”“踊”下补了一个“跃”字;“擒”和“捉”是一回事;从语气上看,“何待”不如“更待何时”铿锵有力。余象斗刊本全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八,残叶:“刘繇阻当不住,披挂上马,绰枪出营”。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无此三句。余象斗刊亦无此三句。 例九,残本:“诸将不动”。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诸将皆不劝”。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十,残叶;“太史慈真猛将也”。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史慈真猛将也”,“太史”本是复姓,却变成了单姓“史”。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十一,残叶:“拍马赶去”。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拍马跟去”。“跟”与“赶”有出入。“跟”表示太史慈刚刚出营,紧随于其后即可。“赶”却意味着太史慈的出营在时间上已有了一定的距离(哪怕是极小的距离),所以要追赶。“赶”字再配上“拍马”二字,无疑是加强了紧迫感。 例十二,残叶:“程普向前曰:‘可以早回。’”。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程普曰:‘可早回。’”既没有“向前”二字,也没有那个“以”字。余象斗刊本全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十三,残叶:“正行过岭来”。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正行过岭北山坡下”,一个“来”字变成了“北山坡下”四个字。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十四,残叶:“只听得岭上叫:‘孙策休走!’”。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只听得岭上有人大叫:‘孙策休走!’”。只要是叫出了“孙策休走”,那就必定是有人在叫,而不是有别的动物在叫。加不加“有人大”三个字,其实是无所谓的。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十五,残叶:“策将十三骑一齐摆开”。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策将后十三骑一字摆开”。“一字”是形容摆开的队形,“一齐”则不过是形容摆开的动作而已。余象斗刊本全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十六,残叶:“战五十合,不分胜败”。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约斗五十余合,胜负不分。”“五十”是举成数而言,“五十余”则肯定说是比“五十”多,而不是比“五十”少,“斗”就是“战”;“不分胜败”和“胜负不分”,正好倒了一个过儿。 例十七,残叶:“好个太史慈!”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叶逢春刊本、余象斗刊本则无此句。 例十八,残叶:“慈见孙策枪法无半点儿渗漏”。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太史慈见孙策枪法无半点儿渗漏”,补出了太史慈的姓。余象斗刊本也作“太史慈”。 例十九,残叶:“佯输败走,引入深山”。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诈败,引入深山捉他”。其实上一句已有主语“慈”或“太史慈”,此处句首再度出现“慈”字,显得累赘。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十,残叶:“急回马走”。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回马”,“慈”字仍然是多余的。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十一,残叶:“孙策赶来,太史慈暗喜”。嘉靖壬午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策赶来,慈暗喜”,二人都不带姓。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十二,残叶:“慈喝策曰”。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回头喝策曰”,“回头”二字比较形象、生动。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十三,残叶:“你若是大丈夫,和你bìng@①个你死我活”。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叶逢春刊本则把“你”字换成了“我”字。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十四,残叶:“两个又斗三十合”。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两个再斗三十合”,“再”和“又”,半斤八两。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二十五,残叶:“慈心中自忖”。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心中暗忖”,“暗忖”和“自忖”,区别不大。 例二十六,残叶:“这厮有十二从人”。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这厮有十二个从人”,多了一个量词。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关于这两个例子,下文第七节还要细说) 例二十七,残叶:“我只一个”。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无此句。余象斗刊本亦无此句。 例二十八,残叶:“便活捉了他,也吃众人夺去”。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便活捉得他,也夺了去”,谁“夺了去”,说得不明确。 例二十九,残叶:“教这厮每没寻处”。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交这厮每无处寻”。“交”等于“教”;“没寻处”比“无处寻”更合乎口语。 例三十,残叶:“而大叫曰:‘休来赶我!’”。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口中在叫:‘休来赶!’”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三十一,残叶:“策喝曰:‘你却休走!’”。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策叫曰:‘你却又走!’”“叫”换“喝”,无甚大碍;“又”换“休”,却伤了文意。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三十二,残叶:“一直赶到平川之地”。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又赶,一直到一平川之地”,“又赶”二字夹在当中,比较牵强,两个“一”字也未免离得太近。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三十三,残叶:“慈兜回马再战,又到五十合”。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慌忙兜马回,两个再战到五十余合”。太史慈的本意就是诈败,引孙策来追,何有“慌忙”之可言?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三十四,残叶:“慈闪过,挟住枪,慈也一枪搠去”。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慈闪过,挟住,慈一枪去”。余象斗刊本“过”、“挟”二字模糊不清。 第三十五,残叶:“策亦闪过,挟住枪”。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策也挟住”。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例三十六,残叶:“两个用力只一拖,都滚下马来”。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叶逢春刊本作“两个只一夹,都滚下马来”,“拖”变成了“夹”。余象斗刊本同于叶逢春刊本。 以上一共列举了三十七个例子。叶逢春刊本同于残叶的只有一个例子。相反的,它异于残叶的却有三十六个例子。36:1,这表明,第一,残叶既不可能是叶逢春刊本的母本,也不可能是叶逢春刊本的子本;第二,残叶和叶逢春刊本的关系比较疏远,它们根本不属于同一个版本系统。 残叶和叶逢春刊本的疏远,反证了残叶和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的亲近。 六 残叶与余象斗刊本 余象斗刊本(注:余象斗刊本有甲本与乙本之分。甲本(有的学者称之为“余象斗刊本”)封面题“按鉴批点演义全像三国评林”,“桂云馆余文台新绣”,并有余象斗识语;卷首题“音释补遗按鉴演义全像批评三国志传”、“新刻按鉴全像批评三国志传”。版心题“三国”、“三国志传”。书末有木记:“万历壬辰仲夏月,书林余氏双峰堂”(壬辰即万历20年,1592)。乙本(有的学者称之为“评林本”)卷首题“新刊京本校正演义全像三国志传评林”、“京本通俗演义按鉴三国志传”。版心题“全像三国评林”。本文所说的“余象斗刊本”系指甲本。)和叶逢春刊本都属于闽刊本的行列。 余象斗刊本的修订和出版都在叶逢春刊本之后。因此,它和残叶的关系比叶逢春刊本更为疏远。 这从下列五个独异的例子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例一,残叶:“此必是孙策诱敌之计”。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叶逢春刊本同于残叶,而余象斗刊本作“此必是诱敌之计”,没有“孙策”人名。 例二,残叶:“战五十合”。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余象斗刊本作“约战五十余合”。叶逢春刊本则作“约斗五十余合”。 例三,残叶:“慈见孙策枪法无半点儿渗漏”。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叶逢春刊本都有其中的“儿”字,惟独余象斗刊本无此字。 例四,残叶:“慈心中自忖”。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而余象斗刊本作“慈心暗忖”。叶逢春刊本则“心”下有“中”字。 例五,残叶:“教这厮每没寻处”。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同于残叶。叶逢春刊本作“交这厮每无处寻”。而余象斗刊本却作“交这厮没无处寻。” 例五值得注意。关键在于残叶的那个“每”字。“每”即“们”,这出于宋元俗语,在小说中常见。余象斗刊本的整理者或出版者显然不了解此字的含义,大笔一挥,妄改为“没”字。这足以证明,在余象斗刊本的底本上,此字应是“每”,而不是“没”。因此,存在着下述两种可能性—— 可能性一:余象斗刊本的底本是叶逢春刊本(或其母本)。它沿袭了底本的“交”字和“无处寻”三字,而把“每”臆改为“没”。 可能性二:余象斗刊本的底本是残叶(或其母本)。“无处寻”三字和叶逢春刊本相同,只是偶合。它重新组合了残叶的“没寻处”三字,又在其间添上了一个“无”字。 但从总体来看,第二种可能性极小。 七 “十二”与“十三”之谜 这里有个小插曲。 在对残叶和嘉靖壬午本、周曰校刊本、叶逢春刊本、余象斗刊本的文字作比勘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例子。 残叶“这厮有十二个从人”,嘉靖壬午本作“这厮有十三从人”,叶逢春刊本作“这厮有十二个从人”,余象斗刊本亦作“适(这)厮有十二从人”,周曰校刊本则同于残叶。在它们之中,有“十二”(残叶、周曰校刊本、叶逢春刊本、余象斗刊本)和“十三”(嘉靖壬午本)的异文。 为什么会在此处产生数字的歧异呢? 原来原书上文有云: 策问土人曰:“近山有汉光武庙否?”土人曰:“有,庙已倾颓,无人祭祀。”策曰:“吾夜梦光武邀我相见,当以祈之。”长史张昭曰:“不可。今岭南是刘繇寨,倘有伏兵,奈何?”策曰:“神人佑我,吾何惧之。”遂全妆惯带,绰枪上马,回顾众将,引程普、黄盖、韩当、蒋钦、周泰,共十三骑出寨,跟策上岭,到庙烧香。 以上引文出自嘉靖壬午本。其中“共十三骑”四字,周曰校刊本、叶逢春刊本、余象斗刊本均同。 “十三骑”究竟包括哪十三个人?那个“共”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它仅仅涵盖孙策所“引”的部从,还是也笼罩着孙策本人?——这些,原文的叙述比较含糊,模棱两可。 因此,遂有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理解:它指的是,孙策的部将程普、黄盖、韩当、蒋钦、周泰五人,再加上士卒七人以及孙策本人,一共十三人。即:1(孙策)+5(部将)+7(士卒)=13;或曰:1(孙策)+12(从人)=13。 第二种理解:它指的是,孙策的部将程普、黄盖、韩当、蒋钦、周泰五人,再加上士卒八人,一共十三人,并不包括孙策在内。即:5(部将)+8(士卒)=13(从人)。 两种不同的理解的区别在于—— 1)孙策本人是在“十三骑”之内,还是在“十三骑”之外? 2)士卒是七人,还是八人? 第二个区别是从第一个区别派生出来的;因此,第一个区别是主要的区别。 然而无论是残叶的“二”字,还是嘉靖壬午本的“三”字,在字体上,看上去都很蹊跷。 残叶“十二从人”的“二”字,其位置为第八行第八字。正巧同一叶中第七行第十八字也是一个“三”字(“两个又斗‘三’十合”)。这两个“三”字的结构迥然不同。第十八行的“三”字是正常的,和其他的字保持着一致。而第八行的那个“三”字,却呈现异常的状态;如果把整个字位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则此字仅仅占据中部和下部,上部空缺。显而易见,它原作“三”字,有人把“三”字最上面的一横挖去,使它变成了“二”字。这一点和残叶同一叶中的其他任何字比较便可了然于胸。 同样,嘉靖壬午本“十三从人”的“三”字也呈现异常的状态。其位置为卷三第七十八叶上半叶第二行第四字。同一叶中,也有两个“三”字和一个“二”字可资比较。一个“三”字位于第一行第九字(“两个又斗‘三’十合”),另一个“三”字位于第九行第八字(“慈年‘三’十岁”);“二”字则位于第九行第十三字(“策年‘二’十一岁”)。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十三从人”的“三”字和“三十合”的“三”字、“三十岁”的“三”字一比,立刻显露出后改的痕迹:原作“二”,当中一横是后加的。如果去掉了当中的一横,正和“二十一岁”的“二”字在字体结构上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残叶的“二”和嘉靖壬午本的“三”,有同有异。相同的是,它们的改动都是在木版上进行的。相异的是,残叶把“三”改成了“二”,嘉靖壬午本则把“二”改成了“三”,正好相反。 不难看出,残叶原文持第二种理解(十三从人),改文持第一种理解(十二从人);嘉靖壬午本原文持第一种理解,改文持第二种理解。 若问:“十二”正确,还是“十三”正确?“十二”和“十三”,哪一个符合书中叙述的实际?这就要从上下文的叙述来判断了。 我找出了三个证据,一个在上文,两个在下文。兹列举于下: 证据一:“策将十三骑一齐摆开”。 证据二:“策正慌,程普领十二骑到”。 证据三:“策取枪上马冲杀,一千余军和十二骑混战”。 证据二是最主要的证据。它明白无误地指出,孙策不在“十二骑”之内。换句话说,“从人”的数目正好是十二,而不是十三。 证据二和证据三属于次要的证据。它们的叙述都和证据一并不矛盾。证据二告诉我们,两军对阵之时,“一齐摆开”的“十三骑”,当然包括孙策自己在内。证据三表明,孙策“上马冲杀”的对象是太史慈,孙策手下的“十二骑”则和太史慈手下的“一千余军”展开了混战。 因此,“十二从人”是正确的,“十三从人”是错误的。也就是说,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而第二种理解则是错误的。或者说,嘉靖壬午本的原文和残叶的改文是正确的,而残叶的原文和嘉靖壬午本的改文则是错误的。 这从侧面说明,残叶刊本和嘉靖壬午本,在刊刻之时,并没有以对方为底本,甚至可能并没有以对方为参考本。 为什么说“可能并没有”,而不直接说“并没有”呢?那是因为,现在只能证明:它们各自在刊刻这一句、这一节甚或这一卷时没有参考过对方;而不能排除例外的情况:他们各自在刊刻其他句、其他节甚或其他卷时也许曾参考过对方。 八 残叶的启示 残叶的出现,对我们有什么样的启示呢? 残叶被用作《陶渊明集》的前后衬叶,这个事实反映了,在当时某些人(主要是一些文人学士和个别的书商)的心目中,和正统的诗文集比较起来,《三国志演义》之类的通俗小说并不受到真正的重视,它们显然被认为是所谓的闲书,只有阅读的价值,而没有保存的价值。 这个事实还反映了,在当时,《三国志演义》是一种易得的印刷物。它被大量地印制,适应着市场的需求。用今天的话来说,它是一种所谓的畅销书。和它相比,《陶渊明集》之类的书籍的需求量要小得多,印数要少得多。 更重要的是,这个事实更打破了明初以来一百五十年间通俗小说创作和出版的“空白”,祛除了《三国志演义》、《水浒传》两部伟大作品在人们心目中产生于明代中叶的疑惑。 《三国志演义》、《水浒传》的作者罗贯中、施耐庵都是元末明初人。但是,他们的作品,在他们生前却没有出版的机会。直到很晚的时候,他们的作品方才得以公开出版。以往学术界公认的《三国志演义》的最早刊本是嘉靖壬午本;《水浒传》最早的刊本,个别的学者认为是嘉靖本,大多数的学者认为是万历本。为什么作者生活于明初,他们的作品却迟至明中叶方有刊本问世?为什么作者生活的年代和作品出版的年代相隔得这么的遥远?其间,只有手抄本流传,还是印刷业普遍不发达?明代,在嘉靖元年之前,到底有没有《三国志演义》、《水浒传》或其他的通俗小说作品创作和出版?这,一度成为困扰在当代学者们心头的谜团。 一部分学者对此一直持怀疑、否定的态度。他们举出的书中的个别的证据(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孤立的证据,或者似是而非的证据),用以证明《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是明代中叶作品,直接地或间接地否认它们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和施耐庵。这不妨称之为“明中叶说”。 也有很多学者维护传统的见解,坚持认为《三国志演义》、《水浒传》分别出于元末明初伟大作家罗贯中、施耐庵的笔下。这可以叫做“元末明初说”。但是这些学者又苦于一时举不出具体的、坚硬的证据。 于是,从洪武元年(1368)到嘉靖元年(1522),一百五十余年之间,究竟是不是“空白”的状态,争执不休,饶费口舌。 而残叶的存在,恰恰给我们提供了实物的证据,而且还不是孤立的证据。 因为残叶有两个。除了《三国志演义》残叶之外,还存在着《水浒传》残叶。后者也收藏于上海图书馆;它有可能刊行于正德(1506-1521)年间(注:请参阅拙文《论〈京本忠义传〉的时代、性质和地位》,《小说戏曲研究》第四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3年,台北)。)。而这个《三国志演义》残叶则有可能刊行于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年间。 两个残叶的存在无疑成为“明中叶说”不得不面对的反证。 文学研究论文:古代文学史料与古代文学研究浅析 摘要:在我国的古代文学研究中,通过对文学史料的发掘与探究,可以极大的丰富和拓展文学研究的素材,它能够对片面或模糊的历史记载进行修正以及补充,有时甚至可以推翻以往的研究结论,所以说古代文学史料对古代文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文学史料又不能等同于文学研究,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古代文学包括古代文学史料,古代文学史料是古代文学研究的基础。本文阐述了发掘古代文学史料对研究古代文学的意义,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希望为古代文学研究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古代文学史料文学研究分析 研究古代文学史,必须以文学史料为基础。否则,就会陷入到意图哲学和相对主义的误区之中。可是,被发掘出来的文学史料相对于全部的历史真相而言,又是局部的、片断的,虽然具有强大的参考价值,但是却不能完全等同于文学史研究。所以,在研究文学史的过程中,不排除某些结论中含有研究者的个人情感、经验积累、专业学识等主观因素,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必须承认并重视研究者主观作用。但是,通过对史料不断的体悟与分析,又会出现新的观点、新的理论,来推翻之前的观点和结论。所以说,文学史料与文学研究具有同构性和统一性,文学史料是文学研究重要的组成部分。 1文学史料是文学研究的基础 对一份文学史料的研究,主要包括对史料的确认、体悟分析、价值评判、表述四个阶段。需要注意的是,这四个阶段的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它们之间的衔接紧密,属于一种层层推进的关系,很难明显的割裂开来。 1.1确认 文学史料的确认阶段主要是针对史料的真实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真伪性、著作者、朝代背景等方面。文学史料的确认过程与自然科学的研究过程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都是建立在尊重科学、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进行判断与甄别,摒弃主观因素的干扰。所以说,也可以将文学史料确认环节归属到实证研究的范畴。 1.2体悟分析 所谓的体悟与分析,是在对史料进行过确认完毕之后,通过研究者个人的思想感受及情感体验,对史料进行丰富与完善的过程。在对史料进行发掘与研究时,研究者们不仅仅满足于史料表象所呈现出来的那些史实,除此之外,他们还会产生出一种审美感悟。这种审美感悟主要表现在分析理解史料中所蕴含的思想感情、探析史料的一些历史变化规律、探究史料形成的原因等等。因为每一位研究者的看法与观点不尽相同,所以体悟分析也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体悟分析作为古代文学研究中的重要环节,对研究我国古代文学史具有重要的作用。 1.3价值评判 对文学史料进行价值评判是建立在体悟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之所以会出现价值评判这一环节,是按照某些文学研究社团组织以及文学研究爱好者的个人需求,先由他们制定合理的文学史料评判标准,然后从文学史料的意义、作用以及地位等几方面对其进行价值评判。不同的人对相同的文学史料会给出不同的评价,这种差异性也正是价值评判这一过程的直正意义所在。也可这样说,一份文学史料如果没有人愿意对它做出价值评判,那么它也就不具备存在的意义了。 1.4表述 当一份古典文学史料经过确认、体悟分析、价值评判三个阶段之后,最终将以文字表述的形式对其进行体现与传播。所以说,如果文学史料缺少了表述这一环节,是不能将其完整的传递给大众的,自然也就无法发挥它在文学研究中的参考价值。 2新的文学史料对古代文学研究的意义 从以往的文学研究发展史来看,新史料的发现,尤其是那些地下埋藏的文物史料的出土,很多都为古代文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线索,对古代文学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丰富了研究古典文学的史料 从已经发现的那些古典文学史料来看,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能够帮助古代文学研究者们清晰地推断出当时的历史背景以及由它形成的文学现象,尤其是那些埋藏于地下的文学史料,它们发现为研究者们提供了更为宝贵的历史资料。在马王堆、信阳长台关、荆门郭店等地出土的帛书中,较为清晰地展示出了经书与子书原始风貌,与后期大家看到的转本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另外,随着新史料的不断发现,使研究古典文学的史料宝库变得越来越丰厚,对于当代的研究者们来说更具有参考价值。 2.2新史料对于先前研究结论的影响 通过新史料的发现,能够对当代的古典文学研究者们的观点进行修正及补充,甚至还可以改变以往的研究结论,进而提出了新的观点。著名古典文学研究者胡平生和韩自强曾在《阜阳汉简诗经研究》中指出:从总体上看,阜阳汉简《诗经》并不属于鲁、齐、韩、毛四家中的任何一家,极有可能是未被《汉书•艺文志》著录,而后又流传于在民间的另一家,说明了《诗经》在汉代的流传的真实情况未必像文学史料中记载的那样,而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于对其它文史资料的进一步考察与研究。 2.3文学史料对文学研究方法与学术理念的影响 通过对我国古代文学史料进行分析便可看出,自明代以来,就有不少学者开始对古书产生了怀疑,直至清末,康有为也开始对古书产生质疑。之后,以顾颉刚为代表的疑古学派便已经形成。然而,疑古学派对于文学研究有其积极贡献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处,这种不足表现在他们的思想较为极端,以至于对现当代学者研究古典文学形成了一种妨碍。 3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精神文明的渴求越来越强烈,渴望通过博大精深的古典文学来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及审美的情趣。然而,当前大家可以阅读得到文学论著全部是以客观、真实的古代文学史料作为写作基础的,只有这样,才有阅读的价值,达到博古通今的目的。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文学研究和文学史料的价值不相上下,缺一不可。古代文学研究者们应当把文学史料帮为重要参考,与实际相结合,再介入个人偏爱和侧重,形成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局面,打破文学壁垒,为人们提供源源不尽的精神食粮。 作者:高媛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研究论文:现代传媒现代文学研究 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主要受到西方影响、社会变革以及媒体三个因素的约束,这三种因素相互作用、关联促成了现代文学的诞生、发展。本文主要论述了现代传媒与现代文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现代文学的文学特质。中国现代文学是在社会革命的环境推动下所诞生的一种不同于古典文学的新的文学形式,中国现代文学的产生并不是文学发展的现代化必然进程,而是社会发展变迁对文学的需求。 一、现代传媒与现代文学的相互关系 “现代”是一个对于时间的定义,当前学术界对于“现代”的分类多样化,本文的论述则是以“传统分类”的角度,将“现代”的时间定义为1917-1949年。在20世纪初,中国社会环境巨变,促使了文学变革。中国现代文学几乎是与现代媒体同时出现的,甚至在最初的社会环境中,新文学等同于新媒体,但真正要深入去探讨的问题在于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传媒是文学的载体 文学的表现形式是文字,文字往往又依托于具象的载体进行表现,在中国古代,文字的载体经过一系列的演变,从石头、竹简到纸张,这些具象的物体都可以被称为文学的载体。现代传媒是文学的重要载体,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现代传媒并不是客观接受现代文学的载体,它与现代文学之间的发展应该是相互的,甚至现代传媒是对现代文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的。现代传媒的主要形式为报刊、杂志,作为有形的物体,在有限的承载能力下,现代传媒对于现代文学就具备一定的筛选能力,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现代传媒的表达是极具社会目的性的,所选择的文学作品必然是能够反映现实、抨击现实的。这时媒体承载着作家的社会理想、文化追求、个人情感,或者说,作家的人生诉求、社会使命、情感世界,以物质化的方式进入读者的阅读视野中,作家的写作不再是个人化的写作,作家的隐秘世界也随着载体的社会化而不再是个人的秘密。 (二)传媒是联络文学与受众的传递者 现代传媒的“传播”功能是毋庸置疑的,它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桥梁。文章一旦在报刊和杂志上发表,就必然会被大量读者阅读、评鉴。现代传媒加速了现代文学的流通和传播,但同时也加强了读者对现代文学的选择性。现代文学能够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社会现实也必然给予文学的发展一定的反作用力。现代报刊的销售情况、读者反映情况、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等都会成为作家创作时将要考虑的因素,而现代媒体,为了加强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往往会更倾向于邀请知名度高的作家,从而造成现代传媒对作家的多样性选择。现代媒体的“中介性”也是其传播功能下的一个隐形的表现,报刊媒体的中介性成为现代文学社团流派的主要动因,由于中国社会缺少沙龙文化,知识分子缺少参与文化活动的公共场所,因而几乎现代文学的每一家社团、每一个文学流派,无不与报刊密切联系在一起,即使如京派文人常常有下午茶一类的沙龙聚会,但他们真正发生文人间的联系,仍然需要报刊这个媒介。 (三)传媒构造了现代文学的语境 传媒能够将文学转换为一种影响力,它的本质是文化产物,是一种对文学的实物表现,但现代传媒实物的自身发展,又构建出了一种特有的文化语境,甚至报刊、杂志这些具象的物体也成为了一种文学的素材,而被放到许多现代文学作品的叙事语境中。现代传媒与现代文学的语境关联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传媒被社会大众广泛接纳,促使了一种基于报刊、杂志的新的文体形式出现,从而形成了新的语境。报刊、杂志均有一定的出版周期,均受到一定的篇幅限制,在有限的表达范围内,作家想要准确表达自身的思想与观念,就必须要在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进一步调整作品的叙事结构。二是现代传媒所形成的时代风尚,引导了市民社会的生活、艺术的观念变化,影响到整个社会审美意识的变异,这种文化氛围形成为文学的传媒语境。 二、现代传媒事业下的中国现代文学特质 (一)现代性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文化积淀十分深厚,中国古典文学是一个系统的文学体系,无论是在文学的文化精神方面还是文体表现方面都十分成熟,其文学创作机制也是十分完善的,其本身并没有出现需要改革的地方。现代文学并不是在古典文学的基础上改革而形成的,它是根据现代社会环境的变迁以及现代人们文化及精神需求转变而诞生的。但中国古典文学对于现代文学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我们只能说,中国古典文学在艺术技巧、审美经验上对中国现代文学产生了影响,而中国现代文学对中国古典文学的超越却是根本性的。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主要体现在对当下的社会环境的多元化表现,它改变了传统中国古典文学“自赏”“自怜”“自享”的创作心态,通过报刊、杂志放下“文学”高贵的身段,将其深入民间,传播至各个阶层。这种现代性是现代传媒视野中现代文学所表现出来的独特,是完全超越古典文学的。 (二)文学性 古典文学的文学性体现在其创作机制、文体表现形式以及思想表现上,古典文学对于精神层面的体现是专一的,它仅仅将高雅的称为文学、艺术,而对于“俗”的作品是不接纳的。但现代文学则是处于一种“雅俗共赏”的文学状态,更具有包容性。与此同时,在现代传媒视野中的现代文学还出现了较为显著的“雅俗转换”现象,形成一个关于“雅”和“俗”的综合辩证体系,形成一个综合整体。当现代传媒主要面向市民为主体的读者大众时,所有的文学都表现为面向市民的“通俗”文学。文学最终的受众产生了变化,这也是现代文学特质发生改变的重要原因。中国古典文学是服务于“贵族”的,它追求的是文化底蕴的体现,更重视艺术表现手法,将雅俗划分出了明显的界限,而现代文学是服务于社会大众的,更多的读者是“平民”,这也就使得现代文学必然朝向通俗的方向发展,模糊了雅俗界限,既沿袭了对文化底蕴的追求,同时也追求更加平实的描述手法。 (三)理性 周作人在阐述“五四”新文学时说:“古代的文学纯以感性为主,现代却加上了多少理性的调剂。”与古代物质文化条件下的理性相比,现代传播媒体支持下的理性是以技术理性或工具理性为主的现代科学理性。新的传播媒体和传播方式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使人们从封闭保守的狭小圈子中走出来,获得了与“世界”进行直接对话的可能性。中国现代文学所表现出来的“理性”,让人们逐渐形成了以科学去认知世界的思维习惯,借助于现代媒体,他们能够接收到社会的各种信息,延展人的精神空间,丰富人们的思想。 三、结语 现代传媒视野中的中国现代文学,是一种基于社会环境变革而产生的新文学形式。现代传媒与现代文学是共生的,现代传媒促进了现代文学的现代性、科学性以及文学性的系统化发展,而现代文学让现代传媒的影响力不断增加,从而有力促进文化运动的开展,使更多的知识分子加入到思想启蒙的运动中,向民众传播更多的先进知识和文化,让读者了解社会、国家的大事。 作者:刘科均 单位:成都七中高新校区 文学研究论文:综合演化教育学与文学研究 【摘要】 本文简述了生物学现代综合演化论,探讨了社会综合演化论的基本观点。从社会综合演化论视角出发,分析了教育学与文学的研究主体和理论流变,论证了其演化特性。 【关键词】 演化;现代综合演化论;社会综合演化论;教育学;文学 1生物综合演化论简述 现代综合演化论(也称现代综合进化论)的基本观点是:(1)种群(而非个体)是生物演化的基本单位。(2)基因突变为生物演化提供材料。(3)自然选择主导着演化的方向。基因突变是不定向的,但在自然选择过程中,不适应环境的基因类型不断地被淘汰掉,这就使得种群的基因频率向适应环境的方向演化。(4)隔离是物种形成的必要条件。此外我们认为物种所处环境多是渐变的,短期稳定,长期多为周期性变化。环境的稳定性需要稳定的基因遗传,突变所带来的变异往往不适应环境,多为有害性。环境的周期性变化和自然选择造就了物种螺旋式演化。 2社会综合演化论概述 拉兹洛认为,广义进化是一个“有序而连续的过程”[1]。达尔文进化论影响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是不断进步的,遵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法则。受现代综合演化论的启发,我们主张社会综合演化论(简称社会演化论),其主要内容是:(1)社群(而非个人)是社会演化的基本单位。(2)社群中的变异和突变为社会演化提供原材料。(3)社会环境的选择性主导着社会演化的方向。(4)对某一特性的固着,是形成社会思潮流派的基本条件。(5)社会思潮往往是多种思潮并存,螺旋式周期性演变。 3综合演化论在教育学中的体现与应用 教育活动体现着综合演化论的规律。从综合演化论视角看,学科教学是以学科知识结构为基础,以教学环境为条件,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掌握教学内容,而这“只是教学的表层价值和工具价值,过好的教学生活才是其深层价值和本体价值”[2]。教育者教学经验的积累和理论创新为教学活动提供了素材,社会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科技的进步)则促使课程和教学向适应社会变化的方向发展。这种演变特性要求我们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研究教育活动。例如,要用发展变化的观点来研究教学艺术,“同时,教学艺术本身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3]。教育学的理论研究也契合综合演化论的特征。如关于学习过程,巴甫洛夫、斯金纳、班杜拉等行为主义者认为,学习是有机体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刺激与反应的联系,获得新的经验,这最终符合演化论“适者生存”的规律。苛勒、桑代克、布鲁纳、奥苏贝尔、加涅等认知派认为,学习是通过主动的内部信息加工活动形成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这种过程跟基因组合形成新的基因链相似,都是主动构建新结构的过程。罗杰斯等人本主义者强调“学习者中心”,提倡学生的自由学习和意义学习。他们强调学习者学会学习和适应变化,体现了“有机体要适应环境”这一规律。建构主义是许多理论观点的统称,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社会互动性(在互动中学习)和情境性(在情境活动中学习),重视内部要素和系统环境的影响,这些都跟基因与环境的关系类似。作为学习理论的变式,这四大理论在竞争中共存。另外,“每一种学习方式都具有自身特定的功能价值和适用范围”[4],教学方式也是这样。例如,生成性教学是指“教师根据课堂中的互动状态及时地调整教学思路和教学行为的教学形态”[5],这也符合“有机体要积极适应环境”的演化规律。教育学的理论发展也多是螺旋式演变的。例如,关于人的发展,遗传决定论的支持者有孟子、弗洛伊德、威尔逊、高尔顿、格赛尔、霍尔等,环境决定论的主张者则有荀子、洛克、华生等。古往今来,同一时期内总有学者过分强调遗传或环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而在不同时期,跟以往理论相似的理论不断地被提了出来,这符合综合演化论中的“多种变异共存、周期性演变”的规律。我们辩证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人内在因素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类似于综合演化论中的“主体的自身变异和环境的选择作用相结合”的理论主张。 4综合演化论在文学中的体现与应用 综合演化论的规律也体现在文学活动中。文学文本体现着作者的思想,作者思想和写作技巧的变化为其文学风格的演变提供了可能,而社会环境的变化影响着作家创作的方向。这都符合综合演化论的基本模式。文学流派的发展具有演变性。文学文本为文学流派演化提供材料,而社会环境主导着文学思潮演化的方向,同时期内多种思潮并存,长期多表现为螺旋式演化,社会环境的周期性变化使得文学思潮具有这种周期性特征。下面我们以中国现代诗歌为例,来谈谈文学领域里的演化现象。如同物种演化那样,诗歌的演变有其偶然性。“语言的使用本质上就是语言选择的过程”[6]。诗歌作为一种语言艺术,其发展具有偶然性。敬文东教授认为“诗歌直面事境,……只是偶然的产物”[7]。事实上,中国新诗走过了一条螺旋式演变的道路,展现出综合演化论的特征。中国新诗具有现代性,但也遗传了中国古代诗歌的基因。王泽龙教授曾从自然的意象、感物兴会的意象、意境化的意象三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古代诗歌对现代诗歌的影响[8]。历时角度看,从奠基时期郭沫若的自由诗到拓展时期新月派的格律诗,再到戴望舒等人的自由诗,中国新诗在扬弃中逐步发展。共时角度看,中国新诗多呈现出浪漫派、写实派、现代派诗歌多种共存、一种居于主流的局面。何种流派居于主流,这主要取决于社会环境的选择。例如,关于诗歌杨四平教授曾指出“黑暗的时代可能产生光彩的讽刺”[9]。 5结论 生物学中的现代综合演化论强调了突变、选择和隔离在演化中的作用,据此提出的社会综合演化论,注重了对社群变异、社会环境的选择性、社会思潮的竞争合作共存性、社会螺旋式演变的研究。在此视角下本文简要分析了教育学与文学的研究主体和理论流变,发现了其符合综合演化论的演变特性。 作者:武文刚 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 文学研究论文:时间意识与古代文学研究 摘要: 时间是与人类共生的哲学存在,时间意识也一直是中国古代文人内心的重要观念。中国古代文学经典由于主体与时间意识之间构建的紧张对立,从而表现出动人的情感力量。这种抒情模式,在怀才不遇、送别、思念及追忆等几种文学母题中已经形成传统。这些母题下的很多古代文学经典,其艺术魅力皆得力于其对时间意识的运用和强调。从这一角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作品的深层意蕴。 关键词: 时间意识;文学经典;母题 时间意识和古代文学经典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颇有意味的课题。时间,是人类在漫长演进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意识。它的存在帮助人们界定了一切具有不停止的持续性和不可逆性的物质状态的各种变化过程。对于时间的感受和意识是人类共有的行动内驱力。它督促人们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去创造人生价值,所以,时间又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一把利剑。文学是人类艺术加工过的、并用于审美欣赏的精神产品。那什么样的作品能成为经典呢?真正能够打动人心并在人们的记忆中历久长存的作品,往往是最能给人以深刻印象并形成情感共鸣的东西,这样的作品也很容易在流传的过程中成为经典。童庆炳先生曾在论说文学经典的问题时谈到,构建文学经典的文本内部要素是文学作品的价值,“在作品艺术价值上面,还必须考虑到某些文学经典写出了人类共通的‘人性心理结构’和‘共同美’的问题。就是说,某些作品被建构为文学经典,主要在于作品本身以真切的体验写出了属人的情感,这些情感是人区别于动物之所在,容易引起人的共鸣”[1]。纵观中国文学史,古代大量经典作品意义的生成,都与时间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时间意识正是上述童先生所说的一种“人类共通的‘人性心理结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2]693陆机在《文赋》中也说:“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3]1两位大文艺思想家的理论总结都谈到了时间与写作之间的关系。具体到文学作品艺术效果的达成,更是在人与时间的矛盾模式构建中实现的。总体来看,在中国古代文学经典中,至少有怀才不遇、送别、思念及追忆等几种母题都与时间意识有着密切的联系。下面我们分别加以分析。 一、怀才不遇 人作为主体存在于特定的时空之中,只有在对世界的作用中才能体认自身的存在价值。就像谢林所说:“时间原本是内在智能的直观形式”,“它只是存在于我们之内”[4]173,而不是像实体的同时并存性(即空间)那样能在我们之外加以直观。是的,时间的有限性带来的压力是人自身给予的。同时,人又希望超越这种有限性从而以外在的事功实现自身价值的无限。由此,千百年来的有志之士皆为能够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而努力奋斗。但是,现实往往事与愿违。许多文人在现实的世界中只能遭遇残酷的冰冷,而怀才不遇自然成了他们热衷的主题。这类母题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留下了无数经典。先来看一下唐代诗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这首短短22字的古诗之所以会成为中国诗歌史上的名篇,其艺术魅力正来自时空与人形成的紧张关系。“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两句,所凸显的不仅仅是作者被权贵排挤后的失落感,更重要的是身处盛唐,满怀雄心壮志的知识分子在时间催促之下的内心恐慌。中国古代自《左传》就有“立德、立功、立言”的所谓三不朽的理念,而这种意识在陈子昂内心激起了情感波澜。时光易逝的忧虑,让置身于无限辽远的时间概念中的作者变得无比渺小。正如海德格尔所言:“老实说,人是什么?试将地球置于无限黑暗的太空中,相形之下,它只不过是空中的一颗小沙,在它与另一小沙之间存在着一英里以上的空无。……在这万万年的时间之中,人的生命、其时间的延伸又算什么呢?只不过是秒针的一个小小的移动。”[5]3—4可见,人类是渺小的,而这种渺小感反过来又刺激作者,他必须努力在当世的短暂时间内建功立业以实现自己的不朽。如此,主观的有限性与客观无限性之间的对立造就了这首诗歌的主题。然而,这首诗歌表达的不是置身历史时空某一具体方位的个体的困境,而是千代、百代之下,一直到无限的未来的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难题。由此,这首诗歌就必然会变成经典。因为每当人们在仔细体味它时,虽然看到的是作品中的陈子昂,但联系到的是现实中的“我”,“我”的情感体验不自觉地已经参与了对作品的理解,这就产生了共鸣。陈子昂的这种由时间意识激发的对个体存在的思考,变成了整个中国古代文人志向的集中表达。我们可以就此话题在中国文学史上追溯一番,早在《庄子•盗跖》就曰:今吾告子以人之情,目欲视色,耳欲听声,口欲察味,志气欲盈。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除病瘐死丧忧患,其中开口而笑者,一月之中不过四五日而已矣。天与地无穷,人死者有时,操有时之具而托于无穷之间,忽然无异骐骥之驰过隙也。不能说其志意,养其寿命者,皆非通道者也。[6]1000这里只不过是庄子借盗跖之口对儒家立德以求不朽的思想进行嘲讽,表现出深沉的悲观。诚然,人类在将自身生命的有限性与外在时间引发的宇宙无限性的对比中,内心产生了深深的自卑,这足以将自身的灵魂抛向绝望的深渊。然而,人的伟大之处在于,面对绝望时,不是被动地接受现实而是努力实现精神上的超越。而这,正是中国古代立德立言以成名后世的传统之由来。面对这种与生俱来的“悲惨”命运,中国的文人一次次用文学发出了感天动地的呼号。这种情感,我们至少从屈原的《离骚》就能看到: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7]24屈原含冤被贬,他所焦虑的,正是因为自己远离朝政,功业难就。楚国君王受到奸邪蒙蔽,人民身陷重重危局。他敏锐地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之速,抒发了自己的满腔忠愤,产生了感人的艺术魅力。屈原这种由时间意识而产生的宇宙无穷感,使得个体的存在过于渺小。正是在这种大与小的对比中,人类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恐惧和失落之中。其后,在《古诗十九首》等大量作品中都有这种时序意识的表达。而到建安文学时期,这种时间意识在诗歌中的体现基本定型和成熟。建安文学以其慷慨悲凉的风格表现了一批身处历史风云际会中的文人所共有的英雄情怀。他们希望在历史的中乘风破浪,建立不世之功。这样,时间自然就成为了他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曹操在其《短歌行》中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8]20这样一种情绪不仅在曹操周围的曹丕、曹植诗歌中,即使在当时的建安七子诗歌中都成为一个永恒的母题。降及魏晋南北朝,诗人们在经历中国最动荡也是最混乱的一段历史的同时,皆在不断传唱这一主题,而时间意识也成为文人在慨叹自己功业难就时势必会提到的一个最大的敌人。在唐诗中,更有大量的诗歌经典是借助于时间意识的描写从而达到了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中“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的慨叹,便是对人类在时间问题上所面临的普遍困惑的又一次重申。类似母题的的文学经典不胜枚举。萧驰先生曾言:“时间忧患本身正是社会现实忧患富于哲理意味的表达,是现实忧患向人生和宇宙意识的升华。”[9]241诚然,怀才不遇是中国古代文人士子的普遍苦闷,而加剧和凸显这种苦闷的,正是光阴有限的时间意识。对时间的敏感和思考,不仅玉成了这类文学作品的情感表现力,而且增强了其思维的深刻性。 二、送别 农耕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深层根源,由此决定的是中国人普遍的安土重迁观念。正如古人所言,“多情自古伤离别”,自然地,送别成为了中国古代文学经典的重要母题。每当亲朋由于种种原因要与我们分别的时候,总会有强烈的情感被激发,因此就产生了大量的抒情性作品。这些作品中,时间意识对抒情效果的达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江淹在《别赋》中言:“日下壁而沉彩,月上轩而飞光。”[10]238这两句看似写景的话,其实正好提示了时间。临近离别,无论是送人者还是远行者都会在主观的情绪上产生一种紧张。而日月这种极具时间意义的意象的出现,凸显了时间的存在,送者和行者的情感正因时间意识的驱使而被逼迫出来。说到送别,柳永的《雨霖铃》不可不提,它也典型地反映了时间意识对送别情感表达的巨大影响。其词曰: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11]88柳永这首描写离别的词作,历来为人称赏。作家细腻的心理描写和真挚的情感抒发都让人为之动容。整个作品意境的达成,皆有赖于对时间意识的强调。首句“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突出了离别时主人公的恋恋不舍。正因心怀留恋,所以送别的酒实难下咽,因此才有下文的“都门帐饮无绪”。但是“帐饮”本身所体现的也是一种时间意识。这种中国人离别时经常会有的宴饮活动,本是用来表达对远行者的深情,但在这首词作中却成了提示时间的重要表征。“帐饮”提醒了离别的临近,加剧了时间在主人公内心所造成的紧张情绪。然而,这一切还远没有结束,接下来的“兰舟催发”无疑是在这种人与时间的紧张对立之上加上的又一重魔咒。就是说,如果“帐饮”还只是抒情主人公对时间的一种敏感意识的话,那“兰舟催发”就变成了外在因素对这种紧张感的确认和追加。由此,整个作品的紧张情绪达到了极致。这时,作者再写出“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诗句就非常自然而且易于打动人心。柳永的《雨霖铃》对时间意识的强调成就了送别文学的经典,它的写作模式和技法也被此后深受其影响的《西厢记》故事所继承。在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里,同样最精彩也是最感人的是张生与莺莺离别的一段描写。在这一说唱文学经典中,对崔、张长亭送别的表现,几乎就是对《雨霖铃》送别意境的再次演绎。作者在描写崔张依依不舍、难解难分的同时,不断强调“仆人”的存在。而这位仆人每一次出现,皆是为了打破两人缠绵的意境,提示时间的存在。很明显,董解元在故意制造时间与主人公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整个作品中,外在环境(太阳的西落等)对时间进行了足够的暗示,仆人的出现又一次次加剧了这种紧张的情绪,最后又专门安排老夫人来促成了离别。所有这些,都是在努力建构主人公与时间之间的紧张关系。而在这种紧张关系的一步步强调中,人物的情感也随之一步步加深,即离别在即,由离别的宴席到莺莺的嘱咐,再到最后狠心的红娘将莺莺扶上车。可以说,不如此,不足以体现崔张的情感之深,不足以也不能够真正地打动读者。其后王实甫的《西厢记》,同样沿用了这一经典的抒情模式。郑传寅先生在论及古代戏曲的时空观时,曾认为中国传统时间意识存在明显的对未来指向的忽略。他说:“以我为中心来把握时空的我国古人对未来似乎缺乏兴趣,这与西方人的时间意识是不太一样的。”[12]然而我们认为,在离人的眼中,时间的存在是最大的威胁。这一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人的愁怨而有些许停留。所以,中国古代文学在处理送别母题时,经常就要凸显时间存在的紧张感。而这种紧张感,正是由时间的未来指向所引发的忧虑。所以在作品中或者会以太阳的西落作为提示,在戏剧或小说中则会安排旁观的第三者强调时间的存在,这样又构成了旁观者的漠然与主人公的深情之间的一重对比,从而达到了非常强烈的情绪感染力。相似的抒情模式,我们尚可在《古诗十九首》等文学经典中找到大量例证。这一经典抒情方式也成为了中国古代送别文学的一大传统。 三、相思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相爱的人却要相隔异地。由此,相思之情就必然成为中国古代抒情文学的重要母题。相思之作所以能打动读者,从而构筑整个作品流传千百年而不衰的感召力,时间意识的存在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看,相思母题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描写游子思妇的一类作品中。或者说,中国古代文学经典中的闺怨诗抒情,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于时间意识来完成的。先来看唐代著名诗人王昌龄的《闺怨》,诗曰: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13]1446这首历来脍炙人口的闺怨诗正是利用了时间意识在女主人公内心的变化来巧妙抒情的。诗歌先明言少妇“不知愁”,由此才会在初春时节精心打扮一番登楼赏春。然后,杨柳之色的变化并没有让她得到欣赏美景的精神愉悦,反而受到年华易逝的内心刺激。“杨柳色”所激荡起的正是女主人公的时间意识。它提示随着时间的迁逝,再美的景色都会凋残,这种时间的不可逆性和流逝之速令人不安。正是诗歌这种巧妙的构思使它成为历代称赏的名篇。同理,中国古代小说名著《红楼梦》中为人熟知、也是最能打动人的《葬花吟》,其感人效果的实现,主要也是得益于对时间意识的敏感把握。无论是黛玉“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的感叹,还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14]323—324的神伤,无不来自于时间意识在主人公内心造成的恐惧。以上两例都是因感受到时间之“快”而让人不安,从而使作品表现出动人的情感。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学艺术绝不限于此,其他同类作品还有更加深刻而细腻的描写。人的情感是复杂的,而思念中的人对时间的体验更是敏感而纠结。通过这一角度的分析和阐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抒情主体复杂精微的情感波澜。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古诗十九首》。在这组诗歌中,我们经常看到抒情主人公对时间的感受出现了既“快”又“慢”的现象,这可以说是时间意识与相思母题结合模式的升级版。其《行行重行行》言: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无复道,努力加餐饭。[15]105思念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游子身处远方,给家中的思妇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时间的流逝造成的紧张时序感,是主人公不能忍受的。首先,思念本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所以我们在古诗词中经常看到主人公说日月难熬。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主体所感受到的时间应该是“慢”的。所以她说“思君令人老”。然而,与此同时,奇怪的情感也出现了。在“岁月忽已晚”一句中,分明又发现有一种心中一惊的感觉,所以他说“忽”。而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时间于她而言似乎又过得太快了。那主人公到底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呢?还是难以忍受的慢慢煎熬呢?其实,无论快慢,时间的存在,于她而言,都是一种痛苦。说时间过得慢,当然是因为苦苦期盼远人回归而不得的一种真切感受;而说时间过得快,则是因为担心时间的流逝带走了青春的容颜。在漫长的等待中,女主人公的容颜渐失光华,她实在难以抵挡时间的侵袭,难以为远人留住她最好最美的容颜。而这,恐怕又增添了她的愁绪,也更足以见她对远人的深情。前者在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一种心理时间,突出的是抒情主人公对时间的感受;后者则更加侧重于实际的物理时间。心理时间和物理时间是共存于女主人公的内心的。在这样的一首作品中,女主人公思念的情感正是依靠内心想法与时间之间构成的这种看似矛盾的交互模式,使得简单朴实的语言之中饱含深情。作品深层意蕴的最终达成,正是借助于对时间意识的集中描写。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能更好地理解,《古诗十九首》何以会被评为“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16]45了。无独有偶,相似的例证,我们可以在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中描写送别后莺莺思念张生的一节中看到。其描写莺莺内心曰:“年年的光景如梭,急煎煎的心绪如火。”[17]67此处,“年年的光景如梭”分明是莺莺意识到了时光易逝,岁月如梭。但是,“急煎煎的心绪如火”,正说明思念本是一种对人情感上巨大的煎熬。所以莺莺又觉得时间过得是很慢的。这样,莺莺同样是在这种对时间感受的快与慢的紧张对立中煎熬。而这,正是秉承了自《行行重行行》以来中国古典文学借时间意识而抒发相思之情的情感建构模式,从而使得作品达到了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然而要是这种事物在我们看来不是永久的,而是要毁灭的,那么我们就会产生这个念头:时间,这是无穷的奔流,这是吞噬一切的无底洞———这正是时间方面消极崇高的形式。”[18]53时间意识的存在让美好事物的存在总是过于短暂。而在这些抒情主人公那里,这种意识主要还在于对明天的明确意识,同时因这种意识而产生了对未来的恐惧和焦虑。作家们通过作品将这种焦虑传达给读者,从而引发在文学接受层面的再次焦虑。读者在焦虑和恐惧过后,所产生的就是一种崇高的审美享受。正是这样一个原理,许多作品通过时间意识的强调和重现获得了感染千古的共鸣,也使相思变成了中国古代文学中的经典母题。 四、追忆 人与动物的重要差别在于,人是一种有情感、有记忆能力的动物。记忆是人脑对经验过的事物的识记、保持、再现或再认,它是进行思维、想象等高级心理活动的基础。[19]然而,对于有情人来说,记忆的存在是残酷的,因为它如悬在抒情主体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可能掉下来斫伤其灵魂。更有甚者,这种伤害不是一刀毙命的斩首,而是千刀万剐的凌迟。回忆与现实构建的对照关系,会将主体置于难以自拔的痛苦场中,让其灵魂经受长久的煎熬和挣扎。于是,这就产生了中国古典文学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母题———追忆,亦即“回忆”。于此,我们可先就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略作分析。诗曰: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又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20]2060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首唐人诗歌,但是其诗意到底何在呢?我们发现,这首诗的题目叫做“江南逢李龟年”,这不难理解。作者为何在仅有四句的诗歌中,却有两句谈了自己曾经与李龟年的交往呢?他似乎只是一再强调,我和你(李龟年)曾经在岐王府上见过面,也在崔九那里见过你几次。但一首描写他乡遇故知的诗歌何以会成为文学经典呢?看来,要在这首看似平淡无奇的作品中读出味道,首先要搞清楚李龟年到底是个什么人。据《明皇杂录》载:天宝中,上命宫中女子数百人为梨园弟子,皆居宜春院北,上素晓音律,时有马仙期、李龟年、贺怀智,皆洞知律度。安禄山亦献白玉箫管数百事,皆陈于梨园。自是音响殆不类人间,而龟年特承恩遇。其后流落江南,每遇良辰胜景,常为人歌数阕,座上闻之,莫不掩泣罢酒。[21]27原来,李龟年是盛唐时非常著名的艺人,是最受唐玄宗宠信的乐工。而现在,在这个落花时节的江南,当他再一次见到李龟年的时候,时过境迁,李已经是风烛残年,流落在江南,靠在宴会上给人演唱为生。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作者实际上在这里回忆的并不只是李龟年其人,而是从李龟年的身上看到了当年唐王朝的繁华。更有,从李龟年的身上还看到了杜甫自己在安史之乱前后颠沛流离的改变。所以才会有最后一句“落花时节又逢君”的感叹。如此来看,整个诗歌意境的达成和情感的表达,主要依靠的正是由追忆而造成的今昔对比。可以说,对过去时间的强调,很好地完成了整个诗歌情感的表达。对此,宇文所安先生曾有过非常精到的分析:这四行诗的诗意究竟在哪里?在说出的东西同这两个人正在感受和思考的东西之间是存在距离的,诗意不单在于唤起昔日的繁华,引起伤感,而且在于这种距离。让我把这一点阐述得更清楚一些:诗意不在于记忆的场景,不在于记忆它们的事实,甚至也不在于昔日同今日的对比。诗意在于这样一条途径,通过这条途径,语词把想象力的运动引导向前,也是在这条途径上,语词由于无力跟随想象力完成它们的运动,因而败退下来。这些特定的语词使失落的痛苦凝聚成形,可是又作出想要遮盖它们的模样。这些词句犹如一层轻纱而徒有遮盖的形式,实际上,它们反而更增强了在它们掩盖之下的东西的诱惑力。[22]5—6这首追忆式的诗歌,本身也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搜寻诗歌的建构材料。杜甫此处的回忆,亦即时光回放即是借李龟年这一特定人物开启的,而这种记忆的存在,让整首诗歌的丰富内涵和深层意蕴得以展开,而不仅是一首干巴巴的久别重逢之作。对往昔的怀念与今日的痛苦之间架构起时间的通道,由于两种时空场景的叠加,使得抒情主人公在对比中更强化了悲剧意识,以此来实现诗歌强烈情感的表达。这里所蕴含的深层意蕴,正好体现出中国人在时间意识方面的“非线性”结构。也就是说,古人的时间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空间认知的,正如赵奎英先生的研究所说:“中国古代时间观的总体倾向,由于它在四个空间方位上铺展开来,而不是在一条直线上永恒地延伸下去,也就不可能成为一去不复返的“时间之箭”,而是不断地返回原点的、具有可逆性的、追求对称和稳定的封闭圆环。”[23]我们部分同意赵先生的观点,然而,正是这种对时间周而复始的认识,才让中国人在文学中表现出自身命运与历史经验之间的相似性,从而将历史的阴影笼罩于当下的处境,从而形成对比。这便使得诗歌中的抒情脱离了一时一地的个人抒情,从而染上了历史的沧桑。诗歌也进而更具有感人力量,进而穿越时空隧道,打动不同时代的读者。这种范例,在我们的古代文学经典中很常见。如大量的咏史怀古及弃妇诗的描写。当然,这一方面的时间意识显得就有些宽泛了。然而,究其根本,这种与历史经验的有意识对比,还是来源于对自身命运的焦虑。而这种焦虑,却来源于对时间的“线性”结构的认知和意识。 五、余论 时间是人类在世界上生存无法逃避的监视者,它无情、无欲,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主观意愿而变快、变慢,正如海德格尔所言:“随着其世界的实际展开状态,自然也一道对此在揭示开来。在被抛境况中,此在委身于日夜交替。日以其光明给予可能的视;夜剥夺这视。此在寻视操劳着期备视的可能性,此在从其白日的工作领会自己;如此期备着领会着,此在借‘而后天将明之时’给予自己时间。什么在最迫近的周围世界中与天明有着因缘联系呢?———日出;操劳所及的‘而后’就从这日出来定期。而后日出之时,便到作……之时了。”[5]466从古到今,时间在人类心灵上留下的痕迹是相同的,人类的感情和情志也在时间的磨砺中不断成长。正是因为这样一种共同的对于时间的感悟,才导致了我们在读古人的文学经典时能够切身体会其中包含的时间意识,而在这种阅读的情感参与中,才真正成就了这些文学经典的永恒价值。我们此处所说的经典,不仅有阅读古人优秀作品并对其精神价值的把握,从而推崇和传承其文化精神,同时也包括当下及将来的阅读者对古代文学经典作品的阅读和阐释。正是由于具有了相似的对时间的感悟,才有了这些古代文学经典的备受推崇和不朽价值。实际上,在中国古代的文学经典中,以上所举的几类作品往往并不是单一情感的流露,很可能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母题和情感的结合体。也就是说,如一首诗,诗人们往往是借怀古而抒发自己的怀才不遇之情。上引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即是这样。然而,明显的是,这些情感的凸显都和时间意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因为有了主体对时间的自觉意识及由此而来的情绪紧张,才构成了作品独特的情感魅力,唤起读者内心的共鸣,最终达到了感人的效果。 总之,时间意识的存在,参与了中国古代大量的经典作品抒情的达成。这种意识,既体现了中国传统思维对时间线性认知的强调,同时又表现出对时间“非线性”认知的感受。时间意识的问题,当然也不是成就中国古代文学经典的唯一因素,但它却应该能够成为现代人解读古典文学作品的一个视角。 作者:李晓敏 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文学研究的涵义 一、“民国性”是民国文学研究的应有内涵 严格意义上讲,“民国热”是一种大众文化潮流,不是学术研究。但客观上,这种大众文化潮流催生了“民国文学”研究的理性回归。“民国热”的出现,让人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这段历史。这段历史以前的标签是“旧中国”、“军阀统治”、“落后与愚昧的代名词”,这些关键词是我们多年形成的“历史体验”性认识。但是随着我们阅读了唐德刚的《袁氏当国》、余世存的《非常道》、张鸣的《历史的坏脾气》等历史文化著作后,发现了一些历史鲜活的细节和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民国”这个离我们最近的历史时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激发起了解、阅读、研究的趣味。一些具有“民国见证人”味道的作品的出现,也让人们走近了“民国”这个“敏感”的历史“禁区”。如陶菊隐的《武夫当国: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大上海的孤岛岁月》、《记者生活三十年:亲历民国重大事件》,傅国涌的《主角与配角:近代中国大转型的台前幕后》,杨天石的《找寻真实的:日记解读》、《蒋氏秘档与真相》,智效民的《胡适和他的朋友们》、《八位大学校长》,邵建的《瞧,这人》(新版改为《胡适的前半生》)等,这些作品撕开了民国历史的面纱,“制造”了许多鲜活的“民国话题”,让我们似乎触及到了“真实”的历史脉搏。何兆武、李辉、孙郁等学者的民国历史文化散文、随笔等,更让人们以一种反思性的姿态面对这一历史阶段。在反思中比照今天的某种不足,激起知识分子的某种追问和思考。关于民国历史文化的这些研究、书写,看上去似乎触摸到了历史真实,实际上还是大众文化的流俗,还是“民国掌故”的演绎,“民国百态”的展露。面对这些民国文化的研究与书写,我们的“民国文学”研究又该如何?我们的研究不能流于“猎奇”与“热闹”,而是应该进入民国的细部,回到民国的历史文化语境当中,反观我们的“民国文学”。这就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即如何回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倡导回到民国历史文化语境之中,但关键是如何回的问题,我们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一个关键词“民国性”。“民国性”是民国历史文化语境的一个基本特性,我们一切的研究都离不开这个特性。 譬如,今天研究鲁迅,很多时候都基于一个基本的习惯性认识,认为当时社会是黑暗的,是没有人权的,是充满暴力的,是封建的。事实果真如此吗?仔细研读民国社会历史,发现民国并不是像我们认识的那样,鲁迅对民国的宪政理想还是抱有希望的,所以才有先生的那种“坦荡”的行为。此例说明,我们只有真正了解了民国真实的历史文化,才能在民国文学的研究中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我们的研究才有价值和意义。关于宪政理想与民国文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发表了一组笔谈《宪政与法制视野中的民国文学》。编者按中说:“民国时期的政治专制与社会动乱同它的文学成就相比较,形成鲜明的反差,这里存在一种宪政理想与政治现实的矛盾。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近代以来已经深入人心的现代政治理念,宪政对知识分子的精神鼓舞和对统治者的某种抗拒都不容忽视。正是这样一种文化为现代文学艰难地开辟了生存空间,其中的启迪值得我们深思。”民国时代的矛盾、困苦和艰难是不争的事实,但“也是在禁锢挤压的生存现实中,鲁迅、胡适、茅盾、巴金、曹禺、胡风等一大批现代知识分子不屈抗争,以‘魔罗诗力’的意志、普鲁米修斯的勇气,以对现代政治与法律文化‘空隙’的敏锐把握,努力撑开了一片崭新的写作天地。”“民国性”是民国文学研究的应有品格。这既是我们坚持学理依据的“守正创新”,也是对民国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语境变迁重新审视的结果。我们研究民国文学,必须借鉴现代文学研究的得失。现代文学研究强调文学研究的“现代性”,而忽略了文学的历史性生成。我们应该反思现代文学研究中的价值思维方式和具体的学术研究理念,通过对“现代性”的反思来激活民国文学研究。 二、“民国性”是民国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视域 民国文学的研究虽然在近年来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但如果要从学理性上来讲,还得有一个理论视域,这样的研究才能得到合法性认同。民国文学概念的合法性及其历史依据,民国文学史概念的合法性及其历史依据都需要理论的支撑。缺乏理论视域的民国文学研究很难得到深化和推进。当前的民国文学研究如何与“民国气氛”、“民国语境”、“民国范儿”有效地结合起来,需要有一种理论维度来拓广。这个理论的基础和关键词就是“民国性”,我们的研究只有建立在“民国性”这个最为根本的基础之上,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民国文学的研究。应当承认,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学术视野比以前宽广多了,学术空间也比以前大了,在这种多元化的学术研究过程中,民国文学的研究视角应运而生。一批有着重要学术价值的文章和著作涌现出来,令人欣慰。但总体来说,这些研究往往还停留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范式和思维模式之中,真正关注民国文学“民国性”品格的意识不强,导致了只是把中国现代文学换成了“民国文学”这个说法而已。因此,必须指出,民国文学的研究旨趣并不在概念、范畴的转换,它的研究落脚点应该是“民国性”品格的确证。民国文学研究的另一个理论场域应该是民国文学史。近年来有关民国文学史的研究著作和文章也比较多,代表性的著作有魏朝勇的《民国时期文学的政治想象》,汤溢泽、廖广莉合著的《民国文学史研究》,张堂会的《民国时期的自然灾害与现代文学书写》,李怡、布小继的《民国经济与现代文学》,以及李怡主编的在大陆和台湾出版的两套丛书;代表性的文章有李怡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叙述范式》,张桃洲的《意义与限度———作为文学史视野的“民国文学”》,王学东的《“民国文学”的理论维度及其文学史编写》,刘勇、张弛的《文学史的时间意义———兼论“民国文学史”概念的若干问题》,秦弓的《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三论现代文学与民国史视角》等。这些著作和文章从史的角度对民国文学进行了展开和阐释,是对民国文学生态的还原。这种“‘民国生态’的还原,从根上触动现代文学真正的民国政治意识形态内涵,因此就可剥开在现代文学研究中多重纠缠的问题。”这对于我们理解和解读延安红色文学、解放区文学,乃至左翼文学都有很大的帮助。甚至被中国现代文学遮蔽了的一些文学现象、文学期刊、文学作品、文学流派、区域文学等都可以在民国概念中得以重生,受到学术界应有的重视。 这种中国现代文学的“民国生态”还原,既是文学本身的回归,也是文学史的回归,同时具有明显的“民国性”印迹,是一种理性的回归。为了能够从理论上支撑民国文学的研究,李怡先生提出了“民国机制”这一重要的范式。他认为:“民国机制就是从清王朝覆灭开始,在新的社会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推动社会文化与文学发展的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这里有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有民国经济方式的保证与限制,也有民国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围合,甚至还包括民国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的精神导向,它们共同作用,彼此配合,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包括它的优长,也牵连着它的局限和问题。”李怡还说:“对于民国时期文学值得挖掘和剖析的‘民国性’,我称之为‘文学的民国机制’”。李先生注意到了文学的“民国性”问题,提出了“文学的民国机制”。这就给民国文学研究赋予了理论品格,让民国文学研究获得了自己的研究范式。此外,张中良先生提出了民国文学研究的“民国史视角”。这种“民国史视角”有着中国现代文学无法逾越的优势,它可以直抵文学本身,还文学史以本来面貌。“以‘民国’来命名文学史,是一个更能深入‘真相’的文学思考。”张先生试图在民国社会文化背景下研究民国文学的发生发展、作家的生存状态、作品的内涵,以及多元化的文化格局,解蔽正面战场文学、民族主义文学思潮,让这些文学存在得到真实的反映和准确的评价。张先生的“民国史视角”实际上也是基于“民国性”而提出的一种理论视域。 三、“民国性”能激活历史与文学的关联性,形成学术研究的正能量 历史与文学从来就是分不开的。研究文学离不开历史,离不开文学发生的历史环境。当然,研究民国文学,也离不开民国时期的历史文化环境。我们只有深入到了民国历史文化的细部,才能真正理解民国时期的文学,也才能有效地解读和阐释民国文学。民国历史的底色就是“民国性”,我们只有对民国历史的“民国性”加以准确把握,才能激活民国文化语境中的民国文学。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也就是如何激活民国历史与民国文学的关联性。首先,我们必须返回到民国社会历史的具体场景之中。这种返回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回到历史中去,而是回到历史现场、回到历史细节,最大限度地贴近历史真实。正如陈国恩先生所言:“这不是说研究民国文学应该按照三民主义的思想来进行,相反,我们应该超越三民主义,站在更高的历史点上来对民国时期的文学作出评判。”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民国文学框架下研究这一段时期的文学,可能得出不同于中国现代文学的结论。正如秦弓先生所言:“乍看起来,民国史与现代史或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大致重合,似乎没有给予特别关注的必要。然而,当我们仅仅以现代史或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视角来考察鲁迅时,一些在民国史视角看来成为问题的问题就无法获得清晰的认识,甚至完全被遮蔽掉”。还有对辛亥革命的评价问题,因为它赋予民国文学起点的意义,所以可能评价更高。其实对于辛亥革命的评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强调辛亥革命的局限性,就是为了给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发生寻找更为合理可靠的理由。这就说明,我们要激活民国历史与民国文学的关联性,“民国性”问题的把握就显得至关重要。“民国立场”、“民国姿态”这种带有“民国性”符码的研究趋向,是开掘民国文学研究的有效性策略。其次,我们要充分返回作家的精神世界,发掘其创作的机能,将“文学的内部”和“文学的外部”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以前读鲁迅的小说《药》,认为小说表达了作者对辛亥革命换汤不换药的失望。但事实上,鲁迅先生对“五四”启蒙先驱是充满希望的。他说:“中山先生逝世后无论几周年,本用不着什么纪念文章。只要这先前未曾有的中华民国存在,就是他的丰碑,就是他的纪念。凡是自承为民国的国民,谁有不记得创造民国的战士,而且是第一人的?”可见,鲁迅对民国是满怀希望的,只是对那些有意破坏民国者们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日日偷挖中华民国的柱石的奴才们,现在正不知有多少!”这种历史与文学关联性的建构,既有利于我们对文学文本的准确理解和判断,又凸显了这一历史阶段的根本特性“民国性”。我们要研究抗日根据地内孙犁的小说创作,就必须了解白洋淀的经济、文化状况,了解那个时期白洋淀的家庭、婚姻与乡土秩序。只有深入了解了白洋淀的“民国性”,我们才能破解“与孙犁的矛盾”。回到民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之中,充分尊重民国历史的丰富性、复杂性,“现代文学研究或许能够获得一次新的生机”。 我们的现代文学研究习惯于“现代性”话语系统,而缺乏主体意识,缺乏回到历史细部,缺乏学科的自我研究体系、概念、范式的建构。我们如果能够跳出“阶级斗争”的历史观,回到民国历史的现场,就会发现很多被遮蔽了的历史事实,诸如民国时期的文学与经济的关系、文学与法制的关系等,这对我们理解像茅盾的《子夜》这样的作品很有帮助。再比如1920年代,鲁迅起诉教育部事件。鲁迅为什么敢起诉教育部?这背后有何历史因由?还有1930年代,胡适、罗隆基等人的《新月》杂志抗争事件,这个事件背后的民国历史生态究竟是怎样的?值得深思。发掘历史细节,在新的历史架构中展现文学发展自己的逻辑,将中国现代文学中被遮蔽的内容敞开,一些新的、鲜活的研究命题将会不断涌现,这有利于反思、反观今天的学术研究,推动自我批判和自我认识。把民国的历史细节和文学自身关联起来,我们将会有一系列的新的洞见,形成学术研究的正能量。总之,“民国性”是民国历史文化与民国文学得以展开的一个根本和基础。研究民国文学离不开民国历史文化,民国文学是在民国历史文化的场域中显现的。我们只有把握住了民国文学的“民国性”特质,才能真正叩启民国文学研究的大门,才能解蔽民国文学的发生与发展、民国作家的生存状态、作品内涵,以及民族主义文学思潮。 作者:韩伟 单位:甘肃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现代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 一、现代文学作家、社群与思潮 (一)战后以至1950、1960年代的作家与文艺社群 1945年以后,大陆学者文人随国民政府来台者众,当时进入台大任教的几位师长,带来了“五四”文学的精神,也开启往后的现代文学之路。最具代表性的,在中文系有台静农,他是鲁迅的学生,来台后虽然转向古典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但他的小说集《建塔者》、《地之子》,后来也出版了,使读者一窥“五四”遗风。在外文系则以夏济安为代表,他创办《文学杂志》,带动写作风气,影响了当时仍是学生的白先勇等人,也缔造了学院派文学杂志的成果。当时的青年学生辈,有来自大陆的学生,也有台湾本地出生的青年,他们因为进入台大就读,受到这些老师前辈的启发,以及同侪间的鼓舞,纷纷崭露创作的才华,终于成为台湾具有代表性的作家。这些学生包括中文系的林文月、叶庆炳、张健、吴宏一、柯庆明,外文系的余光中、白先勇、陈若曦、王文兴、欧阳子、王祯和、杜国清、叶维廉等,各自在诗、散文、小说创作方面留下可贵的成果。林文月、叶庆炳以散文著名,余光中参与蓝星诗社的创立,张健亦为蓝星主要成员,杜国清、叶维廉则是笠诗社、创世纪诗社的重要成员。而以白先勇为主的《现代文学》杂志在1960年代创办,陈若曦、王文兴、欧阳子、王祯和等人,都是创始社员,共同推动现代主义的文学创作。 (二)文学杂志对现代思潮的译介 由夏济安主导的《文学杂志》创办于1956年9月,而在1960年8月结束。但这份刊物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代表台湾战后初期的文学潮流中,一群学院里的师生对于文学的喜好和坚持,并开辟另一个有别于“战斗文艺”的园地。他们刊登的文稿,除一般创作,文学理论的译介、中西文学的相关论述也相当多,这个现象可以说开创了一种风气,也就是将现代文学的创作和文学理论、西方文艺思潮连结,提供给创作者和读者新颖的观念。以白先勇为主导的《现代文学》深受其师长辈创办的《文学杂志》之启发,该刊在1960年3月到1973年9月共发行51期,由白先勇负责筹措资金,而外文系的几位同学一同写稿、译稿和拉稿。比起《文学杂志》,《现代文学》更强调创新的精神,他们努力介绍各种西方的思潮、创作观念,以便所写的作品可以表达属于现代人的艺术情感;对于西方文学与理论的介绍,《现代文学》更以“专号”的形式推出,除作品翻译外,往往也包括作者生平介绍,并附带加以评论。除创刊号推出“卡夫卡专号”,也曾刊出多位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的专号,对于艾略特的诗作与诗学,更前后刊出多期。《现代文学》编辑群对文学充满热情与执着,而这些译介,为创作者与读者带来不同的视野,开拓更多元的文学品味。 二、比较文学的学科成立与研究扎根 如上所述,《文学杂志》、《现代文学》以译介外国文学与理论为宗旨,进而启发作家的创作以及解读作品的角度,其实已略具比较文学的雏形。进入1970年代,台大文学院更以三轨并进的方式———成立比较文学博士班、成立比较文学会以及结合《中外文学》,促进了比较文学在台大扎根与茁壮。1970年,台大外文系成立比较文学博士班,推动者是当时文学院院长朱立民与外文系主任颜元叔。但这个博士班不打算走英美文学博士班的路线,反而希望结合外文系与中文系的学术资源,使学生可以同时接触外国文学与中国文学,进而可以建立具有中国/外国文学双重视野的比较文学研究。纪秋郎、单德兴、李有成、高大鹏、陈昭瑛、古佳艳等,都获得此博士学位,成为外文、中文学界的优秀学者。近年台大外文系虽已将比较文学博士班并入一般博士班,但比较文学仍是其修业与研究的主要方向之一。1973年7月,朱立民等八位外文系学者与叶庆炳等四位中文系学者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比较文学会”,并藉此在《中外文学》开始介绍比较文学的观念和发展;譬如《中外文学》创刊号(1972年6月)即刊登李达三著、周树华与张汉良译的《比较的思维习惯》,仿佛已经有所预告,2卷9期则有Al-dridge,A.O.著、胡耀恒译的《比较文学的目的与远景》(1974年2月);其后则陆续有袁鹤翔《中西比较文学定义的探讨》,李达三著、许文宏与冯明惠译的《东西比较文学史的检讨》等文章,一路推进,颜元叔、胡耀恒、朱炎、叶维廉、张汉良、陈慧桦、古添洪等,都是比较文学的旗手。古添洪与陈慧桦编著的《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76年)、李达三的《比较文学研究之新方向》(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78年)二书,可说是最早结集的相关著作。而叶维廉、古添洪与陈慧桦在东大图书公司主编的“比较文学”丛书,更可说是具体的成果。此外,结合外文、中文两系教授的“中华民国比较文学会”,自1974年8月起对外扩大征求会员,凡大专院校教师和研究生有志于比较文学者,皆可申请入会。而学会也每年度主办国际或全国比较文学会议,开放对外征稿,相关的征稿主题、研究论文也都以专号的形式收录在当期的《中外文学》或另一英文的比较文学刊物《淡江评论》(淡江大学外语学院出版);譬如第4届国际比较文学会议主题为“比较文学与中国文学”(1983年8月),第5届主题为“现代主义与中西比较文学”(1987年5月);第25届全国比较文学会议主题为“灾难、创伤与记忆”(2001年9月)、第30届主题为“认同的变向:全球化时代的主体生成与转化”(2006年5月);无论其主题是企图与中国文学对话,或是呼应世界文学脉动,或是跨领域研究、文化研究,都在带动台湾学界的研究潮流,累积丰富的学术资源。外文系主导的比较文学博士班、比较文学会,再加上《中外文学》,形成了现代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的铁三角。我们也可以发现,就在《现代文学》即将衰退之际,1972年6月,外文系与中文系多位教授共同发起创办一份新的刊物《中外文学》。这些学者包括外文系朱立民、侯健、齐邦媛、颜元叔、胡耀恒与中文系郑骞、叶庆炳等人;而该刊自创刊以来,迄今一直稳定出刊,在台湾学术界已占有关键性的位置。《中外文学》创刊初期,系以颜元叔为主导人物,他引进新批评,在第一期至第四期,藉由《细读洛夫的两首诗》,掀起一串现代诗论战;而后又连续登载王文兴小说《家变》,并举行座谈会,引起各方注目、论辩,具体呈现学界与读者大众对这篇小说褒与贬的两极化情形,也为现代主义小说的读者反应留下珍贵的纪录。《中外文学》也曾连载林文月翻译的日本文学名著《源氏物语》、《枕草子》等书,引起很大的回响。该刊既命名为“中外”文学,除了对外国文学以及理论的译介,当然也兼纳对中国文学的研究论文。除现代文学研究外,也有对于古典文学的研究,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属于中国文学本身的研究模式,例如作家传记考述、作品流派、文学史研究,另外更为突出的则是以西方文学理论来研究中国古典文学,例如张汉良的《“杨林”故事系列的原型结构》(1975年4月),系以荣格的神话原型理论研究古典小说“杨林”、“枕中记”系列故事,这种研究视角深深地影响了此后台湾学界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也是比较文学研究的具体实践。综览《中外文学》的文章,可知其编辑和登稿的方向,和“比较文学”在台大外文系的扎根与开展着实有密切的关联。《中外文学》在1980年代以后,逐渐聚焦在对当代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的介绍,例如精神分析、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后殖民等理论,透过专题邀知名学者撰稿,无论是就理论观念加以译介,或是以文学作品为例实际操作,都成为后来者追摹的范例,也大大助长了现代文学与文化的研究风气。 三、现代文学、比较文学的教学与研究 作家的培育,本不限于任何科系,但因为小说家白先勇、王文兴等人的光环,“作家都是出自外文系”的说法也流传一时。然而随着中文系现代文学课程的增加与写作风气渐盛,出身中文系的作家,以及投入现代文学研究的中文系学者,也日渐增多,“现代文学”遂形成中文系学术传统的脉络之一;这方面,曾任系主任的叶庆炳教授实有开创性的贡献。而当代年轻一辈的作家譬如散文家陈幸蕙、简,小说家郝誉翔、黄锦树,诗人陈大为等,都是台大中文系毕业。在外文系方面,虽以外国文学课程为主,但中文、外文两系常有合作开课的例子,如外文系王文兴所授的现代小说、王建元所授的文学批评、齐邦媛所授的高级英文(讲授英美小说与诗)等,系为中文系而开;中文系也长期为外文系开设中国文学史课程;因此除了在文学杂志上的通力合作,在课程、师资的援引上,中文与外文两系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担负文学教育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8月,台大成立台湾文学研究所(简称台文所),因为课程设计与发展方向的关系,进入台文所的学生,不乏已经有现代文学作品集出版,或是已在文学界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加上各教授的专业取向,台文所加入了现代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的阵容。按,台湾文学的发展,于史可考者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除1930、1960年代是现代主义兴盛时期外,台湾文学的多元性,以及与日本文学、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关联,都可以从中发掘比较文学的议题。是故,台大教授对现代文学、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除了前文所介绍外,近年可以看到的是,中文系何寄澎的现代散文研究、陈翠英的现代小说研究、外文系廖炳惠的后现代研究、廖咸浩的文艺/社会思潮研究、张小虹的性别/同志文学研究、流行文化研究,刘亮雅的台湾后殖民小说研究、朱伟诚的同志文学研究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台文所教授对于现代文学研究可说更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柯庆明的现代主义文学研究,郭玉雯的张爱玲小说研究,王文兴小说研究,梅家玲的现代小说研究、眷村小说研究,以及洪淑苓的现代诗、女性文学研究,都已出版相关的学术论著。另外,黄美娥的日治时期台湾通俗文学研究、张文薰的日治时期台湾新文学研究以及苏硕斌的台湾都市文化与文学研究,也都为现代文学研究扩充了领域与视角。 四、结语 展望历年来的台大师生藉由现代文学创作、译介与发行文学刊物的成果,和台湾文坛产生密切的互动,在现代文学与比较文学的研究上更有开创性、主导性与关键性的位置。现今,为了促进现代文学研究,总图书馆也积极展开作家手稿资料的典藏工作;目前已有王祯和、王文兴、林文月与叶维廉等作家的手稿典藏。而比较文学的观念和方法,也已成为学术研究的常模,相信台大教授与研究生将秉此深厚的人文传统,在新世纪共同勾勒出台大、现代文学、比较文学以及文学史的复杂网络。 作者:洪淑苓 单位:台湾大学 文学研究论文:现代文学研究性教学与应用型人才培养 一、推广研究性教学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意义 虽然社会对大学生培养提出了创新性的要求,但在校大学生的基本现状,却令人堪忧,其普遍存在的种种问题迫切要求大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目前大学生中存在的两种普遍的情况特别应引起重视:一种是涣散型,具体表现为无所事事、不看书、不学习、考试前突击复习甚至违反考试纪律。根源在于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中学时被迫于题海战术、应试学习的学生,内心已对学习产生了厌倦,大学时如果没有老师严格督管,很容易无所适从,缺乏独立学习、主动探究的意识和能力,如果大学的教学、考核体制僵化死板、只是背书———做题的模式,更会让他们失去兴趣,不能领悟到学习的真谛;一种是很认真、很用功,但是只会背笔记、背教材,虽然答卷和笔记、教材几乎一字不差,但缺乏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试想,无所事事地度过大学时代,毕业时腹内空空,又有什么知识和能力去胜任工作呢?如果大学里照本宣科、只会背教材、背笔记,工作之后照旧这样教孩子们,又培养出一批“学习、考试机器”,这样陈陈相因,只能形成教育培养的恶性循环,压抑了创造性,也不能适应社会和时代对人才的需求。地方高校是承载大众化背景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体,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既是地方高校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有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基于在校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种种问题,改变旧有的教学模式,推进以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独立思考、自主学习能力的研究性教学势在必行。 二、如何推行研究性教学 (一)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 研究性教学的理念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引导者的地位,学生则是学习活动的主体。要改变学生在长期应试教育中已形成了的一定的被动学习习惯,教师就要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单调的教学方式,不能一味地以教师为中心,一上课,教师便沿着自己的思路和准备的教学内容开讲,学生只是聆听和埋头记笔记,一味跟着教师的思路,然后课后背诵,这样只能压抑学生的自主性和创新性,与现代教育理念相违背。“现代教育认为,知识的学习不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认识科学本质、训练思维能力、掌握学习方法的手段,在教学中强调的是‘发现’知识的过程,强调的是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形成探究的精神。”所以,在教学中要强调学生的能力培养,注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学习过程,主动地去阅读、思考、探究,能提出问题、形成研讨,并逐渐增强分析问题的能力。教师转变了课堂的中心角色意识后,要明确引导的作用和怎样引导。实际上,改变固有的教学模式,发挥引导的作用,看起来讲得似乎少了,却要付出更多的心血。教师要琢磨每次课引领学生的教学目标是什么,怎样驾驭课堂、怎样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又怎样总结升华,这需要既站在学生的角度换位思考、巧妙设计教学环节、激发学生兴趣,又需要提升自己的学养积累和科研能力,不断开拓自己的创新精神,才能引导学生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学有所得、学有所乐。 (二)自主性、研讨式的教学方法 现代文学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提高学生对文学作品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的重要基础课程,现代文学教学也应把培养学生阅读欣赏的创新能力作为教学目标,改变“教学局限于教书,教书局限于课程,课程局限于课堂,课堂局限于讲授,讲授局限于教材”的传统教学方法,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体,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增强学生的文学感受力、审美鉴赏力、文本研究与分析的能力。首先要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引导学生走进作品中,走进作家的心灵深处,用鲜活灵动的审美感受来细读文本,和作家作品产生灵魂的交流与碰撞,才能真正走进文学所营造的艺术世界中去。很多学生毕业时连基本的名家名作都没有阅读过,这是中文专业学生的很大遗憾和知识欠缺,所以,主动阅读、带着兴趣阅读、带着思考阅读,是教师引领学生学习的第一步。著名学者钱钟书先生当年在清华大学读书时,就终日埋首于清华图书馆,如饥似渴地认真阅读,一边读一边做摘录,写下感受和启发,积累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为他后来成为学贯中西的学术大家奠定了深厚的学养基础。教师若能指引学生钟爱读书,甚至把读书作为保持终身的爱好和习惯,无疑会使学生受益一生,并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学生对读书产生了浓厚兴趣之后,教师还要引领他们学会思考、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正如法国文化教育学家斯普朗格所言,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一直到精神生活运动的根。对文学作品有了初步的文学感受只是理解作品的前提和基础,要对作品有更深入的思考,还需要理论的支撑和提升。中文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对古代文论、西方文论理论的掌握是必备的学养基础,一定要与文本细读结合起来,才能做出独到、深入的阐释。在课下引领学生做充足的文本阅读与理论学习的前提下,在课堂上的引导也很关键。教师可采用组织学生发言、研讨、辩论、归纳总结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积极性。可在课前预习中设几个小专题,预先由学生分组讨论,然后每组派代表上台发言,既加强了学生间的团队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又练习了口头表达、语言组织、独立思考能力;还可组织课堂讨论,甚至针对不同的观点展开辩论,学生会被激发起强烈的问题意识,积极思考、踊跃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思想碰撞的火花中,大家集思广益、互相促进提高。比如,在讨论中,同学们通过对周朴园性格的分析及对他和侍萍之间情感的探讨,加深了对这一人物在人性方面的理解;通过对张爱玲《金锁记》、《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等作品的细读与阐释,走进这位颇富才情的女作家的内心世界;通过对萧红《小城三月》中翠姨悲剧命运和矛盾性格的所思所感,更深入地理解萧红创作的女性视角和女性生命体验……当然,灵活多样、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绝不意味着教师的担子轻了,相反,教师要有高超的课堂驾驭能力,引领学生积极思考并能不偏离课堂教学目标,使课堂气氛既活跃又不松散,并能及时总结,把自己的学术研究积累和学术界相关的前沿成果梳理归纳后介绍给学生,让他们在学界大师的研究中捕捉到最新的学术信息。在积极高效的课堂教学之后,还要再做好课下学习的延展。做好课程网站是将课程学习进一步丰富并可和学生在课下继续交流、互动的很好方式。在课程网站中,教师可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学生分享,学生可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文学创作在网站上展示,师生交流评析;还可设置在线答疑,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鼓励促进学生在课后继续主动学习,拓宽知识面、拓深知识层次。另外,可以布置学生写小论文,让学生在写作中提高研究意识;还可结合中文专业的特色,引领学生由阅读文学作品到创作文学作品,让学生在散文、诗歌、小说的写作中进一步领悟文学创作的规律、方法、内涵;至于一些生动有趣的文学活动,如配乐诗朗诵、话剧舞台表演等等,更能增加学生对文学的爱好,也可增强审美、表达等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注重能力培养、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往往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出一些固定的填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学生按背熟的答案答题,限制了学生的思维,不能真正考察出学生的能力和水平。研究性教学改革推行以考查学生实际能力为目标的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在考试环节方面,采取平时课堂发言、课程小论文、文学创作各占一定的百分比,期末试卷以论述、写作题为主的方式,让学生摒弃背诵固定的答案的复习模式。文学是人学,对作品和人物的理解本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比如说老舍的名作《骆驼祥子》中的虎妞形象,当我们用一般的女性文化视角来观照这一形象时,可发现虎妞这一形象的塑造不仅展现了老舍对妇女地位的思考,也透视了老舍在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交织渗透下的女性观。但老舍作为一位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创作首先要遵循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忠于生活,严格地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来描写。这又使老舍对虎妞这一人物的描写在较大程度上冲破了他那种过分传统的女性观,而能从生活的实际出发,写出一个有着奇特的身世背景和生活经历,原本也不属于那种有教养的上流社会,并且最终也沦落到生活底层的女人的悲惨的一生。这就使虎妞这一形象的表层意义与其深层意义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张力,从而赋予这一人物以更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因此,如果仅仅把虎妞看成是一个老、丑、泼辣、厉害的“坏女人”,那就根本未曾理解到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及其性格的复杂构成,实际上只停留在对这个人物极为表层的理解之上。已经有多位学者指出:过去学术界对虎妞形象的认识长期以来止于其言语和行为的直率与粗俗之上,而未能触及其人生的深层与整体。正因为这样,我们有必要对虎妞这一形象作出更符合文本实际的新的阐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有一名流行的名言:“说不尽的阿Q!”这说明一部伟大的、经典的作品,其思想内涵是丰富多元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释,并且具有不断地被人们作出新的阐释的意义空间。所以对文学的理解应是多角度、深层次、多向度的,如果对作品的创作特色、形象分析千人一面,那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就成为枯燥乏味且单调无趣的照本宣科,这样即使答卷是满分,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而言也没有多少意义。如果考核侧重于思考和研究,学生可写下自己对作家作品独立、深入的理解,那么复习就不再是机械的记忆和沉重的负担,而成为了快乐的、主动的学习过程,同时也可考察出学生的分析研究能力和平时的学养积累。 可以说,无论课前的主动阅读预习、课堂中的积极参与思考、课下的第二课堂的开拓、还有考核形式的改革,都贯穿着以学生为学习主体、提高学生创新学习能力的理念,都凝聚着教师的悉心指导、用心引领,主旨都是为了培养出符合时代和社会需求的有用之才。 作者:傅晓燕 单位:山东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关于古代文学研究的学术检讨 一、学术范式与主要成果 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是以家族为视角探讨“文学的家族”与“家族的文学”的历史发展、家族个性、家学本质和社会地位的文学研究。其学术范式或者以文化为本位,或者以文学为本位。前者立足于家族文化的整体性研究,文学世家是家族文化研究有机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后者立足于文学世家的特定性研究,家族文化作为文学世家的重要背景而受到重视和研究。两种学术范式各有侧重,各有特点,但都强调“家学”独特性的择微,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并没有优劣之分。不过就文学学科的属性来说,采用以文学为本位的学术范式更为切合古代文学研究自身的特征和要求。文学世家研究是基于古代文学研究的理论“西化”反思和学术创新需求的结果,体现了古代文学研究的本土话语回归和学术范式创新。古代文学世家研究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果,从以个案研究为主走向以朝代为主、区域为主和专题为主的多样化研究。以汉族文学世家研究为主体,也有少数民族文学世家的研究。 1.个案性研究成果 文学世家的个案研究成果最多,主要集中在六朝、宋代和明清三个时段上。六朝的个案研究,主要聚焦于陈郡谢氏,琅琊王氏,兰陵萧氏,琅琊颜氏,东海徐氏等。其中陈郡谢氏文学世家研究最突出,有程章灿《陈郡阳夏谢氏:六朝文学士族之个案研究》、丁福林《东晋南朝的谢氏文学集团》、周昌梅博士论文《六朝陈郡谢氏家族文学研究》等论著。宋代的个案研究主要涉及到昭德晁氏,东莱吕氏,临川王氏,鄱阳洪氏,墨庄刘氏,眉山苏氏,浙东高氏,四明史氏等。其中昭德晁氏文学世家研究最显著,有刘焕阳《宋代晁氏家族及其文献研究》、张剑《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何新所《昭德晁氏家族研究》、李朝军博士论文《宋代晁氏家族文学研究》、滕春红博士论文《北宋晁氏家族及其文学研究》等论著。明清的个案研究主要涉及到吴江沈氏、叶氏,常熟翁氏、冯氏,海宁查氏,三山叶氏,滨州杜氏,临朐冯氏等。其中吴江沈氏和叶氏文学世家研究最突出,前者有李真瑜《明清吴江沈氏文学世家论考》、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等著作,后者有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朱萸《明清文学群落:吴江叶氏午梦堂》等著作。个案研究以张剑《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较有代表性,该著未停留在家族血脉关系、家族文化和作家作品的简单梳理上,而是注重从家法意识、家族成员主观性和后天因素不确定性等方面来探讨世家文学发展的继承性与变异性,同时又重视家族成员文学创作的分析来探讨世家文学的典型性及与时代的联动性,对“个体—家族—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研究有着较为自觉的意识。 2.断代性研究成果 此指对某个朝代的文学世家作整体的断代研究,以六朝和宋代的研究较突出。前者有程章灿《世族与六朝文学》、吴正岚《六朝江东士族的家学门风》、王永平《六朝江东世族之家风家学研究》、周淑舫《南朝家族文化探微》论著,后者有《宋代文学家庭》、张剑等《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张兴武《两宋望族与文学》、刘学《词人家庭与宋词传承》等论著。其中,对宋代的研究较突出,王著对宋代二代至十代以上的文学世家都作了梳理,有较强的资料性;两部张氏著作都注重从宋代的时代变迁、地域文化、政治党争、科举制度和家学意识等方面来探讨,基本上揭示了宋代文学世家发展的时代特征;刘著则重典型文体与典型家庭关系研究,令人耳目一新。 3.区域性研究成果 此指以某个地域为主的文学世家研究,其中江南地区是最突出的区域,时间跨越六朝至清代。主要成果有朱丽霞《清代松江府望族与文学研究》、凌郁之《苏州文化世家与清代文学》、邢蕊杰博士论文《清代阳羡文化家族文学活动研究》、顾世宝博士论文《元代江南文学家族研究》等论著。由梅新林、陈玉兰主编的《江南文化世家研究丛书》已于2010年陆续出版,计划出书50种,其中有不少是江南文学世家研究的成果。此外,中原、关中、河东、山东、江西、广西等地文学世家也受到一定关注,有相关文章发表。区域性研究普遍存在对文学世家的地域性特征揭示不够的缺憾,往往是某一区域内文学世家个案的“组合体”。 4.专题性研究成果 此指围绕某个专题内容对文学世家进行研究,包括政治、经济、科举、出版等专题,都有相关文章发表。其中,女性专题研究最突出,一些论著往往会涉及到,如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都设有专章来论述世家女性的文学意识和文学创作。此外,还有一些单篇论文,如陈水云、王茁《文学女性从闺内到闺外———以山阴祁氏家族女性文学群体为例》等。徐雁平编著的《清代文学世家姻亲谱系》广涉资料,对清代文学世家姻亲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是专题研究中学术价值较高的著作。以上主要是汉族文学世家的研究情况,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对少数民族的文学世家研究也开始涉及。如刘达科《金元耶律氏文学世家探论》、杨镰《元代江浙双语文学家族研究》、陈友康《古代少数民族的家族文学现象》、李小凤《回族文学家族述略》、王德明《清代壮族文人文学家族的特点及其意义》等。 二、学术检讨与未来前瞻 经过三十余年的学术研究,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无论是涉及的家族数量,还是家族时空分布的广泛性,古代文学世家研究都取得极为突出的成就,呈繁荣之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检讨和反思的地方。 一是重个案研究轻系统考察。个案研究取得了可喜成就,并且有些家族还是众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典型者如六朝陈郡谢氏、琅琊王氏和颜氏,宋代昭德晁氏和东莱吕氏,明清吴江沈氏和叶氏等都有多部研究论著或博士论文。但对特定区域、特定时代或通代文学世家的系统研究则较少。个案研究固然是基础,但只重个案而轻整体,往往会挂一漏万,见木不见林,且易造成研究模式化和雷同化。张剑等《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张兴武《两宋望族与文学》和梅新林《文学世家的历史还原》等在系统考察上具有开拓性意义,前两部论著重横切面的系统研究,紧密联系时代社会、地域文化来研究文学世家;后一篇长文重纵向性的系统研究,对中国文学世家的“经学—文学世家”、“门阀—文学世家”、“科宦—文学世家”前后相承的三重形态进行了提纲挈领的历史还原,气势宏阔而又鞭辟入里。 二是重南方家族轻北方家族。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所涉及的家族绝大部分是以江南为中心的南方地区,特别是两晋南北朝和明清时期的文学世家研究更是如此。这与古代江南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和家族兴盛有着密切关系,因而易为研究者所关注。但北方同样也不缺文化望族,而且历史更为悠久,缺少北方家族的参与,对于完整的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来说是一个残缺,也不符合古代文学世家的实际情况。 三是重汉族家族轻少数民族家族。古代文学世家研究基本上集中在汉族文学世家当中,少数民族文学世家研究只有廖廖几篇论文。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了汉族大量的文学家族诗书传家外,也有许多少数民族文学世家留名青史。只有把少数民族的文学世家也纳入到研究视野内才能真正完整地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世家,并且激发杨义所说的“边缘活力”的少数文学世家研究。 四是重作家梳理轻作品辨析。由于作家是文学世家的主体和核心,古代文学世家研究当中,一般首先关注的是对家族中具有文学特性的成员进行梳理,由此构建起具有血缘关系的文学世家网络,而作品附属于作家分布在网络各个节点上。这一方面有利于快速建立起文学世家网络图,但另一方面也舍弃了作品的文献考辨、文本阅读和文意理解的文学本位研究。这种文学世家研究既偏离了回归文学本位的学术反思和要求,也不利于对家族作家及其文学的深入研究。因此,文学世家研究应该加强作品的考辨和分析,并坚守文学为本位的多元化研究。 五是重现象探讨轻理论归纳。由于只重作家梳理而缺乏作品考析,因此文学世家研究只能对以作家活动为中心的文学现象进行探讨,简单地勾勒出文学世家成员血缘关系的网络图及其文学世家的表面性比较,而难以对文学世家传承的深层规律与外部影响、传承共性与个体变异、成员特性与家族共性等一系列文学现象作出理性描绘和区分,并作理论上的阐释和研究,从而影响文学世家的深层研究。同时又由于指导文学世家研究实践的理论研究也相对滞后,学界虽然有所关注,但总体上还很欠缺,这也必然也影响到文学世家的深化研究。所以,无论是内在理论归纳还是外在理论指导,文学世家研究都显得缺乏而又迫切需要。 六是重家族封闭考察轻家族开放关注。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总体上来说是局限于家族内部考察,包括家族内部成员关系的梳理、家族作品的排列和文学世家现象的描绘等内容,而很少以开放态度和视角来考察家族与家族、家族与社会、家族与地域之间的关系。这种封闭性的文学世家研究势必影响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很难看出研究对象在特定局域或整体文学与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也势必影响到研究成果的学术作用和社会效果。 鉴于以上的学术检讨,未来的文学世家研究在强调个案研究的同时也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拓新和深化。其一,加强贯通性研究。贯通性研究包括时代贯通、地域贯通和民族贯通,时代贯通是对特定时代或通代的文学世家作贯通性研究,地域贯通是对特定区域或整个中国的文学世家作贯通性研究,民族贯通是对特定少数民族或所有少民族的文学世家作贯通性研究。其二,加强文学性研究。文学性研究包括文学世家作品的文献考辨、文本理解和文化分析。文学性研究的强化既可以深化作家主体意识、家族独特个性和文学传承基因等文学世家深层次内容的研究,也符合文学本位的古代文学研究的学术需求。其三,加强理论性研究。理论来源于学术实践又指导学术实践,文学世家的理论研究对于文学世家的学术实践具有重要的学术指导作用和意义。文学世家的理论研究一方面要对个体、局域和整体的文学世家发展的内在规律、特定内质和发展动态作理性归纳和升华,以突显“文学的家族”和“家族的文学”的独特个性和整体共性;另一方面则要从哲学层面探讨文学世家的概念、内涵、范畴和研究方法等抽象的理论问题,从而更好地指导文学世家研究实践。其四,加强开放性研究。开放性研究就是要跳出封闭的家族内部,放眼于家族与家族、家族与社会、家族与地域之间的动态关系研究;同时在文学本位的基础上重视文学世家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哲学、民俗学等多学科的交叉研究。 作者:曾礼军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江南文化研究中心 文学研究论文:论文学研究人类学转向趋势 作者:苏永前 单位:漳州师范学院 20世纪后期,受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冲击,西方思想界出现“人类学转向”的潮流,其影响在人文、社会科学诸领域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从中国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史学、文学等研究领域也出现人类学转向趋势。不过,相比较史学而言,文学领域的转向目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文拟以近年来的几种个案为中心,就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人类学转向作一考察。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谓“人类学转向”并非当下文学研究的惟一趋势;在人类学转向之外,并不排除其他转向的存在。此外,文中论及的仅仅是上述转向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种个案,因篇幅所限,对其他与人类学转向有关的研究无法逐一论述。① 一、文学人类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的重释 在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艺学界,文学人类学是一支非常显著的力量,其麾下聚集了叶舒宪、萧兵等一批学者,他们立足于中国本土传统,以跨文化、跨学科的广阔视野对中国文学进行重新审视,在学界引发了广泛影响。中国文学人类学试图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作为西学的人类学,如何与中国本土的学术传统相对接,从而实现中国古典学术资源的现代性转化。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的文学研究主要有两种范式,一种是诗文、小说评点,一种是训诂考据。20世纪初,受西学东渐的冲击,上述两种范式均面临挑战。就前者而言,由于主要建立在文学接受者的主观感悟之上,缺少系统性与理论自觉,因而在西学的冲击下难免式微。相对而言,在清代乾嘉时期臻于极盛的考据学则由于秉持“求实征信”的原则,因而体现出一定的科学性品格;在20世纪初,当以实证主义为主调的西方学术范式传播到中国时,便有了向现代性转化的可能。不过,传统考据学自身的局限也是非常突出的,正如有论者所言:“清代中后期不少治诸子的学者擅长文献考辨和文字训诂,但他们除了盯着文字文献之外,对民俗民风基本不屑一顾,对口头传说也不加采信,他们只满足于‘四部之学’而轻视‘四野之学’,这束缚了他们的胸襟,限制了他们的视野。”②此外,由于科举制的废除,旧式的读经教育被新兴的西式教育所取代,现代人的知识结构与传统的考据学也因此发生了断裂。当然,相对于乾嘉诸老而言,现代学者也自有其优势:“尽管从总体上看,乾嘉学者式的渊博和小学功力已经不可再得了,但是新时代的学人自有超越前贤的优越之处,那就是新材料、新视野和新方法。”③针对传统考据学的局限与今、古人知识结构上的断裂,叶舒宪、萧兵等学者一方面在古典文学的重释中增加了文化的维度,从宏观的文化背景中对种种文学现象作出解读;另一方面,又不断拓展证据的疆域,在20世纪初王国维所提出的以地下出土甲金文为主的“二重证据”之外,又增加了“第三重”和“第四重”证据,前者指广义的民族学资料,后者指考古出土的实物、图像,从而真正形成了一种跨文化的“人类学”视野。中国古典文学中一些聚讼不已的难题,借助于“四重证据法”所提供的全新视角,便有了重新“破译”的可能。 二、文化诗学:回归文学的文化维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兴起了文化诗学,主要倡导者有童庆炳、李青春、顾祖钊、刘庆璋等学者。在文化诗学的发祥地北京师范大学,目前已推出“中国古代文论的文化渊源”、“文化与诗学”等系列丛书,此外还主编有《文化与诗学》辑刊。这种现象标志着中国文学研究在经历了短暂的“审美转向”之后,开始向文化维度自觉回归。关于文化诗学提出的原因,据童庆炳先生的表述,首先是出于中国当下的现实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与消费时代的到来,人文理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侵蚀和消解。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从文学的“内部研究”和审美批评,转向对文学所由发生的历史文化语境的把握和分析。①笔者以为,除上述原因外,中国文化诗学的崛起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即来自于人类学领域的影响。对世纪之交的中国文艺学界而言,如何在摆脱意识形态干预的同时,又能打破“内部研究”的褊狭,无疑是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而人类学的核心命题“文化”,正是走出这一困境的有效参照。因为“文化”作为一种具有广泛包容性的概念,可以容纳比意识形态与审美判断更为丰富的社会、历史内涵,从而还原文学现象本身的复杂性。尽管国内文化诗学研究呈现出不同特色,不过,这一研究取向与文化人类学之间的种种契合仍然有迹可循。 第一,对于“文化”的理解。国内致力于文化诗学研究的学者也对“文化”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在《文化诗学是可能的》一文中,童庆炳将“文化”的定义归纳为三种:第一种是泰勒、马林诺夫斯基等所持的“广义的文化概念”;第二种是《现代汉语词典》等所界定的“狭义的文化概念”;第三种是卡西尔从符号学角度界定的文化概念。尽管作者认为“以符号义的文化概念来审视文学是最为可取的”,却又对第三种概念进行了扩充:“按符号义的文化概念,文化的样式主要有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六类。我想还可以包括政治、哲学、伦理、道德、教育、民俗等。”②其实,这种经过泛化后的文化概念,与其说是卡西尔式的,不如说更接近于人类学。 第二,寻求文学现象背后的文化解释。李青春曾经谈到:“我们借用‘文化诗学’这个概念是为了倡导一种阐释方法。这种方法简单说来就是将阐释对象置于更大的文化学术系统之中进行考察。就古代文论(或古代诗学)而言,就是要将文论话语视为某种整体性文化观念的一种独特表现形式,因此在考察其发生发展及基本特征时能够时时注意到整体性文化观念所起到的巨大作用。”③对于文化诗学的这种认识与格尔兹的解释人类学有异曲同工之处。而所谓文化诗学,正是试图对这些文学现象作出“深描”,以实现对特定历史、文化情境中作家、作品的深度理解。④ 第三,文学观念的起源研究。文化诗学不仅重视中国正统的儒家文化等精英传统对文学的形塑作用,而且深入到史前文化,对中国文学观念的生成作纵深考察。这种取向比较典型的是顾祖钊的研究。在《华夏原始文化与三元文学观念》一书中,作者深入到中国文学观念所由产生的华夏原始文化背景中,对中国文学理论中的一些基本范畴作了文化探源。比如对于“诗言志”的产生,作者先从古代巫术文化演变的角度,论证了《尚书•尧典》的真实性,进而联系当时的巫文化语境,确定“诗言志”的“志”并非“人的意志”,而是“天的意志”,从而对这一古老的诗学命题提供了新的解释。再如,作者通过跨文化比较,认为《易经》的爻辞之中有许多原始诗歌,可以说是《诗经》作品的源头。这种研究思路其实正是早期文化人类者的典型风格:“初期的民族学⑤研究,都是以‘原始’、‘简单’、‘无文字’的‘初民社会’为研究对象。那个时候,直至20世纪中叶二战结束前,民族学热衷于研究人类的起源、宗教的起源、法律的起源、婚姻的起源等。”①在具体的个案解析中,作者也援引了许多考古学与民族志资料并运用图腾、巫术等理论进行参证,体现出明显的人类学取向。#p#分页标题#e# 三、人类学理论、方法的借用与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由汉民族文学研究的一枝独秀到少数族裔文学研究的广泛开展,本身便是对当下文学批评人类学转向的一种折射。作为汉民族“他者”的众多少数民族,其创作往往并非单纯的审美对象,而是作为族群历史记忆的载体代代相承,其中积淀着丰富的文化意蕴,因而不断有研究者采用人类学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解读,“神话思维”、“文化功能”、“仪式”、“图腾”、“结构”成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频频出现的术语。 (一)人类学理论的引入 1.仪式理论 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来看,诸如民歌、神话和史诗等文类本身往往并非纯粹的文学文本,许多都是作为仪式活动的伴生物而出现,因而很有必要从仪式角度对其进行研究。比如,徐斌《格萨尔史诗说唱仪式的文化背景分析》一文,便是从史诗演唱前艺人举行的仪式入手,对史诗产生的文化背景进行了分析。②需要指出的是,仪式不仅仅呈现为当下性的展演行为,还会作为一种“集体记忆”在一个族群的文学传统中不断再现,从而衍化为一种“仪式原型”。当下许多研究者正是通过对文本中情节元素的分析,来构拟文本背后的仪式原型。这种研究取向已经成为一种“范式”,被不同的研究者反复采用。蒙古族学者乌日古木勒的专著《蒙古突厥史诗人生仪礼原型》可作为这种范式的代表。作者通过对蒙古—突厥史诗中求子、英雄特异诞生、英雄接受考验和英雄再生四组母题的研究,阐明了史诗背后潜在的共同模式。这一模式的原型,正是人类历史早期或当代土著部族中仍在盛行的成年礼仪。 2.族群理论 人类学中的族群研究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先后形成了“根基论”与“工具论”两种主要的理论范式。作为人类基本的存在属性,族群身份总会经由某些符号系统表达出来,文学便是人类表达自己族群归属感的主要载体之一。中国各少数民族作家一方面从属于特定的族群,许多作家甚至有自己的母语;另一方面,他们又深受汉文化的熏陶,多数人也在从事汉语写作。这种矛盾处境决定了少数民族作家处于汉/非汉两种文化的边缘地带。正是由于少数民族作家族群身份的这种特殊性,族群认同问题成为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的热点。在刘华《谁是少数民族作家?———对作家“民族身份”的文学人类学考察》一文中,作者将中国作家的“民族身份”问题放置在现阶段的中国语境以及多学科的背景之下,通过对作家的个体书写与整体性各层面之间的矛盾、多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文学,以及少数民族文学与作家之间的表述与被表述关系的考察,分析其“身份”问题的历史性、可变性和情境性。③周翔在《当代台湾原住民作家的身份认同》一文中,通过对历史文献和文学作品的仔细分析,就台湾原住民作家的族群认同问题进行了考察。④由于台湾族群关系的复杂,每一位原住民作家都处于多层次认同场景之中,因而对台湾作家族群意识的分析,也便具有了重要的人类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说,阅读台湾原住民作家的文学作品也是一次田野体验过程,这与王明珂等学者所提出的“在文献中作田野”自然有着某种暗合。⑤ 3.图腾理论 20世纪初,一些学者将图腾理论运用到中国的神话研究中。正如有学者指出:“世界各民族神话中,无不充斥着神异动物和半人半兽形象、人兽婚和人兽变形之类的母题等令科学理性尴尬的内容,由于图腾学说提供了一个沟通人和动物之间的理论桥梁,因此,从其产生之日,就成为神话学家手中的利器。”⑦在当下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研究中,有不少学者也采用图腾理论,对其中许多今人难以索解的文化现象进行解释。比如,始见于东晋常璩所撰《华阳国志》的“九隆神话”,是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中最著名的神话之一,讲述古哀牢国一妇人“于水中触一沉木,遂感而有娠”的故事。对于这一神话的研究,除从历史的维度对其演变的微观过程进行梳理外,另一主要视角,便是援引图腾理论对其中的神异诞生母题进行解读,石钟健、萧兵、李炳海等学者都做过这种尝试。①类似的研究如王雅荣《“猴玃抢妇”故事渊源新探》、刀承华《傣族古代文学中的动物图腾崇拜》等。前者在对汉语古典文献中所载“猴玃抢妇”故事进行追溯的基础上,认为该故事反映了汉晋时期生活在蜀南及西南地区羌族的猿猴图腾崇拜及抢婚等社会习俗;后者则通过对傣族古代神话、传说等多种文本的分析,揭示出这些叙事后面所隐含的图腾崇拜观念。 (二)田野方法的借用 在中国少数民族中间,由于至今传承着大量“活态文学”,因而人类学意义上的“参与观察”自然成为研究者的主要方法之一。与20世纪50年代全国性的民族文学调查相比,当下的少数民族文学采录更加注重田野方法的规范。乌日古木勒就曾以田野方法为主要标志,将国内蒙古史诗的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初,这个阶段基本从文学的视角搜集、整理和研究蒙古史诗;第二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内蒙古史诗的调查研究中借鉴和引进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和口头程式理论以及表演理论。②近年来,中国史诗研究界涌现出一批有分量的田野报告性质的著作,比如黄中祥《传承方式与演唱传统:哈萨克族民间演唱艺人调查研究》、阿地里•居玛吐尔地《〈玛纳斯〉史诗歌手研究》、哈拜《哈萨克阿肯》、朝戈金《千年绝唱英雄歌———卫拉特蒙古史诗传统田野散记》、杨恩洪《民间诗神———格萨尔艺人研究》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学者还对民族文学调查与整理中的缺失作了深入反思。彝族学者巴莫曲布嫫的长文《“民间叙事传统格式化”之批评》正是这种反思的代表。作者认为,国内外学者对彝族史诗的研究长期存在两种偏向:一种是将史诗作为研究彝族历史、社会等的旁证材料,一种是单纯作为文学作品来看待。这些整理过程忽视了史诗本来所属的彝族传统的内部规定性及演述场景。作者所要表达的学术诉求,正是回归史诗的田野现场:“通过田野研究,从民间鲜活的口头史诗演述活动去复归文本背后的史诗传统,并建立一种‘以表演为中心的’史诗文本观和文本阐释。”③突厥语民族文学专家郎樱在《田野工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十年史诗田野工作回顾与思索》一文中则以自己多年的田野经历为个案,对少数民族文学调查采录中的田野规范与困境进行了思考。不难看出,文中所提出的“亲身体验”、“参与观察”、“点面结合”、“追踪调查”以及进入田野前的“学术准备”、“理论预设”等具体要求,与人类学经典民族志的生成过程无疑有着种种契合。④上述反思表明在人类学影响日益显著的今天,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的田野工作也在自觉向人类学规范靠拢。这种“田野自觉”,也正是当代中国文学研究人类学转向的一个重要表征。#p#分页标题#e# 文学研究论文:杜威社会历史文学研究 本文作者:毛崇杰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1917年杜威在《必须矫正哲学》中提出,知识的增长是通过对旧概念的重构而实现的。杜威对旧哲学的改造分为对象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他认为首先必须打破学院式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改变哲学的保守性。他说:“科学和政治在过去一百年内所取得的智力进展以相似的方式被浓缩和固定在教材之中,拒绝做进一步的改造。”[1](P.62)旧哲学以世界的真实存在(实在reality)为对象,这种僵硬的“终极实在”是束缚进一步开拓思想的东西。在杜威看来,哲学是现实的社会生活环境和时代精神的产物。这种哲学的改造旨在把哲学从哲学家的头脑转向现实的生活,从传统的学院式封闭教条转向开放的未来,主张哲学面对自然、人生,干预政治、文化、道德、审美和教育,最终落于社会的变革、发展和进步。杜威指出,对于当代社会,哲学改造的最为紧迫的使命是协调现代自然科学作为价值中立的体系与道德的和政治的制度作为价值体系的关系问题。杜威关于文艺的思想是与他的哲学的改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那就是以人文的精神关怀着政治的改革与社会的进步。他一方面与启蒙时代的科学和理性精神有承接性关系;另一方面在反学院式精英式的形而上学以及平民主义精神上对后现代主义又有着开启作用。在杜威看来,艺术是现实的人与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他的艺术观念在对科学技术带来负面影响(如战争)的危机并对人性的悲观和非难中,“理解并陈述产生于由新科学完成的革命的对于人的未来的积极意义”。[2](P.18) 一 文学的本质———“再现与表现”的统一 詹姆士•卡因洛指出,杜威的科学观和自然观是建立在“设定关于自然之本质的一系列新假定”基础之上的,“它在杜威的形而上学中得到了系统化”。[3](P.121)在文学观念上,杜威与后来的罗蒂相反坚持文学的本质论,他从文学艺术的不同“类别”出发展开文学的本质论,指出,每一个文学类别“成其为自身”,是因为存在“某种不变的准则将每一类划分出来”之“固有本质”。[4](P.226)由此引出他的再现与表现统一的观点。他认为,艺术无论是再现还是表现的,都与对象本质有关,“所有的真正(艺术的)表现,都走向‘本质’”。在这里,本质所指的是“对一种本来是分散的,被伴随的多种多样的经验的事件弄得多少有些模糊的意义的组织。本质的不可缺少的东西也都与一个目的有关……一件艺术作品也许确实传达了众多经验的本质,并且有时会以密集而惊人的方式来传达……小说从偶然中抽取本质的东西”。[4](P.294)由此可见,杜威把关于文学再现与表现的问题看作文学的真正本质。 自古以来,文学理论在其发展历史中贯穿着表现与再现的争论。众所周知,再现论的哲学认识论基础是反映论,被古典作家们普遍概括为“文学艺术是反映生活的一面镜子”。而相反的观点强调文学艺术作为艺术家自我的表现。这两方面各执一端,在激烈的争论中难免有相互妖魔化的问题,致使这场争论一直延续到近代甚至现代并未休止。在后现代的艺术与非艺术界限的消解中,艺术被认为既不再现什么也不表现什么,这场古老的笔墨官司不再热烈,但是,这个问题被转移并散发到其他方面,如艺术生产(复制)与消费,艺术生产中的“类像”问题,还有后现代文化阐释的“深度模式消解”、“意义链断裂”,以及在艺术哲学层面上的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等。一般说来,艺术的“表现说”注重于艺术家作为一个个体主观的情感;“再现说”注重艺术家所生活的对象世界的实在。实际上,如果各执一端,只承认表现否定再现,或相反,都存在着各自的片面性。这种争论在意识形态上的情绪化使各自的片面性更走向极端。在这个问题上,晚近的一场重大的笔墨官司发生在普列汉诺夫与列夫•托尔斯泰之间,众所周知,前者对后者的唯情论进行了批判。如果说,再现说承袭着古希腊关于摹仿的理论,以艺术作为社会现实生活的再现作为一条现实主义红线的话,到了晚期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则把自我内心世界的情感表现作用推向了一个新的极端。 与创作实践相应,在美学上出现了意志论、生命哲学、弗洛伊德主义、存在主义等等,以及非理性主义哲学流派有关的“直觉表现”“使情成体”“欲望升华”等,表现论占压倒优势,而在创作实践中,再现并没有因为理论的倾斜而废止。再现与表现,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创作实践上之所以应该而且能够统一在于:任何再现都是主体对客体的再现,总是脱不开主体性的问题,同一时代的社会生活在作为“镜子”的不同创作个体那里得到的反映———再现都不是同样的。而忽视个性的机械反映指导下的创作有公式化雷同化之绌。对于表现来说,任何进入艺术表现的个体自我都不是孤立于社会客体的“单子”,而是其中的一员,存在主体间性,因此任何个性化的自我表现总离不开那个时代所规定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某些特征。杜威在这个问题上有他独特的看法。他从人与环境在相互作用中的经验的整体性出发,试图纠正表现论和再现论各自的偏颇,将两者统一起来。在他看来,表现是在主体自我与对象/环境相互作用关系中的审美情感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有艺术对于“表现的对象”的再现,所以,“再现必定具有几分表现性”。他批评了再现理论的片面性,指出其“致命的缺陷”在于,它只是将“艺术的质料等同于客观对象”。它忽视了“客观材料只有在它被转化,进入到具有其所有的性格特征、特殊的视觉方式与独特的经验的个人的‘做’与‘受’之关系时,才形成艺术质料的事实”,那就是创作从生糙的生活“原型”,经过筛选提炼的上升到艺术“题材”。 他认为,一般地说艺术品是不是再现的,没有什么意思,不过他并没有一概否定“再现”,他指出,再现这个词具有许多意义,“对再现性质的肯定也许会在一个意义上是假的,而在另一个意义上讲,则是真的”。他反对艺术对现实的翻版(再造reproduction),指出:“如果字面意义上的‘再造’被说成是‘再现的’,那么,这并不是艺术作品的本性。”他认为:“再现也可能意味着艺术作品将某些东西说给出这样一些人听,这些人对它的兴趣是他们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经验的本性;这些作品把世界在他们所经历的一个新经验中呈现出来。”[5](PP.83-84)由此可见,杜威对创作个性重视的程度,这种个体的主体性集中表现为在艺术作品中出现的是一种不完全等同于世界的“新经验”。这样就避免了再现说通常易于陷入机械论。由此可以明显地看出杜威把表现与再现统一起来的意图,这与他在人与自然环境之主客体关系上有机统一的主张是分不开的。正是从这种统一的辩证关系出发,他在否定忽视主体创新的再现说之同时,也批判了托尔斯泰片面的表现说。老托尔斯泰认为,艺术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可以交流通达的共同感情的基础之上的。而人的最本质的感情是道德情感,所以在他看来,对事物的正确的道德态度与情感是决定一个“真正艺术作品”的首要条件。他的这种被视为“唯情论”的艺术观念的世界观基础是俄国农民式的人道主义,即以自我道德完善为核心的“托尔斯泰主义”,它在政治上指向理想化的农业村社,在日常生活层面上流于泛爱。他认为艺术的本质是表现这样一种基于爱的崇高的人道主义感情。#p#分页标题#e# 杜威批评这种“唯情论”认为:“托尔斯泰关于直接的道德感染性来检验艺术的实质的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错误的,他所说的只有那种材料才能被传达也是狭窄的。”不过,杜威对托尔斯泰的表现说并没有全盘否定。在他看来,事件所承载的道德感情不可能立即直接得到艺术表现,作为总体的艺术的情感表现却是不容否定的,“如果时间跨度被延长的话,确实,除了人被所听的东西感动时,没有人会被感动。正如托尔斯泰所说,那些被感动的人会觉得,作品所表现的东西仿佛正是某人自己渴望去表现的”。杜威强调实际生活中的道德情感与艺术所表现的道德情感要拉开适当的距离。而托尔斯泰艺术上的伟大成就不单单在于他的作品直接表现了他所执著的信念产生的情感,也在于由这种情感所再现的俄国现实状况的历史画卷。 二 艺术表现与审美情感问题 在再现与表现之统一中,杜威突出了艺术的交流作用,他说:“艺术家是在创造他所与之交流的一个观众。最终,在一个充满着鸿沟和围墙,限制经验的共享的世界中,艺术作品成为仅有的、在人与人之间进行完全无障碍交流的媒介。”[5](P.105)这种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交流,也就是他所说的再现意味着艺术作品将“艺术家自身关于这个世界的经验的性质”告诉那些欣赏它的人;“它提供给这个世界它们所经历的一个新经验”。艺术来自主体关于这个世界的经验并再现生活,也就是源于生活,由于这种再现是通过艺术家自己人生的经验,也包含着个人的情感和想象(按:杜威对经验的扩张式的界定),那就应有表现主体自我情感的问题。在杜威看来,艺术中的表现媒介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这是之所以一种新的经验,在于其中主观与客观密切合作,“两者自身都不再成为独立存在”。 由此可见,杜威用来突破再现说之机械性的东西正是突破他“艺术作为经验”之经验限制的主体情感的东西,也正是主体情感成为能够沟通再现说与表现说的东西。艺术总离不开创造者自我的情感,因此艺术作为“情感的表现”是一种普遍的说法,在这里杜威纠正了情感的封闭式内向性的偏颇,进一步把主体的内在世界与外部的对象世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指出,所有关于表现的错误观点都源于这样一个观念:“一个情感是在其内部完成的,只有在其吐露出来以后,才会对外在的材料施加影响。……实际上,一个情感总是朝向、来自或关于某种客观的、以事实或者思想形式出现的事物。”这样,就把表现与再现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性上联结起来了。表现总在某种程度上是再现的,再现总是通过某种无法避免的表现得以完成的。杜威正如他把审美经验归于自然,他以对情感的客观来源纠正了唯情论的偏颇。情感表现说的本质是“自我情感表现”或“自我表现”,其核心是“自我”,由此引发的一个关联问题是艺术家创作的“个性(个体主体性)”与“个性化”,正如杜威指出,那种表现是“在自身之中完成的情感的直接喷发”,从逻辑上导致个性化是“表面而外在的结果”。根据这种观念,“害怕就是害怕,兴奋就是兴奋,爱就是爱”,而在杜威看来,任何具体情感都与激起这种特定情感的对象联系在一起的,并不存在着脱离对象情境的孤立的“害怕、仇恨、爱这样的情感的东西”。艺术家“建立起一个具体的情境,并由它来激起情感反应”。[5](P.67)在这里杜威否定了对情感问题的主观唯心主义看法,唯物主义地揭示了主观情感的客观根源。这也就是说,任何情感不是这种情感的自身原因,也就是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情感,只有在主客体交互关系中产生的具体情感。杜威既反对心理学把感觉、知觉、需要、欲望、冲动和情感与对象世界隔离开来,同时也反对并把这些心理要素相互分离开来加以考察研究。他认为,美学上的“无利害”“超然”“心理距离”,这些说法都适用于“生糙的原始欲望与冲动”,而与“艺术地组织起来的经验无关”。杜威也把参与到审美经验之中的激情与“朴素的情感”加以区分:“没有情感,也许会有工艺,但没有艺术;如果情感直接显示,尽管很强烈,其结果也不是艺术。” 他把情感分为“天然情感”或“生糙的情感”,或“最初的情感”,以区别于审美经验的情感或艺术中的情感。他指出,因为“艺术不是自然,而是进入其中带有一种新的情感反应的新关系中改造了的自然”,所以我们要想成为艺术家,绝大多数人所缺的“不是最初的情感”,也不仅仅是处理的技巧。而是“将一种模糊的思想和情感进行改造,使之符合某种确定媒介的条件的能力”。因此,他认为正确的定义是:“情感当附着在一个由表现性动作构成的对象之上”,而“一个表现性动作”被定义为“对媒介的创造的活体改造时,它就是审美的”。杜威指出:“表现是混杂情感的清晰化;我们的意欲在通过艺术之镜中反映出来时认识到自身,正如它们在被变形时认识到自身。这时,独特的审美情感就产生了……它由变形了的自然所构成”,“审美情感是通过对客观材料的发展和完成而变化了的天然情感”。[5](P.77、79)杜威的时代在艺术史上正是现实主义与后期浪漫主义转向现代主义之时期,唯情论、非理性主义等形式主义唯美主义在西方美学中占统治地位,杜威的美学没有追随这股风气。他既重视经验、情感,也没有忽视思想、理性;他重创作个性,情感表现,同时也没有摒弃“艺术之镜”。 特别是他的“艺术即经验”命题并没有否定思考对创作的重要作用,他指出,那种认为艺术家的思考不如科学研究者那样专心致志而敏锐透彻的想法是荒谬的,“一位画家必须有意识地感受他画的每一笔效果,否则的话,他就不会明白他在做什么,他的作品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此外,他必须联系到他所想要产生的总体来看‘做’与‘受’之间的每一个特殊的关系。要理解这样的关系就要去思考,而且是最严格的思考”。“任何在艺术作品的生产中忽视理智的不可或缺作用的想法,都是以思维与使用某种特殊材料,如语言符号和词语等同为基础的……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的生产可能会比绝大多数傲慢地自称为‘知识分子’的人进行的所谓的思考要求更多的智力。”[5](PP.48-49)由此可见,杜威的艺术观不仅超越了经验主义,突破了唯情论,更驳斥了无意识等非理性主义。#p#分页标题#e# 三 艺术的社会性与文明的关系———艺术的统一与解放的作用 在《哲学的改造》中杜威就认为,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能力的解放”与“社会的创造力量”起作用时,艺术不是“一种奢侈的,与日常生计毫不相干的东西”。而社会的人的“谋生”的经济与“谋求有价值的生活”的艺术相“一致”。[2](P.120)这个思想在《艺术即经验》中展开为反对艺术在博物馆中的封闭,以及反对少数人垄断之“为艺术而艺术”。由于杜威强调审美经验不是自然而源于自然,艺术与自然的这种区分与整一性关系,使他对“自然”一词的意义加以美学的调整。“自然”包含了“事物的整体组织的意思———其中具有想象性与情感性的‘宇宙’一词的力量”。正如经验向非经验的“上层结构”超越那样,自然在其超越的博大性中便与人的社会生活打成一片,这个意义的“自然”就不是“外在的”,它“在我们之中,我们在它之中”。面是源于自然超越自然的艺术便成为联接自然与社会的中介,“艺术作品是手段,借助于它们所唤起的想象与情感,我们进入到我们自身以外的其他关系和参与形式之中”。在这种艺术观中,自然主义与经验主义在人本主义上得以统一,并进而上升为社会的和历史的观念。“属人的审美经验的质料是社会的,人在同自然的联系中成为其一个部分。”[5](P.326、333) 艺术在历史中的变化与“人类历史的大节奏联系在一起”。艺术一方面作为自然经验与自然界的进化同步,同时作为人与人之间交往和交流的社会经验之共进。因此,在杜威看来,“文化从一种文明到另一种文明,以及在该文化之中传递的连续性,是由艺术而不是由其他事物所决定的”。在其中发生着民族文化的群体性和人类在审美文化上的共性。对某种文化有外来艺术对本土文化的独特的经济意义的问题。杜威认为,人类不同的文明,无论其差异如何巨大,然而共同的审美经验把它们凝结在一起,并通过艺术的审美形式方保存下来。他指出,历史上推动进步的伟大政治事件对文明“被组织成意义,形成心灵”,而“艺术是实现这种结合的伟大力量。思考的个人一位一位地离去,承担他们思考意义的作品客观地留存着”。[5](P.327)关于艺术与文明关系问题,在杜威“艺术作为经验”这个定义中,展开为个体自我与民族群体性的关系,在被他扩张了的经验范畴之下,艺术作品作为个体自我相互作用的东西,把不同民族文化的“集体个性”,在各自情况通过“有秩序的经验内容运动达到一种满足”,熔铸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审美状态”。这就是民族审美文化,不同民族的审美文化既有自身独特的群体性,又有相互之间的共通性。杜威认为,任何一种古老的文化并非文明与艺术的唯一源头,“埃及文明与艺术并不只是为希腊人作出准备”,而希腊思想与艺术也不仅仅是其所借用的其他文明的“改编本”。 在这里杜威表现出一种多源而非单线的文明和艺术发生和发展的观点,这是因为社会生活和经验本身就是多源的。他指出,每一种文化都具有自己的个性(群体性),也具有一种将其他各部分结合在一起的图式。从根本上讲,这种审美性质“对希腊人、中国人和美国人来说是相同的”。[5](P.331)作为一种文明特征的艺术是“同情地进入到最遥远而陌生的经验中最深层的成分的手段”。这说明了所有真正与其他民族所创造的艺术接触时所产生的效果。“当我们进入到黑人和玻利尼西亚人的艺术精神中时障碍被清除了,限制性的偏见消解了。这种感觉不到的消融比推理所产生的变化要有效得多,因为它直接进入到态度之中。”[5](P.334)这里透露着今天被称为“全球主义”或“大同主义”的东西。由于把艺术作为与社会生活共存共在的经验,使杜威对艺术史发展中的创作方法、风格与流派的问题,表现出一种与时俱进的宽容和开放。他纠正当时种种与艺术自身发展不合的艺术批评的偏颇为现代艺术辩护,尽管《艺术即经验》一书中引用的大量艺术作品例子多为已经得到艺术史确认的传世经典,但他反对以艺术史上某些大师或某种传统为永恒不变的典范和规则所谓“司法式批评”。他指出,甚至最好的司法式批评失败的根源在于,“不能应付新的生活模式的出现———要求新的表现模式的经验的出现”;在任何艺术中,一个重要的新运动的意义本身,在于它表现了“人的经验中的某种新东西,某种新的活的创造物与他的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先前受钳制或迟滞的力量的解放”。[5](PP.301-304) 在这种历史和社会的观点中,杜威表现出了阶级的观点,他说:“文明是不文明的,因为人类被划分为不相沟通的派别、种族、民族、阶级和集团。”[5](P.337)这个话很像本杰明说过的“任何文明史无不同时是一部野蛮史”。杜威没有全面展开关于艺术阶级性问题的探讨,但他谈到艺术家带着某种真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创作素材时,说托尔斯泰以普通人、工厂的工人、特别是农民的生活为文学主题时,无论这样的艺术素材的范围看来是如何狭窄,由于包含着“艺术家的真诚”,使其描绘的人生图画中也展现出“足够的真理”。在论及关于无产阶级的艺术题材时,杜威指出,无产阶级题材的创作兴趣标志着“一个新的注意方向”,是对“过去没有意识到的界限的突破”,确实调起动起人们“前所未有的审美积极性”。[5](P.210)虽然他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并没有表现出那种意识形态的自觉性,而是以观察者的身份,就好像托尔斯泰从一种贵族知识分子的良心出发,带着道德上的自我完善的对于人间苦难的同情心来描写农奴那样。这一思想看似简单但在实用主义的艺术理论体系中是进步的顶点。 杜威把人类审美经验性质的改变和修正不是看成孤立于主体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劳动和雇用这样一些社会问题也不仅仅通过工薪、工时和卫生条件的改变得以解决,除了“社会的彻底改造”,没有持久的解决办法。这个改造涉及“工人在生产中的参与程度与类型以及他生产品的社会分配”。他认为,那种认为仅通过增加休闲时间就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想法是荒唐的,这种想法只是停留在“古老的劳动与休闲的二元论区分上面”。虽然,在这里杜威没有直接涉及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这一根本问题,但是他不无深刻地指出,处于生产过程之外的“寡头”控制,“是阻止工人从他所从事和所制造的东西之中获得最终利益的主要的力量”,而这种利益是“产生审美满足的基本前提条件”。[5](P.343)他指出,一种“为私人占有(财富)对他人的劳动进行控制的心理状态”产生的原因,是为对伴随着生产过程的经验中的审美性质进行压抑与限制的力量;如果人们不能从“使用性生产过程行为中摆脱出来”,不具备有“充分欣赏集体劳动果实”的能力,艺术本身就没有可靠保证。这样一些重要思想显然是来自马克思对于私有制度的解体与人的解放及全面发展在美学上的关系的有关论述,如劳动从谋生的手段转变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等等。杜威还指出,艺术的材料应从来自所有的源泉,艺术的产品应为所有人所接受,与所有人的需要相比,“艺术家个人的政治意图也就微不足道了”;艺术对社会改造的作用在于,人类“最初的不满的骚动和最初的对更好的未来的暗示总是出现在艺术作品中”。[5](PP.334-346)在杜威看来,显然审美与艺术对于人的解放既有手段意义又有目的意义,这双重意义是在艺术与文明的整个发展关系中展开的。#p#分页标题#e# 舒斯特曼将杜威的社会和历史的艺术观与分析美学提出的概念进行比较,如阿瑟•丹托的“艺术界”以及迪基的“制度(institution或释为‘习俗’),认为后者对艺术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分析与杜威的理论相比,就显得“非常狭隘、主观和稀薄”。他指出,对杜威来说,“艺术界”不是一个抽象的、独立的美学概念,而是在真实世界“被物质所缠绕”,是“被它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在意义上结构起来的东西”。[6](P.22)杜威是从一种改良主义进步主义的历史观和社会观来看待艺术的功能和作用的,由此产生出艺术对人生的道德评价作用。艺术以道德评价对人生的指导作用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教育”,而是通过想象、情感和欲望,通过以“未实现的可能性与现实状况”参照对现状起批评和改造作用。艺术中的道德不是一种赤裸裸的道德,是被审美经验包裹起来的道德,因此,在杜威看来,艺术甚至“比道德更具有道德性”,并且道德被理解为“等同于在经验中所共享的每一个方面的价值”。 舒斯特曼还对杜威的黑格尔主义总体论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使他的思想与欧陆美学中的“马克思传统结成了联盟”。这使杜威批判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压迫、社会的瓦解以及劳动的异化,使艺术变成“文明的漂亮客厅”,成为“以华丽的审美外表来掩饰其令人憎恶的丑陋和兽行的东西”。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来自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主题。这也使阿多诺把杜威抬举为“一个真正解放的思想家”。舒斯特曼甚至认为,在阿多诺“坚持艺术与生活分离,以维持对于罪恶社会的神圣的独立性”这一点上,他与杜威的实用主义“以其雄心勃勃的实证思想似乎更接近马克思”保持完全的一致性,他写道:“艺术的作用(像哲学一样),不仅是批评现实,而是改变现实;如果艺术保持一个封闭的领域,就几乎不会实现什么改变。”[6](P.20) 关于艺术改造社会的作用,杜威不无深刻地指出:“在一个不完美的社会(没有社会是完美的)之中”,美的艺术在一定程度上从“生活的主要活动中逃脱”,或成为对它们的“外在装饰”;另一方面,艺术在一个比我们现今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更好地组织起来的社会之中,一个比起现在来要大得不可比拟的幸福将会参与到所有的生产方式里”。艺术就不是逃脱而是参与,从博物馆出来,到广泛社群中去,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在杜威看来,就艺术起作用的程度而言,“它是朝着更高的秩序和更大的整一性的方向去再造社群经验”;艺术的“解放与统一的力量”就是从这样一种艺术与道德关系之中开始的。[5](PP.81-349)总之,杜威的这些美学,思想在冷战时期长期被淹没,既在本土默默无闻,在外域更没有得到应有的开掘,如果实用主义以其对马克思主义的亲和而一度遭到冷遇的话,我们更没有理由拒之于人类美学思想遗产之外。 文学研究论文:中西方现代文学研究调查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现代文学是由“西方”催生的,创作实践和批评理论都离不开“西方”这个意旨丰富的概念。在研究中国现代文学时,西方理论甚至一度成为唯一切实有效的分析工具。随着东亚系在西方学院中的日益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年轻学者投入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在海外汉学中已经成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一部分。而国内学界在重视西方理论译介的同时,也着手进行海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翻译。作为海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代表性学者,王德威教授在《“海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译丛”总序》(1)中详尽耙梳了西方学界自1950年代以来,由旅美的夏志清和捷克的普实克两位教授开创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发展历程。这些研究涵盖了从晚清到1990年代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各个历史阶段,涉及晚清小说、鸳鸯蝴蝶派、左翼文学等诸多文学群体和文学流派,对鲁迅、茅盾、丁玲、老舍、莫言、余华、王小波等重要作家做了详尽的个案研究,并且将文学研究的领域拓展至电影、流行歌曲、美术作品、大众文化等多个领域。这些研究一方面呈现出中国现代文学的繁复多姿,另一方面则是经由文学与文化研究讨论现代中国的“现代性”问题。 国内的现代文学研究在经历了1980年代的“思想解放”和“西学热”后着力倡导“重写文学史”,这一工作迄今尚在继续。无论是批判以社会主义文学标准评价现代文学的“左”的倾向,还是建构以鲁迅为代表、以五四启蒙为主导的评判模式,甚至于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在文学领域的争论都可以看做是在“重写文学史”的背景中,各种文学史观的对立冲突抑或协商共存。文学史观的变化体现在对作家作品的重读中,也体现在对某一特定历史阶段的重新审视上,比如“解放区文学”、“十七年文学”和“重返八十年代”(2)一度成为研究热点;同时还体现在当代学者的理论建构中,比如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潜在写作”、“民间意识”等试图创新文学史论述的概念的提出。另外包括对作协制度、出版发行、评奖机制等文学制度和文学生产过程的研究,也开拓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疆域。当然,这些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叩问的也是中国文学的“现代性”问题。随着海外与国内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日益成为一个“学术共同体”(3),对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追寻和对具体问题的讨论也日益显现出对话和交流的巨大空间。当然,从宏观上对中西学者的研究进行全面梳理和把握有着诸多困难,因此,本文拟选择双方研究所涉及的性别、历史建构和中国经验三个话题展开论述,力图呈现研究中的差异和互补,促进学术交流。 一自Feminism在西方理论界兴起以来,“性别”成为一个始终受学者重视的理论视角被广泛应用。在海外中国现代文学中,“性别”常常成为考察中国文学现代性的中介或者切入点。在这方面的研究中,周蕾的《妇女与中国现代性》颇具代表性。她借助女性主义理论边缘性、否定性和反异化的立场来质疑或曰挑战“西方”的阅读成规和中国文学界某种根深蒂固的诠释方式。在周蕾的研究中,性别是呈现“权力关系”的主要方式,因此“‘女性’作为形式分析的方式,不只是处理性别,也处理涉及文化解读的富含权力意味的阶层化与边缘化过程。尤其就后者而言,‘女性’能够显现出现代中国文学史中根深蒂固的问题”(4)。她借助“性别”讨论中国文学的现代性,内容涉及电影(《末代皇帝》)、通俗小说(鸳鸯蝴蝶派)和诸多新文学作品(当然并不局限于女性写作),从女性/阴性的性别经验、性别规范和性别特质中找到了其与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连接点。比如在西方导演的摄影机中,《末代皇帝》如何被生产成一部描写中国的阴性影像;鸳蝴派如何通过“女性”传达出都市化、商业化和某种保守主义信息;新文学作品中那些注重感官的琐碎细节和受虐/幻想结构中女性自我牺牲的力量是如何呈现非西方受西方影响的现代性。这些讨论并没有局限于女性主义,也没有局限于女性文本,甚至也并不只讨论性别本身。 事实上,当“性别”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焦点之一时,它所包含的意义就不再局限于性别本身,而是某种功利性的理论借用。刘剑梅在《革命与情爱》(5)中就融合了朱迪•巴特(JudithBulter)将性别视为具体的权力关系的集合体和埃莱娜•西苏(HeleneCixous)对女性欲望和自然属性的肯定这两种相悖的理论资源,这样的融合为她讨论20世纪中国文学中政治与性别的关联提供了方便。作为考察20世纪“革命”与“情爱”互动关系的切入点,“女性身体”因此同时具备了社会和自然两种属性,具有了对政治话语包容与非包容两种特质。这样一来,论者便可以游刃有余地使用这一工具讨论左翼文学如何赋予女性身体以性感形象和革命意识;女作家如何通过女性身体在革命与情爱之间确立性别认同、寻找性别真相;海派作家如何通过女性身体的话语实践来摹写“革命+恋爱”的文学公式;社会主义革命如何借助女性身体的流动性来传递对政治的多种表达等问题。由于论者赋予了女性身体的双重属性恰好契合“革命+恋爱”这一文学公式在20世纪中国文学中不断变动的特征,女性主义理论因而成为分析中国文学现代性的有力工具。 王斑在讨论现代中国政治与美学体验之间的关系时,性别同样也成为一个有效的介入点(6)。借助性别特征,两个美学概念:崇高/阳刚与优美/阴柔得到了最为清晰具体的表达。作者在为中国传统的美学观念追根溯源的同时,也呈现两者在中国现代政治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各种表达,并以此讨论革命影片如何呈现被政治激情包装着的欢愉;1980年代后期的文化生产如何借助“阴柔”来表达反“崇高”的文化意旨等话题。在论述过程中,作者没有讨论性别本身,甚至也没有借用女性主义理论,“性别”在此只是一个进入问题、帮助呈现问题的角度。在国内的现代文学研究中,“性别”也曾是一柄攻城略地的利器。一部部鲜活的女性文学史从线性的主流文学史中剥离出来;一个个尘封已久的女作家,如陈衡哲、苏雪林、沉樱等重新走入读者的视野;几位文学史上已有定见的女作家,如冰心、丁玲、萧红等则被重新赋予了女性主义的价值和意义。这样的收获证明了女性主义理论分析中国现代文学的有效性。#p#分页标题#e#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研究者对女性主义理论的借助有明显的窄化倾向,这或许是由于研究者对理论本身缺乏持久的关注,而是将其作为批评实践的操作工具,只要能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为我所用,便不愿花费精力再去探源;也可能是由于舶来品需要长途的理论旅行,而且要借助翻译的中介,国内的研究者不大可能全面系统地了解这一庞杂的理论体系的全貌,只能就已经了解的理论成果应用于研究。这样的窄化,优点在于可以专注于文本中女性意识的分析和建构,但局限性也非常明显。首先,容易忽视女性文本产生的社会语境,而将其视为女性主义理论操练的孤立存在,从而削弱了文本自身的复杂性。例如有学者在分析五四时期女作家描写同性情谊的文本时,只强调女同性恋这种女性结盟方式表达了反抗传统主流文化,反抗礼教制约下的性压抑的书写策略(7),却忽略了女校是五四之女必经的成长阶段特征。出于交往的需要,这些女生往往会在同学中找到情趣相投的朋友,结成相互体恤的精神共同体,这不仅是她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也是她们寻找自我认同的必然途径。其次,在文学史研究中,预设的性别立场容易给研究者带来判断上的偏差。比如有学者在论及张爱玲、苏青以及延安时期的丁玲在1980年代编写的文学史中的缺席时,认为是由于她们以女性为本位的“独立”话语不符合文学主流(8),这样的判断显然放大了“性别”的作用。相对而言,黄心村的《乱世书写》(9)虽然讨论以张爱玲为代表的沦陷区的女性写作,但视野要开阔得多。她将张爱玲们放入战争的具体语境,讨论女性如何在一个行将倾覆的大都市中找到自己的存在契机,并创造出一份独特的市民文化,从而延续了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对现代都市文化的反思。这样的研究立足于性别,但不局限于性别,其开放的研究空间可以为战争叙事、通俗文学以及日常生活的书写等问题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另外,对女作家只做女性主义的解读,会遮蔽作家本身的复杂性。比如张洁《沉重的翅膀》、张辛欣《在同一地平线上》、戴厚英《人,啊人》、王安忆《小鲍庄》等等,这些文本虽然得到女性主义的解读,但它们在当时引起的关注基本与女性问题无关。同时许多女作家,比如张洁,不愿意被冠以性别的标志,在她们看来,有了性别的标志便意味着失去了广阔的社会视野,放弃了公民的社会责任和知识分子的神圣使命。由此可见,国内文学研究中“性别”研究的式微之势既是女性主义理论之于中国语境的局限,也是中国研究者理论视角的局限。 事实上,在中国文学研究中,对于任何一种西方理论,即便是西方研究者,在“借用和批判之间做出平衡并且自圆其说”也绝非易事。正如有学者在论及《妇女与中国现代性》时指出,周蕾“虽然尖锐地批评了西方汉学,但她对西方理论的过度倚重和对史料的忽略,使得她的批评有共谋之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当代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面临的矛盾”(10)。 二“重写文学史”是1980年代末以来中西方学者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共同努力的方向,时至今日,这个“学术共同体”的研究成果已经呈现出互补的态势。“20世纪中国文学”命题的意义已经无需赘言,但如何切入“20世纪”不仅是对中国现代文学发生史,也是对文学现代性起源的认识,这直接影响到“重写文学史”的历史逻辑。王德威与陈平原皆以晚清小说作为文学史研究的切入点,他们的研究不仅呈现了“华丽的世纪末”的文学景观,而且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的创见。 在《被压抑的现代性》中,王德威重新界定了“现代”的含义。在他看来,晚清得称“现代”是由于“在19世纪西方扩张主义后所形成的知识、技术及权利交流的网络中”,在不平等的对话情境下,文人体现出的“求新求变意识”和“贵今薄古的创造策略”。因而,其文学的现代性不应被理解为西方的迟到的翻版,也不应被局限于西方视域中的东方奇观,而应该将对它的研究落实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正视现代性出现的迂回道路,正视现代性的多重表达。(11)在这样的理论思路中,王德威重新清理了晚清文学的谱系,重新检视了晚清、“五四”以及1930年代种种不为主流认可的文学实验,并且在晚清小说与当代小说之间建立起一种对话关系,重现另一套被以“五四”为基准的现代性话语所悬置却影响深远的现代性文学谱系,这是一条经由鸳鸯蝴蝶派、新感觉派、张爱玲等一路发展下来,并且在1990年代得以再度浮现的文学谱系。事实上,国内学界对鸳鸯蝴蝶派、新感觉派、海派、京派、通俗文学(包括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等种种“被压抑”的文学现象的研究,自新时期便已开始,但是大多数的研究都只局限于对具体文本的审美分析或者对具体文学现象的史料耙梳,而没有将其置于现代性的视野和语境中。王德威的研究虽着力在晚清,但是由晚清而勾勒出一条另类的现代性谱系,从而不仅呈现出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复杂性,也为研究者于宏观处把握文学现象的关联,于微观处解读文学现象本身提供了方法论的借鉴。如果说王德威对晚清小说现代性的研究是基于小说的思想层面,那么陈平原则是从小说的形式转变进入这一“现代化”论题。他借助的虽然是西方叙事学理论,却没有生搬硬套,而是结合中国小说的具体特点和发展路向,博采众家又融合自我设计,对西方理论做了创造性的转化。在这种“博取杂用,守旧出新”的理论视野中,他选取“叙事时间”、“叙事角度”和“叙事结构”三个层面以呈出1898年-1927年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过程和转变规律。但陈平原的讨论并未止步于此,而是将形式研究“历史化”,使形式变成一种“形式化了的内容”。由此“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就不单是文学传统嬗变的明证,而且是社会变迁(包括生活形态与意识形态)在文学领域的曲折表现”(12),因此对小说形式的研究也成为探讨中国小说现代化进程的一个角度。陈平原在具体的形式研究中引入历史和文化因素,讨论艺术形式的同时也关注影响艺术形式发生变化的文化氛围,因而赋予形式研究以意识形态性,也因此接通了形式研究与现代性论题的连接点。这一研究方法上的创见若要落实在整个20世纪小说史的研究中仍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正,但它毕竟生发出了一条新的进入中国文学现代性研究的路径。20世纪的中国文学与“启蒙”、“救亡”、“民族”、“阶级”等意识形态语码紧密缠绕。笼统地为中西方学者划定研究疆界难免偏颇,但相对而言,学术兴趣的差异还是存在的。以1940年代为例,在这个中国大陆被划分为国统区、解放区和沦陷区三个地缘政治空间的特殊历史时期,中西方学者的研究着力点有所不同,从而为我们绘制出一幅彼时相对完整的文学地形图。大致而言,国内学者在解放区和国统区的文学研究方面有相当的基础,成果也比较丰厚。#p#分页标题#e# 钱理群在对1940年代文学的研究中力图呈现出小说多元化的格局:既有以唤醒和振奋民族精神为目的,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小说(解放区和抗战初期的国统区),也有力图展示无情节、无波澜、无结构的平凡人生的散文化/诗化小说(国统区,以废名、沈从文等为代表),还有以“参差的对照”来书写不彻底的软弱的凡人的小说(沦陷区的张爱玲)。(13)不过,就钱著选择的研究对象来看,研究者显然偏重国统区。李书磊对1940年代的研究与钱著形成了一种互补(14),《1942:走向民间》一方面讨论了国统区的创作,比如郭沫若的历史剧《屈原》和《虎符》所表达的意识形态意义;另一方面,则着重论述延安的文化生活和文人文事。李著最鲜明的特点是他将思想文化史和文化制度史纳入了研究视野,加重了文人生活的部分,呈现出文学生产中复杂的精神和生态,从而使延安文学更全面更清晰地得以呈现。这种研究方法在关于延安的其他研究成果中也有体现,如朱鸿召和吴敏对延安文人生活、文人心态的研究;王培元围绕延安鲁艺展开的对延安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分析;李洁非对延安时期文学、知识分子和文化的研究等等。(15)李书磊曾憾于没能论及沦陷区(特别是北平和上海)的文学,2006年翻译出版的《被冷落的缪斯》对此有所弥补。著者在前言中已经明确表示要将鲜有论及的沦陷区文学纳入中国现代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主流中去(16)。这项研究成果虽然早于1980年面世,但著者讨论的沦陷区的古装戏、随笔性散文以及对文载道、纪果庵、吴兴华、杨绛的分析今天读来仍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黄心村的《乱世书写》,则更为详尽地讨论了沦陷时期上海的文学景观。 一直以来,海外学者对1949年之后的“当代文学”研究相对薄弱,认为当代文学有待“经典化”也影响了海外学者对其作出学术反应(17),因此,国内学者对1950-1970年代文学的研究更显突出和重要。尤其是近些年来,当代文学的研究开始摆脱对西方概念和理论的依赖,形成了一些具有独创性的文学史论述。陈思和提出“战争文化心理”、“潜在写作”、“民间隐形结构”等概念,力图呈现出时代“共名”下的文学的多个层面。(18)在这种文学史观的观照下,1950-1970年代那些能够表达出民间讯息、彰显出新的社会矛盾、体现出时代多层面性以及能够被纳入“潜在写作”和“地下文学”的文本得到了研究者的重视。洪子诚则重视对1950-1970年代文学规范和文学环境的描述,对文艺界矛盾和冲突的呈现,对作家群更迭、题材转变的分析,这成为进入历史的另一种角度。(19)李扬选取1950-1970年代被确认为经典的文本,如《青春之歌》《创业史》《红旗谱》等进行再解读,他通过具体文本进入历史,讨论文本如何“生产”历史和意识形态,从而对文学史写作中的相关问题,比如左翼文学的现代性意义、文学发展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等提出另一种解答的可能性,同时也质疑以“一体化”、“文学生产”这样的范畴来描述或阐释1950-1970年代文学的有效性。(20)或许是受文化研究的影响,国内学者也注意到了与文学相关的其他艺术形式在1950-1970年代文学/文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歌剧和芭蕾舞剧的《白毛女》、革命样板戏(21)《红灯记》、电影《青春之歌》等都曾受到研究者的关注。但海外学者在这方面走得更远。比如钟雪萍通过追述“青年”、“青春”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话语谱系,分析1950年代开始主流话语将“青年”置换成“青春”的意识形态诉求,并以电影《女篮五号》为例,解读出文本在宣传“青春万岁”,追求无私、律己、拼搏、向上、男女平等的时代主题的同时所泄露出的个人欲望和幻想,而电影镜头对精致考究的物质细节不经意的描述冲淡了电影承载的政治信息,成为电影最大的“反讽”(irony)(22)。TinaMaiChen将电影放置在1950-1970年代现代化、民族建构和个人改造的语境中,讨论如何建构起反映现代化、解放、国家统一、男女平等这些主流意识形态的电影实践,这其中除了对电影创作、电影评论的直接介入外,还包括通过纸媒(如《大众电影》这样的电影杂志)来解析电影,以塑造理想的观众/国民;通过组织起农村放映队(“白天是社员,晚上是放映员”),将宣传意识形态的影片带到广袤农村的角角落落等众多宣传电影的方式。(23)除了电影之外,海外学者也关注美术领域,比如JamesFlath将建国初年的年画和月份牌作为研究对象,讨论民国时期颇具家庭性的年画和商业性的月份牌如何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被改造成传达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宣传画,而在这场从形式到内容,乃至身份的脱胎换骨中,旧有的年画和月份牌如何借助自身传统和审美经验有限度地中和因政治话语的介入而带来的紧张关系。(24)海外学者在其他艺术领域的批评实践不仅拓宽了文学研究的领域,也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和理解这个时代的文学。(25) 三在王德威教授看来,“重写文学史”至少面临两个挑战,一是追问中国现代的开端,二是讨论“什么是文学”。前者是如何切入20世纪中国文学的问题,而后者既需要参照西方的文学定义又需要面对和正视中国的文学传统。20世纪的中国文学虽然基本延续了西方定义的文学,但也同时在直接或间接地回应自己的文学传统,那是“一种符号、一种气质、一种图像、一种文明”(26)。换言之,后者所涉及的是如何处理受西方影响的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中国经验”问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和学理基础是它与中国现代化历史、中国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现代性带给中国社会或者中国现代文学的不仅仅是问题,还包括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人对自身生存形式的认知,它深植于我们的经验和体验中。因此,对中国文学现代性问题的思考不能只关注知识话语的建构,还应立足于切实的中国经验。1985年中国小说界出现的寻找自己民族文化之“根”的思潮和模仿西方现代派表现手法进行的先锋创作实验便是两种殊途同归的回应方式。 然而精心装扮过的民族性容易成为西方视域中的“东方奇观”,这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满足了西方的阅读期待,而无法建构出民族认同;刻意学习并模仿出来的现代感在令国人感到陌生的同时也未见得到西方的认可。因此周蕾在其中国文学研究中赋予自己“同时批判西方理论思想的霸权地位,以及中国文学领域中根深蒂固的诠释方式”的双重任务,并借用三好将夫讨论日本文学的观点来阐明自己对中国文学的看法,即:中国文学与其他任何国族或地域的产物一样,只有与具体的时间空间相联系才能够被定义,即便它特别显著地被当做是“中国的”,也并不具有形而上的绝对意义(27)。周蕾的理论预设的确开创了一种重新阅读现代中国书写的方式,是希望将她的研究对象(西化了的中国主体性)放置在具体的时空中,借助“中国”与“西方”之间辩证的摇摆的不稳定性来呈现。不过周蕾本人的成长和学术背景决定了她不大可能采取这种中西之间的辩证立场来阅读中国文本,她在津津乐道于众多的西方理论并将其层层叠叠地覆盖在冰心、丁玲、巴金、茅盾、萧红等人的文本上,显现出中国经验的匮乏和误读。虽然有学者指出,在民族国家这个“想象的共同体”中,所谓“中国性”、“中国问题”乃至“中国方法”都是“假问题”,而对“民族主义”的声张则往往让我们以反西方的方式不断落入西方主义的陷阱,因此,“在文学研究中,无论怎样刻意规定,中国的文学史家和文学批判家都已经不可能依靠纯粹的‘中国方法’研究‘中国问题’了”(28)。这样的观点有其理论背景和论述语境。但是只要我们承认存在承载这个“想象的共同体”的物质外壳,存在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之外的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存在属于我们的历史片段和集体记忆,那么这个与西方存在差异的“中国”问题就会显现。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文学研究者不满于西方文论与中国文学实践的简单嫁接,希望找到研究中国文学的新方法。事实上,对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考量离不开具体的语境,这便要求我们回到历史/史料中去,重新追问中国文学为何“现代”,又怎样“现代”,对中国文学的现代性问题做历史化的处理。如果我们不否认在西方现代性之外还有其他现代性表现形式存在的可能,那么就完全可以抛开既定的中/西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进入历史,在饱满而非单薄的历史语境中呈现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复杂状况,或者正如王德威所言:“文学和历史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应该是建构和解构文学(后)现代性的最佳起点。”(29)#p#分页标题#e# 此外,就具体的创作实践而言,中国现代小说虽然在“西方”的影响下催生,但其对传统叙事资源的择取却从未中断,鲁迅之于神话,沈从文之于唐传奇,废名之于六朝散文和唐人绝句,汪曾祺之于明代小品,阿城之于笔记小说都是很好的例子。特别是近十年来,许多作家都经历了对中国传统再确认的过程,格非的《人面桃花》、莫言的《生死疲劳》和王安忆的《天香》等都是这种实践的典范文本。文学创作是“中国经验”的呈现,相应地,文学理论也可以尝试从解读“中国经验”的古代文论中汲取养分,以弥补单纯依赖西方理论所造成的“水土不服”。所以,中国古代文论的创造性转换,既面对西方,又从传统出发,呈现丰富复杂的“中国经验”,并揭示这种经验在“世界文学”中的特性,依然是一个艰巨的问题。
文学理论论文:浅议生态文化视野下的文学理论教学创新 论文关键词:生态文化 文学理论 教学创新 论文摘要:生态文明时代到来之际文学理论的内在变革已提上日程,与之相关的文学理论教学也需适时而变。总体来说教学创新之处有三:一是教学理念上倡导塑造“天人舍一”的整体生态文论观;二是教学范式上提出以生态学视角展开研究型教学;三是教学延伸环节上,教学前提倡细读与生态文学相关的文本,教学后启发学生进行自主式的生态批评。 当下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催生着生态文化的迅速崛起。和以科学主义为主导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相比,这无疑是一种深刻的文化转向。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思想学术前沿敏感领域的文学理论界,20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要探索“生态文艺学”、“生态美学”和“生态批评”,并对此进行了持续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有影响的理论范畴、命题,并以当代中国生态美学的理论建构为依托,对中国古代文论的生态智慧进行了别开生面的清理。文艺学研究中的生态维度,对文学创作、对建设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也成为更新文学理论的教学内容、提升文学理论课程的时代特色的推手,并为文学理论的教学改革提供新的理论资源。 一、塑造“天人合一”的整体生态文论观 当代著名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哲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创建了意义深远的自然价值论,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生态整体主义的世界观。他认为自然是生命的系统,是呈现为完整、美丽的生命共同体。自然之美具有关联性,起于人与世界的交感中。这种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观察世界、解释世界的观点和方法,不仅与马克思、恩格斯恪守的把人、社会和自然的相互关系作为理论研究出发点的原则相一致,而且也暗合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的天人合一的观念。 基于此,在文学理论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立足于宏观层面,引导学生理解把握文论的体系框架、学科品格、研究视角等基础性问题,还是从微观入手,引领学生学习若干基本知识要点,如文学的语言特性、诗歌的韵律节奏、文本的二度创作等等,都需树立一个核心的教学理念,即:通过塑造“天人合一”的整体生态文论观,向现代社会和未来培养一批着眼整体、承续历史、善待自然的具有浓郁生态情怀的知识分子。 如何帮助学生在文学和文论的领域里自觉运用生态的意识去审美,如何使他们在文学审美的层面上认识到人即自然、自然即人,天人合一的境界实则就是自然与人和谐共存的至高之境?方法自是众多,其中的一种“无法之法”是最佳途径之一。具体来说,“无法之法”中的“无法”当然不是毫无方法,作为“法”之一种,它是更高层次的方法,通过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灵活有度的协调综合,打造理论学习的自由空间。譬如美国当代文艺美学家M.H.艾布拉姆斯提出的文学四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知识点,教师可采用多种方法教学: (1)以先闻道者的身份,结合多媒体教学手段介绍学生多了解我国古代儒家人体天道、亲善和谐的主张,道家向往回归自然的志趣,历代文人在诗文中表达出的对天人合一真谛的体悟。多阅读马列文论中与此相关的章节内容。多接触当代生态环境、生态哲学、生态文学的热点问题和相关见解,在全方位多层次了解人与宇宙生态关系的基础上再回到四要素问题本身时,学生的知识视野已极大开阔,对问题的纵横维度的理解必然深刻许多。 (2)以伙伴者的身份,启发学生结合个人见闻和阅读、写作实践,通过以己及人、以人观理的过程,以臻“以理观理”之境,这样的思考过程因结合个人体会而更易产生超越于书本知识的独特的切身之感。 (3)以组织者的身份,发起学生之间的交流讨论,若条件许可,还可组织学生就此问题专访某位作家或批评家来加深理解。这种从课堂之内的知识传授向课堂之外的实践课程的转换,将带给学生新鲜活泼的学习乐趣和生动感受。 (4)以上三种具体方法综合运用,“独语式”、“对话式”、“互动式”教学模式交叉使用,授课形式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因地制宜。既将“无法之法”化为无形,又使它真正落到实处。 二、以生态学视角展开研究型教学 在当今大力推进素质和创新教育的时代背景下,研究型教学范式是相对于以往以单向性知识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范式提出的一种全新理念。以生态学视角展开研究型教学范式的现代价值不局限于教学方法的创新,而是通过其课程教学过程中塑造“天人合一”整体生态文论观的核心理念,将教学和科研统一起来,使教学和研究自由的思想渗入课堂内外,从而实现教学目标的创新设计、促进生态文论知识的有效生成。据此,以生态学视角展开的研究型教学范式在结构特性和课程价值方面至少具备以下三点: (1)教学和科研统一于教学身份的双重性上。研究型教学实践中,教师和学生都兼有双重身份:教师既是教学者,又是研究者,从事的是研究性教学:学生既是学习者,也是研究者,从事的是研究性学习。教学过程不是一边倒的灌输知识,而将学生视为平等对话的伙伴,一则有计划的培养学生的质疑本能和问题意识,比如从根本上质疑:生态文论与过去文论的区别何在?是否所有的生态学原则都能解释文学艺术现象?二则有步骤的培养学生主动探索和研究的精神,比如启发学生由浅入深的思考人们在文学艺术中如何表达了他们的生态意识?怎样勾勒文学表现生态意识的历史过程?怎样解决文学在表现生态意识时所体现出来的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如何确立生态文论和生态批评的一般理论标准?诸如此类的重要问题不是一时一地凭一己之力所能解决的,这项事业注定了教学与科研的不可分离。只有教师和学生通力合作,在研究型教学范式里,教学和科研的有机统一中才能逐步得以解答。 (2)独立与创新孕育于教学平台的民主性中。学术自由是高等教育活的灵魂,民主的教学平台上,学生拥有充分的话语权和表达权,师生之间可以平等的进行教学沟通和学术讨论。正是在这种和谐开放的教学环境中,学生才能养成宝贵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才有足够的学术勇气去解构一直奉为圭臬的人本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才有足够宽广的学术胸襟去建构天人合一、心物交感的中和协调的生态观。 (3)互动与合作贯穿于教学形式的协作性里。闻道求知是大学的独特学术品性,开展学习协作是达到这种品性的必要途径。个人化的闭门式学习和研究,必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只有懂得与人互动,才能使个人的研究成果与他人的研究成果形成对照,从而在更高层面上探求新知;只有懂得与人协作,才能从更深立意上懂得万物共生、并行不悖的生态智慧。 三、倡导文本细读,启动生态批评 建构整体的生态文论观,除了必要的以生态学视角切入的研究型教学之外,还需要在课堂教学的前后环节有所延伸。具体来说以下两个方面不容忽视: (1)教学之前倡导学生多读、细读与生态文化相关的文学文本。生态文论是对生态文学的理论观照和规律总结,是“文学研究的绿色化”。因此在进入系统的生态文论学习前,对生态文学文本广泛阅读、积累充分的感性体验是十分必要的。与生态文学相关的文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凸显生态意识的经典之作,如被誉为西方乃至全球“绿色圣徒”的美国作家梭罗,其代表作《瓦尔登湖》从一部不受人重视的普通浪漫主义之作,一跃成为人类生态文明史上最伟大的杰作。除此外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优秀文本,如享誉世界文坛的《与狼共度》(莫厄特)、《寂静的春天》(卡森)、《诉讼笔录》(勒克莱齐)等,我国的生态文本如《怀念狼》(贾平凹)、《水中的黄昏》(蒋子龙)、《拯救大地》、《守望家园》(徐刚),《只有一条江》(岳非丘)等。另一类是传统意义上的经典文本,在现实的生态语境下,可以转换现代生态视角,重新进行解读,如《白鲸》、《鲁滨逊漂流记》、《浮士德》等一系列文学名著。如何在当下呼吁生态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的冷静期重新审视此类文本中表现出的人对自然的征服?如何历史的、公允的全面评价?这样的思考有赖于相关的文本细读,而有所思,才能有所学。 (2)教学之后启发鼓励学生展开自主式的生态批评。立意高远的生态批评,是一种深刻的文化批评,它根植于诚挚的现实关怀和深切的忧患意识,从来不是困囿于象牙塔中、显摆深奥理论的文字游戏。因此,课堂之外教师启发鼓励学生展开多种形式的生态批评,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理论、驾驭理论的实践才能,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宽广开阔的生态理论视野,在多维度、多层次的生态观照中,养成一种难能可贵的生态意识、理性精神和诗性思辨。通过展开自主式的生态批评,使理论的学习有了切实的用武之地,有所学,是为了有所用。 文学理论论文:简析文学理论中的互文与互文性 论文摘要:汉语修辞格“互文”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但已经不太为我们所重视,在现代生活中更缺乏普遍运用,所以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而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强调文本间关系的文学理论概念“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在我国却几乎是被简单地认作“互文”。虽然两者在语言科学、思维认知、表达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联系或暗合之处,但“互文”、“互文性”两个概念应该只是一种字面上的巧合,没有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分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涵义与运用也大不一样,更不是一个概念。 论文关键词:修辞;互文;文学批评;互文性;后现代主义 作为汉语修辞格的“互文”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但已经不太为我们所重视,在现代生活中更缺乏有意识的普遍运用,所以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而西方20世纪后期兴起的一个后现代主义的、强调文本间关系的文学理论概念“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在我国却几乎是被约定俗成地翻译成“互文”。笔者认为,虽然两者在语言科学、思维认知、表达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联系或暗合之处,但“互文”、“互文性”两个概念应该只是字面上的一种巧合,没有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涵义与运用也大不一样。对莳者,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后者,我们则要敢于“拿来”,更要善于“拿来”。 一、互文 互文即所谓“互文见义”,是基于文体限制或表达的特别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有关联或存在对应关系,能互相补充、互相渗透或互相限制、互相说明的语言结构单位按一定顺序罗列在一起,以起到言简意深、委婉错杂等特定艺术效果的修辞手法。互文是古诗文中习见的表达方式,在中国文化中,这种表达方式在汉唐以前甚至在语言大发展的春秋时期就已经取得长足发展,臻于成熟。所以说,互文的传统或传统的互文,都该是有所本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百年前新文化运动兴起、白话文产生发展之后,互文这一表达方式运用渐少,似乎被我们束之高阁,日渐与我们隔膜、生疏,以至于现在我们大家包括各类大中小学校语文教师们淡到互文,每每也就是“古代诗词作家在进行诗歌创作时用到的一种修辞手法”,最多也只不过是把互文当作一种已经“死去的艺术”来欣赏,这一现实应引起我们高度警觉。这种认识既割裂了传统,又可能扼杀了互文生存、发展的生机。 实际上,在我们身边,日常生活、影视作品、书面表达诸方面,互文运用是屡见不鲜的,却每每被我们轻易地放过;或被同时体现出来的排比等常见修辞手法所掩盖,不被我们读者、听众所关注,甚至是被作者自己所轻忽。 如我们熟知的“前不巴村,后不着店”、“有功必赏,无过不罚”、“翻来覆去”、“左一道沟,右一道坎”、“风里来,雨里去”、“东一榔头西一棒”、“生儿育女”等等,哪一句不是互文表达,哪一句不是现代汉语? 二、互文性、互文本 “互文性”是西方20世纪后期兴起的一种强调文本间关系的文学理论的核心概念,通常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文本之间发生的“交互”关系。作为“对历史主义和新批评的一次反拨”,所谓“互文性”作为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文本策略,渗透于多种后现代文学中(包括元小说、元诗歌、反叙事、纯小说、戏仿、拼贴等等)。它是一种价值自由的批评实践,是所谓“互文性革命”——结构主义批评家在放弃历史主义和进化论模式之后,尝试应用互文性理论,来看待和定位人文、社会乃至自然科学各学科之间关系的批评实践。这种批评实践并不隶属于某个特定的批评团体,而是与20世纪欧洲好几场重要的知识运动相关,例如结构主义语言学、精神分析学、马克思主义、俄国形式主义和解构主义。其代表人物包括巴赫金、哈罗德·布鲁姆、罗兰-巴特与朱丽娅·克里斯蒂娃等。真正推动互文性革命并从理论上系统建构起文本与互文性观念的,当推巴黎的两位著名批评家——巴特和克里斯蒂娃。 (一)文本,以及巴赫金的对话概念、狂欢理论 我们知道,在布鲁姆“影响的焦虑”理论中,互文性不过是两个个体诗人之间的影响关系。而巴赫金则提倡一种文本的互动理解。 从批评理论的角度看,对于文学文本的互动理解,其实在英美文学批评乃至文学创作中并不鲜见。18世纪初,亚历山大·蒲伯曾在维吉尔的作品中发现了荷马,蒲伯确信,一首诗在模仿自然方面的优劣,取决于它的互文性,或者说取决于它对前文本的模仿;艾略特也认为任何艺术作品都会融入过去与现在的系统,必然对过去和现在的互文本发生作用。尤其在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乔伊斯利用荷马史诗的情节敷设他的篇章,并在两个文本问确立了一种肯定的互文关系;又通过诸多的作者自我指涉,形成了一种内文本关系;还因对荷马人物的改造不能表现出一种否定的互文关系——无论是吸收还是破坏、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无论是自我引用还是自我指涉,特定的此文本总是与某个或某些前文本纠缠在一起;同时,读者或批评家总能在作品中识别出这个特定文本与其特定先驱文本的交织关系。 巴赫金从对拉伯雷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研究、从小说中各种外文学文本存在的现象考察出发,把文本中的每一种表达,都看作是众多声音交叉、渗透与对话的结果。巴赫金把这种共存互动称之为小说的“多声部”或“复调”现实,并用“文学狂欢化”概念来支持他的对话理论。他倾向于把世界和人生看作一种共时结构,偏爱把文学置于文学之外的象征性语境之中,借以由此造就一个杂乱拥挤的互话语空间,创造一个众声喧哗却又是内在和谐的弹性环境,从而赋予语言或意义某种不确定性。 巴赫金提出上述理论时,并未预见到文学符号学的发展趋势。可他的狂欢化概念至少暗示或强调了在文学批评、人类学、社会学等领域间建立一种互文性理论的可能性。所以克里斯蒂娃说:互文性概念虽不是由巴赫金直接提出,却可以在他的著作中推导出来。 (二)巴特、克里斯蒂娃与“互文性革命” 1973年,巴特几乎在发表《文本的快感》的同时,发表了著名论文《文本的理论》,文中他试图回答“文本是什么”。在他看来,文本不是作品,也不是客体,甚至不是一个概念,文本产生于读者与文字间的关系空间,它是一个生产场所;文本作为生产活动,它生产出来的不是产品,而是一个作者与读者相遇、上演戏剧、进行语言游戏的场所。巴特进而又说,文本是意指,是一种意指实践,是读者参与的意指实践过程——其核心是以矛盾形式出现的多元性。 作为著名的符号学家,克里斯蒂娃在其1966年的《语言·对话·小说》一文中开创性地提出了“intertextuality”(互文性)概念。克里斯蒂娃在进行文学批评研究时,注意到进入先后文本空间的主体。她认为,一个文本片断、句子或段落,不单是直接或间接话语中两个声音的交叉,它是无数声音交叉、无数文本介入的结果。而不同文本在不同层面的参与,则揭示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她认为分析者应该明白,她所分析的是一个特定话语的主体;而这个主体恰恰由于互文性而超越了她自己的身份,超越了词源学意义上的个人。一个创造性主体的分解,一个新的多元主体的产生——这便是克里斯蒂娃的互文性动力学。它不仅适于互文性作者,也适于互文性读者。 依据这一理论,读者阅读的过程,就是把自己的身份置于意指过程之中。他不仅将与特定文本中的不同互文本相认同,而且还必须被化简为零,被置于一种哑然失语的危机时刻。这是审美快感到来之前的准备阶段。然后,读者便可进入自由联想的过程、重构多元意义的过程、定义几乎无法定义的内涵的过程。所以结论是互文性自身具有强烈反悖与戏仿特性,而对任何文本也都有一个再创造过程。 (三)结构与解构:互文性的双向作用 互文性就是写作与阅读共享的一个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按照乔纳森·卡勒的说法,互文性实指一个话语空间。首先,互文性关系到一个文本与其它文本的对话,同时它也是一种吸收、戏仿和批评活动;其次,互文性表明文学所依赖的特殊手法与阐释运作,都具有一定的人为性甚至欺骗性。它揭示出文学作品的特殊指涉性:当一部作品表面上指涉一个世界时,它实际上是在评论其它文本并把实际指涉推延到另一时刻或另一层面,因而造成了个无休止的意指过程。如此看来,这要比布鲁姆在分析“强力诗人”时所揭示的影响模式复杂得多:譬如它会涉及特定文类的专用手法、涉及有关已知与未知事物的特殊假设、涉及比较普遍的期待与阐释运作,乃至有关特定话语的先入之见、目的思考等等。卡勒提议使用语言学研究中的预设方法(包括逻辑预设、修辞预设、语用预设等)对其进行定义、描述和使用——如卡勒所说,不管从哪种预设人手,对文学的解读终将是一种互文性解读。 结构与解构主义所展示的互文性双向作用,生动表明互文性理论所强调的对于一切话语与思维的重要性。其惊人之处在于:一方面,结构主义者可以用互文性概念支持符号科学,用它说明各种文本的结构功能,说明整体内的互文性关系,进而揭示其中的交互性文化内涵,并在方法上替代线性影响和渊源研究;另一方面,后结构主义或解构主义者利用互文性概念攻击符号科学,颠覆结构主义的中心关系网络,破解其二元对立系统,揭示众多文本中能指的自由嬉戏现象,进而突出意义的不确定性。 三、正确认识互文、互文性 首先,从上面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只是一种偶然的字面雷同,相互间没有内在联系。互文是一种结构技巧,是表达特定意指的特殊手法,其取舍或扬弃的过程甚至结果都是偶然的;而互文性则是文本确立时所受到的可能影响和文本解读过程中必然要受其它文本干扰的规律,在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互文仅仅只是一种表达方式、一种纯技巧,是中性的;而互文性则是一种批评方法,在上升为理论后又推及到历史认知,抽象为认识论,所以本身就是争议的对象。作为“对历史主义和新批评的一次反拨”,后现代主义表现形式之一的新历史主义的互文性理论,它从对文学文本之间的互文性认识转移到对文学文本与历史文本之间的互文性认识以及强调文学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学性,已经与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历史规律、历史结构、历史条件、历史范围、历史过程对历史事实解释的有效性等客观规律相违背,同时又忽略了具体的时间、空间和内外部关系对历史事实存在、发展的制衡和影响,因而是违反历史科学的,是把客观历史与历史认知、把个体认识与社会认知相割裂、相对立的。 第三,可以肯定,文学与文学之间、文学与历史之间,是不可能完全概括为互文性关系的——不同形式的文本之间的关系除具有相似性和通约性外,还必然存在着差异性和矛盾性。那种把文学与历史确证为互文性关系的认识,掩盖和遮蔽了历史本身的客观存在,是存在相当程度上的想象性、虚构性的,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是以混淆历史和文本的界限,用历史的文本形式来冒充、取代和偷换历史,把历史变成历史故事、变成文学文本、变成对历史存在的主观叙述为前提的。换言之,所指涉的不是文学与客观真实存在的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而是文学与以文本形式呈现出来的历史认识之间的关系。 四、互文的创新与互文性的运用 抒发胸怀的《卜算子·咏梅》词,从解构主义考察,应该是翻新陆游同题词作;而即或从结构主义出发去探察,大概作者也可能的确是要借陆游《卜算子·咏梅》这个隐性文本来强化自己这个显性文本的意义、深化其意指的。所以可以说这两个文本间有一定的互文性,也可以说《卜算子·咏梅》是翻新陆游旧作进行互文性运用的一个典范。 《文汇报》有一篇文章的标题是《厂长你大胆地往前走》,它是典型的“仿拟”,看到这个新闻标题就会让我们联想到耳熟能详的电影《红高粱》插曲“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这个新闻标题体现出作者对阅读主体的孕育了时代新意的共鸣已经进行了科学的预设、预期,同时它应该是的确能激起读者对往昔文本回顾,堪称“互文性”创作的成功尝试。 所以,互文性结构规律乃至解构手段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我们进行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对我们繁荣文学艺术、进行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有借鉴、指导作用,完全可以“拿来”,当然应当“拿来”!而互文运用除节约笔墨之外,还可以更好地表达作者特定的深意隐情,能表现出特定的艺术效果,我们当然也要敢于尝试,要善于运用,要重视对这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 文学理论论文:浅谈当代美国小说中的解构主义与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管窥 论文关键词:女权主义文学理论 解构主义 二元对立 论文摘要:女权主义文论的理论方法,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解构的方法,因为女权主义文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否定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压迫。作为女权主义文论的代表作,《她们自己的文学》、《一间自己的屋子》、《阁楼上的疯女人》、《寻找母亲的花园》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女权主义发展及内容,解构了男性——女性的二元对立。 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的兴起,与女权主义运动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政治运动深入到文化领域的产物。一般认为,女权主义文论的诞生是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第二次女权主义运动高潮的结果。1970年,凯特·米勒特的《性政治》的出版,标志着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的形成。此后,西方女权主义文学批评一直在不断地蓬勃发展。它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初期阶段,女权主义文学批评主要集中在批判西方文学传统中的“厌女症”。这种文学传统歧视妇女,歪曲和诋毁妇女的形象,并把众多的女作家排除在文学史之外。在第二阶段,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主要集中在发掘被父权制文学传统湮没的妇女作家和作品,同时重新评价传统文学史中的妇女作家和作品。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重要的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论著,如:帕特里夏·迈耶·斯帕克斯(patricia meyer spacks)的《女性的想象》(the female imagination,1975),埃伦·莫尔斯(ellen moers)的《文学妇女》(literary women,1976);肖沃尔特的《他们自己的文学》(a literature of their own, 1977) ,以及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 gilbert)和苏珊·古芭(susan gubar )的《阁楼上的疯女人》(the madwoman in the attic, 1979)。这一时期还出现了黑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和同性恋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第三阶段,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对文学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反思,对建立在男性文学体验基础之上关于阅读和写作的传统理论观点作了修正。女性主义文学从许多其他批评理论,如心理分析、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读者反应批评、新历史主义、黑人美学等借用了不少的观点和分析方法,从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观点和主张。 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是60年代后期源于法国的一种哲学思潮,其主要倡导者是德里达。他认为,西方的思想传统是建构在一种二元对立范式的基础上,例如:言说—书写、存在—非存在、本质—表象、事物—符号、真实—谎言、意识—无意识、男性—女性等等。并且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认为每一组的前者优于后者,比后者重要;后者是前者衍生出来的“他者”(other)。德里达对这种体现了等级差异的二元对立范式进行了批判,他把那种等级次序颠倒过来,这样,后者并不低于前者,至少具有同等的地位和同样存在的理由。而解构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为女权主义文论提供了十分有用的工具。女权主义文论的理论方法,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解构的方法,无论这种方法的实施者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中与解构主义的原则相契合。因为,女权主义文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否定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压迫,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现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进行拆解,改变这种对妇女不利的两性对立状态。 美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主要学者之一伊莱恩· 肖沃尔特(eline showalter)抛掉传统的文学史分期,根据女性文学在不同时期的特征,把妇女文学史划分为“女性”(feminine)—“女权”(feminist)—“女人”(female) 三个时期。第一时期(1840—1880):特点是妇女致力于写作,企盼达到男性文化的成就,他们不自学地接受了男子对妇女的偏见,标志之一是女性作家使用逻辑性化的假名。第二时期——1880——1920)妇女开始反抗对他们本性的歪曲,表现出昂扬的女权意识。第三时期(1920年以后)妇女既反对对男权文学的模仿,也超越了对男性的对立,他们更多地把自身的经验看作自主艺术的根源,以建立真正的女性文学。 《她们自己的文学》——肖沃尔特与女权主义文学经典的构建。她倡导建构独立的妇女文学史和女性文学经典。她认为现有的文学经典是男性中心的产物,它们排斥、忽略了妇女作家。女作家和她们的作品成了“被压抑的声音”。因此,面临女性主义批评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建构妇女自己的文学史和文学经典。《她们自己的文学》就是妇女文学史的一部开拓性著作。在此书中,肖沃尔特批判了父权制文学传统对妇女文学的偏见、压制和漠视。并从理论的深度找到了妇女文学长期遭受压制、埋没的原因。另外,《她们自己的文学》发掘出了近二百位被父权制文学传统湮没的女作家。证明了妇女有着她们自己的文学,而且妇女文学有着自己特殊的历史和传统。这部作品对美国女权主义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西方女权主义评论中的里程碑。 《一间自己的屋子》——弗吉尼亚·沃尔夫的“双性同体”观。沃尔夫的女权思想在1929年出版的《一间自己的屋子》中表现得最为直接和充分。“一个女人如果要想写小说一定要有钱,还要有一间自己的屋子。” “钱”和“一间屋子”不仅仅是它们本身,而且是一种象征,是妇女没有经济地位、没有文学传统、没有创作自由的生存状况的写照,也是妇女要进行创作的必要条件的象征。沃尔夫双性同体思想的提出,是对历史上以男性价值为仲裁者的单一价值的标准的反叛。针对两性的处世态度,她提出了男女和平共处的理想。这可以看作当代解构主义女权主义者对性别二元对立进行解构的萌芽状态的思想。 《阁楼上的疯女人》——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的“作者身份的焦虑”理论。吉尔伯特和古芭在这部著作中运用了传统的细读和意象研究的方法。她们运用了“禁闭”、“洞穴”、“天使”、“魔鬼”、“疯女人”、“女巫”等意象和隐喻来讨论女性作家的作品。女权主义批评家将女性形象在传统的男性文学中分为两类: 天使与妖妇。那些温柔美丽、顺从贤惠,为家庭默默奉献的女性被神话为天使,而那些意欲走出家庭,摆脱男权统治,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则被丑化为妖妇,为男性所厌恶和恐惧。她们认为,由于妇女被“禁闭”在由男性对她们以及对她们的潜能的界定之中,女作家们总是忧虑她们不能有所创造,担心她们永远也不能成为文学史上的“先辈”,担心写作的行为会孤立她们或者甚至会摧毁她们。为了克服对作者身份的忧虑,女作家们一方面选择男作家不太感兴趣的体裁和类型,诸如儿童谅、书信、日记等;另一方面,隐瞒自己的身份,否定自己,模仿男作家写作。这些作家通过既遵从同时又颠覆父权制文学标准,来取得真正的女性文学的权威。从而她们超越了对作者身份的焦虑。 《寻找母亲的花园》——爱丽丝·沃克的黑人女性主义观。解构和抨击男性中心文学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对妇女文学的赞美和发展,也就必然伴随着对女性文学传统的寻找。在《寻找母亲的花园》中爱丽丝·沃克指出,奴隶制和种族歧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约束、历史性地扼杀了黑人妇女的创造性。在性、种族、阶级的三重压迫下,黑人妇女在美国社会中成了真正看不见的人,被称为“世界的骡子”。沃克运用缝制百纳被和培育鲜花这种无语的艺术形式隐喻黑人妇女受到压制的创造力,号召人们寻找黑人文学母系,反对歧视黑人妇女文学的种种谬论,旨在向世人昭示黑人女作家有着与本国黑人男作家及白人女作家一样可靠的历史传统。深受这种传统影响的不仅仅是爱丽丝.沃克,还有像佐拉·尼尔、赫斯顿、托尼·莫里森等许许多多黑人妇女作家。这些作家以独特的黑人女性主义审美观和身为女性双重身份(既是黑人又是女人)的独特经历,充分描述了黑人女性在美国社会的生存状态和她们的奋斗历程。 女权主义文论的理论方法,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解构的方法。因为女权主义文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否定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压迫,所以解构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为女权主义文论提供了十分有用的工具。解构主义为女权主义文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妇女运动的宗旨不应只是得到与男人平等的权利和地位,而是要怀疑所有的地位与权力,以避免将原有的对立双方简单地进行反转。这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对于全面消解二元对立,从而建立全新的、不排除差异又不存在压迫的女性文化是至关重要的。 文学理论论文:简析文学理论中的互文与互文性 论文摘要:汉语修辞格“互文”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但已经不太为我们所重视,在现代生活中更缺乏普遍运用,所以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而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强调文本间关系的文学理论概念“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在我国却几乎是被简单地认作“互文”。虽然两者在语言科学、思维认知、表达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联系或暗合之处,但“互文”、“互文性”两个概念应该只是一种字面上的巧合,没有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分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涵义与运用也大不一样,更不是一个概念。 论文关键词:修辞;互文;文学批评;互文性;后现代主义 作为汉语修辞格的“互文”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但已经不太为我们所重视,在现代生活中更缺乏有意识的普遍运用,所以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而西方20世纪后期兴起的一个后现代主义的、强调文本间关系的文学理论概念“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在我国却几乎是被约定俗成地翻译成“互文”。笔者认为,虽然两者在语言科学、思维认知、表达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联系或暗合之处,但“互文”、“互文性”两个概念应该只是字面上的一种巧合,没有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涵义与运用也大不一样。对莳者,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后者,我们则要敢于“拿来”,更要善于“拿来”。 一、互文 互文即所谓“互文见义”,是基于文体限制或表达的特别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有关联或存在对应关系,能互相补充、互相渗透或互相限制、互相说明的语言结构单位按一定顺序罗列在一起,以起到言简意深、委婉错杂等特定艺术效果的修辞手法。互文是古诗文中习见的表达方式,在中国文化中,这种表达方式在汉唐以前甚至在语言大发展的春秋时期就已经取得长足发展,臻于成熟。所以说,互文的传统或传统的互文,都该是有所本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百年前新文化运动兴起、白话文产生发展之后,互文这一表达方式运用渐少,似乎被我们束之高阁,日渐与我们隔膜、生疏,以至于现在我们大家包括各类大中小学校语文教师们淡到互文,每每也就是“古代诗词作家在进行诗歌创作时用到的一种修辞手法”,最多也只不过是把互文当作一种已经“死去的艺术”来欣赏,这一现实应引起我们高度警觉。这种认识既割裂了传统,又可能扼杀了互文生存、发展的生机。 实际上,在我们身边,日常生活、影视作品、书面表达诸方面,互文运用是屡见不鲜的,却每每被我们轻易地放过;或被同时体现出来的排比等常见修辞手法所掩盖,不被我们读者、听众所关注,甚至是被作者自己所轻忽。 如我们熟知的“前不巴村,后不着店”、“有功必赏,无过不罚”、“翻来覆去”、“左一道沟,右一道坎”、“风里来,雨里去”、“东一榔头西一棒”、“生儿育女”等等,哪一句不是互文表达,哪一句不是现代汉语? 二、互文性、互文本 “互文性”是西方20世纪后期兴起的一种强调文本间关系的文学理论的核心概念,通常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文本之间发生的“交互”关系。作为“对历史主义和新批评的一次反拨”,所谓“互文性”作为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文本策略,渗透于多种后现代文学中(包括元小说、元诗歌、反叙事、纯小说、戏仿、拼贴等等)。它是一种价值自由的批评实践,是所谓“互文性革命”——结构主义批评家在放弃历史主义和进化论模式之后,尝试应用互文性理论,来看待和定位人文、社会乃至自然科学各学科之间关系的批评实践。这种批评实践并不隶属于某个特定的批评团体,而是与20世纪欧洲好几场重要的知识运动相关,例如结构主义语言学、精神分析学、马克思主义、俄国形式主义和解构主义。其代表人物包括巴赫金、哈罗德·布鲁姆、罗兰-巴特与朱丽娅·克里斯蒂娃等。真正推动互文性革命并从理论上系统建构起文本与互文性观念的,当推巴黎的两位著名批评家——巴特和克里斯蒂娃。 (一)文本,以及巴赫金的对话概念、狂欢理论 我们知道,在布鲁姆“影响的焦虑”理论中,互文性不过是两个个体诗人之间的影响关系。而巴赫金则提倡一种文本的互动理解。 从批评理论的角度看,对于文学文本的互动理解,其实在英美文学批评乃至文学创作中并不鲜见。18世纪初,亚历山大·蒲伯曾在维吉尔的作品中发现了荷马,蒲伯确信,一首诗在模仿自然方面的优劣,取决于它的互文性,或者说取决于它对前文本的模仿;艾略特也认为任何艺术作品都会融入过去与现在的系统,必然对过去和现在的互文本发生作用。尤其在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乔伊斯利用荷马史诗的情节敷设他的篇章,并在两个文本问确立了一种肯定的互文关系;又通过诸多的作者自我指涉,形成了一种内文本关系;还因对荷马人物的改造不能表现出一种否定的互文关系——无论是吸收还是破坏、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无论是自我引用还是自我指涉,特定的此文本总是与某个或某些前文本纠缠在一起;同时,读者或批评家总能在作品中识别出这个特定文本与其特定先驱文本的交织关系。 巴赫金从对拉伯雷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研究、从小说中各种外文学文本存在的现象考察出发,把文本中的每一种表达,都看作是众多声音交叉、渗透与对话的结果。巴赫金把这种共存互动称之为小说的“多声部”或“复调”现实,并用“文学狂欢化”概念来支持他的对话理论。他倾向于把世界和人生看作一种共时结构,偏爱把文学置于文学之外的象征性语境之中,借以由此造就一个杂乱拥挤的互话语空间,创造一个众声喧哗却又是内在和谐的弹性环境,从而赋予语言或意义某种不确定性。 巴赫金提出上述理论时,并未预见到文学符号学的发展趋势。可他的狂欢化概念至少暗示或强调了在文学批评、人类学、社会学等领域间建立一种互文性理论的可能性。所以克里斯蒂娃说:互文性概念虽不是由巴赫金直接提出,却可以在他的著作中推导出来。 (二)巴特、克里斯蒂娃与“互文性革命” 1973年,巴特几乎在发表《文本的快感》的同时,发表了著名论文《文本的理论》,文中他试图回答“文本是什么”。在他看来,文本不是作品,也不是客体,甚至不是一个概念,文本产生于读者与文字间的关系空间,它是一个生产场所;文本作为生产活动,它生产出来的不是产品,而是一个作者与读者相遇、上演戏剧、进行语言游戏的场所。巴特进而又说,文本是意指,是一种意指实践,是读者参与的意指实践过程——其核心是以矛盾形式出现的多元性。 作为著名的符号学家,克里斯蒂娃在其1966年的《语言·对话·小说》一文中开创性地提出了“intertextuality”(互文性)概念。克里斯蒂娃在进行文学批评研究时,注意到进入先后文本空间的主体。她认为,一个文本片断、句子或段落,不单是直接或间接话语中两个声音的交叉,它是无数声音交叉、无数文本介入的结果。而不同文本在不同层面的参与,则揭示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她认为分析者应该明白,她所分析的是一个特定话语的主体;而这个主体恰恰由于互文性而超越了她自己的身份,超越了词源学意义上的个人。一个创造性主体的分解,一个新的多元主体的产生——这便是克里斯蒂娃的互文性动力学。它不仅适于互文性作者,也适于互文性读者。 依据这一理论,读者阅读的过程,就是把自己的身份置于意指过程之中。他不仅将与特定文本中的不同互文本相认同,而且还必须被化简为零,被置于一种哑然失语的危机时刻。这是审美快感到来之前的准备阶段。然后,读者便可进入自由联想的过程、重构多元意义的过程、定义几乎无法定义的内涵的过程。所以结论是互文性自身具有强烈反悖与戏仿特性,而对任何文本也都有一个再创造过程。 (三)结构与解构:互文性的双向作用 互文性就是写作与阅读共享的一个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按照乔纳森·卡勒的说法,互文性实指一个话语空间。首先,互文性关系到一个文本与其它文本的对话,同时它也是一种吸收、戏仿和批评活动;其次,互文性表明文学所依赖的特殊手法与阐释运作,都具有一定的人为性甚至欺骗性。它揭示出文学作品的特殊指涉性:当一部作品表面上指涉一个世界时,它实际上是在评论其它文本并把实际指涉推延到另一时刻或另一层面,因而造成了个无休止的意指过程。如此看来,这要比布鲁姆在分析“强力诗人”时所揭示的影响模式复杂得多:譬如它会涉及特定文类的专用手法、涉及有关已知与未知事物的特殊假设、涉及比较普遍的期待与阐释运作,乃至有关特定话语的先入之见、目的思考等等。卡勒提议使用语言学研究中的预设方法(包括逻辑预设、修辞预设、语用预设等)对其进行定义、描述和使用——如卡勒所说,不管从哪种预设人手,对文学的解读终将是一种互文性解读。 结构与解构主义所展示的互文性双向作用,生动表明互文性理论所强调的对于一切话语与思维的重要性。其惊人之处在于:一方面,结构主义者可以用互文性概念支持符号科学,用它说明各种文本的结构功能,说明整体内的互文性关系,进而揭示其中的交互性文化内涵,并在方法上替代线性影响和渊源研究;另一方面,后结构主义或解构主义者利用互文性概念攻击符号科学,颠覆结构主义的中心关系网络,破解其二元对立系统,揭示众多文本中能指的自由嬉戏现象,进而突出意义的不确定性。 三、正确认识互文、互文性 首先,从上面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只是一种偶然的字面雷同,相互间没有内在联系。互文是一种结构技巧,是表达特定意指的特殊手法,其取舍或扬弃的过程甚至结果都是偶然的;而互文性则是文本确立时所受到的可能影响和文本解读过程中必然要受其它文本干扰的规律,在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互文仅仅只是一种表达方式、一种纯技巧,是中性的;而互文性则是一种批评方法,在上升为理论后又推及到历史认知,抽象为认识论,所以本身就是争议的对象。作为“对历史主义和新批评的一次反拨”,后现代主义表现形式之一的新历史主义的互文性理论,它从对文学文本之间的互文性认识转移到对文学文本与历史文本之间的互文性认识以及强调文学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学性,已经与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历史规律、历史结构、历史条件、历史范围、历史过程对历史事实解释的有效性等客观规律相违背,同时又忽略了具体的时间、空间和内外部关系对历史事实存在、发展的制衡和影响,因而是违反历史科学的,是把客观历史与历史认知、把个体认识与社会认知相割裂、相对立的。 第三,可以肯定,文学与文学之间、文学与历史之间,是不可能完全概括为互文性关系的——不同形式的文本之间的关系除具有相似性和通约性外,还必然存在着差异性和矛盾性。那种把文学与历史确证为互文性关系的认识,掩盖和遮蔽了历史本身的客观存在,是存在相当程度上的想象性、虚构性的,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是以混淆历史和文本的界限,用历史的文本形式来冒充、取代和偷换历史,把历史变成历史故事、变成文学文本、变成对历史存在的主观叙述为前提的。换言之,所指涉的不是文学与客观真实存在的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而是文学与以文本形式呈现出来的历史认识之间的关系。 四、互文的创新与互文性的运用 抒发胸怀的《卜算子·咏梅》词,从解构主义考察,应该是翻新陆游同题词作;而即或从结构主义出发去探察,大概作者也可能的确是要借陆游《卜算子·咏梅》这个隐性文本来强化自己这个显性文本的意义、深化其意指的。所以可以说这两个文本间有一定的互文性,也可以说《卜算子·咏梅》是翻新陆游旧作进行互文性运用的一个典范。 《文汇报》有一篇文章的标题是《厂长你大胆地往前走》,它是典型的“仿拟”,看到这个新闻标题就会让我们联想到耳熟能详的电影《红高粱》插曲“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这个新闻标题体现出作者对阅读主体的孕育了时代新意的共鸣已经进行了科学的预设、预期,同时它应该是的确能激起读者对往昔文本回顾,堪称“互文性”创作的成功尝试。 所以,互文性结构规律乃至解构手段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我们进行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对我们繁荣文学艺术、进行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有借鉴、指导作用,完全可以“拿来”,当然应当“拿来”!而互文运用除节约笔墨之外,还可以更好地表达作者特定的深意隐情,能表现出特定的艺术效果,我们当然也要敢于尝试,要善于运用,要重视对这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 文学理论论文:浅谈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价值 论文关键词:古代文学 理论 价值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几大价值进行分析与阐述,以实现古代文学研究的现实意义。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是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思想内涵,以及高尚的人格、渊源的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思想、智慧、感情以及真善美的融合结晶。 1.文化内涵价值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多是包含了政治、杂话、史志中的非自觉性理论,即使在《二十四诗品》、《文心雕龙》等纯粹性文学作品中,也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为现代化阐述从客观上留下广阔思考空间、与话语空间,并形成多维度研究。因此,今人多从儒、道、释等角度出发,也有人从民俗、历史、书法、音乐、绘画、文献、经学、考据等多方面学科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例如童庆炳老师在《中国古代文论的现实意义》一书中,就是以文艺心理学为出发点,阐述了古代文学理论中的“郁陶”、“蓄愤”等思想,并提出更有见解性、更加科学的观点。针对古代文学这一特征,以文化经济学为出发点,认为这是一个富矿型学科。虽然它作为传统学科,必然出现很多超积累研究现象,且学术人口超编严重,但是由于它的内存丰富,并可提供多元化学术选题,因此不会出现“词穷”、“学术撞车”等现象,这也是其天然、科学的优势,利于不断积累价值。 2.文学现象的阐释价值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是对古代文学现象的直接阐述,同时是现代文学研究的重点对象,可发挥“以古释古”的作用。由于它没有时代的差距和语境的隔阂,因此具有现代文论中缺乏的直接性、有效性。例如以金圣叹的“草蛇灰线法”解释《水浒传》的结构,远比利用现代叙事学晦涩、繁琐的理论更明确;而利用庄子“坐忘”、“心斋”等思想分析苏东坡的“书晁补之所藏与可画竹诗”,比本格森的直觉主义观点阐述得更到位、更深刻。当然,这种“以古释谷”仅是诸多阐释方法的其中一种,而任何一种方法都不是唯一的,但可以发生独特效果,可见中国文学理论的价值性。再加上先天近缘的便利性,在阐述古代文学时,古代文学理论更具有优先性。因此,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并不仅是“知识考古学”,而是更具备现实意义。 3.社会政治价值 社会政治功能是古代文学理论的最主要价值,历代文学家都对此研究非常重视。由于这种功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因此促进文学理论直接参与到现实政治斗争中,并从中获得较好的政治功利效益。例如,孔子的“事君”、“事父”说,学《诗》“授政”说等,就是政治观点的典型代表,它对文学服务于社会政治提出了客观要求,并担负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 反对文学中的“嘲风月、弄花草”等行为,批判脱离现实社会,这是积极进步的价值观。以这一宗旨为出发点,古代文学家也提出了诸多观点,如“乡人”、 “事君”、 “化下”、 “邦国”、 “经国”、 “润色鸿业”、 “劝善惩恶”、 “匡主和民”以及“移风俗”、 “厚人伦”、 “美教化”、 “文以载道”、 “有补于世”、 “补察时政”等,无不体现出古代文学理论的社会政治功能。 4.思想文化价值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作为一种丰富的精神文化遗产,促进人类通过对历史的了解而认识自身,并从中获得自身能量与进步。虽然古代文学理论并没有对现代创作与作品进行直接阐释和指导,但是也为文学理论提供了参考、比较等依据,促进现代文学理论既获得根性自信、有限启示,也以此校正自身发展方向,最终落实为统一的历史逻辑。 任何时间段内思想的正确性,都需要经过历史检验,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已是被历史证明的思想,因此指明了现代创作与理论走向,从历史反思中推论其价值的逻辑性、合理性与正当性。而未来的文学理论发展,也需要建立在历史的逻辑基础上,才能提高可行性与真实性。因此,当前盛行的只重视感官愉悦、忽略深刻的大众主义文化,无论从写作层面还是阐述层面来看,都需要与历史密切联系,也就是说古代文学理论对当前时代、偶然、媚俗等思想倾向具有匡正价值。 5.审美娱乐价值 审美娱乐是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文学价值。这种观点已经在《左传》中记载的“季札观乐”中有所体现,例如季札每观赏“一乐”,就会体现出“美哉”的心情。而孔子所说:“《诗》可以兴。”也对激发人的积极情绪发挥重要作用,蕴含审美价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已经对文学理论的审美功能有了深刻认识,例如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中提出“著文自娱”;钟嵘在《诗品序》中提出诗可以让人“贫贱易安,幽剧靡闷”;陆机的《文赋》中,认为创作是“可乐之事”;颜之推的《颜氏家族》认为文学的“陶冶灵性”;萧统的《文选序》中指出作品具有“悦目之玩”、“入耳之娱”的功效价值。而自唐代至清代,大批文论家也指出了“相娱”、“相慰”、“消愁”、“解闷”、“娱耳悦目”、“以文为戏”等观点,其论述的范围由诗文扩大到小说戏曲等。可见,审美娱乐轮主要体现了“自娱”、“娱人”两方面,具有深刻的价值。 文学理论论文:浅析现代性视野下的沈从文文学理论 论文关键词:沈从文 文学理论 现代性 论文摘要:沈从文在现代中国特殊的社会政治语境中建构自己的文化身份和文学的言说立场,一方面认同了新文学在现代价值和意义空间的创造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沈从文并不认同文学需要让渡自身的边界和规律去迎合来自文学之外商业意识形态与政治意识形态。 作为作家的沈从文在文学理论卜的成就与影响虽然远远不能与他在现代小说史的地位相比,但他以批评家的身份一直活跃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现代文坛。和创作中表现的现代性反思不一样的是,沈从文基于文艺问题的理论表述中充满了现代性召唤图景一一秉承五四精神的星火,积极地在文艺问题上频频鼓呼,并以他独特的理论表述方式呈现出颇具特色的现代性症候。 文学认同:民族想象与历史使命 对于“五四”启蒙理想的向往成为沈从文入京最初的现代性冲动。“五四”运动所召唤的关于现代中目的构想也成为沈从文毕其一牛所追逐搭建的文学现想的最初图稿。“正在发酵一般的青春生命,为这些刊物提出的‘如何做人’和‘怎么爱国’等等抽象问题燃烧起来了。让我有机会用些新的尺寸来衡量客观环境的是非,也得到一种新的方法、新的认识,来重新考虑自己在环境中的位置。”对“新的方法、新的认识”的觉察也就是意味着对旧的方法、认识的背叛与超越。显然,“五四”新文学的发生不仅仅是一种新的文学知识的产生,与此同时也是一个崭新的知识体系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新的价值创造和接受的过程,是中国的知识和价值重新调整的过程。身处新旧思潮剧烈激荡的北京,沈从文必然切身体验并融构了这种新的知识和价值,于是,现代性意义上的价值观念成为沈从义重新确证自我的认同标准,从而也形成了沈从文关于他人和自己的新文学创作的重要阐释图式评判维度。 近现代以来,文学理论开始加盟现代性话语,“这是中同文学理论史上一个相当彻底的迁徙。”“这时,文学理论的义务不是一般地阐释文学的内涵,而且还要发现或者论证文学与现代性的关系。”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史中一个重要的普适性命题,便是因特定的历史现实而使得文学创作伴随着强烈而鲜明的民族认同和国家想象。沈从文关于文学的论述中从未放弃或远离过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感与使命感,他对文学的想象和终极追求中也从没有缺省民族同家的维度。沈从文曾在表达他的文学理想时说,“希望做一个和十九世纪第一流短篇作者竞长短的选手”,而这个选手“能写得比这一世纪高手更好,代表国家而比赛,才真正有意义”,国家认同始终是沈从文文学认同的重要一部分。 文学一直是现代民族认同的重要方式和资源。在沈从文这里,文学之于现代人格的塑造与民族哀乐以及“百年立同”联系在一起,文学对“人格”、“人性”、“生命”的塑造与守护不可能独立存在,而往往伴随着民族、社会的进步创新。沈从文在对文学与史学运动进行表述时显示了他对历史语境的清醒自觉:“文学运动在积极方面,却可望除旧更新,使文学作家一支笔由打杂身份,进而为抱着个崇高理想,浸透人生经验,有计划地来将这个民族哀乐与历史得失加以表现。日在作品中铸就一种博大坚实富于气的人格,使异世的读者还可以从作品中取得一点做人的信心和热忱。使文学作品价值,从普通宣传品变为民族百年立围的经典。”在沈从文的文论中,对于个人与社会,文学革命与社会革命之问的关系,如何建立一个新的制度等宏大问题的思考很多。沈从文共至认为在动摇旧社会,建立新制度这一点上,小说必然更具有表现力,更容易使人领会共鸣。沈从文深信国家的真正进步,有赖于切实有用的知识替代专横霸道的权力,理性代替迷信,而文学作为启蒙的于段,更容易使人得到肩发,深信通过文学,在读者心中注入社会重造的观念,是一个必然有效的方式。 文学自律:分化规律与合法化根据 1930—1940年代沈从文参与的备受非议的文艺论争使得他自觉到,对于有着强烈民族意识社会功用的新文学以及文学运动来说,文学沦为了“商品竞卖”和“政治争宠”的工具几乎成了文学的灭顶之灾。文学运动“既受商业与政治两种势力的分割与玷污”。文学已然越界。文学运动的发展和这些活动分子的活动既纠缠成一片,原来那点庄严性,那种优秀作品从各方面说明人生,来煽起这个民族自尊心或自信心的点崇高理想,那个诱惑读者向深处追寻向远处看的企图,可完全被摧毁了。“代替它的是种功利计较和世故运用”。文学在担当现代国家与现代人格的草塑的任务时,不期然地沦为商业与政治的工具或奴隶,这迫使沈从文重新思考文学的自律边界,重新认识现代社会的分化规律。 文学、商业、政治乃至自然科学等各领域的分化都是现代性的必然后果。文学的自律正是在现代社会的分化中建立起来的。沈从文一方面认同了新文学现代价值和意义空间的创造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学并小是一种纯粹的艺术,文学有着广阔的内容,它礼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有着广泛的联系;但另一方面,沈从文并不认同文学需要让渡自身的边界和规律去迎合来自文学之外商业意识形态与政治意识形态。一个纯思想家,一个文学家,或一个政治家,实各有伟大庄严处。即照近代一般简单口号,“一切与政治不可分”,然而,一切问题与政治关系,却因分工分业,就必须重造。沈从文一方面看到了文学在重塑现代国家的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同质性和共时性层面,另一方而也对文学的独特性有着清醒的自觉。新家的重造,必然是各种专门家的责任,“困民道德的重铸”实需要文学作品处理,也唯有伟大文学作家,始克胜此伟大任务。 沈从文对文学特别是小说在重塑现代人格的功用上极为自信。因为小说“即以人事为经纬,举凡机智的说教,梦幻的抒情,一切有关人类向的抽象原则学说,无一不可以把它综合到一个故事发展中”。这是小说的独特魅力。新的作品之所以为经典,即从这种工作任务的重新认识,与工作态度明确,以及对于“习惯”的否定而定。从这个认识下产生的优秀作品,比普通公务员或宣传家所能成就的事功,自然来得长久得多,也实得多。”沈从文在此认识到,义学的合法化和经典化可能都必须首先从文学自身而不足非文学因素那里获得确认。 文学承载的民族家的现实功用,和文学作为艺术的自律性,相互纠葛在沈从文的文论中。这也带给我们启示,那就是中同文学理论的现代性品格“丁具主义”和“审美主义”两大类别的冲突并不如概念辨析那般泾渭分明,这是一个需要回到现代文学历史的具体语境中才能获得解答的理论问题。 文学主体:理性介入与独立人格 现代性意味着个人从传统的各种禁制中解放来,获得空前的谋划自己生活的自主性,个人的独立、自由和权利,是现代性的旗帜。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性追求的是一种能够真正确立主体性地位的存在方式,这就是主体的人在生活中能自己决定自己的行动,正如康德将启蒙的口号唤作“勇敢地运用自己的理智”一样,是一种自律精神,一种人之为人的主体精神,或者说是人的理性或个体的自我意识。换言之,“理性主体性”成为启蒙精神的核心与基础的概念。 启蒙理性是“五四”一代知识分子批判封建社会的最锐利武器,同时也是他们获得现代认同的鲜明旗帜。理性构成了沈从文继续“五四”这一未竞事业的执著的话语力量。“理性抬了头,方有对社会一切不良现象怀疑否认重新检讨的精神,以及改进或修正愿望。”理性是沈从文自我反思和观照文学主体的重要圭臬。“作家存某种意义上是比较能够用开明脑子在客观上思索人生,研究人生,而且要提出一种意见表示人生应有些事与普通动物不同的,他有思索,他要表现。”在沈从文看来,一个作家若自觉为教育青年写作,为民族未来写作,就应当对真理十分看重。这样,与其在作品上空作预言,有信仰即可走近天堂,取得其“信”,不如注入较多理性,指明社会上此可怀疑,彼可怀疑,养成其“疑”,来代替由愚昧而保有的信。因疑则问题齐来,因搜求问题分析问题即接近真理。而“认识这种真理需要理性比热情多,实现这种真理需要韧性比勇敢多。” 沈从文强调,文学主体(知识分子)克服商业“物化”与政治工具化有赖于一种新的人生观的建构。这种人生观的基础,“应当建筑在对生命能作有效的控制,战胜自己被物态征服的弱点,从克制中取得一个完全独立的人格以及创造表现的绝对自主性起始……只承认为人类‘工作’,不能为某一种策某一时‘工具’……这成就,在另外一时,将无疑依然会成为一时代的重要标志。”沈从文强烈要求作家们坚持个体自觉的独立品格。“我们虽需要国家对于文学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还需要文学作家自己也能认识自己,尊重自已,不要把‘思想’完全依赖在政治卜,不要把‘出路’完全寄托在收入上。” 沈从文文论现代性的原点均可以回到对文学主体的表述上。理性、介入性、批判意识、独立品格成为沈从文文学主体性理论的核心概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从文对文学主体自我确证的追求是对文学自律看护的延续,两者甚至互为条件。而沈从文的争鸣与呼告也告诉我们,1930—1940年代的特殊语境,使得文学主体的确证并非不言自明,而成为一个需要不断论证的问题。沈从文极力主张现代新文学参与到中国社会现代性的历史进程与知识建构中去,但是,这种参与必须建立在尊重文学自律与主体自由的基础之上。 文学理论论文: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研究 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发生了一次次革命性变化,与之相应,英美各高校也出现了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的文学理论教材。这些教材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当代西方理论与批评的全景,而且表现出与中国高校文学理论教材不尽相同的体例和风貌。了解和研究英美高校的这些教材,特别是国外学者为解决“理论”危机而做出的种种颇有创意的努力,对于我国高校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从目前收集到的近50部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挑选出有代表性的20本教材作为研究对象(见篇末附录),通过认真研读和分析,以把握英美高校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思想和写作体例,并希望通过对这些教材的梳理和辨析,为我国当今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类型 导论型教材 在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不难发现其书名冠以“导论”、“引论”(introduction)或者“指南”(guide)的导论型教材,但这种导论型教材与国人理解的不完全一致。在国人看来,作为导论型教材,应该关注文学理论(literary theory)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核心范畴等基本问题,有比较明确的理论建构和明晰的范畴界定,论述过程缜密,结构也应相对完整。而在英美高校,这种具有完整体系的教材并不多,也许受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当代哲学不再诉求宏大叙事的影响,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似乎不再追求建构普遍的理论体系。 就所掌握的资料来看,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是少数具有完整体系建构的教材之一。该教材涉及到文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等方面。韦勒克试图通过对文学理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区分来界定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通过对文学研究的内部和外部的区分来寻找文学理论的研究方法,并重点阐述了文学理论的“内部研究”,分析了与此相关的重要概念。该教材对我国新时期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影响颇深。卡勒的《文学理论》也属于导论型教材。如果说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是一种建构型体系的教材的话,那么这一本便可以视为“解构型”教材了。该教材对文学理论中的几个关键范畴均提出了质疑。其开篇标题为“理论是什么?”第二章标题是“文学是什么?”接下来则对文学与理论的关系作了否定的回答。“文学是什么?你也许会认为这是文学理论的中心问题,但事实上,它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该教材通过分析历史上各种界定“文学”的说法,最后将 “文学”理解为从五种视角审视的结果,从而构成了对传统文学理论试图找到文学的普遍性本质的消解。这种解构方式告诉人们,对“文学”这一术语的界定的不可能与无限可能。苏瑞希·纳华的《文学批评基础》侧重从哲学的角度反思文学理论,是一本有相当理论深度的教材。该教材首章为“哲学与当代文学理论的危机”,谈到了“客观主义、怀疑主义、相对主义和极端不确定主义”所带来的文学理论的危机。以此为出发点,论及“诗学的形式与功能”、“变异、价值和文学理论”等文学理论的核心问题,并探讨了文学理论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及其意义与前景。这本教材可视为理论面临坍塌之际的反思和重建。 一些研究文学理论中特定范畴的专论性教材,我们也将它们归入导论型教材内。安德鲁·本尼特与尼古拉斯·罗伊尔合著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就属于此类,该书第二版分二十八章,每章涉及文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如“开端”、“读者与阅读”、“人物”、“悲剧”等,第三版又新增四章,仍沿用这一方式。该书各章之间虽亦有参阅,但就总体而言,各章几乎全凭某一关键词而自成一体。此类教材因各章节之间独立性较强,所以在教学过程之中可以从不同的章节入手,从而形成不同的思维路径。 有些导论型教材则具有史论结合的特征,如查尔斯·布莱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该教材既有对文学理论的核心概念的质疑与界定,又有对自古希腊以来学科史的勾勒,包括对20世纪以来的主要理论批评流派的介绍。还有些教材主要通过对西方20世纪文学理论批评流派的评述来结构全书,伊格尔顿的《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就是如此,它将西方20世纪文学理论批评流派梳理出三条线索,从而引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结论。与之类似,佛克马和易布思合著的《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也是通过对各理论流派的选择性介绍和评价,试图建立一个科学的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文学理论。 选本型教材 选本型教材即选辑他人著述而成,一般为选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选择编排一些理论或批评实践文本,其中大多为经典文本,偶尔也收录学生习作,用来作为课堂教学或学生阅读练习的实例。 英美高校文学理论的选本型教材不只是资料汇编,大多具有选家眼光和水准,大多在选编中有说明、指要或有一定篇幅的介绍。如诺顿出版公司的《诺顿文选理论与批评选集》,在前面就有长达28页的“文学理论与批评导引”,对“什么是阐释”、“什么是文学”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理论与批评作了概要的介绍。再如罗伯特·c.戴维斯和罗纳尔德·席勒夫编选的《当代文学批评:文学与文化研究》,该书用两章的篇幅介绍了“什么是文学研究”和“什么是文学理论”。这类教材在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占有一定比例。 根据编选标准和内容的差异,我们又可以将选本型教材分为三种。一种是依据历史编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诺顿文学理论与批评选集》。该书有2600多页,遴选了自古希腊至今的文论家著作,按照文论家出生年代先后而编排。另一种是按理论批评流派选编,这类教材往往精选出文学理论流派中具有代表性的经典理论批评著作片段。例如安·杰斐森和戴韦德·罗比的《当代文学理论介绍》,选取了俄国形式主义、语言学批评、美国新批评、结构—后结构主义批评、阅读阐释理论、精神分析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等八种文学批评流派的代表性著述,勾勒出一幅当代批评理论之图。第三种则是前两种的综合,既根据主题或专题选择,又兼顾历史与流派的顺序。例如英国文论家拉曼·塞尔登编著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全书共分为五大主题:再现;主体性;形式、体系与结构;历史与社会;道德、阶级与性别。每一主题下又分为若干子题目。菲利普·莱斯和帕特里夏·沃夫编选的《当代文学理论读本》也与之类似。该书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按照流派编选了索绪尔语言学、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接受美学与读者接受理论、女性主义等理论家的文章;后半部分则按照主体、语言与文本性、话语与社会、后现代主义等专题编选。 手册型教材 英美高校文学理论教材不仅种类繁多,而且互为补充。相对于导论型教材和选本型教材而言,手册型教材是与前两种类型配套使用的教学参考书。这类教材又分两类,一类是辞典,一类是批评方法手册。手册型教材为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为一般读者或者初涉批评领域的人提供了获取知识的途径。#p#与导论型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体系性不同,手册型教材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普及。有些辞典收录的词条范围很广,如《韦伯文学百科全书》,该辞典言简意赅地介绍西方近几十年来令人眼花缭乱的名词和术语。安约翰·派克和马丁·库勒的《文学理论和批评术语》则仅限于文学理论批评的术语,这类辞典既可供初学者入门,也可作为工具书。 手册型教材与选本型教材也有差别,选本型教材虽然也辑录的是他人的文本,但重点在选,手册型教材则带有实践性质,重点在指导如何运用。该类型的典型例子是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等编著的《文学批评方法手册》,该手册介绍了数种批评理论,每章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节介绍该理论的背景、性质与运用范围,第二节为经典批评文本的分析,第三部分是对该批评理论本身的评价。比如该书第二章“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第一节介绍了形式主义理论的背景及分析方法;第二节为“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的实际应用”,具体包括:①用形式主义方法解读《致他羞涩的情人》,②短篇小说的形式和结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③对立统一:《哈姆雷特》的形式,④形式中的意义等。第三节是“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的局限”,对于只关注于文本内在的形式主义批评,编者认为“我们不应该再坚持文学的独立性,而是要恢复文学跟生活和思想的联系”。这类教材还有一个特点,即在介绍使用各种批评理论的批评实践时,往往选择相同的文学文本作为批评对象,《文学批评方法手册》中是用不同方法分析了《致他羞涩的情人》和《年轻的布朗先生》这两部作品。朱利安·沃尔夫莱和威廉·贝克合著的《文学的诸种理论:批评实践案例研究》也是如此,该教材收录了分别用结构主义批评、后结构主义批评、精神分析批评、女性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方法对《雪封》这部小说的评论文章。这种编排可以使学生切实地感受到各种批评方法的不同特色,同时也训练了学生阐释文学文本的能力。 教师用书 教师用书严格地说不能叫教材,而是带教辅性质的参考书。这些用书对文学理论本身和教学方法都作了富有启发性的提示,迪安·f.萨多夫和威廉·e.凯恩合著的《大学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和麦克·肖特的《阅读、分析和文学教学》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有些英美文学理论教材还注意到了多种类型的教材配套使用的问题。如塞尔登的三本教材就是可以互相参阅和补充的。其一《当代文学理论导论》,主要评介了20世纪以来的各种理论批评流派;其二《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则分主题遴选了自古希腊以来的经典文学理论著述;其三《理论实践与文学阅读导论》是一本专门为学生设计的批评案例分析。 二、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立场 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立场指编写者对文学理论性质的看法和关于文学理论教学的指导思想。编写者的立场与其理论素养、文学观念特别是所属的理论派别有关,在教材编写中,往往表现为编者对各种文学理论观点或流派的取舍和评价,对具体的理论术语的界定和表述,以及对教材的逻辑思路及建构方式的选择和设定等。由于编写立场的差异,有些教材侧重于对文学的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因素的阐释,有些教材则集中研究文学的语言和结构,使得英美的文学理论教材呈现出不同的风格和特色。 导论型教材一般表现出鲜明的学派立场,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将文学研究分为内部和外部,从构架上看似乎是一种全面的文学研究,但在具体论述中,著者对文学研究中的传记、心理学、社会和思想等四种从“外部”切入的态度有所保留和否定,他们认为这种研究忽视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忽视了语言符码的特殊性,将文学作品虚构世界的生成机制简单化了。实际上著者是站在新批评的立场上,主张文学理论应立足文本,研究文学作品的语言特性。伊格尔顿的《当代西方文学理论》的立场与韦勒克相左,著者毫不回避自己所坚持的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该书从“什么是文学”开始,在缜密的论证过程中否定了传统和当下社会的各种观念,在追问中得出结论:纯“文学”只是某些特定的意识形态给人造成的错觉,对于文学的价值判断具有历史可变性,它与社会意识形态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佛克玛和易布思合著的《二十世纪文学理论》虽然提出要建立一个具有普遍适用的、科学的文学理论范式,但纵观全书,他们是希望以结构主义文学批评为基础,同时吸收接受美学、符号学等相关成分来合成。卡勒的《文学理论》则通过一系列的质疑表现出一个解构主义者的学派立场。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所表现的这种鲜明的学派意识与编著者在编写教材时的文学现状及文化思潮有一定联系,而这些教材所坚持的指导思想通过被学生接受和掌握,又可推动某一学派和思潮的普及和发展。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无疑起到了推动和传播新批评主张的“内部研究”的作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的多样化发展及文化的多元并存促使文学理论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反映在教材编写上则表现出综合性的倾向或采用比较客观的立场来评述各派理论。正如朱利安·伍尔夫雷和威廉·贝克编著的《文学的诸种理论:批评实践案例研究》中所言:“没有一种理论是封闭或者自足的”,“批评、理论的写作和阅读已经泛滥,超出了‘理论’这一术语的同质性”。当今的许多教材往往不再有十分鲜明的学术立场或是学派意识,而是囊括诸多文论观念,其框架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凯思·格林和吉尔·列俾汉的《批评与实践教程》就体现了这种特征。该教材全面阐述文学和语言、结构、历史、作家(主体性)、读者、政治和文化之间关系。塞尔登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也是从再现;主体性;形式、体系与结构;历史与社会;道德、阶级与性别五个方面来编纂教材的。英国罗杰·韦伯斯特的《文学理论研究入门》则在文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互动关系中探询文学研究的意义,他认为,文学是“一个各种意义斗争激烈的领域”,多种定义可以和谐并存。这些教材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与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出现无不有一定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提供任何简单的定义的答案,也许是当今文学理论教材的一个积极而非消极的特色。 需要提及的是,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十分注重吸收西方文化和文学资源,特别是本国文学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由此显示出一种本土立场。英国学者拉曼·塞尔登编著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选用了100多个文论家的著述,其中英国文论家占三分之一以上,在第一编第三章和第五编第二章,分别所选的五个文论家都是英国的。英国罗杰·韦伯斯特的《文学理论研究入门》第一章分析了英国文学的现状,针对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提出现在到了强调理论的时候了,第二章又设一节专门探讨英国的文学传统。英国汉斯·伯顿斯的《文学理论基础》主要以英国近代马修·阿诺德的诗歌为例子作为演示。美国查尔斯·e.布雷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开篇所选的范例就是“美国文学之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些对我国文学理论教材编写中如何利用本土资源有启示意义。 三、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逻辑思路 清晰严谨的逻辑思路无疑是每一位理论家在阐述自己的理论或描述理论现状时所遵循的,只有如此,教材中各方面的内容才能融为有机的整体,同时也才能让学生易于把握教材的内在线索,并藉此掌握相关理论。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大都具有相对清晰而又体例各异的逻辑结构。有些教材以问题为出发点,通过质疑某种观点来结构全书。如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就是从对当时流行的“起因研究法”和“个性说”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文学研究方法的发难开始的。塞尔登编著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则表现出对各种批评理论中自我中心主义的反击,因为那些理论“总是威胁要切断读者及其熟悉的精神支柱”,而对文学研究不是“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评价”,而是“发出绝望的呼喊或进行道德的讨伐”。由此这些教材形成这样一种思路:置疑现状否定传统提出新观点论证新观点。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有些力求在各理论流派之间寻找其内部的逻辑关联,以统摄整个教材。如凯思·格林和吉尔·利俾汉的《批评与实践教程》,编者首先介绍与文学的本质特征——语言相关的批评方法,然后一步步走向文学的外部,形成一个以文学文本为圆心的众多的同心圆,其结构方式是由内及外:语言符码结构含义历史生成作者主体读者接受政治意识文化解读,由此勾勒出各种批评理论的内在关系。有些教材集中围绕文学理论中的某个或某些方面,显示各种文学理论批评的联系与发展。如汉斯·伯特斯的《文学理论基础》将各种批评理论聚焦在“阐释”和“阅读”上,关注各批评理论的阐释功能。他在序言中指出,曾经“有段时间里文学文本的阐释和文学理论似乎是两个不同而且毫无关联的物”,但是“在最近的三十年,阐释和理论彼此联系得越来越紧密。事实上,对于当代的许多批评家和理论家来说,阐释和理论已无法分开”,由此该书便有如下章目:第一章:意义解读:实用批评与新批评;第二章:形式解读(上):形式主义与早期结构主义(1914—1960);第三章:形式解读(下):法国结构主义(1950—1975);第四章:政治解读:20世纪70年代与80年代。从章目中我们可以看出,各章关注的都是作为各种批评理论的共同功能,即如何阐释文学作品。 还有些教材则从学生学习的角度考虑,根据各理论流派本身的理论难度来结构全书。如罗易斯·泰森的《当代批评理论--使用者指南》采用的是循序渐进、由易而难的结构方式。有些教材甚至从具体的文学现象入手,无论是全书的导论,还是每章的开始,都是从具体的文学文本讨论入手走向文学理论教学的。如安德鲁·本尼特和尼古拉斯·罗伊尔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中大多数章节的开篇便是一首诗歌或一篇小说的片断。这些精心挑选出来的文本使学生在理论学习之初有一个比较生动或强烈的印象,从而产生学习理论的兴趣和欲望。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在编排上也有一些新的特点。如有些教材表现出明显的厚今薄古倾向。塞尔登、彼得·威多森及彼得·布鲁克合著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为了更好地介绍当今后现代思潮影响下各种怪异理论,在第四版里把以前版本里涉及到的理论(包括1993年增加的新批评)压缩成一至六章,仅占整本书的一半,而用另一半篇幅论述各种后现论。有些教材在编排上更为前沿。如安德鲁·本尼特和尼古拉斯·罗伊尔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的结构就彰显出一种后现代的去中心化的色彩。全书分二十多节,既有传统的如“叙述”(narrative)、“人物”(character)和“修辞和比喻”(figures and tropes),也有耳目一新的“笑”(laughter)、“自我认同”(me)、“上帝”(god),还有“意识形态”(ideology)、“种族差异”(racial difference)、“怪异理论”(queer)等,各节之间相互独立,亦没有偏重。 四、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编排风格 从编辑学的角度我们还发现,英美文学理论教材有诸多和国内大学教材迥异的特色。 英美教材的封面设计与国内教材相比,更具个性化。有的教材采用的是带有现代色彩的油画,如布莱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和伊格尔顿的《当代西方文学理论》。有的教材则刊入一幅颇有意味的图片,如塞尔登和彼得·威多森及彼得·布鲁克合著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第四版)的封面,画的是一个若有所思的人端坐在一扇门前,他在思考什么,门里面又是什么?这些都给读者以遐想。此外,还有的教材封面居然是一幅漫画,如安德鲁·本尼特和尼古拉斯·罗勒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的封面,漫画中的教师西装革履面带笑容的拍着学生的肩膀,两位学生却被缚于木板上不能动弹,甚至连嘴巴也被封住,下面一行小字说明:“通常,艾德尔森特别恩典的给少数几位学生讲授关于当代小说的后结构主义分析”。 英美教材在目录的编排上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如罗伯特·c.戴维斯和劳拉·芬克编著的《文学批评和理论:从古希腊到现在》,全书的编排顺序是按年代来进行的,但在后面又编排了一个按主题分类的目录。诺顿公司多人合编的《诺顿文学理论与批评选集》更多达五个目录,分别按:著者出生时间;现当代流派与运动;文类;历史分期;论点与主题等五种顺序来编排。这种方式已接近计算机的链接,它提供了多个入口,给学生带来一定的便利。 英美教学非常强调课外阅读,因此它们的教材无一例外都附有指导学生进一步阅读的书目,并且书目的编排有多种方式。一般按照由易而难的顺序,这样有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掌握理论知识。也有一些编著者根据教材自身的内容安排阅读书目,如乔纳森·卡勒的《文学理论》由于各章内容的相对独立性,所以他的扩展阅读书目是按章来附录的。苏瑞希·纳华的《文学批评基础》由于专业性很强,因此在按章注释之后对一些参考书目还作了言简意赅的介绍。罗杰·韦伯斯特的《文学理论研究入门》的扩展阅读书目做得更为精致,分别标为文学理论的入门或普及性著作、一般导读性书目、接受理论书目和语言理论书目等四部分,并且每一部分的前面都有一个简短的说明,俨然一本课外自学指导手册。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也很重视附录,注意增加一些特殊的内容。罗易斯·泰森的《当代批评理论——使用者指南》每节都附有批评实践的范本。美国查尔斯·e.布雷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则在第三章到第十一章的后面附有一篇学生的评论文章,值得一提的是该教材2003年版中第三到第十章的后面均附有与该章内容相关的网址。 顺便说一下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再版特色。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在再版时往往有较大的变动,内容或增或减,顺序也多有调整,这样做也是与时俱进,使教材更具时代特色。查尔斯·e. 布莱斯勒编写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1994年首版后,分别在1999年和2003年再版,每版都有变化,不断加入最新的文学理论观点和材料。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多森和彼得·布鲁克合编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第四版也是如此。 当然,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英美教材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有一些偏颇之见。同时,很少有编纂者注意到东方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理论,从而使它们所阐发的理论的普遍性大打折扣。这里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值得我国高校教材建设中借鉴的东西。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文学理论观念的多元和不断更新,教材体例和编写风格的丰富多彩,以及对选本和辅助教材的重视等等,都给我们诸多启发:文学理论教材可以有多种写法,也可以同时编写出多本不同体例教材,除具有导论性质的教材外,还可以有选本、有个案分析或手册。教材的表述可以严谨细密,也可以文采飞扬。总之,一本好的文学理论教材既能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文学理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问题,又能在学习中发现理论的价值和思考的乐趣。 文学理论论文:和谐与整体:柯尔律治文学理论的有机内核 内容摘要:英国牛津大学西马斯·帕里教授编选的《柯尔律治论作家与创作》收集了柯氏大部分散落在外的、100多年来未曾公开出版发表的关于文学的言论,以注释的方式、独到的编排形式对柯尔律治关于创作和作家的言论进行了归纳性、考证性研究。该书融文献资料的珍贵性、内容编排形式上的独到新颖性与实用性和学术研究的指导性于一体,是一部极具价值的、不可多得的研究柯尔律治创作思想的重要著作。 关键词:《柯尔律治论作家与创作》 西马斯·帕里 文献价值 实用价值 作者简介:鲁春芳,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英美文学;郭峰,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本文为浙江财经学院2007年校级重大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英国浪漫主义诗学的自然关怀”研究成果。 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在中外文学界都一直被认为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当中最具哲学深度与浪漫诗学思想于一体的文学理论家。英国剑桥大学著名学者约翰·比尔的系列丛书《柯尔律治的反应:关于文学批评、圣经与自然作品选》(coleridge’s responses:selectedwritings on literary criticism,the bible and nature,2008)的出版为我们研究柯尔律治提供了针对性强、选材面广的难得的第一手资料,而这部系列丛书的第一部同时也应该是最重要的一部、由牛津大学著名学者西马斯·帕里(seamus perry)编写的《柯尔律治论作家与创作》(coleridge on writers and writing)则更应该是我们客观、深层了解科氏创作思想轨迹以及其文学理论内核的忠实依托。 西马斯·帕里是英国牛津大学著名学者,主要研究1660年至今的英国文学,其中对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及其思想的研究造诣颇深,已有多部研究柯尔律治著作先后出版:《s,t,柯尔律治》(s.t. coleridge)、《柯尔律治的笔记:选读》(coleridge’s notebooks)、《柯尔律治:采访与回忆》(s.t coleridge:interviews and recollections)和《柯尔律治和部分的用途》(co-1eridge and the uses of division)等,我们可以确定西马斯·帕里对柯尔律治研究的深度和广度。2008年帕里又编写出版了这本系列丛书《科勒律治的反应:关于文学批评、圣经与自然作品选》的第一部《科勒律治论作家与创作》,虽然为资料收集形式,但是本书所选取的具体内容及其内容安排的方式为我们了解和研究科氏创作思想提供了非常珍贵的文献帮助、极其实际的研究指导和比较明确的学术意义。 首先,本书极具资料的文献价值性,把柯尔律治大部分散落在外的、一百多来未曾公开出版发表的科氏关于文学的论述、演讲、旁注以及别人的记录或摘录等收集起来,以详实的出处信息展示这些论断的来源:具体演讲、重要论述、写给具体文人的具体书信以及书写的具体时间等。从这些未曾公开的资料中,我们更能体会柯氏诗学思想的本质内核,更能感悟到作为一代伟人的柯尔律治的创作视野。 其次,本书凸显的第二大特色是内容编排方式的独到新颖性和实用性。柯尔律治文学论著宽泛、宏大,帕里采用注释的方式,以独到的编排顺序对柯尔律治关于创作与作家的言论进行了考证性研究,第一部分以时间顺序编排了柯尔律治比较全面的关于创作的论述,《笔记》中的摘录、讲稿中比较宽泛的讨论和节略、《朋友》、《文学传记》、《桌边杂谈》里关于诗歌与想象的描述等。从这些公开的和大部分未曾公开的资料中,我们了解了柯尔律治的创作思想轨迹以及其本质内核:无论他一开始对诗歌和诗人的论述、对十四行诗本质的观点、对阅读与读者的理解、对戏剧与其它文学形式创作的解释、对机械幻想与有机想象的阐释以及最后又回到诗歌诗人本质论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在文学理论方面老道成熟的文学理论家,而他几乎所有阐述的中心词总是强调“整体”,虽然他用不同的英文词汇“union”“u-nity”“oneness”“whole”“totality”等,强调“有机的想象”即“organic imagination”。由此,我们看到,柯尔律治创作思想不是一蹴而成,更不是突兀来风,它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内核和一个渐进完善的过程。第二部分以作家为词条,以字母顺序编排了柯尔律治对具体作家以及其作品彰显的风格、品格、文化意义等的看法与评价,把柯尔律治散见于其广泛的文学论著中的对世界作家的评论和认识集中起来,让我们很好地看到了柯氏的创作视野、他的知识面的广度与深度。比如从柯尔律治1795年的演讲中对马克·阿肯塞得(mark akenside)的评论看到了柯尔律治对“整体”和“想象”的强调,从他对亚里斯多德、培根的评述我们看到了柯氏对哲学与科学以及文学批评的认识,从他对丹尼尔·笛福及其《罗鲁宾逊漂流记》的言论,我们又看到了一个极具人文思想的柯尔律治等等。总之,帕里把柯尔律治对众多世界作家的评论收集一起,这些归纳性材料如实反映了柯氏本人的研究深度和创作主张。同时,柯尔律治能汲取所有对其思想有益的智慧,以他自己的天才进行有机的综合与想象,这是柯尔律治创作思想的精髓,也是他作为诗人和文学评论家不懈追求和努力辩护的目标,这一目标在他那三首争论最多、又最不被人看好的长诗《老水手》、《忽必烈汗》和《克丽丝特贝尔》中得以最佳的实现。 第三,本书为我们深度了解和研究柯氏诗学思想提供了指导性的参考。该书分前后两大部分,就具体材料的内容而言,紧紧围绕并突出了柯尔律治创作思想的核心是和谐与整体(harmony and unity)的主题。就第一部分讲,几乎所有选用的小节,无论是谈诗歌与诗人,还是谈幻想与想象的区别,中心词汇离不开“和谐”与“整体”,用柯尔律治的话文学创作就好像是一种植物的“有机生长”。柯尔律治创作的《老水手》、《忽必烈汗》和《克丽丝特贝尔》等三首长诗从内容到形式也的确体现了柯尔律治融众多不协调因素于一“整体”的诗学思想,因此也总被看成是柯尔律治为数不多诗作中的最伟大诗篇。柯尔律治诗歌思想的灵魂首先是赞同华兹华斯的创作主张,即情感的自然流露,反对十八世纪新古典主义的那种机械主义理论;但是,柯尔律治发展并提升了浪漫主义的诗歌创作理论,认为诗歌创作应该是一个有机体的自然生长过程,自然与艺术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融为一体的,诗人的能力和职责就是要融合所有对立不一的因素,融所有有机元素而最终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柯尔律治论作家与创作》从创作论到作家论始终把这一中心放在首要位置,我们看到了科氏文学理论的内核。柯尔律治在谈到短短的十四行诗歌时也同样强调“整体性”:“我认为思想的整体性是十四行诗所必不可少的”,“十四行诗对我来说是最美的,他们在理智的世界和物质的世界之间创造了一种永久的融合”(perry 3-4)。 实际上,柯尔律治有时也仿照德国哲学家康德在《目的论的判断》中的著名论述来描述其关于有机体的关系,他认为生命整体的各个部分都是相互依存的,每一个部分都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把对立物综合成更高的第三体,它的各个组成部分既相异又相同,柯尔律治把这种功能归于美学领域中的想象——在他《文学传记》中所描述的“善于综合的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使相反的、不协调的性质平衡或和谐中显示出自己来”(coleridge 15—16)。因此。柯尔律治强调创作中想象力的发挥是因为想象的整体性不是把“没有生成力的微粒”机械地并置起来,也不是新古典主义的部分的得体性,而是一个有机整体:它是一个自生系统,由各部分在生命上的相互依赖所组成;如果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能生存。 文学理论论文:民族文学理论建设文化研究 一、倡导文化研究方法的合理性 笔者以为,只有把文化研究的方法引入民族文学研究,注重对其作一种文化的透视,才能够真正把握民族文学的特性,并使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文学理论的建设成为可能。究其原因,其一,研究方法的选择应该主要取决于研究对象本身的性质。民族文学首先是文学,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文学的第一特性是审美性,从这点看主张对民族文学进行审美研究有其合理性。但这只是从一般情况而言。如果深入考察民族文学的性质就会发现,作为文学的民族文学有其特殊性,而且这种特殊性已然构成了民族文学的又一种显著的特性,这就是民族文学的文化特色。当代特别是新时期以来最有代表性的一批小说无不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如《正红旗下》、《茫茫的草原》、乌热尔图小说、《心灵史》、扎西达娃小说、《尘埃落定》、《摄魂之地》、《太阳部落》等。“这些作品或对民族文化资源作了新的阐释,或对民族文化心理作了艺术描绘,或表现了不同文化碰撞中少数民族人民的心理困惑与嬗变等等。”基于民族文学的这个基本事实,研究的方法也必须与之相适应。正如关纪新所言:“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现象,对这一现象的研究,不能就文学而论文学,必须将其与相关的民族文化历史命运的考察和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做出比较准确、深入的研讨。”民族文学之所以会显现出显著的文化特色,其原因与民族文学作家对文学本身的认识有关。不妨看两位作家的自述。侗族作家滕树嵩在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之后,说过:“坦率地讲,在这部作品中,我但能将我所属的侗家这个民族,特别是这个民族的气质,让侗家山区以外的人们有所了解,就很满足了。”侗族作家张泽忠也曾坦诚地说:“我是一位侗胞,当初选择文学,无疑是想借文学这种形式,传达我的思想情感,进行我的思索,为我的民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两位作家不约而同地表达了这样的想法:选择文学,是为了服务于自己的民族。而这种文学的服务,显然不是“审美地表现”所能涵盖的,或许应是“文化的表现”。这样的创作意图在民族文学作家中绝非偶然,而是较为普遍,它实际上也是民族文学作家民族认同感的体现。也就是说,民族文学作家往往倾向于从民族和文化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创作,这可说是他们与汉族作家的不同之处。而这种创作意图也就使得民族作家文学往往成了民族文化的载体,具有了浓厚的民族文化色彩。由此可见,从研究对象上看,对民族文学作文化意义的研究就具有了某种合理性。其二,在宣扬民族文化、挑战话语霸权、反抗现代性和全球化的同质化威胁等创作意图指导下,民族文学作家往往自觉地借助文学作品来传达母族文化,甚至不惜以牺牲作品的审美性为代价,比如前几年兴起的“民族志写作”就是如此。这就使得民族文学的文化现象异常丰富,呈现出一种学科综合性。对此,单纯的文学审美研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无法道出民族文学的全部真相,甚至会产生误读。因为如果忽视了文化因素单从审美形态的角度考察,有时哪怕民族特色非常强烈的作品也看不出它与其它民族比如汉族的作品有何差别之处,甚至导致对这些作品价值的某种遮蔽。比如民族作家文学中,在一种宗教(文化)观念指导下的现实主义叙事很可能被误认为是一般意义上的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叙事,这就是单纯以审美的尺度来鉴定民族文学作品所难免的误解。而若把文化的因素考虑进去,就会明白这种从审美的角度来看显得玄妙的叙事其实并不玄妙,只不过带上了特定民族的宗教文化观念而已。笔者在以前的研究中曾将之命名为“宗教文化叙事”,并发现它具有叙事学上的理论意义。其三,文学本来就是文化的形态之一种,对文学作一种文化的研究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当代的文化研究本是肇始于文学研究,而在当前很多时候却疏离甚至放弃了文学,从文学研究的意义上说是走入了一个误区。我以为,文化研究走到这个地步其实与某些研究者们误解了文化研究的作用和没找到合适的文学研究对象有关。文化研究不仅能够以文学为研究对象,而且还可以照顾到文学的审美特性并与其有机地和谐共处(这并非意味着文化研究与审美研究不会冲突),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深刻地认识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在具体的研究中加以有机地协调。为使文学为文化研究提供用武之地并发挥最大作用,选择那些具有鲜明而丰富的文化内涵的文学作品颇为重要,而民族作家文学正是这种可以选择的最好对象之一。 二、民族文学的文化研究价值 对民族文学的文化研究有何价值呢?首先,可以真正把握民族文学的独特内涵,更好地阐释民族文学,为民族文学的理论建设服务。在民族文学中,审美性往往被有意无意地悬置,而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却得到凸显。对此,仅从审美的角度给以否定是不公平的。我们应该根据民族文学的实际情况,把研究的目光更多地放在其文化性上。这不仅可以更准确地把握民族文学的独特价值,甚至可能以此为立足点和契机,建构具有民族文学特色的新的文学理论体系,当然,这种文学理论体系是要把“文化”的维度包括在内的。在今天的后现代语境下,建立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的文学理论已不再可能。与此相对的是,在“地方性知识”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地方性的文学理论”反而成了大势所趋。正如论者所言“:作为过去几年里强烈抗议全球化的一部分,相当多的理论家认为,差异性的激增、向更为地方化的话语和实践的迈进,成了当代场景的特色。照这种观点看来,理论和政治应当从全球化及与之伴随着、通常是总体化的宏观维度的层面转移开来,以便集中关注日常经验的地方性、具体性、特殊性、异质性及微观层面的东西。与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相关联的一系列理论,就比针对更加综合性或普遍性状况的更一般的理论和政治,较为瞩目于差异性、他者性、边缘性、个体性、特殊性和具体性。”笔者以为,我们所倡导建设的“民族文学理论”就应该是这样一种“地方性的文学理论”。这样一种地方性理论的建立着眼于我国少数民族“地方性知识”的特质之上。帕里和洛德在《故事的歌手》一书中通过对口头史诗的研究,发现了其有别于作家创作的独特的创作和传播方法,以此建立了口头文学新的理论和批评标准,改变了人们以往对口头文学的不正确认识,这种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可以给我们提供许多关于民族文学研究的有益借鉴。其次,为文学的文化研究探索一条新路。文化研究虽从文学起步,现在却远离文学,从西方到中国的发展皆是如此。有的文化研究虽然兼顾到文学,但往往对作品随意肢解,断章取义地随意发挥,完全放逐了文学的审美特性。文化研究和文学研究真地无法兼容吗?文化研究又应该如何在文学研究的领域大显身手而又兼顾到文学的审美性呢?我以为,民族文学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实际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这些问题的很好的研究平台和实验范本。或许,我们可以在对民族文学进行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新的、有价值的理论突破。这是我国的民族文学给我们文学研究者的一种馈赠,这种研究也是颇具吸引力的。再次,可以带来如文学史等其它研究领域的突破。一直以来,中国的文学史对民族作家作品采取了一种轻视或忽视态度,所谓的中国文学史基本上等同于汉族文学史,这种局面直到近些年才得到某些改观,但要改变由来已久的偏见还有待时日。实际上,民族文学相对于汉族文学而言有很多独特之处,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可以给既往的中国文学史带来诸多挑战。比如关于寻根文学的反思。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寻根文学被公认为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诞生了一些中国当代文学经典的作家作品,但在文学史认定的代表性的寻根作家中却几乎看不到民族文学作家的身影。实际上,从精神实质上说,所谓寻根就是寻“民族的文化之根”。寻根文学寻找的其实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而中华文化其实是一种多民族的文化。但“寻根文学”的代表作品所追寻的典型的文化形态如吴越文化、道家文化等说到底都属于汉族的文化,并不能代表全部的中华文化,因为它并没有把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包括在内。从这个意义上说,寻根文学所寻之根是不完整的。民族作家文学中不仅有寻根意义上的文学(尽管没有被划为“寻根文学”的范畴,如藏族作家扎西达娃的小说《西藏,隐秘岁月》、满族作家边玲玲的小说《德布达理》等),而且其发生的时间更早,持续的时间更长(一直到现在这样的作品还经常可见),只不过它们寻的是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之根。相对于当年“寻根文学”不彻底的寻根实践而言,民族作家文学今天的寻根对我们国家和民族文化现在的文化转型、文化反思和重建都不无启示。总之,20世纪80年代的寻根文学其实是一次不完整和不彻底的寻根,而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寻根发生更早,且一直延续至今,从精神内涵上说也有其独特意义,对我们今天的文化建设不无启发。如此看来,从文化的角度研究民族文学的思路就颠覆了以往文学史对“寻根文学”的一般认识,这对我们今后重写中国文学史都不无参照意义。 三、民族文学的文化研究策略 必须说明的是,以前的研究并非没有注意到民族文学的文化特色,但大都将之限制在审美研究的框架之内,也就无形之中束缚了文化研究的深度。笔者所倡导的文化研究试图转换研究视野,更强调以民族文学的文化特色为中心来展开深入而系统的研究,以获得更多的理论发现。具体的研究策略很多,已有论者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加以研究。比如有人从生态美学的角度来观照少数民族文学,发现其独特的生态文化意义。有人从当代少数民族的文化“混血”特点发现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混血”现象。而笔者所做的研究则是从民族(文化)认同的角度来介入中国当代少数民族小说。认同理论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一个从“本质的认同论”到“建构的认同论”的发展历程。建构的认同论认为,认同是一种建构的行为和结果而非对于某种本质属性的归附。建构需要借助于手段,文学作为一种话语表意的实践活动,是建构认同的一种重要手段。当然,认同本身的形态也是多样的,比如民族认同、阶级认同、性别认同等,笔者关注的主要是民族认同,而所谓民族认同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民族文化认同。在我国当代少数民族小说中,文学对民族认同的建构表现得尤为丰富和复杂,这些小说往往通过特定的途径和策略来完成民族认同的建构,如作品中的故事、人物、题材、文体、语言、叙事等都可能参与这种建构的过程。这种建构可分为显性的和隐性的两个层面,如故事、人物、题材等对民族认同的建构属于显性的,如文体、语言、叙事等的建构则属于显性的。当然,在实际的情形中显性的建构和隐性的建构往往结合在一起。比如藏族作家阿来通过“重述神话”的小说《格萨尔王》,实际上完成了一次对藏民族的复杂建构,笔者称之为“差异的建构”——小说《格萨尔王》是通过对藏族神话史诗《格萨尔王传》的回归与疏离的双重张力书写中完成的。基于如上认识,笔者所做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究中国当代少数民族小说是如何建构民族(文化)认同的,其建构的原因、策略、机制、手段、意义和限度等是什么?这种建构对民族作家文学文本造成何种影响?给民族文学理论和批评带来何种启示?等等。笔者的这一研究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学术成果,这里不再赘述。一直以来,审美的研究方法在民族文学研究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笔者对这种方法并不排斥和否定,只是认为要针对民族文学的文化特色适时地采用文化的研究方法,以便更好地为民族文学理论和批评的建设服务。基于这种研究思想,在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民族认同建构所作的研究中,一方面笔者注意到文学本身的审美特性,并让审美价值成为我选择理论个案的重要标准(这与一般的文化研究只关心个案对理论的阐发意义而不关心文本的文学价值不同);另一方面,鉴于民族(文化)认同的特点,我又积极地引入认同理论、文化研究、民族学、人类学等相关的知识作为理论资源,这就使得这种研究逸出了传统的审美研究范畴,而在一种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双重维度中展开。这样一种研究的思路是别开生面的,由此也获得了许多新的理论认识。比如:民族(文化)认同的建构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小说一种鲜明的特点,是民族文学作家一种无意识或自觉的创作追求。这种民族认同建构赋予了民族作家文学以独特的价值,比如宣扬了本民族文化、彰显了边缘写作的意义等,但也有其自身的限度,如二元对立的逻辑建构原则、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悖论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民族文学的文化研究是一件很有必要,也大有可为的事情(尽管这种研究也并非万能,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在当前的学术语境下,文化研究大行其道且建树颇丰。借助于这股学术研究的“东风”,相信民族文学的文化研究也会有灿烂的前景。 作者:樊义红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课程多媒体教学运用 一、多媒体在文学理论课程中的效用 目前多媒体教学正逐渐进入高校课堂,高校教师对多媒体的认识也逐渐从不熟悉到逐步深入。多媒体技术是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将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融为一体,能交互处理、存贮、传递文字、图形、影视、动画和声音等多种媒体信息的一种综合信息处理技术。多媒体教学在文学理论课程中的运用使传统的教学模式得到改进,并促进多方面的教学效果的提高。 (一)促进文学理论与文学作品的结合 文学理论来源于文学创作的实践,又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文学作品的检验。文学理论既是对文学活动现象的一般本质规律的理论概况,又肩负着指导读者阅读、欣赏和评论文学作品的责任。因此,“学好文学理论,不仅需要掌握它本身的理论体系、概念范畴及方法,而且还要尽可能地熟悉古今中外的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多媒体教学利用其丰富的图文资料和作品内容,使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得到很好的结合,既体现了文学理论的学科性质和品质特征,又方便了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需要。比如,在讲到文学作品的基本体裁中的“小说”这一知识点,就可以用多媒体展现许多的文学作品,甚至节选其中的一些章节来举例、说明问题,阐释理论观点。 (二)增加课堂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文学理论课程教学改革中一个突出的方向是教学授课时数的减少而教学目标不变,文学理论课程一学年64个课时,教师在整个课堂教学中受制于主观和客观原因,能够在黑板上书写的内容不多,能讲的知识量也有限。有些新建的教学楼的教室里甚至没有粉笔字写的黑板,只有白板笔写的白板,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必须采用多媒体手段来进行教学,而多媒体技术的使用恰到好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多媒体教学容量大,信息量增多,古今中外的文学理论观点和材料都可以展现在多媒体课件中,让学生们最大限度地去学习专业知识。多媒体创建丰富有效的教学情景,既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获取,扩大知识面,又有利于学生选择重点的知识点和内容来学习,也培养和锻炼了学生们对文学作品的分析、选择、判断能力,从而提高了文学理论课堂教学的效率。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为配角的传授式教学,教师通常满堂灌输理论知识,学生则被动地听讲和记录,这样很容易产生审美疲劳。文学理论课程偏重于文学理论知识,情况更是典型和突出。如果使用多媒体教学,就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适当增加教学内容和变换PPT课件的效果,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比如笔者在上“文学的话语蕴藉属性”这一节内容时,列举了一些古典诗词,如杜甫的《登高》、李商隐的无题诗、王维的禅宗诗等,来阐释文学话语意义的丰富性。通过多媒体的文本和图片展示,避免了不少板书的麻烦,将节省下来的宝贵时间用来分析文学作品和阐释教材的内容。运用多媒体辅助文学理论课程教学的形式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学生普遍感觉到学习过程的趣味性,再加上教师适当的启发和点拨,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模式大多以教师为中心,为了在有限的课时中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往往只能进行知识性的灌输,加上教学方式的单一,学生学习的兴趣往往不高,学习效果也不理想。学生们反映较多的问题是文学理论课程过于抽象,常常是教师讲得很多而学生理解的少。究其原因是这种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导致在培养学生获取知识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而运用多媒体上课,则能使学生对文学理论课程产生期待,满足了青年学生的直观视觉冲击力和想象力。在教学中,多媒体技术使用与授课内容相关的声音和影像资料,打破了教材单一文字和文本之间的界限,让那些呆板、枯燥的文字变得生动有趣、魅力无限,使不同体裁的教学内容相互贯通,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使他们对文学理论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参与意识。教师根据文学理论课程的特点,将多媒体技术适当引入课堂教学,既发挥自身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又增强了学生对学好文学理论课程的信心和勇气。例如,在上“文学作品的理想形态”这一章,不管是“文学作品的文本层次”,还是文学的高级审美形态“典型”、“意境”、“意象”等内容,我们都可以在课堂中运用多媒体技术,给学生提供一些与之相对应的生动画面和视频实例,利用电子文档、PPT、投影仪、录像机、互联网等为教学内容服务。例如,当教师要举例分析一首诗歌的意境时,可以直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在屏幕上显示出来;讲解文学作品的语音、形象、意蕴三个文本层次时,可以以图表的形式形象地展现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等。教师可以使用演示文稿或多媒体课件展示知识的变化的动态过程,再加上适当讲解、引申,就可以把枯燥的文学概念、艺术特征、艺术体现等讲得深入浅出和通俗易懂。这种多媒体的课堂形式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文学理论课程的兴趣和动力。 二、文学理论课程多媒体教学存在的问题 多媒体在给文学理论课程课堂教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自身难以避免的矛盾,毕竟先进的技术只能起到辅助性的作用,不能代替教学者的核心地位与作用。文学理论课程课堂多媒体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多媒体的形象直观性和文学理论的抽象性形成难点 多媒体教学具有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特点,在运用到文学理论课程教学的同时,它又具有把概念、原理、命题等图解化、表浅化的倾向,从而削弱和淡化了理论特色和品质,不能揭示理论的深刻内涵和外延意义。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其话语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意蕴。多媒体通过图、音、像将文学直观化,却无法呈现出文学由言、象、意所组合而构成的能指与所指、言不尽意的关系,甚至导致学生重图轻文,以直观感受代替对深层意蕴和文学精神的深层把握。因此,如何更准确、更合适地运用多媒体进行理论教学,如何从理论到图像再到理论,从感性到理性的升华,是文学理论多媒体教学应解决的难点和问题。文学理论课程多媒体教学的运用,必须处理好多媒体的形象直观性和文学理论的抽象性之间的关系,并搭建起桥梁以便顺利展开教学。 (二)多媒体的简单化构成难以表现文学理论的系统性 多媒体将理论体系、知识结构、框架模式做图表化的处理,具有整体直观、方便把握的优势,但是这种方式也容易造成图表的简单化倾向,割裂了理论知识的整体感和各层次之间的逻辑关系,淡化了理论体系和结构的整体性、系统性,产生了零散化、片段化的情况,从而无法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因此,教师要注意文学理论课程自身知识的系统性特点,结合多媒体图表格式与图像音文的特点,发挥自身在多媒体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和中介作用,合理地利用好多媒体的功能优势,这样才能让多媒体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教学。 (三)多媒体的间接性造成文学理论实践性的弱化 多媒体教学图文并茂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实践品格和个案研究的特色,对文学理论的实践教学和实践环节具有一定的加强作用。但是这种实践具有虚拟性、示范性、间接性的特征,和教师指导下的实践教学还有一定的距离和差别。“多媒体教学所呈现的实践并不能代替课堂教学的实践,或将多媒体教学简单视为实践教学和教学中的实践性环节。”文学理论课程是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结合,知识性与应用性的统一,教学课件的设计也必须使理论与实践协调统一,为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学生今后的知识运用服务。 三、文学理论课程多媒体教学改进的措施 要解决文学理论多媒体教学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文学理论的理论型课程性质和多媒体的形象直观教学方式之间的矛盾。同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性作用,利用好多媒体这个师生交流的工具和平台,把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 (一)多媒体使用要与教学理念同步更新 文学课程教学改革首先是观念思维的改革。只有明确了思路,改变了观念,才能对文学理论课程多媒体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目前部分教师还存在漠视、轻视多媒体手段的现象,这可能是其自身对多媒体知识的欠缺所导致。有的教师虽然使用了多媒体教学,但只是把多媒体当作电子黑板、图片展示器来使用;有的教师则是大量堆砌材料,片面追求课堂热闹,为使用多媒体而使用多媒体。这些都影响了文学理论课程中多媒体的使用效果,这种错误的观念和现象应该加以纠正。教师既要将传统的大纲式板书内容课件化,又要改变将文字内容和文学理论简单图解化、图像化的错误偏向。文学理论不仅具有理论性、抽象性、概括性的特征,同时也具有文学的形象性、感性和个体化的一些特征。文学理论应该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化理性与感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理论性与形象性的融合。教师要努力寻求多媒体教学与文学理论课程的最佳结合点,注重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的更新,树立起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这样才能提出有效的改革措施。 (二)灵活运用多种多媒体教学形式和手段 多媒体教学不仅具有工具性的意义,而且具有延长教学主体功能的意义,还具有扩展教学内容和资源的意义。因此,在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多媒体的先进技术形式和教学手段的作用,同时要注意知识的系统性、彻底性、连贯性等,发挥教师个人的传统特长和闪光点,使教学更具有个性和魅力。此外,教师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多媒体教学的局限性,适当地运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师在“授业解惑”和沟通交流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些青年教师过于依赖多媒体来授课,而很少和学生进行交流,结果导致师生之间情感上的陌生与隔阂,这种现象值得反思和引以为戒。文学理论课堂教学特别强调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逻辑性,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要善于分析具体的教学情景,选择最有利于学生学习知识和训练效果的手段来进行教学,使多媒体的运用成为整个教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四、结语 总之,在多媒体教学中,教师的中介和主导地位不能让位于多媒体,师生之间的交流、生生之间的交流应该是课堂构成的主要部分。多媒体只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而不能代替教师的现场指导作用,更不能主宰整个课堂而忽视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沟通。我们在使用多媒体时,应该侧重运用其实效性、科学性、简洁性,做到文学理论课程多媒体使用的最深度化与最节约化,如此才能服务于提高教学质量的最终目的。 作者:欧造杰 单位:河池学院文传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研究 一、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教学的重要性 1.文学理论的教学需要 大学语文是为学生的文学理论知识做存储的最重要的时期,恰当的文学知识存储对学生作品鉴定能力的提高和个人人文素质的培养都有着积极作用。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的授课核心在于引导学生客观、正确地把握作品,感官、细腻的分析作品,形成系统的文学理论体系。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的主要授课方式包括以文学理论为线索引导,以生动、形象、具体的阐述性语言为铺垫,将文学理论的精华贯穿于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的始终。正确的大学语文文学理论教学注重对作品语言和文字特色的分析以及对文学理论系统、全面、多角度的贯穿,以便于高职高专学生更好地接受大学语文课堂,然而现阶段中的高职高专语文课堂往往只对第一点有所重视而忽略了第二点的重要作用,这种错误的教学偏好使得高职高专学生在语文课堂上的学习过于受到局限,不能前后贯通,一气呵成,语文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学生的文学鉴定水平得不到提高。因此加强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系统性的贯穿,对于提高学生的语文学习素养和文学鉴定水平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2.文学在社会现状中的需求 在当今社会中,对于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是要求我们要在学生学校阶段提高其自身素质,让学生达到在社会需求中的基本素质水平要求。而学生的文学素养从根本上决定了其自身的素质,从学生的实习面试,到工作之间的基本交流,都基本的文学素养为其奠定基础,用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以及人与人沟通中的表达。在高职高专中,对于大学语文的短板,更加明显的体现了出来。在高职高专学校中,普遍存在一种氛围,注重专业学科的学习,而轻视这种最基础性学科的学习。在原本缺乏文学知识的基础上,又不主动接受大学语文教育。学生对大学语文学习的积极性的缺失,则对大学语文课堂教学提出了高要求要求,一方面,提高学生对语文学习的积极性,给予他们在文学上的熏陶,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启迪,与审美上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是让学生认识到大学语文对其的重要性,让其主动接受,并学习。面对社会的现状,大学语文的文学理论教学,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二、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教学现状 1.高职高专大学语文教材 新编《大学语文》为了避免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枯燥、乏味和单一,采取减少写作练习,降低对文史知识的集中性重视,采用便于学生理解文体结构达到丰富教学内容的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学科的单一性,但也导致了学生不能以历史时间和作者作品为线索贯穿到整个语文学习中。语文模块支离破碎,学生对流派、风格、思潮等历史潮流不能做前承后接的分析和理解,使得语文的系统化、一体化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在教学内容上,老师往往更偏重于对教材中的基础语法知识的指导和教材圈定重点范文的解读,忽视了文化熏陶,精神启迪对学生语文素养培养的积极作用。 2.高职高专学生接受能力 从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的高职高专语文老师认为高职高专的学生文化素养偏低,语文学习能力不足,重专业轻基础。这样的思维定视让高职高专语文老师在教学中有所懈怠,老师往往教语法、教基础、教文体后便草草了课,恰恰与学生追求的开放式课堂教学模式背道而驰。高职高专学生的文学理论接受能力并非表面的如此浅显,在一定生活阅历的基础上,学生渴望在浓重的文化熏陶,文学的优美审定中得到精神的娱悦,身心的释放。老师对文学理论的过分拘谨、约束不利于学生获取文学知识,理解文学内涵,提高人文素养。从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本上的文学理论知识看来,其安插生硬、尴尬,不能在上下文之间起到起承转合的积极作用,使得学生既不明白理论内涵,又不理解作品真正表达的含义,文学理论失去了自身的理论价值。因此,我们既不能将高职高专大学语文文学理论教学过分的拘谨和约束,也不能忽视了学生的文学理论接受程度范围,老师在全面、系统的解读文学理论的同时恰当的安排文学理论教学进程。 3.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缺乏创造性 文学理论缺乏创造性即过分的采纳嗟来之物,使得自我的理论体系和文学思想没有成型的规定,本土理论过于松散。大学语文本是一个开放的课堂,在老师传授知识的同时更注重老师与学生在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另辟蹊径,创设我国具有时代特色和本土特征的文学理论体系。然而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缺乏的也正是这种创新精神,学生单一的吸收基础知识,解读文学理论,学习进程往往只停留在“吸收”过程,学生连举一反三的语文能力都不具备。能否真正有效的实现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教学,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能力,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创设富有我国本土特色的文学理论体制,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实现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教学的必要措施 1.建设科学的文学理论 科学的文学理论需要牢固的语文基础知识来保障,因此建设科学的文学理论所要走好第一步便是夯实基础,提高学生的基础语文能力。主要方法包括帮助高职高专学生对作品的文体进行准确地把握,以实现学生对作品的针对性分析理解;古文学习中教导学生查明每一个文言词字的表象含义,承接上文,启程下文,在上下文的结合中再对古文言词字进行深层解剖,提高学生的语文自学能力;对于高职高专大学语文教材中出现的文学理论结合历史背景,作者生前境况、遭遇进行正确的把握和解读,以提高学生对文学理论的理解和吸收。做好充分的思想工作后,便是在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理论进行语文素养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学生文学人文素养的升华。如何以基础为前提,提高语文素养呢?便是海纳百川的学习精神和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对文学理论的深层次剖析需要充分的背景资料支持和坚定地思想支撑,在动态的文学活动中,把握真理的唯一方式便是在实践中发现理论核心,老师与学生在文学实践中调整理论方向,把握主体要领的同时做适时地文学延伸,以应对文学活动的时代变迁。在树立正确的意识目标后,便是对实践中发现的理论核心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以实现系统、全面、一体化的文学理论体系,在促进文学理论发展的同时,满足现代社会对文学理论的需求,建设科学的文学理论体系。 2.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 在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教学中,我们注重对文学理论的理解和评估。为了实现高效、良好的课堂效果,必须在课下本着课堂教学目标,做好充分的具有文学理论指导目的性的教学准备。从实践中我们发现,新编《大学语文》注重古文言的学习,此外也将外国小说和西方古典文论包含其中,在中外理论一体化的教材设定上实现学生的综合语文素养。那么在古文言文的教学准备中,老师又该怎样做到科学和充分呢,首先需要老师对我国传统的文论结合自我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归纳教材古文言章节中出现的集中性理论、时代线索、背景概况,以直接归纳和直观综合为教学准备的指导基础。然后借鉴我国古文言文理论鉴定体制,在借鉴的基础上学习领会,为高职高专大学语文教学提供可依赖的范本。在外国文学史及其文学理论的教学准备中,老师应该持“在肯定中适时批判,在批判中采其精华”的备课态度,总结19世纪至20世纪的现实主义文学体制,结合时代背景,对例如“唯美派”、“象征派”的文学派别予以精神分析,在分析、批判的同时加强了对现代文学史的理解,以更好的授之学生,加强学生对教材中文学理论的理解。 3.多探寻教育创新之法 在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上,做好教学素材上的准备,我们可以适当的尝试突破课时的局限,以用来增加大学语文课堂的开放性,与多样性。可以定期地举办一些文学上的竞赛,让学生在参加竞赛的同时,主动地去吸收更多的文学知识,并且可以增强学生在思想表达与沟通上的能力。还可以布置下一些开放性的作业,比如让学生们浏览中国传统的名胜古迹,以及一些历史博物馆,通过思想上的洗涤,也可以达到文学上积极性的提高。在教育教学中,创新的作用不可或缺,教师可以针对学上在课堂上精神状态的反应,以及在课堂下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以及要求,来进行课堂上的实时改变。针对高职高专课堂上的不同,不断的创新教育方法,达到课堂上可以达到的最佳效果。 4.从学生思想上着手 高职语文在课程设置上,基本将课程安排在学生一二年级,而在一二年级时,学生还处在没有全面接触课程,对自己的职业,以及社会对自己的要求都知之甚少,毫无职业意识,这就导致学生无法了解学校开设大学语文科目的原因及目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变的盲目,而无目的性,只是僵硬的学习,而不求甚解。因此,我们应当从学生的思想上着手,首先让其了解社会对自己相关职业的基本要求,以及社会对于人才文学素质的要求,在学生了解大学语文科目的重要性之后,学生会重视起大学语文文学理论等相关教学工作,并且会主动补充自己的不足。通过让学生有前瞻性的学习,让其在面对将来的求职与工作中,可以从容面对,并且在品德上进行陶冶,成为高素质人才。 5.以实践为基础 对于文学理论的研究,我国文学研究工作长久以来的一大弊病便是过于在宏观上进行理论把握,集中于理论和社会文化意蕴的探索和揭示,在高职高专大学语文的文学理论教学同样有次弊病,过分注重理论内涵,忽视实践的重要意义。以实践为基础探索文学理论的科学教学法包括引导学生对语言、修辞、文体做精细的论析,课下针对教材中的难点疑点进行资料查阅,将理论落实到实践中去,填补传统知识积淀的漏洞。学生自我翻阅中国古代文学史和西方文论发展史的同时,加强自身文学理论建设,在实践中发现,在发现中创新,踏踏实实做好文本学的研究。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来说,接受文化知识的熏陶,提高个人素养是学好专业学科,未来做一名成功的社会人的基础和保障。 6.公平对待中西方文学理论 大学语文课堂在弘扬民族精神的同时也不可以过分的批评和纰漏西方文学的弊端,帮助学生对中西方文学有着平等的认知。老师以西方文学为参考基础和理论资源,引导学生突出本土文化底蕴。中国文学语境讲究“和而不同”,西方则更注重“鞭笞”,在两种思想理论的冲击下,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激发学生对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学习积极性。 四、结语 总之,实现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教学,需要从实践出发,结合中西方文学理论,将经典与文学精髓贯穿于课堂的始终,持目的性、实用性的教学准备为完美的课堂教学打下坚实的教学基础,增加文学理论教学质量,实现高职高专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理论教学的长远意义。 作者:德吉卓嘎 单位: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学科建设 【内容提要】 文学理论学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由多个环节组成,本文切准大学中文系本科教学,以教学活动四要素为系统,以实际调查为依据,从而分析文学理论教学艰难的症结所在,以促进文学理论学科的发展。 【关键词】学科建设文学理论教学教学活动四要素 高校文学理论学科建设必须加强教学研究,大学中文系本科学生是接受文学理论最大的一个群体,这一阶段的文学理论教学是学生有意识系统地接受文学理论的起步阶段,所以它是文学理论学科建设的一个基础环节,由教学活动规律体现学科的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然而,现在大学文学理论教学非常艰难,这已经成为一个共识,学生感到抽象枯燥,甚至认为学无所用,课上所学理论与课下认识不能自觉联系,似乎课上所学仅仅是为了考试而已,离开了课堂,面对文学作品和社会现象往往只是就事论事,尤其对于新的文学现象更难用所学原理进行学理上的分析,教师也是在厚望与薄待中艰难地行进。文学理论是中文学科的基础,是学好其他学科的理念工具,没有这样的工具,如何能运用理论学习其他学科呢?又如何能找出文学发展的共同规律?从文学理论学科本身而言,大学教学是学科知识传播和接受的主要途径和中心环节,遇如此障碍,文学理论谈何深化发展?如果在艰难中进行,可能会把一些本可以进行文学理论研究的未来人才扼杀。所以“文学理论话语的建构,还须从文学理论研究的层面进入文学理论教学的层面。通过文学理论教学培养出具有良好的文学理论素养的一代代后学,以适应未来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需要,是文学理论的希望所在。”[①]我们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寻找其症结所在并加以探究解决,培养文学理论研究年轻的后学,促进文学理论学科建设。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进行了系列调查(附后),请看表一: 该表是对本校中文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所做的调查。一年级学生人数212人,二年级学生人数269人。从上述统计所看,问及“所学内容与文学史课程的联系程度”、“所学内容与社会现象联系程度”,回答“一般”和“毫无联系”的总比例分别达65%和81%、60.6%和82.7%。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为学生学习文学课程提供理论工具,是为了站在更高的理论视点与社会对话。然而,统计数据表明,目的已被虚化。更让我们惊讶的数字是下一列,问及“对新文艺现象的了解程度”,回答“比较了解”和“不了解”总比例近达100%,而且答“比较了解”者极少。试想,对于大学中文系教学,与各文学史课程相比,文学理论是一门具有动态性的课程,学生对于新文艺现象的了解,本课程的学习应该是最主要的渠道。从现在的状况可看到,学生总是在接受已有的知识,对新的文艺现象却不得而知。这不利于体现教学的开放性,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难怪开始问及“对课程学习兴趣”较小者,一年级占89%,二年级占65.5%,都是比例最大的,尤其是一年级。这样,在整体学习中就不可能形成一种学习氛围,也不会有学习的动力。最后问及“对课程的理解程度”,答“深刻”者均为0。这样的数字,可能出乎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 教学活动体现为四个基本要素:学生、教师、教材和考试。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学目标的最终实现者;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是教学目标的实施者;教材是联结学生和教师的纽带,是教学互动得以实施的桥梁,是教学目标实现的基本依据;考试是教学全过程的检验和信息的反馈。这四个要素彼此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动态性的螺旋式上升结构。(见图)所以,我们从这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学生 教学要看对象,整个教学活动是为活动对象服务的,服务就必须切合对象的实际。那么,现在的文学理论教学活动对象的情况如何呢? 从学生思维角度讲,对于相关知识,中学阶段进行语文学习,接受的是一篇篇课文,往往陶醉于优美的语言,生动的形象,动人的情感之中,形成了惯性的个案接受思维。进入大学学习,中文一年级所开设的主要专业课有“现代汉语”、“现当代文学”、“写作”和“文学理论”,几门课程相比,唯有“文学理论”课程所运用的思维与高中阶段语文学习所形成的思维区别最大。学习“文学理论”课程,接受的是一环扣一环又逐层上升的文学系列概念和原理,需要运用抽象的理论思维,重理性,重共性。这对于刚刚步入大学的学生而言,突然进行这样的思维转换,实在是艰难。尽管老师在开课之时努力强调该课程的重要性,但从亲历的学习中,学不透,道不明,所谓的重要性根本体验不到。看本文的表三最后一列,问及“教材中的那些章节最难接受”,两个年级最一致的回答则是“文学活动作为人类活动的性质、叙事学”,这些内容包涵着哲学、美学和西方叙事学等理论,没有良好的思辨能力,实难以驾驭。在师生座谈中,一些刻苦认真学习的同学们这种感受也很强烈,让老师们理解他们。许多同学只能在痛苦中为通过考试而学习,由于学习的茫然,每想到考试极为恐慌。 从学生知识结构讲,该课程所包容的知识是综合的,哲学、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美学等,这对刚刚跨入大学的中学生来说,短时期很难建立起多学科的知识结构,学习只能是生吞活剥。尤其是课程所举文学作品的例子,古今中外极为多样,学生大都没有阅读过。文学理论教学是建立在大量的阅读实践基础上的,阅读量的大小,对文学作品把握如何,是文学理论学习的前提。请看学生文学作品阅读量调查表(表二附后): 通过与学生座谈和调查可以看出,一年级学生的阅读基础可以概括为“少而偏”,课上所讲的作品与学生所读的作品是两张皮,不能产生共鸣。请注意表上的几个数字,从“阅读种类”看,中学阶段“文学读本”的阅读与“流行文学”的比例相同。一年级和二年级最喜欢阅读的作品是“流行文学”,如“80后”、“9015”、武侠等文学作品,尤其是“80后”、“9015”等作品,中学生们读得如醉如痴,但它们尚在定论之中,同时大学教师也往往不去阅读,所以难以成为文学理论教学的例子。中学阅读量是一年级学习文学理论课程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文学理论就自然有难度了;进入大学一年级,因为最先学的文学史课程是“现当代文学”,所以阅读量相应大一些,其他必然少。而文学理论课程对古今中外作品的要求是难分主次的,哪些作品能说明原理就加以运用。这样,由于课程的安排而带来的不平衡阅读,也增加对文学理论学习的难度。尤其从“阅读数量”看,在不同阶段,选择阅读“较少”的比例都较大。这样,抽象的概念不能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就难以化解抽象的理论。从阅读与文学原理联系的程度看,选择“紧密”联系的比例极小,选择“一般”的比例较大,还有一定比例的“毫无联系”,显然学生对文学理论所学与所用不能很好地联系,自然不能认识到学习文学理论的重要性,学习的兴趣必然不会大,从而主动性减弱,更不要说热情了。再看本文的表三,问及“教材中的那些章节最易接受”,两个年级最一致的回答则是“文学作品的类型和体裁、抒情性作品”,这显然与学生的阅读基础有关,学生们读抒情类作品较多,理解便也相对容易。而“文学作品的类型和体裁”一章,侧重文学规律性的总结,对文学有大致的了解就可以理解,这对于大一学生来说自然较好掌握。 由于一年级学习文学理论课程的艰难,致使学生对本课程一直存在畏惧心理,在大四年级报考研究生专业方向时,与文学史课程相比,年年报考文艺学方向的极少,有时,几乎没有。 事实证明,在大学第一学年学习该课程学生们确实有困难。于是,我们提出,应在大三年级开设文学理论课程,一方面有一定的阅读基础,也学习了专业和公共的主要课程,有相当的知识面,同时,两年的大学学习也积累了一定的学习经验,掌握了一定的学习方法,思维相对丰富起来,学习的自主性要强。三年级学习文学理论,与文学史所学知识融合在一起,互相提升。 学好文学理论意义重大,能够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为进一步从事文学理论研究输送人才;同时高师教育中,有利于学生将来对中学语文教学以指导。与其早学昏昏,不如晚学昭昭。 二、教材 在近年文学理论学科建设的讨论与反思中,教材建设是讨论的中心。教材是教学的关键因素,是教与学的中介,是联结学生和教师的纽带,知识结构、体例框架制约和规定着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的主要方向。所以,分析教材,把握教材,驾驶教材是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具体教学中学生未必能有这样的认识。本校使用的是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请看关于文学理论教材的调查表(表三附后):有一个数字应注意,在“你细读教材的时段”列中,最大的选择比例是“考试前”,一年级69%,二年级93%。其他教材大都没有读过,更不能回答哪个版本的教材更适合教学。之所以有这样的数字,可能有相关四方面的原因:教材深奥难懂、学习兴趣小、时间不允许、学生只为考试而学习。 这里,先谈后三个因素:关于兴趣小的原因,基本上与上述的分析有关,不必再说。学生时间紧也是一个方面,现在学生学习英语占用的时间很多,这是一个共性问题,不仅仅只影响到本课程。尽管有的学生想学专业课,但无奈也只能让位。当然,现在学生学习的勤奋度不够,只为考试而学的大有人在,所以临到考试加以突击,这也是共性的因素。 我们主要从教材本身来分析,针对文学理论教学的艰难状况,教材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也应该反思,在这里重作思考: 1.文学理论教材应体现学科知识体系的规范性 “学科建设一般以教材建设为支撑。没有经典性教材为依托,学科建设和发展是不可思议的。”[②]建国以来,我国高校文学理论教材发展很快,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50年代末,以巴人的《文学论稿》、刘衍文的《文学概论》等为代表;60年代以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为代表;80年代,以十四院校《文学理论基础》、北师大文学理论教研室编写的《文学概论》为代表;[③]之后,则出现了多样的局面:代表教材有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陈传才、周文柏的《文学理论新编》和吴中杰的《文艺学导论》等,进入新世纪有董学文的《文学原理》、王元骧的《文学原理》、陶东风主编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等。几十年来,文学理论教材从单一走向多元,在体系上采取开放性的结构,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开放性:对传统文艺观念的反思、引进开拓新的文艺观念、多学科多视角立论、多种范式形态的建构。 文学理论教材发展如此之快令人喜悦,然而运用到各高校中则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对于同类高校应该运用相应的统编教材。 文学理论教材建设与学术研究相比,从内容上看,学术研究可以是局部,就问题的一个方面展开,也可以是较大的问题研究。而教材则不然,它必须是成系统的,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这样,文学理论的教学实践才能保持稳定、形成规范。但现在,各高校往往运用本校教师编写的教材,尤其是重点院校,尽管称作是教材,但实际上是个人学术专著,各有各的体系,各有各的观点,教材之间体系框架大相径庭。如童庆炳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文学理论教程》,共五编,十六章[④];陶东风主编的21世纪文学系列教材《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共七章[⑤]。这是两本不同时期出版的体系截然不同的教材:童本教材,以文学活动四要素为基本框架,形成系统;陶本教材从中西方对比的角度对文学基本问题进行阐述。两种体系、两种风格、两种理念。试想,如果学生学习了这样两本不同的教材,对文学理论的认知会有多少相通性呢?新近出版的教材大致情况也如此。这似乎是多元化的体现,但众语喧哗,难成统一,不同学校的学生对文学理论的认知不统一,似乎文学理论这一学科只有随意性,没有规范性,这样必然会消解学科的科学性。当然,这里并不是说两本教材不好,它们都很优秀。童本曾是第三代教材的代表,被称为换代教材,许多大学运用。陶本教材是在反思文艺学学科,尤其是教材中的普遍主义与本质主义倾向而探索性地编写的新教材,目的是充分体现文艺学的多元和开放,强调文艺学知识的历史性与地方性。把两本具有代表性的教材进行纲目对比,只是想说明大学教材统一的必要性。 作为一门课程,而且是专业理论基础课,应该有一定的规范,教材应相对一致,以此为基础由授课教师加以开拓,融入自己的学术思想和观点,体现教学的特色和个性,这才符合课程的特点,教材的大体一致与学术见解的多元化并不冲突。 在此,作为文学理论教师,真切地呼唤国家教委应该组织不同高校的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同类型的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综合类高校、师范类高校等),整合多种观点,共同商讨教材的体系和内容,形成具有科学性、普适性和权威性的统编教材,为全国高校学生运用。而且不同类型的教材,彼此之间理论体系也应保持相对一致。目前中文系学生报考研究生,许多学生选择学校时,只要有文学理论考试的科目,首先看所报学校指定的参考资料中文学理论教材是否与自己所学的为一个版本,一样才加以考虑,不一样则只能忍痛割爱,因为复习不同文学理论教材往往等于重新学习。初学文学理论的艰难心理,学习时间的宝贵,继续深造的迫切心理,使学生不敢轻易再增加学习的难度。当然,举这一例子并不是要求教材的编写专为学生报考研究生服务,但可以说明我国现有教材的不统一。 2.文学理论教材应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和接受的可读性 是否具有认识的正确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是文学理论研究是否具有科学性的主要标志。但文学理论研究中空谈理论、脱离实践的倾向较为严重,这种倾向不仅存在于学术研究上,在大量的文学理论教材中也普遍存在。王元骧认为文艺研究需要突破纯认识论的理论框架,把从认识一极的研究引向实践一极。这是值得学界重视的见解。文学理论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运用,教材既然是为教学实践提供依据的底本,那么就务必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一是增强适合教学过程的可操作性,增加有助于教学双方交流和调动学生积极性的环节,包括讲授、阅读、写作、辩论、评议等内容;二是要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概念命题和原理接受的基础上,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解读文本的能力、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等,学以致用。 从可读性而言,似乎只有文学作品才有可读性,理论性教材则不必谈。其实,可读性是一切阅读接受的必要条件,是主客体建立联系的纽带,可读则会愿读好读,从而才能达到沟通,形成对话。然而,现在的一些权威性教材恰恰是繁复艰涩,把原本易懂的东西写得深奥费解。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只是为了最终追求一种话语权,甚至变成了一种智力游戏[⑥]。从教材这一环节把学生的学习欲望和深研的兴趣调动起来,这也是教材建设的使命。 3.文学理论教材应具有阐释新文艺现象的时代性 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急剧变化,品种之多、数量之大、手法之新是令人惊叹的,尤其是网络文学、手机文学等新文学现象的涌现,这必然对文学理论提出新的要求。但文学理论作为文学实践的理论总结却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教材更是严重滞后。正如一些学者所说,“现在,当代文学实践早已是脱了缰的野马,跑得不知去向,现行的文艺学已经难以望其项背。面对着文学创作实践,面对着当代五花八门的新理论新术语,还有更为咄咄逼人的各色媒体,文艺学已经是六神无主,无所适从。”所以“文艺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是重建文艺学与现实生活之间有机、积极的学术联系。”[⑦]“中外文艺学的历史告诉我们,文艺学的学术创新能力(与其他学科一样)从根本上说来自对于现实中提出的问题的积极参与和回应———虽然这种参与和回应不应当是无批判的。”[⑧]大学生是感受新现象最强烈的一代,最新的体验需要在理论的学习中寻找答案,得到支撑,然而却无踪可寻。恰恰是已过时的现象却在教材中大谈特谈,自然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甚至会反感。对于教材的编写者,大都是文艺学专家,应该有一种结合社会现实发掘文艺新现象的能力,及时在教材中总结,才能在教学中达到教材与学生的对话,才能产生学习的兴趣。当然,对于新现象的总结教材不可能穷尽,必然需要教师在教学中的不断输入。 最后,不得不强调一点,即就现在一些教材出现的弊端看,编写组要精心配合,主编统观全局,避免前后内容的重复;编写人员要在自己承担的章节中,体现综合的观点,不要对古代和西方文论的观点进行简单的拼揍和堆砌。 三、教师 教师是教的主体,也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指挥者,学生的学是建立在教师怎样教的基础上的。教师是教学方法的设计者,实践者,所以,在此主要谈教学方法的问题。现代教育理论对课程的教法提出更多的要求,不同的课程教学方法不尽相同。教学方法的运用,能够把教师、学生、教材等教学的各个环节联系在一起。根据文学理论课程的特点,应更好地采用哪些教学方法,才能让更多的学生接受,这是传承、接受、运用文学理论的关键。根据我们的调查进行综合分析,针对课程特点,本文提出“人性化教学”,即在教学全过程中,以人为本,寓理于趣。人是根本,理是目的,趣是手段。心理学研究表明:兴趣是推动人们求知的一种无形的力量。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今世界教育现代化的主导观念与实践课题之一是教育的人性化的观念,“突出强调学生人格的全面发展,即不仅注重培养学生的知识、思维、理解、技能等认知侧面,而且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感情、兴趣、态度、需要、信念、自我决断这些情意侧面。”[⑨] 我们认为,文学理论的人性化教育可以从下列四个方面加以尝试: 1.快乐教学--对个体生命的关爱 大学生是具有鲜活生命的人,既有思想的追求,也有情感的需求。因为大部分学生初学文学理论比较茫然,甚至会产生抵触、畏惧心理,但又不得不学,这必然带来情感生命上的无奈和痛苦,所以,教师应给学生以关爱,消除学生的这种心理障碍,创设一种轻松愉快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到生命的快乐。这种方法很多,或引大家熟悉的诗词俗语入教,或引音乐入教,让抽象的概念、原理变得生动活泼。如文学与艺术的区别,可欣赏《梁祝》小提琴协奏曲。洗海星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孔子就以“礼、乐、射、御、书、教”六艺教授弟子。音乐进入课堂,学生心理很轻松。同时,典雅优美悦耳的音乐不仅能调节学习的气氛,更能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正如荀子说的“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化人也速。”同学们深切体会到抽象的理论竟然包含在自己可信手拈来的话语中、怡然自乐的歌曲中,自然拉近了与课程的心理距离,消除畏惧感,让理论课给学生以享受。 2、自主教学--对生命价值的关注 大学生已经成人,主体意识非常强烈,教师要关注学生的生命价值,给他们充分参与教学的机会,让学生自主教学,从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1)对于同学们较为熟悉的教学内容,让学生讲课,教师做授课能力的全面指导。让学生当老师,主体意识得到了充分发挥。由于多数学生广收资料,集体备课,反复试讲,多方评论,对教学内容理解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能远远超过了教师所讲的效果,真正是教师讲得少学生未必学得少。 (2)争鸣性的内容,让学生讨论或辩论。如“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的关系”的论辩等。从调查表四(附后)可以看到,课堂组织讨论的较少。现代教学理论认为:课堂讨论使高校教学过程与科研过程互相渗透、沟通联结,是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教学形式。 3、质疑对话--对生命价值的尊重 教学方法要改革,但无论怎样改,教师的讲授是绝对离不开的,关键是怎样讲。教学过程是一个师生对话的过程,或无声对话,或有声对话,教师的教应以对学生生命价值的尊重为前提。对于重点难点内容,教师要逻辑性很强地一环扣一环提出问题,诱发学生“生疑-——思疑-——释疑”,不仅要学生有所知,更要有所思。学生每解决一个疑问,就有一种战胜难点的兴奋,就会多一份自信。这里,教师要降低自己在学生面前的权威态度,以一种友善的指导者与合作伙伴的姿态出现,鼓励学生大胆提问,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使课堂气氛生动活泼。 4、广泛联系--对生命价值的提升 人性化教育注重人生命质量的提升和生命价值的创造,倡导人的全面发展。文学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需要大量的知识来支撑,需要大量的文艺作品来充实,需要当前的文艺现象来开拓,需要更系统的理论来提高,这样才能达到人性化教育目的。但从课程课外情况调查表四(附后)可以看到:“听取相关讲座情况”和“图书资源的利用”两栏中,回答“很少”、“没有”者和“较少”、“不利用”者各自之和均为100%,回答“很多”和“充分”的没有。与上述阅读量调查相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学习文学理论课程,必然是狭窄而没有兴趣的,更谈不到深化开拓,这不利用学生生命价值的提升和创造。反思教学,教师要引导学生据教学需要广泛地阅读相关资料,教师预先开列读书清单,定期让学生阅读,以笔记的形式总结读物的整体框架和主要观点等。材料的积累既充实学生的所学又培养科研能力。这里,需要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把课程与课程相联系,课程与社会相联系,要由此及彼,彼此沟通,学习的趣味不断丰富,品位也会不断提高。 以人性化理念为指导进行文学理论教学,打破传统的讲、听、记的教学模式,变注入为引导,变被动为主动,变单向传授为双向多向交流,以学生为本,追求认知与情意和谐共生,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时应变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文学赏评能力等,达到了人的全面发展。 在实施人性化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尤其文学理论教师,必须树立人性化教育的理念,并变成一种自觉的教学实践。教师是否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发散性思维、求异性思维;是否能够吃透教材,讲解时点面结合,深入浅出,前后联系形成一个理论系统;是否能够旁征博引,有一种善于捕捉社会新现象的心理欲求,以对教学负责的态度对主要知识内容加以发散,切实找到彼此联系的凝结点,给予学生理性的分析和引导;是否能够精心设计课堂,以民主的心态与学生进行对话,富有对教学全身心投入的执着和创设氛围的情趣等等,这是人性化教学目的能否实现的基因所在。 四、关于文学理论考试 考试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最终一环,是对教与学有效性的检验,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不同,检验效果也不同,能否把教与学的水平真正表现出来,考什么、怎么考很重要。从对学生的调查可以看到,“结业成绩是否应与平时的学习、作业等情况结合”同学们回答“应该”者为84%、87.5%。关于考试形式,一年级回答最多的是“作业+考试”,二年级赞同最多的是“论文+考试”。教学要改革,关键得改革现行的考试制度,现在大学的考试仍实施传统的考试模式,“大学中机械教条的考试方式与评估方式(统一命题、试题库、流水批卷等)在貌似客观、公正、科学的外表下严重地束缚了学生、同时也包括教师的学术自由与学术个性,强化了文艺学学科的规训、排他性与封闭性。”[⑩]在这种模式之下,学生许多新的思考不能在考试中体现出来,对学生是一种扼杀,而且,还会形成学生学习的两种极端:一是死背教材,可能取得高分;一是弃而不学,考试前临时抱佛脚,许多学生也能过关,所以在关于“文学理论教材调查”的“你细读教材的时段”问答中,回答“考试前”的两个年级分别达69%、93%。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许多学生也很想参加,但一想到与考试无关,对活动也便不感兴趣了。尤其是在期末考试前夕,一切与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都不能实施,这是师生最大的无奈。所以,学校应据课程特点,采用相应的考试方式——自主式考试:给师生一定的考试灵活度,与平时学习相结合,把考试分为基础知识测验、论文、读书笔记、口头论辩等多种形式,抛弃那种完全由教师命题,学生背书,学生被教师牵着鼻子走的考试模式。尽管一定的记忆性考试是必要的,但要增大学生知识理解力的考试,或者学生自主选题,或者教师给出一定的范围,让学生写出有自己独到见解的论文,或者是强化教学内容与学生能力培养相统一的考试,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思维和综合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课程的积极性。 以上是关于文学理论学科建设的本科教学思考,这里,没有宏大的叙事,只是把20多年从事文学理论教学与研究的体会和所作课程调查分析的思考写出来,这是真实的感受。从教学活动四要素分析文学理论教学状况及原因,从而促进文学理论学科的建设,推动文学理论学科的接受、传承和发展。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课改中探究式教学理论的运用 摘要:当前,在我国各学科的教学中,都将探究式教学理论运用到其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文学理论有关工作者也正在如何将探究式教学理论与文学理论教学更好的融合,实现文学理论的有效改革。因此,探究式教学理论对于改革文学理论课程是势在必得、刻不容缓。 关键词:文学理论教改 探究式教学理论 运用方法 文学理论作为中文系中关键的一门理论指导课程,课程内容具有显著的抽象性,学科内容与学生现实生活有很大距离,造成文学理论发展滞后。在文学理论教学中,应用探究式教学方法,既可以培养学生学习文学的兴趣,也能达到活跃课堂气氛的目的,进而提高文学理论这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1突破教材章节格局的限制,科学设计教学专题 1.1培养学习者批判文学的能力 传统文学理论教学在选择教材中,通常都会选取具有权威性、严肃性的教学内容作为教学的依据。但是很多文学学者认为,在当前编写我国文学理论教材中有很多问题。比如:著名的赵宪章教授指出:国内文学理论教材中有很多问题,很难适应国内文学理论、文学教材的发展,改革教材是大势所趋。有关实践结果表明,如果完全按照教材内容进行教学活动,一方面,不能根据课时要求,将各种理论知识讲明白、讲细致;另外一方面上,会引起学习者的反感情绪。所以,很多学者都主张突破教材内容章节的各格局,坚持从文学现象上考虑,以学习者知识需求为主导,对教学专题重新展开设计。教学专题应该考虑到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文学活动,并具有较强的“探究性”,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相结合,将文学体系中各个知识点与学生现有知识体系、知识结构相结合。如:结合“文学活动”中四大分支,将文学教学内容分为文学创作论、接受论、本质论和作品论四大模式,在每一个教学模块中都设定出一定的教学专题,在设计教学专题时,应考虑到学习者对天文现象感兴趣程度,并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文学活动本质论专业是培养学习者对文学认知的能力,让学生提交出评论文学热点的文章;文学创作专题结合培养学生文学写作的实际能力,要求学生们积极和愉快的展开文学创作;文学作品专题注重于提高学生鉴赏文学能力,引导广大学习者积极创作文学评论。 1.2设计教学专题 结合文学活动本质论这一板块,并根据学生文学学习情况,设计出如下几方面的教学专题:怎样进行文学活动?文学到底对于我们生活有怎样的作用?文学与哪种活动有关系?文学具有什么特征?结合文学创作论板块,设计出文学创作体会谈、名人创作体会谈的教学专题。结合鉴赏和分析经典作品这一问题,文学作品论板块与文学接受论板块可以设计出如下几种教学专题:文学伦理和情感、文学类型、文学作品的层次;文学语言特征;文学写作风格。上述所讲的在设计教学专题中具有三个优点:一是,结合文学问题,有助于调动起学习者学习文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学习者深入探究文学;二是,既考虑文学理论知识体系是否完整、统一,也能与文学教学实际需求相符;三是,众多模块和教学专题促使整个教学思路都非常明朗,有助于引导教学者选择教学模式。但还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完教学内容后,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具体教学中,还需要结合学习者学习状况、接受能力、知识需求等方面的因素,针对性的选择或者修改教学专题。 2教学方式上注重“探究”的过程 2.1创设教学情境 探究式教学和传统教学对比而言,前者完善了后者,后者注重推行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强迫学生接受,而前者注重于循序渐进、逐层深入,注重用问题导入教学内容,因此探究式学习又被称之为“问题导向式”的学习,而“问题”被作为研究和探讨学习的核心。在文学理论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先提出问题,学生针对性的回答,这样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效果好的教学方法,显然“探究问题”贯穿于教学课堂的始终。问题导向式的教学方法,不但能够培养学生对学习的兴趣,而且还能将原本枯燥、乏味的问题转变得丰富有趣,学生在思考问题中,也会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流,这样也在无形之间增加学生之间的友谊,促使他们更好的进行学习。如:“文学的真实”教学专题课堂活动应该这样开展的:教师先对学生们讲述《农夫观画的故事》,引导学习者主动思考这个故事到底在讲什么?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大家在讨论后得出:文学艺术的灵魂是真实性;教师在引导具体例子,果戈里的《外套》、卡夫卡的《变形记》,让学生们思考和研究艺术具有的真实性与我们日常生活具有的真实性有和差异?在教师的引导下,总结和归纳出艺术真实性具有的四大特征;教师结合学生对艺术真实性的理解程度,提出如何艺术真实性中存在的矛盾?即普遍性与个别性这一矛盾,在分析和研究后得出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了解“艺术概括”的含义;然后教师在结合老舍《骆驼祥子》、托尔斯泰《复活》”等例子,对概括艺术的规律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在讲述实现艺术真实性这一条件时,特别是讲到“合情合理”时,教师可引出王实甫的《西厢记》,其主人公杜丽娘“死了又活了”、“梦里又死了”的离奇、古怪的情节让学习者思考:“为什么这一情节不是真的,很多读者都信以为真呢?”让学习者在思考后得出结论。所谓的问题主导式也就是从学生所感兴趣的问题着手,对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学生在解决问题中会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其中,也有很高的热情参与其中,不但能够达到活跃课堂气氛的目的,而且也能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们在探讨问题中学习知识。 2.2开展文学辩论赛 在21世纪的今天,人们对文学的认识越发深刻,呈现出多元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从某一种程度上而言,探究式教学也就是要教学者将自我评价、自我探究、自我思考的能力还给学习者,让学习者主动思考,在思考中得到新知识。所以,在文学理论教学中,重视通过“多方主体交流”的方式,引发学习者们观点相撞,这样既可以挖掘学生对文学的兴趣,也能够加强学习者的实践能力。在课堂上展开小型辩论赛作为观点争锋相对的关键环节。如:结合“什么是文学”这一教学专题,教学者可以设计出三个辩论题目:“网络文学与文学意义相同吗?”、“文学是否会消失”、“文学艺术具有美丑性吗?”,由于上课时间的限制,教师可让学生自愿选择其中一个辩题进行辩论,在辩题确定之后,将全班同学分为正方、反方,在一星期的准备后,正方和反方分别挑选出三名陈词总结人、三名陈述辩论人,其他学生可以在自由辩论环节中发言,辩论赛之后,每一位同学都要写一份文学短片作业,字数不限。通过实践表明,这种准备充分的小型辩论赛受到了学生们的一致认可和喜爱,同学们的参与热情都很高,也准备了发言稿,在自由辩论时很多学生都积极、踊跃的发言,学生们在激烈的辩论过程中,不但将自身的看法勇于表达,而且也从对方辩友身上学到了知识。 2.3延伸对文学的思考 想要顺利、有效的进行理论问题的研究,只靠在课堂上的时间进行思考和讨论,根本不可能解决问题,也只能停留在问题表层上,很难以深化理论。所以,注重收集课外的资料,探究式教学方式作为引导广大学习者课外延伸思考的主要环节。但教师应注意到,收集资料并不是简单布置或者告诉学生该收集什么资料而需要注意如下二个问题:一是,明确收集资料的目的,最好选择开放性、有争议价值的论题展开,教师应指导学生们如何收集资料、收集资料途径等;二是,大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将自身的认知凝结成某种表现形式,做到这两点后,才能确保学生在收集资料时有足够的动力,才能达到提高学生思考、自学能力的目的。所以,在进行收集资料和延伸思考这环节时,需要学习者和教学者花费较大的时间和精力,在一些较为适宜的教学专题中才能着手实施这项工作。如:围绕着“文学是怎样发展起来的?”这一开放的、有争议的话题,让同学们进行课外自学,在课外自学后课上发表看法,鼓励和支持同学们不要被教材内容几种观点所限制,要敢于发散自身的思维,主动思考自身对文学的发展有的看法。让学生们在课下时间寻找在经典文学之中,典型人物的事迹,并了解他们的成功之处,以便于深入的了解文学。另外,在课堂后,让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为古典诗词配画、配词等,各个小组组长负责用PPT演示,进而将中国古典诗歌情景美、意境美充分展现,这也就是一种较为可观和典型的课后延伸式的研究。 2.4学生成绩测评的灵活性 第一,期末考试方法应形式多样,考试题不但有名词解释、填空题,而且还要有论述题、分析作品题,既考察了学生对文学基本概念和理念,也考察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综合成绩的评定,学生平时成绩包括如下几方面:意识,个人得分、小组作业合作成绩、参与辩论赛状况、参与网络平台状况等。学生所完成的平时作业,一方面是整理和反馈学生自身所学的知识;另外一方面上,将记忆知识扩展到知识的应用。学生课堂活动参与状况作为测评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其主要部分结合教师打分,有时也安排小组成员间互相评论,每一次成绩都将计入到学生最终期末考试成绩中。 3结语 总而言之,在学习文学理论中,应用探究式教学方法,既可以达到强化学习者学习兴趣的目的,也能够活跃课堂的气氛,将原本枯燥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结合文学理论这门课程实际内容而言,探究式教学改革是正确的,想要顺利有效完成改革,这不但需要文学教师坚定改革的信念,而且也需要教师长期坚持,进而提高文学理论教学质量。 作者:肖丽 文学理论论文: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思考 摘要:文学理论是文艺学中知识性和理论性最强的一个学科,但是在教学史上,它却屡屡被研究者和教师以“面临危机”来指称,尤其是随着传媒时代的到来,这种危机感更加剧烈,传统教学方式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文学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反思 一、引言 文学理论课是一门专业性、理论性极强的课程,在高校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这门课程对培养学生的知识结构、理论思维方式、独立思考能力乃至人生理想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教学史上,它却屡屡被研究者和教师以“面临危机”来指称,尤其是随着传媒时代的到来,这种危机感更加剧烈,传统教学方式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针对目前文学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并对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目前文学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文学理论教材老化 目前高校的文学理论教材理论知识陈旧,与新时期的文化脱节,学生普遍觉得陈旧和枯燥,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目前一些高校的文学理论教材,仍旧沿袭过去“纯文学”立场去编写,以精英化的理论视界来规范文学理论的话语边界,将通俗文学悬置在理论的外围。当这种理论话语遭遇通俗文学、网络文学之时,其阐释必然失效。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文学理论教材,过于强调意识形态话语的规训统合,缺乏与时俱进的辩证性理论张力,拘泥于本质主义的思维范式,恪守绝对的同一性逻辑与总体性意识,拒绝多元化、差异性,从而使理论本身失去对话、交流与沟通的功能。 2、教学方法单一 讲文学理论就是讲理论,这种认识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文学理论实践教学的理解还不够深入。文学理论涉及太多经典理论,教师不想讲,学生也听不进,内容宽泛枯燥,与实践联系不大,很难提起人的兴趣。纯粹把文学课程当成一门理论课来讲,无论是对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一种负担,更谈不上促进教学。 3、授课对象的转变 在这样的一个新媒体时代里,学生的接受视野发生了根本变化,形成了一个稀缺与盈余的颠倒结构。现在的学生都是90后,他们生活在影视大面积侵入他们生活的年代,从幼儿开始即受电视的影响,而到了入学受教育的年代,恰又赶上网络开始侵占人们生活空间的时期,所以有更多的时间被图像和屏幕所占据,这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笔者在课堂上曾这样提问过学生,“完全看过四大名著纸版的举手”,结果是零,问“完全看过四大名著纸版之一的举手”,结果也是零,问“看过四大名著纸版之一的一章或几章的举手”,有三五人举手,问“看过四大名著电视/电影的举手”,结果是大家齐刷刷地都举起了手。这个现象虽是个个案,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深思。 三、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的对策分析 随着信息化时代大幕的徐徐拉开,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不少高校在文学理论方面都存在一些与信息化时展不相适应的瓶颈问题。只有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才能为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提供参考意见。推进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应从顶层设计、师资水平等方面人手,破解与信息化时代相矛盾的现实问题。 1、在顶层设计方面——着力解决培训内容与实际岗位不一致的问题 “有用的没学到,学到的用不上”,一直是文学教学被广为诟病的话题。应该说,在信息化时代下,文学的教学由书本教育向多媒体教育的转型上,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改革的“深水区”,处在由“转型期”向“发展期”跃升的关键阶段。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我文学理论教育的转型并没有彻底完成,转得还不够彻底,没有跟上网络时代的步伐。许多高校展现的是当代文学教育的“面子”,露出的却是以往旧式文学教育的“里子”,用多媒体教育的“新瓶”装着古板文学理论教学的“旧水”,猛一看好像是那么回事,实际上在学生能力培养上却欠了很多账。由于缺乏统一的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教学和实践衔接不紧,教学内容与实际脱节,需要从“顶层设计”这个根上加以解决。具体来说,就是要制定文学理论岗位统一的教学大纲,明确岗位任职能力培养标准,高校按岗施教,使高校培训与岗位合上拍,二者相得益彰。 2、在师资水平方面——着力解决教学能力与学生需求不吻合的问题 教之本在师,文学理论队伍建设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在信息化的背景下,信息大爆炸,每名教师每天都被网络各种垃圾信息充斥,能静心读书的教师不多了,能静心研究枯燥文学理论的教师更是少之又少。直接导致的问题是教学理念滞后,与教育大纲所匹配的“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先学后教,变教为学”等新理念尚未转化成实际教学行动;教学设计能力不强,问题设计不够精练,系统性条理性不够;教学实施能力较弱,不能熟练驾驭文学理论教学需要的教学模式。在研究创新能力方面,重“学术研究”轻“教学研究”,热衷于容易出成果的学术研究,不愿意深入探讨见效慢的教改研究;重“数量”轻“质量”,对研究成果把关不严;重“研究”轻“转化”,学术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在服务教学方面做得还不够;教学与科研兼顾不好,顾此失彼,等等。 四、总结 由上可见,信息化时代条件下,确实给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一定冲击。针对这种状况,关键是研究分析出应对的办法与思路。如何在教学上应用信息化时代的成果,将信息化时代的优势融入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实践当中,训练文学学生思维、培养文学后继人才、延续文学生命的重任。作为文学人,一定要站在文学长远发展的角度,全面认识自己、精准定位自己、合理要求自己,把个人的成长进步与文学的荣辱发展融为一体。 作者:袁佳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国际关系论文:心理与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正当性与研究路径 内容提要: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日趋走向体系层次理论建构的背景下,微观层次上的国际关系心理学分析是否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本文尝试从三个方面试图对这个学科本体存在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首先从“层次分析法”和“施动者-结构”角度探讨国际关系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正当性,进而对现有的国际关系心理学分析的研究路径进行梳理,最后指出心理学与国际关系学的结合所内在的问题,以及微观理论和体系理论的结合对国际关系学的发展所具有的意义。 关键词:国际关系学 心理学分析 理论正当性 研究路径 国际关系学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社会科学的本体性地位,自20世纪初一般意义上的学科诞生以降,就一直遭到人们的批评和质疑。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英国学派(English School)代表人之一马丁·怀特(Martin Wight)在《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一文中所做的精彩原因分析。国际关系学的学科本体地位在某种程度上的缺失,根源之一在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思想史的一个显著特征,即理论创新和发展的动力很大部分来源于对其他社会科学的借鉴。 冷战结束后,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国际关系理论异军突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进一步向体系理论深入和发展,国际关系理论进入“社会学转向”时期。与此相反,微观层次的国际关系心理学分析的理论与实践似乎始终处于学科发展的边缘,国际政治认知心理学代表人物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也感慨和抱怨说,“研究个性和个性的类型在心理学和政治学领域已不受人青睐。”[2]其实,国际冲突理论中一直存在着社会学和心理学两种分析路径,分析代表着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视角[3]。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逐步走向体系层次的理论建构的情境下,微观层次的个性分析、知觉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等心理理论是否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微观个体理论的解释力有多大?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存在哪几种路径?个体理论能否与体系理论走向统一?等等,本文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期确立心理学与国际关系学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可能性与正当性问题。 一 心理与国际关系:理论正当性 “层次分析法(Level of Analysis)”和“施动者-结构(Agent-Structure)”问题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中两对最基本的范畴,古典现实主义以来的任何一种科学国际关系理论都必须在这两对关系坐标中确立自身的位置和地位。这两个基本问题也是我们进行国际关系理论知识谱系归类整理的最佳路径。以这两个基本问题为分析视角,当可揭示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正当性和合法性。 1.“层次分析法”的视角 20世纪50、60年代,国际关系学中“层次分析法”的产生推动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朝着更为严谨的方向发展。国际关系理论中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论划分的依据直接来源于“层次分析法”最初关于“体系”、“国家”和“个人”三个基本层次的划分。笔者认为层次分析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从纵向来看,为层次的划分问题,即到底可以划分为几个层次?从横向来看,为方法论的(Methodological)层次、本体论的(Ontological)层次和认识论(Epistemological)的层次问题。层次本身具有两种含义:解释的来源(Sources of Explanation)和分析的对象(Objects of Analysis)。 本体意义上的层次将层次视为“分析的不同对象和单位”,而认识论意义上的层次则把层次视为“解释某一特定单位行为的一系列原因变量”。布赞依据两条路径,重新审视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概念。首先,他根据空间规模的原则和组织的层次,认为这种意义上层次既是解释的来源,又是解释的结果和对象。因此,根据最基本的“个体与体系”的关系范畴,国际关系中的层次可具体划分为“体系-国家”、“国家-官僚机构(次国家)”、“官僚机构-个体”这几个基本的范畴。其次,如果把层次视为所分析对象的不同解释来源,那么个体、国家和体系层次都存在结构(Structure)、进程(Process)和互动能力(Interaction Capacity)这几个因素。[5]布赞没有把研究的重点置于层次在纵向量上的扩大,而是对每个分析层次进行了独立的本体属性的考察,这正是他对层次分析所做出的最大贡献。 尽管国际关系学界无人能否认个体层次的重要作用,学者也普遍认为“运用心理学来研究政治是一种必不可缺和不可替代的方法”[6],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越来越倾向于宏观体系层次上的研究。整体论和结构主义理论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体系理论和结构主义理论对个体心理理论的批评是:个体心理因素在解释国家的决策行为、以及国际冲突的根源上具有说服力,但对于整个国际体系的变化发展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因而可以说,整个体系理论的建构过程中忽视了对个体层次的心理与认知因素的考量。 “个人在国际政治分析中从未成为一个常见的范畴”[7],有一些学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忽视个体层次因素的学术研究偏向表示不满。举例来说,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把国际冲突与战争的根源分为三个层次,即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国家的属性和人的侵略本性[8],但他最后建构的是一种体系层次上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而戴维·辛格(J. David Singer)只考虑国际体系与国家单位对国家行为的影响,个体层次在他的分析框架中被筛漏出去[9]。此后,众多学者在层次的细化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范畴逐渐成为国际关系层面国家与国际社会关系分析的理论根基。但是,我们仍需考虑的一个问题是,众多层次中究竟哪一层次所起的作用最为重要?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最为重要? 对此问题,学界往往容易产生决定论的倾向,或者是结构主义决定论,或者是还原主义决定论。尽管沃尔兹建立一种体系层次的结构主义理论,但他辩解他并没有建立一种结构主义决定理论。在解释国际事件中,没有一个层次的单元或解释来源是占主导地位的,往往是个多个层次的变量都在起着重要的作用。由此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假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元或解释来源同时发生作用,那如何将这些不同的分析整合进整体理解中?”[10] 在确定分析层次的重要性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不同的分析层次在不同的问题领域的重要程度不同;其次,即使在决策中,不同的决策阶段层次的重要性也不同;第三,变量在一个层次上的重要程度与其他变量的状态相关联。[11]所以,如果要确立某变量层次的重要性,必须对其他的相关变量层次做出相应的假设,在这种理论上预设的前提下,再探讨具体变量层次的作用。如我们在讨论个性对政治的影响时,关键是解释清楚“个性作为政治行为的一个制约因素的重要程度”,进一步假设个性在什么条件下以及如何影响政治行为[12]。以房子起火逃命为例,为什么人会逃生?这里或许没有唯一的答案。或许是人的求生本能促使他做出逃生的行为;或许是在其他人都逃生的情况下,人所进行的一种模仿和学习过程;或许是他头脑中已有的直接和间接经验促使他逃生;或许他在房屋内岿然不动,因为他没有形成对大火的危险性的认识,等等。但必须明确一点,即人只有在形成对大火的认知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自身接下来的行为。杰维斯指出,知觉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大火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大部分人可能都做出逃生的行为,而其个性、性格等心理因素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希特勒在德国上台之后,丘吉尔就认为房子起火了;而张伯伦认为在1939年3月后房子才起大火;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从来就没有出现什么大火[13]。关于人的行为的争辩始终存在着自我决定论和情境论两种不同的声音,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认为大多数人是处于两种极端之间:一种是自我导向的人,这种人的行为是自我规定的;一种是他人导向的人,他的行为方向是由当时的环境所决定的[14]。 而从实践中来看,个体在国际政治领域无疑也是具有重要地位的。国际关系心理学中个体心理分析理论的主要理论预设为国家行为的行使主体是个体,具体的国家领导人与精英才是抽象国家行为的实践者。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个体尤其是重要的领导人或领袖建构了国家行为。个体对于国家决策行为和过程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整个国际关系史发展历程中,一些重要的国家领袖和外交家对于国际关系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推动或阻碍作用。[15]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证的问题是,个体层次的动力来源为何?个体心理的理性和非理性因素是人的本性,还是社会文化制度所塑造的?因此,我们可以对个体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层次分析。个体心理层次同样存在环境论和遗传论之争,心理学理论中也存在个体主义与结构主义理论的区分。 2.“施动者-结构”的视角 “施动者-结构”关系范畴,即“部分-整体(Parts-Whole)”、“行为者-系统(Actor-System)”、“微观-宏观(Micro-Macro)”的关系问题是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现实主义和世界体系论就是基于结构的解释力优于施动者的基本理念,建立了体系层次上的结构主义理论。从本体论意义上来说,“施动者-结构”指分析的单元何为先的问题:是施动者(个体)先于结构(社会),还是与之相反?由此可以得出三种答案,即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和结构化主义(Structurationism)。而认识论意义上的“施动者-结构”指的是由施动者(个体)的属性来解释体系的结构和施动者的行为,还是以结构(体系)为导向?[16] “施动者-结构”关系最初表达了这样一种意义,即人类社会行为分析可分为“人类及其组织的行为者”和“制约行为者的社会结构”两大对立变量层次。推及国际体系层面,这一范畴的表现形式则为“处于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与“国际体系及结构”的关系;推及个体微观层面,这一范畴的表现形式则为“微观个体心理因素”与“社会文化情境和社会心理结构”的关系。新现实主义的本体论为个体主义,而世界体系论则持整体主义的本体论,尽管存在这种差异,这两种理论都被称为结构主义理论或结构导向理论。“施动者-结构”范畴实质表现出一种微观与宏观上难以调和的矛盾,温特(Alexander Wendt)则指出社会学中的结构化理论[17]的借鉴有助于这一矛盾的化解。基于这种理念和逻辑分析路径,温特等建构主义学者建立了某种意义上的结构化国际关系文化理论[18]。可见,不仅可以在国际体系层次建构结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微观个体层次同样可以建构结构主义理论。学界传统上把体系理论与结构主义理论相联系起来,而笔者认为结构主义方法和结构主义理论并不是体系层次理论建构的专利。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给“结构”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即认为结构是一些实体的排列组合,这些组合呈现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的特性[19]。整体性是指结构内在的连贯性,是强调共时性特征;而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是指结构并不是静态的,它有自身的动力变换来源和机制,强调历时性特征。心理学中结构概念的出现,最早来源于思维心理学用思维的结构反对联想主义只用主体的感觉和印象来解释一切。心理学中真正结构主义的出现是“格式塔”理论(Gestalt Psychology)中结构主义的提出。“格式塔”结构主义的中心观念是整体性观念,其所指的结构类似于物理学中的场效应概念。如果以一种二分法的标准划分,结构有物质结构和观念结构两种基本形式(物质的结构与观念的结构其实就是客观结构与主观结构的区别,而国际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结构)。国际关系理论中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世界体系论等建构的是物质(权力、生产、经济)结构概念;而英国学派、建构主义和国际关系心理学则强调观念(规范、认同、心理)结构变量的影响和作用。 因此,本体论或方法论意义上对国际关系心理学的个体主义或原子论的批评效应具有一定的限度,这种批评的极端就是完全曲解了“施动者-结构”在微观层次上所具有的意义。所以,接下来的问题还是个体、国家与体系等层次的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哪一层次的变量在何种情境中起何种作用?这就回归到上文所述的层次分析问题了。 综合上述,我们从“层次分析法”和“施动者-结构”两个视角考察了心理学与国际关系学相结合的理论正当性问题。层次分析考察主要是明晰个体与群体心理作为一个独立变量分析层次在国际政治分析中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施动者-结构”考察主要是论证国际关系的心理学分析既可以建立起个体主义的还原论理论,也可以建构整体主义的结构主义理论。现代政治研究越来越重视分析制约政治行为和发展的非政治因素,行为心理学(Behavioral Psychology)和存在主义心理学(Existential Psychology)也体现了它的政治正当性和相关性[20]。同理,国际关系的心理学分析也有其理论正当性和合法性,这是我们理解和解释国际关系变化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一条重要路径。 二 心理与国际关系:研究路径 国际关系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工程就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范式和方法进行国际关系分析,目前主要的研究领域为国际冲突的微观心理和生理学解释以及在决策层次的心理学解释。这些基本的心理学理论范式和方法可以归类为两对基本的范畴,一是深层心理(Depth Psychology)和认知心理(Cognitive Psychology )的路径;一是个体心理(Individual Psychology)和社会心理(Social Psychology )的路径。 1.深层心理与认知心理 攻击倾向是否为人的天性?人类战争与冲突的根源为何?动物之间的种族攻击与争斗与人类的冲突与战争有何关联?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否与人的心理因素与心理基础紧密相连?以精神分析学说为基础的深层心理学家、政治心理学家以及生物学家等对这些冲突与人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展开过一些细致的论述。持这一分析路径的影响最大的心理学家非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莫属,他也是心理学历史上很少能与其并肩、所引起的争议也最多的学者。尽管对政治与政府事务关注不多,但他关于战争根源的论述以及人类文明的看法形成了其独特的战争心理学。 弗洛伊德的本能学说认为人基本上是一些本能、冲动和驱使力量[21]。人具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本能,即生命本能(Erotic Instinct)和毁灭本能(Death Instinct)。毁灭本能表现为侵略、破坏和仇恨,它导致人类相互残杀和战争,文明由此走向分裂和瓦解。而生命本能则是维系人类团结和友爱的内在推动力量。尽管如此,侵略本能却是人的爱欲或生命本能的结果,尤其是生命本能遭受挫折时的表现形式。1932年,弗洛伊德在与爱因斯坦关于战争根源的讨论信件中,阐述了他的战争观[22]。他认为人类早期政治社会起源于暴力和征服的基础之上的。随后,法律和伦理的出现替代了直接暴力的使用,但法律本身是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人群联合压迫微弱分子和势力的结果。而在相近地区形成了各种联合力量时,人类群体之间的相互冲突便无休止的发生了。总之,弗洛伊德的战争心理学集中探讨了人类的毁灭本能和侵略本能是战争的根源。另一方面,他认为两种因素推动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希望。一是文化的进步有助于减弱人类本性中所固有的破坏侵略本能,认同也维系着人际之间的情感连接;一是如果建立一种世界权威组织,而且存在着维护和平的可供使用的巨大军事力量,那么战争的避免不是不可能。 法西斯主义思想的发展直接促使了二战的爆发。因此,对法西斯主义的研究成了和平与冲突解决课题中的一项重要议程。心理学家弗罗姆(Erich Fromm)通过对现代社会的自由的考察,从心理和社会环境层面指出了法西斯主义产生的微观社会根源。[23]中世纪社会,人的普遍特征是缺乏自由,但个体却能在社会中得到保障和安全;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冲击下,作为个体的人在感情和宗教上获得了解放和自由,而资本主义经济和民主的发展,人又在政治和经济领域获得了自由。但是,现代社会中自由所带给人的不是幸福,相反,人在现代激烈的竞争社会中感到的只是孤独、恐惧、焦虑和不安等等。由此,人产生了逃避自由的愿望,或者是倾向于通过控制他人(虐待狂),或者是通过屈从于某种权威获取保护(受虐狂)。这就是二战前法西斯主义在欧洲产生和发展,并受当时大众所疯狂崇拜的社会心理根源。 国内和国际社会的种种破坏行为使人思考着人的攻击倾向是否天性的问题。很多生物心理学家、哲学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动物行为,把动物攻击同类的天性应用于人际层面,指出人与动物一样具有攻击的本能,人与动物的攻击倾向出于同一渊源[24]。此外,人在遭受挫折时,容易表现出一种攻击倾向。人的攻击本能在资源缺乏、出现社会组织后表现更得更为突出和有组织性。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出现了几种较为有代表性的理论:攻击本能论、动物行为研究、洛伦茨的“种内攻击”说、挫折-攻击理论等[25]。深层心理路径的分析强调人的无意识(潜意识)、本能和人性对人的行为的重要影响,这在科学说服力上略显不足。但精神分析学说的发展及广泛影响,无不说明人类社会在对自我认识上仍需下大工夫。美国心理学家、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Horold D. Lasswell)的政治分析直接继承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他的政治理论的中心议题为“各种政治运动的生命力来自倾注在公众目的上的私人感情”,即认为政治运动其实就是个人的感情导向公共渠道的结果。另一层次,他通过分析世界政治与个人的不安全的关系,指出在国际冲突中“阉割情结”的重要影响作用。[26] 20世纪50、60年代以来,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在心理学学界兴起。此后,国际关系研究中也借鉴认知革命的成果,心理学中的信息处理加工、知觉与错误知觉(Perception and Misperception)、意象(Image)与信念体系(Belief System)、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等在国际关系分析中得到广泛领会和运用。罗伯特·杰维斯无疑是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27]他对国际政治中决策领域的知觉与错误知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归纳了错误知觉的14个假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国际关系领域常见的错误知觉及其生成机制。错误知觉的生成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认知相符现象(Cognitive Consistency)、诱发定势(Evoked Set)和历史学习和类比。决策中经常发生的错误知觉有过高估计自己和过高估计对方、愿望思维(Wishful Thinking)、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等。 知觉现象和过程其实就是信息加工和处理的过程,其基本认知模型为:首先是接受信息、编码,存入记忆,再利用记忆材料做出决定以指导外部行为。在这一认知过程中,作为决策者个体的个性心理特征、认知能力、本身已有的意象和信念体系等对正确与错误知觉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制约作用。如决策者个体的意象对国际冲突和战争的爆发起着重要影响作用[28]。国家领袖个体的学习与历史借鉴对其决策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除个人的学习之外,还存在组织的学习。组织学习的机制为,个人思想对环境因素做出反映,然后个人的学习改变组织程序,组织变化造成进一步反馈效应,这样历经一个循环过程。而政府的学习更为复杂,受政治体制的影响较大,决策者个人的经历、智囊团和多元的政治体系都是影响学习过程的因素。[29]莫德尔斯基(George Modelski)提出的世界政治进化观集中表述了宏观层次上的学习行为。世界政治的结构是由进化过程塑造、调整和发展,学习模式和社会进化模式能够揭示世界政治中的结构变化过程。由此,他分析了世界政治中的每次创新的模式、起源和影响等,进而提出世界政治长周期理论。[30]我们可以通过列表来说明深层心理和认知心理路径中国际关系分析的理论与实践。 2.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 以主体属性为标准,心理因素可以划分为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社会心理),这就是我们所要探讨的第二组分析路径与变量。个体及个体心理一直是心理学中的中心议题,精神分析学说起初是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对变态心理(Abnormal Psychology)及个体心理的治疗与关怀;国际政治认知心理层次中的知觉与错误知觉、意象与信念体系以及个体的社会学习等都是从个体心理层次出发的剖析。因此,这两组分析路径存在着变量重叠的事实。 个体心理层次研究的重要内容为分析重要领导人和精英的个性和政治态度,以揭示其与政治行为、国家政策的因果关系。这里有两种分析的方法:心理历史学(Psychohistory)和生理心理学。在这一方面,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备受研究者的青睐,大量的资料和研究表明威尔逊的个人成长环境和经历对其个性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对权力和控制他人问题的态度,以及不向政敌妥协的性格与他童年跟父亲的关系密切相关[31]。而近现代而言,大国领导人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对国家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当代世界政治的头号领袖们“对创造世界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们几乎也都在其生命的某个艰难时刻使国家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某些人甚至将国家拖入可怕的灾难之中。”研究表明,这些领袖们在年轻时能发现某些年长者的精神与身体状况严重影响了他们个人的决定,甚至危及国家的安全,但当他们年长时却犯下同样的毛病。如果这些领袖的身体状况在某些重大时刻不一样的话,那么决策可能完全不同,事件的发展也会大大不一样,甚至世界历史将有可能重写。[32]在对领导人的个性进行分类方面,美国学者巴伯(J. D. Barder) 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他根据与父母的关系以及素质将总统的性格进行一种简单的分类,以区分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总统风格的不同,由此推演出四种对应的总统个性类型[33]。二战后对法西斯主义的一项研究,试图揭示出一种所谓的权力主义人格(Authoritarion Personality),它以一种“F量表”标准测试出被试者的法西斯主义倾向性格。[34]这种权力主义人格的测试也可以进一步在被试者的政治参与、意识形态上做出一定的预测。但是,这项研究远未揭示出法西斯主义的理论根源问题。 个人都有一些基本的心理需要,其中有些与政治相关。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提出人的基本五种需求说,这些内生的需求主导着人的意识,进一步影响人的行为[35]。具体来说,自尊心强度不同的个人具有不同的行为倾向和性格;根据对于权力的不同意愿,可以区分出权力导向型和倾向于隶属他者寻求合作型的个人。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个人对于外部世界的知觉、基本的心理需求、以及人际态度和冲突倾向等方面都完全不同。[36]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有一种寻求和确立外部敌人的心理需求,如果失去了一个敌人,则又会极力寻求一个替代者。这方面一项颇为敏感的心理视角定量研究为:即前苏联崩溃后,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交恶,由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推测,中国是否是苏联崩溃后美国领导人所寻求一个的替代品?[37]。 如前文所述,个人心理的形成机制中社会文化情境发挥着重要的塑造作用;另方面,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身份与认同(Identity)以及民族主义(Nationalism)思想等社会心理因素是制约国家的对外政策与行为的重要变量。现代大众政治和市民社会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公众舆论对政策决策的影响。现有的研究一方面集中于公众舆论在何时、何种情形,以及多大程度上影响外交政策,另一方面,强调社会文化制度对领导决策者的公众舆论信念的塑造和影响作用。这种理论分析的两个维度为:规范信念(Normative Beliefs),即公众舆论影响的输入是否合适?实践信念(Practical Beliefs),即大众对政策的支持是否是其成功的必需?[38]认同与身份的概念本身来源于社会心理学,认同是对某一共同体身份的确认,这直接关系到行为者对自身利益的建构,进而影响其行为和信念。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就是遵循这种社会心理的逻辑分析路径,强调国际关系体系层次中规范、认同和价值的本体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心灵、自我与社会三者是密不可分的。 在现代国际政治中民族主义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一种建立在认同和身份基础之上的群体心理与心态。正因为如此,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将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想象的共同体[39](Imagined Communities),这种共同体建立在一定的民族情感和文化根源之上,内部具有一致或接近的价值观和共同遵守的规范;同时,在血缘和地理上相连或相关,往往共享同一种属于共同体内部的集体记忆。极端发展形态的民族主义,如群体无意识、法西斯主义以及类似于群氓的时代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同时也极大地影响其共同体内部的个体成员的心理与行为。在这种情境下,个体的心理特征往往从属于集体的心理需求。在中东等宗教情结浓厚的地区,民族主义所代表的社会集体心理对民众行为和国家行为甚至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爱国主义情结和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属于一种民族主义心态,尽管其往往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烙印。综合上述,笔者从第二组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路径梳理了国际关系与心理学的关系(表2)。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所做的工作仅仅是对两组研究路径的简要整理概括,并没有深入细致探讨与总结所有的分析变量及变量关系。 三 结语 任何理论只是在某一特定领域、特定时空和特定假定下具有解释力。国际关系心理学也只是集中确立有限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种精致实用的中观理论(当然,从层次分析上说,心理理论应属于微观理论)。所以,尽管前文已对国际关系中的心理学分析的理论正当性和研究路径进行了论证,但并不能否认这种分析路径仍存在一定内在缺陷。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追求的是精确性和规律的客观性,但社会科学研究中却很难做到这一点。政治现象具有时钟(Clock)的特性还是烟云(Cloud)的特性?政治现象在什么层次具有时钟的特性,在什么层次又具有烟云的特性?我仍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第一,理论模型(Modeling)与个案研究(Case Studies)的问题[41]。在国际关系和国际冲突领域,理论模型的建构和经验层次上的个案实证研究各有各的优势和缺点,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同理,在国际关系心理学研究中,我们同样需要处理理论研究和个案研究的关系。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来源于心理学和政治心理学,它主要借鉴心理学中已有的研究成果(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等)进行国际关系分析。政治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烟云的特性,是多种因素和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心理学研究中注重运用的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所以,盲目地将心理学的理论应用于政治事务的分析将导致研究的僵化和灾难。 除此之外,“我们可能无法确定个人行为的动力与动机是如何转化成群体和组织行为的动力和动机的,更不用说确定它们是如何转化成决定战争或和平的国家公共政策决策的动力和动机了。”[42]国际关系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如精神分析学说、个性分析、认知失调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等)进行国际关系层面的实证研究较多,而理论研究和创新略显不够。所以,这种研究取向客观上将导致国际关系心理学的说服力不足并限制它的发展空间。因为研究的发展与创新主要取决于心理学本身理论的发展,而剩下的工作是运用理论所提出的基本假定,用经验层面事实进行验证,或者是对国际关系进行心理学的解释。当然,不同的领域对于模型化和个案研究的倾向不同,如国际政治研究中“讨价还价”(Bargaining)更多的是着眼于理论模型的建构,而对于错误知觉的分析却更多的是经验个案研究[43]。 第二,政治心理与政治文化问题。政治心理研究与政治文化研究紧密相连,但现有的研究在两者结合上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现有的个体心理的研究、国家决策和危机的心理分析等大部分都拘囿于欧美文化情境。这种背景之下的成果能否超越时空而具有普遍相通的意义,至少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确证。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研究素材的缺乏造成了该研究领域的偏向,但从20世纪70、80年代以来,这种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其次,国际关系心理学的个体层次心理分析往往从个体的微观心理特性出发解释政治人的行为,但忽视了整个社会文化、制度等对个体政治心理的塑造作用[44]。这说明需要把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的研究统一起来,需要解释历史事件和社会实践对个体的身份、思维、个性与认知等心理因素的建构作用。此外,政治事务不是孤立的现象,政治人的心理与自然人的心理,与政治化的心理必须加以区别对待[45]。 第三,个体理论与体系理论的问题。现有的国际关系研究存在各大理论各执一端,缺乏交流与互补的平台和意愿的现象。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日趋集中于体系层次理论的建构,而忽视微观层次的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的作用,就是这种极端现象的体现。正如前文布赞所言,国际关系事实往往是各层次的变量所共同作用的结果,很难说哪一层次居于主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个体理论与体系理论如何进行对话和交流、走向理论综合。 尽管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 Kuhn)认为理论研究中不同的范式具有不可通约性[46],但这并不表示在两种极端的理论倾向之间没有走中间道路的可能。如建构主义就是在主流理论和批判理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反思主义(Reflectivism)之间力主一条中间道路[47]。在微观个体和群体心理层次,既可以建立起还原论的个体主义理论,也可以建立起整体论的结构主义理论。这是微观层次个体理论与体系理论交融的表现。因而,认真思考微观理论与体系理论如何结合与统一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重要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说,国际关系心理学的发展不仅关乎微观理论的前途,更关乎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前途。从实践的角度观察,这种研究取向和路径也具有可行性,比如关于身份与认同的研究,就具有这种理论上深入和创新的空间。因为身份与认同既是以微观个体与群体的认知为基础,又在国际体系层次上具有广泛的运用空间。 国际关系论文: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 【论文关键词】 国际关系 本体论 社会事实 主体间性 【论文摘要】 本体论是我们对研究对象的根本性假定。西方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一般视本体论为国际关系研究对象在根本上究竟是何种存在而进行探讨。根据社会学家关于社会事实互动性的定义,国际关系事实可归类为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的根本特性是主体间性,所以国际关系事实可视为在根本上是一种主体间事实。作者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国际关系本体论是一种主体间本体论。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有助于建构更加清楚的国际关系理论,并为国际关系诸概念的统一分析创造了条件,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通常,我们在试图认识和观察某一外在事物时,总是通过一些中间媒介间接地对认识对象进行观察和认识。比如,我们通过对光线成像的感知,可以间接地认识能反射光线事物的形状和构成。我们通过对事物特征进行合乎逻辑地预设,间接地认识“主权”、“结构”之类事物的结构和形态。我们的感官不能、常常也没有必要直接跟认识对象发生联系,这种认识方式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地根据逻辑推理或常识推理,对认识对象的根本特性做出假定,然后根据这种假定形成对认识对象的知觉框架,从而完成对认识对象的认识。在这一认识过程中,我们对认识对象的根本特性的假定就是“本体论假定”。 一 本体论的哲学含义 本体论(ontology)是指在观察和研究对象事物时,对其所做的根本性假定,也是对所认识事物的终极假定。没有这种假定,我们就难以认识外在的事物。所以,本体论假定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国际关系现象具有重要意义。“本体论”这一概念的含义在其发展演变的历程中发生过较大的变化。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将这一术语从哲学领域引入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时,根据本体论的现代哲学含义对其意义做了取舍。现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的本体论含义已经与传统本体论的哲学含义大有不同。所以,我们在研究和学习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时,需要首先澄清“本体论”术语意义的这种变化。 理解和澄清本体论的术语意义及其变化,需要从其哲学含义开始。 在古希腊,人们认为人类之所以具有各种各样的技巧和能力,例如跳舞、歌唱、协调关系、吟诗作赋、发明创造等,是因为人类有一种叫做“智慧”的东西。智慧如此美妙,值得热爱。所以古希腊人把“热爱智慧”称为“哲学(philosophy) ”,这就是哲学一词的最初含义。 智慧使得我们有了处理各种问题的奇妙能力,但是智慧本身却不能直接体现出来,也不能直接为我们观察到。我们能够看到的只能是智慧的外在表现形式。为了方便对智慧进行研究,一些希腊哲学家(主要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逐渐把热爱智慧具体化为追求“普遍知识”,并用“普遍知识”代替“智慧”进行研究,哲学也就顺势转变成为追求普遍知识的学问,而不再是关于智慧的学问。柏拉图暗示,作为智慧替代形式的普遍知识,不是关于“现象世界”的知识,而是关于“理念世界”的知识。 亚里士多德对所有的学问和学科进行了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他把“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形而上学”作为第一哲学,“它研究‘是者之所以为是’以及‘是者’由于本性所应有的性质”。“是者( being) ”的原文是ov,相当于英文的词根ont - ,加上logy (学科) ,构成“ontology”一词。所以,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就是指本体论。[3] 这是本体论一词的最初哲学含义。 黑格尔接受了这一界定,并继续把本体论局限在纯粹的理念知识,与经验知识和现象界的知识区别开来。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纯粹的原理,即是所谓的本体论;自然哲学则是纯粹原理的外化和展开,具体化为自然的原则;作为纯粹原理的绝对理念经过自然界的外化,最终在人的精神生活中返回到自身,这部分内容就是精神哲学。作为绝对理念的逻辑学乃是一切的本原,是本体论的研究内容。 亚里士多德在其形而上学里面曾专门讨论过“本体(noumenon) ”的概念。他认为,只有本体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其他各种“所是”都是依附于本体才能成立的,这是他讨论“是者之所以为是”时的一个基本观点。[4] 但是,由于本体不是唯一的“是者”,而是诸“是者”之一,所以本体论实际上是关于“是者”及其“所以为是”的学说,而不仅仅是关于本体的学说。 本体论学说在西方哲学中不断发展和演化。一些现代西方哲学家对本体论做了不同的解释。美国哲学家蒯因(W. V. O. Quine)把本体论简单地归结为“何物存在(what is there?) ”, 豪尔(David Hall) 和艾姆斯(RogerAmes)则认为本体论“是对事物最基本特征的研究”,是“寻求发现是者之是”。[5] 总之,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以“存在”代替“是”作为本体论的研究对象,而“存在”又被当成表示一般的事物及其性质的概念。于是,本体论被当成关于一般的事物及其性质的一门学问。总之,在西方哲学中,“传统本体论”是关于本体和由“本体”所衍生出来的其他“是者”及其“所以为是”的学说,这种学说是纯粹理念性的、未经证实也无须证实的形而上学理论,与实证理论和实体理论截然不同。“现代本体论”的内容有所简化,被视为关于一般的事物及其性质的一门学问,是关于一切实在的基本性质的理论或研究。[6] 二 西方学者对国际关系本体论的分析 随着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日益触及深层的本体论问题。有意识地对国际关系事实进行本体论分析、做出本体论假定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理论学者难以回避的话题。在这种背景和趋势下,自觉地加强国际关系本体论的专门分析和研究,变得至关重要。对国际关系本体论进行自觉分析始于西方学者。所以,理解国际关系理论中本体论的含义,需要了解西方学者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本体论的。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西方学者较早主张对国际关系本体论进行系统考察和研究,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便是其中的一位。[7] 亚历山大·温特在其建构主义的经典著作《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曾在多处论及本体论问题。他指出,他这本书是关于国际生活本体论的。他认为,即使最具有经验思想的国际政治学者,也必须研究一下本体论(must do ontology)。为了说明国际体系是如何运作的,温特指出,研究者必须做出一些形而上学的假定:国际体系是由什么构成的? 它是如何被构造的? 因为人类不可能直接地、没有任何中介地接触世界,故所有的观察都一定是掺杂了理论的( theory - laden) ,这种观察依赖于一些关于“何种事物存在”以及“它们是如何被构造的”等这样一些观念,这些观念通常被当做是没有问题的,或者是不被质疑的。当我们所研究的物体不可观察时(比如国际关系中的事物) ,我们尤其需要这些本体论假定。问题是,我们如此限定我们的认知活动,本体论就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们的实体理论的内容。[8] 在此书中,温特试图揭示新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的结论是存在问题的,这是因为其结论从根本上就是源自其深层的物质主义和个体主义本体论,如果我们以理念主义和整体主义的观点来审视国际体系,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国际政治。[9] 从这段话里我们清楚地看到,温特所谓的本体论是指关于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及其建构方式的形而上学(纯粹理念性质的)假定,比如我们从纯粹理念上假定,我们的研究对象从根本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它是怎么被构造的? 在温特看来,新现实主义的问题根源是,它把国际体系(研究对象)看成了一种物质性的存在(物质主义本体论) ,这种物质性的存在从根本上来源于国家个体的行为表现(个体主义本体论)。[10] 理查德·阿什利(Richard Ashley)似乎对本体论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他指出,“国家中心”主义是新现实主义理论建构的本体论原则。新现实主义采用个体主义方法论(从本体论意义上也是个体主义) ,把国家比做一个棱镜,通过这个棱镜,把集体主义理解为国家个体欲望、需求、信念和行动的集合结果。[11] 华尔兹在此意义上认为,国际体系从本源上讲是个体主义的,是自然发展起来的,而非有意设计的结果。[12] 所以,阿什利指出,“对新现实主义来说,国家在本体上是优先于国际体系的。这一体系的结构是这样产生的:先将国家定义为各个独立的个体,然后研究几个个体相互作用(mutual reference)时表现出来的特性。对新现实主义者而言,不先形成国家行为体的概念,就无法描述国际体系结构。”[13] 从这一段话我们可以看出,阿什利所谓的本体论似乎与温特的理解“不同”:阿什利所谓的本体论是指对于国际体系而言,其根本和本源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先于国际体系而存在,因而国家是国际体系的本源,所以“国家在本体上是优先于国际体系的”。[14]如何理解这种不同呢? 仔细品味一下,其实他们本质上讲的是一回事。阿什利谈的是总体上的国际体系,是以国际体系为研究对象时的本体论,试图回答国际体系根本上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国际体系在根本上是什么呢? 这是阿什利提出的问题。阿什利认为,在新现实主义看来,国家比国际体系更根本,更具有本体性,所以,国家是国际体系的根本。温特在谈到本体论时,不是指总体上的国际体系,而是指以国际体系结构为研究对象时的本体论。那么,国际体系结构根本上是什么呢? 这是温特所提出的问题。温特认为,从根本上看,国际体系结构是一种观念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无论温特还是阿什利,他们谈论的本体论都是一回事,是指研究对象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存在。这恐怕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在使用本体论这一术语时采用的一个基本含义。 三 国际关系事实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存在 既然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把本体论理解为研究对象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存在,那么从总体上看,国际关系事实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 要弄清楚这一点,我们需要先明白一个重要的概念———社会。什么是社会呢?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认为,个人之间是处在不断的互相作用过程之中的,由于个人的互相作用而联系起来的网络就是社会。社会只不过是对互动着的一群人的称呼。所以社会学的任务是要阐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即阐明个人怎样互相交往而形成群体,群体又怎样制约个人,故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16] 马克斯·韦伯也认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行为”在这里表示人的行动,只要这一行动带有行为者赋加的主观意向即可。“社会行为”则表示,行为者的行动根据行为者所赋加的意向而与他人行动有关,并在其行动过程中是针对他人行为的一种行动。[17] 这意味着,只要某个行为者与他人发生了有意识的行动联系或行为互动,他就采取了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单个人的独立行为。所以,社会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有意识的联系与互动,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有意识联系和互动而形成的关系网络就是社会。这一定义与齐美尔的定义差不多,只是马克斯·韦伯更加强调了社会行为的意图性。 根据关于社会和社会行为的这种定义,我们可以确定,典型的社会行为不仅包括社会成员之间有规范的避让(如红灯停、绿灯行) ,而且包括他们之间无规范的暴力和打斗(如韦伯所谓的两个骑车人相撞后的对骂互殴)。[18] 也就是说,从含义上看,社会行为仅仅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有意识的互动,而与互动的方式及与互动者之间是否存在规范的秩序无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国际体系中,如果我们把体系成员看做是各个国家的话,那么国际社会或者说国际体系中的社会事实就不像英国学派所断言的那样,仅仅存在于有一定交往规范的国际体系中。纯粹通过暴力规则交往的国际体系(如霍布斯体系)也是一种社会体系,其中的国家交往也是一种社会交往。英国学派所谓的“国际社会”,只是一种文明程度更高的国际社会,而不是唯一的国际社会形态。笔者认为,国际关系现象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国际关系事实属于社会事实。绝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都有意无意地支持了这种观点。 雷蒙·阿隆是最早把国际关系看做社会现象的著名学者之一,其巨著《战争与和平》是用社会学方法分析国际关系的重要著作。国际关系的理想主义理论以及现实主义理论的早期著作,如卡尔的《二十年危机》、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等,都是从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来分析国际现象的,都默认国际关系的社会性质。新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也不例外,从葛兰西到考克斯,再到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都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国际关系的社会属性与社会互动(尽管互动的主体可能主要不是国家) ,默认国际关系的社会属性。 除此之外,当前国际关系的三大主流理论———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也都坚持国际关系事实的社会属性。 首先是新现实主义。被普遍误认为采用物质主义本体论的华尔兹实际上认可了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的社会属性。他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指出,国际体系发挥作用、塑造行为的方式有两个:一个是社会化,另一个是竞争。这都是在描述社会行为。社会化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效仿和竞争使得社会成员变得类似。“没有人让一个学校或城镇的青少年穿着相似的衣服,但他们大部分人都这样做了……社会以一种自发和非正式的方式建立行为规范。组织的观点可以左右其成员。英雄和领袖出现了,大家竞相效仿。社会化使得一个组织的成员与这个组织的规范变得一致起来。有些成员可能会感觉到压抑并企图做出越轨的行为,但舆论的嘲弄可以使他回到正轨或者迫使他离开这个组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规范并鼓励一致性”。此外,“竞争鞭策行为者,促使他们调整自身,采取社会上最能为人接受和最成功的行事方式”。所以,“社会化和竞争是减少行为及其后果多样性的两个方面”。[19] 可见,华尔兹并没有把国际政治和国际体系看成是物质事实,而是看成社会事实。华尔兹只是把他发现的国际政治研究中的一个核心变量———国际体系的结构———看成是物质性的。如果华尔兹的研究对象仅仅是“国际体系的结构”,那么我们可以说他的本体论假设是物质主义的。但是,华尔兹的研究对象不是国际体系的结构,而是整个国际政治体系,所以,将华尔兹理论的整个本体论假定理解成物质性的,就存在问题了。 其次是新自由制度主义。对于基欧汉而言,其基本的研究对象也是国际关系。总体上,他从基本的国际关系假定出发来驳斥华尔兹的理论。他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国家之间怎样通过制度合作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国际制度如何对国家行为产生影响。[20] 这显然也是在研究国家个体之间的社会行为和社会互动,其基本假定也认为国际关系是社会性的。 最后是温特的建构主义。温特更加明显地把国际关系看做是社会事实。他直接把自己的理论称之为“社会理论”,不仅如此,他还把华尔兹的理论作为社会理论的一种。温特对国际社会理论核心问题的定义及其答案与华尔兹的有所不同:温特把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定义为“观念在社会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其答案是,观念起决定作用;而“华尔兹的社会理论”则似乎可以把核心问题定义为“物质在社会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其答案是,物质起决定作用,因为物质主义者把社会中起关键作用的事实理解为物质力量的组合。[21] 温特明确指出,国际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这是默认的事实。对于什么因素在国际关系的社会事实中起关键作用,物质主义和理念主义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种认识基础上,温特明确指出自己的目的只是想“澄清国际体系的本质和作用”, [22]所以其研究对象就限制在了国际体系及其结构上面,其本体论问题就变成了“国际体系及其结构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样的事实和存在”。温特假定,国际体系结构在本质上是一种观念结构,这里的观念是指共有观念,即社会观念。 必须指出的是,华尔兹关于国际体系结构的物质性界定存在一定的问题。既然华尔兹明确假定国际政治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事实(他本人对此有过具体的论述) ,那么作为国际政治和国际体系的“社会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就应该是一种社会性事实,而不可能是一种物质性事实。此外,根据社会和社会行为的定义,社会事实的构成基础应该是人或国家这样的具有主观意图的施动者,而不可能是其他没有主观意向的物质要素。所以,作为社会事实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其构成要素不可能是物质性的,而只能是社会性的。显然,华尔兹在这里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国际体系结构不可能是物质性的,国际关系的核心概念“权力”也不应该是物质性的。如果我们根据前面对国际关系是社会事实的假定,合乎情理地推导出“权力”的定义,那么我们也只能将权力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物质力量。从另一方面看,把“权力”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也更加符合我们对它的经验认识。 四 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 既然国际关系是一种社会事实,那么我们用什么概念准确地表示国际关系的本体性特征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引进“主体间性( intersubjectivity) ”这一重要概念。 什么是主体间性? 马克思指出,人在本质上是一种“类”的存在物,或者说一种社会存在物。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每个个体都会不可避免地超越自身的个体性,与其他社会个体进行交互性的活动,发生各种各样的“主体间”关系。[23] 在这种活动和关系中,各种各样的主体间性问题、意义和困境都不断地、现实地展示出来。[24]英国文化学家麦克尔·卡里瑟斯(Michael Carrithers)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人类的特性和经验只能在任何人的关系中、并通过任何人的关系而存在。[25] 社会就是人的集合,社会问题的实质就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类的关系问题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问题。[26]这说明所谓社会行为和社会事实,实际上是一种交互主体性的事实,或者说“主体间事实”。[27] 社会事实不是表现为某个独立个体的单独活动,而是表现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交互活动,它存在和表现于主体之间。社会事实具有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是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英文原文是“intersubjectivity”,汉语一般翻译为“主体间性”,也有的翻译成“交互主体性”、“主观际性”、“主体通性”、“共主体性”等。就其字面意思来看,翻译成“主体间性”似乎最准确,意指事物存在于主体之间的性态。主体间的东西要与纯粹的主体性的东西相区别,这意味着“某种源自不同心灵之共同特征而非对象自身本质的一种客观性。心灵的共同性和共享性隐含着不同心灵和主体之间的互动作用和传播沟通,这便是它们的主体间性”。[28]需要说明的是,主体间性是以主体性的存在为基础的。“主体”作为一个概念,最初是指实体,但在现代哲学中,主体是指人基于自我意识确立起来的一种实在。所谓主体性是指意识本身所具有的主动性、能动性、构成性、创造性和自由性。主体性原则建立在主体与客体对立与统一的基础之上。客体性具有被动性、受动性、机械性、固定性的特点。主体间性是主体之间的关联形态,是主体之间的影响和作用, [29]所以没有主体性就没有主体间性。 国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必然具有主体间性,其本质上是一种主体间事实,这是国际关系事实的本质特性和本体论属性。对于国家间关系而言,或者对于以国家为基本主体的国际社会而言,我们研究和关注的是那些存在于国家之间或被不止一个国家所共有的国际关系事实。当然,从广义的角度看,国际社会中的个体性主体不单单是国家,国际社会中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人行为体和组织行为体,它们都具有主体性,是国际关系的主体。所以,从广义的角度看,国际关系的主体间事实还包括为这些个体行为体所共有的事实。 五 国际关系本体论研究的意义 笔者认为,国际关系事实是一种主体间事实,国际关系的本体论是一种主体间本体论。这一结论对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明确了国际关系现象的根本特性是主体间性,可以使我们更加自觉地避免对国际关系事实属性的曲解和误解,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准确地把握国际关系事实本身。例如,明白了国际关系事实的“主体间”本体性,我们就可以很容易推导出以下结论:权力不是一种物质现象,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系结构也不是物质性的,而是社会性的,具有主体间性。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华尔兹式的片面理解。 第二,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有助于我们建构出理论基础更加清楚的国际关系理论。一个好的国际关系理论,必须具备“清楚”的理论基础,而不是“多重混杂”的。多重混杂意味着理论的本质不清,本质不清就难以有集中统一的逻辑起点和推理基础,从而难以建构出严谨简约的理论。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为国际关系事实找到了一个可以信赖的深层基础和根本属性,使国际关系事实有了统一的本体论基础。这为建构基础纯净、严谨简约的国际关系理论创造了条件和可能。 第三,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性的统一为国际关系诸概念的统一分析创造了条件。目前,不同流派的国际关系理论“各自为政”,物质、观念各执一词,人为地在国际关系理论涉及的关键事实和核心概念之间制造出无法通融的隔阂。物质性的权力和观念性的文化迥然相异,缺乏统一的分析基础,一个优雅的理论不大可能将它们进行合并分析。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可以有效地破除这一难题,使得权力和观念、规范等概念有了统一的分析基础,可以把它们放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下进行分析(无论是进行因果关系分析还是建构关系分析)而不必担心理论基础不清楚的问题。 第四,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为国际关系的实证研究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主体间性保证了社会事实的客观性和可观察性,而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和可观察性是实证研究的基础条件。如果国际关系事实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就谈不上对其进行实证研究。主体间性的提出为我们从认识论上解决了实证分析的难题,批驳了反实证主义者对实证研究的非议和攻击。[30] 总之,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不仅比较有效地解决了传统理论分析中存在的混乱和难题,也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统一分析和实证研究开辟了空间,应该引起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国际关系论文: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摘 要 历次科技革命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最重要的影响是: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对南北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促使人类战争观念的转变,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关键词 科技革命 国际关系 演变 科技革命是科学技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根本性的革命性的质的突破和飞跃。它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一方面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和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对南北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同时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1 近代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恩格斯曾经指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近代人类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历次科技革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证明了这一点。近代以来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人类社会经历了两次科技革命,每一次都深刻地影响了国际关系的发展。 第一次科技革命是18世纪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的工业大革命,这场革命造成了纺织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造船业以及航海交通的大发展,在极大地推动了当时欧洲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使人类社会从手工工场时代跃入机器大工业时代。这次科技革命不仅使一直以来处于欧洲文明边缘的小岛国——英国因为最早开始了这场革命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且导致了现代国际关系的萌芽。在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前,虽然15世纪、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使世界各大洲之间开始发生交往,但这种联系是不经常的、片面的,因而不存在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工业革命后,随着天文学、地理学的发展,航海事业达到空前规模,各大洲内部和各大洲之间开始了经常性的、较为密切的联系,全球性的国际关系才开始逐渐形成。 第二次科技革命开始于19世纪后期开始,以电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标志,它引起了电灯、电话、电报和电动机的出现,以及钢铁工业、汽车工业、航空业和铁路、公路交通、化学工业等的迅速发展。使人类社会从蒸汽时代跨入电气时代,并最终促使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形成。国际关系的发展从此具有了明显的全球性、整体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影响。而每个国家,特别是一些主要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也会对全球国际关系产生各种影响,特别是由于国家实力的不平衡发展。几个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对其它国家具有压倒优势的强国,在国际事务中常常起着主导的作用,并相互争夺世界霸权。而在这次科学革命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是德国和美国,英法紧随其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新兴国家要重新瓜分殖民地,争夺世界霸权。最终在20世纪上半叶爆发了两次世界性的大战。先后建立了凡尔赛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并在雅尔塔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了战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相互争霸的两极格局。两次大战的发生以及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就是科技革命造成各国综合国力对比的变化。 近代国际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清楚地说明,伴随着科学技术中心在世界范围内的转移,国际关系格局也总是发生着相应的变化。19世纪英国称霸世界,20世纪上半叶德国对英国霸权的挑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都是与这些国家在当时世界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密切相关的。 2 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 近代的两次科技革命以及它们引起的产业革命延续时间长达上百年,它们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往往被其他方面的影响所掩饰,因而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代科学技术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虽然深刻,但表现却并不是非常明显,这影响了对于科学技术因素的重视程度。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的新技术革命是以原子能、计算机、特别是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这次科技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与前两次相比不仅更加直接和明显,而且更加深刻和广泛。 (1)导致了国际关系格局的转换,美苏两极格局最终解体,世界正朝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关系格局的变化,归根结底是力量对比的变化,科技革命引起一些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革命性增长,从而导致国际关系的根本性变化。 在历史的长河中,军事实力长期是国际较量制高点。大国都倾力于军事领域,追求着由军事强国而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然而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现代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使科技力在国力中逐步取代军事力成为国际较量的一个制高点。在新的形势下,苏联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科技、经济实力的差距逐渐拉大,并最终解体,由此导致两极格局的终结。与此同时,现代科技革命兴起不仅使日本、西欧等西方发达国家缩短了与美国的差距。而且,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在近二十年来急剧上升,这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推动着国际关系格局朝多极化方向发展。 (2)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国家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表现为一国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属性,国家才能在国际关系中发挥最重要的作用,也才能成为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共享的特性。然而,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观念正日渐受到挑战和侵蚀。特别是人造卫星、宇宙飞船和电子技术等的发展,克服了自然地理因素的限制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使每个国家在严格意义上讲已经没有了秘密。此外,地理上边界的重要性也被国际分工、国际市场体系和科学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和流动而极大地削弱了,因而给每个国家维护自己的主权带来了威胁并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因此,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已经使国家拥有绝对的主权是完全不可能的了。当所有的国家都在声明它们的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一个本质上互相依存的世界的运转和管理所需要的协定,正在慢慢地侵犯着它们的主权。而在未来越来越开放的国际社会,国家主权的部分削弱和部分让渡已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传统意义的国家主权概念也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 (3)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对南北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拉大。20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新技术革命与近代的科技革命相比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一是耗资大。新研究项目的开展,新产品的开发,实验设备的配置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二是需要很高的综合科研销售系统,这就涉及到很多方面,如:全面、系统、发达的基础科学,齐备的科技人才,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一流的实验条件,发达的信息网络和完善的产品推广销售系统等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产品能够迅速研制、开发、利用并销售出去。 新技术革命所具有的这两个新特点使绝大多数科研活动只有发达国家才有能力进行,致使世界科技活动的80%以上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所占的比重不到20%。而在年人均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科技人员的数量等方面,发展中国家都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南北科技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其引起的后果将是贫者越贫,富者越富。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以低价进口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加工成技术含量高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则因其的落后而不得不向发达国家出口廉价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以换取外汇,再从发达国家高价进口制成品。这种不平等贸易使本已十分巨大的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南北矛盾也会因此而不断深化甚至还可能激化。 (4)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人类历史上,尽管曾发生过大小数千万次的战争,但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其作战能力、打击力、杀伤力、破坏力都远不能与今天相比。今天,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大量新型武器的产生,战争的领域向上扩展到了“无高不可攀”的境地,向下则可潜入到海底深处。山障、路障等在高科技武器的作用下,失去了昔日的威风。在英阿马岛之战中,英国的空军急速开赴远在1.3万km之外的马岛进行空战;在海湾战争中,美国的空军远涉重洋,长途飞行3 200km,进行大规模空袭。在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凭借着夜战装备上的绝对优势,使夜战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单向透明”的战场,多国部队主要的作战行动大都放在夜间进行,取得了良好的作战效果。核武器的出现及其所具有的巨大杀伤力和破坏力更是使现代战争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在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的今天,全世界处于一种一按电钮就可以在一瞬间全部毁灭的状况之中。过去认为交战国必有一方胜利,一方失败,而战胜国从胜利中所得的利益一定比付出的多的想法,已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为历史所淘汰了。也就是说,人类的战争观念已经发生转变。在当今时代依靠科技优势,通过和平手段来追求、实现国家目标,已有了可能。制约世界战争的和平因素正在增长。正是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这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60年以来世界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处于总体和平状态的重要原因。 3 结论 总而言之,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不仅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有着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国际关系的发展和演变产生着更为深刻而广泛的影响。21世纪是科技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哪个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就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也就会在未来的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 国际关系论文:自由主义与世界政治——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 【内容提要】自由主义是对国际关系实践产生最深刻影响的思潮之一。本文试图对国际关系中的自由主义发展道路进行梳理,文章对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假设进行了重新辨别,并分别阐述了国际关系中的放任自由主义与管制自由主义思想,及其在世界政治秩序演进中的意义。 【关键词】自由主义;世界政治;国际关系理论 在20 世纪的世界政治中,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与现实主义是对国际关系实践产生最重要影响的三股思潮。而在这三股思潮中,无论就影响还是对人类政治终极关怀程度而论,又尤以自由主义为最甚。自由主义为悲观时代的世界政治播下希望的火种,也为乐观时代的世界政治提供无穷的鞭策力量。自由主义无时不踌躇满志地表达着其对世界秩序的规划蓝图,并满腔激情地将其理念赋予世界政治的实践之中。自由主义因此为我们理解国际关系思想提供了一条最重要的线索。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假设 在过去的30 年中,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交锋(新-新辩论)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动力。两者在对世界政治许多基本问题(诸如合作、制度的意义、收益问题等)的看法上存在着分歧,而究其根本,在于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在基本假设上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也是笔者认为两者具有不可相容与合一性的原因。[1]自由主义在世界政治分析的起点上,至少有以下几点与现实主义相比是独特的:第一,无论在国内政治还是国际政治中,个人或者团体是最重要的行为体,个人行为是以利益与目标为导向的,在特定的条件下,他们会努力追求并促进社会秩序与个人福利的进步。因此,个人(个体,individual)成为自由主义世界政治假设的核心,个人行为与世界政治有直接的关联。第二,与第一个假设直接相关的是,在自由主义理论中,国家(或者个人意志的代表)也是世界政治基本的行为体,但是,自由主义眼中的国家不是现实主义理解的类似实心球那样的“国家”(unitary state),而是“多头国家”(poly-archy state),也就是说,国家只是国内社会利益的集合体,其政策与行为是由国内社会团体与个人的偏好累积而成的。个人、利益集团、官僚机构以及社会团体之间构成竞争关系,国家政策与行为只是国内集团利益相互博弈与谈判的结果。第三,现实主义更多是从国家-国家关系上考察世界政治,自由主义则从国家与社会关系出发考察世界政治。自由主义重视社会因素的作用,这里的社会因素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国内层次的市民社会,其二是随着相互依赖与跨国交流的发展,在国际层次出现的跨国市民社会。在国家之外,社会力量同样是国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参与并推动着国际政治的进程。更为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从国内与国际方向上发挥着对国家的制约作用。[2] 国家-社会关系假设的引入,使自由主义得以接触更加立体的世界,从而极大丰富了国际关系研究。第四,自由主义关于世界政治性质的认识也是独特的,这一点恰为许多分析者所忽视。多数学者认为,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都假设世界政治的无政府特性。其实并不尽然。现实主义者几乎毫无例外地认为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因而通行国内政治的原则是不适用于国际政治的,试图将国内社会中的宪政与民主原则加于国际秩序设计是幼稚与愚蠢的。因此,现实主义特别是新现实主义喜欢声称自己的理论是“国际政治的理论”。与此对应的是,自由主义更接近是一种将国内社会经验放大到世界的国际关系理论。自由主义尽管承认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特性,但是此认识是在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并不存在本质性区别的假设基础上的。所谓不存在本质性的区别,是指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或者秩序的缺失,只是由于类似国内社会中的制度安排未被推及于国际社会的结果,换句话说,国内政治经验可以应用并普及于国际政治,并最终使世界政治步入秩序状态。[3] 总之,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并非同根异枝,在行为体特性、个体行为的社会背景以及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关系问题上,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有着天壤之别。 古典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哲学 与现实主义一样,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也不是铁板一块的。从饱受批判的威尔逊理想主义,直到近些年学术界讨论很热的自由制度主义与民主和平论,都属自由主义阵营中的重要代表。而在自由主义阵营之内,不同学者对自由主义派别的划分也不一样。[4]在国际关系学界,这些年人们遇见最多的一词莫过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有“新”当然就有“旧”,但是人们对新自由主义何以与旧自由主义区别开来,至今并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学理根据。本文认为,凯恩斯主义的出现是国际关系中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分水岭。我将在阐述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部分给出这一划分理由。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交代一下古典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哲学观。 20 世纪之前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思想,散见于洛克、卢梭与康德的政治哲学,斯密、穆勒、科布登的(Richard Cobden)政治经济学,以及像边沁和斯宾塞这些对国际关系感兴趣的学者的著作中。我把凯恩斯主义之前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称为古典自由主义。秉承同样的血脉,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在一些国际事务基本问题上看法是一致的。第一,通过各种各样的政治和经济手段,在国内与国际关系中促进与扩大自由(以及后来的民主)乃世界和平、福利与正义的基本保障,也是世界秩序之基础。自由主义者认为只有通过不懈地推广自由主义的纲领,才能获得世界持久的和平与秩序。个人自由与世界政治秩序之间因此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此种看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罗斯福关于在四大自由基础上(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建立战后世界秩序的阐述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推而广之,在自由基础上的自由国家(liberal state)是推动国际合作的重要力量。所谓自由国家,大致具有这样的特征:司法平等,对个人权利实施保护的良好宪政,代议制政府,建立在私有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二,国际合作是实现更广泛的人类自由的基本手段,自由主义者不认为人类政治生活是和谐的,但是自由主义并不认为充满利益冲突的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合作是不可能的。[5] 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或者关注的是,个体可以各种途径(制度安排、社会交往、贸易、契约等)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他们并不理想地认为个体之间存在完美的和谐状态,他们接受纷争与强制曾经是而且一直是国际生活的一部分的事实,但是与现实主义不同的是,自由主义者坚信,共同的利益和非强制性的谈判会成为国际生活最重要的内容。因而,自由主义者试图理解的对象是特定国际生活中,冲突和共同的利益、强制和非强制的谈判以及道德和自我利益之间是如何达成平衡的;[6] 如何促进个体之间的合作,是自由主义关注的重要话题。第三,基于合作的可能性,自由主义认为世界政治在合作中可以促进自由与进步,因而与现实主义截然不同的是,自由主义把世界政治看作是进步的而非循环的,是演化的而非静止的。从这一点说,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是一种进步的理论,它与一般的现实主义简单甚至有些庸俗地只把国际关系视为权力政治的游戏和战争的循环往复不同,相反,它认为通过国内政治制度的改进和完善(自由国家建设),以及在世界范围不懈地推广自由民主制度,是可以克服世界政治的战争状态的,所谓的战争状态并非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而且应该能够走得出的一个困境。[7] 但是,与后面阐述的新自由主义有所区别的是,古典自由主义对世界政治理解的独特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支配17~19 世纪主流自由主义国际思想的是一整套自由放任的理念,其在经济上相信自由贸易会促进和平,而在政治上则相信类似竞争性市场的国家体系,一只无形的手(均势)会自动调节国际秩序。应该说,古典自由主义的这种世界秩序理念,与其在国内信奉的政治经济信条是一致的。古典自由主义因为相信均势会自动调节国家间关系的这点看法,容易使人把它与信奉均势原则的政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其实不然,古典自由主义更多地是从自动调节的意义上理解均势,而政治现实主义则更多是从作为手段与目的的意义上理解均势。[8]第二,古典自由主义在国际事务中(至少在自由的国家之间)支持民族自决与不干预政策。基于自由与民主理念为基础的民族自决运动,应该受到鼓励;而对自由国家内部政策的干预,是不被支持的。这也正是不干预原则成为19 世纪自由主义外交思想核心内容之一的原因。[9]第三,与前两点直接相关的是,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受到最少干预或者不被干预的世界本身就会走向秩序,如果自由贸易与基于自由原则基础上的民族国家建设能够及于世界的话。 新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哲学 古典自由主义盛行的时期基本是以领土为中心的国际政治时期,超越国界的全球公共问题还没有成为世界政治经济中的紧迫问题。但是,随着各国相互依赖的发展,国际关系对国内政治的制约能力在加强,听任国际体系中大量跨国界问题的发展而不给予关注与治理,已经威胁到国内自由民主的生存。古典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开始在世界政治中碰到巨大考验。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 年危机,成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分水岭。放任自流的古典自由主义国际思想在两次世界大战面前面临严酷的挑战,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与价值以及国家间体系的生存,几乎受到自由放任世界的毁灭性打击。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首先对这种放任自流自由主义世界观进行挑战的是威尔逊。威尔逊第一次把“有组织的和平”(an organized peace)理念带到战后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其核心思想是要在国家之上形成一个超国家机构,裁判纷争与冲突,具体内容是通过国际联盟的建立,解决困扰18~19 世纪欧洲的安全问题。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国际理论向新自由主义转向的开始。20 世纪20 年代末30 年代初爆发的经济大萧条,进一步催生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大萧条及由此引发的国内与国际危机,加速了人们对自由放任国际主义政策的怀疑。大萧条无论对国内还是国际生活,都产生了毁灭性的后果,它使自由主义者认识到,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一个不受管制的政治经济体系都是灾难性的。凯恩斯国家管制思想应运而生,并在美国的新政实践中大获成功。凯恩斯主义的要义不只是将国家管制的理念带到国内政治经济治理中,其国际政治意义还在于,要使世界政治免于二战这样的灾难,也必须对国际生活进行必要的管制。这也正是二战结束前后,美国把管制性多边制度理念诉诸世界秩序设计的理论基础。[10]通过国际组织与国际规则管制世界的理念的出现,标志着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自由放任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不仅在国内也在国际上逐渐失去了支持者。 由此看来,新自由主义至少在以下几点上与古典自由主义是不同的。第一,新自由主义认为自由放任的国际生活从逻辑上并不必然导致秩序,相反,理性个体行为,会导致非理性的国际政治经济市场失灵的恶果,新自由主义强调通过国际组织、多边制度与国际法对国际生活进行调控与必要的管制,非此国际政治不会进入秩序。第二,新自由主义相信和平与正义不是自然的状态,它们是人们精心政治设计的结果。新自由主义因此提出在国际层次上进行改革的问题,包括国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提高制度安排绩效,加强多边主义,扩大跨国社会行为体的参与权等等。第三,新自由主义主张对国际政治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干预,认为在一个边界的政治经济意义正逐渐模糊的世界中,人类政治发展正面临着许多跨越国界的共同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更深入的合作,必要的时候借助干预以得到治理与解决。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新自由国际主义理论,由新自由制度主义、社会自由主义以及伯利为代表的法律自由主义组成。其中,新自由制度主义最为国内学术界所熟悉。在最近的新-新辩论中,以及多数学者所阐述的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几乎均把新自由主义简单地等同于新自由制度主义,而对其他新自由主义流派几乎置若罔闻。这实在是对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理解的偏缺。限于篇幅,本文着重阐述社会自由主义与法律自由主义。 威斯特伐利亚秩序,或者领土型国际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彻底下放到以领土、居民为基础的主权国家身上。威斯特伐利亚秩序解决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确立主权归属各个民族国家的理念,赋予各个主权国家独立的、绝对的不受干涉的权利。在一个互相猜忌与恐惧的国际体系中,它从法律上和形式上保证国家足够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独立性。但是,随着跨国互动的加强,国内与国际事务界限的模糊,各种议题的相互交叉与重叠,领土型国际政治的“边界”在发生变化,这个边界不只是传统国际政治的地理边界,而是问题性质上的边界变化,并进一步引起国家层面与国际政治层面如何进行权力两级分配问题。换句话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没有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治理国家互动过程中出现的在国家之上的公共问题?公共问题的解决仅靠国家自觉性的约束是不够的,它们需要国际层次上必要的具有强制实施能力的制度来保障,需要国家将一些权力委托或者转让给更高的国际机构,而这一点正好与威斯特伐利亚秩序“主权在国”的理念相冲突。[11] 这是新时代国际政治与旧的领土型国际政治的最大区别所在。人类政治面临的问题性质的变化,导致国际层面上对治理的需求在增加,而威斯特伐利亚秩序下的制度安排满足不了此类需求。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在制度安排上的特点是确立“私权”(主权)的法律意义,由此形成的国家社会中(society of the states),缺少足够和必要的“公共权力”处理国家之间与国家之上的共同问题。这是威斯特伐利亚秩序的内在困境。 新自由制度主义开出的处方是强调国际层次上制度安排的意义,认为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改进信息质量,确立稳定可靠的预期,以促进合作与共同问题的解决。 法律自由主义对此反应有所不同。法律自由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主张将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伯利的作品中。[12]法律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合作国际法(the international law of cooperation)开始代替共存国际法(theinternational law of coexistence),成为规划世界秩序的重要规范。与自由放任思想一致的是,传统国际法赋予国家以近乎无限的自由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合作国际法则把国内人权、健康保护、经济状况以及环境保护都纳入到规范的范畴。[13]合作国际法的主体、范围与功能较之领土型国际政治下的传统国际法都有了很大的不同,其出现深受二战以后发达国家国内福利自由主义的影响,就国际层面而言,则与相互依赖加强后不断增加的跨国社会问题所带来的管理压力有关。按照法律自由主义的逻辑,国际法(transnational law,跨国法)将变成包括所有直接管制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政府之间跨国活动法律的总和,目的是要帮助形成跨国社会中个人和团体互动的结构模式,以限制国家的行动。[14]国际法调整的范围空前扩大了。 管制与干预并不是很难界定的词,但是新自由主义管制理念的实践,在以不干涉原则为主导的传统国际法下,则极容易被理解为干涉的同义词。当代国际政治中不断出现的关于干预问题的争议,从反面说明国际与国内政治经济生活中被管制问题的范围扩大了。一方面是不断扩大的管制领域,另一方面是在主权名义下对管制(干预)的抵抗,这就是新老交替时期国际政治的特点,也映照法律自由主义对跨国共同问题解决的深刻影响。 所有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之上的跨国共同问题,几乎均与正义问题相关。新自由主义对此做出的反应体现在社会自由主义的主张中。[15]社会自由主义对当今国际分配正义给予格外的关注,其本质是为公正的世界秩序提供一种道德基础。贝茨(Charles Beitz)列举出当代国际分配正义问题,至少包括全球不平等与贫困;为了解决全球不平等与贫困问题,国际制度应该做出怎样的调整与变革;国际复合相互依赖中的新问题(贸易制度变迁引起福利再分配,缺乏控制的国际资本流动与跨国公司行为,国际资本流动对福利国家的威胁等);除国家之外,谁(跨国社会中的各类非国家行为体)有权参与全球公共问题管理的决策?[16] 社会自由主义在这些问题上的许多主张带有“社会主义化”的性质。社会自由主义相信国际正义不是自然的状态,而是人类潜心设计的产物。合作可以促进福利增长,但是在不公正的制度下,合作也会导致福利分配的不合理性。社会自由主义在对国际分配正义与公正的诉求基础上,提出许多重要的主张:第一,国际民主的重要性。国际民主的核心是如何使事关全球公共问题的治理过程更多地在民主的程式下运行。社会自由主义主张对国际层次上的多边制度进行民主化改革,以使它们至少在程序上更为民主。[17]第二,检讨现有国际公共决策,淡化国家以及军事力量在全球价值分配中的作用,主张把更多的跨国社会团体纳入全球决策结构中来。第三,重视国际关系中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 社会自由主义因为对国际关系中平等与公正的关注,使其成为一支重要的中间与平衡力量。如果说新自由制度主义与法律自由主义强调管制作用的话,那么社会自由主义则更看重调节在世界政治秩序中的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国际政治中,诸如南北问题、多边机构改革、环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等,都受到社会自由主义思想的极大影响。 结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 霍夫曼在论述自由主义与国际事务时,认为国际关系状态与自由主义是格格不入的,因为自由主义的本质是节制、宽容、协调与和平,而国际政治的本质则正好相反,是一种战争状态。[18]丛林法则的国际政治果真为自由主义的天敌?自由主义者对此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自由主义强烈的入世关怀,使它在所有的国际思想学派中,对世界秩序的规划最抱有宗教般的执著与狂热情结。如前所论,自由主义把世界政治设想为处于战争与和平的“混杂状态”(heterogeneous state)之中。自由主义并不静止地把世界政治看作是“霍布斯丛林”,自由主义认为,世界政治是一片“可培育(耕种)的园地”(cultivable garden),它既存在战争的状态,但也有和平状态的可能性。[19]自由主义相信进化与进步力量,从个人自由的保护,到自由国家的扩大,再到国际层次的制度与法律约束,国际政治生活会逐步达到自由国家内部社会那样的秩序。这就是自由主义一以贯之的国际社会改造原理。 自由主义任何时候都不失其时代意义。在所有的国际思想流派中,自由主义也是最早洞察到国际政治发生的转型及其带来的挑战。在现实主义还迷恋领土政治的游戏规则时,自由主义已经意识到超越国界的共同问题对传统国家间关系带来的革命性影响。而自由主义正是通过内在的改造,即从古典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的转换,对此做出即时的回应。二战以后国际关系领域多边制度的风行,肇始于欧洲的区域主义及其对其他地区正在产生的示范效应,多边主义作为一种理念在制度设计与改革中的意义,所有这些,都与自由主义理念在国际政治的贯彻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由主义为我们时代提出的最迫切问题就是,在国际力量参与各国内部政策调整范围持续扩大,以及跨国社会力量对国家行动制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与国际的两级关系变得格外紧张,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完成了为处理国家之下问题的国家层次的权威分配问题,但是,正如前述,在国家之间和国家之上问题的解决上,国际社会所被赋予的公共权力是欠缺的。如何平衡这样一对关系,为未来世界秩序之关键。自由主义不能全部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就新自由主义力主国际层次管理机构安排的意义而言,仍然为全球化下的国际治理提供了最具创造性的一种途径。 以自由主义视角观照中国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于我们也不无启发意义,这是现实主义视角不能给予我们的。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如何从自由主义视角研究中国与世界?第二,如何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发现自由主义的意义?第一个问题与研究方法有关。从作为研究方法的自由主义来说,需要我们更多地从国家-社会关系看中国对外关系的变化。自由主义强调社会性因素的作用,像非政府组织与跨国社会团体等在中国外交变化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随着法治中国的发展,中国强国家-弱社会模式的变化在外交上的含义是什么?作为超大社会与单一国家,中国的央地关系以及国内不同利益集团(部门)之间的博弈怎样影响到外交领域的变化?中国独特的国内区域经济体与其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对未来东亚国际关系的含义为何?如此等等。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无疑为我们思考中国的国家关系提供许多全新的问题。第二个问题事关中国与世界关系中的自由主义维度。这一视野下也有许多有趣的问题,例如,经济开放及经济外交如何改变着中国处理与他国(地区)的纷争方式?中国参与国际制度以及国际制度介入中国,怎样影响着中国多边外交以及中国对多边主义的信念?中国在东亚区域化过程中怎么看待国家与地区两级层次中的权威分配?等等。显然,在现实主义主导的中国国际关系研究中,自由主义分析的引入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促进研究进步的有意义问题。 国际关系论文: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沿革 [摘 要] 本文探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过程,也试图讨论它的未来走向。1919-1948年是国关理论初创与理想主义主导时期,源于对一战的深刻反思,理想主义谋求实现一个想象中的和平世界。从二战到1979年是现实主义的主导时期,以二战和冷战为背景,摩根索建立起现实主义理论框架,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在理论上做出了重大贡献。1979-1992年是自由主义复兴时期,新自由制度主义成为理论化程度最高的自由主义流派,与新现实主义比肩而立.1992年至今,强调观念和认同的建构主义兴起,逐渐与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形成三足鼎立。今后,国关理论将更多地表现出进化思维、权利政治和多元理论的发展取向。 [关键词] 国际关系理论;理想主义;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 关系成为一门学科有近100年的历史,1919年英国威尔士大学设立第一个国际关系教席是国际关系学科成立的标志.学科的建立反映了人们对一战的反思和对消除战争的希冀.从1919年起,国际关系理论的沿革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本文主要探讨在这四个阶段中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与变化,并讨论国关理论可能的发展取向。 一、国际关系理论初创阶段与理想主义的兴起(1919-1948) 一战后,人们希望建立一个和平的国际社会.1918年,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十四点"计划,集中反映他的理想主义思想。威尔逊理想主义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可以维护世界和平的超国家组织,具体体现在国际联盟上面.威尔逊主义影响深远,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即自由主义复兴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将威尔逊理想主义中民族自决、自由贸易、国际组织等观念重新整合梳理,并使之理论化.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关系思想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格劳秀斯、康德等人都有着关于政治和国际政治的重要论述,但没有统合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体系.威尔逊的理想主义至多是一些关于国际关系的思想和政策建议.因此,1919年开始的第一个阶段是国关学科的初创阶段、或曰幼稚阶段.从理论角度讲,理想主义是这一阶段国际关系的主导理念,考虑的是"应然"问题,就是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在方法论方面,国际关系远未形成自己的方法论体系,主要是借鉴历史学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威尔逊的很多思想来源于国际法,他本人在任大学教授时期主讲课程也是政治学和法学.另外,一些国际联盟的积极倡导者,如塞西尔、劳特巴赫等,也是典型的理想主义者。 但是,国际关系理论在第一个发展阶段中发生了一个重大的"断裂",这就是1939年卡尔《二十年危机》一书的出版.该书矛头直指威尔逊理想主义.卡尔认为,在国际关系思想界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一种是乌托邦主义,即威尔逊理想主义,一种是现实主义.理想主义的典型实例国际联盟在制止侵略方面屡遭失败,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把世界设想得过于理想,与现实脱节.国联的失败也是理想主义的失败,它忽视了现实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问题,亦即"实然"问题.卡尔指出现实主义是一种和乌托邦主义对立的理念,它所重视的第一要素就是权力,最核心的一点是怎样看待权力和道德.卡尔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道德是不行的,但什么是道德,怎样遵循国际道德,国家怎样具有自己的道德,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正是在权力这-核心问题上,卡尔对理想主义的尖锐批判使这本书一出版就引起了很大反响,但最大的震撼还是来自二战.《二十年危机》首版在1939年,当时战火初起g此书于1946年发行第二版,二战刚刚结束.二战的实际似乎印证了卡尔的预言,此书影响力进一步加大.二战前人们纷纷谈道德和秩序,但卡尔说,国际关系的实质是权力.所谓的道德,所谓的维持国际秩序、国际组织,都是维持现状国家的口号,德国不会这样思考问题,不满意现状的国家必然要加强实力去改变现状.《二十年危机》使得理想主义的发展出现了"断裂",为战后现实主义的兴起做出了重要的铺垫。 二 、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阶段与现实主义理论体系的确立(1948-1979) 第二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48年摩根索《国家间政治》-书的问世.如果说卡尔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是界定了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大流派并突出了现实主义理论的话,那么,摩根索则建立了现实主义的理论体系,系统表述了现实主义的整体思想、基本原则和运用方式.因此,摩根索被称为"战后现实主义之父".由于国际关系有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所以,作为一门学科,它开始走出幼稚阶段,进入发展阶段.战后最初几年,美国一度垄断原子弹,被称为"短暂单极".但冷战很快就开始了,美苏对峙局面迅速形成,这种国际政治的背景又给现实主义增添了发展的土壤与证据.美苏对峙的本质是军事对峙,最终体现在战略均势上面。在这个阶段,国际关系研究的重心转向美国,现实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主导范式,国际关系研究基本上是在现实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展开的.现实主义的基本假定是:权力(特别是军事实力)是国际关系的最根本因素,国家的利益至高无上,普世道德是没有意义的.摩根索在《国家间政治》中最极端的表述是将国家的一切行为动机归于获得权力、增加权力和保持权力.权力不仅是国家生存的手段,而且成为国际关系的目的和国家本身的目的.现实主义作为主导理论持续30年.在这个大框架下,许多针对实际问题(如:战略威慑问题、安全困境问题等)的研究深入展开,使国际关系学进入了迅速发展时期.标志有两个: 其一,现实主义高度理论化。《国家间政治》提出了现实主义的基本问题,但全书理论化程度并不很高.之后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一些有影响的理论相继出现,理论化程度越来越高.比如强调权力结构决定世界体系稳定的霸权稳定论,认为霸权国和挑战国之间相对权力变化会导致战争的权力过疲论等.再如,卡普兰的体系论、文利森的决策理论等也使国际关系研究进一步规范化.《集体行动的逻辑》的作者奥尔森从经济学角度也提出了国家兴衰理论,指出大型分配联盟是国家衰退的重要原因.大型战争可以将原有的社会结构全部打乱,所以战后会有迅速的经济发展-m经济学家严谨的方法论更加受到重视.有人用这种理论专门分析了战后德国和日本的发展,也有人试图把此理论运用到分析中国""后的发展。 其二,形成了以社会科学方法为基本方法的方法论体系.在国关理论的幼稚阶段,很多学者是从历史学、法学转行研究国际关系的,前者沿着历史学的方式进行研究,后者沿着国际法学的脉络展开分析,国际关系理论本身在幼稚阶段没有自己的方法论.在现实主义主导阶段,国关理论在方法论上的突破,主要在于战后美国出现的社会科学繁荣,人们强调社会科学向自然科学靠拢,行为主义开始主导国际关系学的研究.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行为主义坚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元论,认为二者本质上一样.与此相呼应,国际关系学学者努力将自己的理论体系化为一种极其筒约的理论,能够用公式表示出来,能够用定量方法计算出来.不仅在国际关系学界,在整个政治学界都出现了这个趋势.所谓国际关系学第二次大论战主要是方法论论战,争论焦点在于自然科学的方法到底能否运用到国际关系研究之中.结果是科学派占了上风.这种结果有利有弊.有利的方面在于将国际关系学科的方法论逐渐统合起来,形成了比较"硬"的国际关系科学方法论.与之相关的数据收集也积极展开.比如,在密歇根大学建立了庞大的战争数据库,收集了自拿破仑战争以来所有可以收集到的战争数据,建立了"战争相关系数"体系(COW,the Correlates of War)不过,这样做的负面效应是建立起科学方法论的话语霸权,其他方法都或多或少地被边缘化了。 国际关系理论和方法论这两条主线的发展,到1979年汇聚到一个顶峰,即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L以自然科学理论标准衡量,此书至今仍是国际关系理论界最严谨、最简约的著作.它以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为基本前提,将以主要国家实力分配为基本内容的体系结构视为国际政治的核心变量,形成了以国际体系结构解释国家行为的严谨理论体系,简称"结构选择".以方法论的标准衡量,它具有高度的理论简约性和可证伪性,比枝容易地演化出理论假设,通过理论、假设、数据、验证的步骤,得出分析结果.《国际政治理论》是国际关系学引用率最高的书,是第二阶段的集大成著作,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和学科趋于成熟的标志.当时的国际政治背景,尤其里根上台后美苏展开的第二轮冷战,似乎再度证明了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不可取代的。 三、国际关系理论繁荣阶段与自由主义的复兴(1979-1992) 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学科的繁荣时期,以现实主义危机和自由主义复兴为基本标志.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政治现实中出现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垮台、美元贬值、越南战争、石油危机等一系列事件,这使人们开始反思现实主义的许多基本命题是否还能解释国际关系的现实.将1979年作为国关理论发展的第二和第三个阶段的分野是因为此年《国际政治理论》出版.此前两年,即在1977年,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出版了著名的《权力与相互依赖L在这本理论著作之前,两人也已提出过"跨政府关系"的概念,对国家作为单位提出了质疑.m《权力与相互依赖》否定了现实主义的三个基本假定,虽然由于第二轮冷战开始的政治大背景,该书没有立刻掀起理论论战,但它是自由主义全面复兴的序曲。 《权力与相互依赖》提出的三个与现实主义针锋相对的基本假定是:第一,否定现实主义以国家为国际关系惟一行为体的命题,认为国家不是单一的理性行为体,其他超国家和次国家行为体也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重大影响.第二,军事安全并非总是国家的首要问题。其他问题也会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第三,军事力量不是或不完全是国际关系中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的最有效手段.华尔兹对摩根索的理论做了两个重大修正.一是把国际政治的第一推动从人性改变到了无政府性.人性难以科学化,是难以验证的东西,华尔兹的理论之所以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原因之-就是他的理论变量都是可验证变量,这样华尔兹否定了摩根索现实主义的第一原则,亦即人本性好斗。华尔兹认为国家间战争的根本原因在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而不是人性.二是华尔兹认为权力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生存才是目的,所以,华尔兹理论又被称为"防御性现寒主义".在无政府状态下,保存自己只能靠自助,依靠军事力量,因此,华尔兹主张权力的合理性够用.但是,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基欧汉和奈提出了质疑,是否只是军事手段才是权力?例如,军事强大的美国和军事属弱的加拿大为邻,是否美国可以因渔业纠纷而派兵进攻加拿大?基欧汉和奈认为军事手段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保障国家生存和利益的最有效手段,更不能事先假定如此.权力不仅仅是军事力量,权力也可以来自相互依存,世界的相互依存度很高,但是不对等的,不对称的相互依存产生权力。 1977年以后,特别是进人80年代后,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自由主义.有影响的国际关系自由主义理论包括:迈克尔·多伊尔和布鲁斯·拉塞特的"民主和平论",认为民主体制是和平的基本原因商贸和平论,继承了亚当·斯密的思想,认为只要国际上有一个开放的商贸体系,国家就不会发动战争.梳理起来,共有五种形态的自由主义,即:共和自由主义、相互依存自由主义、认知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和制度自由主义.各种理论纷纷出台,形成了繁荣阶段的高峰时期。 在诸多自由主义流派中,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论化程度最高,这主要归功于基欧汉.新自由制度主义在方法论上没有新的贡献,而是严格继承了科学方法论,坚持科学实在论和物质主义本体论,坚持国际关系中客观规律的存在和可发现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华尔兹和基欧汉都借鉴了徽观经济学的理论,在理性主义这个大范畴中进行研究.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根本突破始于对现实主义一个重大理论——霸权稳定论的批判.霸权稳定论是华尔兹结构现实主义的典型范例,它的基本命题是国际体系中实力分配的结构决定这个体系是否易发战争、是否稳定.霸权国可以遏止战争,一旦没有霸权国,则会狼烟四起.根据这个理论,霸权国在军事经济上占有绝对优势,且建立起规则、机制和制度来维持霸权地位,同时也维持着世界秩序.70年代中后期,人们普遍认为美国霸权衰退了,《大国的兴衰》反映了这种共识.该书的基本观点是任何大国都要衰退,主要原因是在海外的帝国战线太长,太多的承诺必然要消耗自身的资源基础.根据霸权稳定论的基本理论,只有霸权国把自己的军事经济实力重新恢复到最高点,才能继续保持原有的规则、机制和制度,维持体系本身的稳定.基欧汉则认为,维持秩序既靠权力,也要靠制度,如一个国家或社区成员服从制度,在没有强权保障秩序时,仍然可以维持秩序,实现稳定.霸权国(指美国〉在权力鼎盛时的1945年领导建立了一系列的国际制度,根据霸权稳定论的说法,霸权国一旦跌落,它所领导制定的制度也随之瓦解.但基欧汉指出,这种供应学派观点是不适当的,应当从需求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即便制度是霸权国提供的,但由于元政府体系中国家对制度的需求,所以即使霸权国权力消退,已有的制度也不会全然瓦解,国际制度仍然可以是维持秩序的最主要的手段,促成国家阔的合作.1984年,基欧汉出版了《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L作为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作,该书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比较完整地提出了需求学派的制度理论,也使新自由制度主义成为了众多自由主义流派中理论化程度最高的理论,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成熟。 除此之外,第三阶段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发展: 其一,二战以后在英国出现的"英国学派"此间取得了重大进展.英国学派大致可以归为社会自由主义学派。早期重要学者马丁·怀特在卡尔分类的基础上,将国际关系理论分为现实主义、革命主义和理性主义,分别对应着霍布斯传统、康德传统和格劳秀斯传统.前两者类似于卡尔所说的现实主义和乌托邦主义,第三类则是怀特的贡献.国际社会不是霍布斯的互相征战的原始状态,而是有法律和准法律约束的社会性结构.怀特闸释的理性主义成为英国学派的基本理论出发点.布尔是英国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其著作《元政府社会》在70年代冷战非常激烈之时提出可以建立一个有规则管理的国际社会.英国学派发展至今,出现了新的一代以及《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发展》等代表作.布赞的《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发展了英国学派的核心思想.尽管他本人不承认自己属于什么学派,但布赞探讨国际社会向世界社会的演进,其方法论特征也已经比较明显,即从历史中提炼理论,这与英国学派的基本研究脉络是并行不悖的.[叫比如说,谈国际社会、国际体系,不像华尔兹那样当成是超历史概念,而要研究在历史中的发展演变过程.这样,历史演进就成了英国学糠的主要研究方法.与历史学家不同的是,这种历史演变的方法着重于在历史中提炼国际关系理论的概念,是史学与国际政治的融合、史料为政治学研究服务.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有大的历史观,很容易形成一种发展和进化的理论,弱点是以科学观来看,英国学派理论难以提出明确的因果关系假设,缺乏理论陈述的清晰度。 其二,非主流理论对主流理论的抨击日趋尖锐.一方面,20世纪60年展起来的依附理论仍然在发展中国家有着很大的影响,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也在进一步发展之中.另一方面,非主流理论也开始与主流理论正面交锋.1984年,基欧汉主编《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收入了批判理论和后现论对新现实主义的质疑和批判.虽然主流理论后来没有高度重视非主流理论的力量,真正的对话并没有深入展开,但非主流理论的批判一直没有停歇,一批重要著作也相继问世.考克斯(Robert Cox)的《生产、权力与世界秩序》(1987)、林克莱特(Andrew Linklater)的《超越现实主义:批判理论与国际关系》(1990)、埃尔思坦(J. B.Elshtein)的《性别与国际关系》(1987)等都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加大了第三阶段的争鸣力度,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国际关系理论的三足鼎立时期与建构主义兴起(1992—今) 1992年至今,是国际关系理论范式分野再显清晰的时期,标志是建构主义兴起并与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建构主义在西方社会科学中一直非常重要,只是在国际关系学中,现实主义在第二时期形成话语霸权,并借助科学方法论的工具,加之建构主义在国际关系领域自身没有形成高度理论化的体系,所以一直处于边缘状态.20世纪50年代对欧洲一体化的研究表现出了建构主义的一些思想.如:以密特拉尼(David Mitrany)为代表的功能主义学派、以哈斯(Ernst Haas)为代表的新功能主义学派、以多伊奇(karl Deutsch)为代表的社会交流学派等。但由于冷战的反复持续和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曲折复杂,这些学派没有形成重大的影响。 80年代末,奥努弗(Nicholas 011uf)把建构主义这一术语正式引人到国际关系学,并出版著作《我们造就的世界》.对国际政治学建构主义做出最大贡献的是亚历山大·温特.温特1987年在《国际组织》上发表了一篇以行动者和结构的关系为内容的文章《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施动者——结构问题》,开始探讨国际政治的社会因素.1992年,温特发表了《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立刻引起轰动,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开始得到广泛关注,因此可作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进入第四个阶段的标志.温特的这篇文章质疑的是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研究的起点问题——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都把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作为事实接受下来,以此为起点开始研究.但温特指出,这种接受"无政府逻辑"的做法本身就值得质疑."无政府逻辑"并非只是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接受的那种霍布斯逻辑,而是包括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在内的多种逻辑."无政府逻辑"也不是亘古不变的客观存在,而是行为体在社会实践中建构起来的社会事实,有别于自然科学中的自然事实.国家利益、权力政治这些现实主义的基本概念同样也是社会实践建构的产物.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温特1999年出版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这部著作与新现实主义大作《国际政治理论》形成鲜明对照,被认为是20世纪国际关系学最后一本最重要的著作。 建构主义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形成了根本性挑战,并逐步与后二者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最根本的一条是它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存在不可通约的本体论观点,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认识论、本体论、方法论三个方面的机械一元主义是不能成立的.建构主义强调观念、认同、文化的重要性,认为国际体系的物质性结构只有在观念结构的框架中才能具有意义。考察两个国家的关系,不要只看它们是否都有核武器或是否是邻国,也要看它们到底是敌人还是朋友.温特最常用的典型例子是,美国并不担心英国的一百枚核弹头,却十分害怕朝鲜的一枚核弹头.因为英美是朋友,而朝美是敌人。 现实主义仍在发展.当前具有代表性的现实主义理论是所谓的进攻性现实主义.它可被视为现实主义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后冷战时期最典型的、最激进的现实主义,代表作是米尔斯海默的《大国政治的悲剧》.虽然这部著作的理论化程度不是很高,但现实主义意识却超过了以往的现实主义.进攻性现实主义从两个源泉获得了灵感,一是摩根索的权力论,二是华尔兹的结构论。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目的是保全自己的生存,因此权力是第一要素.但国际体系的元政府结构却决定了国家永远无法知道自己拥有多少权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所以,国家必然追求无限大的权力,因而争霸也就成为大国关系的必然态势,争霸的结果又取决于经济和军事实力.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大国争霸是国际关系的铁律,人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这是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正因为如此,进攻性现实主义才是极其悲观的现实主义,悲观程度超过了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甚至在某些方面也超过了摩根索的传统现实主义,摩根索至少还相信外交技巧在作用,而外交的艺术恰恰是人之所为。 自由主义的发展也仍在继续.一是制度合作研究进一步深人,阿克塞尔罗德的复杂系统和合作进化理论可能是目前最尖端的合作研究,不仅研究国家在国际体系中通过复杂学习程序进行合作的问题,也研究其他行动者和生物体之间在复杂系统中的合作过程.还有学者将自由主义的几个重要因素,比如相互依存、民主政体和国际制度结合起来研究战争与和平问题,提出了三角和平的理论.二是全球治理.在全球化发展迅速的阶段,以元政府治理为基本内容的合作性治理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多边主义与多边国际组织再度成为自由主义研究的重点之一.与之相关的是软权力的概念,因为在全球治理中,仅仅依靠硬权力是远远不够的.三是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结合.自由主义从第三阶段起就开始注意国内国际政治的相关性.1988年普特曼提出了双层博弈模式,强调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关系.海伦·米尔纳在1991年的一篇论文中就对以无政府性划分国际国内政治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一研究取向更加明显地沿着国内国际政治的结合部位和相互影响方面发展。 五、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走向 从国际关系理论的沿革历程来看,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可能会有以下几个走向。 首先,从强调循环向强调进化发展.回顾社会科学(不仅仅是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大理论有两种明显的思维取向.一种是认为整个理论体系是循环的,人的社会运动也是循环的,汤因比的"文明循环论"和米尔斯海默的霸权轮回圃等都有着决定论的循环理论色彩.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也是如此,认为只要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不变,国际体系中的行为体都会围绕权力这一轴心运转,这是不可更改的客观规律.但理论发展到自由主。之后,很大一部分就不是这样了.自由主义的制度观是进化性理论,制度是人为的社会事实.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最简单的表述是"制度选择"——制度可以促成国家间的合作行为,若将人在建立制度方面的能动性考虑在内,就是人通过努力可以促成合作。如果这个命题确实反映了基欧汉的思想,那么意味着国际关系的整体发展可以走出循环圃,不断地向更趋合理的方向发展.建构主义则进步突破机械的历史循环论,突出了人的观念的力量,重视人的实践活动的建构功能,强调了文化的作用.从循环理论走向进化理论的实质是关注人的能动性.如果说华尔兹的理论是人失能的世界,基欧汉的制度自由主义则是人有限能动的世界,而温特的建构主义则是人积极能动的世界.人的能动是国际关系和历史的推动力,人的复活也是国际关系的希望所在。 其次,从权力政治向校利政治发展.在现实主义顶峰时期,权力变成了一切国际关系活动的核心.二战后,摩根索建立现实主义理论大厦时,权力就开始走向神话.如果以权力为政治活动目的的情况持续下去,人类是永远没有希望的.当然,在当今国际关系中,权力仍十分重要,没人会否认这一点.但是,也可以看到一种越来越清晰的理念轨迹,它在更多地向权利的方向发展.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女权国际关系理论,以及很大一部分建构主义理论都表现出这种迹象.即使把国家作为主要的国际政治行为体,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国家之间争斗的原因很可能是权利没有得到承认而不是生存受到威胁.对等关系是要承认拥有平等的权利.即使对方再弱小,如果不承认对方的权利,就会形成不解之结。民族之间、个人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权力和权利是政治学中永恒的概念,核心问题是谁是目的,谁是手段.如果人类社会要不断走向进步,就不应该忽视权利,并将权利视为目的,将权力视为手段.如果说现实主义是权力政治理论,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则更加重视极利政治的历史性和现实性意义。 第三,从话语霸权向多元理论和方法论发展。如果说第一阶段是理想主义的天地,第二阶段是现实主义和科学方法论主导,第三阶段已经明显表现出多元态势,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论都是如此.无论哪个学者都很难说自己的理论就是惟一正确的国际关系理论,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国际关系研究的惟一方法.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是多种理论并存,多种方法并存,而且同-个研究中有并用多种方法的现象,即所谓的后实证主义的状态.除三大主流理论之外,还有深入发展中的批判理论、规范理论、女性理论、后现论。除了实证主义方法论之外,还有解释学方法论、解构方法论等等.这样的状态应该是正常状态,因为多理论、多方法论的竞争状态,才应该是"学问"的真实状态。 国际关系学是和现实结合很紧密的学科.从理论与现实的关系看,国际关系理论,除了威慑理论等非常具体的理论外,宏理论一般对国际关系实践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却有潜移默化的功力.从理论自身建设来看,它要解决的是最根本的问题,比如,我们是谁?世界是什么?国际关系是什么?理论本身的意义在于积累思想、传播学术,实现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国际关系理论经过近百年的积淀和沿革,深化了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为社会科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是国际关系理论自身的学理旨趣。理论的根本功能是使人们对世界和人类的根本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能够使人类向更美好的未来发展.说到底,国际关系的根基是人与人的关系,国际关系学的终极关怀也应当是人。 国际关系论文:关于几个重要国际关系术语中文译法的讨论 [内容提要]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在译介外国国际关系文献的过程中引进了大量术语,但是在这些术语的译法上缺乏统一的规范,不利于学术研究的与交流的正常进行。本文讨论了十个重要的国际关系术语的中文译法,结合这些术语在原文中表达的意思以及国际关系的语境给出了相应的推荐译名,旨在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与讨论,促进中国国际关系专业术语译名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关键词] 国际关系理论;术语翻译;学术规范;译名标准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国际关系文献被中国学者翻译、评介,其间引进了大量的国际关系术语,但正如本文作者之一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说,“在这些名词的翻译上既缺乏权威的规定(如过去新华社出版的《人名地名译名手册》),也没有同业公会(如国际关系学会)认可的业内标准,结果就出现了一词多译的‘自由化’局面,造成了交流上的混乱和困难。” [1]专业术语规范化是任何一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专业文献翻译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每个学者都各自使用一种译法,没有统一、规范的术语,既不利于正常的学术交流的进行,也不利于读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为了提高学术研究的精密性和准确性、保证学术交流的通畅,我们需要对这些翻译、引进的术语进行甄别和校正。正当国际关系学科在中国起步不久之际,术语译名的规范统一意义尤为重大,而任务也十分艰巨。 为了引起学界重视和讨论,争取尽早在术语译名问题上达成共识,本文将简要讨论几个重要的国际关系术语的中文译法。这里所选取的术语在国际关系文献中使用较频繁,而译法分歧较多,有些通行译法不太符合术语的本来意思。本文试图通过考察这些术语的原意及其在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中的用法来寻求它们在中文里比较贴切的对等词汇。 一、Identity(身份、认同、特征) Identity是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随着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建构主义的介绍越来越多,这个词在中文文献中也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在相当多的中文文献中,identity一词被译为“认同”[2],而建构主义经典文献《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的中文译者秦亚青教授在中译本里将其全部译作“身份”。 其实identity包含特性、身份和认同等多重意思:特征是人或事物的属性,借以认定其所属或类别;“身份”一词在中文里更多外在(客体对主体)认定的成分,它是一种社会性标识,而“认同”更多内在(主体对主体本身)认定的成分,具有主体性;英文的identity是兼有以上三种意义。下文将对这个词在建构主义理论文献中的用法进行考察,以表明这个词的不同意思在不同上下文中的具体体现,而在一些中国学者对这个词的翻译中往往只表达出一种意思是不够准确的。 在1992年发表的《无政府是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一文中,温特对identity作了阐述,他指出,“identity是行为体对自身相当稳定的、特定角色的理解与预期……每个人都有许多与制度性角色相联系的identity,如兄弟、儿子、教师、公民等;国家同样也有许多identity,如‘统治者’、‘自由世界的领袖’、‘帝国’等等。[3]”在上文引述中,温特使用的第一个identity强调的是行为体对自身的“理解与预期”,因此应译作“认同”;而从其后强调的identity与角色的联系以及所列举的关于个人和国家的各种identity的例子来看,后两个identity应该译为“身份”。 Identity的三种意思在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也有明确表达。温特在讨论identity的定义时首先指出,“在哲学意义上,identity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这种用法在这里太宽泛而不适用。若据此用法,猎犬和自行车也具有identity[4]”。在这句话中,由于identity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应该理解为“特征”。 温特进一步指出,“我把identity作为有意图的行为体的属性(property)……这意味着identity是基于主体或单元层次上的特征,根植于行为体的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这里的“自我理解”也只是identity的一层含义,因为“这种理解的意义常常依赖于其他行为体是否以同样的方式想象这个行为体,因此,identity也具有主体间或体系特征。”在这里,温特明确地指出了identity的两种意义,即“两种观念可以进入identity,一种是自我持有的观念,一种是他者持有的观念”。[5]自我持有的观念是主体对自身的认定,而他者持有的观念是客体对自身的认定,当identity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时是主体的“认同”,而在后一种意义上是社会赋予主体的“身份”。 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还出现了identification一词,它是指“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我-他者的界线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自我被‘归入’他者” 。[6]秦亚青在中译本中将这个词译作“认同”是贴切的,因为“身份”是一种属性,而“认同”是主体的认知。两者的联系在于,一方面认同依赖于主体的角色和身份,另一方面,认同也是主体身份形成(identity-formation)的过程。在某些语境下,identity与identification表达的意思是相同的。但是,秦亚青将所有的identity都译作“身份”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主体对自身的认定与客体对主体的认定是两种不同的意思,一概译为“身份”显然不能体现两种意思的区别。 通过对identity一词在建构主义经典文献中用法的梳理表明,这个词在中文里最贴切的翻译应视上下文而定,不能一概而论;由于英文的identity兼有事物具有的属性、主体对自身的认定和客体对主体的认定等三种含义,而中文里需要用“特征”、“认同”和“身份”等不同词语分别表达,所以不管译成什么都会顾此失彼;但是为了表意的准确性,使用这个词汇时应仔细推敲其内涵和上下文意,以此选择合适的译法。 二、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国际共同体)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在中文里一般翻译为“国际共同体”,但也有译者将其译为“国际社会”(中文的“国际社会”一般对应international society)。考虑到society和community在国际关系中的特定内涵,澄清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必要的。2002年9/10月号的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刊登了一组讨论文章,题为“什么是国际共同体(international community)?”,《国外社会科学文摘》发表了这组文章的中译文,将标题冠之以 “什么是国际社会?”[7]。参与这次讨论的都是知名人士(包括著名思想家、活动家、记者和政治决策者等),他们在international community是否存在、存在的范围以及基本特征等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可见它与我们通常使用的“国际社会”不同,后者的含义比较宽泛也较少争议,就是指“作为国际主要行为者在国际经济和国际政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总体”[8]。 在政治学中,community是与自然亲近性、共同利益和特定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9]。按照布鲁斯·克罗林(Bruce Cronin)的定义,国际/跨国共同体意味着“一系列具有共同社会特征、共同关系、共同经历和正面的相互依赖的政治行为体之间形成一种政治上的共识,使它们成为一个独特的团体。”[10]从International community对上述共同性的强调来看,译为“国际共同体”是最合适的。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international society虽然在中文里译为“国际社会”,但是它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国际社会是有区别的,英国学派的international society与上面讨论的international community的内涵是一致的。按照布尔在其《无政府社会》一书中对“国际社会”的表述,“国际社会”的存在是因为“一组国家意识到特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它们也意识到彼此之间由一系列相互关系的共同法则联系在一起”[11]。 注意到英国学派使用的“国际社会”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社会的不同点及其与“国际共同体”概念的一致性,对于我们理解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理论主张是非常重要的。国际共同体在现实中是否存在及其所指涉的范围也是有争议的,由于对共同价值和身份认同的强调,国际共同体有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将international community译为“国际社会”显然抹杀了这个概念在国际关系中的特定内涵以及不同作者在使用这个词语时的倾向性。 三、International regime(国际规制) 关于international regime一词的中文译法问题,不少学者曾进行了专门论证。目前出现的不同译法主要有:国际制度、国际机制、国际规制、国际体制、国际规则等[12]。由于regime一词在英文里本身意思就很多,所以中文译法引起很大的分歧和争论也就不足为奇。《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在regime词条下列出了七种汉语释义:1.政体、政权、社会制度;2.统治方式、时期;3.状况、状态和自然现象的特征;4.领域、范围;5.规范、纪律;6.方式、方法;7.制度、体系[13]。王逸舟也指出“单从字面上看,regime可以有‘规范’、‘规则’、‘体制’、‘制度’、‘政权’、‘政体’、‘安排’、‘管理方式’、‘统治形式’、‘系统设置’、‘精心安排的生活方式’等十余种译法。[14]” 目前国内学术界使用“国际机制”一词较多,并且中国学者也有这方面的专门著作[15],但是正如李少军所说,中文的“机制”一词早有mechanism与之对应,而且机制主要是指原理和功能[16],所以regime一词译为“机制”一方面意思不太贴切,另一方面则易与常用的mechanism的中文译名相混淆。 在国内背景下,regime是指一种既定的政府或宪政秩序,它由一套建立起来的规则(rules)和制度(institutions)所界定,用以调节国家内的个人、组织或阶级之间的关系。国内政治意义上的regime一般译作政权、体制等。虽然国内政治中的“政治体制(regime)”不如政治制度那样带有根本性、不易变更性,但是作为“一套既定的政府或宪政秩序”,或者与政权相联系的一系列“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17],是特定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具有相当的权威性、系统性和稳定性。 而在国际背景下,这个词汇被定义为,特定的国际关系领域中一系列自愿同意的(voluntarily agreed-upon)原则、规范、规则和程序,行为体的预期聚集于此[18]。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中的regime既不具备权威性安排,也不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它是建立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的。注意到在国内与国际不同背景下regime的区别,将其译为“体制”也不太符合其在国际关系语境下的意思。 考虑到regime一词在国际关系中同时表达出规则、规范、制度等几种意思,而且也为了与机制、体制等常用的词语作必要的区分,似译为“规制”较妥。 四、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国际制度/机构) 在国际关系中, institution是一个与规制(regime)意义相近又不完全一致的词,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新自由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兴起以来,institution一词较regime使用更频繁。 相对于其他术语,国内学术界对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的译法分歧并不大,大多数学者将其译为“国际制度”,也有少数译为“国际机构”[19]的。在一些政治学的辞典和百科全书中,institution一词也主要译为“制度”。但是正如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罗伯特·基欧汉所言,“人们经常在根本没有定义或者仅仅随意定义的情况下讨论institution”[20]。 基欧汉在《国际制度:两种方法》一文中专门讨论了institution的定义,他将其界定为“一系列约束行为、塑好预期、规定角色的规则(rules)”,“在国际关系中,有一些institutions是正式的组织,它们有规定的等级和实现有目的行动的能力。另外,诸如货币和贸易领域的国际规制(international regime)则是规则和组织的复合体[21]”。基欧汉还特别指出,institution根植于惯例(practice)。在这段定义中,基欧汉主要讨论了institution与国际组织、国际规制和惯例之间的关系。在国内学者中,任东来曾著文介绍基欧汉的国际制度概念,指其包括国际组织、国际规制和国际惯例三大块[22]。 以上考察表明,英文中的institution有机构、规则和惯例三层含义。上文已经提到,这个词在中文里主要出现的是“制度”和“机构”两种译法。根据《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是,“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3]从这个释义可以看出,制度既可以指正式的规则(法令等),也可以包含非正式的惯例(礼俗等)。因此,institution译为“制度”可以表达出其三层含义中的两层,但是“制度”并不包含“机构”的意思。 由于institution一词在中文里没有一个完全的对等词,对这个词的译法的选择也需要视上下文而定。当作者论及国际规则和惯例时,可以将其译为“国际制度”;如果主要涉及那些具体的国际机构或组织(如WTO、IMF、EU 、NATO等),则应译为“国际机构”;而当其既论及国际规则(或惯例),又涉及国际组织,则可以译为“国际制度及机构”,这样的表述虽然略嫌繁琐,但是意思明确、贴切,符合其在英文中要表达的多层含义。 五、Balance of power;Power politics)(均势,力量对比;权力政治) Power一词在中文里译法很多,主要有权力、实力、力量、权势、大国等。与这个词相关的有两个术语:balance of power和power politics。由于对power的不同理解,balance of power相应地出现了均势、力量均势、权力均衡、实力平衡等几种译法,而power politics主要被译为权力政治、实力政治、强权政治等。 在政治学著述中,power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词汇,而且不同的分析家也对其进行了不同的界定。Power在国际关系中是两类力量的集合体:实体性力量和关系性力量[24],前者是自身所拥有的实力(包括军事和经济方面),而后者体现为对其他行为体的影响力。Power的两种不同用法也给理解带来了困难,因此,“一些作者建议,应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capability一词,而‘power’只保留第二层意义可以减少表意的混乱。[25]” 由此表明,对power一词可根据两层意思分别译为实力和权力,当作者主要表达一个国家本身所具备的实力(capability)或持有物(possession)时,应译为“实力”;而当作者强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力量关系(power relationship)时,则应译为“权力”。 Balance of power一词译为力量均势在语义有重复,力量和“势”表达的意思相同;译为均势、权力均衡、力量均衡在表达意思上是一致的,不过译为“均势”较其他译法更为简洁明确,因为“均”有“平衡(balance)”之意,而“势”则是“权力、力量(power)”。上文中讨论的“均势”实际上只表达出balance of power在国际关系文献中常用的一层意思。英文里balance有“平衡、均衡”和“余额、差额”两种基本含义,当balance作后一种理解时,balance of power应该译为“力量对比”,这一层意思一般不为中国学者所注意,但是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文献中是有明确表述的: 恩斯特·哈斯在一篇讨论balance of power不同含义的文章中所提到的第一种解释就是“力量分布(distribution of power)”,他指出,“这是balance of power一词出现在简单的描述性表达中,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用法” 。[26]马丁·怀特也指出这个术语可以表示“既定的力量分布状况,即任何可能的力量分布” 。[27] 另外,英文中还经常出现“有利于某一方的力量对比(the balance of power in one’s favor)”的表达,这时,balance of power应该理解为“力量对比”。 基于以上论述可以认定,balance of power可以表达“均势”和“力量对比”两种不同含义,后一层含义使用也比较普遍,但是一些中国学者在使用这个术语时并没有仔细辨别,因此在翻译和阅读时有必要特别注意第二种意思,以免误读作者原意。 Power politics译为“权力政治”较为恰当,上文已经对实力和权力的关系作了说明,可以看出“实力政治”表达的意思较狭窄。用“强权政治”一词则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六、Public goods(公益) Public goods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最初也是由一些经济学家(如金德尔伯格对霸权稳定论的分析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等)引入到国际关系分析中的。这个词是本文收集到的术语中译法最多的一个,有“公共品”、“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公共物资”、“公共商品”、“公众商品”、“公共财货”、“公益”等八种之多[28]。 在经济学中,public goods译为公共品、公共商品等都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goods一词既可以表示实体的物品、商品,也可以表示抽象的利益、好处。正是由于它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所以伯格斯(Philip M. Burgess)和罗宾森(James A. Robinson)指出,政治学家常常用意义更明确的“利益(benefits)”来替代它。[29]由此可见,goods在这里应理解为利益而不是商品、产品或物品。 在国内和国际政治领域,由国家或集团等组织提供的public goods通常是非实体性的。吉尔平分析了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三种常见的public goods:自由开放贸易制度、稳定的国际货币、国际安全[30],这些就很难被界定成商品或产品。 考虑到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而且goods一词本身也包含“好处、利益、福利”等意思,public goods译为“公益”更能体现这个词表达的基本含义。 七、Rreductionism(简化论/简化主义) 肯尼思·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把reductionist一词引入到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分类中,他将国际政治理论分为两类:一类是立足于从单元或次单元层次,另一类则是从体系层次上建构理论[31]。按照沃尔兹的解释,reductionist的方法是“通过了解部分的属性和互动来理解整体……通过分解有机体、并使用物理和化学的知识及方法对它们的组成部分进行检查,进而了解这些有机体,这种曾盛行一时的尝试,也许是reductionist方法的典型例子” 。[32] 中国学者在介绍和引用沃尔兹的论述时,有的将reductionist理论译为“简化理论”,另一些则译为“还原理论”。[33] 在汉语里,还原和简化在语义上显然有很大差异,“还原”一词的意思是事物恢复原状如氧化物脱氧后还原为原物质,“简化”则是把繁杂的变成简单的[34]。Reductionist理论应该理解为一种将事物恢复原状的理论还是一种变复杂为简单的理论呢? 维奥蒂和考皮认为reductionism是一种导致过分简化(oversimplification)和不完全的分析方法,“在一些用法中,这个词指仅仅通过考察单元内部(如国家或个人),而忽略单元所处的环境以及单元与环境中的要素之间的互动来做出解释。……同样地,试图仅仅通过社会或社会心理关系来解释革命,而忽视经济、政治以及其他因素的理论家也被批评为reductionism”[35]。在这里,无论是忽视单元所处的环境以及单元与环境中的要素之间的互动还是忽视该理论以外的其他因素,与事物恢复原状并没有关系。《美国传统词典(双解)》对reductionism词条的释义是:“reductionism是用相对简单(simple)的原理解释复杂(complex)现象或结构的企图或趋势”[36],这里也强调的是由复杂到简单的解释过程。 由此可见,Reductionis m应该理解为“简化论/简化主义”,而不是“还原论/还原主义”。 八、Security dilemma(安全两难) Security dilemma是安全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最早由约翰·赫兹提出,按照这种观念,“在一个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A国可能完全出于防卫和自保目的而增加其防务开支的水平,但是其他的国家视A国具有侵略企图、对此作最坏的打算也是合理的。它们也相应地增加自己的军备水平,导致A国感到不安全,并且打算进一步增加军事开支。因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A国最初试图增强安全的努力引起的过程使其感到更不安全[37]”。 这个术语的中文译法主要有“安全两难”和“安全困境”两种。从一般意义上理解,“两难”和“困境”的区别不大,都可以表达面临困难的选择的意思。但是考察dilemma一词的本意及其在国际关系中的应用,两种译法也是有区别的。 从词的本来意义来看,dilemma指“两个可供选择的行动方式中的每一个都会引起某个令人不满的结果。[38]”应用到国际关系方面,处于security dilemma中的国家实际上只有两种选择,而且两种选择都有不利之处:如果针锋相对,势必会加重本国的财政负担,而且会导致军备竞赛的升级,最终还可能引发军事冲突;而如果不采取措施,国家可能失去武装自己的最佳机会,使国家安全甚至生存处于危险之中。 对dilemma一词的本义及其在国际关系中的确切含义的考察表明,“困境”一词表达的意思太宽泛,而dilemma译为“两难”较之更为准确。 九、Three images(三种意象) Three image的概念是肯尼思·沃尔兹在《人、国家与战争》一书中提出来的,用来概括三种关于战争起源的理论解释,这三种解释也通常被理解为三个不同的层次(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 虽然《人、国家与战争》这本国际关系经典文献很早就被翻译为中文,而且沃尔兹关于战争根源的三种解释也经常被引用和提及,但是译介者通常用“三种分析层次”来替代Three images这个关键概念。这个词的中文译法主要有“三种想象”、“三个概念”、“三个层面”、“三种设想”[39]等。 沃尔兹概括的三种解释的确存在于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三个不同层次上,但是image一词并没有“层次”或“层面”的意思。《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多元主义、全球主义及其超越》一书中将三种国际关系理论范式也归结为三种images,在这本书中,image被定义为“一种关于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的总体看法(general perspective)”[40]。这里所使用的image与沃尔兹的用法是相同的,只是后者的范围是局限于国际关系中的某一问题(战争的根源)的“总体看法”。 作为一种“看法”的image属于认知的范畴,是对人们对事物的抽象化和认知的构建。在心理学中,image一般译作“意象”,这种译法应用到这里也是合适的。因为意象(image)是指人们曾经感知过的事物在思想中重现的形象,而沃尔兹所提出的Three images正是对政治哲学家们认识战争本源的不同“意象(观念形态)”进行的归纳。 十、 Reflectivism (反映主义) 罗伯特·基欧汉在1988年的《国际制度:两种方法》一文中提出了理性主义(rationalistic)和反映主义(reflective)两种方法的区分,这种区分后来也被应用到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分类中。中国学者在翻译和介绍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著述中出现了关于reflectivism一词的三种译法:“反映主义”、“反映论”或“反思主义”[41]。 按照基欧汉对那些reflective学者的表述,“他们强调国际制度活动的‘主体间意义(intersubjective meanings)’的重要性。在他们看来,在对这些规范的意义进行评价时,理解人们如何看待制度性规范与规则,以及他们就此所进行的对话,与衡量这些规范所带来的行为变化具有同等重要性。” [42]这些学者强调,“制度不仅反映了建立制度的单元的偏好和权力,制度本身也塑造单元的偏好和权力。因此,制度是行为体的构成要素,反之亦然” 。[43]由此可见,制度与单元是双向而非单向的,它们相互反映。 基欧汉进一步指出,“为了强调这种观点的重要性,也为了专注与理性主义理论的对话,我将那些强调了这些主旨的世界政治作者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的成员。……既然他们都强调人类的反映(reflection)对制度的性质、最终对世界政治的特征是重要的,那么,我为这些学者创造了一个新名词,称他们为‘反映主义(reflective)’学者。”[44]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到,reflective的方法强调国际制度活动的‘主体间意义’的重要性,不是把制度与行为体的关系视为单向反映的过程,它们把被理性主义所忽视的人的理解与反映揭示出来。汉语里的“反映”是指“有机体接受和回答客观事物影响的活动过程”[45],应用到这里就是指行为体接受和回应制度影响的过程。 在中文里,“反思”一词主要指对经验教训的总结。如果把基欧汉所归结为reflective(或reflectivism)的各种思想视为对传统的“理性主义”方法的“反思”也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一种思想的出现都可以视为对已经存在、并与之对立的思想的“反思”。但是基欧汉在这里使用reflection一词,所强调的这些理论的一致性在于它们关注人对制度的理解和认知,而不在于它们对“理性主义”进行了反思。 以上论述表明,reflectivism译为“反映论”或“反映主义”是恰当的,但是在哲学上,“反映论”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46]”。这一点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refelctivism有所不同,因此,译为“反映主义”可以与哲学上的“反映论”相区别。 本文分析了一些在国际关系文献中出现较频繁、译法较多的术语,存在不同译名的术语远不止这些,这里就不一一讨论。在搜集相关译名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一些术语的不同译法出现在同一作者的不同文章、著作中,有时甚至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这表明某些学者在处理重要概念的中文译法时的随意性,术语的规范性问题还没有成为学术界的自觉和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对于上文讨论到的术语,结合这些术语在原文中的意思和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文章也尝试性地给出了相应的推荐译名。当然,本文不可能也没有想要确定一个译名标准,只是为了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和讨论,权当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各抒己见以求集思广益。 为了推动国际关系术语译名标准化问题的解决,我们在此提出几条建议供学术界同仁参考。首先,国际关系类核心期刊在审稿、校对过程中可以在本刊物中使用统一的专业术语译法,并且将有分歧的术语的译名标准附于刊末供读者参考和讨论。其次,国外学术著作往往附有相关的索引和术语一览,以往我们在翻译、出版时多将其略去,近年来随着国内学术界学术规范意识的觉醒,对主题和人名索引的也有所重视,以后对专业术语也应跟上。有国际关系类书籍业务的出版机构可以建立一套术语数据库,在其出版著作中统一用法并在附录中加入术语的原文、中文对照一览表。最后,借鉴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编订或翻译本学科辞书的经验,可以由国际关系研究机构或专业学会组织专家学者编订出版本学科的术语辞书。总而言之,术语译名的标准化工作需要国际关系学者、研究机构、出版社、杂志社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共同推进。 国际关系论文: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源流 摘 要: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主要流派之一,它的形成和演变构成了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重要内容。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注重理性个体的作用,坚持国际关系发展的进步论。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从康德、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开始,经过相互依存理论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发展达到一个高潮,占据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半壁河山。冷战后以全球治理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新的方向上进行探索,注重对非主权国家行为体和世界政治中的社会性力量的研究。 关键词: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理想主义;新自由主义;民主和平;全球治理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学的重要传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两大主流流派之一。D 曼宁把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概括为如下几点:自由主义认为人性是向善的,并且是可以教化的;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变革的动力;个人自由与福利、社会正义和安全有赖于法制;自由主义的历史观是进步的,它认为合于理性的人类社会的规范设计是可以实现的。①自由主义的发展源远流长,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的思想根源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中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中对国家(城邦)先验性正义目标以及理念的阐述可谓自由主义在此一方面的发端。②但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还是来自从18世纪启蒙运动开始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 一、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从康德到威尔逊 18世纪开始的启蒙运动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思想革新。在启蒙运动中,一批睿智的思想家高擎理性主义的大旗,对以欧洲专制主义和宗教神权为代表的腐朽“旧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挞伐。理性主义和人类尊严的思想激流以摧枯拉朽之势无情地荡涤着几百年来一直禁锢人们头脑的陈腐渣滓。人类似乎重新发现了自己的智慧。正如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Kant)所言,这是一个“让光明照亮人类的思想的黑暗角落”③的时代。 尽管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大多是从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一般的哲学问题,但也有些思想家在此哲学基础上对国际政治和世界秩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些思考成为了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启蒙运动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有约翰·洛克(JohnLocke)、让 雅克·卢梭和康德。这些思想家确立了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与中世纪的神权和蒙昧主义不同,他们认为,理性是人类独有的一种天然禀赋。理性个人的目标是自我实现,这乃是一种“自然状态”。而国家不过是社会中的个体之间订立“契约”的产物,其唯一目的就是保障人们建立在推理基础上的自然权利。④ 在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中,对后世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康德。在西方自由主义发展史上,康德的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与洛克“免于侵害”的消极个人自由观念不同,在康德那里,个人自由的理念强调的是个人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或者说,人是自由的,他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立法。政府应该在法律和正义的原则下维护个人的安全和福利。与马基雅维里相反,康德认为个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积极的个人自由观是康德全部政治哲学的核心。⑤在国际政治哲学方面,康德认为,国家之间战争带来的巨大损失、公民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理性,最终会使国家之间的关系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过渡到法制状态,从而实现“永久和平”的目标。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对于后世的共和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即民主和平论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对此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论述。 然而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国际政治领域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思想是传统的均势论,以梅特涅和俾斯麦为代表的欧洲政治家们成了维持欧洲均势的大师,他们试图通过复杂致密的结盟关系来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持欧洲和平。但残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无异于对这些努力的无情讽刺。为此,当时的一些政治家和学者们开始对人类理性进行深刻的反思,希望摆脱这种均势论宿命式的悲剧,这直接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理想主义国际关系思想。 从20世纪20、30年代开始,现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美国总统兼学者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约翰·默里(JohnMurray)、帕克·穆恩(ParkerT Moon)和英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齐默恩(AlfredE Zimmern)、菲利浦·诺尔贝克(PhilipNoel Baker)和大卫·米特兰尼(DavidMitrany)等人。 理想主义否认人性恶的本质是导致国家间冲突和战争根源的现实主义观点。齐默恩认为人类的本性无所谓善恶,关键在于后天的教化。之所以发生战争不是人类缺乏国际共同体的观念,而是知识的局限使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⑥如威尔逊所言:“恶与善俱来来,纯金常被侵蚀”⑦。也就是说,尽管人的天性中存在着愚昧和无知,而独裁者也可以利用这个弱点实现自己的野心,但是教育和宣传的力量可以克服这个弊端。因此,理想主义者十分重视对于民众的教化。同时,世界人民的交往也有助于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充分发挥,彼此形成世界共同体的观念和国际主义精神,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战争的根源。 在国际政治领域,理想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依靠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力量来追求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和普遍正义。这集中体现在威尔逊对于战后安排的“十四点”方案,以及作为该方案的直接成果———国际联盟的建立上。威尔逊学者和政治家的双重背景使他可以把自己的理想主义和平方案付诸实践。1918年1月8日,威尔逊在美国国会的演说中首次提出了“十四点”计划作为构建战后世界和平的基本纲领。针对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些国际政治弊端,“十四点”计划主张,各国应当放弃秘密外交、取消贸易壁垒、公海自由航行、鼓励民族自治、裁减军备等;作为“十四点”计划的核心,威尔逊强调战后应当建立一个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国际组织。威尔逊的这一国际组织方案以集体安全原则取代了均势原则,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它也集中反映了理想主义的国际秩序理念。理想主义认为一战前的均势体系的瓦解及一战的爆发,是各国漠视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正义原则的恶果,而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⑧一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是这一理想主义理念的伟大试验⑨。它所体现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但国际联盟在20世纪30年代的国际政治进程中并没有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它在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等事件中表现得软弱无力,特别是,它没能阻止法西斯势力的发展并最终制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这些事态促使爱德华·H·卡尔、汉斯·摩根索等人为代表的一批国际关系理论家开始反思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有效性问题,对它的一系列基本假设和内在逻辑进行大胆的质疑,认为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用“应该如何”(shouldbe)的乌托邦式假设代替了“现实如何”(tobe)的理性主义思考,从而必定在现实国际政治中遭到挫败。⑩他们进一步提出了以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政治范式,从而创立了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学派。自此之后近三十年,现实主义在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尽管如此,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是一笔不可多得的思想财富。 二、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诸流派 20世纪50、60年代的国际关系理论是在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辩论中发展的。这场争论尽管十分激烈,但从根本上来说却是“一场虚假的战争” ,双方的争论仅仅是限于研究方法上的分歧,尽管这对于推动学科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观念和思想层面却鲜有深入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战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真正巨大进步是20世纪60、70年代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出现,以及它们在理论上的交锋,这些构成了延续至今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主导潮流。所谓“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标签,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和经典现实主义。 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世界政治的发展呈现出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核战争的恐怖阴云、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石油危机、全球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大大增强了全球相互依存的程度,从而引发了国际政治理论家们对世界政治本质的重新思考,他们开始反思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进一步从早期理想主义的遗产中发掘出了有价值的思想,与世界政治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发展出新的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国际关系理论,并逐渐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大主流流派。 自然,“新自由主义”的标签只是一种泛指,因其研究重点和具体观念的差异,其中还存在着不同的流派。在这里,我们把它简单归纳为三个有代表性的流派: (一)相互依存理论 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使处于冷战中的人们认识到,核战争的结果无异于人类的集体毁灭;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发展使得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环境生态等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加剧。这些深化了国际政治研究者们对于世界政治中相互依存的认识,也最终促进了相互依存理论的诞生。 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基欧汉(RobertKeohane)、约瑟夫·奈(JosephNye)和理查德·罗斯克兰斯(RichardRosecranse)等。基欧汉现为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奈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两人长期合作研究,成果丰硕,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国际关系理论学界被传为佳话。相互依存理论就是两人共同创立的,其代表作也多是合作完成的。主要有《跨国关系和世界政治》、《权力与相互依存》等。后者是相互依存理论的巅峰之作。罗斯克兰斯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其反映相互依存思想的代表作是《贸易国家的兴起》。 相互依存理论全方位挑战了现实主义的一些基本设定。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国际政治的基本内容,非国家行为体尽管存在,却不能发挥什么实质性作用,只是主权国家权力政治的从属物。 相互依存理论反对国家中心主义,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是世界政治的唯一行为体,越来越多的超国家和跨国家组织在国际层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等。相互依存理论重视对跨国关系的研究,注重对一体化后果及影响的分析。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军事上的安全,其次才会考虑经济、环境等事务。相互依存理论认为,一体化的发展不仅使得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加深了,而且加强了军事、政治、经济、环境和生态等领域全方位的“复合相互依存(ComplexInter dependence)”,现实主义从军事、安全等“高政治”向经济、环境等“低政治”过渡的优先次序被打破了,世界事务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以主权国家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间政治模式应该逐步让位于超越主权国家范围的众多跨国问题研究议程。 相互依存理论的出现打破了现实主义理论独霸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状态,大大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世界政治变革分析的思路和议程,为现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迅速发展和崛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相互依存理论或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新自由制度主义才得以诞生,并对于冷战后出现的全球治理论等最新自由主义世界政治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以至于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作《权力和相互依存》被誉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的里程碑式著作” 。 (二)新自由制度主义 在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以基欧汉为中心的一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提出了被称为“制度理论(institutiontheory)”或“规制理论(regimetheory) ”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除基欧汉以外,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还有奥兰·扬(OranYoung)、恩斯特·哈斯(ErnstHass)等人。 与相互依存理论不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接纳了新现实主义理论的若干基本假设,如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等,尽管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及其后果有不同的解释。 与此同时,它还吸收了博弈论、理性选择等新的研究方法,使其理论分析更加严谨而实用。 根据斯蒂芬·克莱斯勒(StephenCrasner)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所谓“规制”指的是“一系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行为体对特定国际关系问题领域的预期围绕它汇聚起来” 。尽管不同的学者对于“制度”或“规制”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基本含义大多包含在这个定义中,强调了制度在规范行为体的行动,汇聚其期望上的重要作用。这也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Theory)是新自由主义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论工具。理性选择理论又称公共选择理论,它最早来自经济学研究的分析方法,其基本观点包括,把集体行动的个体看作是富有理性的行为者,这些个体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自身行动中他们可以在权衡利弊后作出于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从而构成集体行动的一般逻辑。理性行为体通过功能、博弈和学习三种途径建立合作。 相应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分析起点是理性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国家。自由制度主义同样承认国家政治的无政府状态,但它认为,即使是在无政府状态的自助的国际体系里,国家之间的合作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基欧汉认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并不必然地依赖利他主义、理想主义、个人荣誉、共同目的、规范的内化或对某种文化价值观的共同信仰。 相反的,富于算计的理性的国家之间关系并不必然是冲突,国家的优先目标也并非仅仅是军事安全。在国际制度和规制的规范和强化作用下,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甚至在开始时创建制度主导合作的霸权国家消失后,霸权后的合作也仍然是可能的。 在这里,制度的力量逐渐发挥了独立而持久的作用,国家关注的不再是相对收益,而更多的是绝对收益。为此,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目标应当转移到探讨合作在何种条件下得以出现并维持,以及制度合作的演变上来。合作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并得以维持,行为体的预期就会受其规范,增加彼此获取的信息,建立信用体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最终推动该制度下所有行为体利益的最大化。 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借鉴了现实主义理性分析的前提和方法,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是可能的,从而在世界观上持有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它紧紧把握住了世界政治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问题,给出了全新的解释。新自由制度主义在20世纪70、80年代的崛起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尤其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非凡的意义。尽管基欧汉自己也承认它存在不少缺点 ,但它对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意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作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和新现实主义之间的争论构成了冷战结束前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主要内容。当然,制度主义并非这一时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全部,民主和平论(TheoryofDemocracyPeace)在20世纪70年代的出现及其在冷战结束前的“再发现”就是明证。 (三)共和自由主义:民主和平论 虽然“民主和平论”被认为是冷战后世界政治研究最有意义的成果 。但作为一种安全模式的思想,它早已存在,因而它被称作“重新发现的”(rediscov ered)理论 。最早提出类似理论的是康德,他论述了被称之为“永久和平”(PerpetualPeace)的安全模式。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的共和国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共同体可以在国际法的原则下最终达到“永久和平”。因为共和政体的制约机制能阻止共和国家冒险进行战争;而非民主国家是否进行战争则全凭独裁者不受制约的意志 。康德的思想被称作“自由主义的国际主义” ,它在一战前后得到进一步发展,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十四点”中提出,“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决定自己制度的国家”“爱好和平”,“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并得到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公平待遇而不至遭受暴力和损人利己的侵略” 。1919年J·熊彼特进一步提出“民主的资本主义能导致和平”的命题 。当代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新认识民主和平的问题,并逐步理论化系统化。斯莫尔(MekvinSmall)和辛格(DavidSinger)于1976年首先把民主和平作为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现象进行描述 ;1983年多伊尔(MichaelDoyle)在《康德、自由主义遗产与外交》一文中正式将“民主和平”作为一种理论提出来 ;冷战结束后,“民主和平论”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有关著作层出不穷,其中,布鲁斯·拉塞特(BruceRussett)在其著作《把握民主和平:冷战后世界的原则》中对它作了系统论述 。 作为一种关于国际安全模式的假说,现代“民主和平论”的主要观点有 :(1)国际关系中的一条经验法则是,民主国家之间从不(或很少)发生冲突;(2)即使它们之间发生冲突,彼此也不大会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因为这有悖于民主的原则和理性;(3)专制国家之间或者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更容易发生冲突,而且更易于以武力解决争端。更有甚者认为,与民主国家相比非民主国家更加好战(War prone) 。 作为一种经验法制,“民主和平论”者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民主国家少战争”的“经验事实”(em piricalfacts)。如果说康德的“永久和平”只是一种理想的话,那么当代“民主和平论”者则试图通过各种统计与分析,证明这一现象在不同的时间段内普遍存在。斯莫尔和辛格及多伊尔认为,自1816年以来民主国家之间几乎就没有真正发生过战争 。 对此,“民主和平论”者的理由有二,一是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约束(institutionalrestraints),一是民主国家之间共同的民主规范和文化(normandculture) 。 一方面,“民主和平论”者认为,国内政治中发展起来的一些制度和规范影响一国对外行为模式,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在国内政治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对外政策决策上的不同。民主政体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进行有规则的政治竞争,因而民主国家国内政治矛盾的解决不是通过消灭对手而实现的,这使得民主社会无论从国家、地区还是个人层面上来说,都是稳定的。而在非民主国家的政治竞争中胜者得到全部,败者没有机会重新崛起;非民主国家的稳定必须建立在没有有效的的基础之上 。具体来说,制度约束体现为:首先,民主国家的选举制度决定政府要对选举实体(electionbody)负责。其次,民主国家政体中的分权(PowerDivision)和制衡(CheckandBalance)原则使得外交决策责任多元化,从而可避免作出一些极端的决定。另外,由于民主国家进行战争要经过公开辩论和民主政治诸环节的认可,故备战的时间更长,也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在时间上提供了缓冲机会。 对于民主的规范和文化因素,“民主和平论”者认为,民主国家所共同拥有的精神气质(ethos)也使得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这些精神气质的根本特征在于和平竞争和政治妥协。一个民主国家会设想其它民主国家也会以有规则和平竞争的办法解决争端,并且将其运用到对外关系中,因此,民主国家对其他民主国家的印象是积极的,从而民主国家彼此认为是和平的,并会形成相互尊重的关系。相反,民主国家同非民主国家之间缺乏这种抑制纷争的精神气质 。 尽管“民主和平论”从概念、事实到逻辑均存在着诸多缺陷,被为数不少的学者所批评 ,但因其一个暗含的逻辑便是世界和平的稳固基础在于扩展西方所认同的民主制度,因此它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和政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开辟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思考的一条引人注目的蹊径。 三、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全球治理及其它 从20世纪新自由主义异军突起开始,它和同时诞生的新现实主义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和前两次大论战不同,双方一直未能分出高下,反而出现了明显的所谓新(现实主义) 新(自由主义)合流的趋势。即论战的双方都从自己最初的立场退却,互相吸收对手的一些基本理论要素,使得它们在一些基本理论要素方面趋同,甚至基欧汉自己都承认制度理论被贴上自由主义的标签几乎是一种“误导” 。从而,争论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价值和意义都大受影响。自由主义甚至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转向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特别是,1991年冷战以一种令人始料未及的方式戛然而止,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解释力不足的窘境令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措手不及。这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致力于发展一些解释力和预测性更为强大的理论。其中,从本质上属于自由主义传统的全球治理理论以其新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人注目。当代全球治理理论的最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是现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的詹姆斯·N·罗斯诺(JamesN Rosenau),此外还有大卫·赫尔德(DavidHeld)、奥兰·扬、恩斯特 奥托 泽姆佩(Ernst Otto Czempie)、马丁·休逊(MartinHewson)、马克·赞齐(MarkW Zacher)、克雷格·墨菲(CraigN Murphy)、多米尼克·鲍威尔(DominicPowell)等人。 罗斯诺对当代学理意义上的全球治理观念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特别是他所提出的“分合(fragmegra tion)论”的世界观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哲学基础,为该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共同的知识平台。“分合”(fragmegration)的英语单词是由“分散(frag mentation)”一词的前半部分(fragme )和“整合”(integration)一词的后半部分( gration)结合而成。该词的构成形象地表达了“分合论”世界观的思想内核:当代世界政治变迁的动因包含着分散化和一体化两个同时起作用的趋势,这两个因素在当代全球政治的进程中又分别指涉了全球化(globalizing)和区域化(localizing)的现象。当代全球政治的图景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 当代世界中全球化和区域化在时间是共时性的(simultaneous),在空间上是相互交叠的(overlapping)。一方面,随着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全球公共问题领域的涌现以及公民政治技能革命性的提高,全球化的进展迅速而深入;另一方面,以众多的少数民族自治的要求、宗教和文化次团体的增生、形形色色认知共同体(epistemiccommunity)的出现为标志,区域化的趋势也日益突出。当代世界“分合”的进程正在三大领域展开。在经济领域,经济全球化和新的“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national ism)。 相互交叠。在社会领域,“分合”的趋势也十分明显,一方面是“全球公民社会”(globalcivilsoci ety)意识就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国家自主权和权威的散失使得人们觉得必须依靠归属于适当的集体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恐怖组织和民族宗教分离主义势力就是最显著的例子。最后,在政治领域,全球化的动因使得传统的民族国家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当代世界政治中越来越多的议题超越了民族国家主权的界限。在跨国和超国家层面上,主权国家处理政治事务时深受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制约。几乎与国际组织作用不断加强同步,一般民众的政治视野更加开阔,主权国家的政治决策也越来越难以博得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在“分合”进程的影响下,传统的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权威结构大受侵蚀,当代世界政治体系正在经历意义深远的变革,这一变革集中体现在全球事务中的权威迁移(relocationofauthority)。 全球治理论者认为,推动权威迁移的因素来自六个方面 。首先是冷战的结束和美苏两大超级大国竞争的终结去除了两极结构的束缚,使权威迁移的进程在体系层面上成为可能。其次,两极结构的崩解造成了冷战后世界局势的动荡状态(turbulence) ,与此同时,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这个世界日益缩小,这些前所未有的态势促使人们去寻找更加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第三,公民的技能革命(skillrevolution)使他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同时更加容易地参与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第四方面的因素来自次团体主义(subgroupism)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分化出大量有组织的实体,它们成为新的权威中心和忠诚目标。第五个因素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全球化大大削弱了维系商业和金融关系的传统方式。最后,权威迁移的进程被不断出现的全球相互依存事态所加速,这些事态强化了跨国合作的密切形式,例如新近不断高涨的社会运动 。总之,权威迁移的动因来自“分合”世界观下同时展开的全球化和区域化进程间的互动。有些情况下,超越国家边界的控制机制得到加强,而在另外的情况下,邻里间心理安慰和种族归属等需要则催生和强化了区域化的控制机制。 尽管当代世界事务大多数仍然是在主权国家管辖的框架内展开的,但是随着国家内部和外部各种新的控制机制的出现,越来越“呼唤全球政治权威甚至治理的新形式。” 罗斯诺把这种“新形式”称作“权威领域(spheresofauthority,SOAs) ”。所谓权威领域,指的是一些可以行使权力的行为体,在各自相应领域里可以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服从。与国家主权权威不同的是,这种服从主要不是依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获得的,其服从主要来自民众对于它的信任和认可。权威领域往往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并且常常不具有领土性,它可能是全球性的,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同时其影响范围在不断地发生扩大或缩小的变化。 国家主权权威向形形色色的权威领域的迁移是当代世界政治变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在许多问题上国家也要和其他权威领域一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力以获得人们的认同。当代世界政治的主轴开始从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统治(governent)向以权威领域为中心的“治理”变革 随着世界政治分合趋势的不断发展和权威迁移的不断加速,国内(domestic)和国外(foreign)之间的分野不断淡化,以前清晰坚固的划分国内和国外的边界(boundary)日益模糊和易渗(porous),以权威领域为基础的治理(governance)则大行其道。特别是,众多全球公共问题的出现使得全球规模的治理成为世界政治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 总之,“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 全球治理论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回归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不同,全球治理论大胆地放弃了国家中心论的基本限定,把世界政治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纬度,敏锐地发现了其中最新的发展趋势。在本体论和世界观上,全球治理无疑是自由主义传统和全球主义的融合,然而在方法论上,它一方面没有彻底放弃实证主义的实在论和个体主义,同时也能够吸收诸如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的社会建构方法和整体主义,这无疑折射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精神,为走进新千年的五彩缤纷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增加了一个新的方法和门径,不仅对于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创建富有启迪意义,还为解决当今世界政治面临的困境指明了一条有益的道路。 国际关系论文: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历史逻辑 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因此,关于思维的科学,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5页) 今天,中国正在向现代化转型,与之相应,在理论思维上,中国也要达到一个新高峰和新境界;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的时代,而国际关系理论正是中国学人认识和把握这个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论思维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哲学层面,哲学层面谈的是本体论问题,另一个是逻辑层面,涉及的是方法论问题。当然,方法论问题也属于哲学问题,但就逻辑而言,它本身就是方法论问题。人类最初的理性思维方法是形式逻辑,其特点是排斥矛盾,强调一致和同一性。其极端发展就是近现代数理逻辑的出现。数理逻辑从笛卡尔开始,直到布尔建立逻辑代数,语言被固化为数学符号以尽量减少歧义。形式逻辑在微观和程序性较强的认识领域产生了积极作用,计算机的出现就是这种作用的物质成果。形式逻辑因其排斥矛盾的特点,所以在社会科学,特别是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始终缺乏具有革命意义的突破。 近代形而上学是形式逻辑在思维领域发展的高峰,它把本来是完整的世界切割成无限细微的片段,微积分既是这个时代的成就又是这个时代的缩影:象圆一样是个不可分割的社会科学被切割成无限多的直线片断。但不管学科分得如何细微,当对微观世界的研究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人们就发现世界本是整体性联系着的,为了研究树木就必须研究森林,需要把这些很细的部分用对立统一的方法联系在一起,于是就出现了辩证逻辑。康德、黑格尔就出现了。黑格尔是辩证逻辑的集大成者,他将原先被学科分解的肢离破碎的科学纳入沿着必然性发展着的和联系着的整体。但他的辩证法也有单线性的缺点,客观世界的演进按照其主观逻辑并服从于主观逻辑。这就产生了必然性被必然性所否定的悖论。二十世纪的科学实验,特别是爱因斯坦相对论证明,大千世界其实有着许多处于不同参照系,或着说不同时空结构中的不同必然性,其中只是被纳入人的思维逻辑即被认识和控制并服务于人的事件的才是我们人类的必然性,人们没有认识到的其他事件的必然性,对人而言则是偶然的。也就是说,必然性是多线条的,偶然性是联系这些“必然性”线条的结点。这是黑格尔的主观逻辑无法解释的更为复杂的大逻辑,这个逻辑我称之为“历史逻辑”。历史逻辑,顾名思义,就是历史本身的逻辑。 这里所说的“历史”不仅是人的历史,而是包括人的历史在内的自然历史,这里所说的“逻辑”,就是历史的必然性。逻辑是必然性的核心内容。关于历史逻辑,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历史合力”思想,以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思想,都给我们提供了理解问题的线索。1890年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写道:“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行,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希望都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第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479页。) 特定的规律只能是特定时空结构中的历史运动。人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历史的客体。人的认识本身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人类,不管其个体还是总体,其生命是有限的,因此不可认识的事物,对人而言,是无限和绝对的,而可认识的事物是有限和相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对自然的认识,对必然性的把握是脆弱和有限的。世界是多参照系下的物质的多元存在。因此,真正的偶然性只是人类认识之外的其他事物的必然性。而我们传统上讲的必然性则是对人而言并被人的主观逻辑所规定了并通过实践性扬弃了的偶然性。人的必然性的尽头则是偶然性即没有参与认识主体历史并存在于其他事物中的必然性。比如中美撞击事件,对美国的认识而言,是必然的,因为它决定要来南中国海,但对中国来说,则是偶然的,因为我们没有认识到美国人主观逻辑中的“必然性”。双方磨合的结果便形成了历史逻辑本身。这种逻辑为中美双方所认识并形成新的即更接近历史逻辑的主观逻辑。对国际关系而言,决定其逻辑走向的则是国家间动量在兴衰中转化和守恒,这包括意识形态、价值观、经济、政治等在内的动量转换;转换的结点由偶然事件所拉动,并由此引起原有必然性的终结,如1914年萨拉热窝事件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凡尔赛体系;1917年十月革命引起两个阵营和近半个世纪的冷战。 因此,人类历史的必然性扬弃并改变着偶然性,同时偶然性也扬弃和改变着人类历史。 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终极原因(黑格尔),多元共和是世界存在的基本方式。爱因斯坦相对论证明,不同事物存在于不同的参照系之中,运动是参照系转换的结果。不同的参照系中的物质运动有不同的坐标,不同坐标中的物质运动则有不同的必然性。不同必然性间冲突,并在冲突中相“磨合”,最后形成一个类似恩格斯晚年所称的“历史的合力”,合力运动的轨迹便是自然历史逻辑演化的轨迹。人类只有认识和利用,而不能改变这个轨迹;人类只有根据主观逻辑主动认识、能动地利用历史逻辑,而不能取消历史逻辑。历史逻辑向我们展示的是一幅由多种必然性相联结、多种运动矢量相合成的开放的多棱巨网。这张巨网是以非逻辑的方式,以散状分布的偶然性事件为结点,由包括人的个性在内的诸多偶然性相互冲突和磨合后共和而成的结果。一句话,历史必然性是偶然事件之间无数有限连线联结的总和,也是人思维对历史现象的事后抽象。 黑格尔的“必然性”是对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的扬弃性继续,而同一律与必然性存在的前提是坐标同一和时空同构。但世界本质是处于不同坐标系、不同参照系和不同时空结构中,因而具有不同必然性的物质运动的共和。 从这个意义上说,偶然性是历史逻辑的先导,它牵动着历史的量变,也带动着历史的质变。不是偶然性服从于人类认识到的“历史必然性”,而是人的认识要首先适应由偶然性联结而成的“历史合力”。因此,自然历史运动的法则是逻辑与非逻辑的统一;而人类历史运动的总路线是自然与自觉的统一,是历史逻辑与主观逻辑的统一。逻辑存在于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既定参照系之中,非逻辑则是诸多不同参照系因而不同逻辑体系中存在着的事物的动量交换的方式。意识是历史逻辑中的能动要素,人类只是历史逻辑构成的片断。人类历史的必然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而自然历史的必然性则是客观与客观的统一。必然性是逻辑化的后果,就其形式而言,历史逻辑似乎是包括思维个性在内的偶然事件辩证作用后,所产生的环环相扣和无始无终的逻辑链。 国际关系是历史逻辑自我展示的形式之一,就其内容而言,历史逻辑似乎是包括国家意识形态在内的国家力量相互转化和动量守恒的轨迹。具有质变化意义的新历史多不发生在原有必然性的肯定过程之中,而是往往发生在被必然性抛弃即被否定的地方并以此为前提。比如东方文明向西方的文明转换并没有发生在东方文明发展的峰巅地带,而是发生在被中世纪文明的必然性抛弃的大不列颠孤岛上;社会主义的历史并没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而是发生在被资本主义抛弃的国家等等。对此,列宁在《论我国革命》中有较明白的表述,他说 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的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90页。) 但是,作为学科的国际关系也有自己的学术特点,而学术间不同特点的产生则是由于其逻辑原点的差异。国际关系理论是以国家主权为逻辑原点,其实践是以国家风险为代价。国际关系实践不能在实验室中预制和勘误,因此,国际关系理论也不能在实验室中证实和证伪。 有人将证伪作为认识真理的基础,其实,科学哲学中证伪主义本身也有伪问题的方面:证伪的前提是用于证伪的信息必须完全。在实践中,信息不可能完全:从横向说,我们不可能认识和把握与我们处于同时期的所有信息,从纵向说,我们甚至不能认识和把握每分钟之后我们面临的所有新信息。比如我们无法把握一场风暴是否由遥远的一只蝴蝶扇翅所致(即蝴蝶效应),也不能预知一只蝴蝶的某次扇翅是否在将来会引起一场风暴。有人说,我当然知道明天将要发生的事,这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回答,这与恩格斯曾批评一些人用踩死一只蚂蚁的庸俗方法来证明死就是死,而不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一样。人的认识的有限性决定了证伪和证实的“真”与“假”的判断永远是有限的和相对的,完全的和绝对的证伪和证实都是不可能的,绝对观念的真理性在鲜活的历史逻辑面前没有立足之地。换言之,如果证伪或证实(实证)方法可以获得绝对正确的原理,人的历史就不会犯重大错误,至少不会犯重复性的重大错误。而事实上的情形是,新一代人总在重复前几代人的错误。 理论是灰色的,只有生活之树常青。1844年恩格斯提出“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 “历史逻辑”的提出,就是一个将逻辑归还历史的过程。 历史逻辑以非逻辑、偶然性为主导的存在方式,不仅使国际关系理论有了更生动的色彩,同时使国际关系学科有了实践品质;国家风险的不可实验和不可重复性质,又使国际关系的实践品质高于其他许多学科。这就要求国际关系理论及其学者应当具有较强的实践品格:它要求国际关系理论及其学者不仅要有能力解释世界,更要有能力改变世界。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目的并不在于束之高阁的所谓“逻辑体系”,其教学目标也不应是为了培养脱离实践的“神圣家族”,与此相反,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存在和发展的目标,在于研究发生在中国时空结构中的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性,并通过积极实践,将其他时空结构中的国家发展的必然性与中国发展必然进程相融合。因此,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不仅要有“中国主体”的概念,从长远考虑,还要有“中国价值”的概念。前者服务于中国崛起前与世界的关系,后者服务于中国崛起后与世界的关系。肯定即规定。中国价值,是一个中国规定世界同时又为世界所规定的概念,价值之间的主体是多元和平等的。 由于国际关系学术所具有的国家风险特点,国际关系学科要求其研究人员不仅要有相应的能力,而且要有特殊的国家责任的意识。外交无小事,对此基辛格有深刻的论述,他说: 学者分析国际体系的动作;政治领袖则建立国际体系,分析者与从政者的观点大异其趣。分析者可自定研究主题,而政治人物所面对的却是客观环境塑造的问题。分析者可投入充分的时间追求确切的结论;但政治领袖最大的挑战却是时间压力。学者没有风险,如果结论错误,大可重新来过;政治领袖却只有一次选择,一旦出错便覆水难收。学者可掌握所有相关事实,其成败取决于个人学养;政治人物必须在眼前无法断定利弊得失的情况下当机立断,历史对他的评价将根据他如何明智地面对无可避免的变局,尤其是他如何维护和平而定。”(《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基辛格是一位实践性较强并对国际关系有较大贡献的学者,他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在这里婉转批评国际关系研究的坐而论道和不负责的经院学风,国际关系是有很强的实践目标即国家利益,而可以参与实践的国际关系理论附带有国家风险的。这就使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不能仅仅是坐而论道的专家,而应是致力于改变历史的实践并对国家命运负责的学者。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首先要解决中国崛起带来的利益变化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中国国际关系研究有一种重政策,轻利益研究,将“不违背政策”当作限定研究原则的倾向。但政策是随国家利益而非政策变化,如果我们不能及时研究出这种变化,那我们的研究就只能走向僵化和空泛。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要讲中国价值和中国的国家利益,要为中国崛起服务,为平等地立于民族之林服务。其次,历史逻辑的多元性和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主体性,要求中国的国际关系研究要有中国的立场,没有这个立场,就不会有鲜活的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体到研究方法,方法论不要走向庸俗,古今中外的方法论都有其合理的价值,但不合理的运用,则反会窒息科学。比如现代学术强调要学习西方,写文章要讲究完备的注释。其实,中国古代学术研究对注释的要求恐怕在当时只会嫌其过而不会嫌其无,但在其达到高峰之际反成了窒息科学的桎梏。五四时期及中国共产党时期提倡新文化,打破了这种种学术桎梏,大大地解放了科学并使其成为大众可能参与的文化活动。中国“”又将这种本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推向极端并使其走向庸俗,这又从另一面窒息了科学和科学精神。今后我们当总结方法论发展的历史,科学地运用科学的方法。科学本身是最革命的东西,方法不能成为窒息科学和僵化思想的工具。历史逻辑中偶然性的主导性地位要求国际关系学者具有特殊的学术品质,即在学术上他是学理性的,而在实践及其认识上,他又是艺术的和政治的。国际关系本质上是一门艺术。 国际关系论文: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摘 要 历次科技革命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最重要的影响是: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对南北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促使人类战争观念的转变,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关键词 科技革命 国际关系 演变 科技革命是科学技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根本性的革命性的质的突破和飞跃。它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一方面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和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对南北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同时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1 近代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恩格斯曾经指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近代人类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历次科技革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证明了这一点。近代以来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人类社会经历了两次科技革命,每一次都深刻地影响了国际关系的发展。 第一次科技革命是18世纪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的工业大革命,这场革命造成了纺织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造船业以及航海交通的大发展,在极大地推动了当时欧洲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使人类社会从手工工场时代跃入机器大工业时代。这次科技革命不仅使一直以来处于欧洲文明边缘的小岛国——英国因为最早开始了这场革命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且导致了现代国际关系的萌芽。在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前,虽然15世纪、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使世界各大洲之间开始发生交往,但这种联系是不经常的、片面的,因而不存在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工业革命后,随着天文学、地理学的发展,航海事业达到空前规模,各大洲内部和各大洲之间开始了经常性的、较为密切的联系,全球性的国际关系才开始逐渐形成。 第二次科技革命开始于19世纪后期开始,以电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标志,它引起了电灯、电话、电报和电动机的出现,以及钢铁工业、汽车工业、航空业和铁路、公路交通、化学工业等的迅速发展。使人类社会从蒸汽时代跨入电气时代,并最终促使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形成。国际关系的发展从此具有了明显的全球性、整体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影响。而每个国家,特别是一些主要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也会对全球国际关系产生各种影响,特别是由于国家实力的不平衡发展。几个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对其它国家具有压倒优势的强国,在国际事务中常常起着主导的作用,并相互争夺世界霸权。而在这次科学革命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是德国和美国,英法紧随其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新兴国家要重新瓜分殖民地,争夺世界霸权。最终在20世纪上半叶爆发了两次世界性的大战。先后建立了凡尔赛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并在雅尔塔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了战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相互争霸的两极格局。两次大战的发生以及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就是科技革命造成各国综合国力对比的变化。 近代国际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清楚地说明,伴随着科学技术中心在世界范围内的转移,国际关系格局也总是发生着相应的变化。19世纪英国称霸世界,20世纪上半叶德国对英国霸权的挑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都是与这些国家在当时世界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密切相关的。 2 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 近代的两次科技革命以及它们引起的产业革命延续时间长达上百年,它们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往往被其他方面的影响所掩饰,因而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代科学技术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虽然深刻,但表现却并不是非常明显,这影响了对于科学技术因素的重视程度。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的新技术革命是以原子能、计算机、特别是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这次科技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与前两次相比不仅更加直接和明显,而且更加深刻和广泛。 (1)导致了国际关系格局的转换,美苏两极格局最终解体,世界正朝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关系格局的变化,归根结底是力量对比的变化,科技革命引起一些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革命性增长,从而导致国际关系的根本性变化。 在历史的长河中,军事实力长期是国际较量制高点。大国都倾力于军事领域,追求着由军事强国而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然而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现代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使科技力在国力中逐步取代军事力成为国际较量的一个制高点。在新的形势下,苏联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科技、经济实力的差距逐渐拉大,并最终解体,由此导致两极格局的终结。与此同时,现代科技革命兴起不仅使日本、西欧等西方发达国家缩短了与美国的差距。而且,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在近二十年来急剧上升,这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推动着国际关系格局朝多极化方向发展。 (2)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国家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表现为一国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属性,国家才能在国际关系中发挥最重要的作用,也才能成为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共享的特性。然而,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观念正日渐受到挑战和侵蚀。特别是人造卫星、宇宙飞船和电子技术等的发展,克服了自然地理因素的限制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使每个国家在严格意义上讲已经没有了秘密。此外,地理上边界的重要性也被国际分工、国际市场体系和科学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和流动而极大地削弱了,因而给每个国家维护自己的主权带来了威胁并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因此,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已经使国家拥有绝对的主权是完全不可能的了。当所有的国家都在声明它们的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一个本质上互相依存的世界的运转和管理所需要的协定,正在慢慢地侵犯着它们的主权。而在未来越来越开放的国际社会,国家主权的部分削弱和部分让渡已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传统意义的国家主权概念也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 (3)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对南北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拉大。20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新技术革命与近代的科技革命相比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一是耗资大。新研究项目的开展,新产品的开发,实验设备的配置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二是需要很高的综合科研销售系统,这就涉及到很多方面,如:全面、系统、发达的基础科学,齐备的科技人才,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一流的实验条件,发达的信息网络和完善的产品推广销售系统等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产品能够迅速研制、开发、利用并销售出去。 新技术革命所具有的这两个新特点使绝大多数科研活动只有发达国家才有能力进行,致使世界科技活动的80%以上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所占的比重不到20%。而在年人均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科技人员的数量等方面,发展中国家都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南北科技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其引起的后果将是贫者越贫,富者越富。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以低价进口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加工成技术含量高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则因其的落后而不得不向发达国家出口廉价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以换取外汇,再从发达国家高价进口制成品。这种不平等贸易使本已十分巨大的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南北矛盾也会因此而不断深化甚至还可能激化。 (4)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人类历史上,尽管曾发生过大小数千万次的战争,但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其作战能力、打击力、杀伤力、破坏力都远不能与今天相比。今天,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大量新型武器的产生,战争的领域向上扩展到了“无高不可攀”的境地,向下则可潜入到海底深处。山障、路障等在高科技武器的作用下,失去了昔日的威风。在英阿马岛之战中,英国的空军急速开赴远在1.3万km之外的马岛进行空战;在海湾战争中,美国的空军远涉重洋,长途飞行3 200km,进行大规模空袭。在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凭借着夜战装备上的绝对优势,使夜战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单向透明”的战场,多国部队主要的作战行动大都放在夜间进行,取得了良好的作战效果。核武器的出现及其所具有的巨大杀伤力和破坏力更是使现代战争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在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的今天,全世界处于一种一按电钮就可以在一瞬间全部毁灭的状况之中。过去认为交战国必有一方胜利,一方失败,而战胜国从胜利中所得的利益一定比付出的多的想法,已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为历史所淘汰了。也就是说,人类的战争观念已经发生转变。在当今时代依靠科技优势,通过和平手段来追求、实现国家目标,已有了可能。制约世界战争的和平因素正在增长。正是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这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60年以来世界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处于总体和平状态的重要原因。 3 结论 总而言之,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不仅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有着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国际关系的发展和演变产生着更为深刻而广泛的影响。21世纪是科技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哪个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就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也就会在未来的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 国际关系论文:试论近现代国际关系中主权观念及实践演变 [论文关键词]政治主权 经济主权 文化主权 [论文摘要]主权是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也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实践内容。在近现代国际关系近400年的历史进程中,主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变化。正确认识这种代际演变的内在逻辑,有助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给国家主权适当的定位。 一、近代国家主权的早期实践 主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在权力的意义上它的出现与国家是同步的。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国家主权从未得到过法律形式的确认,甚至国家本身也还没有对主权的系统和理性的认识,但对最高权力的追求始终是国家本能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着主权的意识。到14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布丹,首次提出主权概念,并以此作为当时世俗君主与基督教教会斗争的武器。15、6世纪的欧洲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的运动,大量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独立自主的邦国和君主国组成的新格局。按恩格斯的说法,“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的新趋向,是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的杠杆之一”。[1] 1618年,拥护宗教改革,反对神圣罗马帝国和德意志哈布斯堡王室统治的新教联盟与天主教联盟之间因奥地利统治者压迫捷克新教徒,剥夺新教徒的政治权利而爆发了战争,在随后30年中,当时欧洲大国君主先后卷入战争,使德意志内部邦国之间的宗教战争成为一场席卷欧洲的大规模国际战争,到1648年,战争在参与各方签署《威斯特伐利呀亚和约》后宣告结束。在和约中,启蒙学者提出的国家主权主张首次通过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国际条约而得到确认。国家主权原则首次在国际关系中被付诸了实践。威斯特伐利亚和会是欧洲有史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几乎欧洲所有大国都参加的政治会议。教皇虽派使节参加了会议,但首次作为会议的旁听者,世俗的君主国家成了会议的主角。国家、战争等这些曾经为教皇把持的重要权力转移到外交家和政治家的手中,这种以世俗的主权国家举行会议解决国际问题做法开创了先例,标志着国际关系开始了崭新的时代。和约的签订更表明国家主权的原则正式被应用到国际关系的实践当中了。和约关于卡尔文教派和路德教派享有同等地位的规定,彻底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下的世界主权论,使主权原则彻底的摆脱了神权的束缚而开始成为一个世俗的概念。和约缔结后,各国普遍建立了常驻外交使节的制度,从而把主权原则日常化为国家基本的行为准则。 关于威约在国家主权原则方面的重大价值,美国历史学家帕尔默·科尔顿作过高度的评价:“和约标志着国际法法上现代欧洲国家体系的出现。聚会在威斯特伐利亚的外交家们代表着,不承认有任何有上级和公共约束力的独立势力。再没有任何人能说欧洲在宗教、政治或者其他方面具有真正意义的统一。欧洲被认为是由大量毫无联系的、主权的、自由的和分离的原子,即国家所组成。这些国家按照他们自己的法律行动,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组成或者解散联盟,交换大使和使节,抉择战争与和平,根据均势的变化而转变立场”。[2]其评价是合乎实际的。 国家主权作为进步的国际关系原则,虽在近代长期被看作是欧洲国家的专利。但这一概念的内在逻辑使其最终突破欧洲的地域,开始向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延展。最早接过主权旗帜的非欧洲国家固然是美国,但美国与欧洲列强在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经济水平相近的本质决定了它在政治地域概念上与欧洲没有太大的差别。真正突破欧洲主权藩篱的是拉丁美洲和日本。18世纪末和19 世纪初席卷拉丁美洲的第一次大规模的独立运动是欧洲以外的国家争取主权的第一次大规模的运动。经过长期的斗争,到19世纪20年代拉丁美洲先后出现了18个独立的主权国家,1823年美洲各国举行的巴拿马会议提出了“尊重各个缔约国的主权”和“不干预的原则”,著名的拉美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人玻利瓦尔还提出:“我们每个国家的独立与主权是与整个大陆的独立与主权不可分割的”[3]。引申出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主权新原则。1826年美洲大陆会议确认了这些原则,在与会国签订的《团结、联合和永久同盟条约》中,规定了共同维护各个缔约国的主权与独立;各缔约国的争端通过调解和仲裁来解决;努力发展外交政策的共同基础,但不干涉缔约国自己的决定等原则。近代日本曾与其他国家一样,经受过西方列强的侵略与干涉,但经过“明治维新”后,迅速走上发展的道路,确立了自己的独立主权地位。 二、20世纪上半期国家主权的发展 进入20世纪,一战的爆发和战后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彻底改变了主权主要局限在欧洲国家之间相互认可的现状。一战后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和一批民族独立国家的出现,开始打破了主权在地域范围上的有限性,使争取国家主权成为世界性的进步潮流。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产生,使国际关系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具体到国家主权方面,一战主要在两个方面推动了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实践中的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其一 在国际法的意义上,作为一战的产物,国际联盟是国际社会第一次以全球性的法规的形式确认主权。使国家主权和独立不受侵犯的国际关系的新原则从此确立起来。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国联的这些建议并未被当时的欧洲列强所尊重,即使在凡尔赛和会期间,不仅战败国和落后国家的主权得不到尊重,实力稍弱的国家也没有从中得到多少好处,一度对建立国联持积极态度的美国最终拒绝加入,注定了国联最终失败的结局。列宁指出,“靠《凡尔赛和约》来微细的整个国家体系,国际秩序是建立在火山上的”[4]。到30年代,德意日法西斯的兴起,最终埋葬了国联。 其二 俄国十月革命。苏维埃俄国不仅率先提出了所有国家和民族都有权拥有自己的国家的主权的主张,在苏俄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对外政策性文件《和平法令》中,宣布“凡是把一个弱小的民族合并到一个强大的国家,而没有得到这个民族同意合并、希望合并明确而自愿的表示,就是侵占和兼并别国领土的行为……最后不关这个民族是居住在欧洲还是居住在远隔重洋的国家,都是一样”[5]。在苏俄那里不仅率先宣布了主权独立的原则还身体力行地在对外关系中付诸了初步的实践,在国际关系中树立了尊重弱小国家主权和独立自主地位的典范。1919年的《苏俄政府第一次对华宣言》中,苏俄政府宣布“放弃一切特权,废弃俄过商人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商站。任何一个俄国官员、牧师和传教士不得干预中国事务。如有不法行为,应依法受到当地法院的审判。在中国除了中国人民的政权和法院不应当有其他的政权与法院”[6]苏联是近代以来第一个宣布尊重中国主权,废弃在华特权的国家。 列宁时期苏俄的主权政策为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的实践开创了良好前景。但到斯大林时期,苏联逐渐偏离了这一轨道,苏联在与弱小的国家打交道时不仅不尊重其主权独立,而且公然侵犯别国主权。二战后,苏联在“有限主权论”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理论指导下大肆干涉别国内政。从而在国际社会陷入孤立,而苏联解体的直接表现,就是大批加盟共和国宣布独立而成为主权国家。 三、二战后主权观念的演变 二战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广泛付诸实践的重要转折点。二战战后国际社会痛定思痛,联合起来维护国家主权和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宪章》宣布“欲免使后世再糟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残不忍睹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类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以及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的环境,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随着联合国把主权原则确立为基本的原则,大批新兴民族独立国家的出现使这一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得到普遍的认可。 60年代,除了非洲国家获得主权地位,完善了主权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进一步强调国家主权不容侵犯的原则外,国家主权在实践中最显著的成就表现在:经济主权的提出和不断强化方面。基于经济受支配导致国家主权不完整的事实,发展中国家在独立之初就明确表示,西方对本国资源和经济命脉的控制是贫困和落后的重要根源,加深了政治依附和实际上的主权不完整。因此,他们在制定国内经济发展战略时,首先把矛头指向了,西方国家在其国内的经济势力,普遍地宣布取消原宗主国的经济特权。 1974年的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规定了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12月,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把经济主权的规定加以了法制化的规范,明确规定了每个国家对其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等。该宪章是自《联合国宪章》来国际社会在国家主权规范方面最重要的文件,如果说后者确立了国家政治独立的话,前者则确立了经济主权的国际关系原则。无论是在对主权内容的明确性方面,还是在内涵方面都是对联合国宪章的重突破和发展。体现了主权意识在在经历了长期的国际关系的实践发展后在国际社会不断的强化和深化。在国家主权的意义上,拥有了与联合国宪章同等重要的国际法的价值。70年代也因此成为国家主权实践的黄金时期。 进入90年代,国家主权的内涵出现新的变化,文化主权成了国际社会关注新焦点。“9·11”事件以来,在文明冲突论日益盛行,文化的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文化主权作为国际关系中出现的新概念,是在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针对西方国家的文化侵蚀和文化霸权而提出的。西方作为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和主导力量,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一个开放的市场,还包括西方文化与价值观念的推广,想使西方式的制度模式和文化观念成为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很大程度上把经济全球化异化成了一场霸权色彩浓厚的文化扩张运动,面对西方文化扩张战略的挑战以及全球化和本土文化之间的表现出的紧张关系,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包括一些发达国家赋予了主权以更多的文化内涵,提出了文化主权的概念。把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同维护国家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放在了国家主权战略的重要位置。 四、结语 从主权的概念与实践的发展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出:主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惟一不变的是它作为国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力,是国家在内部事务方面不受干预的和最高的权威。虽然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这一理念有所弱化。但它仍将是今后国际关系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 当然,论及国家主权的演进时,一种主权的一个方面被强调,并非意味着主权本身趋于单一性。20世纪60年代经济主权的提出突出的是国家对控制自然资源和天然财富的紧迫性,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主权的突出并不意味着政治独立和经济主权问题已经不复存在或者已经得到切实的解决,而这是由于特定的国际背景,使文化主权在各国主权考虑中被放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而主权的其他内涵和地位也可能因国际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是由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所决定的。 国际关系论文: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源流 摘 要: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主要流派之一,它的形成和演变构成了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重要内容。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注重理性个体的作用,坚持国际关系发展的进步论。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从康德、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开始,经过相互依存理论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发展达到一个高潮,占据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半壁河山。冷战后以全球治理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新的方向上进行探索,注重对非主权国家行为体和世界政治中的社会性力量的研究。 关键词: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理想主义;新自由主义;民主和平;全球治理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学的重要传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两大主流流派之一。D 曼宁把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概括为如下几点:自由主义认为人性是向善的,并且是可以教化的;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变革的动力;个人自由与福利、社会正义和安全有赖于法制;自由主义的历史观是进步的,它认为合于理性的人类社会的规范设计是可以实现的。①自由主义的发展源远流长,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的思想根源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中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中对国家(城邦)先验性正义目标以及理念的阐述可谓自由主义在此一方面的发端。②但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还是来自从18世纪启蒙运动开始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 一、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从康德到威尔逊 18世纪开始的启蒙运动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思想革新。在启蒙运动中,一批睿智的思想家高擎理性主义的大旗,对以欧洲专制主义和宗教神权为代表的腐朽“旧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挞伐。理性主义和人类尊严的思想激流以摧枯拉朽之势无情地荡涤着几百年来一直禁锢人们头脑的陈腐渣滓。人类似乎重新发现了自己的智慧。正如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Kant)所言,这是一个“让光明照亮人类的思想的黑暗角落”③的时代。 尽管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大多是从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一般的哲学问题,但也有些思想家在此哲学基础上对国际政治和世界秩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些思考成为了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启蒙运动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有约翰·洛克(JohnLocke)、让 雅克·卢梭和康德。这些思想家确立了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与中世纪的神权和蒙昧主义不同,他们认为,理性是人类独有的一种天然禀赋。理性个人的目标是自我实现,这乃是一种“自然状态”。而国家不过是社会中的个体之间订立“契约”的产物,其唯一目的就是保障人们建立在推理基础上的自然权利。④ 在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中,对后世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康德。在西方自由主义发展史上,康德的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与洛克“免于侵害”的消极个人自由观念不同,在康德那里,个人自由的理念强调的是个人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或者说,人是自由的,他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立法。政府应该在法律和正义的原则下维护个人的安全和福利。与马基雅维里相反,康德认为个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积极的个人自由观是康德全部政治哲学的核心。⑤在国际政治哲学方面,康德认为,国家之间战争带来的巨大损失、公民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理性,最终会使国家之间的关系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过渡到法制状态,从而实现“永久和平”的目标。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对于后世的共和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即民主和平论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对此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论述。 然而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国际政治领域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思想是传统的均势论,以梅特涅和俾斯麦为代表的欧洲政治家们成了维持欧洲均势的大师,他们试图通过复杂致密的结盟关系来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持欧洲和平。但残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无异于对这些努力的无情讽刺。为此,当时的一些政治家和学者们开始对人类理性进行深刻的反思,希望摆脱这种均势论宿命式的悲剧,这直接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理想主义国际关系思想。 从20世纪20、30年代开始,现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美国总统兼学者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约翰·默里(JohnMurray)、帕克·穆恩(ParkerT Moon)和英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齐默恩(AlfredE Zimmern)、菲利浦·诺尔贝克(PhilipNoel Baker)和大卫·米特兰尼(DavidMitrany)等人。 理想主义否认人性恶的本质是导致国家间冲突和战争根源的现实主义观点。齐默恩认为人类的本性无所谓善恶,关键在于后天的教化。之所以发生战争不是人类缺乏国际共同体的观念,而是知识的局限使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⑥如威尔逊所言:“恶与善俱来来,纯金常被侵蚀”⑦。也就是说,尽管人的天性中存在着愚昧和无知,而独裁者也可以利用这个弱点实现自己的野心,但是教育和宣传的力量可以克服这个弊端。因此,理想主义者十分重视对于民众的教化。同时,世界人民的交往也有助于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充分发挥,彼此形成世界共同体的观念和国际主义精神,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战争的根源。 在国际政治领域,理想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依靠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力量来追求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和普遍正义。这集中体现在威尔逊对于战后安排的“十四点”方案,以及作为该方案的直接成果———国际联盟的建立上。威尔逊学者和政治家的双重背景使他可以把自己的理想主义和平方案付诸实践。1918年1月8日,威尔逊在美国国会的演说中首次提出了“十四点”计划作为构建战后世界和平的基本纲领。针对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些国际政治弊端,“十四点”计划主张,各国应当放弃秘密外交、取消贸易壁垒、公海自由航行、鼓励民族自治、裁减军备等;作为“十四点”计划的核心,威尔逊强调战后应当建立一个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国际组织。威尔逊的这一国际组织方案以集体安全原则取代了均势原则,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它也集中反映了理想主义的国际秩序理念。理想主义认为一战前的均势体系的瓦解及一战的爆发,是各国漠视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正义原则的恶果,而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⑧一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是这一理想主义理念的伟大试验⑨。它所体现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但国际联盟在20世纪30年代的国际政治进程中并没有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它在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等事件中表现得软弱无力,特别是,它没能阻止法西斯势力的发展并最终制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这些事态促使爱德华·H·卡尔、汉斯·摩根索等人为代表的一批国际关系理论家开始反思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有效性问题,对它的一系列基本假设和内在逻辑进行大胆的质疑,认为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用“应该如何”(shouldbe)的乌托邦式假设代替了“现实如何”(tobe)的理性主义思考,从而必定在现实国际政治中遭到挫败。⑩他们进一步提出了以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政治范式,从而创立了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学派。自此之后近三十年,现实主义在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尽管如此,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是一笔不可多得的思想财富。 二、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诸流派 20世纪50、60年代的国际关系理论是在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辩论中发展的。这场争论尽管十分激烈,但从根本上来说却是“一场虚假的战争” ,双方的争论仅仅是限于研究方法上的分歧,尽管这对于推动学科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观念和思想层面却鲜有深入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战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真正巨大进步是20世纪60、70年代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出现,以及它们在理论上的交锋,这些构成了延续至今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主导潮流。所谓“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标签,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和经典现实主义。 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世界政治的发展呈现出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核战争的恐怖阴云、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石油危机、全球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大大增强了全球相互依存的程度,从而引发了国际政治理论家们对世界政治本质的重新思考,他们开始反思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进一步从早期理想主义的遗产中发掘出了有价值的思想,与世界政治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发展出新的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国际关系理论,并逐渐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大主流流派。 自然,“新自由主义”的标签只是一种泛指,因其研究重点和具体观念的差异,其中还存在着不同的流派。在这里,我们把它简单归纳为三个有代表性的流派: (一)相互依存理论 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使处于冷战中的人们认识到,核战争的结果无异于人类的集体毁灭;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发展使得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环境生态等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加剧。这些深化了国际政治研究者们对于世界政治中相互依存的认识,也最终促进了相互依存理论的诞生。 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基欧汉(RobertKeohane)、约瑟夫·奈(JosephNye)和理查德·罗斯克兰斯(RichardRosecranse)等。基欧汉现为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奈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两人长期合作研究,成果丰硕,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国际关系理论学界被传为佳话。相互依存理论就是两人共同创立的,其代表作也多是合作完成的。主要有《跨国关系和世界政治》、《权力与相互依存》等。后者是相互依存理论的巅峰之作。罗斯克兰斯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其反映相互依存思想的代表作是《贸易国家的兴起》。 相互依存理论全方位挑战了现实主义的一些基本设定。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国际政治的基本内容,非国家行为体尽管存在,却不能发挥什么实质性作用,只是主权国家权力政治的从属物。 相互依存理论反对国家中心主义,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是世界政治的唯一行为体,越来越多的超国家和跨国家组织在国际层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等。相互依存理论重视对跨国关系的研究,注重对一体化后果及影响的分析。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军事上的安全,其次才会考虑经济、环境等事务。相互依存理论认为,一体化的发展不仅使得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加深了,而且加强了军事、政治、经济、环境和生态等领域全方位的“复合相互依存(ComplexInter dependence)”,现实主义从军事、安全等“高政治”向经济、环境等“低政治”过渡的优先次序被打破了,世界事务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以主权国家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间政治模式应该逐步让位于超越主权国家范围的众多跨国问题研究议程。 相互依存理论的出现打破了现实主义理论独霸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状态,大大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世界政治变革分析的思路和议程,为现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迅速发展和崛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相互依存理论或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新自由制度主义才得以诞生,并对于冷战后出现的全球治理论等最新自由主义世界政治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以至于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作《权力和相互依存》被誉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的里程碑式著作” 。 (二)新自由制度主义 在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以基欧汉为中心的一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提出了被称为“制度理论(institutiontheory)”或“规制理论(regimetheory) ”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除基欧汉以外,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还有奥兰·扬(OranYoung)、恩斯特·哈斯(ErnstHass)等人。 与相互依存理论不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接纳了新现实主义理论的若干基本假设,如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等,尽管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及其后果有不同的解释。 与此同时,它还吸收了博弈论、理性选择等新的研究方法,使其理论分析更加严谨而实用。 根据斯蒂芬·克莱斯勒(StephenCrasner)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所谓“规制”指的是“一系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行为体对特定国际关系问题领域的预期围绕它汇聚起来” 。尽管不同的学者对于“制度”或“规制”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基本含义大多包含在这个定义中,强调了制度在规范行为体的行动,汇聚其期望上的重要作用。这也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Theory)是新自由主义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论工具。理性选择理论又称公共选择理论,它最早来自经济学研究的分析方法,其基本观点包括,把集体行动的个体看作是富有理性的行为者,这些个体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自身行动中他们可以在权衡利弊后作出于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从而构成集体行动的一般逻辑。理性行为体通过功能、博弈和学习三种途径建立合作。 相应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分析起点是理性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国家。自由制度主义同样承认国家政治的无政府状态,但它认为,即使是在无政府状态的自助的国际体系里,国家之间的合作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基欧汉认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并不必然地依赖利他主义、理想主义、个人荣誉、共同目的、规范的内化或对某种文化价值观的共同信仰。 相反的,富于算计的理性的国家之间关系并不必然是冲突,国家的优先目标也并非仅仅是军事安全。在国际制度和规制的规范和强化作用下,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甚至在开始时创建制度主导合作的霸权国家消失后,霸权后的合作也仍然是可能的。 在这里,制度的力量逐渐发挥了独立而持久的作用,国家关注的不再是相对收益,而更多的是绝对收益。为此,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目标应当转移到探讨合作在何种条件下得以出现并维持,以及制度合作的演变上来。合作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并得以维持,行为体的预期就会受其规范,增加彼此获取的信息,建立信用体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最终推动该制度下所有行为体利益的最大化。 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借鉴了现实主义理性分析的前提和方法,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是可能的,从而在世界观上持有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它紧紧把握住了世界政治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问题,给出了全新的解释。新自由制度主义在20世纪70、80年代的崛起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尤其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非凡的意义。尽管基欧汉自己也承认它存在不少缺点 ,但它对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意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作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和新现实主义之间的争论构成了冷战结束前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主要内容。当然,制度主义并非这一时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全部,民主和平论(TheoryofDemocracyPeace)在20世纪70年代的出现及其在冷战结束前的“再发现”就是明证。 (三)共和自由主义:民主和平论 虽然“民主和平论”被认为是冷战后世界政治研究最有意义的成果 。但作为一种安全模式的思想,它早已存在,因而它被称作“重新发现的”(rediscov ered)理论 。最早提出类似理论的是康德,他论述了被称之为“永久和平”(PerpetualPeace)的安全模式。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的共和国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共同体可以在国际法的原则下最终达到“永久和平”。因为共和政体的制约机制能阻止共和国家冒险进行战争;而非民主国家是否进行战争则全凭独裁者不受制约的意志 。康德的思想被称作“自由主义的国际主义” ,它在一战前后得到进一步发展,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十四点”中提出,“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决定自己制度的国家”“爱好和平”,“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并得到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公平待遇而不至遭受暴力和损人利己的侵略” 。1919年J·熊彼特进一步提出“民主的资本主义能导致和平”的命题 。当代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新认识民主和平的问题,并逐步理论化系统化。斯莫尔(MekvinSmall)和辛格(DavidSinger)于1976年首先把民主和平作为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现象进行描述 ;1983年多伊尔(MichaelDoyle)在《康德、自由主义遗产与外交》一文中正式将“民主和平”作为一种理论提出来 ;冷战结束后,“民主和平论”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有关著作层出不穷,其中,布鲁斯·拉塞特(BruceRussett)在其著作《把握民主和平:冷战后世界的原则》中对它作了系统论述 。 作为一种关于国际安全模式的假说,现代“民主和平论”的主要观点有 :(1)国际关系中的一条经验法则是,民主国家之间从不(或很少)发生冲突;(2)即使它们之间发生冲突,彼此也不大会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因为这有悖于民主的原则和理性;(3)专制国家之间或者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更容易发生冲突,而且更易于以武力解决争端。更有甚者认为,与民主国家相比非民主国家更加好战(War prone) 。 作为一种经验法制,“民主和平论”者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民主国家少战争”的“经验事实”(em piricalfacts)。如果说康德的“永久和平”只是一种理想的话,那么当代“民主和平论”者则试图通过各种统计与分析,证明这一现象在不同的时间段内普遍存在。斯莫尔和辛格及多伊尔认为,自1816年以来民主国家之间几乎就没有真正发生过战争 。 对此,“民主和平论”者的理由有二,一是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约束(institutionalrestraints),一是民主国家之间共同的民主规范和文化(normandculture) 。 一方面,“民主和平论”者认为,国内政治中发展起来的一些制度和规范影响一国对外行为模式,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在国内政治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对外政策决策上的不同。民主政体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进行有规则的政治竞争,因而民主国家国内政治矛盾的解决不是通过消灭对手而实现的,这使得民主社会无论从国家、地区还是个人层面上来说,都是稳定的。而在非民主国家的政治竞争中胜者得到全部,败者没有机会重新崛起;非民主国家的稳定必须建立在没有有效的的基础之上 。具体来说,制度约束体现为:首先,民主国家的选举制度决定政府要对选举实体(electionbody)负责。其次,民主国家政体中的分权(PowerDivision)和制衡(CheckandBalance)原则使得外交决策责任多元化,从而可避免作出一些极端的决定。另外,由于民主国家进行战争要经过公开辩论和民主政治诸环节的认可,故备战的时间更长,也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在时间上提供了缓冲机会。 对于民主的规范和文化因素,“民主和平论”者认为,民主国家所共同拥有的精神气质(ethos)也使得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这些精神气质的根本特征在于和平竞争和政治妥协。一个民主国家会设想其它民主国家也会以有规则和平竞争的办法解决争端,并且将其运用到对外关系中,因此,民主国家对其他民主国家的印象是积极的,从而民主国家彼此认为是和平的,并会形成相互尊重的关系。相反,民主国家同非民主国家之间缺乏这种抑制纷争的精神气质 。 尽管“民主和平论”从概念、事实到逻辑均存在着诸多缺陷,被为数不少的学者所批评 ,但因其一个暗含的逻辑便是世界和平的稳固基础在于扩展西方所认同的民主制度,因此它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和政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开辟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思考的一条引人注目的蹊径。 三、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全球治理及其它 从20世纪新自由主义异军突起开始,它和同时诞生的新现实主义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和前两次大论战不同,双方一直未能分出高下,反而出现了明显的所谓新(现实主义) 新(自由主义)合流的趋势。即论战的双方都从自己最初的立场退却,互相吸收对手的一些基本理论要素,使得它们在一些基本理论要素方面趋同,甚至基欧汉自己都承认制度理论被贴上自由主义的标签几乎是一种“误导” 。从而,争论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价值和意义都大受影响。自由主义甚至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转向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特别是,1991年冷战以一种令人始料未及的方式戛然而止,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解释力不足的窘境令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措手不及。这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致力于发展一些解释力和预测性更为强大的理论。其中,从本质上属于自由主义传统的全球治理理论以其新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人注目。当代全球治理理论的最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是现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的詹姆斯·N·罗斯诺(JamesN Rosenau),此外还有大卫·赫尔德(DavidHeld)、奥兰·扬、恩斯特 奥托 泽姆佩(Ernst Otto Czempie)、马丁·休逊(MartinHewson)、马克·赞齐(MarkW Zacher)、克雷格·墨菲(CraigN Murphy)、多米尼克·鲍威尔(DominicPowell)等人。 罗斯诺对当代学理意义上的全球治理观念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特别是他所提出的“分合(fragmegra tion)论”的世界观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哲学基础,为该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共同的知识平台。“分合”(fragmegration)的英语单词是由“分散(frag mentation)”一词的前半部分(fragme )和“整合”(integration)一词的后半部分( gration)结合而成。该词的构成形象地表达了“分合论”世界观的思想内核:当代世界政治变迁的动因包含着分散化和一体化两个同时起作用的趋势,这两个因素在当代全球政治的进程中又分别指涉了全球化(globalizing)和区域化(localizing)的现象。当代全球政治的图景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 当代世界中全球化和区域化在时间是共时性的(simultaneous),在空间上是相互交叠的(overlapping)。一方面,随着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全球公共问题领域的涌现以及公民政治技能革命性的提高,全球化的进展迅速而深入;另一方面,以众多的少数民族自治的要求、宗教和文化次团体的增生、形形色色认知共同体(epistemiccommunity)的出现为标志,区域化的趋势也日益突出。当代世界“分合”的进程正在三大领域展开。在经济领域,经济全球化和新的“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national ism)。 相互交叠。在社会领域,“分合”的趋势也十分明显,一方面是“全球公民社会”(globalcivilsoci ety)意识就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国家自主权和权威的散失使得人们觉得必须依靠归属于适当的集体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恐怖组织和民族宗教分离主义势力就是最显著的例子。最后,在政治领域,全球化的动因使得传统的民族国家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当代世界政治中越来越多的议题超越了民族国家主权的界限。在跨国和超国家层面上,主权国家处理政治事务时深受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制约。几乎与国际组织作用不断加强同步,一般民众的政治视野更加开阔,主权国家的政治决策也越来越难以博得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在“分合”进程的影响下,传统的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权威结构大受侵蚀,当代世界政治体系正在经历意义深远的变革,这一变革集中体现在全球事务中的权威迁移(relocationofauthority)。 全球治理论者认为,推动权威迁移的因素来自六个方面 。首先是冷战的结束和美苏两大超级大国竞争的终结去除了两极结构的束缚,使权威迁移的进程在体系层面上成为可能。其次,两极结构的崩解造成了冷战后世界局势的动荡状态(turbulence) ,与此同时,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这个世界日益缩小,这些前所未有的态势促使人们去寻找更加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第三,公民的技能革命(skillrevolution)使他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同时更加容易地参与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第四方面的因素来自次团体主义(subgroupism)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分化出大量有组织的实体,它们成为新的权威中心和忠诚目标。第五个因素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全球化大大削弱了维系商业和金融关系的传统方式。最后,权威迁移的进程被不断出现的全球相互依存事态所加速,这些事态强化了跨国合作的密切形式,例如新近不断高涨的社会运动 。总之,权威迁移的动因来自“分合”世界观下同时展开的全球化和区域化进程间的互动。有些情况下,超越国家边界的控制机制得到加强,而在另外的情况下,邻里间心理安慰和种族归属等需要则催生和强化了区域化的控制机制。 尽管当代世界事务大多数仍然是在主权国家管辖的框架内展开的,但是随着国家内部和外部各种新的控制机制的出现,越来越“呼唤全球政治权威甚至治理的新形式。” 罗斯诺把这种“新形式”称作“权威领域(spheresofauthority,SOAs) ”。所谓权威领域,指的是一些可以行使权力的行为体,在各自相应领域里可以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服从。与国家主权权威不同的是,这种服从主要不是依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获得的,其服从主要来自民众对于它的信任和认可。权威领域往往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并且常常不具有领土性,它可能是全球性的,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同时其影响范围在不断地发生扩大或缩小的变化。 国家主权权威向形形色色的权威领域的迁移是当代世界政治变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在许多问题上国家也要和其他权威领域一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力以获得人们的认同。当代世界政治的主轴开始从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统治(governent)向以权威领域为中心的“治理”变革 随着世界政治分合趋势的不断发展和权威迁移的不断加速,国内(domestic)和国外(foreign)之间的分野不断淡化,以前清晰坚固的划分国内和国外的边界(boundary)日益模糊和易渗(porous),以权威领域为基础的治理(governance)则大行其道。特别是,众多全球公共问题的出现使得全球规模的治理成为世界政治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 总之,“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 全球治理论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回归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不同,全球治理论大胆地放弃了国家中心论的基本限定,把世界政治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纬度,敏锐地发现了其中最新的发展趋势。在本体论和世界观上,全球治理无疑是自由主义传统和全球主义的融合,然而在方法论上,它一方面没有彻底放弃实证主义的实在论和个体主义,同时也能够吸收诸如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的社会建构方法和整体主义,这无疑折射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精神,为走进新千年的五彩缤纷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增加了一个新的方法和门径,不仅对于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创建富有启迪意义,还为解决当今世界政治面临的困境指明了一条有益的道路。 国际关系论文:浅论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 论文关键词:和平与发展;国际关系学;学科体系 论文摘要: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应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和平与发展具有恒久性、普利性、人本性的特征,以此作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主题,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要求,能够反映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历史规律,能够明确评析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的价值标准,能够形成中国国际关系学的研究特色。 任何一门学科的成立,都必有其特定的主题。这一主题反映该学科的宗旨,体现该学科的存在价值。它在一门学科中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该学科的全部内容都应以其为核心和中轴而展开,从而构建成一个科学、严禁的体系。 中国对国际关系学的研究,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经由原来主要是介绍、研究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到有条件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的新阶段。要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就要为其确立一个合理的主题。 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确立一个主题,必须考虑到它既应符合历史规律又能表明现实状况,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实践意义,既反映国际关系的共性又体现中国参与国际关系活动的特色。笔者拙见为,这个主题应是“和平与发展”。 和平与发展之所以应当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主题,是因为它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征: (一)恒久性。和平与发展不仅仅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它也是全人类一直向往和追求的理想世态,是整个人类社会演化、进步的基本趋向。尽管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时常出现争斗、战乱和危难、困苦的景况,但致力于消除这些有害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良现象,争取和保持太平盛世、国富民强则是历世历代的人们所竭力而为之的。即使到将来,人类社会没有了阶级统治和剥削,没有了民族压迫和奴役,消除了战争,摆脱了贫困,人类仍然有继续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任务。或许那时的和平与发展在内涵上会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有所不同,但它也是今天和平与发展的必然延续和更新,是一脉相承的社会进步现象。 (二)普利性。和平与发展不仅仅是哪一个国家的良好愿望,而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目标要求。和平与发展也不只是对哪一个国家有好处,而是普遍有利于世界所有国家。虽然有的国家对外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造成了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威胁,但是它们也不可能完全反对和否定和平与发展,因为反对和否定和平与发展对这些国家也是没有好处的。只不过,它们对和平与发展的理解具有片面性,只考虑自己的和平与发展,而不顾及甚至损害他国的和平与发展。所以,必须反对这种霸权主义的和平与发展观,树立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和平与发展观,真正体现和平与发展的普利性本质。 (三)人本性。和平与发展不仅仅是着眼于国际社会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为了人自身的生存、发展与完善。任何社会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以人为本的,国际政治活动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就是把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奋斗目标的。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这是对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人本性特征所作的深刻揭示。人的生存、发展与完善任何时候也离不开政治和平、经济发展这两个基本条件。以和平与发展作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主题,就给这门学科注入了人性化的理论品质,使之真正奠定在以人为本的精神基础上。 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要求。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这是无须论证的必然要求。而要做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就应当揭示和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现实目的上来说,它为各国无产阶级和所有劳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争取翻身解放,以及反对外来侵略和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统一提供了思想武器;而从未来日的上来说,它为全人类彻底摆脱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精神控制等各种束缚素,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奠定了理论基础。现实目的和未来目的是统一的,现实日的服务于未来目的,来目的引导现实目的。无论从哪一层目的上来说,都体现了和平与发展的要求。 无产阶级革命虽然可能离开暴力,但这种暴力本身不是目的,不是对和平与发展的破坏;恰恰相反,以革命暴力来摧毁反动暴力,是争取真正和平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剥削阶级统治下,不会有真正的和平,所有的照能是殖民扩张和强权掠夺,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这样那样的战争。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剥削阶级的统治,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民主、平等、自由的权利,才能为真正的和平奠定社会基础;只有恢复每个民族的独立和统一,才能有“各民族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必须实行的和睦的与自觉的合作”。无产阶级革命也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道路,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桎梏,从而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富裕。所以,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和平与发展。 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人们将真正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人,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人们就能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从而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这也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一种新的联合体。到那时,同“经济贫困和政治昏聩的旧社会”相对立,“这个新社会的国际原则将是和平”;到那时,“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在未来的自由王国即共产主义社会里,和平与发展将会得到充分展现。可见,和平与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 第二,能够反映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历史规律。 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必须反映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规律,否则,这种研究就是支离破碎的,甚至是脱离实际的。 笔者认为,自古至今,国际关系演化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争取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我国学者丛凤辉女士曾作过《和平颂歌》,其中前两句为:“翻开人类史册,和平与发展是历史长歌的主旋律。”我对这一说法非常赞赏。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发展历史的儒学,就是以“仁”、“和”思想为核心的。《论语》日:“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日:“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因此,在对外关系上,就应“协和万邦”,“修文德以来之”。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赞美和追求“和”的思想亦十分突出。柏拉图认为,人类至善的境界就是“和”、“合”。他所设想的“理想国”就是不同等级的人既分工又合作,“使所有的琴弦都和谐一致”。亚里士多德主张,中庸致和是美德的特性,最能长治久安的国家形式是共和政体。至近代,随着国家对外交往的扩大,相互联系的加强,规范国家行为以求“和平”促“发展”的国际法应运而生。1625年格老秀斯作《战争与和平法》,为近代国际法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他指出:人们要以最大努力防止战争,即便是各国为了自卫自救在必要时而不得不使用武力,也必须遵守共同的权利和人道主义原则。战争的目标是缔结和约,造成并维持国际和平。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并开创了以国际会议的形式通过和谈来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特别是1945年联合国建立并制定了《联合国宪章》,标志着国际法趋于成熟。《联合国宪章》确立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促进对于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等项宗旨,还规定了各国参与国际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从而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一个和平与发展的新阶段。尽管近代以来国际法中的许多规则主要是大国纷争的产物,在实践中也常常受到强权国家的破坏,但世界各国所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方面仍然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然,不可否认,在人类历史上也充斥着战争和暴乱,使人类陷入互相残杀、极端困苦的境地,但这不是人类所希求的现象,而恰恰是人类致力于避免和消除的东西。恩格斯说过:“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痛定思痛,人类每经历一次战争蹂躏和灾荒折磨,就使自己变得更聪明一些。他们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探寻新的改良措施,由此便更好地推动了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因此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以人类不断争取和平与发展的业绩而谱就的,而国际关系的演化史无疑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篇章。 第三,能够明确评析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的价值标准。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种国际关系现象层出不穷,而且纷繁复杂。尤其是近代以来,随着国际社会的正式形成,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愈益加强,需要各国共同参与解决的国际事务愈益增多,上述状况就更加突出。对诸多的国际关系现象如何去认识,采取怎样的态度来对待,需要确立一个统一的合理的价值标准。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标准,就会是非难辨,无所适从。笔者认为,国际关系学的研究任务,就是要为评析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确立这样一个标准,以抑恶扬善,促进人类社会朝着进步的方面发展。 在国际关系的演化发展中,战争、媾和、谈判、斡旋、联盟、分裂、合作、冷战、建交、绝交等等这些现象,往往都表现出多种目的和多重意义,因而不能仅仅从一时的成败来评判这些问题,也不能仅仅从阶级的眼光来分析这些问题,更不能任由各个国家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出发而随意解释并为所欲为,超越时空狭隘限界的认识标准就应当是和平与发展。凡是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现象,就应当给予肯定和支持,反之,就要坚决反对。在当代世界中,除了上述各种传统的国际关系现象之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国际关系现象,诸如人权外交、人道主义干涉、国际恐怖主义、维和行动等等,对此,也应纳入和平与发展的轨道上来加以评判。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领域中的分量日益增强,使许多国际关系争端带有了经济的目的性和色彩,而许多国际关系争端的解决也有赖于经济手段,如因政见不同而引发经济制裁或经济报复,利用经济援助或经济合作迫使他国进行政治变革等等。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只能在是否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价值标准上,才能做出公正的定论,也才能合理地加以解决。 发展离不开和平,和平有赖于发展。以和平与发展为价值标准来透析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历史,就可以使各种国际关系现象得到正确的解读。 第四,能够形成中国国际关系学的研究特色。 国际关系学作为-'u-J独立学科而产生,公认是起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英两国各自开始设立专门的国际关系学术研究机构,并提出了颇具影响力的理论观点,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思想体系。此后,国际关系学一直是以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学说为主导的。 西方国际关系学虽然也学派林立,各学派之间也有着这样那样的分歧并进行激烈的论战,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服务于西方国家的利益需要,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带有大国强权霸权的色彩。尽管有的学派以崇尚和平的面目出现,如理想主义,但它的大国强权的气息仍然是很浓重的。威尔逊为安排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秩序而提出的“十四点计划”,就是理想主义最具有代表性的思想阐述,“就是在这个最显得正义的理论后面,反映出它是为一定的国家利益服务的虚伪性。……威尔逊认为,在战争中,美国支持了世界,在战后,世界就应当听美国指挥。”也有的学派以强调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而见长,如科学行为主义,但其为西方大国利益服务的理论实质与其它学派并无二致。还有的学派以讨论世界文明的进步为标榜,如文明冲突论,但其为美国的霸权主义作辩解并寻找新的理论支撑点的目的昭然若揭。 这样说,决不是想全盘否定西方国际关系学,也无意抹杀西方国际关系学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而只是想说,我们不能简单地搬用西方国际关系学,简单地搬用,不符合我国社会制度和对外战略目标的要求。我们可以借鉴、吸收西方国际关系学中的好的东西,但必须形成我们自己的研究格调,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学体系。 笔者认为,中国国际关系学与西方国际关系学之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以和平与发展为宗旨。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们愿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这里所说的和平,是指全世界的普遍和平,而不是指某一两个国家的绝对安全;是指世界各国平等的和平共处、友好往来,而不是指在一两个霸权主义国家控制下的非战状态。这里所说的发展,是指世界各国在互利基础上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从现实意义上来说,首先是指广大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问题,而不是指少数国家如何处心积虑地维持自己的发达地位、使富者愈富的问题。以这样的和平与发展为主题、为宗旨来构建中国的国际关系学,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这样才能适应国际关系进步、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真正发挥其积极的有益的指导作用。 国际关系论文:试论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研究 【论文关键词】 全球化 国际关系学 研究对象 基本问题 主要方法 【论文摘 要】 在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广阔、内容复杂,但其基本问题是国家和国家及非国家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具体的研究方法主要有:阶级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等。 国际关系学是一门研究国际关系发展、演变规律的学科,主要是指研究国际关系行为体之间相互作用,各种国际体系运行和演变规律,特别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国际行为体的跨国互动关系,并进而主要从政治的视角研究影响这种互动关系的一切因素的学科。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关系的政治活动与国际关系、国家间的互利与合作、各个国家的政治动态有很大的关系。 一、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 国际关系学,顾名思义,是研究国家间关系的学问。然而,“国际关系”在其历史进程中,已经极大地超越了原本的含义,开拓全球空间,包容整个世界。但直至今天,国际关系仍不能算得上是一门比较成熟的社会科学,但是从现实中已经涌现的大量国际关系研究的专业机构,学术刊物乃至时事报刊看,国际关系已经成为了一门独立性较强的学科。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国家出现就有了国际关系。但是古代对国际关系的研究没有形成一个学科,而是主要散见于古典政治学、历史学、哲学的某些部分。国际关系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是20世纪的事情。1919年英国威尔士大学设立第一个国际关系教席,一般被认为是国际关系学科建立的标志。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它才有了比较象样的可称为一门学科的轮廓,国际关系学者们在理论体系、主要概念、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对象等方面开始逐渐走向成熟。 全球化正在改变着人类历史的进程,也改变着国际关系,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历史视野加以重新审视,重新铸造。迅速变动中的国际关系以全球化作为新的逻辑起点,获得了意料不到的扩展空间,以至于我们再也不能把国际关系仅仅看做国家间关系,我们更应该把国际关系视为“全球关系”,这种新形态的国际关系注重所论关系的全球规模,更注重所论关系的本质意义的变化。它既有全球政治学含义又有全球社会学寓意,既包括国家间关系又包括跨国关系。国际关系日益与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水乳交融,合为一体,明显地表现出“全球关系”的整体性和趋势性。 国际关系在全球化趋势下迅速拓展,使得对国际关系学的界定从传统走向未来。于是关于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也成了一门范围广阔、问题复杂的科学。从其原初意义上来说,人们通常把它视为“关注国家间的联系并且主要关注对外政策”的科学,或“关于国际关系体系运行和演变规律的科学”[1]。西方学者通常把国际关系学定义为研究关于国家权力关系的学科。由于当今国际关系现实与走势所决定,必须要扩展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和视角,使它成为一门把绝大多数社会科学、并适当包括自然、物理科学在内的理论观点,兼收并蓄的独立科学或边缘学科。这一界定使研究范围拓展到全球空间,强调的重点从国家中心主义的国际关系转移到合作共治的全球关系。这种新的视角与观念重视国家合作共治,关注非国家行为者参与全球政治的重大作用。研究所有行为者之间的关系,是为了有助于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全球化的现象,理解全球政治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国际关系内涵的深化,它的研究对象也在深化。非国家行为者的出现,为国际关系注入了新鲜血液,它们与国家不同,其观念、视野、关注与工作方式都是全球性的,不强调中央权威和权力,而是努力通过全球共治来管理全球事物。非国家行为者作为一种清新力量迅速崛起,导致国际关系行为者的多元化。多元化的行为者之间的互动,打破了行为者一元说及其国家中心主义。原先只有国家间的关系一种,现在演化出三种互动关系,共同构成国际关系学研究的基本内容,这种复杂多样、新旧交替的互动,充分反映了当今国际关系从传统走向未来的丰富内涵、鲜明特点和发展趋势。 二、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基本问题 我们学习和研究一门学科,抓住这个学科的基本问题是最重要的。所谓“基本问题”,就是说它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贯穿于一切的、内在的能赋予学科生命力的东西,是该理论体系的灵魂和核心[2]。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基本问题作为原社会学层次意义上的问题,它必须揭示学科全部研究内容的本质联系,由它可以推导出学科的范畴体系和概念体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基本问题必须是从研究对象高度抽象出来的一对客观辩证的范畴;第二,基本问题必须是贯穿整个当代国际关系始终的一个较为稳定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范畴;第三,基本问题必须能够有效说明与解释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其它理论问题,或者说基本问题可以派生出当代国际关系的其它范畴与概念。 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与综合国力的竞赛在今后国际力量的角逐和国际局势的发展演变中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随着世界经济的国际分工与合作的不断加强,经济的作用已不仅仅在于增加国民财富,促进社会繁荣,还日益成为一国保障国家安全,提高国际地位,推行政治、军事和外交战略的重要手段。国际关系的实质是各种行为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核心是国家间的利益关系。这构成了国际关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主权国家和其他行为体各有其特定的利益。它们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在国际舞台上积极活动,力图引导或影响国际形势的发展,创造对自己有利的国际环境。各种行为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既有共同利益,也有不同或相悖的利益。共同利益和暂时的共同利益,可以构成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不同或相悖,则是引起摩擦和冲突的根源。 国家利益是影响、推动或制止国家在国际关系中行为的基本动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国际威望和地位等。在不同类型的或相同类型的国家之间,彼此的国家利益经常存在着差别和对立。国家间利益的不协调是绝对的,协调一致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就要求一国的外交政策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还要协调同他国、本地区乃至世界各国的利益关系。当代科技的进步,国际政治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各国和国家集团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日益加深,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变得日益重要,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当今国际社会,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依然存在;国际形势剧烈变化,动荡不安;广大发展中国家仍要为维护和捍卫本国利益进行长期艰苦的斗争。国家利益依然是国际关系的核心。 虽然各国间还存在着利益的分歧、对立和斗争,但在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类环境的改善等方面有着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这将推动国际机制朝着协调与合作的方向发展。大致表现为三种基本状态:一是竞争。一国为了实现其国家利益,必然要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内同他国相互竞争、追赶、超越,从而使本国不断发展。二是合作。国际合作是指各种行为体之间在一定领域和范围内,在利益和目标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定程度的协调和联合。三是冲突。国际冲突是各种国际行为体之间因彼此利益和目标不同而造成的矛盾和对立。另外在新技术革命浪潮的不断推动下,交通、通讯手段日新月异,世界经济迅速走向国际化。各国经济利益相互渗透,紧密联系;同时,各国还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激增、自然资源匮乏、核战争威胁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需要国家间通力合作,共同解决。 三、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分析方法 现在,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关系学学科研究出现了新现实主义、新制度主义、建构主义等理论范式,我们必须要进行辩证的分析。该学科就方法论原则来讲,仍然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坚持现实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学理的分析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具体的方法论运用来讲主要是:阶级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等[3]。 1、以唯物史观为指导 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存在这一基础与根据出发,建立起科学的唯物史观及其理论原则,并将社会历史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经济和政治相互关系的原理,世界发展“合力论”的思想,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的思想,国家理论,帝国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理论、民族解放运动理论、战争与和平理论,始终从唯物史观出发,从历史观发展的角度去进行研究,通过这种战略性研究,揭示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具有的复杂、多元意蕴,揭示出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的具体形式等等。这样就能够自觉消除唯心史观,看清国际关系的本质,看清国际关系演变和发展的历史线索。 2、历史分析法 研究国际关系或任何国际问题,都要把它们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予以考察,根据它们产生和发展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进行分析,寻求其发展、变迁的原因,既要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源,又要考察人类历史活动的动机,正确对待领袖人物和人民群众在国际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这是一个事实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研究方法,它的弱点是,历史经验不一定适合于解释当今国际关系的新变化。所以国际关系学要把传统的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二者结合起来。既要总揽全局,又要把握历史、时展的主要线索。 3、经济分析法 它强调世界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力量,国际关系是世界生产力的表现,它必须与世界生产力相适应,并随世界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即从国际关系是世界生产力的放映并受其制约的观点出发,分析国际关系的现象与趋势。同时,我们要重视国际关系的反作用,强调两者是辩证的、互动的关系。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各国各地区经济以及政治、文化等方面相互关系的加强,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离不开其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以及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在使用这一方法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利益关系的核心决定性问题和线索,同时,它从其他科学中脱胎而来,从众多学科中得到借鉴,形成综合性、跨学科和多学科的研究方法。 4、阶级分析法 阶级分析方法要求全面地、动态地分析阶级状况,分析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准确把握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和阶级力量的对比,把握社会运动和社会生活的脉搏。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化与国际经济政治化的趋势日渐加强,我们考察国际关系时,要注意它是否体现阶级关系,以及体现何种阶级关系,要研究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及其互相关系的阶级属性,分析国际关系的社会政治和阶级内容,从本质上揭示国际现象。但是,国际关系不等于阶级关系,切忌简单化、扩大化。阶级分析方法为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公共经济论文:城乡公共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与手段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平衡城乡间各种公共产品的投入,实现城乡之间公共品结构的合理化 农村公共产品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存在外溢性经济效果的特性,其供给效率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正常生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公共产品数量短缺、质量不高是当前农村公共财政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因此,应调整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格局,着力解决好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实现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途径和前提,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体现。当前要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一是尽早确定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不断提高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教师收入水平等措施,使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二是对贫困、边远学校的资金扶持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贫困、边远学校的经费投入,通过设立贫困、边远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做到贫困、边远学校建设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三是对弱势群体学生入学的补偿政策。 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农村薄弱的基本医疗体系成为中国农村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农村医疗卫生仍面临着投入不足、效率低下、保障缺乏、公共卫生薄弱等主要问题。首先,政府应增加对农村基本医疗体系的支持力度,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要合理安排农村卫生机构经费和建设资金。其次,农村卫生改革的核心是加大乡镇卫生院改革力度,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乡镇卫生院是开展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主体,承担着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三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重点做好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新农合制度的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普惠性。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农村社会保障的构成,首先,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低保制度具有更加明显的贫困指向特征,是由政府直接对城市贫困人口给予“兜底”式定期定量救助。因此,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的“应保尽保”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目标。为此,应改变主要靠地方筹集农村低保资金的做法,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保证支出需要。其次,重点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农民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客观上说,政府的投入水平还是较低,应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通过构建这样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有利于实现城乡平等,促进社会公平,而且有利于协调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此外,应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落后是重要原因。为推动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当前要抓住新农村建设机遇,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切入点。首先,应将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乡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入,列入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范围,改变乡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向农民收费和集资来解决的现状。其次,中央和地方要集中财力,以直接投资的方式,为大中型防洪工程、灌排工程、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等方面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第三,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带动农村环境建设。以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正在深入开展。要实施城市带动农村,将完善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纳入目标,总结已有经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小城镇和村庄,引导城市骨干市政公用企业引领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完善公共资金的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有效监督 长期以来,农村公共资源的使用过程,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缺乏规范的监督,没有实行专门统一的管理,经常被挪作他用,造成了公共资源的管理混乱;二是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中间环节较多,公共资金被一层一层“过滤”,公共产品被层层加价。三是在生产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竟相攀比,导致农村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低下和增长无序,增加了对农村公共资源的筹集需求,提高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农民负担加重。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监督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的监督,实行专门统一的管理;二是减少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中间环节,确保公共资金提供到位,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三是必须及早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维护管理,通过建立维护管理的责任制度等手段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正常管理和维护。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机构的人才结构 政府作为传统的公共产品提供者,其行为必然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必 须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出现追求“形象工程”的自利短视行为,并及时完善自身的财政体制,及早落实用于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资金。同时,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的伦理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的理念,深入农村,具体根据农村的现实对症下药,防止原本不足的农村公共资源的浪费。同时,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促进高学历人才服务农村,进入乡镇工作,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后继乏人,改善服务机构的人才结构问题,另一方面可提升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四)建立农村自治体制,加强农民素质培养。 公共财政是宪法政治下的必然形式,没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公共财政。公共资源的配置如果不能体现公众的意愿,结果既不会公平也不会有效率。目前我国农民对财政财务的决策权和民主选举权基本限定在村一级,而且这样的重要权力往往把握在少数人手里。由乡政府专断运用公共支出,或按照农村少数人利益配置公共资源,进行收入分配,这样的公共财政制度效率一定很低。建立农村的自治体制,加强农村居民自治的程度,可以提高农村居民建设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积极性。同时,农村的居民自治有利于完善村民对于自身需要的公共产品的表达机制,有利于村民自主选择需要的公共产品,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但是,农村的自治必须与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并存。农村自治体制的建立,还需加强农民素质的培养。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充分表达自身意愿,才能真正将农村现有的公共产品利用率提高,才能真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城乡公共经济协调发展的技术手段研究 (一)公共支出手段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改变现有的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纯公共产品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支出范围,由“依靠农民自身”转向“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其支出手段是:一是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范围和责任。目前中央应主要从事跨经济协作区的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农业基础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环境保护、农业信急网络建设、农业基础科学研究以及与国防建设有关的民兵建设、与国民素质相关的义务教育等。地方政府应主要从事本区域内的农业基础性及社会效益较显着的项日的投资及管理。二是调整财政和国债投入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数量和比重,使农村能够获得较多财政资金,由此为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政府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对民间投资给予优惠和鼓励,以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农村。 (二)公共收入手段 提供农村公共物品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财政渠道、市场渠道等。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预算内支持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和建设方面的筹资作用在下降,而地方财政预算内筹资渠道的地位在增强。为此,在财权划分上,要加快地地方税制体系的建设,扩大地方财源,同时建立规范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以平衡各地区的财力差异,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此外,可利用资本市场筹资,或成立旨在推动某项公共产品生产和建设的专项发展基金,或利用减免税收和给予信贷优惠等政策,调动经济组织增加对公共产品生产的投入。 (三)财政投融资手段 资金问题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核心问题。因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且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较大,仅仅依靠有限的财政投资,往往力不从心。从现实的矛盾和问题出发,统筹城乡关系的重要措施是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形成一个完善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通观世界各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经验,大体上有以下几种融资渠道:一是完全在公共财政的制度框架内解决,这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供给公共产品的方法;二是由政府和私人通过谈判的方式联合供给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通常可以通过清晰界定产权赋予私人部分收益权;三是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四是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现阶段,我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坚持政府融资为主,引入民间资本,采取政府与私人供给或由私人供给、政府给子适当补贴的形式,多方面筹集资金,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大量资金需求。近年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特别是东部发达省份民营供给地方公共产品情况较好。大量的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农村公共产品的民营化供给、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解放了思想、扩大了供给量。但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既需要一定的范围和界限也需要完善的条件作保证。因此,我们应在广泛的推进农村公共产品民营化进程中,具体做到: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拓宽民营化供给的地方公共产品领域;一是切实控制地方公共产品民营化供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民营化供给的地方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我国地方公共产品民营化供给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四)转移支付手段 财政转移支付对保证农村地区基本公共需要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实现城乡统一税制的过程中,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造成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县乡一级农村公共财政的困难。并且,鉴于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通过中央、地方事权的重新界定,扩大转移支付的范围,增加转移支付的数量,建立针对农村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框架,促进地区间的均衡发展。目前中央对省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逐渐向规范化的目标靠近,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进一步加大中央对贫穷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省市一级财政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办法,从而保证基层政府有足够的财力。目前对乡镇政府的一些支出如农村教师工资应实行县级财政统筹,农村的社会保障开支实行省级统筹,以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中央应加强对农业的专项转移支付。 (五)公共品提供机制的创新手段 众所周知,一方面是广大农村地区日益膨胀的公共产品需求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公共产品依赖性的不断增强,一方面是税费改革后形成的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釜底抽薪”之势。目前的关键在于:尽快构筑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这一新型供给体制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按照戴维一伊斯的观点,公共决策在本质上是关于社会价值的一种权威性分配活动。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多由上级政府部门根据政府政策直接决定,基本上不反映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造成了实践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这种结构失衡表现有:一是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投资建设快,如各类达标升级活动、小康工程等,而许多见效慢、期限长、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不大愿意提供或提供得很少。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建设很快,而像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 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公共产品却不愿提供或提供很少。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矛盾反映出公共决策不合理导致的社会资源分配的扭曲。因此,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重建,必须首先解决决策权的配置问题。为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应采取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的模式,它包括“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过程和“自上而下”的主体选择过程、资源配置过程和项目分解与实施两过程。其次,供给什么,供给多少,是由需求决定的。从农民自身的需求出发,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建立农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公共需求的机制,由全体村民或农民代表对本社区的公益事业进行民主表决,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上的“自下而上”。既可以使农村推行的“村务公开、财政公开、民主理财”的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又可以保证公共资源或公共产品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杜绝贪污浪费的发生。 2、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机制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这样做的理由在于:第一,分税制后的省以上财政较为充裕,尤其是中央财政的“两个比重”上升较快;第二,中央、省级机构改革较彻底,财政供养人员大幅下降;第三,县乡机构改革普遍流于形式,改革不够彻底,大多数县乡仍以“吃饭财政”为主,而且,前述分析表明,县乡财政普遍负债严重,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辖区内的农村公共产品,尤以中西部地区为甚;第四,以村落社会为基本特征的农村社区更不能作为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因为过去几十年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农民为建设国家已经付出的太多太多,现在该是国家建设农村、回报农民的时候了,而不能再让农民自己出资建设家园。 公共经济论文:探讨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影响 一、公共经济管理影响民生的核心作用 优质的公共经济管理,对体现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维护公民权益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社会健康成熟发展的显着特征在于,不仅可以实现公共需求的优化提升,还可以做好产品与服务的合理分配。新时期,公共经济发展中全覆盖、优质共享、民生改善的实践目标逐步被重视,以政府组织为核心,全面提供优质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核心任务。 发展公共经济可有效满足民生需求,其内涵以及范畴伴随社会发展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持续拓宽,由传统生存需求,逐步丰富至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教育管理等综合需求层面,令改善民生逐步变为当前保护民众利益,实现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政府开展公共经济管理阶段中,需要承担优质服务、提供产品、统筹财政支出等重要职能,契合民生需要。因此应由从多层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策略,方能真正改善民生,满足大众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理生的影响 (一)公共产品服务可全面满足民生需求 改革开放进程的持续深入,令民众不再仅仅满足于生存水平的提升,更注重教育、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核心需求。而公共经济管理中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则较难跟上需求的扩充步伐速率。基于教育、保障服务与医疗事业呈现的外部产品特征,虽然部分内容可以通过私人经济实现,但最为核心有效的供应方仍旧为政府机构。因此,只有政府全面服务社会,优化公共产品管理,方能真正满足大众需求,改善民生。 (二)公共经济职能可推进公平发展 改善民生,并非是部分人群受益,而应是大群体、甚至是整体群众的受益,是全社会生活水平的优化提升,即体现良好的公平性。为此只有借助政府力量,做好市场资源的优化协调,方能实现优化民生。 (三)公共支出能优化市场调节 公共产品的全面供应,需要政府机构提供合理的补助管理模式。由效率以及公平的角度来讲,较为契合的是,政府组织可通过间接生产,扮演好掌舵人的角色,借助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协调,采用有效的支出预算管理规划,对经济实现刺激影响,进而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产品管理供应环境,吸引多方参与实践活动,进而通过良好的公共支出模式,实现市场的优化调节。 (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实现法治化公共经济管理 为优化改善民生,公共财政制度应予以全面完善。当前显着的民生问题在于供应有限,因此应优化调节财政支出体系结构,有效缩减非公共性投入支出,使服务投资向着公共服务的模式发展,并将重点制定为公共教育服务、社会与医疗保障服务,扩充公共投入至民生范畴领域之中,全面给予公共产品服务以有效的支持,方能优化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为完善制度保障,应持续丰富公共事务,合理应对逐步复杂多元的公共问题。政府机构也应持续优化公共经济的实践管理效率,合理应用法律工具,实现公共经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完善法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的公共经济实践活动,将法律体系引入其中,做好公共经济实践与权责职能的明确规范,令公共经济真正的依法、守法,实现预期目标,在制度层面上全面保障民生利益。 三、强化公共经济管理,优化改善民生 为全面改善民生,保障公民利益,公共经济管理还应明确同改善民生的核心联系,并基于改善民生的核心诉求实现优化调节。政府机构应合理转变工作职能,健全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公共服务管理。政府应承担起必要的满足民众公共需求的核心职能,将公共资源有效的倾斜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层面,进而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优化与民生的良好改善。 同时,还应提升公共政策的合理公平性,实现科学决策,引入民主化管理,完善群众积极参与制定并监督决策的科学管理制度。应通过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合理决策、有效执行、优化监督管理,通过政策保障推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合理公平应用与分配。 财权向中央集成、事权下放的管理模式,将令保障事业、服务管理以及公共产品服务较多得由地方政府部门担负。基于其财政能力的限定,以及融资渠道的有限,会对公共事务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公共产品服务的整体质量与可靠性。为此,应有效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效性,通过有效划分、明确权责,做好中央和地方的公共经济良好协调、优质社会管理,承担必要的权责,方能提升公共经济管理水平。再者,为维护大众合法权益,应注重群众诉求表达,拓展政务公开。应在进行公共利益管理以及事务决策制定阶段中,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创建有效的公众表达诉求、传达信息的良好制度,发挥媒体桥梁作用,丰富舆论渠道。民生决策管理中,应真正令大众全面参与,通过开放研讨,明确各方利益需要,全面改善民生,实现科学发展。 四、结语 总之,强化公共经济管理非常重要。我们只有明确公共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的客观关系,研究民生经济的重要影响作用,方能真正地体现民意,服务大众,提升公共经济核心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公共经济论文:对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1〕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公共经济论文: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 【关键字】财政学,公共经济学 一、引言 近些年来,国内某些学者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以“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s Economics)等名称命名的译着和着作很多。国内的一些学者,如陈共、平新乔、张馨、高培勇、郭庆旺、杨志勇、华民等都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有比较深刻的分析。从国际上看,关于两者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的论述比较详细的主要有《公共经济学手册》第一卷,由《国际税收和财政》杂志在 1994年发起的一次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的特刊及由《公共经济学杂志》在2002年的一次纪念其创刊而由一些顶尖级的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经济学发展的总结分析。此外,由于引进的西方文献越来越多,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的认识也逐渐深入。 二、问卷的评介与分析 本人于2005年元旦前后向全球部分大学的从事财政学或公共经济学研究和教学的经济学家就“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为主题进行了全球性网络调查。我的问题是:“您如何看待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本次调查受到来自这些经济学家的数十份电子邮件。这些邮件反映了他们对我所做的调查课题的认识。本文就是选取了部分代表性的经济学家的回信(见附录①)和一些经济学家发表的论文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简要的评介。 詹姆斯?波特巴教授认为,财政学主要是与税收及其相关问题等筹集收入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税收方面,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大量的与支出政策相关的问题。他认为,医疗保健和医疗援助以及残疾人保险和失业保险都是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是他感兴趣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不属于财政学的领域。 他附件的文章中研究了公共经济学30年(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政府经济角色的一门学问。因为这一角色在不断地变化着,所以公共经济学也成为一个持续演变的领域。一些核心问题被持续关注,例如对不同商品的税率结构应该如何设置;而还有一些问题,例如对发达国家老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进行改革才是最优等等,最近才成为研究的中心。经济学其他一些分支领域的理论与实证进展为公共经济学提供了新的视野,推动了对其中一些长期存在问题的研究。反之,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又推动了新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近30年是公共经济学迅速发展的一个时期。理论和经验上的重要新成果大大提高了我们对诸如各个税种的效率和归宿这样的核心问题的理解,以及对社会保障项目的经济效应以及最优的制度安排的认识。在公共经济学相关经济理论以及支持复杂政策评价的实证分析等两个方面也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过去的30年间,公共经济学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进展有快有慢。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主要的研究进展是经济理论在次优税制设计问题上的应用。在70年代晚期以及80年代,家庭和企业数据库的出现促成了人们对税收激励以及其他因素如何影响经济人行为问题的探索。继而公共经济学的经验研究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很多应用计量经济学家也把他们的研究兴趣转向公共财政问题。90年代,实证政治经济学和相关领域的迅速扩张尤为显着。 公共经济学中的很多应用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促使了这一领域里几个二级专门学科的兴起,诸如老年经济学以及教育经济学。这些领域中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不仅关注那些广布于公共经济学范围内的问题,而且也利用其他分支领域发展起来的真知灼见和方法技巧,例如医疗经济学、人口学以及劳动经济学等。 波特巴认为,过去30年发展变化的重大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所得课税对家庭行为的影响;社会保险项目的激励效应;资本所得税的效率和归宿;赤字和跨期财政政策;财政支出的实证政治经济学;最优所得税和税种的设计以及转移支付等。未来有前途的发展领域则包括了:环境经济学和最适次优政策;老龄经济学;私有化和政府的范围;开放经济中的税收和支出政策;最适社会保险项目的设计;征税与家庭和企业的行为;在生命周期视角中的税收和支出项目以及国防经济学等。 罗宾?鲍德威认为,“公共经济学”这个词语是在20世纪70年代被采纳来取代财政学的,这是因为财政学这个词语似乎是太狭窄了。特别是,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学太多地集中在筹集收入(税收),而公共经济学则是一个范围更加广泛的词语。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包括了政府在税收、支出、社会保险和管制等所有的制定政策问题。人们认为财政学这个词语太狭窄了而不能代表本领域的更广范围的研究对象。然而,这两个词语现在都被使用着。他猜测这大概是英语的一般常见问题,有很多词语都有大致相同的意思。 拉本德拉?扎哈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相当大的部分是重叠的。但是,财政学的研究范围是太狭窄了。财政学几乎是完全研究政府预算的操作(尤其是税收和支出),而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更多的是公共部门对经济的干预,它包括了诸如管制和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财政学权威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全球各个大学 本科生普遍使用的教材,是财政学的经典着作。马斯格雷夫1959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提出的财政“稳定宏观经济、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三职能说成为后凯恩斯经济学政府干预经济的代表观点,是现代财政学的奠基之作。他在回信中指出,他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30年前完成的着作,他尽管已经94岁高龄,仍然关注财政学的发展变化。他称,他非常后悔看到了财政体制所发生的显着转变。他那一代人还认为财政的建设性和积极作用是对市场的必要补充,应该尽可能少的干预市场。但是,马斯格雷夫一直坚持不懈地认为,公共物品、公正和有效的税制以及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增长中的经济作用是在财政学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基本观点。他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显然是有着明显差异的。财政学仅涉及到公共政策的财政工具;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贸易政策、反托拉斯政策和各种形式的管制等所有的工具。他也注意到,许多问题可能是需要许多工具才能解决的,所以,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可能不存在显着的差异。同时,还有通过共同的预算政策将一串财政工具合并起来的情况。 马丁?费尔德斯坦称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出现了转型。他认为自己当初入门学习的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1959)开启了财政学的新纪元,但是,计量经济学研究方面论述的不足反映了当时该领域的研究状况。同样,马斯格雷夫只是讨论了政府支出的一般原则,其经典着作没有论及政府支出的具体方面,而这也就成为以往30年中公共经济学研究的课题。在论文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交替使用的。 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财政学理论方面的这些发展其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在许多重要的财政学问题上,对庞大的专业思想体系进行了分类。尽管它们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表明了一些早期观点的各种错误,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见解。第二,他们吸引了一代优秀的大学生转向公共经济学领域;其中大部分学生并没有继续理论研究,而是完善了财政学理论基础,这种新理论的严谨性对他们的实证研究是有益的。 公共经济学方面实证研究的发展将过去30年的研究与以往所有研究区别开来。20世纪60年.代后期与20世纪70年代早期出现了高速计算机、可以依赖的经济计量软件和可读大量数据的机器。这些发展,复杂的经济计量技术和标准装备的大学生对公共经济学实证研究的革命都是关键性的。对税收的计量分析研究成果等实证研究深化了我们关于税收对个人风险影响、税收对公司融资政策的影响以及在经济增长背景下分析税收问题的意义的理解。 财政学研究这种演变的第二个主要方面,一直就是扩大研究主题的范围,它涵盖了政府支出和税收。研究焦点的转移无疑是因为受到政府支出大量增加的刺激。财政学领域因此从研究为基本的政府服务融资的税收转变到公共经济学领域,看到了更宽范围内政府支出的效果。政府支出增加的大部分是为了社会保险项目,公共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正好与之呼应。社会保障养老金、事业保险、工人的补偿金、老年保健医疗和穷人医疗补助计划的增加给理论和实证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20世纪70年代,对稳定政策的分析已主要转向宏观领域,更加强调金融政策,而不仅仅研究通过改变预算赤字和盈余的财政刺激的各种变量。然而,财政学研究如何利用税收规定(如投资税收抵免和折旧扣除)以反周期的方式来刺激企业投资。财政联邦主义也成为了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即分析这些政府如何选择它们的税收政策和支出政策,更高一级的政府政策(包括地区财政补贴和匹配财政补贴)如何影响这些选择,以及税收和支出方面形成的地区间差异如何影响私人部门的为政府计划的效果。 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马丁教授认为征税和支出问题将继续对公共经济学研究提出挑战。 哈威?罗森的《财政学》目前是全球最受欢迎的教材之一。作为马斯格雷夫和费尔德斯坦的学生,他在其《财政学》教材①的前言中写到:“财政学领域已经与上一代有很大不同了。在理论方面,财政学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将对政府开支和政府的分析用基本的经济理论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最适税收(optimal taxation)的文献。最适税收就是试图使用标准的经济工具而不是根据一套特别的税制设计原则为政府的财政行为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证方面,最为激动人心的发展就是为了理解支出和税收政策如何影响个人行为和政府本身如何制定政策而广泛应用了计量经济学的工具”。他认为“财政学的发展都是充满着歧义的”。但是他坚定地认为,财政学就是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是分析政府征税和支出政策的一门经济学学科。 河野正道教授认为,日本的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公共经济学的父母是金融(父亲)和福利经济学 (母亲)。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是次优、公共物品定价、最适税收、最适补贴和外部性等问题。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是效率和微观经济特征的问题。而财政学(日本语) 则在某种意义上涉及的是宏观经济问题。按照他的理解,财政学是金融(融资)学的一部分,是日本语中很传统的财政学(日语)。现在,金融(融资)不仅仅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财政学,也是私人企业的财政学。这就是为什么它们使用这些词语的原因。他认为,财政学专门研究政府(公共部门)的融资活动。 此外,法国已故着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也认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在经济领域中政府如何干预的一门学科。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财政学逐步发展起来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独立的学科,其标志就是1971年创办了《公共经济学杂志》。 总结几位经济学家的观点,他们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关系的认识也是存在歧义的:(1)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一回事,都是研究政府作用的,只是题目的变化而已,“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相互替换使用的。(2)存在传统财政学和现代财政学的区分:传统财政学主要研究政府收入,特别是税收方面,而现代财政学则更多地以政府开支为研究对象。(3)公共经济学是从财政学演变而来的,并且是在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创建的;(4)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有很大不同。财政学研究政府的收支活动;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除了政府收支之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比财政学宽广。财政学主要研究的是宏观问题,而公共经济学则侧重于微观问题。 三、借鉴与认识 国外这些学者的观点对我们国内学者认识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当代国内的经济学范畴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实际上是一回事,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脉相承的。首先,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已经大致趋同。其次,不论是章节的安排还是对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是对“国家 (或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研究”,尽管在某些细节上有所侧重,但是,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财政学”仅仅研究“国家和君主的收入”来说,“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把研究重点转向了“政府(公共部门)收入、政府(公共部门)支出、政府 (公共部门)财政政策以及政府(公共部门)收支和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上来”。笔者认为,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是兼容并蓄的,融合了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因此,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并没有质的区别,而作为名词和概念来说,英文Public Economics能够涵盖更多的经济研究领域和范畴,用它代替英文Public Finance(公共融资)成为“研究国家(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科学” 也是经济学发展的趋势。就像早期的经济学 和现当代经济学,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也是不同的,甚至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经济学”依然是“经济学”。当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经济学发展的进程加速,学科之间交融、分化的现象也越来越剧烈。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经济学”对宏观财政政策的研究越来越少,而转向微观基础的研究之中。此外,在宏观经济学中所涉及的有关政府融资问题的讨论也逐渐从“公共经济学”中脱离出去,成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畴。但是,就此否认“公共经济学”和当代“财政学”的一致性结论,笔者认为可能有失偏颇,毕竟这只是学科发展的演变过程,而没有涉及到理论上质的区别 公共经济论文: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 [摘要]本文从需求角度出发探讨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认为公共需求是研究公共经济的逻辑起点,是公共经济存在的根本依据。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并不是源于市场失效,而依赖于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市场失效只是为公共经济的扩展和延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关键词]公共经济;社会公共需求;公共产品 公共经济(public economics)是随着政府经济活动的迅速扩展——从财政收支活动扩大到直接介入生产领域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公共部门生产,宏观经济学与福利经济学的发展而兴起的、以政府经济行为的效率与公平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传统的财政学主要研究政府的收入问题,与其相比,公共经济学不仅大大拓展了研究领域——增加了政治过程和政府行为的分析、公共支出的分析等,而且改进和完善了研究方法。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着名的公共经济学大师如马斯格雷夫等纷纷以公共经济替代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这种改变意味着财政学科随着经济理论的发展而发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一、问题的提出 1.关于公共经济存在依据的两大理论 关于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西方主流观点认为是市场失灵。该观点以福利经济学为基础,以市场失灵为逻辑出发点,把提供公共物品作为公共部门活动的基本内容,把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作为活动的目的,把公共选择作为公共部门决策的政治过程,形成了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的财政理论。从亚当·斯密开始,英国学者的传统思想认为,市场是主导,而公共部门是一种例外,只有产生特定的市场缺陷才需后者介入。如亚当·斯密认为受多种力量和动机驱使的人类,在“看不见的手”的支配下相互交往,产生合乎社会需要的结果。欧洲大陆经济学家的传统思想尤其是德国经济学家的传统思想,则是从两方面来看经济体制,认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天生是平等的,如谢夫勒提出了“按比例满足”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的规则,但没有成为主流。凯恩斯之后的经济学主流承认现有的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形式,是以市场失灵或市场缺陷为起点论述公共经济的存在。我国的当代财政学者大多数也持有这种观点,如张馨等学者就从市场失灵出发提出了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该派观点是从供给角度为公共经济寻找理论支持,探讨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事实上,市场失灵只是为公共经济的存在提供了一种可能,但并不是必然,而公共产品只是公共需要的表现形式,以其作为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存在缺陷的,这在后文中将加以详细论述。 关于财政存在的依据另一种观点是由社会公共需求论提出的,该派学者认为财政存在的依据是社会公共需求。这一流派,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共鸣,何振一是社会共同需要论的提出者。他指出:“所谓‘社会共同需要’,区别于生产单位、集团和个人的需要,但不是这些需要的简单加总,而是马克思所说的一般需要。它是‘社会’的共同需要而不是任意的‘共同需要’。”他认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这就是财政范畴的一般本质或内涵……”社会共同需要论在80年代初期风行一时,很快就冷却下来。这是由于在当时的经济体制下,没解决财政的“公共性”与“阶级性”同一的问题,但它以“公共性”问题作为核心问题来研究,具有很重大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渐确立,我国财政学者开始探寻传统的财政理论与西方公共财政论的共同点,力求找到一个最佳切入点实现双方的融合。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共同需要论又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有的学者认为“共同需要说实际上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上的”,“90年代之后,共同需要说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有的学者则假设“在共同需要论的基础上发展公共财政论很可能是中国财政学的发展趋势”。 2.本文观点 本文认为,公共经济存在的根本依据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我们试图从需求角度即从社会公共需求出发来分析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基本逻辑认为:社会公共需求的客观存在是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而市场失效仅仅为公共经济的扩展和延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这里提到的社会公共需求不同于社会共同需要论的关于社会公共需求的定义——其理论基点认为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而现代财政理论已经普遍认可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具有三大职能的观点,本文研究的社会公共需求是一种集体性消费,具有了新的内涵,有了新的发展。 人类社会的需要,可以分为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两大类型。前者是指作为社会公众集体中的个体对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消费者通过支付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得到满足,这种需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我们首先采用排除法对社会公共需求进行定义,即公共需要是相对于私人需要而言的,是除私人需要以外的需要。显然这个定义忽略了公共需要源于私人需要这一特性,也没有揭示出公共需要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因此,我们对这个定义作初步地补充: 一是公共需要源于私人需要,并且是私人需要的有机合成的集合体(不是私人需要的简单加总)。 二是社会公共需求是社会公众的共同需要,与私人需要相对应,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对于任意一个给定的需要水平,增加额外的一个消费者不会引起为满足公共需要提供的产品的成本增加,即消费者人数的增加引起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人公共需要的满足并不排斥其他人公共需要的满足。 社会公共需求是指公共部门主要是政府以公共产品形式来满足的共有需求。它是共同的私人需要的集合体,通过公共产品来表现,是一种集体性消费。对应于私人需要通过私人产品来满足,公共需要通过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来满足。它可以分为同质性和异质性的社会公共需求,前者是指拥有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一致形成的需求共同体;后者是相对于同质而言,是指拥有共同的根本利益,不同的具体利益,多个子集团所组成的集团的需求。社会公共需求在不同社会阶段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主要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公共需求。 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是公共经济存在的根本依据 1.公共需求与公共经济 (1)公共需求与公共产品 需求是对物或服务的一种欲望,社会公共需求是政府以公共产品形式来满足的共有需求,公共产品只是公共需求的表现形式。正如前面提到的,需要一般可以分为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产品也可以相应地划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私人产品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根据其范围不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共产品即纯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严格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广义的公共产品,除纯公共产品外,还包括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或二者至少有一种存在的产品。结合公共需要的特征很容易得出私人产品不能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结论。 共同的私人需求的有机组合构成了社会公共需求,社会公共需求通过公共产品来表现,公共产品可以满足私人需求,但当公共产品对应于社会公共需求的满足时,其目的具有公共性,不能拿公共产品用于私人目的。社会公共需求必须由公共产品来满足。一是公共产品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本质特征,这使得公共产品所固有的职能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二是私人不可能也不愿意(不含有政治目的)提供公共产品。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人类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这种公共需要的存在,才导致了政府的产生和形成。韦伯和马克思都从公共工程的组织角度阐明了政府存在的原因。边际革命发生后,人们更是逐渐意识到,政府的活动也能带来效用。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给出了一般均衡的解释,并指出在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2)公共需求和公共经济 人类与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在于人类社会的组织要比任何动物世界复杂得多。正如亚当·斯密强调指出 的,人类社会组织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分工。经济社会以来,从来没有过私人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绝大多数公共产品是由政府提供的,相反是人类自身瓦解了公共供给方式,在私有制产生以前,共同需求——人类的根本需求和具体需求是一致的,私有制产生以后,私人需求才从共同需求里独立出来,在生产力发展到有剩余产品的时候,才产生了对某个物件的独占意识。人类社会的进步在于不断分化、分工,公共权力分散,但公共需求一直客观地存在着。 从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看,可以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其中私人部门即指市场,而公共部门狭义来说指政府,广义来说除政府外,还包括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集团、团体和组织,如民间组织和国际性组织。作为不同的主体,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在理论上都具有参与公共产品配置的可能,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市场更加注重追求效率,市场不能或不愿承担的责任逐渐由政府承担,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和市场提供私人产品是专业化分工所决定的,是一种自然属性,是分工规律演变使然。 2.同质性与异质性公共需求的存在形成了公共经济的多层次性 由于个人在收入、文化、信仰和地区等方面的差异,公共需求有群体性差异,难免形成利益集团,整个社会资源是被瓜分的。基于此,社会公共需求可以分为同质性和异质性的社会公共需求,前者是指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一致形成的需求共同体,体现了社会需求的公共性,其实质反映了社会全部成员的共同意志;后者是指拥有共同的根本利益而具体利益不同,多个子利益集团所组成的利益集团的需求,它源于社会需求的私人性,即社会需求首先要能够体现私人的需求。正是因为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具体利益相异,所以有必要选择一种机制去协调各种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暴力机制在现代社会是不文明的;阴暗机制扰乱社会的稳定,是非理性非道德的;社会机制缺乏权威性;市场机制在协调上力量不足;现代政治机制具有强制性和文明性,对少数人执行强制统治,文明的一面体现在民主机制上,在直接民主制下,各个利益集团可以直接投票表达自己的需要,这种方式适应于小范围如社区内;在代议民主制下,通过选择人代表表达自己的偏好,在既定的投票规则下协调利益冲突。可见,政治机制相对而言是最优的,但并不排除其它机制的共同使用。这表明公共需求是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 前文已经论证公共需求是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那么在存在同质性和异质性需求的情况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将如何分工呢?事实上,由于公共需要的同质性和异质性的存在,公共经济也具有层次性。关于公共经济的分权代表性理论有:一是蒂布特的“以足投票”模型,该理论首先从公共产品入手,假定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居民会自动聚集到某一地方政府周围,居民的流动性会带来政府间的竞争,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居民可以“用脚投票”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结果地方政府要吸引选民,就必须按选民的要求供给公共产品,从而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其实,公共产品只是表达公共需要的媒介,政府采取的行动的逻辑起点不是公共产品而是如何满足公共需要,只有需要得到有效满足,官员的选票才可能得到最大化。二是奥茨在《财政联邦主义》(1972)一书中,通过一系列假定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产品的比较优势,即奥茨“分权定理”:对某种公共产品来说,如果对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关于该公共产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相同,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效率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产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则效率会更高。有关公共经济分权理论的解释,除此之外,还有斯蒂格勒的“菜单”理论和布坎南的分权俱乐部理论等。 从性质上看,社会公共需求从本源上可分为同质性与异质性需求。同质性的公共需求容易推断由较高一级的政府来满足,尤其是全国性的同质性需求,由中央政府来满足;异质性公共需求的存在要求提供独特的公共产品,如果中央政府对社会公众具有完全信息,那么它就能有效满足这两种公共需求,而现实经济生活中中央与公众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地方政府相对而言具有信息优势,更容易了解民众信息和需求,特别是在联邦政治市场,政府官员任命的程序是民众选举的,选民的意志得到了很好的表达,官员对民众的偏好比较了解,能更好的满足异质性公共需求。可见,一般而言,中央满足同质性公共需求,地方政府满足异质性需求,这就形成了公共经济的层次性。 三、市场失灵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可能 1.市场失灵与公共经济 市场失灵是指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情况,原因是当商品或服务的边际社会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不匹配时,市场无法或不愿意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或提供的数量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是一种资源的无效配置状态。一般而言,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有四点:一是垄断;二是信息不对称;三是外部性;四是公共产品的存在。 简单来说,市场失灵一般有两个原因,即市场势力和市场的不存在。(1)市场势力,如果某些人和厂商是价格制定者,那么资源配置一般是低效率的。因为一个拥有市场势力的厂商可能会通过减少供应的方式将价格提高到成本之上,这样用于商品生产上的资源变得不充分了,帕累托最优遭到破坏,出现市场失灵。只有当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成为价格接受者的时候,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才得以成立;(2)市场的不存在。对一种商品来说,如果市场不存在,那么很难预料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实际上对某些商品来说是不会有市场的(如贫困保险,因为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市场的不存在而可能出现的另一类低效率就是外部性,即一个人的行为以一种现存市场以外的方式影响到另一个人的福利的情形。 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都对公众私人需求的满足形成了威胁,而这种威胁却是私人部门很难化解的,于是对于化解此类威胁的需求形成了一种较为隐晦的公共需求,它不同于作为满足公共需求直接表现的公共产品,它的需求层次更高,但却是维护整个经济体持续稳定发展,即最高层次的同质性公共需求的保证。依据公共需求而存在的公共经济,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满足这两种公共需求。 2.市场失灵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可能 市场存在失灵并不意味着必然要由公共经济来弥补,市场失灵下的公共需求也并非必然以公共经济的方式来予以满足。在不同经济体、不同经济领域中市场失灵的程度不同,对公共需求的满足造成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存在多种弥补方式。对于公共部门而言,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公共需求的满足可以选择通过公共经济来实现,或者通过第三部门来解决。 从市场运行的角度出发,垄断的存在破坏了市场有效竞争的机制,损害了消费者的福利,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破除垄断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也是对公共需求的满足,尽管此类公共需求并不像教育或者国防那样属于显而易见的公共需求,但却影响着每一个个体需求的满足。如果是市场势力形成的垄断,公共部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或在保证 企业一定利润的情况下实行政府限价;对于存在自然垄断的行业,可选择由公共经济进入,或实行由公共部门生产并提供或实行市场化生产由公共部门提供这两种方式。 对于公共产品而言,其本身即直接用于满足公共需求。纯公共产品毫无疑问地要通过公共经济的方式来提供,但可以以市场的方式来进行生产。对于混合公共产品而言,就存在混合提供的问题,要视公共产品的种类和性质来确定公共经济和市场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对于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而言,情况比较复杂,既可以通过公共经济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如在满足“科斯定理”的情形,可以通过界定产权来解决。如外部性中最常见的污染问题,既可以通过公共经济征收“庇古税”的方式,也可以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信息不对称更是如此,既可以通过立法来强制披露,或保证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弱势一方的利益,也可以通过公共经济的方式收集并信息。 由此可以看出,存在市场失灵情况下,对于公共需求的满足方式是多种的,并不必然需要由公共经济来满足。换而言之,市场失灵仅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可能而非必然。而公共经济本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如强制性和规模优势,使公共经济满足公共需要这种可能性最大可能地变为现实性。公共经济不是替代市场,而是市场无法直接配置资源的领域和市场无效、低效的领域,是市场效率无法波及的具有市场缺陷的领域。 3.公共经济的扩展是以公共需求的扩展为依据的 100多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机制日臻完善,近几十年里,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市场机制也在不断的发展,而同时各国公共经济的规模和范围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扩张,这并不是因为市场失灵的程度和规模日益加深,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需求的规模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复杂,使得为满足公共需求而存在的公共经济持续扩展。满足公共需求的产品[1],其需求的收入弹性大于1。也就是说,随着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满足公共需求的产品数量和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而这种产品已经越来越趋于非生活必需品。当一个群体的收入超过一定水平,其公共需求就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范围也会越来越大,层次也会越来越复杂。 此外,私人部门的日趋完善,使得原有的一部分公共需求可以在市场中得以满足,但又使得一部分原来由市场满足的需求转化为要由公共部门来满足,同时伴随着私人部门的发展引致而来的公共需求骤增。公共经济的扩展也就在所难免。公共经济的扩展同公共经济的存在一样是由公共需求决定的,市场失灵只是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契机,而不是公共经济存在和扩展的必然因由。 公共经济的存在、发展和扩张都是建立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基础之上的。公共经济的范围以及公共经济对市场的影响程度也要以公共需求的满足为限,一方面从公共部门的历史演变来看,公共需求一直客观存在,市场失灵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出现的;另一方面当今的经济学研究主流是从需求角度出发,以公共需求为逻辑起点,研究如何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也成为公共经济的主题之一。可见,虽然市场失效为公共经济的存在提供了可能,但根本性、永续决定的是公共需求。 公共经济论文:论公共经济管理理论研究述评 公共经济管理是在公共经济学拓展和丰富传统财政学研究主题而形成新的学科范式、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的管理主义浪潮在公共部门日益盛行的学术背景下形成的。它是一个多重理念、价值、工具和方法的总和,也是一个多学科交叉重叠、相互渗透的综合研究领域。公共经济管理是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包括非营利组织、公共企业等主体对自身及授权干预的经济活动的管理。这种管理应体现对公私部门互动方式和范围的合理性考量。当前公共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研究路径构成了公共经济管理研究的理论来源与基本思路。公共经济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在理论体系、主要议题的问题导向性研究以及实证分析方面还有待于充实和提高。随着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公共经济管理必将朝着更加成熟、完备和规范的学科体系转变。 一、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产生的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公共经济学概念和体系形成,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时期。在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界深入探讨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公共部门转变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式的特定背景下,这两股学术潮流齐头并进式的发展深刻影响了政府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模式。如果说公共经济学体系的形成拓展了财政学关于政府行为的研究范围、夯实了经济学的理论基础,那么以强调竞争和效率、“引私入公”为主要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则是管理主义在公共领域的强力渗透和推进。 继20世纪30年代初的大危机颠覆了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信条,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又暴露出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局限。在对两个理论极端的追从中得到教训的学者和政策实践者们,开始辩证地看待两者的功能和关系,并努力寻求它们之间的合理边界。虽然市场失灵不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必然理由,政府本身也存在失灵,但在纠正市场失灵更有效的机制出现之前,公共部门是唯一可能的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正如瓦格纳定律所揭示的那样,人们对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与数量的需求不断上升,而经济活动与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则日益增强。伴随着公民意识的逐渐觉醒,民众对社会价值公正分配的呼声渐高。这都导致公共部门干预经济活动的范围和程度大大超过了以往。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更是让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干预力度。公共部门参与经济活动和管理社会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极大地考验着政府经济管理的总体能力 ,使公共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得到前所未有地加强。英国学者吉姆·汤尼森指出,在新形势下,政府的总体能力,尤其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能力是一个经济体成功与否的关键。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给公共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有关经济管理的新理论范式,以有效回应这些挑战。 在学术背景上,公共经济管理研究的开端和发展受到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的管理主义 浪潮的深刻影响。管理主义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强调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角色在公共领域的运用,主张公共部门仿效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如果把经济学对其他社会学科的普遍渗透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则管理由于其在实践中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也不断为其他学科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路径,是名副其实的“管理学帝国主义” 。新公共管理运动开创的以管理替代行政的趋势,各种以管理命名的学科如雨后春笋般兴起,还有高校里开办的数目繁多、规模庞大的管理学院,都是管理主义盛行的明证。管理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和资本之后的“第四要素”,极大地促进了经济活动的绩效 。 管理学和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两大主力学科,也出现了交叉融合的局面,且融合交叉的范围、领域、层次都有所扩展。在经济管理领域的研究大都兼有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两栖性,几乎难以分清其为纯粹的经济学和纯粹的管理学 。一个简单的 公共经济论文: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公共经济论文: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公共经济政策分析 摘要 政府需要根据本国资源禀赋和产业竞争力的实际制定和执行灵活的公共经济政策,以使本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方面,美国公共经济政策的变迁为我们提供了榜样。文化产业具有特殊战略地位,它有助于民族文化和价值观的传播与继承,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政府应通过发挥主导作用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关键词 文化产业;政治经济学;发展战略 发达国家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竞争力,围绕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相机制定公共经济政策。他们的经验表明,适当的制度与法律、国家行政与对外政策,是在国家福利上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支持。现在,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改善国民经济结构、主导全球经济的战略产业,因此,在公共经济政策的视角下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非常重要。 一、公共经济政策的作用:以美国为例 在中国的经济学教科书中,普遍推崇英美的自由市场模式。因此,通过对美国在不同时期的公共经济政策的变迁(经济组织形式、经济政策和战略产业)进行回顾,可以加深我们对公共经济政策作用的认识。 (一)自由竞争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最开始,作为美国雏形的十三个北美殖民地是英国的海外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殖民地在经济势力壮大后,抓住英国对北美公共经济政策的失误发起了独立战争。美国实现独立后,英国在相当长时间内对美国实行技术封锁,试图使美国继续扮演以前的角色。这时,美国南北双方对产业选择的不同导致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观点的差异逐渐无法调和,于是,爆发了南北内战。之后,获胜的北方用其工商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统一了国内市场。当时美国的重点产业是钢铁、木材加工、纺织和日用工业品。美国国力、工商企业经营实力和经营范围的有限性,使得美国对外宣称“门罗主义”。在自身没有实力对全球事务进行干涉之前,试图避免其他强国对自身的潜在势力范围的侵蚀。这时,美国的工商企业组织形式是中小型的私人业主式。内战之后,随着国内市场的统一,促使企业组织形式逐渐向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方向发展。在这一时期,政府主要扮演“守夜人”的角色。 (二)垄断竞争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工商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各个产业分别由寡头瓜分。寡头们通过操纵市场价格、收买政府官员、资助政治选举等方式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于是,美国开启了进步时代,通过政治与行政的区分、完善文官制度、管制垄断行动,促使社会在经济发展中保持进步。在这一时期,美国大力开拓海外原料和商品市场,抛弃“门罗主义”,推行“门户开放政策”,借助日趋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这一时期,美国的重点产业是汽车、钢铁、化学和日用工业品。 (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二战后,美国累积了超强国家实力,具有了维护全球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实力和责任感,通过“马歇尔计划”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重组了世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美国工商企业的组织形式初步具有了现代跨国公司的雏形,主要通过国际贸易主导国际经济体系。与之相配套,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点转向了主导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行,通过关贸总协定(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布雷顿森林体系”,主导世界经济秩序。对内公共经济政策则是通过推行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和“伟大社会计划”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时期,美国的重点产业是汽车、石化、化学、生物、军工和航天产业。 (四)金融资本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滞胀”使美国政策制定者认识到,国内市场和现有的国际市场体系无法满足生产能力的增长和承担社会福利支出压力。于是,一场致力于提高大型工商企业国际竞争力、减轻国内福利负担的运动被发起,30多年来备受冷落的经济自由主义被奉为新的政治经济学。这场运动就是当时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总统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运动的核心是追求资源配置效率,破除国内福利政策的桎梏,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追求效率扫清障碍。美国的对外经济政策是:基于双重标准推动开放的国际市场体系的建立,督促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运动,有选择地实现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利用资本市场确立和扩大自身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美国的国内公共经济政策是:削减社会福利支出,推动政府瘦身,在政府管理中引进企业管理的方法。这一时期,美国的重点产业是金融服务、电子信息、军工与航天、文化产业、高等教育和大众餐饮娱乐业。 二、美国公共经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一)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在20世纪之前,主流经济学教科书并非如今的面目,多为“政治经济学”著作或教科书。政治和经济从来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前面部分的回顾,应该说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美国经济政策的变迁较为清晰地演绎了政治与经济之间的互动,通过这种互动,美国的经济组织形式、重点产业和政府的内外经济政策达到了高度的协调。我国的经济学教科书并没有为我们奉献完整的政治经济学,而是经过了选择的经济学,我们从中无法得知国家利益是否存在、是否需要维护以及如何维护。 (二)国际经济的主导权与纵向竞争优势。对“比较优势”理论的推祟,使得我们忽视了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主导权,迷失了我们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丧失了对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敏感性。在目前的国际经济分工中,发展中国家贡献了主要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分享的利润份额却与之不成比例。发达国家对高科技的封锁、品牌的占有和对国际经济组织的主导保证了他们可以用最少的资源取得最多的利润。目前的国际经济竞争实质上以纵向竞争为主,即占优势地位的国家与在产业分工中处于末位的国家进行竞争。在这样的市场开放与经济自由下,竞争的结果可想而知。发达国家控制国际经济主导权的目的就是维持和扩大其纵向竞争优势,要求发展中国家在横向竞争中为其提供廉价的原料和初级产品。因此,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战略产业的选择,突破在纵向竞争中位居下游的困境。 三、文化产业的特殊战略地位 (一)传播与传承民族文化与核心价值。文化产业是文化、经济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文化产品绝非只具有商业消费效用,还具有传播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巨大便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强势国家凭借经济实力、文化与核心价值,可以彻底征服弱势国家,从而通过“锦标赛式纵向竞争”在世界上形成单一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于处于强势地位的文化产业主导国而言,可以通过文化产业向弱势国家传播其民族文化和价值观,从而为在弱势国家谋求长远的利益奠定社会心理基础,诱导其国民的行为和偏好,配合主导国国家战略的实施,最终服务于主导国的国家利益。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家而言,则可以通过发展文化产业保护、挖掘和传播民族文化,维护自己的文化安全与主权。 (二)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现有的关于国际经济分工的比较优势理论是一种基于经济技术实力的异化的或不自愿的分工,弱势一方往往以自然生态、巨大的社会成本为代价不自愿地参与这场分工。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即使两国分别具有比较优势产业,也存在着占优势的一方,双方的合作博弈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进总体利益。但是,如果占优势一方进行不合作博弈,被动的还是产业技术层次低、可替代性强的一方。 从文化产业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的命题而言,其原因主要是:文化产业是以民族文化为根基的,它是内容产业,是表达和传递特定文化符号的、以产业化方式使这种文化符号传播方式实现规模化、大众化和自主化的产业。相对于传统产业,每个国家都具有可以产业化的文化资源、容易具备独立的文化产业生产技术和市场体系,从而容易掌握文化产业主导权。这是因为,文化产业生产技术的国际纵向分工可以被打破,国家可以避免在国际纵向产业分工中丧失主导权,主导国可以自成体系地进行文化生产从而在国际上形成多元文化产业中心。根本原因是,文化本身就是多元的,文化产品的形态和效用也是多元的。 (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产业。传统的产业以经济增长为导向,因此,它追求的是通过理性地组织人力、技术、资源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发展中国家因为急于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往往毫不吝啬地投入大量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被动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对本国自然生态的破坏,无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正由于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往往被迫以较多的资源投入和较少的收益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同时也承担发达国家转嫁的社会风险。 文化产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原因是:它的生产资源往往是自然的、可以重复利用的,如旅游资源、历史剧作题材和作家的写作能力;它的生产资源往往属于环境友好型,如娱乐演出业;它的生产过程体现了以人为本。文化产业的生产主体是人,劳动者掌握了生产过程和技术,生产过程的异化程度极低;文化产业的消费和传播具有低成本和低能耗性,如娱乐节目的传播主要靠卫星信号,书籍、音像制品的复制成本极低,不需要重复性投入大量资源;文化产业是大众消费型产业,消费的外部性强,方便政府通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 四、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公共经济政策 文化产业的特殊战略地位,决定了我国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竞争力的实际,制定和实施合理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自成体系的产业技术在这一新兴产业中有所作为。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将不再赘述我国文化资源禀赋和竞争力的现状,而是根据产业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理论阐述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公共经济政策: (一)中央政府发挥总体调控作用。由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积累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尤其是雄厚的资本实力。因此,为了赢得竞争机会,我们无法完全根据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原则使文化企业从小到大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我们可以在现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升级和改造,将其培育为具有一定实力的、具备参与国际文化产业竞争的领航者。同时,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中央政府应站在维护文化主权和安全的高度,对文化产业进行总体调控,制定发展战略,引导和规范文化企业自觉地实现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维持产业型和事业型文化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 (二)实施“内部市场互补与外部市场纵向竞争”的策略。在统一的国内市场中,奉行横向竞争会造成文化生产资源的浪费,相反,根据不同区域的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或特色进行市场互补可以在维护区域文化产业特色的同时节约核心文化资源,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竞争力。实现这一安排需要中央政府通过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对生产主体进行利益整合,抑制个体利益对整体利益的侵蚀。在国际文化产业竞争中,则坚持以纵向竞争为主,通过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提炼产品特色等手段提高文化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避免在横向竞争中耗费巨大的资源而仅仅获取微薄的利润,力争通过占领市场制高点分享纵向竞争力增强带来的利益。 (三)地方政府围绕文化资源构筑多元区域文化产业格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文化资源非常丰富而且特色鲜明,因此,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构筑多元区域文化产业格局,形成互补性产业分工,合理延长文化产业链,防止横向竞争。这就需要政府根据总体利益原则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诱导他们根据区域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文化产业。目前,湖南选择了借助深厚的历史人文资源重点发展现代出版业和传媒业,云南根据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县域文化产业,深圳根据创意人力资源丰富和资本实力强的优势重点发展动漫画产业和高科技文化产业,这些都是理性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实施多元区域文化产业战略既有助于避免资源内耗,又有助于维护我国文化产业的多元特色,还能充分发挥范围经济效应,优化对国际文化产业消费者的效用。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出现了“文化政绩工程”热,其深层次原因是地方政府找到了新的政绩工程增长点。从事文化政绩工程建设的社会阻力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其负面影响不容易暴露。因此,需要上级政府和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加以监督,促使地方政府将有限的文化产业资源切实用于提高区域文化产业竞争力上。 (四)地方政府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主体提供激励保障机制。品牌建设是市场主体占据主导地位和赚取超额利润的关键,而技术创新是提高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文化产业品牌的基础。现代文化产业生产的复杂性、文化企业间竞争的激烈性,使得单个市场主体难以独自进行自主创新,容易选择忽视长远发展战略,通过低水平复制和降低生产成本开展横向竞争,最终沦为发达国家文化企业的初级产品提供者。因此,地方政府应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主体提供激励保障机制,为具有正外部性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减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可以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设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模拟市场机制选取具有文化产业技术创新潜力的市场主体,并提供创新支持,在政府和企业间建立收益和风险共享机制,帮助有潜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为打造世界知名品牌、提高纵向竞争力奠定基础。 五、结束语 政府需要根据本国资源察赋和产业竞争力的实际制定和执行灵活的公共经济政策,以使本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方面,美国公共经济政策的变迁为我们提供了榜样。文化产业具有特殊战略地位,它有助于民族文化和价值观的传播与继承,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而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政府应通过发挥主导作用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公共经济论文: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影响的探讨 一、公共经济管理影响民生的核心作用 优质的公共经济管理,对体现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维护公民权益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社会健康成熟发展的显著特征在于,不仅可以实现公共需求的优化提升,还可以做好产品与服务的合理分配。新时期,公共经济发展中全覆盖、优质共享、民生改善的实践目标逐步被重视,以政府组织为核心,全面提供优质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核心任务。 发展公共经济可有效满足民生需求,其内涵以及范畴伴随社会发展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持续拓宽,由传统生存需求,逐步丰富至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教育管理等综合需求层面,令改善民生逐步变为当前保护民众利益,实现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政府开展公共经济管理阶段中,需要承担优质服务、提供产品、统筹财政支出等重要职能,契合民生需要。因此应由从多层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策略,方能真正改善民生,满足大众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的影响 (一)公共产品服务可全面满足民生需求 改革开放进程的持续深入,令民众不再仅仅满足于生存水平的提升,更注重教育、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核心需求。而公共经济管理中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则较难跟上需求的扩充步伐速率。基于教育、保障服务与医疗事业呈现的外部产品特征,虽然部分内容可以通过私人经济实现,但最为核心有效的供应方仍旧为政府机构。因此,只有政府全面服务社会,优化公共产品管理,方能真正满足大众需求,改善民生。 (二)公共经济职能可推进公平发展 改善民生,并非是部分人群受益,而应是大群体、甚至是整体群众的受益,是全社会生活水平的优化提升,即体现良好的公平性。为此只有借助政府力量,做好市场资源的优化协调,方能实现优化民生。 (三)公共支出能优化市场调节 公共产品的全面供应,需要政府机构提供合理的补助管理模式。由效率以及公平的角度来讲,较为契合的是,政府组织可通过间接生产,扮演好掌舵人的角色,借助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协调,采用有效的支出预算管理规划,对经济实现刺激影响,进而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产品管理供应环境,吸引多方参与实践活动,进而通过良好的公共支出模式,实现市场的优化调节。 (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实现法治化公共经济管理 为优化改善民生,公共财政制度应予以全面完善。当前显著的民生问题在于供应有限,因此应优化调节财政支出体系结构,有效缩减非公共性投入支出,使服务投资向着公共服务的模式发展,并将重点制定为公共教育服务、社会与医疗保障服务,扩充公共投入至民生范畴领域之中,全面给予公共产品服务以有效的支持,方能优化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为完善制度保障,应持续丰富公共事务,合理应对逐步复杂多元的公共问题。政府机构也应持续优化公共经济的实践管理效率,合理应用法律工具,实现公共经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完善法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的公共经济实践活动,将法律体系引入其中,做好公共经济实践与权责职能的明确规范,令公共经济真正的依法、守法,实现预期目标,在制度层面上全面保障民生利益。 三、强化公共经济管理,优化改善民生 为全面改善民生,保障公民利益,公共经济管理还应明确同改善民生的核心联系,并基于改善民生的核心诉求实现优化调节。政府机构应合理转变工作职能,健全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公共服务管理。政府应承担起必要的满足民众公共需求的核心职能,将公共资源有效的倾斜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层面,进而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优化与民生的良好改善。 同时,还应提升公共政策的合理公平性,实现科学决策,引入民主化管理,完善群众积极参与制定并监督决策的科学管理制度。应通过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合理决策、有效执行、优化监督管理,通过政策保障推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合理公平应用与分配。 财权向中央集成、事权下放的管理模式,将令保障事业、服务管理以及公共产品服务较多得由地方政府部门担负。基于其财政能力的限定,以及融资渠道的有限,会对公共事务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公共产品服务的整体质量与可靠性。为此,应有效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效性,通过有效划分、明确权责,做好中央和地方的公共经济良好协调、优质社会管理,承担必要的权责,方能提升公共经济管理水平。再者,为维护大众合法权益,应注重群众诉求表达,拓展政务公开。应在进行公共利益管理以及事务决策制定阶段中,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创建有效的公众表达诉求、传达信息的良好制度,发挥媒体桥梁作用,丰富舆论渠道。民生决策管理中,应真正令大众全面参与,通过开放研讨,明确各方利益需要,全面改善民生,实现科学发展。 四、结语 总之,强化公共经济管理非常重要。我们只有明确公共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的客观关系,研究民生经济的重要影响作用,方能真正地体现民意,服务大众,提升公共经济核心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公共经济论文:浅析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公共经济学 摘要: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政府间社会保障财政纵向和横向失衡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需要依据公共产品的特征,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政府间社会保障权责划分问题的依据,也是实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前提条件。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公共产品;公共经济学;财政联邦主义;“以足投票”假说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其中之一是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以及相关资金的分担和转移支付问题。林治芬(2002)运用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全部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标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许晓茵、韩丽妙(2006)运用1996-2004年我国31个省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的相关数据,分析了社会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彭海艳(2007)运用ge指数分解法,分析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及贡献率,并运用gini系数分解法,分析社会保障各项支出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现状以及1995-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演变轨迹。社会保障地区差异过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责任,而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直接决定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从而引发地区间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的差异。同时,柯卉兵(2008)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内财政关系的纵向失衡会导致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也无财力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过大的现实,是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顺这些问题,必须研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基本理论问题。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周顺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则。李珍(2001)从资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指出,转移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经济支持制度。杨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间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内涵与范围。刘志英(2006)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进行了分类。柯卉兵(2010)研究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国际经验和道路选择。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方面,较为著名的理论有musgrave的财政分权理论、oates的分权定理、buchannan关于分权的“俱乐部”理论、fisher的州和地方财政理论、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论以及mcguire对其的补充和完善。其中,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20世纪财政学的重大发现,它们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间公共事务的分类以及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因而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公共产品的特性与层次性理论、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均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公共产品的特性与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产品的概念。他将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为“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萨缪尔森从产品在消费中的非竞争性角度定义了公共产品,并进一步揭示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断公共产品的主要标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或某些人所专有,在技术上难以把不付费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说,虽然可以这么做,但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非排他性同时也意味着非拒绝性,“是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在消费某一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时消费,某人从这一产品中获益不影响其他人也同时获益。换言之,在产品的收益上不存在利益冲突,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依据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程度大小的不同,公共产品又具体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两类。凡是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被称为纯公共产品。凡是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产品,即只具备一个标准,或者虽然两个标准都不完全具备,但又具有外部性的产品,则属于准公共产品。那么,社会保障产品究竟是属于哪种性质的产品呢?经典的经济学教科书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政府以税收作为融资来源,无偿提供给个人的福利。就这一定义而言,显然,私人机构不会生产和提供任何社会保障产品,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政府行为特征,对社会发挥着“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所以,许多学者将其产品属性划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保障不同时具备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因而将社会保障归为准公共产品(或混合品)。有的学者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一种产品,是宜于由政府强制提供给公民消费的优效品。 如果我们不愿意穷究概念的话,那么容忍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之间存在一个模糊的界限,也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比较模糊的处理方法,即认为政府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越宽松、外部性越强,那么这项社会保障计划的公共产品属性就越强;反之,获得社会保障的资格或条件越严格、外部性越弱,则其公共产品属性就越弱。这样,从社会保障产品提供的具体项目来分析,社会保障就不能简单地归属于公共产品或者私人产品,而应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源于商品的不可分性,而社会保险的特点是政府从劳动者和企业(雇佣劳动者)所得的国民收入份额中扣除一部分,加上政府的财力补助,集中形成专门基金,在全体公民之间进行统一调剂。政府每年提供的社会保险支出总量是一定的,当风险发生时,每个人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数量也是一定的。政府社会保险的支出总量是每个人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数量的加总。可见,社会保险在消费中是可分割的,多提供一个人的社会保险的边际成本接近于平均成本。所以,社会保险是具有竞争性的。 此外,从宏观的方面来看,虽然社会保险产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如并不排斥任何人参加社会保险,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公民都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但是,其特殊性在于: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或风险发生时,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险的权利,且公民也只有先尽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才能在风险发生时获得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如果人们不愿意事先缴纳社会保险税(费),且又无外部影响的条件,那么就会被排斥在消费社会保险产品之外。因此,社会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排他性。可见,社会保险既不符合公共产品的含义,也不满足公共产品所具有的两个特征,而是符合私人产品的定义,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 从理论上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也是具有可分割性的。但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最大特点在于,不需要受益与贡献的对等性。因为不论哪一个国家,只要设立这些保障项目,就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公众中所有人都可以消费这些福利或救助产品,而不需要消费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这些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同时,社会福利设施中的福利工厂、职业介绍所、儿童福利院和各种供人们休闲的娱乐场所以及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环保措施等,这些福利产品多一人或少一人消费,都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变化,因而具有非竞争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分配是一种纵向的再分配,是将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低收入阶层转移,将社会普通公民的收入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对象转移。这种收入的纵向转移可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使基尼系数变小。可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另外,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是依法由政府举办的具有法制性和强制性的公共事业。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公民,不论是否愿意,都一律无条件地参加和按规定缴纳保险税(费),具有典型的非拒绝性。但是,对于社会保障中的福利费和救济金的支取、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的养老保险的选择,个人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参加消费,也可以拒绝参加。 综上所述,无论从基本理论还是从实践分析,社会保障产品都同时具有非排他性与排他性、非竞争性与竞争性、非拒绝性与拒绝性,不完全是纯公共产品,而是一种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是有一定区别的,社会保险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社会保障产品的提供不能由政府全包统揽,社会保险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则应由政府全额负担,从政府预算中列支。 三、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社会保障权责划分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并不多,较常见的是受地理和空间因素影响而只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使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其强弱程度也不一样。公共产品特性的强弱之分,使公共产品具有了明显的层次性。布雷顿(breton)根据公共产品提供的地理区域将公共产品划分为地方公共产品、区域公共产品和国家公共产品,其依据是受益范围和效用外溢程度的不同。全国性公共产品(national public goods)的受益范围为整个国家,受益在疆域内分布相当均匀,无论对国外还是对国内,外部性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其效用外溢可使全国居民从中受益。区域性公共物品(regionalpublic goods)是指某一地区的居民能够享用的公共产品,如“三峡工程”的建成将使整个长江流域特别是靠近三峡的几个省区受益。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则局限于某一地区(如城镇、街道),基本上只能让本地区居民受益,且这种受益在本地区内分布相当均匀。 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地方公共经济的重要理论支柱,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事权、财权的划分,为分析财政体制和各级政府行为目标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职责范围和相互之间在财政收支上的划分原则也就由此而来。不同层次性的公共产品应当由不同层级的政府负责提供,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提供该公共产品的政府层级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对应性。全国性公共产品应当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应当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则由中央政府主导并视其效用外溢程度大小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合理分担,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如果某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提供该公共产品的政府层级不相对应,则会由于产品提供与其受益范围的不一致性而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或“供给闲置”。 作为由政府负责提供的一项重要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障产品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划分,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产品是由众多具体保障项目组成的体系,某些具体保障项目内部又可分为不同的保障部分,如养老保险产品项目一般由全国统一的公共基础性部分、地区差别性的职业年金和补充保险部分组成。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居住自由呈不断扩大趋势,因而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的效益外溢性不断增强。所以,应当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的全局利益出发,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社会保障权责。凡是属于全国范围内宏观调控的社会保障事务,应由中央政府承担;凡是地区性的社会保障事务,可以由地方政府承担,如决策性、监督性权责应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具体执行管理权责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同时,根据社会保障产品中的不同构成项目和不同保障部分的不同层次性特征、地域跨度以及规模效益和外溢程度,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责范围,以实现不同层次性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四、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财政联邦主义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奥茨(wallaee e.oates)在1972年出版的《财政联邦主义》一书中提出来的、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理论。它是一种从经济学的角度,寻求有效行使财政职能所需的财政收支应该如何最优地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的理论,并归结为一个分权定理:“对于某种公共物品来说——关于这种公共品的消费被定义为是遍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的,并且,关于该物品的每一个产出量的提供成本无论对中央政府还是对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它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奥茨的这个分权定理实际上给出了分税制的一个关键原则,那就是:如果低层级政府能够和高层级政府一样提供同样的公共产品,那么由低层级政府来供给会更好,中央政府只应提供具有广泛的偏好相同的公共产品。 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和佩吉·b·马斯格雷夫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各级政府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与稳定经济三个职能。在他们看来,一个国家的财政结构安排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历史决定的,但这不是全部原因。 “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究竟应当建立在中央集权制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分权基础上?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空间上应建立什么样的财政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提供这些公共服务?”为回答这个问题,他们采用单一公共产品的简单模型,在社区内居民偏好与收入相同的假设下,得出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存在层次性,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来提供,这样才符合效率原则。其中,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需要中央政府提供;而那些属于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则应当由地方政府提供。他们认为,“财政联邦主义的核心在于,资源配置政策应该根据各地方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分配与稳定政策则主要归中央一级政府负责。”因为,地方政府欲调控宏观经济稳定却又缺乏充足的财力,且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则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因而在这方面,地方政府也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这构成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一个重要理论支点。因为,从全国范围来看,一个国家总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高,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造成的税收负担也比较轻;而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造成的税收负担却较重。这显然是不合道理的。而且,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善,这种不合理状况会进一步造成地区间贫富差距的恶化,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需要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居民的社会保障资源进行调节。显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收入再分配制度,绝对不是地方政府能够行使得了的职能,而是需要一种凌驾于各地方政府之上的制度来加以强制执行,这种制度只有中央政府才有这个权力和权威来制定。 五、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事实上,财政联邦主义理论还依赖一个关键的前提,那就是居民的流动带来的政府间竞争。蒂布特(tiebout)在1956年发表了《地方支出的纯理论》一文,文中讨论了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以及有效运作方式所需要的条件。他认为,在一系列假设条件下,由于各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组合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居民可以根据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来自由选择那些最能满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居民们可以从不能满足其偏好的地区迁出,而迁入可以满足其偏好的地区居住。形象地说,居民们通过“用脚投票”,在选择能满足其偏好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时,展现其偏好并作出了选择哪个政府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以足投票”假说。 一般说,个人考虑选择社区居住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社区可供选择的税收(即公共产品的价格)和公共产品结构。也就是说,如果居民所得到的地方公共产品的效用能够补偿因居住在该地区而支付的税收所造成的效用损失,那么,理性的居民就会选择该地作为居住地。如果有许多居住区,每个社区所供给的税收和公共产品结构的组合不同,那么人们将通过“以足投票”选择来给予他们最大满足的社区。 该理论以最优理论为背景,充分体现了经济人假设,回答了人们为何聚集在一个地方生活或生产,即在政府与居民无法合作的条件下,居民的选择问题是其他分权理论的必要补充。但它有一系列严格的假定条件。这些假定中有一些符合现实,有一些则与事实严重不符,如理论中的一个假定条件是居民可以充分自由地流动,而我国居民的迁徙不仅受经济效用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户籍制度、文化观念、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等的种种限制,人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想走走不了”、“想进又进不去”等非最优状态。虽然有些假定条件与事实存在偏差,但并不影响其推论。蒂布特“以足投票”假说可以使人们认识到居民选择权的重要性。如果把公共产品的供给看作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那么政府约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居民的“用脚投票”,只有居民有退出的权利,政府的硬约束机制才有可能形成并有效运转。正如詹姆斯·m·布坎南和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2000)所言,蒂布特模型中的受益范围与财政辖区空间安排的配合提供了一个效率规则,也提出了一个类似市场的实施机制,解决了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难题。 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又一个重要的理论支点。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社会保障补助资格和水平的差异可能导致一些人的迁居,这就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地区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因为,当某个地方政府实行一项收入再分配的社会保障计划时,为使本地区居民收入平均化而对富人课以重税、对穷人给予更多的补助,就会造成富人的向外迁移(为了逃避税收)和穷人的大量涌入(为了得到转移支付),如此循环反复,就会出现“穷人追逐富人”的现象。如果许多穷人涌入到一个初始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地方(如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等),就会增加该地的人口数量,造成交通、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的过度拥挤状况,同时会推动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增加目前商品房购买者或其他土地使用者的成本,而且劳动力人口的增加还将使一些工种的工资水平下降等。这些都会引起该地居民福利水平的降低或福利成本的增加,使该地区的财政状况趋于紧张,政府给予财政支持提供充足福利的愿望和能力将会减弱,最终不得不放弃该项政策。因此,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低层级政府对收入的再分配能力是有限的,由中央政府负责收入的再分配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的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六、结论 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社会保障地区差异问题的现实举措,在我国这样一个区域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发展
政治经济学论文:政治经济学教育思想的探讨 众所周知,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信息的创造、加工、传播与应用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源泉,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项基本功能于一身的大学将对我国今后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高校应培养大量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以适应当前及未来新形势的需要已是当务之急。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本人根据多年从事政治经济教学的体会,总结了几点经验,但愿能对同行有所启发。 确立要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理念。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要围绕以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为中心这个宗旨,此种理念现已为大众所接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在大学,又因升学率高低的评价的客观存在,最终还是陷入了人人厌倦而又人人不得不去应对的应试教育中。先前人们还不认为大学有升学的压力,但现在大学分明在评价各个高校研究生的考取率,并作为这所大学教学水平高低的衡量标准之一。这就给我们的高校培养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带来一定的压力。基于学生要参加各种考试(包括考研),我们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中确曾把眼光只放在考试的需要上,为考概念而讲概念,为考原理而讲原理。这样做的结果,学生可以理解教师的煞费苦心,却提不起学习兴趣,更少去关注教材以外的经济现象。更让我们做教师感到迷惑的是反复讲解的许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学生们仍是死活理解不了,考试自然是只有死记硬背了。经过与学生的广泛交流及自己的思考后,从而认识到政治经济学教学中固然少不了要以教材中列举的经典为教学内容,要从经典中援引思想资源,但也不应忽略现实问题。不断发展的现实生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去重新审视经典,自然会使学生有新的感受、新的理解,获取新的思想资源。有些现实问题,只要善于发现,加以提炼,就会引发出学生学习、研究的话题,甚至会激发大学生们早一些走向学术领域。这样既有利于学生理解原有理论体系,又丰富了学生们的思想,提高了学习兴趣。反之,把教学内容仅局限于纯而又纯、玄而又玄的经典中,于学生、教师、社会,均无益处。因而教学中改革传统的经典阐释的教学观念,着重于培养学生的理解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成为当前政治经济教学的基本理念。 选择能启发学生思维的教学模式。长期以来,我们的大学教学也常常是遵循一套固定的模式:先复习旧课,列出1、2、3几个概念或问题,然后是导入新课,板书要讲的章、节等内容,并在相当程度上很注意“板书”这一教学环节。多年的教学经验使我感到板书固然很重要,但也时常觉得普遍为大家所接受的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的板书对大学生的思维能起到一定程度的启发思考作用的同时,往往更多的起到的是相反的抑制思考的作用。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中,许多概念、原理还没等教师在黑板上写完,学生马上就会产生这样的意识:高中时学过了,谁不知道。其后的教学活动我们可以想象会是什么情景。因而,我认为在教学中教师要着重从现实经济生活中挖掘好的素材,引到课堂教学中来,通过介绍、分析、讲解,启发、调动、吸引学生思考,并在学生积极思考的过程中,把他们原来有所接触但实际并未掌握好的经典概念予以生动的解释。在这个前提下再板书必要的纲目,我觉得比为板书而板书更能引起学生的注意。 传统的教学以传播经典文化知识为主,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绝对主体,学生往往是教学活动的受动者。教材安排什么,教师就讲什么;教师讲什么,学生就听什么;教师怎么讲,学生就怎么听。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下,学生除了有高分未必有高能力之外。往往还会让学生觉得所学的东西玄而且空,一旦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又总感到茫然、不知所措。殊不知,文化是多元交织的复合体,教材中所列经典只是丰富的文化知识中相对凝固了的部分,是对以往生活的总结与升华。而现实生活又是经典得以不断更新、充实、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并且现实问题又极有可能成为经典问题。我们的教学的确不应只在经典上“讨饭吃”,而是应该拓展视野,把现实也纳入对象范畴。 布置能引发学生学习、思考的作业题。学生的学习观念的先进、正确、合理与否,也应主要由现实生活来引导。教师及家长的说教、干预,远不如现实的说服力强。为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扩大学生学习的自主权,我在布置作业方面和学生取得了共识:一是看教材,因为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肯定会对教材内容的多寡进行增、删或顺序的前后进行调整等方面的处理,学生只有通过阅读教材才能更好地理解并把握主要精神;二是做相关内容的练习思考题,一定内容的练习题可以采取名词解释的形式,可以采取简答的形式,也可以采取辨析的形式来思考、回答,使学生在学习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三是做最能引起学生兴趣的“摘抄”。我要求学生每周摘抄能说明一定问题的、可长可短的经济文章,若能予以简短评论则更好。本以为学生会认为既要去查找、又要去抄写的“摘抄”作业,学生会反感,没想到却成了最为学生所欢迎的作业。学生普遍认为,通过这种作业形式,他们开始关注经济生活、经济现象,他们学习经济理论、经济知识的兴趣也有了很大提高。并且,由于这种作业形式,他们必须阅读大量相关的报纸、杂志、书籍。结果学生们既感到教材里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必须搞懂,又感到再学习教材时也很容易理解了。通过“摘抄”作业,我认识到学生的兴趣不只限于打球、唱歌、下棋,关键在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并不弱,关键在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也很高,关键在调动。 提高教师自身综合素质。当今大学生,面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世界市场的形成,面对知识经济的到来,面对新事物不断产生,亲历了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的巨大变化,社会的经济体制构成及其运作等经济形态的重大调整,世人的价值体系及市场观念、经营理念等生活的重大转折,难免会产生思想的冲突与困惑。而学生们的思想困惑则需要教师进行必要的解析、慰藉,提供积极的对策。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要认清形势,结合各种学习工具、手段、方法,不断学习新的经济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文素 养,不断探索适应改革开放的教学方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教学态度争取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从而引导学生积极探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这样既加深了他们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又提高了他们的审美情趣,进而引导他们加快知识积累的节奏 政治经济学论文:论新政治经济学的中国之“道” 在中国,大多数纠缠着我们的经济问题乃至社会问题,都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常识,不是新知。 不过,新政治经济学中的“政治”,内涵很广,乃是指集体选择或公共选择,套用孙中山先生的话来说,“政治”就是“众人之事”。当代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集中于研究个体决策问题,例如顾客如何消费、劳动者如何找工作、厂商如何定价、如何确定产量等等。与此相对,研究在个体选择之上的公共选择或社会选择的学问,则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 所谓“中国问题” 梁漱溟先生曾说,他毕生思考两个重大问题,即“中国问题”与“人生问题”。这两个问题纠缠在一起,在他长达95年的人生历程中挥之不去。所谓“中国问题”,大致而言,包含着如下几层含义:如何认识传统中国;如何分析当代中国;如何探讨中国的转型路径。 汪丁丁的这部讲义,同样是他多年对“中国问题”深沉思索的一个总结。从2005年起,作者就在北京大学开设“立宪经济学”讨论班,讲授布坎南的宪政经济学思想。到2007年,又改名为“新政治经济学”讨论班,主题年年更新,内容次次不同,有不少学生连续数年选修或旁听,变成这门课的“忠实听众”与“热心聊友”,并因此收获巨大。经过了八年的氤氲酝酿,如今这本厚重的讲义终于面世,对于有志思索求解中国问题的学人而言,无疑是件极大的幸事。 在书中,作者特别强调对“中国社会基本问题”的深入思考。所谓基本问题,就是“真实社会情境内发生并长期纠缠着多数中国人,且挥之而不能去的议题”(见该书第八讲附录)。很显然,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的种种困扰,例如医疗、教育、养老、住房、食品安全——都有逼人而来的压迫感。这些问题,无论是经济层面的还是社会层面的,并不是靠学习庄子的逍遥自在,或顿悟圣贤的天理良知就可以独自解决。 个体的善良与幸福,不可避免地依赖于普遍层面上的社会正义的实现。故而,作者反复强调,尽管表面上看千头万绪,但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正义”问题。而在经济学的语境中,正义与效率又有着不可分割的互动关系,因此,这本书的副标题是“在中国思考正义、效率与公共选择”。 我们很难用一两句简单的话概括整本书的论点,仅就笔者的阅读而言,这本书的思路是:新政治经济学的界定方式多种多样,但“效率+正义”是最为贴切的路径;在正义理论领域,我们固然应当关注那些普遍而永恒的伟大学说,但同样要研究可以落实到生活中的正义感;任何正义或效率的目标,都需要一个社会过程加以实现;为了达致正义,政治民主是必经之路,但民主并不能仅建立在私人利益的基础上,需要超越个人偏狭口味的公共理性作为支撑;东方的思想传统,并不缺乏支撑这种公共理性的实践智慧;于是,中国的转型问题,在文化层面上,需要“中西文化之有生命的融合”;在集体行动层面上,则需要“探寻可以达成共识的公共政策及其表达方式”。 此书并不是一部公共选择或社会选择的标准学院派教科书,而是带有特殊抉择的中国语境下的讲稿。 于是,我们在这本书里所能读到的,不仅仅是揭橥“正义是社会制度之首要美德”的罗尔斯,创立公共选择和宪政经济学的布坎南,主张“发展的目的是扩展每个人的自由”的阿马蒂亚·森,还包括了弗兰克·奈特、汉娜·阿伦特、钱穆、张君劢、余英时和梁漱溟等诸多思想巨擘,跨越从政治哲学到国学的诸多领域,还涉及脑科学与行为经济学。 总之,这是一个以“效率+正义”为核心的、宏大宽广而又相互关联的理论谱系,为了便于听课学生和读者理解其思路,作者亲自绘制了六张大型思维导图,蝇头细字,五色纷呈,极臻精美,理论概念之间的连结关系以箭头标示出来,颇方便学人理解内容,扩展思维。 返本开新 《新政治经济学讲义》的导言与各章写得都很长,铺垫得甚至有点考验读者的耐性。然而,如果我们考虑到中国问题的复杂性和求解正义问题的艰难,便应当承认“停下来思考”的重要。 这本书也许在当代同类着作中极为少见,既深入探讨与中国相关的政治经济问题,又能使人平心静气阅读。这也许与它的学术风格有关。和很多着名学人不同,汪丁丁不是一个锋芒毕露的辩论家,而是一个深刻复杂的思想者,其气质更接近哲学家。他喜欢把自己的思想过程用文字和语言呈现出来,不惮于表露思索过程中的徘徊与困惑。诚如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的脸,变幻无常。”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则认为,所谓公平只是个人利益的伪装,“只存在于观察者的眼睛里”。大哲学家罗尔斯甚至用毕生精力来研究“作为公平的正义”问题。 作者显然认识到了这种艰难。在书中,他反复陈说求解基本问题的难度——复杂的涌现秩序一旦被逻辑地表达,其内在的新颖性就归于消失;基本问题,由于包含着一种以上相互冲突的有效思路,无法模式化地、一劳永逸地解决。作者的处理方式是:通过不断讨论和互动,以求脱离单一视角的束缚。 于是,我们在书中读到了大量机智有趣的师生讨论和对话,也看到了回归一般思想史的努力——这是在与古人对话。通过这些对话,读者也许不能得到处理钓鱼岛问题的妙法,整治暴力拆迁野蛮城管的奇方,改善收入分配的对策,却终究可以有若干更广泛的启发。一个深入思考现实问题的人,不仅仅要连接上中国问题的“地气”,接续上宏大深刻的思想传统,也许是更为重要的事。 我们也许可以说:新政治经济学的“新”,并不是“新潮”“新异”“新奇”的“新”,而是相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新”,是“返本开新”之新。 政治经济学论文:试析政治经济学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它来自于现实,同时又应该能解释和服务于现实。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解释现实,现行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存在着不少令人困惑的地方。其实,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像其它任何理论一样都是不断发展的理论,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提供解决一切问题的现成答案。列宁认为马克思的理论“只是总的指导原理”,“因此我们愿意在我们的报纸上登载有关的理论问题的文章,请全体同志来公开讨论争论之点”“鐾于此,笔者对政治经济学的一些重要问题和观点谈点个人的认识。 1.价值理论:是坚持劳动价值一元论还是坚持以知识、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生产要素价值多元论? 马克思通过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指出了“剥夺剥夺者”的合理性。于是,劳动价值一元论被政治经济学教材看作科学的不可动摇的价值理论,甚至把劳动价值一元论作为衡量其它价值理论是否科学的标准,彻底否定生产要素价值论。有人认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得出“两个必然”的理论依据,似乎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就否定了“两个必然”。那么,是不是有了劳动价值论才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才有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不是的。劳动价值论只是用于解释两大阶级对立、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原因的一种理论,没有劳动价值论,资本主义的发展仍然要遵照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所以,不必担心不坚持劳动价值一元论就会产生否认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合理性的情况。 其次,马克思是不是劳动价值一元论者?不是的。他除了认为劳动创造价值外,还认为管理、科学等也创造价值。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生产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孰是说不仅工人的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家、经理的管理也创造价值。马克思还认为,随着生产社会化不断提高,商品从直接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的共同产品。在“总体工人”剩余价值生产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进一步说明了不仅工人和资本家创造价值,知识、技术等也在创造价值。这是马克思清楚表明的观点。 第三,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是生产要素价值论者,但每个人所强调的重点不同。马克思则特别强调劳动,而把管理、科学技术等放在次要地位上,更把物的因素看作不创造价值的不变资本。但任何人却不能以此作为彻底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理由。上世纪8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一书中主张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法国的加罗迪也在《抉择》中强调技术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性作用,主张抛弃劳动价值论,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但这些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现象也间接说明,在创造价值的各生产要素中,它们的地位和作用已发生了变化,劳动已不起决定作用,而让位于科学、技术等。特别是我们已承认的知识经济的出现,更说明了这种变化。在工业经济时代是以资本、劳动为核心和主体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以知识、科技等为核心和主体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在落后国家人们的劳动小时比发达国家多得多的情况下,为什么创造价值的能力却比发达国家小得多呢?用人们所熟知的劳动价值论是解释不清的。同样,单用知识或科技价值来解释也是不行的。因此,用知识或科技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是不科学的,正确的做法是坚持以知识、科技为主体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取代以资本、劳动为主体的生产要素价值论。 2.失业: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人口规律。还是市场经济共有的人口规律? 现有的教材普遍引用马克思的观点认为:失业(相对人口过剩)“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人口规律”。这样的观点显然与现实完全不符。我国不是也存在着大量失业人员吗?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是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为例证,具有普遍性。马克思说:“但是,如果德国读者看到英国农业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的耸耸肩膀,或者以德国的情况远不是那样坏而乐观地自我安慰,那我就要大声地对他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因为“工业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侣此,首先下面这个结论应该是成立的,即马克思关于失业是资本主义特有人口规律的观点,应该理解为是市场经济的一般人口规律;其次,马克思不可能预测到现实的社会主义还存在市场经济;第三,由于我们现在才搞市场经济,失业现象相对于历史上的英国来说只能是“未来的景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因此,失业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人口规律,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的共有现象,与社会制度无关,资本主义存在,社会主义也存在。这种分析方法同样也适用于分析两极分化、经济危机等。 3.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还是市场经济的共有现象? 现有的教材认为,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规律表现为,在资产阶级这一极是财富的积累,涌现出掌握着巨大资本的百万富翁,亿万富翁;同时,在无产阶级这一极,则是失业和贫困的积累,是无产阶级的贫困化。也就是说贫富两极分化。这是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我认为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大家都认为邓小平正确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消除两极分化”本身意味着,邓小平承认在我们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之前,客观上存在着“两极分化”,否则也就用不着消除了。其实,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体现着市场经济必然产生“两极分化”的道理。客观的发展逻辑是:市场经济发展导致两极分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起生产集中和生产的社会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两极分化和生产力发展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发展到一定程度,共同富裕“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也可以说,“两极分化”是最终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手段和条件,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 4.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有现象,还是市场经济共有的正常生理现象?是资本主义的不治之症,还是积极作用大于消极影响? 现有的教材都认为,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有现象。它根源于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表现为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生产的无限扩大的趋势与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并且认为,只要存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经济危机的爆发就不可避免。经济危机是资本主制度的不治之症。对经济危机的这种看法不符合实际。 首先,所谓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及其表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存在。从总体上说我国经济是社会化生产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甚至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为主 体,个体、私营、外资经济与之并存的多种所有制结构,不存在一个独一无二的成熟的全民所有制,因而也不存在适合社会化生产的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成果的按比例进行生产的利益主体,因此与生产社会化相对应的占有形式,也只能是多种形式。局部占有与私人占有同时并存。生产社会化与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这一矛盾的两方面的表现在我国同样也是存在的。这些矛盾不及时处理,激化到一定程度也会发生经济危机。总之,生产社会性与生产成果局部或私人占有的矛盾及其表现,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应该理解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只要市场经济存在,这个矛盾及其表现就存在。因而也就存在着发生经济危机的现实性,与社会制度无关。不能把经济危机看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的现象,更不能看作资本主义的不治之症,它是市场经济扩大再生产、台阶式发展的重要环节。 其次,我们应彻底改变消极看待经济危机的观点。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条件”是商品生产。否定了商品生产,也就否定了“世界市场危机”。“论证不可能有危机的办法就是,忘记或者否定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前提——产品作为商品的存在”,“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形式”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或资本主义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或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准确点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那么,经济危机实际上就是商品经济的伴侣,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的必然逻辑。因此,消灭了经济危机,也就等于消灭了市场经济本身。 经济危机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它以暴力方式强制恢复市场经济已失去的平衡,使生产得以照常甚至更大规模的发展;促使生产和资本集中,促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从而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实行计划生产,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当然经济危机也有消极作用,比如引起资本的破坏;工人失业增加,生活贫困等。但是,从历史发展来看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否认了这一点现代资本主义和现代市场经济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基础。不过既然有消极的影响,那么也就必须引起重视,目的只在于减轻“痛苦”,而不是消灭,也不可能消灭。经济危机带来的“痛苦”,是市场经济积极作用的副产品。就像人有很多正常的生理现象可能给你带来烦恼和不安一样,你不能消除它,消除了,你也就不正常了。总之,教科书必须从正常生理现象的角度来分析和揭示经济危机的问题。如果一味地否认或批判,那么一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了这种“生理现象”,人们将不知所措,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5.劳动力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的现象,还是市场经济的共有现象? 现有的教材大都认为劳动力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马克思指出:劳动力成为商品有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有人身自由,能定期出卖劳动力;二是劳动者一无所有,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人们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因此,有人认为现实的中国劳动力不是商品。我不同意这种观点。首先,我认为马克思讲的两个条件只适合自由资本主义。但谁也不会否认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劳动力仍然是商品,那么它是否符合马克思讲的两个条件呢?不符合。尽管劳动者仍然有人身自由,不过雇佣形式发生了变化,二战后特别是五十年代后,美、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一改过去定期雇佣制为终身雇佣制。其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再也不是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不仅工作日大大力缩短,而且更重要的是还拥有财产,拥有在我们看来还是一种理想的超过小康水平的生活条件。其实马克思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已不复存在。那么,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是什么?不能也不应该自由资本主义一种条件,垄断资本主义又是一种条件,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应该是相同的。实事求是地讲,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都是市场经济。劳动力始终是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接受市场调节的可以流动的生产要素。只要有市场经济存在,不管工人雇佣形式是采取定期雇佣制还是终身雇佣制,也不管工人有无形式上的财产,他只要靠不断出卖劳动力来维持自己及家庭的生存和发展,劳动力就一定是商品。就是说,市场经济是工人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这种分析也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商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内容。有人认为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劳动力商品,就意味着否认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企图在否定劳动力商品的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马克思有一段话,很值得我们思考。马克思指出:只有劳动力是商品,“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普遍的生产形式,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但也只有这时,它才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说雇佣劳动的介入使商品生产变得不纯,那就等于说,商品生产要保持纯粹,它就不该发展”。马克思明确指出了劳动力成为商品和雇佣劳动的存在对发展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发达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决定意义。被马克思否认的市场经济我们现在还搞,作为市场经济组成部分的劳动力商品我们要加以否定,搞“纯粹”的市场经济,那就太幼稚可笑了,或者是自欺欺人。 政治经济学论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政治经济学学科体系中的定位 试图给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政治经济学的体系中定位,是我自己一直希望弄明白的一个问题。这里姑且作个尝试吧。 政治经济学作为理论经济学的统称,涵盖了经济学所有的理论分支。如果我们试图给经济学的发展绘制一副脉路图的话,我倾向于采取以下思路:(见图1-1 ) 无论从学说史的角度考察,还是从理论体系来考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是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在我绘制的脉路图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主要包括:马克思和列宁阶段的批判主义经济学和指导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计划经济学。 在理论体系中,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同时并列发展的还有西方的另外两个学派: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和李斯特的古典历史学派,前者在20世纪30年代分裂为以哈耶克为首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和以凯恩斯为首的(国家干预)福利经济学,这两个学派的关于长期关于国家干预和自由竞争的争论在60年代左右被萨缪尔森经过调节和整合而纳入新福利经济学的体系,号称“新古典综合派”,并以当代主流经济学自居。 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冷战降温,社会主义国家先后开始进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尤其是苏联解体和东欧巨变之后,经济改革和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对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市场和资本问题,成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实践的发展要求理论的发展,以中国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众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开始围绕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问题展开了讨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计划经济学之后,获得一个理论发展的春天,逐渐形成了以研究社会主义改革和转型为主题的转型/过渡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论文:我国教育财政问题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我国教育财政存在一些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此做些解释。 一、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解释 政府教育投入充足不是指财政拨款提供的教育服务能完全满足居民的教育需求。这种充足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做到。政府教育投入是否充足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判断:一是财政拨款能否基本保证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称的或政府自己制定的教育目标的实现,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二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或地区比较,财政支出的教育经费是否偏低。长期以来,我国法律规定应该免费的义务教育必须依靠收取学费(杂费)来维持,还有大量儿童因为交不起学费和书本费而失学。2003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为3.28%,远远低于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GNP4%的目标,也远远低于与我国具有可比性的印度2001年4.1%的水平。显然,我国政府的教育投入是不足的。 为什么我国政府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我国的公共财政决策机制不完善是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经费的分配是政府主导的。虽然近年来人大代表开始关注财政资金的分配,但由于财政部门提交给人大代表的预算草案非常简略[1],受信息、时间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人大不可能对预算草案做实质性的改变。财政预算的编制和调整事实上是由政府决定的。政府作为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是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由政府的效用函数所决定。在我国政府的效用函数中,财政支出是成本,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官员们的经济租金、居民的满意度等为收益。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是各级政府的优先事项,也是官员升迁的主要考核内容,关乎主政官员的仕途。另外,用于经济增长方面的支出能产生大量的经济租金,为官员们提供了很多寻租机会。教育支出虽然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长期的促进作用,会增加居民的满意度,但短期内对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没有显著作用,所产生的经济租金也远远小于经济增长方面的支出。特别是,居民的满意度对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没有很大影响,在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中作用很小。我国的教育财政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在政府主导的财政经费分配制度下,在地方主政官员为几年一任且主要由上级决定升迁的政治结构中,对地方政府而言,同等数量的财政支出,教育支出产生的效用大大低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支出。尽管增加教育投入能增进社会福利,但如林毅夫[2]所指出的,没有人可以保证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政府会有激励去履行那些增进制度安排供给的政策,以达到使作为整体的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因此,居民无法对财政资金分配施加影响,政府效用函数偏离社会福利函数,是政府教育支出不足的制度根源。正如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所指出的,虽然有些例外,缺乏有效的居民声音一般会导致分配到教育部门的资源不足,而且贫穷居民更难享用到这不足的教育资源[3]。 二、教育财政严重失衡的解释 教育财政严重失衡也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学生之间的教育财政资源差距之大世界少见。 地区差距的直接原因是地方为主、分级负责的教育财政体制。基础教育经费长期由县及以下政府和农民负担,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巨大差距引起的地方财政能力和农民收入差距,在缺乏比较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必然导致教育经费的巨大差异。 城乡差距属于地区差距,其直接原因一方面与地方负责的教育财政体制相关,因为农村教育的责任主要由县、乡负责,城市教育的责任主要由市、区负责,农村地区的县、乡与城市的市、区之间财力的巨大差异必然导致教育经费的差异。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上对农村的歧视性政策,如不承担农村学校建设的责任,也是造成教育资源城乡差距的重要原因。 学校之间的差距包括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距,也包括同一区域学校之间的差异。前者是上述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的表现。同一区域学校之间的差异在城市表现突出,即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区,办学条件差异巨大的薄弱学校、一般学校、重点和示范学校并存。学校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的直接原因是政府长期实行的非均衡发展政策。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重点学校制度到目前的示范学校和一流大学建设,实际都是政府主动选择的。重点学校制度在早期对提升我国的教育水平、特别是教育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但在教育发展有了相当基础的今天,它所产生的教育不公平、特别是教育腐败的负面效果已经远远大于其积极作用。重点学校制度之所以今天还能延续,是因为它能给重点学校和政府官员带来很大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学校和政府官员寻租、设租的结果。 学生之间的差距既产生于上述几个方面,也产生于居民家庭财富和收入之间的巨大差异。我国居民财富和收入差距之大位居世界前列。富裕家庭子女可以上条件非常好的私立学校,可以通过支付大额择校费上公立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甚至可以出国留学。同时,大量少年儿童由于支付不起学费、书本费和其他学校收费,又得不到必要的经济资助而失学。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政府要资助贫困学生就学,但立法后近20年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直接原因是各级政府互相推诿,无人承担责任[4]。 我国教育财政的巨大差异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还是公共选择机制不完善。如果居民的意见能对政府的形成和官员的任用有决定性的影响,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弱势人群的众多人口所产生的力量,将会改变我国的教育财政体制、改变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性政策、改变重点学校制度、改变对资助贫困学生的推诿状况,最重要的是将会大大改变政府的效用函数,教育资源的分配将是另外一种状况。 三、学校乱收费久禁不止的解释 虽然有人有不同观点,但笔者认为学校乱收费是事实。学校乱收费的事实可以从近几年居民价格投诉中教育收费年年位居前列可以得到佐证。目前几乎没有人能确切知道学校有多少收费项目,以及什么项目是合理收费什么项目是不合理收费,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学校乱收费是事实。 学校乱收费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突出。笔者见到的中央政府关于制止乱收费的文件是1991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此后各级政府几乎年年发文制止学校乱收费,但13年过去了,学校乱收费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 对于学校乱收费有很多解释,如政府拨款不足、政府和其他有权部门的摊派、合理收费的界限不清、学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等等。政府拨款不足是学校乱收费的重要原因,对政府拨款不足我们已经做了解释。那么政府和其他有权部门的摊派、合理收费界限不清、以及学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等现象为什么能长期存在?笔者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学校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学校治理结构是有法律或实际效力的学校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与利益的分配和保障结构。学校的直接利益相关人主要有学生及家长、学校所在社区居民、教职工、校长、政府(理论上代表社会)或其他出资人、校友等,其中学生与家长、教职工、政府是学校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我国目前还没有学校法,只是在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中有一些条款涉及到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和利益问题,没有系统的学校治理结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公立学校本质上是政府建立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虽然法律规定有些学校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但其经济责任,如学校债务最终是由政府承担的。在我国现行的学校治理结构中,校长(或书记,下同)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校长由政府任免,校长代表政府管理学校,政府与校长构成典型的委托关系。这种委托关系加上学校依赖政府的财政资金,较好的维护了政府在学校的利益。校长在学校的运行中主要依靠教职工,在目前的薪酬制度下校长本人的收入与教职工收入直接相关,在校长的任免过程中,政府有时会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因此教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校长的权力,校长的利益与教职工密切相关。校长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当然,在政府的利益与教职工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校长会根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权衡取舍。与政府和教职工不同,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在学校的治理结构中没有保护机制。 学生及家长与公立学校的关系从本原意义上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在法律和现实中是公共服务消费者与公共服务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小学阶段,作为公共服务消费者的学生及家长,在接受公立学校的教育服务时,只能到政府指定的学校去,没有选择余地,公立学校事实上是特定行政区域内生产公共教育服务的垄断者。虽然学生及家长可以选择到民办学校或区域外的公立学校就学,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公立学校的治理结构中,学生及家长对校长的任免、教职工的聘用和薪酬没有影响,在学校的决策中没有发言权。面对居于垄断地位且无法对其施加影响的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利益自然难以得到保障。 具体到学校收乱费久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举办学校的政府实际不想禁止,二是决定学校收费的治理结构不当。教育法规定,学校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学校乱收费,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收取了国家(政府)没有规定且学生及家长不愿意交纳的费用,二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其中第一方面的问题更为普遍和严重。 举办学校的政府实际上不想禁止乱收费,是因为该级政府没有为学校提供必要的资金,如果真要禁止乱收费,一些学校就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学校乱收费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默认的。西安音乐学院向2004年录取的每一新生收取3万元的“捐款”,就是典型事例。西安音乐学院院长为收费辩解道:“现在一直要求学校扩招,但经费一点也不增加,你说这个学校应该怎么办?”,“除了教职员工的工资外,每年陕西省给西安音乐学院的经费是300万元。”该院的一位副院长指出,政府300万元的拨款只够半年的水电费。不算基建投入, 学院每年最少需要8000万元才能过日子[5]。中小学这种情况更为普遍。虽然中央政府年年发出制止学校乱收费的文件,地方政府也以发文件的形式执行中央政府的文件,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应付舆论和公众的一种姿态,属于格斯顿所分析的“象征性公共政策”[6]。即使上级政府采取行动查处学校乱收费,也往往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而教育部门对学校乱收费承担领导责任,查学校乱收费相当于查自己,当然不愿意查,也不会有很大效果。 决定学校收费的治理结构不当,是指长期以来学校做出除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决策,或者提高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时,学生及家长没有知情权和决策权。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对学校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如何决策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中普遍由校长决策。在学生及家长对其没有制约能力的情况下,校长为了学校运转和教职工及个人的利益,自然倾向多收费。如果在学校的治理结构中安排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保障机制,比如在学校(不是政府)做出涉及包括向学生收费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的决策时,必须征得学生或家长的同意,结果将会大大不同。学生及家长评估收费决策时,会比较收费的成本和利益,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如果学生及家长觉得某些项目值得交费,将会同意学校收费。由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收费,就不能看成是乱收费。这样,学校收费只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收费,一类是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收费,乱收费就在源头上得到了制止。因此,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治本之策是学校治理结构的改革。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公立学校改革中,通过学校治理结构的调整,建立家长有很大决策权的学校管理委员会(School Council)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据此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7]。 总之,我国长期存在的一些教育财政问题不能仅仅从经济学或管理学角度去解释,用公共选择、政府和学校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去分析可能会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解释。 政治经济学论文:全球化的未来与中国的命运——人民币汇率的国际政治经济学 近来国际上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境内甚至出现数百亿美元的游资意在趁机谋利。很多主管金融的中国政府官员感到空前的压力。虽然中国政府已经屡次明确表示在近期内人民币不会升值,这次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显示的中国经济面临的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却值得引起国人足够的重视。去年以来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显示中国经济的外部环境已经到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阶段。中国在未来的十年里将面临一系列的来自国际政治经济的挑战,其严重程度,特别是回应这些挑战的困难与复杂程度很可能会远远超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面临的与国家安全保障有关的挑战。随着中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和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目的地,中国经济与其它国家经济的利益冲突必将日益增加。在这个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里可以想象在不远的将来中国在制定本国的汇率政策,金融,财政,贸易,竞争,甚至劳动政策时都会面临日益增长的国际压力。这是因为中国经济已经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中国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对他国有重大影响。他国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施加各种压力以影响中国的政策走向。由于中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中国政府不可能指望靠强调主权就可以把这些压力打发走。从现在开始,中国必须开始将自己在未来十年里的国际金融政策做通盘的前瞻性考虑,必须搞清楚本国在人民币升值,浮动汇率与开放资本账户等根本性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是结构性风险还是制度性风险? 最近国内很多关于人民币升值的文章列举了升值对中国经济可能有的负面影响,但是大多数文章侧重结构性的影响,关注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以及就业的影响以及人民币升值导致泡沫经济的可能性。本文则强调中国面临的更多的是制度性风险。结构的变化有时通过政策的逆转可以挽回,而制度变化的逆转将十分困难。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人民币的汇率政策直接影响如何界定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关系。我认为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风险远远不是人民币的一次性升值,而是一次性升值引起的在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政治经济的连锁反应。这种连锁反应十分有可能导致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账户。在以金融扩张为特征的现阶段全球化的条件下,浮动汇率加上开放资本账户将不仅使中国经济失去支撑其成长的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1]而且还要失去大量的外资。更为严重的是一个根本不适应浮动汇率与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内经济体制将失去与国际金融风险之间的缓冲手段,全面地暴露在风险日益增加的现行国际经济环境中。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将受到弗来明—蒙代尔三维悖论的更大困扰。与日本模式相似的以重视协调轻视监控为特征的中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在资本自由流动的国际金融环境中很难抵御泡沫经济的出现。在现有中国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条件下,泡沫经济的破灭很容易导致较大的政治动荡。因此在讨论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向时,不应该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地讨论是否升值,而是应该具有前瞻式地将关于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账户的立场一并考虑。等到升值以后外国人再打上门来要求中国采用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账户时,恐怕一切都为时太晚了。 全球化与国际金融秩序 中国在未来的十年里将面临一毓的来自国际政治经济的挑战。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一国货币的汇率反映的是该国经济制度与国际经济秩序的相互关系。 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中国经济随着改革与开放已经与国际市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要讨论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向,我们必须认清现在的国际金融秩序与全球化的关系。国际经济秩序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以来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是支撑战后发达国家经济成长二十多年之久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的直接后果是发达国家的汇率由固定汇率转向浮动汇率。浮动汇率的采用又直接导致了发达国家主导的金融自由化。而金融自由化推动了战后经济全球化过程以生产与贸易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一阶段向以金融与财政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二阶段过渡。金融扩张又直接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出现。简言之,目前的国际金融秩序是一个充满风险的秩序。 在时下关于全球化的讨论中,人们经常把经济的全球化看成是一个结构性过程,一个越来越多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商品,技术,甚至劳动力,跨国流动的过程。论战双方更是倾向用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作为全球化程度主要的测量指标。从这个指标的变化来看,人类历史已经经历了两次全球化的大潮。第一波的全球化发生于1870-1913年。在这一波全球化的高峰期,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达到百分之十四。但是这个比率从1914年随着金本位的崩溃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开始下降。经历了1929-1933年期间的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在1953年到达谷底——百分之六,并从此开始重新上升,于1971年达到百分之九,并在九十年代中期达到百分之十五。[2]拒绝全球化论点的人们认为如今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并不比1913年的时候高出多少。而主张全球化论点的人们则强调,如今的这个比率已经比低谷期高出很多。 其实,全球化也是一个制度转型的过程,因为两次全球化大潮的涨落均伴随着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变化。换言之,国际经济秩序的变化在二十世纪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的升降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的两次全球化的大潮实际上是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在以十九世纪的英国霸权与二十世纪的美国霸权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更迭下由扩张走向停滞再到危机然后再周而复始的过程。[3]于1870-1913年期间发生的第一波的全球化是以英国霸权支持下的金本位以及各种双边及多边贸易关税协定为重要的制度性基础。当时的英格兰银行通过利率影响国内外黄金的流动。伦敦在世界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以及国际上对英镑与其它货币之间通过黄金自由兑换的固定汇率的信心保证了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4]与此同时,1860年英法之间签订的考登—雪佛来协定不仅导致了两国之间的互降关税,而且还促使法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以及德国关税同盟签订关税协定。[5]在这样一种国际金融与贸易体制的支持下,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上升到百分之十四。金本位于1914年垮台。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开始了第一次全球化浪潮的逆转。 1922年主要发达国家达成协议恢复金本位。英国于1925年回到金本位但于1931年退出。几个发达国家包括日本追随英国但很快以失败告终。在1931-1945年期间,世界上不存在管理国际金融的秩序。同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赔偿,以及各强国采取的短识的贸易政策极大地破坏了国际贸易秩序,并导致保护主义的到处横行。各强国在“生命线理论”的旗帜下大肆争夺市场与原材料,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6]结果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降至百分之六。 鉴于沉痛的历史教训,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第二次大战后建立了以布雷顿森林体制为基础的国际金融秩序和以关税贸易总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在布雷顿森林体制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采用固定汇率。只有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严重失衡的时侯才能调整汇率。[7]在关税贸易总协定体制下,每一个会员国必须把在与任何其它国家谈判时做出的关于关税的承诺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这一贸易体制也不鼓励会员国撤销自己做出的承诺,因为当一国单方面增加关税时会受到其他会员国的报复。[8]以布雷顿森林体制为基础的国际金融秩序和以关税贸易总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有力地支撑了以生产与贸易的扩张为代表的战后全球化的第一阶段。 七十年代初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变化始于布雷顿森林体制在所谓的特里芬悖论的作用下垮台。特里芬悖论以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罗伯特·特里芬(Robert Triffin)命名。他于六十年代初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布雷顿森林体制中隐藏着一个重要的内在矛盾。一方面,美元是支持整个国际金融体系的关键货币。美国的盟国在布雷顿森林体制与关税贸易总协定的支持下,借助于它们的货币与美元之间长期偏低的汇率,向美国大举出口它们的商品。另一方面,美国作为关键货币国必须维持世界各国对美元的信心,而无法通过调整汇率来减少它的日益增长的对外贸易逆差。美国作为关键货币国固然享有种种好处。由于美元是各国外汇储备、交易和政府干预汇率时的工具,它给于美国很大的政治与经济影响力。美国在制定其外交政策与管理本国经济时也不需要考虑国际收支的平衡。但是,如果美国以美元贬值为手段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话,它很快就会被其它国家的将自身货币进一步贬值所抵消。因此,特里芬预言除非各国找出其它途径来解决这个矛盾,否则布雷顿森林体制迟早会垮台。[9]由于日本坚决反对日元升值,美国总统尼克松于1971年宣布停止美元与黄金的挂钩。同时使美元贬值并向进口商品征收百分之十的关税。由此开始了以政府间谈判来决定美元与德国马克以及日元汇率的史密斯索尼安体制。该体制只维持了短短的两年。从1973年开始,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均采用了浮动汇率。 当发达国家纷纷撤销对资本自由流动的限制后,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就进入以金融与财政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二阶段。在布雷顿森林体制下,国际货币市场的交易基本上是为国际贸易服务的。1973年国际外汇交易额与国际贸易额之比为二比一。当时全球每日外汇交易量(一个资本流动的重要指标)为一百亿到二百亿美元。金融自由化的直接后果是国际外汇交易不再以为国际贸易服务为主要目的,国际外汇贸易本身成为资本攫取巨额利润的重要途径。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国际外汇交易额与国际贸易额之比已经由1973年的二比一暴涨到七十比一。全球每日外汇交易量由1973年的一百亿到二百亿美元暴涨到1995年的一万二千六百亿。[10]英国政治经济学家苏珊·斯特林芝(Susan Strange )称这种新型的国际金融秩序为“赌场资本主义”。在这种赌场资本主义经济中,金融资本可以通过跨国界的流动制造谋利的机会,以金融投机攫取巨额利润。这就是为什么在过去短短的二十年里国际金融市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为此目的服务的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扩张与危机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人民币的汇率政策直接影响如何界定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关系。当巨额资本受利润原则的驱使随着汇率或利率的变动在各国间流动时,赌场资本主义就不可避免地制造一系列的金融危机。 米尔斯·卡勒尔(Miles Kahler)曾经指出,实际上自从十九世纪以来资本流动一直在发展中的经济里先制造繁荣再把它们推向崩溃。这几乎是一条规律。[12]拉丁美洲于1979至1980年经历了南部锥体地区的危机,发展中国家于1982年经历了债务危机,墨西哥于1995年,亚洲国家于1997-1998年,俄国于1998年,巴西于1999年,以及阿根廷于2002年均爆发金融危机。[13]这种金融危机并不只限于发展中国家。危机不可避免的道理很简单。在资本可以跨国之间自由流动的条件下,金融资本可以利用地球上任何一国的汇率或利率的急剧变动来创造利润。当大量的资本同时涌向一国时,该国经济突然出现大量的需求,这就必然刺激供给的扩大。该国经济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同样的道理,当大量的资本同时从一国撤退时,该国经济的需求突然急剧减少,这就必然导致供给的萎缩。该国经济必然出现经济危机。虽然中国目前尚未开放资本账户,已经有数百亿美元的国际游资受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的影响进入中国。国内的经济学家已经在发出经济过热的警告。不难想象如果中国实现全面的金融自由化在西方国家一致要求人民币升值时将有多少国际游资进入中国。 不要以为金融危机只在发展中国家出现。事实上,在以金融扩张为标志的战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发达国家也不能幸免。虽然发达国家的危机与发展中国家的危机表现形式不同,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赌场资本主义在世界经济的头号强国美国和第二号强国日本参与制造了现代经济史上最大的两个经济泡沫。 日本的泡沫经济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已经出现两次。第一次是1972-1973年。第二次是八十年代后期。两次泡沫经济的出现有几点共同的特征。第一,在这两次泡沫中,日本企业都把庞大的资本用于股票市场上的金融投机。在1972年1月至11月之间,日本的企业,包括银行,生命保险公司,信托银行,在股票市场上投入了一万二千亿日元。这一年的1月,在东京股票交易所第一部上市的225家日本企业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为百分之十五点四一。到了十二月,这个回报率窜升到百分之二十八点二八,远远高于同时期世界主要股票市场平均投资回报率的百分之十三至十五。在1985年,东京股票交易所的日平均交易量为四点一四亿股。到了198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九点四六亿股。在1987年底,东京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股票总值已达三百四十六兆日元,与日本同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相同,比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股票总值多百分之三十。第二,在两个泡沫中,日本企业都卷入疯狂的土地投机。在1973年,日本企业在房地产投机中花掉了九兆日元。大东京圈的住宅用土地价格在1973年上涨百分之三十三点三,在1974年又上涨百分之三十四点七。根据1972年5月发表的一项调查,在前一百名日本最高年收入者中间,有九十五人的收入来自房地产投机。在八十年代后期的泡沫中,土地投机也成为重要手段。到1987年底,岛国日本的全部土地价值已经高达一千六百七十三兆日元,为同期美国全部土地价值的二点九倍。[14]中国经济能够在他国经济遭遇困境时不倒,恰恰是因为有一个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保护。 美国的泡沫则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的形式出现。商业周刊的首席经济学家麦克尔·曼德尔(Michael Mandel)在其2000年1月美国股市崩盘前夜出版的即将到来的互联网萧条一书中指出,新的金融制度是任何一次产业或科技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历史上至今已有三次金融革新与技术革新相结合而催生了令人目眩的经济发展。19世纪下半叶的铁路的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当时美国经济每年的产出只有130亿美元左右。而美国铁路的总投资就高达100亿美元。为了向这样巨大的项目融资,在纽约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股票债券市场,第一批经营债券业务的银团和第一批现资银行。现代的金融市场从全美各地和欧洲各国筹集到铁路建设需要的巨额资金。二十世纪初汽车制造业的诞生与发展离不开另一次金融革命。在二十年代里美国生产了3100万辆汽车。而当时全美国只有3000万个家庭。美国汽车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借力于消费者信贷制度的诞生和普及。在1930年,美国不仅百分之六十到七十五的汽车,而且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家具,百分之七十五的洗衣机,百分之六十五的吸尘器,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收音机是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售出的。九十年代后期的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革命与风险投资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过去,经济学家往往对风险投资不屑一顾。因为在1988年全美的风险投资只有50亿美元,而当年全美的研究开发投资总额高达1340亿美元。这种局面在九十年代为之——变。到了1999年美国的风险投资已高达480亿美元。而在2000年的第一季度,也就是美国股市的牛市即将结束时,风险投资已经达年平均900亿美元的水平。在2000年的第一季度,风险投资已经占美国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15]在历史上现代股票债券市场十分成功地为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如铁路,电力,供水,煤气,电话,以及其他大型产业融资。这些产业均有稳定的现金收入和可以用作抵押的实物资产。相反,银行与资本市场很难为从事技术革新的小公司融资,因为向这些完全没有过去经营纪录的创业公司融资的风险太大而它们成功的几率又太小。风险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为什么风险投资到了九十年代一显身手呢?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金融自由化的结果。 前边说过,浮动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金融投机的泛滥。在赌场资本主义的形态中,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获得最大的利润成为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则。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则为实践这个原则提供了绝好的机会。技术革命意味着相关的技术同时出现。 这些技术的商品化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因而有着极为广阔的新市场。这种前景使得投资风险成为次要的考虑。同时,技术革命带来的股市牛市又使得风险投资不仅取得高回报而且可以比较容易地从它们的投资中脱身。技术革命与金融革命结合的结果是即使经济成长加速也使经济危机加深。这就是美国经济在九十年代为什么空前繁荣而在二十一世纪初经历了已达四年之久的经济困境。 全球化的未来与中国的命运 主张中国与国际经济秩序全面接轨的人们可能乐观地认为全球化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金融领域采取浮动汇率与开放资本账户是中国早晚要走的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表明固定汇率的脆弱性。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是与国际接轨。一国的经济只有向国际市场全面开放并通过国际竞争的洗礼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况且,中国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里已经积累了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人民币已经在数个周边国家成为事实上的硬通货。中国也已经建立起强大的外汇储备。随着中国向世界工厂的地位迈进,人民币的国际地位肯定要进一步上升,早晚要成为世界上的主要货币之一。为了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的金融大国之一,人民币应该尽早向浮动汇率的方向发展。中国也应该尽早开放资本账户。 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是全球化过程是完全可以逆转的。事实上,在讨论资本主义长程运动的文献中有两种周期理论对我们理解全球化的未来走向有重要的启示。一个是美国社会学家吉瓦尼·阿里奇关于霸权周期的理论。阿里奇指出,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经济在每个霸权支撑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均经历了资本积累的周期。在每个周期里,当经历了一次主要的生产与贸易的扩张后,过度积累的资本以及国与国之间对流动资本的竞争均导致金融与财政的扩张。而金融与财政的扩张迟早会导致一场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全球规模的危机。在这种危机中,旧的霸权与它所支持的国际经济秩序垮台,新的霸权与它所支持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在资本主义史上,这种周期在荷兰霸权,英国霸权,以及战后的美国霸权下均出现过。[16]另一个是卡尔·普兰尼关于资本主义经济长程运动推动力的论述。受两个走向完全相反的力量推动。这两个力量一个是关于社会保护的努力,一个是关于释放市场力量的努力。十九世纪的释放市场力量的努力最后导致了1929-1931年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保护社会的努力则导致了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以及美国型新经济秩序(the New Deal)的兴起。[17]普兰尼的观点也可以用来分析战后资本主义的长程运动。从普兰尼的观点看来,七十年代初发生的变化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它代表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长程运动中由保护社会转向释放市场力量这一重要的转折。在这个新自由主义大旗下的保守主义革命中,各国政府纷纷实行自由化、私有化和缓和法规(deregulation)。这些政策导致了对发达国家的工资与就业的全球性挤压(slobal squeeze)。“[18]结果,经济不平等日益加剧,各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中国政府靠自己人为的政策为中国经济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 虽然这两种观点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正好构成了我们理解现阶段全球化过程对资本主义经济影响的互为表里的两个侧面。一方面,金融自由化使得资本可以跨国界地自由流动。 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流动成为可能,在利润原则的驱动下,发达国家的工资与就业必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下向压力。这两种趋势日益增强的相互作用必然带来世界经济结构的变动。而经济结构的变化又必然带来重大的政治后果。当然,有可能在全球化制造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之前发达国家的国内政治就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使全球化的过程缓和地逆转。例如,美国已经有几个州通过立法禁止公司把工作机会转移海外。但也可能人们仍然笃信全球化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一直到有一天全球化把我们推向一个危机的深渊,重复二十世纪前叶的历史。 我们无法断言目前发达国家面临的经济困境意味着国际经济秩序已经到了危机的前夜。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在以金融扩张为特征的战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中国际经济秩序中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导致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危机并出现全球化过程自身的逆转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这种局面下如果开放资本账户与实行浮动汇率等于是将各国在1929-1933年大萧条后建立起来的防范危机的安全机制完全撤掉。如果有一天危机真的到来,中国将深受其害。 也许有人认为中国的国情特殊,1997年许多亚洲国家都遭遇了金融危机,只有中国经济一枝独秀。在过去的几年里,发达国家都遭遇了经济困境。中国不是也没事儿吗?中国经济能够在他国经济遭遇困境时不倒,恰恰是因为有一个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保护。在关于亚洲金融危机的讨论中,中国由于没有开放资本账户而幸免于难几乎是国际上的共识。由于人民币与美元之间基本固定的汇率,中国的出口在万马齐喑时表现优越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实际上,不仅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与全球化紧密相关,而且整个中国的近现代史都离不开全球化两次大潮的影响。在几个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关键时点,全球化的潮涨潮落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了中国的走向。中国的近现代史有着明确的与他国历史经验的同时代性。始于十九世纪末终于二十世纪初的第一次全球化的大潮是在英国霸权的支撑下实现的。在那次全球化的大潮全面展开之前,霸权国英国的触角就已经通过两次鸦片战争伸到中国。1871-1913年期间的‘第一次全球化浪潮在亚洲的表现形式是西方列强打上门来要求通商。包括中国日本在内的亚洲国家面临的艰巨任务是如何改造远远不能适应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国内制度以回应西方国家的挑战。日本成功地进行了明治维新并加入了帝国主义的阵营。 中国则在数次改革的尝试中失败并在几次反侵略战争中成为战败国并失去巨大的利益。第一次全球化浪潮在1914年的逆转意味着赖以调整西方工业化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土崩瓦解。这导致西方列强之间争夺市场与原料的冲突日益加剧并以战争的形式来解决。 这种帝国主义性质的争夺直接导致了1919年的和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当第一次全球化的逆转将工业化国家一步步推向大萧条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美国新政式的自由主义成为人类社会回应资本主义制度性危机的三种不同形式。共产党在中国的胜利仍然代表着这三种选择之一。法西斯主义随着二战的结束而成为历史。在战后的头二十年里,其他两种选择仍然在互相竞争。这两种不同的回应全球化逆转的制度性选择到了七十年代都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当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秩序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开始出现问题时,社会主义国家也开始了脱计划经济的过程。中国在七十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是把握了全球化浪潮变化带来的机会。七十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标志着全球化由以生产与贸易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一阶段进入以金融与财政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二阶段。在全球化第二阶段中,发达国家先后实行了金融自由化。由金融自由化释放出来的流动资本是中国得以吸引外资的根本性前提。如果真的出现全球化的逆转,中国以今天与世界经济切合的程度不可能不受到重大影响。而在那天来临时,中国是否已经采用浮动汇率和开放了资本账户将对所受影响的程度有直接的决定性作用。 结论 在上次资本主义全球化逆转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开始在本国经济体制中建立各种风险防范机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和英国更是主导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固定汇率与限制资本自由流动大大的降低了金融风险。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战后资本主义全球化开始进入第二阶段。金融自由化加速了资本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流动。这种流动固然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机遇。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浮动汇率与资本跨国自由流动极大地刺激了金融投机。而这种投机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中国到目前为止之所以能够避免金融危机并维持不断的经济成长,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所谓的“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存在。换言之,中国政府靠自己人为的政策为中国经济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 如果中国在这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向发达国家的汇率政策看齐则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国际金融环境要发生重大的变化。中国必须准备承担与浮动汇率和限制资本流动相连的风险。(作者单位: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系) 政治经济学论文:全球视野下的国家与市场——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理论概述 摘 要:国际政治经济学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个新兴学科领域,它的研究焦点是全球范围内的国家与市场关系。本文以方法论为标准对西方主要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进行的归类与评介,评述了经验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现实主义霸权稳定理论、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和世界体系论以及历史主义下的考克斯与斯特兰奇的理论的内容和特点。 关键词:国际政治经济学;经验实证主义;历史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方法论 政治经济学(PoliticalEconomy)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其研究的对象是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即政治社会关系对经济的影响,以及经济运行与发展对社会政治的影响。 经济活动不仅在国内具有政治意义,经济活动一旦跨越国界也就有了国际政治甚至是全球政治的意义。跨国的经济活动要受到其他主权国家的政治结构以及由这种政治结构产生的经济体制的影响,因为它影响到其他主权国家内社会力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国际经济的运行和利益分配还影响国家间的实力对比和权力关系,这种实力对比对主权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权力位势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经济联系产生的权力关系限制了国家的自由性;反过来,国家间的权力关系也影响着世界经济运行体制和国际经济成果在国家间的分配(甚至包括国家内部的分配关系)。对这种国际间的政治经济现象的系统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PoliticalEconomy,IPE)研究的主要内容。如果更进一步的分析,世界经济对各国的影响,不仅局限于国家关系层面,它对各民族内部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民族国家原有的经济政治结构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也会产生强烈的抵触、融化作用,或排斥其影响,或对其进行“扬长避短”。这实质是一种世界政治经济现象。因此,近来人们把国际政治经济学又称为“全球政治经济学”(GlobalPoliticalEconomy,GPE)①。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兴起产生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上世纪60年代末起,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出现严重危机,国际货币危机频繁发生,世界经济出现停滞,保护主义再次在西方发达国家抬头;许多学者开始担忧,世界是否会再次出现类似20世纪30年代所发生的由于世界经济秩序混乱,各国为争夺市场,解决国内经济危机而出现的国际政治冲突。国际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再次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一些西方学者希望通过研究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关系,研究国际经济的新变化,研究世界经济史中由于经济危机导致的政治冲突等诸方面问题,为国际制度建设与国际秩序的变革寻求政治上的答案。这些研究符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原则,而且把研究的焦点放在了国际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上,是一种真正意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对于这些20世纪后期兴起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如果从认识论的角度来划分,它们大体可以分两类:经验实证主义/还原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与历史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② 一、经验实证主义方法论下的理论 经验实证主义在哲学中是指应用历史经验来证明假定与理论的正确性和精确性。在社会科学的任何领域内,假定与理论都需要从历史的经验中得到证明,都需要实证性的研究方法。然而,经验实证主义把历史的经验绝对化与教条化,并以此来推导和预测未来,把社会与历史的发展还原为一种旧的历史经验与经历。这种方法论下的理论往往带有一定宿命论和历史还原论的色彩。这种研究范式主要存在于西方主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当中,但一些具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这种方法。 西方主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体现在这两种理论上:霸权稳定理论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这两种理论首先各自把国际政治的一些假定运用于国际经济所依赖的政治关系的研究,然后运用西方现代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如公共选择理论、公共商品理论、博弈论来说明国际经济运行规律,以及国际经济对国际政治的影响。自由制度主义和霸权稳定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强调通过制度的设计和维护,国家仍可以维持经济合作以及政治合作;霸权稳定理论强调国际权力结构是决定国际经济合作是否导致政治冲突的关键。但这两种理论共同特点是都带有强烈的经验实证主义。 1 现实主义的霸权稳定理论 霸权稳定论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首先提出的,后来经过吉尔平、斯蒂芬·克拉斯纳等人的扩充与修改。③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一个开放和自由世界经济需要有一个居霸主或主宰地位的强国,霸权的衰落必然导致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的削弱与瓦解。这种理论把国际政治的假定作为国际经济的政治背景的研究基础,认为国际经济处于一种冲突的国际政治的环境之中,在这种环境下,要建立和维持一个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体制,必须有一个信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霸权国存在。 霸权稳定论的作者的依据是现代经济学中的“公共/集体商品”理论。所谓“公共/集体商品”就是一种人人都可以消费的商品,而且一个消费时不影响其他潜在的消费者消费。但由于人人都可以消费这种商品而无需付费,这种商品往往供应不足,除非经济利益促使某个经济主体愿意为这种商品承担较大份额的费用,或者某个机构(如政府部门)迫使消费者为这种商品付费。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这个机构就是霸权国家。 霸权稳定论认为,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体制(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和稳定的国际货币体制)就是一种公共商品。用克拉斯纳的话来说,它是在“特定的问题领域内,经济行为体的期望所共同关注的那些原则、规章条例和决策程序”④。霸权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影响力建立这种国际经济体制,以确定各国的行为规范,防止欺诈和损人利己,分摊成本,抑制经济民族主义,从而达到限制冲突,维持秩序的目的。霸权国建立维持这种体制的力量在于具有强大的军事、经济实力和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感召力。但是,霸权稳定论者相信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的扩散财富的功能,或者说是经济发展的后来者利用后发优势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的功能,加之利用“公共商品”免费搭车的特点获得更快发展,从而改变了原来的国际权力分配的格局。霸权国的实力衰落使得霸权国不再愿意维护这种“公共商品”,出于国际政治的现实考虑(运用了现实主义的假定)而采用经济民族主义的保护政策以保护自己的权力地位。因此,国际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受到削弱,直至最终瓦解。国际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的瓦解又导致各国间争夺财富的政治冲突,甚至战争。 霸权稳定论者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就是这种必然的霸权稳定与衰落的循环往复,不论技术水平的发展如何、核武器是否存在以及相互依存关系的强弱都不会改变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这种特点。因此,这种理论具有一种宿命论的成分。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对19世纪以来英国霸权兴衰的经验基础上的,并且结合美国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历加以实证。不论是政治现实主义的各种假定,还是“公共商品”中的各种假定都充斥着经验实证主义的色彩。 2 自由制度主义理论 罗伯特·基欧汉是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首创者也是这一理论最有影响的学者。在1984年出版的《霸权之后》一书中,基欧汉首次较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制度主义的思想。基欧汉认为,国际制度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体制是一个处于国际权力关系与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中间变量或干预变量,它可以由霸权国建立,但是一旦建立它便可以形成自己独立的功能,即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有效运作,减少动荡,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防止市场失灵和欺诈,因为国际体制中的规范、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的行为施加影响,另外,国际体制的存在可以使国家从中预见到自己的利益实现的可能性和其他国家行为的可能性。基欧汉强调,即使国家是一个自私的自我利益的追求者,在一个无政府的世界中,即使没有霸权的存在,由于国际体制的存在,它们也能进行合作。因为相比较一个没有国际体制的秩序而言,尽管国际体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与缺陷,却仍能相对促进国家利益。⑤ 基欧汉在他的理论中没有排斥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假定,如无政府的国际结构、国家是国际主要行为体、理性行为体。但是,基欧汉同时对其中的国家利益与理性的假定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强调国家利益应是具体的,如财富的绝对增加,淡化了国家生存欲望的重要性,而更加强调相互依存对国家利益实现的作用;认为理性不应该是现实主义对利益的绝对追求,而是一种既定条件下的相对满足。他认为,如果一个国际体制下具有促进各国福利的功能(增加绝对收益),国家可以通过理性的比较选择合作。因为没有体制的世界经济可能充斥着更大的不确定、动荡和欺诈,建立新的体制可能成本过大等等不利因素。 基欧汉的这种理论后来又得到其他一些学者的支持与补充,如阿瑟·斯坦、查尔斯·利普森、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海伦·米尔纳、当肯·斯奈德等人。⑥ 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基本也是与现实主义的霸权理论的方法一致的,坚持了现实主义的主要假定基础上,强调的是固定不变的人性、不变的思维理性,所选取的历史资料也是历史时期的某个片段,如战后世界经济的一个领域或阶段,如货币领域和能源领域;并且把这种经验绝对化,作为预测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准绳,认为国际体制在人们的这种工具理性的学习与选择下仍然会继续延续与发展下去。因此,它同霸权稳定理论一样,在方法论仍是一种经验实证主义的。但在历史观上它却有某种进化主义色彩。但这种进化主义依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基础,认为理性的人通过利弊比较(或者说工具性学习)可以创造和维持一种促进合作的国际体制,只要这种体制可以促进各国的福利(或安全),对所有人/国家都有利。这种进化主义带有一种功能主义的色彩,以结果来解释原因,仍然带有强烈的“后此谬误”(theposthocfallacy)的特征。⑦但这种进化主义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还原论,因为它的进化动因仍可以归结为一种不变的固定人性上。 3 世界体系论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是世界体系论最系统、最有影响的阐述者。他于1974年出版的《现代世界体系》和《世界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未来的灭亡》是其世界体系理论经典的代表作品。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认为,作为一种世界体系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16、17世纪自西北欧出现以来,逐步扩展到全球范围,在这一过程中一直呈现出一种周期性的发展模式,尽管出现过霸权国家兴衰(如荷兰、英国、美国)和经济中心地理变化(从原来只限西北欧转向了包括北美、日本在内的北半球),但其内在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即这种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的生产分工体系(中心与外围)、均势的国家体系和意识形态是维持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 沃勒斯坦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就是一种整体上(世界性的)有效的分工方式。核心生产者提供工业品,它的优势在生产中以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低成本,外围生产者提供原材料,它的优势是强迫劳动的低成本。在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中,多边的国际政治均势体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上并构成支持资本主义世界生产关系的基本政治结构。在世界经济的中心地区国家和准边缘国家以及准外围国家都在从世界经济中谋求积累。这就形成了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竞争。各类国家在世界经济中获取经济剩余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军事实力和在世界竞争市场有效竞争的能力。通过这种市场交换与政治强制,核心国家比边缘国家从世界经济中获取了更大的经济积累,并决定了各类国家在世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地位,即中心与依附的关系。另外,多边的均势体系使得无一核心国家能以一个世界帝国形式独占世界经济的剩余利润。因为中心国家之间(也包括各类国家之间)存在着为积累的争夺,它们力图通过各种政治经济的战略使自己成为利润最大化的地区,促进资本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流动,这既为技术的全球扩散提供了新的机会,也防止了某一国家在政治上控制世界经济,并从中获取垄断性的积累。这样,中心国家间的均势努力阻止了单一国家利用压倒优势的政治权威(世界帝国)来改变世界资本主义原有的生产和交换方式,这又维持和发展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在沃勒斯坦看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还产生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不仅为不公正的资本主义辩护,而且塑造了这一体系内所有人的思维,维护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因此,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由于经济分工、政治统治和文化影响功能不断得到了维护与发展。⑧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尽管运用了历史唯物论来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但他的方法论中仍然存在着经验实证主义的成分。因为他把16、17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结构绝对化了,并且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来否定资本主义内在变化的可能性。这使人在其理论中看到这样一种逻辑:16、17世纪建立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尽管其中存在着巨大的矛盾,但一直在自我维护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这一体系内的社会主义运动无法撼动这一体系,反而客观上起加强这一体系的作用;资本主义体系最终的灭亡只有等到它发展到最成熟时,其内在矛盾积累到最大时,由于突然的危机被一种“历史的社会主义”取代。沃勒斯坦也谈历史的发展,但他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认识却是一种经验主义永恒论,认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自16、17世纪以后的变化、发展都是一种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最初形态的还原,因而过分地关注维护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因素。另外,沃勒斯坦对资本主义最终被社会主义取代的分析具有宿命的色彩,缺乏对人在创造世界中的主体性的分析。 二、历史主义方法论下的理论 历史主义方法论强调对事物、事件、现象的研究应根据其产生的历史条件,从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进行辩证地考查,历史的变化与发展不是一种还原式的历史循环,而是一种发展的进化论。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反对用抽象死板的公式或者固定不变的因素(如不变的人性和固定的社会结构)来研究社会事物与现象,强调历史发展的不可逆转性和继承性。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分析社会时更多的是注重历时性的(di achronic)因素,而不是像经验实证主义那样专注于共时性(synchronic)的因素。这种方法论在本体论上强调人是社会本体的塑造者,人对社会本体的塑造是历史的具体的。这种理论一般对历史的发展怀有某种不可知论的成分。认为,历史是人的实践的具体产物,历史发展有趋势性,但历史发展的具体结果需要由后人的具体实践来创造,前人无法事先预见。在西方国际经济学中,罗伯特·考克斯(RobertW Cox)的理论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历史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他的《生产、权力与世界秩序》是这一方法论下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作。与考克斯同一流派的还有斯蒂芬·基尔(StephenGill)和戴维·劳(DavidLaw),基尔与劳所写的《全球政治经济学》(JohnHopkinsUniversityPress1988)也是这一方法论的著作。另外,英国学者苏珊·斯特兰奇(SusanStrange)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这种方法论特征。 1 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主要建立在这样的论述上:不同的国际生产组织形式塑造了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这种社会生产关系体现着一定的社会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不仅塑造了不同的国家形态、国家利益,也塑造了不同的世界秩序;但同时,也产生着经济、政治与社会矛盾,人通过反思这些矛盾,创造着新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 具体地说,考克斯提出影响人的行为三种力量是:物质能力、意识和制度;这三种力量构成的历史结构决定着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在某种历史结构下,“生产组织的变化产生了新的社会力量,它们反过来影响国家结构的变化;国家结构的整体性变化改变了世界秩序的矛盾;”特定的霸权世界秩序又可以影响国家的形态,国家形态的变化影响国内的生产组织的变化。⑨考克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法,认为生产组织形式是社会力量(阶级)产生的基础,也是其他一些人类活动的基础;生产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着国家的社会基础;国家形式是由社会生产关系有机决定的,是社会生产关系形成的特定“历史集团”的产物;但国家的形态还受制于世界秩序。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后,国家的生产是与世界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的社会生产关系处于世界性的等级式社会生产关系之中,国家的形态也受世界秩序的影响。这样,国家的形态处于国内外社会生产关系的双重历史的、具体的建构之下。这样,国家的利益和对外行为就被历史具体地塑造了。这种塑造的基础仍是特定的生产组织方式。世界秩序根据考克斯的界定是世界经济与国际政治体系。霸权的世界秩序是霸权国(如历史上的英国与美国)把本国的生产组织形式推广到世界,得到世界的认同的产物,也是其他国家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国家这个中介)效法与服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状态。非霸权世界秩序是各大国为使自己的生产组织形式成为世界主要形式进行竞争的秩序(两战期间的世界秩序)。因此,世界秩序从根本上说,也是生产组织形式的产物,是生产组织形式产生的权力的产物。⑩ 这种世界政治经济的分析是实践本体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研究中的具体体现。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都是人实践的产物,不存在外在的给定性。物质力量、意识与制度是决定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的历史框架,这三种因素都是在人实践过程中变化的。变化的动力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矛盾。这种矛盾最终会导致生产、国家和世界秩序的变化。在考克斯看来,霸权秩序只是这种社会永恒发展下的暂时的社会平衡,它的社会交往模式和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能被固定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平衡会逐步打破。各阶级会从矛盾与冲突中进行反思,创造出新制度(社会运行规则)。这又会导致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的新变化。这种反思不是工具理性的思维,而是一种建立在批判基础上的创造性心智活动。有机知识分子的主观创造是一切社会变革的前提。通过有机知识分子的主观创造(思想)来教育大众形成一种普遍主观共识是建构新的历史结构的基础。这里,考克斯继承了葛兰西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强调社会的变革不仅仅是经济矛盾下的产物,物质关系的变化并不能导致社会秩序的变化,只有对人的主观进行教化,改变人的主观,形成一种集体的共同意识,才可能促进社会的变革。但这种变革不是宿命性,存在着多种可能性。 这样,考克斯没有用一种抽象不变的人性和结构来解释世界政治经济关系,更重要的是他关注世界的变化以及变化的动因,关注历史在过去是如何变化,并通过分析历史是如何变化的来观察未来的变化。并且他对这种变化的分析不带宿命论和目的论的成份,而是强调历史变化的多种可能性,强调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方向在于人的主观努力。 2 斯特兰奇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英国学者斯特兰奇建立了一种结构性权力框架的模式对市场与国家互动关系进行分析。她指出:结构性权力决定着世界经济(生产、交换与分配)如何运行,而且在这种结构性权力下的世界经济内在地体现着某种政治———“财富、秩序、自由和正义”四种价值的分配和“风险与收益”的分配,从而在世界经济运行中“谁得到什么、如何得到”之类的政治问题有了结果。即权力结构决定着世界经济,经济体制中体现出政治。 斯特兰奇认为,决定经济体制的是权力,权力决定了各种国内和国际的经济体制中四大价值观的不同分配比例;权力决定市场运行和环境。但她强调,决定经济体制的价值分配与成本、收益、机会和风险的分配的权力是一种结构性权力。这种结构性权力构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结构的权力,是决定办事方法的权力,建构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人民、国家与企业关系框架的权力。结构性权力是通过对安全控制,对生产的控制,对信念的控制和对知识、信仰与思想的控制而获得。斯特兰奇把这四个文献产生出来的权力综合成决定国际经济的结构性权力。 从对结构性权力构成的四个基础的分析看,斯特兰奇强调这四种结构是相互依赖的,彼此互为基础(彼此并列,没有一个处于优先的地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才构成了结构性权力。 斯特兰奇的这种结构性权力分析框架充满着实践本体论的色彩。在斯特兰奇的理论中,正是掌握结构性权力的主体(人、阶级、或国家),把自己的利益诉求转化为一种制度安排,形成了一种经济体制,从而决定市场的成本、风险的分配,决定市场运作过程中各种价值的分配。因为结构性权力的主体可以通过强制的力量来维持稳定,可以通过控制生产的权力来决定生产的组织与分配,可以通过控制着信贷的创造与发放来抵制或促进经济的发展,可以通过思想与知识控制和传播加强强制力量,决定如何生产、生产什么,加强金融权力,诱导人们去认同现存的制度安排。因此,她眼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安排是人实践的产物。 建立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下的斯特兰奇理论有历史主义色彩。因为结构性权力主体历史、具体地塑造的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或者说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是由社会历史地、具体地建构,而不是可以还原的。但由于斯特兰奇没有深入探究四种结构之间内在的相互关系,尽管她也强调国际关系理论应该关注国际体系的变化,这导致她的理论没有对国际体系变化的动因进行深入的解释。虽然在后来斯特兰奇把国家、市场和技术视为结构性权力变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变化的三个决定因素, 但同样也没有深入分析国家形态、市场和技术是怎样变化与发展的,以及什么是动因促使它们的变化与发展,而只是说明了这三个因素如何共同影响与决定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与知识结构的变化。这一点使得斯特兰奇理论中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带有瑕疵。有人甚至把斯特兰奇的理论说成是“似乎假设了一种社会永恒运动,但没有找到向前推动的驱动力”的理论。 这一点上斯特兰奇的理论不如考克斯的理论具有彻底的历史主义性和实践本体的特点。 三、结 语 以上以方法论标准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理论进行了概述,但这里必须强调,经验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在上述西方现代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的著作中并不是完全排他的,有些学者如吉尔平和斯特兰奇强调他/她的理论是用一种折中的方法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或其中的一些问题。这说明,他们都认识到用某一种方法论来研究国际/全球政治经济关系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它们只能适用于各自不同的目的,都希望用两种方法论彼此互补与折中,来更深入地研究国际/全球政治经济关系。斯特兰奇就说,“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规范性、描述性的研究方法与思考性、分析性的研究方法之间,无所谓正确与谬误之分”。“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如同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研究一样,可以兼容这两种方法”。 的确,在吉尔平这样的现实主义霸权稳定理论中也能发现一些历史主义的影子,在考克斯和斯特兰奇的理论中也能找到经验实证的成分,只是他们的理论在整体上更典型地体现出经验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而已。 政治经济学论文:试析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马克思主义观点 【关 键 词】帝国主义理论/马克思/特殊性和普遍性/国际经济问题 【 正 文】 一、帝国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观点吗? 国际政治经济学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兴起,“这次更多的是关 心作为整体的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完全是亚当·斯密当年的某个国家的经济进步。”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这次兴起,克服了国际政治学和国际经济学的分离倾向,也超越 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局限于一国之内的研究模式。这些研究见于理查德·库柏的《相互依 存的经济学》(1968)、金德尔伯格的《权力与政治:国际政治的经济学和国际经济的政 治学》(1970)、苏珊·斯特兰奇的《相互忽视的国际经济学和国际关系》(1970)等著作 中。在所有这些研究中,罗伯特·吉尔平是将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结合起来研究的 典型代表和集大成者。 凡是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学者,都不能忽视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20世纪60年代兴 起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者也不例外,而且把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在国 际政治经济学上的普遍观点。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先生就是这样分析的。 他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中存在重商主义(或民族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种观点 。他对其中马克思主义观点的阐述,主要见于《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1975)和《美国 权力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政治经济学》(1981)中。 在《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中,吉尔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观点做 了综合评述。他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被三条不可抗拒的规律所支配,“第一 个规律,即不平衡规律,是对萨伊定律的一个否定。第二条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条 规律。……这是一条资本集中(或积累)规律。”“资本主义的第三条规律是利润率下降 规律。”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只限于西欧,是一种封闭经济。然而1870-1914年,“ 资本主义已逐渐变成一种活跃的技术性的向全球扩展的开放系统。”在尼·布哈林的《 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启发下,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作家列宁认为,“资本主义通过海外 帝国主义扩张,已逃避了其三条基本运动规律的制约。……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的确在使 世界向前发展,但这种发展是不稳定的。每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速度也不一样,各个 国家的实力发展不均衡最终将导致帝国主义战争以及国际政治动乱。”作者提出了马克 思在这个问题上与列宁的分歧,“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资本主义衰落的原因 是经济性的;资本主义将由于经济因素而导致灭亡,因为无产阶级会不甘贫困而起来反 抗。马克思进而还指出了这出戏的主角是社会各阶级。但是,列宁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换成了一种政治的批判,实际上的主角已经变成了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的竞争性的重 商主义民族国家。”吉尔平认为,“由于布尔什维主义在苏联的胜利,列宁关于资本主 义的帝国主义阶段理论尽管受到马克思主义其他继承人的不断挑战,终于成为国际政治 经济学中马克思主义的正统理论。”据此,吉尔平把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作为马克 思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一般观点。 在《美国权力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中,吉尔平认为,“动力学 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心;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变革理论。它强调了关于生 产方式变化以及其对既定阶级冲突的影响朝向不平衡发展的趋势。当这些趋势不能被容 纳时,社会政治体制便通过巨变而打破。战争与革命被作为经济过程的一个构成部分。 ”“第二种观点——马克思主义者和重商主义者共同持有的——认为每一个相互依赖的 国际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帝国主义的或等级制的体系。这种帝国或垄断的权力组织商业 、货币和投资关系以促进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吉尔平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观点的评述可以概括为:国际关系过程中,经济因 素是国际关系的动力源泉,它决定政治发展;这种理论在马克思那里体现为,经济生活 中的各个阶级推动了社会变革的实现;这种理论在列宁那里体现为,国际关系中的各个 民族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斗争导致国际战争,这种战争又成为国内社会变革的导火索和 推动力。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把国际关系看作一种“帝国主义的或者等级制的体 系”。 显然,吉尔平侧重强调“战争与革命”在经济过程中的作用,这与其对国际经济活动 的政治框架的强调是一致的。他是把马克思主义放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大 发展的特定背景中理解,并且侧重分析短期内国际关系的演变及其决定因素,从而把帝 国主义理论这一特殊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一贯的和主要的观点。吉尔平认为,“随着资 本主义性质的演变及其他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主义也一直在发展着。”不幸的是, 吉尔平背离了自己的这句话。实际上,这种理解广泛存在于西文学者甚至马克思主义学 者中。我们不禁要问,帝国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观点吗? 二、帝国主义理论的特殊性和马克思观点的普遍性 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认为,国际经济活动是国内利润率下降的结果,它具体表现为各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争夺殖民地的斗争,这种斗争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内阶级斗 争的导火索,从而导致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时也造成了殖民地国家的民族独立 运动。然而,帝国主义理论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特例,不可能有力地解释成为世界主 流的和平与发展趋势。 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是对二十世纪初国际垄断资本及其代表发达国家政府国际行为进 行分析的结果。这个时期的资本及其政治表现具有特殊性。由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不平 衡规律(必须指出,在任何生产方式下都存在这个规律,而不仅仅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 式下。)引起了国际秩序的混乱,伴随着发达国家政府的世界扩张,资本开始进行全球 掠夺,这样就产生了列宁提到的帝国主义现象。当然,这并非排除了资本对帝国主义行 为的责任,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不会改变,但是却会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制约和促 进。在国际秩序相对稳定的时期,列宁所指出的帝国主义现象相对隐蔽和微弱,而且各 发达国家政府会在斗争中学会如何保护共同利益,这就是不要在帝国主义行为中共同灭 亡。因此就很难普遍发生列宁所谓的无产阶级利用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进行革命的现象 。而且,战后的福利国家实践更是破坏了列宁的假设。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是最具普遍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现在所谓的“不要顽固 不化”,所谓的“进行不受原始理论束缚的创新”,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过时 了”等等观点,都是在否认回到马克思原始思想的必要性。与此相应,这些观点的鼓吹 者们根本不屑于去寻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始思想;根据这种忽视理论根源的作法,我 们称这些鼓吹者为者。可悲之处正在于此,这些者们一方面 根本不知道马克思主义的原始思想为何物,另一方面却在极力否认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 原始思想去考察的必要性。正如查尔斯·巴罗奈(Charles A.Barone)指出的,“20世纪 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并没有充分接触马克思的著作。”无论是否马克思主义者,对于 自己根本没有理解的东西极力否认对其进行理解的必要性,这种作法是荒唐的。所以, 对马克思主义普遍意义的追寻迫使我们必须从马克思那里寻求起点。 吉尔平在谈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很少论述国际经济问题时,列举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 》中的观点。显然,吉尔平没有读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写成的《共产党宣言》,或者 读过但忽略了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所以才导致他仅仅把恩格斯对德国统一市场形成原 因的分析作为他们对国际经济问题的看法。即便吉尔平后来提到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并 将其与马克思的理论相比较时,也仅仅是指出马克思观点中阶级力量被列宁观点中国家 力量代替的事实,并没有提到《共产党宣言》所表达的国际经济发展理论。马克思和恩 格斯生活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从西欧发展到西欧以外世界的过 渡阶段。历史时代这种过渡性质并没有阻碍马克思对未来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 然而马克思兴趣的焦点限制了其对这个方面的深入探讨。《共产党宣言》的内容明显体 现了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该书中只是在论述资产阶级问题的时候略带了资本主义 全球扩张的趋势。这是马克思对国际经济问题的最早和较为详细的论述,虽然他在《资 本论》写作计划中提到了“国际经济”问题,但是由于他的兴趣焦点在工人阶级的地位 以及为改变这种地位而进行的斗争方面,加之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他对于国际经济问题 的论述就只能成为一个未实现的计划。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 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 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由于一 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 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顽强的仇外 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 ;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 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此外,马克思还在《资本论》中写道,“问题本身并不 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 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 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这些观点与其《德意志意识形 态》中体现的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的唯物主 义观点是一致的,前者只不过是后者一般观点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所以,我认为这里 的观点代表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经济问题的原始观点,这里的观点应该作为具有普遍 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经济问题观点。 今天看来,虽然不大可能出现考茨基所谓的超帝国主义,然而随着发达国家以及发展 中国家政府之间协调意识的增强和协调能力的提高,避免列宁提到的帝国主义战争以及 利用帝国主义战争进行的国内革命是可能的。欧洲联盟(EU)、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等国际经济区域性经济政治合作组织的兴起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这些组织内部也会出现 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也许今后仍会出现由于贸易保护主义而发生的国际经济争端以及 由此而来的国际政治争端,但目前国际经济自由化的趋势却是走着一条相反的路。 三、经济全球化中马克思观点的启发 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已经得到大量关注和认可。经济全球化是 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现象,对此同样存在经济自由主义、经济民族主义和重商主义三 种观点,显然经济自由主义占上风。这不仅体现在学术研究领域,而且体现在发达国家 和发展中国家政府制定政策过程中。“进入90年代以后,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政策自由化 进程进一步加快。从1991—1994年,在全球所发生的373个与国际直接投资有关的国家 法律与规定变化中,有368个即占98.7%的变化朝着更加自由化的方向发展。”[9]这种 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今的国际经济秩序是由发达国家主宰的,国际经济在贸易、投 资和金融等方面的自由化是符合发达国家经济利益的。发达国家的学者为本国政策辩护 ,这些经济理论通过发展中国家学者的学习和传播在发展中国家扎根成长。 这里一个颇为严肃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学者和政府对崇尚经济自由化的本文主流经 济学及其相应政策的盲目崇拜,可能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在墨西哥1995年、阿根 廷2001年金融危机中已有前车之鉴。所以,根据本国利益研究国际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 而不盲从发达国家的经济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重要。 马克思关于国际经济问题的观点包括:价值的创造、分配和转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价值的创造过程以及价值在工人、 企业家、资本家、地主等之间的分配过程;这种价值创造和分配都是在一种封闭经济中 进行的。至于国际范围的价值创造和转移,马克思没有来得及研究,二十世纪的A.伊曼 纽尔、安德烈·冈德·弗兰克、保罗·斯威齐和保罗·巴兰等深入研究了这个问题,结 论认为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确存在着价值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的情况,但这些 研究并没有否认发展中国家也从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一定利益。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问题,马克思的观点不再赘述。二十世纪出现了一种“进化论马克 思主义”,以拉克劳(E.laclau)、J.泰勒(John G.taylor)和P.雷(Pierre-Phlippe Ray )等为代表,力图回复经典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进化论为 依据,认为“任何社会的发展都必须经过资本主义阶段”。应该说,这种分析的某些方 面是符合马克思原始思想的。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认为,“马克思是最勇敢的预言家,他所预见的大部分 事情得到证实,但是他肯定没有料到,在《共产党宣言》发表125年以后,资本主义从 来没有象今天这样繁荣,他也不曾料到社会主义革命会在最不发达的国家获得成功。” [10]事实上,这些情况在今天看来正好印证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预言。尤其 是东欧巨变和苏联解体带给人们的思考,在生产力没有充分发展以前,必须在一定范围 内借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新社会的出现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中 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尤其是通过加入WTO而进一步加入国际经济循环的举措,都体现了 借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实际上,马克思对国际经济问题的这种观点 并没有否认经济自由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球扩张的观点,而是根据技术决定论 肯定了这种观点。问题在于,马克思不认为这种状况是人类最完美的经济形式,而仅仅 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但是经济自由主义却认为这种经济状况是人类的最完美 的经济形式。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历史背景下,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马克思的国际经济问题的观 点:第一,全球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第二,在发展中国家和 发达国家之间发生了有利于后者的价值转移。第三,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市场等途径 可以接受并改造发达国家的生产方式为己所用,从而推进本国现代化进程。 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的分工提高效率的理论,只是侧重于国内一般分析。在国际 经济理论方面,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要素禀赋理论,把分工理论推广到国际经济活动中 。二战以来,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的发展对世界经济的推动作用证明了这些论断的正 确性。 然而,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总量增加的促进作用,不能掩盖其对商品价值在国家之 间转移的推动作用。根据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很容易推出西文跨国公司在发展 中国家投资生产的原因。这些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以更高的价格出售 ,其销售收入除了补偿劳动力价值以外,可以有更多的剩余价值。国际贸易中,发达国 家力图压低发展中国家农副产品和矿产品等初级产品的价格,而极力抬高本国工业制成 品的价格,以此盘剥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借以在国际市场上实现价值的重新分配和转 移。 如果说上述两点都是发达国家从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利最大的话,那么经济全球化对发 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推动则使得发展中国家从中获得了长远利益,虽然也伴随着某种 社会痛苦。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新的技术和需求,同时也带来了资 本主义生产方式,促进了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企业在国际金融 市场上的主导地位,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有时非常困难。尽管如此,发达国家 的学者和政府还是对此抱有一定担心,他们担心跨国公司把本国的先进科技扩散到发展 中国家,从而失运河相对于这些国家的技术优势。(Robert Gilpin,1975)同时,在这 些发展中国家内部,如何分配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创造的更多的价 值,也成为一个问题。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原有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权力结构 的存在,价值分配有利于强者和富者,社会贫富悬殊日益严重,特权消费社会和广大贫 困阶层并存,或者是政权当局不能有效推进现代化,或者是出现严重的社会动乱。 琼·罗宾逊(J.Robinson)说:“世界情况在开始好转以前肯定还要恶化下去。”[11] 我们也可以说,世界情况在恶化下去的时候,就在酝酿着好转的动力。所以,在当代经 济全球化背景下理解马克思对国际经济问题的观点,必须抱着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 政治经济学论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兼评现代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定义 【内容提要】政治经济学涉及的对象是物质生产。在马克思已经严格区分了物质生产一般和物质生产所采取的特殊社会形式的今天,重新混淆二者,把生产关系淹没在生产力合理组织中,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今天应主要放在生产一般和社会市场经济一般上,那在理论上就是一种倒退了。要讲“选择”,必须包括两个方面的选择,即资源在不同人们之间的分配和资源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配置,二者缺一不可。 【关 键 词】物质生产/生产力/生产关系/选择 【 正 文 】 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发展社会生产力被提到了工作的首位,与此相联系的,掌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对生产力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 但发展生产力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是单纯的运行问题。因为物质生产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生产力和一般市场经济都只能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下发展和运行,离开一定的生产关系,物质生产就不会发生,生产力只有在适应它的性质的生产关系下才能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强调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就是希望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阐述的许多重大经济理论,都属于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和改革方面的问题。譬如,国有经济、公有制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内部管理者、科学技术人员与直接生产者的关系,还有部门、行业之间,三种产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分配关系,等等,都是重要的生产关系。 显然,必须有一门独立的学科来研究这些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以更自觉地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这门学科就是政治经济学。 一、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 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与其他学科相区别的,首先就在于它研究的对象是物质生产。但是在研究物质生产的内容和目的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就发生了分歧。马克思认为生产总是社会的生产,离开社会的单个人的生产是不可能存在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却把单个孤立的猎人和渔夫作为出发点,这是不符合真实的历史实际的,只能是一种虚构,是鲁滨逊一类的故事。 因此,说到生产,总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人类社会是经历了极不相同的发展阶段的,有奴隶社会生产、封建社会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所以,我们所要研究的物质生产只能是某一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不处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抽象的生产一般,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写道:“我要在本书研究的,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这里明确表明他不是研究物质生产一般的自然规律,而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规律。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特点恰恰是把生产看作是与历史无关的永恒的自然规律,混淆生产一般同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实际上他们是在生产一般的掩盖下,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乘机作为一般自然规律偷偷地塞进来,引导人们把资本主义看作是绝对合理的、永恒的。在这里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界限。 二、政治经济学怎样研究物质生产 正确理解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必须对物质生产有正确的认识。物质生产必须包含两个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是指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者、劳动资料诸要素的总体,以及这些要素的结合方式,后者马克思把它称作生产方式或生产技术方式,这里包括劳动者之间的联合方式,对生产过程的组织和管理方式,以及科学和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上,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它对生产的发展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生产力的扩大现在都是从 科学技术的创新开始的。生产力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 生产关系是指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它包括三个方面: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生产成果的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生产关系反映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讲物质生产必然包含着物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两个方面。 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来看,生产力一般表现为起主要的决定作用,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同时,在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我们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时候,其深层的意思就是说没有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的变革,生产力已经不可能向前发展。这说明生产力的发展是丝毫也离不开生产关系的作用的。 在物质生产中,社会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技术方式变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也不会有新的生产方式的变革。例如,在15世纪到16世纪期间,出现了协作、工场手工业,以后发展为机器大工业等这些新生产技术方式,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新的生产方式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才能产生和发展。事情是很明显的,如果不扫除封建制度的障碍,不使广大农民摆脱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不使广大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破产,成为无产者,不把货币和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大规模的社会化的劳动方式是建立不起来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当作一个统一体来把握,探索二者的相互推动关系,才能科学地揭示物质生产和整个经济的运动和发展规律。 马克思极为重视生产力特别是生产工具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把它看成是“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可是在讲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时,马克思反对把政治经济学变为研究物质生产一般的学问,他一再强调政治经济学不是技术学、工艺学,而是研究生产所采取的社会形式,即社会生产关系的科学。他对生产力、生产(技术)方式的研究,只限于在说明它怎样影响着生产关系的变化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对它发生怎样的影响时,才引入考察的范围。 马克思极端厌烦那些脱离特殊的社会形式而只对物质生产一般作抽象论述的庸俗经济学者们。马克思为此批判一位俄国经济学家说:“因为施托尔希不是历史地考察物质生产本身,他把物质生产当作一般的物质财富的生产来考察,而不是当作这种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地发展的和特殊的形式来考察,所以他就失去了理解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2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事情正是这样。如果不能在思维中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技术方式区分开来,不能从物质生产中剥离出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就不能真正理解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就不可能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当然更谈不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马克思已经极严格地区分了物质生产一般和物质生产所采取的特殊社会形式的今天,重新混淆二者,把生产关系淹没在生产力合理组织中,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今天应主要放在生产一般和社会市场经济一般上,那在理论上就是一种倒退了。 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关系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开辟了揭示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新天地,使人们有可能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有在与生产力的紧密联系中对社会生产关系的深刻研究,才能揭示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和它的经济运动规律,这当然有助于人类自觉地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如果更多的人掌握了这一科学思想,必将大大加快社会的进步,使全人类受益。恩格斯曾说过,马克思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人类历史因他的存在而缩短了。这一评价得到历史的印证,也得到了全世界无偏见的学术界的认可。在本世纪末的1999年,英国广播公司(BBC)于9月举行了一次网上选举“千年”最伟大思想家的投票活动,马克思列在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等之前,高居榜首,被选为千年最伟大的思想家。 三、资产阶级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由英国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奠定基础的。他们把政治经济学看作是研究如何增进国民财富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凡是影响和破坏国民财富增长和生产发展的,他们都反对,凡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力增长的,他们都勇敢地加以维护。他们确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最能推动财富增长的。 由于他们生活的时期还属于阶级斗争尚不发展的时期,这时还允许这些资产阶级的代表无顾忌地科学地涉及资本主义社会各方面经济关系并进行客观研究。他们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出各个阶级之间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马克思指出:“它的最后的伟大的代表李嘉图,终于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利润和地租的对立当作他的研究的出发点,因为他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6页。) 随后一个时期,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夺得统治地位,阶级斗争也采取日益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具有威胁的性质。这时要求资产阶级客观地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动和发展已不可能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就敲响了。问题已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一直发展到只偏重于在不危及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如何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效率的提高以获得最大的利润。 这样,政治经济学从斯密、李嘉图以来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着,一是马克思恩格斯,他们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古典学派的科学方面,即劳动价值理论和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的内部结构的深入研究,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指出了它的发展趋势和历史局限性。二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开始,经过马歇尔、凯恩斯到当代的萨缪尔森,是研究财富生产一般的自然规律和现代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穆勒1848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是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走向庸俗化和教科书化的时期的标志。因为这个时期资产阶级与工人队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本主义经济虽尚未爆发重大危机,但社会问题已相当严重,批判资本主义弊病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也相当流行了。穆勒为维护资本主义的利益,企图把这两种对立的利益加以调和。 穆勒首次按照生产、分配、交换这样的顺序安排政治经济学的体系。它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把斯密和李嘉图开创的研究社会生产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转为研究物质生产一般,把生产关系撇开了,把生产看作是决定于一般的自然规律,与社会形式无关。他把生产与分配割裂开来,认为生产决定于一般自然规律,与社会经济关系无关,分配不是由生产决定的,而是由社会法律和习惯决定的。从穆勒开始的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规定,一直支配着以后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 当代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合著的《经济学》(第12版)中对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是这样表述的:“经济学是研究人和社会如何进行选择,来使用可以有其他用途的稀缺的资源以便生产各种商品,并在现在或将来把商品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或集团以供消费之用。”这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主流派的具有代表性的教科书的观点。从他们对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规定来看,与19世纪的约翰·穆勒的表述基本是一致的,从内容上看,基本上属于生产一般或市场经济一般,都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隐蔽起来。 我们看一看西方经济学所规定的研究对象“如何选择”问题。这种说法的缺陷的根本方面,仍然在于它只局限于属于物质生产一般的资源配置的如何选择上,而回避了资源在人们之间分配的“选择”,即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而这个方面同样是物质生产得以发生的根本前提,没有这个方面,物质生产就像一只缺腿的蚂蚱,是跳不起来的。没有生产要素在人们之间一定的分配这个前提,资源在各类生产间的配置是不能实现的,也就不会有物质生产。 例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在他的《经济学》中提出的选择:“为什么曾经被用来种庄稼的土地又用来造工厂?为什么在仅仅几十年间,用来造马车的资源又用来生产汽车?为什么自动机床代替了铁匠?”(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1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这些问题在作者看来只是一个成千上万个消费者、工人、发明家、管理人员和政府官员的决定是如何交织在一起决定着稀缺资源的使用,这里涉及的只是市场机制是如何实现这种选择的,政府在这种选择中又起哪些作用。这些都是属于市场经济一般的问题,重要的是作者完全回避分析这些“选择”在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中才能够发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种庄稼的土地改变为在土地上建立起大规模生产的工厂,必须以这种资源在不同人们之间一定的分配为前提,即剥夺小生产者的一切生产资料,一边是少数人手中集中了大量的货币,一边是失去所有生产资料的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劳动者。而他们对此都讳莫如深。 因此,要讲“选择”,必须包括两个方面的选择,即资源在不同人们之间的分配和资源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配置,二者缺一不可。前者属于人们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或者称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后者属于生产一般的自然规律,或市场经济一般运行规律。 从二者的关系来说,一般地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 决定资源配置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方式。例如,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决定了生产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这就决定了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资源配置就是通过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来实现的,以服从于资本主义生产根本目的的实现。正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造成了与小私有制商品经济不同的运行状态。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它从事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欲望大大增强,同时社会化的大规模生产又使这种积累的加速增长成为可能。正是这种关系一方面使得生产无政府状态造成的破坏加剧,另一方面使得广大工人群众收入的增长受到严重遏制,从而造成国民经济不良的运行状态:失业、生产过剩危机、劳资对立、通货膨胀、贫富悬殊,等等。撇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导致其不良运行状态的根本原因就难以得到科学说明,这样的经济学也就不可能提出根治这些弊病的良策。 四、明确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现实意义 社会生产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包括深层的、中间层次的和表层的关系。例如,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说,剩余价值生产是深层的核心关系,利润和平均利润属于中间层次的关系,它是深层本质关系的外部表现,商品关系则是整个生产关系体系的表层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关系都表现为一种商品关系,一切联系都借助市场联系起来。 社会生产关系还表现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有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等。社会生产关系还包括生产部门、商业部门、金融部门、农业部门等等之间的关系。社会生产关系的所有这些方面的总体形成生产关系的总和,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社会生产关系既然在生产和社会发展中有着这样重要的地位,因此,今天的政治经济学仍然应当遵循《资本论》指出的研究方向。这不仅对深入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一切事物是必要的,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也具有指导意义。把握住研究对象将会引导我们努力深入探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深层本质关系,揭示本质关系又是怎样地采取了外部表现形式,并和最表层的市场经济如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弄清这些关系,将使我们能够更自觉地依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互相推动的辩证关系,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调整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推动社会生产力更迅速地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而奋斗。 一些人可能没有很好地研读《资本论》,从它出版的年代上来否定它的意义,说它是一百多年前写的著作,因而已经过时了。实际上这样说的人正是暴露了自己的无知。年代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资本论》并不是要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现成答案。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反对用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他们的理论,强调他们只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斯密是18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他的《国富论》是在1776年发表的,但是他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仍然为今天的现代西方经济学主流派奉为圭臬,坚持它,完善它,新制度学派还在继续探讨它发挥作用的新领域。可见,问题并不在于年代,而在于是否是科学真理。简单地用这种“年代法”来否定《资本论》基本理论的指导作用,是在误导青年人,懂得科学的人是不会认可这种说法的。 有人说马克思只是抽象地研究生产关系,而忽视了资源配置问题,因而缺乏现实意义,这是极大的误解,认真读过马克思的著作的人是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资源在各种生产之间的配置是生产的要素,是它的前提和条件,把物质生产作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当然要重视资源配置。但是马克思把它看成一个普通常识,他曾说每一个小孩都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但与现代西方经济学不同的是,马克思紧密地结合资源配置这一物质内容揭示其得以实现的资本主义形式,而西方经济学却抛开它的资本主义形式,只把它作为自然规律和一般市场规律来研究,这等于阉割了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的灵魂。这也就决定了现代西方经济学除了提出一些资本运行的理想模式和改善运行状态的方法及其对策外,在理论上不可能有新的建树。 政治经济学论文:席勒-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领袖 [内容提要] 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领袖席勒,不仅是积极活动型的学者,而且是以学术成果影响传播实践的典范。其著作启发推动了国际社会对世界传播秩序的讨论和对新秩序的呼吁,其思想和见解影响了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传播政策和实践。响了世界各国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学者,也影响了传播政治学研究本身。 [关键词] 传播政治经济学 批判领袖 席勒 刚出版的《电视与新媒介》(Television New Media)2001年第1期是纪念著名的批判政治经济学家赫伯特·席勒的专辑,里面登载了16位活跃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回忆席勒的文章,包括赵月枝博士的文章。席勒于一年前的2000年1月29日去世,享年80岁。《纽约时报》刊登了讣告,这是主流报刊关于席勒的最长消息。 虽然传播政治经济学泰斗达拉斯·斯麦兹(Dallas W.Smythe)在学术理论的原创性方面更有建树,但相比之下,席勒及其著作似乎更加为世人所知。他的名著《大众传播与美帝国》(Mass Communications and American Empire,1969)在世界上反响甚大,特别是,这本著作极大地影响了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传播观点和政策。如果说,斯麦兹足以卓越的思想火花照亮了若干理论盲点的话,席勒则以厚重的判将这些思想发扬光大。 一、生平 席勒生于1919年11月5日,比斯迈兹年轻10多岁。席勒也像斯迈兹—样,受到美国和全球政治经济的影响,从而发展出他的政治思想和学术观点。 席勒出生于纽约丁人阶级家庭,他在大萧条中渡过了中学和大学时代。当时,他的父亲长期——长达10年之久——失业,家庭没有固定收入,生活相当贫困。不过,由于20世纪30年代高度政治化的气氛,纽约市向工人阶级家庭的子弟提供免费教育,使他得以进入纽约的城市大学。虽然席勒更喜欢文学一些,但山于生计的考虑,他选择了经济学,以便毕业后更容易找到工作。这种选择是大萧条的产物。大萧条使他产生了强烈的感受,即西方政治经济中必定有着根本性的错误。30年代罗斯福政府对美国经济的研究为学术界提供了宝详尽的政治经济学知识,各界专家对大萧条的种种政治经济分析所展示的具体、系统的证据,使席勒了解了美国企业的权力结构及其权力的具体实施。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席勒在军队服役,尔后加入了美国在德国的军政府。这一经历尤为重要。在德国,席勒见证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在极短的时间内经历的强迫性转型过程;也看到了西德经济的迅速复兴。而这种迅速复兴,正是东西德分裂和反共产主义的副产品。在美国军政府实施重建西德政治经济的所有这些活动中,席勒目睹了高超的政治技巧和最终的阶级意识,例如,西方盟军宁愿任用前纳粹人员,也不愿意左翼人士进入西德政府。 由于生计的压力,席勒边工作,边学习。为了维持家庭,他同时在两所学校任教,往返奔波。因此,席勒1960年才获得纽约大学的博士学位,此时他已经40出头。但与大学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和工作经验,发展了他独立思考的习惯和社会批评的能力。席勒所做博士论文的内容,是对战后美国援外活动进行的政治经济分析。此后他开始得到伊利诺伊大学不定期的客座教职。他对经济资源的研究兴趣使他开始注意广播频率作为自然资源的问题。虽然他一直在企业研究部工作,但他的研究也得到了斯麦兹所在的传播研究所和斯麦兹本人的注意。结果,当斯迈兹离开美国返回加拿大以后,席勒接替了斯麦兹传播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教学。 1969年,席勒发表了《大众传播与美帝国》一书,引起了学术界广泛的关注和来自学校内保守势力的极大压力。这本书最初山书找不到出版公司,是由一名印刷者按原始的手工方法制作的,类似复印本(后再版)。伊利诺伊大学的保守派不同意席勒书中批评美国的观点,更不同意席勒直言不讳地反对越南战争的政治立场和态度。但此书产生的知名度却使席勒获得了圣地亚哥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itv of California at San Diego,UCSD)的注意。当时,在美国风云激荡的六七十年代,一批激进的学生和年轻的教师强烈要求校方聘请一位能代表第三世界国家说话并且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教授。于是,1970年,席勒转到加州这所著名的学校。他在这里工作,直到去世。 但是,正如斯麦兹的命运一样,席勒也受到美国主流学术界的排挤。在UCSD,席勒代表的是非主流的观点,并一直是保守主义压制的牺牲品。他在UCSD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连续多年工资没有得到提高,还被剥夺了其他一些机会。他在校园中被视为异类。虽然席勒在激进的学生中呼声很高,被视为“同志”,但他在同事中却相当孤立,他独往独来。美国学术界没有公开的检查制度和来自官方的耳提面命,但学者受到的训练使他们了解什么样的课题是保险和易于获得经费的。他们也知道,什么样的学术网络更利于自己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席勒从未得到过任何像样的研究赞助或者学术经赞,他也从不申请。他说,他并非出于道德的因素排斥申请经费的做法;而只是因为自己的需求甚少——他不使用大量的计算机运算和处理程序,他只是独自写作。 他到处旅行,作各种讲演。他的旅赞是由邀请者提供的,而邀请者中几乎没有他的研究对象——大公司。他是一位出色的、有魅力的演讲者。 席勒从不害怕面对权力讲出真话,面对围攻他不妥协。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因此,在身后,他甚至得到了“敌人”的敬佩。 二、著述 席勒一生发表了许多著作,界定美国大众传播媒介的种种政治经济特征,对世界范围批判思路的发展影响广泛。他的成名作是第一本书——《人众传播与美帝国}。此书揭露了一般传播研究忽略的重要事实:自从2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和军方便一直积极支持电子工业的巨头,使其获得利润丰厚的经济合同和有利的频率资源;国家与媒介在推动其本国资本进行全球经济扩张中也竭尽全力,从而揭示了大众媒介与美国政府、军事工业构成联合体,共同控制美国社会的传播实质。通过对传播这种独具慧眼的分析,国家便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互相联系的结构中了。 席勒的著作始终将传播研究置于广阔的政治经济背景中。席勒的第二本书《思想管理者》(The Mind Managers,1973)首次大量采用尼尔森公司、《读者文摘》杂志和(国家地理》杂志关于公司合并和跨国化的文件资料,持续、系统地批判了“信息社会”的思想,因为这些著名的公司是信息文化产业的主要政治文化代表。其后,他的《传播与文化统治》(Communication and Cultural Domination,1976)表述了他对文化帝国主义的见解,以及他对智利阿连德政府建立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管理方式的观察结果。这是“文化帝国主义”理论的代表作。席勒指出,几十年来,美国有意识地将它的“正确政治”标准强加给世界,采取的方法包括竭力推销“信息自由流通”的观点。 信息、传播、文化产业,是席勒学术研究坚持始终而不变的兴趣所在。他的第四本书——《谁知道呢:在财富500强时代的信息》(Who Knows:Information in the Age of the Fortune 500,1981)和第五本书——《信息和危机经济》(1nformation and Crisis Economy,1984)转向信息控制的问题。席勒检验了信息和传播系统对跨国资本总体活动的重要意义,解除了信息技术中立的神活。他指出,技术是社会构造的产物,既不是自治的,也不是中立的。跨国公司是信息产业的主要推动者,因为信息产业帮助跨国公司消灭了地理距离。特别是在《信息和危机经济》一书中,他提出,这种系统有助于克服发达资本主义的持续性积累危机,危及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和经济主权。在第六本《文化有限公司:公司接管公共表达》(Culture Inc;The Ccorpemte Takeover of Public Expression,1989)中,席勒从学术流派发展的趋势探讨厂文化产业的问题,并对当今社会“头脑的商业化和工业化”表示忧虑。席勒的第七本书是《信息的不平等:日益加深的美国社会危机》(Information Inequality:The Deepening Social Crisis in America,1991)。 此外,席勒与积极推动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的芬兰政治批判学者诺顿斯特恩(Kaarle Nordenstreng)一道合作主编了《国家主权与国际传播》(National Sovereignty and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1979)。在这本书中,他们搜集了对建立世界传播新秩序大辩论的各种主要观点。在转向对信息经济的批判将近10年之后,1989年,席勒返回对国际传播转型的长期兴趣,又与另两名学者合作出版了《希望与白忙:美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49—1985》(Hope and Folly:The US and UNESCO,1949—1985)一书,该书记录了联合国救科文组织呼吁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的寿终正寝。1993年,他与诺顿斯特恩再度合作,主编出版了《超越国家土权》(Beyond National Sovereignty)一书,探讨的仍然是跨国传播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 席勒的最后一本书名为《生活在头号国家:一位美帝同批评者的回忆》(1iving in the Number One Country:Reflections from a critic Of American Empire,2000),是在他去世后出版的,这本书对他一生的思想作了总结。 席勒的后继者认为,总的说来,席勒的作品不具有很强的理论重载,而是充满经验信息的激情阐述。他专注于对传播结构和政策的分析,很少关注方法论的争论,也很少采用流行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他认为,最重要的是站在弱势群体一边,改变不公正的社会,而不是维护那种不平等的制度。因此,在谈到研究思路的选择时,他说,“如果一个人非常幸运,足以对自己分析和探索的领域作出选择,或者至少拥有小小的选择机动的话,那么,对我来说,就将试着做那种可以为改变世界作出贡献的中肯而切题的研究。”⑤ 三、活动 席勒是积极活动型的学者,并且是以学术成果影响传播实践的典范。除了他的著作被翻译为世界上各种主要的文字,并传遍全球之外,他还对各地、全美国和世界范围的官方和非政府组织机构发表他对文化和信息的见解。他的著作启发、推动了国际社会对世界传播秩序的讨论和对新秩序的呼吁,他的思想和见解影响了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传播政策和实践。 席勒在批判学者集中的国际大众传播研究会是领袖人物。他影响了世界各国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学者,也影响了传播政治经济研究本身。 席勒的教学影响了许多学生。他既是—位孜孜不倦的学者,也是一位宽容的教授。由于他自己在校园里长期处于不自由的环境,在课堂上他给予学生充分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一位已经成为著名政治经济学者的学生说,席勒是一位令人难忘的教授,他相貌英俊,活泼,不做作,极富吸引力。听他讲课,很少有人不被打动。⑦ 席勒总是与学生站在一道,而不是居于其上。他对后辈和学生充满了关心和爱护——他是少有的几乎每信必复,并且给年轻学生和陌生读者回复长信的著名学者。当一位上海学生给席勒写信,谈她在阅读(信息和危机经济》一书遇到问题时,席勒热情地回信解释。 席勒一生访问过许多国家,包括第三世界国家。月枝在其名为《赫伯特·席勒,美国的媒介和中国的民主》⑧的回忆文章中提到席勒对中国的兴趣,以及未能访问中国的遗憾。事实上,1998年前后,她曾告诉我,席勒非常愿意来中国访问,并与我探讨过能否促成对席勒的邀请。她说,席勒年纪已经很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如果不赶快,可能就来不及了。此话不幸而言中,令人遗憾。月枝非常理解中国的新闻工作者和传播学者所处的环境,对他们在困难的条件下获得的成就表示钦佩。尽管如此,她也和席勒一样,对中国传播学者热烈拥抱主流美国传播研究方法和中国大众追随美国商业文化价值观的现状表示忧虑。但同时,她认为,中国学者积极采纳美国主流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有其拨乱反正的重要意义,是对以“”为代表的过分反美主义和完全忽略科学语汇的反弹。她也相信,传播政治经济学会成为中国独立思考的传播学人越来越重要的知识来源,席勒会在中国得到认识的。 席勒去世后,ucsD创建了一种“赫伯特·席勒纪念奖学金”,只授予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最近得知,首位获得这个奖学金的是来自中国的学生。 席勒是一位有争议的理论家。他被贴上标签,染上吓人的色彩,成为许多主流学者回避的人物。人们对席勒有不少批评,有人批评他的左派立场,有人批评他的激进理论。除了攻击之外,有的批评是同情性的,有的批评不无道理。后来,作为美帝国的主要批评者,席勒在分析中也承认了全球资本主义的变化,包括美国优势地位的下降。但他指出,就文化影响而言,在世界上,到处都打有浓重的美国痕迹。前苏联的解体曾使席勒感到意外和震惊,但直到去世,席勒坚持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立场,初衷不改。 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正是通过知识分子,包括批判学者们对社会的深刻剖析,一点一滴地改变着社会的认识和思想。我认为,席勒们纵然不能完全改造这个世界,但他们的批判却开阔了知识辩论的领域,使人们的思想更关注弱势者的利益,并可能使社会朝更进步的方向稍稍移动了一点。 政治经济学论文:关于现阶段我国道德尺度差异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论文关健词:宗法礼教 价值瞬间性 主体性人格 论文摘要:转型经济国家的转型期间社会存在着巨大的不德定性,多元文化与多元制度安排的交织与冲突使社会道德与价值尺度显得异常复杂。法治、贵任意识的加强与“人情”、特权思想盛行相并存;集体主义合作精神与个人主义金钱意识相并存。道德观念的复杂性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存在三种不同尺度的道德模式之间相互矛盾与相互渗透的结果.本文试图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在揭示三种道德尺度经济根源的同时,关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道德行为的历史性提升与道德警示。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应该选择怎样的道德尺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公民应该具备怎样的思想和道德标准,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我国在转型期同时存在着对人身的依附、对物的依赖和对人的尊重三种道德尺度,并且三者之间相互交织表现得异常复杂,严重干扰着我国公民人格确立和社会价值判断。因此,对我国现阶段三种道德尺度的差异性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道德尺度一:所谓人身依附的道德尺度是指社会成员之间以其宗法联系和等级关系的家长式权威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道德标准。对人身的依附反映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最初对自然法则的认知与控制。它主要表现为尊从权威和重义轻利,这种道德现状和我国封建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国传统文化的注意力在对人的血亲等级、本末第次的关注中,大众追求一种重义轻利脱离事功的消极清淡。君主的需要和利益才是最高标准。以少数权威意志和利益作为社会成员交往行为的依据是与自然经济时期低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一致的道德标准,它是人类对自然界权威直接依赖的反映。 自然经济时期人类生产周期是由动植物的生长周期决定,人们从事生产的区域是由自然资源分布决定;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是由人的自然生理现象决定。这种“天人合一”结构中,劳动者个体能力在强大自然力面前是极其渺小的,他们只能作为群体结构中的依附部分存在。等级权威和见利思义的道德尺度自然成为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行为的惟一尺度。 小生产的经济关系说明商品经济还未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人们还不能以商品的价值手段组织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这是人身依附道德观产生的经济根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标志着我国在组织社会生产和交往手段上的彻底变革,劳动者个体不再以尊从权威意志作为公众行为的标准,而是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经济交往的尺度。它意味着中国长期以来在组织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中主观性、随意性和盲目性的减少,客观性、科学性和明确性的加强。平等独立,开拓进取,以法代情的现代社会风尚也必将随之形成。但仍然有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对旧道德标准抱有情感上的依恋,主要由三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人类血缘关系的诱惑。人情是人性中的重要内容,但是,人性中的人情内涵是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自然经济时期的人情内涵是以生命的血亲模式为核心、君臣关系、主仆关系和朋友关系都被限定在父母兄弟式的权威范围。“父母在上,兄长在先”原则是人情交往关系的永恒原则。以商品交换为代表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确立了劳动者个体独立的经济地位以及平等竞争的新型人情内涵,在上下级关系、朋友关系和家庭成员之间旧有的血亲模式被扬弃。独立平等和尊重他人劳动的主体人格构成现代文明的新型主体间关系。 但传统道德关系对于刚跨人市场经济不久的中国百姓来说仍然具有影响,它毕竟反映的是人类最初和最直接易懂的情感。应该警惕的是一些人将这种传统“人情”关系和金钱关系结合起来,津津乐道地去结成裙带关系或者建立称兄道弟式的关系网,它必将对社会法治建设和正常经济秩序产生极大的隐蔽式破坏作用。 其次,“人的原始丰富性”的诱惑。这是马克思对自然经济时期人的行为特点进行的概括。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决定人们对自然界的直接依赖,这种直接性使人们产生对自然界原本存在的日月星辰、草木鱼虫以及人的自然生命现象的崇拜和依恋,并且仿照自然物消极被动的非主体特点作为自己生产和生活的模式。节奏缓慢、保守平稳的田园诗般的追求成为这一时期人们生活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以人类创造的商品价值、价格、货币作为经济生活的内容。社会生产和交往中的社会自然性被社会的经济性所替代。人们创造商品的无限丰富性打破了对有限自然物模仿的“原始的丰富性”,为人类行为方式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领域。大胆创新、讲究效益已成为现代人的行为特点。实际上,人的“原始丰富性”隐藏着一种缺乏竟争意识和进取精神的隋性,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极不相容的。 最后,旧体制温情的诱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动摇了旧体制中少数人的主观意志在社会生产和交往中的权威地位,为劳动者独立与平等提供客观的经济基础。但是,“物的关系”即商品的经济关系取代自然经济中“人的关系”,更容易被误解为对人自身的关注被物的丰富性所替代,而留恋旧体制中有限的人的地位。“为什么人会依赖物呢?显然,仅仅是因为这种物是人们相互间的物化关系,是物化的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无非是人们相互间生产活动的关系。”身依附关系被商品的物化关系所替代是人类生产方式进步的表现,它展示了劳动者个体通过自己创造的物完成了对血亲服从和等级统治的否定与超越,对人创造物的服从标志着人对自然物的独立与自由的获得。 道德尺度二:所谓对“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应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相对而言的独立化的他们相互间的生产关系”。对物的依赖反映人类对社会经济规律的认识与操纵。物的依赖关系是交换经济时期人与人之间生产关系的客观反映,它是指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规律的关系。商品的经济独立性打破了血缘和等级关系的非经济约束,社会成员个性需求的实现必须以商品交换为前提。社会关系中这种对物的依赖是对人身依附的进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必然使我国劳动者个体的道德及价值尺度发生根本性变革: 第一,商品的价值尺度赋予社会成员独立平等的道德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必须独立地完成社会及他人需要的劳动产品,才能从社会和他人那里换回自己的需要。人们凭借商品的权力建立起自立、自主、自为的主体地位,他们只有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通过劳动编织进自己的产品,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够得以实现。交换中任何非经济强权都无法替代商品生产者的意志。因此,强调个性独立,自尊自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社会成员道德内涵的基本内容。 第二,商品的交换原则赋予社会成员尊重他人的道德意识。商品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生产的劳动产品,这种生产的他人性决定每个具有自我意识和个人目的的社会成员必须为社会和他人特殊的个性需求服务。市场交换原则制约着每个社会成员必须尊重和关心他人特殊的个性需求。关心社会,尊重他人就等于关心和尊重自己。任何轻视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行为最终都会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这种经济关系会很快教会人们拒绝权威盲从以及放弃傲慢无礼,迅速建立主体间平等、尊重、互利的社会行为规范。 第三,商品竞争的天性赋予社会成员锐意进取的道德风貌。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促使每个社会成员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技能水平,努力改进生产技术,降低劳动成本,使自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才能保证自己商品价值的实现,任何非经济的等级权威和“人情关系”都无法替代生产者在劳动过程中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支出。市场竟争的无情迫使社会成员必须自我克服人性中的懒惰习性,只有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才能不断实现自身特殊的个性需要和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彻底动摇了传统道德和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养成的被动等待、求同保守行为的经济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它取代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单纯资本增值为目的的生产,这是两种制度的根本区别。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完成商品价值向货币形式转换后才具备现实的经济意义。当货币取代商品价值的权力后,人钱易位便拥有了异化的可能性空间,货币作为商品价值的等价物取代了人的主体地位,人变成了金钱的奴隶。拜金主义现象并不是交换经济的逻辑必然,它是由商品向货币转换中的两次矛盾冲突时人的盲目性造成的: 首先,拜金主义产生于货币对商品使用价值普遍替代的环节。货币的万能作用是商品生产者与他人交换劳动产品时,必须以货币作为商品价值的等价物,只有消除了一切自然形式的商品,才可能在流通中取得独立地位,才能克服物物交换的各种限定,使交换更加普遍和公正。“货币在一方面促使商品的价值脱离使用价值中使市场交换获得生命;另一方面,货币能够把任何特性和任何对象同其它任何即使与它相矛盾的特性和对象相交换。”货币这种将一切事物的性质进行普遍替代和混淆作用是人物易位、人钱易位等拜金主义产生的根源。货币的替代作用虽然能制造人的价值和货币形式分离的假象,但是,人的创造能力和商品的被创造属性不可能随着货币的替代而产生丝毫改变。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理性自觉认清这种假象,在行为中克服盲目性。 其次,拜金主义产生于货币对商品价值普遍超越的环节。“货币代表商品价值是一种消极的转瞬即逝的形式”。当商品交换货币时,“商品的价值规定会在商品实现时消失;当货币交换商品时,它的价值作为占有商品的自然材料的单纯形式上的媒介注定要消失”。货币无论代表价值实体还是代表价值形式都具有瞬间性。但货币存在意义在于它必须立刻打破其瞬间性,才能在流通中既保存价值本身,又“通过和工人交换占有了劳动本身;劳动成了资本的一个要素”。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同时拥有了“增值”的可能。货币本身并不能创造物质财富,货币的增值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单纯以追求资本增值为目的社会行为只能加剧商品经济内在矛盾的尖锐化,破坏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建设就是要帮助人们自觉消除商品活动中人的盲目性,建立人的社会主体性人格。 道德尺度三:所谓对人的尊重为尺度的道德观是以消除商品交换过程中人的盲目性为前提,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一致原则。对人的尊重反映人类对社会人的全面发展规律的理解与支配。建立以尊重物的创造者本身为基础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超越经济人限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人是亚当·斯密提出来的,它是指人具有天生的利己心,这一本性与市场中追求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一致。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抽象的人性是不存在的,人性是由历史的具体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人性中君子不苟言利的道德标准是自然经济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的,极端个人主义道德观则是市场经济交换关系中制度缺陷产生的,表现为一种消极被动的受经济法则制约的非主体性人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创造一种不仅能够控制和把握社会经济规律,同时要建立适合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的规律的制度安排,消除交换经济中单纯经济制约时主体人的无奈。正如人类从来就没有满足被动接受自然规律制约,而是不断探索,创立自然科学为人类服务。自然科学打破了自然界对人的限定,社会人的科学就是要打破商品的经济法则对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限定,克服经济人在市场交换关系中的异化,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成符合人类科学发展的有序的生产活动。 第二,缓解市场失灵破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由于交换而产生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立关系是市场经济发生风险与危机的根源。提高经济效益,协调市场关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在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交换中,国家宏观调节政策最终会被各种利益的对立关系所左右,巨型跨国公司由于资源争夺的对立关系所展开的国际竞争,最终是以社会巨大浪费为代价换取部分企业的有限利润。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由于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建立全新的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协调关系,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最佳配置提供可能性,为企业营造高起点的平等竞争环境和提供高效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机制。 第三,减轻人力资源浪费,促进经济低成本发展。资本主义在追求资本最大增值的市场动机驱使下必然发生人与金钱易位的现象。西方对人力资本的关注目的也仅仅是将人作为资本增值工具。商品和金钱对人所形成的压力破坏了人类对劳动能力提高的自觉性,而是将金钱的积累视为人生的目标和价值实现。人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最大浪费。因此,对人的尊重实际上是对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者和劳动能力的尊重,人的劳动能力开发必然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提供前提条件。 面对我国现阶段多元道德尺度现状,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并且在政治思想工作和道德宣传中把握好对三种道德尺度的不同态度: 首先,消除宗法礼教关系的道德约束。迷恋“人情”关系,受制于等级特权、轻利重义是一种与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相违背的旧道德。以人的等级权威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旧道德,由于受其自然经济的制约,人性的内涵的欠缺是有待完善和提高的。特别是其中等、靠、要的思想只能增添人的惰性。韩国政府所谓重建儒学,是想通过儒家的道德观整治腐败。对此,除了公众表示冷漠外,并没有起到医治韩国病的作用。封建传统道德中的消极因素和拜金主义的结合,人情和金钱交易,特权和金钱的腐败现象大量滋生势必造成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严重破坏。因此,要替惕对传统文化宜传中的误区,是当前理论宜传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其次,扬弃以物的依赖为尺度的道德观。市场交换的经济形式说明人类生产和生活已经突破直接依靠自然界的有限恩赐获得满足的限定,开始享受自身不断创造的无限丰富的物的属性。这种生产力式极大地拓宽了人的社会内涵,为人类道德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提供现实可能性。但是,货币作为交换的必要手段,它无差别地同一切商品相交换的属性是产生用金钱代替一切的拜金主义根源。这种资产阶级道德观忽视人的能力提高和全面发展,为滑向腐化堕落的道德深渊提供通道。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批判和抵制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在接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最后树立对物的创造者人的尊重的道德标准。对人的尊重和对人身依附的两种道德观,虽然都体现对人的关心,但后者更多体现的是人类早期对人的有限自然性的迷恋,而前者则体现对具有丰富创造能力的劳动者的尊重,同时它也清算了人在创造物过程中人钱易位的现象,把人的劳动创造力的发展和完善作为人类行为的道德和价值准则。这种道德尺度弘扬的是对社会主体人的薄重,体现对官僚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抵制,弘扬的是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体现的是对金钱至上和个人主义的批判。它鼓励全体社会成员在对自身能力充分而自由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多做贡献,这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社会成员应该具备的社会道德观。 政治经济学论文:创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第五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确定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创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学含义。中国和东盟国家存在地缘上的亲和力和经济优势的互补,建立一种自由贸易区形式的区域分工协作机制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而这种协作机制的建立必将对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起到重大的作用。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与东盟的相对脆弱性 当今的世界经济在加速全球化的进程中,也在不断地走向区域化。欧盟(European Union)的一体化进程和欧洲单一货币区的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成功运作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例证。而作为当今世界三大制造业中心之一的东亚地区经济区域化的进程却比较缓慢,这与东亚地区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潜力是不相称的,也使得东亚地区在与北美及欧盟的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 成立于1967年的东盟(ASEAN)拥有10个成员国,是目前东亚地区最大的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客观地讲,东盟的建立和存在促进了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增大了东盟各成员国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的权重。东盟作为东亚地区唯一的联系相对紧密的区域性组织,尽管成员国不少,但与北美和欧盟相比,不仅总量微不足道,其质量上的差距则更是相去甚远。东盟的差距集中体现为这个区域组织内生的脆弱性,或者说是一种先天不足。这种内生的脆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上存在巨大差异 在东盟的10个成员国中,既有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又有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上存在巨大差异。2000年新加坡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7330美元,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而越、老、缅、柬四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不到400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约70倍,远远高于欧盟内部16倍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内部30倍的差距水平。东盟国家内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极大地限制了各成员国相互协调经济政策的余地,和欧盟相比,这是东盟的一大劣势。 2、经济、贸易结构的雷同化 地缘上的亲和力与经济优势的互补是区域经济实现整合的两大先决条件,其中区域内部成员国经济优势的非均质分布决定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的大小,而东盟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方面并不具备明显的互补性。东盟内部的新兴工业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是凭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导向战略,到了20世纪80-90年代,又转换为以下游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为主,东盟国家在国内经济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上呈现出雷同化的特征。1999年,东盟、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内部出口贸易额及在其总出口额中的比重分别为819.29亿美元,占22.2%;5811.62亿美元,占54.6%;13763.14亿美元,占62.6%。从这两个角度来衡量,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比,东盟都尚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阶段。这也就证明,经济和贸易结构的雷同化极大地限制了东盟内部各成员国贸易创造效应的发挥。 3、内部市场的狭小和对外部市场的依赖 东盟10国的总人口为5.3亿,199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约为7370亿美元,经济总量和人均占有量都不大,基本上属于东亚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内部市场潜力较小,对外部市场的依赖严重。20世纪70-80年代,东盟国家主要是为日本生产下游的电子产品,出口方面主要依赖日本市场;到了9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衰退和美国新经济的兴起,东盟国家的出口又开始严重依赖美国的市场。内部市场的狭小限制了东盟未来的发展空间,而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则严重削弱了东盟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一旦主要的出口地区发生市场萎缩和剧烈价格波动,就会对集团内各成员国国内经济的稳定构成巨大威胁,增加了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 4、内部缺少核心的经济力量和协调机制 区域性经济组织并不需要明文规定组织内部的核心经济力量,但从欧盟和北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范例中可以看出,区域性经济集团内部在客观上需要有核心的经济力量。在北美范例中,毫无疑问,美国执自由贸易区之牛耳,1995年墨西哥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正是因为美国的全力注资解救才使得金融危机没有波及其他的美洲国家。在欧盟的范例中,德国和法国是两个核心。区域内核心国家的职能在于承担区域组织的重大责任,起到协调成员国政策、稳定区域内部经济的职能。而东盟国家中则没有一个愿意而且有能力担当领导国家的责任,中坚力量的缺乏降低了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凝聚力。在1997年的金融风暴中,东盟各国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竞相贬值本国货币而全然不顾整体的利益,结果造成危机在各个国家中迅速蔓延,损失惨重,东盟内部缺乏核心力量和共同应对机制的弊端暴露无遗。 二、东亚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动与创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必然性 1998年以后,东亚经济之所以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复苏,得益于外部需求的高速拉动。美国在电子信息产品方面需求的强劲增加使东亚各国迅速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困扰,但同时也产生了两个不利的因素:一是使东亚经济更加依赖于美国市场;二是亚洲经济危机中暴露出来的东盟国家产业结构单一化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纠正,劳动密集型产业科技投入不足、生产率低下的弊病并没有根除,美国新经济造成的强劲需求和亚洲经济的迅速复苏只是暂时地把东盟国家的深层次经济问题掩盖了起来。2000年下半年以来,美国的国内需求趋于疲软,经常项目逆差开始逐渐减少,其消极影响也开始波及到东盟国家。“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随着美国和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东亚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也发生了变化。 1、美国经济的衰退及其东亚战略的调整 美国布什政府上台之初,把中国视为一个具有威胁的潜在对手,显示出了咄咄逼人的对华政策态势。而“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使中美两国重新找到了战略合作的平台,美国意识到中国是亚太地区和世界范围内一支重要的和平和稳定力量。基于这种认识,美国新政府在对华政策方面又回到了前几届政府的路径上去。美国历来就在东亚政治经济事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东盟一些国家中有很强的影响力。因此,美国对华政策的调整就为中国在该区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2、日本经济的弱势及其局限性 日本经济在20世纪60年代后迅速崛起,并相应地带动了东亚其他经济体的经济发展。作为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的经济大国,日本本应当也希望能在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核心的作用,但日本的这一愿望在实践上却不具备基本条件。首先从经济状况的基本面分析,日本在90年代初经济泡沫破灭之后,经济长期低迷,所以日本的经济总量虽然很大(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4万亿美元,超过东盟10国和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总和),但从整体上看却是弱势,日本没有能力吸纳东盟国家过剩的生产能力,更无法整合和带动整个东亚经济的发展。从经济政策上看,鉴于自身经济结构的特点,日本长期实施以邻为壑的政策,视东亚国家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非但没有对东盟国家提供帮助,反而大幅度贬值日元,加剧了恶性的竞争性货币贬值,加重了金融危机的程度,全然没有承担起与其经济大国地位相称的稳定地区经济的责任,受到东亚各国和世界舆论的批评。近几年伴随着国内经济的颓势,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越发严重,不久前频频发生的中日两国贸易摩擦和日元再次大幅度贬值便是日本保护主义倾向抬头的明证。从政治上看,日本不但不能勇敢承认并深刻反省其战争罪行,反而不断歪曲和美化其侵略战争历史,国内政治右倾化的趋势明显,这使东亚国家加强了对日本的戒心,而且影响日本在地区事务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难以改变现行制度安排,也就决定了日本难以摆脱经济、政治上的困境,从而也就很难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3、东盟的窘境及对华战略的调整 东盟国家虽然在文化上和中国有着很深的渊源,但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东盟国家历史上一直对中国心存芥蒂,有些国家甚至长期执行反华的政策,他们担心中国的强大会在经济、军事上给他们造成威胁。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顶住了巨大的压力,承诺人民币不贬值,并给予遭受危机的东盟国家有力的金融援助,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承担了超强的国际责任和负担,受到了国际舆论的广泛赞誉,也赢得了东盟各国的信任,树立了中国以及人民币在东亚地区的威信。“9.11”事件发生后,政治上东盟国家意识到中国是维护东亚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经济上东盟国家逐渐看清楚,中国绝不仅仅是他们的竞争对手,更多的还是一种合作共荣的伙伴,在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中,搭上“中国经济的快车”,能够走出经济衰退的阴影。在这种大的背景下,东盟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纷纷调整战略,把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放在举足轻重的位置。 4、中国经济的强势及入世对东亚经济格局的影响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保持强劲增长的势头,从1978年到2000年的23年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达到9.6%(根据《2001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出),堪称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又一奇迹。2001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达5098亿美元,在国际贸易中的位次上升到世界第六,2001年在全球经济衰退的阴影笼罩下,中国取得了7.3%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外汇储备达到2122亿美元。在亚洲,中国经济的强势和日本经济的低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同日本的岛国经济及“亚洲四小龙”的限制型经济相比,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市场价格主要是内生决定的,经济发展更多的是依靠国内庞大的市场和不断成长的需求,这就更预示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将对东亚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从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中国入世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地理大发现,世界“发现”了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美元的新市场,而且这个市场还是一个处在发展中的、增长速度最快的、未来潜力最大的“绩优市场”。因此,从东盟国家的角度看,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进中国东盟之间的贸易和投资,甚至建立共同市场,意味着东盟国家将获得中国相当的市场份额,在抢滩中国的进程中取得先机。从中国的角度看,作为一个贸易大国,中国没有参加任何一个双边或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一直置身于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的浪潮之外。由于没有一个区域性的贸易组织为依托,即使加入世贸组织这个多边的贸易体系,中国在处理与他国的贸易纠纷中也将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无论是从进一步扩大开放,还是从融入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区域内的分工合作,对中国也是非常有益和必要的。 三、“雁行模式”的破产及中国与东盟的经济互补性 1、“雁行模式”的破产要求东亚地区建立新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 日本经济学家赤松要与小岛清等人提出的“雁行模式”一词曾经形象地描述了20世纪60-80年代东亚经济内部产业分工与转移的动态关系。该模式中,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日本居于东亚经济发展的雁头地位,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并进行产业转移:“亚洲四小龙”具有一定的资金技术积累,重点发展资本密集型工业,是东亚经济发展的雁身;作为雁尾的东盟具有廉价劳动力与丰富的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主要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一般认为,该模式较好地解释了80年代以前东亚经济的巨大成功。但是90年代初以来,“雁行模式”受到了东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严重挑战。首先,该模式的理论基础是静态的比较优势,强调产业分工的固定化,势必不能满足东盟及曾经处在雁阵模式边缘的中国赶超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需要;其次,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已经无力再担当雁头的角色,如何进一步把日本的比较劣势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调整和转换日本经济结构的同时促进整个东亚经济结构的升级,是日本经济乃至整个东亚经济面临的大难题;最后,“雁行模式”的成功是东亚各国(包括日本)推行以美国市场为导向的出口导向战略的成功。随着冷战的结束,东亚的安全战略价值大大降低。2000年以来,美国的新经济周期开始从创新高频阶段向成本竞争阶段转换,经济增长开始减速,“雁行模式”成功的国际大环境不复存在。 90年代后期,东亚地区作为世界范围内的新兴制造业中心,产值已占全球制造业产值的1/3,与北美和欧洲并驾齐驱。“雁行模式”的破产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使东亚各国和地区亟待建立一个区域内部的自我稳定发展机制来替代对美国市场的高度依赖,以便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特别是对于内部市场狭小的东盟而言,寻找稳定的、纵深的地区大市场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加强与中国的经济合作,在东亚地区建立一种新的区域分工协作机制,是东盟国家摆脱困境的必由之路。 2、中国与东盟贸易结构的互补性 前面曾经提过,经济优势(比较优势)越是不均衡分布,产业结构的雷同化程度越低,成员国之间开展贸易得到的好处就越多。20世纪的90年代,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额增加的速度非常快。东盟成为中国继日本、美国、欧盟、香港之后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占中国对外商品贸易的份额由1991年的5.8%上升到2000年的8.3%;而中国也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东盟各国对中国的外贸依存度逐年上升。 中国和东盟国家在比较优势分布方面都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见长的,产业结构有一定的相似性,出口产品也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但如果对产品进行细分,仍然会发现产品的互补性。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的统计表明,中国与东盟在贸易结构上具有明显的互补性,这也是双方进一步扩大贸易的重要基础。中国与东盟贸易的商品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具有明显互补性的商品,它们主要以资源禀赋的差异为基础,约占双方贸易额的一半。其中一部分是东盟具有优势的商品,这些商品反映了东盟多数国家森林、矿藏和热带作物等自然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它们约占中国从东盟进口额的42%。另一部分是中国具有优势的商品,主要是金属及其制品、纺织品服装与鞋类、蔬菜及加工食品。车辆等,它们约占中国对东盟出口额的38%。第二类是互补不明显的商品,也占到双边贸易的一半。比如电子信息产品在双方出口产品结构中都占据相当的权重,从表面上看具有很强的竞争性。而在2000-2001年,中国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对电子配件产品的巨大需求,中国从东盟进口的电子配件大幅增加,年增长率达到30%。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一是中国与东盟之间尚未建立一种密切的产业分工,目前双边贸易的基础还是一般性的资源互补,它仍将是今后中国与东盟发展贸易关系的基本因素。二是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双方高层次产业分工协作框架的确定,双边的贸易、投资会大幅度增长,从而有效拉动各自国内的经济增长。据专家组的估测,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可以增长14%,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出口可增长55%,双方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分别增长0.9和0.3个百分点;还有可能形成双方在某些战略产业方面的联合发展优势,最有希望的是信息产业、以天然植物药为基础的现代生物制药产业、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等,这都将极大地提高中国和东盟的区域竞争力。三是由于经济结构某些方面的近似性,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激烈的竞争,但可以乐观地预测,随着双方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规模经济效应、竞争刺激效应和投资刺激效应将同时生效,最终有利于双方经济的有效整合。 四、结语 目前中国和东盟10国拥有17亿人口,2万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1.23万亿美元外贸额(2000年统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总体的经济和贸易规模还会进一步扩大,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将与欧洲和北美并驾齐驱,中国在未来东亚经济区域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将日益重要。 政治经济学论文:对政治经济学中若干问题的认识 摘要:生产方式、占有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一直是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根据马克思经济学说并结合现代经济学的新发展,可以认为:划分社会历史阶段的标志是社会生产方式,而不是所有制;资本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并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地产生否定资本的因素。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将导致占有的社会化。社会占有取代私人占有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生产方式;所有制 如何解释人类社会现阶段的发展逻辑以及预见人类社会的未来,是马克思主义者、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本文试图以唯物史观为基本方法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西方经济学中的科学成分结合起来,重新概述政治经济学中的若干基本理论观点,从而使人们对现实和未来的认识更科学一些。 1.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形成了这个社会的独特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生产方式的运行就形成了相应的社会经济形态。因此,划分人类社会历史阶段的标志是社会的生产方式,而不是所有权在法律上的归属: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共产主义社会都是以生产方式的不同来区别的。 马克思以后的苏联范式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改变了生产关系就改变了生产方式,从而改变了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以为只要改变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以及其它社会关系,就认为进入了社会主义,实现了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其实,只有社会生产过程才是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从物质变换这一物质运动的角度考察生产过程得到生产方式的特征;从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一角度考察生产过程就得到生产关系的表征。当然,由于生产总是人类社会的生产,因此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是无法割裂的,一定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来讲又由生产方式所决定。无法割裂并不意味着生产方式包含着生产关系。 2.资本的生产方式不是永恒的,在资本的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产生出否定资本的因素,这些因素正是未来共产主义的生产力因素。共产主义生产力因素只可能从资本的生产方式中产生,不可能从封建的小农生产方式中产生。在当代资本的生产方式中,共产主义的生产力因素表现在: 1) 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人类生活的社会化程度也在提高,因而产生了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为满足这些需求,政府作为经济组织为社会生产并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生产公共物品和服务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虽然仍具有资本的形式,但不再具有资本的实质或性质。它们的存在不以剩余价值为目的。因此,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是对资本生产方式的否定。 2) 在资本的生产方式越发达的地方,资本的生产力水平越高,劳动相对于资本而言在生产中的作用就越大,尤其是高级的脑力劳动正逐步资本化。它们在生产过程中使资本物品(生产资料)处于从属的地位,传统的资本吸纳雇佣劳动的要素结合方式正在逐渐瓦解。当然,脑力劳动的资本化还只是少量的局部现象。当生产资料相对于人类劳动只是一种被支配的物质时,资本的生产方式也就消亡了。因此,脑力劳动资本化现象正是否定资本生产方式的共产主义生产力因素。 3) 信息作为要素进入生产过程也在否定着资本的主导地位。在资本的生产方式的早期阶段,信息仅仅是生产的外部环境。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各生产层次、各生产环节的相联结必须依赖于信息的传递和处理,而且随着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的革命性飞跃(计算机技术的运用),物质资料的生产越来越表现为信息处理的结果。这就使得表现为资本的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当生产力发展到社会生产完全由信息支配时,资本也就消亡了。可见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能力本身就是共产主义生产力因素。中国加快发展市场经济与马克思所预见的人类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3.所有制概念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指生产过程中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这是所有制的物质内容;第二层含义是指占有方式所形成的法的关系。因此,所有制首先反映生产方式的特征,其次才反映生产关系的特征。脱离占有方式的所有权的归属形式的变化不能认为是所有制的改变。决定所有制的是占有方式,而决定占有方式的首要因素是被占有的对象的物质属性,而不是物的所有权的法律规定。马克思以后的苏联范式的政治经济学由于受斯大林的理论影响把所有制仅仅看作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形式,从而把所有制完全纳入生产关系范畴,由此导致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中一些重大谬误。 4.在资本的生产方式这一历史阶段中,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而导致了占有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可由生产空间的维数来刻划,生产空间的维数越大其社会化程度越高。占有社会化程度也可由占有空间的维数来刻划。由于占有空间是生产空间在某一时刻的横截面,因此,生产空间是在占有空间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时间维,从而生产空间仅比占有空间高一维,或者说占有空间仅比生产空间低一维。若生产空间是n维,则占有空间就是n-1维。当生产空间的维数n越来越大时,占有空间的维数n-1也越来越大,并且随着n越来越大时,生产空间和占有空间的特征差异将相对缩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早期阶段,生产社会化程度极大的低于当今工业社会中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占有方式的基本特征是资本的私人占有,生产空间和占有空间的维数都处于较低水平,这时占有空间与生产空间的特征差异尤其明显,并表现出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就是:“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在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上的表现就是“由资本形成的一般的社会权力和资本家个人对这些社会生产条件拥有的私人权力之间的矛盾”。马克思还推论这种矛盾“发展得越来越尖锐,并且包含着这种关系的解体,因为它同时包含着生产条件向一般的、共同的、社会的生产条件的转化。这种转化是由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发展和实现这种发展的方式所决定的”。即生产社会化将导致占有社会化,这一推论正被历史证明着。 5.社会占有取代私人占有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一方面,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占有方式从历史沿袭的私人占有(其组织形式主要是单人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逐渐发展出资本的社会占有形式——公司制企业。马克思当年就预见到了这一变化的趋势,他指出,股份公司是一种社会资本,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是生产资料由私人占有向社会占有转变的过渡形式。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末的一百年以来,股份公司已经成为资本生产方式中的基本组织形式。中共十五大提出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结果。 另一方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工业化国家的政府作为经济组织进入生产过程,不仅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上对生产资料进行直接的社会占有,而且对各种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运作进行规范——这些规范不光是政府制定的,更主要的还是国家组织中的立法机构制定的——使得这些资本的占有具有社会性或者更高程度的社会性。因此,当今工业化国家的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已经基本上或主要表现为社会占有的形式。当然,这种社会占有仍然处于私人财产的范畴内,但是,生产资料在法律上的私人所有权已经由于这些规范而逐渐模糊并逐渐脱离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活动,其作用已日益表现出减弱的趋势。 6.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对物的私人占有所形成的法的关系是财产权即所有权,而随着对物的占有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对物的社会占有所形成的关系就是现代产权。因此,现代产权关系与历史的所有权关系已有很大差异。从历史的所有权概念已不能推导出现代产权概念。西方经济学家对现代产权概念的定义也尚未统一,而是各自从不同角度去定义产权概念的。有的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有的从不完备合同理论出发,有的从外部不经济性出发,等等,都可以引出产权概念。但这些定义都只是对产权运作表象所进行的描述,尚未从本质上规范。因此,如果我们把产权概念定义为占有社会化的法的关系,前述各种不同的产权概念就都统一起来了。 政治经济学论文:试析波德里亚的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 论文关键词:霍克海默 文化批判 启蒙 批判功能 论文摘要:以往人们关注的是霍克海默对资本主义的文化批判,其实他所阐述的文化批判功能,才是其文化批判中最有价值的东西。西方文明启蒙的后果是用理性这种新的统治替代了昔日神的统治。霍克海默提出了新的启蒙就是文化批判的启蒙,即对启蒙的否定、否定再否定。这种新的否定物就是“文化工业”的出现。文化工业造就了一些失去反叛性与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认同的被奴役的异化者,要找回和发扬这种文化批判的反叛性,就要实现新的启蒙。霍克海默通过文化批判的反叛性揭示了文化批判的功能,即辩证的否定。 一、霍克海默论文明启蒙及其后果 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 1895- 1973年)的文化批判理论是对西方文明启蒙的反思和批判开始的。何谓启蒙?霍克海默开篇就说:“从进步思想最广泛的意义来看,历来启蒙的目的都是使人们摆脱恐惧,成为主人。启蒙就是使人们从恐惧、神话、宗教的统治和支配下摆脱出来,用理性代替迷信,用人性代替神性,从而确立人类对自然、社会、精神的支配权。但是,启蒙却由于其内在的自身逻辑而走向它的反面,蜕变成了一种新的迷信神话。启蒙、理性成为工具性理性,“神话变成了启蒙,自然界变成了单纯的客观实在。”“管理万物的精神与创造万物的神相似,都是自然界的主宰,与神相像的人具有支配定在的主权,是主人,具有指挥权。首先,启蒙推翻了中世纪宗教所追求的创造万物的神,人们以为从此可以从神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了,但是,前面驱逐了创造万物的神,紧随其后的是另一个神取而代之,这就是管理万物的神。这个神是人。人推翻了神,结果人自己变成了一个“与神相像的人”。人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他是这个世界的至高无上的又具有支配定在的所谓具有主权的主人。人性本应替代神性,从神的统治和支配下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独立个性、独立人格而不受那个至高无上的神所奴役。但是,结果却相反,人推翻了神以后,人并未从奴役下完全解放出来。人虽然不再受神的统治,但人在推翻神的过程中,自己把自己上升为统治这个社会最高的主宰万物的主人。这就构成了现代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它成为现代法西斯主义繁衍和孽生的根源。其次,在中世纪是神、信仰、盲从支配一切,启蒙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理性代替神的信仰与非理性的盲从。但是理性把神的信仰和非理性的盲从,从神坛上驱逐出神的殿堂以后,理性自己登上了神坛。理性铲除了人类的迷信,人们对理性推崇备至,理性自身成为人类新的迷信。理性就是一切,一切都要在理性的法庭前接受审判和裁定。理性倒退成工具性的理性,结果出现了一个工具性的与人相异的异化世界。理性统治取代了中世纪的神,而非理性的思潮对理性的这种统治的反抗,正如理性反对神性时那样,它恰好说明理性的统治已是一个使人无法忍受的像上帝一样的神。 文艺复兴以后,现代大工业发展起来了。它像魔术的咒符,把沉睡在中世纪的神自然唤醒,神奇地变成了人的财富—工厂林立,大都市从废墟中崛起,商品琳琅满目。但是,大工业发展并未给人们带来多大好处。这边财富堆积如山,那边却是饿俘遍地。工人制造了机器,机器反过来奴役工人。大都市一方面成了富人的天堂,另一方面却是穷人的地狱。商品、货币本来是人们生产出来用来交换的产品,但是,“自从自由交换结束以后,商品就失去了它的经济性质,而具有了偶像崇拜性质,这种偶像崇拜的性质一成不变地渗人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昔日,人们拜倒在偶像化了的神面前,现在却相反,人们却拜倒在商品货币的脚下,不仅商品已经失去了全部的经济特征,它只具有拜物教特征,而且拜物教的影响已扩大到了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启蒙的实质,就是要求从两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并且不可避免地要选择对生产的统治权。这种选择并非真正的选择,它仍然是以一种对统治权的选择代替另一种统治权的选择,因此,选择本身就包含了新的统治权的产生。如人与自然,要么是自然统治人,要么是人统治自然。这就是说,一种旧的统治推翻了,一种新的统治取而代之,它不是人与自然的平等和谐,而是用一种新的统治去代替旧的统治。所以,“随着资产阶级商品经济的发展,神话中朦胧的地平线被推论出来的理性的阳光照亮了,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新野蛮状态的种子得到了发展壮大。启蒙理应带来自由、文明和进步,但是,恰好相反,启蒙是用“新的野蛮状态”代替旧的野蛮状态,并且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这种野蛮状态的神还在发展壮大。人性在这种状况下已经变成了非人性的状况,它正像《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和他的船员在海上偶遇海妖塞壬的故事。为了抗拒海妖塞壬那诱人的歌声,他自己不得不让人把自己捆在船的桅杆上。他既反对自己死亡,又反对自己幸福;既反对自己欲望增长,又反对拒绝本身的享受。这就等于启蒙越是给当代社会带来了财富、权力和知识的增长,它越是坚决拒绝去享受财富,去掌握权力、知识,等等。一切都因为启蒙而走向了倒退,由旧的极权走向新的极权,由旧的统治奴役变成新的统治奴役。启蒙就是事物走向自己的反面,就是自我摧残和自我毁灭,这就是启蒙的辩证法。 霍克海默深刻地揭露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启蒙所带来的理性至上和科学技术统治的负面影响。现代工业技术所带来的异化、工具性,这是其消极因素。但是,近代资本主义与封建社会相比,启蒙的伟大意义则是不容否认的。启蒙最突出的划时代性的意义,就是为推翻封建神权统治制造了舆论准备。毫无疑问,启蒙具有解放思想、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的伟大意义。启蒙推翻了中世纪神权的统治,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障碍。启蒙思想家适应资产阶级利益的需要,针对宗教神权统治和封建社会的专制统治,提出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要求。启蒙的负面影响的确存在,但这不是启蒙的罪过,而是以一定利益为基础的时代局限带来的。尽管时代进步了,而启蒙对那个时代所起的作用仍然不可否认。如果以现代人的标准为标准而完全否认历史,也就不会再有历史。历史不是虚无的,历史应是客观的事实。 二、霍克海默的文化批判 霍克海默把对启蒙的批判提升到可以解决一切经济、知识、政治、理性、宗教等间题的总机关,其意义不在于从旧的启蒙引出新的启蒙。他认为,旧的启蒙是文艺复兴文化的启蒙,新的启蒙就是对新的理性和技术统治的文化批判。因此,对启蒙的否定旨在从否定中生发出新的否定,这种新的否定物就是“文化工业”的出现。文化工业即是“欺骗群众的启蒙精神”。何谓“欺骗”?欺骗群众的启蒙精神有哪些?欺骗群众的启蒙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呢? (一)文化工业的“欺骗”。文化本来是人类历经数千年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从广义来看,可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文化在大多数情况下,应是狭义的,即指精神产品,指宣传、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宗教、道德等。尤其是从人类使用文字、语言符号等开始,文化就是人类智慧和劳动痕迹的精神产品。文化与人类发展是同步的,人类从那里开始,文化也就从那里发端,人类在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时也就生产了人类社会的文化。文化的产生与人类实践活动不可分离,但文化毕竟是人的文化。人类除了需要吃穿住这些生活资料之外,为什么还需要文化?这是因为人类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有着本质的区别。动物的需要是直接的、自然的,而人类的需要除了直接的自然需要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间接的、社会的需要。间接的需要除了以需要为根据提出要求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尺度,那就是利益。因为它有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而才有需要;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人们就会把这种需要逐渐从狭隘的需要中驱逐出去。比如原始社会的人食人会导致人类的自我残杀和毁灭,它是不人道的。人道主义作为一种文化就产生了。还有威胁人类正常生存等犯罪现象,首先最基本的就是非人道的,对犯罪惩罚无疑是人道的,它维护了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利益。所以,文化本质上应是根源于人类的需要和利益。既然如此,那么,同样是战争,为什么有的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却会受到赞扬呢?因为战争被分为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正义的战争要褒奖,非正义的战争引起人类生灵涂炭,是不人道的,它引起的后果应予以追究。但什么是非正义的,什么是正义的呢?在这里,它不只是一个文化概念,而且也是一个阶级概念,因为不同阶级对战争就有不同的标准。可见,阶级利益与文化相互关联。霍克海默看到了这一点,即认识到文化与阶级利益的一致性,因而把文化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联系起来。他认为,在现代科学技术统治下,文化成为一种工业。广播事业依赖于发电工业,电影事业依赖于银行,“电影、收音机,书报杂志等是一个系统”。“从宏观和微观上所表现出来的统一性,说明了人民所代表的文化的新模式:即普遍的东西与特殊的东西之间的虚假的一致性。在垄断下的所有的群众文化都是一致的,它们的结构都是由工厂生产出来的框架结构,这一点已开始明显地表现出来”。文化成为了一种像“工厂生产的框架结构”,因而,出现所谓“文化工业”。这种文化工业与“工厂生产的框架结构”同样成为了工业。“从利益方来看,人们是乐意把文化工业解释为工艺学的。千百万人参与了文化工业强制性的再生产过程,而这种再生产过程,又总是在无数的地方为满足相同的需要提供标准的产品。文化本应是艺术性,它的本质是创新。不同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区别开来,就在于不同民族创造了属于自己民族的新文化。这种文化由于其特质只能模仿,无法等同。不同历史时期由于不同的科学技术水平而有不同的文化。比如印第安文化、巴比伦文化、华夏文化,等等。但是,文化工业制造的产品就不同了,最主要的是它不能创新,而是高度的“一致”,因为它把政治和经济结为一体。“技术上的合理性,就是统治上的合理性本身。它为了适应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它充当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喉舌和传声筒。文化的合理就是为了统治上的合理性。统治者从其统治的目的出发,把文化模式变为统治的工具,为其统治上的合理性服务,为其政治、经济的利益服务。启蒙的文化工业发展到今天,不再是群众所需要的那种启蒙精神,而变成了欺骗群众的启蒙精神。 (二)文化工业改变了启蒙的本来意义,取消了文化的反叛精神。启蒙本来的意义是对中世纪封建专制和一切违反人道人性的宗教精神统治的反叛。因为,中世纪的文化就是神的文化、宗教的文化。在这种神的文化中,只有神的意志而缺乏人的自我意志,人的自由意志只有在神的关照下才是可能的。人的自主、自由、自觉的本性,人的独立个性,在神的统治下都成为了无关紧要的东西。启蒙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反叛性。启蒙用人性反叛了神的意志,用资产阶级文化反叛神的文化,但这些只是一种虚假的反叛。因为由启蒙唤醒的文化工业,取消了文化的反叛性质。文化本应是对现实的反叛,从而使文化创新。但是,文化工业完全违背了文化的初衷,反而使人失去了自己的个性,使一个人等同于另一个人,最后每个人都成为一个模式的人。文化本应培养人们的创造能力,但文化工业却反其道而行之,成为了每个人个性的抑制者。文化应激发人们的想象和自发性,但现在却使人们的想象渐渐萎缩。文化工业用一些陈词滥调、固定的模式来消除人们的创新能力,用一些无聊的毫无意义的流行的作品来占用人们金子般的时间,致使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接受了文化工业品的影响。“文化工业的每一个运动,都不可避免地把人们再现为整个社会所需要塑造出来的那种样子。机械工业生产出来的是物的产品,文化工业却不同,它生产的是人,塑造的也是人。文化工业生产出来的不是具有个性的人,而是为“整个社会所需要塑造出来的那种样子”的人。这种文化不再是反叛(批评或批判)现实的文化。工业文化成为失去反叛性质的模式文化。霍克海默对文化工业带来与启蒙本来意义相悖的结果进行深刻而尖锐的批判,这是正确的。因为,文化本来的意义是创新,而反叛(批判)则是创新的起点,反叛也是创新的动力。文化就是在反叛中不断创新和不断发展的。创新是文化的灵魂,反叛则是创新的杠杆和动力。没有反叛,创新就不会有动力。但是,反叛也并非代替一切,因为文化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文化的继承性。只有继承才有发展,因此,如果把反叛看成高于一切的东西,就等于取消了文化的继承性,这也是十分错误的。 (三)文化工业的虚假性带来的后果是画饼充饥。文化工业利用电影、电视、广告、报纸等媒体,制造一些虚假信息,不断地向人们许诺、欺骗,把人们推向了虚假性的陷阱。例如消费,“文化工业通过不断地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它不断地改变享乐的活动和装演,但这种许诺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兑现,仅仅是让顾客画饼充饥而已。文化工业不断地向人们挥舞橄榄枝,用许愿、承诺来欺骗顾客,使顾客目不暇接、晕头转向,堕入云里雾里,但最后一无所获。在自由时代,文化工业揭露封建专制的落后、腐败、颓唐,鞭挞封建专制野蛮、扼杀人性、违反人道的行径,唤醒人民的反封建意识,吹响了向封建社会进攻的号角,动员社会可以动员的力量,从而使资产阶级在封建统治下争得一块又一块地盘,把封建神权从他们的宝座上拉了下来,动摇了封建神权统治的基础,然后又在上层建筑领域建立了资本主义政权。但是,现代“与自由时代不同,工业化的文化可以像民族文化一样,对资本主义发泄愤怒,但不能从根本上威胁资本主义制度。这就是工业化文化的全部实质。文化工业也在发牢骚,面对现实社会,抱怨倍增,对当代资本主义,奋笔疾书。但是,这些都是隔靴搔痒,不能触及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要害,不能从根本上威胁资本主义制度。在霍克海默看来,这就是“工业文化的实质”。这是因为文化工业这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愤怒”,仅仅只是表面的,它只触及资本主义的皮毛,而不会伤其筋骨。尤其是文化工业对资本主义发泄愤怒,与它对日常生活的态度相互矛盾。文化工业把日常生活与资本主义制度对立起来,它只诅咒资本主义制度,而把日常生活美化如天堂一般,这样一来,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诅咒变成了毫无意义的牢骚。这样,享乐是一切,一切在享乐中沉沦,一切在享乐中度过。文化工业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些失去反叛性而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认同的被奴役的异化者。按霍克海默的意见,找回和发扬这种反叛性,就是实现新的启蒙的途径。 霍克海默关于文化工业反启蒙的性质,也就是当代资本主义的弊病。霍克海默在批判文化时,实际上也是对文明的批判。霍克海默在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中,由于缺乏严格的界定,导致了在批判文化时也对整个文明的否认和批判,这就是霍克海默的失误。 三、文化批判功能及其启示 霍克海默文化批判理论究竟有什么积极意义?一般认为,那就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其实,这是片面的。在我看来,霍克海默对资本主义理性至上和科学技术统治的批判,仅仅是霍克海默批判理论的一个方面,而他所阐述的文化批判功能,才是他文化批判中最有价值的东西。霍克海默就是从文化批判功能开始,逐渐展开对资本主义文化工业批判的。在他看来,文化批判是走出资本主义文化工业统治,走向新的文化建设的总机关和动力。当然,文化批判的功能再强大,也不可能摆脱文化工业在资本主义的统治。但是,文化批判对文化建设的作用,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 在霍克海默看来,文化批判的功能就是辩证的否定。法兰克福学派把否定辩证法看作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精神。在他们看来,事物不是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而是否定、否定再否定。在他们的理论中,否定是绝对的否定,因为有了肯定就没有否定。阿多尔诺说:“被否定的东西直到消失之时都是否定的。这是和黑格尔的彻底决裂。在霍克海默看来,文化批判功能就是否定、否定再否定。否定被当作是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可以拯救资本主义文化危机的总机关,这当然是片面的。文化批判的基本精神应是辩证的否定。从文化建设的过程来看,文化批判的作用就是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在这里,肯定本身就包含否定。任何文化在最初阶段,首先是以肯定的形式出现,这就是继承。但任何肯定都包含了否定,而否定就是扬弃。文化扬弃了自己的有限性而保留了其积极的合理方面,文化就进入了否定之否定,完成了一个周期,这就是发展和创新。文化建设就是通过文化批判,不断地从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螺旋式波浪式地上升和前进的。因此,没有文化批判,就没有辩证否定,就不会有文化的发展。但是,把否定看作是绝对的否定,这就抹杀了文化的继承性,必将导致文化的虚无主义。尽管如此,霍克海默所论述的文化批判功能对我国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文化批判的本质是创新。霍克海默认为,文化是对现实的反叛,文化的实质就是创新。霍克海默把文化批判同现实绝对对立,旨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仅此而已。其实,文化与现实既有同一性,又有非同一性。从同一性来看,任何优秀的文化都产生于现实,又服务现实;都产生于社会的日常生活,又服务于社会的日常生活,这是一致的。但文化与现实又有非同一性,因为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当现实生活向前发展时,文化甚至还徘徊在旧时代的基地上停滞不前。文化批判的实质就是创新,通过文化批判使旧文化从它的基地中走出来,创造一种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新文化。因此,创新不是重复,也不是雷同。创新就是使文化的同一性走向非同一性。黑格尔在论述哲学史的批判功能时认为,哲学史的实质是“通过哲学史本身去证明哲学知识的无用”,哲学是在批判中发展的。他说:“一种新的哲学出现了。这哲学断言所有别的哲学都是毫无价值的。诚然,每一个哲学出现时,都自诩为:有了它,前此的一切哲学不仅是被驳倒了,而且它们的缺点也被补救了,正确的哲学最后被发现了。黑格尔是对的,哲学史是如此,文化更是如此。文化就是通过文化批判不断地发现和创新。没有文化批判,就没有文化前进和发展。古希腊的文化发展是这样,我国先秦文化发展也是这样,没有先秦诸子百家的文化批判,就没有先秦文化的繁荣。德国古典哲学更是如此,没有以马克思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的文化批判,就不可能产生马克思主义。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才出现了一批在当时并不起眼的,但在文化史上也有一席之地的思想家,如杜林、施特劳斯、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等等。所以,没有文化批判,就不可能有文化创新和大师级的文化名人出现。文化的继承主要是指文化的同一性。继承如果没有批判,那就是重复和雷同。继承和繁荣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当前主要缺少的还是文化批评。时期,学术批判政治化,批判成了打倒一切的代名词。但是,现在却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肯定太多,批评太少。即便是文化垃圾,也很少有人出来清扫。其实,批评和批判,决不是打倒一切,正当的文化批评和学术争论,是一种更为重要的研究。如康德在世界学术史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就在于他对人类知识的研究和审视,尤其是对欧洲近代哲学唯理论和经验论的批判。他的主要著作都以批判命名,如《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可见,颂扬和批评,批判和继承,肯定和否定,是促进文化繁荣的两种动力。 (二)当前文化繁荣的主要推动力是文化批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文化批判功能愈益突现出来。由于市场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因而,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而产生的文化,必然也是双向的,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适应市场平等自由交换而产生的平等自由正义等观念,它是文化建设中正面的东西。但是,市场经济也对文化带来负面的影响,那就是功利化、媚俗化、平面化和边缘化等倾向的产生。因而,文化批判的作用愈益重要了。文化批判一方面应像园丁一样,细心呵护那些适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正面的文化观念,另一方面,文化批判要毫不留情地扫除那些污染环境的垃圾。霍克海默把文化工业的反面消极影响揭露出来了,对这些东西进行否定,当然是绝对必要的,但是,他由此在批判文化工业时却否认了一切文化,这就等于否认了文明。肯定文明不是不要文化批判,如果没有文化批判,那就分不清什么是金子,什么是沙子,什么是财宝,什么是垃圾,那就没有文明的发展。当前应对那些以文化的名义为幌子的伪气功、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进行批判和打击。总之,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进程中,我们务必弘扬优秀文化,加强文化建设,而我国的文化建设能否健康发展,有待于有效的文化批判。 政治经济学论文:对政治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政治经济学是财经类高校一门重要的基础理论课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治经济学面临被边缘化的倾向。作为高校政治经济学教师对此深感忧虑。本文对政治经济学课程、教材、教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并从教学指导思想、编写一本体系合理内容精炼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政治经济学立足课堂教学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 教学改革 建议 政治经济学是财经类高校一门重要的基础理论课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治经济学面临被边缘化的倾向。作为高校政治经济学教师对此深感忧虑。本文是笔者在政治经济学教学实践中遇到问题提出的看法与观点,作为政治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一、政治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种版本的政治经济学教程多达上百种。教材内容和体系改革的主要模式有:改良模式、嫁接模式、混合模式。目前我们使用的是由逄锦聚等主编的面向21世纪政治经济学教材(第四版),这一教材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在内容和体系上依然有不妥之处。 1、目前使用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存在的问题。首先从教材的内容来看,本教材的内容共有21章。这本教材的编写具改良、嫁接、混合三种模式组合为一体。其内容的组合既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理论,也有现代西方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这些理论的大综合。这本教材至今已有四版。出版的时间分别是2002年、2003年、2007年和2010年。教材字数均在50多万字。教材的特点:内容广泛。从这一特点的积极效用看,它不失为一本或者说更适宜做为高校教师备课的参考用书和学生自学教材。但目前,这一教材的授课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内容就显得庞杂,缺少应有的精练。另外,教材中以表格形式所采用的数据过于陈旧,比如教材第126页表8-1“美国制造业的剩余价值率(1929年-1985年)”、教材第173页表11-1“1977年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重要经济部门的生产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这些数据不能反映这一经济现象的现实。这与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这样的命题不相适应。 其次从教材体系结构来看,第一篇是:“政治经济学一般理论”有七章;第二篇是:“资本主义经济”有6章;第三篇是:“社会主义经济”有8章。这种体系构架中,第一篇“政治经济学一般理论”,其内容主要由马克思《资本论》一部分理论,有列宁《帝国主义论》一部分理论和西方经济学一部分理论,还有编书者自选编辑的其它内容,共同合成。这种由合成的第一篇“政治经济学一般理论,” 使有些章与章之间缺少理论承上启下的内在必然性。例如第一篇“政治经济学一般理论”中的第一章第四节与导论中的研究对象的内容有重复。第五章“社会资本再生产和市场实现”向第六章“信用制度与虚拟资本”之间的过渡,难以看出两章理论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第六章“信用制度与虚拟资本”向第七章“竞争与垄断”的过渡,以及第二篇“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第九章“资本主义分配”向第十章“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企业”这两章内容上的关联程度不紧密。这种前后秩序安排显得生硬。第十二章“经济全球化和资本主义国际经济关系”与第十三章“资本主义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也属于这种问题。另外第二篇“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及其对经济的干预” 这一章内容与第一篇“政治经济学一般理论”中的第七章“竟争与垄断”有些内容具有重复性。以上是笔者认为教材体系安排上和内容编选上存在不够合理的方面。 总之,本教材在体系架构上的承上启下理论内在逻辑关系不紧密,在使用过程中感觉整个教材章与章的编排在理论上的衔接不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 2、社会上对政治经济学在现代经济学中地位的片面认识给政治经济学教学带来的不利影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高校是做为政治经济学教材之用的。随我国着改革开放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已经不再作为教科书了。而以《资本论》为主线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现代经济学的地位,目前在经济学界有许多争议。其中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把《资本论》与前苏联有关计划经济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理论等同起来,认为它是一种只研究价值和计划经济,不研究财富和市场经济的传统经济学,而西方经济学则是专门研究财富和市场经济的现代经济学。由于我们中国现在主要需要研究市场经济中的财富增长和经济发展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使用西方经济学的一种范式或话语体系,并发展这种现代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现代和中国都无关,它的一套话语体系应该完全放弃不用。这种说法虽然不符合事实,也不利于现代经济学理论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但这种观点有一定社会群体。这种意识在学生中有影响,从而产生一种倾向,认为以马克思《资本论》为标志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批判资本主义,是一种说教。百年后的今天这些理论基本过时,难以解释现实。这种倾向和思想给教与学增加了难度。 3、研究对象、层次和方法方面的原因。首先,当今世界,经济学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大对立的理论体系。这两大理论体系的研究对象和层次以及运用的主要方法都有着重大的差别。西方经济学侧重经济运行和对经济现象的表层描述和分析,运用的主要是边际分析、实证分析、定量分析、均衡分析以及主观心理因素等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偏重于对经济关系本质的分析,它研究物与物关系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研究经济问题的本质规定,揭示社会发展规律。运用的主要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方法或方法论上的区别,这与它们对待资本主义的不同态度有关。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目的在于寻找资本主义社会不合理现象背后的经济根源,而要证明这一点,在逻辑上就必须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是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的一个特殊的社会形态。而这样的逻辑只包含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观之中。马克思正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分析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规律,并得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制度具有历史性的结论。西方经济学家一直对资本主义抱有特殊的价值取向,即把资本主义看作是永恒的、理想的社会制度。在这种价值取向下,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研究资源配置问题并与之相关的市场机制。一些学者和学生认为西方经济学总结了市场经济的一些管理经验、甚至个别论点有其合理性并在一定程度与现实经济问题有着结合,有些理论有一定的实用性,西方经济学研究的这些表层的经济问题,容易被接受。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事物和经济现象的本质,研究物与物关系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高度的抽象思维能力, 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在学习中会有畏难情绪。 其次,政治经济学以上大课的教学形式影响师生学术思想的沟通和理论探讨的互动,使课堂难以有序的组织和管理,因而课堂教学主要采用灌输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 4、教师原因。教师是教学的主导。教学内容筛选,教学方法的选择都取决于教师。在教学方法上,政治经济学教学一般从基本概念范畴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演绎出一套经济学原理,然后围绕这些概念和原理引用一些具体事例加以分析和证明。这种教学虽然能反映出教师的良好理论素养,但从另一方面证明,这种教学使教师把备课、教学精力用在了概念范畴的界定和逻辑推理上,追求理论体系的逻辑性、完整性,在课堂教学中就理论本身深入探讨和充分的理论联系实际显得有些欠缺。这种教学使教学效果打了折扣。 二、提高政治经济学教学质量的建议 1、确立正确的教学指导思想。在教学中使学生真正明确学习政治经济学的意义,消除学生错误观念,帮助学生解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过时”的不正确认识,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针对现实问题予以说明和解释实际,以理服人。 2、编写一本体系合理内容精炼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政治经济学教材体系架构存在的问题不是调整所能解决的,对已成型的体系框架在其范围内进行调整,我们做过这样的尝试,其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在原有架构上的调整或变动难以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从长计议,教材需要重新编写。笔者认为,编写一本《政治经济学》教材,体系架构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一部分为当代资本主义经济概论,一部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这本教材的编写特点是把具有相对独立的不同理论分为不同的篇章,各个不同的理论相互之间基本不嫁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这部分主要按《资本论》体系编写,因此,理论不会有什么问题。“当代资本主义经济概论”参考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现实编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这一部分以我国为主,编写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这三部分后两部分比重要大一些。编写注意两点:一是,章与章之间的衔接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关系和必然性,框架体系合理。二是,写作内容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全书字数控制在35万字以内。 3、政治经济学立足课堂教学。坚持灌输原则,讲究灌输艺术。这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抓住重点、剖析难点、解答疑点。第二,加强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实践能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吸引力与实效性。第三,采取对比法教学,更新对比角度。例如,对同一个经济现象和经济范畴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层次,价格范畴,西方经济学根据供给和需求及各自的弹性,描述这些变量之间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把价格界定为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运动表现价值规律的作用,价格与价值既有量的背离,也有质的背离,这就从经济学原理上深刻阐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化的东西虽然没有价值但却会有价格的现实,而西方经济学在这一问题上只看经济现象,却永远不会发现价格背后隐藏的深层次理论,更不无法懂得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资源配置,西方经济学强调帕累托最优,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把它界定为社会劳动在各个部门的分配,资源配置的效率标准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节约;对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等分配范畴,西方经济学把它看作要素报酬的形式,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看到了这是各要素的报酬形式,同时看到了这种报酬后面的源泉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不同要素所有权主体那里量的分割形式;凯恩斯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其理论体系的核心是有效需求原理,据此他得出了资本主义由于有效需求不足,使得资本主义不能实现充分就业,这一结论的正确性在于凯恩斯否定了传统经济学所认为的市场是万能的和能自动充分实现就业观点,但是资本主义经济之所以出现有效需求不足,从而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关键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而凯恩斯的有效需求原理完全回避了这个关键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则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找到了病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个理论体系有着重大的差异,他们都依据各自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的层次作经济分析,都有不同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既采取了对比法教学方法,又更新了对比角度。这种从经济现象和理论本身进行比较和对比,角度发生了变化,会引发学生思考和分析问题的兴趣。学生在这种对比中自然会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第四,理论联系实际是教学的核心与精髓。政治经济学是理论性很强的一门课程,但这门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空间又非常广阔。经济学不能是黑板经济学,如果这样学生听着枯燥,打不起精神,甚至不愿意上这门课。理论联系实际则不然,用政治经济学理论说明当前国内外经济问题的热点焦点,从而使政治经济学面对经济发展的现实具有强有力的说服力和解释力,长此以往,一定能够提高学生学习政治经济学的积极性和情趣。贯彻始终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便潜移默化为学生们的学习方法。从而提高了他们思考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自然发挥其中。第五,加强教师对政治经济学多媒体制作的研究,提高多媒体软件的制作水平。多媒体的课件制作,不是电子教案。多媒体的课件制作要有理论性和艺术性,适应教学内容的需要,还要有一定的背景资料。这是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必要因素。
中国教育论文:求解21道中国教育难题 内容摘要:本文提出了21世纪中国教育应当求解的21道教育难题:教育与社会的相互适应问题;中国教育科学体系的建立问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教育的继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教育理论与教育实施的关系问题;高等教育的终身化、通识化问题;教育的个性化与共性化问题;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问题;大力开展教育评论问题;教育管理的弹性化问题;教育组织结构的柔性化问题;教育体制的多元化问题;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问题;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高等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问题;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建立问题;知识、能力、素质的教育策略问题;民办(间)教育的发展问题;高等教育国家化与私立化的关系问题。 关 键 词:教育 高等教育 问题 21世纪 经过20世纪的不懈奋斗,中国教育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落后到发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21世纪的中国教育将伴随国家的强盛,逐步在全国范围实现现代化。在我们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有许许多多亟待我们解决的教育难题。笔者认为,在21世纪有如下21个教育难题亟待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去探索。 一、教育与社会的相互适应问题 进入20世纪末以来,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人、教育、社会及其关系有了许多新的认识,提出了教育本体论、教育工具论、教育适应论、教育超越论、教育独立论、教育主体论、教育先行论、教育多元论等教育观,形成了20世纪末关于教育观讨论的热潮。这场讨论,从不同角度对教育的认识在深化,尤其对教育适应论这一权威教育观提出了挑战。这诸多的教育观都是从我国迅速发展的教育实际出发,吸收国际最新教育理念而提出,都有其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合理性。但我们也应看到各自都有自己的立场,也就有自己先天的局限性。在这场讨论中,各家都在强调自身的合理性,而否定其它教育观的合理性,使这种讨论存在不少误区。依笔者之鉴,各种教育观都是对权威教育适应论的发展,而不是否定。教育(结果)超越性是教育适应性的结果;教育(准)本体性是教育适应性的基础;教育主体性是教育适应性的前提;教育(相对)独立性是教育适应性的条件;教育适应论是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知识经济发展的教育理念,“适应”是教育永恒的追求 。我们教育理论工作者也应该站在教育、社会、人的整体立场上来研究问题,才不至于形成各执一端互不相融的局面。从理论上回答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从实践上解决教育与社会的适应问题,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二、中国教育科学体系的建立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是在西方教育科学影响下,适应中国教育实践的需要而创立的。教育科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体系诞生于19世纪初期,是在研究和解决西方社会中的教育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框架。中国教育科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对西方教育科学有很强的依赖性,因而至今反映中国教育传统和时代精神的教育科学体系始终未能建立起来,教育科学中国化问题始终未能很好地解决 。教育科学学科的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有着密切的关系。教育科学学科的发展既源于教育实践,又有赖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它是教育科学研究发展的必然结果,促进学科建设是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当然,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赖于学科建设为之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先进的科学方法。因此,中国教育科学工作者的重要责任,就是要在加强对教育现实问题的研究中,把教育科学学科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创立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科学体系,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而为21世纪中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从理论和实践上创建中国教育科学体系,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三、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 教育评价的科学性问题,是关于教育评价有无客观性的认识问题,是教育评价学要正确回答的教育评价理论问题。而教育评价的科学化问题,则是关于教育评价活动能否排除主观性干扰因素的实践问题,是教育评价活动过程中要正确处理的教育评价实践问题。教育评价是“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对教育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教育活动进行优缺点和价值判断的过程。” 尽管目前教育评价理论界对教育评价的概念界定有多种说法,但“教育评价是……价值判断过程”已达成共识。确切地说,教育评价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价值判断。人们对事实判断的科学性与科学化毫无疑义,却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性与科学化一直持有怀疑,以至于《教育评价学》著作对此问题持谨慎态度,要么只字不提,要么一笔带过。因此,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角度,分别对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进行系统探讨 ,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四、教育的继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 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深刻地指出:“面对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挑战,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在培育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创新已成为“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现代教育不仅是现代社会创新的殿堂,更是现代社会创新人才的摇篮。新世纪,我国教育的唯一出路,就是实施教育创新。实施教育创新,一定要处理好创新与继承、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创新要以教育民族化和教育现代化为基本取向。 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由传统走向现代的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多样化的,不局限于西方的发展过程,世界上每个民族的教育都有自己的传统,也都要由传统走向现代不断地向前发展。中国的教育现代化,是在保持和发展中华民族教育传统特色和优势,并使之更新而富有现代性和国际性的发展过程。所以说,中国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坚决防止西方化的倾向,要坚持整合中西教育,在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中国教育与国际教育的关系中寻求沟通与融合。同时,要立足于中华民族文化和我国教育实际状况,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为我国教育之进步做出贡献,这是教育的民族化趋势。可以说,教育的现代化是在民族化基础之上的现代化,反之,教育的民族化是面向现代化的民族化 。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创新与继承、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五、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问题 目前教育理论界出现的知识中心和方法中心倾向,其实质是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书斋式研究所导致的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教育理论工作者自觉地促使现成理论与客观事实相互作用,使其暴露出矛盾,并在矛盾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有价值的科学问题,通过问题研究最终解决矛盾,提高科学认识水平。可见,问题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桥梁、中介。真正的教育科学研究就是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科学研究本身就包含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份。也就是说,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不是教育理论界份外的事,而是自然、份内的事。对从事教育实践的教育工作者来讲,教育实践不是盲目的,而是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根据这一思想路线,就是要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教育民族化与教育国际化、人类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当代中国教育发展的特殊规律的辨证统一中,坚持一切从中国教育的实际出发,敢于和善于走自己的路。正如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事,马克思的本本上找不出来,列宁的本本上也找不出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情况,各自的经历也不同,所以要独立思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教育实践工作者要不满足于现成理论“说些什么”,而要深入把握理论背后的问题情境,将现成理论与现实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教育实践的发展。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结合,以及各自内部如何认识和对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问题,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六、高等教育的终身化、通识化问题 通识教育(Generl or liberal eduction)系指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所实施的一种综合素质教育。通识教育思想反对大学一味迎合社会暂时的或短期的需要,过分专业化和取消专业的功利主义价值观。近年来,在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中,出现了对通识教育的两种错误理解,导致了两种不利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结果。其一是把通识教育误解为“通才教育”。其二是把通识教育误解为非专业教育。高等教育是具有培养人的综合素质的公益性,与培养人的专业素质的功利性相统一的通识教育。高等教育的通识化就是要改革高等教育专业划分过细,培养的人才适应力差的弊端,但不是取消专业,而是注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渗透;注重不同学科之间交叉、渗透;注重专业横向拓宽和纵向延伸 。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学历教育,正在走向满足不同能力、不同兴趣、不同阶层、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高等教育需求,并提供适合于他们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为人们提供了终身受教育的可能,与教育的继续化相伴随的是教育的终身化。“终身教育概念看来是进入21世纪的一把钥匙”。终身教育是继续教育思想合乎逻辑的发展。它响应了新世纪急速变革的挑战而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并被许多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它从根本上突破了学历教育的“樊篱”,把教育推向了整个社会和人的生命全过程,从而确立了一种新的教育时空观。许多国家已意识到终身教育观念的革命性,正在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传统的高等教育在这个体系中定位。正如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中提到的,信息高速公路使得“教育的最终目标将会改变,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终身受到教育。”终身教育理应成为知识经济时代重要的教育观念。 正确认识并结合中国国情处理好通识教育、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关系,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七、教育的个性化与共性化问题 被马克思誉为“天才的预言家”的英国大诗人雪莱曾深刻地指出:“我避免模仿当代任何作家的风格。但是,在任何时代,同时代作家总难免有一种近似之处,这种情形并不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愿望,他们都少不了要受到当时时代条件的总和所造成的某种共同影响,只是每个作家被这种影响所渗透的程度因人而异,说到这种影响,不论在哪个时代,不论是极其微不足道的小文人也好,或是极其辉煌的天才也好,都是摆脱不了的,我也不想摆脱。” 诗人雪莱的话深刻揭示了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教育的个性包涵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不同国家、民族、地域、学校的教育都有其个性特征;其二是教育如何对待受教育者的个性。教育的共性包涵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从历史维度上看,教育是人类的一项活动,不同时代教育继承了人类优良的教育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共性;其二是从现实维度上看,教育是全球的一项活动,不同国家、民族、地域、学校的教育都有其共同特性。教育的个性化与共性化是指,教育要寻求个性与共性的最佳吻合。在中国这样一个一贯重共性而轻个性的国度,如何顺应时展要求,在重共性的基础上张扬个性,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八、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的培养目标历来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理论基础。但是,如何认识和实践全面发展,是20世纪没有解决的问题。虽然人们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好的见解和做法,比如:人的全面发展从发生范围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从发展程度包括现实层次和理想层次两个层次;从发展性质看,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自由的发展;从发展结构看,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和谐的发展;从发展目的看,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为了社会也是为了自己;从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看,两者是相信依赖、相辅相成的 。比如:政府全面推行的素质教育实践和大量关于素质教育的研究成果。然而,如何认识、实施和评价人的全面发展仍然是有很多争议而无较为一致看法的问题。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在《教育研究》上曾先后刊出过两篇文章:其一是洪宝书的《关于教育目标问题的探讨》 ;其二是戚业国等的《论素质教育目标体系框架的构建》 。虽然两个目标体系相隔10余年之久,但仍无本质的变革,依然没能很好回答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即教育培养目标问题。对这一问题认识和实践,亦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九、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问题 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质量教育的一个基本条件”,并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和提高队伍素质”。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正面临一个从数量保障向质量提高的历史性转变。从古代一对一的个别教学到近代分班授课的集体教学,从学者即良师的择师标准到现代师范教育制度的诞生,从着眼于教师数量的保障到二次世界大战后着眼于教师质量的提高,历史清晰地勾勒出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进程。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后,旨在大幅度提高教师质量和专业水平的教师专业化运动成为世界众多国家教师发展的主导运动。联合国呼吁各国把教师专业化作为提高教师质量和社会地位的共同策略。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职业不断分化,专业化的观念和专业化的制度也越来越普及。教师职业同样如此。所谓教师专业化从静态的角度说,是指教师是一种专门职业,有自身不可替代的职业要求和职业特点,有相应的职业培养机构和职业水准保障制度,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具体来说,第一,需要有规定的学术水平和学历要求;第二,有特定的能力要求和职业特征、人格特征要求;第三,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如教师培养制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教育机构认定制度、教师教育课程认定制度、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等。从动态的角度说,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制度不断完善、水平不断提高、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 。然而,教师职业有何特质,教师专业的标准是什么,教师专业化目标与教师教育的一系列问题,都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大力开展教育评论问题 教育评论在教育界长期以来总是开展得不好,已经受到不良学风的干扰。要把教育评论开展好,纠正教育界的不正之风,有三种错误观念首先要纠正:第一种错误观念是批评某人的教育著述或行为,就是对某人不利与他为难。形成这种看法与“”期间乱扣帽子、“无限上纲”的遗风有关。此外,中华民族有一种“隐恶扬善”的伦理传统,不赞成公开说别人的缺点。实际上,认真的、严肃的评论是“与人为善”,对对方有利对教育发展有利,而不是什么和某人过不去;第二种错误观念是某人一受到批评,他的教育著述或行为就一定有错误、有问题,至少是水平不高。事实上,任何教育著述或行为都不可能是绝对正确的。一项高明的教育著述或行为也会有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经别人的批评后可以更趋合理。所以,要把批评看成是教育发展的正常行为,提倡批评和反批评,不要大惊小怪;第三种错误观念是评论者一定比被评论者高明。如果怀着这种想法开展教育评论,其结果必然是意气之争的笔墨官司,对教育的发展毫无益处。评论者与被评论者是合作的伙伴关系,目标是一致的。纠正上述几种错误观念的同时,我们应当树立起一种正确对待教育评论的态度,把教育评论看作是促进教育发展不可缺少的手段。教育评论应该是明辨是非正误,达到共同提高目的的园地,而不是较量高低直到把对方打下去的擂台。我们不仅欢迎批评也欢迎自我批评,教育评论应当追寻新的思想沟壑,要树正气。新世纪,要开展健康的教育评论活动,必须解决好如下十大问题:教育的政治性与学术性辩证统一问题;“双百方针”的贯彻问题;正确对待批评问题;教育评论者队伍建设问题;认真履行教育评论的社会职能问题;教育评论者加强学习的问题;倡导求真的学风问题;提倡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问题;讲究评论方法、注重评论实效问题;教育评论独立品格的形成问题 。大力开展教育评论这一问题,亦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一、教育管理的弹性化问题 马克思当年曾尖锐地批评普鲁士当局强制推行单一刻板的“官方风格”的横蛮行径时说:“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家,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激情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没有色彩就是这种自由唯一许可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由此启发我们,教育管理要从教育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种管理职能,使有限的教育资源获得最大效益,而不能搞一刀切的“官方风格”。然而,进入20世纪以后,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总是在追求一种能够“放之四海、历之千年”的普遍主义的管理理论。近40年来,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使社会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趋于急速,风云变幻难测。人们才发现,在开放系统情况下追求普遍主义的管理科学是不现实的。从20世纪60年代起,权变观念开始盛行,到20世纪70年代已形成了一个权变理论学派。权变理论认为,在经营管理中,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理论和方法,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权变理论不是没有原则的机会主义,它的原则是“求实”、是实事求是。权变理论是对普遍主义的一种抵制。权变理论认为,教育不存在一种固定不变的统一的管理模式。教育管理机关应在一定政策指导下,依据完善的教育法规对教育单位实施宏观调控,将有关权力下放给教育单位,使教育单位以较大的自主权去处理教学、教育、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单位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教育规律,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单位教育资源的效益,增强自身活力。我们已经看到,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和知识经济发展方式所带来的冲击,从根本上反映了知识的社会价值的上升和管理知识与知识分子方式的多样化特征,导致教育管理方式由行政主导模式向学术主导模式或学术主导为主行政主导为辅,或行政主导为主学术主导为辅多种模式嬗变 。教育管理的弹性化在中国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二、教育组织结构的柔性化问题 教育组织结构的柔性化是受先进制造技术的生产系统具有柔性优势,它可以经常进行产品品种和生产批量的调整的启发而提出的。而要使教育组织结构具有这种优势并得以充分发挥,必须使教育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相应地柔性化,将过去等级分明、高度集权、机械式的教育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转化为动态的自我调节的有机结构模式。然而,柔性化并不是指教育组织结构本身会因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而频繁发生调整,它所强调的是教育组织结构总是能依靠自身的职能变化来适应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就是说,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育组织结构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首先不是立即分解出新的组织结构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是在原有的组织结构中发生职能扩张,用柔性变化来对付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也就是说新型组织应具有自学习功能和自组织功能。教育组织结构柔性化策略可以包括部门之间的功能互补,功能界面模糊化,组织结构网络化,以及组建多功能团队等等。近代工业生产是刚性生产,在一条生产线上只能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高科技产业是柔性生产,在一条生产线上可以生产多种规格的产品。我们的教育怎样才能成为人才的柔性生产线,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三、教育体制的多元化问题 教育体制指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根本性管理制度。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政治、经济制度和科技发展水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教育事业的办学体制、财政体制、管理体制等相对稳定的教育模式,主要指教育内部的领导制度、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涉及教育事业的管理权限的划分、人员的任用和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也涉及教育结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组合方式 。我国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中共中央又一次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为了增强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想适应的教育新体制。”在这两份纲领性文件的指引下,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并继续稳步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积极地适应新的形势,主动地转变职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学制、课程、教材的改革,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在积极推进。民办教育事业获得新的发展。公办学校的自主权有所扩大,学校活力开始得到解放。目前世界各国教育体制大体有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中国正在从中央集权型向集权分权结合型过渡。教育体制多元化是必然趋势,但它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有密切关系,中国教育体制应是怎样的多元化,如何多元化,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四、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 教育市场化的理论依据,可以追溯到17世纪英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布斯和洛克的思想。但近年来教育市场化改革的理论的直接依据主要来源于战后西方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有关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相当长的时期里,谈论教育的市场化,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没有什么市场的,不会有太多的人响应和赞同。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余年间,西方各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教育市场化改革浪潮眼下还在持续进行着。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尤其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之相应的教育发生了众多的变化——私立学校的出现和发展,中小学择校现象的出现和发展,教育投资渠道的多元化,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等市场机制在教育领域的实施,教育市场化在我国也被更多地人提了出来。尤其是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成本应该尽可能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合理分担,并兼顾公平和效益。所以,关于高等教育市场化的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有学者主张,我国经济体制搞市场化了,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也就应该实行完全由社会需要调节的市场化,即全面市场化。有学者认为,由于作为社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又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因此,尚不具备高等教育实行完全市场化的条件,还必须对高等教育实行市场化的范围、内容、程度、形式等有所限制,即有限市场化。许多学者不赞同高等教育市场化,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十分强调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需要高等教育发挥全面的功能,而不是单一的经济功能 。即使在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国家也很重视高等教育的公益性。无论是公办的、民办的或私立的高等学校都不能摆脱政府的干预,没有实行市场化。高等教育市场化若推行,许多学者认为会带来如下不良后果:一是办学目标发生偏离。只追求经济利益而放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目标。二是教育质量无法保证。以盈利为目的的办学,会出现学分与金钱等的交易,教学质量自然下降。三是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原则。可能把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拒之门外,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另外,还可能急功近利,放弃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出具有某种技能的“机器人”。教育市场化的内涵是什么?教育可否市场化?或教育可否利用市场经济中某些有利于其发展的思想和方法,但不能以牺牲教育的公平与效率为代价来推行“市场化”,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五、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问题 人类社会的道德教育现象,是伴随教育现象而共同发生的,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程。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的普遍发展,规定了道德教育不可遏制的社会化趋势,决定了现代道德教育概念更具丰富和广阔的含量。就内容而言,道德教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包括社会伦理、经济伦理、科技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民主法制教育,情感情操教育,意志品质教育,审美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这已基本成为人们的共识。就道德教育形式而论,倡导大、中、小学道德教育工作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学校的各个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都要发挥道德教育功能和价值观教育作用,学校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加强加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尤其是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中的道德教育功能,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道德教育作用,等等,这些都是道德教育不断获得更为丰富和广阔含量的基本体现。随着道德教育含量的不断发展和逐步走向社会化,道德教育运动必然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这主要表现为四个“回归” 。其一,道德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主体逐步向社会主体回归。其二,道德教育的本质存在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其三,道德教育的目的任务由工具理性主导逐步向发展人本身回归。其四,道德教育的运作方式由单向运动为主,逐步向双向、多向乃至“无穷向”回归。总之,道德教育的社会化、本真化和深刻化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走势。这种“走势”特别是上述四个“回归”问题,无疑已经超出传统德育学研究的范围。但这恰恰是德育理论的新的生长点,从而成为道德教育本真化主体性确认的深层根据。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都是亟待探索的,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六、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近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所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这是一个既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民主,又关系到教育投资效率的复杂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决策,同时也反映在推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依托,因此处理好教育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十分重要而难以解决的矛盾。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究竟是不遗余力地普及和扩大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必要和基本相同的教育好呢?还是牺牲多数人的平等教育而保证少数人接受尽可能高深的教育好呢?这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机会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种观点主张,从实现社会公平的理想出发,教育的发展必须以公平为最高原则。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应当把受教育者看成全社会成员的权利,全体学龄儿童必须有完全平等的教育机会。为实现此目标,社会应当不遗余力地扩大教育机会,增加教育投资总量,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绝对平等地分摊到所有学龄人口身上,从而实现教育机会的完全平等。这种观点被人们认为是带有强烈的平均主义倾向。第二种观点认为,必须以效率为最高原则,教育机会的公平程度应绝对服从经济效率的需求。这种观点主张,只有生产力得到了高速度的发展,教育的公平才能保障,否则就没有解决公平问题的物质基础。第三种观点主张,公平与效率并重、互相兼顾。这种观点认为,效率是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物质保证。反过来,公平又是提高效益的社会保证。没有效率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没有公平也不会有真正的效率。二者相互制约和依存 。何为教育公平?何为中国教育公平?如何推进中国教育公平,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七、高等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问题 现代高等教育并不是在理想化与功利化之间选择,而要把二者统一起来。高等教育产业化是有限度的产业化,即是在保证高等教育理想化、均等化、国家化、民主化等不受损害前提下的产业化。处理好高等教育理想化、功利化与产业化的关系,是新世纪高等教育社会功能得到充分实现的保证 。近几年来,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产业化经营后,就会采取提高收费标准的政策,在宏观层面上,必然会在很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产生相应的政策效应,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初中辍学率上升,影响“普九”的实施;同时,高等教育发展必然会拉动普及高中的发展,也会进一步加剧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在中观层面上,这一政策必然涉及东西部发展战略、利益和规划,可能加剧区域间的差异。在微观层面上,会影响到学校之间的差距,例如通过政策支持若干所重点学校,拉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必然会导致公民教育的不平等 。高等教育作为公益事业,是以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文化,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为目的的,它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公益事业,高等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等公益性活动上。但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面临着同样的一个严峻问题——教育资源即教育经费紧缺与国民日益高涨的享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在加剧,知识经济的到来、社会发展也需要更多的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从业人员。为解决这一矛盾,人们就想出了借助产业经营的理念,让教育经费的承担主体多元化,从而引出了“教育投资”、“教育产业”、“教育市场”等问题。我国在产业的划分中,亦把教育划为第三产业,即给人类提供教育服务的产业。同志也讲教育是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世界上许多国家创办了私立学校,也实行部分收费培养。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教育是不能营利的,也是决不允许营利的产业。就是说,教育是一种特殊的产业。所谓高等教育产业化,仅是借鉴产业的经营理念来筹措高等教育办学资金,加强成本核算,扩大办学规模;让更多的人能享受高等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效益的“经营”方式。对此,高等教育学术界要进行冷静的分析和科学研究,不可追风,影响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八、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建立问题 目前,制约中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缺乏热爱并了解农村、农民和农业的高级专门人才。现有的农村教育,从根本上讲是“在农村”为城市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离开农村、农民和农业的人才,而不是“即于农村、为了农村”培养人才。这样的农村教育,已很难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我国现有的高等学校(包括农业类高等院校)都在培养城市需要的人才,很少考虑培养农村所需要的人才。现有高等教育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很难通往农村,致使中国农村成为被推动人类文明的高等教育遗忘的角落。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等的“二元结构”将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这种“二元结构”要各自持续发展,必然要求推动人类文明的高等教育“二元结构”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高等教育的一元结构,极少为农村、农民和农业培养人才,严重不适应新世纪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已经看到,随着农村科技的发展和“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我国先富裕起来的农村已自觉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农村村支书大专班”、“乡镇企业经理大专班”、“科技示范户大专班”、“科技带头人大专班”等,有些地方办起了农民自己的大学,培养农村亟需的高级专门人才。这种自发的农村高等教育实践已显示出勃勃生机,为农村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对农村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具有启发和示范作用 。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角度来看,农村发展无疑需要比较多的人才,而实际情况是,现有农村教育筛选了农村优秀的人才送往城市,农村人才的流失最为严重,这在根本上迟滞了广大农村发展的步伐。非常遗憾的是,这种人才的掠夺式开发和利用,一直未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农村高等教育是人才资源建设的基础,是农村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核心。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发展性投资。然而,我国的农村教育投入相对不足,而且农村教育体系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应试教育的导向偏差,限制了受教育者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不利于目前农村最为稀缺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同时,还存在着偏重学历教育、忽视实用教育等形式主义教育的倾向,这既不利于农村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实现城乡人才供需的动态平衡。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九、知识、能力、素质的教育策略问题 从传统意义上说,教育就是传授知识,把学生获取知识的多少当成衡量教育成败的主要标准。“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已深入人心。不论哪个教育流派,都把传授知识作为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知识经济的来临,人们逐渐认识到,在教育中除了知识之外,还必须注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创造(新)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到重要地位。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讲:“大学强调知识、能力、素质,在大学里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这三者不是绝对分开的,要融为一体。另外,三者要贯彻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去。” 知识是载体、是基础;能力是展现、是升华;素质是核心、是智慧的结晶。掌握知识是提高能力和素质的前提条件,没有渊博的知识,不可能有很强的能力,更谈不上良好的素质。潘懋元教授讲:应当承认,对于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知识与能力都是重要的。但知识、能力一般都属于智育范畴,在全面发展教育中,智育是基础,但不是全部。把不全面的知识质量观或能力质量观带进21世纪,既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不利于个人在现代社会中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把传统的知识质量观以及一度流行的能力质量观转变为包涵知识、能力在内的全面素质质量观 。所以说,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新世纪高等学校的一个崭新课题。知识、能力、素质三者是互有联系又各有内涵的矛盾统一体,只有使之辩证统一,才能共同协调发展。知识是形成能力和素质的基础,但知识并不等于能力和素质;素质的提高,又将促进知识的更快掌握、扩展,促进能力的更好发挥与发展。单纯强调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而忽视人才素质的培养和全面提高,很难造就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创新人才,也很难使党的教育方针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从适应时代要求来看,人才培养只强调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显然是不够的,高质量的人才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高素质可以促进知识和能力的进一步扩展和增强,更重要的是可使知识和能力得到更好地发挥。高等学校应加强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各类专门人才 。因此,我们应如何优化知识结构,强化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二十、民办(间)教育的发展问题 民办(间)教育的发展模式目前有:滚动规模发展模式;企业集团投资模式;教育集团运作模式;股份合作模式;转制运作模式;延伸办学模式;捐资助学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简易弥补教育模式等。这些模式也可概括为:效益规模主导型;投资主导型;资源整合、盘活存量型;简易型。目前民办(间)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认识方面,社会上存在着“多余论”、“冲击论”、“营利论”、“怀疑论”等种种观念,致使不少民办(间)学校倍受歧视。在管理方面,存在着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薄弱、政策法规尚不完善,中介机构参与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等问题。在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着办学质量不稳,教师队伍不强,总体办学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已经出台的扶持民办(间)教育的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当前民办(间)教育发展快速但基础较薄弱;办学类型多且竞争激烈;发展呈现出非均衡性;表现出艰辛与发展同步的特点。同时,民办(间)教育还显现出了创业者的开拓性、办学的灵活性、教师队伍的选择性、管理的自主性、学生的差异性、经费的自筹性等特点 。中国民办(间)教育要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很多。比如:民办(间)教育法律法规的建全问题;民办(间)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改善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问题;民办(间)教育的经费、校舍、师资、教学设施等问题;民办(间)教育的办学层次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问题;民办(间)教育的教育质量保障问题;等等,这都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二十一、高等教育国家化与私立化的关系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的扩张,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诸如大学得到了发展。此外,为了服务于更多的人以及为越来越多的不同类型的顾客提供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服务,必然增加新型的高等学校。大学仍然处于扩张后的高等教育的中心。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不但提供了扩大的入学机会还提供了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面临着学生数量显著增加的同时,绝大多数国家传统的经费来源——政府——更加不愿意向高等教育投资。这就给高等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公共需求巨大,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系统在财政资源减少的情况下还必须接纳更多的学生,高等教育的扩张也不能停止。在拉丁美洲、中欧与东欧以及亚洲部分地区,高等教育私立化(包括境外教育机构的进入和国际间的合作办学)受到鼓励,成功地解决了高等教育需求增长与高等教育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因此,许多国家,非赢利性私立大学和学院构成了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1999年1月1日实施的《高等教育法》规定,今后将逐渐形成国家举办为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社会力量举办为辅,高等学校与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为有益补充的新的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同时,新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个人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既要求高等教育举办多学科、多专业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养知识面广、应变力强、能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又要求高等教育实行灵活多样的学制和教学方式方法(面授、函授、自学、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等)开展教育活动,以满足不同人群对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实现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韩国培材大学校长朴康寿在出席辽宁大学校庆的演讲词中说:“我们应该尝试教育的多样化。在我看来21世纪一定会是多元化的社会。通过开放的信息网,一切知识和信息、权力和财富、社会价值和文化产物等等都一定经历非中心化和分散化的过程。最近通用的一个新词‘glocalization’是把‘世界化’和‘地方化”合起来的合成词。这个词条的意思就是:地方化、分散化、多元化,这不是跟世界化没有什么关系的另外的现状,而是反映时代潮流的一个现状” 。但是,我们的高等教育无论如何多样化、私立化,都必须符合本国的政治利益,如果说中世纪大学还是一个独立的自治机构,那么现代大学则愈来愈受到政府的控制。如英国1985年5月的绿皮书中提出了20世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总要求:“高等教育未来的健康发展以及能否从国家和私人获得资金,主要取决于它本身能否培养出国家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这就是高等教育的国家化。国家化仍然是新世纪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上述的一切变革只是在此基本特征下的逐步的多样化、私立化 。中国高等教育如何应对私立化对国家化的挑战,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中国教育论文:中国教育考试制度历史及其现状研究 一,导论 教育考试制度,即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制度,其重要意义不下于当今中国任何一个社会问题。市场上诸多讨论书籍及各类育儿经尽可证明公众对其关心。值此教育改革工作进行之际,我仅以钱穆先生从历史角度对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一些分析,展开一些思考,以备关心教育问题者鉴。 二,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注1) (1)汉代 据《诗》《书》记载,自距今三千多年的西周时起,中国已经学校出现。在当时,学校作为一种辅政机构,主要职能是“行礼乐,宣教化”。中央设立的称作“辟雍”,地方储侯设立的为“泮官”。及至春秋,这种官立教育体制因政治原因逐渐衰微,教育职能下放,主要以社会教育为主。秦代统一时又将教育权收归中央,设立博士一职,在参议政事的同时吸纳弟子传播学说,后经秦始皇焚书坑儒,博士多遭罢黜。汉武帝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讲学,学生是地方郡国选送的十八岁以上青年。这些人经毕业考试后分为两等,甲科出身为郎,入宫当侍卫;乙科出身吏,回地方充任吏职。因为在当时,地方各郡有一年一次的考廉选举,推荐入中央任职,入选者又多为太学生的补吏出身。故而在汉武帝之后,朝中为官之人多是读书出身。后来因为此类人太多,中央在地方推荐之后加上了一道考试。这样一来,自汉代起,中国便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教育-实习-选举-考试”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 (2)唐代 两汉之后,中国历三国两晋南北朝600年离乱,于隋唐重归统一。此时,中央政府已废除汉代的地方举荐制度及由陈群制定的九品中正制,改由人们自己报名参加礼部的考试,合格者即为进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科举制。清代人徐灵胎曾经说过:“读书人,最不济,烂八股,一堆泥。。。。。。就教他骗得了官,也是百姓朝庭的晦气”。但在唐代,进士们在通过了礼部的考试之后,仍要经由吏部考察其仪表口试乃至行政公文,通过者方可分发任用,正是王国维所说“所与之官与其所治之事相合”。(注2)徐灵胎所指斥的科举制弊病并非是同该项制度与生俱来的,而实际产生应在宋代,下文自有论述。 唐朝在恢复了汉代公立教育制度的同时开始实行了科举制,但是因为学校教育在入学,毕业方面均比较容易,因社会上只重进士,对太学生并不看重,由而而产生的后果既是唐代的公立教育比之汉代并无太大发展。但由于当时门阀的形成和禅门思想的活跃,门弟教育和寺院教育也成为当时人才培养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唐初时,进士多为门第子弟,身负家学渊源,于政事早有家教熟悉,从政之后轻车熟路。晚唐时门第衰落,应考的穷苦书生除文选诗赋外,大都不通政治传统,国家又缺乏相应的教育,遂当时有“进士轻薄”一语流传,此弊至宋时犹甚。到于当时的寺院教育,则有扬州王播饭钟的故事。虽然故事中王播是受尽寺僧冷遇,但应知当时禅门思想之活跃对人才的培养实在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直至宋代,仍有人说:“儒门澹泊,豪杰多为方外收尽。” (3)宋代 宋代的教育考试制度可大致概括为“重目的,轻方法”。宋朝开国后,为克服五代时人不悦学之风重礼科举,一但中了进士即给予高官。这项制度就造成了后世徐灵胎所指责之恶果“以官爵励人才者”,“事益不治”。(注3) 尽管宋政府在科举制上投入较大,但在一些具体操作上一直为人诟病,除上文所说的一条之外,还有它把考试内容由风花雪月改为经义之学,本意是好的,入朝为官之人总不能成天吟诗作对,谁料得不偿失,考较诗词尚可见一些人之真性情真学问,考经义唯有死记硬背生搬硬套耳。连力主改革的王安石都叹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 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宋朝缺乏一套完善的机制。宋初各地设立各大书院多为私人创建,后虽逐渐转为公立,但由于理学兴起,当时教育仍以私人讲学为盛。及至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中国传统文化在政治上遭受打压却仍在社会上得以维持,书院之功不可没。 (4)明代 明代政府大力发展官办教育,在一次大规模的统计中,全国各级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官总数达四千余人,大大超过前代水平(北宋元丰年间仅为此数百分之一二)。但因为当时的教育过份依赖于政治,而明朝又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黑暗的时期,故明代官办教育很难说令人满意,对人才的培养及教育之功效实在有限。 科举制度在明朝有一次较大改动。其时由于报考人数增多,政府便将考试拉长为“县、乡、会”三试,以便淘汰掉大多数应考人。应考者必须经过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级跳,方能留京三年,再考入翰林,赚得一个好出身。有了这个好出身,则几年之内朝庭必委以高官。而在此之前,由科举考试考出来的都是小官,干出了政绩方可升职,在明代,大官都是考出来的,下层的秀才举人是没有机会升入上层的。把官员的提升选拔过程由考试加实习简化为单一的考试,这是明朝在历史上一个退步。 (5)清代 清代是满族入主中原,为维持其统治,科举考试渐渐转化为一项愚民政策,其作用乃是给汉人中聪明才智之士一点希望,一点奔头,使之不去造反而专心备考,顾炎武曾指出科举八股之害堪比焚书坑儒,龚自珍也曾抨击历代考试制度是皇帝私心玩弄权术。此种观点流行一时,逐渐演变成为现在我们对科举制度的基本看法。但应看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乃是异族统治,汉人知识分子心有不服也不敢明说,只有如龚顾等人一般,将历代考试制度一起批判了。及至满清末年,革命风潮涌动,方有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开列出一长串清单说明满汉二族在官员任命上的不公,直斥部族政权下的考试制度。 由于清代的统治者加强了思想文化控制,固当时的教育制度亦乏善可陈。当时公立学校名存实亡,书院尚有,及至清末废除科举,多改为新式学堂,名之不存。尽管在清末的书院中也曾出现过康有为、章炳麟、吴稚晖等人,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其时书院的主要贡献却非是培养人才而是变作刻书藏书了。《红楼梦》一书的流传,清代之书院实有大功。 (6)小结 纵观中国整个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不难发现,在早期中国就已出现一套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但经过一次次战乱,制度不断被破坏又不断被重建。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早期适用的制度到后来已有许多不适应当时情况的弊端逐渐显现,如“进士轻薄”。但是后人在重建制度时并未考虑到这些弊端,或者说为了一已之利看到了弊端但却不去尝试改革。等到这些弊端逐渐扩大,造成学术败坏,人才枯竭等恶果时才来匆匆打一个补丁。但由于补于制度未经实践操作,往往加重了恶果。 三,三个小插曲 (1)唐代的公卷通榜制 现代人在批判中国现行高考制度时往往列出的一条罪状是“垄断了通向大学的多元之路,使人成才的道路受到限制,一些聪明才智之士因分数低而进不了大学深造,其罪堪比科举。” 但就我所知,在唐朝,还有一种“公卷通榜”的亦可选拔少量特殊人才。所谓“公卷通榜”乃是指的“公卷”与“通榜”两个内容。”公卷是指考生将平日诗文送至中央大儒处,经其传阅评判,在评审圈中打响知名度。有人可能会联想起今年高考时江苏一考生的《赤兔之死》,但二者又不尽相同。唐时“公卷”乃是出于考前,未考之时已有一定客观地位,不必再经过考试,一经推荐即可任用,比如李白当官就不是考的。打个比方,我这篇文章如果被北大教授们看中了,高考之前就把我特招去,是为“公卷”。至于通榜,则是按照实际的舆论来排定选取知名之士,不考考场上一日之发挥。这里有个有名的故事,说是主考杜黄裳请考生袁枢拟榜,袁自列第一,无人不服,传成佳话。 (2)八股文 八股文被人骂得很久了,仿佛一打它出生就是个为限制人思想而存在的坏东西,在此要做一个小小的翻案。 唐时科举考的主要是古诗,因为“诗无达怙”,考官面对众多水平不一的诗文难判优劣,故而改考律诗,限定平平仄仄的框框,等于列出一个客观标准方便评判,这个制度好像没看谁有过批判。 宋时考经义,不幸大道理人人会唱,也是难分高下,有关部门渐渐定出一定格式,这就成了八股了。 前几年有人批判过现行的应度作文,说这是“新八股”,现在似乎有些改革了,每次高考作文或大赛作文改出来,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手法特别先锋特别现代的作品。但这只是打破了平仄的框框,八股为害的真正根源产生在明朝。基本思想的限制一直未有突破,如果哪位考生真写了一个与主流思想相悖的文章,文笔再好也逃不脱残酷的评判。由此可知,对八股的批判,我们不应满足于平仄条框的突破,真正该做的是放宽主导思想对人的限制,认真执行一下早已提出的文艺“双百方针”。 (3)明清两代的进士深造 明代在人才选拔上采用一中进士即得良好前程的方针,此制弊端前文已述,清朝大致也是沿用了此制。 这些中了进士的人在京期间可考入翰林深造,不考者亦可在此数年闲赋期间检古书,搜古董,拜师访友。有时放往外地出任闲差,又可一识当地风土民情。此两代杰出之士的学问大都如此养成。如清代曾国藩,中进士不过三十余岁,却已有远大前程在眼前,自己不必再为之操心,安心读书便是。 与之类似的是我国现在的大学教育,多数人在进大学之前还是除高中几门课之外没有任何学问基础的,一经大学中数年修习,出校时已具一定的学问根基----这根基自然不仅是老师教的,其中大半要来自大学里的自学。这种情况在前几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原因乃是早年大学生缺乏,一入大学门即前程光明,可安心读书。现如今大学生分配不易,众学生兼职焉,打工焉,找工作焉,TOEFLE焉,GRE焉,“治艺者甚多而治学者少”(注4)。北大清华之类名校学术风气较其余学校为优,师资基础固是一方面,而名校学生不必为前程过于担忧,可专心治学亦是一重要因素。 但无论如何应看到,明清两代的这项制度是建立在大制度缺陷上的,中国现行的大学教育也是建立在高考制度的缺陷上的----很有人替那些被大学拒之门外,失掉文凭同时失掉深造机会的人来喊冤。因为高考大制度上的这项小制度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人才,人们对高考制度的缺陷一再宽容。现在,这项小制度也渐渐失掉了它的魔力,我们还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大制度吗? 四,中国教育考试制度的现状研究 自由主义者们一直是把教育做为一个自由的特例来看待的,按照柏林等人的观点,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一个人在理性成熟之后明白自己当初被迫做的事情实际上都是自己愿意做的(注5)。在此,我可以引用一位理性已经成熟的北大博士生的话来说:“上了大学之后,回首一片茫茫,学过的东西大多是无用的和错误的。(注6)”。当然,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例证并不具备多少说服力,但应该看到我们的教育自始至终是一种非自由的强制(余杰在《说还是不说》的序言里引用了一个洋人的话来说明这点),其强制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家庭,有社会等等。待到按它们的要求付出了十二年时间考上大学,有人就发现自己被强行欺骗了。我曾经想过不被它欺骗,有朋友建议我不经过高考而去北大做一个旁听生,但因为这种欺骗带有其强制性,我最终放弃了这个建议。旁听固然可以培养人才,但从整个社会来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乃是一套相关制度,选拔制度没有改观,再多的人才培养出来对国家也没有用处。很多谈论教育改革的文章只能谈其一不谈其二,割裂了学制与高考,这也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一项制度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诸多弊端便会显现,如历史上的科举制,八股文,在创始之初皆不算坏,用上几百年,后人看见弊端,为维持既得利益,不愿去改革,而只做些小修小补,结果往往是条框越来越多,束缚越来越紧,结果只是更糟。 由于二十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快的一个世纪,故而这个世纪内的制度与现实相适的时间也变得更短。中国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几十年,弊端已经出现了,并且在日益扩大。何清涟把转型时期的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归咎于人文教育的不足(注7),但我们在教育方面的问题又岂只一个重理轻文? 鲁迅曾经感叹说中国的改革太难,即使是搬张桌子改个炉子几乎也要流血,不是大鞭子打来,中国自己是不肯动的。现在包括何清涟所说的问题在内的诸多由教育考试制度引出的问题已经出现,改变是否已经出现? 改革是要有付出的,要流血,教育改革同样如此。当年中国的第一所私立大学中国公学就是在陈天华蹈海之后建立起来的(注8)。出现以上需要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必然会触及旧制度下既得利益群的利益。当年的百日维新“使全体文官失色,(因为)他们熟读四书五经和朱熹的注解,由科场发迹”,“几百年来中国。。。。。。倚赖一个以文字见长的官僚机构。。。。。。若不宣告此类组织迟早必须更改,就无需说及改革(注9)”,其中有废除八股文,“仅此一项就使全国知识分子恨入骨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八股文,他们再不会其它的东西了,废除八股文就等于把他们全部埋葬(注10)”。 中国现阶段实施的教育改革并非是要废除旧制而建立新制,有人提出教育制度西化或是凭空构建乌托邦,都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学生群体,这都是现实,从来只有以制度适应现实,哪有什么“革命”是以推翻现实来适应新鲜制度的? 现在我能听到很多关于教改的建议,有的搬来牛津哈佛,想一夜之间赶英超美,此种“西餐叉子吃人肉”(李敖语),不顾国情的想法上文已有评述,在此笔者还想评一下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据说这一提法产生于前几年中国努力扩大内需之时,在经济学上有巨大意义。2000年8月,厉以宁先生在广东的一次讲演上对该提法大加赞赏,批判了一下计划经济的老脑筋,同时为教育产业化勾划了一副“收益-再投入-回报”以至发行债券,校办企业上市这样一幅蓝图。在此我只问一句,若是教育企业破产,股票摘牌怎么办?老师怎么办?学生怎么办?下岗乎? 我们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这么多年,已经出现问题了,有人拿出了补丁,包括现在实行的“3加X”什么什么的,在我看来,少有适用的,这个问题值得有关方面重视,我的一个想法是逐步开放大学门槛扩招的同时要多开出第二第三条入学之路,如果作为开端,唐代的公卷通榜就值得学习。社会上重文凭的风气应该改变,却不在一时所为,根本仍在教育考试制度。当年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温良恭谦让,但是我们在教育制度方面现在根本没有什么改革可言,哪怕是请客吃饭绣花温良恭谦让,一个制度与一个制度同生共事的改革都没有! 问题大概是看出来了,提出了一个修补边角的药方,也不知正确与否。根本医治中国目前教育考试制度问题的药方不是没有,只是不需我一个高中生来开。只希望中国的有识之士能在认清了形势后,尽快找到它,这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中国教育论文:世纪初中国教育理论发展的断想 摘 要 用断想的方式,对 20 世纪中国教育理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深层生存困境作了反思,提出了中国教育理论发展的时代局限与超越的问题。强调研究教育的思维方式从简单走向复杂的必要,强调教育理论要加强原创性研究。期望新世纪初的中国教育理论有一次从近代向现代的重建式的再生。 关键字 中国教育理论、时代性、科学主义、生存困境、复杂性研究、复杂思维方式、原创性 随著世纪钟声的敲响,在人们的一片欢呼声中,“轰轰烈烈”的 20 世纪就这样结束了。一个可以寄予很多期望,又蕴藏著更多不测风云的新世纪开始了。世纪初,对於人们来说,最大的财富是时间,最重要的事情是策划。这是一个需要播种希望的季节,也是人类把握未来的智慧和力量展现最为集中的时期。身处此时,作为一名教育理论探索者,我也不禁反覆自问:在中国的教育理论领域里,我们极需改变什麽?我们可以追求什麽?我们应该做些什麽?似乎可想可说的话很多,但又构不成宏篇大论,於是只能用“断想”来串起这段段的思绪,并想用“断想”引出更多的“宏论”以丰富我们的学报,这也是我作为本刊主编在世纪初的一个小小意愿。 一 p 中国近代的教育理论 [1] 是随著 20 世纪几乎与近代教育同步诞生、形成、变革和发展的,至今它已走完了异常曲折、复杂的世纪之路。纵观一个世纪的历史,悟出的最大道理是:教育理论的发展与时代有著内在的、直接的、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关联。在一定意义上,教育理论属於“时代学”之列。认识这一点,对於今後教育理论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所谓“时代学”主要指这样一些学科的集合:这些学科的发展需要与条件、方向与内容、研究方法与方法论、研究价值及功能的发挥等,在很大程度上与时展状态相关。凡属“时代学”之列的学科,都是与人类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密切相关的学科。 拿教育理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它国家,近代教育理论的诞生都与社会变革而引起的教育变革直接相关,这对熟悉教育史、教育思想史、教育学科发展史的专业人员来说都不是什麽新的观点。然而,经历了学科由古代向近代的时代转换和逐渐形成了学科的内结构以後,尤其在力主以近代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作为任何学科的研究范式,以近代自然科学形成的科学标准作为衡量一切学科的科学标准的科学主义思潮的长期影响下,几代教育理论研究者中的许多人(包括本人在内),逐渐自觉地用这样的眼光去追求提高教育理论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去寻找教育理论的发展方向。我们曾期望有一种具有像自然科学那麽严密的概念体系的教育理论,它或用推理的方式建构,或用归纳的方式逐级由具体、个别提升到特殊、一般;我们曾期望教育研究能有效地移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从观察、实验、统计分析、定量研究到结论的可检验性、成果的可测量性等等,都成为教育理论科学性的显著指标;我们曾期望研究出来的教育理论能揭示客观规律,能排除价值、意识形态的干扰并具有最大的普适性和永恒性。为此,我们苦苦追求,也为追求不得而时时烦恼,还在追求的过程中渐渐远离了时代和实践,逐渐地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状态。自然,也有一些跻身於教育研究队伍的成员以教育学无须强化专业性和科学性为信仰。表面看来这是对上述科学主义的反逆,颇有革命性,但他们在骨子里还是上述观念的信奉者,其所以进入教育研究的行列,正是因教育研究未达到上述科学性的标准而易进入。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教育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责任并不被看重,被看重的只是其对於他个人而言的敲门砖功能。 在整个学术界,尤其是自然科学界和经济学、社会学等被认为具有硬性“科学形态”的社会科学中的专业人员,也常常用上述科学主义的眼光打量教育理论,不认同其科学和专业的地位,或者说把其看作是自己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属应用研究的分支。在他们看来,只要应用本学科研究的结论或方法,就足以解决教育理论中的相关问题,教育理论的整体就是各类相关学科应用研究结果的“总和”,并没有什麽独立的教育理论可言。一些从教育理论研究领域走到教育交叉学科研究系列的人员,也有人因此自豪,甚至还有人不再认为教育理论有存在的必要,宣称纯粹教育理论已经消亡。 在社会上,包括多数的民众和一些行政官员,往往把有关教育的知识或视作一种通过个人经验或常识的积累即可获得的东西,或视作一种方法和技巧的知识,与此相关的工作则被视作只要有管理经验和能力,无须专业支撑和研究就能胜任的行政职务。他们可以无顾忌地介入教育领域高谈阔论,也不把教师当作一个专业人员来尊重。教师本身也有类似的倾向,许多人仅仅把自己所教的学科当作自己的专业,把教育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仅看作与如何教相关,故希望这是一种能给出一套方法或操作模式的知识,若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教育理论就被视作无用和脱离实际的东西受到批评和指责。 20 世纪时代和教育实践的发展把教育理论抛到中国这块土地的人世间。然而,在它顽强发展的同时,却在已经形成的科学的“家园”中找不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得不到来自社会对作为专业领域的应有尊重与支持,甚至还遭受来自队伍内部的作贱与轻慢。这就是世纪之交教育理论的深层生存困境。尽管自上个世纪 80 年代始,中国的教育理论有了长足的进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然而,对上述教育理论深层次的生存困境却未引起广泛的关注和深入探讨。今天在我们已跨入一个新世纪、面对一个新百年时,该对这样一个关系教育理论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作出思考和回答了。 二 在我看来,如果说上个世纪中国近代教育理论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来自时代的推进的话,那麽,它的局限和问题在根本上也在於时代。一方面它是近代科学主义强势影响的肤浅产物。另一方面更是人类社会远未发展到把“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 [2]”,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的水平;与其相应的关於人类自身和社会发展的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它在原有的科学园地中没有重要地位;人类科学在认识论上还缺乏研究复杂事物的工具等以往时代状态的不可避免的结果。 21 世纪将造就一个新的时代。这不仅靠科学、技术的显性变革及发展,也需要来自人类在更广泛和深刻意义上对自身命运与发展的关注。当前,来自科学的发展打破了前面所述科学主义的诸多限制,对新的复杂事物的研究逻辑的探究正在兴起,它标示著可能出现科学家园的重建。1993 年成立的以美国社会学教授华勒斯坦为主席的古本根基金会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他们的研究报告《开放社会科学》的前言中对当今社会发展作出的概括性描述突显了这一点。它指出:“过去三四十年间所取得的巨大的学术成就业已导致了对生活现代型研究,产生了注重研究复杂性的科学。学者们呼吁把普遍主义‘置於具体背景中来加以认识’,这一新兴需要促使不同的文化日益频繁地展开对话。……所有这一切事实上都对社会科学家的实践产生了强大的影响,从而大大地缩小了各类带有结构和组织性质的学科的地盘。”[3] 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的新世纪,我们能无动於衷?可以预见,新世纪教育理论的发展将有新的机遇、问题与挑战,将不只是上个世纪发展路线的简单延续或局部完善。在中国,教育理论将与社会改革开放、教育改革的深化同步,需要完成由近代向现代的转型,即实现教育理论形态上的整体转换。要做到这一重要的历史性转换,就需要教育研究人员打破业已形成或趋近僵化的教育理论的框架,去呼吸时代的新精神、感受时代的新需要、学习时代的新工具、发现时代的新问题,以形成新的眼光和视角,重新审视教育本身和关於教育的理论,找出发展教育理论的新方向与新思路。中国的教育理论需要又一次重建式的再生。唯有如此,它才有可能为中国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才有可能在新的科学家园中有自己的位置和不可换代的价值。总之,唯有投入到一个新的时代,才能打破过去时代的局限。 三 可以用一些教育理论界较熟悉的主题的研究为例来说明上述观点。 近 20 年来,我们对於教育的复杂性已形成了一些共识。大家都承认教育与整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组成因素(或称为系统)之间都有复杂的相互关系;大家也都承认,教育与人的个体发展之间有著复杂的相互关系。所以,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教育与个体发展关系的研究,一向是教育理论中的基本课题,而且几乎在所有的教育学教材中都会涉及这两大关系(有的称两大功能、有的称两大规律,也有一些其它的名称)的论述。尚未形成较为一致观点的是关於两大关系的关系。问题经常以“教育究竟以个体本位还是以社会本位”这种经典的两分方式,或者以“两大关系如何实现对立统一”这种习惯的两分方式提出 [4]。显然,这种提问的方式,本身就是把这两种关系看作是可以分割的,可以寻找出一种确定的、唯一的回答,以便作人们行动的依据。在本人撰写的《教育概论》中,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想通过努力寻求出突破简单判断和单一模式的思路。该书中专列了一章“社会、教育与人之相互关系”,从历史与现实中三者关系组合的多种可能状态、教育系统不同层面中三者关系组合的不同状态、以及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教育应如何作出选择等方面,研究了三者以教育功能方式呈现的不同关系形态 [5]。当时自感已经作了很大努力,跳出了传统的提问方式和思维方式,在认识上超越了过去的包括自己在内的认识水平,现在看来基本的思路并未变化。前一阶段读到近年出版的由王道俊、扈中平主编的《教育学原理》,其中专列一章论述“教育与人、社会的历史统一”,章中还专列一节集中论述了“教育的两个基本规律的关系”,从规律的角度作出三者关系的判断,指出教育面对是人与社会两种的力量,与两者都有必然联系;两条基本规律必然寓於教育活动之中,并体现在教育活动的一切方面;两条基本规律之间的矛盾和统一是历史的具体的。这也走出了单一关系模式抽象判断的思路。论者还提出了两大规律在教育活动中不同作用和地位的观点,认为社会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历史性和特殊性,因而在教育中继承性相对较小,相比而言,人的发展规律对教育的制约具有较强的超历史性和普遍性,因而有更多的继承性等观点 [6]。以上两例尽管论述角度不同,但都反映了研究人员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教育之复杂性的认识在加深,并努力且认真地在揭示与教育相关的多重因素的复杂关系及其抽象本质。但是,就其所用的思维方法和所走的思维路线而言,基本上还是把复杂的事物看作可分解为简单来分别认识,而後把分别得出的结论加以联结,即可形成对复杂事物的总认识。如果我们继续沿著这条思路走下去,也许还能不断提出修正、补充或加深的观点。然而,不可能真正对教育复杂性的整体式关系形成突破性认识。所以,当前对於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改变思维方式,学会用复杂思维的方式来认识复杂事物,以实现认识上的突破性发展。 诸如这样分解复杂对象为简单,然後相加为复杂的思维方式,在对学校教育内部活动的研究中也同样存在。如对教育的认识,我们或是立足於教、或是立足於学、或是给出“主导”与“主体”的关系模式来解释,而没有从双方交互作用、相互锁定、动态转换、共同生成等这样一些思维方式,把教学作为一个复杂的活动整体去认识和研究,从思想方法的角度看缺乏的也是复杂思维方式。从对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主要承担者——教师和学生在不同意义上的发展的研究来看,也没有做到把人作为一个丰富整体,作为具有能动性和多种发展可能,并在自己的各种实践活动中实现价值选择和生命意义的复杂性来对待,在认识中缺乏的思想方法依然与复杂思维有关。 也许,正因为如此,在我们的眼中,教育世界和教育活动是苍白的、清晰而刻板的,是不会有意外与惊喜的,是无所谓创造和发现的。因而用以描述这种世界和活动的语言,也只能是冷静而无色彩的,乾枯而令人无奈的。 四 在当今的学术领域里,关於复杂事物和复杂性的研究已异军突起,引起不同科学领域内,尤其是面对复杂对象研究人员越来越多的关注。整个 20 世纪不断出现的自然科学在对宏观和微观世界物质运动领域内的一系列重大新发现,打破了牛顿物理学一统“科学观”天下的局面,从而使科学哲学家重新认识科学的涵义。令人深省的是,这场科学观的变革恰恰是从自然科学领域里开始的。正如华勒斯坦所指出的那样:“从自然科学领域里的一些新的发展趋向来看,它们强调非直线性甚於强调直线性,强调复杂性更甚於强调简单化。此外,它们还强调不可能排除测量者对测量活动本身的影响,对於某些数学家来说,它们甚至还强调定性解释方法比单纯数量上的精确性更加优越,因为後者在准确性方面反倒更受限制。最重要的是,这些科学家强调‘时间之箭’的作用。总而言之,自然科学现在似乎更接近於以前遭到蔑视的‘软性’社会科学,而不太接近於备受嘉许的‘硬性’社会科学。”[7] 与此相关的是当代科学哲学的发展也关注复杂理论的探讨,从系统论等“老三论”,到自组织理论等“新三论”,现在已进入到多学科参与研究的复杂学和由此作出学科研究方法论转换後形成的研究成果的突现。[8] 他们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科学家园的前景,复杂科学将至少是这个家园中的崭新一族。 教育理论的研究完全可以列入这一族中,在某种意义上,它还可能是人世间复杂问题之最。教育不仅是人类每一个文明社会和个体人生旅程所不可或缺的东西,是联结人和社会的重要纽带,而且,它还具有与其它社会系统不同的功能,那就是它连结著、聚焦著人类文明的历史、现实与可能的未来。教育是一种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更新性再生系统。[9] 从这个角度看,人类世界还有什麽会比这还要复杂呢?现在的问题是,当许多学科的专家加入到复杂性研究,或者说用复杂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自己的研究对象时,我们面对著最复杂的研究对象——教育的研究人员,是否感受到、意识到这一点,并积极地行动起来?如果说,以传统科学标准构建出来的科学宫殿不可能有教育学的位置,那麽,在新的科学家园的建造中,我们会不会因还在追寻“昔日旧梦”而丧失作为成员的资格呢? 五 还想到和想说的是关於中国教育理论的原创性问题。 上个世纪中国教育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西方和苏联等国外影响,本人曾用“引进”成为中国近代教育理论诞生时就有的“娘胎里的记号”来比喻这一现象。就拿最近 20 年来说,情况有所改善,但教育学科中许多新兴学科的诞生几乎大多走的是这一条捷径。对於一个学科建设“後发”的国家而言,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避免和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如若因长期如此而形成了一种“学术心态”,唯洋人是瞻,理论想发展就从国外搬,这恐怕就成问题了。其实,这里不仅有我们自己的特殊心态问题,还有与前面相同的认识上的问题,即我们相信存在著不论时空变化与否都具有普遍规律价值的教育理论。因而我们在看到国外教育的新理论时,就把它作为可很快移植的东西搬过来,相信它的普遍真理性。尽管有时也会感到有一些不适切性,但往往把此归咎於我们的“落後”。这可以视作社会科学中的“欧洲中心主义”在中国的影响。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这种状态有了改变,中国的教育学科建设和理论建设,已经开始意识到克服这种倾向的必要,并努力在研究中作出矫治,有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关注研究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并用研究的方式介入到这一伟大的历史实践中去。这是本人认为可以提出原创性问题的背景之一。随著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随著中国科学研究事业、包括社会、人文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得到支持和重视,可以预料,在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1 世纪中国教育理论的原创性也会得到发展,中国教育理论界将取得越来越大的与国际同行在真实意义上的双向交流与对话的可能。 这里,有对原创性的理解问题。有人把“原创性”与“封闭性”、与拒绝文化交流、对话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不合“全球化”潮流的观点。这也许是 1958 年教育大革命和十年“”中,以批判“西方资产阶级”、“苏修”教育思想,骂倒一切、唯我独尊,以创建中国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为口号,行政治斗争为实式的“原创”在人们头脑中所留下的痕迹引出的看法。然而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在人类科学文化和通讯传播已进入到信息社会的今日,谁还会从排斥国际对话、无视已有科研成果的意义上强调原创性和实现原创性?但是,要提高原创性,确实需要在吸收的同时,克服唯洋是高的心态;要提高学术批判和独立发现思考的能力;要增强原创意识和对原创研究的支持;要形成看重原创研究的氛围与环境。这是一个“学术土壤”的改良和营造的过程。 本文提出的原创性是指以本国教育发展需要和问题为研究的本源,通过各种不同手段获取原始性素材,或作原始性(相对於“验证性”)的研究,进而得出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富有独特性和创新性的理论(或其它形态的研究成果)。也就是说,中国教育研究的原创性至少是由问题的原发性、研究素材的原始性、结论的独特性和创新性等要素综合构成。它未必一定关涉到学派创建、基本原理的突破等重大研究,但确实要求是从中国这块独特的文化土壤和现时需要中生长出来的“珍品”。它不是少数人的专利,只要少数人去做却可。大家期望和为此努力许久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教育体系和教育理论的建构,正是要通过大量的、不同类型和方面的原创性研究的积累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教育研究中原创性的提出,不仅有发展理论的价值,还有推动中国教育实践发展的意义,同时使教育理论在投身中国教育实践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获得滋养、焕发精神,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同生共长,创造一种新型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在原创性研究指导下的改革实践中相互推进。 中国教育理论原创性发展,还涉及到学术领域里的民族自信心问题。说到这些,在我眼前就会出现以陶行知先生为代表的,把自己的身心和智慧全部献给民族教育事业和为创建中国教育理论奋斗一生的一批先辈高大的身躯。在他们面前我常有愧。自感对本民族的精神和文化大义,缺乏深层的理解和体悟;对本国教育事业的艰辛和大众受教育的状态,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切肤的感受;对推进这一事业的发展,缺乏强烈的责任和持久的行动。当今,在我和同行者中又常常太多地把自己当作理论工作者,太多地在书本中讨生活。但是在理论的领域里,又太少有原创的自信。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在与发达国家相比中的诸多落後,销蚀了我们不少人的民族自信心和自爱心。现在在有些人的心目中,甚至连祖国语言教育的价值都不如学外文重要了。也许这也是时代局限的一种表现吧。新世纪的中国在为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小康的奋斗中,在摆脱贫穷和落後的过程中,迫切需要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民族创新活力的焕发,这不能没有民族自信心的增强。为此,作为教育研究人员的我们,可以也应该从增强中国教育研究的原创性做起,在新的世纪里,把我们的心与中国的教育大地贴得更近,为中国的教育理论与教育事业能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而多作努力。 一个偌大的中国,一个拥有最多教育人口的中国,一个进入了 21 世纪的中国,不能没有原创的教育理论。 中国教育论文:简述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教育 教育督导 法制建设 论文摘要: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教育中的政、教、学三个方面应该是教育督导活动中督与导的对象。而要使教育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就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和权力的教育督导机构,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并采取恰当的督导策略,加强教育督导过程中的心理分析。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教育督导概述 从性质上讲,教育督导即行政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一般指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教育督导能对依法治教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教育督导的目的在于“导”,而“督”则是手段,是“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导,就没有督;而没有“督”,“导”也乏力。因此必须通过监督发现问题,通过指导从而解决问题。总体而言,教育督导是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办好每所学校;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教育督导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教育督导是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是全方位的。它涉及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说,教育督导主要是对教育行政、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进行监督和指导,即全面地督导“政”、“教”、“学”。 改革开放20年来,从督导的实际内容来看,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督政”为主的。督政主要是对教育行政及其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就学校而言,侧重于对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财政与教学设备、教职工与校舍以及政府办学的精神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等“行政性”的内容的督导和评估,看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有效地对学校进行了科学的管理。督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的督导,主要是对其教育教学的态度、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以及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督导。如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是否深入钻研教材教法,是否尊重学校的教学秩序等。在这方面的督导,侧重于看作为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是否具备应有的素质,是否热爱教育事业,有没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甘做蜡烛与春蚕的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否具备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素质,如专业知识是否过硬,教育科学知识是否宽厚,文化知识储备是否充足,是否有组织教学与管理的能力和应有的教育机制;是否能正确地分析、加工、传导教育影响等。督教的目的在于调节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它更加合理、科学,且富有教育价值。在督学方面,教育督导应放在学生的成绩与进步、学习态度、表现和自我发展上。 二、中国教育督导体制及发展 (一)我国教育督导体制下的教育督导机构模式 我国现行的地方教育督导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教育督导机构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内,隶属于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编制,但比教委的其他职能部门地位略高。它虽然直属教委领导,但与此同时又是由政府授权,享有代表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的权力。故其权力同时来源于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2.督导机构就是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的一个职能部门,权力来源于教育行政部门。 3.督导机构作为与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平行的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教委或教育局领导兼任。 (二)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模式的未来发展 从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模式可以看出,我国教育督导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结构,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帮助教育行政领导了解学校情况、改进工作作风、顺利推进政令、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科学化的教育督导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表现在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和隶属关系不甚明确,导致教育督导机构的独立性差或没有独立性,不利于更有效、更顺利、更有力地开展工作。上述前两种模式在我国教育督导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其教育督导机构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其职责也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决定;第三种模式所占比例较小,其教育督导机构的负责人本身就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但不管哪种情况,教育督导机构都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控制之下,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独立的权力,也就很难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应有的功能。因为教育督导是代表政府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督导,并将信息反馈到政府部门,以便使政府调整、改进教育工作,而现有督导模式反映出的是自己督导自己,自己对自己做出的决策加以评判、否定,其效果难以尽如人意。为了促进教育督导机构模式未来的发展,必须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首先,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教育督导应代表同级政府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导,即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委员会平行为直属政府领导的独立职能部门,其权力来源于政府主管部门。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和成员应由专门人员组织,不挂靠任何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这种方式,可以使教育督导者从相对独立的高一级层次和角度来审视各地方的教育行政工作。如对上级政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科学化管理的程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解决问题的督促建议、指导等,这样,督导者工作的客观性大大增强。如果发现的问题是由于政府部门决策所致,则可以向政府部门及时反映并从教育科学的角度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以便做出恰当的调整和改进,使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得到提高。这样,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行政工作的督导作用就能真正发挥出来。这一过程需要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教育督导人员的密切配合。行政部门领导虽然是督导人员的上级,但应该虚心听取督导工作者的汇报、意见和建议,并正确取舍。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应接纳教育督导工作,配合教育督导人员的工作,将自己部门的工作如实地展示出来,不怕暴露问题,着重解决问题,而不应当持消极态度或应付了事。缺乏这三者之间的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同样不能有效地开展并取得好的效果。 其次,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代表学校领导对学校各部门工作、教师的教书育人和学生的学习进行全面督导。在行政关系上与学校各直属部门同级,但对各直属部门的工作又具有督导的功能。采用这种方式本质上与前者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从学校教育这个微观领域进行分析,并说明学校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和工作范围。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效果的好坏,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教师、学生与教育督导人员的配合情况等。这反映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的复杂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总之,教育督导工作的设置不管采取哪种模式,首要的是其独立性问题,这种独立性的不强甚至缺乏的教育督导机构则等于形同虚设,教育督导就缺乏实际意义。 三、完善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几点看法 (一)形成督导队伍合理的人员结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决定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性、综合性,从而对教育督导人员结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要有合理的职业结构 教育督导队伍中应有对教育的政、教、学方面都较内行的人员,这样,在教育督导工作中,既有人专门对教育行政工作进行督导,也有人专门对教育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督导,使教育督导的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实现。 2.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 在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特别是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中,应该有各种专业的督导人员,而且应该对本专业造诣较深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这样,才能在督导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及时加以正确指导。 3.要有合理的年龄结构 教育督导的对象不仅是多专业的,而且还是多年龄层次的,因此,督导人员也应该老、中、青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实现优势互补,以使教育督导工作更和谐、更有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强化依法治教的意识 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监督教育的行为,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自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是进行各级督导机构的建设和对基础教育的督导检查,与此同时,规范督导行为的立法工作也有一定的进展。1991年,国家教委在总结督导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主任会的形式了《教育督导暂行条例》,对教育督导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在教育督导的工作实践中,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督导法规,以规范保障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1995年《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为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教育管理观念和模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职能工作部门,提高教育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不多。即使有,内容也大多含糊不清。为此,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关应该制定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这是保证教育行政执法正确、及时、合法的重要环节。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新中国建立以来,教育事业伴随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但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我们深信,经过深化改革,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定能真正地走上健康、协调、稳步的发展之路,定能更好地发挥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的作用。 中国教育论文:论析中国教育史研究与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关键词:中国教育史;研究;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摘要:在五千年中国教育史上,有着极为丰富的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资源。从孔夫子到陶行知,历代教育家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一笔宝贵遗产,有待科学地研究总结。和谐社会建设时代要求已构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将推动中国教育史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一个新的突破。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正是通过促进教育公平、引导教育和谐、健康、持续发展,而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教育史研究是教育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同样的作用。任何社科理论,如果缺乏对于历史和现实的深入了解、缺乏对于历史经验的研究和借鉴,就缺乏应有的深度,就不能够真正成立。 这里,谨就中国教育史研究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关系及其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谈三点认识。 一、在五千年中国教育史上,有着极为丰富的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资源 中国古代重视和谐、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这丰富的和谐思想与理论观点,有很多是在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大都是通过教育传世的。在历代教育典藉中,保存有许多珍贵的社会和谐思想遗产。 从《尚书·尧典》可知:早在传说中的尧舜时代,中华民族的先祖就有了“协和万邦”的理念;在周公教育周成王、追述文王业绩的《尚书·无逸》篇中,更有“咸和万民”的记述川。这足以说明:在中国历史上,最迟是在西周文、武、周公开国奠基时期,就有了明确的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理念,并已将其付诸社会政治实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正是凭借从尧、舜到文、武、周公“协和万邦”、“咸和万民”的先进理念和社会实践,西周的思想家史伯,才概括提炼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哲学思想。据《国语·郑语》记载:西周的史伯说:周朝必然要衰败了(“殆于必弊者也”)。因为“今王(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愚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就是说;幽王厌弃光明正大的智能之士,喜欢邪恶阴险的谗信小人,厌恶对他有补益的贤明忠臣,亲近只会对他拍马逢迎的卑鄙浅薄之臣,这样子“去和而取同”,必然导致周朝的衰败。他进而作理论总结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人,行旅极。故王者居九咳之田,收经人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 史伯这一理论概括,使中华民族重视和谐、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在初起阶段就与简单地“求同”划清了界线,将“和”定位于不同事物之间的协调统一,是在重视差异、整合差异、承认事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求和谐。因而具有朴素的辩证统一的观点。“和”与“同”这一对既紧密联系、又有明确区别的哲学范畴的提出,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后世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也是极其可贵的。春秋时代晏婴和孔子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都是对史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发展西周社会和谐的思想,使之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规范,并对以后两千多年的文化思想与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是孔子及其弟子有若、子夏、曾参等人。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思想,有若“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曾参关于“忠恕”的思想,子夏“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已经构成了一个基本体系。今日所谓构建和谐社会的几个基本方面:人际和谐(包括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个人身心和谐、天人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孔子及其高徒的教育理论中,可以说全都涉及到了,并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塑造和文化心理的养成,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其中有些论述今日看来仍然十分深刻,足资学习和借鉴。 其实,不仅是孔子及其儒家学派,先秦百家中的道、墨、法、兵、农、医、阴阳、杂家,乃至后来传人中国得到长足发展的佛家学说,都有其重视“和谐”的一面,在教育史上也都有所表现,程度不同地蕴涵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矿藏。因而可以说,在五千年中国教育发展史上,有大量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资源,是一个有待研究开采的丰富的宝藏。过去在这方面重视不够,对一些材料熟视无睹、不知珍惜,甚至是当作过时没用的废料列人淘汰之列。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开采这一富矿。 二、从孔夫子到陶行知,历代教育家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一笔宝贵遗产,有待科学地研究总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不仅需要研究借鉴那些以思想理论形态存在的宝贵遗产,还应当重视研究前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教育史研究而言,就是历代教育家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历史上的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借鉴其中所体现的重视和谐、推进社会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精神,并且把那些可歌可泣的人物事迹,作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精神动力。 以往的中国教育史研究,一直比较重视对于教育家教育思想的研究,比较重视对于各个历史时期教育制度的研究,对于历代的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教学活动的研究,则显然重视不够,研究成果贫乏。这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对于教育思想史、制度史的研究。因为离开了教育实践活动,思想与制度都会显得苍白和浮泛。 从孔夫子提出并大力实行“有教无类”,到陶行知脱下西装革履、换上布衣草鞋深人贫困乡村办学,历代受人敬仰的教育家推进社会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都不仅仅是说在口上、写在书上的,更是体现在其毕生追求、体现在其“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深人研究这些感人至深、富于启迪意义的教育实践活动,能为今日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弥足珍贵的精神动力。 再者,研究历代教育家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教育史研究自身发展的需要。它应当与教育思想、教育制度研究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三者本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也只有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看出其实际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还有一些教育家,虽然在中国教育史上产生过重要作用和影响,其教育思想却较少表现在书面文字中,而更多地体现在其教育实践活动中。不研究其教育活动,对其教育思想的了解就很有限,从中能受到的启迪也将有限。例如:不研究蔡元培任北大校长的教育活动,不研究张伯荃创办和主持南开大学的教育活动,就很难真正了解其教育思想及其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巨大作用和影响。 即使是那些有较多著述的教育家,不研究其实际教育活动,对其教育思想的了解很可能也是片面的或浮浅的。比如,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在他本人诗文中的反映也很不少,但是,如果不研究其创办晓庄师范、山海工学团、育才学校、社会大学等教育实践活动,就难免留给人“纸上得来终觉浅”的遗憾。再如,孔子的教育思想,尽管《论语》等典籍中直接记述的也不算少,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孔门教育活动研究不够,对其教育思想的研究,也难免失之片面。譬如于丹说《论语》是’‘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学过教育史的人都知道,班级授课制是近代从西方传过来的,孔子的办学是师傅带徒的方式。那时的“课堂”是什么样子呢?其教育内容与教学形式的组合,究竟是怎样的表现形态呢?所谓“弟子”与“门人”又有什么区别?由于对诸如此类有关孔门教育活动形式缺乏研究,对孔子及其教育思想、对当时教育制度的了解就相当片面、相当模糊。有大量证据表明,春秋末年的孔门教育,实际上是文武兼备的,七十子“身通六艺”,都是文武全才。但是,现在很多学者还是同胡适一样,以为“孔子的‘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授来的学问”,由此一笔抹杀了孔门教育文武兼备的传统,而痛下针贬说:“后来中国几千年的教育,都受这种学说的影响,造成一国的‘书生’废物”。现在仍有许多学者认为:孔子及其弟子只是些“读书人”,孔门只有礼乐文化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各种《论语》译注本都把“士”译作“读书人”,而不知道春秋之“士”首先是“执干戈以卫社视”的习武之人。这样片面地看待孔子和孔门弟子,这样错误地理解孔门教育和孔子的教育思想,与长期以来对孔子的教育活动缺乏具体的研究,有着直接的关系。 胡适是杜威的弟子,他知道杜威倡导“做中学”,他还大胆假设“孔子的‘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授来的学问”,至今学界仍有很多人赞同胡适的观点。如果我们对孔门教育活动加以研究就不难发现,孔门之“学”才是更为古朴的“做中学”,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育,都是面向社会大课堂的真正的“做中学”;而杜威的“做中学”,不过是人为小环境中的“做中学”,是笼中鸟儿的学飞;而孔门之“学”,却是森林之鸟在学习翱翔。 三、和谐社会建设时代要求己构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将推动中国教育史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一个新的突破 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己经构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就教育史研究而言:毛礼锐、沈灌群先生主编的《中国教育通史》出版已20多年,这20多年,是中国社会作为一场新的革命的改革进行期,是思想解放运动在深度和广度上大发展的时期,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黄金时段。中国教育史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涌现,新领域不断开拓,量的积累正在酝酿着一个新的整体性突破。回应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加强对中国教育史上和谐思想资源的开采,加强对于追求教育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将构成中国教育史研究的一个新视角,促使新的整体性突破早日实现。 近代以来的学术研究,受两股时代潮流的深刻影响,一个是西学东渐的潮流,一个是革命的潮流,有力地促进了近现代学术的革命性变革,但也带来了“全盘西化”与“只求革命”的片面性与简单武断。“全盘西化”使一些学者过分贬抑中国的传统、极为鄙薄自家的文化遗产;“只求革命”使更多的学者将“批判地继承”简化为一味批判、破字当头,否定过头,对于古代圣贤的阶级局限性、时代局限性缺乏必要的理解与宽容,一味苛责,对祖宗缺乏必要的尊重与温情,轻易否定了许多对中华民族兴旺发展原本有益的思想遗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新要求,促使我们从新的视角审视教育史,推动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左”的束缚,从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民族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研究和思考问题,原来被否定的、被轻视的一些遗产,就可能焕发出新的意义和价值。比如《论语·季氏》篇中: 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于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盖五世希不失矣;陪巨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 过去论者往往从革命的视角出发,认为这一段话是孔子在政治上保守、反动、企图开历史倒车的证明。今天在笔者看来,这段话无疑是孔子希望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谐的一种良好企盼。虽然这种企盼在当时无法实现,但不能够简单地加以否定。因为这一思想在以后的两千多年,对于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形成和长期维护,发挥丁很好的作用。这种主张统一,反对分裂,主张安定,反对战乱的政治主张,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稳定、对于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康,是非常有益的,怎么能轻易地斥其为反动呢?对于其他人物一些言行的评价,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吉林大学著名教授金景芳曾发现一个规律:“凡是治世都尊孔,凡是乱世都反孔。道理在于孔子的学说对维护社会安宁秩序有利,对破坏社会的旧秩序不利。”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然也决定学术的发展走向。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是要建设历史上最好的升平治世,即太平盛世。这一时代要求将会无孔不人地渗透于思想、文化、学术研究的各个领域,我们每一个教育科研工作者,都应当明确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从一些“左”的思想束缚中进一步解放出来,更加自觉地以科学的研究成果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将会给予中国教育史研究一个新视野,给予教育科研一个强大的推动力,为我们的研究取得新突破提供一个大好的机遇。但是,能否真正抓住机遇,还要看我们的努力,看我们是否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目前学术界确实存在着浮躁的风气。一个有出息的教育科研工作者,特别是教育史研究者,必须有范文澜先生倡导的“板凳要坐十年冷”的精神,耐得住寂寞,才能够从大量的占有资料中得出科学的结论,以切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果,催生学术的真正繁荣。 中国教育论文:浅谈新时期中国教育史教材构建之设想 论文关键词:新时期 中国教育史 教材 建构 设想 论文摘要:从教育的起源、发展演变历史和未来发展趋势看,教育都关系于人之生存、生产和生活。所以,民生、民有、民享构成中国教育史教材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普通民众是教育的大多数,人文、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是教育的主要内容,多途并进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路径。为此,需要寻求新的研究范式,建构符合历史的、属于中国的中国教育史教材体系。 中国教育史教材承担着传承中国教育发展历史知识、揭示中国历史上教育与个人、社会关系变迁的职责,承载着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历史经验和思想资源的重担。但是,仔细研读后可以发现,已有的中国教育史教材主要涉及制度化的教育内容,这种制度化教育的研究取向不仅远离民生,而且与终身学习和学习化社会理念存在较大距离,从而难以满足和谐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与要求。因此,本文欲对教育发展历史进行系统考察并对已有教育史教材进行批判性解读的同时,对此做出初步探讨。 一、民生、民有、民享:教育的本真 从源头考察,原初形态的教育是在生产生活中、通过生产生活和为了生产生活而展开。所谓有巢氏“教民巢居”,燧人氏钻燧取火“教民以烹饪”,伏羲氏“教民佃渔畜牧”,神农氏“教民艺五谷”、“作方书以疗民疾”,嫘祖“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而天下无皴瘃之患。”。初民追求知识不是为了捞取资本,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和其他一味追求的目的,而是为了生活。所以,原初教育是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有关民生并为民众所拥有和民众所享用的教育。而且,只要人类还在继续,这种教育就将继续。中国教育史教材在述及教育的起源时,对这种教育做出周全论证。但是,在随后的描述中,这种有关民生、民有、民享的教育逐渐退出研究者的视野,也消失在教材之中。 先民活动范围的扩大,知识、技能不断积累,教育的目的、内容、方式与途径逐渐多样,并出现专门教育机构,制度化教育开始形成。专门教育机构的出现,被看作教育史上的’重大事件。但是,专门教育机构只是教育的一种形式,而且与社会生活的距离日益加大,此其一;其二,学校教育脱离原有轨道,成为部分人独享的部门;其三,学校教育成为统治阶级对民众实施统治的工具。所以,专门教育机构的出现既是教育发展的表现,又是教育异化的形态。作为私学开拓者和儒学创始人的孔子曾言及:“若稼与圃,吾不如老农”,并斥责学“稼”与“圃”的弟子樊迟为“小人”,透出儒学创始人对农人的认识、态度以及与农人的分野。孔子的言论深刻影响了儒家教育的走向,也影响到今日学者对中国教育史教材的编写。然而,若将研究视角仅聚焦于非民生之教育,显然难以反映中国古代教育历史发展的主要面貌。 未来社会发展方向是学习型社会、和谐社会,需要和谐教育;和谐教育首先是民生、民有、民享的教育。在学习型社会、和谐社会中,学校不可垄断教育,和谐教育并非制度化教育一枝独秀,“教育正在越出历史悠久的传统教育所规定的界限。它正逐渐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扩展到它的真正领域——整个人的各个方面。 二、普通民众:教育的大多数 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分工出现,社会分工又引起社会阶层的产生。《管子》一书已有“士农工商”四民阶层的划分。然而,已有教育史教材在讨论中国古代教育时,基本集中在“士”阶层。“士”对中国古代文明进步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作为“劳心者”,“士”创造了丰富而灿烂的古代思想文化;但是,中国古代文明绝非限于思想及典章制度,还有大量的可视、可触摸的物质化的文明成果;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也并非仅由“士”所推动,还有大批从事实践活动的普通民众。否则,这些物质化的文明成果的诞生是令人疑惑的。士农工商从事行业、行为方式不同,但未必不操守相同之“道”。王守仁曾言:“古之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艺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 所以。农工商三民是不容忽视的教育对象,他们的教育构成中国古代教育主要的也是真实的场景。当农工商三个主要的社会阶层被排斥在教育视野之外时,其教育情况在教材中基本缺位,结果使得学习者难以知晓中国古代社会农工商三业是如何发展的?这三业的发展是否需要从业者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能力和精神品质?如果需要又是如何获得和形成的? 同时,就“士”而言,也不限于儒家之“士”。除先秦“百家争鸣”出现各种学术流派之“士”外,后世中国“士”阶层主要由“儒”、“释”、“道”三家所构成。儒家之“士”是主流,但社会历史不是仅靠主流所构成;没有支流的撞击与融合,主流可能走向僵化、封闭进而趋于消亡。而儒家之士是否构成主流似乎仍有问题,否则鲁迅不会轻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科学史家李约瑟正是从道家道教史料中收集到大量中国科技史资料,撰成为其带来巨大声誉、也为世界和中国人认识中国科技历史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由于教育史教材将作为多数民众享用的教育排斥在内容之外,导致学习者难以知晓普通民众对社会发展是否起作用?起何种作用而又何以能起作用?其一生中是否接受教育?如果接受,是何种教育又是如何接受的?由于缺乏相关介绍,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及其积累的经验更是无从谈起。而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的教育在教材中缺位,会使学习者对教育历史做出片面判断。 三、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知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周礼·考工记》已对先秦时期的社会分工做出描述,指出“攻木之工”、“攻金之工”等三十个工种,其中涉及力学、声学、应用数学、天文学、合金与印染技术和标准化管理等等,并对具体操作规程做出描述。隋唐时期科技教育更为规范,《旧唐史志》“二十四·卷四”记载:隋大业五年,设“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庀其工徒,谨其缮作。”《新唐书·百官三》对技术教育做出如下描述:“钿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稍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牟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伎,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可见,中国古代不仅有先进的技术,而且形成规范、大规模的技术传承与考评制度。没有精湛的技术和高超的技艺,中国古代工艺精美的手工艺品和规模宏大的古代建筑的出现是难以理解的,中国古代的发明创造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著名科学史专家李约瑟在对中国传统科技进行系统研究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科学技术发明的许多重要方面,中国人成功地走在那些创造出著名‘希腊奇迹’的传奇式人物的前面,……并在3到l3世纪之间保持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科学救国者任鸿隽对李约瑟研究的出发点做出描述:“他是因为要了解中国科学方法去研究中国文明,其他东方学者则以为中国文明根本缺乏科学这~因素——不幸得很,我们本国的学者抱了这个见解的也有其人——所以不留心中国文明对于科学贡献的问题。”美国人罗伯特·K·G·坦普尔在李约瑟研究基础上指出:“近代世界赖以建立的种种基本发明和发现,可能有一半以上源自中国”。为什么这些却鲜为人知?罗伯特的答案是:因为“中国人自己也和西方人一样不了解这一事实”,“主要原因确实是因为中国人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些。”罗伯特对中国人“失忆”的鞭策是深刻的。作为中国教育史教材,有必要恢复学习者对中国古代科技教育的“记忆”。 如果说科技教育在中国教育史教材所占比重较少的话,商业教育则基本缺失。但是,手工业的繁荣必然导致商业的发展,“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的分离。”中国商业史研究指出中国商业不仅出现较早,而且相当发达。商代有了商业阶层,先秦时期商业相当繁荣,并形成“世业”。尽管从管子时代就开始将农商对立——重农抑商——到汉武帝时形成制度,但作为社会生产与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商业不仅在中国社会历史中一直存在,而且相当发达。经商本身是一种教育,“经商是一种最艰苦而且实用的教育,比任何专科学校、大学院系的教育更难学习。”屏经商也需要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与技能,需要教育,“不有智识,将不足以言商。”这种语辞虽然出自近代商人之口,但同样适用于中国古代。 四、多途并进:教育发展的基本路径 人的需求的多样化与生活的多样性,决定了多途径的教育发展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陶行知指出:生活即教育。是生活便是教育。过什么样的生活便受什么教育。多途径不是要求教育史教材将所有的生活活动中的教育都纳入教材之中,但是,作为与社会生产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教育活动则必需予以关注。 就农业教育而言,中国古代形成政府教化与民间传承两轨并行的方式。“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诸如农作物分类、选种、栽培、耕作、田间管理、园圃管理、施肥、渔猎和畜牧等等技术、原理与方法,以及各种生产工具的发明、使用和改进技术,农产品的加工技术等等。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传授内容与方式也不断变化,从刀耕火种到耜耕技术,并出现专门的农业教育机构。《周礼·大司徒》记载了十二项教民生产的职事:“一日稼穑,二日树艺,三日作伐,四日阜藩,五日饬材,六曰通财,七日化材,八日敛材,九日生材,十日学艺,十一日世事,十二日服事。”由此,农业教育呈现出官方教化和民间技术传承并行的两轨方式。“这些知识主要保存在农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中,它也比较突出地反映在我国古代农学著作及有关文献里。”对农业教育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我们的前人经过怎样的努力,才取得他们所需要的生产资料。 农业如此,手工业亦如此。中国古代不仅形成官办机构与民间手工业行会培养技术人才的双轨机制,而且规模不容忽视。《大唐六典》卷七对《新唐书·百官三》官办纺织机构教育活动注释时指出:“少府监匠19850人,将作监匠(指工徒)15000人,放出诸州,皆取材力强壮、技能工巧者,不得隐巧补拙,避重就轻。”宋代时期,已经形成比较严格、规范的教育评价机制,如《宋史》“卷一六五,志一百一十八”记载:“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给材,句会其数以考程课,而输于武库,委遣官诣所隶检察。”可见,此种教育不仅规模庞大,而且要求极高,但都不是在学校中进行的。同期,民间的工艺技术传承多在民问手工业作坊以学徒的方式来进行。 与农业、手工业的双轨教育不同,有关商业的经营管理知识基本发生在民间的相应活动之中。“中国素来以农立国,向以工商二业为下等阶级。其于商人训练之法,以收集学徒为唯一门径。故商业教育,遂不为士林所论列。不为“士林所论列”的学徒教育只发生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之中。有论者将盛行于唐代的行会中的学徒训练称为“我国商业教育之嚆矢。”近代以来,行会组织更加严密,学徒教育也更为规范。对学徒年龄、定额、修业年限、培养方式等等做出详细规定,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如“学习期内,凡一切商业上事,均由经理人随时教授,其有号规完全者,朝学洒扫,应对进退,及供号内杂役,夕学书计,及本业内伎艺。”近代中国学徒数量极为庞大,甚至到20世纪30年代,学徒教育仍然广泛存在,“学徒制度在今日我国之商界中,尤为一非常流行之商业教育制度,在夕则足以代表商业教育之全部。凡一商店,不论大小,无不有学徒,斯无不行徒弟制度也。”1㈣’学徒制对中国商业教育发展与商业人才培养的作用不容忽视。近代中国出现大批诸如严信厚、徐润、李平书、荣德生等等,活跃于l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中国经济舞台上的学徒实业家。 近代以来,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企业内教育机构同样不容忽视。近代中国教育起步时即与企业有密切联系,在官办工厂、企业附设学堂的同时,一些民营企业也出现专门的教育设施,并演化多种形态,如学徒培养、练习生所、养成工训练所、企业内学校(包括职工学校和子弟学校、企业内专科学校)、企业内研究机构等等,甚至出现“工厂化学校”、“学校化工厂”的上海康元制罐厂。1929年《工厂法》颁行后,要求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设立相应的教育机构,使得企业内教育开始制度化;随后教育部会同实业部出台《劳工教育实施办法大纲》,对企业内教育做出详细规定,各地出台的补充规定使得这一制度具有相当的操作性,成为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教育活动。企业内教育的价值不容忽视,正如日本学者细谷俊夫所言:“我们历来都是只从制度化的学校教育这一面来看企业内教育,往往会轻视与这种教育制度化不同类型的教育和训练。如果改变一下看法的话,这种在企业内展开的、以生产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有时会远远地比在大学里所进行的教育有力得多。” 五、未来中国教育史教材建构的策略 教育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所以,“教育之历史,非仅探索、列举真的事实,乃力求相互之关系及其与社会生活他项要素之相依处;且关于各个特殊的发达之非孤立的,乃关联于全社会生活,受时代趋势之影响,而为思想的大潮流中之一现象也。”中国教育史教材需要比较全面地展示中国教育发展历史的面貌以及教育与社会生活与生产间的关系。为此,我们提出未来中国教育史教材建构的构想: (一)贴近生活,走向真实。生活中蕴含着教育,现实生活中的教育才显真实,只有贴近生活才能发现。这首先需要基于中国社会历史现实,将与社会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方式与途径纳入研究视野,尤其是与农工商有关的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传授方式、人才培养途径纳入教材之中,全面真实反映发生在主要生活场域中的教育活动,深入揭示教育与生活、生产的关系,为理解教育和学校教育,进而为建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教育理论打下基础。全面梳理中国教育发展演变历史以及中国教育与个人、社会关系之历史,真实展现中国教育发展历史场景,系统总结中国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成败得失,建构符合历史的、属于中国的中国教育史教材。因为,在教育学科群中,只有中国教育史拥有这种条件与优势。 (二)走出主流,走向多元。其意指:一、针对教育思想,突破儒家范畴;二、针对教育机构,突破学校教育。将学校教育当作教育的全部,会忽视甚至“压制”学校以外的教育现象、形式和机构,不仅难以为学校教育改进提供思想资源、借鉴经验,而且会使学校教育承担其不应承担也承担不了的责任,进而背上沉重包袱,自身陷于发展困境。就主流而言,相对于统治者有被统治者,相对于儒家有反儒和非儒,相对于强势有弱势,相对于知识精英有草根阶层,相对于男性父权有女性观点,相对于正统有非正统,相对于政府有民间。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个所谓主流,都有某一个边缘存在,时刻伴随并挑战“主流”。一个“士”人、一个农民、一个工人、一个商人分别在回答什么是中国教育时,可能都会有不同答案,并距离“主流”很远,如此一来,中国教育史变得极为复杂,但是比较接近真相。未来的中国教育史教材有必要走向开放,走向多元,从而走向真实。 (三)走出学校教育理论视野,走向生活教育现实。学校教育理论在教育史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对于系统建构中国学校教育史理论体系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教育不是起源于学校,而是相反;学校教育是教育的一种,而非全部。用后来建构的学校教育理论规范历史上丰富复杂的教育现象,显然非其能力所及。尤其是我国学校教育理论不是产生于本土,而是学习域外的结果。钟启权教授指出:“新中国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是在充分学习苏联教育学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所形成的教育学体系明显地带有‘凯洛夫’的印痕。……它不仅使人们习惯于用‘凯洛夫式’的模式构筑中国教育理论的大厦,而且也使人们习惯于用‘凯洛夫式’的目光审视几乎所有外来的思想和理论,并以此为准则改造那些试图接受的思想和理论。”凯洛夫教育学同样被应用于中国教育史理论体系的建构,以至于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所编写的中国教育史教材,将传授书本知识和道德陶冶的正规教育机构以外的教育现象基本排斥在研究视野之外。所以,未来的教育史教材需要走出学校教育理论的视野,走近生活教育的现实。 (四)走出单学科分析,走向多学科综合。教育是生活活动,生活活动从来都是综合的,生活中的问题也是综合的,没有生活问题是靠一个学科的知识即可得到有效解决。历史人物经历的复杂性和关注对象的复杂性以及历史事件的综合性需要对其进行综合研究。所以,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不仅是时展的要求,而且是研究对象的要求。“我们不能停留在教育学的范围里来解决教育问题,必须扩大我们的研究的范围。这样我们需要的知识就更多,所以不得不推进到同教育有联系的社会各个方面去,即把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的制度,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把它同其它有关部分都联系起来,从教育学扩展到教育社会学。” “这需要研究者具有多学科的知识结构,进行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教育史研究需要有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分析方法与工具,对教育发展史做出较为周全的、具有解释力的研究成果,并以这种方式培养后备力量,使学生形成较为综合、合理的知识结构,为其步入社会、从事未来工作打下基础。 中国教育论文:浅谈我国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近况述评——对六年来《教育史研究》相关论文的量化分析 论文关键词:中国教育史 研究近况 相关论文 量化分析 论文摘要:以我国《教育史研究》杂志6年刊发的中国教育史类论文为研究对象,就这些论文的数量、选题分布、刊载论文作者的单位及地区分布概况等进行分项统计,展示了我国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从这一角度探讨了中国教育史学科6年来发展的基本动向。 《教育史研究》从1989年发行创刊至今己出版6o余期,共发表中外教育史研究论文及其他文章1000多篇,深受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欢迎,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份教育史学术研究刊物。其发表的文章既有教育理论的探讨,又有教育制度的分析;既有对某个教育家的教育思想的剖析,又有不同教育家的教育思想的比较;既有类似章句考证的微观研究,又有通史性的宏观鉴赏,研究题材十分广泛。作为一份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并由全国教育史学会发行的全国性核心期刊,它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方向在我国中国教育史领域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对该季刊中有关中国教育史的论文进行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梳理出我国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把握中国教育史学科6年发展的基本动向。 一、分析对象与方法说明 我们从1999—2004年刊登在《教育史研究》的论文中,选出所有中国教育史领域的研究论文,就这些论文的数量、选题分布状况、刊载论文作者单位及地区分布、论文合撰程度、引文文献情况进行分项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分析。被统计和分析的论文时间跨度为6年,共含24期杂志。采用的方法主要为统计与分析。 二、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论文的刊载数量 自1999至2004年,《教育史研究》共发刊24期,517篇。其中关于中国教育史方面的文章达385篇,平均每期16篇。 由上表可知,6年来,中国教育史的研究论文在总论文数中始终占据优势地位,其比例数在63.7%到84.6%间波动,反映出在教育史研究中,中国教育史始终是我国学者的主要领域。在2004年的前5年中,大致成比例数逐年下降的局面,反映出在这5年中,中国教育史至少在研究成果的发表上出现相对的轻微的滑坡。2004年有较大的回升,升幅达8个百分点,但仍没有达到最初两年中的80%以上的水平。 (二)论文选题的内容分布 《教育史研究》六年中发表的385篇中国教育史论文选题所涉及的内容包罗万象,大致可分为教育思想家及其思想、教育制度与实践、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书序、著作评述、读后感以及对教育史学科著作的分析评论等多个领域。 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思想家及其思想 5年内,研究中国教育思想家的论文共计122篇。古代部分主要涉及孔子、老子、孟子、墨子、庄子、韩非子、董仲舒、张载、陈亮、朱熹、张容、经元善、徐光启、张之洞、颜之推等;近现代部分主要涉及陶行知、雷沛鸿、晏阳初、陈鹤琴、严复、黄炎培、鲁迅、蔡元培、张伯等、陈嘉庚、孙中山、叶圣陶、、陈独秀、郁达夫、、、杨贤江、邓小平等。其中古代部分涉及最多的是孔子及其教育思想,包括探讨孔子的“因材施教”思想、“启发式”教育方法、学习方法、孔子对中国文化及教育的影响等等。近、现代史方面研究较多的教育家是杨贤江,包括对他的“道德、人生、理想”教育思想以及“青年闲暇指导思想”等等的研究。有一部分研究侧重于对人物思想的比较,如《雷沛鸿与晏阳初教育思想之比较》《鲁迅与蔡元培》等等。 2、教育制度与实践 教育政策与制度的研究向来是教育史学科的重点领域之一,这一态势也直接反映在《教育史研究》中。1999——2004年(教育史研究》共刊登相关的研究论文136篇之多。涉及的领域包括:启蒙教育、官学教育、社学、家学、私学教育、中小学语文、数学、体育、美育、德育教育、女子教育、教师教育、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公民教育、平民教育、开明士绅教育、教会教育、素质教育、留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农村教育等。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介绍教育家亲自参与教育改革、教育实践活动的文章。教育政策制度与实践的研究已经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中国教育史研究的力度与广度。2篇以上论文所涉及的领域如下: 论文篇数达2篇以上的教育类别。 3、地区教育综评 《教育史研究》中国教育史部分的研究中,对地区教育的关注程度并不亚于对其它类别诸如女子教育、启蒙教育、教会教育以及私学教育等的重视程度。由于地区教育研究中包含了个别著名教育思想家在此做出的卓越贡献、某一地区的教育制度与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地区教育史学史研究等等。所以,对地区教育的研究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点,而应当把它看作是一面多棱镜,可以透过它折射出社会不同层面的教育现状,教育发展历程和弊端。 地区教育研究分布情况: 4、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 继1999年《教育史研究》中“教育史学理论”板块出现后,2000年又增添了新栏目,即“教育史学史研究”。到了2004年,又将这两个栏目合并为“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为该学科的反思和建设开辟了空间。 5、著作评介、读后感 《教育史研究》中不仅发表诸多对《师说》、《三字经》、《学记》、《中国教育哲学史》、《道家道教教育研究》等教学名著的评论,而且也刊载了不少对文学名著所隐含的教育思想的评论。如陆修静《洞玄灵宝五感文》的教学思想《无上内秘真藏经》的学习思想、从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看先秦黄老道家教育思想等等。《教育史研究》中除了对教育著作的评介以外,还包含了读后感的文章。如:对学生进行外语教育的好材料—《外语教育往事谈》读后感、《千秋基业—中国近代义务教育研究》读后感等等。 6、书序 书序方面有《中国书院史资料》序、《元代书院研究》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专题史研究》丛书序等等。 书序的发表情况如下: 7、教育史学术年会会议综述、会议发言、摘要及教育大事记 两年一度召开的全国教育学学术年会教育史分会,是一段时间以来教育史学科在整个教育学领域中的巨大贡献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做出科学的总结和客观的评价,它也是《教育史研究》中不可获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史学术年会的会议摘要、会议发言和会议综述、教育大事记的刊载为进一步拓展教育史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丰富、详实的考证资料,同时有助于读者获取第一手的教育研究成果报告。6年来,《教育史研究》共发表了各大教育史学术年会的会议综述共10篇,会议发言和纪要5篇,教育大事记1篇。 (三)论文选题的时间段分布 就研究时间而言,在古代、近代、近现代、现代四个时间段中以古代、现代的教育史为研究重点。 其中现代史部分最多,共168篇。而且近现代史部分主要侧重于研究清朝末年、新民民主时期以及建国初期的教育家、教育思想与教育运动等。 论文选题时间的分布情况: (四)研究机构的地区分布 作者研究机构分布较广,大部分来自全国各地师范院校,如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华南师大、山东师大、首都师大、重庆师大、河北师大、云南师大、福建师大、湖南师大、浙江师大、山西师大、广西师大等;也有来自综合性大学,如,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深圳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大学等。此外,各类研究教育机构,如中央教科所、解放军理工大学气象学院高教研究室等也发表了相关论文。 鉴于《教育史研究》作者所在研究机构分布过于分散,这里仅列出1999年至2004年的部分发刊率排名靠前的研究机构名单,并对它们所发表的论文数量进行对比分析。 主要研究机构分布的情况: 三、结语 从上述《教育史研究》文献分析可以发现,教育史研究范围主题分布较为宽广,其中对教育思想家及其教育思想的研究最为集中,这部分研究的论文数占到了中国教育史全部论文数的33%,教育制度与实践仅次之,占32%,其中,留学教育、教师教育的选题较多,而学科教育题材一枝独秀,是这类研究中数量最多的。从研究所涉及的内容时限上看,近代略多于古代,对现代史的研究最为丰富,几乎相当于古代、近代和近现代的总和。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的逐步增多反映了中国教育史学科自我反省意识的不断加强。从论文作者的地域分布,撇除《教育史研究》杂志社的地域因素,重点师范院校的在该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明显多于地方院校。中国教育史虽然是一门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学科,但在日益注重实践和应用研究的今天,其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仅对6年来《中国教育史》杂志的发表的论文做一统计分析,以期为这门学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发展提供最基本的现状判断。 中国教育论文:试论以“外汇储备”设立“中国教育银行” 在中国的发展中,什么问题最刻不容缓?不是奥运会,不是磁悬浮,而是教育。教育决定的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素质,教育出了问题,影响的是国家的根本和元气。 而中国教育产业化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带来的是教育的虚假繁荣和教育上的严重的两极分化。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的快速上涨,中等、初等教育的收费也在快速跟进,教育支出在许多普通工人农民家庭的总支出中占到了一半以上。 教育产业化改革之初承诺的奖学金、助学金在高额学费面前只是杯水车薪,而助学贷款在还贷违约严重的情况下已被大多数银行叫停。相当一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子女和城市下岗失业家庭的子女事实上被剥夺了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一方面我们看到辍学率在许多农村地区出现回升,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仿佛大学生严重过剩了。辍学率的上升和高昂的学费以及大学生大量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联合国官员早在2003年曾对中国的教育状况进行了严厉批评,指出中国不仅是世界上公共教育经费最低的国家之一,而且在教育问题上还歧视贫困人口,向他们收取他们无力承担的高额学费。中国人均教育开支之少,在全世界居倒数几位,甚至还穷国乌干达都比不上。 所以在教育问题上,国家和政府一定要有长远眼光和全局观念,要有紧迫感。在教育问题上的不作为是一种严重的失职,因为贻误的时机是追不回来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希望回归以前的国家全包的高等教育体制似乎是不现实的,所以当前的关键是想办法让大多数人能够上得起学,不仅能享受义务教育,而且能够享受到高等教育。那种以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事实上剥夺广大工人农民子女受高等教育权利的说法是一种权贵主义的看法,坚决反对中国的高等教育系统全部面向只占人口一小部分的中高收入家庭。 随着国家对义务教育支持力度的加大,我们有望看到免费义务教育,而高等教育上方面还没有明显的进展,我认为通过成立政策性的“中国教育银行”来促进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外汇储备快速增长 唐僧长赘肉 中国的外汇储备近年以火箭式的速度向上蹿升。2004年一年内净涨2067亿美元,相当于2000年之前国家全部的外汇储备。今年截止6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7110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010亿美元,到年底中国有可能超过日本成为全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 钱多了也咬手,中国外汇储备过高也带来了明显的压力和风险。压力主要体现在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贸易摩擦增多、外汇占款带来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以及对外汇储备管理收益水平低造成了巨大的机会成本等,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储备货币贬值的风险:很显然,如果我们所持有的某种储备货币大幅贬值,肯定会降低该种储备资产的购买力,我国必然遭受损失。这需要外汇储备管理部门对外汇储备的的结构进行及时调整,根据对各种储备货币走势的科学预测进行预防性操作,买进汇率看涨的货币,而抛出可能大幅度贬值的货币。 2. 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风险:人民币升值意味着外汇储备贬值,人民币升值多少,外汇储备就相应地贬值多少。一国货币升值,其他国家货币跟进性升值在当前的世界环境中几乎没有可能,况且世界上几乎没有实行盯住人民币的汇率制度的国家,所以人民币升值将是针对所有外国货币的普遍性升值,只不过对不同的外币的升值幅度有微小的差异而已。人民币升值的时候,我国持有的外汇储备越多,损失的购买力就多大。 3. 战争中外汇储备被冻结的风险。从外汇储备的形式看,我国多数是以发达国家的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形式持有。这些资产在某种程度上是虚拟的资产,其价值维系于正常的国际信用和政治关系。而一旦两个国家政治关系紧张,处于战争状态,那么相互冻结双方在本国的资产是再常见不过的行动了。一旦外汇储备来不及转化为外币现钞或本币就被敌对国家冻结,持有的外国债券、股票等凭证可能就是废纸一堆,那中国多年来辛辛苦苦积累的外汇储备可能就血本无归了。 所以面对快速增长的高额外汇储备,消耗也是国家回避风险、减轻压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外汇储备近两年来几乎成了唐僧肉,特别是一些国有银行迫切希望得到外汇注资以求长生不老。其实如果唐僧长赘肉成了累赘,也不是不可以割下一些补贴某些重要的机构。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中的盈余积累,是一国货币当局可以用于支付国际收支逆差、维持本币汇率稳定的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其所有权和支配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权力把认为过多的外汇储备投入到国家建设的其他方面。 用外汇储备给其他机构注资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不要把“唐僧”本身弄死弄残了。外汇储备本身担负着重要的职责,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和稳定汇率等,动用的外汇储备应该是认为富余的部分,不会影响外汇储备本身职能的正常履行。第二,注资的对象和规模一定要有所选择,最好用于对全国人民利益相关的重要领域,服务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不是用于竞争性的领域和短期性项目,并且其决策最好由全国人大审议和批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这方面,我认为用外汇储备设立政策性的“中国教育银行”是最符合这样的要求,一方面是由教育的重要性和现状决定的,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外汇储备过多带来的压力和风险,在法律和产权方面也不存在障碍,而在民意方面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对,这方面可以进行民意调查求证。 以外汇储备设立“中国教育银行”的方案设计 本文所建议的“中国教育银行”将突出以下特色: 首先是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作为政策性银行,教育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入的外汇资金和后续的财政资金,服务于国家的“以人为本”的战略目标,体现国家的教育强国战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通过以贷款的方式帮助最可能多的大学生完成高等教育为目的,从而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 其次,突出对贷款大学生的信用管理,力争同时塑造成为“中国信用银行”。 通过外汇储备注资设立的教育银行也是有资金成本的,要讲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力争避免重蹈商业助学贷款这些年出现的违约严重的覆辙,使得教育银行的资金可以良性发展,在发展中滚动壮大,支撑越来越多的人享受高等教育。为此,要加强对接受助学贷款的信用管理,把违约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教育银行在贷款的同时,可以为每个申请贷款的学生设立信用档案,以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和密码,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互联网查询该学生的助学贷款偿还情况,同时国家以法规的形式要求企业在教育银行设立以后录用大学生的时候,查询该学生的还贷情况,如果有欠款,在用工合同中应添加代扣助学贷款的条款,同时向教育银行上报所录用的所有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教育银行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定期检查,发现有不上报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的行为和不签订偿还助学贷款条款并按期代扣代交的单位,则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并负连带还款责任。凡是有工商登记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工商户等都纳入该信用管理体系。这样只要该学生在国内工作,有收入,就要还款,除非他自愿失业10到20年,而这种情况不太可能。 第三,同时开展政策性业务和一般商业贷款业务,后者为前者服务。 教育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为了提高收益水平,也可以把适当比例的资金,比如40%,用于正常的商业贷款,以提高收益水平,但是其运作应以安全性为主要考虑,主要贷放给信用好的优质客户,以保证能按时收回本金,同时带来一定的收益,以保证教育基金的流入流出平衡,或者流入大于流出。但是要以助学信贷为主要业务,商业业务只是补充,在保证助学贷款计划顺利完成的基础上,适当开展商业贷款业务。 第四,一次性注资500亿美元外汇储备,形成相当规模的存量资本。 对于设立“中国教育银行”需要动用的外汇储备的规模,我认为可以一次性投入500亿美元,以形成相当的存量水平。这些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最多的年份也不过数十亿元人民币,附加有各种苛刻的条件,想贷的人贷不到,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在国家教育银行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其覆盖范围也可以扩大到中等教育贷款和职业教育贷款,并可以适当地支持贫困地区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势头,今年全年净增的外汇储备金额仍有可能突破2000亿美元,所以拿出500亿美元对我国的金融安全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但是这500亿美元相当于4000多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即使只动用一半来进行助学信贷,其资金量是非常充裕的,可以对所有高校中的需要贷款的贫困大学生实现全覆盖。 第五,保持稳定的流量,一方面靠自身的业务收益,另一方面要有财政稳定长期的支持。 教育银行的资金相当于是一种教育基金,作为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基金,理想的情况是该基金可以永远存在,并且不断发展壮大。但作为政策性的银行,尽管有商业性业务作为补充,但是由于助学贷款利率低,管理复杂,坏账率仍会相对较高,其整体收益水平会比较低,在某些时期有可能出现资金总量下降的趋势。随着对助学贷款需求的增加,要求国家在必要的时候通过财政给予支持,保持适当流量的财政资金长期稳定地注入,保持教育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提高全国人民的整体素质发挥长期的基础性作用。 第六,突出助学贷款的长期性和利率的优惠性,弱化贷款的附加条件。 我觉得一方面要延长贷款还贷的时间期限,比如大学生和研究生每个人可以贷款3~10万元,分10年,最迟不超过20年还清。贷款的利率要低,利息收入原则上能弥补管理费用和抵消正常的坏账即可。贷款要弱化各种限制条件,比如要求有他人担保等条件。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发展教育中都遵循美国总统杰费逊的著名教育理念:衡量教育是否造福于社会,主要不是看它造就了多少杰出人物,而是使大多数人能够享受到必要的教育。教育的基本作用,应该是使所有的社会成员能站到同一个起跑线上,得到一个平等的机会。而中国教育中存在的严重不平衡,使得部分社会成员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在未成年前就被摒弃于竞争圈外,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既然是教育产业化、市场化造成了这种不平衡,那么通过设立的教育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市场化的方法来矫正这种不平衡。 最后,要重视对“中国教育银行”自身的管理和监督。 国家教育银行的管理层作为者,可能会犯和所有国有企业管理层相同的错误,即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贪污腐败,这就需要加强监督。无论是教育银行自身成立投资管理团队,还是把一部分资金委托给其他机构代为投资管理,政府或者人大都应该委托会计、审计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对教育银行本身和委托投资机构进行财务、法律方面的监督审核,一旦查出违法违规操作,对其重罚,用追缴的违规资金或者罚金部分对发现问题的监督机构实行重奖。比如揭发出一个贪污犯,可以把追缴回来的非法所得的一半奖励举报人,这样虽然也会造成一定的财富流失,但终究能追回一部分,比全部落入贪污犯手中要好得多,相信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让贪污者惶惶不可终日。 中国教育论文: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中国教育制度的变迁方向 中国教育制度(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必然发生变迁。变迁的方向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即在国家的控制、指导、调节或准许下,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教育与培训领域得到逐步发挥和全面贯彻。理由如下: 第一,国家的主导作用具有必要性。在中国,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三位主体,具有完全一致的利益追求和目标函数。由这三位主体构成的“国家”,内部交易成本较低、工作效率较高,功能强大,控制和主导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是在国家的完全控制、指导、调节下发生的。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变迁,作为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工程的一部分,只有在国家的主导下,才可能顺利实现。违背或不顺应国家意志的制度创新活动,现期内,至多是短期内,可能会有“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收益,但用不了多久,创新的边际成本就会高于边际收益,因而不可能持久。 第二,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的方向具有决定作用。人力资本生产制度,是社会系统中具有开放性的子系统,主要功能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发生变迁。变迁过程遵循一定的内在规律,但变迁方向主要决定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在国家的主导下,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发生市场化方向的变迁。竞争机制和价格制度,不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得到全面应用,而且广泛作用于教育与培训、科学研究、技术创造、医疗保健、文化繁荣、社会保障、非营利部门和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创新过程已经开始,竞争机制和价格制度正在教育与培训领域逐步实施。 第三,国家与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关系具有历史性。在西方国家,现代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主要起源于宗教和非宗教民间组织和个人发起的教育活动。目前,在欧洲和美国、日本等地,非公立教育十分发达,著名高等学府的举办者多数是民间法人而非政府。非公立教育制度的变迁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民间举办者的决策。与西方国家现代教育的发展史不同,中国现代教育的发展,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发展。自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创办第一所国立大学——京师大学堂,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这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尽管出现了由教会等民间组织和个人举办的私立教育机构,但从未获得充分的发展机会。处于支配地位的始终是国立教育。 第四,国家与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关系具有现实性。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教育基本上处于国有国营状态。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非公立教育有所发展,但公立教育仍然是全国教育制度的绝对主体。国有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创新,自然必须由所有者主导和参与。事实上,迄今为止所进行的全部教育制度创新活动,无一不是在国家主导下发生的。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中国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变迁,只有通过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创新活动才能够实现。制度变迁的方向,与经济和社会变迁的方向具有一致性。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发生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变迁,意味着国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改造现存教育与培训制度,以达到优化国有人力资本生产资源(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最大化人力资本产出的目的。 中国教育论文:关于带领中青年教师共同研究中国教育史 [论文摘要]我退休十年来,参与承担三项国家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与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共同完成并出版四本著作。研究历代教育业绩,具有文化积累和文化传承价值,也具有现实价值。 [论文关键词]退休;参与;研究项目;心得 退休是人生历程的又一个重要转折时期。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退休似乎有两种形式或含义:一是彻底地退,一退到底,退了后,原职场范围内的事一概不过问,这叫“裸退”;一是从职场上退下来,仍利用自己未竭的资源条件和余热,再放异彩,这叫“半裸退”。如同青年时期人各有志一样,退体之后也是人各有志。有的人可以随性自在地安排每天的活动,或琴棋书画,或垂钓旅游,充分享受自己的人生和家庭温馨;有的人可根据身体情况和兴趣爱好,干点力所能及、有益于社会和身心健康的事儿,因人而异,不必强求。 我退休十年来,除继续给本科生和教育史专业的研究生讲授中国教育史和程朱理学的教育思想,给校内外的研究生评审博士、硕士论文,参与研究生毕业答辩等工作外,还有幸承担和主持三项国家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即国家“十五”出版规划重点项目《中国近代教育专题史论丛》中的《中国近代乡村教育史》、国家“十五”出版规划重点工程《中原文化大典》中的《中原教育典》和国家“十五”出版规划重点工程《南宋史研究丛书》中的《南宋教育史》;完成并出版了《中国近代乡村教育史》(苗春德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官学选士》(苗春德、赵国祥、高培华主编,牛梦琪分卷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4月)、《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私学书院》(苗春德、赵国祥、高培华主编,赵国权分卷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4月)、《南宋教育史》(苗春德、赵国权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0月)等四本专著。 上述著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如下: 关于《中国近代乡村教育史》:二十世纪上半叶风靡中华大地的“乡村教育”思潮和实验运动,由于时代和政治等诸多原因,解放后一直被视为禁区,其事迹和资料被尘封多年。本书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指导下,从宏观方面对这一运动产生的原因、发展轨迹、经验教训、历史地位以及对当前“三农”问题的启示进行了综合分析,并通过对著名乡村教育流派及其代表人物的个案研究,论述了乡村教育运动发展过程中的共同特征和个性特色。全书在吸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发了作者的新见解、新观点,是目前研究这一领域中的一部较全面、系统的专著。 关于《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本书是对上自远古下迄清末中原大地丰厚和珍贵的教育遗产和资源进行挖掘、梳理和全面整合,向世人展示中原教育的规模和业绩。由于本书规模较大,我们将其分为《官学·选士》、《私学·书院》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册来阐述。这是因为这种大专题所涵盖的内容既相对独立又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例如由官府设立的官学,通常通过“学而优则仕”与国家的选士制度紧密相连;私学与书院性质相近,与选士制度有所疏离,相对独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社会是人类从自然人到社会人转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这种以横分竖写、纵横结合的大专题形式来叙述教育发展过程与演变,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毛礼锐教授主编的《中国教育史简编》就采用过。这种专题形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即以大专题为标题,按时间顺序讲一件事情的发展变化,并论述其变化的原因和得失所在,更便于读者阅读,更容易发现其演变规律。当然,这种体裁也有缺点,即在同一历史时期内发生的各种教育事实,不在一起讲;而分别讲各个教育事实时,又都要联系同一历史时代和背景,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在时间背景上作重复的叙述由于时间紧迫,再加上我们的学养和水平有限,这次只出版了前两册。 关于《南宋教育史》:本书是试图对南宋时代的教育作一全方位的考察和梳理。《南宋教育史》共分七章,其基本思路是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人手,把南宋教育置于中国十二世纪经济、政治、文化南移的背景中加以考察,将南宋教育定位于中国古代文化下移或转折中来认识,从而彰显出它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和贡献。具体来说,它对教育制度的研究着力较多,对教育思想的研究也予以足够的关注,特别是对理学思想的形成并最终占居主流地位和爱国思想的凸显及其产生的原因,也予以适当的探讨。这些,在本书中都得到了较充分、新颖的阐释。研究和展现我国历代教育业绩,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和文化传承的价值和意义,而且对推动当前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发展我国软实力,促进中华民族的崛起和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意义。几年来,通过与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共同研究和编书的经历,我有如下心得感受: 首先,这是时代使然。中国历来有“盛世编史修典”的优良传统。无论是《中国近代教育专题史论丛》,还是《中原文化大典》、《南宋史研究丛书》,都有一个较长时间的酝酿、策划、实施过程。以《中原文化大典》而论,“它创意于‘八五’,策划、论证于‘九五’,设计、实施于‘十五’,完成于‘十一五’。”前后历时差不多二十年。正是改革开放的时代春风驱散了著书、出书的阴霾,打开了学人的文化襟怀和眼界提升了学人、出版人和有识见的领导人的时代责任意识和文化使命意识,为编史修典提供了学术平台组织条件和物质条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改革开放的时代,就不可能有这些丛书、套书的创意因而也就不可能有这些累累问世的成果。这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离不开一个研究团队。一部丛书或套书,少则几本,多则十几本、几十本。这都不是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再加上时间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而需要组成一个临时的专业团队,多学科协同作战,联合攻关。具体到教育史学科,自然也不例外。特别是《中原教育典》这样贯通古今、大型地域性教育史专著,仅主编和分卷主编就有六人之多,参与资料搜集和撰稿者有四十多人次。把这样一个既有本校人员,又有外单位人员,且本校人员中既有教科院、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图书馆等单位的教师、干部以及前后几届教育史、教育学、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专业的研究生组成一个庞大的临时研究团队,应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它不是个专业研究团队,参与者不能脱产,即教师不能停教,干部不能停工,学生不能停学,人人必须在业余和节假日进行研究。所有参与者的认识需要统一和到位,上级的精神需要贯彻和领会,大量的资料需要从浩如烟海的古籍和方志中去挖掘、筛选和核实,上百万字的初稿需要去梳理、编织和修剪,共性的问题需要探讨和界定,主业与副业的扯皮甚至矛盾需要去协调和化解,等等。这一切,无疑增加了研究和推进的难度。尽管在编书过程中大家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但收获和成功的喜悦,也着实令人欣慰。 第三,加深了师生情谊。近年来,对于学校师生关系的诟病屡见报端,这是市场经济在人际关系中的一种折射。我们认为,只要教师对学生以诚相待,以身作则,重塑师生亲密关系不是不可能的。我们在编书过程中,有意在这方面作些尝试和引导。参与上述著作的四十余位师生,大部分教师是我的学生,平时因所在单位和工作性质而接触较少;而二十几位研究生的加入,一方面他们是新生力量,生机勃勃,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科研新兵,缺乏实战历练和基本功。这一次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接触频繁,交流较多,一起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商谈认识,一起谈论工作和理想,甚至业务上手把手传、帮,生活上互相关爱,因而师生间充溢着尊师重教、敬师爱生的浓浓情谊。由于频繁的接触、交流和沟通,所以,老中青教师间及其与学生间的情谊,比平时有明显改观和荡漾。 第四,提升了团队成员的业务和研究水平。几年来,通过分工合作查阅资料和编撰,基本上把有关的古籍翻检了一遍,摘录和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并按中原官学教育、私学教育、书院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考试和选拔制度、教育人物和文教政策等加以归类和梳理。通过这个完整过程,不仅使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有了接触原著的机遇和挑战,学会了查找资料的方法和途径,受到了一次正规和严格的科研历练和实战,为他们今后独立进行研究增强了自信心、期待感和成就感。这是其一。其二,通过这次实战和研究成果,不仅为中青年教师晋职提级创造了条件,也为不少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生创造了机会。 第五,有利于提升学校在全国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参与上述国家重点规划研究工程和项目,不仅为学校争得重大科研支撑,彰显了学校的学术资源和实力,而且随着这些研究成果的出版和发行,一定会进一步提升和促进学校在全国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 中国教育论文:张元济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探析 论文关键词:张元济;教育救国论;教科书 论文摘要:张元济(1867—1959)是中国近代活跃在我国出版界、教育界的著名教育活动家,是近代教育救国论的宣传者、近代新教育的推动者、新人才的呵护者、培育者。在社会不断进步,教育得到大力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张元济先生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地位,将有助于出版界正确认识出版对教育的扶助性作用。 张元济(1867—1959)字筱斋,号菊生,浙江海盐人。清光绪壬辰(1892年)考取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后改任刑部主事。张元济于18%年参加,变法失败后被革职“永不叙用”。不久,南下上海至南洋公学译书院。1902年,商务印书馆,历任商务编译所所长、总经理、监理、董事、董事长等职。“昌明教育平生愿,故向书林努力来”,是张元济选定出书出刊办报办学这样的道路的内心写照,在这条理想之路上,张元济无怨无悔,无取无求,直到终老达六十毕生尽瘁文化教育出版事业。 茅盾在《我走过的道路》中说:在中国的新式出版事业中,张菊生(张元济笔者注)确实是开辟草莱的人。他不但是个有远见、有魄力的企业家,同时又是一个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人。他没有留下专门著作,但百袖本二十四史每史有他写的跋,以及所辑《涉园丛刊》各辑的跋,可以概见他于史学、文学都有很高深的修养。笔者认为张元济先生不仅是新式出版事业中开辟草莱的人,而且在新式教育事业中也是一位披荆斩棘者。他在近代新教育战胜旧式教育的过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国近代的新式教育事业中,张元济当仁不让是位伟大的教育活动家。他没有骄人的学术巨著传世,但有许多润物细无声的教材滋养着一代代新人;他没有显赫权柄,但他执掌着“一个支配几千万儿童的知识思想的机关”—商务印书馆;他没有一本本教育专著传世,但却留下三四百万字的文稿,让我们从中窥探他的教育主张。更可贵的是他身体力行,把自己的思想深植于心田。事业就是标志,在他出版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可探索他的教育思想,在他的成功中我们可以领略到他的人格魅力。全面客观地评价张元济先生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地位,对于当前我国出版事业为教育服务及教育自身的发展,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张元济是近代教育救国论的宣传者 清末,中华大地面临被瓜分豆剖的命运,张元济和许多爱国知识分子一样积极提倡教育救国。 18%年,张元济在与其友汪康年的讨论中论述了维新图存的途径有两个,“此时急务以鼓动人心为第一义,贵报已膺此任。其次即为培植人材”,他认为政治维新并不是挽救中国的根本,救亡图存必须从开通风气和培植人才这两方面着手。也就是说张元济将挽救中国的希望寄于教育来培植人才,寄于出版、教育来开通风气。只有在风气大开、人才蔚起的前提下,变法事业才能顺利无阻地推进,国家才有希望。张元济强调教育应充分发挥其改造社会、拯救国家的社会功能;换言之,在当时的中国,教育必须为解决“救亡图存”这个时代所提出的最迫切的课题服务。从中国近代思想史、教育史上来看,虽不能说张元济是“教育救国论”的首创者,却完全有理由认为是张元济终身是一位坚定不渝的“教育救国论”的提倡者、宣传者、实践者。在南洋公学译书院时他之所以积极出版严复译西方著作,是因为严复第一次赋予这种在中国近代影响深远的社会思潮以哲学的内涵及方法论上的依据。严复译作中无不闪现着其本人经过哲学和方法论思辨后的“教育救国论”思想,故张元济一直倾力出版严复译作,积极宣传“教育救国论”。如果把翻译、出版一部学术经典之作比喻为建造一座大厦,那么张元济无疑也是一位颇具匠心的“建筑师”。 张元济是近代新教育的推动者 1.出版《最新教科书》为新教育的发展提供蓝本 1901年,清王朝实行所谓的新政,颁布兴学诏书,设立了不少新式学堂,普通教育逐渐兴起,中小学校出现并迅速增多。张元济认为清末新式学堂的出现,只是近代中国教育改革初见端倪,并不意味着一种真正意义的近代新教育已经出现。因为在那些所谓的新式学堂,绝大多数所使用的教材无非两种,一是教会所编,目的在于推行宗教,讲授不合我国国情的事。一是当时书坊所卖,不合教育原理,大都胎脱于旧时学塾读物,以儒家经典一统天下,难以适应新式教育的发展,这类教材内容空疏无用,而且形式与结构也极不科学,严重脱离学生实际。张元济认识到新式教育呼唤新式教材,否则新教育将无法落到实处,不过是一句动人的口号而已。因此,编写一套适应当时中国社会情势需要的、具有真正“近代意义”的新教材,成了当时中国教育改革的关键。可贵的是当纯教育中人还在坐而论道时,张元济就已立即付之实施,邀友蔡元培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采取个人承包的办法编辑新式教科书。编译所编辑教科书采用合议制,依据发展普通教育,编辑初小和高小的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等教科书,每学期一册,并根据课本另外编写教授法。全套教科书定名为《最新教科书》。这套教材已经涉及到许多新学科,这些新学科在中国还是第一次成为新教育的课程,如历史、地理、国文、算术等,初步涉及到了中国近代教科书的基本框架,从革新课程内容的角度推进了新式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新式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蓝本。 1903年发行的《最新教科书》,以合理可行的编写原则为指导,注意到儿童的心理特征,注重直观形象,按学制年限编排,循序渐进,用以引起儿童的学习兴趣。而且,这套教科书照顾到知识的逻辑顺序,并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传统教材中的封建陈腐及不合时代的东西,注重儿童生活实际、民生日用,讲求新文化,宣扬新的伦理观念。《最新教科书》所体现出的这些编辑方针说明张元济已力图摆脱旧式教育忽视、抹煞对人的理性发展功能的影响,而是把教育视为一种发展人的理性的事业来对待。“只要用历史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就应该肯定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在推动新式教育战胜旧式教育的斗争中,张元济为中国近代独立的、科学的、符合教育学原理的教科书的编写指明了方面。从而确立了新教育理念在教科书领域的地位。 2.不断推动教材革新推动新教育的发展 20世纪初叶的中国风云突变,政权更迭频繁,时代变化迅速,常常是教科书本身尚未成型固定,而时代却变幻了。这就逼使张元济必须不断适应这种新的变化,抓住教育改革的新动向,以适应新式教育发展的需要,推动新教育战胜旧教育,使出版顺应时代、顺应教育的潮流,并适时引领潮流。正如庄俞所说:“学制修改一次,教材跟着变更一次,往往一部还未出全,又要赶编第二部,我馆对于此点向来是很注意很敏捷的。”商务在推出了第一批近代教材后,根据时代之需陆续推进,即有清末的“最新教科书”、辛亥时期的“共和教科书”、学制改革时期的“新学制教科书”,国民革命时期的“新时代教科书”,体现新课程标准的“基本教科书”。 当然,张元济在教科书出版中也有应变不及时的时候。如在辛亥革命前后,由于对政治形势的预料不及,没有能够及时预备适合共和民国宗旨的教科书,结果在民初的教科书出版竞争中极为被动,同时也造就了商务印书馆的强劲对手—中华书局的崛起。但张元济领导商务印书馆很快调整出版方针,力求紧跟时代潮流,并在以后的教科书出版中长期处于执手牛耳地位。 面对风云变幻的政局,当纯教育中人还在不断探讨、争论之时,商务已根据学制的变革和国家教育新的方针,适时地调整教材的编写方向。出版了顺应、体现教育潮流的教科书。从而推动新式教育不断发展。在旧教育与新教育对垒的关键时刻,能否编辑出版适时适用的教材,不仅成了社会急需,也成了“方兴未艾的近代教育事业能否取胜于旧教育的关键之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张元济主持编纂的一套套教科书对于近代教育战胜旧教育,对于新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推动、扶助作用。不断推陈出新的教科书使近代教科书日臻完备,而教科书完备之时,也就是近代教育形成之日。 另外,张元济先生对学术活动的关注,尤其是对学术活动的资助、对学术成果的及时汇编出版等,加快了前沿知识的传播,对中国近代教育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张元济是新人才的呵护者、培育者 张元济重视人才,广招人才、重用人才,商务印书馆成为一个著名的“育才馆”。张元济是一位慧眼识人才的伯乐。由于张元济海纳百川的胸襟,识才、爱才之心使分属不同思想流派的学者、专家,将多元化的思潮涌人商务,并由商务波及全国,促进中国各领域的学术发展,促进中国教育的大发展,促进中国科学文化的大发展。此时的商务与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相近,“兼容并包”。商务编译所因此而“成了各方面知识分子汇集的中心”在这个“育才馆”中张元济积极呵护、培育人才,如茅盾由一名北京大学预科毕业生成长为新文学的领头羊;杨贤江由一名商务印书馆函授学校英文科学生成为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先驱者;胡愈之由一名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练习生成长为新中国《光明日报》总编辑、出版总署署长。他们的成长、成才历程离不开张元济先生的倾力提携、大胆提拔。 当今出版界面临的机会与责任与当初张元济先生面临的情况相似。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纲要》的出台意味着过去国家推行“一纲一本”、人教版惟我独尊的时代的结束,标志着开始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以形成“一纲多本”、学校自主选择的格局。这种格局与张元济先生所面临的新式学堂兴起,给教科书的编写与出版有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的情形是相似的。当前出版界应认清形势、明确自身职责、抓住机遇认真编写出最能代表新课标的教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为提高国民素质作贡献。故出版界不能仅仅将编写出版新标准教材作为一个商机来对待,而是把其放在提高民族素质、振兴民族教育、落实新课标的高度来从事教科书的编写出版。正如当年张元济主持编写《最新教科书》的初衷一样,情系教育,而非情系金钱。充分认识到当前正是教育改革深人进行之时,新的教育理念与应试教育的理念正处于胶持阶段,此时编辑出版体现新课标精神的教材尤为重要。 当今出版社首要任务是像张元济先生学习广纳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编写队伍。这支队伍至少应包括三类人:一是,“大师”。出版社应具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吸引、鼓励像蔡元培、张元济一样的“大师”们参与教科书的编写。二是,有教育实践、懂得教育原理的教师。教科书的编辑队伍中不能没有一线的教师。因为他们最了解儿童与教学,最有发言权。倘若对于什么是“教科书”,什么是“新型的教科书”都不甚了解,即便“资格”再老、“知名度”再高,也是不合格的。三是有持教育出版观的出版家。持教育出版观的编者们是一批急教育之所急,把出版和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出版人。他们以爱国为出发点,以教育与出版为职志,通过办教育,搞出版,不断摸索符合新课标精神的教科书的内在规律,从而引发一场悄无声息的教育革新,把教育与出版融成一体,以出版和教育为两个轮子,开出一条“科教兴国”之路,推动着时代的前进。 中国教育论文:一个文献综述及其政策含义 【摘要】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文献回顾,揭示教育与收入、收入分配及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及其政策含义。首先说明了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意义与方法,然后依次概述了中国教育收益率的基本特征、从制度和技术角度对教育收益率估计值的解释、计量方法的改进对估算教育收益率的影响、转型期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特点以及教育收益率的变化特征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最后做了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教育收益率 明瑟收入函数 劳动力市场 收入 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一个文献综述及其政策含义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文献回顾,揭示教育与收入、收入分配及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自从人力资本理论以来,对教育与收入关系的研究文献汗牛充栋,对中国的研究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亦是如此,并有多个视角,而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个人收益率的研究占据了一个重要位置。本文以下的内容首先说明了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意义与方法,然后依次概述了中国教育收益率的基本特征、从制度和技术角度对教育收益率估计值的解释、计量方法的改进对估算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与转型期有关的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特点以及教育收益率的变化特征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最后做了简单的评述。 一、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意义与方法 教育收益率研究的是教育作为一项个人(以及家庭)和社会(政府公共支出)投资的收益率的大小,可以分为个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前者。自从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人力资本理论以来,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就非常重要。由于人力资本理论确立了把教育看作一项投资的基本理论模型,因而成为估算教育收益率的理论基础。一般认为,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有如下意义: 首先,教育收益率是评价教育生产力的一个有用的指数,它试图回答的是:社会和个体是否应该在教育上投入资源?也就是说,教育收益率既可以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投入到教育中资源的判断标准,提供资源配置效率的信息,又可以激励个人和政府投资于教育。如通过比较教育的收益率与物质资本投资的收益率,就可以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教育上投资的多寡;再如根据大部分研究发现的教育收益率较高的值,这样可以激励个人和政府把更多的资源投资于教育。 其次,通过对不同群体、不同教育水平收益率的研究,可以判断教育内部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包括男性和女性、农村和城镇、以及各级各类教育上资源分配的合理性问题。 第三,在教育上的支出作为一项投资,要求取得相应的收益,而收益的高低能够反映出教育投资对收入分配的作用、以及劳动力配置效率的高低。因此,了解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有助于分析检讨收入政策、教育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得失。 第四,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还有着重要的政策意义(Psacharopoulos等,2002)。这一领域的研究可用于指导教育体制和财政改革的宏观政策制定,这方面的例子如英国和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财政改革。此外,具有创新的应用领域是用来评估一些特殊的项目。这方面的例子如印度尼西亚的“学校建设”项目、印度的“黑板”项目、以及埃塞俄比亚的“主要部门投资”项目。同时,根据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政府在公共政策设计上即要激励个体提高人力资本上的投资,又要注意保证和资助低收入家庭的投资。 最后,研究教育收益率对于象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又有着特殊的意义。众多的研究者将教育收益率作为判断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经济转型程度的一个指标。如Appleton等(2002)通过对不同群体的教育收益率的比较以判断中国城镇地区是否已形成了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赖德胜(2001)认为用教育收益率可以判断劳动力市场体制分割状况;Zhao Zhou(2001)则认为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提供了考察转型期间资源配置以及认识社会制度改革程度的一个工具。 对教育个人收益率的研究依赖微观数据。根据已有的文献,研究教育收益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明瑟收入函数(Mincerian earnings equation,称为明瑟收益率)和基于精确法(Elaborate Method)的内部收益率。此外,根据农村家庭的特点,研究农村教育收益率的学者又发展了一种方法:生产函数法(Jamison Gaag, 1987)。由于精确法的应用依赖于教育成本与收益的准确数据,而现实中这些数据又难以获得或难以估算,此外,生产函数法是应用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村地区的特殊方法,因而,应用精确法和生产函数法研究中国教育收益率的文献还很有限,绝大部分研究应用了明瑟收入函数。本文以下的内容也以这种方法的介绍和文献研究为主。 明瑟收入函数是由经济学家明瑟(Mincer, 1974)根据人力资本理论推导出的研究收入决定的函数,该模型包括两个基本的变量:教育和工作经历及其平方,实证模型中教育变量的系数就是教育的个人收益率(明瑟收益率),其含义为多接受一年教育(不考虑教育水平)可引起的收入增加的比率。如果把基本收入函数中的连续变量——学校教育年限(S)分成一系列教育水平虚拟变量,就可以根据这些虚拟变量系数的比较确定不同水平教育的收益率。由此可见,明瑟收入函数其实是一个研究收入决定的模型,因而,研究者通常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在模型中加入其他变量,如性别、地区、部门等。该函数包含了两个基本的经济概念:(1)它是一个劳动力定价模型或享乐主义(hedonic)工资方程,揭示了教育和工作经历这些具有生产力特性的要素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报酬;(2)它代表了教育的收益率,可以与市场利率进行比较,从而决定人力资本的最佳投资水平(Heckman, et al, 2003)。 对明瑟函数有众多的评论,如Psacharopoulos, 1994; Schultz, 1988; Strauss Thomas, 1995; Card, 1999;赖德胜,2001;Heckman, et al, 2003;等等。虽然后来的学者对此种方法多有批评,然而,由于这种方法简单容易,成为研究者使用最多的方法(Psacharopoulos, 1994)。 二、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的基本特征 从所能看到的文献来看,最早的对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应该是Jamison Gaag在1987年发表的文章。初期的研究样本数量及所覆盖的区域都很有限,往往仅是某个城市或县的样本。而且在这些模型中,往往假设样本是同质的,模型比较简单。在后来的研究中,样本量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直至全国性的样本,模型中也加入了更多的控制变量,并且考虑了样本的异质性,如按样本的不同属性分别计算了其收益率,并进行比较。这些属性除去性别外,还包括了不同时间、地区、城镇样本工作单位属性、就业属性、时间、年龄等。下面概况了研究的主要结果。 1. 城镇与农村的比较 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明显的二元体制,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区分了农村与城镇。对这两类样本是根据户口属性来定义的,而不管其在城镇还是农村工作。从计算的结果看,在城镇地区,最低的值为0.75%(邵利玲,1994),最高值为11.5%(Zhang Zhao, 2002),应用1995年以前数据的绝大部分研究计算的收益率在6%以下;在农村,最低值为0.7%(Gregory Meng, 1995; Li Urmanbetova, 2002),最高值为6.4%(Brauw, et al, 2002),绝大部分研究的收益率在5%以下。 可以看出,农村个体的教育收益率要明显的低于城镇居民,这从同时含有农村和城镇居民样本的研究中可以更加明显的看出这一点。如李实和李文彬(1994)用1988年全国数据的估计表明,城市个体收益率比农村个体高出近2个百分点,而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李春玲,2003),2001年两者的差距达到了7个百分点,说明这一差距有随时间逐渐扩大的趋势。 城镇和农村的教育收益率差异的另一个特点是,在教育和工作经历这两个变量对收入决定的解释力上,农村的模型要明显低于城镇模型。大部分的研究发现农村雇佣劳动者总收入差异中不足10%是由教育和工作经历这两个因素造成的,而城镇样本大多在20%以上。这一结果再次验证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二元体制特征,以及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远远落后于城镇劳动力市场。 2. 收益递减还是递增? 根据新古典经济理论中投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教育投资也应表现出相似的特点。事实上,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研究也验证了这一规律(Psacharopoulos, 1994),即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教育收益率表现出下降的趋势。然而,对中国的研究出现了相反的结果。一个证据是,众多研究发现教育收益率从高到低依次是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李实和李文彬,1994;Wei, et al, 1999; 邵利玲,1994;Xie Hannum, 1996;等)。另一个证据是把样本按某一教育程度作为分界点,分别估计在这一点之上和之下个体的教育收益率,结果发现分界点之上的个体的收益率要高于之下的个体。如Brauw Rozelle(2002)以及Maurer-Fazio Dinh(2002)的研究都发现,小学或高中以上个体的教育年数的系数都高于小学或高中以下个体的系数;诸建芳等(1995)的研究表明,代表着中低等教育的基础教育收益率为1.8%,代表着中高等教育的专业教育的收益率为3.0%;Li(2003)的研究也发现,中国的教育收益率尽管平均水平比较低,然而大学教育的收益却要高于高中以前教育的收益率。Benjamin等人(2000)认为,在中国,教育收益率之所以出现递增,是由接受高层次教育(高等教育)的个体比例较少造成的,其后果是,由于高层次的教育仅有少数人获得,而教育收益率又递增,这样会加大收入差距。同时,收益递增的原因可能与中国政府在高层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上对个人的大量补贴有关。 3. 随时间的变化趋势 在城镇地区,教育收益率随时间表现出明显提高的趋势。如Zhao Zhou(2001)的研究估算的1978年的收益率为2.8%,相应的应用80年代中后期的数据计算的值达到4%,而90年代后的研究到5%以上;Zhang Zhao(2002)应用了1988-1999年各年的全国数据更明显的表现出这一规律,如1988、1994和1999年这三年的收益率分别为4.7%、7.8%和11.5%。此外,城镇教育收益率随时间的增长还表现为这样一个特点:在1993-94年是变化最大的时期,93年以前的教育收益率缓慢增长,到94年迅速提高,之后又缓慢增长。在农村地区,由于收益率的值较低,随时间的提高趋势比较平缓,变化程度远远低于城镇地区。 4. 教育收益率的性别差异 在众多的研究中,男性的教育收益率要低于女性,唯一的例外是Maurer-Fazio Dinh(2002)的研究结果。而且两者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扩大的趋势,如于学军(2000)的研究发现,1986年男女收益率的差异为2个百分点,而到1994年这一差距扩大到3个百分点以上。Zhang Zhao(2002)的研究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女教育收益率的差距先是略有减小,后又在逐渐扩大,这一差异从1988年的2.9%,到1992最低的2.4%,再到1999年差距最大的5.8%。女性较高的收益率为倾向于女性教育投资的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文献中对教育收益率性别差异的解释有多种,一种解释认为女性职工上学的机会成本低于男性,从而只考虑机会成本而不考虑直接成本的明瑟收益率会使女性比男性高(赖德胜,2001)。另一种解释则基于两者劳动时间参与上的差距,即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要低于男性,而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女性的能力要高于呆在家庭中的女性,而男性就没有表现这一特征,从计量方法上讲,在估计明瑟收益率时,忽略能力因素会高估教育收益率(见下文的解释),因而女性的收益率会高于男性(Zhang Zhao, 2002)。还有一种解释是女性样本中高一级教育水平的个体收入与低一级教育水平的之间的相对差距要高于男性(杜育红、孙志军,2003)。 5. 不同部门的教育收益率 在现实中,不同经济部门劳动力市场中收入的决定因素不同,这会造成教育收益率的差异。几乎所有的研究发现,在不同所有制结构部门中,一般是国有部门和公共部门的教育收益率都要低于私人部门。由于国有部门和公共部门的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要低于私人部门,因而,市场化程度高的部门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市场化程度低的部门。这反映了不同部门中对教育回报的差异,也反映了教育的生产力效应发挥的程度上的差异(杜育红、孙志军,2003)。 6. 个体的其他属性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 文献中关注的个体属性除去上面提到的性别外,还有年龄、工龄、户口、找到工作的方式、就业属性等。研究发现,年青人和工龄较短的个体的收益率高于年长者和工龄较长的个体(Maurer-Fazio, 1999; Li Luo, 2002; Zhang Zhao, 2002),通过竞争的方式(市场)找到工作的个体教育收益率高于通过(政府)“安排”的方式的个体(Meng,1995;Maurer-Fazio Dinh, 2002)。若按户口和就业经历划分,那些一直有工作(未“下岗”)的个体的收益率最高,其次是下岗后又找到工作的个体,最低的是下岗后仍未有正式工作的个体;城镇居民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城镇中农民工的收益率,另外,下过岗又找到工作的个体现在的收益率高于下岗前的收益率(Maurer-Fazio Dinh, 2002;Appleton, et al. 2002)。对于户口因素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也有相反的例证,如Appleton等人(2002)根据对1999年全国的城市中的数据研究发现,城市中两类群体(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的教育收益率已经相差不大(前者为6%,后者为5.6%),并由此判断中国城市的已经初步形成了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 7. 地区差异 中国教育收益率的地区差距也比较明显,有的研究发现东部地区的教育收益率最低,而西部的最高,也有的研究发现中部地区的最高。但是总体的特点是西部地区的教育收益率起码不低于东部地区,这为加强向西部地区的教育投资的政策提供了坚实的证据。 8. 国际比较 中国的教育收益率在世界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根据Psacharopoulos等人(2002)的研究,90年代中后期世界平均的明瑟教育收益率为9.7%,其中亚洲国家的平均水平为9.9%,OECD国家为7.5%。以此比较来看,中国城镇地区的教育收益率在90年代中后期以前的要低于世界及亚洲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并且时间越往前,收益率越低;到2000年前后,这一数值开始接近并超过了世界及其他地区的平均水平。中国农村地区的教育收益率则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三、对较低的教育收益率的解释:制度因素与生产技术条件 如上述,应用90年代中后期以前的数据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都得到了比较低的值,尤其在农村更是如此,甚至有研究认为教育在中国农村中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Zhao, 1997)。我们还不能怀疑数据的可靠性,因为,大部分研究使用了国家统计局协助下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抽样调查数据。这些结果的一个隐含的政策意义就是,中国以往的教育投资的低水平是合理的,而且维持这样低水平的投资水平也是合理的,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收益率更高的部门去。事实真是如此吗? 近些年来,许多研究者从两个视角专门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一个视角是基于对劳动力市场的一些制度特征的分析,另一个是从计量方法上做出的解释。这一部分主要讨论前者。 制度因素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分配体制和劳动力市场分割体制。劳动分配效率的低下和由于体制分割造成的劳动力市场的非竞争性和非流动性都会对劳动者的生产力产生负面影响,这样,受过教育的个体的生产力无法充分发挥,或者是其所得报酬低于所创造的边际产品的价值,必然会降低教育的收益率。 从这一角度出发,早期的一些研究侧重于从理论上的解释,并没有实证检验。如Knight Song(1991)认为较低的教育私人收益率与刚性的工资体制有关。李实和李文彬(1994)把较低的收益率归结为城市的工资体制。邬剑军和潘春燕(1998)的理论分析也认为,中国城镇的企业工资体制是基本不反映劳动者教育程度的差别的,这是中国个人教育投资回报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赖德胜(2001)的研究强调的是劳动力市场分割体制造成的诸多问题。他认为,劳动力初始配置的行政化和非竞争性、劳动力的非流动性都会抑制配置能力和生产能力的发挥,从而都会造成教育收益率的低下。 另外的一些研究则对制度因素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Fleisher Wang(2002)通过比较中国企业中的生产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边际产品价值与实际所得报酬,发现技术管理人员的边际产品价值要远远高于生产工人,而两者的实际所得报酬则相差不大,由于技术管理人员的教育水平较高,而生产工人的较低,这样,较高教育水平与较低教育水平的个体的边际产品价值之间的比例要高于两者所得报酬或收入的比例,同时,劳动力市场上还存在着体制分割与限制劳动力流动的政策,这些都解释了较低的教育收益率。 如前述,文献中对中国农村教育收益率的估计值更低,这引起了更多的研究者的兴趣。 Zhao(1997)认为,传统的估计方法由于忽视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即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这一体制因素,因而低估了教育的收益率,特别是由于中国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持久的收入差距,如果教育有助于农村个体克服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障碍,在明瑟收入函数中就不会捕捉到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的这一影响。以此为出发点,Zhao通过把劳动力市场分割因素引入到模型中,研究了在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并估计了教育的收益率(称为“迁移”收益率),结果发现,1979年的教育的迁移收益率为8.3%,而1985年的为4.3%,这一结果要远远高于同期其他研究结果。 李实和李文彬(1994)从农村要素市场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由于农民几乎无法自主决定在大部分土地上种什么作物甚至种几样作物,多数出售的产品以低于市场出清的价格,通过国家控制的销售系统进入市场,土地、化肥和劳动力投入通常是由行政手段而不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正式教育在确定投入-产出最佳结合方面作用不大。 关于教育在农村中的作用,Schultz(1964)早就指出,在传统农业中,农民没有应用技术的经济激励,许多农业技术会丢失,对农村劳动者的教育水平就没有什么要求,教育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Rosenzweig(1995)进一步指出,教育投资并不是万能的,其收益率依赖于技术革新以及市场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笔者把这一理论应用到解释中国西部农村中教育的作用,认为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占主导地位是造成家庭生产函数中教育的系数为负值的主要原因(孙志军,2002)。 上述解释对教育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是合适的,然而,大多数教育收益率的估计采用从事非农劳务性活动的农村个体。对城镇居民和城镇农民工教育收益率的比较已经说明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二元体制是造成农村工资收入者较低教育收益率的原因。一些研究进一步从雇佣了许多农村个体的乡镇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农村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不平衡提出了解释。Li Urmanbetova(2002)通过对农村乡镇企业为主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决定及教育的收益的研究认为,在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上,由于乡镇企业数量较少以及经济规模较小,劳动力相对过剩,因而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了买方市场。这样,劳动者在与雇佣单位确定工资报酬上就存在着劣势,工人很难按其边际生产力取得相应的报酬,在农村中的企业中,教育在工资结构中基本上是不起作用的。然而,即使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不平衡是真实的,如果受过较高教育的劳动力生产力更高的话,他们也能得到较高的工资。这样,较低的教育收益率还暗含了其他解释。这其中农村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原始与落后就是一个因素,在这些企业中,教育根本就是不重要的,相反,工作经验可能是一个决定工资的重要因素。 从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中国教育收益率的低下不是由于教育投资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教育的生产力效应的发挥所需的制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造成的。这种解释其实植根于这样一个假设,即作为一项资产的人力资本,如同物质资产一样,其回报需要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在受到充分的保护时,人力资本的收益率才能真实的反映出来,也即教育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教育收益率的提高相应的会带来教育生产力效应的发挥,因而上述解释的政策意义就是,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将会提高教育的收益率,进而提高教育的生产力效应。而对于农村地区,提升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的生产的技术条件也会起到相应的效果。 四、计量方法对估算教育收益率的影响 计量方法对估算明瑟收益率的影响主要是指测量方法的缺陷造成的估计的值偏离真实值。其依据是,由于基本的明瑟收入函数是用OLS估计的,这样,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解释变量的复杂性和样本的选择问题而造成的偏差(bias)都会削弱这一估计方法的有效性,这会使得估计的教育收益率与真实值有较大的差距。对中国的研究绝大部分使用了该方法,这样,OLS估计本身的问题和较低的估计值使得一些研究者从计量方法上考察对教育收益率估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一些研究者认为,中国的教育收益率之所以出现较低的值,可能是方法上的原因造成的。 计量方法对明瑟收益率的影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与样本选择有关的样本偏差问题,第二类是与明瑟收入函数自身的缺点有关,第三类是变量的测量误差。 1. 样本偏差 样本偏差包括样本缺乏代表性以及截取样本(Censored Sample)问题。没有代表性的样本会使收入和教育之间的测量关系变得更为模糊(Brauw Rozelle, 2002)。这在许多文献中都出现了这一问题,如一些研究的样本仅限于经济中某个部门(如,Meng, 1996; Gregory Meng, 1995; Ho et al., 2001),这显然是没有代表性的。Becker (1964)曾警告说,如果仅仅是用一特定的样本估计教育的收益率,其值将会是比较低的。 截取样本主要是指一些样本的被解释变量的信息无法被观测到,这部分样本在估计时被简单的排除在外。比如我们研究城镇个体的教育收益率,我们知道的是那些有工作个体的实际工资,但是不知道没有工作的个体的工资(“保留工资”)。这一问题更多的体现在农村教育收益率的估计上。由于农村个体的生产活动方式有多种选择,他/她们的“保留工资”更难以观测到,而大部分研究使用的是仅有工资收入(或劳务收入)的样本。在这两个例子中,因变量(工资收入)是被截取的:没有这部分样本的因变量的信息。样本选择偏差会使估计模型是有偏的。而且,截取样本偏差更可能高估教育的收益率。这一点也成为解释女性教育收益率高于男性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研究者通常采用Heckman(1979)提出的标准步骤来纠正这一偏差。 2. 明瑟收入函数的缺点 明瑟收入函数自身的缺点有多种,这些缺点多是忽略了模型中的一些变量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些变量主要包括能力因素和学校质量因素。在估计模型中忽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有偏估计称为能力偏差(ability bias)。一般认为,个体的能力往往是天生的,天生能力的差异会导致个体受教育水平的不同,两者的关系是,能力越强,则教育水平越高,因而传统的方法从理论上会高估教育的收益率。忽略学校质量因素对个体教育水平的影响也会造成有偏的估计。这里的关系是,学校质量与个体教育水平是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那些进入质量比较高的学校的个体的教育水平要高于质量低的学校的个体,因而,忽略学校质量因素也会高估教育的收益率。此外,传统的明瑟收入函数还忽略了教育与收入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如果某级教育(如初中)后的收益率高于该级教育以前的收益率,那么结果会被低估。 克服能力偏差的影响的方法是在模型中直接加入能力的变量(Proxy Variable)或在计量模型上用工具变量法(IV),这些变量通常是些家庭背景变量,如父母教育、兄弟姐妹的教育等。 3. 测量误差 测量误差会低估教育的收益率。它首先表现在对因变量的测量上。传统的明瑟收入函数中的因变量是指个体的收入,然而,它却未指明收入的衡量单位。一般认为,对收入的衡量根据时间单位可分为小时工资率、日工资、月收入和年收入。由于精确度不同,因而采用不同的衡量单位会得到不同估计结果。特别是一些研究认为,教育程度低的人比教育程度高的人每天以小时计的工作的时间可能更长,这样,相对于小时工资率而言,因变量中采用日工资、月收入或年收入都会低估教育收益率,原因是小时工资不会受个体每天或每月中决定工作多少小时的影响。此外,由于中国的经验比较复杂,个体的收入由于有多种来源,如正式收入、非正式收入、实物等,这都会对测量个体收入的精确性产生影响,从而会影响教育收益率的估计值。 测量误差的另一个方面表现在教育变量的测量上。在多数研究使用的数据中,教育年数是根据个体报告的教育程度结合中国的学制进行估计的,而并没有准确的报告受过多少年教育的数据,这样由于相同教育程度的个体,教育年限可能会不同,因而就会产生测量误差问题。文献中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来准确的解决这一问题。 4. 研究结果 究竟上述各类测量偏差对估计教育收益率的真实值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近几年来的一些文献对此做了实证检验。 前面提到,对样本选择偏差问题的解决主要是用Heckman提供的标准步骤,即首先用probit模型估计一个劳动参与方程,然后计算出逆Mills比率,最后将这一比率纳入到收入方程中。Zhang等人(2002)把这一方法应用到估计农村个体的收入方程中,结果发现,教育的系数变得不显著且为负值,不过他们的模型中还加入了教育年限的平方。朱农(2003)的研究方法与此相类似,但是结果却有很大的差异,他的研究结果表明,教育年限在参与方程和收入方程中都取得比较高的值。 Brauw Rozelle(2002)对标准的明瑟函数做了一些修改,他们首先在收入方程中使用了Mills比率,因变量采用小时工资率,结果得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教育收益率(6.4%),这一结果在所有应用农村样本估算的教育收益率中值是最高的。为了进行对比,他们还分别采用其他一些研究使用的方法对数据进行了重新估计,并与他们的方法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前者的教育收益率平均为3.8%,而后者平均为6%,这为计量方法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此外,Brauw Rozelle还选择了35岁以下的样本,把学校质量因素和能力的变量纳入收入方程(能力偏差),结果发现,没有这些变量的方程中教育的系数要比有这些变量的系数高1个百分点,说明能力偏差可能有微弱的影响。此外,为了考察教育与收入的非线性关系,他们还把样本分成小学程度以上和以下两类,结果发现小学程度以下样本的教育收益率要低于小学以下。在Maurer-Fazio Dinh(2002)研究中也发现了相似的结果,说明若忽略教育与收入的非线性关系,会低估教育的收益率。 Li Luo(2002)的研究重点考察了测量误差和能力偏差的影响,并对两者的效应做了对比。他们应用的方法是工具变量法,结果发现,用OLS估计的明瑟收益率要显著的低于用工具变量估计的收益率,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测量误差(会低估收益率)的影响要大于能力偏差(会高估收益率)的影响。在Li(2003)的研究中,以年收入为因变量的教育收益率比以小时为因变量的约低1个百分点左右。然而,在Li Urmanbetova(2002)研究中,却没有发现以上这些偏差对估计农村教育收益率显著的影响。这说明,对计量方法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的影响还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尽管如此,从以上研究来看,测量误差的存在可能是导致中国农村教育收益率比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经济转型与教育收益率 从事经济转型与教育收益之间关系研究的学者关注的问题是,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教育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或者教育的收益率是否会提高?这种变化的内在机制是什么? 对这一关系研究的基本假设来自于Nee(1989,1991,1996)的市场转型理论,Nee指出,经济转型过程基本的变化既包括了更多的社会财富从再分配者(政府)向生产者的转移,也包括机会结构和激励机制的变化,同时,不断强大的私营和混合经济部门与企业家创造了新的机会结构,在这个结构中,经济活动逐渐的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政府的控制则逐渐弱化。在教育与收入关系上,这一理论一个流行的假设是,市场改革越深入,人力资本(教育和经验)就越重要,同样,越直接地参与市场经济,人力资本也就越重要(Bian Logan, 1996)。Xie Hannum(1996)以及Zhao Zhou(2001)根据转型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把这一假设概况成以下四个有待验证的基本假设: 假设1:在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更直接有利于“直接生产者而不是再分配者”,生产力高的人将得到更高的回报,而教育是生产力最好的指标之一,这样,经济转型将提高教育的回报率。 假设2:市场转型理论预言,象政治资本等这些非市场因素相对于人力资本在收入决定中的作用会下降。如果两者是相互依存的话,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都会随时间的变化对经济报酬有着持久和显著的影响。 假设3:市场转型理论认为,那些更为市场化的职业和组织中的教育收益率将会提高。 假设4:在非国有经济部门中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国有经济部门,并且国有经济部门中的教育收益率也会提高。 经济转型一方面是一个制度不断变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基于此,许多研究者应用时间序列数据对上述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 Xie Hannum(1996)的研究首先发现了相反的情况。通过建立地区异质性模型,他们比较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各地区的教育收益率,结果发现在经济增长较快的城市里,并没有发现较高的教育收益率,对此的解释是中国城市地区还缺乏真正的劳动力市场。然而,他们数据的年份是1988年,因而这一结论推论到以后还有一定的限制。事实上,就如上文中对教育收益率随时间的变化特点的描述中那样,此后的多数研究都验证了转型理论的基本假设。 Meng(1995)的研究就认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技术变革,教育在决定生产力方面的作用会越来越明显,因而决定工资差异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Wei等人(1999)研究结果支持了市场化改革程度较深的地区的收益率越高,教育与收入的关系越强的假设。Zhao Zhou(2001)详细的分析了制度变迁与教育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认为,在改革期间,教育收益率确实在稳步的提高,特别是在市场机制作用更强的非国有经济部门教育的收益率更高。Li(2003)把样本分为三类,分别是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者、1980-87年参加工作者、1988-95年参加工作者,结果发现这三类样本的收益率依次递增,说明了中国转型过程中教育收益率在不断的提高。 应用农村样本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证实了转型理论的假设。Li Zhang(1998)的研究说明了制度特点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他们应用1978年和1990年两个省农村的数据,分析了农村改革前生产队制度下与改革后的农村教育收益率的差异,结果发现,改革后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生产队制度下的收益率,对此他们的解释是,由于1977年和1990年样本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相似,其他社会经济条件背景也相似,因而,教育收益率提高主要是由于制度改革而不是技术革新造成的。Yang(2000)的研究认为,在农村改革过程中,教育在劳动力的重新配置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家庭中教育程度高的成员能把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到非农活动,更善于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机会,而且可以应用更多的技能以充分发挥教育的生产力效应,这些都对家庭收入的增加起到积极的作用。Zhang等人(2002)也认为,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上,教育的回报随时间的推移逐渐提高,一般是在改革的初期,教育对农村家庭收入的作用可能影响不大,而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作用会逐渐提高。 然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如Li(2001)以及 Li Urmanbetova(2002)就认为经济转型的对教育与收入关系影响最大是城镇地区,而在农村,由于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没有形成,转型过程对农村教育收益率的影响并不大。农村教育收益率低于城镇的现实也表明,制度变革对农村中教育对收入的作用影响程度可能要低于城镇地区。看来中国的农民不仅在其他方面,而且在教育投资的收益上也要低于城镇居民。 六、教育收益率与收入不平等 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实质是揭示教育对收入的作用。如上述,中国的教育收益率还有许多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一个方面是教育收益率的递增现象还比较明显。而相应的是中国人口的总体教育水平比较低,特别是较高层次教育(大学)的人口比例更少,那么,这对收入差异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一个基本的假设是,如果教育收益率是正的或递增,那么,如果高层次教育仅由少数人获得,教育获得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会提高,这样就会导致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提高。近年来的几项研究关注了这一问题。 利用1988-99年中国六个省的城市居民的个体数据,Park等人(2002)研究了中国城市职工工资的不平等程度及其影响因素。他们首先发现这期间中国城镇职工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呈上升的趋势,教育的收益率在不断提高,而且初中教育收益率有所下降,而中专、特别是大学教育的收益率提高幅度最大,也超过了前者(也参见Zhang等人, 2002)。随后,他们通过建立一个分解影响收入不平等因素的模型,在该模型中,包括了同时把教育数量和教育收益率两个变量引入模型中,结果发现教育收益率对收入总不平等的贡献超过了10个百分点,仅次于地区差距的贡献。也即是说,教育收益率的提高加大了城市居民的收入不平等。 在农村地区是否也是如此呢?利用华北和东北地区农村的家庭调查数据,Benjamin等人(2000)研究了农村教育收益率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研究首先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之上:农村村庄内的收入的不平等对总不平等的贡献要高于村与村之间的不平等的贡献;教育的收益率是正的,在教育收益率上村与村之间有显著的差异;村内教育水平的不平等与村平均教育水平负相关。通过把教育水平和教育不平等(以村Gini系数表示)及交互作用项引入到收入不平等模型中,结果发现,教育对降低不平等的作用很低,教育水平的分布与教育的收益存在着正的交互作用,即教育收益率越高,教育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也越高。这样,教育收益率越高的话,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也越高。而且,如果村的平均教育水平越低的话,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也越高。 以上结果似乎说明,教育收益率的正值及其随时间提高的趋势“帮助”了中国收入的不平等程度的提高,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较高教育水平的个体比例较少的原故,因而,政府通过加大在教育上的投资,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不仅会提高他们的收入,而且还会降低收入不平等的程度。 七、结论 对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研究不仅揭示了教育与收入及收入分配之间关系的变化特点,而且从方法上进一步丰富了教育收益率研究和经济学理论,如计量方法、教育与收入关系的变化特点等等。综上述,主要得出了如下基本结论: 1. 根据1997年以前的数据估算的中国城镇教育收益率还低于世界和亚洲平均水平,之后的研究结果已经接近或开始超过这一水平,说明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程度在逐渐完善。 2. 相比之下,农村的教育收益率还比较低,低于城镇约3-4个百分点,特别是近年来有扩大的趋势。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农村生产技术条件的落后造成的。农村教育收益率的低下有可能会对农村居民的教育需求产生负面的影响,对于这一结论,还需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3. 在中国,发现了教育收益率的递增现象,由于这一现象有可能是由于经济发展上的结构性扭曲和教育投资体制上的扭曲造成的,它将引起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因而需要政策上足够的重视。 4. 在教育收益率估算的其他方面,女性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男性,西部地区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东部地区,收益率随时间的变化逐渐提高。 5. 制度因素仍旧影响着中国居民教育投资的回报,市场机制在90年代中期以前劳动力资源配置中起的比较弱的作用解释了这一时期中国教育收益率的低下。 6. 研究表明,中国转型期的教育收益率逐渐提高,这种变化的内在机制主要归因于面向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变迁。一些研究还发现,中国教育收益率的上述特点还可能加大了收入不平等。 中国教育论文:中国教育资源供给与配置中的公平与效率 提要:我国现阶段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既有总量性短缺,又有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为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当前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上,因此,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与财政支出结构,扩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参与,强化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调节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作用。 在过去二十多年间,随着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短缺经济”问题。与此相对照,教育领域的供求关系却仍然十分紧张,一方面教育供给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教育财政资源的供给不能满足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需求,尤其是教育经费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我们实际上面对着“短缺教育”的现实,许多教育问题由此而生。研究“短缺教育”(主要是经费短缺)的特征及其成因,寻找其解决途径与策略,成为现阶段教育战略与政策的必要依据,也是我国教育经济学的一个现实课题。本文试图就“短缺教育”条件下教育资源的供给和配置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一、“短缺教育”的发展性特征 作为一个具有超大规模教育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教育供给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在我国将会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是由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所制约的财力供给和教育发展的客观需求之间的现实矛盾所决定的。不过,不同时期这种短缺具有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一般而言,开始主要表现为满足基本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之后主要是扩大和增加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再后则是接受高水平、高质量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我国现阶段可以说是这三个阶段的教育短缺同时存在,只有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侧重点有所不同。 西部欠发达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尚未实现,资源性短缺首先集中反映在满足基本教育机会方面;中部中等发展程度地区,初步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资源性短缺转移到巩固“普九”成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方面;东部发达地区,正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性短缺集中在高等教育和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方面。可见,教育资源的短缺会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在低层次教育短缺问题没有解决时,高层次的教育短缺必然存在,除非采取逆向发展战略,把有限的教育资源首先投向高等教育和精英型基础教育,才可以暂时缓解高层次、高品质教育的供求矛盾。但是,从长远看,由于缺乏扎实的基础教育的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制约,最终影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把握“短缺教育”的发展性特征,对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发展战略重点的选择,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我国现阶段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还具有过渡性的特征,既反映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特点,又反映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的特点,突出地表现为既有总量性短缺,又有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总量性短缺是基本的、长期起作用的因素,取决于经济发展是否能够为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资源。而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则是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暂时现象,可以通过有效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调控得以缓解。因此,从政策研究与战略研究的角度,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上。 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是我国教育供求关系基本矛盾的反映。例如庞大的受教育人口;居民生活进入小康水平后,教育需求高移,教育消费成为生活消费的新热点;国家确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教育必然要实行适度超前发展战略。这些因素使我国社会教育需求持续增长,教育规模不断扩展,仅各类学历教育的在校生就达到2.3亿人。而由于国家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必然制约教育的投入水平。以1998年为例,我国人均公共教育经费为167元(折合20.2美元),生均公共教育经费为945元(折合114.4美元),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95年人均241美元,生均1273美元),这就使教育经费的供给难以满足现有教育规模的需要,更制约了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是我国现阶段教育供求关系的基本国情: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教育资源的总量性短缺,是制约教育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根本解决;而现在的问题是财政性、体制性、结构性短缺,加剧了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程度,因此,现阶段解决好财政性、体制性、结构性短缺,可以缓解总量性短缺的程度。 二、缓解财政性短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与财政支出结构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不断增长,从1990至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由569亿元,增加到2563亿元,其中政府拨款由426亿元增加到2086亿元。但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20世纪90年代前期逐年下降,从1990年的3%下降到1995年的2.44%,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开始回升,但直到1999年也只占2.78%,并未达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要求,也低于1995年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9%的世界平均水平。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从38%上升到52%,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由62%下降为48%,尤其是县、乡两级财政十分困难,严重影响基础教育,主要是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因此,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是增加教育经费总量的基本途径,需要特别予以关注。 改变财政性教育经费供给不足,从长远说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而从财政收支而言,一方面是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20世纪80年代连年下降,从80年代初的32%下降到90年代初的10.6%,直到1998年才提高到14%(预算外收入未列入),明显偏低,影响财政对教育的支持能力。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减少较为普遍存在的生产性浪费和行政性浪费现象,尽力扩大化税源,足额征税,堵塞各种漏洞,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也就是要做大“蛋糕”,增强政府教育投入的财力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真正体现教育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的方针。现在国家财政对于亏损的国有企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投资,仍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势必影响国家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在公共开支中,行政管理费的增长过快,从1991年至1998年行政管理费增加了4倍,而同期预算内教育经费增加了3.4倍,在全国正在实行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下,行政管理费的增加幅度超过了教育经费的增加幅度,是很难令人理解的。 这里还没有分析中央部门的行政管理费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费增加幅度的差别,也没有分析政府行政管理费增加的项目。总之,即使在现有财政收入总量的条件下,合理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也有可能提高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进而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为此,需要完善财政预算的审核制度,实行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教育部门参与预算编制与审核的权力,保证财政支出真正体现国家发展的战略意向。 三、摆脱体制性短缺:扩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参与 所谓体制性短缺,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造成单一的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政府),限制了非政府渠道的资源投入,其结果一方面政府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非政府的教育资源难以进入教育市场,加剧了教育资源短缺的程度。我国长期来沿袭计划经济同步的单一公办教育体制,政府承担了(主要是城市)公办学校的几乎全部经费(包括高校学生的一部分生活费用),随着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和教育规模的扩大,有限的政府教育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公办教育的经费需求。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逐步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开始突破单一的公办教育体制。到1999年止,全国共有民办教育机构(不包括幼儿园)4138所,在校学生140多万人,当年经费收入48亿多元,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2949亿元的1.63%;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141.85亿元,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4.81%,其中农民集资53亿元,占1.8%;学费、杂费收入369.7亿元,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2.54%.可以看出,各种非政府的教育投入正在增加,尤其是学费、杂费的收入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从1990年的2%到1999年的12.54%,有了明显的增加。但是,与社会教育需求以及居民的支付能力相比,非政府的教育投入比例仍然偏低,现有的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仍然没有为各种民间资本的投入提供宽松的环境,体制性障碍还是教育资源供给短缺勤的重要原因。 既然体制性短缺的根源是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过于单一,那么,改变体制性短缺的出路就在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改革单一的公立教育和政府投资的体制,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加大市场参与和市场调节的力度。具体地说,政府要改变作为教育资源供给的惟一主体的角色,分别教育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不同属性,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退出私人产品领域的供给,调节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扩大社会参与和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教育供求关系的作用,增加教育资源的供给,缓解教育资源的体制性短缺,实现教育供求的动态平衡。 解决教育资源的体制性短缺,政府与市场要在保证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把保证义务教育的经费供给作为主要责任,实现基本教育机会的公平原则,同时把对非义务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帮助处境不利的地区和人群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并运用多种间接调控手段,创造市场参与的法规和政策环境。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探讨市场参与的多种途径,扩大市场准入,从社会吸纳教育资源供给,为社会增加更多的教育机会。 这里,仅就正在发展的几种社会参与的形式作些政策性探讨。 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对教育的投入,这是解决体制性资源短缺的主要途径。在我国教育供求关系紧张的条件下,民间对教育的投入有很大的潜力,民办教育应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民办教育的规模仍然有限,学校数和在校生数仅占公办学校数的0.6%,即使这样,现有的民办学校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方面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尚不完善,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还不够完备;另一方面我国有着庞大的公立教育系统,民办教育起步不久,基础薄弱,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发展民办教育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大体包括:(1)由非政府机构和公民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2)公办学校改制,即校产国有,民办机制运行,亦称“国有民办”;(3)公办学校举办民办二级学院或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分校;(4)由混合办学主体举办的民办学校,即一部分由公办学校的校产入股,大部分由民间资金投入,按民办学校机制运作(有的地方把这类学校称之为“股份制”学校,似不准确);(5)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也按照民办机制运作。在各种非政府办学投资中,有国有企业、派、社会团体,也有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而实际的经费来源主要还是来自学生缴费。因此,不能单纯以投资来源作为衡量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依据,也就是说公立学校可以吸纳非政府的资金来源,而政府也可以资助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既可以由非政府机构和个人新建学校来发展,也可以利用公办教育资源,通过改制来发展;作为非盈利性机构,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发展多种形式办学,发展出各种混合型的学校。总之,办学体制的改革,要在国家法规和政策的规范下,更多地应用市场机制,按照有利于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有利于扩大教育机会,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的原则,突破现有体制的束缚,发展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办学体制,增强教育满足社会多种需求的能力。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实行教育成本由受益者分担的原则,也是解决体制性资源短缺的改革举措。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教育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政府已经不可能承担公立教育的全部经费供给,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适当收取学费,既是在教育投资上效率优先原则的体现,也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高等学校实行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制度,对一部分计划外的学生实行收费。20世纪90年代中期限,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收费制度,高等学校实行收费并轨,统一按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收取少量杂费,使学杂费收入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由1990年的2%增加到1999年12.54%,成为教育经费各项收入中增长最快的一项。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规范公立学校的收费制度,使之既能增加教育供给,又要符合家庭承受能力,并尽可能保证教育公平,这就需要研究以下问题。 (1)学校收费标准的确定。目前高校收费一般占成本的20%~30%,财政拨款约占50%~60%,从实际需要而言,还要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高等学校的学费已占经常性支出的27%,从家庭支付能力看,现在教育费开支已占家庭消费支出的8%~9%,大多数工薪阶层不可能承受大幅度提高学费的负担,至于广大农民则更缺少支付能力,近几年农村初中辍学率的迅速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高中和高校提高收费标准的消极反应。因此,公立学校的收费标准要与多数居民的支付能力相对应。 (2)如何区别不同的收益和回报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例如某些回报收益率高的热门专业,可以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可以按成本收费,而有些关系国家科学文化发展的基础学科等专业则可以免收学费,或设立国家奖学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应用收费政策,调节专业结构和供求关系。 (3)健全法规制度,规范社会捐赠和赞助行为。要设立学校基金,把社会捐赠和赞助规范化、公开化,使之与学校的招生脱钩,并使基金的使用与运作制度化。 在市场活动中,资本运作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教育界开始注意金融资本的注入对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作用,金融界也开始把教育作为投资的一个新领域。于是,就提出了金融资本与人力(教育)资本相结合的问题。在实际运作中,主要表现为教育系统(包括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向银行贷款,或由企业(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贷款建设社会化教育设施,由学校租用或合作共用。这无疑能增加教育投入,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困难,如果应用得当,也是扩大教育资源供给的新途径。但是,资本市场运作的主体,应该是能自主处理产权关系、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学校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它也不是营利性机构,它同金融机构发生的信贷关系,实际上是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着信用责任,这就有一个政府、学校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少地方政府用借贷兴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借款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金额约五百多亿元,原来打算用以后几年的教育费附加偿还贷款,如果农村实行费改税的改革,则还款来源没有着落;一部分高校的贷款也有还款来源问题。因此,需要探讨金融资本介入教育的相关领域与政策,从目前情况看,金融借贷一般发生在:一是举办民办学校;一是建设学校后勤社会化设施;一是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学与科研的基本建设。前两种借款属于企业和个人行为,应用市场运作的方式与机制处置。而教学与科研的基本建设(除少数大学城由企业贷款建设社会化设施外)多数由学校借贷,数额大,周期长,有的地方提出仿照国家建设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办法,实行政府财政贴息的长期贷款,即把还款期定为20~30年,政府财政付息,学校通过收费、创收等途径,分期偿还本金,这是一种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的办法,在目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有限度的试验。当然,学校如何运用金融资本运作,需要慎重研究,一方面要遵循国家有关金融的法规和政策,另一方面又要符合教育与学校运行的特点和规律。 四、调整结构性短缺:强化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调节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作用 在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中,由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不同地区和学校之间,存在着生存性短缺和发展性短缺这两种类型的短缺,这可以归纳为结构性短缺。这种结构性短缺反映在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之间、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明显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而造成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基础的悬殊,例如地区之间的生均教育经费的差距,省与省差几倍,县与县差几十倍,乡与乡差上百倍,实际上是跨越几个历史阶段的差距。这方面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有赖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的非均衡发展政策,教育投资向一部分学校倾斜,加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和结构性短缺,仅以生均成本核算为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距,高等学校为3.9倍,中学为7.3倍,小学为8.8倍;城市的“标志性学校”与农村的学校相比,差距百倍以上。在教育的实际运作中,有一小部分学校具有超过当地消费水平的“豪华”设施,而相当多的学校则缺乏基本的办学设施,仅以实验仪器和图书配备为例,尚有约60%的小学和50%的中学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相当数量的农村中小学教师不能按月发放工资,全国拖欠教师工资达一百数十亿元。这种生存性短缺反映了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中的结构性失衡的严重性,政府在保证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性方面的作用,是解决结构性短缺的关键因素。 现阶段我国教育资源配置扣的主要矛盾是:一方面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要求为所有的学校和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政府应当公平地分配教育资源,保证基本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为了迎接国际竞争的挑战,保证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需要,又要重点建设一批学校和学科,使之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这样,教育资源就不能完全平均分配。这里的关键在于公平与效率的合理的“度”的现实选择,例如在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上,政府的财政资源应当优先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条件,实现基教育的机会均等;同时,在此基础上,政府尽可能扩大自身和社会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关系上,政府的投资取向和政策选择,首先是不扩大城乡教育的差距,然后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目前则需要特别增加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解决农村教育面临的严重的生存性危机。在一般与重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一般学校生存基本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建设若干学校和学科,通过政府与市场的相互作用,促进学校之间、学科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重点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重点投资的带动效应。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关系上,既要承认区位优势的客观性和区域差距的长期性,不能用行政手段人为地拉平地区之间的差距;同时又要运用经济的、政策的和行政的手段,使地区差距不再继续扩大,并且通过实行投资和政策适当向西部倾斜的战略,为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创造条件。 总之,在调整结构性短缺的问题上,政府所能做的,首先是要尽可能公平地分配教育财政资源,不要因为政府行为加剧结构性失衡与短缺,也就是说,政府的关注重点首先是“雪中送炭”,其次才是“锦上添花”;同时,在重点建设上既要有投资的重点倾斜,更要注重运用政策效应和市场机制,在改革中增加教育投资,在改革中提高投资效益,即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实现公平与效益的动态平衡。 解决结构性短缺是一个涉及利益关系和政府行为调整的复杂的过程,需要一系列体制变革和政策调整。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迫切需要采取的举措是:(1)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在目前中央已经决定适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下,需要明确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比例;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确定不同地区义务教育成本标准,各级政府分担义务教育成本的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的拨款制度,首先是要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的基本的拨款原则与拨款标准,使教育拨款有章可循;同时要完善拨款程序,增加拨款的透明度,例如高等教育的拨款可以通过类似拨款委员会这样的中介机构,合理地分配教育经费。(3)政府要把帮助处境不利的地区和人群作为重要的职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然会有一部分地区和人群处于弱势地位,政府要采取直接的或间接的手段帮助弱势群体,包括已经实选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特困生补助金”等,今后要有更多样的政策与项目,从不同方面帮助贫困地区和人群获得更多的教育机会,逐步实现教育机会包括高层次和高质量教育机会的公平。 中国教育论文:中国教育考试制度历史及其现状研究 一,导论 教育考试制度,即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制度,其重要意义不下于当今中国任何一个社会问题。市场上诸多讨论书籍及各类育儿经尽可证明公众对其关心。值此教育改革工作进行之际,我仅以钱穆先生从历史角度对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一些分析,展开一些思考,以备关心教育问题者鉴。 二,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注1) (1)汉代 据《诗》《书》记载,自距今三千多年的西周时起,中国已经学校出现。在当时,学校作为一种辅政机构,主要职能是“行礼乐,宣教化”。中央设立的称作“辟雍”,地方储侯设立的为“泮官”。及至春秋,这种官立教育体制因政治原因逐渐衰微,教育职能下放,主要以社会教育为主。秦代统一时又将教育权收归中央,设立博士一职,在参议政事的同时吸纳弟子传播学说,后经秦始皇焚书坑儒,博士多遭罢黜。汉武帝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讲学,学生是地方郡国选送的十八岁以上青年。这些人经毕业考试后分为两等,甲科出身为郎,入宫当侍卫;乙科出身吏,回地方充任吏职。因为在当时,地方各郡有一年一次的考廉选举,推荐入中央任职,入选者又多为太学生的补吏出身。故而在汉武帝之后,朝中为官之人多是读书出身。后来因为此类人太多,中央在地方推荐之后加上了一道考试。这样一来,自汉代起,中国便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教育-实习-选举-考试”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 (2)唐代 两汉之后,中国历三国两晋南北朝600年离乱,于隋唐重归统一。此时,中央政府已废除汉代的地方举荐制度及由陈群制定的九品中正制,改由人们自己报名参加礼部的考试,合格者即为进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科举制。清代人徐灵胎曾经说过:“读书人,最不济,烂八股,一堆泥。。。。。。就教他骗得了官,也是百姓朝庭的晦气”。但在唐代,进士们在通过了礼部的考试之后,仍要经由吏部考察其仪表口试乃至行政公文,通过者方可分发任用,正是王国维所说“所与之官与其所治之事相合”。(注2)徐灵胎所指斥的科举制弊病并非是同该项制度与生俱来的,而实际产生应在宋代,下文自有论述。 唐朝在恢复了汉代公立教育制度的同时开始实行了科举制,但是因为学校教育在入学,毕业方面均比较容易,因社会上只重进士,对太学生并不看重,由而而产生的后果既是唐代的公立教育比之汉代并无太大发展。但由于当时门阀的形成和禅门思想的活跃,门弟教育和寺院教育也成为当时人才培养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唐初时,进士多为门第子弟,身负家学渊源,于政事早有家教熟悉,从政之后轻车熟路。晚唐时门第衰落,应考的穷苦书生除文选诗赋外,大都不通政治传统,国家又缺乏相应的教育,遂当时有“进士轻薄”一语流传,此弊至宋时犹甚。到于当时的寺院教育,则有扬州王播饭钟的故事。虽然故事中王播是受尽寺僧冷遇,但应知当时禅门思想之活跃对人才的培养实在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直至宋代,仍有人说:“儒门澹泊,豪杰多为方外收尽。” (3)宋代 宋代的教育考试制度可大致概括为“重目的,轻方法”。宋朝开国后,为克服五代时人不悦学之风重礼科举,一但中了进士即给予高官。这项制度就造成了后世徐灵胎所指责之恶果“以官爵励人才者”,“事益不治”。(注3) 尽管宋政府在科举制上投入较大,但在一些具体操作上一直为人诟病,除上文所说的一条之外,还有它把考试内容由风花雪月改为经义之学,本意是好的,入朝为官之人总不能成天吟诗作对,谁料得不偿失,考较诗词尚可见一些人之真性情真学问,考经义唯有死记硬背生搬硬套耳。连力主改革的王安石都叹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 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宋朝缺乏一套完善的机制。宋初各地设立各大书院多为私人创建,后虽逐渐转为公立,但由于理学兴起,当时教育仍以私人讲学为盛。及至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中国传统文化在政治上遭受打压却仍在社会上得以维持,书院之功不可没。 (4)明代 明代政府大力发展官办教育,在一次大规模的统计中,全国各级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官总数达四千余人,大大超过前代水平(北宋元丰年间仅为此数百分之一二)。但因为当时的教育过份依赖于政治,而明朝又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黑暗的时期,故明代官办教育很难说令人满意,对人才的培养及教育之功效实在有限。 科举制度在明朝有一次较大改动。其时由于报考人数增多,政府便将考试拉长为“县、乡、会”三试,以便淘汰掉大多数应考人。应考者必须经过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级跳,方能留京三年,再考入翰林,赚得一个好出身。有了这个好出身,则几年之内朝庭必委以高官。而在此之前,由科举考试考出来的都是小官,干出了政绩方可升职,在明代,大官都是考出来的,下层的秀才举人是没有机会升入上层的。把官员的提升选拔过程由考试加实习简化为单一的考试,这是明朝在历史上一个退步。 (5)清代 清代是满族入主中原,为维持其统治,科举考试渐渐转化为一项愚民政策,其作用乃是给汉人中聪明才智之士一点希望,一点奔头,使之不去造反而专心备考,顾炎武曾指出科举八股之害堪比焚书坑儒,龚自珍也曾抨击历代考试制度是皇帝私心玩弄权术。此种观点流行一时,逐渐演变成为现在我们对科举制度的基本看法。但应看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乃是异族统治,汉人知识分子心有不服也不敢明说,只有如龚顾等人一般,将历代考试制度一起批判了。及至满清末年,革命风潮涌动,方有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开列出一长串清单说明满汉二族在官员任命上的不公,直斥部族政权下的考试制度。 由于清代的统治者加强了思想文化控制,固当时的教育制度亦乏善可陈。当时公立学校名存实亡,书院尚有,及至清末废除科举,多改为新式学堂,名之不存。尽管在清末的书院中也曾出现过康有为、章炳麟、吴稚晖等人,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其时书院的主要贡献却非是培养人才而是变作刻书藏书了。《红楼梦》一书的流传,清代之书院实有大功。 (6)小结 纵观中国整个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不难发现,在早期中国就已出现一套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但经过一次次战乱,制度不断被破坏又不断被重建。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早期适用的制度到后来已有许多不适应当时情况的弊端逐渐显现,如“进士轻薄”。但是后人在重建制度时并未考虑到这些弊端,或者说为了一已之利看到了弊端但却不去尝试改革。等到这些弊端逐渐扩大,造成学术败坏,人才枯竭等恶果时才来匆匆打一个补丁。但由于补于制度未经实践操作,往往加重了恶果。 三,三个小插曲 (1)唐代的公卷通榜制 现代人在批判中国现行高考制度时往往列出的一条罪状是“垄断了通向大学的多元之路,使人成才的道路受到限制,一些聪明才智之士因分数低而进不了大学深造,其罪堪比科举。” 但就我所知,在唐朝,还有一种“公卷通榜”的亦可选拔少量特殊人才。所谓“公卷通榜”乃是指的“公卷”与“通榜”两个内容。”公卷是指考生将平日诗文送至中央大儒处,经其传阅评判,在评审圈中打响知名度。有人可能会联想起今年高考时江苏一考生的《赤兔之死》,但二者又不尽相同。唐时“公卷”乃是出于考前,未考之时已有一定客观地位,不必再经过考试,一经推荐即可任用,比如李白当官就不是考的。打个比方,我这篇文章如果被北大教授们看中了,高考之前就把我特招去,是为“公卷”。至于通榜,则是按照实际的舆论来排定选取知名之士,不考考场上一日之发挥。这里有个有名的故事,说是主考杜黄裳请考生袁枢拟榜,袁自列第一,无人不服,传成佳话。 (2)八股文 八股文被人骂得很久了,仿佛一打它出生就是个为限制人思想而存在的坏东西,在此要做一个小小的翻案。 唐时科举考的主要是古诗,因为“诗无达怙”,考官面对众多水平不一的诗文难判优劣,故而改考律诗,限定平平仄仄的框框,等于列出一个客观标准方便评判,这个制度好像没看谁有过批判。 宋时考经义,不幸大道理人人会唱,也是难分高下,有关部门渐渐定出一定格式,这就成了八股了。 前几年有人批判过现行的应度作文,说这是“新八股”,现在似乎有些改革了,每次高考作文或大赛作文改出来,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手法特别先锋特别现代的作品。但这只是打破了平仄的框框,八股为害的真正根源产生在明朝。基本思想的限制一直未有突破,如果哪位考生真写了一个与主流思想相悖的文章,文笔再好也逃不脱残酷的评判。由此可知,对八股的批判,我们不应满足于平仄条框的突破,真正该做的是放宽主导思想对人的限制,认真执行一下早已提出的文艺“双百方针”。 (3)明清两代的进士深造 明代在人才选拔上采用一中进士即得良好前程的方针,此制弊端前文已述,清朝大致也是沿用了此制。 这些中了进士的人在京期间可考入翰林深造,不考者亦可在此数年闲赋期间检古书,搜古董,拜师访友。有时放往外地出任闲差,又可一识当地风土民情。此两代杰出之士的学问大都如此养成。如清代曾国藩,中进士不过三十余岁,却已有远大前程在眼前,自己不必再为之操心,安心读书便是。 与之类似的是我国现在的大学教育,多数人在进大学之前还是除高中几门课之外没有任何学问基础的,一经大学中数年修习,出校时已具一定的学问根基----这根基自然不仅是老师教的,其中大半要来自大学里的自学。这种情况在前几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原因乃是早年大学生缺乏,一入大学门即前程光明,可安心读书。现如今大学生分配不易,众学生兼职焉,打工焉,找工作焉,TOEFLE焉,GRE焉,“治艺者甚多而治学者少”(注4)。北大清华之类名校学术风气较其余学校为优,师资基础固是一方面,而名校学生不必为前程过于担忧,可专心治学亦是一重要因素。 但无论如何应看到,明清两代的这项制度是建立在大制度缺陷上的,中国现行的大学教育也是建立在高考制度的缺陷上的----很有人替那些被大学拒之门外,失掉文凭同时失掉深造机会的人来喊冤。因为高考大制度上的这项小制度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人才,人们对高考制度的缺陷一再宽容。现在,这项小制度也渐渐失掉了它的魔力,我们还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大制度吗? 四,中国教育考试制度的现状研究 自由主义者们一直是把教育做为一个自由的特例来看待的,按照柏林等人的观点,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一个人在理性成熟之后明白自己当初被迫做的事情实际上都是自己愿意做的(注5)。在此,我可以引用一位理性已经成熟的北大博士生的话来说:“上了大学之后,回首一片茫茫,学过的东西大多是无用的和错误的。(注6)”。当然,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例证并不具备多少说服力,但应该看到我们的教育自始至终是一种非自由的强制(余杰在《说还是不说》的序言里引用了一个洋人的话来说明这点),其强制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家庭,有社会等等。待到按它们的要求付出了十二年时间考上大学,有人就发现自己被强行欺骗了。我曾经想过不被它欺骗,有朋友建议我不经过高考而去北大做一个旁听生,但因为这种欺骗带有其强制性,我最终放弃了这个建议。旁听固然可以培养人才,但从整个社会来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乃是一套相关制度,选拔制度没有改观,再多的人才培养出来对国家也没有用处。很多谈论教育改革的文章只能谈其一不谈其二,割裂了学制与高考,这也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一项制度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诸多弊端便会显现,如历史上的科举制,八股文,在创始之初皆不算坏,用上几百年,后人看见弊端,为维持既得利益,不愿去改革,而只做些小修小补,结果往往是条框越来越多,束缚越来越紧,结果只是更糟。 由于二十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快的一个世纪,故而这个世纪内的制度与现实相适的时间也变得更短。中国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几十年,弊端已经出现了,并且在日益扩大。何清涟把转型时期的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归咎于人文教育的不足(注7),但我们在教育方面的问题又岂只一个重理轻文? 鲁迅曾经感叹说中国的改革太难,即使是搬张桌子改个炉子几乎也要流血,不是大鞭子打来,中国自己是不肯动的。现在包括何清涟所说的问题在内的诸多由教育考试制度引出的问题已经出现,改变是否已经出现? 改革是要有付出的,要流血,教育改革同样如此。当年中国的第一所私立大学中国公学就是在陈天华蹈海之后建立起来的(注8)。出现以上需要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必然会触及旧制度下既得利益群的利益。当年的百日维新“使全体文官失色,(因为)他们熟读四书五经和朱熹的注解,由科场发迹”,“几百年来中国。。。。。。倚赖一个以文字见长的官僚机构。。。。。。若不宣告此类组织迟早必须更改,就无需说及改革(注9)”,其中有废除八股文,“仅此一项就使全国知识分子恨入骨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八股文,他们再不会其它的东西了,废除八股文就等于把他们全部埋葬(注10)”。 中国现阶段实施的教育改革并非是要废除旧制而建立新制,有人提出教育制度西化或是凭空构建乌托邦,都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学生群体,这都是现实,从来只有以制度适应现实,哪有什么“革命”是以推翻现实来适应新鲜制度的? 现在我能听到很多关于教改的建议,有的搬来牛津哈佛,想一夜之间赶英超美,此种“西餐叉子吃人肉”(李敖语),不顾国情的想法上文已有评述,在此笔者还想评一下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据说这一提法产生于前几年中国努力扩大内需之时,在经济学上有巨大意义。2000年8月,厉以宁先生在广东的一次讲演上对该提法大加赞赏,批判了一下计划经济的老脑筋,同时为教育产业化勾划了一副“收益-再投入-回报”以至发行债券,校办企业上市这样一幅蓝图。在此我只问一句,若是教育企业破产,股票摘牌怎么办?老师怎么办?学生怎么办?下岗乎? 我们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这么多年,已经出现问题了,有人拿出了补丁,包括现在实行的“3加X”什么什么的,在我看来,少有适用的,这个问题值得有关方面重视,我的一个想法是逐步开放大学门槛扩招的同时要多开出第二第三条入学之路,如果作为开端,唐代的公卷通榜就值得学习。社会上重文凭的风气应该改变,却不在一时所为,根本仍在教育考试制度。当年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温良恭谦让,但是我们在教育制度方面现在根本没有什么改革可言,哪怕是请客吃饭绣花温良恭谦让,一个制度与一个制度同生共事的改革都没有! 问题大概是看出来了,提出了一个修补边角的药方,也不知正确与否。根本医治中国目前教育考试制度问题的药方不是没有,只是不需我一个高中生来开。只希望中国的有识之士能在认清了形势后,尽快找到它,这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社会学理论论文:关于运用体育社会学理论分析体育社会问题 [论文摘要]在体育运动发展过程中,孳生各种体育社会问题是一种必然现象。体育社会学在创建自身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正视体育社会问题,也只有在研究体育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建立其理论。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理论;教学;和谐发展 一、体育社会学理论概述 体育社会学是一门把体育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整体。在外部研究体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内部研究体育与人的社会行为、社会观念的关系,以及体育运动的结构、功能、发展动力和制约因素,用以推动体育和社会合理发展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美国《社会学拜客认为》:“体育社会学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制度,研究他的结构、内容、变革和发展,研究以体育运动为特点的社会行为、关系和作用、包括系统内的和其他系统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二、当前体育的社会结构和特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体育社会现象出现了集注化、扩大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体育社会现象的集中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种现象开始不再依附于其他社会现象(如教育、文化等),成为一种专门的社会现象。全球的“体育人”以及和体育有关的人在增加,体育的社会组织的扩张,各国政府对体育的关注度在提升,体育占用社会的总时间在不断增加,因此体育中形成了一一些有别于传统的社会关系,如球迷与俱乐部、球员与业主、社区居民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等,这些新社会关系的出现吸引着社会的注意力,同时也以各种方式影响着社会经济、政治、人口、军事、宗教、民族等的变迁与发展,要想解释、理解和管理这些社会现象进一步求得体育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们诉诸于体育社会学这门学科。 中国体育人口年龄结构与中国人口年龄结构、中国体育人口性别结构与中国人口性别结构形成较大反差。随着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和产业就业结构、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体育人口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具有组织形式基层化,参与主体老年为主,组织管理居民自治与行政主导相结合。 三、体育教学与政治经济的关系 体育教学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对体育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前进方向,体育作为一项独立的运行行业和事业出现以来,它的发展一直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处理好体育与经济的关系,使体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同时,让体育事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制定实施体育战略发展目标必不可缺的基本因素。我国学者周西宽等指出:“体育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轨迹,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但体育的历史表明体育和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从来就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它的发展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的,并在同各种社会的相互影响中体现其规律。从体育与政治的关系看,政治对体育的影响是同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这种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同时,体育也通过自己的特殊作用积极为~定的社会及政治服务。”在现代社会中,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不少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者认为,体育经常也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服务,体现国家的意志,得到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体育与经济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体育运动的发展需要有经济作为基础,体育总是在经济的发展中而繁荣起来的。反之,体育运动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无限的商机,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 四、体育社会学与文化科技教育的发展 体育教学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对体育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前进方向。 体育参与了社会文化的建设,体育是社会文化建设的积极的组成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繁荣起来,它有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提高社会成员的自信心和归属感。体育推动了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体育建筑的造型、色彩、功能,常常作为一种文化影响着社会心理:大型的全国运动会、洲际运动会、奥运会等,已经成了主办城市推动市政建设、公共事业发展的动力。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唠动技能,培育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体育和教育都存在密切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体育事业的发展,必然要对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体育推动了高科技的发展。首先,当科学作用于体育的时候,体育系统为了适应科学系统的要求,必然要使体育系统自身的功能与结构都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使其有能力接收和消化科学系统的影响。而要有成效地实现科学影响对体育系统的渗入,就必须要由体育系统制定出一系列既能反映科学系统的要求,又能符合体育系统自身行为特点的具体政策。其次,当科学作用于体育的时候,政治系统即国家与政府作为媒介加入了科学与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列。 五、体育社会学与和谐社会 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体育的功能,营造良好的体育意识氛围;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龙头作用;发挥复退军人和学生的骨干作用;发挥乡村干部的带头作用: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组织参加“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和“全国体育先进县”的评选;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体育活动计划即形成一个能够不断为全体公民供给和改善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基本满足全体公民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使全体国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的服务和保障系统。用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来带动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以此来带动人们消费结构的调整,用消费结构的调整来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用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经济结构的调整,用经济结构的调整带动社会结构的调整,就是把体育工作融合到社会,融合到政治、经济各方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可不可以这样来看,最能体现“三个代表”,“以人为本”能够直接体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已经确定了全面的科学发展观,把身体素质加入进去,所以,体育在这里起到一个先导的作用,可以走在前面。最后调整的社会结构就是我们提倡的和谐社会。 社会学理论论文:浅谈社会学理论指导下的高校外事翻译研究 论文关键词: 社会学 行动者网络 高校外事翻译 可行性 论文摘 要: 本文拟将从社会学视角出发,探讨用社会学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来指导现阶段的翻译研究,并将其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进行分析,进而验证这一理论指导高校外事翻译的可行性。 传统的对高校外事翻译研究相应地受各个范式的翻译观的指导,在结构主义语言学阶段,高校外事翻译多从语言层面上着眼,强调字面上的对等。在多元范式翻译观的指导下,有学者用关联理论、功能论、目的论等理论来探讨高校外事翻译策略,视角多将译者或观众作为出发点或中心。在结构主义范式阶段,翻译研究被禁锢在文本对比和语言(信息)转移的范围内,有关翻译活动中那个最活跃的成分——翻译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研究就被完全忽视了。解构主义阶段,研究成果的共性都在于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分解上,由此,译者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总会按照自己对读者和译语需要的理解去制定自己的翻译策略。由此可见,以上阶段的高校外事翻译都出现了自身的局限性。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社会学领域,更确切地说,在科学知识社会学领域,一种全新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在消除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长期存在的对峙、分裂局面上给出了合理解释,创造了新的平台。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拉图尔、卡龙不仅用这一理论解释科学、技术,而且将其运用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行为各领域。那么,我们可否用其研究我们的翻译行为呢?笔者现在就从这一理论的发展背景出发,来剖析其用于知道高校外事翻译的合理性。 “行动者网络”理论指出,人们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必然受到周围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们的行为应该和这些因素一起加起来考虑,这就是行动者网络所要完成的任务(黄德先,2000:4)。“行动者”是广义的,既可以指人,又可以指非人的存在和力量,它们可以是任何的东西,如经济、意识形态、历史环境等。“网络”由特定关系实体构成,它们之间没有预设关系,其性质和关系有网络来定义。网络不仅由人类,而且由机器、动物、文本、金钱与建筑物等组成。“行动者网络”就是由诸多不同的、互动的行动者通过异质工程建立起来的联系,行动者网络并非外部世界中预定行动者的简单组合,而是由具有不同利益、身份、角色、功能、位置的行动者构成,它们在网络中重新得到界定。这个界定、安排、赋予的过程就是“转译”。只有在相互利益关系“转移”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一个稳固的网络。这种“转译”的过程关注信息转换过程中人类与非人类的对等性,它们都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应同等对待。“物”不是一味地受人塑造,而是反过来也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物”被建构的状况反过来也会建构人的利益和状况,以及决定它们会采取的行动(库恩,1981:200)。 翻译的生产过程也类似于“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知识生产过程。翻译也是在网络中生存的。翻译行动中的各个行动者是在相互协商、转换过程中形成一个翻译网络,并为实现这个翻译目的而共同维系这个网络。在这个翻译网络中,行动者有译者、作者、读者、原文、译文、编辑、出版商、评论者、审查者、政策、组织机构等。要分析存在于网络中的翻译,研究者必须把翻译过程参与翻译事实建构的各个行动者纳入进来。 而当我们将“行动者网络”理论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进行研究时,我们发现,在高校外事翻译活动的网络中,“行动者”除了包括那些与一般文本翻译相同的因素如原文文本、译者、译文文本、读者、听众之外,还包括一些特殊因素,如政治因素、意识形态、民族差异,国家政策,以及教育机构、科研机构间的利益,等等。研究高校外事翻译就是要同等对待这个网络中的各个行动者,重新审视其在翻译网络中的作用,把行动者和翻译行为本身连接起来,把原文在本地语境中与新的信息、思想观念、生产技术、时代特征、政策等因素相连接,生产出最合时宜的语篇。 比如说,在高校外事交流中,经常要翻译“中国大陆”,我们将其译成“chinese mainland”(china’s mainland or the mainland of china),而不能说mainland chinese,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正是这张行动者网络里的各个行动者如政治因素及国家政策在行动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才得出这个结论,因为如果说“mainland chinese”,就会让人认为既然有一个“大陆中国”,就可能有一个“岛屿中国”,那就是背离一个中国的原则了。同样,“中国台湾”应该怎么翻译呢?在政治因素、意识形态及国家政策这几个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知道,这个词的翻译必须体现“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概念,必须防止出现任何可能引出“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的含义。因此,我们最终把它翻译成“taiwan,china”。 再比如,在高校外事翻译中,我们有时会翻译到国家今天奉行“开放政策”。当“开放政策”最早译成英文时,在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下,有外国专家建议翻译成“open-door policy”,但是,在今天看来,显然不妥当,因为“open-door policy”为“门户开放政策”,这是19世纪帝国主义提出来的侵华政策。在时代背景、政治因素、国家政策等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译者决策显然会改变,不会再把“开放政策”和“门户开放政策”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策相提并论和互相混淆。所以“开放政策”今天我们译成“open policy”,或更完整地翻译成“policy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翻译网络可以突破人们惯常的原文、译文对立,译者、作者分离,通过翻译网络,可以把各个结点上的行动者相互链接,把分散开的资源转变成一张无所不能的强大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既没有译者这个中心,又不存在原文中心、译文中心等终极根据,在翻译网络中,各行动者都应同等对待。以前那些被看成是外部的、社会的、文化的因素也应重新审视其在翻译网络中的作用。一旦一个翻译网络建立起来,且非常稳固,就会把翻译的社会行动者和翻译行为本身连接起来,那些和翻译生产相关的翻译实践、翻译准则、翻译目的、翻译策略等因素就会和文化语境、社会概况、译者决策相连接。翻译生产不仅仅是从一个语境中引进某种信息、思想观念或者技术,而是这些新的行动者如何在另一个语境中跟本地的信息、思想观念和技术生产连接,创造出新信息、新思想观念、新技术。翻译并非仅用目的语再现原文,而是和各种社会行动者创造新的关系,征召新的行动者,形成新的网络,是一个知识、社会、实践与操作形构的过程。 再看一个例子:“我谨代表江苏省教育厅,预祝河海大学与西澳大利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圆满成功!”现在被翻译成:“i,on behalf of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jiangsu province,wish a great success of the joint program between hohai university and the western australian university!”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有的地方译为“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program in running schools”。这种译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我们发现,在不同行动者的作用与运作下,当文化语境、社会概况等行动者发挥作用时,译者则略去繁冗的语言信息,直接将此表达翻译成简单明了的“joint program”,以适应译入语体系的习惯,取得更直观易懂的效果。 再比如: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resumed the exercise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and taiwan is a part of the sacred territory of our country.在历史因素、国家政策、政治影响等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发现句中“恢复”是绝不能忽略的,否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一直对香港拥有主权的历史事实,台湾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inalienable)一部分,是对“一中一台”言论的严正否定,所以最终翻译成“中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台湾是我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在行动者网络的作用下产生的这些关键语言在任何外事交往中都要始终正确使用。 翻译是一种社会系统,一种被认可的社会现象(胡牧,2006),而现阶段翻译学的研究本身也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及系统性。在翻译学研究转向的新时期,前人已用文学、哲学领域的理论探讨了对翻译研究的指导意义,但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出发,用社会学理论关照翻译研究将行动者网络理论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的研究,则发现这一尝试与探讨可以促进高校外事翻译在新时代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更契合高校外事工作需要,从而能推动高校外事翻译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会学理论论文:从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读《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一 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和实践中,反思既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概念和范畴,也是一个有效的实用技艺和武器。它不仅使之与以前的社会学区别开来,而且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分析框架和理论特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反思性是布迪厄社会理论的“出类拔萃的单一特征”。 在中国的古藉中,反思一词与反省、反躬的含义相近,系指自我省察,反身自省,反求诸已,如反躬自问。在《礼记 乐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这样的反思主要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 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中,反思的概念使用很广。洛克曾经使用过反思概念,把对意识的内在活动的观察称作内省经验。在黑格尔那里,反思更占据了其哲学的特殊地位,反思就是自我意识,专指思想本身进行的反复思索,即思想的自我运动。到了近代,倡导反思性观念,提出“反思社会学”的学者也不是布迪厄一人,有现象学和阐释学的,有民族方法学或常人方法学的,还有其他“后现代”形式的。但在反思的主体、反思的对象、反思的目的、反思的作用、反思的方法等方面,都与布迪厄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反思的主体来看,与仅仅把个人(“私人”或“主我”)作为反思主体的其他学者不同,布迪厄的“反思性回归自身”,既把个人作为反思的主体,又认为反思社会学是一项集体事业(第44页),反思性概念所要求的“返回”超出了经验主体的范围,而要延申到科学的组织结构和认知结构,因而,“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第48页)。 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第44页)。因为,每一个社会科学家不仅受到他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即社会出身和社会标志)的影响,而且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位置所左右,同时,每个人都带有天生的唯智主义偏见,这种偏见一方面会使学者在构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不自觉地将其与对象的关系投射到对象之中,另一方面又使其陷入“学究式的谬误”之中,对深深嵌入我们对世界的思考的事实中的、内化于概念、分析工具和经验研究的实际操作中的预设缺乏警醒,以至用理论的逻辑代替和否定实践的逻辑。因此,布迪厄的反思要求和引导社会科学家去认识那些“支配了他们的深入骨髓的特定的决定因素”(第54页),对作为文化生产者的社会科学家进行分析,对社会学工作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特定形式进行反思。 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不是要破坏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而是要巩固它,不是要削弱它的客观性,而是要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增强它的可靠性。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反思在社会科学进步中所起的作用上。 首先,反思能够增强科学的自主性。社会科学实践要使自己不受任何粗暴无礼的干预和潜移默化的左右,避免成为社会力量的玩偶,就要增强和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如果存在着一批共享的反思性手段,能被集体性地掌握和运用,这本身就是争取自主性的一种强大武器”(第198页)。当然,要保持自主性,不仅要有自主性的社会条件,而且要有自主性的科学资本(包括各种防御、建构、论辩的手段,以及得到认可的科学权威)。不过,社会学的特殊性质总是使其受到外来需求压力的支配,在社会场域内,总有很多人自以为拥有对社会世界与生俱来的知识,拥有天赋的科学;在科学场域内,总是存在着一些受异治性支配的兜售常识的人,所有这些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起着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反思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人,但却可以减少他们的危害。 其次,反思能够推动科学的进步和知识的增长。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象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具有“元”科学的性质;社会学家这门职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再次,反思能够祛除幻象,使知识份子获得更大的自由。知识份子往往自以为有知识而自视高明,认为自己全无幻觉,尤其是对自己全无幻觉。其实,由于社会决定机制无所不在,由于符号性的支配和对社会世界的信念式理解,知识份子同样存在着偏见和幻觉,不仅有对社会世界的幻觉,而且有对自己的幻觉。与此密切相关,知识份子喜欢独立思考,喜欢从个性解放中寻求自由,却忘记了“知识份子自由”背后存在的一种政治学。布迪厄认为,对于个人来说,无意识与决定论是彼此契合的,同样,知识份子的集体无意识是其与支配性的社会政治力量间契合关系的特殊表现(第208页)。将反思社会学用于自身,可以产生更多的知识,发展自觉意识,扩大自由空间,从而把各种历史可能性都包容在理性所及的范围之内,有助于知识份子走出他们的幻觉;同时可以使知识份子确定和识别自由的真正所在,即明白在哪些场所自己切实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在哪些场所并没有什么自由,从而减少在自由问题上的盲目性。 从以上概述和分析可以看出,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有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第一,它是反自恋症式的,既不是诉诸内心,谈论自身,自我欣尝、自我陶醉,也不是寻求知识份子的时代精神,它把自身作为研究对象,是要对社会学家和塑造社会学家的世界进行反思;它对社会学的反思,是要对人们面对的诱惑和自己陷入的诱惑进行剖析。第二,它不是“认识中心论”或“科学家群体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实践中心。在反思的引导下,社会学家不仅会关注任何“实践性”的事物,而且会重视理论实践的技艺和方法,学会把高度抽象的问题转化为实践上完全可行的科学操作。因此,布迪厄的反思理论不仅是一种有关理论实践的理论,而且将其纳入实践理论的核心,在发现理论逻辑的同时,也发现了实践的逻辑。 要进行反思,首先就要消除对反思的抵触情绪。布迪厄认为,对反思产生抵触的真正根源更多是社会性的,而非认识论的,因为,反思是对个(人)性神圣性的正面抨击,是对知识份子的自我观念(即把自己看作是不受社会因素限定的、“自由漂移的”、被赋予某种符号尊严的人物)的直接批判,是对知识份子所陷入的种种幻觉的无情揭示。其次要提倡理解和容忍。在学术的讨论和思想的交流中,人们关心的往往不是彼此理解,而是超过和压倒对方,反思社会学是一种领会和理解自身和他人的手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容忍以往不能容忍的事情。最近,费孝通在讨论学术反思时,也强调了这一文化自觉的思想,并将其概括为四句话:“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跨文化的“席明纳”—文化价值再思考之二”,载《读书》1997年第10期)。再次要使反思性在培训、对话和批评性评价机制中制度化,真正培养和树立起反思性的科学惯习。 二 从布迪厄反思社会学的启迪中,我们需要而且可以对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反思。这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和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其他近代科学一样,经济学也是“西学”。但是,在中华古代文化中,也不乏经济学的传统和精神。到了近代,西学东渐以后,中国的一些知识份子开始学习西学,会通中西,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分析中国的社会经济问题。本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农村经济学派,南开经济研究所等,就是其中有名的代表。到了本世纪50-70年代,随着政治的变迁,中国的经济学脱离和抛弃了西学的主流,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正统地位。随着对西方经济学的全盘否定和彻底抛弃,经济学的中国传统也逐渐丢失。改革开放以后,现代经济学又回到了中国。由于经济实践的巨大需求,经济学在中国成为显学,经济学家也成为时代的宠儿。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同时出现在中国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身上,使得中国经济学陷入危机之中。然而,对此有清醒认识和足够自觉者不多,笔者也是糊里糊涂,渐有所悟。 从理论的反思来看,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多方面的。我们既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及立足于此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反思,也需要对现代经济学进行反思,还需要对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进行梳理和阐释。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要解决经济学的本土化,建立中国的经济学,以便对中国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解释,不对所有这些作出认真的反思,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一个博大的体系,从其把生产力(即人与物的关系)和生产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都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并注重于生产关系的分析来看,就体现着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和精神,而与注重于研究人与物关系的新古典经济学有别。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劳动价值论,是一种典型的客观价值论,强调的是成本和供给,而对分配和需求在其中的作用有所忽视。其对主观价值论的批判不仅加剧了主观和客观、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对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走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即否定了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的成就和失误都与此有关。另一个重要问题是,马克思关于哲学不只是解释世界,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经济学是无产阶级解放的锐利武器,就使哲学和经济学面临着巨大需求压力的支配,为其发展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其实,社会科学改造世界的作用都是间接的,正如布迪厄所说,“符号权力通过陈述某个被给予之物来构成它,通过影响世界的表象来影响世界”(第158页)。马克思经济学既然是科学而不是信仰,就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一是要学习,二是要反思,三是要质疑,四是要超越。 立足于马克思经济学之上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成一体。虽然其理论逻辑在主要方面能够贯彻到底,但其假设前提却是与现实相背离的。传统经济学的最大失误在于它并没有继承马克思经济学的思想精华,而是发展了它的某些片面之处。然而,它终究影响了我们一代人的生活和思想,至今仍然是很多学者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官方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有某些合理的成分。因此,简单地将其抛在一边是不行的,必须对其作出一番认真的批判和清理,才能进一步明确中国经济学的前进方向。 现代经济学是在西方文化背景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和演进的,我们对它不曾作过认真的、科学的反思,而是采取了全盘吸收和全盘否定的错误态度和作法,不得不自食其果。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先于我们进入现代化进程,其经济理论也处于一种强势地位。这就使得人们易于采取一种急功近利的作法来对待。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因而把握不了它的真髓精义,不是拾起了它的皮毛,就是拣到了它的糟粕,更无法用其解释和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派别林立,每一学派都有自己的特殊角度和独到的贡献,也有自己的片面性,就是目前处于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其完全信息、完全竞争的假定与现实经济生活相去甚远,其片面性也更加明显。但是,各个学派之间争论、批评和交流,也促进了它的不断发展。因此,对现代经济学的反思要从尊重和理解出发,在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博采各家之长,破除门户之见,作好创造性解读和批判性吸收工作。 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济学传统和精神的反思也是一个重要的任务,这就需要对中华传统文化有一个全面而又深刻的把握和理解。目前经济学界的同仁,国学基础普遍很差,通古博今者了了,有的抱着民族虚无主义态度,也有的取民族优越主义作法,使得中国经济学的探索和发展脱离了自己的土壤。对传统文化进行反思,需要的是科学的重新阐释,作好创造性地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学的宝贵资源和前进的基础。 总之,要做好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反思,需要一代会通中西、会通古今、会通文理的专家学者,需要对我们的教育来一番根本的改造。 经济学理论的反思本身就是经济学学术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经济学实践的反思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经济学理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以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找到它的根源。 对经济学家学术实践的反思,首先需要对中国经济学家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状况有一个恰当而清醒的认识。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中心,中国经济学家的社会地位似乎有了很大的提高,行动的自由度似乎很大,有的成为某个政府部门的顾问,有的成为某家公司的高参,今天这里请去开会,明天那里邀去座谈,经济学家的自我感觉也不错。其实非也,这只是经济学家的一种错觉。经济学家的社会地位与其他科学工作者的状况无实质差异。从历史上来看,学问特别是社会科学学问,主要是有闲阶级酒足饭饱之后用以消遣的事情,其繁荣发展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今天,如果仅靠工资生活,经济学家也许离贫困线并不太远,很多人在思考学问的同时,不得不为生计筹谋。很多人其所以不得不去从事那么多的社会应酬,也与此有关。如果不能过上一种体面安定的生活,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学问之事也许有些太奢侈了。另一方面,社会又对经济学家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包括政治宣传、政策咨询、经营策划等),似乎经济学家都可以提供现成的答案;经济学家意咨气使,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似乎思想可以自由骋驰,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人牵着鼻子走。这一切就造成了经济学家个人的无意识和学术的无意识。无论研究对象的构建,还是理论结论的提出,上述的一切都会渗入其中,发挥作用,因此,经济学家的真正自由是非常有限的,这也许还不是一个造就大学问家的时代。经济学家需要对自己生活的社会条件作出认真的反思,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行动自由。 其次,要对经济学的科学场域进行反思。目前,中国社会科学的科学场域是一个比较混杂的场域,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讨论经济问题的文章的人,似乎都成了经济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人士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在经济学的科学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充斥。随着改革的推进,民间研究机构的出现,中国经济学界打破了原来的一统天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科学场域和子场域,开始形成一种竞争的态势。这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学术批评和学术评价的制度和规则尚未完全建立,没有有效的评价、激励、筛选、淘汰机制,学者们的学术实践和行为不仅会有很多失范之处,而且也缺乏必要的制衡和自觉。各个子场域之间的竞争,学者们在学术场域内的相互争斗,不仅与在社会场域中的地位有关,而且也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地位所决定,因为很多事情都与经济学家的利害相关,使其难以自拔。再加上经济学帝国主义和中国经济学的显学地位,不仅影响到经济学家的内部交流和沟通,而且造成了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紧张关系。特别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教育上的失误,很多经济学家知识领域狭小,专业训练和功力很差,很难出现会通中西、会通古今、会通文理的权威和大家。 再次,要对经济学家的科学惯习作出反思。布迪厄把惯习看作是一种明确地建构和理解具有特定逻辑的实践活动的方法,一种实践操作的能力和创造性的艺术,合理的惯习既是某种适当的经济活动的先决条件,又是特定经济条件的产物。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受实证主义唯物论的影响,很多人往往认为,我们的认知对象和所有知识完全是客观的,而不是被建构出来的,只要消极被动地复制,不需要积极地创造。也就是说,不必提出一些既现实又易于处理的理论假说,也不必进行必要的思想实验和逻辑实证,从理论上再现现实经济生活的矛盾运动过程。一些对历史数据进行简单回归就企图说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作法,一些就事论事的对策研究,就是其突出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受唯智主义唯心论的影响,一些人把知识份子所从事的理论研究工作看作是一种唯理智的工作,而不是一种实践建构活动,特别是由于受计划经济和学究式思维定式的支配,一些人把实践建构活动看作是一种人为设计的产物,对个案研究和案例教学的忽视,对各种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随心所欲的使用,不能说与此无关。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由于对利益关系的重视,使之往往对人们的人性特征和道德关怀注意不够。在经济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以及经济学家的相互交往和学术讨论中,往往缺乏相互理解和彼此容忍的精神,不是你好我好,互相捧场,就是借以压倒和“超过”对方,致使很多学术探讨毫无结果。其实,学术批评并不意味着我是你非,你高他低,也许是各有各的角度,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创造,各有各的片面,构成学术发展中的一个阶梯。所有这些,都需要经济学家进行不断的反思和保持必要的警醒。 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不是某个经济学家的反思,而是全体经济学家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反思中创建中国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中国学派。 社会学理论论文:对社会学理论中“行动”研究的研究综述 对社会学理论中关于“行动”的研究做综述,挑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个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意在说明社会学理论不是一种亘古不变的理论体系,而是动态发展,不断更新的理论体系,在解释某一现象时不同理论会有不同的视角。 行动理性选择布尔迪厄 一、韦伯:社会行动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认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他认为,社会学应该在两个层面上理解社会,即行动者自身的意图和行动者的集体行动。(乔纳森特纳 邱泽奇,2001)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一种反应。社会学认为,人们的行动具有社会性,这表现为人们的行动是有目的,指向他人,并以他人符合自己预想的反应为目的。所以,社会行动必须具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即行动者有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主观意识到自己的行动与他人的联系。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类: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性行动和传统行动。 目的理性行动,以目的作为行动的主要目标,通过认真的计算,利用何种手段可以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是这种行动的核心。价值理性行动,为了追求某种价值,比如伦理上的、宗教上的而采取的行动。情感行动指的是,这类行动是基于情绪或者情感而采取的行动;传统行动指的是,由传统的、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决定的行动。以上所述的四类行动类型都属于韦伯的理想类型,事实上,我们日常的行动很少是这类行动中的某一类。 二、帕森斯:行动理论 帕森斯(talcottparsons)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但其理论框架源自他的行动理论。帕森斯认为,行动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意志性和目标导向性,这一点他继承了韦伯的观点,但在分析社会行动的时候,他摒弃了韦伯的分类方式,提出其单位行动理论。单位行动具有不同的要素,在不同的版本分析中,要素的种类也不同,本研究将其分为四个要素。第一,是行动者,行动者指的是个人在行动之前会思考,并能在思考的过程中产生行动结果。第二,是目标,即行动所想到达的未来状态。第三,是情境,在行为理论中有“人在情境中”的说法,这里的情境指的是行动发生的场所,有两个要素:行动者不能控制的事情以及可以控制的事情。第四,是规范与价值观,行动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从而决定采取何种方法达成目标。 帕森斯的关于行动的理论是建立在唯意志论的基础上,此理论认为个体行动者主观决策行动的过程。但是帕森斯认为这个过程的决策包含规范和情境,受到这两者的制约。所以帕森斯进一步发展其行动系统的理论,提出了“agil”: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模(latencypatternmaintenance)四个基本生存问题。这四种功能要求在个人行动系统中存在,而帕森斯提出这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将个人行动系统扩大社会系统中,从而创立一种普适性的理论体系。但这一体系带有明显的结构决定论的态度。而社会学的发展中,往往一些非主流的理论会给主流理论带来补充和发展,理性选择理论就是其中一种。 三、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 科尔曼(jamess.coleman)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集大成者,将理性选择理论推到社会学理论为前沿,成为近代社会学的“热门”理论之一。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原则是由新古典经济学、效益论或功利主义和博弈理论发展而来。虽然它奠基于各种不同模式,但是还是有其框架模式的(瑞泽尔,2005)。 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行动者,从个体行动者的角度来说,主要包括行动者的基本状况及行动发生的必要因素。行动者、资源与利益是构成行动的三个基本要素,行动者都是具有一定利益偏好的理性人,并且科尔曼及费雷洛特别批评将价值、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的研究范式,认为有目的行动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来源及其对个体偏好和选择的影响(j.coleman,t.sj.fairer,1992);资源的种类很多,具体可以分为私人物品、事件或某些专长;利益“在客体自我层面是指对特定事件后果或控制资源的满意度,在行动自我层面表示获取对控制事件所必须的资源数量,这是行动的驱力”(j.coleman,t.sj.fairer,1992)。而权利是科尔曼理论中的重要概念,权利的分割和交换使行动成为可能,因此权利是行动的条件之一,具体而言是指具有法定权利采取某些行动,使用处置物品或者资源以及控制事件后果,而当拥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时,可以对妨碍权力行使的人进行惩处”(j.coleman,t.sj.fairer,1992)。而“信任”是另一个促使行动发生的主要条件,信任结构使行动者间产生相互信任的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资源让渡关系。 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的起点是行动者的目标或意图,在选择过程中,资源的稀少性与社会制度都是需要考虑的。行动者有不同的资源,对于其他资源也有不同的取得管道。对于那些拥有许多资源的人,达成目的相对简单,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资源或只有极少资源的人而言,要达成目的就很困难或完全不可能。而社会制度在客观方面规定着行动者行动过程与结果。这些制度的限制同时提供了鼓励某些行动及抑止其他行动的正向认可和负向制裁。 科尔曼对理性行动理论有信心,但是他也不认为这一观点能提供所有的答案,在实际的世界中,人们的行为并不是总是理性的,往往有些行为不可以或者不能完全被理性解释。理性选择理论继承了以行动者为主体的思想,开拓了行动研究的思路,将资源与社会制度纳入到其中,但是其研究仍有局限性。后现论的出现,打破了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大统思维,作为后现论家之一的布尔迪厄对行动的在对原有研究的继承与批判上提出了属于他的理论。 四、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 布尔迪厄(pierrebourdieu)作为法国社会学的代表,其社会实践理论贯彻其一生。布尔迪厄将行动作为社会实践来看待,布尔迪厄本人对他的实践理论曾有过一段精彩的独白,他说:“我之所以要提出一套时间理论,把实践活动看作是一种实践感的产物,实在社会中建构‘游戏感’的产物,就是要说明实践的实实在在的逻辑(theactuallogicofpractice)——这是一种自我矛盾的逆喻表达法,因为所谓实践的标志就是‘合乎逻辑’,它具有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做自己的准则。”(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当然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不仅仅就是社会实践理论,只是本研究主要关注其这一理论。布尔迪尔的社会实践是围绕着行动者在哪里实践,如何实践,用什么实践等展开,也就是说行动者行动的场所,行动的策略,行动的工具是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所要研究的内容。相对于以前学者对行动关注的本身来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将行动作为分析的中心,将与行动有关的其他的因素纳入到分析中。 1.社会实践的空间:场域用布尔迪厄自己的话说:“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场域是人的活动相互作用结成的关系网络,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而存在。场域有不同的类别和形式,如哲学场域、政治场域、文化场域等,各种场域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利益和作用。但是一定的场域一经形成就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甚至制约着人的心理、行为及地位等。场域是一个争夺权力与资本的场所,一个“争夺的空间”,“任何场域,都是一个力量之场,一个为保存和改变这种力量的较量之场”。在布尔迪厄看来,有多少种场域,就有多少种利益(符号利益和物质利益)。利益既是场域运作的条件,也是场域运作方式的产物。利益推动人们参与到特定场域的游戏之中,相互争夺。(bourdieu,1992)由此可以看出,布尔迪厄认为任何的行动的产生都必然发生在一个场域中,那么分析某一行动的发生发展也必然需要将此行动回归到场域中分析。所以场域成为布尔迪厄的行动理论的最基础的一部分。 2.社会实践的工具:资本布尔迪厄的将资本指做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这种工具是行动者积累起来的“劳动”,可以是物质化的,也可以是身体化的,也可以是符号化的。所以在布尔迪厄的理论中,资本不仅仅是包括物质化的经济资本,还包括了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将行动者的实践工具从经济场域扩展到了符号和非物质的场域,进一步深化了资本的概念。 如果将资本单独分析,比如对行动资本的量化分析,那么资本将失去其工具的实践性。资本是行动者的实践工具和能量,在上文分析中,行动者的行动是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中的,而场域的形成是处在一定位置的行动者的力量关系构成的。所以,资本和场域是相互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作为社会实践工具的资本,必须要在其场域中才具有价值,资本的相对价值随着场域的不同而不同。一种特定的资本总是在给定的场域中才会有效,必须与其场域有关,不然它就不会存在或者不会起作用。场域的形成正是因为各种资本的相结合而产生,而行动者在场域中的位置也是根据资本的总量以及总资本中各个资本的相对比重分配的。所以,场域给各个资本的竞争,比较和转化提供了场所,反之,场域的运作和存在也是靠各种资本的反复交换及竞争才能维持的。 3.社会实践的策略:惯习 实践的场所和实践的工具已经找到,那么实践的策略是什么呢?在布尔迪厄看来,惯习是行动者实践的策略。惯习是“由持久的、可以转化的性情倾向构成的系统。它表示出了一种组织化行动的结果,带有近似结构之类的意思;它还指明了一种方式,一种习惯性状态,特别是一种倾向、脾性、资质或嗜好。”(谢立中,2007)或许用“游戏感”或者“实践感”来理解惯习会更加的直接一点。布尔迪厄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出“游戏”的概念,他认为行动者的行动就是在做一场“游戏”,这种“游戏”在一个特定的“游戏场”内,通过“游戏者”的不断尝试从而习得“游戏规则”并将其内化到“游戏者”的行动体系中,从而形成“游戏感”。“游戏者”的游戏并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的游戏。“游戏感”就成“游戏者”下次游戏的指导思路,再外显出来。当然每次游戏的过程都是不断的更新,不断的内化外化的过程。所以惯习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后天努力习得的具有动态性的体系,它能够根据特定环境进行有目的的调节,而且是这些惯习产生了与那些环境而非其他环境相一致的所有思想、所有观念以及所有行动。 场域是一种客观的关系系统,而在场域里的行动者是有知觉、有意识、有精神属性的人,因此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即惯习。在这一点上,场域和惯习是不可分割的。每个场域是具有惯习的,每个惯习只能在场域中存在,并且每个惯习和产生它的场域是对应的关系。此场域的惯习和彼场域的惯习之间存在着“不吻合”现象。由于场域是分为不同类型或不同形式的,惯习也不例外;因此不同的场域有不同的惯习,把此场域形成的惯习简单地“移植”到彼场域中去必然会造成不合拍的现象。用布尔迪厄的话说,“实践理论要同时考虑外在性的内在化和内在性的外在化的双重过程”。在惯习的实践过程中,作为工具的资本不断地被运用。 场域、资本、惯习成为布尔迪厄的社会行动理论的主要线索,惯习回答的是行动者如何使用资本,而场域回答的是资本力量的作用范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是建立在对以往行动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同时加入自己特有的思想,是对行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再回到开头布尔迪厄对于自己实践理论的那段话,个人行动不是个人理性的产物,而是在社会结构中实践的产物,而这个过程是二重性的,不断地往复发生。 对于“行动”的研究还有很多,笔者仅将其中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做一个简单的梳理,综上所述,行动理论经历了最初的简单分类的时期,再到行动与社会结构相结合的初次尝试,再到个人理性选择的分离阶段,最后经历的行动结构二重性的时代。帕森斯的社会结构理论,希望在韦伯的行动分类的基础上,将行动纳入到社会结构中;科尔曼作为现代社会学理论家中的代表者,希望可以通过从行动者的行动本身出发,将其他社会因素放在行动过程中考虑,这样可以将帕森斯社会结构理论中的行动部分进一步细化深化;布尔迪厄笔下的行动者,表征出来的是对社会世界的一种信念态、一种实践感、一种心神投入、一种对游戏赌注的倾注和向往。这是对理性选择行为的批判,理性选择理论下的行为者是理性的主体,他的自由决定成为实践的唯一根据。 在社会学的发展中,“行动”成为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并且成为诸多理论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鲜的事物不断的出现,而社会学理论也在不断地更新发展中,每一项理论的出现都不是凭空的,都是建立在对过往理论的继承与批判基础上。“行动”的社会学研究也随着后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出现与发展,呈现出不同于以往大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不同的学派流派都可以对“行动”做出属于本学派的解释,笔者认为这是社会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对社会学理论的具有很积极的意义。 社会学理论论文:试析加强中国社会学理论建设三人谈——关于加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理论 理论建设 理论思维 理论建构 论文摘要:对于如何加强中国社会学理论建设,郑杭生认为,时代在呼唤社会学观念的变革,社会在要求社会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学界应当以宽容的理论胸怀、广阔的理论视野、崭新的理论观念、深邃的理论思维,创造植根于中国社会现实、回答中国社会问题的新理论。刘少杰分析了经验描述社会学方法的形成过程及局限性,肯定了费孝通所创建的重视经验考察,同时又不忽视理论概括的社区人类学研究,认为应当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提升到理论思维的层面上。谢立中从当前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中,分析了五个具有明显理论自觉的研究范式或框架式理论雏形,认为这些理论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学“重经验、轻理论”的实用型面貌。 中国社会学兴起于中华民族危亡之际,成长于中国社会动荡不安之中,其学术发展和自身建设遭到了各种无法回避的冲击,于是,急于使中国社会摆脱困境的社会学研究,往往来不及对一些重大社会问题作出理论概括,便被卷入新的社会矛盾或社会冲突之中;引用或借鉴国外现成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常常成为中国社会学界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方便形式与快捷途径。特别是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美国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简单移植,导致了中国社会学研究轻视理论概括和理论创新的经验化倾向。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深入的理论思考。 中国社会学自其发端之日起,不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切地关注中国的现实问题,而且以深刻的学术思考去建构对中华民族乃至国际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社会学理论。譬如,康有为的变法维新论、严复的合群进化论、梁启超的化育新民论,以及、李达和等人阐述的历史发展理论、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等等,都是对世人产生强烈震撼、引起中华民族反省自强、掀开中国历史新篇章的社会理论或社会学理论;潘光旦的位育中和论、梁漱溟的中西文化论、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论,以及孙本文、吴景超、陈序经等人的思想观点,在理论社会学的研究与建构方面都有重要的创新性贡献。正是这些社会学家立足中国社会实际,汲取古今中外的社会学理论成果,创造了内容丰富的中国社会学理论,使得中国社会学在世界学术之林中争得了立足之地,并启发一代又一代青年学子为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去深入思考。 如今,中国社会学重建已经二十多年了,尽管我们开展了大量实地调查和经验研究,翻泽了许多国外社会学新近学术成果,在对中国社会发展、社会分化、社会运行和社会转型等重大现实问题上作出了一些原创性的理论概括。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相对于国外社会学研究层出不穷的崭新理论成果,中国社会学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表现出日渐明显的不足。 第一,对中国古代、近现代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理论挖掘和总结不够。中国学术界历来重视对社会人生问题的思考,先秦以来卷帙浩繁的中华经典文献中,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思想、社会理论,深入研究这些思想理论,不仅可以了解中国社会变迁和文化传统衍化的历史,而且对于了解蕴涵在今天现实中的很多深层因素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不仅没有编写出一部充分反映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或社会理论的著作,而且对晚清以来中国社会思想和社会学理论的总结整理工作也开展得很有限。 第二,对国外社会学理论的评介和研究也存在很多局限性。受简单化的实证社会学观念限制,我们通常把研究和介绍国外社会学的理论视野,限制在强调科学精神和经验原则的英美实证社会学范围内,而把具有人文主义传统的欧陆社会学理论称为社会理论或社会哲学排斥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之外,把某些引入的国外社会学理论不加分析地应用于我们的经验研究中,导致某些经验研究成为国外社会理论观点的简单证明。这样一来,既降低了中国社会学的研究水平,也限制了对不断创新的国外社会学理论的理解。 第三,把社会学简单地解释为经验学科,以为只要开展经验观察和事实描述就是在开展社会学研究,在一些研究中排斥理论思考或忽视理论概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狭隘经验性或狭隘实证生的社会学理解。而某些学术杂志却以此来决定稿件的取舍,在论文的评审中以此来决定分数的高低,导致了中国社会学界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及其表达的严重失衡。这种观念和行为导致中国社会学研究出现了很多表层化、平庸化现象。例如,课题立项多,理论成果少;经验事实描述多,深人分析少;热点问题多,学术积累少。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学科能够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上,那种仅仅进行经验研究而不上升为理论概括的研究,不能被视为规范的深人的社会学研究,这一观点早已为中外经典社会学家所充分论述。 第四,忽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及其历史的深人研究。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展开的理论视野、思想内容和方法原则,毫不逊色于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等其他社会学传统。然面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丰富内容至今尚未得到深入挖掘和系统总结,就连社会学的业内人士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原则也缺乏一定了解。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对社会学的狭隘理解。相当多的学者仅仅从实证主义原则理解社会学,似乎社会学只能是实证主义的一统天下,超越了实证主义的立场与方法就不再属于社会学的范畴;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僵化理解。在相当长的岁月里,马克思、恩格斯及其继承者的社会学思想和理论,仅仅被理解为哲学、政治经济学或科学社会主义的附带阐释,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更有甚者,社会学还常常被归结为资产阶级的学说或伪科学。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消极影响,在我国则还要加上“”的消极影响,产生了“低潮综合征”。这一病症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包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偏见和片面理解。例如,似乎马克思主义没有社会学,要有那也仅仅是革命斗争型的,等等。综上所述,为了克服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的这些局限,大力推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理论建设和理论创新,我们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牢记费孝通先生晚年向中国社会学界多次发出的呼吁:要突破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应当像费孝通谆谆告诫的那样,中国社会学既要重视科学精神,也要发扬人文关怀;既要开展客观性的经验研究,也要开展张扬主观性的价值评价;既要立足当下中国社会实际,开展参与性、对策性的现实问题研究,也要继承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思想精华,开展历史性、思想性的意义阐释;既要依据定性和定量的实证研究方法分析问题、形成理论观点,也要利用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而成的“会意”、“将心比心”的理解和交流方法,在更深刻的层面上解释中国社会学所面对的各种问题。 费孝通晚年向中国社会学界的呼吁,是他以深厚的学术修养、宽阔的理论胸怀,积七十余年社会学研究的深刻体会,高瞻远瞩地为中国社会学在新世纪争取更大发展留下的重要嘱托,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中国社会学一百多年的历史经验,像费孝通主张的那样突破保守而片面的传统社会学观念,在更广阔的学术视野中开拓社会学发展的新空间。 第二,根据当代国外社会学在思想理论上发生的重大变化,积极突破社会学传统观念,在崭新的思想境界中开展中国社会学经验研究和中国社会学的理论建设。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国外社会学已经发生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变化。欧洲出现了一大批像福柯、布迪厄、哈贝马斯、布希亚、鲍曼和吉登斯等一批具有强烈人文主义倾向的社会学家,他们的思想观念已经远远地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界限,他们做出的理论概括是在传统社会学构架中无法理解的理论创新。美国社会学界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深刻变化,不仅在实证传统中发展出一些内容和形式都十分新颖的新学科,如新经济社会学、网络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新理性选择理论等,而且还形成了一些反对美国实证主义传统的具有强烈人文主义倾向的新学科,如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詹明信的文化社会学、罗蒂的新实用主义社群理论、福山的社会信任理论等。今天的欧美社会学已经展现了一个万紫千红、百花争艳的新局面。 为此,我们不能再用时过境迁的陈旧社会学观念看待国外社会学,特别是不能把我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了解或引入的一些实证社会学的枝节观念,当成是国外社会学的全部,用实证社会学的旧观念、旧原则限制我们在中国大地上开展的社会学研究。我们应当像布迪厄和吉登斯等人论述的那样,既坚持社会学的理论观念和理论视野,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全球化、后工业化和数字化的新时代,用能够真实反映当代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对现实生活的新研究。 第三,面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并以此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对从前现代性到现代性的转型、从旧式现代性到新型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的各种丰富社会现象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提出有解释力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从当代社会学的视角,对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所需要的深层理念的更新、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功能的转换、社会矛盾的处理、社会信任的重建等重大问题,做出自己的社会学的回答。我曾在1989年指出:“社会学之引人中国,在我国获得较大发展,取消27年后又不得不重建,归根到底也是适应了我国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型的需要。研究这个转型过程,回答转型过程面临的种种课题,不仅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社会学义不容辞的任务,而且也是它安身立命的根基。可以说,对中国社会的‘转型’认识得越深入、越全面,中国社会学的成长也就越扎实、越迅速,而成长了的社会学又转过来推动转型过程比较顺利、比较健康地前进。” 上述三点,归结起来仍然是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如何创造性地实践中国社会学百年历史所走过的道路,即“立足现实,开发传统,借鉴国外,创造特色”。总之,时代在呼唤社会学观念变革,社会在呼唤社会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学应当肩负起光荣的历史使命,以宽容的理论胸怀、广阔的理论视野、崭新的理论观念、深邃的理论思维,创造植根中国社会现实、回答中国社会问题的新理论。 社会学理论论文:浅谈社会学理论视角下的拓展训练分析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 拓展训练 应用 论文摘要:社会学理论主要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其研究范围广泛,包括了由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或人际互动,至宏观层级的社会系统或结构。社会学领域理论是拓展训练中的团队学习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拓展训练操作技巧的理论指导,对于认识拓展训练中的现象和规律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社会互赖理论的认知 社会互赖理论发端于20世纪早期的德国柏林大学。格式塔心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库尔特·考夫卡(kurtkoffka)于1935年提出:群体是成员间的互赖性,是可以变化的动力整体,这就首次提出了“群体动力整体性”的观点。 考夫卡的同事勒温(k.lewin)在其基础上,对上述观点进行了阐发,他认为群体的本质是其成员基于共同目标而形成的互赖,由此促使群体成为一个整体,若群体中任何成员或次群体的状态发生改变,将会影响其他成员或其他次群体产生改变;群体成员内在的紧张状态能够引发完成共同目标的动机[1]。 勒温的弟子莫顿·道奇(mortondeutsch)于1949年首次提出了两种社会互赖:积极的和消极的社会互赖,从目标结构角度得出了合作与竞争的理论。最终莫顿·道奇的弟子约翰逊兄弟将这一理论进行统整与拓展,形成了社会互赖理论体系。约翰逊兄弟将社会互赖分为三种情况:积极的社会互赖、消极的社会互赖、没有社会互赖。社会互赖理论将合作和竞争作为关系变量而非个体变量来进行研究。它不仅关注在完成任务中合作和竞争的效果,而且对互动方式、心理过程、人际关系、对自我和工作的态度等也进行详细研究。在教育领域,社会互赖理论的运用和发展最成功的范例是合作学习的兴起与繁荣。 (二)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社会互赖理论主要研究个体间在合作性和竞争性的社会情境中相互影响时的行动效率、内在心理过程、互动方式及结果。虽然崇尚个人英雄主义、单打独斗的年代,伴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已经逝去,团队合作在当今时代备受青睐。但是合作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是肤浅的、毫无生机的;竞争也离不开合作,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狭隘的。 拓展项目的设计更倾向于合作与竞争的相互依存。在拓展课程实施过程中,既强调学员之间的合作,又注重培养学员的有序竞争,最终达到一种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的培训效果。团队目标的达成,是学员间合作的结果,但是也离不开相互之间的竞争。合作的同时鼓励竞争,有助于提升团队个体的能力,进而提高团队整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而在鼓励竞争的同时,又要注重相互之间的合作。竞争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达到更高的目标的手段,在竞争中合作应体现“双赢”原则。一个人再强大,只能超越自己,而一个强大的团队可以攻克许多看似不可能完成的难题,这就是团队力量的最好彰显。 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在完成拓展项目,达成团队目标过程中,学员之间容易相互诱导和影响。积极互赖使学员间产生促进性互动,如果学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就会形成一种积极的氛围,可以感染到团队中的每位成员。这样不仅促进个人小目标的完成,而且加速了团队大目标的实现。消极互赖往往使学员间产生阻抗性互动,对困难程度评估过高,或者对自己的能力评价过低,都会使学员产生消极的互动,如果这种消极互动得到扩散,会对目标的达成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而没有互赖就意味着不会产生互动,目标也就肯定不会实现。 二、群体动力学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群体动力学理论的认知 群体动力学(groupdynamies)亦称“团体动力学”,试图通过对群体现象的动态分析发现其一般规律的理论。群体动力学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社会科学的一种跨学科研究,其理论基础是社会心理学的先驱—库尔特·勒温(kurtlewin)的“场论”。“场”是他借用物理学上力场的概念,其基本要义为:在同一场内的各部分元素彼此影响;当某部分元素变动,所有其他部分的元素都会受到影响。勒温采用格式塔心理学观点,将个体行为变化视为在某一时间与空间内,受内外两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勒温认为[2],群体行为由构成群体的个体来执行,但群体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对个体具有很大的支配力。用公式b(f)=e×p来表示,即个体行为b是个体所处环境特征e与个体自身特点p互动的函数。 群体动力学主要研究群体的凝聚力(如决定群体凝聚力强弱的因素),群体压力和社会规范(如从众现象等),群体目标(如群体目标的有无对群体性能的影响)和成员的动机作用(如竞争与合作)等等。 (二)群体动力学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拓展训练强调团队学习的氛围,整个过程就是帮助团队和每个成员不断发现团队和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断向好的方向改善的过程。拓展训练的各个环节都能体验到团队精神。在场地项目和情景项目中,目标的完成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协作。在高空项目中,个人的成功挑战也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鼓励。 拓展训练课程中会形成以团队为单位的“场”,学员也会在这个“场”中体验项目,并在体验中促进个体的感悟的形成。虽然群体动力源于个体动力,但是群体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体动力。由于每位学员在生活学识、经历等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所以他们对拓展训练的理解角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导致学员在参加拓展训练过程中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但当团队这个“场”形成之后,以团队的整体性来引导和影响学员行为,会使整个团队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团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即使有个别学员存在消极的情绪,但受到积极氛围的感染,也会产生从众现象,融入到团队之中。反之,如果整个“场”的氛围是消极的,哪怕有积极的学员,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从而产生不利于团队目标达成的消极因素。 三、符号互动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符号互动理论的认知 符号互动理论(symbolicinteractiontheory,又称象征互动理论),是与美国社会学的芝加哥学派有着密切关系的传播学基础理论之一,也是重要的教育社会学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米德(g.mead),其核心的三个概念是“符号”、“自我”、“互动”。虽然“符号互动论”是布鲁姆提出的名词,但符号互动理论是米德独一无二的思想,在其著作《心智、自我与社会》中得到最充分的表达和呈现。这个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学观点理论对社会科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也受到其他许多学者的影响,尤其继承了c·h·库利的“镜中自我”概念。 米德认为象征符号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他综合了新达尔文主义、杜威的实用主义和行为主义,将人类心智、社会自我、社会结构贯穿于社会互动之中[3]。他认为,人们具有独特的心智过程,他们通过“体味而理解他人的角色”就可以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因为行动者可以更准确地估计他们对他人的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进而增加与他人合作性互动的可能。 符号互动理论在后期的发展中分为两大学派,一派是由布鲁默领导的芝加哥学派,继承了米德的研究成果;另一派是以科学取向为特征的衣阿华学派,代表人物有m·库恩、卡奇等。两派的基本区别在于方法论,衣阿华学派采取量化的取向。 (二)符号互动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贯穿于整个拓展训练的课程,对拓展训练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符号是指传达信息的基本单元。它是对事物的表征,也是语言、动作、表情等的代码形式。而互动则是一种使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彼此发生积极的改变的过程。符号互动论强调人们在感受并理解他人角色的过程中自我概念在不断地成熟,使学生获得“镜中我”的感觉,视他人态度和意向而行动的能力也会不断地增强。 在拓展训练课程实施过程中,培训师要创设情境,通过精心设置的项目,利用模拟的环境,引导学员变换角色去体验他人的想法,理解他人的观点、价值观等。运用“成功导向”和“关系导向”的引导方式,适时加以鼓励并引导其以成功为目标,提高个体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那么在此过程中就存在着两大角色,即培训师与学员,那么也就存在着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则是通过项目导入及规则介绍得以体现。也就是互动情境“文本”的解读过程,师生通过对互动符号的理解与解释而达到互识和共识。生生关系则主要表现在学员之间为了完成团队目标,而进行的符号互动。 符号交互作用理论把社会相互作用解释为符号交换、直接沟通,人们能想象他人或群体怎样看待自己[4],即个体自己能扮演他人或群体的角色,相应地解释情境,并决定自己如何行动。符号交互作用理论现在拓展训练中得到广泛地应用。使用的较多的是莫利诺在1960年所创建的“角色扮演技术”。拓展训练过程中,主要采用角色扮演技术,让学员在一种特定的或创设的情境中扮演某一角色,使其认清角色的理想模型,了解项目对角色的期望和自己应尽的角色义务,从而有助于他们去控制或改变自己的态度与行为,以达到改善人际关系和提高工作或学习效率的目的。 四、结语 拓展训练打破了单一的说教与灌输的传统教学方式,以一种先行而后知的体验式学习方式倍受推崇。伴随着拓展训练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其理论体系也得以充实。团队学习贯穿于整个拓展训练课程,将学员放到一个团队的环境中去,在团队中与他人互动合作学习,共同成长。社会学领域中的社会互赖理论、群体动力学和符号互动理论都是拓展训练进行团队学习的理论依据。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的时间转向分析 [摘要]早期在哲学界里对时间本质的理解一直令人感到困惑与神秘。因而时间问题在哲学理论范畴中仍是未解之谜。自从孔德以来社会学家在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影响下构建社会科学理论和实践,对时间的理解经历了从迷思到崛起的转变,而只有到20世纪后半叶,时间研究成为后现代显学,时间的理解已超越了哲学思辨的讨论和物理语境下的去社会化,人们更加关注时间的社会意义。时间俨然成为一种生活事实,构成理解社会实践问题的符码。 [关键词]时间本质;绝对时间;社会时间;理论转向 福柯认为,20世纪预示着空间时代的到来,我们正处在一个同时性和并置性的时代,我们所经历和感觉的世界更可能是一个点与点之间的相互连接、团与团之间相互缠绕的风格。 伴随着空间时代的到来,时间问题的思考与探索也如期而至。1937年,美国学者索罗金和默顿首先开启了社会学视域下赋予时间以社会意义的探索性研究,并提供了一种关于社会时间的方法论的和功能的分析。随着后现代社会思潮的勃兴,时间对日常生活的建构及对理解当代社会变革的意义受到社会学家们普遍的追捧,促使人们开始思考时间赋予行动者的社会意义。如何理解时间?早期社会科学对时间知识的理解只集中在哲学的理论范畴中,追求时间本质问题的探索,沉迷于本体论的哲学演绎逻辑中。20世纪后半叶,随着自然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科学对时间的理解已超越了哲学思维的讨论,人们更加关注时间与日常生活实践的内在关联性,时间成为理解社会实践问题的符码,即时间就是一种生活事实。 一、时间:哲学语境中的未解之谜 早期对时间知识的理解,遍布于哲学文献之中,自文明思想的开端以来,时间就一直折磨着、困扰着哲学家们。他们认为时间之谜,就是生活之谜。没有时间,也就没有生活。因为生活就生活在时间之中。每个人都生活在他自己的时间里,没有两个生活在同一时刻的人。而真正生活在相同时间里的任意两个人,他们的观念、记忆、理想抱负的内容也都各不相同,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时间的介入赋予生活以极大的丰富性。那些构成生活,又使生活不同于物理过程的东西,要求在对他们的描述中包含一种时间意识,这种时间意识既有对未来的期待和愿望,也包括对过去的记忆。生活的时间绵延不断,积淀着对过去的感情,又内蕴着对未来的期望,这些是任何物质客体都不可能体验到的。要使我们对生命体的描述是活生生的———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过程———所需要的并不是使活的东西变成死的东西的那种横切面的空间抽象,而是对生活事件的一种纵向的时间抽象。 因此,在哲学语境中理解时间的本质、时间的形态,理解生活的过程在时间中展开时所采取的形式成为他们追求的首要目的。因为,理解时间的本质就是提高我们对我们自己、我们的行动、我们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类生活自身的理解。然而,理解时间的意义的全部困难就在于理解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它们是连接在一起的吗?一个会流向另一个吗?未来会成为现在,再成为过去吗?这些问题在几个世纪以前就由圣.奥古斯丁提出,后来由爱略特、福克纳、普鲁斯特等人,以非常相似的措辞提出来。所有这些人都试图在他们的写作中反思时间本质,圣.奥古斯丁说出了这个谜题,而他这番话多少世纪以来仍然在不断回响着。“对于什么是时间?……我们在话语中会说一些比时间更熟悉和更明白的东西吗?当我们说到它的时候,我们理解;当我们听到别人说它的时候,我们也能领会”。他还有这样一段著名的格言:“什么是时间?没人问我,我是知道的;如果我想向问起这个问题的人做解释,我就不知道了;然而,我大胆地说我知道,如果没有什么流逝,时间过去就不存在;如果没有什么即将来临,那么,要即将来临的时间也不存在;如果什么都不存在,那么,时间现在同样也不存在。”他认识到这一难题、这个谜,为寻找时间之谜的答案成为他终其一生的追求。 不仅在时间本质上,对时间形态问题的论述也一直存在两种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世界是非连续的,是由固定不变的存在于虚空中的实体构成的;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世界是一个流动的连续的世界。在这一争论中西方思想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思想和赫拉克里特的“生成”。巴门尼德认为,世界以物存在;存在是存在的并将一直存在;一切都是可知的、确定的。存在永远不会导致生成,时间没有任何独立的实在性。而对于赫拉克里特则认为,一切都是流动、变化而非静止的,对立生成对立,唯一的实在就是生成自身的实在。一切实在都在时间中流动。之所以会造成这种争论,究其原因可以归因于时间它面对着一个无法逾越的难题:它不像客观物质那样能够直接进行观察和测量,而时间是难以把握的,它的本质就是它根本不会保持静止。我们不可能控制时间,让它在一定范围内保持静止以供观察、计算和操纵。从某种意义上说,时间也变得难以描述。正如黑格尔所说的,“词谋杀时间”。因为时间是动态的,而词是静态的。用词来描述时间,词就使物保持静止。一旦把时间固定下来,词就毁了时间,所以时间问题在哲学的语境下仍是未解之谜。 二、时间:物理学主义语境中的迷思与崛起 20世纪自然科学受到时代的召唤,在物理学、数学、生物学等学科方面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科学的理论视野的转向。社会学家秉承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范式来构建社会科学的理论。因此社会科学理论的重要转变都伴随着自然科学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重新界定。其中社会科学家对时间概念和本质的理解就与物理学中有关自然时间的理论阐释直接相关。因而随着在物理学主义语境中时间概念的转变,人们对社会时间的理解也经历着从迷思到崛起的转变过程。在经典物理学中,时间与运动是不可分割的,对时间的描述离不开物质的运动。时间不是因自身而被研究的,它只是被当成一个不变的、可以无限分割的单位,成为界定其他物理量的尺度,牛顿把它定义为绝对时间。牛顿认为,绝对的、真实的和数学的时间本身,就其性质而言,与任何外部事物无关,它均匀地流逝,所有运动都可以加速或减速,但绝对时间的流逝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这意味着,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无需时间情景或无需参照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无时间数量。 存在变化,但变化是外在,不因时间而发生。因此,运动和变化是在非时间性的时间中进行的。社会学家把它理解为时间是可逆性的、非时间性的,而且可逆性时间是假定一切都不变,一切又必然回到初始阶段。时间没有过去和将来,而只真实地存在于现在之中。社会科学家接受了绝对时间概念,即时钟时间。这种时钟是量的延续、一去不复返的,被去除了质的变化,它不仅包括作为尺度的时间,还有测量时间。对于时间而言,社会科学家相对于自然时间来描述社会时间时,认识到了总体性区别,而当他们把时间当做客观的数量及抽象的、标准化的尺度来使用时,却又将其忽略了。所以在社会学家视野中不假思索地把时间作为外在变量,行动的环境,并把时间进行去社会化。他们总是想应用自然界的“规律”来揭示社会的实在性,却恰恰忽视了社会时空的复杂性,这是时间迷思的时代。从20世纪50年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家的研究,彻底变革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观念。时间开始趋于一种不可逆性、不确定性的特征。当代社会理论开始出现一种尝试性的能量和时间的融合,引发了物理学主义中时间理论的崛起。爱因斯坦的研究集中在相对时间、弯曲空间———时间和有限光速三个方面。他把时间操作性地用作一个尺度,确定时间是相对于观察者及其参照系的,是局部的、专有的或因系统而异的时间,即相对时间。 基于相对论原理,在社会科学中我们对社会时间和时间的社会性开始产生新的理解,人们开始关注自然时间的相对性和情境性与社会时间会以何种方式共存或相异,并把结论纳入其学科的方法论体系中。吉登斯接受爱因斯坦的时空融合成弯曲的空间———时间观,并以此广泛地研究时空概念,在他的理论著作中对时段、长时段、此在概念的理解分析中实现了从二元论向二重性的转变,并展开了它们的相互包容性,在变化与结构之间、共时分析与历时分析之间建立起联系,实现社会时间与自然时间的融合。然而,量子物理学家发现,构成经验世界的必要组成部分的因果关系,在亚原子层次上不再具有意义了。他们体验到一种非局部联系和非因果性,即一个不可分割的、动态的模式化的、无法抽象也不能测序的整体。量子世界的时间观认为因果关系本身就是时间现象,它包含能量和时间的行动单位,这些量子不是坚不可摧的实体,而是被视为四维空间———时间的实体,视为动态的活动模式。行动和模式概念根本上都是时间性的。社会学家把量子物理的时间观理解为时间性、根本不确定性的、未来维度的重要性。社会理论家卢曼寻求接受量子物理学的时间观,强调沟通与变化,强调作为根本单位的行动,一旦行动以这种方式情景化后,都更有意义,也就会实现了行动、能量与时间的融合,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相互蕴含。正是在回顾物理学中自然时间的定义变化,才推动了社会学家对时间社会理论具有意义的深刻见解。这是一个时间崛起的时代。 三、时间:社会学视域下的生活实践 (一)社会时间:一种生活事实 在哲学理论视域中对时间的思考多集中在时间本质和时间形态的问题,却不能深入到人们的日常实践之中。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物理学中绝对时间概念的提出,更多的社会学者都只把时间当作社会理论研究中的外在变量,而对时间的社会性研究却缺乏相关的理论著作,因此长期以来就缺乏普遍的方法论范式,从而也缺乏整合人们在日常生产实践活动中的种种经验现象的研究。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伴随自然科学中相对时间及“后现代社会理论”的发展,继承物理学主义和社会学理论中“时间与社会”思潮的兴起与发展,构成了以时间为社会生活实践的“时间———社会理论”的知识谱系,直到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文科学即管理学、组织学等学科知识的丰富与发展,其理论及方法体系更显视域宽泛。时间俨然成为一种生活经验事实的表征,从而时间已然成为构成聚集社会生活一切重大问题的符码。 索罗金和默顿引领学界探索时间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意义,从而开创了时间社会性研究的先河。索罗金认为人们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中生活总是带有一定的理想和目标,而且在实践的过程中又都是通过时间竞争来实现的。默顿对时间的理解是提出了社会时间的概念并将社会性和意义引入其中。认为社会时间是以某种社会现象为参照点来表达其他社会现象的发展与变化。社会时间不仅仅是量的,更多的是质的,体现人们所赋予的社会意义。这些性质又都来自于他们赖以依靠的组织中共享的习惯和信仰。默顿认为日历上的时间,当它被转变为社会时间时就具有意义了。在日常实践活动中,我们时常会使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来标示时间。如“下班后我去看你”“一顿饭的时间”等,这些都是我们平日里经常发生的事情,而不同于日历上所标识的时间,目的仅仅告诉人们———“什么时候去做或需要多长时间”。这些事件的时点总是能与我们生活实践之间有着一种极具意义的关联。 莫顿为了证实不同地区人们时间的区分是根据人们平日里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来决定的,他们以科希人为例,因为科希人每8天才组织一次集市,所以1周就被确定为8天的计时体制,而且日期的名称几乎普遍采用集市举办地的名称来命名。同时,莫顿引证的其他地区也如同科希人一样星期计时制,多数都是由集市活动的时间长度来标识的……所有这些说明日期的周期性都与月亮等自然时间无关,而是与当地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相关联的。因此星期的标识方法大都是依赖于组织中人们活动这一社会事实来确定的。不仅如此,他还从典礼、宗教仪式、狩猎等方面,描述了人们是如何用日常的实践活动来标识时间的,时间已成为一种生活事实。除此之外,刘易斯和韦加特也对时间的社会实践理论做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他们指出时间的概念出自于人类实践活动中,并对个人的生活产生持久的影响。在社会学中,这些时间概念的界定他们认为比用天文学观察的时间界定更能表达其社会意义。他把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导入社会结构研究中的三个层次,并以类型学为切入点提出了在个体的、群体的、制度的三个层次中每一个层面上的时间形态:在个体层面,是“自我时间”,在群体层面,是“互动时间”,而在制度层面上则是“循环时间”,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时间的真实写照。他们还以相关的社会时间理论为出发点,将时间的嵌入、分层和同步性的概念贯穿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并融入这一理论中,建立了一种自己的建构性的社会时间类型学,推动了时间社会理论的发展。 (二)社会时间视角:经验社会学研究的开端 自从索罗金和莫顿引领社会学家们探索时间的社会性和富有意义的理论研究以来,便为时间社会学研究展开一种理论研究视角,从此也开启了社会学家们对时间经验性研究颇为深入的探索。许多有丰富理论视野的社会学家们开始展开一些跨学科的实践性转向的理论思考与研究,西方学者芭芭拉•亚当、奈杰尔•思里夫特等所作出的相关理论研究为时间向日常生活实践渗透并开展经验性研究视角的转变提供了思想启迪,并直接促成了时间社会性研究的学术转向。在研究中,理论家们都从历史的丰富性及社会的多样性理解时间,以及在社会的复杂性中把握时间,去探寻时钟时间、社会时间和时间意识间的关联性,探寻过去、现在与未来时间的关联性,探寻时间作为资源、秩序原则和可能性生成间的关联性。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把握时间的复杂性及社会性,从而建构社会秩序的研究模式,因此实现了社会时间向一种以“生活事实”为真实写照的实践性研究。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社会学家们把以前给予空间和历史的知识反应,转移到依赖于演绎日常生活实践中的“时间性”上,开启了学界的“时间转向”。开始关注时间是如何形塑人们的观念,关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实践在时间中的意义,关注习俗、制度又是怎样控制和分配人们的时间的。思里夫特在《资本主义时间意识的形成》一文中,详细阐释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种商人充分展现理性及经济资本计算基础上的新型时间意识是怎样形成并逐渐被普遍认同的。这一过程是由“教会时间”向“商人时间”转化的过程,也是充分见证和体现封建主义制度灭亡和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过程。时间不再是任务定向而是随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时间由此变成一种可以被讨价还价的商品,即“时间就是金钱”。它不是被度过的,而是如同商品一样被花费掉的。伴随科技革命的来临,人们对时间的计算与管理已经越来越普及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时间已经由拥有者划分为与日常生产和生活相关联的时间形态即工作时间、休闲时间等。时间明显被分割,日渐被异化。这些基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基础上的理论阐述充分体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重新形塑自己时间观念的过程也就是资本主义新的生产秩序建构的过程。芭芭拉•亚当在《时间设计与管理》一文中,阐释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与现代性有关的时间的社会结构和制度。 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时间已由传统的自然观察的天文时间、滴滴答答的时钟时间向人类赖以依靠的组织化社会时间转变,从事物发展与演变过程的时间向非情境化的时间转变。而在现实社会组织中设定的时间规训使人们摒除了自然时间的局限而实现了非情感化的行为目的。人们在行动中不得不积极做出努力的行为来保持时间规训得以实现,从而避免任何的“浪费时间”以追求最大的速度和效率。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是集中做到时间意识抽象化,非情境化与合理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西方社会把理性化、抽象化、实质化的时间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教育的战略。时间也就如同商人眼中的稀缺资源,成为人们竞相控制和管理的核心。 在西方社会学的理论视域里,时间已成为一种生活事实并且是存在之根本。对时间的多样性表达和理解已超越了天文时间和时钟时间,开始融入价值和控制、规则,同时也不断注入社会权力关系。从此人类已超越其因物种而异的生物时间,延伸了时间的社会领域。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在人们日常实践活动的时间中全都隐含着秩序、组织、控制、权力及资源。以上这些时间理论的研究成就更深化了人们对时间社会性的理解,同时也丰富了当代学界对时间理论的研究兴趣,并不断拓展社会科学中“制度”“时间”“秩序”等理论研究的知识体系。 总之,在知识史的回顾中,我们既发现了时间在物理学主义的语境中人们不假思索地把社会看成是一个超时代的过程,把时间当作行动的外在条件,并把时间作为一种自然常态、一种外生变量。从而这是一个缺失时间性的时代。但随着自然科学物理复杂学的出现及社会时间理论的发展,我们也惊奇地发现了以日常生活实践为对象的社会时间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社会时间,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新的叙事,一种新的视域,一种新的理论转向。 作者:吕铁林徐红曼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研究 本文作者:陈宸方来武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社会学理论层面的思想 1.社会学的方法论 所阐述的社会学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方法的,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社会现象的法则。1919年《新青年》六卷五、六号发表了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文中不仅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且提出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去研究社会现象。他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于社会学上的进步,就有很大很重要的贡献。他能造出一种有一定排列的组织,能把那从前各自发展不相为谋的三个学科,就是经济、法律、历史,连为一体,使他现在真值得起那社会学的名称。因为他发现阶级竞争的根本法则因为他指出那从前全被误解或蔑视的经济现象,在社会学现象中是顶重要的,因为他把于决定法律现象有力的部分归于经济现象,因而知道用法律现象去决定经济现象是逆势的行为。因为他借助于这些根本的原则,努力以图说明过去现在全体社会学上的现象”。②因此,他在《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指出唯物史观是社会学的一个核心法则———“社会学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则,使研究斯学的人有所依据傅得循此以考察复杂变动的社会现象,而易得比较真实的效果。这是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学上的绝大贡献,全与对于史学上的贡献一样伟大”③。所阐释的社会学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方法的,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的这一系列的观点与总结,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深远的影响,为中国的社会学指明了方向。 2.对西方学者的社会学思想的梳理 马克思主义固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建立与发展的核心理念与指导思想,唯物史观也固然为其指导方法,但是在此过程中,不能忽略对西方社会学家的思想、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学习与借鉴。对圣西门、韦柯、孔德等社会学家的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习与梳理。在《韦柯及其历史思想》中直接指出,韦柯是在意大利社会学先驱中,与孔德地位并驾齐驱的,他的研究方法带有马克思主义的意思。同时,还阐述了韦柯的社会学理论有着很大的缺陷。他的研究方法即为经验的归纳法,其锐利的观察力虽然往往带有唯物的倾向,但“他把自然的环境及于个人及国民的影响,看得过大”④;通过学习,发现孔德继承了圣西门的知识历史观,即以为知识决定宗教,宗教决定历史,同时韦柯的社会学思想对孔德起到了启发的作用,“足以唤起孔德的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实理的三段时期说”⑤;还对圣西门(原文中用桑西门)的社会学思想进行了研究,圣西门认为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而寻的,历史也是前进发展的,这便是他的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指出,圣西门是社会学先驱的又一人,圣西门认为,社会进步的目标,是创造社会幸福,“因为劳动阶级在社会上占多数而且极其重要,所以向此标的进行的第一步,应是劳动阶级运命的改善。这是改造社会中的政治的主要问题,他主张以社会主义解决此问题。”⑥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初露端倪的五四时期,就将西方学者的一些社会学思想进行了分析,虽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他的研究无法做到全面与透彻,但是在当时,足以体现他思想的先进性。 3.社会与历史、政治的思想融合 在比较与融合各类科学中发展与研究社会学,他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中强调“研究各种科学,与其重在区分,毋宁重在关系;说明形成各种科学基础的社会制度,与其为解析的观察,不如为综合的观察。”⑦他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时,就做到了不断地去发现与比较社会与历史、社会与政治的关系。(1)社会与历史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他把历史学与社会学结合起来。他认为“人类的历史,乃是人在社会上的历史,亦就是人类的社会生活史。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种种互有关联,互与影响的活动,故人类的历史,应该是包括一切社会生活现象广大的活动”⑧。因此,他认为“社会的变迁,便是历史”⑨。社会与历史是同质异观,“同一吾人所托以生存的社会,纵以观之,则为历史,横以观之,则为社会”⑩。社会学与历史学都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与社会学具有同质性的论点,对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具有很重要的启示。但尽管如此,社会学与历史学“不可认作全为同物”。社会学与历史学“其间有相异的性质”。“历史学的目的,在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经历及其变革;而社会学乃在人类社会生活的结合及其组织。历史学是就人及人群的生活经历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社会学是就人群的共同生存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简明的说,历史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纵起来研究的学问,社会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横起来研究的学问。”輯訛輥的《史观》、《原人社会于文字书契之唯物的反映》等文章,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探索中国社会史的,沿着社会学是由历史哲学逐渐发展而来的理念与思路,探索社会学理论的渊源,以此来探索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发展的轨迹和社会学规律的演变,这一点,也对后人研究社会学起到了启发作用。(2)社会与政治认为,社会与政治的关系是,并不是单项的因果关系,“须知社会与政治,是互为因果的,不可偏重一面的。”輰訛輥同时,他对社会问题的概念也进行的阐述,凡是能引起社会不安,并且社会立志于寻求解决的方法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在《社会问题与政治》中,以妇女参政问题与童工问题为例,详尽的阐述了社会问题与政治的紧密联系与互为因果关系,并为从政治上入手如何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做出了要想改良社会,就必须从政治入手,依靠政治的力量的结论。这为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提供了广阔的视角。 关于社会学实践方面的思想 1.劳动者问题 的社会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紧密联系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回答人们对社会学的种种偏见与误解,阐明社会学的基本思想内容。同志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理念对当时中国工人、儿童、农民的劳动、生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劳动教育问题》、《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上海的童工问题》等一系列文章应运而生。这些文章是同志做了周密的实地调查之后,用详实的资料写出来的,集中地关注了城市市民的劳动、教育、生活等问题。 (1)工人问题 在深度访问了唐山煤场的朋友之后,先生写下了《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一文,直接揭示了“工人不如骡马”的事实;在《劳动教育问题》中,他指出资本家从根本上剥夺了工人学习、教育的权利,“那知道那些资本家夺去劳工社会精神修养的工夫,这种暴虐,这种罪恶,却比掠夺他们的资财更是可怕,更是可恶”,并呼吁现代社会改善教育不昌、国民知识贫弱的现状。同志在《劳动问题的祸源》一文中,一针见血的指出工人劳动者问题的祸源是工银制度、资本制度、工厂制度以及社会上少数人的统治权,同时他还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工人被剥削问题的根本原因。同志还分外关注一个特殊的工人群体———童工。在他教授杜会学课程的时候,就对儿童问题非常热心。1924年他到苏联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时,顺便亲自调查了革命后苏联儿童的生活情况。当他亲眼目睹到苏联儿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幸福的生活、成长、接受教育时候,不禁为中国儿童的悲惨遭遇深感愤怒,为此,他查阅了大量的报刊资料,并写下了《上海的童工问题》,寄回国内,以引起国内有关人士的注意。《上海的童工问题》一文,阐明中国社会童工问题的严重性。他怀着万分怜悯的心情写道:“上海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都受极重的损伤,而以童工为尤烈,这都是长时间工作疲劳过度之所致。童工被佣于家内铺店、小工厂、家庭工业、洗衣房、并建筑业及大工厂等。女童工间有沦落而为娼为婢者。”輲訛輥指出,童工问题的解决,不能寄希望于军阀政府,不能依靠外国人的执政机关,因为他们不会实施一些保护童工利益的政策的。“为拥护这十七万三千二百七十二人的利益和免除他们的损害,非赖上海的劳工团体的本身不可;为帮助他们智能的发育,娱养的得宜,非赖上海的献身于无产同胞的青年不可。”輳訛輥文中他用详实的资料,分析指出童工制度的罪恶和上海童工遭受的非人待遇,并呼吁广大人民关注、关心童工问题。在当时,能系统地揭露、研究童工问题的人实为罕见。 (2)农民问题 除了关注市民、工人的生活、劳动及教育等问题外,同志也同样关注着农民的生活劳动等问题。他不仅在北方指导了一系列的农民运动,而且写文章从理论上阐述中国农民困苦的生活现状,指导农民运动的发展。在《土地与农民》一文中,他阐述了历史上平均地权的活动,并指出农民中最多数最困苦的阶级便是自耕农与佃农。同时,他也论述了农民、特别是贫农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号召革命同志到农村去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革命的青年同志们,应该结合起来,到乡村去帮助这一般农民改善他们的组织,反抗他们所受的压迫,中国浩大的农民样众,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参加国民革命,中国国民革命的成功就不远了。”輴訛輥同志曾把此文编入《农民问题丛刊》,作为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材,指导中国的农民革命。在《鲁豫陕等省的红枪会》一文中,同志高兴地指出,红枪会的出现“可以证明中国的农民已经觉醒起来,知道只有靠他们自己结合的力量才能从帝国主义和军阀所造成的兵匪扰乱之政局解放出来,这样在农民运动中形成一个伟大的势力”輵訛輥。他在文中总结了红枪会的特点,还弘扬了这种农民大运动的可贵精神,表现出对农民自发组织的极大关心和热情,呼吁农民朋友了解农民阶级在国民革命运动中的地位和责任,清楚的认识谁是他们的仇敌和朋友,了解红枪会的性质及其应走的道路。同时,他又指出,由于农民的狭隘、落后的思想意识,他们往往会受到军阀们的利诱与剥杀。因此,他倡导农村工作者及进步青年一定要帮助农民,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这是的杜会学思想在农民问题、农民运动问题上的成功运用,为后人用杜会学的思想方法研究、解决农村问题作出了贡献。 2.人口问题 世界人口的迅猛增长导致人口问题早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的学者就针对人口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不过,他们得出的结论却是落后的甚至反动的,支持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的观点,即人口问题可以通过战争来解决,实质上,就是为战争者发动战争找到最佳的借口和理由。同志是我国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前驱。他写的《战争与人口》一文,对上述的反动观点进行了透彻的批判。他从古今人口发展史等角度,证明战争不仅不能解决人口问题,反而会带来一来列其他问题。“夫人口过庶,固当求解决之道,而以战争以解决之,乃无异于堕胎自杀也。观于近日交战国之面包问题日益危迫,足知饥馑之来逼,全为战争之所赐。輶訛輥”接着,他又从当时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不同方面再次论证马氏学说的非科学性。该文对当时关于战争与人口的反动观点进行了尖锐地批评,使人们认识到战争的本质及人口问题的根源。在文章的最后,同志又指出了马氏学说的部分合理性。“余虽时于马说有所非难,然并不抹杀其说于经济学上之价值,悬其说以为警戒,使人益知奋进,以谋文明之发展。輷訛輥”同志关于人口问题的阐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观点来分析、解决人口问题的范例,具有典型性与可借鉴性。在这篇文章中,同志的某些观点未必会适用于我国当前的人口问题,但是这是社会发展导致的。同志能够将社会学理论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决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治学态度与刻苦的钻研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学者应具备的重要素质。 3.妇女问题 社会学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研究妇女问题。当社会学在中国还没有完全成熟时,妇女问题就作为一个较为鲜明的社会问题而为我国的社会学家所瞩目。同志于1920年7月,在女子高等师范、朝阳大学等校讲授“女权运动史”、“社会学”等课程。他有不少篇章著述了他对妇女生活现状的观感,表达了他对妇婴幸福生活的展望。在苏联,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理论和设想,都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苏联妇女、儿童的幸福生活,让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仰,成为他继续推动中国妇女解放前进的强大动力,使妇女解放思想的形成更具世界性。1920年前后,他教学期间,写下了《战后之妇人问题》、《废娼问题》、《现代的女权运动》等直接探讨妇女问题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充分肯定了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力主妇女参政议政,揭露封建的娼妓制度对于妇女身心健康的侵害。同志指出,中国由于过去受封建思想的长期束缚,对于妇女的歧视和压制是很严重的。针对这种情况,同志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中指出,妇女应该同男子一样参政议政,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于战后世界妇女的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作了相应的研究。同志针对战后妇女过剩、女工与男工的关系以及劳动阶级的母亲问题三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分析,并指出,由于妇女相对过剩,就会出现女工与男工争夺劳动机会的问题。在此,他指出“男女工人间有了结合,定能于阶级斗争添一层力量。輮訛輦”他希望我们中国的妇女们能够行动起来,珍视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的地位与解放。同志从社会学视野中观察到,在当时的社会,关注妇女问题的人少之又少,并且当时的中国人心理,大多都不认为妇女有人格。所以,在《废娼问题》文章里,同志从人权及法律的角度,指出坚决废除娼妓制度的五大理由。“第一,为尊重人道不可不废娼;第二,为尊重恋爱生活不可不废娼;第三,为尊重公共卫生不可不废娼;第四,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第五,为保持社会上妇女的地位不可不废娼。輯訛輦”此外,他还从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娼妓问题的办法。纵观各国的女权运动历史加以研究,在《现代的女权运动》一文中,针对女权运动的现状从教育、劳动、生活、法律等方面加以分析,指出“妇女们要达到伊们完全解放的目的,非组织一个世界的大联合不可。”妇女的解放运动,是与女权运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劳工妇女的运动亦不该与劳工男子的运动互相敌对,应该有一种阶级的自觉与男子劳工团体打成一气,取一致的行动。輱訛輦”他以世界的女权运动为重点,剖析其特点,分析其中的优势和不足,提出中国的妇女运动要从中借鉴宝贵经验。他还指出了妇女运动的最根本不足在于自身的素质。自身素质未提高,女权运动(或妇女运动)是难以取得胜利的。从社会学的思想和方法研究视角妇女问题,在中国是较早的一位。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来研究指导中国的妇女运动,为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成为中国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光辉的里程碑。这种方法影响了之后中国的社会学家研究妇女问题。 4.自杀问题 对自杀这一社会现象一直予以十分的关注,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早在1913年,就写有《原杀(暗杀与自杀)》一文,他认为暗杀和自杀是因不良政治和社会诸多因素造成的,是社会堕落的极端体现。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以后,更加注意对自杀问题的研究,于1919年11月、1919年12月、1922年1月分别发表了《一个自杀的青年》、《青年厌世自杀问题》、《论自杀》等论述自杀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认为中国的自杀现象源于社会的缺陷,根本上是源于黑暗的社会制度。的1.3万多字的《论自杀》一文,分十个部分对自杀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论自杀》分析了诸多影响自杀的因素,并梳理了大量有关自杀的统计数据、各教派的自杀观,以及中外学者关于自杀的一些论述,是五四时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自杀问题少有的具有分量的社会学研究的学术论文。《论自杀》在中国社会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学术地位,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同志的诸多著作从多方面研究和探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同志本人为开创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努力及所形成的社会学的传统,对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同志以一个革命家所应有的责任感和一个社会学者所具有的敏锐,时刻关注着当时的社会种种现象和问题,不失时机地深入研究当时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都是亟待解决并影响深远的,他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丰富与发展了社会学理论内容,在中国社会学史上谱写了不朽的篇章。并为中国革命的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社会学理论论文:网络时代社会学理论重构 一 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与西方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联,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现代知识形态。正如特纳(J.H.Turner)所说:“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自觉的学科得以创立,是用以解释与‘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转型,特别是欧洲工业资本主义的崛起和封建土地体制的衰退以及最终遍及世界各地的这一进程。”因此,由现代性社会转型而奠基的现代西方社会的基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典社会学的研究领域、研究主题、问题意识及理论解释框架。“现代社会学的形成 #0; #0;独特研究领域的界定、研究主题的形成和适用方法论的发展 #0; #0;是以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分析、给予秩序、为社会生活管理提供有关社会技术和对社会发展进行理性控制为目的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一种现代知识形态的“社会学在现代事物的秩序中以及在‘现代性方案’中占有一席之地”。 对于经典社会学与现代性的这种内在勾联,吉登斯(AnthonyGiddens)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作过深入的分析。他强调,“社会学的概念和发现,与‘现代性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密切相关。”在《社会学》一书中,他甚至把社会学界定为“对现代性的研究”。在吉登斯看来,经典社会学理论对现代社会制度的分析和把握,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展开的。首先,以马克思、涂尔干与韦伯为代表的经典社会学理论对现代性所作的制度性诊断,都倾向于以单一的变化动力来解释现代性的特征。例如马克思认为,塑造现代世界的动力是资本主义,在马克思那里,现代性所呈现的社会秩序,在其经济体系和其他制度方面都具有资本主义的特征。现代性的永不静止的、流动的特征被解释成投资 #0; #0;利润 #0; #0;投资这样循环的结果。而涂尔干则主要从工业主义的影响来探索现代制度的特征,认为工业社会中最关键的因素并不是马克思所强调的资本主义竞争这一边缘的、暂时的特征,而是来自于复杂的劳动分工的强有力的刺激,现代社会的特征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工业化的秩序。而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不仅包括了马克思所指出的经济机制和雇佣劳动的商品化,更主要的内容是指在技术和人类活动中以官僚制的形式出现的“合理化”。其次,在经典社会学话语中,“社会”这一概念占有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经典社会学将其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社会”这一概念。社会学家尤其是受涂尔干思想影响的社会学家,都试图把社会概念与现代性联系起来,将与现代性相勾联的“社会”概念视为社会学的内涵,从而把社会学被视为一门与现代社会有内在勾联,以现代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概念化“社会”的过程中,社会被界定为具有自身内部统一性的体系,而对这一体系展开的某些理论解释,正是以对社会的这种理解为基础的。例如按照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的观点,社会学最重要的目标是解决“秩序问题”,因为秩序问题是解释现代社会系统界限的关键。第三,吉登斯强调,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社会学在知识形态上与现代性特征也密切相关。经典社会学家将社会学看成是关于现代社会生活的普通性知识,并且如同自然科学提供了关于自然界的信息一样,社会学提供了关于社会生活的信息,人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预测、控制和干预社会生活。 毫无疑问,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经典社会学家针对现代性问题所构建的社会学理论范式、分析架构与研究方法,能够比较恰当地说明现代社会的理性(工具理性)特征。然而,由于社会本身的变迁,在今天,经典社会学的理论范式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与现实生活世界相脱离。因此,建构一种贴切当今社会生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已经成为社会学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关键议题。例如,近年来德国社会学界在对“社会学在今日何为(WozuheutenochSoziologie)”问题的讨论与反思中,对经典社会学理解当今社会生活及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提出了颇多质疑。在《失去根基的学科:我们还需要社会学吗?》一文中,德特林(DarnfriedDettling)指出,今日西方社会由于个人化 #0; #0;即个人从社会条件如阶级与阶层、性别角色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及全球化 #0; #0;即全球金融体系的运作、跨国家组织的扩张、全球传播网络的形成等因素对传统社会生存界限的颠覆,已导致社会逐渐丧失了影响个人生活方法与形式的决定力量。德特林强调,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现在已经不存在任何传统上所定义的社会,只剩下单独的个人,而他们早已不再在传统的社会结构中活动。”既然社会学已失去其研究的对象 #0; #0;社会,那么,我们真的还需要社会学吗?有许多德国社会学家认为,今天先进的西欧工业化社会在社会结构及日常生活方式方面所发生的上述重大改变,意味着长期以来作为经典社会学研究中通往对社会结构分析的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三项内容,在面对当今社会生活时,其解释力已十分有限,仅仅通过对这三项内容的研究,已无法清楚地描绘当今社会的结构,掌握其文化特征,说明其权力斗争。正如贝克(UlrichBeck)所说,如同19世纪的现代化进程瓦解了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建立了工业社会的生活形态,在20世纪,现代化使人类再一次从工业社会的生活形态中挣脱出来,建立起另一种类型的社会结构,即更多的非工作(休闲)时间、更富裕的收入、更高的教育、更频繁的社会流动。对当今社会而言,已经不是阶级冲突,而是上述生活选项逐渐成为社会冲突的第一导火线。换言之,由于生活形式的多元化与个人化已经成为当今西方社会的基本特征,经典社会学已面临一种强烈的挑战。经典社会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如阶级、阶层已无法完全解释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新社会形态、现象与问题,其社会分析架构对现代社会多变与异质的特征已失去充分掌握与解释的能力。例如,经典社会学中涂尔干对社会分工及韦伯对科层组织等的研究,目的都在于探讨当时社会结构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个人的存在状态。在今日社会生活形式逐步多元化与个人化的趋势下,经典社会学的这一理论分析架构是否仍有掌握现代社会生活脉络的解释力,已经变成一个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在对经典社会学范式构成基本挑战的社会事实中,由于互联网的崛起而形成的新社会经验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互联网的勃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20世纪下半叶最具经济技术影响与科学文化意义的社会事件。互联网不仅为当今人们提供了交往与传播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媒介,而且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开放式交往与活动的平台,并有可能由此导致人类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的整体性转型与重构。互联网在目前已经对人类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构成了强烈的冲击,而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冲击还将继续存在与扩展。具体地说,互联网对社会的冲击集中体现了上述德特林所说的当今社会的个人化与全球化趋向。一方面,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巨大影响,表现在个人在社会中的日常生活方式由相对被动变得更为主动。在以前,人们的社会生活历程基本上是由社会及家庭给定的,而在网络世界中,“人类以往的社会结构提供给人们的安全感和生活的连续性都将不复存在,变化和不确定性是这一时代人类生活的主题”。个人有可能从既定的社会条件如阶级、阶层、性别角色等中解放出来,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所有行为将更多地取决于自己的主动选择。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全球平台,不仅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当今社会的全球化趋势,而且为全球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变数,从而使不同区域的人们有可能摆脱可口可乐式的全球化进程。所有这些,对于经典社会学研究范式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经验。换言之,互联网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在工业时代积累起来的社会经验,因此,相对于经典社会学的解释框架,互联网可以说是一个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新概念。对于互联网的这种革命性意义,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被不少西方学者所关注,并开展了学理上的探索。例如贝尔(DanielBell)的“后工业社会”、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奈斯比特的“信息社会”等理论概念,都试图揭示当今社会转型的实质与意义。进入80年代之后,西方学者的研究更进一步深入到了对互联网的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等领域的研究。这些理论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为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转变,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总之,由于当代社会在社会结构与日常生活形式各方面所发生的巨大改变,例如价值态度的变迁、日常生活的美学化、全球化与互联网的扩展等,经典社会学所使用的概念范畴正面临重大的挑战。面对这一新的情况,有不少社会学家尝试用新的概念和思考方向,取代或融合传统的社会学概念和思考方向,并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目前,这一社会学范式转变的努力与尝试正方兴未艾。二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次关键技术的突破与普及,都会导致社会结构的转型与重构,而互联网正是这种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新技术。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革命性影响,将比历史上任何一次技术革命都远为深刻,终我们的一生,互联网都将是崭新的东西。 互联网在社会层面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与其独特的技术特性密切相关。因此,把握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对于在社会学层面上理解互联网的社会、文化意义和价值是极为重要的。对于互联网的技术定义,“联合网络委员会”(FNC)在其1995年通过的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中说: 联合委员会认为,下述语言反映了我们对“互联网”这个词的定义。“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0; #0;(1)通过全球性的唯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网络间协议”(IP)或今后其他协议的基础之上的。(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网络间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网络间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3)可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按照这一定义,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互联网是全球性的,而且这种全球性是有技术保证的。作为分布式网络,互联网在技术层面上不存在中央控制问题。其次,互联网的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一个唯一的地址,以确定主机在全球性网络中的联结点。再次,这些主机必须按照共同的规则(协议)联结在一起。正是互联网的这些技术特征,使互联网成为一次崭新的技术革命。 首先,互联网技术革命推进了全球化进程。互联网最大的优势是能超越时空的限制,从而有效地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各种有形和无形壁垒。无论人们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文字、声音、图像把自己与他人相联结,从而形成一个全球化的信息空间。而互联网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完全依赖于其数字化与网络化技术。所谓数字化,简单地说,就是将各种复杂多变的信息,如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为这些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模型,最后转变为一系列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二进制代码。与现实世界不同,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中,一切都是以有规律的数字0和1来代表的,互联网上的所有信息,归根到底都是“数字信息”。数字化对于互联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凭借数字化技术,互联网拓展了信息贮存和传播的空间,从而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超媒体。而网络化就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集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各种信息资源为一体,供网上用户进行资源共享、信息交换。网络化所形成的信息高速公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将距离和时间缩小到零。 其次,互联网技术革命亦推进了个人化进程。互联网上的信息是无限的,作为互联网的使用者,其选择也将是无限的、主动的和个性化的,而这正是互联网的魅力所在。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趋向,将是不断走向以用户为中心,以个人主页为中心。“通过个人主页构成网络,在连成一体的网络世界中,每个拥有个人主页的个体将成为自己所拥有文化的解读者,都向全球输出他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他对制度体系的认识、他所自以为是的生活方式。在全球化达到这个层面时,……个体间的交互式对话将真正取而代之。……人与人沟通、文化与文化的交流共容将成为可能。”在互联网上,人们不仅可以自由地分享他人的知识和资源,而且可以成为其中有鲜明个性和独特价值的一部分,自由地展示自己的思想和才华,从而使自己有更多的被别人了解的机会,也有更多的帮助别人的机会,更多的施展自己特长的机会,更多的与别人合作的机会,更多的自我发展的机会。 互联网的上述技术特征,表明互联网是另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因此它也会像以往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如电的发明,印刷、电话的普及一样,改变和重塑人类的生活方式,从而导致在社会层面上的结构变革与转型。因此从本质上说,互联网作为一场技术革命,同时也必然表现为一场社会革命,“是一场复杂的社会与技术的互动过程。技术革命吸引了人们的大部分注意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在经历一场知识革命。这场革命深刻地改变了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政治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知识革命引发的范式转移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娱乐和从事许多其他活动的方式。要准确地解读信息革命对社会生活的所有影响还为时过早。但无疑它已构成对我们的生活方式的即时的或潜在的威胁。这种威胁可能波及到政府的治理方式,我们的价值系统,甚至是我们的家庭体系,我们的所有物,我们的工作。”互联网的这种社会后果,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将会不断地增强。可以预见,随着人类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将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生活的核心。在21世纪,人类的生活方式、沟通方式,以及信息传播模式,都会因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改变,从而导致人类社会的现存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与重塑。这种改变与重塑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凸现对人类生存方式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 互联网作为计算机信息和通讯资源的综合体,并不仅仅是一个计算机程序或者一个特定的计算机资源,而是一种将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方式。因此,互联网并不是一个物质的或有形的实体,而是一个无形的虚拟空间,一个无中心的全球信息媒介,它能将全世界的人、组织、机构、政府、企业等联结在一起,使用户通过远程登陆,查询和共享数字化信息,并进行网上讨论,电子出版,信息,发送电子邮件等。这意味着互联网最基本的意义在于链接。在互联网这一借助链接而建构的虚拟社区(VirtualCommunities)或虚拟社会(VirtualSociety)中,人们确立各种虚拟身份,建立各种与现实社区中的关系不同的虚拟关系,从而形成一种类似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的自由空间。这些网络虚拟空间,包括像BBS或Newsgroup这样允许人们随时访问并给予反馈的虚拟空间,以及像IRC或Netmeeting这样的允许人们像在现实中面对面交流那样进行虚拟空间中同步交流的虚拟空间,甚至像真实社区那样的虚拟社区 #0; #0;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免费的电子空间建立自己的个人主页,结果像在真实社区中那样,有着相同兴趣的人因其相互之间强烈的认同感而住在一起,进行相互交流与互动。因此,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并不意味着虚幻和容易破灭。网络虚拟空间虽然是由纯粹的数字、数据、图表或各种表征现实世界的信息组成的,不存在有形的物质实体和有生命的个人,但由于它同样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此网络空间中的所有构成要素又都是真实的,是一种虚拟的真实。 在互联网上,每一个网络使用者,通常都以ID账号或匿名出现,个人可以隐匿部分甚至全部在真实世界中的身份。多媒体世界提供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面具,网民可以从中任意选择一个甚至几个作为自己身份的象征。个人因此丝毫不用担心其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和生活会对其在真实世界中的生活和行为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与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互动不同,在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角色扮演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那些在现实中人们无法改变的天赋角色,如家庭出身、性别、外貌等,在互联网世界中却可以被轻易改变。互联网的这种匿名特征,使人们在网上有一种摆脱压抑、无拘无束的感觉。网民可以一方面始终处在隐密的私人空间之中,而另一方面,却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塑造出一个有别于其在真实世界中的人格认同,扮演各种角色与身份,在虚拟社区这一公共领域中与他人进行互动,以展示一个在真实世界中无法展示的自我。这时,网民实际上生活在一个与真实世界不同的虚拟世界之中, 自由和开放是互联网的精髓所在,“互联网的关键概念在于,它不是为某一种需求设计的,而是一种可以接受任何新的需求的总的基础结构。”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从在BBS、IRC或Newsgroup上发帖子,到申请自己的讨论区,再到建设自己的网页、网站,这一过程很少受权威意识形态的钳制,在这里,除了技术层面的规范之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网络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松散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e)的模式,任何信息可能来自任何节点,只有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的内容进行管理,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力机构来规范与控制网络,亦使互联网成为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三 我们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回应互联网技术革命所导致的上述社会结构整体转型与重构的新知识形态,应该有其有别于经典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与理论范式。在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应该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因为迄今为止,社会学家对于网络虚拟空间所做的社会学思考,基本上没有摆脱破碎片断的局限,尚未形成系统整体的研究,因此,将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放在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建构一套有深厚理论思考作支撑的概念命题系统上,以克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支离破碎的方式,是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突破的重心所在。这一突破的社会学后果,可能是一种全新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确立。 具体地说,这种基于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新理论范式,其研究范围和问题大致应该包括以下一些主题:(1)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领域?生活在这一空间中的网民与生活在传统社区中的人们有什么区别?网络空间的组织方式有什么特点?等等。(2)对网络空间所特有的社会问题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中的信用与风险问题、网络中的青少年保护问题、网络安全与控制问题、网络综合症问题、网恋问题、网络病毒问题、网络色情问题、网络黑客问题、网络中的知识与权力问题等。(3)网络虚拟社会生活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影响研究。在21世纪,网络将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但是,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网络作为一个人造的虚拟世界,始终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无法代替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所以,网络社会学研究也应该考察人们在网上的社会生活将会对现实社会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与现实社会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是什么?网络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首先面对的基本问题。对于网络空间的特性,本尼迪克特(M.Benedikt)认为,“全球网络化,由计算机支持、由计算机进入和由计算机产生,是多维度的、人造的或‘虚拟’的真实。它是真实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是一个窗口;它是虚拟的,所看到的或听到的,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表现,相反它们都是由纯粹的数据或信息组成的。”也就是说,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空间。而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在相当程度上正是由网络空间的这一虚拟特性所造成和决定的。与传统的社会空间不同,网络空间是一种没有时空边界、没有身份、没有家庭和阶层等社会背景的虚拟社区。在这一虚拟社区中,社会成员没有身份(阶层、组织、群体)的差别和限制,经典社会学用以划分阶层的财富、学历、地位等概念也因此在网络世界中失去了作用。 对于这一新崛起的网络社会的性质,曼纽尔·卡斯特尔(M.Castells)认为,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的社会正经历着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信息技术就像工业革命时期的能源一样重要,它重塑着今日社会的基本结构。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引导着社会的再结构化,从而改变了社会的基本形态。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正在进入的这个新历史时代,可以称之为信息时代,或者说网络时代。网络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新的社会结构与形态。在互联网世界中,所有的节点,只要它们有共同的信息编码(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成就目标),就能实现联通,构成网络社会。卡斯特尔认为,今日西方社会就是一个由各种节点通过网络联接而成的网络社会。这种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动态的、开放的社会系统,而这种网络化逻辑的不断扩散,必然会改变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以及人们在网络中的在场和缺席,网络与网络之间的动态关系。网络社会的凸现,意味着人类经验的巨大变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 我们以为,由互联网所营造的这种新社会空间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验的变化,首先体现在随互联网兴起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 #0; #0;网民身上。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基础是农民,工业社会的基础是市民,那么,网民就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民并不是简单的电脑使用者,而是电脑使用者通过链接而形成的一个活跃的、有生命力的社群。其成员在网络社区如BBS、IRC、Newsgroup中相互交流、沟通情感、传递信息。与人们在传统社区中的交往不同,网民在互联网中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联结和组织起来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央核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在互联网中,即使处于最边缘、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同网络中其他人一样,有同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也都处在一种自由、平等和直接的交流之中。同时,与工业社会的市民不同,网民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网民就是世界公民,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群体,他们超越了地域、民族和文化的限制,从而使麦克卢汉(M.McLuhan)所说的“地球村(GloblVillage)”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社会学来说,网民这一全新社会群体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互联网在连接计算机的同时,也连接了使用计算机的人,而一旦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使用计算机的人连接起来,计算机网络就变成了社会网络。与传统的社会网络相比,在这种因计算机联网所形成的虚拟社会网络中,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甚至社会结构都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网络虚拟空间的一个重要社会学问题,是互联网对人际沟通模式的改变。互联网的兴起,对于人际交往来说,是一场科技结合心理的革命。今天,人们可以借助互联网,把自己的家建设成为人际交往的天堂,从而使人际沟通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一个新的层面。例如,互联网给人们的沟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进行生产和消费等日常活动,足不出户就能办公、购物、交往等等。茧居族(Cocoons)、SOHO族(SmallOfficeHomeOffice)、电子隐士的出现,正是这一变化趋势的生动表现。同时,由于网络人际沟通完全依靠互联网络传达,因而在真实世界面对面交往时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如表情、语调、身体语言等,在网络人际交往中不再起任何作用,因此相对于日常的人际沟通,网络人际沟通显得更少限制、更多自由、更多创意,而且相对而言,网络空间中的去中心化交往,也使网络人际交往显得更为平等,更少群体压力。但与此同时,网络人际沟通也可能导致人们对网络的过分依赖,从而使人变得更为退缩,甚至造成网络幽闭症的出现,进而发展出网络人际交往中的攻击行为。因此,互联网在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们之间关系的疏离,并有可能因此损害人们在现实世界中面对面的交往,使个人从真实世界中彻底隐退。 互联网的兴起,还重塑了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模式。由于互联网是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因此网民在网络之中的交往能以一种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方式进行,从而建构一种全新的开放式的组织模式。在这种没有中心的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模式中,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完全是开放和发散式的,任何人都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等级差别而平等地获得信息,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收入、职业等等的差别而平等地交往。因此,这种模式超越了传统的权力压制,超越了因权力分配而导致的信息、地位差距,从而有可能使人们在平等交往的基础上重塑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个人能够完全平等地享有信息与权力,并由此导致一种新型、高效和有高应变能力的组织产生。当然,谁也不能保证这种新的组织方式必然会向积极的一面发展,实际上,这种新的组织方式也为更高效的犯罪提供了可能,从而使得某些有组织的集体或突发事件的出现更难控制和预防。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在重塑人类社会结构的同时,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网络本身的社会问题,也包括网络对现实社会所造成的冲击。例如,互联网使网络的关联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社会网络的脆弱性。隐藏在可执行程序或数据文件中的具有自我复制和传播能力的计算机病毒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便是一例。计算机病毒从开始传播到导致整个网络被感染,几乎不需要什么时间,它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显然具有与现实社会极不相同的特点。据统计,在已经上网的用户中,有大约80%的用户受到过来自互联网上的病毒攻击。自从1988年11月第1例计算机病毒 #0; #0;莫里斯蠕虫在有6000台计算机联网的ARPA网被发现以来,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范围也越来越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迄今为止,已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大约有25500余种之多,可以说,计算机病毒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又如,随互联网形成而发展起来的网络犯罪,与发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犯罪现象相比,亦有其新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匿名性,使个人在安全的私人空间就可以进行或参与在真实世界中限于各种条件而不易进行的犯罪活动。目前,比较典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破坏网络数据、网络洗钱等等,都已经对社会公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网络交流的高匿名性、高互动性、高隐蔽性使色情信息的传播变得极为便利。在网络空间中,色情信息的传播几乎不受任何的限制,而且个人通过互联网接触色情信息也极为方便和安全,这无形之中消除了人们在真实世界中接触色情信息所必然会受到的各种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来自权威的意识形态,也可能来自普遍的道德感等),从而促进色情信息的传播与扩散。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网络色情问题的严重性,还不仅仅表现在色情信息的数量和种类繁多,更在于网民追逐和迷恋这些色情信息的狂热程度。 知识鸿沟的扩大也极有可能是我们在网络时代所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P.Tichenor)、多诺霍(G.Donohue)和奥里恩(C.Olien)在1970年发表的《大众传播流动和知识差别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知识沟假设(knowledge-gaphypothesis)”,认为“随着大众传媒向社会传播的信息日益增多,社会经济状况较好的人将比社会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以更快的速度获取这类信息。因此,这两类人之间的知识沟将呈扩大而非缩小之势。”按照这一假设,互联网的扩展,可能加大而不是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互联网是当今技术含量最高的信息媒体,它在知识传播上集多种传统传媒的优势于一身,具备可以处理海量信息、快速检索、双向交互、多媒体合一等优点。然而,昂贵的设施、价格不菲的上网费、不易理解并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好像一座分水岭把社会大众一分为二:一方是媒介技术专家及高学历群体,而另一方则是普通大众。虽然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每年都在增加,迄今已有2000多万用户,但调查结果显示,在目前中国,上网仍然是一种远离百姓的“贵族化”活动。例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01年1月的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上网用户人数已达2250万。其中高中(中专)23.45%、大专28.97%、本科38.82%、硕士1.91%、博士0.41%,高中以下仅6.44%。月收入500元以下15.31%、501-1000元25.94%、1000-1500元15.81%、1501-2000元4.05%、2001-2500元4.05%、2501-3000元3.94%、3000元以上7.44%。用户地域分布处于前五位的是:北京12.39%、广东9.69%、上海8.97%、浙江6.62%、江苏5.43%。可见,目前中国的主流网民的基本特征是:文化程度较高、个人收入大多处于中高水平、生活在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这一数据表明,起码在目前,互联网的出现并没有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相反,互联网有使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知识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互联网崛起所引发的新社会问题,显然远不止上述这些。它还有可能造成文化冲突、人际关系疏离、信息焦虑、网络沉溺、网络孤独、网络谣言扩散等问题,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调查,也应该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总之,面对网络社会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当务之急。正如利奥塔(Jean-FrancoisLyotard)所说:“了解社会,今天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首先选择向社会发问的方式。”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首先展示的,正是这样一种新的向社会发问的方式。这意味着,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崭新的范式。网络社会学范式的新,与经典社会学研究范式相比,首先体现在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基点的社会学。经典社会学总是有一个关注的基点,以此作为社会学思考及理论建构的立足点。例如经典社会学的叙事模式常常以理性作为其叙事的基点,以社会作为其知识架构的立足点。与此不同,网络社会学首先要面对的基本事实是网络社会的开放性与多元性,由于网络社会学把其理论架构建立在对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和多元性的认识之上,因此在网络社会学理论架构中,不可能有像经典社会学那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基点。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社会学,即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 1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末期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倡西学,向西方寻求真理,并译介西方社会学著作的同时,有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生平与救国救民思想的介绍和讨论也开始出现于中国思想界。1899年,《万国公报》4月号发表了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1845—1919)节译的蔡尔康的《大同学》一文,提到近世学派中“有讲求安民新学之一派,如德国之马客思”。这里的“马客思”即是Marx在我国的最早译名。[1]随后,有关马克思和马克思社会学说的介绍陆续出现在报章杂志和各类书刊。但这段时期思想界对马克思主义的介绍和讨论还是零碎的。在中国早期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瞿秋白、李达等人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对以孔德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社会学的理论缺陷进行批判,开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的历程。 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第一代领导人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旧中国社会结构的准确分析,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创造性运用的重大成果。在1957年写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系统分析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个方面及其性质、特点、矛盾转化的可能性,以及处理这些矛盾的方针和方法,帮助人们认识和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创造性运用与发展,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建设奠定基础。邓小平社会学思想的理论核心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他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维护建设形态方面,从宏观社会发展的角度对社会学进行研究和论述的集大成者。他不仅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的“补课”论,为我国社会学的恢复和重建铺平了道路,而且还对我国改革开放、如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及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和全面的思考,从而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在社会学研究中取得了辉煌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费孝通带领社会学学者开始了中国社会学的重建工作,从而把中国的社会学研究推向新高潮。他主要从小城镇研究、家庭社会学研究、少数民族发展研究等几个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学研究的进程。 2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展望 20世纪的最后30年间,全球政治格局进入了空前变动时期,现代世界体系面临着各种反体系力量的挑战。在当前社会实践发生结构性巨变的时期,理解并跟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当展。当前世界和中国具有这样一些社会趋势:第一,当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引领着社会的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供了使失谐因素被激活的结构性条件,更易形成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第二,当代社会“去集体化”和“去组织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对社会分化过程形成了更强的催化作用;第三,劳动与资本的传统关系的破裂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两极化趋势,导致了新的二元化现象;第四,有形劳动的社会地位急剧下滑,失去了传统上的轴心地位,形成了社会分层的消极动力;第五,经济活动性质的转变使社会风险不断扩大和加深,对经济与社会的安全基础都形成了极大的销蚀;第六,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所带来的双重社会压力,使得社会矛盾的根源更为深刻,表现更为复杂;第七,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的不平衡关系为世俗事物的神圣化添加了助力,对社会信念和价值观造成了深度腐蚀;第八,社会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古典现代性与现时现代性、西方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以及全球变迁与本土社会转型,各种因素和传统之间的关系更加盘根错节,这种影响仍在不断助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复杂症候。这些趋势表明,我们时代的社会实践结构正在或已经超越古典现代时期。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工程正是在这种极为特殊的宏观背景下展开的。[2] 这一时代性背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考量。这类重大现象几乎都聚焦到一个问题上,即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质和当代形式。在这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甚至可以视为许多复杂问题上不同立场的基本分野。但是无论如何,马克思主义关于对立与统一、冲突与整合的辩证思想,至今仍然是社会学理论中最为精华的一部分。对于社会学来说,对立与协调、冲突与整合的研究是一个经久不衰的主题:从对立和冲突之中寻求协调和整合,在协调和整合之中洞察对立和冲突;研究对立和冲突是为了促进协调和整合,反过来,探讨协调和整合是为了解决对立和冲突。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论对于把握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有着根本性意义,这本身也说明了维护建设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发展的主要形态和形式。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和新型社会主义实践的关键阶段,理念和思想是最为强大的利器。真正理解维护建设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主要形态甚至是其本来意义,意味着把握了理解历史性转换的一个思维构架,使远大志向在实践向度上深入拓展。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 摘要:理论对社会学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一些社会学研究者往往不重视理论的应用,把社会学简单地归结为经验科学,在社会调查研究中不自觉地放弃对理论的追求、关怀和探索。社会学研究者必须坚持理论自觉,在此基础上使社会学形成一门不断批判自身、不断反思自身、不断创新的科学。 关键词:社会学;理论前提;理论自觉;反思社会学 一理论对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性 在谈理论对社会学的重要性之前,我们首先要界定清楚什么是理论以及什么是社会学理论。理论常常挂在我们嘴边,任何一门学科在建构自己的学科体系时首先明确的都是要建构学科理论。社会学也不例外,从孔德开始的社会学家,都在围绕建构社会学理论开展学理思考和实践研究。尤其是孔德、斯宾塞之后的社会学大师迪尔凯姆把社会学引入了学校教育,成为大学里的课程,相应地进行了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建构。那么,理论是什么呢?从我们直观的第一印象来理解,理论似乎可以和“抽象”、“思辨”、“概化”等词语相对应。这些词语只是说明了理论所具有的一些特征,并不能概括理论所具有的真正内涵。 按照哲学的观点看,理论是一种系统化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有助于指导我们去“观世界”,并形成关于这个世界的“世界图景”。理论具有三种特质:一是历史的兼容性,强调理论是人类认识史的总结、提炼和升华;二是时代的容涵性,强调理论是“思想中的时代”,即理论来源于现实;三是巨大的逻辑展开性,强调理论具有一种逻辑之美[1]。英克尔斯曾谈到社会学研究的三条途径,即历史的途径(创始人说了些什么)、经验的途径(当下的社会学家说了些什么)和分析的途径(理性指示的是什么)。无论是哲学对理论特质的概括还是英克尔斯对社会学研究途径的概括,都强调了历史、当下和逻辑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是说明了建构社会学理论形成的过程,历史代表了“站在别人的肩膀上”的重要性,当下代表了面向现实、思考现实的重要性,逻辑强调了理性思辨的重要性。 按照历史、当下和逻辑三方面来建构的理论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美国社会学家亚历山大(JefferyC.Alexander)给理论的定义是“理论就是脱离个别事物的一般化,脱离具体事例的抽象①;结构功能主义除帕森斯之外的另一个大师级人物默顿(RobertK.Merton)指出“社会学理论是逻辑上相关联并能推导出实验一致性的一组命题”[2];科技哲学家罗纳德(Rich2ardRudner)曾经把理论定义为:“一套系统地相互联系的、包括一些类似规律的概化的可以进行经验检验的陈述”②;社会学家纽曼(W.LawrenceNeuman)也给出了对“社会理论”的定义:“社会理论是将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浓缩和组织起来的由相互关联的抽象概念所构成的体系。理论是思考社会世界的简单方法。人们经常创立关于世界是怎样运作的新理论”[3]。风笑天从社会调查研究的角度指出,“理论是以一种系统化的方式将经验世界中某些被挑选的方面概念化并组织起来的一组内在相关的命题”[4]。从以上对理论的定义中,我们看到了理论构成的基本要素是概念以及由概念组成的命题,理论的特点是可以用经验事实来验证。我们也看到了理论形成的两种过程,一种是理论建构,另一种是理论检验。对照华莱士的“科学环”,以归纳法为特征的理论建构过程是“科学环”的左半圆,其过程是:观察(具体的个别的资料)经验概括(共性归纳)理论;而以演绎法为特征的理论检验过程是“科学环”的右半圆,其过程是:理论提出假设观察经验概括假设检验证实或证伪假设理论。在这两种理论形成的过程中,理论建构的过程在以田野调查为特征的实地研究中使用较多,理论检验则在社会统计调查中使用较多。社会学理论是直面经验事实的,这是社会学这门脱胎于哲学的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所在。 以上我们界定了什么是理论及理论的形成过程,那么理论对社会学研究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知道,构成理论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概念,所以理论首先呈现出来的是一套概念系统,在专业学习的意义上我们把它称作“专业术语”。在研究某一社会现象的时候,社会学的“专业术语”自然会引导社会学的研究人员用社会学概念来展开分析。这就是理论的第一个作用,理论有助于把研究者引入社会学的视野中来,也就是有助于形成社会学的特定的研究视角和概念框架。 第二,社会学理论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身份的标识,也就是说,是否具有社会学理论前提是该研究是不是“社会学研究”的标志。很多学者都在强调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重要性。社会调查如果放弃了理论前提,这样的调查就只能停留在日常观察的水平上,和民意测验、市场调查没有任何分别,从而陷入“通俗化”的境地。 第三,过往的理论会启发研究者去思考,构成研究者思想的火花。研究者在研究某一社会现象的时候,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往往会感到无从下手,这时候就需要一些“启发”。过往的理论与社会现实撞击出了研究者思想的火花。 第四,理论可以提供研究的解释。理论除了把研究者引入了社会学的视野中并指导其研究的方向,还为研究提供了解释的视角。笔者在2004年对滇东农村的“过密化③”现象进行了研究,关注滇东农村呈现出和人口大量外流的主流人口流动形式不同的人口流动现状,即“过密化”。在相关社会学理论的“启发”下,笔者从三个角度进行了解释。一是从“推拉理论”引出的第三股力量———以“乡土性”和乡村传统为特征的吸附力“规范”着农民的行为方式。传统推拉理论对滇东人口流动形式缺乏解释力,因为从当地人地关系紧张、生活水平低下的现状来看,如果依据“推拉理论”来进行解释的话,宏图村的人口流动应该和中国其他农村一样极富活力,这样才合乎逻辑。所以只能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论证,宏图村的人口流动状况之所以和主流的人口流动状况不同,“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显然被另外一股力量所“中和”。这股力量显然要大于至少是等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所必需的“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这股力量正是以乡土性④和乡村传统为特征的一股强大“吸附力”。二是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认为“过密化”是农民的生存理性选择。像宏图村一样的传统农村,农民在考虑是选择在家种地还是外出打工时,他们遵循的并不是“经济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遵循“安全第一,风险最小”(代价最小化)。而实际上,无论他们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还是“代价最小化”,这其中包含着农民的一种“理性选择”,这种基于生活压力下做出的理性选择被称为“生存理性选择”。三是运用社会网络理论进行分析,社会网络理论认为,农民大量外流意味着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的形成,先前外出的农民工以个体或集合体为单位形成一个又一个网络接点,为后来想出去务工的农民提供了信息的支持。宏图村外出打工的很少,即社会支持网还未形成,或者说,只是处于雏形阶段,接点太少使个人获得信息的关系支持只是简单的直线型的,还未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状。社会支持网的缺失往往会造成农民流动速度过慢甚至是停滞[5]。 总之,就像哲学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观世界”的世界观一样,社会学理论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社会学观”,用这种“社会学观”去“观社会”,形成关于这个社会的“社会图景”。 二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缺失 理论对社会学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很多社会学研究者往往不重视理论的应用,把社会学简单地归结为经验科学,以为只要进行经验观察和描述事实就是开展社会学研究,在一些研究中排斥理论思考和忽视理论概括。郑杭生认为,这是一种狭隘经验性或狭隘实证性的社会学理解,这种社会学被限定在强调科学精神和经验原则的英美实证社会学的范围之内。造成中国社会学现象的现状是:课题立项多,理论成果少;经验事实描述多,深入分析少;热点问题多,学术积累少[6]。 社会调查领域,对理论的忽视更为明显,由于社会调查要直面经验的社会事实,似乎对看到的经验事实进行描述就是社会调查的全部,我们所看到的东西就是真实的东西。刘少杰考察了1988~1998年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131篇社会调查报告,有明确理论前提讨论的社会调查报告占29%,没有理论前提讨论的社会调查报告占56%,这种明显的差别,揭示了大陆社会调查对理论前提的忽视程度。刘少杰进一步指出,从这些社会调查报告来看,有无理论前提讨论所显示的水平高低差别很大。具有明确理论前提讨论的调查报告,不仅主题鲜明、概念明确、指标具体、讨论逻辑清晰,而且所得结论也达到较高的理论概括程度,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相反,那些没有理论前提讨论的调查报告,无非是些直观的、简单的现象描述,其意义至多不过是为他人开展社会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些粗浅的材料。这样的研究往往流于表面,触及不到深层的社会问题。最后他指出,《社会学研究》11年发表的社会调查报告反映了中国社会调查的最高水平和存在状况[7]。应该说,像刘少杰描述的这些情况,在中国社会学界还是相当普遍的。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者在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时候秉承了实证社会学经验性的特点,而忽略了实证社会学也有理论前提的需求。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学研究中“科学贫困”的问题,即中国的很多学者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对科学精神的追求,在功利性的科研评价机制面前,很多研究人员为了使科研数量达到相关要求,能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一篇学术论文的写作,这些文章大多都是简单拼凑而成的。为了满足研究人员职称评定的需求,大量期刊如雨后春笋般开办起来,甚至出现了“山寨”期刊,因为在这些刊物上发表文章是需要缴纳版面费的。很多刊物不管文章如何只要交钱就给发,严重影响了学术的“声誉”,也是对人类探求科学精神的亵渎。论文剽窃现象也屡见不鲜。文军曾借用布迪厄场域的观点,指出中国“社会学学术场域中”存在“失范现象”,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谈论社会问题的人,似乎都成了社会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认识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社会学的学术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8]。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社会学理论前提缺失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有简单的社会现象统计报告的撰写,有“科学贫困”,也有社会学学术场域的失范现象。这些因素成为了中国社会学发展的重要障碍。 三社会学如何理论自觉? 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缺失很大程度是由于社会学研究者缺乏必要的理论自觉造成的。所谓理论自觉,是指社会学实践认识的一种正确态度以及社会学者自我反思的理论品质[9]。实际上包括了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反思、理论选择和理论建构不同层次的自觉。 首先是理论学习的自觉,要自觉地学习过往社会学家的相关理论和文献,弄清楚原作者说了些什么,即所谓的“原谓”⑤,这也是我们强调的要面向文本,多看书。对已有社会学文本的学习是我们社会学入门的第一步。 其次是理论研究的自觉,毕竟原作者所说的只是他“思想”的“语言”的表达,如果是看翻译的著作,又经过了别人“语言”的二次表达。所以我们了解了原作者所说的之后,还要分析“原作者真正的意思是什么”(“意谓”)、“原作者可能说了些什么”(“蕴谓”)以及“原作者本来应该说什么”(“当谓”)。转第三是理论反思的自觉。在哲学那里,反思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即所谓的反思思想;社会学的理论反思相应就是社会学理论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即强调社会学理论对自身的反思。一些社会学家试图对社会学这门学科进行批判性的社会学分析,创立了“社会学的社会学”,或者叫做“反思社会学”。其中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最有代表性。因为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有自己独特的研究特征:从反思的主体看,反思社会学主体既是研究者的个人又是由研究者组成的学科共同体,“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10]。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11]。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是要巩固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社会学反思两个基本效应上,一个是科学方面的,一个是政治方面的。首先,社会学反思自身,有助于增强这门学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就是明确自己的学科地位,从而维护社会学的科学性。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理应成为“元”科学,但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其次,社会学对自身的反思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总之,社会学要不断自觉地以自身为对象进行反思,并自觉地反思自己的语言符号,才能确立、维护自己的科学地位和政治功能。社会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更应该是一个具有理论自觉的学科。 第四是理论选择的自觉。在众多的社会理论中,社会学研究者要结合自己所处的社会现实选择合适的理论进行本土社会学研究,所以理论选择的自觉实际上也是社会学本土化的自觉。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必须立足于本土情景,选择适合即在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过程中,在寻找理论前提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中国是一个伦理至上社会,伦理的温情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强关系”⑥在中国的人际关系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社会学研究,不仅要强调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特征,还不能忽视社会生活中的主观性因素。就像刘少杰所说的那样,在思考中国社会调查的理论前提时,应该超出实证社会学的理论视野,关注到韦伯为代表的社会理解论、福柯和布迪厄等人为代表的语言社会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论等等社会学理论。因为这些社会学理论从不同视角研究了社会生活的主观因素,分别在思维方式、展开形式和价值原则等方面作出了深入思考,不仅有补于网络结构理论的局限,而且更切近中国社会现实[12]。这实际上是告诉社会学的研究者,不仅要有重视理论的自觉,还要有理论选择的自觉。 最后是理论建构的自觉,把已选择的理论和当下的现实结合起来,建构新的本土化的社会学理论。也就是在现实的指导下对原作者的意思进行修正、扬弃和创新(即“实谓”)。中国社会学必须把理论自觉和现实关怀结合起来,既面向文本又面向现实,最终建构起真正的中国社会学理论。 在郑杭生看来,相对于国外社会学研究层出不穷的崭新的研究成果,中国社会学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都表现出诸多不足,如对本国社会思想和社会学理论、国外社会学理论的挖掘、评价和总结做得都不够[13]。因而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中国社会学的命运和发展前景。 中国社会学必须坚持理论自觉,形成一种理论品质,并结合本土情境不断反思自身依存的社会历史条件,反思自身的语言符号,反思社会学场域中的各种“失范”现象。社会学应当成为一门不断批判自身、不断反思自身、不断创新的科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探究 摘要:西方的新社会经济学对经济市场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为了描述经济市场的运作机制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目前,我国对经济市场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借鉴国外经济市场的研究成果,其会对我国市场研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分析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新经济社会学研究所涉及的领域,并且对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分析研究 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来源于社会网络分析,学术的传承涵盖了不同的知识领域,新经济社会学通过经济的方法来对社会进行研究,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人。社会人是在经济问题逐渐复杂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在社会生活中担任重要的角色,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有利依据,避免了人们一味追求利益而在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新经济社会学主要通过网络理论研究及组织理论研究来研究社会发展趋向,在连接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一、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中期,但是社会经济学以一门学科的形式出现是在20世纪初,通过学者们的研究与讨论而形成。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不能够把离散的经验研究成果有效地结合起来,只是一味地注重经验研究。伴随着西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复杂性逐渐表现出来,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反思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主要从研究社会方面对经济学进行扩展。经济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以及方法来探索经济行为和经济体系的一门边缘学科,是一个新生的学术流派,许多特性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是一门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社会学。新经济社会学伴随格林兰诺维特发表的标志性论文“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同时诞生,主要是指用组织理论、网络理论以及文化理论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社会学取向。新经济社会学得以迅速地发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以及学科之间的融合趋势是分不开的,新经济社会学的逐渐兴盛是结合了社会学与经济学等多门研究成果。当今社会,教育、婚姻、犯罪等领域逐渐受到人们关注,许多领域的研究导致研究者忽视了基本概念,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使研究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分歧,新社会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核心的主题上,关于经济生活中的其他领域还没有受到人们高度重视。这种现象表明,我们还有大量的研究要去做,新经济社会学的发展要不断吸收与借鉴政治、文化等学科的思想,为了主题研究获取全新的发展动力。尽管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者有着不同的学术兴趣与研究视角,所持观点也各不相同,但是对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势必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新经济社会学所研究的领域 1.网络领域研究。新经济社会学中的网络理论认为,经济行为是嵌入到社会网络中的。网络理论分析认为,个人的行为与决策是与社会情境融合在一起的,必须用嵌入来说明社会现实与个人行动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并且针对行动者的真实行为背景进行解释。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怀特在新经济社会学中最早运用网络方法,通过网络方法的运用对市场进行研究,了解信任在经济中的作用,以及经济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新制度经济学紧急运用效用理论来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社会结构才是理解现存制度的关键。格拉诺维特研究了信息网络在人们寻找工作时的有效应用,并在最新的研究中明确指出,即使大多经济互动都发生在网络中,但经济制度的推动力是不同的,经济制度的形成由网络促进,经济制度只要成型,就会存在于单一的制度模式中。2.市场研究。新经济社会学对市场的研究主要起源于对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理论的批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商品及劳动的交换,各种各样的社会结构都是未来获得高效的产出而形成的,市场才是真正的资源配置方式。网络学派认为,市场的结构是为了效率而构建的,市场上的各种社会关系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改进市场效益。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不少关于市场研究的经济社会学著作,包含了金融市场、劳动市场等多个领域。新经济社会学对金融市场的研究表明,社会网络也渗透在市场中,并且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表现在对证券交易所产生的影响。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社会网络在市场中的作用,所以,对经济市场中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的洞察力比较欠缺,对劳动市场的研究分析过程中,参与研究者估价了分层理论,挖掘出位于表面之后的机制,并且对百姓收入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3.文化领域研究。在20世纪中期,就有一批文化人对经济生活进行了研究,最终文化研究能够成为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主题还要归功于扎利泽等人把研究方法代入到经济社会学的领域。扎利泽等人反对经济社会学把所有都归于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网络,反对只用文化术语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随着对价值观的关注,在其中融入了定性的历史资料,所以给新经济社会学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许多学者认为,文化因素存在于经济行为当中,在市场研究中如果不考虑到文化,这样的研究显然是不够全面的,在新经济社会学中运用文化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未来的发展还不够清楚。但是,新经济社会学研究过程中引入一定的文化因素,并且对经济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借鉴,是毫无疑问的。即使新经济社会学在国外的学术界中掀起浪潮,但是在我国,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界对新经济社会学还很模糊。我国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新经济社会学的观点对分析变革时期的经济现象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新经济社会学对社会研究领域有了重新的界定,在构建理论时持有独特的方法,对我国社会学研究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4.组织理论研究。组织是新经济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经济社会学对组织的关注主要体现在盈利方面,新组织社会学越来越著名。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组织理论一直关注经济组织,在工业社会学领域衰落期间,美国的组织理论吸收了工业社会学的许多观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组织的理论都是对可用资源依赖理论、交易理论。格兰诺维特提出了关于经济组织的社会学问题:经济组织与个体之间都受到社会关系网的限制,企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不能够通过规范的经济交易来达成,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关系网来完成的,企业内部的制度也会被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所取代。社会学所关注的重点是企业间合作所运用的非正式关系,长期的合作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同样会促进各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易行为的产生。在企业内部,员工的晋升、部门间的协作甚至企业中冲突的协调都会运用到非正式的社会关系。 三、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 1.市场过渡理论研究。关于市场过渡理论,存在着两个基本的假定,首先是以中央集权化科层指令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协作体系,其次是以供需关系来主宰价格定位、货币与所有权为特征的市场协调体系。维克多尼针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可以把社会市场经济改革制度看成是一个过渡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过渡的重要后果是领导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在集权化科层的协助下,领导的角色举足轻重,为交易的降低成本造成捷径,由于权力向买卖双方转变,所以,人力资本随着过渡的实施会获得更高的收益。在我国,这种过渡进程不会是单向的,尽管这样,仍然会出现局部改革的现象。在过渡时期的中间阶段,指令协作与市场协调相互共存,领导的权力依然存在一定的作用。市场过渡理论的研究表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关于交易模式、所有权等与市场经济不符合的东西,都可以被视为过渡性表现。2.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经济体制的变化、政治意识与因素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文化的地方性根源等几个方面的差异造成了社会主义改革的现实状况,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市场及地方调节的因素对其进行了揭示,地方协调的角色至关重要,地方内部社会资源的管理不遵循理性的相关规则。为了达到目的,社会上的子系统会做出一定的让步,地方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经济市场竞争的原则。在我国,不会走西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道路,而发展模式的变化会随着地方性力量的强弱而不断改变。地方性协调的构建基础是当地的关系网,主要表现在家族亲属之间,指令的侧重点会以地方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取向,对于关系网的存在,将伴随着机会结构而不平等地分布。 四、结语 新经济社会学者把市场当作社会结构,对于市场构建的基本机制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人认为是网络机制,有人认为是制度机制,新社会经济学的诞生使经济学与社会学在微观上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把社会网路正确地引进到经济社会现象的分析中,有效地对经济学的理论研究进行补充,为社会关系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可能性。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推动了社会学与经济学在当代经济社会中的融合与发展。 作者:刘婷婷 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越轨社会学理论的思考 一、问题学生的形成:越轨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虽然越轨社会学理论倾向于从社会的角度分析解释越轨现象,可是由于研究者视角、关注点等的不同,相关学者对于越轨现象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越轨社会学理论阵营里具有多种理论,如标签理论、文化冲突理论、失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等。这些理论的基本观点决定了其解释的立场与角度,对于“问题学生”的成因有着不同的思考。在对“问题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问题学生”的成因所在。 (一)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 标签理论是出现于20世纪中期,解释犯罪行为的一种社会心理学理论。它认为,个体越轨行为的产生主要是社会贴标签的结果。为了较好地说明这一观点,标签理论将人的偏差行为分为“初级偏差行为”和“次级偏差行为”两类。对于越轨者而言,初级偏差行为可能是临时的、无意识的行为,而次级偏差行为则是习惯性的、有意识的举动。在初级偏差行为发展到次级偏差行为的过程中,社会判定(贴标签)是一个关键节点。具体言之,当社会给个体的初级偏差行为贴上“越轨”的标签时,个体会形成一种新的自我期待和行为方式,按照标签的内容重构自己的形象。此时,初级偏差行为转变为次级偏差行为,个体的越轨行为也就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有意识的举动。依据标签理论的观点,我们认为,个体成为职业越轨者需要不可或缺的三个因素。一是既定标签的存在。即,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种种描述越轨行为的“标签”,如“盗窃”。二是社会中的他人发现或者察觉到越轨者的越轨行为,如个体偶然的盗窃行为被人发现。三是他人(尤其是越轨者的重要他人)为越轨者贴上相应的标签。在这三个因素的作用下,个体逐渐认可并内化标签所赋予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慢慢地发展成为一名职业越轨者。在这个理论看来,问题学生之所以出现,是别人张贴“标签”的结果。 (二)文化冲突理论的基本观点 文化冲突理论认为,社会文化差异是引起社会越轨的重要原因。该理论认为,一个社会中存在着类型多样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有其较为独特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被一个文化群体所接受的行为对另外一个群体来说极有可能是越轨行为。电影《刮痧》就明显的体现出这一点。“刮痧”是中医治疗的一种手法,为我们所认可。但是,当身处美国的中国成年人用这种手法为孩子治病时,其却被界定为一种虐待孩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一种明显的“越轨”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越轨是文化界定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文化冲突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塞林(T.Selin)区分了两种文化冲突:纵向文化冲突与横向文化冲突。纵向文化冲突是指不同时期的文化之间所产生的冲突,而横向文化冲突则是指同一时期内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具体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方面,受教育者的一些越轨行为一般是由纵向文化冲突造成的。这是由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所处的时代不一样,对于一些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理解也就存在一定差异。由于教师处于较为强势的位置,其往往将学生的行为界定为“越轨”,例如,在教师看来,学生染发就是一种越轨行为。此外,受教育者与教育者的纵向文化冲突也有可能造成学生的越轨。如,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会使教师将学生的一部分行为界定为越轨。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学生”的出现是由文化界定造成的。 (三)失范理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学先驱爱弥尔•涂尔干将失范一词引入到社会学的研究中。他用失范描述这样一种状态:社会规范和价值相互矛盾、冲突或者社会规范与价值相对脆弱,个人与社会都处于混乱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这是由于:此时的社会处于价值真空或者价值混乱时期,社会规范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在这个社会中,个体无法找到一个统一的价值体系,缺乏有效的价值引导与行为指导。按照历史性与共时性的维度,我们可以将社会失范分为纵向失范与横向失范两个类型。所谓纵向失范,指的是社会中既有的价值体系被打破,但是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整个社会中缺乏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正如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所谓横向失范,是指社会各个系统之间的价值体系存在矛盾与冲突,处于这些系统中的个体缺乏一个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作为指导。具体到学生身上而言,就是家庭价值体系、学校价值体系、社会价值体系两两冲突,或者三者都有所差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5+2≤0现象的出现与此具有莫大的关系。由此看来,不同环境中价值规范的冲突导致了问题学生的出现。 (四)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控制理论有两个基本的假设。一是个体天生具有利己与反社会的倾向,从人的天性出发,反抗是一种正常现象;二是人们对于法律与道德规范是非常清楚的,人们完全能够意识到自己是否发生了越轨行为。基于这两个假设,越轨理论指出,社会中之所以存在着越轨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对于个体的控制与约束不足。换言之,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之所以没有出现越轨行为,是因为我们受到一些关键社会纽带的控制与束缚。而在越轨者那里,这些关键纽带呈软弱状态。一般而言,这些关键社会纽带主要包括“附属”“承诺”“参与”等。“附属”是指个体依附于其他个体,如父母、教师、朋友等;“承诺”则是指个体为一些传统、正规的目标工作,如学生为了考上大学而辛苦的学习;“参与”指的是个体积极的参加社会的常规活动,如学生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班级中的活动。在这些社会纽带强有力的束缚与控制中,个体能够较为有效地抵制越轨诱惑,控制自己的越轨冲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越轨行为的出现。从这个理论观点来看,学校中之所以会出现“问题学生”,主要是社会纽带控制不足造成的。 二、问题学生的德育:来自越轨社会学理论的启示 如前所述,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学生道德状况的原因归结为个体。即,学生道德品质如何,主要受到个体的影响。因此,我国的传统文化一直比较强调“修身”“内省”等教育方式。而越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则告诉我们:学生道德品质如何,并不仅仅取决于学生个体,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言之,在培养学生的德性时,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学生自律、自觉,还要考虑学生生活的环境、与学生互动的个体等因素。因此,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我们需要经历一个从学生道德到外部环境的视角转换,这是越轨社会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方法论启示。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努力。 (一)留意学生的道德表现,并及时加以强化 在日常的道德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应该随时留意学生的各种道德表现,并运用适当的标签强化这些已经出现的行为。总的来说,在促进学生道德成长的过程中,教育者应该有“贴标签”的意识。即,给学生一些临时性、随意性的道德行为贴上道德的标签,促进其道德行为的长久化、固定化。比如,当发现学生帮助他人的行为时,我们应及时的将“助人为乐”的标签赋予学生。具体而言,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努力。首先,教育者需要准备大量的“标签”。标签的存在是贴标签行为发生的前提,因而教育者应该备有丰富多样的标签。这是由于:标签的内容越是细致、越是具体,其对学生的影响也就越个性化、越深化。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的德育工作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准备一些较为概括性的标签,如“好孩子”,还要准备一些较为具体的标签,如“诚实”“勇敢”“自信”等。其次,教育者需要时刻关注受教育者的日常表现,随时发现学生的道德闪光点。为了做到这一点,教育者就需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活。例如,教师不能仅注意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还要留意其在课堂之外甚至学校之外的表现。第三,教育者适时的将标签贴在学生身上。在这里,教育者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贴标签的时机,在发现学生的道德行为之后,教育者应该及时的发出贴标签行为。二是贴标签的主体。在给学生贴标签时,教育者应该尽量寻找学生的“重要他人”,即学生较为信服的人,这样能够形成更好的结果。 (二)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并积极地与受教育者开展对话 文化冲突理论凸显了越轨行为的文化特质,揭示出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文化性。这给我们的道德教育工作带来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是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二是与受教育者展开积极的对话。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此举能够有效地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第一,教育者应该全面、深入地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对于道德教育而言,教育者了解受教者的文化,主要是了解适合于受教育者文化的道德观念以及道德行为模式。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模式也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一方面,道德观念有所更新。例如,几十年前,男女生交往过密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在今天,其却被视为一种正常的交往现象。另一方面,道德行为模式有所变化。何谓尊重教师能够较为明显的体现这一点。数十年前,尊重教师意味着对老师言听计从,甚至是唯唯诺诺。当下,学生可以与教师进行讨论甚至是争论,对于学生而言,这可能才是真正的尊重教师。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学生的行为表现发生了变化,但是其“内心深处所认同的价值理念有很大部分与社会所认可的文化价值是一致的”。因此,在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教育时,教育者应该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深入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第二,受教育者应该与教育者展开积极有效的对话。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开展对话,有利于促进双方文化的交流,消除可能产生的矛盾与误会。在对话过程中,交流双方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话双方保持一个尊重的态度。在交流过程中,交流双方需要尊重对方言说的权利。自己无论是否欢迎、赞成,都要允许对方表达出来。二是对话双方保持一个平等的地位。在对话的过程中,各种观点的价值、意义虽然存在差异,但是其地位却是平等的。因此,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教育者,切不可用自己的话语来裁剪受教育者的话语,影响对话的正常进行。 (三)建设统一的价值体系,打通受教育者的不同生活场域 失范理论强调了价值体系统一对于受教育者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重要性。因此,该理论对于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启示就是形成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可以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加以努力。从纵向上讲,我们需要建立一套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统一的价值体系就是指整个社会较为认可的,同时能够指导社会成员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如提出核心价值观念,并对这些价值进行阐释等工作,也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社会中的个体需要接受、践行这些价值观念,并对其他社会成员加以督促,从行动上推进统一价值体系的建立。通过这些途径,我们才能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有规范、有秩序的社会环境。从横向上讲,我们需要打通受教育者的不同生活场域。一般而言,受教育者生活于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个场域中,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打通这三个生活场域。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家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家校价值观念的统一。面对社会,家庭与学校既不能孤傲的保持理想主义,也不能完全为社会所制。家长或教师应该让受教育者了解社会现实,让学生知晓如何道德的处理真实社会事件,提高家校价值观念与社会价值生活的一致性。 (四)加强正向的社会纽带,消解负向的社会纽带 通过对于社会控制理论的描述可知,按照性质划分,社会纽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正向社会纽带与负向社会纽带。为了促进受教育者的道德成长,对于不同性质的社会纽带,教育者可以分门别类的对待。第一,教育者需要加强个体的正向社会纽带。教育者加强受教育正向的社会纽带,就是将学生更多地束缚在正常的社会群体与社会规范中,让学生习得社会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教育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与魅力,尽量成为受教育者的“依附者”;其次,教育者应该不断探讨新的教育方式,促使学生树立较为正规的目标;最后,学校或者教育者可以开展具有吸引力的活动,让受教育者不断地参与到正常群体的活动中。第二,教育者应该消解个体的负向社会纽带。消解负向社会纽带,就是将受教育者从社会不认可的价值观念或行为方式中释放出来,避免其对于受教育者的影响。具体而言,我们同样可以从“附属”“承诺”“参与”这三个方面予以努力。首先,教育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减少受教育者与越轨者的接触,减轻对于越轨者的依附;其次,通过对于一些消极社会目标的分析,教育者可以促使受教育者放弃一些不为社会认可的目标;最后,教育者需要为受教育者划定一些边界,控制学生对于一些社会活动的参与。我们认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基本上不可能是万能良药,其仅仅是为我们思考相关事物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同时我们也确信,当用多种理论关照一件事情时,我们也会获得相对更为全面的认识。因此,本文阐释了多种越轨社会学理论对于道德教育的启示,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在这里,笔者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无论是分析越轨现象还是进行道德教育,人们所思考的基本上是:个体的某些思想观念或者行为方式是如何形成的?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有关越轨现象的相关理论有助于教育者思考道德教育工作的改善,因此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关系予以关注。 作者:孔祥渊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社会学理论论文:庞德的法社会学理论概述 摘要:罗斯科•庞德(RoscoePound,1870-1964),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法社会学的领导者,也是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是美国法社会学发展历史中不可一世的领军人物,生前曾在内布拉斯加州担任律师,并在植物学研究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后期辗转多处,并于1916年开始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为其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充裕的时间,但是他个人雄厚的知识底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也是其成功必不可少的品质基础。 关键词:法社会学;社会控制;普通法;法律至上;遵循先例 一、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庞德在继承了霍姆斯法学中的实用主义倾向之后,将法律视为一种手段,即社会控制的手段。在庞德的观点之下,法律是一种工具,其所关注的是在法律制度,律令和准则控制之下所具有的社会效果。法律概念是因目而生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服务于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而在庞德的著作中,其将法律的性质定义为其为发达社会中的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而此种社会控制形式则是将在司法和行政中适用的权威性律令体在已经被普遍接受的法律理想的引导下,运用权威性技术进行适用。而后期构建的法律理想始终是与实际的法律观念一脉相承的,法律理想作为法律秩序将要达到的目的,在实际的法律秩序行程中起引航作用,鉴于此,庞德将已经成熟的法律体系的发展进程分为六个阶段:(一)将法律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为唯一目的的阶段定义为原始法阶段。此阶段为法律秩序提供了和平规制社会这一理念,与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这一目的相辅相成,引导着原始法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治安中发挥作用。(二)将以法律救济适用中的确定性作为法律秩序所追求的首要目的的阶段视为严格法阶段。此一阶段追求以法律救济作为手段以获得社会安全这一目的。(三)将以强制实施义务来符合伦理行为的善良道德规范为目的的法律阶段称为衡平法与自然法阶段。期间,伦理行为和善良道德规范是目的,而强制实施义务则作为手段,目的引导手段,手段以目的作为引导和航向,共同塑造了这一经由理性而达至善良的法律秩序。(四)在走过了上述(2)和(3)阶段以后,法律秩序在融合了严格法的稳定和衡平法与自然法的灵活之后,顺其自然,一路发展达至法律成熟阶段,即通过维护权利,以确保机会平等和取得物的安全,至此才彻底构建了个人权利的观念。(五)在后期面对有限的资源和无尽的人类需求的时候,为规制无节制的索取、减少浪费以及在度过合理利用资源中的重重阻碍,庞德提出了法律社会化阶段,而此阶段法律秩序的目的也就是用有限资源满足无尽的人类需求,最终实现少浪费,有规律索取的合理化配置。(六)在法律秩序走过以上几个阶段之后,法学家的迫切任务将是调解地方立法与世界普遍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在面对正在发生的实践和现实时,法学家的一项急迫而且有重要意义的任务。因此便有了世界法阶段,这一阶段是融合了理性和目的的情况下,追求获得立法手段来制定强制实施规则的政治理念的让步,将理性适用于司法发现这一进步理念扶上舞台。综上所述,以上六个成熟法律发展阶段的划分和进步趋势,都是以当时社会的迫切需要和社会环境为依托,在建构此种阶段的法律理想和预计达到的目的的引领下,为服务于当前的社会实践和现实,将法律作为一种手段以实现社会控制,在此种大背景之下,主张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都应当服务于它们所依从的社会目的。 二、普通法的精神 《普通法的精神》是法社会学倡导者对这一学说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庞德以此来呼吁我们将关注公共利益与关注个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倡导在法律传统之中注入法律理想,而最为主要的是,法律的变化应该与新的社会情况的变化一脉相承,而不是仅仅侧重于法律或社会的某一个方面,追求社会或者是法律单方面发展的极致程度。除了以上几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普通法的精神之外,更为关键的是,《普通法的精神》给我们现在的中国法学者带来一种思考,庞德作为一代宗师,以其非凡的手笔和精巧的思辨为我们展示了作为一个时代社会制度之价值基础的普通法以其传统的精神维系着美国社会的价值秩序,而此种富有活力并坚忍不拔的英美普通法的精神,这也是我国当前的法律人才在为我们目前将法律原则变成卷帙浩繁的法律条文而感到骄傲之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我们距离建立作为社会制度价值基础的法律精神还有多远,我们在面对个案正义和制度正义的时候,是否还是无视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一味的以为朴素道义的摇旗呐喊来淹没维护制度正义的力量,我们的法律精神是什么? (一)法律至上原则 《普通法的精神》中“精神”二字,作为一种人的意识和心理状态,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庞德在该文中毫不迟疑的将法律精神作为一个时代一切社会制度的价值基础,意味着法律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地位,是需要人们理性的捍卫遵守经过权威性制定并代表社会主流意识的法律精神的。在法律至上原则之下,没有经过人们的爱国情结、同情心和民族情结冲击之下的制度性例外,人们必须一致地,毫不迟疑的遵守法律的规定。这不是我们在现今时代,言论自由泛滥环境之下响彻于社会制度之中的一句完美主义的口号,而是渗透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之中,代表我们普遍认可的主流意识的精神确认。于是,英国法官们和詹姆士一世在进行激烈论战之时所提出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普通法精神中永不磨灭的原则,它既是民众意识的高度集中和反映,也是打破统治者造法,专制立法的力量源泉。自此,我们以只奉行理性法律而不再屈服于个人专制权力和情感意志为准则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法律本身权威和我们普通个人、法官及法律学者甚至统治者在内对理性法律遵守和捍卫的价值基础。 (二)遵循先例原则 在普通法的精神中,与法律至上原则并驾齐驱的还有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在英美法的传统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和着普通法发展的步伐,从最初英国的法院惯例脱身而成为当今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法律制度。而遵循先例则将意味着法官在审理某一案件时受到双重影响或约束,即:(1)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法官在已决案件中与此相似或相关的问题作出的判决所包含的原则或规则;(2)已有判决接受并遵循先例所确定的原则或规则。至此,遵循先例原则中包含着司法经验主义这一精神,这一由法学家或立法者提供资料而创生的司法经验主义将法律从19世纪的故步自封中解救出来,换言之,遵循先例原则崇尚的是理性判决,拒绝以武断的个人意志作为判决基础。但是,遵循先例原则和司法经验主义,并不是对法官自由裁量和司法造法的无情否定,因为无论我们多么想以审判职能的纯机械性理论去限制司法造法,它都是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的。我们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承认遵循先例原则所带来的稳定性和可估量性,然后追求在这原则指导下的合理范围内的确定和发展,这也是遵循先例原则在普通法中经得起考验并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作为普通法的基本原则,以其身后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在普通法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演进和完善。二者不仅是德国法律理念的代表,也是法律对上帝的正义和真理的探求,普通法的原理作为一种应用于经验的理性原理,体现了经验将为行为的标准和判决的原则提供最满意的基础。在普通法的精神中,法律并不由国王意志随意武断地创造,而是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经验以及专业技能的法律学者和法学家们在综合过去和现在已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经验中发现的,这也是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的理论精髓和成功之处。 三、结语 以上这些理论是庞德法社会学理论的代表性著作,将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是庞德法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论调,但是法作为一种工具,要在其实践中大展拳脚则需要经得起千锤百炼和历史考验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而鉴于法律自身所需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追求稳中求进,就不得不减少一夜之间调整我们法律体系之妄想而追求循规蹈矩的理性进步,减少因企图随意改变法律而带来的危险,于是,遵循先例原则就成为不二的选择。 作者:魏艳红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经济社会学理论下企业预算管理论述 1经济社会学对企业预算管理的作用 经济社会学实际上对企业的预算管理产生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经济学指引企业的发展,企业预算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更是十分的关键,社会经济学当中强调理论和实践应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其的指引下可以使得企业的预算管理更加的科学合理。在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作用下,企业预算管理更加重视的是理论和实践相互结合,充分的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概预算计划,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学可以为企业的概预算提供强大的基础和依据,此外,其也开启了新的预算编制方式。 2基于经济社会学理论下加强我国企业预算管理的措施 2.1拓宽企业管理层,促进企业价值联动增长 在现代化的发展模式下,财务行为实际上最重要的一个载体就是网络,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将个人和团体的财务行为都归入到财务工作中,在整个网络内的人员都要监理非常强的大局观和整体观,在实际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保证企业和集体的利益在最大程度上得以实现,将企业的概预算管理放在三个维度上去执行,将三个维度的管理工作充分的结合在一起,这样就使得三者能够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从而也使得企业的概预算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企业价值的联动增长。 2.2重视个体、团体和企业预算管理的博弈 传统的经济社会学实际上主要强调的是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博弈,但是社会经济学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的发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预算管理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当前更加重视的是团体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将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概预算进行规划和设计,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企业概预算工作在机体权力中的制约和纵向配置的积极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远的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将个人成员退出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从而也更好的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社会责任的压力是企业生产活动所要承担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压力,实际上,企业运行的过程中社会会给其产生很大的作用。所以在企业运行或者是预算管理的过程中要将这些无形的资产变得更加有形化和物质化。 2.3改进企业预算管理的控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经常会打乱企业的长、短期战略目标,但是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否定现有的企业预算管理模式,应将完美实现计划,作为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随机应变,充分发挥预算控制能力作为关键要素,加以执行。 3结论 在经济理论的作用下,在企业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应该将概预算管理由硬性控制,变成软性的控制,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个人、集体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同时企业还应该在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科学的预算机制,让企业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使得企业可以更好的得以发展。 作者:龚开楠 单位: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金融会计论文:对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的评析 【摘要】2006年2月15日我国39项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在2006年底金融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之际,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也已是势不可挡。回顾我国金融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制约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因素。因此,应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提高会计人员对交易和事项做出复杂判断和处理能力方面来弥补现实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会计标准国际化 衍生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金融体制 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越快,对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要求就越高。目前,我国的金融企业正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一方面,随着到2006年底中国将全面开放银行业的入世承诺的临近,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涌入国内,与我国金融企业争夺客户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企业也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市场中,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加快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进程。 一、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进程回顾 近20年来,我国在金融会计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内的会计标准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这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法律层面上,1985年制定、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统领整个会计业的基本法,它适用于包括金融企业在内的所有经济领域。 在《会计法》的规范下,金融会计标准体系又分为会计准则层次和会计制度层次。在准则层面上,在研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财政部于199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5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银行基本业务》(征求意见稿),并于1997年后陆续颁布了若干项具体准则,明确了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和原则。 在制度层面上,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建立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证券市场的发展带动了会计制度的建设。财政部1992年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修订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2000年修订为《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它是专门规范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仅适用于上市和外商投资金融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2005年财政部颁布《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管理方法》,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还相继颁布了有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这些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及财务制度的陆续颁布实施,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标准向国际惯例迅速靠拢。 尤其是从2005年以来,我国加快了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的步伐。财政部于2005年8月并拟于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范围内实施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吸收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以及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公允价值引入我国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中,在商业银行会计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2005年9月,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四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国际惯例相比较,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实质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第32号的规定大多是相同的,同时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2006年2月,财政部又正式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38项具体准则,特别是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会计准则的,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对金融工具的束缚,弥补了我国在金融工具会计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金融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又一重要步骤。 二、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成就 国际会计准则经过20多年的不断改进,已经成为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会计目标设计的科学性、会计确认方法的谨慎性、会计计量属性的公允性以及信息披露的透明性,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经过近些年的努力,特别是最新的四项金融会计准则的颁布,使我国金融会计标准体系在诸多重大问题的会计处理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接轨,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重要借鉴。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一方面可以弥补历史成本计量存在的预测价值功能差、金融资产和负债持有损益等的反映不足等问题,可以使财务信息更加相关;另一方面,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有利于其在表内反映,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更加符合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金融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因此,公允价值的计量极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完善了金融资产及负债的结构体系 金融资产由主要按照流动性进行分类的体系向主要按照资产持有意愿分类体系转变。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调整了现行对金融资产采取长、短期分类核算的方法,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更清晰地界定了不同资产类型的投资和收益,同时,也将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资产与负债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分类方法不仅能够充分反映金融企业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而且也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做出有效的判断。 3、扩大了资产减值的范围 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进行了重大改革,首先将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从单一的信贷资产扩大到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资产,符合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其次,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上,对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规定。相对于五级分类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更加客观、公允,更符合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要求。 4、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披露转变为纳入表内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条件是:“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根据这些规定,商业银行将衍生金融工具隐含的各种权利和合同义务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进入表内核算,而不是仅在表外披露。这不仅使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而且规定在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衍生金融交易的潜在风险和盈亏,更加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状况。 5、抑制了金融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价值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 新的金融会计准则要求几乎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按照金融工具持有目的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遏制了金融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价值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对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要求,也降低了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操纵利润的可能性。《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加以限制,意味着金融企业可能提前确认的利得将会更少,操纵利润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三、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中的制约因素 尽管新的金融会计四项准则的规定大致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内容相同,极大程度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在具体实施这些准则或者在推进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进程中,还会存在一些的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 1、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会增加会计信息的波动性 公允价值计量具有不确定性、变动性的特点,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它要求金融企业在交易事项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时,及时将这些价值变动在报表中确认。因此,可以看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不仅会随着公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必然会带来资产负债率的波动。而且,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权益,进而影响了权益的变动。另外,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金融资产的减值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相对于“五级分类法”,也会导致资产的波动。 2、缺乏完善的金融体制的环境机制 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以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环境为基础制定的,而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是成熟的市场环境,在当前我国利率和汇率还未完全市场化,金融市场还不够活跃的大环境下,金融业对公允价值的确定缺乏必要的依据。衍生金融工具予以表内确认和计量,需要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估值技术,当市场交易不活跃、缺乏市场价格时,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支持渠道不畅。外部会计环境的这种特点制约着金融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程度,比如对于债券资产的核算,目前我国银行持有的外币债券还有一个比较活跃的国际市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有一个很好的市场报价依据,但人民币债券报价市场并不发达,许多债券品种可能需要采用模型来计量其公允价值,因此存在着模型风险。 3、缺乏能够较好地理解和运用新的金融会计准则的会计人才 会计人员具备对交易和事项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复杂判断处理的能力,将是新的金融会计准则顺利实施的关键。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很多规定非常复杂,大量业务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这增加金融会计准确、一致地进行业务核算的难度。目前会计人员缺乏已经成为制约金融会计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一系列的新的会计准则和新制度不断出台,内容变化很快,使得会计人员难以及时了解掌握;另一方面,新的准则和制度的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从而使得会计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对传统业务勉强应付,而对于创新业务则难以胜任。 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运用条件难以达到 《套期保值》对从事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对其运用的先决条件——套期关系做出了严格要求。由于当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品种较少,商业银行进行套期避险的水平有待提高,很难达到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因此近期内套期会计对金融企业的会计信息影响不大。 四、几点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计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为了加快我国金融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促进新的金融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深化改革或加以改进。 1、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形成充分竞争的资本市场环境,完善金融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消除在金融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外部环境的限制性因素,为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提供良好的会计环境。 2、考虑公允价值会计涉及问题的复杂性 在当前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的条件下,监管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引导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公允价值会计的实施办法和新旧会计准则衔接的具体规定,指导金融企业建立起配套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金融工具估值技术,从而推动金融企业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3、提高会计人员对交易、事项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复杂判断处理的能力 随着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逐步引入,可以聘请有经验的国外专家提供培训支持,使金融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熟悉和掌握国际会计准则,帮助我国金融机构完成向国际会计准则的过渡。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金融学会等,需要在这方面为金融企业创造相互交流不断提高的机会,开展广泛的培训,加强专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养和建设一支理解和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队伍,并以此为契机推进会计教育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金融会计论文:金融会计诚信体系建立的有关思考 摘要:从2000年至今,世界金融市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诚信危机,每一次危机都有公司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然而却还有公司不吸取教训,继续滑向失信的深渊,最终葬送了自己。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原则,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进行,诚信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本文主要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分析了当今诚信缺失的原因,并根据现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金融会计 诚信体系建立 思考 一、诚信缺失的现状 “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曾经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原则,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进行。但是在现代市场,诚信却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会计领域尤为明显,知名公司作假帐的丑闻不时传出。2009年,号称印度“安然”的萨亚特公司虚报现金和银行结余超过500亿卢比(约10亿美元),影响力之巨大不禁让人想起当年美国的诚信风波:2002年,从安然到世界通信、再到施乐,美国公司财务造假前仆后继,令投资者信心动摇。同一时期,诚信问题不仅困扰着美国资本市场,也同样困扰着中国资本市场,银广夏、蓝天股份等知名上市公司被揭露财务造假,一时间引起人们纷纷探索会计诚信体系缺失的原因及改进措施。风波平息后,中国金融界安静了许多,似乎诚信回归,一切正常。 然而今年3月8日,中国经营报的一篇题为《17亿!国内最大会计师事务所卷入造假丑闻》的报道又在金融界掀起了风波。报道称,从2002起,当爱建股份出现财务异常时,其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海立信选择了与公司“合作”遮掩事实,涉嫌参与掩饰财务近17亿元亏损。 二、探究原因,深层分析 爱建窝案后,人们又重新关注金融会计诚信体系缺失问题。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上网搜集相关资料以及和业内相关人员的一些交谈,总结出以下4条。 1. 经济利益的驱动。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大家对资本市场的功能越来越认可。上市公司在公示财务报表时,总会尽一切可能展示好的成果来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以期筹备到更多的资金。不仅如此,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获得投资、政策倾斜、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好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出现财务异常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与审计机构“合作”遮掩。审计机构愿意与公司“合作”,是因为目前审计机构还处于买方市场,为了能保证自己的机构长期运转下去,留住客源,一般会同公司妥协。所以,会计作假对双方对没有坏处,甚至可以说是“双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双方作假的内在动因,也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 2. 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会计不对称表现为企业管理当局拥有会计优势,掌握了不对外的内部信息,从而造成了会计在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分布。因为他们不直接接触公司的生产经营,只能通过公布的财务报表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根本没有办法做深入的了解,而且大多数投资者不具备会计的专业知识,无法辨别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而且公布出来的财务报表经过了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普通投资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手中有比较详细和真实的数据做参考,又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审核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的真实与否,因此投资者都很信任注册会计师,信任由他们审核签字的财务报表。这就造成了公司和审核机构“只手遮天”的局面。 3. 失信成本低,法律对失信、犯罪的震慑作用弱。目前,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打击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造假行为,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即使造假败露,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目前我国对查出来的会计造假主要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具体负责审计的会计师的顾虑会少很多,为避免麻烦,审计师大都会无保留意见。 4. 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管。内部监管因为人员缺乏、没有独立性等原因,没有起到实质作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审计完后并没有第三方进行认真负责的复查和审核,很难从根源上杜绝造假。我们现在需要的是第三只手来进行有效地监管。 5. 会计制度的局限性。一是会计原则本身为金融会计造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本,从而发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能够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光来制造虚假业绩,另外主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像的空间。二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金融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跟着经济的飞速发铺,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呈现,使原有的会计轨制、会计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订及公布,这在客观上呈现了一个“合规”的造假时段。 三、建立金融会计诚信体系的几点建议 1. 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管,确保审计的独立性。问卷调查表的第9题为“您认为目前假账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毒瘤’,主要原因是什么”,有75%的人选择“企业当头的要‘业绩’”。而在第10题“您认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体因素是”中,有60.58%的人选择“单位负责人”,仅有5.79%的人选择“一般会计人员”。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着领导权和管理权。也就是说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在这种从属关系下,会计人员所遵循的职业道德能否进行和所遵循的程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单位负责人。如果单位负责人向会计人员施压,会计人员很难长时间保证会计信息的绝对真实。说到底,会计还是附属于公司的上下级部门而不是单独独立的审计部门,作为附属品而没有独立性,怎么能独善其身? 2. 建立多重有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政府监管。很多人都认为已经有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而且又都是政府部门,之间也有协作,为什么还要说“建立多重有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政府监管”?据笔者了解,税务部门的检查主要有四个方面:收入方面、成本方面、费用方面和缴税方面,而这些检查还是以公司的账本为依据,也就是说税务部门是从公司的成果上监督而不是过程方面。工商部门主要是查注册资本,就是看你有没有抽资行为,也不涉及做账。所以这里的“金融监管机构”不仅仅要以账本为依据,还要从多方面进行监管。 3. 引导司法介入,加大失信、犯罪惩罚力度。前面已经探讨过,对于造假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也是微乎其微,极其有限的造假代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造假的层出不穷。如果加大惩罚力度,增强法律的震慑作用,不仅仅要增强对个人的处罚,更要加大对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甚至可以因此处罚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负责人,从源头上减少造假的动机。 4. 补充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诚信档案,加强行业自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还在建设完善中,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会给会计人员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在利益面前,在诱惑面前,会计人员是否能抵挡得住,是否能遵从职业道德,就要看会计人员自身。不论是普通会计人员还是注册会计师,这时候都要加强自律。所以我建议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从内部提升抵御力。同时对每一位会计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建立诚信档案,真实的记录每人的诚信情况,档案将随其一生,从外部给予会计人员自律的动力。 5. 全面推进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会计的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根基。会计只是社会的一部分,全面推进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作为整体一部分的金融会计,在这个良好的土壤里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金融会计论文: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 摘要:目前金融业在整个经济领域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伴随亚洲金融危机等国际事件的发生,金融风险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对其防范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资产负债组合;金融会计;风险防范 亚洲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敲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警钟。从会计防范的角度来看,我国的金融机构业欠缺成熟的会计核算监管机制,不能完全达到自我调节灵活机动、问题反映客观公正、信息提供正确及时、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目标。我国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亟待加强。 一、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不完备的金融监管模式 客观的说,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模式尚不健全,不足以将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各种考虑而对当地金融业采取的保护措施,影响了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甚至使得某些金融机构享有过多的“政策”优势。另一方面,金融宏观监管尚有真空地带,个别金融机构不遵守金融法规和制度为前提的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却屡禁不止,更无从谈起防范风险的目标。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机构的自身内控措施有待加强,权利制约失衡、制度建设滞后,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依然存在,增大了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2.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环境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日新月异、飞速变化。在这个进程中,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也不断显现出来,由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并未形成,大量的社会资金被金融机构的账面投资回报率吸引而涌入。在现有市场准入标准较低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情况,各地金融机构的增长突飞猛进。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给金融风险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有待提高的会计素质 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等仍需加强和提高。从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人员素质因素不可忽视。实际上,许多风险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的工作有关联。 4.需要改进的会计手段 这里所说的会计运作手段,一方面表现在如何优化会计核算的监督制度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如何改善和深化会计电算化的形运用上。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要求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不能仅停留在单纯的账务信息记录和核算反映上面,还应该具备总结、分析、控制的能力。 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措施 1.改进金融信息的会计披露程序 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尽量要求企业报送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并查验出具该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定,杜绝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金融机构在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接洽时,应要求其提供真实的当期现金流量表,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现金流量相关指标和财务比率的考核,将其放到与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考核同等重要的工作上。 另一方面,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监管部门可以考虑要求金融机构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短期及中长期贷款等内容的补充报表,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 2.建立适应新要求的金融会计新体系 首先,要尽快整顿基础会计工作,完善会计核算体系,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相结合,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秩序,积极治理“作假帐”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及时提供全面、真实、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风险意识。 其次,规范会计管理体制,坚决杜绝所谓的“账外经营”情况。客观来讲,金融机构出现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多多少少都与账外经营有关。账外经营影响到金融会计职能的发挥,暴露出了相关管理不统一的问题。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尽快实现本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核算体制,有些金融机构成效斐然,有效地化解了部分金融会计风险。 3.建造强有力的的风险预警系统 这里所说的风险控制系统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事中和事后。所谓的事前控制,主要指的是制定与考核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套预警体系包括备付金比率等流动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资本充足率等资本不足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逾期贷款率等资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利率风险率等金融市场风险的反映指标体系;以及资产盈利率等损益状况指标的反映体系。 所谓的事中监督,顾名思义指的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正常监控。这个监控应当是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由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以确保金融机构经营运作正常,规避金融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害,或者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最后是事后监督,主要指的是通过检查分析原始凭证和会计账簿等财务基础资料,全面复审金融机构是否稳健经营,严格考核各职能部门金融风险控制责任指标的执行力度,及时提出各部门金融风险控制潜在问题的整改建议,力争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4.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首先是秉承谨慎性原则,把呆坏账准备金的有关计提方法做动态规定,根据形势需要确定是否提高计提比例,或者扩大呆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并将这一核算程序制度化。 现阶段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将呆坏账准备金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也就是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按实际发生的每月贷款总额特定比例,先将“一般呆坏账准备金”全额计提;之后,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按出现有问题的贷款进行综合分析后发生呆坏账可能性的评价状况,再计提“特别呆坏账准备金”。当上列两项准备金已经累积到一定的数额,基本可以填补截至当期的有问题贷款呆坏账的损失额度以后,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可以不再计提“特别呆坏账准备金”。如果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呆坏账准备金计提的局限性,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计提确认条件限制,以便使得业已实际发生的呆坏账能够切实有效地及时核销。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还应该考虑建立相关制度,使得金融机构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将非金融资产与长期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更合理地做会计记录和报表反映。在每个会计期末,金融机构应当逐项比较单位流动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的差异,当这些资产的差异较大时,区分是否属于资产保值增值,如果不是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就应根据相关制度对其账面价值作出合理调整,并将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5.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首先是确定独立的财务体制。建议推广使用专用、安全、高效、稳健的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所有相关报表等会计资料应该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会计人员编制和调整财务数据的可能性和任意度。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还要突出抓好重要风险环节的内部控制,尤其要抓好风险点的风险控制。建议根据各个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论证,建立更加科学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指标控制制度,不断健全现有的授信审查流程,加强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制约,严格规定信贷融资授信业务活动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检查,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针对金融机构不同风险控制点的特点,力图通过对金融风险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建立更加稳固的应对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全面会计防范和有效内部控制。 6.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 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分散化原则将风险控制的化解途径多样化,尤其是强调分散责任的问题。当然,我们这里论述的分散责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逃避和模糊,而是要求以科学认真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建立合理、规范、有序的责任中心,或者说责任体系。具体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就是要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改变过去的“大锅饭”思想,将金融风险的防范压力真正逐层分解到每一位参与者身上,促使广大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变压力为工作动力,将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金融风险可谓无处不在。金融会计贯穿于防范风险的全过程,是防范金融不可须臾或缺的屏障。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也与日俱增,做好会计风范,将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金融会计论文:浅谈企业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 化解企业金融组织体系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各种事情在金融系统中经常的出现,使得人们将目光放到企业金融会计风险问题方面。金融会计风险被划分为两种,分别为表外会计处理风险和表内会计处理风险。所以,不一样的风险在企业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范围也不一样,这样就需要有相对应的解决和预防措施,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才能是企业的发展更加顺利。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涵义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定义 我们一般所说的风险是指在规定的时期和条件下,多种变化度和结果的可能发生率。如果只是在财务方面来分析,主要的风险就是一定时间内无法收到预期的盈利资金。而金融风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企业金融会计风险,针对的是企业金融会计在工作时,因为人员素质、技术方法、组织管理及制度安排等因素,引起金融会计在预测上也会发生经济损失的风险,同样的也会造成财产、信誉及资金等的损失。 (二)企业金融会计风险的具体内容 1、会计核算风险 银行会计的主要工作就是完整、认真的对银行业务进行最快的核算。可是在企业中,会计的实际工作会有很多环节,那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局面失去控制,问题主要有:对账务进行检查核对不力,对复核监管不力,采取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截留、贪污、盗窃、挪用、骗取,对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健全的电脑制约机制及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 2、会计结算风险 各种结算支付的工具和手段是由银行为客户服务的,以此来保证客户的资金转移给付功能能够在经济活动中实行。由于不完善、复杂的结算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会计会导致由结算渠道和结算凭证的方式对结算资金进行侵吞、挪用及套取的风险发生,这种风险的特点是涉及金额较大和隐蔽多样性的特点。 3.会计监督风险 发生这一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对企业金融会计监督的不谨慎,有些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行为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管而发生风险。受这一风险影响最大的是我们国家的商业银行。 二、企业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由于金融业的竞争相当激烈,一部分企业由于利益驱使,使用了某些不合法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这些方式包括:低息放贷、高息揽储或者不按照会计的核算标准报出假的利润等,这种不合法的竞争方式,不但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资金,同时也使“公正、公平、平等”这项竞争原则被打破,这就使金融会计风险自然而然的发生。 (二)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 这主要在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会计信息引起的风险。由于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使金融资金被贪污、截留及盗窃的风险发生。会计信息的不真实会引起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制度化及科学化的进行,进而使企业的发展不能有序健康的进行。会计信息的不真实同样也会引起企业不能对自己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使资金的流向偏离正常的轨道,竞争力减弱,最终面临被淘汰的结局。第二,风险受内控制度的影响。引起金融风险增加的有企业的管理者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有效的制约机制和会计监督缺失、对内控制度落实不达标及内控制度建设没有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等方面。 (三)会计行为主体的影响 会计人员是会计行为的主体。发生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是受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及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低,并且在一些企业中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足,导致没能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的层次和知识结构。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的原因还有从业人员的不足。以上这些都是金融会计风险发生的诱因。 三、防范与化解企业金融会计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一个全面监督保障系统 这个系统其实包含了风险发生前、中、后三位的保障,在不同的企业中,根据风险发生的类别对其实物经营的动态监控、经营绩效的复查和抽查、原始票据的审核、预警指标的选取等多当面进行评定。这个系统不但要对静态的风险进行监管,而且也要对动态的风险进行预测,进而尽可能的降低和控制企业发生金融会计风险的概率。 (二)集中核算强化企业内控制度 每个企业一定要根据自己产业经营的规模和特点,对自身的内控制度进行科学定制,具有针对性的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对内控制度做出详细的实行准则,同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不仅如此,企业还要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强化管理,使相对应的约束机制得到补充,使所有位置的工作人员能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三)加强金融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要从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两点采取措施。首先,要对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法制教育,运用各种途径和方法,能够把依法办事、爱岗敬业和守法意识融入到会计人员的心中。其次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进行不断的补充,使金融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很好的提高。与此同时,还要为会计人员制定一套处罚和奖励制度,促使企业会计人员自动的把管理机制和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四、结语 现今提高企业金融会计风险意识,是我国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所以,我们应该使企业金融会计的深度、广度和幅度得到明显的提高,使其内涵丰富,并为企业风险的解决和预防提供有用的方式方法。为了有效的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就要对企业的经营战略做出调整,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稳中有升,进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金融会计论文: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环境,即内网,通过组建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结构实现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二是国际网络环境,即通过互联网使金融企业同外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基于互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也可以说是基于内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即金融企业的内联网和互联网连接,为金融企业内各部门之间,金融企业与客户、税务、审计等部门之间建立开放、分布、实时的双向多媒体信息交流环境创造了条件,也使金融企业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成为现实。 一、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主要表现 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一种特殊的信息系统,它除了一般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安全特点。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是指由于人为的或非人为的因素使金融会计信息系统保护安全的能力的减弱,从而产生系统的信息失真、失窃,使单位的财产遭受损失,系统的硬件、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等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开放性的网络金融会计环境下,存在信息失真的风险。尽管信息传递的无纸化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金融会计失真的现象,但仍不能排除电子凭证、电子账簿可能被随意修改而不留痕迹的行为。传统的依靠鉴章确保凭证有效性和明确经济责任的手段不复存在。由于缺乏有效的确认标识,信息接受方有理由怀疑所获取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同样,作为信息发送方,也有类似的担心,即传递的信息能否被接受方正确识别并下载。 (二)企业重要的数据泄密。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变得尤为重要,它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企业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企业的财务数据属重大商业机密,在网络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导致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亦不容忽视。 (三)金融会计信息是否被篡改。金融会计信息在网上传递过程中,随时可能被网络黑客或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并恶意篡改,同时,病毒也会影响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使企业在利用internet网寻找潜在贸易伙伴、完成网上交易的同时,也将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这些风险来自于:①泄密。未授权人员非法侵入企业信息系统,窃取企业的商业机密,从而侵吞企业财产或出卖商业机密换取钱财。②恶意攻击。网络黑客的蓄意破坏或者病毒的感染,将可能使整个系统陷于瘫痪。 二、当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金融企业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安全设计方面缺乏总体考虑和统一规划部署,各系统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规划建设,技术要求不规范,技术标准各异,技术体制混乱。国家标准制定严重滞后,法律法规不能满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现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供完整配套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漏洞、死角和非一致性。 (二)网络金融会计信息数据不安全 网络金融会计数据是记录在各种单、证、账、表原始记录或初步加工后的会计资料,它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外具有较高的保密性,连接互连网后,会计数据能迅速传播,其安全性降低,风险因素大大增加,网络金融会计的信息工作平台是互联网,在其运作过程中,正确性、有效性会受到技术障碍的限制和网络与应用软件接口的限制,如网络软件选配不合适,网络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没有及时升级,或安全配置参数不规则,网络线路故障导致工作站瘫痪、操作失误等,系统间数据的大量流动还可能使金融企业机密数据无形中向外开放,数据通过线路传输,某个环节出现微小的干扰或差错,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互连网结构的会计信息系统,由于其分布式、开放性、远程实时处理的特点,系统的一致性、可控性降低,一旦出现故障,影响面更广,数据在国际线路上传输,数据的一致性保障更难,系统恢复处理的成本更高。 (三)网络金融信息泄露导致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己经成为金融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而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是对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由于金融会计信息是金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全面的反映。金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还影响到金融企业管理的其他系统,目前利用高技术手段窃取金融企业机密是当今计算机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构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重要形式。 (四)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安全威胁 目前金融企业计算机已广泛联网,这是金融企业扩大业务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的必然结果。由于网络分布广,不容易集中管理,许多系统又是在存在安全漏洞与威胁的环境下工作的,不法分子可以在网上任意地点攻击,使金融企业不知不觉中被偷盗资金或泄露机密。金融企业经营的资金,不法分子作案得逞就能弄到金钱,因此其已成为犯罪分子攻击的主要目标,且作案手段繁多,方法越来越高明。 三、解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防范和解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会计工作在信息系统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程序设计、开发阶段加强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运用。首先,要求业务部门谋划系统业务需求时,要充分考虑到诸多安全因素,对系统安全提出明确、具体的业务需求,一改过去重功能轻安全的做法;其次,在软件系统设计开发阶段,软件编辑人员应选用安全性能高的数据库、运用严密的编程语言开发软件,尽量减少程序上的安全“bug”;再次,在硬件选型时,要尽量采用安全性能高、运行质量好的设备,减少硬件安全隐患;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金融系统软件开发规范和硬件选型标准,尤其明确安全规范。 (二)会计计算机系统应用阶段安全防范。 1 建议各银行对会计系统内计算机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 各家银行有必要对自家先投入使用的会计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自我分析,目的是发现和解决系统设计、开发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并在此基础上对旧版本软件进行换版升级。 3 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最基本的还是人的因素。因此,需要尽更大的努力去提高人们对计算机安全的认识,尤其对会计系统安全的认识,各级教育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应做更多的教育工作。 4 将金融会计网络安全作为今后研究和防范的重点。目前金融计算机网络已走进我们身边,无论是集中结算体系的运转、电子联行通汇还是新兴的银行卡清算系统、网上银行和其他网上会计服务项目的开通,都离不开网络,而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也逐渐以网络的安全防范为重点,因为网络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安全。我们认为目前列入会计网络安全工作议事日程的就是尽快制定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建设规范,并逐级成立管理机构,负责网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能验收和负责日常网络安全工作,如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修改网络规范的建议等。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银行系统第一届安全信息交流会”上,人民银行聘请包括多名院士在内的计算机安全专家作为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顾问的做法,值得基层银行借鉴。 (三)加快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改变制度和法规滞后信息系统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有关管理部门首先应认真分析目前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工作中存在诸多法规问题,要在征求有关计算机专家意见,并认真分析借鉴国外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金融会计系统法规性问题做出预测,从而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金融会计计算机安全规范和有关法规。其次,我们今后在利用计算机开发新的会计业务种类时,采取“试点一规范一推广”的模式制定金融会计领域的计算机安全规章,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制度的滞后现象。事实证明此种做法是成功的,比如我国积极吸取欧洲等国外银行在ic卡业务发展的经验教训,在ic卡试用初期,就由人民银行牵头有组织地搞ic卡应用规范和ic卡机具规范,并推动联合发展,为我国ic卡业务的安全、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再次,我们要善于根据我国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状况,及时完善和修改已有的会计信息系统法规。 总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侵害,使得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以确保系统具有信息保密性、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篡改性、可验证性和可控制性。 金融会计论文:浅析金融会计案件的防范和对策 摘要:金融会计案件在金融企业中时有发生,严重妨碍了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也影响了金融企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金融会计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金融案件的防范和对策提出几点相关建议。 关键词:金融 会计案件 防范 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而金融会计案件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如何使金融企业得到更好地发展,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会计案件成为当今金融业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会计案件的防范,笔者下面将针对这些不足,对金融会计案件的防范和对策进行具体阐述。 一、金融会计案件的产生原因 (一)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落后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已经相对落后,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系不够紧密,不能有效地进行相互支撑、制约和衔接,另外受一些财务制度的影响,导致金融会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相应的控制作用,从而易引发金融会计案件。 以商业银行为例,其部分费用支出没有体现稳健经营原则,具体表现在: 1.应付利息计提方式及适用利率不明确。 2.表内应收利息核算期限长、核销难,利润虚增,要交纳营业税。 3.商业银行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率是1%,坏账准备金率3‰。可见,该比例偏低,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加之过分严格的核销条件,影响了呆账的及时核销,从而增加一定的潜在风险,为金融会计案件的发生创设了有利的条件。 (二)金融企业内控机制不够完善 会计制度职能的发挥,不仅需要先进的会计制度,也需要完善的内控机制。内控机制是一种自律机制,如果金融企业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内控机制,就会引发金融企业的诸多问题,增加风险,从而不利于金融会计案件的防范。 另外,金融企业内业务人员众多,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也影响着金融会计案件的发生。而且,如果业务人员不熟悉相关的会计制度,相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约束机制不健全,会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二、金融会计案件的防范和对策 (一)建立起以风险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机制 金融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是货币资金的运作,其资金密集且充裕的特点决定了金融企业的风险性。因此,金融企业应将风险管理做为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核心,建立客观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制度,合理建立风险资产与资本的良性配置关系,控制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企业内部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构架具体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为会计制度的职能发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金融会计制度 1.改革应付利息相关政策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应付利息计提核算方法,使商业银行能对定期存款按合同利率逐笔计提应付利息;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不再计提应付利息,改为由利息支出科目直接列支。 2.调整商业银行呆坏账准备金相关政策 呆坏账准备金计提应采用按照贷款风险程度计提呆、坏账准备金;提高呆账准备金计提比例,金融风险资产不仅是呆账或坏账,还存在被确认的其它不良资产,因此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可考虑结合贷款五级分类办法来计提特殊准备金;进一步扩大计提范围,计提呆坏账准备金的范围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同业拆借、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项等;对银行实际的呆账核销额,允许银行税前扣除,不作纳税调整;逐渐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和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对呆账核销的手续。 3.增加表外业务相关政策 随着金融企业的不断发展,相应的金融业务进行了许多创新,商业银行所开展的表外业务逐渐增加。由于表外业务本身的一些特点,如自由性强、风险隐蔽,在会计处理中不计人资产负债表,而在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反映。 由此可见,表外业务的增加不容忽视,其隐蔽的风险也应引起金融企业的关注。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增设“表外业务情况表”,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样可以把具体的表外业务情况呈现出来,从而使表外业务中隐蔽的风险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便商业银行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有效防范金融会计案件的关键,也是相关对策中重点。 1.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如分级负责制度,使得财会人员责任分工明确,从而增强其责任感以及自我约束能力。同时,金融企业应合理分配员工,既要使整个管理体制不要过分冗杂,易于导致信息失真,又要使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责任划分清晰,不给作案人员留有任何可乘之机。 2.金融企业各部门之间应互相监督,互相牵制。 3.加强对于金融企业各级领导的监督及其权利约束。作为领导,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应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另外,相关领导应提高对金融会计案件的重视程度,有效地加强内控,更好地防范金融会计案件的发生。 4.为有效打击相关业务人员的侥幸心理,金融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事件进行惩处,并适当加大处罚的力度。 5.内控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在我约束。因此,从事金融企业相关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同时金融企业还应定期地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金融会计论文:有关金融会计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金融行业在现代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金融行业的繁荣对促进国民经济腾飞起着积极作用。而金融会计则是金融企业对自身资金运动进行控制的一种手段,是金融企业开展一切金融活动的基础。因此防范和识别金融会计风险,无论是对金融企业自身还是对整个国民经济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概论 在金融机构正常的运营管理活动中,由于会计人员错报、漏报会计信息,使得财务报告反映失实并导致信息使用者出现决策性失误,最终让金融机构遭受到了损失。这就是金融会计风险。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金融会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中存在风险 金融企业的运作与会计核算之间关联十分紧密。一旦发生金融风险,都会跟会计核算联系到一起。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空白凭证管理混乱;领发、使用、保管环节存在问题;“三分管三分用”的制度未能被严格执行;财务处理较为混乱;会计科目被滥用;一些重要会计事项在没有得到会计主管审批就开始执行;会计核算时,出现“一手清”的现象等。这些现象对金融会计来说,都存在在一定的威胁和风险。 (二)会计制度存在风险 目前,部分会计核算的标准和规定,存在着与现实工作情况不适应的情况。例如,我国部分巨额贷款中存在着严重的呆账现象,为金融行业带来了极高的风险。现今,我国部分国有银行已经出现了很多的呆账。银行如果还是按年底贷款余额比例来提取呆账准备金,那么相对于银行因贷款而遭受的巨额损失来说,其根本不具备任何意义,完全无法挽回损失。从国外一些银行倒闭的实例来看,不良贷款应该得到及时的处理。否则,银行以及其他类似的金融借贷机构将会蒙受巨额损失。 (三)会计人员存在风险 所有的会计活动,都需要会计人员来完成。如果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有所欠缺或者职业道德修养不高,那么其在会计活动中,很可能出现人为的数据信息偏差或者违规的操作行为,并由此损害金融企业的资金财产。为金融企业带来风险。 (四)会计的监督职能存在风险 风险监督是会计的工作中另一项重要的职能。然而,在我国很多金融机构中,会计的监督职能已经被大幅弱化了。例如,有部分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只是一味地追求存款规模的不断扩大,却忽视了信贷的监督管理。这种做法无疑是弱化了会计的风险监督职能。为了金融机构带来了金融会计风险。 (五)支付结算时存在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支付活动也在日益频繁。而支票等各类票据也慢慢成为了支付的主要手段。一方面,票据使用人可能对票据缺乏一定了解,使用方式不当;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进步,票据犯罪也在日益增长。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金融会计在支付结算时面临各种风险。 三、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 (一)来自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市场经济体制开始暴露出种种的弊端和缺陷。从账面上看,金融机构的投资回报率相当的高。因此,很多社会资源开始介入金融机构,各地的金融机构正在迅猛增长。然而目前,我国的市场准入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平均利润率低于统一标准,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还在推行地方保护主义。因此,各地金融机构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违法违规的行为。金融会计风险因此而增大。 (二)会计的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 会计的监督职能,实质上就是对企业内部资金运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能够为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最终实现盈利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它更能够在根本上保证是企业一切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和合法性。 (三)金融管理模式还亟待完善 一方面,我国的市场目前仍缺乏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市场的公平性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在会计岗位的设置上,岗位之间制约力度不够,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屡禁不止。无论是从宏观上来看,即整体市场环境,还是从微观上来看,即企业内部控制和会计岗位的设置,我国的金融管理模式都存在着亟待完善的地方。 四、应对金融会计风险的措施 (一)健全金融企业会计的规章制度 我国目前还处于金融会计基础比较薄弱的阶段。因此,我们要注意健全会计法规体系,通过制度方式降低金融会计风险。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讨论会计理论,然后就归纳、总结、引入我国的金融会计法规。让其适应我国的金融环境,降低金融会计风险。通过对金融会计法规体系的研究和完善,逐步制定出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预见性,从而降低因理论或法规而出现的会计风险。通过健全金融企业会计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的业务行为,可以有效地防范因会计人员个人违规行为而产生的金融会计风险。 (二)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会计内控观念需要重新认识。会计的内部控制应该由以前防人为偏差为主的旧观念转换到以现在的预防防金融风险为主的新观念上。会计的内部控制体系,应在全局观的指导下,逐步转变成一个项目制度与措施有机联结的整体。第二、财务人员应树立起信息安全观念,对因信息变化而导致的实质内容的变化作出密切关注。这样做对实现会计内部控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三、构建内控体系。管理层和操作层是会计内部控制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通过两者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可以逐步实现会计的内部控制职能。 (三)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会计的监督职能就是对会计的基本职能,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内部监督就是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其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部控制,减少金融会计风险。而外部监督,则是要求建立一个严格的会计惩罚机制,例如使用新闻曝光,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加强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最大化惩罚机制的威慑力,可以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显著降低金融会计风险。实际工作中,遇到重要的经济事项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都应该严格实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对于会计资料,金融机构内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通过不断实践,金融机构要形成一套可行的有效的内控方法和措施,并通过规章制度使其规范化、系统化。完善会计监督机制,需要内部与外部共同努力,一方面企业内部要建立、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督、实行严格的处罚机制。两方面共同下手,才能够有效减低金融会计风险。 五、结语 金融会计风险对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而金融行业的稳定与否又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所以对于金融会计风险,我们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不断完善我国关于金融企业会计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金融企业的内控制度,完善会计的监督职能,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金融企业降低和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金融会计论文:强化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切实防范金融会计风险 摘 要: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金融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环境下的各种风险也随之而来,本文主要通过强化银行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为银行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内控制度;金融会计;风险控制 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业务经营发展迅猛,同业竞争充满激烈挑战,银行业管理制度相对严格,但为什么银行结算屡屡出现差错事故不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为什么违规违纪和内部案件时有发生?为什么部分基层银行经营成果不实?为什么银行结算资金屡屡被划转而未能有效堵截?就其原因是:银行会计相关内控制度存在隐患。据报载,某行一名会计联行员,利用负责保管报单及保管印章人员疏忽的机会,偷取报单,偷盖联行专用章,将银行资金转入其开立的假户头上据为己有,在8年间挪用贪污银行资金35笔,金额达341.5万元,其作案手法相当简单,但却暴露出银行在内部管理上的多处漏洞;印押证分管制度执行不严格, 联行往来对帐不及时、业务监督不力。还有,一些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法规与会计制度,搞帐外经营,对其发生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不通过合法的会计记账程序记账和登记,也不在会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给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某市一银行近期发现的一起帐外经营大案,涉及金额6.65亿元,至案发时止,仍有2.5亿元资金未偿还,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极其巨大,而这些违规经营也往往首先从会计核算切入。以上事实说明,当前金融机构的会计内控现状的确存在着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1.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部分金融单位,为节约成本而缩减编制,导致职员过度兼岗。该做法使职工超负荷工作,有时会忽视操作质量,影响工作效率或损害到客户利益;另一方面,过度兼岗为个别人员违规、违法操作提供了方便,给银行造成了风险隐患。 2.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约束不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要么业务处理完毕后,给银行内部犯罪可乘之机;要么对已经发生的犯罪案件,因没有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导致有的案件虽己发生但长时间发现不了,延误了案件的侦破时间,给国家资金造成重大损失。 3.金融电算化迅速发展,规章制度相对落后。目前,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但由于业务范围的迅速扩展,原有的制度,己不适应新的工作需要,部分新业务在制度上不明晰,使银行内控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总之,金融会计结算是银行安全营运的关键一环,当前金融结算方面案件呈逐年上升,严峻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对结算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因此,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过程中,要把加强金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作为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切入点。 所谓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银行会计工作中,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会计风险,对金融岗位及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而建立系列的制度、措施、方法和程序,要做好风险防控,使银行内控工作卓有成效开展,具体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防范会计管理风险 制度和监督是会计内控制度的两个重要环节,如果制度不健全或存在漏洞,监督就会失去依据,监督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监督,制度就会形同虚设.失去监督的制度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防范会计管理风险,关键是要用制度控制,靠监督约束。 1.建立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有效的会计内控制度是银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安全良好运行的基础。其制度的制定,既要适应银行经营运行的需要,如实反映银行资金的形成、占有、使用的经营过程和状况的真实性、效益性,又要遵循《会计法》的基本原则,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保证其真实、完整,防止授意、指使、强令或擅自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而逃避风险行为的发生;既要建立一般会计内控制度,如钱帐印押证分管,日清月结,先借后贷、定期对帐、交叉复核制度等,防止业务技能不高、责任心不强、道德不佳而发生的风险,又要建立会计核算中的层层制约机制。 2.坚持会计内控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监督机制,设置会计检查督导和结算专管岗位,强化和规范会计检查监督活动,真正达到岗位制约、监督,保证经办的每笔业务都准确无误。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三线”防范机制。一线岗位要建立起双人、双责、双职或人机相互复核监督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后台监督岗位要强化对前台业务的稽核监督,形成第二道监控防线。审计和会计管理部门对一些会计科目要予以高度重视,主要是往来款项的科目和暂付科目及一些临时性和过渡性的科目,及时对账查询,建立第三道监控防线。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了科学的制度,关键在于抓检查、抓落实,因为会计内控措施本身也需要监督。防范金融会计风险,贵在强化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加大对制度执行者的检查力度,对未执行制度而出现差错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经济案件要上查一级,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监管人的责任,做到在责任面前人人自警,在制度面前无“好人”,使监督工作真正起到防范、把关、堵漏的作用。 二、搞好培训,提高素质,防范会计人员素质风险 人是企业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任何风险的形成,都与人员有关,不是人的主动所为,就是人为疏忽造成。所以这项控制是会计内控的基础,只有对人员素质施以了严格的控制,对会计人员信任的基础才更扎实,信任的理由才更充分。 l.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爱岗敬业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金融机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不仅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金融法规,而且关系到银行的形象、威信乃至兴衰。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特别注意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要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重要的是要深刻认识会计职业的价值、岗位的重要、责任的重大,真正做到热爱会计工作,献身会计事业。会计人员是金融法规的执行者,只有自身模范守法、严于律己,才能维护金融法规的权威性。 2.加强对会计人员防诈骗形势的教育,增强其防诈骗意识。从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科技发展水平看,金融诈骗犯罪的社会形势十分严峻,智能型诈骗犯罪尤其突出。一些诈骗分子利用高科计手段,甚至和银行的个别职员内外勾结作案,增加了临柜人员识假、防诈骗难度,防诈骗工作己成为金融系统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应加强对会计人员防诈骗形势教育,通过剖析案件、学习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等,把防诈骗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开展上岗培训和岗位练兵。要根据业务发展和会计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强化会计人员的金融风险意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落实责任,强化控制,防范会计操作环节风险 操作环节风险产生于内部会计人员的欺诈和越权行为,带有浓厚的个人行为色彩,因此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运用到各项业务中去,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要充分体现内部牵制,防止业务处理“一手清”、操作越权、工作失职、违法违纪行为等,给银行造成资金损失。特别是对金融机构的-些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必须设立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控制步骤来避免和减少风险。 1.内控机制的完善与金融电子化改革同步。在传统的手工会计核算时期,双人临柜、换人复核、钱账分管、双线核对、账务核对等是内部控制机制的基本要点。进入电子化时期,会计数据的处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内部控制的方式也由单纯的手工控制转为手工与计算机相结合。传统的控制制度,有的必须保留,如印章分管、账务核对;有的必须改革,如双人临柜、双线核算等。 2.金融电子化内控机制的重点强化。第一要结合金融电子化的特点,设计相应的岗位分工和牵制机制,如系统日间操作人员与日终操作人员分离、授权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分离、系统维护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分离、事后监督人员与业务录入人员分离等。第二要加强对输入环节的控制,使用计算机后,凭证到报表的全过程主要由系统自动完成,手工登账、核对的环节己不存在,因此,更要注意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重点是建立对重要事项、重大金额的输入实现换人复核、分级授权的制度。第三要加强对重要业务的控制,如对于贷款发放、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资金调拨、外汇买卖等业务,必须做到业务和会计分离,以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对于帐务调整、错账冲正等非常会计处理,必须专人负责、强制授权。 四、科技支持,构建屏障,防范金融技术手段风险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对犯罪分子有巨大的诱惑力,因此,银行资金成为不法分子猎取的重要目标,其手段也向多样化、高科技和智能化发展,使银行会计结算业务的风险加大。面对以高科技手段对银行造成的风险,我们的防范也必须以技术防范为手段,杜绝风险的发生。 1.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鉴别能力 当前商业银行的票证诈骗犯罪活动愈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是尽快在防范金融票证诈骗工作中进行防伪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研制工作,增强票据、银行卡等科技含量,可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适当的鉴别仪器。二是杜绝客户凭证预留简单密码,采用ic卡办理结算等安全措施,防止冒用身份诈骗风险。三是对会计人员进行各种防伪鉴别知识的业务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鉴别能力,提高防范水平。 2.构建新技术使用中的安全屏障 随着我国电子技术的蓬勃发展,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有广泛的应用,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一定风险。当前银行计算机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盗窃银行资金、篡改系统数据。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一是在开发新技术时,应将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设计到程序中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对会计的防范和规避风险机制,建立更加有效、更加安全可靠的核算体系,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根据岗位职责,对操作人员设置权限,建立有效制约手段,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相互控制目的;三是根据易产生风险的部位和管理盲点,尽快开发银行会计内控应用软件,设置内控网络体系,事先控制人为因素,体现计算机技术在金融内控体系中的监管作用。 综上所述, 通过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道德行为和操作手段等行为,防止在业务经营中出现会计管理风险、人员素质风险、操作环节风险和技术手段等风险,保证银行资金安全,确保银行业务经营真实合规,降低银行运营风险的同时,为我国现代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金融会计论文:浅析我国金融会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浅析我国金融会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学术界将金融风险定义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在金融活动中对未来结果不确定性的暴露。而金融会计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一、当前我国主要金融会计风险的识别 1.会计核算风险 金融会计的核算是对金融机构经济活动的确认、计算和报告的过程,是按照金融机构会计制度的要求和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反映会计数据的活动。在银行会计核算中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现金收付、帐户管理、凭证出入库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存在着风险隐患,如果哪一个环节失控, 就会对银行整体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会计监督风险 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实施会计监督。而目前的金融业会计监督职能相对软弱。例如有一些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只注重存贷规模,却忽视和放松会计监督。体现表现为:基本是行政花钱、会计记账,即事后核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消弭于无形,对于某些盲目决策,超计划、超范围开支费用等违反经营纪律的行为无法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 3.会计人员风险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由于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或在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发生人为偏差、违规操作,使金融机构资金财产遭受损失也大有可能。如会计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由于对票据防伪、防假识别能力不高,致使银行资金被诈骗、冒领;有的会计人员对支票折角核对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开户单位的经办人员都较固定、相互熟识,忽视或省略折角核对印鉴这一程序,致使潜在的会计风险成为现实;还有的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利用会计内控中的薄弱环节盗窃、挪用单位或客户资金,致使金融机构资产遭受损失。 4.会计信息失真风险 金融会计的基本职责就是要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金融企业会计信息。客观上要求他们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行为,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职业荣誉观。但是,在我们的金融企业,个别负责人为达到经营指标、捞取政治资本等目的,授意甚至逼迫会计人员作假账、出假数、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造成会计失信行为。 二、当前我国主要金融会计风险的化解与防范建议 1.创建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体系 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相分离,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金融机构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的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2.提高金融会计队伍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1)合理设置金融会计系统的准入制度。会计主管部门要与人事部门协调,对会计岗位人选进行全面的考察,从根源上消除风险隐患;要及时掌握会计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苗头,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患于未然。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并严格实施强制休假制度、强制轮岗制度、强制培训制度及执证上岗制度。尽量把素质好、业务精、讲政治、有正气的人员充实到金融会计岗位工作。 3.明确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正确认识和理解银行会计控制职能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相互制约的方法和程序的总称。银行会计控制职能是金融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也是衡量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建立银行会计内控制度必须遵循“三双”(双人、双岗、双职)原则,健全会计制度,强化财务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内部管理。同时,要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 4.营造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 由政府牵头,通过道德约束、制度约束及法律约束的有机结合,提高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道德约束、制度约束及法律约束的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各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诚信意识。通过出台法律,使金融机构负责人百分之百地承担强制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这样负责人就轻意不会强迫会计对外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就可以大大减轻金融会计人员工作中的压力,有助于会计诚信原则的自然回归。 金融会计论文:金融会计研究性教学模式思考 一、金融会计本科教学现状分析 金融工具尤其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从国外的巴林银行、富士银行、雷曼兄弟等到国内的万国证券、中信泰富等,都曾因金融交易而出现巨额亏损,甚至倒闭。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低下,金融会计教育导向弱化是主要原因之一。会计准则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要求金融会计教育必须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以培养能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的会计人才。然而目前金融会计的本科教学现状却不容乐观。 主要表现为: (一)“法规导向式”教学模式 审视我国金融会计教育现状,基本上仍然拘泥于“金融制度+会计制度+解释”的法规导向式教学模式,这与当前的金融自由化和会计改革环境极不相称。 (二)教材框架与应用型滞后,与实务脱节 金融会计教学内容大多以教材为主,而教材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很难及时随着有关金融市场的变化、金融产品的更新、会计法规、准则等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修改。如未考虑电子化对商业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的影响,联行往来核算理论与实务脱节等,这就很难保证学生所学到的金融会计知识与实际工作的需要完全衔接。 (三)学生缺乏主动学习能力 传统的“知识传递型”教学方法下,教师大多数只是把“包装”、“封存”在课程计划和课本之中的知识原封不动地教给学生,学生不必独立思考与自主构建,只需接受、吸纳、牢记就行了。作业、考试也是封闭式的,有清晰准确的答案。教学内容局限于书本,教学方法局限于灌输,不利于学生会计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研究性教学模式在金融会计本科教学中的意义及构建思路 研究性教学是在教学过程中,创设一种类似科学研究的情景和途径,让学生在独立的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的研究过程中,吸收知识、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种教学方式。与“储蓄式教学”、“复制式教学”等传统教学模式不同,研究性教学具有教学的目的性与创新性,学生的主体性与主动性,学习的多样性和综合性,教学与研究、教师与学生的同一性等根本特征。 (一)研究性教学模式在金融会计本科教学中的意义 金融会计作为是一个实践性、逻辑性、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方向,教学的目的是培养能适应金融行业的变化,具有创新精神的知识结构合理、专业过硬、懂国际惯例的应用型金融会计专门人才。这就要求金融会计教学应以金融学科体系为向导,充分发挥金融理论和金融实务研究以及教育在金融会计教育改革中的导向作用。应密切关注金融理论的最新发展,尤其是金融市场和金融工程的发展动态,在教学中着眼于金融理论和金融实务的讲解和分析,同时结合中外会计准则,让学生知悉和掌握金融会计的完整体系及其应用技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具体金融会计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重视理论的探讨和实践的训练,也要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不能仅局限于传统的课堂灌输的教学方式,必须采用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研究性教学方法。在金融会计教学过程中开展研究性教学模式,可以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现代金融会计的内容和方法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这就要求学生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在大学不仅要学到知识,更要学会学习的方法,仅靠课堂讲授远远达不到提高学习能力的目的。金融会计教学改革为研究性教学模式,让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会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在现代社会中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为其将来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研究性教学模式在金融会计教学中的应用是当代会计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发展对学生能力的要求。 (二)研究性教学模式在金融会计本科教学中的构建思路 首先,在课程设置上,要深入研究社会对金融会计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以及金融行业、金融学科、会计学科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发反映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的新课程。要将金融行业与产业形成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着力减少课程间教学内容简单重复的问题。紧扣国内外金融行业业务发展动态,增加公允价值计量、理财等新方法新业务的内容。增加一定量的金融学科课程,如《投资学》、《金融市场学》、《国际结算》、《风险管理与控制》等。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更深入地研究金融理论和金融实务,提升学生的金融会计实践能力和分析能力。其次,在教学内容上,增加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如在现金章节可增加一些假币识别方法,在支付结算部分可增加问题票据案例及识别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实用性。再次,在教学方法上,研究性教学应从创设问题情境出发,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究激情,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和体验知识的发生过程,还原科学思维活动,通过发现式教学、问题式教学、情境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合作教学、案例教学、随机访问教学等形式,鼓励质疑批判和发表独立见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最后,在教材的选用上,鉴于金融改革和会计改革的国际化趋势,应积极引进流行的金融和会计教科书,开拓学生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力。对国内的金融和会计教材选择,应选用高质量的并不断再版更新的金融和会计教科书。 三、金融会计研究性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金融会计研究性实践教学应改变传统的按单门课程设置、以验证性实验为主的实验教学模式,构建“单项实验——课程实验——拓展实验——基地实践”的金融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一)单项实验 单项实验是针对教学中的某些重点、难点单独进行模块实验,目的是解决金融会计专业课学习中某一方面的实务操作问题。 这一层次的实验应根据专业课的进度、难易程度以及教学需要,有选择地进行, 并贯穿于整个金融会计学习过程中。如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等有关票据的基本构成和申请、流转程序等。 (二)课程实验 课程实验是为了全面掌握某一门专业课而设置的系统实验,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的特点,一般在理论课结束后开设。课程实验的目的是训练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和核算技能,通过课程实验,使学生熟悉金融会计循环系统,了解金融会计工作的特点和流转程序,理解金融会计信息生成原理及内涵,如银行会计课程实验、保险会计课程实验、证券会计课程实验、基金会计课程实验等。开展课程实验,可以利用模拟银行实验室,采用与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一致的模拟银行软件,使用凭证和票据,全程仿真模拟操作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储蓄业务、信用卡等业务,并针对银行会计的各个岗位分别学习培训,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拓展实验 可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1)金融erp实验。erp是“企业资源计划”,将金融企业搬进课堂是金融erp实验的灵魂,将金融企业erp管理搬入实验室,学生在学校期间就能到“真实的金融企业”工作,让学生将理论与实际更好的结合,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 (2)金融会计综合实验。综合实验是在主要专业课全部完成后,把相关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的一项实验,包括金融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规知识和经济业务知识等。金融会计综合实验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与单项课程实验相比,它更系统,更有深度,内容更广泛。综合实验要充分考虑向核算内容之外拓展,其培养目标不只是核算技能的提高,而是注重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等综合能力的培养。 (3)金融会计专业教学案例。针对金融会计实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典型成功或失败案例,编写系列《金融会计专业案例分析》。为了增强案例的可读性,在编写过程中,要突出网络和多媒体,特别是编辑相关声像视频,给学生创造身临其境的感觉,引导学生思考。 (四)基地实践 积极建立学生金融行业的实践基地,加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单位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实习教学基地,在用人单位考评的基础上,以实习促进就业,形成有相应特色的研究性教学实践模式。 (五)创新活动 大学生参与研究与创新活动是研究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会计教学过程中应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外创新活动,注重金融行业的特殊需求,对知识结构的构造着重于金融学科的交叉,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知识,投资理财、金融资本市场等学科知识的融合,关注金融会计与金融监管、金融会计与金融审计等方面的发展。教师在进行金融会计领域学术研究的同时,让学生做科研助手,直接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通过科研助手的锻炼,使学生有机会体验自身业务成长的过程,懂得探究学问的方法,学会数据采集方法和实验技术,培养初步的探索性研究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学生自主提出课题项目,包括研究性项目、创造性设计项目以及社会公众服务性项目等,借此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培养科研的能力和创新的兴趣。 (六)研究性教学的评价 学生学业评价和教师教学绩效评价是研究性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构成要实行多元化,要将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查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成为课程总成绩,特别重视与评价学生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及其成果。每门课程考核评价方案应在开课时公开地告诉学生,甚至引导学生参与方案的制订过程,让学生能够主动参与评价,及时了解其在自我建构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和成功,又能真实地知晓其不足,找到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使考核评价成为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充分体现学生在自主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对于教师教学绩效评价,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和教学方式应有不同的评价内容,实现评价指标的多样化。评价指标的构成既要有课程组织、信息传递、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激发兴趣等常规指标,又要有展示金融会计理论发展前沿、评介不同流派学术观点、引入自己的最新科研成果等指标。同时应加大学生对教师教学绩效评价的力度,由于金融会计课程教学的学术性特点和教学质量评价的潜在性、滞后性特点,又决定了仅靠学生评价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教学水平,需要开辟金融行业专家以及同行、领导参与评价,与学生评价一起按不同权重综合评分。 金融会计专业旨在培养植根金融土壤、服务金融事业的应用性金融会计人才,为了更好地实现培养目标,研究性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过程中,在培养能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的会计人才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金融会计论文:论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措施 论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措施 一、现行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核算虚假,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核算是银行会计的最基本职能,它是整个资金运用的真实反映。可以说,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当、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或某个环节失控,就有可能出现风险。现实工作中,有的银行为维护自身利益,违反金融政策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上大做文章,致使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进而带来更大的风险。从会计工作的程序看,结算编制是最后的环节。在银行业中,结算风险最主要的表现是结算数据不实,尤其是利润反映不实。当然,这种情况的存在,有技术或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从人为因素看,不可忽略的问题是虚假性。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本单位或其他某种需要,要求会计部门在结算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或虚增利润,或虚减利润,或搞账外账,想以此取得业绩考核名次或达到暗盈利的目的。结果导致自下而上会计信息失真。 (二)操作违规,加大结算风险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特别是电子化进程的加快,会计结算制度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不按规程操作越权办理业务的情况时有发生,人为加大了结算风险。 (三)职能软化,会计监督无力 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会计监督可以促使本单位经营活动实现合理化、合法化。但是目前金融会计监督职能软弱,起不到会计监督作用,主要是受经营理念限制。对于只求存款数量、不讲存款结构、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互相攀比、豪华装潢营业办公用房、费用开支增加等这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经营,会计部门一般无法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而这种经营的亏损风险往往带有连锁反映。同时,在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发放绕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不力,会计惩罚制度未跟上,从而变相助长了违规经营情况的蔓延,加大了经营风险。 (四)内控不严,会计人员约束不力 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操作行为不规范,容易发生会计差错。二是个别会计人员内外勾结,肆意侵害银行利益,从而发生经济案件。三是会计岗位设置缺乏应有的互相制约和牵制。四是金融机构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漏洞,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严密,制度不完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五)竞争无序,财务成本加大 存款对于增强银行资金实力、奠定在同业竞争中的地位无疑是必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既是立行之本,也是支出大户。不顾效益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增设网点机构,草率开办各项新业务不计算资金成本,不搞盈亏临界点分析等非正常现象,加大了财务风险。同时筹集来的资金如果运用不充分,造成资金在银行内的积压和闲置,无效益资产的增加也会直接影响银行损益风险。 (六)制约失衡,加大经营风险 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强风险性大的行业,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造成资产的损失是巨大的。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将银行作为其猎击的主要目标,各类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无论是假汇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还是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任何一个案件会或多或少涉及经营核算部门,一旦会计部门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就会为犯罪分子客观上开了绿灯,加大了经营风险。 (七)反应滞后,误导决策风险 会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未能及时向领导层提供决策需要的信息,甚至未能通过核算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领导层决策失误,这是会计人员的失职。目前,会计部门普遍没有制定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参与决策职能形同虚设,无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周密化,一旦决策失误损失无法弥补。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无序竞争 有市场就有竞争,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竞争分有序和无序之分。目前,不公平或恶意竞争在金融机构中经常发生。为了拉存款,擅自提高存款利率,为了留住大客户,就搞一些小手脚。这些违规操作的后果一方面扩大了成本,另一方面为犯罪提供了条件。现在有很多金融案件的发生都与违规操作有关,事实上,恶意竞争不仅埋下风险的种子,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在这方面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惨重的。 (二)内控不严 目前,金融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对会计控制认识不充分、不深刻、不完整。一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忽视了内控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二是以为内部控制是事后、审计或管理层的事,与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三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相互牵制,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与手段没有整体认知;四是有关金融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原则性较强,操作性不足;五是制度建设上存在滞后性。从总体来看,金融企业内控制度对新技术、新问题研究不充分,在会计制度中所体现的内控措施落后,如:电算化条件下如何防范风险,在“柜员制”劳动组合下如何实施有效控制尚缺乏制度规定。更有甚者,有些行是先开展业务后进行制度补救,这给金融业埋下了巨大隐患。会计制度应是操作规程设计的理论依据,操作规程应该是会计制度的具体化,同时又是会计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技术手段与保障。而目前的操作规程未对会计制度的执行形成刚性约束,必须按制度执行的硬性规定变成了凭良心凭习惯办事。由于技术保障措施的不得力,核算程序本身又留有违规操作的隐患,以至于核算过程中屡有违反会计制度的事件发生。 (三)违规操作 随着现代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金融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尽管如此,有的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不按法律法规行事,不按规程操作,我行我素,想当然办事。有些金融机构从本身的经营成本角度考虑,导致会计人员配备不足,混岗、兼岗、存在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 (四)忽视教育 从银行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人员素质不可忽视。金融会计是一个重要岗位,相对而言要求从事会计岗位的人员综合素质要高,品德要好,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总体上看,银行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等急需加强和提高。从现实情况看,金融机构对金融会计人员的教育特别是思想教育没有及时跟上,致使会计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对金融事业不负责、对领导不负责、对身边的同事不负责、对家人不负责、对自己不负责,个别同志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产生了非分之想,产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由此引发案件。 三、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内控制度体系 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会计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内控制约机制的充分发挥。金融会计人员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唯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在加强会计业务制度体系建设时,要注意其全面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协调性,即这一制度体系在会计业务中覆盖要宽广,操作要规范,不能脱离实际,并能有效与其他部门工作配合。一套完善的会计制度将有利于堵塞漏洞,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化解风险。 (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在会计监督中要强调独立、严格、及时、有效,尤其是重视会计业务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因为事后发现问题往往无法挽救。会计业务事前和事中监督,可以力求把风险消除在日常工作处理中,从而减少损失。同时,还要重视会计分析,建立预警机制。报表反映的是过去的经营状况,但了解过去不是报表使用者的最终目的,报表的真正使用价值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测前景,帮助领导层了解过去、规范未来,才能在充分了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面对未来的变化做好有针对性的反应,才能帮助银行建立会计风险预警机制,优化控制,提高规范决策能力,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认真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是防范会计风险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因为会计制度规定的制约机制是严密的,岗位设置是科学有效的,操作规程是规范合理的。这就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制度,认制度不认人,用制度规范人的行为。作为领导,一定要按规定配备会计人员。实践证明,主管领导经常性的检查可以有效控制会计人员的犯罪可能。同时,要对会计内控岗位人员定期轮换,杜绝案件发生。 (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会计工作在防范银行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关爱会计人员的成长,关心会计人员的生活,在物质待遇上适当向会计人员倾斜,在岗位设置、人员配置上给予支持,使他们安心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对会计人员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财经制度和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同时,要以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金融会计论文: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应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外围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而多种多样,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第三,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主权。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5.努力实现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一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相分离的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二要突出抓好内控机制中重要风险环节的控制,尤其要抓好风险点的风险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的管理,重塑会计“三铁”形象。同时,要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要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程序,加强对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控制,严格担保行为,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6.积极推行责任会计和广泛运用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推行责任会计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责任中心的划分符合风险控制的分散化原则,同时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有助于解决问题。但是,责任中心所产生的大量凭证、报表如果没有计算机的协助,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兼顾责任会计工作。所以,要提供及时有效、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而且金融会计的电算化系统要由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向业务处理与管理型、决策型系统并重的系统发展,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完善现有的金融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不断促进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技术进步。 金融会计论文:金融会计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 摘要:本文分析了金融风险的概念、种类,也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会计风险原因 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在金融组织体系发展过程中,伴随着金融系统发生频繁的各类案件,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金融会计风险问题上。在金融会计的业务工作中,金融风险是风险在其业务领域的一种表现。根据现行制度的安排,由于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金融会计风险也相应地分为表内会计处理风险与表外业务会计处理风险两种形式,因此,就在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内,体现出不同的风险表现形式和防范与化解的办法。只有加强对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才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一、金融会计风险概述 我们通常所谓的风险,一般是指的是具备一定条件,在一定的时期内,有可能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的各种结果与变动程度。而单纯从财务角度来说,其风险主要涉及到预期的报酬可能无法按时兑现。而金融会计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指在金融会计业务过程中,由于制度安排以及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作用,导致金融会计业务有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方面的风险,也就可能造成资金、财产、信誉等方面和损失,等等。其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组成: ⒈会计核算风险。及时对银行业务进行真实、完整地对核算是银行会计的主要的基础性工作。而在会计实务中,因会计核算的许多环节失控而带来的风险,集中体现在对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时、对账务进行检查核对不力、对复核监管不力、没有健全的电脑制约机制以及采取了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截留、挪用、骗取、贪污、盗窃等等一系列损失。 ⒉会计结算风险。结算业务通过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来实现经济活动中客户的货币给付转移服务。在会计实务中,因复杂恶化不健全的结算管理,所造成的结算资金被借助结算凭证和结算渠道而行套取、侵吞、挪用结算资金而产生的风险,具有隐蔽多样的手段和涉及较大的金额等特点。 ⒊ 会计监督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因相对软弱的金融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对那些经营不合理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而产生的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很大的的因素,正是这一风险的存在所然。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上述金融会计风险所产生的原因,主要基于如下几点: 1. 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金融业的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之中,少数金融实体受利益的驱动的影响,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这些手段有:高息揽储、低息放贷,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这的违法手段不仅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也扰乱了“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产生金融会计风险。 2. 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信息导致的风险。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的失真,将导致金融资金被截留、贪污以及盗窃的风险。而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导致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无法实现,影响了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失真的会计信息也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对自身进行市场定位,误导资金的流向,影响其竞争力,导致其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内控制度导致的风险。由于金融实体的领导重视和认识程度不够、内控制度建设不能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的会计监督和制约机制缺乏、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等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金融风险的加剧。 3. 会计行为主体的影响。会计行为主体主要是会计人员,因其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受社会不良的思潮影响,这是产生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重要诱因;同时,现有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也不够,使会计人员的的知识结构和层次没有及时更新,用人机制的缺乏,使会计人员素质在低层次上停留,这都为金融会计风险埋下了伏笔。 三、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主要途径就在于采取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全面监督保障系统。这一系统实际是一个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 “三位”的保障,在系统中,要依据不同的风险种类对其预警指标的选取、实物经营的动态监控、原始票据的审核、经营绩效的抽查和复查等方面的权重进行确定。这一系统不仅要监督保障对静态目标,也要预警动态事件,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金融会计风险损失的发生。 2. 以集中核算强化内控制度。各金融机构必须结合自身业务经营的特点和规模,科学地制定出自己的内控制度,要有针对性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制定出详细的内控制度的实施细则并能够在实践中付诸实施。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岗位责任制管理管理,完善的相应的约束机制,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人员要造成相互牵制和授权制约的格局。 3. 加强金融会计人员队伍建设。要从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从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入手。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让会计人员能够爱岗敬业,提高守法意识,能够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金融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针对会计人员的激励和处罚制度,使金融会计人员自觉地将业务工作纳入有效的管理机制之中。 四、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要增强金融会计风险意识。因此,我们必须不断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才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产生的几率,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会计论文:论金融会计国际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根据入世承诺,到2006年年底中国将全面开放银行业。而随着时间的临近,中国的商业银行也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建设银行已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证交所挂牌上市,中国银行也正积极筹备在香港上市,中国工商银行上市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国农业银行正为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进行“热身”准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交通银行已于2005年6月份率先在香港成功上市,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这五家上市公司也正在积极寻求海外上市,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正在积极筹备在国内或在海外上市,与国际接轨已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会计的国际化也在积极推进,这将会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和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一、金融会计的国际化趋势 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遵循着三种不同的会计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版)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会计规范逐渐从1993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转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993年至2000年之间,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业务主要遵循1993年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至2003年,除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采用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余银行仍然采用1993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财务重组之后的中行和建行采用了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工行和农行仍然采用1993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股份制银行中,除了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和广发行之外,其他银行都采用了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从2005年起,我国商业银行的年报编制全面采用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已经上市的五家银行还需要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但转换尚未涉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第32号的内容;在海外上市或拟上市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年报。 2005年8月财政部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于2006年1月1日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范围内试行,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面率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2005年9月,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四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国际惯例相比,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实质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第32号的规定大多是相同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暂行规定》和金融会计四项准则征求意见稿的,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束缚,弥补了我国在金融工具会计领域的空白,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的重要一步,必将加速我国金融会计的国际化,对我国的银行业,特别是上市和拟上市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二、金融会计国际化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首先,金融会计国际化将改变传统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方式,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资产与负债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分类方法能够充分反映商业银行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做出有效判断。 其次,资产负债表项目将更加丰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企业才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条件是: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回报是否已经实质上发生转移,而且没有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根据这些规定,商业银行应将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权利和合同义务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以及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也要进入表内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将更加丰富,提供的信息将会更加全面。 再者,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其价值随着公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断变动,另一方面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权益,进而影响了权益的变动,因此在没有其他资产和负债变动的情况下,金融工具价值的波动必然会带来资产负债率的波动。同时《暂行规定》对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金融资产的减值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相对于“五级分类法”,会加剧资产的波动。 《套期保值》对从事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对其运用的先决条件——套期关系作出了严格要求。由于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品种较少,商业银行进行套期避险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很难达到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因此近期内套期会计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会很大。 三、金融会计国际化对商业银行损益表的影响 (一)对商业银行经营损益的影响。 根据现行会计框架,金融工具经济价值的变动仅在其实际实现时确认为收益,导致银行可能仅仅为了增加会计利润而进行某项交易。而《暂行规定》要求几乎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按照金融工具持有目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遏制了银行利用金融工具价值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对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要求,也降低了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操纵利润的可能性。《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加以限制,意味着商业银行可能提前确认的利得将会更少,调控收益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二)对商业银行损益表的影响。 金融会计的国际化也对传统的损益表披露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的损益表根据实现原则确认收益、成本、利得、损失,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必然会导致大量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存在,因此以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稳健原则为特征的传统收益确定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面对不断出现的问题,西方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如英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在致力于财务业绩报表的改进,一张被称作“第四财务报表”的“全面收益表”正在形成。我国金融会计的发展,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和公允价值计量必将会促使我国损益表不断改进。 四、金融会计国际化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一)公允价值的运用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有利于其在表内反映,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更符合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现代化管理风险技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商业银行真实财务状况,更易于评价银行通过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允价值的运用也会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产生负面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化都将反映在损益表中,使财务报告波动性上升,可能导致市场对银行经济价值的错误判断。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受到市场发展程度的制约,非市场化资产的价值确定严重依赖于银行所采用估价模型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假定各金融机构根据不同的假设采用不同的估价模型,其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账户的影响在不同银行之间可能相差悬殊,从而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于外部独立审计来说,证实通过模型获得的公允价值是否可靠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二)减值准备方法的改变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我国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要求,信贷资产专项准备按照五级分类结果及时、足额计提,这更加符合银行监管的目标,即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而《暂行规定》对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这不仅充分考虑到了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经营状况,而且还综合考虑了债务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和时间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对于五级分类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更加客观、公允,更符合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要求。 五、金融会计的国际化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金融会计的国际化过程,不仅仅是一个会计处理规范转换的过程,更是一个银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涉及以下四个方面:风险识别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决策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是进行有效风险管理不可缺少的因素,与金融工具的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会计、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等紧密相连。商业银行只有在风险管理体系完备、风险管理技术成熟的情况下,金融工具会计才能得到有效地运用。 (二)对商业银行监管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融会计的国际化影响了现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根据现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根据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一方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化,增加了银行资本的波动性。另一方面,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主要包括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和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而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表外业务中衍生金融工具部分将纳入表内反映,这必将影响到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在资产证券化方面,《金融资产转移》规定,资产能否从表内转移到表外主要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回报是否已经实质上发生转移,而且没有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 因此,如果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仍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商业银行就不可能通过资产证券化在资本监管方面得到优惠,从而提高了对商业银行监管资本的要求。因此,金融会计的国际化不仅影响到了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而且提高了对商业银行监管资本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降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资本的水平,才能达到监管当局对资本的要求,以抵御银行风险的发生。 金融会计论文: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 摘要:目前金融业在整个经济领域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伴随亚洲金融危机等国际事件的发生,金融风险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对其防范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资产负债组合;金融会计;风险防范 亚洲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敲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警钟。从会计防范的角度来看,我国的金融机构业欠缺成熟的会计核算监管机制,不能完全达到自我调节灵活机动、问题反映客观公正、信息提供正确及时、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目标。我国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亟待加强。 一、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不完备的金融监管模式 客观的说,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模式尚不健全,不足以将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各种考虑而对当地金融业采取的保护措施,影响了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甚至使得某些金融机构享有过多的“政策”优势。另一方面,金融宏观监管尚有真空地带,个别金融机构不遵守金融法规和制度为前提的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却屡禁不止,更无从谈起防范风险的目标。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机构的自身内控措施有待加强,权利制约失衡、制度建设滞后,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依然存在,增大了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2.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环境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日新月异、飞速变化。在这个进程中,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也不断显现出来,由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并未形成,大量的社会资金被金融机构的账面投资回报率吸引而涌入。在现有市场准入标准较低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情况,各地金融机构的增长突飞猛进。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给金融风险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有待提高的会计素质 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等仍需加强和提高。从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人员素质因素不可忽视。实际上,许多风险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的工作有关联。 4.需要改进的会计手段 这里所说的会计运作手段,一方面表现在如何优化会计核算的监督制度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如何改善和深化会计电算化的形运用上。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要求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不能仅停留在单纯的账务信息记录和核算反映上面,还应该具备总结、分析、控制的能力。 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措施 1.改进金融信息的会计披露程序 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尽量要求企业报送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并查验出具该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定,杜绝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金融机构在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接洽时,应要求其提供真实的当期现金流量表,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现金流量相关指标和财务比率的考核,将其放到与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考核同等重要的工作上。 另一方面,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监管部门可以考虑要求金融机构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短期及中长期贷款等内容的补充报表,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 2.建立适应新要求的金融会计新体系 首先,要尽快整顿基础会计工作,完善会计核算体系,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相结合,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秩序,积极治理“作假帐”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及时提供全面、真实、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风险意识。 其次,规范会计管理体制,坚决杜绝所谓的“账外经营”情况。客观来讲,金融机构出现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多多少少都与账外经营有关。账外经营影响到金融会计职能的发挥,暴露出了相关管理不统一的问题。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尽快实现本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核算体制,有些金融机构成效斐然,有效地化解了部分金融会计风险。 3.建造强有力的的风险预警系统 这里所说的风险控制系统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事中和事后。所谓的事前控制,主要指的是制定与考核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套预警体系包括备付金比率等流动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资本充足率等资本不足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逾期贷款率等资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利率风险率等金融市场风险的反映指标体系;以及资产盈利率等损益状况指标的反映体系。 所谓的事中监督,顾名思义指的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正常监控。这个监控应当是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由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以确保金融机构经营运作正常,规避金融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害,或者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最后是事后监督,主要指的是通过检查分析原始凭证和会计账簿等财务基础资料,全面复审金融机构是否稳健经营,严格考核各职能部门金融风险控制责任指标的执行力度,及时提出各部门金融风险控制潜在问题的整改建议,力争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4.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首先是秉承谨慎性原则,把呆坏账准备金的有关计提方法做动态规定,根据形势需要确定是否提高计提比例,或者扩大呆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并将这一核算程序制度化。 现阶段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将呆坏账准备金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也就是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按实际发生的每月贷款总额特定比例,先将“一般呆坏账准备金”全额计提;之后,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按出现有问题的贷款进行综合分析后发生呆坏账可能性的评价状况,再计提“特别呆坏账准备金”。当上列两项准备金已经累积到一定的数额,基本可以填补截至当期的有问题贷款呆坏账的损失额度以后,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可以不再计提“特别呆坏账准备金”。如果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呆坏账准备金计提的局限性,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计提确认条件限制,以便使得业已实际发生的呆坏账能够切实有效地及时核销。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还应该考虑建立相关制度,使得金融机构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将非金融资产与长期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更合理地做会计记录和报表反映。在每个会计期末,金融机构应当逐项比较单位流动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的差异,当这些资产的差异较大时,区分是否属于资产保值增值,如果不是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就应根据相关制度对其账面价值作出合理调整,并将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5.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首先是确定独立的财务体制。建议推广使用专用、安全、高效、稳健的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所有相关报表等会计资料应该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会计人员编制和调整财务数据的可能性和任意度。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还要突出抓好重要风险环节的内部控制,尤其要抓好风险点的风险控制。建议根据各个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论证,建立更加科学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指标控制制度,不断健全现有的授信审查流程,加强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制约,严格规定信贷融资授信业务活动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检查,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针对金融机构不同风险控制点的特点,力图通过对金融风险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建立更加稳固的应对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全面会计防范和有效内部控制。 6.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 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分散化原则将风险控制的化解途径多样化,尤其是强调分散责任的问题。当然,我们这里论述的分散责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逃避和模糊,而是要求以科学认真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建立合理、规范、有序的责任中心,或者说责任体系。具体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就是要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改变过去的“大锅饭”思想,将金融风险的防范压力真正逐层分解到每一位参与者身上,促使广大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变压力为工作动力,将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金融风险可谓无处不在。金融会计贯穿于防范风险的全过程,是防范金融不可须臾或缺的屏障。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也与日俱增,做好会计风范,将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和特点 论文摘要: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一部分是对作家作品艺术精神和风貌神韵的整体直观术语,一部分是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还有一部分是先释后用的术语。古代文学批评术语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模糊性、多义性和具象性,二是人化倾向,三是长期延续性。传统批评术语产生于汉民族的文化背景之中,打上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烙印。 论文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类型;特点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在其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一套名词术语、范畴系统,一些传统批评的概念和术语,如“气”、“味”、“趣”、“神”、“韵”、“沉郁”、“飘逸”、“阳刚”、“阴柔”等等,至今仍然为汉语文学批评所沿用。现代中国文学批评的话语系统,除了借鉴西方的批评理论和概念工具,还需要认真清理中国古代的批评术语。 一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 阅读古代诗话词话,扑面而来的大都是对作家作品艺术精神和风貌神韵的整体直观术语,诸如“气”、“味”、“趣”、“神”、“韵”、“沉郁”、“飘逸”、“阳刚”、“阴柔”等等。它们对传统写意性的文学作品往往具有独特的把握功能,能够给有共同阅读背景和艺术经验的读者以极大启发。这些术语,不仅是传统批评中沟通批评家和读者的中介,同时因其反复使用被不断注入深刻的美学内涵又成为了传统美学思想体系的概念范畴。 除了诗歌批评的简约性用语,我们在大量的评点派批评文字中,还随处可见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诸如“寒冰破热”、“草蛇灰线”、“急脉缓炙”、‘笙箫夹鼓”、“一击两鸣”等等。运用这些不同于诗文评论的术语,往往能够使批评家的文学理解与读者的阅读经验和社会经验协调起来,增加批评的可读性。 此外,清代以来,文学批评中开始出现一些先释后用的术语,如金圣叹提出的“以文运事”、“因文生事”、“因缘生法”,陈廷焯提出的“沉郁”,王国维提出的“悲剧”等。这些批评用语已经不同于那些虽有诗意却内涵模糊的弹性语言,具有确定的内涵,带有现代文学批评话语方式的特点。 二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特点 以西方文学批评的术语为参照,我国传统批评术语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模糊性、多义性和具象性。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提出者往往是用以表达自己审美理解中的感受印象,故不作明确界说;运用者则主要也是依据自己的体会,并不注重根据上下文来推断提出者所要表达的含义,故一个概念术语统统难以求得一致。每一批评术语都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多种含义。例如古代批语中常用的术语“味”,就具有这一特点。陆机首先将“味”用之于文学批评,《文赋》云:“阙大羹之遗昧,同朱弦之清泛。”用白煮的肉汁比喻文章缺乏必要的修饰而乏味。《文心雕龙》中多处用“味”,“味”已转变成专门的文学批评术语:“深文隐蔚,余味曲包”(《隐秀》);“儒雅彬彬,信有遗味”(《史传》);“子云沉寂,故志隐而味深”(《体性》);“张衡怨篇,清典可味”(《明诗》)。到了钟嵘《诗品》,“味”特指诗歌的艺术性:“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昧者也”;晋代玄言诗“理过其辞,淡乎寡昧”。到了唐代诗评中,“味”的涵义又有新的发展。《文镜秘府论》云:“诗不可一向把理,皆须入景语始清味”;“景与理不相惬,理通无味”;“诗一向言意,则不清及无味;一向言景,亦无味。事须景与意相兼始好”。 这里的“味”显然是指情意交融产生的抒情诗特有的艺术韵味。晚唐司空图进一步提出“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南宋杨万里倡言“去词去意”而诗“昧”犹存,“味”又成为了超乎言间之表的文学韵致,一种综合了诗歌全部艺术要素的美感效应。至此,“味”作为文学批评的重要术语,其基本含义才得以明确。 由于批语术语的提出者是用以表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因此往往使术语带上具象比喻的色彩。批语术语的具象性使批评文本具有隐喻的特点,如果这种具象比喻贴切中肯,便能超出批评家一己之感受,为后批评家所采用。《石林诗话》卷下曾说: 古今论诗者多矣,吾独爱汤惠休称谢灵运为“初日芙渠”,沈约称王筠为“弹丸脱手”,两语最当人意。“初日芙渠”,非人力所能为,而精彩华妙之意,自然见于造化之妙,灵运诸诗,可以当此者亦无几。“弹丸脱手”,虽是输写便利,动无留碍,然其精圆快速,发之在手,筠亦未能尽也。“初日芙渠”等,出语精当,比喻贴切,作为风格批评的术语,被后人经常采用。 第二,批评术语的人化倾向。以人喻文学,是占代批评术语体系的突出特点,秦汉以来,以气、以性论人的传统,导致六朝批评家以人为喻的术语成批出现。古人批评中普遍采用的诸如“气”、“才”、“性”、“情”、“志”、“骨”、“神”、“脉”、“文心”、“句眼”、“肌理”、“神韵”等术语都是“近取诸身”以人为喻的产物。六朝文学批评大多带有品评特点,而最早设品所论的对象,便是人。品藻人物的风气影响到品画、品书、品诗,自然就带上了由品人带来的特点。 第三,传统批评术语具有长期延续性,在不断运用中注入新的内涵,使其具有活力的同时,也容易老化,几成套语。 例如古代批评的“气”,由单词而推衍为许多复合词,内容越来越丰富,含义各有侧重。有的侧重于人身之气,如“志气”、“意气”、“气力”、“风气”、“生气”、“神气”、“才气”等;有的侧重于艺术方面,如“辞气”、“气象”、“气格”、“气势”、“气体”、“气韵”、“气脉”、“骨气”、“气味”、“气调”、“气候”、“声气”、“气魄”等。古人谓“文以气为主”,居于主体地位之“气”便成为判断作家作品艺术品位的重要尺度,由此衍生出如此之多的“气”,其原因就不难理解了。玩味之余,很难辨别各种近似而又含义模糊之“气”的含义,不觉反生疑惑:是否有必要提出这样多烦琐之“气”?“掷笔三叹之余,好心肠的行家应该告诉普通读者一个诀窍:与其永远纠缠不清,不若大刀阔斧”,将这些眩人眼目的“文字迷宫”予以合并归类,抓住它们所要传达的真正含义。 随着小说戏曲批评的兴起,批评家“别作奇警之新熟字以为命名”,如评《西厢》有烘云托月法,月度回廊法,羯鼓解秽法,那辗法,浅深恰好法,起倒变动法;评《水浒》有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叙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鸾胶续弦法,等等。这些术语来自日常生活用语,易流于批评者个人一时之趣味,不易被他人理解。故这一类的批评术语只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在一部分小说戏曲作品的评点中运用,频率较低。 三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文化成因 传统批评术语产生于汉民族的文化背景之中,打上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烙印。先秦时期,哲人对于抽象意义的表达普遍是从具体的感性对象人手的,并借助于感性对象本身的某些特点使人领悟其所要表达的抽象内涵。孔子强调高尚独立的人格,但也从未作过关于人格的抽象论述,而只是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老子认为“有生于无”,“无”即“道”,是难以用语言来界定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因此也需借助于具体物象的“空虚”来使人体会“无”(道)的特点:“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诞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老子·十一章》)远古的八卦也是现象直观的产物,《周易·系辞下》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陨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可见,八卦是在对象中对“象”之“像”的抽象,而抽象的结果不是导致概念的产生,而是对“象”的模拟,《系辞上》说:“对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先秦哲人这种在现象中直观本质的直观思维方式,成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逻辑起点,奠定了古代思维的基本形式,制约着古代学术文化的发展方向,并影响到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传统批评术语的具象性、模糊性与多义性,作为直观思维(主要表现为把握事物现象的表象特征及其本质属性的主体性活动)的产物,既为历代批评家长期遵奉,也为广大读者所认可。 中国古代语言文字的特点对传统批评术语的形成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汉字没有走上与大多数民族语言共同的拼音化道路,而成为对现象进行概括、模拟的象形一表意符号系统,与古代直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许慎《说文解字叙》认为八卦的起源同时也是文字的起源,文字因而也具有类似“象”的特点:内涵不确定,包容性极大。这就客观上限制了语言文字在数量上的膨胀,“古者字极简,……字简则取义自广。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熟绎上下文,涵咏以求其立言之指,则差别毕见矣”。尚简不仅是文字的固有特点,而且是使用汉字的文人的习惯,刘大槐《论文偶记》云:“文贵简”,“简为文章尽境”。字简和尚简的语言表达习惯制约着术语概念的精确。西方哲人,力图弄清术语内涵不同层次的逻辑关系,力图区分不同术语之间的界限,其结果是术语增生,而中国古代哲人则不作此种区分,“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 一定的时代和社会都拥有只属于自己的文化环境,对于既定文化传统,批评家没有选择的余地,也无法抗拒它的渗透力,只能被刻上历史文化的印记。中国古代直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形成的概念术语笼统含糊,缺乏明确定义,这明显的不利于科学的发展,因为术语概念是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符号工具和理论思维成果的物化形式。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建构,都要以内涵和外延明确的术语概念为前提。 但是,文学批评不同于文学研究,文学批评既带有科学活动的特点,又是一种审美的艺术活动。因此,它方面要求批评术语有基本确定的含义,用来分析批评对象的内涵意义;另一方面,由于批评对象某些层面的性质具有不确定性(如诗意、诗味),批评对这些因素的理解只能是一种弹性把握,“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同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若一切以理概之,非板则腐”(叶燮《原诗·内篇》卷五)。文学批评的对象性特点,决定了批评术语的使用不必同理论研究一样精确严密,批评家从调整自己的审美感受的需求中,才产生出动用某种理论术语的欲求。这样,一个内涵精确的概念一旦进人具体的批评实践,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只有经过模糊化弹性处理的理论概念,才能在批评中获得实际的充实的意义。哲学家理论思维中过于泛化和抽象的结论尽管内涵和外涎都很精确,却是很难和具体作品的存在形式相对应。 另外,文学批评文章读者面越广,它所起的作用越大,批评的价值就越能充分突出。文学批评不应该只在学者圈子孤芳自赏,自言自语,它更主要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批评家所使用的概念,“不应该艰深得使人望而生畏”,即使是技术性很强的科学术语,在使用时也要经过批评家的消化,使其适应文学批评的对象、性质和功能。 由此观之,中国古代批评话语系统的笼统含糊、以简驭繁的特点,尽管不利于理论学术研究,但对于文学批评和文学鉴赏来说,又往往具有其适应批评的对象、性质和功能的可取之处。它可以作为现代内涵界定清楚的各种批评学派的术语的补充,在当代批评中发挥特殊的作用。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尚书文学批评思想探讨 论文摘要:《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这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本文主要探讨了尚书》中“诗言志”的思想;“言以道接”的思想;“辞尚体要”的思想和“察辞于差”的思想。 论文关键词:尚书;文学批评;诗言志;辞尚体要;探讨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文献总集,它记载了唐尧、虞舜、夏、商、周的各类文章,其中主要的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公文的告示,此外还有大量的帝王对臣下的训导、告诫等。《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但这也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由于《尚书》本身的状况及其文学批评思想的零散性、宽泛性和芜杂性,使得学界对其探讨与研究不多,有许多文学批评史著作甚至避而不谈。事实上,《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完整而充分地探讨和研究《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笔者此文仅就研习所得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诗言志”的思考 “诗言志”作为我国古代诗歌批评的纲领,最早见于《尚书·虞书·舜典》,其中记载了舜对他的臣子夔所说的关于音乐(实为诗乐舞)的一段话: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典》多出于传闻,被认为“大约是战国时写成的,所记舜的话自然是不可靠的”;但《舜典》系周史官所记,“诗言志”至少反映了周人的文学观。顾易生、蒋凡著《中国文学通史·先秦两汉卷》指出,“诗言志”应有较早的渊源,并引《左传嚷公二十七年》中的“诗以言志”以证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郑伯享赵孟于垂陇”,诸子赋诗言志的事件,其云: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日:“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日:“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日:“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日:“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日:“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日:“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日:“‘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日:“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是赋诗言志的真实写照,并展示其言志之后的结果。而其中赵文子所说的“诗以言志”历来被看作是“诗言志”思想的最早记载。不过,从赵文子所说的话来看,“诗言志”的说法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赵文子不应该是最早提出“诗言志”思想的人。那么,在我们目前无法证明《舜典》的记载者所记非实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为舜是最早提出“诗言志”的人,《尚书》是最早记载“诗言志”思想的典籍。 关于“诗言志”的内涵,许慎《说文解字》云,“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将“诗”解释为“志”,诗与志一体。杨树达在《释诗》中说: “‘志’字从‘心’,声。”闻一多的《歌与诗》在谈到“诗言志”的时候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里的“怀抱”不仅指志意,而且与情感相关了。孔颖达《礼记正义》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朱自清《诗言志辨》在引用了上述三段材料之后指出,“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又指出,在先秦文献中,“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其实,对“诗言志”的理解不仅要从其自身词义解析与引申入手,还应该考虑到其后舜所提出的“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歌永言”即“歌永其义以长其言”,(《尚书孔传》)也就是“歌通过延长诗的语言,徐徐泳唱,以突出诗的意义”;“声依永,律和声”即“依声律以和乐”,(《尚书孔传》)也就是“声音的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律吕用来调和歌声”。由此可见,这三者作者都是从形式表达的角度思考的,无论是歌延长诗的语言,声音与延长的语言相配合,还是运用律吕来调和歌声,其着眼点都在形式,那么,“诗言志”也就不仅具有“诗以言志”、“赋诗言志”的内涵,而且还表明了诗作为志的表达形式,其文本形态是语言,诗要运用语言来形成,并通过语言来表达志向。语言是诗与志的中介,又是诗的存在形式。闻一多对“志”的三个解释中虽然偏重于“怀抱”,但“记录”其实也是“诗言志”一个意义取向,诗用语言来记载亦应包含在“诗言志”的内涵之中。 因此,“诗言志”中已经隐含了对文学本质的揭示。这说明,先秦时期尽管诗还不是独立的文学形态,但是对诗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点认识还是十分清楚的,进而对“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现代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也有所认识。 二、关于语言表达的要求 《尚书》中十分重视语言表达,把语言表达同“道”联系起来,要求语言表达要以“道”为准,并体现“道”的要义。《尚书》中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言以道接 “言以道接”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所提出的一个具体要求。《尚书·周书·旅獒》云: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贱用物,民乃足“志以道宁,言以道接”所揭示的是“志”、“言”、“道”之间的关系,孔氏传云:“在心为志,发气为言,皆以道为本。故君子勤道。”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志”与“言”是内与外的关系,存在于心中的是“志”,而表达出来的就是“言”,而制约这二者形成的则是“道”。“道”在《尚书》中往往被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条理,看作是正义的社会规范,如《尚书·虞书·大禹谟》中说:“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睇百姓从己之欲。”再如《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说:“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所以,“志”与“言”都必须用“道”来规范,这样看来,“道”就成了“志”与“言”的客观标准,无论是“志”的形成,还是“言”的组合,都要根据“道”的要求进行。那么,从“言以道接”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言语表达的规则,言语表达要以“道”要求为基准,否则,就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对于语言的评价,也要根据“道”的准则进行。《尚书·商书·太甲下》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逆于汝心”即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孔氏传云:“人以言睇违汝心,必以道义求其意,勿拒逆之。”“逊于汝志”即顺从你的思想意志,孔氏传云:“逊,顺也。言顺汝心,必以非道察之,勿以自臧。”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对于人们的言论要以“道”的尺度进行评判,并要从相反的角度加以思考,如果有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的言论,你要从其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加以拒绝;如果有与你的思想意志相一致的言论,则要从其不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地肯定。总之,要以“道”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言论,而不是以个人的好恶来进行评判,这是因为个人的好恶是一种偏见,如果以此来评判人们的言论,则很难分辨言论的真伪。 这依然是“言以道接”思想的一种表现。 (二)。辞尚体要” “辞尚体要”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提出的另一个要求。《尚书·周书·毕命》云: 王日:“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余风未殄公其念哉!” “辞尚体要”是要求言语表达要体现“道”之要义,若有异于“道”之要义,则君子所不好也。孔氏传云:“政以仁义为常,辞以理实为要,故贵尚之。若异于先王,君子所不好。”“理实”即客观事物的实际道理,也就是“道”,先王所施行的亦是“道”。这实际上反映了儒家的文学观。《论语·卫灵公》云: 子日:“道不同,不相为谋。” 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之所要达到的即是“道”,即“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孔子之所谓“道”即仁,诚如有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而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这与“辞尚体要”的思想是一致的。 如果从客观的角度看,“辞尚体要”也反映了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作为文章形式要素的“辞”应该完整准确地表现文章的内容“要”,这里,“要”是重要的,是作者所要突出的核心,亦是全篇内容的核心,“辞”是为“体要”服务的,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体要”。这一思想对后世文论影响很大,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坚持了这一思想。《文心雕龙》中有三处提到“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如《文心雕龙·征圣》篇云: 是以论文必征于圣,窥圣必宗于经。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 刘勰在这里具体阐述了“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指出“体要”是“成辞”的关键,只要依据“体要”而“成辞”,则“辞成无好异之尤”。圣人文章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也就由此而生。 (三)“察辞于差 “察辞于差”是《尚书》中对语言表达提出的又一要求。《尚书·周书·吕刑》中说: 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开J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成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 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察辞于差”的观点是在阐述刑罚判断的思想中提出来的,其意思是于差错中考察其辞的真伪,从而判断实情所在。孔氏传云:“察囚辞,其难在于差错,非从其伪辞,惟从其本情。”“察辞于差”的思想虽然来自“察囚辞”,亦可推向对一般文章及文学作品的语言考察,通过对其语言表达的考察来判定其情感表达及内容表述的真伪。语言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工具,是文学作品创造形象、表达情感、表述内容的主要手段,语言运用得如何直接影响文学创作的成败。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如果创作了内容不真实、情感不健康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对其语言的分析而找出差错所在。另一方面,语言同思想是一致,思想如何,往往会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这即是孟子所说的“诚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思想。由此可知,“察辞于差”思想的关键在于通过语言考察而深入地了解和把握作者深刻的思想情感和作品的深刻内涵。 《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尽管其中有些内容并不十分可靠,但总体上还是通过反映我国上古时期的思想文化发展状况的。通过对《尚书》中文学批评思想的探讨,我们或可进一步探索我国文学批评思想萌芽时期文学批评思想的体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虽然是零散的、宽泛的和芜杂的,但其基本思想已经萌生,并对后世文学批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丰富我国先秦时期文学批评思想体系。 文学批评论文:新时期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在新时期所有的文学批评中女性主义批评具有独特的生命力。没有一种批评能够像它那样贴近生存本体论的关注。作为人类的一半──母亲、妻子、女儿,女性不但是女性自身说不完的话题,也是男性说不完的话题。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女性问题就永远会成为一个讨论的焦点。用不着作任何一点夸张,女性的生存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质量。正因为如此,从八十年代初关于它的话头一提起,一直到今天,人们依然兴致勃勃地探讨它,不断地深化它。在本章设置的批评题目中,没有一种的资料──从论文到专著──在丰富性上可以跟它比肩。仅仅梳理新时期女性主义批评的发展脉络的论文就有数十种。而且耕耘者不只是女性作家、学者,还有相当数量的知名度较高的男性批评家。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便利条件,也给我们设置了难以超越的高度。我们只能放宽对自己的要求,作一次简单的描述。考虑到对女性主义批评的历时性研究文章较多,一些明显的演进轨迹已被说清,我们这里准备从共时性角度展开思考,抽释出女性主义批评的模式化特点。又考虑到女性主义批评主要是女性自身的话语,所以尽管男性批评家有不少精彩的发言,我们还是以女性批评文本作为评论的对象。 一、打开一个美丽、富有创造力的世界 文学如同人类历史一样,其实是男人和女人共同创造的。亚当和夏娃的同一性书写造就了人类的未来,也造就了组成一体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文化模式。 但是由于野蛮人遗留下来的价值观长期地支配人的意识。所以女性在创造人类历史和文化的作用反而被忽略了。男人无端的成为历史的唯一主宰,并且自我编撰着第一创造者的神话。 进入现代社会后,男女平等的观念虽然被提出,但由于女性的社会实践历史的有限性、女性自我话语形成的艰难性,女性的作用仍然处在被遮敝状态。直到西方女权主义运动蓬勃兴起,她们找到了自己的意识、语言及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包括写作,她们对历史和文化的伟大贡献才被充分揭示出来。在女权主义运动的如火如荼阶段,我们目睹到了一幅壮观的图景:“发掘妇女文学著作,描绘妇女想象力的版图,分析女性的情节结构,使妇女文学作为一个特殊的探索领域展现在世人面前。” 比之西方,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崛起稍晚。在开始还明显地缺少理论体系性。可是由于大量的成功的女性创作的出现,由于批评家们女性意识的觉醒,她们一开始就特别看重对女作家创作成就的张扬。从一九八?年到一九八二年李子云追逐着每一个女作家的脚步,留下了一篇篇关于她们的评论。她独具慧眼的文字揭示了她们独特的风格魅力和独特的艺术创造。进入她批评视野的作家后来都成为新时期文学领域里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她们有张洁、王安忆、茹志鹃、宗璞、张辛欣、张抗抗、韩蔼力、戴晴等等。一九八四年,她以《净化人的心灵》为题将这些评论结集出版,在文坛上产生了较大的震动,为女性主义批评开拓了道路。一九八六年在联邦德国召开的“现代中国文学讨论会”上,她又全面总结了中国女性文学,特别是新时期七年来女作家创作的发展。她指出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已经形成了新文学运动以来的第二次高潮,并且有两个特点:“其一,大多数女作家仍然沿袭了几十年来所惯用的超越女性意识表现社会生活的艺术方法,从选材到处理题材的立场、角度与男作家没有多少差别。其二,‘女性文学’开始兴起。有些女作家开始站在妇女立场,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表现了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心态。” 对于每一个特点她都作了具体的阐释。尤其对于第二点,她作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她说:“‘女性文学’的兴起也是中国大陆不容忽视的文学现象。这是一九七九年以后中国女作家创作中的一个新的特点。几十年来带有女性特色的作品被指责为消极、颓废、情调不健康,因而几近绝迹。一九七九年张洁发表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冲破这一禁区之后,这一类型的作品有增无已。” 李子云深刻挖掘了这类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原因及性别原因:“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世俗偏见,维护男性利益的道德规范,在家庭范围内从家务劳动的不合理的承担到性方面的不平等关系,等等。有些习俗相当落后甚至野蛮。” 李子云还细致地辩识了女性文学伸展的两个维度。一是“呼吁真正爱情的出现,申诉不幸的婚姻带给妇女的痛苦,要求婚姻自由,其中包括正当的离婚权等等。”一是“如何保证男女两性在发展各自事业的平等权利和如何进一步实现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 她热情地肯定了张洁、张辛欣、张抗抗等女作家在处理以爱情、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时流露出来的对女性“被占有、被抛开、被遗弃”的命运的不满乃至反抗情绪。认为她们提出了人类文明不能不给予足够重视的重大问题。 新时期另一个较早关注女性文学创作的批评家吴黛英更为全面地描述了女性作家在审美领域的突出贡献。比如“女作家一般来说比较喜欢并擅长于写‘小题材’、‘小人物’和‘小事件’”。还有“偏重于主观情感的抒发,特别擅长于描写女性的感情活动”。再有呈示着“美丽纯净而又宁静的新境界”。最后富于“纤细柔和”的美。 吴黛英批评的价值不单单表现在她对女性文学的审美品格的挖掘,更在于她引入了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视点,说明女性文学审美品格产生的必然性。吴黛英认为,女性“独特的心灵敏感区和艺术天地,主要是由女性独特的生活视野和心理视野决定的。” 例如“国外心理学家曾对男女两性在梦境内容上的差异作过统计和研究。结果证明,女性在梦中的视野小于男性。女性的梦多数发生于熟悉的室内环境中,男性的梦多数陌生、奇异、而且多在室外发生。而且,女性在梦中的活动规模也小于男性。”“这决定男女作家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女作家们完全可以扬长避短,走一条适合自己艺术个性的创作道路,”即“通过细小平凡的题材,从一个侧面来把握和反映时代的脉搏。” 从一粒砂中看世界,于半瓣花上说人情,这是女性独有的优势,这个优势并非每个男作家都能够做到的。又如,就注重情感来说,女性同样胜过男性。她引用瑞士心理学家云恩的话来作证实:“若就情感无可争辩地是女性心理学的一个比思维更加明显的特殊性来说,最显著的情感型,也是发现于女子之中的。我能想到的这种类型的事例,几乎没有例外,都是妇女。” 同时她又以苏联心理学家科恩的研究作为佐证:“他……发现女青年的日记中,自我描述比较主观,基本上是谈过去体验过的感情;而男青年的自我描述比较着重活动,重点在于表现新的兴趣和活动种类等等。” 女作家的心理特点决定她们的作品在情感上更为丰富、细腻,尤其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以情感人,“给文苑吹来了一股温馨的和风,使刚刚从紧张动荡的政治生活中解脱出来的广大读者感到了一种精神的抚慰,获得了心理的平衡。” 吴黛英的某些观点未必能赢得我们的全部赞同。但是她这种札实、严谨的学风却十分令人称道。和那些为女性主义而女性主义的文章相比,即使到今天也能给人更多的启发。 对新时期女性文学给出较高评价的还有许多批评家。她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带着感佩、骄傲、自豪的语调来谈论姐妹们的创作。间或还让人感到,有些人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快垒──向男人世界发出冲击和挑战。她们似乎不是在描述文学,而是在炫耀女性的自我、女性世界的美、女性的才能、女性的创造力。像金燕玉对田野、陆文婷、金鹿儿、岑朗等美好女性形象的复现,简直就像一首首诗,引人无限赞叹,无限神往。 有时我们还能从这些批评中读出一种女性的自恋。这种自恋使她们相信,女性作家是描写和表达女性心灵、愿望不可动摇的权威。任何异性都不要闯入这个领地,冒犯她们、歪曲她们。徐坤就曾对张宇进行过“温良”的颠覆,同时向下个世纪的男性书写者发出了警报。 在张扬女作家创作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热闹的景象,就是广泛挖掘从古代到现代所有女性作家的创作。这里有李小江的《夏娃的探索》、刘思谦的《“娜拉”言说》、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孟悦、戴锦华的《浮出历史地表》等等。 二、挑战:对准男权文化 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和男权文化给女性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痛,以至在她们的内心里积淀起对男人的仇恨。这种仇恨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地留给了后代女性,使她们在遭逢不幸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暴发出来。而与她们感同身受的作家也就很容易在这种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作品对男权文化进行起诉和抗议。这种起诉和抗议经常能够在女性主义批评家那里获得反响和回应。 或许也是许多女性主义批评家和李子云保持同样认识的缘故,她们一般说来总爱把自身的不幸原因归到男性身上。李子云的话是这样说的:“在中国已经实现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妇女逐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权,受教育权以至参政权。中国城市妇女就业率可能在全世界位居前列,而且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参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并且具有同样的社会责任感。” 李子云在国外发表的这番话究竟出于本心还是策略性语言,我们不好揣测,不过它基本上支配了几乎所有女性主义批评家的思维运转方向。那就是对准男权文化表达女性要求解放、平等和自由的呼声。而张洁的《方舟》、张辛欣《在同一地平线上》是她们抨击男权文化的典型文本。李子云评论说:“张洁的《方舟》……描写了三个离了婚的妇女在社会上为个人事业奔走的‘苦难的历程’。在当前中国社会中,妇女很容易得到起码的工作,但谋取称心的工作并使自己的才能得到施展则很不容易。某些职业妇女即使摆脱了家庭的大男子主义,却摆脱不掉社会上的以男子为中心的轻视妇女的思想。……更令人苦恼的是,她们还得耗费一定的精力来应付某些男子视女子为享乐对象的轻簿态度……张洁的《方舟》多方面地表现了妇女在争取女性尊严和实现自身价值时所经受的种种磨难,而这些磨难几乎使她们频于心力交瘁的地步。” 王绯以同样的价值尺度及相近的语言揭示王安忆《小城之恋》的内含。她认为“力之于男性总是侵略的、进取的、自私的;男性即使沉溺在最无廉耻的贪欲和肮脏的欢情之中,亦能完整地保持住一个原本的自己”,“女人却必须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用一整个身体独自去承担那‘罪孽’,被损害的最终是女人。” 她高度赞赏王安忆在《小城之恋》里对女性所特有的“母性博大无私”的描写,对男性卑微渺小的讽喻,说这是一个女作家才可能有的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李子云对《方舟》的评论只是小说意义的一个方面;王绯对《小城之恋》的剖析只是小说表层的内容,实际上两个文本都还有更深的东西值得我们思索。但从她们的关注点来看,我们能够触摸到中国女性主义批评的一般特征。 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初始阶段并无深厚的理论背景。所以她们对男权文化的批判,言词不很激烈,态度还比较温和。从一九八八年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被介绍过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西方女权主义的政治色彩被洗净,而对男权文化的批判好像让她们找到了理论上的支撑点,所以一时激烈起来。一九八九年在《上海文论》关于女性主义批评的专号上,王绯鲜明地举起了反父权、反男权的旗帜。她宣告:“自从人类文化转向以父权为中心,便把许多残忍的清规戒律只施加于妇女身上,这便注定了永世的夏娃们特别的不幸。父权文化在推进文明进步的同时所留下的罪恶,突出地表现为对女性的戕害。……我认为,创作和批评一旦冠之于女权的时候,便意味着它们的目的首先在于解构父权文化之于罪孽,伸张长期被压抑的女性人权,其次才是文学和批评自身。” 这里的“父权”只是“男权”的别名。王绯借戴晴《中国女性系列》报告文学所讨罚的都是男性的现实问题。比如她猛烈地抨击男性的“处女膜”情结,说“对处女的嗜好在本质上是男性的嗜好,男性的观念。……对于女子的贞操从行为、观念集中到生殖器官上的苛求,造成了两性对抗于文化中心的状态。中国女性正是从这时开始,在父权文化中受到难以测度的摧残。” 戴晴的《幼年即遭强暴》写得触目惊心,其对人们的陋见、习俗的批判入木三分。王绯对男人们狭隘的“处女膜”情结的批判,也非常富有力度。然而对于她忽略了男人要求女人“纯情”的合理性一面,宽容地对待女性“多男子”方式的说法,却难以苟同。由此可以看出反男权主义背后的一个意识走向:蔑视男权、否弃男权而独尊女权。 这种反男权话语到九十年代更加极端。它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解构男权文化模式,清除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因为在女性主义批评家看来,所有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完全是对女性的歪曲、亵渎、糟踏。徐坤比较绝对。通过小说《游行》女主人公几次性经历的失望,她宣判了男人的卑鄙、无能和死亡。又通过《从此越来越明亮》的理性言说表示“不再反串什么男性叙述者,把那伪装和铠甲全部揭去”。到《狗日的足球》,她发明了女性自己的诅咒男人的语言“狗日的足球”。这还不够,回应西方女权主义者对斯丹达尔、克劳代尔、劳伦斯、布列东的颠覆,她无情地解构中国的男性作家,企图从女性主义角度宣判他们价值的丧失。在《双调夜行船》里她把张贤亮、贾平凹、莫言、张宇尽收眼底,随后一个个拆除。她认为,这些男性作家都是在“男性躯体修辞学”的支配下写女人的。张贤亮把女人当作了男人受难时的肉体安慰。贾平凹把女人当作了玩物及生殖器展览的理想对象。莫言(在《丰乳肥臀》中)把女人当成性亢进的摹本。最不可饶恕的是张宇,他的《疼痛与抚摸》篇幅不长,“却富含了所有男权视阈下的女性躯体修辞学符码:渴望强奸、受虐情结、恋物癖、偷情、、裸体游行、反抗、自杀、一妻多夫的‘三人行’……作者想藉由这些,……来完成一部对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苦难历史的揭示和抒写。然而……在没有进行充分的男权自我反思之前,任何一种居高临下的‘大男子主义’的体恤都可能使书写者本身滑入性别歧视的误区。” 徐坤抓住张宇的一个叙述句“水家的女人都活得很苦很贱”,说,一个“贱”字一下子暴露了他歧视女性的立场。有鉴于此,徐坤对张宇及下个世纪男权书写者发出警告,否则她似乎会有更大的颠覆。 九十年代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反男权文化模式上走向的第二个极端是逃离男性或放逐男性。在传统文化秩序中女性的生存目标一直被写成“寻找男性”。包括张辛欣的女主人公们在内“时时渴望着寻找她们的另一半及感情最后的停泊地。” 但是九十年代的女作家和批评家从传统的文化指认中超越出来,毅然绝然地表示可以抛开男性。这种情形非常像富有思辩理性的批评家陈虹所描述的那样:“女性主义由于有父权制这个共同的靶子,因而它超越了种族、阶级、社会制度等的差异,建立了基于男女性差别的性别路线,这种性别路线号召每一个妇女从家庭与男人的关系中分离出来,强调妇女间形成姊妹情谊。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们甚至使用‘同性恋’来描述与强调妇女间的姊妹情谊。” 对于女性否弃男人的意识刘慧英简直视为绝对律令。并将其与尼采宣布的“上帝死了”相比肩。她说:“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男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犹如上帝在人们心中一样,是绝对权威的象征──女人必须崇拜、服从和依附于男人,女人对男人的背叛或忤逆被看作与亵渎上帝同样是严重的不轨。男人是女人的上帝,失却男人对男权社会中的女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将新时期女性文学对‘男子汉’的否定与尼采的这一真知灼见相提并论。它们有着同一种精神,就是勇于彻底推翻自身依附的精神支柱,从而使自身面临一种孤独无援的境地进行更为自由的生存选择。”她还认为这是女性“自立的现实举动”,“标志着女人性……走向新生” 。这不仅仅是理论申张,更是一些作家的创作实践。林白、陈染、海男都有回到母系血统,回到女性姐妹怀抱的描写。关此,我们将在后面论述。 三、解放与自由:归入感官写作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归根结底是要求女性自身的解放与自由。这一目标从一始就很明确,到后来愈加彰显。但由于社会环境、伦理观念和思想解放程度等等的限制,在不同阶段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内容限定也不同。当女权主义尚未传入中国、“主义”两字也没有作为女性的后缀而出现时,解放和自由,大致是要求有爱的权利、发展事业的权利,稍后还有“寻求自我”、“实现自我”的权利。诚如李小江所言:“‘寻找自我’是女性艺术创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母题。它来自生活,源出于女人的历史……正因为女人无史,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没有社会地位、没有独立的人格价值,才使得‘寻找自我’成为女人精神探索的前提。” “寻找自我”是个很现代的概念,把它说成是“母题”,显然并不合适。但正是这一强硬的表达,反映了特定时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解放和自由的要求上的激进色彩。那时张洁的《方舟》、张辛欣的《在同一地平线上》都获得了新的肯定性的阐释。自然,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被认为是表达了女性寻找自我的经典文本。再稍后,伴随着西方女权主义的渗透,还有对父权制文化──男权文化的批判,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要求更进一步了。所说进一步,即人身的彻底解放──爱可以不受男权的干涉、自由进行。换个说法是,在一些作家的创作中,女性在爱情选择中的多恋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多变也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由于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或者说由于女性主义从后现论中吸取营养,此时的批评已不大关注女性的社会成功。这些往往被当成旧话语、属于伟大而堂皇的叙述。在删除了女性追求的社会维度之后,又赶上商业文化、享乐主义文化勃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给解放和自由增添了更新的内容,叫私人化写作,亦称感官化写作、肉身化写作。 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在走上自觉阶段后努力向西方女权主义靠拢。除了女权主义的政治色采不予吸收外,其他许多方面都加以实践,以争得同步发展。关于感官化写作亦如此。感官化写作在西方也叫“躯体写作”。西方的女权主主者认为,女性从自身经历出发进行写作,应该也有权写自己的性感受。运用这种躯体语言写作不但不是罪过,反而能真实地揭示女性世界的秘密。迪迪安指出:“性力量不过是一种压迫人的神话,不再令人恐惧;因为我们从一个女人把一场后婚姻恋爱视为被解放与解放的描述中得知,性关系实际等同于‘说俏皮话的欢笑’及‘躺在一起,而后跳起来去弹唱整本的芝麻歌曲集’” 。中国女作家林白、陈染、海男是感官写作的大胆实践者。陈虹指出:“执著于表现女人及女人性经验是林白一贯的创作主旨。……林白……毫不留情地揪着我们,让我们看她从历史深处和神密黑洞打捞起来的女性及女性经验,女性同性恋、手淫、性感觉……而这些是从来没有以女性视角中的内容物出现于历史地表之上的,它们隐于历史的幽深处,晦暗不明,现在林白让它们浮出了历史地表。”“与林白相比,当代文学中另一个女性主义者海男更无视既存的道德秩序和价值体系,她只听从来自女性生命深处那种神秘的召唤,……,着迷于其内心纯粹的女性欲望。” 陈虹还特别揭示了海男文本的一个模式,就是从爱情上的无穷逃亡,又无穷地逃到爱情。对死亡的恐惧、对衰老的恐惧、对虚无的恐惧使海男的女主人公疯狂地占有爱情、享受爱情,企图用这种方式化解恐惧、驱散恐惧。然而爱情的失望又加剧了她的恐惧,于是她出逃。可是出逃之后寻找不到消除恐惧的方式,她于是又寻找爱情。如此周而复始,形成了恶性循环。有的女性主义批评家赞扬海男写出了生命本体的困境,然而我们看到的精神内核却是性欲的贪婪。只是为了遮蔽它的不雅,批评家给它罩上了宏大叙事的光圈。这种伪饰与她们主张大胆、坦率地抒写肉体感受的语言形成了悖论。 解放和自由的内含不只是指两性间的交欢无拘无束,还指同性恋能获得广阔的天地。九十年代的另类作家林白、陈染、海男、徐坤、徐小斌、卫慧、棉棉无不把笔墨伸入到这个领域。她们打破了几千年来由男性的性征垄断所造成的沉默,把女性同性恋的“温柔”、“温婉”的感觉传导给读者世界。戴锦华曾以“姐妹之邦”为题阐释陈染此类写作的意义。她说,陈染的世界“渐次成了一个女人的世界。其间有绝望、有温情、有获救的可能,姐妹之邦开始被构想为一个归所,而不是一个少女生涯的过渡”。这种姐妹情谊超出恋母带给人的愉快。在《凡墙都是门》里“雨若成了‘我’与‘母亲’共同的朋友,是她再度带来这一女人世界的温情与和谐,并且支撑着一个美好的女人之家的畅想。” 陈染和林白、海男、徐坤等一样,被认为是有女性主义自觉意识的作家。正因为如此,戴锦华联系她的写作主张进一步指明这种“女性情谊”的抒写意义:质疑男权、超越男权;它“已不再是在于某种‘解放’与‘平等’的幻觉,基于某种花木兰式的情境与心境,”而“是反抗与解放的强音” 。作为作家,同时也是批评家的徐坤非常赞同戴锦华的阐释,并在关于母女恋、姐妹恋的宏观研究论文中强化了这种写作的意义。她引用戴锦华的话说:“女性写作是一种包含了很多可能性的,具有无限空间的文化的尝试,可以叫做一种文化的探险。这种体现的意义在于,把长期以来没有机会得到表达的经验、视点、对社会的加入、对生活的观察,书写出来。而且我相信这种女性写作还能包涵某些传统男性写作所不能达到的空间,具有更多样的可能性。” 随后补充道:“女性本文以其美学及其诗意上的巨大而鲜明的隐喻性,能动地穿透当下的生活,仿佛是在明处,又仿佛是在暗中,在九十年代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形成一幅‘双调夜行船’的迷人图景。” 四、认识论上的空洞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无疑是非常富于趣味的批评,即使在那些令人困惑的提法和鲜见的语言中,我们也能感受到某些真理和新的文化信息。但是,可能与它的历史不长有关,我们又分明地感到它的某些不成熟性。这些不成熟性不但表现在它因为采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结果造成了女性一元绝对论上,而且表现在它常常用理论观点强硬剪裁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上。因而它也带来了许多认识论上的混乱和悖论。也许这也反映了女性唯意志论的一般特点。为了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能够扩展更大的空间,我们提出一些问题、作为存疑。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她们人为地割去了女性话语的社会关注维度。如果说女性的不幸命运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和男权文化统治有很大关系,那么到了五十年代后期随着“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权力话语被普遍推行后,就不可同日而语了。男权文化逐渐解体,变成了残余。它虽然还在一些地域、一些家庭起作用,但也是强弩之末。随着女性平等参政权利、平等择业权利得到了确实的保障,女性在家庭的地位也空前提高。家庭权力重心慢慢发生偏离。到现在多数家庭里男人成了“气管炎”,女人成了主宰。这种权力结构还使女性娘家受益匪浅,而男性父母反倒遭到更多的冷落。所以杜甫那句诗“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几乎成了天下父母的共识。更需要作一点社会调查的是,现在的年青夫妇,在一半以上的家庭里男人充当劳动的主角,女人养得浑身小姐气、贵族气。像张洁在《爱,是不能忘记的》、《方舟》里所写的女人,是有的。她们没有爱的权利、没有自我实现的权利。因此张洁的描写、张辛欣的描写很有意义。但是不能把这说成是两性间唯一的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最深最远的原因是社会。当时不但女人没有爱的权力,男人也没有爱的权力。《沉重的翅膀》里的郑子云、方文煊就是被政治文化阉割的典型。说到个人的事业,女人没有过,在社会的统一安排下,男人何曾有过。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出头椽子先烂”。这种文化机制在一元化的领导体制里得到了庇护,遭受其害的往往是男人。男人较多的不驯服性、女人较多的柔顺性(也有不少靠色取媚领导的),使他们的命运向不同方向偏斜,造成了严重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敢问津于社会而把矛头对准男权,颇有点像进入无物之阵,其文化颠覆的勇敢性要打上许多折扣。比起所源出的西方女权主义还颇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嫌疑,最后只剩下一个维度,就像一些女小说家把男人所写的那样,反男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谋取性自由。然而如此一来,中国的女性主义就只能将女性贬入到生物性的生存状态(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的偏瘫也是九十年代至今整个文化偏瘫的一种反映)。西方的女权主义也有过视男性为仇敌的偏激阶段。但多数人醒悟较早,认识到两性间的爱是无可逃避的,因而发展到新的阶段,即与男性沟通、友好交往的阶段。据《中华读书报》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世界图书》专栏报导,英国的女权主义老祖母莱辛等人深刻反思过去运动的偏激,坚决“反对所有打击男人的行为。”另外三个著名人物贝克维尔、韦尔登、托马斯也表示站在她的立场上,为“今日男人辩护。”中国的女性作家、批评家中王安忆、陈虹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认识。但愿她们的态度不再被同性所拒绝,但愿女性主义者能够思考建立“双性文化”而不是单性文化。 还有一个问题是,女性主义批评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和自我反思的精神。所谓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是指她们简单地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在反男性中心论时暗自举起了女性中心论的旗帜。从这一立场出发,从女人是仙女的先验观念出发,她们无视造成女性问题的个人因素及性别因素,把一切祸源都推到客观、推到男性文化上。这就让人感到有一种极端自恋主义文化及女性唯意志论的东西作怪。由此她们对许多问题的解释都带有片面化、带有推理和演绎的特点,缺乏说服人的力量。波伏娃的研究特别令人首肯。她一方面猛烈地轰击男权文化,另一方面又深刻地反省女性自身的弱点,比如女性好“趋时”,还颇“传统”、“保守”等等。女性身上的弱点有时是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包括男人的歧视造成的,但也有女性生理和心理上的因素。不研究女性自身的问题,不寻求克服的办法,不仅会在两性间产生是非,就是在同性间也会产生是非。那种家长里短、传闲话、眼皮浅、好忌妒、小心眼就常常招惹事端。认真分析起来,林白、陈染、海男等笔下的女主人公都有一种自我扩大症、妄想狂心理,还有一种多疑的毛病和被迫害狂症状。对她们的描写有时还能显示出独特的审美蕴味,但艺术上的偏颇和高频率的重复、模式化往往使人看上两、三部就会产生厌倦。对它们毫无挑剔地推崇不但令读者倒胃,还会对批评的有意操作产生不信任的感觉。女性的解放必须获得男性的同情、认可,就如男性的权力必须有女人的理解和支持。以意为之,甚至把病态的心理当真理不会获得通行的绿卡。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谁也不是离不开谁,谁又都不能漠视别人的意志。健康的心理是在两性之间建立起能够沟通的友好关系。中国的女性主义已经出现了不少时髦的倾向。它应该适当观照一下生活实际,再考虑今后的振飞。 最后一个问题也颇令人费解,就是中国的女权主义者缺乏自信力。她们在一些女性主义文学的研讨会上总是爱找男性批评家作中心发言或指导性发言,时至今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下属的女性文学研究部仍由男性批评家给他们当“领导”。不知作这种选择时她们是怎么想的。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大小谢对诗歌的追求看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演变 论文摘要:谢灵运的山水诗以求悟玄理为审美指归,其山水形象多客观性,缺乏完美的意境;谢眺则超越了单纯的悟道,追求人情美与自然美的契合,其山水形象主观情意较浓,重视意境的创造,以审美创造为指归。由此可见南朝文学批评意识从逐步淡化社会功能到追求美学价值的轨迹。 论文关键词:谢灵运;谢胱;山水诗;审美意识 在南朝文学的发展进程中,追求形式美是一以贯之的,也是格外突出的特征。“从宋初到陈末,文学发展的总体趋向是社会功能逐步淡化,而美学价值却为所有的作家所追求。”这种对“美学价值”的追求是中国文学发展的重要历程。谢灵运与谢眺同为南朝著名的诗人,谢灵运结束了玄言诗,开创了山水诗的先河;谢且兆的诗风,为后来盛唐诗歌的勃兴,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从二谢的诗歌发展的历程可窥视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变化规律。本文就谢眺山水诗对谢灵运山水诗的继承与发展来探讨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嬗变。 东晋时期,玄言诗中的景物描写主要是为体悟玄理而服务的,它们并不具备独立的审美地位,玄学家们为了表达自己的理思而编排景物,这些景物通常是不具备有特殊性,而是抽象化的。东晋诗人还未能将具有季候色彩的山水特色很好地表现出来,有些玄言诗的山水景物的描写大同小异,玄学家甚至为了体悟玄理而组织罗列自然景物。只有到谢灵运时,山水诗才真正成为独立的一种诗歌类型,在他的山水诗中,山水景物是独立的审美客体,不再是体悟玄理的对应物,他笔下的山水是真实具体的。谢灵运对大自然十分热爱,如陈祚明说:“千古好游,无如康乐。”(《采菽堂古诗选》),谢灵运在《游名山志并序》云:“夫衣食人生之所资,山水性分之所适”其《山居赋》日:“性情各有所便,山居是其宜也。”他在山水中获得惬意闲适的心境,达到了适性逍遥史称“灵运多想礼度,朝廷唯以文义处之,不以应实相许”,谢灵运是一个很有政治抱负的人,自视甚高,他纵游山水,一方面是为了欣赏山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抚慰受伤疲惫的心灵。在游览山水时,他可以暂时忘却尘世间的那些烦恼,获得心灵的平静,他深深陶醉于山水的清美当中,如: 烯裕虽凄其,授衣尚未至.感节良已深,怀古亦云思.不有千里棹,孰申百代意。远协尚子心,遥得许生计。既及冷风善,又即秋水驶.江山共开旷,云日相照媚.景夕群物清,对玩成可喜。 ——《初往新安至桐庐口》 江山胜景如画,宽阔的江面与巍峨高山的壮美开阔了诗人的胸襟,云彩和太阳在天空中自在嬉戏,多彩的天空倒映在柔波中,显得多么的甜美秀媚。诗人坐在顺风的船上欣赏着这一切,心情十分愉快。 这些景物带有令人喜悦的色彩,“媚”字用得极到好处,仿佛云和水自来亲人。山水以其明媚的色彩感染了诗人,让他只是静静地欣赏眼前的美景,忘却了红尘烦忧。谢灵运在山水景物描写中常透露出这种对山水的喜好,如:“山水有清晖,游子澹忘归。”(《石壁精舍还湖作》)这些山水就像他许久未见的朋友一样,他和山水互诉衷情。《登上戍石鼓山诗》一开头便说:“旅人心长久,忧忧自相接。故乡路遥远,川陆不可涉。”表达了他对前途的担忧,可是诗人在游览的途中还是那样兴致勃勃:“极目睐左阔,回顾眺右狭。”石鼓山的美景让他目不暇接,“白芷竞新苔,绿苹齐初叶。”他笔下的山水是那样充满着生机,“竞”、“齐”字将新春万物生长的清新烂漫形象地表达出来了,这些山水并没有因心绪不佳而染上愁苦色彩。 古人常以秋为愁,“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秋天到来,万木萧瑟,出门在外的游子,见群鸟归巢而自己仍在外飘零,不由愁思万分。谢灵运在山水诗中有不少黄昏景色的描写,但他笔下的黄昏少有落寞的情绪,如:“秋岸澄夕阴。火曼团朝露”。(《永初三年七月十六日之郡初发都》)诗人被黄昏绚烂绮丽的景色给迷住了,“澄”将秋高气爽中的美丽的彩霞与明净的湖水形象地表现出来,“团”极好地将露珠之精莹流转勾勒出来,丝毫不见有衰败气象。谢灵运在游览山水时,抛开了杂念,专注于观赏景物,并从中领悟到山水中所蕴含的大道。他诗中的山水景物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占主导地位,不是为了印证玄理而编织的。他是按照一路上所见的景色细致描绘,并没有把整个身心投入到大自然中,还没有与大自然真正地融合在一起,他把山水当作客体,他对山水的态度主要是观赏,而不是领会。因受到玄学的观物方式的影响,他的景物是客观理性的,而不是感情的载体,正如他在诗中所说的:“遗情舍尘物,贞观丘壑美。”(《述祖德诗二首》其二)、“观此遗物虑,一悟得所遣。”(《从斤竹涧越岭溪行》)“山水闲适,时遇理趣,匠心独运,少规往则”(沈德潜《古诗源》),加之政治上的失意,他的山水诗并非以写景为目的,而是通过山水发泄心中的怨愤,因而他的山水诗常常与其理结合,拖着一条玄言的尾巴。 在谢灵运笔下,“山水自然的审美价值已具备了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感官直觉到的愉悦;第二层次是精神的净化,主要表现为“忘忧”:第三层次是哲理上的升华,亦即谢灵运强调的悟道作用。他把这种理性的会悟和升华视作山水审美的最高境界,这似有玄言诗流弊,但谢诗“以自然风光与玄理佛旨前后呼应贯通为特征,有别于玄言诗枯燥、抽象的说教,因此,其问世令天下人耳目一新”但是,无论“娱人”,还是“忘忧”,抑或是“悟道”,都可以发现灵运是由于现实政治的倾轧、仕途的无望和险恶才转向山水的。“羁心积秋晨,晨积展游眺”(《七里濑》),“莫辨百世后,安知干载前?且申独往意,乘月弄潺渥,恒充俄顷用,岂为古今然”(《入华子冈是麻源第三谷》),“裹粮杖轻策,怀迟上幽室。行源径转远,距陆情未毕。……颐阿竟何端,寂寂寄抱一,恬如既己交,缮性自此出”(《登永嘉绿嶂山》)。凡此种种,在他的山水诗中迭出不穷。谢灵运写作山水诗的目的是要借山水体悟玄理。当然我们不能苛求谢灵运,他的山水诗也毕竟刚刚脱胎于玄言诗,况且他还是一个精通玄言、佛理、《易经》、《楚辞》的大学者,老庄哲学中重精神、轻物质及贵道贱迹的内容也是他思想的真实体现。正如王瑶在《玄言·山水·田园——论东晋诗》一文中说:“由玄言诗到山水诗的变迁,所谓‘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并不是诗人们地思想和对宇宙人生认识的变迁,而只是一种导体,一种题材的变迁。 齐梁时期,“性情”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标准,表达感情成为诗歌创作的自觉追求。钟嵘《诗品序》强调“吟咏性情”;萧子显在《南齐书·文学传论》中强调“文章者,盖性情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在这种时代风气下,谢且兆的山水诗,完全摆脱了玄言诗的影响,更多地以山水见性情,抒写个人身世感怀。如《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西府同僚》中写道:“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徒念关山近,终知返路长。秋河曙耿耿,寒渚夜苍苍。引领见京室,宫雉正相望”,“常恐鹰隼击,时菊委严霜。寄言尉罗者,寥廓已高翔。”他不像谢灵运那样,以故作超脱的姿态从山水中寻求哲理的满足和解放,而是以审美的态度在山水中寻求心灵的契合,以寄托自己的忧惧愁怅。一个要寻找解脱现世烦恼的理,一个要寄托现世愁怅之情,这里便有了理趣和情趣之分。因而谢眺“继承了谢灵运山水诗细致、清新的特点,但又不同于谢灵运那种对山水景物作客观描摹的手法,而是通过山水景物的描写来抒发情感意趣,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地步”(《袁行霈,罗宗强《中国文学史》第二卷l25页》)。在他的山水诗中把描写景物和抒发感情自然地结合起来。他浮沉于政治旋涡之中,目睹仕途的险恶和现实的黑暗,因此常常通过对景物的描写,表现出对于宦途的忧惧和人生的苦闷。 谢眺是以一种朝隐的态度来欣赏风景,以怡然自得的心情来欣赏自然,所以即使是在办公时间,谢跳也有闲情来欣赏窗外美好的景色,如:“案犊时闲暇,偶坐观卉木。”(《冬日晚郡事隙》)、“昧旦多纷喧,日晏未逞舍。落日余清阴,高枕东窗下。”(《落日怅望》)正如王瑶所说:“(谢胱)他写山水,也写都邑;既写仕宦,也慕栖遁;而且在两者间找到了妥协。这妥协,就是虽然身居都邑,从于仕宦,但仍可领略山水栖遁之趣。小谢屏弃了公务的烦俗,透露出悠然自得,如:紫殿肃阴阴,彤庭赫宏敞。风动万年枝,日华承露掌。玲珑结绮钱,深沈映朱网。红药当阶翻,苍苔依砌上。兹言翔凤池,鸣佩多清响。信美非吾室,中园思偃仰。朋情以郁陶.春物方骀荡。安得凌风翰,聊恣山泉赏。 ——《直中书省》 诗人曾经担任过中书郎,这是清闲的高职。天气清和,春光明媚,房间内肃静清冷,窗外阳光灿烂,东风摇荡着万年枝,金色的阳光照耀,仿佛仙人掌都特意展开了手心来承接着这美好的春意。台阶边上是大朵的芍药骄傲绽放,红艳欲滴,仿佛都要翻到台阶上了,台阶上则是绿苔日日不息地生长,一步步往上爬着,虽然缓慢却能持久。一“翻”字形容出芍药的烂漫绚丽,而“砌”字则写活了青苔的幽密苍翠,一动一静,一红一绿,色彩极为绮丽。诗人看着这浓郁的春光,心情十分舒畅,仿佛整个身心已飞出中书省,漫步在华妙奇艳的大自然中。谢且兆深深陶醉于自然给他带来的美感享受,花开花落的季节里,他欣赏着余花的轻扬,落日时分,他沉迷于不断变幻着颜色的天空,彩霞满天里,他凝眸着澄静的江水。他将自己融入了自然,自然就像是他久未相见的朋友,他用心细赏着山水,而山水也回报他清美的姿态。年华暗换,人世几回,不变的是清秀可喜的山水,还有走入山水中得到的那种不可言说的悠然兴会。 小谢生当门阀贵族衰落之势已成定局的南齐,其精神气度己不像灵运那样矜持得近乎狂傲,他把用世之心收拾起来,转向个人审美体验的自由表现。他用自己萧散而灵秀的气质去感知和欣赏自然风物,在他眼里,山水风物都不是没有生命的冷漠的东西,而是通了人性的、与他同样深情的灵物。如《送江兵曹檀主薄朱孝廉还上国》,诗中香风、鲜花、小鸟似在展示自己的魅力以挽留即将远去的友朋,它们与小谢的感情可谓息息相通,有着无限的情韵。与大谢相比,小谢同样认识到山水娱人、忘忧、悟道的审美功能,但大谢以求悟玄理为审美指归,小谢则超越了单纯的悟道,以人情美与自然美的契合为基础,创作具备情、景、理交融的意境美的山水诗,从而达到了以审美创造为指归的境界。 罗宗强说:“文化的发展过程当然是非常复杂的,它各个环节的前后衔接,有时几乎找不到明显界限。以玄对山水,和以审美的眼光对山水这两种态度之间也没有一个截然的标志,只不过侧重点的变化而己。在侧重点的变化中间,它往往是并存的。整个南朝山水诗创作便体现了这一过程,刘宋时期的山水诗为初始时期,还受到玄学的很大影响,士人在观照山水时,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玄对山水,把山水当作体玄悟道的客观物。随着玄学影响的逐渐消释,士人们以朝隐的态度来欣赏山水,山水不再是体悟玄理的媒介,而是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由以玄对山水逐渐转到以审美看山水,无需进入深山老林里,在自家的庭园里便能欣赏山水、享受自然,南朝山水诗人对山水的态度逐渐由以玄对山水逐渐转向以审美对山水。 大、小谢与山水在文学层面上的异同及继承发展关系若提高到哲学的层面来观照,也许可以这样说,大谢玄悟了自我,小谢则消融了自我,大谢以求悟玄理为审美指归,小谢则超越了单纯的悟道,以人情美与自然美的契合为基础,创作具备情、景、理交融的意境美的山水诗,从而达到了以审美创造为审美指归的境界。从重“道”到重“情”,从感悟玄理到审美刨造,这是山水审美意识趋于成熟的标志,也是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嬗变的具体体现。 文学批评论文:试论文学批评视域中的比较文学方法 论文摘要:比较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过程和方法,是比较文学最引人注目的方法特征;比较文学的研究趋向是在民族文化文学的差异性和同一性之间建立一种辩证的关系,在世界文化的范围中寻觅思维本质的共性,它是辩证思维方式与方法论的结合;比较文学作为文学研究,一旦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就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影响研究与社会历史批评,平行研究与新批评、符号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接受美学、女性主义批评、文化批判等无不渗透着比较文学思维特性。重视文学批评视域中的比较文学方法论,是文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不容小觑。 论文关键词:比较文学;文学批评;方法论;意义 在大学中文专业本科教学中,比较文学和文学批评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归于外国文学学科领域,而文学批评则是文艺学中与文学理论、文学史共同构筑“三足鼎立”基本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不争的共识是:“‘比较文学’中的‘文学’,单指文学研究而言,不包括文学创作。所以,比较文学属于文学研究。是文学研究的一个分支。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明确了比较文学的学科归属和基本属性。比较文学也就有了质的规定;而文学批评是一种以文学欣赏为前提、以文学理论为指导、以各种具体的文学现象为对象的研究、评价活动。既然如此.比较文学就应该是文学批评的重要内容;而比较文学一旦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就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学界对于比较文学和文学批评的探讨,更多地是分而论之,对两者的天然联系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尽管乐黛云、陈悖等比较文学界的前辈都不失时机地强调比较文学与文学研究的融通,并呼吁比较文学方法论的拓展,但未能引起批评界应有的响应。在文学批评领域,人们论及方法,更多地关注的是文学批评本身的内在方法和外在方法等方法论体系,比较文学与文学批评之关涉以及比较文学方法论意义的研究还属于薄弱环节。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点,尝试着讨论文学批评视域中的比较文学方法论之意义。 一、比较与比较文学 任何存在物都无法独自存在,任何事物都处于与别的事物所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之中。比较的意识应该是随着人类意识的产生而产生的;有意识的比较思维在人类思维的历史上也会找到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渊源和学理基础;比较的方法作为人类思维的基础,其运用也可以一直追溯到遥远的古代。英国女学者波斯奈特指出:“用比较法来获得知识或者交流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说和思维本身的历史一样悠久”;并将比较称之为支撑人类思维的“原始的脚手架。” 从学理上推论:比较意识的产生,比较思维的形成,比较方法的运用,似乎一脉贯之,清晰地勾勒出“比较”概念的生成。《辞海》这样解释“比较”: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过程和方法。可见,察同辨异是“比较”的基本特性;而察同辨异也是一切学术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因此,比较方法的运用存在于一切学科之中。 法国比较文学研究者梵第根早就意识到比较之于文学研究的重要:“一种心智的产物是罕有孤立。不论作者有意无意,像一幅画一座塑像,一个奏鸣曲一样,一部书也是归入一个系列之中的,它有着前驱者,它也会有后继者。”马克思、恩格斯对比较文学产生的背景作了极为科学的说明:“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他们的预言很快被证实。19世纪上半叶,比较文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开始发展起来。直至成为一门显学。 比较文学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和其他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的比较研究,包括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而不同国家的学者强调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以第根、伽列等为代表的法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影响研究,以韦勒克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以阿历克谢耶夫和日尔蒙斯基为代表的俄罗斯学者则认为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不可分,应该同时并重。 比较文学研究尽管各有侧重,以致形成不同学派,但其共同点也是最引人注目的方法特征就是比较。“比较文学中的比较与人类思维中早已存在的比较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上并没有根本的差异,然而,比较文学又并非单纯的比较,有时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比较文学中的比较具有某种特异的东西,这种特异性在于:进行比较文学研究,需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这时作为研究主体的‘我’无法超然于研究对象之外。而往往先在地认同于两个要素之中的一个.这样我们要处理的就不仅仅是两个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还包括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见。比较文学学科中“比较”的意义具有特定的并且确切的学理内容,它是一种旨在把握“双边”或“多边”文学的内在关系.并进而认识它们的本质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思维形态、思维过程和方法论。 总之,比较是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有意识的比较思维体现于人类思维的发展进程之中:比较方法的运用存在于一切学科之中:比较文学中的比较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有其特定的内涵,是一种跨民族、跨学科、跨文化的比较;而比较文学一旦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就具有了方法沦的意义。撇开文学批评而泛谈比较文学方法论.抑或文学批评方法论中忽略比较文学方法,这些都必不能探骊得珠,甚至会南辕北辙。 二、文学批评中比较文学思维的渗透 比较文学的研究趋向是在民族文化文学的差异性和同一性之间建立一种辩证的关系,在世界文化的范围中寻觅思维本质的共性,它是辩证思维方式与方法论的结合。“如果单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比较文学作历时性的追溯,那么.我们便可以发现.由于各个时期比较文学观念的不同,它的理论背景和指导思想的不同.因而在研究重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是各不相同的。”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文化研究的应运而生就是很好的说明。我们还可以发现,比较文学基本的研究方法都与文学批评的理论、方法有着天然的关联,即文学批评中渗透着比较文学的意识和思维,诸如:社会历史批评与影响研究,新批评、符号学与平行研究,接受理论与比较文学,女性主义批评与比较文学,文化批判与比较文学等等。 陈悖等学者在《比较文学》中指出:历史的实证的方法和审美的批评方法.是比较文学史上存在的两种基本的研究方法。并对其流变作了梳理:在l9世纪末期到20世纪上半期,比较文学被看成文学史的一个分支,影响研究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几乎成了唯一的方法这类研究在理论上发展到极端,就是梵第根所主张的,把比较文学看成历史科学,只作事实的搜索考证,研究因果联系,而排斥审美批评。50年代之后,美国学者提倡平行研究,他们的理论背景是形式主义和新批评,因而在实践上强调审美的批评方法.强调“文学性”。这种梳理,实际上触及到了文学批评中的社会历史批评、原型批评、新批评、符号学与比较文学中的影响研究、平行研究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批评与影响研究都注重事实的考据,强调实证分析,探微索隐地辨析、说明文学现象之间相互联系和因果关系;新批评、符号学与平行研究都运用审美的批评方法,致力于发掘无事实联系的文学现象之间的内在的美学价值,体现了法国学者金伯勒的思考:文学的比较研究不应当局限于“事实联系的研究”.而必须尝试把研究导向对作品的价值的思考。 文学批评中读者反应批评的理论主干是接受美学,作为文学研究的一种新范式。它将读者置于批评的中心,为考察文学现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接受理论强调读者的参与和创造,重视读者的接受过程;比较文学关注作品的“创作经过路线”。考量比较的放送与接受,两者有颇多接近之处。接受理论创始人之一的尧斯为了论证接受理论与比较文学的关系,曾经讨论了“歌德的《浮士德》与瓦莱里的《浮士德》:论问题与回答的阐释学”。将德国的歌德与法国的瓦莱里的作品相比。这显然是比较文学的视野;而其中叉涉及到瓦莱里对歌德的接受问题,这又属读者反应批评的范畴。尧斯正是领悟到了接受理论中的比较意识以及比较文学中的接受因子,才强调:“我们研究《浮士德》时,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针对歌德的《浮士德》和后来瓦莱里的《浮士德》所回答的问题,对症下药。”他还通过比较和接受研究发现:“歌德以他的人性戏剧回答浮士德神话的原始问题时,已经作r些改动。瓦莱里也发现歌德的《浮士德》的回答已不能满足他。于是他提出浮士德神话中蕴涵的另一个问题。”尧斯的批评实践,充分证明了随着比较文学创作活动、放送者、接受者关系网的渗透,接受美学、读者批评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层面.并由此开辟了文学研究新的探索途径。 符号学成为西方各种形式主义批评坚实的理论支撑,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都直接从中获得灵感。符号学研究力图借鉴语言符号分析法和代码理论,从意义建构的“零框架”上寻求人类文化的同一性.这与比较文学的跨学科(文学与语言学联姻)、跨文化(不同民族文化的异同)研究如出一辙。在比较文学平行研究中,有一种间接比较称为理论移植.即以一国文学理论去阐释另一国文学作品(俗称“西论中用”)。上世纪70、80年代.台湾学者杨牧和大陆学者周英雄先后对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十六中的一首小诗《公无渡河》的分析,就是借用西方文学批评中结构主义二元对立原则和符号学原理解读中国文学作品的典型案例;论者从形式因素人手,创造性地从语音层次的分析上升到语义层次的分析,由此传达出对生命的喟叹,进而揭示悲剧精神,充分体现了比较文学的理论移植方法与文学批评的符号学方法、结构主义方法的融合;这种批评实践,是结构主义诗学中国化的开拓性尝试,并显示出比较文学与文学批评的不解之缘。 女性主义批评由于其性别的独特性、理念的多元性、视角的开放性,自然与比较文学研究产生了许多契合点。当今世界女性主义批评运动千姿百态.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传统,使发生在不同国度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活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注重社会实践而轻视理论化的英美女性主义批评、理性而多元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法国流派、争取女权强调本民族文化认同感的东方女性主义批评。新见迭出,不乏胜解,各领风骚,形成了比较文学研究的新视阈。并昭示人们:无论是社会学女性主义批评、符号学女性主义批评,还是心理学女性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批评。一旦跨越民族、跨越国界、跨越文化.就具有了比较文学方法论的意义。 此外,从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文学和社会学、文学和心理学的传通过程中,我们还可以窥见到原型批评、心理分析批评甚至精神分析批评等文学批评方法的特质。 辨析文学批评方法与比较文学方法之关涉.使我们得到的启示是:比较文学学科的边缘性决定了它必然要与其他学科发生紧密的关系,最引人注目的方法特征就是比较;而比较文学的根本属性是文学研究.也就决定了它在文学批评的视野中必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因此,将比较文学方法论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是文学批评方法论教学与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比较文学方法论意义 比较文学是比较思维与比较方法结合的产物。它以理解不同文化和文学问的差异性和同一性的辩证思维为主导,其研究方法也因此超越形式的异同类比,而包括了各种文学的不同研究方式,从而展现各种文学的特征和它们之间的辩证联系。 问题在于,处于当下这个多元参照和学科整合的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历史性地从方法论、认识论和学科本体论的不同层面,去理解和认识“比较”的不同内涵及其对于文学研究的意义?去思考和探寻这种比较的价值目标将如何影响到比较文学学科方法和文学研究范式的有效性?有学者对此有着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当下所谓现代性视域和多元文化语境中,比较’只能建立在坚定不移地拆解文化中心主义、肯定多元文化共生权利、坚持价值倾向和发展担当互补共存的意识基础之上。如果没有这些价值理念的支撑,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方法.甚至是跨越文化、语言、民族的比较研究,同样不能保证得到这个时代的文化对话所期待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一直伴随着方法论的探索,许多学者致力于新时期文学研究方法有效性的考求;在一致推重“比较”作为比较文学的出发点、思维方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学界还就“阐发法”、“异同比较法”、“寻根法”、“对话”等研究方法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实践证明,它们无论是在比较文学领域还是在文学批评范畴,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阐发研究既是一种研究类型.也是一种比较方法。它是中国学者的一个创造。王国维、胡适、闻一多等现代学者曾尝试这种实践;1976年台湾学者古添洪把“援用西方的理论与方法.以开发中国文学的宝藏”的研究,称作“阐发”研究。这种间接比较实质上属于理论移植,即以一国文学理论去阐释另一国文学作品:而一国文学理论是从该国文学创作总结、抽象而来,在被用于另一国作品阐释时,无可避免地隐含着两种作品的比较:理论移用中的逆与顺,折射出两种作品的异与同。 平行研究中根据性质类型可分为类比研究和对比研究,称为“异同比较法”。这是一种跨文化的比较研究.是在异质异源的不同文化体系之间进行的比较。它要求从求同出发,进而辨异,进而探究其深层原因;同时,在异同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各自的民族特色和独特价值,寻求相互的了解、沟通和融合。 “寻根法”即“文化模子寻根法”,它是跨文化研究中文化冲突、文化碰撞的产物,是美籍华裔学者叶维廉提出的。他主张在进行不同类型文化背景的文学比较研究时.以文化模子的寻根作为基础.而且必须从两个模子的叠合处察同辨异,寻根探源,并认为,只有这样.方能穷究事物的本来面貌.达到两者的融合。叶维廉的思考.为中西文学比较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对话”是比较的重要路径,也是文化传通的有效方法乐黛云从对话的角度反观比较文学的方法论基点和研究范式,提出了文学对话这个比较文学的方法论基础.并深刻地揭示了比较文学的实质:比较不是理由,比较中达成直接或间接的对话并且通过对话产生互补、互识、互鉴的成果.才是比较文学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正是巴赫金所憧憬的境界:在两种文化发生这种对话性相遇的情况之下.它们既不会彼此融合,也不会相互混同,各自都会保持自己的统一性和开放性的完整性,然而它们都相互丰富起来。 当我们用“比较”的眼光审视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深感两者需要的是学理的渗透和方法的融合.还发现无论是比较、阐发、对话等一般方法。还是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实证批评、审美批评等具体方法,都能找到许多契合点,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文学批评方法论教学,重视比较文学思维的渗透.为比较文学方法留出一席重要之地,正在情理之中。 比较,需要一个“他者”。“他者之梦.也许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之梦,他者向我们揭示的也许正是我们自身的未知身份,是我们自身的相异性。他者吸引我们走出自我.也有可能帮助我们回归到自我,发现另一个自我。”在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的视域中,这一番言说,既充满诗意,又耐人寻味。 文学批评论文:试析中世纪文学批评的几种主要模式 论文摘要:欧洲中世纪有着相当丰富和卓有成就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资源,它既继承和发扬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些批评传统,又在基督教文化大语境的浸润下产生了新的批评模式,在某些重要方面开启了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批评的先河。特别是在其比较的批评类型中还可以找到今天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的最原初形态,而当时的语法学批评、修辞学批评等,也可以看做后世影响巨大的形式主义批评的最原初形态。中世纪对诗歌有四种最重要的定位:语法学的、修辞学的、逻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语法学定位历时最久,并且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载体;修辞学定位在古典主义后期几乎已销声匿迹,其后以语法学论文的形式出现;逻辑学定位与经院哲学密切相关,哲学定位则与柏拉图主义血肉相连,从古典主义后期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代。 论文关键词:中世纪;文论;比较文学;批评模式 对欧洲中世纪的文艺理论史,学术界向来关注较少。这种状况即使在西方的文艺理论史研究领域也非常突出,而相比之下,我国国内关于中世纪文艺理论史的研究则更为薄弱,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不仅资料匮乏,缺乏整体的了解和把握,而且还存在着许多误解。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因素。 所幸的是,在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一些颇有见地的理论家就已充分意识到连接古代与现当代的中世纪文论的重要性。1974年,纽约城市大学阿利克斯·普瑞明格教授联合他的同事们编撰出版的《古典的和中世纪的文学批评:翻译与解释》在当时就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对通行的关于中世纪批评的一种经典论述——l952年出版的阿特肯斯的《英国文学批评:中世纪阶段》——提出批评,认为“阿特肯斯的方法不仅带有偏见,而且,简直把该课题推向了绝境”。十年后的1984年,当人们争相讨论时髦的现论时,该书下半部分“中世纪的文学批评”的主要编者、曾执教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英语与比较文学专业的小哈迪逊教授,在该书单行本再版序言中指出:“批评史是当前文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最近十年来。理论界对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符号学等等兴趣很大,所有这些新领域的初衷都在于发现更为有力的批评方法。这种兴趣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批评史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他还说:“对于古典时期和中世纪后期,包括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的批评,我们都有足够多的研究和文献。然而从四世纪到十四世纪的这一千年间,批评历史和文献却是一个巨大的空白。这种空白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可原谅的。它导致了对古代文学美学和文艺复兴文学美学之间关系的一种扭曲的……理解。它也使所有人……不能理解那种显然很离奇、但事实上却非常严肃的对待文学的态度……”这批有见识的理论家们对中世纪的一些经典批评文本进行了整理和英文翻译,给我们提供了理解和研究中世纪批评整体风貌及其内在发展线索的可能。 中世纪文艺理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它的文学批评模式,而且,尽管在中世纪修辞学和诗学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学科3。中世纪的人们依据不同的分类基础对知识进行了分类,基本的分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三分法,即以语法学、修辞学和逻辑学“三学科”为分类基础的分类法;另一种是四分法,即以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四学科”为分类基础的分类法。我们可以以“三学科”为参照系分别探讨诗与三学科的关系,梳理出中世纪文学批评的几种主要的批评模式。然后,将诗与“四学科”也视作一种批评模式,整体论述它们之间的关联。 1.诗与语法学 中世纪的诗学是在语法课上出现的,并且在语法课上占据着最传统和最持久的位置。昆提良在《雄辩家的培养》中将语法学定义为正确言谈的科学,是诗人的学问,为诗学与语法学的联系提供了一个基本公式。维克托瑞纳斯在《论语法艺术》中把语法学看做是解读诗人和历史学家的科学。由此,语法学的批评传统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主要载体,众多的学者将文学研究或阅读诗人看做人文学科的中心。 诗歌与语法学的这种联系产生了三种各具特色的批评类型。 第一种是评注和注释,即对某些文本进行评注和解释。尽管这些评注和解释并未形成一篇独立完整的文章,但在当时是一种较为典型的文本批评模式。它一般都是首先简述作者生平,然后评论作品自身的形式和风格,而主要部分则是对文本中个别词句的注释。这些评注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明作品的审美特征,而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学习这些作家的写作技巧以增加文采。这些注释可以用来定义生僻的词句,解释复杂的语法结构,指明修辞手法,有时还能揭示文字的道德寓意。当时的作家们注解了维吉尔、特伦斯、贺拉斯等古典主义后期的作品,由于中世纪文学处于基督教的语境之下,所以一些基督教作家对作品的注释显然是为解释《圣经》做准备的。l2世纪利拉的尼古拉斯的《普世圣经注释》是中世纪“圣经注释”一部公认的力作。 第二种是音韵学批评,即评价诗的韵律。古典语法学包括拼写、音节划分和元音音量的研究,其中最后一种研究的扩展形成韵律学,它的基本理论是:诗歌不是内容和方法的,而是韵律的;它对应的不是历史,而是散文。也就是说,形式重于功用,我们说一部作品是“英雄史诗”是囚为它使用了六韵部英雄诗体的格律,而不仅仅是依据它的内容。当时的诗韵学论文主要有奎尔的《拉丁语法》、贝德的《论韵律》、但丁的《论俗语》、德肖的《修辞艺术》等,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特瑞希诺的《诗论》和贝勒的《保卫和发展法兰西语言》以及盖斯克因的《教育笔记》中都还明显保留这种批评风格。 第三种批评类型可以称作作家比较。文学传统从一开始就是可以比较的,昆提良在《雄辩家的培养》中列举了作家名单,目的是将一部罗马作品与其所模仿的希腊作品作修辞学方面的比较,这可看做这种批评类型的第一次尝试。在这里我们还可以找到今天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的最原初形态。中世纪基督教作家继承了比较的传统,并将比较转向了拉丁作家和希伯来作家之间,而且他们的视阈中既有基督徒作家,也有异教徒作家,兼容了基督教经典和世俗文学,尽管他们提醒人们说,研究世俗文学的主要理由是为注释《圣经》作准备,但这种对不同作家兼容并进行比较的批评传统与前两种批评类型一样,成为中世纪人文主义产生的温床。 2.诗与修辞学 语法学批评的类型有着明确的形式,相比之下,中世纪修辞学批评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主要表现在诗与修辞学的关联上。在某些方面,古典主义时期诗与修辞学的联系比中世纪还要紧密。在古代的著作中,唯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不是完全借助于修辞学的。许多被视为古典主义的批评作品,如德米特里乌斯的《论风格》、朗吉努斯的《论崇高》,其实都是关于修辞术的批评,只不过是运用于诗的文本罢了。 古典主义后期有三部正规的修辞学批评作品。第一部即传统上认为系“朗吉努斯”所作的《论崇高》残稿,该作品宣称天才胜于训练、想象重于布局,这些问题在古代修辞学中都讨论过;第二部是多纳图斯的《维吉尔作品释义》,文中盛赞维吉尔堪称修辞学大师;第三部作品是迈克罗比乌斯的长篇对话《农神节》,讨论“维吉尔是一位演说家还是一位诗人”?该作品论证了维吉尔对论辩风格的运用能力,认为他尽汲十位阿提卡演说家之所长,这部作品修辞学批评论述的广泛和细致在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中是无可匹敌的。中国文论界所熟知的贺拉斯的《诗艺》从罗马修辞学中得益甚广,所谓模仿、诗人的修养、天才与学养的对立、寓教于乐原则等话题在以往的修辞学中都有论述,这部作品成为整个中世纪修辞学批评的母本文献,成为中世纪语法课的必读教材,学生们详细钻研它的修辞风格,并由此产生了大批论诗艺的著作。古典主义修辞学习惯引用诗歌来证明表达效果,而语法课上阅读诗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学生们熟悉修辞格的运用技巧。尽管加洛林王朝时代以后,纯粹的修辞学批评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取材于修辞学的语法学论文,但诗与修辞学的这种联系从古典主义时期延续下来并贯穿于整个中世纪。 3.诗与逻辑学 诗与逻辑学的联系早在古典主义后期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评论中就已经建立,不过,在中世纪早期这一联系并不被重视,直到12世纪才隐约可见它的影子,到13世纪,人们已经更乐意用逻辑体系而不是修辞方法来划分修辞格的类别了。实际上,将诗重新定位于逻辑学领域的契机也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著作的重新发现,并被人们从阿拉伯注释和译文大量译成拉丁文。“诗学是逻辑学的一部分”这样一个命题从此被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奉为金科玉律。这种定位不可避免地含有一定反人文主义的因素:把诗学看做逻辑学的一部分就是说诗只是一种“工具”或“才能”,不具有“内容”;只是一种像形式逻辑、辩证法和诡辩术一样的制造象征符号的“技艺”,而不是像政治学和天文学那样的“科学”;同时,这种定位也否定了“寓教于乐”的传统。在整个中世纪,阅读诗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在于诗不仅教给人们一般知识,还能通过实例提供道德教化。基督教诗歌的教化倾向自然不言而喻,而基督徒们阅读异教作品也是为了把其中的道德内容像“埃及黄金”一样带走,为己所用。 然而,当诗被纳入逻辑学之中,所有这些都失去了意义,这对于中世纪人文主义的理论基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一理论矛盾到圣托马斯和培根那里终于稍得缓解。他们采取折中的立场,承认诗在科学体系中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一门技艺,可归于逻辑学,同时又是一种创造活动,因而也具有道德价值。然而,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先驱们却不屑于这种中庸态度,但丁就明确宣称《神曲》是一部道德哲学,莫萨多和薄伽丘也支持他的观点,甚至提出更激进的主张,认为诗是神学的同盟。 4.诗与四学科 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四学科中与诗关系较近的是算术和音乐。数,在古希腊早期哲学中具有本体论意义,“用数创造”被认为是一种模仿手段;音乐,更是诗的要素的一种,圣奥古斯丁的《论音乐》就详细分析了音乐节奏和古典主义诗歌韵律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些关系并不是中世纪批评家们的兴趣所在,他们所做的是把诗独立于四学科之外,视之为哲学或神学的一个分支,并由此产生了一种重要的批评类型:讽喻批评。 我们知道,原始诗歌常常被当作预言和启示,体现着某种世界观。古人们把诗人的智慧分成科学知识、伦理知识和宗教知识,与此相应哲学也被分成三部分:自然哲学、道德哲学和理性哲学。既然诗是哲学的一部分,批评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隐藏在诗的文字背后的哲学意义。讽喻,因此成为他们最有效的工具。对古典主义后期和中世纪早期的批评家来说,讽喻不单是经过伪装的书本知识,还是不宜于理性推论的真理的神秘流露。这种观点显然来自于柏拉图。原始诗歌的哲学意义、柏拉图思想的神秘主义倾向在中世纪这个神学至上的特殊时代找到了繁衍的土壤,柏拉图主义的影响贯穿着整个中世纪。普鲁克拉斯的批评理论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他认为诗是一种启示,诗人是具有灵感的先知,其才能是超理性的,讽喻犹如一道面纱遮掩着神性的真理。不过,他并没有完全走到新柏拉图主义极端神秘的一方,尚能承认伦理教化是诗的重要功能,只不过不是最主要功能罢了。 讽喻批评传统在中世纪必然面临这样的问题:异教徒是否也可获得灵感?灵感的真正源泉是什么?除了一些极端保守的教士,基督徒们对前者的回答基本是肯定的,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维吉尔的第六田园诗《救世主》,它被认为是对基督诞生的预言。许多中世纪圣经批评和中世纪中期的神秘主义思想都赞成对异教文学进行讽喻性的读解。讽喻批评直到14世纪人文主义者那里仍然颇受青睐,但丁、薄伽丘等人的观点都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的理论主张预示着15世纪佛罗伦萨新柏拉图主义者的出现。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中世纪对诗歌有四种最重要的定位:语法学的、修辞学的、逻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语法学定位历时最久,并且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载体;修辞学定位在古典主义后期几乎已销声匿迹,其后以语法学论文的形式出现;逻辑学定位与经院哲学密切相关,哲学定位则与柏拉图主义血肉相连,从古典主义后期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代。这说明,中世纪有着相当丰富和卓有成就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资源,它既继承和发扬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些批评传统,又在基督教文化大语境的浸润下产生了新的批评模式。在某些重要方面开启了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批评的先河,特别是作为其主要批评形态的语法学批评、修辞学批评等,可以看做后世影响巨大的形式主义批评的最原初形态。显然,中世纪对古希腊罗马的文明有着某种承继关系,对后世近现代文学批评也可以说有某种源流关系,如果斩断这种关系就如同断根失源。 文学批评论文:试论中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差异文化探源 论文摘要:Feminism到底是女权还是女性?从女权到女性,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从西方进入中国后就温婉得多。这要从哲学思维、家庭观念、个人价值、历史和现实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方知中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呈现巨大差异的文化原因。 论文关键词:女权;女性;文化差异 Feminism到底是什么?女权还是女性?一般来说,Feminism对于西方是女权主义,在中国就是女性主义。Feminism由女权主义变为女性主义,温和、委婉了很多,似乎少了许多政治因素,多了许多文化内涵。可是,“女权”还是“女性”不仅仅是用词的不同,而且在翻译的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差异。中西不同的哲学思维、家庭观念、个人价值、历史和现实发展,直接导致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Feminism不同的理解。本文试图从社会文化角度探求中西女性主义境遇差异的根源。 一、哲学层面上:中西二元对立与阴阳调和 二元对立是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模式。西方哲学强调天人相分、主客相分、二元对立。在两性关系上,女性处于客体的位置,女性被迫站在与男性截然对立的关系上。整个的思维模式也让女性习惯在两极模式中审视自己及与男性的地位关系。当意识到自己的不利地位时,她们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面对强大的男权社会,西方女权主义者给予了无情的批判和反抗,试图从根本上对男女秩序进行颠覆。 中国传统哲学强调天人合一,阴阳调和。虽然也强调事物的对立面,但更强调其相互转化性。老子的“福祸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就很明显体现了这一点。在两性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男尊女卑观念也根深蒂固。《周易》就从天地、乾坤、阴阳等天人秩序来论证男女尊卑、贵贱的关系。汉儒从阴阳五行论证了“三纲六纪”、“男尊女卑”的合理性,从“道不变,天亦不变”来论证秩序的永恒性。宋明理学的“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等,将男女不平等制度当做天经地义的绝对真理。但中国哲学更强调天人合一,阴阳中和。董仲舒认为阳贵阴贱,阳尊阴卑,同时也讲阴阳调和,认为阴阳中和是阴阳运行之道。“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养长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成于和,必生于和,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地之始终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因此中国妇女意识到自己地位低下,备受压迫时总是以和为贵,逆来顺受,很难奋起反抗,向男权社会发难。 二、家庭观念上:中西家庭对抗与“家天下”的差异 西方家庭成员以对抗为主要特点。古罗马“家庭”即“奴隶”的意思,家长就是奴隶主。德国学者缪勒利尔说:“在那里,家长也是全家财产的所有者,是她的妻子的身体与灵魂的主人……他的妻子、儿子和他的牲畜一样没有提出反对的权利。家庭之于个体的希望和快乐,正如坟墓般的土牢一样。”《马太福音》中耶稣在差遣十二门徒出去传道时,明确告知他们说:“我来,是叫人与父母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强调“家天下”、“家和万事兴”,以家为本位,家国同构。儒家思想“修身齐家平天下”成为每一个人(男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家国观念中,家国是第一位的,个人是第二位的。小家要服从大家(国)。在这种服从中,就表现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处在最底层的无权地位。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女性虽然处于无权地位,但中国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将忠、孝视为至上的美德。儒家将孝作为一切德行的总纲。孝亲观使女人成为母亲后,可以利用母亲的名义得到一定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女性诸多不满情绪,相对于西方家庭中男女两性直接对立,矛盾要缓和一些。 三、个人价值追求上:中西个体性与集体性的差异 西方强调个体性价值的实现,强调自我认识和自我发现。古希腊罗马城邦文化,西方私有制易形成个体独立。文艺复兴时期更是张扬人性、个性的时代,个性解放成为一种鲜明的时代倾向。个人价值的追求在西方文化中源远流长,已渗透到西方文化的血液中,成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这种个人主义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就集中表现为追求个人自由和平等。为了实现自由和平等,他们不惜任何代价去争取。受这种个人主义传统的影响,西方女性能自觉地站在自我的立场,反思和反抗父权文化的压制。当认识到自己地位低下时,她们奋起反抗,发动轰轰烈烈的妇女运动,大胆地向男权世界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中国文化是一种集体文化,强调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忽视个人价值。“中国文化重人,并非尊重个人价值和个体的自由发展,是一种宗法集体主义人学,是一种以道德修养为宗旨的道德人本主义。”4家国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深入骨髓,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已通过基因一代又一代地得到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中,人自一降生就被纳入到家族伦理中,个人身份消解在人伦关系中,以关系而不是个体本位的人生观很难让性别突出为社会身份的中心。中国女性在这种集体主义思想熏陶下,以“三从”、“四德”、“三纲”、“五伦”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将男人视为“天”。女人自我在温顺贤淑下,消解在男人的世界及人的世界里。这种集体主义思想极大地压抑了人尤其是女人作为个体的自我个性的发展。传统文化的“男尊女卑”价值观念被中国妇女普遍接受,而且内化为她们自己的需要。 四、历史现实上:中西不同的妇女解放运动 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封建、反教会运动中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和“天赋人权”等主张。当时许多女性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革命活动,在和男性一起争取权利的奋斗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她们所争取的权利实际上是给予男性的权利,女性不在权利的范围内。1791年法国妇女领袖奥伦比·德·古日发表了《女权宣言》,《女权宣言》参照《人权宣言》中的“天赋人权”精神,力争“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力,应该同男人一样享有各种权利”。尽管当时古日要求的平等权利还仅仅局限于婚姻、家庭、生育等方面,但她的论争在促进妇女解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在1792年,英国的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发表了《为女权辩护》,主要针对女性应该与男,性受同样的教育,开发智力,培养能力,从而使女子与男子在社会、生活、职业等方面达到真正的平等,指出传统的女性教育就是培养女性如何取悦男人,传授给女性的不是真正的知识和真理,而是要把女性培养成男性的附属品。现代意义上的西方女权主义运动,主要的还是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两次大的妇女运动浪潮。第一次妇女运动浪潮是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在法、英、美等国展开的妇女解放运动。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主要要求改变妇女在政治、教育、就业和家庭中的不利地位。第二次妇女运动浪潮是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的废奴运动、反战运动和学生运动为契机兴起的。 可中国从来没有发生过真正意义上的女权运动,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发起者和领导者都是些具有启蒙思想的知识男性。这也决定了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男女协同作战,与民族解放、国家存亡交融在一起。19世纪60年代初到19世纪末,一部分先进知识分子,尤其是一些接受过西方先进思想的男性,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以西方自由民主等思想为参照,思考中国妇女地位,认识到要改革必须先解放“奴隶的奴隶”——妇女,将妇女解放纳入到向封建礼教发难的行动中,将男女平等思想融入到政治、经济、教育、婚姻等各个方面,为妇女思想解放做了积极贡献。随着中国民族革命进程的发展,妇女解放运动也不断发展,妇女权利也通过立法等制度形式得到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上世纪50年代后,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下,中国妇女广泛走向社会,参加各种社会生产。而西方妇女为争取各种权利进行了各种游行、抗议,许多人还进过监狱,相比之下,似乎中国妇女权益的获得是那么的轻而易举。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严重的自然灾害、极端的政治运动,消解了人的地位,更不用说女性意识。改革开放之后,女性地位确实得到很大的提高,女性受教育、就业状况等都得到广泛的改善和提高,女性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也可以自由择业,妇女权益更好地得到了保障。此时的中国,面对西方贵族气息的女权主义,中国女性无法理解和接受,以至于许多女作家公开宣布自己不是什么女性主义者,甚至不愿意被称为“女”作家。 综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现实历史事实又独具特色。这一切都决定了中国女性面对西方女性主义激进的理论和主张时显得温和而平静。她们不是站在男性的对面,而是和他们共同探讨,寻求出路。这也决定了中国女性主义批评走上了一条独特的道路。 文学批评论文:简析人的存在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论文摘要:文学批评是一种带有主体性的活动,这一观点已被大家普遍认可。但是这种主体性具体如何、为什么会产生,却没有人具体分析。所以可以从人的存在这一角度来论述人对文学批评的影响,具体阐释人的存在的的特点对文学批评的性质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人的存在;文学批评;影响 文学批评是文艺学的主要分支,是以一定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为指导,以文学欣赏为基础,对具体的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进行判断和评价。文学批评是以阅读文本为基础的,无论是以文学现象还是以具体作品为批评对象,作品阅读都必不可少。要作出判断和评价,就必须理解文本。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把自身置于传统的进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将过去和现在不断融合”。也就是说,理解是由理解者和理解对象的交流而产生的,是双方互动的平等对话。而文学批评要以理解作品为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文学批评是批评者与作品的一种对话活动,是批评者与作品的一种交流和情感的融合。人是文学批评的主体,是文学批评的发起者,那文学批评对人又意味着什么?人作为世界的一种实体存在,又是怎样影响文学批评? 一、人的存在的社会性决定了文学批评的时代性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看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并且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人既是自然存在的具体的个人,又是社会的历史的人,当人作为精神存在时,更主要是体现在社会历史性上。作为社会历史的人,人更多地体现出集体性、群体性。不同时期的人们总会有一种共同的心理积淀,也就是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人的存在的这种历史性对文学批评的影响,我们把它叫做文学批评的时代性,即一定历史时期的人的思想、意识、精神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一)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和方法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学批评观念,这与那个时代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学创作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适合自己的文学批评。在先秦时期,并没有专门的文学批评著作,但是那个百家争鸣的文学繁荣时代,文学批评理论也是多如繁星,那一时期以社会政治功用道德批评为主,重视文章的思想内容,以及文章对国家、社会产生的影响。如《尚书·尧典》的“诗言志”,孔子的“兴观群怨”,孟子的“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等等。魏晋时期,被称为我国文学史上文学自觉的时代,也产生了真正的文学批评家,有了专门的文学批评著作。如曹丕的《典论·论文》、钟嵘的《诗品》和刘勰的《文心雕龙》。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注意到文学的艺术美、形式美,而不光仅仅局限于作品的思想内容,如曹丕的“诗赋欲丽”、钟嵘的“滋味说”,等等。到了隋唐时期,由于南北朝以后形式主义极度泛滥,所以以陈子昂为首的文学家们又极力提倡文章的内容,认为文章道弊,已五百年,主张学习建安风骨。后又通过“初唐四杰”的努力,形式之风得以扭转,形成了文学史上的大高峰——唐诗。而后的朝代因为各种因素,尤其是创作实践,又出现诗话、词话、小说评点等等。 (二)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作品的批评不同 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主流思想、不同的文学观和文学批评观,所以对同一作品的批评也会不同。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文学批评是一种对话,对同一作品,不同时期的人与作品的对话内容是有差异的,会受到时代的局限。以对《水浒传》的主题思想评论为例。在明清两代,《水浒传》一直被统治者列为禁书,因为它鼓舞被压迫者的反抗,不利于封建专制统治。在近代中国那种内忧外患、多灾多难的时期,《水浒传》被赋予了革命色彩,许啸天甚至在《水浒传新序》中说:“《水浒》一书,可以抵得上一篇人民索债团的宣言书,足以代表一个时代的民意。”解放以来,它的主题又出现两大阵营:农民说与市民说。农民说把它称为“农民革命的教科书”,认为它再现了一次农民起义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这是以前一个主流观点。而在1975年伊永文提出了“《水浒传》是反映市民阶层利益的作品”,著名学者欧阳健也提出《水浒传》是“为市井细民写心”。在期间曾经有一段叫做评水浒,当时的观点认为《水浒传》是一部宣扬投降主义的书,这是当时唯一的官方认可的观点。从上述材料不难看出,不同的时代因为政治、经济、思想等因素的不同,对同一作品也有不同的批评和阐释。 二、人的存在的具体的个体性决定文学批评的多样性 文学批评的主体性不仅表现在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和方法,还表现在不同的批评家有不同的批评思想和方式。文学批评是一种在尊重作品客观性基础上的主观性活动,它虽然以揭示文学作品的客观价值为宗旨,但活动本身却具有强烈的个体主观色彩。这是因为批评者都是具体的、区别于他人的个人,都是生活中的“这一个”,在生活经历、思想意识、气质个性、文化修养和市美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而他们所发表的批评也必定带有自己的特色。文学批评活动是以作品阅读开始的,所以批评家首先要是一位作品阅读者,他需要经历一个形象感知和情感体验的过程,然后在感性的基础上,以理性的态度去判断、评价作品。因此,文学批评是允许这种主体性、个体性存在的。周作人就曾说过:“客观的批评如同客观的艺术一样并不存在。”法朗士说:“优秀的批评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把自己的灵魂放到许多杰出的作品中去探险,加以叙述。”圣佩士甚至认为文学批评意味着“一种发明或永恒创作”,主张“我所批评的就是我”。下面我们将从人的思想差异、文化修养不同和所采取视角不同三个方面来论述文学批评的个体性。 (一)人的思想差异导致不同的文学批评 在《水浒传》的批评史上,出现了李贽和金圣叹两位举足轻重的大家。二人对《水浒传》都推崇备至。李贽说:“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降而为《焚书》,六朝变而为近体;又变而为传奇,变而为院本,为杂剧,为《西厢曲》,为《水浒传》,为今之举业;皆古今至文,不可得而时势先后论也。”金圣叹则说:“天下之文章,无有出《水浒》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无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两人对《水浒传》的整体评价大致相同,但由于他们所处环境不同和各自思想的差异,在评点的过程中又流露出不同的倾向,具体表现在他们对梁山起义以及招安问题的看法上。李贽满腔热忱地歌颂起义,在批评中灌注自己强烈的政治情感,认为正是由于统治阶级的腐败才导致梁山好汉的起义,同时也赞同梁山好汉接受招安,认为是改邪归正。而金圣叹对梁山好汉起义的态度则充满矛盾,既有同情、欣赏的一面,又有痛恨、诋毁的一面,他强烈反对朝廷招安梁山好汉,认为招安有纵容起义的副作用,对梁山好汉应该杀之而后快。 (二)人的文化修养不同导致文学批评的不同 人对于文化也有一定的偏好和选择,这与人的身份、地位有一定关系。不同的文化修养会让人对作品有不同的阐释。以对《红楼梦》命意的评论为例。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认为“《石头记》乃演性理之书,祖《大学》而宗《中庸》。”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四编中说:“《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花月痴人在《红楼幻梦序》中则说:“《红楼梦》何书也?余答日:情书也。”而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中说:“《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王梦阮和沈瓶庵则在《红楼梦索隐》中,指出:作者是“托以演义,杂以闲情,…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对此,鲁迅归纳道:“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由此看出,一个人的批评意识是其身份、地位的反映,也是其所受文化教育的反映。经学家的文化修养必定会让他看到《易》,风花雪月的才子则看到的更多是恋人的缠绵,而作为民族教育家和革命家的蔡元培看到的则是小说的革命思想和民族气节。 (三)采用批评视角的不同会导致批评的不同 由于个体的差异性,必然导致批评家对同一作品采用的批评视角不同。对于《红楼梦》的研究和批评,有两个大的视角:一是社会历史角度,一是文化文学角度。社会历史角度研究一直在红学史上占主导地位,甚至是统治地位,以索隐派和考证派为主;而文化角度的研究则以王国维为代表。社会历史视角是把小说等同于现实生活,把《红楼梦》看作是一种历史文件,而非一部小说;而文化视角则强调《红楼梦》是一部小说,重视其理想性与虚构性。 即使在同一大视角下,也会产生不同的派别和看法。如在社会历史这一视角下,对《红楼梦》的研究又产生了索隐派、考汪派和斗争论。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持民族主义论,认为《红楼梦》是影射历史,是清初政治小说;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派持“自叙传”,认为《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传,仅仅描写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自身感受;以李希凡为代表的“斗争论”则认为《红楼梦》是部描写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小说,它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贵族统治阶级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以及必然灭亡的趋势。 文学批评主体的个体特征都是相互联系的和相互影响,如生活环境和经历会导致思想的差异,而思想和气质个性、文化修养又会影响审美习惯和思维方式。人的各种个体因素会综合形成人的潜意识,在文学批评中则表现为“人的前理解”,它会导致人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文学批评是具有很强的主体性色彩,但并不表明文学批评可以任意随个人的喜好。批评者不同于一般的读者,不能仅仅跟着感觉走,要从整体去把握作品,作出科学的评价和判断。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英国华裔文学批评的透视与恩考 [论文摘要]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初期突出了作品的族裔性,对于少数族裔政治及社会现状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文学性,随着华裔文学发展的成熟与研究的深入,批评话语开始转向其文学性的诉求,与国外研究发展相比。国内研究相对滞后,作者认为美国华裔文学的文学性与族裔性互为表里,密不可分,作为美国少数族裔文学的一部分,缺乏“华裔性”的文学文本,不能够算作真正的华裔文学,而缺乏文学性的华裔文本也不可能成为美国文学的一帮分,只有族裔性与文学性结合完美的作品才能成为美国华裔文学的经典之作,我们的研究应从族裔性与文学性融合的角度出发,揭示作品所蕴含的复杂内涵,彰显作品的艺术魅力。 [论文关键词]美国华裔文学;文学性;族裔性 美国华裔文学作为新兴的族裔文学,现已成为美国亚裔文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部分作品被选人美国主要文学选集之中,成为美国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华裔文学不仅引起了美国读者以及学界的关注,也引起了我国学者和世界各国学者的极大反响。梳理美国华裔文学创作与批评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华裔文学批评的话语不断地在族裔性与文学性之间摆动。美国华裔文学作为冒现(emerging)的文学,早期研究更多地突出了作品的族裔性,对于少数族裔政治及社会现状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文学性研究,随着华裔文学发展的成熟与研究的深入,批评话语开始转向对文学性的诉求,可以说,华裔文学的发展促进了批评话语的多元,而批评话语在一定程度上对文学创作和批评实践又能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梳理美国华裔文学创作与批评之间的关系,思考美国华裔文学批评话语转向的原因,本文旨在反思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存在的不足,揭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发展的新趋向。 一、美国华裔文学创作与批评之间 美国华裔文学批评与美国华裔文学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60年代开始的民权运动、学生运动以及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产生为华裔文学的“冒现”奠定了基础,而文化研究、后殖民理论与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发展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石。在某种意义上讲,美国华裔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成为学术建制的组成部分,应归于华裔作家和批评家的共同努力,美国华裔作家的创作为研究者提供了批评文本,而没有早期批评家的努力,美国华裔文学也许还要沉默更长时间,正是由于赵健秀等人的挖掘、整理,才让美国华裔文学发出自己的声音,走到读者面前。因此,回顾美国华裔文学发展的历程,有助于我们梳理批评的轨迹。从时间上看,美国华裔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个阶段,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为开创阶段,这一时期的作品数量较少,形式多为口头文学,歌谣,故事等,代表作品包括《吃一碗茶》、《华女阿五》等,这些著作引起渎者关注的往往是其写实特点,对于早期移民生活的描写突出了作品的族裔特色,作品的文学性相对较弱;从60年代到80年代可以视为转折期,该时期的作品仍保留了较强的族裔性特征,但有所弱化,作品的文学性明显增强,汤亭亭与谭恩美两位女性华裔作家的创作最具代表性,从90年代开始,美国华裔文学进入繁荣阶段,作家及其创作均呈现出多样性与复杂性的特点。这一时期的作品不论从体裁还是题材上较以往更加丰富多样,并表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方面,族裔性的弱化。汤亭亭、谭恩美的新作明显淡化了作品的族裔性,如《第五和平书》、《拯救落水之鱼》等;同时,新一代作家不断涌现,以任碧莲、雷祖威等人为代表的华裔作家则有意模糊作品主人公的华裔身份,他们的目标是要创作出“一批文学作品——不是作为华裔美国人的作品,而是作为作家的作品”…,在这些作家看来,似乎只有消解了作品的族裔性才能增强作品的文学性,这一时期文学的另一个特点是,以哈金为代表的新移民作家异军突起,然而他们的创作没有讲述“移民的生活和经历”,不被看作真正的美国华裔文学。还有研究者把哈金的创作称为“新东方主义中的‘真实’声音”。新移民文学给美国华裔文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挑战。 美国华裔文学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映照着美国华裔文学批评的轨迹。在美国,许多研究者把华裔作品中的文化想象当作族裔研究(EthnicStudies)或者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的内容,美国学界曾硬性地把《中国佬》划归为少数民族研究的范畴,使之接近于历史文本,突出了文学的政治功用,淡化了文本的文学性,对于《女勇士》,学术界往往简单的把它归类为女性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于作品文学性的探究。以赵健秀为代表的研究者则根据“亚裔感性”判定华裔作家的“真”“伪”,他们编著的《唉咿!》和《大唉咿!》在突出族裔性方面最具代表性。从90年代开始,随着以任碧莲为代表的新一代华裔作家的崛起,美国的亚裔文学批评开始向“跨民族主义(transnationa1)”视角的转换,研究者对于族裔性的关注随之弱化,女性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以及流散批评取代了单一族裔身份研究。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转向作品的形式研究,这无疑是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一大进步。可是,对于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的文学性研究难道一定要以消解族裔性为前提吗?没有了华裔族性的文本还属于美国华裔文学吗? 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互为表里,互相影响。美国华裔文学创作的繁荣带动了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发展,而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在一定程度上对创作有促进作用,同时,前期的研究成果对于后续研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然而,美国华裔文学批评的导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批评话语的重复与研究视角的相对单一,与美国华裔文学创作的繁荣与多元相比,美国华裔文学理论的构建与创作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 不同时期,涌现出了大量不同的华裔作家,而同一位作家在不同时期创作的作品亦有不同的特点,这都给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果说哈金早期的作品《等待》是作者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用英文创作的中国故事,哈金的新作《自由生活》则是作者站在华裔美国人的立场上描写的移民生活,属于典型的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然而,哈金描写的新移民生活与汤亭亭、谭恩美等笔下的移民生活不同,也与赵建秀等人描写的美国经验迥异,解读这类作品,不能简单地套用已有的研究范式。同时,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哈金早期作品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人”,他所描写的真实的“中国经验”不正反映了少数族裔群体在美国社会中被边缘化的生存状态吗?的确,哈金的作品带有写实的特点,但过于突出作品的现实主义特色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虚构性,因为他的作品属于小说范畴,不是生活实录,不属于人种学研究的内容,也不是社会学资料大全,研究人员对于作品“中国性”(Chineseness)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文学性——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 二、族裔性与文学性之间 美国华裔文学批评是伴随着对于族裔性的争论发展起来的。1974年赵健秀、陈耀光、徐忠雄和美国日裔诗人稻田等人合编的《唉咦!亚裔美国作家文集》被认为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式的文集,“标志着亚美文学作为被承认的研究领域的开端”。该书的序言常被看作亚裔美国文学的“独立宣言”,堪与爱默生的《论美国学者》相提并论。但是,赵健秀对于“亚裔感性”的界定引起了评论界的一场论争,习惯上被称为“汤赵之争”,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在于真正的亚裔美国作家的界定,对于这一点,张子清教授曾经提到:赵健秀与汤亭亭就美国华裔族性的争论之激烈,没有任何其他亚裔作家可以与之相比,并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一批华裔/亚裔美国评论家,如:林英敏(AmyLing)、黄秀玲(Sau—lingWong)、张敬珏(King—KokCheung)、金惠经(ElaineH.Kim)等。 其实,美国华裔文学的命名本身就暗含了一种特殊性的政治诉求,国内学者蒲若茜认为,赵健秀、徐忠雄等致力于建立“亚裔感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美国少数族裔追寻族裔性的胜利”。的确,族裔性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华裔文学作为亚裔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走进了研究者的视野,成为学术研究的组成部分。然而,在全球化呼声越来越高的20世纪末,随着后殖民理论的崛起,迁徙、越界俨然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国家、民族具有时代性、虚构性,个人的国族归属也非与生俱来、亘古不变的,族裔性遂成为一种变动不居的属性,许多亚裔学者也积极呼应这种观点,评论家林玉玲(ShirleyGoek—linLim)就明确提出:“属性本来就有些暖昧……属性的意涵一直在变,而且属性建构不免掺杂了政治的因素,属性不是天生注定,更不是亘古不变”。研究者在构建美国华裔文学族裔性的同时,也在努力超越“族裔性”给研究带来的种种限制,众所周知,文学研究的是普遍的人学,对于特定群体经验的言说如果缺乏普遍意义,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作品。 金惠经1982年发表的《亚裔美国文学作品介绍及其社会脉络》被认为是“第一部完整研究亚裔美国文学的著作”,也被看作是第一部主题学研究专著,该书超越了赵健秀等人建构的亚裔“英雄传统”,突出了亚裔美国文学的多样性,但她的研究与《唉咦!》文选一样,亚裔美国文学与主流文化的“同化”或“抵抗”构成了二者关系的主体。虽然金惠经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赵健秀等人的民族主义偏狭,开拓了研究的视野,但其多样性分析仍仅局限在亚裔美国文学内部,亚裔美国文学在改变美国文学传统、重构美国文学史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90年代以来,亚洲移民在美国的人口数量激增,美国亚裔文学创作也进一步繁荣,建立在二元对立基础上的亚裔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显然不能适应亚裔文学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后殖民主义及后结构主义理论影响,亚裔美国文学的研究范式开始了“从文化民族主义向跨民族主义和离散视角”的转向l6J,许多研究表明,亚裔美国文学并非独立于主流意识形态和文学传统之外,两者之间存在协调互动关系,亚裔美国文学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异质性特点促进了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研究人员开始把华裔美国文学纳入美国文学或者世界文学的大语境中,重新审视美国华裔文学与主流文学之间的关系,如TinaChen的《双重能动性》(DoubleAgen—cy,2005.)重新思考亚裔美国主体身份;KandiceChuh所著《另外的想象——论亚裔美国批评》(/mag/r~Oth.e一DnAsianAmericanistCritique,2003。)以及周肖劲等人编著的《亚裔美国文学的形式及流变》(FormandTransformationinAsianAmericanLiterature,2005.)均突出了亚裔文学与主流意识形态及主流文学间的互动研究。而2005年出版的《文学姿态——亚裔美国写作中的美学》(LiteraryGestures:TheAestheticinAsainA.n~canWriting,2005.)则鲜明地突出了对作品文学性的诉求。 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研究起步略晚,江小明在1981年第1期《外国文学》首次介绍了华裔作家汤亭亭:“新起的华裔美国作家马克辛·洪·金斯顿”,这标志着国内华裔文学引介的开始,早期比较完整评介美国亚裔文学的论文应为吴冰教授在1995年第2期《国外文学》上发表的“哎一咿!听听我们的声音!一美国亚裔文学初探”一文,但研究发展的速度很快,从90年代末开始逐渐进入了繁荣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的译介,教材的编写,研究机构的成立,专题学术会议的召开,研究成果数量的增加和形式的多样,有不少专著问世,此外,以美国华裔文学为研究内容的博、硕士论文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然而,国内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绝大多数研究集中在汤亭亭和谭恩美及其作品,相对忽视了其他作品研究。另一方面,从研究内容上看,研究者更多地从中国文化视角观照作品表现了什么,而不是怎样表现,相对忽视了作品的形式研究。国内出版的美国华裔文学专著多集中在作品的文化内容,此外,在研究方法上,受美国亚裔文学研究范式的影响,研究者往往把美国华裔文学与主流文学对立起来,认为“美国亚(华)裔文学与欧美‘主流’文化和文学相互对立或者毫不相干”…,受女性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影响,批评话语主要集中在女性作家及作品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批评话语的独白和研究范围的相对狭窄。 三、批评话语的融合 综合国内研究现状,可以发现美国华裔文学批评话语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边缘话语与中心话语。许多研究者——通常是国内美国文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和资深学者,他们认为美国华裔文学作为美国文学中的“边缘”文本,缺乏足够的研究价值,族裔文学更多地被看作文化研究而非文学研究的对象,处于文学研究的边缘。然而,也有学者认为,美国华裔文学作为新兴文学,是美国族裔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构文学经典,改写美国文学史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作为一名外国文学研究的中国学者,兼具外国语言文学与中国文化知识,在美国华裔文学研究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拥有在国际学术舞台上的权利话语,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华裔文学研究不应被“边缘化”,而应当成为批评的中心话语。 究竟这两种声音孰是孰非,很难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由于所采取的立场及视角不用,研究者得出了迥异的看法。造成两种观点的对立主要原因在于把经典文学与新兴文学对立起来,其实,经典作家与作品的研究与族裔文学研究并不矛盾,也非互相排斥,美国文学经典的形成不也经历了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吗?美国文学从英国文学的阴影中摆脱出来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而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作家更是民族繁多,人种也绝非同源。经典文学研究无疑能够给美国华裔文学批评提供借鉴,而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则有助于丰富美国族裔文学研究话语,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拓宽美国文学研究的疆界,丰富研究的内容。因此,经典文学研究与族裔文学研究并不矛盾,而是互为参照,相互融合的。 批评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揭示文本的主题内容或者阐释其特有的文本结构,更在于揭示文本的复杂性,因此,美国华裔文学批评既不应仅限于族裔性的争论,也不应为探求作品的文学性而无视其族裔性,因为美国华裔文学作为时代的产物,它一方面带有了时代的特征,同时,它也拥有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根本特征——文学性,作为美国少数族裔文学的一部分,缺乏华裔性的文学文本,不能够算作真正的华裔文学,而缺乏文学性的华裔文本也不可能成为美国文学的一部分,美国华裔文学的文学性在一定意义上依托其族裔性,而族裔性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强着作品的文学性,只有族裔性与文学性结合完美的作品才能成为美国华裔文学的经典之作。 一般说来,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的文学性与族裔性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并非突出作品的族裔性即提高了作品的文学性,族裔性并非总是显性的,如任碧莲创作的《莫纳在希望之乡》、《谁是爱尔兰人》等作品,无论是作品的主人公还是内容,作者都有意淡化了作品的华裔属性,这与汤亭亭、谭恩美等华裔作家的创作有着很大的不同,然而,无论作者本人如何不想被看作是华裔作家,从她作品的字里行间,仍然可以看出中国文化对她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隐含在作品其中的,但正是作品族裔性的含混、模糊给作品的解读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因素,拓宽了解读的空间,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同样,对于哈金等新移民作家的作品,研究人员应该更多的关注作品中的“中国经验”背后表达的心理层面的“美国经验”,不能简单的通过对美国华裔文学的界定把他们的创作剔除出研究者的视野。 美国华裔文学的族裔性与文学性并不冲突,美国华裔文学既不应仅是美国华裔作家的创作,也不应仅限于反映华裔内容的美国文学作品,只要是站在美国华裔立场上进行创作的作家,其创作的文本均应纳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范畴。美国华裔文学批评从族裔性向文学性的转向,既是美国华裔文学发展繁荣的结果,也是美国华裔文学研究深度发展的表征,跨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从作品的族裔性与文学性融合的角度出发,我们的批评可以更好的揭示美国华裔文学的复杂内涵,彰显美国华裔文学独有的艺术魅力。 文学批评论文:简论当代文学批评:问题与挑战 摘要:随着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文学批评面临的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世纪指出,如何加强对文学批评面临的问题的解决,加强对文学批评的机遇的运用从而实现更加科学的文学批评是当代文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多元化的文化语境发展过程中,想要进行文学批评,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加强我国本土化的思想文化语境的建立,从而实现本土文化的嬗变。本文通过对当代文学批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分析,旨在加深对文学批评的理解。 关键词:文学批评问题挑战 一、当代文学批评受到的制约 当代文学批评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多个方面的制约,比如现代化的心态、进化论的思维习惯等。加强当代文学批评研究,需要对当前文学批评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现代化”心态对文学批评发展的制约 在我国的本土语境中,人们对于现代化思想文化的理解还比较片面,认为现代化的思想就是一种新和一种时髦,但是这种现代化的理解是十分狭隘的,如果只是单纯地追求一种新颖和时髦,并没有为思想文化增添一些新的东西,因此这种所谓的新颖以及时髦持续不了太长的时间,尤其是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任何一种时兴的东西都十分短暂。最关键的问题是,所谓的新颖并一定是有价值的,对思想文化的内涵的衡量,并不是以时间上的新颖以及时髦作为标准的,往往是时间越久越有历史沉淀的东西更有价值和意义,这种经时间沉淀的东西往往也不会因为时间而消逝。因此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种现代化的理论对于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往往存在一定的限制。 (二)进化论的思维习惯对文学批评发展的制约 思想文化的发展并不是线性的,而是时间的一种非线性的累积,由于人们在思考的过程中往往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对我国本土的思想文化界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界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发展文学批评理论的过程中不能对这种思维定势进行突破,则根本不可能实现创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常说的一种规律,往往就是人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目的,这种进化论的思维方式对于当地的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有很大的限制。 (三)在文学批评过程中缺乏批判精神 近年来,我国的本土文学批评界在积极倡导一种宽容的精神,即主张不予外界进行争辩,对外界的任何道理都应该要理解和包容,这样才会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促进相关的理论的发展。这种宽容精神也是一种现代化的体现,是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种思维定式,如果不宽容就会被看成是不识时务不现代的。但是这种所谓的宽容反而导致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缺乏一种批判的精神,但是如果将宽容精神运用得好,则可以促进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宽容”的精神与文学批评的职能是不冲突的,宽容意味着有不同的观点以及理论,不同的观点以及理论在发展过程中都会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各种不同的理论在相处的过程中也应该要积极保持对外界的一种批判,以一种客观的视角去看待自身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做到理解与批判共处。然而我们当前的时代就是一个圆润的时代,更加注重技巧的圆熟,加上各种商业利益以及体制化的生存方式的存在,导致社会发展过程中缺乏独立思考的精神。 二、当地文学批评面临的挑战 对于我国的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应该要结合中国本土文化的传统以及特征,进行有创造性的转化,倡导在文学批评的过程中立足于本土的多元文化的平等交流与对话。但是在当前我国的文学批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一)存在极端的民族主义的指责带来的挑战 在我国的文学批评界的发展过程中倡导的是重建中国文学批评理论,并且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的过程,这种思想已经受到了很多方面的指责,这种理论在外界很多人看来是一种“极端民族主义”,甚至有人认为这种理论完全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随着各个国家和民族被卷入到对外开放潮流中,任何一个国家以及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能完全保持一种绝对的独立,都会受到外来思想以及文化的影响。西方思想文化对中国本土思想文化就产生了一定的碰撞,然而正是由于不同的民族之间的差异,才使得我们的文化能够被拓展。我们在对外来文化进行接受的同时也应该要保持一种独立的态度,即吸收其他文化中的好的一面,对不好的影响进行降低甚至是消除。当前文学批评界在发展时有的学者就存在比较极端的民族主义,对外来的很多东西都是排斥的,这种做法并不利于思想文化的建设以及各种理论的创新,对于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二)体制化生存方式带来的挑战 体制化的生存方式是当前我国本土的学者以及文人在对文学进行研究时面临的一个巨大的挑战。在体制的约束下,人们的活动往往都会按照体制的各种需求,进行量化,在这种量化的影响下,很多人就会为了社会上普遍追求的东西放弃了自己生活中原本应该有的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往往更加注重追求“量”的指标,而缺乏对文学发展中的各种理论进行辨证思考,这样导致泡沫式的学术开始泛滥,很多文字垃圾出现。在这种体制化的生存方式中,对文学批评理论就产生了一种新的挑战,这其实是一种学术的异化。并不是在追求知识、构建思想。体制化的生存方式下要想促进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要保持知识分子的独立性以及批判精神,并且以这一种独立的精神来应对这种体制化的社会。 (三)简单经济决定论带来的挑战 用简单经济决定论来对社会中的思想文化以及文学现象进行解释是当前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在将近五十年的本土的文学批评理论中一直都是在用这种理论对文学批评进行支撑的,这也使得文学批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与本土的文学创作实际情况产生了偏离,使得理论与现实生活出现了严重的脱节。此外,简单经济决定论的很多观念与我国本土的思想文化以及各种传统也存在一些格格不入的状况,因此,如果不能对这种模式进行突破,则很难促进各种理论的创新。 结语 任何一种理论的发展,都有一定的目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进行积极的创新,并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使得理论有更好的发展。文学批评理论是我国文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学批评理论的创新过程中,应该要针对当前理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挑战,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应对,促进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 文学批评论文:“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现状与开拓”笔谈 新时期的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与对西方文化、文学思潮及文学理论、批评方法的引进 与借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对于西方女性文学批评的理论与文本的翻译介绍,明显地 影响到中国新时期的女性文学创作与女性文学批评。 新时期的女性文学批评在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影响下,从20世纪80年代对于西方女性 主义批评理论的翻译介绍,从孟悦、戴锦华、朱虹、李小江等学者对于女性主义文学批 评的尝试与探索,到90年代在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的推动下,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 批评从自娱自乐到众声喧哗,出现了诸多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成果:学术专著就有盛英 主编的《20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史》、李小江等主编的《性别与中国》、王绯的《女性与 阅读期待》、陈顺馨的《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康正果的《女权主义与文学》 、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荒林的《新潮女性文学导引》、陈惠芬的《神话 的窥破——当代中国女性写作研究》、林树明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林丹娅 的《当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论》、乔以钢的《中国女性的文学世界》、《低吟高歌——20 世纪中国女性文学论》、徐坤的《双调夜行船——九十年代的女性写作》、张岩冰的《 女权主义文论》、乔以钢的《多彩的旋律——中国女性文学主题研究》等。从女性主义 文学批评视角研究中国女性文学的论文也层出不穷,壮大了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声 势,使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热潮,也使在西方影响下的中国女性主 义文学批评不断走向深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所取得的成就,其学术价值和意义在于: 一、在对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翻译与理解中,对于女性主义文学的概念、内涵、 特征等有了十分深入的研究,奠定和拓展了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的基础 。二、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视角研究中国20世纪女性文学史,研究当代中国女性文学 史,拓展了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新视野,在摆脱男权意识统治下的文学史写作传统中突出 了女性文学的新视阈与新风貌。三、以女性主义的方法观照与研究中国女性作家的文学 创作,尤其注重对新时期女性作家创作的研究,使中国女性文学的研究在关注女性意识 和女性文本中,呈现出一道新的靓丽的风景线。四、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影响了当 代女性文学创作的发展,其越来越强盛的声势促进了诸多女性作家女性意识的萌动与显 现,使众多女性文学创作洋溢着浓郁的女性主义文学的色彩。 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缘于妇女解放运动不同,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并不在意 于通过文学批评为争取女权的政治运动提供思想武器,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其说 是对男权意识、男权政治的颠覆,倒不如说是意在对女性意识、女性文学的强调、推崇 与展示,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始终基本囿于文学的范畴之内,并未走向文化学、政 治学的视阈之中,在“双性同体”、“躯体写作”、“性别政治”等话语运用中,却也 常常潜在地、不自觉地陷入了男性的视阈与价值体系的规范之中。 综观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成就与现状,我们也看到其中存在着的一些不足之处: 一、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缺乏中国的理论与话语。由于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基于 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因此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论、话语、方法基本沿用西方的, 有时甚至可以说全盘照抄。由于东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出发点、立足点等不同,由 于东西方文化与女性文学本身的不同,在以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中国女性文学的 批评中,常常有与文学实际的脱节疏离之处,甚至有时成为隔靴搔痒难以贴肉。二、中 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缺乏对于女性文学的诗性观照。由于西方女性主义批评是基于对女 权政治的关注,对妇女解放的关注,因此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从某种视阈看是一种政 治学批评、社会学批评,因此大多忽略对于女性文学的诗性观照。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 理论的影响下,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很少从文学特性的角度研究女性文学,而往往 仅从女性意识、性别抗争、女性命运、婚恋主题等社会学的视角进行研究,而甚少从文 体特征、叙述方式、语言风格、象征隐喻等视阈展开批评,以致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疏 离了诗性观照,仅仅成为了一种社会学的批评。三、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缺乏更为深 入的文化观照与探析。女性文学的创作是深刻地烙着民族文化烙印的,每一个民族的女 性文学总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质,一定的文化也规范着影响着女性文学的创作与嬗变。女 性主义文学批评应该关注文化,从文化视阈观照女性文学,从女性文学视角探析文化的 特性与流变,才能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更加走向深入。 西方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着力于男性文化对女性形象 歪曲的揭露,从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倾心于以女权的视角解读经典作品,到80年代 中期以后进入跨学科的文化研究,深入到“性别诗学”的研究。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肖 尔瓦特的著作就以《走向女权主义诗学》为题。从诗学的视角展开女性主义文学的研究 ,成为世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新动向,从文学语言、叙述方式、文体类型等视角,研 究女性文学特有的表达方式。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应该努力建立中国文学批评的“ 女性诗学”,在接受借鉴西方的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基础上,继承中国古典文学批评中 的诗学传统,努力建构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努力使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既关注女性的社会性地位和角色,也不放弃对于女性主义文学的文学性的研究;既强调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对于诗性的分析与探究,又加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对于文化的关 注。任何一种文学批评的理论与形式都不能是截然独立的,它与传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 系,这正如肖尔瓦特所说的:“如果说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是妇女运动的一个女儿,那么 它的另一对父母则是古老的父权制的文学批评和理论成果。”(肖尔瓦特《新女性主义 批评》)我们既不能忘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产生于妇女运动的背景,也不能无视古老的 父权制的文学批评和理论成果。 谈女性文学研究的基础性建设 乔以钢 新时期以来,中国的女性文学研究经过近20年实践,初步成为一个富于特色的学术领 域。其主要标志是:女性文学开始被视为具有独特价值的学术考察对象,对其所进行的 研究不再仅限于具体作品的一般性评论,而是已推进到对相关理论体系的探询和基本理 论问题的探讨;研究者从多方面审视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的现实意义,尝试在“拿来”和 借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女性文学的具体实际进行实践,探索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女性 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中的性别范畴得以确立,越来越多的学者以各自的方式对女性文学 给予了程度不同的关注;一批研究成果以专著或论文的形式出版、发表,初步展现了这 一领域的学术生机。在此过程中,研究者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讨论界定 女性文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概念,阐发有关理论的哲学基础和产生发展的现实依据,探 讨从事有关研究的理论基点和操作方法;二是批判文学中的男性中心主义,揭示其对女 性形象的歪曲以及对女性创作的压抑,呈露女性在现实生活和文学话语中的处境;三是 追溯女性的文学传统,探索女性意识、女性经验在文学创作中的艺术表现。经过诸多学 人的共同努力,以上工作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而另一方面,在研究不断深入的 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困惑和问题。在此,仅就女性文学研究的基础性建设谈一点自己 的看法。 第一,关于研究对象的确立。一个研究领域的确立,总须以特定的研究对象为前提。 就女性文学这一范畴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如:妇女文学、女性文学、女性主义文学、女 性写作等)来说,在多年的研究实践中,一直处于多种理解并存的状况。对此,现阶段 很难加以统一的界定,而这毕竟是一个关系到学科建设基础的问题。笔者认为,该领域 研究对象的范围不宜过窄,而应具有较强的包容性。这实际上意味着,对研究对象自身 所具有的丰富性给予充分肯定。尽管就研究者个体来说,完全不妨各自有所专攻,但若 从整体研究格局考虑,关于研究对象范围的认识理当全面涵括女性文学命题的各个方面 。这不仅对学术视野和研究空间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关系到对女性文学创作及研 究的总体认识和把握。只有打破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势,避免对女性文学作过于狭隘的理 解,才有可能将研究引向进一步深入。因此,我们不宜轻易将大量非典型女性立场、女 性视角的创作排斥在外,不可轻视甚或菲薄部分女作家超越对女性本体问题的揭示、主 动面向广阔社会生活现实的颇具开放色彩的创作。与此同时,也很有必要加强对男作家 创作中所表现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以及性别形象等方面内涵、特点的分析,从而更为 充分地展现出女性主体性在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中丰富多采的表现形态。 第二,关于理论资源的清理。在中国女性文学理论探讨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的演变 轨迹:20世纪80年代,基于对时代阶级议题压抑性别议题的反拨,“人性”话语 体系中的性别差异论压抑了阶级话语;90年代以后,女性主义批评得到发展并产生了一 定影响、同时也显露出种种问题,不少学人开始强调个体女性的多重“身份”以及女性 内部阶级、种族等方面的差异,并由此出发考察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那么,如何“既不 放弃历史唯物论脉络上的阶级批判话语,又能把批判性别歧视制度的女性主义理论纳入 讨论当中”(贺桂梅语),就成为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我们致力于将马克 思主义脉络上的阶级理论与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脉络上的性别理论、女性写作理论有效地 整合起来为我所用时,或许同样有必要付出极大努力,去发现、梳理和认识中国历史上 有关妇女解放的思想文化遗产及其在文学创作中的体现,从而避免仅以西方女性主义文 学理论和创作为参照系,而忽略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思想文化传统和文学创作实际。 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得到综合性的女性文学理论的建构以及多样化的女性文学批评方法 的确立。 第三,关于研究方法的多样与互补。近些年来,女性文学研究的视野、思路和方法获 得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丰富与更新。此间西方女性主义观念产生了很大影响,一些研究 者尝试以女性视角剖示长期以来男性中心文化对妇女的奴役,揭露传统女性形象塑造中 存在的种种问题,鼓励强化女性意识的“女性写作”,体现了对压抑妇女的传统文化的 批判精神。在此过程中,本身即带有综合性特点的女性主义批评方法无疑发挥了十分重 要的作用。然而,正如同任何其他方法一样,它在具有自己的优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 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非无论何时何地都适用于任何女作家在任何状态下的创作,也并 非任何具有女性主义倾向的创作的所有侧面都只能用它来加以评说。从研究对象的实际 情况来说,创作主体的内部构成及文学产品的具体内蕴极为丰富复杂,这就决定了研究 方法不可简单化。在具体研究中,从对象的实际以及具体的研究目标出发,完全可以采 取多种多样的操作方法。事实上,每一种视角都有其独到处,也都有其遮蔽点。当然这 之中视角和方法的选择存在着能否尽可能优化的问题。如果我们着眼于特定的文化目标 ,现阶段借鉴女性主义视角和批评方法或许确实是一种颇为有效的选择。但即令如此, 依然不宜片面推重女性主义批评研究模式而轻易否定运用其它方式方法进行研究在多角 度认识研究对象方面的价值。多种方法的综合、互补、灵活运用,恰恰是女性文学研究 赖以赢得良好发展前景的生命活力之所在。 第四,关于研究主体的学术素养。女性文学研究与人类性别问题密切相关,具有十分 浓重的文化色彩,带有一定的跨学科性质,这就对研究主体的知识结构、学术素养提出 了较高的要求。如何在强调女性主体性的同时,自觉避免陷入女性本质论?如何防止在 肯定女性视角时,无形中把妇女看成一个与男性二元对立的整体,认同实际上并不存在 的“统一的女性经验”,而忽视了女性内部受制于各种复杂因素所产生的种种差异?在 具体的文学研究中,如何处理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女性批评标准与文学审美标 准的关系?如何大力增强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如此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固然由于有关 问题自身十分复杂,理论本身尚不能相对自足;同时也与国内的研究实践终究仍处于起 步阶段,研究队伍的学术修养、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有关。女性文学研究事业任重而道远 。唯其如此,更须实践者具有脚踏实地、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勇敢地面对社会、面对研 究对象的同时,同样勇敢地面对自身的弱点,在扎扎实实的学习、思考和创造中前进、 积累。 女性主义批评与男性文化视阈 丁帆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反对以男性文化话语霸权为核心的女性文化与文学研究取得了空 前的进展,这种历史的进步无疑是推动了人类两性的和谐进程。但是,我们似乎却要警 惕另一种极端给人类社会的两性关系带来的巨大阴影! 据报载:今后女人生孩子将不再需要男人了!因为最近澳大利亚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不使 用精子就可以使卵子受孕的新技术——单亲无精生殖技术。看来,这一技术的诞生,对 于那些女性同性恋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随着高科技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人类在技术发展过程中愈来愈依赖物质的赐予,逐 渐丧失了人的自然本能。婴儿可以定制、人可以克隆、胚胎可以进入生产流水线(据悉 :未来婴儿可能在电脑控制的芯片上受孕,成为一个“胚胎加工厂”,婴儿们将在这一 条条生产线中诞生),这些人类的奇迹都在一个个发生着,但是,谁又能考虑到这样一 个奇迹呢?——人在充分物质化后,除了人体器官功能的全面蜕化外,人类的情感即将 被消灭!人类最崇高的永恒主题——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即将被那个巨大的电脑储存 器所删除。 当女人不再需要男人的时候,当女人决定退出这个鲜活的情感世界的时候,那么,这 个世界就会变得黯淡无色,成为一个悲惨的世界。如果是这样,这并不表明女权主义的 胜利,恰恰相反,它将预示着女权主义的彻底失败! 人类在其文明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把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男权主义思想遍布了整个历 史的时间与空间,即便是后现代主义时空下的西方社会,男权政治文化中心的格局也仍 然没有太大的改观,应该说它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集体无意识”植入了每一个人的 灵魂深处,更可悲的是每一个女人都概莫能外,她们心灵的臣服,更加构成了男权文化 的扩张性。推翻这个不平等的社会契约,使世界和谐起来,这才是女权主义的出发点, 同时也是她们最后的目的终端。 然而,在反抗男权主义为中心的政治文化的过程中,有些持女权主义极端理论的人, 总是将男人置于自己的对立面,带着一种先入为主的天然仇恨来片面地诠释这个世界, 难免就有了些自掘坟墓的意思了。要想用男权主义的霸气来雄视这个世界,以满足一下 称王称霸的欲望,这是犯了与男权主义政治文化同样的历史性错误。 最近,一直在读“人文与社会译丛”中的一些书籍,其中一位波兰学者弗•兹纳涅茨 基在《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中说道:“以古老的常识‘真理’——女人低男人一等 ——为例。在任何一个社会,女人从属于男人都是社会秩序之规范的一部分,因此上述 ‘真理’是不能怀疑的,因为怀疑它就意味着对两性之间的所有关系模式提出了疑问。 特例只是证实了上述‘真理’,因为任何男人——比方说一位怕老婆的丈夫——从属于 女人的关系,能被认为是不正常的。这一普遍结论容易与强调低层——比方说与贵族形 成对比的恶棍——天生低人一等这一观点共存。因为高级阶层的女人简直根本不与低级 阶层的男人相比较。社会没有必要进行这种比较,因为低级阶层的男人在社会上从属于 高级阶层的男人;如果偶尔由贵族妇女统治恶棍,那么她是作为男人的代表出现的,比 如男人不在、死了或未成年。”“这些对个人之‘优越’或‘下贱’的判断是评价性的 ,价值判断构成了所有常识性知识的核心;因为总有一个价值判断直接包含于一个行为 规则之中。” 实际上,男人作为社会文化中心的“真理”早已经被这个社会的知识界所否定,这个 “真理”早已成为一个伪问题了,不存在任何假说的可能性了。因此,当今天的女权主 义学者如果不是针对社会和那些非学术界的大众发问与诘难,而是针对学术界的公理( 除极个别的男权主义者之外)而责难,似乎是找错了对象,有点与风车作战的味道,因 为我们在知识界的学术领域内,已经有了一个持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新文化价值命题—— 男权主义是封建的、腐朽的、垂死的、不合人性发展的文化价值观,谁违背了这一学术 公理,谁就要受到不仅是外界舆论的压力,而且又会受到来自内在的良知的谴责。 反之,如果女权主义也把自己的终极目标锁定在“翻身”后进入压迫与统治阶层,而 不是为人类两性的和谐、平等、交融、互尊、互爱而奋斗的话,那将又是中国文化的一 次悲哀,我不想也不屑用吕后、武则天之流来作比附,因为这种比附本身就暗含着一种 不平等的男性文化视阈,以为女权主义的这种矫枉过正是大逆不道的,是应该全民共诛 之的,女性应该也必须是受压迫与奴役的。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悖论是,即便如此, 吕后、武则天之流也正如那位波兰学者所说的那样:“她是作为男人的代表出现的。” 由此,当我们来重新检视许许多多“五四”以后女性主义作品的时候,就会发现很多 可疑的问题。“五四”时期许多优秀的女性主义作家为什么在“五四”新文化退潮以后 ,乃至于到上一世纪的后半叶,完全依附于男权主义的统治文化而不能自拔,甚至同流 合污,成为帮闲与帮凶? 我倒以为,当今的女权主义者们目前所要思考的一个深刻学术与学理的命题是——在 女权主义理论甚嚣尘上之时,在其激进的理论之下,有多少理性与情感成分是“作为男 人的代表出现的”!也就是说,在许许多多的女性研究者的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隐 藏在其潜意识中的以男性文化视阈为基本价值判断的思维悖论——如果这个问题都得不 到深刻的反省,而最后走向平权主义,恐怕一切都是徒劳的。 君不见,如今一些标榜女权主义和“新新人类”的先锋派的女作家们,在其大量的描 写兴奋点中,是以臣服与取悦于男性文化视阈而兴奋不已吗?!君不见,有许多女权主义 的批评家们实际上是在用男性化的喉舌,言说一个“女奴”的义理吗?!真理往往向前跨 越一步就是谬误,西方女权主义理论力倡者和代表者的理论急刹车与急转弯,给中国的 女权主义者带来的深刻经验教训,应该作为前车之鉴。惟有此,我们的女性主义批评才 能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在这个愈来愈物质化的时代里,女性主义的研究切不可走向走火入魔的理论疆域。女 性只有与男性携起手来,面对不合理的以男性主义文化为中心的政治统治格局,面对物 质主义对人类文化的共同侵害,作出共同不懈的努力与奋斗,才能完整地表现这个时代 真正的人性内容。 当这个世界不再需要男人的时候,这将是一个可怕的世界!这个世界离它毁灭的距离也 就愈来愈近了。 谁最愿意看见这悲剧的一幕呢?! 有差异的声音 ——女性主义批评之我见 张凌江 盘点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文学研究的开拓与突破性成果,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 崛起与繁荣理当为中国当代学术研究中醒目的成果之一。女性主义学者(包括认同女性 主义理论的男性学者)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或通过对女性文本的重新梳理,发掘被宏 大叙事遮蔽的女性写作的历史轨迹,重建文学史的大厦,从某种角度说是填补着文学史 研究的“空白之页”,使历史不再是缺失女性参与的叙事(如刘思谦《“娜拉”言说— —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盛英、乔以钢《二十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史》等);或与 女性写作互动共振,分享、感应与品评女性写作与女性文本独特而神秘的生命律动与鲜 明的美学取向,阐发对女性文本隐喻与象征的理解上的共性与亲密关系,敞开被遮蔽的 女性写作(如李小江《女性审美意识探索》,徐坤《双调夜行船》等);或采用现代女性 主义立场和术语,重新切入男性书写的文本,考察其性别表述、书写女性的视点与态度 、两性关系中的权力关系分布等,辨识隐藏于各种堂皇叙事中话语霸权对于女性的压迫 ,从而产生出新的“意义”,执拗地打开了一个历来被男权文化有意无意折叠的阐释与 批评的扇面(如王家平《鲁迅性学思想论略》、刘慧英《90年代文学话语中的欲望对象 化》等)。这一系列女性主义批评实绩,标志着女性学者性别主体意识的觉醒,及她们 颇具特色的思维习惯与不同的责任关注,她们对传统的男性中心的审美范式与解释权威 的颠覆,从主流意识形态中分离出“自己的声音”,“有差异的声音”,在一向是男性 中心的学界竖起了女性主义批评的旗帜,显示了女性主义批评的学术创新活力与理论先 锋激情。 然而,既使是在女性主义批评风头正健的今天,它依然遭遇众多的误解、诘难和某种 优势话语的抵制,感受着压抑、边缘、弱势状态的艰辛,它在固若金汤的父权制政治与 文化体制内部寻求突围而又由于过于暴露身份陷入攻讦与重围之中,它在男权话语网络 的雷区地形图中闪烁其词、跳越行进而又难免触雷倒毙。如今审视方兴未艾的女性主义 文学批评的现状,评估其得失,并规定其发展趋向似乎为时尚早,并且有悖女性主义批 评反体制、反规约的形象。笔者仅就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文化立场、批判姿态与批评实 践的内在矛盾作一描述(而非评判),以激发学界探讨。 一、拆解与建构。对女性主义批评的责难之一,是它在批判男权文化这一否定过程中 缺乏自觉的建构意识,在拆解、颠覆男权文化主宰的批评话语与审美范式的过程中,无 意构建女性主义批评的理论体系与女性诗学规范。女性主义原则认为任何理论的建构, 都不可避免地联结着男权话语的知识网络,并转化为新的权力话语和权力体制,压制新 思想的萌芽。女性主义批评的这一在理论建构的无为姿态,与其“拆解性”文化策略有 关。女性主义与解构主义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它所持的叛逆的彻底性原则主张:“有 效的女性主义只能是完全否定的女性主义,解构一切事物,拒绝建构任何事物”(张京 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第1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女性写作与女 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这种强调疏离、变异、流动、另类的游击战术,显示了它的不可界定 与不可规范,因而具有了无限的可能性和更广阔的空间,形成“众声喧哗”、多元并举 的“有差异的声音”,当然也使它在男权制文化体制下无所归属、无从着陆,成为拒绝 建设自己的空中花园的精神孤儿与学术孤岛。但问题是如果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永远“在 路上”流浪,不屑于建立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就会永远是支离破碎的断章碎片,永远 处于他者和边缘而无法介入主流社会,无法纳入历史视野(也许根本就拒绝被吸附进男 权制宏大历史叙事的主流框架之中),取得学界的合法地位,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永 远承受不可言说、无家可归的隐痛。 二、滞后的女性主义批评与前卫的女性写作。纵观当代文坛,空前活跃的女性写作显 然超前于女性主义批评,它的前卫与激进姿态,使批评显得滞后、被动甚至失语。如上 世纪末卫慧、棉棉横空出世,震撼文坛,而女性主义批评却无法快速、有效、合理地从 理论上阐释、驾驭、主导。回顾当年的评论界,无论是男性抑或是女性批评者,几乎都 是站在被男权观念整合过的“男性阅读”立场,对她们的文本施行扭曲与强暴,充斥着 泛道德的、因袭的男权的声音,皆不得要领,各说各话。笔者认为,卫慧们恰是后现代 理论消解深度,追求平面化与流畅浅显的叙述方式,以消解中心、解构主流的“中国宝 贝”,她们的文本彻底颠覆了男权权威话语和道统规范的传统女性形象,他们对理想的 破灭、个性的沦落、生活的无意义等等后现代症侯发出了锐利的“蝴蝶的尖叫”。至于 她们如何迎合市场规则与“男性阅读”——窥视与意淫的误读,那是男性市场规则与阅 读伦理的谬误,正是由于这种偏离文本主旨的炒作,才使谬种流传,如何能归罪于女性 写作?“男性的阅读”无法思考女性写作的反抗内质,不熟悉进而排斥女性文本中与性 征有关的女性体验的象征系统。由此可见,“女性阅读”立场与“男性阅读”立场,其 政治设定与责任担当是错位甚至对立的。女性的肉体、感情、自然和私人领域的特征可 能在文化批判与价值重估上更有意义,女性主义批评正是要通过强调对社会、文化的边 缘性和差异性的尊重,将女性体验合法化,通过对女性文本的疏离性的发掘实现社会批 判、与改造的目的。由此可见,女性主义批评不是具有女性性别的研究者的批评,正如 女性写作不是女性的写作,而是以鲜明的女性主义意识、观念、态度和立场从事的批评 活动(包括男性学者),与女性写作一起分享知识禁果,感受文化和历史的压抑,参与她 们的反抗,主动疏离主流意识形态,促进女性写作的特殊价值的实现,在批评界发出自 己的“有差异的声音”,而不是将女性写作整合进男权体制与宏大叙事,祛除其“剩余 价值”,在日益机构化、学科化、精英化的过程中,最终成为男权文化的附庸。所谓“ 有差异的声音”是指女性主义批评的独特的或女性的规范,那种对自己的性别更具自我 意识,具有女性主义思想,对妇女利益更关心的女性主义批评之声。同时也体现了男女 体验的差异,其差异导致了男女在思维方式、责任担当与关注焦点等的不同。女性的主 体、女性的自主意识与独立价值是女性主义批评的基点之一,它与现实政治体制、文化 网络、学术语境形成的紧张的张力关系,正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女性写作追求的最佳 状态。 文学批评论文:新时期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在新时期所有的文学批评中女性主义批评具有独特的生命力。没有一种批评能够像它那样贴近生存本体论的关注。作为人类的一半──母亲、妻子、女儿,女性不但是女性自身说不完的话题,也是男性说不完的话题。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女性问题就永远会成为一个讨论的焦点。用不着作任何一点夸张,女性的生存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质量。正因为如此,从八十年代初关于它的话头一提起,一直到今天,人们依然兴致勃勃地探讨它,不断地深化它。在本章设置的批评题目中,没有一种的资料──从论文到专著──在丰富性上可以跟它比肩。仅仅梳理新时期女性主义批评的发展脉络的论文就有数十种。而且耕耘者不只是女性作家、学者,还有相当数量的知名度较高的男性批评家。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便利条件,也给我们设置了难以超越的高度。我们只能放宽对自己的要求,作一次简单的描述。考虑到对女性主义批评的历时性研究文章较多,一些明显的演进轨迹已被说清,我们这里准备从共时性角度展开思考,抽释出女性主义批评的模式化特点。又考虑到女性主义批评主要是女性自身的话语,所以尽管男性批评家有不少精彩的发言,我们还是以女性批评文本作为评论的对象。 一、打开一个美丽、富有创造力的世界 文学如同人类历史一样,其实是男人和女人共同创造的。亚当和夏娃的同一性书写造就了人类的未来,也造就了组成一体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文化模式。 但是由于野蛮人遗留下来的价值观长期地支配人的意识。所以女性在创造人类历史和文化的作用反而被忽略了。男人无端的成为历史的唯一主宰,并且自我编撰着第一创造者的神话。 进入现代社会后,男女平等的观念虽然被提出,但由于女性的社会实践历史的有限性、女性自我话语形成的艰难性,女性的作用仍然处在被遮敝状态。直到西方女权主义运动蓬勃兴起,她们找到了自己的意识、语言及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包括写作,她们对历史和文化的伟大贡献才被充分揭示出来。在女权主义运动的如火如荼阶段,我们目睹到了一幅壮观的图景:“发掘妇女文学著作,描绘妇女想象力的版图,分析女性的情节结构,使妇女文学作为一个特殊的探索领域展现在世人面前。” 比之西方,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崛起稍晚。在开始还明显地缺少理论体系性。可是由于大量的成功的女性创作的出现,由于批评家们女性意识的觉醒,她们一开始就特别看重对女作家创作成就的张扬。从一九八?年到一九八二年李子云追逐着每一个女作家的脚步,留下了一篇篇关于她们的评论。她独具慧眼的文字揭示了她们独特的风格魅力和独特的艺术创造。进入她批评视野的作家后来都成为新时期文学领域里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她们有张洁、王安忆、茹志鹃、宗璞、张辛欣、张抗抗、韩蔼力、戴晴等等。一九八四年,她以《净化人的心灵》为题将这些评论结集出版,在文坛上产生了较大的震动,为女性主义批评开拓了道路。一九八六年在联邦德国召开的“现代中国文学讨论会”上,她又全面总结了中国女性文学,特别是新时期七年来女作家创作的发展。她指出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已经形成了新文学运动以来的第二次高潮,并且有两个特点:“其一,大多数女作家仍然沿袭了几十年来所惯用的超越女性意识表现社会生活的艺术方法,从选材到处理题材的立场、角度与男作家没有多少差别。其二,‘女性文学’开始兴起。有些女作家开始站在妇女立场,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表现了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心态。” 对于每一个特点她都作了具体的阐释。尤其对于第二点,她作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她说:“‘女性文学’的兴起也是中国大陆不容忽视的文学现象。这是一九七九年以后中国女作家创作中的一个新的特点。几十年来带有女性特色的作品被指责为消极、颓废、情调不健康,因而几近绝迹。一九七九年张洁发表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冲破这一禁区之后,这一类型的作品有增无已。” 李子云深刻挖掘了这类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原因及性别原因:“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世俗偏见,维护男性利益的道德规范,在家庭范围内从家务劳动的不合理的承担到性方面的不平等关系,等等。有些习俗相当落后甚至野蛮。” 李子云还细致地辩识了女性文学伸展的两个维度。一是“呼吁真正爱情的出现,申诉不幸的婚姻带给妇女的痛苦,要求婚姻自由,其中包括正当的离婚权等等。”一是“如何保证男女两性在发展各自事业的平等权利和如何进一步实现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 她热情地肯定了张洁、张辛欣、张抗抗等女作家在处理以爱情、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时流露出来的对女性“被占有、被抛开、被遗弃”的命运的不满乃至反抗情绪。认为她们提出了人类文明不能不给予足够重视的重大问题。 新时期另一个较早关注女性文学创作的批评家吴黛英更为全面地描述了女性作家在审美领域的突出贡献。比如“女作家一般来说比较喜欢并擅长于写‘小题材’、‘小人物’和‘小事件’”。还有“偏重于主观情感的抒发,特别擅长于描写女性的感情活动”。再有呈示着“美丽纯净而又宁静的新境界”。最后富于“纤细柔和”的美。 吴黛英批评的价值不单单表现在她对女性文学的审美品格的挖掘,更在于她引入了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视点,说明女性文学审美品格产生的必然性。吴黛英认为,女性“独特的心灵敏感区和艺术天地,主要是由女性独特的生活视野和心理视野决定的。” 例如“国外心理学家曾对男女两性在梦境内容上的差异作过统计和研究。结果证明,女性在梦中的视野小于男性。女性的梦多数发生于熟悉的室内环境中,男性的梦多数陌生、奇异、而且多在室外发生。而且,女性在梦中的活动规模也小于男性。”“这决定男女作家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女作家们完全可以扬长避短,走一条适合自己艺术个性的创作道路,”即“通过细小平凡的题材,从一个侧面来把握和反映时代的脉搏。” 从一粒砂中看世界,于半瓣花上说人情,这是女性独有的优势,这个优势并非每个男作家都能够做到的。又如,就注重情感来说,女性同样胜过男性。她引用瑞士心理学家云恩的话来作证实:“若就情感无可争辩地是女性心理学的一个比思维更加明显的特殊性来说,最显著的情感型,也是发现于女子之中的。我能想到的这种类型的事例,几乎没有例外,都是妇女。” 同时她又以苏联心理学家科恩的研究作为佐证:“他……发现女青年的日记中,自我描述比较主观,基本上是谈过去体验过的感情;而男青年的自我描述比较着重活动,重点在于表现新的兴趣和活动种类等等。” 女作家的心理特点决定她们的作品在情感上更为丰富、细腻,尤其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以情感人,“给文苑吹来了一股温馨的和风,使刚刚从紧张动荡的政治生活中解脱出来的广大读者感到了一种精神的抚慰,获得了心理的平衡。” 吴黛英的某些观点未必能赢得我们的全部赞同。但是她这种札实、严谨的学风却十分令人称道。和那些为女性主义而女性主义的文章相比,即使到今天也能给人更多的启发。 对新时期女性文学给出较高评价的还有许多批评家。她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带着感佩、骄傲、自豪的语调来谈论姐妹们的创作。间或还让人感到,有些人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快垒──向男人世界发出冲击和挑战。她们似乎不是在描述文学,而是在炫耀女性的自我、女性世界的美、女性的才能、女性的创造力。像金燕玉对田野、陆文婷、金鹿儿、岑朗等美好女性形象的复现,简直就像一首首诗,引人无限赞叹,无限神往。 有时我们还能从这些批评中读出一种女性的自恋。这种自恋使她们相信,女性作家是描写和表达女性心灵、愿望不可动摇的权威。任何异性都不要闯入这个领地,冒犯她们、歪曲她们。徐坤就曾对张宇进行过“温良”的颠覆,同时向下个世纪的男性书写者发出了警报。 在张扬女作家创作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热闹的景象,就是广泛挖掘从古代到现代所有女性作家的创作。这里有李小江的《夏娃的探索》、刘思谦的《“娜拉”言说》、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孟悦、戴锦华的《浮出历史地表》等等。 二、挑战:对准男权文化 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和男权文化给女性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痛,以至在她们的内心里积淀起对男人的仇恨。这种仇恨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地留给了后代女性,使她们在遭逢不幸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暴发出来。而与她们感同身受的作家也就很容易在这种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作品对男权文化进行起诉和抗议。这种起诉和抗议经常能够在女性主义批评家那里获得反响和回应。 或许也是许多女性主义批评家和李子云保持同样认识的缘故,她们一般说来总爱把自身的不幸原因归到男性身上。李子云的话是这样说的:“在中国已经实现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妇女逐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权,受教育权以至参政权。中国城市妇女就业率可能在全世界位居前列,而且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参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并且具有同样的社会责任感。” 李子云在国外发表的这番话究竟出于本心还是策略性语言,我们不好揣测,不过它基本上支配了几乎所有女性主义批评家的思维运转方向。那就是对准男权文化表达女性要求解放、平等和自由的呼声。而张洁的《方舟》、张辛欣《在同一地平线上》是她们抨击男权文化的典型文本。李子云评论说:“张洁的《方舟》……描写了三个离了婚的妇女在社会上为个人事业奔走的‘苦难的历程’。在当前中国社会中,妇女很容易得到起码的工作,但谋取称心的工作并使自己的才能得到施展则很不容易。某些职业妇女即使摆脱了家庭的大男子主义,却摆脱不掉社会上的以男子为中心的轻视妇女的思想。……更令人苦恼的是,她们还得耗费一定的精力来应付某些男子视女子为享乐对象的轻簿态度……张洁的《方舟》多方面地表现了妇女在争取女性尊严和实现自身价值时所经受的种种磨难,而这些磨难几乎使她们频于心力交瘁的地步。” 王绯以同样的价值尺度及相近的语言揭示王安忆《小城之恋》的内含。她认为“力之于男性总是侵略的、进取的、自私的;男性即使沉溺在最无廉耻的贪欲和肮脏的欢情之中,亦能完整地保持住一个原本的自己”,“女人却必须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用一整个身体独自去承担那‘罪孽’,被损害的最终是女人。” 她高度赞赏王安忆在《小城之恋》里对女性所特有的“母性博大无私”的描写,对男性卑微渺小的讽喻,说这是一个女作家才可能有的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李子云对《方舟》的评论只是小说意义的一个方面;王绯对《小城之恋》的剖析只是小说表层的内容,实际上两个文本都还有更深的东西值得我们思索。但从她们的关注点来看,我们能够触摸到中国女性主义批评的一般特征。 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初始阶段并无深厚的理论背景。所以她们对男权文化的批判,言词不很激烈,态度还比较温和。从一九八八年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被介绍过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西方女权主义的政治色彩被洗净,而对男权文化的批判好像让她们找到了理论上的支撑点,所以一时激烈起来。一九八九年在《上海文论》关于女性主义批评的专号上,王绯鲜明地举起了反父权、反男权的旗帜。她宣告:“自从人类文化转向以父权为中心,便把许多残忍的清规戒律只施加于妇女身上,这便注定了永世的夏娃们特别的不幸。父权文化在推进文明进步的同时所留下的罪恶,突出地表现为对女性的戕害。……我认为,创作和批评一旦冠之于女权的时候,便意味着它们的目的首先在于解构父权文化之于罪孽,伸张长期被压抑的女性人权,其次才是文学和批评自身。” 这里的“父权”只是“男权”的别名。王绯借戴晴《中国女性系列》报告文学所讨罚的都是男性的现实问题。比如她猛烈地抨击男性的“处女膜”情结,说“对处女的嗜好在本质上是男性的嗜好,男性的观念。……对于女子的贞操从行为、观念集中到生殖器官上的苛求,造成了两性对抗于文化中心的状态。中国女性正是从这时开始,在父权文化中受到难以测度的摧残。” 戴晴的《幼年即遭强暴》写得触目惊心,其对人们的陋见、习俗的批判入木三分。王绯对男人们狭隘的“处女膜”情结的批判,也非常富有力度。然而对于她忽略了男人要求女人“纯情”的合理性一面,宽容地对待女性“多男子”方式的说法,却难以苟同。由此可以看出反男权主义背后的一个意识走向:蔑视男权、否弃男权而独尊女权。 这种反男权话语到九十年代更加极端。它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解构男权文化模式,清除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因为在女性主义批评家看来,所有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完全是对女性的歪曲、亵渎、糟踏。徐坤比较绝对。通过小说《游行》女主人公几次性经历的失望,她宣判了男人的卑鄙、无能和死亡。又通过《从此越来越明亮》的理性言说表示“不再反串什么男性叙述者,把那伪装和铠甲全部揭去”。到《狗日的足球》,她发明了女性自己的诅咒男人的语言“狗日的足球”。这还不够,回应西方女权主义者对斯丹达尔、克劳代尔、劳伦斯、布列东的颠覆,她无情地解构中国的男性作家,企图从女性主义角度宣判他们价值的丧失。在《双调夜行船》里她把张贤亮、贾平凹、莫言、张宇尽收眼底,随后一个个拆除。她认为,这些男性作家都是在“男性躯体修辞学”的支配下写女人的。张贤亮把女人当作了男人受难时的肉体安慰。贾平凹把女人当作了玩物及生殖器展览的理想对象。莫言(在《丰乳肥臀》中)把女人当成性亢进的摹本。最不可饶恕的是张宇,他的《疼痛与抚摸》篇幅不长,“却富含了所有男权视阈下的女性躯体修辞学符码:渴望强奸、受虐情结、恋物癖、偷情、、裸体游行、反抗、自杀、一妻多夫的‘三人行’……作者想藉由这些,……来完成一部对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苦难历史的揭示和抒写。然而……在没有进行充分的男权自我反思之前,任何一种居高临下的‘大男子主义’的体恤都可能使书写者本身滑入性别歧视的误区。” 徐坤抓住张宇的一个叙述句“水家的女人都活得很苦很贱”,说,一个“贱”字一下子暴露了他歧视女性的立场。有鉴于此,徐坤对张宇及下个世纪男权书写者发出警告,否则她似乎会有更大的颠覆。 九十年代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反男权文化模式上走向的第二个极端是逃离男性或放逐男性。在传统文化秩序中女性的生存目标一直被写成“寻找男性”。包括张辛欣的女主人公们在内“时时渴望着寻找她们的另一半及感情最后的停泊地。” 但是九十年代的女作家和批评家从传统的文化指认中超越出来,毅然绝然地表示可以抛开男性。这种情形非常像富有思辩理性的批评家陈虹所描述的那样:“女性主义由于有父权制这个共同的靶子,因而它超越了种族、阶级、社会制度等的差异,建立了基于男女性差别的性别路线,这种性别路线号召每一个妇女从家庭与男人的关系中分离出来,强调妇女间形成姊妹情谊。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们甚至使用‘同性恋’来描述与强调妇女间的姊妹情谊。” 对于女性否弃男人的意识刘慧英简直视为绝对律令。并将其与尼采宣布的“上帝死了”相比肩。她说:“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男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犹如上帝在人们心中一样,是绝对权威的象征──女人必须崇拜、服从和依附于男人,女人对男人的背叛或忤逆被看作与亵渎上帝同样是严重的不轨。男人是女人的上帝,失却男人对男权社会中的女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将新时期女性文学对‘男子汉’的否定与尼采的这一真知灼见相提并论。它们有着同一种精神,就是勇于彻底推翻自身依附的精神支柱,从而使自身面临一种孤独无援的境地进行更为自由的生存选择。”她还认为这是女性“自立的现实举动”,“标志着女人性……走向新生” 。这不仅仅是理论申张,更是一些作家的创作实践。林白、陈染、海男都有回到母系血统,回到女性姐妹怀抱的描写。关此,我们将在后面论述。 三、解放与自由:归入感官写作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归根结底是要求女性自身的解放与自由。这一目标从一始就很明确,到后来愈加彰显。但由于社会环境、伦理观念和思想解放程度等等的限制,在不同阶段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内容限定也不同。当女权主义尚未传入中国、“主义”两字也没有作为女性的后缀而出现时,解放和自由,大致是要求有爱的权利、发展事业的权利,稍后还有“寻求自我”、“实现自我”的权利。诚如李小江所言:“‘寻找自我’是女性艺术创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母题。它来自生活,源出于女人的历史……正因为女人无史,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没有社会地位、没有独立的人格价值,才使得‘寻找自我’成为女人精神探索的前提。” “寻找自我”是个很现代的概念,把它说成是“母题”,显然并不合适。但正是这一强硬的表达,反映了特定时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解放和自由的要求上的激进色彩。那时张洁的《方舟》、张辛欣的《在同一地平线上》都获得了新的肯定性的阐释。自然,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被认为是表达了女性寻找自我的经典文本。再稍后,伴随着西方女权主义的渗透,还有对父权制文化──男权文化的批判,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要求更进一步了。所说进一步,即人身的彻底解放──爱可以不受男权的干涉、自由进行。换个说法是,在一些作家的创作中,女性在爱情选择中的多恋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多变也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由于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或者说由于女性主义从后现论中吸取营养,此时的批评已不大关注女性的社会成功。这些往往被当成旧话语、属于伟大而堂皇的叙述。在删除了女性追求的社会维度之后,又赶上商业文化、享乐主义文化勃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给解放和自由增添了更新的内容,叫私人化写作,亦称感官化写作、肉身化写作。 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在走上自觉阶段后努力向西方女权主义靠拢。除了女权主义的政治色采不予吸收外,其他许多方面都加以实践,以争得同步发展。关于感官化写作亦如此。感官化写作在西方也叫“躯体写作”。西方的女权主主者认为,女性从自身经历出发进行写作,应该也有权写自己的性感受。运用这种躯体语言写作不但不是罪过,反而能真实地揭示女性世界的秘密。迪迪安指出:“性力量不过是一种压迫人的神话,不再令人恐惧;因为我们从一个女人把一场后婚姻恋爱视为被解放与解放的描述中得知,性关系实际等同于‘说俏皮话的欢笑’及‘躺在一起,而后跳起来去弹唱整本的芝麻歌曲集’” 。中国女作家林白、陈染、海男是感官写作的大胆实践者。陈虹指出:“执著于表现女人及女人性经验是林白一贯的创作主旨。……林白……毫不留情地揪着我们,让我们看她从历史深处和神密黑洞打捞起来的女性及女性经验,女性同性恋、手淫、性感觉……而这些是从来没有以女性视角中的内容物出现于历史地表之上的,它们隐于历史的幽深处,晦暗不明,现在林白让它们浮出了历史地表。”“与林白相比,当代文学中另一个女性主义者海男更无视既存的道德秩序和价值体系,她只听从来自女性生命深处那种神秘的召唤,……,着迷于其内心纯粹的女性欲望。” 陈虹还特别揭示了海男文本的一个模式,就是从爱情上的无穷逃亡,又无穷地逃到爱情。对死亡的恐惧、对衰老的恐惧、对虚无的恐惧使海男的女主人公疯狂地占有爱情、享受爱情,企图用这种方式化解恐惧、驱散恐惧。然而爱情的失望又加剧了她的恐惧,于是她出逃。可是出逃之后寻找不到消除恐惧的方式,她于是又寻找爱情。如此周而复始,形成了恶性循环。有的女性主义批评家赞扬海男写出了生命本体的困境,然而我们看到的精神内核却是性欲的贪婪。只是为了遮蔽它的不雅,批评家给它罩上了宏大叙事的光圈。这种伪饰与她们主张大胆、坦率地抒写肉体感受的语言形成了悖论。 解放和自由的内含不只是指两性间的交欢无拘无束,还指同性恋能获得广阔的天地。九十年代的另类作家林白、陈染、海男、徐坤、徐小斌、卫慧、棉棉无不把笔墨伸入到这个领域。她们打破了几千年来由男性的性征垄断所造成的沉默,把女性同性恋的“温柔”、“温婉”的感觉传导给读者世界。戴锦华曾以“姐妹之邦”为题阐释陈染此类写作的意义。她说,陈染的世界“渐次成了一个女人的世界。其间有绝望、有温情、有获救的可能,姐妹之邦开始被构想为一个归所,而不是一个少女生涯的过渡”。这种姐妹情谊超出恋母带给人的愉快。在《凡墙都是门》里“雨若成了‘我’与‘母亲’共同的朋友,是她再度带来这一女人世界的温情与和谐,并且支撑着一个美好的女人之家的畅想。” 陈染和林白、海男、徐坤等一样,被认为是有女性主义自觉意识的作家。正因为如此,戴锦华联系她的写作主张进一步指明这种“女性情谊”的抒写意义:质疑男权、超越男权;它“已不再是在于某种‘解放’与‘平等’的幻觉,基于某种花木兰式的情境与心境,”而“是反抗与解放的强音” 。作为作家,同时也是批评家的徐坤非常赞同戴锦华的阐释,并在关于母女恋、姐妹恋的宏观研究论文中强化了这种写作的意义。她引用戴锦华的话说:“女性写作是一种包含了很多可能性的,具有无限空间的文化的尝试,可以叫做一种文化的探险。这种体现的意义在于,把长期以来没有机会得到表达的经验、视点、对社会的加入、对生活的观察,书写出来。而且我相信这种女性写作还能包涵某些传统男性写作所不能达到的空间,具有更多样的可能性。” 随后补充道:“女性本文以其美学及其诗意上的巨大而鲜明的隐喻性,能动地穿透当下的生活,仿佛是在明处,又仿佛是在暗中,在九十年代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形成一幅‘双调夜行船’的迷人图景。” 四、认识论上的空洞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无疑是非常富于趣味的批评,即使在那些令人困惑的提法和鲜见的语言中,我们也能感受到某些真理和新的文化信息。但是,可能与它的历史不长有关,我们又分明地感到它的某些不成熟性。这些不成熟性不但表现在它因为采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结果造成了女性一元绝对论上,而且表现在它常常用理论观点强硬剪裁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上。因而它也带来了许多认识论上的混乱和悖论。也许这也反映了女性唯意志论的一般特点。为了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能够扩展更大的空间,我们提出一些问题、作为存疑。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她们人为地割去了女性话语的社会关注维度。如果说女性的不幸命运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和男权文化统治有很大关系,那么到了五十年代后期随着“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权力话语被普遍推行后,就不可同日而语了。男权文化逐渐解体,变成了残余。它虽然还在一些地域、一些家庭起作用,但也是强弩之末。随着女性平等参政权利、平等择业权利得到了确实的保障,女性在家庭的地位也空前提高。家庭权力重心慢慢发生偏离。到现在多数家庭里男人成了“气管炎”,女人成了主宰。这种权力结构还使女性娘家受益匪浅,而男性父母反倒遭到更多的冷落。所以杜甫那句诗“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几乎成了天下父母的共识。更需要作一点社会调查的是,现在的年青夫妇,在一半以上的家庭里男人充当劳动的主角,女人养得浑身小姐气、贵族气。像张洁在《爱,是不能忘记的》、《方舟》里所写的女人,是有的。她们没有爱的权利、没有自我实现的权利。因此张洁的描写、张辛欣的描写很有意义。但是不能把这说成是两性间唯一的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最深最远的原因是社会。当时不但女人没有爱的权力,男人也没有爱的权力。《沉重的翅膀》里的郑子云、方文煊就是被政治文化阉割的典型。说到个人的事业,女人没有过,在社会的统一安排下,男人何曾有过。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出头椽子先烂”。这种文化机制在一元化的领导体制里得到了庇护,遭受其害的往往是男人。男人较多的不驯服性、女人较多的柔顺性(也有不少靠色取媚领导的),使他们的命运向不同方向偏斜,造成了严重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敢问津于社会而把矛头对准男权,颇有点像进入无物之阵,其文化颠覆的勇敢性要打上许多折扣。比起所源出的西方女权主义还颇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嫌疑,最后只剩下一个维度,就像一些女小说家把男人所写的那样,反男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谋取性自由。然而如此一来,中国的女性主义就只能将女性贬入到生物性的生存状态(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的偏瘫也是九十年代至今整个文化偏瘫的一种反映)。西方的女权主义也有过视男性为仇敌的偏激阶段。但多数人醒悟较早,认识到两性间的爱是无可逃避的,因而发展到新的阶段,即与男性沟通、友好交往的阶段。据《中华读书报》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世界图书》专栏报导,英国的女权主义老祖母莱辛等人深刻反思过去运动的偏激,坚决“反对所有打击男人的行为。”另外三个著名人物贝克维尔、韦尔登、托马斯也表示站在她的立场上,为“今日男人辩护。”中国的女性作家、批评家中王安忆、陈虹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认识。但愿她们的态度不再被同性所拒绝,但愿女性主义者能够思考建立“双性文化”而不是单性文化。 还有一个问题是,女性主义批评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和自我反思的精神。所谓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是指她们简单地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在反男性中心论时暗自举起了女性中心论的旗帜。从这一立场出发,从女人是仙女的先验观念出发,她们无视造成女性问题的个人因素及性别因素,把一切祸源都推到客观、推到男性文化上。这就让人感到有一种极端自恋主义文化及女性唯意志论的东西作怪。由此她们对许多问题的解释都带有片面化、带有推理和演绎的特点,缺乏说服人的力量。波伏娃的研究特别令人首肯。她一方面猛烈地轰击男权文化,另一方面又深刻地反省女性自身的弱点,比如女性好“趋时”,还颇“传统”、“保守”等等。女性身上的弱点有时是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包括男人的歧视造成的,但也有女性生理和心理上的因素。不研究女性自身的问题,不寻求克服的办法,不仅会在两性间产生是非,就是在同性间也会产生是非。那种家长里短、传闲话、眼皮浅、好忌妒、小心眼就常常招惹事端。认真分析起来,林白、陈染、海男等笔下的女主人公都有一种自我扩大症、妄想狂心理,还有一种多疑的毛病和被迫害狂症状。对她们的描写有时还能显示出独特的审美蕴味,但艺术上的偏颇和高频率的重复、模式化往往使人看上两、三部就会产生厌倦。对它们毫无挑剔地推崇不但令读者倒胃,还会对批评的有意操作产生不信任的感觉。女性的解放必须获得男性的同情、认可,就如男性的权力必须有女人的理解和支持。以意为之,甚至把病态的心理当真理不会获得通行的绿卡。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谁也不是离不开谁,谁又都不能漠视别人的意志。健康的心理是在两性之间建立起能够沟通的友好关系。中国的女性主义已经出现了不少时髦的倾向。它应该适当观照一下生活实际,再考虑今后的振飞。 最后一个问题也颇令人费解,就是中国的女权主义者缺乏自信力。她们在一些女性主义文学的研讨会上总是爱找男性批评家作中心发言或指导性发言,时至今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下属的女性文学研究部仍由男性批评家给他们当“领导”。不知作这种选择时她们是怎么想的。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尚书文学批评思想探讨 论文摘要:《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这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本文主要探讨了尚书》中“诗言志”的思想;“言以道接”的思想;“辞尚体要”的思想和“察辞于差”的思想。 论文关键词:尚书;文学批评;诗言志;辞尚体要;探讨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文献总集,它记载了唐尧、虞舜、夏、商、周的各类文章,其中主要的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公文的告示,此外还有大量的帝王对臣下的训导、告诫等。《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但这也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由于《尚书》本身的状况及其文学批评思想的零散性、宽泛性和芜杂性,使得学界对其探讨与研究不多,有许多文学批评史著作甚至避而不谈。事实上,《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完整而充分地探讨和研究《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笔者此文仅就研习所得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诗言志”的思考 “诗言志”作为我国古代诗歌批评的纲领,最早见于《尚书·虞书·舜典》,其中记载了舜对他的臣子夔所说的关于音乐(实为诗乐舞)的一段话: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典》多出于传闻,被认为“大约是战国时写成的,所记舜的话自然是不可靠的”;但《舜典》系周史官所记,“诗言志”至少反映了周人的文学观。顾易生、蒋凡著《中国文学通史·先秦两汉卷》指出,“诗言志”应有较早的渊源,并引《左传嚷公二十七年》中的“诗以言志”以证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郑伯享赵孟于垂陇”,诸子赋诗言志的事件,其云: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日:“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日:“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日:“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日:“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日:“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日:“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日:“‘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日:“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是赋诗言志的真实写照,并展示其言志之后的结果。而其中赵文子所说的“诗以言志”历来被看作是“诗言志”思想的最早记载。不过,从赵文子所说的话来看,“诗言志”的说法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赵文子不应该是最早提出“诗言志”思想的人。那么,在我们目前无法证明《舜典》的记载者所记非实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为舜是最早提出“诗言志”的人,《尚书》是最早记载“诗言志”思想的典籍。 关于“诗言志”的内涵,许慎《说文解字》云,“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将“诗”解释为“志”,诗与志一体。杨树达在《释诗》中说: “‘志’字从‘心’,声。”闻一多的《歌与诗》在谈到“诗言志”的时候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里的“怀抱”不仅指志意,而且与情感相关了。孔颖达《礼记正义》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朱自清《诗言志辨》在引用了上述三段材料之后指出,“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又指出,在先秦文献中,“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其实,对“诗言志”的理解不仅要从其自身词义解析与引申入手,还应该考虑到其后舜所提出的“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歌永言”即“歌永其义以长其言”,(《尚书孔传》)也就是“歌通过延长诗的语言,徐徐泳唱,以突出诗的意义”;“声依永,律和声”即“依声律以和乐”,(《尚书孔传》)也就是“声音的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律吕用来调和歌声”。由此可见,这三者作者都是从形式表达的角度思考的,无论是歌延长诗的语言,声音与延长的语言相配合,还是运用律吕来调和歌声,其着眼点都在形式,那么,“诗言志”也就不仅具有“诗以言志”、“赋诗言志”的内涵,而且还表明了诗作为志的表达形式,其文本形态是语言,诗要运用语言来形成,并通过语言来表达志向。语言是诗与志的中介,又是诗的存在形式。闻一多对“志”的三个解释中虽然偏重于“怀抱”,但“记录”其实也是“诗言志”一个意义取向,诗用语言来记载亦应包含在“诗言志”的内涵之中。 因此,“诗言志”中已经隐含了对文学本质的揭示。这说明,先秦时期尽管诗还不是独立的文学形态,但是对诗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点认识还是十分清楚的,进而对“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现代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也有所认识。 二、关于语言表达的要求 《尚书》中十分重视语言表达,把语言表达同“道”联系起来,要求语言表达要以“道”为准,并体现“道”的要义。《尚书》中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言以道接 “言以道接”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所提出的一个具体要求。《尚书·周书·旅獒》云: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贱用物,民乃足“志以道宁,言以道接”所揭示的是“志”、“言”、“道”之间的关系,孔氏传云:“在心为志,发气为言,皆以道为本。故君子勤道。”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志”与“言”是内与外的关系,存在于心中的是“志”,而表达出来的就是“言”,而制约这二者形成的则是“道”。“道”在《尚书》中往往被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条理,看作是正义的社会规范,如《尚书·虞书·大禹谟》中说:“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睇百姓从己之欲。”再如《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说:“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所以,“志”与“言”都必须用“道”来规范,这样看来,“道”就成了“志”与“言”的客观标准,无论是“志”的形成,还是“言”的组合,都要根据“道”的要求进行。那么,从“言以道接”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言语表达的规则,言语表达要以“道”要求为基准,否则,就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对于语言的评价,也要根据“道”的准则进行。《尚书·商书·太甲下》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逆于汝心”即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孔氏传云:“人以言睇违汝心,必以道义求其意,勿拒逆之。”“逊于汝志”即顺从你的思想意志,孔氏传云:“逊,顺也。言顺汝心,必以非道察之,勿以自臧。”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对于人们的言论要以“道”的尺度进行评判,并要从相反的角度加以思考,如果有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的言论,你要从其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加以拒绝;如果有与你的思想意志相一致的言论,则要从其不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地肯定。总之,要以“道”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言论,而不是以个人的好恶来进行评判,这是因为个人的好恶是一种偏见,如果以此来评判人们的言论,则很难分辨言论的真伪。 这依然是“言以道接”思想的一种表现。 (二)。辞尚体要” “辞尚体要”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提出的另一个要求。《尚书·周书·毕命》云: 王日:“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余风未殄公其念哉!” “辞尚体要”是要求言语表达要体现“道”之要义,若有异于“道”之要义,则君子所不好也。孔氏传云:“政以仁义为常,辞以理实为要,故贵尚之。若异于先王,君子所不好。”“理实”即客观事物的实际道理,也就是“道”,先王所施行的亦是“道”。这实际上反映了儒家的文学观。《论语·卫灵公》云: 子日:“道不同,不相为谋。” 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之所要达到的即是“道”,即“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孔子之所谓“道”即仁,诚如有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而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这与“辞尚体要”的思想是一致的。 如果从客观的角度看,“辞尚体要”也反映了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作为文章形式要素的“辞”应该完整准确地表现文章的内容“要”,这里,“要”是重要的,是作者所要突出的核心,亦是全篇内容的核心,“辞”是为“体要”服务的,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体要”。这一思想对后世文论影响很大,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坚持了这一思想。《文心雕龙》中有三处提到“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如《文心雕龙·征圣》篇云: 是以论文必征于圣,窥圣必宗于经。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 刘勰在这里具体阐述了“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指出“体要”是“成辞”的关键,只要依据“体要”而“成辞”,则“辞成无好异之尤”。圣人文章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也就由此而生。 (三)“察辞于差 “察辞于差”是《尚书》中对语言表达提出的又一要求。《尚书·周书·吕刑》中说: 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开J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成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 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察辞于差”的观点是在阐述刑罚判断的思想中提出来的,其意思是于差错中考察其辞的真伪,从而判断实情所在。孔氏传云:“察囚辞,其难在于差错,非从其伪辞,惟从其本情。”“察辞于差”的思想虽然来自“察囚辞”,亦可推向对一般文章及文学作品的语言考察,通过对其语言表达的考察来判定其情感表达及内容表述的真伪。语言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工具,是文学作品创造形象、表达情感、表述内容的主要手段,语言运用得如何直接影响文学创作的成败。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如果创作了内容不真实、情感不健康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对其语言的分析而找出差错所在。另一方面,语言同思想是一致,思想如何,往往会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这即是孟子所说的“诚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思想。由此可知,“察辞于差”思想的关键在于通过语言考察而深入地了解和把握作者深刻的思想情感和作品的深刻内涵。 《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尽管其中有些内容并不十分可靠,但总体上还是通过反映我国上古时期的思想文化发展状况的。通过对《尚书》中文学批评思想的探讨,我们或可进一步探索我国文学批评思想萌芽时期文学批评思想的体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虽然是零散的、宽泛的和芜杂的,但其基本思想已经萌生,并对后世文学批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丰富我国先秦时期文学批评思想体系。 文学批评论文:试论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视角看《摸彩》 论文摘要:几十年来,雪莉·杰克逊的代表作短篇小说《摸彩》因其独特的魅力,在文学论坛上获得了经久不衰的关注。本文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角度,分析了作品中体现的女性的从属地位和女性的反抗意识。 论文关键词:《摸彩》;雪莉·杰克逊;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雪莉·杰克逊是一位著名的、多产的美国女性作家,一生写有六部长篇小说,两部回忆录,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短篇小说《摸彩》是她的成名作与代表作。1948年6月26日,《摸彩》在《纽约人》杂志上问世,立即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也引起了文学界的轰动。半个多世纪以来,它不仅选人美国中学教材,吸引无数文学爱好者的关注,而且受到世界各地评论家的青睐,一度成为评论的焦点。 人们从不同角度对《摸彩》进行分析评价,如Grifin等对文中应用的象征主义手法、讽刺反语、寓言、叙事风格等写作特点的分析,Alfred等对文章揭示的“暴力与残忍”、“牺牲与欺骗”、社会制度的不公、人性的麻木冷酷等主题的探讨,Thomas等¨对作者写作意图的猜测、对故事情节及人物刻画的深入了解等。本文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角度,挖掘《摸彩》中体现的性别差异等,进行评价赏析。 一、故事简介 在一个晴朗明媚的盛夏的早晨,在一个无名的小村庄里,男女老少的村民聚集到一个广场,参加一年一度的“摸彩”活动。摸彩活动具有悠久的历史,已经连续进行了77年,甚至更久,因此人们对整个活动仪式的细节都很熟悉。今年举行的摸彩也毫无例外,一切都同往年一样,是那么的平静安详。村里的孩子、妇女、主持人Summers先生、邮局局长Grave先生、Hutchinson太太等人物一一被介绍,正当读者满心欢喜,猜测着谁会中彩,会得到什么奖品的时候,中奖的Hutchinson太太却大呼“it’sunfair”,令人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读到最后,读者才发现,中彩其实是个灾难:Hutchinson太太因为抽中,而被她的村民们用石头活活砸死!而造成这样的荒唐行为是因为一个可笑的信仰:“六月彩票抽,粮食快丰收(LotteryinJune,col beheavysoon.)”。 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在女性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文学著作进行评论的一种方式。女性主义思想和理论以“社会性别(gender)”为基点,指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和动机,并希望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男女平等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启蒙运动,并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蓬勃发展。女性主义文学是始终伴随女性运动而存在的,是女性主义运动的一个部分,是指专门从事文学方面的研究和创作的女性主义作家和作品。 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已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一些著名理论家预言它还将是21世纪中主要的批评流派。解构主义理论家乔纳森·卡勒所言,“女性主义批评比其他任何批评理论对文学标准的影响都大,它也许是现代批评理论中最富有革新精神的力量之一”。 女性主义理论的发展大致经过三个阶段:强调男女平等阶段、强调男女差别阶段和主张运用男性理论来解构男性理论,提倡多元共存的阶段。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新女性主义话语的一部分,它的问世动摇了西方几千年来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思想观念,并作为批评方法之一成为“21世纪的显学”。 三、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视角看《摸彩》 很多文学批评家谈到了故事中体现了男女性别的关系。例如,FritzOehlsehlaeger在EssaysinLiterature中说明,彩票的故事描述了“父权社会对女性性征的控制”。 1.女性的从属地位 在父权制的等级体系中,男人是主体,女人则是他者,女人总是作为男人的对立面而被动地存在。 首先,从整个摸彩仪式的规则来看,男人代表整个家庭来抽签,而女人只是被看作男人的财产或附属品。摸彩一共分为三轮:首先是家族的头领,其次是各个家庭的男主人,第三轮才是抽中的那个家庭的每个成员。 在首轮抽签中,有两个特殊情况:Dunbar太太是唯一参加抽签的女性,因为她的丈夫摔断了腿,而她的儿子还不到十六岁,尽管大家都对这一情况了如指掌,Summers先生还是一再询问确认,妻子为丈夫抽签成了不得已的选择;而Watson小子的母亲的命运则由她儿子的运气来决定,因为Watson小子今年可以为“母亲和自己”抽签了。在第二轮抽签中,Hutchinson太太的女儿没有参加,因为“女儿是随丈夫家一起抽签的”,换言之,女人只是男性的附属品,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所以Stnumers先生对Hutcihnson太太说“Youknowthataswellasanyoneelse”o可以毫不夸张地说,Hutchinson太太被抽中的厄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她的丈夫的坏运气带来的。 其次,从称谓上看,女人们都被冠以“某某太太”的称谓,如Mrs.Delaeroix、Mrs.Hutchinson、Mrs.Dunbar等。当TessieHutcihnson赶到广场时,其他的男人们冲着比尔说:“你的妻子来了,哈钦森。”没有谁想到先称呼“特西”,只因为大家认为她是“属于”比尔的,是以比尔的一部分而存在的。尽管这些妇女们“穿着褪了色的家居服”,Hutchinson太太“在围裙上擦擦手”,这些细节都说明女人们也在劳动,但男人才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们维系着村庄和家庭的经济命脉。 在这个村子里,政治经济大权掌握在三位男性的手中,而各个家庭的权力也由男人们牢牢地控制着。一贯主持摸彩仪式的Summers先生,“ihswifewasascold”,他妻子是个泼妇,这样一个看似无关主题的细节,却暗示着:即使是个性强悍的女性,在摸彩等重要仪式上,也是毫无任何权利可言的。 2.女性的反抗意识 男人正是通过不断排挤、压抑女性这个他者来稳固自己的中心地位。在男权社会中妇女总是处于社会的边缘,女性被男人视为劣等的性别,而她们自己也甘愿顺从于这种性别支配。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女性只有学会等待、服从、接受。 在文章开头介绍的小孩子玩耍的和谐景象中,当男孩子在搬运和堆积石头的时候,“Thegidsstoodaside”,女孩们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观看,她们已经知道自己长大后也要像其母亲一样,所以从小就学会自我克制和屈从于男性的权威;女人们“继她们的丈夫之后不久也来了”,然后“加入到她们丈夫的行列里”,并且“standingbytheirhusbands(紧紧地跟在她们的丈夫后面)”。软弱、无用和温顺的所谓“女性气质”,成了女性的一种美德。 在小说中,主人公TessieHutchinson是唯一表现出了女性反抗意识的角色,尽管这是无意识的,并没有从本质上对“彩票”提出异议。首先她姗姗来迟,“Clena forgotwhatdayit wsa(把日子整个儿给忘了)”,她解释迟到的理由是“不能把那么些盘子扔在水池里不管”,一个勤劳务实的家庭主妇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但这种触犯社会习俗的行为显然被认为是对“彩票”及“彩票”所代表事物的一种不满;当丈夫抽到纸片时,她立马对抽签的方式提出质疑,“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来挑他想要的纸片”,而她的丈夫却叫她“shut up”,因为这违背了他作为丈夫的尊严;在第三轮抽签后,丈夫Bill“走过去到他妻子那儿,从她手里夺过纸片”,并“举起它”,向众人再次表明他对这个不服管束的妻子的控制。 杰克逊让TessieHutcihnson当了“彩票”的替罪羊,Tess.ie试图反抗自己所处的地位,但却是社会统治阶级所不能容忍的。 雪莉·杰克逊是一位女性作者,同时也是一名女权主义者,在她的代表作短篇小说《彩票》中,男性的权威与女性的反抗之间的冲突明显地贯穿于整个故事。给读者带来强烈的震撼。 文学批评论文: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检讨 【内容提要】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究竟从何时开始?20世纪90年代之前是“五四”说,后来“晚清”说逐渐占据主流。“五四”说之所以被“晚清”说代替,是因为其具有不可超越的局限:它不能解释“五四”之前中国文学批评中萌生的“科学化”和“人本化”因素。“五四”说存在的根据主要是“五四”时期白话文的盛行和政治家对历史的划分,但它们并不适用于中国的文学批评。笔者认为,检讨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的“五四”说,有着学术史、学科建设和方法论等方面的意义。 【关键词】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检讨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究竟从何时开始?20世纪90年代之前一直是“五四”说,即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开始于“五四”时期,这以我们众多版本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为代表。20世纪90年代之后,“五四”说遭到质疑,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晚清”说逐渐占据主流,即人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于晚清时期。但是,当历史逐渐远去的时候,我们再来冷静清理其中的曲折是非,或许可为文学批评未来的发展提供一点可资借鉴的经验,况且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仍然在学界有一定的残余影响。 一、“五四”说的局限 所谓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就是中国文学批评中现代性因素的萌生,导致了中国文学批评“型”的转变。而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性”因素,又主要是指文学批评的“科学化”和“人本化”①。但是,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的“五四”说,不能解释五四之前中国文学批评中萌生的“科学化”和“人本化”因素。因为五四时期的学人虽然高举科学和民主的大旗,而现代意义上的“科学”与“民主”的呼声早在五四之前便已响起于中国大地。 五四文学革命时期,胡适在《新青年》第2卷第5号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1917年2月,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这两篇重要理论文献,被许多人认为是文学革命的开始。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言文合一”,主张以白话取代文言,作为现代文学语言。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则提出了“三大主义”,不但批判了旧文学中雕琢阿谀、词多意寡、铺张空泛、师古蔑今等文风,而且批判正统的封建文学观念,如“文以载道”、“代圣贤立言”等。此外,胡适还发表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发表了《〈晨钟〉之使命》等提倡和讨论文学革命的文章。 诚然,这些文章以“科学”的精神,为当时文学及批评的困境寻找出路,为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献计献策。但是,此种文学批评转型的思路并不始于五四,也不始于这几位大家,早在他们之前,就已有人作出了类似甚至于等同的思考。首先,五四文学革命的思想底蕴,是彻底地反帝反封建。而在反封建方面,最主要的是“打倒孔家店”。然而,章太炎1906年发表的《诸子学略说》,就彻底剥去了几千年来披在孔子身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外衣。我们试读《新青年》中发表的吴虞、陈独秀等人的反孔文章,其中不少论点“就是本于章太炎的,不过是根据当时新的形势,作了进一步的阐发罢了”②。当然,章太炎后来又转向了,1917年新文化运动蓬勃兴起之际,他却在上海发起建立了“亚洲古学会”,强调要“甄明学术,发扬国光”,保持“国粹”之源远流长。到了1922年,他更是致书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柳诒征,对自己当年订孔、反孔表示忏悔,这些又另当别论。其次,五四文学革命的具体主张,主要是“改良”和“革命”。但是,无论是的《〈晨钟〉之使命》所谓“由来新文明之诞生,必有新文艺为之先声”,还是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所谓“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等论断,无一不是梁启超小说界革命宣言的翻版③。陈平原在《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中也说:“梁启超之提倡‘文界革命’、‘诗界革命’与‘小说界革命’,直接接上了五四新文学,其历史功绩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④ 五四文学革命时期,周作人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人的文学》。他认为:“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新文学,简单的说一句,是‘人的文学’,应该排斥的,便是反对的非人的文学。”周作人的这一主张里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提倡新文学应以人道主义思想为核心。第二,反对束缚人性的封建文学。文章列举了十种“非人的文学”之后,指出这些“全是妨碍人性的生长,破坏人类的平和的坏东西,统应该排斥”⑤。后来,周作人又发表了《平民文学》,认为与贵族文学不同,“平民文学应以普通的文体,写普通的思想和事实。我们不必记英雄豪杰的事业,才子佳人的幸福,只应记载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⑥。周作人提倡的“人的文学”或“平民文学”,是以人道主义为本的“为人生的文学”,强调文学是人性的,是人类的,也是个人的。这些主张为文学革命时反对封建专制和伦理、提倡个性解放建立了理论基础。此外,胡适的《易卜生主义》提出要以西方的“少年血性汤”即充分发展的个性主义,来挽救濒临于死亡的中国文学的命运。 但是,无论是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和“平民文学”,还是胡适的“易卜生主义”,它们并不是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中“人本”精神的源头。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通过学习西方近代文学观念,对文学中的“人”进行了美学思考。他说:“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⑦夏中义在《世纪初的苦魂》一书中,把王国维的美学(含文学批评)称为是人本—艺术美学的准体系。而所谓人本—艺术美学,是指王国维美学是在人本忧思即对人的价值关怀的水平上去展开对传统艺术的研究的⑧。 二、“五四”说存在的根据 既然“五四”说具有如此局限,那为什么它还在学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呢?笔者认为,这里面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提倡白话文”的口号在五四时期喊得非常响亮,而许多人又以为是白话文使中国文学批评发生了“型”的转变。二是在《新民主主义论》里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的结论,因为他认为中国的革命是在五四时期出现了质的变化。 “提倡白话文”确实是五四时期非常重要的一个口号,而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当时的教育部在1920年就以法令形式规定先自小学一二年级起,逐步改用白话文的国文课本。此后,无论是应用文还是文学创作,白话文都取代了文言文。但是,现代意义的白话文,也不是自五四才开始提倡。晚清维新派在倡导“诗界革命”的时候,就开始提倡用白话文写作。黄遵宪的“我手写吾口”,适用范围不仅在诗,《日本国志·文学》中即表示了可能产生一种“适用于今”、“通行于俗”的“文体”的期望。谭嗣同的《管音表自叙》是论文字改革的文章,它详细论述了“语言”与“文字”统一的重要意义,表示了对“文言文”的不满。但正式高举“崇白话,废文言”旗号的是裘廷梁,他于1897年在《苏报》上发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文中,他首先尖锐地提出了“崇白话而废文言”的政治目的是救国;继而论述了语音、语言、文字的关系,即所谓“因音生话,因话生字”,“文字之始,白话而已”⑨。裘廷梁最突出的贡献是他的白话胜于文言之说。而且由于众多社会精英人士的提倡,那时就已出现了大量的白话报纸。 上述事实说明,现代白话文早在晚清就已有众多学者提出,并不是自五四时期才开始的。而且即使使用白话是在五四时期首次提出,也不能说“五四”是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的发生期,因为使用白话与否并不能作为文学或文学批评是否具有“现代性”的标尺。白话文作为一种表达思想的工具(虽然现在很多学者高喊语言本体论),它与文学批评的现代性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正如郜元宝所说,“运用白话文写作与否,真可以做检验一部作品或一个作家是否“现代”的标准吗?鲁迅1912年创作的文言小说《怀旧》不是被誉为现代小说卓越的先驱吗?‘五四’以后许多作家不是照样可以用成熟的白话文炮制毫无现代意识的小说吗?”⑩当然,他所针对的是文学创作,但文学批评也是如此。 “五四”说存在的另一根据,可能是在《新民主主义论》里,对中国近现代历史进行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划分。他认为,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而民主主义革命又分为两个阶段,五四以前是旧民主主义,五四之后则是新民主主义。他说:“在一九一九年以前(发生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和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是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他们的知识分子)……在以后,虽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继续参加了革命,但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已经不是属于中国资产阶级,而是属于中国无产阶级了。这时,中国无产阶级,由于自己的长成和俄国革命的影响,已经迅速地变成了一个觉悟了的独立的政治力量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和整个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彻底的纲领,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而土地革命的实行,则是中国共产党单独进行的。”11 显然,的这一分期是为了把当时的革命活动(马克思主义运动)与历史有个区隔而选择的断限。但是,也有历史研究者认为,“1919年的中国社会,除了一个新的社会运动开始发生以外,中国社会本身没有重大的变化。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前有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社会变化,后有1927年北洋军阀统治的结束,在短短的时间区隔内,发生了两次较之1919年更明显的社会变迁,选择1919年就有其不合理性。”12我们不论把中国历史从“五四”前后划开是否科学,单就这种划分而言,它是政治意义上的,并不一定符合史学、文学等的基本规律。文学及文学批评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它虽受政治的影响,但仍会沿着自身的轨迹运行,任何把文学研究等同于政治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三、检讨“五四”说的意义 这样看来,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的发生,不是起源于五四,文学批评现代转型最初发生于五四的诸种理由都难以立住脚跟。那么,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清理和检讨,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和具体层面上的意义呢? 其一,从学术史来看,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检讨,有利于正确评价五四,有利于正确梳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传承。从社会文化思潮的发展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是晚清以来各种社会思潮运动催生的结果。五四反传统运动的特点在于它的普遍性和规模效应,论对传统文化和历史的批判与否定的彻底性激烈程度,它未必超过此前的反传统主义者。因此,“‘五四’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提出了多少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和理论,而在于它集激情与理性、破坏与建设于一身,以前所未有的彻底性,批判历史、开拓新路。但长期以来,现代文学史教材呈现给学生的是一个虚假的‘五四’,不是政治神话,就是文化神话”13。同样,因为人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于“五四”,而“五四”又以激烈地反传统为主,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是一种“裂变”,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之间出现了“断裂”,到了20世纪末,有学者把这种情况称为“失语”。其实,无论是“断裂”说还是“失语”说,都是以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于“五四”时期为前提,假若我们放眼“五四”之前的晚清,就会发现,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不是“断裂”,而是“潜移”,是一种“合力”(即复古、改良、西化等)共同作用下的潜移默化的演变。 其二,从学科建设来看,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检讨,有利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甚至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的建设。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门日益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学科。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著述大多以古代为主,近代部分一般只作为古代的依附和尾声而存在。例如侯敏泽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黄保真等著的《中国文学理论史》(北京出版社,1987年)、王运熙和顾易生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等都是如此。后来又陆续出现了一些论述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的著作,如王永生的《中国现代文学理论批评史》(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温儒敏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玛利安·高利克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发生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等。但是,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如前所述,它没有“断裂”,倘若从“五四”强行分开,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将会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当然,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逐渐出现了一些总结整个20世纪批评的著作,如陈传才主编的《文艺学百年》(北京出版社,1999年)、杜书瀛、钱竞主编的《中国20世纪文艺学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黄曼君主编的《中国20世纪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等,这些著作抹去了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人为的“五四”裂痕,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学科的建设。另外,批评史的分期意识及其状态如何,直接影响着这一学科的成就及本身在众多人文学科中的地位。 其三,从方法论来看,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检讨,有利于厘清文学批评与政治的界限,保持文学批评研究的独立性。美国艺术史学者库布勒(georgekubler)在其《时间的形状》一书中认为,艺术史学者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描绘时间,艺术史学者注定要探索和勾勒时间,这也就是艺术史学的分期问题。但是,艺术史学的分期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艺术史学者与历史学者相仿,受到特定的历史哲学的影响。他们对历史的一般分期、历史分期的性质以及历史变迁的理解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与影响着他们对艺术史现象(特别是艺术作品)的归类与阐释。另一方面,艺术史在关注政治和社会的历史的同时,还须留意文化史、美学史以及艺术运动本身的历程。为了使这些方方面面各得其所,艺术史学者就要利用更多的分期途径和分期概念,否则,艺术史本身的特殊阶段性就无以充分地揭示出来”14。但是,艺术史的研究过程中,艺术做政治附庸的情况比比皆是。以中国古代艺术史的研究而论,那种以王朝更替作为普遍的、不加探究的分期标准,事实上不过是政治史概念的简单搬用而已,美国学者阿恩海姆就曾慨叹:“在寻求不偏不倚的鉴识时,艺术史学者常常以艺术繁荣于其中的政治或文化的时期来界定风格。宋代的艺术即被描述为一种风格。但是,并没有任何前提可以认为,一个长达三百年的时期中的一切艺术作品都应符合一种特定的风格。在探讨是否有这样一种风格时,我们不能用未经证明的假定来推论宋代风格即是由宋朝诸皇统治下完成的某种艺术。”15阿恩海姆所针贬的是艺术史学中以政治史涵盖艺术史的错误做法,这种做法的危害性不但体现在艺术史学上,文学批评史也是如此。许多学者之所以把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的发生定在“五四”,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五四”的论述和定性。因此,从方法论角度来看,对“五四”说的检讨,其对中国文学批评、对整个中国文学甚至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已经或即将成为历史,但对“五四”说的历史退场,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吸取了其中的经验和教训,是否避免了历史的错误的继续流传和泛滥?现在众多学者都在讨论中国文学批评应如何发展,大家是各抒己见而莫衷一是。其实,最好的方法是我们回到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的语境,重新审视和检讨各种原初现象,深挖其中的规律,从而为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发展提供资源。 文学批评论文:后社会主义的历史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观的变迁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通过考察历史与观念的互动关系,一方面进一步厘清八十年代“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些论题的特定历史内涵;一方面欲通过指明这些在八十年代特定情境中形成的特质论述,若何制约、影响着九十年代以来文学观念、思潮的嬗替与开展,以对当下文学困境问题提出和强调时势、强调理论观念自身的不成熟这些通常议论角度不同的讨论来,就是:时势只是决定文学思潮走向的重要原因,观念反思是否既承担又提升了时代赋予它的课题,才是决定一思潮是否具备历史深刻性和美学有效性的关键所在。而观念的是否成功首先在于它能否既内在于此历史要求,又超越历史事变自然给出的简单力学反应关系。相对于此,对理论与观念的学院式静态衡量,无疑只具有次要的意义。 一 如何看待文化研究的迅速崛起,及其对文学批评2、文学理论领域迅速形成的压力和侵吞, 是现下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思考何以会有如此现象发生,首先被注意到的自然是文化研究在当代英语学术界的显学地位和在其它国家的迅速发展与蓬勃朝气,其次自然是中国1992年以来消费主义、大众文化、市场意识形态等的兴起为文化研究提供了英雄用武之地。确实,这两方面是文化研究在中国迅速崛起的最重要的外缘和内因。但这两方面能解释文化研究在中国的迅速崛起、引人注目和吸引一部分外专业人士转向这一方向,却不足以解释——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界何以有那么多学人,以如此令人吃惊的热情迅速起而呼应文化研究、转向文化研究这一现象。我以为要解释此一现象,必须考察中国七十年代后期以来文学批评、文学理论颇为特殊的历史。因为虽然表面看从那一时期开始到现在,中国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已经经历了无数的事件、论争,甚至在当事人看来是惊心动魄的革命,而且从面貌上看确实中国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但如果我们换一个层面,即从后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持续展开的方向和为自己若何如此展开辩护的历史理由看,我们却将发现,近二十年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特别是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潮,在方向和底层逻辑上其实是相当连续的。种种在当事人那里具英雄感和创造力的革命行为,和表现含蓄些的有意识的事件制造和密谋,多是在极力促成和前三十年政治意识形态与美学意识形态的断裂,接着便是使二者间的鸿沟愈加深宽。因为,在与原来意识形态断裂这一目的实现之后的绝大多数的事件、密谋、甚至当事人以为的革命,在深层次上,实质并无扭转初始断裂定型后所型构出的历史惯性和理论惯性的能力质素,而只是促使已有的理论与批评在既有的历史与理论惯性方向上越走越远而已。 马尔库塞认真研究过苏联马克思主义,对苏联二、三十年代以来形成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观的问题所在有着深切的认识和扼要的叙述。他在其晚年重要著作《审美之维》开头便点出:“本文的目的在于:对流行于马克思主义美学中的正统观念提出疑问,以便对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研讨做出贡献。所谓的‘正统’,在我看来,是指那种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体出发去解释一件艺术作品的性质和真实性;尤其是指那种把艺术作品看作是以某种确定的方式,表现着特定社会阶级的利益和世界观的看法。”3他并进一步把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观概括为如下六点: “1、在艺术与物质基础之间、在艺术与生产关系总体之间,有一定形的联系。因此,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的艺术本身也应当发生变革。当然,艺术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也可落后或超前于社会变化。 2、在艺术作品与社会的阶级之间,也有一种定形的联系。只有上升阶级的艺术才是唯一真诚的、真实的、进步的艺术。它表达着这个阶级的意识。 3、所以,政治和审美,革命的内容和艺术的性质,趋于一致。 4、作家的责任,就是去揭示和表现上升阶级的利益和需求(而在资本主义,上升阶级就是无产阶级)。 5、没落的阶级或它的代表,只能创造出‘腐朽的’艺术。 6、现实主义(以多种不同的含义)被看作是最适应于表现社会关系的艺术形式,因而是‘正确的’艺术形式。” 1949年以后至1976年以前的中国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其主要发展趋向很大程度上正可描述为,引入和学习这种马尔库塞深切反思和批判的苏式马克思主义美学,并不断对之加以极端化的过程。这一极端化的顶峰就是不讲条件和媒介的“文学为政治服务”论点,和把已经很狭隘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观进一步狭隘化为“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和“三突出”,并通过政治权力和资源的掌控甚至暴力的介入,使这一切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公开声音。这一令中国当代文学不能忘怀的创伤记忆——其中包有着政治禁忌和美学禁忌——使得中国近二十年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变迁的主流,在开始时,必然会包聚着离弃前三十年政治与美学逻辑和禁忌的内在历史势能。在那一历史时刻,这样一种历史反应、历史心情无疑是非常自然的,因为它以参加者先前苦痛亲历为反应背景,为心理势能。 遗憾的只是当时的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界的主流取向,没能因势把这一内在历史势能转换成一种既内含真实历史课题,又超越一般惯性反应的思考的动力,而却主要是在构造现在与过去历史的二元对立,然后全力在离弃前三十年的政治、美学禁忌的方向上运动。而这一以对立、离弃的方式摆脱前三十年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的行动中所自觉不自觉奠定的前提、方向,在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已经基本摆脱掉先前的政治、美学束缚后,仍在接下来束缚甚至规定着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前提与方向。 不少当代文学批评家试图通过时期划分和对此划分的界定,以为人们整理自己当下历史感受和文学经验提供出一个可用的理解、把握框架。比如,由于1989年一系列事件的巨大影响,一部分学者和批评家以八九年为标志,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再划分为“前新时期”“后新时期”。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批评家开始强调以九二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为标志的中国全面迅速推进市场化,市场意识形态迅速占据核心位置的九二年的这一转折的关键性,认为不是八九年,而是九二年的转折,直接决定性地改变着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结构,并开始重塑人们的精神和感受结构。无疑,就一些层面言,上述被强调的标志性事件,和以这些标志性事件为断限的划分时期的方式,为讨论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变化提供了重要认知线索和切入一部分问题的方便。虽然如此,不过如果我们象一部分当代批评和理论家那样,不是适度看待这些界限划分的有限认知意义,而是夸大这些时刻标志的历史绝对性,那将极易误导我们,使我们不能真正看清这些时刻之后的新观念、新意识,和这些时刻之前他们有意与之断裂的意识、观念的深层联系。因为一旦当我们穿透表层断裂,切入到深层连续层面去看,便可发现,中国近二十余年来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潮,虽然其面貌前后发生了令人不敢相认的变化,但其变化和所以变化的深层连续其实相当一贯。先是全力离弃过去三十年的政治、美学禁忌,并在此一离弃过程中确立起基本的观念方向和观念前提来,其后便是在这些观念前提、观念方向上的嬗替与开展。也即是说,即使是八九、九二这样一些极大程度改变了中国面貌的事件,也未从深层使九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脱出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所型定出的方向和前提。这样论断,意味着承认:由于时代课题的变化和历史、生存情境的变化,接下来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开展与嬗替,在受制于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所型定出的观念方向和观念前提的同时,由于不能也同时承续到和先前观念、意识努力要面对的历史关系相近的历史关系——也即得以使八十年代观念与意识努力具有真实历史有效性的,有明确真实的政治、美学禁忌需要加以反对这样一种特定的历史关系,必然使得依赖于特定历史关系才获得历史有效性的理论和批评,在观念方向、观念前提惯性顺承、缺乏足够反思中介的接下来的开展中,陷入缺少足够真实历史有效性的困境。因为先前理论和批评反对努力成功的时刻,也是它自身借以获得历史有效性的历史关系很大程度被改变的时刻。而这,正是那些接下来看似热闹的众多开展与嬗替实际经受的历史命运。 由于不能对接下来的时代课题、生存感受、现实经验以有效回应和有力参与,结果便是接下来批评和理论开展与嬗替中,越来越多人充实感的削弱甚至丧失,和越来越浓的虚空感、茫然感的笼罩与侵袭。而当一部分文学学人试图和时代拉开距离、回归学院,试图在实证知识的踏实中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处时,由于倡导者们没有先行厘清、界定,若何知识生产才能生产出有助于揭明、理解、把握时代课题与人们真实生存境遇的知识,因此,这种一时间看似能给学人以踏实感的学院设计,并不能满足那些敏感且富责任感的心灵。这样,历史有效性问题便成了,困顿九十年代无论是执情于观念、还是偏情于知识的敏感文学学人内在感受的核心要素。不理解这些,我们便不可能理解何以九十年代文学界充斥着诉说茫然、不知所措、无可如何的声音;不理解这些,我们也便不可能真正理解,何以有那么多在八十年代表现优异的文学学人在九十年代不期而然地转向其它知识领域;当然,也便不可能理解,何以文化研究会在九十年代中国文学界遭遇到如此这般令人吃惊的热情。 二 回观充满激情、活力、纷纭事像的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变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诸多离弃前三十年政治、美学意识形态的努力中,越来越脱颖而出的是如下两个开展方向:一是用“文学是人学”的旗帜反拨政治、社会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压制和干涉,并进而用一种人道主义共识奠定相当一部分文学、文化批评基调;一是在“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旗帜下,通过绕过、质疑乃至颠覆反映论,对先前狭隘且一统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禁忌加以反拨,同时在理论上建构出以“语言”问题为绝对注意中心的文学本体论。这两个向度上的观念与理论开展,不仅和其它论述努力一起为八十年作和美学空间乃至日常话语空间、生活空间的打开做出了突出的历史性贡献,而且自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此两种开展方向越来越压倒其它文学理论、批评思潮,成为八十年代后几年文学思潮的主潮。 审视八十年代诸文学思潮走过的道路,一方面没有人会不对这些夹带着感人热情体温的历史时段心存感念。因为大家都明白,没有其时夹带着体温和勇气的诸多出击、论争、事件以及诸多新观念、新系统的提出,后来所享有的巨大空间并不会自动到来,至少不会象我们实际历史经历的这么快的到来。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在感念的同时,记得指出,八十年代倡导过的诸观念、系统,距人们盼望的原创、系统、严密、妥当这样一些高标准,尚有相当距离。这种被许多八十年代过来人也认可的对八十年代的概略评定,以最为扼要的方式向我们传达了概述者自己对八十年代诸文学思潮的历史意义、历史位置的认识。就某种意义言,这一似乎并无太多争议的高度概括无疑是正确的。但就另外一些意义言,此概略也和不少其它概略的命运相同,就是看似准确的概略的下面,往往隐藏着值得追究的问题。比如,此概略中讲八十年代思潮中的诸观念、系统距我们认肯的原创、系统、严密、妥当标准有相当距离,如不加进一步说明,便很可能给人八十年代观念开展方向正确,只是程度上尚有不足的印象。而此印象一旦形成,又接着隐含:对八十年代文学实际走过的道路不需进行特别的剖析和打量,而只需在八十年代给出的“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建设和知识整合上的加广、加深、加密。这样,在我看来最为首要的问题——即必需首先对当下文学观念的后起源本身加以追问考察——便会被有意、无意放过去了,而就本文视点,一直没有进行此一工作,恰恰是九十年代以来文学界所以不能摆脱困境的重要原因所在。 比如,一旦我们回往八十年代“文学是人学”这一大论述所处的实际历史与观念情境,我们便可发现,不论是文学主体性的讨论,还是文艺心理学的热潮,基本上都没越出相对单纯、乐观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式的对人的理解;甚至只是立足于乐观且常识、直观的人道主义乌托邦,以为一旦给人更大的自主空间,个人就会朝向他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自己4。推敲八十年代主体性等讨论何以停留于这样一种今天已经很难思议的乐观的人性论想象上,必需考虑到后对的反拨,首先是对中反人性、反人道主义暴力的揭露和控诉,和对人们单纯、质朴的对生活与美的热爱的歌颂,这在当时造成了一种突出地对人性乐观、信任的历史氛围5;其次便和当时人们对世界与未来的理解、想象状况有关,就是当时绝大部分人都在把西方主流现代性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简单对立起来,以为西方主流现代性是直接顺应人性的结果,而中国前三十年实践的问题则是封建专制主义没有肃清,反人性的结果6。这样一种对西方现代性的理解,必然容易得出,只要摆脱中国原有的制度和观念,踏入西方主流的政治、经济等制度、法律模式,中国的一切问题便会迎刃而解的乐观逻辑来。 这样一种现在想起来已颇有距离的感觉、知识、思想氛围,却历史性的参与确定下了接下来多年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开展方向和前提。比如,出于对先前要求一切以大历史目标、政治目标为中心的恐惧和厌倦,和对人性的乐观信任,结果便出现了无限制倒向以自我表达为首要追求的写作观和批评观。而这样一种感觉和思想氛围,极大地塑造了对当时开始大规模涌入中国的西方现代主义的理解。就是对西方现代性开展了解的不足和有意无意的美化,加之乐观人性论,使得主要建基于对西方现代展开的反思、剖析、批判的西方现代主义哲学、美学、文学艺术、心理学等思潮,在当时被有意无意地抽离其所处的特定历史结构,与具体思潮、作家所处的不同境遇和特异感受,来被对待和理解。虽然其时大多数绍介文章都不缺少历史背景的介绍,但这些介绍却大多比较笼统,不能切当传达出它们在自己历史中所处的具体历史位置,面对的复杂历史问题语境,和他们转向新的美学信条时各不相同的逻辑与理由,从而把这些现代主义思潮中的一些要素戏剧化了和绝对化了。所以这种历史绍述并不能阻止当时人们,以一种不加转换的方式把这些自以为可分解使用的要素直接组合到我们自己的氛围里和问题语境里,以之作为偏离、破除中国原有意识形态和美学禁忌的方便武器。而一部分激进者,更是因为西方现代主义偏离中国先前美学禁忌最远,有意无意在愈偏离原来禁忌愈好的心理推动下,毫不迟疑地把西方现代主义当作了新的写作典范、新的理论与批评话语的应该来源。这样,本来应该成为考量、分析对象的西方现代主义,便在很多人那里直接转成了一种价值尺度,具有不容质疑优先性的价值尺度。这种绍介方式加上这种历史氛围,必然出现我们在八十年代中期前后常见的谈论西方现代主义的方式,就是并不真介意被我们划入现代主义总名下诸种思潮间的不同乃至冲突,而是强调它们偏离现实主义美学的共性,并在接下来转入那些强调主体挖掘的思潮,而把它种不是特别属意于主体挖掘的思潮在此一层面有意无意加以忽略,或只是概括为一些美学手法。这样,诸种相差甚大的现代主义文学艺术与美学思潮便被界定为不仅由于离我们自己的美学禁忌最远,可作为当时反现实主义美学的奥援,而且这种经过我们处理过的现代主义,还被建构为可直接成为我们当时写作摆脱现实主义手法,转向新的道路,特别是开掘自我之路,所不可缺的灵感来源和写作榜样。所以,在主体肯定方面最果决、最无牵绊、且以之作为面对世界立足点的萨特存在主义思潮风靡一时,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和时代的种种情况凑合在一起有机相关的。我们不妨回想一下1984年前后被广泛谈论的萨特的情况。当时人们对萨特的主要关注点在他的《存在与虚无》和《恶心》、《门关户闭》等早期哲学、文学著作,并总是脱离上下文地纠缠于“存在先于本质”、“他人就是地狱”这样一些其时作为萨特标签一样的谈论,而萨特中后期维度更多、更直接复杂思考主体、历史、文学间关系的《辩证理性批判》、《什么是文学?》等著作,则基本上都被其时的萨特热忽略了。可见,如果找不到一种能有效平衡乃至突破时代氛围的方式,一个时代的知识会多大程度上受制于这一氛围。而这种受制后出现的知识状况,反过来又会固化这个时代的自我逻辑和方式,使得其中缺少足够的随时自我省察、自我剖析、自我纠正的空间和能力。而八十年代中国对西方现代主义的接受,正是时代氛围剪裁、驱导知识和理解的绝好例子。 这样一种现代主义知识与理解,无疑使得当时中国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家们不可能特别去体会一部分西方现代主义思潮对处于特定历史结构、历史条件中的主体的挖掘,包含着从主体挖掘中寻找有效思考立足点、批判立足点,以抵制和批判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被复杂展现的现代展开中压抑人、控制人的因素,本质上是一种在现代结构中的不得不的有效文学选择。不看到这些,就不可能深入理解西方现代主义所据以产生、所回应的西方现代的复杂,自然也就不可能真正深入理解和体会西方现代主义的内在张力及其对其处身历史与文明复杂的批判与建设功能。从而八十年代中期中国的现代主义热,不仅没有起到促进当时美学、文学理解的复杂化的作用,反而很大程度上被简单纳入当时离弃前三十年政治、美学禁忌的势能和思路——即把现代主义对主体的挖掘作为文学弃绝对历史、民族、文明等外在因素关切的美学榜样,并进一步通过把现代主义命名为“先锋文学”、“前卫文学”等,顺理成章地把现代主义解释为对现实主义美学的简单断裂,以把其树立为文学创造力应该效法、追蹑的榜样,同时暗示着文学如果出于创造力需要和深度展现自我的需要,就可以对外在世界进行冒犯,从而在论说中界定出了美学相对于道德的特权。7 这样,八十年代中后期在中国就出现了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具有单纯和乐观启蒙主义特色的人道主义和主体性思潮,与原本在西方包含了反思与批判乐观、简单启蒙主义思路(但反思和批判不等于全盘否定)8的现代主义的中国接受者之间,在写自我——抽离出对外在世界责任与思考的自我——方面反而有着相同的结论。就这样,通过这样一些历史和知识、思想情势,在八十年代中后期确立出了在接下来中国主流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被自觉不自觉奉为首要律令的前提和出发点——表现自我、寻找自我,而不管其是否缺乏对世界和历史的理解和责任驱动,也不管他的感受和经验是否会过分单一,是否只是对时代环境、时代流俗的简单随波逐流,等等;更不管如果主体在面对政治、经济、物质生活的现代展开时如缺乏一种复杂的感知和审视能力,文学也就不可能对读者提供出,他们面对、组织与理解历史新情境中自我感受与自我经验时常常需要借助的知觉形式,以获得认知上的参照,与因此阅读契机产生出的有效自我反观、自我整理;当然更谈不上对阅读主体提供深层的安慰和感动,并以这种安慰与感动对主体的触发为媒介,为那些受制于现下逻辑与氛围而又对这逻辑和氛围状况深感不满和不安的读者,提供出可以帮助其重塑乃至重构其自我主体的启发性契机。 三 写自我虽然成了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的一个当然出发点,当时却并没建立出一套以之为根本基点融贯其它的系统的文学观。形式上建立起一套摆脱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训导又自成系统论说的文学观,当时靠的是“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方向的开展。这一开展的特质是把“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命题绝对化,以之作为文学性的来源。当时这一开展方向回响甚为热烈,因为在当时看来,这样一种开展思路,不仅可以彻底颠覆反映论,而且为文学远离政治、社会意识形态,从根本上构建文学的独立性和自律性提供了理论的支点。 这一所谓的语言论转向在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上的表现,是通过吸收组合9俄苏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现象学美学、结构主义叙述学等质素,构筑出以语言问题为关注中心的文学本体论;在学术上的表现,则是热衷传布划分文学研究为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论点,并强调内部研究对文学理解的根本重要性10;在批评上的表现,则是偏爱具语言个性风格和文体探索意识的作家,同时把作家的创造力界定和解释为通过对语言和文体的摸索激起读者新异、特异感受的能力。尤其在为八十年代中叶以来备受青年批评家青睐的中国先锋派作家的辩护过程中,语言问题,尤其作家直接通过语言经营所产生出的陌生美学阅读效果,更成为当时置身于这一论说脉络批评家最积极激赏和辩护的首要兴奋所在。并且这一批评取向同时通过把相对稳定的写作手法、美学风格和日常道德规范一起指称为压抑创造力机制的参与者,进而在道义上把对语言和文体处心积虑的花样翻新界定为一种解放、争自由空间的行为,这样致力于语言和文体实验的文学潮流便除在文学性上获得一种优越外,还连带获得了价值、伦理正当性。 但是,这样一种论说逻辑,在为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现代主义、先锋派的生存与开展做出决定性的辩护与支持的同时,却也为中国现代主义、中国先锋派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了重重歧路与陷阱。一重歧路和陷阱便是,由于把语言、文体创新界定为现代主义的首要美学追求,使得中国的现代主义、先锋派不可能安心于既有的写作手法和语言风格,这样,当然也就很难存在对先前手法与风格体会、挖潜、转化所需要的氛围和心情,而是汲汲于把自己放在一个不断进行技法与风格革命、甚至为革命而革命的序列中,以寻求建立自己的美学风格和提供新的美学震惊给读者为第一义。等而下之者,甚且以美学需要为理由,绞尽脑汁去冒犯社会通行道德、习俗和人们的认知常识,以获得读者的阅读惊异。于是,先前通过把主体自我与历史、文明、民族等外在目标对立起来后为主体赢得的自由,便由于这强劲单一的陌生化美学要求,致使看似摆脱了一切羁绊的中国现代主义、中国先锋派作家不是感觉更自由了,而是因陌生化美学要求所逼变得更焦虑了。这一焦虑使中国八十年代特有的、和外在一切对立的关心“自我”的写作,变得更加单一和贫乏——因为当一种美学和道德形式并未构成对生存主体、写作主体的误导和压抑时,作家、艺术家却非得给出一个明显标示断裂、至少是特异的美学行为和道德意识,必然导致他们的创造追求中充满着人为的、不必要的扭曲。换句话说,便是走向表达历史中自我感受和自然感受的反面。因为这样一种对创造力的单一界定和对创造力的绝对强调,使得很多作家、艺术家已不是在和他人相通的生活样态中去捕捉可能使自己产生风格的灵感,而是为了风格、为了创造力,全力把自己的生活改变成他们自己认为适于产生特异灵感的生活样态。 这样一种实质上强制作家、艺术家把他们的精神、生活尽可能和他们所处社会一般的精神、生活分离开来的逻辑,使得读者对文学艺术作品的阅读越来越难自然地进行。这也就是何以作家、艺术家也在热切要求着读者的训练,这是“细读”能力和训练所以被夸大到现在这样一种重要位置的另一个时代原因、逻辑原因。因为今天批评与研究上的所谓“细读”,首先意味着尽可能地要求读者进入作品细部,琢磨细部,而这意味着看轻与贬低读者的第一感受和整体感受;并且即使作品在量上和形式上有不少信息和尖锐性,但如果其丰富与特异和阅读主体源自其具体生活的经验与敏觉相距甚远,直接的交流仍然很难发生。这时强调细读,其中往往隐含着规训与教化的强加,也即把读者训练成配合作家、艺术家的美学逻辑的读者。而当进行到这一步,读者仍不能对作品产生兴味时,便会有一些逻辑和观念出场,来保证这些作品在美学和伦理上的意义。事情走到这一步,实质上等于把作品本身是否有意义的评判权交托给了现在有势力的哲学、批评潮流——也就是说,中国这样一种极端的文学自律追求,其后果之一却是在把自己变成哲学与理论的附庸,以致作家和艺术家在要求规训读者的同时,也受到哲学与理论的规训。这样,在真实存在的压抑被颠覆掉之后,便形成了一种主要靠对创作者和读者的双重规训来维持的中国式的现代主义和中国式先锋派的存在。不过,这种双重规训虽然能维持住中国现代主义和中国先锋派的人为延续,却维持不了使中国现代主义和中国先锋派在其兴起时,那样一种使批评界、敏锐读者得以感受真实冲击的历史条件、美学条件。 四 因此,当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在“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旗帜下战胜了他们共同指向的针对物后,便变成了一种很奇怪的相互束缚、甚至相互败坏的律令——文学写“孤绝的自我”使得中国现代主义失去了在更广阔天地里自我锻造的机会;而一心一意追求以语言、文体的陌生化阅读效果为衡量标准的创造力,使得即使这一孤立(实际上不可能完全孤立)的自我也不可能被认真、平静、完整地面对。但所有这一切并没有造成他们联盟的真正解体,因为它们中每一开展方向在辩护自己现有状态和逻辑的存在理由时,都往往会强调指出过去的敌人仍然存在,并有着复辟的可能。就这样,中国八十年代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主流逻辑,在帮助兴起时有着真实激情与冲力的中国现代主义、中国先锋派取得美学和道德的霸权时,也为它们的狭隘和末路准备好了套索。 可以想见,当中国式的后现代主义出来宣布,写脱离任何意义羁绊的自己原生生存状态,乃至顺手写自己兴之所至的幻觉,才是对各种可能压抑的最后摆脱;对先前各种文体、技法等的拟仿和拼贴,才是最为前卫、最为革命的文学表现时,一定让许多当时现役的现代主义者和先锋派或正准备踏入现代主义和先锋派之途的作者们松了一口气。因为中国式的后现代主义,通过把所有的“所指”都指为可能的压抑来源,切断了现代主义背负的意义寻求指向;同时,通过把拟仿、拼贴乃至兴之所至的书写都作为割断与“所指”联结的“能指游戏”来歌颂,取消了八十年代中国先锋派禁欲主义式的对创造力的追求,从而也就取消了写作的“难度”要求。正是这两种难度的去除,使得在八十年代人数有限的中国现代主义运动、先锋派运动,其在九十年代的承续至少在人数规模上呈几何级数增长。 但虽经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论说的启迪与辩护,作为八十年代现代主义承续的九十年代“晚生代”等写作并未与八十年代奠定的前提间有一个根本的断裂。比如说,仍是甚至更绝对地强调写摆脱现实主义羁绊的孤立的自我,只不过由于也去除了意义追寻的羁绊,九十年代的写作缺少了八十年代那样一种探求与冥想的品质,而是导向以下逻辑:既然要写摆脱一切羁绊的自我状态,那么顺理成章地便是转向写与确定的社会关系无关的、由身体状态和欲望状态所决定的自己霎时感受的所谓私人生活。又比如,仅仅通过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表述对“能指”一词的过分依赖,就可明白,九十年代更多的文学批评在把语言对文学的作用更加绝对化。只不过九十年代由于实质上放弃了八十年代那样一种创造力观念,于是便把从已有的文学技巧、文学风格中比较随便的攫取作为自己在美学表现上的政治正确,这样,自我放纵便取代了先前中国先锋派写作技术上的苦心孤诣。再比如,“能指游戏”“削平深度”“本能呈现”等说法,一方面其漫不经心之态似乎是在暗示读者不必对这些作品过分认真,另一方面由于文本内蕴更加贫乏,写作技术上更无贡献,这些作品的意义位置反而更要评论者把它们和相对确定的的文学形式、现实生活和一些哲学、理论的潮流话语牵连起来,以证明自己在做着某种解放和争自由的事业。这样,九十年代的写作、批评逻辑不管表层上与八十年代中期后确立起来的主导写作、批评逻辑间有着多大的断裂表象,其深层方面却仍在延续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写作观、批评观。 九十年代这类写作与批评和八十年代既延续又断裂的关系,使九十年代文学界出现了很特别的一些现象。一是九十年代文学对八十年代文学逻辑的延续,使得建立起八十年代这一文学批评、文学理论逻辑的学者和批评家,即使感觉到九十年代文学写作和批评在精神上已经变质,但依凭八十年代文学逻辑却不足以对九十年代文学写作和批评进行反拨和校正;二是经过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论者启迪的九十年作,由于其内蕴的贫乏和语言与技巧上的轻率,加上其自我标称的巅覆行为和革命行为的历史虚假性,使得它们很难有力吸引理论家和批评家聚精关注。这就出现了九十年代文学界和八十年代文学界对比让人印象深刻的现象:就是在八十年代为当代文学热烈呼吁和辩护,乃至耽溺文本与语言的很多学者和批评家,在九十年纷纷弃当下写作而去;而那些仍停留于当下文学的批评家与理论家,由于当下文学本身的问题,也似乎再无八十年代那样一种理论与批评的激情,而越来越依靠理论程式和批评套式来维持批评。这就造成了当代文学界创作潮流和批评潮流的双重贫乏,而这贫乏,除各种外部原因外,文学批评界没能较快找到新的理论、批评逻辑,以纠正与八十年代既继承又断裂的九十年代流行写作观、批评观是一个重要原因。 九十年代推出的大多写作潮流和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批评观的最大后果就是,在九十年代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是转化而是取消掉了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和先锋派写作与批评逻辑中尚存的所有可能的批判立足点——它取消任何积极意义的肯定与追寻,实际上等于取消了现代主义对抗市场逻辑、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现实可能性;而且其所鼓励的、不会真正冒犯外在掌控的,以身体欲望、本能感受为自我表现着力点的写作方式,又使得它很容易被市场欢迎与整合,并被轻松炒作为新的“市场”卖点。这也就是为什么九十年代承续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先锋写作的承续者们,那么轻易被市场收编的原因所在。由此,表面看来以西方现代主义为榜样的中国式现代主义、中国式先锋派便在一系列历史情势和美学观念逻辑的嬗替中迅速堕落为中国式市场意识形态的寄子。 但不等于说顺承了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势能和观念前提,而又接受了中国式后现代主义教诲的九十年作与批评的堕落,就反证了九十年代仍然坚守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和先锋派律令写作的优越。因为从前面的整理可以看出,无条件地强调写孤立自我和以语言阅读感受为关注中心的陌生化美学律令,在它完成了对中国现代主义和先锋派文学的辩护后,也致命地狭隘化了中国现代主义可能的发展天地。所以当九十年代以市场逻辑来重塑一切的新意识形态降临时,坚持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和写作教训的那部分九十年作虽然没有被市场完全收编,但它除了谴责别人无创造力和不能为文学本身献身外,却也因它自身致命的逻辑束缚,不仅不能去努力探究新时代逻辑和氛围对主体的粗暴重塑,以使读者有对时代经验不同于流行逻辑、流行教诲的理解,获得反思自己新经验的特别立足点;也不可能去致力发现新的途径,以便在它提供的知觉形式中既包含着内在于这一现下历史条件的可能开展,又突破此一现下世界推给我们的主体建构逻辑,从而为读者的自我精神开展、自我生存救治提供营养。 五 令人欣慰的是,参与塑造八十年代文学,包蕴着理想主义精神、人道主义关切和历史、民族责任感的历史势能,并没有因其开展出的主流文学理论与批评逻辑有问题、在九十时代找不到新的着力点而把能量耗尽。所以在九十年代中国式市场意识形态迅猛来临时,这一能量不是以它所开展出的逻辑,而是以退回到它本能反应本身这样一种方式进行了它的抵抗和批判。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界定“人文精神”讨论看起来多少有些令人突然。不过除掉话语表层的时代气息,我们就可以发现,就稍底层些的动力和逻辑论,这一讨论和八十年代初的“异化”讨论实有着根本的相通性。虽然实际针对的对象已根本不同了,但这场讨论和那场讨论一样,都因对现代历史整体理解的缺乏和缺少一个有深度的主体理论作为支撑,使得这两场讨论都未能在理论上有多少有效的凝结。只不过“异化”讨论因其讨论时语境的单纯和强行被压迫而止,获得了更多人的同情;而“人文精神”讨论所处时代语境的复杂,加上该讨论和其时相当多知识分子正一心试图在学院专业知识工作中寻找自己的安身立命的潮流相悖,且由于此讨论骨子里没能去除对精英——民众、雅——俗等对立模式的倚赖,所以不仅没有象“异化”讨论那样获得知识界一面倒的同情,还被一部分论争对手隐指为“反民主”、“假崇高”,等等12。因此,当这一势能没因仓促而出、仓促而返的“人文精神”讨论找到自己新的历史着力点后,文化研究的及时出现吸引了那么多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人士转向它当然就毫不奇怪了。因为排除掉那些投机者和习惯于追新逐潮之人外,此一现象实和文学理论与批评界相当部分学人,认为文化研究能有效承担剖析与批判现下试图以市场意识形态重塑一切的现实这一看法有关。所以,很大程度上可以说,相当一部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人士转向文化研究,其实正是上述历史势能在文学上丧失自己的有效立脚点之后,重新寻找具有历史有效性的新的着力点、开展点的一种必然表现。 不过,虽然文化研究成立的历史不长,其在中国登场的时间更短,但在拥抱文化研究的短暂经历过后,一些文学研究者已经开始明白文化研究并非一个能充分有效消解文学界先前全部焦虑的现成完美武器。因为综观文化研究在国际上已有和在中国起步伊始便有的一些表现,就可明白文化研究不好好把握同样可以象中国式后现代主义那样,变成一种形式上激进、实质上保守的,不去触及市场意识形态根本,却把市场运行的策略和手段夸张化、神奇化的时髦卖弄操演。 为了避免把一切都解读为符号组合所造成的对感受的迷惑与塑造这样一种文化研究思路,把剖析、批判落到实处,一些研究者开始强调文化研究必须和政治、经济、社会学分析相结合;另外一些研究者则呼吁时刻不能忘记阶级、种族、性别这样一些文化研究的经典性课题。显然,即使是这样一些经过判析调整后的文化研究开展方向,也不以时代历史境遇中主体问题、语言问题的复杂性为自己的主要关切,而且这些开展方向也并不能避免文化研究变成一种新的展现“政治正确”的场所,从而导致新的僵化形式。13比如,在借用文学文本进行的文化研究中,莎士比亚的剧本很可能因为对非西方族裔的歧视性描述而被贬斥,而另外一些歌颂黑人的拙笨文本反而会受特别表彰。这就让文学研究者明白,文化研究固然有着重要的贡献和意义,但它并不特别关心文学层级差别和文本个性本身可能具有的贡献和意义。所以,如果一味用文化研究来框定文学研究,就会出现马尔库塞在苏联式马克思主义美学中所发现的那种狭隘僵固的文学观,即所谓“因为写的是工人阶级,写的是‘革命’,因而就是革命的”之类的推论逻辑,从而把所有歌颂底层、少数族裔、女性的文本都作为“政治正确”的好文本,反之,则是“政治不正确”的坏文本。为解决这类问题,有人曾建议把文学强调的文本细读、审美阐释同文化研究结合起来。不过,在我看来,这就像当年建议苏联那种僵固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把人物写得再自然些、文字再考究些,并不能真正解决其时文学的尴尬和衰败一样。在今天的中国,试图孤立地选出一些文学质素、文学训练,以之与文化研究的批判着力直接相加,自然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今日文学所陷于的困境。显然,文化研究的出现虽然可使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历史有效性缺失焦虑得到相当程度纾解,却不仅不能替代文学研究,而且不能为文学研究所以存在那最核心的价值部分提供直接的帮助。明白这些,便会明白,当前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尴尬局面并不会因文化研究的出现而从根本上获得解决。 除文化研究外,近年来使文学批评、文学研究一定程度上得以摆脱九十年代初中期文学观笼罩的,还有反思现代性、后结构主义、新左派等思潮。由于这些思潮有助于我们思考和关注先前我们有意无意忽略掉的历史和现实课题,并解消我们简单、乐观的现代化想象,提示我们中国现实与未来道路的复杂,因此吸引了很多敏感文学学人、批评家转向这些潮流,并产生了一批富启发性的研究与批评成果。但由于大多已有这些方面的研究、批评,还过于直接依赖这些思潮本身提供的视点和评价逻辑,因此,这些已有成果虽能为我们清理以来文学问题、思考如何重构既具历史有效性又具美学有效性的文学观,提供重要的思考背景和知识助力,却仍不能代替,具体突入后历史脉动、历史观念脉动的研究反思工作,对认识理解我们当下文学困境、重建有效文学观所可能提供出的认知、启发意义。 六 在当下这样一种文学处境中读马尔库塞的《审美之维》,便不由产生一种特别的亲切。因为正如前面所述,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所以落入今天这样一种尴尬局面,首先,便因为在新时期开始时,我们的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界的主流不是把对前三十年政治、美学禁忌的批判转换成超越性思考,而是在构造与过去三十年的二元对立,然后全力在离弃前三十年的政治、美学禁忌的方向上运动。其次,便因为,这一以离弃的方式摆脱前三十年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的行动中所自觉不自觉奠定的前提、方向,在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已经基本摆脱掉先前的政治、美学束缚后,仍束缚甚至规定着接下来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前提与方向:即以写“孤绝的自我”为“文学是人学”这一论断的归依,以绝对化的语言观界定“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实际所指,等等。而和这种简单地把自己与先前证明是错误的理论划清界限,甚至对立起来的思考方式不同,马尔库塞写作《审美之维》的目的虽然是清算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并对马克思本人的一些论断也不无反驳,但在他那里,否弃“那种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体出发的去解释一件艺术作品的性质和真实性;尤其是指那种把艺术作品看作是以某种确定的方式,表现着特定社会阶级的利益和世界观看法”的苏式马克思主义美学;并不等于要放弃作为西方现代思想有机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结构分析、对人类命运的真诚责任感,等等。 马克思主义研究权威柯拉科夫斯基在他的名著《马克思主义主要潮流》第一卷的总结中,认为马克思主义其实包含了三重母题:浪漫主义、普罗米修斯式的人文主义以及启蒙运动思想。浪漫主义取一个美好的“过去”来对比,抨击近代工业社会及文明的异化、疏离趋势;普罗米修斯式的人文主义推崇人性的无限能力和完美可能,敦促人凭一己之力在此世建设完美的天国;启蒙思想则独尊理性主义的原则,认为人类社会和历史必定遵循不可矫变的铁律演化、进步,终于实现一个摆脱一切非理性因素的明智王国。柯拉科夫斯基指出,这三个母题贯穿马克思的整个思想,纵使在不同的时期个别主题所占的轻重分量有异。他说,这些主题“……影响了他思想的方向、他使用的概念、他提出的问题以及他提供的答案。……”14参照马尔库塞一生的所思所写,可以发现,马尔库塞除了因经历了二十世纪太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历史事件和历史发展,从而在理性乐观主义上比马克思弱外,在其他深层精神方面则顺承其绪,是以他说:“我批评这种正统理论,是以马克思本人的理论为理论依据的,因为马克思的理论也是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的背景下考察艺术,并认为艺术具有政治功能和政治潜能。但是,与正统的马克思美学相反,我认为艺术的政治潜能在于艺术本身,即在审美形式本身。此外,我还认为,艺术通过其审美的形式,在现存的社会关系中,主要是自律的。在艺术自律的王国中,艺术既抗拒着这些现存的关系,同时又超越它们。因此,艺术就要破除那些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式和日常经验。”可见,马尔库塞批判苏联式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时,并不是把文学和政治、社会等对立起来,而是在认真省察这些关系的同时,寻求文学、艺术自身既抗拒又超越的途径。 马尔库塞在分析内含最强烈人文主义理想和批判精神的马克思主义何以在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开展上走向了压抑、贫乏的反面时,特别分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政治上忽视与低估主体领域所带来的问题。他说: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不仅低估了作为认识的自我(ego cogito)的理性主体,而且低估了内在性、情感以及想象;个体本身的意识和下意识愈发被消解在阶级意识之中,由此,革命的主要前提条件被削弱到最小程度。即这样的事实被忽略了:产生革命变革的需求,必须源于个体本身的主体性,植根于个体的理智与个体的激情、个体的冲动与个体的目标。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跌进了它曾向整个社会揭露和抨击过的那个物化过程中,它把主体性当成客体性的一个原子,以致于主体即使在它反对的形式中,也屈从于一种集体意识。”他进一步强调主体问题的复杂,说:“正是伴随对主体的内在性的认可,个体才跳出了交换关系和交换价值的网络,从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中退走,走进了生存的另一维度。的确,个体在这种从现实撤离中获得了一种经验,这种经验必定(而且已经)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力量,去瓦解实际居支配地位的资产阶级价值,这即是说,使个体把自身实现的重心,由施行原则和利润动机的领域,转移到人类内在源泉:激情、想象、良心。而且,个体的退出和撤离并非到此为止,其主体性还将奋力冲出它的内在性,进入到物质和知识的文化中去。在今天这一极权统治的时代,主体性已成为一种政治力量,作为与攻击性的和剥削性的社会化相对峙着的反对力量。”无疑,只有如此才是对先前正统苏联美学压抑人的主体性问题既批判又超越的分析与理解,它很可作我们反省因简单离弃式批判而产生出的“孤绝的自我”观的反思参照框架。 在艺术性问题方面,《审美之维》的很多段落更像在直接对我们这二十年的那些错误观念施以针砭。比如,下面这段话就像在针对八十年代先锋派对创造力的理解,他说:“艺术的真实也不仅仅是一个风格问题。在艺术中,存在一个抽象的、虚幻的独立王国。在这里,个人可以任意创造某种新的玩意,创造一种与内容不相关的技法,或者没有内容的技法。就是说,创造出没有内容的形式。这种空旷的自律使艺术丧失掉它本身的具体生动性,即使以否定的形式,也是对现实存在的歌功颂德。”而他所正面张扬的“形式的专制”讲法,更像是在针对我们当代中国那些荒唐人的后现代主义写作观:“形式的专制是指作品中压倒一切的必然趋势,它要求任何线条、任何音响都是不可替代的(就最理想的状况看,这并不真正存在)。这种内在的必然性(这种将真正的作品与非真正的作品区别开来的性质),确实是专制的,因为它压制了表现的直接性。但是,在这里被压制的是虚假的直接性,这种直接性的虚假在于它背后拖曳着一个未经反思的神秘现实”。 可见,在使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一步一步陷入困窘的关键观念环节问题上,《审美之维》几乎都有着发人深省的触及与分析。参照我前述对当代中国文学问题的历史和观念分析,再参照这些以马尔库塞一生经历、写作、思考为背景的锐见,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要想真正走出自己的困境,不是在现有历史、观念基础上修修建建便能解决的。而必须首先回到看似和今天处境无甚关系的后时期的那些起始年代,考察后时期开始时的丰富可能性,是怎样一步步因人们对先前三十年政治、美学禁忌的二元对立式的反应方式,而日益卷入一种狭隘的现代人观、狭隘的现代美学观,从而步入今天困窘的。因为只有以这样一些历史考察和对在历史运动中观念逻辑的批判解析为基础,我们才可能真正看到和充分理解,那些被我们先前二元对立反应方式、狭隘的文学观所排斥、曲解、窄化、甚至伤害的观念和写作资源,对我们今天文学走上阔大、健康道路所可能具有的意义——也即只有当我们回看这二十余年后文学的历史时,特别留心那些不把新时期文学和前三十年文学观念截然对立起来的思考与写作,也即当我们特别注意那些不把自我观念封闭化、语言观念绝对化,而真实触及着语言、主体、历史、审美知觉形式、社会结构的自我再生产等几方面间复杂相互关系的思考和写作努力时,我们才能为中国今后文学重新健康、有力的开展清出一个更真实、更开阔的历史地平线,才能为当下文学承继与转化被有问题文学观束缚与伤害多年的、充满着理想关切与责任感的八十年代精神能量,打下一个更真实、更开阔的思想与观念平台。
传播学论文:探析网络电影流行的传播学 摘 要:该文从传播学的角度阐释了网络电影的流行的四个特点:参与性、自主性、个体性和匿名性,及其所带来的个性的伸张与自我的释放,由此刺激作品的丰富,引发观赏的热潮等效应。 关键词:网络电影;传播;电影 网络电影,也称“网上电影”,顾名思义,是在网上放映的电影。但是,仅仅在网上放映电影,还不能称之为网络电影。2000年5月,据称是全球第一部网络电影《量子计划》出炉。《量子计划》是全部数码制作,片长只有32分钟。2000年5月5日在全球首映。同年6月,好莱坞全数字影片《405:惊魂时速》上网首映。仅一周时间,便有25万人次下载观看了该片,尤其在与iFilm公司签约之后,《405:惊魂时速》更是创下了100万次下载的空前纪录。iFilm公司程序设计部主任称,《405:惊魂时速》堪称个人制作网络电影的开山之作。 2000年8月18日,另一部声称是“第一部真正的网络电影”《175度色盲》在我国台湾正式诞生。这是一部兼具多重实验性的电影,在播放方式上增加观赏者自主,并配合网络互动性。网友可以依照顺序正着看、倒着看、跳着看。2000年9月14日内地第一部互动式网络电影《天使的翅膀》正式开拍。每个网友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想象对《天使的翅膀》的故事、人物及对话和细节提出自己的创作想法。创作人员和网民实现全方位实时的互动影片采取在网上边互动、边拍摄、边播出的方式,以吸引有志于从事影视创作的网民。 网络电影,不是指以网络故事为题材拍摄的影片,比如《网络时代的亲密接触》。也不是指放到网上发行、播放、宣传及付费下载的传统电影。那网络电影究竟是什么? 陈思之在《何为网络电影》一文中,对网络电影下了这样的定义:“所谓网络电影,是指专为在网上播放而制作的电影短片,一般播放时间为5分钟,最长不过30分钟。”子荫、白木的《网络电影:为电影插上翅膀》一文中,也认为:“网络电影是特指专为在网上播放而制作的电影短片一般长度为5分钟最长也不过30分钟。”而陆琼在她的论文《谈网络电影的人性化互动》中,一方面承认当下流行的网络电影的定义是:“指在网上观看的电影”,但同时,她认为这只是“所谓的”网络电影,与真正的网络电影不同,她给“真正的”网络电影以不同的定义:“真正的网络电影参与性极强,首先可以从网上下载标准化的电影软件,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修改剧情。所有人都可以参与电影制作。有兴趣的人甚至可以通过扫描仪输入本人影像扮演戏中角色。其次可以上载自己拍摄的电影与网友共享,不仅满足了影视爱好者,培养了电影观众,也把人从固有的接受模式中解放出来。” 综上所述,网络电影又称网络短片,一般意义上而言,网络电影是指专为在网上播放而制作的电影短片,它寄生于网络,与一般的电影院电影不同。同时,如果超越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定义,网络电影特指那些在网上发行的,超越了简单的观赏性,而增加了更多的参与性与互动性的小影片,这是网络电影的发展方向。 1.参与性带来个性的伸张 网络电影的传播者不分阶级不分阶层,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网络电影的传播者,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网络电影的影评家。网络电影如同众多在网络上的事物一样,有巨大的传播与评价空间。任何人只要想传播,便可以把链接到网络的任何地方;任何人只要想评价,就可以将自己的评价在网上出来。至此,文化之间不再有上下游的分别,网络电影的传播者之间,也不再有阶级和阶层的分别。 网络电影的传播突破了国家与地域的限制,任何地方的人都可能点击、观看、传播、评价。可以这样说,在互联网上,如果没有语言的障碍,那么,没有国界与地域的明显界限。我们在中国,可以点击大洋彼岸的网页,观看美国或韩国制作的网络电影,并将它的链接在自己的网页上,或在即时对话框中传给对话的远在非洲的朋友,还可以同时在网页上留下自己的评价。这种突破国家地域限制的自由使网络电影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 网络电影的传播带来了电影评论的自由参与。一方面,网络电影带来了电影评论的时间、空间的自由,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发表自己的评论,不受时间的限制,你可以将评价在论坛、博客,可以投票,还有各种网站、电影公司甚至个人举办专门的网络电影比赛或影评活动。另一方面,网络电影的评论还突破了评价方式的限制。过去的简单的文字评论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网民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了,网络电影的评论夹杂了文字、图像、音响、视频剪辑改编等等形形色色的方式。 2.自主性引发观赏的热潮 没有固定的播出时间,不论是凌晨,还是深夜,只要想看,就可以放映。因为自己就是网络电影的放映者。利用那些毫无用处的零散时间,上网欣赏一段网络短片,可以帮助释放工作上的重压,单调枯燥的日常生活也就不显乏味了。这种最为前卫的艺术也许是最适合明快而紧凑的休闲方式了,再不需要受影院放映时间的限制,自由自主,是观看网络电影最轻松的选择。不用走进影院,不用坐在影院固定的座位上,网络的普及带来了网络电影播放空间的进一步加大,无论是在家中、网吧、旅店、机场,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看网络电影。 除了上述时间空间的自主外,网络电影的播放内容也是自主的。有人把网络上被整合的电影资源比喻为一种超级文本,并指出:“超级文本提供了一种可无限重新定位的系统,该系统的临时中心点取决于读者,从另一种角度讲,读者成了真正主动的读者。超级文本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它由许多相互联接的文本本身组成,这些文本不存在组织结构上的主轴。”网络电影的观赏在人们的轻点鼠标中,就轻易地实现了中途的任意切断、播放进度的随意控制、画面的随意停止与放大、不同电影中的任意切换。 3.个体性刺激作品的丰富 与传统电影的大投入大制作不同,网络电影的制作往往依赖数码技术。完成一部网络电影,只需要简单的人马,甚至只需要一己之力。数码技术的成熟使网络电影可以仅仅依靠数字技术,就完成所有过去无法想象的特技。随着软件技术的越来越发达,视频、音频的剪辑与制作越来越简单、容易操作,于是网络电影制作的个体性就越来越有可能成为现实。如今我们可以看到,火爆网络的很多网络电影都是网民独立创作的结果。因此,不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技术、不同的 教育背景、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喜好,也制作出不同的网络电影,这极大地刺激了作品的丰富。 网络电影的不需要大公司的支持和巨大的财力支撑,只要能制作出来,就有数不清的网站、论坛可以随意地。如果说网络电影的制作有时候还需要人们的通力合作的话,那么网络电影的,则绝对是个体性的行为。对影片制作者来说,互联网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好媒介来公开自己的作品。网络提供给了网络电影制作者们以展示自己天才的最广阔的舞台。 除了制作、的个体性,网络电影的观看更是个体性的。对于传统的电影来说,一部电影可以同时放映给1000个观众,而对于网络电影来说,却是1000部不同的影片有1000个不同的观众。网络电影的播放者与观看者合而为一,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网络电影自己播放给自己观看,这就是网络电影的观看模式。由于各人的偏好兴趣不同,也有了不同的选择,这也使得不同的网络电影能够分别得到不同人的点击观看。这也促进了网络电影作品的丰富。 4.匿名性给予自我的释放 网络电影寄生于网络,网络的特性赋予了它独特的匿名性。 网络电影的制作者具有匿名性,网络电影的制作者们不必过分地在意创作的种种规则与约束,他们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方式来制作,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用网络电影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且不必过分地在意制作水平的优劣和作品的得失。不论制作者是想在网络电影的制作上小试身手,还是想达到释放自己某种观点的目的,他们都藏在电脑屏幕的背后,在隐藏的身份下,不受创作条款的管制与束缚,也正因为如此,网络电影的作品才越来越丰富。 网络电影的观众同样是匿名的。这使得人们在这个社会时时处在“看”和“被看”的地位暂时被改变,人们卸下“被看”的包袱,可以完全轻松的选择自己想要看的网络电影的内容。不必在意某些片子恶评如潮被定性为违反了什么纲目,就因此而放弃观看它的欲望。只要想看,就可以选择观看。这使网络电影进一步流行。 网络电影的评论同样是匿名性的。这种匿名性使得网民在发表自己有关某些网络电影的评论的时候,可以把自己愿意表达的内容通通表达出来,不必像日常生活中那样,顾忌自己因为表达了与别人相同的观点,而被认为是奉承巴结或无能,也不必顾忌自己因为表达了与别人不同的观点,而被与自己持不同观点的人所敌视。这样,网络电影的评论者可以得到情绪的彻底宣泄和自我的释放。这也促使了网络电影的热度越来越高,使网络电影不断传播和评论。 总之,网络电影于网际的流行,已经成为了一种不争的事实。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的结语以“乐观的年代”为标题,他认为,“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数字化生存也不例外。……但是不管怎样,数字化生存的确给了我们乐观的理由,我们无法否定数字化时代的存在,也无法阻止数字化时代的前进,就像我们无法对抗大自然的力量一样。”随着网络社会的不断成熟与发展,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络电影,也在不断地成长、变得更为成熟。有全球电影人的共同努力,网络电影必将推动一场新的电影文化的革命。 传播学论文:新闻传播学论文写作的规范化问题 摘 要 本文归纳了近年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类问题,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一系列评估标准。作者认为,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需要借鉴这一评估标准,以提高论文质量。中国大陆的大学新闻传播院系要求论文以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获奖、来自较高的课题级别等等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关键词 学术论文 评估标准 近年中国大陆招收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数量急遽增长,重点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已经与本科生相当;而研究生导师,即使破格提拔,增长也是有限的。初带研究生的生手导师较多,如何保障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特别是毕业论文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这里谈谈常见的论文写作中问题,以及评估论文学术水平的标准,交流一下,供同行们讨论。 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种问题 我近年评阅硕士和博士论文近百篇,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九种: 一,将论文写成教材或普及读物。虽然处于学习阶段,但硕士、博士论文无论如何属于学术论文一类。而现在一些论文,有的很像教材,将某一论证对象从定义、重要意义开始说起,方方面面都讲到,讲完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的很像普及读物,对某一别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外国的),方方面面做了介绍,介绍完全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一篇关于探险报道的硕士论文初稿,从什么是探险、什么叫探险报道、探险和探险报道的历史开始写起,然后是详尽的关于探险报道的写作要领、注意事项,直至采访时要穿什么衣服等,全写到了,相当全面。写完了,文章结束。另一篇关于世界性通讯社的博士论文,叙述了各大通讯社的历史,只在各章最后有一数百字的段落“论证”几句,论文就算写完了。没有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发现,也没有研究的新视角。这样的论文每年所展比例不小,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将论文写成了工作经验总结或理论宣传文章。可能有的作者在读研前是做宣传工作的,或者担任领导干部的文字秘书,这种工作经历使得作者写的论文,文字流畅,话语是成套路的,诸如:在……形势下,在……领导下,为了……,以……为基础,以……为指针,做到打实几个重点……、突出几个……、落实几个……等等。读了文章,好象在喝白开水,除了有些词句漂亮外,实际上并没有提出新观点、新发现、新视角。例如有一篇关于舆论监督的论文,作者为了在第一章显示论证的理论性,三个小标题分别是:舆论监督是……生命、舆论监督是……旗帜、舆论监督是……保证。但是舆论监督本身到底是什么,反而没有说出来。因为作者真心诚意地以为,这就是“理论”论证,报纸上理论版确实尽是这类“理论文章”,有些还是级别较高的党政领导人的文章。有一篇论述某报纸论文,本来是可以写成学术论文的,但是作者陷到这个媒体里太深,进去出不来了,没有站在客观的立场用学术眼光来观察问题,当谈到这家媒体存在的意义时,小标题是“……的理论意义”,内容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分别为该单位的题词。作者误以为,高级领导人题词,就是“理论”。 这种情况与中国大陆的新闻工作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宣传、商业公关与新闻报道混同有关,每年在论文中这种类型的所占比例也较大。除了学生的问题外,这与部分导师本身就在具体的新闻工作领导岗位,对于学术研究不够熟悉也有关。因此,需要强调区分学术研究论文与政治宣传、企业公关文章,有时它们都叫“理论”,但所指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三,论文中缺乏基本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一些论文,分析太缺乏本学科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仍然在使用诸如“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中学时代学的大众哲学常识,来“分析”问题。不能说他们说的不对,但是实在没一点学术研究的味道。这种情况到了写论文的时候再纠正,已经晚了。这反映出研究生的学科基础理论教育较为薄弱。从入学就应加强学术理论思维的训练,将文科的基础知识打牢,真正懂得什么叫“研究”。 四,论文的理论前提不可靠或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即使行文、具体论证和结构不错,由于论文的立论不成立,全盘皆败。例如一篇论述古代文论对现作启示的论文,将韩非谈到“文章”如何的一段文字作为“纲”,展开来写。显然,作者误将引文中的“文章”的概念理解为现在的“文章”(先秦文献中的“文章”是“文采”之意)了。这个理论前提一错,后面再怎样写都没什么意义了。另一篇论文,阐述舆论学的发展历史,谈到18世纪西方第一部使用现代“舆论”概念的著作,根据别人的介绍,将作者对舆论的划分(“公意”与“众意”),抄写中误为“众意”与“民意”,没有再看原著,就论证起这两个抄错的概念含义如何不同。一开头就出现这种理解错误,后面的论述自然跟着错 。 这与学术研究存在不同意见是两回事。不同学术争论是正常的,但是基本的事实,包括事实本身和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公认的原因,总要正确。理论前提起码能够自圆其说,也就是能够“成立”,不然就没有共同的讨论基础了。 五,把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作为理论依据。不少作者在讨论论文的基本概念时,并没有理论根据,常把字典、词典作为论据,试图证明什么。我们写的是学术论文,不是小学生学习一个字词时查字词典那种情形。为了理解一个概念,论述中可以涉及这个词汇的语法构成和意义解释,但这只是这个基本学术概念的技术性解释,读者将等待着关于这个概念的真正学术性阐述。然而,常常查了字词典后,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就算完成了。现在新闻传播学文章中常出现“××性”的概念,创造和使用很随意,缺少科学内涵,这是造成论文学术价值评价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不会写绪章。任何文章总要有一个开头,学位论文的开头通常要求有一篇绪章(叫序、序言、前言、绪论、绪章等等均可),这篇绪章的任务是交代自己的选题、论文的主攻方向、文献检索过程和情况(即前人这方面已经做了些什么)、自己的论文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或所有整理)、使用的研究方法、论文大致的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关于论文的问题。但是现在不少论文的绪章,写什么的都有,或是感谢之类,或者是发表感想,像散文而不是论文。对绪章提出一定的规范要求,就是逼着作者必须考虑自己是否做了文献检索,论文是否提出了新观点。 七,忽视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往往有这种情况:论文的“参考文献”没几篇,但是文章却提出了大胆的假设,说得头头是道。这是由于知道得太少,胆子越大的缘故。这样的论文中通常矛盾很多、别人(但是作者不知道)已经论述过的东西较多(但是往往有明显漏洞),可是作者自己感觉良好。 “参考文献”不是论文的形式主义的部分,而是论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可以考察作者在写作这篇文章时看了哪些东西,这些东西是否本学科的代表作,也可以从侧面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是否严谨。如果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没有开列出几篇东西,已开列的也不是代表作,而且编排没有规范,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这篇论文的水平高不了。 八,非必需地引证和论述自己导师和可能评议论文的老师的论著。如果恰好论文涉及导师的研究领域,而且导师确实在这方面有独到的观点,学生引证是正常的。但是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即不少论文的选题与导师或其他相关老师的研究没有直接联系,或者他们的论著并不是学界的代表作,学生却千方百计要引上几段,有些引证的内容就是大白话,谁都会说,甚至连导师论著中的“俗话说……”都引上了。 关于非正常引证的动机是复杂的,F.索恩(Thorne)曾归纳了六种非正常引证的动机,情况如下:为阿谀某人引用;以自诩为目的引用;为相互吹捧而带有偏见的引用;为支持某一观点牵强的引用;为维护某一学术研究派别利益的不正常引用;因迫于某种压力的引用。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类非正常引用不可能反映与研究对象的真实联系,最终影响论文分析结果的客观性,玷污学术研究 九,写作中缺少“假设论敌”的意识。于是,写作时只考虑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一面,有意无意地回避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这很容易被别人抓住作者论证中的缺口。如果每论述一个问题,自己多想想,别人会就这个问题给我挑什么毛病,如果每一个问题在写作时都这样自我提问,文章就会论证得较“圆”,逼着自己治学严谨些。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些研究所采用“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体系”[2],对学术论文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估。若了解了其结构要素,我们在写作论文时就会有一种学术标准进行自我衡量,以保证论文至少像个论文,多少有些创造性。 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是由一系列指标构成的。首先考察论文的规范性。这里的规范性,不仅指引证的规范,而是指研究者对研究资料的占有、分析深度、遵循学术引证规则这三方面的情况如何。是否充分占有资料,这本身就是论文的最大规范问题。不充分占有资料,特别是不占有最新的资料,无法保证观点的创造性,有些结论可能是许多年前就已经有的了;或者造成论文低水平的重复。这种情况下当然仍旧可以写上许多话,但这无论如何算不上有水平的论文。 这三方面的论文“规范”,从一开始就将那些不占有研究资料而拍拍脑子随意想出若干“××性”,或随意地从个别事例推出整体的文章,从学术论文中予以排除。资料的占有和分析,实质上是要求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所了解,或对现实有所了解,防止研究者因某些局限而忽略必要的事实,疏漏某些可能的逻辑关系。当然,这些关于论文的规范性考察,并不等于论文就具有科学性了,但是它会影响到论文结论的科学性;而且,规范的论文也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较为清晰的学术发展脉路。 第二,对论文的难度作出评估。假如第一关过了,可以认定算是学术论文了,那么马上就面临第二个问题,即这篇论文实际付出的精力有多大?一般地说,付出精力大的研究,其成果的质量也较高。这里的指标有两项,一是论文的规模,一是论文的复杂程度。 这里的“规模”,不是指参与人数的多少,而是指研究本身所要操作的概念、事实要素或实证研究中的变量等的多少。需要处理的因素越多,规模越大;反之越小。这是考察作者研究能力的一种指标,并非文章越长规模越大。有时一篇论文并不长,但是需要很多论据,必须论证得当,它的规模就属于较大一类。例如关于北京“新疆村”的研究论文,涉及人口、经营规模、材料来源、语言和文化生活、社会管理系统、雇佣关系、同胞关系、家庭、生育、宗教、民族政策、法治、饮食等等,必须处理这样多的因素。因此,可以认定该项研究的规模较大。 这里的“复杂程度”,不是指涉及面大(有些选题涉及面较宽,但是逻辑关系简单,分析起来并不困难),而是指需要处理的因素之间逻辑关系复杂。有些看起来不大的选题,如果其中要说明的各种关系较难把握,那么应当说其复杂程度较高。例如“我国的地下色情产业”这个社会学选题,它似乎算不上重大选题,但是真正研究起来,要处理的各种因素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关系越复杂,需要运用的知识量、知识深度、研究能力等的要求就越高。 第三,对论文的研究成份进行评估。一篇论文,不一定完全是研究性的,有些成份属于是在普及某些知识,或者仅仅提供了一些资料。根据智力对材料加工程度的差异,研究性质成份是指论文中提供了新的认识的那部分。 因此,需要先对论文的研究成份的多少下一个判定,这里提供了四种选择:25%、50%、75%、100%。看来还是简单了些,但重要的不是划分研究成份占多少的讨论,而是要在观念上学会区分研究、普及、资料这三种不同的成份,努力使自己的论文增大研究成份。一般地说,硕士论文如果有50%属于研究成份,可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这里需要说明:并非只要属于研究成份就好,同样属于研究成份的部分,水平高低差异很大,这里还要有其他的衡量标准。 第四,考察论文的科学性,即可靠性。这需要根据对论文研究性、普及性和资料性成份所作的划分,分别评估。如果确定成果全部或部分属于研究类,就要首先对成果研究部分的科学性进行评估。这里有五项标准。 1,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的可靠性。提出这一对论文的基本要求,在于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论文中具体概念没有发现不成立,论据也颇有力,论证不能说不严密,方法也有效,但是由于理论前提不可靠,实际上一切皆不能成立。例如若有人提出“太阳黑子活动决定经济发展”的假设,这完全可以通过 计量经济分析证明该假设成立,而且在统计学上确有明显性。但是这在经济学方法论上是完全错误的,错就错在没有可靠的理论前提。 2,概念使用的科学性(明确、严谨、有效)。概念是任何论文的基本单元,将概念的“明确、严谨、有效”要求联系在一起,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概念需要很好地反映特定事物的范围或本质,仅仅做到“明确”是不够的。有的很明确的概念,不具备处理、解释其定义范围内事实的能力,不能有效地说明结论。一些文章中常见的脱口而出的一连串“××性”,就属于这种情况。 3,论据(理论或事实)的可靠性和充分性。这里的“可靠、充分”是对论据说服力的衡量标准。“权威人士”的话,可以作为辅助的论据,但不宜单独作为论据,就在于它虽然通常是可靠的(这里是指真实),但不能作为“充分”的论据。 4,论证逻辑的严密性和完备性。这里实际上涉及两个标准,一是具体论证中要做到滴水不漏;一是论证的整体充分,没有空缺。 5,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这里的两个标准,前者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是科学的。例如考证某一事物为历史上的第一,方法上就要保证是对全部资料进行了检索和分析,而不是只依据部分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实证调查的推论,则不能超越原抽样的总体范围,否则便不可信。所谓“有效”,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正好能够说明作者要证明的论点。显然,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在于它是否复杂和新鲜,而在于能否有效地说明论点。 当然,并非每种研究成果都适用于这五项,前四项一般适用于理论型论文;实证型论文需要重点考察第五项,而前几项可能不全适用于对它的评估。 第五,对论文的价值进行评估。这里也包括五项标准。这是对该论文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包括论文对学术发展的贡献程度----学术价值、论文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社会价值。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同行专家组可以对论文的学术价值提出若干评估的衡量标准,但是社会价值是难以具体分解的,因为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不是“社会价值”需要的“主体”。因此,这里涉及学术价值的前四项较为具体,关于社会价值的后一项相对抽象。 1,问题提出或选题对学科发展的贡献。某个学科的学术发展,提出问题本身如果带有启示作用,常常有力地推动学科整体的发展。为什么说论文的选题很重要,原因也于此。 2,所提供的新事实、新知识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某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的论文的,它们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新事实或提供新知识,例如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学的论文中,有一部分也需要用这个标准衡量。 3,所获得的新认识新结论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另一类论文的,它们主要在观念领域有所创新,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对世人和学科有启迪作用,例如哲学、文论、政治学、法学、方法论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的论文中,有一部分需要使用这个标准。 4,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学科建设的贡献。这是针对所有论文的。我们很难要求每篇论文都能提出新观点、新事实、新知识。但不少论文的研究视角较为新颖,或者研究方法与众不同,给人以启示,那么这类论文也应该肯定它对学术发展的贡献。 5,论文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在这里的含义是:对论文所取得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作用的可能性作出综合判断。这只适用于纯应用性的论文。 一篇学术论文,如果在以上五项中有一项能够作出一些贡献,应该是很成功的了。因此,在衡量自己成果的价值时,要有自知之明,感觉在某一项可能作出些贡献,就努力在这方面下功夫,争取有所收获。全面追求“贡献”或追求很大的“贡献”,很可能结果是完全没有“贡献”。特别在自我感觉非常好时,更需要正视这五项衡量的标准。 第六,关于论文中普及性成份和资料类成份的评估条件。普及性知识和资料类成份,并非没有价值,但不应在学术论文中占主导,不然,就很难说是论文了。如果自己的论文中有普及性和资料类内容,也要尽可能使之可靠和严谨。下面是关于这两方面的评估标准: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对原成果概括和转述的准确性。2,介绍阐释的清晰性。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的价值评估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解决某一具体学术问题的贡献。3,论文普及性成份的社会价值。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2,资料选取的必要性和充分性。3,资料处理的科学性。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价值评估的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满足学术研究需要的贡献。3,论文资料类成份的社会价值。 “核心期刊”发表、评奖、课题来源能否作为论文的衡量标准 现在中国大陆有新闻传播院系的大学,对教师的论文和硕士、博士论文的衡量标准中,发表在所谓“核心期刊”上,或者评委成员大多认为达到在这些期刊发表的水平,或者发表的东西获得了什么级别的奖,或者研究本身是某一级别的课题的一部分,会在论文的评价上给予特别看待。有的学校硬性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能够作为毕业、晋升的条件。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往往也会加重对论文评价。这些衡量标准,在现在中国的国情下,是不科学的,也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 由于现有的国情,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新闻报道或评价,以及课题来源等不一定来自科学共同体(指本学科最具权威的专家组)的判断和决定;目前中国大陆的学术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并不是科学共同体公认的,它们的认定受到较多的非学术因素的制约;学术评奖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非学术因素,某些有价值的论文,恰恰可能存在争议,而评奖通常给予了争议较小的;课题来源和级别只反映政府管理机构对社会科学的需求和导向,难以证明论文的学术价值;媒介的报道或评价不能反映论文的价值,因为记者的评价是非专业的。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这一评估体系,暂时不采用这些间接指标。 学术同行引用频率本应当成为评价论文的重要标准,但鉴于目前中国大陆人文-社会科学界尚无社会科学引证系统(例如美国有《社会科学引证索引》),并且研究者尚未普遍遵循研究规范,现在暂时也没有将同行引证作为评估标准。 既然现在不少大学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要求获奖、要求较高的课题级别和媒介报道等等评价要素,论文的作者很难不去追求。但在舆论上,我们需要做一些工作,至少在认识上要清楚,这些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回过头来再看这一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体系,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解决一般情况下对论文的评估,效果是令人满意的 。但这要以社会环境整体宽松、人们的心态较为正常为前提。如果只允许一种意见存在并且人们都一致赞同这样的做法,或者人们普遍地处于某种激昂和偏执的状态,再完美的评估方案也会评出十分荒谬的结果,因为可能会出现密尔(J.S.Mill)所说的“多数的暴虐”现象[3]。另外,为了保证这一评估体系的公正,需要评委的数量相对多些。如果委员人员太少,每个评委的权重就会过大,自然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传播学论文:关于深化国际传播学研究的思考 【内容摘要】 国际传播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其学科来源主要是传播学、新闻学、国际关系学等,其研究具有迫切的现实性,但目前国内研究存在玄化、泛化、空化和术化等问题。本文认为深化国际传播学研究应从国际传播本体研究、国际传播史研究、国际传播“术”(技巧)研究及国际传播学科体系研究等几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 新闻学;传播学;国际新闻传播;国际传播 一、国际传播研究的现实状况 国际传播是一个年轻的、正在发展的、充满活力而又具有迫切现实性的新兴学科。 从国际方面看:国际传播的最初研究起源于美国。60年代末,国际传播作为一个学科在美国开始得到了承认。1971年,位于华盛顿的美利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率先开设了国际传播的硕士学位课程。70年代,国际传播研究走向国际化。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动下,成立于1957年的联合国下属的教科文组织国际大众传播协会,于1978年设立了国际传播分会,作为其12个分会之一。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先后组织出版3本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1981)、《世界交流报告》(1989)和《世界传播概览——媒体与新技术的挑战》(1997)。1994年,国际传播分会开始出版自己的会刊《国际传播》,每半年出版一期。在每年召开一次的国际大众传播协会的近几次会议上,国际传播成为最热门的论题之一。 与此同时,民间的研究自80年代以来方兴未艾。在我们不完全的资料收集中,80年代涉及国际传播的书目就有十数种。如:《组织中的国际传播》、《国外新闻和世界信息新秩序》、《全球信息与世界传播:国际关系的新领域》、《二十世纪的国际新闻播报》、《传播的国际百科全书》等。90年代以后的研究著作更多。例如:《国际传播中的现实议题》、《全球新闻业:国际传播的历程》、《资本主义与传播:全球文化和信息经济》、《超越国家主权:90年代的国际传播》、《国际传播与全球化:批判导论》等(以上见中国国家图书馆的馆藏书目)。①笔者发现,国际传播的研究以美国领先,大部分的著作也多出自美国。这一点显然与美国是一个国际传播大国,掌握了世界传播信息量中相当大的比重有关。在目前世界排名前10位的媒体集团中,美国就占了5家。② 从国内方面看:在我国,国际传播的研究可以说刚刚处于起步阶段。1982年传播学才通过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介绍到中国。同年年底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新闻研究所召开了第1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1985年复旦大学成立了高校第1个传播学研究机构“文化与传播研究中心”。1986年,在黄山召开了第2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1988年,在北京,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进行了第一次社会舆论调查。经过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低潮,1993年在厦门召开的第3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确定了传播学本土化的方针,1995年在成都召开的第4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拓开了传播学更广阔的研究领域,1997年中国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对传统学科体系进行调整,传播学开始被并入原来的一级学科新闻学,称新闻传播学,下设新闻学和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在传播学20年的引进、介绍、研究和本土化、实用化过程中,国际传播是发展最晚的一个分支领域,直到90年代末,才在各个高校和研究所成立专门的教学与研究机构。目前在北京初步形成了以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传播研究所等几家为主的格局。在国内传播学一百多本著作上千篇文章中,有关国际传播方面的论著只占很少的一部分。目前,我们查到的国内以国际传播为题的中文书只有3本,一是北京广播学院院长刘继南教授主编的《国际传播论文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二是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院长蔡帼芬教授主编的《国际传播与对外宣传》(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三是译著,即美国罗伯特·福特纳的《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及控制》(华夏出版社2000年)。有关的文章也不是很多。经初步分析,我们发现,这其中,从大的方面讲,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的研究集中在国际关系与大众传播、对外宣传与国际关系及对传播学的译介方面,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的研究则集中在对策论、国外舆情分析、焦点问题报道等实用化内容方面。该研究中心出版了60期舆情分析报告并成立了阳光论坛,建立了自己的网站。 笔者认为,刚刚起步的中国国际传播学研究还存在许多弱点,大致说来就是研究的玄化、泛化、空化和术化。所谓玄化是指在传播学的介绍、引进过程中偏重引经据典、直译许多国外名词而缺乏对文本的中介转换,造成概念混乱,这种做法显然不利于这门学科的清晰化和本土化。泛化则表现在研究的平面化,不界定学科边界,不限定学科内容;而是把一切现象都往传播学里面装,似乎一切人类文化现象都是传播现象,一切跨越了国界的信息交流都是国际传播,结果使研究目标无法锁定和深入。空化是我们过去政治化研究传统的延续,在缺乏实证研究、量化研究、具体研究、微观研究的基础上空发议论,有的只是生拉硬套某种哲学理论,结果背离了研究的科学精神。术化则集中于对策研究,一切以实用化为目的。当然,如果的的确确搞“术化”,那应该是先基础(术)、再理论(学)再运用(学术),但实际上这个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 从乐观一面看,尽管存在许多弱点并且刚刚起步,但国际传播学仍然是一个充满希望和前途的新兴学科。恩格斯告诫我们,“历史过程中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③一旦社会上产生了某种需要,那将会比10所大学都更能推进研究的深入。国际传播发展的两大背景是人类社会的全球化和民族国家化、以及大众传播的兴起和传播分化。这决定了国际传播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已经而且必将继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对国际传播学进行深入研究是时代的任务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传播学的学科来源 国际传播并非无本之木。其学科来源,大约有3个方面。 国际传播来源之一是传播学。传播学是一门起源于40、50年代,成熟于60、70年代,并在80年代以后得到了巨大发展的新兴学科。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馆藏目录中,有关传播学的英文著作就达4000多种。从体系上看,传播学研究包括传播定义,人类传播史,传播符号、过程、结构,传播方式和媒介,传播受众和效果,传播制度与控制,国际传播和全球传播,传播学流派等内容。传播学本身就是来源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学等多种学科的一门新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加入了控制论和信息论等新元素。从理论上看,现在形成了注重研究过程、以实证为特点的美国学派和注重研究后果、以理论批判为重点的欧洲学派。传播学与国际传播的契合点主要在政治方面。日本学者鹤木真曾把国际传播定义为“以国家社会为基本单位,以大众传播为支柱的国与国之间的传播”。④另一个日本学者生田正辉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国际传播的首要特征,是它与政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它是一种由政治所规定的跨国界传播”。⑤由此而来,国际传播研究的重点在于国际传播内容的价值问题、信息与主权问题、文化霸权问题、信息全球化及国际信息秩序问题等方面。这些课题对国际传播中的宏观问题和理论问题赋予了较大的注意。 新闻学是国际传播的来源之二。它发韧于报刊出现后的18世纪,在19世纪末新式新闻的崛起中初步形成。20世纪上半期出现了种种有巨大影响的新闻学理论,20世纪50年代以后又开始融入了大众传播学,形成了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包括新闻学理论、业务和新闻传播史三部分。作为应用学科,新闻学的业务部分是一个更庞大的学科分支,大大多于、强于其理论部分。新闻学与国际传播的结合在于新闻的业务实践从一开始就包括国际新闻部分。 然而,笔者所见,国内学者包括新闻界对国际新闻的认识存在模糊不清、界限不明的现象。国际新闻似乎是指与国内新闻相对的那部分内容,即属于“国际方面的消息”那一类。同时,面向国外的新闻报道及其他传播活动则被看作是对外宣传。其实,从国际传播的角度来看,国际新闻应该指跨越了国界的新闻,并不仅仅是来自国外的新闻,也不仅仅是对外宣传,而是双向互动的新闻。 从历史上看,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中,国际新闻从一开始就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大众报刊兴起后,国内新闻、地方新闻逐渐夺走了国际新闻的地盘。但是即使在新式新闻到达顶峰的19世纪末的美国,国际新闻仍然稳定地占据着相当大的新闻比重。随着20世纪初世界体系的形成,国际新闻所占的比重一直保持稳定,当然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有时稍有增减。⑥按照传播学的观点,国际新闻,实际上属于国际传播范畴;而且可以说,国际新闻是国际传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国际新闻的认识,是国际传播学出现的基础。在新闻史中曾出现过政党报刊、言论纸向大众报刊、新闻纸转变的过程,在国际新闻传播的历程中也同样遵循这样一条轨迹。在新闻史早期,国外新闻报道主要发生在民间(即传播者主要为民营办报人)。进入20世纪后,随着国际社会的形成与竞争的激化,国家开始成为国际新闻的重要传播者,国际新闻开始明显地表露出其政治性和实用性。这时国际新闻的首要特征就是宣传。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各国主动认识并开始运用国际新闻进行宣传的重要时期。一战以后特别是二战之中,这种认识和运用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冷战时期,这一传统得到了延续。到了20世纪末,国际新闻的宣传特征才在表面上有所减弱。 总之,国际新闻是新闻学与国际传播的结合点,其重要特征表现为政治性和实用性。英国新闻界泰斗北岩勋爵曾任英国一战时期对德宣传总监。传播学的创始人拉斯韦尔早在1927年就出版了《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一书。早在1931年出版的关于国际传播的两本书《国际传播:美国的态度(Calrk, Keith,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the American Attitude, NY1931)、《国际传播:语言问题论文集》(Herbert NShelton,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 Symposiumon the Language Problem, London 1931),也都涉及对外宣传问题。于1984年出版了第一部中文《国际传播》专著的台湾学者李瞻本人也是一个新闻史学家。由于国际新闻只是新闻中的一个现象,对外宣传是一个实际操作问题,加之新闻学本身又是一个实用性的学科,所以在新闻学的论著中,鲜有详论国际传播者,有的也只是强调其宣传功能。所以从新闻学演化而来的国际传播研究,其侧重点主要在“术”的研究,即宣传技巧、效果以及对策研究。但是按现在我国的学科分类,国际传播要在新闻学和大众文化事业中去查找,这虽能表明国际传播与新闻学的渊源关系,但严格说来这种学科界定并不科学,也不太符合现实需要。 国际传播的来源之三是国际关系学。国际关系学最早就是国际政治学。一战以后政治学由传统的历史比较分析转向现实主义政治,于是国际政治学逐步转化为国际关系学。20年代后,现实主义政治学占据了主流。二战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开始滥觞,国际关系学也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了。国际关系学包括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现状及控制、国际关系理论等几个方面。国际关系学是一门“能够帮助人们理解、预见、评价乃至控制国家间关系和国际现状”的学科。⑦它包含两个研究层面,一是双边和多边层面的国际关系,二是宏观国际关系体系。国际关系学关注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作为国际基本行为体的利益、力量、外交战略,国际间的竞争与合作,国际关系的体系与结构、动力与控制及演变和预测等。国际传播在国际关系的微观和宏观层面都是重要因素。西方国际关系学者是在60、70年代开始从国际关系角度进入国际传播领域的。这一时期行为主义在国际关系学中占据了主流地位。行为主义试图从可观测、可控制的国家行为出发,建立一种“精确”和“科学”的国际关系学。创造了国际关系学分析模型的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在60年代出版的一系列著作中,建立了国家外交决策系统和国际一体化的控制系统,其中大众传媒和民间舆论传播的通讯交换和控制在这一模型中占据重要地位。罗伯特·诺斯则在国家间信息传递的媒介模型之上建立了内容分析和决策心理分析理论(Contemporary Political Analysis, 1967)。所谓内容分析是总体分析,就是通过对大量的国际信息进行数据化处理和分析,直观地把握国际体系;所谓决策心理分析则是个体分析。理查德·梅里特着重在国际传播的过程和内容方面做文章,建立了包括政府行为体、非政府行为体和文化交流在内的国际传播三元交叉模型(Communication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972)。⑧后来,一些学者进行了不少媒体与外交、舆论与对外关系的专题研究,创立了“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研究领域。当然还有一些学者试图从大众传播和国际关系这两个不同的学科角度来搭建相互关系(如台湾学者周莉音《国际关系中国际传播之角色》,黎明文化公司1985),但总有些缺乏深度、缺乏理论贯通性的感觉。在近年来从国际关系学角度进行的国际传播的研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国家行为个体、国家力量及力量显示方面,有人认为传统的国家力量研究,其定量分析仅仅集中在基本实体、经济能力、军事实力和贯彻目标的意志力几个方面是不够的;应该而且必须加上国家的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扩散及控制,因为信息能力也是一种重要的国家力量。二是在国际关系整体及全球化问题方面,有人认为必须加入国际传播因素。在当代的国际关系体系中,如果缺乏国际传播体系,那是非常不完整的,因为国际传播体系也是国际关系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国际关系角度出发研究国际传播,能为我们从理论和实际、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理解国际传播提供不少有益的帮助。 从以上国际传播的3个学科来源看,国际传播是一个交叉性的学科,它与上述3个学科都有渊源关系,又不完全直属于其中任何一个。其多学科性、交叉性恰恰符合当代社会科学综合化与学科分化的一般趋势。 三、深化国际传播研究的思考 对于深入推进国际传播学的研究,我们认为至少有4个方面的工作要做:国际传播的本体论研究、国际传播史的研究、国际传播“术”(技巧)的研究及国际传播学科体系的理论研究。 国际传播本体论要解决国际传播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国际传播的定义问题。我们可以说传播学研究“社会信息的传递和信息系统的运行”,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说国际传播研究“国际间社会信息的传递和系统运行”?我们可以说新闻学研究“对新近变动事实的传播”,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说,国际传播是“对新近变动的国际事实的传播”,或者说是“对新近变动的事实的跨国传播”?我们可以说国际关系学是研究“国际关系体系的运行和演变规律”,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说国际传播是研究“国际传播体系的运行和演变规律”?应该说上述说法都有道理,但未必全面准确地反映了现实。 在传播学的体系建立过程中,美国学者拉斯韦尔提出的5个W的体系模式很有创建性,为传播学界所广泛接受。但实际上国际传播在每个W的具体定位上都存在分歧。如在传播者方面,有人认为应该主要是指国家或国家的组织,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有影响力的个人,还有像梅里特,则提出了三元模式。在传播内容方面,有人认为主要是指国际新闻的传播,有人提出政治、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三分法,还有人则认为应该包括一切信息。在传播工具或渠道方面,有人认为主要是指大众媒介,而且重点是电子媒介;有人则认为应包括人际交流的一切方式。在传播受众方面与在传播者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样,有人认为应该有特定的传播对象;有人则认为凡是面向国际社会的传播都是国际传播;而所谓国际社会,就是没有国界的社会。与上述诸方面相比,可以说国际传播在效果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最多,而且效果研究也是最引人注目的。但是,同样在这一方面,“公共领域”理论、制码解码理论、“议程”设置理论、“文化霸权”理论都在大行其道。很明显,只有对上述的分歧和争论进行梳理和明确化,才能建立对国际传播的本体论认识。 国际传播史是对国际传播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基础。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综合性。恩格斯说过,我们只知道一门科学,这就是历史学。一切现代社会科学都是从历史学中分离出来的,一切现代学科的建立都离不开对该学科所探讨的社会现象的历史考察。对国际传播的历史考察也是我们必须做的工作。而这方面的研究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例如关于国际传播的起源,有人从国际关系学角度出发,认为国际传播始于16、17世纪近代国家的出现和国际关系的起源,这种说法忽略了传播业的内在发展。有人从媒介发展的角度看,认为国际传播源于1835年哈瓦斯通讯社的成立和电报的出现(李瞻《国际传播》1984,福特纳《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与控制》2000),这种说法又忽略了在此之前报刊的作用。还有人则从国际政治角度考察,认为国际传播发轫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各国的战时宣传,这种看法显然比较狭窄。在众多新闻史著作中,有关国际新闻史和国际传播史的研究不受重视,往往被挤在对外宣传的角落。实际上,考查国际传播史的起源与发展应考虑其本身内在的规律,并应综合社会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研究。 国际传播技巧主要研究国际传播现状和对策论方面的问题,也是国际传播学深入研究的重要内容,应该包括世界传播体系的框架及运行机制、国外重要媒体介绍、媒体信息的分类及量化、舆情分析模式、媒介事件与报道技巧、传播者形象与传播效果、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方面更需要重视的是观念的变化,应从政治宣传的角度转换到报道和经营的角度,注重对象研究,收听率、收视率的研究。再好的宣传没有听众和观众只能是空谈。目前世界信息秩序不均等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除了经济技术原因外,经营方式和观念的落后恐后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最后,建立国际传播学的理论框架是一项不断带有总结性意味的工作,也是国际传播能否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分支学科或问题研究而生存发展的关键。它所包括的内容至少有对国际传播的本体认识、研究对象和目的、带有理论抽象性的国际传播史和现状分析、国际传播各种理论介绍、国际传播体系的运行及控制、国际传播技巧概述以及国际传播的未来发展等等。只有搭建起科学的理论框架,国际传播学才能真正建立起自己的研究平台,从而在众多的分支学科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传播学论文:从传播学视角浅析手机媒体的公共信息平台作用——基于对厦门PX事件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传播学 手机媒体 公共信息传播 厦门PX事件 【论文摘要】:手机媒体开始作为大众传播工具逐步走向公共信息传播的历史舞台,在2006-2007年度的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的公共信息传播表现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运用传播学相关理论探讨手机媒体在厦门PX事件的不同发展历程中所体现的特点和作用,揭示手机媒体作为公共信息平台的潜力和优势,为开拓民意表达和政府信息寻找一个崭新的渠道。 近年来,手机媒体迅速发展,手机媒体传播已经逐步走向了从人际传播到大众传播的历史进程,从而成为新兴的公共信息传播平台。 随着人类社会的逐步发展,“信息社会”成为人类文明的新时代, 而“信息时代”则是指社会个体在生活、工作中可以及时得到所需的所有信息, 这样的社会可称之为“充分告知的社会”( sufficiently informed society) 。[1]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 需要好的制度, 还需要有相应的信息平台保障。 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发展到“第四媒体”—互联网的崛起,公共信息平台逐步表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而尚在争议中的“第五媒体”—手机媒体也因其强时效性、信息落点明确、交互性等特点开创了民主社会意见表达的新渠道和官方与民间良性互动的新方式,当仁不让的成为“信息社会”公共信息平台的有力承担者,尤其是在近些年来一些突发性公共信息传播的表现来看,手机媒体的应用将成为实现“信息社会”的必然选择。 我们将从传播学的角度,以2006—2007年的厦门PX事件为例分析手机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作用和特点。 一、手机媒体与公共信息传播 手机最初的功能只是通话的工具, 是人际交流中重要的传播媒体。然而, 随着手机用户的快速增长以及手机技术的迅猛发展,手机逐渐显现出大众传播的性质和特点。时至今日, 从人数来说, 全国已经有超过4.6 亿的手机用户。[2]从技术来说, 手机也已经昂首进入了“3G( 3Generation) ”时代。3G 手机是手机发展的国际化趋势, 它能够轻松完美的在手机上实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Web页、电子邮件、实时影像、实时语音等各种多媒体功能。3G手机堪称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媒体, 它融合了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诸多特点, 同时还具有自己独一无二的优势:便携、互动、定向。因此, 有学者将手机定义为多媒体的、交互的, 可以随身携带的大众媒体。[3] 手机媒介基于其锁定目标受众精确,信息抵达率高,传播速度快,可信度高等特点,实现了新闻信息在社会中的迅速传播。因而,在传播学视野中,我们将手机定义为有意识的或专业化的传播者,以多媒体为表现手段,向特定的或数量众多的对象大规模传播信息的电子媒介。[4]伴随着使用人群的扩大和功能的多样化,手机突显出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的传播特点,建立起独特的信息传递模式。 从手机媒体的产生到手机媒体的逐步发展,它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在公共信息传播领域的作用开始逐步为人们所认知。 2003年,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坠毁、伊拉克战争爆发、非典疫情蔓延,许多人出于及时获得信息和远距离交换声像的需要,普遍使用手机短信,并将数码摄像机(DV)与网络传播结合起来使用。从那时起,一个主要用来说明手机媒体的新名词“第五媒体”便在我国迅速流传,手机媒体开始被看作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后正在兴建的公共信息传播高速公路。 2007年3月起所发生的厦门PX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PX原指厦门海沧二甲苯(Para-Xylene)化工厂,其延伸意在于该种化学元素对厦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对厦门和邻近区域人民所构成的健康危害。然而,随着事件的近一步发展,PX被解读为“保护厦门”(Protect Xiamen)的第二含义。在此事件中, 政府决策与民意表达这两个因素之间发生了较大的冲突。当官方信息渠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不足以满足信息需求及传播需求,而“第四媒体”互联网所谓的“完全自由表达”也受到了限制和质疑的时候,手机媒体成为了公共信息平台的承载者。 为传播学者所关注的是,在厦门PX事件中,不仅民间力量的大声疾呼选择了将手机媒体作为其民意表达和广泛传播的重要手段,在作为官方力量的厦门市政府从最初的信息解释、与民间力量的沟通、组织民意调查以及项目缓建的暂时决定到将化工厂迁至漳州古雷半岛的最新决策,也都选择了将手机媒体作为公共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 通过解析这一事件的发展进程,我们将对手机媒体所起的作用进行梳理,可以看到这一公共信息平台对于建立官方和民间的良好互动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为公共事务的民意参与、社会动员以及纠纷解决、失误救济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样本。从而体现出手机媒体在应对公共信息传播中的特点和优势。 二、从厦门“PX”事件中的不同阶段,解析手机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1、传统大众媒体的失语及原因 2006年5月起,居住在厦门市海沧区大型楼盘——未来海岸的业主们开始发现“未来海岸”成为了“味来海岸”,不远处开始飘来浓重的酸臭味。业主们通过询查惊讶的发现,在他们的居住区旁边将形成一条庞大的石化产业链——一座年产80万吨的对二甲苯(Para-Xylene)化工厂将开始兴建。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运用QQ联系和团结附近户主,在当地的两家房地产论坛上不停发帖以示抗议,但帖子一发出去就被立刻删除了。他们随即向海沧区政府和环保局发去投诉信,无效。2006年7月他们给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寄去投诉信,得到了《关于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核准的批复》。与此同时,他们还拨打了多家媒体热线但答复均为不予报道。随即,传统大众媒体开始“一边倒”的为政府及企业辩护,宣传“PX无害”的环评观点。 根据大众传播学中对于媒介控制的相关理论中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和政府的媒介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其中包括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5]在厦门PX事件中,业主们的呼声得不到有效的传播,集中表现在传统的大众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不予报道上。这些传统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因与政府之间保持着密切的从属联系:由政府领导、受政府监管。因此,必然将保证在舆论导向上与政府的高度一致。反而言之,当政府的决策和管理出现了失误和漏洞时,传统媒体不能够及时的表现出监督和纠错的能力,即使该能力得以发挥,也存在着很大的滞后性。 利益群体和经济势力的控制则较多的体现在房地产网站和相关网站上,当标榜“自由表达”的互联网也受到了牵制和束缚的情况下,“意见的自由市场”成为了虚幻的“乌托邦”。 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中引以为傲的“把关人”则成为了制约言论自由的樊篱,在保证新闻质量的取舍过程中,传媒组织所形成的“关口”也成为了迎合主观的报道方针,舍弃和拒绝某些新闻素材的关键之所在。 2、手机媒体的运用开创了新的媒介格局 在传统的大众媒体集体失语,而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也受到严格限制:禁止或删除反面意见的情势下,手机媒体成为了“自由”及“自主”发言的唯一渠道,成为实现“言论自由”的唯一手段。当民意诉求再次陷入困境的时候,短时间内一条短信的广泛传播引发了该事件的关注升级,“百万市民共发一条短信”导致PX事件迅速走向白炽化。“知情权”(与表达权)的冲突引发了官方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对峙。 尽管早在两会期间,就有《中国经营报》和《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厦门PX项目提议迁址一事做过报道,而舆论的强势则肇端于2007年5 月28 日前后,厦门市民手机里突然出现的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这种巨毒化工品一旦生产,意味着厦门全岛放了一颗原子弹,厦门人民以后的生活将在白血病、畸形儿中度过。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一百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十六公里啊!⋯⋯” 由于短信内容事关自身的健康和安危,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这一信息在厦门市民间不断转发、流传,据称有百万厦门人收到并传播了这条短信。尤其在当地媒体传达着同一个声音,为PX 项目的合理及合法性做竭力的申辩的时候,手机媒体成为可以容纳异议和争辩的重要场所。希布坦尼的研究表明,有关危机和谣言的传播会对之产生影响,“尤其在媒介来源被剥夺或减少的情况下,不确定性将导致人们更积极地去从非媒介信源寻找信息” 。[6]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源成为公众信息获取的主要途径。 麦克卢汉曾说“媒介是人的延伸”。报刊、广播、电视事实上是和人分离的, 以电脑为终端的互联网, 实际上是把人给“淹没”的。手机媒体的诞生真正实现了人和媒体在时空中的无缝连接, 让人感觉拥有和控制媒体的能力:媒介既不是和人分离也不是主宰人, 而是“ 人的延伸”。[7]手机媒体作为一种完全以个体为中心构造的媒体,在传播公共信息中体现了突出的优势,如:(1)传播主体的自主性。当其他媒体面临壁垒和被动时,手机媒体的自主性则实现了信息的自由传播,成为名副其实的“人的延伸”。(2)高度的便携性。手机媒体与人之间几乎相伴相随的密切联系是其他媒体望尘莫及的。这也实现了手机媒体所传递信息的高时效性。实现了人与媒体的高度合一性。 正是在这种举步维艰的信息传播进程中,手机媒体的应用推动了事件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另辟蹊径,开创了民意表达和舆论力量显示的新途径。 3、“意见领袖”在手机媒体中的力量显示 在这一事件中以人大代表曾华群为代表的公众舆论、以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赵玉芬为代表的专家意见、以连岳为代表的民间组织和倡导言论的作用都体现出了在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中“意见领袖”同样非凡的力量。而更为重要的是,“无名氏”通过手机媒体完成了信息传播以及民众组织的行为。 两会期间,105位政协委员(包括人大代表曾华群、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赵玉芬)齐声呼吁,联名签署了“关于厦门沧海PX项目迁址建议的议案”,而这一消息和“议案”的详细内容则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媒体进行了民间传播。专栏作家连岳通过连续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呼吁厦门人打破当地的信息封锁,展开自救。而著名的“厦门市民12条”也是通过手机媒体进行广泛传播的。当所有的积极力量开始着力于冲破信息防线时,社会各个阶层的“意见领袖”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这场革命的急先锋和领导者。 6月1日,当几千名厦门市民汇聚在“散步”现场,以“有纪律、无组织”的温和游行示威行动表达争取权利的决心和凝聚力时,厦门市民、乃至全国更广大地区的民众,表现出了完全具备推行更充分民主政治必须的公民素质。而这次大规模的“散步”活动也是在手机媒体的平台之上,由无数“无名氏”推行并号召的。 在12月中旬举行的厦门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公共座谈会”中,以城市中产阶级为代表的厦门市民踊跃发表了理性而专业的意见,让人们见识了惯为官方忽略的民间智慧。在此背后,是手机媒体、网络媒体公共搭建的交流和互动平台,削减了“精英”与“大众”之间的阶层距离,从而实现了“智慧”与“力量”的联合。 4、手机媒体的信息传递有效性 手机媒体信息落点明确,极大地提高了传播效率,手机的私人拥有使手机媒体传播信息论点明确, 可以直接关系,从“百万人同发一条短信”和“六一散步”事件的高号召力中就可见一斑。 受众接触和使用媒介对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具有一定作用,但信息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被接受或吸收,即信息有效性,则取决于它与特定受众之间的匹配。[8]手机是私人工具,在十分相知的人们之间最能发挥功能,因此,传受双方通常依附于原有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或原有人际关系的延伸) ,这种非制度性传受关系使得其可以跨越大众传播中存在的社会障碍和心理障碍,具有高可信度的心理优势。而手机媒体的传播活动又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和可控性,可以随时根据对方的反应,修改、补充传播内容或改变传播方法,这也是手机传播中最为显著的特征,它大幅度地影响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可信性(credibility)包含两个要素,第一是传播者的信誉;第二是专业权威性(expertness)。[9]在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作为公共信息的重要传播平台,恰好具备了“信源的可信性效果”的两个要素。手机媒体的传播大多具有社会关系的相关性或者身份的可识别性,在“传播者的信誉”上具有别的媒体所不具备的亲和力,而“意见领袖”尤其是专家学者的介入,使“专业权威性”得到了最广泛的信赖和认可。 手机媒体所进行的传播活动还具有反馈及时、互动高效的特点,这一特点加剧了信息传播者之间的意见交换,形成了“意见的自由市场”,从而有利于达成共识,形成“舆论”。 5、手机媒体所开创的自由表达空间 当政府运用各种媒体表达一方观点,如:《厦门日报》等重要大众媒体发表相关评论、政府公开网站的通知、公安局公告和政府发放的宣传册等方式企图压倒反方观点时,手机媒体打破了“沉默的螺旋”理论,实现不同声音的意见表达。 手机的普及创造了打破信息垄断格局的可能性,信息工具向个人手中转移,手机用户个体的交流空间日益延伸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格局。而如果“去中心化”的个体“众声喧哗”,无疑将动摇传统大众媒介的权力基座。[10]在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信息的迅速及大量扩散表明,手机短信虽然“同样不具有大众传媒的权威性,但其传播途径沿着扩展了的人际传播网络进行,具有较强的说服性,而且由于发送效率增加,一个信息接受者可能收到多人发出的相同信息,更增加了信息的感染性。”这也警示了如果大众传媒与大众社会自我绝缘,最终将难以胜任媒介公共产品所应有的职能。 在“散步”事件之后,厦门市公安局迅速做出反应,要求游行组织者三日内自首,否则追究刑事责任。同日,《厦门日报》发表名为《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评论,厦门的其他媒体也相继动作,发出反对信号。 当代表社会普遍声音的传统大众媒体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的时候,当 “意见气候”和“多数意见”对“少数”或“劣势意见”产生压力的时候,“沉默的螺旋”却失效了。这是由于手机媒体信息的传播者身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而保证了意见信息的独立性和持续性。 6、民间及官方运用手机媒体所做的“议程设置” 随着关于“PX有害”的短信在以厦门为中心的区域内广泛、迅速的传播,“议程设置功能”理论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以厦门市民为核心的公民维权意识开始萌发,人们逐渐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并形成了反对在海沧地区建立化工厂的共识。 麦库姆斯和肖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salience)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以及其重要性的判断。[11]5 月28 日至6 月8 日期间《南方都市报》、《成都商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对厦门PX事件做了相关的报道和评论,手机媒体也传达了与这几家媒体较为一致的公共信息。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特别是新闻、时事与评论的生产有能力将公众的注意力聚焦于一系列获得解释与受到限制的、经过选择的问题,同时忽略其它的问题”。[12]在与厦门PX事件相关的手机媒体消息中,人们的目光开始集中于“环保”和“民意”这两大主题。从而引发了政府和民众关于民主政府、议事程序、决策论证和媒体沟通的共同思考。 否认剧毒传言,平息舆论纷争是官方议题建构的两大主题。官方机构通过运用手机媒体进行公告和声明,随时通知关于项目决策的相关信息和论据,掌握在手机媒体上的主动权,建立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打破手机媒体上的单方面信息传播,以信息的对等和客观尽量争取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三、手机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中的应用。 手机大大拓展了现代人的生存空间,社会中离散个体的多元化和“去中心化”进一步消解了“大众”的概念,提供了媒介使用者发挥自我能动性的可能,传统传播中“中心—受众”二元结构因而受到了深刻的影响。[13] 在手机引领的交互时代,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因交互而得到改变,进一步促进了传播格局的变迁。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得到更多更全面且多元化的信息,并能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意见,更主要的是,它意味着公共信息政策的相应变革。 手机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大众传播平台上传播控制与传播层级的划分。手机的信息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际传播的基础上,其私人化和隐秘性的本质使得信任度高,传播效果明显。而互动性则使用户既是接收者又是传播者,单向的传播方式开始转变为网状的交互性模式。参与式的信息交流环境使手机用户处在信息传播权与信息接受权平等的位置上,而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能够得到更多全面的多元化信息,品头论足、针砭时弊都变得简便可行。这些优势使手机在行使大众传播的模式时必然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手机建立起了一种平面化、无层次、无壁垒的传播环境,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层级划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诸如国务院各部门公开发言人名单及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联系方式,“市长短信”的出现,不仅代表着原本高不可攀或者隐秘的社会管理层级走向社会公众可以触及的领域,同时意味着迅速沟通的契机,一种公众信息至下而上,快速流通渠道的建立。[14] 基于手机传播的特性,手机信息平台在引导舆论方面,比传统媒体更人性化,具有更强的亲和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其他大众传媒的不足。手机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也并不只局限于特殊时期、特殊事件时的运用,事实上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化建设推动政府工作的改进,特别是政府的信息公开,促进信息社会的健全。 而手机平台提供的公共信息服务也必然会向移动电子政务方向发展。移动政务意味着公众也可以在各种场合利用移动通信终端随时办理各种事务。有专家称,移动政务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设一个“充分告知的社会”是信息社会的一个目标,而被充分告知的个体,还有责任做出自己的反馈,对政府的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15]作为一种高互动性、高参与度的媒体,手机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其功能显然不是单向地提供政府信息,它也可成为公众意见的一个汇聚渠道,一个民意的调查渠道。 如果可以充分开发手机公共信息平台的互动功能,那么,不仅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也可以促进社会个体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与习惯的形成,这种作用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但手机媒体作为新兴的大众传播工具,也逐渐显露出自身的一些弊端和不足。如:“把关人”功能的弱化所带来的信息权威性和可靠性的质疑;手机大众传播信息的定向性违背了人际交流对于“安全”和“隐私”的需要;“手机病毒”和“手机流言”也是削弱手机信息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总之, 对于手机媒体, 我们应对其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有效监管,使这一媒介成为传播公共信息、建立官方和民间的良好互动的渠道,在实现公共事务的民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失误救济、维权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从而体现出手机媒体在应对公共信息传播中的特点和优势,使其扬长避短, 趋利避害,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服务。 传播学论文:浅析从传播学角度浅析影视文化对社会文化的重构 论文关键词:电视剧《手机》 影视文化 社会文化 重构 论文摘要:社会文化重构是受到大众传播冲击的普遍现象,在这个过程中影视文化对社会文化的影响较为强烈。本文以电视剧《手机》为例阐述剧中传播的文化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主张受众在观看电视作品时应该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对待影视中传播的文化,以便更好的去构建社会文化。 电视剧版的《手机》热播后,使得信任危机、谎言、工具奴隶、文化工业等等引得受众再次思索,同时一些剧中一些“经典”的台词,比如“囤”、“很牛彩”、“没我扛不住的事儿”“要做一个好人不难,但是要做一个不说谎的人,难”、“男人出轨,女人出门,这就叫中年危机”、“人在江湖飘,手机是把刀,有些电话就是不能接”等等再次成为为生活流行词汇。 电视剧版《手机》是对电影《手机》和小说《手机》的再次诠释,也是一种文化重构的过程。文化重构,即对于已有的某个文化现象的再加工,也是人们对于已有的文化现象的再次认知。视觉时代意味着所有视觉的表达方式都是对世界的重述,重述或重构的含义是指向视像与事实世界的关系。电视本身重构的话语方式和表现力使它成为世界的最真全面且富个性的观重述与传播者。现代大众传媒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不自觉地将媒体所营造的环境当做了解世界的重要参照,尤其是电视剧中的一些“真实”剧情更是人们了解“现实”的一种重要途径,人们在收看电视剧过程也是对一种文化现象的一种思索的过程,我们以电视剧《手机》为例浅析电视剧中的人物和所传播的理念对社会文化的影响。 电视剧中,严守一主持的“有一说一”是一个受欢迎的电视谈话节目,“真诚的沟通”是这一节目的宗旨。镜头面前的严守一在受众的心目中是个有知识和文化的主持人,而生活中的他则成为一个现代工具手机的奴隶。在观摩严守一这个角色时候我们是作为电视剧里人物的旁观者的角度来解读的,“有一说一”的受众是把媒介提供的信息环境下的严守一和客观现实中的严守一混淆起来。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大众媒体去了解世界,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做出的反应,而是对大众媒介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手机》中的剧情只是社会现象的一个缩影,但是也有力的用隐喻的方式暗示定义了现实世界,仿佛剧情诠释了现实世界存在的现象,这就使得我们按照“剧情”作用于现实世界,去翻查手机、对婚姻充满恐惧、甚至觉得谎言充斥着世界。影视剧中表达的虽然反映了客观现实的一些现象,但是同时受众对电视剧创造的影像世界作出了客观反应,深深地影响了客观现实存在的人们的生活和社会文化的构建。 费墨,“有一说一”策划人,他坚持做有深度的节目,坚持传递主流的价值观,不愿趋附权势和大众口味,坚持精英文化传播。费墨作为“有一说一”的策划,也是把关人,话题、问题和语言由他编辑,严守一表达的大部分是费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和文化理念。节目背后的集团由于经济驱使和收视率的压力,让严守一和费墨把“有一说一”变成娱乐性节目时,严守一选择了屈服于权势和现实,而费墨选择去别的节目讲国学,结果是费墨得到了爱戴,而严守一因绯闻和收视率等原因,被他的媒体组织和受众所抛弃。在我看来,费墨是一个在文化工业时代并没有被完全异化的一个人物,他想通过大众媒介这一平台来影响大众,来引导主流文化的传播,想解除商业化社会中人的社会主体价值失落的惶惑。今天,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现代传媒在为人类提供更多信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同时,也不断强化着媒介所营造的信息环境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的变化。所以像剧中“有一说一”这样的节目提供的话题、理念、价值观等等一系列传达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受众的思考方向和价值理念,对受众的生活和文化有重大的影响。 牛彩云,剧中一个特别出彩儿的角色。一个从农村出来没有任何特长的女孩,怀着明星梦来到北京,穿着和妆容夸张地向明星靠拢。牛彩云去考电影学院时,引以为豪将一个生活中的剧情(她和他妈妈吕桂花以及于文海卖饺子时候被城管人员逮到,牛彩云用哭和撒泼的演技骗过了城管人员)搬到了考场,却没有考上。她的妈妈吕桂花说:“喜欢戏的人,如果真干了这行,那就得把戏和生活分开,演戏是演戏,生活还是生活”。这样一段话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在大众传媒参与我们生活的今天,我们能分清戏和生活吗?在牛彩云的理解当中,明星要带大墨镜要有博客,明星的生活应该和电视上塑造的那样光鲜亮丽,但是当最后明白了什么事演戏,什么生活时,真实爽朗地说出生活的真相,就是这样一个土的掉渣的人给观众深深一击。大众传播媒介混淆了现实与媒体提供的“现实”之间的距离,使大众对现实感知变得愈来愈混沌和麻木。牛彩云的明星梦和开通博客的行为也让我们联想到,娱乐化趋势的今天,一些年轻人希望通过选秀和大众传媒的平台迅速实现梦想。电影电视明星是电影电视产业利益、大众传播媒介、偶像崇拜和大众审美尺度等综合相结合的产物,他们是普遍社会心理活动的外化合象征。观众对意义的解码活动有赖于某种反复进行的消费模式,即一部又一部地观看由同一演员露面的影片或者关注同一个人的大众传媒塑造的形象。牛彩云不停地找露脸的机会,比如去试镜、串场儿、参加“有一说一”选秀、开博客等,这样的一系列行为说明在当今社会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实现个人价值和梦想的重要平台,也从一方面说明大众媒介提供的影响力对受众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对受众的文化层面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手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现实负面生活的反拨,这部电视剧用逼真的生活场景营造了一个类似现实的“真实生活”,在传达的过程中,包括了小说作者的思想,导演的、演员的演绎还有镜头的选取等等,它的每个切面都想表现出与生活的相同之处,同时剧中加入的幽默的成分更发人深思,剧中传达的社会道德、知识、社会规范等等,在潜移默化中会被模仿和认同。电视文化理论中有一个核心的命题,即电视信息的“拟真性”导致了观众将电视信息完全等同于现实世界的真实,大部分人会相信电视剧中画面真的存在,进而也会相信画面背后所蕴含的思想内涵,电视剧虽然是虚构的,但它往往可以按照“可能的社会”的标准塑造一个近乎完美的意识形态观念。,众可以从人物角色的解读,从中吸取人物生活经验并用于现实生活中,但是也希望受众在解读电视剧人物和剧情的时候,用一种理智的态度去对待,从而有助于现实生活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文化的建构。 传播学论文:浅谈以建构跨文化观为旨归的跨文化传播学教育探议 论文关键词:传播 跨文化观教育 运行机制 论文摘要:本文探讨了传播专业学生应拥有的跨文化观在其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探索建构跨文化观教育良性运行机制,引导传播专业学生形成科学跨文化观,以合理而有效的交往形式优化自身生存状态,迎接跨文化交往时代的挑战,最终完成肩负的传播使命。 教育无论其自身发展还是其所涉及到的对象的发展都是动态可持续的,都应当有一个良性的运行机制来保证这一发展趋势,传播专业学生的跨文化观教育亦不例外。传播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播更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一、跨文化观与跨文化观教育 根据笔者的检索结果,类似跨文化观念、跨文化意识、跨文化思维之类的表述散见于各类刊物,但学术界目前尚无“跨文化观”这一明确指称,笔者迄今只在郑庆庆的《站在边缘的女勇士——对汤婷婷〈女勇士〉的跨文化观读解》一文中看到了这一表述,但该文未对此概念做出明确界定,只在文中将其归结为“通过平等交流与对话、互补互通、和谐相处的跨文化交际思想”。很显然,这里的跨文化观被简单地等同于跨文化交际原则或意识了。这里,笔者试对跨文化观(intercultural concepts)概念定义如下: 任何一个人类个体在与他者(个体或群体)接触或交往的过程中,为达至交往的和谐目标而逐渐习得并逐步确立起来的一种观念形态,由此确立该个体对于它文化的态度,形成其跨文化交往的能力。 本文将跨文化观教育界定为: 跨文化观教育(education on intercultural concepts)是对某一文化(acertainculture)的受教育者进行的对于人类整体文化的观念、态度等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通过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或实践活动进行,并通过家庭、文化机构和各种传播媒体等社会教育途径开展,以此引导受教育者获得丰富的跨文化知识,理解异民族文化,形成开放、平等、尊重、宽容、客观的跨文化态度,具备有效的跨文化认知、比较、取舍、对话能力,尽可能遏止跨文化对抗(尤其是战争形态跨文化对抗)的出现,建构和谐的跨文化交往社会,保护与促进人类文化丰富多彩的多样性共存,促进人类不同文化的和睦共存与相互学习和借鉴,倡导跨文化交往致力于走向注重人的终极关怀的和谐层面,促进人类各民族文化的和谐发展与共同繁荣,最终实现由构建和谐社会走向构建和谐世界的终极目标。 由此可见,跨文化观教育主要涉及不同国家文化之间的教育活动,也包括同一国家内不同民族文化间的教育活动(即多元文化教育或跨民族文化教育),并延伸至同一国家内不同社会群体文化之间的教育活动。跨文化观教育的立足点在于使受教育者确立起一种理念——态度——能力三位一体、持续发展的动态机制。基于这一点,笔者认为,跨文化观教育应当是跨文化传播学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的建构 关世杰教授在其题为《中国跨文化传播研究十年回顾与反思》的文章中指出:今后十年我国与世界国际传播强国的差距不在传播的硬件,而在传播的软件。人员素质是关键,在外宣人员素质中,跨文化传播的素质是薄弱环节。 (一)批判继承借鉴,提高跨文化价值判断水平 列宁曾指出:“只有确切地了解人类全部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化,只有对这种文化加以改造,才能建设无产阶级的文化,没有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不可能完成这样的任务”。文化发展史也证明:继承借鉴是手段,革新创造是目的,没有继承借鉴,革新创造就失去了条件;而没有革新创造,继承借鉴就失去了意义。新陈代谢、推陈出新,既是宇宙发展的规律,也是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律。历史局限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难以同今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全藕合。中国传统文化要走向现代,发挥作用,就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进行创造、更新与升华,消除自身同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内容,在超越自我中获得新生。说:“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时代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做到古为今用。”“我们讲继承、讲借鉴,目的是通过继承和借鉴,使民族传统文化、外来文化的精华,同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有机结合,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把立足于本国实际的继承借鉴看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源泉,这一深刻见解为在跨文化观教育内容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吸取中国文化的精髓提供了思想指南。 中华文化在其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难免有封建文化的杂质混杂其中。因此,它既有光辉灿烂、催人奋进的一面,也有沉滞抑郁、腐朽落后的一面。这要求我们分清精华与糟粕,经过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原则批判改造后,使之向现代转型,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血肉。传播专业学生在分清本文化精华与糟粕的同时,还应增强对异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的鉴别力,从而在跨文化交往实践中,既不妄自菲薄也不迷失自我。 (二)推动文明对话,形成文化认同的有序机制 社会哲学认为,对话以人类相互交往、沟通、理解的实践旨趣为导向,目的在于通过对话,培植社会共识,形成主体间性,从而促进社会的有机团结与有机整合。“对话重视对话者之间的理解,并以理解作为进一步对话的基础。理解被视为解释者在心理上重新体验他人心理或精神的复制和重构过程。”理解也是一种情感和生活的再体验,体验他人的情感和生活的同时,也体验着自己的丰富人生,因为理解他人总是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进行,总是与自己对于生活的感悟密切联系。 因而,基于平等、尊重态度,以交往、沟通、互动为实践旨趣的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教育,一方面,将促进未来传播人按照社会需求去了解社会、参与社会、按社会发展的要求顺利实现社会化;另一方面,必将有利于社会以发展的视角来理解大学生,进而使社会发展反映大学生的需求。在开放的世界背景下,构建新时期的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教育,就要从本国国情出发,突出本国特色和适用性,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国际性,符合国际规范和时代潮流,只有二者兼顾,才能有利于未来传播人的社会化与个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以制度和规范来引导其跨文化观的发展与更新。 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教育要立足于国际战略,培育学生的国际眼光。要着眼于引导学生了解世界上所发生的各种热点问题和发展态势及其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在世界变化中审时度势,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信念。从这样的角度出发,学生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有了一个国际参照,就能准确把握世界发展的新趋势,努力学习,积极迎接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以此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为自己的人生理想、为自己的最大光荣、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时代的最高认同。这种认同自然是不同文明平等对话的结果,其核心是理解,强调的是心灵沟通与视界的融合。 (三)不断创新发展,增强中国先进文化的感召力 纵观中国历史,我们看到,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过程中,不断应对着来自不同文化的挑战,历史上有过三次重大的文化综合创新,第一次是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华文明古典定型期上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其结果是形成了以老子、孔子、孙子为代表的中华文明三大源头,完成了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整合创新;第二次是一千年前后的两宋时期,通过儒释道三家文化近千年的磨合、交流、冲突与融通,最终实现了中国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综合创新;第三次则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文化与中国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形成了阶段性的综合创新成果,如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一过程尚未完结,马克思主义和西方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融合与创新正在继续。 时代的不断发展要求文化不断创新。只有与时俱进,根据时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坚持对文化进行创新与整合,重新构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统一的文化整体,增强文化的时代吸引力和感召力,才会在大学生的文化选择中保持应有的位置。 增强中国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求我们以创新的文化成果去吸引和凝聚人民群众。要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用创新的文化成果吸引人、感召人。增强中国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还要敢于正视和解决矛盾。马克思曾经说,每个时代总有属于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并解决它,就会把理论、思想和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要真正占领思想文化阵地,把广大未来传播人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就必须同各种错误思想文化进行斗争,在解决矛盾、克服困难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整合中西文化,引导形成科学跨文化观 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基本态度就是整合中西、综合创新。科学合理地评价中国传统文化,是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是成功开掘其现代意义的理性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一方面植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一方面又渊源于中国五千年悠久的传统文化。脱离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就不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和先进的精神内涵;而脱离了五千年传统文化,就会失去生长的根基和中国特色。所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一个关键。我们应遵循所说的:“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同样,既不是一概排斥,也不是盲目搬用,而是批判地接收它,以利于推进中国的新文化。” 同时,要切实掌握鉴别、区分中国传统文化精华与糟粕的基本方法,要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剖析、鉴别、评价传统文化,并要结合当代中国实际,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考察传统文化,将历史的与当代的两种视角有机贯通、结合起来,才能对传统文化做出客观评判与选择,实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明确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共同发展。”于2004年1月27日在法国国民议会的重要演讲中指出:“文化交流是各民族深入交往的重要渠道,也是各民族和谐相处的重要基础。不同文化的相互借鉴与融合,对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十分重要。”2004年1月30日,在参观埃及国家博物馆时又说:“我们既要坚持和发展中华的优良传统,也要积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做出贡献。”一个民族的文化需要在与世界上其他文化模式和文化类型的交流和发展中获得生机与活力。 当前,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正处于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社会生活的质和量都在发生嬗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商品经济与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步入正轨,这些生生不息的变化,不仅促进人们的生活方式、文化心理和思维定势产生变革,而且要求社会主义的文化与之相适应,实现文化范式由旧到新的根本转换。因而,我们正在建设和发展的中国先进文化,是一种崭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的文化,它是既具有独特的民族品格,又与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相连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民族特色。中国先进文化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对中西文化的整合创新,将是一个伟大的实践,而其主流实践者——当代大学生当然而且应该首先在这一伟大实践中确立起科学的跨文化观,传播专业的学子则更是首当其冲。 (五)加强实践环节,探索跨文化观教育有效途径 跨文化观教育的实践应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展现人文关怀的理念,使这一实践过程真正地成为充分肯定人、尊重人、关注人、关怀人、发展人、完善人的教育过程,从而更好地服务人、影响人、引导人。因而,我们探索形成传播专业学生科学跨文化观的有效途径,就应当在加强实践环节上下功夫,通过融合、互动、实践等诸方法在实践中使受教育者逐步确立起科学的跨文化观。 首先是融合,就是在相关各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将跨文化观的知识目标、态度目标、能力目标等全部系统地融入,让受教育者自然而然地受到跨文化观的教育。 其次是互动,就是师生以不同文化的表现者形象出现并展开教学,让受教育者在跨文化互动中感知外来文化。如师生共同探讨某种文化现象,在开放式的、平等性的、交流式的讨论中,使学生在讨论中自觉地形成开放、平等、尊重、宽容、客观、谨慎的跨文化态度。当然,教师在讨论过程中也应当以开放、平等、尊重、宽容、客观、谨慎的态度来组织讨论,这样地态度渗透于教学实践地全过程,才最终真正有益于受教育者正确跨文化态度的形成。当然,在讨论中,教师应组织适宜引起讨论的材料且不直接给出观点。 再次是实践,就是让学生在参与跨文化交往的亲身实践中去获取跨文化知识、形成跨文化态度、培养跨文化能力。实践法可以引导学生对跨文化实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跨文化实践中的热点如新闻事件,难点如历史问题等展开专项分析,也可以使学生在以各种形式与外国人进行的交往的成功与失败中形成合理的跨文化认知、比较、取舍、参照、传播和对话能力。为充分利用与外国人直接交往的跨文化观教育的有效性,在这种直接交往进行之前,教师应辅以必要的知识、意识及能力准备;而这之后,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相关专题讨论,及时总结、提高,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笔者认为,外籍教师在这一实践中所起到的作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各高校国际化水平的提高,来华任教的外籍教师越来越多,无论其任教何种课程,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文化的因素总是无法不起作用的。限于篇幅的原因,本文就不再展开了。 综合以上教育实践方面的途径,笔者以为,面向传播学专业学生的跨文化观教育的相关理论研究应当得到足够重视,应当研究和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导开展的跨文化交流活动的成果;在传播学教育的各个领域、层面,全面倡导跨文化观教育思想;在传播学教育的各门具体科目中,全面加强跨文化观教育,明确不同科目具体的跨文化观教育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倡导未来传播人在社会、学校、家庭氛围中参与的跨文化观教育实践活动。 传播学论文:关于文化传播学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电视节目形态探析 论文摘要:本文从当代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入手,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置于电视传播的理论语境中考察,分析了其在现代社会中电视传播价值。按照其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从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四种类别,并从优化传播效果角度就四种类别提出了各自适宜的电视节目形态。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节目形态 文化传播是文化从一个系统影响另外一个系统的活动,其实质是文化价值的传播。在体育文化全球化浪潮中,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整体发展与传承面临危机,而这种危机与电视传播的缺少不无关系。目前就电视对我国传统体育的传播的研究成果甚少,本文试对电视传播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节目形态作一探析。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价值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值得电视珍视的社会价值在于其在全民健身、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方面的功能。文明的基本动力来自于社会基层。自古以来,中国传统体育都在民间自由自在地生长,天然地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连。“体育的本质功能与核心内容就是健身。体育所表现出来的强身健体的基本特征以及对身心的自我培育、锻炼和养护过程,无不包含着健身的客观规律。” 在当下制约中国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体育场地、设施短缺问题短时期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中国传统体育相对于西方现代体育而言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花钱不多,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具悠久历史与深厚基础。汉族地区的秧歌、腰鼓、太极拳、木兰扇等,少数民族地区的霸王鞭、跳竹竿、民族摔跤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超越民族,为更多的群众所喜爱。根据一项对粤、湘、桂、黔、滇少数民族参加体育运动的调查显示,2000年5省区少数民族16岁以上城镇居民仅有48.5%参加过不同程度的体育活动。少数民族居民所参加的休闲体育运动大部分为静态的棋牌。对于广大农村以及沙漠、山地、丘陵等地形复杂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现代体育缺少可行性,所以因地制宜地发展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方便易行,而且可以与民俗、文化、艺术有机结合,缩小我国群众体育发展差距。 近年来,中老年人口在我国体育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中老年人普遍对运动量大、技术要求高、对抗激烈的西方现代体育项目兴趣不高,而更偏爱节奏舒缓、刚柔相济、群体参与、缓解寂寞、延年益寿的各种传统体育项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群众体育锻炼中80%的内容是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强身健体功能所吸引。2006年,河北邯郸市为了纪念简化太极拳推广50周年,举办了“国际太极拳交流大会”,共有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4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太极拳界人士汇聚邯郸,进行太极拳交流、比赛和联谊活动。“中国功夫”在欧洲的影响近年来剧增,据德国联邦多元文化局的数据统计,目前在欧洲学习中国功夫的学员近100万人。各种中国武术、气功和太极拳的协会层出不穷,仅德国就有500多个。正如北京体育大学教授任海接受笔者访谈时所讲,对于电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一座巫待开掘的“富矿”而非“平矿”。 (二)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经济价值 传媒经济学认为,大众媒介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媒介产品的销售以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等支撑的广告收人以及衍生品销售收人。从调查来看,西方竞技体育的受众群主要为青年男性,而中国传统体育的主要受众群为中老年群体,还有大量的青年潜在受众。在当今健康文化、生命文化的时代特征之下,这个受众群无疑更为庞大。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促进健康、群体参与、大众娱乐的功能对于中老年群体有很强的吸引力。按照“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法则,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国外具有相当广阔的潜在市场。如果策划得当、传播得法,其电视传播不仅会带来巨大的广告收人,而且会通过面向国外的电视产品与衍生品的多级销售为电视创造良好的经济价值。在访谈中,研究舞龙舞狮的卫志强教授和研究体育新闻传播的郝勤教授都认为,在消费主义的时代大背景下,一定要研究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能为电视创造的经济价值,否则要求电视关注便是一种奢望。据《光明日报》报道,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作为中国功夫(武术)首次与现代舞、芭蕾、杂技等艺术完美结合的《功夫传奇》在国际演艺市场上演出150场,观众1l万人次,总收入300万美元。在民族地区,一些民族将自己的民族体育文化与风情旅游结合在一起,通过举办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探索出一条传统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路。如贵州的“国际芦笙节”上表演的苗族、侗族特有的斗牛等体育活动,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中外游客和省市电视台记者。每年除了地方电视台全程转播外,还会吸引日本、韩国等国外电视台前来报道。然而,相当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却因为政府缺乏策划、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参与不够,电视等大众媒介传播缺席,没有产生太大的经济收益。如青海土族每年都举办的历时数月的号称世界上最长的民族狂欢节“纳顿节”等便不太受电视关注。 二、电视传播视阑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 按照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由强至弱,笔者从文化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为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和已经消亡与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一)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 竞技表演类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指经过种种实践与改革,逐渐与西方体育模式近似的竞技表演类体育文化项目,其除了竞技性外,多数融体育和艺术于一体,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性,并充分体现了本民族的特色。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多达149种,其竞技性强、表演价值高,特别适合电视传播。项目主要包括武术套路与散手、舞龙舞狮以及巧种竞赛项目(花炮、珍珠球、木球、墩球、毽球、陀螺、龙舟、秋千、射弩、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和藏族马术表演、蒙古族马术表演等。这些项目具备比较完善的竞赛规则,符合电视动态阐释、立体审美、凸现过程、追求悬念的媒介特性。 (二)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 健身娱乐类体育文化是指本身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旺盛的生命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基础,健身、健心、娱乐、益群等功能突出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通常与民俗与传统节日文化融为一体,具有较强的广场文化与庆典文化特色。这些项目部分是在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中普遍开展的,具有普适性的文化特点;部分是在特定的民族之内开展的,其民族文化特色较浓。前者如拔河、放风筝、斗鸡、扭秧歌、荡秋千、跳绳、跳皮筋、踢毽子、抖空竹、中蟠、健身武术、太极拳、舞龙舞狮、大众健身操等;后者如瑶族的“跳八音”,蒙古族的打布鲁,苗族的爬竿,黎族、苗族和京族的跳竹竿,羌族等少数民族的推杆等。其中许多项目是在民族传统体育节日里集中举行,如内蒙古的“那达慕”节日大会、高山族的拔河节、汉族元宵节的舞龙舞狮、朝鲜族秋夕节举行的摔跤、荡秋千、跳板,侗族“芦笙会”节日里举行的“芦笙踩堂”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虽然不及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那样适合电视传播特点,但由于其在全民健身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民间具备相当的受众基础,电视应该大力传播与推广。 (三)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 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最能体现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重文轻武、修身养性、身心一元、主静尚柔、中庸和谐的整体文化特性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其竞技性弱、益智性与养生性强,肢体动作舒缓,强调以意驭气,以精神肉体的合一观为指导,强调“身心合一”,也强调“生命在于运动”的重要,在运动量上追求无过而无不及的中庸适中性,受中国儒家、道家、玄学等文化影响较深。典型的文化项目有围棋、象棋、木兰扇、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大雁功、五行掌、金刚气功、鹤翔庄气功、五田运气法、武当龟息功、少林达摩气功、站桩功等。这一类型的传统体育文化因整体主静少动,与电视媒介动态阐释、声画结合、强调动感、立体审美等特性有相悖之处。但由于其在后现代生命文化、保健文化、智力教育等时代背景下的存在价值,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在国内外中老年人群中具有大量的目标受众与潜在受众,同样不能被电视所忽视。为了优化传播效果,需要对此类体育文化的电视传播形态按照市场规律与受众需求进行探索创新。 (四)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那些在文化全球化进程中,已经消亡或丧失活力、处在濒危状态,对现代民众没有多少吸引力,却是民族风俗、民族心理、民族伦理、民族宗教等文化的载体,具有历史保护与学术研究价值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其中已经消亡的被一些学者称为“化石型”传统体育文化。如已经消亡的传统体育项目马球、十五柱球、跳鞠、木射、击壤以及投壶等。而濒危类是指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自我更新的生命力薄弱,相对其起源,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内容和形式上无明显改变,大多数保留有较多的早期原始风貌,往往依附宗教祭祀或封建遗俗中,处在原始文化的混沌状态下,封建迷信色彩浓厚。如迄今仍在一些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宗教舞蹈、祭祀性体育活动等。 三、不同类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节目形态的策划与探索 “电视节目的形态和影响力,成为电视体育传播的‘主流媒介’表达的两个向度。”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种类繁多、文化特色各异、群体参与性强,是人民群众节日中的主要活动内容。优化传播效果的关键是按照适合各自体育文化特点的电视节目形态进行针对性传播。 (一)竞技表演类 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适合电视传媒特性,新增量传播。其中竞争激烈、动感强、节奏感强的传统竞技项目(如散打、蒙古摔跤、技击武术等),与现代西方体育文化接近,可通过赛事直播、录播、电视体育新闻等节目形态传播;观赏类、表演性强的艺术体育项目应充分利用电视的视觉效果,以体育文艺活动,体育庆典活动直播、录播,体育人文纪录片,后期加工的艺术专题片,电视体育杂志栏目等进行体育结合文化的传播。栏目采用“体育新闻”、“媒体扫描”、“减肥纪实”、“体育彩票”和“今日心情”5个版块构成,集资讯、服务、参与、娱乐于一体,.收视率很高。竞技表演类的传统体育文化可以采用“赛事”、“人物访谈”、“故事”、“项目历史文化”、“练习技巧”等子栏目结合的电视体育杂志来传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的崔乐泉教授认为,应该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适合电视传播的部分开始,分类、分批、分特点、按步骤进行传播。先传播竞技性强、观赏性强的项目,然后带动其他项目及文化的传播。 (二)健身娱乐类 按照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秧歌、秋千、跳绳、踢毽子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是融运动与文化于一体,身体与精神共同释放、解放的狂欢体育。电视介人传播时,可以采用广场直播或录播形式、强化节目的群众参与性。也可以借鉴“电视真人秀”的节目形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赛。对于秧歌、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具有广泛民间基础的休闲娱乐、节日庆典体育文化,应以纪录片、旅游风光片、专题片或比赛类“真人秀”节目进行传播。2007年出现了许多格调高雅、健康娱乐、收视率较高的此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奥运舵手、火炬手选拔”和“脚斗士”。这些都是策划健身娱乐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电视真人秀节目值得借鉴的范本。 (三)益智养生类 由于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以静态为主,与电视媒介的视听特性有一些相悖。所以电视在对此类传统体育的传播量上要控制,并且应积极策划效果明显的节目形式,以电视的“动”改良项目的“静”,巩固目标受众、争取潜在受众,变“窄播”为“广播”。以围棋传播为例,中央电视台对围棋不可谓不重视,但效果不佳的重要原由即节目形式太过单一。“围棋被电视传媒逐渐忽略与电视节目的贫乏不无关系。简简单单的新闻报道,千人一面的电视采访,难见新意的大盘讲解,电视在画面冲击、图像再现的优势被大大降低。”对棋类项目的电视传播,除了强化比赛时解说员讲解的娱乐生动性以外,也可从项目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教育意义角度,制作文化专题片进行传播。太极传播可适当融人娱乐元素,在不损害太极文化本体的前提下,可适当采用故事、人物、悬念、细节的大众传播文本。 但目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纪录片的拍摄范围和题材仍较为局限,不够全面和均衡,主要集中于武术文化领域,缺乏内容的综合性与历史文化的深度感,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四)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要借助电视传媒挖掘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进行抢救性保护 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有些是因为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而被淘汰或面临淘汰。但有些并不是因为其本身丧失了生命力、而是由于其局限于宫廷或不被当时的统治阶层重视,没有在民间传播发展开来等其他原因而消亡的,如我国唐代盛行于宫廷的马球。但马球近年来在西北地区文化旅游产业中成为重要的文化标志而被成功利用,展现了这类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 对于此类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文化界和电视传媒界都应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于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也要研究其电视传播的价值,“对那些依然附着在民风民俗中的体育活动,对那些活动方式有着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有机联系与规则而稳定性差的民间游戏进行整理、提炼,完善其规则,促使其从民风民俗或生产生活中逐步分离出来,走上系统、稳定、独立的发展道路,经过专家和民间艺术家的润色和改良,充分表现其民族特色,使之逐渐成为本民族的一个象征;而对那些发展比较成熟的练功或健身手段,有待进行综合研究,克服其神秘化倾向,使其大众化、通俗化,缩短其由“潜”到‘显”的过程。”笔者以为,电视传媒对此类传统体育文化传播可借鉴美国“国家地理频道”、"discove可’频道等的运营与传播经验,以“民间文化旅游”节目、“探索发现”纪录片等进行传播,此外,对于这类传统体育文化,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应借鉴音乐频道的“民间音乐电视采风”,策划、制作、播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采风”系列节目进行传承。当然,这些节目在传播初期应该首先以社会效益为主而不能过度强调经济效益。 总之,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凝结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民族情感,承载着各民族的文化血脉,是维系民族心理认同和社会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因此,深挖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节目形态具有凝聚社会、融和情感、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构筑和谐的重要功能。 传播学论文:与时俱进的广告教育——对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的探析 论文关键词:广告传播学,症结,创新教学 论文摘要:许多高校的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广告传播学教学与教育部倡导的素质教育错位。广告传播学教学存在学科不成熟、内容泛化、手段老化、师资落后等问题,所以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大系统、小专题,多媒体实验室等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 目前,广告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科归属尚未定论,各科教学处于不断地摸索之中。面对“两难”(广告公司招人难,高校广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广大教育界人士认识到:教育拉了广告业的后腿,广告教育必须面对市场,课程教学必须为培养目标服务。高校广告专业,课程教学改革迫在眉睫。作为广告专业的惟一基础学科,广一告传播学必须围绕市场做文章,改进传统滞后的教学模式,进行新型的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以适应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的市场要求。 一、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 现行的)’一告传播学教学,存在许多违背高校教育规律和广告行业市场规律的弊端,已成为培养学月创新能力的掣肘。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主要表现在: (一)广告传播学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广告传播学归属于传播学,而传播学是从国外引来的“舶来品”。如果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粗具规模的译著算起,传播学在中国也只有区区20年的历史。20年中,传播学在中国经历了“放眼看世界—引进与起步”、“投身改革潮—纸上谈兵和介人实际”、“洋为中用—中国化和本土化”三个阶段,召开了6界全国性传播学研讨会(1982年、1986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出版了一批著作(例如:居延安的(信息、沟通、传播》,邵培仁、戴元光、龚炜的《传播学原理和应用》,周晓明的《人类交流与传播》,徐耀魁的《大众传播学》,张隆栋的《大众传播学总论》,李彬的《传播学引论》,张国良的《传播学原理论》,胡止荣的《传播学总论》),似乎蓬勃发展。但是,中国传播学者研究的主流还是引进和介绍西方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的传播学还没有建立,在为我所用、自主创新方面做得不够,与传播实践之间也存在距离,尤其缺乏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即便上面提到的书籍和教材,也多以“概论”形式出现,专门研究传播学中某一重要传播理论或专论传播模式、传播研究方法的学术专著至今尚未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传播学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 广告传播学源于传播学,是传播学在广告领域中的发展,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广告传播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有多种解释:有的认为,广告专业仅讲授传播学理论即可,没有什么广告传播学;有的主张,广告传播学应充分结合广告学和传播学二者内容,建立自身体系;有的提倡,广告传播学以应用为主,少讲理论;有的认为,广告传播学是独立的,不应与其他学科发生任何联系。此外,广告传播学的著作较少,至今只有几种。相对于传播学教材,胡卫华编著《广告传播》(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也仅是一本小册子。可见,广告传播学离成熟学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 (二)教学内容泛化,重理论轻操作。广告传播学没有自己的体系,往往沿用传播学的章节内容,造成知识理论的泛化,违背了知识的普遍性和个别性的辨证统一的原则。尽管传播学是实用性较强的学科,但是,中国的传播学教学则是注重介绍西方的传播理论和研究方法,忽视传播学的实用性。广告传播学与传播学教学有着共同的缺陷。教学中,较少考虑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单纯地“就理论言理论”,忽略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唯物辨证理论,往往犯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的错误。重理论轻操作的教学,往往导致学生混固吞枣的死记硬背理论,不能灵活地应用于实践,教学效果很差。 (三)教学手段老化,重课堂轻实践。在许多高校,广告专业的教学多采用课堂教学的形式。课堂教学具有可以系统地传授知识,受教育对象较多,容易量化管理等特点。但是,课堂教学往往忽视学生的个性,不能因材施教。信息时代,是个性张扬的时代。没有个性和专长的人,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也谈不上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也很难想象,一个课堂教学口径培养出来的广告人才能够在实际操作时体现多元化的广告行业的人才特征。此外,当前广告传播学教学多采用教师拿着讲义授课,学生下面记笔记的形式,较少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缺乏活泼的感性材料。教师辛辛苦苦地讲授,学生却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事倍功半,教学效果较差。因此,“大一统”的传统课堂教学已成为当前的广告业发展的栓桔,丰富多彩的现代化教学形式堕待提倡和实施。 (四)师资队伍落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来讲,广告专业师资队伍较落后。主要缘于广告业是新兴的行业,高校广告专业非常年轻,专业归属呈多样化,广告师资多半路出家。高校广告专业,有的隶属于新闻传播学院,有的隶属于财经学院,有的隶属于艺术学院,还有的隶属于历史系、管理系等。专业归属的多样化,直接导致师资来源的多渠道。他们的学科来源大部分为:新闻学、文学、美术,少量为市场营销、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同样,广告传播学师资来源也呈多样化,有的源于新闻专业,有的源于中文专业,有的源于历史专业,有的源于管理专业,学术观念、思维视角和科研能力差别较大,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倾向也有所不同。此外,日前从事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教师,除了个别曾到过日本、美国或在一些跨国公司中接受过国际化广告实务培训外,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广告学专业教育。因此,广告传播学教师很难有效地传授时代前沿的专业知识。广告行业流行的“高校培养不出真正的广告人”、“上大学,不在于学习知识而在于熏陶”的论断,多少也显示了高校广告教学的无奈和滞后。 二、创新教学改革措施 加人wto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人高效快速发展时期。中国)一告业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正朝着全球化和本土化两个方向一匕速发展。而高校培养的广告人才与市场需求错位,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教育改革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关节。面对广告教学的种种弊端,高校广告传播学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教学理念改革:观念教学。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从单纯地传授知识应转变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包涵可持续创新和白主创新两层含义,是广告人才不可缺少的能力。 1.创新能力的培养〔1)从培养学生的怀疑意识着手,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s_体复合的发现和解决问题,时刻提醒学生各门科学和权威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2)传授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理论。创新思维的运行过程,就是“化无穷为有穷”。具体来说:创新思维就是思维过程中首创或独创地选取对象,抽象、舍象对象的属性,动态截取对象时空。(3)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创新思维的结果往往是“似是而非的”。创新思维的结果为概念、学说、观念、对策等,这些结果是头脑中的东西,与客观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它们并非纯粹客观,也达不到彻底全面,其本质和主流也不是惟一不变的。创新思维结果的“似是而非性”往往缘于思维观念的一般性、科学的非纯粹客观性、理论难觅“彻底客观”、本质和主流的凸现等。本质和主流是多方面的,不应停留在现有的本质和主流的表象上,要进一步挖掘新的木质和主流,创新随之而来。 2,努力建立学生思维的多种创新视角。创新视角,是用不同寻常的视角观察寻常的事物,使事物显示出某些不寻常的性质。广告传播过程中,要求视角变化。单一视角泛化,产生不同寻常的创意。创新视角一般有几种相对类型:发散与收敛、求同与寻异、肯定与否定、顺向与逆向、自我与非我、有序与无序等。 3.要消除妨碍创新思维的惯常定势。思维定势是特定思维框架,受实践目的、知识储备、价值标准的影响,往往新定势的形成慢,而旧定势的消亡难。尽管思维定势有利于处理惯常、照例的事物。但是,当事物变化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束缚创新思维的开展。思维定势,包括一般权威定势、从众定势、唯经验定势、唯书本定势、非理性定势。 4广告传播学教学中,创新思维观念的培养主耍有两个目的:(1)为培养具有再生能力的全息广告人才着想。广告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广告策划、广告创意是瞬间万变,日新月异的。因此,全息广告人才必须有独特思维视角和首创思维成果。(2)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理论孕育力量。一告传播学是发展、开放的学科,其理论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和挖掘。创新思维的建立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学理论提供了资本和财富。 (二)教学模式改革: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包含两层含义:1.教师走出去。教师大多局限于学校,对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往往是理想化和学究化,较少全方位的把握社会。广告传播学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广告传播实践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很容易造成“就理论讲理论”,脱离实践。教师走出去,走进火热的广告行业,走到缤纷的媒介实践中,获取宝贵的实践经验。教学中,才能将理论和实践杂揉到一起,讲得生动,学生学得有趣。但是,现实生活中,广告传播学教师很少出去实践。主要缘于两个方面;(1)目前的广告学系师资缺少,广告传播学专职教师很少。即使有专职教师,也往往兼授其他课程。这种情况下,广一告传播学的教师一年两个学期授课,不能抽出时间外出实践。(2)高校往往侧重于传统的重点学科建设,树立名牌战略。而广告专业是新兴专业,各方面力量薄弱,难以受到学校重视。广告专业的教师外出学习和实践基本卜不一予以批准。.这样,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只能低层次重复,教师疲惫于繁重的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每况愈下,培养的1、一告学生自然不能适应广告行业的发展。 2.学生走出去。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投身于真枪实弹的广告实践。(1)广告专业必须建立高规格的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提供条件。高校广告专业应利用人才优势、科研优势、技术优势、学科优势,加强与名牌广告公司和媒介联系,作到校企联合、系企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学生有了实践经验,学习有的放矢,针对性更强。同时,学生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也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学生应有实践的意识。很多学生存在惰性和依赖性,安于现状,不敢走向社会。教师必须灌输实践的重要性以及“走出去”的好处。教师也要鞭答学生,锻炼他们的“野外”生存的能力。(3)学生“走出去”,选择的广告媒介应是多层次、多品种的。既可以选择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介,也可以选择报社、期刊、出版社;既可以尝试党刊,也可以尝试商报;既可以尝试综合频道,也可以尝试专业频道……多方面的亲密接触,往往造就学生丰富的感性知识、旺盛的求知欲望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3.请进来,指聘请在广告传播方面有特长的人才到课堂传授知识。这些人主要指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大多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了解广告传播的现状,把握广告市场的走向。他们的讲授往往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引导性。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了解广告传播学学科发展的现状,引导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方向。他们的授课,往往具有启迪性和先导性。二者的结合,既可以缓解本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狭隘,也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更主要的是,将课堂教学与当前的广告业发展情况结合起来,使广告传播学的教学走在时代的前列,解决了广告教育的滞后问题。 (三)教学内容改革:大系统,小专题。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内容,也不能脱离传播学的理论体系。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应立足于广告专业,开创新的体系。1.讲授传播学的主要内容,即大系统。传播学包括传播史、传播业务和传播理论,即“史”、“术”、“论”三部分。针对广告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广告传播学教学内容的“大系统”应侧重于传播理沦和传播业务两部分。传播理论主要讲授“传者研究”、“内容分析”、“媒介研究”、“受众分析”和“效果研究”五部分:传播业务是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一些实务问题,诸如传者社会影响、内容的窄广、媒介经营、受众的文化品位等。传播业务应杂揉到传播理论中。这样,既有理论的传授,又有经验的分析,广告传播学的“大系统”讲授往往产生良好教学效果。 2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应体现广告专业的特色,开设专题讲授。“大系统”体现传播学内容的完整性,“小专题”表现出专业特性。专题与“大系统”内容是同步的。同时,专题为了深化内容,将传播学的“一般”与广告的“特殊”相结合。讲授过“传播内容”,笔者尝试开设了专题,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讲授“传者研究”、“控制分析”时,开设了“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学生反响很好。“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广告传播过程中,“星”、“性”、“腥”、“洋”等内容泛滥,影响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广告传播的社会化功能(向公众传播有关的价值观念、生活理念,倡导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习惯,影响和改变社会生活方式等);广告传播倡导的导向,包括文化导向、价值导向、消费导向及政治导向等;广告传播任何坚持健康导向。这样,讲授内容“博”和“专”结合,学生乐于接受,教学效果自然提高。 3教学手段多样化也是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的重点。广告传播学教学中,我们不应完全摒弃传统的教学手段,而应扬长避短,汲取传统课堂教学的优点。同时,更应充分利用新时期的科技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增强知识传授的科学性、娱乐性、实践性和有效性。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多媒体教学,枯燥的理论往往变得有趣生动。建立广告传播学实验室,有利于对广告信息传播进行定量研究,尤其对传播效果、受众反馈研究及学生动手实践能力都是大有裨益的。广告传播学实验室实验中,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一目了然,个案研究更加客观、科学。利用广告传播学实验室进行教学,不仅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实践性,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传播学论文: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化传播史”研究综述——从传播学的视域试论 论文关键词:文化传播 传播主体 媒介 传播内容 论文摘要: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今,内地学界对“中国文化传播史”研究历经三十年,在传统文化传播的主体、媒介和内容三个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在史料梳理、理论建设和成果的实践应用方面存在不足,未来仍具备较大的拓展空间。 “中国文化传播史研究”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课题。尽管历史学、社会学甚至文学研究者对于文化传播的相关现象早已有所关注,但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西方传播学被引内地以来,大陆学者才开始尝试以传播学的角度探讨中国固有文化传播的历程,历经三十年已取得一定成果,为这一课题开辟了新的天地。 作为传播学研究的分支,文化传播研究有自己的边界。所谓“文化”,指的是以观念形态为核心形成的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文明体系,即钱穆所谓:“文化”是关乎人类群体生活的精神层面,由群体内部精神累积而产生的东西川。“传播”则是传播学最基本的概念,按照施拉姆的定义,指的是信息经过社会信息系统运行而实现的交流及其影响。传播学视域下的“文化传播”研究把社会信息的传递视为文化保存、传承、蜕变、增殖的过程,关注文化通过社会信息系统得以传承的问题。事实上,“文化”与“传播”关系密切,有文化则必有传播,传播是文化得以存在的首要条件,有传播则必有文化要素的交流互动,人类正是通过文化的代代相传,构建自己赖以生存的精神和物质世界,文化传播是人类传播活动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类型。 按照传播学的观点,完整的传播活动需要五个基本要素:传播者、受传者、媒介、传播内容和反馈,其中传播者(主动进行信息传递的人)和受传者(接受信息并作出反映的人)是传播活动的主体,传播媒介是承载信息的载体和渠道,传播内容指的是传播活动具体传递了什么性质的社会信息,它们涵盖了传播活动的基本方面,传播学者在文化传播史领域的研究也可以这三个维度来概括。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对新时期以来大陆学者的研究情况作一总结,并例举较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一)传播主体研究方面,大陆学者关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较具特色的文化传播活动,特别是活动者的身份、在何种传播思想的指导下如何进行,造成何种社会影响,试图以此另辟蹊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特点重新评估。 其中,文化传播活动主体的社会身份及其方式研究可谓关注者众,成果也较多,不乏有意义的创见。1988年出版的吴予敏的《无形的网络一一从传播学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一书堪称内地最早从传播学角度进行这一课题研究的尝试之一。该书在运用西方传播学理论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上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例如作者指出不同于西方,作为古老的农业文明,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组织如家族、乡社、职业社团、信仰团体等等通过家教、社祭、乡帮行会的活动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传播和维系着传统文化。李彬的《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成书时间亦较早,作者将目标聚焦于唐代,指出其时的社会信息传播分为官方、民间和士人三个层面,与它们密切相关的官方主导文化、大众民间文化和士人经典文化由此形成。毛峰的《文明传播的秩序—中国人的智慧》05年出版,对中华文化独有的精神内核与传播方式进行了深人辨析,例如作者总结传统中国的特色之一即在制度中特设纳言之官主管审查政令,三礼之官总掌祭祀,典乐之官主管全国教育学术文化,司徒之官负责敦风化俗协调人际关系,“四官”不但负责实际事务,同时都担负着传播文化,在精神上引领民众的作用。九十年代以后大陆出版了数部中国传播史,如李敬一的《中国传播史》(先秦两汉卷)及《中国传播史论》、周月亮的《中国古代文化传播史》王醒的《中国古代传播史》、赫朴宁与陈路等合著的《中国传播史论》,尽管在侧重点上与前几部专著不尽相同,但大多史论结合,不但向读者介绍了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传播的现象,还对它们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其中在关于传播者的身份研究方面,多能对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现象加以特别关注,例如李敬一特别指出,中国社会向来重史,史官制度完备,史官记事对于纪录和传承文化具有特别的意义;王醒亦提醒读者,中国的邮骤官员及其系统自夏商周时代即已有之,作为官方所建立的社会信息系统一直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传播者如何进行文化传播活动由其传播思想决定。就文化传播而言,先秦阶段的中国文化轴心时代辉煌灿烂,儒、道、法等诸家不但创立了诸多原创性的思想学派,亦注重强调以不同的方式把它们传播出去,或游说或著书或官方化或转向民间,于无形中开创了中国传播思想之源因而探讨这一方面的文章数量较多,较早的如陈力丹的《子的传播思想—读吴予敏 无形的网络一一从传播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 》既是对前一时期吴予敏专著内容的回应,还指出孔子思想本身即是为己存在的社会毛序赋予了合理的灵魂,使强硬的权力关系转化成自上而下合伦理顺从,即伦理权力化,中国传统社会以政治权力为核亡的结构由此而起。其它对诸子传播观的专门研究也比较多例如余晓莉认为不能简单地把道家思想理解为“愚民”,道家之“无为”是针对需索无度的统治者提出的,事实上道易提倡“爱民治国”,也从未放弃以言载道的努力,只是他们弘调语言的暖昧和模糊性,提出“行不言之教”,提醒人们非言传播的重要性,谢清果则集中探讨道家语言传播的才真意向和求美旨趣。张翅、刘亚玲仁川关于法家传播思范的评估亦有一定交集,只不过角度有所不同,张翅总结更多地关注法家自身的特点,指出法家重视“法”的大力传播和普及,而对其它文化传播活动主张实行极端的控制政策,刘亚玲则认为儒家和法家看似水火不容,但在传播思想上却有札似之处,比如都有明确的传播目的及高明的传播技巧。200年金冠军和戴元光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传推思想史》古代和近代传播思想共三卷(现当代部分为一卷)体大虑周,以时代为背景勾画出中国古代传播思想发展的轮廓。 (二)传播媒介研究方面,学界查考中国文化传播活动中不同的媒介所起的作用,怎样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媒介文化,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其对传统社会的影响。 据此,相关研究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关注承载文化信息的各种传统符号形式:例如1990年沙莲香主编的《传播学一一以人为主体的图像世界之谜》即以相当篇幅论及中国传统的文字符号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如认为西方的字母文字纯粹是声音符号,而汉字取象为主、声形相拼,乃是音义结合的符号,因此具有超强的保存与整合文化信息的能力,几千年来汉字一脉相承从未中绝,不论任何地域而文字一直保持了同一性,造就了中国历史悠久地域广大但文化始终完整统一的局面。2.区分传承传统文化的各种物质载体: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孙旭培、王怡红、阂大洪等在两岸三地学者合作的《华夏传播论》,中全面总结了从声音到服饰、建筑等多种作为主要的传统文化载体的物质形式,例如王怡红指出中国古代的官式建筑以作为专制权力象征为己任,扮演着传播皇权至上意识形态观念的角色,古代民居的布局、朝向等特征则可以视为伦理秩序观念的具体表现。毕跃辉《论文献载体对中国古代文化传播的影响》以古代文献为研究对象,指出文献是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而以文献的物质载体论中国古代常见的种类有甲骨、金石、简犊、嫌帛和纸,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传播的不同情况,甲骨和金石在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后一直是最主要的文献载体,简犊的使用时间介于前者至公元5世纪,缴帛则为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5世纪,而纸张自公元1世纪至今仍是文献保存和传播的最佳介质。事实上作为最早使用纸质文献的古老文明之一,纸质文献对于中国社会意义重大,而中国古代的纸质文献种类与作用亦各不相同。于翠玲的《传统媒介与典籍文化》以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特征和它存在的意义,并深人社会背景,考察不同时代和种类的典籍作为传统文化的载体所造成的影响,亦有学者探讨时事传播的纸质载体一一邸报,较早的文章包括尹韵公的系列论文《南宋都城临安的“卖朝报”与“消息子”及其他》和《明代邸报与明代历史》,徐枫的《宋代对出版传播的管理和控制》等。3.总结文化信息传递所依赖的媒介技术: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李敬一在《中国传播史论》辟专章探讨活字印刷、蔡侯纸的发明在传播技术史上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基于传播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纸和活字印刷技术的出现在世界传播史上都是无可置疑的重大事件。王醒亦详列从雕版印刷到活字印刷的历史,特别是活字印刷在中国古代于毕异外尚有木活字、泥活字等技术出现,指出活字印刷的意义在于信息的批量生产而这一点在中国古代已经部分做到,但由于社会条件所限中国古代的印刷事业一直停滞不前。 (三)内容研究以中国传统文化不同领域传播活动的内容为主,尤其是那些中国传统社会中发展充分、独具特色的领域,总体说来,内地学界对政治传播、文学传播等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较为充分的领域着力较多。 中国古代政治传播的研究自上个世纪即已经开始,直是传播学界关注的热点。吴子敏指出中国古代社会政治领 域的传播事关君主专制政体如何运作,其中内容不外乎君临之术和臣奉之道,他和周月亮均认为封建社会高度集权的制度结构具有对于政治信息和社会舆论超强的控制能力。后来的研究者更进一步细化了对此课题的研究,例如黄鸣奋的《说服君主—中国古代的讽谏传播》专门考察中国古代社会君臣之间的讽谏传播,从讽谏传播的主体、传播手段、方式和内容进行了专门考证;陈谦的《传播学视野中的中国古代政治—“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传播观为例》则认为在历代王朝的政治实践中,由于向来是政权兴衰系于君主一人、君尊臣卑和严格控制信息传播使得“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成为中国古代政治传播观的基本表述。李晓瑞的《政治谣谚:中国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舆论形态》则发掘了历来多被视为民间文学的谣谚,指出政治谣谚具有严肃的政治内容,是民间心态和意愿的非正式表现,是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舆论形态。 在文学传播的研究方面,虽然过去对某一种文学题材的流变史研究在古代文学的学科范围内早已有之,但是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相当一批具有文学学科背景的学者开始尝试使用传播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加人了传播研究的领域,甚至有人提出建立。文学传播学”王兆鹏06年发表的《中国古代文学传播方式研究的思考》《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研究的六个层面》即已实践了这种设想。目前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的研究者主要集中分析于文本之外的促使文学作品流行的要素,例如白贵的(略论诗话传诗中的“意见领袖”现象》提出在中国古代社会传媒不发达的条件下,诗歌作品的流传范围有限,诗话作者作为评介者对于诗歌的品评往往就左右了人们对相关问题的看法;陈大康的《熊大木现象:古代通俗小说传播模式及其意义》指出人们过去往往忽略了在古代通俗小说的流传中,书商所起到的主导作用;宋莉华的《插图与明清小说的阅读及传播》明清小说评点的广告意识及其传播功能》认为古代小说特殊的包装形式—插图、评点,对于增加读者兴趣宣传通俗小说有着很好的效果;郭浩帆《清末民初小说与报刊业之关系探略》、刘永文(晚清报刊小说的传播与发展》等则指出晚清大众传媒的出现才引发了近代文学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转型。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现当代文学中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接受研究也渐渐多了起来,这种研究集中于传统文化对于今人的影响,例如樊星的《在当代文学与古典文学之间探索》即试图寻找当代中国作家身上的传统文化之根。 总体而言,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今,在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文化传播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得到了共识,肯定了中国传统文化有着自己的传播模式和特点,并深深地影响了自古及今的中国社会。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一领域的研究毕竟刚刚起步,总体而言还存在着相当的不足。仅从学科发展的角度考量,中国文化传播研究的基本框架尚未完善,在以下三个方面尤有缺憾: 1.文化传播史的史料梳理:中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但中国自古至今的文化传播史料方面仍存在着相当多的空白点。尽管以往其它学科对纵向的千年文化传承史和横向的文化交流史(即中国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碰撞)也有所关注,但是从传播学角度进行“传播”本体的考察,势必产生新的发现。 2.理论建设:中国古代文化传播的规律性总结仍然有待继续,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模式的三种传播结构”侧,还是“政治的大一统格局下文化传播的垄断性、封闭性”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传播制度、媒介、传播方式和传播观念等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探索刚刚起步。通过比较中国的文化传播史与西方之异同,学界从中得到的理论成果必将对推进来自西方的传播学本土化有所帮助。 3.实践应用:探讨过去是为了今天与未来,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中国正面临着的全球化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文化冲突和竞争的时代,从中国悠久的文化传播历史中所总结的经验定能促进人们对传统的认识和反思,也应该能为我们今天的文化传播事业提供特别的经验和智慧。 传播学论文:洋务派体育行为选择的文化传播学分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史;洋务派;文化传播;解读 论文摘要:囿于文化中心主义和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洋务派选择了类似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揭示传播路径(本研究姑称“汤氏定律”)——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渐进式”——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即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的近代化之路。汤氏认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器物文化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给人们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反观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先是了解“制器”,引入枪洋炮;继而学习“洋操”,亦即西方的军事体育,以便获得与洋枪洋炮相匹配的战术素质;近代体育从器材到观念亦紧随“洋操”之后接踵而至。可见,以“汤氏定律”为参照来解读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的路径,当会对中西体育文化传播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所启发。 在中国近代史上,洋务派“练兵制器”和引进“洋操”的主张与实践揭开了大规模西学东渐的序幕,中国近代化历程由此起航。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我国学习西方加速现代化之路的30年,“同样也是新西学东渐的30年”。反思和总结这30年的辉煌成就为学界热议。故本研究拟从文化传播学视角解读中国近代化何以从“练兵制器”始,“练兵制器”为何选择西方体育。无论在近代还是在当代,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依旧,文化传播规律未变,解读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无疑有益于加深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包括体育在内的辉煌成就的认识,从而使中西体育文化交流和中国体育现代化更为理性。 1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 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被打败,国门被迫打开,列强纷至沓来,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迫使清政府通商、割地、赔款,导致了中国主权不独立、领土不完整,再加之国内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清政府统治受到冲击,危机四伏,中国面临着“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 走出“内忧外患”的困境是当时国人急需解决的历史课题,洋务派顺应历史潮流,自觉地承担起这一重任。洋务派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与壮大起来的、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教育且付诸实践的清朝统治集团内的一个政治派别。洋务派虽然成分十分复杂,但是奕诉、文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是主要代表,均为具有深厚传统文化根底的儒臣、学士。面对“内忧外患”的事实,洋务派认为中国应该“随局变而变革”,但“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局变,扭于目前苟安。”他们意指,祖宗走惯的老路已远远不能应付三千余年一大变局,必须探索新的出路,寻求新的对策,方能维持统治。 洋务派选择了向西方学习的自强之路,以挽救统治危机,并提出自强首先要“练兵”。洋务派总结了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失败的原因,洋务派选择了“外敦和好,内要自强”的策略,即对外要以信义笼络列强,与列强和好,对内要学习西方,自图振兴,以求“自强”。奕诉等上奏说“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洱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深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曾国藩提出“使彼西洋人擅长之技,中国皆能谙悉。然后可以渐图自强。”李鸿章认为,“欲使西人长技中国皆能睹悉,然后可图自强。困”左宗堂说:“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无,不和不师其长以制之。”洋务派所说的“西人长技”是指以“坚船利炮”武装起来的西方军队。 当处于弱势文化中的人们遭遇强势文化时,对强势文化会产生潜意识的向往。所谓强势文化,主要是指代表了更高生产力水平,能够向其他文化单向流动并产生强烈影响的文化。强势文化的传播特征主要是从高文化区向低文化区单向流动。文化本身具有流动性,它一经形成,就会与其他文化发生交流,强势文化更是如此,由于它代表了更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其外溢性就更加强烈,在文化之间的交流中,主要体现为它朝生产力水平更低的区域单向流动。用近代科技文明武装起来的“坚船利炮”相对于“弓马骑射”无疑是强势文化,在两次鸦片战争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洋务派惊羡不已,决心要训练一支与西方军队一样的新式军队。中国自古就重视军队中的体育,早在西周时就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体育在练兵中的作用对于饱读经书的洋务派来说,不可谓不知晓。中国传统体育已不能适应以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新军”训练的需要,李鸿章说:“中国士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加细心,以致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操练洋枪必须步伐整齐,号令纯一,才能达到施放有准的目的(所谓步伐整齐,就是队列、队形等方面的操练;号令纯一,即“立正”、“稍息”、“开步走”、“托枪”之类口令;所谓枪炮精良、施放有准)。洋操可助操练洋枪洋炮,于是“洋操”符合洋务派“练兵制器”的口味,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 2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文化学解读 文化传播规律揭示,强势文化必然征服弱势文化,弱势文化必然自觉地学习和接受强势文化。鸦片战争及以后,西方文化的强势和中国文化的弱势已显现,洋务派为了“御侮图强”不得不作出学习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的选择。洋务派学习西方走近代化之路有四种思维方式可选择:“中体中用”、“中体西用”、“西体西用”和“西体中用”。四种思维方式概括起来说是两条近代化道路:一是日本式的全盘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西方近代文明为中心来融合本国文化走近代化之路;二是汤 氏定律式的渐进地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洋务派选择了第二条道路。任何文化的历史都可作为文化价值、文化理想及文化行为的起源。历史可帮助回答像为何采取一种而不是另一种活动方式这一类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制约着洋务派的文化选择行为。 第一,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神圣职责要求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在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自成一体的根基深厚的大陆性文化,正如有些学者所说,中国在文化上是早熟的。因此,中国早就确立了由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等相传所确定的、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被中国士大夫认为是无比优越的“价值道统”。正因为“价值道统”是“无比优越的”,所以士大夫们把“道统”奉为“圣教”,亘古不移,“道统”高于“法统”,因而王夫之说,“无恒器而有恒道”。并且把维护“道统”视为自身庄严而神圣的职责。为此,为了能够从不断变化的时势中吸取文化资源来维护自认为无比优越的“道统”,中国士大夫们还创造了经世致用的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作为具有中国士大夫血统的儒家知识分子,洋务派理所当然地负有维护“道统”的历史使命,李鸿章说,中国的“文物制度”远比外洋优越,不仅不应摒弃,而且“欲求驭外之术,唯有力图自治,修明前圣制度,勿使有名无实”。虽然洋务派也认识到西方文化的强势和先进性,但是,他们要坚守儒家知识分子的使命,如若选择第一条近代化之路,也就意味着丢弃中国传统的价值体系,放弃自己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是洋务派无论如何不愿去做的。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自古就有主动学习强势文化的传统,日本曾13次派遣唐使,全面学习中国文化,并按中国文化改造日本社会,因而有学者说,日本文化像洋葱头,每册开一片都可以看到与外来文化融合的影子,剥到最后,找不到日本文化的核。 第二,文化中心主义的观念以及由此而生的“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驱使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两种观念;一是把文明由内向外辐射传播视为文化扩展唯一形式的观念;二是视文化有高低、轻重、内外、优劣有别的文化中心主义观念。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催生了中国士大夫强烈的文化优越感,他们认为,中国所以为中国,即在于中国有其不可企及的文化中心地位,而历史上中国文化对于周边民族文化的强势,无论是少数民族人主中原还是佛教东来最终都被中国传统文化所同化了,更加强化了这种文化优越感,明末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曾这样评价说:“中国人认为所有各国中只有中国值得称羡,就国家的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的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所有别的民族都看作野蛮人,而且看成是没有理性的动物。相伴于文化优越感而生的是“以夏变夷”文化心理和“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面前,中国文化中心地位受到威胁,“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洋务派主张向西方学习,但是学习西方的根本动机仍然是要维护中国文化的中心地位,薛福成说:“诚取西人之器数之学,以卫吾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张之洞也说:“泰西之器以卫中国圣贤之道”。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人没有沉重的文化中心主义包袱,很少有“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 洋务派为何选择学习西方的科技等器物文化,而不是制度文化或精神文化?我们认为原因在两个方面。 第一,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人们首先感知和理解的是文化的外层。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个整体,由三个层面构成,最外层是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疏;中间是制度层面,文化价值密度较密;最核心的是内层,是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文化价值最密集的一层。 当两种文化发生交融时,文化是以整体形式出现的,但是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当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虽然西方文化以一个整体形态大规模传人中国,但魏源首先感知到的是西方的军事,他说,西方强于中国在三个方面:“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由于国人被文化中心主义意识麻醉,陶醉在“天朝上国”美梦里,因而他的呐喊没有得到国人的认同和共鸣,变成了无声的呐喊,所以国人对西方文化认识没能进一步深人。洋务派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看到的或亲身感受到的仍然是西方坚船利炮的威力,我们从1874年12月李鸿章的一份奏稿不难看出,李鸿章说,西方“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 第二,科技等器物文化的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英国史学家汤因比在《文明经受着考验》一书中写道:“当一根运动着的文化射线被它所碰撞的外在机体的衍射成科技、宗教、政治、艺术等学科成分时,其科技成分比宗教成分易于穿透得较快和较远。……文化辐射中各种成分的穿透力通常与这一成分的文化价值成反比。在被冲击的社会机体中,不重要的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小于决定性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因为不重要的成分没对被冲击社会的传统生活方式造成那么猛烈或那么痛苦的动乱的征兆。这种对辐射性文化的最小成分作最广泛传播的自动选择,显然是文化交流运动一条不幸的规律。”大意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小,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也最差,对生活在被冲击文化中的人们因价值变动较少而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抗阻能力最弱。 器物本身是中性的,只不过是由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赋予了它们文化的意义,所以才会有价值意义,如射箭,它是一项运动项目,本身是中性的,中国人可以开展,外国人也可以开展,但是,有价值取向的人赋予它特殊目的时,射箭就有价值意义了,如孔子用它来作为“扬礼达仁”的工具,于是射箭就有了“射礼,’;军事家利用它来为战争服务,射箭就有了军事价值。然而这些价值意义是依附性的,不是科技等器物本身所固有的,因而,对人们原有价值体系冲击不大,受到的抵抗力最小,文化穿透力也最强。而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就不一样了,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有一定的文化土壤,制度自身的演变过程是沿着由习俗性产权规则(文化)到多边声誉机制(规范,隐含合同)及正式的第三方实施机制的逻辑线索而展开的,也就是说制度是人们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制定的,并随人们价值取向的变动而变迁的,制度文化本身就包含价值体系,是价值体系的外化。精神层面文化之所以是文化的核心,是因为精神层面文化是价值体系的代名词,是该文化存在的根本,是该文化体系下人们安身立命之所在。如果该文化的精神层面文化发生严重危机时,这一文化的命运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由于文化价值密度细疏程度不同,在文化的三个层面中器物文化最容易穿透,其次是制度文化,最后是精神文化。 洋务派作为清王朝的臣子,有维持清王朝统治的责任。若要挽救“内外交困”的时局,再不能默守陈规,李鸿章说:“吾国墨守旧法,不适于今世,为有识者所公认。”必须承认中西方的差距,向西方学习,走西方式军事近代化之路,方能维持统治;作为儒士,有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职责。中国文化的弱势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已显现,洋务派自觉地运用中国儒家知识分子为维护儒家价值道统所创造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寻找“夷技”的“致用性”,补中国文化之不足,以维护儒家价值道统;作为统治集团中的一个政治派别,有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势力的需要。清政府视人民反抗为心腹大患,“防民甚于防夷”。在镇压农民起义中曾国藩、李鸿章等处于绝对的决策地位,满汉矛盾的历史阴影和现实,使清王朝既要借助曾、李等来维持封建统治,又要设法加以制肘,以防尾大不掉之势。曾、李等既要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的势力,又不能突破清政府藩篱,不得不进行精心选择。所以,洋务派选择了既不违背传统又能吸收新知识的“中体西用”思想方法,即“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学习西方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层面的外层文化,因为这样的选择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因而,既能得到清政府的支持,又维护了儒家“价值道统”的中心地位,还可减少顽固派的反对,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在一种文化冲突中,一旦在被冲击的社会防卫中打开一个最小的缺口,一个事件就会不屈不挠地继续引发另一事件。”文化的变动不会永远停留在器物层面,器物层面文化的变化必然继而引起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的变迁。历史的演进按照规律有序地进行着,中国近代化之路按规律安排的正常轨道由洋务时期的“练兵制器”到维新时期的“制度变革”再到五四时期的“文化观念转型”有序地展开,中国体育近代化之路也不例外。 3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历史地位 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表面看来带有随伴性,洋操是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的,实质上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产生的必然结果。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在中国体育文化发展史上可以说是转折性的,对促进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和中国体育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体育文化功能认识的深人均发生深刻的影响。 第一、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促进了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体育文化是以身体运动为载体的文化,身体运动文化虽属外层文化,但受运动主体的价值取向支配,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传统文化重礼轻利,因而造成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来都缺乏竞争意识,耻于竟争,形成了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体育文化。洋务派被西方强势的军事文化所吸引,大规模引进洋操,从而开始引进西方体育文化。虽然洋务派初识西方体育文化,还不知西方体育文化究竟为何物,但西方体育文化中的重竞技、讲平等、求实效的体育理念伴随洋操的引进而传人中国,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巨大冲击,随着“学然后知不足”(梁启超语)的深入,以西方近代文明为标杆走近代化之路的中国人由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文化价值层面不断认同西方体育文化,中国体育文化不断由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向以重视生命价值、追求平等竞争为核心的竞技型体育文化转型。 第二,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开启了中国体育近代化的航程,从此建构了中国体育社会中西两种体育文化对立与融合的格局。学者汪晖在《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间题》一文中说:“自近代以来,中国知识界的历史反思集中于中国如何实现现代化和为什么中国未能成功地实现现代化。”因此,我们认为洋务派引进“洋操”是洋务派思考中国如何实现现 代化的自觉选择。“由于积极倡导西化者经常很难考虑到本国 强大的传统结构改变的艰难程度而片面地、过分地引进以工业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尤其是没有认识到西方化背后隐藏着边缘化,这样就把对本国的西方化改造表面化、肤浅化,其实质是在西方化的同时,民族传统文化边缘化程度也在加深。”洋务派以及继往者不是融合两种体育文化,而是复制西方体育,并不断强化西方体育功能,中国体育社会民族传统体育一元结构被打破,使中国近现代体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西方近代体育与中国传统体育在相互排斥、相互吸收中并存’,的格局。以至于中国传统体育逐渐被压缩至农村,被赶出了学校,越来越被边缘化,造成了今天的人们思想深处已形成“体育就是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的思维定势。 第三,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重拾体育在教育中的功能,揭开了近现代学校体育的序幕。虽然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中曾重视体育的教育价值,如古代教育的“六艺”有射和御,比较注重“身体的运动”在教育中的价值,但至东汉时期始,先秦时期、秦皇时期和汉初之年的尚武风格从此变成了地道的“重文轻武”,这是中国历史的分水岭。从此,体育从教育中隐身,仅注重体育的养生、军事、娱乐功能。虽然洋务派根据练兵自强需要有选择地引人西方的“洋操”,独注西方体育的军事价值,造成了我国近代体育的具有强烈的军事性质。但洋务派为培养洋务所需的人才,先后办了不少军事工业学堂和军事学堂,如京师同文馆、北洋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福州船政学堂等,在这些新式学堂中,仿照西方学校课程设置,一般都设体操课,体育从此走进了近现代学校,日渐成为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在列强侵略和国内危机四伏的背景下,洋务派立足中国文化传统,白觉地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创造了“中体西用”理论,它架起了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揭开了中国文化走向了世界和中国体育文化近代化的序幕。正是有了洋务派按照汤氏定律学习西方选择“练兵制器”的不足,才会有维新派、革命派、五四先贤们的“知不足”,才推动了中国社会及体育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虽然是随伴性的,却揭开了中国体育史的重要一页。 传播学论文:与时俱进的广告教育——对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的探析 论文关键词:广告传播学,症结,创新教学 论文摘要:许多高校的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广告传播学教学与教育部倡导的素质教育错位。广告传播学教学存在学科不成熟、内容泛化、手段老化、师资落后等问题,所以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大系统、小专题,多媒体实验室等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 目前,广告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科归属尚未定论,各科教学处于不断地摸索之中。面对“两难”(广告公司招人难,高校广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广大教育界人士认识到:教育拉了广告业的后腿,广告教育必须面对市场,课程教学必须为培养目标服务。高校广告专业,课程教学改革迫在眉睫。作为广告专业的惟一基础学科,广一告传播学必须围绕市场做文章,改进传统滞后的教学模式,进行新型的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以适应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的市场要求。 一、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 现行的)’一告传播学教学,存在许多违背高校教育规律和广告行业市场规律的弊端,已成为培养学月创新能力的掣肘。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主要表现在: (一)广告传播学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广告传播学归属于传播学,而传播学是从国外引来的“舶来品”。如果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粗具规模的译著算起,传播学在中国也只有区区20年的历史。20年中,传播学在中国经历了“放眼看世界—引进与起步”、“投身改革潮—纸上谈兵和介人实际”、“洋为中用—中国化和本土化”三个阶段,召开了6界全国性传播学研讨会(1982年、1986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出版了一批著作(例如:居延安的(信息、沟通、传播》,邵培仁、戴元光、龚炜的《传播学原理和应用》,周晓明的《人类交流与传播》,徐耀魁的《大众传播学》,张隆栋的《大众传播学总论》,李彬的《传播学引论》,张国良的《传播学原理论》,胡止荣的《传播学总论》),似乎蓬勃发展。但是,中国传播学者研究的主流还是引进和介绍西方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的传播学还没有建立,在为我所用、自主创新方面做得不够,与传播实践之间也存在距离,尤其缺乏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即便上面提到的书籍和教材,也多以“概论”形式出现,专门研究传播学中某一重要传播理论或专论传播模式、传播研究方法的学术专著至今尚未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传播学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 广告传播学源于传播学,是传播学在广告领域中的发展,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广告传播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有多种解释:有的认为,广告专业仅讲授传播学理论即可,没有什么广告传播学;有的主张,广告传播学应充分结合广告学和传播学二者内容,建立自身体系;有的提倡,广告传播学以应用为主,少讲理论;有的认为,广告传播学是独立的,不应与其他学科发生任何联系。此外,广告传播学的著作较少,至今只有几种。相对于传播学教材,胡卫华编著《广告传播》(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也仅是一本小册子。可见,广告传播学离成熟学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 (二)教学内容泛化,重理论轻操作。广告传播学没有自己的体系,往往沿用传播学的章节内容,造成知识理论的泛化,违背了知识的普遍性和个别性的辨证统一的原则。尽管传播学是实用性较强的学科,但是,中国的传播学教学则是注重介绍西方的传播理论和研究方法,忽视传播学的实用性。广告传播学与传播学教学有着共同的缺陷。教学中,较少考虑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单纯地“就理论言理论”,忽略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唯物辨证理论,往往犯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的错误。重理论轻操作的教学,往往导致学生混固吞枣的死记硬背理论,不能灵活地应用于实践,教学效果很差。 (三)教学手段老化,重课堂轻实践。在许多高校,广告专业的教学多采用课堂教学的形式。课堂教学具有可以系统地传授知识,受教育对象较多,容易量化管理等特点。但是,课堂教学往往忽视学生的个性,不能因材施教。信息时代,是个性张扬的时代。没有个性和专长的人,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也谈不上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也很难想象,一个课堂教学口径培养出来的广告人才能够在实际操作时体现多元化的广告行业的人才特征。此外,当前广告传播学教学多采用教师拿着讲义授课,学生下面记笔记的形式,较少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缺乏活泼的感性材料。教师辛辛苦苦地讲授,学生却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事倍功半,教学效果较差。因此,“大一统”的传统课堂教学已成为当前的广告业发展的栓桔,丰富多彩的现代化教学形式堕待提倡和实施。 (四)师资队伍落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来讲,广告专业师资队伍较落后。主要缘于广告业是新兴的行业,高校广告专业非常年轻,专业归属呈多样化,广告师资多半路出家。高校广告专业,有的隶属于新闻传播学院,有的隶属于财经学院,有的隶属于艺术学院,还有的隶属于历史系、管理系等。专业归属的多样化,直接导致师资来源的多渠道。他们的学科来源大部分为:新闻学、文学、美术,少量为市场营销、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同样,广告传播学师资来源也呈多样化,有的源于新闻专业,有的源于中文专业,有的源于历史专业,有的源于管理专业,学术观念、思维视角和科研能力差别较大,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倾向也有所不同。此外,日前从事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教师,除了个别曾到过日本、美国或在一些跨国公司中接受过国际化广告实务培训外,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广告学专业教育。因此,广告传播学教师很难有效地传授时代前沿的专业知识。广告行业流行的“高校培养不出真正的广告人”、“上大学,不在于学习知识而在于熏陶”的论断,多少也显示了高校广告教学的无奈和滞后。 二、创新教学改革措施 加人wto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人高效快速发展时期。中国)一告业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正朝着全球化和本土化两个方向一匕速发展。而高校培养的广告人才与市场需求错位,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教育改革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关节。面对广告教学的种种弊端,高校广告传播学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教学理念改革:观念教学。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从单纯地传授知识应转变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包涵可持续创新和白主创新两层含义,是广告人才不可缺少的能力。 1.创新能力的培养〔1)从培养学生的怀疑意识着手,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s_体复合的发现和解决问题,时刻提醒学生各门科学和权威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2)传授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理论。创新思维的运行过程,就是“化无穷为有穷”。具体来说:创新思维就是思维过程中首创或独创地选取对象,抽象、舍象对象的属性,动态截取对象时空。(3)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创新思维的结果往往是“似是而非的”。创新思维的结果为概念、学说、观念、对策等,这些结果是头脑中的东西,与客观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它们并非纯粹客观,也达不到彻底全面,其本质和主流也不是惟一不变的。创新思维结果的“似是而非性”往往缘于思维观念的一般性、科学的非纯粹客观性、理论难觅“彻底客观”、本质和主流的凸现等。本质和主流是多方面的,不应停留在现有的本质和主流的表象上,要进一步挖掘新的木质和主流,创新随之而来。 2,努力建立学生思维的多种创新视角。创新视角,是用不同寻常的视角观察寻常的事物,使事物显示出某些不寻常的性质。广告传播过程中,要求视角变化。单一视角泛化,产生不同寻常的创意。创新视角一般有几种相对类型:发散与收敛、求同与寻异、肯定与否定、顺向与逆向、自我与非我、有序与无序等。 3.要消除妨碍创新思维的惯常定势。思维定势是特定思维框架,受实践目的、知识储备、价值标准的影响,往往新定势的形成慢,而旧定势的消亡难。尽管思维定势有利于处理惯常、照例的事物。但是,当事物变化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束缚创新思维的开展。思维定势,包括一般权威定势、从众定势、唯经验定势、唯书本定势、非理性定势。 4广告传播学教学中,创新思维观念的培养主耍有两个目的:(1)为培养具有再生能力的全息广告人才着想。广告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广告策划、广告创意是瞬间万变,日新月异的。因此,全息广告人才必须有独特思维视角和首创思维成果。(2)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理论孕育力量。一告传播学是发展、开放的学科,其理论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和挖掘。创新思维的建立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学理论提供了资本和财富。 (二)教学模式改革: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包含两层含义:1.教师走出去。教师大多局限于学校,对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往往是理想化和学究化,较少全方位的把握社会。广告传播学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广告传播实践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很容易造成“就理论讲理论”,脱离实践。教师走出去,走进火热的广告行业,走到缤纷的媒介实践中,获取宝贵的实践经验。教学中,才能将理论和实践杂揉到一起,讲得生动,学生学得有趣。但是,现实生活中,广告传播学教师很少出去实践。主要缘于两个方面;(1)目前的广告学系师资缺少,广告传播学专职教师很少。即使有专职教师,也往往兼授其他课程。这种情况下,广一告传播学的教师一年两个学期授课,不能抽出时间外出实践。(2)高校往往侧重于传统的重点学科建设,树立名牌战略。而广告专业是新兴专业,各方面力量薄弱,难以受到学校重视。广告专业的教师外出学习和实践基本卜不一予以批准。.这样,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只能低层次重复,教师疲惫于繁重的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每况愈下,培养的1、一告学生自然不能适应广告行业的发展。 2.学生走出去。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投身于真枪实弹的广告实践。(1)广告专业必须建立高规格的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提供条件。高校广告专业应利用人才优势、科研优势、技术优势、学科优势,加强与名牌广告公司和媒介联系,作到校企联合、系企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学生有了实践经验,学习有的放矢,针对性更强。同时,学生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也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学生应有实践的意识。很多学生存在惰性和依赖性,安于现状,不敢走向社会。教师必须灌输实践的重要性以及“走出去”的好处。教师也要鞭答学生,锻炼他们的“野外”生存的能力。(3)学生“走出去”,选择的广告媒介应是多层次、多品种的。既可以选择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介,也可以选择报社、期刊、出版社;既可以尝试党刊,也可以尝试商报;既可以尝试综合频道,也可以尝试专业频道……多方面的亲密接触,往往造就学生丰富的感性知识、旺盛的求知欲望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3.请进来,指聘请在广告传播方面有特长的人才到课堂传授知识。这些人主要指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大多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了解广告传播的现状,把握广告市场的走向。他们的讲授往往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引导性。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了解广告传播学学科发展的现状,引导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方向。他们的授课,往往具有启迪性和先导性。二者的结合,既可以缓解本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狭隘,也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更主要的是,将课堂教学与当前的广告业发展情况结合起来,使广告传播学的教学走在时代的前列,解决了广告教育的滞后问题。 (三)教学内容改革:大系统,小专题。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内容,也不能脱离传播学的理论体系。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应立足于广告专业,开创新的体系。1.讲授传播学的主要内容,即大系统。传播学包括传播史、传播业务和传播理论,即“史”、“术”、“论”三部分。针对广告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广告传播学教学内容的“大系统”应侧重于传播理沦和传播业务两部分。传播理论主要讲授“传者研究”、“内容分析”、“媒介研究”、“受众分析”和“效果研究”五部分:传播业务是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一些实务问题,诸如传者社会影响、内容的窄广、媒介经营、受众的文化品位等。传播业务应杂揉到传播理论中。这样,既有理论的传授,又有经验的分析,广告传播学的“大系统”讲授往往产生良好教学效果。 2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应体现广告专业的特色,开设专题讲授。“大系统”体现传播学内容的完整性,“小专题”表现出专业特性。专题与“大系统”内容是同步的。同时,专题为了深化内容,将传播学的“一般”与广告的“特殊”相结合。讲授过“传播内容”,笔者尝试开设了专题,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讲授“传者研究”、“控制分析”时,开设了“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学生反响很好。“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广告传播过程中,“星”、“性”、“腥”、“洋”等内容泛滥,影响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广告传播的社会化功能(向公众传播有关的价值观念、生活理念,倡导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习惯,影响和改变社会生活方式等);广告传播倡导的导向,包括文化导向、价值导向、消费导向及政治导向等;广告传播任何坚持健康导向。这样,讲授内容“博”和“专”结合,学生乐于接受,教学效果自然提高。 3教学手段多样化也是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的重点。广告传播学教学中,我们不应完全摒弃传统的教学手段,而应扬长避短,汲取传统课堂教学的优点。同时,更应充分利用新时期的科技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增强知识传授的科学性、娱乐性、实践性和有效性。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多媒体教学,枯燥的理论往往变得有趣生动。建立广告传播学实验室,有利于对广告信息传播进行定量研究,尤其对传播效果、受众反馈研究及学生动手实践能力都是大有裨益的。广告传播学实验室实验中,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一目了然,个案研究更加客观、科学。利用广告传播学实验室进行教学,不仅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实践性,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传播学论文:关于文化传播学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电视节目形态探析 论文摘要:本文从当代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入手,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置于电视传播的理论语境中考察,分析了其在现代社会中电视传播价值。按照其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从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四种类别,并从优化传播效果角度就四种类别提出了各自适宜的电视节目形态。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节目形态 文化传播是文化从一个系统影响另外一个系统的活动,其实质是文化价值的传播。在体育文化全球化浪潮中,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整体发展与传承面临危机,而这种危机与电视传播的缺少不无关系。目前就电视对我国传统体育的传播的研究成果甚少,本文试对电视传播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节目形态作一探析。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价值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值得电视珍视的社会价值在于其在全民健身、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方面的功能。文明的基本动力来自于社会基层。自古以来,中国传统体育都在民间自由自在地生长,天然地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连。“体育的本质功能与核心内容就是健身。体育所表现出来的强身健体的基本特征以及对身心的自我培育、锻炼和养护过程,无不包含着健身的客观规律。” 在当下制约中国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体育场地、设施短缺问题短时期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中国传统体育相对于西方现代体育而言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花钱不多,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具悠久历史与深厚基础。汉族地区的秧歌、腰鼓、太极拳、木兰扇等,少数民族地区的霸王鞭、跳竹竿、民族摔跤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超越民族,为更多的群众所喜爱。根据一项对粤、湘、桂、黔、滇少数民族参加体育运动的调查显示,2000年5省区少数民族16岁以上城镇居民仅有48.5%参加过不同程度的体育活动。少数民族居民所参加的休闲体育运动大部分为静态的棋牌。对于广大农村以及沙漠、山地、丘陵等地形复杂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现代体育缺少可行性,所以因地制宜地发展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方便易行,而且可以与民俗、文化、艺术有机结合,缩小我国群众体育发展差距。 近年来,中老年人口在我国体育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中老年人普遍对运动量大、技术要求高、对抗激烈的西方现代体育项目兴趣不高,而更偏爱节奏舒缓、刚柔相济、群体参与、缓解寂寞、延年益寿的各种传统体育项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群众体育锻炼中80%的内容是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强身健体功能所吸引。2006年,河北邯郸市为了纪念简化太极拳推广50周年,举办了“国际太极拳交流大会”,共有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4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太极拳界人士汇聚邯郸,进行太极拳交流、比赛和联谊活动。“中国功夫”在欧洲的影响近年来剧增,据德国联邦多元文化局的数据统计,目前在欧洲学习中国功夫的学员近100万人。各种中国武术、气功和太极拳的协会层出不穷,仅德国就有500多个。正如北京体育大学教授任海接受笔者访谈时所讲,对于电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一座巫待开掘的“富矿”而非“平矿”。 (二)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经济价值 传媒经济学认为,大众媒介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媒介产品的销售以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等支撑的广告收人以及衍生品销售收人。从调查来看,西方竞技体育的受众群主要为青年男性,而中国传统体育的主要受众群为中老年群体,还有大量的青年潜在受众。在当今健康文化、生命文化的时代特征之下,这个受众群无疑更为庞大。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促进健康、群体参与、大众娱乐的功能对于中老年群体有很强的吸引力。按照“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法则,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国外具有相当广阔的潜在市场。如果策划得当、传播得法,其电视传播不仅会带来巨大的广告收人,而且会通过面向国外的电视产品与衍生品的多级销售为电视创造良好的经济价值。在访谈中,研究舞龙舞狮的卫志强教授和研究体育新闻传播的郝勤教授都认为,在消费主义的时代大背景下,一定要研究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能为电视创造的经济价值,否则要求电视关注便是一种奢望。据《光明日报》报道,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作为中国功夫(武术)首次与现代舞、芭蕾、杂技等艺术完美结合的《功夫传奇》在国际演艺市场上演出150场,观众1l万人次,总收入300万美元。在民族地区,一些民族将自己的民族体育文化与风情旅游结合在一起,通过举办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探索出一条传统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路。如贵州的“国际芦笙节”上表演的苗族、侗族特有的斗牛等体育活动,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中外游客和省市电视台记者。每年除了地方电视台全程转播外,还会吸引日本、韩国等国外电视台前来报道。然而,相当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却因为政府缺乏策划、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参与不够,电视等大众媒介传播缺席,没有产生太大的经济收益。如青海土族每年都举办的历时数月的号称世界上最长的民族狂欢节“纳顿节”等便不太受电视关注。 二、电视传播视阑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 按照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由强至弱,笔者从文化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为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和已经消亡与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一)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 竞技表演类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指经过种种实践与改革,逐渐与西方体育模式近似的竞技表演类体育文化项目,其除了竞技性外,多数融体育和艺术于一体,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性,并充分体现了本民族的特色。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多达149种,其竞技性强、表演价值高,特别适合电视传播。项目主要包括武术套路与散手、舞龙舞狮以及巧种竞赛项目(花炮、珍珠球、木球、墩球、毽球、陀螺、龙舟、秋千、射弩、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和藏族马术表演、蒙古族马术表演等。这些项目具备比较完善的竞赛规则,符合电视动态阐释、立体审美、凸现过程、追求悬念的媒介特性。 (二)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 健身娱乐类体育文化是指本身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旺盛的生命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基础,健身、健心、娱乐、益群等功能突出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通常与民俗与传统节日文化融为一体,具有较强的广场文化与庆典文化特色。这些项目部分是在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中普遍开展的,具有普适性的文化特点;部分是在特定的民族之内开展的,其民族文化特色较浓。前者如拔河、放风筝、斗鸡、扭秧歌、荡秋千、跳绳、跳皮筋、踢毽子、抖空竹、中蟠、健身武术、太极拳、舞龙舞狮、大众健身操等;后者如瑶族的“跳八音”,蒙古族的打布鲁,苗族的爬竿,黎族、苗族和京族的跳竹竿,羌族等少数民族的推杆等。其中许多项目是在民族传统体育节日里集中举行,如内蒙古的“那达慕”节日大会、高山族的拔河节、汉族元宵节的舞龙舞狮、朝鲜族秋夕节举行的摔跤、荡秋千、跳板,侗族“芦笙会”节日里举行的“芦笙踩堂”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虽然不及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那样适合电视传播特点,但由于其在全民健身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民间具备相当的受众基础,电视应该大力传播与推广。 (三)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 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最能体现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重文轻武、修身养性、身心一元、主静尚柔、中庸和谐的整体文化特性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其竞技性弱、益智性与养生性强,肢体动作舒缓,强调以意驭气,以精神肉体的合一观为指导,强调“身心合一”,也强调“生命在于运动”的重要,在运动量上追求无过而无不及的中庸适中性,受中国儒家、道家、玄学等文化影响较深。典型的文化项目有围棋、象棋、木兰扇、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大雁功、五行掌、金刚气功、鹤翔庄气功、五田运气法、武当龟息功、少林达摩气功、站桩功等。这一类型的传统体育文化因整体主静少动,与电视媒介动态阐释、声画结合、强调动感、立体审美等特性有相悖之处。但由于其在后现代生命文化、保健文化、智力教育等时代背景下的存在价值,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在国内外中老年人群中具有大量的目标受众与潜在受众,同样不能被电视所忽视。为了优化传播效果,需要对此类体育文化的电视传播形态按照市场规律与受众需求进行探索创新。 (四)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那些在文化全球化进程中,已经消亡或丧失活力、处在濒危状态,对现代民众没有多少吸引力,却是民族风俗、民族心理、民族伦理、民族宗教等文化的载体,具有历史保护与学术研究价值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其中已经消亡的被一些学者称为“化石型”传统体育文化。如已经消亡的传统体育项目马球、十五柱球、跳鞠、木射、击壤以及投壶等。而濒危类是指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自我更新的生命力薄弱,相对其起源,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内容和形式上无明显改变,大多数保留有较多的早期原始风貌,往往依附宗教祭祀或封建遗俗中,处在原始文化的混沌状态下,封建迷信色彩浓厚。如迄今仍在一些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宗教舞蹈、祭祀性体育活动等。 三、不同类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节目形态的策划与探索 “电视节目的形态和影响力,成为电视体育传播的‘主流媒介’表达的两个向度。”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种类繁多、文化特色各异、群体参与性强,是人民群众节日中的主要活动内容。优化传播效果的关键是按照适合各自体育文化特点的电视节目形态进行针对性传播。 (一)竞技表演类 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适合电视传媒特性,新增量传播。其中竞争激烈、动感强、节奏感强的传统竞技项目(如散打、蒙古摔跤、技击武术等),与现代西方体育文化接近,可通过赛事直播、录播、电视体育新闻等节目形态传播;观赏类、表演性强的艺术体育项目应充分利用电视的视觉效果,以体育文艺活动,体育庆典活动直播、录播,体育人文纪录片,后期加工的艺术专题片,电视体育杂志栏目等进行体育结合文化的传播。栏目采用“体育新闻”、“媒体扫描”、“减肥纪实”、“体育彩票”和“今日心情”5个版块构成,集资讯、服务、参与、娱乐于一体,.收视率很高。竞技表演类的传统体育文化可以采用“赛事”、“人物访谈”、“故事”、“项目历史文化”、“练习技巧”等子栏目结合的电视体育杂志来传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的崔乐泉教授认为,应该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适合电视传播的部分开始,分类、分批、分特点、按步骤进行传播。先传播竞技性强、观赏性强的项目,然后带动其他项目及文化的传播。 (二)健身娱乐类 按照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秧歌、秋千、跳绳、踢毽子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是融运动与文化于一体,身体与精神共同释放、解放的狂欢体育。电视介人传播时,可以采用广场直播或录播形式、强化节目的群众参与性。也可以借鉴“电视真人秀”的节目形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赛。对于秧歌、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具有广泛民间基础的休闲娱乐、节日庆典体育文化,应以纪录片、旅游风光片、专题片或比赛类“真人秀”节目进行传播。2007年出现了许多格调高雅、健康娱乐、收视率较高的此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奥运舵手、火炬手选拔”和“脚斗士”。这些都是策划健身娱乐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电视真人秀节目值得借鉴的范本。 (三)益智养生类 由于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以静态为主,与电视媒介的视听特性有一些相悖。所以电视在对此类传统体育的传播量上要控制,并且应积极策划效果明显的节目形式,以电视的“动”改良项目的“静”,巩固目标受众、争取潜在受众,变“窄播”为“广播”。以围棋传播为例,中央电视台对围棋不可谓不重视,但效果不佳的重要原由即节目形式太过单一。“围棋被电视传媒逐渐忽略与电视节目的贫乏不无关系。简简单单的新闻报道,千人一面的电视采访,难见新意的大盘讲解,电视在画面冲击、图像再现的优势被大大降低。”对棋类项目的电视传播,除了强化比赛时解说员讲解的娱乐生动性以外,也可从项目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教育意义角度,制作文化专题片进行传播。太极传播可适当融人娱乐元素,在不损害太极文化本体的前提下,可适当采用故事、人物、悬念、细节的大众传播文本。 但目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纪录片的拍摄范围和题材仍较为局限,不够全面和均衡,主要集中于武术文化领域,缺乏内容的综合性与历史文化的深度感,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四)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要借助电视传媒挖掘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进行抢救性保护 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有些是因为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而被淘汰或面临淘汰。但有些并不是因为其本身丧失了生命力、而是由于其局限于宫廷或不被当时的统治阶层重视,没有在民间传播发展开来等其他原因而消亡的,如我国唐代盛行于宫廷的马球。但马球近年来在西北地区文化旅游产业中成为重要的文化标志而被成功利用,展现了这类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 对于此类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文化界和电视传媒界都应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于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也要研究其电视传播的价值,“对那些依然附着在民风民俗中的体育活动,对那些活动方式有着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有机联系与规则而稳定性差的民间游戏进行整理、提炼,完善其规则,促使其从民风民俗或生产生活中逐步分离出来,走上系统、稳定、独立的发展道路,经过专家和民间艺术家的润色和改良,充分表现其民族特色,使之逐渐成为本民族的一个象征;而对那些发展比较成熟的练功或健身手段,有待进行综合研究,克服其神秘化倾向,使其大众化、通俗化,缩短其由“潜”到‘显”的过程。”笔者以为,电视传媒对此类传统体育文化传播可借鉴美国“国家地理频道”、"discove可’频道等的运营与传播经验,以“民间文化旅游”节目、“探索发现”纪录片等进行传播,此外,对于这类传统体育文化,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应借鉴音乐频道的“民间音乐电视采风”,策划、制作、播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采风”系列节目进行传承。当然,这些节目在传播初期应该首先以社会效益为主而不能过度强调经济效益。 总之,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凝结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民族情感,承载着各民族的文化血脉,是维系民族心理认同和社会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因此,深挖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节目形态具有凝聚社会、融和情感、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构筑和谐的重要功能。 传播学论文:洋务派体育行为选择的文化传播学分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史;洋务派;文化传播;解读 论文摘要:囿于文化中心主义和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洋务派选择了类似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揭示传播路径(本研究姑称“汤氏定律”)——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渐进式”——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即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的近代化之路。汤氏认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器物文化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给人们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反观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先是了解“制器”,引入枪洋炮;继而学习“洋操”,亦即西方的军事体育,以便获得与洋枪洋炮相匹配的战术素质;近代体育从器材到观念亦紧随“洋操”之后接踵而至。可见,以“汤氏定律”为参照来解读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的路径,当会对中西体育文化传播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所启发。 在中国近代史上,洋务派“练兵制器”和引进“洋操”的主张与实践揭开了大规模西学东渐的序幕,中国近代化历程由此起航。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我国学习西方加速现代化之路的30年,“同样也是新西学东渐的30年”。反思和总结这30年的辉煌成就为学界热议。故本研究拟从文化传播学视角解读中国近代化何以从“练兵制器”始,“练兵制器”为何选择西方体育。无论在近代还是在当代,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依旧,文化传播规律未变,解读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无疑有益于加深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包括体育在内的辉煌成就的认识,从而使中西体育文化交流和中国体育现代化更为理性。 1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 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被打败,国门被迫打开,列强纷至沓来,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迫使清政府通商、割地、赔款,导致了中国主权不独立、领土不完整,再加之国内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清政府统治受到冲击,危机四伏,中国面临着“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 走出“内忧外患”的困境是当时国人急需解决的历史课题,洋务派顺应历史潮流,自觉地承担起这一重任。洋务派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与壮大起来的、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教育且付诸实践的清朝统治集团内的一个政治派别。洋务派虽然成分十分复杂,但是奕诉、文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是主要代表,均为具有深厚传统文化根底的儒臣、学士。面对“内忧外患”的事实,洋务派认为中国应该“随局变而变革”,但“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局变,扭于目前苟安。”他们意指,祖宗走惯的老路已远远不能应付三千余年一大变局,必须探索新的出路,寻求新的对策,方能维持统治。 洋务派选择了向西方学习的自强之路,以挽救统治危机,并提出自强首先要“练兵”。洋务派总结了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失败的原因,洋务派选择了“外敦和好,内要自强”的策略,即对外要以信义笼络列强,与列强和好,对内要学习西方,自图振兴,以求“自强”。奕诉等上奏说“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洱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深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曾国藩提出“使彼西洋人擅长之技,中国皆能谙悉。然后可以渐图自强。”李鸿章认为,“欲使西人长技中国皆能睹悉,然后可图自强。困”左宗堂说:“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无,不和不师其长以制之。”洋务派所说的“西人长技”是指以“坚船利炮”武装起来的西方军队。 当处于弱势文化中的人们遭遇强势文化时,对强势文化会产生潜意识的向往。所谓强势文化,主要是指代表了更高生产力水平,能够向其他文化单向流动并产生强烈影响的文化。强势文化的传播特征主要是从高文化区向低文化区单向流动。文化本身具有流动性,它一经形成,就会与其他文化发生交流,强势文化更是如此,由于它代表了更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其外溢性就更加强烈,在文化之间的交流中,主要体现为它朝生产力水平更低的区域单向流动。用近代科技文明武装起来的“坚船利炮”相对于“弓马骑射”无疑是强势文化,在两次鸦片战争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洋务派惊羡不已,决心要训练一支与西方军队一样的新式军队。中国自古就重视军队中的体育,早在西周时就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体育在练兵中的作用对于饱读经书的洋务派来说,不可谓不知晓。中国传统体育已不能适应以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新军”训练的需要,李鸿章说:“中国士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加细心,以致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操练洋枪必须步伐整齐,号令纯一,才能达到施放有准的目的(所谓步伐整齐,就是队列、队形等方面的操练;号令纯一,即“立正”、“稍息”、“开步走”、“托枪”之类口令;所谓枪炮精良、施放有准)。洋操可助操练洋枪洋炮,于是“洋操”符合洋务派“练兵制器”的口味,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 2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文化学解读 文化传播规律揭示,强势文化必然征服弱势文化,弱势文化必然自觉地学习和接受强势文化。鸦片战争及以后,西方文化的强势和中国文化的弱势已显现,洋务派为了“御侮图强”不得不作出学习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的选择。洋务派学习西方走近代化之路有四种思维方式可选择:“中体中用”、“中体西用”、“西体西用”和“西体中用”。四种思维方式概括起来说是两条近代化道路:一是日本式的全盘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西方近代文明为中心来融合本国文化走近代化之路;二是汤 氏定律式的渐进地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洋务派选择了第二条道路。任何文化的历史都可作为文化价值、文化理想及文化行为的起源。历史可帮助回答像为何采取一种而不是另一种活动方式这一类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制约着洋务派的文化选择行为。 第一,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神圣职责要求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在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自成一体的根基深厚的大陆性文化,正如有些学者所说,中国在文化上是早熟的。因此,中国早就确立了由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等相传所确定的、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被中国士大夫认为是无比优越的“价值道统”。正因为“价值道统”是“无比优越的”,所以士大夫们把“道统”奉为“圣教”,亘古不移,“道统”高于“法统”,因而王夫之说,“无恒器而有恒道”。并且把维护“道统”视为自身庄严而神圣的职责。为此,为了能够从不断变化的时势中吸取文化资源来维护自认为无比优越的“道统”,中国士大夫们还创造了经世致用的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作为具有中国士大夫血统的儒家知识分子,洋务派理所当然地负有维护“道统”的历史使命,李鸿章说,中国的“文物制度”远比外洋优越,不仅不应摒弃,而且“欲求驭外之术,唯有力图自治,修明前圣制度,勿使有名无实”。虽然洋务派也认识到西方文化的强势和先进性,但是,他们要坚守儒家知识分子的使命,如若选择第一条近代化之路,也就意味着丢弃中国传统的价值体系,放弃自己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是洋务派无论如何不愿去做的。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自古就有主动学习强势文化的传统,日本曾13次派遣唐使,全面学习中国文化,并按中国文化改造日本社会,因而有学者说,日本文化像洋葱头,每册开一片都可以看到与外来文化融合的影子,剥到最后,找不到日本文化的核。 第二,文化中心主义的观念以及由此而生的“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驱使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两种观念;一是把文明由内向外辐射传播视为文化扩展唯一形式的观念;二是视文化有高低、轻重、内外、优劣有别的文化中心主义观念。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催生了中国士大夫强烈的文化优越感,他们认为,中国所以为中国,即在于中国有其不可企及的文化中心地位,而历史上中国文化对于周边民族文化的强势,无论是少数民族人主中原还是佛教东来最终都被中国传统文化所同化了,更加强化了这种文化优越感,明末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曾这样评价说:“中国人认为所有各国中只有中国值得称羡,就国家的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的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所有别的民族都看作野蛮人,而且看成是没有理性的动物。相伴于文化优越感而生的是“以夏变夷”文化心理和“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面前,中国文化中心地位受到威胁,“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洋务派主张向西方学习,但是学习西方的根本动机仍然是要维护中国文化的中心地位,薛福成说:“诚取西人之器数之学,以卫吾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张之洞也说:“泰西之器以卫中国圣贤之道”。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人没有沉重的文化中心主义包袱,很少有“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 洋务派为何选择学习西方的科技等器物文化,而不是制度文化或精神文化?我们认为原因在两个方面。 第一,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人们首先感知和理解的是文化的外层。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个整体,由三个层面构成,最外层是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疏;中间是制度层面,文化价值密度较密;最核心的是内层,是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文化价值最密集的一层。 当两种文化发生交融时,文化是以整体形式出现的,但是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当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虽然西方文化以一个整体形态大规模传人中国,但魏源首先感知到的是西方的军事,他说,西方强于中国在三个方面:“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由于国人被文化中心主义意识麻醉,陶醉在“天朝上国”美梦里,因而他的呐喊没有得到国人的认同和共鸣,变成了无声的呐喊,所以国人对西方文化认识没能进一步深人。洋务派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看到的或亲身感受到的仍然是西方坚船利炮的威力,我们从1874年12月李鸿章的一份奏稿不难看出,李鸿章说,西方“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 第二,科技等器物文化的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英国史学家汤因比在《文明经受着考验》一书中写道:“当一根运动着的文化射线被它所碰撞的外在机体的衍射成科技、宗教、政治、艺术等学科成分时,其科技成分比宗教成分易于穿透得较快和较远。……文化辐射中各种成分的穿透力通常与这一成分的文化价值成反比。在被冲击的社会机体中,不重要的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小于决定性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因为不重要的成分没对被冲击社会的传统生活方式造成那么猛烈或那么痛苦的动乱的征兆。这种对辐射性文化的最小成分作最广泛传播的自动选择,显然是文化交流运动一条不幸的规律。”大意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小,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也最差,对生活在被冲击文化中的人们因价值变动较少而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抗阻能力最弱。 器物本身是中性的,只不过是由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赋予了它们文化的意义,所以才会有价值意义,如射箭,它是一项运动项目,本身是中性的,中国人可以开展,外国人也可以开展,但是,有价值取向的人赋予它特殊目的时,射箭就有价值意义了,如孔子用它来作为“扬礼达仁”的工具,于是射箭就有了“射礼,’;军事家利用它来为战争服务,射箭就有了军事价值。然而这些价值意义是依附性的,不是科技等器物本身所固有的,因而,对人们原有价值体系冲击不大,受到的抵抗力最小,文化穿透力也最强。而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就不一样了,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有一定的文化土壤,制度自身的演变过程是沿着由习俗性产权规则(文化)到多边声誉机制(规范,隐含合同)及正式的第三方实施机制的逻辑线索而展开的,也就是说制度是人们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制定的,并随人们价值取向的变动而变迁的,制度文化本身就包含价值体系,是价值体系的外化。精神层面文化之所以是文化的核心,是因为精神层面文化是价值体系的代名词,是该文化存在的根本,是该文化体系下人们安身立命之所在。如果该文化的精神层面文化发生严重危机时,这一文化的命运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由于文化价值密度细疏程度不同,在文化的三个层面中器物文化最容易穿透,其次是制度文化,最后是精神文化。 洋务派作为清王朝的臣子,有维持清王朝统治的责任。若要挽救“内外交困”的时局,再不能默守陈规,李鸿章说:“吾国墨守旧法,不适于今世,为有识者所公认。”必须承认中西方的差距,向西方学习,走西方式军事近代化之路,方能维持统治;作为儒士,有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职责。中国文化的弱势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已显现,洋务派自觉地运用中国儒家知识分子为维护儒家价值道统所创造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寻找“夷技”的“致用性”,补中国文化之不足,以维护儒家价值道统;作为统治集团中的一个政治派别,有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势力的需要。清政府视人民反抗为心腹大患,“防民甚于防夷”。在镇压农民起义中曾国藩、李鸿章等处于绝对的决策地位,满汉矛盾的历史阴影和现实,使清王朝既要借助曾、李等来维持封建统治,又要设法加以制肘,以防尾大不掉之势。曾、李等既要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的势力,又不能突破清政府藩篱,不得不进行精心选择。所以,洋务派选择了既不违背传统又能吸收新知识的“中体西用”思想方法,即“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学习西方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层面的外层文化,因为这样的选择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因而,既能得到清政府的支持,又维护了儒家“价值道统”的中心地位,还可减少顽固派的反对,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在一种文化冲突中,一旦在被冲击的社会防卫中打开一个最小的缺口,一个事件就会不屈不挠地继续引发另一事件。”文化的变动不会永远停留在器物层面,器物层面文化的变化必然继而引起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的变迁。历史的演进按照规律有序地进行着,中国近代化之路按规律安排的正常轨道由洋务时期的“练兵制器”到维新时期的“制度变革”再到五四时期的“文化观念转型”有序地展开,中国体育近代化之路也不例外。 3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历史地位 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表面看来带有随伴性,洋操是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的,实质上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产生的必然结果。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在中国体育文化发展史上可以说是转折性的,对促进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和中国体育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体育文化功能认识的深人均发生深刻的影响。 第一、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促进了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体育文化是以身体运动为载体的文化,身体运动文化虽属外层文化,但受运动主体的价值取向支配,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传统文化重礼轻利,因而造成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来都缺乏竞争意识,耻于竟争,形成了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体育文化。洋务派被西方强势的军事文化所吸引,大规模引进洋操,从而开始引进西方体育文化。虽然洋务派初识西方体育文化,还不知西方体育文化究竟为何物,但西方体育文化中的重竞技、讲平等、求实效的体育理念伴随洋操的引进而传人中国,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巨大冲击,随着“学然后知不足”(梁启超语)的深入,以西方近代文明为标杆走近代化之路的中国人由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文化价值层面不断认同西方体育文化,中国体育文化不断由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向以重视生命价值、追求平等竞争为核心的竞技型体育文化转型。 第二,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开启了中国体育近代化的航程,从此建构了中国体育社会中西两种体育文化对立与融合的格局。学者汪晖在《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间题》一文中说:“自近代以来,中国知识界的历史反思集中于中国如何实现现代化和为什么中国未能成功地实现现代化。”因此,我们认为洋务派引进“洋操”是洋务派思考中国如何实现现 代化的自觉选择。“由于积极倡导西化者经常很难考虑到本国 强大的传统结构改变的艰难程度而片面地、过分地引进以工业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尤其是没有认识到西方化背后隐藏着边缘化,这样就把对本国的西方化改造表面化、肤浅化,其实质是在西方化的同时,民族传统文化边缘化程度也在加深。”洋务派以及继往者不是融合两种体育文化,而是复制西方体育,并不断强化西方体育功能,中国体育社会民族传统体育一元结构被打破,使中国近现代体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西方近代体育与中国传统体育在相互排斥、相互吸收中并存’,的格局。以至于中国传统体育逐渐被压缩至农村,被赶出了学校,越来越被边缘化,造成了今天的人们思想深处已形成“体育就是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的思维定势。 第三,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重拾体育在教育中的功能,揭开了近现代学校体育的序幕。虽然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中曾重视体育的教育价值,如古代教育的“六艺”有射和御,比较注重“身体的运动”在教育中的价值,但至东汉时期始,先秦时期、秦皇时期和汉初之年的尚武风格从此变成了地道的“重文轻武”,这是中国历史的分水岭。从此,体育从教育中隐身,仅注重体育的养生、军事、娱乐功能。虽然洋务派根据练兵自强需要有选择地引人西方的“洋操”,独注西方体育的军事价值,造成了我国近代体育的具有强烈的军事性质。但洋务派为培养洋务所需的人才,先后办了不少军事工业学堂和军事学堂,如京师同文馆、北洋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福州船政学堂等,在这些新式学堂中,仿照西方学校课程设置,一般都设体操课,体育从此走进了近现代学校,日渐成为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在列强侵略和国内危机四伏的背景下,洋务派立足中国文化传统,白觉地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创造了“中体西用”理论,它架起了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揭开了中国文化走向了世界和中国体育文化近代化的序幕。正是有了洋务派按照汤氏定律学习西方选择“练兵制器”的不足,才会有维新派、革命派、五四先贤们的“知不足”,才推动了中国社会及体育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虽然是随伴性的,却揭开了中国体育史的重要一页。
经济法论文: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浅议 论文摘要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有关的循环经济立法存在许多疏漏,应予以完善。应确立循环经济法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分担责任原则和“3R”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发挥政府公众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强与我国民间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专门机构监管各类主体义务履行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拒绝承担义务或者未按要求安排生产生活的人员承担责任,对有效控制排放的主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同时发挥国家宣传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发展模式必须依靠坚实的社会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感,增强群众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在日本,由于消费者数量庞大、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而生产者则不然,生产的产品废物的责任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考虑不同主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现阶段我国各大生产行业还存在于生产链中技术落后的情况,因而产生的废物量超出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生产、已有约束性条款,但由于引进减排技术、再生利用废物的代价远高于废物产生的成本。因此,大多中小型生产企业多选用落后的经营模式,依然延用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违背了国家发展节能型经济的宗旨,极大阻碍了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经济进程。所以,在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废物产生量的控制。可以建立抑制废物产生制度,以预防为原则建立循环经济基本的法律制度,健全我国废物产生标准,建立从事废物处理工作的行业和产品的规范标准。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投身到环保新兴技术的研发中。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探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却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们应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收入分配改革 垄断性国有企业 财政税收 经济法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部门,其核心是社会本位,这来源于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追求。因此,基于经济法的目的、价值观念、理念和特性,它理应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排除垄断和再次分配促进公平方面,发挥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政策法和财税法的系统作用,本文也着意从这一方面来展开。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曾对分配和生产的关系做过这样的经典论述,“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豍.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公正、合理的实现首先需要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会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而消失。但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现实状况不同,居民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李实课题组测算认为,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0的水平。而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基尼系数等级线,0.40是警戒线,0.50是危机线,0.60是动乱线,这说明我国已经濒临危机线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危机线竖.由此可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 所谓“顶层设计”,原本是来自网络工程学的一种说法,英文原文是top—downdesign,它是说在进行一个大系统的建设前,要从顶层开始,由上到下的进行设计豏.因此根据此理论,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以怎样的理念和原则来指引和设计合理、有效地收入分配改革实践。 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基于经济法的视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对待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形成这样的共识: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豑.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 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豓,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五、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六、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角度下国家职能的运营 一、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治原则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同传统的国家统制职能必须由不同的职能机关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实现一样,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作为因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国家职能,由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作为部级事业单位,对金融资本市场进行独立监督、调控。不过,政府是法律授权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最重要的载体,政府依法行使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其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具体表现,而且不再是行政式的管理,更多表现为一种监管、一种积极的引导。国家以法律授权的方式选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是因为政府具有比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政府机关设置健全,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职能部门、机构能够有效地执行复杂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履盖面广、多层级的网络框架,对国民经济运行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家法律的执行素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对现实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不符合立法和司法的性质,因此,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法律授权形式授权政府实现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这意味着政府实现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市场经济运行生成的各种问题作出准确的回应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其经济调节的职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定位和角色的转换,这是因为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使得政府习惯于以权力干预市场运行,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在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存在严重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而且政府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也严重制约市场机制效能的发挥,妨碍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现国家对市场的经济调节职能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完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角色转换。 法治原则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治理中的法治既区别于人治,也区别于法制。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法治就是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的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同样,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的规定是社会管理的根据和手段,法的实现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人治的本质是“贤人政治”,即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政以言兴,也以言废,人治以权力为核心,轻视法律。法制虽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泛指国家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法制既可能是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控制的人治之下的法制,但法治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任何人均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且法治约束权力,尤其是对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内活动。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是因应市场经济而生的新型国家职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反对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又需要权力纠正市场机制的外部性缺陷,需要政府运用权力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对权力的两面性决定了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市场问题。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有所作为。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价格、竞争、供求等市场因素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自行调节经济运行的有机统一的系统,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以及竞争机制构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性和滞后性特点,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以及外部性、公共物品不充分等市场障碍或市场缺陷,市场失灵成为市场机制不可克服的矛盾。 市场机制的内生性缺陷会直接导致资源配置失调、供求失衡、分配不均以及市场垄断等问题,进而扭曲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因此,微观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宏观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需要国家调节机制,即运用公权力,由“政府约束和指导”市场,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和规制、监管微观市场主体行为,限制“经济力量的自由运用”。 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限制 政府调节或干预市场必须依法办事,这是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制度供给,通过制定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则,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达成公开、公正、平等、有序、自由的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其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政府经济调节的理念限制 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整体,微观经济涉及市场参加者及其经济行为,宏观经济则以国民经济运行为对象,表现为经济总量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重要指标。宏观经济由不同的微观经济组成,微观经济运行受宏观经济指导。无论是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微观经济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都会因市场固有的缺陷导致运行偏差,解决和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问题、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则是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看,政府依法调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分别采用“规制”和“调控”的不同思路和理念。 规制即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简言之,规制就是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是一个具体化、范畴化、目的化的动作概念。微观规制就是政府依法对参与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干预。对于微观市场而言,只有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克服不同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多元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冲突,才能建立一个统一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市场。因此,政府对微观市场采用“规制”的干预理念是对微观市场结构、特征理性分析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和治理市场机制缺陷,规范和矫正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微观规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持的规范,实现政府与市场运行的最直接的接触。 调控即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宏观调控是政府为促进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宏观经济运行所为的经济总量调节和控制。政府对宏观经济领域采用调控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宏观经济利益主体多元而复杂、对象广泛全面而又不确定、内容抽象而又不断变动等特征的理解和把握,体现了国家作为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安全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的高度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在驾驭市场全局性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依据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 、财政、货币和产业等调节工具,平衡经济波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政府对市场调节采取不同的“规制”和“调控”理念,在根本上是由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所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决定的。政府为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禁止或强制要求市场主体行为,因此,规制是国家强权力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对清除市场机制的“毒瘤”、“赘肉”具有“速效”、“强硬”的功能,留给市场主体选择的余地较小;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却只能以间接的倡导、鼓励和利益诱导等方式,引导和促进各种利益主体的市场主体行为,达成实现整体经济战略、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目的,调控的特质决定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柔性属性。 (二)政府经济调节的权力限制 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性在于市场需要,但政府干预同样面临失灵的危险。古典政治学家从政府的本质出发普遍认为政府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人们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建立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并认为政府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因此,政府是社会性的,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代经济学家从“经济人”概念出发,把政府当作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看待,认为最大化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是政府的基本属性。不仅构成政府的官员有自己的私利,而且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政府自利性弱化了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政府在自利性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产生政府失灵的危险。这是因为政府权力不仅仅是一种能量,而且也是一种动量,富有扩张性、侵略性和进犯性。 政府依法获得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由此政府也承担了法律设定的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的义务。与权力是一种强势的政治资源截然相反,义务是一种负荷、一种负担,义务的先天特质具有劳务性、公务性和服务性,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压力。权力与义务的各自特质决定了政府的选择偏好。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政府及其公职人员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选择,最优的理性行为是努力实现自身公共权力的最大化,同时尽力将其依法承担的公共义务最小化,即尽可能逃避或推卸公共义务。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权力与义务的不同偏好决定了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然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①,“法律、习惯、传统、道德教育这些设计出来和演化形成以限制或控制这些短期私利的做法”。 为克服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肆意干预市场或者怠于履行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职责,必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规制权的法律限制。从经济法实践看,授权本身即构成政府权力的法律限制,因为在法治时代政府活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均不得作为。经济法在授权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行使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的同时,也明确设定政府的法律义务,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以《价格法》为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大多属于常规性规制,但《价格法》第30条至第32条对政府非常规的市场价格干预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即当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措施;在据以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认定标准、调查程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政府经济调节的手段限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把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放在同一层次,这种观念对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构建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行政手段是政府行政权的产物,具有“人治”属性。行政手段是政府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的法律特征。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实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国家经济统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行为①,“在人治类型秩序中,由于倚重个别精英的聪明才智或超凡能力,致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于不确定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个别领袖的判断与偏好”。由于行政手段来源于行政决策的指令,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实施,而行政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导致政府行政干预手段的滥用和干预市场的负效应。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消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演变,行政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市场获得政府公共权威的协调和保护,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合理增长和被滥用又使得个体利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呈现冲突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一种无节制、危险的干预活动,必须把这种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的规定性使政府干预合法化、程序化、责任化,才能杜绝行政手段的随意性和无制约性。 经济手段的抽象性必须转换为法律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往往运用经济手段,即从经济体系中找出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作为杠杆,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加以影响,只有那些具有杠杆性质能对国民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变量才能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货币或者产业的经济变量调整手段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要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干预市场必须谨慎,慎重使用经济手段。为防止政府在推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出现决策冲动和混沌,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使经济政策的内容、手段法律化,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贯彻、落实经济政策的思路和理念。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手段中的法律责任的归宿是任何行政手段或经济手段所无法仿效的,法律责任对主体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也是其他手段所无法实现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全局,必须通过责任的追究才能达到慎行的目的。人的责任心与法律责任成正比,法律责任越重,人的责任心越强,法律责任越轻,人的责任心越弱,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人的责任心。为了杜绝政府干预经济中草率、主观、不负责任的现象,也为了昭示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必须追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法律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都不是国家的任意行为,而是依法治理市场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法律化是西方市场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转轨型国家职能的实现方式也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由单一的行政干预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并用,且逐步迈向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轨道。 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出发,国家调节经济的途径应该是法律手段,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调节市场运行,克服或消除市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特定障碍,不应当存在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和约束,即容易造成权力对市场的侵凌或任意干预,显然有违于法治经济的精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无论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最终必须采用法律形式。 当前政府调节市场的手段除应将经济手段纳入法律范畴外,还应尽可能降低行政手段使用的频度和 幅度,以提高市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政策也必须付诸立法,形成确立经济政策目标和手段、措施的具体法律制度,确定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政府机构以及通过这些机构实施法律的责任,以达成政府贯彻实施经济政策时对市场的干预适度、合法和接受法律约束的目标。 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实践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受市场体制影响呈现不同的运行模式。从历史角度看,经济调节职能孕育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因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运行是其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而依法运用货币、财政以及产业政策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结构则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的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 美国政府经济调节的职能始于对垄断的排除。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①就是美国立法机关基于企业组织扩张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和民间运动强烈的利益需求所作的回应,它确认“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以限制州与州之间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1914年的《布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联邦政府贸易委员会根据谢尔曼法及其配套法律,禁止或限制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等排斥、妨碍竞争行为,达成市场健康运行的立法目标,实现国家“对私法的传统领域进行干预和渗透”的经济调节职能。罗斯福新政则针对经济危机引发的市场萧条、产业结构失衡、贫富悬殊加剧等社会经济问题,于1935年至1939年间颁布了大量旨在调整经济总量平衡、保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法律,其中《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强化市场干预。 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抵押贷款债务减免的税收豁免法》、《一揽子经济刺激法》、《住房和经济恢复法》、《金融救援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抵押贷款改革法案》以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强化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授权联邦政府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介入、干预市场活动,恢复和刺激美国社会经济活力。德国对经济活动统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经济立法,以“国家干涉主义”为思想基础,德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扶持其卡特尔组织,只要不滥用其地位,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得以自由发展,即使是190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对卡特尔组织予以规制。1914年8月,德国议会通过《授权法》,参议院有权在战时“防止经济损害所必需的措施”。1919年颁布《钾经济法》、《煤炭经济法》和《卡特尔规章法》,这些法律强化了煤炭、钾等重要资源型企业的社会化力度,政府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供应实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组织滥用经济权力的态度从扶持向削弱的转变。二战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反对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稳定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德意志联邦基本法》②为基础,确认国家有义务对经济过程带来的不利于社会的结果进行干预,由此建立了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制度,包括《反对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损害赔偿责任法》、《缺陷产品责任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从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依法调节市场,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 日本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二战前仿效德国,具有强烈的经济统制色彩。针对经济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日本政府从资金、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门类繁多的宏观调控法,如制定《制造事业法》以保护重工业、化工业发展;制定《出口补偿法》等各种扶助和鼓励出口的法律,扶持和振兴日本工业,尤且是日本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日本颁行了大量的促进卡特尔发展的法律,如《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重要出口产业组合法》等,同时颁行《银行法》,通过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数额,挤压小银行,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的集中和规模化。应当指出的是日本这一时期的经济调节立法虽然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干预”,与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立法尚有相当的差距。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进程催生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而不是统制经济的法律。从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出发,日本于1947年颁布《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即《禁止垄断法》,强行解散各种特殊公司、垄断集团,同时,推行产业合理化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合理化发展,这些法律包括《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煤炭矿业合理化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等。①这些法律在实践中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反复修改而不断地被赋予不同的历史使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上述市场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不同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决定于其不同的市场机制,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政府原则上并不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局限于市场失灵,目标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德日作为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了国家权力的强行介入,侧重于积极地整合经济资源、规划和管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和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对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却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既不能逾越法律授权的范畴、途径和方式,也不能怠弃法律确认的职责和义务,市场机制的需求是国家干预的前提,市场缺陷的克服是国家调节的目标。我国确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法律实践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规制到宏观调控的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发达的美、德、日诸国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入点建立国家经济调节机制不同,我国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蜕变过程中边除旧边立新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因此,构建多元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首要任务,“先规则后市场”则成为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确立的独特路径。为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市场主体立法必须赋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摈弃计划经济条件下主体的所有制身份色彩,减少和消除国家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强权与市场管理者身份的冲突,同时,用法律形式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这表现在立法上一方面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基础,逐步健全集体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颁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和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建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宣告了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立法的实践不复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为市场机制确立法律基础。 法对政府实现经济调节 职能的限制是在授予政府市场监管权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限权措施。与发达市场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经历一个自由竞争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后发市场,我国也没有选择市场国家先市场后规范的发展路径,而是选择了一个边发展边规范、先规则后市场的发展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的法律支持,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旨在确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保障市场机制健康运行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审计法》授权政府依法成立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各种部门机构,负责监管微观市场运行中的产品质量、竞争秩序、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反垄断法》授权政府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实施监管;以《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规划法》授权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开发、经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金融业技术性和金融市场高风险的特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证券法》、《保险法》授权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中央银行统一指导下分别实施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机构在性质上属事业单位的非政府组织,这意味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在金融领域的剔除,政府“万能”的角色定位被扭转,政府规制市场行为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宏观调控法律机制涵盖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法。宏观调控的本质在于稳定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宏观调控立法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与平衡为中心,以国家财政、预算、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基本手段。1994年的《预算法》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保持收支平衡的法律原则,授权政府有权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预算法》授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和撤销同级政府编制的预算报告。1995年颁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稳定。 以《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的税收法律体系为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奠定了物质基础。相对于较为发达的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与区域经济协调法则显得相当滞后。产业调节法是以财税、金融为手段确立的产业倾斜、产业扶持法律制度,产业调节除《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外,基本上还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区域协调发展法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调节方式,政策色彩更为浓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与2006年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基础,国务院制定和实施了以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区域扶持为内容的各种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 宏观调控立法滞后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原则的精神。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化倾向导致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层级偏低、法律呈结构性偏差,如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增长法、产业合理化促进法等缺失使得宏观调控行为过于随意、过于原则,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约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统一、不协调和不连续,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种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因缺乏明确界定的法律标准,各资源型城市为申报资源枯竭型城市不断“跑部进京”。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法律化、系统化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需要一个基本法来统一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协调不同的调控手段之间的分工、衔接、交叉、配合和矛盾的处理,需要确立一个系统的具体规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标准,以满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论文: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主要论述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基本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释义 “原则”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rinciPium,译为“起源、基础、准则,”按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下定义:所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体现发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周作翔教授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周旺生教授认为,法律原则,就是体现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原则,是法的原则体系的上位阶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一切经济法规中,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始终起指导、规范、引导作用的总括性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诸多经济法原则中更具根本性的经济法原则,它最为充分地展现着经济法主要价值并最为集中地承载着经济法的核心理念,它是经济法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基准,是经济法体系内具有最强普适性的原则,是经济立法的基础,是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经济管理、处理经济关系的依据,对经济立法、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都以它为基础展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和确立标准 (一)我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我国经济法学已有20余年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也欣欣向荣,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也不断走向深入,但是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却是各成一家,没有定论。而一个学科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于促进本学科的繁荣发展有重大作用,比如,民法确立了“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确立了“实体性和程序性方面的”原则,而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却没有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实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1)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2)违法行为法定原则;(3)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潘静成和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三,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原则为:“注重社会总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第四,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张守文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调制法定原则;(2)调制适度原则;(3)调制绩效原则。” 第六,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本位原则;(2)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二)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标准: 1.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经济法基本原则能够统领整个经济法,是经济法基本精神、基本价值的高度抽象,是价值观念和法律规则的汇合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总是带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弥补经济法律法规的不足,解决经济法法规法发展滞后的问题。 2.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质的特定。不同社会关系的特质决定了调整该社会关系的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特有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法所特有的,像“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可以认为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应具备的原则,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着更多是我们处理社会问题的立场、原则,也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是社会法,它是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协调、参与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根本准则,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是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出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高度抽象性、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上三点是判断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有力标准。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17、18世纪以保障个人自然权利为本位的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潮向重视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的转变,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盛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该时期——即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在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无限制追求和对他人、社会利益的漠视导致产生垄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对市场进行积极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 “我们考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它在确定自己的调整对象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本位思想,正是这种本位思想构成了一个法 律部门区别另一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经济法正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社会整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一个个社会的实体,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相加,而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并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对比特别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通过对当前发展的合理调节与限制,保存和创造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使得个体利益能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个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人的理性,认为在个人理性的指导下,整个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经济法的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平衡下调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中国经济法天然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其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其他基本法律原则是为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服务的,同时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原则也是消除其他各种原则之间冲突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保障社会主要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最本质体现、最基础内容。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确立,是由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决定的,明确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根本的指导作用。 (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指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相互不能取代。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不同于“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并重”表明同样重视,同等看待,缺一不可,其强调不分主次,彼此之间不能取代:“兼顾”指的是同时照顾(两方面以上),描述的是有所选择地对另一种、另一些事物或情况加以关注,其更多地体现的是主观意识。显而易见,“并重”比“兼顾”更能突出重要性。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效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来源于公平,没有公平就难以有效率,难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一定要把公平与效率统一并重地看。在当今社会,我们只有把“蛋糕”尽可能地做大,并且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 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率,而且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不会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是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政府和市场积极的发挥作用。公平更多的要政府主导,效率要市场主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和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只有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调并用时,才能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市场能调节、能调节好的,应交由市场自行调节: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和领域下,则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旨在提高效率,政府重在促进公平,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更加科学,发挥的作用更加合理。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故要不遗余力的提高效率;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必须要确保公平。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经济法,其价值要体现为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则需要经济法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解决相关问题。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能更好的指导经济法律实践。该原则的确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能够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现实操作性;而且纠正了以往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效率或者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使公平与效率原则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经济法论文: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分析 摘 要: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②政府管制性。由于市场调节的不完善性,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对于歧视问题的解决能够起到重要的弥补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能够针对歧视行为给被歧视者带来的无效率问题进行有效的管制和救济,通过对实施歧视行为者赋予法律责任等强制性手段,促使其将外部性内在化以避免歧视,同时也使被歧视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保障。第二,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歧视心理偏好,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有力干预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家公权力的管制对于人们的歧视心理偏好能够起到强制性的改变作用。第三,由于市场调节手段重视效率至上,往往 忽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权干预较市场调节手段在彰显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③综合运行性。经济法解决机制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经济运行的系统中使市场和国家机制各行其是,各尽所长,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相得益彰。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是一对矛盾体,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法在市场和国家这对矛盾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并力图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即实现两者的和谐,兼顾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发展,在两者的动态运行过程中共同作用于就业歧视的治理行动中。 二、经济法解决机制是解决就业歧视的理想路径 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歧视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 应当肯定的是,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方式和力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从事歧视行为可能会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不利后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用工主体)会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得不放弃歧视行为。然而,将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手段也有着其天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①市场对被歧视者的无效率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主体是否会采取歧视行为完全取决于歧视是否给其带来高收益,当歧视行为产生正效率,主体必将会采取歧视行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现象便是有力的说明,可见歧视有时对于歧视者来说的确是有效率的,当然也有无效率的时候。但是对于被歧视者来说,那必定是无效率的,因为没有人会乐衷于遭受歧视,并以此为快乐。然而,对于被歧视者的无效率,市场是无能为力的,而且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这种无效率状态将会更加恶化。 ②歧视心理偏好是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由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古代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国家,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如男尊女卑、城乡差异、等级森严等。这些不合理的传统文化观念内含着一种歧视走向,而且随着时间的长期积累会演化成一种歧视文化和心理,这种歧视文化和心理偏好也不是通过简单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能够加以改变的,即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分析某一歧视行为的成本收益所付出的信息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2],这一点也足以使我们对市场调节手段产生很大的困惑,从而导致人们对市场调节手段的质疑和排斥。 ③市场调节无法对抗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我国政府出于特定时期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和制度,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有许多限制措施,而很多地方政府也为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限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土政策,人为地制造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这些都非市场所能解决。 ④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兼顾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市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对效率的考虑,通过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来引导市场主体基于效率考量做出理性决策,但并不能考虑到对于公平正义这一人类永恒的情感和诉求的尊重。片面追求高效率,有可能会忽略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基本价值的兼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2.就业歧视体现了政府管制缺陷 尽管政府管制作为弥补市场调节本身不完善的必要手段,但公权介入作为市场力量的替代手段并非都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毕竟政府管制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出无效率性。有些歧视是有效率的,如果采取政府管制直接加以禁止反而体现出一种无效率性,这时,我们称之为合理歧视。比如用工主体限制或拒绝雇佣年老的劳动力,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因为雇主之所以要限制雇佣年老工人,并不是说他们比年轻工人效率低,而是因为判断和具体评估工人的工作效率孰高孰低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要想清楚地做出具体评估,恐怕所需信息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否则必将遭受“非效率性”的责难。 ②体现政府管制的法律实施会使被歧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规定有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内容的法律一旦实施,就会迫使理性的雇主将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最小化,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被歧视者利益受损,比如法律要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行为,那么雇主就会积极地在那些需要雇用妇女的岗位上采取以资本投入替代劳动投入等应对法律规定的行动,从而就会减少被雇用者的就业机会,最终受损的还是被歧视者;同时,反歧视法对雇主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会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3],最终导致消费者公共福利受损。 ③政府管制在微观层面上可能会降低企业效率。有的国家为了规制就业歧视,政府要求企业必须雇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是弱势人群(如残疾人、妇女、年老失业人员等)。但是这种政策完全不考虑企业的效率和成本负担,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并降低企业效率,因为这类照顾人群未必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这一做法也无异于任意地剥夺了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此工作岗位的其他不受特殊保护的人群的就业机会,有违公平之嫌。 ④政府管制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就会浪费社会资源。公权力管制需要成本付出,管制成本一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及大量机会成本,其中,立法、执法、司法成本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律法规,并由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执行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就歧视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等活动所需社会资源的投入,其成本是巨大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用政府限定的措施会导致本来其他也许更为有效的措施不能采用的损失,如果对政府管制不加以有效限制,其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当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政府滥用公权时可能会带来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而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它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经济法解决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三、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 1. 运用经济法“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 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与政府共同解决的经济法解决机制,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中实现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调整的新型制度。笔者认为,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这种双向性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调节的效率标准,另一方面又要兼顾政府管制的公平标准,两者缺一不可。效率标准主要是从市场用工主体在录 用雇工时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即用工主体的用工条件是否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当被雇佣者不符合岗位与工种的内在需要时,对于雇主来说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平标准主要是从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入手,国家应通过法律在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来实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就业歧视从本质上说是用工主体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当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应扮演“利益衡量者”的角色,本着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冲突,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解决机制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就应当坚持内在需要标准与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相结合的双向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2. 契合经济法的现实主体制度设计,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社会团体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的日益分化,各多元化阶层与主体正不断被组合为各利益群体,整合为经济规模、认知能力差异巨大的弱势与强势群体[4]。作为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后现代法”特征的经济法自然要关注被边缘化、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平衡其与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而作为一种矫正机制,经济法要以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不平等达到实质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特殊的关怀。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人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作为过渡带和平衡带的社会团体[5]。相应地,经济法主体制度设计则需要突破传统主体的两分法,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团体确认为一种新型的、第三类经济法主体。 鉴于经济法解决机制“市场与政府”间的双向互动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当专设一个介于市场与政府间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向社会市场用工主体宣扬公平就业政策,劝诫雇主摒弃歧视性雇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劳动者争取权益,一旦与用工主体调解不成,可以代表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单独设立“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赋予其以下职能:向各机关团体或民众提供有关就业歧视的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就业市场秩序的监督与检查;就有关劳动者公平就业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于求职者或受雇人提出的就业歧视申诉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运用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或消除歧视提出建议;就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劳动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协助各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雇主或社会团体订立公平的就业政策。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3. 强化经济法的司法解决机制功能,建立符合经济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之法,它以社会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无论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法律关系,还是在管理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一旦这些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法冲突和经济法纠纷,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公益必将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传统法律理论认为,维护社会公益乃国家之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由国家适用公权力追究其责任,公民私人无权亦无需介入;法院被认为是处理个人利益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管理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行政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干预,起诉资格的限制正是用以阻止法院过分介入行政机关的事务。相应地,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诉讼法体系立足于维护个人私益,对于公民个人间的私益纠纷可以通过法院适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的社会公益之维护,因对公民个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大门是紧闭着的。因此,对传统诉讼法理论加以突破,畅通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渠道,建立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社会经济公益维护的经济公益诉讼机制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基于对经济法本质所达成的共识,涉及社会经济公益与国家干预则构成经济公益诉讼的本质特征,经济公益诉讼与经济法的内涵特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是经济法的诉讼程序法[6]。 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行政管理的单一运行机制,它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行使劳动力市场公平就业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能,排斥公民参与,严重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单轨运行机制使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致使公平就业秩序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如我国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问题等),法律应当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公平就业秩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称其为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7]。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蕴涵市场与政府互动关系的反歧视双向联动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诉讼程序在反歧视领域的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歧视公益诉讼中,法律有必要在就业歧视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公平就业秩序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经济法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摘 要 题】特别推荐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 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 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主权,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主权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主权。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在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方面,在透明度方面,在司法化方面,争端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意见无疑也是值得考虑的。 经济法论文: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经济法对赋予社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对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型、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教学目标。然而,我国当前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缺乏、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等等。然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人才的培养都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因此,为了不断优化会计学学生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化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夯实基础知识,以满足学生在日后考证、就业和职称提升的需要。 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经济法课程本身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然而,当前很多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存在很多误区。首先,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分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堂上,老师是教学的中心和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老师忽略了给予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独立意思表示的机会,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容易让学生把经济法看成是一门枯燥无老师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较陈旧,要么是与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符,缺乏针对性,要么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缺乏时效性。最后,老师在教学工具的应用上缺乏创新性。很多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书、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有机的结合,教学方式单一。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会计学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而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当前,经济法教学内容普片缺乏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章节缺乏针对性。目前,经济法还没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见于大量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除此之外,还有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所以,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法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广。然而,在有限的课时下,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章节都面面俱到,需要选择性地讲解,因此,老师在章节的选择上可能参差不齐,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会计学专业缺乏针对性。第二,章节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经济法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一个特点,即内容多、杂、细。学生在初学时很难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难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果很多学生对章节的内容的认识什么都想学,但就是不知道学什么;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没有学到。经济法教学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对学生现在的学习、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第三,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体现出不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层次上,无法把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实结合起来,无法活学活用。 (三)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期末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是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和平时成绩(30%)组成,经济法也不例外。这套成绩评定方法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都会产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方法都存在着误区,认为经济法只是一些法律条文,只要把它记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比达到了70%,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临时抱佛脚,通过死记硬背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对其内含根本没有理解到,更别谈运用法律条文来分析现实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虽然平时成绩占比30%,但很多老师是仅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来决定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学生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导致很多学生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只要老师点名到了,平时成绩就有了,至于在课堂上能不能学到知识,很多学生并不在乎。所以,在当前这套成绩评定体系下,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伤害。 (四)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由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在教学中就很难两全其美。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因会计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很难把法融入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去分析;而从事会计学研究的老师因为法学知识的欠缺,在经济法的讲授中可能会出现法理知识不足、法学知识深度不够等问题,让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缺乏深度。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因为教师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影响到了教学效果。 二、会计学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个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掌握分析问题的原理,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真实的情景,让其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且提高学生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素质。[1]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第一,选择的案例要贴切。老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结合某个章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的含义需要来选择,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第二,选择的案例要新颖。老师可以从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等途径,选择当前的热点、重点、经典案例,这样既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当前热点问题,又能大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讨论和总结。在讨论过程中,老师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辩讨。同时,让学生明白,在课堂上讨论结果不是最主要的、讨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不要怕出错,错了通过讨论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纠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和主导地位。老师要要求学生围绕讨论的主题,不能偏离主题;当学生发现分歧或讨论结束,老师需要对上述讨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根据相关法律得出正确结论,以实现预期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 (二)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相融合 在新常态下,社会更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会计专业而言,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就需要老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中,既要夯实基础知识,又要注重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等)。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融合并不意味着经济法教学是以通过资格证书考试为目的,而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资格证书考试为风向标,注重拓展学生的经济法律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资格证书考试从某个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会计学专业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既能检验自己的实际水平,以便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同时也为将来职业的发展和职称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 改变过去重考试,轻平时训练的现状。很多学校学生的期评成绩来源于平时成绩(30%)和期末考试(7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仍占绝大部分,很多学生忽视平时的训练,仅通过期末考前的复习也能通过考试,为此,应积极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首先加强考试改革。通过应经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考试无纸化和试卷差异化,改变过去期末考试学生同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局面,降低考试作弊的概率。其次,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降低期末考试在期评考试中的比例,提高平时上课的表现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评成绩=期末考试(50%)+上课表现(30%)+出勤(20%)。把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成绩引入到期末考试成绩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试卷题目设计改革。降低单纯记忆性的试题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试题比例;减低客观题的比例,增加主观题的比例。把期末考试试题与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试题看齐,经济法把期末考试办成为检验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试。 (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 要提高会计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老师的相关专业知识。无论是会计学专业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要上好经济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法学专业的老师需要学习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票据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时刻训练自己把法学知识融入到经济问题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实际教学中能结合相关法学知识分析当前经济热点,提高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也需要不断自学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和商法,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时刻关注经济法的修改,以便把最新的法律法规融入到经济问题中,促进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通过申报经济法相关的教研课题,深入研究经济法研究,明确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方法、准确教学定位、增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培育“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为了培育这类人才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需要我们教学工作者在一线的教学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经济法论文: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与研究型高校的专业法学教育相比,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经济法课程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课程内容繁多,课时通常为32-48学时左右,在有限的课时内要讲清楚庞杂的内容,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合该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经济法知识; 2.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生主要是二本和三本的学生,学生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方面比较缺乏,在教学中常常显得比较被动,如何让学生能够对课程产生学习的兴趣,如何组织教学中师生互动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 3.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生的法学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需要普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法学概念。要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应用”、“实务”等要求,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运用 案例教学法,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87年创造的,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案例教学法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世纪8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课程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笔者在这些年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直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但仍处于不断摸索和提高的阶段,仍面临诸多困惑。 (一)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经验 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特点,判例法尚未取得法定地位,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上存在和普通法系国家不同的地方。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认为应坚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通过一些简明、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来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化手段,选择和搜集经典经济法案例,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演示案例,主要采用课堂问答、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设计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探索适合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针对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诸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把握的因素: 1.选择合适的案例。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因素,案例应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相适应,所以应选择内容相对简单、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同时兼具一定趣味性的案例。在取材上,可以引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比如《经济与法》节目中的一些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学生会比较感兴趣,容易激发其学习热情。选取的案例应是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能够对所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有基本的把握和理解。 2.课前准备工作需充分。 主讲教师应在课前将下次课程主要讲授的案例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学生按分组以PPT形式来准备课堂发言。师生之间有诸如QQ群之类的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查询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的技术指导。 3.课堂讨论中需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中教师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灵活开展案例教学。在课堂讨论中,老师要起到理性主持人的作用,要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热情,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中去。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及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案例将理论知识点讲授清楚,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刻地领会到该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 4.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需条理清楚。 教师在总结案例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基本基本概念和理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占主导地位,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上都存在差异,我们的学生在习惯了“填鸭式”的教育模式后很难适应开放式的案例讨论这种教学形式。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还是面临诸多挑战。首先,课前准备过程难以控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好的课前资料搜集和准备工作,这些有赖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学生课后搜集资料的条件和实施是否完善,同时,还取决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课堂中学生习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主动提问和探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无法热烈和深入。再次,由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限制,过程考核给老师增加很多工作量且操作难度较大,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采用笔试作为最终的考核方式。因此,有些老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说明这种讲授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作用。 三、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与学生进行“对话式教学”,注重学生的信息反馈 要实现“对话式教学”,对教师和 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极好的课堂管理、语言组织能力,同时,教师要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将学生的脑细胞充分地调动起来。开展对话式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课程内容分为几个主题或模块,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次课程分为导入、形成和巩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小组在讨论的基础上再做小组总结发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反应,在总体上把握课程的节奏。比如,理论性强的内容,比如经济法总论,教师讲授的时间应多些;实践性强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把握,教师就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准备和阐述。课后,教师可以通过访谈或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修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选择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社会经济生活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也应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为着眼于应用,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应始终保持对经济法理论前沿、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乃至社会热点的及时响应,所以要对案例进行时时更新,教师要具有对经济法学前沿知识的敏感性,对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保持关注,从而将最新的案例设计到课程教学中去,构建起主动适用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三)课程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过程化,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 要开展互动式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教师来讲,对教师的考核应重点体现在其教学质量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学型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定位,以教育的“产品”质量,即学生的质量而非论文的质量去评价教师。以此为标杆,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使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成为教师们的内在动力。对学生来讲,要提高课堂表现在课程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和比重,应对课堂讨论认真参与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结语 要实现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就有必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实践教学的评分不像笔试成绩那样容易获得,并且实践教学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教师长时间对学生的关注,通过听取课堂讨论、批改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以及观摩学生模拟法庭的表现等诸多形式而获得,因此,教师有必要设计一系列相对规范的评分标准。比如,小组讨论占课程分值,模拟法庭实践如何打分等,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是教师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经济法论文: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 摘要: 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错误是信息失灵主要表现,它们对市场效率具有巨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需要由各种制度对其加以克服,在诸多制度中,经济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经济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使市场信息充分、对称、准确,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一、计划、市场、信息与决策 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分散化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决策主体;而计划体制则是一种决策高度集中的体制,在该体制中,中央政府是最主要的决策主体,其他主体几乎没有决策权。[1]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的资源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只有确保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而这首先有赖于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充分、准确及均匀分布。如果信息失灵,即决策所依赖的信息不足、不对称[2]及错误,则将导致投资、交易等决策在质上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在量上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有差异的,计划体制的信息是纵向流动的,而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横向的。信息流动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不同效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对私人信息[3]的正确使用问题。计划体制不承认私人信息,因此对事实上存在的私人信息也就不予以尊重,从而导致了信息的错误及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作为一种分权的体制正是适应了“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垄断性的私人信息”这一现象,保障了私人信息拥有者作出决策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相对较高的效率。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和市场体制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4]就确保私人信息被利用的充分性而言,市场体制肯定要强于计划体制。 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都存在着信息失灵的现象,但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异。计划体制的信息失灵主要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即不可能存在一个如超级电脑般精英政府对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并作出正确处理。运用计划和命令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机构存在着一种“致命的自负”,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危险的知识自负上的。[5]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在中央决策型体制中直接导致了决策者过重的信息负担,面对众多的信息,决策者会无所适从。在前苏联,能源研究和发展委员会的关于增殖反应堆对环境的影响的报告长达5000页,共10卷。对任何一个决策者来说,纸张的总量常常多于他所能消化的数量。[6]计划体制的失败主要在于信息失灵,这种失灵是不可能被很好地克服的,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完全理性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在1985年仍认为,当发展计划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收集、调整、分类和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出了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或许是在于改进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工具,而不在于放弃计划本身。[7] 与计划体制相比,市场体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这首先缘于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都拥有私人信息并具有决策权,这种分散的决策体系使更多的私人信息可以得到有效运用。“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人手里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8]但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同样也会存在失灵的现象,这种信息失灵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9]与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不同,这种失灵直接导致了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且不同的失灵形式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经济法当然是克服市场信息失灵的一种重要制度。 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不足。导致信息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信息的公共产品性使信息只有很弱的排它性。“信息的生产成本高,而再生产的成本却极低,信息常常遭受惨重的失败。”[10]这里所说的再生产成本低就是指信息的弱排它性,这种弱排它性一方面使信息提供者的收费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很容易使各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无私人主体愿意提供信息。此外,信息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价值是不确定的,而信息的稀缺性又是价值的源泉,要确定信息的价值又必须对信息予以公开,而这又会降低信息的稀缺性,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不损害其稀缺性的情况下精确地确定其效用,因此其价值,就象稀缺性一样,不可能完全确定。”[11]信息的这一特性提高了信息产品的风险性,使以信息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者对其望而却步。第二,信息收集、处理存在成本,并且存在着边际成本递增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全过程。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充分信息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决策者也只须寻求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量而无须去追求一种完美状态,即决策者在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之时停止信息收集才是理性的,此时的信息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信息。但对决策主体而言,最佳信息量的获取也是有难度的,由于信息成本直接构成了投资成本、交易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监督成本等,这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和受制于资源代价的公权主体而言,会不得不在信息与效率之间作出权衡。[12]第三,信息收集、处理者的信息能力有限。[13]信息能力的有限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充分,其中,有部分不充分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主体而得到克服的,有部分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被称为信息优势主体,另一方则被称为信息劣势主体。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获得不法利益而使劣势主体受到损害。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由于分工的不同,信息在初始状态就不对称。如关于某件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必然要比购买者了解得更多。第二,由于信息优势是成功欺诈或获得其它非法利益的前提,所以最大化自身利益者往往会维持其信息优势地位或人为制造信息优势。 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直接导致决策主体决策的失误。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或非法利益,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制度虚假信息主体有可能是市场主体,如股市中庄家制造虚假信息使股价异常波动;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各级地方官员是向上级负责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制约,他们“总是把那些对其仕途有利的信息禀报上级,即他们采取的是‘和上面合作的方式’,而不考虑‘来自下面的压力’,”[14]从而导致信息扭曲。人为制造虚假信息的主体还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如在前苏联,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经济信息经常被扭曲。根据前苏联经济学家N.西梅勒夫和V.波波夫的报告:“从20年代末到50年代末的30年中,统计数字被篡改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连普通的数字也未能幸免。”[15] 信息失灵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需要以经济法为主体的制度进行干预,以使市场的信息充分、准确且在各主体之间分布均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16] 二、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及制度克服 (一)信息失灵导致市场低效率 1.信息失灵增加交易费用 在纯粹市场机制中,如果没有其它制度的支撑,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增加信息劣势主体的防御成本,增加其信息收集成本。由于市场主体都作为经济人[17]而存在,每个人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交易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所占有的关于交易对方的最大信息,除此之外,交易者在交易时很难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为了防止自身受害,只能在与对方交易时加强防范,从而增加支出;同时如果不借助于其它制度的支持,诚实信用的交易者也很难证明自己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要证明自己不会损害他人或自己的产品质量很好,其证明成本也很高,这都会影响市场效率的提升。如在巴基斯坦的一个叫Chamber繁荣的商业区中约有60个放贷者,每个放贷者都建立起了一个由可信的客户组成的紧密圈子,他们很少会向圈外人放贷,因为甄别新客户的成本很高。在接受新客户之前,放贷者通常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在交付贷款以前,放贷者通常与借款人在其它方面进行一笔劳务或商品的交易,时间至少长达两个季节;此外放贷还通过走访借款人所在的村庄、与他的邻居和过去的商业伙伴交谈等办法,对借款人进行广泛的了解,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品质。如果放贷者在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长期等待以后决定向借款人放贷(拒绝率约为50%),他通常首先从一笔试验性的小额贷款开始,只有在试验性的贷款偿还后,放贷者才能增加他对借款人的信任,才能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对Chamber放贷活动的调查表明,年利率平均为79%,但这一很高的平均数也包含着很大的差异:利率从18%(仍然高于12%的银行利率)到200%不等。许多利息被用来弥补非正规市场上信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高成本。调查者的结论是:利率与放贷者放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大致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利润接近零。[18]该实例中,在信息不对称即放贷人不知借款人是否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下,放贷人承受了过高的验证成本,过度而合理的防御行为使放贷人还承受了巨额的防御成本,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自发金融市场的高利率。 2.信息失灵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亡 (1)由信息失灵而产生的关系交易导致市场被割裂 在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形下,信息失灵会产生关系交易,即人格化交易,因为这是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交易所需信息量的有效途径。这种交易在自然经济中相当普遍,但与市场体制的要求不相一致。关系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范围很窄,使市场被人为分割,虽然关系内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与关系外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却很高,支撑交易的信息量也要求很大。如在尼日利亚北部扎里亚附近4 个穆斯林村庄中,400户人家结成一个关系紧密的群体,群体成员对有关各自的需要、活动和境况的信息了如指掌,几乎所有的借贷都发生在群体内部,借贷没有书面契约,完全凭借信任,每20笔借款中只有1笔拖欠,但与村庄外的借贷关系几乎没有发生。[19]在市场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人格化交易很容易成为克服信息失灵的首要选择,但它是反市场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2)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市场消亡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最早是保险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知道自己的风险特征,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进行区分,从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在这样的收费体制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1970年阿克洛夫(Akerlof)在《旧货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以旧车市场为例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把逆向选择概念一般化。在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买方因此以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为基础出价,这会使质量高的旧车卖主退出市场,从而降低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买方了解此信息后,又会降低出价,从而使质量稍好的旧车卖方退出市场,因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旧车市场消亡。[20]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货交易市场、失业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老人医疗保险等领域中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有效制度对其的支持,这些交易将不可能长久存在。 3.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市场的低效率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也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指投保人投保后,对其保险标的的注意程度会降低,从而增大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经济学家对这个概念一般化以后,主要指委托人对人没法进行有效监督,人因此可以为所欲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1]道德风险导致市场低效率是相当明显的,如在团队生产中,因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测到,偷懒行为的部分结果会由团队中的其他人承担,从而激励更多的偷懒行为。如在动物租借合同中,出租方对动物是否被正常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承租方因此可以过度使用动物畜力,损害出租方的利益而最大化自身利益。这是以动物作为畜力的租借合同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原因,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因此导致物不能尽其用。又如在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经营者处于信息优势,投资者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监督,经营者因此可以欺骗投资者,获取不法利益。[22] 4.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 就市场主体的单方决策而言,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决策者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往往因缺乏事实基础而失误;在信息不充分的态势下,信息劣势者也往往会主动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决策;决策者基于错误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必然是错误的。 (二)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 如果没有充分、准确及对称的信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都不能有效地运转。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导致了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则导致了各种替代性制度的产生。这不仅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也经历了制度实践的考验。在经济学中,信息既应被看作是对交易的一种支持,也应被看作是一种交易的对象。市场体制下克服信息失灵的制度构建应在此两方面同时展开。布瓦索认为,制度代表一种长期的集体投资,旨在降低社会交换的信息成本;[23]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是指出,企业是对市场制度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包括信息费用在内的交易费用;[24]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有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25]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把囚徒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26]斯密德认为,消费者节省信息成本的一种方法是有权期望物品只有在满足一定标准要求后才可以出售。……采用一些公共的集体计划来减少不确定性是可能的。如欧洲的现代化计划。[27]施蒂格勒认为,经济组织的某些形式或许可以用它是消除质量不确定性的方式来解释。可以把百货商店看作是一个谋求商品的高质量以及确保商品的高质量的组织。[28]还有 学者认为,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29]此外,在现实中出现的保证、担保、品牌、连锁店、著名商标和广告等私人制度也能降低信息成本;某些中介机构的存在克服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交易;某些强制性保险制度克服了逆向选择问题;对人的利益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道德风险问题;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理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等。这些制度产生的历史长短不一,有的与市场一样长久,有的在最近才出现;有的属于私法;有的则属于公法;有的在市场内部产生;有的则依赖于第三者;有的属于正式制度,有的则属于非正式制度。在众多制度中,最有成效的是公权介入后而产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属于经济法范畴,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 三、信息失灵的经济法克服 个人理性要能起作用的话,是以获得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为先决条件的。[30]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进行交易的价格体现所有和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最优化,市场就能达致高效率。但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与买卖有关的信息不可能全部体现在价格中,价格制度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经济制度的全部,所以只有构建非价格制度,进行信息制度的创新,克服信息失灵,市场的高效率才有可能。这种解决市场信息问题的非价格制度的欠缺意味着市场常常是萎缩的,不是发展的,因为人们没有那种进入交易的强烈愿望,所以政府应该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对信息失灵问题进行干预。政府[31]克服信息失灵的主要依据有四,第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强制性地赋予私的主体的说明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运用其强制力让私的主体说真话,说其该说的话。而私的主体自身是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因为各私人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信息收集能力及处理能力要强于私的主体。此处并非指政府的信息能力绝对要强于市场主体的信息能力,事实上两者的信息能力是各有所长,市场主体拥有私人信息,政府不可能拥有,但政府的独特地位导致其综合信息能力要强于市场主体。第三,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第四,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只须承担较轻的自我证实责任,自我证实的成本也很低。[32]政府提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市场主体说明的义务;第二,直接收集、处理信息并向社会无偿提供;第三,进行制度创新,以直接避开信息失灵问题,即在该制度下,根本不存在信息失灵问题。以下对政府运用经济法的制度形式克服市场信息不足、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等缺陷进行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足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关于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问题的克服,有多种路径选择,主要有二,第一,信息由政府直接予以提供,指导性计划是主要信息载体;第二,政府公权力介入私人主体对信息的生产及交易领域,以促进部分信息由私人主体予以提供,减轻政府的信息提供责任。[33] 1.政府直接提供信息 第三者直接提供信息并由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可以克服市场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的搭便车现象,[34]这个第三者非政府莫属。因为政府有以税收为方式的财富汲取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还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不象企业那样时时进行利润的核算,这使政府无偿提供信息成为可能。但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必然有效?这需要我们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即政府理性是否必然要强于私人理性?政府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增强私人理性?如果政府理性低于私人理性,则由政府提供信息成为不可能,也没有私人主体会去相信并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政府理性和私人理性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强度,在私人信息领域,私人理性要强于政府理性;在非私人信息领域,[35]政府理性有可能要强于私人理性。在政府理性要强于私人理性之处,私人理性可以借助于政府理性而得到增强,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克服。这是政府理性的主要功能,也是相关制度的主要作用。“培育制度的必要性源于人性的某些固有特质,如在信息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的有限能力。”[36]正是人性的这些特质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凸显。 由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克服市场信息不足的主要法律载体是计划法。[37]计划法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直接配置资源的法律形式,而是以指导性计划优化市场主体决策的法律形式。指导性计划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有效信息拥有量,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信息的缺陷,又能降低市场主体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激励其作出生产、交易等各种决策。指导性计划既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理性,又能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由此对市场交易形成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发展。“指导性计划实质上是一个过程,籍此,许多决策者能够互相交流有关市场条件的预期以及各自计划的信息,使他们的计划和市场预期一致起来。”[38] 2.对信息的私人生产及交易的公力支持 前已所述,在市场体制中,信息既是一种对交易的支持物,也是一种交易的对象。信息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物而被交易,是因为信息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其稀缺性,交易信息能够给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效益。但信息的弱排它性使其他主体产生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因而使信息生产者很难获利,从而影响其对信息的生产。这使公力对信息生产和交易的支持成为必要,这种支持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减少信息的正外部性,确保信息生产者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从而激励更多、更优的信息提供。因为信息的弱排它性不仅会使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增加,还会使信息主体不敢进行交易,从而不能实现其投资的目的,急需获取信息的主体则没有拥有最佳信息量而不能使其决策最优化。政府运用公权对信息产权进行直接保护,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排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信息交易,增加信息产出。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并不是指所有信息都具有同等强度的特性,相对于非公共产品,信息的排它性确实很弱,但不同信息的排它强度是有差异的,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强,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弱;随着经济情势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的公共产品特性也会变迁,有的信息产品由于有高科技的支持而发展出一种廉价的收费方式,从而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弱甚至消失,这使某些信息由私人提供并实行有偿使用成为可能,而政府的公力支持则使这种可能性进一步的增强。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由私人提供,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还是应该由政府予以提供;此外,对在政府公力支持下由私人主体生产和交易的信息,如果政府的支持成本过高,则政府应该放弃这种支持,由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相关信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信息生产的制度支持和对信息交易的制度支持两个部分,其中,对生产的制度支持是通过降低信息生产的难度、增加原始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组织支持等方式实现的。对交易的制度支持是通过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的成本、降低对交易的利益获取比例以及加强对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信息的主体的惩处等方式实现的。 (二)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相当严重,也相当普遍。在美国, 人们断定每五位住院病人中可能有一人根本不必呆在医院,而医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个病人需要住院,哪个病人可以提前一天回家,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而病人自己则很难知情,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39]在我国,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因此而产生了较多的消极影响。如出租车行业中 司机的不合理绕道问题;医疗行业中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经营者对不安全、不卫生的消费品的销售问题;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问题等,都缘于信息不对称。[40]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主要有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和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有三种方式,其一,让信息优势者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其二,激励其他知情者说真话;其三,由政府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从而使信息分布均匀。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克服也有两种方式,其一,避开信息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在该制度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其二,创新一种非价格机制,作为对价格信号的补充。 1.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 (1)强制性赋予信息优势者说明的义务 《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政府进行强制性信息平衡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我国及发达国家的《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相当完善,必须披露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充分性的确保等都作了专门的规定,[41]应该说这是一种设计相当良好的制度,应该切实予以实施。只有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才会有投资的安全感,才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研究成果表明,会计制度健全的国家,经济增长也更快,因为健全的会计制度不仅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还能降低信息制造主体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的不对称程度。一项研究估计,如在90年代,把阿根廷的会计标准提高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将能使该国的GDP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4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了经营者的强制说明义务,该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但与《证券法》中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区别,该法关于经营者说明义务的条款仅此一条,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该法第19条第1款有两部分组成,即“经营者应当说明真实信息”与“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前者是命令性的规范,是一种强制性说明的义务,后者是禁止性的规范,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并不存在层递关系。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对违反强制说明义务设置相应的责任,而只在该法的第50条第5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设置了几种法律责任,这说明该法第19条第1款的重点在于禁止虚假宣传,而不在于赋予经营者强制性说明义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方式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自我说明义务,许多消费者只有经由经营者的说明才能对商品或服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虽然第1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作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就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向经营者询问,因为问题的提出也是以对商品或服务的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基础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了解,也不太可能提出适当的问题使经营者回答,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消费者的提问,也不在于禁止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在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自我陈述,在于在法律上直接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说明义务。所以法律的修正应该增加设置第19条第1款关于强制性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也应当加以明确。因为在该条款的规定中,“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一个范围相当广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在实践中,经营者究竟必须说明什么?这是一个相当不好操作的难题。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说明义务的限度,如涉及到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事实,则不应在说明之列,如果必须说明,应同时规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其次应该明确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在立法技术上,可以采取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如经营者应该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产地、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它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43]向消费者作出准确、充分、及时的说明。 (2)激励其他主体说明真相 让其他主体说明真相需要有制度的激励,如果没有制度确保对该主体进行以物质为主要方式的激励,则让他们说出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经济领域,每个主体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最大化利益是其主要目的,如果在说出真相之后,没有任何直接可获取的利益,则社会上绝大部分主体都不会作出这种选择,何况说出真相还会使其承受不利后果。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不计报酬的举报者,但这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少数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少数,尚不足以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设立悬赏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信息,还能获得在其它制度下所不能获得的信息,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应该普遍地建立。以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很难知道所消费的食品是否卫生,不可能知道所吃的菜是否有过多的农药残留,不可能知道做菜的油是否是潲水油,不可能知道作为原料的肉是否是病猪肉,……甚至不可能知道经营者的厨房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这方面的信息对消费者而是至关重要的,但消费者一般不能获得这种信息,因为获取这种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使消费者获取这种信息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对经营者而言,采用不卫生的原料、按照不确保卫生的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其自身承担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经营者时时刻刻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该部门不可能获取所有经营者在所有时刻的不法行为信息,因此对其进行处罚就丧失信息前提;而这种不卫生的食品被消费者消费后,并不一定立即使消费者致病,甚至消费者不一定会有感觉;而在不卫生生产的成本过低的情形下,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卫生生产的可能性就极大。[44]在这种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消费者都不能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形下,政府应该改变思路,考虑选择另外的方式获取信息。在食品的不卫生生产过程中,总有人会知晓不卫生生产的情况,政府应该设法让这些人说出真相,而悬赏举报制度是让这些知情者说出真相的最佳的途径。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因为利益激励是一种最强的激励方式;此外,政府的利益激励还可能打破不法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因为这种利益联盟的稳固性本身就不强,利益激励可以改变各利益联盟主体的利益构成,从而促使其中之一者说出真相。事实上,悬赏举报制度是政府花钱买信息的一种制度,相对于其它信息获取渠道而言,这是一种低代价的、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45]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的立法中,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举报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如2000年修正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给予奖励。这是我国立法中至今为止规定的最为完整的悬赏举报制度。国务院在最近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第(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46]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但没有关于奖励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举报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各自规定不一,也不成体系,某些法律对举报的规定很不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举报法》,详细规定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奖金来源及发放制度、对打击报复的处罚制度、举报信息的使用制度等,以使举报者在举报时既有安全感,又能及时、足额获得奖励,还能使举报信息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运用。 除了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以促使其他知情者说明真相外,经营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也能促进信息披露。竞争如何促进信息披露?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竞争对信息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竞争而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减少有可能使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而非法获利以增加利润;而竞争的存在则也有可能使企业不敢制造虚假信息,因为竞争对方是最佳的打假能手;此外,竞争的存在还会减少企业的私人信息,增加市场的公共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我国邮政部门在为提高邮资而上报的材料中称,全球600万邮政职工为60亿人服务,而我国60万邮政职工要为12亿人服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提高邮资势在必行。但事实上全球邮政每年完成的信函总量达4030亿件左右,而我国邮政处理信函的总量却仅为70亿件左右,其劳动生产率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7%.[47]若我国邮政行业存在竞争,则其劳动生产力低下的事实肯定会成为一个公开的信息,邮政部门在为提价而上报的材料中肯定不会再作上述比较。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维护了竞争,确保了竞争的有效性,从而增加了市场中的公开信息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 (3)政府或其它机构直接对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之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能够直接减少外部性。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很复杂,如产权不能明确界定、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极端追求等。信息不对称是外部性的私法克服的障碍之一,因为外部性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之间就外部性的事实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直接妨碍受害者向外部性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从而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应。政府提供相关信息能够使民众了解外部性存在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从而使民众作出反应成为可能。以环境污染的控制为例,世界银行的一个工作组最近研究了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的股票市场对环境状况报道的反应。这四个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实施环保的记录,但是,在企业的良好环保状况得到当局认可的消息公开报道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平均上升了20%,当公民抱怨污染的消息公布后,企业的股票价格下降了4-15%.[48]印度尼西亚利用克服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较为成功地控制了污染。该国的环境影响管理局开发出一项“污染控制、评估和环境评级计划(PROPER)”该计划从工厂中获得关于污染的数据,对其环保状况进行评级,并将环境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金融市场对污染企业造成影响,因为金融市场会对企业的环保评级作出反应,利用公众的压力来迫使污染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由于受环境污染的人们参与计划之中,因而它在企业与有关方面之间达致了力量的平衡。[49]实践证明,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形下,政府向公众提供有关环境状况的可靠信息,是解决相关环境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这种信息直接增加了反对环境污染的主体数量,增强了环保的力量。 政府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信息劣势者的信息成本,还能向信息劣势者提供其自身不能获得的信息。《产品质量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种信息是消费者个人很难获得的,政府部门利用公权力获得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布后,能增加消费者的信息拥有量,从而促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有限,如对免熨衬衫是否可达到免熨效果,消费者一般不知道,往往要进行消费以后才能知情,但对免熨衬衫中含有甲醛并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肯定不知,在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对免熨衬衫进行抽查后,得出结论,绝大部分免熨衬衫含有甲醛,而免熨衬衫的免熨效果则几乎没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最好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近一年内向社会公布餐具洗涤剂、白酒、农药、电池、微波炉、西服、强化奶粉、啤酒等近百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每种商品的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品种,并说明了不合格的原因。[50]这有利于消费者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克服信息的不对称,除了首先要确保信息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如果准确信息的公开度不大,则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贡献也不会大。我国目前政府在提供这类信息时,公开的方式仅限于电视、报纸及专门的公告等,从形式上看,似乎公开度已经很大,但实质上,由于信息劣势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主体接受这些信息往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相当部分人是得不到这种信息的。如含有PPA的药品被禁售之时,各种媒介都了这一消息,但在某些偏远农村地区,康泰克这种药还在销售,一些人也还在服用。所以,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和区域,就越需要政府直接提供信息,政府提供信息除了须承受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成本外,还须承受信息的公开成本,由于受制于资源限制,[51]政府不可能克服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领域,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还应把有限资源用于在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区域,专门用于信息的公开。 2.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从表面上看并不着眼于信息本身,但它或者在实质上能降低各主体对信息的需求,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信号,从而促进原来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易。强制性保险就是一种绕过信息不对称而克服逆向选择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信息的要求几乎为零;利益激励制度也能降低信息劣势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中介性机构的出现使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机构得到了扩展,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的工作;而非价格机制的发展使信息劣势主体信息获取可以多元化,有些非价格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浓缩的的信息,因此有利于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1)强制性保险等[53] 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一些没有被 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如养老保险、失业和残疾保险等,都应有政府的正式保险计划。[54]为什么存在没有被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其原因比较复杂。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保险领域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市场的消亡。对此,由政府进行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法。经济学家的论证也认为,当市场失灵严重到私人保险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项目,就很可能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55]我们认为,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相当可行的。它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制度。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对信息的需求量很低。以强制性失业保险为例,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投保,这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强制性行为,这使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丧失了行为基础,政府在接受投保时也无需去辨认该主体是否更容易失业,信息不对称由此得到克服。 (2)利益激励制度 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利益激励是最佳的克服路径选择。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奴隶主要得到奴隶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奴隶则想得到更多的闲暇。就奴隶的劳动质量而言,奴隶主处于信息劣势,奴隶因而可以怠工、偷懒,为此奴隶主可以做出两种制度安排以促进奴隶劳动:(1)强迫奴隶劳动,不劳动则不供给食物或严刑处罚。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要花费资源监督奴隶劳动的整个过程,这会导致巨额监督费用,并且劳动过程的某些阶段根本没法监督;奴隶主还要承受对违规奴隶处罚的成本。(2)对劳动产品与奴隶实行分成制。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只需监督奴隶的劳动产品,而不需监督劳动过程,因此不存在监督费用问题,而且分成制使奴隶有更大的劳动动力,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数量来说,这种制度都要优于强迫劳动制。[56]强迫劳动制并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加重了奴隶主的监督责任,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趋严重;而分成制通过利益激励使奴隶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这种约束降低了奴隶的监督责任,因而减少了奴隶主对奴隶劳动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在现代企业中,用利益激励去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必要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最有信息优势的人,以使这些人不滥用信息优势。向国有企业委派稽查特派员对企业进行稽查并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克服信息的不对称,但这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思路存在一定问题,它是从信息劣势方着手以获取更多信息,这不仅不能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反而产生其它一些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应该主要从信息优势方着手,给予其一定利益,以使其与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大体相一致,从而减少信息劣势者的信息需求。 (3)中介机构 市场体制中的中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相当值得研究。这种组织也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能使上市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经济学家发现,因为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旧货市场如果没有非市场制度的支撑,是不可能存在的。目前这种市场能够较普遍地存在是因为得到了一些非市场制度的支持,如专门检测旧货质量并出具报告的机构出具真实的报告,一方面可以免除旧货卖方的质量证明责任,可以降低总体的质量证明成本,还可以使买方确信产品的质量状况,从而促成交易的进行。但中介机构在发挥其克服信息不对称功能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提供的信息的公信力如何,如果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根本不予信任,则信息不对称也无法得到克服。所以如何确保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使中介机构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不追求处自身利益,非营利性组织容易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但不追求自身利益的特性同时会使非营利性机构处于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的局面,这会影响市场主体对该机构的认同。第二,强化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行为责任。《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都对一些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我们认为,因为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政府行事,并且面向社会大众,所以其违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会相对更大些,故应该对其配置相对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应强调严厉,因为若对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民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危机,从而影响整个行业;此外,应该尽可能使这些中介机构负无限责任,各投资主体之间负连带责任,从而约束并促进其提供正确、有效信息。第三,在民众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信任程度不同的情形下,尽可能提升中介机构的成立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层级,使更多民众能够更信任该中介机构。如《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在这规定中,把审批部门设在省一级,一方面是为了提高门槛,以确保检测质量;另一方面则为了增强民众对该机构的认同,提高对由该机构提供信息的信任度。 (4)非价格机制 “在信息不完全可得的情况下,聪明的人类总会在市场上找到一些非价格的东西来补充价格机制。我们对这些非价格机制的依赖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投资。”[57]非价格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只不过不是一种价格信息。非价格机制所内含的信息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例,内部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后,在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可以不进行既费时又费力的自我质量说明,而交易对方也可以减少进一步的信息收集行为,从而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促进交易快速进行,还可以降低交易对方的防御行为。这种机制是克服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的最佳制度。康佳集团在全国彩电行业首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家双重认证。这一信息极有利于康佳集团的彩电销售。90年代初在杭州营运的中巴车车身上写着大大的“国营”两个字,这是在个体私营者多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下出现的。国营两个字有深刻的信息内涵。它意味着经营者不损人利己,意味着不过度追求利润。这个重要信息能免除消费者被宰的忧虑,从而促成交易。产品质量免检制度也具有这样的功能。此外,交易者的良好声誉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非价格机制。“商誉这个词意味着质量的持久性,而信誉是有价格(或罚金)的,因为它使搜寻变得经济。”[58]企业的良好声誉能够减少其在与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信息提供量,还能降低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本总量,如《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企业的良好资信对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自我证明责任,另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不提供担保而得到贷款直接减少了其借贷成本。 3.信息错误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经济法在禁止错误信息、促进正确信息的提供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错误信息的直接禁止 经济法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规定。如《会计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禁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和不当比较广告禁止;《证券法》对错误信息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行为的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及第21条对假冒行为的禁止,第9条及24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等。这些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市场中的错误信息,另一方面也直接促使了各主体提供真实信息。 (2)政府直接提供正确信息 对市场中有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政府应该通过提供真实信息的方式直接予以克服。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有说明的义务。政 府的这种说明义务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在市场中存在较多错误信息的情况下,政府是最佳的僻谣主体,其他主体都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进行僻谣。第二,与单个的市场主体相比,由政府直接做这个工作可以节约更多的辨认、筛选、处理错误信息并予以公示的成本。 (3)禁止价格扭曲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 “当供给与需求的力量可以自由发挥作用时,价格衡量稀缺的程度。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价格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因为它们传递着关键性的经济信息。”[59]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价格是一种高度浓缩的信息,它虽然只表现为一个数字,但它所内含的信息量很大,市场主体主要依据这种信号做出决策。市场的良性运行有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价格很容易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的信号,从而影响微观的效率和宏观的有序。经济法对价格扭曲的禁止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价格法》第7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第14条第2项规定了禁止低价倾销,第3项规定了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商品的稀缺程度,确保价格信号的正确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个禁止性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因奖金太高而使价格扭曲。《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第75条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规定主要在于确保利率这个价格信号的正确性。 4.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 信息成本过高并不是市场体制中信息失灵的直接表现,但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信息错误往往导致市场主体自身承受巨额信息成本。经济法在克服信息失灵的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从而直接增加市场主体的利益,在总体上提升市场效率。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政府提供信息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成本。第二,通过制度降低对信息的需求量,减少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搜索行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第三,通过赋予信息优势主体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减少信息劣势主体的信息成本。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法通过克服信息失灵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自我防御成本,从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 经济法论文:国家失灵与经济法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经济法论文:从市场失灵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所谓机制,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实质就是系统本身渗透在各个组成部分中并协调各个部分使之按一定方式运行的一种自动调节、变应的功能”(注:孙培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并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它主要包括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及作用结果等。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商品经济社会中,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学者将经济法定义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无独有偶,国外学者也有类似的定义,如日本学者江上勋认为,“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法国学者德让认为,“经济法是以给予公共权力机关能够对经济采取积极行动为目的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页。)。正是经济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影响,或者说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以及表现形式。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既然是上述意义上的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与私法作用方式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协调、平衡。 陶广峰 杨仕兵 经济法论文: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 摘 要: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自生自发,群体互动,历经数载的艰辛探索,在老中青三代学者的共同推动下,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举世瞩目,特别是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文章从研究方法、分析路径、审视视域三方面入手,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了梳理与评介。笔者期望通过此种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系统综合研究,能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潜深拓新有所助益。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年轻的法律部门,也是我国法学领域中逐渐长成的一个新兴学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为经济法理论框架的建构、主流学说的确立、经济法思想的传播做出巨大的理论贡献,奠定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在经济法的学科研究阵营中,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于实证,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了一笔笔浓墨重彩。我作为老一点的经济法学研究者,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因此觉得很有必要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评介。这既是对他们研究成果的一种赞赏,也是对经济法不断拓新研究领域与研究进路的一种倡导。 需要说明的是,囿于资料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事实上,对我国经济法理论做出过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远远不止我在文章所提到名字,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以便从中吸收养料。 一、方法维度:推陈与出新 法学研究方法是人们认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能、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思维方式、工具、规则和程序的总称。法学的发展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法学研究方法本身就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法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法学方法的每次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来了法律理论的突破和变革,而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变革,往往又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1](P8)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中青年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这里所谓的‘新’既包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又包括历史上曾有过但我们没有使用或者没有很好使用过的,或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创造性使用的研究方法或者思维模式。”[1](P8)我国中青年学者研究经济法的方法,可以说是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社会学法学方法和法律史、法学史方法交相辉映。因此,对中青年学者的一些研究方法进行检视和评价,有利于促进经济法理论的繁荣。当然在对他们的方法论进行讨论的时候,并不仅局限于对研究方法本身的分析,而是要将运用该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理论成果一并纳入讨论范围,以研究方法带出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佐证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毕竟只是手段,而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是目的,并且二者实际上也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一)法哲学研究方法 我们知道“法律哲学始终是与某种一般哲学有联系的,但往往以后者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2](P10)事实上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移植哲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法,其运用价值判断来评价经济法律现象,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探索经济法的价值。中青年学者在研究经济法理论中广泛采用了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程信和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角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认为每个成熟的学科都有特有的范畴,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3]此外,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法的发展观经历了从“促进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演变;经济法的效益观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且必须反映环境效益;经济法的公平观在内容上除包括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外,在时间跨度上应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经济法的安全观还必须把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纳入其中考量。[4]在这里,我更看中把经济法的全部作用归纳为发展、分配和安全的理论,应当说这种揭示抓住了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目标。 张守文针对经济法理论中行为理论的薄弱现状,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权力和权利,以及其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提供了“调制行为”这一重要范畴,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张守文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而且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和社会性。他认为,所谓调制行为,就是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调制行为在经济法主体行为结构和经济法制建设中占核心地位。[5] 单飞跃从经济法的研究路径、经济法与法治运行的协调性、经济法与法治发展的路向一致性等方面的整合角度出发,从法治理念层面指出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为4个方面:(1)自由理念,即市场竞争自由,经济政策民主;(2)公平理念,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分配公平;(3)发展理念,即持续发展理念、公平发展理念、快速发展理念;(4)安全理念,即宏观经济安全与发展安全。并进而说明了经济法不是异法治范畴,而是与法治共生共融的科学体系。另外单飞跃还从哲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价值范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揭示了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他从4个方面论述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性,经济法是以商品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2)法权价值———权力的规制,即经济法是对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进行双重限制的限权法。 (3)资源价值———发展公平。发展公平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受益公平、地区公平、产业公平。 (4)社会价值———经济安全。即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提供保障。[6] 此外,邱本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式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认为它们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原则、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析。[7](P254~310)王全兴认为研究框架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法的研究框架包括经济与法律互动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复合法益主体框架、当事人———相 关人框架、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比较框架以及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8](P38~65)。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主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经济法的实质正义,是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它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而自由和秩序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自始就将公法与私法融为一体的经济法,天然要以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作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9](P152~159)有学者认为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10]程宝山对民法和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者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的效率,后者强调社会总体效益;前者强调机会公平,后者强调结果公平。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法,两法的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11]而卢炯星则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宏观经济法”的概念,认为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为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宏观性、总体性。 (2)主体一方必定是国家及其授权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3)各主体经济权利义务之间具有相对不对称性。 (4)具有变动性。[12] 尽管法哲学的研究方法非常传统,但中青年学者却能从多角度、多维度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基本概念等理论进行新的诠释,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法的地位。由此可见,法哲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运用法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法的同时,也应当研究经济法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有学者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13]这是我们在采用法哲学研究方法时应当予以重视的地方。 (二)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 经济分析法是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的思想是效益,即以价值最大化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为其宗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经济分析法学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正如庞德所指出的,“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14]其研究方式对我国中青年学者产生了较大影响。 吕忠梅、刘大洪运用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性”,包括节约、效益和经济手段三个方面的含义。节约即节约交易成本、资源消耗和权利配置的费用;效益指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经济手段是指非民事、刑事、行政手段。作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国家就必须调控干预经济的运行,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效益,经济法就必须存在,经济法的独立存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国家的干预是有范围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就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界限,即当交易成本不大时,仅有民商法即可,只有当交易成本过巨时,经济法才有干预的必要,这就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对“适当干预的原则”作了较为深层的解读。同时作者还主张从另一层面剖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深入地考察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经济政策及其趋势和未来走向,并由此得出结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据此经济法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规范两部分组成。[15] 朱崇实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一文中,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因为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存在外部不经济效果,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提供,因此经济法也调整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国家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且会开办某些国有企业经营以及供给某些公共产品,因此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最后市场机制会产生收入与消费中的极大不平等。要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平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依靠国家来实现整个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所以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至此可完整的表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周林彬认为经济法律的经济根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交换社会化理论。各个经济根源的内容虽有所侧重,但实质内容都与“合作”有关,因此“合作”是经济法的基本经济根源。以此为研究进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性质及其边界这一困扰民商法和经济学界的所谓“调整对象”的问题,则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答案。作者认为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合作博弈)为基础的,区别仅在于民商法在市场主体之间小范围的两人谈判不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而经济法则在主体之间的两人以上谈判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边界就位于市场主体两个私人交易或两人以上的公众交易之间,由于两人以上涉及公众的利益,所以经济法所反映的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公法利益。[16] 王继军主张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应当采用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之所以要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利益结构调整问题,在现实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条文的,利益变动的力量有时可以超出法律的框架,所以,以追求稳定性为目标的法律来规范不断变化的利益结构,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在法律领域内引入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也许在某些法律领域如刑法涉及的犯罪问题,为了“除恶务尽”,我们不去计较执法的利弊得失,但是其他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我们必须谨慎评估其经济后果和利益得失,这样的评估能使我们了解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法律法规 是否真正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把这个观点继续延伸,实际就是一个立法成本和执法成本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了。 陈乃新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法能够最有效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只有经济法才能调整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其中,企业法和竞争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部分,前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微观领域的初次调整,后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宏观领域的再调整,两法共同规范增量利益的生产和分配。他认为,在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竞争中,调整存量利益关系的民商法已不宜作为现代法治模式的主导,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法。[17]此外基于经济学上剩余权的基础,他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适合经济法的“法权原则”。其认为,在社会化生产之前的古代社会,存在的是“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旧法权原则,它们局限分别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法,则以其“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来缓和剩余权冲突,这就是为在剩余权冲突的两部分人之间调剂利益分配并保障无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现实提供制度保证。[18] 应飞虎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对我曾经提出过的“需要干预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他的探讨,我并不在意他对我的观点所作的符合我的本意的合理性的说明,我更在意的是他提出了高于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为之感到欣慰的。他认为“需要干预论”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有准确的切入点导入干预(市场缺陷理论)并运用了“需要”两字加以配合。作者认为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在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需要干预”的概念则能反映出经济关系的动态发展及干预环境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动态地把握市场和国家的职能边界,最终达到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和谐。并且“需要干预论”内含均衡干预、有效干预、被干预者对干预者进行干预、经济民主、经济法权威的理念,可以克服“单纯干预论”的不足。作者进而指出“需要干预论”有助于确定国家干预范围,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关系;有助于及时进行制度变迁,克服政府惯性行为;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和有助于改变国家完全理性之假设。[19]此外,其还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进行诠释,认为市场体制中的信息会存在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在分析了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危害性之后,其提出了经济法克服信息失灵的具体制度设计,从而为我们认识经济法的功能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路径。[20] 此外,有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其中“经济生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干预”指的是国家之权利依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21]有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对“政府失败”的反省之下,经济法正在形成一对新的矛盾性格,即规制“市场失灵”和匡正“政府失败”。因此,“国家调节(政府干预)”和“匡正政府失败”都是经济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22]有的学者从交易角度考察社会关系可有效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即经济法调整的是因长期交易而形成的有机经济组织内各角色与组织的协调关系及各角色相互之间协调关系。其特征是以直接调整角色与组织的关系而间接地达到角色之间关系的调整,且以后一种关系调整为终极目标。[23] 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研究经济法的意义是明显的,首先,它运用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或者效益观念去评判现行的经济法,从而摆脱了传统的就法论法的论证方法;其次,它深入地揭示了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克服法律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第三,它对经济法的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经济法学者的思维更加准确,研究也更具科学性。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有的学者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时往往将效益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法的价值是多元的,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将法的价值目标置于经济法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去进行考量。此外,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依据我国的数据资料,如果在分析时不是运用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分析,那么实证分析的效果就会打些折扣。有学者指出一些中青年学者的著作中所引的数据和图像有欠准确。[8](P30)这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指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学。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中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24](P107)就方法论层面而言,我国中青年学者借鉴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属性、主体、本土资源、法本位等基础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史际春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注重和强调社会的实证分析,对社会实践始终保持着关怀,在其《经济法总论》一书中许多论据直接引自近年各种传媒报道的热点经济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政策文件,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汽车销售的地方封锁、分税制改革、电信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他注意发现同类事例所反映的规律性的要求和问题,从现象入手解释经济法制度的内在根据,把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25]他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端之深层原因,是社会化与私有制的不兼容性;推而广之于任何性质的社会,包括我国今日之社会主义市场社会,其产生和存续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社会经济的社会化同社会各别主体的利益和意志之间存在的矛盾”[9](P76)。另外他并不主张把调整对象作为论证经济法独立的标准,而是提出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9](P132)在我看来,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希望解决的问题,无疑应是我国经济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王全兴对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研究框架进行了反思,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对立,他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来发生联系,并且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它既履行了政府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采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的范式,并提出以社会学中的自治组织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社会中间层主体资格确认、保障和规制等等。[26]另外面对全球化的思潮,王全兴认为经济法的诸多理念和制度,都具有特定的时空维度和典型的本土色彩,加上中国经济法有自身的逻辑起点和发展历程,因此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应更倚重本土资源。[8](P32)而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27]关注本土资源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置身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大环境之中,[28]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对社会法性质进行研究时,王全兴认为社会法中的“社会”应当秉承德国学者齐美尔、法国学者杜尔凯姆所主张的唯实论,而摈弃美国学者吉登斯、法国学者G·塔尔德所主张的唯名论,并对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属于广义的社会法。[8](P32)在这里,我很看中在“政府———市场”的二元结构中引入社会中间层这一经济法主体,这正好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将原先由政府行使的某些职能剥离出来让位给那些社会自治组织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相契合。 郑少华也认为对经济的研究应采用三元框架范式,不同的是他认为社会结构是“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他认为传统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人们依据“社会契约论”将权利让渡给国家的结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各种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于是产生二次“社会契约”的缔结,即从国家和个人手中再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团。这就是三元社会结构产生的理论基础———“动态的社会契约”。与之相对应法律也应当是“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郑少华认为经济法的本位是“社会本位”,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社会调节,经济法的规制范围是经济团体社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干预与公众参与,经济法规范的特征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禁止性”与“倡导性”相结合,经济法的调整模式是社会基准、团体契约、个人契约,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经济法的程序法是以团体诉论与公众诉讼为中心展开的。至此,从以上十方面把握,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较好的划分开来,而确证其作为社会法的本质。[29] 鲁篱在对经济法重要主体———行业协会进行研究时,也较为成功地运用了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它将行业协会置于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语境之下进行了考察和审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对行业协会加以分析,借助汤姆·R·伯恩斯的理论认为所谓的普适性法律的终极意义上不过是特定集团的特殊利益的反映,那么其便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借助韦伯关于习俗、惯例的分析认为应关注规则是否具备对成员的外部约束力以及是否具有专门的强制班子;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根据制定机关位阶的高低就当然地否弃集团规则和习惯等效力的做法和思想进行了否定。[30]作者将规章制定权作为自治权的其他权能的基础进行了重点剖析,通过对“制定法中心主义”的批判以及行业协会规章及制定法互动关系的考察,创造性地得出一个结论:即行业协会规章与制定法强调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当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业协会规章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及标准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应当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理性,承认并尊重行业协会的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介入,而司法审查也必须充分谨慎和合理。作者对行业协会自治所勾勒的制度框架和其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传统行业协会自治模式的全面解构和颠覆,对认识行业规章等民间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拓展了经济法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 另外有学者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回应性”角度研究,其理论的意义体现为经济法理论须立足本土资源,与时代同步,重跨学科研究。[31]有学者从利益群体的视角中分析了经济法的社会性,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种既非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又非经济活动中被管理的微观单位的社会实体(即作为各利益群体之代表的社会团体)应运而生,经济法应当将其纳入主体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益和义务。[32]还有学者依据社会学研究成果,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团体对于转型之中的中国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和方式。其指出,社会团体的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凸现了其重要性和作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制度、特别调控机制的价值。[33] 在肯定上述学者以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有所认识。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24](P107)然而中青年学者在研究中似乎更多的只是引入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学说,而对具体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却很少涉入。这说明了在研究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不成熟。此外,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哲学是实证定义哲学,这种哲学的理念往往对价值不甚关注,这也是我们采用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时必须注意的地方。 (四)法律史、法学史研究方法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个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4]历史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的研究当中,主要有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 法律史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经济法的思想与制度轨迹进行考察,从中发现和总结经济法现象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法的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考察基础之上。我国中青年学者认识到:“应该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以便对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35]邱本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将经济法学说分为4个阶段加以研究,分别是1979~1982年、1983~1986年、1986~1992年、1992年至今。他对每个阶段的经济法学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总结为: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目前仍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应当夯实基础;经济法必须强调实用性,加强具体制度的研究;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是市场经济的“三驾马车”;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经济法研究需要求新求探求真精神;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在原有学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36]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肖江平把经济法学史的研究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选题,最后诞生了可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的专著。他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发掘积淀、提升规范,以此梳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他史论结合,在对各种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强调了共识: (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共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国家或政府总是或者常常是一方主体;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施加影响于”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施加影响于经济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 (2)经济法价值的共识:公平、效益、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社会利益。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共识:社会整体效率原则;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经济协调行为法定原则。 另外作者还将“特质”概念引入经济法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其抽象程度高于特征但低于本质。经济法的深层特质是其协调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浅层特质至少包括其经济性、政策性、规制性和综合性。从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经济法的个性加深认识。[37] 用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展开研究,无疑对总结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挖掘经济法的学术陈积,认识经济法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们还缺少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可以从理论根源的角度拓宽拓深我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夯实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综合以上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学者们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相反他们很注意各种方法的综合使用,例如张守文在论证经济法现代性这一重要特征时,就综合运用了时间维度、经济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38]本文对上述4种较重要的研究方式单独予以分析仅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另外除上述研究方法外,中青年学者采用的还有:系统科学应用研究方法,[39]进化论研究方法,[40]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合作主义方法论,制度法理学中分析实证与社会实证相结合的实证分析主义进路,从经济法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经济法一般理论的研究方法等等,[41]由此可见,经济法研究方法丰富多彩,推陈出新。 从法学研究层面对方法问题进行再思考,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层次,我们有法哲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式①。在第三层次我们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但在第二层次,中青年学者虽然都较重视逻辑分析方法,却很少人涉猎语言分析法学方法。②新分析法学运动20世纪下半叶兴起后在英美等国家表现出特别的张力,并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这种研究方法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很大,维特根斯坦宣称哲学就是对语言的批判,[42]在中国,有的研究其他部门法的中青年学者已自觉地在运用此种方法,[43]经济法学的文章要真正摆脱不被认为是经济学文章的尴尬境地,就必须完成从经济学语境到经济法语境的转换,这就必须加强语言分析法学方法的研究。可见虽然经济法研究方法呈多样化状态,但并不完整,仍需中青年学者的拓展。 二、路径向度:国家与市场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本质界定,达至揭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之目的,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多向度的认识视角,可以开启事物分析的诸多路径。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正是市场与国家博弈的均衡解。经济法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国家和市场有着本然的亲缘关系。经济法的研究者们正是通过把握这对矛盾统一体,围绕国家与市场之关联,建构经济法的理论平台。历经数年理论研究的自生自发,群体互动,中青年学者将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置于国家与市场这一基础平台之上。就经济法的认识路径,抽象出以下5种主要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市场的作用巨大而不可抗拒,然而,很多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方面却呈现出低效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市场并非完美无缺。反之,市场失灵却呈常态,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由于公共物品缺位、外部性、垄断等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空间,然而,政府亦非万能,有限理性加之经济人特质,政府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双重困境,蕴涵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的逻辑基点。许多学者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二元结构入手,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维度,张守文认为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充分发育,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普遍出现)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防止市场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划,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即产生了经济法。于是,他认为战时经济统治法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或者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所制定和探讨的所谓“经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44]因此,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假设,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如何克服国家在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失灵,也即如何做到“调制适度”是经济法发展的重心议题。[5] 吕忠梅以市场经济为起点,借助“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设,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方法,选取政府行为为主要视角,围绕经济法之一般与中国经济法之特征这一基本主线,对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市场竞争的失灵;(3)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表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它在建立及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保护经济和生态平衡方面是无效的;市场经济在自身的运行中,存在着增长与波动的矛盾。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及其他调控手段来加以引导。现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有失灵存在。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此,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并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能以保证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的忠实贯彻。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由于上述原因,它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果。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失灵的治愈的确需要政府行为,但是,政府行为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同样存在导入和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为此,必须深入研究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握政府干预经济的“度”,而这正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5] 陈云良认为,民法无法防止市场负面作用的发生,无法防止市场失灵、市场垄断、市场失衡,经济法正是适用市场这样一种需要———弥补民法的不足与缺陷———而产生的,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机制来看,经济法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使命。从反面来看,虽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需要有政府之手灵巧的点拨,即使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不例外。但是政府权力又极易膨胀和扩张,一不留神,就会滑过界限侵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产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之“恶”容易引起市场之痛,破坏市场效率。所以,经济法不仅要赋予政府一定干预市场的权力,保障市场的“长治久安”,防止市场失灵,但同时又要防止政府越界、政府干预失灵,反过来又要规范、限制政府的干预。市场为了保护自己,反过来要干预政府。所以,为了保护市场免受政府侵害,保护自由竞争秩序,经济法要规范和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45] 应飞虎 认为,市场缺陷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经济法。政府作为市场的干预主体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应该没有自己的特有的偏好。但现实中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并不是强相关的,政府并不过多地实现公共利益,而可能过度地关注自身偏好。政府自身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由于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政府也摆脱不了经济人的特性(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这种特性没有市场中的经济人那么明显),政府失灵由此而产生。政府失灵论说明为了克服市场缺陷,政府是必然的干预主体,但不是最优的干预主体。换言之,政府存在着自身的能力边界,不能克服所有的市场缺陷,在某种情形下,反而会使问题更复杂、更棘手。应基于需要干预论,指出需要干预基于市场干预需求导入国家干预供给,力图寻求两者的均衡并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确立了良性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国家基于对市场的尊重而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对国家进行干预。所以,就内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对干预者进行干预及树立经济法应有权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19] 应当说,双重失灵的分析视角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肇端于19世纪末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部门。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力支持,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却又使得干预论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制度规范化的结果,经济法在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过程中,一方面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定,遏制政府失灵。依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路径解析经济法,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否同为经济法存在的依据,目前学界尚有分歧。有的学者指出,克服政府失效只能由行政法和宪法来完成,经济法对于政府失效的关注仅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可见,要完善经济法理论大厦,有必要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探究。我认为不妨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维逻辑,即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民法或行政法能不能调整,如果用它们去调整会产生什么法理学上的困境,然后考察经济法能不能调整,不能调整为什么,可以调整它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样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 法源于对国家主义盛行的回应,20世纪末以来,全球出现了一股市民社会思潮。相应地,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也迈入新的阶段。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界,也兴起了一股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热,一些理论著述相继出现。我国法学界对之逐渐引起了重视,亦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出现一些学者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框架中,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 单飞跃认为,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孕育的法治成果,其超越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孤立自我与严格分野,在市场———国家———社会三者的互补、互动、互长关系结构中演绎、丰富和诠释着自由、平等、公平、安全、发展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法律动力。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法。传统理论框架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当进行严格分野,并且以宪法作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订立的契约,划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政治国家”架构与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架构,所表达的是市民社会绝对化与政治国家绝对化两种极端主张。社会发展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说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失灵,市民社会孕育的市场能保障机会平等,但结果不一定公平;政治国家孕育的政府能保障前提公平,但结果不一定富有效率。因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由一种彼此相克的状态向彼此相依状态转化,在市场与国家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理念。经济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联动的法律辩证法。[46](P149)市场与国家的利弊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互相弥补、互相促进的需要也是客观的,法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问题上所起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树立“楚河汉界”将二者分割开来,对二者之间深层次的矛盾与交叉视而不见,坐而不管,而应对其基本矛盾运动进行调和。经济法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将以下两点作为自身立足点:一是基于民商关系的非经济合理性与非社会合理性而实施的对私人权利的限制。二是基于国家在经济力资源、经济政策资源分配与再分析关系中的主导性与优越性而实施的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分配的规范有序与合理,并防止对私人权利的随意侵犯。经济法整合了市场与国家的矛盾运动,使之具有趋同性、同向性,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良性互动达至“双赢”的法律路径。经济法基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特征的深刻认识,捕捉到二者互补、互动、互长的客观规律,立足于不断发展、普遍联系的辩证立场,对二者的良性互动做出了法律回应。[46](P217) 吕忠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是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和分析视角,市民社会的内在缺陷,是国家借助政府经济行为进行干预的内在理由和依据,因此,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而市民社会自身性质和特点又限定了政府干预的限度与范围,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又可称为“干预政府之法”。合理安排市场化的限度与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是经济法的重心。[47] 近代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观念的拓展,致使源于亚里士多德城邦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演进为与政治国家抗衡对立的事物。经过众多理论大师们的扩展,使人们习惯于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起来。认识到传统二元对立模式掩盖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造就的一面,理论界已出现了抛开体制内外的分野,在传统框架外寻求一种利益整合的解释。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历史已经明证,其自身的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天堂的福祉。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正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失效,导致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介入。国家公共猛兽的性格,却又要求对其强大权力必须予以限定。实际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天然的敌人,二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能够连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正是公私性质兼容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的和谐互动,正是其关怀目标。在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我很赞同史际春、陈月琴所作的这样一个很形象的比喻:经济法“她像一位和平的天使,一只手握着崇尚自由却柔弱哀怨的市民社会,另一只手握住强悍却孤立的政治国家,让它们和平共处,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48]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这一思径取向审视经济法,应该继续深入下去,这无论是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拓深,还是对于目前受到我国学界青睐的市民社会理论进一步的深刻认识,都将大有裨益。 (三)经济法: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19世纪末,传统上以市场调节为绝对主导、排斥宏观调控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受到了垄断性经济现实的严峻挑战。市场机制自身的顽疾,要求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体制因此得到了确立。与之伴生的是,法律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迁,协调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说,正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催生的产物。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经济法研究的又一视角。 徐孟洲认为,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产物。他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概念,将两种社会现象通过某种条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客观事物,称为耦合。并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磁场”)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社会生活,亦是一种耦合现象。基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市场竞争自由发展导致垄断的严酷现实以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因素,作为社会现象中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具有内在的必然性。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耦合,使得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内在结合性质的经济关系得以产生。这种经济关系超 越了私法调整的原则,又具有公法调整对象类似的某些特点,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公私利益协调兼顾与融合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是具有这种社会性与管理性相融合的经济关系。同时,他认为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形式来调整,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部分交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产物,经济法以具有社会性和管理性相融合的性质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后者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规制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对外经济贸易法。他还指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是根据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传统市场经济排斥宏观调控,否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这种经济条件和思想理念下,是不会产生经济法的。人类社会进入19世纪末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与私有化之间矛盾的激化,以致要求现代国家介入市民社会与经济生活。特别是20世纪初国家干预的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中得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49] 张守文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规制经济的职能,以减少交易费用,防止“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为此,国家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这种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须要求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体现,以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由此便使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此即经济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是统一的、互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效率与公平、个体的营利与群体(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实现经济法的宗旨,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经济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而且这两种经济关系具有统一性、互补性。以调整对象的二元结构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44] 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也不曾出现过。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非自恰性,决定政府需以宏观调控加以协助。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再整合,经济失调、失业、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等现象都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在这一特定时期更是凸现出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政府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动态均衡。以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思路来认识经济法,是一种值得继续探究的方法,我们也期待着今后这方面更多理论成果的出现。 (四)经济法: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竞争是商品生产经营为争夺消费者以实现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活动方式。或者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在市场活动中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斗。历史已经证明,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商品经济愈发展,竞争也愈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调节结构安排,同时,也是市场活动的核心。竞争作为商品经济的普遍规律,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都是二元的,即正当的竞争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的竞争会阻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很重视运用法律力量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邱本以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为基点,分析了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基础和对象,构建了经济法的体系,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并明确了经济法的原则与宗旨。他认为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在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之间所存在的一个中介领域,最根本的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果再集中一点说,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思维到辩证思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政府主治到市场主治,都说明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是任何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问题,这一基本问题实质上可以归结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这一问题是经济法所应表明和记载的基本经济关系。与经济法相应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既要求国家干预,又限制国家干预,经济法是这种正义理论的规则化。由于要求国家干预和限制国家干预核心又在于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因此,经济法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思想的规则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出发,他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垄断性、盲目性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新质的社会关系,由于它具有垄断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反对以促进市场自由竞;由于它具有盲目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他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依据,建构于经济法体系,总括地说就是由调整反对市场经济垄断性的市场竞争法和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宏观调控法所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后者主要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关系密切,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必须以市场竞争法为依归。他认为,自由、竞争和秩序是经济法的三大基本范畴,经济法的所有制度、原则和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释。由经济法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市场竞争原则;二是宏观调控原则,这两项原则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依据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他认为经济法的权利(力)主要是自由竞争权和宏观调控权所构成。[7] 竞争之于促进经济效率作用的理论分析,已有大量文献详细阐释,在此无需过多说明。与其他可行替代安排的制度相比较,竞争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代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鼓励自由竞争的制度,其结果是带来经济的持续繁荣。现代经济学理论已从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走向有效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的不可实现以及过度竞争对市场自身的危害,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由竞争也存在适度的问题。自由竞争是在秩序规约下的自由竞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自由竞争市场,国家通过法律规范,对自由市场进行秩序调整,以求市场自由竞争适度、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繁荣发展,经济法正是这一协调功能的承担者。 (五)经济法: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私法分类以来,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分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遵循公法和私法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为了掩盖法律的阶级性而作的划分这样一种认识,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私法的划分。即使有这种主张声音,也未引起更多的共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人们才提出在我国仍然需要区分公法和私法的主张,并且认为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我国经济法学界,也引入了公、私法的研究方法,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特征,经济法综合性首先体现在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之综合。经济法或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 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或者将平等对立、协商较量、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权力加入、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关系。[9](P64) 徐孟洲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条件下,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既不是传统的公法,也不是传统的私法,而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第三法域。 单飞跃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对峙,直接导致了私法与公法分立的二元法律结构。私法固守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公法则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对法律制度架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公法与私法界分明确的二元法律结构日益模糊。由于市场需要微观平衡以及市场与国家之间需要宏观平衡,因此国家便通过立法形式直接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第三法域现象。[50] 周林彬认为,商法和经济法独立的共同法律根源之一,是法律社会化趋势下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其中,一方面,私法兼容公法根源于绝对的私法自治和私权优先导致的传统私法因强调私人利益的保护,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平结果等“市场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民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矫正这类“私法失败”现象,运用公法规范限制私法自治,维护社会公益。另一方面,公法兼容私法根源于绝对的公法和公权优先导致的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加剧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和官僚主义、权钱交易等“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行政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行政垄断这类“公法失败”的现象,运用私法规范限制公法优先,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是从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兼容公法、私法因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21世纪法律发展方向的重要法律部门。[51]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摘要: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关键词:交易公平 纵观经济法学史,对市场规制法的研究很少从交易的视角展开。由此而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二:第一,市场规制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阐释,其与合同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区分第二,由于缺乏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对市场规制法进行研究,因此归属于市场规制法的各项法律似乎独立存在,其内在的关联却没有得到认识。这就阻碍了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使目前对经济法较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上,同时在研究路径上使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相割裂,更给人一种经济法杂乱无章的感觉。本文从功能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如何在民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平交易,并基于这一功能研究市场规制法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各法律之间的关联。 一、交易公平的障碍分析 交易公平是指交易机会配置的公平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时时会发生,但交易公平并不会随之而来。有诸多因素会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如交易双方地位、信息拥有量、讨价还价能力、财产拥有量等的差异都会破坏交易公平的实现,成为公平交易实现的障碍。就其关联而言,地位障碍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信息障碍是从交易标的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资源障碍则是从交易标的和交易纠纷处理能力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 (一)地位障碍 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会直接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使处于弱势地位者在交易决策时不敢讨价还价,从而使其自身利益不能在交易中得到体现。如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公权机关与私人主体之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②均因地位差异而使弱势方(奴隶、私人主体、劳动者)的利益受损。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既可能是事实上形成的,也可能是法律造成的,因此需要研究法律如何减少这种差异,对要消除的差异如何运用法律的力量进行消除。 (二)信息障碍 对交易双方而言,交易是一种决策,而决策需要充分、有效信息的支持,如果信息有错误或不足,决策往往也会错误或不当,从而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换言之,信息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能力弱者的利益在交易中往往会受到损害。实践中,影响交易公平的信息障碍主要有二:第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信息侵害信息劣势者的利益,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因为信息拥有量不足而无奈受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信息不对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法律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就显得相当必要和迫切。第二,交易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有制造虚假信息的动机,如果没有良好法律的抑制,则交易双方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也会普遍化,以通过这种虚假信息骗取交易对方的利益。 (三)资源障碍 从广义上说,上述地位障碍和信息障碍都属于资源障碍,但此处所说的资源仅指交易双方拥有的财产。财产拥有量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财产拥有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因而进一步影响到其交易决策。进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拥有量小的主体所做出的交易决策要劣于财产拥有量大的主体做出的决策。第二,在信息充分的情形下,不公平交易往往在交易者之间产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耗费资源,所以财产拥有量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解决交易纠纷意愿的强弱和能力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之下,当交易双方财产拥有量差异很大时,财产拥有量小的交易者在解决交易纠纷时会处于相对更为不利的地位,而这会导致后续的、更多的不公平交易。 由于众多障碍因素的存在,公平交易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法所能实现的,而需要借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作用来实现交易公平。具体言之,公平交易的实现既需要作为交易基本法的合同法,又需要作为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既需要直接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又需要优化交易环境的法律。 二、合同法规范公平交易的不足 合同法是有关交易的基本法,但作为一种私法,其对公平交易的贡献主要在于确认形式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里的“平等主体”和“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对形式公平的确认。形式公平是“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理念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化。它排斥了人在法律地位上的绝对差异。然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身分社会,法律地位差异的现象相当普遍,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交易范围的缩小以及交易公平的丧失。法律确认形式公平,就意味着取消身分限制,使身分社会走向契约社会。同时,这种形式公平也使任何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这就是合同法对交易公平的贡献。但这种形式公平并没有彻底解决人类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对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通过法律宣称公平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也就是说,形式公平只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没有形式公平,根本不可能有交易公平可言,但只有形式公平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交易公平。虽然法律可以宣称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但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往往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合同法很难甚至不能改变的。虽然《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事实上,只依据法律地位的平等是很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因为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往往使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出现不公平。正由于合同立法只重视形式公平而不考虑实质不公平的现实,故其实现公平交易的能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还可以从交易资格与交易能力的角度进行分析。交易资格是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法上的形式公平只是使尽可能多的主体都拥有交易资格,亦即只解决交易资格问题;而交易能力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不同的交易能力导致在交易中做出不同的交易决策,从而使交易主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程度也会不同。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差异越大,交易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一般而言,交易能力的改变主要通过对强者的抑制或对弱者的扶助等方式实现,但这是作为私法的合同法力所不及的,不能要求《合同法》必须在确认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创造各种实质公平,实质公平环境的创建应该是经济法的功 能。但《合同法》可以对因实质不平等而导致交易不公平的这种结果设定相应的矫正制度,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种制度确实有助于促进实现交易的公平,但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事后的,是一种对已然的不公平交易的事后解决。如果进行经济分析就会发现,相对于经济法构建交易前公平交易环境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的成本是很高的,并且其对不公平交易的减少或消除是间接的,其功能也不在于对不公平交易的预防。因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不应该成为应对实质不公平的惟一制度。对由实质不公平导致不公平交易的问题,更应该考虑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公平交易的数量会大大减少。 《合同法》作为现代法对实质公平所给予的应有关注,还突出地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上,即将以往仅以判例、学说、习惯为依据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法》中予以明确肯定,使之转化为法定义务。如“总则”中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规定,第43条关于先合同义务中保密义务的规定,第6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规定,第92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分则”中也有许多条款,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分别对若干种合同的重要附随义务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对于附随义务的形态变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助于交易中实质公平的实现。但是,合同法的私法本质决定了其对实质公平的追求仍存在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并未改变其在合同当事人义务体系中的附随地位,并且其内容在《合同法》中仍不够明确和具体;法定化的附随义务仅有违约责任制度一般保障,《合同法》并未给予特别保障。因此,不能期望仅靠《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法定化就能达到理想的实质公平目标。③ 三、经济法对公平交易的贡献及市场规制法的内在结构 合同法直接规范交易,经济法则并不直接规范交易,而旨在促进交易,其在交易公平促进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交易前公平的构造。作为公平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它构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主要路径有二:第一,禁止人为制造不公平交易环境的行为,如对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这种禁止性的工作必须由经济法完成,作为私法的合同法由于缺乏公权的支持和法律责任形式的不足往往不能胜任。第二,抑强扶弱以在一定程度内实现实质公平,如对垄断力量的抑制和对信息劣势者直接提供交易信息等。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中存在两处类似抑强扶弱的条款。《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事实上剥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权,这主要是为了排除出现过多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在这种权利剥夺的背后更主要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是对弱者的扶助。《合同法》第39-41条对有关格式合同做了详尽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些规定采取了与一般合同法完全不同的一边倒的做法,使格式合同提供方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给予了格式合同接受方更多的利益。与市场规制法中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一样,这种类似抑强扶弱的规定的功能之一也在于促进交易的公平,从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和经济法在功能上的衔接,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合同法》中的制度仅限于对交易一方的权利限制,没有涉及公权的成分。鉴于《合同法》不可能运用公权进行大范围的限权,所以大规模的抑强扶弱工作还是需要由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来完成。 一般而言,市场规制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看似互相独立、互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强,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④存在着极强的关联度。虽然每部法律自身可能有多种功能,但它们共有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功能却不容忽视。正是这个功能才使这些法律具有了共性,使其自身能归属于市场规制法子系统中,同时也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 (一)竞争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竞争的标的是交易机会。对经营者而言,交易机会是一种利益,而丧失交易机会最终会破产。交易机会的获得有正当和不正当两种途径。一般而言,不正当获得交易机会的途径有三:第一,虚假信息;第二,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强制性力量;第三,非法利益的给予。对虚假信息的禁止和对强制性力量滥用的禁止就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1种反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除了5种属于垄断行为外,有6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第5条)、回扣(第8条)、虚假宣传(第9条)、不当有奖销售(第13条)、贬低竞争对手(第14条)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第10条)。除侵犯商业秘密和回扣问题外,其余4种行为都与虚假信息有关。虽然制造这种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排斥竞争者,但对竞争者的排斥是通过不当获取交易机会而实现的,而这种交易机会的获得又是通过虚假或不当信息的散布而实现的,因此交易的不公平也就在所难免。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了这种信息,在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交易。如该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这些假冒行为制造了虚假的市场信号,使交易对方做出错误的交易决策,从而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法律对假冒行为的禁止就可清除市场上人为制造的虚假信号,从而保障潜在的交易主体能够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进行。 至于反垄断法促进交易的公平则更加明显。因为垄断的存在形成了市场中的强势力量,导致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力量均衡是公平交易的最重要保证,没有力量的均衡,就不可能有公平的交易。反垄断法就是一种使交易各方力量相对均衡的制度。通过对垄断者的权利限制甚至对 垄断主体的拆解来抑制强者,这种抑制的过程就是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反垄断法由此促进交易机会的公平配置和交易进程及结果的公平,实现力量相对均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种弱者保护法,其对弱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强者的权利限制和义务赋予以及对弱者的服务而实现的,它是合同法的补充法。合同法讲求的是形式公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体现实质公平,这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具有同样的性质,但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所有规定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消费者对正当利益的预期,既保障了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又提升了消费者的交易利益。这种安全保障和利益提升的功能是合同法所不能实现的,也是合同法所不必追求的。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劣势,主要表现有二:第一,消费者信息上的劣势。就特定商品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可能通过众多消费者自身的信息收集而克服,因为消费者在收集信息时面临着三大困境:其一,消费者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其二,收集信息的边际成本的递增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收集充分的信息;其三,经营者的信息垄断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收集有效、充分信息的难度。所以,政府的干预成为必要,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对经营者私权的限制而实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消费者经济实力上的劣势。一般而言,经营者比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经济实力得到法律专业人员服务,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而消费者个人则往往对合同法知识了解不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出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所难免;在纠纷解决时,消费者会面临着举证上的困难,又往往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所以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判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是消费者的免费法律顾问,这并不在于消费者能够轻易地看懂条款并予以应用,而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职责。这是政府向所有消费者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具有强制性,无条件地成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合同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修正,是对根据私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直接的公权干预。这种干预降低了消费者为实现交易的公平而需做的努力程度,从而促进了交易的公平。 (三)产品质量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产品质量法促进交易公平的功能也主要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而实现的。因为交易必然涉及对交易对象的质量认定,这对买方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交易公平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的绝大部分制度都为买方认定产品质量提供了信息依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章包括第13条的质量标准制度、第14条的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5条的质量抽检制度以及第三章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都可以反映特定产品的质量信息。以质量抽检制度为例,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排斥出市场,从而可排斥不公平交易。对特定的交易者而言,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认定责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因此而降低,交易的公平因此可顺利实现。 (四)广告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广告是一种吸引交易者的信息,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广告法促进公平交易正是通过禁止虚假广告以保障提供正确信息而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这一规定为中心展开的。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诸多制度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该提供的正确信息;第三章“广告活动”中还对制作、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排除市场中错误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广告信息,从而使接受广告信息的主体不因虚假信息而受害。 (五)价格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条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实践中,交易不公平往往是通过不合理定价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常常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当交易者在不拥有充分信息时,往往可能会主动接受不合理的定价,从而使交易不公平。《价格法》中的定价规则和价格准则排斥了交易中的诸如产生暴利的不合理价格,也使交易价格有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标准,⑤从而可促进交易的公平展开。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经济法论文: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作用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任务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交流、任务点评等几个环节。 (一)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教学目的设计课堂学习任务———即任务设计。所设计任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效果。在这一环节,需注意两点:(1)任务设计要生活化,案例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设计的任务或案例可以是教师从生活中或实际工作中寻找的,也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到实用,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这一内容,可设计如下任务:同学们去时装屋买衣服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分析哪是要约?哪是承诺?如果你跟老板发生纠纷,如何根据合同订立的过程来解决纠纷?(2)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设计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技能水平等情况,不能太难、也不能太易,要做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否则学生会失去成就感和兴趣感。 (二)任务分析 教师应结合提出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逐步进行分析,使学生从分析中明确完成此项任务需要掌握哪些理论知识、需要补充的有哪些、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学生接受任务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由于多个学习小组知识积累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问题,教师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及时跟进和指导。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一节,教师首先将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已经解决的判例等资料发给学生,学生据此对任务认真分析,并不断提出问题,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情况引导学生查阅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起引导作用。通过任务分析督促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三)任务完成 学生通过任务分析已掌握解决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在对任务进行判断、分析、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路。这时,教师让学生按小组尝试用现有的知识资源解决问题,自主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学生在任务分析时已对相关知识有所理解,但是把握得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有些法律条文,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准确把握并活学活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对学生感到缺乏的知识进行详细地讲解,学生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哪些基本技能,教师就讲解哪些基本知识和技能。讲解中应紧紧围绕任务进行,以必需、够用为度,使学生能完成任务为限。 (四)任务交流 为了达到知识互补及相互学习的目的,任务完成后小组之间要进行成果的交流。这个环节要注意趁热打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以巩固所学知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经历过的事件或媒体上的热点案例为任务,让同学们一起讨论解决,如“打折商品不保证质量”、“在节日促销中一些比较隐蔽的霸王条款”和“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入场”等案例。对这些案例,让学生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会巩固知识,还会激发学习热情。 (五)任务点评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让学生感觉到每次课都有收获,教师针对任务完成过程的知识要点、技能要点及学生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价和归纳,即任务点评。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教师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另外,可设置各种奖励措施,使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兴奋点,逐步提升学生自信心,培养他们主动学习的能力。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效果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充分结合高职生学习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学生听、教师讲的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它真正做到了由“听”到“做”的改变,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其次,它真正做到了由“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改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查询相关知识和资料,并用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任务交流中,学生自由演绎、自由发挥,有效地释放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最后,它真正做到了“个体”向“团队”的转变。传统教学中,有些学生只是闷在墙角。而在任务驱动教学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一个学生都积极行动,一起分享成果,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学生在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是教师讲、学生听,久而久之,有些学生产生一些惰性,不愿动手动脑。但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每一个学生要有学习的自主性,所以事前一定要跟学生进行交流。否则,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学就很难进行。在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以学生为中心。如任务设计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设计的任务要难易适中;任务点评时要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加以肯定,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应耐心帮他们找出问题及改进方法。任务的完成要由团队完成,需特别注意加强对个别学生的辅导。任务是按学习小组来完成的,若个别学生在小组中不承担或不积极承担任务,必将会影响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加强对这些个别学生的辅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为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发挥最好的效果,需适当改革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40%,通常由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考虑适当改变评价考核方式:一是将 平时成绩比例可以改为60%,二是需要将学生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经济法论文: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提要】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关 键 词】调整对象/独立的调整对象/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引言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笔者将之归结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其二,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从逻辑上看,第一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第二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两个问题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可以说如果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关于经济法理论的长期论争。然而我们又深信,这一定是两个十分难以澄清的“理论死结”,否则也不会令如此之多睿智的学者们感到困惑。以下文字是我们对上述两个问题予以解答的尝试。 二、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另一类是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肯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人们熟悉的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注: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注:佟柔:《学科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分支,即“经济行政法”。(注:梁慧星等:《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194页。) 作为对否定说的回应,我国部分经济法学者对独立调整对象问题作了肯定性的回答,其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5~8页。);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5.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问题多持肯定态度,但80年代的观点有“大经济法”之嫌,而且对“独立性”的关键问题,比如与行政法的分野,基本上不作回答,故难以令人信服。92年以后的观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些论著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关系的专门论述。然而,这些论述往往有意无意地避开调整对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而多从目的、任务、价值等侧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别,尽管这些论述不无道理,但是一旦涉及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就难免陷于尴尬,只能以两者之间多有“交叉”、“密切联系”等模糊理由说明。尽管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独立性的论证作了不懈的努力,却仍无法为其他学者特别是行政法学者所完全接受。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分歧?我们略加考察可知,持否定说的多为非经济法学者,而经济法学界则多数持肯定说,从表面联系上看,学术争论蒙上了浓重的门户之见的阴影。我们同样是经济法的研习者,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的整体独立性受到质疑的话,那么来自于外部的意见往往具备一定的价值,旁观者的思路尽管粗线条,却往往是清晰的。经济法学者多年苦苦思索,总是无法摆脱论争,是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思路会存在问题?当然其他法学家多年“围剿”经济法,却无法遏止其发展壮大,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这一事物的独立存在应有其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歧刺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一下论争的症结所在。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而所谓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就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同一法律部门。(注:孙国华主编:《法理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这就有一个问题:既然调整同质社会关系即可构成法律部门,那么经济法学界不是说得很清楚:经济法调整国家管理(调节、协调、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不就是同一类社会关系吗?为什么还会有论争?民商法、行政法都可以抽象自己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什么经济法不可以呢?难道仅仅是由于这些社会关系有重叠而前两者历史较长就不允许后者独立存在吗?道理显然不这么简单。所谓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即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之所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就是因为它是以刑罚制裁的方式对这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注: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表面上看,这些理由很能说得通,实际上一推敲,就知道这其实也是很模糊的一种理论。首先,这两个标准之间关系是什么,是缺一不可,还是居一即可?其次,刑法真的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吗?如果我们把它的调整对象表述为“国家用刑罚制裁的手段惩罚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以吗?这就是一类统一的调整对象(实际上它的调整对象也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国内法理学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答案,为了澄清这些疑问,我们不妨追本溯源地研究一下这一理论的来源地——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前苏联法学界曾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进行过长期的论战,1936年M·A·阿尔扎诺夫率先提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此说很快为人们所接受。不久勃拉图西提出,法律调整的方法也应当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理论最终也被人们所实际采用。到了1956年,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达成一致,即“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法律调整的方法相结合或者统一起来,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或依据。”(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无疑,前苏联学者认为,这两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然而正如我们前文所述及的,由于“调整对象”这一“标准”是虚拟和空泛的,而“调整方法”标准却是清晰、实在的,把这两个标准“统一”“结合”之后,第一个标准不知不觉地被第二个标准所吸收和异化,从而令“调整对象说”反而依附于“调整方法说”,最后这一理论被引申为“要形成一个法律部门,此种社会关系的质的特性必须达到需要特种法律调整方法的程度”(注:【前苏联】C·C·列克谢耶夫:《苏维埃法律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转引自拉普捷夫《经济法理论问题》。)。至此,所谓的“双标准说”沦为实质上的“调整方法单标准说”。否定说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实际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济法无独立的调整方法。 显然,若是顺着这一理论的逻辑进行推演,经济法是不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的(因为其没有独立的调整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回应,不少经济法学者曾花费笔墨论证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弹性的”、“间接的”、“经济性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补充性的”、“宏观性的”等等,从而区别于行政手段的“刚性”、“直接性”、“非经济性”、“命令性”云云。笔者认为这种辩解在法理上难有支持。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法律实践还尚未催生出不同于这三类方法的其他调整方法。再说,对行政法学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现代行政法学界早已提出,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变迁后,行政手段已不再只是“刚性”、“命令与服从”了,“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注:王克稳:《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讲,论证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方法是徒劳的。然而如果完全接受这一划分方法,就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经济法本身连带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成为法的部门都会成问题了。这样实体法就只有民法、行政法和刑法这三个部门了。”(注:史际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建设中产生发展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学家》1999年第1期,第199~205页。)这显然是一种现代社会法律实践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但确实又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法理学界也意识到实践对理论的抵牾,所以在提出这一划分标准之后,又在具体列举法律部门时列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军事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8页。),从而呈现以外延否定和修正内涵的理论局面,这一矛盾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理论界理论上的停滞不前与实践上的务实倾向,以及两者脱节之后不求甚解的心理。鉴于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中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若从传统理论出发进行逻辑推演,否定说无疑大占上风,若从现实出发进行归纳概括,肯定说当更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两派争论各扯一张皮,难怪多年争执不休,却无法统一意见,这就是论争的真正症结所在。显然要解决这一症结,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固守传统理论,同时阉割现实以令其适应传统的理论容器;另一条是尊重现实需要,但要对传统理论进行批判和修正,以令其适应现实生活的张力。两条路,走哪一条?笔者认为,学术一旦脱离实践,割袭现实,只满足于自我的理论抽象,满足于坐而论道,其生命力无疑将是脆弱的。毫无疑问,我们选择第二条路——尊重现实,改造传统理论。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既然依据“调整对象暨调整方法说”划分法律部门无法适应现代法律实践的需要,那么应该以什么理论来取而代之呢?实际上早在前苏联时期就有过这方面的努力。1947年拉伊赫尔对只按一种标准来确定法的体系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可以用基本法律部门的规范来构成综合法律部门。B·φ·麦舍拉也认为,可以根据法律制裁形式(即调整方法)的性质,把法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个基本部门法,其他各种实体法如土地法、 财政法、劳动法、集体农庄法、海洋法等都是综合法律部门。(注:【前苏联】勃拉图西:《苏维埃部门法:概念、对象、方法》,《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这与我国否定说的“综合经济法说”一脉相承。但与后者直接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部门略为不同的是,前者认为综合法律部门是低一层次的法律部门。“综合法律部门说”观察到现代社会立法中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等调整手段有机联系、综合使用的现实,从而对单一的调整方法划分法提出挑战,具有十分可取的思想价值。不过这一理论没有说明综合法律部门的最终地位,反而以此论证这些法部门没有独特调整对象(只不过取之于各基本部门法)和调整方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落入传统理论的俗套,继而引发“基本”法律部门对“综合法律部门”的歧视,结果又是论争不休。受这一理论的启发,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应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进行改造,“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而且“既然是法律部门,当然也就是独立的部门,不独立又何以能成为部门”。(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4页。)显然,该观点摒弃了传统法部门划分理论,提出以社会活动领域为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令人耳目一新,在某种程度上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该学说对“客观论”的改造似乎过于彻底,以致于把“调整对象说”也随“调整方法说”一并抛弃。笔者认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妨碍对其合理成分的继承,法律调整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规则),一旦多了个星期五,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就植根于社会关系,这是法学发展史上最基本和最为成功的理论抽象之一,不可(目前也没有理由)轻易抛弃。我们至今定义法律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且根据我们的理解,所谓的“社会活动领域”实质上与“调整对象”一样都是一种空泛待定的“标准”,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事实上前述观点也认为,部门法下定义应为“为了某某目的而规范某类活动,调整在此类活动中形成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法”(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总的来看仍属于“调整对象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法律部门中规定使用各种法律调整方法进行综合调整早已是大量存在的现实。现代社会的立法实践是:立法者为了达到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往往在同一法律中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调整方法根据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综合使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增加对这一问题的直观理解。比如现代海军的编成。虽然海、陆、空三军分立依旧存在,但是在现代海军中早已突破纯粹的巨舰大炮概念,出现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原分属空军、陆军概念的编制,混合了海陆空三种力量形式,理由只有一个:适应现代战争需要。而它们为什么要叫海军而不叫别的,是因为它们统一于一个共性:通过海上作战平台向指定作战区域投送军事力量。从未听说过有空军或陆军愤愤不平而试图肢解海军的先例,因为这些力量已经形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否则军令不一,势必为其协同作战演练制造障碍,从而极大地降低其作战效能。回过头来,法律的发展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 我们的观点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但正如前文所述的,“调整对象”是一种空泛、未定的“标准”,还需要其他条件进行结合使用。现在这一“其他条件”不再是“调整方法”,那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的回答是:根据现实需要,抽象其共性。也就是说,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这样,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这又需要我们考察:一、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二、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显然,不是任何具备所谓共性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占山为王,自立门户”,自称为一独立法律部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因而也是历史的、具备客观必然性的。现有的几个法律部门,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以新兴法律部门军事法为例。“在过去,这一法律部门的有些法律规范归属于宪法法律部门,如兵役法;有些归属于刑法法律部门,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条例等等。但由于军事管理与国防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将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108页),“军事法作为单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主要考虑到我国立法的传统,军事与民事的相对分离以及设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现实而作的处理”。(注:乔克裕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回到经济法命题上,我们同样知道,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具备以上诸条件的。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备“共性”的,这个共性就是“国家管理(调节、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具备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已经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这为大家所熟知,在此不一一列举);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把国家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抽象、总结和整合,有利于提高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认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们立足于法学领域,但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与微观参与能力。我们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就是一种复合,是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乃至于法学和经济学知识在国家管理经济这一共性上的复合,实践证明这一种知识结构是十分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的,经济法独立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对于指导和推动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济法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综上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仍是“独立的调整对象”,只是这一“独立”并不意味着“绝对专有”,而应理解为一种“共性”。至于这一共性是什么,为什么独立,则应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沉淀进行抽象。社会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交叉、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一张薄饼,用一种方法进行平面式的瓜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应是立体式的,其标准是多元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划分”的提法本身是不够准确的,在现代法律实践条件下,与其称为“划分法律部门”,不如称之为“构建法律部门”。“划分”容易导致平面式的理解,从而划地为牢,这种提法只适用于历史上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关系简单的时代,在当今社会连带关系大量产生,多元主体多元利益交叉整合的时代里,法律学的思维也应是立体、多维与开放式的。相比起“划分”提法的割裂、封闭与边缘清晰,“构建”提法的联系、开放与边缘模糊显然更能体现和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构建”的核心就 是我们所讲的“共性”,即所谓的“独立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行政法论”辨析 鉴于近年来,经济行政法论在法学界较为流行,故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辨析,藉此加深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认识。 既然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一个部门法,那么具备“行政管理”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不也可以构成行政法吗?而经济法作为其一部分即“经济行政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这表面上可以讲得通,但不能为我们所赞同。理由有三: 第一,该学说忽略了一点: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中除了两个标准外,还辅有几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和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经济法就曾有过所谓“大经济法”的时代,其实根据我们的理论,把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违反了均衡原则,其调整对象过泛,抽象困难,从而导致理论混乱,最终缩小至“国家管理经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范围内。到了这一层次,经济法学者才有空暇去探求现代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精髓,才能对经济法的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原则有较为系统和正确的认识,经济法终于变得越来越真实。同样地,如果按经济行政法论所持观点,行政法将会扩张到极其庞大的规模,从而使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划分丧失意义,从研究角度来讲,也是行政法学者力所不逮的,实际上行政法学者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没有这么大过,基本上还是固守于自己的“本土”,就算是持“经济行政法论”的学者也只是在“耕作自留地”的间歇,目光所及,从理论上论证了一下经济法是他们的“飞地”而已,得到理论满足后则继续耕作其自留地,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管辖”,这种学术上的“圈地运动”是非理性与非建设性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笔者认为,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勃纳德·施瓦茨所说的,“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在美国行政法要回答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3.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注:【美】勃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在国家职能极大膨胀的时代里,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精细与重要的任务了。作为一个部门法概念的行政法应进行特别定义,不能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当前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注: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似乎过于宽泛。能否最终锁定在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的领域里?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注:【美】古德诺:《比较行政法》,转引自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是可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部门法在“构建”之后还应与其他法律进行“整合”,作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说,法律部门的内涵与外延在历史进程中是相对与变动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处于不断的异化与还原运动中的,当这一运动超越了一定的度,就可能成为不同质的法部门的研究对象,从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令法部门体系的构建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这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精髓的。 第二,经济行政法不能不适应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关于这点我们在前文中已有述及。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客观地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就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以行政法视野研究经济法,恐怕只能为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提供理论垫脚石。从这一点来讲,肢解经济法,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是极为不明智的,是一种倒退。 第三,尽管行政法也具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即认为行政法除了调整传统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外,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关系,但是经济法除了行政法规范外,还拥有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如果前者(民事法律规范)还可以勉强纳入“大行政法”的话,后者(刑事法律规范)由于其异质的调整方法,却是行政法无论如何也无法包容的,仅从这点来看,经济行政法论就无法自圆其说。某种程度上还不如综合经济法论来得实用与科学。 至此我们对本文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算是作了回答。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法部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从而回答本文的第二个问题。 三、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观点的评述 在前文所列的经济法诸学说中,关于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划分是各不相同的。80年代的“大经济法”时代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涵括了纵向、横向、内部性三大关系,由于其恰当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经济现实而风靡一时。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建立,国家经济职能逐步还原与回归,以上观点逐步丧失了实践土壤而退出历史舞台。经过反思,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表述各异的观点,在摆脱了大经济法阴影之后的这些经济法学说,其观点基本是相近或相容的,故不宜用“论争”形容之,本小节仅以“观点的评述”为题。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该说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分为:(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页。)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具体有:(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具体分为:(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社会公共性说。具体包括:(1)市场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3)对外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2页。)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具体包括:(1)市场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此说直接以具体调整对象的罗列式为经济法下定义,具体包括:(1)经济管理关系;(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注:史际春等:《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0页。)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具体分为:(1)宏观调控法 ;(2)市场管理法;(3)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法。(注:王克稳:《行政法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 还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由于大同小异,此处不一一列举。就内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以上诸观点均较为成熟和稳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也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此择要评述之。比如有的学说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理由是“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果硬要民法调整,就会造成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混乱”。(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实际上这是对民法定义作了过于直观式与字面式的理解,只抓住民法的“平等”的外壳。其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是与自然人并列的市场主体,民法中对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具体规定(比如准治产人、禁治产人等),对法人等组织也有一般条款规定,这些都属主体构造法,只不过公司等企业组织是人为拟制的产物,远较自然人复杂,因此自然人只需几个条文即可规定,而企业却需要整部甚至多部法律进行专门规范而已,但这仍难逃主体构造法的范畴,应为民法之特别法。民法的上述定义主要说明主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如何构造主体,则在定义中略去,由此引发误解。其实民法中多有条文规范各种内部关系,既无“平等”,又无“之间”,若逐条套用定义,是根本行不通的。再如有观点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一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笔者认为,这些法规范中除了经济法的同质内容外,还有许多与经济法异质的内容,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归类应持慎重而有所区分的态度,对此本文随后将会述及。 (二)本文的观点 划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范围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态度进行。从某一种意义上讲,经济生活只有宏观和微观两大领域,这点从经济学的分类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时往往也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予以解说。可以说,宏观调控领域与微观管理领域是具备极大弹性的两个领域,其他所有领域都是从这两大领域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从逻辑上讲也是可以还原与归位的。然而我们肯定不会只满足于对经济法作如此的二分法,事实上诸学说中哪怕最简练的划分法都不只是二分法。那么具体要把哪些领域独立出来呢?这要视社会经济生活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层面上,理论要服从于实践。据此,我们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如下具体区分: 1.宏观调控关系 这是经济法毋庸置疑的一类调整对象。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当经济运行到一定复杂与发达的程度,“市场之手”的缺陷就会暴露,其个体利益取向的单一与短视会令经济陷入资源配置无序化与严重浪费的泥淖,社会迫切需要另一种超然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对此进行规制与引导。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竞争的无国界,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发达国家需要创新,发展中国家需更升级与跟踪,工业化的号角还在耳边萦绕,信息时代接踵而至,任凭经济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显然是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趋势的,从而需要国家之手的全面干预与促进,我们把这种国家引导和促进经济产生的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有竞争,就会有垄断,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这是市场的辩证法。放任无形之手的恶果应由国家之手予以修正,在这一领域中,国家的干预往往直接针对个案。同时由于垄断组织势力强大,不正当竞争普遍猖獗,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法律多以强行性规范为主。对于这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国有参与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动用财政力量进行社会投资比例再分配的一系列活动。从这点来看,国家参与关系显然是从宏观调控关系中分化出来的,我们之所以把它独立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国有参与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类关系之间的共性——通过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宏观经济目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国有参与往往集中在高风险、高投入、基础性行业以及一些公用企业领域里,在中国国有参与的外延却要大很多。这些应放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大背景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和整合。顺便提及的是,以往人们常常用“裁判员”来形容现代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角色定位,以此区别于“运动员”时代的国家职能。立足于国有参与这一领域,我们认为,其实“裁判员”还不足以准确形容现代国家的角色,现代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更接近于“主持人”的角色,根据需要调动气氛(宏观调控),维持会场秩序(微观规制),必要时还须赤膊上阵,临时客串(国有参与)。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当国家从事远景规划之类的活动时,不只是主持人,恐怕还要“制作”、“导演”一身兼了。 4.对外管制关系 对外管制属经济法的特别领域,其共性在于“涉外因素”。把它列为经济法的一类调整对象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这一对矛盾范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假设中的制度前提,其实国家绝对主权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制度前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出,经济学应分为“私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而后者又可以分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或“万民经济学”)和“国家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假定“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满足国家利益”。(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2页。)李斯特据此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其要义正与我们所讲的经济法如出一辙。笔者认为,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条件下,无原则无计划地开放国内经济是危险与被动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必须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主动权,才能化弊为利,发展自己。从制度规范看,国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般采取与国内迥异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强硬,故称为“对外管制”,这是经济制度的一块“特区”,有必要单列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这一划分对可能长期处于经济劣势而需要实施一定对外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更具意义。对于站在WTO门槛上的中国,如何更加娴熟与巧妙地运用国家对外管制的权力,为我国经济的全面现代化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是我国经济法学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5.市场监管关系 时下论著中,鲜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笼统归于宏观调控领域,其实宏观调控主要应定位在国家运用价格杠杆、财政杠杆、利率杠杆以及结构调整杠杆等对国民经济实施整体的、间接的影响和导向。这些措施需要作用于具体市场上,而市场是富于噪音的,反应是滞后的,甚至要经历破坏性的运动过程来作出正确选择,因此保证国家经济意图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需要国家对市场继续予以关注,并不断作出调整,确保市场对宏观调控要素作出适当而又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即可称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中的微观因素令宏观调控难以将其完全涵盖。 第二,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列入微观规制领域,笔者认为微观规制主要应定位在竞争法的范畴,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它的调整是被动的、个别的、滞后的,手段是强制的,规则是稳定的,而市场监管除了市场秩序的维持外,主要配合 宏观调控,保证其落到实处,它的特性应该是积极的、灵敏的、主被动结合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统一的,手段是综合、有弹性的、规则是灵活的。这些特征正是承袭于宏观调控领域。可见市场监管中的宏观因素又令其特立独行于微观规制关系之外。 第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研究是符合现实需要的。以金融市场监管为例。现代虚拟经济的发达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泡沫性、高投机性与高风险性,在投机家的恶意炒作等内外部条件作用下,金融市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极度放大。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在许多国家都被当作首要经济课题予以研究解决。经济学家吴晓求认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从产业经济向金融经济过渡,而金融市场监管将成为现代国家的首要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而又崇尚自由的美国,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细度也是有增无减,由美联储主席亲自监管的经济数据就高达上万个,在我国这一极度缺乏市场意识的经济土壤上培育各类市场,自然更需要国家的理性监管。虽然市场监管本应分属于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是两者的结合,但鉴于现实课题的挑战,无论把它归属于宏观调控领域还是微观规制领域都不足于很好地表彰其独有的内在特性与极端重要性,故予以单列研究,这又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以上五类调整对象是有主从之分的,其中宏观调控居核心与灵魂地位,其他关系服从于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国家管理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或多或少会受到宏观调控因素的渗透与影响,国家即使进入微观层面,也是“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的。即使是强制性的反垄断领域,也常常要受到宏观政策的异化,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在肢解微软的同时,却促使波音合并麦道。“宏观性”、“整体性”正是经济法的精髓。经济法应以宏观调控法为统率,以微观规制法、国有参与法以及对外管制法为主体,以市场监管法为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认为,这一体系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因为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如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关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某种意义上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同质的。比如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领域,众所周知,生产、分配、消费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分配直接影响消费,消费则驱动生产。所以把它们完全割裂开来并不利于我们更加全面与准确地考察国民经济运行与规范的效能。对于这些社会关系不妨将其视为广义上(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前述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注:顾功耘主编:《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页。) (三)经济法的定义 论述清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经济法自然就十分简单。笔者认为,经济法应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表明,经济法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其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各种市场主体。但还需搞清一个问题:在具体的经济法中,往往会有许多条文并不是规范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该法中固然有许多国家规制不法经营者的内容,但也不乏调整发生在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如生搬硬套经济法的定义,显然无法作出圆满解释,若将这些关系从经济法中剥离,无疑将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灾难,因为这种调整不同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中的现象在任何一个法部门中都比比皆是,如何剥离得了?当然因此抛弃调整对象说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在上述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以作第二层面的表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不妨把这称为经济法的外延式(具体)定义,而把前面称为经济法的内涵式(抽象)定义。当然,这样一来所谓“定义”的含义也得到一定的拓展。这一做法是适应现实生活的,因此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只能永远纠缠于无意义的思辩不得解脱,从而在理论虚无与脱离实践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四、结语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也许是法学史上最富于争议的命题之一。其实这一争议的实质是普遍性的,其他法律部门同样存在,之所以把经济法推到前台予以聚集,也从侧面反映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术需要争议,因为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同时学术也需要理智,因为学者是社会良知的载体。曾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过:科学的批判使明智的理论家努力消除自己的虚妄理论,让它们代替自己去死亡,而信徒则随他自己的虚妄而死亡。任何一个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不是它的终结。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面对经济法新课题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