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化培育 1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培育的重要性 1.1时展的必然趋势 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的宗旨就是培养人的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并促进人的全面和个性化发展[1]。在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单向强制性灌输学生思想政治,并迫使学生形成统一性思想政治的格局。这种教育模式,存在多种误区,最为突出的就是压制了学生的个性化思想,不利于学生思想政治的健康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解放人的个性,并发掘人的思想潜能,促使人全面自由发展。因此,对学生实行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改变统一性的教育格局,培养学生的选择能力、学习能力、创造思维能力等全面发展潜能,是时展的需要和必然趋势。 1.2适应我国高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 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中,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在其重要内容。开发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促使高校学生的思想更加活跃以及激励学生开创新的事业,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实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改变统一、标准、规范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充分激发学生的个性化思想,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个性化,是高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实行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往往忽略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压制了学生的个体思想的发展。造成学生单向思维和经验思维的发展,而抑制了多向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发展,非常不利于学生的思想成长。并因此引发多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2.1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价值 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很少有师生间、学生间的互动,导致思想政治教育难以被学生接受和理解。并且思想政治教育采用传统的统一性教育模式,抑制了学生的个性思考能力,如批判、怀疑精神,对问题的个人见解和深入思考等[2]。 2[!].2学生中两极分化问题严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促进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也拉大了贫富差距。导致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以及心理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点在高校中也普遍存在。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却忽视了学生间的这一实际现象,导致思想的两极分化现象表现得越来越明显[3]。例如,有些家庭优越的学生,过早的离开群体生活,在外自由租房生活,有些甚至雇佣保姆料理生活,生活过于散漫和奢靡。而有些学生却连学费都交不起,生活艰辛,导致自暴自弃的心理偏差等。 2.3各种心理问题的出现 计划生育的成果之一就是独生子女队伍越来越庞大。虽然有利于我国人口的健康发展,但也带来了相关负面问题。独生子女大多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较弱,加之社会的各种竞争压力,如人际交情感、就业等负面的压力和挫折,导致各种心理问题的出现。作为引导学生思想政治健康发展的学校,难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导致学生的心理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难题。 3在高校实行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培育的相关对策 3.1以学生为中心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 实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促使学生更好地发展和生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推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标准统一化向个性化转变的重要途径。所谓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全面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并考虑各方面综合因素的思想政治教育。如面对家庭较为困难且出现自卑情绪的学生,教师应结合心理学教育,充分考虑这类学生的自尊,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不能表现出明显的特殊对待迹象。可在私下多给予学生关怀,并引导其走出自卑心理,重拾自信和成就感。 3.2建立高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团队 教师是学生心灵的导致,在高校中,任课教师是引导和培育学生思想政治的主力军,学生对于思想政治的理解都源自老师的影响。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并专业性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团队对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至关重要。高校组建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二,本身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以及专业能力;第三,善于与学生沟通,并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 3.3坚持与时俱进,尝试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 构建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应以良好的教育理念为基础和前提。思想教育的实质就是用精神魅力影响人的心灵,并以实际行动引起他人互动的活动。这要求思想教育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用具有创新性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化发展。如时代的不断发展,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较强的社会竞争意识。教师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不只是从思想层面让学生树立竞争意识,还应鼓励学生走出去,多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更好地定位自身。这种思想与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4结语 在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化培养,应了解实行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的重要意义,并总结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弊端和不足,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学生为中心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注重教育团队的质量,坚持与时俱进,用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真正实现高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培育。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关于新中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理念综述 任何一项政策的变迁都不是随意进行的,在其变迁的背后存在着各种制约力量。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变迁不是单一动力作用的,而是由社会环境、政府、大学生三个方面的分力融合而生成的合力作用的结果。在这个动力系统中,根本动力是社会环境,基础动力是政府,直接动力是大学生。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根本动力——社会环境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作为一个子系统,其“外围”有一个更大的系统,即社会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产生制约作用。 (一)经济体制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 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1]因此,经济关系的变动是思想变动的主导因素。政策作为人们“思想”的产物,自然受到经济关系的制约。自建国以来,我国形成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集中管理,高校被定位于政治之中。围绕政府意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只规定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旋律等意识形态教育。如1950年《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确定在高校设立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程后,直至1976年的政策始终强调通过“学习着作”、“选读马列主义经典着作”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社会主旋律教育的规定来看,1950年《关于高等学校政治课教学方针、组织与方法的几项原则》规定了“反帝教育、教育、五爱教育”的工作重点。1961年《高教六十条》提出,要使大学生“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现,高校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而拥有了非政治领域的自主社会空间。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学生群体表现出“拥紧现实而放逐理想,追逐功利而嬉戏道义,尊重自我而淡薄群体”的价值取向[2]。对此,政府不得不调整政策,结束以阶级斗争为教育内容的时代,开始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1986年《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强调要普及法律常识。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校园文化”的教育途径。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进网络化教育的开展。 (二)政治体制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 公共政策总是在一定的政治体制下制定和实施的,“体制上容纳的可能性决定了公共政策选择的结果。”[3]因此,对政策变迁影响最大的政治因素是政治体制。建国初期,我国建立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反映在政策领域即以中央精神和领导指示作为逻辑起点。如1950年《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强调,“根据共同纲领文教政策”来规定“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重点”及其他方面。1970年《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的批示》指出,遵照的教导,培养有文化科学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劳动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强调,遵照胡启立同志关于“在全国各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指示开设法律基础课。 随着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进程的到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中仍存在集权政治的“阴影”,但已不是“主流”。如1998年《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强调,根据十五大精神进行课程设置及有关工作。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这些政策中,我们明显感觉到政策导向的变化,即开始关注大学生的道德、心理和生活需要,政策的文本表述由“引导”代替“应当”、“必须”。在制定政策时,政府也逐渐跳出“权力的圈子”,积极迎合学校、教师、学生的利益和需要。如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历时9个月的调研,涉及全国几乎所有高校,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宏观管理、教材建设 等几个方面[4]。 (三)文化价值观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 文化的因子总会深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内在精神,成为决定政策变迁的重要变量。改革开放前,社会文化价值观高度同质,人们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和权威的意志作为价值尺度,绝对否定人作为个体自我的存在。这种文化价值观决定了社会的一切事务由政府直接决定,民众(包括大学生)无权利质疑政策或拒绝执行政策,即使政策发生方向性错误仍得到运行,进而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错再错”。如1957年《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出台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越来越“左”,教育目标转向阶级斗争教育,教育内容转向对马列着作的学习,教育方式转向劳动改造,管理体制转向工农兵学员管理。1980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才逐渐“转轨”。 改革开放后,文化价值观多元突显,大学生群体出现了价值观“迷失与缺失、多元与偏离”[5]等现象,使政府主动地变革政策。如《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增加了适合大学生价值观发展的教育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增加了适合大学生个性需要的教育途径。在教育管理方面,1987年《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提出“全党全社会都应当关心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在教育制度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学校德育工作要有法制保障。”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基础动力——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因此,在政府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众多活动中,教育从来就是统治阶级维护、加强其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大学生作为社会中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行为个体,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态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要部分。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管理不是我国政府独有的,世界各国政府都在采取各种方式对高校德育进行管理,只是管理方式不同而已。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发展来看,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全面干预,以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主导力量,是基础动力 政府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过程中,由官方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等)主动提出,并在各高校选择有经验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进行旧、新政策的讨论,最终以官方主体的名义发文。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首先是总书记专门就大学生思想教育作了3次重要批示,要求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部署,接下来由教育部组织力量对全国10个地区,包括北京地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上海地区、天津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等多所高校进行调研,征集大量材料,并从地方高校选拔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专家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形成的。在这种制度框架下形成的政策,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利益,而大学生利益却无法真正得到体现,这种政策是“义务型”政策,即一项政策出台后,目标群体不得不履行一些新的义务或者增加履行原有义务的总量。由政府主导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以渐进变迁为主,少有激进变迁。从政策变迁的60余年来看,除《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时期对政策作全面调整外,基本保持了政策的稳定变迁。政府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时,不是保持“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的,而是以一定的价值取向为基础。政府的价值取向表现在:(1)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需要;(2)统一大学生思想和行为;(3)培养社会的接班人。 政府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主导力量,主要是根据社会环境和大学生思想、行为的变化调整和终止旧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新的政策。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来看,建国之初政府全面学习前苏联,使政策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管理的规定上明显带有前苏联教育制度的痕迹。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受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大学生群体出现了不满和躁动倾向,为此政府推动政策转向服务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并相应增加了“阶级教育”、“劳动教育”、“社会教育”等内容。改革开放初期,受“”的影响,大学生群体出现了对“自我”、“人生”、“价值”的认识和讨论,为此政府主动结束了阶级斗争教育,并推动政策从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转向突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人生观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受“市场化”、“利益化”、“功利化”倾向的影响,大学生队伍出现了“理想淡化”、“信仰动摇”、“价值扭曲”、“责任感缺乏”、“心理素质欠佳”等倾向,为此政府再次调整政策,提出“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教育形式,提出建立德育工作的评估制度,制定有关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条例及实施办法。同时,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经费投入制度,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指标。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直接动力——大学生 政策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群体。一项政策如果使目标群体获得一定的利益,那么它就较容易被目标群体接受;反之,一项政策如果被目标群体视为对其利益的侵害和剥夺,那么它就难以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可[7]。因此,大学生作为目标群体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直接动力。 50年代大学生对政治、马列主义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据回忆:当时同学间谈论最多的话题不是体育、不是游戏、甚至不是学业,而是政治,大家都坚定地笃信马列主义[8]。因此,不论政策怎样学生都“心安理得”地接受它,学生的表现促使政府沿着建国初期的政策走下去。从课程规定来看,1956年《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与1952年《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课程的指示》相比较,除增加马列主义基础外,其余保持一致。1957年后,部分大学生思想的波动状态才促使政府进行政策微调。如1958年《对高等学校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规定,一律停开政治课,改开一门“社会主义教育”课程。1959后又回到原来的“轨道”。 60年代大学生共同拥有着“讲政治,不讲出身”的时代心理,对党、国家和表现出无限忠诚,拥有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理想追求。学生的表现使政策在延续的基础上向绝对服从于政府和社会的方向发展,以至于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如1961年《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1964年《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其目的均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宣传党的总路 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 80年代大学生更多地表现为“自我搜寻”、“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自我奋斗”、“自我超越”,逐渐散去了对政治理论课的热情,认为“政治理论好像没有多少用处,是可有可无的。对于现在的功课不像入学时那么热心了。有时甚至想抛弃它,但又觉得束手无策,陷入痛苦的彷徨中。”[9]同时,少数学生中也出现了某些思想消极、混乱等现象,并多次发生学潮。学生的变化使政府作出政策调整,增设思想品德、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 90年代大学生思想动荡比较明显,如面对腐败、分配不公等问题感到迷茫和困惑,面对“脑体倒挂”现象和新的就业制度心理问题急剧增加。学生的变化使政府积极进行政策调整。如1995年、1998年分别形成“两课”改革的“95”、“98”方案。从课程改革来看,浓厚的政治色彩降低,道德教育得到提升。同时,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以“德育”代替“思想政治教育”,并整体规划学校的德育体系。这表明政府努力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向科学化、规范化、生活化方向发展。 进入新世纪,独生子女、网络信息良莠混杂、人才双向选择、“分配不公”、“腐败”等社会环境的出现,使大学生群体的问题愈加增多。有调查显示,“考试焦虑、不善于人际交往、就业焦虑、社交恐惧、梦境解析、网络成瘾、个人情感问题和强迫症八大问题”是困扰大学生的普遍问题[10]。学生的变化使政府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央领导多次发表讲话强调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也着手对政策进行调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教育途径、队伍建设、组织保证等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课程体系、教育内容、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 从上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分析来看,社会环境和大学生向政府输入“信号”,政府在接收“信号”后作出政策调整,实现了政策变迁。如此决策虽然可以解决问题,但政府的“被动”给人感觉就是“当消防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被消解。从行动者来看,主要由政府、专业人士、大学生影响着政策变迁。由于专业人士与政府的利益一致,实际只有政府和大学生两个行动者。这是不科学的。约翰·金登认为,行动者应有“显见的参与者”和“隐身的参与者”之分。前者是指与政策直接相关的群体,如行政官员、民选议员、政党成员以及利益团体等,后者是指与政策间接相关的群体,包括专家学者、社会名流及与政策具有利益关系的社会大众[11]。因此,成立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各种社会组织才能推动政策有效变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试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常用方法论文 坚持自我教育 随着近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日益彰显,它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指导着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法的科学化发展。然而,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未能有效地体现“以学生为本”,大多思想政治教育课仍以灌输为主,其内容仅仅停留在知识化层面,教育过程偏简单形式化,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老师讲授的思想道德观点,难以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无论是通过对古代还是国外的道德教育了解,实现思想政治教育都离不开引导学生坚持自我教育。 (一)学思结合与克己自律 学思结合是自己解决认知问题的一种修养方法。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通过学习与思考的辩证关系,强调自己解决认知,提升理论修养。克己自律就是要通过行为修养方法达到自制的要求,“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些都表明孔子提出自我约束的要求,让自己的言行符合良好道德的思想。 (二)自省内求与慎独 儒家思想中,自省内求,即自我反省,是在思想深处进行的自律修养。孔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并提出“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他认为,自省是完善人格,追求道德至高境界的一种途径。慎独,是一种习惯的自律养成,指在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小心谨慎地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思想和道德准则来思考并付出行动。它们二者不仅是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也是道德修养应当追求的崇高境界,均为我国古代修养传统中的精华。 当代西方国家的德育体系无疑是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与他们意识形态上的差异而单纯地肯定或者否定其德育发展,要看到他们的德育发展长处,实现一定条件下的“洋为我用”。在加强“自我教育”这一问题上,英国和荷兰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如,英国在实施德育过程中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大德育观念给于我们很好的启示,他们国家德育的首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淡化学生“受教育者”的角色意识,让他们自觉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点具体说来,英国学校的德育既通过一些与德育紧密相关的课程开展,也用过其他课程的渗透方式进行,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自觉学习;还广泛开设道德课,使用讨论的学习方式,让学生从中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为学生的自我教育打下基础。荷兰高校则主张让学生在开放中去思考,去选择,重视挖掘他们自身的潜能,教师对学生的错误积极引导,给于学生自由的空间去释放创造力。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功能必须引起我们高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育潜力,教育工作不能离开对学生精神世界的真切关怀,如,将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置于生动的载体之中,与分组思考讨论相结合等方法。由于每一个学生秉赋各不相同,思想道德教育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教育对象性格和能力等不同,对他们施以不同的方法,做到“因材施教”。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策略 一、在网络文化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界定 (一)网络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基本内容上的契合之处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以及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大学生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政治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理论基础。通过网络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大学生完整而准确地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与大学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的课堂相辅相成的教育方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要通过灌输、渗透、引导,使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确认识资本主义和理解社会主义,正确认识中国历史和现实,正确认识和掌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大学生在观察、处理问题时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能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侵袭,自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二)网络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道德法纪要求上的契合之处当代社会竞争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标。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大学生诚实守信,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法纪品质和文明行为。公民基本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中心内容,应更加注重教育力度和实际效果,要发挥多种教育载体的综合作用,强化青年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宪法的学习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年大学生在社会转型、各种价值观念相互涤荡、碰撞的时期,严格遵守社会契约,公平参与社会竞争,合法获取个人利益,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这在道德教育方面,在大学生的法纪教育方面,又分为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两个方面。法纪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大学生具有法纪观念,形成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解决大学生的“知法”问题。法律教育是高校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法律观。纪律教育主要是指针对高等教育所制定的一系列教育方面的法律和行为法规、规章,乃至高校为保障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所制定的校规、校纪,约束和规范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校规校纪一定程度上是法律规范的具体化,这一环节主要帮助大学生解决“守法”的问题。法制教育主要是指教育者引导大学生将自己所接受的法律和纪律知识不断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实践中,将理论变成指导自己行为的指南,使自己在实践中做到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在网络文化背景下,切实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探讨 (一)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道德意识,教育大学生知荣辱网络是人的活动场所,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不仅应当体现在现实的社会行为中,同样应该体现在网络行为中。要教育大学生充分认识到网络道德与现实道德的区别和联系:区别一在于网络道德的自主自律性。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不同于传统道德,主要依靠舆论监督、导向作用来约束和规范网民个人行为,要以网民的独立自觉,“慎独”“慎初”“慎微”作为基本的道德自律的逻辑前提。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是隐身的,对一些错误甚至不法的行为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所以道德自律就愈发显得重要。这样,也只有将道德意识、道德行为、道德习惯提升到道德信念的层次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规范和约束网民的网络行为。区别之二则是其多元兼容性。网络作为一个开放的交流平台,不同种族、不同国界、不同信仰、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立场的人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产生碰撞、摩擦、冲突。所以必须教育青年大学生充分认识网络道德的特点,教育其把握网络交际的规律和尺度,明是非,知荣辱。 (二)加强大学生道德判断能力教育,提高大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在较为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只是无条件地吸纳、接受、认同既定的主流道德价值、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因此,基本不涉及道德判断能力教育问题,更谈不上是非辨别能力教育。而今,网络开放性与兼容性并存,各种信息包罗万象,“一人一媒体”的现象广泛存在,这样加强大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的道德判断能力教育必要且迫切。 (三)提高大学生的网络自我控制能力,养成健康的网络人格大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和不健康是构成其网络中行为失范的一个重要因素。网络的诱惑很多,特别是网络中泛滥的色情、暴力信息,很容易使人的性心理畸形发展,产生暴力和极端的倾向。另外,大学生都喜欢上网聊天,进入聊天室后就与自认为志同道合的网友大聊特聊,甚至上网聊天,下网约会。孰不知,这种不设防带来了许多问题。学校应加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量个案表明,许多网络上瘾的大学生或网络信息污染的始作俑者和沉迷者,往往都性格孤僻,缺乏理想, 缺少责任感,甚至出现各种各样的网络心理问题,比如网络伪装心理、网恋、网络成瘾、网络依赖等人格障碍。这里我们还应该锻炼大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大学生需要在网络社会里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思维,正确认识网络世界,正确对待网上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距,正确对待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区别,能在发生心理冲突时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采取理智的应对方式,能在网上生活中有效地进行自我管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只有具备良好的自我意识和健全人格的网络主体,才有可能成为适应网络和现实社会的人。 (四)采取“外堵内防”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高校校园网络管理所谓“外堵”就是利用现在的技术和手段,在网络界面上设置“网络管理器”,对所有的不良信息加以过滤,达到净化网络空间的目的。所谓不良信息主要包括一些反动、恶作剧、暴力或黄色信息,这必须要通过技术手段来过滤。而对于网络盗窃、诈骗、犯罪等各种违法行为,我们仅仅通过“拦截”是不够的,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加强网络防范相关技能。其基本出发点是大学生还处于生长发育期,思想还未完全成熟,自控能力不强等诸多因素。 (五)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提高网络监管实际效果网络管理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网络的虚拟性,但虚拟并不是虚空,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人的现实生活的网络延伸。虽说现实的法律不一定能及时地应对网络上的各种问题,但是网络社会仍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形式。欲加强网络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应努力提高网络管理技术,尽快推进实名制上网,努力使虚拟网络现实化。现在我们国家推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网络相关法律,这些法规对网络和个人的网络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就实际状况而言,现在的网络管理是不够的。现在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将网络规定管理执行自觉化;二是各个网站要积极推出相关的管理规定。而在网络文化管理方面,高校网站更要走在前列,切实保障网络管理的实际效果。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析 视觉文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在文化环境,两者具有同一性,但视觉文化的个性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视觉文化的产生与后现代主义文化、解构主义等文化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中,事物总是以二元对立项的形式出现,如男人/女人、白人/黑人、好/坏、真理/谬误等,而在这二元项中第一元总是高于第二元,两者并不是处于平等的地位。解构主义者认为这种划分是不正确的。事物间的对立并不是绝对的,也并不是某一元高于另一元。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也同样存在着对传统教育的解构:对严肃话语的解构、对命令式话语的解构、对单一式对话方式的解构、对语言式教育方式的解构、对教育者中心权力的解构。伴随着这种解构,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方法也将需要重构。思想政治教育语言图景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以政治教育为主,思想教育为辅。特别是在某些政治年代,这种不平衡状态更为明显。在政治教育中往往是上传下达、命令式的语言。在教育语言中文字和口头语言是主要的形式,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教育统治者的文件或教育传达者的口头语言,内容不仅单一、集中、书面化,而且政治色彩浓厚,说教色彩浓厚。这种教育方式在当今时代已逐渐显出其弊端。大学生群体已不再是原先的精英化群体,他们不仅数量较之扩招前大幅增加,而且思想动态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特别是在视觉文化的冲击下,他们的信息输入渠道更为丰富也更为便捷。国内较早研究视觉文化的研究者周宪曾指出:“视觉文化是指文化脱离了以语言为中心的理性主义形态,日益转向以形象为中心,特别是以影像为中心的感性主义形态。视觉文化,不但标志着一种文化形态的转变和形成,而且意味着人类思维范式的一种转换。”[1]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形象、影像、感性是重要的词汇。事实上视觉文化的这种转变也给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挑战和机遇。一方面,原先的以语言为中心的、偏向理性思维和理性判断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已开始不易被大学生接受;另一方面视觉文化带来的大量形象和影像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信息输送渠道和理解方式。前者要求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与时俱进,变挑战为机遇;后者则要求我们利用视觉文化的优势,把环境变为工具,进一步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视觉文化以图像为基点,不仅将文字变成图像,还将文字意义变成图像意义。 在图像的背后不是能指与所指的断裂,而应仍是能指与所指的融合。比如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思想政治教育观点的阐释往往是教育工作的口头解释或文字解释,仅仅需要层层信息传输的递进,将原本就比较枯燥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变得更加单一和无趣。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观点不能认真领悟,而只是迫于对教育者的畏惧,效果自然不佳。而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语言图景化即利用视觉文化的图像,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以形象化的方式展现则能将枯燥、深奥的观点传输变成直观、形象、易于接受的双向交流。比如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大量引入电教化教学方法就是一个最为简单和有效的方法。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是单向式、填鸭式的教学,不仅学生听起来厌倦,教育者本身也会失去兴趣,而在教学课堂上广泛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如多媒体、投影仪、幻灯片等,在理论中加入案例、图片等则可以大大提高教学兴趣。2005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要求在“大力推进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在意见实施的几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媒体建设取得了诸多成果。“精彩案例”、“精彩教案”得到了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欢迎,并取得了资源共享。虽然我们说“多媒体无用论”、“多媒体万能论”等观点都是将问题简单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媒体的利用和开发是视觉文化视阈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技术化视觉文化的背后是技术力量的支撑。无论是认为视觉文化的突出特点是图像、媒体,还是数字化,其实质都是技术力量与文化的融合。在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接受过程中,技术始终是逃脱不了的伴随者。这种技术化力量以无所不在的势力范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娱乐,同样对思想政治教育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合理利用这种技术化力量会大大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方式的感染力。技术力量贯穿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方面面,其中网络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传播和接受的平台;另一方面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式。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壮大,网络文化已成为视觉文化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作为一种世界范围内资源共享的信息文化,网络文化以其开放性、交互性、动态性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网络,大学生可以及时、通畅地了解到国内外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不仅节省了信息传送的环节和时间,克服了传统思想政治信息传送空间狭窄的局限,更是以更为公正、客观的方式向大学生展示了社会生活的真实现状。正是有了这些丰富信息的来源,大学生们才有可能将传统的被动思考转向了主动思考。在上文周宪学者对视觉文化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视觉文化更注重感性。这种转向不仅是在形式上由传统的语言转向图像,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变。的确大量、感性、直观的图像让大学生们在接受信息时会出现不假思索、不加甄别的吸收、接纳,也会弱化语言时代对信息进行的判断、归纳等思维方式,但只要教育者能有效、合理的引导,对信息进行及时的过滤,并进行选择性利用,不仅会大大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会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兴趣。比如利用网络资源上的微博、论坛、QQ群、博客、各类媒体的新闻等等,针对热点话题和事件进行讨论。在讨论中教育者可利用与学生讨论交流的机会,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传输给学生。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摆脱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容易出现的枯燥、单一的桎梏,而且因为有了网络这个交流平台而不是面对面作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身份,学生更能畅所欲言,想法更真实。 各种信息媒体不仅是以影像符号表征的视觉文化的物质载体,更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地位平等化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 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育者将教育内容传输给受教育者,其方式是直接的、强迫的、单向的。受教育者往往没有话语自主权,处于地位不平等状态。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中,这种地位的高低划分显然有些不妥。如何处理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间的关系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考的重要方向之一。在视觉文化中由于技术力量的支撑,大量图像与信息同时出现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视线中,文化从精英走向大众。只要受众者愿意,任何东西都可能成为文化,受众者与文化创造者的地位不再是绝对的接受和创造了。这种地位的转换同样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借鉴方法。在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不仅在信息的获取、选择、判断和讨论上有着同样的主动权,而且在两者之间的交流中也完全平等,交往机会均等。如在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看法上,传统教育方式中教育者说的对或错已不再被接受,相反,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交流、讨论甚至争论中最终得出的结果要更容易让学生信服,比如大学生遇到溺水者要不要救、如何看待刘翔事件、如何正确认识高校扩招等等。这样的平等化教育方式无疑是更有效、更鲜活、更有说服力。当然这同时也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对社会问题和热点事件有着正确、及时的了解,更要有思辨能力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只要这样才能在辩与不辩中固守阵地,引导学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它不仅有着自己的学科特点,更要顺应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文化的发展。面对在视觉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交往活动的开展也必须尊重主体生活经验。在思想政治教育交往过程中充分运用视觉手段展开教育和交流,更为符合现当代大学生的认知和思维习惯[2]。扬长避短,大力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思考 [摘 要] 高校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中央提出的“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为此,应创新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把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和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等作为机制创新的目标。 [关键词]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网络机制 创新 200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作了部署。许多高校在实践中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思路和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工作成效离党中央提出的“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理论研究还须不断加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更大成效,必须创新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比较 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也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在没有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它是建立在物理空间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其方式区别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1、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一般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通过课堂讲授、个别谈心、座谈讨论等面对面、一对多等方式,对受教育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使其提高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利用现代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让受教育者在网络上获取信息,学习知识,从而提高认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方式,有共同的目的,但各有利弊。网下思想政治教育受时间、地点、场所等条件的限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软件、硬件等条件的限制。一场生动活泼的形势报告会的气氛、效果,计算机网络是无法达到的,因此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不能忽视网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网络不是万能的,不是任何思想问题都可以解决的,不能用网络完全代替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的先进功能和先进技术,将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才能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力。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从信息的处理、传输角度而言,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获取、选择和传播的过程,就是用丰富、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影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的过程。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思想政治工作者常常是从报纸、书本、文件、身边的具体事例中甚至是自己的记忆中寻找素材,搜集资料,信息量有限,其中许多信息内容滞后,缺乏时代感、吸引力。网络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资源。网络不仅促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依赖于信息,而且在方式上,也开始采用信息、传递、筛选、过滤、整合的方式。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为人们提供信息的同时,也加大了信息接受者选择信息的难度。为了正确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网络资源,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不仅要接受信息,而且要善于筛选信息,既要防堵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又要正面引导,坚持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和信息占领网络阵地,引导人们正确选择信息,还要学会利用BBS信息,利用E—mail交流信息,建立网站传递、整合信息。 3、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往往处于一种居高临下、主动给予的态势,受教育者在被动接受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而且在直观的、现实的环境中,思想教育还存在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而在互联网络,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是一名普通的用户,在聊天室里大家都仅仅是互相交谈的网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地位没有从属关系,处在一种平等互动的状态下,教育者更容易了解掌握被教育者思想上、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教育活动的深入进行。 4、实践证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还有自身优势。一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可以优化教学环境,缩小理论说教与客观现实的差距,积极调整“受教育者”与“施教育者”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大讨论、演讲、征文、书画等校园文化活动,发挥大家在教育中的平等性和民主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二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化教学手段,注重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培养大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品质;在网络开展在线交流,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化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开展网络“两课”教学,将课堂延伸到网络,打造教育教学的网络平台。三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化教学内容,解决大学生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 二、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要求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既要立足网下,又要关注网络,构筑网下网络互动、全时关注、全程覆盖的立体交叉网络。反映到新机制的建立上,应体现整合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的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对其工作系统内部,还是与外部的联系,必须进行整体性的统一协调,才能使其处于一种良性运行状态,保证目标的实现。整合性是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具有的整体综合、统一协调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的整合性功能,能协调各部分的行为,使之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形成共同的着力点,产生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效应。同时,整合性还体现在系统内部各个要素间的相互制约作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在师资力量、信息传输、思想信息反馈渠道、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加以研究,以形成网下网络互动的工作合力。 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学生的行为和健全规章制度,成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重点。目前,高校已基本形成校园网络化,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虚拟性和平等性,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更趋于个性化、多样化,但社会道德的主要规范作用则可能减弱甚至消失,由此造成道德评价失范,最终导致大学生选择迷茫和价值取向紊乱。在“网络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许多目的不相一致、利益相互冲突、需要相互撞车、情趣相异、态度相左的情形,网络时空中充满着竞争、冲突与斗争,甚至出现了大量的网络犯罪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调整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有效性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生命。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是说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放松了,相反,对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更高了。一方面,网络信息的开放性、无序性要求青年学生提高自律水平和对信息的甄别选择能力,而这取决于平时所接受的教育和积累的经验。另一方面,调查研究发现,大学生容易在网络中获得成就和满足感,逃避现实世界里的人际交往,而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网络,戒除对虚拟生活的迷恋,建立正常的生活方式,需要我们建设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同时,对一些重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仅仅依靠网络沟通是难以奏效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下引导工作。网下和网络的互动,是网络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 三、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目标 1、努力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指一般性地通过网络传播我国社会发展所要求的思想观念、价值观点、道德规范,各种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进行技术、资金、人员的投入,建立健全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的网站,以精彩的动感画面和丰富的内容吸引人们,同时开发和运用其他网站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资源,以形成全方位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态势。 2、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培养网络教育人才,造就一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的当务之急。为此,人才培养应做到:(1)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网下思想政治教育有很大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网络育人的理念,由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灌输型转变为引导型,服从型转变为选择型,单向型转变为交互型。在信息时代,只有成为一名专业化、专家化的工作者,才能胜任日益繁重、复杂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进性和实效性。(2)注重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探索。要深入研究探讨分析网络对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影响,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遇到的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判断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防范手段,提出适合高校特点的、有推广价值的理论成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水平,做到防患于未然。(3)熟练掌握基本的网络知识和技能。掌握了足够的网络知识技能,就可以通过网络,深入把握网民的思想状况,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有的放矢。(4)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信息素质。即具备优秀的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良好的信息道德。 3、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综合当前各高校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要取得实效,除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外,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1)帮助青年学生切实解决思想问题。对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加以收集,分门别类,在网络进行解疑释惑。(2)帮助青年学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学生的主要实际问题是“成才”与“就业”方面的问题。学校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多功能特点,在促进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3)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的点击率。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活动,提供全面、及时、精彩的网络信息,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等来吸引学生的眼球.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深入学习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实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摘要: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从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高等教育的第一位;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加强法纪教育;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联系,形成教育合力以及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政工干部队伍等几方面,切实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关键词: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邓小平同志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在邓小平理论宝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的设计中,教育始终占据主要的位置,其中思想教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作用、任务与目标、原则与方法、组织领导与队伍建设等基本问题作了一系列论述。它们前后联贯、相互联系、内在统一,构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科学体系。邓小平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继续和发展,对于改进和加强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高等教育的第一位。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的优秀传统和政治优势。教育好、引导好一代一代的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是我们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同志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从培养接班人,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1978年他就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学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地方。培养人才有没有质量标准呢?有的这就是同志说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在这段话中,他强调了培养人才的几个标准,首先是思想政治标准,即“有社会主义觉悟”,另一是文化素质标准,即“有文化”。他还指出:“我们一定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2)“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3)他在充分肯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还明确指出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目标。他指出:“要加强各级学校的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4)“我们要大力在青少年中提倡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英勇对敌的革命风尚,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忠于马列主义、思想的优秀人才,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成为有很高政治责任心和集体主义精神,有坚定的革命思想和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专心致力为人民积极工作的劳动者。”(5) 随着世界多极化的形成,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到来,各种文化、思想相互激荡,相互撞碰。而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收入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必然形成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多样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面临着如何理解和处理多样化存在的新特点,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如何弘扬时代主旋律,如何坚持用科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人民,以及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时期,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与政治,经济发展与道德升华,经济增长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将是新时期思想教育长期面临的新课题。2004年,党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是应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挑战而向全党、全社会发出的号召。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担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培养的任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科学文化知识如何,将直接影响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此,2004年3月26日至27日,教育部长专门在京召开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研讨会。周济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一定要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一代新人。因此,高等教育必须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他们抵御风险和侵蚀的能力。 二、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内容。 理想是指人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它是人们的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表现,是支配人们社会行为活动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而现阶段各民族的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指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我们的事业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有共同的理想,也就有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6)在“四有”中,邓小平也最强调的,是有理想。他在一次接见外宾谈话中说:“根据我长期从事政治、军事活动的经验,最重要的是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过去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7)这充分说明了理想和信念在革命年代政治、军事等生活中成为人们追求的方向和行动的指南,起到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的作用。同时,他也反复强调对青少年要加强理想教育。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强调:“革命的理想,共产主义品德,要从小开始培养。我们党的教育事业历来有这样的优良传统。”(8)“我们一定要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9)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有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规范的总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道德状况如何,是关系到这个民族和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和社会进步的大问题。在邓小平同志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非常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他强调指出:“我们一定要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大力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10)邓小平同志也非常重视在青少年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他指出:“我们要向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努力宣传这种高尚的道德。”(11)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和新时期的实践经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12) 面对世界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面对世界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不可避免地对青年学生产生重要影响,使一些人淡漠国家的观念,消解民族意识,失去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分配方式多样化,归根到底是利益的多样化。利益原则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利益作用激发了人们进取意识和创新热情。然而,利益驱动也使一些人物欲膨胀、道德沦丧,引起许多负面影响。对于大学生,一方面他们是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知识群体,另一方面他们又缺乏辨别真伪的能力,容易受一些反动、低级、迷信等内容的影响,从而弱化淡化人格精神。因此,越是全球化,越是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对共产党领导的信任,对坚定社会主义改革事业胜利的信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加强法纪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纠正人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巨大的,但也不是万能的,还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和纪律,才能有效地规范人的言行。在邓小平思想教育理论中也特别强调法制教育,他指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也要坚持下去。就好象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13)“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律,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4)这些观点都充分说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把法律和民主放到同等位置。他在强调法制建设的同时,还强调了法律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他指出:“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主义也要进行这个教育。”(15)邓小平也非常重视纪律教育,他认为,纪律是实现理想的保证,是达到团结不可缺少的手段。他指出:“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16)在八十年代初邓小平也指出:“在党的机关、军队、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大中小学的学生从入学起,工人从入厂起,战士从入伍起,工作人员从到职起,就要学习和服从各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对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17) 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未来社会发展的栋梁,高等学校的学生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做到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遵守法律。通过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马加爵事件”,“兰州铁路运输技校新生入学三天被学生会干部殴打至死事件”,“高校学生网络犯罪”等都说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法纪教育方面还存在薄弱的环节。因此,必须坚持把法纪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长期抓,把它纳入素质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诚信品质,引导学生确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学会正确的行使权利和义务,自觉具备社会主义法律国家公民应有的基本素质。 四、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理论灌输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形式,开展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他指出:“要恢复对学生课外活动的指导,增长学生的知识和志气,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18)同时他还指出:“不仅大中学校招生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而且各部门招工用人也要逐步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录取。”(19)这段话指出学校除了要开展好课堂教育,学习理论知识和间接经验外,还必须开展好课外教育,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学习课堂上学不到的实践知识和经验,这也是为实现我国的教育目标所必须的。在课外实践活动中,邓小平同志也非常强调劳动教育,他指出:“一般学校要给学生参加劳动的机会。劳动也是教学,是政治思想课。”“学生参加劳动一是必须,二要适当,三要可能。”“学校要把劳动定到课堂中,每周规定半天,主要训练娃娃们养成劳动习惯,加强集体观念。”(20)这些充分说明了劳动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法,同时这一要求也是符合我国教育方针的。 因此,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我国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开展工作。通过开展科技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品质和开拓创新思维,让他们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将来投身到改革大潮中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五、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不是孤立存在的,其效果与整个社会大环境、大气候之间有着共同关系。环境好,风气正,思想政治工作就事半功倍,否则,就会事倍功半;同时,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在各项工作之中,仅仅一个方面、一个部门去管,是难以奏效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十分重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做改善社会风气和教育人的工作。1979年面对、“”一伙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现实,指出:“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各类行为。”(21)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发展,大学生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多,知识更新也越来越快,这给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更多便捷,但同时也带来许多冲击和挑战。邓小平也曾指出:“现在学生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有多种原因,有社会原因,有家庭原因。”(22)这充分说明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正面临着更加复杂更加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共同支持。面对这种情况,他强调:“我们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各个有关部门的同志,整个社会的家家户户,都来关心青少年思想政治进步,把被‘’破坏的优良传统恢复和发扬起来。”(23)“教育决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党委要认真地作为大事来抓。各行各业都要来重视教育事业,大力兴办教育事业。”(24)当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学校、社会和家庭三者之间,学校仍起着核心和主导着用。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学校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他指出:“教师要成为学生的朋友,与学生家长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学生的工作。”(25)因此,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和时效性的特点,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适时地调整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密切联系学校、社会和家庭,善于整合三者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开展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政工干部队伍,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证。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各项工作更加纷繁复杂,越是纷繁复杂,越是不能放松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强调了要加强党委对思想战线的领导,他指出:“加强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克服软弱涣散的状态,已经成为党委的一个迫切任务。不仅理论文艺界,还有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群众文化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等各个方面,都有类似的或其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6)他还指出:“我们说改善党的领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应该把大量日常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尽可能交给政府、业务部门承担,党的领导机关除了掌握方针政策和决定重要干部的作用外,要腾出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做群众工作。如果一时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至少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上,否则党的领导既不可能改善,也不可能加强。”(26)因此,作为高校党委也同样必须关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调好党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从而保证学校稳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有党委的领导,还要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政工干部队伍,这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又一有力保证。建立一支高素质政工干部队伍涉及到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和关心等方面。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的任用问题上他指出:“师资问题要注意,正规大学、中学现有的师资力量不能降低。”(27)这里的师资力量,一是指教师数量,二是指教师质量。在教师的培养上,他也指出:“要提高教师水平,包括政治思想水平,业务工作能力,以及改进作风等”“要加强师资培训工作,要把教师培训列入规划、列入任务。”(28)当然在任用教师时他也要非常关心教师,关心如何调动教师积极性问题,他指出:“对知识分子,除了精神上鼓励外,还要采取其他一些措施,包括改善他们的物质待遇。”(29)“要调动科学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光空讲不行,还要给他们创造条件,切切实实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30) 因此,作为高校如何建立一支高水平政工干部队伍?首先,学校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将这一问题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制度规划、组织实施。其次,要加强对政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三,安排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第四,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工人员的管理。 邓小平同志的教育思想,为新时期高校开展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明确方向、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而奋斗。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试论近年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转变与挑战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在从“文本”范式向“人本”范式转变;从主体中心模式向主体间性转变;由经验形态向科学形态与学科形态转化;从重视单一的意识形态目标向强调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的转变,以单一理论课课堂教育为主向重视各门课的育人作用转变;从救火式模式向育人模式、前瞻模式转变;从以传统课堂教育为载体为主向校园文化与网络为主的现代载体转变;思政队伍由在实践中摸索成长向专业化培养成才的转变;由封闭的学校教育向注重家庭、社会与学校的合力构建的转变。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主体间性; 理论课; 专业化; 专家化 高校是人才汇集、知识荟萃、各种社会思潮交汇的地方,大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04年中共中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途径和领导等九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纲领性文献,文件的下发,极大地推动与促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了许多新变化。 1、从“文本”向“人本”的转变;但“以物为本”与“以文为本”的理念还根深蒂固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念。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是以“封闭性、知识化、教条性、理想化、泛政治化”为特征的“文本”教育范式。“文本”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是四重四轻:重教育者的主导性,轻学生的主体性;重普遍性,轻差异性;重共性要求,忽视个性发展。在教育实践中,也较多地强调社会价值,忽视个人自身发展的需求和价值,是“工具型思想政治教育范式、知识型思想政治教育范式和灌输型思想政治教育范式”;“文本”思想政治教育范式,造成思想政治教育边缘化、外在化、低效性,也形成了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脸谱化、思想政治教育非科学化的刻板认识。[1]5 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目的与手段,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的有机统一。以“开放性、主体性、情感性、生活化为特征”,其教学形态由单向灌输转换为平等对话,“教育方式从‘独白式内容范式’到‘问诊式方法范式’向‘对话式效果范式’转变。[1]5 “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新的理念正在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带来教育目标、方式、手段的新变化。随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思想政治教育范式的转变将更为显现。但以人为本思想的确立,是一个历史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现实而言,还存在以下困惑: 第一,中国高等教育在市场、社会、国家与学术四种力量之间的处境较为尴尬,还没有一套较为成熟的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机制,高校的发展还处在一个比较无序的状态,管理层面低,各项工作疲于应付,深层次、长远的问题无心过问,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范式的转变还没有成为主动的行为。 第二,观念转变与行为方式的转变,是需要创新精神与自我否定的勇气,需要学习与提升的。从中央来看,一直把培训与学习作为转变观念、提升能力的重要内容,但不排除我们的培训方式本身还是“文本”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有待加强。同时转变观念也意味着失去一直习惯与驾轻就熟的工作方式,想不想学以致用与能不能学以致用的问题同时存在。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还比较短,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论证,如缺乏中国特色的人性假设理论,缺乏对当代大学生需求的理性、科学与具体的研究,以人为本还停留在口头上、观念中,没有落实在实践中。 2、从主体中心模式向主体间性转变;但单一主体与主体缺位的现象还依然存在 主体与客体范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范畴,在哲学意义上主体是指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实践的人。客体是指在主体活动的对象性指向中获得自身的基本规定(即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并反过来制约主体活动的外界对象。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单一主体论或主体中心模式,是一种以教育者为主体,受教育者为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认为教育过程的实质是教育工作者根据一定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施加各种影响,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塑造的过程。这种教育模式具有明显的单向性、强制性。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主体、客体及其关系问题不约而同地成为我国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热点问题,其影响之大使思想政治教育也不例外。西方教育个性化思潮和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以及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深入人心,“客体中心模式”,即以受教育者为主体,教育者是受教育者的看护人,对受教育者的发展只起指导作用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和“双主体模式”,即从施教过程方面来说,教育者是施教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施教的客体;从受教过程方面来说,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主体,教育者则是接受教育的客体,成为学界关注的模式。客体中心论与双主体论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单一主体论的局限性。随着互联网等现代载体在思想教育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主客的互动性、交往性、平等性、民主性要求越来越多地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新趋势。 张耀灿等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对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界定:“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两种关系的统一:一种关系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二者构成了主体——主体的关系;另一种关系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二者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复数的主体,他们把教育资料作为共同客体,与教育资料构成主体——客体的关系,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受教育者主体能动性的一种展示。主体间性切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独立性、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尊重与体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是平等、互动的关系,是一种涵盖历史、文化的社会交往活动,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理解与对话中实现“视界”融合与思想碰撞。 主体间性前提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是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的主体,教育与接受教育都是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活动。从单一主体模式向主体间性模式转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的重要趋势,但在现实中,单一主体论与主体缺位的现象同时并存。主体不了解、不分析学生的思想状态,把青年学生在逻辑上作为普遍是有品德缺陷的,把教育者视作是无缺陷的,通过控制话语权对学生采取传统的、强制的、统一的灌输,是单一主体模式的体现;而对学生的思想状况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是思想政治教育无主体的体现。 3、由经验形态向科学形态与学科形态转变,但理论与实际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以经验形态为主要特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是“生命线”理论,就是1929年的古田会议对我党我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系统总结而得出的结论。1944年,在、的主持下,由谭政同志起草并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的《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的问题》的报告,又总结了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部队政治工作的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进一步系统阐明了我军政治工作的性质、方向、地位、作用、任务和方法。党的七大正式确立了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地位,使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实理论基础和重要教育内容。1957年2月,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确立了社会主义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和方法,成为我党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最高成果。 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开始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和学科化的进程。1980年5月底至6月初,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第一次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这一命题,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要科学化,首先要学科化。孙友余提议:“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研究发挥人的积极性的这门科学叫做思想政治工作学”。第一次正式提出本学科的名称。1981年出版的论文集《论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代表了这一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最高水平。1984年部分高校开办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1987年开始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1996年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2006年思想政治教育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独立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终于得以科学化地独立成为一个二级学科,其研究队伍、研究方向、研究课题都有了明确的划界,从而成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科学与学科化的发展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对转变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与学术地位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思想政治工作是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科学,是科学、是技术、也是艺术。“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理论教育,但它的价值却体现为一种实践价值”。[3]190其科学性往往是以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本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行动者是一个群体概念,是由决策者、管理者、研究者、工作者等组成的共同体,但由于这个共同体内部还缺乏有效的联系和相应的机制,一些研究者出于对理论的偏好,往往对经验与实践不以为然,有的研究者本身缺乏实践经验,研究的针对性不是很强;而有些从事是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对经验过于依赖,实际上并不把思想政治理论当作学科与科学。这些都导致理论与实际两张皮的现象,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深入,也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创新。 4、从重视单一的意识形态目标向强调人的全面发展转变,但意识形态功能弱化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机制还不完善同时并存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指教育者根据社会的要求和人的发展要求,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人格及行为实践等方面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我党三代领导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都有明确的阐述,党的三代领导人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论述中都包含了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为了人、发展人”的根本目的与价值。但在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工作中目标功利化的倾向却十分明显。往往只把思想政治教育的落脚点更多地放在保证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上,而淡化了其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只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目标与社会价值,忽视其个人目标与个体价值。 “以人为本”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转向的指南。人的全面发展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共同的动力。这样的目标的实现核心是承认人与人的差异性,尊重人的主体性,把人作为整体的人,以实现不同人的不同方面的全面发展。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由单一的政治功能向重视大学生主体性的培育,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开发大学生的主体能力、塑造教育大学生的主体人格转向,从空洞理想的说教实现向以人为归宿的现实的生活世界的回归。 当然,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还原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整体关系,但也不能淡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性功能。“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在内的主体性的发展,也包括人的民主性、规范性与开放性在内的社会化的发展”,[3]290而是采取更为针对性的方法,使思想政治教育从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把握教育对象的思想,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及其变化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及变化,充分认清他们思想的具体性、复杂性、变化性和必然性,从他们最切身的利益要求的满足中,逐步走到对各种大道理的接受;从空洞的说教转化为对物质利益的引导,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利益观,将人格塑造与世界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为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和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现实条件。 而现实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却存在着不协调现象:一种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一般的知识教育,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性与社会价值,存在意识形态弱化,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与知识素质脱离的现象;另一方面或者虽然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但却仍然用传统的模式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人的全面发展实质难以实现。 5、从单一以理论课课堂教育为主向重视各门课的育人作用转变;但理论课的低效性和各门课的教育的合力还未形成 2004年中央16号文件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全面学习苏联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先后经历了恢复建设时期的“82方案”、曲折发展时期的“87方案”、全面加强时期的“98方案”三次重大调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对高校思想政治课程体系的第四次调整和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这就是21世纪以来的“05方案”。目前,各高校都在推行“05方案”,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日显明显。16号文件要求把形势与政策教育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形势与政策课的开设,形势与政策课主动联系社会与学生的思想实际,形成以专题化为主要形式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同时开设人文素质选修课,加强师德建设,各门课的育人功能日渐重视。 但新的教材体系如何转变为教学体系还需要深入研究与探索;大众化带来的课堂教学方式的变化,我们还没有找到与之相适宜的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市场取向、国际化、教育多元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以及高教改革带来了学校、教师和学生关系的新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的实效性;理论课低效性的困境并没有完全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人文素质课与其它各门课的育人功能缺乏整体设计与科学的监督与考评方式,育人的合力并未真正形成。 6、由救火式模式向育人模式、前瞻模式转变,但只有危机时才到位常态缺位与不到为现象还比较严重 改革开放以后,针对传统工作模式的局限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创新,但相当长时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还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仅仅当成一种应急工具,思政工作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应对学潮,维护社会与校园的稳定上,矛盾凸显时,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是辅导员成了救火队、应急队,一旦局势平稳,思想政治工作就不被重视。近几年,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依据时展和社会进步,制订思想政治教育规划,确定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研究与关心大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与需求,既强调教育者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又强调尊重大学生接受教育、主动学习、自觉践行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自觉能动作用;注重全面发展与和谐发展,努力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预见性与前瞻性。 但必须看到,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常态化的机制与力度在不同的学校存在不平衡性,依然存在着但只有危机时才到位,常态下缺位与不到为现象。有些规划与育人目标科学性与操作性不强,有的只停留在书面上,并没有变成现实。 7、以传统教育载体为主向现代载体转变,但对现代载体运用能力与综合管理能力还比较弱 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物质形式和物质实体,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方式。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传统的载体主要是通过课堂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进行,各高校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通过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主渠道的功能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现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正在从课堂到课外延伸,从教室到寝室延伸,从真实的空间向网络空间延伸,从思想教育到心理教育的延伸。校园文化、网络媒体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影响力最大的载体。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实践成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但是,校园文化育人作用还缺乏整体规划和有效的评估手段,网络的吸引能力还比较弱,课上与课下、网上与网下的联动机制的形成也还在探索的初级阶段,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的形成,在许多高校还是一个没有完全破题的问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不足,社会实践的方式、途径、实效性以还有科学的理论界定也没有可靠的经费保证,综合管理与运用各种载体的能力还比较低,主流价值观还在以传统的方式传播,而非主流的价值观却早就用现代方式传播。 8、思政队伍由在实践中摸索成长向专业化培养成才的转变,但辅导员的专业化、专家化还处于起步阶段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要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 辅导员的专业化是提高辅导员的学术声望与社会形象,提高辅导员队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重要保证。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一支精干有专长、有专业依托的专家型学生工作队伍,也是提高高校学生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目前,各高校都在积极贯彻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同时随着大学生就业的日趋严峻,高校辅导员已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学历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如何培养、提升与考核高校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已成为当前需要积极研究、探索的主要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者认为,要建立职业准入及资格认证制度,实行职业准入和从业资格考试,规范从业人员资质。也有人认为要对辅导员职业分类,设立专业系列职务岗位,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辅导、法律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专门队伍,改变辅导员队伍身兼多重角色的现状,结束辅导员专业界限不清的局面。[4]一些专家与学者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者注重研究辅导员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提出了设立高校辅导员培养专业的思路与设想。提出了构建辅导员核心的核心素质与能力,建构辅导学学科的核心内涵。通过以上探讨以推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实现辅导员队伍的专家化。 9、由封闭的学校教育向注重家庭、社会与学校的合力构建的转变,但社会教育资源与家庭教育资源难以有效利用的现状还没有以扭转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以学校为中心与主体的教育方式,学校用有形和无形的围墙在人的完整世界和整体活动中圈出的特殊的场所,学校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采用的是与生活、社会、家庭从话语方式、内容要求都不同的教育,是围墙内的理想教育。 由于个体思想品德的生成在时间上是持续终生的、在空间上是超出于学校之外的完整的存在,学校在时空上的有限性决定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发挥的局限。现代社会日益开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大学围墙淡出,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更加直接、有机的联系,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实施无法离开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的发挥。但由于高考这一特殊的指挥棒使家庭教育与基础教育还是成绩至上的应试教育,导致中学与大学的教育严重脱节,大学教育事实上是矫正教育;中国大学本身与家庭的联系是非强制性的,许多家长也认为孩子上大学就是交给学校,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无限责任公司,家庭的作用不仅微弱,有的还是负效应,在社会教育方面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利用方面,高校本身缺乏应有的控制力和利用能力,整体合力并未形成。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高校辅导员主持班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艺术 [论文摘要]以“壹周立波秀”为代表的海派艺术在近年来的文艺娱乐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创新的形式给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有力的参考。通过幽默的语音和独特的形式,让辅导员在隐性教育中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关键词]三贴近 幽默 主题班会 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当代90后大学生的思想呈现多元化、个性化,辅导员在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时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原理利用新事物的规律,创新方法来进行正确地引导。2010年,壹周立波秀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股海派清口的热浪,赢得了不少的观众,大学生群体便是其中之一,不少段子在高校校园里流传。“壹周立波秀”的形式也给高校辅导员开展主题班会提供了全新的借鉴。 一、“壹周立波秀”、“三贴近”原则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一)“壹周立波秀”与“三贴近”原则 “壹周立波秀”的新颖深深地打动观众,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中国观众认识到源自于上海的海派文化,这种新颖与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战线提出的“三贴近”原则不谋而合。 “三贴近”是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三贴近”就是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贴近”,将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时代责任融为一体,既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性要求,又体现了我们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成为在坚持和发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原则、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 (二)“三贴近”原则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这充分体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高校辅导员在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遵循党的“三贴近”原则,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战线中,辅导员应当将这条原则作为改进和加强自身工作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贴近实际,就是贴近大学生实际,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把回答和解决大学生的道德思想问题作为中心任务,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贴近生活,就是贴近大学生的生活,深入到大学生学习和生活中去,关注他们生活中的问题,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满生活色彩,富于生活气息,反映生活本质。贴近群众,就是贴近大学生,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把握大学生的脉搏,了解他们的愿望,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亲可信、深入人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三贴近”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实际,是大学生生活的实际;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大学生的实际生活;大学生,是社会实践中的大学生,实际生活中的大学生。实际是根基,生活是源泉,大学生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壹周立波秀”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壹周立波秀”在大学生中的反应十分热烈,许多经典的台词让大学生在平时社会中侃侃而谈。一些国内外时事政治或者新闻人物也被周立波调侃,但其中的道理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不仅仅是说笑那么简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立足国情、立足当代、立足于大学生活,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大学生心声统一起来,多用大学生的语言,多联系大学生身边的事例,多采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动。高校辅导员可以充分借鉴“壹周立波秀”的形式,在主持班会时通过风趣的语言、引人深思的事例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壹周立波秀”体现了“三贴近”的原则,辅导员在班会中采用类似这种新的形式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能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统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使大学生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美的享受;又能把党的先进性要求与大学生的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起到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的作用。 二、“壹周立波秀”对辅导员主持班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以小见大,突出自我教育 周立波说:“那时候大力宣传雷锋,你们想,一个人做一辈子好事,不知道扶了几千个老太太过马路啊!我就和几个同学天天候在马路旁边,就盼着可以有一个老太太过来可以被我们扶过马路,结果发觉,现在这个时候,老太太都脱销了!”调侃中折射出一种社会现象,就是为了学雷锋而学雷锋,这就给人们深层次的反思。针对以往中国足球的萎靡不振,“立波梦话”虚构了这样一条新闻:“国家体育总局最近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解散中国国家足球队,永不重组。中超联赛停办十年,中国足协和中国消协合并,以后做球鞋贸易生意,自负盈亏。”这条新闻虽然纯属虚构,但寓意中国足球的打假问题等,让人忍俊不禁。 幽默是一种智慧的表现,在人际交往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它可以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以化解人际的冲突或尴尬的情境,使交流气氛轻松融洽,从而促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高校辅导员可以从周立波的调侃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从社会现实和大学生生活中找素材,经过语言的加工,将有教育意义的道路通过幽默的语言表达出来,让学生能够在笑声中明白道理。 (二)与时事热点相结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 周立波对深圳原市长许宗衡的调侃:“许市长在位时最喜欢讲,我是人民的儿子。人民养一个儿子不容易,养大一个,捉进去一个。”对于国际国内的一些重大事件,周立波通过幽默的语言进行调侃,把时政运用到笑料中。高校辅导员可以通过调侃时事腐败事件时,能够让学生去关注这些时政新闻,也起到教育作用。德国著名演说家海因·曼麦说过:“用幽默的方法说出严肃的道理,比直截了当地提出更能为人接受。”辅导员通过运用富有情趣、意味深长的表现手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达到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启发主动思考,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思想情怀的目的。 (三)增加娱乐时尚元素,突出个性化教育 周立波每次开始节目是通过木门打开,周立波穿着风衣,戴着墨镜,顶着“许文强帽子”跳了出来在舞台上秀了大半圈。观众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笑声。报幕员问:“你这身打扮是许文强还是小马哥?”周立波开口了:“我是小马哥的粉丝周润发…(停顿,观众大笑)的粉丝周立波。”观众再大笑。高校辅导员面对的是广大兴趣爱好和性格不同类型的大学生,特别是“80后”、“90后”的大学生,需要根据这些群体的个性来召开富有吸引力的主题班会,如果是一言堂,呆板的说教,是难以达到效果的。幽默的语言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氛围,也是开展好学生工作的润滑剂。如果辅导员能够结合一些身体语言,那么所起到的作用就更加明显,学生也会更喜欢主题班会。 (四)调侃社会不文明现象,突出文明礼仪教育 周立波自己说过:“调侃是没有恶意的。”周立波的海派清口绝大部分时间在调侃社会不文明现象时,不粗俗,也不针对个人的名誉权。周立波在接受《杨澜访谈录》节目采访时说,“传统曲艺节目,他们是以搞笑为终极目的的,而搞笑只是我的手段。我是要通过搞笑的手段来达成我的一个观点,或者是和大家一起对这座城市或者对这个事件进行一些思考”。由此可以看到壹周立波秀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它的思想性。幽默可以将平时的同学矛盾产生引起的尴尬化为轻松和自然,使大学生在幽默中有所思,既得到释放,又能分析产生矛盾的现象、提高认识,达到德育教育的目的。所以,辅导员在调侃校园里的不文明或者某些违法违纪的现象时,应当注意不能直接点名道姓,而是对事不对人,让大学生自己学会思考,去感悟。 语言表达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虽然和人的先天因素有关,但更有赖于后天的训练和实践。周立波将上海改革开放三十年包括开埠百多年的能捕捉到的细节用俏皮生动的上海方言表达出来,体现了他深厚的语言功底。辅导员要有意识地学习语言知识,并善于与实践相结合,灵活运用。只要肯下工夫,勤于训练,虚心学习,不断总结,定会有所收获。同时,周立波说过:“文化要有本位主义,占领自己的领域,把它做深做透。”所以,辅导员更要创新的思维去研究社会现象、研究大学生的心理、研究如何将思想政治教育“三贴近”大学生,最终才能更好地占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这块“阵地”。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试析高校大学生漠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漠视 对策 论文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内国际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新情况,从而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冷漠。针对高校大学生漠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原因,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呼吁全社会特别是高等院校的各级领导给予思想政治教育以高度的重视,加快政治理论教育改革的步伐,加强政治理论教师队伍自身的建设,开创高校大学生政治理论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也有了一系列的改变:由关心西方思潮逐步转变为关心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由习惯于高谈阔论转变为比较务实;由关心多方面的事务转变为关心个人的前途。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跳出短期行为的圈子,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树立其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是,从目前来看部分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却十分冷漠,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由于东欧的剧变和苏联的解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暂时处于低潮。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西方的一些政要人物加紧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攻击和低毁,企图把打开东欧“铁幕”的经验用于中国,大力宣称“马克思主义过时了”、“社会主义失败了”。国际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情形,必定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2.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人们的价值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确实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人了生机和活力。与此同时,由于“经商热”、“下海热”、“第二职业热”的兴起,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不断蔓延滋长,政治淡漠主义和理想虚无主义抬头。高校大学生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谈钱言利、计较得失已成为部分大学生的人生目标,“一切向钱看”甚至成为少数大学生的座右铭。 3.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社会不正之风的矛盾。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以及种种社会丑恶现象都会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导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之间产生了相当的差距,这样既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也诱发了一部分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抵触情绪。 4.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差距较大。在高等学校的理论讲坛上,教育学生要讲奉献、培养高层次的道德情操和理想人格,而一些家长却凭自己的生活经验感化子女。家教的实惠性与学校教育的高层次性,呈现“两张皮”的状况,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 5.政治理论课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近些年来,我们在政治理论教育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是应当肯定的。但由于多种原因,政治理论教育本身仍有许多不足之处:第一,中学、大学的政治理论教育内容存在重复的现象,机械的“烫剩饭”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第二,部分高校教师尚未较好地解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实践中,如何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的问题,这势必影响政治理论教育的效果;第三,政治理论教育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不够,教学方式单一、呆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的吸引力,随社会实际的变化,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也不断变化,他们不再满足于老师从书本到书本注释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教学方式,要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剖析现实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而我们的政治理论教育不能适“实”改革,也是使部分学生对政治教育失去兴趣,产生淡漠感的原因之一。 面对新时期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变化,部分大学生对政治理论教育的冷漠,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要加以正确引导,进行深人教育,否则,就可能导致个人主义的泛滥和集体主义的沦丧,损害社会主义的精神支柱,贻误一代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此我们应采取积极的对策: 1.全社会特别是高等院校的党政领导对于政治理论教育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倡导一种精神,这种精神需要通过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政治理论教育才能得以产生、发扬和光大。教育是一种带有明确目的性和强烈的主观能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取消了人为的努力,事情是难以自发地朝着我们期望的方向发展的。高等院校的各级领导对于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视和支持,是促使高校政治理论教育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保证,也是消除部分学生对政治理论教育冷漠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高等院校的党政领导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在校内形成良好的政治理论教育气氛,从而使政治教育得以通过理论灌输、教书育人、日常教育、文化熏陶、社会实践和心理疏导六渠道顺利地完成。 2.加快政治理论教育改革的步伐,使政治理论教育更有针对性,更具吸引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模式、手段等方面也都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作出相应的改革。 首先,对于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要进行新的充实。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科学管理经验的引进,大量的反动思潮也蜂拥而至,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对此,我们不能采取被动的防御式的、救火式的政治理论教育模式,让学生一味地回避西方思潮,而应该把西方的主要思潮纳人教学中,通过正面接触伴以科学的分析使学生彻底了解外来文化,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明辨是非,从而真正提高他们在政治思想上的免疫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治理论教育必须利用市场经济等价交换规律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个人与社会、索取与奉献的关系;利用市场经济竞争的特点,逐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利用市场经济质量和信誉观念,教育学生树立严谨的政治态度,培养一丝不苟的学风等等。在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面前,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应该是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政治理论也是一门开放的学科,政治理论教育如果不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充实自身的内容,就永远不会有吸引力。其次,对于政治理论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也要不断地进行改进。政治理论教育传统的作法是“你听我讲”,偏重灌输,而不注重“双向交流”,这样就不能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就不能真正了解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也就不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事实上大学生关注更多的不是我课堂上讲授的理论知识,而是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实践已经证明,靠单纯的说教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了,因此改革政治理论教育的教学方法已势在必行。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把政治理论教育渗透到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文化娱乐之中,寓教于知、寓教于乐、寓教于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科研育人、服务育人。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把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手段应用于教学中,融文字、声音、图像于一体,这样可以增加政治理论教育的立体感,使其更生动、更形象,让学生亲身感受到现代信息社会给学习、生活带来的变化,有利于增强政治理论教育的吸引力。 总之,开放式教学是政治理论教育的发展趋势,它既可以运用和检验在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又可以学到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是读社会之书、自然之书的极好机会。 3.加强政治理论教师自身的建设,是解决部分大学生漠视政治理论教育的根本。高校政治理论教师肩负着既教书又育人的双重任务,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政治理论教育的实效,关系到政治理论教育是否具有吸引力和战斗力。 政治理论教师不仅要有专业教师应有的一般的基本的教学素质,而且还要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首先,政治理论教师要有坚定的理论信仰。只有真信马克思主义,才能向学生传授马克思主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可能有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其次,政治理论教师应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力。只有努力攻读马列原著,认真学习和邓小平的著作,理解了原理的真谛,才能向大学生深人透彻的讲授。良好的理论素养是取得政治理论教育的不可替代的途径。再次,政治理论教师还要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他们必须能够紧密联系理论涉及的社会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对于思想理论界的动向和问题应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这样才能抓住联系实际的要点和重点。同时,政治理论教师还必须具有广博的相关科学知识并获得和掌握当代科技社会发展的最新信息。总之,教育要面向现代化,就要有掌握现代化知识的教师。因此,高校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者只有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刻苦学习、提高素质,才能跟得上时代步伐,才能完成政治理论教育本身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当前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机遇与对策研究 [论文摘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形态,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开辟了新阵地、注入了全新的内容、推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网络背景下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产生了一些新问题,文章分析了当前环境下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教育主体、学生、内容与形式四个方面探索了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机遇与挑战 对策 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在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形态,是指高校教育工作者用积极的道德规范、思想观念、政治观点、网络素养等精神文化,以现代网络为媒介和阵地,用互动引导、建设管理、制度规范等基本方式,对高校学生实施的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构建积极的思想政治品德。在大众传播时代,网络为高校学生开拓了全新的生活空间,而这一全新的生活空间也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之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特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变化使得网络逐渐进入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和重要工具。 一、网络媒介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以网络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介具有监控环境、联系社会、传承文化等一系列的重要功能,通过网络能管窥当代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反映出大学生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认知程度,可以说网络世界里有当代大学生的精神与实践状态的缩影。因此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开辟了全新的传播空间,以网络为媒介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1.网络媒介促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建设。人类传播历经了口语传播时代、文字传播时代、印刷媒介时代,现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大众传播时期,网络因其图文并茂、视听一体、实时传输等功能一体化的特性,以超越传统媒介的优越性,对整个社会以及人们的价值观、认知与实践方式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网络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在学习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受到网络深刻的影响,网络促进了学生个体的个性觉醒,他们采用开放式的态度接受网络信息,也依存网络为实践活动提供依据。在媒介形态的变革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主动适应新媒介环境的变化,针对高校学生认知与行为方式的特点,积极利用媒介技术,建设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变革的内在要求。 2.网络媒介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注入了新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能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出发,随着教育环境与教育因素的变化而改变。网络的发展改变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对教师、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针对变化中出现的新问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应能及时改变和增加教育内容,以实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政治、心理等方面的正确引导。当前条件下,具体而言,应加入诸如正确对待世界多元文化的问题、建设积极的网络伦理观问题、构建网络心理教育与咨询平台等内容。 3.网络媒介推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大众传播媒介功能经历了由分化到统和的发展历程,新媒介有集多种单一媒介功能于一体的优势,但却不能从根本上取代原有的媒介,就如网络媒介深入社会角角落落,但以期刊、杂志、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介依然欣欣向荣一样,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开辟也不能取代原来有的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与方式。 网络这个开放式的互动平台打破了少数人的信息垄断,拓展了受众参与信息采制与传播的权利。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能体现传统教育途径与新教育媒介的融合性,坚持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虚拟思想政治教育空间与现实教育空间、传统教育方式与网络教育方法的契合。立足于现实发展实际,以学生为本,综合运用多种教育途径和媒介,形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二、当前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我国建设信息高速道路的步伐不断加快,各高校也日益重视网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了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总结已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是推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深入发展与持续创新的内驱力。 1.高校“红色网站”建设卓有成效,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流信息的传播效果偏弱。以网络为阵地不断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丰富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拓展实施途径,最为突出的成果是高校蓬勃发展的红网建设,如南开大学的“觉悟网”、西南财经大学的“光华园”、清华大学的学生红色网站、上海交通大学的“交大焦点”等,集聚着相当高的人气,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快速发展的红网建设相比,“点击率”与“互动率”却持续低迷,成为制约红网深入发展的难题,红网中只有主流的观点与思想,缺乏互动、讨论与争议。这种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红网这个新兴事物在发展中的必然现象,更主要的原因是来源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没有把握住学生生活形态和关注的热点。在匿名性的虚拟网络世界中,是否参与到信息的接受与传播完全是受众的自主选择,高校网络思想教育传播的主流信息只有特近学生的生活,遵循网站生存发展的“点击率”原则,才能为实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日渐丰富,但缺乏时新性与权威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取得有效性,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日益重视对教育环境的充分调试,已经清晰地意识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无法缺乏网络,也开始注意“时时在线”,但其适应行动常常滞后,权威性遭到解构。网络阵地里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似传统思想政治教育那样,从教育过程到教育结果都具有可控性,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常常被转移,权威性面临被肢解,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需要用开放的姿态,渗透到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走进学生的虚拟生活空间、深谙学生的话语体系,从他们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入手分析,才能卓有成效地引导大学生的思想与行动。 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下的学生思想无比活跃和外显,但匿名性使得学生的思想行为变化更难以把握。网络环境下,学生的思想状态持续活跃、外显于网络中,这一方面便于教育工作者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的变化情况,但匿名性的状态又使得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充满不确定性。网络的开放性及由此创造的网络环境里的群体压力、趋同心理、群体模仿和求异心理等现象,常规状态下的网络思想变化就已经难以掌控,特殊状态下的“匿名性”与集合行为,使得对学生的思想状态把握变得更加困难,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推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策略分析 1.提高教育主体适应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能充分认识网络的消极与积极因素,重视网络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分析当代网络环境下学生的认知与行为方式,树立教育民主化的观念,能以网络技术为基础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进行科学的“把关”,建立思想政治网络信息资源,树立权威性,引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 这些新要求一方面是对教育工作者观念上的更新要求,另一方面是基于网络技术的专业素质要求。当前最为重要的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海量的信息环境中甄别、把关与引导的能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贴近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具有时新性与真实性是其发展的趋势,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阵地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各种思想观点、价值观、道德规范的冲突等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和网络生活实际,帮助学生选择、梳理和甄别信息,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引导网络舆情的发展,当好“把关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唱响网络思想文化的主旋律。 2.培养高校学生客观运用网络的正确观念与素养。当代大学生畅游在网络信息的海洋,享受着平等、便利、民主的网络生活方式,但网络作为一个较新的事物,诸如网络对学生素质的影响、网络伦理道德、未来人的生活形态等问题目前尚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网络信息参差不齐,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固定成型,较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因此,对于大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的网络教育,树立正确的网络观是十分重要的。鼓励学生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观;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时代的人际交往方式,树立正确的网络人际观;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以增强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的需求、检索、评估和有效利用的综合能力,自觉追求真善美、抵制假丑恶,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规范网络行为,抵制消极、腐朽、落后、反动的思想观念的侵蚀。 3.丰富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内容。高校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运用网络传播平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文化生活。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内容应在弘扬主旋律的基础上,倡导多样性。发扬优秀民族文化的同时汲取其他文化的长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与感召力抵御网络上文化霸权的侵蚀。注意科学使用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语言与交往方式,传播具有实效性、真实性与价值性的内容,以时新性的信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真实性的内容能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公信力与权威性,具有不同价值性的信息能满足学生多样性的信息需求,网络语言的恰当使用拉近了教育者与学生的心理距离,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心理,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成效做好准备。 4.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网络时代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仍然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除了将网络技术引入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深化学生的读、听、看、思以外,首先应是以各高校教学网站为依托,建立思想政治课教学网页开展高校思政教育,设立学习与答疑专栏、学术观点阐述、时政热点分析等,辅助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其次是建立具有鲜明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宣传党的思想政治问题理论和工作方针的思想教育专题网站,如“红网”等,对学生进行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用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再次是实现校园网络与其他媒体的资源整合,网络信息浩若烟海、良莠不齐,高校网络思政教育应为学生提供经过质量“把关”过的形式多样的信息资源,如时政热点、突发事件、学生关心的问题等,引导学生思考与讨论,占领网络思想政治问题阵地。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硕士研究生 就业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不断攀升。“入口”处招生比例逐步扩大, “出口”处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究竟如何。笔者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作为探讨对象,就当前的就业现状展开调查,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最后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今天,中国高等教育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大学生为缓解就业压力不断走向考研道路,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不断放大。那么,经过三年的学习后,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到底如何,笔者走进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具体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就业状况展开分析,试探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就业现状 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一门悠久而又崭新的学科,学科建设随着改革开放而不断发展和丰富。1984年我国正式创立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该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工作等。但是跟据实际的调查显示,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大概是考博、考公务员、考各类学校和其他。考博方面,很少再有继续攻读本专业的学生,大都选择类似学科或者直接转向其他学科。考公务员方面,该专业研究生一直在屡败屡战中摸爬滚打,据其介绍,由于专业需求量小、没有工作经验等原因,他们只有选择条件较少但竞争激烈的岗位,也使得其不断受挫,困难重重。到各类学校方面,在被调查人数中,大都签约的是高职院校、本科院校,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对口” 的岗位就要属辅导员了,但是如今辅导员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也在不断深化,还有部分毕业生表示并不愿意做学生工作,所以学校就业前景也不容乐观。其他的一些就业方面,诸如各类企业、创业等,比例较少,该专业研究生大多倾向稳定保障的行业,也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尴尬。 总的来说,该专业实际就业范围比较狭窄,毕业生就业集中在高校辅导员行列,考公务员和考博难度较大。加之该专业的理论水平较高,对现实社会的适应性和针对性较低,思政学生对本专业的就业信心不强,担忧“毕业即失业”,出现一些就业恐慌,没有表现出硕士研究生的竞争优势,当然,其中还有一些社会环境、就业观念等的影响。 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随着扩招的步伐,普通高校的硕士点不断增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不断上升,但是普通高校的教育体制、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却没有同步的跟上。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来说,首先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涣散,某些高校研究生处不能针对各个专业特点具体管理,大一统的管理方式既没有针对性又不能立竿见影,管理空泛。其次学科点建设缺乏资金和人力支持,专业教师配备不齐,课程设置陈旧落后。没有确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导师制管理流于形式,许多研究生与导师联系甚少,没有较好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再次就是人才培养方式上,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处理能力,然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大都只是理论学习,埋头写论文,缺乏实践锻炼。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锻炼要求不强,没有较好指导研究生认真参加思政工作助理环节和教学实习环节。另外研究生的就业能力也是值得思考的原因。 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就业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要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强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各种素质和能力,就要不断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达到和谐共赢的双向效果。各个学科点可以组建几支高水平的导师团队,研究生既可以跟随自己导师做科研,又可以在导师团队影响下,学习他们共有的学术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加深导师与研究生的情感。同时,人的教育管理是主观的,需要客观的规章制度来完善导师制度建设,应建立一系列导师任免制度、导师评估制度、导师汇报制度等。 (二)硕士研究生自我能力提升 硕士研究生要成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走专业化道路,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各方面综合发展,这样才能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实力,把专业与自身更好的结合起来,突出个性优势,优质就业。 首先要坚定信仰,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其次要扎实学习理论知识,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还要多学习相关学科理论,将他们融合贯通。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实践操作,运用到实际的教学实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实习中,学以致用。再次要提高能力,提升素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探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摘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培养出来的目标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还应当是可靠接班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一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为此,本文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必要性及意义等。 目前,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大学生总体与宏观研究居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都以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思想与理论为主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的一部分。对这一微观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工作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真正地成为未来社会的积极管理者、思想政治教育者等。 一、研究现状 教育和工作及其学者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研究却不够细化、具体。特别是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其研究的个案与案例较少。本人通过图书资料等渠道搜集学界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没有一本(或篇)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为对象,几乎都以“大学生”为主体。 同时,本人在CNKI上搜索近十年来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相关的研究,只有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车广吉在2003年第2期的《白城师范学院学报》中分析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择业观念;吉林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的吕良在《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12期探讨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理论构建能力及建构;中国矿业大学法学院的胡廷龙在《考试周刊》期刊2007年27期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教学与课程改革提出了几点思考。 由此看来,尽管部分学者涉及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研究,但都未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些探讨,学界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还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别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关注却尚未涉及,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值得研究者们去探究这一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政策与对策。 二、存在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教育方法与内容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深入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的需要。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即重外延,轻内涵;重能力,轻素质;重教书、轻育人;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的实际心理需要认识不足,学生的思想政治认识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相应行为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知行脱节、言行不一”。 (2)科学认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一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异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呈现出专业的独特性;政治理论的高层次性;教育内容的广泛性;社会实践的深度性等特点。他们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创新素质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其本身的发展,甚至社会的发展方向。 (3)需要进一步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更加地明确自己所学,同时高校应建立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与效果的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大学生总体与宏观研究居多,主要表现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扣时代主题,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强调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思想和理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方式和载体创新研究不断丰富,教育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内容不断充实、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学科交叉研究的现象越来越多等,这些研究为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这一微观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丰硕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这对于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水平高的大学生不一定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理论研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值得探讨与研究这部分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 (2)在探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的基础上,以调查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为立足点,以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有利于提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方法、内容与途径等。 (3)有必要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高校制定新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供重要依据和决策参考。 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培养出来的目标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还应当是可靠接班人;主要任务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他们是未来社会的教育者、管理者、政治领导与干部等。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其本身的发展,甚至是社会的发展方向。 如今,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知识理论灌输,广大学生主要凭借对思想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但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他们今后从事的职业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满着艺术性。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除了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外,还应学会如何主动运用、教授思想政治知识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一定的实践作用。 (1)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的需要,对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深远的意义。 (2)启发从新的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作出新的理解,重新定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建设,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 (3)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发挥其对他人的思想和行为树立榜样与产生辐射效能、带动力、感染力的需要。有利于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政治敏锐感,从而学会运用政治眼光评判问题、解决问题,成为社会的积极管理者、教育者、政治领导者;有利于引导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主动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措施、工作机制。 (4)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丰富和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与途径,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对于提高我国行政领导与干部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教育人员的职业教育,完善高校教育体制及我国政治教育体系与制度均具有导向意义。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高校国防教育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 国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摘要: 国防教育不仅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而且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 高校国防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有内在的一致性与互补性,又有一定的区别,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国防教育不仅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而且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 一、高校国防教育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 在高校中开展国防教育,对于增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促进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对大学生深入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对大学生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可以帮助大学生了解当今世界的军事状况,并激发他们顽强拼搏、振兴国家的热情,从而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在军训中普遍开展的解放军优良传统教育,可以使学生学习到为祖国、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助于他们在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相冲突时,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培养大学生树立勇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组织大学生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所要培养的国防意识正是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为内容,以国家防卫问题为中心的理性意识,是中华民族精神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是国防赖以确立的精神根基。通过国防教育,可以更加激发起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的高尚情操,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发扬光大。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组织大学生开展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的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对大学生深入进行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所依托的学科体系是军事科学。现代军事科学是一门范围广博,内容丰富的综合性科学。学生学习军事科学,不仅有利于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而且有利于他们打破专业学习的思维定势,拓展思维空间,进一步提高其创造力和综合思维能力,促进科学素质的提高。军事科学知识本身所具备的前沿性、神秘性还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军事科学本身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学习军事科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总之,通过国防教育,有助于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不断提高,成为“会做一切工作的人”、“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以及“高度文明的人”。 二、高校国防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高校国防教育对于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其他任何学科门类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着特殊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高校开展国防教育,首先就是要对青年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大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军队的深厚感情,树立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政治思想工作是从我们军队里出来的,是我们军队的看家本领。”开展国防教育,可以改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大学生的视野,极大地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开展国防教育也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通过开展国防教育,参加军事训练,可以有效地提高大学生的身心素质,增强大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荣誉感。因此国防教育有利于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首先,高校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上具有一致性。高校国防教育的内容紧紧围绕着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和根本的目标和任务。因此,高校国防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力补充。 其次,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的教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培养青年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他们辨别事物,判断是非的能力。高校国防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从根本上抓住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线,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新时期高校国防教育不仅传授军事理论知识,而且开展军事训练活动。在传授军事理论知识的同时,让学生明白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培养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增强他们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使学生立志报效祖国。在军事训练中,培养了学生吃苦耐劳,勇敢顽强,坚韧不拔,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的优秀品质,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等等,都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配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展开。 三、高校国防教育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功能 (一)国防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艰苦奋斗是中国无产阶级在为革命理想和美好事业奋斗的长期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不怕艰难困苦、顽强奋斗的品质和作风,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和精神力量。因此,高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必须要特别强调艰苦奋斗教育,而国防教育则是一种有效途径。首先,集中军训不但使大学生们掌握了一定的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时间紧、训练强度大、军事化程度高、条件艰苦等困难条件下的集中军事训练,使参训学生既磨练了意志又锻炼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其次,军事理论课的开展能使广大学生得以从我军光荣历史中学到以“老山精神”为代表的“为了祖国不怕流血牺牲、为了人民甘愿付出”的崇高精神,并结合自身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信念。最后,通过中国革命史的学习使大学生们明白当前的安宁和幸福是来之不易的,进而懂得要珍惜机会,抓紧学习,艰苦奋斗早日成为高素质的人才的道理。 (二)国防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 所谓居安思危是指和平安定环境下人们对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忧患意识和关注,它是国防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国防教育一方面能使学生树立关于战争和和平关系的正确的认识,能清醒的看到世界并不完全太平,各种冲突因素在相当长时期内将会仍然存在,我们要居安思危高度警惕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另一方面,通过中国近代国防屈辱史、革命史、人民解放军军史的教育,帮助同学们了解中国人民革命的历程使其能够更加理性的看待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和献身精神,加深他们国防事业的热爱。 (三)国防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承前启后的一代,其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当前许多大学生往往只重视自己专业的学习,对其他方面知识则表现出极少的兴趣。这种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多方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当前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下,外界充满着对大学生的诱惑,仅仅网络一项已经使一部分学生深陷其中。同时当前通俗文化泛滥,不少学生追逐通俗文化比加强个人修养有着更大的兴趣。另一方面,广大大学生又面临着过级、考证、就业的压力这使的他们对一些课外知识的学习往往能减就减。所有这一切造成了部分学生知识面狭窄和视野狭隘。国防教育则是一种全面的综合性教育,对大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都具有一定作用。国防知识不仅内容丰富知识覆盖面广而且综合性很强,覆盖了从内政到外交、从历史到现实、从基础科学到当今顶尖科技的多学科知识体系。通过国防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们熟悉和掌握基础军事理论和军事科技知识,既能提高他们的创造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又能带动和促进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巩固,以此开阔大学生们知识视野,改善大学生们知识结构。此外,在艰苦的军事训练中,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普遍增强,这就为造就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集中训练过程中通过紧张的队列、战术、射击、拉练等科目的训练对大学生身体素质也是一种极大的锻炼和考验,这也是综合素质提高的一个具体表现。 (四)国防教育有利于大学生拥军意识的形成和集体主义纪律观的树立 军队对大部分人来说是神秘的,大学生也不例外,由于对军队的不了解他们往往会对军队产生不客观的认识。部分学生认为部队是艰苦的代名词,认为军人是严肃难以接近的。军训则给了大学生们一次近距离接触部队、接触军人的机会。训练时教官们的纪律严明、忠于祖国以及过硬的政治军事素质往往会感染很大一部分学生,加深他们对军队的热爱和向往并养成良好的拥军爱兵意识,这种亲身感受教育的效果远远胜过枯燥的课本教育。同时国防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集体主义精神的教育。集体训练、集体活动、集体生活都体现了集体的精神,此外通过不同科目的训练更能体会到团队协作集体精神的重要性。军训实行的是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军训期间各项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安排。这种经历对大学生纪律观的树立极其有效,同时对大学生们将来的学习和生活将会产生积极作用。 国防教育不仅是加强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它不仅丰富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而且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方法和工作方法,它的作用是其他教育形式所无法取代的。高校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不但可以使学校国防教育更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而且也充分发挥了高校育人的综合效益。总之,在高等学校实施国防教育,不仅是法律赋予的一项任务,也是学校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大学生磨炼自己、提升自己、证明自己、成长进步的重要机遇和平台。
时事小论文:中考时事政治的论文 一、多收集,多了解 近年来,思想品德学科的中考,时政性已是不可避免,并且这种趋势会越发凸显。因而要求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要对国内外大事格外关注,正所谓“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教师应积极主动地收集整理源于各大新闻、媒体、网络等的时政信息,如人民网、《华尔街日报》、《人民日报》、《半月谈》、《时事》等。并将这类素材凝练成短小的文字,引导学生对时事进行了解,并联系教材知识。同时,教师和学生都应加强对周围的人、事的关注,思考这些实践的真实意义及价值,并结合教材,利用正确的观点对事件进行分析,从而培养学生的时事意识,引导学生用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问题,同时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激发其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的学生。 二、多比较,多筛选 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考查,针对的是大多数学生,因而偏难偏怪的现象几乎不会出现,这就给学生、教师备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恰当把握时政的命题重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教师和学生在时政复习的过程中,要多比较历年考点,筛选出具备极大可能性的考点。比较近年来的中考时政考题时发现,在时政考查时间范围上,大概范围在上次中考结束到本次中考开始之前这一年时间;考查内容上,一般会以这一年来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为主,而且当地发生、并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事件也会作为中考时政的考查点。同时,在对时政考题的考点筛选上可以发现,一年的考题中,不可能出现所有范围的热点,同时三年之内几乎不会重复考查同一考点。因此,在时政复习中,可将三年内未出现或出现较少、并与时政有关的考点作为复习中的重点。但同时,也应注意热点问题,将相关考点作为次要重点进行复习。多比较、多筛选,从而在中考时事政治的复习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多结合,多联系 中考的时事政治考查是建立在青少年的生活认知之上的,尽管时事政治在中考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其重要性也逐渐凸显。但是,纵观近年来的中考政治,其难度系数尚处在中低层,基础性的知识在试题的考查中尚占有重要地位。“万变不离其宗”,因此,在时事政治的复习中,应多结合课本,多联系实际生活。时事政治虽然表面上考查的是学生对时事的认知,实则还是考查学生对课本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对待那些新提法或者是需要深入的观点,在备考过程中需避免走弯路。如,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于怎样促进国家安全”等问题,在备考过程中就应避免,而应该注重的是与课本的联系,只要了解到国家安全对国家主权的影响等与课本相关内容即可。同时,要联系实际生活,了解实际生活中与国家安全主题有关的事件,如斯诺登事件等。时事政治教育具备极强的社会性、现实性,是引导学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方针路线的教育,其以社会热点的透视为基点,牢牢把握时代的发展特征,正确评估当前社会发展形式,将政治知识融入现实生活中的国内外大事,一方面能增强政治教育的教学效果,帮助学生理解政治,另一方面,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剖析能力,锻炼学生联系根源知识的能力。因此,在中考时事政治的复习过程中,应注意做到对时事政治资料多收集、多了解;对历年考点多比较、多筛选;对课本知识与实际生活多结合、多联系。通过这几种有效的复习方法,才能高效完成时事政治课程的教学任务,提高教学的时效,使得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在中考时政复习中得心应手,取得良好的成绩。 时事小论文:初中教学中时事政治的论文 (一)教师收集时政材料 要想加强时事政治教学,首要的就是收集最新鲜的时政材料。时事政治,讲究的就是“时”,就是最新的、具有学习意义的国内外新闻、时政热点,因此要排除不具备时效性的材料。当然,这些时政材料不仅要是最新的,还要是正确的,是经正规渠道(如新闻、报纸等)获取的。由于网上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所以教师对于来源于网上的信息要加以辨证,分辨其是否是准确的、可靠的。此外,这些时政材料除了时效性、准确性之外,还应具备正面性,要选择正能量的时事材料,切忌将一些反动的、带有负面影响的、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新闻带进课堂。 (二)鼓励学生收集材料举办“新闻会” 仅仅教师收集时政材料毕竟是片面的、不完整的,所以我们要鼓励学生自主收集、整理时政材料,将学生的目光从狭窄的学校和家庭转向社会,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来收集材料,关心国内外大事,关注社会发展,培养他们与社会接轨的能力。在学生收集完材料后,我们可以举办一些小小的“新闻会”,每节课开始前,让两三名学生进行新闻,要求他们表述清晰简明,突出热点、焦点,避免内容重复。在学生要闻后,教师应适时地进行点评,并引导学生谈感受、提问题,教师带着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进入正式课堂的学习。通过开展新闻会的形式,调动了学生自主参与的积极性,也使学生动手(搜集、整理材料)、动口(口头表达)、动脑(观察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 (三)结合新的时政资料,进行理论教育 以前,有许多学生只注重主料,只攻数理化,忽视了政治理论的学习,近年来,随着教学条件的改善,学校开始安排学生收看新闻,我们便决定利用这一手段,从学习邓小平理论入手,加强德育的渗透工作。我们抓住了一些学生能感受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组织学生结合时政内容进行探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初三学生政治理论的学习态度明显有了改观,一位学生说:“以前学政治理论虽然知道它是正确的,但感觉离我们太远了,没积极性,而今学习邓小平理论则有现实的、直观的材料让我们感受,使我们认识到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性。”这种认识必然会化为动力,促使学生去学习邓小平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 (四)丰富多彩的课外时事教育 1.举行时事知识大赛。一些学校会举办校中学生时政大赛。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先在班级内进行预赛,之后参加年级复赛,最后确定学生参加学校的决赛。通过广泛宣传,层层选拔,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也大大增强了他们的集体主义观念。 2.引导学生编写时事小报。时事小报的作用有以下几点:(1)巩固学生时事政治材料的记忆,加深了解。(2)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3)增强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因此,我们可以引导学生编写时事小报,可以是一周一期,也可以是一个月一期,让学生自由组合、分工合作,在学期末评比出做得最好的时事小报,对该组学生进行奖励。 3.引导学生撰写小论文。在时事政治的教学中,我们可以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让学生撰写小论文,结合自己所学过的政治观点,以及国内外的重要事件,对最近发生的时事进行一番评论,对自己比较关心的社会问题进行一番思考、探索,论文字数可以不限制,时间也可以放宽,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全面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培养学生对于时事政治的评论能力,对于一些优秀的小论文,可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范读,也可以帮助学生投稿到报纸上,增强学生的信心和积极性。 以上,我们从教师收集时政材料、鼓励学生收集材料举办“新闻会”、结合新的时政资料,进行理论教育、丰富多彩的课外时事教育这四个方面对初中政治教学中的时事政治教学进行了分析,希望广大政治教师可以发挥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对于时事政治的学习热情,使学生都成为爱国、关心国家大事的新时代初中生。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论文 一、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时事政治进行结合的意义 (一)能够将学生的知识面拓宽,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 所谓的时事热点问题是当前社会上最近发生的,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在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中结合相应的时事政治问题,能够使得学生对知识有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能够使得学生自身的知识面得到进一步的拓宽,使得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得到有效地激发和提升,继而能够营造良好的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与学习氛围。 (二)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对学生的分析能力加以培养 对于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对当前社会上的时事政治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能够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教师应当将学生的思维积极调动起来,通过对时事政治信息的搜集以及分析等多过程,使得学生对整个时事政治背景以及过程有更为深入的了解,继而使得学生自身的综合分析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能够有效培养学生自身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 教师将初中思想品德教育和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的结合,通过对这样一些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在掌握相关的思想品德教学目标的同时,还应当对学生进行及时的引导,使得学生能够逐步培养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 二、将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时事政治进行有机结合的策略 总得来说,时事政治热点问题是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对时事政治热点的分析以及结合,使得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效果以及目的得到有效的实现,将两者进行有效的结合应当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要专门设置时事热点教学专题 由于当前我国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所涉及的时事热点内容比较少,还不够完善,因此应当在以后的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过程中,专门设置相关的时事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性的教学,通过这样的专门性的学习能够使得学生对当前的时事热点问题的分析方式以及思考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培养,使得学生对问题综合分析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以后的学习以及生活的过程中能够对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解读。另外,对于学校而言,还应当积极成立专门性的时事热点问题的小组进行研究,要由专门的教师对时事热点问题进行选取以及做出具体的教学安排,因为这样的一种研究工作是当前时事热点问题教学得以实现的一大前提。 (二)依据教材的要求以及学生自身兴趣选取时事热点问题 如果要让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与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地结合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应当在实施热点问题的选择上应当要注意合理和科学,应当依据当前我国初中思想品德教学教材的内容要求,以及我国初中学生自身的学习状况尤其是学习兴趣进行选择,比如说在苏教版七年级下册的思想品德教学中如何更好地意识到追星现象的时候,教师应当选择当前社会上某些明星现象,哪些明星在做一些慈善的公益事业,哪些明星召开演唱会,有些歌迷竟然为了买一张票去卖肾等,通过这样鲜活的话题,能够将学生的兴趣调动起来,能够依据当前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内容,有效教育学生的思想,对学生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使得学生能够培养起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要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身的自主能动性以及参与性 教师在将思想品德教学和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结合的时候,应当注意将学生自身的积极主动性以及参与性加以提升,要将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性调动起来,积极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将学生自身的思考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进行充分的发挥,要对当前社会上时事政治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以及解读,比如说在苏教版七年级上册的思想品德教学中,关于集体的团结以及合作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对时事政治问题进行选择的时候应当注意选择全国人民团结一心的例子,比如说一起抗击地震或者是非典等典型的案例或者是话题,教师应当在教学的过程中将学生自身的参与性积极调动起来,教师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对资料进行收集,并制作成幻灯片,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教师还应当和学生之间加强互动和交流,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使得学生自身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得学生对合作以及团结的概念有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另外还能够进一步提升学生自身的荣誉感以及自身的爱国主义情操。 (四)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对教学的效果做进一步强化 当前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课堂教学改革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进一步促进了教学效果的有效改善,教师在结合时事热点问题进行思想品德教学的时候,可以将互联网以及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技术加入到课堂教学中来,使得教学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使得教学手段更加具有多元化,比如说在八年级下册的思想品德教育中,关于科教兴国以及人才强国知识传授的时候,应当结合我国神九和天宫一号成功对接的例子,教师通过现代化的媒体对我国的航天事业所取得的成就进行展示,使得学生能够对我国的航天事业的发展历程有更好的了解,能够真正认识到科教兴国以及人才强国的重要意义,继而鼓励学生要奋发图强。 (五)引导学生进行日常生活的积累 对于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来说,与日常的生活是紧密相关的,教师应当对学生自身在日常生活中的学习能力进行培养,在日常的生活中要对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分析以及累积,继而对自身的学习效果进行有效的巩固,对学生自身的学习能力进行培养,其实这样的一种方式与思想品德教学中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教学内容也是一致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能够将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得学生自身的视野得到拓宽,知识得到丰富,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 作者:王益龙 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时堰镇后港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高中政治教学论文 一、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 (一)设计时事板报 首先,教师应该对高中生进行组织和分配,利用班级黑板进行时事政治板报设计。设计的主要年内容包括近期国内外大型事件,例如: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的举行、朝核问题、MH370失联问题等等。通过这一方法和手段能有效让学生把握所学的时事政治内容,并较好的就教材展开系统全面的分析。另外,还可以通过举行时事政治竞赛和演讲比赛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时事政治学习和探究能力。 (二)导入时事新闻加深学习印象 根据以往教学经验可知,课堂中对时事政治的引入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爱国情怀,也在主题教育中提高感情基础,这也在时效性上给予政治课充分的肯定。在针对时事政治的实际教学中,教师首要做到的是导入国内、国际大型事件,继而引入课堂内容,比如: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问题,使同学们利用政治、经济以及哲学等眼光和思路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由此,可以让同学们了解最新社会动态,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教材滞后、枯燥的缺点。 (三)作业与练习中引用时政材料 政治课堂作业或练习能够有效辅助学生巩固知识,但要注重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培养。在此情况下,教师应该在教中深入练习,合理带领学生在政治理论的基本前提下,进行对知识的分析和理解并充分挖掘政治内涵。由此,不但能巩固政治的基础性知识理论,而且还能引起学生对时事热点的关注,准确把握时代规律和特征。充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现理性与感性的有机统一,更可实现学以致用的目标。 二、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激发高中生政治知识的兴趣 在实际教学中,吸引学生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激发他们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实现极佳的教学氛围和效果,一般而言,现今的会对新鲜事物产生兴趣以及好感,可以把新颖、新鲜的事物引入课堂,就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能够够让学生会作出自己的分析,还能使学生相互间实现评论,进而准确、全面、系统的进行讨论和分析,实现良好的课堂氛围和课堂效果,这也对学会生的总结和归纳知识点最为有力。 (二)有助于转变高中传统政治教学观念 一般而言,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能对有效转变传统政治教学课堂模式,实现全新的政治教学极佳效果。新课改下的高中生不再是知识的接受、传递的主要对象,而已经演变为课堂教学的新主体,由此以来,就要教师在公平、平等、开放的政治教学环境下,充分关注学生的学习爱好和学习兴趣并予以激发,系统合理的引导学生体验和观察社会生活,从而不断提高中生在面对各项问题中的判断能力,积极把改变高中传统政治教学观念引向深入。 (三)有助于高中政治教学的时效性 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具体可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合理的引入时事政治能完善教材的内容,有助于学生在利用教材内容和方法解决对时事政治的基本问题,并使教材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和抽象化,更加便于学生理解。第二,将时事政治引入到实际教学课堂中,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引和帮助下作出思考和判断,能延伸课堂、丰富知识以及提高学生爱国情怀。第三,时事政治的引入和运用,能使学生在繁忙的学习过程中对社会事件进行关注,有效防止学脱离时代轨道。 三、结语 时事政治作为高中阶段教学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作用更是举足轻重的。实施新课改对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综合素质以及政治觉悟非常有利。本文就高中政治教育存在的现状、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与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重要性层面,进一步阐明了观点。基于此文,旨在提高高中政治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作者:林楠 单位:庄河市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高中时事政治教学论文 一、引入时政话题,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枯燥的理论知识灌输使学生成为了学习机器,只能通过死记硬背应付习题和考试,可以说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仅仅是个被动接受者。而将时政话题引入课堂教学中,也就将发生在身边的时事热点和课本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学生可以主动地从听到的、看到的政治现象中把握课堂讲解的内容,并通过课堂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深入地理解政治现象。与此同时,新课改也对高中政治教师提出了新要求,要想恰当地把时事政治与政治课本有机结合,教师必须丰富备课内容,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随时关注和了解热点时事,建立自己的时事政治库,丰富政治知识,提高政治专业水平。教师可以在一堂课开始的五分钟说出一件政治时事或者一个政治现象,让学生参与讨论,从而引出本堂课的教学内容;或者先说出本堂课的教学目标,然后让学生充分联系发生在身边的相关政治现象,使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从而达到深刻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的目的。比如在讲解“收入分配”一课时,教师可以先让学生统计父母或其他亲人的月收入、年收入和平均收入,比较不同职业和劳动强度下收入的差异,从而引出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并且在全班同学的讨论中更加直观地了解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使原本单调的政治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自身能动性。 二、讨论社会热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现如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时事政治信息,但大多数都只是停留在了解的层面,并不能够真正理解其中的内涵,作为一名新课改环境下的政治教师,应该充分抓住学生的探索需求和求知欲望,将近期发生的社会政治热点问题引入政治课堂中,对大家普遍关注的时事政治进行讲解和分析,为学生答疑解惑,使学生在解决问题和深刻理解内涵的基础上激发继续探索学习的兴趣。比如北京APEC会议召开期间,很多学生都会关注大国领导人之间的会晤,而很少有人会深入了解各国的外交政策,教师就可以在政治课堂上引入这一话题,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畅所欲言描述国家主席同志和不同国家领导人会晤时的情景,进而通过引导和分析让学生自己总结出我国和其他世界主要国家的外交政策。再比如讲解“对外贸易”一课时,由于话题比较宽泛和不贴近生活,生硬的讲解往往无法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在课堂上用图片、视频等教学方式介绍在中国举办的南亚博览会、深交会等贸易活动,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对贸易活动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再层层递进地引入学习内容,这样学生接受起来比较容易,学习的过程也会充满乐趣。 三、创造政治情境,鼓励学生发散思维 高中政治课本理论较多,内容相对滞后,传统的教学又仅仅停留在应付考试的层面,不利于学生发散思维的形成和政治素养的培养,与当今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严重不符。将时事政治引入政治课堂中,教师可以通过创造不同的政治情景和设置相关的政治问题,将学生分成各个讨论小组,鼓励学生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新课改后的课堂教学不能拘泥于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的传统形式,尤其政治课堂更要打破沉闷的课堂氛围和老旧的教学模式,教师可以通过创设不同的政治情景,让学生参与其中,提高主动思维的能力。比如讲解“中国领土主权”一课时,教师可以将“钓鱼岛事件”引入其中,让学生提前上网搜集有关钓鱼岛事件的素材和评论文章,形成自己的初步观点,课堂上分成若干个讨论小组,讨论面对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的问题上中国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最后可以每组派一名代表进行演讲,这样的方式既可以发散学生的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观点,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结语 总之,将时事政治引入高中政治课堂,引导学生将政治理论/方针政策与身边的政治事件和时事热点联系起来,可以打破课本的局限性,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开阔学生视野,学生不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是成为主动的知识探索者,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综合人才。 作者:于静芳 单位:山西汾阳市第五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新闻高中政治论文 一、贴近课本,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 二十一世纪初期时事新闻多被列为高中政治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而当前高中政治必修课的基础知识中诸如认识论、辩证法、唯物论等均离不开现实生活中的各类时事新闻要素的有效融合。高中政治的日常学习相对而言更偏重于理论化,要求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思考能力以及理论联系现实的能力,对此,在对日常时事新闻的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适当地以课本的专业知识加以引导,尤其是在逐步积累深厚的时事新闻之后,在课堂上无论学生还是教师在解读和讲解高中政治的知识点时,就更能有的放矢。同样,学生在接触了大量的时事新闻并将其与课本知识糅合起来进行理解之后,其新闻敏感性、政治敏感性以及将课本知识与社会现实融合的能力等必然会迅速提升。为了保障学生对时事新闻的研究能力,教师可以在课前设置新闻五分钟播报和讨论时间。将学生按照政治课值日生的方式进行分组,上课初期学生不但需要对当前国内外的新闻进行播报,还需要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与课本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表达,其他学生可以作为点评方和辩论方。这种方式对学生知识、眼界、视野等都能有效扩展和提升,以及对学生注意力的吸引和对课堂气氛的有效调节等均有一定的促进效果。学生将理论和时事新闻之间进行融合之后,其思维能力、观察能力以及与其他学生进行辩论时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同样可以得到系统地提升。 二、转变课堂学习观念,合理安排新闻运用时间 (一)逐步开展主题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探索 学政治并不是闭门造车,也不是单纯学习理论知识,相对而言,政治应该是高于生活但同时与生活有极大的联系性的基础学科。在对政治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将具体的学习与生活巧妙地联系起来,不但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有利于将学生的思维从书本中脱离出来,逐渐将自身的视角从理论学习转移到社会生活中来。以近期比较火热的“青奥会”为例,“青奥会”本身与青少年的成长紧密相关,因此,与“青奥会”紧密相关的各类时事新闻均可以在课上以主题讨论会的形式来进行。但是在针对新闻话题展开分析之前,建议教师不要采用传统的教师挑选题,学生被动参与的方式,而应由学生根据时事的变化自行选择与课上内容讲解相关的话题作为材料。此种教学模式,将原本以如何应对答题的知识点固有化和模式化所带给学生的压力,从根本上进行了缓解,枯燥无味的教学开始因为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而变得更具有趣味性。 (二)巧妙设计课堂内容,融入时事新闻讨论 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融入同样需要巧妙构思,一般来说教师习惯性地在上课伊始的5分钟到10分钟内,或者在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将时事新闻融入进来与学生们进行探讨。但是从教学实践效果来看,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学生的思维还可能在教师所讲解的课程内容中,这时候带入时事新闻对于学生思维的迅速转变自然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建议教师将时事新闻作为课上讲解时重要的材料在课程中有选择性地进行融合。当学生带着疑问和新鲜感来面对课堂讲解的转变时,其对本课内容的总结、领悟和归纳等能力,自然会得到有效提升。 高中政治课程的单调性也在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热烈讨论时事的过程中逐步消解。综上所述,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是极其必要的。时事新闻的引入对高中政治课堂教材的不足以及教材内容的相对滞后性可以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是在时事新闻引入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对时间和使用方式的把控,尽量避免时事新闻在课堂引入之后所可能出现的喧宾夺主等问题,并在引用方式和穿插时间等方面需要加以注重。 作者:丁卫兵 单位: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评论影响下语言艺术论文 一、语言艺术在时事评论把控公众情绪上的作用 1、意见领袖个性化表达完善了受众节目评价 对于时事评论,主持人、评论员充分利用意见领袖个性化表达对于节目推广和受众情绪塑成的作用。一方面,借助“生产性受众”与“社交网络”的传播模式有机结合,为节目推广提供了成本更低、到达率更高的优势。这种正向的节目传播路径在发挥文化的解码功能、促进节目转化等领域的作用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专业精英因为自身知识的专业化而成为相关领域的重要支撑,这种影响也促进了圈子中个性化表达群体的崛起和巩固,将两者结合起来,即可实现节目品质与价值评价的有机统一。实际上,时事评论类节目与新兴传播方式的联姻也在推进节目发展中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这提示我们,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利用新型媒体的优势不仅能开拓时事评论类节目的渠道,也能够将两者有机融合为节目受众提供所需的重要触发点。 2、引导节目实现人际传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一是节目制播的过程中,主持人、评论员通过自身最为直接的表达将电视节目的风格贴上了自身的情绪特征,实际上是在受众与节目之间搭建了人际交流情境,使得受众能够突破传统意义上媒体对于受众情绪的隔离。节目也因此有了人情味,受众也感受到了主持人的魅力,进而体验到沟通的快乐。换言之,节目的个性化传播让主持人的个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示,同时赋予受众平等交流的可能性,极大提升了节目传播的正效应。二是引导受众情感便于展示个人人格魅力。节目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的情感流露是经过理性思考并进行相应地提炼和升华之后的情感表达,其中深深融入了作者的人生体验和生活智慧。在主持人通过节目对观众的情绪进行引导的过程中,上述情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展示,主持人的个人魅力也得以最大程度的展现。 二、电视时事评论把控公众情绪的路径选择 1、强化节目内容个性体验,完成受众情绪转换 感情是语言的基石,对于节目主持人而言尤甚。在电视时事评论过程中,主持人、评论员通过对于自身语调、音色与语气的把控,实现对于自身情感因素的展示,使之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水平,以情感人,在主持人营造的浓郁的艺术氛围中实现对于受众情绪的引导和梳理。不同的节目内容和节目进行到不同的阶段,主持人应当通过声音的变化来控制自己的感情基调,进而感染到受众的情绪,提升受众的感情,更加有利于交际活动顺利进入到情感层面,让节目流程自然进入下一个环节。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是基于日常生活的经验,当我们被告知某个信息时,信息的发出者会随着内容的输出在表情上发生诸多细微的变化。对于身体语言较为丰富的主持人而言,这种内容传递过程中出现的情绪和表情的变化更为显著。由此,主持人应该在充分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积极调动个人的功能器官促成受众注意力的固化,进而实现信息和情绪的有效传达。二是在主持人、评论员情感中的喜怒哀乐都通过节目内容的展开而得以表达的时候,受众必然会受到影响。通过主持人的巧妙组合和拼接,将节目内容有机地串联或者并联,既体现出节目的匠心独具,也能够激发观众的参与兴趣。在对于时事节目的巧妙组合中,主持人或者深情或者调侃的演绎方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于观众情绪的把控。 2、用真情营造谈话场,唤醒受众情绪 电视时事评论节目制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观众负面情绪被唤醒的时段,这种情绪出现对于节目整体效果有极大的破坏作用。这个时候,往往需要主持人能够因势利导,用坦率真诚的情感和语言来调动起观众的情绪,促成节目的顺利进行。在我们看来,扭转负面或不利情绪的关键就在于充分理解观众的反馈信息。在节目主持过程中,主持人应当设身处地地为公众着想,控制场上的气氛而不是被节目牵着走。值得注意的是,情绪控制涉及到谈话场的营造。谈话场指的是正常的谈话氛围。在谈话场的营造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真诚来感染观众,实现对于其正面情绪的唤醒。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情绪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情绪唤醒是生理或者心理上被外部事件引发的反应,是公众参与节目活动时的生理反应,对于完善我们对于外部事件判定以及公众节目参与情绪养成具有重要信息价值。新媒体社会传播性质让负面信息传播呈现病毒式传播的模式,公众节目参与的情绪经由上述模式能够导致其内心不安和焦虑,引起对于自我能力的怀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节目效能度。以社交网络关注度较大的郭美美事件的电视访谈为例。自郭美美2011年微博炫富到2014年郭美美涉嫌聚众赌博被捕的整个过程中,新媒体平台由“审丑”变为“逐丑”,公众的情绪也由负面转变为被引导出了正能量。因此,在培养受众的情绪过程中,要使公众对负面情绪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学会控制紧张、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这样才能提高其参与节目的水平,从而获取较高的节目参与情绪。 3、重视受众替代经验,健全经验转化机制 受众对于时事评论节目参与度的感知,通过其参与的既往经验得来。受众成功的节目参与经验能够提高节目参与情绪,而失败的节目参与经验则对其节目参与情绪的养成起到消极作用。由此,通过建立节目参与机制,健全受众节目参与途径,不断提高其节目参与信度与有效度,是完善青年公民节目参与情绪的重要路径之一,以某访谈节目中涉及微博网络问政节目为例。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在其微博上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在其微博中,博主上传了七十多个乞讨儿童的照片,粉丝们立刻积极响应,当天粉丝即达到七千人。两天后,其微博又收到来自北京、广州、上海、石家庄、深圳、哈尔滨、厦门等十多个城市和地区的三十多名热心网友拍摄的三十多幅乞讨儿童照片。随着每一张照片和每一条微博关注度与转发量屡创新高,“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掀起了群体性的转发热潮,不少社会知名人士、慈善基金组织也加入到活动中去。据统计,参加上述活动的人群中,普通受众占到一半以上的比例。他们或者走上街头拍摄并上传照片,或者联系媒体或所在地警方,并积极转发微博,保障了活动开展的动力和社会基础。而关注到这一活动的电视主持人在节目进行过程中,也明确表态支持上述活动,号召公众动手打开自己的手机、拿起自己的摄像机,想法设法解决并妥善安置乞讨儿童。受众在参与微博互动的过程中获得的正向反馈,也为其节目参与情绪的确立提供了条件。另外,公众节目参与情绪也来自于替代经验。替代经验指公众通过观察知识、能力相仿的他人活动及其水平获得经验。比如众所周知的校车事故、地沟油等事件的过程中,就是通过节目的传播与发酵,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在此过程中,主持人鼓励受众经由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公众意识到参与到节目中能取得进步,使节目的参与情绪得以提升。 三、结语 总之,新媒体背景下,公众参与电视时事评论节目行为呈现出负面情绪唤醒的特征,公众对于节目信息的感知,通过情绪力量塑成特色鲜明的内容。我们认为,主持人应该通过强化节目内容个性体验、用真情营造谈话场、重视受众替代经验,实现节目把控和公众情绪的引导。 作者:赵红霞 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 时事小论文:电视台时事政治新闻发展探析论文 摘要本文以《厦视新闻》栏目为例,对城市台在时政新闻的创新、探索作一番梳理,为电视的时政新闻的发展勾勒了一个轮廓。 关键词:时政新闻;城市台;“大新闻”平民视角 在各个传播媒介高速发展的今天,观众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越来越少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各个电视集团的竞争却是越发激烈。在中央和省级频道的夹击中,城市台的生存环境更加严峻。凭借地方新闻节目的地缘性和贴近感,城市台创造了央视、省级卫视所没有的、专属于城市台的独有资源与发展空间。 在所有新闻节目中,时政新闻一直都是“重头戏”,其承载大量的政策和信息,代表了党和政府对重大问题的看法、主张和-方针、政策,集重要性、时效性和广泛性于一身,因此,时政新闻是城市电视台成为主流媒体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何将时政新闻这一个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成为城市台抢得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本文以厦门广电集团《厦视新闻》为例,对城市台在时政新闻的创新、探索作一番梳理。 《厦视新闻》是厦门电视台建台以后自办的第一个新闻栏目。在以往的操作中,《厦视新闻》以传统意义上的时政题材为主,包括会议、领导活动、部门动态等等,前几年《厦视新闻》的收视率与其他新闻栏目相比,始终未见优势。2008年3月31日,栏目进行改版,时长从15分钟增加到25分钟,并且对其标识、色系、标题条、字幕等全部重新设计,同时在报道领域、报道视角和报道方式均进行了调整。2009年在新闻栏目群的收视数据呈整体下滑趋势,《厦视新闻》却逆势大幅上扬。2009年的市场份额为8.63%。改版收效成绩不俗,笔者认为,《厦视新闻》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拓宽报道领域,树立“大新闻”意识 一直以来,城市台时政新闻报道容易出现领域固定、单一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活动报道、会议报道、成就报道、典型人物报道、重大节日报道。枯燥、乏味的报道不免使观众收视兴趣淡然。 《厦视新闻》在实践探索中发现,时政新闻关注点除了领导动态和会议报道,还可以是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社会发展各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思想观念的冲撞与突破、经济、文化建设中的新成就、新问题以及市民生活的新动态等等,特别是要抓住当地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结合点,为观众提供更有效更具可看性的新闻,并集中时间、力量、篇幅报道,形成声势,使之成为舆论热点和新闻亮点。在这样的节目理念下,《厦视新闻》既保持它原本的使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主要领导的活动、时政会议、重要部门动态的报道,同时也高度关注了社会民生,诸如应对金融危机、抗震救灾、社会热泌话题等等。2008年,厦门确定援建四川彭州四镇之后。新闻中心主动联系厦门前方指挥部和彭州电视台,组织精干队伍前往彭州采访,推出系列报道“挺起彭州”,这组报道延续至今,反响不俗。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厦视新闻》推出“东进新曲”大型组合报道,反映厦门环东海域开发的新成就。新闻、深度报道、评论、言论多种体裁并举,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应对金融危机的两大背景下。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振信心的力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流媒体的地位得以彰显。 二、调整报道角度,体现时政新闻的权威价值 观众之所以对时政新闻提不起兴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新闻报道的切人点没有选择好,这让本来关乎民众的新闻看起来只是政府在自说自话。只要调整报道角度,我们就可以从中找寻不少新闻点,也能得到观众的关注。 1、新闻报道中突出“贴近性”,实现平民化视角 时政报道在操作中需要认真考虑观众的需求和收视心理,在党委、政府要传达的内容和观众感兴趣两者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来处理。大体说来,时政报道切人的角度大致可以分为:由热点问题与本地的关注点切人;由新闻背后的故事切入;由事件引发的反思切入;由社会健全发展的关系切入……切人的角度很多,关键是要从民众的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有价值的新闻。 在具体操作上,着力调整电视新闻的报道视角,重点选择“党委政府重视,民众关心”的事进行报道。比如,市政部门经常会举行各种新闻通气会,介绍本部门的工作进度或者工作重点,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民众比较关注的兴趣点:旧城区改造、公共设施建设、新建道路等等,一个工作简报因此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比如,在厦门人民面对交通难、就医难、就学难的时候,《厦视新闻》推出系列报道“厦门模式再解读”,介绍厦门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和破解“就医难”方面的做法。分别以厦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一老一小”都有了基本医疗保险;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蔚然成形;社区医院“变身”,民众心态“转型”等为题目制成系列报道,通过这一系列报道给市民全方位地介绍厦门的医疗保障体系,方便市民得到厦门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救助。这一变化使新闻以一种更广阔的视野,一种以与人为善的姿态,建设性的思路出现在观众面前。 2.挖掘观众深层需求,体现主流媒体的权威价值 除了在选择新闻时要严格按照新闻价值来进行选择以外,时政新闻不能停留在仅仅满足观众需求的层次。很多重要问题,在它的初发阶段很难引起观众本身的主意。观众没有显示出强烈的需求,没有在社会上形成热点、难点、焦点,这些问题就形成了观众的隐性需求。所以,要保持时政新闻类栏目在电视新闻中的主导地位,就要高瞻远瞩,深入报道,发掘难点热点,担当起“社会守望者”的角色。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民众普遍对经济类新闻提升了关注度,厦门广电集团新闻中心将镜头对准我市上上下下应对金融危机、坚定信心促发展的生动实践,并在《厦视新闻》栏目中开辟“坚定信心促发展”专栏,从政策解读、行业逆势成长透析、以及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投资片区建设情况等多角度人手,为广大市民和企业了解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和厦门建设发展打开了一扇窗口。《厦视新闻》通过“98贸洽会”、教师节、中秋节、爱牙日、无车日等等节日为由头,制造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新闻,通过爱牙日、无车日等纪念目的新闻来关心平时容易被忽视的话题,有益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对生命的关爱。 三、创新报道形式,提升时政新闻的活力 当前,城市电视台时政新闻报道模式固定、单一,其报道手法、切入角度、报道口径以及画面、语言的风格都非常雷同。这不但直接损害了时政新闻本身的传播价值,而且在观众当中也引发了或轻或重的逆反心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档节目的收视率。因此,不妨把时政新闻做“软”一点,在报道方式上尽量地人性化、趣味化、形象化,采用观众喜闻乐见的报道方式。超级秘书网 1、缩短新闻篇幅,将几条会议精炼出最主要的内容,缉合成一组,以“要闻快报”的形式集中播发。如此处理,既避免节目出现拖沓的现象,节目的信息量也得以增加。 2、采用新闻背景、特写、专访、花絮等新闻形式丰满新闻内容。如对某些有特点的、重要的会议和领导活动。对某些消息里面容纳不了的内容、不便容纳的信息,除了正常消息报道以外,就应该运用新闻背景、特写、专访、花絮等新闻形式予以锦上添花,从而形成多角度、多视点、多层次、立体的整体宣传效果。2008年中,厦门市委首次赴台湾参访,除了完成在台湾的报道之外,节目还主动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同行联系,请他们采访当地台商、专家、市民,收集他们对厦门市委参访活动的评价,并在节目中及时播出。这组报道极大拓展了空间,增加了新闻的辐射强度。 3、要充分发挥电视的优势和特点,适时使用现场声、同期声、字幕、图表等有机结合起来。在一些政策公告之时,均可以用最鲜活的方式让民众对政策有最直观的理解。为全面展示福建铁路(厦门段)建设的全貌,新闻中心精心策划福厦铁路建成通车的宣传报道,连续七天推出展示福厦铁路通车的系列报道《舞动厦门》。《厦视新闻》每天围绕一个主题进行报道,采取现场采访与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福厦铁路沿途各站全貌图等手段进行展示,生动地介绍了福厦铁路建设以及厦门铁路的发展历程。 作为电视传播架构下最基本单元的城市电视台,将长期在我国的传播体系当中发挥喉舌功能、舆论功能以及党和政府与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功能,和中央、省级媒体不同的是,城市电视台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它在地域和心理上的双重贴近性。时政新闻的创新与发展,要想有所作为,也应该在这两方面下工夫。因此。发挥其优势,扬长避短,勇于探索革新,才能强化城市台的主流地位,提高在民众中的公信力。 时事小论文:时事新闻著作权论文 一、时事新闻的表现形式和独创性 (一)时事新闻是一种表现形式 我国的著作权法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中可以看出,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客观事实。换言之,如果这种作品就是单纯的客观事实描述,它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这种作品它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经过了作者的加工,有了客观事实之外的表现形式,那么它就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究竟是客观事实,还是表现形式,是一种典型的思想和表达加以区分的情况,因此著作权法施用的重要原则就是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对于时事新闻而言,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它应该是一种典型的客观事实,这是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时事新闻必须经过各种媒体的报道,才能被广大公众所获知。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电视台、互联网,只要对原始的新闻事件进行了加工,它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事实。可以说,正是时事新闻报道中的“报道”,使得时事新闻具备了超出新闻事件本身客观事实以外的表现形式,这时它就应该成为被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国内对于此问题的争论就在于此,很多媒体都认为自己的时事新闻报道没有施加任何主观因素,仍然是对新闻事件本身客观事实的自然描述。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时事新闻的报道,都会或多或少地融入新闻工作者的主观感受或者主观评价。因此,站在事实的角度上看,这种争论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时事新闻报道就是在时事新闻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至此,第一个争议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这还不能确定时事新闻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保护还有第二个条件,就是作品的独创性,而且这种独创性是有标准的。如果时事新闻报道中,表现形式的独创性不足或者无法提炼出独创性,它也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要理清时事新闻报道到底受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还必须看它是否具有独创性。 (二)时事新闻具有独创性 在我国,时事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独创性,也是一个颇受争议的焦点问题,各派观点各执一端。将这些观点进行系统地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肯定观点,即认定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具有独创性,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类观点的依据是,时事新闻报道归根结底属于新闻作品,它是新闻工作者辛勤和智慧的结晶。换言之,既然时事新闻报道是新闻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它就应该具有自身的产权,它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二类是否定观点,即认定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不具有独创性,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类观点的依据是,时事新闻报道就是对新闻事件这一客观事实的反映,反映客观事实的表达谈不到独创,用作品来描述时事新闻报道也不合适,因此不能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对于肯定派观点,否定派学者认为,时事新闻报道中新闻工作者付出的劳动是有限的,其劳动的创造性更是无从谈起。第三类是中庸观点,即认为时事新闻报道中,有些具有独创性,有些没有独创性。换言之,这里需要一个判断时事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独创性的标准。符合标准的就认为它具有独创性;不符合标准的就认为它不具有独创性。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庸观点或者更符合实际情况。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找不到对于时事新闻报道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本文从事实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时事新闻是对新闻事件本身的客观表达,但是中间的遣词造句都凝结了新闻工作者的辛勤汗水。而且,为了能够吸引观众注意力,新闻工作者都在时事新闻报道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构思和设计,尽可能使得客观事实的描述引人入胜。不仅如此,很多时事新闻报道中都蕴含了新闻工作者的评论。所以,从事实的角度出发来讲,时事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工作者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时事新闻报道就是新闻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其中的独创性也是明显可寻的。综合以上两点,从事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是一种表现形式,也具有独创性,是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二、时事新闻报道应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点合理性 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人类社会从精神层面也步入了一个理性的时期。对于一种事物、一种现象,其是否正确合理,可以将其是否合乎理性作为依据。为了进一步明确笔者的观点——时事新闻报道应该受到著作权保护,本文有必要对于时事新闻应该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加以分析,本文的视角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一点原因 在从属范围上看,著作权应该明确归属于知识产权制度。知识成果虽然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但其形成的过程中凝结了作者辛勤劳动和智慧。按照洛克构建的财产权劳动理论体系,任何一个人对其自己付出的劳动都具有所有权,这也就构成了知识成果具备知识产权的理论依据。著作权的制定,就是尊重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上看,它将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都纳入其保护的范畴,这一点无疑是合理的。因为,每一件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都是作者辛勤和智慧的结晶。按照上述分析,将时事新闻报道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就具备了财产权劳动理论基础之上的合理性。下面,从时事新闻报道的过程来看,每一点都凝结着新闻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和思维智慧,是新闻工作者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当新闻事件发生后,记者为了获取有关此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必须赶到现场进行走访和核实。就算记者毫不加工地将时事新闻记录并报道出来,至少获取时事新闻的相关内容就要付出辛苦的劳动。获得了时事新闻素材以后,记者必须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将原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以便能够被编辑采纳。编辑采纳以后,要进行进一步的文字修改、版面设计、视觉效果设计,才能将时事新闻呈现在广大观众面前。可以说,时事新闻报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新闻工作者劳动成果的体现。付出如此艰辛劳动获得的新闻成果,难道不应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吗? (二)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二点原因 在弘扬知识产权合理性的过程中,黑格尔的人格理论被广泛使用。在黑格尔的人格理论框架下,财产这种外在形式实际上是内在人格的表象化。换言之,我们在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属性时,往往会考虑其中人付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通常会忽视其中隐含的作者的人格魅力。所以,知识产权对于无形财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作者付出劳动的保护,也是对作者人格价值的一种尊重。著作权既然要保护作者对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就囊括了对作者人格价值的尊重。换一个角度看,著作权对于作者权利的保护,是可以拆解为对于作者人身权和作者著作财产权保护这两个内容的。对于绝大多数时事新闻作品来讲,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素材挖掘、新闻材料编辑加工、新闻事件报道的整个过程中,除了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以外,也将自己的思想、意识、观点融入其中,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格价值的展现。从这个层面上看,保护时事新闻作品不受到别人的抄袭、剽窃和转载,是契合黑格尔的人格价值理论的。诚然,时事新闻事件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应该是人类社会所共享的资源,任何人都没有对它的专属权利。可是,时事新闻经过记者、编辑等新闻工作者的采访、编排、修饰,就在某种程度上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主观成分。这种主观性,就是新闻工作者在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人格体现,它是应该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 (三)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三点原因 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之所以要制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其根本目的不是单单为了保护这些无形财产的财产权,而是要激励国民注重创造、注重知识的应用。正如知识产权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使得发明专利的拥有者在专利被应用以后有了源源不断的经济收入。正是这种激励,使得西方的各类创新活动从未止歇。我国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很大程度上也是要鼓励国民的创新意识。通过保护国民的知识成果让国民获利,促进国民进一步去挖掘知识实现新的创造。著作权利属于知识产权体系,因此其相应保护法律的制定有着同样的出处。再转回到时事新闻报道这个议题上来,如果一直没有著作权或者其它法律为其保驾护航,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恐怕难以保证。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很多时事新闻都是来自危险领域的。就2014年以来的重大新闻来看,军事冲突和恐怖袭击的时事新闻最容易吸引观众眼球。很多新闻记者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搜集第一手资料,他们获得的新闻素材新鲜度是靠对新闻事业的热情来保鲜的。但是,如果这些报道得不到任何保护,在各大报纸上被反复抄袭、在各个电视台上随意播出、在各大门户网站社区论坛上随意转载,新闻报道的源头无处寻起,真正为这些新闻冒着生命危险去奋斗的新闻工作者会是一种什么心情呢?他们还会在日后的新闻工作中再冒险去挖掘第一手资料吗?这种情况长期存在的恶性后果是,新闻工作者都只会坐在电脑前,随意转载转发各种新闻报道,甚至没有新的新闻内容就胡编乱造,一个充斥着过时新闻、虚假消息的时代也就为期不远了。所以,从激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来看,时事新闻报道太需要法律保护了。这种保护或许不能给新闻工作者带来额外的收益,但至少会给真正为新闻事业勤奋工作的人以肯定,给那些靠倒卖别人新闻成果的人以约束。 三、完善时事新闻法律保护的对策建议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是符合著作权中有关作品的规定的,其独创性也是明显的,对于时事新闻进行法律保护也在诸多层次上表现出了合理性。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角度完善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保护工作,以推动时事新闻报道的良性健康发展。 (一)加入判断“时事新闻独创性”的标准 在分析时事新闻是否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时事新闻具有独创性。而有关此问题的观点表现出三大流派,并且每派都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为此争论不休。笔者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尊重事实和实事求是。从绝大多数的时事新闻作品来看,它们都凝结了作者的智慧和构思,因此应该看作具有独创性。而极少数时事新闻作品确实没有经过太多的编辑加工,原汁原味地呈现在了观众面前。对于法律工作而言,要准确把握这些差异性,就必须制定一个明确的“时事新闻独创性”的判断标准。符合了这个标准的时事新闻报道,就应该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畴;不符合这个标准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排斥在著作权的保护范畴之外。当然,这一标准的制定应该在广泛征集新闻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之上。而具体到法律施行时,也应该充分听取新闻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不具备“独创性”的时事新闻也要有所保护 在“时事新闻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之下,必然有一部分时事新闻被认定成不符合著作权的保护原则,但并不是说这类时事新闻报道就丝毫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可以看到,确实有些新闻就是客观事实的陈述,没有经过记者编辑的粉饰和加工。但这些新闻素材的挖掘,也凝结了新闻工作者的体力劳动,他们可能要跑好多路、花好多时间才能搜集到这些素材。所以,对不具备独创性的时事新闻也应该有所保护。例如,可以允许这类新闻被转载和转发,但前提是要表明新闻的原始出处,对获得第一手新闻材料的新闻工作者予以肯定。 (三)保护措施要动态调整并认真执行 我国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保护法律制定之初,时事新闻报道的侵权纠纷并不多见,这也是当时没有相关规定的重要原因。但随着这几年新闻媒体的资源开放,网络报道的大量出现,使得新闻版权纠纷变成了习以为常的问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任何一项法律都不应该一成不变,都应该跟随时代的变化去更新解决问题的方式。即便法律制定的当时是完备的、毫无缺陷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问题的出现,其中的内容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合理性。所以,对于时事新闻报道的法律保护要跟随时代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纠纷出现时严格按照法律依据认真执行。总之,要通过各种手段保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摒弃现有新闻保护法律框架中的不足,使得对于新闻工作者和新闻领域的法律保护更加完善。 作者:李光霞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与法制教育论文 一、模拟情境体验,加深学生法制意识 教师为了更好地引起学生的共鸣,让学生获得一定的态度体验,进而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教材内容,要引入或建立具有符合教学目标、形象、生动的教学场景。情境教学能激发学生的内心情感,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在美国,学校中常常会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收到了不错的效果。我们也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模拟情境体验,加深学生的法制意识。以《经济生活》“新时代的劳动者”一课为例,笔者在上课伊始,精心创建了一个微型的模拟招聘会,鼓励学生表演模拟招聘场景,投简历、面试一个环节不少,教师不时向学生讲解面试的技巧,让学生感受找工作的不易,通过模拟找工作了解现在的就业形式,这一有趣的教学活动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大家纷纷前来参与。在模拟招聘的过程中让学生学习相关法律常识,如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等,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通过模拟情境体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课堂参与意识,将学生的思想和情绪都集中在法制教育上,在浓郁的法制氛围之中,也能让学生对所学的法律内容记忆深刻。 二、改进时政演讲,突出法制主题 时事政治是思想政治课的一个亮点,具有鲜活的时代性。时政演讲通过了解关于跟我们息息相关的信息资源,充分展现了学生的时代感,是学生积累知识的主要方式,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因此,在课前让学生演讲时事政治,能使学生养成了解时事信息的良好习惯及严谨的学习态度,教师还可以在课上增加法律快报这一环节,为学生的时政演讲增添信息来源。如教师在宣传法制专题教育“珍惜生命,遵纪守法”时,可以列举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惨案,其中4名罪犯于2013年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自公安部颁布“醉驾入刑”刑法规定至2013年5月1日,已经有两年时间,在这段期间酒后开车、醉酒驾驶或因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相比往年下降很多,教师可以利用此事例向学生讲述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性。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国家为此成立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至2013年6月28日已经有20年的时间,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应进行传承和发扬光大这种精神。同时,可以指定法制教育相关的时政要闻作为学生演讲的题目,通过学生口述这些事件,不仅让学生更深入了解时政事件中的法律知识,而且锻炼了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 三、开辟第二课堂,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课堂教学时间毕竟有限,且纯粹的说教也缺乏足够的教育力度。为了使学生有更深刻的法制体验,我们还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探究活动来扩展法制教育。与课上的理论知识和模拟实践不同,课外的法制教育活动更重视生活体验,让学生实实在在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能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懂得如何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一课为例,笔者从学生熟悉的生活事例出发,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去本地区商场打折销售商品的实例进行调查,并讨论分析,使学生对消费者购物的过程中清楚不合格的商品不实行“三包”,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退换,在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能将教育转化成学生的自觉行为。通过这一次课外实践,不仅使学生了解到销售商会在哪些方面对消费者的权益实施侵犯,消费者又该如何理智地以合理合法的手法为自己的不公平待遇实施维权行为,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学生合作探究、资料整理等能力。在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不再仅仅只是知识传授的地方,更是实现素质教育、塑造学生思维品质的圣地。我们教师应利用好时事政治的有利因素,把握时机,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在素质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双重影响下,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成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作者:裔辉 单位: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 时事政治与高中政治论文 一、时事政治的学习 高中政治与时事政治之间密切相连、互通有无。时事政治的学习是帮助学生了解国内外大事的主要渠道和途径,能够扩充学生的知识面。但学生大多把它看作为是一种新的负担,由于国际上发生的大事很多,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必须要把这些牢牢记住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这时,时政反而会给学生留下枯燥、无味又无用的坏印象。所以,在课堂内外,必须调动学生学习时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时政学习变得游刃有余,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突围策略:优化教学方式与时俱进、日新月异是时政的显著特点,但大多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甚少,让学生感到生疏、提不起兴趣也实属正常。但如果教师能优化教学方式,以一种新的方式代替死记硬背,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就可以拉近时政与学生的距离。例如:2014年3月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上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教师应提前让学生查找相关资料,并在课堂上首先让学生谈谈对此次会议的感受,做出简单点评,如在此次会议上明显少了官话套话,多了与群众间的联系,让人倍感亲切、真实,这就是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所得到的收获和心得体会。这种做法的目的是让学生多关心国家大事。在课外了解在课内加以巩固,让时政在学生脑子里的印象更深,达到更好的记忆效果,并给学生创设活跃、宽松的课堂气氛,以便更好地提高课堂效率,更加游刃有余地学习时政。 二、教学内容无味 虽然政治课本与其他课本不同,它为了与时俱进,几乎每年都有修改,但主要内容变动不大。在多数学生眼中,政治教材内容不仅索然无味,而且大多是在讲套话、空话、大话,很难与实际生活接轨,也很少能在生活中得到应用。此外,政治书本上的文字大多生硬,语言过于官方,学生读起来反而觉得“如同嚼蜡”,出现了读不懂、不想读等情况。所以,教学方式多样、政治课堂“生活化”、应用多媒体教学等,都是提高学生对政治学习兴趣的合理方式。突围策略:催生学生学习兴趣传统的教育理念早已不适合当今“时髦”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转变教学理念,研究出多种教学方案,采用多媒体教学,在课堂中引入情境等方式来催生学生学习政治的激情。例如:在学习《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中,如何让学生分清并理解,价值决定价格与供求影响价格?此时,教师可以举一些生活实例,借此使教学内容更加易懂、教学对象更易接受。如以苏州为背景,在前几年,由于房屋需求量增大,房价一路飙升,紧接着“炒房”行为严重,国家决定严厉打击,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包括加强国有土地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等,所以近年来房价得到控制,再加上人们的购买热度减弱,房价有所下降。试问:如果你是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会为了紧急出售房屋而将房价降到十年前的价格吗?此时,学生大多笑了,因为这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在这个事例中,学生可以体会到供求关系对于房价有影响,但真正决定房价的是房屋本身的价值,由于房屋建设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它的价值基数很大,房价下降到十年前的价格是不可能的事。教师可以尽量为学生举出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事例,在学生的生活实际中融入所教的知识,让书本更加贴近生活,催生学生学习政治的热情。 三、课后练习如何选择? 新授知识的巩固离不开课后的练习,在课后习题中,学生可以逐步掌握解题技巧,发散思维,增加学习效率。但是,当今各大书店辅导资料浩如烟海,如何从中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一直以来都是让学生及教师关心且头疼的问题。题海战术耗时耗力,还会让高中生宝贵的时间白白浪费在一些无价值的题目中。“一听全懂,一写不会”的情况也出现在大多数学生的身上,学生对刚接触的知识生疏,学习就像是走迷宫,而教师对于这个迷宫十分熟悉,课堂上教师带领着学生边走边记路,慢慢摸索着最佳通道,所以学生感到轻松,但是课后的练习需要学生独立完成,他们需要回忆课堂上所学到的,如果教师能够精心遴选习题,就像是给了迷宫中的学生一张地图,让他们能够快速走出迷宫。 四、突围策略:课后习题精心遴选 教师应先熟知考纲和课程标准,在布置作业前删去质量低劣的习题,多多选择有代表性、针对性、能力性和探索性的题目,采用科学的方式,达到巩固知识、发散思维的目的。引导学生合理有效地结合书本使用教辅,让题目充分发挥功效,使得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无限的收获是每个教师的愿望。除此以外,一些教师更愿意自己编题或是找相关练习给学生做,针对自己学生存在的问题尽可能采取更佳的方式进行有效解决。这种选择习题的方法也十分值得借鉴。总而言之,时代在发展,教师教育当今“时髦”的学生更应该选用“时尚”的教学方式,在实施新课程改革之初必然会遇到较多的问题,我们要做到直面困境,并整合、分析,让学生及家长重视政治学科,在课堂上教师改变理念,优化教学方式,催生学生学习兴趣,在课后精心遴选习题,研究策略走出困境。唯有如此,学习热情才会被点燃,以便今后更好地学习政治。 作者:陈春艳 单位:江苏省昆山市文峰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政治教学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一、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时期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知识、道德的全面发展才能顺应社会潮流,新课改要求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中心,这也是现今高中政治教师探寻教学方式的主要原因,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师占据主体地位,造成学生被动听讲,被动学习,长此以往,无法保证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造成学习中产生很多困难。用已有知识去解决未知问题,是诱导学生学习新知识的桥梁,而时事政治是这座桥梁的奠基石。例如,在进行“价格”这一章的讲解时,可以先给学生介绍一些市场水果上涨的现状,通过学生自主思考分析,得到水果价格为何上涨的原因,然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验证自己的观点是否和大多数人的观点相符,通过时事政治引导,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显现出来。 二、结合时事政治教学的主要策略 高中课程较多,学生的学习任务繁重,还要承受高考带来的压力,所以,高中阶段的学生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时事政治,他们对社会环境知之甚少,虽然政治课能够给他们带来一定的新鲜感,但是现今的政治教学也基本上是理论知识教学,变得越发枯燥无味,教师只会讲解教材上的知识,对学生很难产生吸引力。在高中政治课上结合时事政治进行教学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课堂穿插教学。社会上的时事热点思想性比较鲜明,时代感强烈。虽然教材中的知识较为稳定,但是教材内容不可能跟随现今社会形势及时更新,在教学中,用时事政治代替教材中滞后枯燥的内容,能够让课堂氛围更加活泼有趣,增加政治课的新鲜感。由于学生对时事政治了解并不多,所以教师的引导教学比较重要,合理的运用时事政治内容是很重要的一点,教师应该确保时事政治内容和教材关联紧密,这样学生才能够通过时事政治,对教材知识有更加充分和深入的了解。所以说,教师利用时事政治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找好和教材知识的结合点。 2.时事导入教学。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见提高学生对政治课的兴趣至关重要。教师可以利用时事政治,创建情境课堂,对学生良好的引导是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时事政治情境课堂能够让学生快速深入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了学习兴趣才能有学习主动性。在课堂教学开始前,教师应该仔细研究本堂课的教学重点和教学目标,选择合适的时事政治热点作为课堂教学的引入点,创建情境课堂,通过学生感兴趣的内容,保证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 三、应该注意的若干问题 虽然时事政治教学效果较好,但是课堂教学的重头戏仍然是教师的讲解,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注意几个问题,即首先是保证时事热点的针对性,社会瞬息万变,每时每刻都有重大事件发生,时事热点层面、内涵比较丰富,教师应该针对教学内容,有选择性的进行时事政治讲解,也就是保证时事政治的“针对性”,这样实际上是辅助课堂教学,让课堂教学效果事半功倍。例如,在讲解“环境保护的意义”这一章时,可以向学生介绍最近的热点问题“雾霾”,让学生了解破坏环境带来的危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所以,时事政治选择贵在精而不在多,结合教学内容针对性的进行时事热点讲解,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教材内容。其次,是保证时事政治的新颖、现实,顾名思义,时事政治要求的是新颖、符合当下,在选择时事政治内容时,应该尽量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贴合学生的学习和现实生活。时事政治内容应该能够“以小见大”,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事件,逐渐向国内和国外拓展。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材料,能够激发学生热情,让课堂教学效率更高。 四、结束语 综上,针对现今高中政治课堂教学枯燥乏味、效率低下的问题,教师应该认真分析教学内容和目标,有选择性地进行时事政治讲解,通过课堂穿插和课前引导的方式,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作者:黄小平单位: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实验中学 时事小论文:政治课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1.用时事内容导入理论教学。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怎样使一门枯燥、死板的政治学科的课堂教学活跃起来,让学生能够以十分的注意力去开始学习,是所有思想政治教师值得去探究的问题。通常在每堂思想政治课的开始,学生都很难以最佳的精神状态进入到课堂学习当中,这时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当前课本理论知识所教授到的章节内容为主,以当前正在发生的或曾经发生的相关经典新闻话题作为这堂课的开始。例如,当教学“市场多变的价格”时,教师可以利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猪肉价格持续上涨这一经典现象,让学生对话题展开讨论,并分析猪肉价格为什么会持续上涨,持续上涨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等,充分调动学生的求知欲望,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入到有效的课堂教学中。 教学“财政有何作用”这一内容时,如果直接按照课本上的内容讲授,学生就很难从根本上理解财政的作用,似懂非懂,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对学习的信心。授课教师可以通过我国财政部2012年在北京召开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内容为主要的切入点,介绍我国2012年在节能减排和再生能源方面投入资金979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251亿元。然后继续延伸话题,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在建设体育馆、奥运会举办活动、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资金共1045亿元人民币等。通过这些巨额数据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引发思考:投入的这么多钱都是哪里来的呢?教师可以先让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讨论,有的学生认为是通过集资而来,有的认为是国家投入资金,此时,教师要及时点拨:这是财政的巨大作用。这样就将学生对“财政的作用”的好奇心激发出来,接下来的教学效率必定是相当高的。 2.时事热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 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可以根据本学期的教学目标,从当前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理解能力出发,选用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新闻素材辅助课本理论知识的讲解,使学生对每一堂政治课都有新的发现、新的见解,从而让学生感觉自己在政治课堂上真正学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例如,教师在讲授商品的价格时,可以利用民间炒作农作物,导致农作物价格上涨的现象作为教学资料,要求学生利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并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教师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评析,这样可以使学生对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商品价格的知识内容掌握得更加透彻,并通过延伸掌握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通过时事热点与理论知识的结合,充分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讲到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时候,授课教师应该特别注意避免学生受到负面观点的影响,导致学生对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产生误解。因此,教师应该正确利用与爱国主义有关的时事新闻和课本中爱国理论知识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有的教师一提到爱国,就只会想到岳飞、林则徐等与现实相距甚远的古代爱国英雄,殊不知,这些远离当今社会的话题已经很难让当代的高中学生产生共鸣。教师应该选择钓鱼岛归属问题、新疆暴恐事件等全国人民关注的话题作为素材,让学生积极参加到话题讨论中,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掌握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大意义,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率。 3.把握时事政治的及时性。 授课教师在选用时事政治话题作为授课素材时,选择的素材应具有一定的现实作用和及时性,多选取更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热点话题,结合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将时事热点话题所反映的与课本内容相关的问题运用到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例如,在讲授“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内容时,教师可以利用投影仪将2013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过程图片展示给学生看,边展示边向学生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就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并通过师生互动,让学生了解人民代表大会所拥有的四项权利。其中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通过图片和教师讲解相结合,课堂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学生能更好地理解课本理论知识,帮助学生及时了解时事新闻。 思想政治课教学方式多种多样,素材的来源渠道也非常广泛,但是素材的内容也是具有两面性的。选择怎样的时事素材运用到实际的思想政治教学中,才能使课堂教学更有效率是每个思想政治教师应该去探讨的课题。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政治课堂教学也必须要跟上时代的脚步,时事与理论相结合,把握时事的及时性,利用新颖、典型的时事素材结合理论的教学方式代替以往“背多分”的教学思想,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者:朱杰单位:江苏省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 时事小论文:政治课堂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1.将时事政治内容引入课堂,帮助学生理解课本内容 由于高中政治课本主要涉及经济、政治、哲学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大多数原理以及概念之类的内容对学生来说要进行充分地理解比较困难,主要是由于这些概念比较抽象,且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比较远。在这时,如果适当的引入和知识点有关的时事政治,可以让学生更容易的理解所学的内容。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政治《政治生活》课本中“走进国际社会”这一课教学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以利比亚问题为背景,其中“多国针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主要是争夺该地区的石油资源,从这一现象可以体现出多个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 针对这一时事政治内容,可以充分让学生了解到关于国家利益方面的知识点。另外,针对“多国针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这一现象,可以看出当今社会仍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国际社会还不够稳定和安宁,世界和平还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和挑战。我国针对“多国针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这一现象在联合国中投了弃权票,这说明我国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主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独立自主表明我国坚决捍卫本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对国际问题自主的决定有自己的态度;同时,也可以体现出我国的外交政策的宗旨,主要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的共同发展。另外,这也说明了我国对这种非人道主义的行为是强烈谴责和反对的。针对这一时事政治,可以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权益以及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点。 2.对时事政治进行分析,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在进行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的时候,需要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其良好的学习方法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思维方法和思维习惯,可以有效地促进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从而达到学习的目的,能够更好更快地掌握知识点。同时,还需要教会学生将所学的知识点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以便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用能力。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政治《政治生活》课本中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课教学的时候,教师可以列举我国每年三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大会开展的期间,国务院总理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针对我国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归纳总结。 通过这一时事政治的讲解,可以让学生分析我国政府的性质和职能。同时,学生也可以结合生活当中的实例,来思考各级政府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是否是依法行政,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和如何进行监督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有效地培养学生形成分析问题的能力,将所学的知识点充分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对课本的知识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运用。 在高中政治课堂中,引入时事政治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严格执行新课改的要求,还能够在真正意义上体现出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的目的,从而让高中政治课堂教学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丰富课堂氛围和内容,有效地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并充分了解国际局势和经济发展状况,对我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理解,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和基础。 作者:薛井宜单位:江苏省建湖县第二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视域下高中政治论文 一、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时事政治的运用可以更好地适应学生的内心特点,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学过程中,任何学科知识的学习,都需要学生良好的学习主动性作为支撑。在高中政治教学中,通过时事政治的运用,更好地提高了教学过程的时代感,让学生的学习欲望得到良好的激发。另外,时事政治的运用也弥补了教材资料中的一些不足,丰富了教师的教学内容。 二、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 第一,课前评论。在政治课堂教学开始之前,教师要对于本体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且结合学生的兴趣点,按照次序安排学生对于教师准备的材料进行阅读,并且提前组织学生进行分组交流与评论。政治教师本身要对于课前评论进行充分的重视,并且将时事政治的实时性进行深入的体现。例如,在高中政治,人教版教材《征税和纳税》一课的讲解中,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前,对于当今社会所得税调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并且给予学生有关材料,让学生了解相关的问题。通过抓住教学中的契机,有效地将政治教学中时事政治的及时性进行体现,让学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课堂的学习过程中,并且在良好的沟通讨论气氛当中完成政治课程的学习。 第二,热点讲解。在进行热点讲解的时候,教师要结合实时发生的社会大事,来组织学生参与相应的专题讲座,针对于专题事件进行讲解。例如,在《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一课的讲解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现阶段社会上少数暴乱分子组织的打、砸、抢事件。通过对于社会热点的打、砸、抢事件进行专题的讲解,让学生客观了解少数民族的生活状态和我国悠久的历史,并且明白当前其他分裂势力的险恶用心。开展时事专题讲座活动,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当今社会上的重大事件,并且运用政治知识进行合理的分析,更加提高对政治知识的理解水平。在开展教学热点讲解中,教师要充分准备,并且结合学生所学知识和教学要求,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思维水平和思维能力。 第三,教学活动拓展。合理地对教学活动进行拓展,对于提高政治课堂教学效果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在《实现人生的价值》一课教学当中,教师可以对于社会上一些出名的公众人物进行举例,并且阐述不同人物其本身的价值实现的过程。通过对于一些人物的成长历程的分析,让学生更好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与此同时,教师可以对于课堂的教学过程进行拓展和丰富,通过引入课堂演讲、辩论比赛的形式,让学生自主地探讨人生价值的相关问题,并且逐渐地将课堂教学内容拓展到课堂外,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让学生自主地运用所学知识来探索生活和世界。 综上所述,在高中政治教学过程中,应用时事政治教学是非常必要的,并且适应了现阶段高中政治教学的发展需求,可以更好地将教材内容中一些政治内容的滞后性进行改进,提高了学生对于政治知识的掌握能力和应用能力,更好地实现素质教育,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目的,更好地提高了学生的责任心,让学生的价值观得到了更加全面的发展。教师本身要不断地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多关注时事,科学地运用教学理论,以敏锐的政治教学嗅觉来选择合适的时事材料。 作者:谈潇妤单位:江苏省邳州市第二中学 时事小论文:历史教课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一、应用时政热点深化认识,有效培养学生学科能力 根据初中生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引领学生掌握最基本的、主干的历史知识和技能。历史产生的原因与后果、意义与影响、联系与综合等概念还是比较抽象的,必须借助于形象化手段进行认识深化,时政热点就是一种很好的直观认识工具。运用时政热点对教学重点难点进行认识深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进行八年级下册14课《钢铁长城》的教学时,对于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潜艇部队等海军多兵种作战,一些学生难以理解,这时我们可以运用我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来说明在远离陆地时海空立体作战的重要性;针对“和平年代要不要加强国防建设”的问题,可以使用我国首次设立“国安委”并由主席亲自挂帅的时政热点说明我国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在进行九年级下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一课教学时,一些学生难以理解“为什么德国对波兰发动突袭后英法两国再也无路可退”,这时我们使用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来加强学生对国际义务的认识。 历史教材里的知识分布主题是以时序为标准的“线”角度的呈现,缺乏“点”的呈现。这时,如果我们能以某时政热点作为专题,一下子就将教材里分散的“点”连接成一个体系了。如我们在教学八年级下册发现国家在农村的政策比较多,而且分散在几个不同的单元里,这时我们就可以以“三农问题”为主题,将“建国初期的、时期的‘化’运动、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知识归纳成一条线索,原本混乱的知识脉络一下子变得清晰了然,通过归纳,学生对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进一步深化了认识,避免了模糊不清,思维混乱,学科能力进一步提高。总之,经过我们使用时政热点这一形象化工具,学生认识如同由雾里看花立刻转变为拨云见日,恍然大悟般的感悟油然而生。 二、应用时政热点感悟心灵,深入内化学生健康情感 历史学科具有人文性和思想性,在培养学生情感方面本来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但从笔者所观察到的情感教育效果来看,由于情感渗透的手段单一、生硬,情感生成渠道缺乏足够的自主性,因此,学生的情感收获是表面的、被动的,不能很好地在实际生活中落实。笔者尝试利用时政热点这一创新手段让学生自主感悟心灵,真正培养主流价值观和人生观,收到的情感渗透效果要明显好于传统教育手段。如在进行八年级上册第15课《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一课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教学时,笔者在呈现完相关史实后,没有按照常规的手段让学生谈感想,而是利用多媒体展台呈现了近期中央档案馆公布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和一段“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哭诉视频,让学生直接了解更权威、更直观的“历史真实”。随后文字呈现了我国自2014年开始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问题也随之抛出:“我国为什么要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问题具备开放性,能让学生充分进行心灵感悟,认识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野蛮、残暴,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认识到国家必须强大起来,警醒日本野蛮侵略的历史重演。在此基础上教师再点出“牢记历史,珍爱和平”的主题,学生情感认识瞬间升华。 综述,时政热点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本质上是对课外资源的有力开发,只要我们加强钻研,充分挖掘时政热点与历史教材的结合点,激发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学习能力与学科素养一定会潜移默化地提高。 作者:陈建霞单位:江苏省如皋市港城实验学校
基础理论论文:论构建我国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若干基本点 摘要:本文是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探讨,论述了现代经济法学的四个基本问题: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希望通过对这些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加强我国经济法学界基础理论统一与共识。 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理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第三主体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转轨,我国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也已经历了20多年的争论与发展,在发展中争论,在争论中发展,在实践中检验各种理论的正确与谬误,正是在这样一种对真理的不断追求与探索中,我国的现代经济法学已经颇具规模。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多种流派学说,从最初的“纵横说”、“学科经济法说”、“密切联系说”、“经济管理关系说”、“综合经济法说”、“经济行政法说”、“企业法说”、“国民经济运行法说”,到现在的“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国家调节关系说”、“国家参与关系说”、“新经济行政法说”、“二次调整说”、“模糊说”、“限定的纵横统一说”,等等。 百家争鸣的景象当然我国现代经济法学蓬勃发展的最好表征。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各种经济法学说相互并立,甚至一本书就代表着一种经济法流派,既给经济法学的讲授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也是一门独立学科还不够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一门成熟的学科不仅要有促进该学科发展的争论,更多的要有促进该学科独立而稳定的共识,而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显然缺少一种“求同存异”的认识。在我国经济法基础理论日益丰富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应该尽可能的抛弃所属学派的意气之争和门第之见,在一切为我国经济法学独立和发展的大局观的指引下,尽快将各学派相同相通的经济法学理论统一起来,以谋求我国经济法在未来更大的发展。 笔者拟通过本文,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求同”上作一个初步的尝试。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至少有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现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哲学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等四个问题应该形成共识。 一、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 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而非以国家为本位的法。 我们首先来谈谈现代化这个常识性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现代化有两个核心问题,一个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一个是民主政治,这两点背后共同的东西就是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社会。”[1] (P231)对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关于“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社会”的提法,值得商榷。 回顾人类近现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社会价值取向上始终存在着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国家同以国家为本位的东方国家之争。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思想理念,在反封建的斗争和人类思想解放的过程中其进步作用当然应当肯定。而在相对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正是以国家为本位的主导思想,才使得整个国家的稀缺资源掌握在该国先进的阶层或统治阶级手中,由政府加以调配,从而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正是藉此赶走外来压迫,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国内进行政治和经济革命,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有力的工农业和科技基础。 然而无论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理念,还是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在人类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人类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都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和问题,于是它们都自觉或被迫地选择了或正在选择一种现代化的本位理念观:以社会为本位的理念观。在信奉“个人本位”的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深刻认识到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非但不能保证个人充分发展,相反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于对“个人本位”危害的认识,早在19世纪,作为美国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庞德就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把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并进一步指出:“包含社会利益的个人生活是一种道德的、社会的生活。所以社会利益不能容忍为了满足反社会的邪恶目的而行使个人权利。”[2](P138-140) 而在信奉“国家本位”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同样认识到国家的过分集权,大大损伤了社会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基于这种本位观认识的转变,无论这种转变在当时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它都体现在了对国家经济关系的调整上,而这种调整体现在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律中,便是现代化的经济法理念观。绝对的计划经济以国家为本位,绝对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而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所以“绝对的计划经济不需要经济法,绝对的市场经济容不得经济法”[3] .只有在市场与计划(西方国家)或计划与市场(东方国家)相互融合,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经济法才得以产生。 综上,经济法是社会转变中产生,其本身也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转变。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相一致: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因此,现代经济法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部门法,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随着经济法社会化本位的日益凸现,经济法的现代化主体—第三主体,一个完全以社会为本位的主体,也逐渐显露出庐山真面目,登上了历史舞台。 二、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 经济法主体二元架构的突破,三元架构的初探。 我国一些传统经济法学者的“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理论的基本特点是:将政府和市场作为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主体,他们把政府和市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当“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权力的适当介入或干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国家指导”;而政府的调节行为则可能会有调节“不适当”情况的出现,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对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加以规范。从正面说,政府对市场失灵时的正确干预需要法律的确认;从反面说,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的失灵与不适时也需要法律的纠正、限制和禁止。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经济法学者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对于这种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和协调学说这里我们不做评论,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现象的日益丰富,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第三部门的存在和其对经济资源配置影响力的日益加强。 对于第三部门的认识,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的认识是不统一的,这里限于篇幅笔者不能一一举例,笔者认为所谓的第三部门就是与国家政府和私人团体相对应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不具有国家机关的官方性质,同时也没有私人团体的赢利唯一性。这里需要对“赢利唯一性” 做一特殊说明,“赢利唯一性”不同于赢利性,它强调唯一性,即第三部门可以有赢利的要求和需要,但赢利不是第一性的,它往往服从和服务于其它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团体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着眼于人类社会长远的整体利益,随着其范围和主体的日益扩大,其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认同,因而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团体作为经济法的第三部门的提出,恰恰反映了人类价值观的转变历程:由国家为本位到个人为本位,由个人为本位“回归”到社会本位。社会团体的范围至少包括各种公益事业基金会、文化团体、学术组织、运动协会、现代化的教会、“在野”派、民间环保组织、红十字协会以及独立的传媒等等。 特别地,在当代高科技日益深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条件下,以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来弥补高科技所带来的法律真空已经明显滞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因特网的技术标准、保护协议和相关游戏规则几乎都是在没有国家的参与的情况下,由一些社团组织不待政府授权而自行制定和实施的,这种超越国界,没有国家参与的立法在现实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与实施,这更从现实的角度证明了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其存在的必要性与价值:即第三部门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型主体,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和客观需要。 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对经济资源配置调整的优势在于:第一,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相比显然缺少了官僚的拖沓作风。第二,经济资源配置更加人性化。与国家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职能不同,由于社会团体更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它会将更多资源应用于相对贫困和需要投入的经济个体。中国古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类历史上的贫富差距总在不断拉大的社会根源。而第三部门的出现则真正有可能使人之道符合天之道。而且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第三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能将越来越强大。第三,第三部门经济资源配置范围将有可能超越国家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超越国界第三部门也越来越多,它们对经济资源配置当然地不限于一国之内。这无疑为突破各国政府相对狭隘的贸易保护壁垒,反垄断特别是反国家垄断提供了一个的新的解决途径。 三、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 经济法的哲学基础理论的现代化: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延伸-系统论。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长期以来受到一些民法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经济关系可以分解为行政性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经济关系,所谓的经济法法规可以分解为民法的规范、行政法法规和劳动法法规,而经济关系的综合调整则可以分解为行政法的调整方法、民法的调整方法和劳动法的调整方法,既然这三个部门法可以分割“独立”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也就丧失了其存在必要性。 笔者认为这些民法学者之所以会得到上述错误结论,主要是采用了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更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和现代科学的系统论缺乏应有的认识。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关系,所谓的综合是有机的结合,绝对不是简单的相加混和,所以采用“平面层次的分割法”来分析分解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当然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机的系统,而法律中的各个部门法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系统,部门法系统就构成了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引用哲学中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色彩的系统论的观点来理解现代化的法律体系关于部门法的划分,从而从哲学的角度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正名,无疑对丰富现代化经济法基础理论有重大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论认为:系统虽然由子系统或元素构成,但系统具有子系统或元素不具备的某些特性,系统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所以系统不能理解为其子系统或元素的简单集合。此哲学观点无疑为现代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划分(部门法划分)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论。一些传统的民法学者划分法律部门时认为: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由民法部门来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则由行政法来调整。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既有横向领域又有纵向领域,那么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依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经济法)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横向领域的经济关系和纵向领域的经济关系)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这种质的飞跃与提升具体表现在现实中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不可能由单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的民法来实现,也不可能由单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行政法来实现。相应地,这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相对于单纯的横向经济关系与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有质的变化,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化学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比如C + O2 = CO2,CO2显然与C和O2不是同一种物质。这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提出的著名的结构质变规律。通过上述带有思辨色彩的哲学分析,我们可以很自然的确信:新兴的经济法系统当然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四、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 经济法的研究方法体系一般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在讨论第三个问题时我们已经使用过,它从人类的思维逻辑上论证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从而驳斥了少数其它部门法学者对经济法地位不能独立的攻击。 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当然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但笔者认为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对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里笔者作如下定义:将原本为甲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应用在乙学科中,从而使乙学科有意想不到的突破或发展的研究方法,叫做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现代学科研究中最锐利的研究方法。例如现代生物学基因排列发现就是借鉴了物理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现代最出色的经济学者和其理论往往都借鉴了数学的分析方法。凡此种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那么作为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而言,它的研究方法就更具备了这样一种特性。对于经济法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对经济学的借鉴。这种借鉴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借鉴源自于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天然联系,是伴随着经济法刚刚产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显然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一手论是不可能使经济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而只有在现代经济学认识到国家适度干预的理论后,才使经济法的独立成为可能。所以经济法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学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可以这样说:经济法就是法学借鉴经济学而从传统法律体系中独立出来的部门法。因而它也就常常为近乎“完美的”传统法律体系固执的拒绝和不容。 从宏观经济学的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调控理论到微观经济学的效益和成本、供给和需求、均衡理论,现代经济学几乎无一不为现代经济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和吸收的理论。 综上: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尤其是现代经济学理论)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结论 经济法作为法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它的价值取向到它的主体,从它的独立基础到它的研究方法无一不闪烁着各种学科的前沿性与现代化的光芒。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法律体系中冉冉升起的新兴部门法必然和其它新兴事物一样有着无限美好的前景。 基础理论论文: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回顾与述评 摘 要:文章回顾总结了近二十年来我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简要历程,划分了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两个重要阶段;对我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发展的原因和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三大成果进行了概括;并对今后我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提出了见解。 关键词: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回顾;总结;前瞻 一、回顾与启示 我国法学界对于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兴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应该说经历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年)为大量兴起到走向徘徊阶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起来,这为当时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大量的兴起奠定了社会经济基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法学界一些专家学者致力于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不少学者著书或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论主张,当时主要集中在法学院校的经济法学教学中。从80年代初始,我国司法部组织各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编撰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1983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第一本《经济法学》统编教材,书中阐述了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关于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的那部分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P6-8),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曾经盛行一时的“纵横说”,“既包括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在经济活动中社会关系———纵向社会关系;也包括调整社会经济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横向经济关系。”[1](P6 8)“纵横说”遭到民法学界人士的强烈反对,由此展开了经济法与民法调整对象的大辩论。这种辩论一直到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由于《民法通则》第二条界定了民法的调整范围,再加上时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同志在《民法通则》起草说明中指出:“平等主体之间横向的经济关系由民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由经济法和行政法调整。”[2](P44)至此为民法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争论从法律依据上划了一个句号。 2.关于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20世纪80年代初,不少学者仍主张建立以计划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法体系。1981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颁布后,当时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都把这一法律规范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有些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合同法》是经济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1993年以来至今)为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徘徊发展到走向基本完善时期。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是中国从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在经济改革取得了初步成绩后,出现了停滞徘徊状态。究其原因是人们的主观思想仍受到计划体制思想观念的束缚,对改革形势产生怀疑,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姓“资”还是姓“社”的疑问和讨论;客观方面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参照,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车到山前疑无路”的困惑;再加上89年“六四”政治风波的影响,有人担心进一步改革开放会给国家稳定带来影响。在这关键时刻,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于1992年初南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阐明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制度范畴的框框,解决了当时困扰人们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想认识问题。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同志的十四大报告,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我国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所以,1992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出现了历史性转折。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关于经济法的定义及调整对象。1995年6月,高等法学院校《经济法学》教材第五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书中将经济法定义为:“调整宏观调控下一定的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P1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下一定的市场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宏观调控经济关系与一定的市场经济关系。”[1](P22-27)从该书第一版和第五版内容来看,对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明显的转变,主张“纵横说”的经济法学者逐步转至“市场关系说”的认识上来,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后,由于该法明确否定了有些经济法学者提出的“纵横说”,经济法学研究对象一度出现了断层。这时,以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为代表的学者提出“密切联系论”,他在1987年出版的《经济法教程》中将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P18)从而对当时盛行的“纵横经济法论”提出限制,这在当时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立法精神。李教授在此基础上又发展提出“国家干预说”,他在1994年出版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经济法学》中,将经济法定义为,“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简而言之,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P33)该书将经济法调整对象分为四个部分:(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3)市场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4](P34-49)“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2.关于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虽然在学界仍然强调计划法反映经济法本质特征,但多数学者已不主张把计划法列为经济法的“龙头法”。另外,“经济组织法”、“宏观调控法”与“社会分配法”,作为经济法学理论体系包含的基本内容在学界逐步形成共识。 二、发展与成就 (一)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得到确立与承认 从我国经济法研究的兴起开始,就产生了经济法与其它学科(主要是民商法、行政法)的理论争议,与前苏联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经济法学界与民法学界产生了五十余年的争论相似,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也存在相当激烈的争论。大经济法主义与大民法主义相互排斥对方,不承认各自的独立性。80年代初期以陶和谦教授为代表的大经济法主义者强调经济法的重要性与独立性,提出“纵横论”,以排斥民法的地位和作用,先后遭到佟柔先生、张佩霖、杨振山、冠志新、王家福、梁慧星等教授的强烈反对与批评。后来,佟柔先生提出“学科经济法论”,王家福教授提出“综合经济法论”,梁慧星教授提出“经济行政法论”,虽然研究的角度不同,但共同点都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当然这些都是80年代初期的观点和主张。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后,一些专家学者的观点发生转变,这一方面得益于王汉斌同志在起草《民法通则》说明中指出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划界问题;另一方面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两法对经济发展的独特作用及相互不可替代性。1986年后,李昌麒教授首先倡导有限制的纵横论,即“密切联系论”;北大杨紫火亘教授提出“管理———协作论。”①均是在克服“纵横论”对经济关系做纵向和横向划分之缺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主张强调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同时承认经济法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有一定范围的限制。事实上对大经济法主义的“纵横论”提出批评与否定。1993年民商法学著名学者梁慧星教授在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事立法》中指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要求建立和完善两种不同性质的立法体系,即为市场提供一般规则的民商法体系和以维持公平自由竞争秩序为目标的经济法体系。后者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管理法以及各种市场管理法。”[5](P43)武汉大学漆多俊教授1995年6月在海南讲学时提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调整需要两手,即‘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民法为‘无形之手’,经济法为‘有形之手’。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既有看不见的无形之手———民法起作用,又离不开看得见的有形之手———经济法宏观调控。”我们看到,经济法由于扎根于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土壤之中,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在经历过徘徊状态后,经过认真反思,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显示蓬勃生机,而民商法学者们也大多认识到经济法独特的作用民法是不能代替的事实。应该说到90年代初,中国经济法的地位才真正得到承认和确立。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渐趋一致 1994年,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在其“有限制的纵横论说”基础上提出现今盛行的“需要国家干预经济说”。①他对经济法的定义及调整对象,前文已有说明,这里不再重复。中国人民大学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管理关系。”②有关理论被学界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北京大学杨紫火亘教授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经济协作关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经济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③有关理论被学界称为“经济协调关系说”。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之法。现代国家调节社会采取强制、参与、促导三种方式。为了规范和保障这三种国家调节,需要制定和实施竞争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④有关理论被学界称为“国家调节关系说”。上述四位教授的学说,可以说代表了经济法学界最新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通过比较就会发现有共同特点:第一、各种学说都肯定了宏观调控经济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应积极建立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这一点各位学者均形成共识。第二、经济法调整对象以市场经济秩序法为重点,如漆多俊教授提出的竞争法,李昌麒教授提出的市场调控法,刘文华教授提出市场运行法,虽然表述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重点发挥经济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功能与作用为目的,来构建以市场经济秩序法为重点的经济法律体系。第三、关于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主体———经济组织的调控,多数学者认为应纳入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如李昌麒、杨紫火亘、刘文华教授均认为经济法应包含对企业等经济组织管理监督的职能,而主张将其纳入调整对象,漆多俊、梁慧星教授认为其应属民商法调整对象。第四、对于社会分配调控关系,有人主张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如漆多俊教授;李昌麒教授认为应属经济法调整范畴,学界对此争议颇多。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中,国家通过干预可以保持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因此,笔者同意李昌麒教授的观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法调整对象或范围渐趋一致,多数专家学者已取得共识,即经济法从微观上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组织的管理关系,宏观上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的任务在于维持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保证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三)构建的经济法学体系基本形成 从目前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现状来看,学者们基本上抛弃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所形成的“大经济法主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相对缩小,趋向科学合理。在构建经济法学体系的思考上,对其内容的统一认识也逐渐靠近。根据对前几位教授各自编撰的经济法论著的考察,发现理论体系上都是五编三十章左右,第一编都是关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的阐述;第二编除漆多俊教授外,其他几位教授都编写了经济组织法(有的称为企业法),以李昌麒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为例,经济组织法的内容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经济组织承包、租赁经营法,与杨紫火亘、刘文华教授编写的内容如出一辙;第三编市场调控法(杨紫火亘、刘文华教授称为市场运行法,漆多俊教授称为市场障碍排除法),虽然称谓不同,但其内容几乎都是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度;第四编宏观调控法,包括产业结构调节法、计划法、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法,银行法、票据、证券法、保险法、劳动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对外贸易法;除票据、证券、保险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有不同观点,如有的学者认为不应由经济法调整而应由民商法调整外,对其他法律制度应列为经济法学理论体系,各家学说意见是统一的;第五编社会分配调控法,包括财政税收法,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法,对此编内容,学者意见不一,漆多俊、刘文华、杨紫火亘教授认为财税法应属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对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法,江平教授认为应属社会法范畴。笔者从经济法具有保障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合理考虑,赞成李昌麒教授的主张,上述具体制度应纳入社会分配调控法制体系中。 我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经过20年的洗礼已日渐成熟,经济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法的理念已被广泛认同与接受,其调整对象日渐明确一致,经济法体系的构建基本形成并趋向合理完善。整个经济法研究领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在经济法学界目前仍然存在着不愿放弃旧观念,甚至想拓宽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倾向。如有的学者仍然把合同制度作为经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公司,票据、证券、保险、破产等作为经济法体系应包含的内容较为普遍,而这些内容在传统意义上属于商法调整范围。笔者认为,这些内容不应并入经济法而应归入民商法体系,这样做可以维护中国本不发达的私法体系的完整。 三、前瞻与方向 首先,我国加入WTO,市场经济逐步国际化,世贸组织规则将直接影响并作用于我国市场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首要任务是世贸组织规则与中国经济立法相互协调,共同为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问题。其次,知识经济时代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新的社会因素不断涌现,所引起经济关系也迫切需要经济法学理论加以研究。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应为立法与实践提供理论基础,这是摆在中国经济法学家面前的任务。面对新的社会经济因素,经济法学基础理论最重要的研究内容是必须划清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界限。有学者称经济法与相邻部门法界限存在“模糊性”,提出“法律部门间的界限适当模糊化原则”。[6]笔者认为这是不可取的,以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关系存在交叉性而主张几个部门法界限适当“模糊”,其结果会扩大经济法调整范围,就会又回到80年代初的旧思维上去。近年来出版的经济法教材,其内容庞杂,把属于民商法体系如合同、公司票据、证券等法纳入经济法体系就是研究对象模糊不清的结果。 笔者认为,在研究方法上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理论,“法经济学当会成为经济学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的重要构成”。[7]法经济学的创始人为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罗纳·德哈里·科斯,他用经济学的观念研究法学,提出经济的成本论,注重追求法的经济目的与效率。重庆市委党校张正德教授认为,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经济法应带给我们三个方面的启示,“一是经济法学应更加强调运用法律准则和法律价值观去分析经济问题;二是对经济行为的法律调整应以提高经济法效益作为第一价值取向;三是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确定,经济法规体系的确立应从适应和保障价值规律的实际出发。”笔者非常赞同以上两位学者的意见,我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在解决了一系列误区之后,应该理性地看到,国家采取何种调节、干预手段才能取得更高的个体效率和社会效率,这是中国经济法研究的核心问题。我们在研究世贸组织规则对我国经济法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以及研究知识经济对我国经济法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时,必须要使经济法学者与经济学者联合起来,进行法学经济的研究,才能取得新的突破和更大的成绩。 基础理论论文: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 要在我国开征物业税,最早是在2003年的中央文件中提出来的。开征物业税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政界关注的热点,研究论文颇多,见仁见智。本文从基础理论的角度探讨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问题。 物业税实际上和财产税的含义是相同的,前者在东南亚国家和我国的香港地区使用;后者则是英语国家“Property Tax”的中文翻译。因此,“物业税”和“财产税”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物业税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名称,而是税收分类中的一个类别,其基本含义是对财产征税。那么,什么是财产?凡是对人有用的东西都是财产,包括可用于消费或可用于取得收入。对财产征税和对财产的收入征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财产的价值存量征税;后者是对财产产生的价值流量征税。财产税不可能对所有财产普遍征收,而只能是选择性征收,通常可供选择的财产税税种有:房产税、遗产税和馈赠税。有些学者或政府官员认为印花税也属于财产税的一种,这是可以商榷的。从印花税的制度安排来看,是对合法权利的征税。“权利”也是财产,但印花税中征税对象的“权利”是由政府认定的,因此印花税虽然有“税”的形式,实际上却是政府对提供公共劳务收取的使用者费。印花税可以大大节约商品劳务交易税和生产要素收入税的征管成本,对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有利的。而财产税的征管成本是很高的,也不存在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功能。 开征财产税的目的是使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更能体现效率和公平,理由如下:(1)房产税有利于房产转移到更能创造价值者的手里。物业税属于对物税,并不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因此当纳税人缺乏负担能力的时候,只能把房产转移到更有纳税能力者的手里,有利于社会价值财富的增加,从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2)遗产税和馈赠税有利于实现“人”的公平。一个人一生中拥有的财产分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挣得的财产;另一种是靠继承遗产和馈赠获得的财产。因此对后者征税更能体现“人”的公平;(3)房产税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资源配置效率。公共受益和公共成本负担对称原则是构建效率财政体制的要求,房产税通常是地方税,以房产作为居民公共受益的成本分摊依据可以较好地贯彻对称原则。这正如对高速公路的收费可以由汽油税和轮胎税替代一样,因为以汽油和轮胎的消耗来计算使用高速公路的费用是符合效率原则的。 当然,财产税也经常遭到批评。因为房产税是对物税,所以不符合税收量能负担的基本原则,有失公平,同时遗产被征税却会挫伤财产所有者创造价值的积极性。财产税虽然有利有弊,而且也是一些实施国家争论的热点之一,但基本倾向是认为利大于弊,也没有更好的政府收入形式来替代财产税。因此,房产税一直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例如英国,平均要占财政收入的30-40%,高的可达70-80%,低的也有10-15%。 但我国却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开征物业税的主要目的是理顺房产的市场价格,或者说有利于改善房产价格过高的态势。由于这种观点开始是由官方人员说出来的,因此影响很大,以致于对物业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房产税,甚至使居民产生要通过增加税收的办法来降低房产价格的印象。这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有问题的。从理论上看,房产税和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是两个不同领域的问题。前者属于公共劳务的成本分摊问题;后者则属于私人商品的资源配置问题。因此,前者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后者则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把不同性质的问题相混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从实践上看,将会产生“劫贫济富”的不良效果。因为在我国购买得起房产的只是极少数人,但人人都要有房居住,因此人人都成为降低房价的负担者。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应该说,房产价格过高与土地非农业利用的政府垄断和其他政府垄断有关,和房产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前者的问题是公有制国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是全局性的问题,不是靠房产税可以解决得了的。 如果要开征物业税,那么要了解中国的现状,然后再考虑如何通过物业税来改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物业税安排了房产税,但没有遗产税和馈赠税。 我国的“房产税”究竟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这个问题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我国的房产税只是对盈利性企业的房产和出租的房产征税,而对非盈利组织、政府公共部门、居民自有住房的房产都是免税的。在征税房产中,计税依据也是不统一的,盈利性企业房产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原值而对出租的房产则采用租金。在市场经济中,房产价值是被不断折现的过程,因此从效率的角度看应该对房产的现值征税而不是对房产的原值征税。对原值征税失去了财产税的性质,更有点象投资方向调节税。以租金为计税依据虽然是对房产现值征税的一种方法,但我国的计量办法却失去了房产估值的特征。房产的租金是房产的利率回报,要使其反映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就必须是市场利率而不是个别利率。但我国的计税办法是房产的实际租金而不是市场租金。这样,对出租房产的现实租金征税实际上成了“营业税”而不是财产税。因此,我国税收制度中虽然有房产税名称的税种,实际上却并不是真正的财产税。 在我国的税制安排中,征税对象涉及到“土地”财产的税种有三个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它们是不是属于财产税的问题需要研究。 为什么叫“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不叫“城镇土地税”或“城镇地产税”?主要原因可能是:我国的城镇土地都是国有(公有)的,国家征税也是代表国家的,因此不存在国家对国有土地征税的问题。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此对“分离”出去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进行征税。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认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属于政府对公共劳务收取使用者费。但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因此还具有国有土地租金的性质。因此,现有的城镇土地税并不是财产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农用土地转为非农利用的一次性征税。在我国的税制安排中,对农用土地形式上是免税的,但土地使用方式的转变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因此实际上是对土地交易设置的一种特别税,属于商品交易税范畴。农用土地转为非农利用是政府垄断的,最初改变使用方向的是政府,因此政府似乎应该是纳税人。然而,政府只是土地非农利用的“批租人”,因为最终非农利用的是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所以后者是真正的纳税人。由此,政府可以获得大量的“批租”净收入。土地批租净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政府批租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和政府征用农用土地的价格之间的差额;二是政府利用土地这一特殊商品的交易获得的税收收入。因此,土地批租收入实际上是政府土地经营收入和土地交易的税收收入集于一身的收入,并没有财产税的性质。这种处理方式在逻辑上似乎是有疑问的,原因就在于土地所有权、国家征税权、国有资产经营权等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 土地增值税是按土地使用权可以交易的原则设置的税种,因此属于商品交易税的特殊税种。政府认定使用权的费用一般说来不会有很大的增加,增加的实际上是土地的价格。土地价格为什么会上升,一般说来和该地方段的投资密集度和消费密集度有正相关。这是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式思维,那么属于市场经营的增值收入应该属于经营者;属于政府投入引起的增值额应该由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解决。但该税的设置可能是从所有权角度考虑的,认为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因此应该把土地增值的一部分收归国有。因此这也不属于财产税。 上述分析表明,我国确实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税。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问题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上述分析也同样表明,应该从完善税制和财政体制的角度研究物业税的开征问题。当然,国有资产(包括土地)市场化的制度安排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如何开征房产税的问题,因此下文主要讨论与此相关的理论问题。由于我国目前存在房产税名称的税种,为了区别新开征的具有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因此把后者称为“物业房产税”。上述分析表明,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要把我国的房产税改造为物业房产税需要进行三个方面的改造:以房产现值为税基、对房产普遍征税,以及房产税的优惠设置。 以房产现值为税基是物业税特征的关键,对房产现值的评估有两种方式:按房产市场交易的效率价格估值;或按房产的效率租金估值。前者称之为房产交易法;后者称之为房产收入法。理论上说,如果能正确认定房产市场交易的效率价格或房产出租的效率租金,那么两者的现值评估应该是一致的。但房产的市场交易频率和出租频率都不是很高的,而且市场制度总是有缺陷的,因此评估方法的选择对房产现值的评估会产生很大的差异。由于房产税是地方税种,国外通常的作法是由地方政府确定评估方法,原则是使评估更接近市场的效率价格。 在我国开征物业房产税,尽管效率价格和效率租金价格的市场条件都不具备,但笔者认为采用房产收入法评估税基有利于税负的设计。我国的房产已经进行了私有化改革,但这一政策只适用于199g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职工,享受了按工龄和职级为计算依据的房价补贴。这种补贴可以理解为以往的工资中不含住房费用,因此相当于专用于房产投资的工资补发。也可理解为房产投资的收益补助,因为职工购房的房产价格即使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也大大超过了改革前支付的租金。开征物业房产税意味着减少补贴,因此以收入法评估税基有利于税负设计。199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国有职工,按政策应享受房租补贴,但至今并未真正落实,以收入法评估税基也有利于房租补贴额的确定;同时也有利于199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但房改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者的补助。如果按上述思路设计物业房产税的税负,意味着和工薪制度的改革是联动的。 另一个方面应该考虑的是税率,即开征物业房产税以后,居民总税负有所增加还是保持目前的水平?如果是前者,那么意味着将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如果是后者,那么意味着将调整我国的政府收入制度,包括税收制度和非税收入制度。笔者主张后者。目前我国的预算支出占GDP的比例在23%左右;预算外和制度外支出占GDP的比例估计不会少于预算内的50%,两者合计占GDP的比例高达35%左右。这个总负担率是很高的,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历史的经验来看,总负担率的水平是不宜再提高的。但开征物业房产税需要对房产进行全面的重估,征管成本是非常之高的。如果总负担相对稳定,那么意味着将会减少政府的可支配财力。这是静态地看问题,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态势来看,将有利于效率、公平原则的贯彻。但这需要思想观念上的转变,即效率和公平原则的贯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提高政府收入的比例。减少政府的收入比例,意味着增加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空间。因此,非但不会增加财政困难,还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房产普遍征税,意味着所有房产都是征税对象。对非盈利组织和政府公共部门房产征税的依据是什么?这主要涉及国家征税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关系问题。在国家征税权中,“国家”是公众(全民)的代表;在我国的公有制中,“国家”又是“全民所有制”的代表。因此,似乎不存在“国家”对自身征税的问题。我国房产税中的免税制度可能是出于这种考虑。尽管“利改税”突破了这一思路,但仍然在其他领域顽强地表现出来。 其实,国家征税权应该高于财产所有权。“国家”是“市民社会”和“政权社会”的统一体。市民社会由家庭、企业和非盈利组织构成;政权社会是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的组织。市民社会从事物质财富或货币表达的价值财富的再生产,政权社会从事精神财富或非货币表达的价值财富的再生产。两类社会中的财产所有权虽然是由政权社会界定的,但目的是为了规范市民社会和政权社会的行为。国家征税权虽然也表现为政权的行为,但却是为了维护市民社会和政权社会的存在而设定的,因此高于财产所有权。这表明,不论是市民社会的财产,还是政权社会的财产都在国家征税权的覆盖之下。 我国现有的房产税对非盈利组织和政权组织占用的房产免税,相当于对这些组织的运行费用的补助。这会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如果我国开征物业房产税,对“国家”内部的所有房产征税是符合效率原则的。但这需要重新核定上述组织的经常费用和政府预算的支出额,这涉及到预算制度和财政体制的改革。 在物业房产税的优惠问题上涉及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和房产的性质问题。物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并没有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因此从负担能力方面考虑优惠是必要的。有一种观点主张对居民住房优惠一定的面积,即把一定面积作为物业房产税的免征额或起征点。这种观点是可以商榷的。以面积为免征额或起征点形式上似乎很公平,实际上是有利于富人的。一般说来,富人房产的单位面积的租金较高,穷人房产的单位面积的租金较低,这意味着对富人的优惠高于穷人。因此,这种优惠政策是不可取的。笔者主张设立包括住房租金在内的最低生活标准,家庭收入达不到的应予免税,差额部分还应该得到政府的社会救济或房租补助,后者相当于物业房产税应设置负税率。 家庭住房形式上是消费品,但从人的再生产角度看应该属于投资品。而且,住房建筑是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也属于投资品。对于社会价值财富的增长来说,投资是应该受到鼓励的。因此,如果住房出售收入用于住房再投资的话,相应的交易税应该返回,即只对改变用途的交易收入部分征税,这表明优惠还涉及到其他税种之间的联动关系。 基础理论论文:三峡工程应用技术基础理论的研究 摘要:三峡水利枢纽应用基础的研究,是由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与三峡开发总公司联合组织的大型综合性研究活动。结合三峡工程生产实际,对三峡工程泥沙问题;通航建筑物应用基础;高边坡基础理论;混凝土材料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探讨,不少成果可以直接应用于三峡工程建设中,这些研究也推动了我国工程应用基础的提高。 关键词:仿真模拟 岩体力学 混凝土耐久性 高掺粉煤灰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几个关键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是199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联合资助和领导下开展的一项大型综合性研究。所谓“应用基础”实际是指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应用技术的基础理论。经过5年研究。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已于1999年6月在三峡坝区通过国家科委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此项研究涉及三峡工程的几个关键问题,侧重于从应用基础理论上解决工程疑点和难点,在研究中理论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所获成果,对三峡工程有的具有直接应用价值,有的需要在工程进展中加以验证。从专家意见中反映出,这些研究推动了我国相关领域工程应用基础理论水平的提高,一些技术还可以推广应用到其它水利水电工程上去。现将研究的内容和取得的成果按以下五个课题予以介绍: 1 三峡工程泥沙问题研究 三峡枢纽上游年输沙量大,枢纽建成后,大量泥沙将在水库内淤积,坝下游河道则发生冲涮,若不加以妥善解决,将影响水库寿命和枢纽效益的充分发挥。本课题研究了以下内容。 1.1 几个泥沙基础问题 主要有:淤积物的密实度及干容重变化研究;泥沙起动规律研究;推移质运动特性和输沙率研究;底层泥沙交换、状态概率及推悬比研究;水流挟沙力研究。 1.2 坝区泥沙淤积和坝下河道演变 内容有:通航建筑物引航道防淤清淤措施研究;电站引水防沙措施研究;河道床面粗化研究;河道床面形态和阻力;坝下游河道演变及河型转化。 1.3 数学模型和实体模型技术研究 进行了模型沙特性研究;实体模型变率研究;实体模型图像分析系统;长系列试验方法比较;数学模型试验中a系数研究;回流区泥沙淤积计算。 关于泥沙的基础理论研究,在水库淤积物密实过程、泥沙起动规律、冲积河道阻力和床面粗化、推移质运动特性、底层泥沙交换和水流挟沙力等问题上都获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于通航建筑物引航道的防淤清淤措施、电站的引水防沙方案已为设计部门所采用。对于实体模型中的模型沙特性研究、模型变率的影响、长系列试验方法以及数学模型中不平衡输沙恢复饱和系数,回流区泥沙淤积等都作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其研究成果有助于澄清三峡工程泥沙科研中长期存在的不同认识,本课题中建立的实体模型图象分析系统能够在短时间内量测大面积水域的流场,是一项十分有用的新技术。 2 通航建筑物的应用基础研究 本课题对三峡工程通航建筑物的通航条件、船闸水力学、船舶运行仿真模型和船舶技术应用中的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 2.1 枢纽泄洪对坝区通航条件的影响 从枢纽泄洪对上下游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电站调峰非恒定流对通航条件的影响、通航水流条件的航行判据的研究表明,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优化船闸与电站的运行方式,可以达到坝区通航条件的要求。 2.2 船闸输水系统和闸阀门水力学解决以下技术难题 (1)输水系统水力学:三峡永久船闸输水系统采用了4区段8支管,顶支孔出水,盖板消能的动力平衡系统,它可使水流均匀分布于整个闸室平面,从而可减少闸室输水所导致的非恒定流水面波动和局部水流紊动。通过试验及计算分析得出,支孔形状、廊道雷诺数、廊道阻力、支孔高宽比、支孔总面积与廊道面积比等,是影响出流的一些因素,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2)船闸阀门水动力学特性。 (3)阀门空化特性及控制空化措施。 (4)阀门流激振动特性及减振措施。 (5)船闸人字闸门运行动水阻力。 (6)船闸水工模型试验缩尺效应。 2.3 船闸运行过程仿真模拟试验 采用计算机仿真模拟方法对船闸输水及船舶过闸过程进行模拟,其优点是经济、快速、宜于长期保留,预演过程整体性强。主要模拟过程有:船闸输水过程仿真、航行条件的快时模拟、船舶航行条件实时模拟器的研究、船闸运行可行性分析。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成果:如超高水头大流量的阀门水力学、通航建筑物的通航条件和船舶试验技术研究等都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于非恒定流减压模型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的研制、阀门段廊道流态特征和急变分离流机理、门楣通气减少空蚀的综合措施、分散输水系统中出水支孔流量分配规律、泄洪产生引航道往复流的机理、小尺度船模的相似性等研究成果都已应用于三峡工程设计,并据此修改了《船闸设计规范》中的输水系统部分条文,成果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 3 三峡船闸高边坡若干基础理论研究 此轮高边坡研究基本上是国家八五科技攻关三峡研究的延续和深化,内容侧重于工程岩体力学的应用基础理论。由于研究工作与永久船闸高边坡施工平行进行,因此研究成果除了一部分可以用于指导反馈设计和施工以外,大部分成果对我国高边坡工程,特别是卸荷高边坡工程,可为设计提供理论武器和较先进的分析手段。 3.1 关于岩体力学性质的研究 三峡坝区的闪云斜长花岗岩属性良质优的岩体。由于建闸开挖体坡高(170m)、体长(1610m)、堑深(67m);由于山体下部诱发的地应力释放;由于风化和岩体结构面的发育发展;导致岩体宏观力学性质与按常规试验获得的力学数值之间存在差异,而且在开挖后会有性质弱化的趋势。 通过研究,在试验与调查基础上,建立了岩体宏观力学参数模拟理论,提供能较真实反映现场岩体性质的参数值。如岩体的变形模量,微新岩体可取为20~30GPa。研究表明,岩石在三向应力状态下,卸围压可导致岩石的开裂。开挖后的高边坡,岩体同时存在加载和卸荷,卸荷效应会引起岩性区域的重新划分,从坡表至深层出现程度不同地岩体变形、松动和开裂。研究认为区内花岗岩体存在着卸荷流变效应,此种流变可通过正、反分析予以界定。 3.2 高边坡岩体稳定分析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在具有不同理论背景的岩体破坏机理研究分析基础上,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对高边坡的稳定进行了分析计算。以反映变形规律和变形量。 分析使用的方法不同于过去较明显的是,在计算模型中较多地运用了脆性理论。如有的引进、开发、应用“断裂损伤介质分析系统”,对高边坡进行了断裂损伤弹塑性与流变分析;有的针对三峡船闸高边坡建立了脆弹粘性理论分析的计算模型;亦有数家单位采用其它方法试图解释三峡船闸高边坡卸荷岩体的变形和非连续性问题,如离散元法(DEM)、不连续变形分析法(DDA)、数值流形方法及卸荷非线性分析。 从分析结果看,在三峡船闸高边坡不同断面的特征点上,在垂直于船闸轴线方向上,最大水平位移大都不超过50mm。清华大学用断裂损伤流变模型计算的位移量在坡顶最大,为100~300mm,其它部位为50mm左右。给出的流变量,即开挖结束后继续随时间发展的位移量为5mm,收敛期为一年。 此外,有的运用潘家挣塑性力学的上下限理论,用组合塌滑体的刚体极限平衡分析方法,给出高边坡整体稳定问题中沿最大可能滑动面滑动的边坡体稳定安全系数大于5。 完成的其它成果有:对渗流水荷载、爆破动力荷载的分析研究;用锚固模型的流变损伤分析方法研究锚固机理等。 4 三峡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研究 本课题结合三峡工程的需要,以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为中心,研究混凝土的配合成份,配置出高性能混凝土、抗冲耐磨混凝土、微膨胀水泥和灌浆改性超细水泥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其中改性超细水泥灌浆已在三峡工程中试用。研究成果的水平总体上处于国际前列。 4.1 混凝土耐久性及破坏机理 本课题侧重研究混凝土自身因素对耐久性的影响。对混凝土原材料特性进行分析,找出不利因素,提出改进的措施,从提高混凝土自身的性能来达到抵抗外界环境的影响,从而提高了大坝混凝土的耐久性。 (1)对大坝混凝土所用水泥及粉煤灰性能进行了试验研究。对三峡大坝所用中热硅酸盐水泥和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性能进行了全面的性能测试分析,均符合国家规定指标。中热水泥的含碱量可达到小于0.55%(熟料小于0.5%),低热水泥的含碱量可达到小于1.0%的指标。对粉煤灰品质、水化速度和贫钙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粉煤灰在拌制混凝土时有三种效应并产生三种势能:形态效应产生减水势能;火山灰活性效应,使粉煤灰具有受激活反应的势能;微集料效应造成致密势能。粉煤灰的水化速度与温度有密切关系,且随时间增长而增加。混凝土在20C下,粉煤灰在3~4年中仍在水化,只是水化速率缓慢,因而强度也是在缓慢增加。 (2)三峡大坝混凝土必须使用高效减水剂和引气剂。在确定高掺一级粉煤灰的前提下,必须选用与粉煤灰相适应的高效减水剂至关重要,两者配合应用,在降低每m3混凝土的用水量方面,能产生叠加效应。能使总减水率达到20%~30%。掺入引气剂后能使混凝土抗冻性能大幅度提高,也提高了混凝土韧性和抗折强度。 (3)混凝土的微观结构研究试验得出:①水胶比对孔隙率和孔径分布有较大的影响,水胶比大,孔隙率就高,大于100nm的孔增加;②每m3混凝土用水量降至100kg以下,总孔隙率大大降低;③掺入30%、50%、70%的一级粉煤灰,浆体总孔隙率随掺量增加而增加,但孔径大于100nm的有害孔仍较少,小于20nm的无害孔增加。 水泥浆体于集料界面存在富水层,较多的SO3溶解于此,造成人Aft富集和Ca(OH)2晶体的择优取向生长,构成混凝土中的薄弱部位。当水胶比降低,对界面结构有所改善;掺加20%或者40%粉煤灰及高效减水剂和引气剂后,改善了界面结构,但粉煤灰应低于50%。 4.2 微膨胀型中热和低热水泥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已研制出微膨胀型中热及低热水泥;第二,对两种膨胀源氧化镁及钙钒石的膨胀机理,微膨胀中热和低热水泥的膨胀机理有了了解。 4.3 高掺粉煤灰大坝混凝土 由于优质粉煤灰的大量掺入,其需水量比为90%左右,加之高效减水剂联合使用,产生叠加效应,使每m3混凝土的用水量减少20%~30%,由于用水量降低加上高掺粉煤灰,就使得水泥用量可以大大降低,得到质量较好的混凝土。 4.4 抗冲磨高性能混凝土研究 三峡工程特种混凝土原设计是采用C40抗冲磨混凝土,这种混凝土曾用于葛洲坝水利枢纽的特殊部位。本课题研究出C60抗冲磨高性能混凝土,它的特点是限制水泥浆体积在混凝土中的总含量,掺入高活性掺合料-硅粉和优质粉煤灰取代水泥,以减少水泥用量,选用与之相匹配的高效减水剂及膨胀剂,使C60抗冲磨高性能混凝土的水泥用量降至330kg,掺合料的总重量达37%。用铁矿石粗骨料制备的抗冲磨高性能混凝土28d抗压强度可以达到89.6MPa,抗冲磨失重率又比C60低40%,抗冲击韧性提高1.8倍,但单价较C60高。 研究表明抗冲磨混凝土的改性机理是由于大量极细的活性掺合料水化后生成得C-S-H凝胶改善了集料与 水泥胶体的界面结构,使总孔隙率减少25%,有害孔减少,使混凝土密实性大大提高。 4.5 大坝基础处理水泥灌浆材料改性及其机理研究 三峡大坝防渗帐幕设计标准要求ω≤0.01L/(min·m·m),在细微裂隙发育的大坝基岩,用普通水泥灌浆无法灌入的地段。采用超细磨水泥灌浆能达到设计要求且不污染环境。 1)超细磨水泥主要性能如下: ①细度D95≤16μm,平均中值粒径小于4μm。 ②浆材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当 W/C=1.0时,析水率小于5%。 ③强度:3d为52.5MPa,28d为72.5MPa。 ④膨胀率:3d不小于0.15%,28d不大于0.60%。 (2) X光衍射分析现场灌浆情况,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水泥熟料已水化成 C-S-H凝胶、Ca(OH)2和钙矾石 (Aft),仅有少数石英(SiO2)及碳化的 CaCO3,所以水泥结石强度高,无体积收缩。 5 三峡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与反馈设计 本课题分五个专题:安全监控系统结构与方案优化,安全监测信息分析的新理论与新方法,安全监测高 新技术及自动化监测系统,混凝土坝施工期仿真计算与温控反馈设计,开放式大型通用水工结构分析系统原理及研制技术等。 5.1 安全监控系统结构与方案优化研究 三峡工程包括永久船闸、升船机、左岸大坝及厂房、泄洪坝段、右岸大坝及厂房、茅坪溪防护坝等建筑 物的监测系统,另外还有专项监测、地质环境及其他监测,其中仅永久性测点就有6000多个,是当今世界上最庞大的安全监测系统。为此,对总体结构、监测仪器布置和变形监测网等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优化研究。 (1)总体结构优化针对三峡工程大坝特点及安全分析、评价和监控的要求,对安全监测系统总体结构, 依据信息可靠、有序采集、保存、查询、调用等原则,应用优化理论,将原设计大坝三级监控(建筑物、分区和工程监测中心)改为二级监控(建筑物,监测中心),从而减少了结构层次,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节约了费用。 (2)监测仪器布置优化结合技术设计和招标设计,依据少而精等原则,对监测仪器的布置进行优化研究。经优化后,变形和渗流监测仪器、设备数量减少约 1/2,应力应变监测减少约2/3,水力学和动力监测减少约1/2,监测费用减少1亿元以上,经济效益显著。 (3)变形监测网络化对变形控制网和倒垂等进行优化研究,突破常用的模拟法,提出用解析法的优化方 案,构成目标函数。以精确、可靠、灵敏度和费用等作为约束条件,形成一个二次规划模型,并以此编制变形监测网自动化分析软件。应用这一个优化软件,对升船机及临时船闸高边坡水平监测网进行了优化设计。 5.2 安全监测信息分析新理论和新方法 安全监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监测资料的分析和反分析,对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状况作出综合分析、安全评价和监控。为此,针对三峡主要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蓄水期和运行期的不同特点,吸收国内外安全检测领域的最新信息分析理论和方法,提出了安全监测信息分析的理论和方法。主要分三大类: (1)综合分析和安全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用层次分析和模糊评判及其相结合、突变理论、多级灰关联分析、可靠度理论等方法和理论,依据实测资料对大坝的实测性态进行综合分析和安全评价。应用可靠度理论方法,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建立大坝安全风险评估的框架。 (2)结合已建工程和三峡大坝的典型坝段(泄洪2号坝段等),建立了施工期的特殊监控模型,时空分布的确定性模型及反分析模型,多测点监控模型因子集分析模型,另外还提出用数学滤波法分离时效分量,采用回归与时序模型,用瑞利分布研究监控模型中环境量对效应量的滞后效应等。 (3)拟定变形监控指标拟定的理论和方法 主要包括用结构分析法和数学监控模型拟定监控指标。 5.3 安全监测高新技术及自动化监控系统 鉴于三峡工程的特殊要求,决不允许中断监测和采集数据,这就要求安全监测系统能精确、稳定、可靠、长期而又实时地采集数据。为此,在吸收目前国内外传感器(主要是变形、裂缝等)及自动化监测技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发和研制精度高、稳定可靠的自动化监测仪器和设备,对稳定性检查,对监测系统的构成和选型提出优化方案等。 5.4 混凝土坝仿真计算与施工期温控反馈设计 混凝土高坝,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施工和自然条件复杂,使设计与实际施工有一定差别。为此,开展混凝土坝仿真计算与施工期温控反馈设计的研究,对优化设计和施工,提高混凝土坝的设计施工水平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此进行下列研究,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 ①提出了一整套混凝土高坝的仿真计算新方法;②研究了通仓浇筑重力坝和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温度应力的特点和规律及其与常规柱状浇筑重力坝的差别;③编制了混凝土坝和基础温度场、渗流场和位移场反分析软件;④研制了混凝土高坝施工期温控反馈设计软件。⑤对三峡大坝进行系统仿真计算,提出了合理的温控措施。 5.5 开发式大型通用水工结构分析系统原理及研制技术 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①系统设计原理及实施方法;②系统工具环境的设置;③系统应用软件 的引进和开发;④计算机新技术在大型水工结构分析系统中的应用。 上述研究成果,大部分已用于三峡工程设计,为优化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为创造一流的三峡工程提供了技术保证。 基础理论论文: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系统影响研究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 摘要:依据流域环境系统的观点,认为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应考虑对下游河道系统的影响,并通过近期初步研究,论述了河道系统对流域治理的反馈响应问题。由此,提出了建议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系统影响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 关键词:土壤侵蚀 水土保持治理 河道演变 流域环境系统 1 绪论 江河流域多是开放的复杂环境巨系统。从地貌学的角度而言,该系统是由以坡面为主的能力聚集区子系统和以河道为主的能量及物质输移通道子系统构成的。水土保持治理不仅会对坡面生态环境变化产生影响,而且对下游河道的演变也会有很大作用,就是说,在流域环境系统下,水土保持的效应具有级联性。然而,关于后一效应问题的研究目前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山地的大规模开发,水土保持在解决江河水患和山区自然灾害中所具有的作用愈加被人们所认识。不过应当看到,水土保持是人类加诸自然环境的一种外界干预,对其必然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如果这种干预适应自然环境的演化规律,就会促进自然环境的改善,增加其承载能力;反之,就难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可能会以系统性的或大局的损失换取局部或部分的利益,例如,若水土保持治理方案不合理,将对河流系统的水沙组合关系及其输移规律产生大的干扰或破坏,很可能在得到流域局部地区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而造成下游河道泥沙灾害进一步加剧的局面。 目前,国内外对流域治理的方法和模式都有不少研究成果,例如,我国80年代提出的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的模式,就是我国在流域治理应用基础理论方面作出的一项重大贡献。但是,就研究现状看,这些研究多局限于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壤侵蚀学科范畴,忽视了从流域整体系统出发,研究河流对流域治理的反馈响应;片面强调了水保措施在流域治理中的减沙效益,而忽视了流域治理对河流水动力学特性及水文学特性、输沙规律的影响;更多地研究水保治理对流域大时域平均意义上的产水产沙的影响,而对洪水要素影响的研究有嫌不足;只从总量上研究水土保持的减水减沙效益,忽视了因措施配置方案不宜,而可能造成的不利水沙关系,使河道淤积加剧等问题。这些均属水土保持建设中存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是泥沙灾害防治中理论性与实践性很强的重要科学命题,直接涉及到制定江河治理方略及总体规划的科学决策。当前,国家对江河流域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极为重视,大大加强了投资力度。同志提出了“经过一代一代人长期地、持续地奋斗,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宏大目标。此时对有关水土保持治理效应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研究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系统影响的几个重要基础理论问题是十分有意义的。 2 研究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水土流失相当严重,尤以黄河中游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甚,土壤侵蚀模数可达20000t/(a·5km2)以上。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近年来有增无减,如以80年代与50年代相比,增加了52.9%~210.7%,且部分地区的土壤侵蚀模数也增加了30%左右[1]。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黄河流域逐步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作,实施了各类治理措施,在保护和改造当地的土地资源、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及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效益。同时,不同程度地发挥了减少入黄泥沙的作用。据统计,黄土高原138个水土流失重点县,1984年粮食总产比1979年增加了22%,其中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4省(区)所辖的122个县,1984年人均收入为1979年的3.7倍。水土流失严重的无定河流域经过20多年的治理,1984年的粮食总产量为1972年的近3倍。根据水文法计算,从黄河流域大规模开展水土保持治理的70年代以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水利、水保工程年均拦减径流量超过10×108m3,80年代的为13.98×108m3,70年代年均拦减沙量为3.56×108t,80年代为3.95×108t[2]。 但是,就黄河下游河道冲淤调整趋势及近年来的洪灾情况看,黄河下游的泥沙灾害仍未明显减轻,甚至在诸如“96.8”洪水期间,尽管流量属中常洪水,但不少河段水位却达到或超过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值,经济损失也是建国以来最大。根据1969~1990年实测资料统计,黄河下游花园口至艾山河段粒径大于0.05mm的粗泥沙淤积量始终占其来沙量的15%左右。进入80年代以后,粗泥沙淤积量占该河段淤积总量的1/3,比80年代以前的还大32%[3]。同时,近年来该河段的淤积量占全下游淤积总量的比例有增无减。另外,根据无定河、秃尾河等黄河支流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前后的河道冲淤变化分析,尽管经治理后取得了一定的减水减沙效益,但在有些年份其支流河道仍是淤积的。分析还表明,一些支流流域治理后,河道的水流输沙能力不一定能够增大,特别是对于粗颗粒泥沙,其输沙能力反而有所降低[4]?。 因此,从全面防治泥沙灾害的角度而言,对上述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实际上,从流域地理系统的观点来说,河流作为其中的主要子系统,其发育演变与水沙动力输送的关系极为密切,水沙条件一旦发生变化,河流必然会以河道的冲淤、形态变化作出相应的反馈调整。而且,河流的调整方向与水沙条件的变化趋势具有直接的关系。水土保持措施具有工程、生物等不同的类型,其减水减沙作用是不同的,有的减水效益明显,有的则减沙效益明显。不少专家研究均表明[5,6],不同类型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拦水拦沙作用具有很大差异,对流域的产水产沙量及洪水过程有不同的影响。如根据分析[5],黄河支流汾河流域水库淤地坝等治沟工程措施拦沙量占流域治理措施总拦沙量的65%,梯田、水保林等坡面治理措施拦沙量占35%,相应的拦水量分别占总拦水量的11%和89%。显然,如果在黄河中游大规模开展水利水保工程治理,不同的措施配置方案,就会使进入河道的水沙条件产生不同变化,也就直接关系到河道的冲淤演变方向。我们近期的初步研究进一步表明,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方案,减水减沙效益比是不一样,对水沙过程的改变,包括对水沙搭配的调整都是不一样的,下游河道的冲淤变化也相应不同。如根据多沙粗沙区个别重点支流的资料分析,只有当减水减沙效益比在某一范围时,河道的冲淤才能基本达到平衡,否则,淤积反而有所加重[8]。因此,我们必须从宏观的角度出发,依据流域地貌系统的观点,进行全流域的整体研究,才有可能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只注重水土保持改善农业生态经济的作用,而忽视对河流输沙及河床冲淤规律的改变效应,就难以全面解决土壤侵蚀灾害问题,就无法真正解决河道淤积、水患灾害的问题,就有可能形成“减蚀不减淤”或“减沙不减淤”的局面,因此,必须对江河流域的水土保持治理对水沙组合及运行、河床冲淤演变的影响进行研究,探索出治理下游河道淤积灾害的新途径。 坡面及沟道的水土保持治理对进入河道的水沙量及其过程的改变,实际上就是对流域系统内的能量进行了时空上的再分配,破坏了原有长期形成的河流的水动力平衡输入条件,改变了天然情况下的河流动力特性。作为一种响应,河流的能量耗散过程必然作出调整。河流能耗过程调整的方式、幅度和速率是与水土保持措施对河流系统能量分配的干扰作用大小有关的。因此,认识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冲淤调整的影响,应以分析水沙过程的改变与河流动力特性的调整作为基础和依据,这也是评价水土保持治理方案合理性的理论前提。 从河流系统来说,流域坡面的产水产沙及河道的演变调整是能量耗散的两个子过程,而在以前的研究中,人们着重注意的是前一过程的变化,忽视了作为流域重要子系统的河流的演变调整问题,多数仅限于流域的地理因子(如流域面积、纬度等)及地貌因子(如沟壑密度、植被度等)与河流径流量、输沙量的关联性的分析。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对河流动力特性的影响研究却很少。 流域治理干预了自然条件下流域系统能量的分配过程,引起河流水动力学特性(包括输沙水力特性)方面的变化,那么,作为能量耗散的主要形式,河床冲淤演变趋势亦将进行调整。如对黄河支流皇甫川流域资料统计分析,该流域从60年代以来,各时期单项水土保持措施的配置比例均有差异(表1),相应地,河流能量(单位时间动量)与河道的冲淤量关系也有所变化(图1),根据对河道发生冲刷的平均情况初步分析,其变化关系与坝地、草地的面积比(单项面积与总治理面积的比值)显得较为密切。另外,不同年代的单位水流动量的冲刷量是逐年减小的,至90年代稍有回升(图2)。根据统计[9],从50年代至90年代,汛期降水量、汛期径流量及洪水径流量年内分配是基本相同的,就是说外界输入流域系统内的能量过程变化并不大,这显然是与输至河流的能量过程及水流的动力特性变化有关的。可见,河流系统的能量变化对河道的冲淤演变趋势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认识流域治理对河床演变规律的影响,对确定江河治理的规划设计及治理方略均是极为重要的。 3.3 水土保持治理对河流水文学特性的影响 主要是对洪水特性的影响。目前,不少专家认为水土保持治理对一般洪水有明显的影响,可使洪水过程趋于坦化,洪峰流量减小,历时加长。但对大洪水尤其对特大洪水是否有影响,有何影响及影响多大等需要研究,这不仅对认识下游河道的演变趋势是必要的,而且对制定下游的防洪宏观决策和规划也有十分重要意义。 3.4 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演变的影响 关于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的冲淤演变影响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主要有:流域产水产沙与河道冲淤演变的关系、流域治理后河床冲淤变化、横断面形态调整、纵剖面调整等等,及其与流域治理的关系。 在大的流域自然地理系统中,一定的自然地理背景决定着特定的河流演变规律,这种演变规律实质上是河流为适应集水区内各种地理环境因子繁纷复杂演化过程的一种由无序到有序的自组织功能的体现,就是说,河流的性质和演变过程集中反映了流域控制变量的影响,这些变量共同决定着河流的水文泥沙特征、河道形态特征和演变趋势。 尤其对于黄河这类含沙量大的河流,其下游河道特征及其演变规律是在具有中游水土流失极为严重的黄土高原地理背景下经漫长时期形成的,一旦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治理,不仅直接改变了土壤侵蚀的环境演化过程,还必然使径流量及其过程受到调蓄或干扰。而正如上述,在流域环境系统行为中存在着集水与产沙、供水与河道演变的平衡阈,当水土保持治理达到一定规模后,流域环境系统的行为将逾越这种阈,各项控制因子演变过程将处于一种突变性的振荡态势,不过,这种演变过程却又总是力求达到另一种新的平衡,建立相应的阈。各级支流是直接受到感应的第一层次。因此,分析水土保持治理对河道演变影响的科学关键点是搞清水保措施与产沙、产水产沙与河道演变的平衡阈关系,并以支流作为基本层次,研究下游河道演变对水土保持治理的反馈响应。 3.5 水土保持治理方案的河流效应约束参数的研究 从流域环境系统的观点,水土保持治理的主要目标应获得三方面的效益,即防治土壤侵蚀效益、农业增产效益及减少河道泥沙淤积灾害效益(或作用),而这三方面的效应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平衡的关系,这种关系受约于流域系统整体稳定运行的要求。事实上只有此,才可能实现整体流域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关于水土保持治理减少土壤侵蚀效益及农业增产效益的约束参数已有不少研究,但如何选择减少河道泥沙淤积效益或水土保持治理的河流效应的约束参数需开展研究,同时,关于河流效应同其它效应间的关系以及在考虑河流效应约束条件下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体系的比选原理及依据也是应开展研究的重要的基础理论问题。 基础理论论文:电力系统灾变防治基础理论 摘要:电力系统灾变的特点、灾变原因及灾变防治策略。 关键词:电力系统 灾变特点 灾变原因 防治策略 一.电力系统灾变概况 电力是国家的支柱能源和经济命脉。目前我国电网装机容量2.5亿千瓦,居世界第二位。随着三峡等大型电厂建成,必将出现超大规模的联合电力系统。我国计划在2010~2020年间建成安全可靠、满足电能传输和市场化运作的全国范围联合大电网。如何保证其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是一个及其重大和迫切的研究课题。 而自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已发生了多起灾变性的重大电力系统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如美国1965.11的东北停电事故,停电2100千瓦,停电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1977.7美国东北停电25h;1978.12法国停电75%,时间7h;1982.12加拿大魁北克州全停;1983.12瑞典停电67%,时间6~7h;1987.8东京大停电,时间6h;1996.9马来西亚全国大停电;1996.8美国西部大停电,损失3200万千瓦负荷,停电时间7h。这些事故的起因均为某一局部故障,但由于控制措施采取不当或不及时、电网结构的不合理、继电保护装置的误动或拒动,或者是上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系统的连锁性故障以致于大面积停电,即所谓灾变的发生。大区电网的互联和电力市场机制的引进在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威胁,电网的运行增加了更多的不可预知性,电网运行在稳定极限边缘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只按现有的可靠性准则来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是不够的。应建立电力系统的第三道安全稳定防线,即必须对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做好准备。尽早开展电力系统灾变防治系统的研究,避免灾难的重演已成为目前电力系统研究的当务之急。 二.电力系统灾变的特点 现实的电力系统同复杂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环境相联系,它随时都可能受到来自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完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电力系统灾变是指电力系统主要由连锁性事故导致的电力系统稳定破坏而发生的大面积停电。电力系统事故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可逆性事故,即电力系统受干扰后,能从一种正常工作状态走向另一种或回到原来的工作状态。二是不可逆事故。即电力系统受干扰后,电力系统功角稳定破坏,或电压稳定破坏即电压崩溃,或频率稳定破坏即频率崩溃,或三者中的任意二者或全部破坏,电力系统瓦解,大量损失负荷。 下面例举了电力系统的一类灾变的发生发展过程。 1.假设 l 事故前潮流如图1所示,且节点2、节点3联络开关通过功率很大;线路1~2,1~4接近稳定限制功率运行。 l 线路配置较完整的继电保护和重合闸,且线路1~2,1~4跳闸可联切电源1号机组和分别联切节点2、4部分负荷,但事故当时联切装置停运检修中。 l 变压器配有常规保护;发电厂配有常规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 l 电源节点2与系统联络开关有振荡解列、低电压解列联系;节点3与系统联络开关有振荡解列、低频率解列联系。 2.灾变发生和发展过程 (1)线路1~4永久故障,两侧保护正确动作掉闸。1号电源因离故障点近,冲击较大。 (2)线路1~4负荷转移至线路1~2,1~3,线路4~3潮流反向。 (3)电源1,3间功角稳定破坏,系统振荡,1号电源侧频率大幅上升,3号电源侧频率大幅下降;电源1,3之间联络阻抗二分之一处(电源2附近)为振荡中心,电压稳定破坏。 (4)1号电源部分发电机过速解列停机。2号电源与系统联络开关振荡解列、低电压解列供电地区,但因事故前该地区受进功率很大,事故时电压很低,低频切负荷装置启动功率不足,大都未动,故解列以后,频率陡降,最终该地区所有发电厂被迫解列,部分停机,局部系统瓦解。3号电源与系统联络开关振荡解列、低频解列动作供电地区,但因事故前所在局部系统功率外送较大,加之在系统振荡过程中部分低频减载动作,解列后功率过剩,频率上升,部分发电机组被迫减出力或解列停机。负荷节点4,因在振荡过程中频率很低,低频减载动作,大部分负荷损失。 灾变最终结局是:2、3号电源解列,系统损失大量负荷,全网和局部系统2均瓦解,局部系统3解列后也几近瓦解。 由上述简单系统灾变的示例以及结合多次实际电力系统灾变事故经验,可将电力系统灾变的主要特点总结如下: 1.具有极强的综合性。电力系统灾变几乎涉及到电力系统中的所有重要问题,几乎每一起电力系统灾变事故均与系统失去稳定有关,灾变是系统失去稳定并导致大面积停电的结果。因此在研究中必然会遇到电力系统原有的众多难题,如系统的动态等值与简化、稳定判据的选择、负荷的动态模型难以获得、控制方法的适应性以及系统的强非线性和时变性等问题。 2.连锁性故障是导致电力系统灾变发生的主要原因,它表现为一系列线路和电源的连锁反应跳闸,并最终发展为系统的解列、频率或电压崩溃。连锁性故障往往由极其罕见的严重事故造成,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典型的严重事故包括同一走廊的输电线路全部同时断开、枢纽变电所全停或占系统容量较大的一个发电厂全停等。目前人们对连锁性故障发生的机理只有一些定性的认识,对连锁性故障发生机理的系统性研究仍不多见。 3.连锁性故障发生时的控制方式及策略与常规情形不同,要求在灾变研究中应考虑罕见严重故障发生时的控制方式和策略,这与以往的基于个别故障发生后采用的控制方式和策略明显不同,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见诸于文献。 三.电力系统灾变原因 仔细考察过去发生的多起重大电力系统灾变事故,可知导致事故扩大的原因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a)输电线路过负荷或故障跳闸,引起大量负荷转移,最终造成一系列线路和电源的连锁反应跳闸。1961年英国东北部、1965年美国东北部和1967年美国东部的大停电等事故均是由上述原因引起。 b)负荷增长过快,系统无功不足而导致电压崩溃。1978年法国和1987年日本大停电事故便是由这一原因造成的。 c)系统元件的保护或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 d)线路多重多次故障,导致一系列跳闸,最终发展成稳定破坏事故。 e)大机组跳闸,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发展成稳定破坏事故。 f)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如地震、战争等)。 灾变是系统稳定破坏的结果,根据系统失稳的特征不同,稳定问题包括功角稳定、电压稳定、频率稳定以及电力系统非管制后所呈现的电力市场稳定问题。 l 电力系统功角稳定 所谓电力系统功角稳定就是要求保持电力系统中所有同步发电机并列同步运行。交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条件是各发电机按同一供电频率同步运行以保证为用户提供统一频率的电能。电力系统失去功角稳定的原因是在运行中不断受到内部和外界的干扰,使电气连接在一起的各同步发电机的机械输入转矩于电磁转矩失去平衡,出现各发电机转子不同程度的加速和减速,以及各发电机转子相对功率角的变化,如果这种变化随时间增大,则最后将使发电机失去同步运行。由于各发电机的频率不相同,电力系统中的电流和电压将发生很大幅度的振荡,用户得不到正常供电,保护装置动作,一般要断开受影响的发电机、线路等元件,有可能使系统解列为几个子系统并不得不切除负荷及发电机,从而导致全系统的崩溃。失去稳定的现象可能是发生一台发电机与其余发电机间,或者发生在几群发电机间,每群发电机内还是同步运行的。 l 电力系统电压稳定 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性是电力系统维持负荷电压于某一规定的运行极限之内的能力,它与电力系统中的电源配置,网络结构及运行方式、负荷特性等因素有关。在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受端系统不断扩大,负荷容量不断集中,而电源又是远离负荷中心的情况下,以及输电系统带重负荷时,会出现电压不可控制连续下降的电压不稳定现象,即电压崩溃。它往往由于电力系统电压的扰动(如发生短路,大容量电动机的启动,冲击负荷等)、线路阻抗突然增大(断开线路或变压器)、无功功率减小(断开发电机或无功补偿装置)或节点负荷的增大而诱发,使大量用户断开和大面积停电。 l 电力系统频率稳定 在电力系统稳态运行情况下,全系统的发电机出力和负荷(包括线损)是平衡的,电力系统频率是一个全系统一致的运行参数。在实际运行时,当电力系统出现干扰使发电机的总出力和负荷的总功率出现不平衡时,相应地将导致各发电机转速和频率的变化。在频率变化的第一阶段调速器和调频系统还没有动作,系统的平均频率将下降或增大,各发电机间将产生振荡;第二阶段发电机的调频系统以及负荷的频率调节效应,导致发电机有功出力以及负荷的变化,随着电力系统容量的增大,频率的微小偏移均将发生很大的有功潮流波动和调整,如果电力系统频率进行的监视和调节不够,就会导致系统频率的进一步恶化,这又将导致系统电厂中锅炉出力的变化,以及电动机负荷的变化,使得电力系统的出力和频率进一步变化,最终使系统走向频率崩溃,一致全系统大面积停电。 l 电力市场稳定性 当前电力市场化浪潮席卷诸多国家,我国也在积极推行市场化改革。先进国家电力工业走向市场的经验表明:电力系统的市场化运作由于打破了垄断,引入了有序竞争机制一般将使发电成本降低30%,电价降低26%左右,这对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电力市场的发展在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性提出了新的课题,即电力市场经济稳定性。从而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将由两部分组成,即前述的电力系统物理稳定性和电力市场经济稳定性,而且两种稳定性紧密交织在一起,灾变发生的可能性将大为增加。比如1996年发生的两次美国西部大停电以及马来西亚大停电就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惨痛教训。 电力市场稳定性指电力市场必须保证其经济活动的稳定性。政府部门和电力市场的各参与方都希望评估影响电力市场稳定性的各种因素,了解电力市场在受到预想扰动时的动态行为和稳定程度,并希望可靠的算法支持其决策,防止市场的崩溃。 影响电力市场稳定的因素有: 1) 市场经济下的系统运行工况将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系统间大量的电能交换和交易、不可预测的潮流和线损等因素都增加了运行调度的不确定因素,更容易遇到离线分析未考虑的工况。 2) 电力市场下,发电、输电、供电将各自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电网公司将不再具有在传统垂直一体化电力结构下的调度能力,网络的安全问题将更为突出。 3) 在宏观经济方面,能源政策、环境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态势的调整 4) 在微观经济方面电力市场规则的修改,各参与者的博弈 5) 在技术方面,电力系统的物理特性、安全稳定导则、稳定传输极限引起的阻塞、分析技术和控制技术 电力市场稳定性的研究内容是: 1) 在市场均衡价格下,研究市场价格微小偏离市场均衡价格时的市场稳定性 2) 研究市场在大扰动情况下,系统是否能够保持足够多的发电公司、充裕的可发电容量及可输电容量,也即电力市场的大扰动稳定性问题。美国加州电力市场崩溃时发电成本上涨和发电容量不足,造成加州批发电力市场价格飞速上涨,而当时的用电端是按照冻结电价售电的,这样就失去了电价调节的杠杆作用,用户的用电弹性作用完全丧失,市场价格失衡 3) 研究电力市场的动态品质问题,如电价的渐进性、对振荡的阻尼等。 四.电力系统灾变防治策略 电力系统灾变防治研究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到电力系统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连锁性故障的机理及其发生时的控制方式和策略、电力系统隐患的探测和预防、决策准确性与快速性的兼顾以及完善预警系统的建立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电力系统灾变防治系统(Power System Collapse Prevention System,缩写为PSCPS)研究的目标 1)准确地进行判断并给出正确的控制措施是对PSCPS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扰动发生后,要求PSCPS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系统的有效控制。在紧急情况下,只有准确的决策和快速的执行才能有助于电力系统状态或性能的改善,否则会加剧系统的崩溃。然而,目前研究中采用的算法和方法多数仍难以满足PSCPS的实时性要求。快速性和准确性要求一直是电力系统研究中的一对矛盾,同时满足快速性和可靠性要求的安全及稳定控制算法才具有实用价值,机理可行而缺少实时性的算法虽具有研究价值,但却不宜采用。 2)PSCPS应具有鲁棒性和适应性,不应受到某些虚假现象的影响而产生误判。电力系统的时变性要求采用的控制方法和策略具有适应性和鲁棒性,即要求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和策略以确保控制的准确性。电力系统的扰动具有不确定性,危险形式也千差万别。不同的扰动和危险方式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需要各自不同的判定方法和控制策略。PSCPS必须能正确地识别各种危险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系统的相应特点,并做出合理的决策。此外,PSCPS还应能正确识别系统正常的扰动和真正的危险,并做到“去伪存真”。 3)PSCPS的算法应能反映系统的实际,采用的假设应具有合理性,其对系统危险指标的判据应是充要的。这主要体现在研究中采用模型的适应性、系统等值的准确性、预想事故集筛选的合理性以及判定方法的选取等多方面。在PSCPS研究中,针对不同的问题应采用更接近实际的系统模型。首先,假设应是合理的,在做系统简化和等值时,需使简化后的系统符合实际的未简化系统,或者保证简化引起的误差不使PSCPS做出虚假或错误的判断;其次,所采用的预想事故筛选原则应是准确的,不应遗漏任何具有潜在危险的预想事故。 4)PSCPS包括的一系列重要稳定裕度指标如电压稳定、功角稳定和频率稳定指标等应是基于参数空间的,且具有可操作性和直观性。它能回答诸如某条或某几条母线上可同时增加的负荷有功和无功功率数量,某条或某几条输电线上可同时增加的有功传输功率等具有实际物理意义的问题。基于系统状态空间的性能指标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常常缺少实际可操作性。 5)在紧急或事故情况下,PSCPS给出的控制决策除了要考虑系统安全性外,还应使控制代价最小。保守的决策虽能保证系统的安全,但却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要求PSCPS具有优化控制决策的功能。 6)在电力市场环境下,PSCPS应能准确在线度量当前市场的结构稳定性和有界稳定性,基于发电及用户侧的市场报价,解决含动态稳定约束的阻塞问题,优化调度,以及提供高质量的各种辅助服务决策。 因此电力系统灾变防治急需解决以下问题: 1)电力物理大系统的稳定性理论 包括建立电力物理大系统的整体建模;电力大系统全局稳定性的定量测度理论,研究电力系统稳定域的拓扑结构,失稳模式及其演化规律;电力大系统稳定性的在线快速评价方法体系。 2)电力市场稳定性理论 建立电力市场的动力学模型,研究电力市场竞价、交易、调度运营等动态行为对市场稳定性的影响,研究物理系统与经济系统稳定性的交互关系。 3)连锁性故障发生的机理和控制策略 研究连锁性故障发生的条件和特征,探索研究连锁性故障的理论和方法,制定反连锁性故障的相应措施。 4)电力大系统的非线性优化控制和优化调度理论 研究电力大系统的非线性鲁棒控制原理,使得系统具有鲁棒稳定性和高干扰抑制能力;研究混杂系统复合控制理论,解决非线性高维、分块、多层、连续信号和离散信号并存的控制系统设计及求解方法;研究混杂系的调度策略。 5)电力大系统的实时仿真决策系统 建立全新概念的发电厂与电网控制与调度的计算机实时信息处理系统,即需研究电力大系统整体和各个组成部分的实时仿真决策系统,分层分块地建立运行中各发电厂与整个电力系统的在线实时仿真决策系统,它可实时给出潮流调度最优方案和反事故紧急措施的合理建议等。 6)建立电力市场的实时仿真决策系统。 五、电力系统灾变防治策略示例——先进励磁控制技术运用 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清华大学)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下,在中电联合水力发电学会自动化专委会推动帮助下,与长办机电处、水科院自动所、华中电力集团公司、内蒙电力公司、广东电力集团公司以及葛洲坝能达公司等单位合作,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已成功地研制了GEC-I性全数字式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装置,并已投运于丰满水电厂、海渤湾电厂、沙角电厂(A)、焦作电厂、沙岭子电厂等十多台机组,提高了有关电网的安全稳定性,产生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近期内丰满第二台和广东连州、韶关、华北大同一电厂以及浙江镇海等电厂的该型装置即将投入运行。目前,该国家实验室在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支持下,研制了双工控机,具有彩色平板数据和波形显示器(PPC)的新型非线性最优控制装置GEC-II,可望于1999年三季度以前投入白山水电厂30万kW机组试运行,为三峡机组励磁系统国产化作进一步技术准备。 上述励磁调节器,从理论、软件到结构完全具有我国自主产权。其理论上的领先地位已为国际有关专家公认;对提高和改善电网稳定性的重要作用不仅被理论和仿真证明,而且已为内蒙电网实际发生的故障所验证;也为华中、西北、浙江、四川等电网科技人员独立进行的物理和数字仿真(用“综合稳定程序”)所证实。本文将对这已具有我国完整知识产权的高科技装置从理论优势、装置特点、仿真结果和实际运行等方面作扼要阐述。 5.1 理论上的创新性 首先让我们对励磁调节器设计的理论基础发展过程作简要的回顾。 5.1.1单参量辅助控制 60年代,随着美国电力系统的发展,特别是发电机快速励磁(自并励方式)的广泛应用,工程控制论中的一对最基本的矛盾即控制系统的灵敏性与稳定性的矛盾便日益显露出来。美国一些电网产生了多起“低频振荡”(LFO,Low-Frequency Oscillations),这种LFO现象从物理观念上可归为“欠阻尼”问题。约30年前(1969年)美国de Mello F等人提出了可用辅助励磁控制(SEC,Supple mentary Excitation Control)来提高系统阻尼[1],并给出了辅助励磁控制通道的具体传递函数为: 式中,是辅助控制环节的输出; 是转速偏差。 由于转速的导数近似地与发电机有功功率成正比,故上式中的反馈量亦可换成,当然传递函数亦应作相应的改变。 以上这种单参量(或)辅助控制环节,发明者将其称为PSS(Power System Stabilizer)。从那以后北美大多机组都装上了“PSS”,随后其他国家和我国也不同程度上引用这项技术。 国际励磁控制界权威学者,加拿大温哥华B.C大学终身教授Yu Yaonan(余耀南),对PSS做过精细深的研究,发展了de Mello等人的方法,提出了一套算法和设计方法,其成果载于他的ELECTRIC POWER SYSTEM DYNAMICS(《电力系统动态学》)这本名著中[2]。虽然不少学者就按单机系统模型设计的PSS在多机系统如何协调问题上想了不少办法,但仍然存在着如上述著作第3和第4章中所指出的问题:①尽管北美大多数电厂装有PSS,但LFO现象仍时有发生;②由于设计方法本质上是单机单参量的相位补偿法,其所适应的系统振荡频带相当狭窄。 我国华南电力系统原打算采用“PSS”来提高系统小干扰的稳定性, 但在计算中发现难以用一种不变的PSS参数来适应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 5.1.2线性最优化励磁控制(LOEC) 为了对励磁控制技术作进一步改进,余耀南教授于1970年在IEEE期刊上发表了他在电力系统线性最优控制领域的开篇文献[3],随即在国际电工界掀起了线性最优励磁控制(LOEC,Linear Optimal Excitation Control)研究热潮。这种控制理论与技术和以往相比,主要有以下两点革新:第一,将单参量辅助反馈改进为多参数反馈(反馈量为电压,功率,转速和转子电压。);第二,运用“线性、二次型、黎卡梯”,(LQR)这一成熟的控制方法,求得多个反馈量之间的最恰当的放大倍数匹配关系,因而实现“最优化控制”。 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本文第一作者等在高景德教授、余耀南教授指导下,在LOEC的设计理论的系统化和工程实用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这种以LQR方法为理论基础的线性优化励磁控制装置从1986年第一台在碧口水电厂试验并成功投运后。在国内得到了推广与运用,该技术被成功地用于红石和刘家峡等水电厂(调节器由洪山电工所制造)。在国外,法国EDF比我国约晚5年,也独立的研制出线性多变量优化励磁控制器,称为“四通道控制”,解决了法国电力系统的低频振荡(LFO)问题。 由于LOEC有如上所述的两点革新,故显著拓宽了所适用的振荡频带(亦即增强了对振荡频率变化的鲁棒性);更加有效地抑制LFO,这一点不仅为动态模拟实验、数字仿真所反复证实,也被碧口水电厂和红石水电厂令人信服的现场试验结果所验证。1990年清华大学进一步改进的线性优化控制——“零动态最优励磁控制”,在微机励磁调节器上得以实现。至此,我国已从理论和装置上占据线性化励磁控制技术的制高点。 5.1.3 近似线性化模型的局限性 上述两种控制方式虽有种种差异。但它们本质上部是基于单机系统在一个特定的平衡点(即特定潮流)处近似线性化的数学模型设计的。虽然PSS模型是以传递函数G(S)表示的,LOEC是以线性定常系数微分方程组表示的。但我们知道,传递函数只是线性微分方程的拉氏变换形式而已。 电力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强非线性的系统,其中第i台发电机有以下模 型: (1) 式中,—皆为常数,和分别为转速和暂态电势;为转子电压,是控制量。 和是关于和的非线性函数,分别为: (2) 式中,为发电机转子角;为常数。 把非线性函数在某一特定状态下近似线性化后,代入原方程即可得近似线性化数学模型。其近似线性化的处理方法是把和在某一特定状态处按台劳多项式展开后只保留首项,而把二次方和高次方项统统忽略。该处理方法在微分学中称为“以非线性函数在某一特定点处的全微分代替其在该点处的增量”。用几何学的观点来看,即以状态空间中在点处某曲面的切平面代替其曲面(参见图1)。 图1 以处的切平面近似代替曲面示意图 问题很清楚,这种近似只是在当实际运行的状态点离开点很近时才是对的。在电力系统发生短路故障时,实际运行点必然会远离初状态。由图可知,这时近似线性化的数学模型就完全不对了。因此按这种模型设计的励磁控制器,在大干扰下控制效果将会大大削弱,甚至产生负作用。为此PSS环节的输出必须加严格限幅(美国学者坚持限幅在土5%);LOEC虽尚未发现有负作用产生,但对提高暂态稳定作用甚微。 5..1.4 非线性最优励磁控制 目前我国电网,低频振荡和小干扰稳定性的改善固然重要,但更具重要意义的是要提高其暂态稳定水平,为此迫切需要发展直接按多机系统精确非线性模型设计的最优励磁控制器。在过去的十年里,国际上基于微分几何方法的非线性系统控制理论有了较系统的发展,美国将其用于如飞行器和机器人等控制系统。在我国,本文作者首先将其用于复杂电力系统,并发展了这种理论,在IEEE/PES,1989年第一期上发表了该领域的开篇文献[4];随后MIT的Ilic教授和多国学者在该领域进行了跟踪研究。1993年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电力系统非线性控制》专著[5],奠定了基于微分几何方法的电力系统控制理论基础。1996年11月IEEE电力系统卷发表了本文作者的“分散非线性最优励磁控制”一文[6],该文在国际上首次给出了关于这类非线性控制解最优性质严格数学证明,使这种理论上升到“非线性最优”的高度。论文为SCI收录,被各国学者多次引用,使我国在该前沿学科领域占有国际上一席之地。 90年代初,IEEE自动化学会主席华盛顿大学Tarn T J教授对我国学者这一成果是这样评价的:对非线性系统微分几何方法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且这种理论和方法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应用领域。他们明确指出:研究结果表明,与传统方法相比,这种非线性控制方法在改善电力系统暂态稳定性、动态品质优化方面有着突出的优越性。最后他得出结论:中国这方面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美国科学院院士Zoborszky J教授热情评论道:非线性几何方法是一种高新而精深的科学方法,加之电力系统模型的极其复杂性,中国作者成果是一个通过精确与博识的分析使问题得到明澈无疑解决的范例,是一项极具吸引力与挑战的新贡献。 其实这种理论和方法的主要思路是相当简单明了的。 电力系统中运行的发电机组的数学模型有以下形式(具体模型见(1)): (3) 式中,是状态量;是的非线性函数向量;是常数向量;是励磁控制量。 方法是要求找到一组非线性坐标变换: (4) 同时又找到非线性控制律(状态量非线性反馈) (5) 这里都是的非线性函数。使得发电机组励磁控制模型(3)精确地在全动态过程意义上转化为Z坐标下的线性系统(故称作“通过反馈的精确非线性化”方法): (6) 根据线性优化原理很容易找到(6)式中最优的,将代入(5)式,即可得到非线性励磁控制策略。 (7) 上述结果已由本文作者在1996年IEEE上发表的论文证明:以上非线性控制解对原非线性系统(3)也是最优的。 用以上方法得到的非线性最优励磁控制规律为: (8) 式中,分别为发电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端电压、转速,其它皆为这台发电机本身的参数。 励磁控制规律(8)有以下特点:第一,其中仅含有受控发电机可测的状态变量,所以实现了真正的分散控制;第二,仅含有受控机组本身的参数等,故对网络结构的变化有完全的自适应能力(鲁棒性);第三,由于在求解该控制律中,未对模型作近似线性处理,该控制规律对“小干扰”和“大干扰”同样适用;第四,文献[6]业己证明,该控制规律对一类二次型性能指标是最优的。 应指出(8)式所示的是发电机全状态量非线性最优反馈策略,这种策略对电力系统起着镇定(Stabilizing)作用(无论对于小干扰还是大干扰)。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是:全状态量非线性最优PSS(Power System Stabilizer)。 5.2.装置的先进性 由我国自主开发的高科技产品GEC-I型微机非线性励磁调节装置是在先进理论指导下 设计的并采用现代微机技术,集先进性与可靠性于一身,专为大、中型发电机组设计的励磁调节装置。 通过近十个电厂中的运行,显示出该装置除采用了先进的励磁控制理论外,还有诸多的特点: (1) 实现了全数字化设计。该励磁调节装置从交流输入到控制脉冲全部实现了数字化,完成了交流采样、数控脉冲等一系列先进的微机技术,取消了模拟环节和电位器调整环节,在硬件结构上实现了最小系统配置,提高了装置的可靠性和调节精度。 (2) 实现了国际标准化的软件设计。该励磁调节装置在实现了最小系统配置的条件下,保护与调节功能均采用软件设计得以实现,如TV(电压互感器)断线保护、强励反时限保护、低励限制保护、V/F限制保护,以及功能齐全的调节方式,如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方式,线性最优调节方式,PSS方式以及PID调节方式,恒无功和恒功率因素方式也在考虑之列。 (3) 实现了设备调试智能化。该装置具有方便直观的人机接口;运行中不仅能直观地了解装置的工作状态和发电机的运行状态,而且一切调试均能由计算机系统的功能键完成,如零起升压、土10%阶跃响应。调节器参数和保护参数的整定均能由加有密码的键盘来完成。 (4)实现了系统元件板的故障自诊断功能。整个调节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具有完整的故障自诊断系统,一旦故障出现能明确地指出故障板,使之可达到最快修复的目的。 (5)故障信息记录也是该励磁调节装置较为突出的优点之一。当系统出现故障或操作人员误操作引起的故障,以及装置本身故障都可由故障信息记录系统查明原因,对于分析故障原因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5.3.非线性励磁控制对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的重要作用 同步发电机励磁调节对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的重要作用早在四五十年代就已引起了充分重视,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对提高电力系统的静态稳定、暂态稳定和电压稳定方面己发表了多篇研究论文。从计算机仿真研究、动态模拟实验研究、直至现场故障的实际动作行为都证实了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的重要作用。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己完成了华中电网、西北电网、新疆电网、浙江电网的仿真研究,华北电网和广东电网以及西南电网仿真工作正在进行中。仿真研究是基于电科院电力系统分析综合程度(PASSP)进行的,几个系统的仿真结果如下。 5.3.1 对提高西北电网稳定性的仿真研究 西北电网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四省。截止1996年底全网统调容量1300万kW。西北电网主网架为330kV电压等级。主网联接是一个环形网,其环网总长度近 2000km,而东西部之间的输电距离为500km.,位于北部的宁夏网是通过双回线以三角环网的形式与主网联络,西北电网的接线示意图参阅文献[7]。 就运行的稳定性而言,目前西北电网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西电东送方式存在弱阻尼现象,动稳极限仅为80万kW,无法满足功率交换的要求; (2) 东电西送时存在暂态稳定问题。暂稳极限仅为73万kW; (3) 区域网的局部稳定问题也较突出,特别是宁夏网、陕南网和汉中网都存在电压稳定性问题亟待解决。 通过对西北电网详细的仿真研究,可得出以下结论:西北电网在安康、渭河、碧江、清远、龙羊峡、大坝、大武口7个电厂中装设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器,西电东送的动态稳定极限可由原80万kW提高到100万kW。东电西送的暂态稳定极限由73万kW提高到80万kW,对区域网中的各局域网的稳定水平和电压水平也有显著的改善。典型的仿真结果参阅文献[7]。 5.3.2 R4华中电网稳定性改善的仿真研究 在华中电网中,由于湖北电网与江西电网之间的弱联系,当500kV葛凤线发生三相短路后,葛洲坝大江机组对南昌机组的功角摇摆出现等幅(甚至增幅)的低频振荡,鄂东下陆至江西柘林线路的有功潮流出现等增幅的低频振荡。研究表明,若在葛洲坝电厂、汉川电厂和南昌电厂的机组上装设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器,不仅可有效抑制上述的低频振荡问题,而且还可改善系统的暂态稳定性,其仿真结果见图2所示。 葛洲坝大江机组对南昌机组功角摇摆曲线 虚线为常规控制 实现为NOEC控制 图2 华中电网仿真结果 从以上几个系统仿真结果可以看出,发电机非线性励磁调节器对于同时改善电力系统的静态稳、定暂态稳定和电庄稳定均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5.4. 结论 “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我国政府强调要特别重视“研制开发出一批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本节所介绍、评述的全数字化非线性最优励磁调节器;从理论到装置具有完整的我国知识产权。 本节所介绍、推荐的控制装置是在我国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电力系统非线性控制理论指导下设计的。该理论在电力系统小干扰和大于扰稳定控制的统一性,控制对于电力网参灵敏和结构改变的鲁棒性,各发电机控制所需反馈量的独立性以及控制规律的最优性这4个长期希望解决但未能解决的问题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国际一领域起着“挑头”作用。 装置实现了从采样到脉冲输出的全数字化和100%的冗余度,并且以国际上最可靠的工控机总线为硬件核心和依托,可靠性高;新改进的产品具有彩色平板显示器,可显示和记录运行状态和波形,这一点也比国外同类产品先进。在我国目前已有24套装置投入运行。 国务院领导同志和三峡总公司的负责同志对三峡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和二次系统国产化问题十分重视。鉴于三峡电厂的特殊重要性,我们在为三峡而研制的励磁控制器中除其硬件核心部分采用国际上最可靠的工控机外(这一点已做到),其它部件,包括开关、插件、端子等所有零部件也应采用国际上最先进可靠的产品。这样做与自主知识产权丝毫也不矛盾。如果我们在硬件上采用国际最先进可靠的产品,在理论和软件上我国已经领先,二者结合起来,就能使整个产品跨入到国际先进水品行列。 基础理论论文:传播学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内容摘要】建立可靠的传播学基础理论是当今传播学研究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而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及文化问题都不同程度关联到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现象学、解释学及“法兰克福”学派等几种有影响的主体哲学通过社会学理论及文化理论内在地决定了传播理论的框架和体系,因而,反思主体哲学根基的弊端,超越人类中心论思维的局限是现代科学认识论的核心问题。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及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为主、客体的协调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当代社会学中的结构化理论及文化研究中的人类共同心智及社会知识型理论都提出了结构重于主体的解释模式。这些理论不仅在社会学和文化研究方面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传播理论研究也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传播学基础理论;主体哲学;主客体协调;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 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到的基础理论主要分为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传播理论。理论界选择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相应地就会带什么样的印记。就目前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偏于主观的理解)及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今天,审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继而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界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 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 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为了叙述的便利,我们首先分析影响到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相应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确,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长久的历史背景。自文艺复兴以后,绝大多数哲学流派都是以主体意识的第一性作为理论的起点。在20世纪,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到解释理论,从精神分析到现象学,从存在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主体第一性的观念以各种体系表现出来:心灵、心理、直觉、精神、体验、理性观念、人道主义等等,它们都指代一个实体——主体,是主体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信念在现象学哲学、解释学哲学和“法兰克福”学派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它们在社会——文化理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们也通过社会——文化这个中介间接地影响到传播理论。至今,我们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争论仍是这些方面的延伸。 我们首先来看现象学,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观念并发展了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哲学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认识论,以现象学为框架的社会学也多以此为根据发展了意向理论及价值理论。现象学的基本任务是以直觉达到人类理性的深刻基础,这一任务的前提是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状态的直觉中呈现的事物将会完全地如其所呈现自身的那样被接受。这个假设中,主体的理性被赋予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直觉是我们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还会有一先验的自我来保证直觉的可靠。为了达到本质的直观,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源”,简单地讲,这一命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的加括弧:即把我们的各种信念(不论是经验的概括还是各种现实的信念)全部悬置起来,并不对它们作是非的判断。2.存在的加括弧:放弃一切有关存在的判断,因为哲学的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而对现实存在的判断则非本质,所以,对存在的判断也应中止。3.先验的还原:这种还原使我们从此验的自我走向先验的纯粹自我,这是世界上一切意义被建立起来的基础。胡塞尔晚期则将自我纯粹意识视为最终的绝对领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实在为前提。纯粹意识的地位确立后,即可以解释经验世界,如果人们在经验的世界找到共同之处,那么,这是因为他们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这种主体哲学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论,影响到后来的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舍勒提出的价值哲学、舒茨的意义理论都与现象学有着密切联系。现象学对现代微观社会学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们看一下戏剧理论(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论(加芬克尔),交换理论(雷克斯)及冲突理论(霍克斯),无不带有意向性理论的影子,无论是日常的自我还是掩盖了意图的自我,都可以在现象学纯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扩大到社会领域,认为对社会活动的理解取决于主体间的一致,意义在于主体赋予对象的过程上,社会互动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体间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相似,现象社会学也是以个体为基本的考察单位,尽管这些理论以互动来解释社会系统,但它们几乎都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结构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个体及集体的参与,但社会制度形成稳定状态后,它总是从语言到思想、从法律到伦理、从制度到信念各个方面来制约个体。主体既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又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个体的动机和行为往往是制度化的结果。离开了社会结构和制度,很难解释一些行为和动机的原因,这也是微观社会学理论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等也都是以个体为根基来解释社会,个体往往成为不受社会制度制约的个体,微观理论的共性表现在它们几乎都在表述主体哲学的一些基本主张。 解释学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解释的根基建立在个体的体验和理解之上,为了说明解释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说明解释在主体间是一致的,为了说明主体间的一致还要找到更基础的东西。当代的伽达默尔是用语言来解释主体间的一致,语言既是解释学的根基,也是对世界的体验,其核心观念是人类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用委婉的体验解释世界无疑要比现象学更少地依赖于主体,但体验的背后又隐含着原来的主体。 解释学赋予了个体极大的心理自由,个人的体验成为分享共同意义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解读精神性文本来讲,由于时间的差别,也由于解读者所处社会历史背景的条件,解读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义,解读总是充满了个体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合理的。显然,在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上,解释学以牺牲文本来迎合读者,其相对主义的结局不可避免。 “法兰克福”学派发展了一套批判理论,批判理论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从认识论上看,批判理论主要对实证主义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论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物质的对立。批判理论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矛盾可以从近代的启蒙找到根源,启蒙精神在改变自然时从认识理性中发展了极度的工具理性,科学技术也是工具理论的集中体现,当世界都变成可度量的对象时,人也变成了被奴役的对象。在当代,启蒙精神变成一种操纵意识,这又是通过大众文化来实现的,大众文化造就了文化产品的单一化和标准化,文化工业代表了这种单一化和标准化。简而言之,“文化工业”已成为当代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纵观以上几种哲学思想,无论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确定主体意识优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们哲学推论的前提。正因为存在着主体意识与外在世界的对立,他们的结论几乎都包含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世界与心灵的对立,以致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在更极端的态度上往往以牺牲认识的理性法则来换取意识的自由。我们在伽达默尔及“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胡塞尔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无限膨胀,科学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对意识自由是一个极大的妨碍,甚至对意识自由是有害的。主体哲学很少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主体的推论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见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主体哲学将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体就是呈现为主体推论的结果,这个假定预设了主体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事实上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这种假设都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主体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局限。思想史的发展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在未能把握其本质前,总是以主体的图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释世界注定会产生拟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类中心论的思想,主体哲学就是按这种推论极端发展的结果。主体哲学是在人类中心论和拟人论的框架下来看待人与世界的,这样,对世界的认识总是折射出主体的意图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类中心的象征。换言之,它没有实体性的地位,它的性质全靠主体意识的解释。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不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学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学中。当人类不能分离出单独的客体时,除了用人这个尺度解释外别无其他方式,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主体哲学一直是哲学史中最有影响的理论。 认识到人类中心论及主体意识的局限是近代科学理论的成果,这个开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学革命,在他的日心说中,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转并和其他行星围绕太阳公转。与地心说相比,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图像。这里,不论是地球还是人类,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义,相反,他们(它们)只是宇宙系统的一部分,这种理论最早喻示了人类从中心到系统的变化。 在以后达尔文的理论中,也提供了反对人类中心论的又一种理论。按照其理论,人是生物连续进化的一个环节,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样组成了一个系列。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及目的,这种理论也排除了神学理论的创世说。达尔文理论与哥白尼理论在反对人类中心论上是一致的。这两种理论都说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当代量子力学也提供了背离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这里,主体哲学与人类中心论有着天然的联系,正因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法解释真正的客观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而科学理论总是呈现出反拟人化的结果。 现代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越来越趋向将人视为无数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这样看待人类,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是值得怀疑的,主体哲学的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建立主、客体相协调的理论 就认识论来看,主体哲学代表了解释世界的一个方向。除主体哲学以外,一些哲学家力图使主客体协调起来,这种努力在近代开始显示出积极的成果,超越主体哲学的有效途径在于恰当地说明主客体的关系。对马克思来讲,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实践的问题,因为实践包含了将两者统一起来的可能,思维的观念只能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①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到了实践对人与世界的双重作用:在实践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过实践也在改变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实践的观点说明,主、客体本性的确定是从对方的作用中获得的。 在20世纪,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仍是思想界面临的主要议题,皮亚杰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识的发生问题,再次涉及到主、客体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大多在两种态度上摇摆:一种是经验主义,往往将认识看成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只能受教于客体;另一方面,先验论和天赋论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有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这两种理论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阶段上的认识,而没有涉及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起源要比这两种理论设想复杂得多。皮亚杰根据心理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认识既不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业已形成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的中途,它同时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这样,充分考虑到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亚杰作了这样的设想:“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 认识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建构过程,它从感知运动阶段经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才能达到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认识图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相互协调的结果,经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的认识图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 在建构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客体,也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主体,顺应说明了主体会在对环境的适应中造成认识图式的改变;同化说明了主体对环境的过滤和改变,使之符合主体的认识图式。建构就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简单低级的结构向复杂高级的结构不断过渡,这也是一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客体意味着主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皮亚杰的理论建立在大量心理学及生物学的实验基础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释认识形成及发展的科学解释方向。它的要点仍是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在中介的关系中说明主客体。如果将这个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联系起来,它们的近似就在于从联系主客体的结构模式上解释主客体。 除了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以外,语言哲学关于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论述,这一理论涉及到的指称问题、真理问题、意义问题及言语行为对我们理解语言与认识、语言与主体及语言与社会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还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建立在严格的理论法则之上,它以语言模式为出发点,突出强调了结构和系统的观念。结构的观念表明了它对表层对象背后共时的关心;系统的观念表明了它试图通过关系的模式来解释对象,和语言哲学一样,它也是通过观众形态来说明主体的。就此来看,以上几种有影响的哲学与主体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传播体系建立在主体哲学之上时,我们很难察觉主体哲学的局限,这种局限势必通过其社会学理论内化于传播理论之中。毋宁说,主体哲学的蓝本和传播理论的摹本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主体哲学对心灵的能动作用的强调会贯穿于传播理论中。同样,它的局限(没有看到认识总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内涵在传播理论之中。因而,借鉴科学的认识论建构主、客体的关系,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哲学的社会学根基之上,是传播学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以上我们曾对主体哲学与微观社会学的关系作过分析,确实,微观社会学对主体的动机、行为、意义是主体间的互动曾作过详细分析。然而,微观传播学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既定的社会结构对主体动机和行为的作用和影响,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与动机的辩证关系,因而无法说明动机和行为的真正动因,最终使陈述的理论趋于表层化。显然,问题的真正源头在于如何看待行动和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主、客体的问题。 目前,大家经常谈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结构与主体的关系问题,与微观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结构化理论力图在更客观的立场使结构与主体协调起来。 传统宏观社会学偏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塑造上,而大多数微观社会学理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体和行动的意义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将两者协调的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的核心旨在说明社会结构既是通过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也是行动得以建构的条件和中介,即结构与主体存在着一种二重化的过程,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主体的活动,而是通过主体的特定活动而构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不应简单看作对主体的外在制约,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样,结构和主体存在着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对结构和主体的妥当说明,需依靠对它们二重化关系的说明。 鉴于目前传播理论更多地依靠微观社会学来维系,清醒地看到微观社会学的不足,并从社会学层面考虑结构与主体的协调关系也是传播学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客体的关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个多世纪以来,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关切的问题。通常大家谈到有影响的几种理论大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两个领域。 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是价值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韦伯及狄尔泰,用价值解释文化的各种理论几乎都将文化视为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活动。现象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大多数实用主义理论都代表了这个方向。它们的共性是:都给予了主体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生命、体验、理解、自由或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的对立,都要根据主体意识来评判,文化几乎没有自己的实体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体间的解释。本来,用价值解释文化并不是没有说服力,问题在于对主体的极端信赖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论以外别无选择,此外,价值论的解释还面临着文化相对主义的危险,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危险也是价值论所无法克服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学的研究区别于自然科学除了对象不同外,还在于研究者适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则是价值论和解释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以此为框架,总是面临着解释过度的问题,而解释学通常也把解释的多元化视为合理的。这样,在价值论和解释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仍是主体哲学的主张。 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主体与世界的对立变成为精神与“物化”的严重对立,工具理性的扩张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新的操纵,文化的单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人类未来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该学派的许多主张都建立在主、客体的对立上,为了维护主体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体的存在。“法兰克福”由于把个体与社会看作完全都是对抗性关系,现代工业文明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与之相关的是工业社会及科技进步造就的大众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单纯和高贵。“法兰克福”学派从主、客体的对立进而过渡到人与社会的对立,再过渡到文化的对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样,我们除了看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外,我们根本看不到它们是如何协调在一起的。 纵观以上几种有影响的文化理论,几乎都是从主体来解释文化,其结果要么是价值涵盖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着对立。因而,超越主体哲学的局限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近几十年来,结构主义提出了一套与主体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包括其文化理论(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其核心是以语言模式来看待社会系统,进而解释主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结构主义的影响来看,它提供的超越主体哲学的途径和方式是可行的。 结构主义主要关心文化的共时性问题,莱维——斯特劳斯集中表述了结构主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是共时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加以说明。文化人类学家经常可以看到大量重复出现的文化形态,是什么决定了它会重复出现?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共同的心智,这一问题也就不可能产生,是各个文化外观形态的差异重要还是内在的共同模式重要,两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文化,各种文化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无论文化人类学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异,但共时态的文化是存在的,因为像亲族系统、婚姻系统、神话系统、图腾系统反复出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这恰好证明了各民族具有构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过转换系统,成为我们可以看到的各种具体文化形式,而共时模式为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考察各种具体文化的差异不是人类学的任务,人类学要探讨决定文化现象的深层内容——人类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无意识问题,它不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人类先天的一种构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释各种文化的普遍共时。 结构主义的重要代表福柯在思想史领域提供了一种非主体解释思想的方式,福柯对思想史的分析集中在权力对知识的形成上,换言之,社会的知识型总是体现了权力的支配,主体正是在各种制度性场址的权力关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体总由其他因素所决定,那么,确定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毋宁说主体总是由特定的知识型所决定,《词与物》表明了知识型如何决定着主体。按着结构主义的解释,它会引出许多被忽视的结论:如果文化不存在着高低之分,发达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种文化之间的比较只能得到现象的差异,追问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很想知道热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研究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文化现象的差异只是表层问题,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创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吗?难道它们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结果吗?如果表层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东西,揭示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识型理论也使我们看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我们认为许多不可动摇的观念其实是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体不仅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在强化这种信念。事实上,能超越既定知识型的人少之又少,我们通常表述的知识大多数情况下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而已。 综上所述,建立主、客体协调的认识论是社会人文科学的可靠前提,它影响到在什么样的方式上看待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客观的社会理论直接关系到传播理论的根基问题:个体既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又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这样,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同样,非主体解释的文化理论旨在说明文化共时模式的存在,表层文化现象的对立和无序并不反映内在层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们做深层分析,各种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结语 近50年来,人类的知识积累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以往许多被认为是经典的理论和命题,现在被看作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知识的不断综合和更新要求我们的思维与时代保持同步,特别是像传播学这种新型的综合性学科,如何使其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近代科学反复证明了这样的事实: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否,在于其基础理论的成熟与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态的丰富,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传播理论,相对于传播理论的应用理论来讲,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更为重要。 目前,传播学界对狭义的传播理论讨论较多,而对广义的传播理论讨论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传播理论的深化理解。如果我们仅仅讨论狭义的传播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一个相对封闭的解释体系。问题在于对传播理论基本观念的讨论常常会将问题引向更基本的问题,例如,信息问题、语言符号问题、意义问题、传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对任何一个问题完整的回答都会涉及到人的问题,涉及到人对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属基础理论的范畴。这样,借鉴基础理论的成果,无疑会强化传播理论的解释力,使狭义的传播理论更为健全。 本文谈到的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的。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们建立什么样的传播理论。主体哲学曾在哲学史上产生过长期影响,而现代科学的发展愈发证明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只有从主、客体相协调的途径上来看待主体意识时,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主体意识,我们只有恰当地说明了主体,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恰当地说明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既是我们探讨广义传播理论的目的所在,也是我们探讨传播理论创新与发展的核心所在。 基础理论论文:英、德行政程序基础理论之比较 [内容提要] 通过正当的行政程序来规范行政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已成为世界上多数追求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由于历史背景、法律传统、社会现实和理论体系的不同,各国赖以建立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也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强调自然正义、正当程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程序处处体现法治行政原则。本文将通过两大法系的典型国家——英国和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的介绍与比较,以期对我国构建行政程序法治有所借鉴。 [关键词] 自然正义 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 法治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追求的目标与基本精神,经过历史的变迁,法治国家的价值已得到各国的普遍公认。法治国家理论在行政领域主要体现为法治行政,其核心是国家权力的组织与运行要受法律的制约,以法律来制约政府的行为。法治行政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行政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 从各国行政程序法治的情况来看,英国的行政程序立足于自然正义原则,这一点发端于有关公正合理的运用行政权的宪法原则。英国的行政法有很长的历史,但早期的行政并非现代形式的行政,在中世纪,一切行政权属于国王,这一时期实际上存在构成行政法的法律规范,但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法律体系中行政法的存在。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直到17世纪下半叶才出现。1608年的革命摧毁了许多枢密院的行政权,王座法院对行政权控制的时代开始了。一直到19世纪后期行政国家的出现,一些重要原则,如司法复审管辖原则、自然正义原则等才开始广泛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中间行政法的发展虽然经历过退步与低潮,但二战以后,为了适应现代行政发展的需要,英国先后制定了行政立法规则,裁判所和调查法等多部法律,以此确立了英国行政法的体系,使其获得了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从英国行政法的发展可以看出,英国行政法是一种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强调控权的价值与意义。英国行政法是有效控制行政权力组织与具体运行过程的规范体系,强调权力行使过程的正当性,即权力行使要有合法而正当的程序。它源于自然正义原则,自然正义原则作为英国行政程序的基础理论,其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行政法经历了“警察国家”行政、自由法治行政和社会法治国家行政三种历史类型。现代意义上德国的社会法治国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拥有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二是国家在行使其职能时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治国理念的发展也使德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出现行政程序法的国家之一。从1883年开始,德国各邦开始了广泛的行政程序立法。二战使德国对民主与自由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公民获得了直接参与行政行为的权利,这一观念引导了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自此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已成为大势所趋。1963年德国就有了总共85条的行政程序标准草案,现行的行政程序法是1977年生效的《行政程序法》。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源于其法治国的宪法观念,表现为法治行政原则。 一、英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自然正义原则 (一)自然正义原则的历史发展 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提出了“自然正义”概念,他说“在政治正义中,一部分是自然的,一部分是法律的,——自然是指在每个地方都具有相同的效力,它并不依赖于人们这样或那样的想法而存在;而法律的则意味着起初既可以这样,又可以那样,……。”近现代意义上自然正义的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1215年制定的《英国大宪章》之中。该宪章第39条规定,“除依据国法之外,任何自由民不受监禁人身、侵占财产、剥夺公民权、流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惩罚,也不受公众攻击和驱逐。” 这可以被看作是自然正义原则的最初体现。而体现自然正义原则的正当程序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354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第28号法令中,“任何人,无论其身份、地位状况如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予以逮捕、监禁、没收财产或处死。”正当法律程序的本意是指刑事诉讼必须用正式的起诉方式并保障被告接受陪审裁判的权利,后来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即广义上剥夺某种个人利益时,必须保障他享有被告知权、陈述权和倾听权等。一直到18世纪,虽然现代议会主权原则取代旧观念在英国已逐渐确立,但这并没有因为立法机关权力的扩张而使自然正义原则在理论上予以改变。英国是判例法国家,许多原则正是经过一个个案例逐步建立起来的,自然正义原则也不例外。 直到19世纪末,行政法伴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大而发展,但是到了20世纪,行政法的发展受到了阻碍,自然正义原则也受到了挫折。1914年的地方委员会诉阿利奇一案中,上议院错过了一个运用自然正义原则的重要机会。在该案中,汉普斯特自治区议会命令关闭某座房屋,理由是不宜住人,经房主向地方委员会申诉,举行了一个公开调查会。房主向法院控告地方政府委员会未经公平审讯即撤销了他的申诉。因为没允许他会见做出决定的官员,也没让他看举行调查会的视察员的报告,那个报告理所当然是案卷中的主要文件。这些控告在上诉法院得到胜诉,在上议院却失败了。该案本应当成为重新塑造行政程序新形式的一个机会,但这样一个契机被错过了。但这并没有结束,二战期间及其战后,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行政权出现了空前的强大,而行政法却出现了极大的衰弱,大量的判例是放弃司法复审和错误。 直到1958年这个错误才被纠正。1958年《裁判所和调查法》的产生导致了程序改进计划,带来了行政法的复兴。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决使自然正义原则重新获得了适当的应用,为依法行政规则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里不得不提及一个著名的案例:里奇诉波德温案。该案中,上议院做出了恢复自然正义原则的决定,它是有关自然正义的代表性案例,在英国行政法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1963年布莱顿警察长因被指控犯有阻碍司法程序的刑事罪而受审,但被宣布无罪,其他两名警官被判定有罪,法官趁机抨击警长对警察队伍的领导,因此布莱顿警察事务委员会一致决定开除了该警长的职务,他的辩护律师申请庭审并被允许出席尔后的一个会议,委员会议认同以前的决定并以9比3的投票结果通过。警察长行使了他向内政大臣上诉的权力。但上诉被驳回,最后他转向法院,要求宣布那个开除他的决定无效。因为没有通知他任何针对他的指控,也没有给他辩解的机会。这被高等法院驳回,上诉法院也一致予以驳回,但上议院以4比1的多数支持了上诉请求。这意味着自然正义原则重新得到重视并将在广泛的基础上予以适用。同时该案也改变了英国行政法的历史。正如雷德大法官在1963年所说:“我们没有发达的行政法体系。”1971年丹宁大法官则说:“可以说,现在我们已经真正拥有发达的行政法体系。” (二)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 自然正义原则不是一个实体内容,而是支配行政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规则。他要求行政机关的活动要符合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规定,即使法律无规定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也不能违背自然正义原则。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它是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的实质性要求。 自然正义原则包括以下两项基本内容: 1、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任何人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任法官作为自然正义原则的一项基本内容在英国法上又被称作反对偏私的原则。在司法上,法官如果可能或可以被正当的怀疑与所受理的案件有个人的利益牵连,那他就没有资格去裁决该案件。该项原则甚至可以使法官以此为由宣布议会的法律无效。同样,这项原则也适用于行政决定,行政机关不得就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做出决定,以避免偏私。在英国行政法历史上,由于行政决定中的偏私从而导致该决定无效的案例很多。比如1730年法院撤销一个有关迁走一位贫民的命令,因为其中的一个地方治安官是该贫民将被迁离的那个区的居民与纳税人。法院还曾经撤销了私下征询过消防队长意见的纪录委员会的决定,因为正是消防队长报告了某消防队员不守纪律。 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形:法律授权某官员采取行动,尽管他与该行动有利害关系,但依据法律,他是唯一有权这样做的人。这时自然正义不得不让位于此种必要性,因为如果不这样做,那行政机制将会发生故障。因此一方面,法院严格的适用反对偏私的原则,另一方面议会试图通过在特定情况下授予一定的豁免来予以缓解。比如1875年的《公共卫生法》中允许地方治安官依本法进行裁决,而不顾他们可能是地方机构的成员。但法院只是从狭义上去理解这些规定,认为任何偏离这一自然正义原则的情况都必须有立法的明确规定。该法被认为排出了仅仅基于地方机构成员资格而提出的丧失资格的可能,但不排除地方治安官办事时实际上与司法公正不一致的情况。但在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或他的律师知悉裁决人不合格以及自己有权提出异议,但让诉讼继续而不加异议,那他们便被认为放弃了提出异议的权利,不得对裁决以此为由提出上诉。 关于裁判者会发生偏见的可能性存在两种标准,一是“合理怀疑”标准,一是“确实可能”标准。英国法院曾数次认为两种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不得不在其中予以选择。丹宁大法官交叉使用了这一标准,他说:“法院不看是否真正可能或已经事实上偏袒一方而牺牲另一方。法院着重看别人得到的印象如何。但必须看上去真有偏私的客观可能。猜度与推想是不够的。必须存在这样的情形,从那种情形中正常的人认为地方治安官或主席可能或极可能会或已经以一方为代价不公正的偏向另一方。正常人会认为他这样就足够了。道理再简单不过了。正义必须植根于信赖,当心地正直的人们转而认为法官有偏私时,信赖也便荡然无存了。” 2、接受公正的审讯 在司法上,任何人不能未经审问就受处罚,法官必须在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判决。该原则从司法本土移植到行政领域中,开始适用于行政机关的活动。他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裁决时,必须给予双方陈述自己的理由的机会,让双方了解对方的论点和依据,在此基础上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裁决。当行政机关本身与公民发生关系时,如果将做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也必须事先告知对方做出该决定的依据,并听取相对方的意见。接受公正审判的原则涉及到获悉对方理由的权利,提出证据和辩论的权利等。法院坚持被赋予合法权力的机关事先非经听取对方的意见将不能有效的行使权力这一原则,并且几百年来一直在执行这一原则。该原则广泛适用于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法院赖以适用这一原则的假设是,给每个受害者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既是良好法律程序的准则,同样也是良好行政的准则。即便命令或决定在实质上是无可挑剔的,法院也可以控制其程序,要求公平的考虑双方的意见,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有益于良好行政了。 上文所提到的里奇诉波德温案中重申公平受审权,使这一原则已经成为对侵害权利的行政行为或决定所普遍适用的规则。“提供审讯是落在每个裁决人身上的义务。”这句话经常被人所重复提及。接受公正的审讯原则包括以下几项重要权利:(1)知情权。这其中包括了解针对他提出的案情,知道相关的证据以及不利于他们的各种观点。该原则并不要求行政机关在反对意见提出之前公开他所收集到的所有信息,但一旦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行政机关将不能只从一方接纳证据而不向别的当事人公开。(2)听证权。听证权是自然正义原则内涵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机关如果给予当事人以听证的机会,那他就应当做到:考虑当事人希望提交的全部证据;让各方当事人知道要考虑的所有证据;允许向证人发问以及允许对本案中的证据和论点进行评论。但听证并不仅仅限于口头听证,在有些案件中并不排除只给予书面陈述的机会。(3)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说明理由在一开始并不是自然正义原则的题中应有之意,但随着行政程序的发展,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也在不断修正和扩充中。现在要求说明理由也已成为自然正义原则的一个关键因素。该权利之所以如此得到重视则是因为如果不知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理由,公民便无法找出充足的理由要求复审或上诉,从而失去法律的充分保护。 自然正义原则在英国有逐渐扩大的趋势,那么自然正义原则的适用范围究竟有多大,对此有不同的理解。行政机关主张自然正义不应适用于纯行政性的行为。而绝大部分法官主张每项司法性行为都应受制于自然正义原则。并且为此他们将大多数的行政行为都称为“司法性的”。法官并没有说自然正义原则应普遍适用于司法性行为与行政性行为,而是扩展了司法性的含义,即当在某项行为中如果自然正义被遵守,那该行为即是司法性的。实际上,凡是具体的影响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都应被认作司法性的行政行为,他要求那些虽然是行政性的权利但要求像司法性权力一样行使,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 二、德国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法治行政原则 法治行政要求任何行政活动都依宪法与法律进行,因行政活动自身利益受侵害者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济。法治行政是民主主义与保障人权理念的体现。在德国法治行政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一)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行政应受现行法律的约束,行政机关不得采取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措施。法律优先原则无条件的适用于一切行政领域,包括干预性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等各方面。该原则有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3款予以确认。该款规定:“立法权受宪法的限制,执行权和司法权受法律和权利的限制。”如果该原则未被遵守,将会有相应的制裁,这包括: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命令无效;违法的行政行为可撤销或被废除;违法的行政合同无效等。法律优先原则实际上是对违法行政的禁止,他是消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 (二)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法律保留原则则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他要求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相应的行为。当法律出现缺位时,优先原则并不禁止行政活动,而保留原则将排除任何行政活动。相对于优先原则,保留原则的内容更丰富和复杂。法律保留原则拥有广泛的宪法基础,这包括民主原则、法治国原则、基本权利保留原则和议会保留原则。1、民主原则要求,颁布普遍适用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只能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做出。从这一点可以得出,凡在议会范围之内的事物均由立法机关保留。2、法治国原则要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应由法律予以规范,即由法律予以保留。3、基本权利保留要求必须全面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对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4、议会保留原则要求特定事项绝对需要法律予以规定。 随着行政活动领域的扩大,法律保留的适用范围也产生了争论与分歧,并产生了相关的学说,主要有:1、侵害保留说。该学说认为法律保留原则只适用于限制个人权利与自由方面的行政;2、全部保留说。该学说认为保留原则应适用于行政的所有领域;3、社会保留说。它认为除传统的干预行政以外,在给付行政领域也要适用保留原则;4、重要事项保留说。该理论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重要性的标准是某个规则对公民和联邦的意义、份量、强度等。某一项事务对公民或联邦越重要,就越属于保留的范围。 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自由法治国时代,法律保留的范围限于所谓干预行政,在现代社会这已经显得不够了,无论是干预行政还是给付行政都需要体现保留原则,以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1、干预行政。对于公民自由与财产的干预, 必须纳入法律保留的范围。这也正体现了德国基本法所确立的对基本权利的要求。上文已经提到,基本权利保留要求全面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只有通过法律或者根据法律才能予以限制。对于行政机关的干预行政职权,法律应当对其内容、对象、目的和范围等方面予以确立和限制,以使公民对这种干预具有可预见性和可预测性。2、给付行政。法律保留仅限于干预行政已经被突破。给付行政的扩大要求相应的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但这里的问题是法律保留在多大范围内包括给付行政,国家是否可以提供法律没有规定的给付。实际情况是法律的约束程度因行政领域的不同而不同。 (三)法治行政在行政程序中的体现 德国行政程序主要体现在1977年生效的《行政程序法》中,它要求行政决定必须采取合法的程序和形式。 1977年的《行政程序法》并不是一个关于在实施某一个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严格步骤的法律,而是规定了在德国法中有关已经形成的程序的一般规则。 这主要包括:1、调查程序。该法第24条规定了调查原则。行政机关可以依职权查明事实,确定调查的方式与范围,不受参加人的意见和所提供的证据的限制。但行政机关应当考虑一切对案件有意义以及对各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不得以案件的陈述或申请未经准许未经证实为由拒绝接受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陈述或申请。2、告知程序。该法第25条规定,如果参与人因为疏忽或无知而没有提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建议提出有关的陈述或申请,必要时,可以告知参与人在程序中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可能会导致对公民的侵害因而承担国家赔偿责任。3、听证权。该法第28条规定了参与人的听证权。该条第1款规定“干预参加人权利的行政行为公布前,应当给予参加人对有关决定的重要事实进行陈述的机会。听证的权利已经成为不得违背的法律程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与英国等普通法国家的听证权相比,德国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有更多的限制。例如第一款中的限制包括一方面限于”干预“参加人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限于必须是”重要事实“。第二款中列举了五种具体案件没有必要举行听证。第三款规定如果听证与公共利益冲突,不得举行听证。4、阅卷权。阅卷权与听证权是紧密相关的,因为只有经过阅卷,行政程序的参加人才能有效的行使自己的听证权。该法第29条规定了参加人有权查阅有关程序的案卷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同时对阅卷权作了相应的限制。5、保密权。公民有权保守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如果行政机关有权公开,则保密保护不复存在,这个权利一方面来自公民的同意,另一方面来自法律的明确规定。6、说明理由程序。该法第39条规定,对于书面的或书面确认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决定的主要事实和法律理由。对裁量决定的理由说明,也应当使人认识到行政机关作为行使裁量权出发点的观点。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不需说明理由的五种情况。 三、结语 英国行政程序以自然正义原则为其基础,并且已经成为行政程序中一条不变的公理,它并不通过一部法律予以体现,在行政程序中即使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也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它是一种内在的和普遍的要求,因此被认为在行政程序中具有实质意义。而德国的法治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尽管他也能够制约行政活动,实现对权利的保护,但立法终究无法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对法律的要求,而且德国并没有具体的承认自然正义原则。因此有人认为德国的法治行政原则在行政程序中只具有形式意义。实际上这种看法是不确切的,一方面上文所提到的德国行政程序中的一些原则与权利,如听证权、说明理由等正是自然正义原则的体现,而且从某些方面来看,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的一些原则所包括的内容比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所包括的内容又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德国的宪法法院可以依据宪法对法律进行违宪审查,以确认该法律是否合乎宪法的基本价值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以及时对法律进行调整。因此法治行政原则在德国行政程序中既具有形式意义又具有实质意义。 基础理论论文: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几个基础理论问题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观 评估制度安排政府 角色扮演 社会态度 论文摘要:我国当前的评估制度在施行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弊端,并不完全是由于评估指标设计不够科学、评估技术不够完善,而是由于更为深刻、更为根本的原因所导致的,充分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制度安排及其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是较研究评估技术更为迫切的一项工作。尝试从高等教育质量观、不同评估制度安排的效益存在差异、政府在高等学校评价中的角色扮演、对不同高校的社会态度等四个方面对评估制度之基础理论进行初步探讨。 2003年 ,我国正式确立了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 (以下简称评估制度)。截至2008年6月,第一个五年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其间有 500多所高校先后接受了评估。然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日益凸显,评估制度也暴露了一些不足之处,如由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评估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由于行政性评价而导致的评价指标体系单一问题等。其实,现有评估中的一些弊端,并不完全是由于评估指标设计不够科学、评估技术不够完善所导致的,而是由于更为深刻、更为根本的原因,如评估制度安排不尽合理等。本文认为,充分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制度安排及其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是较研究评估技术更为迫切的一项工作,因为它是评估制度不断走向完善,在实践中走的更远,更能发挥实效的基础。 一、 对高等教育质量观的看法 高等教育质量观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概念,它会因为研究者所站的立场、层面的不同而不同。例如,站在学校的立场,从微观的、具体的、操作的层面思考的研究者可能会着眼于学校的专业布局、课程结构等;站在社会的、政府的、公共福利的角度,从抽象的、宏观的、指导性的层面思考的研究者可能会着眼于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如学术性与职业性的消长问题等。本文所说的高等教育质量观是站在社会的、政府的、公共福利的角度,从抽象的、宏观的、指导性的层面而言的。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已经对大众化条件下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作了很多的探讨与论述,例如戚业国提出了高等教育多元化质量观,认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甚至不同定位的院校应当有自身的质量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 “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高等教育质量,这实际上也是坚持了高等教育多元化质量观。 本文坚持高等教育多元化质量观,其特殊内涵简述于下。一所高等学校可以有不同于其他高等学校的质量追求。例如,同样是办土木工程专业的两所高校 (甲与乙),甲校以培养土木工程基础理论或技术研究人员胜任力为价值追求,如果其预期目标达到,那么它的办学可以称之为有质量,应该被社会承认;乙校以培养建筑工地工程技术人员胜任力为价值追求,如果其预期 目标达到,那么它的办学同样可以称之为有质量,同样应该被社会承认;类似上述甲乙两校关于土木工程专业的办学质量不应该进行排队、比较,否则会误导高校的发展。 推而广之,同质的事物才可以进行排队、比较,不同质的事物不可以直接进行排队、比较。也就是说只有同质的高校、专业等才可以进行质量达成度方面的排队、比较。一所学校将来的发展不应该过早地被非科学外力所决定,而应该建立一套发现其“内力”的机制,发挥其内力的平台,在科学外力的激励下,不断获得成长条件,逐步发展壮大,或者及时淘汰,有效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当然,多元化的质量观并不排斥不同高校质量追求达成度之间的排队、比较,只是说,多元化质量观是一个更基础的观念,只有在此基础之上,只有在坚持不同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校定位、专业发展目标、课程设置标准等多元化发展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进一步审慎地探索对同质高校、同质专业等进行质量达成度方面的排队、比较,或者根据特定的技术处理将不同质的高校、专业等进行同质转换后再进行排队、比较,进而根据排队、比较的结果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赋予相应的社会资源。同质转换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下面我们可以用图示的方法揭示本文所秉持 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内在要求,这也是我们探讨高等学校评估制度安排的一个基础。 二 、不同评估制度安排的效益存在差异 高等学校的客户是多个群体的混合体,这个混合体里有家庭、企业、还有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政府等。不同的客户对于高等学校的期待是不一样的,这取决于客户的结构状态、理智水平等,例如家庭可能期待学校能够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文凭,丰富学生的学识,提高学生的能力 ;企业可能期待学校能够提供使受教育者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扎实专业知识、良好综合素质的教育服务或者具有市场价值的研究成果 ;政府可能期待学校能够加强基础学科的研究,生产具有重大理论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塑造学生的精神品质。一所高等学校要想存在发展乃至辉煌卓越 ,必须考虑其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如果能够很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那么它可以被称之为是有质量的,否则是无质量的。从理论上讲 ,一所高等学校最终的客户即直接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满足程度应该作为评价其办学质量的基础。评估制度安排的设计应该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否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评估制度安排中评估主体的设计应该紧紧围绕直接利益相关群体开展,建立利益诉求信息通道,使利益诉求信息得到充分表达,从而为科学评价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建立一套有力的动态标准、监督体制。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多样化发展的高等学校集合与其主要客户群体互动 的良性平台,这个 良性平台类似我们建立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以供买卖双方互利互赢增加社会总剩余一样。假设高等学校有三个主要的客户群 A、B、c和误差客户集合(0,理论上讲,高等学校的评估制度安排(记作 cuES)应该考虑到这三个要素和误差客户集合的利益诉求,应该是 A、B、C和利益诉求的一个函数,即 F(A、B、c、‘o),当缺少一个及以上主要客户群或者显著但没有考虑时,高等学校的评估制度安排就是不完全的,不良性的,不平衡的。 当前我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是政府主导的行政性评估,评估制度安排忽视了部分直接利益相关群体,如企业和家庭,造成了部分直接利益相关人利益诉求渠道缺失或利益诉求链条过长而导致利益诉求信息扭曲的结果,从而难以发挥企业和家庭在评估中的作用,难以形成合理的制约监督机制。当然,企业和家庭在评估制度中的体现并不一定是实实在在的所有家庭和企业 的参与,而是一种更加可行、合理的制度安排,如可以是企业的人或者家庭的人,这两个人能够受到家庭和企业充分的监督与信任,能够充分代表家庭和企业的利益等。 三 、 政府在高等学校评价中的角色扮演 政府是购买高校 “产品”的一个重要客户,例如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民族精神等。由于某些高校 “产品”的特殊性 ,如果没有政府或者某些特殊机构 (例如企业、慈善机构等 )的支持或采购,这些 “产品”可能难以被高校生产出来。从评估角度来讲 ,当前评估制度安排的一个基础无疑是 “政府评价政府”,也就是说,政府办学 ,同时政府评价自己的办学,尽管政府办学的主体与政府评价的主体不同且有着不同的职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并不一定会严格履行职责,他们很有可能背着被人谋取私利,很可能使评价大打折扣。这里我们有两个根本的问题需要思考:一是政府充当了评价的主体,忽视了高校 “产品”的其他直接利益群体的监督参与,政府是否可以很充分地代表其他直接利益群体的利益;二是当前本科教学评估中政府的评价者是否可以政府对政府的办学者进行很好的评价。通过当前社会对高校教学质量的一片唏嘘声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到,社会直接利益群体的利益没有被很好地通过政府内化为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更新、教学模式、管理行为等。另外,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运行过程中的一些弊端也充分说明了“政府评价政府”,委托之问进行评价的制度设计问题。所以说,政府在高等学校评价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关系评估制度设计的又一个基础理论问题。通过上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评估制度和现代高等学校制度的建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就是说,政府首先需要确定自己在高校 “产品”生产中扮演生么样的角色以及如何扮演这个角色。其次,“政府评价政府”是一种非良性评价制度。评价制度设计中应该充分考虑高校 “产品”其他直接利益群体的参与,使其利益得到表达转化为高校 “产品”的特性 ,同时通过评价主体多元化制度安排,也有利于形成评价主体之问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格局,从而为高校 “产品”质量的提高打下一个坚实的导向环节。 四 对于不同高校的社会态度 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很多高等学校从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差别,或是由于办学 目的不同而引起的办学资源的差异 ,或是由于某种难以改变的外力的原因而导致的办学资源的差异等等 ,总而言之学校存在差别是一种常态现象 ,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这种差别。本文认为,任何一所高校都应该有平等发展的权利。所谓平等发展的权力是指,社会应该为高校的产生,发展,消亡提供一个公平、科学的制度平台,依托于该平台,高校可以平等地产生 ,与此同时,其内部力量也将获得公平发展的条件,如果高校的内部力量能够有效发挥那么它将得到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的认可,获得相应的社会资源,否则就应该予以淘汰或者并人其他效率更高经营更好的管理者手中,否则就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侵蚀。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在高等教育领域建立一种 “优胜劣汰”的制度机制,从而更加有效地利用高等教育资源。这种对不同高校的社会态度直接关系着评估制度的设计。依据这样的对不同高校的社会态度,评估制度的设计应该着眼于每一所高校的发展 ,关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通过实施评估,一方面通过给予适当资源量的正向激励手段激励经营得当的高校发挥优势,继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减少或者剥夺资源的负向激励手段对经营不当的高校予以相应的惩罚。 基础理论论文:试论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基础理论研究 论文摘要: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在中国文化、理念中传承而来。研究死刑复核程序的基础理论,将为新时期死刑复核制度的完善与重构提供众多宝贵的参考、借鉴意义,是死刑复核学术研究不可逾越的阶段。 论文关键词:死刑复核程序 借鉴 基础理论 发展 死刑复核程序与任何一种法律制度一样,都是扎根于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在我国历史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死刑复核程序较大的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并毫无疑问的在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小农经济的观念。而随着当今中国的文明社会的进一步形成,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法治的进步以及人权保障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将死刑复核程序放在新的理论基础上进行重新构建成为了历史的必然选择。这不仅仅是人们的主观认识所决定的,更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死刑复核程序在中国诉讼发展史,尤其是刑事诉讼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种客观存在的重要性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并完善这项制度,这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步。 一、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 (一)死刑复核程序性质的实然界定 应用实证分析模式考察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通常是在现行立法实务层面进行。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方人民法院依法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最终对正确的判决和裁定予以核准、改判不正确的判决和裁定。然而,仔细研究后我们可以发现,现有的法律规范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的界定,还不是很明确。 现行法律条文中,只有《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至204条法律条文简单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规定,其他司法解释中关于此制度的规定也不多。《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中有文字进行说明。因此,实际上现有的死刑复核程序并未充分确认审判程序的司法权属性,倒是由于目前的法律规范空白处较多,以及在实践中一些秘密进行的情况存在,导致了它更多得反映了“审核”过程中的行政权性质。 (二)死刑复核程序性质的理论之争 这个层面上的争执属于死刑复核程序性质的应然角度探讨。目前国内理论界对于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定位,基于立法和实务的具体表现,存在着很多争议,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第一种意见,审判程序说。细化又可为两种分说。其一是“认为应当在核准死刑裁判时分别听取检察人员、辩护人的意见,构建更接近于一种不开庭的审判程序”。另一种则主张“死刑复核程序开放化,从书面审理转变为开庭审理,让人民检察院、诉讼当事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等都参与到这一程序中来,甚至以死刑案件三审终审制取代死刑复核程序,来实现诉讼的目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实际上也就是主张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 第二种意见,法院内部监督程序说,即将死刑复核程序定位于行政审查审批程序。樊崇义写的《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定位和运作》持该种意见认为,“核”才能体现死刑复核程序的本质,而不是“审”,也就是说更近似于“批准”,只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原一、二审的基础上进行复查、核准,应当按照审批的思路设计复核程序,而不能按照独立审级的模式来看待复核程序。 (三)死刑复核程序性质的应然定位 “建构在侧重于打击犯罪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死刑复核程序性质定位的行政性观点,忽视了死刑复核程序的本质,没有站在应然的角度来观察这个问题,而是从现行立法的实然角度来分析的。行政权的最高价值在于效率,而与司法权永远相伴随的则是权利救济和维护正义”。从根本上讲,死刑复核程序是为了少杀、防止错杀,而不是像行政权那样以追求效率价值为目的的,如果将这二者混淆了,那么将十分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我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所特有的一种诉讼程序。在1979年与1997年的刑事诉讼法都将死刑复核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分专章并列规定。可见,立法者显然是充分认识到了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性,才将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如此重要的诉讼程序来对待的。从立法目的来讲,设置死刑复核程序主要就是为了使被告人可以在上诉之外再取得一次权利救济的机会。从程序完善角度来讲,在这种性质定位基础之上,目前应当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权性质,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正当程序改造,这就主要涉及到控辩审三方的关系具体到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架构问题,应将控诉职能和辩护职能引入到死刑复核程序中来,明确被告人刑事辩护权,统一死刑适用的严格证明标准并完善相应配套规则,设置合理科学的死刑复核程序期限,实行开庭审理,建立直接言辞审理原则,实行合议庭负责制,并仍然采用合议庭一致或绝对多数同意的表决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案件的主动监督机制,分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与死刑一、二审程序,使该程序真正走向诉讼化。 二、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价值 在哲学理论的概念中,存在于主、客体的关系之中的“价值”,是客体自身具有的某种功能或者属性,这种功能或是属性能够满足主体的某些需要。主体在作用于客体的同时,客体也会相应的对主体发生反作用,在这个作用于反作用的过程中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某些方面的需要。价值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它必须以客观事物自身具有的属性的实际存在为前提,并依附于主体身上客观存在着的某种需要。这样看来,价值就是主体客体之间客观存在着的一种有用的关系。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陈瑞华教授认为有三种基本含义:一是价值观念,也就是存在于某些人或者某一社会之中的法律价值理念;二是为人们所接受的一些基本的法律评价标准;三是值得人们追求和努力实现的价值目标。??我认为,如果仅仅将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扣上一顶“有用性”的帽子,那么刑事诉讼法也将会被简单的看做实现刑事实体法的工具而已。这样又使得程序法再次陷入成为实体法工具的命运。所以我们不应该忽视刑事诉讼程序存在着的自身价值,它本身的运作过程也是一种价值的体现与实现。刑事诉讼价值是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其中,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或者公正价值,则主要是指刑事诉讼在过程中是控辩双方的利益得到平等的尊重和维护,刑事诉讼的功利价值或工具价值则主要表现为它对于刑法规范实施的积极意义。所以说,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死刑复核程序当然应将刑事诉讼公正、秩序和效率这三个方面的价值完整的体现出来,并促使三种价值各自应具备的功能有序、和谐的实现。 (一)公正价值视角下的我国现行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决、裁定生效前进行的审查核准,是从诉讼程序上保障死刑正确适用的一种诉讼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是我国尊重人权与严肃、谨慎的慎杀与少杀刑事政策的集中体现,这一审查程序的设置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更是为正确适用死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诉讼程序保障。死刑复核程序具有毋庸置疑的公正性,应注意的是,这种公正性不仅需要指向受害人一边,也更需要指向被追诉人以及社会公众。通过死刑复核程序审查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材料,审查司法机关在一、二审程序中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存在瑕疵,对少数罪大恶极、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核准死刑裁判,处以极刑,使正义得到伸张,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此外,如果在这个程序中发现之前的死刑裁判有任何不适当或者错误的情况发生就必须予以及时的制止和纠正,防止错杀无辜,给可杀可不杀的犯罪分子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更甚者是还无罪者清白,这样做不仅是有利于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并最终有利于得到社会公众对死刑复核程序公正性的认可。可见除了对实体公正具有保障作用,其独立的诉讼价值才是程序公正更重要的价值。 (二)效率价值视角下的我国现行死刑复核程序 波斯纳认为:“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个意义是指效率。”由此看出,以很快的速度达到审判结果一直是诉讼进行的理想状态,这里也体现着刑事诉讼的效率原则。 死刑复核程序是把握生死的最后一道关卡,鉴于其重要性,所以审查时间长且对执行官员要求也很高,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合议庭要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的情况,全面审阅案卷。这些成本随着死刑案件复核时间和进程而变化,时间长、进程慢则成本高;时间短、进程快则成本低。??自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最高人民法院耗费大量资金扩充数百名法官,打造全球最大的刑事审判庭用于死刑复核。而死刑复核收益等于无复核所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在敬畏生命、尊重人权的今天难于直接量化,所以我们应该注重生命而不是只注重成本。与经济成本相比较,生命的价值自然是要优先考虑的因素。正是想通过完善死刑复核制度体现对人的生命敬畏,避免冤假错案、避免错判错杀,所以才有了中国特色的死刑复核程序。 (三)秩序价值视角下的我国现行死刑复核程序 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追究犯罪活动的本身必须是有序的;另一方面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治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秩序价值要求必须防止政府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处于无安全保障的状态,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也必须是有法律规范且有序的。一方面我们要对“犯罪故意明显,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处以死刑,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要严格限制法官滥用“自由心证”,防止权力的滥用。 三、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 法律功能的发挥与法律目的的实现实际上都是对法律进行的社会学思考,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异,所以二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体”和“用”的关系。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纠错功能 死刑直接涉及到被告人的生命权,如果出现错判死刑的案件,会极大地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司法权威的树立,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所以防止错杀不仅是死刑复核程序设置的初衷,更是死刑复核程序的第一位功能。实际上,从中外死刑案件的审判实践看,死刑案件的错判率极易高于其他罪案。 有学者认为,死刑复核程序纠正冤、假、错案的功能是有限的,而且具有成本高、代价大的缺陷。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性质决定了,法官在查明事实上,并不优于普通民众,上诉法院法官并不优于初审法院法官。因此,我们不能将防止事实认定错误的所有希望都寄托于死刑复核程序。诚然,死刑复核程序不可能将一切冤假错案一一纠正,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实现凭借一种制度完全解决案件的真实性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多一道审判程序,自然就多给了含冤的犯罪嫌疑人得以救济的机会,也就给了正确司法增添了一分希望。死刑复核程序的价值,也许就在于这多出来的一个机会。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控制功能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中国一关的基本死刑政策。实体法之路与程序法之路是对死刑的限制的两个方向。前者是根本性的,主要是通过刑法立法减少死刑罪名的设置,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由于文化、国情与民意等原因,短时间内还不能够彻底得废除死刑,死刑复核制度作为程序法之一,在限制死刑方面有着实体法道路所不具有的超越性,更容易被接受。 基础理论论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基础理论、运行模式和机制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论证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必要性,提出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渗透理论,并结合近年来我国各地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实际情况,总结归纳出我国各地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提出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我国传统农业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高新技术 改造传统农业 理论 运行模式与机制 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发展迅速,一场以高新技术为中心的科技革命正在全球蓬勃兴起,推动着传统产业的变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这个传统产业正面临新技术革命的挑战。目前,我国农业在由“资源依存型”向“科技依存型”转变。高新技术正逐步地走进我国农业的每一个领域。如果我们能抓住时机,采用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对我国传统农业技术的改造,那么在二十一世纪初期,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就会迈进一步。 一、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必要性 (一)农业高新技术的概念 所谓农业的高新技术,是指能广泛用于农业领域的,对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产生深刻影响和重大推动作用,并能形成新型农业产业的高技术和新技术。包括国家科技部认定的航天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7个高新技术领域的相关内容。但目前具体应用于现代农业,主要指农业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酶技术和发酵技术等)、农业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农业应用和各种农业专家系统、农业网络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包括各种温室技术、无土栽培技术)、节水农业技术(改善地面灌溉系统和滴、微灌、喷灌技术)、核技术(用于农业育种技术)、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带电脑程序控制)、农产品精加工技术、遥感遥测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技术、激光技术(激光平地)等。 (二)传统农业的经济增长潜力有限 传统农业是一种技术状态和资源要素水平长期内大致保持稳定不变的农业状态,经过世代适应,各种生产要素已达到最佳配合,但由于其物质和能量的低层次循环,其内部发展的潜力有限,由于其生产工具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力、畜力、土地等传统要素是其主要生产资源因子,新生产要素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造成了土地生产率及劳动生产率的双重低下。概而言之,传统农业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l 传统农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产业; l 传统农业的技术停滞不前; l 传统农业中的劳动者文化素质较差; l 传统农业对外部环境依赖性较强; l 传统农业是一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 因此,传统农业不能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 (三)现代农业是一种商业性的农业 现代农业是一个由市场导向的与发展农业相关、为发展农业服务的产业群体。从农产品生产过程看,农业关联产业群包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的各行各业。产前主要是农用物资的生产与供应,如机械、肥料、种子、饲料、农药、农膜、电力及其他物资;产中主要是直接与农业生产耕作或为之服务,包括耕作、播种、施肥、收获等环节及植保、病虫害防治、卫生防疫、种苗与繁殖等;产后主要是农产品的流通与加工,如收购、运输、保鲜、加工、销售等。这个围绕着农业生产而形成的庞大的产业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与农业生产形成稳定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它们相互之间又及时传递各种市场信号,并以科技进步成果、市场供求信息和各种物质力量支撑着各个环节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已沿着资源投入、生物生产和经济增值三方面有了很大发展,基本上是把平面结构的农业转化为空间结构的三维农业。是按三维农业的概念,把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内容及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基本形式显示出来。 (四)高新技术对改造我国传统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人多地少,落后传统农业一直是困扰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因此,引入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来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改造传统农业的强大动力。为了使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有一个带动性的突破,全国各地在实施“九五”农业科技计划中,把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重要内容。据农业部科教司的统计,到1999年为止,我国拥有各种形式的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405个。在这些园区中,大量农业生物技术、无公害食物生产技术、工厂化农业生产技术、智能农业生产技术等现代农业新技术得到广泛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为园区所在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技术、新信息,展示了现代农业新的经营方式,有些地方因此而培育了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 由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对于实现我国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探索21世纪我国农业发展的新的途径,迎接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到来,促进我国农业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各地政府予以十分重视和支持,将其列入本地经济和农业发展规划,并筹集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发建设。预计在未来五至十年内我国农业现代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将有大量高新技术成果进入农业领域,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示范、推广而达到产业化规模。 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渗透理论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就是使高新技术向传统农业领域的产前、产中、产后阶段迅速地渗透和扩散,使高新技术不断地渗透到传统农业领域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关联产业,从而造成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农业科技产业不断出现,农业关联产业不断扩大,形成和构建一个全新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条,如图1所示。 图1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渗透理论示意图 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机制 在我国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主要是通过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实施来进行的,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全面协调的动作,必须有完善的运行机制保障其运行。要使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进而对农业的科技示范推广起到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建立和健全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五大运行机制。 (一)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资金筹措机制 良好的资金筹措机制是保证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成功和得以发展的基本前提。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建设资金一般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的筹集。按投资主体的划分,分为政府项目筹措型、民营筹措型和混合筹措型三种。 (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技术依托制度 所谓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技术依托单位,是指为了搞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签订技术承包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一种联系紧密、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稳固可靠的关系,在项目区内,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关键问题到项目区进行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高新技术成果示范等活动。这样的农业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称之为技术依托单位。 根据我国农业科研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联合发展的现状,以及目前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渠道、种类和途径,把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技术依托单位分为科技基地依托型、科技企业技术依托型、科技服务依托型三种。 (三)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管理机制 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为依托,根据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起科学、简明、高效的管理机制。在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应逐步建立和健全以下运行机制。 l 科技成果引进、示范的推广机制; l 技术承包机制; l 经营机制; 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经营运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条件,采用不同的经营机制(目前一般采用农业企业化经营、承租反包和股份合作制的三种模式)。这些经营机制主要有如下运作机制所组成。 l 农业企业化经营机制 l 承租反包制 l 股份制经营 l 利益共享机制 l 竞争激励机制 l 完全成本核算机制 l 吸引人才机制 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选择及影响因素 (一)运行模式 通过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的研究。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的概念界定、模式的特性和影响因素,以及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进行界定。结合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实践,按照不同的农业科技示范类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类型进行分类,归纳出十三种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这十三种模式分别是:1、农业高新技术走廊模式(潍坊模式);2、院地联营型模式(唐河模式);3、“公司+农户”运行模式(温氏模式);4、高效农业开发区运行模式(许昌模式);5、工厂化农业开发区运行模式(孙桥模式);6、农业企业开发型运行模式(锦绣大地模式);7、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模式(张掖模式);8、龙头企业带动型运行模式(新兴模式);9、外向型高科技农业模式(珠海模式);10、工商企业带动型模式(野力模式);11、“政府+企业”的农业示范区运行模式(顺义模式);12、“以工补农”运行模式(龙口模式);13、“农业企业集团”运行模式(烟台中粮模式)。 (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运行模式的影响因素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一旦形成,便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这种稳定性不是绝对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会随着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1、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农业经济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尤其是高新技术的采用会极大的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反过来,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又会受到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建立在不同农业发展水平基础之上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必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 2、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技术进步的源泉,农业高新技术成果来源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多少。无论生物技术、育种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等高新技术应用,还是基因技术、3S技术和激光技术,进入农业领域都离不开农业科技创新。 3、农业教育 这里的农业教育包括各种基础教育、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专业人才的培训等。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的教育状况反映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和间接影响和制约着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农业生产力的全过程,同样也影响和制约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 4、社会经济制度和体制 不同的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会影响农业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快慢。在市场体制下,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序和社会制度环境的优劣,如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农业生产组织管理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农业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5、宏观政策导向 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政策以有其他相关的农业产业政策(如价格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政府的宏观政策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方向、重点。比如政府的农业科技政策会影响农业科技力量在各层次、各环节、各专业的安排和分配比例以及农业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而这又会直接影响农民采用高新技术的现实性、可能性、积极性。 6、宏观经济环境 宏观经济环境主要指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机制。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应该是有利的宏观经济政策加经济运行的市场机制。在这种宏观经济环境中,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运行模式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效益型运行模式。 7、市场环境 这里的市场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市场、农业要素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等。农业技术市场的发育程度关系到农业科技供需的衔接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的数量、质量、价格等影响农民采用高新技术成果的规模、成本。农业产品的市场供求、供销、流通等影响到农民采用高新技术的收益。农民采用高新技术成果的经济界限是使用农业高新技术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如果超过这一界限,即使技术效果再好的高新技术,农民也会拒绝采用。 五、加快高新技术改造我国传统农业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全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和应用工作委员会 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便于统筹安排,组织宏观协调工作,建议国家科技部、农业部牵头,组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和应用工作委员会,由国家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林业局、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和应用工作委员会下设专家组,下设大田种植、蔬菜花卉、畜牧水产、果木林业、水利工程、生物工程、土肥栽培、植保防疫、农业项目投资评估等9个分组。编制总体规划,研制定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对全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和应用的宏观指导。 (二)制定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和示范项目的发展规划 根据农业高新技术的成熟度及今后我国的农业发展趋势,从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的示范和应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的高度出发,制定不同地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发展规划。各地在建立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时,应选择若干地区作先行一步的试点,以取得经验,确实验证该项目区已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考虑逐步推开,以避免盲目攀比,一哄而上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明确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实施的总体思路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高新技术为实现我国农业综合开发持续发展,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持续发展服务的思路,注重五个结合:即农业与农村经济、农业研究与开发推广、近期与远期、科研院所与项目区、高新技术技术与常规技术、传统技术的有机结合,充发挥高新技术组装、技术中试、技术辐射、技术扩散、技术转化的基本功能。 第二,在战略部署上:以科技带企业,以企业带基地,以基地带农户,逐步形成有竞争力的农业科技企业,形成技贸工业一体化的模式,走出国门,跻身国际市场。 第三,在经营模式上: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实施单位以及企业经营者共同投资,组建产权明晰、职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股份制企业化经营,创造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滚动发展。 第四,在开发方向上:按照“农科教、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综合开发的产业体系。 第五,在运行步骤上:从简到繁,从易到难,不断探索,继续试点,积累一套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成熟经验,成功后再进行全面推广,逐步建立高效运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 (四)制定长期稳定的科技政策 1、放宽经营政策 允许项目区的科技企业经营农业技术成果,包括农作物种、种苗、畜禽良种、配合饲料,复合肥料、生物农药、动物疫苗、加工产品、农牧机具等。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经营技术产品,应当从政策上享受现行的种子公司同等待遇,或与种子公司联营,实行利润分成,以保征项目区有可靠的收入。 2、在投资、税收、贷款上给予优惠 凡是批准进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以及农业高新技术引进项目,在工商、税务,金融、外交、海关、商检、人事工资、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必须配套优化,并且优于其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才能富有吸引力和保证实施。 3、放活分配政策 切实贯彻“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多劳多得,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于项目区从事科技开发,新产品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分配上给予优惠,拉出档次,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应予重奖,要支持一部分科技开发人员,通过正当的劳动致富,并实行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之路。 4、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建设形式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建设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也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农民对农业科技的多样化需求,本着多渠道建设、多形式开发、全方位辐射的原则,统筹规划,协调布点,灵活运作,不断探索项目区建设的新路子,在鼓励各级政府及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等部门带头建设农业高新技术范区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龙头企业、个体种养大户以及外商独立创办或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入股等形式,联合开发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 今后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的运行要逐步建立企业化经营管理的运行机制。项目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原则组建、管理和经营,并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导向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科工贸、科农贸一体的企业经营机制。项目区内农业高科技术企业,实行国有和非国有经济成份共存、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并举的方针,平等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五)扶持一批以“高、新、外”为特征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支持民营农业科技(知识)型企业发展 把我国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建设当作重中之重,在发展方向上突出“高、新、外”。即档次高、规模大、围绕主导产业或拳头产品,集信息、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成为产业或产品的主体。采用的技术新,不管新上项目,还是老企业改造,都要注意发展高技术、高层次的企业、外向型,重点扶持面向国际市场,有出口创汇能力的龙头企业。 要优先发展生物工程、农业信息、节水灌溉等辐射和渗透力强企业。加大对种子、生物农药、生物制剂以及微生物肥料、饲料企业支持力度。扶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把民营科企业发展纳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支持现有的、培育优势、鼓励改制的、吸引外来的,发展新办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大创新力体系的建立,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上总量、上规模、上水平。 (六)加快我国农业高科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体系建设 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的投资基金。一是可以考虑由我国财政部门和银行出资成立我国农业风险投资基金,对农业的技术产业化风险资本市场市场起引导作用,并成为政策性融资机构。二是由政府,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有关企业、农户共同出资创立地方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基金。三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种基金组织向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或投资。四是成立中外合资风险基金。五是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于部分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可以采用股份制形式,由政府、集体、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居民、农户共同入股,组成股份公司,共担风险。 (七)尽快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应抓好农业科技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产品市场信息、农产品供求及其价格信息和农业政策法规等子系统的培育以及因特网的信息网络、农业信息服务机构的建设,特别是重视国际国内互联网建设,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联系。 (八)走产学研一体化的道路,鼓励农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的建设 要建立双向科技人才兼职制度,加强农业科研院所与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的智力和信息交流。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科研人员可利用业余时间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区兼职,从事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把过去的个人渠道变为公开渠道。科研院所领导应支持这项活动,并加强管理工作,这有利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 (九)培养农业的技术人才,提高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的整体素质 培养农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人才应采用多渠道培育方式,如利用现有的农业大专院校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培养生物技术、设施农业、农业工程等方面的技术人才,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各级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农业大专院校、电大、函授大学都可以开设有关专业,实行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培养一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还可以通过农校、电视中专、绿色证书培训等形式,造就一代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懂生产的新型农民。 基础理论论文:英、德行政程序基础理论之比较 [内容提要] 通过正当的行政程序来规范行政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已成为世界上多数追求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由于历史背景、法律传统、社会现实和理论体系的不同,各国赖以建立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也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强调自然正义、正当程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程序处处体现法治行政原则。本文将通过两大法系的典型国家——英国和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的介绍与比较,以期对我国构建行政程序法治有所借鉴。 [关键词] 自然正义 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 法治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追求的目标与基本精神,经过历史的变迁,法治国家的价值已得到各国的普遍公认。法治国家理论在行政领域主要体现为法治行政,其核心是国家权力的组织与运行要受法律的制约,以法律来制约政府的行为。法治行政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行政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 从各国行政程序法治的情况来看,英国的行政程序立足于自然正义原则,这一点发端于有关公正合理的运用行政权的宪法原则。英国的行政法有很长的历史,但早期的行政并非现代形式的行政,在中世纪,一切行政权属于国王,这一时期实际上存在构成行政法的法律规范,但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法律体系中行政法的存在。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直到17世纪下半叶才出现。1608年的革命摧毁了许多枢密院的行政权,王座法院对行政权控制的时代开始了。一直到19世纪后期行政国家的出现,一些重要原则,如司法复审管辖原则、自然正义原则等才开始广泛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中间行政法的发展虽然经历过退步与低潮,但二战以后,为了适应现代行政发展的需要,英国先后制定了行政立法规则,裁判所和调查法等多部法律,以此确立了英国行政法的体系,使其获得了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从英国行政法的发展可以看出,英国行政法是一种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强调控权的价值与意义。英国行政法是有效控制行政权力组织与具体运行过程的规范体系,强调权力行使过程的正当性,即权力行使要有合法而正当的程序。它源于自然正义原则,自然正义原则作为英国行政程序的基础理论,其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行政法经历了“警察国家”行政、自由法治行政和社会法治国家行政三种历史类型。现代意义上德国的社会法治国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拥有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二是国家在行使其职能时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治国理念的发展也使德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出现行政程序法的国家之一。从1883年开始,德国各邦开始了广泛的行政程序立法。二战使德国对民主与自由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公民获得了直接参与行政行为的权利,这一观念引导了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自此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已成为大势所趋。1963年德国就有了总共85条的行政程序标准草案,现行的行政程序法是1977年生效的《行政程序法》。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源于其法治国的宪法观念,表现为法治行政原则。 一、英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自然正义原则 (一)自然正义原则的历史发展 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提出了“自然正义”概念,他说“在政治正义中,一部分是自然的,一部分是法律的,——自然是指在每个地方都具有相同的效力,它并不依赖于人们这样或那样的想法而存在;而法律的则意味着起初既可以这样,又可以那样,……。”近现代意义上自然正义的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1215年制定的《英国大宪章》之中。该宪章第39条规定,“除依据国法之外,任何自由民不受监禁人身、侵占财产、剥夺公民权、流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惩罚,也不受公众攻击和驱逐。” 这可以被看作是自然正义原则的最初体现。而体现自然正义原则的正当程序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354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第28号法令中,“任何人,无论其身份、地位状况如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予以逮捕、监禁、没收财产或处死。”正当法律程序的本意是指刑事诉讼必须用正式的起诉方式并保障被告接受陪审裁判的权利,后来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即广义上剥夺某种个人利益时,必须保障他享有被告知权、陈述权和倾听权等。一直到18世纪,虽然现代议会主权原则取代旧观念在英国已逐渐确立,但这并没有因为立法机关权力的扩张而使自然正义原则在理论上予以改变。英国是判例法国家,许多原则正是经过一个个案例逐步建立起来的,自然正义原则也不例外。 直到19世纪末,行政法伴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大而发展,但是到了20世纪,行政法的发展受到了阻碍,自然正义原则也受到了挫折。1914年的地方委员会诉阿利奇一案中,上议院错过了一个运用自然正义原则的重要机会。在该案中,汉普斯特自治区议会命令关闭某座房屋,理由是不宜住人,经房主向地方委员会申诉,举行了一个公开调查会。房主向法院控告地方政府委员会未经公平审讯即撤销了他的申诉。因为没允许他会见做出决定的官员,也没让他看举行调查会的视察员的报告,那个报告理所当然是案卷中的主要文件。这些控告在上诉法院得到胜诉,在上议院却失败了。该案本应当成为重新塑造行政程序新形式的一个机会,但这样一个契机被错过了。但这并没有结束,二战期间及其战后,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行政权出现了空前的强大,而行政法却出现了极大的衰弱,大量的判例是放弃司法复审和错误。 直到1958年这个错误才被纠正。1958年《裁判所和调查法》的产生导致了程序改进计划,带来了行政法的复兴。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决使自然正义原则重新获得了适当的应用,为依法行政规则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里不得不提及一个著名的案例:里奇诉波德温案。该案中,上议院做出了恢复自然正义原则的决定,它是有关自然正义的代表性案例,在英国行政法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1963年布莱顿警察长因被指控犯有阻碍司法程序的刑事罪而受审,但被宣布无罪,其他两名警官被判定有罪,法官趁机抨击警长对警察队伍的领导,因此布莱顿警察事务委员会一致决定开除了该警长的职务,他的辩护律师申请庭审并被允许出席尔后的一个会议,委员会议认同以前的决定并以9比3的投票结果通过。警察长行使了他向内政大臣上诉的权力。但上诉被驳回,最后他转向法院,要求宣布那个开除他的决定无效。因为没有通知他任何针对他的指控,也没有给他辩解的机会。这被高等法院驳回,上诉法院也一致予以驳回,但上议院以4比1的多数支持了上诉请求。这意味着自然正义原则重新得到重视并将在广泛的基础上予以适用。同时该案也改变了英国行政法的历史。正如雷德大法官在1963年所说:“我们没有发达的行政法体系。”1971年丹宁大法官则说:“可以说,现在我们已经真正拥有发达的行政法体系。” (二)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 自然正义原则不是一个实体内容,而是支配行政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规则。他要求行政机关的活动要符合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规定,即使法律无规定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也不能违背自然正义原则。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它是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的实质性要求。 自然正义原则包括以下两项基本内容: 1、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任何人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任法官作为自然正义原则的一项基本内容在英国法上又被称作反对偏私的原则。在司法上,法官如果可能或可以被正当的怀疑与所受理的案件有个人的利益牵连,那他就没有资格去裁决该案件。该项原则甚至可以使法官以此为由宣布议会的法律无效。同样,这项原则也适用于行政决定,行政机关不得就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做出决定,以避免偏私。在英国行政法历史上,由于行政决定中的偏私从而导致该决定无效的案例很多。比如1730年法院撤销一个有关迁走一位贫民的命令,因为其中的一个地方治安官是该贫民将被迁离的那个区的居民与纳税人。法院还曾经撤销了私下征询过消防队长意见的纪录委员会的决定,因为正是消防队长报告了某消防队员不守纪律。 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形:法律授权某官员采取行动,尽管他与该行动有利害关系,但依据法律,他是唯一有权这样做的人。这时自然正义不得不让位于此种必要性,因为如果不这样做,那行政机制将会发生故障。因此一方面,法院严格的适用反对偏私的原则,另一方面议会试图通过在特定情况下授予一定的豁免来予以缓解。比如1875年的《公共卫生法》中允许地方治安官依本法进行裁决,而不顾他们可能是地方机构的成员。但法院只是从狭义上去理解这些规定,认为任何偏离这一自然正义原则的情况都必须有立法的明确规定。该法被认为排出了仅仅基于地方机构成员资格而提出的丧失资格的可能,但不排除地方治安官办事时实际上与司法公正不一致的情况。但在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或他的律师知悉裁决人不合格以及自己有权提出异议,但让诉讼继续而不加异议,那他们便被认为放弃了提出异议的权利,不得对裁决以此为由提出上诉。 关于裁判者会发生偏见的可能性存在两种标准,一是“合理怀疑”标准,一是“确实可能”标准。英国法院曾数次认为两种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不得不在其中予以选择。丹宁大法官交叉使用了这一标准,他说:“法院不看是否真正可能或已经事实上偏袒一方而牺牲另一方。法院着重看别人得到的印象如何。但必须看上去真有偏私的客观可能。猜度与推想是不够的。必须存在这样的情形,从那种情形中正常的人认为地方治安官或主席可能或极可能会或已经以一方为代价不公正的偏向另一方。正常人会认为他这样就足够了。道理再简单不过了。正义必须植根于信赖,当心地正直的人们转而认为法官有偏私时,信赖也便荡然无存了。” 2、接受公正的审讯 在司法上,任何人不能未经审问就受处罚,法官必须在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判决。该原则从司法本土移植到行政领域中,开始适用于行政机关的活动。他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裁决时,必须给予双方陈述自己的理由的机会,让双方了解对方的论点和依据,在此基础上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裁决。当行政机关本身与公民发生关系时,如果将做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也必须事先告知对方做出该决定的依据,并听取相对方的意见。接受公正审判的原则涉及到获悉对方理由的权利,提出证据和辩论的权利等。法院坚持被赋予合法权力的机关事先非经听取对方的意见将不能有效的行使权力这一原则,并且几百年来一直在执行这一原则。该原则广泛适用于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法院赖以适用这一原则的假设是,给每个受害者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既是良好法律程序的准则,同样也是良好行政的准则。即便命令或决定在实质上是无可挑剔的,法院也可以控制其程序,要求公平的考虑双方的意见,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有益于良好行政了。 上文所提到的里奇诉波德温案中重申公平受审权,使这一原则已经成为对侵害权利的行政行为或决定所普遍适用的规则。“提供审讯是落在每个裁决人身上的义务。”这句话经常被人所重复提及。接受公正的审讯原则包括以下几项重要权利:(1)知情权。这其中包括了解针对他提出的案情,知道相关的证据以及不利于他们的各种观点。该原则并不要求行政机关在反对意见提出之前公开他所收集到的所有信息,但一旦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行政机关将不能只从一方接纳证据而不向别的当事人公开。(2)听证权。听证权是自然正义原则内涵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机关如果给予当事人以听证的机会,那他就应当做到:考虑当事人希望提交的全部证据;让各方当事人知道要考虑的所有证据;允许向证人发问以及允许对本案中的证据和论点进行评论。但听证并不仅仅限于口头听证,在有些案件中并不排除只给予书面陈述的机会。(3)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说明理由在一开始并不是自然正义原则的题中应有之意,但随着行政程序的发展,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也在不断修正和扩充中。现在要求说明理由也已成为自然正义原则的一个关键因素。该权利之所以如此得到重视则是因为如果不知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理由,公民便无法找出充足的理由要求复审或上诉,从而失去法律的充分保护。 自然正义原则在英国有逐渐扩大的趋势,那么自然正义原则的适用范围究竟有多大,对此有不同的理解。行政机关主张自然正义不应适用于纯行政性的行为。而绝大部分法官主张每项司法性行为都应受制于自然正义原则。并且为此他们将大多数的行政行为都称为“司法性的”。法官并没有说自然正义原则应普遍适用于司法性行为与行政性行为,而是扩展了司法性的含义,即当在某项行为中如果自然正义被遵守,那该行为即是司法性的。实际上,凡是具体的影响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都应被认作司法性的行政行为,他要求那些虽然是行政性的权利但要求像司法性权力一样行使,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 二、德国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法治行政原则 法治行政要求任何行政活动都依宪法与法律进行,因行政活动自身利益受侵害者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济。法治行政是民主主义与保障人权理念的体现。在德国法治行政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一)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行政应受现行法律的约束,行政机关不得采取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措施。法律优先原则无条件的适用于一切行政领域,包括干预性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等各方面。该原则有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3款予以确认。该款规定:“立法权受宪法的限制,执行权和司法权受法律和权利的限制。”如果该原则未被遵守,将会有相应的制裁,这包括: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命令无效;违法的行政行为可撤销或被废除;违法的行政合同无效等。法律优先原则实际上是对违法行政的禁止,他是消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 (二)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法律保留原则则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法治行政。他要求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相应的行为。当法律出现缺位时,优先原则并不禁止行政活动,而保留原则将排除任何行政活动。相对于优先原则,保留原则的内容更丰富和复杂。法律保留原则拥有广泛的宪法基础,这包括民主原则、法治国原则、基本权利保留原则和议会保留原则。1、民主原则要求,颁布普遍适用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只能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做出。从这一点可以得出,凡在议会范围之内的事物均由立法机关保留。2、法治国原则要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应由法律予以规范,即由法律予以保留。3、基本权利保留要求必须全面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对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4、议会保留原则要求特定事项绝对需要法律予以规定。 随着行政活动领域的扩大,法律保留的适用范围也产生了争论与分歧,并产生了相关的学说,主要有:1、侵害保留说。该学说认为法律保留原则只适用于限制个人权利与自由方面的行政;2、全部保留说。该学说认为保留原则应适用于行政的所有领域;3、社会保留说。它认为除传统的干预行政以外,在给付行政领域也要适用保留原则;4、重要事项保留说。该理论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重要性的标准是某个规则对公民和联邦的意义、份量、强度等。某一项事务对公民或联邦越重要,就越属于保留的范围。 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自由法治国时代,法律保留的范围限于所谓干预行政,在现代社会这已经显得不够了,无论是干预行政还是给付行政都需要体现保留原则,以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1、干预行政。对于公民自由与财产的干预, 必须纳入法律保留的范围。这也正体现了德国基本法所确立的对基本权利的要求。上文已经提到,基本权利保留要求全面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只有通过法律或者根据法律才能予以限制。对于行政机关的干预行政职权,法律应当对其内容、对象、目的和范围等方面予以确立和限制,以使公民对这种干预具有可预见性和可预测性。2、给付行政。法律保留仅限于干预行政已经被突破。给付行政的扩大要求相应的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但这里的问题是法律保留在多大范围内包括给付行政,国家是否可以提供法律没有规定的给付。实际情况是法律的约束程度因行政领域的不同而不同。 (三)法治行政在行政程序中的体现 德国行政程序主要体现在1977年生效的《行政程序法》中,它要求行政决定必须采取合法的程序和形式。 1977年的《行政程序法》并不是一个关于在实施某一个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严格步骤的法律,而是规定了在德国法中有关已经形成的程序的一般规则。 这主要包括:1、调查程序。该法第24条规定了调查原则。行政机关可以依职权查明事实,确定调查的方式与范围,不受参加人的意见和所提供的证据的限制。但行政机关应当考虑一切对案件有意义以及对各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不得以案件的陈述或申请未经准许未经证实为由拒绝接受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陈述或申请。2、告知程序。该法第25条规定,如果参与人因为疏忽或无知而没有提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建议提出有关的陈述或申请,必要时,可以告知参与人在程序中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可能会导致对公民的侵害因而承担国家赔偿责任。3、听证权。该法第28条规定了参与人的听证权。该条第1款规定“干预参加人权利的行政行为公布前,应当给予参加人对有关决定的重要事实进行陈述的机会。听证的权利已经成为不得违背的法律程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与英国等普通法国家的听证权相比,德国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有更多的限制。例如第一款中的限制包括一方面限于”干预“参加人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限于必须是”重要事实“。第二款中列举了五种具体案件没有必要举行听证。第三款规定如果听证与公共利益冲突,不得举行听证。4、阅卷权。阅卷权与听证权是紧密相关的,因为只有经过阅卷,行政程序的参加人才能有效的行使自己的听证权。该法第29条规定了参加人有权查阅有关程序的案卷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同时对阅卷权作了相应的限制。5、保密权。公民有权保守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如果行政机关有权公开,则保密保护不复存在,这个权利一方面来自公民的同意,另一方面来自法律的明确规定。6、说明理由程序。该法第39条规定,对于书面的或书面确认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决定的主要事实和法律理由。对裁量决定的理由说明,也应当使人认识到行政机关作为行使裁量权出发点的观点。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不需说明理由的五种情况。 三、结语 英国行政程序以自然正义原则为其基础,并且已经成为行政程序中一条不变的公理,它并不通过一部法律予以体现,在行政程序中即使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也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它是一种内在的和普遍的要求,因此被认为在行政程序中具有实质意义。而德国的法治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尽管他也能够制约行政活动,实现对权利的保护,但立法终究无法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对法律的要求,而且德国并没有具体的承认自然正义原则。因此有人认为德国的法治行政原则在行政程序中只具有形式意义。实际上这种看法是不确切的,一方面上文所提到的德国行政程序中的一些原则与权利,如听证权、说明理由等正是自然正义原则的体现,而且从某些方面来看,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的一些原则所包括的内容比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所包括的内容又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德国的宪法法院可以依据宪法对法律进行违宪审查,以确认该法律是否合乎宪法的基本价值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以及时对法律进行调整。因此法治行政原则在德国行政程序中既具有形式意义又具有实质意义。
财会专业论文:探析职业核心能力在财会专业《excel应用》课程中的渗透尝试 论文关键词:职业核心能力 高职 财会 excel应用 论文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院高职财会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现状,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学中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方法,对高职财会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将职业核心能力的提高渗透在《excel应用》课程教学中做了尝试。 职业核心能力是人们在工作时,除岗位所需技能之外的基本能力素质,它适用于各种职业,能适应岗位不断变换,是伴随人终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技能振兴战略》中把职业核心能力分为8项,称为“8项核心能力”,包括:与人交流、数字应用、信息处理、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学习、创新革新、外语应用等。 一、我院高职财会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我院财会专业学生,其职业核心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差较远,显现出多方面弱势。 (1)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较弱。根据几年来对我院会计系学生的调查,接近80%的学生缺乏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目标模糊,自觉学习、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动力欠缺。这一点也符合一般情况,由于大部分学生比较偏重专业课学习,教师对行业企业的工作经验不足和课程教学组织设计能力不足,使学生接受职业专门能力以外的其他能力和素质的训练较少,社会适应能力有待提高。 (2)沟通与合作能力欠缺。90后的高职学生,生活在一个信息高速发达却又欠缺沟通的年代,很多同学不愿意和父母、老师当面交流,多数同学喜欢网络交流。在教学之初,我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了“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调查测试,结果显示,80%以上的学生不善于和人沟通,60%以上的学生不能满意地表达自己的预想意图,部分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影响了小组合作训练的效果。麦可思总裁王伯庆曾认为,很多岗位要求有基本的沟通能力,高职毕业生有效的口头沟通能力比较低,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学习领悟新知识存在一定困难。 (3)独立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不强。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是指能够准确地把握问题的关键,根据情境独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优化改进,使问题得到解决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是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职业核心能力之一。大部分学生问题实质把握不准确,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新问题出现的情况下,应变能力不强。 (4)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欠佳。信息处理能力包括获取、处理、交流、应用、创造信息的能力等。高职财会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就职于财会行业,每一项业务或重要工作都会涉及对众多信息的获取、整理、评价和分析。就目前的培养情况看,高职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还很薄弱,对于教师布置的有关市场调查训练项目,多数学生不仅在设计项目调查表方面显现能力不足,对所调查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也难以准确分析说明问题,或难以提炼出自己的观点,只有少数学生能够根据环境对市场进行比较好的分析和判断。 二、职业核心能力在《excel应用》课程教学中的渗透尝试 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不是靠知识的获取,而是靠行为的训练。这一过程必须在职业活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基于工作过程的情境化课程,通过现实获得模拟的职业项目活动,不仅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下面结合《excel应用》课程的教学实践,针对我院学生在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做一下探讨。 2.1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自学能力是学生在学校顺利完成学业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在工作中进一步学习提高,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教授曾说过:“不要教死知识。要授之以方法,打开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高职学生自学能力不足,一般有多种原因造成。比如对人生、对职业缺乏整体规划,学习有盲目性;学习、娱乐以及项目工作任务之间时间上的安排不合理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引导和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目标,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过程中给予学习成果的肯定和鼓励。 《excel应用》,是一门以excel为工具,以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主线的实践应用学科,是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在教学之初,我就针对本课程的教学性质,帮助学生建立了本课程学习的长远目标:既要了解excel的操作,又能利用excel处理日见财务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运用excel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后续的专业课程以及今后从事的财务管理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又给学生一张教学计划安排明细表,让学生明白阶段教学结果和当前学习目标,通过整体规划,有效地激励了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 2.2沟通与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excel应用》基于工作过程的情境教学以学生为主,让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这一弊端。但是,学生在大众场合的发言交流还是存在心理障碍。因此在教学情境的实施过程中,我还设计了以下方法,应尽量给学生提供大众场合的交流机会。比如小组之间的探讨、班级之间的交流、情境开展的心得交流、情境成果的展示说明等。并且机会尽量惠及大多数学生,避免总是那几个学生发言。 2.3独立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的培养 问题解决能力一般包括确定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付诸实施、检查其实际效果的能力。这一能力内容与基于工作过程的六步法(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价)类似,因此在职业教育中,有比较好的培养载体——情境。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不善于主动思考,习惯按照老师的思路解决问题;对于特定的问题情景的分析能力不足,往往造成问题定位不清,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不习惯总结,手忙脚乱的处理完一个问题后便束之高阁,以后遇到同样的问题可能又来一次手忙脚乱。 对于上述问题,我在《excel应用》情境工作过程的实施中,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解决:1)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示例分析,理论推导等方式,给学生做示范,再通过具体工作任务反复训练;2)在具体工作任务的实施中,每个同学或者小组遇到的问题都可能不一样,老师不可能帮学生一一解决,必须交给学生处理意外问题的办法,比如参加网络学习论坛,与其他小组共同商讨进步等; 3)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训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避免学生被表面现象所误导,造成对问题的错误认识。 2.4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的培养 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是指人对事物进行剖析、分辨、单独进行观察和研究的能力。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会计人员面临的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提高,会计环境和会计处理对象日趋复杂。另一方面,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原则”为会计基础,会计处理的选择空间大大增加,在许多方面,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判断,以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的处理,合理有效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了使学生适应市场需求,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三、结束语 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对于教师的自身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还要不断的研究如何根据教学中的得失来完善教学方式。因此,需要对教师进行大量的培训和指导,但由于目前的传统教育思想根深蒂固,教学环境、教学制度还达不到职业核心教育的要求,实施难度较大。只有各级教育管理者转变观念、创造必要的条件,每个教师不断的学结、坚持提高自身素质,我们培养的学生才能真正具备社会所需求的素质,才能真正的融入这个社会。 财会专业论文:试论素质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财会专业人才培养方法创新 论文关键词:素质教育 财会专业 培养方法 论文摘要:素质教育自《教育法》颁布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地开展实施,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它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发展,并提高其创新精神,而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受教育者培养方法的创新是素质教育的手段。下面从创新思维教学角度论述了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对人才培养方法的创新。 没有创新就没有创造,没有创造也就没有成就。在素质教育风行全国的现在,创新教育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教学中,教育者应采取一切办法,激发受教育者的自主创新意识,鼓励受教育者将现实实际融入课堂教学,提高其实践能力。 在素质教育熏陶下,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对于人才培养也应当采用创新思维教学模式,结合财会专业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式,在注重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培养其实践操作能力和自主创新精神,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财会专业人才。 应素质教育要求,采用创新性教学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 一、转换教学主体角色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师的教学质量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受教育程度。而素质教育呼吁的是将学生放在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教师以主导作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教”与“学”的双向互动中,教师在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之后,通过提问、开辩论赛等方式促进学生的思考,让学生从被动的督促学习转变为自主自发地思考学习,并适当地让学生对自己学到的知识进行总结并以自己的理解在课堂上加以陈述,这样不仅能检验学生对知识的了解吸收,还能温故知新,不断从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加强复习力度,让学生对所学知识全面理解、融会贯通。 二、设置情境,寓教于学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模式按考纲要求给学生所接收的知识规定答案,学生的思维已然被固有的条条框框限制,被动地接收书本上的知识,毫无任何对问题发散思维来理解的想法。而在创新教育理念下,教师在教学中应合理设置情境,将问题带进情境来提问,活跃学生的思维模式,让学生的思维从理论理解跨越到实际情境里来。如可以让学生将上学期同专业各班的考试成绩编制分布数列,以此让学生具体理解统计学中有关编制变量分布数列的知识。这样不仅能让学生深刻理解专业知识在现实中的应用,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结合实际发散思维、勤于思考,并能对所学知识举一反三、合理应用,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论基础。 三、注重实践,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素质教育重点要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财会专业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比较强,无论所学专业理论多么全面充实都是为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因此,在教学中就应该注重理论联系实践,而不是为了应付应试教育将理论生搬硬套。在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教学活动,应切合实际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比如多设置一些实习课题,或定期带领学生参与到周围生活环境里经常可见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在熟悉理论知识的同时多动手操作,在实践活动中领会理论知识的精要,并发现自己不能理解的问题时,及时提出问题或参与讨论。而教师应引导学生多做一些有思考价值的课题和实践活动,并予以足够的信任和鼓励,让学生充满自信地去体会、思考并创新。 四、利用多媒体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在学习中,财会专业面对的都是一些枯燥的数据图表,学生在学习疲劳的这一阶段并不能很好地接收并理解知识,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因此,教学中应当善于利用多媒体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学习时能处在一个活跃、灵活的学习氛围中,而不是全程都面对课本中乏味的文字图表。并且,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模拟操作,加深对知识的立体分析,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率。 五、因材施教 教学面对的不是一个而是多数学生,不是每个学生都能适应同一种教学方式,理解能力的差异以及思维模式的不同等,都影响着学生对同一知识面的理解。因此,在教学中,应当善于发现学生学习上的优势,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总之,在素质教育的指导下,应该从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尤其是对实际操作性强的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更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用一切可行的教学方法发散受教育者的思维,养成其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造性的思维模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可用人才。 财会专业论文:试析心理学研究对财会专业学生职业道德课程教学的启示 论文关健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逆反心理 心理研究 论文摘要: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提高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效果是我国会计职业发展的需求。教师可以从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在当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启示下创新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 我国著名会计专家潘序伦曾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诚信’‘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好会计工作就必须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是近年来从国际上的安然到中国的银广夏、郑百文、蓝田等一系列会计造假件,让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质疑。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发展的要求,也是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其中重要的一环是我国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为了培养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会计人才.作为向社会输送大量会计人才的高职院校已经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到课程体系中,期望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学生心目中变成了为考试成绩而死记硬背的课程,学习积极性不高,和学校最初的良好出发点背道而驰,没有达到让学生通过职业道德学习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变成未来职业活动中遵循的信念和标准的美好预期。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认识不全面.学生把职业道德教育完全等同于德育教育.认为接受德育教育十几年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没有必要再接受教育了。另一方面是教学方式有待改革,过去传统的理论说教已经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照本宣科、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产生厌学和逆反心理.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要想让学生乐于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学习.不能仅仅通过考试、考证来强迫学生学习而是应该从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在当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启示下创新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 一、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启示 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启示分析学生逆反心理的类型有针对性地消除逆反心理的负面影响.增强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接受性。几乎每个教育工作者都会碰到逆反的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师可能比其他专业课教师遇到更多逆反的.不愿学习的学生。要消除由于逆反心理而产生厌学情绪的负面影响.首先应该了解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和逆反心理的种类。社会心理学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逆反心理是态度引导的结果。在态度引导中诱发目标对象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可能是其障碍,如偏执型人格。但最直接的诱因则可能是由于引导者、引导内容和形式以及引导情境的某些特征引起的。从态度转变的过程来看,常见的逆反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这也恰恰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加以注意的。 1.超限逆反 超限逆反是指同样的刺激物因刺激强度过大、刺激时间过长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超限逆反是最容易诱发的一种逆反心理。如宣传教育中的同类信息反复灌输缺乏吸引力与感染力的教育方式等都极易引起受教育者的反感。例如从开学第一堂课开始就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一直到最后一节课仍在强调。教师的本意是通过反复强调来加深学生的印象,结果却是学生关起课本不认真听讲。老生常谈不仅容易使学生产生超限逆反心理,也使教师感觉枯燥.没有教学成就感。过度简单重复是会计职业道德教师在工作中需要努力避免的教育方式。 2信度逆反 信度逆反是指由经验积累而产生的对信息及信息传递者的怀疑,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造成“信度逆反”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学生看到社会上的会计从业人员没有职业道德也没有受到惩罚反而是有些具有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受到打击和排挤心中不平.从而认为只有屈服于权势才能生存和高升学校学习的职业道德在现实社会中没有实际指导意义。社会现实中的丑恶面和制度的不完善与德育教育的正面宣传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反差.使许多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产生怀疑与抵触。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使学生产生信度逆反心理.针对信度逆反心理教育工作者首先要让学生树立良好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安身立命之本的信念,树立邪不胜正的信心让学生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制度不完善的现象,法制不健全被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的现象是有可能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和谐社会主义的建设这些现象肯定会消失。我国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过程中,学生作为未来会计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自己、以身作则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同时教师自身要做学生的榜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使学生消除怀疑.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还可以通过组织学生亲自旁听法庭对违背职业道德案件的审判和邀请一些具有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善于从日常小事做起的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让学生自己感受道德决策的历程。不仅可以让学生看到违规者的惨痛教训了解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而且还能够解除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怀疑,消除学生的信度逆反。 3.情境逆反 情境逆反是指不适当的引导时机与场合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情境是从认知的角度说明行为者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行为者在行动之前对环境、客体的总和的认知,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多少加进了主观的成分,从主观上给予规定和把握。从教育信息传递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方面看教育接受的氛围不同,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心理需求会有所差异。如果受教育者在某种氛围中有不良情绪就有可能产生不愿意听的心理反应。因此,职业道德教师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必须针对具体的情境不同的目标对象灵活地选择教育方式与手段。不要在学生不能适应的氛围中强行让学生接受教育。例如采用模拟仿真教学法.模拟学生未来可能遇到的工作情境在学生乐于接受的情境中促进学生养成遵守职业道德的习惯。 4.自主逆反 心理学家认为.个体存在着一种趋向自主,并摆脱外部控制的倾向。当外界付诸压力使个体感到其自主地位受到触动时,则可能产生逆反心理。当然.自主逆反的诱发与个体的人格特质有关。对于“自我防御机制“突出、自尊心过强的人来说,更容易产生自主逆反心理。作为讲授职业道德的教师万不可有自以为是、强为人师、咄咄逼人的教育态度与方式。一定要在尊重人、理解人的基础上去塑造人;一定要具体对象具体对待坚持双向互动的教育模式,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渗透式等多种教育方法,以避免自主逆反的形成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当学生有疑问,对教师讲授内容有怀疑时,如果教师采取忽略和压制的态度认为学生讲的都是错误的,是旁门左道的想法学生必须接受教师所讲的正确、正统的内容。势必会使学生产生自主逆反更加不愿意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正确的做法是:教师首先应该采取尊重学生探索、怀疑的态度共同讨论有怀疑、有疑问的内容在讨论过程中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使学生内心真正接受职业道德教育。 5.禁果逆反 诱发禁果逆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诱因是无充足理由的禁止。禁止本身往往就提示人们注意某种对象。而当禁止的同时又未说明充足理由时就反而会激发人的好奇心理而产生与禁止相悖的意向。所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对待禁止绝不可简单地否定和排斥一定要做合乎逻辑的分析与反驳。不仅要阐明是什么、怎么样.更要揭示“为什么”;不仅要说明不该怎样“.更应指明”应该怎样不仅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地去做教育引导工作。例如对待不做假账,在教育时不能简单说作假账是极端错误的,是不允许的、被禁止的。而应当分析为什么作假账是被禁止的作假账的危害进一步阐述作假账对个人和社会恶劣影响。从而使学生真正认识到作假账的危害性.在未来工作中自觉抵制作假账。 从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成果中,会计职业道德教师可以发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产生逆反心理并非不可逆转只要认清学生逆反心理的种类有针对性地消除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消极特征,就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提高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认可程度。 二、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启示 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启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该激发学生自身的积极力量和优秀品质.以培养具有高尚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积极心理学认为传统主流心理学是消极的心理学在理论与实践探求中遵循消极、悲观的研究路线与模式把研究与实践的重点放在了人及人类社会诸如精神疾病、人格问题、暴力、色情、酗酒等消极的问题上而忽略了心理学应有的其他使命。 积极心理学认为心理学不仅仅应对损伤、缺陷和伤害进行研究而且也应对力量和优秀品质进行研究。治疗不仅仅是对损伤、缺陷的修复和弥补而且也是对人类自身所拥有的潜能力量的发掘。从积极心理学角度.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应该注重激发每个学生的潜力和积极品质,激励学生、相信学生、最大限度激发学生追求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的激情。 三、结论与建议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增强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实效.建议教育工作者积极开拓视野从学生心理研究出发.结合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将新的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启示运用到教学活动中。以生为本“从学生实际出发了解学生.理解学生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动态.积极有效地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创新的教学方法,不仅让学生了解目前的各种会计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还可以培养学生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冲突问题的道德推理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激发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感。从而实现会计职业道德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 财会专业论文:简析财会专业教师为例谈高职院校 双师型 教师的认定 培养及评聘 [论文摘要]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是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然而,在职教界,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培养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文章首先探讨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阶段培养的思路以及对“双师型”教师的评聘工作的几点看法,旨在为促进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教师 财会专业 高职院校 拥有一支质量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办好高职院校的基本条件。“双师型”教师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专业课教师提出的发展目标。然而,“双师型”的实质内涵是什么,如何认定“双师型”教师,如何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双师型”职教教师的定义多达十多种,包括“双证书说”“双资格说”“双能力说”“双素质说”和“双职称说”等,其中“双证书说”(即以教师是否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行业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为判断标准)在职教界比较流行。虽然现在许多高校正在着力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但“双师型”师资不足依然是高职院校办学中的难题。为此,本文试从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内涵界定出发,探索如何合理认定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以期能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寻找更为有效的途径。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2004年4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的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作了界定,即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解读该评估指标体系,“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1)双证书或双资格(教师资格证和行业专业资格证);(2)双职称(讲师和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双能力(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指导能力或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它为教师指明了努力方向,即侧重理论教学的专业课教师要通过积极参与企业实践、培训或应用研究等方式及时了解与理论教学相关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成为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和要求的“双师型”教师,也即“双师型”教师不仅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强调教师所具备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又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强调教师所具备的实践能力和素质)。总之,“双师型”教师应具有明确的双重技术职务或双重资格。 二、“双师型”教师分阶段培养的途径 鉴于以上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教师内涵的指导性界定,笔者在此仅以财会专业教师为例来探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步骤。 (一)第一阶段:“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 “双师型”教师除了要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与专业相结合的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因此,学校应鼓励新任专业教师参加有关资格证书考试,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及厂矿企业调入的教师,首先应要求他们参加“新教师教学技能岗前培训”,并且要获得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新分配来的师范类毕业生除了应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外,还要重点学习业务操作技能,并取得专业技术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例如,财会专业的教师除了应获得教师资格证外,还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作用有三:第一,它是进入会计职业领域、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这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第二,它是会计人员报考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需条件之一;第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而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会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得到更新。 虽然具有“双资格”或持有“双证书”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教师还不能称之为“双师型”教师,但如果一个专业教师不具备行业的从业资格证,那就更谈不上向“双师化”方向发展了。因此,具有行业资格证是保证教师实现“双师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第二阶段:“双素质”阶段 “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的理论性很强,但教师不仅要精通理论,更要吸收与现实生活、生产实践紧密相关的新知识和新科技,并将之运用到教学中,让学生能够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知识,使其毕业后能很快地融入社会并适应本专业的工作。然而,高职校现有的专业教师虽然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也存在着实践经验不足,动手能力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状况,高职院校要把培养一支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水平高超的“双素质”教师队伍作为第一要务。要真正让“双资格”或“双证书”的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就必须让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接受较长时期的专业培训(即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深入生产一线挂职锻炼等,并建立长效的培训制度。 具体来说,实践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去企业驻点,连续进行为期几个月的顶岗实习,专业教师在锻炼自己的同时,又能方便、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学生;二是要求教师联系一家企业,作为教学和科研的联系点,每年进行四次以上的短期实践活动,具体可以采用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以及时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业务技术流程,并可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或革新等活动;三是由各系部联系一些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互动的协作关系,聘请企业优秀技术专家到校内开展实践环节教学,届时由相关专业教师充当助手。这样既能让专业教师迅速增加实践经验,又能加强校内实验室和实习工厂的建设。 “双师型”教师应该是具备“双素质”的教师,他们在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技能的同时,还应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职业技能操作示范。一名“双师型”教师既应具备教师的职业素质,又应具备与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素质。 (三)第三阶段:“双职称”阶段 具备“双资格”或“双证书”的专业教师在经历必要的企业实践基础上,还应获得讲师(实验师)等中级教师职称及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例如,财会专业教师要获得双职称,就必须在取得讲师(实验师)职称前后报考并取得“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获评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前后,还可以考虑报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一系列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仅提高了财会专业教师的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水平,还提高了其运用会计理论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能力;不仅使其熟悉了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还增强了他们依法理财的意识以及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能力。在“双职称”阶段,不仅丰富了专业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还提高了其开展实践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拓展了他们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利用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能力。 因此,“双职称”是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的必要条件。学校应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报考其他相关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可以让少数教师先行报考做示范,然后再将重心由教师个体转向教师群体,根据教师各自的特长和发展方向,以专业群为基础,引导教师报考不同类别的职称(资格)证书。例如,在财会专业系(部)中,教师可以报考中、高级会计师,也可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还可报考经济师、物流师等。这些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的取得为学校建设专业群和拓展专业方向提供了可能,并能使相近专业、相近学科的教师组合形成“双师型”教师团队。此外,随着社会职业岗位群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以及不断满足高职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实际教学需要,学校还应鼓励专业教师报考相关新兴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以满足学校调整专业方向的需要。 (四)第四阶段:“双能力”阶段 经历了以上三个阶段,专业教师才能够较好地改善传统教学模式,自觉地按照企业及社会的要求改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转化能力(指教师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能转化为学生实际技能的能力,包括指导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编写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案的能力等)。“双能力”阶段的特征还可以表述为“双职称(双证书)+双能力”。有学者认为,“双职称”(或“双证书”)是“双师型”教师的形式或外延,而“双能力”是“双师型”教师的内容或内涵。“双职称”(双证书)和“双能力”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放眼未来,“双师型”教师还不是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未来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应呈现整合的“一”,而不是目前的“双”。因此,我们可以将“双师型”教师界定为:具备教师资格和所教专业的实践经历、技术资格证书;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实践技能的示范者的复合型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的评聘与激励 教育部明确提出,到2010年高等职业学校中担任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80%。但目前 “双师型”教师还有近1/3的缺口。所以,要充分认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在高职校教师的评聘与激励工作中,第一,学校应当逐步建立起“双师型”教师的上岗资格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为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例如,对那些已经取得“双职称”的且已进行过两年以上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将其评聘为“双师型”教师,同时针对教师的企业实践工作采取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奖励与津贴的方式。这样才能调动“双职称”教师积极进入企业开展实践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双证’不一定就是‘双师’,实际能力与资格证书之间不一定等值”的问题。学校应重用已取得“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同时督促那些尚未取得该资格的教师尽快提升自己。 第二,高职院校及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应设法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经费投入,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让“双师型”教师的“高素质、高要求”能够真正地和“高待遇”联系在一起。 第三,高职校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管理。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并将“双师型”教师的绩效考核与薪酬评级、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挂钩。对那些考核成绩不佳的“双师型”教师,应适当实施惩罚措施并限期改正;而对那些考核成绩突出的“双师型”教师,要提高其课酬标准,优先给其提供职称或职务晋升、学习培训以及评优的机会。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当前我国的高职教育必须重视师资队伍素质的建设,这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无疑是提升高职师资素质的一种有效手段。高职教育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以及“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努力培养高素质“双师型”人才,为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最终实现高职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财会专业论文:浅谈财会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财会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财会教学 现状 对策 一、高职财会教学现状及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财会专业教学仍然没有走出传统财会教学的套路,大多数学校采用缩减课堂理论教学,增加实践环节教学时间的办法来表明本校是符合高职教学特色,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所谓零适应期的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殊不知,画虎不成反类犬,导致所培养的学生理论没学好,实践动手能力也成为空谈。每年毕业的财会专业学生很多,但能够立即融入财会工作的很少。 通过对一般财经院校、高职院校和其他院校的财会专业学生比较,笔者发现这些财会专业临毕业或已毕业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基本达不到实际工作中一般业务处理需要,高职财会专业学生不仅在理论上有所欠缺,而且在实践操作上也并无过人之处。主要表现为不会编制基本财务报表,看不懂企业会计账簿,不了解各账户之间的关系,有的甚至看不懂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毫无专业可言,更谈不上美观。财会教学上出现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1.1日常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 目前会计实践教学主要仍以模拟为主,大致可分为:单项模拟和综合模拟,单项模拟主要是在相关课程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完之后进行模拟实训;综合模拟一般是在学生毕业前根据企业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的基本业务以及前期的有关资料为基础,通过模拟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的教学形式。这些模拟实践教学仍以在实验室或教室里用习题式练习方式进行,与企业实际工作流程相距很大。 1.2 会计实践技能训练不足 许多学校都有专门的财会实验室,但并未得到很好使用,实践教学组织散乱,不系统,不连续,缺乏创新,学生实训过后就忘,学生未能利用综合实训充分学习会计业务处理流程,未能融入模拟企业情景之中,缺乏热情,未对该情景留下深刻认识,在其专业成长之路上未留下值得回味的烙印。 1.3 课程设置缺乏高职特色 很多高职院校财会教育较注重课堂上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并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财会课程设置缺乏高职特色,财会专业课程设置过多,又划分很细,课程结构专业知识性比较突出,课堂教学与实训的比例不合理,技能训练往往只放在最后一个学期集中进行,或流于形式,让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最终导致财会专业的学生会计理论比不过财会本科的毕业生,而又缺乏高职生应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做法都失去了高职院校财会教学的特色。 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2.1 重构课程体系,突出技能培养 高职财会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体现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专业核心课程与职业岗位能力应密切联系。重构后的课程体系以学习领域课程为核心,打破过去由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等课程组成的学科体系的束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的方针,坚持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强调课程体系的职业性和开放性,建设理论教学学、实践教学、综合素质教育相统一的教学体系。突出会计职业的定向性要求,以职业能力作为配置课程的基础,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技能真正满足会计职业岗位的要求。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财会专业采取的仍然是学科课程体系,过分考虑知识本身的逻辑性和整体性,容易使理论脱离实际,学科之间联系性不强。因此,需要加入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课程体系是以专业实践活动为中心,以学生掌握技能为目标,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确保知识、技能、态度的整合性和协调性,可以弥补学科课程体系的不足。实训教材是实践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会计实践教学的基础。要注意开放性地吸收实际工作经验和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充实和完善职业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高职财会实践教材的编写必须体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研究成果,并能将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有机结合,原则上应采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同时要考虑到高职办学特色。 2.2 创新教育模式,改革教学方法。 财会专业的教学必须将“工学结合”的教育理念应用于课堂教学中,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会计工作任务驱动为切入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依托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基地,实行在仿真或真实的职业环境下的渐进式全程实践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发展。 2.2.1 互动式教学模式 互动性的教学模式能够同时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效率和效果。在互动合作的教学活动中,只要学习目的明确,激发学生的热情和主动性,就能使学生充分快速吸收、掌握和运用知识。互动性的教学模式需要教师打破目前传统性的教学方式。 2.2.2 案例教学 应用案例教学是丰富教学方案和内容的重要举措。教学案例设计的得当与否,则会大大影响教学的效果。教师应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学案例。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必须把基本案情编写描述清楚。可针对不同的案例分别采用叙述、表格等不同的展现方式。设计教学案例要考虑实务性。会计课程教学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其应用性、可操作性强。因此,在相应的案例教学中,应参照会计实务需要选取案例的基本内容,将实务资料进行必要的概括和会计案例的选择要反映会计职业某一特定情景中真实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涉及某一特定单位或组织的经济利益。 2.2.3 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之中,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经过思考和老师的点拨,自己解决问题。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习惯,学会了如何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任务驱动教学必须使学生的学习活动与任务或问题挂钩,通过探索问题或完成任务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师要创建逼真的教学环境,让学生感觉到任务的真实性。学生带着任务或问题,自主地学习,通过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构建起自己的知识经验,充实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2.3 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环节 企业需要的是实际操作能力强的财会人才,即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吸取优秀实践教材的优势,结合本校实际,自编一套切实可行的实践教材,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加强会计实践性教学的整体性、系统性,并选择合理的实践教学流程,拓宽会计模拟实验的范围,努力贴近企事业单位实际,增强对学生会计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 2.4 改革成绩评价方法,实行多元化评价 随着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化,专业课程的成绩评定方法也必须进行改革。为了让成绩评价能够适应当前教学的需要,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成绩评价方式。评价学生成绩要注重过程,并且贯穿于实际学习的全过程;尽量以实践为主,笔试为辅,多考虑学生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工学结合”的企业虚拟薪金制度,引入到会计专业实践课程中,以学生获得的薪金情况评定课程的成绩;实行证书置换课程,凡是通过国家有关证书考试的,相关课程成绩可直接评定为合格。评价学生成绩的主体应包括授课教师、实践指导老师以及在实习实训中的同学和同事,这样可以较全面地考查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此外,还应该参考学生的自我评价,要求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必须完成一个类似述职报告的作业,对完成的这段实训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这也有助于学生在自我总结中不断认识自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 财会专业论文:关于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课程改革的心要性与可操作性探讨 [论文摘要]本文对现阶段财会专业学生学习专业课时所产生的厌倦和困惑心理进行了分析,感到中职财会专业课程的改革迫切而且必要,并就财会专业课程改革的可操作性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转换教学模式 理论教学 实验主题 结合 当前,随着教育制度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教育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作为职校的教师,深切感受到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方面在日常行为规范上与普高学生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在专业课的学习上也表现出较明显的厌学情绪。本人自进入职校以来,一直担任财会专业的教学工作,反观多年来财会教学的实际情况,财会专业学生在学习i存在着种种问题,财会专业的教学改革迫切而且必要。 一、职校学生在学习财会知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会计专业目前的尴尬地位让学生越来越没有兴趣。 自上世纪几十年代初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不管是“泡沫经济”时代,还是“民营经济之春”时期催生了大量的财会工作岗位,中国从大学到中专无一不开设财会专业课,结果导致几年后会计专业毕业生大量涌人社会,市场需求迅速饱和,就业压力日增,很多毕业生从事一些与会计无关的丁作,即使在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不例外。这导致了财会专业学生普遍产生了悲观厌学情绪,他们经常流露出“学习没有用,不如多玩玩”的心理。就我所任教班级来说,全班42人中只有三到四个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与财会稍有关联的丁作,其余学生大都存企业的加工岗位工作,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实现。 (二)学生学习中存在一种想取得“免费午餐”的心理。 《企业财务会计》是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作业量是比较大的,也比较繁杂,很多学生“怕”做作业,不能独立完成,甚至于只等着“抄抄”了事。他们中的很多人总有这样一种思想:平时老师上课最好少讲点儿,作业少布置点儿,考试前两天告诉他们重点,然后“抱抱佛脚”混过考试。这种对专业课消极懈怠的心理增大了会计教学工作的难度。 (三)财会专业学生存在着学习方法不当,缺乏学习意志力的问题。 职校学生中的大多数在基础学习阶段就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使得他们在财会专业课的学习中产生困难。 二、上述问题的解决途径浅谈 (一)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念。 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他们自身的素养和志向水平紧密关联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能帮助学生认可和选择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念,让他们把学习与个人前途、事业的追求联系起来,将勇敢、顽强、正直等社会价值内化为学生个人的品质,使其与会计学习兴趣相辅相成,形成良性循环。 (二)激励学生主动追求自身思维品质的优化。 职校学生已普遍具有从事独立的智力活动的能力,对于认识自己的智慧、力量感到精神上的满足。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及时、准确的赞赏,往往能令学生情绪振奋,表现出极大的乐趣,并使其在愉悦的状态下进行学习。 (三)转换教学模式、改变教学方法(将会计理论教学与模拟实验结合起来)。 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是先进行一年的企业财务会计专业课的学习,然后花一至二个月的时间进行会计模拟实习。学生在学习理论课时感到枯燥难懂,等到模拟实习时又已经将前面所学知识忘掉了很多,造成作账的困难,这往往使得模拟实习变得虎头蛇尾,甚至部分学生只等着抄袭。为了改变这一现象,会计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我校的财会班自今年9月份开学起,采用了市财经学校的企业财务会计实验教材,以任务驱动法贯穿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中心,探寻一种新的企业财务会计教学模式。从近三个月的教学实践来看,学生反应良好,基本达到教学目的要求。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建立会计模拟中心的教学模式,将企业财务会计分为二十一个实验,每个实验一个主题,把每个理论环节都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 第二步:分步完成各个实验。(在第二学年的上学期完成实验一至十,第二学期完成实验十一至二十一,以完成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操作。) 1.理论教学。这是学生进行模拟实务操作的一个“加油站”,没有理论知识的掌握,实务操作无从谈起。教师在授课时可将常用的、基本的财务会计理论和账务处理教给学生,以鼓励、启发、诱导的方式引导学生跟随自己,尽可能多的让他们在课堂上吸取营养。教师有耐心生就会“倾心于你”,决不能让他们“知难而退”。 2.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会计信息失真是现在企业会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我们所培养的财会专业的学生,就是将来参与财务工作的人员。因此,在日常教学中要求学生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对提升将来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非常重要而有意义的。 3.实务操作的演示。教师根据本次实验的主题,例举出一些经济业务,教给学生如何审阅原始凭证,然后正确地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对某些特殊格式账页的填写作出指导。学生在多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都习惯于“看着题目做作业”,对财会专业的课程也不例外,看着题目写出会汁分录就算完成了任务,而在实际工作中是没有题目可供参考的,而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真实可靠的原始凭证,学生能否正确的认识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此采用模拟实务操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教会学生如何认识原始凭证,如何根据原始凭证所提供的信息确认经济任务的内容,进而正确的填制记账凭证。 4.明确本次实验的任务,要求学生协同作业,完成任务。首先需明确各项经济业务需要哪些原始凭证,然后审阅凭证内容,再进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账簿的登记。这个过程可将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内的同学进行角色分工,模拟成一个会计核算小组。各会计岗位可由同学轮换担当,登记总账的同学是负责人。这样就将全班同学都蒯动起来,每个小组的同学都力争完成的快速准确,小组内部的讨论也进行的非常热烈。这样就将“老师要我学”变成了“我要主动学”,这也是我们将任务驱动教学法运用于企业财务会计教学的一个最著收获。 5.教师指导和补充说明。教师需对学生完成任务的进程及时荚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给予说明。 6.给出一定量的习题作为课后作业,以对夺实验所学内容进行巩固。 第三步:学习效果的评估。在近三个月的教学实践中,我感到对学习结果的评估比较容易,而对学习过程则难以公平、客观地衡量,所以我认为两者应结合进行。在一个阶段的学习之后,计每个学生参照评价项目内容,逐项给自己打分,并可附上简短的自我评语,然后教师可与学生推选组成的评价小组一起,对全班同学的学习过程和实验成果作出评估,作为他们期中(期末)考核的成绩(理论考试占40%,实务操作占60%)。 在对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以学生的进步为着眼点,以鼓励、支持的态度对待他们,切不可因为少部分学生基础差而采取放任的态度,让他们在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能够自我肯定,有“成就感”,这也是进行下一步学习的良好基础。 (四)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力求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采用实验教材教学的过程中,以任务驱动教学法贯穿于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二十一个实验,以理论为基础,以完成任务目标为驱动力,激励学生主动学习,通过对所提出的“任务”进行分析、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实现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巩同。另外还需结合讲授教学法,演示法,角色扮演法,自学一研讨法等不同教学方法的运用,从多角度,多层面达到我们的教学目的。 (五)应用电化教学手段,及时传递师生信息。 由于会计实务的模拟操作涉及到大量的凭证和帐务处理的演示,利用实物投影仪可使学生更直观的看到教师分析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账簿的过程,也可将学生的“作品”及时的演示出来,发现问题及时探讨,这样学生会感到学习的过程非常直观,并且乐于帮助别人指出错误,加以纠正,教师在互动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不断的学习、进步。 总之,教师在财会专业课教学中需多想办法,付出爱心,在学校领导和学生的支持和配合下,将财会教学推向更加有效、实用的轨道。 财会专业论文:浅析中职财会专业实行分段模块式教学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会计 中职学校 分段模块式教学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中职会计专业也逐步发展起来。但中职会计的教学也显现出它的陈旧和不足,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也较弱。因此论文结合这些特点,提出了会计教学实行分阶段与模块式相结合的构想。 1、中职财会专业教学模式现状 目前中职学校在财会专业课的教学中,教学理念、内容、方式和途径都远不适应社会的要求。 一是教学理念存在偏差,主要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不合理,时间安排错位,只强调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训的重要性。 二是教材信息严重滞后,教材中不少内容还是传统的旧知识,远不能反映经济的发展。 三是教学方法与方式上重教轻学,教学中教师还是沿袭传统的单向传输式教学方法和单一教学程式,仍以传统的标准要求和衡量学生。 2、中职财会专业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意义 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重庆作为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区,大量的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财会技能型人才会出现空前的短缺。在这大好形势下,中职财会专业类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既要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改革 目前中职学校的财会教学模式无法培养出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学生,必须正视存在的不足,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实施活模块、多渠道、重技能的教学,培养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实用型初级财会人员。 3. 1中职财会专业纵向实行分段式教学 财会专业实践性很强,教学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此把中职财会专业分段教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基础理论与分项实训阶段、综合实训与考证阶段、顶岗实习拓展阶段。 第一阶段:中职学校的教学计划一般是安排前两学期集中学习理论,然后再进行实训。不过这样的安排,会造成财会知识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培训的间隔期过长,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学生学习理论知识时没有实践培训而使理论显得过于空泛,二是在后来的实践实训中又要重新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复习以前学过的理论,这不但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也挤兑了实训时间。因此,可以考虑在每一单项理论讲述完毕后就进行分项实训。分项实践教学的内容简单,容易组织实施,并且可以保证在学生每学习完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之后对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进行阶段性的实践操作,这样一来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安排就比较紧凑,便于他们接受和掌握会计理论和技能。 第二阶段:经过前一阶段的学习实训后,学生只是分项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尚未形成完整的知识架构,因此第二阶段就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综合模拟实训,也就是以一个模拟工业企业的某一个月份完整的经济业务资料为会计主体对象,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模拟实训。综合模拟实训所采用的会计资料是完整的,包括企业的总体概况、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账户的期初余额、经济业务等。经过充分模拟各环节的操作流程,使学生接近相关企业的经济活动,亲身体验和熟悉会计核算的方法;再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与带领下模拟操作实训的各个步骤,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会计循环的全过程,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知识架构。这个阶段之后,学生往往已经具备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能力,所以老师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他们考取会计从业资格为下一阶段作好准备。 第三阶段:学生可以采取自主联系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一年的顶岗实习,这是完成学生由专业技能的墙养到岗位就业的过渡,顺利实现学生走向社会转变的重要途经。因此,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年宝贵的实习时间,将实践教学扩展到顶岗实习的实践工作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 3. 2中职财会专业横向实行模块式教学 以《基础会计》学科为例,这门课程是财会专业的基础人门学科。在讲授《基础会计》课程、设计教学模块时,要结合中职学生的特点,贯彻“轻”理论、“重”实践的教学理念,不再以理论教学为核心,而是把模拟演练、实训等实践环节作为教学核心,以职业实践能力为重点来进行教学,这样能够加强他们对岗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考虑将《基础会计》课程和《会计模拟实训》分项实训整合为一门基础会计理论与实训课程并分成五大模块。 基础会计理论与实训课程是以会计基础知识为理论支撑的五大模块有机整合而成的。第一模块:基础书写实训,让学生掌握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数字和大小写金额的标准写法,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第二模块: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使学生熟悉经济业务,学会常见原始单据的填制技能,了解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掌握收、付、转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方法;第三模块:会计账簿建立、启用、登记和错账更正,使学生学会启用账簿和编排账页目录,掌握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建立和登记的方法;第四模块: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会计凭证核算组织程序、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第五模块:报表编制和申报纳税,使学生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和编制要求,掌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报。 总的来讲,分阶段模块式教学将专业课知识有机整合起来,由浅入深,层层推进,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会计职业核心能力。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视域下的会计电算化论文 一、会计电算化理论论述 (一)会计电算化定义 会计电算化是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完成对会计信息的核算、分析、预测和决策的会计管理工作,是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会计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现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开发、使用、培训、服务、制定和执行法规制度,实施微观于宏观管理会计业务和会计管理现代化的全部[1]。同时,它既是提供以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同时又是参与财务管理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会计电算化目标定位 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会计电算化实施被赋予以下几个层面目标: 1.提高财会工作效率 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特点,把繁杂的记账、结账、报账工作交给高速的计算机处理,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并且由于计算机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可以避免手工操作产生的误差,以达到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的目的。 2.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 手工条件下,财会人员被繁重的手工核算工作所包围,没有时间和精力更好地发挥会计参与管理、决策的职能,而通过电算化,使财会人员解脱了繁重的手工核算,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及决策,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服务。 3.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手工条件下,由于会计信息需要记录、加工、整理,使需要会计信息者不能及时得到信息,这不利于企业经营者掌握经济活动的最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而电算化后,大量的信息都可以及时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保障向企业管理者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4.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一方面为了参与企业管理,更多地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有关知识。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和规范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所以会计电算化也要求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会计电算化基本原则 1.法制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不仅要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从而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2.效益性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标。[7]首先,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其次,在系统实施前,应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开展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再则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财务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手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此外,要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3.系统性原则 要形成以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一是注意内部与外部相联系。会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设置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做到数据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二是注重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可分许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在进行分部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要有全局的观点,以确保整体系统的完美组合。 4.规范性原则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有了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5.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前提。影响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8]:(1)准确性。即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应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2)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3)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容易地进行。 二、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应用现状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进入信息化的基础,是今后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经过实践证明,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形势和基础比较好,基本完成手工记账向会计电算化记账的转变。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正从简单的会计核算系统向综合的管理信息系统转变,形成以会计软件为核心,集管理、分析为一体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对会计电算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由于财会工作自身的特点,现阶段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制度仍不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我国电算化事业起步较晚 人们的思维观念还未充分认识到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多数单位电算化都是应用于代替手工核算,仅仅是从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提高核算效率方面入手,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使现有会计提供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为企业决策及管理服务。同时在软件更新及硬件投入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更不用说建立企业内部局域网以及注册自己的网站,根本没能力利用信息技术 (二)财会专业人员计算机知识的欠缺 一般会计人员所掌握的知识、理论仅能满足手工会计核算,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求会计人员要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掌握相关的计算机知识,财务软件的使用技术以及保养和维护。一般会计人员业务经验丰富,但计算机专业知识却很匮乏,难以胜任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对财务软件的应用方法掌握的不够透彻和熟练,对软件的认识有局限性,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这个问题已成为企业快速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障碍。 (三)重视账务功能,忽视管理功能 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工作主要从事事后核算,事前的分析预测和事中的控制因计算复杂而很难进行。会计电算化的运用和发展可以极大地发挥电子计算机卓越的计算功能,将财会人员从繁重的算账、报账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9]。然而,我国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却存在着重视报账功能忽视管理功能的现象。采用软件的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等内容功能较强,而具备管理型功能的成本核算、财务指标分析体系以及资金供求预测等模块,根本没有设计或内容过于简单,功能不全。并且查询功能也不健全,限制了其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对加强财务管理的功能。 (四)会计软件通用性差、集成化程度低 近几年不少财务软件厂商基本是一套软件使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用户,对行业特征和单位的核算特点考虑不够,导致不少施行电算会计的单位,仍要会计人员做大部分的辅助工作,致使一些企业对会计电算化处于观望之中。我国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应用暴露出一些难以克服的弱点,如系统初始化工作量较大,系统体积大,企业难以增加自己所需要的功能等等,而仅就会计电算化系统看,其材料、工资等各核算子系统之间又彼此分隔,缺乏会计数据传输的实用性、一致性和系统性[10]。另外,一个公司购买的会计软件是不能与从另一个公司购买的其他软件联系在一起的,结果会计电算化系统往往独立于其他子系统,无法进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控制管理,不能与企业内其它管理子系统(库存、销售、人事等)集成融为一体,很难形成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五)数据保密性、安全性差 很多时候,财务上的数据,是企业的绝对秘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几乎所有的软件系统都在为完善会计功能和适应财务制度大伤脑筋,却没有几家软件认真研究过数据的保密问题[11]。例如成都某公司计算机被盗,内存价值百万元的资料而无任何加密防范措施,该公司的损失已远远超出了计算机本身的价值。而有些软件所谓的加密,也无非是对软件本身的加密,防止盗版,不能真正起到数据的保密作用,安全性上,更是难如人意,系统一旦瘫痪,或者受病毒侵袭,或者突然断电,很难恢复原来的数据。 三、以有效对策途径强化我国会计电算化持续发展 (一)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应用不是一个单一的会计手段的转变问题,当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已普遍采用了ERP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适时制造系统以及零库存、全面质量管理等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并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之时,内地的大部分企业仍固步自封,必然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规范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指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核算规程是否规范,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等,这是搞好电算化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保证电算化的顺利实施,企业应制定出严格的电算化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为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管理、操作管理、系统维护管理、机房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等制度,确保系统高效、安全地工作,充分体现出会计电算化的优势。 (三)提升会计人员计算机操作业务素质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首先,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训的力度既要重视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又要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其次,要加强对会计电算化人员的再教育。一是使会计人员树立会计信息化的观念;二是使求会计人员掌握更丰富的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三使要求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更加及时、有效。 (四)要加强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 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尤其重要,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由于存贮载体的变化、处理方式的变更,使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 1.要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 应加强对计算机安全的宏观控制,政府主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对危害计算机安全的行为进行制裁,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对温度、湿度、防火、防雷击、防静电等的管理,也包括对人文环境的管理,如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计算机工作区域、防止设备被盗等,以保证设备的完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建立内部安全控制制度 在电脑网络环境下,某些内部人员的恶意行为及工作人员的无意行为都可能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安全性,因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必要的。一是实行权限分级授权管理,明确管理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职责范围,相互制约。二是建立健全对病毒、电脑黑客的安全防范措施。例如采用防火墙技术、网络防毒、信息加密存储通讯、身份认证、授权等。三是对储存数据的各种磁盘或光盘作好必要的标号,文件的修改、更新等操作都应附有修改通知书、更新通知书等书面授权证明,对整个修改更新过程都应作好登记。四是强化审计线索制。计算机会计系统应具有必要的自动记录能力,以便业务人员或审计人员查询或跟踪检查。 四、我国电算化的发展趋势 会计电算化发展到今天,已不是单纯的会计与计算机的简单结合,而是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延伸到通信学、企业管理学、市场运筹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它的推广应用不再是单纯的财务管理系统,而是正朝着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方向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不同企业之间跨地区、跨行业相互链接的大型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12]。实践证明,会计电算化不仅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大大提高了企业财会信息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更重要的是企业财会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本文认为,会计电算化发展趋势主要呈现以下趋势: (一)会计电算化于管理会计系统相结合,促进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还处于会计核算电算化的水平,或者说,现在仅仅是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电算化,而财务电算化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会计电算化。因为企业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成本与管理两大分支,所以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应该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全面电算化。因此,未来的会计发展在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不失时机的推进管理会计电算化,真正实现会计的核算职能、管理职能和控制职能。未来的会计电算化发展,也是促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 (二)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处理向智能化发展 由于信息处理、分析的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人才,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具有较高的成本,因此,随着智能电子技术的发展,信息处理也会朝着智能化、高度自动化方向发展。 (三)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趋势向国际标准化 电子商务使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因此,在今后的电算化软件开发中,应充分考虑会计国际化问题,满足多语言、多币种的国际竞争需要,这就需要要求实行财务软件网络化[13]。它是基于网络计算技术,以整合实现企业电子上午为目标,提供互联网环境下的财务模式、财务工作方式及其各项功能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能够实现网络化管理,对企业经营计划和控制功能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动态查询。实时监控、远程通讯等。 (四)促进会计自身的发展和变革 一定意义上讲,会计电算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也是突破传统会计观念,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提出新问题、新课题,以及研究和确立新的理论和方法的过程。如会计电算化在系统设计、工作组织、信息处理和账务处理程序等方式和方法的改变,本身就是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和完善,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电算化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新的问题和新的课题将不断出现,如:企业信息处理网络建立后,将如何做到及时合法的提供会计信息,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商业机密;两个会计子系统(财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实现结合后,如何改进财务报告等。 五、结论 会计电算化是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产生的,也将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在信息化时代,谁能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并能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谁就能在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会计电算化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会计电算化必须突破传统会计的观念与理论,只有不断地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才能使会计电算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财会专业论文:经济管理专业财会教学综述 一、高校经济管理专业财会专业设置的现状 1、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教学目标不明确 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并不是专业的会计人才,而是要把合格和优秀的人才往各个管理部门输送,因为会计支持着这些岗位的工作。所以说这些人才只需要了解会计信息的含义和生成的过程,并不需要精通会计中的记账和算账。但是现实中的很多授课老师并没有足够的认识,讲课并没有按照侧重点来传授内容,课程的内容也只是各个方面的拼凑,其中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覆盖的面过大过广,可是由于学时很短,所以说最终只能是多而不精;二是侧重点的偏差,直接导致了教学和应用的偏差。学生都会觉得自己学的内容枯燥、乏味并且与自己的专业相背离。 2、教材与实际不匹配 现在好多的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教材与专业的特点并无关系,不能够与本专业相辅相成。有的教材的重点是讲解对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却忽视了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应用的能力。也不能体现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特点,所以说与其毫无关系。 3、机构单一的教师力量 经济管理类教师一般都不同时具备财会类和经济管理类知识,兼具两种知识的教师严重缺乏。一方面,现在很多高校财会的课程是会计学院的教师所负责的,这些教师虽然会计水平很高但是并不具备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管理教师缺乏会计知识并不能教授会计课程,因此学生们学习时就无法获得专业的指导,很难将专业知识与财会知识相互结合应用。 二、会计专业课程和经济管理类会计专业的课程是有区别的 1、教学的目的不同 会计专业会计课程主要是培养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要求学生能够用会计账簿和报表等工具把经济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而对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会计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思维方式,理解各类会计信息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并要以此做出相应的决策。学生学习会计不仅仅应该知道会计信息的经济含义,而且应该具备分析信息和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 2、课程的安排不同 普通的会计专业的课程十几科甚至更多,他们会安排更多的课程来学习会计知识并且会计知识在学习中占有主导的地位。然而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的会计课程并不多,并且会计课程也只是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处于辅助的地位。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就造成了他们学习的知识难度性减少并且很难去理解精髓,更加谈不上应用到实践中去了。因而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高校财会课程体系改革思路与实践 1、重新确立培训的目标 高校管理学院专业培训的目标是训练在校生成为高级的管理型人才,但是毕业生毕业后会受到经验不足和就业环境等几个因素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成为高级管理人才。所以说,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应该改为培养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素质的专业性人才。 2、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财会课程体系 按照会计信息的运行规律、经济业务流程和会计的功能来构建管理类专业的财经课程体系。现代的会计随着企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相互之间能够互联互动,从而衍生出来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体系。所以说,现在的会计功能,不光具备管理的服务职能也是会计的核算功能,应该为企业的信息提供可靠和真实完整的财政信息。管理、服务和核算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管理是核心,服务是目的,核算是基础。会计信息的使用和监督如果想要被监督的话,管理的职能将会被当做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在各个课程中。现在,我国很多院校的财会专业必修课都有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等课程,尤其是《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作为管理类专业和财会的必修课,能够有利于进行资金的决议从而来确定资金的需求和企业的存货和企业采用的政策。从而提高学生的管理技能和素质。 3、课程的内容体系的架构 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点都是在科学的课程下培养出来,所以说,经济管理专业财会课程的体系和内容应该依据学生懂得的知识和技能来安排。《基础会计学》也只是初级的会计知识,并不能满足学生成为高级的会计人才,也不能满足毕业后从事会计行业的需要。所以说必须要增加管理和会计相关的知识来满足其毕业后从事其行业需要。由于考虑到各院管理专业学生学习会计课程是有限的,因此,应该根据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和基础会计教学内容,重新架构了教学体系。(1)基础会计教学的内容体系侧重于会计的计算,是以会计循环为主要的线,重点的讲解传授企业的经济会计的核算手法,使学生能够去掌握会计的职能和基础知识等。并且能够了解和掌握复试记账的监督和计算的基础法则;通过其平时的实践和实验,教会学生利用会计原理的基础操作技能,从而为后来的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2)管理系财务课程体系的主线是资金的运转,在考虑资金成本、时间价值和风险等原因的前提下,以对财务的决议为核心内容来进行教学的框架。其中的内容包括对投资、筹资、收益分配和运营的管理和决策。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财务的分析、运算等基础的方法,从而为经济管理来服务,使得能够成为具有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3)管理系会计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主线是企业的生产规划和控制,核心内容是经营和决议。该课程的内容体系是用企业的活动决策、预测和控制为主要的内容来架构的。分为四个内容,其中包括管理会计的预测与分析、规划和控制、管理会计的基础内容、业绩考核等。 4、加强和改进教学的方式 要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来适应现代的高级管理人才。这种方法的含义就是教师不光光是要传授知识,而是要去引导和启发并且来帮助解决问题,从而来教会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以学生为中心,来引导他们的思维扩展,探索性的去学习。采用个别的案例、小组讨论等方式来充分的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来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如何去改进经济类管理专业会计的教学 现在,我国的很多高校在经济和管理学院设置了会计专业,使得会计专业的教师不光要承担自己本专业的课程还必须要承担经济管理方面的会计课程,这种模式在各种高校内是普遍的存在的。很多的会计专业的教师由于长期的实践和教学的经验,对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已经达到了轻车熟路,但是如果把这些长期积累教授会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照搬到管理学和经济学的会计专业课程中,不加区分的教授每一个同学,并不能收到好的效果。所以说我们针对上述这些大多数高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1、调整教材的内容强化开头的作用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次接触会计教学应该是《基础会计学》这本教材,现在,很多的《基础会计学》教材一般都是根据会计专业的课程来编著的,比如开始提到的一些象基础知识、会计等式、会计假设等,然后再按照实际操作的业务顺序,例如取得原始的凭证、将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记录账簿等。但是这种流程和安排并不符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会计课程,使得学生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误解和偏差,使得学生一旦遇到问题变会退缩产生畏惧的情绪。没有从一开始便使学生纵观全局,使得其陷入孤立看问题的境地。为了去解决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应当适当的调整下教材的内容使其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具体的来说就是把《基础会计学》分为四个内容:(1)通过案例和实际操作阐述会计的最终产物——报表。(2)讲述会计的基本原理,例如:会计等式复试、记账的原理等。(3)简单介绍会计的流程最后来说明下报表的分析和编制。和会计专业的会计课程来比较以上的内容作了一点点调整,第一就是开篇内容就介绍了财务的报表,这部分并不来讲解报表的编著和分析。主要是用生动的案例来讲解财务的报表对其产生初步的认识。第二就是对其流程只做简单的介绍,因为学习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的学生并不是生产者而是使用者,所以说,从这个角度上看适当的去压缩下也是合情合理的。 2、通过课程的内容整合来体现管理的特点 可以整合《财务会计学》和《基础会计学》的教学内容使得更加适用与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其中的内容分为三个单元,(1)会计的基础,主要讲述的是会计的基础的知识。(2)按照业务的来回运转组织的业务计算。(3)财务的报表分析与编著。通过整合以上的内容来使得学生具备阅读和使用报表的能力,并且能够掌握其中所蕴含的信息从而计划出用来决议的方法。第二部分的会计的业务计算,现在很多的教程都是按照负债、权益、利润、资产等方面来计算的,并且每一个内容都介绍的非常详细。但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来说,这种详细和全面并不利于全局的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所以说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思路来处理先后的顺序,并且在其中添加审计的课程,由于经济管理专业并无审计的课程,所以说这个课程的添加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整合后的内容将会计和管理相结合,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的专业课程要求从而也体现了独特的管理特点。 3、通过改进方法来实现教学的多面化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会计教学,在要求学生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针对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应该在讲课的时候有侧重点。因为是专业授课,更加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学习,也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例如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并不应该局限于老师的教和学生被动的去听。对于管理专业的会计教程来说,可以展开分组的讨论。这种教学的方法能够更加有力的去激发学生的热情,来提高其创造力。并且同时老师和学生的互动也可以实现教学相长,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 五、总结 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的财会专业知识的改革和实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向前和各个企业的不断发展,这项任务也会不断的革新。所以说,我们应该更积极的去改进和经济专业相契合的财会课程,这不仅仅是经济市场的需要,也是做为学校需要重视的事。学校应该去通过对课程的改革和深化,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能够找到会计课程的乐趣,从而更加积极的去学习,使得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能够更好的在社会发挥其自身的作用,使得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肖溢 单位: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教师继续教育模式研究 一、传统继续教育模式 传统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就是以高校为本或以专门的教师进修机构为本的模式。该模式往往因只重视知识和理论讲授,难以有效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而受到较多批评。近年来,高校或教师进修机构已意识到这个问题,正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比如,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加上外出实地考察、参观或岗位实践等环节,同时辅之以职业技能证书教育(如会计行业的会计电算化师、物流行业的物流师、电子商务行业的电子商务师等)。这些改进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教师技能,还提高了被培训教师所在学校的双师证率,使传统的继续教育模式焕发新的生机,再一次受到被培训学校的认可。虽然如此,该种模式仍存在一些缺陷。一是该模式的继续教育是上级教育部门为推广某项教育改革或某种教育模式而组织的,虽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却不一定符合各受训学校的实际,结果经常由于受训学校的条件难以达到要求而出现“教师个人业务水平提高了,但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作用不大”的情况。二是该种模式的继续教育时间大都在1—2个月,用时较长,大多数的教师由于家庭等多方面的原因所碍,不能外出接受该种继续教育;而且该种模式所需经费较多,受经费所限,能接受培训的名额就有限,致使该种模式的继续教育覆盖面有限。 二、校本培训模式 1.校本培训的界定 20世纪70年代中期,作为“教师在职培训的新概念与新策略”的校本培训计划由英、美等国首先发起,并很快在世界各国盛行开来。目前,许多职业学校都开始以这种理念为指导对教师实施继续教育培训。校本培训主要有两种界定方式,一种是以培训地点为依据,指完全在学校内进行的教师在职培训活动;另一种是以培训内容为依据,主要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善学校和教学实践为中心的计划与活动。无论是完全在学校内进行的,还是在学校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的,都属于校本培训。第二种定义被普遍认为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即校本培训是一种以教师任教学校为培训基地,辅之以大学或师资培训机构提供必要课程和人员而开展的师资培训活动。 2.校本培训模式探讨 无疑,校本培训能有效避免传统继续教育培训的缺陷。第一,它由受训教师所在学校本身发起、组织,方便了解一线教师的继续教育需求,有利于安排切合实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二,受训教师不用长时间外出,所需经费也会大大降低,受训范围也可大大扩展;第三,它并不排斥高校或教师进修机构所提供的继续教育,只不过是形式发生了一些改变,从“走出去”到“引进来”。校本培训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不同学校针对具体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摸索出不同的适合自己的培训方式。我们也在力求探寻适合财会教师继续教育的校本培训,以期在此基础上构建起适合财会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模式。 (1)个体式培训。 据调查,被列为国家改革示范校的中职学校的教师,其学习的积极性明显比较高。每位教师都制订了书面的个人成长计划,并按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教师们不仅随时关注最新的改革进展、勤练会计技能,而且开始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主动听别的教师的授课,撰写教学日记、教学小结,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而那些没有被列为示范校的教师的积极性明显不够。这就说明,个人的积极性需要一定的外在压力来触发,示范校改革对教师们做出的硬性要求恰好提供了这种压力,同时为教师们的继续教育指导了方向。在没有这种改革的学校,为鼓励个体学习,学校就应采取适当的考评和奖励措施,以及适当的资源支持来激发教师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如学校定时为教师提供精练技能的训练室、机器、软件、训练用物料等;定期安排一些教师技能比赛并对优胜者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同时将之作为加分项并与职称评聘挂钩;对考取双证的教师予以费用报销(现在大多数职业学校正在这样做)或一定的物质奖励等。当然,学校还应规定予以奖励或支持的继续教育项目,以使教师们的自主性继续教育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 (2)师徒式培训。 师徒式培训基本上就是一种一对一的培训形式。一般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且愿意指导新教师的教师担当师傅角色,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引导新教师将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知识与具体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帮助新教师更快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过去的账房先生是由徒弟直接跟师傅学习而成,且由于直接在实践环节进行,效果良好。对于财会教师的继续教育,无论是教育教学技能,还是财会学科技能都比较适合采用这种方式。然而,在一对多的学校教育中,这种培训方式越来越被学校所忽视。在很多学校,几乎没有校方指定的师徒式的传、帮、带培训形式。老教师对新教师的经验传授一般局限于偶尔的展示课或新教师的主动请教。由于没有校方的强制性约束,老教师自然也就没有主动指导的积极性,这对于校方而言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所以,校方应该重新重视起这种培训方式,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使这种培训方式常规化,在财会教师的继续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小组式培训。 小组式培训,就是根据教师共同的需要、兴趣及学科等,由教师自愿组成或由学校划分成小组,以小组活动的形式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这种培训在划分小组时主要依据的是小组成员的共同特征,重视组间的特殊性,且其组成以自愿结合为主,这就为教师之间保持开放的学习心态提供了心理基础,为教师之间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很多学校中,小组式培训主要体现在教研小组活动和课题小组活动上。教研小组的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依据简单划分成小组,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小组成员的共性,但忽视了个别成员的特殊性,且小组的形成不是教师自愿结合的,自然很难实现教师们的畅所欲言。笔者认为,学校应重新审视教研小组活动,使之成为财会教师们继续教育的平台,比如可设立问题研讨室、教师论坛等专门的小组活动空间,并采取一定措施使其发挥实际作用。问题研讨室每两周定期开放,设立一至两名负责人,由教师们自愿结合,交流讨论日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的方式方法。鼓励大家不论问题大小,不论语言长短,自由发言即可。最后由负责人组织教师们以书面形式整理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室内的问题研讨园地上,并以电子稿的形式留存,形成随时可供查阅、学习的资料,要求研讨室每月至少形成一篇文稿。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三次,每学年至少在问题研讨园地上发表一篇文稿,否则不予评优。如此,将会激发教师们参与问题研讨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4)全员式培训。 这里主要是指针对全部财会教师的集中式培训。比如可设立财会教师学习报告室。学习报告室在教育教学、财会学科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需做专题讲座或外派学习人员回校报告、宣讲所学知识时开放,对全体财会教师进行集中式培训。其中,专题讲座可由走在教育教学前沿的领导、学科带头人来讲,也可由经验丰富、与时俱进的老教师或外请专家来讲,讲座所用资料力求每人一份,同时保存留档。当然这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要求外派学习人员回校后宣讲所学知识,一方面可以督促外派人员在外出期间认真学习;另一方面既可节约外派经费,又可变相扩大外派继续教育的覆盖面,还能使没有时间或没有机会外出学习的人员也学到前沿的知识。当然全员式培训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培训过程缺乏互动,效果较差,往往是“听着激动,听后不动或学后不用”,对教师实际教学与技能的提升影响不大。所以,要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采取一定的后续措施,比如小组研讨、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优质课评比、技能比赛等相结合,实现培训内容的内化。 (5)校际式培训。 校际式培训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的校际培训项目和与兄弟院校之间开展的校际合作交流项目。高等院校一般被认为是科研的前沿和知识的发源地,所以教师进修一般选择到高等院校去。但传统的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这种纵向交流存在些许缺陷,前面我们已述及。要改善这种交流方式,使之能更好地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就要在原来“派出去”的基础上,外加“请进来”。根据教师的需求,请高等院校的教师到中职学校来对中职教师进行培训。当然这种培训会局限于中职学校现有的设备和资源条件,可能不能进行一些较前沿的技能传授,但由于在自己学校的缘故,会使更多教师敢于提出自己的困惑,对解决教师当前面临的问题更有实效性。越来越多的中职学校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在保持“外派”进修的同时,加强“请进来”的方式。与兄弟院校之间的横向交流目前也只是局限于落后的学校派教师向先进的学校学习,真正的互利合作较为少见,还在不断探索中。 (6)校企合作式培训。 校企合作式培训就是学校与企业合作来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以增强教师们的实际会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有实际会计能力的学生。所以,当前校方都非常重视这种培训方式,越来越多的教师在学校的支持下,选择到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去实践;校方也会请企业或事务所的资深会计师到学校来授课。但有时由于涉及商业机密等原因,可能无法接触到一些核心业务的会计处理操作,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方法是学校最好有自己的校办企业、事务所,这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资源,也会耗费学校很大的精力,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来说可能比较困难。如果学校能另辟蹊径,选择参股、控股企业或事务所,或许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这样,既可节约资源,也可节省精力,还能使教师们接触到实实在在的业务培训。 (7)职称考试辅导培训。 财政部门应该允许财会专业教师参加职称考试,而不该限定为在职会计人员。允许财会教师参加会计职称考试,便于教师接受财政部门安排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同时,也为教师学习财政、税法和会计知识提供动力。因为能够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所以他们愿意学习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愿意接触财会实践活动,从而扩大财会专业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三、总结 综上所述,以上各种校本培训方式各有利弊,学校应统筹安排、综合利用。笔者认为,学校应以传统的外派方式为辅助,实施以学校为主导、以教师需求为方向、以教研小组活动为平台,各种方式综合利用的校本培训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继续教育效果。 作者:万庆平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策略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逐渐被重视,越来越多的职业教育学校开始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力求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众所周知,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使命。只有在学校就学习好必要的职业道德,才能在工作以后服务好社会。本文主要对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够为社会培养优秀的财会人才。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形式创新 中等职业学校中的财会专业能为社会输送大量的财会人才,需要在具体的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指导其明确在具体的财会工作中应遵循哪些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因此,在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及特点 在中职学校财会专业教育中,我们不仅要教给学生基础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是指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要求,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具体职业中的体现。包括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品德及职业责任等方面,是具体行业对社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生活中如“医者仁心”、“工人力量”、“为人师表”等等词语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诠释。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从业者个人和所在行业以致社会的进步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等特点。 1.职业性 职业道德的内容是与具体的职业活动相关的,每一种行业都有其特定的职业道德,某一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本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内发挥作用。 2.实践性 职业道德通过从业者的职业活动体现出来,职业道德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重在行动,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树立起来。 3.社会公共性 各类的职业道德虽然都体现着该行业的特点,但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大体目标都是相通的,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应当有相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应该是每个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有了社会公共性,职业道德才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陈旧及方法单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教学法愈发显出其弊端来,照本宣科的单向知识传授模式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小。职业道德教育课在大多数中职学校都存在着共同的难题,即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材内容上往往都是大段概念理论,学生没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思考欲望,而学生主动性的丧失进而影响到教师的积极性,产生应付心态,这样的缺乏互动的灌输式教学是难以达到既定目标的。具体到财会专业来说,财经法规有大量的概念和原理,显得较为抽象,如会计、税收、结算、财政等各方面都有复杂的法规和条例,会计职业道德也包括职业理想、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复杂的构成因素,若只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内容进行传统的灌输教学,没有鲜活案例,没有思考启发,学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对教材内容难以理解,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就更难做到身体力行。更进一步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对会计职业道德概念特性的分析,仅凭对法律条文的熟知并不意味着对财会行业职业道德的理解,在财会专业领域工作中,经常会需要会计人员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实践认知,如果在校期间没有对职业道德进行深刻的领悟,从业后就难以坚守职业道德。 2.教师缺乏重视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群体中,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只有极少部分,大多数是财经院校的毕业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教学中会更多地关注会计理论知识的掌握和会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认识不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由于财会专业学生的考试居多,如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电算化考试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以应试为导向,从而忽视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考查。 3.评价方式简单 当前中职学校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考核评价方式仍是以卷面考试为主,缺乏多样性,卷面考试结果只能反映出学生对理论的识记程度,无法反映出学生对职业道德的个人理解和实践能力。而评价主体则是教师个体,缺乏来自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学生的自我评价,这也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片面化,所以评价结果与学生对职业道德理解情况之间有较大偏差。学生在从业之后要面对行业和社会评价的时候,其标准往往更倾向与实践能力,这种评价标准的转化会造成学生的心理落差,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三、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策略 1.改革课程设置,强化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解 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中,要对职业道德教育给予足够重视,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以正确的心态认识财会专业的行业使命和行业道德。在课程的设置上,要有长远的、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把职业道德教育相关课程列为核心课程,在向学生传输职业道德内容的同时,注重培养其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在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统计等课程中,增加道德内容,通过实际案例中出现的道德冲突,分析职业道德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在课程实施进度上,增加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跨度,不能仅仅通过一学期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课就结束教育进程,因为职业道德教育是潜移默化的,要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影响,如从《基础会计》开始,就对财会类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以及应具备的各项素质进行渗透式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寓于整个教育阶段,才能保证学生长期的接受到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另外,也要对职业道德教育课程设置长期的评价和反馈模式,将学生在校期间的知识技能、自我认识、职业发展规划等项列入考评标准,采取综合评价形式,在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各领域强化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形成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应当创新,创立“教师授课为辅、学生参与为主”的教学方式,注重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启发学生主动思考。在职业道德教学中穿插鲜活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侧重于专业知识与实际情况的联系,尤其要注重当前社会发生的各种热点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讨论主动思考,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或是安排“企业人员进课堂”、社会调查、岗前培训、定期讲座等教育形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安排学生进行各种职业道德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问答竞赛和辩论赛等,使学生的职业道德在各种活动中得到提高。中职学校的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和树立阶段,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学校要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氛围,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在校内营造舆论导向,比如广播、校园网、图书馆、板报等等,营造一个整体化的职业道德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和意识上都能耳濡目染。 3.校企合作式职业道德教育 学校职业道德教育教材相相比于实际生活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主要是因为实际生活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人们的认知观念在不断更新,因而仅通过学校的教育不足以满足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而企业中真实的工作环境,能给予学生较为真切的职业道德目标和要求。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多次的实训中学生会遇到课本中没有提到的实际问题,教师组织引导学生们积极表达自己在实操过程中的问题以及看法,同学之间互相讨论使得学生在轻松的学习环境中学习知识又能够锻炼他们的实际动手、动脑能力。让学生在实际的训练操作中运用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为以后的从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校企合作式职业道德教育更注重实践性和方式的多样性,因此对于财会专业来说尤为合适。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职业道德教育更有针对性,由学生向会计从业人员的角色转换也会更加平滑。然而财会专业又有其自身特殊性,与一些劳动密集型工作不同的是,该专业对从业人员的严谨性、保密性要求较高,这对于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是难以达到的,加上企业本身具有逐利趋向,因此财会专业大规模的实习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校企双方应当尽量创新合作方式。比如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同时派教师去指导实习,学生在单位实习中可以获得实际操作能力与工作经验,教师在企业通过与技术人员的交流以及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也能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在以后的教学中会更贴近实际。再如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制定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规划与课程设置等事项、校企双方共同聘用优秀的企业员工作为学校德育部门的兼职教师、由企业参与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评估工作等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不同的方面着手,对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学生进行全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对学生、学校以及社会都有不可小觑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对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的自身特点、存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找出改善中职学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才能促进职业道德教育实现质的飞跃,真正培养出兼具扎实的职业技术与良好的职业素养的综合型人才。 作者:方晶 单位:肇庆职业学校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探讨 经济法是高职高专财会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对财会类专业来说,经济法涉及的内容指导了会计工作,也是会计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程。该课程内容涉及范围广,专业性高,逻辑性强,给学生学习带来相当的难度。财会类专业要有效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就需要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根据专业需要编排课程体系,综合使用有效教学方法,并指导学生依据课程特点掌握相应的学习方法。 一、明确课程目标 对于财会类专业来说,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分为多个层次:一是知识目标。由于该课程是会计资格应试课程,从事会计类工作须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课程的学习要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学习要能够满足相应会计考试大纲的要求。二是技能要求。学校不同于培训班,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开设这一课程不仅仅要求学生能够通过考试,还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能够使所学与其将来从事的日常工作相结合。比如,对于票据的学习,财会类专业的学生就不仅仅是了解它、认识它,还要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填写和使用。三是素质要求。会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并且要求从业者严谨认真、条理清晰。严谨性、逻辑性亦是法律本身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要注意培养学生守法、严谨、有条理的职业品格。 二、编排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需要基于知识目标要求和知识逻辑特点进行有效的编排。经济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会计资格考试中涉及的也很广。比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税收及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掌握的范围更大,包括基础知识、公司合伙等主体法律制度,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制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还有其他相关法律制度。面对如此庞杂的内容,首先在时间上,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学习水平来确定安排几学期的经济法课程。其次,在具体课程开设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编排。比如,可以满足初级资格考试需要的课程内容,其几大类知识块彼此关联性小,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时间、学生学习的重难点分布来灵活安排课程的编排顺序。但是适应中级资格考试的内容涉及范围大,则需要对各块内容根据学生的理解特点进行编排。一般经济法教材按照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行为—经济活动争议的主线来安排章节内容,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完全依照这样的主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并不易接受,应当把在整个课程的学习中能起到基础性作用的知识内容安排在前。因此,比较合适的编排是首先做基本概念介绍,如法、法律关系等。其次学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与生活联系密切,涉及很多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虽然一些知识点难度较高,但是由于与生活联系密切,很容易从学生的切身生活中找到实例,可以将知识点难度降低。再次,依次学习公司合伙等主体法律制度、保险破产等相关法律制度、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制度、票据结算法律制度。因为在公司企业中,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是企业设立的法律基础,权益主体变更如股权转让是涉及公司利益的重要法律行为,如果学生对合同有了基本认识,这些内容的学习效率就会提高。同样,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险合同。破产法的学习,会涉及到合同中学习的许多概念,如,优先受偿权、担保权人、债权,同时需要对企业的基本认知———票据法安排在最后,因为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法制度的设立思想与合同等法律规范不同,有很多不能以生活经验推知,所以在前述规范学完之后,对比着学更易掌握。最后,在实体法部分学习结束后,进行程序法诉讼仲裁的学习。在实体法后学习程序法,对于程序法的一些设置理念问题也容易有更好的理解。整个内容的详略则可以由教师根据资格考试重难点、学生的掌握程度、学习兴趣、学习时间来安排。 三、灵活教学方法 (一)讲授法 在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思路下,很多人认为教师讲授的部分应该尽可能减少,还有人十分倡导西方的案例教学模式。但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英美的案例教学是建立在判例法基础上的,加之法律概念十分专业,法律语言要求严谨准确,没有相当时间的教师讲授作保证,学生是很难系统清晰地理解相关知识的,所以讲授仍然是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教学方式。采用讲授的方式不意味着不以学生为主导,问题不在于讲授法本身,而在于讲授的方式。在教师讲授的过程中,要注意思路清楚、内容衔接,并且也要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进行。由于一些法律概念较为抽象难懂,讲授的过程中要不断尽可能地结合学生生活所知所见摘取实例,引领学生思路,在教师讲的过程中让学生参与进来。 (二)案例教学法 真正的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基本知识点后展开的。虽然很多教师在知识点展开之前会先导入案例,但其实起到的作用也只是提出问题引起学生注意,并不能由此真正展开案例教学。因此,案例教学主要是指在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后,组织学生剖析典型案例,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能够活学活用。在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案例选取。选取案例不仅是一个基本工作,也是案例教学的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前提。案例的选取要能够反映学生所学这部分知识的重要或主要知识点,难度要适中,且结合学生学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设置题目陷阱。二是准备安排。案例讨论的组织要结合案例囊括的知识点的多寡、难度的高低来进行。知识点较少或者难度较低的可以直接在课堂上组织进行。知识点多、难度较高的就应该提前布置给学生,因为一般经济法教学的课堂时间都较为紧张,而学生进行题目阅读、思考、查阅知识点需要相当的时间,且学生程度不同所需要的时间又有差别。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下准备,这部分工作都是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教师要做好督促工作,讲明这样做的意义,要求学生自己完成。三是课堂讨论。在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进入课堂讨论阶段。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就近自由组合讨论,个人代表自己发言;也可以教师组织分组,代表发言,在此过程中建议小组人数不超过四人。在课堂讨论的过程中要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讨论,教师应注意不直接表露个人意见,并且包容学生的各种不同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正确结论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让学生真正置身其中思考问题,自我组织语言阐述问题,并且在与他人的意见碰撞中,反思自己的思路,逐渐找到正确方向。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涉及重要知识点或者讨论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案例,可以要求学生整理形成书面作业。 (三)视频教学法 视频教学以多媒体为支撑,通过影像声音的动态表现,增加学习的实用性和趣味性。采用视频通常有两类情形。一类是程序法教学中,选取较引人注意的案件,进行整体编辑,将整个庭审过程展示给学生。程序流程在学习中如果要口述需要时间长、枯燥乏味且学生仍然似懂非懂,运用视频效果更好。可以要求学生课下进行预习,通读教材相关文字部分,然后在课堂上展示真实的庭审过程,适时的暂停进行知识点的说明。如果课堂学生人数少、学习程度好,可以直接展示视频,要学生自己总结阶段,提出每阶段庭审需注意的问题再对照教材掌握。当然就这部分内容来说还可以组织学生亲赴法庭旁听,但是真实旁听最大的好处在于感受现场气氛,就知识点学习而言,教师难以把控,且受到时间、交通诸多问题限制,因此,相对来说视频展示的教学效果更尽如人意。还有一类就是通过视频展示精心挑选的案例,通过案件的动态展示进行实体法部分的学习。这其实是案例教学法借助多媒体实施。最后,案例教学法和视频教学法都面临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学生能否认真参与进来,这是能否达到教学目的的关键,因此,学生的主动参与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教学过程中会有部分学生在准备、讨论的环节中不参与或借着讨论谈论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对于这些同学来说上述教学方法就起不到相应的作用。鉴于这种情况,教师需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先要清晰地向学生说明案例讨论的意义和作用,让学生足够明确充分重视;其次,课程考核评价方法要对此有所体现。分组讨论后通常都是部分同学发言,会有一些学生消极懒惰倚仗他人,因此,教师要能够对每一个同学进行评价,比如,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随机选择小组中的成员表达观点。这种课堂考评应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组成部分,进入到期末总成绩的考评中,以此来督促学生积极参与。 四、指导学习方法 一是归纳对比。知识点细碎众多是经济法课程的一大特点。这给学生记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对相近相似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可以使学习事半功倍。形式上采用图表,内容上教师可以对需要总结的项目进行列举由学生自己完成归纳;也可以在程度好的班级,让学生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列举要注意的项目,进行总结。比如,劳动合同法中的医疗期,内容简单却容易记混,就需要列表总结。医疗期的长短受实际工作时间及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的影响。实际工作时间分为十年以上、以下两个档,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分为七个档,二者结合,对应医疗期七个档,画出表来就简单明了。有的知识点有一定的难度,归纳对比也更有利于理解掌握。比如,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从合伙组成、责任形式到退伙有众多的不同,把这些不同一一进行总结,不仅可以掌握两种合伙形式的区别,也将合伙大部分重要的知识点都进行了整理。二是举一反三。虽然经济法课程中一般每一章(或每一个项目)就是一项独立的法律规范制度,但是一些法律规范自身是有逻辑联系的,教师不但要指导学生对知识点各个击破,也要帮助学生建立起整体思路。比如,在企业法的学习中,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是法人,真正理解什么是法人,进而理解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就会明白为什么在制度设计上公司与合伙会呈现出种种不同,也更便于理解它们各自的知识点。不仅如此,对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三资企业的学习,学生思路上就不会出现混乱。通过这样的引导,最终让学生能够自己尝试在学习中用已知的知识点来帮助思考理解新学的知识点,建立自己的学习体系。 作者:牟爱州 单位: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财会专业论文:职业能力培养下中职财会专业教学探究 一、完善教学模式,实现有效课堂 因为课堂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所以教师应该重视课堂对学生学习的影响,首先教师要正视课堂中的不足,从而根据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对课堂进行改革,再者教师应该充分肯定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从而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为学生的学习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提供便利。 1.促成实践与理论课堂的结合,让学生的学习全面发展,从而为学生的职业学习能力提供锻炼的机会。在以往的课堂学习中容易出现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因此教师要改变这一现状,在两者相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学生技能的职业化发展。在财会专业的教材中一般是直接以习题的形式考验学生的知识记忆能力的,所谓的“纸上谈兵”只能让学生的思想僵化,不能灵活变通,对于生活实践中和工作中的运用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教师可以根据这一情况进行有效的变革,例如教师根据课堂的学习内容为学生寻找一些企业工作的案例,让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的解决锻炼职业能力,学生对于实际案例的接触将会感知到一些不可控制因素的重要作用,为今后走向社会的工作提供经验。 2.促成合作与竞争的结合,让学生感受社会工作的氛围,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培养集体荣誉感,通过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竞争感受胜利的喜悦。在课堂中增加合作与竞争的学习氛围需要教师将课堂模拟成一个小社会,在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让学生感知工作环境的“优胜劣汰”的工作法则,在此过程中还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合作共赢的重要性,从而为促进学生形成职业能力奠定基础。工作氛围的创设不仅可以推动学生的学习,还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加形象和立体。例如在会计核算的三大重要环节包括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薄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教师将学生分成相对应的小组,然后为小组分别设置相关知识点的任务,教师可以根据各组的完成状况进行评定优秀小组和优秀个人,从而激发学生对课堂的参与热情。 二、更新教学方法,培养职业能力 教学方法在课堂中的使用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还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教师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及时更新教学方法,让课堂在充满趣味性的过程中实现教学目标的完成。 1.打造趣味性课堂,激发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热情,从而为学生的职业能力完成初步的探索。根据财会专业的特点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门科学性强、严谨度高和较为复杂的学科,课堂学习的设置也是严肃而认真的,但是中职学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都存在一定的缺憾,对于传统的死板式教学是十分抵触和反感的,因此教师应该适当改变传统教学的课堂教学方法,为学生打造愉快、轻松的学习氛围,让学生接受学习、乐于学习。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以课堂内容学习为基础的,因此教师应该先提升课堂学习的可利用率,从而为学生参与课堂热情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创造条件。 2.重视过程性学习,加强职业能力在课堂学习中的渗透,让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学习成为循环渐进的过程。课堂作为师生进行共同交流的主要场所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职业意识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方法的应用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接受职业能力的培训。例如在文化课的教学中,“思想政治”这一模块的学习中,教师可以通过提问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谈谈对“职业”的认识,通过学生的看法教师可以进行总结和归纳,在通过财会这一专业的工作内容进行举例让学生进行判断,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仅增加对知识的记忆和把握,对于道德修养、职业思想等方面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三、打造社会课堂,实现科学评价 社会作为一个最为生动和形象的课堂深深影响着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教师可以将根据一些课堂学习内容的特点将课堂设置到企业中去,通过学生参与到真实工作环境之中增加对今后的职业了解,这样不仅后让学生感受到来自社会工作的压力,还会在认识自身不足的基础上更加认真学习。科学的评价是不仅可以检验课堂的学习效果,还可以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教师对于评价的组成可以分为课堂评价、实训实践评价和综合评价进行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教师对于职业能力的评价可以通过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热情、任务的完成情况、小组配合情况,还包括实训实践中的企业对学生的评价、实训工作的完成、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从而通过组织分析完成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基于职业能力培养下对中职财会专业课堂的探究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要摈弃传统教学中存在僵化教学理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更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从而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打造科学的教学模式。教师要根据社会对人才发展的要求目标培养每个学生,让学生在学习和探索的基础上实现自我职业能力的进步和发展,为成为合格的技能型人才而努力。 作者:刘家如 单位: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文章以石河子大学经管学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为例,对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建议,期望对进一步提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高校 教学摘要:文章以石河子大学经管学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为例,对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建议,期望对进一步提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高校 教学 一、引言 撰写毕业论文对于目前高校财会专业(财会专业在本文中是指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来说是一门必修课程,十分重要。近年来,有关毕业论文写作究竟该保留还是取消的讨论不断升级,但是目前高校财会审专业主要采取的仍是通过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来培养学生,要求学生通过写作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来获取毕业所需学分。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经管学院”)的财会专业即是将毕业论文写作作为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的必修课程来开设的,并且近几年来日益规范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学生、教师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来提升该环节的教学质量,以培养更优质的本科人才。尽管如此,在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有待改进之处,比如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起始相对较晚;学生选题困难,甚至难免为了写作而写作;由于学生在大学期间缺乏写作训练,因此毕业生在写作时以及指导教师在指导时均感到难度较大,有时甚至疲惫不堪;开题后学生的毕业实习往往没能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据;互联网信息手段虽为写作查阅资料提供了很大便利,但同时也使得弄虚作假的成本变得很低。上述情形会影响到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需要予以充分关注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与提升。 二、课程地位及作用――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于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作用 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是目前大多数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必备的一环,课程性质多设为必修课。该教学环节的设置无外乎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检验、巩固甚至升华学生本科四年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积累的专业素养。第二,启发学生的研究兴趣,锻炼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培养学生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第三,作为毕业实习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总结。第四,训练学生学习撰写以毕业论文为载体的经济应用文,使其具备独立完成一篇具有一定理论内涵和实践内容,且论点鲜明、论据丰富、论证符合逻辑,理论结合实际的论文的能力,以符合社会对财会专业人才的需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于培养一名财会专业本科生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教学环节与流程――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现状 以经管学院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为例,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指导学生选题并填写开题文件(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二是指导学生写作调查报告;三是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四是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具体的时间安排见下页表1。 四、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如下页图所示,总体来说财会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论点方面的问题,二是论据方面的问题,三是论证方面的问题。论点方面的问题即立论方面的问题,包括论文的选题、论文框架的搭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论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毕业实习中没能很好地搜集毕业论文所需的论据资料;论证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逻辑论证方面不够清晰。 具体来说,财会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毕业论文选题依据欠充分。毕业论文开题时间过晚,选题缺乏依据,导致开题质量不高。原因有二:第一,开题时间安排欠合理。如表2所示,学生进行选题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时间约为2个月(10月16日至12月16日)。在此期间,学生需在确定选题的基础上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选题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紧张,普遍存在学生选题困难、对所选题目研究领域没有经过实践调查、开题报告等三个文件的写作仓促完成等问题。第二,论文选题缺乏实践和思考。学生在仓促选定题目完成开题报告后,离开学校进行毕业实习。实习之后返校r须提交一篇调查报告。问题是,学生在实习单位调查的内容与毕业论文的选题往往并不相符,或者说,在毕业实习中没能搜集到与毕业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对即将展开的写作有帮助的数据资料,导致学生在开始进入毕业论文初稿写作时“犯难”,难以开展下一步的写作。导致该情形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选题依据欠充分,使后续写作难以“从一而终”,从而出现中途换题等现象。以笔者2016年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为例,5名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选题之后即“奔赴”实习单位进行为期2―3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后返校时有4名学生都提出需要修改甚至更换论文题目,后来在教师和学生的充分沟通讨论之下,对原先的论文题目进行了适当修改之后,学生才开始进行论文的写作。 (二)毕业实习与论文写作联系欠紧密。学生实践时缺乏目标,论文写作时缺乏论据。 (三)写作能力缺乏训练。写作能力不足导致了毕业生撰写自开题报告至毕业论文终稿等一系列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件的困难。毕业论文开题需要撰写3个文件: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实习结束后需要撰写1个文件:调查报告;毕业实习结束返校后需撰写毕业论文。 (四)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性不足。一是学生对于如何引用参考文献没有养成规范的写作习惯,因此常出现自己撰写的内容与他人撰写的内容“混成一片”,违背学术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二是学生对论文写作格式规范不甚了解,导致格式方面易犯一些低级别的错误。三是学生对论文的撰写在严谨性方面不足,影响了论文的质量和说服力。 五、毕业论文改革探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改革 完整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程序包括:准备、搜集资料、选题、撰写文件、毕业实习、进一步搜集资料、思考、整理分析资料、形成初稿、修改若干稿、定稿、答辩准备(幻灯片及演讲)、答辩、修改、打印留档。 (一)增强选题依据的充分性。 1.选题准备须提早。选题工作须前移,建议学生与指导教师早接触、早准备、早选题。这样,学生就不必在第七学期仅凭与指导教师接触的一两个月时间内仓促定题,显得毫o准备。建议将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提前1―2个学期,比如可将选题工作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甚至在学生刚入学进行学前教育时即布置毕业论文任务,便于及早设定目标。如此,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有1―2个学期相对充分的时间去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准备,另一方面,学生可以通过寒暑假的实践对所选题目的研究领域展开实践调查,以进一步确认所选的研究领域是否能够搜集到足够的论据资料作为支撑,进而对初选题目进行调整。因此,在开题的时间安排方面,需要留给学生选题、实践、思考的时间以做好充分的开题准备,这样才有可能使“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成为可能。 2.文献阅读须充分。学生需要大量搜集与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资料,对选择毕业论文题目进行充分的准备。阅读文献需要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更需要教师的引导和监督。 3.选题来源多方面。毕业论文的选题来源可以有多个方面:一是可以由系里制定出相关的选题指南作参考;二是让学生在低年级寒暑假实习的过程中感受、发现选题;三是让学生在文献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发现选题;四是通过组织一些研讨活动,让学生在相互的思想碰撞中思考选题;五是有些学生可以参与到教师的相关科研课题中从而确定选题方向;六是学生在开展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SRP项目)时发掘研究方向等。 (二)毕业论文撰写须紧密联系实习(践)活动。目前,撰写毕业论文在经管学院仍是一名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当建立在实习(践)的基础上。一方面,学生应当带着论文研究的目标参加实践,培养学生在实践中积极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带着问题去实践”给学生的实践活动赋予了“目标性”和“任务性”,从而使实习实践任务更为明确,从而更加充实;通过实习(践)活动充分搜集论文所需论据资料,如果在此期间发现无法对所选题目搜集到充分论据的话,则需要考虑重新进行选题,使之后的论文写作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三)开设写作相关课程。撰写高质量的毕业论文的准备环节之一是通过开设相关课程训练、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建议在第二至第四学期期间开设写作课程,安排学生学习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应用文的写作。通过开设写作课程,加强学生对经济应用文的写作训练,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做好基本准备。 (四)养成学术规范性。本科生写作毕业论文需要重视学术规范性的养成。关于学术规范性的培养至少应该自学生进入大学之后写作第一篇论文时起就进行要求与训练,到了写作毕业论文时应该已然是自然而然且必须遵守的常规。但是目前学生在学术规范性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使得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常为此费时费力。究其原因:一是缺设讲授专门的、系统的关于如何进行学术规范的写作课程;二是学生在低年级时写作课程论文时,教师对学生在学术规范性方面的要求与检查不够严格,常常是总体上要求了,但在论文上交后对于课程论文学术规范性方面的检查与督促不足;三是学生们因“无知”而“无畏”,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学生们知晓写作时需要遵守学术规范,但由于并没有经过良好的训练,因此对如何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并没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严重后果也不是非常清楚,以至于到了大四写作毕业论文时往往问题很多。 关于学生学术规范性的培养与训练,首先,学校和教师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在学生进入高校后(其实应该更早,从中学时起就该有相关教育)就着力开展关于遵守学术规范性方面的教育。其次,尽早开设相关的写作课程进行训练和指导。再次,学校和教师应在整个大学本科四年期间里从遵守学术规范性方面不断“敲打”学生,使其明白遵守学术规范性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更是对前辈探索知识的一种尊重,体现了大学生基本的人文素养。最后,建议重视对本科学生的论文进行“”,通过“”软件等对没有很好地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形进行识别,加强检查与监督。 六、结束语 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作为目前财会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对于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和教师对于这“最后一道”教学环节须予以重视。古语“文如其人”,放在当代依然很具有参考价值。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生在这门课的学习和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学生拿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力量,踏实地去一一面对并解决一个个难点,这样才能通过这门课程“锤炼”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写作能力、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最终完成一篇“代表作”。教师须在学生学习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不断摸索教与学的规律,为培养高质量的、德才俱佳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砥砺前行。 财会专业论文: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改革 摘要:财会专业一直是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之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对财会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变化和提高,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技能、人文素养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素养。高职财会专业要分析财会人才市场需求,确立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培养目标。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基础上,将师资队伍培养,教学体系完善,教学方式方法逐步改善,以实现对高职会计人才综合素养的培养。 关键词:就业导向;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方法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的许多教育教学方法,都是照搬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但是高职教育应该找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找到符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向,以及高职教育的教育指导理念。高职教育培养的是进入社会就可以迅速融入社会的职业技术人才,社会对高职人才的要求是工作上手要快,素养较为全面。笔者将从高职财会专业的教学入手,对高职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改革方法。 一、财会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 时代不断前行,经济发展愈加迅速,经济全球化是当前全球经济的共同发展方向,地球已经被人们称为地球村。在这样的趋势下,我国财会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素质方能在社会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对财会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更高的要求。财会人员面对的知识量庞大,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多种多样,这就要求财会专业人员要终身学习,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财会专业人才需求单位的范围极为广泛,任何一家单位都需要具备专业的财会管理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各级学校,社会企业,行政机关单位,这些都需要自身设立财会部门,将财会工作梳理好。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一般位工商企业,大部分学生从事的是财会实际工作。这就需要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培养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面向市场需求。 当前我国财会专业人才的供求关系存在着部分矛盾,职业技能强的高素质人才较少,而具备基本素质而无法拿起全部工作的初级人才供给过剩。介于高人才和初级人才中间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财会人才也比较少。高职财会专业应该致力于培养应用型的会计实际事务人才,适应我国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1]。 二、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改革方法 (一)对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理念的改革 高职财会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定位,根据定位进行培养理念的改革。高职财会专业培养人才与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不同,高职财会专业要基于就业导向,培养实务型的财会人员。培养理念也与其他级别的院校有较大差别。高职财会专业应该将专业技能部分的提升作为重点目标,毕业生进入社会能够迅速融入,迅速将工作拿起来。与此同时,高职财会专业的毕业生也应该具备足够的综合素质,在思想品德方面,用户党和国家的政策路线,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能够与社会的总体发展思想保持一致。在职业道德方面,财会人员面临的诱惑较多,高职学校财会专业要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念,拒绝不良诱惑,做好本职工作。 从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该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以适宜社会对于财会人才的需求[2]。 (二)建设强大的师资队伍 严师才能出高徒。对于财会专业人员的培养,离不开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扎实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质量极大影响了高职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 当前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的学历主要为本科学历,教师具备教授会计专业的理论水平,但是在实践方面缺乏经验,难以将社会上企事业单位的真实需求反馈给学生。如果教师本身都无法了解就业需求,就很难根据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培养财会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师资方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 高职院校可以与各企事业单位合作,鼓励财会专业的教师们深入生产生活工作实际,走上工作一线,通过旁听旁观、直接顶岗等方式,去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于财会人才工作能力的详细需求,将实践技能提升上来,将会计理论联合实际,加深对企事业财会专业人才需求的理解。教师再回到校园之时,带着对财会专业技能的新认识,必定会对当前高职财会专业设置的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并且在教学实践当中进行改革。 (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高职财会专业教师在进行教学之时,除了本身教材中的专业知识培养,还要注重实际演练,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教学资料。学生学习财会知识不应仅仅学习教材知识,要讲知识延伸到实际应用当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获取财会教学资源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资源也极大地丰富。教师和学生可以汲取大量的营养,对自身专业技能进行提升。 教师可以登录政府网站,让学生实际操作如何纳税申报。学生在学校即接触过的基本知识,毕业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可以迅速拿起工作,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各个高职院校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教学研讨,将彼此之间教学优势和教学心得进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成长。在进行财会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时,教师也可以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各工作单位的工作实景,根据真实企事业单位对财会人员的需求,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养,让学生亲自体会进入社会后的工作需求。 拥有了现代化的技术,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得到大量的教学资源,教师应做好主导作用,对巨量的网络资源进行筛选,选择合适高职财会专业学生学习需要的资料,为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添砖加瓦。 三、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企事业单位对于财会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高职财会专业就业环境愈加复杂,工作环境也多有变化。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育教学工作,要从实践出发,已培养毕业生工作能力、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坚持创新,基于高职财会专业学生良好的学习氛围,让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能够熟悉社会,根据社会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将知识迅速应用于工作当中。
企业纳税筹划及其风险篇1 企业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所以,怎样才能促进企业更好发展,缓解企业税收压力,提高经营效益,诶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成为当前政府等相关部门重点思考的问题。鼓励企业科学纳税筹划,不但能够缓解企业税负,也能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让其在市场中稳定发展。但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要求进行,容易产生法律风险。所以,企业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纳税筹划基本概述 从广义角度来说,纳税筹划也就是指纳税人开展的一项筹划活动,该活动能够帮助其缓解税负压力。在狭义角度上,纳税筹划则是指纳税主体根据税法相关要求,通过科学筹划和安排,减少税负的行为,其中包含节税、避税和转税等[1]。根据主体进行划分,部分人员把税收征管部门纳入在纳税筹划主体范畴内,认为纳税筹划作为税收征纳主体双方以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为核心,在纳税这种特定经济活动中,结合税法及相关政策,对预期目标提前规划和安排,确定最佳筹划方案的活动。 二、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分析 (一)税务管理中法律风险 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环节中,都会面临一定法律风险。例如,在税务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在税务登记过程中存在虚假登记、或者没有严格按照期限要求登记、违规伪造或者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等,一经发现,应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 (二)优惠政策应用中法律风险 企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为了减少税收成本,将会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纳税筹划活动,这样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负,给其创造更多的效益。并且,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帮助下,可以对我国产业政策执行和政策目标实现提供有利条件,这是因为该行为满足国家立法要求,纳税人通过国家提供的各种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满足国家法律要求。针对税收部门来说,对该行为比较肯定和鼓励[2]。但是,在纳税筹划中,在使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过程中,也会面临和国家法律相背离的状况,从而引发法律风险。导致该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随着市场环境改变而变化,在不同阶段内,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不同,并在纳税对象、数量等方面有所不同,而这些优惠政策中将会面临交叉、重复等状况,变动性高,导致纳税人无法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有充分了解,影响政策的正确应用。在实际中,纳税人在纳税筹划上缺少对这些政策内容的深入解读,容易产生错误应用现象。一旦理解错误,在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容易产生偷税、漏税的状况,企业需要承担一定处罚。 (三)延缓纳税中法律风险 在纳税筹划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在于延缓纳税时间,也就是纳税人通过一系列规划与安排,让当期应纳税款项延迟到下个周期。一般来说,不会对纳税总体数额带来影响。纳税人通过延缓纳税期限,可以从中获得以下几点效益。一方面,减少本地纳税成本,让本期现金流不断扩大,对于纳税人减少企业财务危机,扩大经营规模有着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受到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延缓企业纳税期限可以给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但是这种状况不但让纳税人获取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也会让其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因此,企业根据该状况提出各种处理对策,如在选择延缓纳税期限方式过程中,应做到谨慎小心,这种行为一旦被法律认定为故意拖欠,不仅不能保证企业筹划目标顺利完成,还会让企业面临国家行政处罚[3]。所以,企业如果受到经济等因素影响,在不能如期纳税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方式适当延长纳税期限。一般来说,企业应提前提交纳税申请,在纳税期限到来前到相关部门提交延期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以后,在要求期限范畴内完成税款结算工作。 三、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规避策略 (一)增强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应意识到规避纳税筹划中法律风险的必要性,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要求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不可超过法律边线。因此,企业领导应该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明确合理纳税的意义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在保证纳税筹划合理、合法的同时,对国家税法内容深入解读,有充分了解。企业应该组织开展各种培训工作,让相关人员掌握充足的税法知识,与时俱进,帮助企业合理纳税,减少法律风险出现。 (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要想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有序进行,保证筹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应根据国家税法要求进行筹划。并且,纳税筹划应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标准为依据,科学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帮助企业减少税务成本支出,规避风险。在实际中,如果国家没有构建一套完善的税法标准体系,企业纳税人在纳税筹划上将无法顺利进行,不能精准判别筹划过程和结果展现出法律特点。如果与国家法律标准偏离,则会增加纳税筹划中法律风险法神激励,无法把控全局,甚至被认定为逃税漏税,面临行政处罚。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其可以给企业纳税筹划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引导,具体展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确定税收基本法,科学设定税收法定标准。税收法律标准作为当前我国在税法上应该秉持的标准,在税收基本法的作用下将税收法定标准设定为税法基本准则,则是税法从法律确定到执行环节中重要的法律理念,更是国家依法治税的根本[4]。在实际中,结合税法相关要求和内容,对税法主体履行职责和义务进行确定,科学调配国家征税权限,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另外,税法基本法应对税法、行政法等内容进行确定,总之,税收法定准则的确定和实施,必然会给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其次,完善纳税筹划法律机制。在纳税筹划中,以法律形式确定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人的基本权限,应对税收定义、性质、筹划范畴、法律职责等有充分了解,保证纳税筹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与此同时,对纳税人邀请的中介纳税筹划行为进行调查与分析。最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纳税人纳税筹划中需要认真研读的条款,要求保证纳税人纳税筹划工作顺利进行,减少违规行为出现,诡辩法律风险,应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性,对于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单独集中立法方式,对于地方越权设置的优惠政策,全面清查。在全球经济发展环境下,为了促进企业鞥好发展,应该取消以经济成分为主体的优惠政策,使用一些支持产业、技术改造升级等和政府调控要求相吻合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确定纳税筹划范围 因为企业纳税筹划自身具有技术性、专业性等特点,所以在纳税筹划中,大部分企业纳税人将会采用聘请专业中介部门或者专业人士给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开展提供指导。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税务中介部门也随之发展,在纳税筹划中发挥一定作用。所以,要想保证我国税务中介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促进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有序进行,应做好纳税筹划管理工作,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给后续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提供指导,保证企业纳税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纳税,实现企业健康发展[5]。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机制,如建立税务代理法,将纳税筹划认定为一种新的代理业务,在法律正确引导下,明确纳税人、税务代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国家应该完善税务代理法律机制,特别是有关税务代理机构进入标准和执业机制等,通过这种方式,让我国税务代理部门业务更加规范和合理,将税务代理在纳税筹划中的价值全面发挥,减少法律风险。 四、结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应该好国家税法要求相互融合,企业纳税人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该对国家税法内容有充分了解,保证企业纳税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促进各项经济活动顺利开展。因为我国相关纳税筹划法律体系并非完善,容易面临法律风险问题,所以相关部门应加强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保证我国纳税筹划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作者:邵炜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及其风险篇2 1引言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在短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安排来降低税收,节省开支,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企业在经营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将税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了自己的工作中,增强了纳税意识和守法意识。因此,无论短期或者长期,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2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目标 2.1实现涉税零风险 一般而言,纳税人在做纳税筹划时,总会想尽办法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也就局限在这一方面,因此,纳税人认为,只要能从纳税筹划中得到直接的减征,就可以说是一种成功的筹划。显然,这种观点过于狭隘。实际上,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况,即纳税人虽然不能直接减轻税负,但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得某种经济效益,使公司得到长期发展和扩大规模,这种状态就是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的账目清晰、纳税申报准确、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因此不存在纳税上的任何惩罚。实现涉税零风险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达到的第一目标。 2.2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 纳税人利用各种方法,将当期的应税收入延迟至未来一年,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果企业能延缓税款的缴纳,这会使得企业的营运资金变得更加充裕,降低经营风险,尤其是对资金较为紧张的公司来说更是至关重要。资金是有价值的,企业通过提前确认费用或递延确认收入实现延迟纳税,如同从政府那里拿到一笔无息贷款,数额越大,时间越长,企业获益越大。这实质上是企业用新贷偿还旧贷,永远不需要支付一笔贷款。负债经营既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又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这种无息贷款合法地将财政资金无偿用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不仅不会产生财务风险,反而会增加企业当期的总资金,增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以抵御风险,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顺利进行。 2.3经济效益最大化 纳税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不只是绝对意义上税款的减少。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其所涉税务问题进行整体规划与布局。在法律规定、国际惯例、道德规范和经营管理需求之间,力求在涉税零风险条件下实现公司的税后收益(价值)最大化。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时不能只考虑眼前的税负高低,而应以发展的眼光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实现企业的经济效应最大化。 3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3.1企业自身的主观风险 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和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都会影响纳税筹划结果的有效性。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纳税筹划缺乏正确的认知,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企业少缴纳税款或者不缴纳税款,对筹划手段的合法性关注度不够。由于缺乏较强的依法纳税意识,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自己的权力指使纳税筹划人员采取偷税漏税的做法逃避纳税,导致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增加。另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专业素养的高低也会使纳税筹划出现风险问题。纳税筹划是一项对业务能力要求极高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相关纳税筹划人员掌握税法、会计学、管理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学科理论知识,更要求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如果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相关的税收政策理解有误,就会导致筹划方案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或者制定出与企业自身情况不相适应的方案,使得纳税筹划失败。另外,如果纳税筹划人员道德水准较低,将会对其工作态度、对风险的判断以及筹划方案的最终效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产生潜在的风险。相反,如果筹划人员保持必要的专业审慎和敏锐的专业判断,并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周密的计划,那么,筹划风险就会大大减少。 3.2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政策变化风险;二是政策选择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政府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措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地修订、补充或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取消和修改原有的税收政策,并不断推出新的税收政策。这就给纳税带来了一些风险,特别是对长期的纳税筹划。政策选择风险是由于企业在筹划过程中没有正确选择政策而产生的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对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缺乏认识、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即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往往会觉得自己的税务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3.3经营活动变化风险 税收筹划是一种有计划性、先进性、时效性、合乎法律的事先规划的行为。税收筹划是对未来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纳税筹划方案的选取要考虑到未来的现实情况与所处的环境是否相符,否则会造成纳税筹划工作的失败。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税收政策,那么未来的生产和运营活动只要符合了这一特定的税收政策,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税收政策的优惠。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和运营行为不可能固定不变,必须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的战略管理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发生了改变,那么其税收优惠政策将丧失其应有的特征和条件,不但不能实现其所期望的纳税筹划目标,而且会使其税负增加,纳税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3.4执法风险 纳税筹划中的节税筹划符合立法主体的意愿,但其正当性仍有待于税务执法机关的证实;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与立法者的意愿相背道而驰,如果国家坚决抵制或打击这些避税计划,将会极大地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因而,执法风险是因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或者由于实施反避税计划而导致的风险。执法风险主要体现在:由于税收法律和法规的不健全,致使税务机关的税收政策执行出现了偏差。许多税收政策仅针对税种的基础层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特定的税制条款上却不够完备,不能覆盖全部的税收事项。因此,征纳双方对同一税收政策的认识往往会出现偏差。如果纳税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纳税筹划,那么筹划方案极可能得不到税务执法部门的认同,无形中增加了纳税筹划风险。另外,在实际税收工作中,我国税收法律通常为其预留了相应的空间,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那么很可能将原本合法的节税筹划认定为违法的避税筹划。也就是说,由自由裁量权赋予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因个人职业素养的高低会对相同的纳税筹划方案产生差异化的认定结果,进而为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4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对策 4.1加强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纳税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纳税人必须要对纳税筹划风险具备清晰的认知。纳税筹划具有特殊性,不具有普遍性,只能在特定的政策、特定的经营环境下发挥作用,而不能过于苛求。一旦条件、范围发生变化,纳税筹划就很可能失败。同时,纳税人绝不能以增加纳税风险而追求片面的税负最小化,应该缴的税必须缴纳,不逾越税收法律红线。作为专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更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告知纳税人纳税筹划的潜在风险,并了解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在制定筹划方案时,尽可能全面考虑出现的条件动态变化,随时注意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 4.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综合素质 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性会对纳税筹划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目前不少企业为了节约资金,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由财务人员开展。由于他们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加上企业没有采取足够的激励措施,导致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比较随意,相关方案质量不高。因此,企业迫切需要提高相关纳税筹划人员的综合素养。第一,内部应设置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可设在财务部),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如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引进优秀的纳税筹划高素质人才,同时,将原有财务人员纳入税收筹划人员队伍,加强纳税筹划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筹划策略有序高效地运行,夯实筹划策略的质量。第二,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系统学习。一方面,企业定期邀请国内的税务专家为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熟悉税法精神,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企业也可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调研,拓宽视野,学习行业内优秀的成功筹划案例经验。另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自身要强化学习意识,辨别风险。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税收网站等多种学习资源,加强对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会计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做到学有所获,学为所用,提高识别风险能力。 4.3构建风险预警机制 税收政策的变化是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前要建立税收法律资源库,收集并不断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保证纳税筹划人员能够充分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下开展各项纳税筹划工作。同时搭建纳税筹划信息化管理平台,动态监测并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发现风险与隐患,适时调整筹划内容,采取应对措施分散风险。纳税筹划人员根据纳税筹划目标制定多个弹性的备选方案,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尽可能考虑进来,使得发生纳税筹划风险的概率尽可能地降低。 4.4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税企关系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经常会有新的补充和调整。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完全对等,税务部门相对于企业而言更容易掌握更多税收方面的信息,企业对于最新国家税法相关政策的了解也是滞后于税务部门。要想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加强与税务征管机关的交流沟通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企业如果对相关的新政策理解不透彻,及时向税务机关虚心请教以获取最权威的解读,避免不必要的税企争议。同时,企业也可以将纳税筹划方案向税务机关寻求指导,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建议及时调整筹划方案,力争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和认可。另外,企业应该始终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秉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足额及时缴纳税款,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形象,从而增强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认同感,形成良性互动,实现税企双方共治合作的“双赢”局面。 4.5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的机会利益。如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低于原材料资金占用,就会存在着矛盾,仅仅考虑进项税额抵扣而大量购进原材料,必然以增大原材料资金占用费用(包括占用资金机会成本、原材料仓库保管费、原材料变质损失费等)为代价。因此,纳税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即当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应当开展纳税筹划;当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时,则应当放弃纳税筹划。 4.6合理利用税务代理的专业化服务 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活动,各个地区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存在不同的执行标准,由此纳税筹划地区的差异性会更加明显,尤其是有的企业有着较大的规模,子公司之间的纳税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当企业内部的筹划人员无法胜任时,企业应打破僵化思维,充分发挥涉税机构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优势,可以聘请外部的税务代理人员进行咨询或者将纳税筹划方案外包给税务代理机构,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吴玉霞 单位:江西科技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及其风险篇3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推进,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不稳定因素,比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执法环境发生变化等,这些都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带来影响,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如果不能对企业税收工作进行科学筹划,还会带来财产损失,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1]。为此企业财会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提升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进行科学识别,提升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同时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掌握必备的纳税筹划技能,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促进企业更加稳定的发展。 一、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政策,利用优惠政策,并按照税收政策导向,在企业纳税时选择税后利益最大,或者是赋税最轻的一种纳税方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投资等活动等进行统筹安排。在企业纳税筹划时纳税行为应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仅要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保证政府部门的合法收益。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纳税筹划手段合法,企业纳税筹划行为是建立在依照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执行的,严格按照税收政策指导,确保纳税筹划合理性。其次,筹划目的明确,企业在纳税筹划中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活动经济效益最大化[2]。最后,筹划行为是具有超前性的,在纳税筹划中是对企业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进行事前安排,因此这一筹划行为是具有超前性的。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类型 在企业纳税筹划中,风险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失败,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在企业纳税筹划中主要的风险类型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经营风险。这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没有达成预期收益目标而产生的风险。在企业纳税筹划时,筹划行为中就已经对企业未来收益做了预测,根据企业未来收益预测来制定筹划方案,但在实际中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者是经济环境发生改变,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目标,那么就会对所制定的筹划方案带来直接影响,或导致所做的筹划决策是错误的,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问题。第二,操作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以及税收筹划方案制定都是由人来进行操作的,在筹划方案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对于筹划方案的理解不同,且业务技能水平也是参差不一的,从而可能导致筹划方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筹划结果,或导致筹划方案执行失败等,给企业带来操作风险。[3]第三,违法风险。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执行的,如果筹划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或者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又或者是税收政策发生改变,筹划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到新政策,就会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存在违法风险。例如部分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时出现打擦边球的情况,与我国的纳税精神是相违背的,违反了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第四,政策风险。当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是严格按照税收政策来执行的,但如果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就增加了企业的赋税压力,从而出现政策风险。我国的税收政策通常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及时更近和完善的,因此企业在制定筹划方案时,不仅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如果属实后政策发生改变,就会对企业筹划方案带来直接影响。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措施 (一)掌握税收政策动态变化,完善内部管理环境 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开展工作,对企业内部税收筹划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开设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纳税筹划管理,明确在纳税筹划管理中所存在的税务风险,确保企业在各项经营活动中资金得到可靠运转,规避纳税风险[4]。另外,企业还要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核算规范对企业财务账目进行定期核查,确保各项账务清晰,税款足额,对于企业财务部门还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在新时期背景环境下,营改增实施后对部分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应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并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解读,采用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以及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规避纳税风险。 (二)明确纳税筹划原则 在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在选择筹划方式上存在多样性,财务人员在纳税筹划管理时应明确纳税筹划原则,避免在纳税筹划时出现失控。在纳税筹划管理时财务人员需要始终坚持企业的效益,制定科学的筹划目标,采用合理的手段来降低企业缴税额度,在坚守法律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纳税筹划时财务人员需要合理的控制纳税筹划成本,确保在企业总体消耗上纳税成本最低,合理的降低纳税额度,把握筹划成本与筹划技术之间关系。其次,还要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是具有长期性的,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纳税筹划工作是具有成长性的,并非是在短期内让纳税额度下降,而是要考虑到企业长期的发展利益。[5] (三)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方法 税费征收是以税法为依据的,在纳税过程中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稽查判定,为此企业就需要加强与地区税务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如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对某项税收政策不明晰或者不确定,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避免因纳税筹划不当引起税务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在对纳税筹划方案提出质疑后,企业应提供筹划合理依据,来防范纳税筹划风险。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法时,首先是要对所得税抵扣项目进行管理,如在所得税抵扣项目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数量最多,那企业就应根据招待费来设定管理条例。第二,对企业的销售方式进行调整,通过混合销售或者兼营销售,让利销售的方式来对增值税进行细化,避免出现业务类别发生混乱,采用合理的比例来抵扣赋税[6]。第三,实行纳税期管理,在实施营改增后,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应该具有自由筹划权利,结合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流动状况来设置扣款时限,减轻企业的纳税筹划负担。 (四)加强对纳税筹划风险防范 在企业纳税筹划时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或小组,积极引进纳税专业人才,加强对财会人才培养,建立纳税筹划风险意识,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水平,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实施。另外,还要对外界突发事件建立积极的预案,来降低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影响。为此纳税人员需要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并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根据税收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影响进行积极调整,确保方案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求,与企业整体筹划目标相符合,降低法律风险问题[7]。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体系中需要明确工作评价和风险评估标准,让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工作人员对税额有明确的认知,并积极对各项风险进行管控,降低风险等级,将风险问题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避免企业出现重大纳税失误。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企业税负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风险,就需要对纳税筹划方法进行科学的调整。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长期的经营和发展来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需要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对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提升纳税风险管控意识,并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进行科学识别,提升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同时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掌握必备的纳税筹划技能,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促进企业更加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魏玉倩.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纳税管理问题及应对举措探析[J].纳税,2021(5). [2]车水美.试论企业资产重组业务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J].纳税,2021(4). [3]刘兰桂.探究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商讯,2021(4). [4]韩素红.大数据时代下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纳税,2021(3). [5]吕文吉.大数据时代下企业税务会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商讯,2021(1). [6]项珺.关于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控制几点问题的思考[J].今日财富,2021(1). [7]邵元.“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管理[J].中国市场,2020(36). 作者:陈雪飞 单位: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农业学术论文:特色农产品农业建设论文 一.工作建议 1突出龙头建设 咱家集团5000万只肉鸡、维尔鸭业5000万只肉鸭、雏鹰集团400万头生猪、龙兴公司130万头生猪、洮北亚亨公司100万只肉羊和白城工业园区中绿粗杂粮等一批大型精深加工项目的续建进度。同时,下大力气研究解决镇赉飞鹤、白城龙丹、盛吉生物等企业的满负荷生产问题,使其早日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域外客商来白城投资,重点在玉米、绿豆、花生、肉羊等产业上再启动一批大型精深加工项目,尽快把特色原料大基地建设成特色农产品加工大产业。积极挖掘现有企业潜力,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 2完善联结机制 促进紧密合作组织各地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典型辐射等措施,鼓励农民不断扩大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推进原料生产基地向“一乡一品”和“数乡一品”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力引导龙头企业把生产经营重心由加工、销售领域向原料供给领域前移,采取签订订单、土地入股、长期租赁等合作模式,加快培育建设一批与企业加工需求相适应的原料生产基地。 3实施品牌战略 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经济”意识,鼓励和扶持具有过硬产品质量和较强经济实力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认证和申报工作。借助域外招商引入的“飞鹤”、“龙丹”、“雨润”、“金龙鱼”等中国驰名商标,加快开发彰显白城特色农产品品质特征的乳产品、油产品、米产品、禽产品等知名品牌,精心培育展示白城地域优势的优质大米系列、高档白酒系列等知名品牌。 二.为加快发展白城市绿色农业 建设吉林西部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基地,特提出建议如下:一是建议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金融部门的职能作用,针对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收购时间集中、存储周期长、需求量大的行业特点,制定特殊的信贷支持政策,尽最大努力满足加工企业贷款需求。在税收政策上,建议国家对白城这样地方财力非常薄弱、无力对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放水养鱼、给予和落实扶持政策的地方,再给予一些特殊优惠政策。二是建议加大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对白城市册外地和新开发的耕地给予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借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另外,建议国家给予白城地区各项补贴配套核查管理资金,以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建议加大对农田改造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市土壤耕层沙化、碱化、干旱的贫困地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力量不足,农业科技贡献率低下,严重影响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对白城耕地面积大、单产水平低、后备土地资源多等实际情况,对白城这样的粮食增产主体区加大基本农田改造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白城干旱半干旱地区节水推广应用技术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增强国家粮食食品安全。 作者:赵英杰单位:洮南市向阳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信息传播学论文 1农业信息传播的意义 农民在接受信息之后对其进行筛选,接受,实施,从而将原先固有的传统生产方式更换成科学的现代技术,使之提高经济收入。农业信息传播的途径多样化,大到国家、科研单位,小到农村合作社、服务站甚至农村信息员、农民个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 2沟通的作用和环节沟通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人们把沟通当作一种取得信息的有效方式,通过沟通可以使人视野开阔、信息灵通、反应敏捷、思维方式多样化。农业推广的开展即为农技推广人员与农民沟通的过程,推广工作的效果取决于农业信息的传播与沟通。农业推广工作中取得农民的信任是和农民有效沟通的第一步,在沟通中以农民为中心,从农民的心理着手,和农民交流朴实热情,用词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关心农民的生产情况、采用技术情况、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农民建立感情并与其做进一步的交流。让农民接受采纳新技术是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最终目的,沟通的第二步便是了解农民的需求是什么?生产中碰见的难题是什么?善于启发农民提出问题并及时给与农民可靠的市场信息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才能取得农民的信任和为其排忧解难。 3农业信息与沟通对肇东市农业的影响 3.1肇东市简介 肇东市,是全国闻名的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有耕地面积378万亩,2010年肇东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2013年又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其中农村人口占全县人口的62.3%,乡村农业信息站108个,农产品信息协会121个。 3.2农业信息的传播和获取 农民是农业信息的最终接收者,农民的理解及接受采纳新技术的行为取决于实际的成果。当前中国农村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科技含量少,农业市场信息闭塞,我们应当加强农业推广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作为农业信息传播工作的核心重点。肇东市将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作为首要工作,大力发动政府部门、单位对其进行投资,广大的网络信息资源的及时获取加快了该市的农业信息化步伐。 3.3沟通是农技人员和农民之间的桥梁 据了解,肇东市五站镇东安村有500公顷地,由于平时留在村里的都是老人和妇女居多,劳动力强度低,农业技术员韩晓艳表示,作为农技推广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和知识,为了让农民信得过,先函授取得了植物保护的大专文凭,而后还参加了各种培训活动,最重要的还是要深入基层和农民打交道,了解农民的需求,当先进的农业技术效果在地里有扎扎实实的成果,周围的乡邻就会主动过来取经。农民作为中国农业推广对象的主体,与农民的直接沟通了解对搞好农业推广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从韩晓艳身上可以看出,作为一名基层的农技推广人员,想要通过沟通来提高农民学习的自觉性,首要前提是对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认知,让农民产生尊敬、信赖感。其次农推人员应具有平易近人的形象,能够针对农民的具体特点进行有效的沟通,深入基层了解农民的需求是什么,提供并传授相应的技术给农民。农民朋友在种植过程中遇到了难题,能够给出相应的对策,解决疑问。推广工作中农技人员和农民的交流,这期间所有的环节依靠的都是“沟通”。没有沟通,推广的内容难以被农民接受,先进的科学技术就难以推广。李道亮表示农业信息传播与沟通作为农业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信息传播,农民可以快速获取最新的市场信息,肇东市信息服务站的建立为农民了解市场、扩宽销售渠道提供了切入点。 作者:吴曼莉严峰黄瑜李远颂单位:海南大学 农业学术论文:人才培养模式下农业科技论文 一、四川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规模相对较小 配置和分布不合理。四川省目前农业科技人才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仅为0.53人/1万人,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浙江省杭州市农业科技人员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为7.33人/1万人,在农村劳动力中的比重为28.73人/1万人,以色列为140人、美国为80人、日本为75人。四川省拥有高级职称的只占农业科技人才总数的21%。在配置上,拥有高级职称的农业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市、县(区)两级,而乡、镇一级则极为奇缺;在地域分布上,成都、绵阳等条件好的地区科技人才相对较多,而凉山、阿坝、甘孜州等条件差的少数民族地区则人才匮乏;在专业结构上,农学、畜牧类等传统产业的人才比例较高,而生物种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花卉苗木等新型产业、行业和新的领域,高层次人才则少而又少。 2.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缺乏 在四川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分短缺。特别是具有战略视野,敏锐把握学科前沿,能带领团队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的农业科技杰出创新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匮乏,占农业科技人才总量的比例较小,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家和学术带头人较为缺乏。从学历层次看,全省农业科研人才中学历层次不高,研究生学历比例仅占16%;从职称结构看,中高级职称虽占到半壁江山,但高级职称比例仅为21%。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农业科技发展,学术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高素质人才更显得缺乏,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 3.缺乏稳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家队伍 现行科研单位考核和激励机制主要侧重科学研究原始创新(成果及论文)。尽管近年国家、省均把成果转化提升到重要位置,但对科技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尚未作出重大调整。长期在基层从事转化示范的科技人员,尤其是存在职称晋升和学术地位提升以及收入待遇的后顾之忧,专职或主要从事成果转化的主动性不高,转化成果的能力提升困难。目前转化工作成效突出的骨干,通常也是科研创新的骨干专家,在创新与转化双重工作的重负下,队伍难于稳定。 4.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流失严重 农业行业条件艰苦,无论是搞科研还是技术推广都很辛苦,农业科技人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比其他行业低,生活和工作环境条件差,导致不少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跳槽到热门行业。加上农业科技单位的机制陈旧,激励机制不够,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困难,从而加剧了人才流失。近年来,非农业部门争夺农业科技尖端力量,也形成了多部门对优秀农业科研人才的竞争。特别是一些农业科技带头人相继离开农业科技系统,造成人才外流。据粗略估计,四川省每年农业科研人员的流出率约为职工总数的3%~5%,以副研究员以上科研骨干和技术后备力量流失为主。 5.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开发、培养和自主创新的投入不足 当前四川省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专项资金,如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农业三项工程等各类农业科技专项扶持资金等。尽管全省农业科技投入总量逐年递增,但投入占农业GDP的比重仍然较小,相对于农业科技发展需求尚存在很大缺口。一是中央财政投入缺口较大。中央财政对市州一级农科所及省级地方创新团队建设一直无资金支持;二是省级财政投入不足。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年投入仅1500万元,远低于发达地区年投入上亿元的投入力度;三是农业科技投入资金渠道单一。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体系、农民教育培训等基本上只靠财政投入,金融资金、民间资金的投入量很小。 二、四川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就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特定的培养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设立明确的目标,为系统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安排、投入保障、评价激励而采取的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的总称。从一般意义上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成的核心包括:培养目标设置、投入保障、激励机制、培养环境等内容,其中培养目标是核心,其他内容都是围绕培养目标而确定的。基于这个一般的理论框架,构建适合四川实际情况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一)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人才培养目标 1.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研发人才,推进四川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形成领军型拔尖人才、科研骨干和后备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 (1)农业科技创新领军型拔尖人才的培养以农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国家和部门农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结合四川省实施的“天府英才”工程、“天府特支计划”等人才工程,以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特别是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并结合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以任务带动人才培养,加速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加快培养能够跟踪世界科技前沿的领军型农业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2)农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的培养以农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四川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在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中培养骨干创新人才。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四川,结合实施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项目,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培养农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同时,以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农业战略重点产品开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依托,统筹城乡发展科技行动,培养、引进农业科技英才。 (3)农业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要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学科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农业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应通过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学术交流、专题研修、挂职锻炼、访问、考察、外派等多种途径,进行个性化培养。同时,建立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定期进修制度,鼓励和支持在职农业科技人员脱产学习、在职进修、到国外研修深造。 2.培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骨干人才,加快推进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以中青年农业科技人才为重点,依托现有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农业企业、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为载体,整合农科教、产学研各方科技资源,集成部门优势,统筹协调,形成农科教和产学研大联合局面,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骨干人才。同时,通过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一批产业科技特派员团队;围绕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建设一批项目科技特派员团队,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骨干人才。 (2)整合一支省、市、县、乡四级混合编队且较稳定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队伍,构建基地稳固、上下联结、技术衔接、协同实施的全国一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新体系;基本形成符合省情、机制先进、结构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与激励机制。强化顶层设计,整合示范基地的各级转化示范平台和渠道,诸如科技110、专家大院、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科技特派员以及课题研发基地等,集结省、市、县、乡技术人员队伍,混合编队,构建稳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团队和服务新体系,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骨干人才。 3.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加快推进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1)围绕四川省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目标,依托现有农业职业教育院校和科研院所,通过专业培训、定期进修、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提高农技人员使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特别是共性关键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能力。同时,大力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基层农技骨干到高中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研修、深造,使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从而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2)造就一大批农业科技的推广经营型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到农村基层组织、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中去工作,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经营人员的素质,壮大技术推广队伍力量。要注重培养农业科技企业家。鼓励支持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造就一支懂科技、善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4.优化科技人才成长环境 加大海外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政策,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资源化的过程管理,加大吸引留学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资源。制定和实施引进海外人才规划,建立海外人才评价和准入制度,重点吸引农业基础研究方面的紧缺人才和农业高新技术等方面的高级人才,重点引进其研究居于国际领先地位、有发展前途的拔尖人才。 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助力现代农业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后继者为主要对象,探索建立教育培养、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可以通过实施“粮油高产创建”、“现代粮食产业基地”、“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以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采取集中开展理论教学、现场实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大众化普及性培训,培养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激发农民的创造、创新、创业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四川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人才培养的投入 保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机制建设是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根本,应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整体投入水平。提高四川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投入,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农业重点领域紧缺、急需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培养、造就农业科技创新型人才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人才科研经费预算机制,列出专项资金解决农业科技人才的科研和培训等问题。必须发挥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人才培养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全社会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投入格局。优先支持有国际影响的著名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和研究小组,促进基础研究与教育的结合,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发展环境。在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投入、研发机构组建、专利申请、新产品开发和科技合作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 (三)四川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开发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潜能,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从四川的实际来看,要建立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公益性科研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与激励制度。要建立符合省情的、系统的、动态的、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从而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按照工作岗位要求,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及其转化率、项目管理水平、服务农业的实际成效、农民满意程度等多角度评价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应确立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的产、学、研密切合作的研发体制,并对研发项目给予资金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落实人才激励政策,采用物质奖励、精神鼓励、职务职称晋升、利润分享、提供学习培训机会等多种手段,激励优秀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留在农村、服务农业。采用多种方式建立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基金,对卓有贡献的农业科技人才和农业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奖励。保护知识产权,使农业科技创新组织和人才获得合理收益。 (四)四川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人才的培养 环境建设良好的环境对于发挥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吸引农业科技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加大对硬环境的投入力度,如对科技人员给予适当从事科技开发的启动资金,重点实验室和关键项目尽可能配备先进的仪器和设备,营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在工作职位、项目申请、经费支持等方面平等的竞争机会,形成公平、公正的科技创新人才选拔、使用、晋升和利益分配的机制,建设能够让真正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在工作中,提供个人价值得到充分的承认和尊重,个人的贡献不会被忽略并得到合理回报的工作环境;提供一个能够让科研人员专心于自己所喜欢的研究事业、没有心理和工作压力,以及太多因素干扰的心情舒畅、气氛宽松、管理灵活的科研环境。 作者:万志玲向平唐江云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农业学术论文:编辑加工农业科技论文 摘要是对全文的高度概括和浓缩,是论文的缩影。要改好论文摘要,首先要掌握摘要的定义、特点、作用类型及写作要求,同时应特别注意:要用第三人称的写法,避免开头冠以“本文”;不得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避免结构要素的残缺。用语简练、高度概括;注意摘要的准确性,不可加进解释和评论,避免使用非通用的缩略语;不用疑问句和感叹句;不得使用图表;不能有参考文献的角码。 1文字加工作者的来稿 中文字方面的问题是最常见的。对文字性问题的加工,一要按照国家的标准,使改动之处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二要注意文稿内容表达的准确性,使改动之处符合作者的原意。在编辑实践中,发现稿件中用字不规范的现象不少,主要有: 1.1形似字和同意字容易混淆致误 如,天-夭、千-干、磷-鳞、酯-脂,出错原因可能是作者在电脑上输入错误造成的。 1.2义近字 容易混淆致误,如,作-做、练-炼,因这些字含义接近,作者容易把两者混淆而出错。 1.3错用简化字 如,副-付、龄-令,实际上他们不是繁体字与简化字的关系,而各自都是规范字,各有各的适用场合。出错可能是作者书写时习惯用后者代替前者,而根本未注意到它们之间用法上的区别。作者稿件中文字出错的情况还有很多,作为编辑,应该把好语言文字关,加强语言文字修养,从识字质量上下功夫,弄清字的含义,掌握字的读音,进而了解形、音、义的内在联系,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 2语句加工农业科技期刊的语言文字表述 最基本的要求是准确、简明。用词不当、文理不通就不能把所要表述的科学内容恰如其分地表述出来。农业科技期刊中使用的名词术语要统一、规范。作物名称最好用学名,地方语言应改为专业用语。语法常见的错误有成份残缺、搭配不当、词序混乱、结构混乱等。编辑必须用心查出并修改这类错误。阅读时出声朗读是查出这类问题的途径之一。发现了问题,可以对句子做直接成分分析与句法成分分析。通过句法成分分析可以凸显成分残缺和主谓宾搭配不当的错误以便改正,直接成分分析可凸显定中、状中关系中的搭配不当、词序混乱、结构混乱等错误以便改正。 3数字加工农业科技期刊的数字用法 应严格执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均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二是记数与计量。应使用汉字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数字作为词数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时,二是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使用连用,表示概数时,且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应用顿号隔开,如二三米、七八月等。 4标点符号加工作者 在使用标点符号过程中最易出错的是当断不断,一逗到底,顿号、逗号常错用。有的作者将中、英文标点符号混用。编辑在加工过程中应根据作者写作意图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以帮助读者弄清句子的结构,辨明语气,正确理解文字的含义。表示数值(量值)起止范围的符号必须使用浪纹线“~”,不用一字线“—”,以避免与文中或公式中的减号“-”混淆。 5计量单位加工 农业科技期刊应严格执行有关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和规定,全书必须加以统一,不允许汉字与符号混用。农业科普类期刊可以用汉字表示法定计量单位,但技术类期刊在表达量值时,无论是在公式中,还是在图表及文字叙述中,都应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法定计量单位应该用小写正体书写,但是L(升)是例外,要用大写正体字母书写。 6层级标题加工 内文的层级标题是文章的纲领,也是作者行文思路完整表达的体现,是导引和促使读者阅读全文的动力,一定要简洁、醒目,尽量避免转行和标点符号频频出现。文章的标题应注意前后照应,保持全书统一,标题层次应清晰,编号不应混乱。科技论文的标题一般不超过4级。同一级标题应反映同一层次的内容,其结构相同,意义相关,语气一致。 考文献是学术论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标准著录的好处是:写、读方便;所占篇幅少,能提高录排工效,便于计算机存储、检索和输出,从而有利于文献管理和学术交流。文后参考文献的标准著录应该包括作者、文题、期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等。目前很多数据库都可以检索到文献原文或者摘要,编辑在加工过程中可方便地将必备项目补齐。编辑规范化是提高农业科技期刊编辑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衡量期刊质量的重要方面,编辑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期刊编排技术标准规范,掌握国家的有关出版政策和法规,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克服厌倦、消极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和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使期刊编辑规范化,从而提高期刊的总体质量。 作者:艾力曼·吐尔逊艾尼瓦尔·买买提单位:新疆农业科学院《农村科技》编辑部 农业学术论文:绿色农业科技论文 1.农业科技推广现状 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云绿色农业技术集成中心连续多年加大对农业机械、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的投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举办观摩、展示活动,对农民进行现场培训。由于建设成效显著,该中心的基地已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和集成示范基地”。此外,隆平高科国家级玉米种子研发中心建设正在积极推进,河南科技学院杂交小麦研究科研项目巳取得初步成效,这些都为济源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绿色农业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建成济源市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梨林镇东部万亩小麦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大略镇寺郎腰村3500亩的大葱种植基地被定为绿色农业防控示范区。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监测防治体系,成立社会化防治组织100余个,推广应用大型车载植保机械300余台,构建起了“监测预警准确、扑控快速高效、监管规范有力”的动植物保护体系。高产示范区全面建设。针对土地流转率加大、农村劳动力结构调整等现状,济源市先后建成五龙口玉米万亩高产示范方,积城镇/j、麦万亩高产示范方以及多个千亩方、百亩方’为全市粮食稳产高产提供了科技保障。 2.存在的问题 济源市农业科技支撑能力逐渐加强,但与农业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技术成果明显不足,产前、产中、产后等技术集成配套不够。二是农业科技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一线的实用型专家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尤为突出的是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弓I不进、留不住。三是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农业生产、教学、科研、农民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工作的衔接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技整体合力。 3.意见和建议 一要抓好项目实施。持续抓好百名科技人员包百村活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大重点工程。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要围绕“小麦、玉米、蔬菜”三大产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效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与认证、扶持政策协调配套,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二要加强协调沟通。农业技术教学科研工作要根据相关单位的性质、职能来谋划,要定位在全市的层面,加强彼此的分工协作,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信息支撑、数据支撑和平台支撑。三要培养农业科研创新领军人物。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吸收一批高水平的高级农业专家,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四要开展农业科技体制创新试点。选择一批基础扎实、条件较好的科研机构开展综合创新试点。目前,济源科云绿色农业技术集成中心果蔬示范基地和玉米小麦新品种示范基地,已经被列为济源市种植业基地发展的重点,正在通过项目扶持增强其科技含量,起到示范带动效应。 作者:马正国单位:济源市农牧局 农业学术论文:乡镇农业经济论文 一乡镇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乡镇农业经济近年来发展的速度十分快,这主要得益于国家对乡镇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但在乡镇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仍会遇到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乡镇农业经济发展观念落后问题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下,绝大多数乡镇农业都以快速的建设模式发展着,但少部分偏远地区乡镇农业经济发展中仍采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发展模式,甚至有些乡镇地区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经济的主要来源依然靠政府扶持。另外,大部分乡镇地区的人均思想观念仍停留在小富则安的阶段,对农业经济发展缺少足够的进取心。同时,部分乡镇人均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较深,从而使农业经济生产经营模式始终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中。除此之外,一些乡镇地区虽有良好的自然条件,但农业生产人员仍将注意力集中于作物的生产及现有土地的开发中,对以自然条件创造旅游业、餐饮业等完全忽视,大大浪费了诸多资源。另外,由于部分地区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及经营理念接受能力较差,因此严重地制约着乡镇农业经济的发展。 2乡镇农业人员素质低下问题 农业生产人员的技术及综合素质是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内对部分乡镇地区的农业生产人员综合素质及技术水平调查结果发现,在乡镇农业发展中,绝大多数人员都不具备专业的农业生产技能,并且多存在着文化素质低下问题。据该项调查表明,被调查乡镇区域内,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农业生产人员仅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而文盲、小学文化的人员却占了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另外,随着乡镇形势的发展,大多数拥有农业生产技能的人员纷纷外出务工,而留守乡镇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使乡镇农业生产劳动力呈逐年下降趋势。因此,在诸多结构体系因素下,使乡镇农业经济发展远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3乡镇农业经济基建设施不足问题 乡镇农业生产设施不健全是直接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就目前来看,部分乡镇地区农业生产结构及机械化产业十分落后,且用于农业生产的水利设施基础建设相对缓慢,使该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始终处于初期阶段。另外,一些乡镇地区在农业产品经营时仍采用传统的直接销售原产品的经营模式,而没有经过深加工的产品相对来说在经营中处于劣势地位,使之乡镇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十分落后。除此之外,部分乡镇地区农业生产中仍延用靠天吃饭的生产模式,没有兴修水利设施,从而严重地影响了该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 二乡镇农业经济发展的措施 乡镇农业经济发展的能力对促进全国性经济发展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制定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乡镇农业经济发展建设的速度。 1转变乡镇农业经济发展观念 针对于某些乡镇农业经济发展观念落后的地区,首先要转变该地区农业生产人员的观念。打破农业生产人员经济靠政府的观念,积极引导其利用农产品的再次加工吸引外资,实现招商引资的目的,提高其经济发展能力。其次,农业生产人员要充分利用地区性资源进行开发,并将农业发展的注意力由农作物的种植及现有土地的开发利用转移到开发自然资源上去,扩大农业生产力,从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整体能力。 2提高乡镇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决定农业经济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首先要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文化素质,同时在乡镇地区实行扫盲行动。另外,要在现有的农业生产人员中培养出多名优秀且具较高综合生产能力的技术人员,并由这些技术人员带动全体乡镇人员进行农业生产及经营,从而实现乡镇农业经济飞速发展的目标。除此之外,农业生产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技能培养,使自己成为综合性农业生产人才。 3加强乡镇农业基建建设 对于某些乡镇地区因基建不足而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情况来说,首先要加强该地区的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兴建及购置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其次,在农产品销售前,要进行再次的深加工,将普通的产品原材料加工成具有特色的精品产品,从而提高产品的价值,增强乡镇农业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乡镇农业经济发展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国性经济发展的能力。因此,在加强乡镇农业经济发展时,首先要加强乡镇水利资源的建设,同时要加大先进机械生产设备的购置力度。另外,在此基础之上强化农业生产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农业生产人员接受新技能、新知识的能力,从而提高乡镇农业经济发展的速度及水平。 作者:杨鲲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乌奴耳镇农经站 农业学术论文:土地制度农业经济论文 一、1975——1990年西昌市土地政策与农业经济定量分析 1.数据及模型 在研究中,我们采用柯布—道格拉斯模型,引入的变量包括:土地、劳动、资本、土地制度、农业财政补贴、农业税,价格指数。其中,土地、劳动和资本主要衡量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基本要素投入对于产出的影响。劳动为当年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资本主要以当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衡量。土地制度、农业财政支出、农业税,以及价格指数主要解释了制度因素对于农业产出的影响。土地制度以每年末转化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占生产队比例来衡量;农业财政补贴,反映国家对于农业支持支持对于产出的影响;价格指数指标主要用于考察价格波动对农民生产的激励效果,从而对产出的影响。 2.计量结果及分析 利用EViews统计软件,对影响农业经济水平的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 (1)从分析结果来看,R方为0.989,调整后的R方为0.977,该模型回归拟合较好。 (2)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基本要素投入的变量土地,显著性水平为0.613,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土地要素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 (3)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农村财政补贴,显著性水平为0.447,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财政补贴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 (4)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农业税,显著性水平为0.135,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农业税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 (5)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价格指数,显著性水平为0.934,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价格指数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部分原因可能在于计划经济下,价格未能有效引导资源配置,另一方面,粮食收购价格较为稳定,导致价格激励机制不显著。 (6)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中,仅土地制度,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比重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显著性水平为0.0003,说明该因素对农业经济具有显著影响。1978——1984年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比重由0%变为99%,总产出增长58.49%,而该时期土地制度改革所带来产出增长贡献率为46.53%,即土地制度改革一项就贡献了产出增长的79.55%。 二、结论 1.明确界定土地权利 该统计结果表明,由体制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改革开放后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源泉。西昌市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2.拓宽农业人口就业渠道 统计结果表明,西昌市农业人口每增加一倍,农业产出将减少4.6倍,在耕种面积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农业技术水平提升,机械化程度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所需劳动力将会不断减少。因此,如何妥善安置闲置农业人口,创造农业人口就业机会,直接关系到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常高敏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农业学术论文:信息化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信息化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1农业信息化有利于完善农业产业结构 1.1农业信息化对农业结构调整具有导向作用 由于我国农村各个地区的交通条件较差、信息闭塞,农民难以掌握全面的发展信息。因此,一些地区由于市场信息掌握不准确,造成了农产品市场短缺的现象。然而,农业信息化可使农民能够全面了解农产品生产、养殖业发展的情况,再通过综合分析选择出更加合理的生产方式,完善农业生产结构,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1.2农业信息化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 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结构调整需要先进的生产经验、管理技术作支撑。通过利用现代农业信息技术,能够更快地推广各种蔬菜、水果、花卉等产品的生产技术,从而为现代农业合理调整生产结构创造良好的条件。 2农业信息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主要是以先进的技术为基础,将先进的信息积极引入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有效结合起来。应用农业信息化技术能够保证农产品的生产、宣传和销售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有效拓展现代农业的生产链,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发展中的风险,推动现代农业经济更好的发展。 3农业信息化有利于扩大活动空间 现代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与国际市场接轨,有效结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积极拓展农业生产的发展空间。其中具体表现在:利用农业信息化能够扩大农产品的宣传范围,让其产生相应的广告效应;农产品还可以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进行营销交易、结算,有效扩大农产品的销售空间。同时,农业信息化能够有效延伸农业产业生产的链条,吸引更多的人们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中,以更大的市场需求促进农业新品种的发展,从而有效扩大农产业的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促进现代农业经济提升。 4农业信息化有利于完善 农业服务体系在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通过构建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能够更好的完善农业服务体系,有效提高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速度。构建完善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现代农业市场化水平。通过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可帮助农民掌握全面的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为现代农业市场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系统的理论依据。强化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帮助政府实时掌握农产业发展。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够帮助政府实时掌握农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从而及时调整农产品的相关政策,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信息交流途径。同时,应用农业信息化有利于政府指导农产业发展,有效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确保现代农业经济正常发展,从而有效提高现代农业经济增长水平。 5农业信息化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技术进步 在现代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全面的信息、先进的技术资源都非常重要,是推动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资源条件。在农业未来发展中,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资资源将会逐渐减少,农业信息化技术所占的分量将会逐渐提高。农业信息化将会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促使现代农产品的市场更加规范化。一项先进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一条准确的农产品市场信息,能够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生产销量,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收益。 二结束语 随着社会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我国农业的发展模式正逐渐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所以需要选择全新的推动农业发展的增长点。随着农业信息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农业信息化的特点符合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要求,促使现代农业信息化成为了我国农业经济的新增长点。同时,现代农业信息化也是推动我国农业快速发展的选择,也是缩小城市和农村经济的必要途径,对我国农业经济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作者:缑建芳栾奕史明映刘枫郎花单位: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农业学术论文:多媒体教学农业概论论文 一、教学方法创新 1.多媒体教学 农业概论设计的内容很多,既有国内农业发展的介绍,也有国外农业发展的介绍。为了更好地组织教学内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教学方法也应该与时俱进,加入电子元素。多媒体教学通过把图片、声音、文字等多媒体信息经过屏幕或投影机投影显示出来,一目了然地表达了传统板书所不能体现的知识,节约了教师书写板书时耗费的时间。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多彩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增加教学容量,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知识,吸引学生注意力,从而营造生动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而对于在传统教学中很难体现的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农业地理区划等内容,利用多媒体教学既直观,又生动,不但扩大了学生的视野,也弥补了教学条件的不足。当然,多媒体教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有些教师讲解时一味依靠多媒体,使得课堂气氛不理想,教师失去了主导地位,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定要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将多媒体与传统板书结合起来。 2.实践教学 在传统教学中,学生的知识来源大部分来自教材,课外书和教师的讲解。而对于农业概论的教学来说,其涉及的内容既有农业生产过程,又有农业经营过程,仅仅依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尤为重要。一方面,利用学校周边的农业研究院、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农业观光园、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通过参观、调研,让学生了解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不同层次、结构的农业设施特点;另一方面,也可带领学生深入蔬菜大棚,山间林地,田间地头,让学生实际操作一番,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同时,也能够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取最新数据,弥补教材老化与区域不同带来的问题。根据贵州省农业生产实际,可在茶园、林地、烟草和中药材种植区设立长期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充分了解我省农业生产的特色和优势,进而学习更为实用的生产技能。此外,也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使学生完成对农业概论知识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运用和巩固。 3.其他教学方式 除上课时,使用传统讲课方式和多媒体教学外还应该采取其他的教学方式,因时制宜,因内容而变,教师在深入理解课本知识的基础上,采用多样模式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如以问引学、以玩教学、课程讲座等。以问教学指教师备课时,对教学内容充分了解后,总结出几个概括性问题。在课堂开始前就以提问的方式来对本节的内容做一个引导,让学生带有目的的去听,这样能使学生集中注意力去听讲。在课堂结束前进行提问,检验学生的课堂效率,把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又可以对上课内容进行总结,加深学生对知识的印象;以玩教学是在理论性知识较少而实践性知识较多、又不能同时提供实践基地条件的时候,教师将教学内容以游戏的方式来进行,让课堂不再枯燥乏味。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还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与合作能力;课程讲座则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适当邀请行业专家、农业推广人员、其他专业教师等举办相关讲座,以拓展知识面,丰富教学内容,将课本知识与实践良好结合。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鼓励学生举办讲座,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方向选题,通过查阅资料、拜访专家学者,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讲座内容,向同学们进行课程讲座,这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更对良好学风的形成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4.对于课程作业的改革 在以往的教学中,课程作业教师多是布置几个问题让学生书面做答后提交,但是这样不仅让学生感到枯燥,更是不能保证作业的独立完成。随着教学模式的改进,课程作业也必须创新,教师可根据农业概论课程理论性较低、实践性较强的特点,适当地将课程作业改为辩论赛、演讲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如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农产品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内容可采取以上方法进行,引导学生关注农业领域的最新技术、生产方法、最新成果。而类似于转基因农产品、食品安全、农业信息技术等这些讨论的比较广泛的话题,通过辩论等形式引发学生独立思考,这比单纯的上几节课收获大得多,而且通过这些方法也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思维能力。另外,在实践基地教学结束后,可以让学生自己将课程中所拍摄的照片、视频,做的笔记与课本知识相结合做一个PPT进行讲解。这样既可以让学生在基地学习时带有目的性,集中精力学习,同时也督促学生对教学知识进行反思与提炼,让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更牢固。 二、提高农业概论教学质量的建议 1.结合本土特色,自编讲义 现有的农业概论教材,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农业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农业概论》和刘巽浩编著、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农业概论》等。这些教材都有各自的体系,但无论是哪本教材结合到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授课时,都显得不够贴切。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根据专业的需要,参考各种版本的《农业概论》教材,量身裁定教学内容。考虑到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将一些具有本土特色的农业生产活动穿插到课堂中,如茶叶、烟草的种植与加工;山地农业及其机械化等。其次,在讲义中应该特别突出农业生产的三个层次(技术层次、经济层次、生态层次)的效果,使讲义更能够接近生产实践,增强其实用性。 2.善于利用各类教学条件 在教学条件上,农业概论课程可以使用的教学设施较多,如学院现有的生物技术实验室、农产品物流实验室、园林实验室和经济管理实验室等。这些实验室都配有现代化的实验设备和数据分析软件,学生可在实验室里学习知识和实用技能,对强化农业概论课程的学习有很好的作用。 3.利用现代传媒,广泛收集各种农业生产经营案例 现代农业发展日新月异,课本上的知识点已过时或不够全面。为了拓宽教学内容,在日常学习中应注意收集各类相关信息。如央视二套的《生财有道》、七套的《致富经》、九套的农业纪录片、十套的很多农业科教节目,都是以农业种植、养殖、农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科学技术等内容为主,生动直观地为我们讲述现实中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是非常好的教学素材,应当注意收集,并把这些信息融入到教学实践中,丰富专业知识。 4.注重培育服务“三农”的执着精神理念 农业概论课程是学生接触到的第一门专业课,而且是专业基础课,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实地调研、参观、讲座、讨论、参与农业生产等形式向学生传授热爱农业、服务“三农”的理念,激发学生对农业问题研究的兴趣,培育学生服务“三农”的执着精神理念。 作者:董晓燕单位:铜仁学院 农业学术论文:特色农业保险论文 一、吉林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抵御自然灾害 对特色农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吉林省大部分地区属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自然灾害主要有干旱、洪涝、夏季低温冷害、霜冻及冰雹。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涝较频繁发生,西旱东涝是吉林省的旱涝分布特点。据历史资料表明,平均每3年左右吉林省就出现一次灾情,灾害已经成为阻碍吉林省农业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吉林省农作物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统计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1亿元。相对于这个数字,现有的农业保险能够提供的风险保障十分有限,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金额。 (二)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013年吉林省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09.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实现农业增加值835.1亿元,增长6.0%;林业增加值61.4亿元,增长6.3%;牧业增加值547.7亿元,增长0.8%;渔业增加值22.5亿元,增长3.0%;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42.6亿元,增长2.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吉林省农林牧渔业发展结构并不协调,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增长乏力。通过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对富有本地特色、比较优势明显的高附加值农产品进行保费补贴,降低农户和相关配套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良性调整,从而实现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有利于控制农村信贷风险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生产,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但由于缺乏抵押物或质押物,使得贷款难以收回,很多农民无法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获得充足的资金,全国很多省市的农村信贷缺口都在50%上下,吉林省面临同样的情况。而农业保险可以允许农民将保单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或者通过购买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方式保证银行能够收回贷款,既免去了银行的后顾之忧,又可使农民放心大胆地从事特色农业生产,极大优化了农村信贷环境,激活了农村金融服务链,对地方特色农业发展十分必要。 二、吉林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对特色 农业保险的资金支持力度不足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农民收入、消除城乡差距、稳固国家发展根基,就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此,国家对战略性农产品实施统保,每年下拨大量补贴资金,保证了战略性农产品得到充足的保险保障,而作为农民增收重要增长点的特色农产品,国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自行开展统保。作为农业大省,在缺乏中央相关配套政策的情况下,吉林省对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2013年吉林省财政总收入2086.6亿元,位居全国倒数第十位。因此特色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农业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更加良性的合作互动关系。 (二)特色农业保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缺位 1.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不够完善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还没有一项规定农业保险的基本法,2012年10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行政法规。农业保险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基本法的缺失将会导致执法冲突、稳定性差等问题,因此应制定独立的农业保险法来规范农业保险的实施管理。 2.针对特色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力度不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中,对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主要有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譬如保险机构从事农牧保险业务可免征营业税,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对企业所得税按照当年保费收入不超过25%的比例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这虽然填补了多年来农业保险税收优惠的空白,但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费率和高赔付的特点(在特色农业保险中尤甚),很多国家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都比较大。如美国政府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切财产免征一切现有和将来可能开征的税收,而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和由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均免征一切税收。”这对我国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可以起到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三)吉林省农业保险公司存在超赔现象 农业灾害保险使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的几率大大高于其他险种,普遍存在超赔现象。数据显示,2007-2008年由于发生历史罕见的旱灾,吉林省农业保险公司超赔3.4亿元。这种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吉林省的巨灾风险准备机制还不健全,极端天气导致的农业灾害多发、重发,使得保险公司在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快速累积集中、超赔压力急剧增加的困境。农业保险分散风险一般会采用再保险的方式。作为吉林省政策性保险的主力军,目前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分保协议,也储备了一定的巨灾风险准备金,但仍然缺乏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超赔压力仍然存在。 (四)农民对农业保险购买意愿有下降趋势 虽然近年来灾害频发,农户对农业保险有强烈的需求,但实际购买意愿却有所下降,在2007年至2009年,松原市甚至出现了保费收入逐年下降的态势。究其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增收压力大,难以承担农险保费 近年来的惠农政策使农民收入增长一直较为稳定,但由于政策补贴的基数已经增大,可以预见今后的增长幅度将极为有限,依靠直接增加补贴来增收的幅度将越来越小。此外,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承包费用居高不下,使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给农村居民增收带来压力。 2.农业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未达到农民预期 大多数农民对于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目前保险公司只保种地成本不保收入的保障方式并不满意,在遭受损失后,赔偿金额很难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由于特色农产品地域性较强,一些地区出现农业灾害的几率较小,因此农民的保险需求并不迫切,对于一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不是农业生产的家庭来说,根本无需投保。 三、对吉林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探索新型特色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由于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主要集中在战略性农产品中,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又无法完全满足特色农业保险的需求,因此对于特色农业来说,解决资金不足的关键还是要探索新的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吉林省现有的农业保险模式是“政策补贴,以险养险”的安华模式,即农民实际平均承担39.5%的保费,地方各级财政补贴4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补贴16.5%。这种模式对地方财政的依赖性较强,农业企业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同时农民承担的保费数额也不小,因此保险持续性存在隐患。参考国内外经验,吉林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在原有基础上,可拓展为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 1.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险模式 与安华模式相比,这种模式下政府不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但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经营主体不是商业性保险公司,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保险公司,可由市、镇、村农业互助保险社组成,经营主体为被保险人自己。这种模式能够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较好地控制核保理赔中的道德风险,适合低收入农民的保障需求,并且可以大大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在日本以及国内的黑龙江省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行业协会主导相互保险模式 特色农产品门类复杂,生产规模相对较小,风险较为分散,会增加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成本,导致费率上升。在行业协会主导相互保险模式下,可依托省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针对单一的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业互助保险。这种模式可将省内的大量同质风险集聚起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和风险,对特色农业的发展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完善特色农业保险的政策环境 1.加强立法 国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农业保险基本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确认和强调农业保险的地位。吉林省也应针对本地特色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弥补现有农业保险条例对特色农业规定的补丁,维护本省的特色农业保险体系和运行。 2.政策优惠 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较大,赔付率高而保费低廉,保险公司盈利较困难。为了防止亏损,省内的农业保险公司采用的是“以险养险”,即以商业险种的收益来弥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但是保监会要求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商业性保险业务不超过总业务量的40%,这一限制使得“以险养险”模式愈发举步维艰,保险公司从商业性保险业务中获取的收入很难完全弥补农险带来的损失。因此,应建议保监会适度放宽相关规定,更好地调动农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在税收方面,也应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对保险公司的减税力度。 3.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合作 地方政府应明确农业、财政、税收、水利、金融、民政、科技等部门在农业保险中的地位和作用,打破农业保险单一筹资渠道,科学调配各部门可用资金,使各部门的支农惠农政策真正作用于特色农业保险的运行。 (三)加快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1.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拓展多元化的分保渠道 除中再集团外,应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公司的合作,在国内建立由财险公司组成的农业再保险联合体,更好地转移巨灾风险,缓解并逐步消除超赔现象。 2.调动各级力量建立大灾风险基金 完善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的大灾风险准备金,同时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基金,将农业防灾防损纳入到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统一管理。 3.加强农业灾害防范,建立灾害预警系统 在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业生产基础的同时,努力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此外,加大对风险控制的力度,做到对风险的提前预测、干预和控制。 (四)努力提高农民对特色农业保险的认可度 1.开发适应农民需求的特色农业保险产品 有针对性地根据特色农产品的地域特点、种植特点开发新险种,厘定合理费率,尽量适应农民经济能力。政府财政补贴的运用应加强监督,保证及时到位,满足农民保障需求。 2.创新农业保险技术 提高服务质量。在特色农业风险检测、保险精算、核保理赔以及银保合作领域积极创新,适应农民参保理赔的需要,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3.加强农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各级农业院校开设农业保险专业,积极培养、挖掘、引进农业保险系统专业人才,提高保险公司直接进行大范围特色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业务的能力。 作者:杨铮单位: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科技风险投资论文 一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设立的优缺点 1政府部门型 政府部门型中介机构即政府部门设立的中介机构,多是公益性。这类中介机构的优点是掌握着众多有效信息资源,信誉状况良好,容易吸引客户,有利于协调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多方社会利益关系;而且具有一定的政策导向作用,起到了市场风向标的作用,利于引导投资和在市场的引导下及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以贯彻国家政策,促进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缺点,如主要依靠政府出资,资金来源渠道过窄,资金短缺现象严重,缺乏利益激励机制的驱使,配置资源效率低,行政干预严重,易产生黑箱操作,管理模式僵化,技术经验不足,提供的服务有限等。 2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型 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在我国目前比较普遍,可以由业内组织如农民合作社、大学、科研机构等组建,为一定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这类机构多采用会员方式,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服务对象也主要针对会员。其优点主要表现在:这类组织多是区域性的,对区域内经济技术条件有足够的了解和较强洞察力,利于成功经验的传递和吸收,信息传播迅速;另外非营利性使得其利于吸引客户,利于区域内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缺点主要表现为:辐射范围小、信息资源有限、资金规模小、来源不稳定、不以盈利为目的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与其他经济部门、各组织成员间不易协调,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3营利性股份制公司 型营利性股份制公司可以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出资,置于中介机构的顶层,组织协调各机构以及整合经过初步筛选的资源,提供有用信息和平台。优点是利用现代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便于采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机构的高效运作;用市场机制来对投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监督和激励,有利于市场规则的建立,配置资源的力度强,有利于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风险企业投资项目的开支。 二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设立模式的选择 比较上述三种最主要的设立形式,结合市场经济规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应越过政府的行政干预阶段,直接进入企业化管理阶段。实践证明,股份制公司形式是目前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市场化运作的必然产物。股份制公司形式便于采用现代企业的管理机制,解决非营利性机构难以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困难,并且其逐利性有利于市场发挥作用。结合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政策依赖性强、发展不规范的特点,开始时政府可以占有较大的股份,充分依靠政府引导、完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场环境。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协调风险投资企业、农业科技项目来源、经济管理行政部门的关系;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宏观调控,打破区域性限制,逐渐培育全国性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体系。待该中介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要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政府要减少持股比例,只参股不控股,以董事身份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参与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决策,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另外可以模仿引导基金的运行模式,政府无论参股还是控股,都选择让利于企业的方式,通过转赠股份的方式把资金返还给公司。企业、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参与一方面提供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验;另一方面提供理论知识与技术指导和评价。这种官产学一体的组织形式既有政府支持,又能发挥民间机构的积极性,体现了辅以行政管理的企业管理,为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行模式 1性质和宗旨 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为农业科技项目与风险投资对接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可以是盈利性的,也可以是微利性的。一方面作为信息服务平台,需要全面搜集风险投资及农业科技项目的信息,并进行必要的研究筛选,建立信息数据库、人力资源库,为提供匹配服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作为对接平台,在提供匹配信息的基础上,对可行项目进行培训,帮助农业科技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尽力实现其与风险投资的成功对接。对接完成后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培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提供首次发行上市等方面的顾问培训服务。 2组织结构股份制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客户经理、基层部门及专家顾问构成。设置客户经理使员工直接面对客户,对客户负责。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员工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主权,并在公司内部实行有效的信息、知识、利润与报酬共享机制。同时对客户经理的激励与约束实行业绩记录,可将部分发展基金会员费作为对客户经理的激励。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筛选。由业内权威人士担任专家顾问,匹配政策顾问、技术专家、经济学家、管理专家,提供全面的咨询顾问服务。 3客户来源 客户资源是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作成功的关键。2011年首届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显示,社会上的优秀项目有很多,不仅存在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都存在很多优秀的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可以建立档案把这些优秀的项目集中起来,由县科技局负责对本地区的优秀农业项目进行筛选,把符合条件的有潜力的项目存入档案,并向市科技局备案,经过进一步筛选上报到省科技厅,再到科技部,最终把这些资源提供给公司。也可以由企业直接报名,由公司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对有价值的项目备案入库。另一方面,要吸引业绩较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加入,了解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要求,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投资对象。 4收入来源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性质,对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服务应充分考虑到农业科技企业利润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收费也应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和法律的规定。基本费用包括:1)注册费,即客户登录、入库、信息、查看信息、出席相关活动所缴纳的费用。2)服务费,包括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特殊服务如定购出版物、电子期刊等费用。3)成功费,当客户的需求得到满足,风险投资公司成功选择了投资对象的情况下,要付出对接成功的成本或代价,可按项目的盈利能力制定等级收费标准。4)发展基金会员费,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成立发展基金,使其具备更多的经费,方便业务的开展,可以在双方的合作期内,将部分年收入额作为发展基金的会员费,享受优惠待遇。 5提供服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服务 贯穿于从研究和筛选、匹配、谈判、签协议、风险企业运作到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退出整个过程,主要提供信息和匹配服务以及咨询培训服务。 5.1提供信息、匹配服务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基层部门负责对客户信息进行研究筛选,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按照需要进行供求匹配,避免了客户自己筛选信息的麻烦,降低了风险企业或农业科技项目的搜寻成本。根据客户需要,可以在先前政府提供的资源中进行筛选,如果能够筛选到合适的匹配对象则进行下一个环节。如果没有,可以定期出版刊物,刊载客户信息。举办大赛,进行客户集会,使得双方有机会共同探讨寻找合适项目对接。 5.2顾问培训服务 顾问培训服务可以在任何阶段展开,匹配前后都可以根据需要享受服务。单独的顾问培训服务有单独收费标准,对基础性的服务可以实行公益化,某些专业的服务对注册会员免费。匹配成功后的项目,要促成投资,使双方满意。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可以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管理经验、人才中介服务、再融资及贷款的匹配服务,规范企业管理,提供多方面的培训指导,有助于提高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专业水平。 6绩效评价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成功的标志是其促成的投资比率,评价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根据的指标:①客户得到的投融资机会多少;②投资者资金规模;③客户满意度;④客户得到的经验。评价一个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不能仅凭投资率和风险企业运作成功率,还要考虑无形作用。除了投融资机会,客户还从培训指导中学到谈判技巧、风险定价等专业能力。此外,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营中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①对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市场有比较清晰的认识;②需要与其他中介组织密切合作,如投资银行、证券交易市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作者:石冉王秀芳田美焕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农业学术论文:可持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缺陷 我国虽然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但在宪法上,并没有明确提出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思想宪法地位的缺失,使得循环经济在我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循环经济已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将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写入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循环经济在我国地位。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部门,也会随着循环经济在宪法中地位的确定,从而得到重视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也会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立法方面呈现空白状态,虽然《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某些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却没有相应的操作程序以及执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农业生产者在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样导致法律颁布后无法有效实施,失去应有的意义。 二、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1.法律是保障农业循环经济实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经济基础领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法律规范来源于经济生活,并且服务于经济生活,同时,经济生活的变化也影响着法律的发展和变化。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法律是保障其顺利实施的基础。通过法律确认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将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引入市场。运用法律机制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改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其良性运行。因为法律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通过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明确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关系,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然而我国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不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循环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推动循环经济的法治化进程,而且能够使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推动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全面深入发展,缓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压力。农业循环经济本身就是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不仅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同时也是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 3.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需求的发展战略。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的是循环发展,通过科技在农业方面的运用,使废弃物得到重复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可持续发展关乎整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因此,完善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立法,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农业方面得到全面的贯彻和发展。这也是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4.突破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进口国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我国农业由于在农产品生产方面生态意识淡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不完善,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在出口时经常遭遇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推广的是清洁生产,发展的是生态农业,在有效改善资源环境状况的同时可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系数和安全指数。为此,我国就必须针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立法,在法律上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另外从法律上完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环境质量保证,把农业清洁生产等方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通过法律的具体规定,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和国际标准接轨,进而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摩擦,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建议 1.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 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将发展循环经济写入宪法,以体现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视。这样为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和制定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农业循环经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方面,因为循环经济写入宪法,为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必然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涉及农业、经济、环保、科技、财政等方面。制定一部专门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促进农业循环经济良好的发展,保障农业循环经济持续、高效、稳定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应是一部系统的农业循环经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法律。通过其来协调农业发展、经济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具体措施等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可以明确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地位,为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农业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制定和完善与农业循环发展 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其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仅靠一部《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远远不够的,对其周边法律的完善,也是保证农业循环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政府的支持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政府在收税等方面的政策,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设立和发展离不开其纵向法律的设立,生产、流通、消费都是不可忽视的方面。例如《清节生产促进法》的推动,促使农业清洁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农业污染物的产生,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方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检查,既可以防止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又可以促使农产品生产者改善生产经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进而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作者:徐玮晶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农业学术论文:业务培训农业市场论文 1.市场信息系统业务能力建设与提升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市场信息体系机构建设还需下大工夫 特别是县市以下机构需要进一步理顺。1994年农业部设立市场与经济信息司,1996年各省农业厅先后成立农业市场信息机构,1998年后地市级政府开始设置市场信息机构。但到目前为止,全国只有约四分之一的县市设立农业市场信息机构,而且机构名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给系统业务开展带来了困难。 (二)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与当前系统任务和形式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需要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市场化和信息化发展进程加快,知识更新和业务范围不断加快加深,农业市场信息系统很多基层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提高。2013年开展的系统内业务知识竞赛有6万多人参加,但是从图1看总体竞赛成绩优秀率只有47%,及格率74%。图2显示各地区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也不平衡,在竞赛参与人数前10位的地区中,河南、黑龙江、山西的竞赛及格率达到90%左右,而北京、辽宁、吉林、湖北及格率不到70%。各地区间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人员的综合能力存在明显差异。参加竞赛的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反映,虽然在基层工作时间长,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视野窄,纯系统性学习机会又少,急需通过系统培训等方式手段,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系统学习的机会,以普遍提升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业务知识“鸿沟”。 (三)系统基层工作机制和横向交流还存在标准不一和沟通缺乏的情况 从前期调研和竞赛反映的情况看,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希望能直接听到系统政策制定者和行业指导者的声音,以强化对政策措施和决定情况的了解和理解,避免出现偏差,特别是对统计标准、口径不统一、数据不一致等问题,大家可以共同交流研讨,逐步形成在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上的一致意见。同时,各省市特别是各县区之间还可以通过横向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开阔眼界、改变观念 2.强化体系培训探索解决阻碍业务能力提升的问题 根据系统工作需求和基层人员的要求,研究提出举办全国农业市场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同期探索能力提升解决方案。根据前期调研和竞赛反映的情况,我们从课程安排、学员覆盖、教学方式、师资力量等方面考虑,尽量让培训符合提升人员业务能力的要求。一是探索解决人员能力地区间不平衡问题。将培训学员覆盖到全国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市场信息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规模达到千人。二是着力解决人员能力不足问题。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业务处室、科研院所、高校、知名企业、农业信息工作一线的高管和专家从理论到实践,从政策到标准,多个维度,多个视角,多个层次对农业市场信息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剖析和讲解。三是探索解决人员专业程度不高问题。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农业市场化与信息化工作,包括农业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农业信息采集基础理论及业务要求,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理论和市场分析案例,农业信息化理论和农业信息服务实践等,专门编写《市场信息业务教程》,详细介绍农业市场信息工作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操作技能和相关业务工作及职能。根据培训方案的整体设计,结合各地实际工作情况,今年4月11日试点开办了第一期培训班。在对培训效果及方式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培训方案,于6月开始,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到7月12日共完成4期培训,共有665名市场信息系统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从收回的596份有效评估问卷看,学员对培训总体是满意的,培训班综合农业市场信息系统业务知识培训专题平均分值达到了4.82分(满分5分)。学员们认为通过培训一是增强了系统归属感,更加坚定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念。大家有了系统归属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为基层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新的动力。二是提高了学员的理论知识水平。通过课堂学习,大部分学员认为理论知识得到充实,知识结构得到更新,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能力,有利于统一工作程序和标准,对他们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三是增强了学员解决问题的技能。5期培训一共组织了25次小组研讨交流和5次全班交流,研讨交流主题达到20个,共形成研讨交流成果20篇。学员们通过研讨各地推进农业市场化和信息化的经验和做法,以及目前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互之间交流了经验,达到了开阔眼界,启发思路的目的。 3.系统总结提炼推动培训工作机制化长期化 前5期综合课程,共聘请25名师资,开展了33次专题讲座,进行了8次案例教学,安排了8次现场教学活动,组织了25次小组研讨交流和5次全班交流。学员们通过在中国5期培训一共组织了25次小组研讨交流和5次全班交流,研讨交流主题达到20个,共形成研讨交流成果20篇。学员们通过研讨各地推进农业市场化和信息化的经验和做法,以及目前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互之间交流了经验,达到了开阔眼界,启发思路的目的。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观摩农业信息监测预警演示,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金福艺农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感受农业物联网信息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了解了当前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发展中的最新成就,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并且吸收了不少创新理念。培训从整体上解决了市场信息系统业务能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搭建持续有效的学习和横向交流平台。千人培训作为一个整体,通过课堂、网络、社交平台,把政策的制定者与实施者、专家学者与实践工作者紧密连接在一起。通过培训,学员们学到了知识,建立了联系。回到工作岗位后,仍然可以借助专栏、公共邮箱和社交平台继续学习,分享每期培训班的教学资源。前5期80%学员共481人在培训后撰写了千字文,学习收获、体会和工作经验,以及课堂上的交流成果部分已经通过网站专栏实现了分享。二是搭建政策传播和纵向沟通渠道。培训帮助基层信息队伍人员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市场化和信息化政策,宣传了农业部关于农业市场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措施,使学员深刻体会到国家对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研讨交流中,学员也向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各处室反映了基层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并依次开展讨论,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业市场信息工作的认知水平。培训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新疆兵团和部事业单位。培训在农业部网站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子网站开辟专题专栏,下设培训动态、工作部署、学习交流、培训掠影等栏目,图文并茂地全面宣传此次培训工作;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农业部信息中心等媒体单位对培训进行实地采访、报道、宣传;全国50多家财经媒体、农业网站对培训进行了报导。基于媒体的宣传力度,以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与去年竞赛相比,各地方政府对今年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对农业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全面提升信息人员能力的紧迫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北京、辽宁、吉林等13个省份完成或超额完成培训任务;内蒙古、上海、福建等少数省份因其他重要工作未能按照培训计划名额组织人员参加,但表示部分未参加人员将参加后三期的培训学习。 作者:吕珊雁单位:全国农业展览馆 农业学术论文:定性分析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问题的分析方法 (一)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并从中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一种分析方法。它主要运用抽象思维能力,通过对实际调查并取得大量客观事实材料进行加工提炼,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一种方法,通常被用于相互作用事物的研究中,主要是分析、解决研究对象中有没有或者是不是的问题。在研究农业经济问题方面,首先是在进行大量的社会调查基础上,取得最新资料,运用抽象思维法对取得材料进行分析,找到问题所在,抓住主要矛盾,运用已掌握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分析,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和方法,或者从中找出新的规律并形成新的理论,并用于指导新的实践。定量分析是说明事物是如何变化的以及现象变化的过程与形成的结果是怎么的一种关系方法,是利用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将经济现象的有关数据和其变化程度实行量化,其特征都表现为一定的量的存在或以不同的量的变化引起变化的过程。 (二)综合系统分析 综合系统分析方法是运用系统论和系统工程科学知识为基础,立足于整体、着眼于综合,主要从各部分结构如何经过相互组合的方式形成整体和具体演变过程,综合考察分析其内部的相互关系,进一步揭示整个系统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的一种方法。其特点一是根据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原理,把整体作为目标,着眼于整体和全局,实现整体到局部的分析方法。二是以系统的观点,根据多层次及其相互联系的系统结构,利用综合方法,理解分析整体与部分、整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的关系,充分证明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三)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 宏观分析是指大的方面或总体方面的分析,其研究的出发点和领域是针对宏观整体性而言的,可以理解为从整个国民经济总体的基础上,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的过程。微观分析,是指小的方面或局部方面的分析,其研究的出发点和领域是在国民经济中局部小范围或个别农户为对象的基础上,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四)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静态分析是指对一种事物横断面的一种状态分析,其特点是不考虑时间因素所引起的变动,不考虑均衡变动过程,只考虑在一定时期内,各种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动态分析是一种时间序列分析,是过程分析,与静态分析相比较,其主要特点是引入时间因素,同时涉及因时间因素所引起的变动,考察在不同时期中各种变量变动情况。动态分析研究的是过程分析研究,主要体现在经济现象的发展变化,而静态分析研究的状态是经济现象相对静止的。 二、以上分析方法在实际经济问题中运用的探讨 (一)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法的运用 在实际经济问题分析过程中,定性分析为定量分析提供基础,定量分析的结果要通过定性分析来解释和理解,例如在《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空间效应分析一文》中回顾目前最前沿的经济增长理论和空间计量经济学方法,推广增长模型,将气候变量纳入增长模型;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运用ArcGIS的测算地理影响因素;运用OLS、SpatialLag、SpatialError、Spa-tialDurbinModel等实证分析农业经济增长中的空间效应分析,着重分析空间溢出性和收敛性等方面,研究空间效应是加强还是减弱。就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结合,以定量和实证分析为主,其中在实证中运用Ar-cGIS插值方法获取气温和降雨量的数值,进行全局和局部空间自相关检验及空间稳定性的邹氏检验,残差值得Moran’sI检验,估计空间面板数据中的空间滞后模型(SpatialLagModel)、空间误差模型(SpatialErrorModel)和空间杜宾模型(SpatialDurbinModel),具体估计方法涉及固定效应(FixedEffects)和随机效应(RandomEffects),模型选择的检验方法主要有Wald检验和LR检验,空间Hausman检验等。在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法分析问题时,通常需要建立数学模型,进行大量复杂的运算,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大规模计算成为可能,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分析法在分析农业经济问题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综合系统分析方法的应用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部门,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系统分析方法是发现和解决农业经济问题的重要方法,例如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历程研究》一文中是大量运用了综合系统分析的研究方法,是本论文一个最显著的研究方法。首先是从局部微观上分析,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发展的过程细分为五个阶段,同时又每个不同的阶段进行分步式的研究,这是系统分析研究方法的体现。文章中的第二章和第八章则是运用了综合分析研究方法,主要是以概论和述评的形式来分析,同时紧密结合系统分步研究的内容,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和国家政策走向形成整体性的认知。文章全文利用了综合系统分析研究方法,并在全文交替运用,章节内部各段落之间,独立的章节之间,均有涉及了分析和综合方法的运用。 (三)宏观与微观分析的运用 在农业经济学中,整体上来分析农业经济这个大系统,就属于宏观分析,宏观就是大和整体的意思;对农业经济系统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就属于微观分析,微观就是小和部分的意思。全国或某一地区的农业经济问题是大和整体范畴属于宏观方面的问题,农户或企业的农业经济问题是小和部分范畴属于微观方面。因为宏观要以微观为基础,微观要受宏观的约束,两者是相辅相承、互相约束,所以既要从微观角度进行分析,又要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农业经济问题,要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既需要从整体上来把握,又需要从局部来分析。 (四)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的运用 影响均衡的因素有很多,其他影响因素的变化会打破原来的均衡状态,实现新的均衡,引起均衡点的移动这就需要利用比较静态均衡分析法来进行分析,例如在《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分析》文章从结构建模静态分析与时间序列动态分析相结合,试图从一个综合的视角来考察我国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通过结构建模和时间序列的计量分析,分别从静态和动态角度对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和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考察,长期动态分析发现,农村金融发展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增长,且乡镇企业贷款有助于农业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表明在发挥农村金融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农村非农行业的金融服务。 三、结论 上述分析方法是研究我国农业经济问题常用的基本方法,只有熟练掌握并自觉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某一农业经济问题进行研究,才能实现对我国农业经济问题的正确分析,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作者:韩彦红单位: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人民政府 农业学术论文:可持续发展下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证命题 (一)解放生产力的内在要求 适度规模与职业农民理论与政策层面的宏观思路与决策,在具体落地的时候往往演变成学术研究上的实证命题。生态农业发展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张思光从张家口生态农业的现状入手,认为当前张家口生态农业应当依托现有的区位优势,在维持和提高农业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其中可能的思路包括:一是减少工商资本注入,控制适度经营规模;二是促进农民职业转化,从农业的相关生态收益中增加收入。对于适度经营问题,王珊珊基于农户调研数据的排序因变量模型得出,较大规模农户化肥碳排放程度较高,而中等规模农户施有机肥可能性较高。由此可知,不同规模的农户由于行为方式的不同而带来不同的生态结果,所以农业适度经营具有生态经济的经验基础。王建华基于山东、江苏、黑龙江100个行政村中的986个农户样本,通过因子分析法得出农户知觉行为控制对农户规范施用农药行为意愿的影响最大,即务农经验与受教育水平可以有效降低化肥的使用量。因此,农业生产规模与农民职业化是实现生态农业乃至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农民职业及转化问题,张藕香运用安徽省农户调查数据,采用多分类Logistic模型得出,农民职业与收入“双重”分化存在代际差异,而导致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非农就业比、从业资质、文化程度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根据这一结论,政策的着力点应当重视促进农民在农业内部的分化,使之从业更加专业化;同时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服务业对农民分化的拉力,并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消除诸如户籍、土地等制度性障碍,在放活农地经营权的同时,赋予经营权的合法地位,为农民稳定从事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支持。 (二)进一步改革生产关系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如果说生态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外在表征,那么市场机制则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理。李建琴通过构建转型时期农产品价格管制的理论博弈模型,并通过蚕茧、烟叶、粮食、猪肉四种产品价格管制的案例研究,指出农产品价格管制凸显了公平与效率目标的两难选择。农产品价格管制不仅导致经济效率损失,而且导致利益分配不公。同时,打破区域垄断和行业垄断,进一步放松或取消计划经济时期沿袭的旧的价格管制,同时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建立科学调控的长效机制,是农产品市场化进程中转型国家必然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2014年12月1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放开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各品种、各等级烟叶收购价格;除此之外,2014年政府启动了大豆与棉花目标价格的试点,都是积极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积极举措。农产品市场机制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系统,其中包括诸如市场出清机制、信息传递机制等若干有机构成,这实际上也对相应的政策措施提出更高要求,如政策的系统性与完备性。例如,张永强提出的农产品交易的标准化问题,这也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合约交易的前提条件,不仅如此,农产品标准化问题还是一系列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诸如农超对接、农产品拍卖、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再如,佘朝霞等提出的信息机制问题,通过对北京、西藏两地1744个观测样本的回归分析,发现不完全信息导致了更多的食物消费过程中的浪费行为,即对就餐餐厅越不熟悉的人浪费越多,与他人一起就餐比一人聚餐的浪费量多。因此,在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过程中,相应的政策配套必须要考虑更多的细节问题。 (三)小结 农业可持续发展强调维持代间均衡与代际均衡的重要性。从生产力层面,势必要求劳动者、生产工具、劳动对象之间的和谐统一,这也促使在我国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产规模的适度性与农业生产者的协调性,例如王颜齐提到的土地规模与农业雇佣生产之间的协调一致;从生产关系层面,“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作为一个政策的主导型框架,相关的配套政策及细节问题应当是进一步改革的着力点,此外包括相应的组织关系变革,如胡胜德对黑龙江综合性合作社的案例考察,也需要引起重视。 二、开放条件下的粮食安全新战略 (一)国际经验的借鉴 2014年,美国参议院通过新农业法案《食物、农场及就业法案》。对于该法案,彭超认为,美国新农业法案的重点内容在于改革收入补贴和强化农业风险保障,实际上,收入补贴与农业保险共同构成了保障美国农民收入的“安全网”。该法案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一是必须继续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二是科学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三是完善粮食市场调控政策;四是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五是合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齐皓天从美国农作物收入保险的具体操作入手,提出我国农业政策的调整思路应从直接补贴和价格支持向收入支持方向转变,农业保险应逐步成为农业支持的主要手段。农业保险的方式既可以把政府管理和市场化手段结合,又可以让农业保护和WTO规则相容,可能是未来农业支持政策改革的主导方向;而我国现在的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是我国农业信息化的滞后,还没有建立起开展农业保险所必备的面积、产量、价格等数据的动态化、可视化、信息化管理条件。随着新型网络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当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除政策层面的经验借鉴之外,操作层面的实践经验同样有所裨益。例如,王刚毅对比了美国日本生猪产业链的情况,认为我国生猪行业集中度提升的主要障碍在于土地约束、政策风险与人才瓶颈。陈风波则通过梳理美国农业经济学科中Agribusiness的教学内容演进,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包括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建立,农业全产业链Agribusiness研究必将推进,具体包括农产管理、农产品营销、农业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农业产业组织等。 (二)中国实践的尝试 在广泛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更应当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具体道路。大豆作为我国进口量最多的农产品,其国际价格决定备受关注,林大燕考察了1995~2012年我国大豆进口价格波动与来源之间的关系,通过稳健标准差回归得出,多元化的进口来源,特别是因为南北美洲大豆收获时间的差异,显著降低了我国大豆进口价格的波动幅度,作为一个农产品贸易净进口国,需要慎重选择进口来源及农业走出去的对象,重点关注和培育与现有进口来源国具有较大季节互补性且尚未充分开发的具有生产潜力的国家和地区。从引进来的角度,农业开放既包括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又包括农业投资的开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已是全球最开放的农产品市场之一,与此同时,除种业之外,我国农业投资几乎完全放开。陈龙江根据种业相对竞争力的测算结果,提出整体种子市场开放不足,在当前情况下,可适度提高种业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分类推进,区别对待,有保有放。应继续严格控制大田作物中三大主粮作物种子的市场准入,掌握转基因种子开发经营的控制权,收紧种子科研的政策。从走出去的角度,农业开放既包括农产品出口,又包括农业对外投资。现阶段,国内农业生产的相对禀赋优势逐步削弱,农产品出口相对弱化,而农业对外投资方兴未艾,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邹文涛以我国热带作物橡胶“走出去”为例,指出在当前农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与相互协调,企业间没有形成组团参与国际竞争的合力,导致竞争激烈,内耗严重,尤其在东南亚地区。为此,在海外投资战略中,如何实现投资整合,提升投资效率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三)小结 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需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方针,但是这一新战略并不排斥对国际经验的借鉴及中国实践的尝试。尽管国情差异甚巨,禀赋条件不同,但现有的发达国家农业经验及开放历程可以给我国以诸多启示,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我国的实践,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解决我国问题的开放道路。 三、总结与讨论 在粮食安全新战略的大背景下讨论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几乎可以覆盖“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虽然话题众多,但是线索明确,基本可以归纳为:第一,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顶层设计的宏观背景入手,采用二分法将实现路径一分为二,即国内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农业开放的国际经验问题。第二,将国内农业的持续发展问题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层面进行具体阐述。第三,将开放条件下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尝试进行比对,并提出具体建议。2014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各项具体政策的顶层设计已初现雏形,2015年将得到具体落实。从农产品市场角度来看,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政策框架下,目标价格试点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从农业生产要素角度来看,土地流转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将会得到推进;从农业对外开放角度来看,基于双边的自贸区谈判与多边农业谈判将同步推进。基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杜志雄从宏观视角指出,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处于农业经营主体重塑、农业产业重构、农业与国家市场关系重建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需要适应国家需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搭建具有全球视野的中国农经学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提升科研水平,推动中国农业、农村的改革与发展,使得这一平台真正可以做到资政佐民兴业。 作者:胡冰川肖卫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发展逻辑研究 一、东西方文化的渊源和发展 以中国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和以欧美国家基督教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流文化。东西方文化因为起源不同,所以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异,也存在很多的冲突,有着各自的历史发展逻辑。 1.东方文化的渊源和发展。东方文化是以中华文化为代表,中华文化在秦以前,百家争鸣,没有明确的主流思想,但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中华文化共有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是以儒、道、释为中心,第二层是以法、墨、农、名、兵、纵横、阴阳为副线,最外层是民族特色文化,形成了一个多元文化体系。在整个东方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儒家思想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是发展中的两条副线。儒家思想是一种以规则和说理的方式来传播的思想,而道家是以一种辩证的理论而使人信服的,佛家则是以一种哲学的方式来解释世界。它们对人生、对事物发展的规律都有自己的解释理论,对人性的认识,对社会的认识都有自己的角度,尤其是对人生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更是各有不同。有人说,儒学治皮肤之疾,道学治血脉之疾,佛学治骨髓之疾。这里说出了三个层次:儒学尽管提出了许多的治国方略,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但是它的致命的弱点是缺乏严密的理论体系;道家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由于过于消极,同时又没有得到统治者长期的青睐,而没有在东方的文化中占主体地位;而佛学是一门出家人的学问,它有着一套严密的逻辑体系,对于事物发展的规律有一种自圆其说的逻辑。 2.西方文化的渊源和发展。从历史进程看,西方文化至少包含着三种传统,古希腊、罗马和基督教。古希腊的文化带有一种和谐的特点,在现实和彼岸、理想和现实之间,它力求达到一种和谐;罗马文化,则完全是另一个方面,它一头扎进了功利主义、物欲主义的浊流里;到了中世纪则进入了基督教时代,基督教文化是惟灵主义,它把眼睛盯在天国,导致了人性的异化和中世纪落后的经济和愚昧的文化。到了近代,西方文化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既有希腊那种对人的尊重、对知识的追求,又有罗马那种对功利的向往、对世俗国家的热爱,同时也有基督教对现实的批判、对理想主义的向往,这样的融合性的文化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逻辑的。 二、东西方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冲突 1.价值观的冲突。东西方文化在价值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美国学者linell davis(2001)通过调查发现,中美之间在价值观上存在着五个方面的区别:(1)人性,中国人认为人性基本上是善良的,而西方则认为人性是善与恶的结合体;(2)人与自然,中国人强调天人合一,而西方人则强调人控制自然;(3)时间观念,中国人珍惜过去,而西方则重视未来;(4)社会活动,中国人重视身份,而西方则重视所作所为;(5)社会关系,中国讲究等级,而西方则讲究个性。 2.思维模式的冲突。东方文化讲究天人合一,在思想意识、思维模式等方面都倾向于求整体、求综合和知觉上的垂直感。东方人表达时总是由整体到具体再到局部,因而体现在语言表达方式上就是表达事物总是按时间和事理发展顺序由因到果、由先到后由小到大、由具体到一般进行阐述。西方的思维模式将人与自然分离开来,崇尚“人物分离”,西方人对原罪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为赎罪而不屈不挠地征服自然,天人相分的思想决定了西方人一切二分,改造自然,讲究理性。久而久之,使得西方人习惯于分析事物、习惯于抽象思维和重形式逻辑的思维以及求精确的语言观,在具体表达事物方面,总是先概括后分解,先表态后叙述,先总结后事例,先总体后具体,先结果后原因,先大后小。 3.人际关系造成的社会角色期望的冲突。在不同的文化里,人和人之间交往的行为准则不一样,于是人际关系以及相互之间信任建立和维持的基础随之也不一样,人际关系的不同造成了社会角色的期望也不同。在中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很是模糊和微妙的,往往除了单纯的工作关系外还会涵盖到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下属对上司的期望也很是广泛,一个称职的上司要是个比自己强的“专家”。可是在西方文化里,上司仅仅是个问题的解决者,也就是说“我是老板,可是我不一定要比你强,你也不必期待我会比你强,你只要相信在关键的时候我会很好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站在一种高角度上给予各方面的指导。”他们之间除了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外,没有什么额外的附属关系。 三、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创新 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导致存在着互补性。西方文化是以基督教为立国之本,强调科学的进取和民主法制的游戏规则,重视发展和个性化;而东方文化是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强调的是关系的协调,重视家庭和群体的利益。所以东西方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就应该逐渐融合创新,取长补短,把西方的法制、法规融入到东方的文化中,使东方文化也加入定量的元素,走向规范;西方也把东方文化中的对群体利益的关注和关系的协调等元素融入西方的文化,使得西方文化在规范中更加人性化,这样文化的发展就更加能适应我们现在社会的发展。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不仅渗透到我们的工作中,也将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文化差异既影响人的思维和行为,也将导致东西方管理思想的差异,所以有人说,管理思想既是文化环境的一个过程,也是文化的产物。东方习惯以管理家庭的方式来管理企业和国家,而西方则以管理国家的方式来管理企业和家庭;东方管理重态度、重情理,西方管理重程序、重法理;东方管理情、理、法兼顾,西方管理法、理、情兼顾。它们之间管理思想的不同都是建立在文化不同的基础上的。 四、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势 东方管理思想在新的世界经济环境中不断地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尤其是日本的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巨大作用,使得欧美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于是西方不断的向东方寻求新的管理妙方。被尊为“日本近代工业化之父”的涩泽荣一先生认为,给东方经济带来繁荣的“天机”不是别的,正是“论语加算盘”的管理理念。“论语”是传统东方儒家文化的经典,代表了一种先进的、融合了东西方管理特色的管理理念;而“算盘”则代表了谋取利益的先进手段和方法,在这里,主要是指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论语加算盘”中,“论语”是管理活动的灵魂,在管理活动中起到核心作用。这样,东方管理思想不断和西方的管理思想进行交融。西方的管理思想,是一种制度化、规则化管理,已经制约了人的自主性,出现了“管理有余,领导不足”的情况;而东方管理,缺乏规则,强调打好基础,失去了管理的科学性。所以我们发现,东方和西方的管理思想是各有千秋的,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规律,他们是互补的,是兼容的,只有相互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施行管理,所以东西方管理思想的发展趋势是在融合的基础上实现创新。 1.全球化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前提。管理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建设,是人类知识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势必带来各民族管理理念的冲突、交流和融合,东西方管理理念的融合就是全球化条件下的产物。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各种文化相互冲突和融合,在客观上为东西方管理理念的融合创造了条件。 2.互补性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基础。东西方的管理思想各具特色,外在的表现为一“柔”一“刚”,在客观上存在着互补的条件和要求,其一,东方儒家管理理念可以有效弥补西方科学管理理念的不足,在西方传统的管理理念中,强调“物”的作用,把“人”与“物”归为一类,强调管理全过程的标准化、量化,称为“科学管理”;在东方的管理理念中,注重“人”的积极作用,称为“人本管理”,两者可以互相弥补;其二,西方的管理理念促使东方儒家管理理念走向规范化,弥补了东方管理思想中的定量性问题。由此可见,东西方的管理理念的融合,互相补充,互通有无,可以达到“刚柔相济”的效果。 3.“拿来主义”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途径。在对待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文化上,我们也曾走过不少弯路,一方面全盘否定,另一方面崇洋媚外。其实我们对待管理思想不管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也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只要对我们有用,就要奉行“拿来主义”,结合自己的特点和民族特色,把这三者加以整合,发展出适合自己企业、适合自己国情的新的管理思想。其次,东方的和谐思想在西方管理思想中将越来越重要。东方管理思想中的和谐思想告诉人们,和谐是取得最大受益的最好方法,所以在西方的制度化、规则化管理思想中应该融入东方管理学中的和谐思想。在人的行为的研究上,主要放在对物的管理和对组织的管理上,尽管也有对人的研究,但主要偏向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从理性的思维出发,认为应该是怎么样的,而不是考虑人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没有真正站在人的角度看问题。而东方的管理思想认为人是属于社会性的,很多时候不是规章而是道德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做。所以西方的管理思想应该引进和谐的思想,加强对人的研究,加强一些柔性管理因素。 4.跨文化管理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趋势。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的融合创新在跨文化管理中表现尤为突出。典型的美国式管理以“法”为主,强调个人管理、强调严格的制度、理性决策和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等等。而中国式管理则是以“情”为主,注重发掘人的内在的价值和积极性,强调管理的人和效应,对制度管理比较松懈,理性精神严重不足。现在,美国企业开始注重社会效益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和职工的稳定,而中国文化也开始摒弃论资排辈,强化竞争机制,开始强调能力至上的观念。跨文化管理会使得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的融合创新在实践中得到加强和提升。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从日本的企业文化看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 【摘要】现代西方管理日益趋向复杂化,片面追求数学化、模型化的管理技术,无视人的心理情感因素和管理艺术的丰富性。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管理哲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点。日本企业文化不仅推行现代管理的体系、制度、方法,也重视属于文化层面的“软”的因素。如员工归属感、价值观的培养。在当代东西方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的趋势中,应当注意既学习西方的管理之术,又领悟中国的管理之道。 【关键词】管理哲学;管理技术;文化融合;管理之术;管理之道 西方管理学从泰勒、法约尔开始,逐渐架构成完备的体系,又衍生出众多的流派、学派、丛林。与此相对,中国古代诸子百家,虽观点各异,但都离不了理国治邦,他们的文化精髓既是人生哲学,也是管理思想。东方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思想不乏深邃闪光之处,却沧海遗珠,散见于经、史、子、集,缺乏系统的于是,学院教授的“正统”管理学“言必称希腊”,基本是西方管理学一统天下。 一、西方管理学分析 西方管理在直接为现代市场经济服务中积累出明显的优点:善于运用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在试验和逻辑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地控制和严密地管理,注意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整个管理活动的效率,不断根据管理实践的结果来变革管理模式和创新管理理论,重视发挥个人的能力和专长,充分利用法律和契约在管理中的作用等。而其缺点也是明显的:重视对管理的理性分析,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管理技术片面追求数学化、模型化和计算机化的倾向,无视了人的心理情感因素和管理艺术的丰富性;对管理中某一要素进行深入地、科学地分析,总结出的某一方面的规律,却往往把局部的规律看成是一个管理活动的普遍法则,产生了以偏概全,走极端的弊病;现代西方管理日益趋向复杂化,复杂也带来新的矛盾。组织结构复杂常常使各种矩阵结构相互牵扯,扼杀了创造行为。 二、东方管理思想的内核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人文精神,重视社会人生。所以东方管理文化也是以人为核心,具有浓烈的人本主义色彩;协调各种组织、群体间的关系,强调整体协同,而且这种协同不仅是在人与人之间,而且包括人与自然之间。 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管理哲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的是“愿不愿、想不想”的问题,是如何激发员工“心愿”的问题;而西方则注重员工“会不会、能不能”,是针对企业管理制度和方法方面下工夫,各有侧重。一个企业家,如果没有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不断提升境界的养料,把企业当成一个大家共同发展的平台,而不只是个人财富积累的木桶,那他前进的动力在某些阶段会受到限制和影响。 相对于西方系统的、并在某种程度上已发展起来的科学监督和统计制度,东方管理思想更注重人的自我约束、修身养性的自我管理,通过高度的自律适应自然。从“性善论”出发,通过自身修养来解决问题。这些和现在比较流行的“人本管理”思想有共通之处。儒家讲究的是“宽容和谐内部环境”,但在管理中的感性成分较大。极端的感性管理也会导致具体管理者无所适从、无所凭依,管理走型。 东西方管理文化不同,对管理的本质和认识也就不同。但是在当代东西方文化的进一步融合的趋势中,现代管理本质越来越体现为“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为核心的人本管理思想。对于“人本”管理思想的回归,中国上古时代提出了“德为贵”的思想,强调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儒家管理思想的逻辑起点是“修己”,即自我管理;其归宿是“安人”,即理想化的社会管理及最终的天下大同。“修己安人”包含了根本性的个人修炼与管理方法。市场经济体制更加需要提倡诚实守信、意志坚强、艰苦奋斗的精神。西方也普遍认识到了这种重要性,在mba课程中也开设了“管理伦理”的课程,东方管理学派提出了“以德为先”观念,强调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把道德行为放在首位,遵行“德智兼容”。日本企业的成功更是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 三、日本企业文化的示范意义 进入20世纪70年代,日本企业在全球开始展露风采。当时美国正在受到石油危机的冲击嘛。企业劳动生产率在连续增长了20多年后骤然停止了增长。而这时,日本作为战败国,战后国民经济面临崩溃边缘,石油等原料全部依靠进口,但他们的企业在石油危机中安然无恙,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日本企业管理的成功离不开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国古典管理思想的长期熏陶。很多日本企业界人士认为,日本现代企业管理与竞争是建立在中国古典思想的基础之上的。 (一)日本企业文化中体现的东方传统人文精神 中国儒家思想对日本的影响最为深刻。早在公元八世纪,儒教就以行政手段得到日本政府推行,国民诵读《孝经》,提倡孝道。进入十六世纪,儒教被奉为日本官方哲学,日本兴起了对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古典思想的全面研究。直至今日,儒家思想的痕迹,依然显著地存在于日本人身上。二战以后,日本经济奇迹般崛起,令世人瞩目。于是全世界都开始掀起了一股研究日本经济成功奥秘的热潮。包括曾经是日本人老师的美国人也放下架子,“拜徒为师”。经过一番探讨研究,欧美学者惊叹地发现,日本经济的奇迹来自于旺盛的企业活力;企业活力又源于成功的企业管理;而日本企业管理成功的奥秘则在于日本企业强大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思想,日本企业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与日本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相结合形成的;因此日本企业的成功不仅与美国的资金扶持有关,而且他们在实践中能够打破西方注重理性的管理理论的框架,不是单纯就管理论管理,而是把企业作为一个文化实体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不仅强调设备、技术、产量等“硬件”,也推行现代管理的体系、制度、方法,还有一个重要因素:特别重视人的价值,重视属于文化层面的“软”的因素。如员工归属感、价值观的培养,“企业风土”等企业文化建设,包括如“社风”、“社训”、“社长信条”、“经营原则”、“企业使命感”等。而儒家思想正是日本企业管理成功的动力因素。是创造“软”因素(日本企业文化)的关键所在。 日本企业从儒家思想中汲取了积极向上的正面价值因素,如中国儒家的讲求“和”的哲学观念,重视集体主义、重视人际关系等,但同时又克服了儒家思想中只强调人的社会性而忽视人的个人主体性的弊端,所以,日本企业对儒家思想的吸收,实质上是一种嫁接,即将儒家思想原体系打破,对构成要素进行分解,把正面价值的留下,负面价值的弃之,形成全新的排列组合,然后再将重新排列组合的儒家思想精华与西方强调人的个性与自主性的人文精神相结合。这种杂交式的结合,不仅保留了儒家思想的合理内核,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儒学扎根于市场经济的土壤中,以发扬其超越时空的优势。于是产生了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强调的“人本管理”思想。这种人本管理思想与儒家的人本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以人的管理为中心,强调员工的教育培训,如松下幸之助有句名言:“经营就是教育”就是这一思想的写照;强调企业内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日立的“和”,松下的“和亲”,丰田的“温情友爱”等管理思想;强调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员工“以厂为家”的团体精神等。日本企业文化的精粹——“大和精神”,也是儒家人本文化影响的产物。即把儒家人本思想的重视思想统治,讲求伦理道德与日本民族精神结合为一体,形成日本企业文化这一灵魂。日本企业在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中,也是以中国儒家人本思想中的“和”、“爱”、“诚”、“信”、“忠”为行为标准来提高员工素质的。 日本企业管理还讲求施义,这种管理思想,与儒学中的“义”是一脉相承的。中国儒家义学,至精至微,日本企业管理者不断从中汲取营养。有的日本公司在经营宗旨中就明确直奉行“先义后利”!“先义后利”思想出自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所著的《荣辱篇》。荀子曰:“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成功的日本公司重视对职工进行先义后利的思想教育,教育职工要顺应时代潮流,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日本企业家认为,优质的服务是利益的源泉。搞企业不能先考虑利益,而要先考虑怎样才能给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若全体员工皆能晓此大义,自然就会给公司赢得信誉,从而产生不为盈利却又自然盈利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先义后利”。 (二)日本企业文化成功案例简析 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是世界上九大公司之一,是目前日本获利最高的企业之一,其营业额从战后至今增加了4000倍以上。松下公司的创始人及领导人松下幸之助被誉为“经营之神”。该公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有很强东方色彩的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表现在:一是强化企业命运共同体建设,在日本首先创作公司歌曲并制定价值准则;就像现在你一走进“好又多”超市,你就会听到他的公司歌曲,这样的文化熏陶很容易让人们不自觉的将公司的命运和自己的联系起来。日本的横滨饭店规定对新雇员培训的一半时间不是讲业务,而是教他们懂得自己应对周围的社会承担责任,其中包括让他们到饭店前面的公园打扫卫生。在日本,有一句很响亮的话:“没有文化,就没有企业。”由此可见日本企业家对文化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二是重视人才培养,这从松下幸之助的名言“松下电器公司是制造人才的地方,兼而制造电器产品”中可见一斑;另外一家日本企业——日本京滨制铁所是一家高度自动化企业,在技术管理和工序管理上全部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但这样一家企业却也十分强调人的作用,建立很强的工作道德观念,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以培养职工道德观念为主,并围绕道德观念在其他方面协调发展。三是注意丰富企业文化的内容,使员工易于接受。比如开会,可以选择不在会议室里,而在其他地方。比如开会迟到的人,可以叫他们请按时到场的人吃饭等等。这样一些比较远离传统的企业文化,可以让员工避免被束缚的感觉,从而能够更容易的接受。 四、结语 日本是“东方的西方国家”,或许正是特殊的地理位置让日本同时受到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的熏染,它才能有这样一个契机将这两者融合起来。所以才有了后来的日企横扫英国的摩托车业,超越德国和美国的汽车工业,抢夺德国和瑞士的钟表和光学仪器市场,打击美国在钢铁、造船和一般电子产品上的传统优势等一系列的企业神话,这些神话不断的被文化管理学、企业战略学、工商管理学等学科选入教材,流传起来。我们应该学习日本企业的成功,掌握西方的管理理论,领会东方的管理思想,借着改革开放的契机,将东西方的管理哲学在中国来一个第二次融合。 美国华人管理学家成中英教授说,中国是“心”文化,美国是“脑”文化,管理是外在伦理,伦理是内在的管理。西方的管理方法在国外公司有时很好用,但现在我们的员工是中国人,就出现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从亚文化的角度来观察,在东方文化背景下运用西方习以为常的管理方法。虚实结合,既学习西方的管理之术,又领悟中国的管理之道,从让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成为全世界学习的样板。 不可否认的中西方文化和思维差异,既不能消灭它,也难以统一它,因为世界需要五彩斑斓的文化,问题的关键是应当在差异彼岸构筑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搞洋务运动的张之洞在他的《劝学篇》里提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今天用在现代管理中,仍然有借鉴意义。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企业质量管理论文 一、东西方企业的质量管理特点 (一)东方企业质量管理特点 东方企业质量管理最具代表性的国家要数日本了。以下以日本为代表谈论一下东方企业质量管理特点;自主,主动是日本企业的独特的特点。日本企业质量管理成功的原因在于其最主要的思想是来源于美国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戴明的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管理思想。顾客至上是他们企业的经营理念。最为值得学习的是,日本企业的质量政策在内容上不仅体现出了“把顾客作为焦点”的原则,而且能够在各个生产活动中得以全面的执行应用。 (二)西方企业质量管理特点 质量管理的起源地在美国。美国企业一直重视质量管理,其质量管理方法当然是各不相同,比如:“统计质量管理法”,“全面质量管理法”。因此,美国企业在质量管理思想,质量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方法等方面,都有其特点。美国企业的质量管理注重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讲求质量控制,在管理方法上,美国企业是在标准的规范下进行的,也有一些企业为了解决质量管理的具体问题设置一些临时的机构:如福特汽车公司为生产专用零部件而设置的临时工作小组等。 二、东西方企业质量管理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对日本和美国的企业质量管理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日本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是在生产过程中综合考虑产品的质量,美国的企业则是在规范化的过程中生产产品。通过对其优缺点分析可以对我国企业的质量管理有一个很客观的改正标准:第一,中国的企业质量管理研究还停留在非常表层的层面;而西方企业已经有自己独特的质量管理理论体系。因此,应该借鉴国外企业质量管理研究,加强中国企业质量管理研究。第二,中国企业质量管理重形式轻实践。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管理者只是把质量管理这一重要的操作流程当做是无关重要的环节,而不是具体的去实施它的作用。第三,需要提高中国企业员工的个人素质。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素质,因此我国企业管理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是提升员工的文化素质。 三、加强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的对策 (一)我国目前企业质量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与国外的企业相比是令人堪忧的。我国目前企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如下:第一,企业产品质量差,浪费生产的原材料。第二,质量不合格的各种产品横行于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乃至生命。第三,我国企业对TQC(TotalQualityControl)和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不进行实际实行。 (二)加强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的对策 我国企业质量管理远远落后于美日。因此,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来加强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第一,真正把全面质量管理放在重要位置。企业必须按照全面质量的原理来重新安排质量战略策划,真正将全面质量面质量管理放在首位,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第二,真正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切实做到运用此标准来对质量体系进行规范。第三,注重质量文化的作用。我国的企业应该学会创建文化企业,把员工的个人素质首要位置,以此来提升企业产品的质量。对我国的企业质量管理的思考,切实做到从我国自己的实情出发,总结我们之前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借鉴国外质量管理好的方法,活学活用现代科学的质量管理手段,认真预测世界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在理论的基础上重实践,一定能把我国质量管理提高到现代质量管理的水平,走出一条属于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道路。 作者:刘艳菊郑满单位:西藏民族学院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管理思想哲学论文 俗话说,无规矩就不成方圆。纵观人类的发展史,从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再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人类经历了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人类的这些进步,一个又一个发明创造,经济不断发展都离不开管理,包扩人的管理和物质的管理。管理思想的发展按时间划分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早期的管理思想、古典的管理思想、中期的管理思想、现代管理思想。 毋庸置疑,人类早期的管理思想至今还在影响着今天的管理思想,管理是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课题,不同时代的管理有着适用于那个时代不同的含义,但是很少全部弃旧立新,不能说过去的管理思想已无用途,现在科学的管理也是在建立在前人的思想的基础上的。之所以过去的管理思想还在影响着现在的管理活动,有多种原因:首先,事物的发展必须经过一定的过程和遵守客观规律,人类早期并没有一系列的理论概念,我们靠的是日常生活的经验,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经验之间,蕴藏的管理思想的萌芽。要怎样安排怎样分配才能更好的完成生产生活任务。这些生产生活中所积累的技巧和经验想法已经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当然每个名族每个地域的人会有不同的继承,所以我们现在的管理思想和管理行为中都会有自己名族的特点在内,也就是说早期的管理思想会对现代的管理思想影响。例如《道德经》上说:“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说的是天地是永久存在的,天地之所以能永久存在,是因为它不是为了自己的运动变化规律而存在,而是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平衡的集合,因为他是和谐平衡的,让人生存,无私奉献,所以它能够永世长存,而现代管理思想中有关企业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的问题其中就有企业要有造福社会,回馈社会的责任,这就是个影响的例子;其次,现在所说的管理思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一路走来,从欧洲的古希腊神庙到中东的古埃及金字塔再到东方的长城,这些奇迹的诞生不仅仅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有许多的管理经验。虽然时代一直在变,但是一些理论的有效性还是没有变,例如马基埃维利的思想领导原则和现代领导理论的一些原则的是相当类似的。还包括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巴贝奇对劳动分工的研究等等。 当今世界经济再次步入新的历史时期,现代的管理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运用科学手段来管理的是新的特征之一,包括很多学科要素在内,不单单是对于人行为的管理或者是对怎样提高生产效率来思考而是运用心理学、计算机、运筹学、统计学等学科手段来综合管理一个企业。第二是注重人的因素,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加强了人的培养,企业生产运营更人性化。职工的满足感,归属感成为了影响管理好坏的重要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就是现代管理中的创新意识,现在的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企业和国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机遇,适者生存,不仅要适应更重要的还是创新。根据形式不断改革管理体制。这些就是新的特征。 人类早期的重要思想到现在也能指导管理实践,比如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中比较有名的一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告诉我们要分析客观规律才能克敌制胜,这句话在现在的一些企业的竞争的到处都能体现;孟子主张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在当今社会中对人的管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孟子肯定了人性本质上是善良、美好的,荀子认为恶是人性自然需要善来改造。现代管理实践中需要把二者结合起来,人是复杂的动物,有两面性,对人的管理要运用不同的手段。15世纪著名的思想家马基埃维利提出了四项领导原则,这四条原则同样也在现代的领导实践中发挥着作用,比如领导需要得到拥护和领导需要团结群众等。以上这些就是我们可以吸取的早期管理思想之一。 无论是东方的管理思想还是西方的管理思想,都具有自身的传承和自己的特点。这和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的不同是分不开的。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偏向与理性的思考,逻辑推理,追求的是最根本的性质。在管理理论中,多数是以工作本身为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很少考虑人的因素,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提出了工作定额原理、差别计件付酬制等。而东方人更注重人的本身,诸如修身养性、忠孝义等词。把个体和外界都有联系在一起,强调事物都是相联系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倡导的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至今仍然对人们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由于东西方的思想上的这些差异,导致东西方思想的发展也有诸多理念上的不同。西方的管理理念强调科学与效率,注重科学手段;东方的管理理念是以人为本,更加关注人的力量,强调自身行为的激励和修养,控制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激励环境,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能够持久地处于激发状态下工作。 虽然东西方管理思想有所不同,但是整个世界是在相互联系之中的,经济已经全球化势必会带来两种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当代东西方管理思想就是在不断的在互相学习交流中发展的。西方在强调科学方法,运用各种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加入了伦理价值观念和人际关系,科学严谨的同时,也不缺个性化,既追求卓越也追求和谐。东方当代的管理思想也越来越重视科学和严谨。用以人为本的态度来领导群众,用科学的指标来要求群众。把西方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取其精华运用到自己的管理实践中,升华为自己的特色。 作者:罗孝骏 单位: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图书馆公管管理 文化比较的前提是文化接触与交流,没有文化的接触,就谈不上文化的比较。中西图书馆文化的接触和交流源远流长,一部图书馆事业史也就是一部中西图书馆接触和交流的历史。中西图书馆文化交流经历了古代东学西渐到近现代西学东渐两个完全相逆的阶段。来新夏先生将文化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表层的器物层、中层的理论制度层和深层的文化心态层。由此图书馆文化也可分为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三个层次。[1]藏书是图书馆文化赖以存在的重要物质基础,本文试图从古至今分三个阶段对中西图书馆藏书文化进行比较研究。 第一个阶段:东西方古代形态各异的自然书写载体比较 在早期图书馆的发展过程中,书写的材料即藏书的载体十分重要。载体是图书存在的依据,又是图书赖以传播的凭藉。由于载体的不同,出现了各种生产制作图书的方法,形成了各种书籍制度和多种不同形态的图书。同时图书馆藏书的编排和使用也随着载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的整个过程中,人们几乎尝试过使用每一种可用的材料,希望能找出一种最合适的书写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试用木片、石片、各种金属片、各式的兽皮、树叶、树皮、布匹、泥土以及纸张作为书写材料。由于社会发展程度、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水平等诸多原因,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使用的书写材料上存在很大差导。 在造纸术发明之前,中国古代书写载体主要是龟甲、兽骨、青铜器、石头、竹木片和缣帛。中国文字发展到殷商时期,已经很进步了,当时记录文字的材料主要是甲骨。甲骨文大多是商王朝当时占卜的记录,因此又称它为卜辞。因为多是刻写的,所以又叫殷契、契等,清末河南安阳殷墟大量出土的甲骨,内容涉及很广,是殷商时期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情况的真实记载。从殷墟出土的甲骨,并不都是单片存放的,有的是成套甲骨,即将较长的卜辞分刻在几块龟甲或肩胛骨上,有的三板,有的四板不等。龟甲有的截成半圆形,中凿一孔,贯连起来,称为龟册书。这就是我国最早的典籍。中国图书馆,从殷墟甲骨卜辞起,即随着社会前进的步伐,蜿蜒曲折地前进,所以说,殷墟甲骨卜辞是对中国图书馆进行研究的起点。 随着殷商后期人们对冶炼铸造技术的掌握,生产了铜、锡等金属器物,青铜原是铜、锡的合金,以青铜为材料做的青铜器是商周时期极受重视的器具,分为礼器、乐器、兵器、食器及日用器物。其中礼器是统治权力的象征,所以被称为“重器”。当时的统治阶级凡遇重大事情,必铸器物一件,并把那桩盛事记于青铜器上。铸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称为铭文,或金文、钟鼎文。铭文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当时战争、盟约、条例、任命、赏赐、典礼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铭文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书籍,但却起了书籍的作用。它是商周时期一种重要的历史文献。 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留的写有文字的竹简和木牍的概称。用竹片写的书称简策,用木版写的叫版牍。由于竹木方便书写和易得,汉代以前,简牍是我国图书的主要载体形式。竹木应用于书写起源很早,在甲骨文中“册”“典”二字不仅指甲骨龟册,也包括史官记录帝王诰命的“简策”。简策从公元前1300多年沿用到公元4世纪,对后世影响很深。 缣帛是丝织品的总称。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与制作丝织品的国家。制丝织绢在殷代已较发达。帛书与简策几乎同时并行使用。缣帛作为书写的材料,只要有笔墨,就能立刻写出来,具有质地轻软、便于携带、易于收藏等特点,且色白、吸墨、不易腐蚀、经久耐用,纤维能适当伸缩,卷舒自如,便于阅览,很适宜绘画和制图,可弥补简牍之不足。但缣帛当时是与同等重量黄金进行交换的贵重物品,而且产量也有限,所以价廉易得的简策是当时的主要文献载体。[2] 古代西方应用最普遍的书写材料有三种,大多数现存的早期文献都是记载在这三种书写材料上,即纸莎草纸、泥版和羊皮纸。其中应用时间最长、区域最广的可能就是纸莎草纸了。纸莎草纸出产于尼罗河下游和地中海沿岸。 羊皮纸卷的质地和外表与纸莎草纸不同,但其形态却相似。羊皮纸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羔皮纸,是经过处理的小绵羊皮或山羊皮。羊皮除去毛和油脂,然后经过硫化鞣制,做成薄薄的半透明薄片。制成的羊皮纸可以裁剪成页,也可以粘成长幅。羊皮纸是在天然羊皮用于书写几个世纪后才发展起来的。但后来特殊情况下仍然使用天然羊皮,特别是用于书写宗教著作和仪礼方面的文章。天然羊皮和羊皮纸比纸莎草纸耐用,并适于两面书写。而纸莎草纸则因为过薄,墨水可以渗透,只能单面书写。羊皮纸的使用始于公元前两世纪,而后数百年间与纸莎草纸同时被普遍应用。 第三种在西方古代广泛用作书写材料的是泥版。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及其邻近地区,泥版是用来书写楔形文字的。泥版使用的地域从波斯湾直到地中海地区,使用时间自公元前四千多年至公元后数世纪。 此外,在公元4世纪时,另一种形式的图书,折页式图书在西方开始广泛流行,其形式和现代图书基本相同。“折页书”一词来自拉丁文,原意是“树干”。最早的折页书是“书写板”,由两片木板或象牙板组成,在一边用链连在一起。两片板的里面涂上蜡,可以用带尖的笔书写,蜡面涂平后还可以再用。这种书写板是由单片的涂蜡板发展演变而来的,是将单片的蜡板用链连接而成的。书写板可用来写信函、演算、备课或做记录笔记。后来连接在一起的板片逐渐增多,有了金属片、木片、象牙片等。当易于折叠的羊皮纸广泛应用时,一张羊皮纸也可以像书写板一样,折成两页或四页来使用。几张折叠好的羊皮纸沿折线缝好,就成了单独的小折页本;若干这样的小折页本经缝合粘连而成册,加上皮革或木头的封面,就成了折页本图书,可以保存几百年之久。[3] 在古代西方虽然也有连句成篇的泥版书和纸沙草书的存在,但当时从形式上尚未编连成册 ,更缺乏丰富的古代文献的直接描述。因而从文字体系的载体——典籍方面来讲,中国早于西方并优于西方。 第二个阶段:造纸术和印刷术发明后藏书文化的东学西渐 中国造纸术的发明和传播对人类文化的进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对图书馆的发展更是意义巨大。纸质书籍的生产、贸易和保存远远优于简、帛、纸莎草纸和羊皮纸,最终取代了它们。但这一过程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 “灞桥纸”“罗布淖尔纸”“扶风纸”和“居延纸”等考古发现证明,纸在西汉时期就已经发明,在东汉时期经蔡伦改良已得到明显的发展,但由于初期的纸张质量不高,产量有限,再方口上当时的人们尚有轻纸重帛的观念,纸在汉代并没有广泛地用作书籍载体,简帛仍占着绝对的主导地位。魏晋以后,随着造纸术的提高,纸的优越性逐步为人们所认识,纸也就逐渐地由下层平民的使用进入上层贵族的使用,成为主要的书写材料之一,与简帛并行使用。直到东晋末年(公元404年)桓玄帝下令:“古者无纸故用简,非主于敬也,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纸才得以广泛地使用,纸写本书才基本上完全取代了简帛而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形式。中国书籍制度从此由简帛阶段过渡到写本书阶段。到隋唐时纸写本书的发展达到全盘。纸写本书籍制度基本上沿袭简帛制度,虽然写本书出现了卷轴装、经折装和旋风装等三种装订形式,但卷轴装出现得最早,应用的时间最长,影响也最大。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管理思想对比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从西方历史、文化、社会和哲学背景的角度分析了西方管理思想的演化规律,指出了西方管理思想演化的哲学逻辑,论述了西方管理思想发展的历史和现代西方管理思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文章最后阐释了东方思维方法对现代西方管理思想发展的重要借鉴意义。以期为解决现代管理学思想与理论和管理实践界不能对接的困境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 关键词:管理思想理性主义非理性主义东方思维 管理学只是近一二百年才出现的名词,而人类的管理实践却几乎同人类的历史同样悠久。一般认为泰罗的《科学管理原理》一书标志着现代管理学的诞生,但是一直到现在人们还没有办法给管理和管理学一个可以广泛接受的定义,对管理思想的研究也还局限于管理学自身,没有从社会和历史甚至哲学的角度,也没有从一个更广阔的层面来研究西方的管理思想。从现实的角度看,一方面现代的各种管理方法、理论和思想层出不穷,管理学空前“繁荣”,另一方面管理上和社会上各种问题越来越多,而一贯的解决方法在不断变化的现实中越来越没有效,其根本原因就是西方管理思想失去哲学基础支撑,不能进行思想和理论创新。本文试着从社会、历史和哲学的角度来研究西方的管理思想,通过对西方管理思想发展的哲学基础进行挖掘,得出东方思维对西方管理思想的借鉴意义。 西方管理思想演化的哲学逻辑 管理思想的演化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整个社会的思潮对具有历史性的管理思想影响巨大。而一个社会思潮的形成在于人们的实践和伟大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天才思维。归根到底,管理思想历史演化的背后是其深刻的哲学渊源,掌握了管理思想发展的哲学路线,就能把握管理思想的未来发展方向,为管理实践者和管理学者提供指导。 (一)西方管理思想演化的哲学逻辑 从哲学角度看,西方管理思想的哲学线索有两条,即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 1.理性主义是西方哲学和思想的主流。按照一般的理解,理性与迷信愚昧相对立,理性主义泛指健全的理智和思想,具有逻辑化、系统化、规范化等根本特点的思想或倾向。近现代的西方理性主义开始于文艺复兴,理性取代上帝成为时代变换的最主要标志。中世纪的人相信神的启示至高无上,而文艺复兴以后的西方人渐渐相信人的理性才是至高无上的。理性主义从古希腊的自然理性开始,认为“水是万物的始基”;后来发展到经验理性,企图用经验来界定理性的范围,把理性的内涵封闭在经验的范围之内;再后来发展到天赋理性,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理性主义变为科学理性,认为科学就是真理;后来发展到机械理性、工具理性和数学理性,认为只有那些能用数学和几何学准确推导的才是科学和真理。理性主义的科学思想是还原论,它认为各种现象都可被还原成一组基本的要素,各基本要素彼此独立,不因外在因素而改变其本质。通过对这些基本要素进行研究,可推知整体现象的性质,还原论对应的是分析的研究方法。 沿着理性路线的管理学理论和思想的特点是以“工作”为中心,遵循理性的逻辑和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强调理性的决策、定量化、标准化的管理、稳定有序的组织结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限隶属关系、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采用金钱刺激和纪律控制等。理性路线的管理理论和思想有泰勒等人创立的科学管理理论、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等。二战后,运筹学的成功,加上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及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科学管理提供了深厚的科学方法论基础和技术支持。这时相继出现的数理学派、社会系统学派、系统管理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等,都从某种意义上表现出对科学管理的进一步强化,同时对人性的关注相对忽略。其中尤以管理科学学派为典型,他们强调运用新的科学方法,建立管理的数学模型与逻辑程序。在管理科学学派看来,管理是一门纯粹的科学,完全可以而且只能用数学模型和逻辑程序进行,不容许有半点非理性的艺术成分的存在。 2.非理性主义不是西方管理哲学思想的主流。非理性主义是指那些将人的心理的非理性因素置于优先地位加以强调的思想。它强调人的意志、欲望、情感、直觉的作用,不过分强调理性与逻辑的作用。它的理论表现有生命哲学和心理分析理论。非理性主义是将人心理中与思想无关的因素,如情绪、本能、冲动、直觉等置于最高的地位,进而认为一切存在的最深的本质是非理性的。理性主义是注重研究外部世界,非理性主义则从自身内部找原因。当面对许多问题的时候,理性主义认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推导错了,甚至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而非理性主义认为“是我的哪里出了问题,是我心里的欲望太多、太杂而又不切实际,还是我的想法根本就不对?”。它从古希腊的神化故事开始,表示人向一种更高的智慧和力量的屈服;从古希腊一直发展到中世纪的宗教神学和经院哲学,它极大发展了非理性主义,牢牢的控制了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在经过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与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交锋后,到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到今天,非理性主义重新被人们拾回,因为社会和经济等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 (二)西方理性主义的成就与困惑 西方理性主义的科学思想是还原论,方法是公理化研究方法。基于还原论的西方科学体系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非常庞大和完整,在它的基础上诞生的工程技术,创造了空前繁荣的人类文明。 西方理性主义对现代社会的贡献不容忽视,但科学所培育出那种理性计算精神,自我膨胀的技术以道德中立的外观加速发展着人类自我毁灭的力量,社会管理日益趋向非人性化的工程化控制方向,所有这些的结合,使对人本身的迫害和屠杀这样灭绝人性的惨剧成为设计者、执行者和受害者密切合作的社会集体行动。这种负面的影响可以从技术层面和系统层面来看。 从技术层面来看,它本身内部就存在许多的“悖论”。首先,人类科技知识的进步和发展需要人类理智和思想力量的强大支持,但人类的理智和思想造出的产品反而压制了人类的思想和理智。其次,由于科技的大规模广泛应用,电子文化乃至人工智能装置却以其精神生产的工业化、平面化、批量化、非个性化消除了人的思想创作的冲动,抹煞了人类的个性。各种应用于生活中的软件设计活动的高度技术化和产业垄断,无形地剥夺了他们培养和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人们必须被动地接受各种设计,人把自己的理性变成了技术,交给了技术,物化的技术理性却抹煞了人的思想和灵魂。再次,由科技发展而来的工具理性,由市场竞争而来的功利理性,以及由货币广泛媒介关系而来的价值理性等,它们都抛弃了培育它们的人文精神,让本来作为手段的它们成了主宰人生的目的,把本属于目的的人变成了服务于它们的手段。 从系统层面来看,首先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发展模式,特别是生产和消费模式已经走进死胡同,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这种模式的劣势在于:虽然使一些幸运的地方富裕和发达起来,却在更多的地方造成了贫困和落后,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虽然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却过度地消耗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生存环境;虽然部分满足了部分人们的近期需要,但总体上却牺牲了人类长远的发展利益。因此,这种模式既没有带来全球普遍的和共同的发展,也没能保护好环境。其次,西方理性主义过度繁荣也使得伦理、道德的沦丧,人类的精神家园遭到破坏。这种精神的沦丧并不是由于外敌入侵,而是因为某种错误的学说使我们误入歧途。技术理性、工具理性、实用理性等,所有这些“理性”,都因其方法的简便易行和实际有用而博得人们的欢迎。然而“简便易行”和“实际有用”的代价,却是从最深的根处切断了精神源头的活水。东方思维对西方管理思想和思维方式的借鉴 (一)东方思想和思维方式的主要特点 东方思维可以概括为:整体论、超级系统论、和谐论、太极思想。根据刘长林在《中国系统思维》里面的论述,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具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天人合一”的宇宙整体观。认为主体和客体是统一的,人是整体宇宙中的一部分,自然与人类有统一性,统一的基础在人之内。第二是整合的系统思维方式。这种系统整合的思维方式不是一般的系统论的思维方式,它是一个超级的有机系统,也许目前人类的智慧还不足以完全掌握,所谓“道可道,非常道”。西方文化注重分析,中国思维注重综合,着重从整体上掌握事物,强调事物的结构和功能,不注重它微观实体和元素。第三是以社会和谐为本位的人文精神。和谐包括人与自身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做事情讲究“合情合理”。中国传统文化的科学精神是,宇宙以人为中心,知识以利于人为准绳。“太极思想”是中国又一重要思想,太极图被人们誉为“第五大发明”,但现代人类没有完全认识到它的价值。在目前人类可以认知的时空状态下,太极思想能被人类认识的至少包括有:矛盾的观念(阴阳鱼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永恒变化的观念、永恒不变的观念。以上这些都是高度的思维方式,它引导西方管理哲学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发展。 (二)东方思维解决西方现代管理思想发展的困境 西方管理思想自身的理性和非理性维度都不能很好的解决自身增长的极限问题、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人类自身心灵和道德的问题。从西方的历史可以看出,物质上极大的丰富却没有真正使西方幸福、快乐起来。 西方理性主义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必然是东方的实践理性。因为人类创造的工具、方法、流程最终都要回归到人类的实践中来,回到“知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实践理性上来,可以有“真空的数理推导”,但不可能有“真空的管理”。 西方非理性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从文艺复兴开始全面的快速发展,时至今日,已经从最初的对人自身的关怀悄悄的演变为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他们的本质已经变为把自身欲望的满足和各种动机的得到响应看成是个性的解放与张扬,这种自高自大和自私自利的、不受束缚的自由精神,创造了一个自由竞争的社会环境,但是正由于这种“自由竞争的环境”却不同程度的损害了其他一些人的真正的自由,它在本质上缺乏对人性真正的关怀和对心灵的呵护。从历史的角度看,西方管理思想非理性维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必然是东方人文主义。东方人文主义与西方自高自大、自私自利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有着深刻的不同,东方人文主义主张人类与自身的心灵和谐相处,即所谓“正心、诚意”,在自身心灵得到呵护、合理欲望得到合理满足的同时能增进与周围人的和谐,至少不能破坏这种和谐。东方人文主义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是“和为贵”、“合情合理”、“和气生财”、“互惠互利”;表现在处理人与自然和周围环境关系上是“天人合一”,共生共荣。 综上所述,西方管理思想无论是从非理性路线还是理性路线最终都要回归到东方思维方式上,这种西方管理思想的东方回归是历史的必然。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比较分析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成为了企业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基础,人力资源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所认知。高效的人力资源不仅有助于员工之间人际关系的改善,更有助于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而让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胜利。但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基于此,本文把中西方人力资源差异作为研究课题,阐述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分析了东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 [关键词]人力资源;外企企业;可持续发展 0 引 言 S着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理念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企业认识到,企业如果要想在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获得优势,必须将企业自身的长期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且笔者发现企业战略规划的各个方面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企业获得充足效益的基础和核心,并在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发展,大部分的大型企业都在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头疼,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而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文化精神的一部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1 人力资源的内涵 人力资源也称作公司企业文化精神,指的是企业在一定的时代环境中长期实践形成的带有企业特色的价值观和社会定位,是企业所有人员的社会文化共识,同时和全体员工的各项需求统一,是企业长期以来,在广阔的社会经营中实践凝聚的精神财富,其中包括经营的目标和战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精神等。 2 东西方企业人力资源比较分析研究 2.1 东西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比较 2.1.1 我国企业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激励、绩效、培训、考核、员工招聘以及晋升机制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企业能否长足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之一。但国内绝大多数企业的中高层领导对人才是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的意识较弱,在人员技能与岗位的匹配上与如何留住人才的工作上缺乏实践;在对人才的管理和定义上,仅仅停留在以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表面来简单定义人才。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概念片面,有些小微型企业甚至是大型国企领导对“人才”的认识存在偏见,其认为人才只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或者是从国外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并未把企业内部业绩优秀突出的员工纳入“人才”的行列,这使员工的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造成企业的人才大面积流失,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二是不能满足员工多样化的需求,现代企业的竞争本质是利用人才的竞争,人是具有高度复杂心理的动物,人在具有经济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社会属性。当下绝大多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单纯认为员工需要的仅是经济上的收获,而忽视了员工作为社会人的复杂需求,企业以金钱来驱使员工付出的想法是不成熟、不科学的管理思想,忽略了人的社会属性,只看到人的经济属性,在工作中只以经济利益为基础,人际关系单薄,导致员工对公司缺乏归属感和凝聚力。 2.1.2 西方人本管理理念 西方企业较早地树立了“以人为本”的观念。日本的企业文化在这一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其把员工问题视为企业自身的责任,在绝大多数企业裁员以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时,日本企业几乎很难进行裁员,同时日本企业的高层也非常注重保护员工的各项权利,他们把员工当作创造企业市场价值的根本资源,在企业经营中充分考虑和尊重员工的劳动价值和各项权利。人本管理理念对企业长远发展起着根本性的作用,是企业发展的需要。随着西方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西方企业管理模式也将与时俱进,人本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人本管理战略的制定将以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为导向,并对未来方向进行规划。人本管理理念是西方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西方企业认为人本管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根本性的作用。 2.2 激励考核机制的比较 2.2.1 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考核机制 对于有些员工来说,报酬不仅仅是生存的手段,更多是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是自我满足、自我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我国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由于基础弱、起步晚,缺乏对人力资源系统科学的认识,造成了在人事政策的制定上,很难做到细致全面,导致制定的政策不符合员工实际的需要。公司管理层对激励的理解单一,认为“奖惩”是最科学公平的方法,缺少完善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章程,仅以晋升、加薪、奖金激励员工,导致员工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激励时,往往凭领导的个人判断进行奖惩,公正性缺失使激励行为适得其反。 企业在实际管理中难以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甚至会因为私人关系对个别员工进行特殊关照,而对有的员工故意刁难;员工奖惩管理处罚多于实际的奖励,现金奖励缺乏明确的标准,甚至使承诺变成空头支票,成为公司部分管理者挤压员工的借口。即使公司有明确的奖惩制度,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对员工的奖惩不能进行客观、公平的判断;如果对员工的绩效评价仅靠领导个人评判,会使企业缺乏公平的工作环境,导致人才大量流失,进而产生企业留不住人、人才找不到企业的矛盾。 2.2.2 西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考核机制 西方企业一般都有一套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的激励管理机制,公司在设计激励政策时注重内外部的均衡,在确保外部激励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时,为员工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并与绩效挂钩,保证及时支付不随意拖欠工资。在强调激励时注意物质与精神相结合,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的动力,发挥人才的作用,给员工以归属感;制定明确清晰人事考评的办法、标准、程序,让员工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岗位,达到岗位匹配。建立健全企业民主制度,例如成立公正的公会组织,鼓励员工为企业发展积极献言献策,通过物质、精神的双重刺激,使员工和企业荣辱与共。 2.3 沟通文化的比较 2.3.1 西方企业沟通文化 在一个关于梅赛德斯奔驰公司的专访中,笔者注意到整个公司的高层有接近60%是工人代表。通常在西方企业的管理理念中,其只是把员工视为公司整部机器上的一个零件,员工只需要按照具体流程和规则,像流水生产线一样正常运作就行。但他们把零件看的非常重要,正如当时接受采访的主管所说“每一个员工都应该是企业的一部分,所以领导非常支持员工的提议,且通常绝大多数的提议都是有效可行的。”他们给予员工丰厚的社会福利保障,这不仅未使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营业额下降,反而效益得到了更明显的提升,西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不单纯的以“经济人”的科学管理理论进行管理,而更多的尊重员工的“社会人”属性和需求,所以在企业沟通上,西方企业的沟通更加有效且富有价值。 2.3.2 国内企业沟通文化 2013年7月,深圳富士康公司员工集体罢工事件,就是因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集体罢工停工事件是由于企I忽视了员工的理性诉求,单纯的以“经济人”眼光进行管理,导致企业停工,当下我国很多企业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相对落后,企业沟通不到位,这也是富士康公司频繁出现员工罢工和跳楼事件的原因之一,其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满足员工合理、合法的要求,事实上,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是对立统一的整体,双方应和谐共生。 在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中,企业文化是企业自身的价值及行为规范的统一。企业文化对组织的沟通方式有重大的影响,畅通无阻的沟通交流是优秀企业文化形成的必要条件,和谐的企业文化可以创造良好的沟通氛围。高效的沟通应该以双方的平等为基础,要让沟通变得开放、公正。首先,管理人员要具备开放的思想,积极接受别人的建议,注重沟通;领导在同下属员工进行沟通时,要放弃个人的偏见,要公平公正的评价,择优听取。其次,依靠合理、公平的公司规章制度,鼓励主动沟通。员工淤积太多负面情绪无法疏通,会导致其对企业失去信心,从而造成人才流失。 3 结 语 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能满足员工多层次的需求,增加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组织内部的稳定性,减少人才流失,保持企业竞争优势。员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企业应致力于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形成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总之,人力资源工作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以人为本是企业经营长盛不衰的秘诀。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人本管理思想的比较 摘 要:东西方管理思想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不断发展并完善成熟,形成了有各自特色的管理思想体系。然而我们在学习西方管理思想的同时,对东方管理思想的学习比较模糊,本文从人本管理在东西方管理思想中的不同表现入手,探讨东西方人本管理思想的不同。 关键词:人本管理;行为科学学派;儒学;融合创新 一、西方人本管理思想――以行为科学学派为代表 行为科学学派是在梅奥开创的人际关系学说发展起来以人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原因作为研究对象的学派,把对于人本身的管理提升到了最高高度,从而形成了现代管理理论的各种人本主义学派。 (一)行为科学学派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行为科学学派的创始人乔治・埃尔顿・梅奥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包括车间照明实验、继电器装配实验、大规模访谈计划等。以这些实验为基础,梅奥建立了人际关系学说,提出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并在实验中发现了人的动机与非正式组织的存在。 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了激励理论:双因素理论。他认为有两个因素对于人们工作情况的影响最大:其一是保健因素,其二是激励因素。保健因素是人们最低需要达到的需求,只是一种保证,而激励因素才能鼓励人们朝更高的目标发展,使得自身有满意感。 道格拉斯・麦克里戈提出了X和Y理论:X理论指人性本坏,一般人都有好逸恶劳的、尽可能逃避工作的特性;而Y理论相反,指人都是勤劳的,他们是否喜欢这一份工作取决于这对于他们是一种惩罚还是奖励,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乐意于发挥自身的价值为这份工作而努力。 (二)行为科学学派的贡献 1、管理对象中心转变 传统的古典管理理论的管理对象是事情与物体,它强调的是生产过程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整个组织需要有一定的秩序等等,而忽视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行为科学与此相反,他们认为一切事情都是依靠人来完成,一切的组织目标都需要人才能得以实现。因而,行为科学学派的管理对象就是人本身及其行为。这样,管理者就可以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观察和激励,来实现对人及其行为的指导与控制,并通过管理人达到管理事与物的目的,从而实现管理的最终目标。 2、管理方法转变 由于管理的对象发生了改变,管理的方法也就随之而改变,由原来的机械管理,转变到更为人性化的管理。传统的古典管理理论是一种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与权力规定的管理理论,不重视人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以及人在事情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作用。与此相反,行为科学则重视人的感情和工作动机的作用,所以在管理方法上强调尊重人的个性、关注不同人的需求,以及用鼓励与引导的方式引起人们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其自身的潜力,这种方法显得更加人性化。 二、东方人本管理思想――以中国儒家管理思想为代表 东方管理文化是以中华优秀传统管理文化为核心,取西方管理文化之精华并与中华国情相联系,并融合世界各民族管理文化之精华的系统性文化。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一直沿用至今,所以本文以中国作为东方人本管理思想的代表。 (一)中国古代儒家孔子人本管理思想 先秦时期的儒家学说中“重民”、“贵民”、“惠民”等一系列思想都体现对人的关怀和重视,儒家管理思想以德治为核心,提出施仁政、德治礼制的管理方式。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的人本管理思想非常全面而且深刻,他强调人的基础和核心作用,重视管理者的地位和作用。 春秋中晚期,孔子对那时候的统治者提出,首先要爱人民,还要为民表率,兢兢业业,不避辛劳。孔子认为不仅要“爱人”,还需要重视选拔优秀的人才来治理国家。 孔子特别主张用“礼”和“义”这些道德规范来协调统治者上下左右的关系,因此孔子的人本管理思想是一种主张按照伦理原则进行管理的思想。孔子的管理思想中最优特征的内容是重视人的因素,擅长用教育手段来改善自身的素质与思想,人是先秦儒家管理思想研究的核心内容。 (二)中国现代人本管理思想 中国的东方管理科学也称作“东学”,是由复旦大学东方管理学派带领各地管理学人员对于东学的研究与探索。东方管理科学是以东西方管理思想为基础,融会贯通,并随着时展有所创新,在文化、哲学、人本、道德、方法五个方面都有所涉及。 东方管理科学相比于西方管理学,主要体现在五个字上:学、为、治、行、和。东方管理学包含了东方文化最基本的特征,核心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人为为人”的“三为”原理。它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将人视为管理的首要因素,围绕着满足人的需求,观察人的需求,以及调动人的积极性来开展管理工作;二是通过给人们提供充分施展才华的空间,提高人们的智力、磨练人们的意志,使得人们得以摆脱自然的束缚,达到更高层次的发展,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与社会价值,这才是“以人为本”的深层内涵。 三、东西方人本管理思想的比较 (一)文化起源不同 西方人本管理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人本主义探索。他们从古希腊神话笼罩与神权主宰的桎梏下,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认识你自己”等富有主体意识和挑战意义的人本宣言,第一次将人提升到不屈于神的地位。它对于在一个神权社会唤起“人权”意识,发起“人权”抗争,并最终赢得“人权”,特别是启迪后人对于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宇宙大观意识的确立和提升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是一种“赋予性”关怀与尊重,即基于主体的客观属性所应该获得的关怀与尊重,是“道本”义上的人本启蒙和奠基。 中国的人本管理思想起源于先秦时期的儒家学说,儒家人本的“本”意是立足于主题内部的力量,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关怀与重视,且其关怀与重视的动因也主要落脚在对于统治阶级统治秩序与利益的尊重和维护,而缺乏主体性的尊重与回馈。当时一些儒家学派所倡导与弘扬的思想,基本上属于“官方认可”、“民间运作”的希望工程,但其实质上是为了达到笼络老百姓进而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因而,其人本价值主要停留在“力本”,最多也就是还存在“义本”的取向,没有上升到古希腊从人类的视角和宇宙万物的情怀审视人的地位与作用的高度。 (二)人本思想的侧重点不同 中国的人本管理思想注重以人的自然思考方式和逻辑为基础,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通过对人们思想上的教育与引导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个人的思想状态升华到一个高度上,为社会、为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中国的人本管理思想社会性比较重,偏重于感性,模糊化分析,是一种“软”性的人本管理思想。 西方的人本管理思想以效率、利润为出发点,用制度和流程等合理科学的方法提高整个组织的效率,并且通过一定的管理模式、一定的制度流程来为人们提供自我发挥的环境与空间,以保障人们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因此西方的人本管理思想科学性比较重,偏重于理性,定量化分析,是一种“硬”性的人本管理思想。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国际文化交流向纵深发展,东西方管理文化融合与发展越来越成为当今管理理论与时间发展的重要趋势,这种融合与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的差异 摘 要:东西方管理哲学的主要区别在于:东方管理哲学基于民本的哲学前提,而西方管理哲学基于人本的哲学前提;东方管理哲学具有非系统性,而西方管理哲学具有系统性;东方管理哲学偏向思辨性,而西方管理哲学偏向实证性;东方管理是一种宏观管理,而西方管理是一种微观管理;东方管理哲学体现出一种情感管理,而西方管理哲学着重于制度管理。 关键词:东西方;管理哲学;差异 管理哲学共同探讨一个问题,即关于管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在现实的管理领域中,西方管理哲学由于其专业化、系统性、制度规范性等原因,一直处于主流地位。然而,具体哲学总是适用于具体的环境。东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不同区域的管理也应该区别而论。区分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的差异尤为重要。 管理哲学产生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之中,同时,又对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具有反作用。东西方管理哲学都具有实学性,即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提出来的。但是,由于东西方环境的区别、人们思维方式的差别、理论基础的差别等,其管理哲学也存在着一些具体的差别。 一、分别基于民本和人本的哲学前提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从《管子・牧民》中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到孔子提出的“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的思想,发展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仁政思想,无不是告诫统治者要“爱民”“利民”,与民同乐,即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于“以民为本”。在东方社会中,“家庭”是重要的社会组织细胞,因而东方“以民为本”的管理中渗透着群体本位的思想。“民本”中的“民”本就属于一个群体的概念。群体本位强调以群体为中心,以群体利益为核心利益,即集体利益优于个人利益。此外,它还强调个人对家族、社会等群体的责任、义务和贡献。 而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熏陶下,西方管理哲学以“人本”为前提,强调的是个人主义至上的管理思想。所谓的“人本”是相对于“神本”“物本”而言的。也就是说在管理中,人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是各种实践活动中的主体而非客体,人是管理的出发点和目的,而不是工具和手段。因而,在现代西方管理中,管理者更注重被管理者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注意为管理对象创造有利于激发他们创造力的环境和条件。 曾经西方管理学界认为,群体本位与工业是格格不入的,它不利于人的独立创造性的发挥。荷兰的文化大师吉尔特・霍夫斯坦特还用定量分析法,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国家的自由主义的程度与该国的贫富差距有很大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推翻了霍夫斯坦特的结论,使得人们对群体本位和个体本位重新进行深度的思考和认识。特别是80年代,企业文化使群体本位在现代管理重点地位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二、非系统性与系统性 东方的文化圈是一个典型的儒家文化圈,东方各国都深受华夏文明的影响。而儒家文化或整个中国传统文化,都是在着重探究社会国家治理以及个人修身之道。在整个传统的东方儒家文化圈中,没有专门提出管理哲学的论著或文章,就连修身齐家治国之道也是零散地分布于各大思想家的论著之中。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否认东方文化中没有管理哲学。事实上,东方管理哲学渗透于关于道德、国家等建设的思想之中。比如“人之初,性本善”这句最为人所普遍了解的命题,包含着对人性的判断,而正是在这种“性善论”的儒家思想的官方指导下,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从古至今都强调“以德育人”“以德感人”“以德服人”[1],体现在国家管理上,就是强调一国之君要作“贤君”,而不能作“昏君”。正是后人对这些思想的整理和总结,构成了整个具有东方特色的管理哲学。它的原始文本虽不成系统,却依然对管理哲学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21世纪的今天,在世界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济都找不到突破口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却得到飞速发展,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管理哲学也成为世界管理学界所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与东方管理哲学的非系统性相反,西方管理哲学体现出很强的系统性。西方不仅有专门研究管理的管理学家,而且他们形成了各大管理哲学学派。二战后,孔茨在美国的《管理学杂志》上发表了《管理理论的丛林一文》,他将西方管理哲学主要划分成六大学派:管理过程学派、人类行为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经验学派、社会系统学派、数学学派。西方管理哲学经过自然经济与“自然人”的管理哲学、工业经济与“经济人”的管理哲学、知识经济与“文化人”的管理哲学三个阶段,其理论体系越来越庞大而完善,这也与他们系统而逻辑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思辨性与实证性 东方的管理哲学与东方哲学一脉相承。哲学更注重思辨,通过思辨来认识客观世界以及万事万物。东方管理哲学更多的是哲学家通过“格物”以“致知”,然后根据自己对世界的认识,提出对应的方法论,通过这些方法论来引导各领域的管理实践活动。 西方的思维方式深受自然科学的影响,本身就具有严谨性,具有严格的推理、论证和较强的逻辑性,就像科学家对待自然科学那样既严谨又细致。因此西方管理哲学更接近于管理科学,西方管理哲学本身就是从管理科学中分离出来的。科学更注重实证,通常要对研究对象进行观察、实验和分析。而西方管理科学的研究是通过对一些自发式的管理行为进行研究、归纳和总结,从而得出管理活动中具有一般性的,即规律性的知识,上升到理论层面,则形成了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现代西方管理则看到了管理中人的主体性作用,越来越注重人的情绪、需要、价值等非理性因素的发挥。于是现代西方管理也看到了“软管理”的作用,注重管理的艺术性。但是这些改变仍然不能占据西方管理哲学的主要部分,理性依然是其主流。 四、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 由于东方国家封建时期历史更为悠久,国家统领各个领域的现象更为普遍,反映在管理上就是国家从宏观上掌控着各个方面的规范和管理。与之相对应,东方管理哲学则更重注宏观管理。在中国,人们关注的仁、义、礼、智、信、忠、孝等道德行为规范最开始是适用于管理实践的社会领域的问题,这些道德规范流传至今,就逐渐扩展并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各个具体的管理领域。而且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关注人的精神,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统一、和谐,因此关注的范围广而抽象。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也建立了中央集权国家,此后,日本开始从国家层面大量学习外来经验文化。这一时期,日本明治政府开始注重国民教育的开展和国民意识的培养。尽管他们大量学习西方的管理哲学思想,但是,作为一个深受传统东方哲学思想影响的国家,他们的管理特色仍然具有鲜明的宏观性,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以政府为主导。 而在西方,国家对具体的领域掌控得没有东方社会那样严格,各个领域需要自行管理,于是为了适应各个领域的管理需要,一些针对具体领域的管理科学应运而生。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西方主要实行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那只“看不见的手”代替政府,发挥着更多的作用,“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于是,各经济组织便开始摩拳擦掌,各自探索着自己的管理模式,准备在自由的国家氛围中大显身手。另外,自然科学也较早地在西方得以发轫。自然科学的研究“具有具体性、经验性、精确性等特点”[2],这种研究的思维方式对社会科学,如管理哲学的研究范式和实践范式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情感管理和制度管理 东方管理哲学向来重视人的力量,认为人的道德、情感等可以作为纽带,维系一个管理团队。“传统东方管理模式强调‘人性’的管理,如强调人际关系、资历、群体意识、忠诚、合作等的作用,是‘情、理、法的统一’”[3]。也就是说,东方的管理是以“情”作为纽带的中庸的管理模式。与这种管理模式相符合的代表就是日本企业的“7S”管理模式,即融合策略、结构、制度、人员、技巧、作风和共同的价值观的管理模式。 日本企业家“涩泽荣一的‘论语加算盘’的管理思想,就代表一种将道德与经济相结合,用道德进行经济管理的思想”[4]。日本的企业管理在推行西方现代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同时,更注重“软管理”,即注重一种柔性管理,而不是刚性管理。这种柔性管理注重对管理对象的价值、情绪和需要的关照,在管理中注意对被管理者的尊重,以及对过错充满宽容。这种管理模式更注重管理中“软”的因素,如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价值观等。 而西方国家则更注重规章制度、组织结构、竞争机制等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其管理模式更是以“法”为重心,偏重理性管理。其典型代表就是美国的“3S”管理模式,即利用策略、结构和制度进行管理与规范的管理模式。 由于西方管理科学的研究运用的是严谨的推理论证、逻辑论证、实证分析以及精确的数学计量等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不能运用于对人的复杂的主观因素的研究和处理,在这种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影响下,西方管理哲学中也缺乏对人的主观因素的考虑和关照。例如,早期的管理学家“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所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其原则就是用来决定完成一项工作最佳的、最科学的方法。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是将理论重点着眼于工作任务本身,即“重事不重人”。就像电影《摩登时代》中表现出的那样,他把人所要从事的工作视为一种纯粹机械式的运动,从而忽略了人性。而其他,如“法国人法约尔提出的行政管理理论,以及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提出的官僚组织理论等,这几种西方早期管理思想都是以工作本身为侧重点,以经济效益为管理的目标,以‘科学的方法’为手段来实现管理,也没有考虑到人的因素。”[5] 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经验主义学派基础上发展了“权变理论”。权变理论认为,人是复杂的,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企业管理没有什么最为理想和普遍适用的理论和方法,应该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条件权益而变。莫尔斯和洛尔施所研究的“超Y理论”,也属于权变理论的观点,又被称为“组织行为中的人性理论”,它就将人性也列为管理中要考虑的因素,将“由自然需要质变而来的社会性需要”[6]考虑进来。这些理论为西方管理思想的进一步完善做出了努力。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管理融合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国际交流的逐渐加深,各国思想文化的不断碰撞,出现了东西管理的融合。本文简要介绍了东西方管理的融合及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融合现状,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管理文化 融合 文化价值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精神文化交流向纵深发展。在管理领域,东西方管理文化的交流逐渐增多,在碰撞融合中相互学习。 1 东西管理融合趋势及人力资源管理融合的现状 1.1 东西管理融合的趋势。东西方管理文化融合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及历史必然性,经济发展是其根本动因,文化交流是其主要形式,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也随着管理研究的推进不断得到发展。苏东水教授认为东西方管理文化融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一是人本管理文化的回归;二是人德管理文化的回归;三是人为管理文化的回归;四是人和管理成为东西方的共识;最后是人道哲学的融合。 1.2 人力资源管理融合的现状。在人事管理的融合上作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2.1 “以人为本”总体人事思想的融合。在我国古代的用人思想中,以儒学为主流的诸子百家,对人本主义看的很重,在治国安邦、经商为官等领域,不断践行着这种思想。无数经典的历史故事,都演绎了深刻丰富的用人思想,体现了对人才的尊重、关怀和爱惜。在历史上的先秦时期,就有不少思想家从不同的视角论证了以人为本这一思想的合理性。如孔子提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墨子提出人与人之间能够“兼相爱,交相利”,说明人的本性相同;孟子从性本善出发,提出“恻隐之心,善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的理论等。在政治层面上墨子指出“尚贤者,政之本也”,唐太宗讲“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所有这些都强调的是“以人为本”。 1.2.2 “选人”方面的融合。选人思想主要体现在选人的标准、吸引人的条件与选人的方法等方面。古代许多学者非常强调人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如管仲提出,君主选用人才一定要审查三个问题:“一曰德不当其禄,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这三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让品德高尚的人处低位,就是人才浪费,让品德低下的人处于高位,更是一种错误;无功者受禄,有功者就得不到激励;无才之辈身居高位,有才能者就会被埋没。在吸引人的方面孔子提出“君子不器”的观点,不能把人才当做器具使用,而应以礼相待,尊重他们的人格,承认他们的自主权。也就是说要把人作为一种资源,一种有着主动性和无限开发潜力的资源,而不是一种器具。选人的方式一般通过考试、招贤、自荐与推荐。在西方管理的发展中也是由刚开始的把人看做简单的没有人格没有思想的生产工具,发展到现在提出人力资源的这个概念。在选拔人才上也是采用德才兼备,并考虑到性格与岗位的适合度等等因素。东西选人的标准和途径逐渐走上融合。 1.2.3 “用人”方面的融合。古代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把任用贤能之士看做治国之首务,为政之根本。古代强调的是知人善任,合理用人的前提是知人。只有知人,才能做到善任。司马光对汉高祖刘邦的评价是“奋布衣提三尺剑,八年而成帝业,……惟其知人善任使而已”。司马光认真总结了历代王朝兴亡更替的经验教训,发现无一不与当朝者用人政策相关,因而得出:“兴亡在知人”的结论。此外用人不疑与疑人不用是古代使用人才的一个重要原则。在用人方面,西方的用人更是不拘一格,大胆提拔有能有绩之人,任其所长。西方的专业分类比中国还要细致,在用人方面强调专业对口,也强调授权管理的重要性,强调对人对下属的信任。 1.2.4 “育人”方面的融合。孔子最早提出“有教无类”的观点。人才的培养既要开发才智,又要完善德行,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因此管仲提出:“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也就是强调终身教育。以前我国的教育比较关注的是理论知识的学习,偏重应试教育,对实践能力的培养不足。西方对人才的培养比较注重人的兴趣的培养,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强调终身教育,干中学。我国也借鉴西方的教育体制,重视实践教育及人才的兴趣及分层次培养。东西方“育人”方面渐渐趋向融合。 1.2.5 “留人”方面的融合。所谓的“留人”主要从企业激励人员,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等等方面。我国古代的管理思想中关于激励主要有:“所欲给之,所恶去之”的满足需要型激励;“赏有功,罚有罪”的行为改造型激励法;“交相利,兼相爱”的利、誉激励;“行其所想,致其所欲”的心理动力诱发型激励;“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心理调谐型激励;“改之所行,在顺民心”的疏导型激励;“有欲而后为”的诱导型激励等等。这与西方人事激励思想中的激励思想有不谋而合之处。如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奥尔德弗的ERG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等等,强调人的动机、人的需求及行为导向的强化激励。由最简单的需求激励到后来越来越复杂的激励思想,显示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个人对自我对社会的要求不断的变化的趋势,并逐渐走向融合。 2 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东西方的管理以及人事管理的文化在融合中发展,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这是在发展进步中必然存在的问题。下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在目前管理融合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比较滞后。现阶段,绝大多数企业把人力仅仅视为一种资源,不承认人力资本的贡献就会使得企业内部失信状况严重,也就必然引起非理性的反抗,其结果必然导致高级人才的流失,而使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蒙上阴影。此外主要表现在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误区。教条主义主要表现全盘引进西方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制度。经验主义者认为西方的管理思想不符合我国的实际,不吸取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还执着于以往的家庭作坊式或者迷信个人的以往的经验。 2.2 人力资源投资不足。在我国中小型企业中,对人力资源的投入严重不足。重利用、轻投入的培训模式使中小型企业倾向于直接利用“现成”的人力资源,不愿意、不舍得对人力资源进行时间和资金上进行培训投入。特别在家族企业中存在重血缘、轻外人的培训模式,家族血缘关系和信任心理,把培训的精力和资本花在自己人身上“肥水不流外人田”。 2.3 人力资源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中小企业员工对薪酬现状不满,难以有效激励他们积极地工作。此外,激励手段单一,忽略员工需求的多层次性,以物质激励代替一切;忽略高层次人才对精神激励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结果造成能人留不住。忽视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核心知识员工的激励。 2.4 价值文化建设滞后。企业的价值文化属于企业的软实力,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价值文化,是企业整体的精神内涵,对企业的全体员工有着约束和激励作用。目前好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规模、实力较小,在企业价值文化建设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少,导致企业的价值文化建设相对滞后。 3 东西管理融合下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议 3.1 引导管理者转变观念,提高管理者的素质。道家认为,管理者“知不知”,即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是实现轻松管理的前提条件。德鲁克也说过:有效的管理者都知道一项决策不是从搜集事实开始,而是先有自己的见解。所以企业管理者的观念的对管理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尊重人、尊重知识、尊重劳动。要重视知识工作者的重要作用,德鲁克先生也说过:组织中的每一位知识工作者必须是一位决策者,至少也得在决策过程中担任一个积极的角色、智慧的角色和自主性的角色。 3.2 设计科学的人才聘用机制,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科学的人才聘用机制,是保证引进人才质量的制度保障,所以企业要设计一整套科学的人才选拔、考核、引进流程,采用多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衡量每一个人的综合技能。做到发现适合的人才,引进实用的人才。 3.3 建立全面薪酬制度。全面薪酬主要由4部分组成,由核心至边缘依次为:薪资、福利、事业、环境。因为现在无论是西方还是我们东方,个人的需求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激励的制度、考核的机制以及薪酬制度都要进行调整。首先应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金钱分配的内外部公平。该体系的建立不能一味的采用西方的量化的思想,中国讲求长远的眼光,潜力的发掘,所以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成绩要给以突出,优点要给以发扬,具体岗位指标要有所侧重。其次在福利上要建立弹性化或者是菜单式的福利模式,避免简单的一刀切。而且目前国家还准备对福利的收入进行征税,怎么才能真正提高员工的福利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再次事业上确切来说是个人的发展上,要帮助员工建立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一方面按照我国传统的思想,尊重资历比较老的员工,一方面大胆采用有能力的青年员工。特别是针对一些专业人才,要建立多种途径的晋升渠道,弥补因管理岗位不足而带给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最后在环境上要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对于在一些恶劣环境工作的员工要给以一定的补贴和关怀。 3.4 利用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逻辑层次建设企业文化。顾文涛、李东红、王以华提出我国古代的管理思想有其逻辑层次,它凝结了我国古代多家的管理思想。首先对基层员工管理的中心在于“法”字;对中层干部管理的中心在于“忠”字,忠于自己的信念。要使中层干部忠于上级,儒家用“德治”而法家则用“权治”;而高层领导团体管理的关键在于志同道合,管理的中心则是一个“道”字。具体在一个企业管理中,就是要有健全的制度,有一批有敬业精神、忠诚于企业的中层,还要有明智的、道德高尚的高层管理者。在我国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人缘文化很突出,而且是强势文化。中国有句俗语称:做事的企业做不大、做人的企业做不小。企业就要利用我国现有的文化背景,去培养企业的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样的话,企业文化的倡导就不会得到太多人的反对,在这个文化的建立过程中再借鉴西方的一些科学化的管理方式,中西合用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4 结语 企业的发展,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源,是高素质的人才,任何科学技术的创新、生产工艺的改进、管理制度的创新,都离不开专业人才。人才的培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应当提高对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视,将其纳入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对东西方优秀的管理文化加以融合,取长补短,兼收并蓄,逐步建立完整科学的人才文化价值体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扬我国的经典用人哲学,结合西方现代管理理念,在融合中不断创新发展。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管理理念在企业的冲突与融合 【摘 要】理论主要来源于中国古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以及《周易》和佛学等众多学术流派。通过各个方面不断强化个体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培养,即形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舍生取义”等。东方管理理论的精髓和创新在于“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人为为人”。就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另一方面是“人为为人”。他们的观点构成了西方管理理念发展的轨迹,从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到复杂人的转变。西方的人性理论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实,为企业发展而提出,以效益为目标,其发展经历了“对工作与组织的研究对人与组织的研究对生产与营运过程的研究对企业文化的研究对以人为本的研究对以人力资本为依托的知识管理的研究”的过程。 【关键词】冲突;融合;价值观念 1.东西方管理理念对比 1.1 注重文化与伦理引导的东方管理理念 东方管理理念是以中华传统管理文化为主要内涵的管理理论。非常注重文化和伦理的引导。在17世纪之前,这种管理思想给东方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繁荣和昌盛。但近代东方的衰落与西方的迅速崛起,使管理学理论成长的落脚点一直停留在西方管理理念体系之中。 东方管理理念:基于文化与伦理的约束和激励。东方管理理念是在中华管理实践与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整套理论体系。理论主要来源于中国古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以及《周易》和佛学等众多学术流派。 这些思想包括以儒家学派为代表的“人性之善”、“修己安人”;以道家学派为代表的老子“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以墨家为代表的“兼爱”、“利人”;以法家为代表的“唯法为治”;以兵家为代表的“运筹定计”、“知人善任”;以《周易》为代表的“刚柔相济”、“崇德广业”;以佛家为代表的“以善为本”;等。 东方管理理念有其独特的思想魅力,具有极高的现实价值。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通过文化和伦理引导人性,从而规范个体行为 东方对于人性假设在初期就有不同,但以人性本善为主流思想。以儒家为代表。儒家文化认为人生有性善的一面,孟子在《告子上》中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他还进一步指出:仁、义、礼、智这“四心”是人皆有之的善性。并且认为人的善性可以通过教育、修养和德化保持,因此主张德治,强调教育的作用。人的管理是可以通过保持和发展这种善端而达到的,是可以通过人本身的内在的而非外在的制度和刺激而达到的。 (2)强化道德观和责任感的约束与激励 东方管理理念在人性本善的假设前提下,其管理方法表现为“仁政”、“信民”和道德感化。更关注个体的情感需求,强调心治,重视精神激励与精神塑造,主张通过教育来造就有理想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通过各个方面不断强化个体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培养,即形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舍生取义”等。 约束和激励更多的表现为正向性、侧重于“软管理”手段。 (3)东方管理理念的现实意义 东方管理理论的精髓和创新在于“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人为为人”。“人”是东方管理哲学的核心,包括两大层面:一方面要求管理者为他人着想,重视人际关系的协调,通过自身的道德威望感召和示范,在无形中影响被管理者,从而使社会与人际关系处于最佳状态,达到最佳的管理绩效。就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另一方面是“人为为人”。作为东方管理文化的本质特征,“人为为人”揭示了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激励与服务的综合体现,强调自身行为的激励和修养,控制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激励环境,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能够持久地处于激发状态下工作,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人与人互相联系,并且可以转化。对任何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有一个从个人行为逐步向为他人服务转化的过程,即从“人为”向“为人”转变的过程,从而达到群体和谐。 随着柔性管理时代的到来,东方管理中的人本管理和群体和谐思想必然是未来管理的重点与方向。 对冲突的态度存在着文化差异。在中国特有传统文化的影响下,组织冲突管理存在着其特有的问题。 1.2 强调科学与效率的西方管理理念 (1)人性假设与科学管理 人性假设对于管理理论和方法有重要意义。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的涉及和措施的采取,都是以对人性的一定看法和理解为基础,可以说没有对人性的理解就没有对人的管理。多年来,西方学者从不同的侧面提出了关于人性的各种看法,其中泰勒、薛恩、波特、麦格雷戈等学者的人性假设最具有代表性。他们的观点构成了西方管理理念发展的轨迹,从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到复杂人的转变。这些人性假设成为不同时代背景下管理者采取措施的必要前提。西方的人性理论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实,为企业发展而提出,以效益为目标,其发展经历了“对工作与组织的研究对人与组织的研究对生产与营运过程的研究对企业文化的研究对以人为本的研究对以人力资本为依托的知识管理的研究”的过程。 西方管理理念代表着当时时代的需要,侧重于方法意识和技术层面。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提高工人的劳动效率,采用“任务管理”的方法,制定恰当的工作定额,这一定额是通过精确的“时间―动作”研究而确定的,这是一种制度化、标准化、定量化的科学式管理,热衷于追求管理的数字化、模型化和计算机化。即使是以“社会人”假设为基础的Y理论时期,或者以“文化人”假设为基础的超Y理论时期,这种制度化的、标准化的、定量化的方法论意识并未偏离,只是在此主流之外,西方开始重视人际关系在管理中的作用、员工自我发展的价值、管理员工方法的差异性等作为辅线发展,而科学管理一直是西方管理理念的主流,也是西方核心的管理方法。 (2)西方管理理念的发展与创新 西方管理原创建立了一整套管理科学的理论框架和概念,使管理学成为一门科学,并成为今天管理发展的基础。无论管理学如何发展,都抛弃不了它的基本框架体系和概念范畴,以及一些根本性的管理理念和思维方式。 西方管理理念对管理的理性分析格外重视,企业依靠严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控制手段实施管理。随着管理思想的不断完善,企业文化越来越被重视,非理性主义思潮的人本理念兴起,建立学习型组织的理念,建立虚拟企业动态协作团队和知识联盟理念,建立知识型企业的理念,重视知识管理的理念等。 2.管理理念冲突融合的措施 2.1 运用有效的沟通策略化解冲突 2.1.1 对不同价值观引发的冲突融合 加强沟通。最简单的策略就是通过与发生冲突的人聊天,了解对方的立场和观点,避免因为自己的价值观的差异产生不必要的偏见,使得双方都对对方有一个和以前不一样的认识。 保持距离。这种策略是用于冲突双方实在是无法化解之间的矛盾,价值观的差异确实是无法消除,就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矛盾激化,不能将两个势不两立的人放在一块工作。 官方命令。这种策略往往是用于无法自己化解冲突,但又不得不需两个人之力来共同完成工作,这就需要管理者用强制的命令方式或权威来暂时缓冲双方的冲突,保证工作的继续进行。 2.1.2 如何化解由于沟通问题引发的冲突 和当事人直接沟通。这是最直接的方法,可以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也有利于管理者的管理工作,因为如果管理者对每个冲突都要过问,这样的管理工作会很大,所以让员工自己解决是最好的也是最省事的方法。 培养沟通能力。其实很多情况下,冲突双方不是不愿意自己化解矛盾,而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沟通技巧以至于事情越弄越糟糕,造成矛盾的停滞甚至激化,因此企业就要为员工开展必要的沟通能力的培训。 2.1.3 如何化解由于不同认识引发的冲突 换位思考。运用“同理心”,尝试着从别人的角度想想“如果我是她,我会怎么想”,这样会很容易看到自己平时看不到的问题甚至是自己一直坚持的错误的观点。 尝试接受他人的看法。这个策略和上一个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俗话说得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要自己放开胸怀,用公正的态度去接受别人正确的、好的看法,就会很容易化解双方的冲突。 2.1.4 如何化解由于个人主义引发的冲突 提倡员工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作为管理者最不喜欢遇到个人色彩很强烈的员工,他们所希望的是以团队为重,乐于奉献的员工,因而遇到个人主义型的员工,管理者一定要在组织内通过培训,培养与他人的合作并大力宣传奉献精神,让员工以和企业荣辱与共而自豪。如联想集团,其内部提倡的是一种亲情文化:平等,信任,欣赏,亲情。这种文化激励了多少联想人的忠诚和奉献,激荡了多少联想人的心,为了联想的成功,联想人愿意付出他们的青春、汗水、鲜血和生命。由此可见,赢得员工的献身精神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加强合适人员的选拔。如果一个团队里面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冲突,那么作为管理者一定要设计好相应的甄选程序,严格把关以保证所甄选的人才是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人,以避免那些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人进入企业。 2.2 立足本土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西方经营管理造就了另一种文明,它是一面镜子,可以折射出我们自己的优劣。但是不学习古代文化,我们就没有自己的根;不学习西方智慧我们就不能真正进入现代化。西方管理随着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发展更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理论体系的完整、思维严密、逻辑性之强,都令我们叹为观止。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西方经营管理成果已深入到全球的每一个角落,西方经营管理的科学成果,对于刚步入市场经济的中国企业,有着非常宝贵的知识和经验可供我们学习借鉴。中国企业向西方学习,要学习西方经营管理的内在精神,其内在精神就是科学精神―探索,创新,怀疑,实证,理性,独立,造就了西方近代的科学。然而管理既是科学,又是艺术,相比较而言,西方管理的内在精神偏于科学,而缺少艺术;中国式管理则更偏向于艺术,而缺少科学。 2.3 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企业依法制订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立法”,是企业规范运作和行使用人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聪明的企业都看到了这一点。 成功的企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业运作平稳、流畅、高效,并可基本上防患于未然,使企业不战而屈人之兵,不得不战时则也可使企业尽作有准备之战,胜券在握。由制度规范程序,在程序中建立体制,在体制中形成习惯,这便是一个企业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的结果。 西方文化则以制度为基础,企业管理讲究原则追求效率。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不断改革分配办法,建立合理的工资、奖金等物质分配机制,使员工的精力集中到努力工作、提高工作业绩上来。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探索建立股权、股票增值权等长效激励机制,以达到稳定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目的。 在分配物质利益的同时,合理运用精神分配模式。精神分配是针对员工心理上的行为动机而进行的工作,虽然精神分配表现是隐性的,但却是企业管理者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持久性的有效方式。 要尊重员工。这是一种基本的精神分配方式。企业领导者要尊重各级员工的价值取向和独立人格,尤其要尊重普通员工。尊重是加速员工自信力爆发的催化剂,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尊重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有助于企业员工之间的和谐,有助于企业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形成。 2.4 树立冲突管理的权变思想 西方近20年来管理理念的新发展,至少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1)在管理中要重视人的作用。在西方管理理念的新发展中,无论是非理性主义思潮,还是学习型组织、虚拟组织、知识型组织等理念都高度强调人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标志着西方管理又重新回归到以人为本的轨道上来,因为人毕竟是管理的关键,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的利益服务。这与东方管理文化强调的“以人为本”思想是相吻合的。 (2)在管理中极为重视文化的作用。无论从西方比较管理研究,还是从企业文化研究都可以看出,西方最新的管理理念极为重视管理文化对管理的巨大影响。根植于企业文化的软约束在管理中作用并不比来自企业制度的硬约束小。企业文化往往成为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并使其他企业难以模仿。从更大的层面看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长期形成的文化对管理的影响。西方在对日本企业管理的研究中认识到东方古老的儒家思想在企业成功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3)在管理中更加重视文化的融合。正是基于对文化在管理中重要作用的认识,西方最新管理理念中出现了重视文化融合的趋势。东西方管理文化的融合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或地区经济腾飞,以及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更为突出。东方管理文化对西方管理学者也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例如彼得・圣吉提出建立学习型组织的理念就深受东方哲学思想的影响。从西方管理理念的新发展,我们也可以得出新世纪是“东方管理文化复兴的世纪”的结论。东西方管理文化的融合发展是新世纪管理学发展的主流。 2.5 进行有效的组织沟通 信息经济与信息化企业、组织的运行和管理,其关键是信息采集、掌握与信息加工处理。而信息采集、掌握与处理,都必须以信息交流即沟通为前提、手段和内容。信息的采集、传送、整理、交换,无一不是沟通的过程。沟通交换了有意义、有价值的各种信息,交换和传播了知识、思想、意见、想法和科技,从而使团队合作、组织协调、目标完成、资源优化组合、组织文化形成、发展、企业战略制定等等企业组织功能得以实现。而且由于沟通加强了企业、组织对所有能利用的各种资源的组合和优势配置,从而使相同的资源得以发挥出更高的效率、效能和效益。 相应的,在企业管理中,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现代信息社会,企业管理的本质和核心是沟通,管理的难度和难题也就是沟通的难度和问题。许多大企业和跨国公司,由于沟通的不足和失误,普遍地存在管理沟通的问题,因而使企业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无法实现最佳配置,不仅产生不了合力,反而互相牵制,严重影响企业日常正常运行和发展前景。沟通的问题现在变得如此的多样和突出,以致在现代信息化企业,离开沟通我们甚至无法谈论管理。 如果能从企业管理学专业的角度来深入分析,我们对管理沟通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理解会更加清晰。著名管理学家西蒙曾提出了管理就是决策。而笔者认为,管理与决策还不止于此:管理不仅是决策,而且还是沟通,决策也是沟通。 作者简介:白(1976―),男,现供职于宁夏西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浅析东西方班级管理差异 【摘 要】本文以东西方班级管理作为研究对象,以探索当代班级管理改革共同理念作为研究目的。本文通过对班级管理的概念和东西方班级管理的具体特点进行分析,且尝试结合当今新课改的趋势的分析来探索东西方班级管理改革追求的共同理念。然而东西方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具体的班级管理模式,本文仅通过对西方的美国的班级管理与中国的班级管理特点作对比来研究东西方班级管理的差异。本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涉及的基础理论,通过对班级管理的理论研究,认识到不同班级管理理念的观点与发展现状;第二部分是在前面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针对分析,对东西方教育的班级管理进行对比,认识东西方不同班级管理的特点,并且从不同的班级管理模式中寻求共同的特点探寻东西方教育改革追求的共同教育理念。 【关键词】特点;差异;东西方;班级管理 一、班级管理的概念 班级管理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采用一定的手段措施,带领全班学生,对班级的教育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教育目标的动态组织活动过程。班级管理在广大教育者和教育家的实践下逐渐发展为四种比较成熟的模式。第一种是常规管理,既通过设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来指导和组织学生完成班级各项工作,该模式能使得班级工作井然有序地运行;第二种是以班主任核心的班主任管理模式,即班主任带领全班学生领导、组织和实施班级各项工作,管理又可根据民主程度具体分为目标模式和平行管理模式;第三种是民主管理模式,班级活动由集体来决定和承担责任,每个学生都可参与班级管理的模式。在东方盛行班主任管理模式,在西方则盛行民主管理模式。二者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利弊。 二、东西方班级管理特点的对比 (一)东方教育的班级管理的特点 第一,管理者以班主任为管理核心。班主任负责制最早源于20世纪30年代苏联计划经济时代的教育体系,在新中国成立后传入我国并得到了大规模推广并延续至今。班主任负责制中,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核心,在班级工作的决策与实施中起主导作用。由于班主任在组织和实施班级工作中具有权威,因此该模式能高效地发挥班主任的教学协调、强化常规管理、德育学生等功能,班主任也因此成为了学校教育的枢纽,沟通师生情感,联接科任教师以及家庭、社会、学校等各种教育力量,直接决定着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班主任制初期对教育有明显的积极作用。随着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我国步入市场经济时代,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班主任管理模式也出现一系列弊病,与教育民主化改革冲突问题最为突出。不同的教育家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有认为应加强班主任地位的“强化”说,取消班主任职能的“取消”说,二者都遭到了学校与家长的一致反对,而目前教改提倡的弱化班主任职能的“弱化”说也建立在以班主任为中心的前提上的。因此以班主任为管理核心是东方教育班级管理中最显著的特点。 第二,管理方法以专断式管理为主。中国的班主任负责制确定了班主任的权威。班主任单方面主导着班级教学和德育工作,是主要的决策领导者与实施者,班主任凭借个人的经验判断进行班级决策,班干部和学生则从上到下服从执行决策。班主任通过专断式管理可以很好地把教学任务和班级工作的意志贯彻给班级,并使其能但得到有效实施,使班级工作能得到有序而高效地完成。但是专断式管理也面临着班主任工作负担过重,班干部职能被弱化,班级决策缺乏科学性,师生信息缺乏有效互动,学生参与班级管理主动性不高等问题。 第三,管理目标为应试成绩服务。东方大部分国家教育人口基数大,教育资源缺乏,因此不得不实行精英化教育和应试教育。以中国为例,教师工作业绩取决于学生的分数和排名。 因此,班主任在安排班级工作中,将资源倾向课堂教学和考试学习,而忽略了学生多样性的需求。例如,班主任更愿意学生将更多的课后时间分配在学习和考试上;更愿意挤用音乐、美术等课程时间来为语数外等应试科目服务。因此,东方教育的应试教育特别发达,学生的基础知识也比较扎实。不过由于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为应试成绩服务的管理也面临着学生综合素质不断下降等问题。 (二)西方教育的班级管理的特点 第一,管理者以学生为主体。美国实行的班级管理体制是“走班制”。走班制是指学科教师和教室固定,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兴趣意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层次班级上课的班级管理制度。不同层次的班级的教学难度和内容都不同。“走班制”也被推广到了各种学习生活中,诸如自主管理、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等课程中。走班制与班主任责任制完全不同,没有一个确定的老师来负责学生的平时的学习和班级工作,而是由学生自己来选择、比较和决策自己的学习成长方案,由自己独立实施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管理中的主体性与独立性。但是走班制也面临着学生在自我管理过程中缺乏自我认识而导致管理盲目性等问题。 第二,管理方法以民主式管理为主。走班制班级管理模式中学生是根据兴趣爱好来选课学习,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谁来担任他的授课老师,使得师生之间有了双向选择的机会,保障了师生之间的平等性;自由的选择也使得任课老师变动性很大,因此无法确定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老师来管理学生,师生之间消除了权威的阴影而具有了平等对话的空间。这种民主式管理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与自信,广受学生欢迎。然而民主式管理也使得教学内容无法得到高效贯彻,学生学习兴趣的频繁变化导致学习的不稳定性。 第三,管理目标为发展学生个性服务。走班制充分保障学生的兴趣爱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听自己感兴趣和合适的课程,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多样性学习需求,避免学生能力同质化情况发展,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能力提高。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激烈竞争,美国的走班制教育模式的后遗症开始显现,美国大学毕业生的数学、物理等基础知识相对于亚裔等东方学生弱的现状也让美国教育家们开始呼吁改革走班制班级管理模式。 (三)东西方班级管理改革追求的共同理念 东西方教育虽然班级管理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二者理念的交流却有力地推动了班级管理改革的发展。随着新课改如火如荼的发展,东方教育的班级管理改革也在尝试着新的突破。以中国的班级管理改革为例,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尝试通过班级教育小组负责制来替换班主任负责制,小组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集中负责各项班级工作,试图贯彻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注重学生主体性等典型的西方的班级管理的某些观念;同时美国面对其教育体制下的学生的基础能力和知识不断被弱化的情况,不得不硬性加大了数理化等基础学科的学时比例,限制和削弱了走班制的学生的自由选择的权力,保障学生学习知识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西方教育也坚持严格的学年与年级制,并没有放弃应试教育方面的选拔。东西方两种不同的班级管理模式却在如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不断地相互学习、交流融合,取长补短,推动自身的班级管理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教育的共同发展。 笔者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面对越来越多共同的教育问题,东西方班级管理改革追求的共同理念也越来越多。西方教育过度注重学生的个性的发展的走班制管理模式,客观上弱化了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学习,不得不参考东方教育的教师主导教学工作的班级管理模式,硬性强化学生的基础学科的学习;而东方的班主任负责制的班级管理模式在面对市场经济要求的多样化人才培养与民主化管理实际时,尝试着引进西方的以学生为主的班级管理理念来推动教育改革。因此东西方班级管理改革只有相互借鉴,相互融合才能共同推动当代教育改革。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以Z公司为例谈人力资源管理观念上东西方企业的差异 摘要: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世界经济浪潮的挑战和冲击,东西方在人才管理理念上的差异势必给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文以特定的企业为例,分析东西方企业人才管理观念的差异,力求构建合理和谐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以便为企业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赢得主动提供借鉴。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东西方;差异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使自然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逐步下降,而人才资源的作用正在不断上升。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更加速了各国对人才,特别是高科技人才的需求。综观世界各国之间以经济、科技、国防实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跨入WTO的大门不断深入,势必会有更多的外资企业大举进入极具吸引力的中国市场,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世界经济浪潮的挑战,对企业也会产生诸多方面的巨大冲击。企业的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当然也不能例外。东西方在意识形态、文化底蕴及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进而使得东西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入世以后国际化竞争的影响使得企业人才争夺战此起彼伏,人们称之为没有硝烟,没有战争宣言的战争。如何建立规范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如何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赢得主动对企业提出了极其严峻的考验,本文将以地处山东省的Z公司这一有代表性的制造类高新技术企业为典型,共同探讨人力资源管理观念上东西方企业的差异。 一、人才管理理念上的差异 文化是一个民族、国家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地域、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导致了各国、各民族间文化的巨大差异。东西方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使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存在着极大的不同,因而使东西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有许多显著区别。 任何企业,无论东方西方,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必须想方设法赢得人才。基于这样的前提,东西方企业都通过种种方法吸引和挽留人才,但核心理念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从西方企业来看,主要是许以优厚的待遇,通过对个人的尊重、生活的改善等人性思维来吸引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路。而东方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强调以个人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来激励员工,吸引人才,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比较深远,这在国有资产重组成立的Z公司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并且在有的情况下,权利本位较浓厚。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尽管Z公司已实行了股份制改革,但是高层领导有很多是国资委直接派员,因而,对于Z公司来讲改革工作还任重道远。 二、人才选择方面的差异 每一个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都要不断招聘人才,为自己企业输送新的血液,但在人才选择标准上东西方存在巨大的差异。在选人方面,西方企业注重选取最好的人才,并且有一整套严谨的招聘程序,比如宝洁公司,在人员招聘时,要通过面试、笔试、心理测试的严格的程序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员工,力求在应聘者中挑选个人能力最强的人加入公司,注重人才的创造性,张扬个性。而东方企业虽然也希望得到最优秀的人才,但多以品质德行排在第一位,不是一味追求最优秀的人才,不追求个人的突出能力,而是强调合适即可,希望获得适合于企业的能满足工作要求的人才。以Z公司为例,该公司在招聘时便提出:我不要求你最好,我只要求你好,适应公司节奏,懂得精诚合作,演奏和谐音符即可。 三、在用人方面的差异 东西方企业都希望在用人时发挥人才优势,达到人尽其才的理想状态。然而,西方企业在用人时以才为主,突出“个人英雄文化”,强调英雄个人的作用。对于高级的管理人才往往从外部直接招聘,等级观念不是很强,敢于提拔低层的年轻人,并且在员工的培训上,教多的依靠外部力量,与各大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培养适合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重视管理者的培养。东方企业强调集体主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尤其对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求更严格。领导阶层多是从低层干起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老员工,等级观念比较强,为了追求集体和谐可以适当牺牲个人才能的要求,小我要服从于大我。多注重培养技术人员的技能,往往忽视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在这些方面,Z公司体现的尤其突出,公司的中高层技术领导大部分是从一线车间干起的普通员工逐步成长起来的。并且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训也是从近几年才开始,技术人员的培训还是公司培训的重点,他们先后与山东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签定了培训计划。尽管如此,Z公司还是以技术人员的内部培训为主,较少的依靠外部力量。 从以上的简单比较可见,东西方企业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但到底谁优谁劣,不可以“一刀切”。客观的讲,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没有世界最佳,只有企业本身最合适。随着经济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应在充分了解本企业文化理念和国外理念的基础上,深入、系统、全面地研究企业中的中西方观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使不同的文化观念达到最佳的结合,双方势必互相影响,互相交融,发挥其最大优势。 对于Z公司而言,要想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西方观念与公司内的文化、制度等观念上的冲突不可避免,势必给其各个方面带来巨大影响,在此基础上,整合企业文化,加强沟通,建立共同价值观念,积极进行跨文化沟通与培训,要认清现实,把握机遇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方法的不断创新。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试论东西方文化遗产管理制度差异 【摘要】我国和西欧国家在遗产管理方面差距很大,需要合理借鉴,化解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文化悖论,加强遗产的技术管理与精细化管理,“尊重古人,服务今人”。本文从组织结构、权力配置、法律法规、经费筹集、公民参与、经营机制等6个方面对中国与欧洲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第一,在遗产管理的模式上,西方国家更强调“科学”和“理性”,中国自古注重人与人的协调和统一,而不是对象本身的垂直管理。第二,在修护和保护方式上,西方国家在维护遗产古迹方面注重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等,中国在维护遗产古迹时的原则是“修旧如旧,维持原貌”,但相关部门、行业、政府往往合谋拆旧建新。 【关键词】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文化悖论 一、引文 本文试图从文化遗产的组织结构、权力配置、法律法规、经费筹集、公民参与、经营机制六个视角对比分析,分析我国和西欧国家在遗产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差距。鉴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不同,直接照搬西欧国家的遗产管理模式和制度,是行不通的。真正要做的,是借鉴发达国家遗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并将其管理经验与我国历史传统、现实土壤结合起来,特别是根据我国具体的遗产国情和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环境,积极探索适合中国现阶段与长远发展的不同遗产管理模式和制度,改善我国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改变“十八龙治水,浑水摸鱼”的混乱局面,化解遗产保护与利用悖论,加强遗产的技术管理与精细化管理,最后“尊重古人,服务今人”,这才是我国文化遗产管理改革的关键所在。 二、中国与欧洲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分析 (一)比较视角一:组织结构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组织结构上表现为:不同层次的管理都只设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协助与监督该主管部门工作。这样就从体系上避免了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存在两或多个主管部门而造成的互相扯皮、推诿、职责不清的状况,符合了亨利.法约尔的统一命令、统一指挥的管理原则。中国在文化遗产组织结构上表现为:中国目前文化遗产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即建设部、文物局共同管理。这些职能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形成完整的垂直序列,各自依法律和部门政策对遗产地资源进行管理,形成“条”的组织格局,地方政府设立管理机构并规定设在景区内的所有单位都应服从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1]。 西欧国家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管理,意大利在行政上的划分同我国有相似之处,行政区划如同我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对待文化遗产问题上,意大利始终强调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是中央政府的职责,在管理体制上的突出特点是实行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制度。自1870年统一建国以来,意大利一致奉行这种垂直管理的制度,使得所有文化遗产统一由中央政府行使管理权,地方政府不得任意干预管理[2]。这种统一管理的制度,有其优越性。因为地方政府在考虑本区域的经济发展中难以摆正经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这个问题在我国的遗产管理和保护方面体现得很明显。笔者曾经分析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迁问题,北京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位于老城区的一些胡同面临被拆除的命运,其中就包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内的众多名人故居。到底是选择经济的短暂繁荣与官员业绩,还是选择牺牲长久的经济利益、保存修缮名人故居,缅怀名人,传承文化精神,这些问题开始浮现。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名人故居保护与遗产传承,两者之间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契合点。面对这样的文化悖论,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选择前者,学术界更倾向于选择后者。如果有效借鉴意大利这种中央政府垂直管理的制度,那么决策层在做出任何一个拆迁决定之前,会权衡文化因素及经济因素,顾及更多的群众因素,舆论导向等。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二)比较视角二:权利配置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管理上权利配置只有一个领导部门,其他部门只有协作和监督的责任,并不承担管理职权,这样可以避免在遗产遇到困难时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中国在文化遗产管理上权利配置是文化、城乡规划、旅游、宗教等部门同样拥有对部分文化遗产的管理职权,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都承担着相关职责[3]。我国现在多部门共同拥有对文物的管理职能,导致每个部门所追求的目标、利益都不同,不利于遗产管理方式的统一。 我国的遗产管理组织结构和西欧国家有很大区别,西欧国家是典型的直线制,而我国的遗产管理直接涉及到8个部门,分别是文物局、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家民委和水利部等,这些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主管文物类、农业类、自然保护区类、海洋水下考古类、A级以上风景区、寺庙道观、民族文化类、水利风景区类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各自为政,互有重复;同时我国遗产管理还间接涉及到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8个部门。而国家文化部是国家文物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国家文物局业务工作,同时又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审核等。教育部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政府联系单位。每个部门都拥有对遗产的管理职能,谁都能够管理,条块分割严重。甚至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也承担着相关职责(图1)。 早在2004年,九部委就联合了《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①要提高认识,端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②强化责任,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③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但是,在这种水平管理模式下,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同时,每个部门所追求的利益不同,也容易产生矛盾。例如,从旅游业的角度来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利用的事物和因素都可视为旅游资源[4]。所以国家旅游局看重的是对于挖掘世界文化遗产背后的旅游资源;而国家文物局可能更看重的是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很容易引起平行各部门之间的矛盾,也会导致国家提出的新政策无法顺利的实施。 图1 我国的遗产管理体制模式简介 (三)比较视角三:法律法规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管理上具有统一性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且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就英国而言,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就有很多,主要有: 1882年的《古迹保护法》,1913年的《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3年的《城市环境法》,1944年的《城乡规划法》,1953年的《古建筑及古迹法》,1962年的《城市生活环境质量法》、《地方政府古建筑法》,1967年的《城市文明法》及1990年的《登录建筑和保护区规划法》。这些法律法规,使得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有了根本性依据。 中国在文化遗产管理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没有法律依据。我国诸多专门针对世界文化遗产的法规、规章大多只停留在政策性层面,且多以国务院及其部委或地方政府制定颁布的“指示、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形式出现,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很少[5]。没有相关的法律体系对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各方面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也没有相关法规对保护运行过程中具体管理操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规定[6]。再加上我国文化遗产管理结构的混乱,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无法顺利有效地进行。 遗产管理制度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法律法规问题,法律是管理的基础,有了法律作为保证,再加上一个合适的遗产管理制度,才能促进我国遗产管理和保护事业的发展。英国的法律很明确的体现了国家对于保护文化遗产的坚决性,我国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也应该向公众传达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和态度。同时,法律法规也应该明确遗产管理的程序,以及国家、地方及民间团体的各自职责与相互关系,还要对资金的来源、经营内容等进行详细的规定。这样就不会存在像名人故居在没有被批准的情况下被拆除的事件发生,也不会存在遗产机构滥用、挪用资金的现象。 (四)比较视角四:资金筹集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管理上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资金筹措方式,如减免税收,贷款、公用事业拨款、发行奖券、自筹资金等形式。遗产单位保护资金既包括传统上来自公共财政的资助和税赋优惠,还包括来自私人(基金会、企业、家庭或个人)的投入、资助与捐赠,其中也包括通过发行彩票来募集资金,而我国用于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的资金多来源于财政拨款,过分依赖一种资金来源途径,有很大风险。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拨款是需要经过预算的,像医疗、教育等方面都需要财政拨款,所以一旦政府加大了对于某一方面财政支持力度,那么对于文化遗产和管理的经费投入就会减少,这样一来,就会导致遗产保护工作的停滞。而西欧国家实行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则更为保险。一条筹措资金的渠道出现问题,还有其他方式,不会造成遗产管理和保护的停滞。所以,我国的当务之急是寻找合适的募集资金的新渠道,摆脱对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的依赖。这样才能推动遗产保护事业发展。 中国在文化遗产管理上,从资金来源上看,渠道比较单一,除获得上级政府预算投资以外,遗产机构的主要收入是门票收入,但是门票收入大都用来保障日常管理。用于遗产保护和管理的费用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支付,费用支出远远大于政府拨款[8]。由于我国文化遗产数量多、级别不一,仅仅靠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难以满足遗产管理和保护的需要。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分类别、多样化的融资、收入模式。 (五)比较视角五:公民参与 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在公民参与上,善于调动民间和私人积极性参与文化遗产管理。将公众利益、公众服务置于遗产管理工作的关键地位,已成为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管理的重要特点。笔者在欧洲考察期间,见到一些城市博物馆主体游客都是社区居民,居民义务讲解,参观者在其中培育与社区、家乡、民族、国家的感情。他们公民参与积极性高,以博物馆为荣,将博物馆的精神传承给了下一代和其他民众。 真正健全的遗产管理体系的形成,依赖于公众对于遗产的保护意识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在发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公众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各个方面,所以,在欧洲,可以看到各种民间遗产组织、公众活动、社会团体,正是因为这些团体的存在,使得民间自发的保护意识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转化为具体的保护参与。积极的公众参与使遗产事业所需的资金与人才得到不断补充,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始终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中[7]。 我国文化遗产管理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程度都较差。因为文化遗产数量多,类型丰富,同时限于国情,许多文化遗产都是实行现状保护,只求最低程度的防盗、防雨等,甚至一些遗迹面临被破坏、拆毁的命运。例如,为了城市建设,北京众多胡同、名人故居被拆除,星巴克一度“入侵”故宫,一些高级别单体古建筑出租打造成商业会所;为了修建三峡大坝,壮丽的三峡激流景观不复存在,产生了“高峡出平湖”的新景观。如果更多的公民参与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之中,那么民众的呼声可能会影响甚至改变相关部门的草率决定,有公民参与的决策会实行更有效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公众的参与,能够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同时需要考虑的是,我国公众对于遗产管理和保护的参与程度不高,这可能与公众的遗产保护意识不足有关,也和我国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不完善有关。试想一下,如果在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除问题上,公众能够很好的发挥舆论和监督作用,让有关部门意识到保护故居的重要性,那么梁、林故居可能就会免遭拆除的厄运。 (六)比较视角六:经营机制 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管理的经营机制体现在政府对文化遗产管理的放权,即进行“私化”改革,私化改革的基础是文化遗产经营实行“非营利化”,这种模式无碍于遗产的文化价值,且更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8]。本文第一部分分析的内容就是西欧国家的文化遗产经营机制,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经营的核心就是“私化”,基础是“非营利化“,从本文提到的三个案例中也可看出这种“私化”的经营机制在西欧国家的实行是成功的。 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各部门追求的目标和利益不同,导致了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矛盾[9]。我国的文化遗产经营与西欧国家有着鲜明的对比。中国遗产机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是归国家所有,行政部门对遗产机构进行直接管理,有的遗产机构本身也是行政机构[10]。文化遗产名义上归国家所有,遗产管理机构并不掌握遗产资源的产权(如土地权、林权等),而只有对资源的部分管理权。这样导致了遗产管理结构对自身的定位不明确,不知道应该定位于“非盈利的”遗产管理部门还是“盈利性”的遗产管理组织。定位的不明确,会导致管理责任的不明确而且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也不利于文化遗产的管理与保护。 将以上所述内容汇总如表1所示。 三、总结 第一,在遗产管理的模式上,西方国家更强调“科学”和“理性”,西方国家在工业革命进程中开创了相对独立的遗产管理制度、体系,遗产多由某一国家级政府部门直接管辖,或将管理权交由某一机构管理。大多由一个专门上级部门统筹协调,化解保护与开发悖论。例如美国的直属于内务部国家公园管理局的国家公园体系;意大利的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制度;英国的中介机构模式等。中国自古注重人与人的协调和统一,而不是对象本身的垂直管理,这使得中国的遗产管理以一种“多部门协调”的方式进行,最后“十八龙治水”,越搅越混。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和相关责任的交叉、行政分割等,使得中国文化遗产管理的多个部门管理、人为管理 、重复管理、最后出了事情谁都不管理。 第二,在修护和保护方式上,西方国家在维护遗产古迹注重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等,这充分体现了西方科学管理、尊重历史传统的思想。在日常的维护过程中,西方国家利用严谨的数据测量、技术分析等方式对遗产进行严格的保护,修缮,维修,谨慎性地重建等。针对不同的遗产对象,采取精细化的遗产保护技术方式。中国在维护遗产古迹时的原则是“修旧如旧,维持原貌”,往往将遗产本体与遗产环境割裂。甚至在旅游开发的商业驱动之下,拆了原真的“旧古董”,大量仿造和重建“新古董”,这不仅破坏了遗产本身所承载的历史和文化,而且使之成为了旅游开放商、地方政府追逐现实利益的工具,最后还要将这种污名强扣在“旅游管理”的头上。其实不是旅游管理本身拆旧建新,而是其他部门、行业、政府合谋拆旧建新,最后给“旅游管理”戴了一顶破坏文化遗产的坏帽子而已。 东西方管理学论文: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发展逻辑研究 【摘要】以中国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和以欧美国家基督教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是当今世界两大主流文化。东西方文化因为起源不同,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文化的差异直接导致东西方管理思想的差异,所以有人说,管理思想既是文化环境的一个过程,也是文化的产物。但是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都有自己的一个历史发展逻辑,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逐渐走向融合和创新。 【关键词】东西方文化;管理思想;融合;创新;发展逻辑 一、东西方文化的渊源和发展 以中国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和以欧美国家基督教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流文化。东西方文化因为起源不同,所以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异,也存在很多的冲突,有着各自的历史发展逻辑。 1.东方文化的渊源和发展。东方文化是以中华文化为代表,中华文化在秦以前,百家争鸣,没有明确的主流思想,但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中华文化共有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是以儒、道、释为中心,第二层是以法、墨、农、名、兵、纵横、阴阳为副线,最外层是民族特色文化,形成了一个多元文化体系。在整个东方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儒家思想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是发展中的两条副线。儒家思想是一种以规则和说理的方式来传播的思想,而道家是以一种辩证的理论而使人信服的,佛家则是以一种哲学的方式来解释世界。它们对人生、对事物发展的规律都有自己的解释理论,对人性的认识,对社会的认识都有自己的角度,尤其是对人生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更是各有不同。有人说,儒学治皮肤之疾,道学治血脉之疾,佛学治骨髓之疾。这里说出了三个层次:儒学尽管提出了许多的治国方略,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但是它的致命的弱点是缺乏严密的理论体系;道家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由于过于消极,同时又没有得到统治者长期的青睐,而没有在东方的文化中占主体地位;而佛学是一门出家人的学问,它有着一套严密的逻辑体系,对于事物发展的规律有一种自圆其说的逻辑。 2.西方文化的渊源和发展。从历史进程看,西方文化至少包含着三种传统,古希腊、罗马和基督教。古希腊的文化带有一种和谐的特点,在现实和彼岸、理想和现实之间,它力求达到一种和谐;罗马文化,则完全是另一个方面,它一头扎进了功利主义、物欲主义的浊流里;到了中世纪则进入了基督教时代,基督教文化是惟灵主义,它把眼睛盯在天国,导致了人性的异化和中世纪落后的经济和愚昧的文化。到了近代,西方文化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既有希腊那种对人的尊重、对知识的追求,又有罗马那种对功利的向往、对世俗国家的热爱,同时也有基督教对现实的批判、对理想主义的向往,这样的融合性的文化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逻辑的。 二、东西方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冲突 1.价值观的冲突。东西方文化在价值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美国学者Linell Davis(2001)通过调查发现,中美之间在价值观上存在着五个方面的区别:(1)人性,中国人认为人性基本上是善良的,而西方则认为人性是善与恶的结合体;(2)人与自然,中国人强调天人合一,而西方人则强调人控制自然;(3)时间观念,中国人珍惜过去,而西方则重视未来;(4)社会活动,中国人重视身份,而西方则重视所作所为;(5)社会关系,中国讲究等级,而西方则讲究个性。 2.思维模式的冲突。东方文化讲究天人合一,在思想意识、思维模式等方面都倾向于求整体、求综合和知觉上的垂直感。东方人表达时总是由整体到具体再到局部,因而体现在语言表达方式上就是表达事物总是按时间和事理发展顺序由因到果、由先到后由小到大、由具体到一般进行阐述。西方的思维模式将人与自然分离开来,崇尚“人物分离”,西方人对原罪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为赎罪而不屈不挠地征服自然,天人相分的思想决定了西方人一切二分,改造自然,讲究理性。久而久之,使得西方人习惯于分析事物、习惯于抽象思维和重形式逻辑的思维以及求精确的语言观,在具体表达事物方面,总是先概括后分解,先表态后叙述,先总结后事例,先总体后具体,先结果后原因,先大后小。 3.人际关系造成的社会角色期望的冲突。在不同的文化里,人和人之间交往的行为准则不一样,于是人际关系以及相互之间信任建立和维持的基础随之也不一样,人际关系的不同造成了社会角色的期望也不同。在中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很是模糊和微妙的,往往除了单纯的工作关系外还会涵盖到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下属对上司的期望也很是广泛,一个称职的上司要是个比自己强的“专家”。可是在西方文化里,上司仅仅是个问题的解决者,也就是说“我是老板,可是我不一定要比你强,你也不必期待我会比你强,你只要相信在关键的时候我会很好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站在一种高角度上给予各方面的指导。”他们之间除了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外,没有什么额外的附属关系。 三、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创新 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导致存在着互补性。西方文化是以基督教为立国之本,强调科学的进取和民主法制的游戏规则,重视发展和个性化;而东方文化是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强调的是关系的协调,重视家庭和群体的利益。所以东西方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就应该逐渐融合创新,取长补短,把西方的法制、法规融入到东方的文化中,使东方文化也加入定量的元素,走向规范;西方也把东方文化中的对群体利益的关注和关系的协调等元素融入西方的文化,使得西方文化在规范中更加人性化,这样文化的发展就更加能适应我们现在社会的发展。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不仅渗透到我们的工作中,也将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文化差异既影响人的思维和行为,也将导致东西方管理思想的差异,所以有人说,管理思想既是文化环境的一个过程,也是文化的产物。东方习惯以管理家庭的方式来管理企业和国家,而西方则以管理国家的方式来管理企业和家庭;东方管理重态度、重情理,西方管理重程序、重法理;东方管理情、理、法兼顾,西方管理法、理、情兼顾。它们之间管理思想的不同都是建立在文化不同的基础上的。 四、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势 东方管理思想在新的世界经济环境中不断地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尤其是日本的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巨大作用,使得欧美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于是西方不断的向东方寻求新的管理妙方。被尊为“日本近代工业化之父”的涩泽荣一先生认为,给东方经济带来繁荣的“天机”不是别的,正是“论语加算盘”的管理理念。“论语”是传统东方儒家文化的经典,代表了一种先进的、融合了东西方管理特色的管理理念;而“算盘”则代表了谋取利益的先进手段和方法,在这里,主要是指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论语加算盘”中,“论语”是管理活动的灵魂,在管理活动中起到核心作用。这样,东方管理思想不断和西方的管理思想进行交融。西方的管理思想,是一种制度化、规则化管理,已经制约了人的自主性,出现了“管理有余,领导不足”的情况;而东方管理,缺乏规则,强调打好基础,失去了管理的科学性。所以我们发现,东方和西方的管理思想是各有千秋的,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规律,他们是互补的,是兼容的,只有相互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施行管理,所以东西方管理思想的发展趋势是在融合的基础上实现创新。 1.全球化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前提。管理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建设,是人类知识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势必带来各民族管理理念的冲突、交流和融合,东西方管理理念的融合就是全球化条件下的产物。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各种文化相互冲突和融合,在客观上为东西方管理理念的融合创造了条件。 2.互补性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基础。东西方的管理思想各具特色,外在的表现为一“柔”一“刚”,在客观上存在着互补的条件和要求,其一,东方儒家管理理念可以有效弥补西方科学管理理念的不足,在西方传统的管理理念中,强调“物”的作用,把“人”与“物”归为一类,强调管理全过程的标准化、量化,称为“科学管理”;在东方的管理理念中,注重“人”的积极作用,称为“人本管理”,两者可以互相弥补;其二,西方的管理理念促使东方儒家管理理念走向规范化,弥补了东方管理思想中的定量性问题。由此可见,东西方的管理理念的融合,互相补充,互通有无,可以达到“刚柔相济”的效果。 3.“拿来主义”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途径。在对待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文化上,我们也曾走过不少弯路,一方面全盘否定,另一方面崇洋媚外。其实我们对待管理思想不管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也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只要对我们有用,就要奉行“拿来主义”,结合自己的特点和民族特色,把这三者加以整合,发展出适合自己企业、适合自己国情的新的管理思想。其次,东方的和谐思想在西方管理思想中将越来越重要。东方管理思想中的和谐思想告诉人们,和谐是取得最大受益的最好方法,所以在西方的制度化、规则化管理思想中应该融入东方管理学中的和谐思想。在人的行为的研究上,主要放在对物的管理和对组织的管理上,尽管也有对人的研究,但主要偏向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从理性的思维出发,认为应该是怎么样的,而不是考虑人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没有真正站在人的角度看问题。而东方的管理思想认为人是属于社会性的,很多时候不是规章而是道德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做。所以西方的管理思想应该引进和谐的思想,加强对人的研究,加强一些柔性管理因素。 4.跨文化管理是东西方管理思想融合创新的趋势。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的融合创新在跨文化管理中表现尤为突出。典型的美国式管理以“法”为主,强调个人管理、强调严格的制度、理性决策和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等等。而中国式管理则是以“情”为主,注重发掘人的内在的价值和积极性,强调管理的人和效应,对制度管理比较松懈,理性精神严重不足。现在,美国企业开始注重社会效益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和职工的稳定,而中国文化也开始摒弃论资排辈,强化竞争机制,开始强调能力至上的观念。跨文化管理会使得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思想的融合创新在实践中得到加强和提升。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课复习方法 每到学期快结束,老师们都面临着如何上好复习课这一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多年的实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只有找出初二思想政治课复结的纲和线,学生复习时才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类社会的发展一般要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几个阶段。这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过程。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这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大趋势,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就是我们在复结时应抓的纲。抓住这个纲,依次提出复习内容,就能对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等问题有较清楚的理解。 其次,复结时应找出教材内容的主线。我们认为,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必须以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主线,使学生认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是支配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起决定作用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需要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以后,当旧的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它必然要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 这样,就可以使学生清楚地理解到,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旧的社会形态的瓦解,新的社会形态出现的根本原因,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强调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忽视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不能忽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样,复结课以此为主线,然后依次补充说明其所属的内容,才能节省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二、复结时,主要内容要以相应的方法去指导,才能加深学生的印象和记忆。 初二《思想政治》上册的内容虽然不是那么繁杂,但重点、难点不少。内容上应该怎样概括总结呢? 我们认为运用对照的办法效果较好。这是因为各种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虽然不同,然而各种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发展规律却有相似之处。一般是,各种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关系的特点,新的生产关系为什么比旧的生产关系进步,新的生产关系怎样萌芽、旧的社会形态如何瓦解等,这些内容都有相似的规律性,把这些内容列表对照总结,可以加深同学们的直观印象和记忆,收到良好的复习效果。 三、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能取得异曲同工之效。 复结课,不仅可以复习、深化所学知识,而且可以培养学生审题、解题、分析问题等技能,因此决不能采取满堂灌的方法,而应灵活多样,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我们在复结时,首先提出复习内容的纲和线,并让学生讨论,这样,复结时就有了一个总纲,其他的内容就好解决了。在利用对照表进行复结时,我们让学生自己动手制作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三种不同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点的对照表、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和产生过程的对照表、社会主要矛盾的对照表、奴隶起义和农民战争的对照表等,学生很快地掌握了所学内容。对一些难点、重点,应以讲解指导的方法为主。如:怎样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为什么说国家的建立是奴隶社会形成的标志?西欧封建社会是怎样形成的?等等。 这样,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指导,在复结时就可以避免忙乱,从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 初一年段是学生从儿童向少年过渡,起承上启下作用的年级。教师应根据初一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识水平,发挥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功能,对他们加强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引导他们认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为他们今后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奠定坚实基矗。 以教材内容为主的原则。初一《思想政治》教材编写富有一定特色,融思想性、故事性、趣味性和传统美德于一体,其中的基本知识、事例、数据、警句、格言等,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和实践性。它是在小学以“五爱”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初一学生进行合格公民素质的教育,培养学生爱国、爱民、天下为公、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间的关系,树立为国家、集体做奉献的观念。教材是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进行教学和思想教育的基本依据。初一《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忠诚老实,追求真理等内容,从各个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要求。为了人类的进步,四化的实现,应激励学生“为中华崛起而读书”,逐步树立起社会责任感,把自己塑造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新一代。因此,教师要以教材为出发点,立足课本,化抽象为具体,系统、形象地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接受教育,学会做人。要避免离开教材内容,牵强附会地信口开河,这样既不符合大纲要求,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课教学最基本的方法和重要原则。它是从教材内容实际、学生本身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出发,提出具体的教育要求,来确定教学内容,选择思想渗透的方法。由于初一学生受心理发展、理解能力和社会经验的限制,这条原则对初一《思想政治》教学尤显重要。当前,社会在迅速发展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地升华更新,随时会给学生带来各方面影响,给思想政治课提出新问题新要求。所以,教师要有敏锐的政治嗅觉,不断地捕捉各种社会信息和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学生思想上存在的疑难、困惑和模糊问题,观察学生言行中所出现的各种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了解学生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及时地调整、补充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教师要在理论上和实际行为上给学生以正确引导,使学生达到认识上的升华,行为上的实践。通过具体生动的社会、政治、经济现象的分析去启发学生从中引出正确的结论。要改变思想政治课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关键在于提高政治教师的各方面素养,改进教学方法。政治教师要扩大眼界,拓宽视野,要讲政治,多学习,善分析,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理论水平,把客观实际与教材内容、理论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应通过教师树立榜样,对学生进行积极诱导,使学生提高认识,辨别是非,掌握正确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从而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思想性是政治课的灵魂,政治方向明确,思想内容健康,具有正面教育效果,是上好思想政治课的基本保证。初一学生思想未定型,具有反复性和动摇性,也具有较强的模仿性和向师性。对初一学生如果能不失时机地施以正面的良好教育,会获得极佳的教育效果,对他们整个中学阶段以至一生都将产生很大影响。本人在教学实践中体会到,施行正面教育要从四个方面入手:(1)强化教师职业意识。(2)提供正面典型材料。(3)理解学生,尊重学生。(4)重视学生非智力因素,培养学生个性。 总之,指导和培养初一学生获得“会学”的方法,是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对于学生学习其他学科将会产生连锁效应,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和成才也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努力提高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实践 中学思想政治课是中学德育教育的重要渠道,由于其思想性、时代性强,而且又是理论性的科目,普遍存在着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要改变这一种状况,达到素质教育,即要牢固掌握知识,而且要达到知识、能力、觉悟的全面提高的要求,就必须端正教学思想,从实际出发,大胆改革。 一、课堂教学要贯彻“实、活、准、精”的原则 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政治课应努力贯彻“实、活、准、精”的原则。 “实”,就是一切从本校、本班、本学科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地开展教学工作,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反对一个模式,一刀切。因此,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和考察后,根据我校初三学生实际状况,分别为三种类型学生提出有所区别的要求:1、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要求在牢固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适当深化,把知识转变为能力和觉悟,并加强综合训练;2、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要狠抓基础知识,注重在基本知识过关和基本训练上下功夫,让学生理解记忆;3、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则适当降低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基础知识的查补和复习,强调从基本概念入手,加强基本训练,力求学一点,当堂复习,当堂巩固。同时,适当开展一些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如组织学生学习时事、讨论课、报告会,搞一些与教材内容有关的社会调查活动,并结合学生所学到的知识加以分析,指导学生撰写小论文,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收到了实效。 “活”,即教学方法和手段要灵活,就是要尽量多采用启发式教学法、点拨法、讨论式、图表法、比较法、归纳法、浓缩强化记忆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备课时,我们做到“三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在上课时,我们让学生既动眼、又动手;既动脑、又动口,充分发挥师生的双边活动的作用。如在讲到“民主是逐步发展的”时,我首先指导学生认真阅读、思考、并设计了以下几个问题组织学生讨论。1、这个乡村生产力发展状况如何?2、这个乡村村民的文化水平怎样?从哪些方面可以看出?3、该村村民的民主意识高不高?从何看出?学生经过看书、思考、讨论后,用书上的事例加以解答。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再深入讨论:“为什么该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不高?要改善这种状况能否一蹴而就?为什么?”在讨论过程中,教师给以必要的点拨,如指导学生思考“村民私下嘀咕选代表还不是上面说了算”的原因,引导学生认识这是由于封建专制的思想影响在中国农民头脑中的反映,说明肃清这种思想影响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然后,教师加以归纳,学生就比较容易地理解“民主是逐步发展的”道理,克服了死记硬背,也使学生从中领悟到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青年学生的责任和应有的态度,从而教活了知识。 “准”,即以大纲和教材为准。讲课时,我们应准确地把握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以及重点、难点,尽量避免违反科学性的错误。特别是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教学,更要做到准确、明了、简洁,如在讲“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基本原理时,我首先点出了这是支配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接着列举几种社会形态的更替,说明这些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最后我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同样是受这一客观规律支配的,从而要求同学们要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树立起“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理想,也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的目的。同时,十分强调学生答题的规范化和准确率,把这个“准”字渗透到日常的教学和练习中去。 “精”,即要求教师要做到精讲、精练、精评,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较好地突出重点、难点,详略得当,有针对性地讲解,做到化难为易,使学生有“茅塞顿开之感”。同时,我们也注意加强学生作业的练习和讲评的精练。在练习过程中,我们主要依据大纲和教材,针对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重点与难点,并对各地有关的练习进行精选,反对照抄照搬,搞题海战术。在讲评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学生错误多的地方有的放矢地进行讲评,帮助学生分析出现错误的原因,以及如何纠正,并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巩固了知识。在教学实践中,应注意三对口:教材与大纲对口;练习与学生实际水平对口;练习与中考试题题型对口。力求做到: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记得牢、考得好。 二、面向全体、抓两头、促中间、积极转化和辅导差生 要实施素质教育,就要转变以往的教学思想,努力为国家培养合格的人才。要面向全体,对学生全面负责,着眼于大多数和大面积的提高,决不让一个学生落伍。既要培养优等生和中等生,保证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的学生,更要注意去积极转化和辅导差生,这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转化差生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对差生要热心、耐心,爱护他们的自尊心,激励他们的上进心。教师应首先端正教育思想,认识到差生优生同样是祖国的花朵,都是四化建设的后备军,差生学习基础差,更需要得到教师的精心培育,需要得到教师和全体同学的尊重。对差生,决不歧视他们,而是偏爱差生,重视差生,关心爱护他们,切忌一味指责。课外多花一点时间与差生谈心、谈学习,帮助他们分析落后的原因所在,指导他们查漏补缺和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差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用爱心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树立学习的自信心。 其次要努力去寻找,去发现差生身上的闪光点,多表扬,少批评,多肯定,少否定。每位差生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常为自己的优点不被人所知而感到委屈。有位学生陈金元,学习成绩总是上不去,可是手却很巧,一到课余时间便画画,画各种各样的动物,有时甚至用小刀在桌面上雕刻,整个课桌面仿佛成了一个“动物世界”,遭到许多教师的批评。我发现这种情况之后,多次与之交谈,肯定了他的心灵手巧的一面和在绘画、雕刻方面的天才,指出他有这种天才,如果在学习上稍加努力之后,以后可以升到艺术学校去深造,一定会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并指出学习基础差只是暂时的,关键在于自己的勤奋努力。勤能补拙,只要自己有信心,讲究学习方法,一定能够补上来的。此后,这位学生学习上有了变化。我又及时给予督促、帮助,指导他正确的学习方法,并同其他教师一起为他补习功课,同时,对他学习上的每一个进步,都及时给予鼓励和表扬。到学期结束,他的各门功课的成绩都有了很大提高,并且经常为班级黑板报画刊头,得到全体教师和同学的认可。 最后,要耐心辅导,逐步提高。教学上要充分考虑到差生的接受能力,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关键在课内,功夫在课外”,也就是在平时。在课外,要组织差生给予耐心辅导,特别像我们这样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学生基础差,只有耐心辅导,才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我们经常利用早晚自修等课余时间,每次组织三至五名差生,给予耐心辅导,决不歧视、讽刺、打击他们。在辅导中,主要是教给他们正确的学习方法,纠正他们错误的学习态度,而且针对差生知识的缺漏,循序渐进,多启发、多引导,鼓励他们,使他们不致于破罐子破摔,而学有信心。台下十年功,台上几分钟,经过一年的努力,大部分差生的学习成绩明显提高。 总之,在注重素质教育的同时,应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一方面努力抓好课堂教学,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重视辅导和转化差生,只有这样,政治课教学才会取得明显的成效。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教学生活化策略分析 【摘要】本文针对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进而提出能把课堂教学生活化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初中;思想政治;生活化;策略 学生在初中阶段,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一时期十分关键。教育部对初中生的思想教育格外重视,于2001年文件正式在初中阶段设置“思想政治”课,该课程结合思想品德的教育以及政治概念的介绍,在中考中占比较大的分数地位。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部门对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呆板的传统教学模式逐渐无法得到学生的认可。在研究和实践中,许多教师注意到课堂教学的生活化可以有效提高初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率。 一、明确教学目标 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初中思想政治课程作为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堂教学方面势必不能避免大量的应试训练。同时,思想政治课程相对来说也是比较枯燥的,课本中包含许多晦涩难懂的政治名词和概念。这大大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一般都是教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介绍每一个课本中出现的新名词,用官方的语言为学生阐释政治概念,然后给学生标注考试重点,学生在座位上似懂非懂地听,奋笔疾书地记录笔记和勾画重点。一堂课结束后,只有少部分学生能够完全掌握教师教学的内容,而大部分学生只是在脑海中有印象,过一段时间就会忘记。但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教师又会要求学生对知识点死记硬背,甚至在课堂上还花费时间进行检查。这种做法看似合情合理,却在不知不觉中造成了恶性循环,巨大的考试压力和枯燥的课堂内容让学生逐渐丧失学习思想政治课程的兴趣,学习的效率自然比较低下,考试的成绩也不会理想,而教师只关注分数,为此会在课堂上重复讲解理论知识,课下增加作业量,如此这般,最终的结果距离教师的预想只能越来越远。我认为,要想提高政治思想课程的教学效率,教师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教学目标。虽然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增加学生的考试分数是很重要的目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丰富他们的政治知识,千万不能为了教学成果而教学,让学生为了提高成绩而学习。长久以来,教师的错误观念误导了学生,不仅自己意识不到思想政治教育对初中生的重要性,还让学生心中产生这门课程没有什么实际作用的想法。所以,要想实现初中思想政治教学生活化,明确教学目标是前提。 二、调整师生关系 受我国古代封建思想的影响,现如今的师生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不平等的,教师在课堂上具有绝对的权威,在很多私立学校,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教师对学生言语攻击甚至进行肉体上的伤害,而学生也不敢宣扬出去,这种事件,每年都层出不穷。即使在教学环境好一些的校园中,学生在课堂上也不太愿意主动配合教师,经常教师提出一个问题,班级便会冷场,有的学生会思考问题,但是却不愿意发表自己的想法,而有的学生看似在埋头苦思,但实际上思绪早已飘出课堂。这样的师生关系无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一味的跟着教师学习,教师要求做什么,学生就只做什么,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学习,到底想学习什么,学生严重依赖教师,缺乏思考,这是十分不利于人生长远发展的。如今,许多教育工作者强调“以生为本,一切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将这句话付诸实践当中。教师在进行思想政治教学中,应该处处为学生着想,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朋友,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例如我在上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三课《珍爱生命》时,为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每个生命的独特性,我先介绍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以及习惯和喜好,像朋友之间的聊天一样,话语中充满幽默风趣,让学生感受到轻松愉悦,然后我再请学生向大家介绍自己,他们都十分配合,许多学生甚至还主动走上讲台,学生们在联系自己生活实际的同时也意识到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独特的。这堂课进行的相当顺利,为日后的思想政治教学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丰富教学内容,紧连生活实际 虽然初中生距离政治生活还比较遥远,但是他们也应该关注国家的政治动向,在法律上也有可以行使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有相应的道德约束,这些与学生的日常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然而现在的初中思想政治教师大多抛开事实谈理论,这是相当空洞乏味的。现在的世界日新月异,每一刻都可能产生热点事件,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时结合时事新闻,引导学生关注身边发生的变化,避免闭门造车,“一心只读圣贤书”。例如我在教授《网络交往新空间》这节课时,结合现在经常发生的网络诈骗现象展开话题讨论,让学生认识到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可能是巨大的,并且让学生思考避免网上被骗的方法,现实案例的描述看似与课堂内容无关,但是却延伸了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思考如何享受健康的网络交往。这种结合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内容不仅增添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还让学生加深了对这一堂课知识点的理解。 四、结语 初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生活化对提高学生学习该课的效率有很大帮助,而且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也会受益匪浅,但是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教师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探索精神,不断结合实际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最终实现将思想政治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真正联系在一起。 作者:杨小波 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台营学区初级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创新教育研究 摘要:思想政治教学要实现创新教育,需要教师接受先进的教育理念,并将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并积极进行创新教学实践尝试,以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和学习效果。课堂教学创新,还要有长远发展的意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长远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进而保持创新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创新教育;理念先行;教学实践;立足长远 教育随着社会发展而进步,教育创新是时展的需要,也是新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政治教学在传统观念里属于“背诵”类学习,这些道理大而空,没有什么实际生活价值,仅仅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和精神引导而已。但是,随着新教材的推行,初中政治教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习内容越来越接近学生的生活,关注学生成长需要和生活体验,尊重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成为指导学生正确处理自己与周围世界关系的重要理论,对学生的心理和精神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能够帮助学生客观看待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丰富学生的思想情感,引导学生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促进学生人格健康成长。学习内容的不同,决定了教学方法的改变和创新,因此,实现初中政治课堂教学的创新成为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初中政治教学创新的几个切入点。 1课堂教学创新理念先行 教学理念更新是课堂教学改革的灵魂。没有先进的教学理念,一切改革行动都会起到原点。任何一项课堂教学改革都可能导致教学走弯路,比如,课堂讨论、小组合作等学习模式的实施,不可能短时间内达到最优状态和效果,于是一部分教师认为“这种新的学习形式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还不如教师‘一言堂’效率高”,于是课堂教学改革就此停止,再次回到“一言堂”“填鸭式”“死记硬背”的老路上去。因此,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就要理念先行,认真研读、接受新课程标准提倡的“自主、合作、探究”新的学习方法,学习兄弟学校的成功经验,完全摒弃传统的“满堂灌”“输入式”等不利于发挥学生主动性的教学方式,引入“学导式”“启发式”“设疑式”“参与式”“合作式”“探究式”等全新的教学策略和模式,让课堂教学成为学生活动的主阵地。教师要彻底颠覆传统课堂上的师生关系,变“教师统领课堂”为“学习主体”,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彻底改变学生的认知习惯,由过去的“接受、记忆”为现在的“获取、理解、实践”。初中政治课本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相连,教师可以将课堂学习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引发学生对课本的阅读和理解,进而联系生活实际运用,加深理解的同时,能让学生将所学知识指导自己的生活实践。比如,在学习“公民的个人权利”的时候,教师结合班级内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名男生将邻桌女生的相片改画为猪八戒的形象),让学生阅读课本,在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思考、讨论:这名男生侵犯了邻桌的哪项权力?女生可以采用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经过法律程序,男生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通过这件事,你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有了哪些新的认识和感触?鲜活的生活事例、全新的学习方式、主动探究的合作模式、课本知识与生活相结合的新角度,促使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进入了全新的世界:不再是背诵、记忆,不再是枯燥的理论和大道理,而是从生活出发又回到生活的问题性思考和探究,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激活了课堂氛围,提高了课堂学习效率的同时,也促使思想政治学习与学生生活实践紧紧结合起来,成为指导学生思想和行为的指南,切实发挥思想政治课程的精神引导作用。 2课堂教学创新重在实践 有了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师除了借鉴课改成功学校的先进经验,还要勇于实践,探索出属于自己的教学新路子。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很丰富,但是任何一种教学理念都不可能贯穿教学始终。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特点、学生的学习习惯、课堂学习反馈、学习成绩情况等多种因素,及时调整课堂教学、改变学习方向,保证学生学习在目标的牵引下、在教师的指导下高效进行。因此,教学实践是实现教学创新的途径。教师应从以下几点进行教学实践探索。 2.1创设教学情境 创设教学情境是新课程的重要理念,也是课堂教学与生活实践练习的重要途径,激发学生兴趣的重要手段。教学情境的创设目的有多种:引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兴趣、进行难点突破、实现拓展连接等,但是能贯穿教学始终的教学情境少之又少。因此,教师要正确理解“创设教学情境”的含义,恰当运用这一教学策略,防止出现以偏概全,一点创新而大部分回到老方式上去的不良倾向。比如,在学习《生命宝贵》时,教师除了播放几个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视频,让学生从视觉上产生震撼外,还应该播放一组因失去亲人而痛不欲生的人们的照片,让学生理解生活不仅仅属于自己,还属于和你生命相关的亲人,让学生从更广泛意义上理解生命的宝贵。还有设计数个问题将课本内容与学生的生活感受联系起来,以促进学生对生命意义的认识,进而让情境教学贯穿课堂始终。 2.2教学策略多样 教学策略的多样性是现代课堂的重要体现,也是课堂教育创新的必然要求。教师要善于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变化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保证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和谐一致,以最大程度优化课堂教学。比如,每节课开头一般都是创设相应的学习情境,引导学生快速从散漫状态进入学习环节,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然后应该引导学生慢慢平静下来,沉下心去阅读课本、获取相关信息,这是“自主学习”的环节,也是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策略之一。然后,让学生进行小组交流,分享自学成果,实现学习效果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以优化学习效果。之后,将学习中有分歧或有质疑的问题呈现出来,进行合作探究。合作探究,既可以采取生生探究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师生探究的方式,也可以两种探究方式结合运用。教学策略的灵活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课堂调控能力的高低,也是保证课堂教学创新不断深入发展的有力推动。 2.3多媒体的辅助 课堂教学的创新离不开教学手段的创新。多媒体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手段,已经成为辅助课堂教学、增加学习趣味性、开发课程资源、拓展学习视野的重要手段。教师要善于借助多媒体技术推动课堂教学的创新。比如,在学习《直面挫折》这一课时,我摒弃了传统的张海迪、史铁生等名人的事例,而是将电视节目中的“孝心少年”的感人片段引入到课堂中。当学生看到与自己年龄相仿,甚至比自己还小的孩子是那么坚强的面对生活时,对他们思想产生的震动甚至震撼是无以言表。即使教师不再讲解,学生也能懂得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成长中的挫折。 3课堂教学创新立足长远 思想品德教育是为学生人生成长奠定基础,是为了促进学生养成优秀的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因此,思想品德教学创新应自足长远。我们应从以下几点思考课堂教育创新的长远发展。 (1)教师对教育理念的更新不应停留在某个阶段,而是主动接受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保证我们的课堂教师始终能够与时俱进,符合社会发展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让教育的节奏和学生成长的节奏合拍,让课堂教育与社会发展保持合拍。 (2)对师生关系进行新的定位。传统的“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等陈旧的教师观应退出教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型的平等师生关系。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化的思维,尊重学生的学习诉求和创新学习方式。比如,新时代的初中生喜欢上网,他们更加喜欢通过网络完成作业、谈论问题等,教师给予理解和尊重。 (3)教师自身定位要恰当。新时期的教师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而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教师要做好自我定位,以恰当的课堂角色出现,变“教”为“导”,变“教会”为“教会学”,切实以服务学生学习的身份出现。总之,课堂教学创新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教育自身发展的需求。教师要认识到我们身上的历史重任,切实投入到课堂教学改革中去,不断进行教学实践探索,促使我们的思想政治教学成为与学生一起成长的好伙伴。 作者:高雨顺 单位:河北省乐亭县乐亭镇蔡庄初级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分析 虽然实验是化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直以来,高中阶段对学生化学实验能力的考察都是书面形式的,单一的考察方式使化学实验没有受到教师和学生足够的重视,即便开展了化学实验,师生们重视的还是实验材料、实验现象、实验结果等,忽视了操作过程。这样的实验教学没有起到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创新能力的作用,导致实验教学效率低下。因此,作为高中化学教师,我们应当遵循新课程标准的要求,重新审视实验教学的地位、功能,在了解以往实验教学不足的基础上,探索和制定开展实验教学的有效措施,进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多方面能力的提升。 一、联系生活,开展情境式教学 从以往的高中化学教学实践中可以发现,学生对于化学实验的学习态度并非我们预想的那样,他们学习化学实验的兴趣并不浓厚,主要是因为化学演示实验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缺乏联系,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书本上的知识,很少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爱好、接受能力,因此,一直以来,高中化学实验教学的效率都不理想。因此,教师在化学实验教学中应多融入一些生活现象,加强化学与生活的联系,使学生对化学学科产生亲近感,这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还能够提高他们学习化学实验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动手操作能力,进而高效率地完成了教学任务。比如,笔者在教学“氢气”这一节内容时,我先列举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公园和广场中卖的氢气球。小孩一、转变教学方式,开展丰富的活动课教师可在上课之前,利用五分钟的时间,让学生围绕本节课所学内容进行交谈,结合实际情况和生活中的实例发表自己的看法,在探讨辩论中,巩固知识,加深印象,提升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开展专题活动,聘请校外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比如为学生介绍有关消防知识和违法现象,并要求学生以书面形式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这样既能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知识,又能指导学生的日常行为。结合所学内容或者当下热点话题,让学生自编自演情景剧,让学生从中获益。比如,教师可以把自己在家独立自主的生活状况拍成短片,也可以以“如何调节情绪”为主题设计成情景问答,通过表演和问答,表现和谐与温馨,从点滴中折射出人格的魅力,让学生明白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也可以针对“网络的利与弊”,要求学生自主搜集有关新闻,并进行筛选处理,编排成小品,在全校进行表演,达到寓教于乐的教学效果。这些活动能够提高学生学生的积极性,提升他们的思想水平,使他们认识到真善美,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达到思想政治教学的最终目的。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初中思想政治课程从内容上来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和很强的实践性。但一些政治理论也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如果学生直接理解概念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政治教学中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政治理论能够回归到事实中去,学生就会在形象生动的具体材料中感悟理论的内涵,理解理论的深刻含义。因此,适度地联系生活实际,增强政治教学的实践性,是提高初中政治教学效率最有效的手段,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实施。一是在政治课堂中,实现课内外知识的相互融合,让学生学会用政治理论知识去观察社会,分析社会视角,提高运用政治理论的能力。二是在政治课堂外,让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会,用政治的眼光去看待社会。鼓励和引导学生经常观看一些社会时事新闻,比如“新闻联播”,让学生经常浏览一些新闻网站,关心国内外的一些时事政治以及身边的一些小事,通过自己的观察学会运用政治理论去分析,去探究,做到学以致用。三是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建立政治兴趣学习小组,通过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活动,让学生学会运用政治理论去分析时事,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学习小组活动中,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深入到企业、机关、公司等进行社会实地调查,让学生亲身去体验社会生活,了解社会动态,从而逐步认识到政治学科的实用价值。这样,采取多种方式,既使学生掌握了政治学科知识,接受了思想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又培养了学生的政治敏感力,实现了政治教学的良好功能。当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需要因材施教,顺势而为,不能机械地生拉硬拽,这样才能实现政治教学的真正意义。 三、注重正面育人教育,实现政治育人作用 在教育教学中,学习知识和培养人格是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而政治教学的更是如此。学生的教学成绩可以有差异,这只是学生掌握知识的水平,与学生的思想品行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更不能因此将学生划分等级,这是对学生的一种歧视。要知道任何人都需要鼓励和肯定,成绩只代表学生的某一方面,并不能代表学生的全部。对于那些成绩较好的学生,教师在充分肯定他们成绩的同时,要给予他们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培养他们的能力和素质,避免使他们出现骄傲自满的情绪。而对于那些成绩较差的学生,教师不能贬低他们,要帮助他们学会正确的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尽可能地去发现和挖掘他们身上的优点,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使他们树立学习的自信心。当然,一些差生虽然他们的成绩稍差,但是他们的思想比较活跃,教师要予以正确引导,将他们的活跃思想引导到良好的轨道上来,从而将他们的缺点变成优点,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在正面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除了做到以理服人以外,还要留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学生能够有自由发挥的机会,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思想政治课程虽然在育人方面担负的任务更为重要,但在教育学生方面单靠政治课程是完全不够的,还需要各个学科的积极配合以及学校思想管理的逐步到位,这是一个逐步培养的过程。因此,在政治教学中,教师要正确处理好知识教育与育人教育的关系,鼓励学生大胆创新,积极发言,用所学的知识去辨别和分析相关问题,从而逐步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四、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传统的教学思想下,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教师主宰着教学活动的一切,学生只是处于从属的被动地位,这不利于学生的个性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要想在政治教学中贯彻新课程改革的思想,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能力,教师必须要将学生放到主体地位来看待,从学生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首先考虑学生在政治教学中能够学到什么,怎样去学,从而设计教学内容。教师要将探究式学习方式融入到政治教学中,让学生在政治课堂上能够真正参与其中,从而使学生学到知识,提高能力。例如,在教学思想政治《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这部分内容时,教师可以改变以前单纯讲授的授课方式,开展有关保护环境的研究性课题活动,在活动中,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对于保护环境的思想认识,引导学生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从而收到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这是新课程改革下所倡导的新的教学方法所实现的教学效果。总之,初中政治课程教学不但要传授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广大政治教师一定要在新课程改革的指导下,更新理念,改革方法,实现政治教育的新飞跃。 作者:阴巧云 单位: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内丘镇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课中德育教育论文 一、为班级制订职业目标,共同追求 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的职业理想切合实际。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首先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思想端正了,职业目标与为人处事才能跟进。要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让他们懂得,在我们的社会,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又都是为他人服务的。开展“我为人人”活动,培养学生助人为乐的意识,如班级卫生日、各种义工活动,到福利院、养老院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进行思想、德育教育。同时让学生懂得理想必须与社会现实相结合,必须与所学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只有这样,经过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二、教学中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教学中,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对德育课感兴趣,他们才能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在课堂上,教师要恰当地运用幽默的语言,使学生在愉快的环境中学习,培养学生乐观、豁达、健康的心理。在教学中,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这样才能拉近师生关系,形成和谐融洽的课堂气氛。有了和谐的师生关系,才会有和谐的课堂;有了和谐的课堂,才能顺利地对学生实施德育教育。 三、转变教育思想 教师要转变过去那种学生道德教育只依赖思想政治课的片面认识。注重挖掘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德育因素,拓宽对学生的道德教育面,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我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做文明学生,树文明形象”活动,要求着重抓文明礼貌用语及仪容仪表,在全校范围内张贴文明用语口号。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积极引导宣传,展开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在校内可以举办书画比赛,爱国歌曲大赛,体育竞赛等。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进行道德教育,在各种活动中加强学生爱集体、爱国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 四、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坚强意志 老师应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态,引导他们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教师在德育过程中,要加强锻炼学生意志的教育,在实际学习、生活中,锻炼学生改变做事怕苦、怕累的思想,及时发现并表扬有进步的学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教师要用实际案例教育学生遇事时不急不躁,学会用理智控制情绪,培养学生乐观积极的心态。德育教师要帮助学生处理好学校、社会的各种人际关系,其中包括与同学之间的交往,与老师、家长之间的沟通,引导学生自己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 五、在实践活动中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德育教育光靠课堂上说教是没有明显效果的,只有通过实践,增加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才能使学生领会道德标准的意义,教师应对学生予以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学生更多、更好地观察了解社会各个方面,使学生把对道德的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我校多次组织专题报告,请交通部门的交警到学校做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并以实例教育学生安全的重要性,又请派出所的民警到校做法制教育的报告,讲述打架斗殴对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全体学生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在实践中受到了良好的德育教育和熏陶。 六、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初中学生的道德教育,有利于减少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因此,我们教育工作者要结合实际工作,采用多种教育手段和渠道,强化初中学生的德育教育。 作者:杨春艳 单位:河北省固安县固安镇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措施 摘要: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新媒体,把人类快速带入网络信息社会,对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初中学生作为网络信息化背景下的成长者,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深受网络影响。基于这样的研究背景,本文通过分析信息化对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网络信息时代;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一、网络信息化时代给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网络信息化时代给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发展机遇 (1)有利于健全初中生的人格互联网开放、平等、自由的特征,使得初中生在网络环境中能够自主选择喜好、发表意见和评论。相比传统被动接受知识的课堂教学来说,网络信息化背景下有利于培养初中学生的独立人格。另外,传统的教育方式使得初中生长期活动于家庭和学校之间的环境中,很少有机会能够接触外界社会。以家庭和学校为主的服务主体容易培养出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观念,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有利于拓宽初中生的学习和生活范围,开放的网络平台能够为学生提供自由发挥、平等交流,实现精神共享的机会。(2)丰富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一方面网络信息的开放性和交互性能够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学生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为校与校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以及家庭与学校之间提供新的联动方式,从而拓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空间。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展示具有生动性和直观性,能够以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素材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教育资料,进一步增强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趣闻感和现实感,有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性和有效性。 2.网络信息化时代给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挑战 (1)促使初中思想教育任务繁重初中阶段正处于求知欲望较强的阶段,但是缺乏对事物的分析和思辨能力。而网络环境信息环境相对复杂,各种信息都有,学生难免会受到不良信息的诱导和影响,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此外,独生子女的生活环境使初中生容易形成闭锁的心理状况,而初中生的年龄阶段又使他们渴望与人交流,网络的出现正好满足了初中学生希望与人交流的要求。但是网络高自由性、低约束性的特点,使其成为初中学生宣泄情绪的主要方式,如果学生个人缺乏控制力和约束力,容易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加剧了初中思想教育的负担。(2)使思想教育环境更加复杂网络信息虽然丰富,但是信息的过滤和控制难度较高。参差不齐的网络信息将严重分散学生的学习注意力,传统课堂教育的思想政治内容很难满足网络信息背景下对初中学生的思想政治要求。其次,网络信息具备极大的包容性,为价值博弈提供平台。这为西方国家借助网络平台向我国进行价值和思想文化渗透提供条件和环境,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初中生来说极易受到误导。(3)阻碍思想教育模式发挥作用由于传统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现实脱节较为严重,造成初中学生的思想教育效果无法满足社会要求。网络信息背景下,传统思想教育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环境,因为网络环境下,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网络信息。那么传统思想教育内容的“堵和禁”已经无法发挥作用。其次,单一性和片面性较强的传统思想教育均不符合新环境下初中生追求自我意识的要求,因此遭到初中学生的抵触和反感。另外,网络信息时代下,传统说教模式的思想教育方式严重忽视学生的情感体验,不利于反映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二、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完善措施 1.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随着网络教育的推广和应用,网络思想政治课堂应用到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中,学校应该借助校园网为学生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资料,鼓励学生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学习和娱乐,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培养正确的网络学习观念。其次,借用网络平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多媒体图文并茂、声像交融等展示特点,丰富学生思想政治学习的内容,以动画和视频等多元形式展示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全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开展初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例如,要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可以通过网络多媒体展示升国旗、阅兵仪式、抗战视频等方式展示祖国的伟大,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2.加强网络监管力度 网络信息的出现对于初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必须加强对初中学生使用网络信息的监管力度,但也要积极发挥网络信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优势。比如,今年夏季我国四川九寨沟遭遇7级地震的灾难,众多网友通过文字、视频等形式记录了灾区的灾情,并通过网络发起捐款活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借助这种积极向上的网络正面信息,潜移默化地给学生传递思想政治教育知识。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应该全盘否定网络信息,要将网络信息看成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管需要认识到网络信息的不可组织性,向学生宣传负面网络信息的有害性,通过有力的教学措施,发挥网络信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促进作用。 3.加强网络文化素质教育 受我国技术能力和发展水平的限制,网络信息及娱乐资源多由欧美和日韩等国家提供,尤其是初中生喜爱的动漫和网络游戏资源。在他国文化和价值观逐渐渗透我国国民意识的环境中,更要加强对初中生关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另外,网络在改变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方法和思考方式时,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也给初中生逃避现实压力提供了一个“避难所”,这就很大程度地造成初中生对网络的迷恋和依赖,这就要求从事初中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加强对初中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完善对初中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形成文明上网意识。 三、总结 网络时代的交互性和开放性正在影响着初中生的思维方式和言语行动,而初中生求知欲旺盛和心智不成熟的特点,对外界诱惑缺乏一定的抵抗力和自控力,使其成为网络信息的弱势接受群体。因此,网络信息背景下,对初中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监督和管理有一定的必要性,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环境下,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将初中生的年龄和阶段特征与网络信息复杂性特点相结合,对学生制定针对性,有目的的教育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念。 作者:涂磊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谈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法律意识 【摘要】在依法治国的中国法律体系下,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的主要目的在于,让学生能够分辨日常时事以及一些刑事新闻中的是非,养成冷静、客观分析事物的习惯,这对于他们世界观的正确养成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当学生在以后的生活中碰到一些不公平或者不公正的现象时,懂得如何通过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本文就目前初中的思想政治教学内容,结合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来具体探讨如何让法律的意识更好的渗入到学生的脑海中去。 【关键词】初中政治;法律意识;教学策略;教学渗透 在初中的教学内容中,思想政治的教学是学生了解我国法律基本内容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在思想政治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要能将法律意识渗透到学生的思维和意识中去,培养学生关注时事的习惯,提升学生懂法、识法、用法的能力,这也是学生日后成为一个社会合格公民的基本素养。反观我国的整体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我们发现整个教育现状是十分低沉的。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于学生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这一块的教育可是说是有很大的缺失。在这种条件上,高校的法律意识的渗透更加显得举步维艰。在目前初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对于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主要是通过教师结合书本中的一些案例来进行讲解,很少会有针对性地去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因此,导致了大部分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在许多事情的判断上容易形成跟风缺乏自我的主见。笔者结合近几年应用于思想政治教学中比较实用的教学策略,结合一些教学实例,来简要谈谈如何在初中的思政课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在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融入生活化教学的理念 大部分的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大,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的意识十分淡薄,我们必须要改变学生的这种思维,将法律与我们周边的生活进行一个很好的联系和融合,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在生活中实际的用处与作用,让他们对于法律知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这里我们主要运用到的教学方法是案例教学与生活化教学理念的结合,也就是说在教学的过程中要能用到我们生活中一些耳熟能详的案例,来培养学生对于法律的正确认知。例如,我在教学思政内容中关于食品法的内容时,有一个这样的案例:A同学在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吃完后他腹泻不止乃至住院。A同学的父母在看完面包上的生产日期时,发现该面包还在保质期以内,后来该父亲找到商家理论,商家说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话责任在厂家,商家不承担责任;厂家说商家也负有责任,他们是没有保存好货品导致其提前过期。同学1立马回答:我们需要找商家,因为面包是从他们那里买的。同学2回答:我们需要找到厂家,食品出了问题厂家也是要负责任的。同学3回答:两者都有责任,但是责任更重的在于厂家,商家负的是监察食品不利的责任。那么,请问我们要找谁来负责这个事情?学生在看到这个问题以后,也觉得两难,然后我结合了国内最新颁布的关于食品法的条例,认定同学3的回答是较为准确的。通过这种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学生能够很好的了解法制的基本概念与模式。 二、结合时下流行的新媒体教学资源,提升法律案例教学的质量 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法律内容讲解过程中,我还会结合时下流行的多媒体的教学工具与教学资源来开展课堂的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资源中有许多关于法律知识的讲座与案例,利用视频软件来进行播放,学生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一些案例的过程,更加全面完整的了解法治的内容。这种新媒体教学资源的引进,将极大的提升法律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档次,让法律课堂教学的质量有一个快速的提升。例如,我在教学国家一些基本的刑法法律时,在课堂教学中给学生播放了几个法治节目过程中的刑事案件,来作为教学案例。在课堂上,对于视频播放教学我是有节制的为了节省课堂的教学时间,我会首先和同学们将事件的经过进行一个文字的概述,然后将视频的重点播放内容放在最后审判和刑事案件的评价上。 三、适当开设模拟法律课堂,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深化对法律条例的认知 在思政的教学课堂上,要想有效的让法律的知识渗透到学生的脑海中去,我们要做的是拉近学生与这些法律知识的距离。因此,在法律课堂的教学中,我们可以适当的开设模拟法律课堂。在这种模拟的法律课堂上,学生将就某一个刑事案件,分角色扮演当事人、原告、被告、律师、法官。通过这样一种扮演,让学生能够主动的去查阅相关的法律知识,补充自己的法律知识库,在角色的扮演中深化对法律条例的认知。例如,我曾经带领学生在课堂上扮演过一起关于遗产纠纷的法律裁决模拟,在这场模拟中,学生是这个活动的组织者,我只是在其中充当的一个法律顾问,来辅助这个模拟现场的这场运行。总而言之,在初中思政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法律知识能够渗透到学生的脑海中,从而更好地促进他们价值观的形成。有效的法律知识的渗透需要教师将生活化的教学理念融入到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去,并且结合时下最新的或者典型的刑事新闻来进行案例教学,这样学生的法律意识才能得到一个有效的培养。另外,教师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过程中,最好能够临场模拟出一个法制的情境,让学生来进行一个事件人物角色的扮演。我相信将这些教学措施应用于实际的教学中去,能够真正让法律知识渗透到学生的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者:郑长秀 单位:江西省赣州市第七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心理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使用 摘要:基于当前的教学背景,初中教育阶段作为初中生生理和心理迅猛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在此阶段中教师除了需要让学生学习教学课程知识以外,其心理教育的开展也尤为重要。 关键词:心理教育;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使用方法 心理教育作为当前初中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一个全新的教学话题,通过有效的开展心理教育,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有效释放自我的学习压力,同时还进一步提升了自我的综合素养。为此,笔者在文中对心理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使用进行分析。 一、心理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开展的实际情况 当前阶段,心理教育作为初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一个关键的教学内容,其核心发展目标即为全面提升初中生的心理素质,推进学生的全方位发展,进而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健全人格的高素质人才。简单的说,初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理教育发展目标,即为:全面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强化学生的心理能力、健全学生人格、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等。初中教育阶段作为学生发展自我心理最关键的一个阶段,教育院校以及教师需要充分提高自身对其的重视意识,继而将其思想政治与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有机结合,以此来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心理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使用方式 (一)深入分析初中生的心理特点,结合其心理需求开展教学活动 教育院校或教师若是想使其心理教育获取良好成效,就必须要深入了解初中教育阶段中学生的心理需求及心理发展情况。其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心理教育活动的开展质量。思想政治教师需要在实际开展教学活动中,依据班级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精心设计出一调查问卷。其问卷必须要涉及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情绪、心理情况、与其他同学及教师之间的相处情况、对自我的科学评判等内容。这样一来,教师就可以十分直观的了解并认知到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对于教学内容的理解能力、身体各项机能的发展情况及自我健康心理的发展情况等。教师需要基于以上几个内容的实际发展情况,科学构建关于初中生心理健康发展平台,为日后深入研究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大量可以参考的专业理论依据,进而更加全面精准的把握学生的学习心理状态。 (二)全面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相融合的教学体系 当前阶段,虽然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教育存在一些区别,在具体教学手法与教学模式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其教学目标却是高度一致的,全部都是为了可以更加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心理教育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初中教育这一特殊阶段,心理教育对于初中生而言,对其心理成长特点的把控变得更有针对性;其二,心理健康教育更加侧重强调和谐发展的教学方针,教师需要在实际开展教学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对学生的理解能力,创设出越来越多的心理教育活动;其三,学生部分不良行为与学生错误的心理认知是具有直接关联的,教师在实际开展心理教育过程中,需要侧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推进学生实现正确认知外部客观世界的教学目标[1]。 (三)深度剖析班级中学生的心理特征 教育院校及任课教师需要通过不断挖掘并了解班级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征,有效的归纳总结初中生的心理规律,进而全面掌控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及心理需要内容,以此来全面保证其心理教学活动可以完全贴合学生的实际生活,实现教学理论与实际教学的高度融合。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其调查内容必须要涉及到初中生的学习情况、心理发展情况、自我观念以及学生这几方面的关系。在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性教学,必定会收获良好的教学成效。 (四)在教学课程中渗透式进行心理教育 当前阶段,心理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学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在整个初中教育阶段的整体教学课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为此,教育院校需要将其作为开展素质教育中最为核心的一个内容,具体的操作方法为:其一,运用各种各样的手法激发学生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兴趣,全面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进而有效培育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其二,以生为本,因材施教。针对班级中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综合性教学引导;其三,在实际开展教学活动中,不断培养学生的自我素养[2];其四:全面构建互动式教学模式时,结合素质教育的核心教学发展观,进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能力。 (五)设立心理咨询室 教育院校需要在自身条件的允许下,设立一个专门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室。通过开展留言板、心理老师辅导专线等,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相关教师需要借助各种灵活的渠道,使学生把心理问题进行倾述。有一部分学生不愿意与父母进行沟通,则可以通过此渠道进行心理压力的释放[3]。需要注意的是,教育院校需要聘请部分心理教学方面的专家,对班级中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进而真正做到一对一的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任课教师则需要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或者心理疏导。依据班级中学生实际情况,针对性解决心理问题。教师在实际辅导过程中,需要对学生的生活价值观、学习观念、良好的学习习惯等进行培养。借助心理辅导热线和交流信箱,有效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对于这方面比较不擅长面谈的学生而言,是十分便捷的。综上所述,笔者在文中紧紧围绕心理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使用这一主题,分别从实际发展情况及具体使用策略进行论述,以期可以更加有效的推动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落实。 作者:安同和 霍金英 单位:山东省临朐中学 山东省临朐县新华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素质教育论文 一、教师要转变观念,提高自我,提升业务教学水平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治理论也在不断改革与创新,作为思想政治教师,要紧跟时展的步伐,不能满足现有的政治知识,必须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让自己的知识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积极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作为 新时代的政治教师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外,还要注重实践锻炼,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这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积极投身于教学研究中,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有目的性,不断探究和掌握政治教学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有效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 (三)注重身教,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作为 政治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学生的楷模,能够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来感染学生、带动学生,因此,作为政治教师必须要注重自己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品行,以此来带动学生修心立品。 二、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作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政治教学中,课堂是最主要的教学阵地,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关键,在课堂教学中运用“读、议、讲”的教学方法是最有效的方法。所谓“读”就是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阅读学习,通过结合实际情况,抓住重点,把握难点,列出提纲,让学生在读的过程中,掌握相关知识;“议”指的是探究性学习,指学生之间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进行理论探究讨论,掌握知识,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确定好主题,明确相关的议题,通过及时引导来拓展学生的思维,让学生在合作探究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讲”指的是教师对于一些重要问题的点拨,是发挥好引导作用和指导作用,对于那些重点的知识要给予适当的开导,及时对学生进行纠偏、解疑。这些方式都是政治课堂的有效教学手段,是提高政治课堂效果的重要渠道,教师必须精确把握,做到适当而科学地运用。 三、积极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真正参与教学 新的课程改革倡导要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这对于提高学生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要让学生在参与中感知,在实践中锻炼,在活动中丰富学生的情感,深刻把握思想政治的价值取向,逐渐形成更好的道德品质。例如,在教学“文明交往”这节内容时,教师可以创设一个打电话找老师的教学情境,让学生进行有关的表演活动,去真正感受运用礼貌性用语的效果。另外,教师也可以根据政治教学内容的需要,来创设适合学生学习的多种方式的教学情境,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去领悟道理,加深理解,提高道德认知,激发参与课题教学的积极性,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四、精心创设导入,积极引导课堂教学 我们常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一本好书如果有了一个精彩的序言,就会吸引读者更深入地读下去,甚至爱不释手;一部好的电影,如果有一个扣人心弦的序幕,就会激发我们观看下去的欲望,同样如此,一堂好的政治课程,如果有了一个精彩的开场,也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引导学生参与其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因此,要想提高政治课堂效果,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必须要在一开始就抓住学生的眼球,让学生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为此,教师可以采取多种教学手段,比方说用音乐、故事等来导入新课,让学生的思想情感迅速被转移过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例如,在教学人与人之间礼节的政治内容时,教师可以在课堂之初播放《我是女生》的歌曲,首先抓住学生的注意力,然后导入教学主题——男生女生的正常交往,这样的教学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五、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在自主学习中构建学生的主体地位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在传统的教育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主导着教学活动中的一切,特别是在讲课时候唯恐学生学得不够多,听得不够清楚,整个课堂都是由教师一人在“演说”,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这样的学习效果是不好的,也不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有的学生在这种长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下,自身的自学能力被埋没,创新思维被抑制。因此,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应该把学生放到重要的主体地位来看待,让学生成为政治教学活动的主角,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能动作用,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由以前的“要我学”“我要学”变成“我会学”“轻松学”,这样的教学方式才是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学方式,也符合教育发展的新规律。多年的政治教学实践告诉我们,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学的基本出发点,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只有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方面的积极性,真正构建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把课堂还给学生,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提高政治教学的有效性。因此,要想落实素质教育,必须要贯彻新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发挥学生主体地位,激活政治课堂气氛,使政治教学沿着改革轨道大步向前。 作者:王巨涧 单位:江西省鄱阳县游城初中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情感教学 一、初中思想政治情感教学的内蕴 情感教学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使用的一种教学手段,是指教师在政治教学活动中,把情感的因素完美地融入到知识的讲授中,以实现教学目标,获得高效的教学效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初中思想政治的情感教学中,完全摈弃了传统教学中教师用枯燥的说教语言来“满堂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摆脱了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思想的束缚,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受教育的主体性和主体地位,真正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情感因素的作用,它是教与学双方情感的互动与升华。因此,情感因素的有效运用,使教师的情感与学生的情感产生共鸣与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真正实现思想政治的教学意义,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二、初中思想政治情感教学渗透的必要性 新时代的初中生思想活跃,情感丰富。同时,初中思想政治的教学,不仅要传授教材知识,而且还要对学生的思想情感进行启迪,使政治教学成为知识育人的教学。而要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率,就应该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情感,因此,采用情感教学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初中思想政治的课堂教学,教师应在政治课的教学活动中避免空洞乏味的语言说教,要注入情感,调动学生的情感和思绪,一方面能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学习中收获知识;另一方面还能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三、初中思想政治实施情感教学的策略 初中思想政治教学承担着教授学生知识与培养其政治素养的责任,并且对学生的以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作用,所以,作为教师要先从自身出发,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养,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把情感因素融入到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与兴趣,引起其情感的共鸣与互动交流。因此,实施情感教学必须把握好情感教学的主渠道———课堂教学。 (一)要重视情感教学环境的设定 教师要从学生情感兴趣出发,结合政治学科的特点来设置符合学生情感的教学环境。与此同时,还要将自己的情感因素也调动起来,并融入到教学中,使课堂教学能通过自己的语言、神情与动作等来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应当成为孩子的朋友,深入到他的兴趣中去,与他同欢乐,共忧伤,忘记自己是老师,这样孩子才会向老师敞开他的心灵。”所以,用情感引导的方式,设定教学环境。例如,在讲授与学习《难报三春晖》时,就采用情感教学。此知识点是旨在培养学生要孝敬父母、理解父母,与父母多加强沟通与交流。因而,在设置这一情感环境时先让学生重温《游子吟》这首诗,要让学生思考为什么要孝敬父母,怎样做到对父母的孝敬,触动他们心灵的深处。使在对基础知识梳理讲解的过程中,让学生真正意识到孝道的意义。这样一来,课堂的氛围更加浓厚,他们的感情得到了升华,同时也达到了这一课的教学目标。 (二)要优化情感教学的方法 为了有效实现初中思想政治情感教学的效果,教师需要树立全新的教学方法,摆脱以往“填鸭式”模式的束缚,把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到极致,做到真正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所以要对情感教学的方法进行优化。思想政治课的讲授是一门艺术,教师的讲课效果直接影响学生的接受。从这个角度来说,教师一方面要用幽默的语言色彩去感染学生,避免那些空洞的、政治性的说教,这比起平铺给学生讲述内容来说,不仅丰富了课堂教学形式,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加强其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强化效果。另一方面还要借助自己真实的情感去触动学生,向学生表示自己的情感态度,师生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与学生发生交流与互动,让学生加入对教材的讨论,最大程度地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使学生的想法能在课堂上得到有效的展示。 (三)注重知行统一的情感体验 初中政治的教学目标不仅只是传授书本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情感思想与价值观,因此,教师不但要注重课堂教学,而且还应该把教学重心延伸到课后实践中。教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实践,在实践活动中增进感情。还拿学习《难报三春晖》来说,教师在讲述知识后,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如帮助父母做家务、给父母写封感恩信等,在实践过程中提升思想品德修养。实践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学生的品德素养有所提升,情感产生共鸣。而且对于课堂教学来说,也收获最优效果。注重知行合一,把课堂的情感带到课后行为中,并转化为一种具体真实的行动,从而真正实现情感与行为的统一。综上所述,在初中思想政治课中实施情感教学是非常有必要的,情感教学对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实践活动有着指导性的意义,同时在初中教学实践中也具有普遍性。因此,在初中政治教学中,教师要把握情感教学的内涵,设置情感教学的环境,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与互动,有效地开展情感教学,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 作者:王彦方 单位:河北省平乡县第六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案例教学论文 一、案例收集、选择、加工的技巧 在案例的选择上可掌握一定的技巧,使案例具备一定的特点。比如,选择使用的案例的基础前提是真实可靠,具有说服力;选择的案例与实际的教学目标必须保持一致;选择的案例对学生具有积极的、正面的教育意义;案例中最好展现一定的矛盾冲突,这样能够吸引学生的探知欲望和兴趣;最后案例的选择要具有典型性。 二、案例教学准备与呈现的技巧 案例教学的准备主要分为客观条件准备和主观状态准备两个方面。在客观准备方面,课堂布局原则上应该是以小教室为主的,基于这个理念,可通过桌椅的调整来实现小课堂的目的,比如U字形,这样便于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多媒体的优势,做好科学合理的多媒体课件,同时还可更加具体案例和教学内容准备展示用的实物。主观状态方面为使学生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热情进入案例教学,要求教师熟悉案例、了解学生、充分预设,这样才能以积极的状态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教学。案例的呈现要把握呈现时间和呈现方式两个方面。首先在呈现时间方面,根据实际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以及案例所要传达的知识来确定案例展现的时间,通常分为三个时段,课堂教学开始时段、课堂进行中且重点难点问题时段、课堂教学结束时段,用于总结课堂教学内容。案例呈现方式一般有书面呈现形式、事物呈现形式、多媒体呈现形式、角色扮演形式、语言形式等几种常用呈现形式。 三、提出问题与引导讨论的技巧 案例的使用目的是将抽象的问题具象化,并通过问题的方式准确地展现给学生,这就需要教师在准确的时间,并以准确的方式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教学中并吸收案例中的知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的提出要掌握四个方面的技巧,明确问题的意图、紧扣教学的中心;问题之间要层层深入,具有积极的引导性,问题要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根据随时出现的新观点和新问题要及时引导和分析,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并指导他们进行讨论和解决,最后将问题有序整合起来,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体系;问题的提出要讲究吸引力的技巧,并且可采用逆向提问方式,向学生展示问题的双向性,问题的提出要展现主题。在提出问题之后,还要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讨论,只有通过讨论得出结论,并自主性解决问题才算是完成了更高层次的教学目标。引导学生讨论时,要注重学生讨论问题的兴趣点,准确把握学生的兴趣点,能够使教学事半功倍;引导学生在进行问题讨论时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和问题的中心,避免在有限的课堂时段内跑题,进而偏离教学目的;营造自由、民主、公平的课堂氛围,促进学生的均衡发现。 四、案例升华的技巧 学习的教材的知识,只是初中政治教学的基本目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才是中学教学更高层次的目标,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巧妙升华案例,合理延伸知识和能力培养尤为重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案例升华要充分挖掘案例的意义和价值,使案例价值最大化。在课堂总结中进行案例升华,借助学生讨论问题的热情和对知识吸收、掌握的程度做好收尾工作,及时给出案例的最终结论,结论必须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和拓展性,杜绝标准化和是非化的结论。 作者:王达胜 单位:江苏省阜宁县羊寨初级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信息技术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现今社会越来越注重信息科技的发展,把信息技术融合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可以丰富学生的视野,丰富教学的内容,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关键词:信息技术;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应用 信息技术的多样化为思想政治的教学带来一些便利,可以加快教学进度,使之更加便捷,同时也有效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效率;可以营造课堂气氛,使学生对思想政治产生浓厚的兴趣,从根本上推动了初中思想政治的发展。 一、信息技术教育含义 信息技术简称IT,它特指与电子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有关的技术。信息技术教育不是简单的技术教育,也不是以信息技术研发为最终目的的教育方式。信息技术教育是由技术课程和技术与其他学科整合的两大部分合成,信息技术教育在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了初中思想政治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整个教学的整体发展。 二、信息技术对思想政治教学的优势 (一)提升课堂教学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生学习最大的动力,也是学生最好的教师,教师通过在课上对学生的兴趣引导,使学生更加热爱思想政治课堂,也愿意积极配合教师的提问,融入到思想政治课堂中,对思想政治产生浓厚兴趣,发挥学生对思想政治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为此,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是初中思想政治教学的一个关键点,只有让学生感受到学习过程中的乐趣,他们才能够更好地投入其中,学习到更多、更好的知识。信息技术创造课堂教学气氛,会让所有知识像五彩缤纷的另一个世界一样,吸引学生更加积极地学习。 (二)课程生活化,拉近师生的教学距离 初中思想政治课程内容有一部分相对比较抽象,不容易理解,会让初中生感觉枯燥乏味。所以,对于初中生来说要结合他们的身心来教学,定制符合学生综合情况的课堂教学方案,并让学生在思想政治的课堂上成为主体,让学生来引导教师,从而带动学生更好地投入到教学中。同时要鼓励学生把思想政治融入到生活中,比如:讲到“环境保护”的部分时,就让学生据社会现状来探讨,如西部的部分地区沙漠化严重,或全球变暖等现象,可以勾起学生的兴趣点,拉近学生与知识之间的距离,让学生感觉到生活与课堂的距离不是那么遥远。教师同时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知识的拓展,以巩固和填补学生知识学习的空白,让学生更加积极对待政治课堂,取得高效的课堂教学效果。 三、信息技术对思想政治的教学应用 (一)投影 以往的教学课件都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即教师在黑板上写出问题让学生来回答,或教师按照书本的内容一字不落地读一遍,让学生找出问题所在,死记硬背等形式,这些形式都不能很好地让学生理解和运用所学的知识。而信息技术的融入使得这一方面得到了全方位的改善,投影就是改善之后教学课堂上必不可少的课件。投影的作用是展示一些教师找到的资料,用幻灯片的形式给学生展示,操作比较方便,节约了教师做课件的时间,使教学更加有效率。 (二)计算机、网络 多媒体教学是学生比较喜爱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可以使学生置身于有声有色的大环境中,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而网络则带给教师更多的便利,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来收集信息,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轻松应对学生的每一个问题,减轻教学压力。 (三)电视、报纸 初中的思想政治是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想要更好地了解学习这门课程,就必须与时俱进,关注时事,可以通过电视、报纸之类的媒介形式来吸取更多的知识,学到教师在课堂上教不到的内容。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看《新闻联播》《今日说法》《早间新闻》等电视节目,也可以看一看《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等报纸,然后找一堂课让学生们把收集到的信息展示出来,并展开讨论。 (四)教学案例 以八年级下册第五课《隐私受保护》为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运用PPT投影来提出几个关于自身隐私是否受到侵害的问题。学生根据自身的经历来谈自己的一些感受与看法。之后教师在讨论结束后,针对问题的讨论进行点评,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之后教师在课文的讲解过程中,采用网络视频资料的形式播放相关案例,使学生根据案例的发展过程对课文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在内心深处受到很大的冲击与感悟,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 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教学质量 信息技术为乏味的教学课堂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乐趣,深得广大初中生的喜爱,但是,也容易让学生的重点脱离学习,放错地方。教学的目的需要教师明确,重视教学的质量,让学生能学到知识。信息教学只是辅助教育,提高学生的课堂积极性,最主要的教学还是教师面对面所传授的知识,所以教师一定要处理好信息教学的使用问题,做到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学到了知识,保证了课堂的精彩与高效。 (二)信息技术教学要切合实际 多媒体给教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在教学课堂上,教师却不能被多媒体教学所禁锢,一定要从学生和教学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课程的安排一定要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因此,在教学课程中一定要不断掌握学生的学习动向,不断改进教学水平,从而全方面地促进初中思想政治课堂的高效。另外在多媒体的使用方面,应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教学材料的选择上除了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学习能力之外,尽量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挑选,以达到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相结合的教学目标。 总之,初中的思想政治教学对学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教师在教学中要恰当地运用信息技术,坚持以思想政治为主体,注重教学的合理性和丰富性,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使思想政治发挥出最大的影响力。 作者:王春 单位:山东省桓台县侯庄中学 初中思想政治论文: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应注重教育性和实效性 初一年段是学生从儿童向少年过渡,起承上启下作用的年级。教师应根据初一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识水平,发挥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功能,对他们加强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引导他们认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为他们今后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奠定坚实基矗。 一、以教材内容为主的原则 初一《思想政治》教材编写富有一定特色,融思想性、故事性、趣味性和传统美德于一体,其中的基本知识、事例、数据、警句、格言等,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和实践性。它是在小学以“五爱”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初一学生进行合格公民素质的教育,培养学生爱国、爱民、天下为公、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间的关系,树立为国家、集体做奉献的观念。 教材是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进行教学和思想教育的基本依据。初一《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忠诚老实,追求真理等内容,从各个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要求。为了人类的进步,四化的实现,应激励学生“为中华崛起而读书”,逐步树立起社会责任感,把自己塑造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新一代。 因此,教师要以教材为出发点,立足课本,化抽象为具体,系统、形象地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接受教育,学会做人。要避免离开教材内容,牵强附会地信口开河,这样既不符合大纲要求,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课教学最基本的方法和重要原则。它是从教材内容实际、学生本身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出发,提出具体的教育要求,来确定教学内容,选择思想渗透的方法。由于初一学生受心理发展、理解能力和社会经验的限制,这条原则对初一《思想政治》教学尤显重要。当前,社会在迅速发展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地升华更新,随时会给学生带来各方面影响,给思想政治课提出新问题新要求。 所以,教师要有敏锐的政治嗅觉,不断地捕捉各种社会信息和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学生思想上存在的疑难、困惑和模糊问题,观察学生言行中所出现的各种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了解学生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及时地调整、补充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教师要在理论上和实际行为上给学生以正确引导,使学生达到认识上的升华,行为上的实践。 通过具体生动的社会、政治、经济现象的分析去启发学生从中引出正确的结论。要改变思想政治课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关键在于提高政治教师的各方面素养,改进教学方法。政治教师要扩大眼界,拓宽视野,要讲政治,多学习,善分析,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理论水平,把客观实际与教材内容、理论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应通过教师树立榜样,对学生进行积极诱导,使学生提高认识,辨别是非,掌握正确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从而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思想性是政治课的灵魂,政治方向明确,思想内容健康,具有正面教育效果,是上好思想政治课的基本保证。新晨 初一学生思想未定型,具有反复性和动摇性,也具有较强的模仿性和向师性。对初一学生如果能不失时机地施以正面的良好教育,会获得极佳的教育效果,对他们整个中学阶段以至一生都将产生很大影响。本人在教学实践中体会到,施行正面教育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1)强化教师职业意识。 (2)提供正面典型材料。 (3)理解学生,尊重学生。 (4)重视学生非智力因素,培养学生个性。 总之,指导和培养初一学生获得“会学”的方法,是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对于学生学习其他学科将会产生连锁效应,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和成才也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简述公民社会视域中的公共管理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主权,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论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 摘 要: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 关键词:公共管理;政府绩效评估;问题;政策建议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协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开始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深化改革政府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大缓和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可为正处于市场经济上升期的中国政府创新提供一点新思路。 一、西方新公共管理下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特点 一般说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开始的绩效审计;二是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大规模发展阶段;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规范深化阶段。[1]如果把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政府绩效评估按照新公共管理体制和旧公共行政分类,笔者认为,可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绩效评估看作是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时期。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撒切尔夫人的重视以及连续三届执政,使英国成为时间最长、运用最广、技术上最成熟的“评估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任命雷纳斯爵士为效率顾问,并在首相办公室成立效率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审,并拟定提高效率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这就是著名的“雷纳斯评审”。雷纳斯效率评估分析小组的改革方案,以及执行机构对工作结果承担责任,执行结构内部奉行以结果为本,而不是以规则为本等改革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政府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开展。也正是因为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应用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使得绩效评估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借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美国社会而言,严重的财政赤字在事实上开始践踏美国政治;政府绩效赤字使公众对政府有效的、有回应力的和高质量的供给服务的能力丧失信心。为了解决国家的这两个赤字问题,美国把绩效管理与评估视为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再造出有效的政府责任机制的决定性条件。基于此,美国先后推出了《国家绩效评估》(1993年)、《戈尔报告》和《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等政府绩效评估措施的纲领性报告。 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下的绩效评估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可以总结出这一时期的绩效评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2]传统公共行政由于其官僚制特征,评估多注重过程和规则,而且很少衡量结果,也就很少取得效果。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改革与完善公共部门内部管理的措施,体现了放松规制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1]英国从1986年开始,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客观社会效果开始重视。如1983年在总计721个指标中,效益性和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分别是7个和15个;到1989年,在2327个指标中,分别是556个和110个,大大提高了效益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评估比重,效益指标排第一。1993年美国《国家绩效评估》把政府绩效界定为政府官员对结果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过程负责;其目的在于把公务员从繁文缛节和过度规则中解脱出来,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使他们对结果负责,而不再仅仅对规则负责。 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以结果为本,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公共责任机制:既要放松具体的规则,又要谋求结果的实现;既要增强公务员的自主性,又要保证公务员对顾客(民众)负责;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保证效能。 (二)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2]新公共管理由于其市场化的取向,从而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直接指向政府应具有的职能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必然有重新塑造政府角色和界定其职能的功能。新公共管理强调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这就促成了政府绩效评估以顾客即公众满意为标准,体现了服务和顾客至上的市场化管理理念。因此政府绩效评估强调必须以顾客即公众为中心,以公众的需要为导向。为此,倾听公众的声音,按照顾客的要求提供服务,让公众作出选择的有效方法在实践中得以实行。“回应性国家”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在丹麦等国家开始流行起来。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设立顾客服务标准》的第12862号行政命令,责令联邦政府部门制定顾客服务标准,要求政府部门为顾客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资源和选择服务供给的手段。1994年美国国家绩效评论专门出版了《顾客至上:为美国人民服务的标准》。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为改善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关系、加强公众对政府信任、实现“更有回应性、更有责任心和更富有效率”的政府改革目标提供了具体措施。 (三)绩效评估的主体多元化。在评估过程中有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同时由单纯的政府机关内部的评估发展到社会机构进行评估,美国民间机构锡拉旧兹大学坎贝尔研究所自1998年以来与美国《政府管理》杂志合作,每年对各州或者市的政府绩效进行评估,并评估报告,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一些州政府在对其部门年终业绩进行评估时,也往往请专门的社会评估机构进行参与。另外,不管是民间机构或是政府机构评估时,都将公众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终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指标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大幅度增长,加拿大等国家还进行大范围的政府顾客满意度调查,将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的目标。 (四)政府绩效评估正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和趋势。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绩效评估成为政府机构的法定要求。1993年7月美国颁布的《政府绩效和结果法》规定,“每个机构应提交年度绩效规划和报告”,财政预算与政府绩效挂构;英国1997年颁布的《地方政府法》也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实行最佳绩效评价制度,各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及固定的程序;日本也于2002年出台了《政府政策评价法》。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绩效评估机构。比如,英国的审计办公室负责中央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管理与预算局审批各部的年度绩效计划,总审计署自主选择项目或活动,独立对政府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向国会和公众公布评估结果。政府绩效评估规范化,主要表现在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规范化、程序规范化和评估结果利用的规范化。 政府绩效评估科学化,主要表现在评估技术不断成熟,信息技术、量化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针对不同部门采用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方法。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及改革建议 我国对于公务员层面的绩效评估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公务员考绩也已趋向普遍化、经常化、规范化。但对于政府层面的绩效评估则还处在初始阶段。政府官员也由于对政绩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偏差,认为既然“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那么政府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做出“着得见、说得上、摸得着”的成绩,比如各种经济指标的改善、修了多长的路等,便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当前来说,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1.政府绩效评估尚不规范。研究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估,可以看到,政府绩效评估大多是在延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绩效评估,搞形象、装点门面、玩弄数字。 从评估内容到评估程序等,都不规范,随意性很强。 2.评估主体的确定不合理。政府绩效评估由谁来做,直接影响到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长期的封建文化,使得大多数人相信,只要“包青天”出面,一切包“太平”。这种“人治”的观念也长期以来被政府官员所接受,因为接受这个观念对他们有好处。因此,我们往往可以看到,上级政府要考察下级政府的政绩,就会派一位“专员”下去,这样会导致政府自己对自己进行绩效评估,因此地方政府的工作导向变成了为满足“专员”满意而不是公众满意。下级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取悦“专员”,而不是用为人民作多少事情作为自己的成绩。自然地,评估中出现不正之风也就在所难免了。 3.政府绩效评估的导向不正确。翻政府绩效评估本应是通过评估发现存在的不足,以提高管理水平,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却是作为消极防御的手段。这样一来,只要某一方面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政府才会采取诸如大检查、专项调查、大评比等方式谋求改正,而对某些隐忧却没有积极地看待处理。 4.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政府绩效评估尚未形成制度。[2]尚未建立和健全遵循国际惯例、适合中国特殊国情(包括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模型、评估依据、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等在内)的完整有序并切实可行的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体系,政府绩效评估还停留在原始手工业水平上,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评估的方法多在定性方面,较少采用定量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科学,评估自然就不准确。而导致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的最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我国对政府绩效评估,既没有明确的制度要求,也没有建立健全专门的评估机构,政绩评估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要不要评估、怎样评估完全是看形式,拍脑袋行事。 此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我国的绩效评估不公开、不透明,具有封闭性,缺乏媒体监督,往往会给人神秘感。 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框架、指标体系、操作程序及技术方法,实现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笔者认为,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不能把政府绩效评估简单地看作是评价政府成绩的工具,而应该是在新的行政管理理念即新公共管理理念支配下的一套科学的管理系统。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是市场和顾客即公众导向,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发展的今天,政府行政管理的理念应是强化绩效意识,强调以结果为本,以达到顾客即公众的满意为目的。 2.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套指标应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标设计应把握“4E”即经济(Ee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及公平(Equity)。指标应尽量体现这四个方面的要求;二是指标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准则;既要考核已经表现出来的成绩,又要考核潜力绩效,以体现公平。三是指标设计不能盲目地借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案例,应注意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上升期,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另外,我国地区间差别较大,指标设计不可能大一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绩效指标设计也要体现不同的特点。 3.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化。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有专门的评估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中央政府实行内设管理机构的模式,与地方政府实行不同的领导模式。 英国实施这两种绩效评估制度的实践证明:制度规定要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必须有得力的领导机构去组织实施,否则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同样对于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政府自身的评估,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和专门评估两部分,外部评估指政府机关以外的评估主体的评估,包括政党评估、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评估。 4.通过实践经验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是绩效评估的内在要求,也是绩效评估的规范化要求。在当前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和持续化,为政府提高绩效提供保证。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有助于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省市陆续开展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的工作,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有些地方政府探索新的行政管理模式的热情很高,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引进国外先进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有的是单项措施,很有力度,[1]如很多地方的万人评议政府活动。有些地方全面展开,将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政府管理模式贯彻到全年的工作中去,年头定目标,年中进行检查监控,年终进行全面评估比较,并公开评估结果,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量化打分比较等。这些做法,理念新,方法系统全面,科学性强,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及时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国全面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关于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新加坡;公共管理理念;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摘要]新加坡在短短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亚洲现代化水平领先的国家,这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等,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也给目前正在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以有益启示:一是要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要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三是要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四是要树立“亲民”理念,努力改善民生。 自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坚持把政治管制与经济自由相结合,把共同理想与多元文化相结合,把一党独大与争取民众相结合,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为大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树立了现代都市发展的典范。在2009年世界经济体竞争力排名中,新加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笔者认为,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一、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 新加坡经济属于高度发达且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不仅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而且创建了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前来投资。几十年来,新加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以民生为本,服务人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新加坡政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公共管理理念。 (一)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 新加坡政府素以高效著称。在人民行动党看来,新加坡要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为建设高效政府,新加坡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引进了“外包”理念。“外包”理念是从企业的经营管理延伸到政府的工作中来的。欧美等国的企业家常把费时、费力、费资本的工作外包给别的企业、别的国家去做,自己只保留创意、设计等最核心的部分。新加坡政府把这一理念运用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政府通过整合资源,将非核心的工作采取合同外包的方式交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如汽车违章的处罚、离境退税的审核等这些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都通过招标而“外包”。从实践效果来看,政府“外包”部分职能不仅没有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而且提高了运作效益,有效地杜绝了这些领域中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新加坡营商环境开放且清廉。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表营商环境排名报告,新加坡被评为表现最佳的亚太经济体,全球排名第四。良好的营商环境得益于政府树立的“亲商理念”。“亲商理念”是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核心。该理念认为,政府并非真正的社会财富创造者,只有当政府成功地提供了一个适应工商业发展的环境,并使企业取得比其他地区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时,政府的作用才能得到体现。‘‘亲商理念”把政府—企业—公民三者统一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发展经济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竞争力,也就是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财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调控、服务、管理等职能,创造各种有利的投资条件吸引外资。比如,大力完善基础设施,使新加坡交通发达、通讯便利、水电供应充足、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完善可靠;拨出廉价工业土地,协助厂家建厂房;提供低息贷款,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等等。新加坡也是世界上对企业干预最少的国家之一,政府完全“放飞”企业,让企业自由地“单飞”,使企业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经济环境的优化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客户到新加坡投资,与此同时,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协助本地企业向海外发展,拓展海外市场,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三)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新加坡吸引外资的有利因素之一就是人才荟萃。李光耀曾指出:“新加坡所实行的是人才主义制度。”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善用人才、吸引人才是其“人才立国”战略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人才就尽力去用。新加坡政府建立了重用人才的制度,主张善用人才、不浪费人才、不践踏人才,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国效力。李光耀认为,“只要有五位真正肯做事的领导者,十年岁月里,就可能建造出新的国家”。“假如新加坡被平庸与投机主义者所控制,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大力推行精英治国方略,把精英选拔到国家最重要的领导岗位,保证国家机器高效率运转。其次,是人才就尽力去培养。政府拨出巨款投资教育,改革教育制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政府和社会培养大量优秀人才;注重各类企业职工的在职培训,注重培养本地的科技实业精英。再次,是人才就尽力去挖。李光耀曾提出“与私人部门争夺人才”的战略,大幅度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以“高薪抢贤”,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到政府部门工作。政府还成立了国际人力资源小组,专门负责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到新加坡来工作。 (四)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 人民行动党成功的根源不在于其一党独大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而在于其树立了“以民为本,心系群众,关怀草根”的“亲民”理念。为了赢得了人民的支持,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于人民”的措施,比较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行议员接待日制度。人民行动党在全国设立了数十个选区,由国会议员“划片包干”,所有本党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两个晚上的时间用于走访本选区选民和接待上访群众,处理各种事务,为民服务,即使政府部长、副总理和总理也不例外。 二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多种政策来“防止形成一个下层社会”。比如,把收入较低的人分散到各个选区居住,让他们得到更多的接受帮助的机会;政府实行教育援助政策,使低收入阶层的子女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摆脱贫困。此外,在基层社区还有“社区基金”和“人民协会”等非营利性福利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各种帮助。 三是建立了成熟的社区管理模式。新加坡政府通过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在新加坡,社区内主要有三个组织,即居顾委、社管委和居委会。居顾委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福利,根据社区内居民的要求与政府沟通,维护居民权益;社管委负责社区中心运行并制定从计算机培训到幼儿体育活动的一系列计划;居委会主要负责治安、环卫工作,组织本小区内的活动。三者各司其职,共同管理社区。 二、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高效与有限责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 新加坡的“外包理念”告诉我们,政府必须从一些领域抽身而退,不能既“掌舵”又“划桨”,而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向“掌舵”,为“划桨”做好服务工作。因此,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大部门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政府机构,可把非核心的工作“外包”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提高行政效能。 首先,要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要“瘦身”,必须放权于社会和企业,把属于企业的职能还给企业,属于社会的职能还给社会,属于中介组织的职能还给中介,从而实现管理的高效。目前我国的中介组织发育明显不足,运作不规范、不成熟。政府要因势利导,积极扶植和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环境保护组织、咨询机构、慈善团体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其运作,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完善电子政务,打造透明政府。建立透明政府,把政府变成“玻璃缸里的金鱼”,除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外,还要大力实践“电子政务”,切实推行“政府上网”工程,将“市民提申请、政府来审批”的模式转变为“市民有需求、政府来服务”的模式。推行电子政务有助于增加执政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可为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回应带来一场革命。 (二)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必须树立“人才强国”理念,重视智力投入,完善引进人才的体制机制,以人力资源开发提升行政效能。一要努力做到“用人唯贤”。要从传统的人事行政向重视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做到人尽其才,不受条条框框的制约,给人才以充分发展的空间。二要加大培育人才的力度。新加坡重视员工培训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从当前来看,我国应改革教育制度,注重培养高科技人才、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在干部教育培训上,要创新方式方法及内容,进行境外培训和异地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大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三是引进外来智力资源。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和经济检讨委员会,请一些国内外专家为政府出谋划策。我们也可聘请一些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咨询委员,听取他们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见,提高政府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三)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应转变传统的管制思维,树立“亲商”理念,建立亲商服务体系。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担负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之类的职责,让企业自由“飞翔”。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金。为了吸引外来企业落户,需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如建立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健全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建立电子商务和物流平台,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等,让外来企业引得进、留得住。 二是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在新加坡,公民只要花极少的钱,就可以注册公司,政府所担负的是服务和监管职责,而不是审批职能。与新加坡相比,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如效率低下、存在寻租行为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高效的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具有充分的授权,企业和公民办事只需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就可把所有事项办完,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可防止腐败的滋生,大大优化了投资环境。 三是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要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整治乱收费行为,使收费透明、公开、合法;相关部门在执行对企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时,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敷衍塞责;在接受企业的申请、咨询及办理正常审批手续时要做到速度快、服务好、效率高,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树立“亲民”理念,为民服务,改善民生 现代国家的一切公共管理都是以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为基点的,政府公共税收的绝大部分用在社会建设上。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人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为此,政府要以“亲民”理念为出发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去。要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使民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另外,近年来,我国因城市拆迁、物业纠纷等造成的社区冲突不断增多。我国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着手建立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积极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社区自我管理水平。政府还应重视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加强政府与居民、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大力建设和谐社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新公共管理”与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 [摘 要]“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为我国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借鉴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经验,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可从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三方面着手。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税务机构;内部管理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特征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崛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以及人们日益对公共部门管理现状的不满,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这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管理经验提升政府绩效的改革运动,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以撒切尔夫人上台为标志,随后波及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也加入了这一改革大潮。这一运动缘于对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期间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反思,是西方行政管理从规制主义向市场主义的再次回归。新公共管理运动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垄断;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而不是只专注于过程,重视政府绩效的考核;把公众视为顾客,将顾客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的标准。 二、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与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给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经济全球化要求税务机构进行改革。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中,与诸多外国公司同台竞争,显然此时企业面对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为此它们就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为导向,不断调整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达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的目的。同时,企业界发生的剧烈变革对公共部门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在一个竞争的世界里,政府的角色是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竞争“受到劳动力的健康、教育和训练、税收管理的效率和鼓励小企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而在大多数国家中,这些都是由公共服务提供的。因此,全球化问题为改革行政机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政府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信息技术使等级制度本身产生变化,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与以等级制度为特征的组织机构存储和传送。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裁减,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 三、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做法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给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政府把税务局看作工商企业,并从它促使纳税人的自愿遵从的角度来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税务局的角色也从执行税法、给纳税人提供最少的服务和强制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征收机构转变为把纳税人视为顾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机构。其目标是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促进广大的诚实纳税人自愿缴纳税款。为了实现制定的目标,西方各国大致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几个角度改革完善税务组织机构管理。 美国国税局在1998年实施了重组与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为“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它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来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以此为导向,美国国税局在组织形式、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上做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组织形式上,国税局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在私营部门中广泛应用的组织——面向顾客需求的组织,在这里,税务机构的顾客是纳税人。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国税局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主要单位数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对顾客的培训和服务。在绩效评估方面,美国国税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评价体系来对国税局内部各级组织及其员工进行评估。这套绩效平衡评价系统包括组织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员工满意度评价、部门成果衡量等一系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系统为实现三大战略目标,即向每一个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向全体纳税人提供最好的服务和向税务员工提供高质量工作环境,在把国税局全体员工区分为战略管理层、操作层、一般员工层三个层次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新加坡国家收入局提出的目标是“税务管理在国际上要居于领先地位,由受到良好培训的、专心工作的税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国家收入局从1992年开始改革进程,将部门式的收入管理改为独立的收入局。独立的收入局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并能雇佣到高技术的职员。同时,新加坡国家收入局大胆改革,从没有完整性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改为以功能为基础的一站式纳税人服务的组织结构。这一新结构使每个功能部门都能满足经济指标,并减少以税收为基础的原有机构中存在的功能重复问题。新加坡国会通过法律,允许国家收入局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式承包税收任务,并同意在承包费内,税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中产阶级的收入标准来确定。 韩国国家税收服务局保证以1999年9月1日作为一个新起点,开始为纳税人提供公平、透明的税务管理服务。为此采用功能导向型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性机构改革,并实施高效、公平的税务管理;从外部评价国家税收服务局的绩效等措施。 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缩影,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归纳起来有三点:(1)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思想,注重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2)把纳税人视为顾客;(3)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 四、新公共管理对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启示 我国目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在加入了WTO后,我国的经济更深入地融入了全球经济中。因此,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特别是各国税务机构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达到更好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提高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的目的。具体有三点启示。 (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扁平化组织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税务组织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传统的税务机构体系纵向结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层级制结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税务机构;横向结构则是下一级比照上一级,基本对称。这种制度纵向层次过多,横向部门安排不灵活,既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会影响整个行政管理的运转,从而降低了行政效率。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税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减少了对组织管理层次的过分依赖。所谓组织机构扁平化,就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起一种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行政层次减少,管理幅度增宽,组织成员积极性较高;组织内信息畅通,不易失真,决策执行时间短;管理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在征管模式中所强调的“集中征收”、“一级稽查”均体现这一扁平化发展要求。 (二)设计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是税务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根据注重结果、灵活性和激励的原则,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税务机构要在员工招聘、工资、培训、晋升和解聘等方面设计强有力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积极性,使税务人员的行为与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统一协调起来。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具体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在内部评估的基础上引人外部力量评估机制,例如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把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准,并且组织的绩效应同该组织层次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个人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应在实现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的基础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面向信息时代的美国公共管理——私营化与管理伦理 内容提要:私营化是当前美国公共行政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与此同时,快速蔓延的信息技术也给公共管理带来诸多压力。本文正是探索这一大背景中的管理伦理问题。私营化浪潮与网络浪潮几乎同时发生,因此有必要思考公共管理中的基本价值。通过美国的案例和有关学者的评论,作者力图回答两个问题:一、两大浪潮怎样挑战公共管理伦理?二、当前的公共管理者日益陷入私营化与信息时代的迷雾,以往的伦理原则与价值对他们是否有效? 关键词:公共管理、私营化、管理伦理、信息时代、美国 公共部门私营化在今日美国已是风起云涌。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政府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与责任。"为创造一个运作更有效,花费更少的政府"(create a government that works better and costs less,这是美国副总统戈尔的《 国家绩效检讨报告》中的著名标题。),在可能并可行的地方,城市、县、州和联邦政府都已开始与私营组织--不管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建立新的关系。在一些领域,政府可以完全卸下公共服务的沉重包袱??原先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而在另一些领域,政府与私营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共同对公共服务负责成为首选的改革措施。 私营化浪潮--如果可以这么称呼的话--与信息化浪潮几乎同时席卷发达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已现,美国乃至全球范围的人们都在购买个人电脑,光盘(CD ROMs),争相上网。互联网、万维网、浏览器、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列表服务、聊天室以及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等已成为日常词汇。今天的工作场所--无论是中央控制室、专业办公室还是家庭--都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 未来是如此明显,连原本对我们十分有意义的公共与私营的历史区分好象也不再有效,而且当人们进入网络空间被扭曲的时空时,过去与现在的差别一样没有意义。然而目前显现的私营与公共、过去与现在的虚拟界限怎样构成对管理伦理的挑战?我们是否正在进入一个虚拟管理伦理(virtual managerial ethics)的时代?今天的公共管理者,在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的工作环境中,正伸开双臂拥抱私营化,那么以往通行的道德原则、伦理价值还能不能指引他们适应新的时代?未来是不是意味着一些不可见,却是不祥的可能? 私营化与公共管理的道德伦理 我们首先来看私营化如何改变公共管理者的道德面貌。 公共管理伦理部分扎根于二十世纪初席卷全美的进步改革运动(Progressive Reform Movemen),充斥市政府、法院甚至各州首府的丑闻、腐败以及无节制的贪欲迫使改革运动树立一套新的道德准则,它以效率、责任、美德、政党中立(或称无党派,non-partisanship)及公共服务为内容。随着政府模式从市长-议会式向议会-市政经理式的推进,行政格局从分赃体制向公众服务系统的转换,以及政党中立和大规模选举的实现,新的伦理价值观逐步走向制度化。而1914年市政经理联合会(the City Managers Association)及1939年美国公共行政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等专业化组织的成立则在精神上坚定地支持并践行着新的伦理准则。也许政府私营化带来的伦理困境唤起了持续近一个世纪的道德关怀。新世纪已揭开序幕,许多人认为,我们可能给太多美好的事物束缚了手脚(Thompson 1993),也就是说,原本进步的改革运动连同官僚制度的繁文缛节创造了一个运作低效、成本高昂的政府。 1992年,奥斯本(Osborne)和盖伯勒(Gabler)响亮地提出了"改革政府"的口号,其回应空前热烈。改革者支持私营化并号召公共管理者以企业家精神带领政府进入二十一世纪,但他们很少提及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影响。十分遗憾,我们无法从《改革政府》一书的目录中找到丝毫与道德有关的内容。也许奥斯本、盖伯勒及其追随者会说他们只是让管理者在法律框架内尝试不同的管理,而并没有让他们从事非法活动,因而也就不必关心道德的问题。 私营化改革能否把伦理道德减少到最低标准?如果它并非不合法,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可行?如果可行,会不会必然出现道德的低地? 因此我们有必要看一看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可能影响。 腐败与公共利益 乔治·弗里德瑞克森(H. George Frederickson)在其著作《公共行政之精神》(The Spiri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997:194)中斩钉截铁地断言,私营化运动不会有成功的前景,在贪欲、腐败刚刚得到遏制,政府行政能力受到人们倡扬之时,这一运动很可能又将退回到原来的状况。他提醒道,我们总是在"为贿赂与欺诈创造一个诱人的环境"。难道已没人记得美国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Spiro Agnew,1969-1973)是为何辞职的吗?弗里德瑞克森的抨击坚定不移(1997:18):"越来越多持私营化观念的人被任命到政府职位上,从而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采取企业模式,我们又将面对可恶的腐败与种种不道德的行为。" 琳达·德莱恩(Linda deLeon)对私营化、企业化公共管理及道德的看法较为乐观。虽然她承认,成功的私营企业家一般具有相同的价值观--自负、自私、我行我素、旺盛的支配欲以及不择手段--如果在公共部门中得不到合理约束与督察,可能会危及公共领域的道德基础。不过她(1996:496)说:"就其最佳状态而言,公共管理企业化是道德的。"自我服务、追求利润、精打细算的公共企业家们如果取得成功,一定能够把握机会,合理调配资源,开拓创新。当然两者相抵,道德环境不容乐观。尽管如此,德莱恩依旧相信,道德的企业化管理是有可能的,并且会得到公共组织的鼓励。 我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私营化、政府再造和企业化经营威胁到政府管理的伦理道德,甚至又使腐败与不道德行为沉渣泛起?理论推导也许是困难的。科恩(Cohen)和埃米科(Eimicke)在调查了企业化公共管理的三个案例--加州橙县财政破产案(the Orange County financial bankruptcy case)、加州维萨利亚宾馆合作项目(the hotel partnership project in Visalia California)、印第安纳波利斯废水处理厂私营化项目( the privatization of Indianapolis' wastewater treatement plants)--之后提供了某种证据(1996)。 加州橙县案的进展对伦理以及合法性问题提出了突如其来的挑战。该县财务主管罗伯特·西特罗恩( Robert Citron)为获得巨额的财政增益,用当地的共享基金(pooled funds)进行投资,不想利率陡然上升。随之暴露的财政危机迫使这位财务主管弃职而去,给该县留下破产的残局。维萨利亚宾馆合作案无论成功抑或失败对道德问题的冲击更大。该市动用闲置的城市财产(city owned property)与瑞迪逊连锁宾馆集团(the Radisson hotel chain)合作建造并经营宾馆,使纳税人的钱承受很大的风险,最后的结果是城市被迫收购宾馆,承担债务。 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对斯蒂芬·格德史密斯(Stephen Goldsmith)市长的行动经常津津乐道,早在1990年初,他便在四十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私营化改造,城市废水处理厂便是其中之一。虽然这个厂一直是有效率的,市政当局还是决定把该项服务外包出去。结果当地的供水公司以51%的股份与一家法国工厂赢得了合同并取得了重要的财政贷款。在考察这三个案例的基础上,科恩和埃米科归纳了如下结论,公共管理私营化能够在道德上成立,但是小心谨慎和胜任私营化的资格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对美国中部某州的一个都会县与当地商贸促进会(The chamber of commerce)开展合作的道德质疑在理查德·K·高尔(Richard K. Ghere,1996)看来是非常关键的。为繁荣旅游业,吸引会议产业(convention business),该县制定了一套吸引外地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占有当地税收3%的旅馆床位税被用来实施这一战略。根据协议,由商贸促进会提供与该战略相关的服务。不用说,商贸促进会的官员对这项安排非常之满意,自然成为干劲十足的合作者--不过这种干劲也许太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能拿到非竞争性授权的商人是因为与促进会的官员有着家族联系,开支报告、围绕会议而进行的商务活动经常弄虚作假,促进会为县领导人支付打高尔夫、外出赴宴甚至出境旅游的费用。高尔没有为我们提供商贸促进会向县政府渗透的更多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那就是高层合作在培育道德风气方面所作甚少。这一案例提示,公共官员原本遵循的道德行为在公共职能私营化的今天已失去往日的功效。无疑,合同是诱导转变的媒介。 总之,私营化运动构成对公共官员,包括管理者的道德挑战。也许弗里德瑞克森的观点(1997:171)是值得称道的:"政府正沿着私营化方向前进,对此我们无须心存介蒂,但对政府伦理的关注应同时提升。" 信息时代公共管理者面临的伦理挑战 为获取和沟通信息而 "上网"引发了一系列挑战,地方、州、联邦各级的大量部门拥有".gov"或".org"的域名。全美市/县管理联合会(ICMA)1995年对地方辖区的调查显示,虽然54.4%的辖区还没有上网(n=580),但毕竟已有近半数(45.6%)在互联网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Moulder and Huffman, 1995)。今天,无数美国的市、县、州行驶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如果这项调新开展,拥有域名的政府数量必定大得令人吃惊。 技术的使用可能对公共部门的社会生活或集团生活造成影响,网络专业技术不但给管理者带来麻烦,而且在理解与改善不合需要,甚至有时是不道德的技术影响方面同样是苍白的。一项电子邮件对公司内部生活负面影响的最新调查显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作环境越来越缺乏个性化--一是技术本身(因为无须面对面的交往,社会关系变得公开化),二是因为用户或雇员为避免不期而遇的社会事务所做的有意识选择(Markus, 1994:119)。不过信息技术对工作环境的社会影响不仅仅只是负面的,雇员能够而且已经作出选择,决定和谁或不和谁联系。事实上,努力提升组织伦理氛围的管理者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周围,尤其在组织行动的基本知识方面已受到特殊挑战??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组织上网对管理者的挑战表现在如何对与互联网相关的操作和行为进行定义、管理和监督。对于以下操作,如游览万维网网站,下载、收搜索黄色信息,从事营利的性广告与性服务,传播政治言论,张帖或下载有攻击性的涉及种族和性的内容,收集或兜售各种机会,冒名传播电子信息等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应尽快出台令人满意的互联网使用政策,全力预防相似事件的大规模扩散。 与此同时,管理者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已成为建设责任政府和创新政府的重要途径,因而必须积极地创造环境,极大地鼓励雇员利用数据库和万维网这些信息宝库开展工作。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在互联网的合理使用和滥用之间找寻平衡点,也许是最关键的伦理问题。 在雇员上网,使用Internet之外,伦理与合法性挑战还来自于政府行为。在线政府及其领导人应发扬并努力提高民主的理念与实践--在保护敏感信息的同时,保障公民获得公共信息。一方面要公布关于犯罪率与艾滋病的统计数据,另一方面要让公众能够获得受害人的姓名与住址。同样的问题是,当县资产评估办公室建立了包含资产价值与地址的查询数据库后,公共服务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它会不会给罪犯运用同样的科技手段找到作案对象提供方便? 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是紧巴巴的,这为公共服务私营化创造了土壤,它们在政府主页上出售广告空间,或把商业产品作为市县政府的公共产品,这些做法是否道德,又是否合法?互联网的商业化已成定局,而在政府商业化的道路上美国政府能够并应该走多远?私营化是不是商业化的另一种形式呢? 最后,公共官员、市民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电子沟通问题也值得注意。公民与官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原来使用传真,现在则以电子邮件取而代之。而沟通路径一旦换在政府官员之间,情况则大不相同了。电子化方式的信息浪潮是不是有效地把政府暴露在阳光之下?公共管理者在使用电脑,把重要信息发送给他的同事和上级之前,有没有做到小心谨慎与踏实勤奋。 伦理进程的徘徊与困惑 私营化的迷雾和信息时代扭曲的时空观困扰着今日的公共管理者,本文一开始便提出以往的伦理价值和道德原则在今天还是否管用的问题。也许上文试着作了回答,但不确定性无疑仍存在。 诚实、正直、仁慈和尊严这些负责任的道德方式过去长期地与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私营化浪潮与信息时代到来之际的今天,它们依然是有效的。不过传统的伦理价值是否充分,回答则很可能是否定的。采取一种更适合二十一世纪现实的伦理观十分必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公共管理企业化与信息时代的现实是不该被忽视的。当然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在局部的和全球的工作环境中职员的行动究竟由什么推动。更进一步还应认识到,当个人成为道德主体因而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时,他很可能生活在一个远为活跃与复杂的社会组织环境中。 对于想在迷雾中乘风破浪的公共管理者来说,前面的路在何方?最迫切的问题也许恰恰是思考与实践组织伦理。管理者应该时时刻刻问自己:"在组织中培育一种道德环境,我能够并且应该做什么?"根据特定的案例确立相应的伦理准则当然是一种方法,但这远远不够,另一种更可靠的方法是雇用诚实的员工。当然,说来容易做来难。40年前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话至今仍余音绕耳:"良好道德环境中的诚实之人是政府道德问题的最终答案。" 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又如何判断你在这方面进展成功?回答后者相对容易一些。一个好的道德环境,应该有更高水平的尊重、信任,组织成员之间拥有良好的公开沟通,在这里,公正、平等、同情和关怀能得到最大的倡扬。最终,这些优良品质能超越工作空间而散布到整个社会之中。 管理者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培育一个优良的道德环境?一些建议已经提了出来(例如增加交谈的机会),但真正建立并维持组织道德所需做的自然会更多。至少管理者应尽力把道德自觉注入其组织并以此塑造与其他组织(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的关系。他们还要采取步骤开发与执行伦理原则,提供道德培训,建立道德投诉机制或在年终绩效评估中增加伦理的条款。这些措施无论是单独的还是综合的,都可以"作为组织发展的伦理道德"来看待 (Zajac 1997) 。 总而言之,公共官员(选任的也好,非选任的也好)遇到越益复杂的道德挑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经历了200多年的民主实践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美国政府来说,任何这方面的失误都将有损于公众对其的信心与信任。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顾客让渡价值 公众满意 [论文摘要】政府公共管理的内涵在于其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通过提高“顾客让渡价值”,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以此满足公众需求,最终实现公众满意的目标。 一、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 胡德认为:“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的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包括两层内涵: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和公共的参与性。首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它所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其次,公共管理的职能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分配社会利益,公共管理者应该体现“公益人”的角色,代表公平正义等规范性的价值追求。另外,公共性还体现为公共管理活动运行的多向度,即公共管理不仅是公共组织行使管理,同时也需要公众及社会其它组织的参与和互动。 “服务性”作为公共管理的另一本质特征,首先来源于管理活动的服务性。政府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协商还是强制,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即为完成公民赋予的使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次,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公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公众直接或间接的授权,它是公民权力的特殊转化形式。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本质上是一种为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管理必须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服务、为广大公众的公共利益服务。服务是政府的政府的首要职能,也是公共管理运行的中心要义。 从公共管理的本质出发,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理应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还应该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 二、市场营销理念中的“顾客让渡价值” 市场营销理念认为,企业要与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包括生产、经营和售后等一系列营销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整体顾客价值是顾客从给定产品和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整体顾客成本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货币、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如图1) 要提高顾客满意度,为顾客提供更多“让渡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服务、人员与形象,提高产品的总价值,以及改善服务与渠道系统,减少顾客购买产品的时间l精神与体力的耗费,从而降低货币和非货币成本。、 三、“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管理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如前所述,政府公共管理应该体现其“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借鉴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把了解和回应公众需求作为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导向,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1.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公众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价值。在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理念将政府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天然和唯一的主体,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负责一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局面,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长此以往,我国政府将会出现机构膨胀和预算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缺乏竞争机制的公共管理还会造成服务成本上升、政府对公众需求反应迟钝等问题。基于我国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运作仍不够完善和第三部门发展起步晚、力量还较弱小的国情考虑,现阶段对于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可以通过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适度参与、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第三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就可以逐渐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解放出来,形成公办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为公众提供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良好局面。 2,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对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 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通过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两方面来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是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实现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建立包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申述处理标准等在内的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最最终评价标准。 3.加强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缩短满足公众合理需求的回应时间。政府与公众良好的沟通互动可以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和互信,让政府了解公众希望的服务种类、服务质量以及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最终实现缩短回应公众合理需求时间、降低公众成本、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的。 在我国开放性社会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背景下,政策沟通渠道的完善仍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例,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广州、上海等地区的区域性信息公开法规也相继出台,但都还处于尝试性起步阶段,全国统一性制度框架仍需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同社会之间良好协调的互动关系也还有待发展推进。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共治的格局尚未形成,要在还政于民、寻找政府与社会关系平衡点的同时,促进第兰部门的发展、培育多元社会治理主体。 4.构建政府公共部门完整的问责体系,减少公众利益损失。要建立并实施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格的职责划分。问责的前提是在不同的部门与官职之间有严格的职责划分,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谁来问责,何人依何种程序判定官员失责。二是政府透明,政务公开。问责的保障是公开与知情,只有政府透明、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企业竞争力 论文摘要: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个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政府公共管理是企业竞争力培育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竞争力,是指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金暗,2001)。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期决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主要体现为在全球化市场上各国或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企业的竞争是企业竞争力(主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展现。因而,如何组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就成为经济全球化下各国政府、企业及理论界的关注焦点。 企业之间竞争力的差异,既源于企业掌握的竞争所需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同,也受着市场、体制、社会、文化、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理论界在研究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竞争力决定因素时从未忽略过政府的作用。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无论是在其2001年前使用的8大要素评价体系中还是2001年起使用的4大要素评价体系中,政府管理与效率这一要素始终占有显著的位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的有关报告也明确强调了政府为企业提供商业环境并影响其竞争力的作用。即便是在主要从产业关系上分析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的迈克尔。波特教授的分析框架中,政府行为也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及竞争者、机遇并列为6个主要因素。 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培育国家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近30年来,政府的作用总体上呈加强趋势。从实际经验观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例如,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国家的经济运行,政府的科技政策影响到技术投入与创造能力,政府的贸易与投资政策直接决定一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等等。从深层次上看,政府对市场的基本态度,制约着一国的经济体制类型和总体效率状况。在理论和政策层面,政府发挥何种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都是经久不衰、广为谈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中国己经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经济全面参与了以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以国际多边经济贸易协定为载体的世界经济体系;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建立逐步按世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运作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正面临着从转型经济下单边的主动的、试点式的开放方式向着市场经济下多边的、有规则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方式转变的过程。体制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无疑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变化要求我们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国际经济竞争。显然,这种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加快对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培育,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作用的发挥。换言之,在我国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进一步组织和提升当前总体水平尚低的我国企业竞争力,成为我国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事实上,近年来企业界和理论界已对此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微观企业组织制度与经营战略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对策建议。本文要着重讨论的是新形势下在宏观层面上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或者从更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从“新政府—市场观”看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 当今的市场经济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笔者曾经将其定义为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层面:一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大小,不分经济发展阶段,市场机制都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首要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成为各国经济改革的主流方向;二是指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政府宏观调控而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三是指世界市场经济强调目前各国建设的是在开放经济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而非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正是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主流。所谓“新政府—市场观”,是指既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寻求经济全球化下政府调节干预经济解决市场失灵政策的新形式,在顺应并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它内含一个基本的认识与判断: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都可能存在,总体而言,市场机制较之于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作用留下了空间。这一认识与判断的政策含义在于,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好的问题,都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时应以不扭曲市场机制为前提,并应能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一观点可用两句简单的英语加以概括:" Market is good but not enough;Government is not everything but a key something" (市场是重要的,但非万能;政府并不能包办一切,但应起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新政府—市场观”是相对于过去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的。在过去相对封闭的世界经济中,由于对要素跨国流动的限制,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程度较小,一国的经济政策给其他国家经济福利带来的外部性影响可能被忽略。因此,封闭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别国的政策和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前提下,政府如何弥补市场的缺陷,以改进本国居民的福利水平。但是,经济全球化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的这种关系。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和依赖程度,使得一国的经济政策会给其他国家的经济福利带来不可忽略的外部性影响。一国政府在决策中,必须考虑别国政策和经济变量的影响,必须考虑政府与世界性市场的关系,必须研究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提高本国(主要是企业)的竞争力问题。因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市场关系实质上是“经济全球化、市场和政府”三者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下,主权国家的政府职能发生了不少变化:一是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规则(如WTO原则)对各国产业政策的实行提出了种种限制;同时,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基本策略从以往的产业政策转变为开放竞争的策略;由于社会政策越来越成为构成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例如,教育、运输、安全等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熏摹声面),不少发达国家将政策重点更多地转向社会领域,间接提高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二是政府政策的针对范围发生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布场范围由一国市场扩展到区域市场乃至世界市场,政策范围也相应扩大。三是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政府从以往唯一的规则制定者变为政策制定的合作者,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以及相关的别国政府政策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四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职能复杂的区域组织与国际组织大量涌现,其功能日益强大,不仅对一国政策的制定而且对其执行构成制约。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各种要素、商品和服务的跨国流动更加容易,从而也为各国政府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此,在新的条件下,为解决老问题、迎接新挑战,西方各主要国家实行了不少行政改革方案,虽然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着力点都是力图通过政府改革以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立足于政府职能的变化,政府公共管理(特别是有助于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公共管理)应能体现以下变化(毛寿龙等,1998;唐琦玉,2003):(1)重视成本效益关系。政府应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强调政策与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2)强调顾客导向。政府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有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应以公民的需求为考虑,强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3)强调市场机制,重视选择和竞争。主张通过市场机制的发挥,提供公共服务;使民间机构与政府共同生产,提供多种选择机会。(4)授予权能。政府应给予公共管理者以一定的权限来完成任务,必须使公共管理者充分了解其工作目标,同时也包含着对错误的容忍。(5)创新与改革。创新乃是新型政府的主要特征,政府应打破传统结构惯性,活化官员思维,允许公共管理者运用各种创新策略达到管理目标。 三、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国际竞争力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IMD和世界经济论坛( WEF)提供的报告看,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容乐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在IMD评价体系中,与企业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指标有68项。我国企业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价格质量比、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创新、新产品研究开发支出、工艺水平、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管理人员对国际商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均处于排名较后甚至最后的位置,这说明我国企业的竟争力水平总体而言还相当低。与此同时,我国己经加入了WTO,我国的企业须直接面对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加入WTO对广大企业的生存发展来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机遇的把握有赖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挑战则是直接而现实的。就挑战而言(勾学辉,2001),一是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的放宽,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的降低。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优势就更大,并且大多具有丰富的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验。二是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高技术、高附加值工业方面差距更大。三是某些支柱产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技术装备工业、运输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等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90年代以来虽然基本上完成了进口替代,但基础元器件及工作母机、电子通讯、重化工业等尚未完成进口替代,最易受到进口的冲击。四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WTO的基本原则存在一定差距,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机制转换不彻底,企业的组织结构远远不适应新的挑战。 新的形势不仅对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对我国政府及其公共管理提出种种要求(课题组,2001)。一是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新要求。加入WTO,实质上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能否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引入竞争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国内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国企改革、建立国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等方面还相对滞后。如果这些领域的改革不能加快并取得显著成效,扩大开放市场就可能未得其利,先受其害。二是对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趋利避害,实现以开放促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政府要履行所承诺的开放市场时间表,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放开贸易经营权、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变化大部分将在2005年以前实现,时间紧迫。市场开放将会引入竞争压力,有利于提高国内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开放过快,也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过大冲击,引发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扩大开放前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用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三是对政府在开放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深地参与全球经济之中,一方面可以更多地分享全球分工之利,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受到来自国外的冲击,政府只有具备较强的在开放条件下稳定本国宏观经济的能力,才可能为本国企业创造一个较平稳的市场环境。同时,面对种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要求政府在危机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表现出更强的能力。四是政府管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加入WTO后,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决策更加科学,政策更具透明度,廉洁程度提高,效率进一步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有利于增强中国经济竞争力的“软环境”,使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居于有利地位。 四、深化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如前所述,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正在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主流。特别是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新政府—市场观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市场型企业的改革,而且正在进行政府的再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自主治理的关系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尚待解决。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应在深刻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新政府—市场观在我国条件下的表现形式,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模式,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具体说来,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关系上至少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应得到充分的尊重。政府不应再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资源配置的主体应是市场,即便有一些资源需要政府配置,政府也不应采取行政的方式,而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如土地资源的配置宜用拍卖方式,而不应批给:公共建设项目宜用招标方式,而不应审批;政府消费应走向政府采购。二是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观念和职责应得到明确和强化。政府是公共部门,是服务性组织,是为企业服务的,如果这个关系界定不清楚,企业就难以快速发展。受各种因素影响,许多政府部门至今仍然缺乏服务意识,总以管理者自居,喜欢管企业,甚至不正当地干预企业。我们要接受政府是服务性组织的观念,要努力为企业发展与竞争力的形成提供良好服务,搞好企业外部环境建设。相应地,政府对企业的必要管理也必须坚持服务和公平的原则。如应尽量尽快取消审批制度,推广备案制度。三是在项目投资方面,政府须约束对企业可能产生的挤出效应。政府不应与企业竞争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应起到对企业投资的导向与弥补作用。一般来说,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如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商务投资应交给企业去做。四是政府要通过深化改革完成从控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神秘政府到透明政府、从统治型政府到善治型政府、从人治型政府到法治型政府、从僵化型政府到学习型政府的转型(唐琦玉,2003)。 需要指出的是,在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培育关系问题上,有两种意见或倾向笔者不敢苟同。一种是“政府无为论”,认为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洗礼中获得的,与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作用不相干。另一种倾向则是将政府职能的不恰当扩大,如近年来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的存在和对“经营城市”的片面理解与应用等等。笔者认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其中政府的运作效率和公共政策是一个重要因素。政府既必须在支持企业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积极作用,又必须恰当定位,在资源配置中不应挤占企业过多的空间。归根结底,笔者还是坚持这一观点: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关键是要正确定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与整合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都市圈经济 政府公共管理 体制创新 论文内容提要: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该文论述了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人到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阶段后,城市化进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在经济的集聚作用下,这个阶段的城市化进程不是全国平推一盘棋,而是形成若干个都市圈。这个时期形成的都市圈大都以一个或以上的城市为中心,涵盖周围若干个城市。如南京都市圈就是以南京为中心,涵盖了长江流域与东部沿海交汇地带的江苏和安徽两省,覆盖南京、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巢湖8个城市。参照日本的经验,每个都市圈一般以120公里到15。公里为半径,所覆盖的面积大概是4万平方公里到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000万,圈内GDP约为1000亿美元。 根据预测,我国到2030年基本完成工业化的时候,将有可能形成20个左右的都市圈,其中包括京津都市圈、大齐(大庆、齐齐哈尔)都市圈、沈大(沈阳、大连)都市圈、徐州都市圈、上海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都市圈、成渝(成都、重庆)都市圈等。每个都市圈都是由十几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除了这“20大都市圈”之外,还有像厦门、昆明、贵阳、西安、兰州等工业城市的发展,也会对周边地区发生带动作用,可能会形成相应的都市圈。 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0所以,研究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都市圈经济发展催生区域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所谓区域公共管理,是指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他领域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区域公共管理包括以下几个内涵:一是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二是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市场经济领域、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三是区域公共管理的对象是区坷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关系。①区坷公共管理在区域健康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制定政策法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符合地方实际、与国家大政方针相配套的区域性政策体系和与国家大法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完整的地方法规体系;其次是实施区域性整体规划、调节和控制,建立并保持合理的产业结构、适当的投资规模和坚实的环境保护基础;再次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公共问题相对简单,公共事务比较单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人类历史迈人21世纪以后,世界已经全面进人到一个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接踵而至的便是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市场无界化的高歌猛进。于是,跨国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便大量滋生,并呈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正如加拿大著名政治学教授戴维·卡梅伦所言:“现代生活的性质已经使政府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那种管辖范围应径渭分明,部门之间须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见着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邦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在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唤做‘多方治理’的政府间活动越来越重要了。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都市圈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各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一直就没有停止过。既存在着争项目、争投资、争政策的“府际之争”,也存在着地区分割与地区封锁的“府际冲突”。诚然,竞争和冲突既是客观的,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必要的。正是因为都市圈经济的发展和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使其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环境变迁与环境保护的跨界性、社会发展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区域资源的整合与地方竞争问题等等。“特别是在都市圈的建设中,各种跨界公共管理事务的增加,成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发展的最佳生长点。 以上这些问题往往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所能胜任的。我们从2007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太湖蓝藻危机就更能清楚地说明这点。在太湖这个中国第三大淡水湖的周围,上海、苏州、无锡、嘉兴、湖州5个中心城市构成了一条环太湖都市圈,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厂林立,工业发达,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00人,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太湖流域的这5个市分属于沪、苏、浙3个省市,在环境治理上缺乏一个有效的流域管理机构。由于长期“市自为战、县自为战”的管理体制,没有一个通畅的地方政府沟通、合作机制。所以责任不清,导致各方大肆排放污染物,最终污染物超过了湖体的环境容量,终于导致了跨界的大型污染。 因此,都市圈各政府组织基于本身合作的必要性、意愿和专业需求、财政资源和风险分担,以及追求效率与效益等方面的考虑,会采取有限合作、适当合作或大型合作等方式来从事跨域或跨界合作以满足其实际需求c0这就要求区域政府做到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例如,建立政府间平等对话与谈判的协商机制,既能纠正“命令机制”僵硬化的弊端,又能弥补“利益机制”局部化的缺点。以灵活多变的行政契约、行政协议等方式发展合作关系,追求政府间信息分享、关系交换等目的c0实际上已经有都市圈率先进行了尝试:在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关系的协调中,1992年成立了长三角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后升格为市长级协调组织,并于 1997年更名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2001年又成立了沪苏浙省(市)长座谈会制度。2004年“泛珠三角论坛”的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以及区域内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与秘书长协调制度等的建立,也是区域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有效举措。 二、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阻力分析 1.行政区域壁垒的客观存在 我国经济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各级政府按行政区来组织经济活动,行政区内的经济资源受控于政府的干预,带有很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当区域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时,各地方政府往往首先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各种壁垒,阻碍经济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的突出特点就是排他性,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解决劳动就业,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手段,阻碍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流动,人为地分割要素市场,使区域性的有序竞争的统一市场难以形成,对内开放远远滞后于对外开放。法国经济学家庞塞特(Sandro Poncet)经过研究就发现,从1987年到1997年,中国省际贸易量呈下降趋势:1987年,省际平均贸易量在GDP总量中占54% ,1992年下降为50% ,1997年下降到38%;中国省际平均贸易量在各省总贸易量中所占的比重1987年为88% ,1992年降为80% ,1997年则降为66%;中国各省平均商品吸收额中,外省生产的商品所占比重1987年为34% ,1992年减为27%,1997年只占20%扩5行政区划壁垒是长期客观存在的,这构成了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最大的直接阻力,实际上是源于体制上的阻力。 2.地区产业结构严重趋同 由于受到“行政区经济发展”观念的驱使,各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利益的市场主体,往往热衷于向见效快的行业投资,重复建设情况比较严重。举一个例子:长三角地区中14个城市排在前4位的支柱产业均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趋同率达到70%。而在高新技术领域,长三角地区的“十五”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中集成电路产业的同构性达35%,纳米材料为48%,计算机网络为59%,软件产业为74%。地区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容易引起各自为政、低层次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导致经济行为的短视,长此以往将损害都市圈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地发展。这实际上是源于结构上的阻力。如果各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中,缺少实质性的整体规划,不能就促进都市圈城市之间的区域经济联动、优化区域社会资源配置达成共识的话,这种结构上的阻力仍将顽强地存在。 3.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由于地方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与地方政府官员个人的政治升迁挂钩,地方政府往往以投资拉动GDP的增长。长三角区域内共有开发区199个。而港口的重复建设更是矛盾重重,南京以下的长江段,已建、在建和待建的万吨以上码头泊位共100多个。从江阴到南通60公里岸段,有68个万吨级泊位,平均0. 9公里就有一个。结果是,一方面有的港口设施能力严重过剩,而另一方面,又在大量投资建设新的港口。c长此以往,会造成都市圈之间的恶性过度竞争,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这一切都是源于现行的政绩考核指标转嫁的阻力,实际上可归结为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双重阻力。如果在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过程中不能改革现有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地方政府官员还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地区的全局利益,那么这种阻力也将长期存在。 4.法律制度的缺失 我国 宪法》第89条规定: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宪法》和 地方政府组织法》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务。然而,我国法律对涉及的有关府际合作尤其是地方政府合作的规定和条例几乎是空白,法律只规定了各级政府管理其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对上级机关在跨域事务中的角色扮演,对于地方政府合作中的权利、责任分担等问题,根本都没有涉及。这就容易导致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推诱扯皮、争议不断等情况的出现。国家如果不尽快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跨区域合作与治理及其争端处理的法律法规,这种法律制度上的阻力也仍将存在。 5.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动力不够 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对各地政府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尝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没有现成的道路选择。虽然人们对于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已达成共识,但到底什么是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其基本特点和内容有哪些,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公共管理体制创新与传统政府体制有哪些区别,如何做到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等,理论界尚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理论认识的争议,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就还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不可避免地构成理论指导的阻力。所以,各地政府提出的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实践就还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因此,在公共管理体制创新时有把它简单化的倾向,也有把什么都往公共管理体制创新身上靠的倾向。对此,我们应该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真正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前进、实践又推动理论进步的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三、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1.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 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各地政府实际上已成为了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各地方的利益径渭分明,甚至高于一切。如果在都市圈经济发展如此迅速,所引发的公共管理问题又如此之多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仍然抱着本位主义,从传统的地方利益观念出发,独善其身的话,必将会造成“双败”、“多败”的结局。所以,要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首要的就是要摒弃传统的以单位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管理的惯性思维,树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比如:历史上河流往往被作为天然的地域边界,但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这种边界划分显然是最糟糕的做法。它意味着两个独立的辖区就共有的公共品分割做出决策,而决策结果由双方共同承担c实际上谁也不主动或不愿意承担不利的后果。 所以,各地方政府要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做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实际上2003年以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江浙沪三地高层就已经频繁互访,协商共商,对自己在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重新定位。上海已经明确把“建设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作为其基本战略之一,提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联动发展新路子。周边省市也都在有意识地努力打破“诸侯经济”,“主动接轨”上海。2003年5月,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浙江交界收费站实现合并经营,这是长三角公路运营首次打破行政区划藩篱,成功走向联合运营的开端。长三角区域政府还规划在未来5年内,建成一个现代化快速交通网,把“长三角”15座中心城市、55座中等城市、1446个小城镇全部纳人“3小时都市圈”。旅游一体化也已经有较好进展。C此外,2003年度还签署了长三角城市中小企业政策互享的文件。 2.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和谐建设,这是体制创新的核心 事实上,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是广泛而合理地存在的,只不过我们应该将其更加显性化和法律制度化。因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所以,法律法规是各地方政府进行有效合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关于政府合作的具体规定非常少,合作往往受到领导个人意志的重要影响,靠地方领导人推动,这就使得合作的人治色彩浓厚,缺乏法制的保障。因此,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f1i皆建设是体制创新的核心。首先,建议国家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跨区域合作法》,使政府间的合作活动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还要及时修改其他的相关法律如《环境法》等,对区域治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使区域政府的各项合作活动都有法可依〕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改革唯GDP马首是瞻的政绩考核办法,将区域合作的成果也列人考核的指标并使其法制化。其次,“由于不同的法律制定主体在具体制定法律时所秉持的立法理念、看待问题的立场、方法以及立法的技术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所以由不同主体制定的法律在内容上不一致、甚至相去甚远的事例并不鲜见。,嗯为此,都市圈内各行政区的立法主体还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立法的前提下,就跨行政区的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务,如宏观调控、社会保障、人才流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立法协调,构建法律的相互认可和法律资源的共享机制,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更具科学性和适用性,既符合行政区利益,也符合都市圈经济发展的要求。再次,各行政区司法机关之间也要加强司法协调,统一司法标准,加强司法协助,通过行政区的司法功能整合,在都市圈内建立一个畅通无阻的司法体系,使每个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必要时可考虑设置大区怯院,确保区域经济刊本化的良胜发展。 3.建立跨都市圈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梅,负责日常工作和合作事务的牵头组织,这是体制创新的本质 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区域政府的合作积极性,建立一个反映区域政府意愿、能获得区域内政府普遍认同的、具有民主的治理结构的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是体制创新的本质。我国可以效仿国际上一些合作组织的做法,设立由相关省区派员共同组成的常设协作机构,并以各种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应该具备以下的一些基本职能:组织协调实施跨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跨区生产要素的流动等间题;统一规划符合本区域长远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制定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各市县制定地方性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性规划有机衔接。还应根据专业、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它们也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勉口长三角地区就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区域规划与产业协调委员会、重大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等专业或综合职能管理机构。 4.加强都市圈政府政策制度的整合,以电子政务为平台,逐步形成政策制度的一体化,这是体制创新的关键 为实现都市圈内区域政策的一体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清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放商品市场,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域障碍,实行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对在区域内流通的其他成员及商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规范公平的质监认证制度,各方不得有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改善市场主体准人环境,打破市场主体准人的地区封锁,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在区域内开展经济合作0各方政府都不要介人企业间的竞争,减少对于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种种干预,对当地所有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区域环境c0在机制上,可通过制定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章程等,将区域政府协调结果成果化、法规化,约束各协议方共同遵守。在内容上,侧重于产业、基础设施、交通、信息、环境等必须通过合作才能实现最大社会效益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间题。 另外,都市圈政府可以在政府内部建立“都市圈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内网),各政府机构都可以成为系统的节点,使政府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政府的信息融合度大大增强。同时,建立“都市圈政府联合政务网”(外网),树立对外的整体形象。都市圈可率先在户口管理、人才流动手续办理、车牌手续办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加快一体化网上办理,形成强大统一的城市一体化品牌。 5.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参与,有效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这是体制创新的动力 虽然政府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公共机构,在公共治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却能起到辅助政府的很好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治理已不再是政府的专利,非政府组织和各种民间组织都会成为公共治理的主体。都市圈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流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行业协会、民间团体也在某些方面发挥着社会治理的功能。所以,都市圈政府要加大对区域性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充分发挥跨区域的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诸如相关标准的制定、资格认证审查、质量检测等多方面积极开展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可以将除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宏观规划调控和监督执法以外的公共管理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尤其是区域市场评估、区域决策咨询、行业管理和社会福利服务等职能应该无条件地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消除资本、资源和人才流动的屏障,提高区域投资环境质量。在此基础上,拓展政府与市场间相对平衡的沟通和对话渠道,加强对公共治理的另一极一一公民社会的培育,使之“逐步与国家达成‘二元结构’:一种既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这种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不但不会削弱都市圈政府的功能,反而会在治理手段和途径方面丰富行政区政府的功能,使其功能张力以更灵活的形式得到广阔延展。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社区公共管理 政府公共管理 社会公共管理 互动机制 论文摘要: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与政府在职能上日趋“掌舵”而非“划桨”,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的认同与重视。文章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近年来,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但是,迄今我们对社区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停留在起步阶段,仍然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上,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另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体系与研究方法的丰富与发展;而在实践上,对中国社区公共管理体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力求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公共管理就是对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组织与管理,其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王乐夫将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fi同时,他还将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公共事务区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王惠岩则根据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而认为在理论上公共事务可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f2作者认为二者对公共事务的划分并不存在本质差别,只是区分的角度不同,前者以管理主体对象进行区分,后者则以管理客体进行区分。社区公共管理是指社区组织凭借社区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在以上对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及区分方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把握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含义。 (一)管理主体是拥有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威的社区组织 一般来讲,社区组织包括政府基层政权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中介组织。政府基层政权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中发挥着方向性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城市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社区自治组织,伴随着社区成员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而出现,是对社区内部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的组织,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中介组织主要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介于社区主体组织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如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 (二)管理客体是社区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 并不是所有的社区事务都是社区公共管理的对象,只有其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才属于社区公共管理的范围。具体而言,包括国家层面的公共事务与社区内部自生的公共事务。 (三)管理目的是维护社区成员的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发展 任何公共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增进公众的公共利益,并确保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分配,社区公共管理也不例外。社区公共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更好地组织与社区成员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以达到社区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管理基础是社区组织凭借的社区公共权力 社区公共权力是社区公共管理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大致有三种:(1)组织授权的公共权力,如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等,是社区公共权力最重要的来源。(2)社区成员授权的公共权力,它是社区公共权力的源头。社区成员通过选举等民主形式产生业主委员会,使其拥有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3)以经济为基础的公共权力,它体现在社区内的企业通过提供资金等形式影响社区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 (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比较 本文所讨论的政府公共管理,是特指政府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全社会公共事务所实施的管理,并不包括政府的内部事务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是指社会性的公共组织对一定领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其特征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公共管理内容的服务性。政府公共管理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多具有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诸如国防、财政、环境保护、基础研究等;而社会公共管理则大多活跃在政府公共管理触及不到的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更多的是一些区域性、分散性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而言,社会公共管理更贴近公民的生活需求,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第二,公共管理的非政治权威性。政府公共管理不可避免地包含有政治权威的作用,波茨曼认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质就是对政治权威的管理L47。社会公共管理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权威的行使,但它是基于利益共同体和自由联合体而产生的权威,一般不具有强制性,更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 第三,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政府公共管理的主体很明确,即国家的代表—政府。而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更趋于多样化,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彼此独立,这是由社区发展的多元动力机制所决定的。 (二)社区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是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的唯一组织,政社关系属于“强政府,弱社会”。那时候人们居住在社区,各种利益关系却在单位。可以说,还不存在社区公共管理问题。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区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而产生的。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使得社区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社区自治权力的确认和认可,构成了社区公共管理的权力来源。社区中介组织的成长为社区公共管理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二者之间相互影响与协作、相互制约与监督,共同维持社区的稳定与运转,共同促进社区的协调发展。 1.社区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都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因此许多国家层面的公共管理事务都要落实到社区。如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弱小群体的利益,计划生育等,通常在社区中执行和实施。这一部分的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我们可以视之为政府公共管理的组成部分,因为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是这部分职能的执行主体。当然,在政府管理更多地引人市场竟争、降低管理成本、追求高效率的时代,政府也可以选择将这部分职能外包给适合的社区组织甚至个人来承担。 2.社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公共管理事务中还涉及到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如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发展社区经济,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等。这部分公共事务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社区公共管理的实质与核心。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自治,即社区公共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相比较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它更侧重于服务而非单纯管理,更贴近社区居民的日常需要,而且一般不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因此,在理论上,属于王乐夫所说的社会公共管理的范畴,或者说属于王惠岩所说的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3.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 以社区组织(目前多指社区自治组织)为管理主体的社会公共管理,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核心与实质,也代表着未来社区的发展方向。然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亦尚未完成,政府在社区公共管理中仍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在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不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部分,而是一个互动整体。只有通过二者的良性互动,使政府与社区组织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社区的公共服务、利益代表、管理成员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社区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中,政府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社区组织。社区公共管理中政府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正是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互动关系体现出来的。 (一)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协作 从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合作关系看,当双方面对共同的社区及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时,是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一方面,政府把部分社会公共管理权力委托或让渡给社区组织,特别是在“市场不为、政府又不能”的领域内大力扶持这些组织,从而依赖它们在社区内更有效地推行政府的行政决策,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也要借助于政府的授权或委托,获得实质性的管理权限或政策与财政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赢得社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它们之间更多的是强调“互惠”与“协作”,共同成为社区公共管理的主体。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政府与社区组织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为增进社区公共利益而努力的局面,使社区居民成为最大的受益主体。 (二)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监督 政府与社区组织还存在着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一方面,政府依法对社区组织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则作为社区成员的代表对政府及其公共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1.政府对社区组织的制衡 首先,任何组织都会受到“自治”与对组织的“控制”这对矛盾的困扰。对社区组织而言,保持独立性、自治性是它有效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然而独立和自治有时也会成为产生危害的隐患。比如说社区组织可能会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助长狭隘的团体主义或个人主义。若仅仅靠社区组织内部的章程与规则来防止其滥用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其次,社区组织所代表和维护的是一个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那么,社区组织维护的群体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如社区组织不顾社会公共利益的违章搭建现象的存在等。因此,为了防止社区组织公共权力被滥用,狭隘的社区意识或个人意识的滋长,以及出于维护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监督必不可少。当然,政府对社区的监督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要以不损害社区组织的自治性为原则,既要保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有效监督,又要保障社区组织得到充分的自由。 2.社区组织对政府的制衡 首先,政府是一国内拥有垄断强制力的组织,其行为的制约因素相对于任何其他形式的组织来说都要少。目前,人们虽然已对政府权力需要有效监督达成共识,但是,中国除政府内部的监督机制外,人们强调的社会监督往往更侧重于社会舆论与公民个人的监督。然而社会舆论的局限性、公民个人力量的薄弱性使其又无法完全担负起社会监督的重任。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监督职能,以组织的力量防止公民权益受到各方面的侵害,已成为当务之急。其次,社区组织作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社会中介机构而存在,本质_[是一种民间自治组织,除了依法接受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外,更应该具有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性,决不应该成为政府的“一条腿”川。再者,我国社区公共管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社区组织必须能够代表社区居民监督政府人员的执法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国家管理并监督政府机关的活动。 社区除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外,还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与市场管理、文化管理、信息管理之间更为复杂的互动机制,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进一步深人探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浅论公共管理幅度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官僚主义、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 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 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西藏、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从强化市的整体性管理和减少管理层次出发,要对市一级的政府职能机构和市辖区进行改革。首先,应主要按区域管辖的需要在市区内各地方设置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而且不同分支机构的管辖区域有所不同,可以是一个市辖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局,也可以是两个市辖区设一个分局。如,公安部门按治安的任务量分片设公安分局;税务部门按税收的任务量分片设税务分局;交通部门按交通的任务量分片设交通分局;园林部门则可只设市区和风景区两类分局,或市区设一个分支机构,市郊的每个大的风景区设一个分支机构。而只有民政、卫生和市政等部门以市辖区为管辖范围,按市辖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形式设立。这既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市的块块管理方式,变以块块为主和条条为辅的管理模式为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市政府根据城市的发展和需要,从整体上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管理。其次,适当缩小市辖区的管辖幅度,增加市辖区的数量,使一个市的辖区由目前一般不足10个增至30个以上。取消目前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变市辖区两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并适当扩大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自治作用。适当缩小市辖郊区的范围,变乡(镇)归市辖区管辖为市直接管辖。这样有利于简化政策执行的管理层次,从而实现市的两级政府和两级管理的统一。 (四)合理调整乡一级管理幅度 从多年来的经验看,基层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风险较小、成本较低,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试点可从这个层次着手,如撤并乡镇、撤销街道办事处等。但从长远的发展要求出发,对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下的行政建制,不能只停留在调整规模大小、数量多少上,而是要探索根本性的体制创新思路。比如建立乡镇自治体制,虽然这是若干年后的目标,但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研究探索向这个目标过渡的具体办法和途径。目前有舆论认为,可以把乡镇建制变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硬性工作任务大大减少,乡镇由一级政权组织变成派出机构,既可以减少机构,减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又有利于最终实现乡镇自治、简化政策执行。但推行这种体制时要吸取过去乡镇体制反复调整的教训,首先必须搞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开,不能一哄而起。而且对乡镇还要分类指导,一些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性中心镇、重点镇应向小城市的体制过渡,否则不利于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在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的同时,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也要进行改革创新,而且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比农村更为迫切可行。 总的来说,交通通讯条件越发达,政府管理工作越宏观,行政管理的层次就可以减少,管理的幅度则可以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交通通讯条件和管理手段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很多省区形成了以省城为中心的数小时省域公路交通圈、以县城为中心的数小时县域公路交通圈。就政府职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而微观管理职能则不断减弱,诸如行政审批之类的工作越来越少,这就为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扩大行政管理幅度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利益关系影响极大,牵涉面很广,大的调整影响几百万人、上千万人的利益,小的调整影响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利益,加之公共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各省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别是在减少管理层次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从本省区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推进二级制或三级制。各省区都应该积极研究探索具体的行政区划问题、市县规模调整问题、设市数量和布局问题、乡镇如何向自治目标过渡问题等等。为防止出现反复调整,每一项区划改革都要瞻前顾后、总体考虑、慎之又慎,重大问题更应该进行专题科学论证和合理有序地推进。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人格化、官僚化到市场化——中国公共管理的路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国公共管理;路径分析;人格化;官僚化;市场化 【论文摘要】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经历了一条人格化到官僚化再到市场化试验的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径。理性的官僚制公共治理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造成的弊端,提高行政效率。我国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必须建立在官僚制的理性之上,为多元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一、问题的由来 “历史表明,人民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要理解我国公共管理范式随时间的变化而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差异及其所蕴涵的内在逻辑,就需要了解我国公共管理的变迁规律。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理论界对我国公共管理的模式及其发展路径的分析迄今为止还不够充分,在认识上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公共管理的实务还存在一定范围的混乱和低效现象。因此,在理论上澄清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路径,有助于为当前的公共管理实务提供切实的指导并为今后的公共管理的走向定下基调,其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二、人格化范式的形成及其表现 所谓人格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与封闭性的、小群体性的农业文明社会相对应的,以“人情—身份”关系为隐性规则,组织运行建立在特殊主义取向的制度基础之上,缺乏明确的、显性的理性规则,或即使具备一定的明确规则,但在真实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熟人社会”的影响力而导致规则失效的公共管理模式。由于建国前边区经验的作用、动员型命令经济的实行、高度集权的体制安排以及领袖的非凡感召力的作用等因素一时并未完全消除,1949年建国以后我国的公共管理一时还难以摆脱人治模式。我国1949年至1978年之间的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典型的人格化特色,兼有韦伯所描述的“克里斯玛型”和“传统型”社会的特点。这种人格化特色浓厚的公共管理模式的生成,其原因主要在于:民主化与法制化建设被忽视,家长制的思维方式与作风存续,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的社会基础存在;排斥竞争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经济基础;万能政府的集权式体制安排,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政治基础。这一时期,与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相伴随的是大量非理性和低效率的公共管理。主要表现为:机构设置的随意性;人员使用的主观性;规制稀缺;公共管理中的特殊主义取向盛行,血缘、地缘、人情关系时常支配着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向,致使法律、规则因人而异,公共行政缺乏稳定性与普遍性;小团体主义盛行,部门主义、地方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泛滥;领导者独断专行和神秘主义;公共责任不明确,职责一权利一义务关系不明确;公共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现象;等等。1978年之后,我国开始了摆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征程。工业文明社会是“大社会”,对秩序规则的基本要求与农业文明时期的“小社会”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大社会中盛行的行为规则,其目的并不在于为特定的人提供特定且可预见的利益,而是作为那些‘多种目的之工具’而发挥作用的—这种‘多种目的之工具’乃是人们在对某些种类的情形进行调适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为它们有助于人们应对某些种类的情势。”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人格型的公共治理模式显然是无法适应时代要求的。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公共管理的范式转型。 三、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与问题 所谓官僚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马克斯·韦伯等西方学者在新教伦理的发展和自由资本主义的演进过程中,吸收泰罗的科学管理主义思想,主张建立以法理权威为基础,以科层结构、非人格化、连续性和专业分工为基本特征的稳定、正规化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负责组织、指挥、控制和调节公共事务。在韦伯式的官僚制政府模式中,确立了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单一主体地位。从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大幕拉开到1993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正式颁布,是我国公共管理逐步走向一条人格化,强调法制、规范、专业化的官僚化的发展路径。在摆脱人格化的无序,寻求官僚化的科学管理进程中,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主要有:在公共管理过程中,重视理性精神的培养,倡导民主、法治、规范、效能、普遍主义的精神和工作方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轻人情重契约的价值取向和功绩主义的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层次与控制幅度、职责权一致的组织原则,努力理顺各级政府的组织结构,实现政府组织部门化和层级化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法制,强调依法行政,力图把各级行政组织及其各级人员(包括领导者)的职、责、权,以及工作内容、程序、方法,通过立法的手段确定下来,以降低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通过制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与人员编制法、行政程序法,控制机构膨胀与管理中的程序缺失;完善政务公开、群众投诉和各种行政监督措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各种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确保对行政权力运作的有效制约;完善行政组织内部的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在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强调行政权力的独立性和受制约性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社会现实,倾听公众呼声,力求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尽管在我国的官僚化努力过程之中,明显地促进了制度革新。然而,官僚制本身蕴涵着种种难以克服的矛盾却不容忽视。“大的官僚机构会产生以下弊端;1.对待不同的需求的反应越来越不加区别;2.向表面的受益者征收越来越高的费用;;3.不能调整供求关系;4.不能防止一种使用形式损害另一种事业形式,公共事业逐渐失效;;5.渐渐易犯错误和失控,直到公共行为迅速成为背离有关公共目标和形象;6.最后,发展到了采用补救措施只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而不能解决问题的程度。”这些官僚制的病疾在我国公共管理官僚化努力的进程中逐渐显现出来。我国政府由于采用集权的、等级制的组织结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僵化、迟钝的特点;将公共管理看成是政府之责的公共治理的单中心取向,导致了在发展官僚制的过程中忽视了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的制度性建设,难以对外界做出及时的反应;官僚制政府由于采用终身雇佣制,缺乏有效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充分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很多公共组织由于不具备排外原则导致竞争意识缺失,管理者对随着公共组织的扩大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而产生的规模成本的增加无动于衷,造成了纯粹的经济损失,减少了社会效益,对行政效率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顺应公共治理的发展趋势,在公共管理范式中融人市场主义精神,改造官僚制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革新的新趋向。 四、市场化试验与问题 “市场化或国家的市场化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利用市场标准去配置公共资源,并且利用市场标准去评估公共服务生产者和供给者的效率;第二,国家的市场化与新公共管理相得益彰,甚至可以说,它是新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新公共管理是移植私营企业管理经验于公共行政的一种管理模式,强调以结果为本;第三,个体可以如在自由市场中一样在不同的服务供给者之间进行选择。所谓市场化公共管理模式,意指在契约精神指引之下,打破官僚制模式下的政府单中心治理的传统模式,而由政府、社会、企业、公民组成一个多中心的互动的协作性的治理结构,重视公共治理主体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广泛采用包括私域治理工具在内的各种手段,共同应对各种公共难题,以确保复杂社会中的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不是主张政府的企业化,因为企业的根本属性是其私人性和私利性,而对于政府而言,公共性和公益性是不能偏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基于市场精神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浪潮席卷全球。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1.重建公共部门,尤其是通过私有化;2.重建并压缩中央服务机构;;3.引人竞争,尤其通过内部市场和将公共服务转包给私人部门;;4.提高效率,尤其是通过绩效考核和测评。”随着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传人,同时结合我国官僚化进程中的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逐步推行了以强调弹性、务实为原则,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的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努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在公共服务领域引人市场机制,形成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主要做法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性质重新进行界分,形成了多元的供给主体,在不扩大政府规模、不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政府按照投标者的竞争和履约行为,将原先垄断的公共产品生产权和提供权向私营公司、非赢利组织等机构转让,完成公共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化”,进而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能力;发展参与式民主,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充分互动,强调对“公众负责的最基本要求是政府部门要把它们的活动向其他人作出解释,并要按照他们的标准说明所做的事情是有理由的”;在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进程中,逐步完善和发展了行政公开、行政审批、多维度绩效考核、决策听证、服务承诺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发展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与治理型政治相一致的政治文化,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底线,其主题是关怀基于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的善,而不是单纯的政治权威的价值偏好,公民文化是其核心;在我国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中,公民权利日益得到重视,公共管理实现了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努力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良性发展空间;发展电子政务,促进公共管理的科技化;重视危机管理,提高政府的应变能力。但市场化的公共治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常有被企业化的倾向,从而导致公共治理的灵魂—公共性,受到忽视。“企业化公共行政的主张,逐渐发展出一套公共服务如何运作的正统或古典的观点。依此观点,管理者,而非政客,处在管理控制的地位,效率便成为公共部门之“至高的善”,或“行政价值链条中的原点”。至于政治因素则被认为应摒除于公共行政之外,因为它只会造成无效率。”市场主义的公共治理模式要求突破官僚规则的限制,给公务人员极大的行动自由,并予以充分的信任。但是,“这个世上没有哪种伦理能回避一个事实:在无数的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的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他为此不得不采用道德上令人怀疑的,或至少是有风险的手段,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甚至是极可能出现的罪恶的副效应。当什么时候、在多大程度上,道德上为善的目的可以使道德上有害的手段和副产品圣洁化,对于这个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伦理都无法得出结论”。假如人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假如天使来统治人们,政府的内外控制都将不要。在建构一个由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此:你首先必须让政府能控制被统治者,而另一方面使其承当起控制自己的义务。”在一个公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官僚制法治精神熏陶和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的社会里,我国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型的建构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存在着官员出于追逐个人或小集团的特定目标而牺牲其自身所承担的公共责任,从而导致对人民主权的伤害。事实上,我国当前广泛存在的以权谋私现象,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保持必要的警惕,时刻提防公共治理完全的企业化,公务人员将自己理解成职业经理人或企业意义上的组织雇员。 五、结论:立足于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市场化 自1978年以来,农业经济时代的封闭型小社会已经渐渐远去,中国坚定不移地向开放的工业市场经济迈进,经济的转型必然带来政府治理模式的变化,与此相应的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不断调适。与人格型政府所倚重的“熟人社会式”的公共治理模式不同,官僚制政府突出强调了理性精神的支配性地位以及公共治理过程中的政府单中心倾向。而市场型政府则要求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基础之上,打破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治理权的局面,从而组合各种力量共同应对公共治理的复杂性挑战,提高治理效能。当前西方的管理主义、市场主义的改革取向,有一个深厚的官僚制历程的前期基础。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事实上尚未经受充分的官僚主义的理性熏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建立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范式,才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的合理的选择,改革才有生命力。“法治国家的典型特点就是它将导致司法与行政的官僚化并由此导致整个国家强制权力适用的官僚化。”当前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的治道变革,关键在于完善我国的官僚制,培育公共理性精神。现代的理性官僚制行政要求公共治理实现从人格性向非人格性的变迁,以情感上的中立性替代情感(伦理)态度对行政行为的影响,以普遍主义代替特殊主义,以专业化的官员和功能行为取代分散性的、功能未分化的行政行为,以纯粹个人业绩(有时还有资历)为个人升迁依据取代以等级阶层为基础的个人升迁。只有建立法制化的理性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得到落实,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弊端。只有如此,才能为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以及多元公共治理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盲目地跟着西方的思路走,必然会问题重重,事倍功半。“对自由的捍卫,必须是以坚守原则为基础的,而且绝不能向权宜之计让步,即使在那种除了已知的有益影响以外无力表明对自由的侵犯所会导致的某种特定且有害的结果的情势下,亦须如此行事。”在法治国家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改革才是可行的。因为,法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相融的。“作为一种公共价值机制,法治国家在根本上倚赖于‘公民美德’的存在,即倚赖于自愿履行自己的政治、法律和道德义务并公平参与共同利益的实现与保护的公民。”官僚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和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其内在逻辑是协调一致的,两者都强调公共管理的非人格化、理性、规则的普遍性。两者的区别在于,韦伯式的官僚范式将公共管理完全看成是职业化的官僚之责,因而制度设计的过程之中,采取了将国家—社会(市场)一分为二的取向,导致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单元化。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尊重官僚制理性精神之上,强调融人更多的市场元素,强调公共管理之责并非仅仅属于职业化官僚,而且还包括各类“准官僚式组织”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和自由市场中的竞争者。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支撑之上的市场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公共管理的路径取向。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加强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论文关键词:会务员 行政能力 基层政府 论文摘要:当今时代是一个能力本位的时代。随寿执政能办建设的提由,奋务员的行政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超中之愈也越发盆得重妥。本大力田在对东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塞袖上,制定科学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标准,进而提出创遗灵活用人机制;优化基层政府奋务炙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晚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等政策建议。 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公务员角色意识的彰显,是国一家“吏治”的基础探析基层政府公务人员现实的行政能力状况,设计符合地方特色的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及相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不仅关系到行政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区域振兴大业的成败,更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此,在对公务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从基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的现状人手,深人剖析成因,进而探索利创新提升公务员行政能力、提.高基层政府 公共管理水平的路径实属必要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理性思考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实质和特征公务员行政能力是指在现代行政环境中。公务员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和其它公共资源以科学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可持续地发展的专门才干其实质是行政人员依法并创造性地管理公共事务、履行行政职能的能力和职业胜任特 公务员作为政府行政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行政运作的方式、水平、质量和效果,并对推动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公务员能力具有如一方面特征:一是政治性和社会性,公务员的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为,因而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同时公务员所代表的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所执行的也是这一阶级的意志,因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又必然带有政治性二是差异性和相对性。公务员群体由个体组成,个体能力素质的差异性必定存在,而这种能力素质差异的存在由于有一定的外在条件的限制,导致这种差异性是相对的三是适应性和创新性突出表现在公务员对现实行政环境应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自省性和自我调试、自我改变的适应力、生存力和发展力〕在信息化、全球化等外在环境变化和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等内在环境变化中,能够不断变革和完善 行政系统自身.增强行政能力,确保其始终走在发展的最前沿,这是其最}a著的特征四是执行性和严肃性.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贯穿于整个行政过程,具体到每个行政环节和行政活动要把公共意志、需要、动机和政策法律 以及相应的资源条件变成具体的行政活动直接作用于 行政客休并由此产生具体而严肃的现实结果。因此.操作性、执行性、深远影响性和重大严肃性是其在公共生活中最独特的特征 (二)公务员行政能力调整的背景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行政环境的变化,公务员行政能力也将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首先,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全球化浪潮的挑战,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在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面临众多的挑战,其中最直接、最突出的是对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挑战人世以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基本处于与世界隔离的状态,政府机关丁作性质相对简单,整个社会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相对较低,对公务员来讲,只要遵循上级命令照章办事就能成为一个合格公务员,对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要求较高随着人世后全球化对我国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影响,特别是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受传统行政文化和行为习惯浸润已久的公务员行为方式和能力要求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其次,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同的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是不同的,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又必然带来公务员行政能力的适当转换。在计划经济基础七形成的“全能管制型”政府模式要求公务员重过程而轻结果,重执行而轻创新,重管制而轻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只能涵盖市民杜会以外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有限政府”职能模式势必要求政府公务员尽决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万顾客导向”和“公民导向” 第只,提高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出了重大部署,这是我党在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公务员作为我党推向执政岗位第一线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者,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所以,全而提升政府公务员的行政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 (二)公务员能力标准的设置原则和体系框架公务员能力标准的构建,必须根据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本地区特点以及公务员担负的历史重任,不断地对能绩标准内容和结构进行更新和调整,建立一套动态发展的符合要求的能力指标体系具体原则为:1.国际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要洞察世情,注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要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能力标准体系。我们在指标结构布局的设计上要参照国际上成熟的指标.增强公务员能力标准的国标通用性、可比性。2.现实性原则仁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能脱离本地区实际,要依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新形势的新需要,从基层政府担负的行政职能出发充分考虑各种部门、各种岗位适用性,设计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的基本内容可行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仅要考虑到适应中国国情和地区特点,而且还要考虑到本地公务员队伍的现状,指标设计要考虑操作性,努力向量化方向发展.使每一指标尽可能用可计量的要素反映出来,以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 由于每一职务所担负的工作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的不同,所以在能力标准的构建上不能采取大一统的做法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分类根据国际上一般做法,基层政府公务员能力标准构建的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基层行政人员〔包括办事员、科员);中层行政人员(包括科级公务员、科级公务员);高层行政人员(主要是副处级公务员、处级公务员)职位层次不同,对公务员的能力要求也会有相应的差别基层政府公务员的能力结构依序划分为基本能力、中级能力和高级能力三个层次:一是基本能力,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知识开发能力;政策把握能力;任务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中级能力,主要包括权责分配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驾驭冲突的能力;资源运筹能力;绩效管理能力;外部合作能力;内部凝聚能力: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环境应变能力等三是高级能力,主要包括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应对复杂局面和各种风险的能力;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以及总揽全局的能力。 以土三个层次的能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务员能力体系,但在实际中,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往往是交叉渗透、需要灵活运用的一般来说,职位层次越高,越需要具备更高级的能力,以适应高级职位统缆全局、战略规划的要求、 二、对墓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总体评价及成因剖析 据调查显示.“推公”以来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呈现出逐步优化的发展态势,能力素质综合指数提高较快。基本能够适应本地区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笔者分析,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素质能力近年提高较快的原因有三:第一,实行“凡进必考”,吸引了大批精英分子加人到公务员队伍,客观上促进了行政能力的整体提高。自国家推行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以来,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著变化一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状况和特殊社会结构决定了政府机关公务员是本地区人才聚集的职业,公务员对本职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公务员队伍稳定。在一定程度二促进了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的提升,第二,竞争形势益严峻,公务员主观上愿意提高自己的行政能力,以拓展生存空间与竞争实力近年来,全国各基层政府在科处级领导岗位都已基本实行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制度,有些机关还试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副局级领导干部“一推双考”制度等改革措施,将晋职晋级与竞争性考试和业作能力的压力,也为公务员平等竞争提供了发展平台。凸显公平公正的公务员制度应有的内涵,客观上鼓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第三,加大培训力度,营造学习氛围,从组织上保障公务员能力的提高近年来,各基层政府机关针对自身情况开展了大规模“补课”式的培训活动,效果显著;同时,各培训机构改变了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实行“菜单’,式选课和针对性教学,不仅增强了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吸引力,而且从组织上保障了公务员能力的大幅提高。 虽然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在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等几项关键性能力方面确实还存在明显不足,尚在低水平徘徊分析其成因有三:第一,多“入”少“出口”,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基层政府公务员整体行政能力不高的客观因素。各地方政府在最初推行公务员制度时,一般实行整体过渡的做法,使得公务员队伍进口失之于宽,管理失之于松索质能力参差不齐;冉加上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新陈代谢阻力较大,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和素质能力的提升第二,重“管制”轻“服务”,传统行政文化的深刻影响是公务员思想意识更新缓慢的主观因素在基层政府,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权力行政”、“全能管制”观念依然影响深远,公务员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存在强烈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导致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较为欠缺.第三,重“精神”轻“物质”,激励竟争机制不完善是公务员缺乏进取动力不足的组织制约因素。目前对公务员的激励方式主要是精神鼓励,这是公务员职业的政治性特征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道德水平。但随着社会各阶层收人的大幅度提高,社会比较利益的倾斜加剧了公务员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仅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也大大激起了他们对物质利益的强烈欲望与此同时,政府系统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竟争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工作尤压力也就无动力,无动力就不出成绩的“平头”局面,这是公务员能力建设动力不足的重要组织根源。 三、加强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队伍建设和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民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只有找准问题,寻求克服这些问题的路径才能科学制定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机制 (一〕关创造灵活用人机制的政策建议第一,对公务员录用形式进行改革基层政府公务员普遍通过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的形式录用,但对一些专业技术要求高的职务,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很难找到“人适其职”的合格人选,建议可以参照吉林省政府聘任“政府雇员”的形式,以高薪办法向社会招募高级一专业人才进 人政府政府雇员服务政府部门.但不具备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用合同的形式确定 政府机关与高素质或专业技术人才的法律关系。这种办法一方面可以吸引高级人才投身政府管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另、方面,打破了政府用人的终身制同时、这部分人在政府1作与升迁毫不相千,只凭专业技术和知识吃饭。对浓厚的官场文化能起到很好的消解作用、第二,加大公务员队伍内部的流动性,刺激公务员素质的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人事部门可以成立公务员人才中心,本级政府所有公务员都在此登记备案,实行统一管理,形成一个政府内部的“准人才市场,各部门所需人员通过这个“人才中心”合理分配,形成政府一内部的“市场化”用人机制,这样可以在政府内部形成适才适”,最大限度实现公务员阳内部。人才配置最优化”,建立政府内部的横向流动聘用机制第三.创 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实现’.造血”与‘输血”功能并重与吸引优秀人才”同样重要的是‘·留住优秀人才”,特别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其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决定了“物质留人”的空间不大,所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发展留人’‘就显得十分重要建议领导干部竞聘选拔方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持续满足优秀人才的发展欲望,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使用 (二)关于优化基层政府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政策建 议第,明确考核内容,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由于公务员工作很难量化,基层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往往倾向于宏观而缺少可操作性。建议在考核内容,针对前述公务员能力模型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确定各基层政府公务员的核心能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整体能力和素质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停职参加培训,培训后经过考试和试上岗合格者方可评为称职,而年终考核称职者方可晋职晋级第二,在考核权重的把握上.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届中与届末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尽量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实行分级分类考评,注重考评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考核内容与目标体系一经确定就要公之于社会,既让公务员了解,以便按要求执行,又要让行政监察部门、人事考评部门和上级领导掌握,以便于监督检;杳,还要让大众知晓以便于社会监督 (三)关于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政策建议卜第一,在培训方式上,建议采取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化、电化培训方式相结合,兼收并蓄传统培训方式应利用集中学习的优势,组织有针对性、导向性明确的学习,特别要将培训重点放置于公务员的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作能力的培训上,并增加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团队训练式教学等先进方法.为受训公务员提供集体经验的分享而采用远程式教学等电子化培训则可利用其终端分散的特点,扩大受训者的规模、将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公务员的知识存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又可以减少脱产受训带来的工作不便第二,在培训内容匕建议实行需求式教学公务员培训部门应定期进行培训需求的调研,了解培训岗位需求的特点及变化趋势,本着“管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做到三个适应:一要适应政府工作需求和职务要求;二要适应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现状;三要适应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第三.建议实行培训与考核、奖惩、提拔相结合的制度.激发和保持培训的内在动力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制度。并配套实行培训保障机制和培训约束机制。对于没有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予确定等次,并在提拔任用和晋职晋级时适度考虑同时,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 (四)关于实行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现墓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的政策建议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一直存在“只进不出”“出口不畅”等现象,这是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庞大、能力低下的直接原因.目前公务员淘汰机制主要有四种:一是自然淘汰,即公务员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流出行政系统,如退休二是自动淘汰,即公务员基于利益比较或兴趣原因而主动要求退出行政系统,如辞职;三是被动淘汰,即行政机关对业绩欠佳、表现不良、不符合公务员职业标准或达不到公务员职位规范要求的人员实施的淘汰行为,如辞退;四是强制淘汰,即因公务员言行严重违反行政系统规则被驱逐出行政系统的形式,如开除。但通过这四种淘汰方式离开公务员队伍的数量极为有限,较难淘汰庸人懒人。因此,建议在继续完善和切实执行上述四种淘汰方式的基础上,同时建立竞争性的淘汰机制 第一,借鉴西方公务员管理经验,实行“末位淘汰机制”。用比较的方法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位倒数若干名的公务员实行分流或下岗,淘汰出行政管理系统,这样既能畅通“出口”,又能增强公务员工作的压力和忧患意识.变压力为提高自身能力的动力。 第二,参照军队中普遍实行的更新制度,实行年阶退职制喇。把公务员按不同的职级划分为不同的退职年龄,如果达到了本职级的退职年龄而未能晋升到上一级,便必须退职。职级越低退职年龄限度越低类似方法如能成功运用于公务员队伍.将有利于保证公务员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控制公务员队伍规模,同时也可以催生公务员的危机感,促使他们持续保持在职压力,进而产生素质更新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新公共管理框架下纳税服务的完善 论文摘要 自2008年我国成立纳税服务司以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都相应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但是由于纳税服务的理念上的缺乏以及原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上的不协调导致大部分纳税服务未能起到有效的服务于纳税人的作用。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纳税服务中理念的缺失,成本过高,信息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在新公共管理框架下完善纳税服务的思路。 论文关键词 纳税服务 需求导向 税务机关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在美国提出之后,各个国家开始逐渐重视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性,纳税服务日渐成为各国税收服务的核心内容。在我国,近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都进行了很多的尝试,使我国纳税服务管理有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税务系统管理体制上的限制,纳税服务目前仍然还处于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形式上的改变,在实质内容上还没有实现真正的纳税服务。从上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和发展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了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新浪潮,现代管理学中的诸多理论同时也应用于纳税服务。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纳税服务的完善和更新,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纳税行政管理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纳税服务。 一、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一)新公共管理的纳税服务理念 1.最小征税成本为中心 新公共管理理的中心思想就是将经济学理论和私营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到政府管理当中,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成本效益关系,主张将企业精神融入到政府管理中,注重投入产出的相对均衡,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点完全符合亚当·斯密的最小征税成本原则,税收的管理行为会产生两个层面的费用:一个是政府征税的征税成本,一个是纳税人缴税时产生的纳税成本。因此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人所缴税费的高低以及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 2.以需求导向为重点 新公共管理强调公共服务中顾客导向理念,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政府应为组织服务,政府应该树立“顾客至上”的思想,以顾客的需要为政策导向。积极施行公共部门的改革。税务部门作为最基本的公共行政部门,在税法保证的基础上,强化纳税服务,提供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为纳税人提供最佳的服务。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核心 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导向的治理,重视公共行政体系内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但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更不是公共服务的垄断者。引进社会资源,将部分公共服务外包可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税务部门主动提供,也应该引入税务中介,利用税务中介构建税务行政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 (二)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新《征管法》明确提出,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税务机关必须在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救济过程中依法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纳税服务司,具体负责“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事宜。200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新理念,由“管制型”税收向“服务型”税收转变。200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各级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依照各自的税源基础,在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具体措施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活动。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低柜式”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纳税定额、收费依据、处罚标准、偷漏税举报渠道等实行了公开,建立了环境舒适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税收专题辅导等。 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拓展服务手段。如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行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和结算手段,实现税银企联网的电子缴纳;积极开展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加强网站建设等。 二、纳税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纳税服务整体理念,隐性成本高 许多税务部门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强调纳税服务只是服务,就不可避免的导致税务部门要求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强调纳税服务隶属于征管,导致纳税服务的重点变成了优化纳税流程,提供便捷、快捷的服务以及流于表面形式的外在性服务;强调纳税服务的独立性,导致纳税服务成为单独科室,纳税服务固定在办税服务厅,无法实现整体的纳税服务要求。 虽然基层税务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一站式”、“零距离”、“一窗式”服务,将单一职能岗位转变为全能职能岗位,优化纳税程序,减少纳税人排队时间。但是这种纳税流程缺乏处理突发和复杂业务能力,更加缺乏即时监督的能力,与后台监督缺乏实时联系,与征管职能部门也缺乏有效的协调。一旦出错往往会拖延到次日发现或者月底发现,这时候再进行纠正会极大地增加纳税人的心理遵从成本,也会增加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负担。这样的纳税服务只是落实在窗口一线人员,并没有从整体出发实现纳税服务理念,呈现一种的孤岛效应,服务手段单一,税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能力弱,效果并不明显。 (二)纳税需求导向效果不明显,征税成本高 从公共品角度出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应该是供给导向,由政府主动提供社会成员的公共品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但是从新公共管理角度出发,纳税人不是简单的社会成员定位,按照我国税制的要求,我国是以法人为主体的纳税管理体系,办理缴纳税款的人员是实际参与纳税流程的社会成员,在本质上要求税务行政部门与他们在平等的地位上。但在我国税务机关的思想观念上,把纳税服务更多的定位于服务税收征管工作,没有把纳税服务作为国税工作的核心业务。 在纳税服务推动优化上,往往是税务部门单一方面推动,使从便利管理角度出发,是一种垄断式服务的体现,要求纳税人必须接受,纳税人也无权反对。缺乏和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也没有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调查,这导致纳税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与纳税人的需求存在实际的偏差。忽视纳税人的合理纳税需求分析,提供的纳税服务于纳税人之间产生了结构性的矛盾。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削弱了纳税服务的提供能力,甚至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浪费了税务人力与财力资源。 (三)纳税服务观念滞后,信息化成本高 目前,纳税服务的手段有很多银行的管理手段的痕迹,而属于税务部门的创新性服务观念相对要少。目前我国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分析系统,对纳税主体缺乏标准化的评级和分类;信息共享能力低,不能对纳税人进行量化判定;调查方法和手段欠缺,对纳税人需求不能有效地反馈,也不能针对纳税人的要求设计新的纳税流程。由于纳税服务对纳税人数据库关联能力弱,导致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服务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纳税人的信息变动还需要征管部门逐一核对,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有效性。 纳税服务分析能力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具备极高的专业能力,不仅要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还要熟悉征管的业务流程,同时优秀的社会调查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也是保证纳税服务的需求导向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而目前大多数税务部门缺乏这样的专业性人才或者团队,并且税务部门忽视了服务外包的可能性。一味强调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单人完成一个专业团队的工作,造成有些税务部门的政策出台缺乏严谨的可行性检验,出现问题后脱离制度约束盲目修改,极大影响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也导致纳税成本过高。 三、完善纳税服务的新公共管理思考 (一)理顺纳税服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部环节,并且预先于税收征管开始纳税人管理,事后对纳税人评价分析。所以应从人力资源,制度安排,组织结构上予以相应的保障,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减低纳税成本。 首先,要解决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互相独立的问题,需要从创新征管模式入手。从服务一体化角度入手,新的征管模式不仅要将纳税服务融入到征收管理中,还要体现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其次,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保证纳税服务有效开展的前提,加强税务干部的专业素养,提升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能力,强化税务干部对纳税流程的熟练度;优化税务系统人力资源的弹性福利制度,从物质上保证对税务人力资源的激励作用。最后,整合纳税服务部门,引入扁平化管理制度,将纳税服务嵌入到征收管理中,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督,税收评估,税收稽核一体化的服务机制,最终将纳税信息归集到税收征管的决策中心,形成制度化措施后反馈到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使得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成为纳税服务员,在日常征收管理中,为每一位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确立纳税需求导向的服务体系 加强对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有效表露激励机制,摆脱自上而下的服务提供方式,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放在平等的地位,充分挖掘纳税人的共性和纳税特点。 借鉴客户管理模式,坚持纳税服务维护,要重点掌握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征管的反馈,对纳税人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投诉要做到反思优于处罚,总结优于批评。真实了解各服务项目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研究后续措施,改进服务。将纳税人的需求反映在制度提升上,引导纳税人自觉参与纳税服务决策,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大量的调查基础上,按纳税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行分类,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按纳税人的遵从度和信用评估进行分级,有针对性的提供纳税服务;按照纳税人的规模和业务量进行分项,提供模块化的项目服务。 (三)充分发挥税收中介的作用,适当进行服务外包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社会单体的差异性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政府不能包办所有的公共服务项目,适时适当的将服务内容下方到社会团体,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督职能。因此,推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有利于纳税服务的微观化。 截至2012年6月,我国实有企业达到1308.57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3896.07万户,即使是加强信息化程度和自助纳税等便捷手段,每个税务干部都要面对数以几百计的纳税人,完成日常的征管都显得住捉襟见肘,而纳税人亟需的税法政策解读和宣传更是无从谈起。 充分利用社会化力量,将部分纳税服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从长远来看,除了更加完善的12366热线信息化服务外,利用纳税服务外包和结合专家级的税务咨询,提供最权威最专业的纳税服务可以更好的解决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的空白。建立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疑问库,和E-MAIL回复机制,能比电话咨询便于记忆和掌握。 在科学合理界定税务机关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为纳税人提供各类纳税服务。重点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税务业,促进其健康发展,使之成为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的主要力量。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公共管理与治道变革 内容摘要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本文以江苏和武汉新近实施的公共管理创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为例,说明了公共管理创新对于政府治道变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管理,治道变革 2003年,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有很多创新的举措,比如江苏省废除了有关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武汉市用新的方法成功地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禁止麻木难的问题。在中央层次,全国人大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 这些新的公共管理举措,和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很大的治道变革意义。认真总结与分析这些新举措和新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治道变革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通过管理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 一、江苏省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过去,江苏省人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最近,江苏省废除了这一规定,因为这一规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婚姻证的男女不可以混住。 这一举措受到了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的关注。大家一片叫好。认为,这是法治原则的体现。法治原则要求,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的事情,省级政府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性规定实施禁止。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男女同居,只要不涉及货币化的性交易,就不属于违法。更有法学家认为,这实际上体现了公权尊重私权的精神。其实,公权与私权是有明确界限的,未经正当司法程序,公权不得侵犯私权。男女同居,属于私权的范围,即使国家有法律规定,这样的法律也属于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是需要修改的。 在笔者看来,这一变化的意义不仅仅是体现了法治精神,有利于青年男女的自由而快乐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进步: 从审批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凡是政府没有明确允许的事情,都属于禁止之列,所有的事情,包括公民个人的私生活,都需要政府的允许,才是合法的,严重的时候,连思想都要与政府想的一致,不允许想政府不让想的事情。现在,变成了凡是政府没有用法律明确禁止的事情,都属于允许之列,公民可以自行行事,即使违背一般人的道德准则,但只要不违反法律,都不受处罚。 从道德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政府往往依据道德原则来治国,认为法律是道德的体现。只要违反道德风俗,就应该严厉禁止,受到严厉处罚。根据这样的治国原则,未婚同居是不道德的,需要禁止,并受到处罚。现在,政府根据法律原则来治国,法律是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则,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任何私人行为,都是个人的权利,都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道德原则,是一个人的修养的问题,主要依靠个人自己的道德修养、社会舆论等进行约束。 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中国政府的特征是,在行政上是高度集权的。具体事务,都需要中央来决定,即使是一个小区应该收多少物业管理费来进行物业管理,一个村庄应该有多少提留来提供公共服务,都由中央来决定。其结果是,中央管了很多不该管的行政性的具体事务,但是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财产权利、生命权利和各种各样的基本自由权利,却没有得到中央法律和政策的明确保护,地方政府和单位,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规定加以限制和侵害。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行政高度集权但政治高度分权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最容易出现行政事务虽然高度集权,但由于高层监督负担过重,往往是各地各单位各自为政;由于中央忙于各种各样的行政杂务,反而没有精力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致使各级地方政府、基层政权,以及事业单位出台了各种各样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法规和规定。江苏省主动根据政治集权的原则,放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性规定,有利于中国政府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让各种各样的私人事务,交给个人决定和处理;让各种各样的地方性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处理。但是,当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等政治性事务的时候,则应该由中央政府亲自处理,各级地方政府和单位,都不得出台限制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法规和政策。 这一举措还有公共管理的价值意义,这就是从尊重政府权力走向尊重公民权利。限制公民权利,实际上都是为了政府权力的运作方便而设定的。就拿这个案例来说,政府规定,禁止,也就是禁止任何货币化的性交易。为了有效实施这一政策,必须鉴别一对男女在从事性活动时是否存在货币交接行为。要证明这一点,有些情况是比较容易鉴别的。比如,有结婚证明的男女,其同居和性行为,就可以被看作是不存在货币性交易,虽然事实上可能存在,但因为有婚姻,其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只是从一个兜掏到另外一个兜。这时,结婚证成了性活动不可能存在货币化行为的替代指标,有了结婚证,不需要进一步取证的信息。但是,对于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来说,要识别是否存在货币化的性交易,是两情相悦同居还是非法货币化性交易,则需要更多的信息。由于这些信息具有隐秘性,除非当场抓住货币交接,否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认定,这对于执法的人员来说,是一个难题。一般来说,对于难以鉴别的事情,政府的天然倾向是全部禁止,因为这样有利于政府权力的有效运作,可以减少更多的麻烦。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尊重权力甚于尊重权利的恶果,很容易导致很多冤假错案:有些属于情人约会,有些属于婚前同居,但由于在短时间里很难识别,再加上抓住可以依法处罚5000元,执法部门有很高的收入驱动,就往往屈打成招,本来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因执法权力的介入,变成行为,本来是件十分快乐的事情,最后变成了悲剧。 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关键不是公民是否约束自己,要小心谨慎,而在于政府应该实施治道变革,约束自己,不要为了权力的方便而任意侵害公民的权利。对此,江苏省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 二、武汉市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从权力行政走向权利行政,是政府治道变革的基本变革路径。这一路径也可以表述为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最近武汉市禁止“麻木”的实践,可以说是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之治道变革的典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大城市交通面貌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为拥有一辆自行车而感到自豪,在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很快拥有了自己的摩托车,进入90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武汉市面临的问题是,1989年以来,武汉城市道路上挤满了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这些交通工具在武汉俗称“麻木”,其特点是价格便宜,适应普通百姓交通的需要,但也影响武汉的交通,污染武汉的环境,尤其是严重影响了武汉的城市形象。 由于这一原因,1993年开始,武汉两会出现了多达上百件的解决“麻木”问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禁止“麻木”,但14年的整治始终是“治了乱,乱了治”。其中1997年,武汉市政府痛下决心,全城“禁马”。但是,“麻木”司机竭力反对。武汉的交警在政治行动中也经常遭到麻木司机的围攻,有的甚至留下了终身残疾。自然,“禁麻行动”也就屡战屡败。一直到2003年3月之前,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2003年3月底开始,武汉市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经过85天的努力,困扰武汉多年的“麻木”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为什么过去花了14年时间依然难以得到解决的“麻木”问题,到了现在花了85天就解决了呢?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禁麻”行政的失败,主要在于采取的手段过分依赖强制执行权,没有充分考虑“麻木”司机的利益,没有考虑到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禁麻”是正确的,但是在实现公共利益过程中,如果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那么行政就不得不依赖强制权,通过惩罚的办法“禁麻”。此次“禁麻”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武汉市政府充分考虑到了“禁麻”过程中有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利益: 充分考虑禁麻对麻木司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市政府出资,收购麻木。从4月1日开始,首先收购无证“麻木”,在4月份一个月内,一共有16511辆无证“麻木”司机主动交车。然后5月20日武汉市政府“禁麻”通告,收购有证“麻木”,有证“麻木”回收在6天时间全部完成,2232台车辆回收。 充分考虑“麻木”禁止之后“麻木”司机的再就业问题。市政府一方面鼓励“麻木”司机自我就业,与此同时市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帮助“麻木”司机就业。 在解决“麻木”司机后顾之忧的同时,市政府还充分考虑到了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改革出租车价格政策,出租车起步价格从7元下降到3元。 这些方法应该并不复杂,但过去的市政府为什么没有想到,而现在的市政府却想到了呢?这与武汉市新一届政府科学决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为了打好“禁麻”战役,2003年春节刚过就召集工商、城管、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取缔“麻木”工作班子,他们总结十余年的整治经验和教训,邀请专家科学论证,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出台配套措施,补偿车主利益。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武汉市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实施民主行政。市民警、社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组成一千余个工作组,对全市“麻木”车主逐人逐户上门调查,宣传政策、了解今后的工作愿望等,基本掌握了34870名“麻木”车主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详细住址和车辆类型等情况。 这些行动,不仅解决了“麻木”司机的后顾之忧,而且还解决了“麻木”司机心理上的障碍,对“禁麻”政策顺利实施,营造了一个认知共同体,各个方面在认识上达成了一致,在利益上没有冲突对抗的基础。自然,“禁麻”行动也就自然而然地取得了胜利。 武汉市政府“禁麻”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改变观念,实施治道变革,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让利益相关人有更多的参与机会,让其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利益,在制定过程中可能有很多麻烦,但一旦政策制定出来,各个利益相关方面有了共识,就不会导致大的意见和利益冲突,公共问题就能够得到顺利解决。如果我们的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都能够这样做,那么可以想象,我们所面临的绝大多数公共问题,都能够摆脱过去的“治乱循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得到妥善的解决。 三、婚姻登记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 最近若干年,中国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层出不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治道。在中央层次,这样的变革往往以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现。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就是其中的典型。这一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是显然的:从方便管理到方便公民;从加强管理到走向提供服务,体现了服务政府的理念。 在过去,一对年轻人经过热烈的恋爱,终于觉得难分难舍,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的另外一半,想要结婚。但是,烦恼也即刻来临了,他们发现,结婚原来不是想结就结的,还要过五关斩六将,过好多关卡,忍受好多难看的脸,还要交很多不该交的钱,还可能被卡不许结婚: 他们必须到单位去开介绍信,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虽然很多人拿着一包要结婚的喜糖给负责开证明盖章的人,就可以如愿以偿,但也有一些人发现,原来单位有各种各样的规定:有的规定,男方必须到25岁女方必须到23岁才能结婚,有的更规定男女双方的年龄加在一起必须够50岁才可以结婚,否则不给开证明。有的单位则更因一些莫须有的原因拒绝开介绍信。这使得要结婚的人一波三折。 即使好不容易拿到了单位介绍信,在结婚之前还必须去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体检,并向婚姻登记机构出具其开设的医学证明。在这一过程中,要结婚的人不仅要出一点血,也就是要交体检费,而且其隐私也往往得不到保障,有的医疗保健机构往往干涉隐私,检查与结婚无关的项目,比如对女性的处女膜是否完整也做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公开。有些女性先天处女膜不完整,往往因此而蒙受不白之冤,失去了男友的信任,有的结不成婚,有的即使结婚了也给婚姻带来了阴影,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爱情悲剧。 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看,这些麻烦其实都是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违法管理、侵害个人婚姻自由权利的结果。因为《婚姻法》规定,男22岁、女20岁就有权利结婚,这一权利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男性一旦到了22岁,女性一旦到了20岁,就有了结婚的权利,任何不正当的干预,都是违法的。那么,为什么这些单位敢于这样做呢?它们也有法律依据,这就是1994年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持单位开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而医疗保健机构之所以能够借此机会,不仅收取高额的各种类型的体检费,而且对不必要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公开人的隐私,破坏年轻人的爱情,损人不利己,其原因也在于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有医学证明。 从理论上来说,婚姻登记本来是应该由公共权力机构管理的公共事务,不能随意授予非公共权力机关。一般来说,公共权力机构的行政行为,不仅会得到内部行政监督,如果违法不作为,公民还可以对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较少。但如果把公共权力交给工作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那样的群众自治组织管辖,就婚姻登记来说,一方面不必要,在婚姻登记过程中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个人的婚姻状况凭户口本完全可以得到证明,即使有假,在跳槽换单位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其单位提供的证明也未必完全真实可靠。另一方面,给非公共权力机构以公共权力,反而给其提供了很多违法的机会,事实上,的确有很多单位就利用这一权力,制定很多土办法,根据本单位控制员工的工作需要,甚至是发泄人际私愤,任意提高结婚的门槛,违法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而对一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拥有行政监督权力的行政机关很难对其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其不是行政机关,公民也很难利用行政诉讼途径对其进行监督。即使公民要提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结婚权利,也往往因不得不担心自己的饭碗问题而作罢。很多有情人难成眷属,有种种原因,不体谅民意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制造了不少。 2003年10月1日开始,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2003年夏天国务院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没有要求结婚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条例也没有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法律没有要求,就等于是取消了。所以,有专家预料,2003年的9月,将是一个缓婚期,很多人将等到10月1日之后再去申请婚姻登记。因为在那天之后,很多复杂的手续都将取消,可以节约很多麻烦,节约很多时间,更可以省一笔资金。最近记者的调查也表明,婚检医疗机构原来每天婚检70多对的现在只有两三对了。对此,媒体都齐声欢呼,结婚将因此而真正变成快乐的事情,政府也因此而得到了发展,从便于管理走向方便公民。这显然是很大的进步。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变化还不仅仅这两项。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变成了《婚姻登记条例》,省去了管理两字。这虽然只是省去了两个字,实际上却是政府职能部门观念的大变化:把自己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为公民登记服务的角色,充分体现服务性政府的理念。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一是,政府给个人提供更多的空间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过去需要单位来证明的事情改为个人签名声明对自己的状况负责:结婚双方必须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也就是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二是,离婚申请当场发证:原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服务性政府理念的表现之三是,对于分散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整理,婚姻登记机关由行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统一负责,不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由省级政府的民政部门管辖。这就解决了婚姻登记管辖过于分散,在基层民主发展不充分的情况下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利用婚姻登记滥收费的问题,也便于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地行政监督。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也不是没有问题,在笔者看来,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完善: 缺陷之一是,一方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另一方面,在条例里又不要求进行婚检,实际上很难执行。对此,民政部有关人员的解释是,因为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结果就是在婚姻登记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结婚需要体检,没有实际作用,却增加了公民的负担。因此,取消了婚姻登记需要体检证明的要求。不过,在技术上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进行实体性的明确规定,但又在程序上不做要求,显然不合逻辑,有损法律的严谨性。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修改规定,建议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公民可以不申请结婚,而不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另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实际上只是说明了医学上不应当生孩子,因为不适合生孩子而剥夺公民结婚的权利,其实质是想从控制婚姻来实现优生优育的政策目标,虽然政府多了一项管理的工具,却牺牲了公民的权利。这还是管理型的政府,没有真正转变为服务性的政府。 缺陷之二是,《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但条件是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其实,受胁迫结婚,就是婚姻不自由,应该无条件宣布其无效,至于可能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则应该另案处理。如果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为由,承认受胁迫婚姻,只能迫使受胁迫者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上作出无限制的让步。这实际上是保护了胁迫者,牺牲了受胁迫者的婚姻自由权利。这一规定,也只是方便了管理,而没有考虑到受胁迫者的权利。需要进一步改革。 四、行政许可法的治道变革意义 《婚姻登记条例》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婚姻登记领域的治道变革,具有局部的意义。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2004年7月1日实施。这一法律对于中国政府治道变革来说,则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这一法律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也规定了不许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规定行政许可除非由法律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许可必须有时间限制,不得无限期拖延;只有法律和法规才能设置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和一般性文件不得设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一旦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有充分的公共利益的利益,并且给公民和组织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禁止行政许可转让;严禁资格考试强制培训和购买指定教材等等。 这些内容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因为这些规定,非常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很多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与政府打交道跑行政审批时所面临的很多实际问题,而且也针对性地控制了行政机关设租、企业寻租、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确立了从源头根除腐败的制度基础。可见行政许可法的意义非凡。不过,《行政许可法》的最重要的意义,恐怕还在于其对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意义: 使中国政府有限政府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的权力有了法律的边界。过去,有关政府权力的法律,一般只是笼统地列举若干类别,说政府负责国防、外交、治安、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而没有具体规定其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权力往往是没有边界的,可大可小,没有标准,在逻辑上就是无限政府,可以“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天气”。《行政许可法》不仅从肯定的角度规定了哪些事项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且还从否定的角度,规定了四类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这不仅为公民个人、法人和社会自治等组织,市场经济和中介组织留足了足够的空间,为公民个人自由、社会自治、市场经济竞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基础,还为政府的行政许可权力设定了法律的边界,政府的行政权力终于进入了有限政府的境界。 使中国政府的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终于开始依法规范自己。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过去主要强调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管治公民行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依法行政内容,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设定、运作需要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规范自己,然后才是依法去管理社会。 使中国政府的民主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时代。过去,民主行政主要关心的是如何为人民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为人民服务往往变成了高度管制也是在为人民服务。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民主行政的内涵增添了新的内容,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立,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必须听证的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公开听证,而且费用由政府机关负责,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民主行政的新内涵。这表明,民主行政不仅是在目的上要为人民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上要让人民参与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作,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权力配置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间权力配置得到了法律化、清晰化。在现有的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规定中,往往只有原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之间有关权力划分的规定,往往比较模糊,只有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这样原则性的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立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只有在法律尚未制定的时候才可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只限在必要的时候,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之外,国务院应当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个部门不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在没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法规,急需时省级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一年后若要继续实行,必须提请当地立法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还规定了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自制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并且禁止为地方保护主义、分裂统一市场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明确界定了立法机关、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在行政许可设立方面的权力划分,使得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进入了法律化、清晰化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政务公开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务信息公开有了具体的法律要求,而且政府需要根据公民的要求公开信息并作出解释。由于战争年代秘密行政的传统影响,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长期运动性行政的惯性,中国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状况一直不如人意。政务公开只是作为一种要求,而不是政府的法律义务。所以,往往是上级要求一下,领导重视一下,政务就公开一些,时过境迁,又回到秘密行政的做法。其关键是政务信息公开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框架,也没有法律要求。今年SARS危机时期制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在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在行政许可领域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以及具体做法,并且还必须提供公民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解释: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式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这又把中国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了一大步。 使中国政府的服务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人民服务进入了制度设计和保障阶段。为人民服务一直是中国政府的施政原则,中南海新华门就写着“为人民服务”,但在具体行政领域,服务原则往往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便民服务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行政机关往往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让公民和企业社会组织疲于奔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服务行政终于进入了制度化的阶段:比如,在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阶段,规定行政机关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为什么不受理,当场告知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材料的错误。在审查与界定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决定则限期作决定;政府一致对待申请者,无论上下级关系、还是不同部门的关系,都是政府内部的事情,申请人只跟一个政府部门打交道,而不必挨个儿自己跑政府部门。在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时候,政府还必须告知第三方利益相关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以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当然,行政许可法要到2004年7月1日才正式生效,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在未来还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在未来的10个月里面全面清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在行政许可法真正生效之前,对其意义的探讨应该说还停留于纸上谈兵的阶段。但有了一个比较好的法律,毕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只要从现在开始艰苦努力,中国政府也可以很快实现治道变革,真正成为廉洁、高效、公正、公开、公平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为了在新的世纪里,继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全面发展,政府的发展至关重要。江苏和武汉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具体的公共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在很多具体的层面,促进政府的治道变革。《婚姻登记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需要在积累日常具体公共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修改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出台新的法律和法规,在制度层面,促进治道变革。只有在操作层面与制度层面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把新的政府治道变革落实在具体的公共管理上,才有可能稳步推进政府的治道变革,才有可能让新的法律与法规,有现实的可行基础,而不会变成一个写在纸上的文字,没有实际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政府管理职能重构的选择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文献中提出“公共管理”这一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认识又实现了历史性飞跃。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这一思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思路。本文通过引入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这两个概念,阐明现代公共管理提出的根源以及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本质区别,分析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探索实现这一转变的基本途径,提出必须从多层次、宽角度来实现这一历史性飞跃。 【关键词】 传统公共行政 ;现代公共管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公共管理”。这是第一次在党和国家正式的纲领性文件中引入这个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分析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的区别,认清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进一步探索基本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现代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冲击 传统公共行政实质上就是具有广泛影响的“官僚制”政府的职能,它最显著的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强调公共事务及公共服务的官僚独占模式,认为政府组织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形式。其二是注重官僚制组织机构的层级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组织运转的效率。应该说,传统公共行政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它的主要功绩在于把公共行政从一般政治活动中分离出来,使公共行政专业化,特别是它注重行政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和效率研究,从而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它解决了人民当时希望解决的问题,如社会稳定、社会基本保障和公平、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在全球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传统公共行政的模式已经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例如,在信息社会,刻板、僵硬的规章就成为追求效率、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公共需求的最大障碍。同时,由于传统模式下的政府垄断和权力集中,导政公共管理领域效率低下。 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作为对公共行政的冲击,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这一时期,许多英国学者都努力通过应用决策理论、组织理论以及政策分析和政策研究的发展,来增强对英国中央和地方行政的分析。而在美国,公共管理的出现是对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学者不满的产物。认为:进入新经济时代,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浪潮下,这种官僚化组织显得行动迟缓而且程序烦琐,不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美国政府于1993年发表了《全国绩效评估》报告,对官僚制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重塑政府”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强调“从人人为遵守规定而负责的体制转变为人人为取得成果而负责的体制”。从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之所以面临诸多“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它无法有效地回应日益增多的公众需求。而现代公共管理着眼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公共管理的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提供私人产品,不干预私人领域的活动;政府负责执行市场经济法律,对市场秩序与市场运行进行平等的监管与公正执法,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公共政策;除了必要的社会管制和经济管制之外,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活动,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运行。它的理念包括: 第一,承认公众需求的合理性、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焦点,现代公共管理不仅关注政府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更应当关注公众希望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公众的需求如何才能得到满足。 第二,诸多的社会问题虽然形式多样而且日趋复杂,但都与公众需求或切身利益相关。如果说公共行政关注“政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那么现代公共管理就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如何才能通过政府及非政府的途径得到解决”。 第三,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公共管理主体对社会问题的回应不是即时性的和功利性的,而应该看作是 “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或者说,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第四,吸收新公共管理强调有效性和结果取向的理念,现代公共管理更加关注这些基本理念,并且强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职能、政府与非政府等多种途径,以及绩效协议制度、市场或准市场的手段,以保证实现有效性和可能性。 二、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大势所趋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加快开放和经济结构大调整时期,由行政管理到公共管理的演化,大力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显得尤为必要。 (一)从国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全球化时展的需要。 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以及解决矛盾与实现利益方式等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与结果,具有超越国界和意识形态的普遍性。全球化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面对的新环境,它形成了一种面对和解决全球性社会问题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要保持各国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问题的政策的稳定性,使本土性在全球化的逻辑框架内运行,并意味着各国都要根据这种新关系进行改革,从而使本国公共行政的理念、政府职能和运作方式与之相适应。在全球化竞争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能力已成为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核心因素,官僚制组织那种金字塔式的垂直的、僵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全球化竞争的需要,政府公共行政正逐步向服务的方向发展。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的目标也由单一地追求行政效率发展到全方位追求社会公平、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责任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我国目前政府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仍处在传统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由于受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和限制,一些传统的、陈旧的行政方法必须改变,要实现行政方法的科学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必须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前提;必须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必须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行政方法、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廉政建设,方便投资者、企业、市民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确立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借鉴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的公共行政模式进行更加彻底的改革。 (二)从国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这是我国公共管理目前所处的最主要的国内环境。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政府公共行政方面,长期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形成了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的指导思想。政府包揽一切,权力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按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地位,它们自主地做出经济决策,独立性承担经济风险;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政府的主要任务则是宏观调控和提高公共服务。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下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公共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不仅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我们必须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重新对政府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把握公共行政发展的客观规律,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重新设置政府的职能,重新设计政府的运行机制。 (三)从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理清改革思路、深化行政改革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公共行政部门一直被机构臃肿、队伍庞大、效率低下、财政危机、官员腐败等问题所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建国以后,我国曾进行过多次以精简机构、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虽然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却始终未逃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90年代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行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注入了新的动力。但是,由于受主客观环境的制约,基本上还是处于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框架内进行,局限于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而没有真正意义上涉及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国家等关系,以及政府角色、职能、行为规范、效率与质量、绩效评估等更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改革的效果也是相当有限的。直到现在,我国公共行政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不容易冲破。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最大挑战就是交易成本太高,而且大有越来越高之势;二是有效的监管机制难于形成;三是没有把“游戏规则”的制定当作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避重就轻,搞表面文章或者有了规则不按规则办事。对影响发展的利益结构视而不见,对阻碍发展的体制因素不敢触及甚至不惜拿公家的利益为自己买一分“保险”;四是政府政策的应对措施过于缓慢。 这些问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公共行政中的顽症,严重阻碍着行政改革的推进。这些问题是体制所固有的,在旧的体制框架下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多,政府的职能也不断分化。每增加一项职能,政府就要设立相应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职能越分化,政府的规模越庞大,随之财政预算也不断增加,机构膨胀和财政危机也就成为必然;而且在传统的官僚体制中,由于官员特权的存在和政府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官僚主义和官员腐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已经不能靠表层触及问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体制的深层次来解决。 三、思路与途径:从多层次、宽角度实现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突破。要破除政府干预观念,走出“政府万能”、“福利国家”的误区。根据政府能力与政府职能的关系,可得出如下公式:政府能力大小程度=政府能力/政府职能[1]。说明政府能力有限时,减少政府职能,可以提高政府能力的发挥,同时也打破了政府职能越多、包揽的社会事务越多,就越能体现政府能力的说法。因此,政府把精力集中于该管的事上,有利于提高政府能力。 (二)要在管理方式上转变。要从政府统揽一切的管理方式向多中心治理的方式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社会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的直接管理,而公共管理要求压缩政府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实现经济管理的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政府应该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放手让市场与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行使:一是积极建立市场规则,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尽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解决市场不能或不愿解决的公共问题,如提供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发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三是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四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如建立社会保障机制,通过社会转移支付和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五是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要在政府能力上提升。所谓政府能力就是指政府依据自己的权力和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和组织动员,实施自己承担的职能、贯彻自己意志、实施自己的目标的能力,从目前来说,要提升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不断强化政府权威,强化政府权威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权威的政府绝对不可能有效管理好社会,绝不可能在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强调政府权威不是要强调中央集权专制,也不是要削弱其它职能主体的权力,而是要以规范化、法制化的操作保证公共事务中的国家整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更好地实现。二是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政策具有特殊功能,政府公共管理效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共政策能力的高低,但由于以前我们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观意志较重,导致政策能力低下,进而使政策执行走样、变形。因此,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必须要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上作相应的制度安排。三是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人员的素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使,最终还是要简化为人的具体活动,政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高低。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培养大批具有高素质的MPA人员,是有效实施政府公共职能的当务之急。 (四)要在制度规范上完善。实现从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向公共管理制度的转变,建立政府公共管理制度,一是要加强人大工作立法,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大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大人大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力度和范围,约束行政立法的范围和数量,并加强对行政立法和执法的监督。二是要健全对行政领导与公务员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尽快完善对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者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细化部门预算,实行绩效预算和零基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四是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同时彻底清理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前置式审批,除保留政府必要的经济与社会管制外,各种审批制度均应改为自动登记制,不能改为自动审批制的,要改为专营权拍卖制或经营权招标制,对政府垄断领域要实行市场化改革。五是要建立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如设立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诱因机制等),促进公共管理绩效的提高。 (五)要在途径方法上加强。特别是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加速政务信息化步伐,建立电子政府,实行网上办公,利用电脑网络平台公开政府管理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发展电子政务,从现阶段的状况来看,就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传统的组织界限,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处理中心和电子文书传递及其他相关系统,在政府内部网上和因特网上履行政府的职能,使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之间也是通过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从而构建一种跨越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公共服务体系。
高校德育教育内涵探析: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德育教育的内涵分析及对策 摘 要:知识经济时代就是以知识运营为经济增长方式、知识产业成为龙头产业、知识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形态的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教师要把握德育教育的新内涵,采取新的富有成效的对策,对当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德育教育。 关键词: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德育教育;内涵分析;对策 知识经济的特点表现在知识经济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持续发展的经济,其指导思想是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资源来取代已经耗尽的稀缺自然资源;知识经济是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知识、智力、无形资产的投入起决定作用;知识经济是世界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的经济,世界大市场是知识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知识经济是以知识决策为导向的经济,科学决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在知识经济中有日渐增强的趋势。 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德育教育,我们每一位高校教师需要把握德育教育的新内涵,采取新的富有成效的对策。 1 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德育教育的新内涵 1、科技道德教育。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信息基础之上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科技、信息的创造和使用,将成为社会生产的最主要形式,但是以人为载体。人不仅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也是道德的主体。人不仅要掌握经济发展的科学知识,更要具备能够保证知识经济发展的科技道德。知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良好的科技道德素质是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2、创新教育。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灵魂,高科技是知识经济的生命,而创造性是高科技的生命。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总要经历从未知到已知的探索过程,闪烁着人类智慧的科技史,就是不断发现、创新的历史。一个人仅仅知识渊博,缺乏创新精神,是不能给社会创造出新东西的。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中的主体人所具备的宝贵品质,也是高校大学生德育教育的生命之源。 3、环境道德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环保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问题。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时,也会给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如煤和石油的开发导致了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汽车工业的发展导致了对城市大气的污染,制冷产品对臭氧层构成了破坏作用,核武器带来的核战争是人类文明最直接、最明显的威胁。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致力于培养人们的环境道德意识、情感和行为,使人类能正确地认识自然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是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 4、经济伦理教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法律并不能包罗万象,仍需强化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伦理道德有自己影响市场经济的渠道,市场经济则有自己的道德尺度。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我们不失去正确的目标并有正确的行为规范。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异常激烈的竞争,更需倡导经济伦理教育,以规范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行为。 5、协作教育。知识经济时代团队协作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知识社会里,受过教育的人仍是知识的载体,但管理和开发社会也不是个人可以独立承担的工作。当创造知识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关键时,知识会成为集体劳动的结晶。在知识社会,合作将是起决定作用的生产要素。协作精神实质上是知识经济赋予集体主义以新的内涵。 2 知识经济时代高等学校德育教育的对策 2.1 科技道德的培养 1、要培养学生求知的科学精神,如怀疑、求实、进取、严谨、崇尚真理等精神。 2、要帮助学生树立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的信念,以理性的目光正确地审视和判断科学的价值,反对迷信和伪科学。 3、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构建人类在知识、技术运用活动中的行为导向,正确对待科学与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以便运用科学为人类造福。在教学中,如讲到意识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正确的价值观、科学实验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当代国际竞争等内容时,应融入科技道德的教育。 2.2 创新教育的对策 1、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是一种追求进取、创新的性格特征、精神状态和心理取向。创新意识不完全是主观想法,还应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宽厚的人文底蕴、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科学的思维方法。因此,高校应该创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文化氛围,让学生产生创新的欲望,如建立实践中心、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经常请专家、学者介绍前沿学科的发展现状及热点问题等。 2、创新思维的培养。创新思维是人们在运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运用思维功能,发现新事物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的高级思维过程。高校应开设有关创新思维方法的课程,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能力、改变习惯性的收敛思维,发挥学生的想像力和求异性,使学生由学习兴趣向科学研究转化。 3、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首先表现为实践动手能力,为此应加强实践动手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独立思考、思维发散、将知识融会贯通。在教学中要改变过去的一言堂,让学生参与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对知识的分析理解能力。另外,还要鼓励学生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明创造,开发出更多更好的既有社会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的成果。 2.3 环境道德意识的培养 1、重新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抛弃以人为中心、唯我独尊的观点。 2、构建环境道德的新观念,在学生中进行“良知自律”的教育,使人能正确认识和利用资源的潜能,节约资源,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一定的资源力。 3、培养学生尊重自然界有序性的责任感,教育学生自觉地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如植树造林、固土治沙等。教学中,如讲到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坚持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看间题,尊重客观规律与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要点时,可渗透环境道德的教育。 2.4 合作精神的培养 1、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应看到人类所面临的问题,所需攻克的难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而个体力量是微乎其微,甚至是局部的、不彻底的。为此,一定要有合作意识,把个人发展与献身祖国、服务人民融为一体。 2、要认识到团结协作的价值高于竞争,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集体发挥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人类基因草图的绘制成功就是一个例证。 3、要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既要有自觉参与竞争的意识,又要在竞争中善于合作。不仅能与志同道合者合作,还要能容忍持不同意见者,在竞争与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教学活动中,可结合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渗透团结合作精神内容的教育。 总之,我们要时刻掌握大学生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新思想和新动向,有的放矢、灵活多样地对大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才能把我们的大学生培养成真正的栋梁之才。 高校德育教育内涵探析:高校德育教育内涵分析 一、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德育教育的新内涵 1.科技道德教育。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信息基础之上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科技、信息的创造和使用,将成为社会生产的最主要形式,但是以人为载体。人不仅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也是道德的主体。人不仅要掌握经济发展的科学知识,更要具备能够保证知识经济发展的科技道德。知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良好的科技道德素质是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高科技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高科技犯罪亦将有所增加,如电脑“黑客”盗窃电子货币,运用高科技手段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所以,知识经济时代应加强科技道德意识的教育。 2.创新教育。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灵魂。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高科技是知识经济的生命,而创造性是高科技的生命。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总要经历从未知到已知的探索过程,闪烁着人类智慧的科技史,就是不断发现、创新的历史。郭沫若说:“科学是讲究实际的,但同时科学也需要创造、需要幻想”,“既要异想天开,又要实事求是,这是科学工作者特有的风格。”一个人仅仅知识渊博,缺乏创新精神,是不能给社会创造出新东西的。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中的主体人所具备的宝贵品质,也是高校大学生德育教育的生命之源。创新教育应包括创新意识的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3.环境道德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环保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问题。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时,也会给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如煤和石油的开发导致了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汽车工业的发展导致了对城市大气的污染,制冷产品对臭氧层构成了破坏作用,核武器带来的核战争是人类文明最直接、最明显的威胁。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致力于培养人们的环境道德意识、情感和行为,使人类能正确地认识自然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是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 4.经济伦理教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法律并不能包罗万象,仍需强化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伦理道德有自己影响市场经济的渠道,市场经济则有自己的道德尺度。正如同志所倡导的那样,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制文明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法制是硬约束,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道德是软约束,具有感召力和引导力。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我们不失去正确的目标并有正确的行为规范。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异常激烈的竞争,更需倡导经济伦理教育,以规范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行为。 5.协作教育。知识经济时代团队协作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作为在知识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高科技,正向着多学科、微观粒子和浩瀚宇宙、地壳深部和广裹海洋进军,任何单一的知识已显得十分无力,必须是多学科相互渗透才能奏效。在知识社会里,受过教育的人仍是知识的载体,但管理和开发社会也不是个人可以独立承担的工作。当创造知识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关键时,知识会成为集体劳动的结晶。在知识社会,合作将是起决定作用的生产要素。协作精神实质上是知识经济赋予集体主义以新的内涵。 二、知识经济时代高等学校德育教育对策 1.科技道德的培养。(1)要培养学生求知的科学精神,如怀疑、求实、进取、严谨、崇尚真理等精神。(2)要帮助学生树立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的信念,以理性的目光正确地审视和判断科学的价值,反对迷信和伪科学。(3)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构建人类在知识、技术运用活动中的行为导向,正确对待科学与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以便运用科学为人类造福。在教学中,如讲到意识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正确的价值观、科学实验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当代国际竞争等内容时,应融入科技道德的教育。 2.创新教育的对策。(1)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是一种追求进取、创新的性格特征、精神状态和心理取向。创新意识不完全是主观想法,还应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宽厚的人文底蕴、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科学的思维方法。因此,高校应该创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文化氛围,让学生产生创新的欲望,如建立实践中心、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经常请专家、学者介绍前沿学科的发展现状及热点问题等。(2)创新思维的培养。创新思维是人们在运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运用思维功能,发现新事物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的高级思维过程。高校应开设有关创新思维方法的课程,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能力、改变习惯性的收敛思维,发挥学生的想像力和求异性,使学生由学习兴趣向科学研究转化。(3)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首先表现为实践动手能力,为此应加强实践动手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独立思考、思维发散、将知识融会贯通。在教学中要改变过去的一言堂,让学生参与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对知识的分析理解能力。另外,还要鼓励学生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明创造,开发出更多更好的既有社会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的成果。 3.环境道德意识的培养。(1)重新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抛弃以人为中心、唯我独尊的观点。(2)构建环境道德的新观念,在学生中进行“良知自律”的教育,使人能正确认识和利用资源的潜能,节约资源,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一定的资源力。(3)培养学生尊重自然界有序性的责任感,教育学生自觉地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如植树造林、固土治沙等。教学中,如讲到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坚持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看间题,尊重客观规律与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要点时,可渗透环境道德的教育。 4.经济伦理的教育。(1)培养勤俭节约的习惯。一方面应有资源优患意识,在生产活动中节约资源和能源;另一方面,在生活中提倡适度消费、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莫盲目攀比。(2)要有公平、平等的意识,洛守经济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3)要有惜时高效的意识。在教学活动中,可结合实现人生价值必须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按照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反对不正当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建立国际新秩序等内容,贯穿经济伦理道德的教育。 5.合作精神的培养。(1)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应看到人类所面临的问题,所需攻克的难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而个体力量是微乎其微,甚至是局部的、不彻底的。为此,一定要有合作意识,把个人发展与献身祖国、服务人民融为一体。(2)要认识到团结协作的价值高于竞争,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集体发挥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人类基因草图的绘制成功就是一个例证。(3)要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既要有自觉参与竞争的意识,又要在竞争中善于合作。不仅能与志同道合者合作,还要能容忍持不同意见者,在竞争与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教学活动中,可结合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渗透团结合作精神内容的教育。 高校德育教育内涵探析:剖析高校德育教育的内涵构建 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摆在重要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削弱。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如果轻视思想政治教育、历史知识教育和人格培养,就会产生很大的片面性,而这种片面性往往会影响人的一生的轨迹。”这就要求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德育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给高等学校德育教育引人了丰富的新内涵,包括科技道德教育、创新教育、环境道德教育、经济伦理教育、协作教育等,只有将它们有机统一起来进行教育,才能增强创新性、克服滞后性,增强有效性、克服一般化,使高等学校的德育教育与时俱进。 一、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德育教育的新内涵 1.科技道德教育。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信息基础之上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科技、信息的创造和使用,将成为社会生产的最主要形式,但是以人为载体。人不仅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也是道德的主体。人不仅要掌握经济发展的科学知识,更要具备能够保证知识经济发展的科技道德。知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良好的科技道德素质是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高科技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高科技犯罪亦将有所增加,如电脑“黑客”盗窃电子货币,运用高科技手段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所以,知识经济时代应加强科技道德意识的教育。 2.创新教育。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灵魂。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高科技是知识经济的生命,而创造性是高科技的生命。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总要经历从未知到已知的探索过程,闪烁着人类智慧的科技史,就是不断发现、创新的历史。郭沫若说:“科学是讲究实际的,但同时科学也需要创造、需要幻想”,“既要异想天开,又要实事求是,这是科学工作者特有的风格。”一个人仅仅知识渊博,缺乏创新精神,是不能给社会创造出新东西的。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中的主体人所具备的宝贵品质,也是高校大学生德育教育的生命之源。创新教育应包括创新意识的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3.环境道德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环保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问题。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时,也会给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如煤和石油的开发导致了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汽车工业的发展导致了对城市大气的污染,制冷产品对臭氧层构成了破坏作用,核武器带来的核战争是人类文明最直接、最明显的威胁。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致力于培养人们的环境道德意识、情感和行为,使人类能正确地认识自然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是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 4.经济伦理教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法律并不能包罗万象,仍需强化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伦理道德有自己影响市场经济的渠道,市场经济则有自己的道德尺度。正如同志所倡导的那样,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制文明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法制是硬约束,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道德是软约束,具有感召力和引导力。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我们不失去正确的目标并有正确的行为规范。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异常激烈的竞争,更需倡导经济伦理教育,以规范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行为。 5.协作教育。知识经济时代团队协作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作为在知识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高科技,正向着多学科、微观粒子和浩瀚宇宙、地壳深部和广裹海洋进军,任何单一的知识已显得十分无力,必须是多学科相互渗透才能奏效。在知识社会里,受过教育的人仍是知识的载体,但管理和开发社会也不是个人可以独立承担的工作。当创造知识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关键时,知识会成为集体劳动的结晶。在知识社会,合作将是起决定作用的生产要素。协作精神实质上是知识经济赋予集体主义以新的内涵。 二、知识经济时代高等学校德育教育对策 1.科技道德的培养。(l)要培养学生求知的科学精神,如怀疑、求实、进取、严谨、崇尚真理等精神。(2)要帮助学生树立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的信念,以理性的目光正确地审视和判断科学的价值,反对迷信和伪科学。(3)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构建人类在知识、技术运用活动中的行为导向,正确对待科学与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以便运用科学为人类造福。在教学中,如讲到意识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正确的价值观、科学实验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当代国际竞争等内容时,应融入科技道德的教育。 2.创新教育的对策。(1)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是一种追求进取、创新的性格特征、精神状态和心理取向。创新意识不完全是主观想法,还应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宽厚的人文底蕴、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科学的思维方法。因此,高校应该创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文化氛围,让学生产生创新的欲望,如建立实践中心、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经常请专家、学者介绍前沿学科的发展现状及热点问题等。(2)创新思维的培养。创新思维是人们在运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运用思维功能,发现新事物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的高级思维过程。高校应开设有关创新思维方法的课程,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能力、改变习惯性的收敛思维,发挥学生的想像力和求异性,使学生由学习兴趣向科学研究转化。(3)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首先表现为实践动手能力,为此应加强实践动手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独立思考、思维发散、将知识融会贯通。在教学中要改变过去的一言堂,让学生参与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对知识的分析理解能力。另外,还要鼓励学生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明创造,开发出更多更好的既有社会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的成果。 3.环境道德意识的培养。(l)重新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抛弃以人为中心、唯我独尊的观点。(2)构建环境道德的新观念,在学生中进行“良知自律”的教育,使人能正确认识和利用资源的潜能,节约资源,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一定的资源力。(3)培养学生尊重自然界有序性的责任感,教育学生自觉地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如植树造林、固土治沙等。教学中,如讲到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坚持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看间题,尊重客观规律与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要点时,可渗透环境道德的教育。 4.经济伦理的教育。(l)培养勤俭节约的习惯。一方面应有资源优患意识,在生产活动中节约资源和能源;另一方面,在生活中提倡适度消费、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莫盲目攀比。(2)要有公平、平等的意识,洛守经济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3)要有惜时高效的意识。在教学活动中,可结合实现人生价值必须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按照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反对不正当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建立国际新秩序等内容,贯穿经济伦理道德的教育。 5.合作精神的培养。(l)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应看到人类所面临的问题,所需攻克的难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而个体力量是微乎其微,甚至是局部的、不彻底的。为此,一定要有合作意识,把个人发展与献身祖国、服务人民融为一体。(2)要认识到团结协作的价值高于竞争,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集体发挥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人类基因草图的绘制成功就是一个例证。(3)要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既要有自觉参与竞争的意识,又要在竞争中善于合作。不仅能与志同道合者合作,还要能容忍持不同意见者,在竞争与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教学活动中,可结合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渗透团结合作精神内容的教育。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药物化学教育创新 1药物化学教学内容改革 综合基础知识讲授,增强教学内容的交互性。药物大数据的概念的提出以及相关研究的开展,给现代药物化学教学内容改革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将创新意识、药物大数据的概念融入基础知识教学中,以加深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每一类型药物的讲授,应以重点药物、经典药物为例,同时将该药物在最新的数据库中进行搜索,进而引出目前该药物的研究前沿。作者在讲授药物结构、命名、合成方法、理化性质、代谢形式等基础知识的同时,着重引导学生思考研究者在药物研发过程中的设计思路、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属,将该类型药物的发现、发展和衍生化,药物的作用靶点信息,现阶段临床用药、类似药物的研究进展、最新理论和技术等信息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将药物设计方法整合入知识点的介绍中。比如在讲解循环系统药物受体阻滞剂的时候,介绍从药物结构数据库PDB数据库中下载和展示受体的三维结构的方法;在讲授抗癫痫药物苯妥英钠时,介绍药物数据库Drugbank中查找相关药物性质的方法,介绍磷苯妥英作为水溶性磷酸酯前药的一个成功实例进行讲授。这样使得前药、药物信息等内容有机、生动的展现出来,也将药物综合知识、药物大数据概念和内容落实到了具体的药物教学中。挖掘药物研发信息,使得教学内容具体生动。从药物大数据中出发,挖掘以药物发明史、药学新前沿、药物化学家创造的社会价值、药物化学研究的趣事等相关信息,激发药化学习兴趣。比如在青霉素的教学过程中,通过穿插亚历山大•弗莱明青霉素的发现过程,教育学生严谨的科研态度和细致的科研观察的重要性;在讲授抗肿瘤药物时,也介绍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介绍密西根大学王少萌教授基于结构设计策略成功获得强效的、口服的MDM2小分子抑制剂,进而实现成果转让约3.6亿美金的成功案例;在糖尿病药物教学中,列举了最新批准的药物,最近一年的糖尿病畅销药物排行,各药物相关的靶点信息,创造的社会价值,带给学生药学新近动态信息。通过生动的药物发明故事,最新的药学动态数据,让药物化学教学课堂更为生动化、具体化、人性化,从而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更加深入掌握药物化学知识。结合科学前沿讲解案例,赋予教学内容创新理念。从大数据中寻找药物研发的历程,将药物的科学研究过程以及最新的进展融于教学中,不断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在药物化学课程安排中,作者采用了案例教学的方法,安装主要疾病靶标类型,选取药物研发的成功实例,分析药物研发过程,进行案例教学,不仅包括目前临床使用的经典药物,近年来研发的热门药物、靶点,也涉及老药新用、多靶点药物、系统生物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一课一例的专题讲解。以反应停(沙利度胺)药物的讲解为例,一是讲解孕妇使用反应停后抑制了孕吐反应的同时也产生了海豹胎儿的药物历史上的灾难的经典案例,使学生认识到了手性在药物研发中的重要性;二是突出强调沙利度胺在1998年又被投放到市场,作为多发性骨髓瘤、麻风结节性红斑等病症的治疗,以及2013年FDA还批准了沙利度胺的类似物上市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是学生了解药物是可以改造、可以优化,甚至可以重新定义适应证、重新回到市场的。三是介绍关于沙利度胺的最新研究成果,包括2014年Nauture上发表了确证沙利度胺的作用靶点为CRBN的研究论著,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该药物研究最新进展。类似的案例教学是将科学实践来验证课本中的理论,在教学中融入药物化学领域的新信息、新思想和新技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充分使用各种药物大数据资源,将药物化学研究的相关数据库应用到药物化学的教学中,其中包括scifind-er、chembl、drugbank等。SciFinder数据库可以透过网络直接查看《化学文摘》自1907年以来的所有期刊文献和专利摘要,以及八千多万的化学物质记录和CAS注册号。Chembl数据库是欧洲生物信息研究所(EBI)开发的免费在线数据库,从大量文献中收集各种靶点及化合物的生物活性数据,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非常便利的查询靶点或化合物的生物活性数据的平台。Drugbank数据库中包含了现在上市的或者正在做临床研究的药物的药代、药效、靶点等相关信息。通过该数据库,学生可以快速了解药物的合成方法、适应证、作用靶点等信息,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数据库了解类似结构骨架的化合物在药物研发中的研究发展历史和最新的研究前沿。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作者安排了1次讨论糖尿病药物的课程,将学生分成两组,分别在数据库中查找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和DPPIV抑制剂的临床应用情况、化合物的合成方法、目前的研究前沿。以项目讨论的方式,分别介绍了这2类药物的情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利用各种教学科研软件,将现代化教学方法手段应用到药物化学教学中。从2009年开始,笔者所在的教研室编制标准化幻灯片(PPT)课件,并根据每年的科学前沿,更新PPT的内容。此外,作者也在尝试使用其他软件来表现药物化学教学中设计的药物、蛋白结构,包括Chem3D、PyMol等软件。其中,Chemoffice中的Chem3D是一款三维立体分子结构的演示软件。Chemdraw可以从二维的角度观察药物逐步的优化过程,展示药物合成的方法,而Chem3D能够更加直观地从立体上来考察和展示药物功能团变化给立体构型上带来的改变。PyMol是一款显示和分析分子三维结构的软件,应用PyMol软件可以图形化地表达分子动态过程,不仅可以用球棍、飘带等多种方式显示分子三维结构,也可以对蛋白质三维结构进行编辑、修改、显示,更为重要的是还能够清晰的展示显示药物与受体的结合原理,并能够以三维图形的方式展示分子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使得原本抽象的教学内容直观而又形象地呈现出来。在课程的各个章节的PPT课件中均使用PyMol软件制作蛋白、小分子的三维结构图。通过各种软件的辅助,负责的药物结构、特殊的构效关系,许多语言难以描述的内容,变得形象生动,降低学习难度,突破教学难点,使学生对药物结构有更直观形象立体的了解,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随着大数据产生,云计算的概念和运用越来越广泛,将云计算的教学平台用于现代化的教学中,能够有效的整合利用计算资源,降低了基础资源建设中巨大的软、硬件成本。同时,云计算教学平台能够加速药物设计相关知识更新速度,追踪科学前沿,实现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求,将理论知识和科研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能极大地提高学习效率。作者所在的教研室,搭建了药物化学云计算网络课程,学生在登陆云计算服务器后,不仅能够通过网络复习上课课件,也能够通过网络进行课后练习并进行在线作业提交、提问。教师能够通过云计算网络回答学生问题、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除了云计算平台之外,云服务辅助教学平台对于信息化教学尤为重要。云服务辅助教学的理念使得课后辅导工具变得多样化,通过时下流行的交流工具如QQ、微信,不但可以保证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畅通交流,也可以促使学生间的交流。教师可以通过截图、群发辅助学习资料等方式,共享学习材料和经验,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学员的QQ、微信发言提问情况全方位的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此外,作者也将药物设计相关的最新文献通过群共享的方式分享给学生,同时也加上自己的对文章的创新点的点评意见,培养学生的追踪科学前沿的习惯和科研创新的能力。 3合理的课程体系 药物化学是连接化学和药学的桥梁,主要涉及设计、发现、开发创新药物。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药物化学承担了从基因组学、蛋白组学出发发现创新药物的特殊任务,已经越来越多地融合了系统生物学、化学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结构生物学等内容。除了必需的基础课以外,还需提供合理的课程体系才能达到药物化学教育目的。因此,在药物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培养创新型药学人才,除了药物化学课程外,还需要以相关课程群为依托,从宏观角度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使得基础知识得到巩固、知识面也得到拓展。以药物化学为主干课程,以药物化学实验、药物设计学、高等有机化学等为专业辅助课程,主题性更强的课程(如临床用药案例、生物信息学、G蛋白偶联受体药物化学等)可作为为选修课程。目前,作者所在教研室也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方面进行药物化学实验课程改革创新,另外一方面开设G蛋白偶联受体药物化学本科生暑假课程、生物信息学选修课程、临床用药案例作第二课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总之,药物大数据背景下的药物化学教育改革,要从药物大数据的综合性出发,改革单纯的教学方式,拓展教学思路和教学内容,以培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为导向,训练学生的学习思维方式为动力,确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挖掘有效药物数据能力。在巩固基础知识的教学的同时,与时俱进,培养出能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创新型药学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作者:欧阳勤 王懿 李海波 刘天渝 单位:第三军医大学药学院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研究 一、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数据量增多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学生入学信息、学生学籍档案、学生成绩数据等大量高校学籍管理信息和数据也逐年增加。数据量增多,单靠原有的学籍管理者手工纸质记录学籍信息,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新增的数据量,给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带来了巨大的管理难度和精神压力。 (二)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业务种类繁杂 在大数据时代下,由于数据量增多,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变得繁杂多样。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和高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对学生取得入学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表现和生活状况建立学生学籍档案;通过学生课程成绩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和高校教学质量;严格对毕业生进行毕业和学位审核;为在校生和毕业后学生提供其他各种学籍服务等。高校学籍管理具体事务有:新生入学注册;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学生学习成绩监管;毕业生学历及时注册;毕业生学历查询认证等。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服务对象是:为在校生服务、为毕业生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社会相关部门和机构服务等。 (三)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性强 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特别是我国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学籍信息数据都有明确的时间管理:各高校学籍管理者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各高校学籍管理规章、政策和流程,准确及时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维护、在校生数据管理、毕业生即时注册。此外,在日常的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中,各高校学籍管理者还要应对为学生维护核实学习成绩;为在校生开具学籍证明;为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材料;为用人单位回复学历查询;为相关机构学历认证核实信息等,这些学籍管理工作也强调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专业人员缺乏 大数据时代最终的意义是要体现数据的价值,但数据的价值要靠管理者的洞察力去挖掘、分析。在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也需要专业的学籍管理工作者对学籍信息数据进行有价值的剖析和研究。但现在高校从事学籍管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来自于教育行业,他们并没有受过专业的学籍管理工作的培训,普遍缺乏对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的知识。此外,国家相关部门没有统一规范的学籍管理政策,各高校甚至忽视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重视对高校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形成了各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只关注应对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对建立严谨的洞察力去分析高校学籍信息和数据几乎没有涉及,这使高校学籍管理信息数据分析研究领域成为空白。 二、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发展前景 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是在管理学籍工作的过程中,大量收集、分析、运用各类信息和数据,尝试不断创新和改进繁杂多样的学籍管理工作,使学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从而提高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自身修养和业务素质,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发展。 (一)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学籍管理创新化 大数据时代下的高校学籍管理应该注重思维模式的创新化。高校学籍管理思维模式不能只停留在现有的学籍管理模式中,应该不断创新,建立适应大数据时展的思维模式。高校学籍管理思维模式既要符合高校学籍管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的数据和信息管理为依托,还要支持大数据时代的特点,集聚社会资源,体现学籍管理数字化,校园服务智能化,使高校学籍管理数据和信息易整理、易保存、易查询,为高校管理服务,为高校学生服务,为国际社会服务。 (二)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学籍管理规范化 大数据时代下的高校学籍管理应该做到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程序的规范化。在大数据时代下各高校要以学籍管理公开、公正、公平为基础核心,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工作的流程,建立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体系,改进学籍档案管理,加强学籍保密制度等。应利用大数据的特点,合理规范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使学籍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合法。学籍管理规范化有利于高校学生在大数据时代下增强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利于维护高校在大数据时代下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有利于高校促进大数据时代的全面发展。 (三)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学籍管理智能化 大数据时代下的高校学籍管理应该通过不断规范和创新达到最终学籍管理手段的智能化。在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数据信息量较大,学籍管理工作繁杂多样,但通过管理思维模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通过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不断规范和完善,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结合各高校自身的学籍特点,深入挖掘、系统分析和有效处理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中的数据信息,能简化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效率,最终实现高校学籍管理数字化、简单化、人性化、智能化。 (四)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学籍管理工作者自身的修养 学籍管理工作者在大数据时代下,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不断进取,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准确运用大数据时代特有的“查询能力、思维能力、甄别能力”。学籍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数据信息及合法权益。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还要不断增强教育事业心和管理责任心,在日常的工作中,善于在大数据形态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自身在大数据中的决策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更好地发挥学籍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学籍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水平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应该意识到大数据时代下的学籍管理不只是简单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对各种繁多的学籍数据进行整理、挖掘、分析、利用。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应该了解大数据时代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工作特点,端正工作态度,做好学籍管理数据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学校、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真正做到大数据时代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结语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还应重视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对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专业素质的培训,制定适应学籍管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的方针和策略。大数据时代要求学籍管理工作者对大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有所了解,还应该熟练掌握、操作和应对各种繁多类型的大数据对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变革,将其合理开发和利用。要提升学籍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水平,就要整合各类信息,重视高校服务,加强学籍管理,建设一支强信息、重服务、细管理的高素质学籍管理队伍。同时还要促进各高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高高校学籍管理队伍整体水平,使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在大数据时代稳步发展,不断提高。 作者:杨奕 田宝柱 王艳彦 梁黎明 单位:河北联合大学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图书馆管理研究 一、大数据在图书馆管理中理论及应用现状 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物联网、云端计算等一系列新兴事物的发展,其中强大的数据服务功能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实践领域。“大数据”概念提出后,立刻成为Microsoft、Oracle、IBM等IT企业研究与开发的焦点,逐渐成为信息技术又一创新优势。从理论研究现状来看,大量理论研究成果都出现在近几年,通过以“大数据”为关键词,在CNKI、万方数据以及百度文库等平台进行搜索,2010年之前仅有46篇,而2012年324篇,2013年达到1044篇,截至2014年12月,各类研究成果达到了3000余篇。分析研究内容:国内大部分研究仍停留在理论阶段,宏观层面分析较多;能够立足现有技术进行深度挖掘,但具备实践创新的成果不多;侧重点单一,大部分研究成果都是以数据的存储、获取、处理和安全为主。从图书馆管理应用来看,完全实现“数据化”仍然存在几道关卡。第一道关卡是数据应用的复杂性。中华民族历史源远流长,很多研究成果都是以纸质或者口口相传流传至今,未能及时转化成为数据信息,部分研究成果看似过时,但却是某一时代科技发展的精华,因应用不多,很难及时转化。而图书馆馆藏量巨大,其数据类型、结构以及模式都存在极大的复杂性,给搜索引擎、索引建设以及冗沉信息清理带来极大困扰;第二道关卡是数据识别的不确定性。无限交互性是网络应用的最大亮点,但对于图书馆管理而言,其多维海量的数据种类为“大数据”应用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性,除数据本身特点之处,数据学习和应用模式上,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三道关卡是数据涌现异质性。在研究过程中,常常把“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视为数据系统涌现特质,用于区别于其他数据,在多元化、异质化以及功能化相对突出的网络数据当中,数据发展是在完全没有进行控制和定义的前提下进行的,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理论创新成果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必然会导致无序开发和资源浪费,国内的大量研究成果仍然需要宏观理论的指引和实践检验,才能够形成完善的“数据化”应用指导理论。 二、基于大数据背景下图书馆管理作用定位 “大数据”应用能够提升图书馆管理整体水平,推动服务能力、个性拓展、资源整合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创新及改革,在图书馆管理上的定位也将更加明确。 1.管理与服务重点逐步向上游拓展。 大量的研究成果显示,无论是传统的纸质图书还是当前快速发展的电子媒介,从服务对象来看,都是以下游为重点,其功能主要体现在馆藏资源的整合、存储、提取与应用上。但在“大数据”理念指引下,图书馆的功能得到开发与拓展,实现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变化趋势,除提供可检索书目库、资源库以及功能信息库外,还提供可选择的个性化服务,其服务与管理重点逐步向上游转移。图书馆“数据化”功能不再以阅读为重点,而是通过数据搜集整理,多角度分析,形成具有决策参考和情报分析的数据包,为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准确的服务。 2.功能集成化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 从社会整体架构来看,图书馆的公共性特征使其成为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历来都是基础教育、文献服务、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在人类繁衍生息、科技发展以及思维启蒙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图书馆“数据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以往受图书馆容量、管理人员素质以及管理权限限制,很多图书馆只发挥了存储功能,随着数据密集化、集成化和交互性发展,图书馆功能得到开发拓展,在原有的资源存储功能基础之上,又延伸为数据处理、资源整合、服务决策等,功能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 3.图书馆构成大数据网络结点终端。 随着国内馆藏资源联网检索功能的完善,大量的数据资源实现共享,公共图书馆除提供最新的书籍阅读之外,其服务功能更像是一个网络终端,一个可以为使用者提供舒适空间的数据服务中心。传统的图书馆馆藏资源,地域性特征极为明显,受流动性和保密性限制,很多信息资源和研究成果都是“信息孤岛”,大量的研究成果在管理中逐渐消亡。“大数据”的发展,使得图书馆管理不再是个人或者组织行为,而是社会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信息技术,与其他公共服务模块、使用终端、信息空间等形成了完整的网络,每一个公共图书馆都是一个网络终端。既可以通过“数据转化模块”实现信息的搜集,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辐射。 三、大数据时代对图书馆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1.管理工作的服务结构影响数据提取。 相对于图书馆的管理结构而言,传统的管理模式突出的点、线、面纵向覆盖,资源服务结构往往不够均衡,地域性、专业性以及独有性特征明显,其服务人群仅限于某一地域的某一类人群。大数据时代来临,使得图书馆管理和服务实现扁平化交互发展,但终端发展受基本制度、馆藏资源、安全防范和服务结构的影响,往往很难达到预想的效果,大量的动态管理口令和管理,使图书馆信息检索、共享和决策功能大大降低。 2.信息平台的互不联通影响资源集成。 “大数据”服务最大优势是信息存储、集成、处理和应用,我国96%的公共图书资源都实现了基本数据化,引进和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具备信息互通的基本条件。但从功能应用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信息孤岛普遍存在,很多公共图书馆为保持自己的资源优势,往往不愿意将自己处于优势地位的资源共享;平台对接程度不高,受技术条件、管理因素和安全要求限制,图书馆资源很难实现信息对接联通;数据化资源占有率较低,很多图书馆仍然采取“双轨制”运行模式,纸质图书占有比例较大。 3.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影响综合效益。 面对数据化发展的图书馆管理模式变革,工作人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思想观念更新较慢、个体基本素质不高和普遍适用性不强等,无法实现从管理者向引导者的角色转变、从管理约束功能向服务保障功能拓展。“大数据”时代来临,要求服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和发展意识,还要具备常用的计算机知识、网络维护知识和基本语言常识等,将管理员、导航员、维护员和服务员的角色扮演好,只有这几种角色达到完美统一,才能够实现更大的综合效益。 4.信息资源的服务模式影响创新标准。 在图书馆管理“数据化”的呼声中,很多省市的图书馆都进行相应的信息改革创新,力图融入“信息化”大潮,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利益。但从信息资源的服务模式来看,仍然是以存储、检索、管理为重点,实际上是以计算机代替人的功能,整体突破不大。市场需求决定服务定位,需求层次决定发展水平,图书馆“数据化”标准与服务模式是一致的,只有真正将信息资源的共享功能、决策功能、分析功能、服务功能开发出来,才能够提高创新标准,建设符合中国发展实际的数据化网络。 四、基于大数据背景下图书馆管理方法策略 1.改善服务结构,以制度推动数据终端开放式发展。 对于图书馆而言,其开放及共享程度是知识资源分配的重要标志,必须要在宏观调控前提下,建立数据终端开放式发展模式,完善服务结构。要发挥职能部门管理作用,在供给、回应、规制等方面积极介入,优化政府、资源平台以及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要建设安全防护体系。信息的开放性必然会导致安全问题发生,要通过“互联网遗忘”法则,设置数字记忆存储期限,净化数据生态环境;建立开放信息机制。依托图书馆服务功能,推动数据化全景控制,加强管理、共享与互动,防止在信息权力分配过程中,出现数据独裁现象。 2.推动资源整合,以共享提升服务平台发展水平。 图书馆信息化的终极目标就是在中国及至世界范围内,建设一个统一、规范和集成的数据化智慧平台,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交易、共享、协作和服务功能。按照特定的建设原则,有限度构建以源数据、感知层、转化层、服务层以及应用层为主体的技术体系,使用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对图书馆数据化的资源、服务、过程、目标及任务进行对接,进一步完善大数据服务评价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支持可视化、多元化数据交互技术,以此推动最大范围内资源整合,提高智慧平台的发展水平,发挥其共享功能。 3.加强素质培养,以智慧强化数据网络的人力支撑。 我国的图书馆管理,从传统的人工发展到人工智能,而后又发展到更高的智慧层次,可以说是基于数据化模式下的必然发展趋势。不仅要做到网络平台的智慧化,还要做到管理人员的智慧化,按照约翰逊的理解: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水平资质,有终身学习意愿,思维开放,能够积极参加公共活动,具有一定的创造力等特征。对于数据化平台而言,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培训更像是一种投资,通过对他们的技术、能力和观念上的投资,获取发展上的回报。而有的学者也认为,图书馆管理员的最终发展可能是“数据科学家”或者“数据分析师”,这是一种标准,更是一种期望。 4.不断提高标准,以创新促进平台功能多元化发展。 图书馆管理数据化发展,必然会解决当前文化发展滞后的现状,提高信息资源的发展速度与质量。文化发展重视传承和创新,图书馆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盯社会发展需求,用需求去引导创新,推动平台功能多元化发展。要加快数据信息采集力度,提高电子媒介与纸质媒介的比率,在做到自身扩容和安全运转的基础上,使用网络平台的交互、联通和共享功能,实现最大限度的开放链接,使信息平台由专业化向综合化模式转化、由体系化向领域化方向发展。本文站在数据化时代背景之下,对图书馆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力求为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进行探索。从文章分析可以看出,图书馆管理定位正在逐步发生转变,影响图书馆数据化发展的因素也更加多元,从服务结构、资源集成、人员与素质,到创新标准都在发生着新的变化,急需管理工作在思想观念、制度标准、评价体系和资源整合上做出新的突破,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市场的需求。由于研究时间较短,参与实践不多,很多研究仍然停留在理论阶段,其结论有待于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修正,以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发展能力。 作者:刘丽霞 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中网络教育论文 1数据教育是网络教育的发展理路 1.1数据教育的内涵 什么是数据教育?目前尚无定论。笔者认为,在整合用户资源的基础上,数据教育可以通过数据分析与管理实现拉长数据产业价值链,改善网络教育的结构和模式,是以大数据为核心整合网络教育资源所进行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的交易活动。大数据正在重构很多传统行业。麦当劳、肯德基以及苹果公司等旗舰专卖店的位置都是收集、整理生活中大量的相关数据对其进行分析挖掘,从中获得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而演化出更有使用价值的新的商业模式。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是行业战略扩张的本质动因。网络教育向数据教育发展,本质是依托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来强化网络教育的影响力、延展网络教育经济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数据教育的主要对象的是网络教育的使用者,具体为学习者和教学者。利用数据教育使用者在学习中产生的大量数据,建构数据分析模型来发现社会关系和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进而预测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并提供个性化建议。因此,数据教育的范式中首先应测量、收集、分析和报告有关网络教育使用者及其学习环境的数据,然后进行理解和优化产生的学习环境。网络教育教育平台的使用会产生积累大量系统化、结构化的学习结果和学习行为数据。网络教育将这些数据提取出有意义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为教育者、学习者、管理者、教育软件开发者和教育研究者等提供服务是大数据时代网络教育的必然趋势。 1.2数据教育的发展理路 网络教育与数据的融合是网络教育扩张的战略选择。目前网络教育的融合转型中没有成功先例,原因是大家都把科技对网络教育的作用看成是渐进使用过程,而没有看到它实际上对整个教学内容从生产一直到传播、到效应的发生,全都是一种革命性的改变。若能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在全世界的网络教育发展过程当中占领、占用这样一个产业的制高点。用互联网的思维、用互联网所代表的最好的技术、最好的文化形态,再加上相应的政策支持,就能够全面开启数据教育。由于数据教育本质上归属于信息传播与网络教育融合的服务产业,因此,它们之间具有众多邻接点,网络教育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等无形资产以及信息生产、传播途径等资源和能力便于转移到数据教育过程中,从而形成独特的数据教育运营模式。以物联网、云计算等综合技术的成熟为基础,在用户在线学习的数据库中挖掘出有价值的深数据,然后进行过程性和综合性的考量,找到学习者的学习行为、学习习惯以及学习兴趣等之间的内在联系,考量背后的逻辑关系,并作出恰当的教学决策,是数据教育的发展理路。作为网络教育的高级应用和发展路径,数据教育可以分析学习者的一些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静态数据如过去的成绩和学习行为,动态数据如在线登陆方式,讨论发帖量之类,通过分析这些数据追踪分析学习者的类型,把学习者进行分类,诸如高成就、比较危险、社会型学习者等不同的类型。在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同的学习者进行实时干预,对高成就类型可以提供具有挑战性和具有一定难度的学习任务,对处于危险状态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和一些学习上的帮助,对社会型的学生,给予社交上的一些支持。在学习开始时做一个学习能力测验对于期末考试成绩预测最可靠的方法。设计更复杂的数据驱动预测模型,则必须在此基础上进行改善,这一改善需要进一步的数据分析。数据分析的目的是确定能够准确预测哪些变量。目前,Purdue大学的CourseSignalsoftware已经部分实现了这一技术。Sig-nals在学生的学习过程设置了红色、黄色、绿色等信号,这些不同的信号可以帮助使用者了解目前的学习状态。CourseSignalsoftware的评估报告显示,参与CourseSignal项目可以使学生获得更高的平均分,并快速地寻找所需要的资源。 2数据教育的理念分析 通过数据教育的内涵和发展理路的分析和梳理,数据教育包涵以下几种核心理念,即用户为中心、巧用慢数据、借力数据思维和构建数据产业链。 2.1数据教育的核心理念仍是用户为中心 新的科技出现之后,网络教育用户的需求不但是量的增加,还是层次的增加,过去人们对共性的东西有需求,现在对个性的东西也有需求,过去对理性的东西有需求,现在对涉及到人们的情感、情绪等过去在主流网络教育中所占比重很少的东西也有很大需求。如用户对网络教育的游戏化,反转式的趋向,数据教育让这些趋向变成了现实。网络教育的竞争是各种教学法的精细化准确化,并且在呈现给学习者的用户前端界面上进行优化,增强前端界面与学习者之间的黏合度,如整个网络教育教学的链条才会不断下移,才会更加符合学习者个体的特点。数据教育是一个更加了解并最大化满足用户需求的方式,借助多样化的科技实现了用户之间差异化学习与学习模式的无缝对接。数据教育能够检测数据中的模式,因为这一教育模式是建立在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方法的基础之上的。类似技术可用于智能教学系统,以动态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而不是进行诸如人口统计的简单分类,也可以利用协同过滤技术对特定的资源建立模型。如隐含的人与人在论坛上的互动和外显的人与人、朋友或者关注对象之间的关系,这些分析用于数据教育的学习分析中来探索网络集群、影响力网络、参与及不参与状况。数据教育可以用来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意义建构,数据教育的价值在于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进而形成教育模式为网络教育提供帮助。相比传统的网络教育,数据教育能够提供更加细致和有效的反馈,如学习者掌握熟悉和了解概念到何种程度,根据数据自动呈现以后的学习内容或者不呈现影响学习者掌握后来学习内容的材料。 2.2数据教育要巧用慢数据 2014年5月29日,第九届百度联盟峰会上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预测了未来5年有非常大发展的两大产业机会,这两大产业是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者都不大可能涉足的领域:第一是新型企业级软件,这些软件可以解决企业从内部到外部链接的问题;第二就是挖掘新的有价值的慢数据,发掘具有个性化针对性的预测信息,为用户寻找真正有价值且能产生效率的慢数据。李彦宏的这一分析和预测不但权威而且有说服力。目前,互联网企业在网络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面临着新的尴尬,即搜集到的数据真正有价值的很少,无价值的增多。很多的数据根本没法分析更谈不上运用。因此,李彦宏建议搜集慢数据来获取真正有价值的数据,找准并挖掘能真正帮助用户解决问题的新数据。另一个与之印证的观点是,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总裁曾鸣分析说,大数据最重要的特征不在大小,而在死活。数据的死活决定一切,从数据的管理到数据的运用,数据必须能活起来,开始跑通迭代,才能产生持续价值。网络教育和其它领域一样,在利用大数据方面基本处在同一起跑线上。数据教育的特点在于能够为网络教育平台提供实时数据,通过利用这些实时数据,达到为网络教育者提供帮助的目的。数据教育可以通过分析学生的诸如课程材料等学习资源来追踪学生的学习轨迹,通过设计和优化教学模式和统计方法来实现教学效果最优化的目标。对数据教育来说,抓住机遇去挖掘应用好慢数据和活数据,让大数据成为网络教育改革的一大新的增长点,是网络教育工作者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数据共享、交叉复用后获取最大的数据价值是数据教育对待大数据应有的态度。 2.3数据教育需借力数据思维 好的数据教育需要有好的教学内容点、技术支撑以及用户洞察。目前的网络教育都没有占齐这三点。互联网不但对这个社会重新组织、重新结构与自己革命性改变的声音,而且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中枢操作系统和底层的操作架构,数据教育必须要和它的规则去接轨对接,在这种及ID那个规则的框架中来决定资源配置和运作方式。在这个层面上讲,大数据时代数据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就在于互联网数据思维的竞争。没有可循环利用的数据,就无法提供数据教育的开发。用好数据思维,首先要注重数据积累的长期性和动态性,避免数据库的短期化行为;其次要注重数据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完整性即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统一性即一致性,是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和完整。统一性保障了完整性。数据的缺失和不精确,将会带来分析的偏移,因此在这种分析上进行的一系列开发也没有针对性甚至是徒劳。因此,在采集和管理数据的时候要设计和完善多种数据维度,有助于数据仓库中设置更多更有效的细分标签。保证收集到的数据精确、可靠,用以分析的数据形式统一,才能确保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得出的用户行为习惯是有效的。最后要注重数据挖掘和利用。用户数据的积累和挖掘是一个长期、动态、循环的过程,如果把数据枢纽中心比喻成一个大型的水利枢纽工程,那么数据教育要利用枢纽对水进行过滤和引导,让它长期保持动态和循环使用,在这个数据的枢纽中心,要不停地激活用户数据,积累用户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让大数据在这个枢纽型中转站得到动态的循环。 2.4数据教育应建构数据产业链 从价值链和传统网络教育的角度分析,网络教育即使在用户数据的采集、处理、储存、分析等各方面完全数字化后,即使数据量再大也不可能去做基于数据本身的公司。因为与很多互联网入口企业相比、与真正生成大数据的公司相比,这些数据量的量仍旧是非常单薄远远不够大的。因此,相对理性和可行的选择是数据教育的运用着力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1)借力数据资产中介。 在互联网上,任何主动收集庞大数据的行为,其成本都难以想象。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学校开始了数据挖掘的探索。如东华大学的智能实验室项目、浙江大学的资产数据项目、复旦大学的学生数据分析和清华大学一些学生成长类的数据分析。总体来看,开始进行数据挖掘的高校共同特点是信息化做得好且规模较大并拥有有充足的数据量。建立网络教育数据的资产中介,专门进行数据的挖掘使用和分析,是数据教育的可行之道。对不具备大规模数据资源的机构来说,数据资产中介是有效的可行之道。 (2)进行数据资产管理,实现学习内容深加工、学习行为分析和监测,是网络教育应用大数据重点挖掘的项目。 全球复杂网络研究权威艾伯特•拉斯洛•巴拉巴西曾指出,在大数据背景下,人类的很多行为都是可被预测的。但海量的数据沉淀在网上,没有精准而靠谱的分析和应用,就没有价值。用户期待网络教育提供的,不是大而全的教学资源,而是满足自己需求的教学内容范围更广的信息类产品。数据教育不是单纯的资源集大成者,而要从数据库中深度发掘有用信息,进行趋势分析。数据教育显然是大数据时代网络教育一展身手的方向。通过使用各种集合的综合技术,平台上可以自动留存用户关于学习行为的各种数据,如学习一个知识点花多长时间、学习的顺序是否有断点、是否会反复重新学习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仅仅是远程教育和在线课程,这些信息只能称之为数字并不是数据。在媒体领域,我国媒体拟与甲骨文公司展开了多样化的数据库营销合作,并且建立有效的数据库体系,目的是实现数据库营销方面的收入拓展。数据教育可以借鉴这一模式对海量数据进行挖掘,以及数据的分析。 (3)做好数据驱动的解决方案,量身打造个性化资讯内容,私人定制、精准推送内容。 传统网络教育把所有网络教育的内容向所有人传播,缺乏针对性、精确度,这是粗放型的教育模式。目前网络教育之间的同质化非常严重。数据教育在充分利用大数据和关系链,为用户筛选、推荐最适合的内容并提供私人订制的教育内容的同时,还应使他们体验网络学习的新感受。大数据时代,基于用户兴趣生产和传播是重要趋势,根据用户上网的习惯、浏览的痕迹、参与的话题以及讨论的内容,对其较长时间的浏览数据进行分析,便可得知其上网习惯以及浏览喜好等的数据。根据这些数据,选取合适的时间应用恰当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其需要并且感兴趣的学习内容和信息,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定制学习内容。理论上网络上的每一个用户都有自己的一幅网络肖像以及一个属于自己的UID(UserIdentification用户识别)号。个人的兴趣图谱就是数据教育的基础。基于用户识别特征和兴趣图谱建构的数据教育不但目标明确,可以强化与用户的黏度,而且有利于整合网络教学资源,甚至达到自动生成匹配高效精准教学模式的效果。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借助大数据技术和相关分析软件,建立可挖掘、可分析的用户资源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和分析,针对不同的用户需求,推出满足用户个性化和专业化需求的各类内容产品。 3结语 大数据正在重构很多传统行业。数据教育为未来网络教育内容打开充满想像的空间。对数据进行分析与过滤,数据教育解放了传统网络教育的思维方式,创新了传统网络教育的学习形式。数据可以帮助用户选择适合自己学习水平和学习习惯,满足自己学习需求的学习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讲,网络教育的未来就是分析数据。因此,数据教育是网络教育以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大数据时代,基于数据教育的的发展潜力,数据教育会越来越显示出其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加里•金指出,庞大的数据资源使得包括学术界、商界以及政府在内的所有领域都开始了量化进程。因此,借助大数据发力,做优质的网络教育模式,期待数据教育给出答案。 作者:孙华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下金融风险防控 一、银行业所面临网络金融风险的类型 1、业务类型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银行的网络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所产生的风险,这一风险严重阻碍着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众所周知,银行的网络金融业务乃是基于传统的柜台业务基础之上发展而来,因此传统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也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因为网络金融业务所提供的是虚拟的金融服务,这种服务也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信用风险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反映信用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指的是借款方有很大可能无法按照原贷款协议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所形成的借款,不良贷款的存在较为严重的阻碍着银行业务的发展,也对银行开展网络金融业务有着重大的影响。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对银行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均有着显著影响,因此信用风险同银行的资产、负债存量均有明显的相关性。信用的建设是一个极为缓慢的过程,而且一旦发生信用的违约和倒退,将对银行开展业务产生巨大的影响。各银行均有并执行严格的信用制度,并直接影响着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 (2)操作风险。 网络金融业务方面的操作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方面:人员、系统、程序及突发事件;由于银行职员的操作错误或者客户的疏忽,可能引起银行网络账户的错误或混乱,进而使银行同客户的信息沟通出现问题,一旦使银行无法进行正常的金融交易,将很有可能给银行和客户带来经济损失。同时,存在缺陷的风险管理系统也将无法良好地力助银行规避网络风险,存有缺陷的系统流程设计将会影响银行网络业务的日常进行,给银行带来潜在的系统风险。有时候,流程缺乏合理性和规范性,将使网络金融业务产生不必要的繁琐步骤,也将降低银行的工作效率。同时,如果发生一些突发的意外事件,如果银行没有事前制定良好的应急方案或应急方案准备的不够仔细充分,也将不能及时化解这些风险,这将使银行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网络经常具有放大银行操作风险的倾向,国内外已经有不少因微小操作失误所引起巨大经济损失的例子;对于网络金融业务而言,如果无法合理规避操作风险,将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 (3)法律风险。 新兴的网络金融业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是相应法律文件的缺失问题;目前我国还缺乏配套的对网络金融业务进行专门监管的法律法规,网络金融业务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原有的金融、商务等法律条文进行引申、修订所产生的法规,这并不适应于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另外。关于电子交易合同的法律目前还处于空白阶段,加上全国的网络银行还远未达到统一性,这造成了跨行业服务质量低下。第二是关于此方面法律适用的较大不确定性。在现阶段,一旦发生网络金融交易的损失,其责任的划分归属仍然存有十分大的争议,同时适用何何种法律也尚无明确的规定,这导致了今年来很多网络金融犯罪事件的频繁发生,这毫无疑问会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带来严重阻碍。法律方面的风险无法解决,出现损失和纠纷无法合理适当处理的话,就无法从根本上确保网络金融交易业务的安全环境,也将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带来阻碍。 2、技术类型风险 (1)平台风险。 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有赖于先进的交易平台系统,技术及平台的不当选择也很可能给银行带来比较大的风险。一方面,如果网络交易所支持的技术滞后,将很可能会使银行错失良好的交易机会,并且耗费银行的大量资源,给银行带来效率上的损失;另一方面,技术及平台如果与客户的软件版本不兼容甚至发生冲突,将导致信息的传输发生滞后甚至无法传输,在信息化时代这种事情是不能令人容忍的。 (2)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是网络金融业务所面临的一大问题。网络金融业务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大方面:第一是源头方面,即银行端;银行可能由于风险管理机制的漏洞,存在严重的安全方面的漏洞,并且可能没有相应的处理机制;第二则是用户方面,很多用户在进行网络银行交易时,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不及时对杀毒、防毒软件进行更新,容易导致个人信息被盗取;第三方面是第三方平台,即网络传输平台;客户在输入银行秘钥或口令并通过网络传输时,在传输过程中便有可能被黑客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将其截取,使用户无法正常登录或者出现网络连接超时的情况;黑客便可利用截取到的信息,进行犯罪活动,使银行和用户蒙受损失。 二、银行网络金融风险管控的分析及防范思考 1、及时完善、规范个人银行信用体系 在我国,各级金融机构基本都开展了网上金融交易业务;因此,要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建立一个标准规范的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信用的评价标准作出一致规定。鉴于网络金融交易是建立在虚拟的平台之上,交易双方的交易基础很大程度上是双方的信用,因此信用对金融交易实质进展的关键性因素。国内应当建立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体系,使个人的信息及信用情况及时反映在征信体系之内,并且实现银行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还应有意识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以期提高全民的信用水平。建立个人征信体系的工作需要跨行之间的合作,并且需要线上线下的同步进行;这种基础性工作可以使银行实现长久的健康性发展,显著降低网络金融交易面临的风险水平。 2、加强银行对内部风险的管理能力 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同现代科技紧密相关,因此对人才层次有着比较高的要求。银行的很大一部分人才,不仅要对经济、金融方面的业务十分精通,也要擅长于网络科技与技术。因此,银行在未来进行人才招聘培养时,应当做到以下两大方面:第一,在引进新人才方面,要着重选择具有现代知识素养的高水平金融管理人才,同时也要适度引进国外的高级技术人才,同时注意培养国内人才到外国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和技术;第二,要注重对老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关于网络金融业务的业务和能力,及时加快他们的知识更新速度。只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还不够,银行还必须要制定针对网络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对其中的风险行为和管控举措进行明确和细化,同时还要注意风险同收益的均衡关系;银行应当在保持适度风险的前提下尽量增加自身的收益。一套合理的风险管控制度应当是使银行的风险水平同盈利性保持适当的平衡。但是,随着资金流动性的变化、管理系统的操作性等因素影响,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也要及时进行改进和变化。 3、建设、健全配套的法律体系 配套法律制度的滞后是影响网络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掣肘因素。我国关于网络金融风险的法律文件《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需要结合我国的网络金融业务环境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在制定法律时,可以适当借鉴成熟的西方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国内同国外金融环境所表现出的共性,在此借鉴国外的有关法律防范措施,结合国内的环境制定出符合我国特定法律环境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应当注重区分传统银行和网络金融业务违规违法行为的不同,不得随意交叉滥用法律,在对违法犯罪行为制裁时要注意法律适用的针对性。 4、加大对网络金融业务安全方面的投入 安全问题一直是影响网络金融业务的重要问题。虽然目前我国银行已采取多种安全防范措施来应对网络金融业务风险问题,但网络金融业务风险还一直存在。首先,应当注重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问题;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应建立并加强网银账户的管理机制,对于交易金额异常或巨大的交易及时引起重视,并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客户在开展网络金融业务时,也要保持高度的谨慎,同时银行应当提醒客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客户在开展业务时,一般是通过浏览器进入相关的网络金融服务页面,因此用户最好将常用的银行网站等信息放于浏览器的固定位置,这样可以起到防止假冒页面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发生。个人在开展业务时,也要注意下载相应的安全控件,并及时下载最新的漏洞补丁和最新的安全程序。此外,银行的开发部门也要及时的对产品进行创新,以及时应对黑客的攻击及自身产品的漏洞。同时,由于新开发产品的上市时间不长,认知度相对较低,不容易成为黑客的攻击对象,这样也可以降低网络金融交易的安全风险。不过,在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及上线推行时,要切记加强做好安全防范的测试工作;必须待通过全部的测试工作,才可以上线运营,以免给客户造成意外的损失。 三、结论 目前,我国在现代网络金融风险防控方面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因此更要审慎重视对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工作。网络金融业务的优点与优势已经初步展现出来,但也暴露出了一部分的缺点与缺陷,这需要监管机构同银行等不同部门合作起来,工作来降低网络金融业务的风险,有效降低网络金融业务的风险水平,创建一个健康的网络金融发展环境。 作者:林燕珍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网络教育论文 一、大数据特征 大数据的特征常用4V来表示,具体是指大数据的四个显著的特征:第一是数据体量,主要指的是巨大的数据量与数据的完整性。第二是数据类型,指数据的种类非常的多而且复杂,大数据技术就是要在这些复杂的数据类型之间寻找其关联性。第三是处理速度,爆炸式增长的数据量要求快速化的处理速度,才能使得数据的有效利用。第四是价值,大数据的最终目标是将庞大数据中找到数据时间的价值关系,通过找到低密度的数据价值对决策做支持。当前大数据技术不仅产生于特定领域中,而且还产生于我们每天的日常生活中,Facebook、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的数据就是最好的例子。大数据发展为社会各领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信息时代育人的新载体自然无法回避这个新的环境变化。分析大数据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巨大机遇与严峻挑战,探讨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措施,进而为下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导已然成为热点研究问题。 二、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发展方向 (一)树立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数据意识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顺应科技与时代的发展。大数据时代教育工作者需要树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数据意识,这是发展大数据环境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前提。针对大数据发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分为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是要全面了解和分析大数据本身,理解大数据是什么、大数据的变革力量何在、大数据的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其次是在理解大数据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大数据时代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可能产生的影响,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最后是充分的确立数据意识,意识到数据是现代社会最具价值的资源,是发展与决策的源泉。用数据意识驱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例如在一定的数据分析基础上将灌输式集中教育变为交流式个别教育。 (二)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行量化研究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研究方法。定量分析法是对社会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的方法。定量分析使用数学模块对研究对象可量化数据进行的分析,通过分析对目标给予评价并做出判断。定量分析方法始终受到教育工作研究人员的关注,因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的因素,定量分析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科学评价。但与此同时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受很多技术因素的限制,一直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大数据技术的出现为定量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手段,成为科学研究新的范式。定量研究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理论假设、建立数据模型以及数据分析验证。由此可见,大数据时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需要与数据资源丰富的机构单位合作,借助这些数据载体的平台、资源以及高精尖的技术,进行合理合法的挖掘教育对象的信息,从而精确的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另外,要建设一支过硬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不但要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创新的网络教育观念、精通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 (三)促进大数据时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资源建设 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分析网民的接受习惯,增强教育内容的实效性、趣味性,以服务成长成才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加强功能开发,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资源的受关注度。此外在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好以下几点:首先要把握信息资源内容的方向性,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其次信息资源的形式要多样,通过文字、声音、图像等形式,经由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手段,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再次,信息资源来源要丰富,可以从各大媒体引进、从理论学习资料借鉴、从大型活动中总结、从日常工作中提炼,确保信息资源及时更新。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大数据时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在继承传统中实现新发展。坚持不动摇的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结构、功能以及原则。创新发展的是符合大数据时代的教育内容与内涵,进而找准变化点,更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方法,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带入新的发展阶段。 作者:方世敏 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计算机网络安全论文 一、大数据时代下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现状 1.计算机网络安全概述。 计算机网络安全,是指利用相关网络管理控制与技术,确保在一个网络环境中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用性。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包括逻辑安全与物理安全两个方面,其中,逻辑安全包括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防止没有经过授权对数据进行随意篡改或破坏的行为;物理安全包括相关设备与设施在受到物理保护的条件下保护设备上的数据免于丢失、破坏。 2.计算机网络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目前,计算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人们对计算机网络的认识与利用水平也显著提升,办公、社交、生活等方方面面都离不开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在丰富和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其存在的安全问题也不得不让人们警醒,经过笔者梳理,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病毒所导致的安全问题。 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感染力越来越强的新病毒,它们无时无刻地影响着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由于计算机网络病毒具有复制性,能够感染其他程序和软件,因此,一旦计算机中了病毒,其所运行的每一步都将是危险的,都会存在让病毒也随之运行并产生破坏行为,然后应用程序被破坏,机密数据被盗用或被破坏,甚至让整个计算机系统瘫痪。 2)人为操作失误所导致的安全问题。 在人们进行计算机相关操作过程中,人为操作失误可能会引起计算机的安全漏洞,或者泄露了某些重要的信息,而这些信息一旦被不发分子所利用,便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3)网络黑客攻击所导致的安全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黑客对计算机网络的攻击具有更隐蔽、破坏性更强的特点。由于在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黑客通过非正常手段窃取到某一重要数据时,一旦其利用这些数据进行非法行为时便会引起巨大的波及。同时,在海量的数据中,难以及时识别网络黑客的攻击行为,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而言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4)网络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安全问题。 在网络安全维护中,网络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目前很多使用计算机的个人乃至企业、政府部门并没有对网络安全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从事使得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受到各种威胁,最终导致大量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五是,网络系统自身的漏洞所导致的安全问题。理论上而言,一切计算机网络系统都存在某些漏洞。同时,在用户使用各类程序、硬件过程中由于人为疏忽也会形成一些网络系统漏洞。二者相比,后者的破坏性常常是巨大的,很多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给用户造成计算机系统漏洞,进而窃取用户信息,给用户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大数据时代下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对策 1.加强病毒治理及防范工作。 在大数据时代,计算机病毒的种类与数量与日俱增,对其进行治理与防范是较为困难的。在对计算机病毒进行治理与防范时,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防范,这种防范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治理,可以通过加强计算机防火墙部署来提高网络环境的安全性,将那些不稳定的、危险的网络因素隔离在外,进而实现对网络环境的安全保护。同时,计算机使用者树立正确的病毒防范意识,在计算机日常使用中,能够定期利用杀毒软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进行杀毒,并更新病毒样本库,进而确保对计算机网络的扫描能及时识别计算机病毒并进行及时的处理。 2.加强黑客防范工作。 隐藏在大数据背后的网络黑客一旦实施其不法行为,常常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问题,因此,为了防范计算机网络安全,应当积极整合大数据的海量信息优势,建立科学的网络黑客防范攻击的模型,以此来提升识别网络黑客的反应速度。通过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内外网的割离、加强防火墙配置,能够有效降低黑客攻击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大力推广数字认证技术,加强对访问数据的有效控制,并合理认证,有效避免非法目的用户的非法访问,进而提升对网络安全的有效保护。 3.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使用计算机的个人及机构,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熟悉大数据的特征与性能的基础上采取安全的管理措施,时常关注网络安全管理,从技术上给予网络安全保障的同时,还需要通过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来实现大数据时代下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防范目的。对于机构而言,需要从宏观上认识到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动态的、有序的、系统的管理规章,依托于云计算技术构建一个更加高级的智慧平台来加强网络安全的防范,进而确保网络安全。对于个人而言,需要从主观上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行,在进行计算机操作中,要养成规范化的、文明的使用计算机网络的习惯,尤其是对于一些钓鱼网站、非法链接,要从主观上认识到其危害,并做自我做起,将网络安全问题尽可能消灭,不传播有安全隐患的信息或链接。 4.加强网络系统漏洞的修复工作。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更新快、存在的漏洞多,需要确保计算机系统的不定能够及时得到更新,进而使得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能够安全、正常地运行。及时对计算机网络进行修复,能够有效避免蠕虫病毒攻击计算机网络。微软不定期在专门的update站点最新的漏洞补丁,对于使用微软系统的计算机用户而言,便需要及时进行下载这些漏洞补丁,并及时安装。目前,大家可以使用金山毒霸、百度卫士、360安全卫士、腾讯电脑管家等安全管理软件完成对网络系统漏洞的修复工作,进而有效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 作者:张国强 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725台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安全论文 1“大数据”的内涵 1.1“大数据”定义 所谓大数据(bigdata),或称巨量资料,通常情况下,是指涉及的资料规模庞大,在现有的技术条件的基础上,难以通过主流软件,在合理时间内对其进行撷取、管理、处理。对于“大数据”来说,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数据量(volumes)大,在实际应用中,把多个数据集放在一起,形成PB级的数据量。根据IDC(国际数据公司)的监测统计,2011年全球数据总量已经达到1.8ZB;二是数据类别(variety)大,数据来自多个数据源,无论是种类,还是格式,数据日趋丰富,以前所限定的结构化数据范畴等,已经被冲破,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早已囊括其中;三是数据处理速度(Velocity)快,在数据量非常庞大的情况下,能够对数据进行实时的处理;四是数据具有较高的真实性(Veracity),随着社交数据、物联计算、交易与应用数据等新数据源的兴起,冲破了传统数据源的局限,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效的技术,进一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 1.2“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的价值不只在于其数据量之大,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等技术对“大数据”的属性,包括数量、速度、多样性等等进行分析,能获取很多智能的、深入的、有价值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提取过程可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2.1数据输入 将分布的、异构数据源中的关系数据、平面数据等数据进行采集抽取,然后对其进行清洗、转换、集成等,最后将数据加载到数据仓中,进而为数据联机分析、挖掘等处理奠定基础。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并发数高,因为成千上万的用户有可能同时访问、操作数据,比较典型的就是火车票售票网站、淘宝等,在峰值时,它们并发的访问量能达到上百万,在这种情况下,在采集端需要部署大量数据库。 1.2.2数据处理 “大数据”技术核心就是数据挖掘算法,基于不同的数据类型和格式的各种数据挖掘的算法深入数据内部,快速地挖掘出公认的价值,科学地呈现出数据本身具备的特点。并根据用户的统计需求,对存储于其内的海量数据利用分布式数据库或分布式计算集群进行普通的分析和分类汇总等。其特点主要表现为用于挖掘的算法比较复杂,并且计算涉及的数据量和计算量都很大,常用数据挖掘算法都以单线程为主。 1.2.3数据输出 从“大数据”中挖掘出特点,科学的建立模型,通过导入数据,以得到用户需要的结果。这已在能源、医疗、通信、零售等行业有了广泛应用。 2“大数据”安全隐患 “大数据”时代,数据量是非线性增长的,随着数据价值的不断提高,黑客对于数据的觊觎已经由原来的破坏转变成窃取和利用,病毒或黑客绕过传统的防火墙、杀毒软件、预警系统等防护设备直接进入数据层,一些高级持续性攻击已经难以用传统安全防御措施检测防护。“大数据”的安全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2.1从基础技术角度看 NoSQL(非关系型数据库)是“大数据”依托的基础技术。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SQL(关系型数据库)技术,经过长期的改进和完善,通过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和隐私管理工具,进一步维护数据安全。在NoSQL技术中,没有这样的要求。而且,对于“大数据”来说,无论是来源,还是承载方式都比较丰富,例如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车联网,以及遍布各个角落的传感器等,通常情况下,数据都是处于分散存在的状态,难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定位,同时难以对所有的机密信息进行保护。 2.2从核心价值角度来看 “大数据”技术关键在于数据分析和利用,但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对用户隐私产生极大的威胁。在“大数据”时代,已经无法保证个人信息不被其他组织挖掘利用。目前,各网站均不同程度地开放其用户所产生的实时数据,一些监测数据的市场分析机构可通过人们在社交网站中写入的信息、智能手机显示的位置信息等多种数据组合,高精度锁定个人,挖掘出个人信息体系,用户隐私安全问题堪忧。 3“大数据”安全防范 由于“大数据”的安全机制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复杂的课题,几乎没有机构能一手包揽所有细节,因此业界也缺乏一个统一的思路来指导安全建设。在传统安全防御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大数据”攻击事件模式、时间空间特征等进行提炼和总结,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终端安全等各个管理角度加强防范,建设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安全防御方案,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大数据”环境的可靠度。 3.1网络安全 网络是输送“大数据”资源的主要途径,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一是通过访问控制,以用户身份认证为前提,实施各种策略来控制和规范用户在系统中的行为,从而达到维护系统安全和保护网络资源的目的;二是通过链路加密,建立虚拟专用网络,隔离公用网络上的其他数据,防止数据被截取;三是通过隔离技术,对数据中心内、外网络区域之间的数据流量进行分析、检测、管理和控制,从而保护目标数据源免受外部非法用户的侵入访问;四是通过网络审计,监听捕获并分析网络数据包,准确记录网络访问的关键信息;通过统一的策略设置的规则,智能地判断出网络异常行为,并对异常行为进行记录、报警和阻断,保护业务的正常运行。 3.2虚拟化安全 虚拟机技术是大数据概念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它加强了基础设施、软件平台、业务系统的扩展能力,同时也使得传统物理安全边界逐渐缺失。加强虚拟环境中的安全机制与传统物理环境中的安全措施,才能更好地保障在其之上提供的各类应用和服务。一是在虚拟化软件层面建立必要的安全控制措施,限制对虚拟化软件的物理和逻辑访问控制;二是在虚拟化硬件方面建立基于虚拟主机的专业的防火墙系统、杀毒软件、日志系统和恢复系统,同时对于每台虚拟化服务器设置独立的硬盘分区,用以系统和日常数据的备份。 3.3数据安全 基于数据层的保护最直接的安全技术,数据安全防护技术包括:一是数据加密,深入数据层保护数据安全,针对不同的数据采用不同的加密算法,实施不同等级的加密控制策略,有效地杜绝机密信息泄漏和窃取事件;二是数据备份,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复制,当数据存储系统由于系统崩溃、黑客人侵以及管理员的误操作等导致数据丢失和损坏时,能够方便且及时地恢复系统中的有效数据,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4应用安全 由于大数据环境的灵活性、开放性以及公众可用性等特性,部署应用程序时应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考虑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加强各类程序接口在功能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等覆盖生命周期过程的安全实践,广泛采用更加全面的安全测试用例。在处理敏感数据的应用程序与服务器之间通信时采用加密技术,以确保其机密性。 3.5终端安全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用户终端种类不断增加,很多应用程序被攻击者利用收集隐私和重要数据。用户终端上应部署安全软件,包括反恶意软件、防病毒、个人防火墙以及IPS类型的软件,并及时完成应用安全更新。同时注重自身账号密码的安全保护,尽量不在陌生的计算机终端上使用公共服务。同时还应采用屏蔽、抗干扰等技术为防止电磁泄漏,可从一定程度上降低数据失窃的风险。 4“大数据”安全展望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如何采用更加主动的安全防御手段,更好地保护“大数据”资源将是一个广泛而持久的研究课题。 4.1重视“大数据”及建设信息安全体系 在对“大数据”发展进行规划的同时,在“大数据”发展过程中,需要明确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对“大数据”安全形式加大宣传的力度,对“大数据”的重点保障对象进行明确,对敏感、重要数据加大监管力度,研究开发面向“大数据”的信息安全技术,引进“大数据”安全的人才,建立“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 4.2对重点领域重要数据加强监管 海量数据的汇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暴露隐私信息,广泛使用“大数据”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政府层面,需要对重点领域数据范围进行明确,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制度,对重点领域数据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用户层面,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使用规程,对“大数据”的使用流程和使用权限等进行规范化处理。 4.3加快研发“大数据”安全技术 传统信息安全技术不能完全适用于新兴的“大数据”领域,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应用提出了新的安全挑战。加大“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提高“大数据”安全技术产品水平,推动基于“大数据”的安全技术研发,将有利于“大数据”更好地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 作者:乔书芳 赵巍 单位: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论文 1对公共利益诉求的精益响应 就公共管理理论内涵而言,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认可的范围界定,然而诸如精细化的专业管理、明确而有效的绩效评估、强调结果而不是程序、不断的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等,一些基本的价值取向还是在被学界不断的接受。基于这些价值取向,对公共利益的积极响应将伴随着治理变革的进程不断的深化,其内在的要求也将不断的提升公共管理的水平。应当确认的是,无论是宪政层面还是民主层面的要求,政府都应当在追求公共利益实现的过程中,承担起主要的公共责任,并不断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政府应当无遗漏、无差别地关注所有的公共价值和偏好,以此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这不仅是政府存在合法性的要求,也是公共管理的绩效要求。从实践层面而言,公共利益实现的基础是公共诉求的表达,这就要求作为公共责任主要承担者的政府,必须积极创造公民表达和形成公共利益诉求的条件,以使得公民之间、公民和政府之间能够围绕其关心的公共事务,在观念、价值、手段等层面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融合,以实现公民个人需求的社会定位,并在公共领域和公共决策层面形成“共识”,推动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然而,作为公共利益实现的逻辑起点,现实中公共利益诉求的形成存在着表达和整合的障碍。由分工、社群等因素造成的社会系统的复杂性会造成信息传递的困难,会造成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大规模的沟通和协调的困难,甚至会引发其间的矛盾与冲突。在传统的社会运作方式下,信息传递和沟通的效率已经不能满足公共管理的需求,同时,依靠随机抽样等方式来解决数据收集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本身也存在着许多固有的缺陷。而在数字化时代,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研究方法已使得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变得更加容易、更加快速,而且,与数据交流的困难看来也已经不是理所当然的了,在组织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拥有了处理数据的更大的信心和能力。大数据所代表的网络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能力无疑成为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一种新的、有效的方式。一方面,大数据可以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渠道,这种多样化使得公民的广泛的利益诉求变得可能,可以打破由阶层、教育、收入、习惯等造成的沟通障碍,进而在公共利益的实现过程中,建立一种围绕公共事务的共享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观念,帮助公民超越短期利益诉求,并为对话表达共同价值提供舞台,以形成对公共事务的共识和公共利益实现的基础。另一方面,政府不能止于为公民提供均等化的产品和服务,而应当和私营部门所做的一样,通过市场细分,精益化地实现公共利益。相对于大数据时代,在以往的社会运作方式下,由于管理理念的落后和数据技术的缺乏,社会生产是通过大批量的、同质化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的。而在以先进的数据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大数据时代,在公共利益实现的过程中,则应当通过精益性、无遗漏、精细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公民的需求。作为一种技术回应,大数据技术使管理者可以对管理对象的独特需求进行追踪和分析,进而实施管理行为或投送有针对性的服务。研究表明,这种根据个体或人群将公共服务进行细分与定制的管理模式,能够提高效率、效果和公民满意度。事实上,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在有效响应公众诉求的同时,也能提升政府的运营效率和管理品质。这就要求在公共管理中,政府对于数据的态度,应当实现从“宏观把握”到“微观差别”,从“决策参考”到“精确分析”,从“数据使用”到“智慧支持”的转变。 2对公共管理决策的全新认知 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和权力的来源,决定了在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和实现过程中,政府在公共管理的体系中所具有的主导地位,以及政府所必须扮演的积极角色,而这种地位与角色的有效性极大程度上受到其决策方式、能力和效果的影响。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过程中,决策支持系统曾经一度因为缺乏有效的数据组织方式而徘徊不前,虽然其后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度。作为公共决策的重要主体,快速和灵活的大数据时代特征也对政府的数据管理和使用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数据的出现颠覆了传统的数据管理方式,在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方式和数据思维等方面都会对其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正是如此,在公共管理的决策领域,由于拥有了全面的信息,过去那些建立在非完全信息假设上的管理思维和方法,已经被彻底地改变。因此,大数据不仅带来了政府决策的巨大挑战,也提供了变革公共决策的现实机遇。大数据对于决策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可以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一方面,决策是为了解决问题或抓住机会,大数据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抓取数据,并可以发现其中反映的异常问题和有利时机以把握决策的进程;另一方面,决策的有效制定依赖于完整的信息,大数据可以提供庞大的信息,高质量的、全方位的信息可以有效提高决策的效果。诚然,庞大的信息并不意味着都高质量的信息,事实上,质量远远比数量重要。也就是说,肯定数据价值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数据分析的局限性。例如,可以描述政府与公民网络互动的频数,但并不意味着能确切地说明其相互关系,而解释和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则更加困难。由此,决策环境的改变必将带来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巨大改变。首先,政府应当开放透明,持续完善公众公平、便利地获取公共信息的渠道和手段,以利于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诸如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财政开支、公共资源分配细节等方面都应当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数据共享。这既是决策效率提升的要求,也是行政民主的价值诉求。其次,在大数据时代,社会主体和公众意见的有效体现是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一方面,这要求政府培养数据意识,全方位的重视数据的收集和积累工作,为实施大数据战略做准备;另一方面,应当不断推动社会媒体、社交网络等数据平台健康快速的发展。为此,在数据的收集、更新,尤其是数据利用方面,政府都应当不断地调整管理思路和方法,并积极改善公共管理决策的数据环境,提升决策过程中的数据意识,建立有效的决策支持数据系统,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提高公共决策的质量。 3对公共治理战略的深刻影响 目前,大数据已经在商业领域中被广泛应用,并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商业领域,新的研究方法拓展了现有的理论模型,可以利用社会网络、数据挖掘和统计等方法挖掘出高维度的市场信息。即便是在社会领域,大数据同样会帮助我们认识和适应公共治理的社会环境。大数据管理不仅是一种技术或管理方式的创新,还代表着人类对于信息更加全面的把握能力,同时也反映着人类自身特性的深刻展现及发展。因此,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必须在大数据的语境下,用大数据的思维方法理解和分析新的治理问题。 3.1信息技术是一种社会赋权工具,大数据造就了一个权力碎片化的社会 在某种成程度上降低了群体压力对个体的影响,凸显了个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网民可以在表达和交往的过程中,将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变为公众议程的一部分,并成为公民之间、公民和组织间关注和讨论的公共问题。信息和数据将围绕着这些问题产生,而且一旦实现信息的自由和数据的开放,知识和权力在每一个公民之间就是等距的,社会的主体结构就将从分层转向网状,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就将会出现新的变革。在这种情况下,公民也就越来越多地倾向于社会公共领域,其结构特征和特性就成为公共管理价值性和工具性实现的原因和意义。而且如果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交往活动能被系统地捕捉到,那么我们就可以有史以来第一次对非正式沟通的流向、观点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传播,以及隐藏在沟通之下的实际网络结构进行观察或作出合理的推断。也就是说,在这种治理环境中,大数据不仅带来了社会结构的新变革,也发展了认识这种结构变革的方法。因为,大数据可以有效地反映舆情和民意,网络上产生的海量数据反应了社会结构中网民的行为、能力和态度,这是信息时代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深度融合的产物,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和很多规律性信息。 3.2大数据可以有效地降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在现代社会,政府转变治理思维、提升危机意识、调适治理模式的着眼点在于,危机的产生和演化是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实现的巨大挑战。一方面,危机的突发性要求政府不断提升危机响应的效率,不但要具有前瞻性的战略视野,也应当具备强大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同时,把大数据技术引入危机管理领域,绝不应只将其视作一种技术手段的进步,而应该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对整个危机管理的流程进行再造。另一方面,危机的社会性要求政府密切关注社会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在日常活动中,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危机。在大数据背景下,人类的大部分行为都受制于规律、模型以及原理法则,而且它们的可重现性和可预测性与自然科学不相上下。因此,对现实的、潜在的公共领域的数据信息进行实时分析,可以提高政府对危机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及时发现卫生、环保、灾害、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危机,为实现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危机管理提供基础。 3.3大数据将极大的影响和改变政府的发展和竞争战略。 事实表明,大数据不仅仅影响的公众个体和企业组织,大数据也可以提升行业、经济体和社会的发展活力。为此,一方面,着眼于大数据时代的环境变迁,政府必须前瞻性地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大数据的发展联系起来,政府必须解决人力资本、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信息共享、通信和技术开发等领域的一系列问题,以发挥大数据的价值潜能。另一方面,政府必须通过大数据来改造自身,通过政府机构跨部门的整合,通过不断学习和掌握大数据管理技术,挖掘和利用公共行政的海量数据,来改善和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此外,大数据管理还将成为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监督的有效模式,以此来保障政府运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作者:王峥嵘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大学教育论文 1大数据时代概述 1.1大数据时代的思维方式 人类一直以来都在不遗余力地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追求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传统上,人们在生产、生活和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因果论,利用因果论推导事物的本质,需要用极其严谨的逻辑方法和缜密的思维,所以能够利用因果论做到这一点的从来只是少数人。理论上每一个件事的发生都是事物本质的片段表现,只要能够收集到足够多的相关信息,通过事件之间的相关关系,就能够跳过繁杂的分析过程,直接还原事物的本质,但是在信息技术出现并普及之前,通过传统的市场调查方法,想要收集到足够的相关信息,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甚至令人绝望,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几乎覆盖了整个地球表面,完全可以在有效的时间段内收集到足够多的信息,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即时性完全能够满足运用相关关系求得事物本质的条件。可以说,大数据就是利用事件之间的相关关系的一种方法论。 1.2大数据时代大学教育典型案例 2007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的WoodlandParkHighSchool的两个化学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将教学内容制作成视频,有学生课前在家观看学习,教师在视频中布置作业,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作业,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结果是学生成绩提高,学习兴趣增加,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肯定,这种教学方法就是为“翻转课堂”。受“翻转课堂”的启发,2012年,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联合创办了在线教育平台edX,斯坦福大学创办了Cours-era、Udacity,开创了大数据技术在大学教育领域应用的先河,现在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已经成为了席卷全世界大学教育新风尚,斯坦福大学SebastianThrun与PeterNovig教授开设的“人工智能导论”课程,全世界有超过16万人在线注册学习,2.3万人通过了考试,成为大学教育世界化的典范,现在国际上类似的在线课程几乎涵盖了大学教育的各门学科。2013年,上海高校率先成立了中国的MOOC平台,随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加盟了edX。 2大数据时代大学教育的特点 大学教育会被时代打上烙印,大学教育的产品要满足时展进步的需求,还要承担为时展进步提供人力资源的责任。现在的大学教育是第二次产业革命的产物,其特点就是批量化、快速的培养了大工业生产所需求的劳动力,现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社会,原有的大学教育在功能上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了,基于云计算和物联网的大数据技术正在改变着传统的大学教育方式,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传统的流水线式教育正在向着自组织学习改变,学校和课堂由封闭式变为开放式平台,课程周期以微课程为主,学生学习安排更加个性化,学科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学习内容不限于书本,还有来源于实际的需求,一刀切式的教育方法正在向个性化发展,教师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由占主导地位变为引导者和帮助者。极具戏剧性的是,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1970年出版的《未来的冲击》中描述的未来教育的图画与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大学教育能够做到的惊人的一致。 3大数据对现代大学教育创新的积极影响 3.1更开放的校园 在大数据时代,大学校园的围墙只保留了其象征意义,大学教育通过网络的触手延伸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大学更加兼容并蓄,包容性更强,大学不再是知识垄断的殿堂,而是知识交流、思想碰撞的平台。尤其是MOOC和edX已经在全世界高校范围内被广泛认可并使用的情况下,世界其他国家的学生完全不需要到国际名校去听令人向往的著名教授的课程,在网络上就可以实现了,所以高校教育在一定的意义上已经国际化了。 3.2更符合时代需求的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教育的灵魂,在“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孔子老师培养出了七十二贤人;没有蔡元培先生提出的“思想自由、兼并包容”的教育理念,就没有现在的北京大学。大学的教育理念应该是培养出有组织能力的人、能够独立做出理性判断的人、能够在繁杂的现象中发现规律的人、能够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甚至脱颖而出的人,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给了现代教育工作者实现这一教育理念的绝佳机会。 3.3更具时效性的教学内容 教科书中知识的特点是系统性和全面性,但是教科书中的知识有一定的时滞性,教学内容大多枯燥无味,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学生很难从教科书中了解到专业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国际前沿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另外,学生一般在学校期间又很少有社会实践,绝大所数学生都是从校园直接进入社会,导致学生毕业后很难直接和社会接轨。大数据时代教师完全有可能收集到来自全世界相关学科最新的前沿信息,在课堂上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甚至学生在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之后,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或者分组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让学生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地学习知识,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3.4更具合作性的教学过程 大数据时代教学过程的合作性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合作,大数据方法改变了传统的教师和学生之间教与学的关系,韩愈提出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观点的基本条件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大数据时代这一现象被打破了,学生甚至可能在某些领域掌握的信息远远超过教师,所以,教师和学生之间角色的界线再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泾渭分明了,这一变化给教师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挑战。教师的引导功能和组织功能将被放在突出的地位,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将成为知识的探索者和发现者,教师和学生合作共同完成对传统知识的传承和新知识的探索。二是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合作,传统教学中教师与教师之间也有合作,但是信息交流手段比较网络时代的效率要低得多,大数据时代教师之间交流在深度和广度上要远远地超过以往的任何时代,同时教师之间的交流对教师业务水平的促进作用是最明显的。三是学生和学生之间的合作,大学期间学生之间相处的时间更久,所以学生之间的合作在时间上远比和教师的合作更多,大数据时代为学生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而且学生之间的交流更轻松,也更容易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取长补短。 3.5更具开放性的教学过程 开放性教学过程的特点就是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学习诉求、强调师生之间互动。大数据时代的教学过程突破了传统教学在时间、空间和地域上的限制,让课堂变得无处不在,为师生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提供了极为方便的交流平台。学生掌握了更强的主动性,学生可以更深入地参与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可以向教师提出符合自身条件的学习诉求,教师收集到所有来自于学生的学习诉求之后,和教师或学生讨论出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并将之运用于课堂教学之中。上述的一切过程都可以通过方便的网络平台高效地完成,并运用大数据手段得到最合理的结果,使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得以实现。 3.6更有生命力的课堂教学模式 传统的课堂教学媒介是黑板,教师的教学工具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加一本讲义或教案,学生的学习工具是一本笔记加一支笔,教师埋头写,学生埋头抄。现在的课堂教学媒介大多都采用多媒体教学系统,但是无论课堂教学采用何种方式,其学生和教师互动的本质却不会改变,不断变化的是师生之间交流的媒介。大数据时代可以采用小班化、多师同堂、家庭课堂、网络课堂、MOOC等方式更灵活、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的教学模式,运用大数据技术的课堂教学模式,把工业时代流水线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变为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所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大数据时代课堂教学应该是教师对学生学习行为的支持和服务的具体化表现,进一步开发学生的逻辑判断能力和自组织学习能力,解放学生与生俱来的学习能力,而不是传统的教化和规训。 3.7更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 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是通过问卷调查式方法得到的,调查时间一般是在学期的期中与期末之间,内容包括知识掌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表达能力、情感交流、教学态度等等,最后由学生打一个优良差的评价。这种方法得到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的优劣,但是局限性也非常明显,首先是客观性程度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而有所降低,例如学生因为对期末考试的担心而给课堂教学情况并不理想的任课老师一个过得去的评价,或者任课老师能够对学生的辅导员产生一定的影响,或者是任课教师本身就是院系的领导等等;其次是这种方法几乎没有明确体现出学生的诉求,比如学生没有提出教师课堂教学的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没有反映出教师对学生的客观评价。而大数据时代的解决方案能够避免这种局限性,通过收集学生和教师平时在微博、博客、网络社区、校园bbs、飞信、qq群等聊天交友平台中的发言或聊天记录建立一个课堂教学评价分析模型,因为学生在和老师交流时往往会显得比较保守而有所保留,以至于老师无法听到学生的心里话,学生之间的交流由于没有利害关系而明显会更加真诚和真实。一方面学校可以根据分析的结果,对每一个教师提出富有针对性的改善课堂教学的建议或培训计划,从而快速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不同教师对同一个班级学生的评价,掌握这一班级学生的真实状况,包括生活、学习、思想动态等信息,从而在学生培养方面更有针对性。 3.8更高效的社会信息反馈 大学教育是否成功最后还要经过社会实践的考验,传统的高校社会信息反馈系统收集毕业学生就业信息的手段一般采用电话调查,这种方法很难得到学生一段时间的就业信息,根本没有办法掌握毕业学生就业环境的全面信息,大数据技术可以收集学生就业环境的全面信息,并加以分析,掌握社会实际需求的毕业生需要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和职业技能,并迅速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社会实际的需求。 4大数据时代给大学教育带来的挑战 印度教育学家苏伽特•米特拉在印度乡村街头安装连接互联网的电脑,那里的孩子从没见过电脑,也不会英文,几个月后他发现孩子们在没人教的情况下学会了电脑,他还在其他国家做过很多类似的以数学、语言等为内容的实验,实验结果都与上述情况类似,根据实验结果分析,苏伽特•米特拉对教育提出了新的定义:教育是一种自组织行为。据此,在教育过程中大学和大学老师便要重新寻找自己的定位了。据美国新媒体教育联盟(NMC)的研究,人类学习行为需要的媒介或载体都有其对应的技术基础,也就是以新技术为基础的学习方式会被旧方式阻碍。斯坦福大学SebastianThrun和PeterNovig教授全世界的粉丝超过16万,而且还在持续增加,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同时也为其他大学教师树立了信心,大学将变成一个巨大的训练场,教师就是教练,这个转变过程需要时间,也会有重重困难,对大学和大学教师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一种难得的机遇。 5结语 大数据时代的大学教育创新以培养信息时代社会需要的人才为目标,这一阶段的大学教育结合信息时代的新技术将更具智慧,是对学生心智的全面开发,也是信息时展的必然选择。 作者:侯大为 杨江帆 单位:武夷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思维下的服装设计论文 一、大数据时代思维模式及其在服装设计领域的体现 1.海量信息思维模式 以往人们总是尝试先发现问题,再获取相关信息,探索解决之道。而大数据时代,人们总是先尽可能多的去获取和储存信息,而信息数据价值密度低、数据量大,当遇到问题时再尝试解决问题,其解决的效率和精准度率也有所提升。这种“海量信息”的思维在进行服装流行款式、流行色彩的市场调研时,依然十分适用。 2.新媒体思维模式 信息数据附着在各类新媒体之上,数据格式多种多样,从网页论坛、视频、网络日志、微博微信、甚至地理位置信息等等。新媒体思维正在改变服装市场的营销方式,服装企业传统的营销手段是实体店集中推广、平面广告以及电视媒体宣传,节假期间雇佣大量劳动力街头派发促销传单。而大数据时代,服装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植入式广告、病毒式推广以及低成本营销,打造网络交易平台,全方位收集消费者信息数据,分析消费者潜在消费动机与偏好,从而在推广品牌的同时扩大销售量。 二、大数据时代对高校服装设计教育的启示 1.教学方式的变革 随着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逐步进入课堂,教材、教学活动不断被数字化,教育方法应以更丰富多彩的形式融入课堂。网络教学和讨论方式也是大数字时代课堂经常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以服装设计课程为例,在服装风格与流派章节学习中,鼓励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相关文献查阅,了解不同历史时期服装风格的含义与表现,以演示文档的形式进行小组讨论,并设计“最受欢迎的大学生潮流服饰搭配”问卷进行市场调研,感受数据的多样性以及数据分析方法。 2.课程知识点的设置 “因材施教”的理念在班级授课制中开展有着相当的难度,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和教学空间内,教师对学生的“材”无法充分的了解和引导。在大数据时代,教师可以对每个学生学习数据进行分析,将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数字化,例如知识点可以被数字化并与测试题建立联系,测试题中每道题的完成时间、错题数等都以数据的方式记录。计算机通过错题分析出每个学生对各章节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从而从根本上落实“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在服装结构设计类课程中,将知识点与知识点进行组合并设计考核题目,例如人体测量部位与原型版的对照练习,放松量章节的知识点与不同类型板型对应,款式分析与服装风格分析相关联,从而建立知识点与测试题的联系,用相关性思维解决结构类课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 3.侧重对学习过程的评价 随着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逐步进入课堂,教材、教学活动不断被数字化,学生学习过程也将逐渐数字化,学生的学习过程更加受到关注,而对于这些数据的分析与利用,将使得每位学生的发展都有据可依。例如,在服装工艺类课程中,将更注重实验课程环节的设计与实验过程考核,根据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来评定学生的综合成绩。鼓励学生海量收集学科咨询,通过自主学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通过不同考核项目的得分,分析学生的自学能力与学习类型。 三、大数据时代对高校服装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1.获取有效信息数据的能力 互联网上各类教学视频、教学文库林林总总,各类网络学院、网络公开课、精品课程应接不暇。高校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加深学生对当今社会变革的理解和认知,使学生具有大数据思维能力和判别能力,能够在时间学习中利用资源,使数据为专业学习所用。 2.分析数据的能力 要求学生能根据不同的需求,利用有效的问题解决思想和方法论,最终形成有效的数据,并能够为大多数人使用。利用定量和定型的分析方法,挖掘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该项能力需在服装专业考察、服装创新实践平台等实践环节的课程中,得到充分的训练。 3.团队的建立和管理 在大数据时代,单凭一己之力无法应对海量的数据,需要以团队的形式,在共同目标的引导下齐心协力、分工合作,因此要求学生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完善的团队管理制度。基于以上大数据背景和启示,大数据思维模式正在由商业服务领域向教育领域快速蔓延,大数据时代带给人们主要的思维模式为相关性思维、海量信息思维和新媒体思维,能够与高校服装设计教育理念多角度、多层面融合,从而指导服装设计专业从教学方式、课程知识点设置、考核评分标准等方面做出适应时代的变革。 作者:李霁 单位:江汉大学设计学院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学校管理论文 一、大数据时代学校管理环境的变化 以前学校用到的数据多是随机样本,随着大数据时代悄然而至,海量的数据源源不断产生,数据不仅更多,而且更为复杂,使学校管理的内外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给学校的管理决策等带来了极大影响。学校管理模式面临挑战。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学校发展的一种重要资源。学校掌握的数据越来越多,越来越活,数据的价值日益凸显。如何采集数据,并从学校办学行为数据中提取具有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信息,进行科学决策,减少决策行为的盲目性?如何用数据来说话,让“隐秘”的数据回应教育规律和学校文化?如何利用大数据为师生服务,维护师生的隐私,保证各种数据资源的安全?……这些都是每一个学校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些变化催生了学校管理模式的变革。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的转移。 大数据作为信息技术变革的一次重生,它不仅仅是一门技术,也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此前,不少学校把教育信息化的重点放在信息化系统和教育装备建设上,忽视数据的挖掘、分析与整合。大数据在教育领域的发展使数据建设成为教育信息化的重头戏。如校园网络系统的运行、教学教务管理支持、面向特定学生的分析等等,都需要面对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其分析的集成问题。关注数据建设,开发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新一代教育平台,这将对学校的发展与未来的走向产生深远的影响。学校竞争要素的调整。此前,设计教育环境、布置教育实验场景、洞察师意学情、采集教育信息、进行教育决策等等,往往依靠决策者拍脑袋或者办学者凭借经验来决定。随着大数据技术在学校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办学理念再好,办学经验再丰富,也不一定能在教育竞争中获得优势,数据开始决定学校之间竞争的胜负。数据的数量、数据的分析与处理的能力、数据主导的决策,将成为获得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以数据为灵魂来主导学校管理成为学校管理的旗帜。 二、大数据时代学校管理的发展趋势 “不会量化就无法管理。”大数据时代的学校管理更加强调数据依赖、数字化管理。大数据为学校管理者提升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管理的数据观念大大强化。发展是学校的主旋律,科学管理是学校发展的助推器。大数据没有否定这一原则,而是强化了科学管理的数据观念。数据是学校发展的基石,也是学校决策的基础。数据忠实地记录着学校的办学行为,并通过网络传输到“云”中。学校办学理念的提炼、发展规划的制定、办学模式的形成、教育评价的完善等,都源于各种数据的挖掘、积累与整合,并以数据可视化形式加以体现。数据资源成为提高学校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的生命基因。如果缺乏对学校管理数据资源的挖掘、掌握和利用,就谈不上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更不用说要赢得未来的竞争。学校管理内容的拓展。 大数据时代,数据化管理首先表现为数据采集。学校拥有大量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数据,为数据分析提供了一定的信息基础。进一步加强学校数据采集工作,是构建完备的信息系统,释放数据应用潜力的保证。其次是数据分析。这是数据管理的关键,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开发数据信息的功能,发挥数据信息的作用,实现对数据信息的有效掌控。例如,教师不必囿于主观认知和学养,只需通过数据关注学生的微观表现分析学生的学习行为数据便可掌握学生的学情,实现对学生的个性化评价。再次是数据安全。大数据把学校教学、行政、科研、财务等各个要素整合在一个系统。维护师生员工的隐私,有效存储并安全保护各种数据资源,是大数据时代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管理方法的创新。大数据的本质就是教会人们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即面对问题时从数据里面找到问题的根源,进而发现解决问题的办法。过去,不少学校数据的完整性与系统连贯性缺失,数据分析不力,刻板的原则和单纯的主观判断常常左右教育决策。大数据技术和应用不断推陈出新,推动学校向以数据为基础的教育管理模式转型。大数据反映了客观现实,不仅带来学校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的革新,还带来管理方法的创新。 大数据时代,学校师生员工几乎“透明”地生存,每个人在数据空间中都会留下痕迹,折射其兴趣爱好、需求意愿、性格特征等内心世界。管理者只需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便可以洞悉和预判现实中师生员工的未来行为,准确定位师生的需求,从而实现精细化管理。重塑学校管理职能。大数据时代,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数据都可能被广泛获取,在学校组织内有序传播,被合理解读,学校组织内部的透明度和沟通效率大幅度提升;同时管理层级进一步扁平化。这些特征使学校的管理流程和决策机制乃至管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数据成为改善学校管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工具。学校管理决策将基于众多数据及其分析而得出,而非单一的直觉和经验。学校管理的重心将转移到围绕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教育数据资源的采集、组织和管理,数据资源价值的挖掘以及核心数据资源、紧密相关的数据资源的利用等职能上来。 三、大数据时代学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大数据的出现是社会进步、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大数据对于学校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直面还是逃避?这是学校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1.增强大数据意识 大数据承载着师生的需求,反映了师意学情。大数据意味着学校管理的重生,大数据正在颠覆传统的教育发展模式。学校管理者应抢抓这一机遇,树立大数据思维方式,善于透过忠实记录现实教育教学活动的数据,发现背后内在的教育规律,以数据管理推动科学决策,推动学校各项改革与发展。 2.推进大数据发展战略 第一,从学校发展战略上理解大数据的价值,更加注重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建设,重视教育信息技术的创新,重视数据采集环境建设及其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分析与整合。第二,从数据资源的质量层面看,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使学校已经具备大数据的基础条件,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整合不深入、数据利用率低等。许多学校的数据分析、利用仍停留在初级水平,数据很难被发掘利用也反映了在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数据不准确、不精确、不一致等诸多质量问题。因此,改进数据建设质量成为学校发展的当务之急。第三,在数据资源应用上应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使更多的数据可视化,降低数据的复杂性,助推数据资源共享,满足公众对数据的需求,重构并优化学校与公众、学校组织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提升学校形象,增进学校的美誉度。 3.创建大数据实现机制,提高从数据到决策的能力 首先,科学的教育决策既需要创新思维,又需要大数据的支撑。加强数据资源库建设,优化、整合现有的学校信息管理系统,是建构大数据实现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大数据时代,教育信息资源极其丰富,数据被大量产生、汇集,快速地流动更新、存储。大数据的核心不在于拥有数据,而是拿数据去做什么。为适应这一变化,学校管理者必须掌握数据分析与数据处理的技能,创新数据处理技术,提高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数据分析专家的作用,建设高效的数据治理机制,充分挖掘大数据带来的新价值。再次,以建设数据开放机制为契机,用数据说话,重塑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评价体系,以评促建,以数据纠偏,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作者:李忆华 阳小华 单位:湖南南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南华大学校办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一、大数据催生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新环境 在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条件日趋精密,人们的活动、决定、社会关系都能够被记录,人类的行为不再被视为互不相关、随意偶然的独立事件,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串联。例如,亚马逊通过收集用户在网站上搜索、浏览、打分、点评而留下的数据痕迹,就可以勾勒出用户的特征与需求,进而开展精准营销,推荐他们想要的书,捕获用户最佳的购买冲动,提高客户的购买意愿,创造经济价值。再如,医疗机构利用数据实时监测用户的身体健康状况,教育机构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用户喜欢的教育培训计划,社交网络为网民提供合适的交友对象,这些都是大数据核心价值的体现。总而言之,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度智能分析和信息整合,能够帮助人们找到事物间的关联性,判断事情发生的概率,从而预见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以获得“大知识”和“大价值”。最后,隐性沟通是大数据的实质。对于大数据而言,人是其形成和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核心来源,其最终的逻辑指向和服务目标也始终是人。 大数据在本质上而言,是人与人之间的隐性沟通,包含着数据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给”与“受”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行为。但是这种隐性沟通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语言、肢体等沟通方式。大数据时代下,隐性沟通是以计算机、网络等硬件为基础的,以数据及其运算为依托的,主要通过信息传递、服务宣传等手段,以挖掘用户需求,并迎合用户的心理诉求,最终实现互利双赢效果的新型沟通形式。不论是用户在网络上内容产生的数据,或是用户运用鼠标、键盘在网络上留下的数据痕迹,只要通过分析整合,就可以与用户进行一种隐性的对话,预测用户的需求,并进行推送服务,以不断满足用户的需要。事实上,这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沟通逻辑关系并没有改变,但实现方式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降低了沟通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沟通的效率。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信息传达的范围、传递的速度与传播的效果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正深刻影响着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形式的变革,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无法回避和拒绝的新环境。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化 大数据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进入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视野,特别是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介的灵活运用,孕育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变革,产生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微形态。具体而言,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趋势: 1.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载体的迷你化 大数据的惊人发展导致传播载体更加小巧便捷,易于携带与移动。这与传统的报纸、书刊、电视等宏观传播载体有着明显的区别。例如,一台电视机的显示屏从19到55寸不等,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平均显示屏为13寸,而一部手机的平均尺寸则只有4寸。手机凭借其自主性强、便携性好等特点,已经成为微传播的主要载体。根据《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年增长率为19.1%,继续保持上网第一大终端的地位。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只要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利用微博、微信等软件便可以随时随地查看、、更新思想政治教育消息,设置新的议题,从而拓展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活动的范围,进一步突破时空的限制,使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呈现出流动的状态。 2.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信息的精简化 事实上,传播载体的迷你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信息精简化的特征。因为流动的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容易将传播时间分割得更加琐碎,造成了人们愿意选择零散的时间来接收信息,而繁杂冗长的信息是难以引起人们兴趣的,有时甚至带来反感。同时,在数据膨胀的时代,信息的高速流动性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和习惯,大家需要用更快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内容,催生了人们对信息快速阅读和传播的需要,短小精练的“微言微语”反而更受青睐。有学者指出:“传播和建筑一样,越简洁越好,你必须把你的信息削尖,好让它们钻进人们的大脑;你必须消除歧义、简化信息,如果想延长它留下的印象,就得简化,再简化。”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传播需要契合这种社会信息化、时间碎片化的发展要求,传播内容变得更加简短、新颖、有重点,可以是通过微博、微信传递的一张图片、一句话或一小段话,也可以是微电影播放的一小段视频。这些微内容较之以前的信息更具有即时性、互动性、视觉性,简洁明了,有的放矢,容易获得受众的注意和兴趣。同时,因为信息篇幅较小,呈现出更多的灵活性,在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过程中容易被更快速地传递出去。 3.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受众的细分化 大数据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数据服务变革,即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把用户分成不同类型的群体,甚至是不同特征的个体,从而进行精准服务。例如,我们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分成青年、中年和老年等几个层次,或者学生、工人、农民、干部等不同类型,从而进行分层传播。当然这中间会存在一定的重合,但总体来说,一种媒体的受众在性别、年龄、学历、经历上都有其固定的范围。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过程中,一方面,教育对象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关的教育信息和服务,并通过分众化的媒体来传递信息给教育者;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者借助网站、软件和课程以及网络学习平台收集、分析数据,对教育对象的个性、需求进行判断,从而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制定不同的传播策略,有的放矢地解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对象的各种思想矛盾与问题,使教育对象更加认可、理解、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个性化与精准化。 4.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结构的扁平化 在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传递渠道的多元化、信息传递数量的极大化,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也逐渐由逻辑清晰、管理严密、分工细致的科层结构过渡到以个人媒体为代表的扁平网络结构,每一个拥有传播载体的对象都是一个传播节点,每个人都在进行自己的二次传播。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中,传播者不再局限于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人,传播的专业门槛大大降低,最普通的对象也可以作为教育信息的制作者与传播者参与到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来,并且传播者与受众的位置经常互换、重叠并且逐渐变得模糊,他们既是某些教育信息的传播者又是另一些信息的接收者。人人在对话中实现决策参与,成为传播活动的主体,这就使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活动更加便捷、高效、平民化。 三、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应对之策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呈现出速度快、精准性强、互动性好等诸多特点,但大数据也是一把双刃剑,其负面作用不容小觑。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过程中,要树立起大数据思维,培养良好的数据处理能力,从而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切实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 1.树立大数据思维,警惕“信息茧房” 大数据时代,信息的碎片化、受众的细分化容易给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带来“信息茧房”效应。所谓“信息茧房”是指受众往往根据个人的需求和兴趣对信息进行片面择取,选择个人偏爱的主题和观点,喜欢与自身兴趣相投的“他者”进行交流,长此以往,就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在这个自我建构的信息脉络中,个人容易因为他人“赞同性”的暗示而逐渐放大自己的偏见,盲目自信,从而错过一些新的或者相反的信息,导致视野狭隘,个人价值观呈现出碎片化,有时甚至会产生极端主义现象。诚如桑斯坦所说:“生活在茧房里,他们就不可能考虑周全,因为他们自己的先入之见将逐渐根深蒂固。”而同时,持不同观点的各个集团间又容易形成话语隔阂,分化明显,认同困难,社会黏性缺失。这些都增添了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困难。因此,要提升微传播的精准度和凝聚力,迫切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树立起全面性、模糊性、开放性思维,走出自己的固有思维,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首先,形成全面性思维。大数据时代,记录、存储和分析数据的技术已经大为提高,要求收集全面而完整的数据,只有对数据的全面掌控才能真正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进行精准预测与传播。在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中,虽然实时快捷,却以屏蔽开阔的信息视野为代价,造成传播内容的片面性和片段化,影响到教育对象接收信息的广度与深度。同时,教育对象思想的复杂性也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树立起全局性思维,形成系统意识。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应自觉掌握教育资源库、视听觉媒体、各类搜索引擎、社会性软件及其他各类数据库的海量数据,并进行系统的分析与整合,努力为不同思想观念、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生活习惯的教育对象提供量身定制的教育信息和服务,同时又要涵盖多方面的内容,使之成为多种要素协同作用的有机整体,从而对教育对象的思想特征、认知能力、话语倾向、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全面把握和积极引导。因此,“在任何细微的层面,我们都可以用大数据去论证新的假设”,“它让我们能清楚分析微观层面的情况”。 其次,培养模糊性思维。尽管现代信息技术以其高速准确的演算能力以及严格的逻辑证明能力为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精准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手段,但也带来了数据的迅猛增加和错误数据的混入,使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受到挑战,因此迫切需要树立模糊性的思维。模糊性思维并不意味着思维本身的含混不清、抛开逻辑、舍弃精确,而是当事物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处于亦此亦彼状态时,思维主体利用模糊识别、模糊控制等非逻辑方法把各种相关的精确元素与模糊元素加以整合、匹配,来弥补逻辑推演链条中的不足环节,以越过缺环所造成的障碍,从而促使人们由模糊向精确转化,达到精确性与模糊性的有机统一,实现寓精确于模糊。事实上,在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中,教育对象的思想具有不确定性、动态性、隐蔽性,使得传播过程中的诸多数据错综复杂,或明或暗、或微或著地呈现着,既表现出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也有稳定或短暂的联系,需要传播者通过抽象、概括、综合和推理,找到事物间的关联,从而准确认识教育对象的思想特点与行为习惯,保证传播的对症下药。因此,“相比依赖于小数据和精确性的时代,大数据因为更强调数据的完整性和混杂性,帮助我们进一步接近事实的真相”。 最后,建立开放性思维。开放性之所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重要思维方式,是由当前大数据环境下数据产生与信息传播的广阔性、多元性、动态性所决定的。“现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突破了过去自然经济、计划经济条件下人际环境的小天地,结束了长期以来疏于交往的封闭状态。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这就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过程中,人们对传播信息要有特殊的感受力以及价值的判断力,多与不同意见的人交流,有效消除隔阂,形成共同经验,避免因信息割裂带来的“信息茧房”现象。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过程中产生的错综复杂、日新月异的数据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需要传播者具有开放性思维。 2.增强数据处理能力,缩小“信息鸿沟” “数据海量、信息缺乏”是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过程中面临的尴尬问题。大数据时代,人们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各种媒介上传图片、语音、视频等表达自己的思想,并通过转发等方式对信息进行高频率的传播。但传播的不只是时事新闻、调查报告、娱乐广告,更有预言、传言和谣言;传播环境也已不再是经过传统媒介“精心配置”的逻辑清晰、主旨明确、规格严整的“营养餐”了,而是丰富多元,但同时又是逻辑混乱、主旨各异、良莠不齐甚至互相抵触的信息“自助餐”。面对如此规模化、高速化、多样性的数据,如果没有良好的数据处理能力,就会被海量数据淹没,最终导致由大数据的拥有和处理能力的差异带来的信息差距,即“信息鸿沟”。因此,如何在“浩瀚”的数据海洋中缩小“信息鸿沟”是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首先,尽可能搜集全体数据。大数据具有多样性、多源性,既有传统的结构化数据,也包括网站日志数据、社交媒体中的文本数据、图片、视频等诸多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用以分析的数据越全面,分析的结果才越接近于真实。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要与数据资源丰富的部门、媒体和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掌握海量的、多方面的数据。 其次,对海量数据进行筛选。面对浩瀚的数据,需要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的数据识别能力,对海量数据进行取舍。只有在被大数据灌满之前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才能避免“硬盘和大脑,在数据海啸到来后,成了无用信息的垃圾场”。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者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善于对数据及其来源进行鉴别,形成良好的“信息资源观”和“信息价值观”,并善于选用适当的数据计量方法或应用程序软件等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挖掘大数据潜在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再次,对得出的分析结果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科学预测。大数据时代,数据分析是关键,而数据分析结果的显示及预测更直接关系到教育对象对分析结果的接受程度,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效果。因为,如果正确的分析结果没有得到适当的显示和解释,就难以让教育对象信服,甚至会产生信息误读。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过程中,我们可以引用可视化技术,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用更生动形象的方式向教育对象展示分析结果,并采用人机交互技术,使教育对象理解并参与到具体的分析过程中来。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正确的数据分析,找出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并对事件的发展走向及趋势进行预测,最终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效果。 因此,大数据时代,我们不仅需要海量数据,更需要对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处理与管理。只有不断提升人们对数据的处理分析能力,才能将海量数据不断转化为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重要资源,使微传播过程得到较好的分析、控制和预测。 作者:刘辉 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心理学研究变革 [摘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大数据逐渐得到各行各业的重视。心理学中有很多研究表明大数据对技术的高效率,如果将其运用到心理学研究领域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和作用。基于此,本文针对大数据时代的心理学研究变革,探讨大数据时代对心理学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关键词] 大数据;心理学研究;变革 和传统的数据库管理相比,大数据具备搜索快速、信息齐全、共享资源等优点,更是很好地解决了数据冗余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大数据在很多行业、学科等领域得到了重视。近年来,大数据在心理学研究领域也有很多的作用和效果,心理学能够通过事物的表象反映出事物的内在特性,当然也需要对表象进行大量的研究分析,大数据在其进行研究分析方面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1大数据 1.1大数据的特点 大数据相对于传统数据,对社会的发展影响力更大,它的特点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数据十分庞大,已从TB级别进阶到PB级别;第二,数据的类型也是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在图像、文章、视频和定位等一些方面有非常多的有用信息被提供;第三,它处理的速率特别快,可以通过很多途径在数据中快速提取出有用的信息,这是传统数据无法与其相比的;第四,数据提取的准确性,在任何时候数据分析准确性的高低都是关键,公司能因其准确性的高低做出最佳的决策,在现今时代,快速获取有效性信息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元素之一。也正是因为大数据具备的功能和作用,它被各行各业广泛采用。 1.2大数据的用途 目前,虽然大数据在心理学研究领域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但大数据技术上已经是相当普遍了,大数据在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是大数据科学性的一种体现,它主要是发现和验证大数据的实际应用。同时,其在天文学、基因组学、生物等其他复杂的科研中应用广泛,是不可忽略的。通过研究者的不断改善和革新,大数据将会给各行各业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和效果。1.3大数据于心理学研究利用大数据开展心理实验研究已经是水到渠成。2014年一项针对Facebook大量用户的情绪调查研究表明,情绪对心理的影响,利用大数据把研究结果进行分类。令人惊讶的结果出现了,在主要接受积极情绪的人群中,积极向上是人们主要的想法。在接受了较多的消极情绪后,原本积极的人都会慢慢就变得消极。在以前的心理学研究中收集近70万个样本,将耗费巨大的人力与物力,而大数据技术却能够轻易的做到。 2心理学 2.1心理学的特点 人都是通过刺激下丘脑产生各种情绪,不管是何种表现都是表象,内在的情感需要通过心理学研究进行探究,心理的变化和发展是重点考虑的因素。大多数人都很排斥心理学家,认为他们是能轻易地探究人的内心。然而,在真实的心理学界并不存在人们普遍的这种想法,心理学家必须通过人们的行为举止,推测他们的心理,以逐渐推断出人心里真正的想法。心理学对于保持人们思想的积极性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并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和身体健康。 2.2心理学的研究逻辑 在心理学研究上首先要提出一个假设:在当下飞速发展的数据采集技术,不管结果是支持哪一种推测,都会使人们展开无限遐想。然后再证明研究结果与预想的大规模用户实验,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并证实,否则意味着预想错误。心理学在进行假设检验时的研究逻辑与其他学科不同,它具有先验性,在得出最终结果前先进行推断。另外,和心理学研究的逻辑有所不同的是,大数据得出结论之前必须要经过严密的数据分析,它的研究逻辑具有后验性。心理学研究的先验性实质上是由于传统研究方法在获取数据上的局限性,而大数据可以帮助心理学突破这一局限,使先验变为后验。这有利于推动心理学研究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也符合理论与实践辩证统一的哲学理念。假设检验有一个很明显的缺陷是,要想得到正确的推断,必须逐次验证各项假设,这极大地浪费了人力、物力和时间。而大数据不同,其从各项数据中提炼出来的信息就可以引导出最终要证实的结论,这就是“数据驱动”的妙处,它极大地提高了最终推断的正确性和获取合理结果的可能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2.3心理学传统的研究方法 大数据不仅可以解决数据冗余资源共享等问题,还让心理学研究逻辑不断得到数据采集的改进和完善,带来了全新的契机。在传统的研究方法中,心理学采用系统抽样法,抽取样本进行检验,再把结果统计在一起进行比对。反复地抽取样本才能体现结果的综合性,才能得出最终的结果。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让传统的研究方法得到改进,庞大的数据不再是头疼的问题,它能对数据进行快速对比,得出总体的比对结果,不再仅仅依赖于样本的检验。在心理学研究中,调查法占据重要的地位。问卷调查是最常见的调查法之一,把要调查的问题集中在一起,统一打印出来分发给众人填写,之后集中在一起查看大家对问题的看法。除了此之外,访谈法也是调查法中的一种。它一般是用面对面的交谈,了解各方面的信息,从而达到要调查的目的。除了听,看也能很好地对心理学现象进行阐述。人内心的想法都会有相应的肢体语言,对于一些不能用听获取信息的问题,观察法能很好的从侧面获取所需的信息。想得到比较严谨的研究结果,测验法是一个选择,它能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完整了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实践性,更能说明研究结果。与之相像的是实验法,在大数据时代,实验法仍然是心理学研究中的“宝法”。实践让它在时代的洪流中仍不逊色,心理学研究的突破不仅要靠病例,也需要大量实验的数据证明,变与不变的量是一次次实践得来的,严格的实验条件是实验法的首要条件。 2.4心理学研究的载体 量表和问卷作为心理学研究中的主要载体,需根据自身的情况,回答问题以让别人获取信息,信息的准确度取决于提供信息的人。这受表达者表达方式的限制,而情景式和投射式的量表,可以很自然地避免这种限制。情景模拟可以直观地反应人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这时的行为是由下丘脑直接控制发出的,具有较高的真实性。投射测量会向被研究对象提供一些刺激情景,被研究者自由表达,分析其反应推断其人格特征。这几种工具载体被积极地应用于研究各种心理学问题,同时还有很多专门针对某种研究的载体工具,不同的载体在针对不同问题时,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认知精神科学的兴起,记录神经方面的设备和技术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和发展。 3大数据时代的心理学研究 3.1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运行 大数据时代,网络是人人必不可少的联系媒介。网络浏览也是人们最快获取信息的途径,浏览过的网站会留下浏览的痕迹,浏览的痕迹能间接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和内心。大量的浏览痕迹也能被快速捕捉,这些微小的痕迹在探究用户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方面有着相当大的作用。数据冗余不再是提取庞大数据需要担心的问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与大数据越来越息息相关,对于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也能够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恰当的解决。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用社交网络进行交流,传统的社交是永远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和作用的,所以网络社交从根本上创新了人们的交流方式,而通过人们在社交网络中的浏览痕迹,可以分析人们对彼此的心理,会对某些事做出什么样的回应。为什么会有虚拟世界的存在?什么样的虚拟世界可以构成一个虚拟的社会?网络的存在不是构建虚拟世界的主要因素,它只是一个虚拟基础。主要因素是人们在网络中的行为,只有类似于人类现实社会的生活状态,才能被称之为社会。在现实社会中的一切在虚拟世界中都要得到体现,其所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个体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的一致性,构成了人们对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理解,对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已知悉的研究,探究两者之间的不同和一致,对认识虚拟社会、研究有关心理学理论,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2剖析心理 研究表明人在接受某项服务或者用过什么产品后,一定会在心里产生一个想法,这可以归纳为人的主观心理感受。用户在使用某种产品上会产生海量的使用记录,大数据方法能筛选出一些类似的记录提供给需求者,快速、有效地使研究者得到数据的有效值,有利于加快研究的进度,同时尽量准确地得知用户的想法,尽最大能力满足用户的心理需求。 3.3避免错误 个体或者群体行为数据的逐渐增多,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心理行为分析,这能反映出比较大众的认知和感受,群体情绪的好坏能直接影响处理事情的能力,也有利于把握大事件的走向,避免由于数据调查精确性低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3.4在线心理干预 心理干预在心理学研究中对人是很有效果的,但是执行人员的不足让心理干预不能同时进行,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然而运用大数据技术在网络上进行快速有效地信息获取,能提高流程的速度,这样的在线心理干预能大面积进行,也会提高效率。 3.5在线心理测评 目前,心理学界通用的主要测评手段是主观性较强的、来自用户自身的心理报告,这种方式的推广难度较高,且时效性也会受到限制,迫切需要改进。国内外学界对此已经展开了多项研究,试图运用数据技术,建立心理评估模型,借助超级计算机的力量,专家可以运用模型对广大用户实施实时的动态分析。3.6心理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在大数据背景下,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体系也将迎来革新。目前,心理学界的知识体系是在分析了大量现实的个体案例后建立起来的,然而大量研究表明,许多人的性格在网络上与现实中差别较大,大数据为相关人员分析人们在虚拟网络世界的人格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其了解在不同环境状态下人所能表现出的人格。 4心理学研究的新动力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心理学的研究离不开大数据采集信息的技术,对于人类行为等的预测,是心理学研究的重要目标。而现今的心理学虽然已经有了很多研究成果,但仍然需要继续在研究的路上不断创新和前进,这对人类未来的发展有着很积极的作用。从某方面来说,行为预测这种外部表现是决策的关键。如果人们在研究结果上不过度加以解释的话,大数据方法将能直接通过群体的行为来进行数据分析,这可以对研究起到较大的帮助。心理学在逐渐发展的途中,需要的不仅是列出一大堆的课题研究,更需要考虑使用高效的方法去进行研究。 5结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数据成为了体现科学技术的重要产物之一。在心理学领域应适当运用这种技术,尤其对于行为这种外在表现的研究分析。目前,在大数据时代的心理学研究方面,很多研究都能依靠大数据取得较为有效的帮助,尤其是在效率和信息价值方面。同时,心理学与其他学科在很多方面也有密切的联系,适当在研究上提取出对其有用的信息也是必要的。对于研究的目标,相关人员需要充分运用高科技技术和设备,将心理学研究与大数据相联系,给传统的心理学研究提供一个新的发展方向,让心理学研究不断得到提升和完善。 作者:张振国 单位: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大数据时代论文:大数据时代教育管理模式变革路径 摘要:本文针对大数据时代下教育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实现教育管理模式的变革,主要从改变教育工作者思维,建立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享平台,以及转变教学模式,开发利用网络教学方式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大数据;教育管理模式;变革路径 1大数据时代下进行教育管理模式变革的必要性 1.1教育管理模式变革是时代的发展必然 首先,教育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是出于时展的必然。一方面,当下是一个人才很多,但是优质人才比较紧缺的时代,加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化脚步加快,对优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对于高校来说,他们承担着培养人才的重任,所以必须要对原来的教育管理模式进行改革,适应时代的发展,在大数据时代利用大数据走出一条创造性的发展之路。大数据给人才培养提供的是一条个性化的道路,也就是学校可以利用大数据,获得每个学生的相关信息,比如通过大数据平台,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信息,然后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从而实现因材施教,这样就避免了同质化管理和无效管理。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学校持续性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要。对学校来说,想要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要提高其教学的质量,老师还需要提高其教研的能力。在利用大数据以后,学校的各个部门可以及时并且完整地获取想要的资料信息,然后及时地去处理教学教育管理中的问题;而教师在进行教学备课或者进行教学研究的时候,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准确地获得有关信息,然后进行充分地备课或者有效开展教研工作。对于社会来说,学校是一个向社会输送人才的接口,所以在社会需要高质量人才的时候,学校就有义务为了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在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主动去创新教育管理模式,使得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可以和社会发展接轨,促进社会和国家进一步发展。 1.2大数据时代教育管理模式中存在问题 另外,要进行教育管理模式的变革,主要还是和当今的教育管理模式有关。首先,教育管理工作者在思想上对教育管理的改革创新,对大数据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比如有的教育管理者依然沉浸在过去传统的教学思维上,认为教育管理就是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去制定管理的措施,然后按照计划实施就行,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也没有意识到及时发现并预防教学教育问题,系统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比如有的老师对科技的发展不关注,不重视,导致对大数据有一定的误解,一直没有认识到大数据的重要意义,更不要说去积极利用大数据了。其次,是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平台没有被充分有效的利用。不可否认的是,当今很多学校也开始引入了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建立数据分享平台去获得相关信息,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由于相关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或者学校部门在建立大数据平台的时候本身就存在技术上的短板,所以平台建立以后很难被有效地利用起来。另外,虽然很多学校也开始在进行教育管理模式的改革,但是改革得不全面,不彻底,大多还是停留在表面,或者只是几个方面的革新,并没有充分考虑教育管理模式的所有方位。 2大数据时代实现教育管理模式变革的路径探析 2.1转变教学管理工作者思维,提高大数据管理素养 在大数据时代,要实现教育管理模式的真正革新,首先要从教育工作者入手,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一方面需要提高他们对于大数据的正确理解,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育管理模式变革工作中。比如有的老师必须转变传统的教育管理观念,要意识到时代在发展,新时代社会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人才,所以必须要有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比如有的老师对大数据没什么了解,就需要主动去补充这方面的知识,要主动关注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社会热点有一定的敏感度。另一方面教育管理工作者还要有较高的大数据管理的素养。比如需要有相应的数据意识,有一定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以及反思决策的能力,通过主动收集数据,去挖掘数据背后的相关信息,从而可以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预见性、时效性和系统性等。 2.2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教育的个性化管理,提高管理的时效性、协调性等 其次,需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大数据平台。一方面是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所有学生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针对不同学生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比如有的学生学习基础较差,就需要在学习上对其进行更多的指导,而有的学生在心理情感上比较脆弱,就需要和心理咨询平台结合起来,学校心理咨询老师需要充分地利用数据分享平台获得相应的信息,相关部门建立好心理预警机制,然后对学生的心理进行全面跟踪,及时干预心理危机。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平台,可以提高教育管理的协调性,并且结合网络教学平台,使得网络教学方式得到推广普及。比如学校的不同部门在数据共享以后,处理教学管理问题的时候就不会出现重复处理,发生管理矛盾等现象了。比如大数据平台优化以后,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特点安排相应的网络课程,学生可以自主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微课、网络直播课等。 3结语 综上,大数据时代,出于社会发展,学校发展和人才发展的需要,教育管理模式必须要实现变革。虽然目前教育管理模式革新中存在不少的问题,但只要积极主动地利用好大数据,学校、老师和学生积极配合,就可以将变革事业朝着更好的方向推送。 作者:赵春辉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国际商务论文:论国际商务环境中的跨文化交际 论文关键词: 国际商务环境 跨文化交际 文化差异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不同国家的商务往来日益频繁。而在国际商务环境中这种频繁的往来、沟通和交流已不再是简单的商务往来而是文化与文化的碰撞,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本文主要探讨了跨文化交际能力在国际商务环境中的重要性,列举了跨文化商务活动中语言交际层面的几个重要方面,以及应对商务活动中文化差异的几个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跨国公司的涌现和不断增加,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务往来频繁,不同文化的碰撞在商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于是在商务领域中很多商务活动不仅仅是商务行为,更是在文化层面上的交流与对话,是在商务环境中的跨文化交际行为,从而出现了跨文化商务交际。因此了解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对于成功进行商务活动、不同国家的商务合作、商务谈判等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概念和跨文化交际的重要性 跨文化交际涉及交际和文化两个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交际即文化”,在交际过程中文化得以形成。而文化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概括地讲,文化即是人们所思、所言、(言语和非言语)、所为、所觉的总和。跨文化交际即‘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信息发出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的交际’。不同的民族创造了自己特有的文化,也被自己的文化所塑造”。而在国际商务环境中,不同国家的商务活动中必然渗透进不同的文化因素,这些文化差异必然影响商务行为,“大多数成功的企业不仅熟谙世界经济状况和全球竞争力,而且具有同国际企业有效交际的能力”。因此,一个成功的企业不仅要具备高超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还要深入了解他国文化以及不同文化间的差异,以便在商务活动中避免因为文化差异而造成的误解、冲突,从而进行成功的跨文化商务交际,达到预期的商务目标。 国际商务的本质是发生在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活动。经济交往的目的在于物质与服务的交换,而物质与服务的交换是通过人际交往实现的,所以国际商务活动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跨文化的以商务为目的的交际活动,即跨文化商务交际。跨文化商务交际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是跨文化交际行为在国际商务环境中的体现。 而导致跨文化交际障碍的主要因素则是文化差异。不同文化在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很多方面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具体到商务领域,则主要体现在对于商务管理及管理人员的文化观、商务礼节、商务预约、礼物的馈赠、商务谈判和策略,以及对于商务活动中女性的态度等方面的差异。 三、国际商务环境中重要文化差异的几个方面 跨文化交际行为分为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这里着重探讨国际商务环境中言语行为层面的文化差异的几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方面。 1.对于管理和管理人员的态度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由于自身文化的特定内涵和界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则。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对于企业管理和管理人员的态度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了解这一差异对于商务活动中了解他国企业管理及与其管理人员打交道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在美国和德国,商务管理的价值观就不同。在美国,企业看中成就和成功,崇尚勤奋、实用主义、乐观主义、清教主义、工作中人际关系的淡薄、机会均等以及对于竞争和个人主义的接受。而德国人的管理观念则不是很强,这源于他们历史上就看重专业技能和能力。在他们看来技能高超的德国工人根本无需管理人员激励他们。 而在中国,商务价值观则与二者更为不同,中国企业重血族关系、人际关系、尊重长辈及阶层关系。这样的价值观必然使管理模式具有显著的集体主义特点。 2.商务礼节 在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进行商务往来时,恰当的商务礼节是必要的。可以说某些必要的商务礼节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间建立贸易关系的开始,甚至决定了企业间能否建立良好的贸易关系、为进一步的业务往来奠定基础。这里就介绍在建立贸易关系之初的几个重要的商务礼节。 2.1预约 在国际商务环境中,最初安排与对方国家企业的签约和预约包括打电话、使用中间人等具体细节。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在预约时间及最初签约的安排不尽相同,如在正式签约前多久约见企业有关人员最为合适,就要考虑对方企业的文化背景。例如,在墨西哥等很多拉美国家,企业一般提前一个月发邮件或打电话进行预约,然后在签约前一周还要联系一次。而在中国,在进行商务投资之前同对方企业建立关系是很重要的。在与中国企业进行贸易往来时,与当地的企业政府官员预约见面,认识进口人员、购买者及商和合资伙伴,将有助于进行进一步的业务往来。这就是因为中国文化重关系、重往来。 2.2打招呼 预约之后就是见面打招呼。而注意观察东道国的打招呼礼节尤为重要。例如美国人的打招呼方式倾向于非正式和友好的。在美国,无论男女,在见面和告别时都要握手,在彼此熟悉的女性之间甚至男女之间,一个拥抱或脸颊的亲吻也是合宜的。他们常常直呼彼此的名字,只是在正式场合或对长辈除外。而在沙特阿拉伯,见面则显得更为亲密——不仅要频繁薄收,还要滔滔不绝;而且男性之间也经常拥抱,彼此亲吻脸颊。可见,不同文化的会面礼节如此之不同,因此见面之前要对东道国的会面礼节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才会避免在实际会面时因为文化差异而产生尴尬和误解。 2.3馈赠礼物 对于商务往来过程中的礼物的赠送,由于文化差异,不同国家的企业也有不一样的礼节。大多数美国人就将在商务环境中馈赠礼物看作是贿赂的一种形式,而在其他许多文化中,馈赠礼物是商务礼节的一部分,是再寻常不过的了。因此,在商务环境中,不仅要了解对方企业对于礼物馈赠的观点和态度,还要了解馈赠礼物的相关信息,如,何时馈赠礼物、赠送什么样的礼物为宜等。商务环境中关于礼物的馈赠,日本企业是比较典型的例子。日本文化重视礼尚往来,馈赠礼物在日本文化中是极其普遍的事情,而且非常讲究。对于日本企业,有几个日子是一定要送礼物的,如一年中的七月十五日和元月一日,而且通常在首次商务会面时赠送礼物。此外,如果受邀到日本家庭里去,通常要带上鲜花、点心或糖果之类的礼物去,这是必要的礼节。可见,日本和美国的馈赠礼节相去甚远。因此在与不同文化的企业建立商务关系、馈赠礼物时,一定要了解必要的馈赠礼节,从而使馈赠礼物的环节对整个商务往来关系的确立起到一个积极的促进作用。 3.谈判 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来自不同文化的人们在语言风格、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各方面也表现出其文化特色。在跨文化的商务谈判中,各国企业在谈判节奏、谈判风格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北美国家、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喜欢速战速决式的谈判风格,而中国、日本及大部分拉美国家则偏爱慢节奏的谈判风格。在交流风格上也有不同,如有的国家喜欢直截了当的风格,而有的国家则更偏向于间接含蓄的风格。 四、结语 实现有效的跨文化商务交际的关键是要了解各国的文化差异,因为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企业的经营方式、管理风格以及进行商务活动时的商务礼节等也不同。在向文化背景不同的企业寻求合作时,了解其文化特点及其与本国的文化差异,对于商务关系的建立、企业间进一步的业务往来都具有积极的影响。商务人士,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自身对不同文化有所了解的同时,在制定企业发展策略时,也可以把培养企业有关人员的跨文化商务交际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而提高企业进行国际商务沟通和交流的能力,为企业在商务活动中树立良好形象、建立广泛的商务关系奠定基础。总之,在今天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时代,了解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在现实交际过程中,特别是在跨文化商务交际中理解、适应他国文化,对于企业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国际商务论文:《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的预防与解决》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各企业和单位所面临的国际商务谈判越来越多。商务谈判中因为双方都希望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面临利益的冲突。本文认为,了解各国商人谈判的特点、做好充分的谈判准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这些冲突的激化,谈判策略的恰当运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当冲突出现时,要将人的问题与实质利益相区分,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借助客观标准解决谈判利益冲突问题。 【关键词】商务谈判 利益冲突 预防 解决 国际间的商务交往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和平时期国际交往的主旋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商务谈判作为商战的序幕,已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经济中。 所谓谈判,其一般含义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满足各自需要和维护各自利益,双方妥善地解决某一问题而进行的协商。曾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系列无休止的谈判”,这也是不无道理的。而商务谈判,是指谈判双方为实现某种商品或劳务的交易,对多种交易条件进行的协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概念的外延也在扩大,她不仅包括一切劳动产品,还包括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等。因此,商务谈判是指一切商品形态的交易洽谈,如商品供求谈判、技术引进与转让谈判、投资谈判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各企业和单位所面临的国际商务谈判越来越多。谈判是一种进行往返沟通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就不同的要求或想法而达成某项联合协议。谈判又是一系列情势的集合体,它包括沟通、销售、市场、心理学、社会学、自信心以及冲突的解决。商务谈判的最终目的是双方达成协议,使交易成功。如何有效避免谈判中僵局的出现而使谈判获取成功?当冲突和矛盾出现时又如何化解呢?本文将对此做出探讨。 一、了解各国商人的特点是国际商务谈判必备的常识 国际商务谈判要面对的谈判对象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各民族间有着迥然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各国客商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他们在商务谈判中的风格也各不相同。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如果不了解这些不同的谈判风格,就可能闹出笑话,产生误解,既失礼于人,又可能因此而失去许多谈判成功的契机。如欲在商务谈判中不辱使命,稳操胜券,就必须熟悉世界各国商人不同的谈判风格,采取灵活的谈判方式。下面我们仅就几种国际商务谈判中常见的客商情况加以说明。 1.美国人 美国是中国的一个重要贸易伙伴,美国人是我们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常见对手,他们性格开朗、自信果断,办事干脆利落,重实际,重功利,事事处处以成败来评判每个人,所以在谈判中他们干脆直爽,直接了当,重视效率,追求实利。美国人习惯于按照合同条款逐项进行讨论,解决一项,推进一项,尽量缩短谈判时间。他们十分精于讨价还价,并以智慧和谋略取胜,他们会讲得有理有据,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走势甚至最终用户的心态等各个方面劝说对方接收其价格要求。美国人在谈判某一项目时,除探讨所谈项目的品质规格、价格、包装、数量、交货期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外,还包括该项目从设计到开发、生产工艺、销售、售后服务以及为双方能更好地合作各自所能做的事情等,从而达成一揽子交易。同美国人谈判,就要避免转弯抹角的表达方式,是与非必须保持清楚,如有疑问,要毫不客气地问清楚,否则极易引发双方的利益冲突,甚至使谈判陷入僵局。 2.日本人 日本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儒家思想道德意识已深深地沉淀于日本人内心的深处,并在行为方式上处处体现出来。日本是一个岛国,资源缺乏,人口密集,具有民族危机感。这就使日本人养成了进取心强,工作认真,事事考虑长远影响的性格。他们慎重、礼貌、耐心自信地活跃在国际商务谈判的舞台上。他们讲究礼节,彬彬有礼地讨价还价,注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重视商品的质量。所以在同日本人打交道时,在客人抵达时到机场接机,在谈判后与客人共进晚餐、交朋友,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的出现。 3.韩国人 近十年我国与韩国的贸易往来增长迅速。韩国以“贸易立国”,韩国商人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常在不利于己的贸易谈判中占上风,被西方国家称为“谈判的强手”。在谈判前他们总是要进行充分的咨询准备工作,谈判中他们注重礼仪,创造良好的谈判气氛,并善于巧妙地运用谈判技巧。与韩国人打交道,一定要选派经验丰富的谈判高手,做好充分准备,并能灵活应变,才能保证谈判的成功。 4.华侨商人 华侨分布在世界许多国家,他们乡土观念很强,勤奋耐劳,重视信义,珍惜友情。由于经历和所处环境的不同,他们的谈判习惯既与当地人有别,也与我们大陆人有所不同。他们作风果断,雷厉风行,善于讨价还价,而且多数都是由老板亲自出面谈判,即使在谈判之初由人或雇员出面,最后也要由老板拍板才能成交。所以了解老板的个人情况,以真情打动他就至关重要。 以上介绍的只是世界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的主要谈判风格,重要的是我们应从中悟其真谛。当然,随着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通讯的高速发展以及各国商人之间频繁的往来接触,他们相互影响,取长补短,有些商人的国别风格已不是十分明显了。因此,我们既应了解熟悉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人之间谈判风格的差异,在实际的商务谈判中更应根据临时出现的情况而随机应变,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谈判方式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商务谈判的成功。 二、做好谈判前的准备工作是预防冲突激化的有效手段 谈判桌上风云变幻,谈判者要在复杂的局势中左右谈判的发展,则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只有做好了充分准备,才能在谈判中随机应变,灵活处理,从而避免谈判中利益冲突的激化。 由于国际商务谈判涉及面广,因而要准备的工作也很多,一般包括谈判者自身的分析和谈判对手的分析、谈判班子的组成、精心拟定谈判目标与策略,必要时还要进行事先模拟谈判等。 1.知己知彼,不打无准备之战 在谈判准备过程中, 谈判者要在对自身情况作全面分析的同时,设法全面了解谈判对手的情况。自身分析主要是指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对手情况的了解主要包括对手的实力(如资信情况),对手所在国(地区)的政策、法规、商务习俗、风土人情以及谈判对手的谈判人员状况等等。目前中外合资项目中出现了许多合作误区与投资漏洞,乃至少数外商的欺诈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中方人员对谈判对手了解不够所导致的。关于这一点前文我们已详细说明,此处不再多叙。 2.选择高素质的谈判人员 国际商务谈判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方谈判人员的实力较量。谈判的成效如何,往往取决于谈判人员的知识方面和心理方面的素质。由于国际商务谈判所涉及的因素广泛而又复杂,因此,通晓相关知识十分重要。通常,除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法这些必备的专业知识外,谈判者还应涉猎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财务知识、外语、有关国家的商务习俗与风土人情以及与谈判项目相关的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有助于构筑谈判者的自信与成功的背景。 此外,作为一个国际商务谈判者,还应具备一种充满自信心、具有果断力、富于冒险精神的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风险面前不回头,才能正视挫折与失败,拥抱成功与胜利。 因为国际商务谈判又常常是一场群体间的交锋,单凭谈判者个人的丰富知识和熟练技能,并不一定就能达到圆满的结局,所以要选择合适的人选组成谈判班子与对手谈判。谈判班子成员各自的知识结构要具有互补性,从而在解决各种专业问题时能驾轻就熟,并有助于提高谈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主谈人员的压力。 3.拟订谈判目标,明确谈判最终目的 准备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设定你让步的限度。商务谈判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价格问题,这一般也是谈判利益冲突的焦点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出口商,你要确定最低价,如果你是一个进口商,你要确定最高价。在谈判前,双方都要确定一个底线,超越这个底线,谈判将无法进行。这个底线的确定必须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要建立在调查研究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如果出口商把目标确定的过高或进口商把价格确定的过低,都会使谈判中出现激烈冲突,最终导致谈判失败。 作为一个出口商,你的开价应在你能接受的最低价和你认为对方能接受的最高价之间,重要的是你的开的价要符合实际,是可信的,合情合理的,促使对方作出响应。一个十分有利于自己的开价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它可能向对方传递了消极的信息,使他对你难以信任,而采取更具进攻性的策略。 当你确定开价时,应该考虑对方的文化背景、市场条件和商业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开价后迅速做些让步,但很多时候这种作风回显得对建立良好的商业关系不够认真。所以开价必须慎重,而且留有一个足够的选择余地。 4.制定谈判策略 每一次谈判都有其特点,要求有特定的策略和相应战术。在某些情况下首先让步的谈判者可能被认为处于软弱地位,致使对方施加压力以得到更多的让步;然而另一种环境下,同样的举动可能被看作是一种要求汇报的合作信号。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合作的策略,可以使双方在交易中建立融洽的商业关系,使谈判成功,各方都能受益。但一个纯粹的合作关系也是不切实际的。当对方寻求最大利益时,会采取某些竞争策略。因此,在谈判中采取合作与竞争相结合的策略会促使谈判顺利结束。这就要求我们在谈判前制定多种策略方案,以便随机应变。 你需要事先计划好,如果必要是可以做出那些让步。核算成本,并确定怎样让步和何时让步。重要的是在谈判之前要考虑几种可供选择的竞争策略,万一对方认为你的合作愿望是软弱的表示时,或者对方不合情理,咄咄逼人,这时改变谈判的策略,可以取得额外的让步。 三、谈判策略的恰当运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 谈判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各方面都卖艺的协议或合同。我们把与我们谈判的人称为谈判对手,双方确有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对抗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合作关系,是为了合作才有的暂时对抗。所以在谈判中,要恰当使用一些谈判技巧,尽力避免强烈冲突的出现,谈判陷入僵局对谈判双方来说都是失败。 1. 刚柔相济 在谈判程中,谈判者的态度既不过分强硬,也不可过于软弱,前者容易刺伤对方,导致双方关系破裂,后者则容易受制于人,而采取“刚柔相济”的策略比较奏效。谈判中有人充当“红脸”角色,持强硬立场,有人扮演“白脸”角色,取温和态度。“红脸”是狮子大开口,大刀阔斧地直捅对方敏感部位,不留情面,争得面红耳赤也不让步。“白脸”则态度和蔼,语言温和,处处留有余地,一旦出现僵局,便于从中斡旋挽回。 2. 拖延回旋 在贸易谈判中,有时会遇到一种态度强硬、咄咄逼人的对手,他们以各种方式表现其居高临下。对于这类谈判者,采取拖延交战、虚与周旋的策略往往十分有效,即通过许多回合的拉锯战, 使趾高气扬的谈判者感到疲劳生厌,逐渐丧失锐气,同时使自己的谈判地位从被动中扭转过来,等对手精疲力竭的时候再反守为攻。 3. 留有余地 在谈判中,如果对方向你提出某项要求,即使你能全部满足,也不必马上和盘托出你的答复,而是先答应其大部分要求,留有余地,以备讨价还价之用。 4.以退为进 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表明所有的要求,我方耐心听完后,抓住其破绽,再发起进攻,迫其就范。有时在局部问题上可首先做出让步,以换取对方在重大问题上的让步。 5.利而诱之 根据谈判对手的情况,投其所好,施以小恩小惠,促其让步或最终达成协议。请客吃饭、观光旅游、馈赠礼品等虽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但实际上是在向对方传递友好讯号,是一种微妙的润滑剂。 6.相互体谅 谈判中最忌索取无度,漫天要价或胡乱杀价,使谈判充满火药味和敌对态势,谈判双方应将心比心,互相体谅,可使谈判顺利进行并取得皆大欢喜的结果。 四、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的解决 由于谈判中双方都想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尽管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谈判陷入僵局而至最终破裂,但有时利益的冲突是难以避免的。每逢此时,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才能使谈判顺利完成,取得成功。 1.处理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将人的问题与实质利益相区分 谈判的利益冲突往往不在于客观事实,而在于人们的想法不同。在商务谈判中,当双方各执己见时,往往双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思维定势考虑问题,这是谈判往往出现僵局。 在谈判中,如果双方出现意见不一致,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处理问题的方法:⑴不妨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⑵不要以自己为中心推论对方的意图。⑶相互讨论彼此的见解和看法。⑷找寻对方吃惊的一些化解冲突的行动机会。⑸一定要让对方感觉到参与了谈判达成协议的整个过程,协议是双方想法的反映。⑹在协议达成是,一定要给对方留面子,尊重对方人格。 换个角度考虑问题恐怕是利益冲突发生后谈判中最重要的技巧之一。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人们往往用既定的观点来看待事实,对与自己相悖的观点往往加以排斥。彼此交流不同的见解和看法,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并不的让一方遵循对方的思路解决问题,而是这种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你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解决问题。 2.处理谈判双方利益冲突的关键在于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 很多人在小时侯都做过这样一道智力测验题:有一块饼干,让你和妹妹分,怎么样才能分得公平呢?答案就是自己先把它分成两部分,分的标准是自己觉得得到其中哪部分都不吃亏,然后让妹妹来选。这是一个典型的双赢态势。就象这道智力题的解答一样,解决利益冲突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双赢的方案。 谈判的结果并不是“你赢我输”或“你输我赢”,谈判双方首先要树立双赢的概念。一场谈判的结局应该使谈判的双方都要有“赢”的感觉。采取什么样的谈判手段、谈判方法和谈判原则来达到谈判的结局对谈判各方都有利,这是商务谈判的实质追求。因此,面对谈判双方的利益冲突,谈判者应重视并设法找出双方实质利益之所在,在此基础上应用一些双方都认可的方法来寻求最大利益的实现。 双赢在绝大多数的谈判中都应该是存在的。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双方利益的需要。这就要求谈判双方应该能够识别共同的利益所在。每个谈判者都应该牢记:每个谈判都有潜在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意味着商业机会;强调共同利益可以使谈判更顺利。另外谈判者还应注意谈判双方兼容利益的存在。 为了有效地寻找双赢的方案,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⑴将方案的创造与对方案的判断行为分开。谈判者应该先创造方案,然后再决策,不要过早地对解决方案下结论。比较有效的方法是采用所谓的“头脑风暴”是的小组讨论,即谈判小组成员彼此之间激发理想,创造出各种想法和注意,而不是考虑这些主意是好还是坏,是否能够实现。然后再逐步对创造的想法和主意进行评估,最终决定谈判的具体方案。在谈判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共同进行这种小组讨论。 ⑵充分发挥想象力,扩大方案的选择范围。在上述小组讨论中,参加者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觉得大家在寻找最佳的方案。而实际上,在激发想象阶段并不是寻找最佳方案的时候,要做的就是尽量扩大谈判的可选择余地。此阶段,谈判者应从不同就角度来分析同一个问题。甚至可以就某些问题和合同条款达成不同的协议。如不能达成永久协议,可以达成临时协议;不能达成无条件的协议,可以达成有条件的等等。 ⑶替对方着想,让对方容易做出决策。如果你能让对方觉得解决方案既合法又正当,对双方都公平,那么对方就很容易做出决策,你的方案也就获得了成功。 3.借助客观标准,最终解决谈判利益冲突问题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在了解了彼此的利益所在后,绞尽脑汁为双方寻求各种互利的解决方案,也非常重视与对方发展关系。但是棘手的利益冲突问题依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就某一个利益问题争执不下,互不让步,即使强调“双赢”也无济于事。此时客观标准的使用在商务谈判中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对于谈判中经常遇到的价格问题,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参照一些客观标准,如市场价值、替代成本、折旧是帐面价值等等。此种方式在实际谈判中非常有效,可以不伤和气地快速取得谈判成果。在价格问题上的利益冲突可以这样解决,其他问题同样也可以运用客观标准来解决。但是,在谈判中有一点一定要把握,就是基本原则应该是公平有效的原则、科学性原则和先例原则。 在谈判中,谈判者运用客观标准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⑴建立公平的标准。商务谈判中,一般应遵循的客观标准有:市场价值、科学的计算、行业标准、成本、有效性、对等原则、相互原则等,客观标准的选取要独立于双方的意愿,公平合法,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是可行的。 ⑵建立公平的利益分割方法。如大宗商品贸易由期货市场定价进行基差交易;在两位股东持股相等的投资企业中,委派总经理采取任期轮换法等。 ⑶将谈判利益的分割问题局限于寻找客观依据。在谈判中,多问对方:您提出这个方案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为什么的这个价格?您是如何算出这个价格的? ⑷善于阐述自己的理由,也接受对方合理正当的客观依据。一定要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说服对手。对方认为公平的标准必须对你也公平。运用你所同意的对方标准来限制对方漫天要价,甚至于两个不同的标准也可以谋求折中。 ⑸不要屈从于对方的压力。来自谈判对手的严厉可以是多方面的:如,贿赂、最后通牒、以信任为借口让你屈从、抛出不可让步的固定价格等。但无论那种情况,都要让对方陈述理由,讲明所遵从的客观标准。 国际商务论文:论国际商务谈判中跨文化因素探析 [论文关键词] 国际商务谈判 文化 跨文化谈判 [论文摘要] 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跨越国界的活动,是谈判双方就共同感兴趣的商业问题进行磋商以达成共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入世后的中国,涉及国际贸易的谈判与日俱增,如何进行有效的跨国谈判的命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文化差异对跨国谈判而言,是极其重要而又繁琐的变量。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和任何企业一样,跨过公司要在东道国从事商务活动均需要计算下列成本:进入市场的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履约成本和仲裁成本。然而,有效的跨文化沟通谈判可以大大节约国际交易的费用。对此,美国一位资深企业家甚至断言:“如果能有效地克服文化障碍,美国对华投资、贸易量可以比现在增加两倍。” 一、国际商务谈判中的文化因素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谈判主体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谈判者代表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利益。同时,它还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谈判者各方的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交往模式、语言以及风俗习惯等各不相同,这些文化因素对国际商务谈判的成功与否都将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商务谈判正确的名称应为跨文化商务谈判,这种谈判极少因技术或专业原因而失败。在跨文化商务谈判中,东西方民族常常会因为文化积淀、认知方式以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而遭遇文化冲突。所以大多失败是由于对外国文化缺乏了解和没有顺应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规则。既然跨文化交际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化呢? 文化是社会群体的都有特征。文化既包括心理要素,即群体成员共享的价值观和规范,也包括社会结构要素:作为社会交往背景的经济、社会、政治和宗教体制。文化价值观把注意力导向较重要或较不重要的问题,影响着谈判者的策略。文化体制保持并提升价值观和规范。文化价值观、规范和意识形态是诠释所处处境(这是谈判,所以我应该……)和他人行为(她威胁我,所以我应该……)的共同标准。 国际间的经济交流首先意味着来自不同文化的成员为了某一共同的商务目的相汇于一个对其中一方来说是陌生的、具有文化特性的交际环境。来自不同文化和经历过不同社会化过程的交际双方为了某一经济事务进行磋商、洽谈时,他们各自的行为准则通常会出现交叠现象。在这种文化交叠情境中的交流与沟通,双方的言行不仅受到各种文化所特有的行为模式的制约,而且交际双方也是相互影响、较量、协同和构建的互动过程。 谈判的实质既可以是所取价值,也可以是创造价值。这样,就存在两种谈判结果:分配性与整合性协议。最成功的跨文化谈判产生的结果,其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既是一份整合性又是分配性的协议,这份协议把增加了的资源总量分配给谈判双方。所以,跨文化谈判不仅是价值索取型谈判,还可以是价值创造型谈判。这取决于跨文化谈判者对文化的关切、处理以及对跨文化谈判策略的运用。 二、国际商务谈判中跨文化范畴探析 每一位谈判者都有利益和优先事项,而且每一位谈判者都有策略。利益是构成谈判者立场基础的需要或原因。优先事项反映各种利益或立场的相对重要性。谈判策略是为达到谈判目标而选定的一组综合的行为手段。谈判者的利益、优先事项以及策略的使用都受到文化的影响。 1.利益 首先,利益文化范畴涉及利益与优先事项。利益是要求被提处理和被拒绝的原因它使双方在争端问题的立场下潜在的需要和利害关系。 文化影响自身利益与其它利益冲突时的相关重要性。世界上的人们所关心的是实现他们的目标,受到其他人的尊重,实现他们所在的社会群体的目标,以及在那些群体中反映为正面的行为方式。在个人主义文化中,自身利益通常优先于集体利益。在集体主义文化中,集体利益通常优先于自身利益。当然,来自于集体主义文化的人有自身利益,来自个人主义文化的人也有集体利益;只是说在他们自己的文化里,价值、规范和制度在文化上暗示着一致的行为。当争端的一方来自集体主义文化,而另一方来自个人主义文化时,自身利益和集体利益有机会被互相替代。但也有可能遭受挫折和误解,因为自身利益相对于集体利益的主要侧重的差异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当与来自集体主义文化争端方谈判时不要低估了集体利益的重要性,当与来自个人主义文化的争端方谈判时不要低估个人利益的重要性。 利益解释了为什么一个问题相对比另一个问题重要,或者为什么采取这种立场。但是谈判对手的利益往往很难猜测。解决争端的谈判者必须准备好两种策略来发现利益所在,直接信息策略——提出问题,以相应的方式来回答这些问题;间接信息策略——提出问题的解决提议,来自高语境文化的谈判者可能会对直接问题感觉不适,因而提出建议来发现利益所在会比较好些。当了解了利益,除了放弃低优先级利益来得到高优先级利益外,可以达成许多类型的一致,直到利益所在能够导向无先例的解决方法、限定期限的实验,或者发现双方同意进行更有效处理的基本问题。 2.权利 权利是公正、合约、法律或先例的标准。争端方用各种权利的标准来证明所提出和拒绝要求的正当性。 有些权利等标准是外在的,比如法律和经双方就具体条款进行谈判达成的合约。其他权利的标准是隐含的,比如在规范情况下对地位或年龄的尊重,以及公平的标准,比如公正和平等。外在的标准是成文的,由警察、法庭等社会机构执行的。隐含的标准融入在社会团体的文化中,由社会认同或社会排斥来加强。 以公平标准为例,作为提出要求、拒绝要求和解决争端的正当理由,公平的基本原则扩展到跨文化领域,因为价值和规范只能扩展到社会团体的边界。不同的文化特征似乎适应了不同的公平标准,使人们很难知道何种权利标准在哪种文化里最为接受。 所以,使用权利标准解决争端的成功关键是,要么提出争端另一方同意认为公平的标准,要么提供新的可靠的信息使提出的标准看上去公平,没有新的可靠的信息,论据不太可能有效。 3.权力 权力是一种能力,借此你可以从争端中得到你想要的——你的要求被承认或者你的拒绝得到支持。判断在跨文化谈判中谁更有权力是复杂的,因为权力是一种通过文化进行的认知。 权力是对受控新的估计或判断。来自平等主义文化的争端者与来自等级主义文化的争端者相比,较少注重地位和权威观念。他们可能更愿意打破地位的界限来提出要求,而这种界限让来自等级文化的争端者会因为失败、报复或者让当事人丢面子而产生恐惧;当来自等级主义文化的人在失去地位的情况下提出要求时,他们可能求助于同情心,提醒地位比较高的对方来负责关心地位比较低的提出要求者。当来自平等注意文化的西方人或其他争端者在失去权力的情况下提出要求时,他们经常避免谈及权力而更多地侧重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谈判路径的选择,不同谈判者运用权力影响谈判的结果有重要且微妙的文化差别。 三、国际商务谈判中跨文化的策略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处理跨文化问题,需要在是否调整你的策略以利于对方或坚持己见中做出决定。有时候没有选择的机会,而有时维持你所偏好的策略会使你在谈判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本文提供三种文化相连的谈判策略类型: 1.“独断的个人主义者” “独断的个人主义者”树立高目标,一直被促使寻求信息,他们乐意权衡利弊,而不会为哪一方更具影响力而分心。以色列人主要使用这种策略,而不去管谈判桌上另一方的文化。以色利人特别依赖寻求信息的提议,这些提议能促使他们达成一致,同时能分配价值。以色列人的个人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另一个标志是他们运用权变协议,这样可以使买卖方在他们未来不同的观点上达成协议。 这种策略有一个潜在下降趋势。虽然来自其他文化的谈判者意识到与以色列人共事很有收获,但他们还是会有压抑的感觉,即便这种压抑是值得的。使用这个策略的谈判者目光短浅,不打算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于是限制了他们未来的选择范围。 2.“合作的实用主义者” “合作的实用主义者”关心他自己和对方的目标,通过提问题和回答问题来建立相互信任,并间接处理影响力问题。德国谈判者是这个方法的忠实拥护者。他们运用这个策略去谈判整合性协议,实现分配性谈判结果。 这个策略的潜在的缺点是一个合作的实用主义者也许会被独断的个人主义者所利用。然而,合作的实用主义策略的核心——信任,难以赢得却很容易失去。只要合作的实用主义者掌握得住双方关系中的信任度,没有得到对方回应的信息,他就不应该泄露自己信息,他也不会被利用,但如果他不能使用感觉顺手的直接信息共享策略,他也许在谈判中不能达成整合性协议。 3.“间接策略使用者” 间接策略使用者也许依赖对权力的不确定性来激发间接信息搜寻。日本谈判者就使用这个谈判艺术,他们把直接使用影响力与间接信息搜寻结合起来。在他们的文化中,这个模式很奏效,但跨文化则会出现问题。间接信息共享对于认可直接策略文化的谈判者来说,也许太微不足道。如果谈判者来自于不认可直接影响力的国家,那么使用直接影响力也许会导致螺旋冲突,不能达成最佳协议。 三种模式的共同点是目的明确、对信息的渴望、使用一个策略便利地寻求信息,以及知道如何驾驭影响力,三种不同的是谈判者如何使用每一个不同的模式来树立目标,寻求信息和使用影响力。 四、结语 由于国际商务谈判的谈判者代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利益,有着不同的社会文化和经济政治背景,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语言及风俗习惯各不相同,从而使影响谈判的因素更加复杂,谈判的难度更加大。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对手的情况千变万化,作风各异,有热情洋溢者,也有沉默寡言者;有果敢决断者,也有多疑多虚者;有善意合作者,也有故意寻衅者;有谦谦君子,也有傲慢自大盛气凌人的自命不凡者。凡此种种表现,都与一定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有关。不同表现反映了不同谈判者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不同的思维方式。因此,谈判者必须有广博的知识和高超的谈判技巧,不仅能在谈判桌上因人而异,运用自如,而且要在谈判前注意资料的准备、信息的收集,使谈判按预定的方案顺利地进行。 国际商务论文:浅论国际商务合同翻译原则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经贸活动日益频繁,需要签署的商务合同和需要书写的法律文书越来越多,商务合同作为一种媒介,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文件,对签约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译文稍有差错就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列举了大量的实例来对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原则加以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国际; 商务合同; 翻译原则 前言 21世纪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时代,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国际竞争力日趋激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与它国经济交流越来越多,经济发展日益国际化。与国内经济不同,国际经贸活动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因此需要一个媒介来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国际商务合同作为媒介的作用突现出来。 合同,也叫契约,“契”意思相投或相合,“约”是用语言文字互相遵守约定,合同是指自愿订立共同遵守的条件,合作共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contracts referred to in this law are agreements between equal natural persons, legal person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for the purpose of establishing, altering and terminating mutual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而国际商务合同作为其中的一种,也具有合同具有的一般的法律特征。对一国而言,国际商务合同也指涉外合同,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合适适用的法律。我国国际商务合同法有以下几类: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2,合同;3,来件装配合同;4,融资租赁合同;5,合资经营企业合同;6,劳务合同;7,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国际借贷合同;9,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0,外包合同;11,服务合同;12,风险投资管理协议;13,股权转让协议。此类合同都是涉外交易性质需要英汉两种版本,因此需要翻译。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一下翻译时应该注意的方面。 一?商务合同的语言特征 商务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法律文件,有其特殊的文体特征。所谓“文体(style)”就是指人们使用语言时,会根据一定的交际内容,交际目的和交际场合,来选择一定的表达方式,即语言风格,这种风格既要适应交际对象也要适应特定的语言环境。根据美国语言学家Martin Joos(1962)年的分类,合同属于庄重文体(the frozen style),是各种英语文体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总体来说,这种正式性体现在内容的专业性,语言的严谨性和结构的完整性等方面。因此,我们在进行翻译或者攥稿时,必须要从各个方面把握国际商务合同的语言特征。 1?词汇特征 作为一种正式的文体,在选词方面应该做到严谨,准确,规范,不能添加任何感情色彩,要能准确无误的表达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的要求。 (1)?多用大词(Big word) 我们在选择词语时,要尽量选择正式规范的词语,俗语,俚语,方言,日常生活用语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例如:“In convening a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 notice shall be dispatched to shareholders。”[1]显然句子中的convening和dispatch比同义词holding和spread out更为正式。 (2)?多用商务法律术语 为了保持合同语言的规范正式性,我们有时宁愿牺牲语言的流畅性也要确保语言的严谨庄重性。国际商务合同本质上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独有的商务法律专业术语。例如:“imputed negligence (转嫁的过失责任)特指可向与行为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追究责任的过失。”商务合同中这类狭义的法律专业术语不以大众是否理解或接受为转移,它是商务合同语言准确表达的保障。还有一些介词短语,“in accordance with ”,“whereas”,“subject to”等等词组和搭配已经是商务合同专业术语的一部分了。 ( 3)?多用外来词和古体语 国际商务合同中还有一些外来词和古体词作为专业术语。外来词有不少源于拉丁语或法语,它们的意义比较稳定,可以精确地表达概念,例如:ad valorem duty (拉丁语)从价(关)税,bona fide holder (拉丁语)汇票的善意持票人,pro rata tax rate比例税率(拉丁语,即proportional tax rate),insurance premium per capita (拉丁语)人均保险费,force majeure(法语)不可抗力。商务合同英语具有古体特点,主要标志是古体词语的使用。古体词(archaism)是一种具有鲜明文体色彩的词汇成分。虽然这类词语在现代英语口语和一般书面语中极少使用,但在商务合同等法律文体中,却大量出现,充分体现出严肃的文体风格。合同英语最具特色的古体词形式当数自由词素where、here和there与in、by、with和after等构成的复合副词。如:here +介词:如,hereto,hereof,herein,hereinafter等。这里here相当于this,指本文献、合同或有关文件,因此,“hereto”(本合同)相当于to this,依此类推。 2?句式特征 (1)?常用长句,陈述句,条件句 商务合同中的句子与普通英语句子相比,句子长度,结构和使用从句的连贯性要复杂的多。为了避免遗漏或误解,因此在合同文本中有很多的限定词,修饰词,定义以及复杂状语,所以句子较长。有时,一个条款的解释或一个句子就能成为一段。为了使合同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会经常使用一些复杂的重叠的状语。在合同中常用陈述句和条件句,而感叹句和疑问句等几乎不被使用,这是因为前者语言平实客观,能更准确的反应事实。陈述句多用来描述,阐述和作出说明或判断。条件句多用来描述买卖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应该采取的措施。 (2)?多用插入语 在商务英语合同中,较多的使用插入语对句子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者强调。如:“The buyer must, whenever he is entitled to determine the time for shipping the goods, give the sufficient notice thereof .”句子中的“ whenever he is entitled to determine the time for shipping the goods”就是插入语来对句子内容作出更详细的说明。 二?商务合同翻译的标准 商务英语合同翻译虽然和普通英语翻译有很大的差别,但本质上还是一样的。笔者认为刘法公先生提出的“忠实(faithfully)?准确(exactness)?统一(consistence)”则从根本上适应了商务英语这一特性。忠实,即准确的将原文语言的信息用译文表达出来,不求语法与句子结构的一致,但要求信息内涵上的对等。准确,即再将原文语言内容转换到译文语言内容的过程中选词准确,做到概念表达确切?物与名所指准确,数码与单位所指精确,准确是商务英语翻译的核心。统一,即汉英翻译过程中的译名?概念?术语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统一,不允许将同一概念或术语随意变换译文。 三?商务合同翻译的原则 商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应用的文体, 它具有用词准确、正式,句式严谨、规范,文体结构固定的特点。而且大量使用法律词汇,来显示合同的正规、庄严、准确规范以及威严的语言特色。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译者,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与语言功底,还需要了解必要的翻译原则。这样才能翻译出合格的译文,成为一名合格的译者。 1?译文准确严谨,忠实原文 鉴于商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严格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丝毫不允许语义的模凌两可而使人误解,被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它即使牺牲文字的流畅性也必须保持原文的忠实性。”否则,对原文意思的曲解,会造成严重的商贸纠纷。此外,商务合同中有许多法律术语和专业术语,在文本中有特定的含义,因此我们在翻译时要严格的贴近合同所涉及的专业性内容,准确根据已有的商贸专业知识和对课文的理解来翻译文中的词,而不是仅仅借助英汉词典,翻译出模糊的句子或文章。例如:“The China shall bear all relevant taxes and levies upon the personnel by Chinese Government ,whereas the Employer shall bear the same imposed upon the personnel by the government or by an agency or by an official body.[1]此句翻译为:“中国政府应负责缴纳中国政府对人员所征收的一切税金,雇主应负责缴纳项目所在国政府对人员所缴纳的一切税金。”句中的“shall”是法律词汇,相当于我们汉语中的“应当”,“必须”。句中还有两个关于“税金”的单词,taxes 和 levies。其中tax在表示“税”时,主要强调money taken compulsorily by the government or by an official body to pay for government services;levy作为名词,主要表示一种“征税”的行为,即money which is demanded and collected by the government or by an official body。[1]所以,我们在进行翻译的时候要注意分清这两个单词的具体意思,千万不能混淆所给,模糊翻译。例如:“The contract is concluded in case of acceptance of the offer.”其中acceptance 和offer平常译为“接受”和“提供”,然后在商务合同中是专有术语,应译为 “承诺”和“要约”,所以译文为:“要约一旦承诺,合同立即订立。”还有一些缩略词(FOB ,CIF等)都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不能主观臆断,这样才能保证译文准确严谨,忠实原文。 2?译文具体清楚,用词严密 鉴于商务合同所使用语言都属于法律语言范畴,多是法律词汇,以显示合同的正规?严谨?规范。所以,我们在选择词汇的时候不能选择一些有歧义的或有多重意思的。例如:“As to the steamer sailing from Shanghai to Los Angeles, we have bimonthly direct services.”[2]句中的“bimonthly”可以指“两月一次或一月两次”,这个时候就会给对方造成误解,是绝对不允许的。例如:“We wish to confirm our telex dispatched yesterday.”句中的“yesterday”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这里用不合适。我们应该使用具体的时间,如:“We confirm our telex of May 20, 2014.”还有一些时间和金钱方面的翻译,要做到翻译时具体清楚,切不可想当然,而丢失了一些重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例如:“Terms of Payment :The Buyers shall open wit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s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month of shipment .”[1]翻译为:“付款条件:买方应由卖方可接受的银行于装运月份前30天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至装运月份后第15天在中国议付有效。”此句是合同中关于支付的条款,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时间,我们应该看清具体介词,进行具体清楚的翻译。 3?译文完整规范,达意通顺 所谓完整规范,达意通顺,就是把理解了的内容用合乎合同要求的规范语言与形式表达出来。合同文书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其整体结构已经相对固定,大体由标题?前言?正文及结尾组成,而且正文中的各个条款也相对固定,只需做稍许改变。因此,译者在翻译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已经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定及词语。例如:“documentary bill at sight ”可以翻译为“即期付有单据的票据”虽然表达的意思符合原文意思,但是概念模糊不清。因为“票据”本来涵义就十分广泛,而在商务英语中的“票据”大多数指“汇票”,因此可译为“跟单汇票”。而且中英文在语言结构上存在很大的差别,中文结构较为松散,英文结构较为严谨些,这些都会造成文章不通顺。再者,商务合同的条款本来就比较繁琐,翻译时要首先弄清全文,在弄清各个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切不可拘泥于原文的句法和条条框框,来达到译文的条理清晰,通顺。切不可像初学者一样,不加斟酌,生掰硬套,致使译文更加晦涩难懂。 结语: 通过以上对合同翻译原则的探讨,我们发现合同语言不同于日常生活用语。合同语言专业性强,句子复杂难翻译,专业词汇多,涉及的知识面范围广。因此,作为一名译者,拥有过硬的语言功底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了解一定的翻译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在实践中摸索,不断总结英汉两种语言翻译的异同,切实提高翻译能力,语言水平和审美情趣。 国际商务论文:浅析探索中职教师教学质量的自我控制——以国际商务专业“外贸函电英语”为例 论文关键词:中职教师 教学质量 教学目标 教学过程 自我控制 论文摘要:提高教学质量是中等职业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职业学校教师自我提高和完善,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本文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自我控制提高教学质量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教学质量是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常规要求,是保证中等职业学校长盛不衰的祛码,因此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的对象是学生、企业、政府,所以教学质量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满足学生个人需求的程度,即学校的专业设置、师资水平等要满足受教育者的求学和就业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是满足经济社会需求的程度,即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等要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三是满足政府需求的程度,即专业的设置与开发要满足政府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与再就业的需求。教学质量本身具有多元性,它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过程、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有关。对中职教师而言,提高教学质量,主要应把握住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的自我控制两个方面。 一、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 1.国家对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90个工种实行就业准人制度,职业学校属于90个技术工种的毕业生,必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已经由培养技术型人才转变为培养技能型人才。 2.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随着我国工业生产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目前社会急切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当代职业学校学生的文化素养 大部分初中生的首选是进入高中学习,这就在客观上造成进人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在认知能力与习惯、学习基础与水平、兴趣爱好与特长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鉴于此,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应以满足国家、企业、学生的需求来衡量。中职教师必须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核心确定教学目标。 二、教学过程的自我控制 教学过程的自我控制包括:教师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分解;单元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教学效果的评价与改进四个方面。由于教学的对象是有个性的学生,所以在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中应突出“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如下图所示。 1.课程教学内容的分解 教学内容的分解主要体现在授课计划和实习计划中。教师应在深入了解专业教学计划,熟悉相关课程教学大纲,通晓主讲课程的专业知识要求和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确定主讲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主讲课程的计划课时和总体教学目标要求;二是平行课程、后续课程对主讲课程的具体要求;三是职业技能对主讲课程的职业要求;四是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特点。 以“外贸函电英语”为例,这门课需要学生掌握外贸商务信函文体的基本知识,包括各类商务书信、常用语句、术语及拟写技巧。通过对外贸业务磋商过程中各个环节往来函电实例的学习,熟悉、掌握外贸业务磋商各个环节的常用表达及写作技巧。 鉴于中职学生英语基础较差,在制订教学目标时,我放低目标,着重点在于使学生:①了解并熟悉外经贸进出口的关键步骤。②掌握外经贸业务信函撰写要点,初步做到能在一般情况下写出内容确切、表达得体、符合规范、语句通顺、没有语法错误的信函。授课形式以讲授函电知识和实训(模拟岗位操作)为主。 2单元教学目标的设定 布鲁姆的教育理论认为,“目标教学”是一种在教学目标指导下进行教学活动,根据目标评价教学效果,利用评价结果控制、调节教学活动的科学的教学模式。根据布鲁姆的教育理论,在“外贸函电英语”的教学过程时,我制定了每个单元的教学目标,把教材进行了梳理,分成8个单元:Establishingbusinessrelations, Inquiry-Offer-Counteroffer, Order}Accep-lance,Contract, Packing-Shipment , Insurance , Payment , Claim o在每个单元学生都体验到买卖双方两个角色,单元结束后,达到这样的目标:学生能够分别以买方和卖方的身份对外贸信函进行磋商。 3.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 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不是选拔或淘汰人。在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中,我根据中职学生的特点,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设定细化的课堂学习目标。根据设定的课堂学习目标,采用“小步走、步步考、逐步提高”的方法使学生感受到学习成功的体验,建立学习的自信心。在课堂教学的课程中,将教学内容分解为几个简明的学习目标,通过课堂练习促进学生对学习目标的掌握,利用课堂测验检验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 如“Inquiry-Offer-Counter offer”一单元中,第一课时,教学目标很简明:1}To enable students to know about what inquiry ,offer and counter offer are(了解询盘、报盘、还盘的含义);②Help students to learn and master key words,phrases and sentencepatterns(掌握一些外贸词汇及基本句型)。第二课时,教学目标提高为:① Learn structure of a business letter about inquiry,offerand counter offer.② Help students learn how to write business let-ter about inquiry , offer and counter offer(学习有关询盘、报盘、还盘的商务信函的基本结构,在教师帮助下,学写信函)。到第三课时,要基本达到最终的教学目标:to finish writing businessletters about inquiry,offer and counter offer themselves(独立完成询盘、报盘、还盘的信函)。 在教学过程中,按够用为度,由浅人深、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逐个项目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承。 (2)采用直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我校的“国际商务实训中心”,是上海市首批实训基地。实训中心的硬件和软件为学生提供了一个非常逼真的外贸环境。从第一节课,我就让学生分组组建自己的公司,并为公司命名,制作公司标牌,每次实训课把公司的牌子放在桌上,该公司成员坐在一起。模拟业务谈判情境,扮演不同的买家卖家,互相往来英文函电,洽谈业务。在每一个环节,使学生如临其境,切实锻炼了动手操作能力和实际业务能力。这些既能提高学生英文函电的写作能力,又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 (3)及时对课堂教学目标进行反馈。课堂教学目标反馈可以帮助教师有的放矢地改进和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我通过课堂测验和项目考核及时了解学生对知一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以“建立贸易关系”为例,这个阶段学生刚开始学写外贸英语信函,用词、格式很不规范,总是达不到目标。我反思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发现目标任务过高,会使学生丧失信心。我尝试把如何写这封英语信函分成几个板块:100peningSentence告知怎样获得对方公司的名称和地址;② Self-intro-duction介绍你自己的公司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并告知你的业务范围;③ Invitation Sentence表达你的强烈愿望并说服与对方建立贸易关系;.Closing Sentence希望对方尽快给予明确答复。 指导学生逐一学习每一个板块,在每一个板块都有形式不同、意义相近的句式来表示。再给学生不同的背景材料,让他们进行操练。最后再串连成一篇完整的外贸英语信函。通过这种方式,及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了教学。 (4)辩证地看待“教”与“学”的关系。“教”是为“学”服务的。职业学校的教师在教学设计及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更多地考虑如何“教”,才能促进学生更好地“学”。我在备课、课件制作、实施教学三个环节中,始终贯穿“教”促进“学”这个主题,重在指导学生学会获得知识的途径和方法,启迪学生的思维,挖掘学生的潜能。 4.教学效果评价与改进 教学效果既取决于教师的业务水平、组织能力、教学技巧、责任心等,同时也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课堂纪律和参与教学的程度。 对中职教师而言,教学效果主要体现在对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上。学习成效评价的目的有两点:一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和态度,增强学习责任感,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帮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难点,改进和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 在考核中突破传统的单一的书面考试手段,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我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态度与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讨论、课堂测验与章节测验成绩;实训现场操作考评;学期考试成绩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促进学生的学习,提高教学质量。 三、结语 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关注学校的教学质量既是职业学校教师的职责,也是教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了使职业教育满足政府、企业、学生的需求,教师更要不断关注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学生的需求,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不断思考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使自己的教学更加贴近企业的实际,适合学生的特点.满足国家的需要。 国际商务论文:浅谈国际商务谈判中不可忽视的几个细节问题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国际商务谈判 风险 论文摘要:由于国际贸易的环节和程序繁多,操作复杂,在每一个环节和操作过程中都潜在着很大的风险,签约前的国际商务谈判将直接影响到合同履行的顺利与否。本文针对国际商务谈判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探讨谈判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些细节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对企业顺利地开展国际商贸业务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随着国际经济及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各国对外商贸活动的竞争愈演愈烈,中国早已成为这贸易旋涡中不可缺少的主角。然而,由于国际贸易的环节和程序繁多,操作复杂,在每一个环节和操作过程中都潜在着很大的风险。在与众多能力相当甚至比我们实力雄厚企业的贸易大战中,中国企业如何旗开得胜,在世界经济大潮中稳步前进,又能合理地规避潜在的各种风险?中国古代的伟大思想家老子曾经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重视国际贸易主要环节方面问题十分重要,众多的国际贸易案例提醒我们不得不谨记那句名言:细节决定成败!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一些细节尤其不可忽视。下面是国际商务谈判中需关注的几个细节问题。 1.不能忽视自认为不太重要的细节问题 有些谈判人员在对外贸易交易磋商过程中往往仅就交易的几个重要内容反复磋商,而忽视了对次要环节的讨论,而这些所谓的次要环节往往有可能就是引起后面纠纷的祸根。 一般地,国际贸易主要磋商应包括以下十方面内容: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装运)、保险、交付、商品检验、索赔与仲裁、不可抗力。但在实际交易磋商中,有不少业务员很看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七个交易条件。而对其他的三个交易条件却觉得无足轻重,或根本不谈,或敷衍了事,正因如此,在交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这三个方面的纠纷时常出现。 例如,我国某外贸公司在与外商进行的某种工业品出口的交易磋商中,双方未就商品检验问题进行磋商,合同中也未明确规定。结果买方收到我方货物并进行检验后,认为我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同规定,并提出索赔。尽管我方在货物运出之前,请国内某商品检验局进行品质检验,取得的检验报告也证明上述商品品质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断然拒绝我方检验结果,坚持索赔,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虽然事情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这次教训却很值得我们吸取。“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本案例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交易内容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严防每一个可能出现潜在纠纷的细节,才能防范于未然。 2不能忽视合同中某些条款文字表述的具体明确 谈判是一个紧张的过程,尤其是对一些新业务员来说更是如此,这种紧张的情绪,加上经验不足,很容易影响到对某些关键性语言或词句的阐述表达,从而将某些模棱两可的语言带人合同,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造成一定的麻烦。 例如,在规定信用证开给卖方的最后期限时,写成“买方应该于2009年明6日之前将信用证开给卖方。”很明显这一描述有三个漏洞:①时间的确立不明确,不知是北京时间还是其他时间;②“于2009年9月6日”之前是否包括“6日”这一天;③“开给卖方”是以开到为准,还是以投邮为准。为此,上面的描述可以修正为“买方应于北京时间2009年明6日之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 因此,对国际商贸谈判中怎样把握好细节性、关键性的环节很重要,需要谈判人员提高不断自身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做到临危不乱,才能于冷静中占得主动,避免风险,把握成功。 3不能忽视对谈判对方心理状态的揣摩研究和谈判时机的把握 国际商务谈判也有技巧,要善于对谈判对方的心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对谈判对方,理状态揣摩不够,有可能会影响到商机。 曾有一个日本商人与我国某外贸公司洽谈进口某产品,日商面对这外贸公司给出的优惠条件却久拖不决。转眼过去了两个多月,原来一直兴旺的该类产品国际市场货满为患,价格暴跌,这时日商再以很低价格收购,使我方吃了大亏。日本商人经常采取拖延战术稳住谈判对手,谈判中一定要注意时机的把握。 商务谈判人员更应重视谈判原则,否则会造成谈判失败。某国一公司曾派代表前往日本谈判。日方在接待时得知其在两个星期后返回。日方没急着开始谈判,而是花了一个多星期时间陪他到处游玩,晚上安排宴会。谈判终于在第12天开始,但每天都很早结束,为的是安排其去打高尔夫球。直到最后一天,日方才谈到重点。但这时外贸公司人员已无时间和对方周旋,只好答应对方条件,签订了协议。这手段不仅仅拖延时间,更重要的是这能软化人的心理,如果接受了其邀请,这已实现了日方的第一纸另外,也会不好意思拒绝对方的要求,毕竟“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其实该代表已违背了商务谈判原则,公事绝不能成为私利的牺牲品,这关系到一个谈判者的根本素质。 4不能忽视对谈判对手特点的充分了解 各国历史文化背景、商务惯例等差异导致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沟通的障碍。国际商务谈判人员应充分了解对手情况,尤其是其信誉、文化习俗和贸易习惯特点、实力,乃至其谈判特点及其质用手法和以往实际。 如日本人谈判很有忍耐力,擅长拖延战术,在拖延中想方设法了解谈判对手的真实意图,对方若急于求成,其就乘机抬价或压价,把对方弄得筋疲力尽、焦躁不安。另外,日本人的情报意识非常强,谈判之前广泛地收集情报,并以情报为依据作出决策。所以与日本人谈判,要注意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并根据日本商人的特点,与其谈判时,必须搞清楚对手有多大的权力、能作出什么决定。谈判时,语言应尽量婉转,如果不得不否定某个建议,也要以明确、委婉而非威胁的态度来陈述理由。注意谈判策略,不要公开批评对方,不要直截了当地拒绝,而说你还得进一步考虑。 日本商人在谈判中有很强的团队意识,与日方谈判不能只重视对方谈判班子中某个人,而要争取说服每个人。如果暂时未能全面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要应急于催促,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让日商了解我国厂家的国产化实力,在实际工作中,这招很灵,往往会给其一定压力,让其觉得他们没啥特别了不得,自动降低要求,降低价格。要不动声色,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因为急躁和没有耐心在日本人看来是软弱的表现。在等待的时间里,也同时做调查,从别处尽量地多了解日方情况。 各国的文化历史背景、商务惯例、宗教信仰等不同,国际商务谈判中,应以跨文化的视角审视、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地顺应和调适文化等差异,充分重视容易产生潜在风险的各个环节。国际商贸谈判人员不能只把精力放在合同的重要条款的周旋上,忽视促成交易的某些外在细节,如忽视谈判气氛的营造、对对方心理的揣摩、对对方的了解等。在对外贸易的谈判环节中需要我们注意的细节还有很多,只有把存在着风险的各细节都严谨对待,才能有效规避风险,百战不殆。 国际商务论文:浅谈国际商务谈判中跨文化因素解析 【摘 要】 影响国际商务谈判的因素有很多,因此在国际商务谈判中,正确对待跨文化因素,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对于促进谈判的成功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国际商务谈判中跨文化因素进行研究。 【关键词】 国际商务谈判;跨文化因素;分析 前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交流也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国际商务谈判中跨文化的概念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来自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地区的参加商务谈判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的需求,通过信息交流或者举行会议磋商的方式以致达成共识的行为和过程。参与谈判的主体应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他们代表的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利益,谈判者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社会价值观、思维方式、交往模式以及语言习惯,而这些对国际商务谈判的成功与否有着重要作用。其实从这点可以看出,国际商务谈判更名为跨文化国际商务谈判更为合适,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跨文化概念跟国际商务谈判的概念其实是等同的。 二、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跨文化因素根源分析 1、国民性 国民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特有的。表现在拥有共同的思想文化观念、社会价值观、判断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一个民族的文化根基是国民性形成的基础,它是一个国家长时间的历史积淀形成的,有别于其他的国家民族。中西方由于历史发展、社会制度等诸多因素的不同,造就了他们在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认知方式上不同,甚至大有区别,以致在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经常出现意见对立和思想误解。 我国国民性的主要体现就是中国人所谓的“面子”问题,或者说“体面”。如果有涉及中国人“体面”的问题出现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而且同时又涉及到自身利益时,大多数中国人会选择“体面”。与此相反,西方人则会选择“利益”。因为,我们中国人把处理事情的结果能否让自己更“体面”当成头等大事。 2、伦理和法制观念 我们中国人遇事一般不会主动从法律上考虑问题,“面子”的问题让我们觉得动用法律的事都是坏到极点的事,没必要把两个人的事情闹的那么大。而是首选从社会伦理道德上来思考问题。可是大多数西方人却恰恰与我们相反。 在中国,社会舆论、他人评价以及道德评判等社会伦理的考验始终在人们心中占据领导地位,一旦遭遇不可避免的纠纷,首先去做的就是如何赢得社会舆论的维护,伦理道德的支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已经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根深蹄固。所以,很多应该利用法律来解决的问题,中国人都是通过各种“组织”、通过社会舆论来发挥作用进行私了和解。而西方人士对于纠纷的处置,则更加习惯首选法律手段。因为法律很简单,可以快速直接的给出纠纷结果,而不是通过靠良心发现的社会伦理道德评判,历经十天半月才得出同样的结果。西方拥有很多的私人律师及法律顾问、律师事务多,遭遇纠纷时直接移交律师处理。而我们中国人却是不辞辛劳地通过复杂的人际关系去解决纠纷,这在西方人看来就是浪费时间。 3、思维方式 中西方的思维方式有很大区别,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处理事情的方法方式。中国的明星经理人,盛大网络的总裁唐骏曾经做过一次有关演讲:中、日、韩三国是典型的东方思维,而美、英则是典型的西方思维。两种思维方式截然不同,西方思维注重做事效率,出手果断直接从不拖泥带水;而东方思维则讲究谦虚谨慎,注重首先营造宽松愉快的环境,然后才是做事。所以中、日、韩在接到美、英等西方国家一些企业的商业函件时,通常都是先看结尾再看开头。因为西方思维注重做事效率,不讲什么谦虚谨慎,一般会在商业函件的开头就直接给出此次来函目的,而在结尾才是如果目的达成各方会有什么利益。这让习惯东方思维的中日韩很不习惯,觉得他们太粗鲁,不会营造氛围。而在美英收到中日韩的商业函件时,也是从尾部先看,然后再看开头,美英觉得中日韩开头的利益分析是在浪费他们的时间,他们要在第一时间知道你要和我们做什么。 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英文句子的各种成分放置顺序有着严格的要求,通常的是越重要的成分越靠前,像时间、地点还有一些修饰词语通通放到最后。不像我们中文却把时间、地点和修饰成分放在开头。语言的形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经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传承与延续才有的,所以它的形式就决定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认知方式、传达方式。 三、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跨文化因素分类 根据荷兰一位管理学教授的调研结果表示,国际商务谈判的文化因素类型主要有五大类:受权威影响的文化因素、受个人影响的文化因素、受集体主义影响的文化因素、受男权主义影响的文化因素和不确定性影响的文化因素。 1、受权威影响的文化因素 权威,即地位。双方谈判中,一般都是双方团队碰面进行谈判,谈判最终会由团队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但是最终结果如何还是要听团队中最权威的领导的。所以国际商务谈判中,如果对方是这种“一带多”的谈判团队,我方企业就要采取相应对策。在国际上,法国和比利时是受这种谈判方式影响较大的典型。 2、受个人影响的文化因素 受这种文化因素影响的国际商务谈判,一般都是双方不会进行第二次合作,或者不再做进行长久合作的打算。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更重视取得的商业利益,而不重视和谐的谈判关系。与美国的很多企业谈判时,经常会听到他们的谈判人员说:“我一个人能行”这样个人主义极其强烈的语言。 3、受集体主义影响的文化因素 与个人主义极其强烈的文化因素相比,受集体主义影响的文化因素就注重的是双方的和谐关系。双方形成一种和谐的谈判关系,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以便长期开展业务合作。日本、拉丁国家的文化就是此范畴之内的。 4、受男权主义影响的文化因素 就像中国古代讲究“男尊女卑”,在现代的国际商务谈判中,这种“男尊女卑”的现象依旧存在。他们认为,男人才是社会的主导,而国际商务谈判这种高端谈判,更需要男人来完成。就像在日本,女人就是被排斥在商务谈判之外的。 5、不确定性影响的文化因素 这种不确定的文化因素其实是一种冒险精神,他们喜欢像未来的不确定性挑战。而我国企业谈判的特点就是求稳妥,会比一切不稳定因素。但是国际商务谈判增多的今天,我国要注重这方面因素的对待。 四、跨文化因素影响国际商务谈判的体现 1、影响沟通过程 沟通贯穿着国际商务谈判的始终,是谈判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价值取向影响沟通过程,主要表现为:不同价值取向的谈判主体对谈判者自身和对手的定位不同,对谈判所要达到的目标的定位也存在差异,从而影响谈判各方的沟通。 思维方式影响人们对于信息的理解,可能造成双方对于信息理解的分歧或误解,辩证思维的谈判者与逻辑思维的谈判者对于同样的情形所做出的反应会有很大差异;风俗习惯影响谈判者的行为模式,进而影响谈判各方的沟通,无意触犯对方的文化禁忌会造成双方沟通的失败。 2、影响谈判风格 (1)谈判顺序 中国人喜欢先拉关系后展开对谈判主题的讨论,在谈判各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时,再进行商务谈判,俄罗斯和日本的商人也比较注重谈判前的交际。西方人更倾向于直接进入到商务谈判阶段,这与谈判主体的风俗习惯及价值观有很大的关系。此外,部分国家的商人具有强烈的时间观念,一般会考虑谈判前建立人际关系的机会成本。如英国和部分欧洲国家,他们一般不会随便与别人建立关系,不主动与其他国家的谈判代表交流。 (2)决策程序 中国和俄罗斯早期开展过计划经济,强调计划重于市场,市场调节只是作为一种辅助工具,因此该地区的商人权力观念比较强,在决策程序上仍然存在一定的集权成分。而美国和加拿大的商人,在谈判中每个小组成员都具有相对独立性,有一定的自主决策权。对于谈判的细节考虑的更周全,决策更加准确。 (3)对待合同的态度 美国文化融合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文化,流动性较高,他们无法建立比较稳定的信任基础,因此,比较重视纸质合同和契约。英国的谈判者要求合同准确无误,合作的流程和细节也要完整地在合同上体现出来。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贸易往来越来越多,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人也开始重视合同的拟定。 3、影响决策方式 价值取向和风俗习惯的不同导致权力距离的不同,决定谈判主体的决策方式是权力主义决策方式还是协商决策方式。中国传统文化中,等级差别和中庸思想的影响较为深刻,中国的谈判者的决策方式更偏向于权力主义决策方式。与中国不同,在美国传统文化中更崇尚自由和平等,自由女神和独立宣言的影响较为深刻,美国的谈判者的决策方式倾向于协商决策方式和个人主义决策方式。 在谈判桌上,美国人把谈判看成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他们依靠归纳推理,凭借事实和数据来解决问题。决策对美国人来讲,是由负责的个人作出的,不是有关的群体或集体来决定的。第二,妥协对美国人来讲是签订合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策略,也就是说,它含有积极的意义。但对中国人来讲,它的意义从来都是消极的。第三,对美国人来说,最高目标是完成任务,因此,所有的事情都应按着一种确保完成任务的最佳方式进行。 在中国人的观点里认为国家是一个整体,选择整体的同时,个体发展的积极性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绪下,整体的发展速度必定会受到制约。中国人由于受集体主义和权威主义的影响,很少把谈判过程视为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人们在作出决策的过程中,把相关的众多因素综合考虑,包括对方的态度、感情和情绪。他们对别人的情感和态度十分敏感,而且友谊、感情以及态度等这些美国人很少考虑的因素,对中国人来讲都会起很大的作用。 五、应对国际商务谈判跨文化的对策 1、加强跨文化商务谈判的意识 虽然现今社会网络发展迅速,可以让企业通过网络去更多的了解自己的合作伙伴,但是仍然后很多企业没有注意到文化因素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所以企业要加强跨文化商务谈判的意识,通过了解文化背景、需求、动机和信念甚至信仰上的不同,尊重对方的文化和宗教信仰,从而在谈判过程中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占据主动,从而促进谈判的成功。 2、互相尊重,平等互利 平等互利是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来自不同国家的谈判者,拥有平等的权利,都有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的权利。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谈判者不仅要认识到跨文化因素的存在,也要对谈判对方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风俗习惯、语言和非语言习惯持宽容和理解态度。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相对独立性,我们无法避免跨文化因素的存在,不能把它们绝对融合,但谈判主体之间的互相包容可以减少跨文化冲突。 3、了解谈判对手的社会禁忌和习俗 在中国代表上手的仙鹤,在法国文化中却代表着蠢汉;而数字“四”却因为谐音“死”在日本文化中被排斥,但是我国却讲究“四六成双”代表吉祥。所以,谈判之前充分了解谈判对手的社会习俗和禁忌至关重要。不要因为无心之失导致谈判失败,并且伤了双方和气,不利于以后的合作。 4、避免沟通障碍 由于国际商务的谈判者来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谈判者来自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可能共用一种语言也可能使用不同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的差异会成为最大的问题。因此,国际商务的谈判主体要对谈判对方国家的语言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避免谈判各方的交流障碍。首先,注重翻译人员的翻译素质。要了解外国文化和语境,避免因为不了解文化造成的误会。一般国际商务谈判都会存在语言文化的障碍。一般企业都会配备翻译,但是如果翻译人员对你对方文化不了解,将一些单词翻译错误,就会造成南辕北辙的现象,最终导致谈判的崩盘。在联合国发生过这样一件事,秘书长去伊朗协助解救人质,解救过程中说:“我来这里是以中间人的身份来寻求某种妥协的”。但是他的一席话却遭到了伊朗民众的围攻。原因很简单,“中间人”这个单词在伊朗的文化中代表“爱管闲事的人”,这样的错误一度导致这场解救陷入窘境。所以国际商务谈判的翻译人员一定要具有很高的素质。 其次,注重翻译人员的水平。这是对翻译人员的“硬件要求”。以英语翻译为例,比如对“second-class”的翻译,如果正确翻译为二级企业,那么双方谈判就能顺利进行,但是如果翻译成二流企业,那么谈判就可以立即终止了。一个优秀的跨国企业,为什么要和一个二流企业进行合作?所以,企业在选用翻译人员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翻译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对词汇掌握的精准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导致降低了企业实力、损害了企业形象,最终导致谈判中断。 六、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各个国家间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入,中美贸易、对外贸易谈判将日益增多,认识到这种跨文化差别可帮助我们的谈判人员避免因为无知于文化差异而在商务活动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加强跨文化谈判的意识,了解到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在需求、动机、信念上的不同,学会了解、接受和尊重对方文化,也要学会如何正确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愿,尽量缩小和避免文化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适当的调整自己的谈判方式及策略以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贸易谈判的成功。 国际商务论文: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的预防与解决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各企业和单位所面临的国际商务谈判越来越多。商务谈判中因为双方都希望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面临利益的冲突。本文认为,了解各国商人谈判的特点、做好充分的谈判准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这些冲突的激化,谈判策略的恰当运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当冲突出现时,要将人的问题与实质利益相区分,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借助客观标准解决谈判利益冲突问题。 【关键词】商务谈判 利益冲突 预防 解决 国际间的商务交往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和平时期国际交往的主旋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商务谈判作为商战的序幕,已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经济中。 所谓谈判,其一般含义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满足各自需要和维护各自利益,双方妥善地解决某一问题而进行的协商。曾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系列无休止的谈判”,这也是不无道理的。而商务谈判,是指谈判双方为实现某种商品或劳务的交易,对多种交易条件进行的协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概念的外延也在扩大,她不仅包括一切劳动产品,还包括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等。因此,商务谈判是指一切商品形态的交易洽谈,如商品供求谈判、技术引进与转让谈判、投资谈判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各企业和单位所面临的国际商务谈判越来越多。谈判是一种进行往返沟通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就不同的要求或想法而达成某项联合协议。谈判又是一系列情势的集合体,它包括沟通、销售、市场、心理学、社会学、自信心以及冲突的解决。商务谈判的最终目的是双方达成协议,使交易成功。如何有效避免谈判中僵局的出现而使谈判获取成功?当冲突和矛盾出现时又如何化解呢?本文将对此做出探讨。 一、了解各国商人的特点是国际商务谈判必备的常识 国际商务谈判要面对的谈判对象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各民族间有着迥然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各国客商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他们在商务谈判中的风格也各不相同。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如果不了解这些不同的谈判风格,就可能闹出笑话,产生误解,既失礼于人,又可能因此而失去许多谈判成功的契机。如欲在商务谈判中不辱使命,稳操胜券,就必须熟悉世界各国商人不同的谈判风格,采取灵活的谈判方式。下面我们仅就几种国际商务谈判中常见的客商情况加以说明。 1.美国人 美国是中国的一个重要贸易伙伴,美国人是我们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常见对手,他们性格开朗、自信果断,办事干脆利落,重实际,重功利,事事处处以成败来评判每个人,所以在谈判中他们干脆直爽,直接了当,重视效率,追求实利。美国人习惯于按照合同条款逐项进行讨论,解决一项,推进一项,尽量缩短谈判时间。他们十分精于讨价还价,并以智慧和谋略取胜,他们会讲得有理有据,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走势甚至最终用户的心态等各个方面劝说对方接收其价格要求。美国人在谈判某一项目时,除探讨所谈项目的品质规格、价格、包装、数量、交货期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外,还包括该项目从设计到开发、生产工艺、销售、售后服务以及为双方能更好地合作各自所能做的事情等,从而达成一揽子交易。同美国人谈判,就要避免转弯抹角的表达方式,是与非必须保持清楚,如有疑问,要毫不客气地问清楚,否则极易引发双方的利益冲突,甚至使谈判陷入僵局。 2.日本人 日本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儒家思想道德意识已深深地沉淀于日本人内心的深处,并在行为方式上处处体现出来。日本是一个岛国,资源缺乏,人口密集,具有民族危机感。这就使日本人养成了进取心强,工作认真,事事考虑长远影响的性格。他们慎重、礼貌、耐心自信地活跃在国际商务谈判的舞台上。他们讲究礼节,彬彬有礼地讨价还价,注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重视商品的质量。所以在同日本人打交道时,在客人抵达时到机场接机,在谈判后与客人共进晚餐、交朋友,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的出现。 3.韩国人 近十年我国与韩国的贸易往来增长迅速。韩国以“贸易立国”,韩国商人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常在不利于己的贸易谈判中占上风,被西方国家称为“谈判的强手”。在谈判前他们总是要进行充分的咨询准备工作,谈判中他们注重礼仪,创造良好的谈判气氛,并善于巧妙地运用谈判技巧。与韩国人打交道,一定要选派经验丰富的谈判高手,做好充分准备,并能灵活应变,才能保证谈判的成功。 4.华侨商人 华侨分布在世界许多国家,他们乡土观念很强,勤奋耐劳,重视信义,珍惜友情。由于经历和所处环境的不同,他们的谈判习惯既与当地人有别,也与我们大陆人有所不同。他们作风果断,雷厉风行,善于讨价还价,而且多数都是由老板亲自出面谈判,即使在谈判之初由人或雇员出面,最后也要由老板拍板才能成交。所以了解老板的个人情况,以真情打动他就至关重要。 以上介绍的只是世界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的主要谈判风格,重要的是我们应从中悟其真谛。当然,随着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通讯的高速发展以及各国商人之间频繁的往来接触,他们相互影响,取长补短,有些商人的国别风格已不是十分明显了。因此,我们既应了解熟悉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人之间谈判风格的差异,在实际的商务谈判中更应根据临时出现的情况而随机应变,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谈判方式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商务谈判的成功。 二、做好谈判前的准备工作是预防冲突激化的有效手段 谈判桌上风云变幻,谈判者要在复杂的局势中左右谈判的发展,则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只有做好了充分准备,才能在谈判中随机应变,灵活处理,从而避免谈判中利益冲突的激化。 由于国际商务谈判涉及面广,因而要准备的工作也很多,一般包括谈判者自身的分析和谈判对手的分析、谈判班子的组成、精心拟定谈判目标与策略,必要时还要进行事先模拟谈判等。 1.知己知彼,不打无准备之战 在谈判准备过程中, 谈判者要在对自身情况作全面分析的同时,设法全面了解谈判对手的情况。自身分析主要是指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对手情况的了解主要包括对手的实力(如资信情况),对手所在国(地区)的政策、法规、商务习俗、风土人情以及谈判对手的谈判人员状况等等。目前中外合资项目中出现了许多合作误区与投资漏洞,乃至少数外商的欺诈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中方人员对谈判对手了解不够所导致的。关于这一点前文我们已详细说明,此处不再多叙。 2.选择高素质的谈判人员 国际商务谈判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方谈判人员的实力较量。谈判的成效如何,往往取决于谈判人员的知识方面和心理方面的素质。由于国际商务谈判所涉及的因素广泛而又复杂,因此,通晓相关知识十分重要。通常,除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法这些必备的专业知识外,谈判者还应涉猎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财务知识、外语、有关国家的商务习俗与风土人情以及与谈判项目相关的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有助于构筑谈判者的自信与成功的背景。 此外,作为一个国际商务谈判者,还应具备一种充满自信心、具有果断力、富于冒险精神的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风险面前不回头,才能正视挫折与失败,拥抱成功与胜利。 因为国际商务谈判又常常是一场群体间的交锋,单凭谈判者个人的丰富知识和熟练技能,并不一定就能达到圆满的结局,所以要选择合适的人选组成谈判班子与对手谈判。谈判班子成员各自的知识结构要具有互补性,从而在解决各种专业问题时能驾轻就熟,并有助于提高谈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主谈人员的压力。 3.拟订谈判目标,明确谈判最终目的 准备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设定你让步的限度。商务谈判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价格问题,这一般也是谈判利益冲突的焦点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出口商,你要确定最低价,如果你是一个进口商,你要确定最高价。在谈判前,双方都要确定一个底线,超越这个底线,谈判将无法进行。这个底线的确定必须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要建立在调查研究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如果出口商把目标确定的过高或进口商把价格确定的过低,都会使谈判中出现激烈冲突,最终导致谈判失败。 作为一个出口商,你的开价应在你能接受的最低价和你认为对方能接受的最高价之间,重要的是你的开的价要符合实际,是可信的,合情合理的,促使对方作出响应。一个十分有利于自己的开价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它可能向对方传递了消极的信息,使他对你难以信任,而采取更具进攻性的策略。 当你确定开价时,应该考虑对方的文化背景、市场条件和商业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开价后迅速做些让步,但很多时候这种作风回显得对建立良好的商业关系不够认真。所以开价必须慎重,而且留有一个足够的选择余地。 4.制定谈判策略 每一次谈判都有其特点,要求有特定的策略和相应战术。在某些情况下首先让步的谈判者可能被认为处于软弱地位,致使对方施加压力以得到更多的让步;然而另一种环境下,同样的举动可能被看作是一种要求汇报的合作信号。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合作的策略,可以使双方在交易中建立融洽的商业关系,使谈判成功,各方都能受益。但一个纯粹的合作关系也是不切实际的。当对方寻求最大利益时,会采取某些竞争策略。因此,在谈判中采取合作与竞争相结合的策略会促使谈判顺利结束。这就要求我们在谈判前制定多种策略方案,以便随机应变。 你需要事先计划好,如果必要是可以做出那些让步。核算成本,并确定怎样让步和何时让步。重要的是在谈判之前要考虑几种可供选择的竞争策略,万一对方认为你的合作愿望是软弱的表示时,或者对方不合情理,咄咄逼人,这时改变谈判的策略,可以取得额外的让步。 三、谈判策略的恰当运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 谈判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各方面都卖艺的协议或合同。我们把与我们谈判的人称为谈判对手,双方确有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对抗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合作关系,是为了合作才有的暂时对抗。所以在谈判中,要恰当使用一些谈判技巧,尽力避免强烈冲突的出现,谈判陷入僵局对谈判双方来说都是失败。 1. 刚柔相济 在谈判程中,谈判者的态度既不过分强硬,也不可过于软弱,前者容易刺伤对方,导致双方关系破裂,后者则容易受制于人,而采取“刚柔相济”的策略比较奏效。谈判中有人充当“红脸”角色,持强硬立场,有人扮演“白脸”角色,取温和态度。“红脸”是狮子大开口,大刀阔斧地直捅对方敏感部位,不留情面,争得面红耳赤也不让步。“白脸”则态度和蔼,语言温和,处处留有余地,一旦出现僵局,便于从中斡旋挽回。 2. 拖延回旋 在贸易谈判中,有时会遇到一种态度强硬、咄咄逼人的对手,他们以各种方式表现其居高临下。对于这类谈判者,采取拖延交战、虚与周旋的策略往往十分有效,即通过许多回合的拉锯战, 使趾高气扬的谈判者感到疲劳生厌,逐渐丧失锐气,同时使自己的谈判地位从被动中扭转过来,等对手精疲力竭的时候再反守为攻。 3. 留有余地 在谈判中,如果对方向你提出某项要求,即使你能全部满足,也不必马上和盘托出你的答复,而是先答应其大部分要求,留有余地,以备讨价还价之用。 4.以退为进 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表明所有的要求,我方耐心听完后,抓住其破绽,再发起进攻,迫其就范。有时在局部问题上可首先做出让步,以换取对方在重大问题上的让步。 5.利而诱之 根据谈判对手的情况,投其所好,施以小恩小惠,促其让步或最终达成协议。请客吃饭、观光旅游、馈赠礼品等虽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但实际上是在向对方传递友好讯号,是一种微妙的润滑剂。 6.相互体谅 谈判中最忌索取无度,漫天要价或胡乱杀价,使谈判充满火药味和敌对态势,谈判双方应将心比心,互相体谅,可使谈判顺利进行并取得皆大欢喜的结果。 四、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的解决 由于谈判中双方都想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尽管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谈判陷入僵局而至最终破裂,但有时利益的冲突是难以避免的。每逢此时,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才能使谈判顺利完成,取得成功。 1.处理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将人的问题与实质利益相区分 谈判的利益冲突往往不在于客观事实,而在于人们的想法不同。在商务谈判中,当双方各执己见时,往往双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思维定势考虑问题,这是谈判往往出现僵局。 在谈判中,如果双方出现意见不一致,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处理问题的方法:⑴不妨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⑵不要以自己为中心推论对方的意图。⑶相互讨论彼此的见解和看法。⑷找寻对方吃惊的一些化解冲突的行动机会。⑸一定要让对方感觉到参与了谈判达成协议的整个过程,协议是双方想法的反映。⑹在协议达成是,一定要给对方留面子,尊重对方人格。 换个角度考虑问题恐怕是利益冲突发生后谈判中最重要的技巧之一。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人们往往用既定的观点来看待事实,对与自己相悖的观点往往加以排斥。彼此交流不同的见解和看法,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并不的让一方遵循对方的思路解决问题,而是这种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你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解决问题。 2.处理谈判双方利益冲突的关键在于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 很多人在小时侯都做过这样一道智力测验题:有一块饼干,让你和妹妹分,怎么样才能分得公平呢?答案就是自己先把它分成两部分,分的标准是自己觉得得到其中哪部分都不吃亏,然后让妹妹来选。这是一个典型的双赢态势。就象这道智力题的解答一样,解决利益冲突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双赢的方案。 谈判的结果并不是“你赢我输”或“你输我赢”,谈判双方首先要树立双赢的概念。一场谈判的结局应该使谈判的双方都要有“赢”的感觉。采取什么样的谈判手段、谈判方法和谈判原则来达到谈判的结局对谈判各方都有利,这是商务谈判的实质追求。因此,面对谈判双方的利益冲突,谈判者应重视并设法找出双方实质利益之所在,在此基础上应用一些双方都认可的方法来寻求最大利益的实现。 双赢在绝大多数的谈判中都应该是存在的。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双方利益的需要。这就要求谈判双方应该能够识别共同的利益所在。每个谈判者都应该牢记:每个谈判都有潜在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意味着商业机会;强调共同利益可以使谈判更顺利。另外谈判者还应注意谈判双方兼容利益的存在。 为了有效地寻找双赢的方案,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⑴将方案的创造与对方案的判断行为分开。谈判者应该先创造方案,然后再决策,不要过早地对解决方案下结论。比较有效的方法是采用所谓的“头脑风暴”是的小组讨论,即谈判小组成员彼此之间激发理想,创造出各种想法和注意,而不是考虑这些主意是好还是坏,是否能够实现。然后再逐步对创造的想法和主意进行评估,最终决定谈判的具体方案。在谈判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共同进行这种小组讨论。 ⑵充分发挥想象力,扩大方案的选择范围。在上述小组讨论中,参加者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觉得大家在寻找最佳的方案。而实际上,在激发想象阶段并不是寻找最佳方案的时候,要做的就是尽量扩大谈判的可选择余地。此阶段,谈判者应从不同就角度来分析同一个问题。甚至可以就某些问题和合同条款达成不同的协议。如不能达成永久协议,可以达成临时协议;不能达成无条件的协议,可以达成有条件的等等。 ⑶替对方着想,让对方容易做出决策。如果你能让对方觉得解决方案既合法又正当,对双方都公平,那么对方就很容易做出决策,你的方案也就获得了成功。 3.借助客观标准,最终解决谈判利益冲突问题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在了解了彼此的利益所在后,绞尽脑汁为双方寻求各种互利的解决方案,也非常重视与对方发展关系。但是棘手的利益冲突问题依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就某一个利益问题争执不下,互不让步,即使强调“双赢”也无济于事。此时客观标准的使用在商务谈判中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对于谈判中经常遇到的价格问题,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参照一些客观标准,如市场价值、替代成本、折旧是帐面价值等等。此种方式在实际谈判中非常有效,可以不伤和气地快速取得谈判成果。在价格问题上的利益冲突可以这样解决,其他问题同样也可以运用客观标准来解决。但是,在谈判中有一点一定要把握,就是基本原则应该是公平有效的原则、科学性原则和先例原则。 在谈判中,谈判者运用客观标准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⑴建立公平的标准。商务谈判中,一般应遵循的客观标准有:市场价值、科学的计算、行业标准、成本、有效性、对等原则、相互原则等,客观标准的选取要独立于双方的意愿,公平合法,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是可行的。 ⑵建立公平的利益分割方法。如大宗商品贸易由期货市场定价进行基差交易;在两位股东持股相等的投资企业中,委派总经理采取任期轮换法等。 ⑶将谈判利益的分割问题局限于寻找客观依据。在谈判中,多问对方:您提出这个方案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为什么的这个价格?您是如何算出这个价格的? ⑷善于阐述自己的理由,也接受对方合理正当的客观依据。一定要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说服对手。对方认为公平的标准必须对你也公平。运用你所同意的对方标准来限制对方漫天要价,甚至于两个不同的标准也可以谋求折中。 ⑸不要屈从于对方的压力。来自谈判对手的严厉可以是多方面的:如,贿赂、最后通牒、以信任为借口让你屈从、抛出不可让步的固定价格等。但无论那种情况,都要让对方陈述理由,讲明所遵从的客观标准。 国际商务论文:试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国际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 摘 要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国际商务谈判中,拥有信息多的企业甲会对谈判对手企业乙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使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乙在谈判中会采取拖延法、引入第三方谈判法、长期合作法等策略促使自己信息与企业甲信息对称。在双方谈判中,双赢理念是他们的最优选择。 关键词 信息不对称 国际商务谈判 连锁反应 双赢理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获取信息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企业的国际商务谈判增多而获取信息手段与国外企业相比相对落后,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商务谈判产生的连锁反应有着重要意义。 1 理论前提假设 为了分析的方便,以某国企业甲与另一国企业乙进行国际商务谈判为例,我们事先作出如下前提假设:①企业甲与企业乙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甲的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都比企业乙多。②企业获取信息需要成本,为获取信息需要时间成本与直接的货币成本。③企业甲与企业乙双方谈判代表水平相同,获取信息的能力相同,都不轻易免费显示成本信息。④根据交易费用学观点,企业甲与企业乙的行为都有两个特点:一是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二是人的行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在商务谈判中,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企业在追求企业利益的同时,有可能利用一切机会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包括提供不确定信息,利用对手的不利地位施加压力等行为。⑤企业甲与企业乙合作是他们的最优选择。双方都有谈判的利益动机。如果他们选择合作,企业甲与企业乙将分别获得100个与80个单位货币,一旦谈判破裂,企业甲与企业乙将分别损失10个与5个单位货币,因为他们在获取信息中存在成本。并且机会主义行为一旦成功,能够获得额外利益。企业甲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旦被企业乙接受,企业甲将获得120个单位货币,而企业乙将减少到60个单位货币。⑥国际商务谈判需要成本。国际商务谈判中谈判人员的花费与时间成本,还有可能需要外语翻译成本。假设双方每一场谈判都需要花费1个单位货币。 2 连锁反应 由于企业甲获取的信息比企业乙多,在私人信息上表现在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情况比企业乙对企业甲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在公共信息上表现在企业甲对市场有更多的了解,例如谈判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需求弹性等。在开始的谈判过程中,企业甲处于谈判的有利地位,企业甲的机会主义倾向导致企业甲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利用企业乙的不利地位对其施压。同时,在商务谈判信息显示过程中,企业甲给企业乙提供不确定信息,进行信息欺诈,以误导企业乙,企图使企业乙获得虚假信息而处于更加不利的谈判地位。例如企业甲可能夸大国际市场价格来误导企业乙,使其让出更多的利益。企业乙谈判代表在谈判中不但要应付企业甲谈判代表,引出更多的信息,而且需要对企业甲的信息进行甄别,以获取更多的高质量信息使自己与企业甲谈判的地位平等。由于双方谈判代表水平相当,企业乙谈判代表的任务显然比企业甲谈判代表的任务重,因此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企业甲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由于在前面的谈判中企业甲居于上风,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企业甲会显得更加咄咄逼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更加强烈会导致企业甲的谈判目标的上浮,企业甲将会在更大程度上对企业乙施压。企业甲谈判利益的一直上升,而企业乙的谈判利益一直下降,呈现出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弱者更弱强者越强的连锁反应现象。 3 企业乙的对策 企业甲依靠信息优势条件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引发的连锁反应使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的谈判地位。作为谈判水平与企业甲谈判代表相同的企业乙谈判代表,不会轻易屈服于企业甲的压力而减少自己获得的利益,他会采取一系列对策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1)拖延法。由于企业甲与企业乙谈判代表在谈判桌上获取信息能力相同,谈判水平相同,企业乙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会通过拖延合同签定时间或某种借口将议题搁置起来的方法给企业甲施压。对于企业甲来说,一方面,如果商务谈判走向破裂的话,从经济角度看,企业甲不但得不到任何利益,反而会损失10个单位货币。从心理角度看,他获取的利润比企业乙多,心理上会更注重谈判的成功。另一方面,每一场谈判都要花费一个单位的成本,对于理性经济人企业甲来说,他肯定不愿意把更多的利益花在谈判桌上。对于企业乙来说,他拖延合同签定时间或把议题搁置起来,一方面基于企业甲的顾虑给企业乙施加压力,让企业甲谈判代表在谈判桌上显示出正确的高质量信息。通过企业甲向企业乙的信息差别流动使双方信息趋于平衡,同时通过更长时间的谈判,企业乙谈判代表的经验积累使他们对企业甲代表发出的信息更容易甄别,筛选出有用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企业乙可以一边谈判,一边另外派人通过多渠道搜集更多的与谈判有关的信息。 (2)引入第三方参与法。企业乙在与企业甲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企业乙应努力引入第三方参与谈判。一方面第三方参与调节可以抑制企业甲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平等的基础上谈判,增强企业乙的谈判力与信心。另一方面第三方介入可能带来新的建设性方案,避免谈判陷入僵局。另外,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第三方还可以监督协议的执行。例如企业乙可以邀请行业协会来参与谈判,行业协会对行业的了解程度与行业影响力可以抑制企业甲的机会主义倾向与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从而使谈判趋向公平。 (3)长期合作法。企业乙在谈判不利的条件下,应突出这次合同签定以后对企业甲的依赖程度。以长期合作、更大的利益为诱惑,使企业甲做出让步。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这种做法让企业甲对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所顾虑,尤其是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企业甲不会为了近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另一个国家发挥更大的企业影响力也许是企业甲的梦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甲会注重平等合作,为以后的利益打基础。 4 双方最优选择:双赢理念 双赢理念是指谈判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寻求合作来达到双赢结果的一种思想,思想的核心是强调利益的一致性与共同的胜利。要实现利益的一致性,企业甲与企业乙应努力挖掘各方利益相同部分,努力将利益的蛋糕做大,如此双方获得更多利益。一方面,企业甲与企业乙能实现资源共享,减少成本。以获取的公共信息资源为例,假设企业甲有A个单位公共信息,企业乙有B个单位公共信息,双方都有的共同信息为C个单位信息。如果企业甲与企业乙一开始就开诚布公,双方都能获得(A U B-C)个单位公共信息。因此,再适度进行信息成本分配,企业甲与企业乙都能以最小的公共信息成本获得最大的公共信息,双方都能获得更大利益。另一方面,降低谈判成本,提高企业双方福利。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企业的机会主义只会导致谈判成本的上升。关于企业甲谈判利益与谈判成本的关系,以理论假设为例,从谈判一开始,企业甲利益为100单位货币,由于信息优势下的机会主义行为,企业甲利益从100个单位货币上升到了120个单位。但是由于企业乙的对策,企业甲的谈判利益又降到了开始谈判的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甲与企业乙的谈判利益最终都没有变,而双方谈判成本一直在上升,导致企业甲与企业乙双方福利的减低。因此,在谈判中,双方减低谈判成本就是提高了企业双方的福利。要实现共同的胜利,企业甲应抛弃传统的谈判利益,倡导双赢理念。在谈判开始,企业甲对企业乙比较了解,应在取得自己角度的一些问题时,使企业乙利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提出合作性的最佳方案。只有在双赢理念的指导下,企业甲与企业乙才能共同取得谈判的最佳利益。
刑事诉讼法论文:论新旧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文摘要 本文就中国新旧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变化展开系统系剖,以找到其中的不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针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背景,展开有关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积极探讨,这是日常对于法制的要求,也是一种必然发展的趋势,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积极进行刑事诉讼法系统的分析,找到运行中的漏洞,展开有效的监督、执法,从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等。 论文关键词 新旧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合法权益 方案设计 具体措施 一个国家脱离了严格的法制系统,必然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这就需要做好日常的法制工作的事情,在具体环节中,综合利用各种措施,进行积极的法制改革,以维护被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政治运行的稳定性,有利于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促进国家发展的稳定环境。 一、关于新刑事诉讼法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系统取得了一系列完善,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不足,需要我们进行系统的剖析,找到其中运行的不足。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一系列进步,经济、政治与法制之间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互动,尤其是这几年来的政治建设的展开,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驱动力,在此过程中,民主法制化逐渐成为中国政治建设的重点,党的十五大会议开展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确定了依法治国的优良战略,它有利于中国经济建设的大力发展,有利于完善中国仍然存在漏洞的政治体制,在这一过程中,党的执政方式与执政理念取得了巨大的改变,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健全。在此其中党的领导方式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在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中,重点强调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了对国家权利的监督,有利于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建立健全,有利于国家经济政治建设的广阔深化。在这一过程中,被害人的相关权益有所提升,有利于保证中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合法权利,这是新经济形势下,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的平衡和谐。 自从改革开发以来,中国的政治建设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政治改革,逐渐得到深化,并且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中国公民的意识也得到一系列提升,公民本身更加注重以及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新型的政治建立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觉醒,有利于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这一条件下,改革的成果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从而有利于中国经济建设的规则性,另一方面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政治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物质基础。两者之间的相互促进,避免了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动荡,秩序紊乱问题,也解决了政治改革,没有强大物质做保证的问题。有利于整个国家机器的合理有序运行,有利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进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少数国家的推动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以至于各种意识形态的渗透,对国家日常的经济政治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防止国外势力的政治意识渗透,我们要积极进行相关刑事诉讼法的改革,以确保中国刑事诉讼法系统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保证中国公民的人权,以避免西方意识形态的侵入,保证国家机器的合理运转。这与国家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法改革是分不开的,需要我们进行大力推动,以保证国家的政治形象,避免被其他国家利用人权借口进行攻击,也避免其他国家意识文化的渗透,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明确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进行具体系统的改革。 二、关于新旧刑诉法变化的分析 目前,刑事诉讼法,有利于针对目前的国际形势,国内实情,给出正确的解决方式,有利于中国刑事诉讼法系统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保证中国人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良性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司法的公正性,有利于打击社会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有利于国家政治建设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改善深化,有利于公民良好法治意识的养成,有利于国家司法行政体制的建立健全,有利于解决中国在政治建设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具体解决,以确保国家政治建设的稳定推动,促进中国司法建设的日益深化。 中国新刑事诉讼法的改革,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保证人权,有利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在以前的旧刑事诉讼法中,由于有些规定的不明确,不能很好的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不利于中国的司法政治体制的深化完善。在旧的诉讼法中,被害人与检察院的关系没有做到完善的和谐性,有时候不利于对被害人的权益实现,在一些情况下相当于公民的合法权益被剥夺。在新刑事诉讼法之后,被害人的权益维护问题得到了一些改善,有利于被害人直接参与相应的诉讼程序中,有利于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此过程中,有利于被害人与国家司法行政体制的和谐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被害人与国家政治建设的协调,有利于国家政治建设的平稳运行,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与政治法制建设的有效结合,共同发展。新刑事诉讼法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保证中国司法政治体制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中国政治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中国公民权利权益的实现。 通过新旧诉讼法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国家司法体制建设的日益完善,中国公民权利范围的日益提升,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中国法制社会的建立健全,更有利于提高中国的政治实力,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以应对国外不良意识形态的侵蚀。 三、关于被害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上的缺陷分析 在日常司法行政建设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密切, 它不是那种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相对权利关系,是同一刑事诉讼中的对象、主体。在实际法制建设中,新刑事诉讼法,不能对两者的权利权益关系给出一个系统的公平性,也就是相对公平性,这不利于保证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比如在新刑事诉讼法法中,缺少对被害人委托诉讼人权限的具体规定,不能合理的进行权利划分,也就不能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不利于形成相对平等的诉讼权利与公平性的诉讼地位。国家司法机构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完善,促进辩护人权利系统的完善,以有利于建立健全中国的司法行政建设,有利于中国各个诉讼阶段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保证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人的权利范围没有给出具体的划分,导致人的权限不明确,不能在具体的刑事诉讼案件中,确保该确保的权利,避免该避免的问题。这些东西对于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需要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给予相关重视,以确保中国政治建设的蓬勃发展,以实现现阶段中国刑事诉讼系统的建立健全,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被害人的上诉问题,总是遇到一些麻烦,新刑事诉讼法中也缺乏了相应对于被害人上诉权利的详细规定,只是给出一些大体的方案。这对中国司法机构保证被害人的权益水平是很不利的,不利于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稳定,不利于中国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在这一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国家司法体制,健全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体制关于人权权益的保护更加完善健全。 在实际诉讼案件中,一些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依然根据以前相关诉讼法的规定,将被害人的范围限制在一个小范围里,不利于中国司法行政体制的完善,不利于中国政治建设的建立健全。由于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不能对被害人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这就不能避免在实际生活中,被害人相关权益保障的缺乏,不利于打击目前社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利于保证国家政治建设的稳定进行,不能很好实现目前国家对于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就不能适应目前国家日益严峻的政治形势,不能保障中国政治建设的平稳运行。针对目前新型犯罪的日益增多,对于日常增长的法人犯罪率,我们需要积极的进行刑事诉讼法体系的建立健全,稳定社会政治秩序,以促进中国政治建设的顺利运行。针对具体情况,扩宽被害人的应用范围,以满足当前形势犯罪斗争形势的发展需要,扩大被害人的适用范围,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提升,有利于被害人日常政治权益的维护。 四、关于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建设的发展,中国各种性质的犯罪形势与以往存在着巨大的不同,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中,注重的是国家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的维护,违法犯罪分子的危害性。国家公诉机关取代被害人的相关权利,一定程度上,不能让被害人渗入到司法体系中,不利于被害人具体权益的保证,不利于被人害权益系统的延伸完善。在以前的体系下,被害人起到的作用是辅助国家公诉机关进行办案,并且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限制了被害人相关权利的发挥。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出行,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相对提升,具有一定的控制权与灵活性,有利于实现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硬性的刑事法律调整所产生的结果有时候与社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有所差别。对被害人而言,伤害既已造成,这时候理性的做法应该是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里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经济利益用以弥补人身和财产损失,精神利益则是通过惩罚犯罪人使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属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对犯罪人而言,在自由和经济损失之间,自由总是显得更加可贵一些,大多数人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还是愿意选择刑事和解的。刑事和解不仅有利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更能保正刑事被害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通常来说,有些刑事案件可以避免,但是由于犯罪人与被害人当时的情绪冲动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双方矛盾的恶化,在导致刑事案件之后,双方可能出现后悔的举动,甚至有些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是亲戚、朋友、远亲等的关系,新刑事诉讼法法中的冲突双方的和解设定,有利于缓和双方矛盾,改善双方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有利于保证国家政治法制建设,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降低被害人的损失。有利于调动犯罪人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能动作用,有利于双方的沟通交流,有利于双方关系的缓和,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矛盾,促进社会环境的和谐。 五、关于新刑诉法对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分析 纵观中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可以发现中国社会每个时期的政治建设特点都是不同的,在新中国建立之前,别害人的权益根本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人权掌握在皇帝的手中,刑事诉讼程序的主动者是国家中央集权机构,而被动者只是被害人,这段时期是没有人权,缺乏基础人权保证的社会。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国家刑事诉讼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日益的改善,其在国家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提升,有利于中国被害人权利的保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高潮,在此过程中,相关人们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中国人权保证日益得到了维护。 刑事诉讼法论文:略谈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保护 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现代各国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有的采取国家追诉主义,即检察官公诉垄断主义,有的采取国家追诉和私人追诉相结合,但是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是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重视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正是把充分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作为修改重点之一,进一步强化了对被害人的法律保护。被害人内容上的修改是新刑诉法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本文试就现行刑诉法与新刑诉法中被害人的不同规定加以比较分析,以此透视一下二者在立法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变化趋势。 一、关于被害人法律规定上的变化 (一)法条数量上的变化 现行刑诉法涉及被害人的条文有10条,其中将“被害人”一词直接用于规定的仅有8条;而新刑诉法关于被害人的条文有20条,其中涉及被害人一词的规定就达17条。新刑诉法较现行刑诉法改动了110处,其中补充、修改有关被害人的规定占改动问题的七分之一。刑诉法修改决定对被害人的原有规定之所以大幅度地增补,旨在平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增强被害人的控诉功能。同时力图通过被害人诉讼保护这一窗口,体现我国刑事诉讼的民主化程度。 (二)被害人诉讼地位上的变化 现行刑诉法第五十八条将被害人列为诉讼参与人之列,其诉讼地位与证人相似,不同于证人之处是被害人享有一定的申请权或申诉权。现行刑诉法中的被害人不属于诉讼当事人,一般不直接参与诉讼,只是由于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才与刑事诉讼发生联系,其参与刑事诉讼是被动的,其在诉讼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被害人诉讼权利受诉讼地位的制约,其诉讼权利的行使主要依靠并通过司法机关对犯罪追诉行为的实施而达到自身合法权益保护之目的。改现行刑诉法第五十八条为新刑诉法第八十二条,将“被害人”修改为“诉讼当事人”。被害人由诉讼参与人变为当事人,这一规定上的变化使其由被动变为主地,势必将形成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等且独立的诉讼地位,这将大大提高被害人直接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为其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提供更多的契机。 (三)被害人诉讼权利上的变化 现行刑诉法中的被害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诉讼地位有近似于当事人之处,执行一定的控诉职能,有一定的独立请求权,但不是当事人,有证人的作用,而不是证人。现行刑诉法中的被害人实质上是介于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诉讼参与人,是具有一定独立请求权的特殊证人。其诉讼权利主要有:①控告犯罪和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控告后如果不立案,有权申请复议;②对人民检察院免诉和不起诉决定有申诉权;③可以亲自参加法庭审理,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被告人发问,有权参加法庭辩论;④在自己的诉讼权利受到非法限制或剥夺时,有权提出控告;⑤委托人依法参加诉讼。新刑诉法则对被害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权利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①控告权。对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列出专款加以规定;②对不立案决定提出异议权;③侦查起诉过程中对证据或者案件处理发表意见权;④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⑤直接起诉权;⑥参加法庭审理权;⑦申请提出抗诉权;⑧对生效裁判的申请权。此外,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还被明确赋予申请回避权和委托诉讼权。 现行刑诉法中被害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其诉讼权利带有较大的局限性,权利范围相对狭窄。被害人权利的局限性在现行刑诉法中最显著的表现有三:第一,诉讼权利的行使往往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相对滞后。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决定其不能直接参加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其权利也只有在诉讼中的部分阶段体现出来,而且一般要在司法机关作出某种诉讼行为之后,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譬如,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申诉权,要在人民检察院作出免诉或不起诉决定之后才能行使。第二,某些诉讼权利的法律依据有限。被害人的委托权现行刑诉法中没有规定,根据律师暂行条例和司法实践,被害人在起诉后,开庭前可以委托律师或近亲属担任其诉讼人参加法庭审理,其委托权的行使仅限于法庭审理阶段。第三,诉讼权利范围窄小。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局限于控告权、申请复议权和申诉权等一些补救性权利。窄小有限的权利范围直接束缚、抑制了被害人控诉职能的发挥。鉴于现行刑诉法中被害人规定的种种局限性,新刑诉法首先提高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规定被害人是诉讼当事人之一,明确赋予被害人申请回避权和委托诉讼权,并将委托诉讼权扩及整个诉讼阶段;其次,对被害人在诉讼全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作了系统而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是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被害人的控告权、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参加法庭审理权和对生效裁判的申诉权等原有权限的适用规定;另一方面增设了被害人对不立案决定提出异议权、侦查起诉过程中对证据或案件处理发表意见权、直接起诉权和申请提出抗诉权等新权项的规定。新刑诉法完善并扩展被害人的诉讼权限、丰富其权项内容,有利于提高被害人直接参与诉讼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了被害人作为公民个人的法律保护,充分体现了新刑诉法既注重依法惩治犯罪,又注重保证诉讼民主,维护公民权利的立法宗旨。 (四)被害人与公检法机关关系上的变化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告状无门”的问题反映强烈。有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害后,投诉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不上案,甚至不被受理;有的立案了,对被告人却该逮捕的不逮捕,该起诉的不起诉;法院判案,也存在着重罪轻判,该判不判等问题。究其原因,不可否认这背后常有“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祟;但也不能忽视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行为缺少外部力量的有效制约,尤其是缺乏被害人一方的制约。 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提高和权利的扩展必然对公检法行使职权产生制约,从而使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与公检法机关的关系发生“质”的变化。现行刑诉法实施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诉讼行为在不同诉讼阶段分别受到三机关不同程度的制约。其诉讼行为以三机关的主诉讼行为为前提而存在,属于辅助性、附属性或补充性的行为。纵观我国公诉案件追诉活动的全过程,不难看出,我国现行的刑事追诉形式是国家追诉。公检法机关在国家追诉活动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被害人成为附属。诉讼中的公检法与被害人存在着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被害人无法约束影响公检法的诉讼行为,其投诉难、告状难的问题在所难免。造成此问题的症结是现行刑诉法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规定明显匮乏,关于被害人对公检法机关诉讼行为的反制约缺少规范。笔者 认为,立法界修改现行刑诉法时可能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在新刑诉法里建立了一套新制度,增补了三项重要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被害人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立案、不追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其中对不立案提出异议权、申请提出抗诉权的规定是被害人通过合法手段间接制约、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诉讼行为的立法规范。直接起诉权是三项规定中反制约特色最突出的一项,这一规定表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若不服或不满公安、检察机关阶段性的追诉结果(结论),可以直接起诉(自诉)。直接起诉权的行使,可以使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使国家追诉转化为个人追诉(自诉)。这实际上扩大了自诉的范围,有利于解决“告状难”的问题,使被害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积极性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被害人对公安、检察机关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预测,新刑诉法实施后,公诉案件的刑事追诉将构成以国家追诉为主要形式,个人追诉为补充形式的双轨追诉机制。为依法惩治犯罪,行使国家追诉权的公检法机关与拥有自诉权的被害人双方在诉讼中将形成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 二、关于被害人规定上的不足及立法建议 被告人与被害人,本是犯罪行为中相对的双方,作为刑事诉讼主体,被害人应享有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相同或相对的权利,然而,新刑诉法中双方的某些诉讼权利既不相同,也不对等,被害人的权利规定明显存在两点缺陷:其一,新刑诉法缺乏被害人委托诉讼人权限方面的规定。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之一,其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有同等的诉讼地位和对等的诉讼权利,推而及至,其委托诉讼人也应与辩护人享有对等的诉讼权利,具有同等的诉讼地位。新刑诉法关于辩护人的权利规定得系统、完善、具体且贯穿于不同诉讼阶段,便于操作。相比而言,关于被害人委托诉讼人的规定仅见于新刑诉法第四十一条,此条规定也仅仅是列举了诉讼人的范围,没有述及诉讼人的权限。被害人的诉讼人与辩护人在权限规范上的不对等、不均衡,无疑是新刑诉法的疏漏之处。其二,新刑诉法缺少被害人上诉权的规定。对于应不应该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是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势必产生两大弊端,一是导致上诉案件数量大大增加,不利于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二是将使上诉不加刑原则名存实亡,形同虚设。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能够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被害人上诉的案件中,上诉的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的关系也难于处理。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弊大于利。另一种意见认为,注重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现行刑诉法在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方面规定得很不够。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不是被害人的代表,对于被害人请求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并不一定会提出抗诉,因此应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上诉权。上述两种意见都有其道理,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意见。笔者则认为,尽管上诉权的适用中可能会出现诸多棘手的问题,但上诉权是被害人的一项固有必要的诉讼权利,不可取消或剥夺。取消上诉权,就会破坏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完整性,这与人权保障的全面性要求不相适宜。赋予被害人上诉权,还可减少刑事终审裁判后的申诉现象。权衡利弊,为了既避免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可能产生的弊端,又加强对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保障,笔者建议对被害人的上诉权可限制有条件的适用。即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决定不抗诉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外,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范围,现行刑诉法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适用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对这一解释,《刑诉法》修正案既未修改补充,又未出台新规定,致使被害人的适用对象依旧狭窄、套用,不能适应当前犯罪斗争形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法人犯罪和其他新型犯罪日趋增多,犯罪中经济损失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方往往是法人和国家。法人、国家能否成为被害人?若将法人、国家界定为被害人,其诉讼权利由谁行使?笔者认为,扩大被害人的适用范围势在必行。建议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中重新界定被害人的内涵,划定被害人的范围,将被害人的适用对象扩及到法人和国家,适应当前惩治各类犯罪的需要。同时还应明确规定:若被害人是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可依法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若被害人是国家的,在国家利益遭受犯罪行为不法侵害,受到一定程度损失的情况下,从立法上应根据具体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犯罪客体来具体确定被害人。即确定有职责代表国家保护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社会关系,依法有义务维护国家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利益不受侵害的国家职能机关或主管机关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由其具体承担国家作为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中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况下,若其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只要其有证据证明其所维护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国家利益遭受了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不法侵害,可代表国家作为被害人行使自诉权,以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 为顺应世界潮流和刑事诉讼发展的客观规律,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方面突出被害人的立法保护,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应制定专门的法律,采取下列措施对被害人的权益予以切实保障。首先,扩大被害人适用对象的范围;其次,对被害人的控告权在情况紧急时的相应保护措施;第三,对不立案决定、不起诉决定的申请复议权,司法机关应慎重对待,在规定期限内,将不立案的原因和复议结果及时告知被害人;第四,赋予被害人对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限的上诉权;第五,确立被害人在参加庭审活动中与被告人同等的诉讼权利;第六,扩大对被害人法定赔偿损失的范围,确立被害人先行对被告人财产进行预防扣押的申请权;最后,确立对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 刑事诉讼法论文:分析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研究 论文摘要 近几年来,刑事诉讼法的研究不只是在内容上的拓展,在研究方法上是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却没有被拿来研究,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就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现在的困境以及解决的办法来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 刑法 刑事诉讼法 协调统一 在我国法律的实践过程中发现,行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着很多不协调的问题,二者互动不明显,无论是在法制观念上还是在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中,二者的关系都是分离、割裂甚至是断层。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因为犯罪联系到一起,他们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他们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都受到刑法政策的知道,在我国法律历史上是并存的,所以,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的认识,对于树立形式一体化的观念和整体立法是非常重要的。 一、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 (一)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本质上是因为犯罪而联系在一起的 犯罪时人和人之间因为利益的冲突而发生恶变,从而产生了犯罪,犯罪这一行为不仅仅是侵犯了当事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秩序,为了消除犯罪这种不理性的行为,国家就一定要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规范,所以,刑法以及保证刑法能够顺利实施的一系列诉讼法就产生了。 格兰威尔·威廉斯在《刑法教科书》中是这一命名犯罪的:“犯罪是一种可以引起刑事诉讼并导致刑罚的违法行为。”因为犯罪的联系,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更加密切,没有刑事诉讼这一程序,案件就没有办法展开认定,犯罪的不到打击,刑事纠纷也不能解决,刑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刑事诉讼是刑法两个最近被要素——犯罪和刑罚之间一个连接,是一个过程。 反过来说,刑事诉讼法也是离不开刑法的,刑法是对保护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如果一旦没有了刑法,那么定罪量刑就没有了标准,诉讼过程也会无的放矢,刑事诉讼法也没有了实际的意义,对于国家惩处犯罪来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他们的共同的功能就是处理犯罪引发的刑事纠纷,真是因为这样,才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联系到一起,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价值取向是一样的 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中可以看出,刑法和心事诉讼法的密切关系,不仅表现在书本上的字里行间,更重要的是在精神层次和理念上的默契,在价值取向上具有相同的特点,“正义所关注的是法律规范与制度安排的内容,它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它们在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正义的体现,是刑法的最终的追求,而这一追求靠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二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作用。 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遇到的困境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他们是我国的基本的法律,同时他们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二者互相配合,和谐发扎。但是在我国的法制实践中,二者的关系还石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二者的关系认识理解上存在误差 在认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的方面,存在着两种极端的认识,一是在我国法律的发展史上,都是延续着“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古老观念,刑事诉讼法的地位没有得到体现,而是作为刑法的附属品与其他的法律合并存在,这种情况延续到现在社会。二是随着法律程序法基础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程序正义理论的导入,刑事诉讼法的价值被很多学术研究者逐步的认识了解,并且去提升它的地位,在学术界开始引起一番实体与程序那个重要的争论。 (二)对于刑事立法来说,没有考虑协调统一的特点 对于国家来说,立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在立法的程序中,一定要保证规范和严密,并且要考虑到其他的法律,保证协调统一,但是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时间不能同步,这就造成了刑事诉讼法在处理犯罪问题时候的不协调。 (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收到形势政策的指导影响 形势政策值得是一些能够代表国家权利的公共机构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围绕着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所采取的策略和一些有力的措施,还有对这些策略和措施鞥够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和被害人所采取的态度。国家在形势政策的指导下创立设置了刑罚,刑事诉讼的中心任务就是对刑事责任进行落实,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形势政策的最终决定意义才得以体现。 在刑事立法、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体现着刑事的政策,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刑事政策的一个载体,刑事政策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制定的一个依据和标准,刑事政策的精神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体现出来,刑事政策可以说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灵魂和核心。 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现良好关系发展的方法 (一)在观念上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联系起来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要解决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当前的这种不密切的关系现状,首先就要从观念上改变认识,重新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定位,这是能够正确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处理好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在对待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上,对任何一方面的重视或者是疏忽都是片面的,过度的对程序独立价值的强调,牺牲了实体的价值,这种方法只是架空了刑事实体法,并且让刑事程序的本身失去了存在了价值。但是,如果没有实体法的支持和指导,程序的推进是盲目且没有目的性的,在实体法的立法过程中冒然将动态的诉讼过程切断,留着一些看着很美好的刑法的制度,最后却没有一点实用价值。 所以,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进行理论性的研究,都应该将刑事一体化的观念摆在前头,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联系起来思考问题,将原先的重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区别,却忽略二者之间的联系将他们分开对待的陈旧思想,从根本观念上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等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对二者的关系要理性的对待和认识,真正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和联系,以及二者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这一观念竖立起来。 (二)在立法的时候注意立法的整体性 在立法的层面正确处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能够保证二者的互相呼应和配合是非常重要的,要想在立法的过程中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二者衔接的自然通常,就要将它们密切联系,看成是一个整体,这样才能减少二者之间的冲突,在系统配合的上才能做到完美。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和废止也应该做到时间的统一,在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时候,要宠妃考虑刑法相对应的问题,同样的,在制定刑法的时候也要将刑事诉讼法的问题考虑进去,将二者的实体法规范完美结合,对他们进行探讨和沟通的时候也要保证是同时进行的,保证二者在立法方面的协调统一和互动。除了注意立法时候的协调统一,在二者法律的内容规定上和技术方面也应该做到协调,心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条文内容中,要注意协调,多推敲文字记述的处理,对二部法律内容上出现的矛盾和不协调的地方要尽量避免,努力做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互相交流和共同发展。 (三)在刑事立法之前,应该做好前期准备 在刑事立法之前,预测工作是不能避免的,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系统的工程,所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自身的特点应该和当前社会发展、经济形式等各方面相结合,制定者不仅要有远见,还要有良好的预测性,能够提出立法的方向、趋势和立法的重点,喂将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能够创建一个良好的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在学科研究方面也要建立一个良好的联系 由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的,他们都具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的对象及领域,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放在两个不同的学科领域进行研究,因为这种划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更加疏远,各自发展,没有互动也没有联系,对于二者的发展和沟通是非常不利的,导致很多刑法的研究者都忽略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的研究,学习刑法的只研究刑法,学习刑事诉讼法的只研究刑事诉讼法,将它们越拉越远,二者的研究者对彼此的领域有的只是简单的涉及,却做不到像研究本学科一样精通,这种后果就是研究者们在研究法律上各自为政,思想停留在一定的地步不会前进,这种思维模式,造成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联系被切断,很想交叉研究的缺乏,就造成了对很多问题的研究都只是表面性的,做不到深入的研究。 所以,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研究领域,就要做到知识的相互联系和使用,对研究二者的学者要进行知识的普及和联系,鼓励他们多将二者联系起来,从研究的领域解决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遇到的瓶颈问题,这样不仅能够确定立法的严密和准确性,保证二者之间的亲密联系和和谐统一,更重要的能够促进我国立法的准确稳定的进行,更好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服务,创建一个和谐统一的安定社会。 刑事诉讼法论文:仅凭同案被告人揭发不能定罪───兼谈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理解 陈某与曾某因合伙经营事务发生纠纷,于92年8月30日下午,纠集甲、乙、丙、丁四人,言明去“教训”曾某。随后,五人于当晚二十时许,驱车赶至曾某居住的工棚。陈某留在车上,甲等四人下车后,用拳脚和携带的凶器将曾打伤,致曾头部、躯干部多处受伤,倒地不起。作案后,陈某担心被围攻,立即率领甲等四人乘车逃离现场。后曾某因肝脏破裂,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陈某回到住处后,害怕曾某伤情严重,产生严重后果,随又连夜返回现场查看情况。当晚,陈某和丙、丁三人被公安人员抓获,甲、乙二人闻风潜逃。2001年11月12日,甲荒车毓踩嗽弊セ窈笠扑凸榘浮I笪适保⒍《私曳⒓锥质凳┥撕υ承形猓?其余被告人和现场证人均未证实甲实施了伤害行为。甲自己亦只供认到了现场,但未曾动手参与殴打曾某。 审理本案中,对被告人陈某系主犯,认定其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没有疑义。但对甲的处理上,产生了分歧,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甲事先明知是去“教训”曾某,并相随数人一同前去现场,同案其他俩被告人丙、丁均检举揭发甲分别在工棚内和工棚外参与殴打被害人,是本案实行犯之一: 第二,甲拒不承认有动手直接伤害曾某的情节,只有丙、丁这两个同案被告人检举揭发,而其他同案被告人陈某(主犯)、乙和证人均未证实甲动手打人,仅凭丙、丁的口供,不能认定甲动手参与殴打被害人。即,甲不是实行犯,而是帮助犯。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了七种证据,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就是七种证据之一,并规定“以上七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常常遇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案外人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即“攀供”,其具有多大的证明力,其可采信和可信性如何,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切忌追求“内心确信真实”,满足于“高度盖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又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并提出了证据要“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反映了法律对口供慎之又慎的态度。 上述运用证据的原则和证明标准,都要求我们在对口供进行审查判断时,要审查口供是在什么情况下取得,是否受到外界干扰影响?如引诱、逼迫、威胁、暗示等,逼供和串供等情况是否存在?还有这些口供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前后一致,对同一事实情况是否一致,有无矛盾之处?要审查其动机和与案内其他证据能否一致,相互印证。 我们知道,口供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最清楚,可能是案件最真实、最全面、最具体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由于案件的处理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责有直接利害关系,出于各种动机,他们会作出虚假的供述和辩解或虚假的检举揭发。一方面是证据的一种,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另一方面又具有辩护的性质,是诉讼权利的行使。因此,口供的真实成份与虚假成份并存,有时也可能全部是虚假的成份。口供自身的这种特点,也要求我们对其从形成过程、内容、动机和与案内其他证据的关联程序来查证。本案五被告人在共同实施伤害曾某行为中,究竞甲是否有罪?在作案中起了多大的作用,处于什么犯罪地位?而甲及其辩护人认为本人确未动手,亦无证人证实,仅凭丙、丁二被告人的“攀供”,不能认定其有罪,应作出无罪的推定。下面按照前述审查口供的要求作一下分析:首先丙、丁的口供从来源、形成过程上看,没有证据反映出存在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或存在串供;从口供的内容上看,丙、丁二人在涉及实施暴力时,均对自己的行为轻描淡写,且相互推诿。在具体细节上亦不完全一致。如丙说甲在工棚内动手打人,丁说甲在工棚外动了手。可见,对甲动手打人这一点虽然是一致的,但时间、地点不能吻合;从动机上看,不能排除丙、丁二人无推卸罪责,逃避处罚的可能性。恰恰相反,证人林某证实,在实施殴打行为的人当中只看清楚丙、丁两人实施殴打行为,且动用了凶器,这俩人是“主攻手”。心理学告诉我们愈是罪行严重,愈会在对其追究责任时将罪过推得一干二净,本能使然。从平素表现看,丙、丁二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且有前科,作案当天才来到包工头陈某的工地,并非同甲乙二人一起打工劳动。故丙、丁二被告人“攀供”的真实性质更加值得怀疑;从与案内其他证据的联系来看,丙、丁的口供无法得到印证。因为,再无其他证据证明甲实施了殴打被害人的行为,那么,丙(或丁)的口供只能用丁(或丙)的口供来印证,但这又会面临一个无法解决的逻辑矛盾:用真实性值得怀疑的事实去证明另一个事实的真实性。这也正是“先入为主”在逻辑上的矛盾表现之一。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丙、丁的口供不能查证属实。 (2)再换一个角度来分析。把被告人供述、辩解理解为仅指甲本人的口供,那么,丙、丁的口供只能作为证人证言来对待。同样可以发现,由于丙、丁二被告人受其诉讼地位和复杂心理活动的影响,不能排除其没有隐瞒事实真象,编造谎言,蒙混过关的动机,也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且在重要细节上陈述并不完全一致,其证言亦不能证明甲动手殴打被害人。而且,由于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口供,因其相互检举揭发与对其本人的定罪处罚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即使甲、丙、丁三被告人口供相互一致,也即甲作出了不利于自己的供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满足严格的限制条件,如绝对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的可能性,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未翻供,细节基本一致,分别指认的现场情况相互吻合,符合情理,且无不良动机等等,才能谨慎地以口供作为定案的根据。特别是在涉毒、贿赂等具有证据种类单一化特征案件的审理中,尤需严把此关。 (3)甲虽不能认定为与丙、丁是同一犯罪地位的实行犯,但其仍然是有罪的,不能因未直接动手打人即可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甲从主犯陈某的工地随同其他被告人出发时,即已明知此行前去打架,是去“教训”曾某,而且是结伙行凶。甲未以任何言辞或行为表明自己是搭乘顺车外出办事或纯粹看热闹,其余被告人亦无这样的认识。这说明,在主观上,甲的个人认识和意志与其他同案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的认识和意志已经联结成他们共同的认识和犯罪意志,那就是──“教训”曾某。客观上,甲自己也承认进入作案现场。从工棚内的挑衅、撕打到工棚外的暴力行为,整个过程均能较为详细地描述出来,这一事实已查实。即使其本人确未曾直接动手打人,但其冷眼相观,即不劝阻,又不制止,在客观上一方面助长了实施殴打行为者(即实行犯丙、丁等)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其更加有恃无恐,恃无忌惮,使犯罪行为升级化。另一方面也使被害人及其身边的人产生畏惧心理,不敢反抗。甲的这种冷漠态度和“坐收渔利”的行为并没有切断自己先前伙同他人乘车前来打人的预备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从而丧失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原因力作用。在这种特定的场景 中,甲的不作为实际上对犯罪的完成起到了促进的作用,远远超过了道德的底线,超出了道德所能调整的范围,应受刑法的调整。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替实行犯出主意,想办法,撑腰打气,站脚助威等均属于对实行犯的精神性帮助,其与物质性帮助一样,同样也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帮助犯。而帮助犯只有在及时制止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并且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中止,显然,被告人甲的不作为是与此背道而驰的。 (4)虽然,对被告人甲动手参殴的事实不能认定,即甲不是实行犯,但对其站脚助威的行为则完全可以认定,即甲是帮助犯。而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可以作为主犯量刑,对本案而言,个别实行犯的实行过限要由全体实行犯承担过限的刑事责任,帮助犯只能作为从犯来量刑,不承担过限的刑事责任。后者在刑罚幅度上要轻于前者。因此,这样处理也符合“疑罪从无,疑罪从宽”的原则精神。 (5)有人认为刑事诉讼法46条中的“被告人”应包括共同犯罪中的同案其他被告人,笔者认为可以。关于被告人口供,从内容上可以分为三层意思:承认犯罪或指控的事实,叫供述;说明自己罪轻、无罪,是辩解;还有对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则为检举揭发(本文仅指对同案其他被告人的检举揭发)。供述纯粹是针对自身行为,而检举揭发则是矛头指向别人,所述事实皆由他人所为。以本案为例(仅指甲是否动手这一事实展开讨论),甲与丙、丁的口供可分为几种情况: 1、甲不供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而丙、丁却检举揭发之; 2、甲不承认犯罪,丙、丁亦未检举揭发其犯罪事实; 3、甲供认自己的罪行,丙、丁亦有相同的口供印证; 4、甲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丙、丁的口供不能与其相互吻合。 5、甲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丙、丁亦交待了各自的犯罪事实。 对了第1种情形,前面已论证了它的不可信性,在此不再讨论。第4种情形属传统意义上的“只有被告人供述”,对其如何处理,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即不能认定甲动手参殴;第3种情况,表面上看甲、丙、丁三人口供都能一致,相互吻合,似乎可以定案了。但实际上,丙、丁亦处于被告人地位,受其复杂的心理动机(如报复、陷害他人、相互推诿、蒙混过关、出于私情包揽罪行等)影响,对其口供真实性的怀疑是相当合理的,也是正常的,符合一般经验法则。因此,如果除被告人口供外其他种类的证据一点也没有,绝对不能轻易定案,除非满足所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至于第2种情形,则属典型的“没有被告人供述”,此时就要靠其他证据来认定,只要确实充分亦可认定甲动了手。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是1、3两种情况。审判人员往往为在审限内结案或不使罪犯逃避惩罚,勉强以丙、丁二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来认定甲动手打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作为定案的根据。而且在审查被告人供述与案内其他证据是否一致时,将同案其他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放在同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同等证据地位上来印证待证事实,这是一个误区。被告人的口供笼统地讲既包括甲的供述、也包括丙、丁的检举揭发。但仔细研究, 刑事诉讼法第46条中的“只有被告人供述”,仅指甲(或丙、丁等)承认自己犯罪或有被指控的事实存在,即“供述”:“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则指甲(或丙、丁等)说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辩解,甚至对他人罪行的检举揭发。这里不能将“供述”扩大解释为“口供”。因此,把这一点搞清楚,“被告人”的范围有多大则不言自明了。现在反过来再看第5种情形,就可以发现甲、丙、丁三被告人所供认的罪行均关乎自身,亦未相互纠缠,是清一色的“被告人供述”,此时如无其他证据,他们的供述无法得到查证属实,当然不能认定甲动手打人这一情节。可见,无论是被告人的供述,还是辩解和攀供,它们都处于同一的证据地位,具有相同的特性,尽管出自数个被告人之口,但对其互证力不应期望过高,即“不轻信口供”,一般情况下,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在被害人死亡未留下任何陈述,即死无对证的情况下,更不能轻易用同案被告人的口供互证其罪。而要把着力点应放在口供外的其他证据补强上,放在调查研究上,要“淡化”口供。这既是口供自身特征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人权,杜绝刑讯逼供,促使司法人员提高办案水平特别是侦察水平的大势所趋。立法者的本意也正在于此。 刑事诉讼法论文:浅论对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的反思 论文摘要 技术侦查侦查措施的使用无不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因而从适用对象、批准权限,以及每一措施的适用方式和期限,都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进行,坚决杜绝违反程序使用、越权使用和滥用。故此次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我国存在已久的技术侦查措施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势在必行的一步。 论文关键词 新刑事诉讼法 技术侦查措施 进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于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说明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犯罪情况的变化,一方面,要完善侦查措施,赋予侦查机关必要的侦查手段,加强打击犯罪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对侦查措施的规范、制约和监督,防止滥用。”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刑事犯罪的攀升与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技术化,已经成为不可争议的现实。这一现实告诉我们,不仅侦查观念要更新,而且侦查模式、技术手段更要更新;另外,在侦查行为方面,由于不规范导致的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收集证据中的违法乱纪现象,滥用侦查权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侦查权运行的现状急须加强制约和监督。针对以上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侦查程序方面作了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批准,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的交付;明确规定采用技术侦查、秘密侦查措施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适用。 一、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法律上规定,是对权力限制的必要体现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刑事诉讼活动其主要特征之一在于国家公权力的参与,故需加强对公权力制约,规范公权力的行使是处于打击惩罚犯罪的合理需要。由于公权力带有天然的扩张性,所以必须对其严加控制防范,以防其成为脱缰之野马。刑事诉讼法作为规范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自然具备了公法的属性,即应通过合理的程序设计有效控制国家公权力的运行,防止因公权力滥用给被追诉人造成损害。“权力趋于腐败,绝对的权力便绝对地腐败”,应把权力制约为修法的重中之重,这是实现其保障人权目的的必然要求。只有这样刑事诉讼法才是一部“民权法”而非“治民法”。在刑事诉讼法中,事关重要的首为侦查权。侦查权是刑事诉讼中的“双刃剑”,既关系到犯罪的控制又关涉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的保障,因此,应当缜密设计,以防止权力滥用给犯罪嫌疑人权利造成侵害。在此次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其中之一亮点是新增了“技术侦查”一节,把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从现实中的“幕后”推至立法的“台前”,修正案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由相关机关执行、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以及期限等相关规定,通过这些规定来进一步增强技术侦查的外部制约因素,从而减少技术侦查行为恣意的可能。 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了相关原则 在此次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其中之一亮点是新增了“技术侦查”一节,从第一百四十八条到第一百五十二条不难看出,条文本身对技术侦查措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首先,“重罪”原则。“重罪”原则指所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要与侦查机关所要保护的公共利益相适应。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去讨论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的投出要与收入成正比,起码不至于失衡,俗话说“杀鸡焉用牛刀”,如果对轻微的刑事案件而采取与之不相符的或者说投入成本大的技术侦查措施,那就必然会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不符合侦查成本效益分析原则;因为它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侵犯性比传统侦查行为的侵犯性更为严重。在此次的刑事修正案中,首先规定的就是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案件的性质,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采取措施的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检察院的为“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同时修正案也通过以上条文明确除此之外无其他例外情况。 其次,人权保障原则。从保障人权角度讲,由于技术侦查措施所主动介入的事件(活动)性质有时会尚未确定(即是否犯罪事件),此时所采取的侦查措施是建立于“假想犯罪”之上的,于是它也就可能会对公民的隐私权、通讯自由权等人权造成侵犯。从保障人权角度分析第一百五十条,其对公民的基本权益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也做出了保障。在采取措施时,应注重保障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在进行俗称“卧底侦查”的时候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于此同时也规定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对期限的延长也做了相对的规定。 再次,侦查程序法定。程序法定原则对于诉讼法的重要性不言而明,而现代刑事诉讼中同时亦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重要作用,刑事程序法定包括立法和司法两层含义: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刑事程序法定,是由刑事诉讼涉及利益的重大性决定的。刑事诉讼的过程,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过程,而刑罚权包含着国家以强制力剥夺公民的财产权、自由权乃至生命权等最重要的人权。因此,程序的确定性、公平性尤为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程序(法)即无实体(法)”。这一法律格言,在刑事领域体现得最为彻底。为此,由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刑事诉讼程序,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保证刑事诉讼的有序性和公正性,就显得尤其必要。此次的刑诉法修正案的出台,规范了技术侦查一章。在此前技术侦查的主体、对象、程序、监督、 救济和结果使用等方面在刑事诉讼法中均没有明确规定;以及技术侦查其本身的特性决定,在其没有程序规定时必然会导致滥用或者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此次修正案从规定有权决定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执行主体、执行种类、期限、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等方面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完善了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 三、对技术侦查手段进行了规定,完善侦查机关侦查措施,屏蔽法外手段的需要 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颁布出台前,各种技术侦查措施和秘密侦查措施都在法外存在,而且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从权力法定的原则看,侦查机关在侦查案件时使用法外的侦查手段又是缺乏法律基础的。由于是法外手段,必然会缺乏监督,权力缺乏限制;于此同时,基于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手段的自身特性加之其法外性,导致了技术侦查措施的滥用。由于对概念的理解不同,存在许多不同的技术侦查措施,如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在我国,笔者认为技术侦查措施主要包括三类:技术类侦查措施(电子侦听、电话窃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象、邮件检查等);诱惑类侦查措施(如机会提供型引诱、虚示购买、控制交付等);派遣秘密调查人员类侦查措施(包括线人、特情、卧底侦查员等)。从而不难看出,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第151条肯定以上三大类的技术侦查措施。此条文明确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即明确了派遣秘密调查人员类侦查措施,包括线人、特情、卧底侦查员等;以及“对涉及给付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即明确了诱惑类侦查措施。 四、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赋予证据合法性。 在法律上,我国相关法律已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做了一定的规定,如《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侦查机关依照有关规定采用技术侦查措施所收集的物证、书证及其他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1998年公安部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63条第2款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技术侦查获取的材料,需要作为证据公开使用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由于上述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加之规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的特殊性,导致的结果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在事实上无直接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的反侦查能力却在提高,增加侦查取证的难度,尤其在“一对一”案件、无被害人案件中,取证难度不断加大,制约了侦查工作的打击犯罪效果。尽管我国在实践中,技术侦查工作取得了许多经验,实践工作中对提高科技含量热情很高,但是法律对此却没有积极回应。我国技术侦查多是以“隐形法”规制。 然而,在此次新修正案中明确规定采用技术侦查、秘密侦查措施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适用。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修正案此规定为侦查机关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所获得、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弥补了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案件侦查难,取证难的不足。 刑事诉讼法论文: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存在的问题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从1997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它总结了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施行16年的经验,又吸收了国外刑事诉讼发展的新成果,在内容上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体现了科学性和民主性的统一。《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主要的有: 一、认识观念问题 一是实体和程序的关系问题。《刑事诉讼法》是一部程序法,和作为实体法的《刑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实体,轻程序”观念,已经成为制约新刑诉法正确实施的一大障碍。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不考虑方法、程序。对刑诉法程序的完善反而认为是“束缚了手脚”、“影响了打击犯罪”,因而违反程序、省略程序甚至规避程序进行办案。侦查机关开始摆脱新刑法刚出台时的担心,仍然存在刑讯逼供现象,在新刑诉法实施后,有的警察甚至还因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而被判刑。有的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只是“走过场”,“先定后审”现象仍然存在,律师辩护依然是“你辩你的,我辩我的”。为了达到“直接开庭、当庭宣判”的效果,只得进行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开庭。名为控辩式庭审,法官往往不自觉地又和检察官一起追诉犯罪,控审职能不分,难以达到控辩式庭审的要求。 司法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从古到今,对一些行为认定为犯罪的实体标准可以说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对由谁认定、如何认定等程序问题上却产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也是司法文明进步的表现。司法实践中,被上诉或再审改判的案件毕竟是少数,但群众有意见的案件却不少,程序总是是一个重要原因。粗暴执法、办案拖拉、司法人员和利害关系人私下频繁接触,怎能不引起群众的不满? 二是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问题。刑诉法的修改在许多方面体现了保护人权的精神,如比如第一次在法律上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行确定有罪”的原则,取消了收容审查和免予起诉制度,将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案犯在交付审判前都称为“犯罪嫌疑人”,等等。从实施情况来看,“宁错勿纵”、“有诉必罚”的观念仍然很有市场。特别表现在宣告无罪的案件中,有的法院规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必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但对宣告无罪的案件却非常慎重,一定得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害怕被指责为“放纵犯罪”。尤其是对因证据不足而被指控无罪的,不仅观念上难以接受,实际操作上更是谨小慎微。也正是由于忽视了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律师介入诉讼才举步维艰。不仅会见在押被告人有许多条条框框,在实际开庭辩护中,也往往是“你辩你的,我判我的”,被告人的辩护权难以得到彻底的保障。监视居住被曲解为到指点地点进行居住,由于监视居住可长达六个月,使之形同收容审查。 违反程序也是违法。只有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才能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真正发挥刑诉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中的作用。 二、司法解释问题 由于《刑事诉讼法》比较抽象,适当的法律解释是必需的。但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出现了多头制定司法解释的问题,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刑诉法实施规定就达1159条,是刑诉法本身条文的5. 15倍。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为3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实施细则》为414条,公安部的《程序规定》为355条,以上三部门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六部委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48条。由于实施细则制定主体繁多,内容上不协调,有的已超越刑诉法本身的内容。由于刑事诉讼从侦查、起诉到审判本身是连贯的过程,但法律解释上的不一致影响了司法过程的互相衔接。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对同一被告人不能同时使用”,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实施细则(试行)》则规定“必要时,也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同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不仅如此,地方立法还与中央立法不协调。如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许可也可会见。但广东公安厅却明文规定要由检察机关批准会见文书才准予会见,律师也不例外。可见,各自为政的解释有损于法律的统一和尊严,造成办案程序的混乱。 三、审判方式改革问题 修订后的刑诉法,顺应刑事诉讼发展的科学规律,提出变革审判方式。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实行“控辩式”庭审,让公诉人和辩护人就犯罪是否成立进行辩论,法官居中裁判而不是和公诉人一起审问被告。所有定案的证据,应当在法庭上经过当庭举证、质证、认证。但在实施新刑诉法进行审判方式改革中也遇到不少问题: 一是检察机关的地位问题。控辩式诉讼要求控、辩、审三权分离,检察官和辩护方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亨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法官居中裁判。但是检察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诉讼的一方,又是法律监督者,造成控辩双方事实上的不平等,法官更多 地要考虑控方的观点和主张。控辩双方地位在开庭礼仪上也很能说明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25条规定“审判人员入庭时,请全体起立”,就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强烈不满,最终无法实行。 二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问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不仅包括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权,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也包括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新刑诉法实施后,法院行使审判权受到其他机关干涉的情况有所好转,这也是全社会法制意识提高的结果。但在法院内部却并不能完全做到独立行使审判权,表现在先定后审和请示报核两个问题上。在案件开庭前,法官就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在合议庭内部先进行讨论,预先确定判决刑期,这就是先定后审。先定后审与新刑诉法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而且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使开庭流于形式。不仅如此,有部分法院对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动胤打报告向上级法院请示,而有关法院也乐于解答,以为是帮助下级法院解决实际问题。从请示报核的动机上看,业务水平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害怕上诉后被上级法院改判而被追究错案责任。请示报核的存在,违背了二审终审制原则。因为经请示后判决的案件,实际上是二审并为一审,便当事人的上诉权得不到保护。 三是证人作证问题。按照控辩式庭审的要求,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质证、认证。根据举证责任的要求,证人应当由举证方负责保证出庭。但新刑诉法规定证人由法院通知,并且绝大部分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据某法院统计,该院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中,证人出庭率只有5%左右。证人作证难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刑诉法上没有规定证人不履行作证义务的后果,也没有对证人的具体保护措施。另一方面,是由法院、检察院还是律师负责通知证人出庭,各方认识不一。第三,证人本身法律意识不高,害怕打击报复、得罪人,存在传统上不愿涉讼的心理,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证人不出庭作证,当事人就只能对书面证言发表承认或否认的意见,无法对证人进行询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质证。 四、司法机关的配合问题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实现刑诉法的目的。新刑诉法施行一年多来,虽然总体上配合得不错,但在某些方面也衔接得不好,主要表现在二方面: 一是赃款赃物移送问题。新刑诉法专门增加了一条关于赃款赃物移送的规定,但比较原则。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司法机关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不移送赃款赃物。因为有的地方财政对赃款赃物采取提成的办法,即使不提成,执法机关也可凭入库赃款数额为筹码要求多拨办案经费。而且在六部委的《规定》中,一方面讲“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移送”,另一方面又规定“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如果公诉机关不移送作为证据使用的赃款赃物,(事实上赃款赃物肯定是案件证据,且是否是赃款赃物只有通过审判程序才能确定),法院则处于两难境地,既不能退回侦查,也不能轻易作出罪名不成立的判决。赃款赃物不能依法移送,还很容易产生司法腐败。 二是卷宗材料移送问题。新刑诉法对庭审结束后检察院是否向人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无明文规定,而“两高”司法解释又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检察院在庭审后3日内将其全部案卷材料移送法院,且移送的证据材料必须是原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证据只移送复印件,且不移交内部材料。另一方面,对移送的卷宗材料中,如发现在庭审中未被指控的犯罪,按控辩式庭审的要求,法院不能处理。但如果不处理,是否会导致放纵犯罪? 五、财产刑执行问题 新《刑法》实施后,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适用范围扩大,相关条文从20条增加到139条。但新刑诉法关于财产刑执行的规定仅2个条文,即使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仅有2个条文,造成司法实践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如被羁押的犯罪分子,是由其本人缴纳还是应由其亲属代为缴纳?应在判决生效时缴纳还是刑满释放后缴纳?对未成年人应否适用罚金?如果适用应由谁缴纳?对死刑犯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何执行?如何区分犯罪分子个人财产及其家庭财产?罚金刑由刑庭执行还是由执行庭执行?诸如此类问题,由于法无明文规定,各地做法不一,使刑事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受到影响。 这些问题立法机关应当加强研究,完善立法。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办事,不断规范程序,以更好地发挥刑诉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中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论文:分析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缺陷与完善建议 一、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存在的缺陷分析 (一)该条依然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作为辩护人的责任,却又未指明这一责任是针对谁应付的责任和性质,易使公安司法机关依然误认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责任还由辩护人承担;一旦辩护人未尽到这一责任,公安司法机关完全可能据此作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刑事裁决。 (二)该条虽然规定了辩护人上述责任,却没有规定,辩护人未尽其责,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难以保证辩护人怀着满腔热情,积极主动、自觉地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努力“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相反,他可能根本不“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因为即使如此,辩护人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这样,就很可能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三)该条规定与刑法的规定不完全相符合。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有关规定,当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如下几种:①单纯有罪宣告,减轻处罚;②作有罪宣告,从轻处罚;③作有罪宣告,减轻处罚;④免除其刑事责任等。例如,1997年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就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等等。“根据法律”的要求,辩护人有权也应当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提出其从轻处罚的材料和意见”的职责。然而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却没有规定辩护人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这一职责,这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该享有的“从轻处罚”的合法权益落空! (四)依然重视实体辩护,没有规定辩护人有权也有义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刑事办案机关及其办案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而遭受侵犯的材料和意见”的职责,只是笼统地规定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这可能导致辩护人本来想提出,却不愿或不敢提出抑或根本就不提出此类辩护意见,因而不能确保辩护人去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五)把原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中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改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本意很好,强化、扩大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的内容和范围———使之从笼统的“合法权益”具体到“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但是,却依然把其作为辩护人应实施的行为内容及其结果本身”,而不是作为其“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刑事办案机关及其办案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而遭受侵犯的材料和意见”所追求的结果和希望实现的目标,未免强辩护人之难。因为,这一结果是否得以实现,不完全取决于辩护人是否提出了这些材料和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裁判方是否公正司法,听取和采纳辩护人所提出的正确材料和意见。即使辩护人提出了上述正确的材料和意见,如果裁判方也完全可能置之不理,作出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的裁决。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不考虑辩护人的个人能力及其主观努力程度,一律要求辩护人完全做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显而易见,这是勉为其难!另外,本条也未限定辩护人的责任的时空范围和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合法权益”所指,有可能使人们误认为,只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其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相关联,辩护人都有责任加以维护。 二、对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再修改的建议 笔者以为,为确保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科学化,协调其与刑法的关系,促使辩护人更好地尽力履行自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职责,消除不良影响和后果,有必要对其进一步修改。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规定辩护人的职责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而不是仅仅笼统地规定“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以便从根本上排除“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人错误认为辩护人应当向它们履行这一职责”的理念和可能性,从而防止和消除公安司法机关以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为据,以辩护人未向它们履行该职责为由,作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裁判。 (二)在本条尾部,增加责任规定,即增加“辩护人不履行该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同理,“没有责任的义务或职责,不是义务或职责。”一个人的义务或职责,只有在其得以全面正确地履行的时候,才能真正表明其真实的存在;当其没有被全面正确的履行,义务人就必须依法承担因此带来的不良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或承担此职责之人积极主动、尽心尽力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应尽的义务或职责。一个人不全面正确履行义务或职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应尽义务或者职责的得以全面正确履行的必要条件和根本保证。 作为辩护人,也不例外。因为,一方面,既然辩护人具有这一义务或职责,当他未全面正确地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这一义务或职责时,毫无疑问,也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强化辩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辩护人积极主动、自觉全面正确地履行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尽的义务或职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树立辩护人敢于承担责任的优良形象,建立起人们(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辩护人的信任度或依赖感,以便人们愿意更多地寻求获得辩护人的法律服务,从而为辩护人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创造条件。不过有一点需要强调,辩护人的这一法律责任,还有待法律进一步完善。 (三)与刑法相协调,增加“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或者“从轻承担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的内容。因为,一是,“从轻处罚”与罪轻还是存在明显的不同。前者是量刑问题,既可以是轻罪引起的“从轻处罚”,也可是因为存在“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而作出的;而罪轻既包括罪质方面的轻即轻罪,也包括罪量方面的轻,具体有两点:①某一犯罪存在不同的量刑幅度的犯罪时,指其中的轻刑幅度的该犯罪;②指某一犯罪的同一刑罚幅度内的轻刑所对应的犯罪情形。二是基于此,这是实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的需要。 2012年3月14日新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中规定: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其中,查明犯罪事实“是指查明谁实施了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过程,以及其他与他定罪量刑有关的情况。” 而这有赖于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明犯罪事实(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证据,也仰仗于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忠职守,积极提出能够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材料和意见。“正确应用法律”,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在将法律应用到已经查明的具体案件事实时,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定罪准确,并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做到量刑适当。” 为了实现上述刑事诉讼法目的和任务,规定辩护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存在从轻处罚的情形,一经查证,这无疑有助于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轻处罚。“尊重和保护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仅仅指通过惩罚犯罪,保护无辜的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包括依法处罚犯罪人,做到罪形相适应,罪当其刑刑应其罪,不过分剥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当辩护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材料和意见,且经查证属实,被公安司法机关采纳,贯彻、体现和实现了公安司法机关对犯作出相应的“从轻处罚”的裁判,这无疑是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精神和宗旨。 不仅如此,新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都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材料和意见”其中,“根据事实,是指辩护人根据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情况,包括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一切事实情况。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的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内;“根据法律是指根据与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有关的所有的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理所当然包括刑法在内。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具有刑法所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时,辩护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材料和意见,以便公安司法机关采纳,并对他(它)们作出从轻处罚的裁判。 (四)增加“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公安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而遭受侵犯的材料和意见”的内容,真正强化程序辩护,维护程序公正,从而真正实现刑事辩护的维护实体公正与程序统一的维护司法公正职能。 (五)在“维护……权益”之前加个“以”字;在“其他”与“合法权益”之间增加“与案件相关的”限定词。笔者之所以建议作如此修改,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合法权益”设定为目的,使之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的行为区分开来,增强后者的目的性,表明辩护人实施这一行为是为实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合法权益”服务的,而不是盲目的;二是明确后者作为目的,有可能实现———若能实现则最好,也有可能不实现。如果辩护人全心全意,竭尽所能,做到了“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承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旨在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辩护人所无力、无法控制的因素,例如,公安司法机关徇私枉法,对其材料和意见断然拒绝采纳,依然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极为不利的裁判,不能苛责于辩护人。因为“法律不强人所难”,“法律不能命令人们实施不可能的行为,也不能禁止人们实施不可避的行为。” “即使是善良的事项,但如果不可能,法律也不强求。”这是法律正义的要求和体现,也体现了法律对辩护人的公平。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将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再次修改为:“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心尽责,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承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其因公安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而遭受侵犯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合法权益。辩护人不履行该责任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论文: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刑事证据收集规则,属于程序性规则,是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乃至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侦查中刑事证据收集活动的准则。其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侦查活动,使证据的收集合法化、程序化,保证收集到的证据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人权,防止侦查权的无限扩张。然而目前我国的刑事证据收集规则很不完善,现有的收集规则零散分布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学术界对此问题也较少涉及。笔者力图通过对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反思探寻更为合理的规则。 一、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立法现状及反思 我国现代证据立法吸取了大陆法系证据立法的有益成分,在诉讼法内以专章对证据制度的有关内容作了规定。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据也有专门规定。然而,关于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法律规定却不甚完善,存在立法缺陷。 (一)立法现状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刑事证据收集规则作出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该法第89条至第118条、第131条关于侦查的规定中也包含有刑事证据收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4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该规则第160条规定:“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诱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该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1条规定:“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以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该《规定》第九章关于侦查的规定中也包含有刑事证据收集规则。与刑事诉讼法相适应,《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以上为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规定。 (二)反思 1、法律本身的缺陷——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强。 一项完整和独立的刑事程序性规则由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构成。实体性规则指在什么条件下进行什么诉讼行为的规则;实施性规则指规定如何实现实体性规则的内容的规则。同样,刑事证据收集规则也分为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解释》第61条、《规则》第140、160、265条、《规定》第51条属于实体性规则,其余规定属于实施性规则。目前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其缺陷具体表现在: 刑事诉讼法论文:谈基层检察工作如何应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批捕条件、羁押审查、诉讼程序、审问方式、辩护制度等诸多方面都提出新规定,也对基层检察院行使公诉、批捕、法律监督、反贪污贿赂、反侵权渎职等职能做出了新要求。牵一发而动全身,新法律产生了连锁反应,对基层检察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与机制建设都提出了新挑战。基层检察工作如何应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呢?我简要谈几点看法。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意识。 针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可以从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培训:首先,重点培训新法律条文。组织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等开展新法条文学习活动,全面把握新新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与规定,特别突出修改部分的内容,指导干警全面掌握法律条款。可开展新法专题考试活动,可开展新法知识竞赛活动,可开展新法适用理论研讨活动,引导干警加强自学,积累新法规知识,把握尺度,学会依新法办事。其次,重点培训新法精神。以培训方式指导干警把握新法规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立法意图,明确新法对于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的重要意义,增强基层检察队伍的执行意识。可开展“我与新法关系”的大讨论、大辩论活动,重点明确新法给基层检察员、各科室、各岗位带来的新任务、新责任,引导检察队伍转变旧思维,树立新观念,自觉执行新法律。三可开展模拟演练活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体现了“保障人权”的精神,客观上给检察工作增加了难度。可充分预见执行新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突发情况、高难度审讯情况、媒体炒作等,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各种情况的模拟训练活动,提升攻坚能力。四可强化职业操守与职业形象培训。新法对文明执法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无疑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这就需要强化对干警职业操守与职业形象教育,以便展示检察队伍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专业能力强的整体形象。 二主动对接新法规,改进检察业务管理制度。 按照新法规依法行使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职责,必须突出建章立制,规范业务管理。一要全面梳理检察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程序性制度。对照新法精神和具体内容,全面梳理检察业务流程,该简化的简化,该增加工作的程序的增加工作程序,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比如,过去的审查逮捕工作程序相对简单,主要采取“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的作法;新法要求“确有必要逮捕方可逮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可结合这一转变,建立健全有关“必要逮捕”的条件性规定和捕后羁押的审查规定,明确什么条件进入审查,审查的程序是什么等,适当增加执法程序与工作环节,落实新法的规定。二要全面梳理业务制度,补充改进业务管理制度。有些不符合新法的制度,该废除的要废除,需补充的要补充,该新建的要新建。要特别注意完善业务部门管理制度,视情增加部门的新职责;比如审查起诉工作要从单纯的指控犯罪向同时承担指控犯罪的举证责任和收集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转变,相关职责要增加;要特别注意完善岗位职责制,将落实新法各条款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防止出现走老路、违规执法现象。比如,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延长了传唤、拘传时间和职务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时间的相关规定,可建立相关岗位职责和部门管理制度,落实好相关执法环节在时间上的规定。当然,亦可针对“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拘留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的时间才可以从14日延长至17日”这一规定,明确什么情况属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建立相关执法标准。三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创新业务制度。新法的实施必然会使检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包括检察队伍、法律监督对象及罪犯嫌疑人都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在实践中中要及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细化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应新法律环境,完善基层检察工作机制。 为了适应新法律环境,还需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新的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把各部门、各岗位落实新法的情况作为重点考核事项,除联合其他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外,还可以针对新法的执行开展专项考核,高度关注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机制。新法给一些部门一些岗位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基层检察机关原有的组织机构不一定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可适当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人员岗位,给相关部门充实人员,人员配置上向业务一线适当倾斜。三要完善物质保障和科技保障机制。新法的实施给侦破、取证、调查、审问等环节增大难度,加大了某些部门的的执法成本,因此亦应强化物质保障机制建设,在资金、设备、办案交通工具等方面予以保障;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从传统的人力密集向信息密集、技术密集转变,以及审问办案过程对现场录像的要求,坚持科技强检,适当引进运行效率高、投资成本的信息技术新设备,加强技术保障。 总之,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基层检察工作带来的深远的影响和新挑战,关键要需要基层检察班子转变思想,提升观念,以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为抓手提高业务及队伍管理水平,积极适应新法律营造的新环境,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编辑:圆圆) 刑事诉讼法论文: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草案完善的基本方向以人权保障为重心 2011年8月,期待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颁布并面向公众征询意见,通过认真学习,笔者认为,《修正案(草案)》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令人欣喜的进步:如完善辩护制度、明确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对于推进我国刑事法治的进程意义重大。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在控制犯罪方面也加大了力度,如增加了技术侦查及特别程序的规定,赋予司法机关较为笼统宽泛的决定权,这也极有可能对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造成损害。 基于对《修正案(草案)》中存在的问题的反思与担忧,笔者认为,《修正案(草案)》的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强化人权保障,凸显立法目的“如果说刑法是犯罪人权利的大宪章(贝卡利亚语),那么,刑事诉讼法则可以被看作被告人的大宪章。”刑事诉讼的本质决定了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是其永恒的主题。一方面,刑事诉讼中的强弱对比关系决定了人权保障的必要性。在公诉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犯罪表现为公民个人与国家、社会利益的冲突和对抗,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的追诉,被追诉人的弱势地位十分明显,其个体的基本权利极有可能遭受国家公权力滥用的侵害。 在悬殊的力量对比之下,要保证控辩对抗能够平等理性地进行,就必须特别关注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即通过立法确认、赋予被追诉人权利,使之有能力与公权力相抗衡。正如德沃金所言:“在大多数社会里,给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以明确的法律保护。这样做的原因是这些群体的成员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而不是由于这些人对社会更有道德价值。与此相类似,给予个人的更多的权利保护,是因为面临政府滥用权力的时候,个人是脆弱的。权利理论强调个人权利,因为需要特殊保护的是个人而不是社会。”另一方面,从个别与一般的关系考察,被追诉人的权利实为社会上每个公民应有的个人权利。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即是对每一个公民的人权保障,故必须认真对待权利,在立法上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利保障体系。 刑事诉讼法论文:诱惑侦查初探——刑事诉讼法理角度的思考 [内容摘要] 诱惑侦查,是犯罪侦查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方式,但对其合法性存在争议。本文针对实践中两类诱惑侦查的特征和法律性质,从法理角度划清了诱惑侦查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着重剖析了“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的违法性危害及法律后果。 [关键词] 诱惑侦查 犯意诱发型 提供机会型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案件日益复杂化,出现了一些无被害人的犯罪,如贩毒、行贿、组织、伪造货币等。由于其具有隐蔽性和组织性,给侦查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于是产生了各种特殊的侦查方法。诱惑侦查,就是被实践证明为查获此类犯罪的行之有效措施之一。 所谓“诱惑侦查”,或称“诱饵侦查”,是指侦查人员在掌握了一定的犯罪线索而又没有足够证据时,亲自或者使用民间侦查合作者创造情境,诱使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然后当场将其抓获进行证据收集。这种侦查手段的优势在于,由于事先设置了诱饵,整个犯罪过程都在侦查机关的严密监控下,犯罪嫌疑人很难毁证、匿赃、逃脱,也难以翻供翻证,所以案子破得干脆利落,富有效率,因此对于侦破一些较难获取证据的案件是极其有效的。因此,诱惑侦查即使在法制发达的西方国家的刑事侦查中也并不少见;在我国,由于打击犯罪的需要,诱惑侦查在各种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也越来越受到青睐。然而,对此法律上并无相应规制,因此,诱惑侦查的合法性不得不打上一个问号。 一、诱惑侦查的基本类型 诱惑侦查的一般做法是,警察或警察雇用的原犯罪集团的成员,扮作犯罪者,根据已掌握的线索接触嫌疑犯,伪装要卖、宿娼或行贿,而在对方同意并开始交易时立即将嫌疑人逮捕。引蛇出洞,诱以利益,后发制人——从侦查技巧上分析,这无疑侦破疑难案件的成功方案。然而,如果某人并不吸毒或以戒毒,但扮成贩子的警察却一再向他推销或者怂恿贩毒,使他决定试一试。如果因此而将这个人逮捕,则我们显然会感到这是不公平的。那么,我们如何从法律角度来判断这种诱惑侦查是不公平或者违法呢? 其实,归纳实践中采用的诱惑侦查,基本上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诱惑者促使被诱惑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我们称之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这种诱惑侦查的主要特征是,被诱惑者原本是没有犯罪意图的,他只是被侦查者认为是嫌疑人;而诱惑者采取了“主动行为”或“积极行为”,致使被诱惑者在强烈的诱惑下实施了犯罪行为。这种方法在美国曾经广为采用,并为法律所允许,直到后来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警察设置的圈套实际上是在“引诱”原本清白的人进行犯罪活动,因此违反了宪法修正案第四条,构成非法搜查。[1]对于圈套(entrapment)的确切定义尽管仍存在争议,但普遍认为它应包含这样一种情形,即“侦查机关在本来并无犯罪倾向的无罪者(innocent person)心里植入(implant)犯罪意图,诱使其实施犯罪行为,然后使他们受到追诉。”[2]所以美国的所谓“警察圈套”(police entrapment)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犯罪诱发型”诱惑侦查。例如,在某重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侦查人员化装成刑事被告人的亲友,向审理该案的法官行贿,并一再表示无论事成与否决不声张,保证没人知道等,待法官经不住反复劝诱而收下贿赂时,再以贿赂罪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在这类诱惑侦查中,侦查机关无异在诱使或者鼓励无罪的人犯罪,所以应当属于非法的侦查行为。现实中许多国家也是对“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是持否定态度的。 第二种类型是,诱惑者为已具备犯意的被诱惑者提供机会,我们称之为“提供机会型”的诱惑侦查。这种诱惑侦查的特征是,被诱惑者本来已产生了犯罪意图,甚至已有犯罪行为,诱惑者仅仅是提供了一种有利于其犯罪实施的特定条件和机会,相对来说,侦查机关的行为是被动的、消极的,往往是守株待兔地等待犯罪人现身或犯罪团伙暴露,所以并不存在诱发无罪者犯罪的倾向。例如,警方得知有一抢劫团伙欲在某银行运钞途中行动,遂把作了记号的大量现金用运钞车招摇过市运往银行,暗中布下严密的控制,待犯罪分子全面行动之时将其一网打尽。在这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决定性因素是其早已产生的犯罪意图,警察的行为只是提供了其实施犯罪的有利场合与环境,目的是获取证据,擒获隐蔽的罪犯。由于避免了引诱清白者犯罪的弊端,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欧洲人权法院均对“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持肯定态度的。 二、诱惑侦查的实践区分 “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和“提供机会型”的诱惑侦查在理论上较易界定,但在实践中如何区分二者的界限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从诱惑侦查的作用对象来看,有无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充分怀疑理由是区分“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的先决性条件。笔者把这称之为“目标明确性原则”。如果侦查机关事先掌握了大量的线索,确定某人(也许是潜在的)有犯罪嫌疑,说明侦查机关的行为并非随意性,诱发犯意的危险性就降低了;反之,毫无根据地把某人确定为诱惑对象,就可能面临侵犯一个根本没有犯罪意图的清白者的声誉。 其次,从被诱惑者的主观方面来看,“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中的被诱惑者应当具有明显的犯罪意图(正在进行犯罪准备活动或正准备继续犯罪),这可以称为“犯罪倾向性原则”。当然,被诱惑者主观上有无犯意是较难判断的,但是主观犯意也会在不经意间通过外部行为暴露出来,例如在言语中流露出明确的犯罪预谋和计划,事先已作好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或者有迹象表明其正在秘密从事犯罪。这就要求侦查机关在初步的侦查中掌握一定的证据材料,根据线索确定犯意是否已经产生。要注意避免一种思维定势,即把有过犯罪前科或者类似劣迹者都想当然地认为具有犯意,而应当具体的犯罪案件中具体分析,否则很容易走入“天生犯人”或“犯人无法矫正”的犯罪论误区。如果犯罪意图在诱惑前已经产生,即犯意是犯罪嫌疑人“自发性产生”而非经诱惑者“植入”的,受到诱惑后“一拍即合”,从而自觉实施犯罪行为的,我们就不能认为是“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 再次,从侦查者的行为强度来看,诱惑程度是否超过合理限度,是决定诱惑侦查属于何种类型的客观标准,此乃“行为适度性原则”。例如女警察假扮“女护士”对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诱惑侦查,如果该“女护士”身着性感暴露,并且用身体或语言进行挑逗引诱,致使被诱惑者受到巨大刺激而犯罪,则该诱惑侦查可以说超越了“提供机会”的限度。行为是否适度,可以以一般侦查行为的强度,普通人承受诱惑的能力等作为参照进行判断。 当然,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如此详尽的规定,所以上述分类和判断标准只是从学理上进行研究得出的,但这并不妨碍暂且抛开法条的局限,就诱惑侦查的一些基本问题作出思考,并为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三、诱惑侦查的违法界线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基本上可以下结论:“提供机会”型的诱惑侦查基本上是合法的,而且考虑到目前与贩毒、行贿、组织 、伪造货币等犯罪斗争的严峻形势,应允许其使用;“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则基本上是违法的。所以在此主要讨论“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的违法性及其法律后果问题。 笔者认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在侦查活动中虽然对侦破特殊案件发挥了较大作用,但从法律价值层面分析,它却存在着难以忽视的危险: 第一,“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侵犯了公民的不受公共权力干涉的人格自律权。首先,从公民权利角度说,公民作为有理性的人,应被视为对自己行为的利益后果有着认识的,只要不触犯法律,他可以在社会容许的范围内依靠自律决定自己的行为,而排斥公共权力的任意干涉,所以代表国家的侦查机关不能毫无根据地对无罪的公民采取侦查手段。人格自律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许多国家被规定为宪法权利(例如日本宪法第13条就明确规定了人格自律权),尽管在我国宪法中并无反映,但并不能因此无视其存在而任意侵犯;其次,从人性的弱点来说,不能否认人有七情六欲,有贪心,易受诱惑,甚至有犯罪的冲动,但只要不明确地表现为特定的犯罪意图,只要其行为对社会秩序并未造成任何妨碍,我们应允许任何人通过自律改正,如果利用人性的弱点而使其实施本来不会实施的犯罪,则无异于引诱清白的人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就大了。 第二,“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突破了打击犯罪的底线,有陷人于罪的嫌疑。诚然,诱惑侦查手段的采用是为了侦破难以取证的案件,实现惩罚犯罪的目的,但是如果错误地使用了这种手段则又很可能走向它的反面。“国家只能打击和抑制犯罪而不是制造犯罪,这是国家行为的基本界限,也是任何公民行为基本界限。”[4]而在“犯意诱发型”的侦查中,政府充当了诱人犯罪的角色,无异于设置圈套,陷人入罪,显然背离了其打击犯罪、抑制犯罪的本职,违背了诱惑侦查的初衷。这种情形如果用中国一句古谚来反讽,倒是颇耐人寻味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第三,“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由于不要求掌握犯罪嫌疑人具有犯意的一定线索和证据,容易被侦查机关滥用,特别是受部门利益的驱动,而过分扩大犯罪的打击面。这里的利益驱动,并不一定是经济利益,更多的往往是社会治安的压力和上级部门的影响,如在一定时间破不了案显然会有一种“不利益”的后果,这有可能导致侦查机关不择手段,为求破案率而不顾侦查活动本身的合法性,甚至侦查机关知法犯法的事情也时有耳闻。这就误导了侦查活动的基本方向。 第四,从根本上说,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已经背离了现代诉讼(包括侦查活动)的公正价值,有损于侦查机关的道德责任,有损于国家机关的威信。它不仅违背了法律精神,也违背了社会的价值标准,必然会在社会上造成消极影响。丹宁勋爵曾言:“人身自由必定与社会安全是相辅相成的。……每一社会均须有保护本身不受犯罪分子危害的手段。社会必须有权逮捕、搜查、监禁那些不法分子。只要这种权力运用适当,这些手段都是自由的保卫者。但是这种权力也有可能被滥用,而如果它被人滥用,那么任何暴政都要甘拜下风。”[5] 四、违法诱惑侦查的后果 既然“犯意诱发型” 诱惑侦查是违法的,那么这种侦查活动将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日本诉讼法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大致有如下三种观点:(1)有的学者主张对通过违法的诱惑侦查获得的证据,应该适用违法收集证据排除规则;[6](2)有的学者认为,诱惑侦查违法的原因是程序不公正,应以违反正当程序为依据驳回公诉;[7](3)有的学者认为,诱惑侦查违法时,因为缺乏国家处罚的资格,所以应予免诉。[8] 应该说,诱惑侦查的违法性问题并非单纯地属于非法收集证据的问题,而是超越了证据可采性的更大问题,所以第一种观点未免有失偏颇。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的区别是,驳回公诉的判决在日本是形式判决,不适用一事不再理,而免诉判决属于形式判决还是属于实体判决在日本虽有争议,但一般认为它是发生一事不再理效力的。所以日本早稻田大学的田口守一教授认为,如果诱惑侦查违反程序的程度已经到了不允许行使国家刑罚权程度的话,可以通过一事不再理效力的免诉中止程序。[9] 在我国对诱惑侦查的研究中,实际上也存在诱惑侦查违法时的法律后果问题,但学者论及较少。而实务部门呢,一般是不加区分诱惑侦查的类型而采纳其获得的证据的;也有少数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采用诱惑侦查手段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以“诱发犯罪”为由不予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虽然,公安机关使用诱惑侦查方法侦破案件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依据,但是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均没有规定什么样的诱惑侦查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样的诱惑侦查是不可以被接受的。只是在理论界,有人分析后指出,对于“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所取得的证据,应该不予采纳。[10]然而,这对于明确违法性的诱惑侦查的法律后果来说依然是不全面的。 笔者认为,对于“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基于本文前述的种种危害,权衡利弊,应当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禁用,以免过分倾重打击犯罪而侵犯了基本的人权,因此,对于通过“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取得的证据,相应地就必须在刑事诉讼中排除;如果属重大违法(如引诱清白的人犯罪,陷无辜者入圈套)且达到了不允许行使国家刑罚权的程度,就应当不予受理(我国并未真正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同时视违法情节的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对于“提供机会型”的诱惑侦查,由于其并不违法,考虑到打击犯罪的需要,可以采用,并可根据其收集的证据定罪处刑;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在量刑时应适当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论文: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与被告人之人权保护 一、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概述 在中国近代化以前,中国的刑事诉讼以发展了近2000年,但这种刑事诉讼只能归类于纠问式刑事诉讼,其文明与民主成分含量极少。因此,到了现代,这种纠问式诉讼制度就毫不犹豫地被抛弃了。而一部科学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刑事诉讼法典,应把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各个程序,各个制度之中,成为人权保障的有力屏障。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除了通过打击犯罪以保护人民的权利不受犯罪分子的侵害以外,主要指:(1)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行使;(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和惩罚;(3)保证有罪的人得到公正的惩罚。以上三点,第一点是从诉讼过程中说的,第二第三点是从结局上说的,只有诉讼参与人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保障,才能使诉讼结果的人权保障得到实现。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是十分重要的,世界上任何民主的刑事诉讼法,都着重规定了旨在保障人权的各种原则、制度。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是如此,它不仅规定了“保障无罪的人有受刑事追究”的任务,而且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规定了辩护权、诉讼参与人权利及其保障,规定了其他一系列保障人权的原则、制度和程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理念和制度保障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仅从被害人和被告人角度上阐述一二。 二、 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的补充健全了我国人权保障制度 (一) 刑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确立 1979年刑事诉讼法中第58条规定:“当事人”是指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另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被害人、法定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委托人。”从中可看出,被害人是处于一种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证人,而是执行控诉职能的独立诉讼参与人与类似诉讼地位的有机统一。这就使得刑事被害人诉权难以实行,严重地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鉴于以往立法的不足,并借鉴外国立法经验,新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被害人的当事人的地位。 新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指被害人、自诉人、被告人……。刑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确立,突破了刑事被害人不能成为刑事当事人的禁域,开创了刑事被害人能以当事人身份参与刑事诉讼的先例,表明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刑事被害人诉权的法律保护有了重大发展。 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害人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并在诉讼中执行控告职能的主体。首先,刑事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受害人,对犯罪的全过程有较为清楚的了解,能准确地提供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分子的特征,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一般来说被害人不仅可以完整地,全面地向法庭提供被告人的犯罪情况,还能有力地揭露犯罪真相,反驳被告人的无理辩解,对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查明犯罪分子的全部犯罪事实、核实证据都有重要作用。其次,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不仅具有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欲望,而且更有着使对其实施侵害的犯罪上受到法律上的谴责、惩罚的要求。刑事诉讼的进行,在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处于待定状态的同时,也使被害人的上述欲望和要求处于待确定状态,这是赋予他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基础。再次,被害人基于实现使被告人受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与诉讼过程、影响裁判结局的愿望。只有满足被害人的这种愿望,使其作为拥有较广泛诉讼权利的当事人,诉讼活动的进行才能对国家、被告人、被害人等各方面的权益作出适当、合适的平衡。因而,确立刑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对于查清犯罪事实,正确定罪量刑、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国人权保障制度完善的要求。 但是,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诉讼地位,但刑事诉讼毕竟不同于民事诉讼,在检察机关作为追诉机关已成为被告人的强大对手的情况下,被害人如果再拥有与其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那么被告人事实上将同时面对两方面的指控,其诉讼地位将处于十分不利的状态,因此,为维护控、辩双方的地位平衡,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也作出了一些限制,使其不至于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原告人。 (二) 刑事被害人当事人身份的权利 1、 申请回避的权利 诉讼法第28条中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在肯定了被害人当事人的地位后,理所当然地享有了申请回避的权利,这一立法意图的转变,正是新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权最显著的地方之一。这是因为:第一,法律规定回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或偏袒一方,保证对案件作出公正处理;第二,被害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等。 2、 赋予被害人委托律师诉讼的权利 委托律师代为一定的刑事诉讼行为,是被害人借助律师的法律知识、诉讼技巧, 实现自己诉讼权利,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1979年刑事诉讼法,只赋予了被告人委托的权利,没有规定被害人有该权利。在新的刑事诉讼法第40条中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人;自诉、附带民事诉法的当事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人。”这从立法上是一个小的转变,但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角度出发,它起到了到关重要的作用,更有利于被害人权益的实现和保障。 3、 刑事被害人申诉权,起诉权的确定 赋予被害人的对公安机关不予侦查决定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以及对检察 机关决定不起诉不服而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权利,是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保护刑事被害人诉权的又一新发展,它表明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已开始以被告人权利保障为主逐步转向寻求被告人与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平衡,从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出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新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145条规定了被害人对于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及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的决定不服时,规定了法律保护措施。根据规定,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时,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不立案理由不成立时,检察机关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应将审查结果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对维持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检察机关应将有关材料移送法院。这些规定对于消除司法不公,加强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惩罚犯罪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4、 刑事被害人请求抗诉权的赋予 新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第一审的判决后,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赋予刑事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权利,改变了以往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对裁判结果只能被动接受,完全无能为力的状况,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体现和具体化。 三、 被告人享有更多人权保护,这是刑事诉讼立法不断完善,走向法治化人权保障正轨的标志 (一)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分具有深刻意义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的人的两种称谓。公诉案 件,受到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作此区分,具有深刻的实质意义。 首先,根据诉讼法的一般理论,提起正式的控诉是确定被告人的前提。控诉是 指依法拥有起诉权的部门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控告,要求追究某人刑事责任的法律行为。它是刑事审判程序的启动器。而在检察机关正式提起控诉以前,受刑事追诉者之所以参与诉讼活动,是因为他涉嫌犯罪并受到起诉,而不是因为他受到控诉,他只是犯罪嫌疑人,而不具备刑事被告人的身份。所以作此区分,符合包括不告不理原则在内的一系列诉讼原理。 其次,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被告人需具备法定的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 机关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审查案件是否具备起诉的条件。其中确定据以证明受追诉者有罪的证据是否已达到提起公诉所要求的证明程度,是实体审查一个重要方面。受追诉者能否被正式确定为被告人,也要视审查起诉的结果而定。在程序上,如果条件具备了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应正式提起公诉,制作起起诉书,犯罪嫌疑人随之被确立为被告人,因此作此区分,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实际进程,也与他在诉讼中地位的变化相适应。 再次,将受到刑事追诉者在诉讼过程中统一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诉讼 公正、民主和文明的重要标志。两种称谓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标志着受刑事追诉者在诉讼过程中不是罪犯,这从法律上排除了他的罪犯身份,赋予他诉讼主体的身份,这是彻底废止有罪推定防止主观臆断所必须的,也是诉讼民主、文明、公正的重要标志。 (二) 无罪推定原则的确定,是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最大突破 无罪推定是在废除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项刑 事诉讼基本原则,它与罪刑法定原则共同构成了现代刑事法律制度,根据这一原则,任何人在法院依法确定有罪之前,一律被推定为法律上无罪。这一原则包含着一系列法律规则: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一律由起诉方承担,这一责任是不可转移的;检察官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否则就不能推翻无罪推定,原来的无罪推定也就会转移为无罪的判定;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或责任,而享有辩护的权利,在其罪行得不到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诉讼科学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被追诉者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任何人免受不公正的追究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以往的刑事立法,通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导致很多的案 子无法作出确切结论,实事求是原则在处理疑罪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当案件事实因各种原因而无法查清时,按照该原则就不能作出确切的结论。于是,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便成趋势。 新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 定有罪。”这条明确了无罪推定原则,成了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最显著之处。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我们不能称被告人为罪犯,但也不是说他没有罪或者假定他无罪,即“宣告一个人无罪并不等于他事实无罪,只能说明我们不能证明他有罪,只要不能证明他有罪,就得宣告他无罪。”②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这一规定的设定是重要的,并且也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赋予被告人各种权利,让其享有人权内容的保护。 为了贯彻这一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作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首先,废除了 免除起诉制度,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不得作出有罪但免于起诉的决定,将原免于起诉的部分对象纳入不起诉的范围,防止分割法院定罪权,防止因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造成人民检察院滥用定罪权侵犯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明确由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有义务提出证据,对被告人有罪承担证明责任,并应使这一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而被追诉者则没有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另外,刑事诉讼法摒弃过去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与“宁枉勿纵”“有罪推定”观念相联系的疑罪从有、从轻原则,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 (三) 被告人的权利 1、 被告人不受不必要羁押的权利 依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1)逮捕人犯的条件是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拘留的条件是:罪该逮捕,有新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7种紧急情况之一;逮捕的程序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人民法院的决定。(2)被拘留者对逾期的拘留有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要求释放的权利。这些都是在合法程序下进行的,是对被告人人权保护的有力表现。 2、 接受迅速、公正和公开审判的权利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和二审公诉案件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到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新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96条)。(2)为了保证公正的审判,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3)除涉及未成年人、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新事诉讼法第152条),且所有案件的宣判必须公开。这些规定合理、及时地保护了被告人的权益。 3、 被告人有辩护权和辩护依赖权 根据规定:(1)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人辩护。(2)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告知他有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的权利;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等等一些应该说被告人在法院有罪判决之前,有充分的权利为自己辩护,解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4、 对不公正判决的上诉权及申诉权 根据规定:(1)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新刑事诉讼法第180条)。(2)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新刑事诉讼法第190条)。(3)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新刑事诉讼法第203条)。 四、 刑事诉讼立法实践中有关人权保障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一)关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关于证人了庭作证方面,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比例相当高,原因有:第一,对证人安全缺乏具体的保护措施,《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上述规定侧重与事后对伤害证人的行为实施惩罚,但由于对证人事前和事中的预防性保护制度尚未确定,还缺乏有组织的保护运行机制;第二,缺乏对证人的财产权保护。证人因出庭作证,不可避免的要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刑诉法中未作规定;第三,对拒绝作证缺乏有力的制裁措施,证人作证本是一项法律义务,如不履行这一义务,就应当加以适当的制裁。刑诉法未作相应规定是一漏洞。此制度对于保护被害人、被告人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④证人的作证能使被告人得到公平的对待,从而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为了让证人能出庭作证必须从制度上入手,来确定证人作证保障机制:第一,确立证人对控辩双方的平等作证义务,现行法律规定不利于控辩双方的抗衡;第二,完善证人作证的保护制度,应加强对证人人身安全保护,进行事前、事中保护,并建立补偿制度,保护证人的财产权利;第三,健全拒绝作证的制裁制度,可采取强制性措施,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的证人,司法机关可以强制传唤,甚至可以考虑采取一定的罚款或拘留措施,并且严重的,可判其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二)关于逮捕羁押的运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运用条件及程序的严格限制,逮捕羁押对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具有一定意义,其运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只有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重到足以阻碍诉讼的进行时,才应逮捕羁押。然而,据统计,我国各级人民检察中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基本上被羁押,受到羁押而最终未被处于刑罚的比例相当高。这说明在现实中,滥用逮捕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不必要逮捕的,公检法机关为图省事,一抓了之,将导致官僚主义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公。审判中,已被羁押而未有证据证明有罪的被告人未被处于刑罚,但人身自由事实上被剥夺了一定时期,而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并未对些做出规定,实在是立法的一大缺陷。 为此,为了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应更加严格的控制逮捕的程序, 不得滥用逮捕权,同时在立法上确立对此类情况进行国家赔偿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 (三) 关于证据开示制度 证据开示的基本含义是庭审调查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获取有关案件 的信息。这一制度的核心要求是:在辩护方提出合理申请的情况下,法庭可以要 求指控方将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展示给辩护一方,展示的具体方式是允许其阅览、 复制;同时,在法定特殊情况下,法庭也可要求辩护方将其准备在审判中提出的 证据材料向指控方予以公开。意义最主要是保护辩护权利,保证被告人,犯罪嫌 疑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事审判实行由控辩方举证的庭审方式的情况下,实行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在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方式下,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这使得律师较多依赖于侦控方所收集的证据,这就使庭前查阅证据具有更大的作用。但现实中律师的阅卷受到很大的障碍,需要完善:首先,应明确规定控方向辩方开示证据的范围,原则上应全部开示;其次,应明确规定辩方向控方开示的证据的种类和范围,如被告人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据等;再次,确立违反证据开示制度的制裁措施,包括程序性制裁和实体性制裁等。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法治化的向前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人权的法律保障正逐步走向完善、成熟。我国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便是一例,它特别强调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刑事诉讼主体的人权保护,并逐步健全。另外,人权保障制度深深渗透刑事诉讼法的方方面面,使人权保障在刑事法方面得到有力体现。 刑事诉讼法论文:透视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上的变化 论文摘要: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着眼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进行了较大的变化。在法条数量上,涉及被害人的由原来的10条增加到20条,直接用于规定的由原来的8条增加到17条,注重平衡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增强了被害人的控诉功能。在诉讼地位上,被害人由先前的诉讼参与人变成了当事人,获得了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等且独立的诉讼地位,为其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提供了更多的契机。在诉讼权利上,明确赋予被害人申请回避权和委托诉讼权,并将委托诉讼权扩及整个诉讼阶段。在与公检法机关关系上,增补了三项重要规定,扩大了自诉的范围,有利于解决“告状难”的问题,也增强了被害人对公安、检察机关的制约和监督。公诉案件的刑事追诉构成了以国家追诉为主要形式,个人追诉为补充形式的双轨追诉机制。公检法机关与被害人双方在诉讼中将形成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新刑事诉讼法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对被害人的上诉权及其委托人权限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对被害人范围界定上,仍未将法人、国家界定为被害人,致使被害人的适用对象依旧狭窄;三是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立法保护上,如何使被害人实现其诉讼权利、防止再度被害及精神损害赔偿与《民法通则》不协调的状况等方面有待于继续完善。 关键词:被害人 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害人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并在诉讼中执行控告职能的主体。现代各国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有的采取国家追诉主义,即检察官公诉垄断主义,有的采取国家追诉和私人追诉相结合,但是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是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重视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正是把充分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作为修改重点之一,进一步强化了对被害人的法律保护。对被害人内容上的修改是新刑诉法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现试就79年刑诉法与新刑诉法中对被害人的不同规定加以比较分析,以此透视二者在立法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变化趋势。 一、关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上的变化 (一)法条数量上的变化 79年刑诉法涉及被害人的条文有10条,其中将“被害人”一词直接用于规定的仅有8条;而新刑诉法关于被害人的条文有20条,其中涉及被害人一词的规定就达17条。新刑诉法较79年刑诉法改动了110处,其中补充、修改有关被害人的规定占改动问题的七分之一。刑诉法修改决定对被害人的原有规定之所以大幅度地增补,旨在平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增强被害人的控诉功能。同时,力图通过被害人诉讼保护这一窗口,体现我国刑事诉讼的民主化程度。 (二)被害人诉讼地位上的变化 1979年刑事诉讼法中第58条规定:“当事人”是指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另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被害人、法定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委托人。”从中可看出,被害人是处于一种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证人,而是执行控诉职能的独立诉讼参与人与类似诉讼地位的有机统一。这就使得刑事被害人诉权难以实行,严重地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被害人对审判结果不服,认为判决过轻或不公,但由于其不是独立的当事人,只能通过请求检察院来实现愿望,如果检察院不接受请求,则对被害人明显不公.有鉴于以往立法的不足,并借鉴外国立法经验,新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被害人为当事人的地位。 新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指被害人、自诉人、被告人……。刑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确立,突破了刑事被害人不能成为刑事当事人的禁域,开创了刑事被害人能以当事人身份参与刑事诉讼的先例,表明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刑事被害人诉权的法律保护有了重大发展。 79年刑诉法第五十八条将被害人列为诉讼参与人之列,其诉讼地位与证人相似,不同于证人之处是被害人享有一定的申请权或申诉权。其中的被害人不属于诉讼当事人,一般不直接参与诉讼,只是由于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才与刑事诉讼发生联系,其参与刑事诉讼是被动的,其在诉讼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被害人诉讼权利受诉讼地位的制约,其诉讼权利的行使主要依靠并通过司法机关对犯罪追诉行为的实施而达到自身合法权益保护之目的。而事实上,刑事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受害人,对犯罪的全过程有较为清楚的了解,能准确地提供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分子的特征,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一般来说被害人不仅可以完整地,全面地向法庭提供被告人的犯罪情况,还能有力地揭露犯罪真相,反驳被告人的无理辩解,对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查明犯罪分子的全部犯罪事实、核实证据都有重要作用。其次,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不仅具有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权利,而且更有着使对其实施侵害的犯罪人受到法律上的谴责、惩罚的要求。刑事诉讼的进行,在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处于待定状态的同时,也使被害人的上述权利和要求处于待确定状态,这是赋予他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基础。再次,被害人基于实现使被告人受到合法的制裁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与诉讼过程、影响裁判结局的愿望。只有满足被害人的这种愿望,使其作为拥有较广泛诉讼权利的当事人,诉讼活动的进行才能对国家、被告人、被害人等各方面的权益作出适当、合适的平衡。因而,确立刑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对于查清犯罪事实,正确定罪量刑、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国人权保障制度完善的要求。 改79年刑诉法第五十八条为新刑诉法第八十二条,将“被害人”修改为“诉讼当事人”。被害人由诉讼参与人变为当事人,这一规定上的变化使其由被动变为主动,势必将形成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等且独立的诉讼地位,这将大大提高被害人直接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为其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提供更多的契机。 (三)被害人诉讼权利上的变化 79年刑诉法中的被害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诉讼地位有近似于当事人之处,执行一定的控诉职能,有一定的独立请求权,但不是当事人,有证人的作用,而不是证人。被害人实质上是介于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诉讼参与人,是具有一定独立请求权的特殊证人。其诉讼权利主要有:①控告犯罪和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控告后如果不立案,有权申请复议;②对人民检察院免诉和不起诉决定有申诉权;③可以亲自参加法庭审理,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被告人发问,有权参加法庭辩论;④在自己的诉讼权利受到非法限制或剥夺时,有权提出控告;⑤委托人依法参加诉讼。新刑诉法则对被害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权利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①控告权。对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列出专款加以规定;②对不立案决定提出异议权;③侦查起诉过程中对证据或者案件处理发表意见权;④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⑤直接起诉权;⑥参加法庭审理权;⑦申请提出抗诉权;⑧对生效裁判的申请权。此外,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还被明确赋予申请回避权和委托诉讼权。 79年刑诉法中被害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其诉讼权利带有较大的局限性,权利范围相对狭窄。被害人权利的局限性最显著的表现有三:第一,诉讼权利的行使往往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相对滞后。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决定其不能直接参加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其权利也只有在诉讼中的部分阶段体现出来,而且一般要在司法机关作出某种诉讼行为之后,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譬如,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申诉权,要在人民检察院作出免诉或不起诉决定之后才能行使。第二,某些诉讼权利的法律依据有限。被害人的委托权在79年刑诉法中没有规定,根据律师暂行条例和司法实践,被害人在起诉后,开庭前可以委托律师或近亲属担任其诉讼人参加法庭审理,其委托权的行使仅限于法庭审理阶段。第三,诉讼权利范围窄小。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局限于控告权、申请复议权和申诉权等一些补救性权利。窄小有限的权利范围直接束缚、抑制了被害人控诉职能的发挥。鉴于现行刑诉法中被害人规定的种种局限性,新刑诉法首先提高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规定被害人是诉讼当事人之一,明确赋予被害人申请回避权和委托诉讼权,并将委托诉讼权扩及整个诉讼阶段;其次,对被害人在诉讼全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作了系统而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是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被害人的控告权、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参加法庭审理权和对生效裁判的申诉权等原有权限的适用规定;另一方面增设了被害人对不立案决定提出异议权、侦查起诉过程中对证据或案件处理发表意见权、直接起诉权和申请提出抗诉权等新权项的规定。新刑诉法完善并扩展被害人的诉讼权限、丰富其权项内容,有利于提高被害人直接参与诉讼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了被害人作为公民个人的法律保护,充分体现了新刑诉法既注重依法惩治犯罪,又注重保证诉讼民主,维护公民权利的立法宗旨。 (四)被害人与公检法机关关系上的变化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告状无门”的问题反映强烈。有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害后,投诉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不上案,甚至不被受理;有的立案了,对被告人却该逮捕的不逮捕,该起诉的不起诉;法院判案,也存在着重罪轻判,该判不判等问题。究其原因,不可否认这背后常有“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祟;但也不能忽视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行为缺少外部力量的有效制约,尤其是缺乏被害人一方的制约。 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提高和权利的扩展必然对公检法行使职权产生制约,从而使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与公检法机关的关系发生“质”的变化。79年刑诉法实施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诉讼行为在不同诉讼阶段分别受到三机关不同程度的制约。其诉讼行为以三机关的主诉讼行为为前提而存在,属于辅助性、附属性或补充性的行为。纵观我国以往公诉案件追诉活动的全过程,不难看出,我国一贯的刑事追诉形式是国家追诉。公检法机关在国家追诉活动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被害人成为附属。诉讼中的公检法与被害人存在着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被害人无法约束影响公检法的诉讼行为,其投诉难、告状难的问题在所难免。造成此问题的症结是79年刑诉法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规定明显匮乏,关于被害人对公检法机关诉讼行为的反制约缺少规范。立法界修改刑诉法时可能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在新刑诉法里建立了一套新制度,增补了三项重要规定:第一项是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第二项是被害人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立案、不追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第三项是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其中对不立案提出异议权、申请提出抗诉权的规定是被害人通过合法手段间接制约、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诉讼行为的立法规范。直接起诉权是三项规定中反制约特色最突出的一项,这一规定表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若不服或不满公安、检察机关阶段性的追诉结果(结论),可以直接起诉(自诉)。直接起诉权的行使,可以使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使国家追诉转化为个人追诉(自诉)。这实际上扩大了自诉的范围,有利于解决“告状难”的问题,使被害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积极性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被害人对公安、检察机关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新刑诉法实施后,公诉案件的刑事追诉构成了以国家追诉为主要形式,个人追诉为补充形式的双轨追诉机制。为依法惩治犯罪,行使国家追诉权的公检法机关与拥有自诉权的被害人双方在诉讼中将形成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 二、关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及其变化趋势 (一)新刑诉法中关于被害人的权利规定存在的缺陷 被告人与被害人,本是犯罪行为中相对的双方,作为刑事诉讼主体,被害人应享有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相同或相对的权利,然而,新刑诉法中双方的某些诉讼权利既不相同,也不对等,被害人的权利规定明显存在两点缺陷:其一,新刑诉法缺乏被害人委托诉讼人权限方面的规定。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之一,其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有同等的诉讼地位和对等的诉讼权利,推而及至,其委托诉讼人也应与辩护人享有对等的诉讼权利,具有同等的诉讼地位。新刑诉法关于辩护人的权利规定得系统、完善、具体且贯穿于不同诉讼阶段,便于操作。相比而言,关于被害人委托诉讼人的规定仅见于新刑诉法第四十一条,此条规定也仅仅是列举了诉讼人的范围,没有述及诉讼人的权限。被害人的诉讼人与辩护人在权限规范上的不对等、不均衡,无疑是新刑诉法的疏漏之处。其二,新刑诉法缺少被害人上诉权的规定。对于应不应该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是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势必产生两大弊端,一是导致上诉案件数量大大增加,不利于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二是将使上诉不加刑原则名存实亡,形同虚设。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能够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被害人上诉的案件中,上诉的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的关系也难于处理。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弊大于利。另一种意见认为,注重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潮流和趋势。79年刑诉法在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方面规定得很不够。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不是被害人的代表,对于被害人请求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并不一定会提出抗诉,因此应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上诉权。上述两种意见都有其道理,但第二种意见更具说服力一些。尽管上诉权的适用中可能会出现诸多棘手的问题,但上诉权是被害人的一项固有必要的诉讼权利,不可取消或剥夺。取消上诉权,就会破坏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完整性,这与人权保障的全面性要求不相适宜。赋予被害人上诉权,还可减少刑事终审裁判后的申诉现象。权衡利弊,为了既避免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可能产生的弊端,又能加强对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保障,对被害人上诉权的适用可以有条件的加以限制。即,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决定不抗诉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范围的重新界定势在必行 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范围,在79年刑诉法中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适用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对这一解释,《刑诉法》修正案既未修改补充,又未出台新规定,致使被害人的适用对象依旧狭窄,不能适应当前刑事犯罪斗争形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法人犯罪和其他新型犯罪日趋增多,犯罪中经济损失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方往往是法人和国家。法人、国家能否成为被害人?若将法人、国家界定为被害人,其诉讼权利由谁行使?因此,适当扩大被害人的适用范围已势在必行。建议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中有必要重新界定被害人的内涵,划定被害人的范围,将被害人的适用对象扩及到法人和国家,适应当前惩治各类犯罪的需要。同时还应明确规定:若被害人是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可依法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若被害人是国家的,在国家利益遭受犯罪行为不法侵害,受到一定程度损失的情况下,从立法上应根据具体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犯罪客体来具体确定被害人。即确定有职责代表国家保护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社会关系,依法有义务维护国家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利益不受侵害的国家职能机关或主管机关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由其具体承担国家作为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中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况下,若其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只要其有证据证明其所维护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的国家利益遭受了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不法侵害,可代表国家作为被害人行使自诉权,以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 (三)促进诉讼制度民主化,突出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立法保护 为顺应世界潮流和刑事诉讼发展的客观规律,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方面突出被害人的立法保护,我国全国人大应制定专门的法律,采取下列措施对被害人的权益予以切实保障。首先,扩大被害人适用对象的范围;其次,为被害人实现其诉讼权利提供物质保障。例如:被害人因经济困难无力参加诉讼应如何救济、被害人缺乏起码的诉讼常识应如何提供帮助等等;第三,加强对被害人的整体保护,防止被害人再度被害。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害人因人身受到威胁而不敢参加诉讼,有的隐私案件的被害人在诉讼中因人格、名誉受到毁坏而苦不堪言。因此,国家立法应在整个法律过程中加强对被害人的整体保护,必要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防止对被害人的威胁和报复行为;第四,扩大对被害人法定赔偿损失的范围,将精神损害列入法定赔偿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和刑法第36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赔偿范围仅限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对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被害人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我国《民法通则》中已将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这就在我国立法上形成了一个极不协调的状况。因此,刑诉法的规定应尽快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协调,将精神损害赔偿合法化,消除就同一问题两部法律的规定相冲突的现象及由此导致的弊端;第五,建立国家对被害人的补偿制度。在实践中,由犯罪导致的被害人死亡、伤残以及惨重的经济损失,往往会因犯罪人无力赔偿致使被害人承受无限期的被害延续。为了避免被害人痛苦的无限延续,应由国家对不能从加害人那里得到赔偿的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样,可以使被害人的心理得到平衡,提高被害人及其他公民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犯罪人的负罪感,唤起其良知从而有利于矫正犯罪。 总之,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地位的变化及其权利的赋予,表明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在加强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使其拥有完整的诉讼权方面,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利于刑事被害人充分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各项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合法权益进行依法保护的最突出表现。这些变化对于消除司法不公,加强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惩罚犯罪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加强,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将会更加完善。
教育法论文: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暗示教育法 [摘 要] 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有的放矢地运用暗示、让学生 自我暗示、用环境来暗示、用人格来暗示能有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暗示教学 一、暗示教育法的基本内涵 暗示教育法是指在无对抗条件下,通过语言、行动等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影响 ,使其在不知不觉中自愿接受暗示者即教育者的某一观点、意见或按暗示的一定方式进行活 动。暗示教育法要求受暗示者在接受现成信息时无需要逻辑论证,并以无批判的接受为基础 。在许多情况下,暗示实际上就是一种心理引导方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暗示, 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主要靠提示、引导,而不是靠论证来影响学生的态度和行为。 社会教育行为学理论指出:人们,尤其是受教育者,有一种倾向,即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思 维的自主地位,不愿意受到别人的干涉、控制,而当对象如学生觉察到外界是有意要说服自 己时,往往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准备,甚至警觉起来,从而对外界的引导如教师的讲授进行挑 剔或产生逆反心理;而当对象没有感觉到外界要有意说服自己时,则容易接受影响[1 ]。比如,无意中听到的话往往更能促使其形成或改变一定的态度。 同时心理学研究发现,个体心理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当一个人认识到了某种事物的存在时, 尽管这样的认识没有充分依据,甚至只是一种被主观肯定了的假设时,也倾向于对此事物作 出反映,尤其当我们是在无对抗的自然的条件下产生这种认识,且当这种认识又与心理定向 相符时,其心理反应就更为明显。我国历史上的许多成语,如“望梅止渴"、“杯弓蛇影"、 “草木皆兵"等都表现了暗示的作用。 美国教育家卡耐基认为:不论意见观点多么中肯正确,被别人强迫接受的,总不如自己想出 的可靠——所以,懂得这层道理后,硬要别人接受你的观点,将是很不聪明的做法。最好的 方 法,就是给他一点暗示,由他自己去思考或作结论。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他从来没 有教给别人要干什么,他只不过是像一个思想的接生婆一样,帮助人们产生正确的思想。在 引导教育活动中,当引导者或教育者提出材料而不作出结论时,就是希望对象或受教育者自 己 作出结论,这种教育方法称之为苏格拉底的“产婆术"。 在中国教育史上,暗示教育法 早就为许多教育家所运用。孔子就是一位善用暗示的高手。孔子教育弟子做人,很多时候并 不是直接进行说教,而是或用打比方或言他物,巧妙地暗示弟子做人的原则。《论语》中有 多处这样的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 何以别乎?[2](P56)”;“或问礻 二、 暗示教育法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特殊意义 大学生正值17~20岁,在这个年龄段,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占据主导地位,思想活跃, 反应敏捷,智力发展达到高峰,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他们善于独立思考,也更乐于自我选择 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暗示的作用往往比直接说理或指示的作用更加显著。教育者如果仍 然停留在不厌其烦的理论说教之中,其教育教学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不断随着教育对象的变化作出内容和方法的调整。大学的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学与中学要求不同,中学政治课以教授学生的知识点为基本任务,其政治教育的功能 基本上靠灌输来实现,教学方法就必然以肯定型为主,即告诉学生“是什么”的问题,可 以 使其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是以培育思想、通过理性的选择产生 的认同感为主要任务,所以大学阶段在重述中学某些理论观点时,应重点告诉他们“为什么 ”的 问题。在这个解释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只从正面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作出结论,而要使思想 政治理论课能够深入到学生思想的深处。这就决定了在教学中,必须发挥大学生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使他们在兴趣的驱使下,在教师的疏导中,通过自己认真的思索而形成正确的观点 ,进而转化为一种坚定的信念。中学在讲授知识点的时候,大多是以一种观点、一个思路为 基本的方法,这既是应试教育的需要,也是灌输政治理念的需要。在大学阶段,这种办法显 然是不合适的,大学的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应在基本的立场、观点不变的前提下,有选择地 介绍一些学术界的相关研究,让学生在开放的视野中获得大量的信息,然后通过比较、分析 得出正确结论,以坚定大学生的主流价值观。基于此,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中就 不应该官腔十足地板着面孔训斥人,拿“大道理"压服人,用“大帽子"吓唬人,强迫学生接 受 你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而应该和风细雨、循循善诱、适时暗示、潜移默化,依靠马克思主 义理论的科学性和内在的逻辑力量去感化学生,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为大学生心理、生理特点以及大学思想理论课教学的基本特点和要求,仅靠喋喋不休的理 论说 教,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而恰如其分的暗示与引导却经常能收到化腐朽为神奇的功 效。 作为一种教学实际中常用的引导方法,暗示主要是采取直接或间接的语言提示,使学生明白 一定的内涵,并感到有关结论是自己认识到的。暗示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明晰的说理相对应的 一种教育教学方法,但暗示并非完全排斥思想的明晰,相反是在学生具备明晰的认知的基础 上适时地转换说理的施教方法。说理教育不是单纯呈现理论概念和专有名词,也不是为了证 明某一理论的正确性而控制性地呈现片面信息,它要求教育者最充分地呈现相关信息和知识 ,在一个开放、真实的背景下,帮助教育对象理顺逻辑、明白道理、提升情感。此外,在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中,除了口头语言暗示外,行为(身体语言)也可以作为暗示的符 号,尤其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行为,其暗示的作用更为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 中,可以由施授人的语言和行为制造一定教学情境来施授。行为学家早就注意到,在肮脏的 环境里提示人们注意清洁、保持秩序总不见效,相反在严肃、整洁的环境中,人们自然而然 地要自我检点,有谁好意思往红地毯上吐痰呢?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通过教学行为,使 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反复地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在学生的自我教育行为训练中,达到预期的 教学效果。 作为教育引导方法之一,暗示也有其局限性。如:由于暗示常常采取含蓄、间接的方式,一 般不付诸压力,因而容易使对象误解或者忽略。此外,暗示也只涉及简单的态度和行为,而 对复杂的深刻的需要系统论证的道理则可能无法触及;同时,由于暗示的作用总是带有随机 性,因而教育对象的态度形成和改变,很难深入到同化和内化阶段。 三、暗示教育法的具体实施 1.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有的放矢地运用暗示 思想政治教育最忌讳的是无的放矢。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就要在充分把握教学 目 的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的情况下,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恰当地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 首先,要熟练掌握教学内容。如果教学引导涉及的内容比较简单,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没 有必要“画蛇添足",学生完全可以自己作出结论,提炼观点。当然,为了强调某种结论 和 观点,也可适当地阐述和延伸,给予恰当的点拨。如一些“大众口号"式的政治观点和结论 , 就没有必要大论特论,不厌其烦,此时,适当暗示即可。但是如果讲课涉及的内容较多,其 论据和论证较为复杂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就要明确地亮出结论和观点,然后再去详细论 述,这样就比学生自己去做效果要好得多。 其次,要了解学生认知心理特征。如果学生具有所期望的思维水平和知识能力,或对问题有 相当熟悉程度,则可考虑含蓄地暗示,让他们自己做出结论,得出观点,反之则采取直陈结 论的观点。如:笔者在讲“道德及其历史发展"一节时,对有的课堂采取的直陈结论的讲法 ,因为 根据课前调查,他们对道德的理性认识并不深,但后来笔者为另一课堂的学生讲这一节时, 我采取的是暗示的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 再次,要把握学生思维热点。一般理论课、知识课和技能课的教学,都是在学生对于这些课 的教学内容基本“不知"、“不会"的基础上进行的,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学生是一张白纸 ,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接受心理一般来说比较单纯,直接影响塑造意图的因素主要是一个没 有求知欲的问题,全靠教师来讲解和描绘。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则不同,该课程所讲授的许多 内容都不是学生在课前一无所知的,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在思想品德、法律修养方面受 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渠道的教育和影响。这种教育和影响既包括积极方面,也包 括消极方面,都会在学生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各样具有先入为主的“意识框架", 并 且这种"意识框架"的强弱也因人而异。因此需要教师事先掌握学生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立场 。如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讲述的立场、观点与学生原有的态度差距过大,又不是原则性 的问题,则可考虑使用含蓄、间接的暗示方式;如果差距不大则应明确说出结论,以免学生 因为同化评定效应而感觉不到两者的差距,进而影响教学效果。所谓同化评定效应指的是, 人们会把和自己的态度相距较近的立场、观点,视为相距更近的观点。试图引导学生改变一 定态 度时,一般说来,教师所持的立场、观点,总是与学生对象原有的态度存在着一定差距,否 则,就谈不上教师的引导了。问题在于,这种差距如何把握引导才更为顺利有效。 2.通过行为训练,让学生自我暗示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教师还可以经常组织与教学内容有关的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课堂讨论、辩论、课堂作业、课堂提问,以及学生自己上讲台讲课等等。笔者在讲授“增 强法 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前,先在课堂上就“法律和生活的关系"进行讨论,学生结合身边 的事畅所欲言,事后他们谈体会:不讨论还不大清楚,讨论后才知道,在当今社 会不学法还真 不行。通过这些教学形式的不断变化,在学生不知不觉、不断进行的积极的自我暗示中,思 想政治课教学的核心内容得到了巩固,深深地在学生的头脑中扎下根来。 3.营造好的教学情境,用环境来暗示 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很善于在课堂内外营造一种气氛,充分利用情境的暗示作用去引 导和教育学生。比如,他们善于利用当地的各种革命历史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等以及各种 文化教学手段。在这些特定的情境暗示之中,学生受到了强烈的思想震撼,其教育的作用, 往往胜过千言万语。如果时间、场合以及学生兴趣、动机等都不适合于含蓄、间接暗示的方 式,教师就应该直接、明确地亮明结论和观点,反之亦然。如,在当今社会,一些人荣辱不 分, 甚至荣辱颠倒,所以我们在讲荣辱观的时候,一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直陈正 确的观点和结论,引导学生的思想走上正确的轨道。此时的沉默、模棱两可,或者哪怕就是 暗示都会起到消极的作用,留下遗憾。 4.提升教师修养,用人格来暗示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方面,行为的暗示往往比语言更为有效。中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 也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笔者曾在大学生中调查:“ 什么时候你的心灵受到强烈震动?"学生的答案有“到建筑工地实习、老师和我们同睡一个 窝 棚地铺时,我们心灵受到了强烈震动",“当老教授带病坚持上课在讲台上昏倒时,我的心 灵 受到了强烈震动"。由此可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仅仅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深 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注重在教学和日常行为中,以榜样的力量与 行动楷模去影响感化学生,不仅做“思想的巨人",而且还要做“行动的巨人",要通过强有 力的 行为暗示去教育和引导学生。作为教学引导者的教师,如果在学生的心目中确实具有权 威性的可信性,直截了当地、不容置疑地提出结论和观点,效果往往会更好。对于学生不太 熟悉或者刚上讲台的年轻教师,则应考虑使用系统的逻辑论据和论证,在讲解中让学生自己 明确应有的结论和观点。 正确运用暗示还要避免暗示带来的消极影响。暗示的作用是两方面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 消极的作用,其性质主要受提示方向的影响。在教学活动中,我们也不能忽视暗示可能带来 的消极影响。有时候提示者的主观愿望并非如此,然而提示本身却造成接受者产生错觉,作 出与暗示相反的反应。无论暗示者是有意或无意地发出某种信息,作为对象的学生总是有着 自己的见解并把它们视为某种提示,从而作出带倾向性的相应反应。当我们评价某一事物并 从正面提出一定的立场、观点时,也会有意无意地产生暗示作用。因为,评价本身就肯定了 某类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当有关的立场、观点不能充分说服对象时,就会起 到消极的暗示作用,将对象引导到事物和现象的消极方面,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比如,有 的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介绍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理论流派,不厌其详,又过多地暴露社会主 义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和腐败现象,缺乏分析地述说资本主义制度如何繁荣、如何富裕,而对 此的批判和抨击又不全面深刻、充分有力,这就可能使学生对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主 义制度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产生怀疑,所以,作为引导者的教师一方面应有目的地发出积极的 暗示,另一方面也应避免引导本身所产生的消极暗示,尽管这种暗示并不是作为教育引导者 的教师的初衷。在教学中注重暗示原则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忽视“直陈”原则的重要性,暗 示与直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 教育法论文:浅谈美国职业教育法规的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法规,启示 论文摘要:本文回顾了美国职业教育法规的发展历程,探讨了美国职业教育法规在政府资金投入、立法程序方面对我国职业教育立法发展的启示。 美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庞大,种类繁多,到2008年已超过154个,内容涉及:葡渤甫经费等各面。 一、美国职业教育法规的发展历程 以下几个阶段可清晰了解美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形成与发展的脉络。 (一)萌芽阶段(殖民时期和整个18世纪) 美国最早的职业教育为殖民地时期的学徒制,沿用英国的《工匠·徒弟法》及《济贫法》,可视为职业教育法制化的萌芽。 (二)确立阶段(内战后——1960年代) 1.1862年的《莫雷尔法案》——奠定了职业教育立法基础 该法案规定,按各州在国会中参议院和众议院人数的多少分配给各州不同数量的国有土地,各卅l在5年内至少建立一所“讲授与农业和机械工业有关的知识”的赠地学院莫雷尔法案》可以看作是第一个高等职业教育法。它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联邦政府通过资金资助职业教育的原则,奠定了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基础,刺激了各州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加速了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快速发展。 2.1917年的《史密斯法案》——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形成 该法案把职业教育划分成农、工、商、家政等专业,把传统中学改为兼具就业和升学目的的综合中学,确立了美国的双元教育体系,使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分流。它奠定了美国中等职业教育立法的基础,加大了美国联邦政府对各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干预的力度。这段时期较有影响的职教法规还有1940~(国防职业教育法》,规定拨出1亿美元用于举办军事工业方面的职业技术培讥1945年《退伍军人就业法》,规定由政府贷款使退伍军人安家立业并得到在职训练,在政府资助教育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1946年的《乔治·巴顿法》、1958年的《国防教育法》都扩大了职业教育的范围,增加了拨款额度。拓宽了美国职业教育的领域,强调职业教育的全民化,使大量资金不断流入综合中学、社区学院和其它职业教育机构。 (三)迅速发展阶段(1960年代——1980年代) 1960年代大体形成了由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后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构成的职业教育体系。 1.1963年的《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社会化 《职业教育法》将补助的范围扩大到高中毕业生、在职训练人士、残障人士等,取消科目的限制。使其变成面向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的教育。它冲破了传统职业教育观念的束缚,强调职业教育目标的多元化,有力促进了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1974年的《生计教育法》——生计教育与生计发展 生计教育是一种主张以职业和劳动为中心的教育。其倡导者马兰提倡以职业教育为中心,将这种教育贯彻到中小学、甚至高等教育中去。 (四)改革完善阶段(1980年代以来) 1.1984年的柏金斯法案——开启美国的全民职业教育之门此法案扩大了政府拨款补助的对象,将职业教育扩大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之功能,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平等性。 2.职业教育动向 1990年代以后,美国职业教育“分散、低效、落后”的状况招致激烈抨击,为改变这一现状,国会通过《柏金斯职业应用技术教育法》,提出职业教育要面向全体人群,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整合。1993年颁布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规定成立“国家技能标准委员会”,推动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建立评估和证书制度。1994年通过了《学校——工作机会法》,这是为美国高中以上学生提供的就业训练法案,宗旨是学生能顺利向“工作世界”过渡。2005年对《柏金斯职业教育法修正案(1998)》进行了修改与补充,颁布《柏金斯生计和职业技术促进法》,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整合,工商企业与教育机构密切合作。 二、美国职业教育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从对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历程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曲折性和超前性。现在我国正在加大力的贯彻《职业教育法》,总结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经验教训可以仅我国在职业教育方面少走弯路,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 (一)政府对立法资金投入的差别 美国职业教育的每次立法必有政府的资金投入。财政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反过来职业教育的极大发展又促进了整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财政与职教形成了良性互动。依法保障职业教育的资金支持是美同职业教育成功的重要保证。美国联邦政府每次职业教育立法都有相应的教育项目资助资金。如1994年《学校工作机会法案》颁布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在1995年、1996年、1997年投入到“技术准备计划”的资金分别是1.08亿美元、1亿美元、1亿美元。在《学校工作计划》中的投入分别是2.45亿美元、3.50亿美元、4亿美元。而我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的来源缺乏政府针对性的资金投入,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职业教育法》也规定了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办职业教育、规定了职业教育应产教结合。尽管中央财政2006~已向职业教育投入23亿元专项资金,到2010年,中央财政将总共投入140亿元到职业教育的各项重点中去。但是在立法中缺乏政府相应的针对性的资金投入,效力并不显著。因此,加强职业教育立法中政府对资金投入的规定与相应的保障措施是我们需要借鉴的。 (二)立法体系与程序的差别 美国的教育立法程序是自下而上的过程,而我国是自上而下的过程。美国高度重视法案的制定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权力机关审议讨论、通过草案、公布法律。教育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比较注意立法技术,要求严格。一般是行业协会、游说集团、选民、政府机构通过州长办公室向议员提出某方面的立法建议。根据这些建议,议员向议会提出立法议案,草案起草后,分送议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同时连同草案制定的必要性,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征求公众的意见。立法时要通过听证会,经过对提案人的咨询,明确该立法的受益人,然后才确定是否作为议案。立法的过程中,立法权由联邦宪法授予各州直接控制,因而州层次的教育法数量众多,规定具体,而且法律效力大,执行过程要求严格,通过行政和司法部门推动教育法律的实施,对违反行为严加制裁。我国的教育立法程序与之不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草案)》的拟订为例,国家教委从1989年开始着手研究、起草职业教育法。在起草过程中,总结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经验,并借鉴国外发展职业教育好的做法,经过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专题调查。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后,国务院法制局又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会同国家教委对送审稿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草案)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在职业教育的立法方面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立法程序的做法,广泛收集职业学校、地方职业教育部门的意见,作详细的分析与考证。并提供充分辩论机会,这样才能使立法更为完整。 教育法论文: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概念、意义和结构 【论文关键词】依法治教 教师教育法律素质 教育法律知识 教育法律意识 教育法律行为 【论文摘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依法治教工作的推广和实施、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是依法治教的基础工程。笔者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分为:教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为提高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迅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逐步觉醒。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现代社会的教育已逐渐成为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的教育。“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治教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绝大多数的教师有较强的教育法律素质。没有这一条件,依法治教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一个法律素质水准不高的民族绝不可能建成一个良好的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同理,依法治教工作的推广和实施,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研究经历了从关注教师素质结构研究到教师法律素质结构研究,再从教师法律素质研究到关注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研究的过程。这一研究历程体现了人们对教师素质认识不断深化,解构与建构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师教育法律素质实际上是法律素质在教师行业中的具体体现,教师法律素质的特殊性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它不仅强调教师一般的法律素质,更加关注的是教师的职业法律素质。教师教育法律索质是指教师经过学习和培训所获得的关于教师职业法律法规知识、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思想观念、态度、意识等,它由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的行为能力等方面构成。 法律素质的核心和关键是法律意识,而法律意识的首要内容是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指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行成一种风气,风行即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教师的法治精神是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中国有几千年的专制传统。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译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习惯,现行教育管理中人治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如果再不强化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教师队伍的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依法治教就难以实现。因此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是依法治教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依法治教的奠基石。 对于教育活动基本的伦理规范地遵守,在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通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教师的行为。而对于这些规范与教师个体及专业团体本身“德一福”一致的关系缺乏起码的确认。《规范》中更多的是教师的义务,而“教师专业生活和基本权利更需要有专业的道德规范给予保障。以确保教师在行使专业权利时免受非专业人士非理性指责与侵犯。”随着教育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出台,不仅是对教师,更是对全社会的人对于教育领域的伦理规范地遵守,提供了基本的要求和底线。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在于他们能够按法律的规定遵守基本的伦理规范,履行自己的义务;更在于能够主张自己的基本权利,享受幸福人生。 为准确把握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内容,确立合理的概念维度,笔者以法律素质的理论抽象性、内容涵盖性、形式稳定性为坐标,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教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又在每一个层次中确定了不同的层次结构。 一、教育法律知识 知法是教师守法、用法和护法的前提条件。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同理,以法治教意味着教育正进入法律调节领域,是用法律管理、规范教育活动或教育行为,解决教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更多的是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中国二十多年的教育法治建设里程表明,依法治教需要执法公仆,更需要护法、守法的广大教师这要求广大教师首先要知法、懂法,在此基础一L人们才能真正运用法律武器,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教育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规范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包括人们对法律的评价、态度、关注和期待,换句话说,法律意识就是法律知识在人们心中的内化。作为一种自觉的精神力量,公民法律意识的社会作用是巨大的。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是法制建设内在的精神支撑,是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在依法治教的历程中,教育法律规范的贯彻程度和效果依赖于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意识,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是教师自觉、自愿守法的内在基础。完善教育法制是实行以法治教的前提。但依法治教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教育法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上。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能推动教师自觉守法。教师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教师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同时,良好的法律意识能驱动教师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据此,又可将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分解为法律态度、法律评价、法律关注和法律期待四个层次。法律态度是指教师在教育法律认知的基础上对教育法律所持有的情感,它是教师对法律直观的体验感受。法律评价是指教师依据某种理性的标准,对教育法律的好与坏所做的价值判断,它是教师对教育法律的理性评价。法律关注是指教师对当前的焦点教育法律问题和热点教育法律问题注意留心的程度,它反映了教师主观上参与法制建设的程度。法律期待是指教师对教育法律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的期盼和希望,它反映了教师对未来教育法制建设走向和趋势的期望。 三、教育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一切合法行为。在以法律为主体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行为在受到法律约束的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管是法律制约功能,还是法律的保护功能,都存在一个如何最有效地实现法律规则的问题。任何法律不过是一定行为规则而已,规则是法律的存在形式,行为是法律的调整对象。离开了法律行为,法律的意义就无法确定。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劳伦斯·弗里德认为:“我们一直花费很多时间研究法律规则及其结构,以制定和执行规则。但需要强调指出,法律系统并非仅指规则及其结构。在任何法律系统中,决定性的因素是行为,规则不过是一堆词句,结构也不过是被遗忘的缺乏生命的空架子。除非我们将注意力放在被称之为法律行为的问题上,否则就无法理解任何法律系统,包括我们自己的法律系统在内。”法律仅是纸上的规定,要转化为社会的现实,必须依赖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法律调整的手段。没有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法律行为,法律就会毫无实际意义;没有作为法律调整手段的法律行为,法律就无法贯彻实施,就无法实现自己的意义。 根据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还可将法律行为分解为守法行为、用法行为和护法行为。守法行为是教师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教师的守法行为是教育法律体系实现的社会基础和基本依据。一个正常的社会,法律遵守行为总是法律实施的主要方面,法律只有在被普遍遵守的前提下,才可能对少数违法者给予有效的制裁,只有法律遵守行为普遍化了,法律规定才可能由机械的律条转化为生动的现实。用法行为是教师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现代法制的基本精神是以权利本位,一个守法的公民不仅要履行法律义务,更要懂得如何行使和主张自己的权力。护法行为是指教师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违法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更破坏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因此,与教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斗争是每一个教师的责任。 毫无疑问,实现依法治教的目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教师与其他主体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教师作为依法治教的主体之一,只有从教育、制度、评价和惩戒等方面做起,不断提高他们的教育法律素质,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才可能真正有一个大的历史改变,依法治教的春天才会真正早日实现。 教育法论文:浅析《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法 立法目的 评价 回归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12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快速、长足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呈现出若干新特点。相对静态的立法未能同步适应甚至制约了职业教育的继续推进和深化。试图对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修改建议。 一、立法目的的内涵及研究意义 按照《新华词典》的解释,目的是“人们想要达到的境地和希望实现的结果。”对于目的的规划和确定是人类作为高级动物的特有活动,是思维的产物。“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用蜂蜡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人之于其它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脱离了或有意识地试图脱离行为的盲目性。在进行某项工作之前,人们总会在头脑中预先勾勒出一个理想结果。进而选择自己的行为模式。立法活动也是如此,甚至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作为调整社会关系最重要的规范,法律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并并非是对法条的无序堆砌。此时,明确的立法目的能够让立法者透过纷乱繁杂的法律现象,把握法律的本质,使得法律在宏观框架上结构楔榫;微观表述上主旨分明。当立法者在进行职业教育立法时。自然也会对其运行所达到的目标有一个要求或预期。明确的目的性使各个相对独立的法条由一个隐含的主线串连起来,形成互不冲突、协调一致的整体。 立法目的是立法者结合自身需要,通过对法律固有属性的认知、判断和选择,从而形成的以观念形态表达的一种预期结果,即法律制度设置和运行所产生的理想结果。“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事实上的动机。”目的论是法律制度的本源性理论,是对该部法律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如果把一部法律凝练为一句话,没有什么立法目的更加传神、更加精恰了。因此,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的确定,必将深刻影响着整部法律的面貌以及实际运行的效果,而含混而不明确的立法目的则势必导致法律文本的松散和缺乏指向。 二、现行立法目的的表述及其评价 鉴于立法目的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我国在成文法结构安排上往往于法律文本的开篇就开宗明义地阐明本法的立法目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共高等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法,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如果将三部法律的目的条款相比较,会发现职业教育法与后两部法律虽然在具体表述上不完全一致,但实质上均着眼于“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从表面上看,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作为教育类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似乎并无明显的不妥之处,作为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势必成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必要手段,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一定位却使得职业教育法丧失了自身独立的个性表达。 首先,职业教育法的目的应当定位于别化的特有目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之间是一种相互分工、相互协作的关系,并共同服务于教育法体系“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体系目的。这种情况就像在一个蚂蚁种群中,存在着雌蚁、雄蚁、工蚁和兵蚁这些不同种类的划分,它们都有着自身存在的意义和各自不同于其他种类的目的。有的负责繁衍后代,有的负责觅食和建造巢穴,有的负责抵御外来侵害。如果不加区分地把不同种类蚂蚁的目的都看作是维持种群的存在和繁荣,就混淆了它们的角色和存在价值,无法真正判断它们各自特有的行动目的。职业教育法作为教育法律体系有机的组成部分,在体系中扮演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角色,有着自身独立的目的。对其加以盲目提升和混同,必将使得整部法律的构建缺乏指向而使得法律的实际运行效果大大折扣。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为首要目的一样,就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来而言,其目的也是个别化的,应当强调其个性,“没有必要专门阐述部门法所共有的根本任务。” 其次,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应当定位于直接目的。正如一所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水平,如果一定要把该行为的目的看作提高人类整体文化素质抑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之类的,就不免有些过于牵强了。这并不是说立法目的就是功利而短视的。应当看到,目的是主体的目的,这种内在性的特点决定了立法者对某项制度设计、运行的预期和设想,带有较为浓厚的主观色彩和直接的需要表达。立法者在合理范围和尺度内,能动的选择和有目的性的设计,意图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的当务之急。因此,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不能仅仅成为教育法律、法规普适性规律的重复表达,大而化之地把“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作为本法目的,对立法和理论研究均无裨益,理应围绕和突出“职业教育”这一主题,发掘职业教育法的固有属性和基本功能。并直接、明确地表达出来。 三、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的理性回归 法律文本的表达并非始终同立法者的心态完美契合。目的是人类思维活动的产物,是以观念形式存在的,这就决定了目的不可能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因为人的思维本身就是变化的、渐进的。目的在最初形成时可能是含糊的甚至有所偏差的,但这没有关系,人类作为一种高级动物之所以能够完成从猿到人的进化,并逐渐对身边的世界进行合理改造,正是因为人类能够不断地,能动地修正自己行为的目的,使之日趋理性。同样,立法者理念的重大调整也会相应地引起立法目的的变化。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不能拘泥于法条的实然表述,而是应到探寻其应然状态。 如前文所述,应当从职业教育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的特点人手,结合受教育者和实践层面的需要,发掘职业教育法个别化的直接目的,进而生成结构严谨、意旨鲜明的法律文本。对此,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旨在针对不断变化的劳动环境,通过规范的教育过程传授 符合要求的、进行职业活动必须的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职业行动能力)。它还应使获得必要的职业经验成为可能。”在这一立法目的指导下,德国为了加强职业教育的实践性,采用“双重职业训练制”,学生部分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增强应用性和针对性,一大批职业教育学校建在著名的大企业周围,以便更好地与企业合作。利用企业的优势,按照企业的要求,培养高技术人才。“如德国伊斯勒高等技术学院周围是奔驰、HEG等大企业,曼海姆高等技术学院紧邻德国三大化工企业之一的BASF公司”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国家的重视下得以高速发展,职业院校招生规模从2002年的不到400万人快速增至810万人,然而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很多矛盾和弊端开始凸显出来,例如青年教师比例较大。缺乏教学经验和相关行业领域从业经历:例如,教学投入不足,教学和实践相脱节,无法满足行业需要等。为了防止职业教育停留在粗犷式的低水平发展模式,可持续地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我国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表述上同样应当脚踏实地、切中实质。以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以就业和市场为导向。 四、立法目的重构对“教”与“学”的导向作用 (一)严格教师任职资格,构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我国职业教育法对于教师任职资格只字未提,这也是现行立法的一大缺陷。教师是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因素,教育的社会职能必须通过教师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教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教育的实际水平和效果。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处于高速发展中,然而教师队伍无论在数量和水平上都与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明显不相适应。职业教育要想提高质量、加快发展,解决师资建设迫在眉睫。 纵观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对教师素质和任职资格均作出了严格要求。除了学历上有一定要求外,还特别强调实践经验。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第三节——教育机构与教育人员的资质,对教师任职的专业方向和从业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德国的高职师范学院毕业生不能直接任教。必须先参加国家组织的第一次职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实习教师的身份,进入政府开办的教师实习学院进行两年的实习。两年中,三分之一时间在实习学院接受更高层次的师范教育。完成两年实习、教学和师范理论学习后,他们才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第二次职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才可能获得正式岗位资格证书。因此,我国在推进职业教育进程中,亦应重视教师之一主体因素,建立行之有效的遴选和培训机制。 (二)在学习过程中突出实践性 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并非培养理论性和研究型人才,而是为社会输送具有很强动手能力的人才。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将所学技能迅速应用于工作中,是职业教育追求的目标。有鉴于此,西方发达国家的高职学校都特别重视提高实践教学内容的比重,把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动手能力作为教学的中心环节, 首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提高实践环节比例,将其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手段。这不但能够实时检验理论的掌握情况,还切实增强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国职业教育由于投入不足,实践教学所需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往往不能到位,导致实践课时不能落实,理论讲授比例过大,学生缺乏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而这一情况在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较为薄弱的西部则显得尤为突出。长此以往,势必使得职业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应密切联系相关企业。世界银行国际咨询专家万·亚当斯指出“强调企业、行业和学校之间的关系,确保学校所提供的技能是行业所需要的技能。我们需要让学校承担起学生就业的责任来,使学校的运行更加着眼于市场本身。”企业可以给学生提供完整、真实的实践过程,这是学校的模拟、实验等教学手段不可比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密切联系用人企业,可以及时了解生产领域的新技术、新动向,使得教学活动与市场需求相同步。 教育法论文: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暗示教育法 [摘 要] 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有的放矢地运用暗示、让学生 自我暗示、用环境来暗示、用人格来暗示能有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暗示教学 一、暗示教育法的基本内涵 暗示教育法是指在无对抗条件下,通过语言、行动等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影响 ,使其在不知不觉中自愿接受暗示者即教育者的某一观点、意见或按暗示的一定方式进行活 动。暗示教育法要求受暗示者在接受现成信息时无需要逻辑论证,并以无批判的接受为基础 。在许多情况下,暗示实际上就是一种心理引导方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暗示, 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主要靠提示、引导,而不是靠论证来影响学生的态度和行为。 社会教育行为学理论指出:人们,尤其是受教育者,有一种倾向,即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思 维的自主地位,不愿意受到别人的干涉、控制,而当对象如学生觉察到外界是有意要说服自 己时,往往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准备,甚至警觉起来,从而对外界的引导如教师的讲授进行挑 剔或产生逆反心理;而当对象没有感觉到外界要有意说服自己时,则容易接受影响[1 ]。比如,无意中听到的话往往更能促使其形成或改变一定的态度。 同时心理学研究发现,个体心理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当一个人认识到了某种事物的存在时, 尽管这样的认识没有充分依据,甚至只是一种被主观肯定了的假设时,也倾向于对此事物作 出反映,尤其当我们是在无对抗的自然的条件下产生这种认识,且当这种认识又与心理定向 相符时,其心理反应就更为明显。我国历史上的许多成语,如“望梅止渴"、“杯弓蛇影"、 “草木皆兵"等都表现了暗示的作用。 美国教育家卡耐基认为:不论意见观点多么中肯正确,被别人强迫接受的,总不如自己想出 的可靠——所以,懂得这层道理后,硬要别人接受你的观点,将是很不聪明的做法。最好的 方 法,就是给他一点暗示,由他自己去思考或作结论。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他从来没 有教给别人要干什么,他只不过是像一个思想的接生婆一样,帮助人们产生正确的思想。在 引导教育活动中,当引导者或教育者提出材料而不作出结论时,就是希望对象或受教育者自 己 作出结论,这种教育方法称之为苏格拉底的“产婆术"。 在中国教育史上,暗示教育法 早就为许多教育家所运用。孔子就是一位善用暗示的高手。孔子教育弟子做人,很多时候并 不是直接进行说教,而是或用打比方或言他物,巧妙地暗示弟子做人的原则。《论语》中有 多处这样的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 何以别乎?[2](P56)”;“或问礻 二、 暗示教育法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特殊意义 大学生正值17~20岁,在这个年龄段,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占据主导地位,思想活跃, 反应敏捷,智力发展达到高峰,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他们善于独立思考,也更乐于自我选择 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暗示的作用往往比直接说理或指示的作用更加显著。教育者如果仍 然停留在不厌其烦的理论说教之中,其教育教学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不断随着教育对象的变化作出内容和方法的调整。大学的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学与中学要求不同,中学政治课以教授学生的知识点为基本任务,其政治教育的功能 基本上靠灌输来实现,教学方法就必然以肯定型为主,即告诉学生“是什么”的问题,可 以 使其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是以培育思想、通过理性的选择产生 的认同感为主要任务,所以大学阶段在重述中学某些理论观点时,应重点告诉他们“为什么 ”的 问题。在这个解释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只从正面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作出结论,而要使思想 政治理论课能够深入到学生思想的深处。这就决定了在教学中,必须发挥大学生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使他们在兴趣的驱使下,在教师的疏导中,通过自己认真的思索而形成正确的观点 ,进而转化为一种坚定的信念。中学在讲授知识点的时候,大多是以一种观点、一个思路为 基本的方法,这既是应试教育的需要,也是灌输政治理念的需要。在大学阶段,这种办法显 然是不合适的,大学的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应在基本的立场、观点不变的前提下,有选择地 介绍一些学术界的相关研究,让学生在开放的视野中获得大量的信息,然后通过比较、分析 得出正确结论,以坚定大学生的主流价值观。基于此,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中就 不应该官腔十足地板着面孔训斥人,拿“大道理"压服人,用“大帽子"吓唬人,强迫学生接 受 你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而应该和风细雨、循循善诱、适时暗示、潜移默化,依靠马克思主 义理论的科学性和内在的逻辑力量去感化学生,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为大学生心理、生理特点以及大学思想理论课教学的基本特点和要求,仅靠喋喋不休的理 论说 教,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而恰如其分的暗示与引导却经常能收到化腐朽为神奇的功 效。 作为一种教学实际中常用的引导方法,暗示主要是采取直接或间接的语言提示,使学生明白 一定的内涵,并感到有关结论是自己认识到的。暗示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明晰的说理相对应的 一种教育教学方法,但暗示并非完全排斥思想的明晰,相反是在学生具备明晰的认知的基础 上适时地转换说理的施教方法。说理教育不是单纯呈现理论概念和专有名词,也不是为了证 明某一理论的正确性而控制性地呈现片面信息,它要求教育者最充分地呈现相关信息和知识 ,在一个开放、真实的背景下,帮助教育对象理顺逻辑、明白道理、提升情感。此外,在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中,除了口头语言暗示外,行为(身体语言)也可以作为暗示的符 号,尤其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行为,其暗示的作用更为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 中,可以由施授人的语言和行为制造一定教学情境来施授。行为学家早就注意到,在肮脏的 环境里提示人们注意清洁、保持秩序总不见效,相反在严肃、整洁的环境中,人们自然而然 地要自我检点,有谁好意思往红地毯上吐痰呢?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通过教学行为,使 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反复地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在学生的自我教育行为训练中,达到预期的 教学效果。 作为教育引导方法之一,暗示也有其局限性。如:由于暗示常常采取含蓄、间接的方式,一 般不付诸压力,因而容易使对象误解或者忽略。此外,暗示也只涉及简单的态度和行为,而 对复杂的深刻的需要系统论证的道理则可能无法触及;同时,由于暗示的作用总是带有随机 性,因而教育对象的态度形成和改变,很难深入到同化和内化阶段。 三、暗示教育法的具体实施 1.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有的放矢地运用暗示 思想政治教育最忌讳的是无的放矢。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就要在充分把握教学 目 的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的情况下,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恰当地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 首先,要熟练掌握教学内容。如果教学引导涉及的内容比较简单,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没 有必要“画蛇添足",学生完全可以自己作出结论,提炼观点。当然,为了强调某种结论 和 观点,也可适当地阐述和延伸,给予恰当的点拨。如一些“大众口号"式的政治观点和结论 , 就没有必要大论特论,不厌其烦,此时,适当暗示即可。但是如果讲课涉及的内容较多,其 论据和论证较为复杂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就要明确地亮出结论和观点,然后再去详细论 述,这样就比学生自己去做效果要好得多。 其次,要了解学生认知心理特征。如果学生具有所期望的思维水平和知识能力,或对问题有 相当熟悉程度,则可考虑含蓄地暗示,让他们自己做出结论,得出观点,反之则采取直陈结 论的观点。如:笔者在讲“道德及其历史发展"一节时,对有的课堂采取的直陈结论的讲法 ,因为 根据课前调查,他们对道德的理性认识并不深,但后来笔者为另一课堂的学生讲这一节时, 我采取的是暗示的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 再次,要把握学生思维热点。一般理论课、知识课和技能课的教学,都是在学生对于这些课 的教学内容基本“不知"、“不会"的基础上进行的,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学生是一张白纸 ,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接受心理一般来说比较单纯,直接影响塑造意图的因素主要是一个没 有求知欲的问题,全靠教师来讲解和描绘。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则不同,该课程所讲授的许多 内容都不是学生在课前一无所知的,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在思想品德、法律修养方面受 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渠道的教育和影响。这种教育和影响既包括积极方面,也包 括消极方面,都会在学生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各样具有先入为主的“意识框架", 并 且这种"意识框架"的强弱也因人而异。因此需要教师事先掌握学生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立场 。如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讲述的立场、观点与学生原有的态度差距过大,又不是原则性 的问题,则可考虑使用含蓄、间接的暗示方式;如果差距不大则应明确说出结论,以免学生 因为同化评定效应而感觉不到两者的差距,进而影响教学效果。所谓同化评定效应指的是, 人们会把和自己的态度相距较近的立场、观点,视为相距更近的观点。试图引导学生改变一 定态 度时,一般说来,教师所持的立场、观点,总是与学生对象原有的态度存在着一定差距,否 则,就谈不上教师的引导了。问题在于,这种差距如何把握引导才更为顺利有效。 2.通过行为训练,让学生自我暗示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教师还可以经常组织与教学内容有关的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课堂讨论、辩论、课堂作业、课堂提问,以及学生自己上讲台讲课等等。笔者在讲授“增 强法 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前,先在课堂上就“法律和生活的关系"进行讨论,学生结合身边 的事畅所欲言,事后他们谈体会:不讨论还不大清楚,讨论后才知道,在当今社 会不学法还真 不行。通过这些教学形式的不断变化,在学生不知不觉、不断进行的积极的自我暗示中,思 想政治课教学的核心内容得到了巩固,深深地在学生的头脑中扎下根来。 3.营造好的教学情境,用环境来暗示 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很善于在课堂内外营造一种气氛,充分利用情境的暗示作用去引 导和教育学生。比如,他们善于利用当地的各种革命历史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等以及各种 文化教学手段。在这些特定的情境暗示之中,学生受到了强烈的思想震撼,其教育的作用, 往往胜过千言万语。如果时间、场合以及学生兴趣、动机等都不适合于含蓄、间接暗示的方 式,教师就应该直接、明确地亮明结论和观点,反之亦然。如,在当今社会,一些人荣辱不 分, 甚至荣辱颠倒,所以我们在讲荣辱观的时候,一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直陈正 确的观点和结论,引导学生的思想走上正确的轨道。此时的沉默、模棱两可,或者哪怕就是 暗示都会起到消极的作用,留下遗憾。 4.提升教师修养,用人格来暗示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方面,行为的暗示往往比语言更为有效。中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 也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笔者曾在大学生中调查:“ 什么时候你的心灵受到强烈震动?"学生的答案有“到建筑工地实习、老师和我们同睡一个 窝 棚地铺时,我们心灵受到了强烈震动",“当老教授带病坚持上课在讲台上昏倒时,我的心 灵 受到了强烈震动"。由此可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仅仅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深 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注重在教学和日常行为中,以榜样的力量与 行动楷模去影响感化学生,不仅做“思想的巨人",而且还要做“行动的巨人",要通过强有 力的 行为暗示去教育和引导学生。作为教学引导者的教师,如果在学生的心目中确实具有权 威性的可信性,直截了当地、不容置疑地提出结论和观点,效果往往会更好。对于学生不太 熟悉或者刚上讲台的年轻教师,则应考虑使用系统的逻辑论据和论证,在讲解中让学生自己 明确应有的结论和观点。 正确运用暗示还要避免暗示带来的消极影响。暗示的作用是两方面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 消极的作用,其性质主要受提示方向的影响。在教学活动中,我们也不能忽视暗示可能带来 的消极影响。有时候提示者的主观愿望并非如此,然而提示本身却造成接受者产生错觉,作 出与暗示相反的反应。无论暗示者是有意或无意地发出某种信息,作为对象的学生总是有着 自己的见解并把它们视为某种提示,从而作出带倾向性的相应反应。当我们评价某一事物并 从正面提出一定的立场、观点时,也会有意无意地产生暗示作用。因为,评价本身就肯定了 某类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当有关的立场、观点不能充分说服对象时,就会起 到消极的暗示作用,将对象引导到事物和现象的消极方面,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比如,有 的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介绍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理论流派,不厌其详,又过多地暴露社会主 义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和腐败现象,缺乏分析地述说资本主义制度如何繁荣、如何富裕,而对 此的批判和抨击又不全面深刻、充分有力,这就可能使学生对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主 义制度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产生怀疑,所以,作为引导者的教师一方面应有目的地发出积极的 暗示,另一方面也应避免引导本身所产生的消极暗示,尽管这种暗示并不是作为教育引导者 的教师的初衷。在教学中注重暗示原则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忽视“直陈”原则的重要性,暗 示与直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 教育法论文:协调式教育法视角下护理管理论文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2012年1月~2013年12月,本院八个病区的临床护士共68人,年龄在20~46岁,其中,近两年新进护士8人,本科学历18人,大专学历39人,中专学历11人,身心均健康,自愿积极配合医院及科室的工作管理。医院结合临床加强护理管理,护理部采取“协调式教育法”,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两年间通过这种教育和管理模式,本院的护理工作成效显著。 1.2结果 实施“协调式教育法”后:(1)2012年本院患者的满意度测评平均93.2%,2013年上升为98.6%。(2)2012年~2013年全院无一例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各项护理指标均达标,全年护理质量取得了平均得分 99.5分的好成绩。 2协调式教育的方法和过程 2.1岗前培训重思想素质教育,核心制度的学习,强化个人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为临床工作打好基础 岗前培训是新护士成长的良好开端,是培养新护士实际工作能力、促进职业道德形成的重要过程。对本院的新护士由护理部统一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重视护士的爱岗敬业教育,使他们了解医院的发展经历,树立主人翁意识,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礼仪、心理素质、人文素质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并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为今后做好临床护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了使新护士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我们给予专题岗前培训讲座,具体课程安排共6天:第1天医院概况、医院护理管理现状(教授2学时);第2天护理法律法规、护理核心制度(教授2学时);第3天护患沟通技巧和护士礼仪培训、护理安全及医院感染培训(教授2学时);第4天护理文书的书写标准和要求、抗肿瘤药物知识、肿瘤健康宣教(教授3学时);第5天常用护理操作技术、护理应急预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教授3学时);第6天护士职业暴露、化疗防护常识(教授2学时),授课均采用放映幻灯片的方式进行专题讲解。 2.2改变传统观念,连续教育,树立职业形象 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注重培养医护人员自身技术水平,而忽略了职业素质修养、人文素质和礼仪规范的教育,造成医护人员缺乏与患者接触的亲和力。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已从单纯的生物医学领域向心理、社会领域转变,医护人员的形象、言谈举止,对患者尤其是肿瘤患者的身心健康可以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治疗和护理效果。因此,新护士进入工作科室,要尽快熟悉所在科室的环境、设施和布置,物品及药品的放置,逐渐认识并熟悉同事,成为科室中的一员,与他们和睦相处,团结友善,工作上互帮互助,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延续岗前培训的学习内容,把所学知识应用到临床,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周到的职业礼仪,因人而异地做好患者身心护理,改善护患关系,减少医护患纠纷的发生。良好的护士形象,可以提升服务对象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度”,拉近护患距离,便于在临床上有效地护理各种类型的肿瘤患者,促进临床管理,提高患者满意度。 2.3方便临床护理管理,掌握科室护理制度,给予协调教育,落实护理标准 为了方便管理,教育护士熟悉肿瘤科护理常规,临床护理“日程序、周计划、月目标”制度的内容,护士各班次的职责等,给临床工作提供指引和目标,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便于护士长的管理。护士长根据相应的制度每天进行巡查,发现哪项工作有纰漏或失误,及时找当事人,给予弥补或更正;每天对各班次的工作进行核查,每周组织全科进行医嘱单、护理单、体温单、特护单、床头牌等的核对,发现问题给予客观真实的记录,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护士长根据各项护理标准,总结工作中出现不足的原因,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对护士进行协调式教育,并强化训练,加强学习和记忆,每月对近期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知识点,科内新开展的工作内容,组织全科护士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记录在科内个人技术档案内,作为年终个人评先树优的依据。 2.4夯实护理技能,加强医护患合作,因患者而异,采用科学的沟通技巧和护理,实行人性化服务等教育方式,规避风险 2.4.1沟通技巧的教育 肿瘤科患者的性格、心理特点有:①内向型:不善于表达,对医护人员工作不满意,会寻找机会表达意见,比如:患者满意度测评时,得分较低,使工作人员难预测,比较难沟通;②外向型:脾气暴躁易怒,不容易控制情绪,偶尔对医护人员不满,会反应强烈,影响护患关系,甚至造成纠纷。所以,护理肿瘤患者难度较大,需要护士使用良好的沟通技能,包括:语言沟通、肢体沟通、表情沟通、文字沟通等,加强人文关怀,如:使用患者接受的称谓;患者疼痛时给予抚摸分散注意力;播放患者喜爱的音乐或提供爱好的书籍,诱导其潜意识的转移,忘却疼痛。根据患者不同的性格特点,因人而异地实施护理。 2.4.2强化肿瘤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 肿瘤患者中有药物过敏史的、肥胖而外周静脉不明显的、接受过多次化疗或长期输液造成静脉穿刺困难的、伴有心脑血管及免疫等疾病的患者,容易发生静脉化疗风险。作为肿瘤科护士要提高静脉穿刺技术,苦练基本功,提高穿刺成功率,减少患者痛苦;在穿刺前仔细选择要注射的静脉,确保穿刺成功率,要考虑先从远端静脉开始,保护静脉的合理使用,便于长期静脉输液治疗,还要考虑输液顺畅,输液期间不会发生化疗药物局部渗漏;规避化疗风险,减轻患者痛苦;熟悉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化疗药物外渗的处理,输液过程中仔细观察局部和全身反应;在化疗前使用巧妙的沟通和告知,不同的患者使用不同的告知方法,如:文化层次高,性格开明,知道病情的患者,可以告知化疗的目的、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化疗期间的配合方法和主要事项;对于性格内向,恐惧癌症,不知道病情的患者,可对其隐瞒化疗药物的作用,简单告知化疗期间的配合方法和注意事项;化疗中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如发现医嘱有疑问,及时和医生联系,发现患者病情有什么变化,及时向医生反映病情,给予妥善处理,日常工作中加强医护患之间的相互信任,团结与协作,将一些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为患者的康复创造有利条件。经过练习后,护理部对护士进行肿瘤专科技能考核,平均成绩由以前的86.2分上升至现在的91分以上。 2.5科学的管理流程,及时沟通教育 本院每年组织全院的中层领导到上级优秀的知名医院参观学习,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方法、先进技术,开拓思想、拓宽思路,勇于管理、善于管理的精髓,把学到的先进技术传授给全院专业技术人员;本院还每年派技术骨干到北京、上海、济南等专业对口医院进修,进修回来人员,不仅个人的专业技能有了长足的发展,还在本院举行的每周业务讲座时,介绍上级医院的先进技术,前端的治疗、护理理论知识,达到提高全院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的作用。在医务科、护理部的督导下,科护士长利用交接班时,观察各班次的工作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包括:病房的整洁性,各班次治疗、护理是否完善、危重患者的观察治疗及护理是否到位,医护的协调性工作是否严密;对于做得不到位者,晨会时给予指出,或采用问答的方式强化管理,使当事人明白错误,加强记忆,预防其他人员再犯同样的错误;利用晨间护理,加强病房管理,使房间内整齐化一,与患者交流,方便进一步观察病情,了解其对治疗护理的意见,及时地给予解决,并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反馈信息,及时给予工作改进;护理部每周组织全院护士长,了解各病区出现的普遍问题,包括:护理管理、心理护理、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临床护理缺陷和护理隐患等,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护理部每月到各病区进行护理业务查房,改进工作思路,提高护理技能、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完善患者的护理;并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病区护士长,进一步加强工作改进,对于问题护士,进行批评教育;护理部根据各病区临床护理中出现的薄弱问题,肿瘤治疗护理的发展,知识的更新需要,每周组织全院护士进行业务讲座两次,每季度组织全院护士进行讲座知识考试,专业技术操作考核各一次,总结成绩,改正不足,督促学习。形成“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工作督导-协调教育-学习-改进工作方法”的科学管理流程。 3小结 用科学的管理,使每月工作有目标,每周工作有计划,每天工作有程序,使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标准可查,有制度来约束,做到层层“把关”,逐级管理,形成科学的管理流程。更使工作从检查后整改,转变为预防在先,工作中监管,减少了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增加了患者的安全感和信赖感,管理者适时给予教育,使教育融入到护理管理中,临床应用协调式护理教育,使护士的形象标准化,服务人性化,工作认真化,医护合作化,教育和管理一体化,全院上下一盘棋。护士的工作由以往的被动变为主动,工作积极热情,追求工作质量的完美,成为护士的主观行为,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用教育强化管理,用管理促进教育,用过硬的护理技能,服务于患者,受到患者广泛好评,同行们的一致认可。化疗科还被泰安市卫生局授予“优质服务示范岗”的光荣称号。 作者:庞金萍 单位:山东省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教育法论文:自我教育法在思政工作中的应用 一、载体设计上突出“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灵活性 孤岛采油厂位于黄河尾闾的山东省东营市,是中国石化第一产量大厂。近年来,孤岛采油厂在深入学庆油田和其他企业经验的同时,大力开展创新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线宣讲团”“故事汇”“主题队日”等员工自我教育的方式方法,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要。但随着越来越多的80、90后员工充实到一线,孤岛采油厂员工队伍结构日益呈现出年轻化特点,思想行为上的自主意识和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明显增强。针对这一变化,孤岛采油厂将“一线宣讲团”等自我教育方法进行集成整合,形成更加规范的“班组舆情疏导员”模式,使思想政治工作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上更加灵活多样。孤岛采油厂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阵地建在班组,从每个一线班组中选拔2~3名威信高、人缘好、素质过硬、沟通能力强的员工担任舆情疏导员,针对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中的空当和盲点,及时抓空当、找盲点进行“补位”,随时随地开展形势任务宣讲,进行员工思想分析、舆情引导和心理疏导,使一线员工真正成为自我教育的主体。与专职政工人员、基层干部相比,“班组舆情疏导员”本身就是员工队伍中的一员,与员工距离更近、关系更紧、交流更深,对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诉求更容易及时发现、处理和上报。而在形势任务教育和方针政策宣贯等方面,“班组舆情疏导员”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讲方式也更容易获得员工们的认同和信服。“大道理化作小家常,身边人说身边事,员工讲给员工听”的方式效果明显优于照本宣科和强硬灌输。 二、作用发挥上突出“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孤岛采油厂加强“班组舆情疏导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他们的心理学应用、人际沟通技巧、形势政策解读等综合素质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抓好落脚点,确保自我教育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当好思想上的“稳压器”。班组舆情疏导员改变以往“一刀切”“一锅煮”“我说你听”的宣教方式,从员工的内心需求和矛盾产生的心理根源入手,因人而异、因人施策,实施“望、闻、问、切”思想疏导四步法。“望”即细心观察、全面了解,关注员工细微的情绪变化,掌握工作、生活状况和突发变动等情况,为每名员工建立《思想动态分析档案》,以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闻”即耐心倾听、缓释情绪,以朋友的身份引导员工敞开心扉倾诉苦恼和牢骚,缓解心中的压力和负面情绪;“问”即真心分享、交谈引导,在“串门”“拉呱”“聊天”过程中“说事拉理”、真诚沟通,分享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引导员工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即精心分析、对症下药,结合员工性格特点和日常表现,准确判断问题原因,精心制订应对措施,并跟踪疏导效果、总结疏导经验,记入《思想动态分析档案》,随时把准员工思想脉搏。 二是当好行为上的“方向标”。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对于一线员工而言,身边的榜样往往比“纸上”“墙上”“电视上”的标杆典型更具有感染力。为促进班组舆情疏导员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各基层队、站以“标准上高一档、管理上严一格、作风上紧一扣”为导向,对班组舆情疏导员队伍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任期制”“考评制”和“淘汰制”,半年为一个任期,每月通过干部评价、员工评议、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每名班组舆情疏导员作风、形象、能力、素质、作用发挥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月度成绩累加得出任期总评分,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奖励和经验推广,淘汰末三名,由支委会重新选设。 三是当好生活上的“贴心人”。在新的形势下,一线员工面对来自企业、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压力与日俱增,职业生涯发展、孩子上学就业、家庭经济状况等问题很容易造成员工心理负担,引起思想波动。针对这些问题,各基层队、站发动干部员工建立“爱心基金”,通过“爱心信用卡”的形式,为班组舆情疏导员设置一定的经济权限,针对身边员工的“难言之隐”“难释之惑”“难解之困”,必要情况下可先使用“爱心信用卡”提取资金解决问题,再上报队部审批,确保第一时间帮助员工解决困难。此外,各三级单位还开通了“绿色直通车”,针对特殊员工、困难家庭的实际状况,班组舆情疏导员可将情况汇总后,通过队干部上报三级单位党委,确认后进行特殊帮扶或捐款救助,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孤岛采油厂通过选设“班组舆情疏导员”,加强自我教育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践应用,充分激发了干部员工以油为业的使命感、以厂为荣的自豪感、以队为家的责任感,为孤岛采油厂科学和谐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本文作者:周宗延 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教育法论文:国外高等教育法人化和市场化改革综述 一、印尼高等教育法人化和市场化的演进 1.早期相关改革政策法规的出台 尽管印尼受到亚洲经济危机的影响,但高等教育自治改革从未停止过。早在1996年的第3个高等教育长期发展战略时期(1996-2005年)一揽子高教政策改革就已经开始实施,并明确提出改革的第一阶段应达到:1)通过富有活力的模式来应对剧烈的外部环境变化;2)把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科关联性作为高等教育发展参照的根本依据;3)提升社会的应变能力和促进社会的公平[2]。1998年亚洲经济危机之后印尼教育加速了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大学的自治能力。同时,印尼政府希望重点大学通过自治能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培养高质量的毕业生方面被寄予厚望。1999年6月,印尼政府针对高等教育了两条重要的法令(61号令和62号令),61号令涉及对高等教育机构管理的调整,62号令明确提出要把公立大学转变为一个合法实体,即法人。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确定了以“质量、自治、责任、认证和评价”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政策改革的5个主题,它被誉为印尼高等教育管理“新的范式”。 2.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从中央集权逐步走向高校自治 相比东南亚其他国家如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印尼的高校正不断地朝着更大范围的自治方向发展。为了实现“新的范式”,政府挑选了一些著名的公立高校作为改革试点。从2000年至2005年间,大学自治运动改革尽管存在大量的问题但还是取得了重大突破。改革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组织机构调整和民主化的发展。在新的管理结构中,大学不再直接向教育部负责,而是向一个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代表着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其中的代表有来自政府、参议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包括教师和学生)和社会的相关人士。2001年底,万隆技术学院新校长成为第一个不是政府任命而是由董事会选出的印尼公立大学的校长,2002年3月、8月、9月加扎马大学、印度尼西亚大学和万隆农业研究所的负责人都分别由它们的董事会选出,任期5年。通过体制的改革,大学和政府之间关系有了较大的改变,尽管教育部的手中对大学仍有较大的权力,但高等教育机构的改制毕竟已迈出实质的一步。 3.实行有条件特许入学的学费自律政策 印尼政府实行公立高等学校改制为国有化法人大学法令,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对公立高等学校的资助。该法令被认为是政府在减轻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责任,因而受到人们普遍的批评。在印尼,人们对高水平的高等教育认可度特别高,学生和他们的家庭更偏爱公立高校,从中也可以看出公立高校的质量高于私立高校。仅占全国高校总数3.11%的公立高等院校,却有63.70%的高中毕业生申请入学;在2007年,只有27.49%的学生被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公立高等院校只能满足31.97%的学生高等教育需求[1]。这些数据显示,对大多数学生来说选择公立大学是一个奢求。因此,公立大学的入学更具严格和竞争性。对于改制为法人化的大多数公立大学来说,学生学费的支付比私立大学高得多。迫于自身经济的压力,法人化的大学诉诸一个确定的百分比入学定额给来自于高收入家庭子女。如在2004年颁布国有法人化大学政策之后,其中一个法人化大学试点单位———万隆技术学院,每年只接受来自政府提供的20%的业务费,其余部分的资金来自研究开发项目(45.5%)和学生的学费(8.3%),这就使得万隆技术学院盘算着如何弥补它的近27%的经费缺口。如同其他法人化大学一样,一个解决方法就是采用给那些没有通过国家入学考试,但能够支付高学费的学生以入学的机会。在万隆技术学院的一个物理技术程系,有10个指标就以每个225万印尼盾的费用提供[1]。学费自律政策印证了高等教育把有形和无形的资本私有化,从而使高等教育产品和机会彻底商品化了。 二、印尼高等教育改革特点 1.实行国有高等教育机构法人化 1999年6月,印尼政府正式开始运作国民教育多元化政策,其中就包括把4所印尼古老而享有胜名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私立化[3],即把万隆技术学院、印度印西亚大学、加札马达大学和万隆农业研究院等转制为国有法人化,之后其他公立大学也不断加入到这个名单内,其中包括泗水技术学院。但高等教育机构国有法人化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反响,其中有关市场化和法人化的争论点是:1)对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是否公正;2)政府在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显减少;3)是否过度商业化。来自社会上大多数批评及反对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机构法人化增加了低收入家庭孩子进入高等教育的经济负担。 2.高等教育经费由政府主导走向来源的多元化 在向法人化实体转变的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大学经费的改革。公立大学经费根本性改变必须经过目前的国家预算法和相关规则的详细审视,不能随意更改。直到今天,来自中央政府的经费被投放在特定的项目(即专款专用)以及常规预算(DIK)和发展预算(DIP),怎么取得和使用都是有相当严格的条款规定。在未来的发展中,政府更多的只是充当一个资金的机构角色,并基于毕业生的总数而不是学生的入学人数去构建一个资金使用体制。除了政府经费外,大学还可通过其他途径,如通过咨询和与企业的合作等获得收益。例如1990年,与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开始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本科教育发展和研究生科研教育等几个计划,通过竞争性方式(如项目招标等)给高等教育机构拨款,旨在促使其提高办学效益,同时也要求高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传统上,政府不对私立高等学校拨款,但近些年来,印尼国家教育部普通教育委员会也开始探索如何对私立高等学校进行投资,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公、私立高等学校在同一平台上竞争高等教育经费,进一步淡化公、私立高等学校的边界[4]。与先前完全由政府资助的大学不同,国有法人化的高等院校要为自己寻求资金谋求发展,不过大多数资金主要来自学生和他们家庭提供的学费。 3.关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2008年12月17日,印尼政府宣布扩大教育私立化的范围。同时政府也意识国有法人化法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又试图通过教育法来进行规制。教育法特别提出提高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入学率,条例规定:“教育机构应筛选出不低于新生的20%的人数,这些人具有高的学术潜能但支付不起学费。”此外,根据对高等教育的承诺,政府加强了对公立大学的资助力度,其中资助金额占它们运作经费的50%。如万隆工学院,国家50%的资助将基本满足国有法人化大学的需求,从而避免大学因财政的压力去寻求其他的资金来源。最后,教育法特别强调所有教育机构都是非营利的运行机构,学生的学费不能超过大学的1/3的开销。尽管教育法关注到对法人化法的主要批评,但与法人化法一样,教育法又导致了一系列新的批评,这些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涵盖了先前提到的3个主要话题(即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的不公平,政府减少了对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促使公立大学过度商业化),并认为还忽视了3个潜在的问题,即如何解决教育不公平的需要、强调学术标准的需要及追求高等教育价值的需要。#p#分页标题#e# 4.构建质量保障机制 为了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印尼的高等教育构建了认证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名牌大学相继引进内部认证,其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内部认证实际上是由政府授权高等教育教授委员会对公立和私人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评估和评审,始于1994年。1996年,印尼教育部成立了国家鉴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通过同行专家组的评估,实行质量鉴定,确保高等教育向公众负责。到2000年,委员会只对公立和私立学校中的少量专业进行鉴定,并向公众公布鉴定结论[5]。内部认证的相关规定2001年前所有研究方案由高等学校自愿参照执行,之后通过委员会对高等学校强制执行。通过认证,本科课程分为4个层次,从A(满意)到D(不满意),研究生课程计划分为3个层次:U(优),B(良好)和T(一般)[6]。此外,教授委员会还在2008年初开始试点实行质量认证制度,它是基于国家教育法及政府对高等教育有关规制的基础上形成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唯一的国家层面上的认证,类似于我国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质量评估。 三、高等教育法人化和市场化举步维艰 批评人士认为政府应对公共教育负责,贫困的人群正遭受新的教育体制的负面影响。他们认为应抛弃法人化大学法,重新厘定教育体制,摒弃教育法定机构法草案等。 1.对处于弱势群体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不平等的批评 第一个批评是关于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进一步被排斥在高等教育之外的潜在假说,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接受高等教育应该是一种社会福利。新修定的教育法特别关注贫穷家庭的学生入学率,并提出专门划出20%的高校升学指标给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但据世界银行1995年的数据表明,大多数印尼家庭不可能支付得起高等教育的学费。相比较2001年,2007年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总体数下降了12%,这就意味着要求大学把20%的招生指标分配给低收入阶层是不现实的,大多数高校也声称和承认更多的学生不属于这个类别。换句话说,强制地把20%的高招指标分配给低收入家庭实际上是不可能达到的。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进入高等教育有更多的障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很难进入这些大学,更主要是他们很难获得教育贷款和奖学金。有关研究也揭示学生的学业成就深受他们社会经济背景的影响。 2.对高等教育学术价值不断弱化的批评 第二个批评是关于高等教育的学术价值问题。印尼公立大学正逐步提供较好的教育质量,可是,比较2001年和2007年高等教育学生数,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显示出16%的下降,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学生数只下降10%。常春藤联合会的印尼高等教育机构属于法人化大学,人们普遍认为它们的质量标准已经下降了,特别是在学生入学公平和标准问题上。印尼教育部有关领导人曾在教育部网站上发表了相关文章,强调法规的一些利益问题,其中提到给高等教育机构一个合法的机会,即给低分数的学生提供机会取代高质量的另一个学生,只要他能支付得起特别的入学费用。这种观点显然不是以高等教育在维持公平和提高学术水平方面起引领作用作考量。因此,转型期的大学需要以办学理念、人力资源、公共事业性质等作为杠杆进行综合调整。 3.对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监管不足的批评 第三个批评是针对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来说的。大多数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是通过宗教团体而建立的,也有一些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是为某一少数民族社区和政治团体需要服务而建成的。因此,它不可避免带有私立性。它们的管理更具有自治性,经营更倾向于商业化,如明灯希望报大学(UPH)是一所私立大学,1994年为力宝集团(印尼一个强大的联合大企业)所建,2008年该大学被环球亚洲杂志宣称,在第一次印尼大学排行榜上,作为最好的私立大学仅略排于印尼大学之后。印尼大学是印尼最有声望的大学之一,这个排名不久引起了争议,认为是为了做广告,以扩大其影响。类似情况不一而足,层出不穷,政府也很难监管私立高等教育机构。 四、结语 印尼是世界上一个最有活力的国家之一,尽管其高等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来自社会各阶层反对的声音,这些反对的呼声既是被无情的改革计划引起,也有被其他因素(如贫穷等)所促动,但政府还是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改革。 首先,印尼的高等教育改革计划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改革的预期目的是要达到“自治、质量、入学和平”等,特别在自治方面,改革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放权和把更多的自治权还给高等教育机构。其次,加强了高校质量监控。印尼政府对高校质量改革进行了规划,一是提出高等教育要和学生自身的需求相联系,把学生培养成富有理智的、具有责任的公民,并有助于民族的竞争力;二是重新设计和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并把它作为培养高层次人员的孵化器,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知识经济社会的需要;三是建立有助于民主的、文明的、广泛的、对公众负责的高等教育体制;四是提出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参与(包括地方政府)的具有包容性的改革计划,从战略高度上把对高等教育新的投资和周期性的预算捆绑在一起。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入学和平等的改革旨在建立一个对所有公民提供有各种机会的、完美无缺的教育体系,鼓励并促使有能力的个体发挥其最大的潜能,为今后工作生活作准备。 但在现实中,人们对高等教育改革的信心仍然不足。反对政府高等教育改革计划实质上是人们担心该政策将阻止大量贫困人群子女进入高等教育的一种表达方式,实际上也是如此。基于教育的“历史的义务”,反对人士要求政府在公共教育中承担应有的责任,认为假如政府让高等教育成为市场的机器,民众特别是穷人承担高等教育的负担将是前所未有的。但实际上,政府并没有经济能力为追求公平、高水平的教学和教育质量买单。因此,印尼的高等教育改革仍处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十字路口。 本文作者:张灵 陆瑞旗 单位:江西上饶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法论文:国防教育法律机制优化思考 以《国防教育法》为例,该法对国防教育制度进行了相对较为全面的规定,包括总则、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此外,不同地区的国防教育法规也各具特色。例如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在规定国防教育内容时,注重结合重庆抗战历史、红岩革命事迹等对公民进行国防教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教育条例中规定教材要分为少数民族文字和汉文两种语言不同的国防教育教材;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规定边境地区应当开展以边境稳定和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活动。 我国现有国防教育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军民融合的大时代背景下,以《国防教育法》为指针,加快修订、完善、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已经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前日益紧迫的任务。虽然近几年重现了颁布或者修订国防教育法规规章的高潮,注重通过立法引导国防教育的正规有序开展,但是现行的国防教育法律制度也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国防教育法律体系不够完整科学。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国防教育法》,但作为国防教育领域龙头法律的《国防教育法》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时修改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资源之间脱节的现象:《国防教育法》的规定过于笼统,理论层面不易掌握,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地方性法规不能很好地落实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要么照抄《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要么照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防教育条例。因此,两者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断层,没有形成上下连贯、位阶分明的法律体系。国防教育组织领导体制不够完善。 根据《国防教育法》规定,由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地方政府领导地方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但在实践中中央的国防教育工作由总政群众工作办公室来实施,地方的国防教育工作由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来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我国宪政体制安排,国防教育的主体包括政府和军事机关。但是在两个主体中,其权力如何划分,具体的国防教育行政执法究竟以哪个主体为主,法律的规定则不是很清楚。国防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规定不够到位。《国防教育法》规定国防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但并未明确规定国防教育经费占财政收入的具体比例或者数额,各地对国防教育的经费投入参差不齐,经费保障制度也没有具体规定到经费如何拨付、何时拨付、如何使用等具体问题。在法律对国防教育经费的具体比例或数额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有的地区在经费拨付上比较随意。在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经费是开展国防教育最重要的物质保障,如果经费得不到保障,很难保证国防教育的顺利开展,更达不到预期效果。 完善我国国防教育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 现代战争更加强调国与国之间整体实力的较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推进国防教育体制的改革、整合国防教育法律资源,已经成为加快国防教育法律资源改革的不二选择。完善国防教育法律资源体系,为社会转型时期的国防教育发展提供有利保障。鉴于《国防教育法》与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教育条例存在衔接不力、重复抄袭现象,有必要由国务院出台一部《国防教育条例》,对国防教育的实施标准进行统一,详细具体地落实《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补充《全民国防教育大纲》没有规定的问题,如法律责任问题。在经费保障方面,根据《国防教育条例》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最低经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应的经费标准,最低不能低于国家统一的最低经费标准,并且经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逐年增加。国务院设立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对经费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实际效果等各方面进行检查,违者依法进行惩处。完善国防教育机构设置,实现以政府为主导的体制保障机制。完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就是要把由解放军总部机关和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等军事机关代行的国防行政职能剥离出来,把权力交给政府部门,使政府部门统一行使国防教育职能,真正实现以政府为主体、军事机关配合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 为了加强对国防教育的统一领导,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各级国防教育领导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理顺军地在开展国防教育中的工作关系,使“军队的归军队”、“政府的归政府”,有利于强化人民政府国防教育机构对办事机构的领导,彻底解决国防教育工作人员的编制、待遇问题。健全国防教育专项经费保障机制,为国防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国防教育的投入,是国防教育发展的物质保证。在绝大多数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都是筹措教育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开辟其他资金来源,确立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从实际需要出发,利用投资、信贷、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作用,为国防教育提供经费支持。其次,要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适当进行表彰奖励。再次,要设立专门国防教育拨款委员会和教育基金会,保障国防教育经费的持续供给。通过以上几项措施,拓宽经费保障渠道,使国防教育经费在教育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还要加强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对于推进国防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作者:王丽娜 单位:西安政治学院学员十七队学员) 教育法论文:计算机项目教育法实践体会 本文作者:罗彩君 单位: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系 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其内容应该是学生感兴趣的和熟悉的,并且能够基本涵盖计算机基础课程的绝大部分知识点。在选择项目时要有一定的广度、难度和深度,与实际应用结合紧密,既不能过于简单使学生失去兴趣,也不能难度太大让学生丧失信心。通过项目任务的设计,解决学生身边一些实际问题,能大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充分创造和发展的空间,使学生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思维得到发展,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掌握知识。 项目教学的实践。在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过程中,以项目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课程中的Word、Excel、PowerPoint和Internet等章节都以一个具体项目进行教学,每个项目又分解为若干个子任务,相关的知识点融于任务中,通过完成任务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操作。①Word2003文字处理软件项目实践。主要通过一个具体项目———上海世博会简介,介绍Word文档的编辑、排版、页面设置及打印等操作。项目为上海世博会的一个宣传介绍文档,以图文表格混排的方式,介绍了上海世博会的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宣传,整个项目分解为5个任务。任务一:建立上海世博会相关的文档。建立文档,输入世博会简介的基本文字内容,保存文档。任务二:编辑上海世博会文档的内容。设置文档标题格式、字符格式和段落格式,为文档设置项目符号和编号等。任务三:为上海世博会文档插入图形和图片。为文档添加世博会会徽、世博会宣传海报、世博会吉祥物等图片,制作自定义图形等。任务四:为上海世博会文档制作相关的表格。添加上海世博会各阶段票价等信息的表格,并对表格进行排版、美化。任务五:打印输出上海世博会文档。设置文档的页眉和页脚、页码,对文档进行预览并打印文档等。通过完成各项任务,熟悉Word2003的工作环境和基本操作,并能在实际应用中编辑和美化Word文档。②Excel2003电子表格处理软件项目实践。主要通过一个具体项目———金浩公司职工工资分析,介绍Excel电子表格的制作、数据处理及数据分析等操作。 项目主要分析金浩公司职工工资的构成、职工工资的收入情况,整个项目分解为5个任务。任务一:工资表的建立。建立工资表的结构,输入工资表的相关数据,保存工资表。任务二:工资表的编辑及美化。设置工资表标题格式、工资表单元格的对齐方式,为工资表添加边框和底纹,设置工资表的条件格式,建立个人所得税表并输入相关数据。任务三:工资表的数据处理。计算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职工记录,汇总各个部门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任务四:工资表的图表分析。分析职工的工资收入情况。任务五:工资表的输出。设置工资表的页面格式、打印工资表。通过完成各项任务,熟悉Excel2003的工作环境和基本操作,并能将电子表格应用于实际工作中。③PowerPoint2003演示文稿软件项目实践。主要通过一个具体项目———制作兵马俑景点宣传册,介绍PowerPoint演示文稿的创建、美化、打包及放映等操作。项目主要介绍了秦始皇兵马俑旅游景点的相关信息。通过制作兵马俑景点宣传册,可使更多的人了解秦始皇兵马俑,整个项目分解为5个任务。 任务一:建立兵马俑景点宣传册演示文稿。建立演示文稿,编辑演示文稿,保存演示文稿。任务二:设计兵马俑景点宣传册的外观。插入幻灯片,设置幻灯片母版,设置幻灯片的版式、模板和背景。任务三:编辑兵马俑景点宣传册的内容。插入图片、艺术字、自选图形、文本框、表格,编辑文本框和表格,设置插入对象的格式。任务四:设置兵马俑景点宣传册的动态效果。设置幻灯片的切换方式;设置幻灯片内部对象的动画效果;设置图形、文本、图片等对象的超链接。任务五:放映兵马俑景点宣传册。设置演示文稿的放映方式,放映演示文稿。通过完成各项任务,熟悉PowerPoint2003的工作环境和基本操作,并能掌握演示文稿的制作过程和放映方式。④In-ternet的应用项目实践。主要通过一个具体项目———网上订书活动,介绍Internet的基础知识、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的使用、电子邮件的使用、网上订书的流程等。项目以网上订购“办公自动化”相关的图书为例,介绍了网上订书的流程,整个项目分解为3个任务。任务一:搜索并收藏“办公自动化”相关的书籍信息。打开“当当网”主页,并将该主页设置为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默认的主页,搜索并收藏“办公自动化”相关的书籍信息。任务二:确定需订购的书籍,提交订单并进行信息确认。 打开收藏的“办公自动化教程”网页,订购名称为《办公自动化教程(新世纪高职高专课程与实训系列教材)》的图书,确认用户相关信息。任务三:查看已订书籍的订单信息。登录“当当网”网站,查看“我的订单”信息。通过完成各项任务,熟悉Internet的基础知识、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的使用,以及网上订书的流程。项目教学法在实际教学中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学方法,该教学方法有机的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不但使学生理解和掌握了项目要求的理论知识,而且能够灵活的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了学生的操作技能。在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法,既发挥了教师的指导作用又充分体现了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受到了学生的肯定和欢迎,也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教育法论文:有机化学兴趣教育法思考 本文作者:常飞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讲好绪论,正确引导 绪论是整个有机化学教学的简介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内容中的正式章节[2]。讲好绪论部分,阐明有机化学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使学生真正发挥主观能动性,力求积极主动地学好后续章节。在这一部分,教师介绍了有机化学的发展简史,有机化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与发展前景,并概括了有机化学的教学特点、重点和学科学习方法,希望学生对所学科目加强了解的同时明确学习的目的。教师特意阐述了有机化学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以及环境工程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虽然涉及较浅,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学生去思考学习有机化学的必要性。通过11种农药“喂养”的豆角、可爆炸的西瓜,到富含有机物的工业废水排放,以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充斥室内外环境等生动的例子,学生开始意识到媒体报道的各种环境污染和有机化学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机化学是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基础。 改进教学环节,促进教学互动和教学相长 在授课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生课前不预习,课后不复习,作业也是应付了事;刚开始上课时学生精力比较充沛,注意力也集中,慢慢地就开始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甚至伏案呼呼大睡;有些学生则抱着课外书读得津津有味。针对这些情况,教师对教学环节作了如下改进:增强课程的趣味性。在相应章节适当增加了一些名人轶事、有趣的实验介绍和教师的部分实验室经历等,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活跃课堂氛围,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绪论部分讲述德国化学家韦勒因一时疏漏而失去了发现化学元素钒的机会,教育学生工作学习中不能疏忽和粗心大意;卤代烃章节中简述了化学家格利雅“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鼓励学生好好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旋光异构部分提到了帕金森症的治疗药“左旋多巴”和法国科学家巴斯德第一次用镊子分开左旋和右旋晶体;芳香烃苄基氧化过程中,介绍实验室曾经滴加浓硫酸过快,反应物冲出瓶口,把一个学生吓得发誓以后再不做有机试验的经历等。 通过插播类似“小广告”,可以让学生耳目一新,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在学到书本知识之余,也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知识面,了解了一些试验技巧。加强教学互动和教学相长。中国“90后”大学生勇于展现自我,自信张扬,逆反心理较强[3]。他们要求教师的授课角色顺应时展,从“教育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服务者”。因此,要真正做到教学互动和教学相长,就需要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创造良好的互动平台。课前和课间,教师都留下一些时间和单个学生交流学习情况。和学生一对一地交流,会让学生感觉被关注,更容易接受一些建议。在课堂上,教师也努力改变“满堂灌”的做法,讲解时会经常询问学生的理解情况,鼓励他们随时提出自己的观点或困惑。课后欢迎学生就有机化学课程进行交流探讨。这些行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过去老师高高在上、学生俯首帖耳的课堂模式。 “90后”大学生远远不满足自己只是受教者的身份,他们很喜欢尝试受教和参教两种角色。有机化学不可避免涉及到化学方程式、电子结构、分子构型等抽象概念。仅仅依赖书本上的枯燥文字和简单图片,学生难以真正把握知识的内涵与本质,而电子课件可以作为有效的补充。教师号召学生与自己一起进行课件插件制作。事实证明,学生具有丰富的想象能力和创造力,他们画的结构式、机理示意图效果出众。而在参与过程中,学生们对一些抽象概念也加强了理解,学习兴趣大增。此外,教师也注意到这些电子课件虽然比起板书更形象直观,可以快速传递教学信息,提高课堂效率。但也同时可能造成授课速度过快,学生无法跟上进度等问题。而采取课件和板书相结合的方式,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注重复习梳理 有机化学表面上知识点众多,反应繁杂,机理各异,但万变不离其宗,几乎所有的有机化学内容都能归结到化合物结构和性质上。对于初学者来说,如果不了解这点,就容易死记书本上散落的知识点,难以构建有效的知识体系,即所谓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针对这一现象,教师对交叉知识点反复提及和前后印证,如在绪论部分已经把有机化学中几种反应类型讲解清楚,课程以后涉及每个反应都会自动归类到基本反应类型中。又如介绍完SN和E反应后,每次遇到一种底物,都会要求学生预测在不同条件下的反应产物,以期学生能熟练掌握;每次课和每章节都进行复习梳理,这样有助于学生把本堂课和本章内容有效组织起来,整理成知识单元;而全部内容学完之后的总复习则有助于学生把知识单元联系起来,形成知识网络系统。事实证明,采取上面一系列措施之后,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氛围和教学效果有了很大改善。这不仅对本科目学生学习起到积极作用,也能影响到学生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态度。通过教学实践,我深深体会到:教师要加强专业知识积累,注重与学生的交流沟通,以满腔的热情享受教学过程。 教育法论文:远程教育法应用分析 本文作者:汪跃平 单位:东佛山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副主任,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远程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包含多个运行层次和复杂组织构架的系统工程。在实现我国经济、文化等实力迈向世界强国的过程中,人才、教育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电大远程教育以其服务全民的办学宗旨、30多年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办学实践、“天网地网结合、三级平台互动”的一流现代远程教学网络体系、遍及城乡和运作有序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系统等特色成就显现出无可比拟的优势。正因为如此国家决定依托电视大学建设开放大学。让远程开放教育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在开放大学里更加彻底的运用,凸显开放大学的开放性、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充分普及性。远程教育之所以在各国的终身教育体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在于它可以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科教兴国起决定意义的是是人才培养。许多国家的教育实践证明:远程教育可以实现大规模培养人才的梦想,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可以减少学习时间和成本,消除人们在学习时的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要大面积地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就必须发展远程教育。特别是大量的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依赖于远程开放教育这种教学模式。 远程教育法对终身教育的意义 制定远程教育法,对规范我国远程教育体制,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保障我国终身教育可持续发展,为中国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和谐的法制环境,规范整合教育资源和秩序,提高中国文化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远程开放教育法的颁布可以完善终身教育法律体系,促进终身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为了切实保障我国终身教育可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国经济建设提供和谐的法制环境,我国应该尽快启动远程开放教育进行的立法事宜。远程开放教育法作为保障终身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在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方面有着巨大的意义。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已经颁布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但是作为规范我国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类型——远程开放教育方面的法律却至今仍是空白,这样的教育法律体系是不完善的,因此,从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来看,远程教育法的制定应是迫切之事。远程开放教育法有助于规范教育秩序,提高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中国加入WTO十余年来,中外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国外的教育业纷纷抢滩我国文化市场,我国出国留学人数急剧攀升,仅在2011年度,我国出国留学的人数已达到33.97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19.32%。国外文化来势汹汹,纷纷在我国抢生源,其实是对我国文化的渗透,但由于我国教育立法的不完善,使得这种教育秩序无法得到有力规范,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安全。因此一定要完善教育立法。远程教育这种新的教育形式完全打破国际时空限制,在招生、组织教学等方面更是灵活,因而更容易成为外国教育渗透的新的触角。一定要尽快制定远程教育法,鼓励和扶持远程教育对外扩张,促进本国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我国的远程教育近几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可以用遍地开花来形容,因而难免出现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局面,因而规范远程教育秩序,完善远程教育体制,对完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至今为止尚无系统规范远程教育的法规,如远程教育机构的准入条件、远程教育机构的认定机构、远程教育的发展目标、保障机制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极大地制约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健康发展,亟待完善。 远程教育法的内容——以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制度为重点 关于远程教育法的内容,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进行过研究,认为远程教育法应在远程教育机构的资质、教师准入制度、课程体系、师生权利、法律责任等方面有所规整。在立法形式上可以以单行法的形式,并提出了立法体例。认为具体在体例结构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篇:总则—远程教育机构资质——教师的准入——课程设计——师生权利——法律责任。但是随着对远程教育的认识不断深入,认为远程教育立法应该重点突出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制度。学分银行制度是来自国外的新鲜事物,它是指学生通过在学校学习或培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将之存入自己的学分管理账户中,就如同将钱存进自己的银行账户中,通过累计最终达到满足某一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分从而获得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一种学分管理方式。学分转换互认即在某一学校获得的学分根据一定标准转换成另一学校的相应学分,该校对此转换予以认可。这种学分银行制度和学分互认制度对成年人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最终获得大学学位证书完成高等教育非常有促进作用,因为它恰好符合成人学习的特点,满足成人学习的需要,因此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型社会目标的过程中,这种学习方式大有用武之地。它最终将打通学历与非学历、正规与非正规教育之间的沟通壁垒,实现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利用,使终身教育真正步入可持续的良性发展。但是,为了实现学分银行制度和学分互认制度,光有几个学校实施肯定会出现一些无法逾越的障碍,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位阶高的规范性文件来规范和保障,《远程开放教育法》(由全国人大颁布)的出台就更显得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规范学分银行制度和学分转换互认制度: 教育部牵头,整合各种教育形式。法律应规定由教育部牵头,将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夜大学、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以及各种培训教育机构等各种成人教育机构整合,统一纳入开放大学体系,首先可以以会员的形式必须加入。规定办学机制的开放,学生有权将每学完一门课程的学分累积起来,待其达到一定学历层次或培训的学分后,获得相应得学历证书或结业。各会员学校之间的课程学分可以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转换标准进行转换,各会员学校必须互相承认。对拒不按此执行的学校,远程教育法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设立全国性的学分认证机构和地区性认证机构。我国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虽然还不完善,但是已经有免修免考制度,比如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自学考试、其他高校的课程学分予以承认并实行免修免考,国际间的高校互认通过政府间的协议也逐步扩大。但是社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互认与转换基本是空白,通过“学分银行”在社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架起立交桥,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是真正做起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首先需要一个权威的学分认证和转换机构。在美国,美国的高校包括远程教育机构进行学分转换的前提是通过区域认证协会的认证或全国性认证组织的认证,如果没有通过以上机构的认证,该校的学生在转学时,一般学分不会得到另一高校的认可。美国有6个地区性认证机构,它们是按美国新英格兰地区、中部地区、南部地区、中北部地区、西北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设置的单位认证机构,这6个地区的大学和学院按照地区归属组成了6个联合会。全国性认证机构共有11个,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负责对全国职业和专门职业院校(vocationalandprofessionalinsti-tution)实施认证的机构;另一类是负责对全国信仰院校(faithbas-edinstitution)进行认证的机构。#p#分页标题#e# 美国的大学一般承认经过美国六大权威地区性认证机构和全国性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分.如果学生需要对这六个机构认证的学分进行转换,大学的招生管理办公室或者先前学习评价中心将对六大权威地区性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分进行评估。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作法,设立全国性的学分认证机构和地区性认证机构,但是认证机构应由政府主导设立,根据“依托电视大学办开放大学”的宗旨,国家应该立法规定我国的学分评估和认证机构,明确规定依托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成立“国家学分银行学分认证中心”,由国家开放大学在全国授权数个地方电大建立地区性的学分认证机构。国家“学分银行”学分认证中心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对地区性的认证机构进行授权和监督、制定标准化框架课程、制定学分评估认证和转换的规则和程序、培训认证人员、对认证纠纷进行最后复议等。地区性认证机构具体负责包括社区教育机构在内的所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学分认证。学生根据这些权威机构认证的学分,向欲就读的大学申请学分转换,将权威机构认证的标准学分最终转换为就读大学的有效学分。 规定学分认证和转换规则和程序。在建立开放大学的学分银行制度中,明确并细化学分银行的存分机制、贷分机制、兑分机制等。学分银行如同真正的银行一样,也有存、贷、兑等功能,只不过他的标的是学分而非货币。通过明确此一系列机制,使学分银行制度和学分转换互认制度更具操作性。为了使社区教育等非学历学习成果能公平、公正地转化为学历教育学分,首先学分银行必须将这些学习实践或成果“记录在案”,其次必须制定学分认证和转换规则和程序。该规则和程序标准至少应该包含以下方面:非学历成果在学分银行账户中记录的的形式。非学历成果在学分银行账户中记录的的形式是否体现为学分?如果以学分形式体现,则一开始就应由认证机构来认证,而这显然是难以实现的,因而非学历成果在学分银行账户中的形式应以其最原始的形态体现,即以培训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实践经历和时间等形式记录在案;非学历成果承认的条件:学分认证的启动程序应该是源于学生的申请,学生向认证机构缴纳申请费,提交申请书,向认证机构提交包括学习成果原件和社区教育机构的证明原件等在内的档案包,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委对学生能力进行面试考察;非学历成果转换的条件:非学历成果转换条件应包含以下因素:成果与标准化课程框架的对接;证书或课程和实践所转换的对应专业和学分数量的确定;与大专、本科等各层次对接和转换的标准和条件等。由于社区非学历教育主要侧重于专业技能的培训,因此在转换抵免学历教育学分时,应倾向于抵免专业课和综合实践课的学分。这与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转换不同,学历教育之间转换学分对专业课折抵较慎重和严格。通过在远程教育法中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制度,使我国的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之间的鸿沟和障碍得以彻底消除,从而打破高等教育结果之间的不平等,是我国的终身教育可持续发展,最终“学分银行”为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我国教育四通八达的立交桥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技术支持,也必将为国家开放大学的建设作出贡献。 教育法论文:农村教育法律体系创建 作者:何红英 单位: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主张“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4];美国社会学家罗尔斯也提出,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该使这种不平等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按照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所有人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5]。由此,笔者认为,不平等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决定了我们有必要用法治的形式对其进行调适。所以,我们用“教育公平”来表达对教育法治首要价值的追求更为妥当。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推进教育公平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方向,教育公平的关键是受教育机会的公平,重点在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农村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以法治促公平”,即以“依法治教”来促进教育的公平。法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西方社会法学家庞德提出,法的功能在于调节、调和与调解各种错杂和冲突的利益,以便使各种利益中大部分或我们文化中最重要的利益得到满足,而使其他的利益最少的牺牲[6]。因此,法治或许是实现公平最有效的秩序模式。中国目前还处于向法治转变的进程中,法治建设主要还是一种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其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法治目标和实现步骤的战略设计和思考,取决于国家对近期行动计划与长远目标行动的统筹谋划和适时合理推进的结果[7]。在中国农村教育改革的历程中,农村教育的环境与状况会因时因域而有所变动,农村法治始终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因此,在农村教育法治建设中,唯有将国情与域况、全国法制统一与地方自治立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农村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 重庆农村教育法治的现状 (一)重庆农村教育法治进展与成效重庆市把教育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将农村教育改革作为全市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重中之重。2006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偿还18亿教育欠债,主城九区“普九”欠款的,市政府财政承担20%,区县承担80%,走在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前面[8]。2006年11月,中共重庆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在《关于构建和谐重庆的决定》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确立了“到2020年时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教育中心”这一发展目标。2008年秋季,重庆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惠及全市360万中、小学生。2008年7月是重庆农村教育发展的转折点,教育部与重庆签订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重庆自此成为西部地区实行统筹城乡教育的一块“试验田”,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7.37年上升到2008年的8.6年[9]。到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由1996年的56.16%提高到90%,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7年的8%上升到30%,进入了大众化阶段[10]。在农村教育方面,一方面,重庆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解决已颇见成效,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已达到623所,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近259万人入学,投入230亿元建设包括农村寄宿制项目、农村远程教育在内的教育重大项目[11];另一方面,重庆通过城乡学校“百校牵手”、“捆绑发展”、“对口帮扶”等一系列举措,推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1年5月1日,适应《义务教育法》修改的《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将对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教育事业发挥重要的影响。 (二)重庆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不足重庆在统筹城乡教育“试验田”期间,基本解决了农民子女上学难、农村学生辍学率高以及义务教育完成率低的问题,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工作成效显著,在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教育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重庆农村教育的长足发展而言,尚缺乏立法的充分保障,现有的制度尚不能完全解决农村教育的法治保障问题。1.重庆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制度供给不足俄罗斯曾严格试行各级政府分担对各级教育经费保障责任的举措,但主要因缺乏必要的国家收入分配机制而以失败告终,后续改革也因欠缺预算机制综合改革经验而陷入具体学校和各级教育拨款的两难之中[12]。我国农村教育经费问题往往体现在拨款之前的财政预算环节和拨款之后的利益分配环节,经费投入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难题。在依法治教的全过程中,依法行政是关键,执法监督是行政保障,权利救济是司法保障,他们与教育立法同步运行或者后续支持,都无法取代教育立法环节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有法必依”的大前提应该是“有法可依”,重庆农村教育的首要任务在于立法体系的完善。在立法上,重庆地方性教育立法面临诸多困境。首先,地方没有一部针对农村教育的专门法规,目前的制度都是普适于城市与农村的概括性规定,“不同情况相同对待”的立法模式难以保证农村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据调查资料显示,农村人口对农村教育单独立法的需求比较迫切,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对农村教育单独立法的要求更为强烈。他们认为,需要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农村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13]。其次,政策性“意见”、“决定”、“通知”、“方案”的数量与权威远胜于单薄的法律性“办法”,政治的威望远胜于法治的权威。在我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中,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深深地烙上了国家的政治标签。台湾公法学者陈新民认为,指导方针树立了国家的价值观,导引立法方向,其政治和道德作用大于法律意义[14]。重庆农村教育的大政方针仅仅停留在政策层面,有待于提升到法治的高度,以法律文本的形式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指导思想或者具体规定。第三,立法层次较低,配套机制不全。比如:《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在性质上属于地方性政府规章,在位阶上处于规范性行政立法的最底层,效力略高于地方政府制定的临时性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该办法流于空泛,在貌似完备的授权性与义务性法律规定的背后,缺乏监督、制衡的长效机制,缺乏程序性规范对实体性规范的保障。2.重庆农村教育的内涵不足在城乡比较的视野下,从国内经费投入看,农村小学生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75%,但教育经费投入仅占48%,初中教育经费投入农村仅占29%,生均教育经费,城镇是农村的两倍多。从师资队伍看,农村高一个学历层次的教师,比城市低30个百分点,教师学历不合格率高达70%之多[15]。由此可见,农村教育不仅输在了路上,更输在了起跑线上。重庆农村存在地域性极强的特殊人群,即“留守子女”,与因无钱支付学费的辍学儿童、街道乞食的流浪儿童一起构成了三大农村教育弱势群体。他们中绝大多数没有条件继续完成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学习,据教育综合指数估算方法,在过去的10年里,教育对重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的贡献率为7.045%,其中高等教育的贡献率为0.54%[16]。因此,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等成为他们改变命运的救命稻草,但重庆市农村职业教育等尚无法构成对农村发展的有效支撑。重庆的农村教育结构体系主要由三大块构成,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笔者认为,其中包含继续教育在内的成人教育领域的复杂程度高、不确定性强,又缺少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短时间内很难转化为立法规定。重庆多数农村地区教育结构单一,普通中小学教育发展较快,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对薄弱。2010年7月,重庆市决定把所有就读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自动转为城市居民,今后10年力争使200万农村学生变身“市民”,新增就业岗位将优先接纳重庆职校毕业生。但是,农村职业教育状况仍不容乐观,全市农村常住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仅为7.3%,职业学校的数量也由2006年的183所减少到2007年的153所,减少了16个百分点,恰恰与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背道而驰[17]。重庆农村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比例较低,很多地方的农村职业教育处于近乎瘫痪的状态。#p#分页标题#e# 促进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的完善 (一)促进农村教育地方立法的总体思路立法是一个多元利益群体相互博弈和妥协后做出的制度安排,旨在使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能够享有畅通的利益表达。在农村教育法治尚不健全的中国,完善和强化地方立法仍是必然的选择。首先,立法体系的完善要经历一个从“政策文件”到“法律文本”、从“统筹法”到“专门法”的渐进与转变。二战后,日本经历了自《学制》《教育令》《学校令》《教育基本法》到《终生学习振兴法》的演变,实现了向教育民主化立法时期的转变。每一次教育改革的浪潮涌过,都会留下清晰的教育立法的浪迹。笔者认为,日本历次教改的成功经验中最值得借鉴的一点是:改革之后能够及时地将改革成果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此稳健改革的步伐、强化改革的功效。其次,重庆农村教育立法面临着两大课题:第一,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农村教育法治,其中首先要确定的是农村教育法规调整对象的范围;第二,我们应该如何建立农村教育法治,其中首先最该解决的是农村教育立法目的与程序性问题。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的法治基础与美国相去甚远,但是,美国在教育立法技术方面的有些做法仍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确保立法程序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可以规定听证会为教育立法的前置程序,确保立法依据的充分与立法内容的科学。 (二)构建促进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全国立法重庆地方教育立法已见雏形,但是由于其地方性立法的适用范围仅仅(也只能)限于重庆,因此,如果不能对城乡教育群体进行区别对待、特别保护,也就不可能真正突破重庆城乡教育中的二元结构。笔者认为,在国家层面可制定专门法,如《农村教育基本法》,对农村的特殊情况、特殊问题加以明确和规范。第一,从立法目的看,《农村教育基本法》应当是农村受教育人群权益的保护法,特别针对农村教育的薄弱环节给予农村一定的教育优惠和激励政策,将农村教育中最普遍的现实问题写入法律文本,针对性远胜于全面性,重在发挥法律规范对行为的指引作用;第二,从执法主体看,一定要立足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实情,找到“执法权威”与“便民服务”的最佳切合点,善用“软行政”、“柔性行政”等执法方式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三)地方和全国促进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立法重点高等教育不是农村教育的长项,农村教育应该回归“实用化”的本质,注重智力成果向劳动生产力的有效转化,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1.革新农村教育内容,调整农村教育结构笔者认为,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培养优秀人才;二是引进优秀人才;三是留住优秀人才。具体如下:第一,做好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前后衔接。同时,重视农村中高等学历文化教育,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第二,加强农村高中、甚至专业性大学的建设工作,加强城乡间的校际合作,提高农村师资待遇,引进外来人力资源;第三,通过政策性立法,给予大学生村官一定的优惠待遇,为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年轻力量。2.加强职业教育立法,增设职业培训机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应与农业密切相关,其功能在于为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的发展提供实用型人才,使农村学生既能打下科学文化的基本功底,又能掌握生产经营的各种技能,从而达成既向高等学校输送人才,又向广大农村培养新人的双向教育目标。2009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要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要求。重庆已经依托职业院校新建了5个农民工培训集团,在移民区县新建或配套改建15个移民就业培训基地。但是,重庆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次、实用技术培训人次以及库区移民培训人次并未明显提升,政策扶持的同时尚未将职业培训事宜提到教育立法的日程上来。目前,我国有关职业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而当务之急在于建立职业教育培训的立法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在农村教育法律保障中职业教育尤为重要,应通过地方性立法和全国性立法设立农村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提升职业培训机构的法律地位,同时颁发相应的职业及等级认证,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学历的认同。 教育法论文:电教项目教育法应用 在电子教学课程中,一般都是电工电子、机电类专业技术课,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很多院校都是电工维修或是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习,真正涉及到的电子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却很少,这就制约了学生们以后的技能发展。这就需要项目教学法应用其中,在电路的研究中,需要学生们根据实际问题设计电路图,在电路的研究和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更增强了学生对电路的理解认识与技术方面的熟练,也便于达到真正的应用目的,学生在学习中也会觉得理论知识比以前更好更容易理解了。在电子教学中项目教学法的应用需要以下的实施过程: 项目选题的确立。每个学生的兴趣是不同的,他们要根据自己的爱好来选择适合他们的项目研究,在选题时很关键的,因为一个好的开头才会有好的结果。随着我国的电子事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熟练操作的技术人员和检验、设计人才。但很多电子专业的学生在就业方面很困难,原因是虽然他们对那些电子方面的课程理论知识很熟练,却缺少了很多的实践经验,不能够熟练电子技术的方法,所以要根据学生们的个人兴趣,给出一个实际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电子方面的项目,让他们自主地选择研究哪个方面,从而提高他们的自主创造能力。 分组制定任务和计划,自主学习。在我们确定项目题目后,全班同学就应该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来分组进行研究讨论了,并且每组选择一个小组长来起带头、领导、负责和监督的任务,给每位同学都分配任务。老师可以和学生们讨论一下,然后制定出我们研究的方向、目标和任务,研究什么样功能的电路。都确立下来后,在小组长的带领下,制定工作计划,由老师审核和批准后,按电路的每一项工作步骤和程序开始我们的研究工作。在这些都需要,我们对电路的先有初步认识,准备好需要的工具,例如电阻、电线、仪表器、万能表等,我们可以根据电学方面的资料,把那些理论知识借鉴过来并准备应用到我们的实践过程中去。 项目计划的实施。在项目实施的计划中,老师起指导的作用,应用电子方面的知识,在学生面前做好示范,关注学生们自主实施项目的过程。学生们自己设计连接电路,设计电路的走向,确定板的大小,钻孔、焊接、调试等,最终形成了一个产品,就是电路板。又或者我们要掌握布线工艺、元器件选择、电路设计、调试检测等,我们要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巧结合起来,分工实施,然后再融合在一起,我们设计的直流稳压电源的项目就能很好的完成。在这当中,我们不仅可以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去,还锻炼了我们的互相协调帮助能力和综合处理能力,我们互相讨论和分析,然后把每个人的建议应用到一起,再加上老师的指导意见,我们的项目研究就很好的完成了。这是学生们互相探讨、互相研究、互相帮助的一个过程,也是项目教学法中最重要的一个过程。 项目完成后的检查与评估。当我们把所有的实践都完成后,我们需要大家一起做个全面的检查,看看是否存在短路等的现象,最后就把我们的成果交给老师,让老师给我们做个评价。应该先由学生们做个自我评价,来谈谈他们在操作电子技术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和心得,再由老师对每组项目研究的检查评价与评分。最后师生共同讨论,什么地方我们需要改进,哪些学生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新技巧应该鼓励并借鉴过去,遇到问题如何很快的找到解决办法,通过老师对学生们的项目对比过后,找出造成评价结果不同的差异原因,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学生们养成了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 项目教学法在应用时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项目教学法的效果很明显,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教师的工作量太大,需要较高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教材的不合适,电子技术研究的教材不能太过于理论深奥,这样不利于学生们的自主学习,如果学生们对书本的知识理解不多,而且理论再脱离实践的话,这给项目教学会带来困难,所以在教材上要浅显易懂、重点明确,图文并茂,理论联系实际多一些,适宜项目教学的教材;学生素质不一样,文化基础普遍不是很好,在自主学习和项目完成任务的过程带来困难;项目教学的核心是最终完成一项任务,所以对实验实习的设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结论 总之,在项目教学的过程中,是一个人人参与的自主创造的实践活动,它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在完成项目中所做的那些过程。尤其是在电子教学中,需要的是学生们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完成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熟练技能,创造新的技巧和方法的过程,能够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最重要的是能够培养我们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互相协作的能力。 教育法论文:技校电工形象教育法运用 本文作者:宋体忠 单位: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抓住特征,生动形象,理论联系实际,寓教于乐 笔者发现,学生之所以对电学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浓,有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的教学远离了生活实际。作为教师,要设法营造一种情景,善于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使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中熟悉的事物密切联系起来,并形成理性的比较分析,这就是形象教学法的主旨。例如,电工学课中在讲到“安全电压”概念时,指出安全电压是指加在人体上在一定时间内不致造成伤害的电压,国家标准通常说的安全电压是指一般环境条件下36伏以下的电压;“安全特低电压”是24V;而在潮湿、高温、有导电尘埃等特殊环境下人体的电阻会急剧下降,此时规定加在人体上的电压不应超过12V,即“绝对安全电压”为12V。课堂教学中,学生普遍反映没见过这些电压等级的应用实物,笔者就启发学生观察身边的实物,如学校实习工厂车床、铣床、磨床等设备照明灯电压就是36V;而设备维修工常用的手提行灯的电压则是24V,这是因为手提行灯由使用者直接接触,不能完全杜绝在使用中由于各种原因与带电部分触碰,因此必须使用“安全特低电压”保证使用者安全;我们常用的手机充电器输出电压只有5V,就是12V以下的“绝对安全电压”。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抓住教学对象的特征,挖掘相关形象体,找到合理的比喻对象,将它们相互联系,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使复杂问题简单化。笔者在讲电工基础中的电容器、电容量时,为了说明电容量是电容器储存电荷的能力,就拿起教室里的一个水桶作例子,圆柱形水桶的底面积S是桶内水的体积SH与水位高度H的比值,即S=SH/H,而电容量C是电容器极板上所带电荷Q与两极间电势差U的比值,即C=Q/U。比较两式可得出对应关系:电量Q相当于水的体积SH,电压U相当于水位高度H,而电容量C就相当于桶的底面积S。在水位一样的情况下,底面积大的水桶储水多。同理,一样的电压,电容量大的电容器储存的电荷多,所以电容量是电容器储存电荷的能力而不是储存电荷的多少。此例使抽象的理论与生活中的实物挂上了钩,学生们因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之,教学中将知识点与生活实物相结合,拓展了学生的想象空间和思维能力,启发学生观察生活,使学生愉快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总结规律,深入浅出,张弛有度,科学施教 技校生源基础较差,学生理解力和控制力有限,再加上技校教材多以科学性和逻辑性为主,学生没有兴趣,使得学生上课“开小差”现象尤为突出。针对这一状况,笔者在认真分析基础上,把专业课内容大体分为A、B、C三类,A类是实用性强且浅显易懂的理论或技能;B类是抽象的概念、深奥的原理;C类是烦琐的推导、枯燥的叙述。针对以上分类,笔者制定了“A类熟练掌握,B类重点突破,C类简要了解”的教学思路。例如在讲解电工基础课自感现象的应用时,同学们对日光灯工作原理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笔者就把它列为A类内容,直接把学生带入实验室,只进行一些简单的讲解再提出安全要求,就让学生按照电路图独立组装日光灯,结果学生通过短短的90分钟,就把日光灯的原理和组装要领搞得清清楚楚。再如,在讲解如何利用左手定则判断载流直导体在磁场中的受力方向以及利用右手定则判断直导体做切割磁力线运动产生的感应电动势的方向时,同学们普遍茫然失措。笔者发现这部分内容冗长,不便于记忆,便把它列为B类内容,讲课时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夸张的动作,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并归纳成口诀。这样一来,大部分同学对各类知识的掌握就做到了心中有数,克服了畏惧心理,调动了思维积极性,学习效率大大提高。 排除干扰、因势利导,课堂教学重实效 教育心理学把人的注意力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两种,有意注意是指有自觉目的,需做一定意志上努力的注意;而无意注意是指自然发生的,不需任何意志上努力的注意。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历来是令老师头疼的问题。课堂教学中学生主要靠有意注意来获取知识,而学生上课注意力分散往往是由于外界刺激引起的无意注意造成的。教师应当善于认清两种注意的本质及其相互转化的规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机动地处理教与学双方出现的各种矛盾,从而取得满意的教学效果,这也是形象教学法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发现学生“开小差”时,教师可以突然停止讲课;教师讲课时声音要有高低、快慢的变化;教师采用故事性谈话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都可以变“无意”为“有意”。一次,笔者在讲电子技术基础PN结的形成时,正好是上午第4节课,教室外食堂里飘来炒菜的香味,学生们顿时窃窃私语、心神不宁。笔者灵机一动提出一个问题:同学们为什么能闻到炒菜的香味?大家七嘴八舌地回答:是因为食堂里炒菜产生的“香味分子”扩散到教室里。笔者及时总结:香味的扩散是由于食堂和教室“香味分子”的浓度差,而PN结也正是P区和N区多数载流子浓度差引起的扩散运动形成的。学生们的注意力一下被拉回到课本上来,课堂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了。教师应在平时注意培养这种随机应变的能力,因势利导地维持课堂纪律,时刻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听课情绪,努力延长注意力保持时间。事实证明,形象教学法在技工院校教学中不仅切实可行,而且必不可少。技校教师应全面掌握形象教学法要领,活学活用、举一反三,从而有力地推动技工院校教学任务的完成和各项教学改革的全面开展。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法制教育论文 一、传唱音乐儿歌,建立幼儿法制情感 音乐教育是幼儿教学的主要内容,音乐能够愉悦情绪,陶冶艺术,更重要的一方面,音乐能够凝聚情感,升华思想,特别是朗朗上口言简意深的儿童歌谣学习简单,切合幼儿心理,是渗透法制教育的最好工具。但教师一定要注意音乐歌词的表达,不能乏味,也不能太过严肃。例如,在对孩子们进行行为规范教育的时候,我就用了歌谣来提升孩子们的情感认识,我选取了意境童真,简单真切的《团结友爱亲又亲》:一个人,孤零零,两个人,喜盈盈,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团结友爱亲又亲。孩子们学得很快,而且结合着我的“我们是个大家庭,就像兄弟姐妹一样”、“吵架、打架是不道德的行为,会让我们失去友谊与喜爱,换来伤害与邪恶”的道理引导,都认识到了要遵纪守礼,友爱互助,不能打架斗殴,恶行相向。在孩子们情感饱满的歌声里,我意识到音乐能够跨越言语,为孩子们急剧丰茂的心灵枝芽导正形态,滋润灌溉。 二、创设情境游戏,丰富幼儿法制体验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寓教于乐是幼儿获得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法制教育的渗透当然也离不开如此,怎样让孩子们玩而不废,乐而深思?怎样充分调动起孩子们的参与积极性?这都在于切身体验这个要点,教师要将生活搬进游戏,将描述化为情境。例如,在巩固消防安全意识的课堂中,我为孩子们设置了一场全班参与的表演游戏。场景是在医院里,有认真为病人检查的医生,有忙碌的护士,有病人和家属。孩子们都进入了角色,按照表演安排,我突然大喊:“二楼起火了,快逃啊。”孩子们都投入地表现出焦急、慌张等情绪,但大部分孩子都记起了我教过的消防常识,有的用小毛巾浸水捂上鼻子,有的赶紧找安全通道,有的马上开了窗户呼救,令我意外的是,扮演医生和护士的孩子还不忘帮扶小病人。这堂情境游戏课圆满成功,我从中看到,孩子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教,更需要引,给予他们体验的空间,他们的小心灵会更加丰富,更有想法,更乐于接受。 三、融入教学点滴,加深幼儿法制印象 幼儿掌握知识容易淡忘,因此,让法制意识深入孩子的心里是幼儿教学的重要方向。光靠言语、音乐、活动都不够的,在平常的基本教学内容中有意识地融入法制思想,让学生时时记忆重温,才能点滴融入,自然渗透。例如,在带孩子学习涂色的课堂中,我画了三个圆形请孩子们上色,并要求道:涂上交通指示灯的颜色,孩子们都觉得很新颖,还没等请上台,就有人说:“老师,我知道,交通灯是红绿黄色的。”“这代表什么呀?”“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预备起。”学生们竟齐声背出了交通儿歌,我满意地继续考验:“还有什么交通危险不能做呀?”“喝酒不开车。”“不走斑马线容易出车祸。”“不能走左边。”一个小小的涂色知识点就能够让孩子们将法制印象巩固得更深刻,法制意识扎根得更牢固,真是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也由衷地认识到,幼儿法制教育不是一笔带过,而要不断地回头,温故而知新,让孩子们汇集点滴而成长。 四、总结 儿童是社会未来的希望,他们含苞待放的养分有知识的围绕、有艺术的鼓励,还不能少了做人最基本的法制的约束。法制教育在幼儿教学中是人格塑造的基底,是思想成型的牵引,因而,教师们在对法制教育引起重视之余,还应多发掘适合幼儿特殊身心的教育方式,切合环境、认知实情,巧妙带动情绪,这是不可缺失的思考方向。 作者:谢洁 单位:张家港市后塍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园法制教育实施策略 幼儿园法制教育从珍爱幼儿生命开始 我们幼儿园的孩子正处于成长期,心理非常单纯,最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生命总是眷顾有安全意识的人,而安全意识是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遇事要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做到三思而行。学会求助他人,学会躲避风险,如遇到火灾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能贸然只身去救火,因为我们孩子人小无能力;遭遇暴力(以大欺小)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些知识很简单,但如果做不到,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就可能收到威胁,同时我还希望孩子们做到“四防”,即防火———严禁玩火,禁止把火源带入幼儿园,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教师按要求指导幼儿);防水———严禁私自下河洗澡,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要马上就近找到大人求救,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防盗———关好门窗,注意自身财物的保管;防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常规,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 法制教育融入我们的课堂中 通过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儿歌、故事,讲法制教育的内容融进。如在开展绘本教学,《爱心树》的教学中,在看到书中的这样一幅画面,有这样一幅图:这幅图没有画出树的表情,但孩子们分明看到了树那凄凉、孤寂的表情、当看到树枝被男孩砍光背回家时、孩子们内心痛痛的感受……在这以后,孩子们会关注一些自然伐木人的乱砍滥伐,想到地球的沙漠化,鸟儿飞走了……孩子们感受到乱砍滥伐的危害性,感受到保护生态平衡,植树造林的重要。就这样,我们在故事中,在日常的生活中,借助于文学作品、借助于电视媒体、借助于教师的引导,让这种教育潜移默化。例如,在教学“元、角、分”时,我告诉孩子们人民币是我们国家的象征,是人民的财产,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尊严,我们应该爱护好人民币,故意涂抹、写、划和撕烂人民币都是不尊重国家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故意破坏人民币者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惩处。 幼儿园孩子的法制教育要循序渐进地渗透进孩子的思想意识中 幼儿园孩子的法制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教育过程,它不是用一个故事、一首儿歌就能达到法制教育目的的,它需要教师在课堂上经常性地、通俗易懂地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思想讲解给学生。它既可以用法制案例教育学生,也可以用身边随时发生的实例教育孩子,再者,孩子们不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教师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平常的说教中,如结合孩子平时的生活行为创编一些身边的故事,如有些孩子看到别人的东西很好奇,有时就有了自己想拥有而想法,根据他们的现行行为,让有这种行为的孩子懂得自己的行为行为是去该做还是不该做,让孩子们讨论这样的行为发展下去会是什么结果,不让孩子的这种行为发展,我们都懂的这句话,不要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使德育教育深入孩子内心世界 孔子曰:“少成若成天性,习惯如自然。”一个人小时侯养成的习惯是非常稳固的,终生都会起到作用。幼儿园一日生活及各个环节都渗透着德育因素,“时时有德育,处处有德育。”教师德育要求渗透到具体计划中去,并根据这些要求来设计活动,布置环境。不仅如此,老师在日常生活和各个环节中,善于利用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偶发事件,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既注重德育的显性渗透,也不忽视德育的隐性渗透,真正把德育要求落实。幼儿教育环境中渗透德育内容,往往是一种无声的教育,而它对幼儿的作用及其影响是巨大的。如“东方雄鸡图”———中国地图,“可爱的家乡、可爱的祖国”展览等,幼儿在师生共同收集、布置展览的过程中,在教师们真实的、健康的情绪感染下,熟悉了可爱的家乡,熟悉了伟大的祖国,了解了家乡、祖国各地的特产,从而自然的激发起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真情实感。激发幼儿的向善向美的美好心灵,与法制教育的目的不谋而合。 老师知法懂法并时刻绷紧法制教育这根弦 幼儿园带领老师学习正确使用家庭设备或用品(网聚、餐具、刀剪等)的使用,会正确开关门,防止中毒(远离清洁剂、杀虫剂、不乱吞药物等)学习火警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老师带领幼儿进行防火逃生演练、防地震逃生演练等。让老师懂得在游戏场上,幼儿也是容易受伤的时候,老师要有问题的预见性。老师要确保游戏设备的正确使用(攀登架、滑梯、蹦蹦床等)。还有幼儿园安全设施、卫生标准要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要求,不给幼儿造成安全威胁。我们一定要树立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我是安全工作责任人”的意识,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把好每一关,关心幼儿胜于关心自己;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四化”———教育经常化,制度科学化,安全措施具体化,幼儿行为规范化,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幼儿园,为幼儿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最后,让我们牢记“珍惜生命,关注安全”,让孩子在幼儿园里健康成长。老师还要树立要让幼儿执法懂法,作为施教者首先要成为一个执法人、懂法人,这样才能时刻让幼儿园法制教育走进孩子的一日生活,让幼儿园法制教育润物细无声,让老师牢记只有时刻加强法制教育,才能使我们的幼儿园更加和谐。(本文作者:尹志英 单位:商丘市实验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法制教育论文 一、开展主题活动,培养幼儿法制概念 幼儿思想比较简单,对于一板一眼的法制概念难免认识度不高,容易模糊理解。而开展主题活动不但能够将法制的概念鲜明放大,让幼儿记忆犹新,还能够跳出课本结合生活,为幼儿们带来全新的认知。有这样一次活动让我印象深刻,国际禁毒日,我们请来了作为特别嘉宾的刑警同志和孩子们一起参加了法制安全主题活动。事先的宣传栏人身安全与简单危害展示已经让孩子们燃起了关注的兴趣。活动正式开始后,刑警叔叔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靠近、轻信不法分子的家庭悲剧。孩子们不时地为失去父母庇护的小主人公发出叹息,为犯罪分子的狡猾狠毒捏紧了小拳头。到尾声,我发问:“孩子们,在生活中,我们必须得注意哪些安全问题来防范坏人呀?”“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送的吃的一口都不能吃。”“看见坏人在骗人了赶紧告诉爸爸妈妈、老师还有警察叔叔。”孩子们都抢着给出答案,我不禁欣慰地感叹,平常对孩子们的千叮嘱万嘱咐真不如这面对面听故事、看图片、自发感受的一场实实在在的活动。 二、传唱音乐儿歌,建立幼儿法制情感 音乐教育是幼儿教学的主要内容,音乐能够愉悦情绪,陶冶艺术,更重要的一方面,音乐能够凝聚情感,升华思想,特别是朗朗上口言简意深的儿童歌谣学习简单,切合幼儿心理,是渗透法制教育的最好工具。但教师一定要注意音乐歌词的表达,不能乏味,也不能太过严肃。例如,在对孩子们进行行为规范教育的时候,我就用了歌谣来提升孩子们的情感认识,我选取了意境童真,简单真切的《团结友爱亲又亲》:一个人,孤零零,两个人,喜盈盈,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团结友爱亲又亲。孩子们学得很快,而且结合着我的“我们是个大家庭,就像兄弟姐妹一样”、“吵架、打架是不道德的行为,会让我们失去友谊与喜爱,换来伤害与邪恶”的道理引导,都认识到了要遵纪守礼,友爱互助,不能打架斗殴,恶行相向。在孩子们情感饱满的歌声里,我意识到音乐能够跨越言语,为孩子们急剧丰茂的心灵枝芽导正形态,滋润灌溉。 三、创设情境游戏,丰富幼儿法制体验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寓教于乐是幼儿获得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法制教育的渗透当然也离不开如此,怎样让孩子们玩而不废,乐而深思?怎样充分调动起孩子们的参与积极性?这都在于切身体验这个要点,教师要将生活搬进游戏,将描述化为情境。例如,在巩固消防安全意识的课堂中,我为孩子们设置了一场全班参与的表演游戏。场景是在医院里,有认真为病人检查的医生,有忙碌的护士,有病人和家属。孩子们都进入了角色,按照表演安排,我突然大喊:“二楼起火了,快逃啊。”孩子们都投入地表现出焦急、慌张等情绪,但大部分孩子都记起了我教过的消防常识,有的用小毛巾浸水捂上鼻子,有的赶紧找安全通道,有的马上开了窗户呼救,令我意外的是,扮演医生和护士的孩子还不忘帮扶小病人。这堂情境游戏课圆满成功,我从中看到,孩子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教,更需要引,给予他们体验的空间,他们的小心灵会更加丰富,更有想法,更乐于接受。 四、融入教学点滴,加深幼儿法制印象 幼儿掌握知识容易淡忘,因此,让法制意识深入孩子的心里是幼儿教学的重要方向。光靠言语、音乐、活动都不够的,在平常的基本教学内容中有意识地融入法制思想,让学生时时记忆重温,才能点滴融入,自然渗透。例如,在带孩子学习涂色的课堂中,我画了三个圆形请孩子们上色,并要求道:涂上交通指示灯的颜色,孩子们都觉得很新颖,还没等请上台,就有人说:“老师,我知道,交通灯是红绿黄色的。”“这代表什么呀?”“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预备起。”学生们竟齐声背出了交通儿歌,我满意地继续考验:“还有什么交通危险不能做呀?”“喝酒不开车。”“不走斑马线容易出车祸。”“不能走左边。”一个小小的涂色知识点就能够让孩子们将法制印象巩固得更深刻,法制意识扎根得更牢固,真是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也由衷地认识到,幼儿法制教育不是一笔带过,而要不断地回头,温故而知新,让孩子们汇集点滴而成长。 儿童是社会未来的希望,他们含苞待放的养分有知识的围绕、有艺术的鼓励,还不能少了做人最基本的法制的约束。法制教育在幼儿教学中是人格塑造的基底,是思想成型的牵引,因而,教师们在对法制教育引起重视之余,还应多发掘适合幼儿特殊身心的教育方式,切合环境、认知实情,巧妙带动情绪,这是不可缺失的思考方向。 作者:谢洁单位:张家港市后塍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在幼儿园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当前发展的目标。而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增强民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这就需要加强对人们的法治教育。幼儿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从他们成长的经历来看,从小树立的观念和意识对于他们终身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所以法制教育应该从幼儿身上抓起,那么应该怎样对幼儿阶段的幼儿进行法治教育呢?笔者结合所工作的幼儿园工作实践,来谈谈对这方面的认识。 一、用游戏渗透法律观念 玩是幼儿的天性,在玩中学、在玩中探究进步是幼儿阶段幼儿接受知识的主要模式之一,通过游戏可以潜移默化地实现对于知识的渗透,而且幼儿也比较乐意学、喜欢学。如在教学认识交通标志中要求幼儿看到红绿灯会说几句简单的命令,精心设计了教学环节,首先让幼儿每人准备红、绿、黄三种指示灯,然后让幼儿做角色扮演的小游戏,让其中一名幼儿扮演警察,一名幼儿扮演行人,另一名幼儿扮演指示灯,来演练如何正确地过马路的情境;同时,为了加强幼儿对于交通规则的认知,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交通指示标志、标识做成图片贴放在教室中向学生展示,来增强学生对于交通规则的认识,进而增强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学习儿歌时,根据不同的儿歌,教师可以让幼儿来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游戏活动把看似枯燥的法制观念有趣地融入到启蒙教育中,教师再适时地给幼儿讲解一些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幼儿遵守各种行为规则的意识和能力会进一步得到提升。比如,在《我不上你的当》《不和陌生人说话》这些儿歌里,幼儿边听边做游戏,这样不但培养了幼儿分辨是非的能力,还学会了自我保护,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二、在安全活动课中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要结合幼儿年龄特点,以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校园暴力、防自然灾害、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为内容,利用故事、儿歌、图片、多媒体课件、游戏等形式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力度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 在安全活动中教育幼儿从小就要养成遵规守纪的的良好习惯,在自己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要多想方法和手段,要冷静地面对问题,切勿惊慌,同时要从小养成对自己的行为和习惯负责的意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不合理行为。同时结合幼儿阶段幼儿的年龄特点,要教育和引导幼儿学会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如何求助、求救,如何更好地来规避危险。例如,要教育幼儿学会遇到困难和问题要打110,遇到火灾危险拨打119;当遇到人身威胁和安全时,要学会求救,牢记家长电话寻找和家人的联系等;在日常行为中,要提醒幼儿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注意防火,严禁幼儿玩火和把火源带入幼儿园;要注意防水,告知幼儿不能够自己去河湖地区,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更要注意防盗,注意保管好个人财务,在家要注意安全使用防盗门。 三、在主题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 幼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们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挖掘有效的法制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幼儿的法制意识,让学生学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小公民。 (一)每班每月结合主题开展一次法制安全教育 主要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自我保护,爱家人、爱家乡、爱祖国方面的教育。 (二)进行宣传教育 挖掘幼儿园现有资源,开展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如充分利用小广播、校讯通、宣传栏以及舞台剧。如:《我是小小执法员》等文艺宣传形式,寓教于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增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播放安全教育专题片 组织幼儿观看主题教育片《防火知识》《交通与安全》《安全自护自救》的录像片,生动形象的画面使幼儿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了解了预防摔伤、烫伤、食物中毒、触电、踩踏等安全自护知识,让幼儿初步懂得了体育活动、幼儿园游戏活动防止意外伤害等安全常识。 (四)进行防火、防震演练 我们通过调动幼儿的积极性,让幼儿动起来参加实际的演练,使幼儿更加清楚地知道当发生火灾、地震时必须要做到的逃生方法。逃生时不要蜂拥而出用浸湿的衣物、毛巾捂住口鼻,贴近不安全的事件发生时,应采取哪些措施。例如,发生火灾时:拨打电话119报警,说地面逃离。地震时:逃生不要蜂拥而出,不要慌乱地跑到室外,要有一定的秩序。在室外时应保护头部,躲开危险地物体。在室外遇到地震时,要到空旷的地点等。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幼儿园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让幼儿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都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 总之,在幼儿园教学中,我们要深入挖掘出教材中内在的思想情感教育因素。充分发挥教材中的情感作用,陶冶幼儿的情操,提高审美趣味,使幼儿一个个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一起努力吧!让我们的幼儿园教学成为法制教育的优良载体,让我们的下一代成为优良美德的传递者! (责编 田彩霞)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园学科教学中怎样渗透法制教育 摘 要:学科渗透法制教育,首先应充分遵循学科教学的规律,根据学科的特点挖掘教材、教法中涉及法制教育的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研究法制教育的渗透方法,使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两者处在一个相融的统一体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收到实效。 关键词:幼儿园;学科教学;法制教育 幼儿园的孩子年龄虽然只有3-5岁,但也逐渐能辨别是非。从小培养幼儿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幼儿园教育中实施法制教育的渠道有很多,有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课,如科学常识课、社会课,有以综合主题形式为主的法制教育活动,如安全主题班会、重阳节尊老爱幼联欢会,也有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整合型法制教育。然而实施渠道纵然有许多条,在教学活动中实施幼儿园法制教育却是非常重要的主渠道。因此,有必要在各科教学中都要增加法制含量,加大法制意识培养的力度,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实施法制教育的学科体系。教师在向幼儿传授知识的同时,充分挖掘里面的教育因素,把握时机,适时渗透,使幼儿在日常教育中潜移默化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教育。 一、渗透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在幼儿园法制教育中形成学科渗透,它的教育优势是法制教育其它途经无可比拟的。在目前的幼儿园教育体系中,幼儿园学科课程总是居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学科课程及其教学活动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实施幼儿园法制教育同样不可能逾越学科课程和课堂教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制教育的学科渗透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一条主要途经,也是实施法制教育的必由之路。 二、渗透法制教育的原则 (一)目的性原则。 教学活动始终是一项带有明确方向性和目的性的活动,幼儿园法制教育在学科中渗透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它要求教师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之列,在备课和各学科教学中要善于开发教材所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并在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时作为研究项目之一。 (二)有机性原则。 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必须将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学科教学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各科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要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凭借学科教材,在教学中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如:在一堂社会课上,老师教幼儿学习交通安全儿歌,幼儿学会儿歌后,老师因势利导,让幼儿发言,我们平时过马路时要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孩子们在接受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法制教育。 (三)情感性原则。 学科教学的法制教育渗透,必须富有情感性,必须讲究氛围,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动以真情。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不仅要有知识的交流,还要有思想情感的交流。这种交流对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十分有利,可以使学生触景生情,知理明情,达到“内化”的实效。如:故事教学《大树妈妈本领大》,可让幼儿在故事描绘的字里行间感受到动物们或有趣、或可爱、或美丽、或富有灵性。当幼儿在受到美的感情激发和熏陶后,适时把故事后半段中现实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丑恶现象(如白色污染、沙尘暴影响人民生活等)进行对比,自然而然就会激发学生对环境的热爱。懂得了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动物与我们人类的和谐相处,大自然才会变得这般美丽,从而激发学生自觉保护动植物,让我们生活的地球更加美丽。 三、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 学科渗透法制教育,首先应充分遵循学科教学的规律,根据学科的特点挖掘教材、教法中涉及法制教育的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研究法制教育的渗透方法,使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两者处在一个相融的统一体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收到实效。 (一)联系实际法。 在法制内容渗透时,我们应从幼儿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背景出发,联系生活讲法制,体现“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的思想,来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在进行语言教学《猴子的家》后,大家都对猴子家一年四季的美景由衷的喜爱。再联系现实,看看现在我们周边的许多河流,发出怪味,这是为什么?通过讨论使幼儿不约而同发出感叹“保护环境多么重要啊!”教师适时介绍《保护环境法》,使孩子们了解世界各国都很重视这个问题,这样联系实际渗透法制知识,使幼儿不是被动接受,而是自然认同。 (二)创设情境法。 创设优美的教学环境和艺术氛围,使幼儿一进教室就沉浸在法制教育的气氛中,无疑是将幼儿思想和情绪立即转移到课堂教学浓郁的氛围之中,使幼儿产生了学习的欲望。如:在情景教学“我是小法官”时,先把活动室布置成一个小型法庭,创设法制教育氛围浓厚的环境,使幼儿步入教室就能在情绪上受到感染,情感上产生共鸣。教学时先让幼儿听或观看黑猫警长动画,使幼儿产生学习小警官,当好小法官的愿望。 (三)实例分析。 在教学活动中,通过例举现实生活中的实例,让幼儿讨论分析,最后明辨是非,掌握法律知识。如在教学品德与社会课时,可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让学生讨论后再得出结论。课堂上教师向幼儿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大街上看见老人摔倒你怎么做?看见小偷偷东西你怎么办?捡到了钱包你会怎么做呢?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法律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渗透法制教育的注意点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十分重要,但也要注意简单化、庸俗化的形式主义,这里说的是渗透,既不是强加附合,更不能喧宾夺主,因此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找准“渗透点”。 各学科教材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育人因素。因此,法制教育中的渗透必须依托教材,离开了教材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教材中的育人因素,大多寓于知识之中,呈隐性状态。只有充分驾驭教材,才能悟得育人真谛,探寻到知识教学与思想教育的最佳融合点,即教学中进行思想教育的“渗透点”。幼儿是教学的主体,学习的主人,教育的对象,这就要求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既遵循学生认知的规律,又要符合思想教育的规律,只有找准渗透点,思想教育才能直透心田。 (二)把握“渗透时机”。 〖HJ0.94mm〗教师从教材出发,觅到源头――渗透点后,引出源源流长的“活水”。显而易见,渗透点是客观存在的,它不可能由施教者任意安排,必须遵循其在教材中所处的特定位置、层次、地位来具体安排,随着教学进度随机渗透,因材施教,法制教育的特点是动情晓理,“情动”而“知书达理”,这就是说渗透的方法、形式、时机都应利于创造最佳的渗透氛围,即幼儿认知与接受渗透的最佳心理。不能因为渗透而置教学知识于不顾,牵强附会,强行渗透,也不能只顾及教学,对法制教育或敷衍了事或事过境迁才勉强渗透。这样都会破坏课堂教学的整体效应。由此可见,把握好渗透时机是为了获取最佳渗透效果,只有精心设计教学,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方法,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 (三)掌握“渗透度”。 找准渗透点是为了解决育人从哪儿选择突破口,把握渗透时机是为解决什么时间、怎么突破的问题,教师要恰倒好处地处理二者的关系。而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这种渗透如果“透”得不够,不到位,则会功亏一篑,效果不佳;而过“度”则会改变学科性质,变成法制课,这就要求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既不可偏颇一方,又能抑扬有节,调度有方,处理好渗透的尺度,做到既到位又不越位。 法制教育教学中处理好渗透的“点”、“时”、“度”至关重要,找准“渗透点”是重点,把握“渗透时机”是难点,掌握“渗透度”是关键。教师只有做到因材施教、寓情于教,才能有机地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和思想陶冶于一炉,发挥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综上所述,我认为幼儿园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律教育是必要的,方法也是可行的。只要适时、适度,点点滴滴地加以渗透,持之以恒,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在幼儿师范学校美术课堂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研究 摘 要:幼儿师范学校的美术课是学生重要的艺术必修课,是学生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课程。上美术课时,教师合理地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可以在培养学生审美观和艺术创造力的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而为学生良好思想品质的形成奠定基础。 关键词:学生;美术课;法制教育 美术课是幼师的重要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主要途径。审美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不可缺少的环节。美术课是对学生开展审美教育的主要手段和途径,在幼师教育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幼师学校法制教育普遍存在教学枯燥、内容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差较大、缺乏生活实效性等问题,导致学生在法制教育课堂中被动地接受,难以达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如今,在美术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利于学生在巩固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拓展视野和思维,利于学生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从而使学生在学习中获得学科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双丰收。 一、幼师美术课堂渗透法制教育的原则 把法制教育渗透在幼儿师范学校的美术学科中,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它要求教师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之中。在备课和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开发教材所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并在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时将其作为研究项目。在美术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教师必须将教学内容与法制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把学科教学上成法制课。教师要根据美术学科的教材和特点,在美术教学中把握好尺度,潜移默化地进行法制渗透。 另外,美术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渗透还必须富有情感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动以真情。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这就要求教师既要遵循学生认知的规律,又要遵循思想教育的规律,找准渗透点,从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幼师美术课堂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 教师要想在美术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就要注意挖掘教材、教法中涉及法制教育的因素,还要注意研究法制教育的渗透方法,使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两者处在一个相融的统一体中。只有这样,才能使美术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收到实效。根据幼师美术课程的分类特点,笔者归纳出了几种幼师美术课堂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 (一)美术审美与法制教育的渗透 在幼师美术课程中,审美教育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产生影响。学生通过学习美术课程,特别是美术欣赏课程可以增加自身的审美素养,提高自身的审美观,还可以不断积累和升华自己对美的体验。如今,人们往往因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忽视了人的精神需求。美术教育因为它的课程特点,使它成为培养学生真、善、美等基本素养的重要渠道。例如:在一次美术欣赏课中,为了让学生了解我国现存艺术作品的历史及加强学生的爱国热情,笔者特意给学生播放了大型纪录片《故宫书画》。在这一纪录片中,学生不仅欣赏了我国最经典的几幅绘画作品,还了解了它们背后真实的历史故事,当他们知道溥仪和溥杰曾经悄悄地将故宫珍藏的书画偷运出宫变卖时,学生产生了深深的厌恶和谴责之情。他们知道,因为当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才导致这些文物的流失、损坏。在这样的教育中,学生真正体会到了文物的珍贵,感受到今天民主法制社会的来之不易,从而产生了浓厚的爱国热情。 (二)美术创作与法制教育的渗透 艺术因它显著的情感因素和多样的社会机能一直被视为有效的教育载体。美的创造过程也是改造人生观、世界观的过程。利用美术丰富多样、直观生动的艺术形式表现法制教育的内容或在美术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都可以轻松地达到教育别人和自我教育的目的。学生时期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教师如果只是教条式地讲解法律法规,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通过学生较喜欢的形象艺术进行法制教育,则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教师可以通过对美术手段的运用和美术作品的创作,让学生体会到生活中的正直、纯美和善良,从而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美术教育可以利用其课程的特殊性和教育手段的特别性,寓教于景、寓教于形,潜移默化地改造学生的人生。例如:在学校的法制教育漫画比赛中,学生就能进行有关法制教育的美术作品创作,在创作法制漫画的同时,加强了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意识,这种方式是其他学科教学所不可替代的。而美术学科的特殊性也使它成为宣传推广法制理念的重要渠道。学校班级可以利用类似法制漫画比赛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如橱窗、板报、手抄报、展览、网页设计等,引导学生用艺术的形式教育自己和别人,从而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 法制教育和美术教育都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美术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律教育是必要的,方法也是可行的,只要适时、适度地将法制观念渗透在美术教学中,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让我们一起用美术的魅力去感染每一学生,从而创造出一个美满和谐的法制社会。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幼儿师范学生法制教育的探讨 摘要: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不仅要掌握娴熟、过硬的业务技术,而且要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就如何加强幼儿师范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具有正确的法制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从教,进行探索和总结。 关键词:幼儿师范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教学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引起了中央、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均提出要普及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国务院更是针对性地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学前教育一定会有大的发展,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也将会得到解决。在这一形势下,培养专业技术过硬、综合素质高的幼儿师资队伍是当前幼儿师范教育的迫切任务。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是幼儿师资必备的素质,也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因此,加强幼儿师范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具有正确的法制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教,尤为重要。 一、加强幼儿师范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幼儿师范教育属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范畴,教育部制定并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明确界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可见法制教育是开展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属于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中等职业学校在德育教学中主要侧重于职业道德教育,如将职业道德、幼儿心理学等课程列为必修课,从不同角度系统地对幼儿师范学生进行职业操守教育。这些教育对培养学生的爱心、细心、耐心、同情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学生牢记幼师的职责和义务,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执业观、增强自律意识是很有必要的。但对学生法律的教育却存在有意无意的忽视,这与当前我国社会法制发展的状况,以及幼师执业素质的要求是极不相称的。 幼儿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师范教育必须加强法律教育。幼儿师范学生未来就业面对的是3-6岁的幼儿,这些学生缺乏自我保护和辨别能力,是极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对于教师来说,这些学生是弱势群体,面对弱势的学生,老师往往容易滋生厌烦的情绪,甚至是武断、伤害学生的行为。这就要求老师不仅要有很强的职业道德观,要有自我约束的意识;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要知道有些行为即使很容易做到、很想去做,但由于有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一定不能做,增强他律的约束。2010年发生在江苏兴化板桥幼儿园老师用电熨斗烫伤七名幼儿的案件,就是一起令人痛心的幼儿教师伤害幼儿案,从案件可以看出,该老师首先在行为上,漠视幼儿的存在,利用自身的优势,对学生肆意妄为,大加侵害;从事后当事人几次想自杀来看,其在思想上不知自已的行为已经远远超越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并已达到违法的程度。 我国法制的发展现状也要求幼儿师范教育中应加大法制教育的内容。当前幼儿教育还未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绝大部分幼儿老师的工作都是通过市场招聘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劳资关系主要靠劳动合同完成的,如何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幼儿师范学生在踏上社会时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差的特点,也使法律对幼儿园学生的保护规定了更加严厉的措施,加大了幼儿园和教师的责任;随着我国普法教育的开展,公民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和教师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以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职责和义务,减少纠纷,保护自身的权益。 幼儿师范学生的特点也要求幼儿师范教育中应加大法制教育的内容。幼儿师范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在16-19岁,这个年龄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负有刑事责任和享有完全公民权的年龄,这个年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个年龄到来时,很多国家都要举办成人礼的仪式,提醒、告知孩子从这一刻起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规定这一责任和任务最为详尽的就是法律,因此在这一年龄段开展法律教育,对学生的成长,成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还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主要是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完成的,政治思想素养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重要组成。我国的政治思想教育主要有三大块: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其中品德教育旨在培养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品质,主要是在小学教育中进行;思想教育仅指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是在初高中进行的;政治教育主要指政治立场、观点、态度以及政治鉴别力等方面的教育,是在高中和大学进行的。法制教育属于政治教育,主要是在大学进行的。中职教育相当于高中教育阶段,与高中不同的是,学生毕业后就走向工作岗位,不会再到大学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这样一来,法制教育就出现了遗漏,造成政治思想素养的不足。因此在幼儿师范教育中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使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二、幼儿师范学生法律教育的重点 当前幼儿师范教育只在一年级开设了一个学期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课程,内容偏少,缺乏针对性,理论性太强,而且还主要是从职业道德角度来设置的,不能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幼儿师范教育不同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教育,对法律知识的讲授不须要太注重广度和深度,其目的是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即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法律意识教育,是让学生懂得法律的价值追求。在法制教育内容上的选择,应针对学生的年龄、未来工作的特点、服务就业的要求,主要选择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民法的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刑法的刑事年龄和生活中常见的罪刑,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幼儿师范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应突出其德育功能,要重视法律内在道德诉求的教育。幼儿师范教育中开展法制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行为的自觉性,这一功效与德育的目的是相同的。两者在内容基本上是互相重叠与渗透的。一般来讲,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反对的行为,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保护的行为,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所提倡的行为,它们的许多原则和内容都是一致的,社会生活中的许多规范既是法律规范,又是道德规范,比如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而法制教育又有德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其规定更加准确、清晰,便于理解、操作。如不偷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但偷的行为如何评判却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如为了正义去偷、濒临饿死而去偷食物,在道德上就认为上述行为不应受到谴责。生活中很多学生就认为“窃书不为窃”,认为学生之间偷文具、手机、MP4、MP5等学生的日常消费品,属小偷小摸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不是什么严重的过错。可参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法律对偷(盗窃)的认定和处罚是以金额进行认定的,盗窃物品的性质影响量刑而不影响定罪。在河南省盗窃1000元即构成了盗窃罪,是要处以刑罚的;1000元以下也是违法行为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而学生有的手机、MP4、MP5的购买价格很多是超过1000元的,并且多次盗窃金额是累加计算的,可见学生间的这种小偷小摸行为是很容易达到犯罪界限的。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我国幼儿教育面临的问题研究 一、幼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重科学教育,轻人文教育,严重违背幼教规律。 当下很多幼儿教育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也问题也都影响着幼儿教育的发展,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幼儿教育出现“小学化”的现象。幼儿教育小学化主要是指在对幼儿教育教学传授小学阶段才教学的科学文化知识。部分幼儿教师为了片面地追求“高成绩”“高效益”的目的,盲目比拼起“知识产量”,但是却在具体的教学工作中忽略了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硬性地为孩子灌输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孩子们被动地强行接受,尽管孩子产生了死记硬背的暂时记忆,但是这种教育严重地违背了由儿童生理发展特征所决定的学习心理特征,对今后儿童的学习兴趣以及学习信心的培养都是很不利的。 2.管理方式和模式落后。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稳步前进,幼儿园的数量也相对在不断的增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幼儿园的管理方式与模式也会随之得以调整,很多幼儿园的管理理念、模式还比较落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在幼儿园中,年轻的女教师比较居多,她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希望为幼儿园的发展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但是倘若这种理想无法实现的话,很多教师就会失去积极性,对孩子们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发展也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教师中男女比例失调也会对幼儿的心理造成一定的误区。此外,由于幼儿园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对教师的评价机制不够合理,这一因素也抑制了教师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也就限制了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采取的对策 1.充分应用教材,研究科学教法。 教材是幼儿教育教学的基础,传授知识也是以教材为依据的,这也就需要教师在教学时要充分地掌握教材的结构,熟悉教材的内容,对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考察和专研,把教材各章节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将教材中的一些重点和精髓提炼出来,要做到把教材的知识点烂熟于心。在此基础上,教师也就能够充分地利用好教材这一资源了。在进行教学的时候,也能够信手拈来,灵活运用。而且还利于教师在知识讲解的时候,适宜地插入引申知识点,扩展孩子们的思维;抛出一些较为新颖的话题,激发孩子们的兴趣,促使孩子都能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同时可以串讲已学的知识,相互对比、相互参照,帮助儿童更好地掌握这些新知识,还能够达到巩固旧知识的目的,加强知识之间的联系,帮助幼儿促进记忆的迁移。此外,在知识回顾的过程中,教师还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知识体系,梳理教学的脉络,理清逻辑顺序,帮助孩子建立有序的知识结构。此外,教师还要有意识地培养儿童的动手能力、表现能力以及想象能力和辨识事物的能力。 2.杜绝幼儿教育出现“小学化”的现象。 幼儿教育一旦出现了偏差,整个基础教育体系也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幼儿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同时还要坚持正确的教育立场,要真正地认识到幼儿教育的特殊性,积极地响应素质教育的倡导理念,科学合理地开展一些幼儿活动。此外,还要和家长达成共识,让家长也都认识到幼儿教育开展小学化给儿童未来的发展带来的危害,家园共同努力,使得幼儿教育更加的科学,促使幼儿教育向着科学的方向发展。当然,幼儿园教育也要为儿童进入小学阶段打好一定的基础。比如说,可以适当地开展一些游戏活动来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独立意识,使儿童都能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儿童顺利适应地小学阶段的学习奠定好基础。幼儿阶段的教育是基础教育形式的前提。这也就需要国家给予幼儿教育足够的重视,要结合国家幼儿教育的现状制定出一些较为适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来,尤其是对于一些偏远的地区,需要国家给予足够的重视,开创多元化的幼儿教育机构,提倡社会给予足够的关心,倡导社会各个阶层都要重视幼儿教育,要从心底尊重教育工作者,给幼儿教育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让幼儿教育也能在教育事业中大放光彩。 作者:朱淑芬 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第一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钢琴课程教学幼儿教育 一、对钢琴课学习的必要性的理解 (一)就学习钢琴本身而言,它对于整个音乐过程的学习是很重要的。通过对钢琴的学习可以提高学生对音乐的理解能力、欣赏能力与对音乐的感知力。学生在学习钢琴基础知识与弹奏的同时,还要进行大量的的练习,而这种练习,无形之中也磨练了他们的意志力,钢琴学习是锻炼儿童意志力的有效途径。儿童开始喜欢学习钢琴,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可当课程逐渐复杂,兴趣也就随之减退,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有强大的意志力去坚持。在困难中不断的前进。长期的坚持不懈,使音乐的能力一点点提高,经过这种长期的艺术熏陶,也会使孩子整体的艺术修养有所提升。 (二)良好的音准与节奏感对于钢琴的学习是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它对音乐其它门类的学习也是最基础的,最重要的。而钢琴的学习恰恰是练习音准最好的一个工具。钢琴乐器每年都需要调律师进行校对音准。孩子每天在大量反复的倾听音乐中,对音准有准确的判断,还可以在家里进行练耳的练习。长期的练习对音准和节奏感都是有益的。 (三)钢琴演奏中,有即兴伴奏的部分。在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能,就可以加入一些简单的即兴伴奏的方法,即兴伴奏是钢琴弹奏教学中的一个延伸和发展。了解最基本的和声、音阶、琶音走向。在歌曲中最常见的音型与织体。可以通过这样一种训练,既增强了乐趣,也促进了钢琴本身的教学工作。使孩子视奏能力加强。也为日后进入到真正的即兴伴奏打下基础。 二、多元化的钢琴课程教学形式与方法 现在的钢琴教学课程,多分为两种形式。一对一教学,和小组集体课的形式。针对小些的孩子建议两者混合进行教学,效果会更加显著。 (一)集体大班形式的音乐素养课程。音乐素养课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本手型的游戏训练。利用这种人数较多的课堂,增加孩子们的凝聚力,调动孩子的积极性。形式好于一对一的教学,在课堂上孩子们既能体会到集体,也会展现个人能力。 (二)在有了一定的音乐基础后,一对一的教学,是每个孩子必须要经历的课堂模式。这种个别课的好处就在于它可以因材施教,针对每个人存在的问题,去单独解决。但这种一对一的课程时间不宜过长。孩子年纪小,注意力集中的时间段,在前十分钟可以进行新知识和曲子的改错环节。接下来进行旧知识的复习,要时刻关注孩子兴趣所在,如果出现了厌烦,就要及时变换形式,利用新颖去吸引孩子。这种方法也是钢琴教学中最常见的教学形式。适用于各种不同程度学生的学习。 (三)钢琴小组课观摩的教学形式。这种形式也非常适合人数多,年龄低的学生。作为初学者,演奏上要求的最基本的知识点是一样的。基本的方法也都是一样的。可以把学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学生普遍的问题,统一讲授去解决。统一的演奏也增强了孩子的自信心,增强团队意识,还可以进行互相学习,指正。 三、教学内容的制定与改革创新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培养孩子的想象力和完美人格。钢琴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有优于其他乐器的极强的表现力、音域广、和声效果极为丰富等特点。在美妙的乐曲中唤起他们丰富的想象力,使儿童的各种能力能得到更好地提高和锻炼。在教学内容上我们要注重它的科学性、实用性、知识性与趣味性的有机结合,以素质教育为教学宗旨,要采用用兴趣去引导孩子,寓教于乐。在完成教学目的的同时,使孩子愉快的学习。 (一)钢琴教学法 幼儿教师的培养中,幼儿教师有着引导孩子热爱音乐这一重大责任。钢琴的学习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活动。如何正确引导孩子,不破坏孩子的兴趣是关键。如何能在儿童在游戏中去学习,如何能轻松的掌握基础知识,是幼儿教师应该研究的主要问题。在保证正确的弹奏方法的同时,加强对儿童心理变化的掌握,对知识传授出现问题的及时正确的处理是很关键的。这直接影响了孩子今后对音乐热爱的程度。 (二)即兴伴奏课程的设定 学龄前儿童年龄为3—7岁,他们对音乐的熟悉大多是各国的儿童歌曲,而这些简单的歌曲也是我们即兴伴奏的主要内容,在具有了一定钢琴基础的同时,可以让孩子自己去尝试,为自己喜欢的歌曲添加伴奏。这对于掌握不同的音乐风格,不同的音乐特色的学习,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让孩子自己去发现,挖掘不同伴奏形式应该用在什么样的音乐风格中。 (三)教材的使用与确定 1.在针对幼儿钢琴使用教材上,主要以实用性为主。尽量选择一些趣味性强,节奏鲜明,曲谱简单些的儿童歌曲,可以一边演唱一边表演,增加孩子的趣味性。可以采用有实践教具的教材,利用儿童喜欢的彩绘图画,或者手工游戏、贴纸。将这些与枯燥的曲谱结合,效果会更好。教师可以利用已经熟悉的乐曲,加入自己简单的即兴伴奏,让孩子在娱乐的同时,对调性、和声有基本的概念。 2.教材的民族性在教材范围的选择上,应该选择全世界优秀的作品,同时运用。将中国作品与外国作品,并驾齐驱。也可以选择一些具有中国民族特色风味的作品去欣赏、学习。通过我们教师的双手,去引领孩子全面的了解中国,了解世界。这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也是一个很好的推进。 作者:丛琪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我国幼儿教育课程改革 一、我国幼儿课程教育实践现状 (一)课程资源开发意识、能力薄弱 目前,随着现代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幼儿课程设置与传统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教法或者教材。而正是这些自由选择权限,导致部分幼儿园直接搬用其它大城市示范幼儿园的教材与教法,但是这些教材与教法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除此之外,还普遍存在幼儿课程与生活经验脱节、教师自身专业素质较低等一系列问题,这对幼儿的正常教育将会严重影响。 (二)课程结构单一化 在笔者长期的调查实践中发现,在很多幼儿园的课程中都采用园内课程资源结合国家标准文本教材进行教学,但是对于园外课程资源以及非文本课程资源等形式在开发与应用上相对较少,尤其是部分幼儿园管理者、教育者及家长未有效发挥课程资源开发中主体作用,从而导致幼儿园课程资源结构出现明显的单一化现象。课程结果单一化不仅制约了课程资源的多层次综合开发可利用资源,还导致幼儿教学缺乏必要的生机与活力。 (三)课程内容脱离幼儿生活 在我国部分教育水平较低的幼儿园中,其在教材及教法上基本上都是借鉴示范园、实验园的课程模式,因此导致教学内容与幼儿实际生活严重脱离。由此在教学活动中极易出现被动、死板等现象,教育方法缺乏灵活性,幼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这样很难激发幼儿学习兴趣,从而无法达到课程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回归幼儿生活课程教育实施措施 (一)选择教育内容,关注幼儿生活 现代幼儿教育,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幼儿园课程教育活动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幼儿的生活是感性的、生动的,与成人的生活一样丰富多彩,而这其中蕴含了丰富的拓展契机和具有教育价值的生活素材[1]。但是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我们往往缺乏教育敏感度,从而错失了大量的教育契机,更多的是直接搬用文本中的教学内容,长而久之,便让幼儿教学逐渐远离幼儿生活,从而让幼儿无法用所学知识来解决生活中、游戏中的简单问题。为此,我们在教学设计时需要积极关注幼儿生活,让教育内容紧贴幼儿生活。 例如:在“保护牙齿”的主题活动中,我们的教学素材便可直接从学生中获取带。记得有一天早晨,有一位小朋友急急忙忙的跑到老师面前,急促的说道:“老师,小东的牙齿掉了,嘴里还流着血!”于是老师跑到学生面前,发现小东手里正拿着一颗被虫蛀掉的牙齿,老师帮助小东将血擦拭干净之后,发现周围的孩子对被虫蛀掉的牙齿非常的好奇。于是教师抓住这样契机开展“保护牙齿”的教育活动,孩子们热情的提出了各种问题,老师都给予全面的讲解,“保护牙齿”的主题系列活动由此而展开了。 通过这个教育活动中我体会到,只要我们能够及时抓住幼儿生活中的点滴细节,便可从中寻找到很多的教育素材,从而让我们的教学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广泛。 (二)依据兴趣需要,理性组织活动 幼儿课程设置应该符合幼儿的兴趣需要。幼儿的生活与成人的生活是截然不同的,他们的很多活动都是依据自身的兴趣而开展的,若不能有效引起幼儿的参与兴趣,那就无法正常开展教学活动[2]。因此,在幼儿教学活动中,我们应该从幼儿兴趣需要角度出发,围绕孩子们的兴趣点去寻找适合他们的主题素材,理性组织教学活动,以此来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例如:在“车”的主题活动设计中,必须有效激发孩子们的兴趣或者需求。教师组织学生参观消防车,为了增加活动的实效性,我们请消防叔叔给我们演示了消防车的作用,孩子们参观后都马上兴奋地指手画脚的讨论起到,关于“车”的主题活动由此而展开了。在活动开展前,教师让孩子们到生活中去发现、探索车的奥秘,我们建议家长带孩子们去参观车展,用相机记录经典车型或者喜欢的车型,第二天上课时让孩子们与大家分享自己的成果,从而激发了孩子们的记忆,之后再带领孩子们利用我们身边的废旧材料制作简单的“车”,孩子们兴致勃勃的参与到造车的活动中,结合自己对车的印象及想象力制造自身心目中的汽车。通过这个教学活动,孩子们在自由的发现、探索活动中实现了积累经验——验证经验——拓展经验,这样有利于锻炼孩子们的观察力与实践能力。 (三)抓住生活点滴,进行随机教育 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强调:在幼儿园教育中应该让幼儿的学习以直接的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因此,幼儿课程设计中不仅仅是选择幼儿的生活来作为教学内容,而是通过幼儿的生活来开展教育。生活既是教育,接受这个理念并不困难,困难在于如何将它转化为教育实践活动。 例如:在开展“小鱼吹泡泡”活动中,我们让幼儿每喝完一杯水,就在自己的小鱼嘴边有规律的贴上一个“小泡泡”,每天喝多少杯水就在小鱼嘴巴贴几个“小泡泡”。这样设计初衷在于以前孩子们在幼儿园里不喜欢喝水,老师和家长都比较担心。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让那些不爱喝水的孩子们都争先恐后的去喝水,在放学时和家长一起数小鱼嘴巴上的“小泡泡”,这样不仅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还将数学教学活动无形地渗透到活动中,从而达到预期教育效果。 (四)参与课程建构,凸显幼儿生成 新《纲要》中明确指出了在幼儿的学习活动中,教师应成为他们的引导者、支持者、合作者。要在开展主题活动中体现教师这种精神,这就要求教师不能再使用过去那种“守株待兔”的教育方式了,作为幼儿的引导者,要引导孩子的新发展就应该创编出适合他们的新活动[3]。作为幼儿的支持者,教师必须认观察孩子的实际需要,以此来对活动进行合理的调整。作为幼儿的合作者,在配合他们活动的同时还应对活动作出适当的调整。 如:班上有个孩子玩耍着一个录音机器人,吸引了全班的注意力,孩子们想办法创造各种声声,有的拍桌子,有的拍手、有的大喊大叫,想办法将自己的声音录到机器人的肚子里。我看到孩子们对录音机器人的喜爱,于是我抓住孩子们的这一兴趣点,预设了一个“有趣的声音”的主题活动,让孩子们玩找声音的游戏,并向孩子们提出了游戏的要求:用自己的话把你们找到的声音表达出来。在游戏活动中,小浩使劲扇着书说:“风来啦,风来啦”,萱萱用手拍打着桌子说:“雷公公打雷啦”。平时这些容易被忽视的声音,在孩子们的表演下成了观快的音符。接着,为了让孩子们能够着根据新物体创造出不同的声音,我编制了一个“打雷起风下雨”的诗歌,这就样,我根据特定的情景设置教学活动,努力成为孩子们的玩伴并参与到活动中,根据孩子们的思维激发他们的探索能力。终于,孩子们的玩耍游戏已经演变成了一个有趣的教学活动。 三、结语 总之,通过解析《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其要求我们的幼儿教育活动应该遵循“从生活中来,再到生活中去”的基本理念,让幼儿教育真正转化为幼儿生活,利用生活化的教育活动来引领、拓展幼儿的实际生活技能。因此,在幼儿实际教学中,我们要多方位、多角度的观察、收集幼儿的生活行为,敏锐地捕捉蕴含其中的巨大的学习价值,以此来践行“珍视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这样的课程才真正回归到幼儿生活的课程教育。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教育中合作精神培养 一、学生分享精神的培养 在独生子女中,在家庭教育中最缺乏的就是分享,所以,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一定要把这一课补上,因为,这不仅是合作的基础,也是能够让孩子长大后心里能够想到和关怀到别人的一种很好的训练。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老师可以以“孔融让梨”的故事说起,让孩子们体会分享的乐趣。同时,在班级开展活动的时候,比如在分食物的时候,老师就可以有意识的让孩子们去判断应该如何去分,这样就可以在学生的潜意识中逐步培养起分享的意识。还有,在教学中,我们也可以不断的分享孩子们成功的案例,让其他孩子们能够逐渐形成一种比较好的价值取向,从而锻炼其分享意识,并把其逐步上升为自我意识。再有,要锻炼学生们和父母的分享,比如以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孩子们让他们把自己好的地方分享给父母,以达到影响父母来公共对孩子们进行良好的教育。 二、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修正 人的成长就像树一样,如果没有外界的修正,一个人就很难顺利成长,而最终可能成为自己和家庭的悲剧。因此,在幼儿教育的过程中,教师要开动脑筋,不断的研究新的方法来规范孩子们的行为,以达到其正常成长的目的。比如,在活动中,一个孩子抢了另一个孩子的玩具,这时我们教师应该怎么办。一般比较好的办法是,先控制好局面,然后再有空的时候单独的找这个孩子谈,让他能逐渐的体会到自己的错误,并促使其主动的向对方道歉,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能够帮助学生们逐渐的学会分享,学会自立。再比如,在一次孩子的打架中,教师在分开他们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认真教育,让孩子们真正的能够体会到自己的错误,而不是在老师的强大压力下违心的向对方承认错误,这样才能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三、分工活动中的配合 在学生们的活动中,有许多是涉及到配合的,如果一个孩子出现怠工现象,整个的问题就很难得到解决。比如在学校,我们都有值日的这项义务劳动,每天早中晚,当天的值日小组要完成教师的保洁工作。在进行卫生清扫的过程中,有的可能负责打水,有的可能负责清扫,有的可能负责擦黑板,有的可能负责倒垃圾,这样,在一个分工明确而学生们又都十分配合的小组中,各项工作就会顺利的开展。而相反的,一旦有一个学生出现问题,该小组的怨言就会不断的增加,最后使得整个小组的矛盾不断的升级,最终使小组活动失败。因此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教师就要不断的关注每个学生小组在活动中的每个成员的表现,对于那些表现不佳的学生要及时纠正其错误,防止事态发展到严重的地步。这样,就可以很好的来避免学生们的怠工现象,使小组配合达到完美的境地。在幼儿教育中,尤其是在演出这样的活动中,是培养孩子们极好的一种合作配合的方式,比如《白雪公主》情景剧中,可能大多数女孩子都愿意演公主,而很少的人愿意演霸道的皇后,这时,教师就要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使学生们能够正确的对待情景剧的分工,互相配合,发挥集体的力量,才能顺利的完成情景剧的汇演。 四、角色分工的稳定性 在上面我们已经举例说明角色的分工,但角色的分工是需要稳定性的,试想一个孩子在自己不是主动的去表演一个角色,那么演出的效果也会是大相径庭。因此,教师在进行活动角色分工时,不但要充分考虑到每个孩子的特点而对其分工,更要在分工之后稳定每一个学生的情绪,使得此项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角色互换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实验。比如一个不适合演皇帝的孩子偏要演皇帝,教师不妨让其先试一下,然后再从形象和内涵上对其表演进行分析,使其能够主动的认识到自己的差异,不至于执拗的去做这件事。再有,在角色分工的稳定性上,还要考察整体的布局,因为,我们首先要让孩子们知道我们是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是这个道理。我们的所有的活动都不能偏离这个团队建设的主题。 五、团队建设的和谐性 有了以上的培养教育之后,下面就是团队建设了,实际上,按照学生的特点,我们只不过是把独生子女的单一的自我意识放大为团队的整体意识,虽然意识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范围的扩大,将有利于孩子们的成长,以便于更好的适应社会。从团队建设上来讲,我们要按照管理学的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和队员之间的作用,使其达到一种和谐,适当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调整领导与队员的角色,一方面让每一个成员都有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也给不成功的领导一个反思的机会。这样就可以很好的促进团队的建设,从而达到团结建设的和谐。总的说来,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今天,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培养孩子们的合作精神,不但有利于孩子们摒弃其独占的恶性,学会和别人分享与合作,还有利于其顺利健康的成长,不但对家庭,而且对社会都是十分有利的。新的社会需要新的血液补充,而新的血液应该是对新社会更具适应性,而不是被社会淘汰的杂质,因此,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培养孩子们的合作精神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董蕾 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市直机关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奥尔夫音乐教学在幼儿教育中的发展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起源 奥尔夫教学法是一种独创的音乐教学体系。是由德国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奥尔夫创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奥尔夫自1924年与友人创办京特学校起,就痛感传统音乐教学的弊端,从根本上对音乐教学进行改革,提倡将音乐教学与动作紧密结合起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奥尔夫才将幼儿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将幼儿音乐教学实况通过广播和电视进行播放,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到1963年正式成立了奥尔夫学院,世界性的奥尔夫音乐教育国际中心,并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授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对幼儿教育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特点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一种最初、最原始,将戏剧、音乐和舞蹈融为一体的艺术。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有完整的体系 奥尔夫教学法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无论从教学理念到教材、教法等,都具有十分完整的体系。它是以节奏为基础,在旋律、和声、曲式及配器等方面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它虽以器乐为特色,但又是声乐与器乐并重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拍拍打打。 2.富有很强的节奏感 节奏是音乐的源泉,也是音乐教育的出发点,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同时奥尔夫通过对幼儿的特性深入研究后,认为在幼儿教育中打击乐器是最好的学习乐器,通过击打乐器鲜明的节奏感和简单易学极大的满足了幼儿们的好奇心,同时通过语言和动作极大的培养了幼儿的节奏感。 3.富有创造性 一般在音乐教室里老师弹琴,没有强制行为,幼儿在地毯上唱歌、跳舞、敲打节奏乐等,幼儿们还可以自己动手、动口、动脚,去唱、去跳、去做游戏,他们的音乐天性可以得到自由发挥,在自己设计的音乐和动作中快乐地学习感受音乐。 三、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重视学生的参与性和实践性,对幼儿们来说在学习体验的过程中也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强调的是即兴性、灵活性和创造性,从音乐产生的本质出发,用不同的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幼儿的情感和丰富的想像力,从而激发幼儿的音乐灵感和兴趣,达到“诉诸感性,回归人本”的目的。总体而言奥尔夫音乐教育是最适合幼儿的启蒙教育,本文笔者从奥尔夫教学法的内涵入手,深入探讨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1.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能给幼儿带来全面的审美体验 在实践中要求幼儿能通过演、奏、唱、跳及临场设计和创作,完成自我学习和培养对音乐学习的兴趣。教师要结合自由朗诵、歌唱、乐器及即兴舞蹈来引导和鼓励幼儿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和表演中去,这种音乐学习是集歌、舞、乐三位一体综合教学模式。这种能将音乐、美术、舞蹈和戏剧等融合在一起,给幼儿视觉上、心理上及身体活动上都创造了全面又丰富的审美体验。 2.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能挖掘幼儿的自然天性 奥尔夫音乐教学理念强调还原幼儿的天性,这种教学法能挖掘幼儿的自然天性,让幼儿在唱、跑、跳、笑的同时更开心快乐。如,教师在教幼儿们《两只老虎》的歌曲时,教师可以引导幼儿用自己身体各部分做乐器,拍打出歌曲的节奏来。当唱“两只老虎时”,幼儿们的表现形式就有点五花八名,拍手的,拍肩的,甚至拍腿的;唱到“跑的快,跑的快”时,幼儿们不约而同跺起了脚;当唱“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时,幼儿们的天性就被挖掘出来了,拍屁股,拍脸蛋,拍肚子;唱到最后一句,幼儿们撅起小嘴做出思考的表情,幼儿也变得更加活泼快乐。 3.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能培养幼儿的创造力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的极富创造性,更能培养幼儿的创造能力。通过节奏、和声到声势律动的即兴创作能拓展幼儿敏锐的听力,对音乐逻辑的理解以及对音乐节奏感的把握度。如,在对幼儿进行《交通工具类字词》的节奏活动学习时,教师要求幼儿们手拿各种交通工具模仿各种车辆和飞机发出的声响,教室里传出了不同的交通工具声响“嘀嘀嘀”“铃铃铃”“呜呜呜”等。在愉快的游戏中不仅进行了“二声部”“三声部”“四声部”的练习,也培养了幼儿的即兴创编和反应能力。在幼儿教育发展过程中引入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合理又充分地融入到幼儿教育教学发展中去,对激发幼儿的音乐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且有很大的影响力,对提高幼儿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也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精髓,让这种教学法的理念一直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为把每一个幼儿培养成具有独创性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而努力。 作者:李娜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一、幼儿教育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地位 随着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幼儿园教育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更加注重价值观教育。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生涯的基础,要对幼儿进行教育启蒙,对幼儿进行教化,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幼儿主要活动场所的幼儿园,自然要加强对价值观教育的重视。现在的幼儿多是备受关注、相当受宠的,导致幼儿对一些观念认识错误,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所以,在幼儿园就要加强对幼儿的价值观教育。核心价值观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理论,包括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践行就是对优良品德的传承。二、幼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幼儿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主义价值观在幼儿教育中的贯彻。首先,教师和学校的观念未得到改变,依旧停留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不够重视。其次,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幼儿的生活中去,对于幼儿只是简单的理论传授,没有对实践活动的落实,只是纸上谈兵,不能使幼儿更好地理解价值观的内容。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美德教育中的地位不足,价值观应该引领着美德教育,是美德教育的核心内容。 三、在幼儿教育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集体教学活动中 教师要认识到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增强自己的知识素养,传达给幼儿最准确、先进的理论。在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要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价值观的内容贯穿到讲学内容中。针对幼儿的性格特点,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教育中去,为幼儿创造一个和谐有利的成长环境。或许幼儿并不了解什么是价值观,也不懂价值观的内容,教师们要用浅显易懂的例子教育他们。在语言教学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国学三字经、弟子规等的比重,培养他们体会传统审美文化的独特内涵,热爱我们民族优美的传统文化,从而达到培养幼儿爱国主义精神的目的。教师们要经常举办一些小游戏,主题活动,增强幼儿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一些优秀的优良传统。如我园在幼儿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时,就紧密地和集体教学活动相融合,老师们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创造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自编成儿歌“清幼小娃娃,拍手笑开颜,核心价值观,字字记心间……”在集体教学活动中给孩子教唱,还利用集体教学活动在幼儿中间开展“三爱三节”主题教育活动、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等,让幼儿在“寓教于乐”中更好地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并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加深了对价值观的理解。 (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校园文化建设中 校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环境对幼儿有着一定的影响。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要体现在校园建设之中。幼儿园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幼儿园的良好环境可以促进价值观的进一步贯彻。可以根据幼儿园幼儿年龄的特点,科学地设计与安排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既突出核心价值观,又体现趣味性,寓教于乐,使幼儿在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全面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在学校的周围张贴一些标语,潜移默化地对幼儿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更好地发挥价值观的作用。注重为幼儿营造和谐、民主、宽松、愉快的精神氛围,建立平等、和谐、理解、信任的师幼关系,以良好的环境影响人,以生动的活动感染人,以积极的体验塑造人,以有趣的学习发展人。如我园在楼道内布置了礼仪墙,让幼儿通过动手剪礼仪卡通字,动手画礼仪卡通画等形式将“谢谢”“请”“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以字画的形式布置成精美的主题墙,教育幼儿说文明语,做文明人,为幼儿营造了活泼、激励的学习氛围。 (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幼儿美德教育活动中 价值观是对于幼儿道德的教育,所以在道德教育中要加强对价值观的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始终与德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幼儿的美德教育紧密结合,以实践和活动为桥梁,广泛开展美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幼儿在践行美德的过程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针对各个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制定美德教育内容,由浅入深、循循善诱,转化为幼儿自觉地行动。利用特殊节日,举行幼儿歌谣比赛。让幼儿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懂得勤俭节约,讲文明礼貌,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培养他们的独立能力。如在“六一”儿童节,我园开展了“童心飞扬.快乐成长”幼儿绘画活动,让幼儿通过自己的画笔,根据自己积累的生活经验,想象绘画出自己的美好未来,积极鼓励他们从小立志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为祖国建设作贡献,无形中对幼儿进行了美德教育。综上所述,本文结合了幼儿教学的实际情况,对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我国近几年来,社会思潮发展多样,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价值观对于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处于启蒙阶段的幼儿。文章中提出的几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的建议,从集体教学活动中,学校文化上和美德教育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可以为幼儿教育提供一定的指导。 作者:何永清 单位:甘肃省山丹县清泉幼儿园 幼儿法制教育论文:幼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 一、幼儿教育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重要地位随着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幼儿园教育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更加注重价值观教育。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生涯的基础,要对幼儿进行教育启蒙,对幼儿进行教化,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幼儿主要活动场所的幼儿园,自然要加强对价值观教育的重视。现在的幼儿多是备受关注、相当受宠的,导致幼儿对一些观念认识错误,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所以,在幼儿园就要加强对幼儿的价值观教育。核心价值观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理论,包括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践行就是对优良品德的传承。 二、幼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幼儿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主义价值观在幼儿教育中的贯彻。首先,教师和学校的观念未得到改变,依旧停留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不够重视。其次,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幼儿的生活中去,对于幼儿只是简单的理论传授,没有对实践活动的落实,只是纸上谈兵,不能使幼儿更好地理解价值观的内容。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美德教育中的地位不足,价值观应该引领着美德教育,是美德教育的核心内容。 三、在幼儿教育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幼儿教育对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结合上文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展开了分析,以促进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践行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集 体教学活动中教师要认识到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增强自己的知识素养,传达给幼儿最准确、先进的理论。在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要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价值观的内容贯穿到讲学内容中。针对幼儿的性格特点,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教育中去,为幼儿创造一个和谐有利的成长环境。或许幼儿并不了解什么是价值观,也不懂价值观的内容,教师们要用浅显易懂的例子教育他们。在语言教学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国学三字经、弟子规等的比重,培养他们体会传统审美文化的独特内涵,热爱我们民族优美的传统文化,从而达到培养幼儿爱国主义精神的目的。教师们要经常举办一些小游戏,主题活动,增强幼儿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一些优秀的优良传统。如我园在幼儿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时,就紧密地和集体教学活动相融合,老师们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创造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自编成儿歌“清幼小娃娃,拍手笑开颜,核心价值观,字字记心间……”在集体教学活动中给孩子教唱,还利用集体教学活动在幼儿中间开展“三爱三节”主题教育活动、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等,让幼儿在“寓教于乐”中更好地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并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加深了对价值观的理解。 (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校 园文化建设中校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环境对幼儿有着一定的影响。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要体现在校园建设之中。幼儿园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幼儿园的良好环境可以促进价值观的进一步贯彻。可以根据幼儿园幼儿年龄的特点,科学地设计与安排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既突出核心价值观,又体现趣味性,寓教于乐,使幼儿在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全面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在学校的周围张贴一些标语,潜移默化地对幼儿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更好地发挥价值观的作用。注重为幼儿营造和谐、民主、宽松、愉快的精神氛围,建立平等、和谐、理解、信任的师幼关系,以良好的环境影响人,以生动的活动感染人,以积极的体验塑造人,以有趣的学习发展人。如我园在楼道内布置了礼仪墙,让幼儿通过动手剪礼仪卡通字,动手画礼仪卡通画等形式将“谢谢”“请”“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以字画的形式布置成精美的主题墙,教育幼儿说文明语,做文明人,为幼儿营造了活泼、激励的学习氛围。 (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幼 儿美德教育活动中价值观是对于幼儿道德的教育,所以在道德教育中要加强对价值观的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始终与德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幼儿的美德教育紧密结合,以实践和活动为桥梁,广泛开展美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幼儿在践行美德的过程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针对各个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制定美德教育内容,由浅入深、循循善诱,转化为幼儿自觉地行动。利用特殊节日,举行幼儿歌谣比赛。让幼儿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懂得勤俭节约,讲文明礼貌,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培养他们的独立能力。如在“六一”儿童节,我园开展了“童心飞扬.快乐成长”幼儿绘画活动,让幼儿通过自己的画笔,根据自己积累的生活经验,想象绘画出自己的美好未来,积极鼓励他们从小立志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为祖国建设作贡献,无形中对幼儿进行了美德教育。综上所述,本文结合了幼儿教学的实际情况,对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我国近几年来,社会思潮发展多样,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价值观对于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处于启蒙阶段的幼儿。文章中提出的几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的建议,从集体教学活动中,学校文化上和美德教育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可以为幼儿教育提供一定的指导。 作者:何永清 单位:甘肃省山丹县清泉幼儿园
民事法律论文: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内容摘要]现代意义的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并不是人为地提高合伙的地位,而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的标准在于其是否具有团体性。 [关键词]:合伙 民事主体 团体性 合伙作为一种历久不衰的联合经营方式,在社会经济发展史中担当了极其重要地角色。即使在公司制度十分发达的今天,合伙仍以独特地方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小企业通过合伙的方式来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这已成为制约合伙制度发展、甚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合伙制度,明确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的任务十分必要。 一、合伙的本质 合伙作为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始终是作为一种联合经营方式出现的。但给合伙下一个确切地、能反映其本质特征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为,合伙是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合伙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早期的合伙是指,二人以上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分配损益的契约。[1]其本质特点体现为:合伙财产不具有独立性,属于合伙人按份共有,合伙人可以依自己意志处分合伙财产;合伙之间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合伙只能对合伙人有约束力,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事务执行人为全体合伙人的人,适用民法上之规定;合伙对外不承担责任,由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特点使“合伙成为与合伙人不能分离的‘人的组合’,成为一种单纯的契约关系。在民法中合伙往往作为契约的一种形式规定在债编中”。[2] 在近代和现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伙的形式、内容都出现了新特点,有的甚至发生了本质变化。首先,由契约性共同体发展成为注重团体性质的共同体。这一转变主要是通过合伙财产的性质由松散型向集中型转变来完成的。近现代,合伙的财产越来越脱离自然人而成为相对独立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对人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债务不能与合伙债权相抵销等等。因此,“合伙虽为一种契约,但民法上对于已成立之合伙,赋予团体性。”[3]但合伙由单纯的注重契约性向注重团体性转变,并不是偶然地,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是合伙者在当时条件下为最方便地完成持久的商业活动所为的明智选择。”[4]其次,合伙的规模由弱小趋向庞大。主要表现为合伙的绝对数量不断增长,合伙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合伙的形式和成员结构出现多样化,合伙的个体规模不断膨胀。例如,卡特尔就是若干企业法人,通过契约的形式,结合而成的合伙同盟。再次,合伙的法律地位不断改变。当前,有些国家已承认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即使不承认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国家,大都不同程度地赋予合伙一定的权利。如可以起字号、可以在银行设立账户、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部分国家的法律还允许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这种发展变化后的合伙,与自然人具有明显地区别,同时,也不是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简单的结合,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合伙人个人,成为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义务的具有团体性的实体组织。合伙也不是法人,它是以共有财产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组织,各个合伙人必须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实际上,合伙一方面同时具有自然人和法人的某些特征,另一方面又有自己所独有的特征。有学者认为,合伙是自然人独立经营与法人经营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经营方式。但是,合伙并非仅是过渡性的联合,它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稳定的经营方式,形成自己特点,这些都是法人和自然人所无法比拟的。[5]依据合伙在近、现代的变化中所体现出的特征,近、现代的合伙可作如下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6]这种合伙与契约性合伙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是其所具有的本质特点在于,这种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合伙协议与依其成立的经济实体(合伙组织)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的前提和基础,合伙组织是合伙协议的结果和实施保障;合伙协议形成合伙之间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组织则以全体合伙人作为相对独立的团体同第三人形成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虽然在近现代社会大量出现,但其并未有也不可能完全将早期的契约型合伙排斥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相反,早期的、契约型的合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比比皆是,并仍发挥着其独特功能。但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其体现出的不同于契约型合伙的特点,对作为其外在反映的法律提出了挑战。法律面对其社会基础的变化是否应做出相应变化,应如何做出变化,成为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 二、关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观点 关于合伙的是不是民事主体,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观点: (一)、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对合伙的性质存在多种态度,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以及“第三民事主体说”等。将以上观点的理由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包括支持部分合伙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的理由):1、合伙的财产共同共有,相对独立。因为合伙人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实际上失去了自由支配、处分个人出资财产的权利,只有在合伙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个人合伙财产的这种相对独立性,足以使其成为民事主体。因为财产自主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必具条件。个人合伙,它既然能够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一方来处分商品所有权,就说明享有财产权,即使这种财产权不是独立的所有权、经营权而是由合伙的应有份额所合成的共有权也并不影响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成立。[7] 2、合伙具有相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伙作为一个组织实体,是以自己相对独立的合伙财产为基础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以这些财产承担债务和责任,只有在合伙财产不足以补偿合伙债务和亏损时,才由合伙人以自己其它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组织承担的是直接责任,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因此,合伙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8] 3、国外民事立法先例表明,部分国家确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合伙为法人,由于合伙几乎适用有关法人的一切规定,后来,法国不得于1978年重新修订《法国民法典》,通过新的立法澄清旧法含混的规定,明确宣布合伙为法人;美国《统一合伙法》赋予了合伙独立法律实体地位。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民事立法先例。[9] 4、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为适应进入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主体的格局。法人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归要结底是由法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当前,由于合伙本身的特点和经济形势,决定了合伙在社会生活中会发挥巨大的作用,赋予这类组织民事主体资格,不仅有利于维护合伙组织及债权人的权益,而且有利于国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监督,从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10] 5、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于任何法律制度来说,无论它在立法中是否承认,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法律都将赋予一定的人、团体、机构和组织以法律人格,否则,他们无法在社会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现代法律只赋予了自然人和法人以人格。但从逻辑上讲,并非不可能将法律人格赋予其他团体,如合伙。法律人格的构成要素来看,合伙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合伙也应成为民事主体。[11] (二)、合伙是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主要有:合伙本身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具有法律直接授予或实际承认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合伙本身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12] (三)、评析:综合以上理由,无论是肯定性理由还是否定性理由,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从总体上来看,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学者没有注意到合伙的不同类型,在论证对象上存在偏差。合伙作为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具有历史性。法学界之所以到近现代才讨论合伙是否应当成为民事主体,根本原因在于合伙在历史发展中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出现了新的类型,即体现为团体性的合伙。法律对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是否应当做出相应规定,是否应将其“翻译成新的法律形式”,是法学界出现争论的根本原因。而其争论的着眼点,当然在于这种新出现的、表现出新的特点的合伙。只有将这种合伙作为研究对象,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在法律上有所创新。但新类型的合伙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原有类型的合伙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社会生活中仍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新旧类型的合伙在同一社会是能够共同存在的。因此,我们所研究的重点应是体现为团体性特点的合伙,而不是旧的体现为契约性特点的合伙。但部分学者在此处出现了偏颇,没有能够正确区别合伙的不同类型,而是把将所有的合伙都囊括入其研究的对象,导致重点不清,方向不明,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2、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13]因为,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规定的,因此,这一标准可以说是以法律规定为标准。以法定规定作为判断民事主体的标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有从根本上分析问题。因为法律只是反映立法者思想的一个工具,其本身没有解释将权利能力赋予某一主体的原由,其反映的是“民事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国家向民事主体提供的取得民事权利的一般前提。”[14]公民、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单纯地由法律所规定的,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只有看到作为工具性质的法律条文的背后所隐含的根本原因,即立法者的界定民事主体的实质、内在标准,才能真正认清民事主体的实质。这样才可以跳开原有的误区,不再局限于就标准论标准等简单的思维模式,而是从实质来把握问题。因此,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具有不足之处。 3、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同时还提出国外已有相关的立法,我国因此也应作相应规定,同样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因为法律制度的移植绝非简单的抄袭,而应当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最终做出综合的判断,不能因为外国法有规定,因此我国法也应做出相应规定。 4、有些学者提出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这两种观点,无疑更注重从本质上分析问题,似乎已经触及了问题的实质。但遗憾的是,学者们并没有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是从其中的一个方面来分析和观察问题,没有看到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在认识上不够深入,没有能够真正把握问题的实质,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尤其是关于合伙具有法律人格的论述,在观点颇为正确的情况下,其论据又陷入了民事权利能力范畴内,十分可惜。 三、判定合伙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准 法人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已成为不争之事实,而同样作为联合经营方式和社会组织之一、并且与法人有众多相似之处的合伙,能否同样成为民事主体,可以从法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找到答案。 (一)、法人制度的形成和实质。古罗马时期,尚无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法人”一词。至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市政府也具有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因此,当时罗马的法人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特殊团体”。至帝国后期,这种团体已大量存在。罗马法时期法人制度的萌芽,其理论基础是罗马法中人格观念的产生和演进。[15]同时,罗马法时期的学者对其做出了精辟论述。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提出,“团体独立的性质,虽然由于它的组织成员全部改换,也不影响其独立存在;因为团体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团体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16]但在罗马法时期,具有团体人格性质的社会组织只是由法学家们以理论的形式指出的社会客观情况,罗马法时期并没有形成明确的法人概念和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制度并没有形成。 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促使资产阶级通过联合的方式来扩大自身规模,增强竞争力,同时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十八世纪最大发明”-股份公司应孕而生。这类组织在凝集资本快速性、巨大性,获取利润的最大性,及降低商业风险的程度性等方面,体现出的前所未有的魔力,使十八、十九世纪高度膨胀的个人本位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随着个人本位主义诉求的不断理性化,在产权领域,个人所有权开始由支配向利用方向发展。当投资者(股东)凭藉股权获得预期回报时,遂改变了当初的”所有权偏好“。公司法人所有权── 一种以团体的名义受领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机制或方式逐渐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个人本位主义最终在团体(社会)本位主义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依归和理性参照,并使个人价值取向的”个体功效性“同整体价值取向的”社会功效性“互为条件,相得益彰。现代公司制度进入黄金发展时代。”[17] 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及时适应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民民事主体的格局。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社团法人乃是随着社会(团体)本位思想的兴起和西方各国在相应立法中明确规定法人制度之后才得以出现。 祁克认为,这种以团体本位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组织体,具有实在性,其拥有独立的意志,进行独立的活动。同时,团体并不是还原为或拟制为个人,而是本身就是一个单一体,构成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独立单位,它具有法律的人格,成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因此,在个人人格之外,还有团体自身的人格。[18]从这理论出发,并结合法人制度产生的历史,完全可以得出,法人之所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在于其具有了团体人格,或者说,团体人格是决定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根本因素。这种团体人格是从组织整体利益出发,通过淡化组织成员的个人人格,提高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协调程度,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具有独立性特点的中介。其具体体现为:第一,意志的单一性。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中,个人意志大大弱化,其收敛的个人主义转向在共同意志中寻找价值目标,并努力促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有效地结合。个人意志更多地被上升为共同意志,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第二,组织的整体性。在对外关系中,组织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出现。必须以自己的商号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第三,行为的统一性。为保证统一的意志不受第三人以及内部组织人员的非法影响,必须设置一定的机构来统一执行组织意志,将组织其它任何成员的意志都排除在执行主体之外。以公司为例,股东出资后,将失去对其出资财产的支配权,其得到的只是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当然,股东同时也会获得只是以其出资承担有限义务的权利。)并且股权也是其得以控制公司的唯一的合法方式,不得以其它任何行为来干涉公司行为的统一性。第四,财产的独立性。组织不仅能够聚敛巨资,兴办个人难以企及的事业,更为重要的是实现财产增值。要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以确保组织的管理机构对财产的能够有效地、自主地管理利用为前提。正是由于组织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组织成员的个人意志、个人行为、个人财产被彻底地由团体意志、团体行为、团体财产所代替,从而形成了团体人格,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中介,进而使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同时,这种业已形成的集团人格也会反作用于成员,对其有关的民事活动做出限制。例如,竞业禁止、限制成员与组织间交易等。这些限制同样是集团人格的重要体现。 (二)现代意义上的合伙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如前文所述,在现代社会,合伙这种联合经营方式并没有因法人等高级联合经营方式的出现而走向衰落,相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出了蓬勃发展之势。而合伙之所以如此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其典型代表即是注重团体性的合伙的出现。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具备了意志单一性,组织整体性,行为统一性,财产独立性等特点,已完全符合团体性人格的标准,因而应属于民事主体。但这种民事主体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它的出现必将会打破原有的民事主体二元制结构的体系。第一,合伙已形成了单一的意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合伙的对外决策已不再是合伙人的个人意志,而是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即使由单一的合伙代表人所做出的决策,同样也是反映了了全体合伙的共同意志,因为其代表权是由全体合伙共同决定的,是以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为基础的,其个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共同意志的反映形式。)同时,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当然,并非所有合伙的共同意志都会被抽象成为单一的意志,其共同意志未有被抽象成单一意志的合伙并不具有团体人格。第二,合伙具有整体性特点。如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可以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账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所有这些合伙都是以整体性质的组织出现的。第三,合伙行为具有统一性。如各合伙人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且,依法已经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于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只是享有监督检查权。第四,合伙的财产相对独立。合伙可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这种共有,并非合伙人财产所有权的简单合并,而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全部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管理权。合伙人实际上已失去自由支配、处分其个人出资的权利。只有在合伙解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19]同样,作为具有团体人格的合伙,其所形成的团体人格会对合伙人的权利做出了一定限制。如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人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等。总之,合伙已具备组织团体人格的所有特征。由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因而应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 (三)、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合伙的范围界定。如前文所述,由于现代社会合伙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并非所有的合伙都具有团体人格,只有具有团体性的合伙才是民事主体。判定是否具有团体性的主要标准在理论上体现为:意志的单一性、组织的整体性、行为的统一性、财产的独立性。如果将这些理论具体为法律规定,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依法定程序成立,并经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营执照;2、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并以其对外进行民事活动;3、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4、有自己的负责人,并由负责人进行相关的诉讼行为,其行为对全体合伙具有法定效力。5、合伙目的的营利性。当然,团体性质的合伙同时还应具有一般合伙所具有的特征,如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组成人员多数性等基本特征。依此标准,商事合伙,[20]包括两合公司、无限公司、合伙企业等都应属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应当第三民事主体。其它的以营利性为目的、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伙也属于第三民事主体。隐名性合伙、临时性合伙、非营利性合伙等不具有团体性特征,应排除在第三民事主体之外。 当然,合伙要成为民事主体,最终还需要法律的确认。但法律只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只要社会存在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其需要制度认定的情况下,法律就必须适应其需要,而不应人为的设置阻碍。“法律原本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应该积极发现和承认合理的社会存在而不是人为设线控制之。” 民事法律论文: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地位 尹飞:今天是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本学年的第二场讲座,上一讲是我们请基地主任王利明老师作的演讲,报告的内容是法学方法论的问题,当然王老师主要讲的是把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报告。今天我们请到杨立新老师主要给我们讲法律关系的问题,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杨老师为我们作讲座。 杨立新:在讲座开始之前我先打一个广告,我准备和张新宝老师我们两个联合搞一场讲座。大家可能知道,我们两个都是研究侵权行为法的,观点也有所不同,大概要唱一个对台戏,我们两个讲一下不同的观点,对启发同学的思路和引导大家学习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我今天作这个讲座题目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王利明老师开学以后就强调民法要好好研究一下民法方法论问题。我作为基地的常务副主任,坚决响应主任的号召,我今天也就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作一个演讲。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地位,这个题目也是讲民法方法论的问题,我讲的民法方法论是比较宏观的方法论,从法哲学的角度来考虑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概和王老师说的不是完全一样,但是我觉得和王老师说的又一样,王老师讲的是一个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的问题,其实涉及到的还是法律关系的问题,我觉得凡是研究民法的问题,如果没有法律关系的观念恐怕都不行。在讲座开始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为我这个题目做一个引子。 今天我们在政法大学讨论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涉及到军产在转到地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案件。原来江总书记提出要把军队的企业转交给地方政府,军队不再经商办企业。这个时候,西安的第四军医大学它有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就叫实业公司,实际它也是一个军队的企业,它就在军医大学和其它的人合资建了一个大厦,叫交易广场。然后,就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租他的地,租他的房,租到2003年的9月为止,到90年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开始军产转地产,在这个期间,就这个实业公司也要转交给地方了。在军产交出来,地方还没有接的时候,这个实业公司就和一个叫多彩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把他原来租军医大学的房子和地又都转租给了多彩公司了,他又和多彩公司又订了一份合同,也是租到2003年的9月,但是他们两个又增加了新的续期,提前了四年就开始续期,一直续到2009年的几月几号,房子的租金比原来的还低,然后把所有的预付款都汇给了对方。这个时候军队就把公司彻底交给地方,地方还是委托军医大学做具体的交接问题。这样这个企业的所有权又归了军医大学,军医大学又和现在案件争议的原告叫丹尼尔公司签订了一份托管的协议,所有的问题交给丹尼尔公司来处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订到2009年了,丹尼尔接的这个东西不是正好和他们这个合同相冲突吗?这样他们就发生争议,丹尼尔公司就认为,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使国有资产流失,使他的权利没有办法实现,这样丹尼尔公司就主张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是侵害我的权利,后来这个案件法院倒是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听了这个案情之后,在研究这个案件怎么样来处理,怎么样适用法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考虑问题呢?凡是学习民法的或者是在法院做过民事法官的,大概第一句话就是说肯定要看法律关系。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说,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是恶意串通的行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他们之间的合同是不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大家可能会说,租赁合同一般说来,在前面的租期差不多快满的时候或者已经满的时候,然后才续期。一般不会说提前四年就开始续签,在讨论的时候大家就说,法律也没有规定提前四年就不能续签合同,也不一定,按照交易的习惯大概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提前四年也不能说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从合同的效率来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现在就要看它究竟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后来,大家说了这么几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这是军队转产期间,涉及到被转军产一定要有一个所有重大的事项要报告,不报告就不行,这个时候是不是有能力的限制。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看实业公司和多彩公司他们之间有没有恶意串通,就是说接受的这一方他是一个善意的第三人,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第三人。那么,第一,他自己承认我知道这个一个军产;第二,也知道这个合同2003年9月以后他没有权利,第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采用违反交易常规的一些做法,一般说不动产的租赁要续期的话,他的价格是要看涨的。这样的情况下综合的来判断,多彩公司是不是有一个恶意的行为在里面,其实说这些事情他们两者之间都知道,实际上在一个恶意串通。这样第一步,就要确定他们之间是一个恶意的串通,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就应该确定他是一个恶意串通,恶意串通他的合同就无效了。 第二个理由,在《民法通则》的第61条的第二款和《合同法》第59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要返还所得的财产。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个合同关系第三人受到了恶意串通合同的影响,他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构不构成侵权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是觉得大家一直解决的不是很好的一个问题,很多法院都认为这样的案件不一定是侵权的问题。所以第三人要起诉的话,很多法院都不受理,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来起诉一个合同关系,你怎么有当事人资格呢?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他提起诉讼,他的基础是什么?他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关系。后来,我们的意见就认为这个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他依据侵权来起诉完全有道理,他有当事人的资格。 第三个理由,就是说他同样是一个财产,实业公司的这些房子,前面作了一手交易,后面又作了一手交易,是不是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是不是一个“一女二嫁”的问题?假如两个行为都是有效的,这就是“一女二嫁”,如果一个合同有效,一个合同无效,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这里面也涉及到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 第四个理由,受让的丹尼尔公司他的诉权是从哪里来的,他权利的源泉是从哪里来的?因为军医大学才是权利的主体,他接受了委托就把权利转移过去了,是不是这样的一个说法。另一个说法就是说,这个侵权行为是持续状态的,他的权利实际上也受到损害,他自己本来也是受害者。 这个案件说起来比较复杂,我们在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第一步就应该把它的民事法律关系一项一项的理清楚,然后再考虑怎么样的来适用法律,这样就很好的理解一个案件的真实面目。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无效的规定来办,侵权行为就按照侵权行为的法律来处理,这样一分析法律关系清楚了以后,这个案件立刻就清楚了。从这个案件来看,其实任何一个案件来观察和研究它的时候,都是采用这样的分析方法。所以,我坚持一个看法就是说,在法院法官在办理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律师在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作为法学专家来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面对一个民事案件,第一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定性的问题,就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把它确定下来,什么性质?就是法律关系的性质。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引申一步,为什么我们在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要先研究它的定性问题呢?为什么要先研究它的法律关系问题呢?我想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个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也就是说民法看世界、看社会、看这些案件,它的基本就应该是从法律关系入手。所以,我讲的这个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第一位,我们在对民法的现象和对一个民事案件,只有把它的关系确定下来,然后才能够真正的把这个问题看清楚,看到它的本质上去,才能真正的把它办对。所以,我就觉得在民法的领域当中,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认识这个社会,规范这个社会,研究这个社会,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来研究它、来看待它,来观察它。离开了这个问题,民法社会你看不清楚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在民法方法论的理论研究上,我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研究民法的法律关系问题。我今天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民社会的法律地位及其它的基本要素 在民法学者的眼睛当中看我们眼前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我觉得这个社会就是罗马法上所讲的,它就是一个“市民社会”。民法就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是整个市民社会的规则,用另外一种表述方法就是说,民事其实就是“市民社会”的市民法则。它就在这样的社会中存在,在这个社会当中发挥它的全部的功能。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个主要的要素存在,一个是主体,一个是物,以及物所构成的利益关系。围绕主体和物以及利益之间怎么样把它结构起来构成这个社会呢?就是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把整个的民法社会当中,一部分是主体,是主宰;一部分是客体,是物所包含的利益以及其它方面的利益,这样把主体和客体交叉在一起,把人个人之间的关系链接成社会,就是一个权利义务的关系,链接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的“市民社会”。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待“市民社会”的话,看待我们民法世界的话,这个社会当中就是一个要素是人,另一个要素是物,然后加上一些权利义务关系链接到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社会。 最近我看到有些学者提出了一个观点,提出来要给动物以“人格权”的观点。在暑假的时候,我和一些教授在海南开了一个座谈会,我们也讨论了这个观点,他说这种观点主要是更好的保护动物,让动物有更好的生存空间,而且这个世界也不仅仅是人,有生命的还包括动物,那么人和动物应该共同拥有这个世界,就应该赋予对动物的权利,什么权利呢?就是人格权。后来我就开玩笑说,要给个“狗格权”还不错,人格权可能还不行。动物一旦有了人格权以后,要有生命权,要有健康权,要有生存权,除了享有具体的人格权以外,还要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什么呢?就是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和人格平等,把我们人格权的一般内容都写进去了,人享有的权利,狗也应该享有。我说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看到了社会当中动物的重要性,在这个地球上也就是人和动物有口气,你有气就可以支配,为什么它不能支配呢?就要给它最好的保护和最好的待遇。但是是不是可以把人的一些权利地位拿出一部分给动物,我觉得有问题,我有一篇随笔的文章就写到,如果说把动物也给它相同的人格权,总有一天它们要造反,把你当成物了怎么办?说它来主宰这个世界,把你变成物,到物的领域当中去,你会怎么样?当然这种可能性不会发生,既然它也是生灵,它也可以掌握这个世界,为什么它们不能掌握你呢?这样我就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物质存在的形式,“市民社会”两种基本物质构成形式,一个是人,一个是物;你把动物放到人的里面,还是放到物的里面,我说最起码它叫动物,就应该放到物里面,我们现在要给它人的权利放到人格里面去,你说怎么办?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就是,你给这个物动物化,但它还是物的性质不要改变,可以给它特殊的保护。所以我就想,将来我们在写民法教材的时候,讲物的时候,要设置一个特殊物,货币都能够设出一个特殊的物,为什么动物就不能设置一个特殊的物呢?对于特殊的动物这种物,在处分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的特别的要求,转让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特殊的要求,这样来保护,我觉得还是民法的思路,是一个法律的思路,给动物人格权,我觉得太复杂了。 我这个问题主要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在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物质存在的形态。在物质形态当中总是人是主体,人是最高的支配者,再高级的动物毕竟还是物。你给它“狗格权”、“猫格权”、给它“猩猩格权”,行不行?我觉得不行。在“市民社会”当中它和一般社会的关系,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站在民法的立场上来看待社会,比如今天我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个社会,怎么看这个社会都是民法,我就看不着别的了,就把这个社会其它的因素、其它的内容统统都给它抽象掉,我只是从民法的角度来看,看到的是人,看到的是物,看到的是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第一,是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这个平等不是我们现实社会当中所说的平等,我有的时候就和同学说,现实社会平等吗?现实社会当中为什么领导要你办什么事,你屁颠屁颠的去呀?你稍微不去,你挨不挨骂,再不去,我免了你的职务。同学们可能会说,杨老师你原来不是也当厅长吗?也是挺大的官,我是可以指使别人,但是别人还能管我,我还得听他的。你说,这平等吗?不平等。但是到“市民社会”里面都是平等的,在“市民社会”当中都从民事主体的角度来看,才是平等的,谁也没有高,谁也没有低。“市民社会”当中这种平等最典型的事例,我觉得就是溥仪和文秀两人离婚,那是皇帝和一个人第一次站到法庭接受审判,我觉得这才是平等的,尽管他是一个下台的皇帝。在民法当中你要离婚,你们两个人就站到法官面前,法官来给你裁决,这才实现了“市民社会”当中主体的平等性,其它社会形态当中的平等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民法上的平等才是实质上的平等,在“市民社会”当中人与人是绝对平等的。“市民社会”当中还通行一个观念就是公平,为什么它要把公平作为最基本的概念?我就想在“市民社会”当中人高高在上他是主体,然后下面都是客体,都是物质形式,它们体现了很多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物资,这个时候就要用权利的形式来分配,你享有这个权利,他享有这个权利,然后把权利公平的分配给每一个人,每一个人依据自己的权利来支配这个社会中所有的利益。大家想一想在分配这些物资的时候,最基本的理念是不是公平啊?如果他享有五个权利,他享有三个权利,你享有一个权利,这样行吗?这不行,一定在权利上分割社会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有公平的观念,所以,最基本的就是公平。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形式是市民呢?就是权利和义务,有时候我说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一个非常精致的社会、非常精巧的社会,精巧的社会和精致的社会怎么来体现,我们搞民法的祖师爷非常的聪明,他能想出权利这个概念来,说每个人用权利这种观念把社会利益分给每一个人了,然后你享有这个权利,完了再给他编织成他对你享有义务,然后就把整个社会结合到一起,所以它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形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基本的物质形态,最基本的结构方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把它结合在一起,然后公平的来处分,就构成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社会”。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这个“市民社会”大概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这样一个形式。 “市民社会”和其它的社会形态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高度的把民法上的东西抽象出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市民社会”,把我们的眼睛再放宽一些,不光看民法的问题,社会不还是这样一个社会吗?这个社会有它的政治形态,有它的经济形态,有它的文化形态,作为一个“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民法是世界,它和这个社会始终是存在一起的,相互链接在一起的。你想看到一个“市民社会”仅仅是一种抽象,你看具体的还是整个社会在一起。首先它是和政治社会是密切相联的,这个社会它要给市民社会法学以生命。它和经济社会呢?市民社会是最完整的反映经济形态的,每一个人没有经济会有你的生命吗?所以,商品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关系都反映到了民法的社会当中,都是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前几天我们讨论的时候也讨论了一个问题,我们民法的泰斗佟柔老师,在制订民法通则的时候,他提出来了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这样一个理念,现在也有些学者提出来说佟老师说的不对,后来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个要实事求是的来看待它。在80年代起草民法通则的时候,那时候面临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势,涉及到民法生死存亡的问题。佟老师和老一辈的民法学家提出来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那个时候正好是商品经济唱的调无比高的时候,你要是民法是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你就能够把民法切入到政治领域当中去。现在我们反过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这个论点也不是完全正确,它反映了一部分;后来我查了查佟老师说的话,佟老师也没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他说民法在调整商品经济部分是它的主导内容,这个说法其实是很全面的。我们今天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的,从这样一个结论上来看是有问题,但是民法上面的大部分内容是讲的商品经济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是财产的问题,讲的是动态的财产和静态的财产关系的。其实还有一部分人身关系在里面,民法上人身关系还是占主要的部分,这两个部分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市民社会”和文化社会也是关系密切的,一部民法典制订的好与不好,文化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一个社会文化不发达,它可能制订不出来一个很好的法典,即使有好的思想,它也不可能有先进的立法方法。只有社会文化发达了,立法方法也完善了,制订出来的法律才可能是最好的。所以,整个社会都是有机的社会,这些关系都是密切相联的,我们通过民法的方法来看待这个“市民社会”,仅仅是这样而已。大家可以看一下最近《法学家茶座》第三期里面梁治平写的一篇文章,就批评有些民法学者托大,说民法典创造“市民社会”,他批判的这个观点倒是对的,“市民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也是反映市民社会规则的一个法律,你说我制订出来一部民法典就能够创造出来一个“市民社会”,这种说法正好和马克思的《认识论》相违背的。这一块我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市民社会”的一些看法。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论地位问题 在这样一个社会当中,它基本的东西是什么?我们看到的社会是什么?我们要研究这个社会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认识它?所以,我就提出来它最基本的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别的呢?就是这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它能够把“市民社会”当中的两种物质形式和它们的结构方式完整的表现出来,包含进去。一个法律关系讲三个要素,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这三个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现实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人是主体,物以及物所代表的利益,是它的客体,然后再加上编织这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权利义务,就是它的内容,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恰好反映的就是这个社会的实际情况。所以在讨论的时候,有的同学提出来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是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不是二要素呢?为什么不是四要素呢?后来我就提出我的观点,因为这个“市民社会”所构成的基本物质形态就是两种物质形态,这两种物质形态把它编织起来把它分配公平了,就是权利义务,把这三个东西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式完全的反映出来了。它客观的、如实的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倒一个高度的地位。所以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形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作为整个社会来说,整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基本的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的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就推动市民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所以,我就说“市民社会”它基本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后来,我就说是不是又狂妄一点,说马克思讲他的辨证唯物主义,唯物辨证法的核心就是订立统一规律。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就说,民事法律关系它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是基于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 我想,它是不是表现在这三个方面: 第一,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看这个社会都是法律关系,都是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具体的法律关系每一个、每一个都在运动。比如你说我去买菜,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了;别人问你干吗去,你说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别人可能会说你是不是有点傻呀。其实基于买卖关系还不是法律关系吗?我去结婚,你干吗呀,去订法律关系去,这些都是法律关系。 第二,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 第三,我们在研究民法的时候,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还是用法律关系这种方法。离开这种方法你研究不了这个社会,也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争议。只有确定了法律关系的性质,然后你才能够准确是适用法律。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它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基本方法论的作用。其实一部民法典整个做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比如我们在制订民法典是时候,规定了总则和分则,总则其实在抽象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的问题抽象出来,作概括的规定。所以,总则的全部的内容归纳起来讲的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这三要素就是主体、客体和它的内容。例如《民法通则》规定它的主体讲自然人和法人,民法总则要规定物,规定的就是民事客体的物,然后民法总则要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说它是客体的内容,也可以说它是设立民法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民事法律关系最没有法律关系的好像诉讼时效没有法律关系,其实诉讼时效更有关系了,它讲的是起来存在的时间、期限,讲的还是起来义务关系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民法总则整个讲的就是抽象的法律关系。民法分则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我在给同学们讲课的时候,我说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分则当中的体现是它一步一步的类型化,最终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就决定了法律适用问题,到具体化的时候才能够对行为,对这样的法律关系怎么样来规范它、限制它,在发生争议的时候怎么样来适用它。我想把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和具体化是不是可以分成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最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我们经常说民法两大支柱,就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二个层次,就是基本类型,基本类型在人身关系当中分成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到继承的这种关系,继承这种关系它既是一个财产关系,又是一个身份关系,是依据身份关系来解决财产的关系。一个人死亡以后他遗产的分配问题,它是一个财产法,也是一个身份法,它是以身份为基础来确定财产归属的法律。财产关系这部分也有三个基本类型,就是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非常相似,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它们两者之间都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它们之间即有身份的内容又有财产的内容。然后到第三个类型,有些情况还可以分成中间的类型,比如说在人格关系当中,可以分成物资性的人格权和精神性的人格权。在财产关系当中,比如说他物权里面可以分成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这是一个中间的类型。在这个中间类型上面还可以再分,分到第四个类型的时候,才是具体的法律关系。到了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看,那就是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到了具体化的程度,不到具体化做不到最终的适用法律。所以说,在制订民法典的时候,要规范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分析它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也要把它确定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里面,这个时候才能够确定它适用什么样的法律。 民法的分则,其实就是在展现法律关系类型化的问题。分成人格权法、物权法、财产法、继承法等等,还要制订一个知识产权的总则,这样不都是在展开法律关系吗?就是把法律关系类型化一步一步的在现实的法律当中来展现它。所以,我认为在民法典当中其实说到底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限制、适用。所以, 我也想民法方法论大概会有很多种,比如说案例分析方法、案例检索方法这些都是它的一些方法论。但是我想民法是不是有一个基本的方法论,那就是看这个社会的方法,看民法世界的方法。所以,我想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个民法哲学的问题,有刑法哲学,我们民法是不是应该有个哲学方法。我也看到很多人写了民法哲学这样的著作,看来看去我觉得好像没有抓住民法世界本质性的问题。民法哲学最终应该是一个市民,借鉴马克思哲学的话,我觉得民法哲学还是世界观的问题,还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在民法的立场上怎么样来看待这个社会,它的基本运动规律是什么,说到底还是这样一些问题。有人说,法哲学既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哲学问题。我觉得它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还是一个法哲学的问题。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问题 我觉得对民事法律关系有一个纵横划分的问题,它是编织民法典的一个方法。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纵的划分和横的划分,比如说一个横向的划分,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在民法分则当中,民事法律关系就分为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人格和身份的划分,横的划分基本的划分是民法分则编织编的问题,涉及到每一编怎么划分。然后再有一些编关于这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一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再分成各种各样的类型,按照横向来作划分,来作规定。物权法就是采用这样的划分方法,物权法是财产法律关系的一种,在规定物权的时候分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一个物权法很复杂,说到底不过是四个方面的问题。另一种就是纵向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债法,债法规定了债的发生、债的效力、债的内容、债的清偿、违反债的责任。物权法采用的方法是横切的,债权法是采用纵向切的。所以,我觉得对法律关系横向、纵向的划分,它对编织民法典、理解民法典的分则是很有意义的。 民事法律关系它有三个基本的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客体和内容刚才我已经作了简单的说明,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种基本的存在形式,一种是人的物质形态,一种是财产物的这种形态,把它们结合起来权利义务关系就构成了民法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我还提出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运动形式是什么?我就用了一个过去经常提到的民法上的概念,就是民事流转。民事流转在界定上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民事流转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不断的产生、变更、消灭的一个过程。另一种说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候只要有一个法律事实,有时候需要几个法律事实,法学上把引起某一个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构成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就构成了民事流转。其实这两种民事流转界定方法都提到了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情况,在观察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时候,是不是用它第一层的界定方法,把民事流转和事实构成这两个概念把它分开,自己管自己的事情。民事流转就是讲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这样的一个过程,如果把这样一个过程叫做民事流转,恰好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实就是民事流转。这样就可以把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一句简明的概念把它概括出来,就是民事流转。用这样的方法把民事流转不再说它有别的意思,就把它确定为讲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这样的概念来概括它使它分成简明的表现了这种情况。 民事流转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事实的产生,比如说出生的事实产生了身份关系。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行为而产生的,比如说订立合同,取得了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问题上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要注意,就在出生的事实当中,出生的事实它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在人身关系当中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人格关系,一种是身份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它们两个都是基于出生而产生的,它们之间是不是有不同,我们在界定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时候,采用这样一种方法,说人格权是一种固有的权利,一出生就享有这种权利,类似于天赋人权这种事项;说身份关系的时候它是一个取得的权利,基于出生的事实取得了一个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基于出生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还是有不同的。出生的问题上还要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在婴儿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权利能力,他不享有权利,但是人的出生有一个孕育的过程,作为一个胚胎他在母体当中逐渐发育,到出生的时候他享有权利,他作为胎儿的阶段当中,虽然他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他是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民法在规范他的时候,在讲他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有两个特别重要的问题,一个就是继承问题,胎儿在母体当中就发生了继承的事实,这个时候他还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办法来继承这个财产,胎儿是一个实体,应该怎么办?就给他保留一个份额,等到出生以后再来继承这个财产。另一个问题就是,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了损害,出生以后发现受到了损害,什么时候受到了损害?在他还不是主体的时候受到了损害,他不是主体怎么来处理他呢?这个问题在国外是解决的比较好的,胎儿受到损害出生以后赋予他赔偿的请求权,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别典型的案例说明这个问题。在去年的时候成都发生一个案件,有一位孕妇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在住院期间吃了很多的药,后来她就怀疑自己吃了那么多的药是不是对胎儿影响不好,后来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就怀疑婴儿有问题,后来她向法院起诉,说我的损害要求赔偿,对婴儿的损害也要求赔偿,后来法院也组织鉴定,请了一些专家医生进行检查,说没有办法确定她吃了那么多的药对婴儿有明显的影响,后来法院对她的请求没有支持。后来我写文章对这个案件作了点评,这个案件虽然她没有得到支持,但是她提出这个思路是对的,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损害以后,他有权请求赔偿。但是他不能在母体中行使这个权利,只有在出生以后才享有这个权利。他的诉讼时效怎么办呢?一定要发现损害、确定损害以后才能开始诉讼时效。不能说一出生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二十岁以后才发现这个损害,说你早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二十年都过去了,不能这样来判断。因为他这种损害很难确定,只有确定了以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期间内它的内容,它的主体,它的客体发生了变更,这个时候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比如说我们说合同的变更,在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它基本的形式就是旧的法律关系消灭,新的法律关系产生。就是现成的法律关系你把它的内容作了变化,这个时候就认为旧的法律关系消灭又产生新的法律关系,用新的法律关系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是一般的规则。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就是以新抵旧,现在也有很多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以新抵旧就是我向银行贷款100万,到期了以后我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原来的贷款还上,等于我又欠了一个新债,旧债已经没有了,又到期了以后我又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旧的还上,就这样以新抵旧。以新抵旧没有明令禁止说它是一个违法的, 在民法理论当中认为这是一个合同更新的问题,它和一般的合同变更规则有差别就在于以新抵旧它采用一种特别的规则,它新建立的法律关系有效,但原来的法律关系在一般的国家当中规定它也不消灭。例如,这是旧的法律关系,这是新的法律关系,这个钱贷出来以后,清偿了旧的法律关系,按道理旧的法律关系应该消灭了,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新的法律关系生效,但旧的法律关系还让它存在不让它消灭,它的意图就是新的法律关系一旦有些以外的内容,比如不可抗力,他不能够清偿这个债务的时候,这个时候在让它生效,这样就使得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它也是民事流转的一种形态。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要消灭的,某一个大公司经营了几百年,这个大公司也有倒闭的时候。人出生以后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结果到最后去世的时候他也消灭了。从个体上来讲,每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要经过产生、变更、消灭的阶段。但是作为整体上来说,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市民社会当中永远是运动的。在民事法律关系消灭的问题上,比如说主体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完成了,民事法律关系也消灭了,这样一些都是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理由。在主体消灭的问题上有一个特别的情况,就是在人去世以后,他的主体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他的权利还继续保存,还要保护一个时期,也就是死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比如说著作权,财产的著作权保护五十年,人格方面的著作权永远的保护。另一种情况,对人格利益保护一段期间,比如说名誉的利益、肖像的利益、姓名的利益、隐私的利益、荣誉的利益,这样的利益在去世以后还要保护一段时间。比如去年我们讨论很热烈的鲁迅的肖像权的问题,鲁迅姓名权的问题,都是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再一种情况,就是人去世以后尸体的问题,人去世以后他的身体变成了遗体,遗体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不能让他和其它物质一样,对尸体的尊重其实就是对人类尊严的尊重。人虽然死了法律关系消灭了,但是对他的人格利益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保护多长时间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就是保护到他的近亲属还在的时候,近亲属不在那是另外一回事,除非是特别有必要国家可以保护,一般的就不在保护。这些问题进一步引申死者的人格利益有没有商业开放的问题,去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在《判解研究》上发表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我觉得有一个开发利用的问题,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方式,也就是一个民事流转的问题。 民事流转它有个动力,这个动力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没有人的意志支配的行为,行为是有人意志支配的、有意识去实施的行为。当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发展需要有几个法律事实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发生后果的时候,那就是事实构成。比如说一个人实施了违法的行为,这个行为构不构成侵权,要有违法行为,要有损害事实,要有因果关系,要有主观过错,这样一些主观要件结合在一起才能够构成法律关系。有这个民事法律事实它才能够推动民事流转,有民事流转才能够推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在今天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我就想说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在我们的民法世界当中,它基本的存在方式,我们基本的观察方法,民法基本的规范方法以及我们处理纠纷最基本的方式就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我们就抓住了民法世界的关键。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价值论 论文关键词: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工具理性 论文摘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理论。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对于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教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研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把握这个基础和主线,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有指导意义[1]。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于,因法律的规定而在当事人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鼻祖萨维尼在论及法律关系的本质时明确指出,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划定个人的意思所能独立支配的范围,此谓“权利”,构成了法律关系的事实要素。因此,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权利,法律关系的形式就是权利的形式[2]。 然而,近代以来,有不少德国学者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关系或连带,并对权利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他们主张,在法律关系中并不只是纯粹的权利,法律关系概念也给权利人的义务留下了空间,即权利者也负担义务。应从关系的角度,看待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当事人的地位。所以在民法上,要以关系化了的法律关系为核心概念,而不是以权利为核心的概念。例如,拉伦次教授认为,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从一个人看是他的“权利”,从另一个人看就是一种义务,或者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就其结构说,所有的法律关系同我们称为“法律上的基础关系”的相互尊重关系一样,包含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即权利和与之相应的义务[3]。 毋庸置疑,在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这对矛盾中,民事权利显然居于主导地位。民事权利的主导地位表现在:民事义务的设置是为实现民事权利服务的,不是为义务而权利,而是为权利而义务。因此,只有在一方主体享有权利的前提条件下,他方主体承担义务才是必要的;权利的主体可以通过抛弃权利的方式来免除义务主体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则绝对不可能通过免除自己的义务来消灭权利主体的权利。这说明,在权利与义务这个统一体内,是权利决定义务,而不是义务决定权利[4]。义务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是为权利而被动存在的,其目的是为权利的,其执行由权利发动。由此也就决定了民法必须以权利为本位,将规范的重心放在权利的取得、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等问题上,这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之所在。 二、民事法律关系诸要素及其辩证关系 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学界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三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二是四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责任。三是五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及变动的原因构成。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如前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但在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不仅包含权利,而且还有义务。权利义务是归属于人的,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权利和义务则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都要指向具体的对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之间凭借客体这一逻辑纽带而彼此之间建立了联系,联系的内容即为权利义务。至于此种联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理由及其效果则是权利义务之变动以及变动的原因问题,它们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都是不断变动的,考察任何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应当了解变动的原因及其变动的效果,这就意味着必须查找一定的法律事实,但法律事实毕竟是外在于法律关系的,它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法律关系加以连接的中间点,是使客观的权利变为主观的权利的媒介,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关系的要素。只有考察法律事实之后才能明确其引发了何种法律关系,而在明确了该种法律关系之后已经无须再考察法律事实了。就民事责任而言,它在性质上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申言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遭到破坏、违反而产生的新的法律关系,是原有的法律关系的变异形态[5]176-177。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及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及民事义务或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无法产生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失去其灵魂。民事权利义务是联结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纽带和媒介,它是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如果没有民事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彼此之间孤立存在,也就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了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才显得充实且多姿多彩,人类社会才能在永恒中发展、前进。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产生的正当性前提,它与民事权利义务密切联系,共同体现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或人身利益;如果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托,也无法落到实处。民事主体因一定的客体而发生联系,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之认识论及方法论价值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工具理性的价值,它看重的不是动机,而是效果;它关心的是为了达到一个具体的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是最有效率的。于是,为了实现目的,人们可以在不违背现行规制的前提下,选择效率最高的结果。工具理性的关键在于:“它把问题的合理性变成了解决问题的程序、方法、手段的合理性,把一件事在内容上是否正确的判断变成了对一种解决方法是否正确的判断。”[6]申言之,民事法律关系之主体、权利义务及客体三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众所周知,市民社会的基本物质构成形态就是权利与义务,把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完全地反映出来了。它客观地、真实地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地位。进言之,市民社会的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方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考察,整个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地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从而推动市民社会生生不息地向前发展。所以说,市民社会的基本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处于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首先,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它将整个社会都视为法律关系,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在运动。比如买菜、买衣服、坐公交车、结婚等等,这些都是在缔结法律关系。其次,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7]。最后,民法学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从整体着眼将民法体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法律关系正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它将民事主体、客体、行为、各种民事权利等诸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清晰的脉络。民法学作为具有自身特点与体系的独立学科,其研究体系与论述方式的展开也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各要素的基础上的。总之,民事法律千万条,民法学著作千万卷,归根到底都是规定或者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可以说,民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法,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学。 从方法论上看,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以民事法律关系构建民法体系的方法是由注释法学派提出的。潘德克顿学派将整个法律关系的理论运用到法典里面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具体来说,在总则中根据法律关系的要素确立了主体、行为、客体制度,然后在分则中确立法律关系的内容,该内容主要是民事权利,具体包括债权、物权、亲属权、继承权。当总则中确立的主体、行为、客体与分则中的权利相结合在一起时就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8]。由此可见,民法典实际上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适用及限制。另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司法审判人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都需要将当事人置放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分析该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把握权利的产生、变更、消灭,这样才能公正裁判,正确地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关系分析法,即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具体来说,它的适用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具体又可以包括四个步骤,首先是明确争议点及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法律关系,围绕该核心关系还有那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如何。其次是确定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再次是要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最后是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及变动,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以及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及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第二步是考察法律适用。在第一步确定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的基础上,查找适用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大前提),这一过程就是逻辑三段论运用的过程。在这里,不是先寻找大前提,而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予以认定,然后寻找大前提[5]162-163。 综上,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解析民事案件的过程就是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正确的认定。即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明确谁与谁之间通过什么法律事实产生了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在此民事法律中,谁享有什么权利及承担什么义务。同时,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进言之,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指因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而参与民事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当事人适格的问题不单纯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其基础和前提必须依靠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来解决。一般而言,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引起讼争,涉讼当事人与该诉讼标的中的权利义务有直接利害关系,理所当然成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故明确民事法律关系是确认当事人适格与否的基础,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键和中心线索。在审判实务中,由于不少法官没有认清民事法律关系与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或对二者的认识仅停留在理论上,未结合审判实践运用,以至对于一些问题惑然莫解。 四、结语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建立在法理学价值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的民法理论,它在法学家对市民社会的抽象思辨中产生,在逻辑的演绎推理中得到实际的运用。作为民法的核心和灵魂,民事法律关系不仅承载了民法的精神和价值,而且也蕴涵了民法的逻辑和方法,对于指导我们的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民法学的理论研究,都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可以说,民法的哲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哲学。它是我们理解和研究市民社会的一把钥匙。同时,民事法律关系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发展的范畴,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各种经济关系变得丰富多彩且纷繁复杂,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会不断显现出来,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地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服务。 民事法律论文:论商业诽谤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摘 要: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公开对特定商事主体及其财产或财产的品质等进行诋毁,造成其经济利益损害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我国仅仅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禁止,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民事法律制裁,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关键词:商业诽谤;虚假事实;公布;实际恶意;法律制裁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待征 诽谤的本意是“言非其实”。一般所称诽谤,仅指一般诽谤行为,即针对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名誉进行诋毁的行为。而从广义上理解诽谤,则应当包括这种一般的诽谤行为和商业诽谤行为,后者则为本文所专门研究的对商事主体进行诽谤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究竟应当怎样界定,有不同的主张。一是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和诽谤,以贬低其法律人格,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为自己谋取竞争的优势地位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二是认为,诽谤他人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财产或者服务,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就是商业诽谤行为[2].三是将商业诽谤行为分为两种,一种为经营者公开贬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影响他人的交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一种为诽谤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无形财产,致使其受到财产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3]. 我们认为,上述对商业诽谤概念的三种界定,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有不完善性之处。第一种主张将商业诽谤行为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仅将商业诽谤的行为主体限定为经营者,不够全面。第二种主张过于抽象,不容易指导实践操作。第三种主张仅仅对商业诽谤行为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本质和特征都没有作出论述。 我们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作为商业侵权行为之一的商业诽谤行为主要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第一,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人认为,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一定是经营者,即商事主体,不从事经营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服务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指控的,即使构成了对经营者的诋毁,也不能依商业诽谤行为论处,只能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理由是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事实上,实施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人是一般主体,不仅仅限定于与被侵权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消费者以及媒体等,也都可以构成商业诽谤。其理由是: 第一,一般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商事主体的身份,但这只是认定诋毁商誉侵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4].非商事主体,如社会组织、个别的消费者或者媒体,诋毁商事主体的商誉,诋毁他人商品或者服务,尽管行为人与受害的商事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其最终结果也还是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誉,同样也会构成商业诽谤。类似这种情况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过生效的判决,比较典型的是恒升公司诉王洪商誉侵权案,该案件被称为网上商业诽谤第一案。该案的行为人并非商事主体,而仅仅是一个个人[5].其次,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媒体、行会或消费者协会,为打击某商事主体,针对其商誉、商品或者服务而虚假的报道、虚假的产品排序,对其进行诋毁等。这些行为尽管不是由商事主体实施,但其行为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应当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瑞典、比利时和瑞士在界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均认为若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可能构成商业诽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示范规定》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因此,将非商事主体纳入商业诽谤行为人的范畴,符合实践的需要,并与世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发展趋势相合,可以参照。 第二,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多重性。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就是商业利益,具体分析,则表现为不同的利益。关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客体,各国立法大都采取具体列举式,其代表立法例为《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前者将商业诽谤的客体界定为: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货物或劳务;后者为他人的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或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的品质。因此,商业诽谤行为的侵害客体尽管是商业利益这种客体,但表现为多重的,既包括对于商誉、财产的诽谤,也包括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 将商业诽谤的具体客体进行区分,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就不同。如根据英美判例,如果行为人主张某公司的产品有缺陷、不合格或有害[6],或者声明某公司已经歇业[7],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就被称为致害诋毁(injurious falsehood)[8];如果行为人只是对于产品进行诋毁,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商业诽谤;如果行为人针对财产的所有权而非产品的质量进行诋毁,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财产所有权的诽谤(slan deroftitle)[9].当以客体作为标准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区分后,对于确定适用何种法律进行救济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的行为及其责任的构成就不同。对商业诽谤的客体作出区分后,对认定不同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及其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对商誉进行商业诽谤,一般是与商誉主体形成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才可以作为行为主体,非经营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作为侵害商誉的诽谤行为的主体,除非非经营者具有明确的故意;但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行为主体却没有限制,可以为经营者,也可以为非经营者。 第三,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若受害人不是商事主体,就不可能构成商业诽谤。商事主体可以分为商自然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三种[10],其中商自然人包括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商人,商法人主要是指公司,而商事合伙则介于商自然人和商法人之间。 根据诽谤受害人的不同,可以明确区分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有三点不同。一为受侵害对象不同。商业诽谤行为是商业侵权行为的一种,发生在商业领域,其侵害对象为商事主体,而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是针对自然人或者一般法人进行的诽谤。二为受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业利益,而一般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仅指名誉权。三为提起侵权的诉因不同。提起商业诽谤侵权的诉因在于该侵权行为造成了商业主体商业利益上的损害,如果不产生商业利益上的损害,该诉讼不能提起,而提起一般诽谤侵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名誉。 第四,商业诽谤必须具有特定的指向,即受诽谤人应特定。受诽谤人特定是指,商业诽谤所涉及的对象能够被受诽谤人或公众辨识、指认,如果缺乏这种特定性就不构成商业诽谤。受诽谤主体特定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直接特定,即行为人明确指出受诽谤主体的身份;另一种为间接特定,即行为人没有明确指明受诽谤人的身份,而是以含沙射影的方式,通过提及其荣誉称号、绰号或通过特定环境的描述,影射受诽谤主体,此时受诽谤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是诽谤言辞中伤的对象。通常,对于商誉的诽谤不存在受诽谤人不特定的可能,而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诋毁,则可能存在受诽谤人不明的情况。若经营者、公众或新闻媒体只是对于某类商品、服务或某技术进行贬损,其并没有暗示上述评论对象与某特定经营者有关,这种情况不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人不特定。 二、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 1.虚假事实 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最主要的要件。没有这个要件,就不存在“言非其实”的基础。虚假事实有两个要素:一是,诽谤言辞必须是事实(fact),仅仅是评论不构成商业诽谤。事实就是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评论就是告诉人们自己对某事或某人的看法。言辞失实可以构成诽谤,但评论不公正只能够构成一般的侵权。在具体的案件中,如何判断某一言辞是事实还是评论,法官应当将自己处在一个普通人的地位,参考该言辞产生的环境,推测该言辞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来决定是事实还是评论[11].二是,诽谤言辞是虚假的(fault),并含有毁损性(derogato ry)。言辞的虚假性是指言辞与事实的事实情况不相符;言辞的毁损性是指行为人所使用的言辞会使商事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降低,或令其他人对该商事主体敬而远之,导致客户不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不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等。 在商业诽谤的诉讼中,言辞的虚假性和毁损性必须得到证明。由原告证明言辞的毁损性是没有争议的,而对于言辞虚假性的证明,则存在不同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都认为应当由原告证明言辞的虚假性,这意味着原告必须说明言辞的真实情况,而对于被告来讲,对于言辞真实性的证明只是抗辩的一种事由。《荷兰民法典》第195条规定:作为原告应当对有关包含于信息中的事实或者其所暗示的信息中的事实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51条也规定,原告应当对于陈述的虚伪不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在诽谤法起源地的英国则认为,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被告证明,如果被告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或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何者比较合理呢?从原理上说,关于举证责任的分担,罗马法确立了两条规则:原告有举证的义务;主张的人有证明的义务,而否定的人没有举证的义务[12].对于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原告就是主张的人,因此应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是否定的人,因此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罗马法中“为主张的人”和“为否定的人”的位置并不确定,是随着对证明对象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发生变换的,因此谁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是模棱两可的[13].因此,罗马法的举证责任原则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日本法学家石田骧则认为,举证责任的分担应根据“证据距离”确定,距离证据较“近”(取证较易)的一方就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14].依据该学说,在商业诽谤诉讼中,距“虚假事实”这一要件较近的一方是原告,原告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因此,由其提出所涉言辞不真实的证据就相对容易。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虚假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也规定“虚假事实”是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主张商业诽谤的存在,就必须证明“言辞的失实”。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北京市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都有相关的规定。 2 虚假事实的公布 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通过捏造、公布虚假事实,对商事主体的商业信誉、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诋毁的违法行为。但是,捏造虚假事实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公布虚假事实,才是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 由于捏造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的前提,因此也必须研究。捏造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故意编造对某经营者不利的,与其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的事情,这里的捏造可以是全部捏造,可以是部分捏造,也可以是对事实真相的歪曲。 公布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以各种形式将诽谤性言辞传播给原告以外的其他人,使他人知悉该虚假事实的行为。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有可能造成诽谤的后果,因此,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 公布行为对于商业诽谤的构成十分重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诽谤言辞一经产生,就构成公布。在美国,公布是个法律术语,意为不论采用何种形式,诽谤性传播已为被诽谤者之外的他人所领悟,即构成诽谤。由此可判定美国法院对于公布要件的认定相当宽松,只要第三者看到或听到诽谤的言论就视为已经公布。我国侵权行为法认定商业诽谤的公布要件,也应当采用这样的标准,至于受害人的商业利益的损害是不是严重,则是后果判断问题,不是公布要件判断问题。 公布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第一,行为人是由于故意或过失将诽谤言论传播给受诽谤人以外的第三人,没有过错不应当构成公布行为;第二,对于诽谤言论有消停义务的人,故意不作为或怠于作为,导致该诽谤言论的持续公布,此时该人的行为也构成公布[15];第三,对于诽谤言论,第三人应当知道并了解,因此仅仅将诽谤性言论传递给不了解该言论的第三人是不构成公布行为的。尽管原告应当对于诽谤性言辞的公布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公布行为的构成一般并不需要原告证明诽谤性言辞已被他人知晓。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合理地推断出将诽谤性言辞传递出去,并且确实被人知道就足够了,所以,诽谤言辞一经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传送就可以合理地推定公布行为的构成[16]. 公布行为分为单一公布行为和多重公布行为,单一公布行为为常见行为,如报刊、广播、电视等传递信息的行为;诽谤言辞同时被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人知晓等都属于单一公布行为。对于单一公布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求救济,只能提起一个诉讼,并且就该赔偿诉讼的实体判决,不论是否有利于原告,同一当事人在同一辖区内的其他赔偿诉讼必须终止[17].多重公布行为则不在此限。 3 商业利益的损害事实 商业诽谤的损害后果必须导致实际商业利益损害的发生,也就是说,在认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遭受诽谤而导致商业利益方面的损失。如果仅仅有虚假事实的公布,而没有商业利益的实际损失,那么可能构成侵权,受到法律的一般谴责,但并不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侵权行为法的要求是明确的。例如,《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561条规定,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体是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所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其营业受到了侵害,阻碍了客户与其做交易;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依靠社会上财政的援助,行为人借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使社会大众对其评估降低而干预了其活动,此时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美国判例也规定,因消费者批评产品而引起的诽谤案,厂方必须要证明消费者的批评不实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 我国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就将对自然人进行诽谤和经营者进行诽谤导致损害的认定方面作了区分,前者是“造成一定影响”,即诽谤言辞被公开就足以表明已经发生影响,而后者要求对经营者造成具体损害事实,该损害应当是可算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或者存在着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都不能视为已构成商业诽谤行为,最起码不能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所以认为构成商业诽谤的要求更加严格,是因为商事主体从事经营活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商事主体进行监督和批评。另外,商事主体相对于个人来讲,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一般的诽谤语言不能够对其造成损害。 关于商事主体损失的范围,《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33条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参照: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人承担的金钱损失仅限于,因第三人的行为效力所导致直接的、立即发生的金钱损失;为消减诽谤言辞带来的消极影响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提起诉讼的费用。由此可见,商事主体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退货、商品积压滞销损失;为消除影响和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如调查费、合理的律师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客户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合同而丧失可得利益的损失;因诽谤行为造成停产滞销期间设备折旧费及贷款利息等。 4.行为主体存在过错 行为主体对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侵害的主观要件可以为故意,亦可为过失。商业诽谤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或不行为会造成商事主体商誉、产品或者服务的贬损,将危害其商业利益,而仍然加以实施或听任损害发生的心理状态。商业诽谤的过失,则表现为行为人的对诽谤后果采取了不注意的心理状态,使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商事主体的商誉、产品或者服务受到了毁损。 在涉及商业诽谤行为主体的过错时,应视主体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 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此时商业诽谤行为的实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按照《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如果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商业诽谤行为的要件时,受害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有虚假陈述,造成损害,就构成商业诽谤;如果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该要件时,必须证明行为人为恶意(故意)[18].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遵循德国学者的解释,采取相同的观点[19].《意大利民法典》第2600条第2款规定,“凡认定是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就推定为有过错”,那么,由经营者实施的商业诽谤行为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形式,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20],而由行为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们认为,经营者作为商业诽谤的行为人,都是明知商业规则和商业习惯的人,具有识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因此,在我国认定商业诽谤侵权责任,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过错要件采用推定过错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如果行为人是经营者,则原告不必举证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否认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这样的过错,实际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并不需要明确认定其过错的类型。 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则应当适用美国的“沙利文原则”,即经营者要想在诉讼中获胜,必须证明对方行为人存在实际恶意,该实际恶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消息与事实不符,若公布会给对方带来损害,还是不顾一切的将消息公开。“沙利文原则”来源于1964年的沙利文案件,该案件对于新闻诽谤确立了新的原则:原告要想胜诉,不仅要证明普通法要求的有关内容已经发表,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而且要证明被告具有“实际上的恶意”,即需证明媒体在进行有关原告的报道时,清楚地知道自己使用的材料或信息是“虚假不实的”,或对其使用的材料和信息的真伪予以“毫不顾及”[21].1983年,“沙利文原则”被推广到消费者批评产品质量而引起的“商业诽谤”诉讼中。英国的规定与美国的规定不同,从与英国的规定相仿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附属法例第82号命令第三条可窥见一斑。该条例规定:凡在永久形式诽谤(书面诽谤)或短暂形式诽谤(口头诽谤)的诉讼中,原告人指控被告人是恶意地公开遭投诉的言词或事件,则原告人不必在其申诉陈述书中提供他所依据以支持该恶意指控的事实的详情,但如果被告人以任何该等言词或事件是就涉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公正评论,或以任何该等言词是在享有特权的情况下作诉,而原告人又探诉被告人是由明显的恶意所驱动,则原告人必须送达答复书,提供可从中推论出有该恶意的事实的详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英国及香港地区,原告在起诉时没有必要证明行为人是恶意,除非行为人以所陈述为公共利益或享有特许权作为免责抗辩,此时原告才应证明对方存在主观恶意。将美国的规定和我国香地区的规定作一对比,可以看出美国法律认为商事主体证明消费者存在恶意是企业诉消费者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而我国香港地区则将证明恶意的责任作为一种答辩。我们认为,在我国,认定商事主体起诉非经营者承担商业诽谤责任时,应对非经营者的主观要件作出严格的限制,即必须证明行为人的故意。因此,美国的做法更为可取。不过,应对消费者扩大为非经营者。商业诽谤中的恶意就是行为人动机不良的故意,该不良动机就是为了损害经营者的利益。 (二)对于商业诽谤的抗辩事由 如果经营者提出商业诽谤的诉讼,则行为人可主张下列抗辩事由。 1.陈述真实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所陈述为真实,就可免责。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具有不同的效力。按照英国判例,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行为人证明,如果行为人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行为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是一种抗辩事由,并不采纳英国法的做法。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陈述是真实的,并非虚假,即可免责。 2.公正评论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言论属于公正的评论,亦可免责。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认为,“公正评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评论的事项必须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有可靠的事实来源(包括报章的报道);立场应当公正(但不一定客观);没有恶意。在具备上述条件下,即使该评论是片面的、偏激的、具有一定的诋毁性的,也不应追究行为人法律上的责任。我们认为,确立“公正评论”的原则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即在评论与评论对象的人格权出现冲突时,应对评论予以优先的保护。因此,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评论是公正的,当然可以免责。 3.豁免权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享有某种豁免权,也能够免责。同样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相关规定。豁免权有两种,一种为绝对豁免权,一种为相对豁免权。绝对豁免权是指为了特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需要,散布具有诽谤性的言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绝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的发言享有绝对豁免权;诉讼参与人在司法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中所做的陈述;政府等官方往来的文件等。相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新闻媒体依照法律文件或公共集会所做的报道,或执法人员对媒体或大众揭露公务活动的内容等。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每6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4.自由陈述空间 所谓自由陈述空间,是指在家庭内或少数极新近的朋友之间,在这些范围内所为的诽谤陈述不构成诉因[22].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对于某商事主体的诋毁只是在亲人之间传播,也可以此作为抗辩。在德国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中,都有这样的规定。在我国,也应采纳这样的规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仅在夫妻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绝对的免责抗辩;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在亲朋好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相对的免责抗辩。 5.及时更正和道歉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在虚假消息后,及时进行了更正或答辩,消除或减少了虚假消息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这也可作为抗辩的事由。当虚假事实传播后,受到虚假事实侵害的商事主体通常首先会与行为人联系,若后者主动更正,受害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提起诉讼。若受害人仍旧提起诉讼,那么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道歉仍具有一定的效力。我国香港《诽谤条例》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在报刊诽谤诉讼中,及时的道歉既可以作为免责抗辩的理由,也可以作为要求减免赔偿的证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应当借鉴《诽谤条例》的上述规定,在对于更正方式、时限及效力作出规定的同时,还要规定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答辩可以使自己减轻或免除责任。 三、商业诽谤的行为方式 关于商业诽谤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从行为主体的角度讲,可以表现为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和非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两种。多数情况下,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人为经营者自己,但有时经营者不亲自实施商业诽谤行为,而是唆使、收买和利用其他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和媒体反映,或直接与相关管理部门和媒体恶意串通,对竞争对手作虚假投诉、报道和处罚。二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可以表现为书面诽谤和口头诽谤两种方式。书面诽谤具有持久性而口头诽谤多具有短暂性,口头诽谤的危害性一般要比书面诽谤轻。三是从表露程度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表现为直接商业诽谤和间接商业诽谤。前者是指那些明确、直接的诽谤性传播,后者是指那些间接的,通过分析和联系才能确定受诽谤对象的诽谤性传播。四是从商业诽谤次数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还表现为原始诽谤行为和重复诽谤行为。就一般情况而言,重复诽谤行为的损害程度较原始诽谤行为为重。 除上述表现形式外,最重要的就是从客体的角度对其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商业诽谤的客体具有多重性,但发生率较高的,就是对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的商业诽谤,我们在此逐一进行分析。 (一)商誉诽谤 商誉是经营者因其个体特色、技术水平、可信度、经营位置或附随经营的其他条件,从而吸引顾客或保有固定客户而获得的声望[23].商誉不具备独立的存在形态,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而存在,是企业拥有的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24].商誉与企业的经营具有紧密的联系,各国都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保护。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对商誉进行保护[25],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仿冒诉讼对商誉进行救济[26].无论适用何种法律或诉因对商誉进行救济,不可否认,商誉只用商事主体才能享有;同时,绝大多数的商誉诽谤行为是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在我国法律中,《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商誉,但是可以解释在法人的名誉权中包含了商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则规定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可以认为商业信誉既包括了信用的含义,也包括了商誉的含义。因此,我国法律保护商事主体的商誉,应当制裁商誉诽谤行为。 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诽谤的方式主要为下列几种: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利用商业信息会、商品交易会等,有预谋地散布诽谤言辞;通过单独的商务洽谈、电话交谈方式来诽谤竞争对手;通过将捏造的虚假事实通过信函投寄至业务客户的方式进行诽谤;通过借助自印的产品说明书、传单和小册子向大众扩散虚假的信息。这些行为,都是商誉诽谤行为。 值得研究的是,对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诽谤,究竟是对个人的诽谤,还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这里描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04年初,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在工作期间借职务之便,私自与他人重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形成“一女二嫁”,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其免职。王某对此怀恨,将原来掌握的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材料私自拿出,对这些材料进行变造和篡改,编造、歪曲事实,虚构了该公司董事长金某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相互勾结,欺骗公众,谋求公司上市的虚假事实,并使用恶毒的语言,声称该公司董事长金某是商业欺诈、造假骗人的元凶,进行恶意诽谤,损害金某及其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金某主张自己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侵害其个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毫无疑问,王某的行为肯定构成了侵权责任,但是究竟构成何种侵权责任,却值得研究。焦点在于,这种行为究竟是侵害董事长个人名誉权的诽谤行为,还是侵害商事主体商誉的商誉诽谤行为呢? 就一般情况而言,对个人的声誉、名声进行无中生有的攻击,侵害的肯定是个人的名誉权,应当构成对个人的诽谤,而不构成商业诽谤。可是,当受诽谤对象是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如果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明确地指向法定代表人,是故意地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诽谤的时候,这个行为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构成商誉诽谤行为,而不是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普通诽谤行为。 对商事主体商誉的诽谤包括对商事主体本身的诽谤,例如对公司的诽谤,也包括对商事主体的代表者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之所以对商事主体的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认定为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就是因为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等所代表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行为。对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进行诽谤,诽谤的内容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实施的行为,以及造成损害的对象是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那么,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不是对个人的诽谤,就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 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诽谤构成商业诽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侵权行为的角度观察,行为所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实施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对自然人的诽谤转化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因此,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诽谤,必须直接针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否则,即使是构成诽谤,也不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是对自然人的诽谤,即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 2.从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观察,侵害法定代表人的不实言词,涉及的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受到攻击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行为。例如对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商事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受到歪曲,对法定代表人代表商事主体所进行的行为的底毁,编造事实对法定代表人所代表商事主体的信誉进行毁损,或者就是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本身进行诽谤,都是对商事主体进行的诽谤。 3.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个角度观察,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名誉、商誉的损害。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分别都享有名誉权,其名誉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侵害名誉权的后果都造成受害人名誉权的损害,但是自然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和法人包括商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表现不同。商事主体的名誉权所保护的,主要是商誉和信誉,而自然人的名誉权所保护的,是对其的客观综合评价。如果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那么造成损害的应当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而不是本人,这样就构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即商业诽谤。否则就是对个人的诽谤。 (二)商品诽谤 在商业诽谤中,商品诽谤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类型。对商品进行诽谤,主要是对于商品声誉的诽谤。对商品的质量、效果、性能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都构成商品诽谤。如甲公司正在与一新客户洽谈一笔大生意,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正准备合同签字时,该客户突然收到来自乙公司的传真,声称甲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该客户立即要求甲公司作出书面解释,并暂缓签订供货协议。事实上,甲公司和乙公司是竞争对手,生产同一类产品,但甲公司使用的关键技术与乙公司完全不同。乙公司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商品诽谤行为。 商品诽谤的侵害客体,就是商品声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就是制裁商品诽谤行为的法律根据。确认商品诽谤行为责任,所依据的就是这一规定。 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就存在“商品诽谤诉讼”,该种诉讼不要求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只要被告恶意地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有预谋地诋毁商事主体的商品,并产生了实际损害的后果,就构成商品诽谤的诉因。若公司主张自己的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诋毁,他必须证明该诋毁已经对于自己的营业造成损害,但这一点相当难证明,因为影响公司营业的因素实在太多[26].美国侵权行为法的这一规定,是完全可以借鉴的。 在对商品进行商业诽谤的手段中,刊登比较性广告是常用的一种方式。比较性广告,是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称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或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广告”[27].德国著名竞争法学家科勒尔(Kohler)认为,根据良好的商业习俗,任何一个经营者都有权制止其他竞争对手对自己作出消极评价,因此批评性比较广告不应当认为是合法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比较性广告都是不合法的,只要这类广告符合一定的条件①,应当得到许可。因此,如果行为人对于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具有充分的和合法的理由,即行为人进行比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该比较性宣传是必要的、真实的和客观的,那么,这种比较广告应当认为是合法的。 经营者借助批评性比较广告可以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比较,也可以针对某类竞争对手经营的商品进行比较。我们认为,若经营在广告中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作批评性对比,进行消极的评价或贬损,如果该对比内容虚假,就构成商品诽谤,如果该对比客观真实,则可能构成违反公序良俗,事实上也造成了商事主体商品声誉的损害,亦构成商品诽谤,不过,这样的认定须要充分的证据,否则不应认为构成侵权。如果经营者在广告中并不明确针对某种商品,而是一般地对某类商品进行对比,只要该比较广告内容真实,不片面突出自己商品的优点,不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那么该比较广告就应认定为合法的。反之,如果比较广告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属于不当行为,但是尚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对象太抽象,不能确定,而受诽谤对象的确定为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之一。 (三)服务诽谤 即然商业诽谤是一种对商事主体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作虚假性陈述,其目的是为了给商事主体的经营带来实际损害的行为[28],那么,除了对商事主体的商誉或者商品进行诽谤外,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诋毁,也主要是对于商事主体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 服务诽谤,在美国法称之为对交易的诽谤[29],但是与这里所称的服务诽谤并不完全一致。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其中就包括服务诽谤。在以提供商品制造或者销售的商事主体,对商品的诽谤可以构成商业诽谤行为,那么,在以提供服务为商业宗旨的商事主体,对其服务进行诋毁,当然就构成服务诽谤。服务也是一种交易,因此,对交易的诽谤,实际上就是对服务的诽谤。 对服务的诽谤是否可以概括在商誉诽谤当中?从原则上说,服务的声誉也可以概括在商誉当中,对服务的诽谤也就是对商誉的诽谤。不过,相对于提供商品可以确认商品诽谤为独立的侵权行为,那么,对提供服务的商事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诽谤,当然也就可以作为单独的侵权行为认定。其界限为,商誉诽谤主要是对商事主体的整体商誉进行毁损,针对的是商事主体;而服务诽谤,则是针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毁谤,针对的是其服务本身。 构成服务诽谤,应当存在对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明知商事主体的服务并不存在问题,而故意采用虚伪不实的言词、文字等,进行诋毁,造成受害人的经营的损害,构成这种侵权行为。 四、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 (一)各国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立法比较 商业诽谤行为历来是各国法律严厉禁止和重点打击的行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二规定:在商业经营中,成员国有义务对于损害竞争对手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予以禁止,由于商业诽谤行为损害的是特定商事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民事救济首当其冲,只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才可以给予刑事制裁。 1.德国 德国主要通过《德国民法典》和《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德国民法典》第824条规定:违背真相主张或传播适于妨害他人的信用或对他人的生计或前途造成其他不利益的事实的人,即使其虽不明知、但应知不真实,仍应向他人赔偿由此而发生的损害。该规定并没有直接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而是通过对商誉或信用②的保护来间接制裁商业诽谤行为。除德国外,西班牙也采用上述方式,将《个人名誉保护法》扩展到对商业信用的保护,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而俄罗斯则是通过对商誉的保护来实现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制裁。《1994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8章规定:法人的商业信誉不受侵害,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要求对损害其商业信誉的信息进行辟谣,并有权要求赔偿由于这种信息的传播而受到的损失。 《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则对刑事责任作了规定。该法第15条规定:确实了解情况和了解关于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关于他人货物或劳务,但制造或散布能伤害其营业或营业者信誉的非属真实消息的人,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罚金。第1项所指行为如系由某商店职员或受托人造谣或散布且营业主已知其行为时,其营业主将与该职员或受托人同时受处罚。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也针对商业诽谤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事业不得为竞争之目的而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违反该规定者,处行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2.法国 在法国,商业诽谤行为包括两种情况:通过散布贬低的或者恶意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经济状况;贬低经营者的产品,只有在被诽谤的个人、公司或者产品能够容易的识别出来,才可以起诉该诋毁行为。除反不正当竞争法外,法国可以通过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和第1383条就是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前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错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后条规定:“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是该一般条款也只是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间接调整。 3.意大利 在民法典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直接制裁的是《意大利民法典》,该法典第五编第十章第2598条对此作了规定。依有关特殊标记和专利权保护规定的效力,无论何人都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同他人合法使用的名称或特殊标记容易发生混淆的名称和特殊标记,或者模仿竞争者的产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容易引起与竞争者产品或相混淆的行为;散布对竞争者的产品和活动的信息与评价,足以使之名誉扫地,或者诋毁竞争者产品或企业的优点,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任何其他不符合职业道德原则并且容易损害他人企业的手段。第二种侵权行为,就是商业诽谤行为。 4 日本 日本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作出制裁。《日本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第1款第6项规定:陈述虚假事实、妨害有竞争关系的他人在营业上的信用,或者散布这种虚假事实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害人享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权。第1条之二是关于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由于故意或过失而实施了前条各项行为的人,对于因此而在营业上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应当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实施侵害他人营业信用行为的人,法院可以依据被害人的请求,命令不赔偿损害或在赔偿损害的同时作出恢复营业上信用的必要措施。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很严重,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惩役或二十万日元以下罚金。因此,该法不仅规定了民事责任,也规定了刑事责任,其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是通过对信用的保护间接予以制裁的。 5 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国主要通过制定单行法令专门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于1996年制定了《诽谤法令》,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名誉和公司商誉不受侵害。而与英国法律同一传统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则专门制定了《诽谤条例》,针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商业诽谤。对于商业诽谤的刑事责任,《诽谤条例》作了详尽的陈述:明知虚假而恶意刊布损害名誉的文字诽谤,最高可判罚入狱两年及另再判处罚金。如果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明知虚假而刊布。但有证据显示有关刊布主要基于恶意中伤的动机,也可提出检控,最高可判罚一年监禁及另判处罚金。 6 美国和澳大利亚 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予以了成文法救济,该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除兰哈姆法外,美国的《有限电视和卫星广播法》也通过限制行为主体,来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澳大利亚则通过《贸易惯例法》对商业诽谤进行调整,该法第五部分就为经营者如何防止商业诽谤以及对自己的商誉造成损害的情况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该法规定:经营者在从事贸易或商业时,不应进行那些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或是可能引起误导或欺骗的行为。 (二)我国现行立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但是通过这些法律进行制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1 通过《刑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是正确的。但是,仅仅通过《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刑事法律的调整,具有局限性。 第一,《刑法》调整的范围过窄。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诽谤罪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需以“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为前提,也就是说捏造和散布二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是,商业诽谤行为只有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属于选择性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个即构成商业诽谤罪。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就不能适用《刑法》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从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角度来讲,如诽谤的次数,手段恶劣,传播的范围广等:“重大损失”应从商业诽谤造成的后果的角度讲,如营业额大幅度下降、利润大为降低等。重大损失的认定不应以固定金额为限,因为经营者本身的资产相差很大,可以以正常利润为基数确定一个比率范围,如可将实际损失超过正常利润的10%-15%视为重大损失。 第二,刑法对受害人的救济作用不强。商业诽谤是一种不法侵害企业商誉、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其损害后果主要是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刑事责任主要以剥夺自由和罚金为手段,对于受害人并不能起到直接的救济作用,因此对商业诽谤侵权以承担事实责任为主要救济手段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英美国家关于商业诽谤不区分刑事诽谤和民事诽谤,将刑事诽谤的和民事诽谤视为一体,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诽谤案件几乎都遵循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尽管这些国家还有关于刑事诽谤的条例,这些刑事诽谤条文主要是针对及其严重的恶意的诽谤。在美国法律中,诽谤大致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除了群谤及可能破坏治安的少数特定情形外,很少采刑罚制裁[30]. 2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法的适用也有局限性,只能对于商事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整,对非商事主体的行为不适用,因此适用范围较窄 。(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的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对商业诽谤行为加强民事法律制裁,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民事法律制裁是制裁性与补偿性的结合。即使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刑罚,也不能代替民事制裁的地位,需要附带地加以民事责任的制裁。因此,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予以完善,才是正确的,并且最终在民法典中写进商业诽谤制度,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一般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依据是: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该规定,商业诽谤行为就是对于法人名誉权的侵害;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是商业诽谤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依据;对商业诽谤行为还可以按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制裁,对行为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务和非法所得等。但上述通过保护法人名誉权的方法间接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模式具有下列不足: 第一,间接地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对该种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大。法律调整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有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两种方式,直接调整就是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间接调整就是法律不直接规定当事人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而是借用该规范指引的另一个法律规范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因此,间接调整方式打击商业诽谤行为的力度较弱,应当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出正面规定。 第二,“法人名誉权”这种说法本身就有争议。关于法人是否有名誉有三种学说:法人名誉否定说、法人名誉肯定说和法人名誉参照说。《大清民律草案》和我国台湾民法典均采法人名誉否定说,认为名誉权仅归自然人所有。我国《民法通则》则坚持法人名誉肯定说,该说实质是混同了本质截然不同的自然人的名誉和法人的商誉,对法人保护不力。尽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对此作了修改,即法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完全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民法典作更加符合法律逻辑的规定[31]. 第三,民事责任方式规定的不足。上述五种民事责任方式并非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主要是针对侵害他人人格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其本质上不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因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对于以财产的损害为要件的商业诽谤行为适用的可能性不大;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作为民事责任的方式则具有较广的适用性。除上述民事责任方式外,还有一种相当有效的责任方式没有涉及。基于商业诽谤的特殊性,行为人应当对于虚假言辞作出更正和答辩,及时作出更正和答辩也应是行为人承担的一种重要责任方式。 第四,《民法通则》只对商业诽谤提供了原则性规定,在确定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确定赔偿数额时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个法条没有什么问题,但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条文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应当对于商业诽谤的赔偿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认为,应当立足于《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着眼于民法典的制定,对商业诽谤行为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1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明确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 民法通则的第一条款,是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凡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都适用本条规定。商业诽谤行为也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32],以该条款作为立法依据,应当是完全正确的。 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基础上,确立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确定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适当补充,就可以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民法制裁的体系。 2 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民法制裁的方式 在坚持《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的基础上,完善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法制裁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发挥已有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方式的作用。当行为人正在实施商业诽谤行为时,受诽谤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停止诽谤的请求可以直接向行为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使其能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停止侵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共同适用。单独适用的时候,不一定要具备商业利益损失的要件。受诽谤人可以根据情况,请求行为人排除妨害,以恢复自己的权利的行使。 第二,补充更正和答辩的制裁方式。这也是商业诽谤行为人应当承担的重要的民事责任。更正和答辩本是新闻媒体所承担的责任:更正,是指在新闻报道中,对于事项的交代出现失实,相关人有权要求传媒作出更正,传媒自身也有责任在发现差错时主动更正;答辩,是指被新闻报道提及的相关人,有权对报道内容的公正性或全面性进行答辩[33].关于更正与答辩的要求,我国仅在行政规章中作出明确规定③,没有在《民法通则》中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将更正和答辩这种责任方式移植到民法中,将其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对商业诽谤行为(包括其他一般诽谤行为)的一切主体都适用。在适用时应注意,消除因诽谤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的方式和范围至少应与诽谤行为时的方式和范围相同,例如,如果行为人通过电视广告的形式实施了商业诽谤行为,那么至少该行为人应通过电视进行公告等消除影响。 第三,强行赔偿损失的制裁。由于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诽谤行为对于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造成的损害,并且表现为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因此赔偿损失成为商业诽谤行为人最主要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民法中赔偿的目的,是通过给付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使其尽可能地恢复到受害前的状况,因此实际赔偿是合理的,除非将来法律有明文规定,否则不实行惩罚性赔偿。 在赔偿损失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商业诽谤损害赔偿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给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凡被分割的经营者的损失能够计算的,必须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并应赔偿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中国的民事法律与司法判例 论文关键词: 民法 司法判例 作用 判例制度 论文摘要: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就中国而言,民事法律的法典化如火如荼,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司法判例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判决预测,促进理论发展,促进法律完善,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因而建议建立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 一、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相对性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法典化和非法典化都是相对的,任何国家任何法系都不能实行绝对的法典化和非法典化。纵观世界各国,大陆法系以法典为第一法源,以判例法补充法典,判例为第二法源;英美法系以判例为第一法源,也辅之以成文的法律供法院援用。 中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在1986 年通过了民法通则,在20 世纪80 年代制定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的基础上,通过了统一的合同法,1986 年制定了继承法,1951 年制定婚姻法并几经修改,20 世纪80 年代初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之后也几经修改,1990 年通过了著作权法,之后也作了修改,中国的物权法也在制定中。依照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制定物权法之后,还将制定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上述法律制定之后,中国的民法体系即形成,是否在此基础上编撰民法典,十届全国人大没有明确列入规划,学者间争论很大,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各民事法律单独存在,中国没有民法典,但有一个完整的民法体系;二是在各民事法律基础上编撰一个民法典。中国的许多民法学者,由于受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希望编一个民法典,而中国独特的民法立法过程,是依据社会的需要分别制定系列的民事法律,少数人主张这些系列的民事法律简单编在一起就是一个松散的民法典,没有必要再重新制定民法典。因此,在中国,存在一个制定逻辑严密的民法典与松散民法典的争论,如果说民法法典化是指一个民法法典必须体系严谨,逻辑性强,松散的法典就不是民法典化的思想,况且,松散地编到一起与不编到一起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 不编到一起不是也可以吗? 而且修改起来更为方便,这应经过实践检验一下。如果各个民事法律分别存在,但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构成了一个中国完善的民法体系,虽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这可能更类似反法典化的思潮,但作为中国民法体系中的各个法律,又分别为一个小法典,实际是将一个大法典化为若干小法典,这与民法法典化又似乎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因此,我认为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都是相对而言的。 非法典化,不可能完全实行判例制度,不要成文法。美国是判例法的国家,然而就民法而言,判例之外也有律师协会在判例法基础上编撰的《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美国合同法重述》这样一些供各州法院选用的法典,因为判例必定过于浩繁,不便于人们掌握,而有的民事法律又不可能不是制定法,如西方某些国家,包括判例法系国家关于脑死亡、器官移植的法律、安乐死的法律、同性婚姻的法律以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都是制定法。法典化,也不可能完全施行成文法,不要判例。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之外均有判例,民法的许多规范只有通过判例才能明确适用于不同情况,通过判例弥补成文法典的不足,通过判例的法解释使法典成为有生命的法律,不断进化的法律。中国虽无民法典,但每出台一种民法法律,都以以往的司法案例为基础并通过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指导法律的实施。 二、中国的民事司法案例与判例法试点 (一)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就具体案件的请示所作出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法长期不完善,按照中国的司法制度,为保证司法统一,下级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就具体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批复,下级法院依此批复作出判决,但并不直接引用此批复。这种批复下发全国各法院,各级法院必须参照执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在改革开放前和20 世纪80 年代前半期,这是中国司法解释的主要形式。另一种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供法院参照执行,但不得在判决中直接引用。1987 年实行公布案例制度之后,加之民法不断完善,这种批复不再像以往那样经常出现,但仍是司法解释的形式之一。如民法通则实施之后,由于民法通则没有对死者名誉权保护作出规定,天津市中级法院受理了“陈××诉魏××、《今晚报》侵害名誉权纠纷案”,陈的女儿吉××(艺名荷花女) 生前从艺情况被魏某写成小说并在《今晚报》连载,小说虚构了荷花女多次恋爱并被帮会头目侮辱的情节,陈某认为损害了女儿的名誉权,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经天津市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荷花女死后其名誉权是否应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天津市高级法院,批复“荷花女(艺名) 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受到保护,其母陈××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依此批复组织调解,当事人达成赔礼道歉,赔偿问题双方自行解决协议[1]。此批复(最高人民法院1988 民字第52 号) 及案例(陈××诉魏××、《今晚报》社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下发或公布后(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 ,其批复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供各级法院参照执行。这种批复,虽非案例,但针对的是具体案例作出的,其就下级法院请示所作批复要点相当于判例的判旨,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 中国改革开放后,民事法律逐渐完善,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民法通则、继承法、三个合同法、修改后的婚姻法及专利法、商标法均已出台,而经济处于急剧变动中,即使刚刚颁布的法律,某些规定也很快显得与实践不一致,许多原则性规定也需进一步具体化,单纯的请示制度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 年创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时批复、解释,并公布经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知进一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目的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也往往编辑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教学、研究单位也编辑出版供教学、研究使用的案例等。 中国的案例与国外的判例,有以下不同: 1. 判例具有法源性,案例不具有法源性。 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是第一法源,成文法是其补充,为第二法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为第二法源,判例是成文法的补充,成文法是第一法源。前者如英、美,后者如法、德、日等国。判例的法源性,主要表现在“判旨”,即判例创造的法的规则,这一判旨或者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或者是对适用一般法律规范的具体解释。判例确认的法规则,各级法院必须遵守,但以新判例取而代之者为例外。案例不一定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不一定是对具体规范的创造法规则的解释,有的仅仅是直接适用法律的典型案例类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例只具有参考指导价值,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因此不是法源。 2. 判例是经专门的组织机构认可的,案例无须经专门组织机构认可。 因判例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经专门机构认可以保证法律的统一。如,在日本,判例须经最高法院判例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案例,因不具有法律效力,无须专门组织认可,只要是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即构成案例;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虽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仅是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至于某些案例集,更不是司法解释机关通过的,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判例的约束力分为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由于其正确性及指导作用,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 3. 判例可变更、撤销,案例无须变更、撤销。 判例的变更、撤销,如同法律的修改、废止,导源于社会变动引起的法律规则的不适应性,而案例仅仅是法院审判的个案,是既成事实,不可能像判例那样变更或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虽不是典型的判例,但多具法创造的成分,可以作为判例的素材进行研究。如《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确定了因情事变更终止合同的规则;《王烈凤诉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确定了公路两旁的护路树属公路设施,树枝折断致人伤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6 条工作物责任的规定,即护路树属该条其它设施的判旨;《王春林与银川铝型材厂有奖储蓄存单纠纷再审案》确认,转让有奖储蓄存单未对获奖财产权利作出特别约定的,该财产权利归存单受让人所有的规则,创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移之法理。[2]以上三例,实质上就是判例。有些案例,只是严格适用法律的案件,如教学中对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实例说明,就不是判例的素材,没有什么法创造成分。 (三) 个别地方法院进行判例制度试点 近年来,有的地方法院进行了判例试点,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判例制度的形成。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先例判决仅起参考作用,由各业务庭报研究室,经初审后交审判委员会审定公布。判例可更替、废止。从效果看,判决错案少,质量高,效率也高,维护了司法公正。该院的判例仅限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就民商审判规定了判例的指导作用,判例由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规定判旨,作出评析,判例限于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不能援引,同类案件可作不同判决,但必须将结果、理由在一个月内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原判例与新法律、司法解释冲突则无效。[3]上述事实,表明中国的判例制度正在孕育之中。 三、判例(案例) 的作用 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一) 判决预测 判决预测,是指对某种判决结果的事前预测。资本主义的启蒙思想家根据其三权分立的理论,最为强调判决的可预测性。如孟德斯鸠认为,立法与司法不能归于一人,如果司法具有法的创造力,则判决预测是不可能的,必然失去法的安全性。依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英国的边泌于1827 年在其《证据理论》著作中提出“机械性判决”的主张,较为全面地论证了判决的预测理论。边泌在其著作中,适应19 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提倡合理主义的法原理,他的法律观念将“安全”作为唯一目的,主张法解释必须以法的安全为目的,法官应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规范作出判决。依据法律和机械性判决,判决预测是可能的,判决结果是极其自然的逻辑性归结。[4]20 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自由法思潮,则完全否认概念法学的机械判决论及判决的可预测理论。自由法学主张,法官应从制定法中解放出来进行法创造,要求判决必须是可预测的是永远不能实现的理想。自由法学主张的法创造是正确的,但完全否认判决的可预测性则是不完全正确的。法官的法创造,限于法律漏洞及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而对于多数判决,仍然是直接适用法律,无须法官的法创造,判决仍然具有可预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虽仅具指导意义,不具法律强制性,不是法源,但其中某些具有判例实质的案例,因其处理的正确性,下级法院会依此对相同类型案件作同类判决,人们可以依此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再有护路树致人伤害、有奖奖券对受奖未作约定赠与他人、发生情事变更须解除合同等,人们就会根据前述相关典型案例作出判决结果的预测。[5] (二) 促进理论发展 判例研究对理论发展的促进作用,取决于判例与学说的相互影响。判例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支持。法官要经过专门培训、司法考试、就职后的继续教育才能取得或晋升法官资格,也就是说,必须进行不断的理论学习,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创造出判例或典型案例;同时,案件审判也以理论为基础,复杂案件,往往需要了解和参照学说。在日本,最高法院设有专门的调查官,负责向法官报告各种学说。[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多法院往往召集学者讨论案件如何处理或分别征求学者意见。学者对判例正确性的肯定,有利于判例发挥应有的效力;对判例的批评,可以促进判例的变更。相反,判例也可以促进理论的发展,判例为理论研究提供具体的事例,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从而推进了法学理论的发展。有时,一个典型案例的出现,会引起学界广泛的讨论。比如《, 法学研究》等刊物设“判解研究”专栏,专门发表研究典型案例或司法解释的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门主办了以书代刊的《判解研究》杂志,其中发表较多的是关于判例评析的论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建设中,需要借鉴国外的判例、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立法及理论研究,虽以大陆法系法律为基础,但须广泛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对英美法的研究,重要的是对英美判例法的研究,因此,国外判例也有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理论繁荣的作用。判例研究,也包括判例批评,即对判例的不妥之处提出批评意见,为法院将来的判决提供学说,促进判例的更新和发展,促进正确运用法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82 年1 月23 日关于“李桂英诉孙桂清鸡啄眼赔偿”一案的函复,认为监护人未对小孩严加看护致眼被鸡啄瞎,鸡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法院依此作出判决。此案,原告李桂英领其3 岁男孩在街道旁与邻居闲谈,该男孩独自玩耍,被告孙桂清饲养的白公鸡扑上啄伤男孩右眼,造成“右眼球外伤,角膜感染”而失明。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的公鸡过去啄过人,本应该杀掉,而原告未看管好小孩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之子治眼费用的7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法院以原告疏于看护小孩为由,函复被告不负担医药费。这一案例及司法解释,不符合混合过错条件下应分担责任的法理。有学者批评道,被告明知其饲养的公鸡有伤人危险而不加宰杀又疏于管束,系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原告对其小孩的看护虽未达高度之谨慎,但要求其对小孩被鸡啄伤有充分预见则未免过于苛刻, 故一、二审法院判被告承担70 %的医疗费损失非但未见过分, 而且似嫌不足。[7]这一批评意见是正确的,对于案件审理后出台的民法通则关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有意义。民法通则规定受害人过错是免责事由,但这仅限于受害人过错是唯一损害的原因,如属混合过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这一批评纠正了原司法解释与案例的不当,再出现类似案件,就不应适用原司法解释,其案例也无指导意义。 (三) 促进法律完善 法律一经公布实施,其条文是固定的,法律依据判决维护其活跃的生命力,特别是对法律的模糊规定,往往是通过判例具体化。如前述民法通则第126 条规定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建筑物”好认定“, 其它设施”就很模糊,有的可根据一般经验作出解释,有的则须通过判例加以认定。比如,路灯依一般经验属其它设施,路旁的广告牌也属其它设施,无须判例认定。但护路树是有生物,与我们一般理解的非生物属其它设施不同,那么,树枝折断伤人,算不算“其它设施”,判例从法律意义上加以认定,这就使法条在实施中增加了新的含义,是扩大解释,增强了法律的生命力。因此,审判的运动就是法的运动。另一方面,判例往往又是修改或者制定法律的基础。这主要是指那些具有漏洞补充意义的判例,这些判例确定的判旨,就是未来法律条文的雏形。如前述护路树的判例,不仅增强了民法通则第126条的生命力,也是制定民法典相关条文的基础,比如民法典草案就树枝折断责任的条文,就是来自于护路树的判例(当然,条文没有限于护路树,规定过宽,不甚妥当) 。还有武汉市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判例,确认了因情事变更解除合同的判旨,成为合同法起草情事变更条文的依据。但情事变更的后果,不只是解除合同,或者说首先不再是解除合同,而是变更合同,变更合同的前提是有一方当事人提出再交涉,我们国家就没有出现变更、再交涉的典型案例,因此,在全国人大审议时,就提不出更确切的案例。这样的判例国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以创设。如果我们创设了各种情事变更的典型案例,在人大会议上一介绍,情事变更的条文就不致于取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界应继续努力的工作。当然,用国外的判例也可以说明。 再如案例《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8],其中案件事实为: 1993 年4 月5日、6 日、7 日,失包人朱晋华在天津市《今晚报》和《天津日报》刊登寻包启事,声称自己于1993 年3 月30 日中午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一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内有汽车提货单及附加费本,表示对拾得人送还后“重谢”和“必有重谢”。公文包被看同场电影的坐在后几排的李珉发现捡起,并与同去看电影的原同学王家平在现场等候良久,未见失主来寻,便委托王家平保管。朱晋华所遗公文包中的汽车提货单面值80 余万人民币,系其朋友李绍华委托其代办汽车提货手续。4 月12 日,李绍华得知失包后在《今晚报》刊登同样启事,声明: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当晚,李珉得知此启事后告知王家平并委托其与李绍华联系。次日,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接,但在支付酬金上发生争执。李珉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朱某、李某支付15000 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 和民初字第440 号民事判决,认定李珉应将拾得物归还原主,但李珉未能依提货单及其它物品线索寻找遗失人或财物所属单位,反而在家等待“寻包启事”许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酬金,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李珉不服,上诉至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旨为:一审法院认定朱、李二人“寻包启事”中的付酬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缺乏充分依据。悬赏广告,系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因此,经调解,朱、李二人一次性给付李珉人民币8000 元。判旨理由是:朱、李二人的广告为悬赏广告;李某表示“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是要约,李珉在1 周内送还公文包是承诺;依民法通则第57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朱、李负有给付广告中许诺的报酬的义务;李某辩称给付报酬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事后反悔,违背民法通则第4 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上例的法创造就是确定了悬赏广告的定义及广告人应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关于拾得人可否取得一定数额的报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长期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制定民法通则时就因意见不统一,未予规定,此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确立了在悬赏广告情况下,拾得人返还拾得物可向广告人请求支付报酬这一法律规则。此案,可作为制定民法典悬赏广告及拾得人可取得许诺报酬的依据。 (四) 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 法学教育,应以基本理论教学为主,但应随之以判例教学。在日本,除了民法讲义之外,还设有民法判例演习课,且有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但多不单独设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有案例教材,也有全国统编的案例教材。将来随着判例制度的确立,应设判例研究课程。基本理论教学侧重于理论与法律的一般规定,判例研究课程侧重于实例及司法审判中法的发展,当然,两者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法学教学,不只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知识,还应培养学生对法院判决的预见能力,后者必须通过判例教学来完成。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曾说:“学习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如《民法总则》) 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析等,作成解题的报告。在图书馆,经常可以看到同学们抱着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反复阅读,口中念念有词,或画红线,或画蓝线,书本上琳琅满目。此种学习法律的效果,甚属有限,因为缺少一个具体的问题,引导着你去分析法律的规定、去整理判例学说、去触发思考、去创造灵感!” [9] 判例来自于实际,它反映的事实真实可靠,不同于教学中的一般举例,尤其不同于那些想象出的例子,后者可能不合逻辑,脱离实际。比如,自学考试起初由各省出题,某省的一个考题是,一辆运送新兵的汽车在山路下坡时方向盘失灵,路的一侧是山涧,另一侧路边靠山坡有两个小学生。由于是拐弯处,如不采取措施,汽车直行,就会掉入山涧,为保护许多新兵的生命,司机猛一打方向盘,汽车撞向山坡,将两个小学生撞死,问司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题的本意是让学生回答这是紧急避险,许多学生也这样回答了。但此案是想象出的,不是实际案例,因为既然方向盘失灵了,怎么打了一下就转向山坡了,怎么又灵了,这就自相矛盾,不合逻辑,不是事实。还有,对生命损害,是否可以像财产那样适用紧急避险,用两个小学生的生命换取一些成年人的生命,是否违反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恐怕难以说清楚。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民法上还是要按损害赔偿处理,不会依紧急避险让受益人赔。所以,表面上符合紧急避险要件,实际上是侵权行为,司机的所在部队应赔偿,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这个问题我们不多研究,因为它是假事。判例教学,就不会发生上述困扰。 判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事实认定能力。法律的适用以认定事实为基础,而事实认定既是事实问题,又是法律问题。许多案件纷繁复杂,如何准确认定事实,需要有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判例反映的事实,是经过谨慎分析、提炼概括的,读判例,可以逐渐形成和提高对事实的认定水平。对民事案件,又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有的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因不能举证,法院也不能认定。因此,事实认定与事实不一定一致。比如,你借我1000 元钱,完全基于信任,没打借条,也无证人,后来我抵赖,你告到法院,没有证据,我不认,法院不能认定这个事实,法院不是认定没借,而是认定你说的空口无凭,不足采信,你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也可能是有书面合同,打了借条,我还你钱的时候对你太信任了,让你自己毁掉借条,你没毁,事后我们关系不好,你拿借条再跟我要1000 ,告到法院,我说还了,但无证据,你有证据,法院就认定我欠1000 ,我还得还,这个认定的事实就与事实不符,但没办法,我就要承担不要回借条的后果。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违反诚信的人会受到良心谴责,失信的人,人们不愿借给他钱,也不愿向他借钱,他难以在社会上生存,但在个案中拿他没办法。现在有测谎机,说谎的人心跳快,但没说谎的人因气愤也可能心跳快,可能测不准,还得靠举证责任解决。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的能力。 四、创立中国的判例制度 中国必须实施判例制度,这一点在理论界认识基本一致,但实施何种判例制度,存在不同意见。一个意见是将判例作为第二法源,实行法、德、日等国的判例制度,另一种意见是否认判例的法源性,认为判例不应有法律的拘束力,实际就是主张实行现在的案例制度[10]。否认判例的法源性,主要有三点理由:一是认为判例法与中国的政治制度不适合。认为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明确规定法是中国当代唯一的法源[11]。二是认为先例拘束力原则在适用中容易造成法律的僵化,判例的拘束性规范狭窄,缺乏伸缩性[12]。三是认为判例法有许多固有的缺点: (1) 判例法是由法官创造的,是不民主的,而制定法可能是比较民主的。(2) 判例法是在适用时创立的,溯及既往,而制定法是适用未来的法律。(3) 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具有片面性,制定法一般是以总的社会条件为基础的,针对的是一般情况。(4) 判例法不像制定法那样以精确的语言来表达。(5) 判例法是由一个或几个法官作出的,而制定法是经集体调研、审慎考虑制定的。(6) 判例法相当复杂,诉讼既费时又费钱。[13]这些意见虽不无道理,但总的看是片面的。中国宪法虽指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但人民法院创制案例属司法解释,我国宪法不仅没有否认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且从广义上说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就包括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当然无权制定基本的法律,但对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实施细则的规定,就疑难问题作出解释、批复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包括后来通过和公布案例。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许多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都创制判例,中国的人民法院,也应有创制判例的权力。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限于对现有法律的解释,法院不能以法无规定拒绝审判民事案件,而审判此类案件,法院就只能找出新的规则,这样的判决从性质上说就是判例。判例法在国外曾经有过僵化的现象,那是机械法学所致,后来的动态法解释理论提倡纠正过时的判例,创制新判例,僵化的现象就随之消失了,况且在中国,主张实行判例法是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是使成文法更具体、详细,也不会存在适用狭窄、缺乏伸缩性的问题。至于判例法的一些缺点,由于处于第二法源的地位,有些就自然被成文法化解了。判例法虽由法官创造,也是经民主程序产生的,诉讼中当事人及律师的辩论、法庭依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判决、判例需报经最高法院专门机构讨论通过,就是民主程序,是不同于最高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程序的。 判例的法发现问题不是溯及以往,而是以往的纠纷本该按此法解决,法官只是发现或找到了这一法规则,如同立法记载法规则一样,许多规则在之前早已适用于社会实际中。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并不一定具有片面性,反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判例的法发现也可以用精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取决于法官的水平。一个判例的创造必须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法官应预想到对社会的影响,应承担起创制判例的责任。判例多了比较复杂,容易出岔子,中国施行作为成文法补充的判例,不会像英美法那样存在大量的判例,中国实行判例制度,实行严格的认定、更改、撤销程序,不会造成当事人诉讼的不便,反而会更加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诉讼,节省诉讼费用。总之,实行判例制度,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势在必行。 实行民事司法判例制度,以相应的民事法律的存在为前提。若十届全国人大能完成中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中国的民法体系就达到完善,不管是否编撰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在事实上就已经形成。这大约是2008 年的事情。之后,面对相对稳定的中国民法体系,为适应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判例法的作用就将突显出来。中国应加快判例试点工作,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为最终形成判例制定创造条件。 实行中国的判例制度,不是现在试点中的地方法院的判例,而是指在全国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民族自治地区的高级法院就自治法律通过的在本自治区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在中国,判例应由地方法院逐级申报或者径向最高法院申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或设立的专门的判例委员会通过。中国的判例主要限于对现行法律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解释,也包括对法律无规定而适用新规范的解释,总之,要将现行法律具体化或者有新的法发现,不同于现在公布的案例有些不具有法解释的判旨。中国应严格判例的数量,及时更改或撤销原有的判例。包括以新判例更改旧判例,判例的法发现已制定为法律条文时,应撤销原判例,发现判例错误时,应及时更改或撤销,使中国的判例真正具有并维持其第二法源的地位。 民事法律论文: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 关键词: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意义 内容提要: 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可以作谨慎、互动的学术冒险,这不止是情势使然,也是基于不同法律文化的社会功能和人类本质要求的相同和相近。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我们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一些共同的和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相对于西方,表现出国家与社会、官方与民间、整体与个体、权力与权利、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其功能表现为一种社会控制法,价值上表达了传统中国固有的文化理想,于今不乏启发意义。 一 本文要讨论的是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在现代法学范畴内,直面和回答这样的问题让人有些犹豫。正像我们一直所做的那样,撰写中国法制通史或断代的著作,一般不用担心受到质疑,但分门别类地研讨传统中国的刑事、行政,尤其是经济、民事诸法,就会有头痛的中国固有文明与现代科学的对接问题。现代科学起源于西方,法学亦不例外。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这样的科学早已是世界文明的主流。尽管西方文明的普适性、价值观,相对人类的多样性必有限制,文化多元也是人类的事实和理想选择,但现在还是无法想象,撇开这一套话语,我们又如何进行科学探索。这使我们面对一个无法回避和克服的难题,这个难题是源于西方的现代科学是我们研究的前提条件。同样,对探讨传统中国法律问题的学者来说,还有一个既定的前提,即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传统中国的法律和法律学术别具一格,从法律的表现形式、编纂体例到概念术语、精神原则,显而易见异于西方。这意味着借用现代法学的学科体系、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解读中国固有的法律文明是很危险的。但放弃这样的冒险,我们又如何获得所谓的科学认识呢? 这是更大的问题。简单又常见的办法是似是而非的混淆,或对他人的努力过于苛求的批评。这不可取。 实际上,我们面临的是现代非西方文明研究中的共同难题。张光直教授在考察中国古代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重要性时说了一段很能说明问题的话。他说:……上面把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做了简单说明,是为了把具有这些特征的中国古代社会放在西方社会科学的一般原则中作一番考察,看看两者是否合辙。如果合辙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材料加强了西方社会科学的这些原则;如果两者不符合,我们就要处理其中的矛盾,也就是根据中国古代社会的资料来改进这些原则,或甚至试求建立一些新的原则。[1] ?作为哈佛大学人类学系主任的张光直教授是华人的骄傲,他的通识和成就并非人人所能达到,但他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的精深见解也为我们克服面临的困难指明了方向。谨此,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进行谨慎、互动的冒险。 二 自西方法学在清末经由日本传入中国以来,一些优秀的中国学者和域外专家对此已作过不少可贵的尝试。他们将传统中国法律的研究从一般的通论和单一的刑事法拓展到了断代和分门别类的专题。这些工作已构成近代以来中国法学史的一部分,是中国移植西方法学并使之中国化的努力。成败得失可以再论,但不能简单说是一种错误的知识体系。[2] 置于历史的境地,我们要看到,这些努力有如前述是情势使然,此外,还有其内在的根据。依我自己的经验,在没有相应的谨慎、互动和说明下,言之凿凿地谈论传统中国的刑法、民法、经济法等,确与现代法学的理念和精神相去甚远,结果有可能误解遮蔽了科学的理解。同时,法律毕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秩序化反映,毕竟是人类对公正理想追求的体现,即使人类的法律千差万别,其功能和本质自有相通之处。德国比较法学家说:“每个社会的法律在实质上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但是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以极不相同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最终的结果是相同的。” [3] 这种功能性原则是全部比较法的基础,不承认这一点,人类法律就无法比较。因此,我们不能以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法律体系,就取消或无视事实上同样存在着的中国人的多样法律生活。如果我们不拘泥于西方法学的范式和理念,不仅限于法律的形式和固定的概念,注意到法律的成长是一个过程,直面法律的功能和目标,应该承认,传统中国有它自己的刑事性法律、经济性法律和民事性法律等。这里,我没有直接使用刑法、经济法和民法这类机械对应但易引起误解的现代法学概念,而是在法律之前附加了相关“性”的定语,既表明我并不赞成简单地用现代法学的分类来直接裁剪和解读传统中国的法律,同时又相信,在属性和功能上,传统中国的法律能够与现代法学接通。 三 藉现代法学理论,从宏观上概括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值得提出。首先,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程度较高,但没有独立的法典化。这是一个很令人疑惑的特征。法律科学告诉我们,人类的法律由习惯而习惯法,由习惯法而成文法,由成文法而法典化,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途径。中国是具有成文法和法典化传统的国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开始这一进程,演进到唐代,法典编纂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唐律疏议》成为人类法典编纂史上的杰作。同样,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也达到了较高的程度,就法律渊源论,经济法律的绝大多数规定和民事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大都集中在唐律和唐令中。律、令是唐代法律体系(律、令、格、式)的主体和代表,国家制度藉此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由于律、令化的成文法原因,除物权和债权有所限制外,各项制度都较完善,特别是经济法律制度和民事中的身份、婚姻、家庭、亲属、继承、诉讼等,制度化程度是中古欧洲所不能比拟的。[4] 但与西方不同的是,欧陆法律进入近代后分门别类地诞生了独立的民法和民法典,20世纪又发展出独立的经济法和经济法典。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法律,尽管在唐代已有较高的制度化表现,但迄清末也未能孕育出独立的民法和经济法典。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要回答这个问题,性质上有点类于“李约瑟难题”。[5] 历来有论者习惯于从中华法系的法典编纂体例“诸法合体”上去索解,也有从社会发展和分工程度上理解的。无疑,这些都是线索。但确乎不能令人满意。其实,对这样的历史文化之谜,任何个别的回答都是盲人摸象,唯有大家参与,才是破案的正途。我浅而又显的认识是,法典的编纂体例是现象而不是原因,“诸法合体”曾是人类法律发展中的普遍现象,西方亦不例外。同样,社会发展和分工水平低自然是“诸法合体”的重要原因,但中国的特殊性是:一方面高度制度化,一方面始终不能独立的法典化。这是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地方。因此,要认识中国的特殊性,不妨先从正面来理解它的特殊性,即传统中国何以形成这种独特的法典编纂。这是我们接近认识问题的前提。以我之见,社会结构的相对封闭和等级性,经济构成上的单一性,政治上的大一统,文化上重政治道德轻经济民事和长综合短分析的思维模式,应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背景和基础。换言之,这些背景和基础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既定前提和无形框架,法典的结构不外是这个无形框架的有形化。所以,用“诸法合体”这样简单明了的现代法学词汇,确实很难解读浓缩了诸多传统中国特色的法典编纂结构。进而,我们是否可以明白,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始终是社会框架内的,框架不破,制度化程度再高也无法溢出框架独立法典化。 与唐代社会的变迁相适应,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前后之变化。唐以“安史之乱”为界可分为前期与后期。[6] 唐代的基本制度大都形成并完备于前期,有关经济民事的国家基本法唐律和唐令初唐即已完成。《唐律疏议》以唐太宗时期的《贞观律》为底本,完善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3年即建唐35年后的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唐律疏议》是唐代法制的核心,其《名例》、《户婚》、《擅兴》、《杂律》、《断狱》诸篇,均有专涉经济民事的规定。唐令是国家法中正面规定经济民事活动规则的主要法律,从史料和后人辑录的《唐令拾遗》[7] 来看,与经济民事直接相关的《户令》、《田令》、《封爵令》、《赋役令》、《关市令》、《杂令》、《狱官令》等,内容大都定型于唐前期的《武德令》、《贞观令》和《开元令》。唐代法律体系的“格”和“式”同样完型于前期。有论者统计,唐前期重大立法活动凡16次,律、令、格、式臻于完备。[8] 唐代民事法律渊源与经济法律有所不同,经济法律集中在律、令、格、式成文法中,民事法律除成文法外,还有不成文法的礼和习惯等。唐初沿袭隋礼,经贞观到开元年间,唐廷对礼不断增删修改,随着《开元礼》的颁布,“由是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因之,虽小有损益,不能过也。” [9] 习惯或者说惯例由于不成文的原因,难以流传下来,因此,虽然我们现在难以判断其在唐前后期的具体形情,但从张传玺教授辑录的《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10] 一书中的唐代部分看,有多种契约惯例和惯语出现在唐前期契约文书中,说明这一时期已适用习惯。 “安史之乱”后,唐代国家法全面发展的势头停止下来。据统计,后期比较重大的立法活动只有7次,律、令、式都没有再修订过,唯一的一次修格,主要是编纂格后敕和刑律统类,也即对皇帝敕令的分类整理。[11] 涉及经济、民事行为的敕令数量众多,是唐后期这两个领域的重要法源。敕令一般是针对具体情况的,属于特别法范畴,但由于敕令源于皇权,效力往往优于具有普通法性质的律、令、格、式。这种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形情与民事法源中习惯和礼的上升一样,都是唐代社会变迁的反映。经“安史之乱”的冲击,唐中央权威衰落,地方割据,均田、赋税、府兵等多项制度崩溃,政令常有不出都门的现象,前期有关经济的均田、赋役、货币等律令成为具文。民事调整也出现很多空缺,制度的瓦解和商品化又加速了人、财、物的流动,经济、民事活动增加,社会迫切需要相应的规范加以调整。于是,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习惯成为应对社会、填补空缺的重要法源。还有,作为民事法源的礼的重要性在唐后期迅速上升。比较唐前后期经济民事法律的变化,概括地说,前期是经济民事成文法制度的全面确立时期,后期是国家成文法制度建设停滞,特别法、礼和习惯的上升时期。 国家与礼教是贯通和支撑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构架的两根支柱,虽然两者轻重的分布各有不同。这是我在研读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唐代经济法律中各项制度无不体现出国家强有力的干预,不妨这样说,唐前期的均田律令本质上使其经济成为一种国家强制经济。很显然,均田律令竭力确保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最后控制;赋役是国家的物质基础和利益所在,赋役法不遗余力地为国家利益服务;官工“食在官府”,商人和商业由严格的城坊法令管制;专卖、货币和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是国家控制经济的典型,表现出国家利益的至上性和国家干预的坚强有力。唐后期,朝廷代表国家通过法律对经济的全面控制虽远不能与前期相提并论,但敕令对律、令、格、式的优先,一方面表明国家制度化了的全面强制力的下降,同时也反映出特别干预的加深,尤其是国家意图通过法律控制经济及人的愿望并不因法律形式的变化而变化。 唐代民事法律总体上没有脱出传统中国重刑轻民的特征,官方对民事活动中的契约行为不同于经济法律的强制,而是采取“官有政法,民从私约”的相对放任态度。但唐前期毕竟是制度完备、国家控制有力的时期,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土地所有权、负债强牵财物、婚姻、家庭、继承、诉讼等,都由律令予以明确的规定,违者治罪,同样体现出国家的干预。经济法律大多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依欧陆法律的分类,可归于公法,国家干预理所当然。民事法律专注私人事务,原则上属于私法,国家干预应尽量减少。但中古的唐代还是一个等级化的礼教社会,理论上天下一家、家国相通,官方自来以“为民作主”自誉,私人自主的空间十分有限。所以,其中的国家干预稍逊于同时的经济法律而远重于西方的民法。 唐代国家干预在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一个不同于西方或现代法制的延伸特点是,调整方法上的刑事化与行政化。依现代法制,经济犯罪可以刑事论处,这与法律的性质一致。民事法律贯彻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原则,绝大多数是任意性授权规范。与此相适应,民事调整方法一般不涉刑罚,即使惩罚也以失权、强令生效、价格制裁、证据规则等形式出现。从契约文书看,唐代民事虽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实际的救济方法,但所有违犯律令和部分触犯习惯、礼教的民事行为,一律都被视为犯罪。与经济法律的调整方法无异,这些犯罪通用《唐律疏议》中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基本的方法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和免官、除名等行政处罚。这是私法公法化的结果,符合唐代法律体系中“一断以律”的规定。根源上乃是家国同构的社会中所谓国家利益对私人利益的包容和消解,实际是以王朝为中心的政治国家观念与权力发达在法律上的体现。[12] 礼教是传统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它的精神和内容内化在传统中国人的思想、制度和行为模式中,形成民族的心理结构。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支柱,国家之外即是礼教。这首先表现在唐代法律体系的礼教化上。唐代各部法典可以说是礼教精神和原则广泛均匀的渗透,直如《唐律疏议》开宗明义所揭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13] 后人称赞唐律“一准乎礼”,可谓一语中的。反映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上,追本溯源,脱胎于井田制的唐代均田制度,其框架和精神仍不脱西周的礼制。放宽说,有材料表明,初唐政府是简朴和节俭的,它的最高统治者推崇的是理想化了的儒家正统理论,对农民和土地予以特别的关注,以为有道的政府应“重农抑商”,商人和商业受到严格的管制,经济主要表现为饥寒无虞的民生,奢侈性的工艺品和金钱、物欲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社会的谴责,布、帛、谷、粟是比黄金有价的东西,朝廷的理想是在文治的同时,通过武功而取得天下的信服。因此,经济必须为政治和军事服务,也不能有违道德和良心。这些以礼教为核心的观念构成了唐代前期均田律令、租庸调法、工商贸易以及货币流通诸经济法律的思想渊源和理论根据。[14] 中唐以后,由于社会的变迁,这些观念和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早期奉为准则的经济法律首当其冲受到时代的挑战。现实主义的做法应是与时俱进、革新旧制,但唐廷宁愿在事实上与初唐相异,表面上仍不放弃原有的理想,以致不合时宜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然如故。官方试图通过这种“设而不用”的方式表达对理想的坚持。所以如此,礼教发挥了支配作用。很难想象,衰弱的朝廷能够大面积修改虽与社会经济现实相脱节但与社会礼教化趋势相契合的经济法律制度。在信心和权威这两点上,唐廷都不足以做到。所以,它夹在旧制度和新现实之间痛苦不堪,对现实只能采取有限的改革和无奈的默认。这是中国社会的特点,理想、理论、制度与现实各有相当的独立与脱节,超现实的理想、滞后的理论与制度,对变化的现实仍保有历史的惯性和顽强的定力。有唐三百年经济法律中的礼教体现了这一点。 礼教对唐代民事法律的影响极为深广。由律、令、格、式、敕令之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之习惯、礼、法理等构成的民事法律渊源所具有的相通一致之处,凭藉的即是“礼法合一”前提下礼的指导作用。从唐代民事法律有关身份、物权、债权的原则性规定看,礼教与国家同样是支配性的。在民事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尽管唐前期礼教受到了胡化和功利主义的冲击,[15] 但礼教的支配仍重于国家,后期礼教化更是得到了社会与国家的广泛支持。 礼教在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等级性身份法的制度构成。礼源于华夏先民的日常生活和原始宗教经验,核心是等差,转化为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礼教后,延伸到制度上就是等级性身份法的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均田制下土地分配上的悬殊,赋税征收上的差别,对工商的歧视,民事主体的阶梯性结构,物权和债权的从属性,婚姻上的“当色为婚”,家庭中父权和夫权的统治,继承方面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在在都显示出礼教下的等差。[16] 从法理上说,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贯彻的是身份而不是契约原则。 四 精神原则上的相通和内容上的交叉奠定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一致之处,不同的内涵和功能又铸就了各自的特色。唐代经济立法思想是“重农抑商”,各项制度无不以它为指导。从具体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唐代经济法律制度整体上以调整土地关系为基础,以实现建立在均田制之上的租、庸、调为中心任务,对商人和商业通过身份、重税、专卖、货币变化等多项经济法律措施予以抑制,意图是确保“重农抑商”的实现。中唐后情形有很大变化,但如前所述,官方并没有彻底放弃体现礼教精神的相关制度。 唐代民事法律的自我特色也很显著。在法律渊源上,经济法律是成文法,民事法律由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构成。在成文法方面,经济与民事法律一致,通为律、令、格、式和经整理的敕令。此外,民事法律渊源还有不成文法的习惯、礼和法理。成文法是唐代基本的民事法源,不成文法是补充,两者及其各自内部形成一定的结构,礼为其纽带。这是经济法律所不具有的。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胡化与礼教相互消长,这是唐代民事法律变迁中一个深有时代特色的特点。唐前期中央强大、社会稳定、制度完备,律、令、格、式成文法乃“天下通规”,在法律位阶上优于不成文法。“安史之乱”后,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不成文法之习惯成为填补空缺、应对社会的重要法源。与此同步的一个变化是,礼教地位的上升。唐前期社会受胡化、功利主义还有佛教的影响,儒家思想和礼教受到抑制。尽管唐律“一准乎礼”,但礼教作为民事法源的重要性不及后期。原因是经历外族祸害的“安史之乱”后,唐人的民族意识觉醒,社会趋向保守,儒家思想和礼教在社会上得到更多的尊重,礼教、礼俗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民事行为影响增大。这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突出的反映。可以说,唐前期是法律的礼教化,后期是礼教的普遍化。 依现代民法观,唐代民事法律上不放任中的放任也颇具特色。基于国家的介入和限制,唐代民事法律性质上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积极干预,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不放任的态度。同时,在民事契约领域,唐令又规定:“任依私契,官不为理”。[17] 在出土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常见有“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惯语。契约的种类、形式、内容等主要由民间依习惯约定,也即“人从私契”,[18] 表明民法中基于意思自治必然具有的政府放任态度在唐代民事法律中同样存在。但要注意到,唐代的放任不是无限的,要受既定的法律限制,所谓“官有政法”。“政法”即是国家的不放任法。这种不放任中的放任,法理上应理解为公法性私法的表现。 唐代民事法律中另一个有趣的特点是,不发达中的发达。一般说,相对同时代的刑事、行政、经济法律,唐代民事法律不甚发达,尤其在物权、债权领域没有建构起系统、明晰的规则体系。这也是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缺陷。然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唐代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则相对发达。这部分内容虽然没有法典化,但详细严格的规定已高度制度化。民事法律的发达与不发达,依现代解释,显而易见与商品经济对财产关系的限定有关。唐代物权、债权法律的不发达客观上根源于简单商品经济所形成的简单财产关系。同样,传统中国重义轻利、官方视民事为“细故”的法律意识,主观上也削弱了对物权、债权的关注。然而,由于人的身份、婚姻、家庭和继承本质上是一种人身关系而非财产关系,不在意思自治的范畴内,其直接受身份影响甚于受财产影响,更何况在礼教等级的唐代,这种情况远非现代民法原理所能化解,因此,调整这部分领域的法律呈现出相对发达的状态。 五 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这些特征,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这是我一直思考着的问题。有一天,偶然有一条线索打开了我的思索之门。这条线索起于最简单的法律分类。西方从罗马法开始,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大类。这种曾受中国大陆批评的分类方法其实有很多的启发意义。不论我们依那一类标准,[19] 经济法大体可归于公法,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传统中国没有欧陆法律体系,自然也没有这样的分类。因此,简单的对接是有困难的。不过,借助这种分类作一次探险,未尝不可。藉此,我们从西方公法与私法所代表的公与私、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权力与权利的二元结构中,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结构。简言之,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实际含有公、私两极,但整体上又呈现出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在原则和精神上,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表现出公对私、国家对社会、整体对个体、官方对民间、权力对权利的兼容与支配,或者说后者对前者的依附与归属。 这种不同于西方的结构深究下去,就要面对中国固有的文化哲学和社会问题。不论传统中国文化多么千姿百态,理念上是一元论的。“道”是中国文化的本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20] 是也。道的基本构成是阴与阳,两者的关系是对极中有包容,包容中有统摄,阳在其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建立在观察和体验之上的这种原初自然哲学推及到社会政治法律领域,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的一段话可为经典。他说: 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阳之出也,常县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县于后而守空也。此见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德礼之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此为配天。 合是合成,兼是兼有,县是悬。在董仲舒眼里,万物的合成不出阴、阳两种要素,从自然万物到家庭社会到国家政法,莫不如此。阴阳虽相互兼有,但阳是处于前的积极要素,对阴有统摄和支配性。阴是悬于后的消极要素,对阳有依附性。在古代中国人看来,阴阳之道对世界有广泛而彻底的解释力。沿着这种哲学的逻辑,天子与臣民、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政治与经济、德礼与刑罚、权力与权利、国与家、义与利、公与私等都是阳与阴的对应与体现。因此,相对于体现阳性的德礼,法律是阴;相对于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的公法,私法是阴;相对于公法性的经济法律,私法性的民事法律是阴。结论自然是,代表阳性的国家与礼教对代表阴性的法律在兼容的同时又有统摄和支配性。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的国家与礼教中心主义,政治道德重于经济利益,国家意志优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经济法律先于民事法律,控制重于放任,民间屈从官方,个体服从整体,私契不违政法,权力大于权利等,诸如此类完全契合“天人合一”的阴阳之道。 西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分立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之上的,体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与独立,这是西方市民社会法律的基本特征。传统中国家国一体化的结构和理念不仅消解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最后还以国家整体的名义包容和替代了社会个体的存在与独立。在此基础上,必然形成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经济民事法律结构。传统中国的文化哲学对此不过是一个恰当的表达和解释。这样的法律自有它特定的理想深蕴其中,这是我们理解历史文化所着立场的一个方面。但同时要看到,这样的法律必然以限制个体的利益、自由和意志来维护国家名义下的礼教、王朝与家族控制,结果是个体和民众的权益被削弱以至牺牲,统治者与精英阶层的特权和利益被放大和强化。因此,尽管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有不少与现代经济法、民法相通的东西,但本质上它还是一种以国家为本位、以礼教为纲目的社会控制法。 六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内容、原则、精神大都已与时俱去,我们的工作与其说是寻求某种历史文化资源,不如说在明理中获得启发更为妥帖。在探讨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有三方面给我以启发。首先是法的创制和学科建设上的。如前所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有较高的制度化而未独立的法典化,这仅适合过去的时代但有悖于社会进步和法律体系自身的发达。同时,经济民事立法应遵循相应的规律,避免成为某种意识形态和一时政策或长官意志的工具,包括唐代在内的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立法于此有深刻的教训。还有,经济民事法律必须有自己的学理体系和法理根基,不能象唐代和传统中国那样,有大量的经济民事法律规范,却没有相应的经济法律学和民法学。这提示我们在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学时,尤应注意并克服中国法律传统中重“术”轻“学”,以一般哲理直接担当法理的弊端。 第二个方面的启发是,对国家控制的转换。从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这个角度可以透视传统中国的特性。依我的理解,这种特性表现为政治国家的控制性和道德礼教的弥散性。相对于西方,政治在传统中国社会的进程和历史的转折关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在性质上被视为政治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不能有违政治目标和文化理想,也不能有害社会结构和性质。社会由政治和道德维持并由其控制和带动,所以公法文化突出。可以说,这已构成传统中国历史内在性[21] 的一个突出方面。近代以前,中国一直依其固有的特性运行着。近代伊始,中国的路向被强行中断和扭转,原因是主导世界历史进程的西方的介入。如同中国一样,西方有它自己的历史路径。不同于中国的是,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揭示的那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最终为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由经济推动,所以私法文化发达。西方的历史法则随列强扩张逐渐侵入非西方地区,从而不同时速、不同强度地冲击、扭转、中断以至改变了非西方社会固有的历史走向。尽管传统中国在时间、空间、规模和文化传统上都是一个巨人,但时代的落差终使它在西方的冲击下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路向,由传统转入西方主导下的近代。时至今日,中国社会并存、交织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历史动力,一种是传统中国政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一种是西方社会经济对政治的决定力。前者基于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历史惯性,构成当代中国历史内在性的主要方面;后者源于西方历史方向的现代性,成为近代以来中国努力的主要方向。这两种力量将长期并存于中国社会,并将在相互激荡、相互纠缠、相互妥协中磨合向前,直至中国真正成为有它自己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法制的情形亦不例外。具体说,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内定了国家控制在现代经济民事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视和否定以中央为代表的国家作用,既不可能也是对传统政治法律资源的浪费。但同时务必认识到,这种作用要转换到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为经济建设服务,并与国际潮流相联通的轨道上来。 可能会有争议的另一个启发是,法律中“公”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文化结构和精神实质表达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它沿着“公”的路线迈向大同世界。事实上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但我们是否还应该看到,作为应对人类承担责任的大国,能否放弃对高远理想的追求?不放弃这样的理想,就要赋予人类行为中“公”的内涵。毫无疑问,我们的经济民事法律首先要坚持的是现代法制原则,但不必排斥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何况两者之间还有很多的联系。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在整体和精神上确是国家政治和礼教道德的工具,而且由于这种政治和道德的滞后,最终导致了法律的落伍和瓦解。但要注意到,历史场景中的这种法律仍是一种具有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的法律。表现在经济民事法律上,土地立法中的均田制度和抑制兼并的规定,赋役法中从以人丁为本到以资财为本的立法变迁,工商法律中对商业和商人的过分发展可能瓦解农业和农民的限制,专卖法律中“平准”的理念,民事行为中的放任与不放任,财产继承中“诸子平分”的原则等,都体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即对一定等级秩序的大同世界和适当均平的理想社会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性质和极端化要另当别论,但经济民事法律应体现时代的政治文化理想和普遍的道德关怀,防止因过分现实而迁就时俗应是没有疑问的。这也符合人类赋予法律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基本追求。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审计的真实性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谈到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即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活动,当出现诉讼时,法官根据法律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双方会由于专业的限制而形成认识的盲点,或者由于两者思维方式的不同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形成分歧,如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会计界和法律界对“真实性”的认识就存在着显著差异。法律界往往因为不理解审计的本质,因而未能对注册会计师的生存规则——独立审计准则给予应有的注意。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充分关注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取得与法律界和公众的沟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真实性——会计界与法律界的不同认识 审计的本质决定了审计上的“真实性”涵义。《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独立审计实务公告——验资》第4条第2款对真实性作了明确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显然,由于审计的固有风险,对于遵守执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报告而不是虚假的报告,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精神,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 然而,在汉语中,真实与虚假是相对的一组概念。法律上的“虚假”概念与汉语中的“虚假”概念具有相同的意思,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8条和第73条可以看出立法者认为“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只要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就是“虚假报告”。显然根据法律的精神,满足了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并不能够排斥法律上的虚假性。审计中的真实性是一个过程上的真实,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地反映整个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符合真实性要求的意思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履行了正当的程序。而法律上所要求的“真实”强调的是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而不仅仅是程序的真实。 考察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过程的真实性与结果的虚假性之间的矛盾是审计活动本质所蕴含的。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审计固有风险是永远存在的,注册会计师的“合理保证责任”无法彻底避免或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这与注册会计师的主观状态无关。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与股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利益高度相关,一个职业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否发挥了社会赋予它的功能。当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提供它的职业产品——审计报告时,法律上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这些产品是否具备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而不是制造这些产品的程序是否被遵循,只要不真实的审计结论提供给投资者,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注册会计师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过错”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关键 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虚假性”不是同一语境中的概念,两者并不互相排斥。但是,会计并不能用自己特有的“真实性”概念来对抗法律上的“虚假性”概念。过程“真实”而结果“虚假”的审计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于民事责任实行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要有4个条件,其中核心的条件是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法律的一般解释,所谓“过失”,是指对损害后果应当预见但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避免。《民法通则》根据“故意”追究责任的思想也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中,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和第21条第3款的“明知”相似。民法对“过失”的认定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第3款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委托人的不法行为而没有指出的,应当承担责任”中的“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情形相似。根据法律,如果由于出资人或者其他出证人的联合欺诈,致使注册会计师即使严格按照执业准则也无法发现错弊,由于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没有过失,也就谈不上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过错(过失)”相对应,满足了审计中的“真实”,就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如果根据法律判断“有过错”,则审计报告肯定不存在审计意义上的“真实性”,审计准则的“真实性”在法律上就以是否“过错”的形式表现出来。遵循准则并不与法律责任相矛盾,独立准则在法律诉讼中仍然有其权威性。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并不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关键要看注册会计师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 三、“过失”与“职业谨慎”相联系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一项审计工作时,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科学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善于执行职业判断的能力,审计的灵魂在于职业判断。遵循程序容易做到,因为程序在审计准则中规定得十分明确,关键在于职业判断,并且在职业判断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只有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做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而不是仅仅满足于采取了审计准则上规定的每一个步骤,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错”或“过失”是要看他是否遵循了必要的程序,更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程序或在对相关证据判断时是否保持了其应有的“职业谨慎”与“关注”。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欺诈”或“故意”具有客观性,容易判断,而对“过失”的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任意性,法官的裁量权也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而产生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对注册会计师来说除了要面对审计风险外,更重要的是法律风险。一旦审计报告未能揭示财务报表的错弊,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职业判断的过程中的过错或过失,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判断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也会成为会计界和法律界争论的焦点。 一个记录完整的工作底稿就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必要的执业程序,没有一个简单的证据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在法律诉讼中,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需要通过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来证明,如律师结合特定案件的背景,质询注册会计师选择某种程序的理由,要求其说明判断证据或者做出结论的理由。 四、面对民事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选择 1.加强注册会计师与公众的沟通,减少与公众认识的对立。由于公众不了解审计活动的特性和会计的特有语言及规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产生过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差距是注册会计师陷入诉讼的最主要原因,注册会计师有责任也有必要缩小这种差距。会计界应尽量让公众了解其语言及特性,从而引导公众对本行业的期望和判断达到一个合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加强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沟通。会计界要理解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理解法律的目的、任务和法官判案的依据。同时会计界也要通过保持与法律界的充分沟通,让法律界了解审计的本质、明白独立审计准则设计的合理性,使法律界认识到注册会计师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在特定审计成本下发现或纠正重大错弊,这对股东来说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不是一个对注册会计师提供保护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注意《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在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的作用。 3.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程序上保证程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注册会计师应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报和舞弊行为,避免出现明显的“过失”。 4.保持职业谨慎,是减少诉讼风险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要在审计活动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须注意执业纪律、提高业务能力,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对出现财务困境和面临破产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谨慎,以免卷入诉讼。执业纪律是职业谨慎的外在保证和表现,业务能力和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熟悉程度决定着对谨慎“度”的把握,两者结合从内外两方面保证做到谨慎。只要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一般就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过失。 5.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①谨慎选择委托人,选择具有诚实品格的被审计单位,严格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声明书;②组织得力的审计组,委派合格的主审人员,确保审计质量;③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做到每个重大审计项目都与律师沟通,取得律师的理解和信任。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审计的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论文:信用卡透支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世界太丰富多彩了,太生动活泼了,以至于使自己陷入惟一真理的牢笼之中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民事法律关系乃是民法学之纲。只有领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精髓,才能把握民法及民法学的精要,起到纲举而目张的效果。不仅如此,早在1985年即有学者指出,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也离不开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民事法律关系体系的确立。因为,民法的调整对象即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基础的商品经济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是商品经济也是民事法律关系本身性质的表现;民法的任务也必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来实现。1本文即是应对民事法律关系研究深化的要求,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过去,我国民法学界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仅仅局限于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2,现在看来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这种描述过于简单。其实,法律关系是一个内容复杂的综合体,具有有机性、规范性、时间性等特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德国著名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律关系是基于一个统一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义务和其他拘束的总和。这些权利、义务和拘束具有各不相同的规范属性和规范结构,它们一方面表现为各种的权利(Berechtigung),另一方面表现为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3这里的Berechtigung一词虽也可译为权利,但这一权利是广义的权利,除了我们通常所指的狭义权利(Recht)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权能(Befugnisse) 权能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它原则上是其据以产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例如,当事人通常都享有对法律关系或权利进行处分的权能,当事人有权将一定法律关系或权利移转于他人、变更其内容、放弃或撤销。一项权利可以包含多个不同的权能。如所有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消费其所有物,改变其形状乃至将其毁灭。所有权人还可以以债权形式或者限制物权(如役权、用益权或担保物权)的形式,将其个别权能在一定时间内交由他人行使,随着这些权利的消灭,这些权能将自动地回归所有权人。债权除了其核心的请求给付权能外,还包括抵销、让与、出质以及诉请履行的权能等,这些权能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并不存在,但这并不能使债权丧失其特性。4 将权能作为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一定会遭到大家的反对,因为一般认为权能既然是权利的组成部分,不必另行将其作为法律关系的要素而单独列出。笔者最初看到拉伦茨教授的《民法总则》教科书这样写时,也是同样的感受。但笔者认为有一些权能虽未成为独立的权利,但已经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上列之处分权(能)、抵销权(能)、出质权(能)、让与权(能)等,应当在法律关系中的构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样做的目的使其在法律关系的构成中凸现出来,不至于淹没在权利之中,以致无法充分地描绘一项法律地位的全部内容。 民法理论上称之为权利的法律地位未必尽为权利,其中有很多仅是权能,只是为了称呼的方便常常被称为权利而已。拉伦茨认为,看一个法律地位是“权利”,还是“权能”,要看它的独立转让性以及或多或少依它的重要性来决定。如,形成权和期待权就是在最近十年来已从单纯的权能或“法律地位”发展成为一种权利。5 对于形成权是权利还是权能,尚有讨论的余地。我国台湾学者林诚二教授即认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本身,虽称之为权利,究其实质并非权利,而是一种权能,即权利产生的作用。只是因学理上方便而称之为权利。6笔者对此表示赞同。因为,我们都知道这四项权利就是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所谓权利的作用,无非就是指权利的效力。所以,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就是权利的四种不同效力,也即权利的四项不同权能而已。支配权乃是物权、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所共同具有的权利人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的权能。至于请求权更是一项明显的权能,对于债权而言,我们知道债权具有请求权(能)、受领权(能)、保有权(能)、处分权(能)、执行权(能)、私力救济权(能)等不同权能7,请求权不过是债权的一项核心权能而已;对于物权而言,物权除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外,物上请求权则是物权的一项救济权能。抗辩权由于是对抗债权请求权的权利,因此,抗辩权实质上也是基于其相应的特定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一种权能。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债务人基于其对待给付地位而产生的抗辩权能,先诉抗辩权则是一般保证人基于其补充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抗辩权能,而时效届满抗辩权则是债务人基于其不完全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抗辩权能。 诸如追认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等形成权,笔者认为则是法定权、所有权或某些特殊债权的形成权能而已,权利人是基于权、所有权或特定债权才享有的创设、变更或消灭一定法律关系的形成力。如,父母对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所从事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就是其法定权的表现;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人处分行为的追认权则是所有权处分权能的表现,债权人行使的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或终止权都是基于其债权人地位而产生的特殊权能而已。 通过对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究竟是权利还是权能的讨论,可以看出,权能在法律关系中还真不是可有可无的要素。 2、权限(Zustandigkeit) 韩忠谟先生在其《法学绪论》一书中曾指出,所谓权限者只系为他人而在法律上发生作用,其由此所生之效果,皆归属于该他人。如人有权限(通常称为权),其以本人之名义所为之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依同理,法人之机关所具有之权限,当然与权利不同。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盈余分配请求权,此乃法律所赋予个人的权利,至若股东以公司机关????股东大会构成成员的地位,行使所谓“表决权”,则“此表决权”严格言之只系一种权限。要之,在这种情形下的权限,乃基于团体内部机关的地位而持有,为团体之利益而行使,就个人本位而言,尚不得视为权利。8 对于这种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权限,拉伦茨教授也以“受领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或给付的权限”(ZustandigkeitzurEntgegennahmevonErklarungenoderLeistungen)为例进行了说明,并指出这种受领给付的权限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种权限原则上是属于债权人所有的,但例外时也可以属于其他人。9 综上我们可以总结为,权限概念指称一种特殊的法律地位,基于此种特殊法律地位享有特定权限的人可以行使本属于他人之权利,而其效果仍归属于授权人。10它同样构成了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却被我们的传统学理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3、取得期待(Erwerbsaussichten) 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当事人享有未来取得一定权利的期望,但这种期望尚不足以达到独立的取得权或期待权意义上那样受到法律保护的取得地位的程度,如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的孳息取得的期待等。取得期待并不构成一项独立的权利,其与期待权的区别在于,只有当取得权利的期待受到法律充分地保护,足以对抗他人对其进行的侵害,而且该法律地位具有一种独立的经济意义,权利人可以像对待既得权那样处分时,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期待权。11 拉伦茨教授认为,以上内容都应是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并将其统称于广义的权利Berechtigung中。12由此可见,一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是由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期望等组成的综合利益地位。为了与狭义的权利(Recht)相区分,我们姑且将所谓的广义权利(Berechtigung)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 与法律关系中的广义权利相对的,是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我们可以对应的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这种所谓法律关系内容的消极要素除了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这一常规要素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或屈从(Unterwerfung) 在有些情况下,与一个人的权利相对应的不是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如形成权相对人在法律上所承受的负担就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当形成权人行使解除权或终止权之类权利使法律关系或权利发生改变时,形成权相对人就必须允许其发生变化。法律对形成权相对人的“拘束”体现在,当对方当事人基于形成权将对法律关系的变化强加给他时,他所能做的只是必须接受这种法律后果。 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则是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命令使人承担的特定应为(Sollen),义务可以是针对特定行为的作为(Tun),也可以是不作为(Unterlassen)。而法律上的拘束,德学者也称之为容忍义务(Duldungspflicht),但这种容忍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中的不作为。例如,针对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不得侵犯其所有权和不得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使的义务,该义务作为一种不作为义务,属于法律关系内容构成之消极要素中的法律义务。但如果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一项限制物权,他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的“拘束”是必须容忍限制物权人的某些行为,而他作为所有权人原来是不需要这样做的。这种容忍义务,它不仅仅是一项不作为义务。所有权人不仅负有不实施某种特定的行为的义务,而且更对此负有义务,即当限制物权人对物进行合法利用时,所有权人不得阻止并让它生效。13此种义务表现为法律对其的拘束,而并非仅仅是不作为。 对于容忍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的不同,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冯?图尔教授说的好,“对于容忍义务,从概念上看是指某人有义务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但这种反对或异议他本来是有权提出的”,而对于不作为义务则是“对于某人的一个行为,他本来就不能或不允许阻止,就更无所谓容忍了”。14 从另外一个方面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说相对于作为义务而言,不作为义务属于消极的义务的话,那么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我们称之为“容忍义务”的就更为消极。那种不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不去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禁止的行为,而这种容忍义务不是指义务主体自己不去做什么,而是权利人依法或依约做了什么,他要无条件地接受,要容忍权利人这样做而不得反对或提出任何的异议。由此可见,这种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更为消极。 正是由于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担的这种所谓“容忍义务”的特殊性,我国学者张俊浩教授曾称,形成权是没有义务与之对应的权利,但他同时也指出,如果把这种义务的内容理解为尊重,那么似乎也可以认为有义务与之对应。15显然,此义务非彼义务! 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之相对人的这种特殊义务???法律上的拘束或容忍义务时,则精辟地使用了屈从(Unterwerfung)一词。他就此论述著作的名字就是《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16 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与权利相对应的是法律义务和屈从。其中本已权利相对应的义务,而形成权相对于屈从17.本义的权利是请求或期望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本义的权利有债权、物权、人格权、亲属权以及期望权等。本义权利之对方当事人所负有的是法律义务-即作为义务(拉丁文:facere)或不作为义务(拉丁文:nonfacere)。法律义务是实现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的行为之必须性(或约束)。法律义务相对于本义权利。在这种义务中,义务主体尽管可能受到制裁,事实上仍可不履行义务。法律规定承担法律义务之人要遵守特定行为,对于故意或因过失而不履行义务之人,法律将适用法定处罚。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屈从意味着对方必须承受权利人行使权利后,强加于其权利义务范围的后果。屈从者,不可抗拒之必须状况,受约束的人必须承受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后强加其权利义务范围的设立、变更或消灭等后果。对于形成权,屈从是一枚钱币的另一面。屈从有别于法律义务,它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必须性。屈从者不得违反其状况,它一定要承受形成权行使后所产生的结果。18 综上所述,显然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义务,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义务概念所无法涵盖的。因此,对于法律关系中的义务类型确有详加区分和细化研究的必要,特别是这种相对于形成权的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概念的提出19,对于我们关于法律关系内容的传统认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相信这一概念的提出和应用对于丰富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职责(Obliegenheiten)20 职责是一种对当事人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这种要求大多是为了满足行为人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的。有学者称其为“为了自己利益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imeigenenSache)。21克布勒(Kobler)所编写的《法学辞典》径直将职责解释为“为自己利益的法律规定”(RechtsgeboteimeigenenInteresse)。22这种职责,按照赖默尔?施密特(ReimerSchmidt)的说法,它是一种强度非常弱的义务(PflichtgeringererIntensitut)。23法律并不强求当事人履行这种职责,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这种职责,他并不因此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而只是受到很轻的制裁,一般地他会失去一个较为有利的法律地位,或者接受某种法律上的不利。24职责与法律义务的最大不同在于,职责承担人的对方当事人并不因此而享有任何权利。 职责(Obliegenheiten)概念最初常见于保险法中,例如,在保险合同中对受害人提出的尽快报告有关损失或危险增加情况的要求等。是赖默尔?施密特教授(ReimerSchmidt)将其从保险法引入到民法中来的,并且成为民法的一个一般概念。25这种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职责在我国民法中也多有体现,下以我国《合同法》为例进行分析: 我国《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一规定并未真正地要求当事人避免损害的法律义务,但如果守约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损失扩大,那么他就应接受由此而产生的不利益后果。这种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实质上是对自己利益加以维护和照顾的义务,并非真正的义务。26应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义务相区别。这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是附属于当事人的责任,要求他以适当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法益予以注意。对于这种职责,人们期待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么他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不利的后果。27即当事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就负有责任去避免损失扩大,但此种职责并未赋予对方当事人以请求权,以请求其为之。只是若其不如此做,根据职责的要求,将会使其请求违约方赔偿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丧失。 我国《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及时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据此规定买受人负有及时检验的义务。同时第158条第1款第1句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同条第2款规定,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据此两项规定,买受人在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因为如果标的物存在数量或者质量的瑕疵,时间越长就越难证明。买受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要求尽快弄清楚。如果他不这样做,出卖人当事人无权请求买受人这样做,只是他就要接受丧失请求权的不利后果。28即对于约定有检验期间而买受人未检验或检验后发现问题却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第2句)。对于未约定检验期间,买受人在合理期间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29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第2句)。即便是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由于买受人未尽职责(Obliegenheiten)??及时检验并通知出卖人,他也必须承受这不利的后果??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的,也视为符合约定??丧失请求补偿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种所谓的“不真正义务”,韩忠谟先生曾评论道,买受人应为如此通知,虽系属法律上的一种“义务”,且无一定相对人,然按买受人如遵循规定而为通知,则可请求出卖人负瑕疵担保责任,并得行使契约解除权或减少价金请求权,反之,如怠于通知,亦只不过失却上列权利,而陷自己于不利益之后果而已。由此可见,法律之科人以此种“义务”,纯属技术规定,作为行使权利之前提。若于真正义务相比较后-?即权利之对应的义务,义务人有所违反,须负损赔之责??当然异其性质。30 对于此种职责,郑玉波先生称其为“间接义务”,并举票据法的规定加以说明。在票据法上为了保全追索权,法律通常会规定持票人应为一定行为,如提示或作成拒绝证书等,倘若持票人不照办,则法律将使其遭受不利益的后果。郑玉波先生同时指出,这种职责与义务之不同在于,通常因违反义务而承担损害责任时,原则上以义务人有过失为要件;而这种职责的违反,其不利益后果的发生无须行为人有过失。31 综上各方家所论,可见此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显与义务有别,且实践和法律规定上并不少见,应认真加以研究并纳入到法律关系的要素中来。 3、负担(Lasten) 在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中除了上述法律义务、法律上的拘束和作为非真正义务的职责外,拉伦茨/沃尔夫认为,还包括负担。这里的负担与职责不同,是指举证责任或者在法院进行诉讼时的声明及陈述责任。对于前者,拉伦茨/沃尔夫以德国民法典第282条为例32.该条规定,债务人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违反债务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不可归责之原因,债务人负有举证责任。债务人若对这样一种“负担”(Lasten)不注意、不履行,将会产生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至少在形式上他会败诉。33不像作为不真正义务的“职责”,既是为了自己利益进行的约束,同时也有利于他人。34对这种负担的重视仅仅有利于负担人自己的利益,负担人不理会该负担反而会有利于对方当事人,也是对方当事人所更愿意看到的,因为由此他可以赢得这场诉讼。352002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同样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任何性质的义务中都难以包含这种负担。它更多是当事人来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一种风险和不利益的分配规则。36这种举证或陈述的负担虽说是诉讼法的义务,但由于其是否及时、适当地履行将直接影响其在实体法上的权利。所以,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将这种负担纳入到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中来。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规范性和时间性 1.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通过以上所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绝不仅仅限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除了权利和义务这一对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外,法律关系还包括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屈从、职责、负担等非常规要素。所有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构成一项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描述特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但这许多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联系和结合在一起的。 对此,拉伦茨教授曾明确指出,法律关系可以由单一的权利和与其对应的义务组成,也可能是由以某种特定方式相互组合在一起的很多权利、义务和其他的法律上的联系组成。大多数法律关系都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一个由许多法律上的联系附加于其中的复杂的综合体。法律关系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权能、义务和法律上的拘束等组成的一个整体(einGanzes)、一个有机体和结构组合(ein Organismusund Gefüge)。37 法律关系的这一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律关系的有机性,即围绕一个共同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义务、屈从、职责、负担等,组成了一个超越各个要素而存在的整体38,即法律关系乃是一个有机的结构组合。例如,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所有权通常被我们看作是一项完整的权利,但所有权并不仅仅是各种所有权权能的总和,所有权也有可能和义务结合,所有权事实上是一个复杂的包罗万象的法律关系。比所有权更加复杂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和亲属法关系。一项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包括给付义务和与其对应的债权,而且还包括确保它们的辅助义务和权能以及形成权和权限。39而且,在债权债务关系发展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地产生各种各样新的义务,个别的给付义务可因清偿而消灭,形成权可因其行使或不行使而失去效能,债的客体可因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变更,债的主体也可因法律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更易,整个债权债务关系更可因概括转让而转移。但无论何种情形,债权债务关系的要素虽有变化,但债的效力依旧不变,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存在,并不失其同一性。40 拉伦茨教授更是由此对冯·图尔(von Thur)教授的“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的观点表示反对,而认为私法之法律关系一般至少包含一项权利,但法律关系并不限于此。并进一步指出,承认债之关系是一个有机体,承认债权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合同承受而具有可转让性,承认所有权具有社会义务,承认亲权的义务权(Pflichtsrecht)属性,承认法律义务、职责以及其他的拘束之间的不同,就意味着承认法律关系概念居于私法的中心地位。因为,只有法律关系才能将权利以及不能发展成为独立权利的权能、义务和职责都囊括其中。41 对于权利和法律关系,应以何者为私法之核心概念的问题,在法学史上始终存在一个反反复复的认识过程。在冯·图尔(von Thur)教授1910年提出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42之前,法律关系是居于私法的核心位置的。古典的罗马法学时期,法学家们放弃对具体的各种实体权利抽象出一个一般的权利概念,直到注释法学时代,诉权的实体法基础才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距今日权利之私法核心概念的地位还有很大距离。萨维尼(Savigny)就不认为权利是私法体系的中心,对权利的讨论通常是在法律关系的基本范畴中顺便进行的。直到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将罗马法的诉权制度引入到权利的话语中,认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先,诉权在后,并在其著名的潘德克吞教科书中开始专门讨论权利,从此法律关系开始丧失了其自萨维尼时代以来的核心地位。43近来在民法学原理上出现了回潮,有学者对权利在私法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要求将法律关系作为私法的基础范畴来对待,主张在私法中应以法律关系取代权利之核心地位,认为法律关系给权利人的义务也留下了空间。44不仅如此,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仅在权利的框架或义务的范畴中是无法将前述的权能、权限、屈从、职责、负担等要素涵盖进来,从而无法精确而充分地描述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此,非常有必要重新审视并确立民事法律关系在现代民法学中的核心地位。 2.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但民事法律规范不会自动地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必须借助于民事法律事实方能实现,可见,民事法律事实乃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媒介。民法的这四项基本范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民事法律规范(透过媒介:民事法律事实)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此时的社会关系披上了法的外衣:权利和义务) 法乃社会关系的调整器,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只能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种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与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社会关系有何不同?其不同在于,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之后,披上了法的外衣,即具有(广义)权利和义务内容。45此时的法律关系从民法的角度看已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进入了规范世界,具有了规范属性。所谓法律关系的规范性,即对这种社会关系再不能当作普通社会关系来对待,而应以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观察、处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关系不同于生活关系。拉伦茨曾明确批评将生活关系与法律关系混同的现象,并举例说,出租人A与承租人B的生活关系可能是友好的,也可能是冷淡的或紧张的,但他们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并不是按照这种生活关系来确定的,而只能是按照规范的观点(nachnormativenGesichtspunkten)。其内容要由法律和租赁合同来调整。46当然,与法律关系相应的生活关系有时也会反作用于法律关系,例如合同当事人之间长期缺乏信任关系,会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但无论如何,这种生活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反作用,也只能从规范观点的角度出发来确定。 2)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通过上面的图示,我们知道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而民事法律规范内容的本身就体现了立法者的意志,但这种意志是抽象的,具有一般性。而当民事主体通过其法律行为形成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时,法律关系内容的确定再次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通过对生活关系撷取而产生的。现实生活关系是一个连续统一体,而我们正是从这一统一体中取出一部分进行法律观察,得出法律关系的。这种将生活关系局限于现实的某些部分,是法律研究技术的必要手段,同时对于法律适用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找法工作将完全依赖于对法与非法一种非理性的整体印象,从而丧失其可信赖性。47法律关系对生活关系这种“撷取”,使其具有了很强的规范性。但生活关系却始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法律关系时还要注意到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时间性:作为时间现象的法律关系 所有法律关系原则上都是有时间上的开始和结束的,所以法律关系虽然不存在于一定的空间,却具有时间性。法律关系是一种时间现象(zeitlicheErscheinung)。48当然,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存在对于不同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债法关系上,法律关系的时间性表现的最为明显。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债权含有死亡基因,目的已达,即归消灭。”49债权是动态财产权,其社会机能在于跨越时空障碍,实现财产的流转,保障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得以实现。作为人们获得和实现物权或类似权利的桥梁与手段,债权只有通过依法消灭自己才能实现其价值,没有永久存在的债权。特别是合同关系,从本质上说合同就是为了结束而设立的。即使是那些持续性债权债务关系,也是有结束时间的规定的,它从一开始就是暂时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结束。 形成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很相似,它从一开始就是以通过其行使从而使一定权利形成作为其终极目的。一项形成权,例如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一旦行使,即告结束。形成权是通过其行使而消耗自己的,即使不行使,这种权利也会因在一定时间内(除斥期间)不行使而消灭。一句话,形成权是一项可消耗性权利。 物权关系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所有权的时间性虽不很明显,但所有权同样具有一定的时间结构首先,所有权是特定人在某个特定时刻开始对特定的某物享有支配力的,同时这种支配也必将结束,至迟到所有权人死亡或者所有物灭失时。但所有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的明显不同,它并不像债权那样通过履行义务而消灭自己,不是目的达到了就没有任何意义。恰恰相反,它在时间上的存在本身就是它的意义,51就是它的目的。而且,从本质上讲,所有权关系的时间结构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持续的。 人格权、亲属权和婚姻关系的时间结构,也同样是以人的生存时间为限的。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则体现在其保护期上,保护期届满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专有性保护,而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当然,这些权利的时间结构与所有权相同,其之存在即其目的。与债权那种“目的已达,即告消灭”的时间结构显有不同。 四、一点反思: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的发展 撰写此文乃是缘于近来读书的一些感受。在读到拉伦茨教授和沃尔夫教授所著之《民法总则》关于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时,书中赫然写着法律关系构成的各种(广义)权利(verschieden Artenvon Berechtigungen)和各种负担(verschiedenen Artenvon Belastungen)。细读下去,作者更加明确地指出,法律关系的整体法律效果是基于某一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权利(subjektiveRechte)、取得期望(Erwerbsaussichten)、权限(Zustandigkeit)和义务(Pflichten)、其他的拘束(sonstige Gebundenheiten)、职责(Obliegenheiten)、负担(Lasten)等全部要素构成的,而这些内容构成了参与该法律之当事人的特定法律地位。52 再读韩忠谟先生的《法学绪论》一书,书中也指出,权利与义务乃法律关系之核心,法律所赋予法律关系之法律效果的主要部分。53由此推出,韩忠谟先生也认为除了权利与义务外,法律关系当有其他内容构成。这一点可由韩先生在论述权利的种类时的观点得以佐证。 又读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所著《民法总论》,惊讶地发现,他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分为法律义务和屈从。本义的权利相对于法律义务;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并指出法律关系是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所组成的关系,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部结构和内容。54在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明确地引进了“屈从”概念。而且在其引注中笔者得知,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有的特殊义务时,其著作的名字更是径直为《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55 由此而起的种种信息使我不由得诘问自己,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我们传统理论所指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否还包括其他内容? 对此,拉伦茨教授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尽管我们通常说权利是一项法律关系的特定标志,但是对权利的拥有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穷尽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它还包由权利而生的其他很多法律联系。”56我国台湾学者曾世雄教授也认为,传统论说常在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关系之间划等号,认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其实,法律关系包容之范围较权利义务关系为广,权利义务关系只是法律关系之一部但为最重要之内容。57 在这样一些观点的引导下,笔者努力形成了此文,并提出法律关系的内容由积极要素和消极要素两部分构成。其中,积极要素包括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的期待等,而消极要素包括义务、屈从、职责和负担等。笔者深知与传统理论相比,文中的许多观点和论述未必能站得住脚,例如,权能和负担是否应列入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分析和讨论。这里笔者想通过此文传达的信息是,我们应对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进行反思。不能将法律关系的构成简单化地理解为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关系还应该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因为,法律是对社会生活关系的反映,社会生活关系永远是丰富多彩,作为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在其内容构成上也必然是丰富多彩的、多种多样的。否则,我们的理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现实将捉襟见肘,无以应对。58 美国著名分析法学家霍菲尔德(Hohfeld)教授就认为,将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仅仅约化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阻碍我们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的障碍之一。用权利和义务两个概念来分析比较复杂的法律现象,如信托、选择权、期待权、保留合同、法人等,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但它造成的法律术语的匮乏和混乱等严重后果,仍须法学家们认真对待并不断消除。霍菲尔德进一步将法律关系提炼为权利(right)??义务(duty)、特权(privilege)??无权利(no-right)、权力??责任(liability)、豁免(immunity)??无能力(disability)等四对概念,以这四对概念的不同组合来分析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59 社会生活关系又是有机地、绵延不断地统一在一起,而法律关系只是通过对一部分现实生活的撷取60实现的,这就要求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应具有有机性。机械地简单化地思考只能使我们的理论和逻辑异化为我们的枷锁,限制法学对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功能的发挥。我国民法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在一些基本理论方面已渐成共识的情况,我们既要重视对既有理论进行细化研究,更要重视对既有理论的例外现象进行充分研究,以不断完善、充实我国民法学的理论。此即所谓“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发展”之意。 本文观点未必准确,但希望它能为我们对法律关系内容的理解提供新的思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特别是其中的“权限”和“屈从”概念,如能妥贴地引入到法律关系内容构成要素中来,相信这将有助于使我们对法律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入、更加丰富、更加具体。 将“权限”概念引入法律关系之中,可以使我们更加容易分析、认识一些特殊的法律地位。譬如,对于权性质的分析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且尚无定论的一个问题。抛开将与委托混为一谈从而否定权的观点不说,单单是承认权存在的观点中围绕权性质就有所谓权利说、权力说、能力说、资格说、地位说等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主张。而对于这一干众多学说,人们却总能找到其不能圆满解释的地方。61而“权限”概念的引进就可以使我们跳出既有理论和逻辑的束缚,在更加广阔视野中的看待一些所谓的理论难题。 同样,不论是拉伦茨的“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概念,还是伯蒂歇尔(Botticher)的“屈从”(Unterwerfung)概念的提出,都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值得深思的东西。特别是葡萄牙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将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并进一步指出与本义的权利相对的为法律义务,而与形成权相对的则称之为屈从,详细区分了屈从与义务的不同。这种思路对我们有很大的冲击和启发。即使我们不接受“屈从”概念,我们也要对现有的义务概念进行更加细化的区分研究62.果如此,本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民事法律论文:论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代位权的制度。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保全制度。本文从代位权的性质、构成要件、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及实践等方面谈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观点。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债权的合法性,怠与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代位权客体的范围等几个方面的因素。笔者根据代位权理论及其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就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债权范围的确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保全债权、法律适用 依我国《合同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应体现公平原则。在实践中,有时合同订立后,债务人的财产因客观、主观原因而减少或者应增加而未增加,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难以实现,从而出现不公平现象。法律上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设置特别制度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债务人财产客观原因而减少,债权人可以通过不安抗辩权以及其它补救措施予以救济;对于债务人因主观原因减少,债权人则可通过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予以消除。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的补充,同时又优于其它制度,本人试从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如下论述。 一、代位权概述 考查外国立法,代位权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于法国。法国法系之民法(法国民法典1166条,西班牙民法典111条)及日本民法(其法典432条)都有代位权的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虽然说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然而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请求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仍然是债权的法律效力。我国学者赵旭东主编的《合同法学》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①对此,笔者持不同看法,因为,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 第二,代位权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制度弥补了强制执行及一般担保的不足,对债权的不能获偿起了预防及补救作用。债权人享有的是代位权,而不享有代位权的客体,代位权行使的结果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它体现的是债权人代位权的强制执行准备功能。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债权人以保全债务人财产,增大债权之担保资力为目的,惟强制执行准备之效用”。②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三,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是依附于代位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它不能单独产生或存在。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第一,债权人须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这里的“合法”应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均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并不包括其它实体权利及诉权。该债权也不包括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继承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第二,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笔者认为,无须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视为迟延履行,因为这一期间极难确定,债权人很难掌握这种期间并就期间届满举证。而且期间的规定会增加代位权实现的风险,所以不规定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须达到一定的期间,才能行使代位权,只要到期即可。“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即不履行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丁文军在《新合同纠纷案件判解研究》中说:“债务人仅以私力救济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仍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只有当债务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时,才能阻碍代位权的行使。”③就是说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怠于”,仅以私力救济方式主张权利,如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其人主张权利,甚至包括向民间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请求处理,都属于“怠于”之列。 第三,“怠于行为”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它是指债务人自身无能力清偿债务且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使其作为债的一般担保的财产减少,债权人之债权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同时,笔者认为,关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如果将这种损害作为具体的条件,要求债权人就此举证证明自己的债权受到具体的实质性损害,与债权人更为不利,举证更加困难。根据举证责任分担以及难易程度司法解释仅规定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司法解释对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主观原因不予考虑,采用了客观评价标准。只要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便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代位权的效力 《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条规定使债权人得到了“优先受偿权”,使债权具有了排他效力。然而,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即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所获财产应归于债务人,此财产仍为债务人之总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不得直接以此财产受偿。这种仅特定债权人得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债权的相对性。债权的相对性使得债权无排他的效力,数个债权,不论其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这便是债权的平等原则。《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制度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规定与民法中“债权平等原则”这样的原则性规定相左,我认为是不妥的。 四、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 (一)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在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应当作为被告,这一点没有争议。但是债务人处于何种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到期债权,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间接的到期债权。有的认为,债务人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债务人仅对处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只能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必然与次债务人有关,其诉讼地位与次债务人相同,作为被告。有的认为,债权人所主张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应列为原告。还有的认为,债务人在特定条件,有可能提供证据,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不主张任何实体权利,不必列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应作为证人。司法解释根据债务人在诉讼中的特殊性、复杂性,仅规定“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将确定债务人诉讼地位的权利赋予法院。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的地位可以因案而异,有时可不作为诉讼参加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理论上无需债务人的辅助。次债务人应诉也无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代位诉讼没有债务人也可以发生、进行和完成。所以,债务人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我想这也是《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规定“可以”的缘故。 1、债权人可以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 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又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其诉讼中为原告。《合同法解释(一)》第22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也说明债务人在代位诉讼没有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人民法院可合并处理,债务人应为原告。 3、根据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是不妥的。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成为自身债权的被告,这与代位权的性质相矛盾。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后,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依《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动机有个认识。怠于行使权利,是说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且“不行使权利”表现为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它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放纵。少数债务人是故意让自己的债权灭失,抱着一种宁肯让与第三人也不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心态,而部分债务人则是抱着懒洋洋无所为所谓的态度,还有一部分债务人是碍于次债务人业务或其他关系,而不愿或没能采取诉讼或仲裁行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就势必导致债权人无法从债务人那里实现债权,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尽管目前《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是,要债权人能清楚地了解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也并非易事。债务人的债权对于债权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更不用说认定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没有权利来查阅债务人的客户档案的。如果说,债权人在费尽周折取得代位胜诉后,债务人仅仅是被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无非在代位诉讼中败诉之后,间接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很大的破坏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笔者认为:为了震慑债务人的怠于行为,应对其怠于行为进行惩罚,而不仅仅是让其支付代位诉讼费。在债务人代位诉讼败诉后,不必考虑其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无所谓、还是碍于与次债务人的面子关系,而怠于行使其债权,因为债务人的动机在诉讼中是极难认定的,只要债务人有怠于行为的存在,就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促使其更积极地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一般来说,依债权相对性原则,债权人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不能限制债务人的处分权。债权人更不能起诉与自己无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然而,这样理解相对性原则过于绝对,不利于充分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随意处分自己的权利,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法律制度上给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及保障交易安全留下隐患,而法律设立代位权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突破了债权相对性原则,确立了债的保全制度,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的撤消权制度。当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通过法院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四)《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规定明确表示次债务人可向债权人直接清偿。而依照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理论,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后依照债的清偿规则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其理论依据是: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债权人不能享有代位权的客体。可以说,该理论在逻辑上是严密的,但在实践中却有明显缺陷。即该规则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激励不足,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努力结果,其他债权人可无条件分享,在客观上挫伤了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事实上,反对适用该理论的主要理由不在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是担心债务人对债权任意处分,以及对债权平行受偿的绝对化理解。因此,要保证该理论有效运作,首先,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起,债务人对该债权的处分权便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行使任何不利债权的行为。其次,债权人地位平等不等于平均受偿,也不等于无条件的按比例清偿。在适用该理论时,应当考虑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先后、债权人责任财产的合理变化、适用按比例清偿的法定条件,以及是否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等等。总之,法律不强行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法定优先爱偿权,但不排除经过债务人同意而获得的优先受偿。这样,才能更加符合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初衷。 (五)债权范围的确定。首先,《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权人”是指全体债权人,因为每个债权人的地位应是平等的。有人认为,该条第一款所述的债权人是指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该理解有助于激励和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其实这种说法,是出于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考虑。因为,该条中的债权人是指可能遭受损害并有权行使代位权的所有债权人,并非特指某个债权人。其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以什么作为标准。依法律规定:债务人对第三人行使的债权应当是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并未明确规定为到期债权。一般说来,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需待债务到期方能判断,在此之前不能判断债权人利益是否受到伤害。因此,全体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但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债权的损害也可能发生在债权到期之前。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权将无法履行也不能行使代位权,或不能将其债权纳入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那么人们就怀疑该制度的合理性。故而有学者认为,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债权人提前行使代位权的情形。这样,才能避免对个别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应充分体现该制度的保全价值,同时兼顾债务人的处分权。因此,行使代位权条件应从严掌握,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则应适当扩大。因为,无论是对债务人还是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都不构成实体性的损害,但是对债权人的利益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需进一步完善 (一)应尽快制订统一的《民法典》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所以关于代位权的制度存在着许多不一致的观点,仅代位权的概念就有许多说法。其实现行的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规定。1、解决了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动因不足的问题。传统的债具有相对性,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直接归属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大大调动了债权人行使此权利的积极性。2、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果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获得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还必须再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这就人为地使诉讼程序变得愈加复杂,徒增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即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直接归属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可以大大简化诉讼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便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可见代位权制度在民法中占据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具有许多优点,它与债的担保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维护债权人债权的稳固的三角架。可是目前的代位权制度仅在《合同法》中有表述,在《民法通则》中没有提及。因此说,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提升代位权的地位,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抽象的法条具体化。《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程序性内容过于概括,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需要将民事诉讼法上的抽象规定具体化,或者直接规定民事诉讼法上欠缺的程序,以便司法实践的操作。就债权人代位权而言,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在该权利实现的第一个环节,程序性内容显得特别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实现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这就需要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债务人在诉讼中的地位。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这就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3、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务人的权利受一定的限制,其中包括了程序法上的权利限制。4、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对因代位权行使而取得的财产如何受偿的程序等。这些程序上都直接影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目标的实现。 另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没有具体标准,只是原则性地规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从理论上说,该“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已经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使该危险变成事实上的损害。在实践中,除了债务人履行迟延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1、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其到期债权均未获清偿;2、债务人未能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3、债务人向该债权人或全体债权人明确表示无力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权。这些具体的事项都应在法条中明确,便于实践中运用与操作。 总之,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对债的相对性规则的突破,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和制度。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保证。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 [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是理论上的一个失误,它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也违背了逻辑规则。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重新认识。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必备要素和成立要件,只能把合法性作为国家对当事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控制的生效要件来对待。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 合法性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拟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人手,来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确切含义。 一、现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立法的误区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又译胡果)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在德语中是Rechtsgeschäft,由"Recht"和"Geschäft"组合而成,其中"Geschäft"是“行为”的意思,“Recht”指“法”、“法律”,同时兼有“公平”、“合法”之意,只是日本学者借用汉字中的“法律”和“行为”二词,将“Rechtsgeschäft”译为了”法律行为”。[1]因此,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2],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3],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第二,在立法技术上,有悖于形式逻辑基本规则的要求。 首先,通过对《民法通则》具体法条的分析,可以知道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其中有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种概念,而民事行为是一个属概念。然而从《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及其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这种立题,以及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下作出关于民事行为的规定来看,根据形式逻辑的概括规则,“民事法律行为”倒成了属概念,而“民事行为”反而变成了种概念。其次,从《民法通则》第四章具体条文的表述来看,有些条文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来要求一般民事行为,俨然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的上位概念。例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才生效”。难道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才可以“附条件”吗? 以上两点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三,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4]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5]。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要件的理论依据 第一,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 所谓特征乃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标志。然而考察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关系时,可以知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只是客观上由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合法行为,“例如遗失物之拾得、标的物之交付等”,它们都属于民事合法行为,“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效果”。合法性并不能将民事法律行为同与其相对应的事实行为区分开。相反,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是否存在意思表示,也即要看法律后果的产生是由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还是法律的客观规定。“可见,《民法通则》第54条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下定义,未能正确揭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及其内涵和外延。”[7] 第二,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要通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和国家的法律评价来落实,这是应当予以区别对待的两个不同阶段。民事法律行为首先是民事主体的行为,而不是国家的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自主自愿而为的,以影响一定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应集中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至于该行为本身合法与否,行为产生何种法律效果,是国家对其进行的法律评价,不是当事人所能随便确定的。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也往往不可能对一切意思表示都有正确的法律观念,意思表示也不可能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合法性只是在确定已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时才有意义。所以,合法性是国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外在评价。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内在要求。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是病人而否认其为人一样,也不能因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要求,而否认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 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必备要件,无意思表示不足以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表示行为,集中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史尚宽先生曾经反复说过,“法律行为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要件,无意思表示不得成立法律行为也”,“意思表示以外的事实虽亦得为法律行为之要件,然不得有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行为。”[8]另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的根本特征。无论是事件中的自然事件、社会事件,还是行为中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事实行为都不具有意思表示。 由此,我们可以围绕意见表示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民事主体旨在以设立、变更、持续、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表示行为。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民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实施的行为,并且必须按照民事活动的准则进行,以此区别于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此为民事法体行为构成的人的要素;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行为,无目的行为和精神病患者所为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主体行为的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持续或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目的要素;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无意思表示则不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此区别于事实行为,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意思表示要素。 三、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 所谓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9]由此可见,概念是发展的,而且制约概念发展的因素有两个:—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程度;另一是人们对于对象的认识程度。 前文中已说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面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抽象和概括。所以,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也必然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考察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初意义知道其含有合法性,这是因为当时商品经济尚不发达.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尚不普遍,国家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控制比较严格,因而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而在现今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是具有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自律性的主体,“经济和社会则要求民法给予民事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包括不合法的表示行为”[10]。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表示,这将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在私法自治原则渐受肯认和尊崇的时代,强调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了。 另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着人们对概念所反映对象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应该深化。作为科学研究,理应深入探究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法律”是中性词语,只是表明具有法律性而已。所谓法律性主要指民事法律行为是受民法调整并由民法规定的行为,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是民事法律现象的组成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并不表明其必须是合法行为。过去人们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含有合法性,是囿于当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现实,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本质特征的认识自应有所深化。 对于概念的这一发展过程,有学者指出:“概念是从凝固、僵化客观事物的运动,到突破凝固、僵化,在自身的往返流动,这就是概念运动的基本特点,……概念所以是运动的,因为它们是流转的变化的客观事物的反映,这也就是认识运动的辩证性质,人类就是在概念的辩证过程中无限接近客观事物本身,在概念和它所反映的现象之间的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过程中认识和改造世界。”[11]对于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这一发展,也是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民事法律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 近来,因民法典编纂引起的学术争议纷纷而起,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一部法典编纂,如同一面镜子,它既能反映出我们的法学成果和学术水平,也能暴露出我们法学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正是长期以来一直使许多学者尤其是民法学者感到困扰的一个难题。此次《民法草案》第四章又对其专门作出规定,这就使得澄清这个问题更为迫切。因为第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第二,由于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了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混淆;第三,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谈论的“法律行为”实质上应是“法律交易”。因此,如果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对相应内容予以专门规定的话,那么它应该是“法律交易”,而不是“法律行为”,至少不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命题的逻辑错误与认识问题 从民法典编纂角度来讲,“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从逻辑上讲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一个专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典编纂中,任何一个具体概念都不必要,也不应该重复大前提或最上位概念,换言之,民法或民法典这个上位概念已经包容了其下位概念的外延,而其下位概念则不应该具有包容其上位概念外延的表达成分。例如,我们不能在民法典中作出诸如“民事物权”、“民事债权”、“民事继承权”或“民事婚姻权”这样的规定,因为它违背了上述思维逻辑。当我们谈到继承权,谈到债权和物权时,所指向的范畴必然是民事法律关系,无需再用“民事”加以限定。同样的道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达所指向的思考对象,其实也是一个必然属于民法范畴的问题。所以,用“民事”加以限定,理论上没有必要,逻辑上也不成立。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问题是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纠缠不清的问题之一。自清末民初法律改制到民国时期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乃至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有关立法和法律理论始终采用的表述是“法律行为”,台湾、澳门至今仍然如此。但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我们讨论制定民法通则的过程中,随着对“法律行为”制度和理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法律行为”命题下的理论和逻辑存在着问题。最为关键的是,人们发现“法律行为”概念并非民法独有的一个范畴。为了与其他领域的“法律行为”相区分,有学者建议在民法领域的“法律行为”前加一个“民事”予以限定,以避免与民法领域以外的“法律行为”理论相混淆。正是在此背景下,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稿)中首先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述,而且对此作了专章规定。两年后通过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采用了这个表述,从而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正式进入民事立法。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避免混淆或误解的做法恰恰是因认识错误而起。这种有意以“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加以区分的做法,主要由于我们对现今“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特定的客观指向或实质特征从一开始就没有准确认识和把握。如前所述,在民事法律领域内,谈“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是一个逻辑错误。何况,特定种类的法律活动或法律事实不可能因为加上“民事”一词的限定就会发生性质的改变。事实上,这里涉及如何区分“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对于这两个在德国民法理论上原本存在的概念的区分,我国民法学界至今还没有提到讨论的层面。 二、“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之区分 在德国民法中,同时存在一对概念,即“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和“法律行为”(Rechtshandlung)。两者相对存在,而且显然都是在各种具体的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基础上逐渐抽象而成的。也就是说,它是归纳的产物,而不是演绎的产物。所谓法律交易,是说以一定意思表示指向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简单地说,是意欲获得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法律行为则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必然产生一定法律后果,无论交易行为人是否有获此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由此可见,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行为是否具有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有意思指向者是法律交易,无此意思指向者则为法律行为。法律交易是作为本身要获得的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出现;与此相对,法律行为则是作为法律规定其后果的行为出现,而不论行为人本身是否想要获得这种后果。如除了准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以及某些程序行为外,还有住所的设定和取消、无因管理、占有取得行为、加工行为等,都可纳入法律行为范畴。 德国法学界对法律交易的认识虽有不同观点,但基本上是明确和一致的。《德国民法典》没有对法律交易给出定义,但《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所采用的温德沙伊德的观点是德国民法关于法律交易理论的起点,即:“法律交易是一种私人意思表示,目的在于导致一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因其为表示人意之所愿而依照法律秩序发生。”现今德国法学对于法律交易的理解基本就是这个思路的展开,即法律交易是“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一项交易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交易,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同法律交易一样,法律行为也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的阐释:“法律行为是法律交易外的一个特殊范畴。与作为具有意欲达到的法律后果而出现的法律交易相对。因为事实上就存在着这样一些行为,其法律后果产生于法律秩序的要求,而不论行为人是否愿意获得。”但当时的立法者们认为,这样的表述难以说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故《德国民法典》最后不仅干脆放弃了对法律行为作一般的定义,而且根本没有采用法律行为这个表述,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这个概念。至于有关问题,则灵活地留给了法学家们或法官们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解决。从德国法学理论发展的现实看,法律行为迄今为止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一个开放的、有探索余地的学理问题。 在此还应该指出的是,关于法律行为还有一个广义和狭义的分别问题。前面所说的是狭义上的法律行为。广义上讲,在整个法律秩序范畴内,所有合法的,与法律后果相连接的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所以,除了民法上的法律行为以外,还可能有公法上,如行政法上和司法上的法律行为,像判决、形成判决、强制执行、逮捕、成年宣告、监护设定等;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劳动法合同等。但是上述这些法律行为均非民法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更非法律交易;法律理论或法哲学意义上的广义法律行为,现今欧盟法律制度中的法律行为,也都不是民法范畴所要谈论的法律行为。此外,违法行为,其中主要是侵权行为?不法行为?、违约行为等也都不是法律行为,尤其是契约关系范围内的给付障碍或积极违约行为。所有上述法律行为,都是广义上的法律行为。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上有关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的理论十分严密。广义上讲,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狭义上讲,它们是不同范畴的概念。通常情况下,民法范围内所谈的大多是法律交易,法律行为只是法律交易以外的部分内容。进一步来说,在谈到“法律交易”时,必定是在谈民法范畴的问题;在谈论“法律行为”时,一般是谈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在德国民法理论中,对于法律行为的定性和涵盖范围虽然有争议,但并不构成十分严重的问题。现在一般有两种理解方式:其一是将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如准法律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概括为“法律行为”;另一种方法是,有意识地回避采用法律行为概念,只是具体地谈准法律交易和事实行为。但是无论如何,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是存在的。从现今德国民法著述或教科书来看,所谈论的主要范畴是法律交易,不是法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在《德国民法典》中自始至终没有采用法律行为的表述,而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的概念。因此可以说,在德国民法中,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概念,而不是一个规范概念。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法学界的情况却恰恰相反:人们只认识到一个法律行为概念,但在这个概念之下所谈论的又是法律交易的内容。于是乎,将法律行为这个德国民法的学理概念作为规范概念在我们的民法中予以规定就不可避免了,而本来在《德国民法典》中存在的实体规范概念,即法律交易反而被摒弃了。由此可见,我们对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认识和阐释的混乱和错误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民法学界在法律行为理论上产生诸多混乱的根本症结就在于此。 对于“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的问题,有的学者已经敏锐地察觉。尽管这些人所阐释的观点仍然没有摆脱我国法学界法律行为原始混乱的迷惑和影响,没有走出“民事行为”这样一个陷阱和怪圈,更没有发现这一困惑的真正原因所在,但至少指出了“民事行为”不是什么理论上的突破,而是为了避免自相矛盾使用的一种规避手段或权宜之计。 三、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的误导和错觉 我国民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对于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认识的混乱,之所以存在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解决,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从一开始就陷入了概念的错乱当中。具体说,我们当初在引入“法律交易”这个概念时就已经将它与“法律行为”混淆起来。其后,在学习借鉴西方法律的过程中,多少又受到法律翻译偏差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这种混乱的发生。具体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予以说明。 首先,日本法律翻译对我国学者的误导。应该指出,上个世纪初中国法律按照西方法律模式改制并制定民法时,并未对所接受的各种法律概念和制度进行过透彻充分的研究。当时的法律改制显然具有“一揽子”接受的情形,有些先拿来再慢慢消化的心理。所谓“法律行为”也是其中之一。“法律行为”这个术语实际上是我国清末民初法律改制过程中从日本民法中借用的,而日本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又是日本法学者在明治年间法律改制过程中接受德国民法的“法律交易”概念和制度时的日文表达。从史料上看,最早将德国的“Rechtsgesch?ft”译成“法律行为”的日本学者是梅谦次郎。他在明治年间参与民事立法并主持起草《日本民法典》时,最先在日本民法中引入了德国民法概念“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不过却将其译作“法律行为”。对此问题,日本学界也曾有人提出不同看法,可惜并没有能够引起广泛的重视和讨论。日本学者将德文的“Rechtsgesch?ft”译作“法律行为”,实际上产生了这样的问题:首先,如果是在整个法律领域,它是将一个大概念用作了本位概念,即将法律行为用作了法律交易;其次,在民法领域,它是将一个相对概念混淆了本位概念。也就是说,在原生法律理论中的实际上三个概念,狭义上讲至少两个概念,现在被我们用作一个概念统一予以阐释。更为糟糕的是,许多学者没有看到其中问题所在,故不少民法学者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理论来解释法律交易,有些法理学者用民法上法律交易的理论来阐释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如此一来,自然乱上加乱。 其次,西方法律翻译所造成的错觉。除了上述历史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原因。由于法律交易是一个典型的德国法概念,所以西文的转译有各种不同的方法,而且多离不开“行为”。例如,对于德文“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英译有几种不同的译法:“juristic act”、“legal transaction”、“juristic action”和“legal act”?等等。上述所有英文译法,实际上都与德文表达的原意有一定程度的差别,特别是“legal act”的译法与原文本旨相去甚远,实际上可以对应于德国法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概念。但是,这种客观情况对许多不了解德文的中国学者自然产生了误导,从而对错误理解和演绎法律交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清末民初法学家王宠惠在其《德国民法典》英译本中将“Rechtsgesch?ft”译作“juristic act”,显然要比“legal act”这样的译法接近原文本旨。其实,在英美法学者中间,对于德国民法上的“法律交易”的理解也未必都完全清楚。不过有些英美学者却意识到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的不同,因而主张用“legal act”表示一般意义法律行为概念,而以“juristic act”表示德国法上的法律交易概念。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将“Rechtsgesch?ft”译作英文的“legal transaction”,应该是最为贴近德文本旨的译法,这可能与其原本是德语法学家有关系。我国比较法学者沈宗灵在翻译凯尔森氏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时将其译作“私法行为”,虽然这个译法可以探讨,但它至少已与“法律行为”区别开来。可惜这个细节并没有为民法学界注意和重视,因而除了沈宗灵的翻译外,所有能够传世的对“Rechtsgesch?ft”的其他译法,统统都成了“法律行为”。于是乎,由于法律翻译所产生的文化间隙,使得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和民法上特有的法律交易的差别被模糊了,原来非常有特色的一个理论制度在我们这里发生了混乱。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交易理论从基本认识到概念体系,从概念体系到整个理论存在的问题。对此,法学界并非毫无察觉,但却没有展开深入讨论且予以澄清。已经公之于众的《民法草案》中仍然以“民事法律行为”为题作出了专门规定,表明这个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还进入了立法讨论层面。因此,探讨并说明这个问题已经是不可回避的紧迫工作。 民事法律论文:论私法自治与民事法律行为 [内容摘要]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在于其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在调整机制,保障了私法得以自治。未来民法典应以私法自治为基础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关键词]私法自治 民事法律行为 基础 工具 构建 德国著名法学家梅迪库斯设想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每个人的所得都由国家分配。粮食、房屋、衣服等都是依行政行为取得的。受领人在死后没有消耗的东西应该退还国家,因此也不存在遗产。国家禁止公民用衣服换取面包。这样一种社会在现代国家中没有成为现实,现实中有的只是奥维尔笔下的动物庄园、索尔仁尼琴笔下的古拉格群岛等这种乌托邦的拙劣模仿,以及这种模仿带来的惨剧。 民法的基本原理是私法自治,而民事法律行为正是实现全面私法自治的手段。按照这一原理的要求,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必须通过当事人的合意。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例外情况,如因为侵权行为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拉丁法谚甚至说,“契约胜法律”,即指契约的效力优先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法谚体现的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自治精神。 一、私法自治的基本理论考察 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可分为公法上的关系和私法上的关系两种。一般而言,以权力服从为基础的法律为公法(Public law),其中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以自由平等关系为基础的法律为私法(Private law),其中包括民法、商法等。作为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私法,自治是其基本特征。 (一)对私法自治的内涵和历史背景的考察 大陆法系源于古罗马的罗马法和万民法。因此,私法的很多原则、理念以至制度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产生、形成的渊源。私法自治原则也不例外,罗马法虽然没有提出完整的私法自治理论,但是其孕育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内在精神。罗马由于地理位置及版图的扩大,成为当时的国际贸易中心,市场经济相当发达,基于市场经济规律性的要求,导致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私法的发达。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法学家的解释一直是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即使在古罗马的君主制时期,皇帝也赋予一些权威的法学家以解释权。国家的公权力极少直接的干预私法的运行。法学家可以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对法律进行解释,进而创造新法。这就为私法自治创造了发展的空间。但私法自治并未被抽象为私法原则。 实际意义上的私法自治,应该说是产生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学说”(Theory of autonomy of the parties),正式提出这一学说的是16世纪的法国法学家查理?杜摩林。[[8]]由于16世纪的法国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法律并未实现统一,习惯法在各个封建领地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导致了各地不同的习惯法在适用时的冲突,查理? 杜摩林在此前提下提出应由交易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来调整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后人将此称作“意思自治”学说,即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应该是适用法律的依据。 作为近代第一部范式民法典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民法集合,其中贯穿了意思自治原则。至此,意思自治成为了私法的基本原则,进化成为私法自治,支撑着整个私法体系。对于私法自治的内涵,归纳起来,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解:1、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出发,强调私法于公法的区分性:“在私域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 2、从民法本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私法自治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3、从私权神圣的角度出发,私法自治具有双重性含义:其不仅意味着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当事人有不为自已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4、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同一说:认为私法自治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履约自由、内容自由、形式自由和违约救济自由。另外,私法自治还是一个法哲学命题,其本身包含着很深的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内涵。 (二)比较法中的私法自治 随着近代大陆法系私法法典化的进程,私法自治成为了各国民法典的基本指导原则,下面主要从几个范式民法典来阐述私法自治在立法中的体现。 1、《法国民法典》 普遍认同的观点是,私法自治作为古典自由主义在私法中的体现,最早作为一项基本的原则出现在《法国民法典》中。法国学者认为,《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的“依法成立的契约对于缔约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条款,将当事人特别约定置于与来源于公权力的法律同等的地位,即赋予当事人的约定以强制力,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直接确认。这种思想,通过无数渠道贯穿于国民议会的整个立法以及以《拿破仑法典》为其结果的工作的全部过程。序言性报告指出,法律不能替代生活事务中的自然理性,而起草民法典各章各项规定的委员会则强调其任务不是制定法律,而是重新表述自明的原则。总之,《拿破仑法典》的起草者坚称,他们继承了罗马法的契约自由和财产自由原则。 2、《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是在潘德克顿体系下建构的。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在抽象人格的基础上建立的权利体系,以意思的支配为基础。所以,整个私法体系是在依照意思表示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不同的权利。萨维尼和温德塞这两位法学家在权利的概念上首先提出了意思力(Willensmacht)或意思支配(Willens-herrschaft)说,认为权利为个人意思自由活动或个人意思所能支配的范围。 “这一理论以意思自治为基础,通过人类理性达到法的历史与现实的融合”,从而一直成为《德国民法典》中私法自治的理论基础。虽然有明确的理论基础,但德国民法本身并未像《法国民法典》那样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而仅于债编中的第305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民事法律行为创立债之关系,及债之关系内容之变更,以当事人间有契约为必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德国基本法第二条第一项关于任何人有自由发展其人格之基本权利的规定,保障人之一般行为的自由。就此而言,经济交易之自由及契约自由除已经特别的基本权利之规定保护者外,已属于行为自由范畴。由于契约自由乃私法自治原则之具体实践,故德国实务及学者一致认为,私法自治乃民法最基本之原则。因为,就像19世纪制定的其他法典一样,自由主义在其中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部分自由主义者认为:一个“理性人”可以并且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法律应承认其具有享有自由的权利,在民法中就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享有这种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地通过契约来决定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由上可知,在范式民法典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但是其精神无不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章节,同时,在许多具体条文的但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排除法律的规定。这无疑是肯定当事人有权通过意思表示一致来自主创设其相互之间的私法关系。 二、私法自治的内容及其自治基础 (一)私法自治的内容 私法是调整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自治是其根本特征。私法自治的应有之义在于:在私域的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一般认为,私法自治的内涵包括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由及过错责任等内容。所谓私权神圣,即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非依法定的程序,任何人或任何机关不能予以限制或剥夺。私权神圣的核心是人格权神圣与财产权神圣,人格权是人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享有财产权的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里财产权日渐重要,“无财产即无人格”。财产权也是人格权行使的有力保障。 身份平等,也即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这种平等只是机会的平等也即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身份平等作为理性要求,却是自罗马法到近代市民法一脉相承的理念和不灭的向往。”在古罗马,奴隶和市民是不平等的;在封建社会,封建市民和农奴是不可能平等的。只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身份”逐渐被“契约”所取代,这种平等才成为可能。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这是私法自治的核心。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表现为遗嘱自由、契约自由及设立团体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含义很广泛,包括缔约人有选择相对人的自由,缔约人有权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缔约人有选择契约形式的自由,缔约人有规定违约责任的自由以及有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自由。“只有在自己有意识的活动过程中,那种选择行为才能被称为自由”。正是私法赋予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这就极大地激发了私法主体蕴藏的能量,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当然契约自由不是绝对的无条件自由,它的内容受法律的制约,同时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契约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契约的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等原则。过错责任即行为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行为人对其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私法自治的当然要求。私权神圣、私权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治及过错责任构成了私法自治的本质。私法自治的各方面内容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私法的基础。 (二)私法的自治基础 私法之所以能够得以自治,具有其深厚的自治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私法是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是私法主体的一种不可缺少的价值追求,它排除了性别、财产、籍贯等的差别和身份等的限制,它强调私人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排斥一方利用其不平等的地位对另一方的强制。私法主体在私法关系中实行充分的意思自由,所以私法能够自治。而公法实行管理、命令、服从的调整方式,其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被管理者的意志不能自由,其行为不能自主,公法也就当然不可能自治。 其次,私人生活的复杂性和私人性。一方面,私人生活内容极其丰富,范围极其广泛,种类极其繁多。面对纷繁复杂的私人生活,民法不能、也不应事无巨细地加以调整,而只需从私人生活的规律中抽象、归纳出一般规则和一般制度来对此加以调整。况且,立法者不可能精确设计出私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规则。民法制度的设计,“并不是建立某种特定的秩序,而只是创造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一个有序的安排得以自生自发的型构起来并不断地重构。”私法的精髓在于“自治”,“法律的主要功能不是指导干预人民的行为,而是赋予人民完成的行为具有某种法的效力。”作为调整私人生活的私法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私法关系更主要地涉及私人生活领域。在私法关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为外人所知道的信息或领域,如个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私法关系有如此隐私性,本质上即排斥外人介入安排,因而最加之方法,莫如关系之个人依其意愿自作安排。”由此使得私法的自治性显得更为必要。 再次,私法从本质上说具有其内在的法律调整机制,这正是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私法从古罗马法发展至今,其生命历经众多演变,丝毫不减原来之本色。这是因为:其一,私法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调整机制,从而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具有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如意思表示成立、生效规则等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充分维护私法主体的利益。其二,私法具有内在的价值评价体系,保障了私法主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平等。私法促使私法主体应时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由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且将这些原则确立为强行性规定,当事人违之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其三,私法具有独有的制度体系,如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交易安全制度等,由此构成的制度体系支撑着私法自治的大厦,为私法主体自治提供了坚实的框架,有效地维护着私法主体的自治。其四,私法具有独有的责任体系,确保私法主体能够在私法关系中有效地实行自治,保护私法主体通过自治而取得的权利和利益。可见,私法具有两种调整机制:一是私法本身的内在调整机制即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二是保障私法自治得以顺利实行的外在调整机制即私法本身的调整机制。其中私法的内在治理机制,保障了私法能够强有力地抵御着公权力不正当进入和干预,从而确保私法能够得以充分自治。 最后,从根本上来说,自治是反映市场经济的私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自由竞争意味着市场主体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同时也为权利主体,它们都是自己利益的判断者、追求者,在价值规律的指引下,自由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市场经济同时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在法律上运行,对这种自由竞争秩序的反映当为私法。私法是市场经济生活的法律表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私法“以主体地位平等,机会平等为其确立的前提;以竭力保障权利,救济权利的权利本位观为其基础;以契约自由为其核心内容;以维持有效竞争为其主要功能。”以自治为特征的私法当为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私法自治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反映,正是自治为特征的私法抓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这种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推动力,并使之法律化,从而也从根本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私法自治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其根据自己的判断而行为。它尊重人的自主权利,视人作为自我的主宰。“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私法自治尊重人、关心人、视人为终极关怀,这极大地唤发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将给社会创造极大的财富。人们正是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即社会的发展。一个无视人发展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萎缩、停滞不前的社会。私法自治赋予人们自主地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通过利益的追求从而促进了社会利益乃至社会的进步 三、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私法自治的工具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界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来源于德国注释法学派,许多学者认为,最早使用“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是德国学者丹尼埃?奈特尔布兰德 (Danielnettelblandt,1719—1791)。1807年,Pandekten体系的创始人海泽(Heis? se)出版了《民法导论——Pandekten教材》一书,该书第六章以“行为”为题,并在第二节专门讨论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1794年的普鲁士邦法接受了注释法学派的研究成果,最早采纳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第一次系统、完善地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以后,许多继受德国民法的国家,也纷纷在自己的民法典中采纳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相应的规则。 在德国学者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通常是从两个方面考察的:一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即意思表示的角度来概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萨维尼曾经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对民事法律行为作出过一个经典的定义,他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对总则之下民法各编规定中行为的抽象。大多数德国学者都接受了这种观点。二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功能角度来界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例如温德夏特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旨在法律效力的创设的私的意思宣告”。弗卢梅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旨在通过个人自治即通过实现私法自治的原则以设定一个调整内容的方式成立、变更或解除一个法律关系。 在我国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意思表示要素说。佟柔教授指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又称民事法律行为,系法律事实的一种,指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二是合法行为说。有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在构造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时,分别提出了“民事行为”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两个基本概念。前者,不必具合法性特征,属“中性”上位概念,后者,必具合法性特征,其必备合法性,这就决定了它是必然有效的,故不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问题。所以,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三是私法效果说。梁慧星教授指出,所谓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这一概念也强调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但也突出其私法效果。 (二)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 私法是是调整私人利益的规范,由于调整利益私人性,私法允许私法主体充分自治。每一个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追求者,私法规范也是处于这种要求而设计的。每个私法主体均是社会的组成分子,一般来说,每个私法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了,社会财富也才能得到最大化,社会也才能进步。但是,并不是所有私法主体的利益都是平行的,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常常是冲突的。何况私法主体对自己利益判断的偏差的情况常有发生,私法主体的个人利益的短视性与社会利益的追求的长期性也是矛盾的,这就加剧了这种冲突的存在。私法调整利益的私人性要求私法主体充分自治,一般来说国家公权利不能直接进入私人领域进行干涉,不能对私法主体追求私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指手划脚,而只能提供一般规则来对其加以调整和引导予以规范。而民事法律行为恰恰承担起了这个功能。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设立解释了私法自治的基本精神。民事法律行为解释了为什么能够产生、变更和终止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对某些行为,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其以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只要当事人的意思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实现当事人的目的,依法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对于另一部分行为,法律则根本不考虑当事人的目的,只要该行为发生,即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前者即传统民法所言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则是传统民法所言的事实行为。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意思自治原则提供了基本的空间,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民法规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要类型。任意性规范,是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约定而加以排除的规范。任意性规范的功能在于当事人可以以其约定优先于法律规范而适用。如此可以极大地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就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其意思表示决定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其意思表示变更、消灭其相互关系。这正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另一方面,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法自治原则,必须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加以落实。私法自治原则是民事主体根据其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是对通过表达意思产生或消灭法律后果这种可能性的法律承认。私法自治原则具体体现为结社自由、所有权神圣、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的基本理念。私法自治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使民事主体获得自主决定的可能性。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为法的主体,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即使国家在未经个人许可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法律传统、社会生活实践等的影响,各国法律在绝对权的保护上,通常都是采用法定主义的模式予以调整。而引起绝对权的变动的法律事实中,事件和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关于绝对权的类型和变动的原因及变动的效果一般没有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的空间。但是,即便如此,在绝对权的设定以及变动过程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依然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建立有限的、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有限的服务型政府,政府的行为应当局限于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凡是涉及社会成员私人生活的领域,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和他人的利益,都应当交给任意法来处理,即允许社会中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应当由私人依法依据其自己的意思加以创设、变更或消灭。这就需要明确强行法的控制范围和任意法的调整范围,对于本属于私人之间的事务应当更多的交给其自行处理。既然意思自治主要体现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有必要在总则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意思自治在整个民商法体系或者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从而合理界定国家干预与意思自治的界限,为实现建立有限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之构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法通则》第54 条“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的规定说明我国采用了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立法观点。然而,这一观点有悖于私法自治理念。 正如前文所述,私法自治是个人自由在法律上的充分体现。它是指私人生活关系原则上应由个人依其意思自由予以规范,国家只需消极的加以确认而界以拘束力,不宜妄加干涉。私法自治的真谛在于“尊崇选择”,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自由。其基本出发点是自己参与和自己责任,即当事人自由地凭自己的意志去判断、选择、参与私人生活的各个层面。将私法自治理念贯彻到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就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自由主义原则。民事法律行为自由是指个人意思行为在原则上系属自由,个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原则上应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见,建立在私法自治理念基础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要伸张人格平等,尊重个人自由,推崇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石,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容不得丝毫的行为法定主义(法律对行为主体、内容、形式、客体及实施根据,都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不得违反) . 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要求以法律来限制甚至取代行为人的意思自由,自然与私法自治理念背道而驰。在私法领域中,“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保障当事人意志行为的最佳手段。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当事人可依意思表示创设权利和义务,只有在这种意思表示以一定方式披露之后,外界方能知晓。而法定主义并不能及于人的意志层面,它仅对当事人所表达出的意思效果加以确认,这种确认是消极的、被动的。法律并不对当事人设定任何权利和义务,而只是对当事人设立的权利义务加以评价。然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将民事法律行为强行纳入法定主义轨道。按照这种观点,要成立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不仅要有实施的根据,而且还要有有效的依据。这样,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便无法分割,只能人为地合二为一被界定为“有效成立”。这就抹杀了民事法律行为与生俱来的私法性格和品质,将公法上的法定主义外衣强加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这一私法制度之上,使民事法律行为一身兼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性质,置民事法律行为于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 因此,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该还民事法律行为以本来面目,脱掉其合法性内衣,规定之以意思表示为其唯一本质,使其真正贯彻私法自治理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大事,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也是中国法律学人为之奋斗了一个世纪的梦想。中国民法典能否不负众望地担当起历史的使命,能否比肩十九世纪法国民法典和二十世纪德国民法典,成为举世瞩目的伟大法典,我们拭目以待。上文已经论证了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石,所以,我认为妥善处理私法自治原则在法典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必须把私法自治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之不断发展,并有所突破。 民事法律论文: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内容摘要] 商誉是一种无形财产,商誉权属于知识产权法律范畴。我国当前法律对商誉权的规定几乎是一片空白,零星的规定既单溥又缺乏可操作性,学界对商誉权又存在诸多模糊认识。作者认为应在基本法民法中的知识产权章节确定商誉权的内容,同时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应树立超前意识,加大对商誉权的保护力度,在适用法律时,可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同时,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和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 键 词] 商誉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构建,司法保护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我国首次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刑法保护的视野,不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先进性,它为保护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关于法人的商誉权却鲜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关于保护法人名誉权等规定已不足于或完全不能涵盖商誉权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亦显得异常的单薄,学界关于商誉权性质归属的激烈争论又显得多么的可笑。如此状况完全不适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严峻任务与使命,不利于中国经济与法律与国际接轨。而现实中法人商誉权频频遭不法侵害却苦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让我们不得不沉重地将目光投向如此一个命题:中国应该有自己的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 一、商誉的无形财产性及其信息化,完美性和创造性特征决定商誉权的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商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商誉享有专有利益而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商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已为法学界认同,但该项权利它究竟属于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却存在诸多争议。有人认为其属于人格权,也有人认为应将商誉权看作一种复合权,兼具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双重属性。笔者认为,只要对商誉稍作考究,并从国际法角度进行比较就不难看出,商誉权应归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一)关于商誉的一般性考究 商誉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表示的是一种商业信誉,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它们的生产、流通和与此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生产、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 由于商誉本身是一种综合的社会评价,反映的是商誉主体的总体商业形象,决定了商誉表现形态的特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根据顾客的接触方式和程度不同,商誉可分为:〈1〉内在的表现形态。主要是指商誉主体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方式的优劣,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商誉好坏的根源所在,只有建立在良好的经营管理之上的商誉才是良好稳定的,这种经营管理是一种内部行为,与顾客的接触是间接的,常常通过商誉的外在表现形态来反映。〈2〉外在的表现形态。相对于内在的表现形态来说,它与顾客的接触比较直接,透明度高。商誉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商业道德;第二,商业质量;第三,服务质量;第四,资信;第五,价格。〈3〉与商品生产流通有直接联系的表现形态。这种关系往往是生产流通的前提或必然后果,或者是伴随生产流通而产生的,或者是一种信息传递,比较典型的是广告宣传,因为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也是可行的。 商誉的表现形态一般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它们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处于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中,共同反映和影响商誉。 对于商誉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1〉从存在形态看,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不占据空间而且难于控制,容易为他人获知。良好的商誉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商誉主体就会努力扩大影响范围;不良的商誉,商誉主体就会尽量缩小影响范围。但是,这种控制往往很难,因为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其流向和强度是难以控制的,这是商誉的实质——一种社会评价所决定的,这也是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原因。〈2〉从表现形态看,良好的商誉具有完美性和创造性,良好的商誉能博采众家之长,经过提炼和重新组合,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的完美形象,这种完美性和创造性正是商誉主体创利获益的关键所在。〈3〉从使用价值的实现来看,商誉的效益必须通过中间媒介,一般的物质商品从商店买来后就可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使用价值的实现立即完成,而商誉仅仅是存在于商誉主体和顾客之间的一种信息,是促进他们进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使用价值必须通过具体的商业经济行为并用货币形式来实现。〈4〉从商誉的本体看,它是一种综合的抽象,商誉作为财产是商誉主体整体素质的反映,必须依附于商誉主体,是离开了具体生产流通行为的综合抽象,这与具体的买卖合同行为不同。当然,在客观上,具体的买卖行为会对抽象的商誉产生影响。① (二)商誉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 商誉作为商法人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已深化为具有价值形态的财产利益,因而从表现为一般人身利益的名誉中分离出来,并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这是因为:〈1〉财产的本质在于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可通过转让等形式来实现其价值,不在于是否具有实体的形态。〈2〉从商誉的产生看,创造良好的商誉需要比社会平均劳动量更多的劳动。这种超额劳动的实质是财产,它通过生产或经营过程以超额利润的货币形式流回生产者或经营者。这种超额利润就是商誉价值的体现。〈3〉从创造商誉的营利目的看,商誉主体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刻意创造商誉,就在于良好的商誉能创造比同行更多的利润。〈4〉从侵害商誉给予财产赔偿来看,商誉也是一种财产。 商誉权是财产权,已为经济界、法律界的相关文件所肯定。在国际会计界,无形决资产作为虚拟的、无实体形态的资产,其范围即包括传统的知识产权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如特许经营权、商誉权。②在国际多边投资协议中,商誉与版权、专利、商标都是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形式。③这说明商誉权的财产性是不容置疑的。 (三)商誉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从权利本体内容来看,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属性。人身性表明商誉与主体相联系而存在,是企业特使人格形象的表现;财产性说明商誉区别于一般名誉与荣誉,具有相当的财产意义。从权利实体的产生来看,商誉的形成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态度、技术创新、员工素质、商业文化、管理经验等方面所形成的良好能力,并由此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通认可和积极评价。这种经营管理中的资信,有些属于人的智力劳动的创造物,但多数却是来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可见,智力成果不是知识产权的唯一保护对象。换言之,将商誉权归类于知识产权,关键在于其无形财产权属性,或者说商誉的非物质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说商誉权符合知识产权的固有特征。这也符合《建立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从内容上说,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内容,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相似。从国外的实践和立法看,他们把专利、商标商号和商誉所享有的独立权利,称为工业产权。④我国与许多国家的双边互保投资协定也承认商誉权是知识产权。比如,我国与法国的《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1984年5月 30日〉规定,“投资”系指依据在其领土和海域内接受投资的缔约上方的法律用于投资的各种财产,尤其是:……〈四〉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 商誉权虽然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具有客体非物质性的本质特征,但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相比较而言,该项权利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 1、非确定的地域性。商誉权虽为知识产权之一种,但其取得无须通过申请登记、授予等法定程序,其效力并不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商誉权虽不具有一国地域性的特征,但其效力范围可从两个方面来确定:一是其企业在后者有效登记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利益,即商誉权在特定企业所属的行政区域或行业内受到保护;二是在商誉权发生影响并受到侵犯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效力,即商誉主体在任何地方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起商誉,遇有该商誉受到诋毁时都可以行使禁止权。 2、非法定的时间性。商誉权具有一般人格权的某种属性,即与特定主体相联系而存在,因此该项权利无法律限定的保护期间,即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一般说来,商誉权与特定企业共存亡,只要企业存在,其商誉权就会继续存在。但在有的情况下,虽出现企业法人终止,但企业的商誉并不会立即随之消灭。当然,在这段时间内,商誉将因主体缺位而不能成其为权利,而只能作为一种自然状态存在。在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处于不断的优劣变化的循环之中,它既不象物质产品那样具有最终形态性,也不象技术产品那样因申请保护加以固定化。因此,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同,其保护范围无法基于客体的表现形式(作品)、技术特征(专利)或标记构成(商标)来加以确定。诚然,商誉权“在一般的合理长的时间内仍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也可以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加以量化。需注意的是,在评估前,未量化的商誉权始终存在并受法律保护。”⑤ 二、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 在商誉权的国际保护领域,目前相关国际公约主要是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商誉权进行规定,并将其纳人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2列举了三种特别应予以禁止的行为包括“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何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公约虽未作出解释,但1993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草案》第5条以巴黎公约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规定了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凡在工商活动中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企业或其活动,尤其是对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虚伪或不正当的说法,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业混淆行为一样,这种损害商誉的做法可以出现在比较广告之中、产品促销活动之中,也可以发生在工商活动中,例如与分包或供应商有关的活动当中。但是与混淆行为不同的是,典型的误导混淆行为是关于某人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说法,为使消费者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产生虚伪的印象,而并不直接针对竞争对手。损害商誉的行为则是直接针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或其他工商业活动。从国际公约的立法精神来看,归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权主要是一种禁止权,即是排除他人不正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包括侵害商誉)的一种权利。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对象的商誉权,应是具有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因此立法者主张给予类似物权的保护。 关于商誉的无形财产性质及其法律保护,在我国首先是通过国际间的双边条约加以确认的。1982年我国与瑞典签订的《关于互相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投资”应包括缔约的一方投资者在缔约的另一方境内,依照法律和规章用于投资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尤其是版权、工业产权、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1984年我国与法国签订的《关于互相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对“投资范围的解释亦将商誉包括在内。”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法人信誉的相关制度首推1986年《民法通则》,该法第5章“ 人身权”一节中专门规定了法人名誉权、荣誉权。该类规定将上述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与发生在工商业活动中的商誉权有很大差别。因此,仅仅以法人名誉权制度来代替商誉权的专门保护是不够的。1993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出发,对侵害商誉权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制。该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一规定为我国保护商誉权,制裁侵害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有关法律文件还从资产或产权的角度肯定了商誉权的性质和地位。1992年财政部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37条确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同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个规范性文件都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这说明,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一样,是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单独地进行资产评估并以确定的资产值进行投资。这种资产的权利形态属于无形财产权的范畴。 虽然我国的商誉权保护制度已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得以确立,但这些规范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许多规范过于粗疏而缺乏可操作性,从而显得既零散又无系统性。如此状况已无法适应时代对法制的要求。 三、关于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设想 参考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与国外立法,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出发,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应分如下二步进行: 首先,在制定《民法典》时,在知识产权章节中规定商誉权的内容,从基本法的角度给人们一个初步的印象,增强和培养商誉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如果现在我国制定《民法典》尚不成熟的话,至少也应修改现有的《民法通则》,在其中知识产权这一节中增加商誉权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定主义的原则,商誉权作为一种现实中存在的具体无形财产,其法律地位必须由民法予以确认。我国民法通则没有确认商誉权,仅仅从法人人格权中推导出商誉权并将这种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一立法缺陷应予修正。 其次,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单行商誉法主要包括下面的内容:商誉的取得、评估、投资、转让、合并、管理、侵权责任等。当然,制定单行法时,要综合考虑并协调好其与民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我国目前对商誉权的保护大抵采取间接保护的方式,即对侵害商誉的行为,或确认为侵害法人人格权的行为,或视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间接保护方式不是完备的独立的权利保护制度,且特别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细则性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不便。制定单行商誉法就是将现有法律的间接保护方式,改为直接保护的法律方式。 这样一来,我国就形成了商誉权保护的立体法律网络体系,即从民法典(基本法)到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特别法)等不同层面对商誉权保护问题作出规定。 四、关于当前商誉权的司法保护问题 商誉的实质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它直接关系到他人对该生产者、经营者的信任程度,关系到其民事权利的得失。商誉主体在事实上能否与他人发生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商誉起着很大作用。如果它的社会评价受到歪曲,就会对其在民事交往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产生不利的甚至可能导致破产的影响,商誉权就是商誉主体依法享有的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商誉的保护通过商誉权的行使来实现。在基本法未修改,单行商誉法未制定之前,对商誉权如何进行司法保护成了时下非常迫切的问题。笔者认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应加大刑事保护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树立超前意识,按民事法律相关精神和原则进行执法,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商誉权,制裁不法行为。 (一)商誉侵权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构成商誉侵权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四个要件: 1、主观上有过错。侵害商誉权的行为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通过诋毁、诽谤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当事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侵权行为。从过错心理方面来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商誉毁损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这种主观故意性是明显而确定的。出于过失而损害了他人的商誉,应以侵犯名誉权论处。 2、行为人具有经营者身份。这是确定商誉侵权的主体资格,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特殊侵权行为,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贬低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均将商誉侵害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为商誉权提供仿冒诉讼与其他特殊诉讼的救济方式,其主体指向概为经营者。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竞争法保护商誉权,因此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存在着商业竞争关系。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于1998年做出司法解释,从主体要件方面明确了侵犯商誉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1)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或者对经营者的某种行为或其产品、服务等所作的评论严重不当,如定性错误、乱下结论,致经营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应按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2)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由此可见,新闻单位、消费者与商誉主体没有竞争关系,不互为竞争对手,因此不能作为侵犯商誉权行为的主体。他们所实施的商业诽谤或诋毁行为以侵害一般人格权论,不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实施了商誉侵权行为。侵害商誉权的行为表现为捏造虚伪事实或对真实事件采取不正当说法,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所作出的解释,凡是对某企业产品、服务或商业活动提出虚假或不当的说法,都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4、产生了侵权损害事实。侵害商誉权的损害事实,是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导致关于权利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由此造成了商誉的实际损害。损害事实认定的前提条件在于判断特定主体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是否建立了自己的商誉。对于这一问题可从两方面来考察:第一,当事人提起侵权之诉必须是其有产品在该地区(受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地区,以下同)销售,或其服务业务在该地区开展,或在该地区有与生产和流通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抑或有从事生产和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消费者意识到当事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存在。如果社会公众未能意识到特定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在该地区的存在,就可以证明该主体未能在这一地区建立起商誉,从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侵害商誉权的事实。损害事实认定的标准在于商誉损害的危害性结果的发生。商誉损害的内容涉及对商事主体的产品质量、经营现状、销售状况、履约能力及态度等经济能力进行贬损、误导以及施加不当影响的事实,上述事实的发生即是危害结果的发生。损害事实是关于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事实,它往往会造成特定主体财产利益的损失。侵害誉权行为,肯定会有商誉贬损的危害结果,但并非 当然或绝对发生实际经济损失。换言之,是否造成商誉的实际损失,不是侵害商誉权的必要条件。 (二)商誉的评估 商誉是一种财产,要使其成为量化的资产必须通过评估。由于商誉具有抽象性、综合性等特征,决定了价值计算的复杂性,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价值量不能象一般商品那样直接以它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现可现可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用一定的程序由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具体可以这样进行: 1、基本因素,即对评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具体地说,就是商誉所创造的超额利润或新增利润。就超额利润来说,要测出该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资本收益率和同行业的基准收益率,采用收益现值的标准,把两者相减就可得到。就新增利润的测定来说,要测出现阶段的资金收益率和以前一段相对时间的基准收益率,用同样的方法就可得到。超额利润是横向的比较,是同行业之间的比较;而新增利润是纵向比较,是自身前后两个时期的比较,这两种方法最好结合使用。同时,由于商誉自身的不定型性,必须用动态法和静态法两种方式计算,确定其评估值。 2、非基本因素,这是我认为还须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商誉的形成成本,也即形成现阶段的商誉所付出的代价,商誉由于不可比性,无法在流通过程中自然地形成它的价值基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往往只能承认每个商誉的个别劳动量为必要劳动量。因此,商誉形成的成本,就当然成为评估商誉的重要因素。〈2〉商誉的成熟程度,也即商誉信息的传播广度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桥梁”,是促销创益的催化剂,因此,商誉的成熟程度就自然地成为测定因素,比较有效的方法可考虑民意测验。 总之,虽然对作为无形财产的商誉的评估是一项很细很复杂的工作,但却是可行的。这也恰恰证明了商誉的确是一种无形财产。 (三)商誉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商誉侵权从广义上来说,属于民事侵权的部分,同时该行为又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显得过于单薄,而《民法通则》又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商誉侵权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便成为一个较为剌手的问题。笔者认为,法无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无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可行,况且任何一部法律都无法穷尽社会实践中所有的法律现象,按法律原则和精神办不但合法而且也是可行的。就商誉侵权行为来说,其违反的民事法律原则就是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此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说是整个民法中的“帝王原则”。因而在审理涉及商誉侵权案件时,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同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诚实信用和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相应条款。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政法综治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热门课题,社会管理工作能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加强与创新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由于社会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紧万象,涉及面广,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择其重点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石城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1964户,清理暂住人员2529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与电脑建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3297名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在电脑系统登记备案,并实现了暂住人员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互动对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见成效。以来,在全县28家旅馆安装建设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通过入住人口身份信息查验,抓获网上逃犯12名,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流动人口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石城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三年来,石城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162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有的在帮扶教育下甚至变身为产业发业带头人,如石城县木兰乡籍刑释解教人员温昌礼,回归原籍后,筹集资金兴办养猪场,目前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大户。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 自起,石城县不惜重金保平安,在省、市首开先河在农村大力加强“小技防”建设,并把它列入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安装高科技治安联防报警装置的农户家庭给予经济补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00余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近4000农户安装治安联防报警器。全县开通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进出口处建设了3个高清晰图像抓拍治安卡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技防建设也得到大力加强,特别是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安装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临圩镇的中小学也大部分在校门口安装了视频探并头接入乡镇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从起,石城县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对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四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了长期的治安整治,整治成效显著,曾一次性查获收缴各类赌博游戏机41台,同时处予8家游戏室业主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已由的38起下降为的11起,下降了71%,治安案件则由的52起下降为的18起,下降为66%,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4、压缩整合,强化管理,网吧监督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石城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模式,以压缩整合城区网吧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压减网吧数量,规范经营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压减网吧数量,把城区13家网吧压减整合为6家,压减幅度达54%,量的减少带来了质的飞跃,改变了网吧过多过滥难管理的局面。二是开展网吧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了经营者守法意识。三是在县城网吧全部安装远程适时监控系统,加强了网吧远程监管能力。四是经常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巡察,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对网吧实行星级管理,推动了网吧经营活动争先创优。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共发现查处6起,今年以来仅发现查处1起。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明显好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加强网吧管理”提案为零。 5、建管并用,疏堵结合,有效障了保政务信息安全和网民诉求权力 石城县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主要是通过建设使用电子政务网的途径来实现的,政务网始建于,分为内网和外网,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内外两网实行物理隔离。内网用于传输机要文书(含国家机密),访问受到了严格控制,只有特定领导和指定工作人员才有访问权限。外网则对各级 公务员和一般网民开放,具有通用访问权限。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95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0个乡镇接入了政务信息网,上与省市直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务网络结构。由于政务网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手段,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政务电子邮件系统功能既能有效实现各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又能有效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传输,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依托政务网建立起来的视频会议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召开视频会议42场,接待参会人员1200多人次,节约赴省、市开会成本达30万元,四年来共计节约会务开支2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办公效益,降低了办公成本。政务网还在建设开通了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了涵盖部门单位和商业企业等各类网站53个,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信访、视频新闻”等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商业信息与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网上信访在共计答复网民留言342条,加强了政民沟通,减轻了信访压力。另外,石城县在各部门单位安排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在网上论坛和重要网站探索有关石城县的重大信息和动态舆情,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避免由此带来的消极反应和不良后果。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仍有不便,城区三所小学在加收借读费的情况下仍然全部爆满,每班人均基本达到了70—80人,容纳能力达到极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已非常困难,只好挤往较为偏远的郊区学校。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孩”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9名高危精神病人(其中丰山4人、屏山2人、高田1人、大由1人、珠坑1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治安薄弱地区仍然较多,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状况亟待改变。近期调查发现,全县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专业的安保人员,难以有效防范意外突发治安事故;部分处在县乡道的学校没有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校园周边存在社会青年敲诈、抢劫学生现象;私立幼儿园还存在校车超员超载现象。二是城区四个治安重点地区(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整治成果主要来自临时突击整治,缺乏长期有效地管控机制,各种治安案件时有发生,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仍然居高不下。三是城区视频监控探头分布太少,仅分布于主要交通路口,而且老化损坏现象严重,监控效果不甚理想,还有众多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处于视频监控盲区。 4、网吧监管方面。一是个别网吧制度不够健全,甚至没有按规定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和举报电话,群众反映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乡镇网吧均未安装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监管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文化稽队人员少,且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对网吧经营情况疏于监管,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四是部分网民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有害信息,污染了网络环境。五是市场上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绿色健康网吧,学校和家长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科学地利用现代互联网学习、生活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政务网延伸困难。各部门单位接入政务网需要一次性投入20年光纤使用费用1万元,加上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政务网的建设速度。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来接入政务信息网。二是政务信息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虽然已经接入政务网,但管理不规范,有的电脑使用政务信息网络,有的电脑则为节约成本(接政务网每台40元/月,电信、移动网一台费用可上多台电脑),通过电信、移动宽带网络上网,出现政务网与电信、移动网混合使用现象。部分单位由于未接入政务网,单纯通过无任何隔离措施的开放式互联网(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网络)与外界沟通。此外,工作人员在使用移动储存设备(如u盘)时,有内外网互插滥用现象,存在病毒传播和信息泄密隐患。三是网上信访办理效率偏低。共收到网民留言1301条,答复342条,答复率仅26.29%,且部分答复未接照规定办理期限予以答复,较大程度上挫伤了网民通过网络信访的积极性,损害了部门单位形象,增加信访部门现场信访接待量。四是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还没有专门研究制定应对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预案。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 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六是要通过政府筹资或招商引资的方式合理规划新办学校或扩大城区现有办学规模,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孩”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孩”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孩”,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孩”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孩”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孩”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孩”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一是要针对当前外省校园凶杀案件频发的特殊情况,迅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要求各学校设立专职专业安保人员,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安保力量。要严格完善学校卫门制度,实行准入登记,坚决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二是要在学校路口全部设置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现象,杜绝发生学生交通事故。三是要把城区学校及幼儿园一并列入重点治安地区,并在合适位置设置治安岗亭固定执勤,实现集中整治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确保上述地区治安平稳。四是要借助城区视频监控改造升级的机会,充分考虑在重点治安地区及重点要害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规划建设视频监控点,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网吧监管分面。一是要继续巩固网吧压缩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网吧管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案件。严格执行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提升网吧服务管理水平和行业形象。二是要在乡镇网吧全面建设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同时优化城区网吧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杜绝监控系统视频盲区,增强网吧技防能力。三是要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适度增加人员编制和行政执法器械装备,并确保人员专职专用,监督管理正常高效。四是要经常组织公安、工商、教育、电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把网吧经营管理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五是要积极做好网吧实名制上网的新型软件推行工作,采取有效技术管制措施有效防止和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六是要开展诚信网吧建设,逐步实施绿色网吧工程。在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探讨建设绿色安全健康的学生网吧,与学生家长一道共同引导孩子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营造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网络生活。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 保密意识,严格开展党政部门单位网络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改,规范网络及移动储存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党政部门单位全部通过政务网络接入互联网。二是石城县信息中心要按照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对网络连接、政务网终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切实有效地做好计算机网络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政务网络安全运行。三是信访部门要加大网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并把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改变一些部门单位对网上信访不重视和推诿扯皮现象,挽回网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四是要加大网络舆情搜索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及时删除、阻碍有害信息,有效维护网上秩序。五是要加紧研究制定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政法维稳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网上重要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网络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积极主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严防别有用心或不明真相的人利用网络媒体恶意炒作、推波助澜,坚决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管理论文:城市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业众多 家族企业是一种范围极广、种类繁多、应用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便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不仅在欧美大陆十分普遍,而且在亚洲各国也非常盛行。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的固有优势,比如集权决策效率高、亲情内聚力强、反应速度快、执行力强、心理契约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长示范效应强、经营文化传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到位等严重缺陷。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家族企业弥补上述缺陷的基本选择。根据国内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根据我市家族企业的管理创新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选择。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从低成本竞争向差异型竞争转变,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转变为多元化,管理模式将克服家族的束缚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经营领域也逐步走向国际化。概言之,我国家族企业必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我市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经营战略的调整。可以说,经营战略的调整好坏决定着企业的未来成败。比如,方太从“点火枪大王”转型为“抽油烟机大王”,吉利从多元贸易转向中低挡轿车,太太药业从保健品行业进入药品行业,这些都是成功转型的典范;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同样为公司赢得了更大的业务增长空间;我市的轴承产业也是非常强壮。 家族企业制度创新主要包括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补性,选择一种降低成本的机制,控制风险。这样既能保证经营管理层拥有足够的经营权,使企业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活动中及时把握商机,又不致使出资人失去对财产的最终控制,双方各得其所,但关键是如何在出资人和经理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机制。 家族企业要克服家长制的弊端,从人格化的社会网络交易转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进制度创新。首先,要加大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其次,要借鉴国外大企业的管理经验,实行专业化管理,正确对待职业经理人,激励和发挥他们的才干;第三,要积极规范治理结构,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技术。 传统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具有尖锐的矛盾。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不是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其组织行为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理规范;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是利益关系,而是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血缘关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就容易形成“家长”的实际管理素质与现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家族企业的实际情况,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家庭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与价值分析 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 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创新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关键。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要求对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并按各自职能来分别设计管理机制,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在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种持续的互动运行模式,更需要坚实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管理创新强调从新的社会管理观念、方法乃至机制制度的研究开拓到实际机制或者制度化运用,不应忽略既有的社会管理资源和手段。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善治”,即达成兼顾各方面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无论是推动参与型乃至自治型社会管理的理念拓展,还是探索社区矫治和特殊人群帮教的新机制,都应当以社会管理的秩序价值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与路径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合力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群体性事件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规律性特征,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发挥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 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当代社会管理的创新始终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市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延展服务领域,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从查办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延伸,深化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去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专题调查报告4篇,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对遏制和减少各类犯罪,加强社会管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该院以预防先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摸底调查、预防动员、建立重点岗位人员预防档案、以案释法、帮助整章建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法竞赛等内容的预防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预防犯罪意识,提高了建筑行业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水平 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检察职能,拓展管理和服务渠道。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被宣告适用缓刑和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在社会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纳入社会管理的重点来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去年以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了10名劳教、劳改释放人员就业出路,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治机制,在对特殊人员管理服务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社区矫治工作实施办法》,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净化社会管理环境 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把查办涉及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大局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去年以来,集中力量先后在教育系统、政法系统、经济管理领域等查办了管理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统查办和经济管理系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案值大、影响广,社会效果好,有力地促进和加强了社会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群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结合办案,经常性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卷调查活动,掌握其违法犯罪规律。针对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网络毒害有关的实际,与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开展多次清理校园周围网吧、录像厅活动。参与制定市政府关于出台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了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以前呈下降趋势。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去年以来,共建立联系点27个,举办中小学生法制讲座28场次,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有效地减少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镇人口从.亿增加到.亿;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已有%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 “单位”管理是以往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大特点,许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单位”有关,要通过“单位”实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计划经济体制和过去那种权力构架为基础的社会整合功能削弱,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结构的 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管理也叫社会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公共事务,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来实施的有效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形成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对社会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其二是以社会为中心,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一项涉及层面广、触及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十六届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按照《决定》“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变政府以往介入市场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现象,顺应全球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加快传统的“经济管理为主”向现代的“社会管理为主”转变。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要从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伙伴关系,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担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承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区就业,社区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渗透到社区各个领域。农村社区建设则要把构建社区救助体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各类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要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养民主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民众利益、化解民众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有利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量;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包括 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同时,要边“放水”边“筑堤”,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政府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一是降低准入的门槛,因地制宜的确定准入条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彻底“脱钩”。政府过多或不适当的干预,往往会削弱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进行公开、透明化的运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强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六社会管理创新的对人们的影响和启示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抓住改善民生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措施,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认真落实社会风险 要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上实现评估制度,进一步筑牢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基层综治机构等基层基础建设,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群众有依靠、稳定有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环节。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了利益关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须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必须严格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系;政策措施的调整,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大型项目的实施,事前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公共资金的投向,必须首先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特别是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拟制定的社会政策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对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设计有着充分而广泛的民意表达,确保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引导各阶层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培养社会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会各阶层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我市的现阶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进步,一项任务不是一个国家总的领导就能解决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切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观念创新。只有好的观念才能产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观念是人的主观世界,而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因此,观念创新必须通过深入研究实践活动和由它们产生的成果——科学和文化知识,才可能提炼出新的看法,从而指导管理活动。因此,加强对实践活动的了解和加强学习是观念创新的关键。 社会管理论文:试析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亦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基层检察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以检察工作为主线,通过打击与预防、教育与保护、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途径,经过先期的调查研究,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措施及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 参与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 机制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背景 社会管理,是指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应运而生,社会结构也相应复杂,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引发的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民工潮的涌起产生的流动人口管理困难;支撑公众法律意识增强的司法资源等,仅靠行政手段协调诸如此类的多元化矛盾显得力不从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诱致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萌生。从近年来社会管理模式变化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且有更加发挥其作用的趋势,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列出专题论证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因此,社会管理主体趋于多元化,社会管理结构趋于网络化,社会管理的创新应与时俱进,趋于时代化。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途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与政府、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是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规则,并通过行政、司法等执行手段,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在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任务,对推动法制健全和法治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所以,法律监督的本身即是参与社会管理。 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地位支撑。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均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理解为:我国检察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机构体系,体系内部实行的是上级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同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独立系统,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机关的这一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支撑。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从上述规定以及检察实践看,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能作用,在侦查、逮捕、公诉等环节,实现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任务。从而提升了在社会管理中的监督水平。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业道德支撑。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对检察官的职业 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这八个字蕴含的意义重大,是对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时其职业道德高下的一个重要考量: 只有忠诚,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公正,才能正确实施法律;只有清廉,才能杜绝司法不公;只有文明,才能提高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这样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政策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从国家事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为出发点,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而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从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检察机关不仅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力量。 (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实践,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构建自然与公平正义的社会需求息息相关。所以维护公平和正义,不仅是当代国际司法活动的主旋律,也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侦查、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司法不公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从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应担负起的职责,同时也完全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1.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现实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和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对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经验借鉴。如在公诉权的行使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其中所包含的刑事和解,既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好诠释,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侦查权的行使中,检察建议的使用,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 2.社会问题的明显增加,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的时期,正如总书记在专题班上说指出的“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这些“阶段性特征”体现在阶层群体冲突增加、人口流动性问题、价值观的失衡等。如土地拆迁中的暴力争端、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争议,这些“阶段性特征”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管理问题,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履行监督职能来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从而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的原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的同时,应当坚持务实原则,才能为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发挥作用。 1.以人为本。检察长在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庞大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解决群众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 2.注重可操作性。既然是创新,就是运用以前没有的手段、方式方法、机制等进行社会管理,那么,在采取一项新的管理形式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方式方法、手段的长效性。这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有生存、发展的根基,才能切实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服务当地群众。 3.选准立足点。社会管理的范围较广,各地区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不可能按照一个模式来运行,检察机关在开展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必须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管理问题实情,因地制宜,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形式。 (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首先坚持立足本职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能偏离工作中心,刻意、片面追求在社会管理中取得创新成效。 1.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权角度,不断强化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正义。一是加大抗诉工作力度。要认真注意审罪轻判即依法应该判重刑甚至极刑的案件而从轻判处。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判处死缓,应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却判处无期以下徒刑。二是加大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力度。检察机关应该把刑事立案监督做为检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在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要搞好有关检察立案监督工作的社会宣传,努力扩大案源渠道。 2.从大力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执政党权威高度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在当今腐败现象还未有效遏制,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坚持“两个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的查处。在抓紧大案要案和重点部门案件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和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种形式加大反腐宣传,提高公民依法治国观念,以扎扎实实的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厦添砖加瓦。 3.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检、涉法上访案件,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混乱秩序、动荡不已的社会,与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检察机关应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社会建设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和各地工作实际,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所以依法处理好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和其他控告申诉案件,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之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作为检察机关,从其职能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重点在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职务犯罪预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社会矛盾的化解等。 1.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机制。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 一。 2.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单纯的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3.促进特殊人群受益社会管理创新。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4.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处理。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严格落实涉检 信访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单纯地将法律触角向社会管理领域延伸,更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在相关环节产生的关系问题,从而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 (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然与相应机关发生联系,如行使侦查权与监察机关、社会管理领域等行政机关的配合;行使监督权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作。这种程序性权力与实体性权力的联动与衔接,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1.侦查权的行使。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方针,加强惩防职务犯罪,规范社会管理权力运行。 2.公诉权的行使。因追诉漏罪、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引发的与公安机关的公诉与侦查关系;为维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而引发的与律师的控辩关系;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对轻微的刑事案件等适用简易程序而引发的与审判机关的控审关系。 (二)延伸机制法律监督权具有规范性、程序性和有限性的特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则应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对行政权力的行为加强协调与监督。 1.检调对接。201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从意见中可知,“检调对接”是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它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性调解机制,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创新。 2.行刑对接。司法实践中,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颇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启动行刑对接,不仅是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的新亮点,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对受到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的再给予刑事制裁,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市场管理。 (三)创新机制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不少隐患,检察机关理应对社会管理协作、漏洞和缺失衔接、群众诉求和矛盾的协作处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式进行探索和创新。 1.公益诉讼。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经济体制的变化,随之而来产生的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对于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导致公益诉讼应运而生。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为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使公民监督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2.民事、行政检察权的扩展。民行检察监督是检察诉讼监督中比较有特色的检察业务,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时,应当在内容、形式、效力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如建立申诉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建立民事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建立执行案件的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助权利。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矛盾分析与社会管理 关于社会矛盾及其原因的判断和分析,是做好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前提。不同的认识和判断,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走向和政策的制定。因此,探讨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其成因,对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当前社会矛盾分类的新认识 人是社会存在及其矛盾产生的最终根源和根本出发点。以人为基点,我国社会矛盾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三是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以人为本,把社会矛盾划分为三类矛盾具有学理性和现实性。在学理性上,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根本。没有人,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谈不上社会和社会矛盾;自然是人的存在的基础。它为人提供时间和空间、物质与能量、寄托和陶冶;人又是身心合一的产物。身心之间是否和谐、统一,对于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分类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性。从现实性上,一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基本涵盖了我国社会矛盾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关怀性。以往的矛盾分类,关注的是整体的人,个人所涉及的社会矛盾很难直接体现出来。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更突显了对个人的关怀。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因此,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框架下,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还需要深化,这也为社会矛盾分析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既是当前一种主要的社会矛盾,也是其他两种矛盾产生的背景。因为,衣食住行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须臾不能与自然分离。人与人、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是在人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展开的。从人类社会起源上讲,人是在自然界中寻求生存的过程中才形成一定的群体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的群体与生活方式,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资源禀赋等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自然状况对于种族和民族性格和精神的塑造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应于人的三种历史性矛盾,并结合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社会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总结和归纳。一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为既得利益群体与非既得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例如官与民、民与民、官与官之间的矛盾。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主要是官与民、官与官的矛盾;云南孟连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因为官方偏袒和支持了矛盾的一方,就转化为官民之间的矛盾了;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官民之间长期缺乏信任,最终转化成为官民之间的冲突。再比如,富与贫之间的矛盾。这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利益发展不均衡,形成的不同社会群体。二是,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靠人口红利、资源薄利、出口盈利等,取得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人口老化、生态恶化、资源枯竭化等,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三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类矛盾体现为民族、宗教、文化等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信仰的缺失,精神的迷茫折射成现实生活的百无聊赖。现实中激烈的竞争、快捷的生活节奏使人们无暇顾及理想;生命的短暂与转瞬即逝的机遇,使人们迫于急功近利,追求瞬间即是永恒,放弃终极关怀。有人说,现代社会的人不要走得太快了,否则,心灵跟不上,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正是由于存在着上面三种主要的社会矛盾,社会才出现了仇官、仇富的现象,才导致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才致使社会陷入普遍的焦虑之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改革攻坚阶段的难点。 二、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理论分析 对于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分析,主要存在三种理论:一是发展不平衡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分析理论。发展不平衡理论基于事物运动中的不平衡的世界观,立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认为,中国社会矛盾的出现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外与对内的依存度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当代中国应从发展不平衡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一体发展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历史性的飞跃。二是转型理论。转型理论是现代化 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该理论认为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甚至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转变,等等。归根结底,当前我国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 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它是对我国社会转型现状的经典概括,也是转型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三是全球化理论。该理论主要分析了导致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些客观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加速发展。这些宏观层面的变化为社会矛盾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但也同时表明,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具有政治性。理解这些客观因素,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合上述理论分析,我国社会现状就像一个搅拌机,把各种时代的现实、思想、利益、制度搅拌在一起,不停碰撞、融合。不妨把这样状况的社会,概括为混合型社会。混合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产生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先进与落后并存。这既包括思想和制度,也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比如,在思想方面,我们既有社会主义思想,也有集权专制主义思想。既有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方面,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并存,工业化、信息化与传统农业、手工业并存,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在现实状况上,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东部、中部、西部也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地区也有发达、半发达和落后的不同。 2.传统与现代交织。过去,我们一直在批判、否定传统。在批判传统、否定传统的同时,我们也丢掉了不少好的东西。比如,在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诚信、和谐等方面。同时,我们又接受了许多现代的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人权、效率等等。传统的观念与现代的理念发生冲突与断裂,导致人们价值分歧、信仰缺失、关系冷漠和精神家园的荒芜。我们既不能没有传统,传统是社会的重心,没有传统也就没有了根基;也不能没有现代,现代是社会的走向,没有现代也就没有了发展。如何使传统与现代不发生冲突与断裂,走向融合,这是我们 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先富与后富并立。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分两步走,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第一步比较快地实现了。但是,第二步怎么走却遇到了困惑。现在的情况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先富与后富群体关系紧张,仇富、仇贫的事件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按照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越发展,贫富差距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现在面临着先富如何带动后富的问题,面临着如果先富不能带动后富,那么先富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先富的问题。怎么解决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是我们攻坚的一个难题。 三、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建议 根据上述对我国社会矛盾及其成因分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有效带动社会管理。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契机,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步骤,也是我们和谐地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是经济发展要与民生结合起来。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要互动起来,互相促进。民生建设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民生有许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国民经济每增长一点,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也随之增长,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动。二是经济发展要与财富分配增长结合起来。民富,才能国强。我们只有把民生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才能真正拉动内需,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和资源,才能实现经济和民生的共同发展。三是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发展最终应该归结到人们“是什么”和“做什么”,应该看做是人们权利扩展的过程,也是人的发展的过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依靠人的发展,也要为了人的发展。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和谐地统一起来。若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要从教育和就业入手,提高和增进人的素质和能力,给人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环境,使人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四是经济发展要与自然的爱护结合起来。大自然是人类的根,只有真正的爱护自然,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道路,人类才能可持续发展。 2.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制度的先进与落后,决定了人的生活状况。制度建设,既可以使社会分化,也可以使社会整合;既可以使社会对抗,也可以使社会和谐。每个人都受到制度的激励和约束。要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不断提升制度的和谐实效。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 会管理制度:一是公正的分配制度。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分配收入不公正。城乡、地区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可以保护民生。二是民主政治制度。权力集中容易滋生官僚与腐败。这会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关系到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形象。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官僚与腐败,有利于长治久安,可以赢得民心。三是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当前,社会基层环节薄弱,地方力量有限。基层是面对广大群众的窗口和平台。同时,基层和地方干部工作环境艰苦和复杂。所以,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巩固和培养。在人财物上,给予基层大力支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大力选拔基层和地方的优秀干部。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利。 3.精神家园建设。从个人角度讲,心态平和,行为才能平和。从社会角度说,人心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能忽视良好的社会心态建设。我们要培育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和谐精神。当前,人们的精神需求空前高涨。精神家园建设事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身心和谐。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要吸收借鉴传统、宗教、民族等有益思想成果和精神。比如,在处理利益得失、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各个民族与宗教都有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从某种意义上,人最终面对的需求并不总是物质利益,而是永恒、价值和生活的尊严。通过精神家园的建设,可以使人生有意义、生活有幸福、身心有和谐。 4.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力、执行力的关键又在于领导干部。我们面对的问题和任务同改革初期相比更加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完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任务,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一是领导干部要有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观念。第一是有全局观念。不是从单项工作或局部出发,而是从全局的稳定出发来看问题;第二是有整合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站在社会各个群体合理要求的立场上,站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进行社会各个方面的整合;第三是有调适的观念。在认识并且尊重社会合理差异的基础之上,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推进多样化的社会稳定;第四是有服务的观念。党委和政府不只是对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且要针对社会各个群体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服务,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领导干部要有系统思考和综合把握的能力。在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领导干部处理的事情要比以往复杂得多。这就更加需要领导干部具有高度复杂的思维和把握能力,对问题有全面系统的思考,避免非此即彼的思维,防止简单地突出一个问题,忽略和漠视其他问题。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应该能够超越具体的问题,进行战略的综合把握,从而使决策在总体上达到最优,而不是只追求单项最优。三是要有以人为本、细致规范的群众工作方式。当前,社会群体多样化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问题高度复杂化。面对这样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过去延续多年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工作方式方法,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的条件下,要高度重视理顺多种社会群体的人心,化解交织在一起的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各级领导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处理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问题时,更加注重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把工作做深做细,实现精细化服务。同时,行政机关还应该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受社会信任和尊重的形象 社会管理论文:人大创新社会管理重要作用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形象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当前,各地在“十二五”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关键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都紧迫。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人大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充分认识和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加快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夯实社会管理的经济基础 加快发展是最大的群众工作,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基础。目前,在加强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方面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而且要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大应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将科学发展贯穿于职能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融入、呼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管理建设的主战场。一是围绕科学发展选择议题。突出科学发展主题,贯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着重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依法准确适度选择议题。二是围绕科学发展监督大事。要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常规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使人大监督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中彰显作为、体现价值,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关注民生,夯实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 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成为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不仅要责无旁贷,而且要发挥作用。一是依法维护民利。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积极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搞好决策和监督大事的同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对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等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使监督内容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扩大基层民主。人大工作的源泉和活力来自人民群众。人大工作的实践说明,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除坚持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外,通过加强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活动,畅通民意诉求和民情反映渠道,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依法督促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会议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体察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具体工作。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民意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把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大局的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通过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接访、案件转处督办、限期办结、情况通报等做法,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公平正义,夯实社会管理的法制基础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构筑公平正义载体。人大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督促“一府两院”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依法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环境、和机会。二是促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认真受理和审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提供有力的 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编辑:华华) 社会管理论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我省检察机关通过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发挥了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强基固本的保障性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 1、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形成了“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存在“断层”。一方面乡镇党政组织管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断层”,乡镇以上是行政管理,村以下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两者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经济社)“断层”,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塘等财产基本上掌握在村民小组(经济社)手中,是农村真正的经济实体,一些村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任意处置集体资产,乡镇组织和村委会无法有效管理监督。二是乡镇党政组织的管理职能弱化,把精力主要放在上级考核的各个项目中,税费改革、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削减,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下降。三是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手段单一,习惯于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的方式,对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常常“失灵”,不能有效应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神经末梢,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各项事务管理都通过村级自治组织来完成,因而,村级自治组织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实现村民的公共利益和保护公共资源都有赖于村级自治组织,但是,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十分薄弱。一是乡镇无法有效监督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在理论上由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关系。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采取各种方式将行政责任进一步向下延伸,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成为利益共同体,或对立冲突。二是村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来实现。然而,召开村民大会的权力掌握在村委会手中,是否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说了算,少数村委会设法拖延或者干脆不召集村民会议。三是村党支部对村级自治组织监督效果不佳。村党支部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村委会组织法》也在原则上确认了村党支部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但都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却明确地把决策权赋予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把管理权赋予村委会;把对村委干部的任用权赋予全村选民,对村委干部的罢免权赋予村民会议;村党支部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制度内的公共权力,事实上被排除在农村管理监督结构之外。 3.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缺少法律监督机构。我国现行乡镇一级政权由乡镇党政机关和上一级部门的派驻站所组成。乡镇党政机关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组成,还设有乡镇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法机构包括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在这一组织架构中,唯独缺少检察机构。专司法律监督职责机构的缺失使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途径 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一个完备的社会管理体系是由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危机预警机制、社会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组成的系统,监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我国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农村实际,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在156个乡镇、59个农场设置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 1.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主要任务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 2.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驻乡镇检察室围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和巡回检察,做到了“四个掌握”、“六项延伸”:掌握维稳基本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动态。延伸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 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通过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3.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通过在派驻乡镇定点、在周边乡镇设立工作站、聘请联络员等措施,形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工作联络员”和“定点+巡回”的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4.及时发现协助查办涉农职务犯罪。通过惩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证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群众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由衷地拥护党和政府。 5.强化对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基层组织依法履职。 6.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建立“两监督、三公开”制度,即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村级财务公开、支农惠农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公开、土地征用承包情况公开,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监督促管理,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派驻乡镇检察室健全完善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了方式和手段,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1.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健全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督促、监督乡镇政权、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督促各自正确履职,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弥合了“乡政”与“村治”的断层,加强了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 2.拓展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拓展农民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农村社会预警机制;监督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运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群众权益;及时发现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等,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3.增强了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派驻乡镇检察室依法监督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下,强化了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4.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设置,使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得以完善,加强了对基层组织及其行使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基层干部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进行适应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管理机制。 当前,就全国整体形势而言,在基层管理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习惯于控制、管制,为公众服务意识淡薄;习惯于机械服从,对社会的要求不敏感、回应不积极;习惯于旧的方法手段,缺乏解决问题的新思路;逃避执行、被动执行、盲目执行、机械执行现象严重,错误理解改革创新,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等等问题。 因此,以公务员为基础,以科级干部为引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善于实践、执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是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夯实理论基础,使基层干部理论素质由单一向全面转变。缺乏现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突出现象。在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后,一些地区试图把社会管理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议程中,但苦于理论和经验缺乏,不知从何处入手。为此,要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理论培训,用现代科学理念充实丰富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干部队伍理论素质由过去的单一思维,简单思维、旧时代思维向全面思维转变,既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透彻了解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等科学理念,更要适应新事物、了解新世界、紧跟时代节奏,乐于接受、及时接受新生事物,适应并善于运用现代社会的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做到在突发事件中牢固把握主动权,在日常行政中面对复杂事态应变自如。 提升工作效率,使基层干部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简单认为,把社会管住、不出乱子就可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社会管理增加社会活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新形势下要求基层干部在工作理念上有根本的转变,从几千年来固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社会的“服务”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用心”,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以服务群众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情”,真情与群众交流,真诚接受群众依法监督,主动融入群众当中;“用力”,融群众工作与民生工作于一炉,主动、全面、踏实服务群众,用高效率、高水准的服务赢得基层百姓的支持;“用智”,在积极听取采纳群众合理建议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卓有成效地解民忧、帮民富。 增强业务素质,使基层干部业务水平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各司其职、多方共进。过去,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长期的管理优势使不少基层干部热衷于提高“威信”,只注重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忽视了综合业务学习,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为此,要加强基层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在坚定正确的执政理念的同时,着力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加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积极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政治智慧、历史镜鉴等方面的知识。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力培育创新能力,敢于开拓,突破旧的管制式观念束缚,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实施基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将现代科技设施和手段娴熟地运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中。 发掘创新潜力,使基层干部创新热情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后的执行者是基层干部。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行政级别”概念,加之各级部门在评估基层工作时,把是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部署作为重要依据,基层干部被动接受上级指示较多,看上去好像“执行力强”,其实,由于主动创新的空间比较小,基层干部在社会管理中创新力往往比较弱,属于被动作为,执行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在社会激烈变革的新时期,社会形势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要努力激发基层干部创新热情,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新方式、新办法、新手段,尤其是各级基层政府,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项目,更应该以项目为抓手,千方百计解决各类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在创新思维的基础上,整体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 优化领导效能,使基层干部领导方法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善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优化领导效能,在领导方法上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基层领导干部知识化、复合型程度越高,其社会管理熟练程度也越高,其团结队伍、带领队伍、指挥队伍的能力就越强,总体来说他的领导效能就越高,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泰民安的积极作用也就越明显。为此,要注重学习力和执行力的提升,掌握更多实践性知识、理论性知识,通过学习解决思想认识和工作策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此外,要注重团体训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默契、形成互助,提质增效,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要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从人、财、物方面科学调度,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社会管理论文: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我们认为,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抓基层一线,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我们与公检法、维稳信访、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我们共接待信访咨询19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们的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联合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大调解体系。目前,大调解体系还不够完善,也不够重视。最近,中央16部委发出了《推进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关键一条,解决力量分散问题,如何来形成合力机制。一是力争在更高层面上重视和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议再次下发指导意见。二是在现有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领域,可以依托各部门,也可依托行业协会来组建,这既是我们的指导范围,也应成为对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主动利用社会力量来化解,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动员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致力于“大调解”格局的建设。如我县钟管老娘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书记参加,他们以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服务、优秀的业务水平深得人心。 3.抓两新社会组织,发挥知识型中介机构资源优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着重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组织管理提升。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二是社会管理延伸。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三是规范服务体系。律师为政府、企业、村、社区已经承担了许多服务性工作,下一步要在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的基础上,政府要明确鼓励和支持。 4.加大投资力度,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最近省厅专题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是考虑长远发展的重要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的最好的是__,不仅政法机构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一个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技术装备。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办理、矫正对象依法监管、律师公证监管等还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灵、监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系统相互联结的数字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把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开创数字管理新局面。 社会管理论文:乡镇司法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 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司法所在推进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又能兼顾双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实现长期和睦相处。因此,我镇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员专业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1个,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192人。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乡镇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培训率达50%以上。在全镇各调委会普遍建立了排查、调处、回访、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还有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使公民平等地获取司法资源解决公民平等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从而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为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必将导致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乡镇司法所的许多职能,对于化解矛盾积怨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加 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是我们为社会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二、乡镇司法所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显现的问题与不足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三、乡镇司法所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浅见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减少行政色彩。二要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和归类,对那些群体性、疑难性以及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和有出现极端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预警机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创新民调解手段。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若当事人不愿意或调解不成时,才可进行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3、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务民生。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因而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拟重点抓好三项建设。首先要创新服务载体。重点加强镇法律服务所建设,主要抓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所建设成为满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务窗口”。与此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论文:分析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四大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征。这里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都走在全国前面,问题的暴露和化解也走在全国前面。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或者说是遇到的四大挑战。 一、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县乡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迅速提高,但是民众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不仅本地居民的需求在提升,本地政府也被要求更多地兼顾到外来人口,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逐渐凸显。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务能力与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矛盾关系。 首先,服务对象的结构性增加。其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变成了准市民,他们自主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弱化了,转而依赖政府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其二,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本地区,必将逐步要求本地政府提供与本地人对等的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职能的无限制扩展。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快速城镇化区域,中国政府的“无限责任”特征表现得比较明显。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发达地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自给自足形态趋于瓦解,他们不得不越来越依靠政府来解决从生产到生活、从出生到丧葬的各种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只是来自于辖区内社会的变迁,也来自于上层国家的要求,普遍存在的“压力型政体”和维稳体制,对政府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对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很高,构成了对县乡政府执政能力的极大考验。 再次,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利不清。基层政府负责人经常会感到工作的抓手不够,这可以理解为下级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却未必获得了相应的保障条件。比如郊区基层政府有责任保持街道整洁,但是城管队伍的人事权和领导权却不属于乡镇政府,结果基层政府缺少维护市容的执法权,却必须为城管队伍发奖金或工资。其他像环保执法、安全监察、教育管理、农业部门,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情况。 对于日趋复杂的社会系统和内生出来的各种需求,发达地区的县乡政府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扩建机构和增加人手。可是它的行政级别和基本架构却没有相应改变,其人员编制受到很大的制约,结果就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聘用人员和编外人员,动辄数以百计。在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人员规模甚至可能相当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的人员规模,成为体型肥大的超级乡镇。 二、江南乡村土客融合的挑战 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是发达地区农村的普遍现象,它所带来的影响还在形成之中,尚难预料。表面看来,外来人口的涌入会带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劳资关系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农问题、低端市场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等等。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到底如何推进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之间的融合?从某种进化史观来看,推进不同地域人口的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其进度和方式仍然需要探讨。这其中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土客融合问题关系到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邓小平所规划的“两个大局”的思想中,要求中西部首先要顾全大局,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然后东部地区也要顾全大局,帮助中西部发展。但是,当东部地区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实现利益平衡就成了一个问题。当大量的农民背井离乡到了东部发达地区以后,他们需要政府帮助提供各种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会保障,这种要求是逐步深化的,触及到如何实现社会融合这个问题的内核。比如教育问题,从政府解决幼儿入托,到2003年允许外地学生可以就地接受义务教育,进而在2012年提出了一个如何解决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再比如社会保障的问题,从1997年开始为农民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07年比照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标准推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其中的基本逻辑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打破。问题是,在东西部发展尚不平衡的状态下,加速推动城乡二元体制的瓦解,将可能导致中西部人口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趋势导致的复杂后果必须为决策者考虑在内。 第二,江南土客融合问题的特殊性与吴越文化的特殊性有关。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的融合问题或者说土客交融的问题,既有利益内涵,也有文化内涵。从文化上来说,南方的吴文化、越文化与中原文化和其他地区文化之间的融合问题是千百年来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些文化之间的融合在近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突然加速,它所导致的社会风险必须得到充分的估计。 第三,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和进入农村的性质存在明显的差别。城市本来就是五方杂处的空间,它的包容性是由它的市场功能天然赋予的,市场必然要允许和欢迎八方来客。但农村却有着它天然的封闭性,一方面,农村存在农民集体,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拥有土地甚至宅基地另一方面,农村是本地地方性传统文化的摇篮。我们不能说这些地方文化都应该消失,就像我们可以要求城镇的公务员在办公期间讲普通话,但不能要求村委会 主任在工作期间也必须讲普通话一样。此外,在江南地区的农村,还出现了本地人反过来害怕外地人的奇特现象,这种社会心态所潜藏的社会风险也是值得特别注意的。 三、低端市场管理的挑战 当前,社会分层不断结构化,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趋于分化,在城市中出现了主要针对低阶层市民服务的低端市场。这个低端市场中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个体经营户和非法经营者,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201 1年浙江湖州织里发生的外来机户抗费事件,就是这种管理困难的直观反映。 以东部某镇为例:在二轮延包以后,外来务农人员大量增加,目前有超过4000名外来务农的劳动力。同时,随着城镇的扩张,个体工商户的人数也迅速增加。目前,该镇有11000家左右的个体户,近千辆黑车,以及大量的流动摊贩。个体户中以本地人名义登记的在30%左右,但实际经营者中本地人比例不到10%。因此,对个体家庭经营者的管理势必遭遇特殊的社会风险。 第一,与进厂务工的人员不同,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直接面对基层管理者。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时,企业管理者其实担当了一个中介的角色,但在面对个体经营户时,本地管理者要直接面对经营户。在面对面的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情绪上的紧张。尤其是在管理外来经营户时,这个情况更值得重视,很多的外来经营户存在地域性或家族性的聚合,有的相互间还存在某种经济协作关系。 第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相对公平的难度比较大。在某镇11000家个体户中,在工商局登记的只有5600家,实际缴税的约2000家,不缴税的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在打击黑车的过程中,总有部分人能够得到情报,逃脱打击。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盘剥这些黑车司机,进而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三,相对工厂里的普通工人和本地的一般群众而言,外来个体经营者的。人际关系比较发达,个体经营者的年龄比较大,人情练达。比如笔者所了解的一个非法行医者,他是退伍军人,在部队做卫生员,退伍后到上海非法行医,他很会做人,待人热情,允许别人赊账,还送药给穷人。因此,当政府去取缔时,遇到群众的起哄,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工作人员才安全地撤离了现场。 四、“农民农”现象的挑战 对应于“农民工”的提法,我们可以把到本地来务农的外来农民称为“农民农”,他们广泛地散布在发达地区尚未被征用或者虽被征用却暂未被开发的土地上。他们的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生活远比农民工自由,而且,他们往往结伴而来,轻易地在当地重建了社会支持网络。越来越多的农民农选择在自己租来的地头搭建大棚居住,与本地农民的小楼相对而望。前者萎靡不振,后者生机勃勃。而且,这些外来农民农确有一种扎根当地、乐不思蜀的倾向。可以说,外来“农民农”对本地农民的更替压力,将可能形成一种生物和文化意义上的釜底抽薪,甚至动摇发达地区乡村的基本社会性质。 农民农问题的性质是:我们虽然有能力把本地农民变成市民,却无法把小生产都变成大生产,结果这个小生产的任务就由农民农来完成。 对这个判断还可以这样来解释: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看似必然带来农业现代化的契机,许多地方都发展了很多的农业企业来实施规模化经营,但是这种规模经营遇到两个基本问题。其一,到底多大规模才是适度规模?其二,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家庭的规模经营相比较,是否具有优势?由于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所以,规模经营在发达地区的发展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同时,本地农业劳动力又不断退出。结果,本地农业劳动力大量地被外地流动农民所替代。这些流动农民的经营方式往往采取了家庭经营方式,实现了家庭经营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当然,相比于大企业的规模来说,这些“农民农”家庭的经营规模依然是“小”的,还是小生产。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经济基础的变革也带来了社会文化更替的可能。 社会管理论文:对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探索 当今社会,媒体对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特定土地上人们的集合,而这个共同体、集合的粘合剂,就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提供了监测环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们彼此间交流意见的公共平台。社会生活空间的大小及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传播的发展水平。口头传播与原始部落民主相适应,手抄文字、马车驿站与民族国家相适应,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网络传播与全球政治相适应。在网络环境下,消息弥漫于整个的社会空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运行。社会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两个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认识人民,理解人民的心声,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审查管理者的资质。在这两者之间,其沟通、联系的主渠道,非新闻媒体不可。在当前这个媒介化时代,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离不开新闻媒体。 一、现代社会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等新特点 1、人口流动频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员流动。走南闯北,出现了单位用人、社会管理人的新形势。 2、人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改革开放,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跨体制的人员流动,带来了人们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在主流价值之外,又有许多价值观出现。如自立、竞争、互动、风险、信用等价值观正在确立,还有一些不良的价值取向也凸显出来。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腐朽无耻、低级趣味等。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 3、社会阶层多元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计划经济时期决定人们社会经济状态的政治性、制度性或行政性标准(如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档案身份等)逐渐为一些新的因素所取代,职业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和资产私有形式的出现促使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晰。尽管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还在持续,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态和规则正在形成。多年前,学术界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原先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变成了十大阶层,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4、民主化进程加快,社会越来越公开透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更加公开透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上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 上述社会变化,也形成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如利益问题,过去强调是整体利益, 现在开始重视个体利益,同时新的群体形成产生诸多群体利益。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难免产生利益冲突。如何协调群体的利益冲突,化解矛盾;如何进一步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如何引导人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起新的社会管理机制,这种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也必须适应多元化、多样化社会的要求,遵循多元社会治理理念。既要有“硬”的手段,也要有“软”的手段。“软”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某种形式影响人们的行为,指导或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等等。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显然有其独到的作用。 二、媒体在多元化社会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 1、宣传功能。新闻与宣传都同属于传播范畴。宣传是一种传播活动,可以通过任何传媒进行。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是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还有法律法规等重要阵地。还能通过它的信息筛选和散布功能,直接影响百姓对社会的感受,由此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认可程度。调查显示,现在 90%以上的群众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党和政府的决定、实施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如每年的全国“两会”、省“两会”,人们都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关注。新闻媒体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2、引导和教育功能。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体成为我们获取信息和获取思想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对社会主流思想,对社会的价值观的选择,都起主导作用。人们世界观的形成,有家庭、学校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媒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媒体传播信息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烈的社会性、生动性、知识性、思想性,它往往通过真人真事、具体情节和潜移默化的方法来表现事实和思想,来对舆论进行引导,因此较容易为公众接受。 3、沟通协调功能。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媒体扮演着各方信息沟通平台的角色,在社会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枢纽作用。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与公众、社会各个方面都可以在媒体上进行沟通。这些年,政府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事例多了起来,很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沟通作用。 4、社会组织功能。新闻媒体通过对新闻信息的选择、解释与评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策略,并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上,形成统一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充当着一种社会组织者的角色。 5、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历来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舆论监督,既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百姓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党和政府一直强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修正错误、凝聚力量和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息服务功能。新闻媒体不断向人们提供各种事件信息,如对于那些来自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威胁,新闻媒体能及时地向人们发出警告,让人们采取防御措施。此外,新闻媒体还提供有关人们生活环境的信息,如关于公共事业、经济状况等,这也是新闻媒体满足人们日常信息需要所具备的功能。 新闻媒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将发挥正确导向、聚合智慧、动员教育、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一方面为媒体的新闻报道提供了一个全新空间与视角,另一方面也让媒体重新审视自己,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调整思维,从而增强媒体与社会 的“互动性”与“粘合度”。责任与担当: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价值所在新闻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必须坚持职业伦理,弘扬专业精神,恪守社会责任。唯有严格要求自己,践行道德规范,善尽社会责任,大众传媒才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2011年发生的谣“盐”事件,给媒体如何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许多思考。2011年3月16日,全国不少地区出现“抢盐潮”,众多新闻媒体沉着冷静应对,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传达政府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食盐供应新闻报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了民众对核辐射影响的疑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新闻传播活动,是人类的一种有明确目的的社会活动。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传递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因此,新闻传播活动从一开始,就暗含着对管理效果的设定。按照人们通常的说法,效果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在资源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产出越多,该转化过程的效果越好,在产出一定的前提下,投入越多,则其转化效果越差。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为,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资源才能产生一定的管理效果。而这一效果的产生,又是贯穿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始于传播之前,显现于传播之后,即总是受众在收受新闻传播之后才会表现出来的。由此,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效果,可以被理解为新闻传播者(即管理者)在实施自己的管理行为所消耗的一定的资源与在此基础上所得到的新闻受众(即被管理者)接受信息传播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方面所发生变化收益的比较。 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管理息息相关。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发挥新闻媒体的功能作用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媒体本身应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二是政府等管理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管理好社会。 由此可见,媒体参与社会管理,首先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让公众获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谣言止于智者,公信源于诚意。这次谣“盐”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传播新闻事件真相,达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因此,媒体应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对公共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报道,畅通人民群众的权利表达渠道,努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各种社会分歧。这样才能把好舆论引导的闸门,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新闻媒体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新闻媒体是传递信息的载体,这种传递的信息与人类事先储存的信息不同。传媒传递的信息更多地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最新变化有关,通常被人们称为新闻。无论世界发生何种事,如战争、疫情等,一旦经新闻媒体传播,这种信息就会对人们的社会生存和命运产生影响,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一般的信息所不具备的。如在地震中遭破坏的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一系列经新闻媒体传递的信息,引起各国政府对核电站安全的高度重视。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社会管理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张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农业专业论文:农学专业农业昆虫学教学改革与实践 为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结合黑龙江省的地域特点,对农业昆虫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改革。实践表明:改革后的教学方法,提高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农学专业农业昆虫学教学改革 一、农学专业农业昆虫学教学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农业昆虫学是农学专业的基础课,兼有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双重性质,在农学类专业中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本课程主要讲授昆虫学的基础科学知识,内容包括各种害虫的形态特征、生活习性、为害方式、发生规律、种群动态与环境条件的关系以及有效的防治措施,是保护农作物获得丰产丰收的一门科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专业性和实践性,对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型也发生了转变。目前,用人单位对农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因此,结合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变化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科建设的发展趋势和专业特点,加强农业昆虫学课程的建设与教学改革,是农学类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出一流的高等农业技术人才和农业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保证。 二、具体做法 1.注重教材选择,优化课程体系 高等学校越来越重视培养“宽口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本科专业设置由细化转向加强基础,缩短学时,拓宽口径的改革。因此,如何在较少的学时情况下保证农业昆虫学的教学质量,是农学类专业教学所面临的挑战。选好教材以及做好对教材课程体系的优化是农业昆虫学教学工作者首要考虑的问题。 目前,农学专业的《农业昆虫学》课程没有合适的教材,采用彩万志等主编的《普通昆虫学》和李云瑞主编的《农业昆虫学》两本教材,均为植物保护专业本科教材,内容多且深。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提供最全面的知识,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并掌握新的知识点,了解最新的学科进展情况,教师在备课的时候应该精心组织课程内容,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并结合地域特点对教材进行优化,达到知识的系统性、前沿性和实用性。 首先,注重农业昆虫学基础科学部分的教学。由于农学专业没有昆虫学科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然,解决生产中害虫防治的实际问题,更多的则是依靠运用昆虫学基础知识来解决,因此,昆虫学基础科学部分的教学尤为重要。我们在教学内容上采取“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引导学生关注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将《普通昆虫学》教材中的第一篇至第三篇合并为一个章节,即昆虫体躯构造与功能,授课时联系生产实践讲授昆虫的外部和内部构造与功能,力求将这部分内容讲细讲透彻。例如,不同类型口器的昆虫,其危害症状不同,应根据昆虫的危害症状有针对性的选择农药种类和施用方法;利用昆虫的触角,可区别害虫的雌雄,如果诱虫灯下诱到的害虫多是雌虫尚未达到产卵的程度,那么及时预报诱杀成虫就能减少产卵量,降低为害,这在害虫的预测预报和防治策略上是很有用处的。对于昆虫生物学特性的章节,有选择的讲授昆虫的生殖方法、生活史及习性;昆虫分类章节,重点讲授农业上常见昆虫的分类特征,包括对农作物有益和有害的种类,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农作物昆虫。对昆虫与环境的关系,重点掌握温度对昆虫的影响,了解其他因素对昆虫的影响,将农业昆虫的调查统计及预测预报放在农业昆虫学各论中,结合具体的害虫进行讲授,使教学内容更加具体丰富。在农业害虫的防治原理和方法章节中,以害虫综合治理(IPM)理论为基础,引入害虫可持续治理理念,解决环境污染、农产品残留等安全问题,结合成功防治农业害虫的典范讲解农业害虫防治的原理和方法,使教学内容具有新颖性和生动性。 其次,灵活讲授农业昆虫学各论部分的内容。由于农业昆虫学各论内容庞杂,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因此,我们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对有关章节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地区主体作物为特色的害虫群落系统。我们将某种作物害虫作为一个单元来讲授,先讲授某种作物害虫的种类,然后讲授重要害虫的群落特征,之后再阐述优势种种群的发生为害特点,最后在害虫为害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某种作物害虫的综合治理技术。这样授课的效果显着体现在两点:第一,使农田生态—害虫群落—害虫种群—综合治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非常便于学生掌握学习的重点,学生学习效果显着;第二,将害虫的发生为害与综合治理联系在一起,既符合现代害虫综合治理的理念,又可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因为,害虫的综合治理与植物学、植物生理生化、生物化学、作物学、栽培学、气象学、土壤学、耕作学等多门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相联系,在课程授课中注重将上述学科的知识与昆虫学知识结合在一起,利用作物自身的外部形态、内部生理生化特点、作物栽培措施、栽培制度、农事操作等措施,来分析害虫—植物—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创造有利于作物生长,而不利于害虫发生的条件,减少害虫的危害。此外,授课时及时补充害虫变化的新动态,做到与时俱进。如搜集整理关于美洲斑潜蝇、烟粉虱、白粉虱等害虫的资料,补充到授课内容中,使学生能够学到最新的知识。 2.改变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讲课是一种艺术,对于一个教师来说,要使教学效果好,就必须精心设计授课内容,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及讲稿,在语言表达上力求做到简练、准确、富有趣味性。改革之后的教学方式,极大程度地提高了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尤其是在讲授昆虫学基础知识部分时,昆虫分类章节中,某些害虫的特征较繁杂,学生不易记忆,如在讲课过程中引用一些谚语、经典事例等,教学效果会很显着。例如,在讲到“弹尾虫”的特征时,我们引入了“善跳弹尾目,腹节 不过六;基部有腹管,跳器在端部”的例句,这样学生就很容易接受和记住。在讲授各论部分时,挑选2~3种重要虫害作为重点讲授内容,其余的虫害安排学生自学,之后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自制PPT课件讲解,最后由教师总结补充。如此,学生从一类害虫的危害症状特点到学习此类害虫的发生发展规律,从重点剖析此类害虫的发生危害原因到举一反三的学习其他类害虫的过程中,学会了自己查找文献和总结归纳,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又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增强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在整个农业昆虫学授课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媒体的授课形式,教学过程中增加了实物、录像、电影等方式,利用其图像、声音和动画效果体现昆虫的各种形态及生命活动方式,以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3.加强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学生专业能力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物质依附和基础支撑,实验体系的建设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和整体科研能力,是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和地方需求,农业昆虫学的实验教学逐渐向农业生产实践型转变,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利于毕业生的就业要求。首先,改变教学模式。以往的实验课教学,基本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在教师的讲解过程中,完成实验项目内容,对作业以外的实验内容不重视,甚至不做,这种教学模式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差,出现应付现象。改革后的教学模式则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其次,教学手段的革新。实验教学中,利用了多媒体技术,弥补了板书、挂图、标本残缺、标本数量不足等方面的缺陷,显着提高了实验教学效果。其三,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验教学内容中增加了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步骤,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实验完成后,分析实验结果、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其四,为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牢固性,提升学生的感性认知能力,我们在实验中增设了昆虫学教学实习。要求学生到温室、田间采集昆虫标本,室内鉴定,识别害虫危害症状等,这样的教学方式显着提高了教学效果,学生能亲身观察和掌握这些昆虫的基本形态、习性、危害状况等,弥补了以往单一室内实验教学的缺点。改革之后的实验教学方法,既培养了学生对农业昆虫学学习的兴趣,也训练了学生在农业昆虫学实验技术方面的扎实功底,为今后从事农业昆虫学的科研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综合素质 考核的目的是考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情况,以及能否应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我们将平时成绩、实验、期末笔试成绩按照10%、20%、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作为农业昆虫学课程的成绩。平时成绩主要考查学生自制理论PPT的质量和查阅资料的丰富度;实验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实验过程中对仪器的使用能力、昆虫标本的采集和制作技巧、编制和使用检索表的能力、鉴别农业昆虫种类的能力、综合性实验设计的能力,一般采用开卷或实物考试法;期末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课堂讲授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害虫综合治理方案的设计及害虫的防治措施等内容。改革之后的考试评分方法,激励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总结与展望 教改之后的农业昆虫学教学实践表明,目前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制度能较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激发了学习激情,提高了自主、创新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明显地提高和加强了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起到了初步的改革成效。相信通过我们今后不断改进和完善,并将新的教学模式试行和推广到其他农学类学科,对大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农业专业论文:浅析农业职业教育应走出专业设置的误区 论文关键词: 农业职业教育;误区;改革途径 论文摘要: 农业职业教育要走出专业设置的误区,就要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出发,充分认识三农问题,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实习基地建设,走出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一、目前农业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1、专业改造的误区 农业相对效益较低,使农业职业学校或学院的涉农专业在生源竞争中处于弱势,为了追求生存、发展,多数学校都在大刀阔斧地进行老专业改名、新专业设置,目的是为了吸引生源。但忽略了与之配套的相关改革,改造后的专业大多数换汤不换药,新专业师资力量匮乏;实习基地数量少、规模小,甚至没有,专业课教学依然存在“实验室养猪、黑板上种田”的现象。 2、教学环节的弊端 专业变化快,课程设置跟不上步伐,征订教材教师参与少,教材与实际需要和学生能力脱节,学生水平评价主要以理论考试为主,教师水平评价仍然是传统的方式(教案的规范性、教学环节的完整性、学生对教师的满意程度、领导的印象等),使工作缺乏推动力,教师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导致教师队伍新技能欠缺或技能熟练程度不高,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技能训练不到位。 由于上述原因,培养出来的学生基础理论不扎实又缺乏特色和职业能力,毕业后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新名称、新专业在招生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很快就被扼杀在摇篮中,生源又会陷入困境。 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1、充分认识三农问题 众所周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举措。近几年各级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跨地区转移在政策上给与诸多照顾优惠,使其待遇有所改观,但我们看到大中城市大多选择发展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的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况且城市本身存在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在与城市富余劳动力的竞争中多处于劣势,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仍然是城市的贫民阶层,低成本、低风险的土地将成为农民生存的最后保障,况且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最终也只能靠农民自己,因此,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出路,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是对农业职业教育提出的挑战,并带来机遇。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未来农业将成为一项新型产业,同样也要求造就新一代农民来改革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农业发展趋势表现在由单纯的数量增长转向优质高产高效,产品系统转向名、特、优、稀、新、少,林果牧渔各业及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发展工厂化基质栽培技术,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的走向。以上各项战略均对农村从业人员的种类布局、技术结构和能力的层次规格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目前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低、优秀科技人才奇缺、信息渠道不畅通阻碍着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效益的提高。职业教育应密切关注“三农”需要,实施全面的、多元化的专业和培训,同时加强与之相配套软硬件建设。抓住机遇,以优质“产品”迎接挑战。 2、走出一条“凭实绩体现质量,以质量创造品牌,以品牌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招生”的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子 (1)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学校应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构建与当地人力资源开发相适应的课程新体系。该体系应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和能力的培养,根据职业能力需求,自制教学方案和教学大纲,强调适用、够用,突出实用性、体现地方化、模块化和现代化。设置区域性或乡土性专业课程,组织编写适合地方特色的实用教材。结合实际增减课程,培养学生熟练使用各种工具书、手册及图表的能力,提高学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职业的现实性因素决定了职教的课程和教材是多变的,教材的选择要依靠有能力把握现实职业环境、有能力创新的专业教师。至少有内行教师和德才兼备的人员参预订购教材事宜。 (2)打破传统教学模式。职业教育,如果忽视了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就等于丧失了办学生命力,所以必须打破传统的教学体系,从职业能力分析入手,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给学生创造一个客观真实的环境,增加学习接触实际技能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岗位业务能力。 突出“应用性”的 教学内容。基本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原则。专业课程的理论部分应削枝强干、删繁就简,体现知识能力的“岗位针对性”。教学过程强调结论和应用,教学重点告诉学生“是什么”和“怎么用”,加强基础专业技能训练、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内容。 (3)启用教学能力评价模式。评价机制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至关重要。作为价值导向,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能力更是教师能力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评价指标。把学生对常见的一些专业现实问题,有没有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有没有通过查找资料、广泛寻求合作、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作为课堂教学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删减当前的理论考试,把单独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教学水平的测试方式。有说服力的评价指标可以促进教师在教学上将传统的文化课教室变成“教、学、做”相结合的理论课堂,将实训基地作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应用课堂,在这样的课堂里,学生要做到在学中做,在做中学,边做边学,教、学、做合一,手、口、脑并用。这样既对学生实行了“高标准、严要求、强训练”,使学生所学习的理论和掌握的技能融为一体;又对教师完善自身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和技能熟练程度无论从主观和客观上都起到推动作用。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无论是改造老专业还是设置新专业,教师能力欠缺是改革的最大障碍。育人先育师,教师的专业培训,应当成为专业建设的前提,只有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教师队伍建设与新专业建设相匹配,新专业才具有生命力。 学校体制、政策对能力的发挥和积极性的影响同样至关重要。学校应以实绩作为能力标准、待遇标准。取缔效益甚微的岗位和影响职工积极性的一劳永逸的待遇,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奖罚制度,建立、健全鼓励扶持政策,使全校职工个个有压力,人人有动力。 支持、鼓励实训基地建设中教师技能的创新、名特优品种的引进、示范、试验。农业受天时、地利的影响明显,允许一二次的失败,鼓励教师大胆实践、探索、创新。支持、鼓励教师建立自己的指导专业户或自办实体。以实体和专业户的效益、学生能力展示评价教师能力,并作为评选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依据。奖励应倾向于技术含量高、难度大、艰苦、能力要求高、对学校发展影响大的工作和岗位,真正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全体职员的工作热情,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鼓励专业课教师充分利用寒暑假期,在节假日深入各行业一线参加生产、管理实践活动。经过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计划的对教师进行外出培训、考察学习。积极采取引进人才、校企联合等完善师资队伍。 (5)加大实习基地建设。农业职业教育要办好,就要确立培养实用技术型人才的目标,加大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在自己的实训基地上依靠它的技术优势、人员优势,建立一套与专业对口、科技含量高的实体,让学生真正参与到生产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而达到学有所练,学有所得。而且该实体能对外营业,效益可观,使基地具有较高的示范性和较强的辐射功能,以此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走出了一条“凭实绩体现质量,以质量创造品牌,以品牌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招生”的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子。 农业专业论文:浅析农村中职学校农业类专业适应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初中地理 课堂教学 方法改革 论文摘要:中学地理教育在社会上急功近利思潮和学校中应试教育思想的双重冲击下,教学水平处在低谷状态。初中地理教学是目前中学地理教育中最需要突破的薄弱环节。在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笔者认为初中地理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多年来为当地农村培养了大批的科技人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在新形势下如何确定培养目标、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成为职业学校新的课题。 一、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来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上紧跟社会发展的需求,向第二、三产业方向倾斜,第一产业的农林牧专业呈现逐渐萎缩的趋势甚至被裁掉。有的学校虽然保留了部分农业类专业,但学生的目标是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将来有利于谋求一个好的职业,没有把服务农业放在首要的人生目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30万人(包括农民技术员),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不足千分之一,而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己超过千分之四,这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农业科技人才的大量短缺与培养科技人才过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即便这样,很多中职学校仍把重点放在对初中毕业生的培养上,这就加大了培养的局限性,培养的数量捉襟见肘。由于学生的学习动机或者说学习目的的偏离,培养的质量更值得怀疑。 二、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 (一)地里位置的优势。 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大都地处农业生产前沿,与农业生产能近距离接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职业学校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农业生产的动态,可以有目的的进行指导和服务。在遇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典型的、普遍的、共性的问题时,可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治理,还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办学经验的优势。 职业学校基本上是从农业技术中学转轨而来,有着多年的办学经验。在对农业人才培养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办学模式,既可以培养初中毕业生成为中等职业技术人才,还可以培养生产一线的农民,使其掌握先进的科学生产知识。 (三)师资力盆的优势。 就目前而言,很多农村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教师占专业教师的20-25%,有的学校这个比例还大。他们大都是八十年代为职业学校定向培养的师资力量,对农业生产有着深厚的感情,农业科技知识比较扎实。 三、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措施 (一)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针对目前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科技人才的现状,职业学校要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应该是农村留得住、能创新、有作为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不但对所学的专业知识精通,还要熟知相关专业知识,要成为农业生产中的多面手。在实施教学上,要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性教学。可以把教室搬到田间地头甚至鸡舍猪圈,让学生亲自动手去做,从感性认识上强化训练。与此同时,更新旧观念,不断传播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使学生置身于农业科技前沿,用先进的知识武装头脑。加强学生的继续教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优良品质,鼓励学生敢于创新,敢于实践。 农村中职校在培养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还应把培养人才目标对准农业生产一线的农民。这些农民对农业生产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渴望知识,学习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在职业学校深感农业类专业招生难、在校生少的同时,有一个庞大的农民队伍急需培训和学习。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经常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苦于无门,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请教,职业学校恰恰是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桥梁,完全可以利用专业知识服务农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职业学校也只有重新对培养目标定位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在职业学校的办学过程中,农业类专业逐渐萎缩、招生困难、办学特色不明显等都制约了农业类专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农村中职校生存的根基。将培养人才目标定位在农民这个群体上,学校将在农业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会使学校焕发出勃勃生机。 (二)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 职业学校沿袭普通中学的办学模式显然背离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真谛,职业教育不能把学生禁锢在课堂上,不能把学生埋在书本里,实行开放式教学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培养目的的定位为多种多样的培养模式提供了可能。培养在校生时可以采取动态的教学过程,根据不同学生的爱好,让他们自己制定农业生产的一个小环节,并付诸实施,教师则针对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有目的的指导,这样以来学生就可以通过实践掌握理论知识。 针对农民的培养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进行,农业类专业包涵了农林牧等专业,不同的行业生产也各不相同,比如从事种植生产季节性较强,而从事养殖生产的季节性就差一些。随着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行业的细化程度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农民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要从基础知识上强化,又要在专业技能上提高。从培训时间上看,种植类专业可以在农闲时集中进行培训,而养殖类专业可以利用下午或者晚上的时间进行。从培训层次上看,可以进行短期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后发培训证书:可以注册中职学籍,采取学分制的形式,修满学分即可毕业,享受中职生待遇;可以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程,按照中央电大学习包的要求,有步骤、系统地进行学习,最后按课程所修学分毕业。 因此,农村中职校在培养模式上要有突破、有创新,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上,要看的更远,只有采取多种形成是培训,才会有更多的培养对象,职业教育才有活力。 (三)培养方案的制定。 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确定后,就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定要有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农民群体特征,又要考虑到个性发展;既要有稳固的基础知识,又要有前沿的专业知识。培养方案可以以学习包的形成发给每一个学员,让他们有目的的去学习,在学习以前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想做什么,方向的确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业专业论文: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而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近年来宁夏各地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业产业化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基础,专业合作组织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种比较好的组织形式。不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不得要领。 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关系十分密切,好像一对孪生兄弟,不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就发展不起来;没有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就难以推进。从宁夏这几年的实践中,我们深切地感到,哪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得好,哪里的专业合作组织就发展得好。反过来也是如此。 (一)只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有机组合起来,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是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的农产品不能够满足龙头企业的需要。龙头企业依靠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的原料,一般都不会成功。所以,许多龙头企业要自己建设原料基地,搞“反租倒包”。而“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就破解了这个制约因素。专业合作组织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安排农户生产,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养殖小区,代表农户与企业签订合同,既降低了龙头企业与千家万户打交道的高额成本与合同不能兑现的风险,又有效提高了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较好地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双赢”,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目标。 (二)只有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国外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历史和国内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实践都说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都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农民的生产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不会提出也不会出现专业合作组织。只有当农民的生产变为商品生产,农产品成为加工企业的原料,或者直接进入消费市场时,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使自己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求,取得较高回报,才出现了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组合,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的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能适应这个要求,专业合作组织就应运而生了。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为农户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围绕某一个农产品生产,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在技术、资金、信息、储运、购销等方面开展合作的组织。它与龙头企业直接挂钩,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当我们认识到这个发展趋势并自觉推动农业产业化时,首先要解决的是发展加工或销售龙头企业。没有龙头企业,就没有农业产业化。当龙头企业建立后,马上就出现了原料供不上、原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进而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这个时候,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就成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唯一选择。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民有序地带进农业产业化运行轨道,既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水平和收入,又解决了龙头企业原料供应不稳定的问题,把龙头和龙身紧密联结在一起,真正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总之,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具有重要作用,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近年来,宁夏制定了《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突出龙头带动,狠抓项目落实,区域布局初见成效。特别是4个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良好,基本形成以(中)卫(中)宁为核心,辐射固原、石嘴山的枸杞产业带;盐(池)同(心)灵(武)滩羊及灌区杂交肉羊肉牛产业带;以吴忠、银川为核心的奶牛产业带;以宁南山区为主的马铃薯产业带。各地依托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同时,我们也感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完善组织、创新机制、自主管理、共同受益”的目标,积极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上档次、上水平。切忌部门直接介入管理,与民争利,一统就死。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推广“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民”模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需要“组织”,需要“能人”去领头。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党委把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了“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党员在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中的作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党员带头,以产业为依托,组建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通过支部抓协会(合作社),协会(合作社)带农户,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二)完善运行机制。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以下几种机制。一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除了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外,还要按照一定比例向农民返还一部分流通或加工环节的增值利润,实行二次分配。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实行股金分红,坚持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黄沙窝村奶牛合作社与夏进乳业公司的利益联结,就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这个合作社建设了标准化的奶牛养殖园区,夏进公司在园区投资建了挤奶站。入园区的农户按统一要求和标准饲养奶牛,机械化挤奶,统一售奶。由于牛奶质量好,符合企业要求的标准,鲜奶价格每公斤比市场价高1毛钱,夏进公司每收一公斤鲜奶还给合作社返利8分钱。牛奶质优价高,使社员增加了收入;公司返利使合作社实现了创收。这是一种最直接的利益联结方式。此外,还有企业优惠提供良种,派出技术员指导,在产品市场价格下跌时按照保护价收购等利益联结方式。不管哪种利益联结方式,前提条件是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受法律保护。二是民主的管理机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制定章程、制度,规定合作组织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避免农民受到损失。三是积累机制。有条件的合作组织要设立公积金、公益金、风险保障金,具体提留比例和社员分配方案,要通过社员大会决定。四是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监事会,作为内部的监察和监督机关。要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严防共有财产流失或浪费。 (三)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领导人的培训。专业合作组织能不能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合作组织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素质的高低。所以,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理事长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合作组织的原则、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使他们懂得正确处理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关系、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积极引导、热情服务的工作。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形式要活,渠道要宽。只要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带动农户,促进生产,扩大农产品销路,不管是什么形式出现、采用何种方式联合,都应予以鼓励,积极引导。鼓励科技特派员、农民经济人、专业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依托村级组织的组织优势、农技部门的技术优势、基层供销社的经营优势加快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建在村一级,可以建在乡镇一级,也可以建在县、市一级。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了,还可以组成商会。专业合作组织要不断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由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着力提高合作组织的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引导同一产业的专业合作组织、加工企业、商贸企业进行联合,组成经济实体或行业协会,迅速把产业规模做大。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结合在一起的组织,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主体是农民,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做到组建自由,进退自由。各级党委、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而不强制推广,热情服务而不包办代替;既要加快发展,又不能搞成“一阵风”。要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的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看到专业合作组织的好处,激发更多的农民组建或者加入专业合作组织。要教育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民遵守章程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尽到义务;引导他们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按标准生产,按合同履约,使已经建立的合作组织得到巩固、提高,健康发展。 三、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既有发展的问题,也有巩固提高的问题,但主要是发展问题。社会各方面都要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完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个新事物,正处在发展之中,还很不成熟。它最终要发展成企业性质的组织,或者办成企业。但现在还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公益事业单位,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作组织。因此,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对专业合作组织在税收、工商登记、土地占用等方面,应像发展民营企业一样给予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工商部门要统一登记注册办法,减化登记程序和手续,并减免手续费。金融部门要采取扶持政策,优先为合作组织贷款。对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经营活动,应按农民自产自销、自买自用对待,不收税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也适用于专业合作组织。自治区要在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安排上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扶持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关系,保证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一是发展合作组织与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必须坚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决不能侵害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原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过去统的一层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一定经济实力,为农民服务和统的功能发挥得比较好;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不发挥作用。要继续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为全村农户服务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专业化生产的农户服务。三是发展与规范的关系。首先要鼓励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规范,通过抓典型,进行规范。 (三)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邓小平同志讲过农村体制改革的两个飞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表明第二次飞跃已经开始。党委管农村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当前,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着很好的机遇。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关立法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放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务必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认识到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这条路非走不可。早走比晚走更有利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农民增收。要运用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观摩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把县、乡和一些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带到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好的地方和办得好的合作组织去参观学习。各级农业、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经贸、供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探讨 摘要: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挑战和机遇,探讨了一些可行的方法和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工程;学科专业建设;农业服务意识 “农业工程”这一概念是由20世纪初美国学者提出来的,1963年美国农业工程学会对农业工程学科的定义是“一门应用物理科学与生物科学来研究农业生产的特殊的工程科学”。我国的一些专家学者也在对农业工程的定义不断进行归纳总结。近年来,随着对农业工程内涵的不断加深和拓宽,对农业工程教育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农业工程与生物科学的融合是国际农业工程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农业工程教育紧随世界农业工程教育改革的脚步,农业工程教育目标也由原来的“深窄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转变为综合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从而对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根据农业工程教育改革的要求以及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教育为例,提出了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建议和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农业工程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业工程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应义斌等非常全面地总结了目前我国的农业工程教育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首先是新兴学生生物学及相关的交叉学科大量涌现,冲击着传统学科;其次是我国农业已经步入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由传统经营方式向着产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要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不仅要具有工程专业技能,还需拥有农业方面的基本知识,更应具有较强的统筹规划和沟通能力;再次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得农业工程面临着来自工科类院校的竞争,尤其是在招生和就业上存在困难,导致办学效益低、投入少开支大。可见,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2013年更是锁定农业科技。这些文件中多次提到农业工程方面的问题,并明确地指出未来的发展方向,表明了国家对农业科技尤其是农业工程方面技术的关注和支持。因此,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机遇。 二、我国农业工程学科专业的现状与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受苏联模式影响,中国的农业工程学科发展不够全面,对它的“综合性、边缘性”认识不足,专业划分过细,形成了窄深型的专业体系。虽然后来有所调整,但目前学科间的交叉度仍旧不够。同时过于强调课程自身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课程体系缺乏综合性,不利于学生探索各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也不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认识视野,使得农业工程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再加上我国特有的轻农思想,学生选择这个专业方向往往并非心甘情愿,从根本上缺乏为“三农”事业服务的意识。同时,为了迎合就业,农业工程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又大多偏重于工程类专业,导致学生们关于农业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没有掌握本应该具备的农业科学方面相关的知识。 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教育探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工程学科在下设的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生物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农业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上都有博士点和硕士点,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包括农业水利工程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相关的工程类本科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等,这些相关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都能直接进入对应的农业工程类硕士点进行深造。本着立足西北、放眼全国的方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农业工程类人才,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日新月异以及高等教育改革步伐的加快,教学模式单一、学生创新实践乏力等问题日益凸显,从而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由于地处杨凌,学生缺乏与其他高校在校生的有效沟通,以致没有形成全面的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尤其是上述偏工程类专业的学生普遍对所学专业认同感低,为“三农”服务的意识不强,毕业后进入农业工程类学科继续深造的意愿不强。针对以上 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1.引导学生树立为农服务的意识。就当前而言,涉农专业的就业情况确实难尽人意,尤其是涉农的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在看到其他高校相近专业的学生能比较容易找到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时,经常会有抱怨,且因为这些工作的就业环境相对舒适,从而一心向往这些工作,进而引导学校往这些纯工程类的靠近,就出现上文所提的低不成高不就现象了。尽管如此,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在将来必将会有更多的选择,这个可以从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工程类专业的就业情况看到,例如美国的john deere、日本的yanmar等,都是很不错的世界著名企业,但前提是学生得有为农服务的意识。因此,可以从学生一进校门就给他们灌输为农服务的意识,通过合适的方法让他们对农业有个正确的认识。 2.优化课程设置,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农业工程学科领域的扩大,有计划设置了新兴专业,调整、改造、拓宽原有学科专业结构,例如从我校目前的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整体来看,有机械制造,也有电子电信计算机等,但缺少一个中间的连接过渡专业:自动化专业。同时使专业向综合方向发展,对农业工程类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增强人文社科类的教育,优化基础课程的设置,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同时,专业课可以多开一些农业和生命生物方面的课程,从而有望实现专业课的综合化。此外,还可以增设涉农专业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了更全面的选课平台。 3.以教学团队为依托,改革教学方法。教育需要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考虑到人才培养有不同的需求,例如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可以通过整合教师资源,组建“研究型”、“工程应用型”两个不同特色的教学团队,并采取多种措施,同时提高两个教学团队的综合素质,为农业工程类相关人才的培养提供师资保障。“研究型”教学团队可主要由科研能力强、科研项目多的高水平教授和青年教工组成;“工程应用型”教学团队,可主要由实践能力强、技术推广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和企业工程师组成。在“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大校企合作的开放式办学力度,建立学生双导师制,与企业联合培养,并通过以工程应用为核心的训练和实践体系,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同时,完善校内转任教师到相关产业或领域一线学习交流,以及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良好的教学方法对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在建设“研究型”和“工程应用型”教学团队的同时,不断改革教学方法,促进传统教学模式的转变。目前,灌输式知识传授方式在众多高校占有较大比例,造成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学过程单调死板。实践证明,这种知识传授方式不利于培育人才培养。为此,改革教学方法就成为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互动性和探究式教学方法的实践与应用。从工程实际出发,通过启发式、自学讨论式、问答式、角色换位式等多种既有明确目的又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从一定程度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动性,充分活跃课堂氛围。同时,倡导自学,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和捕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知识的能力以及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也在积极地进行学科专业建设改革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希望以上几点探讨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更多的专家学者集思广益,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的发展。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体系改革探讨 【摘要】针对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出发,指出创建差异化的民族班教学体系的重要性,并在民族班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模式创新以及教材建设与课程设置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疆;农业经济管理;民族班;教学体系 一、引言 农业一直是新疆的基础产业与支柱产业,农业产值比重也一直高于全国6-8个百分点,新疆“大农业”的产业结构特征客观上需要较多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更加凸显了培养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性。因而与全国各高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生源总体处于萎缩状态相反,新疆各高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规模较大,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比重相对较高。新疆高校设置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备系统的农业基础知识与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同时掌握农业经济管理基本方法与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用于满足各类农业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研究等工作的需要。但目前多数高校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没有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特点设置差异化的教学体系,民族班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课程设置与汉族班基本趋同,导致民族班教学效果普遍较差,影响了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因而亟待改革与创新。 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不合理 根据对新疆多所高校的调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基本上是借鉴内地高校的经验,没有体现新疆地方特色与民族特色。多数高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名义上存在少数民族与汉族之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太大区别,一些对少数民族来说学习难度很大的课程如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等依然保留在课程体系中。这种局面不仅增加了民族学生的负担,而且影响了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不利于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适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缺乏专业师资队伍 各高校虽然分别制订了民族班与汉族班的教学大纲,也对民族班的教学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但在教学过程中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多数教师既担任民族班教学任务,又担任汉族班同一课程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一般采用同一课件与同一教学大纲。担任民族班教学任务的教师对民族学生的学习特点与理解能力缺乏足够了解,对授课内容与讲课速度也没有做相应调整,严重影响了民族班教学效果。大多数教师也不懂民族语言,一些重要术语与关键问题很难准确向学生传达。 3、缺乏民族班专用教材 尊重差异、求同存异,是社会主义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材建设的重要原则,但目前市场上鲜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编写的教材。以塔里木大学农业经济学课程为例,不管是民族学生还是汉族学生,采用的教材都是华中农业大学王雅鹏教授编写的《现代农业经济学》教材,其它高校也大多采用钟甫宁、孔祥智、李秉龙等知名学者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一是内容上对少数民族学生偏难,二是未能体现新疆农业这一区域特色,让民族学生很难理解与吸收。多数高校的《西方经济学》也统一采用人大版教材,对绝大部分民族学生来说同样太难。 4、教学模式单一 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的教学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活动仍以课堂教学为主,缺少实体背景材料,学生走向田间或企业从事观察、试验的机会较少,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二是在民族班课堂教学中强调现代教学的共性较多,关注文化差异性较少,这是导致民族班课堂教学效果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在教学过程中过分依赖PPT,PPT虽然有利于增加信息量,开拓学生视野,但对民族学生来说,由于其汉语言水平相对较低,无疑增加了学习难度,经常出现观看PPT与听老师讲课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改革思路 1、加快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计划中的集中表现,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的课程设置首先需要考虑少数民族学生语言差异、接受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结合新疆社会对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根据“加强基础,突出重点,提高能力”的原则进行。具体思路一是适当减少课程数量,压缩课内总学分,降低民族学生学习压力。同时适当删减一些纯理论性且难度较大的学科,或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民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汉语水平与学习能力进行选修;二是以农业经济学作为主线,借鉴经济学专业与管理学专业课程设置经验,增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且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同时有必要增加各学科实践课的课时比例,提高民族学生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 2、重视专业师资力量培养 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是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学质量的关键,而教师对民族学生的心理特征与学习需求的了解与把握则是增强教学效果的有力保障。因此,高校有必要根据本校民族学生的数量有计划地引进或培养一定比例教师,要求这些教师既具有丰富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同时具有长期从事民族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经验,用于专门负责民族班的教学与管理,从而避免忽视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差异、教学与管理方式民族班与汉族班趋同现象。由于新疆高校民族学生中大多数是维吾尔族,因而有条件的高校应该引进或培养一批既懂汉语又懂维语的教师,开展双语教学。 3、编写适用于民族班的专用教材 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适用于民族班的专用教材,尊重不同文化,承认相对差异,是当前国际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理念,也是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思想,因而编写适用于民族班的专用教材是实行差异化教育的前提。农业经济管理是涵盖农业、管理与经济三大学科的宽口径专业,包含的课程相对较多,加上民族学生相对较少,教材适用范围受限,因而民族班专用教材的建设存在明显的成本过高问题,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根据民族学生理论基础薄弱和普遍缺乏中国传统文化共识的特征,应重视基础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的介绍,同时在汉族班的基础上降低难度,形式上尽量做到图文并茂,以便于民族学生自学。 4、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 结合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学生的培养目标,选择适合民族学生发展的科学教学模式,是提高民族班教学质量,培养合格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当务之急。民族班课堂教学的改革要充分考虑各民族文化的特点、师生的心理与行为方式特点,并以此作为提升其教学质量的一大基础。根据作者多年的教学经验,以下两种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较好,值得推广。一是PPT教学与和板书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事实上,传统的板书教学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适合民族学生特点,对一些难度较大,逻辑性较强的理论推导改用板书形式更好,因此在以PPT教学为主的前提下,有必要适当穿插一定课时的板书教学。二是老师与学生的互动式教学,一方面要求教师参与学生的活动,让教师成为与学生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伙伴。另一方面要求学生参与课程教学,从课程内容中抽取部分相对容易的章节让学生自学自讲或相互讨论,使学生养成主动思考的习惯,不仅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同时也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作者:欧阳金琼 刘春风 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专业市场创新发展 1产业集聚与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的互动关系 1.1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之新的组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引入一种新的产品(产品创新);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工艺创新);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市场创新);获得一种新的原料(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组织和制度创新)。可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就是建立新的生产体系,使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重新组合,从一种或若干种新设想(或新概念)发展到生产中的实际应用。而技术创新的实施,必然要求生产组织、管理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调整及变动;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实现,也总是要求原有市场的深化或者新需求的创造。因此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互动的。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等,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还在技术进步的形成和扩散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技术创新需要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和制度诱导。同时,技术进步能诱导相应的制度创新。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缺乏技术进步内涵的制度安排即使可调动经营主体经营积极性,也毕竟难以维持持久的生命力[1-2]。 1.2产业集聚与区域创新系统 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从而促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产业集聚带来直接的“集聚效应”和间接的“基础效应”。“集聚效应”的产生原因如下:第一,生产的集聚意味着资源在特定的区位集中。这有利于产业内形成纵横交错的企业协作网络和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从而为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创造条件;第二,生产的集中意味着资金在一定区域里集中,而资金的集聚、固定资产的积累是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第三,生产和资源的集中意味着信息和服务在一定的区位的集中,导致信息成本的节约,提高交易效率;第四,生产的集中还意味着人力资本在区位的集聚。间接的“基础效应”主要是指区域经济的一般发展水平以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可以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从而给企业生产活动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一般地,间接的“基础效应”是随着资源的集聚而产生的,而“集聚效应”的发挥又依赖于“基础效应”的扩张。因此,产业集群促进分工与专业化发展,加快创新的速度[3-4]。产业集聚将使企业加速学习过程,使知识创造和扩散更加快速而高效,强化了知识的“溢出效应”;产业的地理集中还有利于吸引专门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积累人力资本,并强化人力资本的外在效应,从而使整个区域里平均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溢出效应是与距离成反比的,创新的知识从原创者扩散到产业区里的其它人员,从人力资本要素扩散到其它生产要素,从核心企业到相关企业,从支柱产业到配套相关产业。其报酬递增的作用,产生巨大的聚集作用,吸引区外其他企业迁来。而更多企业的聚集,有利于建立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使创新条件更加完善。由此,产业集聚与创新二者形成良性循环。 2对广东陈村花卉产业的实证研究 广东省顺德市初步形成了一个以陈村镇为中心的花卉专业市场。陈村花卉专业市场与产业集聚相互促进,形成了包含企业、事业单位(如大学、研究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的区域创新网络,促进了区内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了花卉产业的竞争力。 2.1陈村花卉产业发展概况 陈村镇地处广东省顺德区北部,总面积50.9km2,户籍人口7万多人,流动人口5万多人,素有“岭南千年花乡”和“中国花卉第一镇”之称。该镇花卉种植面积达1500多hm2,花卉种植户超过10000家,拥有大小花场近6000个,2007年花卉产值4.92亿元人民币。这里荟萃了世界名花异卉,花卉种类已由过去以盆桔、盆景、荫生观叶植物为主约2000个品种,发展到传统花卉和时花、仙人球、洋兰、菠萝等高档花卉并举约6000多个品种,产品销往国内和世界各地。花卉出口占据广东花卉出口总量的1/2、内地花卉出口总量的1/4。为推动花卉业走上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国际化贸易道路,1998年,陈村镇政府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原则,以陈村原有的1200hm2花卉种植基地、已有的花卉企业和每年一届的迎春花市为基础,运用“利用高科技,建立大基地,发展大生产,培育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花卉产业化发展战略,成立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投入巨资筹建陈村花卉世界产业园区。陈村花卉世界规划面积670hm2,目前已开发面积400hm2。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荷兰、泰国、菲律宾、港澳台等10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14个省、市、自治区的花卉及相关企业共600多家在园区设立花卉生产、研发、销售机构,引入资金达30多亿元,年交易额近20亿元,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庭院树、盆景和棕榈科植物的交易市场,有着中国最大的洋兰种苗生产基地,也是中国最大的年宵花批发和零售市场,占据着广东省花卉进出口70%以上的份额。也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全国重点花卉市场、国际盆景园艺赏石交流中心、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最近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陈村花卉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兰花生物科技园、盆景大观园、综合批发市场、佛山古玩城。经营的主要园艺产品有:种苗(种子、种球、种头)、盆花、盆景、观叶植物、兰花、绿化苗木、园艺设施、园艺资材等等,同时还云集有一批园林工程企业和奇石、根雕企业,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在配套服务上,建设了花卉研发、贸易、物流、会展、信息、培训等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快捷的花卉贸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化的会展服务、强大的信息资讯服务、高效的花卉培训推广服务,形成特有的多样化优质服务体系。 2.2陈村花卉产业的制度创新 陈村花卉产业制度创新主要有四点:第一,专业市场组织形式的创新。陈村花卉业的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积极有效的推动,实现了“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和“市场企业化”的组织形式创新。由陈村镇政府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由镇政府专门成立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对陈村花卉世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开发、招商引资、日常管理和配套服务。一方面避免了小生产分散经营的弊病;另一方面也克服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市场的低效率缺陷。第二,“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经营体制创新。陈村花卉世界采用“政府搭台,花商唱戏,带动周边”的经营模式运作。公司经营市场、市场带动农户的“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的花卉产业化经营模式,十分适合当地花卉业的生产力水平和行业特点,是传统花卉产业现代化的一条好路子。在产业区里,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龙头)主要进行各种配套服务,花卉世界园区内的600多个花卉企业(龙身)主要进行各种花卉产品的生产、营销、进出口贸易,带动了周边的6000多个花场和1万多个农户(龙尾)生产经营。这种模式使龙头、龙身、龙尾各自从事最具优势的价值创造活动,使整个价值链的效益达到最大化。第三,从企业内部管理转向供应链管理,发挥中间性组织的优势,实现管理创新。在传统的观念上,企业往往会通过扩大自身的规模或进行前向一体化与后向一体化来获取范围经济,但这会带来机构臃肿,反应迟缓等“大企业病”,增加了组织管理费用。而陈村花卉世界产业配套较完整,企业没有必要进行“小而全”或“大而全”的生产经营,可以把视野从企业内部转向整个产业区的供应链,只选择其中有核心竞争力的某一个或少数几个环节进行经营,并和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来取得分工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由于园内企业地理接近,可以通过信任和契约来进行合作,整个产业区成为一个大的中间性组织,提高了产业竞争力。第四、创新了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发挥区域品牌的效应。园区内不仅产业链配套完整并得到延伸,同时,还形成了多样化配套服务体系,园区引进了物流公司、包装公司、植物检疫站、进出口贸易公司、公共汽车站,并设立了物业管理部、财务室、宣传部、展览部、旅游开发部、信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花卉综合批发市场、休闲会所、度假区、大型停车场、展览中心、阅览室等。这样一来,园区附近的中小企业和花农可以获得廉价的公共产品供给。他们在经营上,可以减少对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分散了经营风险,享受了区域品牌的效应;在管理上,可以采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决策迅速、反应灵活,充分享受了分工网络的优势。 2.3陈村花卉产业的技术创新 陈村花卉产业技术创新主要有三点: 第一,技术创新中心的建立与产学研结合。陈村花卉世界吸纳了中山大学、仲恺农学院、深圳农科中心、广东花卉研究中心、美国维生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台湾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有研发能力的世界一流花卉公司进驻,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基地。由于陈村花卉世界是竞争能力强、带动面广、出口创汇多的花卉业龙头企业,可以集中区域网络内人才、资金、科研设备等资源优势,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技术辐射源,带动区域内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覆盖,广东省科技厅因而在此设立了广东省农业(花卉)科技创新中心,专门从事花卉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推广、培训咨询和信息集散等工作,从而在组织制度上、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上充分保证了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例如:陈村花卉世界与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花卉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高档花卉快速繁殖研究”、“金桔抗寒基因转移的研究”等专项课题研究,基本摸清了对花卉危害面积较大的一些主要病虫害(如苏铁灰蝶、兰花炭疽病)的综合防治方法,并通过有关人员现场指导花农提高花卉的品质。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兰花快速繁殖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并取得成功,成为市场的著名品牌,加快了洋兰的国产化进程。国际著名公司美国维生公司带来了新品种开发与种子种苗繁育的新理念。 第二,陈村花卉世界提供人才培训、信息服务,有利于技术扩散与应用。陈村花卉世界建立了“花卉世界网”和《花卉世界快讯》等媒介,宗旨是“关注行业动态,把握市场脉搏,展示企业风采,促进产业发展”,为广大企业和有关人士提供花卉专业信息服务;陈村重视专门人才的培训,建立了园艺职业技能鉴定站,可给成绩合格学员发给初、中、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公司还经常利用各种花事活动的机会举办各种讲座和研讨会,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三,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促进产业区技术交流。顺德花卉协会是全国最先成立的县级花卉行业协会,它承担了产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与国内及世界各地的花卉业协会和客商进行联络与合作;组织外出参展和外出考察;主办花卉商品展和招商合作洽谈等重要职责。协会是企业和政府的纽带,有利于树立陈村花卉的良好形象、保护成员共同利益,有利于促进陈村花卉业技术交流。通过对陈村花卉产业案例的剖析可以看出,通过发展专业市场,建立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现代农业竞争力。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全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及评审范围;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程序;答辩的有关问题;外语及计算机要求;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等进行讲述,包括了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等,具体资料请见: 四川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中级评审委员会设在省农机局,负责全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部分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高级职称每年评审一次,中级职称每两年评审一次。现将我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相关政策作简要介绍。 一、全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 四川省农业工程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由省人事厅、省职改办领导,省农机局人事处负责管理工作。省农机局负责组织评审全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属事业单位、受委托(市、州、县)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向农业部和省经委推荐、初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市、州农机局负责评审本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向上级推荐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部分县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及评审范围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川I职改[2000]37号文件精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干部职工根据条件可以申报任职资格;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无确定身份的各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系列已取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按文件要求申报评审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范围包括农业机械(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产品储运与加工、农业环境工程、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农村能源工程等六个专业。凡从事上述专业的技术推广、使用管理、科技研究、生产制造、技术培训、技术监督、安全监理等的中级技术人员,只要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农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 三、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二年以上,或硕士学位四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中组部、人事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或省优秀专家称号的获得者.或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或省部级星火奖一等奖项目的评分贡献者,或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一本(五万字以上)等,均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其它申报条件可参照川1人职(1998)15号文件。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农业工程高级技术职务申报程序:由本人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按省农机局当年下发的有关申报文件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提供其它有关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写出推荐材料送市(州)职改办、农机局审查签章后报省农机局审查、评审。个体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当地县(市、区)职改办申请,经审查签章后报省农机局。 五、答辩的有关问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不具备规定学历;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越级晋升: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有关专业学识水平、该职务要求的基本技能以及本专业国内外动态等.并通过答辩核对有关情况。答辩结论为:优秀(有效期三年)、合格(有效期一年)、不合格(不能参加本次评审)。 六、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外语条件按照川I职改办(1999)53号文件执行,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级分为:正高A级、副高B级、中级C级等,该文分别规定了外语免试、暂不作要求、考试必须合格及降低一个等次要求的各种条件。外语考试的有效期:A级4年,其余均为3年。考试不合格者.先评后补人员可作为下一年度考试前评聘职务的依据。 计算机条件按照川I职改(2000)9号文件执行。农业工程系列计算机等级考试要求分别为高级A等,中级B等,初级C等。有效期:A、B级5年,C级4年。文件提出了各等级对计算机知识的主要要求及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范围。外语、计算机条件掌握,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参照以上文件执行对应的政策规定。免试人员、先评后补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及证明,并由所在单位和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加盖鲜章。 七、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 申报人员必须报送材料如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份;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任现职以来业务自传各l5份。上报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论文著作一至二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最高学历证明、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成绩证明、现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业绩贡献公示。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个人任现职以来业务自传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技术水平、主要业绩等,要求观点明确,文字在1000字以内.由推荐单位负责撰写并加盖公章。 为使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地反映申报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平时应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对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及时归纳总结,多写论文、讲稿,并积极向有关科技期刊投稿。单位领导和管理者在项目管理、获奖人员安排上有必要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摘要: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对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本文以社会需求为指针,对高校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出复合土地流转政策背景下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案,构建“理论、模拟、实训、实践”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为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 1绪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客观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指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部署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任务。在这一系列重大政策的推动下,为了更好的发挥当代农业学科办学优势,各农业高校多年来致力于培养学生掌握农学、机械学、自动化控制技术及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装备的性能设计、选型配套、使用维修知识和技术;具有农业生产机械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的能力、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但是如何将上述方面教学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工作结合,培养适应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化专业多方面复合型应用人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2.1现有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学历亟待提高 据权威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一线农机研发、维修、经营的从业者中拥有本科学历的不足1/2,具有硕士学历及以上的骨干力量绝大多数集中在省级机关单位,基层从业者学历普遍偏低,理论知识严重匮乏,知识储备量难以适应当前现代农业的发展[1]。原有人才培养方案缺乏向一线生产实践倾斜的课程体系。 2.2教学课程效果质量需要提升 主观方面,因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对学生的实践性和动手性有着严格的要求,除应合理安排必要的专业实习以外,因为教学任务多,教学时间紧张,教学过程中实际操作的安排不尽如人意,对教学效果有所削弱。客观方面,由于技术性强,机械化水平要求高,对于不思进取,学习观念差强人意的学生缺乏条例标准,这无形中就把教学课程课堂化、形式化、应试化,形成了学与不学一个样,学懂与学不懂一个结果的现状,使学生一旦走向工作岗位,无法将书本知识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得以实践。 2.3学生业余文化专业实践性有待提高 现有的学生第二课堂,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文化体育类活动为主,专业实践创新活动相比较少,每年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接触大规模农业机械化生产实践的人数较少,不能满足众多学生对接触生产实际的要求,且由于扩招速度过快,师资力量积累成长不足,致使指导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不能接地气、针对性、实效化。 3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路 3.1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以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为基础,培养适用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与机械化程度。以改进传统农业机械设计制造方法为基础,培养大型先进农业机械的设计型人才与应用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大型农业机械装备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以强化通才教育为基础,加强专业实践教学,培养复合型人才,强化学生的科研与实践能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3.2突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办学特色 在土地流转政策下,紧跟新政策、新形势、新方向、新装备的新要求,以实现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为基础,突出以农业机器运用管理为主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结合地域特点和经济条件,立足于平原区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套和半山区小型农业机械开发,突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特色。加强通才教育,突出科学基础、文化基础、农业工程技术基础及基本技能有机结合的宽基础教育的特色[2]。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突出具有鲜明的未来大规模农业机械化发展对新型人才需求的特色。适合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突出能力与技能训练的特色。 3.3增强第二课堂的专业实践性 通过积极与农机生产农业合作社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加强师生动手实践能力接地气工作,在生产实践中锻炼提高,并结合生产实际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理论创新;通过开展机械创新大赛,生产技能大赛,就业锤炼工程等活动,加强学生第二课堂的专业实践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为保证教学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4.1修订培养方案 以“应用”为原则,以“实际操作”为要素,结合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特点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时代要求,完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和学生培养方案,突出应用型与设计型2类人才培养方向与目标。 4.2完善课程体系 加强教材与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都是实践指导理论的情况下,构建“理论、模拟、实训、实践”四位一体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努力促进课程设置的对象化、实效性、接地气,并在授课过程中增加现代化授课形式,研究出版统一教程,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多媒体教学授课时数。 4.3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改善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验设备的投入。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科研基地的建设,并大力投入使用,使广大在校学生能够在全部真实的环境中检验每一阶段的学习质量,避免出现纸上谈兵的效果。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基层挂职锻炼、延长毕业设计时间、提高毕业设计质量、严把毕业设计通过标准、积极组织学生主动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及机械创新大赛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与动手能力的培养;加强与校外企业、农机生产合作社及相关部门有机联合,形成长效合作机制。通过采取课堂上书本教学与安排课下参加生产实践相结合,为在校学生提高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提供良好的平台,还能为企业及合作社的良性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4.4明确考核机制 以培养应用型和设计型“双型”人才为宗旨,通过教学秘书统一排班、记录,加大院系领导听课制,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职能作用。以培养学生的技术水准、解决突发问题的方法能力和个人协调性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法,更新专业设备,保证师资队伍,改革考试制度,不断加大实验、实习、设计、实践等各项教学环节的学分考核比例。 4.5重视管理制度 加强教师理论与实践授课环节的检查指导,实行青年学生导师制,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接地气,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加强科研立项与管理,以科研促进教学,并努力构建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实践科研制度。 4.6壮大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应该采取内强外聘的手段,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整体提高本校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和专业技能。从而,逐步建设一支严格锤炼、师德高尚、教风优良、实际操作经验丰富、年龄与职称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积极聘请其他高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专家学者、培训机构资深讲师等高端人才为专业顾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灵活的工作时间和授课方式,在建立长效协作的基础上,就专业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探讨,形成共识,从制度模式上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和保障。 5结论 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对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有了新的认识和判断,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归纳,高校在进行这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的课程设置的时候,要给学生树立敢于动手的意识,提供勇于实践的机会,增强职业规划的方向,确立人生目标,从而使广大学生提高对本专业的兴趣,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提升就业率的目的。 作者:付大平 王军政 王景立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农业专业论文:专业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农业发展论文 一、改革农业专业的课堂教学模式 中等职业学校农业专业分养殖和种植两个方向,专业课程内容较多,而且很多部分要求学生能够理解识记。课堂教学如果仅靠教师口头传授理论知识,或划出重点让学生机械记忆,这种“为教学而教学”的传统模式与具有实践特点的农业专业教学是相违背的。因此,教师必须转变传统教学思想,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可以借助现代教学手段,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比如在农业专业生物学《细胞的分裂》的教学时,传统模式中教师往往是利用黑板作图或借助图片展示细胞分裂过程的图例。这些做法不但会消耗教学时间,而且作图的精确性与图片展示的局限性也会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并且静态的展示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教学效果并不理想。教学中为了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教师可以将细胞分裂的过程制作成多媒体动画,生动形象地展示每一个动态过程,辅以教师简单的讲解,让学生对于课本的知识了解得更加直观。 二、营造农业专业浓厚的专业氛围 专业学习是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的根本区别,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与教师的讲授辅导。在学生、教师、学习时间等这些影响学习主要因素外,良好、浓厚的专业氛围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也很重要。学生置身其中可以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认同,好的氛围也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对学生专业发展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专业氛围建设,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教室、宿舍、实训场地等空间类的各个宣传阵地,精心设计符合农业专业宣传或展示的图片、标语、代表人物、行业信息等,让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处处体现出浓厚的农业特色。此外,教师还可以针对农业专业的专业特点布置教室。比如将教室内的盆摆绿色植物换成观赏类蔬果植物;也可以要求学生自己培育绿色植物布置教室。学生在充满专业特色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农业专业。 三、加强农业专业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 现阶段农业专业学生就业的对口率偏低,而且就业的稳定性差。要解决这些问题,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树立就业是为创业打基础的意识,促进其就业的稳定性。同时,加强创业能力教育也是职业学校教育价值的体现,对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有着重大意义。加强农业专业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首先要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将创业教育融于平时的教学内容中去,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业教学计划;其次,教师要摸索创业教育的培养方式方法,包括知识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考察、典型报告等;再次,鼓励学生撰写创业计划书,并指导学生关注农业创业热点,帮助学生处理难点,理清创业思路;最后,学校和教师还要逐步完善农业专业学生创业基地,开发校内农业实训基地供学生创业尝试,解决学生创业起步难的问题。总之,中职农业专业作为职业教育中的新兴一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职业学校的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将为社会培养优秀专业人才作为自我的奋斗目标。改革传统观念,探寻真正适合农业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我们任重而道远。 作者:李谢颖 农业专业论文:浅析高校开设休闲农业专业可行性 一、高校开设休闲农业专业的必要性 1.休闲农业自身发展需要。近年来,全国各地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调整农业发展定位,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积极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农业新形式,农业正在由单一提供农产品转变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展旅游文化等的重要手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休闲农业借助创意产业理念,融入农业生产生活。随着我国农业转型和新型农业系统的构建,休闲农业实践为我国农业经济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渐成趋势。休闲农业的蓬勃兴起急需专业类人才的培养与之相匹配和适应。 2.社会发展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迅速兴起,使得我国社会开始由温饱型向小康型全面发展,并在21世纪初向发展型目标迈进。在今后数十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这意味着中国人民对包括休闲、观光等在内的自我个体现实需要将得到可持续性的发展。然而,要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还必须具备其它几个重要的条件:其一是社会的政治目标。这一点无疑已有确切的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这一政治目标的强有力的支撑;其二是社会休闲文化的发展认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对外融合的推进,休闲意识不断地与国际接轨,休闲文化积累丰厚,有着极为丰富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并且与中国的传统哲学、伦理道德、审美观等交织在一起,为中国民众所喜闻乐见。休闲农业教育的发展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势必得到空前的发展。 3.传统农业专业调整改造的需要。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业高等院校都设置了农业发展学科,培养不同程度的农业专门人才,而且对已经设置的学科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重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拓宽专业口径,适应我国农业发展和转变过程对农业人才的需求。但是,以往的改革大多为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化,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专业为中心的高校培养模式,学生的创造力不能得到很好的实践和发挥,导致学生实际工作适应能力较差。在西方,高校农业类专业口径较宽,涵盖体系比较完善,不同的专业课程之间相互渗透,课程所学知识与实际农业发展水平和应用紧密相连,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学到全面、新颖的农业专业发展现状和将来发展趋势。 二、休闲农业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内容分析 1.理论教学方面。如何将休闲教育与农业学科教育进行有机结合是一个新的课题。目前各式休闲教育在我国已经蓬勃开展起来,比如休闲体育教育学、休闲社会学、休闲经济学等等,而休闲农业教育的发展比较滞后。相对于大陆的休闲农业教育,台湾之所以发展休闲农业教育比较好,是因为随着休闲农业的不断发展,需要有专业的人才熟悉休闲农业的管理、经营及发展趋势,以便更好地指导现实工作。有效的将休闲学科教育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不仅仅要从理论上增加休闲学科的相关内容,加深对休闲产业的理解和认识,还要从实践的角度认识发展休闲产业的目标和要求,使得学生从思想的高度对休闲产业学科有一个系统、全面、详细的了解,同时,对休闲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趋势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真正实现通过体验式的教学环节实践这一积极、动态休闲方式的学习,促进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休闲农业课程学习意识,为将来步入休闲农业管理这一领域打下认识与技能的准备。农业专业课程已经开展了多年,但是休闲农业的发展在国内属于刚起步阶段,因此在理论教学方面还需要深入地联系经营、管理理论,实现农业课程的休闲化特点转变。这也是实现高校农业课程开放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需要积极的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从简单的说教教育逐渐的发展成为一个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不仅仅从理论上理解所学知识,更从实践的高度去认识所学内容。 2.实践教学方面。休闲农业课程目标是制定教学内容的根本出发点,应该全面地服务于学生身心对于专业的发展需求,从实践出发,突破以知识灌输为教学为主的旧体系,建立以增强专业技能,把握知识前沿理论,提高实际运用能力与就业本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主线的课程内容。依据休闲教育的需要,休闲农业课程的理论课教学内容应以休闲教育的相关知识为主体,实践课的内容则首选休闲特征和体验特征突出的休闲农业模式和典型的地区为体验基地。因为只有广泛参与休闲活动,才能促使学生在充分的“休闲体验”过程中,不断感悟休闲、感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感受农业发展的无穷魅力与光明前途,从而树立正确的学科观和休闲观,为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3.休闲农业教育课程的结构设计。课程结构指课程各部分的组织与配合,即讨论课程各组成部分如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问题。休闲农业教育课程新体系的建立必须从学校农业教育、休闲教育整体的角度去考虑。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休闲农业体验纳入到农业学科课程的改革中去思考。体验类项目的教学不可能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和空间内完成,所以,课外和校外时间都被纳入到休闲教育的视野中。休闲农业学科的课程设置可分为多层次:(1)低年级(大一至大二)阶段以开设常规型教学课,课程内容以农业学科教育、休闲教育课程、经营、管理理论学习为主。具体课程可根据授课时数前后相继,衔接安排,也可平行安排整体推进;(2)三、四年级则主要开设综合活动课,内容按照实践要求、结合学生爱好为依据,这一改变使得高校农业教育得到拓展,给学生留下更大的发挥和学习空间;(3)鼓励课堂内部知识向实践的转化,积极主动挖掘学生的创造力和个性,使得传统以学生为辅逐渐改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教师只是指导者、引导者,充分发挥学生的实践参与能力和积极性。 4.休闲农业教育课程的重点内容。休闲农业专业课程的重点是介绍休闲农业的基本概念,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不同地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产业的特点、休闲农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各相关专业的学生能够熟练掌握休闲农业的基本概念,理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休闲农业发展的经验以及如何高效地进行休闲农业方面的管理等等。 三、结论与建议 休闲农业的迅速发展,急需培养大量的休闲农业专业人才作保障。增设休闲农业专业是农业自身发展、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休闲专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农业部门和高等院校尽快采取措施,把握机遇,科学论证,为休闲农业及其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休闲农业走向生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做出贡献。 作者:常伟 罗剑朝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增强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践性研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可是,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各教学环节中,教学实践环节与飞速发展的经济、科技、社会的滞后尤为严重,此方面的教学改革是当前该专业教育教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罗攀柱等[1]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改革作了大量的研究。崔宁波[2]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吉洁等[3]探讨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模式,并针对当前招生、就业等环节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李茜等[4]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财务分析能力视角,探讨了如何提高学生财务能力的建议。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调查表明,全国范围内经济管理类教师中,31.2%的教师没有专业实践经历,78.6%的教师没有国际交流经历[5]。根据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如何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效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现与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经验。 1通过产学研结合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实践性教学 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明确强调“树立人才培养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3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的思想”。产学研结合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具体要求。世界各国的著名高校在产学研结合这一环节上都做得相当成功,我国在这方面也在逐步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企业不断增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农产品的不断丰富,但农业的经营思想和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还比较落后。这就需要农林高校和企业紧密结合,加强科研和教育的双向交流。开办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应尽量加强教学与生产实际、企业经营管理的结合,使学生走出校园,了解当前农业生产的现状、农业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现状及缺陷。从而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的目的。 2007年,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科实验实践等教学基本条件的投入。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如何加强实践教学是农业经济管理课程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加大专业硬件投入,要求担任农业经济管理课程的教师积极改善实践性教学条件,加强与有关企业联系及合作,指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通过产学研结合方式发展农业经济管理教学,培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人才。 2通过社会实践和科研学术活动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实践性教学主要分为课程实验、专业综合实训、科研实践、情景模拟实验和社会实践5个阶段。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学术活动能将不同阶段所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活动中,做了以下尝试性研究。 2.1教学活动组织环节 (1)学生自由组成4~5人的团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自由选题,并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按照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格式,分为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路线、创新性和经费预算。由于具有社会实践的功能,申请书中增加了技术可行性和风险性分析这部分内容。 (2)申请书以作业形式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申请书的情况审批后,组织相关学生团队进行讨论。好的项目争取和相关企业、村委会等部门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类似实习的方式推进该研究活动。 (3)各团队针对申请书研究内容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并在期末面向全体同学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其他学生每人至少提一个问题,从而达到双向互动的目的。 2.2教学活动效果分析 从这几个学期的教学效果来看,此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和领导力均有很大好处。专业与社会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模拟实践活动,由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交叉性,加上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异,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本应是丰富多彩的,但目前由于条件所限,实践性教学内容比较单一,这就导致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局面出现。因此,农业经济管理的实践性教学应当与相关的农业企业、农业生产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使得学生能够在学习阶段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了解相关部门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在教学中,可以借鉴东北农业大学的经验,即“班村共建”的措施。东北农业大学最初是以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一个班级和学校附近的一个村对接,学生通过义务支教、担任村主任助理、为村委会建网站、办信息报等形式开展社会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已经推广到全校百余个班级,成为该校学生实践性教学的重要载体。 3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3.1通过实践性教学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农业经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当前社会对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具有很高的要求。通过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是教学的重要方面,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培养:(1)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学校应重视概率论与统计等基础课的开设,要求学生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财务及统计软件,熟练分析各种规律,迅速生成报表,并撰写报告。(2)增强学生领导力的培养。通过各种竞赛活动、各种创业模拟活动,提高学生的领导能力。(3)增强学生全球化观念。专门对这方面的能力进行训练和培养,既可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还能培养学生全球化观念,把自己放在全球农业经济中来思考和观察问题,有助于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3.2通过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责任意识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无论是进入相关的农业企业、还是进入政府部门,或者作为大学生村官,加强其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非常重要。大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阶段,其心理发展尚不成熟。通过一些做义工和慈善等活动,增强学生个人责任感,最终达到通过实践性教学促进学生知识、技能、心理和品德的全面发展。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摘要: 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是教育体系不可分割的部分,农业院校培养的法学人才对填补农村法治人才真空、提供农村发展外源型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着法学教育的通病,同时又面临基础不扎实、培养目标模糊等困境。本文将基于对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的分析,结合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 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改革 一、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教育的现状及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在学历上由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构成,经过六十年的发展,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为主,法学专科教育为辅的多层次高等法学教育体系逐渐成熟。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下,中国法律业蓬勃发展,各大高校为顺应时代潮流纷纷设立法学专业,农业本科院校也不例外。当今绝大多数农业本科院校均设立了法学专业,虽然体现了其全面办学、综合发展的宗旨,但农业院校多为综合性大学,且多以涉农专业为主,在法学专业方面难以像中国政法大学之类独立设置的政法院校般投入大量的资源,加之师资不足、办学经验浅薄、学院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难免会产生专业基础不扎实、培养目标模糊的问题。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可分为如下四种:普通型法学人才、应用型法学人才、研究型大学人才和精英型法学人才。不同等级的院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可实现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较于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郁的综合类、政法类高校,农业院校应扬长避短,依靠自己的学科优势,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农业院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新农村的建设服务。 二、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一)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法学专业教学实践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高等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由于创办时间短、师资力量薄弱等原因,实践教学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不能适应社会和学生对专业能力培养的要求。为了实现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即培养具有农业院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各高校近年来都在致力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目前,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一般实践教学方法有:课堂模拟练习、真实案件、模拟法庭等,其中模拟法庭的应用较为广泛。这里以模拟法庭为例,通过对其现状的分析来揭示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模拟法庭是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扮演其中角色,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模拟法庭审判全过程。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说“如果一个人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审判程序之规程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那么他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此教学方法的目的就在于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增强对法条的运用和把握,熟悉法律文书制作,锻炼辩论技巧,提高实践能力。 (二)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1.实践课程课时偏少教育部依据“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原则将法学专业的课程划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三部分,其中专业课部分又分为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以法理学等十四门核心课程为基础形成了中国法学教育统一的课程设置,而大量的实践性课程却被排除在外。因此,实践性课程设置不合理和课时偏少的问题亟待解决。 2.实践教学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存在对实践教学之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很多学生只是把模拟法庭当成任务一样机械地去完成,根据准备好的剧本照本宣科,使得模拟法庭完全沦为走过场式的表演。另外,由于案件中角色特定化的原因,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重要角色,导致其他边缘角色的同学参与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得不到充分的锻炼。除此之外,部分老师也只是把模拟法庭当做教学成绩的证明和点缀,做指导时态度不够严谨认真、应付了事,最终使得模拟法庭形同虚设。 3.制度建设亟待加强由于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很多指导老师对模拟法庭的总结、反馈只是象征性的加以分析与评价,不能真正起到查漏补缺、逐步完善的作用。而且在案卷归档、设备保管、场地使用等各环节都缺乏规范的管理,有必要尽快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整。 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一)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要求课程设置的“厚基础”是指应扩大基础课教学内涵,实现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完美结合,以及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和基本素质的培养;课程设置的“宽口径”就是力求按大一学科设置学科基础课,力求课程门类多种多样,拓宽教育者的专业知识面。具体到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的设置上,“厚基础、宽口径”就是应当重视十四门专业核心课程,因为专业核心课程是面向2l世纪、适应经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而精心设计的,是法科学生应当系统学习和掌握的基本专业理论和知识,是本科法学人才达到一定专业水平的基本保障,是各高校本科法学教育的最低要求。然而,根据各农业院校网站披露的资料,一些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仅将三大国际法课程列为选修课,有的院校甚至将全部核心课程列为选修课。这种不合理的课程设置体系直接导致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不具备法律人独立人格等问题,与法学教育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相背离,也不利于学生独立从业。 (二)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改革 1.科学安排课程设置课程的设置应当符合认识的规律,即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取真知。当前各农业院校在课程安排上存在着诸多误区,如先理论法学后应用法学,先公法后私法等主张。在此错误认识的指导下,很多高校在大一就设置了法理学、法制史等史论性课程,而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实用性法律却在大二才设立。如此,学生在没有法律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就去学习法律思维,导致入门难、易失去对专业的学习兴趣等问题。实际上,民、刑法和诉讼法作为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其理念和方法处处都彰显着法理,而法理则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应用型法律的学习和运用。因此,学校应当将民、刑法和诉讼法等应用性法律课程的设置提前,将法理学、法制史等史论性课程设置在大二,让学生在对法律条文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去学习法律思维,这样不仅能够引起学生对实际法律运作和具体法律现象的兴趣,更为老师们实践课程的安排提供了便利。 2.加强职业技能训练所谓法律职业技能,就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运用运用所掌握的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论进行法律实践操作的能力,包括法律解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与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能等等。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应加强课堂理论教学,使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从事法律实践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应当加强课堂技能训练,增设专门的法律事务性课程,如社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专题辩论等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其成为能独立解决问题的合格法学人才。 3.增设专业实践性课程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学科,而现今法学教育界的通病就是重理论、轻实践,为了弥补“实践”的短板,目前大多数农业院校都设置了如上文提到过的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但都流于表面,收效甚微。因此,专业实践性课程的增设刻不容缓,如备受英美法系推崇的案例分析和诊所式法律教育。案例分析即通过给出一定背景材料提出问题,让学生依据一定法律知识自主地去思考并解决问题。它不仅能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更能锻炼其综合分析、知识运用方面的能力。诊所式法律教育其特点在于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其运行通常以真实案例为课堂教材,有课堂教学和案件两部分组成。课堂教学是在老师的辅导下,主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提问和反馈进行。学生通过自主分析案件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与判断,除培养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还能很好地提升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案件是指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深入社会去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并负责案件的全过程。此方式虽然带给学生极大的压力,但也能最大程度上丰富学生的司法实践经验。这几种实践性课程不仅弥补了现有课程的不足,还能以其趣味性和灵活性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的是仅靠一支笔、一张嘴,满堂灌、一言堂的填鸭式理论教学形式,上课只管讲而不理会学生有没有在听、听不听得懂;有的教师讲课时完全按着自己的想法来,课本形同虚设,使得学生在上课时常常不知所以,一步落后则步步落后,难以跟上老师的思维。这样的教学方式手段单一、内容死板、重灌输轻启发、重书本轻实践,很难保证教学质量。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学也应该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因此应当多多增加课堂互动,例如本课中由学生选定课题再做汇报的方式,这样可以引导大家积极思考,集众之所长拓宽对同一热点问题的认识。除此之外,还可采用分小组学习的方式,在一开始就分好固定的小组,安排一些实践性质的任务,如送法下乡:若干队员分为一队,各个小队在一个村子里进行活动,宣传的方式可以采用讲座、宣讲、串户等方式。在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学生尽己所能对农村中的弱者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增强了社会责任感,积累了实践经验,也培养了团队协作能力。此外还有“送法进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 作者:江虹 张贵梅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技术服务专业群建设 1把握立足点 近年来,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我院深化校企合作,坚持产教融合,加强中高职衔接,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以畜牧兽医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为核心,以职业教育对接现代生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为标杆,通过核心专业的带动和专业之间的依赖和促进,形成合力促进涉农专业群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涉农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专业群建设,力争3年内实现我院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专业群的“3821”目标,即三项成果、八化标准、两个成为、一个引领。三项成果是制定一个专业对接产业链标准,建设一个示范基地,完善一套监督评价体系;八化标准就是按照标准国际化、农业现代化、流程规范化、模式创新化、管理精细化、操作自动化、过程信息化、成品安全化的标准,建成一个集种植、养殖于一体的“教、学、做”生态循环示范实训基地;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性生产基地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引领现代种植、养殖业新业态。 2抓住关键点 2.1组建职教集团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与相关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有关职业院校共同组建湖南现代畜牧养殖职教集团,借助职教集团平台,构建职业教育对接现代生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协同创新破解职业教育对接现代农业产业的壁垒,寻找服务三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突破口,为服务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永州现代农业高科园建设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2创新培养模式借鉴国外农业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理念,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涉农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构建“六同步”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综合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即对接服务三农与优化涉农专业同步、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同步、大专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同步、学校专业培养与企业上岗培训同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同步、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同步。 2.3重构课程体系涉农各专业从自身的特点出发,对接一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照职业岗位的需求,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市场需求,以“基础模块+专业模块+活动模块”形式,构建“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的相融相通的涉农专业群课程体系,着重探索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岗证课”融合的课程结构,真正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群与岗位群、职业(企业)标准与课程标准对接。目前,畜牧兽医专业已校企合作开发了6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园林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开发了3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2.4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依托世界大学城云空间,搭建“教师、学生;基地、企业”互通互动教学资源平台,创建移动化数字课堂,开展涉农专业群微课、慕课的探索,进行翻转课堂、混合式数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现由教师主导到师生互动、自主学习的转变;将教学环境由教室延伸到生态养殖场、企业的生产真实现场,打破教学、实训受时空、地域的限制,形成“校中场数字化,做学教一体化”的开放互动的空间教学新模式。近年来,共开发慕课3门、视频课程5门,开发课程数字资源包9个;与洞口职业中专、溆浦职业中专等学校合作,畜牧兽医专业“专递课堂”2014年6月已通过省教育厅立项,现正在建设中。 2.5提质示范基地投资1200万元对原来的生态养殖基地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借鉴本香和烟村模式,建设“猪—禽—鱼—沼气—果—蔬—花卉”现代农业产业生态链实训基地,按照“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养殖—猪肉深加工—肉食品连锁专卖—有机肥生产”生猪产业链,自主生产特色品牌、安全放心的猪肉。2014年12月,智能化养猪和养禽生产线已通过验收,2015年初可投入经营化生产。届时,可年出栏种猪和商品猪25000头,年产值可达5000多万元,提质改造后每头猪比传统养猪多增收143元。 2.6提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培养和示范基地的优势,构建“学、研、产、训、推”五位一体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争取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年产值上亿元,年培训农村各类人才2000多人,推广先进技术50项以上,指导周边地区种植、养殖户300余家,帮助解决技术难题100多项,更好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提升引领点 3.1校企合作紧密进一步加强2013年10月30日,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的湖南现代畜牧养殖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大会在永州隆重召开。目前,集团有加盟单位56家,其中高职院校7所、中职学校6所、企业43家。湖南现代畜牧养殖职教集团成立以来,以项目合作和专业建设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和就业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集团优质资源的示范辐射效应和专业的品牌带动功能,通过基地示范、技术引进、信息服务,引进技术3项,开展技术服务项目11项,专利1项,开发企业生产标准3个,广泛开展现代畜牧养殖职业技术培训,培训人数2014人次,进一步推动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湖南现代畜牧业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推动湖南省职业教育和畜牧养殖业的大力发展。 3.2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永州职院立足生猪产业协同创新示范平台,邀请相关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和科研院所组建职业教育科研联盟,共同研究现代安全生猪产业养殖的新方法、新技术,提高生猪产业的价值,打破畜牧兽医专业与生猪养殖企业对接和深度融合的瓶颈,革新了职业院校传统的科研模式,大大增强了职业教育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涉农专业群教师主动深入中小企业,为其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与企业共同申报应用技术研究项目32项,获得专利1项,2014年我院合作参与湖南恒惠集团《舜皇山土猪资源综合利用湖南工程技术中心》和湖南永州异蛇科技有限公司《珍稀蛇类繁育与资源综合利用湖南省工程实验室》均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湖南省发改委立项建设。 3.2课程标准进一步贴近生产一流的企业需要一流的专业,课程标准需要对接企业最高标准。与本香、唐人神等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在建设现代生猪产业示范基的同时,促使企业全过程参与专业建设,开发畜牧兽医专业的课程企业标准、行业资格标准、本香模式本土化标准等,大大更新了专业和课程建设。 3.4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为了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培养出符合湖南农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涉农专业人才,协同推进涉农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创新,构建开放互动“六同步”的立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 3.5实训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为了提高生猪养猪现代化程度,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办学质量,学院投资1200万元对原来的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新建智能化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和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舍各1栋,总建筑面积约7000m2,采用水泡粪、自动喂料、母猪群养、全年恒温、垂直预热通风、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工艺,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000头。实训基地经过提质改造,将本行业的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应用到生产和教学中,学生通过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能够更及时地了解生猪生产新动态,学到最新的养猪技术,同时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生产指标在原来基础上将大大提高,配种率由80%提高到95%以上,成活率由85%提高到95%以上,每头母猪多交保育猪4头以上,每头母猪将多增收1000~2000元,同时可减少劳动力8人,每年节约成本24万元;实训基地改造对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3.6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以来,开展了扶贫和致富各种培训30余期,培训课程涵盖了畜禽养殖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辣椒大棚栽培技术、绿色食品生产等,共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016人次,培养农村致富能手113人,带动周边203个种养大户,为农民解决技术难题121次,发送技术资料11000余份,达到了为永州地区农户提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理念和基本技能,并向周边地区辐射,带动永州地区农户尽快致富的目的。 作者:于桂阳 刘俊琦 郑春芳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课程群建设 一、课程群建设的基本思路 1.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由浅入深,先基础再综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内容随教学过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递进和拓展延伸,以整体、综合的科学思维方法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以环境监测与评价综合能力培养为目标,通过环境科学概论和环境监测基础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模式夯实学生基本能力把握,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专业特色课激励学生提高应用素质能力,挖掘环境规划与将管理专业教育课内涵拓宽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能力体系,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体系的教学系统性,优化课程群教学模式。本课程群既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内容,也有实践性强的实验内容,在教学上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打破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移到注重培养学生基本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促进学生个性与才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模式上来,建立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新课程体系,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体系的教学系统性。 2.突出课程群实践定位,通过调整实验和实习教学内容,优化实践体系,强化教学过程课程群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环境监测与评价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重在知识的应用与实践,故突出了课程群的实践定位,通过调整实验内容和优化实验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遵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走知识理解提出问题实际操作总结分析实习应用深化学习的路子。 3.以科研带教学,积极指导与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完善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中指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合理的农林牧副渔复合生态体系。这突出了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课程组老师依据地域特色和科研基础,积极指导与引导学生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二、课程群框架 农业环保类专业中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是农业与环境科学的交叉,主要研究运用环境监测技术和有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防治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以宏观层面的农业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农业与环境监测”、“农业环境评价与管理”等基本理论,结合农业、环境科学、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学和环境管理学相关知识,系统地打造以保障农业环境安全为核心的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教学组织上,加强主干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的联结、递进与层级关系,减少重复与交叉的内容。课程群建设以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增加教学效率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建设中的特色办学为目的,通过将相关的课程科学地整合,产生新的课程群,从而优化教学资源,实现课程建设的规模效应,强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方面应用与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包括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与管理6门课程。环境科学概论课程和环境检测课程是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综合特色课,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教育课,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监测实习课程是本专业的实践基础技能培养必修课。课程整合优化后,将系统优化教学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以基本技能为着力点,技术应用为主线,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践教学,利用环境监测实验分成模块化教学,从根本上改变以知识为本位确定教学内容的做法,突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理论与实践课程的系统性,建立以综合应用能力为本位确定教学内容结构的体系,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本专业课程群建设条件 石河子大学于2003年开设“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并列为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科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课程主要讲授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生物等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技术方法,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以及环境监测技术发展趋势等内容。经过几年教学实践,已经积累形成了较完善的教学体系。2010年环境监测课程被评为校级一类课程。在该课程的推动下,教研室逐步加强和改革环境监测相关课程的建设。2011学年教研室教师所授本科生课程《生态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概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资源环境研究法》被评为石河子大学优质课程。因此,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建设可更好地优化教学资源,实现课程建设的规模效应,创办出颇具特色的农业环境教学。随着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环境相关理论与实践技术不断更新。 四、本专业课程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环境监测课程体系较健全,但环境科学概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教学内容均按照环境专业人才共性能力培养为主,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的相关理论还不够突出和系统,亟待课程系统整改,主要问题有:(1)教师对各课程内容及特点不够熟悉,课程之间知识点重复或脱节,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不配套,未与教学资源与条件有机结合,课程之间不能融会贯通,教学案例与实例启发性及与课程联系性不强。(2)课程组教师单打独斗,谈不上学生能力培养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学生由课程学习获得的能力系统连贯性不强,学期分散授课后教师仅强调本门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未融合课程体系的教学目标。(3)环境监测课程实验和实习内容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优化,但对学生仅注重实验及实习结果,教学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不能突出学生个人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综合能力提高。(4)学生创新能力仅依靠教师个人指导,没有发挥相关课程及课程组老师的指导优势,忽略了学科及教师优势的交叉性和互补性,局限了学生思维。因此,本专业应针对环境领域共性职业能力(环境监测技术、环境评价方法)分析的课程群平台设计,课程群建设以“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创新提高”为主线,以“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必修课程作为课程群建设的理论支撑主体,以“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监测实习”为课程群建设的实践支撑主体,结合农业环境保护类专业环境监测与评价能力分析,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要求,选择相关课程,以“环境规划与管理”选修课程为专业方向拓展核心课,从而为基层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有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就业需求,实现岗位需求和能力培养、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就业相结合。 作者:王开勇 樊华 张凤华 杨乐 潘旭东 庞玮 单位:石河子大学 农学院资环系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类院校包装工程专业课程设置 一、基础特色与定位 普通高校教学改革一直在进行,发展到今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已经不再是难点。重点在于如何结合学校特色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开展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才能实现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许文才教授就提出过“设有包装工程专业的高校应结合本学校的优势和专业特色明确定位,按人才培养目标合理修订培养计划,把教育改革落实到整个教学活动中。”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包装工程专业设置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同时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系、食品质量与安全系、酿酒工程专业。拥有“畜产品加工”国家级特色优势学科专项资助实验室、“乳品生物技术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乳品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乳制品研究”自治区重点开放实验室、“畜产品加工”内蒙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中日政府合作项目“益得”乳品实验厂。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博(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和畜产品安全生产等5个二级博(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是自治区品牌专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学科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内蒙古畜产品加工研究会挂靠在本院。因此,结合我区特色乳品肉品产业以及我校优势食品加工与检测,包装专业定位为食品包装。课程设置以包装工艺为主线开展设置,强调食品包装新材料研究、包装与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包装贮运、包装容器及包装机械等。内蒙古农业大学包装工程专业的设置与发展也是历经曲折,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办学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2008年召开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包装工程专业建设研讨会召开。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包装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和6位副理事长、副秘书长,教育部包装工程专业指导分委员会领导,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与教师共同对专业建设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包装工程专业依托食品大学科方向是正确的,应该充分利用学校相关的优质学科资源,凝练包装工程自身专业特色,建设好这一学科交叉性很强、应用面极广的工科专业。”因此我校包装工程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包装材料、运输包装、包装工艺与设备、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能在食品及其它相关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物流、商检等部门从事包装系统设计、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模块设置为了更好地实现我校包装工程专业的定位与培养目标,在科课程设置上,我校采取了模块设置方案。将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分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科基础教育核心课程、专业基础教育核心课程、专业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拓展课程、学科基础教育拓展课程、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专业教育拓展课程、通识教育实践、学科基础教育实践、专业基础教育实践、专业教育实践12个模块。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学科基础教育核心课程累计60学分,学科基础教育拓展课程要求学生在7门可选课程中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8学分。同样学生可以根据爱好与侧重点不同在通识教育拓展课程中社会科学拓展课程最低选学3学分,文化素质教育系列课程最低选学4学分,秉承了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主要以食品安全为主要目标,所有课程围绕设置。专业基础教育核心课程模块(表3)设置了10门必修课程,是本专业最基础的专业课程,涵盖食品、机械、材料、艺术设计、结构设计等基础课程总计28.5学分。在专业教育核心课程模块中(表4),除了7门核心课程外,还包括教学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含论文或设计),生产实践实习达22学分。将生产实践教学放到了核心地位。其中课程设置涉及食品包装、包装工艺、食品包装材料检测、结构设计、印刷装潢、食品运输过程等。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模块(表5)设置21门共计46.5学分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方向选择至少17.5学分相关课程。加大了食品相关课程,涉及乳肉农产品等课程共计10门。专业教育拓展课程模块(表6)设置课程10门其中材料类4门。同时要求学生跨专业拓展课程学修4学分。在该模块本专业拓展课程最低学分要求8学分。课程涵盖面较广泛,学生可以根据爱好自由选择。总体来说,模块设置中,学生除了必修课程外,选修课程力度加大、门数增多、选择机会增加,学生可以根据偏好自由拓展课程。这样对学生知识面拓展,新技能新知识掌握有很大的好处,但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课题组设置为了符合学生拓展要求,同时根据我院师资特色及课程设置特点,设置了四个课程组。(1)食品科学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冷冻冷藏原理与设备、食品包装安全学、包装管理学、包装防伪技术、包装物流技术、食品工厂设计、食品物性学;(2)包装材料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食品包装学、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功能高分子、包装材料学、包装辅助材料、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聚合物及复合材料、智能包装学;(3)结构与艺术设计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包装印刷、包装测试技术、包装设计、包装CAD、广告设计、包装结构设计、包装环境学、包装工艺学、包装动力学、包装装潢与造型设计基础;(4)工程机械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包装机械、食品机械与设备、机械设计基础、食品制冷技术、运输包装学。课程组由组长统一负责,定期召集本组教师研讨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及试题研讨与审核,建立听课制度互相学习督促。当然也不仅限于组内交流,更多学科需要交叉讨论。如食品包装机械课程就需要涉及食品物性、材料特性、机械基础、包装工艺等多学科交叉。课程组是分散与集中的统一,分散便于相近课程教师共同探讨授课内容,集中又便于各学科之间的交流。 三、结语 在包装工程专业办学过程中,各个高校都是在探索中前进着,都在力争将包装工程专业办好办强。在农业类院校中如何办好包装工程专业也是农业类院校思考的问题。在食品安全、食品包装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内蒙古农业大学结合本校农业特色,结合本区特色农产品,对包装工程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将包装工程专业定位于食品包装。因此课程设置上偏重于食品安全,课程设置均结合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包装工艺展开。希望能够办出有特色的包装工程专业。诚然,我们的办学还有不足,还需要探索前进。因此将些许的成绩与大家分享,共同探索包装办学方向办学特色,为包装专业做大做强而共同努力。 作者:孙文秀双全董同力嘎李莉武玲玲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专业化土地流转论文 1仙踪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农户土地流转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由于农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的缺失性和延后性,使他们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甚至是错误认识。其表现就是: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并存在被动流转,这就增加了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和矛盾。 1.2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还处于起步的阶段,转租给亲戚朋友不签订流转合同的情形很常见。土地流转的行为不规范,不利于土地后续的流转,对土地流转规模、速度和效率有很大的影响。农民作为流转市场的主体,对于市场并不了解,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管理薄弱,致使土地不能大量迅速流转。 1.3土地流转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整如今,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和农业大型机械的普及应用。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城镇的大转移。但对农民来说,土地、粮食是他们的命根子,不断上涨的生活费用和有限的租金,使他们对赖以生存的土地不愿流转,对土地流转后生活的保障有着很多的顾虑,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积极性不高。 1.4土地流转进程不平衡我镇耕地主要分为山坡旱地和水田,水田因为能够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适宜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因而受到承包大户的欢迎,土地流转率提高;而旱地因为可种植作物种类受限,不适合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土地流转率就较低。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率更低;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自然条件好的地区,其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率便比较高。 1.5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不发达,失地农户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当今,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管理人员等因素影响,其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经营资金缺乏,经验不足,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滞后,推动规模化流转的效果不明显。而农户只关心租金的多少,对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经营效果好坏漠不关心,这也导致了一部分土地流转失败。 2加快仙踪镇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2.1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服务“三农”是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责,因此地方政府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土地流转调查研究。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户转变传统经营观念,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增强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可急功近利,不能因追求政绩而做了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要打好基础,顺其自然,循序渐进。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2加快建设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机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我国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的目标确定为建立健全农地市场,实行农地有偿转让制度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土地有法、有序、高效的流转。 2.3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保障水平还很低,土地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高,所以必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更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建立以社会救济、养老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合作医疗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2.4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土地流转对于优质田地和经济水平较高地区的田地可以给予流转双方较少的优惠政策;而劣质田地和经济水平较差的地区,则给予流转双方更加优惠的政策,促进土地流转。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农户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接受需求和转让需求,优化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具体环境,保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并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 2.5加大对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的培育,并促进它们与农民组成有效的利益共同体我镇鼓励社会各界有资金、有实力的人士,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投资农业、经营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并给予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其进行定期培训,经常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使他们真正成为引领现在农村发展的领头羊。农民可以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加入组织或企业成为股东,也可采取公司加农户形成统一体,让农民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你富即我富,让农民体会到土地流转的好处,带动更多农民主动流转土地。 土地流转在目前阶段,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注意引导、不宜强力推动。在这样的条件下,土地流转需要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还因为土地流转内容与形式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使土地经营规模不断创出新高,也使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领域。 作者:陈敏单位:含山县仙踪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院校专业人才的培养 《农业工程杂志》2014年第五期 1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尽管从2011年开始,学院启动了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过去两年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取得了积极的进步,但与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源于以下几点。 1.1学生主观学习的意愿不强,专业课学习效果不理想西藏自治区从2006年开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改革,专科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2007年开始除部队生源外,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但这种改变并没有促使学生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增强就业本领。2012年西藏自治区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并使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这种政策一直持续至今。西藏自治区区内毕业生就业基本上都寄希望于每年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学生毕业后进企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意愿较低。由于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与专业相关不大,导致一部分学生对专业的学习不够重视,专业课程学习较差。 1.2实训实习教学条件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有差距为了较好地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在给学生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还需要锻炼学生的应用能力,这就需要实训场地、实习基地。目前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的实验室建设投入不足,加上学校所处的西藏林芝地区食品加工企业较少,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学生无法获得严格和广泛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训练和技能的应用[2]。 1.3学科基础比较薄弱西藏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仅10余年的时间,专业教师也仅有11人,学科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学院学科带头人建设薄弱,虽然学校下文任命了学科带头人,但至今还没有出现在西藏和全国都有重要影响力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领域的带头人,所有这些都影响着学科建设和发展,直接影响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和发展。 2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紧密结合西藏的种养殖与加工结构,以最大程度服务于地区经济为目的,以创新教育与个性化教育为特色,对食品专业教学课程体系进行调整[3]。通过这次课程体系调整,力争使课程更贴近于学生,更符合西藏食品工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2.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结合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努力探索“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广适应”的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和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适应西藏食品行业发展需要,具备食品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系统掌握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原理、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检验与品质控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技能[4]。能在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卫生防疫机构、科研院所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从事产品研发、生产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通过制定教学计划,分析理论教学相关课程,优化教学内容,合理分配理论课程学时数[5]。使学生毕业时具备食品研发、食品加工、食品保藏和食品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有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的基本能力。具有在食品企业、食品质量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国家机关中从事食品研发、生产、管理、分析检验与质量控制的能力。通过专业技能训练,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2.2确立主干课程原来的教学计划中专业课程较多,没有明确的方向,也没有归纳出专业的核心内容,培养的学生在专业上没有明显的特色与优势[6]。针对这一问题,教学计划调整的核心就是确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质,经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多次调研与探讨,确定了食品生物化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理化分析、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原理、畜产品加工工艺学、果蔬加工工艺学、粮油加工工艺学、食品工厂设计和食品包装学13门课程为西藏食品科学与工程高等教育的主干课程。 2.3调整教学课程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会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基层公务员。其中部分人员会到西藏各地区工商、质监、药监、农牧和粮食等系统从事与食品专业相关的工作,少数学生会到食品企业就职。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生毕业后授予农学学士学位。根据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和专业培养要求,在座谈征求意见及全体专业教师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对专业课教育做了相应的调整。一是削减了部分工科学时,如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原理均由以前的80学时降到了64学时。二是优化了部分课程设置,如将农产品原料学和畜产品原料学两门课程合并成了食品原料学,课时由以前的共96学时降低到了现在的64学时。食品营养学和食品卫生学两门课程合并成了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课时也由以前的112学时降低到了现在的64学时。三是减少了人才培养学时总量。食品科学与工程人才培养计划总学时由2012级的2727学时降低到了2013级的2567学时。人才培养方案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3教学方式改革和探索 3.1多媒体教学得到了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突破教学难点,降低教学难度;有利于增加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有利于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7]。西藏大学农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教研室从两年前仅有《食品生物化学》等极少数课程利用多媒体上课到目前80%以上的课程均由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显现,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3.2实行双线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实行“学院行政-教研室-教师线”和“学院党总支-辅导员-班主任线”双线管理,第1条线主要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实现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第2条线配合学校“两课”教育,加强学生人文素养和健康心理培养,使学生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深厚的国家感情及民族感情。努力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两年来,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学院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外学术活动,到目前为止学院共有两队选手获西藏自治区“成才杯”三等奖,1对选手获国家“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二等奖。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应用能力及创新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3.3综合型和设计型实验比例增大2012年至今,学院争取到了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1个,新到位实验室设备价值200余万元,实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验开设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实验开设过程中减少了验证性实验,增加了综合型和设计型实验。如在畜产品加工学课程中就开设了畜产品加工综合实验、乳制品加工综合实验以及蛋制品加工综合实验。在食品工厂设计中开设了工厂设计实验、工厂制图实验。在食品营养学课程中开设了特殊人群食谱设计、个人食谱设计、不同阶段人群食谱设计、营养学调查等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3.4毕业实习改革为了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食品科学与工程教研室采取了大学生创新实验与毕业论文相结合,近两年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占毕业学生总数的50%左右。对于没有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的学生,教研室采取了关口前移,提前安排部署,在第7学期开始的时候便给学生指定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便于学生提前开展毕业论文工作。避免第8学期毕业论文实验与毕业就业实习冲突。 4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 在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作用非常重要。“双师型”教师不但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而且还应具备将两者融合于教学过程的能力[8]。为了切实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到各门课程和教学环节中去,克服运作逻辑上存在的脱节现象,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懂教育、通实践的教师队伍[9]。在过去两年中,教研室充分利用西藏自治区实训项目,积极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水平。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名教师取得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11名教师深入到林芝地区乳品企业进行了实践实训,提高了专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的业务水平。教研室老师基本上都成为了“懂教育、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 5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和企业、接触生产实践的桥梁[10]。实习基地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由于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现有的校内实习基地已不能满足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实习的需要,学生实习更多地依赖校外实习基地。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对于培养适应西藏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食品专业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年来,学院先后与林芝地区贡布乳业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藏分中心等多家单位达成了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的协议。特别是林芝地区贡布乳业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和教师实践实训的重要基地。为学院食品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结束语 教学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西藏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虽然取得了重要的进步,但离社会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学生动手能力和动手机会不足等问题。未来将继续调研,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不断探索,以服务西藏地方食品工业发展和西藏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来修订课程内容和教学体系,从而为西藏食品行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辜雪冬马长中杨林池福敏薛蓓张国强罗章单位: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工程专业课程教学的完善 1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农业工程专业是现代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交叉学科,课程涉及广泛。在具体教学中,应综合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员的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1.1问题式教学方法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时,先由教师提问,学员小组讨论回答,师生之间形成一种“问与答”的教学模式。教师应结合课程内容,在教学中设置难易兼顾的问题进行讨论,当学员无法回答时,则应进行引导。该方法简单实用,有利于加深学员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可以作为基础教学形式融入到其它教学方法中。 1.2比较式教学方法从农业工程设计的目标、功能、技术要点等方面来看,相似的案例不在少数。通过选取一些相似案例,分析它们之间不同点,在比较中鉴别各类方案的优劣及其内在原因,可以激起学员思维的碰撞和智慧的火花,从而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各种工艺方案的特点及适用性。 1.3案例式教学方法农业工程领域的问题往往呈现复杂性和综合性,适合开展案例式教学。采用该教学方法时,由教师提供案例并提出问题,学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考和解决问题,最后再由教师点评。该方法通过具体的情境将学员的隐性知识外显或把显性知识内化,有利于加深学员对重点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充分挖掘并提升学员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 1.4多媒体教学方法在通常情况下,无法经常将课堂搬进农业工程现场。多媒体教学的出现,让学员足不出课堂就能体验到工程现场一样的效果。在多媒体教学中,教师结合教学需要,将农业工程建设过程制成照片或视频给学员观看,给学员以直观体验,从而丰富课堂内容,使学员印象更加深刻,达到优化教学效果的目的。除以上介绍的教学方法以外,还有探究式、直观式、延展式、跳跃式等新型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往往互相融合,组合使用,采用模块化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2积极采用多种教学策略 农业工程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与教师采用不同的教学策略有密切关系。教师应积极采用多种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率,确保教学质量。 2.1替代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由教师设立学习目标并安排教学,属传统教学策略。适用对象主要是自学能力一般的学员,适用的教学科目主要是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环节。优点是教学推进快、效率高;缺点是学员自主思考时间少,学习深度不够。 2.2自主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让学员自己设立学习目标,自主安排学习。适用对象主要是自学能力较强的学员,适用的教学科目主要是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环节。实际操作中,教师可先让学员自学,然后重点对自学中遇到的难点进行讲解。 2.3评价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给予学员自我肯定的教学策略,具有广泛适用性。教师通过对学员进行恰到好处的评价,调动学习热情,增强进取心,对学习起到催化促进作用。 2.4合作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由小组学员共同设立学习目标,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学习。主要适用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一些实验环节。优点是可以发挥学员间的互帮互助精神,促进问题的解决;缺点是当出现分歧时容易产生内耗,降低学习效率。 2.5认知学徒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让学员在现实中观察教师活动,并通过模仿进行主动学习。优点是学员可以自主设定学习目标,并在学习中得到教师有力的支持,缺点是过分偏重于实际操作且难以大规模培养人才。其主要适用于农业工程中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农业工程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在农业工程一线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后续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5]。进一步优化农业工程专业课程教学,提高学员运用农业工程技术来解决农业生产具体问题的能力,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 作者:尤滨乾金雪江裴新华单位:海宁市新能源技术服务站斜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农业专业论文:职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对策 《南方农村杂志》2014年第三期 一、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现状 近年来,广东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总数逐步攀升,毕业生就业率同比有所提高[6]。《2011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透露,2011年广东高校毕业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达35.4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6.36%;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4.93%,较2010年增加约1.67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4.10%,专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95.60%。广东普通高校一级学科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详见表2。表中显示,2011年广东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较为理想,其中,在本科毕业生中,农学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最高,为95.37%。但在专科毕业生中,农学(农业)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仅为93.93%,仅比哲学和法学等专业略高,可见广东专科层次农学(农业)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并不理想。笔者通过对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主要表现如下五个方面:1.就业率情况与调查。2009-2012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资料有关统计显示,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2009年有毕业生516人,初次就业率为92.25%;2010年有毕业生571人,初次就业率为91.24%;2011年有毕业生742人,初次就业率为93.76%[7]。2.就业去向与调查。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实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资料有关统计显示,广东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然发生变化,体现在省内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和比例有逐步下降的发展态势,到东部沿海大中城市以及返乡创业的比例则不断提高。详见表3。3.就业意向与调查。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愿望的具体情况,笔者深入对广东2009年以来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情况分别如表4、表5和表6所示。从表4中我们可以看出,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而在中、西部农村等边远地区就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较少。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出,多数高职院校毕业生都选择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等单位解决就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求稳的基本心理及行为。从表6中我们可以看出,高职院校毕业生的首次就业薪酬大多处于1500—3000元之间。从总体上来看,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在择业标准方面相对比较适中。4.就业满意度与调查。笔者共设计了五项调查选项,即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很不满意。通过调查统计发现,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并不高(见表7)。5.就业途径与调查。通过跟踪调查2009—2011届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就业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校园招聘、亲朋介绍、网络报刊、自我推销以及自主创业等(见表8)。其中,校园招聘排在首位,其次为亲朋介绍、网络报刊、自我推销,而自主创业为最低。根据《2011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资料显示,2011年,全省毕业生中,只有1253人选择自主创业,其中本科生559人,专科生694人。这表明,全省毕业生的创业率只有0.35%。通过统计调查资料表明,目前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途径依然还比较单一,学校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意识,积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创新教育不够,也没有很好地发挥推荐顶岗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因此,怎样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创业人数和就业质量,拓展就业途径、发挥实习实训基地在就业方面的重要渠道的作用,是我们今后必须高度重视和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综上统计显示,好的方面表现在广东高职院校在农业专业设置方面正在日趋改进和完善,部分非农业类高职院校已开始增设涉农业专业。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研究解决,比如怎样加强毕业生就业的心态、提高他们对就业指导的满意度、进一步拓展就业途径等,都有待我们深入研究及探讨。 二、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存在问题 (一)竞争力不够强通过以上对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现状调查可见,广东高职院校存在农业类专业数量偏少,甚至两所农业类出身的学院涉农业专业合在一起也才15个,而且,农业类专业近几年来招的学生数量也偏少,势必出现广东高职院校对农业类专业科研投入不足,整体教研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够强等现象。更何况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本身起步比较晚,多为原来的农业干部培训机构调整或中等专业学校升格成立,社会知名度并不高,加之高职教育与普通高校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并不同,在社会上,对于高职院校毕业生曾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实在不行上高职。因此,必然造成了高职院校毕业生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的地位,这就是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存在的根源性问题。 (二)就业率比较低社会发展的复杂多变,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以及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在今后几年内仍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10]。高职院校教育作为国家培养高学历、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而开设的教育类型之一,其往往注重专业技术和技能素养的培养。然而,由于高职院校专业的设置与人才需求出现错位,加之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存在一定的偏差以及社会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存在偏见等,不少毕业生没有到真正发挥动手能力优势的工作岗位上,就势必造成了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对口率普遍较低。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为35.4万人,就业率94.93%。而高职类农学专业毕业生总数为865人,就业率93.76%,比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低1%,比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低1.84%,相对大量的毕业生就业来说,这种就业率是较低的。 (三)服务有待完善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近年来广东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首先,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依然没有形成。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系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其次,毕业生就业指导水平有待提高。就业指导于服务的水平还比较低,就业指导与服务仅局限于实习阶段,没有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与就业指导的全员化、全程化要求差距还比较大。指导工作的视野还不够开阔,对毕业生的个性化指导不够,毕业生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能力还不强[11],特别是高职农业类专业就业指导理论几乎空白。再次,一些就业服务机构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管理职能和作用,而只能被动地接受上级就业服务部门的指令,并没有形成就业服务与管理的良性互动[12]。另外,就业服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就业服务信息仅停留在网上,没有完全形成网上人才市场体系。 (四)质量有待提高对于毕业生就业质量问题,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其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从量的方面来看,首先,考虑薪资因素。薪资越高,说明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其就业质量就越好。其次,考虑就业单位的性质及层次、规模及知名度等。一般而言,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实现就业,就表明其工作能力越强,就业质量越高[13]。从质的方面来看,主要有三个指标:一是岗位发展前景。岗位发展前景越好,就业质量就越高。二是专业对口率。专业对口率越高,说明毕业生在学校所学习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被用人单位的认可度越高,也说明学校的专业设置比较符合社会的需求,相对来说其就业质量就越高[14]。三是岗位适应度。适应度越高,表明综合能力越强,就业质量越高。通过对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2009—2011届毕业生就业意向进行调查分析,在国家机关、事业(国企)单位等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逐步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在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正逐年增多。总体上看,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是,部分毕业生还没有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职业生涯规划理念;毕业生就业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的现象大量存在;毕业生自我创业意识依然较为淡薄;社会用人单位片面追求人才高消费的现象难以杜绝等等[15]。 三、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提高就业率对策 (一)增强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必须积极有效地引导农业专业学生转变指导就业的观点,认识自身所处的就业环境,认识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才是最好的职业;引导他们摆脱专业不对口的思想认识和束缚,不能简单地强调其专业技能及知识,还要不断增强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需要增强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引导他们切实把用人单位的根本需求同自身的能力水平有机统一在一起,在选择就业岗位时应当理性及切合实际。同时,开展农业类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之间联合办学,有效整合和利用合作办学的资源、优势及潜力,深化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教育,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学生就业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教育“量身定做”、“订单培养”等目标与任务。 (二)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思路,强调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和实力增强,在追求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发展,打造教育品牌[16]。作为培养实用型高职人才为主的高职农业类专业,就必须要立足广东实际,瞄准行业发展的变化,以就业服务为导向,以职业教育为主,努力打造专业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就业率提高。 (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采取多元化、多角度与多层次的有效途径,科学规划集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和就业服务等为一体的就业指导与服务网络,全面开展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的指导及服务等工作,可以聘请专业就业服务机构、专家、成功人士、政府部门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等,为他们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同时,加强农业专业类高职院校与农、林、牧、渔等主管部门的横向交流合作,以弥补高职院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合各种就业资源,为毕业生搭建便捷、优质、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互利共赢,促进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 (四)提高就业的质量农业专业类的高职院校要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专业水平,以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为实现就业打好基础。同时,要不断培养、锻炼和发展自身的创新能力,牢牢把握选择就业的主动权,进而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就业及需求。 作者:张志玲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基础部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学科整合浅析 摘要: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的整合已经成为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重要途径。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总的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的整合有助于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和高效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关键词:信息技术;语文教学;学科整合;合作学习;信息素养 信息技术是现在学生学习语文和解决问题的强有力工具, 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的整合是当今语文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一轮语文课程改革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本文就现代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课程的整合的意义、目标和策略、以及在实践中有待解决的一些问题谈一下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整合的意义 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就是指在语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把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语文学科教学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完成语文教学任务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强调的是信息技术要服务于语文课程,信息技术是语文教学的工具和手段,整合的主体是语文课程而非信息技术。 二、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的目标 1.提高学生运用和处理文字信息的能力 语文课程目标提出要让学生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的一个目标就是要让学生初步掌握检索信息和积累信息文献资料的能力,培养学生通过网络查阅语文的有关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合作精神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并且指出“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与他人合作学习的合作精神。 3.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想象能力 多媒体技术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图文音响效果,教师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借助多媒体画面的形象,生动、直观地再现了语言文字表现的内容,刺激诱发学生产生合理想象,并在想象中产生丰富的联想,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意义构建。 总的来说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的目标是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三、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的策略 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可以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1.要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环境 现代课堂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的主动建构者;要求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要求在学习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因此,教师要根据学习的内容和学生的特点,以及学校的教学条件,构建网络环境为实现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促使学生夯实“终身学习”的基础,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2.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协调和监控的作用 在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师生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新的师生关系中,网络成为联系教师与学生的关键因素。信息技术的教育运用是利弊并存的,也有不利于学生的特点。教师应该努力克服这些不利的因素。教师要加强教学手段研究,促使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的整合,以克服现代教学手段在思想品德、人格感情教育方面的不足;加强教师监控;加强学生健康的学习观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信息素质的教育。 3.要选择合适的课题,在合适的时机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并非所有的课题都适合在网络环境里上的,很多课在网络教室里上不见得有什么优势,有时甚至效率还不如在普通的教室里上来得高。因此,教师应该要选用适合在网络教室里上的课题再把学生带到网络教室里上,不要为了网络而网络。一般来说,要选用有必要进行扩展阅读,需要学生进行查找有关资料,或是运用网络进行交流可以大大提高效率之类的课型。要在学生对文本进行充分阅读,引导学生根据语言文字描述进行独立的思维创造的基础上,再使用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帮助学生理解和感悟文字材料。让学生使用网络资源进行扩展阅读时也是一样的,要选用恰当的时机,一般要在学生理解教材的基础上再进行扩展,不要为了扩展而扩展,影响了对教材的学习,造成对教材理解不透彻的结果。 4.教师要认真备课,注重教学设计 基于网络的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的学习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完全放手让学生自行发展,教师应从知识、心理、信息技术等多方面充分备课,选择一个有利于学生自主协作学习和意义建构的研究课题,帮助和指导学生从多个角度、多种途径去寻找答案,使学生通过对这个课题的研究,既能学到知识又能学会方法,还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并增强自信。备课时还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媒体,应该选择有助于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观察和思维能力的媒体。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注意不能被课件牵着鼻子走,应该要根据课堂上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课件。 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中小学教育的进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形式创设一个实际生活学习中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关于“课程整合”的理念,将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或者与实际的社会生活问题进行整合,真正发挥信息技术的变革性作用。总之,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给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只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一定能有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的实践。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初中语文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应重视培养学生规则观念 摘要:树立规则观念是社会个体遵纪守法的心理需要,缺乏规则观念的人不可能从根本上去理解和遵守法律。初中阶段是一个人规则观念形成的重要时期,在初中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应该以树立学生规则观念为核心。语文教学的一大功能在于培养学生的情感和社会价值观。初中阶段的课程设置决定了语文教学在树立学生规则观念上的重要性。因此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告诉学生一些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树立学生的规则观念。 关键词:法制社会 规则观念 渗透法制教育 初中语文教学 规则是社会存在的基础。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以法律作为社会主要规范是法制社会的标志。现代人需要在法律规则之下去进行一系列社会活动,这要求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必须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首先要树立规则观念。中学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培养学生的规则观念十分重要。语文作为中学阶段培养学生思想情感的重要科目,理所当然肩负起培养学生规则观念的重任。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规则观念成了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规则观念对社会个体的重要性 法制社会要求人们以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法律是实质就是一种规则。树立相应的规则观念才可能理解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作用,才可能遵纪守法。认同一种限制自己行为的规范需要从心里去理解才可能接受。如果我们只知道某种规范是这样的,而不知道这种规范对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我们很难从心里去接受,当然不可能自觉遵守。这种情况下社会个体便是被强制遵守这项规范,尽管法律具有强制性,但法律不希望都用强制手段来迫使人们去遵守它。 对于规则而言,从心里去理解、接受并自觉遵守显然是该规则追求的最高境界。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形成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些法律本身难以凭借强制性强迫人们遵守,民法中的一些具有选择性的规范就需要凭借人们的规则观念去维护。即使具有很大强制性的刑法在司法过程中也需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总之,社会个体的规则观念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法制水平和法治程度。只有社会个体具备较高的社会规则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形成法制社会。 二、初中阶段是树立学生规则观念的重要时期 从心理学角度看,初中阶段是学生形成较为稳定的人生观、世界观的重要时期。伴随着心理成长,规则观念应该在学生认识人生、认识社会中起到重要作用。在初中阶段培养学生的规则观念,用以指导其对人生对社会的认识和评价,决定自己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行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情况决定了在初中开设一门纯粹的法学课不现实。同时,法学的深奥性和复杂性也不适合初中学生进行专门学习。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理解法律。法学的很多基本原则都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的,具备一定的生活阅历是理解法学的基础。在很多国家(比如美国)就规定要专门学习法学必须取得大学以上学历。一定的理论知识则是判断法律规范的正义和价值的关键。初中学生生活实践不够丰富,在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上处于形成时期,要理性地认识社会和人生还具有一定的困难,逐步培养学生认识法律的一些基本常识、树立规则观念是初中阶段语文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规则观念是理解法律原则的基础,在初中阶段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不能也做不到让学生一下子理解和把握那么深奥和复杂的法律 。但是培养初中生的规则观念,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有很大帮助。 三、初中阶段语文学科渗透法制教育不能仅限于对规则的介绍 法律没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和理论储备,是很难理解如此规定意义和作用的。不信服这样的规范,自然会产生抵触情绪,降低守法的自觉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能单纯地介绍对于什么问题有什么样的规范,需要引导学生理解这些规范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理解这些规范的合理性,在学生心里形成规则观念。培养学生的规则观念也不仅限于现有法律对语文课本中某问题已有的相关规范,一些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规制的问题也可以引导学生讨论是否可以设置一定的法律规范规制该事物,使之更加合理有序。 涉及到现有法律条文对文中问题已有规定的,需要引导学生对该法律条文产生的背景、法律条文的合理性、社会意义等进行解释,让学生从心里去接受该法律条文。《伤仲永》一文中,仲永本该读书,但其父不使学,在当时的社会没有一个规范去约束这样的行为。如果放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对仲永父亲的行为进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有读书的权利,家长有送孩子读书的义务。如果我们仅仅这样告诉学生,那么这样的法律条文在学生心里存在的时间可能不会很长。同时,学生对这样的规定有什么社会意义也更难以理解。如果结合社会实际,告诉学生,这样的法律条文就源于仲永这样的事例,一个天生聪慧的孩子由于没有读书而成为普通人,罪魁祸首便是自己的父亲“不使学”。因此,从保护社会人才的角度设置这样的规范,可以保证社会人才不被埋没;从社会个体权利义务角度看,人生而平等,受教育是每一个社会个体应有的权利。对于孩子,他们要实现这样的权利,其监护人应该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因此法律规定了孩子有读书的权利,家长有送孩子读书的义务,权利性规定从正面引导社会个体正确行使自己是权利,义务性规定则从反面禁止义务人不尽自己是义务。这样的权利义务规定,规范了社会管理机构的社会社会职能,明确了家长剥夺孩子读书权利的非法性,可以防止仲永之类的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对于一些法律还处于空白的领域,也应该鼓励学生去探讨设置相关的条文予以规范。《马说》一文谈到了发现人才与任用人才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国现在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对此进行有效规范,不妨引导学生试着对发现人才和任用人才的问题设置规范,解决“伯乐”和“千里马”的发现和“喂养”问题。如果建立一部《人才法》,让学生试拟几条法律条文,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律本质的认识,消除学生对法律的陌生与恐惧。 结语:初中阶段语文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应该重视学生规则观念的培养,不能一味强调对现有规则的介绍。引导学生理解规则产生的社会背景,理解规则的合理性及社会意义,有助于培养学生认识把握法律,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学科整合 当今教育发展的趋势是国际化、现代化、社会化和信息化。这一发展趋势表明教育将面临教育思想、教育模式的挑战和竞争。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在《落实‘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说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是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的核心,是改革教育模式,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的重要途径。”因此,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观念与模式,使课堂教学充满生机与活力,让学生在自主活动和探索发现中全面发展,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一场教学设备上的革命已经在中国的教室里迅猛地展开了,而语文课更以其丰富的信息及文字书写量大且费时的特点,期待着多媒体的普及和有效利用。 信息技术是教学多要素、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科学化、艺术化、民主化的重要手段,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又是科学与艺术的统一,是实现教学科学的艺术化和教学艺术的科学化的完美融合。 一、初中语文与信息技术整合的初探 (一)、初中语文与信息技术整合的必然性 语文作为一门基础学科,不但具有工具性、人文性,而且与日常生活联系非常密切,涉及范围广,实践性很强,初中语文课程更是强调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并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基于这一目标,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已不适应语文教学发展的要求,也与社会发展相脱节。按新课程 语文教学理念,语文课程重在实践,要适应现实生活和学生自我发展的要求。但传统的教法:老师讲,学生听,学生学习少了主动性和自主性,学习学得被动,对语文学习缺乏创新精神。现在新的教学策略、教学方式是让学生自己学、主动学,老师主要是“导”,以体现初中语文课程的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培养初中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实现素质教育,而语文课程的革新与现代化,必须要求相应的教学工具、教学途径也现代化、科学化,信息技术作为最广泛最先进的科技,它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是必选无疑的。 (二)、信息技术与语文整合的内容和意义 1.在初中教本中,有许多文质兼美的经典传世之作,对这些古今中外的诗词文赋,要进行咀嚼鉴赏,品味其中的美,美的氛围和背景是不可少的,但传统的教学,只能在局部应用音乐来渲染,利用图像来显示,运用文字来诠释,却不容易把它们有机地结合,且费时费劲,收效甚微,而用网络的超时空性,下载适合的声音和图像,利用多媒体链接,会令意境全出。在美的氛围中更能体味文本的内涵和美,这是一种惬意的、赏心悦目的教学境界,一种教学艺术化和教学科学化完美结合的体验。在这种境界中,学生的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怎么会不提高呢?学习语文的兴趣怎么会不大增呢? 2、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整合,不仅是教学手段、教学工具的更新,更是教学内容的扩展与改革,这就是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整合的另一方面,即信息技术作为教本的辅助内容与课本内容相融,扩大课本知识的外延。 传统的教学,是以课本为中心,虽然也会涉及到课外知识,但由于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引导学生学的课外知识很有限。 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整合后就不同了,我们都知道,互联网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里面的知识有如海洋般的深遂宽广,与语文学科整合,可以拓宽语文学习的渠道,采集到广泛的知识,使学生的阅读面、知识面扩大,将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资源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学习语文。如在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方面,效果尤为显著。在互联网里,有很多关于写作理论、技巧的文章和众多例文评点,作文课上,老师可以用此来指导学生写作,这样,学生的知识面扩大了,眼界开阔了,积累的素材也多了,这就为写作积聚了基础,有利于学生创作,特别是构思、立意方面的创新。并且,学生还可在互联网中搜集更多例文和评论,广泛地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这点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另外,老师还可以指导学生把自己的作品放到论坛中,让更多的人来评点,给意见,从中得到更好的提议,来提高写作水平。 二、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的整合将给语文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 信息化时代的语文教师必须有更高的素质。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教学整合,其关键性、现实性在于教师,如果教师对信息技术一窍不通,或只略通一二,那么,教学与信息技术就无从整合,所以,要优化语文教学过程,使教学与信息技术相融,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信息技术素养,更新自我知识体系,熟练使用信息技术,使自身知识与社会发展同步。将教学手段、教学观念、教学策略都融进信息技术里,做一个有时代精神的教师,这也是优化语文教学过程的重点,因为一个新型的站在时代尖端的教师,更能吸引住学生,并能以自身的素质去熏陶学生,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当然,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教学的整合还不完善,不成熟。但相信,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教学的整合,更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谈初中语文学科的美育教育 摘要:作为一种学科的特点,在语文教学中进行美育的发掘与渗透,是初中美育教育的一种途径和重要园地。它对激发学生美好的思想情操,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等诸多方面,都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同时,不仅能激发学生美好的爱国热情,还能加强对生活、对亲情、友情等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语言理解和表达的能力。 关键词:语文教学;美育德育;审美情绪 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中就明确提出:“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提高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培养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具有阅读能力,注重情感体验”;事实上,这是语文教学中长期以来不被重视的一个问题,过重的政治色彩和复杂的知识体系使得语文教学索然无味;而能将语言能力的培养融入到一种积极、愉悦的情感氛围中,语文教学不失为一块沃土。那么应该怎样做呢? 1.引导学生充分欣赏文中之美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形象在美的领域中占着统治地位,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在抽象的思想。”美和形象联系在一起,离开了形象就谈不上美和美感,如窦娥冤中窦娥等悲剧人物形象,由于完善地表现人类灵魂的伟大,从而在我们内心激起一种温情的赞赏,使我们的心灵感到喜悦,我们的勇气得到鼓舞,我们的灵魂受到深深的感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她的勇气震撼了世界,《巴黎圣母院》那个外貌奇丑的打钟人,由于他的心灵洁白无暇,他的形象在人的心目中却永远是美的。 语文教材本身颇具情感性,如自然之美、社会之美、艺术之美、道德之美、人生之美。这些深具美感的文章,多是古今中外的名篇精粹,且都是作者“情动于衷,不吐不快”的力作,无不是“情”的喷涌结晶。在中学语文教学中进行情感教育具有不可多得的先天性优势。纵观现行的中学语文教材,确系“文质兼美”、形神俱佳,贮藏着大量的情感因素;这里有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忠、对事业的追求、对信念的挚着;这里有赤子之心、莫逆之交、男女之情、手足之谊;这里有拍案而起的激愤、天地动容的悲壮、催人泪下的凄切、细雨霏霏的柔婉;这里有开怀的笑、嚎啕的哭、会心的喜悦、无名的烦愁……为语文教师进行情感教育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语文教师的重要任务就是指导学生在美的世界里感受真、善、美,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就应把握文中泻泄奔腾的感情激流,领悟字里行间跳动着的感情脉搏。 2.捕捉美好形象感受人物之美 语文教材中所选的许多篇章,大多反映了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终生建功立业的领袖人物,有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呕心沥血、不畏牺牲的英雄模范,有为祖国建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普通劳动者,也有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舍身求法大声疾呼的人。他们的光辉形象,对学生有巨大的感染力、说服力,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指明前进的方向。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向领袖人物、英雄模范、普通劳动者学习。课文中这些人物的思想情感、精神品质和行为习惯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形象,我们老师如果捕捉得好,挖掘得深,就会使学生心灵受到洗礼,情感产生共鸣,思想得到升华,从而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3.加强朗读,提高审美情趣 语文教材所选的课文大都是文质兼美的作品。语文教学中教师要从学生的审美需要出发,用感情线牢牢地牵住学生,以情激情,有效地传情播情,让课堂充满诗情画意,引导学生处于自由、愉快、活跃的气氛和抒情格调中,调动情绪,饱含感情地朗读,从而让学生体会文章的语言美、情感美、意境美,并从中受到感染,得到教育,提高审美的情趣与能力。 那么如何开展朗读训练,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呢?笔者以为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进行。 3.1 激发兴趣,注重积累。 “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教师通过课内朗读教学,激发学生对朗读的兴趣,让学生乐于参与,无疑是培养学生朗读能力的当务之急。 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声情并茂的示范朗读感染学生,也可以通过配乐朗读或播放朗读录音熏陶学生;可以根据课文内容指导学生分角色朗读以体验感情,也可以鼓励有朗读专长的学生进行有个性理解的朗读来带动其他同学主动参与。总之,只有激发了学生的朗读兴趣,朗读教学才能初见其效。 3.2 教师示范,指导朗读。范读能帮助学生正音,培养学生对朗读的兴趣,唤起学生的感情,可以丰富学生的词汇。有声有色的朗读,会加深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作品中优美、准确、富有表现力的语言尤其会使学生着迷,范读传达着朗读者的态度、感情,这些都会强烈地影响学生,容易使学生的思想感情和教师发生共鸣。如小说《最后一课》的结尾部分:“忽然教堂的钟敲了12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写下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在朗读时,要把韩麦尔先生痛苦、哽咽、激动、惜别等复杂的感情表达出来,从而使学生感受到一个呼之欲出的高大的爱国主义者形象。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初中语文学科课程统整方式的思考与探索 所谓“课程统整”是指学校教师遵循国家课程标准与以指定教材为主要教学资源,参照多种教科书,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与学生实际,系统设计可以直接实施的教学内容的过程。我校从2006年起就开展各学科课程统整实验,在学校大课题的引领下,多年来开展了初中语文学科内知识体系纵向统整合学科间相关知识横向统整的实践探索,从而优化了课堂教学内容,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一、初中语文学科课程统整的必要性 目前初中语文教材所采用的组元方式是主题组元。主题组元是根据学生精神成长和阅读积累的需要确定一定的主题,根据不同的主题选择文本组织单元。主题组元有其优势,但也有其不足之处。如:教科书结构缺少整体系统。主题单元的主题是教科书编者根据学生精神成长和阅读积累的需要而筛选确定,这就先天地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偶然性,不同的编者对这个因素的理解很可能有较大的差异。而不同主题之间的关系,或者紧密或者比较疏远,不存在一定的必然联系,这就导致教科书单元主题的确定、多少的抉择、先后顺序的安排,都没有严格的逻辑依据。教科书的整体结构,只是一定数量的单元的拼接,而没有形成一个相对严密的知识结构系统。 因此,初中语文课程统整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进行学科内知识体系的纵向统整和学科间相关知识的横向统整,完善学科知识系统。 二、初中语文学科课程统整的主要方式 鉴于初中语文学科内知识体系的纵向关联和学科间相关知识的横向关联,通过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础课与拓展课等学科内知识体系的纵向统整方式,以及补充、运用其他学科知识,实现学科间相关知识的横向统整的方式,达到完善学科知识体系、丰富语文课程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目的。 1.教学目标的统整,尊重学生的现有认知水平 教学目标与课程目标应该是一致的,具体可分为三个领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是指事实、概念、原理、规律等,技能是指动作技能以及观察、阅读、计算、调查等技能;过程与方法是指认知的过程和方法,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认知过程中人际交往的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一般包括对己、对人、对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情感、态度、价值判断以及做事应具有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等。确定教学目标时,一定要全面考虑这三个领域,不可有所偏废。同时,初中学生的已有认知水平毕竟有限,在每节课的学习中,教学目标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结合初中学生的认知层面、能力结构等方面进行设定。 2.教学内容的统整,完善初中语文学科知识体系 课程统整,是一种课程设计的形态;教材是课程设计、实施的依据和抓手。二期课改促使教师的教材观必须由知识型转向智慧型。智慧型教材观视教材为发展学生能力的素材,是为教学提供的基础性文本,具有开放性和创生性。教师要善于调用知识经验,利用教材,活用教材、用活教材,即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统整与生成。同时,二期课改的新教材因为种种原因,某些学科内容体系还不够完善,新老教材还存在某些衔接的问题等,也需要教师在新教材的实施过程中对学科教学文本加以统整与生成。 3.学科间相关知识的横向统整 随着学科与学科间相关知识、技能交叉渗透的日益加强,学科之间的知识衔接也日益受到关注。在学生的实际学习过程中,许多学科内容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尤其是语文和历史、语文和政治、语文和艺术等;况且实际生活中,学生在面对和处理事情或问题时,也是不分学科的。为减少学科间知识的简单重叠,为培养学生有效地学习,有效地解决问题,有效地与人沟通,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就有必要进行学科间的课程统整。 ①补充其他学科知识,丰富语文学科内容 补充其他学科知识是指围绕语文教学内容的某个主题,把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补充到课堂教学中。例如,在上《马来的雨》一课时,可以和地理学科教师一起就马来西亚属于热带雨林气候给学生作一介绍,使学生更清晰地了解马来的雨的特点。 ②运用其他学科知识,丰富语文教学手段 学科间的统整还可以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让学生运用已学会的其他学科知识,服务于语文教学。运用信息技术或音乐课知识来丰富语文教学手段,是我平时教学中用得比较多的方法。 在诗词单元教学中,我经常运用信息科技课和音乐课上学生已学到的知识,来布置预习作业。让学生根据自己对诗词的理解,为诗词内容配以音乐和画面,并制作成幻灯片形式。通过这一预习作业的布置,教师可检测到学生对诗词内容的初步了解和把握程度,为教师课堂授课提供了难点和重点的线索。同时,给诗词配音乐、配画面的预习作业,本身也体现了学生的认知和审美取向,通过这种形式的预习作业布置交流,提高了课堂教学有效性,也培养了学生的审美情操。 初中学科内知识体系的纵向统整合学科间相关知识的横向统整,对教师而言,可以提升教学自主权,挖掘教学创造力,增进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效果。同时,课程统整可以帮助教师体验协同教学的优势,在合作与分享中得到专长互补,实现专业化发展。对学生而言,透过课程统整,可以加快学习方式的转变,获得较为完整的学习经验,还可以得到更多的综合运用知识的机会,提升综合素质。对语文学科本身而言,课程统整,可以完善学科知识体系与能力体系,促进学科发展。但我们还应注意一些课程统整的基本原则,不要为了统整而统整。因为统整的目的不单在于我们创造统整的方法,而更要关注统整背后的推动力量,即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满足社会和学生的需求,提升学生素质。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二初级中学)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多媒体与初中语文学科的“联姻” 摘要:教师把信息技术和语文教学整合在一起,极力发挥多媒体优势,通过各种形象化教学媒体的观察和思维,引导学生去探索、发现、归纳、总结出结论,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启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从而大大提高语文的教学效率。 关键词:信息技术;语文教学;整合 运用多种传递信息的载体与现代教学法的最佳结合,叫做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强调不仅要让学生掌握知识结论,而且更要通过各种形象化的教学媒体的观察与思维,引导学生去探索、发现、归纳、总结出结论,即主动参与学习全过程,启发学生的智力,发展其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尤其语文学科是一门画面感很强,语音效果较严的综合性学科,将多媒体技术应用于语文教学,可大大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是新时代语文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 1.运用多媒体技术,有利于提高学生心理效应 语文教学过程,是一个以发展智力为核心的认知活动过程,也是一个以陶冶情操、培养品德为目的的情意心理活动过程。发音的心理越发展,知识技能掌握越熟练,越有利于陶冶感情,发展个性。因此语文教学立法的选择要讲求心理效应,提高学生学习的参与度,强化学习的成功体验。电教媒体的本质属性赋予了它的特殊功能,恰如其分地运用这种先进的教学媒体,能收到较好的心理效应。当讲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运用多媒体展示出一组画面: 五壮士跳崖前眺望远方。这是满怀觉悟的望,是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望。 口号声回荡在山谷,也永远回荡在我们耳边。 五壮士勇敢豪壮、不怕牺牲的精神,五壮士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悲壮之美在学生心中定会树起一座不朽的丰碑。 2.有利于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利用计算机的交叉科学性,反馈性等特点,在教学活动中融图、文、声、像于一体,是具有职能化的双向教学活动过程。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同时也大大的简化了教师的操作,实际上能集中精力于教学本身,从而也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以写可爱的小动物为例,当学生观察了小白兔后,教师很自然地用一个过渡句:“其实,在大自然里,还有许多活泼可爱的小动物,不信你们瞧!”空格键一按,屏幕上显示出40多种小动物,顿时,教室里沸腾起来,学生面对这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动物,欢呼雀跃:“呀!怎么这么多小动物?有趣!”教师紧接着问:“想不想给大家介绍?”“想!”学生的表现欲一下子被调动起来了。这时教师再因势利导:“请你按刚才的观察方法加以观察,然后选一只你最喜爱的小动物向大家介绍,比一比谁是最佳解说员。”鲜明生动、声情并茂的画面,把学生思维紧紧地凝聚在小小的屏幕上,学生想说的愿望被充分调动起来了。这时教师再让学生同桌对说,小组讨论,大家交流,学生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个个说的开心,这也为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电”“教”兼顾,改革语文课堂结构 现代媒体深入教学内部,不仅改进了教学方法,而且使课堂结构模式发生了变化。在语文教学中,用音画交融、声情并茂的手段以知激学、以情激学,寓教于乐,打破了机械分割、平面动力、岸上学泳的松散结构,更注意强化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创造能力,更重视课堂教学向课外的扩展和延伸,注意教学的可操作性,更体现了教学有法,教无定法。 3.1整体着眼,优化设计:建立语文课的新结构,就要搞好教学过程的系统设计,实现教学过程的系统优化,其中首要一环是要优化教学目标。即从未来教育的角度思考,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并研究个别化教育。在制定具体目标时,还要考虑语文电教的重要个性。《鸬鹚》一课写景叙事。执教这一课,我试着从审美教育、智能训练、知识基础几方面制定教学目标。在这一目标的导向下,整体把握教材,使视、听、读、讲、议、练有机地组合成一个既能传授知识,提高语文能力,又能获取审美感受,得到情感陶冶的动态功能系统,成为一个和谐的、完整的、充满生机的教学过程。 3.2取长补短,因课制宜:改革课堂教学结构的目的是使教学低投入高效益。因此不能仅仅研究开发现代媒体,而应把一切媒体、一切教学资源利用开发出来。这就要求从教学的实际出发,一要对媒体特征作认真分析,努力发挥使用媒体的特长,如是用来创设情境,展示事实,还是用来显示过程,推导原理,扩大知识面。二是要精心组合多种媒介体,尽可能取长补短,相互补充,交融成一个新的整体,为构建的课堂结构服务。 3.3重视反馈注意调控:课堂教学中引进了现代化的认知工具,使学生获得了更多的语文、文字、情感和操作的信息。教学过程要重视信息的调空和反馈,以利于组织严谨的结构,优化教学过程,强化学习的成功体验。詹天佑开凿八达岭隧道使用了中部凿井法,这是理解的难点,为了获得学生的感知信息,先让一学生作板画检测。当发现这为学生理解不够正确的信息后及时作了调控,并出示一幅抽动投影片,灯片清晰的反映了中部凿井法的六个工作面,于是,学生茅塞顿开。 多媒体教学虽然没有固定的教学模式,但却有内在的规律。教师只有树立学生为主的思想,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语文教学才能焕发活力,学生综合运用语文的能力才能得以提高。 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正日益显现出相互关联的基本特征,信息化与全球化。这就标志计算机尤其是多媒体计算机正日益介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逐步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人类生活中的一场深刻的变革,对教育而言,要把改革引向深入,教育手段必须现代化,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语文课堂教学是课堂教学改革中一项意义重大而又必不可少的艰巨任务。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关于对初中语文学科说课的思考 近几年,我们的很多学科都开展了说课和教学反思活动,尤其是语文学科特别频繁。这项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帮助教师理清了教学思路,找到了教学的理论依据,明白了教学的目的及意义,作用相当明显。但是,就我自己的切身体会而言,该怎样进行说课和教学反思,部分教师还相当的迷茫。我认为,在语文教研活动中,经常进行说课研究,它会拓宽语文教学研究的新视野,让语文教师的专业素质得以较快提升。 一、了解说课类型,帮助语文教师找准说课方向 按说课时间先后分为课前说课、课后说课(即教学反思);按活动的功能分为评比型说课(含课前说课、课后说课)、主题型说课和示范性说课几大类。其中主题型说课就是针对初中语文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为主题,在引导语文教师进行一段时间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用说课的方式向其他教师、专家和领导汇报其研究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说课,都必须说清楚“怎样教”“为什么要这样教”“这样教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几个问题,尤其是“为什么这样教”是进行说课的重点和难点,要突出这一重点,解决难点, 二、找准切入点,提高说课和反思的质量 说课和教学反思都应找准切入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能面面俱到,更不能平均用力。一定要根据文本特点,在突出重难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说课和反思。比如有的教学可能在学法指导上较为突出,有的可能在训练学生写作能力方面方法独到,还有的可能是多媒体课件运用恰当、教学环节紧凑、教材处理恰当等等,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抓住关键点进行说课和反思,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比如在进行郑振铎的《海燕》教学时,我为了突出教学重点,在教学第一和第八自然段时,花了大量的时间在这两个段落上,尤其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在教学结束时就能背诵,我在指导学生读文上就下了很多工夫,如自由读、指名读、齐读,整篇阅读、分段阅读、分句朗读、品读、引读等等。尤其是在引读方面有分句引读,综合引读等等,帮助学生背诵课文。比如第八自然段,我的引读设计是:“我没有见过那么美的海!今天却看见了――生接读)海水是……海波是……”,“我没有见过那么美的天空!今天却看见了――(生接读)天上也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在第一自然段中也多次用到这样的方法,这既帮助学生理解了课文内容,又能在较短时间内背诵这篇课文。我认为在这一方法的运用上,是本次教学活动的一个亮点,在说课时应重点说清楚。同时还应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教材不是唯一的标准 课标是教学的依据,具有法定的指导作用。可以把它作为确定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法学法的理论依据。教师说课应“以本为本”,但不能“照本宣科”。因此教师要在系统掌握教材的前提下,牢牢把握课标和教材的关系,把课标与教材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把课说好、说活。 既不能只罗列课程标准的要求而忽略文本特点,更不能只看重文本而不顾课标的要求,做到二者兼顾。 (二)处理好说课和备课的区别,说课不能照教案说 教案有明确的目标、具体的内容、连贯的教学流程、启发学生思维的学习方法、板书设计等。说课是教师在总体把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说出教学过程及教师对各环节具体操作的想法和步骤的理论依据。简单地说,说课是回答自己为什么这样备课的问题。在教研活动中,我们大多采用评比型课前说课的方式进行。许多老师把重点放在了“怎样教”这一环节上。比如有一位老师在对《小巷深处》这一篇散文进行说课时,就介绍了整个教学过程:“首先,我让学生通过读文,用横线画出本文的生字词,再用括号标出最让自己感动的地方,并说说理由。第二,文中描写盲母爱养女的生活片段是按什么顺序写的?贯穿其中的感情线索是什么?第三,边读边思考,文中刻画母亲用了哪些描写的方法?表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特点?最后,安排了练笔题目:文中的母亲与你的妈妈相比有什么异同?把课文上学到的东西用于自己的写作练习中。”这样的说课里,对于为什么这样安排及理论依据都没有涉及,应该是偏离了重心,我认为说课的重心应该放在“为什么这样教”这一环节上。 (三)处理好说课与上课的区别,说课不能视对象为学生 说课的对象是领导、同行、教学研究人员,是“唱”给教师听的,它侧重于理论的阐述,是一种研究性的活动,是回答了自己怎样上好这堂课的问题。但是教师往往会把握不住尺度,在阐述教学过程的时候把本应是心理上的准备与当下行为结合了起来,偏离了方向,使说课变成了上课。 (四)说课要注意详略得当,突出“说”字,切忌“读”和“背” 选准“说”法、找准“说”点、把握“说”度。找准“说”点即切入点的重要性在前面已经讲过了。把握“说”度的问题就比较难了。说课内容从总体上讲分为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过程等几大块。而在说教材的过程中要说清楚所教学文章编者的意图、所占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目标的定位等。教法与学法有何独到之处重点阐述。为了突出“说”字,那么我们在措词上就要有一定的要求,要适合口语表达。不能“读”和“背”。而我们目前的说课恰恰就多为读和背。这可以理解为:一方面教师对课程标准不熟悉,不能脱稿,不能自由发挥,不能“说”;另一方面对教材的理解不到位,对于教材要怎样教,学生要从这篇文章中学到什么,怎样学,教师心中无数,所以不敢脱稿,不敢放心大胆地“说”。 总之,语文学科教研活动中的说课是有助于教学推进的有效手段之一,当从内容和形式上有所改革和创新,最大限度地提高语文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浅谈如何提高初中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 【摘 要】语文是一门基础学科。语文教学在注重培养人文素养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从而使学生获得一种有效的语言工具。 【关键词】初中 语文 教学 质量 如何提高初中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初中语文老师最为关注的问题。因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与否,是衡量一个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成功与否的关键。如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了,那么,以就意味着你的教育教学技能得到了学生的认可。学生认可了你,自然就乐于学好这一科目。乐于学好这一科,质量自然就会提高。俗话不是说:“亲其师,信其道”吗。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初中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语文教学不外乎就是训练学生的听、说、读、写等能力。因此,在开学初就应拟好一套完善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这套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找准关键词,做好听力训练 听力主要是考查学生在短时间内获取信息的能力,所以方法正确与否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学生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准确地完成规定的内容。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首先,平时多练习说普通话,多听、多看、多记,这是获取信息的首要条件。其次,在做听力题时,找准关键词,把要问的问题熟记于心。接下来在做的过程中,边听边记。第三,如果不能一下子记下完整的内容,也可记下一些重要的词语,然后再把这些词语用自己的话串连成一句完整通顺的话。如果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多做这样的训练,一定会受到很好的效果。 二、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口语表达 口语表达主要是训练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可利用每天课前3分钟的时间,请一位学生上台演讲,内容可包括叙说时事要闻、成语故事或成语故事新编、名人故事、对自然的瞬间感悟、学习心得等,这样一来,不但训练了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也丰富了学生的知识。我们都知道,靠个人去获取知识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但通过这样的途径,我们就可从别人的口中了解更多的知识。试想:一天知道一个内容,一学期下来,会了解多少的内容呢?这个问题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 三、巧妙引导,训练学生的“读书”能力 有句话不是这样说吗 “书读百遍,其意自现”。学语文,就是要训练学生如何读书的能力。在不断读的过程中去领会文章的大意,表达的中心,关键词句的含义等。同时,还需在读书的过程中去积累词句,学习别人的写作方法、技巧等。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有效的读书呢?是不是拿着书反复读就能领会以上知识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样容易让学生感到疲倦,没有新意。最好的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让学生反复读课文外,教师还必须做好引导,适时的设计一些问题让学生边读边思考,这样不但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也能训练学生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在此过程中,教师应对答对的学生给与表扬,对答错的学生也应给与鼓励。让他们都能在其中获得学习的成就感,提高学习的兴趣,兴趣来了,成绩自然也就会逐步提高。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嘛! 四、勤练习,多鼓励,激发兴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作文是语文知识综合能力的体现,是最能检验一个人语文知识掌握得好与坏的标准。有人曾说:“考语文,什么都不做,就让考生写一篇作文”。由此可见,作文在语文教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平常的作文成绩也占了全部语文成绩的40%,就是在中考中也占了1/3的比重。因此搞好作文教学是提高语文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那么,如何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首先,平时应让学生多写随笔、日记或周记等,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内容不限制,可写自己的瞬间感悟,也可叙说自己的情感故事和内心的烦恼,或是摘抄优美文段、句子等。这样不但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而且还能让学生有了一个倾诉的对象,把平时不敢对外人说的话对它说,大大减小了心理压力。有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 其次,要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激发他们的写作兴趣,教师的评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必须对学生的作文给出恰当的评语,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对于写得好的同学,既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优点,也要让他们明白自己的不足,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对于写得差的同学,则要给与更多的鼓励,让他们从新树立写作的信心。第三,有的作文评语,我们还可就学生写作的内容与学生一起探讨事件的对于否。如有位老师在给学生的一篇周记评语中写道:“任何作家都不会说自己的写作是完美的。要使作品更能得到提高,必须多关注生活、关注自然,使自己的作品题材更广泛,更有深度,语言上再加以锤炼,使之更加生动。祝你成功。”所以说,评语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只需灵活掌握,便能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当然,要提高初中语文的教育教学的质量,除了上述讲到的几个方面外,在教学上,必须作到课前认真钻研教材,备好课,写好教案,课堂上应采用“情感教育”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该模式依据“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自主学习的教育理念,合作学习的教育理论”,树立 “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意识,创设一个宽松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同时根据问题情境,适时的设置一些有针对性、启发性、延展性的问题让优生和差生回答,一方面能增强学生学习的信心,充分体验到学习的乐趣,另一方面也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写好课后小结,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总之,要想提高初中阶段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它需要作为语文教师的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去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和勇于实践,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初中语文学科自学能力的培养 摘 要:素质教育强调“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把学生的主体性摆在教育的核心位置上,这就要求教师的教育观念须由原来以“教师的教学为中心”转向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与此同时,还要改变学生的学习观念,变一切以教师讲为主为自己学为主。让学生在课堂上由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成积极主动地吸收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关键词:语文学科 自学能力 教会学生学习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指出:“学生须能读书,须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自能读书,不待师讲;自能作文,不待师改。教师训练必做到此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在语文学科中,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让他们达到自能读书这一目的?我就这一方面,作了以下探讨。 一、更新观念,树立意识 素质教育要求教育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强调“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把学生的主体性摆在教育的核心位置上,这就要求老师的教育观念须由原来的以“学科教学为中心”转向以“发展能力为中心。”以“教师的教学为中心”转向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由以“传授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传授学法为中心”,积极创造一切条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形成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 与此同时,还要改变学生的学习观念,变一切以教师讲为主为自己学习为主。让学生在课堂上由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成积极主动地吸收知识。 只有做到以上两点,达到思想上的转变,才能为学生的自学能力培养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传授方法,培养能力 埃德加・富尔在《学会生存》一书中写道:“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由此可见,自学能力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工具,是终身受益的一种能力。自学能力可以在后天学习和实践中培养,所以,只有我们教师对学生进行自学方法的指导,学生的自学能力才会不断提高。 那么如何向学生传授自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呢?我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的: 1. 从预习入手,使预习成为自学的起点。 预习就是课前的自学,即学生上课前独立地自学新知识,独立思考新问题,独立地进行分析、归纳、概括、总结的一个创造性的过程,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我首先从预习入手,进行自学方法的指导。 我针对学生已有的能力,让学生按“五步法”预习课文。第一步,学习导读,包括单元导读和本课导读,了解本单元及本课的重点训练项目,做到学有目的。第二步初读课文,边读边利用工具书查阅,扫除字词障碍。第三步,读后想想课文讲的是什么,作者围绕这个主要内容是怎样写的,即理清写作顺序。第四步,自练课后题,检验预习效果。第五步,把自己弄不懂的问题整理出来,并在书上做好记号。 通过预习,学生对课文有了大概的了解,学生心里有了底,听课时,有意注意就增强了,学习效益自然提高了,达到了自学的目的。 2. 从课堂入手,使课堂成为自学的主阵地。 课堂是教学的主阵地,以往自学能力在这儿得不到很好的体现。我力求改变这一局面,让课堂也成为学生自学的主阵地。 首先,要求学生会质疑。 “学源于思,思源于疑”。要学会自学,首先要会质疑。教学中,我根据教学的目的要求逐层深入,启发学生提出各种疑问,引导学生自学课本,指导学生相互讨论,让学生在独自探索和相互启发中“掌握所学知识。”这种质疑法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的好方法。 如:教学《我的母亲》这篇课文时,我要求自学小组同学互相提问,有疑而学,有的同学质疑很有价值:“课文前三语段,只有一句提及母亲,而其他内容似与文题无关,作者这样安排行文结构的用意是什么?”“作者主要写母亲是他的恩师,为什么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更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然后互相讨论,在相互启发中,对故事的发展认识及人物理解,则水到渠成,教学重难点不攻自破。 其次,放手让学生自学。 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学生的内在潜力,训练他们举一反三的能力,相信学生,大胆放手,通过引导让学生自己观察、自己表达、自己动手操作、自己分析、归纳、总结。给他们时间,尽量让学生自己独立思考,使学生在“学会”的基础上达到“会学”、“乐学”。 如:教学《喂――出来》一文,我让学生独立思考:“在小说的结尾,那奇怪的叫声以及那块小石头是从哪里来的?小石头掉下来以后,接下来可能还会发生什么?这个虚构的故事说明了一个什么道理?”同时,给他们充足的时间,让他们讨论、争辩。整个课堂变得热闹起来,教学气氛高涨。当他们通过实践、分析、综合、归纳、总结,自己解决了这几个难题,其成功感是不言而喻的。这样既培养了他们独立思考的品质,又锻炼了自学能力。 3. 从复习入手,使复习成为自学的延伸。 以往,随着一篇课文教学的结束,课文的学习也宣告完毕。而我则不这样认为。俗话说“温故而知新”。我想:知识是有层次、有联系的。可以通过旧知识达到知识的迁移。因此,遇到与以往学过的课文有类似特点的新课文,在教学前,我都要求学生找出以往学过的课文,对照将学习的新课文进行复习,找出他们的相同特点。通过这种对照复习,学生不仅能巩固旧知,而且对新课文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取得了好的效果。 如:教学《满井游记》一课时,我先要求他们自己预习本课,再启发他们回忆以前所学的课文《三峡》,引导他们通过复习,找出两篇文章的相同之处,很快地白描这种描写方法在对照中被找出来。再在课堂教学中略施引导,让他们在课文中找句子体会,教学轻松,却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养成习惯,提高能力 培养自学能力,即“自能读书”、“自能作文”这是语文教学的最终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不是靠一朝一夕完成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才有望最终完成。因此,从七年级起,从入学的第一课起,就应严格要求学生,经常训练,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如提前预习,及时复习的习惯,独立完成作业和认真检查作业的习惯,读书时认真思考、勇于提出问题的习惯,看书时随手做读书笔记的习惯等等。 中国有不少名人佳作,我们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一一学完。这就需要学生自己学习,如果没有良好的自学习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地过一遍,文中的精髓怎能领略,怎能达到学习的目的。所以说良好的习惯对每个人都终身受益,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对提高学生自学能力更具重要意义。 达尔文指出“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现在社会是一个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知识在不断地更新。随着时代的进步,光有满脑子生硬知识的人根本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作为教师,目前最迫切的任务就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我想,这大概也是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吧。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浅析初中语文学科中的合作性学习 摘 要: 在初中语文教育教学中,教师应指导学生开展合作性学习活动,充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合作精神、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关键词: 初中语文教学 合作性学习 优化措施 人的成功不仅在于智力因素,而且在于非智力因素。许多事情的完成,需要人的合作精神、团队意识。因此,与人之间的交流和与他人的合作便是很重要的能力。合作性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学习。在合作学习中,通过组员之间相互支持与配合,特别是学生之间面对面的促进性互动,并有效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承担共同任务中的个人责任,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小组成员之间的信任感与责任感,有助于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一、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有效地展开合作性学习 (一)把合作性学习贯彻于上课预习的准备中。 语文教材内容丰富,内容多元化多样化,并且贴近学生的生活,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学生要上好语文课,课前所做的预习准备工作太多,有的教材内容在课前准备的工作量很大,这就要求学生分工与合作。苏教版语文教材中的专题、名著导读、综合实践、口语交际等都要求学生课前做大量的准备,如在进行九年年上册《气象物候》专题学习时,学生在课前得搜集有关云和天气的谚语,有关云的成语、诗词、文章片断等,观看一周每日的天气预报和观察一周天空云彩,并做好观察记录,积累与天气预报相关的词句与词汇,等等,如果不分组合作,学生课前工作量太大,根本无法完成。教师可要求各学习小组分头准备,合作汇总、共同分享。课堂交流时各组组员在完成全部任务的同时重点准备一两项,展示本组学习成果。这样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合作精神、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二)以合作学习为重要形式组织课堂教学。 在学习新知识时,先在小组内部展开提取信息、筛选信息;然后讨论、争议、分析、概括等活动,同中求异、异中求同,进而归纳、总结规律形成小组结论;最后全班交流,相互补充、修正,达成共识。如九年级上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以菲利普夫妇因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形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表现世态的炎凉,通过神情、动作、语言描写,形象地表现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从而展现了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进行第二课时的学习目标是作者莫泊桑如何塑造的菲利普夫妇的性格特征及主题探讨,在学习探究过程中,我从以下两个板块来分组合作。 第一板块:在人物性格探究上预设“深度问题探索板”,由各学习合作小组自主选择1―2个问题探讨、交流。 (1)“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句中加点词语很巧妙地表现了人物的内心,请你加以揣摩。 (2)菲利普先生有这样一句话:“啊!啊!原来如此……如此……我早就看出来了!”菲利普先生“早就看出来了”吗?他究竟看出什么了呢? (3)“插叙”指的是什么?本文的插叙在哪里?作者如此安排有何用意? (4)被打发到美洲的于勒先后写来了两封信,你认为这样的情节安排是否是累赘? (5)“我”为什么会给于勒那么多小费?你能够用合适的语气朗读课文倒数第八节吗? (6)“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所以,读完本文,你对于勒肯定也有自己的态度?你是同情还是鄙视这个人物,或者有其它的看法? 要求合作组成员认真思考,大家热烈讨论、积极尝试,这时学生对文本材料中刻画人物形象挖掘的淋漓尽致,同时也较好地掌握了小说中人物分析方法。 第二板块:探讨归纳以上问题,引导合作组积极探索。作家莫泊桑在19世纪的法国走了一遭,亲眼目睹了发生在一户中下阶层人家的悲喜剧。面对菲利普夫妇一家从悲到喜再到悲的经历,我们不得不作出更深层次的思考:究竟是什么造成了亲人互不相认,家人不愿团圆?这个因素是否具有时代性、普遍性呢?要求每个学习小组整理小组观点。 一节课在自主、合作、探究中轻松地达到了预定目标,整个课堂气氛紧张热烈,小组与小组之间展开了竞争,很好地促进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合作能力的发展。 (三)在课后各项活动中渗透合作性学习。 语文中有很多的课外学习活动,以七年级下册教材为例:在口语交际中做回小记者,走出校门,采访一位干部或一位先进工作者;语文实践活动保护野生动物,深入社区开展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调查访问、宣传倡议;荷专题学习后有关荷诗、荷画创作、征集、评选。如此的课外合作学习与实践教材中有十多处,这些要求学生采用合作完成的方式,提供给学生丰富的合作学习机会,组员们相互影响与督促,先进带动后进,从而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在保护野生动物语文实践活动中,各学习小组先明确分工到不同的社区调查访问,然后进行整合归纳,最后制定合理建议与措施。由于是合作完成,学生们各显其能,充分调动了参与意识和兴趣,完成的质量与效果都比较理想。课外语文综合实践合作学习已成为学生普遍喜爱的一种学习方式。 二、教学效果的优化措施 为了遏制学生的参与度不均衡、学生间的合作不够主动,保证合作学习的效果,并促进全体同学的发展,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监督学生的学习。 在合作学习过程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的学习情况,看他们哪些弄懂了,哪些还不懂;找出他们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合作学习,学生会把内隐的思维过程外显,并接受老师的检查和评比。老师在监督学生的合作学习时,更要把要求讲清楚,完成任务需运用的重要步骤和策略,解答学生的问题,必要时教授学生一些技巧。另外,在介入学习小组活动时,老师要掌握好时机,一介入就要帮学生解决问题,师生共同参与,但要注意即使是在介入时,老师也不能直接把问题的答案告诉学生,应引导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找到问题的答案――这就是过程教学,而不是结果教学。 (二)评估学习效果和评定学生合作情况。 1.在课程要结束时,老师可以总结要点。先让学生回忆课程的主旨,并学会分析综合;然后教师归纳总结。 2.在评价学生学习的质和量时,利用形式多样的测验方法,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并找出不足,加以弥补。最后是评估小组合作效果。即使课堂上时间有限,也应该进行小组评估,让组员讨论合作的效率有多高,还需要怎样改进。 新课程理念下的合作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想培养学生发散性和创造性思维,期望学生有高质量的学习效果,希望学生能活泼愉快地学习,教师就应该使用合作性学习方法。小组合作学习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的重要学习形式,也是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学会交往的重要形式,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努力研究,使这种学习形式更完整、更合理、更有效。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浅谈环保教育在初中语文学科中的渗透 摘要:保护环境是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因而在中学阶段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是当代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和客观需要。它对于塑造一代具有环境保护意识的新型建设者,使他们获得一些关于环境科学的知识、技能,培养他们用正确的环境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去认识环境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环保教育;初中语文教学;渗透 语文学科作为一门基础性学科,它对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具有重要意义,这实则也是语文学科工具性和思想性的体现。 而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品质的延续和发扬。环境教育要求学生逐步树立热爱环境、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文明意识,而这既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历史和社会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语文教育与环境教育密切联系,因为热爱环境,保护环境是道德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环境科学基础知识也是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中学阶段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是当代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和客观需要。它对于塑造一代具有环境保护意识的新型建设者,使他们获得一些关于环境科学的知识、技能,培养他们用正确的环境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去认识环境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而中学阶段的语文课堂教学就是一个富有生机的教育载体,那么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很好地向学生们渗透环境知识,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呢? 第一,从阅读理解课文内容中渗透环境教育。中学语文课文中有许多课文描绘了大量的自然山水、风土人情,表现了祖国锦绣山河如诗如画般的美丽,蕴含着丰富的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语文老师要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对学生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教材中绚丽多彩的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提高学生欣赏美的能力;并借助于课文中的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陶冶学生的情操,形成正确的环保意识,高尚的审美情趣、健全的人格魅力,培养他们按照美的规律施展 美的才能。 首先,教师可以利用图片、多媒体等直观教学材料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情认识,增强学生欣赏美的能力,热爱祖国大好河山,陶冶学生的情操,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如《小石潭记》一文,教师可以教师通过图片、音乐、文字等直观教具,创设出 雄伟壮阔的自然环境,尽可能地使学生想象自己置身于这样一个环境之中,去细心体会大自然带给人的震撼,并且让这种感觉逐渐在学生的心灵中沉淀下来,对自然环境的热爱之情油然而生。并产生保护环境、拯救地球的意识。 其次,在古典诗词中蕴藏着许多环境教育的资源,这些诗词能让学生们感受古代文人笔下优美的自然景物,理解环境与作者抒发感情之间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树立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教师应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感受古代文人笔下所描写的自然景物的美,调动学生去想象,去置身于作者所描绘的一幅幅美丽的画面之中。如“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可以让同学们感受春的莺歌燕舞。“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可以让学生领略夏天的西湖风光;体会在作者的笔下,自然界中的一切仿佛都有了生命,是那样的鲜活,那样的清明透彻,那样的可爱。那奔腾不息的大江,烟波浩渺的大海,那绚丽的湖光山色,潺潺的小溪。那些名山秀岳、辽阔草原、迷蒙烟雨、小桥流水、落叶残花,无一不向人们展示出一幕幕美景。在教学中,教师要努力创设一种情境,使学生想象自己置身于这样一个优美的环境之中,去细心体会大自然带给人的美感,从而激发对对自然环境的热爱之情,理解诗意也就水到渠成。 在教学中,除了让学生感受诗文中画面的美以外,教师还应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探讨:为什么古人能写出这些意境悠远的诗文呢?引导学生思考自然与人的关系。让学生懂得,自然成了诗人抒发情感的重要对象,成了诗人情感外化的表现体,缺少了自然环境,作者就无以抒发自己的感情,无以激发自己创作的激情和灵感,没有“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的浩瀚气势,则不能抒发作者“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豪情壮志;没有“枯藤老树,古道西风”就不能抒发游子天涯孤旅之情,可以说是环境孕育了诗人,是诗人赋予环境以生命。 另外,许多课文的内容,特别是科普说明文同地理、生物知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不少涉及环境科学基础知识。教学中要弄清楚词句的含义,理解课文的思想内涵,必须渗透环境教育。这样才能引导学生通过语言文字正确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又在领会思想内容的基础上,加深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受到语文教学应有的效果。 第二,在指导学生写作中渗透环境教育。学生习作本身就是语文学科最有效的基本技能和思想品质教育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训练方式。语文教师可以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学习内容出发,安排有关环境的作文,如;让学生模仿大地母亲的口气写作,以森林中一只鸟的遭遇等写作。做到语文训练和思想教育统一,相辅相成。 除了课内作文外,语文教师还应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报刊杂志及环保部门组织的征文比赛,如世界水日来临保护水资源的征文等,同时可组织学生参与面向社区的环保宣传,如引导学生根据课文中了解到的环境知识,编写故事、公益广告,给家长或居民写宣传稿、建议书,对不良行为进行劝阻,也可鼓励学生撰写绿色教育方面的新闻稿件、短评广告等,这样既可以不断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也可增强保护好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的意识。 第三,引导学生在课外阅读中渗透环境教育。现在的教育注重课外阅读,教师可利用语文课外阅读训练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平时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时,适当地选取生态环境方面的文章,力争收到一举两得的成效。 综上所述,语文学科渗透环境教育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只要我们教师心中有“环保”,那么在中学阶段语文教学中一定能成功地渗透环境教育,从而不断激发和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义务感,责任感,使命感,逐步形成他们正确的人与自然和谐!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浅谈初中语文学科的美育教育 摘要:《中国教育和改革发展纲要》指出:“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一个当代语文教师,应该懂得一些美学知识,把美育贯穿到语文教学的始终,通过审美的过程,影响学生的心灵,陶冶他们的情操,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使她们逐渐树立起正确的革命人生观。 关键词:初中语文美育教育 作为一种学科的特点,在语文教学中进行美育的发掘与渗透,是初中美育教育的一种途径和重要园地。它对激发学生美好的思想情操,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等足多方面,都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同时,不仅能激发学生美好的爱国热情,还能加强对生活、对亲情、友情等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语言理解和表达的能力。指导学生“赏美”,欣赏艺术美。 一、语言美 高尔基说: 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语言是文学的主要工具。可见,精美的语言多么重要。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老舍的济南的冬天,语言都朴实清新,精美生动,读来令人陶醉其中,余味无穷。发掘文中的语言美还要关注修辞手法的恰当运用,因为这也是使文章语言更见活力、情趣盎然的重要因素。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就运用了许多精彩动人的修辞手法,他笔下淡淡的月光、田田的荷叶、脉脉的流水、袅娜的荷花、漂浮的轻雾,笔墨不多,而光、影、声、色俱在眼前,绘出了一幅空灵的荷塘月色图。可见,只要充分发掘文中的语言美,就能使学生受到美的感染,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二、音乐美 法国杰出的文学家雨果曾说:开启人类智慧的宝库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数学、一把是文字、一把是音符。柏拉图也曾说过: 灵魂应该用音乐进行教育。音乐,被人们称之为心灵的语言!,就是因为音乐更容易引起人们情感的共鸣。利用音乐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能够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陶冶他们的性情,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精神,促使他们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 三、绘画美 语文文本中充满了诗情画意,常常引起我们美的遐思。孙犁的荷花淀在开头部分为我们描绘出一幅优美动人的月夜荷香图;李健吾的雨中登泰山生动、细腻地描绘了雨中泰山别具一格的自然风光;法国女作家乔治桑的冬天之美则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充满勃勃生机与活力、有着缤纷迷人色彩的乡村冬天之美!把美的内容溶入到语文教学中,把学生引进美的境界中去,让他们张开理想之帆,驰骋在美的海洋之中,去发现美、创造美。因为惟有审美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质。 1.引导学生“辨丑”,鉴赏形象美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形象在美的领域中占着统治地位,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在抽象的思想。”美和形象联系在一起,离开了形象就谈不上美和美感,如窦娥冤中窦娥等悲剧人物形象,由于完善地表现人类灵魂的伟大,从而在我们内心激起一种温情的赞赏,使我们的心灵感到喜悦,我们的勇气得到鼓舞,我们的灵魂受到深深的感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她的勇气震撼了世界《巴黎圣母院》那个外貌奇丑的打钟人,由于他的心灵洁白无暇,他的形象在人的心目中却永远是美的。 但是,是否文学作品中的丑角就没有欣赏的价值, 就不美呢?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她的外表是恍若神妃仙子,但内心歹毒,阴险狡猾!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无恶不作,有谁说她美呢? 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别里科夫变色龙中的奥楚蔑洛夫等喜剧人物形象会让读者怒目痛斥,说不出他们形象的美,然而,尽管他们是丑恶的!但在艺术美中也可以转化为肯定性的审美价值! 正如果戈里说的“难道对卑鄙无耻的人入木三分的刻画,不也就在描绘诚实的人的形象吗, 在一个天才的手中,一切都可以成为达到美的工具!如果只要善于驾驭服务于美的高尚思想的话。”所以,在语文教学中要善于引导学生去评鉴文章中的形象,特别是人物形象,体会他们的形象美,领悟作者美的艺术手法,就能启迪学生美好的心灵,使之受到美的教育。 2.带领学生“入境”,体验情感美 美育是心灵的体操,美的典型具有榜样的力量和诱导的魅力。艺术是以情感人,以情动人的。优美的文学作品包含着浓烈的审美情感。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应力求创造传情的感染气氛陶冶学生,让作品所展示的真实、感人的形象去打开他们心灵的大门,在沁人心腑的美的熏染中感化学生,爱作者之所爱,憎作者之所憎,达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如围绕爱国主义的旋律谱写的不少感人肺腑的赞歌,就是极好的教学范文。我国南宋末年的民族英雄文天祥的不少诗文,慷慨悲壮,充满抗战的激情。他的《“指南录”后序》追叙了作者在国家危急关头,出身抗敌,舌战群魔的英雄气概,以及逃归中备受艰辛,九死一生的顽强斗志,深厚的爱国激情贯穿全篇。例如课文中的第四段按时间顺序历数十八次自以当死竟不死的“非人世所堪”,一连串排比句语气紧迫,真切地概括了一个接着一个“层见错出”的危恶境界。这十八个镜头淋漓尽致地显示了作者强烈的爱国思想,坚贞不屈的斗争意志和无所畏惧的牺牲精神。读罢这篇《后序》,再齐声背诵他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真是回肠荡气,不禁掩卷长叹,与作者的思想感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从而达到了净化心灵、纯正情感、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高尚道德情操的目的。 3.指导学生“悟神”,领略意蕴美 文学作品除了美育的愉悦、情感的感染作用外,还具有启迪人,教育人的作用,它通过艺术形象所展示的社会生活人生的画面,帮助人生掌握和认识社会的发展规律,启迪人们对社会、对人生的思考,在欣赏中领悟到某种生活的哲理。因此,注意发掘文学作品中所含的生活内涵,用深刻的,能震撼人心的艺术形象和生活图景所蕴含的生活内容和思想意义,给学生以深深地启示,从而使学生获得强烈飞美景,是学生得到美感。例如在教阿Q正传时我用启发式提问激发学生去审美阿Q这个人物,鲁迅借阿Q骂谁呢,什么叫阿Q精神,什么叫精神胜利法,有疑问学生会以审美的兴趣去挖掘文章深层内涵,就会自觉地多次地体验意会最后移情到自己和周围。这样学习自是别有一番美味在心头了。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也谈如何处理好初中语文学科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进入二十一世纪,新时代气息扑面而来,人类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语文教育也进入了信息化、全球化、个性化时代。新的时代对新的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阵地,如何紧随时展的需要,大胆改革创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是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这些年来,各种各样的语文教学法如雨后春笋,在大量的推广和实践,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有力地推动了语文教育教学改革。如于漪的“点、线、面、体”立体式教学法、钱梦龙的“三主四式”语文导读法(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魏书生的“六步课堂教学法”(即定向、自学、讨论、答疑、自测、自结)等。新的教学法还在不断探索、实践、推广。这么多的教学法各有优劣,我们许多语文教师觉得今天学这种教法,明天学那种教法,总是因不得其法而无法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既然语文教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只要能理清语文学科与素质教育的关系,便是抓住了语文教学的“牛鼻子”,从而灵活地学习、运用各种教法,克服来自社会、家庭、学校的种种不利因素,改进自己的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达到切实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 一、语文学科和素质教育的内涵 1. 语文的内涵及语文教育的特点。 “语文”作为一个学科名称,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正式确定使用的。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名称的确定,叶圣陶曾作过说明:“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的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 《语文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部分强调了语文教育具有人文性、实践性、生活化和民族化四个方面的特点。 2. 素质教育的内涵及特征。 最新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说,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其实素质教育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提出的。而今,素质教育已从起初的一种思潮、一种观念形态,发展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社会实践。它的提出,是符合客观要求与历史必然性的,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发展的要求。那么,究竟什么是素质教育?它有什么特征?我们在探讨语文学科与素质教育的关系之前很有必要弄清楚这一问题。 那么,什么是素质教育呢?原国家教委在《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对“素质教育”有一个比较权威的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具有基础性、全面性、主体性、全体性、内化性和层次性六个方面的特点。 二、语文学科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 语文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的重要责任,决定了语文课程在学校教育,尤其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语文课程是基础性课程:学生通过学习语文,能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从而顺利地学习其他课程;学生学习语文过程中其他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有助于学好其他功课;学生的语文素养是其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语文课程是丰富的,语文素养是综合性的。所以,语文素养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就处于基础地位,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阅读、写作、口语交际是人们的语文基本能力,也是构成学习能力的基本要素,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能力之一。因而,语文素养也是人终身发展的基础。正因为如此,《标准》指出:“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著名语言学家、教育家吕叔湘先生也曾说:“学好语文是学好一切的根本。”著名数学家苏步青教授说:“如果说数学是学好自然科学的基础,那么语文则是这个基础的基础。”同样,也可以说,语文学科在素质教育中具有基础性和重要性的地位。 三、语文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 实施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刻的变革,是党中央向基础教育提出的一个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必然要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是各级教育部门的中心工作。作为一名语文教育工作者,我在素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点收获。我认为,在中学语文教学中要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语文素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课改力度,努力提高课堂效率。 课堂一直是学校教育全过程的主体,它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主要的教育空间,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与主要方式。据统计,学生在校90%以上的时间是在课堂上度过的。所以,实施素质教育一定要加大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切实加强课堂教学,这就需要更新教学观念。如课堂中的主人究竟是谁?究竟谁围着谁转?从理性上说,谁都不怀疑学生的主体作用,但在实际教学中,许多教师上课依然手捧教案,照本宣科,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教案在课堂教学中的重要性,但是一味地遵从教案,就会滑入本本主义的泥潭。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应该做到目中有“人”,教书育“人”,不能像导演那样,让学生按照教师设计的框架,按部就班,一问一答,看上去很热闹,其实学生并无半点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结果,教师自己课上得不理想,还将责任归罪于学生“配合”得不好,怪学生“启而不发”。又如,还有些教师错误地认为教学进度紧,时间来不及,上课时提问、谈话、训练反馈等总让好学生承包,后进生却坐着凉凳子“围场看戏”,尤其在公开教学中更是如此。教“好学生”,还是“教好”学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素质教育强调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大面积提高的同时,发展学生的个性。对于如何操作,我们要强调把课堂还给学生,还给每一位学生。 1. 把时间还给学生。 课堂教学中,保证充分的时间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认真地读书、识字、交流、写作。把现在课堂教学中花在“多余的情节分析,琐碎的谈话,没有思维价值的提问”等活动中的大量时间省下来,把握教学的节奏与容量,使教学时间安排得科学、合理、有效,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在教师的点拔下,能积极主动地学习,能认真地读书,积极主动地思考、实实在在地训练,学会动手操作……扎扎实实地掌握好语文这门工具学科,循序渐进地提高语文素养。 2. 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 教师在教学中常常为了落实教育目标,而直奔“教学结果”,忽视了教学过程,使学生陷入被动局面。语文课堂中教师应遵循教学规律,重视过程教学,在过程中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使学生懂得主动学习。 第二,扩大阅读量,培养学生课外阅读的习惯。 语文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形成,有一个积累内化的过程,而阅读是最好的积累。但目前中学生由于课业负担重,升学压力大,导致课外阅读量小,甚至没有课外阅读的习惯(尤其是我们农村学校的学生),而课内的阅读量又偏少,作文的次数与批改质量令人担忧。然而,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其前提则是为了提高质量。所以对为了应付考试而进行的立竿见影的大运动量训练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想方设法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地进行课外阅读,对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为课外阅读的功能很大,可以丰富词汇,提高读写能力;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吸收信息,储存信息;丰富精神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语文素质。如果学生能在课内得到阅读方法的指导,课外扩大阅读面和阅读量,逐步养成自觉进行课外阅读的习惯,学生将大大得益。在教学中教师也应该在如何腾出一些时间,进行扩展阅读,进一步对学生加以阅读指导,以激起学生的阅读兴趣,提示阅读方法,培养阅读习惯方面进行探究。 第三,中学作文教学要体现人文性。 作文主要是运用书面语言来记叙自己的所见、所闻,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激发学生展开想象和幻想,鼓励学生写想象中的事物。但目前的作文教学又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没有正确处理好“阅读”与“写作”、“积累”与“倾诉”的关系。不重视激发学生的作文兴趣,使学生奉命作文,导致部分学生害怕写作文。 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所以在作文教学中要体现其感情与个性,作文教学要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激发写作动机,产生写作欲望,教师在学生作文过程中加以指导,使作文成为学生自我心灵表达的一种需要。 第四,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教师要注意应用教育技术,科学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把先进的教学媒体同最新的教育理念结合起来。同时,注意它的实用意义和审美价值,既要解决学习语言、进行语言训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又能给学生以美的享受和教育。在注意充分发挥教具的直观作用的同时注意语言的直观,培养学生形象思维能力,让学生通过情境体验,潜移默化地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 第五,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评价学生语文素养。 根据每位学生的能力层次和个性特征,给每位学生建立适合自己成长的记录袋,制订相应的近、中、长期的成长目标,让每位学生在各自的起点上身心都得到发展,体验到成长的快乐。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语文水平测试,逐步变单一的语文知识考试,为德育、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评价,特别是要重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评价;变单一的闭卷考试,为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变单一的笔试为笔试、口试和动手能力相结合的考试;变单一的语文成绩通知单为语文素质报告单,把成长记录袋和现行考试相结合,使其成为促进语文学科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语文是素质教育的工具和基础,素质教育是语文教学的目的。语文教师应把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学习新教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革评价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本文作者单位:甘肃省陇西县教育局)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初中语文学科的人文性 【摘 要】“人文性”是《新课标》对语文学科性质的重要补充。语文学科的人文性包括文本的人文内涵、学生的人文素养的培养以及教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等方面,它要求教师树立“平等对话”的师生观,让语文学科回归生活,充分挖掘文本的人文内涵,并能结合文本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从而使母语教学唤发新的生命力。 【关键词】人文性;平等对话;生活;文本;语文活动;教学语言 《新课标》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与旧的课程观相比,其变化是在原有“工具性”的基础上补充了一点----“人文性”。这是对语文学科性质的一次重新界定,这一变化意味着语文教育的一场深刻变革已悄然来临。 1.何谓“人文性” 文化学的定义是人类文化、人类文明。心理学的定义是“人文”与“人本”同义,主要是对人的尊重和关爱。教育学的定义则是教材的人文内涵、学习者的人文素养(文化的、心理的)和语文学习(教学)活动中的人文关怀①。这一定义涵盖了对教学过程三大要素的新的要求,即:文本,要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学生,要有深厚的人文素养;教师,要给予学生真挚的人文关怀。把握住了这三点,也就把握了“人文性”的基本内涵。 2.传统教学与母语的失语 近年来,媒体对语文教学的负面报道很多,我们的母语教学似乎走进了死胡同。虽然个别报道有失偏颇,但这至少反映了社会对我们的母语教学现状的不满以及一种更高的期待。 冷静地审视过去一个时期的语文教学,我们会不禁发现,我们对语文学科性质的定位存在着偏差。由于“工具理性”②在教育领域的渗透和影响,传统的母语教学过于偏重工具性而忽视了人文性,文科教学理科化,功利色彩浓厚,发展到极端的结果便是: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原本鲜活生动的母语教学变得索然乏味。 我们一直为泱泱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积淀而矜持,但反观作为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的传统的母语教学,似乎很难寻见更多的人文精神的踪影。不同学科拥有不同的学科魅力。理科的魅力在于其缜密的思维(不妨喻之为思维的体操),理性的观照。那么,作为与我们朝夕为伴的母语的学科魅力究竟何在呢?我想,应该是其深厚的文化底蕴,真切的人文关怀和与生活的血肉联系,亦即《新课标》言及的“人文性”。 语文教学对人文性忽视的直接结果便是师生关系异化为“师道尊严”:课堂上,教师高踞讲台,睥睨一切,学生正襟危坐,专注于听讲、记录,语文课俨然是一场“新闻会”。如此关系下培养出的学生最显著的特征便是人文精神的严重缺失。因此,《新课标》对语文学科“人文性”的发现和关注是我们的母语教育认识过程的一次质的飞跃,这种发现和关注更意味着一种最质朴的原生态的母语教学的回归。 3.语文学科人文特质的彰显 既然“人文性”是语文学科的重要特质之一,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应如何体现这一学科特质呢? 第一,要转变师生关系,变“师道尊严”为“平等对话”。 师生关系是学校众多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种关系。不同的师生关系反映了人们对师生地位的不同认识,也反映了不同的哲学观和价值观③。传统教育对教师角色的定位是“传道”、“授业”、“解惑”④。这种定位决定了这样一种师生关系:教师主动传授,学生被动接受。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彼此互相对立。师道尊严,课堂变成了教师的“一言堂”,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被忽视了,其结果只能是其学习的潜能长期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学习效率低下,高分低能,独立个性和健全人格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语文教师需要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而人文关怀首先应做到的是尊重学生的个性、人格,充分信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才能,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走进学生,融入其中,与他们自由互动,平等对话。因此,《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指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 “平等对话”是新型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也是语文学科“人文性”的内在要求。 第二,要让语文学科融入生活,与生活水乳交融。 生活是文本的源泉,文本丰富的人文内涵是作家生活经验的真实再现。因此,在解读文本时,教师应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唤起学生相似的生活体验,从而才能真正地走进文本,感悟文本的人文内涵,进而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 生活中语文无处不在。收听广播电台是在学语文,看电视是在学语文,茶余饭后的读书看报是在学语文,和同学聊天是在学语文,留心身边的广告语、宣传标语是在学语文,踏访名山大川、名胜古迹是在学语文,参加文娱演出是在学语文,给远方的亲人好友写信是在学语文。因此有人说,语文的外延就是生活的外延。语文老师在教学中要向学生灌输这种思想,引导学生关注生活,留心观察,用心感悟,培养对生活的真挚感情。只有引生活的源头活水,语文教学才能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第三,教师要认真研读文本,充分挖掘文本的人文内涵。 教材中的每一篇作品都是一个有待挖掘的蕴含着丰富人文内涵的无尽宝藏。教师就是一个勘探者,采矿工。文本的人文价值体现在它的思想内涵、情致意境、语言辞令、谋篇布局等诸多方面,教师可精心选择其中最具价值的一两个视角引领学生发微探幽,深入感悟其中的人文内涵。课堂空间是有限的,面面俱到的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一篇作品,在经历了漫长岁月的磨洗后若还能在学生心中留有些许印象,教师的当年的教学无疑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第四,要结合教学内容,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语文活动。 语文教学必须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使学生在逐步掌握语文工具的同时,受到文化、文学、思想、情感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教材中的每一个文本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内涵,而要使文本中的人文内涵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素养,就必须借助具有人文关怀的语文学习活动这个载体。通过语文活动的开展来创设丰富多彩的学习情境,让情境催化学生内心深处主动探究、求知的欲望和激情。 教师在提高自身语言修养的同时,还应努力追求教学语言的个性化,形成独特的语言风格。如机智幽默的,洗炼严谨的,华美诗意的,如话家常的等等。这是语文教学的一种至高境界。 综上所述,“人文性”是语文学科有别于其它学科的显著特质之一,更是吸引学生的学科魅力之所在。语文教师要充分挖掘文本的人文价值,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教学语言,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以及独具匠心的教学设计,充分展示语文学科的独特魅力,使母语教学成为学生心中一道永远亮丽的风景! 初中语文学科论文:如何在初中语文学科中渗透情感教育 语文新课标中强调:“语文课程应根植于现实,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情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而现代中学生是活跃、富有朝气的社会力量,他们对人生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将直接决定其未来几十年主导的价值取向。在当前社会多元、多样、多变的情况下,如何逐步改变他们重个人利益,只愿享受,不知付出等品性,从而增强他们主人翁责任感,注重集体、国家的利益,重亲情、知感恩、懂回报等情感意识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而语文课程的特点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就是通过语文教学进行思想教育,既要学文,更要做人,达到“授文传道”的目的,下面,我谈谈自己在语文教学中是如何渗透情感教育的。 一、注重点滴积累,渗透情感教育 在教学中我注重抓住字词句教学,引导学生理解情感教育。如列举以“众”字为首的成语,明白其意,还可以造句、写短语、编故事等。引导学生分析其字形,众是“许多人”的意思,和“寡”相对。“众志成城”:大家同心协力,就像城墙一样的牢固,比喻大家团结一致,就能克服困难得到成功;“众擎易举”:许多人一齐用力,就会容易把东西托起,比喻大家同心合力,就容易把事情做成功……还有“众叛亲离”:众人反对,亲信背离,形容十分孤立;“众矢之的”等。这些都说明了团结就是力量,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从中懂得做人要个人服从集体,不能有个人主义,集体生活中不能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应多想想他人,“人人为我,我更要为人人。”再如学习诗词,如李白《行路难》中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说明人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抱负,持之以恒,定能成功。还如刘禹锡的《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句话说明新事物是终究要代替旧事物的,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人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适应社会,最终推动社会的发展。 二、发挥多媒体优势,增强情感教育 俗语说“作者胸有境,入境始与亲”。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当学生感受到纯洁、善良、真实的形象时,心中便会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和兴奋,这将有助于他们道德的完善、情趣的陶冶及对人生真谛的领悟。电教手段以它独特的优美画面,悦耳的音乐,激发学生继续探究作品内在美及主动学习的精神,达到“授文传道”的目的。如在学习《散步》一文时,我拍摄了一家四口人在旭日中相互搀扶,在田间小路上缓步而行等情景。画面惬意温馨,再配上动听的音乐,伴以有感情的诵读,让学生沉浸在环境美、生活美、亲情美之中,感受到中华几千年孝为天下先,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及父母的责任重大、艰辛等,让同学们感同身受,意识到自己也同样被爱包围着,自己不应只知恣意享受、任意索取,也应多体谅、关心父母,帮他们多分担些。我还播放了一些纪实片,如面对汶川地震,甘肃洪水等地质、自然灾害,人们的爱心捐助等感人的场景,进一步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品质。 三、理解文章内涵,感受人生真谛 课本中有许多文质精美,思想性很强的佳作,有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如被陆游赞为“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的诸葛亮的《出师表》,我让学生反复诵读,领悟诸葛亮的耿耿忠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拳拳爱国心,北伐前的洞察秋毫,缜密的前瞻后嘱的谆谆教导,可谓循循善诱,字字珠玑,语重心长,不禁让人唏嘘动容。再联系诸葛亮舌战群儒的大智,空城抚琴的大勇,六出祁山、深入不毛的辛苦劳顿,七擒孟获的仁爱之心等,诸葛亮这一代名相的人性光辉,让学生们深有触动,更让学生们动容。做人要讲究诚信,要有仁爱之心等,无形中增强了对学生们的情感教育,使他们明白做人应该表里如一,讲究诚信,知恩图报;对国家更要赤胆忠诚,耿耿忠心,始终不渝。 四、加强写作训练,培养良好品质 写作训练是学生内心世界的真实展现,通过观察生活,发掘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美,感受其乐融融的亲情,亲密无间的友情……如一位学生在《我的母亲》一文中写到:“无意间发现妈妈在递剪子时,总是把剪柄一端递给我,而自己则拿剪尖的那端,顿悟:原来母亲是怕剪尖伤了我呀……母爱无处不在,如润物无声的细雨滋润我的心田,更像涓涓的细流贯穿我生命的始终。母亲,您是我最好的老师,你让我学会了知恩,更让我学会了爱人,谢谢你,母亲!更谢谢天下所有的母亲,谢谢那些爱别人的人!”通过学生的作文,让我感觉到学生长大了,知道感恩,学会关心人了,集体观念也加强了,爱国情感也增强了。 五、注重社会实践,培养公民意识 情感意识化作行动,是我们最愿意看到的,也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结合教材中的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一些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培养了学生的公民意识,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责任感。如我们开展了“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综合实践活动,同学们踊跃参加,献言献策,想出了许多保护环境的举措。有的同学设置了“废电池回收箱”“废纸回收箱”,有的制作了保护环境的小报、宣传画、宣传标语,有的还走出户外,捡拾白色垃圾等。根据学生开展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我及时进行了总结和鼓励,更增强了学生的成就感和自豪感,他们积极性更高了,公民意识也更强了。 总之,通过语文教学活动,把学生潜在的感性和理性的能力都挖掘出来,发挥出来了,把情感教育渗透到听、说、读、写、做中,达到了授文传道的目的,更培养了学生的情感意识,增强了学生对祖国和民族,对社会和环境,对家庭和邻里,对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并转化为热爱祖国,献身社会,关心他人,保护环境,完善自我的责任行为,收到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作者单位:长春市第一六三中学)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本文以“彭宇案”为引子,阐述了该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并在此基础上,从若干个方面,探讨了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彭宇案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社会主义司法规律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职责所在;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而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以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是结合时展的要求,与时俱进,提出更符合现代社会管理需要的创新手段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使社会成员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一个分支,本质上具有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又处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过程中处在焦点位置,如何更好地运用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本文试从南京“彭宇案”这一社会热点案件出发来展开讨论。 一、关于“彭宇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 2006年岁末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上升到了全民道德论的高度,甚至将该案视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而矛头均指向了当时的判决法院。然而事隔五年之后,南京官方对外公布表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彭宇对此也予以承认。虽然当事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且需对此进行了保密的约定,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委员表示“这个真相公布得太迟了,在公众心目当中,彭宇案被不断演绎和发酵,已经成了好人被冤枉的典型案件,让公众感到司法不公,感到失望,我们应该从这些事情吸取经验教训”。为何一份依据经过质证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且最终事实也证明了该裁判是正确的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当前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排头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是我们应予以关注的。 二、关于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案件证据所反映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的事实应当理解为法律事实,通俗地说是指有证据证明的事实。笔者在执行实务中常遇到被执行人对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表示不服,而其理由正是其所认为的事实与法院所查明的事实不符,而其认为其所述事实才是正确的客观事实,因此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笔者常常对当事人进行一番法律解释以消除其心中的顾虑。虽然从理论上说法官裁判案件要最大限度地追求客观事实,但是“一切皆流,无物常住”,客观事实很难原原本本地再现。试想一下,若当时彭宇与老太旁边有一台跟随的摄相机随时可以记录他们的相关形踪,则该案甚至不需要到法庭即可解决。然而现代社会的经济理性告诉我们,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类似摄像机的东西时刻尾随于我们。而作为法官其更不可能知道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即便其在场也涉及到回避审理的问题。因此其对事实的判断所依据的正是经过质证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在彭宇案中,法官正是基于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事实推断而得出“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的结论,且根据此结论而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分担。 在当前国人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司法浪漫主义情形下,将客观事实原原本本地再现,即使刑事侦查也无法做到,何况是普通的主张高度概然性的民事案件。司法经济理性告诉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过分对“实事求是”的迷恋是导致司法成本渐长的重要原因;而社会公众对“实事求是”的过分迷恋是其司法浪漫主义的根源。在司法领域内,合法性才是首选;将司法之外诸如道德、同情弱者之类的原则一并加于司法内,司法有承受不能之痛。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更应坚持理性断案,理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的功能并不仅仅在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更在于通过个案的裁判维护法律的秩序,提供纠纷解决的思路和解决的方法,从而为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提供思路和参考。通过司法审判对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做出肯定或否定性评价,有助于强化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彭宇案”发生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其中最主要的讨论是担心由于该案的判决而使人们“不敢做好事”。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社会所不认可的。导致这样的讨论有多种多样的原因。南京官方评论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是因为该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前文已述,裁判的作用具有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当前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仍然是本质的从善如流,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笔者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乃是由于当前社会仍然存在着利用公人“做好事”的心态而讹诈做好事人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存在(如钓鱼执法),而公众担心这种社会风气影响到自身。公众希望通过个案来消除这样的现象,使社会处于一个良性的循环发展。“彭宇案”若按照此种逻辑进行裁判,则必会引起社会的认同,也会对全社会的这种不良风气有所警示。然而,这样的“公正”却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就本案事实最后也证明,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因而人们选错了“典型案例”。就从该案来看,笔者认为应让全社会形成证据意识而非一味地从情感、道德、有利于自我的角度出发看问题。 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人民法院的裁判不仅仅是结论,更为重要的是裁判的过程即裁判的理由。裁判的理由要最能够说服社会上正义的、与法律合作的善良人的理由。“彭宇案”判决理由中有多处提到了“常理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这些字眼的出现其实也正是反映了民事案件审判追求高度的概然性,法官可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出发,依照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推定案件中各方的责任。然而也正是这些字眼的出现,使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判决产生了质疑,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在当前矛盾突出、纠纷纷繁的情形下,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裁判的要求越来越高,“在 判决书中恰当的表述裁判的标准,让公众了解到法官自由裁量的标准和规则,通过这种明确的责任承担和证明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众对裁判的怀疑”。 (三)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能动司法的理念告诉我们,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时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彭宇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大讨论,南京官方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笔者认为,社会舆论所基于的观念和所依据的信息与人民法院所基于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有所不同。社会舆论大多从道德层面或者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其所依据的信息往往也是根据自己所需而有所删选,而其获得信息的来源主要是媒介的报道,如果人民法院适时向社会公布一些事实,则有利于引导社会的舆论。公众只有对案件信息有了较为充分的掌握,才能准确地认定事实。舆论对司法审判会造成一定的道德压力,这是国人仍然存在的司法浪漫主义所造成的,将外界的道德标准施加于司法审判是不符合司法规律的。因此,人民法院在面对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回应与独立审判相结合,一味地回避与一味的迎合舆论都不可取。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应适时地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的互动,适时告知公众相关信息。尤其是针对社会热点案件,更应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要适时引导公众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培养公众的法律与规则意识上起着巨大作用,而通过与社会公众舆论的良性互动,更能积极促使社会公众回归理性,也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公开以及能动理念的发展。 三、结语 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期,社会赋予人民法院更多的职责,然而人民法院并不能“包打天下”,社会管理创新还应从各个社会组织、群体乃至社会个人出发,理性地对待社会所出现的各类问题。人民法院由“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逐渐演变成“矛盾化解第一防线”,这一转变无疑对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更应坚持理性断案,能动司法,积极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基层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 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分化与组合, 同时, 对统一战线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问题, 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统战工作积极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责无旁贷。在具体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各项任务中,基层统战工作应当适应新期待,肩负新责任,做出新贡献。 一、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基层统战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是根本因素 进入新世纪以来, 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 生产领域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 社会消费分层及收入分层现象不断加剧, 不同群体的利益和矛盾分化也更加明显, 使当前社会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结构, 从而推动了基层统战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以往主要着眼于单一领域的统战工作开始逐步扩大到经济、社会等领域, 经济结构的变化决定了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 2、统战成员范围的扩大是直接因素 随着社会的转型, 社会成员间的分化与组合不断加剧, 阶层、职业、身份、地域等方面的流动变化逐渐加大, 统战成员更加社会化和复杂化, 尤其是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阶层的出现对基层统战工作提出新要求。总书记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对新的社会阶层的20字工作方针, 即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新的社会阶层成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统战成员的高度社会化必然要求统战工作的布局社会化, 由此推动统战工作由上层延伸到基层, 由大城市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居), 由机关单位延伸到各类社会团体、非公企业等多个领域。 3、统战组织基础的变化是推动因素 随着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变, 统战工作更趋向于基层,而“上热、中温、下凉”的组织基础现象依然存在,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方式方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分化, 大量社会成员已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 单位体系的社会动员力量明显下降, 相对地弱化统战工作原来赖以开展的组织基础。而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多, 规模不断扩大, 层次不断提高, 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各类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公民尤其是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发展、实行民主监督、维护权益的重要组织形式,这为统一战线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 二、基层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思路 一是搭建履职平台,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稳压器”作用。 抓住各级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推进社会建设的新机遇,面对当前社会结构和统战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以畅通参与和服务通道为着眼点,积极推进统战工作不断向基层农村和社区延伸、向新的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组织延伸、向特殊的社会群体延伸、向网络信息平台延伸、向思想道德领域延伸,不断扩大统战工作的社会开放度,提高统战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拓宽统战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打造以上这些工作平台,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地组织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地参政议政,充分尊重并保护好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从而推动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打造独特优势,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粘合剂”作用。 统战工作本身就是党的群众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就是各个界别中的代表人士,直接来自于人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同时,统一战线渠道畅通、上通下达,统战工作对象分布范围宽广,社会联系面十分广泛,能够接触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群众。所以要利用好、发挥好自身的优势,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参观视察、座谈交流、联谊交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群众的联系,与他们进行零距离地接触,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积极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大力开展扶贫开发、救急助弱、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尽可能地帮助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群体渡难关,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创造良好环境,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作用。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汇聚力量。所以从本质上讲,统一战线工作就是联系人、团结人的工作。高度重视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群众、各阶层人士的思想动态,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客观地看待形势,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长远的关系,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促进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真心实意地打交道、交朋友,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利益表达、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要与广大统战成员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在体谅包容中求同存异,在交流沟通中加深理解,不断地扩大团结面,把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士都紧紧地团结在统一战线这个和谐的大家庭里,为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基层统战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统战工作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是其发展的必然,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基层统战工作机制, 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三大作用” 首先是选准角度,发挥优势,强化服务经济作用。要充分发挥统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代表人士通过多种方式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其次是协调关系,加强联络,强化凝聚人心作用。要积极主动协调统一战线五大关系,注意发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性人士,为派、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创造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再次是严格管理,加强引导,强化维护稳定作用。针对辖区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较多的情况,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各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爱国爱教的新一代代表人士,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健康开展,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创新工作内容,实现“三大延伸” 首先是统战工作领域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延伸。动员和组织统战成员按照 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如东”的要求,重点在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参政议政、出谋献策,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统战工作范围从本区域向海外延伸。加强与港澳台、海外社团和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凝心聚力促发展。三是统战工作中心从镇级层面向社区层面延伸。要深入社区调查了解社区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把做好社区统战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三大转变” 首先是从坐等领导支持向主动争取领导重视转变。加大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勤思考,常汇报,积极争取对统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改善统战部门的工作条件。其次是从统战部门独自开展工作向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要积极探索,努力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区(县)统战工作新机制。再次是从以统战部门为中心开展工作向形成镇、村(居)两级网络转变。加强村(居)统战干部的培训,调动村居统战干部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络,确保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深入细致的贯彻落实。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的伦理路径的创新分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伦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导致了不平衡、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成为当代中国重要而紧迫的实践课题。而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实践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发展,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但经过三十余年连续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社会矛盾和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开始凸显,变得复杂。这需要我们转变社会发展理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专项社会发展转向社会整体的或综合性的科学发展。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转变的关键时刻,发挥道德、法制、文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究并构建社会伦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便具有了十分关键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说,社会管理的主题和根本目的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而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说,伦理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伦理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约束力量,它是人的一种内在的软约束。和谐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很多,如法律、章程、守则、命令、公约、民俗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规范、行政组织规范和伦理规范。法律规范和行政组织规范都是以某种强制力为后盾的,都体现为制度。与它们相比,伦理依靠的是非强制性的力量,如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因而,在社会管理中有着自己的特殊作用。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及其各种关系的自我规范和调理(管理),因为人的理想信念、责任感、荣辱观、价值观都会直接影响到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不能只靠法律和行政组织规范的硬约束,还要有伦理道德的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往往更普遍、更持久、更具亲和力,因而更贴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政治宗旨;不仅要有制度的外在约束,更需要人的内在自觉。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及行政组织规范相互依托、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合力攀援,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从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现实来看,一些伦理的理念、伦理的方式已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作用,需要我们加以总结、提炼、推广和强化。比如,石家庄建南社区的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承担着夜间巡逻、上门服务等社会职能;石家庄藁城市上岗村“公德录”,村民做了好事都刻在“公德墙”上,从而使上岗村不仅村风良好,村办企业效益也好,村民生活富裕。这些都是社会“善治”的典型。 二、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伦理具有教育的功能、调节的功能、沟通的功能、导向的功能和激励的功能。发挥好伦理的这些功能,有助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社会管理主要划分为职业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在职业生活领域,发挥伦理的管理作用,能够促进决策更加以人为本、更科学、更民主,能使决策者在多重利益关系及其矛盾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的伦理责任,能使决策的实施者忠实地贯彻执行。在公共生活领域,伦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塑造,确立正确的公共生活准则,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在家庭生活领域,伦理可以协调家庭成员关系及其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伦理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实现途径,要构建社会伦理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第一,在管理层面,即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社会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确定职业伦理准则,促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过程中,既以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又恪守社会对每个人的道德准则要求;推进伦理的制度化建设;设立伦理委员会,以伦理的方式调解和处理社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第二,在社会层面,发挥好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即依靠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组织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第三,在个人层面,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个体道德素质;发挥好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作用,如林秀贞义务抚养孤寡老人,高淑珍建立爱心小院,主动承担起对残疾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三、在社会管理中伦理要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 现代社会管理中,只有伦理和制度不断完善,相互作用,才能促进协调好人民内部各种关系,促进社会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的公共性社会伦理的达成。对伦理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的理解,应该从伦理和制度的不同视域来把握和诠释。 第一,从伦理视角来看,任何制度都是以一般伦理规范预设为其前提的,伦理之于制度的先在性和基础性不言而喻。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脱离不了相应时代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动机,任何制度的内涵表达,都是受一定道德支配的,因为规范系统的建构总是以价值的确认为前提,应当之事必须是善的才具有价值意义和实践根据。伦理是衡量与评价制度是否具备正义性要求,评价社会结构和制度运行的价值尺度。伦理之于制度的作用,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任何法律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即必须符合正义性的要求。因此,制度是以一定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第二,制度本身应蕴涵着伦理精神,为伦理在社会中进一步发挥其效力提供保障和制度性支持。只有从制度视角来关照伦理,才能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的落实,才能使社会管理促进人民群众利益,发挥好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 时我们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近年来发生的诸多道德公共事件说明了伦理的发展、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持续和建设,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驾护航,从制度层面来真正保障诚信、责任感、信任、助人为乐等美德的发扬和传承,为伦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重要内在约束性作用提供制度力量支持。 第三,伦理与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表现在二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凭借,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可借鉴国外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比如,志愿者制度、义工制度等,形成一种制度约束。这样既为政府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又培养了人们的爱心和公益心,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双赢。 四、社会管理创新中伦理与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伦理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社会管理中对任何一方的忽视与偏废,都将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将伦理和制度的功能加以整合,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和路径,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我们知道,当代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社会规章制度运行并保障实施的,而制度实质上就是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性层面,它是管理活动得以开展的物质载体。而从制度的发轫和设计以及实施的有效性问题上,伦理是重要的精神基础。从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来看,制度就是规范与管理人的行为及人与人关系的规则系统,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实施机制所组成,其中伦理观念和规范就包含在非正式规则之中,甚至是其核心构成。伦理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只有和制度功能结合,才能促进社会秩序走向良性循环。 具体来讲,从社会管理创新的格局和任务来分,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伦理和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的探索:(1)社会管理主体创新方面,在由一元化主体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管理方向努力中,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2)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方面,从单向度的管治行为,转向政府提供以公共服务为主,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3)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方面,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伦理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互动等多种手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4)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方面,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管理理念和公共协商的伦理精神,明确各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在制度建设中始终贯彻公正的伦理观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5)社会管理秩序创新方面,从纯强制性秩序转为强制性秩序与伦理的自治自律性秩序并重,让制度充分发挥其保障职能,形成自律、自强和自尊的公共性精神,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6)社会政策制定的创新方面,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调动和发挥伦理力量,通过公民伦理教育,使公民树立公共道德精神以及公共意识和政治参与精神,通过制度和伦理的相互支持,探索公民责任意识,监督共管,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以及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总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复杂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伦理和制度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现代社会管理日益趋向政府管理、社会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公民自治、自律的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力量协同、协调,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力。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辖区警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探讨 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可以断言,每一个警察都会尽其所能做好辖区的警务工作,但做好辖区警务工作的前提是什么? 它就是一种意识、一种效能、一种精神、一种模式。首先,要有一种危机意识。要具有客观的、系统的治安危机感受,从而在警务工作中形成正确的治安防范思维,警务工作就能克服被动式的状况。第二,要有一种职业能力。警务工作的核心是实施社会治安的服务与管理,如果没有一种必备的职业能力,就不能对治安辖区内的人口与犯罪属性关系具备完整的认识,因此,就不能胜任警务工作。第三,要有一种学习精神。只有具备从工作中学习、从实践中认识的精神才能克服警务工作的盲目性。第四,要有一种可拓模式。警务工作具备社会性服务与管理的特点,这种社会性体现为管理目标的多属性,管理对象的多层次性,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对于这样的服务与管理必须要具备可拓的模式。本文从危机意识、信息效能和可拓警务管理角度,对如何优化城市治安防范体系、创新警务管理模式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树立危机意识、构建警务综合效能 (一)基于人民群众的危机感受,树立治安防范的危机意识 城市治安问题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系统问题。因此,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群众在治安问题的认识上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危机感受。从社会管理的最直接角度看,不同的治安管理区域这种感受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城市治安系统具有不同的治安结构问题。比如,如果从社会犯罪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来看,犯罪案件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如果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居住在不同区域的市民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冲击感受,可以反映出不同的治安结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危机等级结构间,不是单纯的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和城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而是每一个行政区域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因此,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的制定上应以行政区域的治安结构特点为基础。我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方法是,采用多准则分析法对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治安危机感受、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进行合理的定位,从而提出面向不同区域的治安防范策略。 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对大连市按照经济、人口密度、城市化度划分为中心区、次中心区、普通区、结合区和偏远区五种类型。同时,将大连市治安结构分成高危机区域、较高危机区域、一般危机区域、较低危机区域和低危机区域。危机认识方面,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危机意识,例如,对于偏远区来说大都属农业区县,民风纯朴,且犯罪率低,但容易直接或间接地受近期内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或媒体大肆报导的影响,故当犯罪案件发生时,对一般市民将造成强大震撼,故而具有较高的危机意识、威胁程度。而越靠近中心区,市民与警察的危机意识、构成威胁程度反而相对较低。 对于中心区而言,警察对于犯罪案件的处理优先级是基于治安威胁度和现有警力状况来确定的,群众则是以案件发生时所引起的危机感受来确定的,并不考虑案件的威胁性。次中心区的群众对于犯罪类型在三个因变项上的认知,是高于警察的。显见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和犯罪预防的拟订方面,以及现阶段警务目标与群众的感受上具有较大差异,应该作为警务改革方面的内容,消除这种差异。城乡结合区警察对于犯罪类型的处理优先级,并不因群众的危机感受及构成威胁度而有所改变。 整体观察,发现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度及案件处理优先级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每一个行政区域虽有各自的犯罪特性及危机感受程度,但是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因此,在警务工作改革中,要针对行政区域特点,通过对治安结构的比较分析,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群众感受,符合本地区犯罪类型的有效预防策略。 本研究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对群众、警察的危机感受及冲击程度两方面,经实证分析发现,大连市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和案件处理优先级三个要素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而每一个地区有自己的犯罪特性和危机感受程度,因而每个地区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由于地区间存在差异,因而不应采用统一的警务模式,必须经过比较分析,方能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人民群众感受,并且针对特定犯罪类型执行暨有效预防的策略。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犯罪案件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本研究所使用的跨层次分析的概念,可以避免犯罪防治研究议题上有关区域跨层级的问题,犯罪防治知识的累积不会受到层次谬误的干扰,确保理论思维与实证策略的一致。并以多准则分析定位出各地区治安结构及犯罪类型的属性,有助于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拟订时的参考。研究结果显示,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区域群众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危机感受知觉,显示出各区域间的治安结构是截然不同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结构间,不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及都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每一地区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且犯罪类型属性对治安结构所造成的影响,应以区域为单位分别探讨及拟订治安防范策略。 (二)警务综合效能与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 什么是警务效能?它是一种获取信息的能力,是一种发现问题的能力,是一种善于协作的能力,是一种基于目标行动的能力。四者有机的结合就是公安机关的警务综合效能。警务工作的目标是辖区治安防范与控制,防范与控制的基本内容是:对辖区人口行为特征的获取与分析,对辖区治安结构的认知,对辖区群众危机感受的掌握,对辖区犯罪案件的空间感知、时间感知和状态感知。 在对治安辖区影响犯罪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警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是完全取决于警力数量,也不是完全依靠监控设施。我们认同向科技要警力这一战略思想,但是,单一的科技水平以及信息化手段是一种固定化的、被动式的防控模式。目前,在行为分析和不确定空间研究上,警用信息化的推广与应用还必须依靠人的理解和协同。因此,提升警察职业的人、域、态感知能力是警务管理创新的前提。我们基于传统的犯罪空间理论[3],提出了“人-域-境”感知协同空间理论,作为治安管理创新的理论依据。 1.所谓“人”的感知空间是指有关人的行为 活动感知空间,称为第一感知空间。这种感知空间是由两方面构成:一是人与事的行为感知,包括常态与异态两种特征,由于人的行为正常与异常没有确定的概念界定,所以行为感知是模糊感知,因此所表达的空间是一个模糊空间。在辖区警务管理中提高人的行为感知模糊识别能力,是警察职业能力训练的重要内容。二是人与事的活动感知,包括两方面的特征,即在某类事物中的熟练活动与生疏活动,临时性活动和重复性活动。如图1所示: 图1 人的治安感知空间人的治安感知理论若结合在犯罪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例如,人的模糊感知空间强调日常生活的惯性特征,与犯罪被害理论强调人们日常生活的特性相联系,会使得某些重复同样生活模式的人,具备较高的被害性。同时还能 够发现哪些人以及行为是异常的,以及是否具有犯罪的可能性。2.所谓“域”的感知空间是指犯罪案件的可 能性空间。这里所说的“域”反映了地理区位和时间范围,即可称为“时空域”。我们知道,时间地理学强调犯罪事件发生顺序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而由于事件的发生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事件的结果因而受到其地域化的影响。这一观点可在一定程度上连结到有关犯罪者理性选择的分析,若应用在犯罪学理论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时空径路是人类为了特定目的所作的计划结果,与犯罪区位学理论强调认同某些行为模式并归纳出一套系统性防制措施的概念相符合。另外,“时空域”是观察人类的实际行为所绘制而成,与犯罪社会学强调由人类群体活动的实际经验去观察犯罪的特定模式这一观点,可以相呼应。简单地说,“时空域”的概念,尤其是我们所提出的“时空态图”的应用,可帮助人们在进行犯罪调查时,从对犯罪人或被害人活动时程的观察,推导出有助犯罪预防的策略。 3.环境空间(或境空间)是指所有犯罪发生 的环境空间。所谓犯罪发生的环境理论研究是近年来犯罪学的热点问题,许多结论在实际应用当中还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不论是警方还是犯罪人都应该注意到,把握环境机会就是问题解决的一半。实际上,犯罪防控系统的最前沿问题的研究是警方与犯罪者在“人-域-境”空间上的博弈过程。 二、创新警务运行机制、优化警务模式 (一)基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 警务工作的综合效能决定了一个城市治安管理的水平。调查表明,大连市警务管理的运行机制还依附于传统管理的模式,并且,许多警察虽然具有现代信息与管理的意识,但由于缺少一种自发的职业精神,没有运用现代的思维方式去有效地继承传统警务工作的经验,合理地认识当前信息化社会人口与犯罪的关系,合理地认识城市化发展对警务工作的需求。因此,必须建立一个适应大连市社会治安需要的警务管理机制,这种机制必须来源于对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系统分析。 社会治安的状态决定于人口与犯罪的相互动态关系,警务管理模式来源于人口与犯罪的动态演化关系,同时,治安防范水平决定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接受程度(治安危机感受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因果关系就能明确警务管理运行机制。 (二)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 文献[3]分析表明,大连市人口与犯罪的特征和规模属于正常态势并且是平稳增长的(较大的政策与经济波动期除外),本地区自然人口增长周期犯罪率的变化验证了这一点。近十年来,随着大连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迁入数量连续多年在大连市人口增长规模中占据较大的比重,从而使得城市治安系统打破了完全地区性的平衡态,演变成具有人口与犯罪动态特征的非平衡开放系统。 根据大连市20年来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统计分析结果,大连市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的开放系统,这种非平衡开放和演化特征,向传统的、行政干预的、经验与习惯式的警务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厉的挑战。如何认识非平衡开放系统的特征呢?根据系统科学、人口学和犯罪学的相关理论,一个稳定的、封闭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可观察的、可预测的和可控的,具有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平衡系统,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平衡的管理机制。相反,一个不稳定的、开放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不可观察的、不可预测的和不可控的,具有图2 社会治安系统耗散结构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可以看出,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管理机制。因此,根据非平衡开放系统的优化原则,要实现非平衡治安系统的优化,就必须促使警务管理机制具有自适应、自组织和自学习功能,从而使社会治安系统形成一种耗散结构,才能达到对社会犯罪防范与控制的目的。如图2所示。 (三)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的不相容问题 由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复杂性演化,体现出治安系统的非平衡状态,从而使警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与治安系统之间不断产生不相容问题(矛盾问题),可以总结如下几方面: 1.人口与犯罪的增长与警察数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对实际人口与犯罪特征进行分析发现,本地自然人口犯罪数量变化平稳,并且增长率与自然人口增长率相适应,迁入人口犯罪数量波动较大,这种不确定性体现在不同时期迁入人口质量的反差,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与现实中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当犯罪案件不断增长,治安形势恶化时,总是有人抱怨警力不足。 实际上,传统的警力配置是基于人口的相对比例,同时依据地区治安等级进行数量方面的调整。但是在非平衡的治安环境下就不是这种管理原则了,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是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问题。 2.人口的流动性与人口管理模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城市规模与格局的改变会出现两种人口的流动性。例如,城市的经济规模产生了流动人口的数量增加,其居住的地点、时间以及活动规律具有不规则性,由于各种条件的形成会发生突变的犯罪案件;再如,城市居住格局和区域模式的变化造成了本市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使得人口管理信息不完备、不可靠,特别是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存在着信息滞后和被动性,出现了犯罪防控方面的漏洞,从而使犯罪态势与警务管理预期出现不相容性。 3.信息化犯罪特征与警务工作模式间的不相 容问题信息化社会最主要的冲击不仅仅是提升了人类信息获取与交流的质量和效率,更为突出的是改变了人们的意识、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的方式,形成了多元的人口社会行为特征。这种现象体现了新的生活方式、新型的人际关系和多层次的经济活动的出现,从而出现了各种引发犯罪动机的行为,会产生多种不确定的犯罪案件,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在信息化环境下,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另外,在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许多不相容问题,例如,警力资源配置与人口犯罪动态特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警务工作考核指标与实际群众需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等等,在此就不详细论述了。 三、建立可拓犯罪防控模式,促进警 务管理优化大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向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指出大连市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不相容性,只有将这些不相容问题转化为相容,才能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不相容问题与可拓思维 所谓不相容性乃事物的矛盾性,它存在于人们生活与工作的每时每刻。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其行业特征是通过警务工作的过程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由于警务工作面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具有多属性、多目标的系统特征,如果警务系统没有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提高本身的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就会产生各个方面的不相容问题,就不能有效发挥警务工作的效能。在一个存在不相容属性的系统中,如果系统具有将不相容转换为相容的功能,则称系统具有可拓性。由于大连市的警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相容属性,并且治安防范系统也是一个不相容的系统,要实现系统有序和优化的目的, 就必须引入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 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呢?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实际例子得到启发:“香港的汽车靠左行驶,内地的汽车靠右行驶”,如果简单地把这两个不同运行规则的交通系统连接成一个大系统,则必然会撞车。因此,在深圳的皇岗建了这样一座桥,靠左行驶的香港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右行驶进入内地;靠右行驶的内地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左行驶进入香港。我们把这种处理不相容问题的方法称为转换桥方法。 对古今中外和各个领域的实例分析和研究表明:解决不相容为相容问题必须设置转换桥[4]。(二)建立警务转换桥运行机制 警务转换桥是一种解决治安防范系统中不相容问题的系统管理原则,其核心思想是在警务管理中导入有效的思想、方法和过程,使得系统的不相容转变为相容。在实际警务管理中,要达到社会治安防范系统的有序性,就必须做到人口日常社会活动与行为的可观察性、可测性、可预防性和可控性。但是,在当前城市人口特征多元性、人口生活与社会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的状况下,形式化、机械式的警务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存在着不相容性。要提高警务效率就必须实现警务效用,而实现警务效用的前提是警务工作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的相容。为此在警务工作中,导入符合本辖区实际人口特征并且能够解决不相容问题的警务思想、警务方法和警务过程,即称为可拓警务思想、可拓警务方法和可拓警务过程。通过这些思想、方法和过程来实现真正的警务效用,综合三方面所构成的模式称为警务转换桥模式。警务转换桥就是要构建警务模式与治安状态相容的一座桥梁。以下从警务工作的角度来分析警务转换桥。 1.可拓警务信息思想 在对城市治安危机感受的调查中,群众与民警对本辖区的治安危机感受有所差异,存在着治安状态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就是说,群众是从自身和对环境安全的角度来认识治安危机程度的,而警察是从自身岗位工作的角度认识治安危机程度。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警务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和无效性,并且无法实现既定的警务目标,因此,要解决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性,缩小群众与警察对治安危机感受与认识上的偏差,必须消除信息不对称。可以建立一种信息沟通的桥梁,通过治安状态信息的互补,达到治安危机感受上的相容,这种警务模式称为可拓警务信息。实践方法:在实际警务工作中,社区居民的走访是一种信息沟通的方式,是实现可拓信息的转换桥。必须强调,这项警务工作不是单纯的人口信息了解,最重要的是了解群众对治安现状的认识。因此,要设计走访信息交流的内容,能够正确判断在信息认识上的差别,以及产生差别的原因,这就是有效的可拓警务管理模式之一。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治安系统的警务转换桥 2.可拓警务方法 在平衡警务管理的环境下,辖区人口的动态特征是可观察的,但是在非平衡辖区治安系统的情形下,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产生犯罪条件的不确定性,造成警务工作的被动性。因此,警务工作不能是机械的,每个警察必须明确他每天做什么,他应该如何去做,这样就会出现警务工作的内容与结果的不相容。为了解决这种被动警务模式问题,建议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建立动态犯罪图,可以用犯罪图标记犯罪,协助警察分析潜在的犯罪行为。动态犯罪图并不是终点,它是帮助人们了解犯罪者的真正动机和适当机会,以及预防犯罪于发生之前的最初方法。例如,辨明特定地区内的犯罪根源,提出问题导向的警务策略,以有效降低犯罪。根据上述原理,本研究建议发展简式社区联防。所谓“简式”社区联防,重点在于运用最少人力达到最实际的犯罪防制效果。 实际上,这种方法解决了警力资源不足的不相容问题,称为可拓警务方法。在实践中,主动式警务体现在警务工作的可实现性,例如就大连市而言,从“管理易犯罪区域”、“强化标的物防盗功能”、“加强累犯监控与销赃管道的防堵”三方面着手,就是主动式警务管理。在管理易犯罪区域部分,依据情境犯罪预防观点,加强大量停放汽、机车的犯罪产生地、标的物的保护,减少犯罪吸引地的吸引力以阻止潜在犯罪者入侵;在强化标的物的防盗功能部分,对于监控力弱的犯罪促进地强化防卫、监督或地区管理;在加强累犯监控方面,针对汽、机车盗窃累犯进行电子监控或加强查察以降低其犯罪动因,并且累犯多具熟悉的销赃渠道,因此藉由对累犯的控管与查察控制销赃渠道,防堵销赃。 3.可拓警务过程 所谓可拓警务过程是指在警务执行过程中,不断地调整警务目标、警务工作方式,以利于解决出现的矛盾。例如,强调高质量服务的协同式治安管理模式,将事前的防范和优质的服务作为警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人、事、时、地、物为基准,分析存在着何种状态或因素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警务工作,研究警察在执行前、执行中与执行后的情境与心境变化,所产生的治安效果与其间的关联性,将这些作为警务工作评价的内容。下面以警务巡逻模式为例来分析可拓警务过程的实现。目前大连市警务巡逻模式基本上实行的是传统的“随意预防巡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今预防与控制犯罪的要求,因此应该采用“指导制止的巡逻方式”,即通过正确的指导,增加“巡逻警察的辨识能力”。巡逻不仅仅是形式化的震慑,最重要的是观察辖区治安状态,获取空间与时间信息。为了解决警务巡逻中的不相容问题,建立巡逻过程转换桥以达到应有的警务巡逻效果。 警务巡逻转换桥的基本模式不是单纯地增加警务工作的内容,关键的环节是建立犯罪分析工作机制,即在集中警力抑制犯罪的同时,要广泛地收集辖区犯罪数据,将以往的犯罪数据与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模式、时间与区域的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拟定书面计划,详细说明需要巡逻的问题区域与采取的巡逻方式。之后随时更正最新犯罪数据,逐一比对犯罪资料,修正目前的巡逻模式,确定有针对性的巡逻警务模式。由此,我们提出可拓警务过程的基本原则,即警务工作要运用迅速、机动的原则,具体意义是:所谓迅速原则亦可称为时间原理,即反应时间越短则现场防控的机会相对越大。考核指标:可分为三个不同的时程;1.获知时间,亦即从犯罪发生时至为人所得知该犯罪的时间;2.报案时间,即从犯罪为人所获知、向警方报案到警方受理该案的时间;3.警察反应时间,即从警方受理报案到派人前往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所谓机动原则是指在警察的动态警务执行过程中,应以主动发掘问题为主,逐渐运用动态警务工作模式替代以往的静态警务工作方式。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人民团体要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大胆探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认清形势,发挥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优势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不仅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也给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群众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人们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对公共领域的信任感下降,如在拆迁、拆围工作中,一些群众出现过激行为,一些公众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对峙;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传统群众工作方式也遇到挑战,如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村干部想面对面做工作非常困难。二是群众工作也L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当前,社会矛盾高度集中在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相互纠集。三是新形势对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总体上追求发展、追求幸福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人民团体必须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普受惠。 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具有天然优势。政治上,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别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党对人民团体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践证明,在党委的领导下,群众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大有可为,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组织上,各人民团体已经形成了覆盖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农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与各界群众保持着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号召力。 工作上,人民团体扎根于群众之中,熟悉基层情况,清楚群众意愿,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心声,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明确思路,确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 人民团体要确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部门积极协同,广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维护群众权益、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实践。要在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团体所能的结合点上把握定位,真正把人民团体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群众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 转变工作思路。一是实现工作重点由服务经济增长为主向服务科学发展转变,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团结民心、凝聚民力、反映民愿、服务民事,引导群众在推进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实现工作内容由组织群众参与建没为主向推进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转变,代表和维护好群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三是实现工作方式南开展活动为主向开展活动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并举转变,既要通过开展活动来号召和动员群众,又要推动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构建群众工作社会化格局,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依托党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而的力量为群众服务,以情感人,与群众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以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运用先进典型的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让群众听得进、信得过。 注重服务基层。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成效体现在“五个基层”上:一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是反映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推动群众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把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五是组织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把工作活跃在基层。 参与社会监督。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督促社会制度的执行。要聚集群众的资源和能量,将群众零散的呼声和要求通过整合转化为团体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决策、立法听证等工作中代表群众的集体意愿提出主张。要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社会特别是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大胆探索,建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源头参与机制。形成人民团体参与制定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度性保障,使人民团体能够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把群众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体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工人、青年、妇女等各界群众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探索建立政府与人民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发挥好各人民团体信访室、维权站等机构的作用,完善人民团体代表、委员联系制度,使群众投诉有门、信访有路,保证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方式表达意愿。探索建立了解群众需求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使之形成制度,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向党和政府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用好人民团体的话语权、建议权、监督权,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力争在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几乎所有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利益问题。人民团体要在代表各自所代表的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动态平衡,既要维护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也要注重维护个体利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 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大力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加强社会力量的整合与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应对与处置危机事件中的缓冲、中介和协同作用,减少直接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维权服务保障机制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首要宗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准绳,当好群众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一二是建好自身组织,努力扩大对群众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哪里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出面维权。三是加强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维护群众权益、服务群众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考察 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在对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所衍生的“刚性稳定”思维、嵌入监管效果弱、非正式制度运用匮乏、社工队伍建设系统提升以及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等问题剖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应寻求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探索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发挥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强化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以及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关键词:刚性稳定;内卷化;非正式制度;公共精神。 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如何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及拓宽社会服务领域对实现社会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过程中,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社会控制,但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变化做出重大管理布局,这使得社会经济领域的一些新问题仍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进行处理。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就在于:联合社会力量,通过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来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治理,培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社会系统良序运行与协调发展。 一、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偏差的剖析。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实现社会管理制度、体制、结构、运行、过程与方略的多元性、公共性、动态性、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经济性等特性。关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总结,学界已有一定数量的归纳与分析。本文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偏差剖析,并提出相宜的“纠偏”之道。 (一)社会管理中“刚性稳定”思维导致组织“内卷化” 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类从古至今的共同愿望。一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效果就是达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矛盾也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解决社会矛盾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但此种稳定却是一种静态的“刚性稳定”。“刚性稳定”是指单纯地以僵硬的方式压制矛盾,缺乏韧性、延展性和缓冲地带,使得管理者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企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维系其所谓的“理想稳定”,最终可能因不能承担不断递增的巨大社会政治成本而导致政治统治的断裂与社会管治秩序的失范。“刚性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体表征为:组织的“内卷化”,它是指一个组织既没有突变式的发展,也没有渐进式的增长,而是处于一种不断内卷、自我复制与精细化的状态。“内卷化”其实是简单复制旧有机制,营造出社会管理表面稳定的假象,致使社会管理创新停滞不前,且更进一步积聚社会风险。虽然“内卷化”是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社会管理不可回避的一个发展阶段,但是政府可以在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降低通过管、控、压、罚等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程度,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以及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对话、沟通、协商与协调等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的转变,这样才能使社会的“刚性稳定”转变为开放的、动态的、和平有序的以及具有强大自我修复功能的“韧性稳定”。 (二)社会管理中嵌入监管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组织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社会网络理论将组织的结构理解为由其中的行动者通过某一特殊类型的纽带联系起来的一张网,并主张行动者之间联系的类型、范围、强度以及网络位势能对组织效能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网络理论从经验层面论证了所有行为都是嵌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组织也是嵌入到具体的关系网络中的。嵌入之所以能对组织效能产生影响,是因为它能提供信任、传递有效的信息以及促进问题的解决三个方面的独特功能。因此,嵌入监管能使社会管理主体培育良好的认同权威,这种权威不同于刚性化的权力运作,它来自于社会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与社会管理客体互动的产物。一方面嵌入监管有助于社会整合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整合实现过程也是社会管理主体在社会层面汲取资源和权威不断拓展的双向互动与彼此支持的过程。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外在于社会的“类别化”管理特性。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单位认同式微,新的集体认同缺位,民众的社会预期处于不稳定与质疑的状态,民众的社会互信度呈现出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常见现象,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这种“类别化”社会管理效能的有效发挥。别外,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过于注重“硬”体制机制整合,在挖掘新集体认同的“软”文化层面却动力不足。 (三)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供给匮乏削弱管理效度。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作用的制度其实包括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对社会行为确定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内在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非正式制度不可缺失,即使在正式制度非常完备的现代国家,也不可能把人们行为的一切都置于正式制度控制之下,仍然存在由非正式制度进行调整的空间或领域。一些转型国家的制度化过程经验也表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不均衡和不相容,整体制度变迁则不可能成功。如果说正式制度供给是社会演进“函数关系式”的一个常量,那么非正式制度影响则是此函数式的一个重要变量。两种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的效能和作用的力度可能存在差异,但有效的整合可使社会管理效能更为显着。我国地方政府往往重视正式制度对行为的规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对行为的影响。现实也表明,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两者都可以影响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及效能。社会管理创新应更加注意区域治理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持续互动过程。社会管理依赖于区域精神、参与精神以及治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撑,社会管理正式制度的创设要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这样才能将正式制度内化为非正式制度,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 (四)社会管理中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问题。 学界对社会组织的理论渊源、定义、功能、其与国家的关系、自身能力的建设以及成长的动力困境等作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也论证了其具有紧密联系民众、维护民众利益、整合民间资源、积累社会资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提升管理效能等积极特性,因此社会组织被赋予在我国社会管理中发挥“准”主体性作用。我们在肯定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文化氛围的缺失、资源汲取的困境以及制度认同的处境,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生态下很大程度上是处于一种“应然”状态。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所培育的社会组织的功能能否得到有效发挥是有疑问的。这种社会组织所履行的职能其实是属于传统的社区服务,其对社会管理客体的服务属于政府规定的程序性任务。由于受到权力资源依赖、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公众的信任度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协同和培育自我发展的社区组织等方面的功能必定是较弱的。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摆脱社会组织这种限制性困境以达到适应性创新,笔者认为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是:①社会组织的他律,涉及 到法律环境、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为社会组织的创设、发展与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②社会组织的自律,由部门、联盟或组织内部的成员共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内部的自我监管,保护自身的利益;③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信度,包括强化自主性、增强公信力、弱化行政性、提升运作能力以及内化组织集体认同等。 (五)社会管理中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应系统提升。 随着对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性质、结构与原因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人本理念的认同内化,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越来越强调平等协同式管理。平等协同式管理认为要想使民众真正地认同,就要尊重民众,讲道理释规范。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从制度与功能两个维度对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与其他工作方法相比,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其他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相比,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与传统社工相比,专业社工是专业人员的行为活动,其任务都具有特定的诸如社会公平、社会团结、社会整合、社会分配、社会福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秩序等社会性目标,它的基本社会功能是通过帮助弱势人群、劣势人群与灾民等“有需要”的人群来“解决问题和需求满足”以发挥社会公平、社会团结及社会福利等作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社工队伍建设问题在于: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社工人才的教育、使用、评价、激励等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社工社会认可支持程度弱;社工运作独立自主性低等。各地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不是以往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而是以专业为基础、以助人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是以民间组织与职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这种专业化的社工模式既要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环境,又要对开展社会工作所在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进行嵌入,更要主动与所在地行政机关协调与沟通,最终实现其社会服务、社会支持以及助人自助的目标和功能。 二、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与政策的思考。 通过对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文献搜集、实地调研、经验总结以及模式对比,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今后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切入。 (一)寻求社会管理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 “刚性化”稳定思维必定会产生“刚性社会管理”。刚性社会管理奉行以规章制度为本,以一种机械的非人性化的凭借体制约束、奖惩规则等手段进行的社会管理,它无法发挥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能动性。在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不管是“大综管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调解机制”还是“精细化管理模式”等,其实都呈现出一种刚性化特征。而柔性化社会管理则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管理客体的心性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管理方式。这种社会管理方式如果适用恰当,既可以激发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效能感并引发其对管理目标的内化,也可以增强社会管理客体对社会管理主体行为的信任度并提升其权威。因此,地方政府在寻求社会管理创新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的过程中,除了继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与整合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以外,还应该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社会融合以及加强文化建设等,真正地形成“安全、稳定、有序、活力”的社会氛围。 (二)探索社会管理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 社会管理系统并不是一个封闭固化的结构体系,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演化的开放性系统,它会依据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作出调整。学界在理解我国当代国家-社会关系上所运用的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公民社会制衡国家以及总体制度等理论范式,由于其浓厚的欧美色彩而不能有效地解释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康晓光等通过考察国家对多种社会组织的实际控制而提出了“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并通过与其他范式的比照,认为它是理解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类型”。“分类控制体系”是指政府为了自身利益,根据社会组织的挑战能力和提供的公共物品,对不同的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1]。在“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康晓光等又提出了“行政吸纳社会”的理论范式,其核心机制是控制与功能替代[2]。在上述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唐文玉提出了“行政吸纳服务”的理论范式,其核心互动机制是“支持”与“配合”,主要价值目标是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3]。事实上,我国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社会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体制吸纳”的鲜明特征:第一阶段表现为组织吸纳(单位制);第二阶段表现为政策吸纳(社会精英介入公共权力领域);第三阶段表现为体制吸纳的扩展与转向[4]。我国地方政府可在“行政吸纳服务”基础上引入“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公民社会等强调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理论范式相比,“行政吸纳+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更适宜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因为政府的职能改革、执政成本与社会风险控制、社会结构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利逻辑等因素为社会管理客体适应与接受这种模式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三)发挥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 虽说“非正式制度”在概念上是个“泊来品”,但在我国社会管理实践史中却早已成为一种实效的管理理念。民众所特有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都会影响社会管理的体制构成、效能以及创新。我国体制改革以及“单位制”解体后,从政府分化出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以及社会保障实际上部分是由具有非正式制度特性的社区来承担的。大量的社区治理经验研究也表明,社区治理的实现不仅需要正式制度的介入,更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为例,地方政府在推行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类别化监管以及组团式走访机制等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在区域内厘清流动人口与城市安全的复杂关系,包括流动人口群体内部异质性、社会排斥与社区区隔、社区参与与社区治安以及社区支持与社区融合等问题,大力提倡公民融合政策。在制度供给方面,逐渐打破各种身份区隔,树立个体及群体间的理性沟通行为;在文化氛围方面大力倡导民众的宽容度,增强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感;在社会协同方面,结合社会组织的力量,政府制定协助流动人口更顺利地适应城市生活的各种免费项目,等等。只有通过正式制度的嵌入与非正式制度的支撑才能达成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制度协同的“累积效应”。 (四)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 系统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及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整体。社会管理制度也是一个由不同要素构成的系统,它绝不仅仅是一些规则的集成与组合。制度的经验研究表明,基础制度越高的制度稳定性越强,因为它能使社会管理处于合理有效的信息调节之下。社会管理的有效性是由该项制度系统的耦合性质与程度、耦合方式与层次、外部环境以及信息沟通等相关的自变量及其相互间关系决定的。从功能上看,社会管理制度系统应包含强制机制、汲取机制、共识机制、监管机制、协调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以及再分配机制等八大机制。我国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各功能机制的耦合度,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的效能。因为社会管理制度系统这八大机制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表达机制能保证获取社会信息的真实性而有利于社会管理决策;共识机制能保证信息的有效性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协调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决策的执行力度;监管机制能影响从行动到反馈再到协调的社会管理执行过程;再分配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奠定合法性基础;汲取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增添多元力量;整合机制可以实现社会管理从条块分割到整体协调管理;强制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的有效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这八大机制为切入点,统筹兼顾,逐渐从局部到整体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的功能耦合以提高其后续发展能力。 (五)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现代社会中对公民福祉和社会正义的关注使社会政策不仅成为政府实施社会治理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成为构建社会关系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机制。社会政策清晰地表明了政府透过制度化行动机制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智慧以及管理社会风险的策略。作为现代社会权利结构与功能实施的部分要素,社会政策就是要针对社会变迁过程中有显着影响的社会问题,通过策略性的行动实现既定的价值观,从而建立社会团结的基础。社会政策通过一系列行动者(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及民众等)、资源(物质、经费及人力等)、技术与信息等构成的有机体系,在微观(个人与家庭)与宏观(社区、组织与社会)两个层面上实施社会控制、社会变革以及社会发展的策略和目标[5]。 地方政府应加强探索如何融合传统福利理念、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政策推行原则三者形成可操作的政策原则与实践伦理。在社会政策制定与推行中应遵循秩序与稳定、民生与权利、民主与参与以及正义与团结等价值观。针对社会问题与目标群体,地方政府应着力倡导“发展型社会政策”。 因为传统社会政策的受益者或对象可能会产生被动性与依赖性,但发展型社会政策却认为,福利接受者或参与者都有自身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调动政策受益对象或政策参与者的就业积极性。由于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社会福利服务的全面性与持久性,它促使传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由注重剩余性的和治疗性的服务取向转向制度性的和发展性的服务取向。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管理方式,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不再是简单地回应和解决受助对象的物质匮乏等基本问题,而是要通过专业方法帮助受助者改善社会适应和生存发展的知识与技巧,并满足与受助者物质需求相关的情感及社会需求。总之,社会政策作为调节社会关系、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制度设置,是保证社会稳定与实现有效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六)以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和谐社会是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不是哪一群人、哪一部分人的事,它涉及全体社会成员,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倡导“公共精神”将有助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公共话语氛围。现代公共精神源于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和理想。公共精神不仅包括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与善待生命社会的胸怀,而且体现于规则制定与执行的公正性以及自觉性,更是以一定形式的行为为媒介来传达公共社会领域活动中的各种意向、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规范等。 和谐社会所强调的公共精神的基本向度是民众在公共生活中对彰显和谐社会基本理念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与执行,是力求在具有社会理性与道德理想的民众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民众与部门之间,彰显民众与组织所应持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公平的承诺,对宽容的尊重,对正义的信仰。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从两个层面着力培育公共精神:一是进一步弘扬政府公共精神。政府的公共精神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与对公众利益的关注,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服务认同角色意识,超越个人视野对公共行政过程的深刻理解,在公共事务活动中的积极参与以及对公共规范的维护。它要求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以公共精神为主导,密切关注并回应民众需求,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扩大民主参与的渠道,形成民主参与机制。二是增强民众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也是存在于公民社会之中的一种关心公共事物,并愿意致力于公共生活的改善、公共秩序的建构,以营造适于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与社会制度。公共精神更是指在公共善治的共识基础上所产生的自尊、互惠、信任等基本伦理规范,体现为社会交往中在自尊的基础上赢得他尊,以互惠作为根本的交往准则,在不断的博弈中积累彼此的信任资本,并遵循于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基础。 引导和鼓励民众参与公共生活,通过这样一种平台的催生与搭建为民众交流倾诉提供一种解决的话语机制,使民众都能意识到自我角色的存在、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自我权利的赋予,也使民众认识到自己与社会各群体的彼此共融与平等,让他们既感觉不到特权等级又意识到走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既意识到个体利益的尊贵又感受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既意识到社会秩序感又使得其主客观需求得以回应。构筑主流公共文化价值观,以利益为基本动力,以权利为基本支撑,以新伦理精神为软驱,以创新精神为基本景观来确立对于民众公共行为和思想的疏导以及公共精神的生成。 公共精神不是抽象的修辞,它是一种微观的、鲜活的、流动的、可识别的生活内容和底层修辞。在城市底层话语视野里,培育公共精神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完成精英话语与底层话语的积极对接,完成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的有效“缝合”,也就是要将抽象宏大的话语信息转化为普通民众能够理解的表述方式,使其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领域,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进而在日常生活领域完成对公共精神内涵的识别与认同[6]。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既有的社会情境与制度环境中,以决策精英和普通民众这两种基本角色来重构政治社会公共领域,塑造公民共同体。变维稳思维为创稳思维,从制度的配套和程序的可行两个层面推进公民资格权利结构的完善,使公民权利内容与保护落到实处;推进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精细化;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开放制度和精英心态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信息充分交流的社会公共领域并以显着的互惠和利益妥协增进社会合作,存量社会资本,涵养丰厚的公共精神;探索国家-民众之间协商合作的模式,使利益相关的民众或关心公共事务的民众参与到真实的协商程序中;通过社会组织、社区以及网络来设置公共议题,使民众在对相关公共事务的探讨中辨清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及其关系的处理。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治安承包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治安承包制度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具体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当代城镇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将这项制度更好地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更好地规范化引导治安承包制度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亟需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调研与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具体分析了治安承包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治安保障作用以及最优的发展方式,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 论文关键词 治安承包 城镇化 社会管理创新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及特征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 治安承包,是指将某一特定区域的治安防范任务和一部分治安管理任务有偿承包给某个人或某一组织,承包人组织人员开展巡防工作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刑事案发数量和承包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等指标对承包者进行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新模式。豍 (二)治安承包的特征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评估,提高治安管理效力 治安承包最早出现时,是由个人对村镇的治安进行承包。由于人力资源和相关配置的限制,面对日益增长的破坏治安案件,传统的治安承包体制逐渐显现出弊病。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保安公司为例的创新型治安管理方法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了公共权力私营化的典型。市场竞争之下,小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具有灵活性和可调节性,而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名誉也在驱使各承包单位和组织着扩大承包范围和承包项目内容,有效地推动了行业发展和治安管理效力。 2.引入社会力量,减轻政府压力 现有的治安管理单位多是在政府号召下主动参与承包竞争,在工作过程中以治安承包保险金制度为起点,启动县乡村三级或其他形式的多级联动制度,保障充足的资金来源后积极引入相关的高科技监控仪器和必要的安全配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部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治安承包制度在弥补警力不足的同时,也成功地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减压。 3.多元化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 治安承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成功吸收了广大群众力量,在“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有关行业的职业岗位化、绩效化工资又在不断地增加该行业吸引力,促使多元化管理模式不断发展。此外,在队伍建设上,农村的治安承包人员多以本地居民为主,对地区的治安形势较为了解,助于治安防控在村民间的有效落实。 二、城镇化过程中发展治安承包的必要性与适用性 (一)缓解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治安形势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流,青壮年常年在外使得农村内部的年龄层分布和性别结构失衡,村民生活安全系数下降。而老人、妇女以及儿童法制意识薄弱,可防性案件数量陡增。由于警力资源有限,农村基层组织所承担的责任增大,但由于近年来机构内部屡现腐败,其治安管理作用弱化甚至机构本身形同虚设。 (二)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此形势下,各地纷纷推广警力队伍的素质教育和体制改革以缓解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但是,公权力内部改革往往存在着“新壶装旧酒”、上下级包庇等不良风气,改革效果不如人意。相比较而言,部分地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兼备灵活性和区域性保安公司进行治安管理承包不仅节省了大量财政支出,还获得了良好的治安效果和社会评价。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公共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市场的灵活性和先进性提高工作绩效,节约使用在某些领域不必要或者低效能的公权力。推广治安管理承包不仅可以解决公权力机关无法遍及的农村治安防控问题,还可以帮助节约警力资源,初现雏形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机制以及发展较为长久的保安公司形式为治安承包管理展现了一个正确的发展趋向。 (四)治安承包针对城镇化发展的适用性 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显着问题,即社会保障福利的明显倾斜,农民的卫生、社保、安全等福利难以得到保障造成了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和舆论导向,不利于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建立完整的治安承包制度,充实社会治安保险制度,既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可以使得老百姓“买个安心”。 三、城镇化过程中规范化治安承包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发包机制 1.以村委会为发包主体 “治安承包”发包方可能是公安机关、村 !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中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治安管理权;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物业管理公司行使业主授予的权利。正如上文所言,公安机关、乡 综治办作为发包方的实践则引起广泛的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法律依据上,在此就不再赘述。基于此种现状,我们认为在相关法律不完善,认识不统一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适宜作发包方。而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享有自治权,村级社会治安理应是自治权的一部分,村委会作为发包方不存在权利来源及对外委托的合法性问题。 2.明确承包事项 对于承包事项,目前的混乱在于治安管理事务的发包问题。如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关村承包事项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协助调查案件、调处本村内部纠纷等,承包范围明显包括了不属于自己职责的治安管理事务,这种做法明显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因此,在发包过程中,还要明确承包人的承包事项。以基层自治组织为发包主体,则承包事项应仅限于治安防范事务,而对于具有强制性的治安管理事务如搜查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等,则应专属于公安机关,无论发包主体为谁,均不得发包。 (二)完善城镇化发展承包机制 1.以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 就个人作为承包方而言,存在诸多不足:首先,个人专业素养较差。众所周知,巡逻、调解等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若想胜任,基本的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必不可少。个人很难获得这样的培训机会,若由政府或公安机关组织培训,又会增加额外的成本。其次,个人经济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差。当履行违约责任时,可能会出现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总之,对发包方而言,个人承包方并不是最经济、理想的选择。就机构承包方来讲,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治安承包方的情况比较少。因为安保服务只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之一,并非主业,且安保服务一般与其他服务同时提供。只有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乡村社区享有物业服务时,这一承包方式才能实现。显然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不具备此条件的。总之,其他承包方具有先天的不足与劣势,而这些正是保安服务公司优势所在。 2.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的实践借鉴 通过对公开资料的收集与梳理,可以发现,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治安承包”大体有这么几种模式:(1)温州瓯海模式:由娄桥街道三个村委会出资并与保安公司签订“治安承包协议”,根据协议,若保安公司表现较好,可以拿到全额承包费并有额外奖金;若没有完成协议规定,则从承包费中扣去相应款项。治安承包的绩效考核由派出所负责。巡防队员每抓到一名违法犯罪分子会受到派出所相应奖励。(2)湖南邵东模式:邵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城区夜间治安巡逻任务承包给邵东保安公司,每月支付承包费用75000元。协议规定,双方签订协议期间,城区夜间可防性刑事案件(“两抢一盗”)发案数与上月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奖励100元,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除承包费100元。(3)河南内黄模式:河南内黄县保安公司与郑州某公司联合运营一套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商户交纳部分资金后,保安公司便在其门店内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一旦有警情,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就会提示,保安巡逻队员便立即出动,从而能够保证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住犯罪分子。并且保安公司会免费送商户一份治安保单。 3.明确承包责任 事实上,治安承包制度只能从威慑和防范的角度来尽可能的降低犯罪发案数量和发生率,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治安承包制度的实施并非意味着绝对安全,更非有人能为此承担绝对责任。因此笔者建议,承包方应当对发包方直接负责。而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虽有经济实力对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障并对损失进行赔偿,但从法理和治安承包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承包方不应负有赔偿责任。 4.细划承包区域 为了避免因政府与承包方管理区域划分不清晰而导致的“一地多管”和“管理盲区”现象,需要当地政府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防止政府与承包人所协商的管辖区域出现承包地区与相邻地区的管辖范围或者部分地区无人管辖的尴尬现象出现。 (三)推广治安承包的创新措施 1.公安机关主导统筹协调 保安公司通过“治安承包”的方式参与农村治安治理并非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灵丹妙药,不能代替其他社会力量,更不可能替代公安机关的地位。在农村治安防控主体结构中,公安机关依然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缺位做所谓“甩手掌柜”。具体而言,农村公安机关在推广保安服务时,应发挥以下作用:其一,积极指导村委会的发包行为。驻村民警应根据每村的治安情况,指导村委会分析其治安需求并转换成对保安公司的要求。其二,帮助村委会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其三,建立与保安公司合作机制。积极引导驻村民警、治安员、驻村保安员、巡逻队等在巡逻、调解、信息收集等具体事项上开展合作,以形成治安防控合力。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既不能缺位,比如利用保安巡逻替代公安巡逻;更不能越位,如利用公安机关权威对村委会选择、考核保安服务公司施加不正当影响等。丰 2.发挥当地党员干部作用 不能否认的是,尽管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其熟人社会的特征未有根本性改变。比如在农村中,许多纠纷可以通过有威望的族长或一些农村老党员、退休干部调解解决。这或许是“治安承包”的承包人多为村民私人的重要原因之一。保安服务公司在农村地区推广保安服务时,在符合《条例》有关保安员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将老党员、退休干部发展成驻村的治安顾问。 3.积极引入农村治安保险 农村治安保险,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由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合法自愿的原则,以村为单位,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责任,形成以治安承包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浅析公证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证工作的主要职能作用 公证制度在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引导公民、法人依法进行经济、民事活动。公证机构是参与社会民事、经济活动,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服务机构。公证机构通过公证活动,帮助、指导公民、法人依法设立、变更法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制止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行为的履行。 (二)预防功能。公证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具有防微杜渐、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第一道防线。 (三)保障功能。公证机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活动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制止不法行为,帮助公民、法人解决经济、民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育公民遵守国家法律,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公证是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公证书具有真实、合法的特点,不受人员、语言、地域、行政隶属关系等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可靠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主体之间相互了解,消除障碍、隔阂,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二、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引导公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是充分发挥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职能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大关县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五大基本类型。一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作为农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主要产生在家庭生活、邻里生产生活中,存在一定的突发性,难以及时处置,极易导致不良后果。二是土地承包纠纷。这类纠纷是当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因近年来小城镇建设、“村村通”道路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拆迁、征地补偿、工程承建等问题产生。三是交通事故纠纷。随着各类车辆社会拥有量急剧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及纠纷日益增加。四是经济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来总量在不断上升,主要因年终劳务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引发。五是退伍军人安置纠纷。因部分退伍军人安置问题不落实,生活无来源,往往形成上访及群体性矛盾纠纷。这些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群体化。公证处通过依法介入民商事法律行为,办理财产赠与、分割协议、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保全证据公证以及遗嘱等业务,服务民生。常年对全县应征入伍青年、退役士兵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协议》、《退役士兵自愿自谋职业协议》进行公证,为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办证工作中,针对特殊情况,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预防化解突发社会矛盾纠纷。自20__年以来,公证处每年约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标的达1.06亿元的75个工程、廉租房标的达1.2亿元的9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和合同公证,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创新法律服务活动载体,推进平安大关建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公证处以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为载体,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三进” (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选定1至2个社区、乡村或校园建立公证服务联系点,签订公证服务协议,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编写法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公证处适时组织人员在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活动,普及公证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大关建设。 三、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公证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和提升公证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公证机构应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公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范围、程序、方式,确保 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需求,协调相关机构,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三)扩大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覆盖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公证业务涉及的社会管理领域,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引资、土地承包、农村山林权属争议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 公证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规划,牢牢把握公证工作正确导向,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依法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按照“发挥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加强公证自身建设,强化公证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活力,确保公证职能优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得到彰显和发挥。(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从实名制看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对推行实名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对完善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总结,提出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法治化原则、科学化原则、人本化原则、集约化原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样本和参考。 关键词实名制社会管理创新基本原则 一、实名制及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实名制是要求人们在从事某些民事活动之前出示相应的身份资料证明真实身份并可能加以一定的限制的活动。近年来,实名制的广泛推行取得了比较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储蓄实名制、网吧上网实名制、以及最为人所知的火车票实名制。其关键在于准入限制和数量限制两个方面,有效遏制个人自由的滥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社会秩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实名制作为新生事物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和挫折,受到了种种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依据问题 推行实名制实质在于对个人行为进行准入或数量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有实质上的正当性,这点是毫无疑问。但是仅以此为理由而实行实名制恐怕还不能取得广泛的认同和信服,还得有法律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知,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要实行实名制须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活动实行实名制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依据,因此,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也影响居民身份证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 (二)成本效益问题 一些领域的要求实行实名制往往实行的效果并不好,实行不彻底,或实行过程中就遇到很多障碍,到最后不得已不了了之。往往是因为实行的成本太高,消耗太多的人力和物力、财力,而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却十分有限,如火车票实名制实施过程中曾因为设备、设施、人力等原因使得检票时间太长,造成旅客滞留,从而仅实施数天便夭折,手机实名制也曾因为办卡耗时太久导致效率低下而受到电信部门、运营商、消费者的抵制,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三)适用范围问题 实践中,实名制存在适用不当的问题。主要是适用的泛化,例如在菜刀、医疗、购买避孕套等方面都要求实行实名制,或许其都有实行的良好初衷,但是这些方面实行实名制能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就值得怀疑和商榷。其实质是实名制的依赖和对实名制功能认识不足。 (四)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就是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身份证号码与其他信息组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一个人的隐私,公民有权对其保密,,也有权要求接触这些信息的人进行保密。每一位公民除非自愿,否则他人就不应当将其相关信息泄露,使其受到不当的干扰。实名制的推行,很可能会对公民的隐私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实名制的推行,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便是如何保证不侵扰公民的隐私权,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① 二、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使实名制制度实施不彻底或者半途而废,并不能说明实名制本身是不可行的。任何一种事物不可能出生时就尽善尽美,实名制也一样。它同样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逐渐与社会生活、人民期待相适应,与主导体制相融洽。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实践中也在不断解决和克服。对于推行实名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予以完善: (一)法治化原则 实名制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这点毫无疑问。但是,目前很多方面的实名制并没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与法律规范相冲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创新往往就意味着改革。改革的关键就是给予实践中合理的做法以法律地位,使其与当今的主导体制相融洽。②一是要做到有法律依据,及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使实名制有法可依。二是要对实行范围和时间、程序有详细的规定,合理分配各方权利义务,详细规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是要完善监管制度,严防个人信息泄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二)科学化原则 一是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吸纳民意,决策科学化,做好论证,二是把握好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实名制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切忌为了实名制而实名制。三是对功能有正确的认识实名制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功能有限,很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诚信问题,道德失范问题,信仰缺失问题,供求关系问题。不迷信实名制,不因此而怠于管理。 (三)人本化原则 实行实名制要以人为本,要体现为关心人,解决现实问题。一是要体现为对社会活力的促进而不是限制,在实施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对人们正常活动的限制,二是用实名制尽可能为人们提供便利,以实名制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比如实名制火车票让车票遗失补票成为可能。 (四)集约化原则 在 实名制推广过程中曾经效果一般,其一方面的原因在于耗费的成本高,如火车票实名制和手机实名制。因此在推行实名制过程中要结合科技手段的运用,如今二代证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最大限度减少成本增加效益。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的便利,而是整体的社会效益,同时要考虑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性措施。 三、推行实名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实名制是社会管理的具体运行机制和手段,推行实名制是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的具体表现。社会管理始终存在于社会当中,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就需要有社会管理。社会形态、社会结构、成员素质与诉求的不同,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模式也不尽相同。社会管理创新自2007年出现在十七大报告当中,2009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三项重点工作。最近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一直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实名制就是这么一种具体的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在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点工作被官方确认之前就已经存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科学的基础就是经验主义,要从经验出发,③人们在进行活动的时候总期望寻求经验做参考和借鉴。对实名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对推行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经验总结,可以为政府和其他社会管理主体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推出新的管理手段提供样本。完善实名制应当坚持的科学化、法治化、人本化、集约化原则值得其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推出前参考。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析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分析社会管理创新的现状入手,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色定位,指出了基层检察院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而提出基层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四项措施,以期对基层检察院有效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有所裨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核心理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关注和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新途径。 (四)坚持有限参与 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杜绝为了求新、求快、求亮点而擅自突破法定界限,更不能代替其他部门行使职能,越俎代庖。采取的方法手段既要考虑可行性、创新性,也要考虑合法性,决不能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乱作为。 (五)坚持长效原则 检察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拥有大局意识和长远规划,注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等长远发展思路有机结合,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 四、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立足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二是立足社会稳定大局。将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通过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打击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等体系,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 工作机制 内部管理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开始被纳入党和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体系性框架当中。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司法机关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内容和方向。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夜人”,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观念上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挖掘检察职能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范围和实现途径,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 当前,就检察机关是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基层检察人员存在观念上的偏见: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司法被动性、独立性属性,检察工作的要求只需依据诉讼法律规定,在诉讼进程如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事抗诉、民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等程序中,履行法定职责便可,检察工作内容并未要求检察人员参与社会管理,或就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意见。即便检察人员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或检察函,这也是一种自主选择行为并非义务职责。这种程序被动主义观念的存在,笔者认为除了刑事司法固有属性原因之外,主要是缘于检察人员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功能目的的认识不够明确,对自身职能定位发生曲解导致。 若要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需要明确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概念。社会管理主要是政治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不局限于政府组织,他是社会、经济、政治运行中的所有团体性组织包括司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是在现有社会管理的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对现行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及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实现社会、经济、法律效益,对原本落后的管理方法进行改进的过程,对检察机关而言,是其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发现刑事犯罪背后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以及刑法实现过程中的就刑罚处置方式进行合乎法律法规、社情民意的创新改革。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检察机关在检察权实行过程中,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正当合法利益诉求,运用法定手段,主动参与或建议有权机关对各项社会制度进行合理有序安排,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如果需要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目的功能再设置普遍适用的标准,即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追诉犯罪或法律监督检察职能要求,处理具体个案中,要注重个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之中,在未提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之前,检察机关早已在自身职能履行中触及了相关的内容范围,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最高检《实施意见》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如下:(1)参加社区矫正工作。(2)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3)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4)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5)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6)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 最高检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采取的是列举式的方法,这种列举式的不足之处在于无法随着经济社会环境变迁,或社会管理重心的转移,检察机关参与的方向不能灵活改变,创新工作变成了保守制度。例如时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新刑法修正案将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修订后,检察机关参与该领域深度和广度得到了极大拓展,而实施意见内容却并未就该内容给司法人员提供指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给予能动性的概括性,使该内容实现稳定性、变动性的统一。这其中变动性是司法能动的体现,即司法应当具备服务公民、社会、国家各种利益的功能,主动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概言之即为:其他检察机关在职能履行中,为维护公民、社会、国家利益而对原有社会管理方式进行合法、合理、高效的改进或建议。 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途径 当我们已了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那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途径完成从内容到现实的转变,笔者认为需要从检察工作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两方面来完成。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其本质而言是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衔接的一种机制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检察工作机制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检察工作机制是一种能动性的工作机制。检察工作因为工作对象、社会形势,不同时空条件的变化,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对自身工作做出符合时代特征的调整。例如经济建设发展时期,检察工作围绕的中心是经济建设全局,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民生保障可能代替成为检察工作服务的重心。其次,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受制于刑事立法或诉讼立法的制约。换言之,受制于法定检察职能的约束。再次,检察工作创新机制在一定期限内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制度安排。例如被害人救助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暂缓起诉制度等,这些检察工作机制都可能是一项长期的检察工作运行制度。结合检察工作机制如上特征,笔者对现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例举如下(该机制系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的制度化落实):(1)服务大局机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阶段性的特征,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检察机关工作机制的重心也要随之发生变化;(2)突出检察职能机制。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改革,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优化;外来人员同城待遇和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机制,深化刑法适用的公正性;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等;(3)完善社区矫正型对象监外执行社会管理机制。例如检察量刑建议改革扩大社区矫正型适用范围;推动完善交付执行机制;完善矫正环节检察内容和操作程序机制;(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检察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离不开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内部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检察机关应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职权和资源配置,统筹形成合力,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具体要求如下:一要加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强化检察官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提升检察官的独立地位,增强检察官保障机制,增强检察官的责任伦理,这些均有利于提高检察官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优化科室职能配置,因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性特点,需要多个科室配合和协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例如预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一般由检察院预防部门牵头,检察院各相关部门参与,这就需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查办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以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和完善。三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建立快速、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效能。四要延伸检察职能,使检察工作向社区、企业、农村和校园及社会各界延伸,扩展检察服务的范围。
科学管理论文:应用科学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应用科学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摘要】: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势必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因而,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现代社会中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大发展和进步,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我们需要研究、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传统管理;弊端;科学;管理方式;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贯穿于各个行业和领域,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特别是现代化的生产性、经营性企业和高等院校、大型文化娱乐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问题,无论从其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影响力而言都尤其显得重要。如果做不好,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每年安全事故很多,特别是近年来在采矿、交通企业多次造成特大的安全事故,实在令人痛心。血的事实提醒我们,在当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往的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了,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推动和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用科学管理方式的必要性 管理是一门科学,科学的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理论作为基础,为实现安全生产,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的科学规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以往安全管理工作大多采用传统安全管理,与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相比存在明显不足。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由于存在许多弊端,致使事故不断发生。而科学化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是预先对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患与未然。因此,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现代科学化安全管理取代传统管理已是势在必行,现代社会要求必须从传统安全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 安全管理虽然是极其艰巨的一项工作,但是,只要坚持用唯物辩证法指导,不断研究探讨和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科学是安全之母,愚昧无知往往是安全之祸,事故之源。许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们缺乏必要的教育训练和科学知识造成的。科学管理是安全之母,如触电、煤气中毒等事故,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对电、煤气性能的了解,盲目蛮干造成的。“科盲”是事故的“隐患”,许多事故往往是由于缺乏普通的科学常识所致。面对着不断更新的技术装备,如果我们没有一定的科学知识,别说驾驭它,使用它,就是完好的装备,也可能损坏。人要是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就会聪明起来,减少盲目性,再复杂的武器装备也能掌握。有的同志在多年从事危险的工作当中始终都安全无恙,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掌握了科学的方法。“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安全管理的巨大力量,知识可以增加安全系数,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运用科学管理方式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传统安全管理方式的弊端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以往的传统教育对宣传教育没有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只是注重抓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够,观念上就没有加以重视。因而,基本上没有作宣传教育工作,即使有也是肤浅地谈谈,走过场,普通员工也只是听听而已,根本没有深入人心,也没有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造成员工的意识当中根本没有安全的概念。 (二)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管理。一般在出现安全事故后,领导干部必须处理,然后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大有“亡羊补牢”的感觉,这样就容易埋下隐患,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引起员工的注意,但事情过去后,依然故我,领导也不强调安全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没有人抓,所以产生下一次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不能调动每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基本上是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领导讲一讲,然后挂在墙上。安全问题根本没有深入人心,广大员工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领导的分内之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从思想意识上人们就没把安全问题放在心上,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地配合领导,形成领导干部孤立地实行安全管理,收效很小。 (四)没有科学系统的管理方式,难以落实。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没有科学性,过于简单、形式化,操作起来很难见到实效,其实,安全管理是一门很重要的、值得深入研究的科学,与生产实践一样是有紧密、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的。以往的安全管理方式只是单个的制度,没有系统科学的标准,所以难以落实,很难起到相应的作用。 三、我国应采用的科学管理方式 (一)形式多样,注重效果,全面宣讲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往往在于认识不到位,认为安全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投入,这完全是错误的。现代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合理认识安全管理,首先要提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真正把安全教育摆到重点位置;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日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厂报、有线电视、黑板报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广大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预防为主,先期治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安全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人民财产生命安全,就从企业的最终目标—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就可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政府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采取降低资质等处罚,企业招投标受影响;2.一旦发生事故,牌子被砸,形象受损,市场减少;3.发生事故导致的经济赔偿、设备损伤。因此,安全管理不容忽视。从博奕论来看,安全管理与企业效益和理想状态是“双赢”,即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效益显著增长。 (二)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尊重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大家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安全管理的改善和提高。 推行科学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人是最根本的,需要重视人、激励人,就要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民主化。虽然 一般的管理侧重点不同,但在管理中必须兼顾所有人的利益,一项决策做出之前,应把方案拿出来,由企业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一线施工人员逐层进行讨论,做出反馈意见,必要时可以跨级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决策正确和实施的顺利。(三)重视激励作用 伟大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要求管理者深入理解职工的内在需求,并予以满足,从而刺激工作热情、激发创造力。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成为安全管理文化现代化所要求的重要方向。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管理采取的是负激励即违章罚款,虽然有激励效用,但不免单一,且容易使人感觉安全生产很“冷”。因此,企业要注意多运用正激励,一方面可以在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数额必须大;另一方面,可以评选安全标兵,从管理层到基层都要有代表,满足个人的荣誉感。 我国的企业管理研究中,很多人也对激励手段的作用和做法作了探讨,并提出了“形象激励”、“内在激励”、“荣誉激励”等方式和方法,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酌情选择。 (四)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 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精神力量起着极大的作用。其中,人的感情因素深深地渗透到行为中,影响着行为目标、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在企业内部,每一名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安全管理者只有深入了解、沟通和激发职工的内心情感,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很注重,常常采取“感情投资”的方法,解决职工的住房、子女入托以及汽车问题。我们也可以在节日和员工的生日时致以祝贺,亲自送礼品等,要“于细微处见真情”,这样才能感化人心,以便和谐一致,团结协作,促进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中的抵触情绪。 企业搞安全管理,不能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必须从根本出发,根据单位特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自己的安全管理文化,增强全体职工的凝聚力,使其劲往一处使,在和睦的氛围中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现代安全管理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应当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要从某一组织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安全宣传教育,使组织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五)把全员吸纳入安全管理 要保障安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切实做到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吸引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全员参加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还应当实行动员和组织广大员工参加安全管理的新形式,如安全目标管理等。 (六)把安全管理贯穿到始终 系统安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个新系统的规划、设计阶段起,就要开始安全工作,并且要一直贯穿于整个系统寿命期间内,直到报废为止。在特定组织实施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监测、识别、评价并控制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七)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 任何有人的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都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因此,人们在生产生活的同时,都要考虑其安全问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不仅是专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从而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随着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加速了安全管理信息的处理,使安全管理由定性逐渐走向定量,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得以迅速推广。各种安全监控,安全防范技术设备的使用成为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目标管理可以应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称之为安全目标管理。它是特定组织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总目标,分解展开、落实措施、严格考核,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的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它以特定组织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融洽,把全体成员都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之内,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特定组织的安全目标。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有广大员工参与,领导与群众共同商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安全目标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若干个,例如事故发生率指标,伤害严重度指标,事故损失指标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等。但是,目标不宜太多,以免力量过于分散。应将重点工作首先列入目标,并将各项目标按其重要性分成等级或序列。各项目标应能数量化,以便考核和衡量。 安全目标管理可以发挥每个人的力量,提高整个组织的安全工作管理绩效;可以增强管理组织的应变能力;可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可以促进组织内成员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组织自身的长远发展 (八)安全管理需要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因此要形成从厂、分场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运用好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录入,信息的存贮,信息的传输,信息的加工和信息的输出(含信息的反馈)5种功能。它把现代化信息工具—电子计算机、数据通信设备及技术引进管理部门,通过通信网络把不同地域的信息处理中心联结起来,共享网络中的硬件、软件、数据和通信设备等资源,加速信息的周转,为管理者的决策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在实际生产中,每天获取的事故信息量非常大,这些信息都是需要及时处理和综合分析、判断,靠人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的,这就需要应用计算机建立管理系统。因此,我们认为管理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具有现实意义,应用前景广阔。 用一句话表述,就是通过建立以安技部门为信息处理中心(中央处理机),各危险岗位和各专业部门为终端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从而由安全信息反馈来推进对隐患的不断检查、整改和监控,形成闭环管理。此系统解决了目前企业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关键问题——安全信息缺乏,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反馈不及时,危险信息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因而,对企业向本质安全管理方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单凭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一方面发展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职工执行安全规章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到,才有可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科学管理论文:谈资源科学管理的必要性 1岷江上游水资源现状 1.1生态环境日趋脆弱 (1)地质灾害频繁。岷江上游位于龙门山地震带,是“5·12”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区。震后山体松动,极易出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次生灾害,2010年龙池发生“8.13”泥石流灾害,2012年虹口发生“8.19”泥石流灾害,给当地生态环境及下游防洪、供水等造成极大地破坏。(2)植被破坏严重。岷江上游600年前约有森林120万hm2,覆盖率达50%左右,1950年森林面积约74万hm2,覆盖率降为30%。经建国后30余年的大规模采伐,到80年代森林面积降至46.7万hm2,覆盖率降至18.8%,森林蓄积量也低于1.05亿m3,近30余年,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减少了36.9%和47.5%。茂县、汶川一带受地形影响,降雨稀少,蒸发量大,两岸山体在植被遭到破坏后生态系统难以恢复,已出现荒漠化趋势。(3)人类活动影响加剧水环境污染。由于岷江上游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阿坝州工业发展的核心地区,现有水电、制革、造纸、化工、冶炼、机械、水泥、食品等行业。该区面积只有全州面积的27.7%,但人口却为全州的45.9%,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的54.3%,工业产值则占到全州工业产值的90%。其中汶川县境内的七盘沟工业区和漩口工业区近7Okm的河段内,集中了阿坝州80%的工业企业,年排放工业废水650万t,工业废气10亿m3,工业废渣50万t。汶川县威州以下区域为两山夹一河地形,可利用土地资源稀少,大量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紧邻岷江河谷,下游即是成都水源地———紫坪铺水库,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气及废渣直接排入库区,加剧了岷江上游水源地生态环境污染。 1.2水资源开发程度高 岷江上游水力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好,已建成数十座水电站,主要以引水径流式电站为主,功能较为单一。其中狮子坪电站和毛尔盖电站具有年调节能力,干流上的天龙湖电站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紫坪铺水库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对于整个岷江上游的水资源安全来说,大型水库的存在改变了流域原有水资源径流的时间空间分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表1可见,岷江上游的已建主要水库调节总库容达12.9亿m3,远期将达到17.1亿m3。目前所具有的现状是由于其上游大多数水库调度目标以单一发电为主,从而造成流域虽然具有了12.9亿m3的调节库容规模,但对于下游城市灌区水资源安全真正起作用的仅为紫坪铺水库的7.74亿m3库容。显然,无序的调度行为不仅仅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更会对下游的水资源利用起到负面作用。 1.3水资源管理混乱 由于岷江上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纵向涉及沿河各电站及地方的权益,横向涉及水利、电力、农业、建设和环保等部门的权益,重复建设、多重管理现象严重,责任不明,“政出多门”,不但增加了管理成本,减弱了各水利设施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资源的有效管理、统筹兼顾、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违背了水的自然规律。例如“8·19”特大泥石流发生期间,岷江支流白沙河发生了严重浊度超标,威胁到成都市的饮水安全;同时,下游金马河防洪河段发生超标洪水。作为岷江上游最重要一级屏障的紫坪铺水库同时接到供水部门要求加大泄量稀释河道水体浊度、防汛部门要求控制下泄流量避免下游洪峰叠加的指令,致使水库调度工作陷入两难境地,极易造成人为水资源灾害问题。 1.4信息沟通不畅 岷江上游建成的诸多水库分属不同业主单位,以发电为主要功能的水电站在水库调度过程中侧重多发电,水库的社会效益处在从属地位,各电站运行中逐渐形成了只顾上游、不管下游,看重发电效益、轻视社会效益的特点。往往是上一级水库调度动作完成后,造成的影响已经显现在坝前时,下一级水库方获得信息,缺乏必要的沟通往往导致水库调度缺少前瞻性和计划性,越靠近下游的水库越容易陷入被动境地。而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影响在运行过程中往往如滚雪球一般造成逐级叠加增大的效应,给成都平原的防洪、供水及灌溉造成了不利影响。故虽已建成的水库可调库容达12.9亿m3,但在运行过程中未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下游急需供水,而上游电站停机蓄水,下游遭遇洪水,上游水库反而加大泄量,为追求发电效益挤占下游生态流量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年初供水期、主汛期防洪及汛末蓄水等关键节点上易引起混乱,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5管理手段单一 目前岷江上游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手段单一,上游沿河相关单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大多以行政命令为主导,缺乏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仅依靠行政手段来协调和处理水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和水资源管理法规依据,极易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及水资源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何使上游水库在整个流域的防洪、供水、环保及发电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单位缺乏统一的认识以及可操作的办法,急需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以及水资源市场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提高上游水库在流域系统调度下的积极性。 2解决岷江上游水资源管理困境的几点建议 2.1转变水资源管理意识 对于水资源管理认识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水资源效益控制由单一目标向多目标综合统筹转变,水库调度由各水库各自为政的局面向流域同步调度转变,水资源利用由固定调度向科学动态调度转变,逐步做到依托流域主要控制性工程,充分利用工程现有规模,反复利用流域可调节库容,最大限度地发挥流域水资源效益。 2.2构建水资源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流域各水库及取水单位等与水资源相关因素纳入水资源市场交易体系,合理规划水价,建立反映水资源供求状况和紧缺程度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城市供水水价,合理确定再生水水价。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使水价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流域具有调节能力的水库在增供水量部分进行量化,制定合理的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上游水库在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积 极作用。 2.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建立和完善岷江上游水资源管理法规,为管理水资源提供法律依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河”、“依法管水”,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逐步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由之前的单一行政管理手段向技术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及法律手段并举的综合管理方式转变。 2.4提高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化调度 将原有隶属各水库、水文系统、防汛系统及气象系统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整合为岷江上游水资源监控平台,建立、完善水利“三条红线”下的水文、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水文、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原有各单位单独运行的点连成线、结成网,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水资源信息,做到上下游信息互通,各水库调度步骤趋于一致。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将上游集水区、水源地库区及下游城市用水户等有机地联系起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对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5实现流域同步调度 通过转变管理理念,以水资源市场化为支撑,以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技信息化共享为手段,实现流域同步调度目标。将由紫坪铺水库一个点作为成都平原水源保障的局面变为全流域立体保障体系,将原有的各阶段兴利目标转变为整个流域的兴利目标,视岷江上游水库群为一个整体,充分整合各水库可调节库容,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使各水库调度步调趋于一致。再通过市场化规则确立目标实现过程中各水库贡献值大小,以此为依据进行整体利益分配。理论上可将紫坪铺水库原有的7.74亿m3库容提升至12.9亿m3,可极大地提升成都平原的灌溉、供水保证率,提高下游河道防洪等级,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各水库汛末争蓄的状况,增加流域枯期出力,一举扭转岷江现存的调度矛盾。 3结语 建立科学有效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流域内各单位高效的管理水平、先进的技术手段、各水库的协调配合缺一不可,现阶段岷江上游初步具备了这些条件。如何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市场体系以开创水资源管理的新篇章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面对当前岷江上游水资源的严峻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科学管理论文:人本管理在科学管理中的应用 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诞生于20世纪初,它的诞生是人类管理学科的一次飞跃和革命,它将人类的管理思想从抽象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具体科学的标准化管理,在近一个世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管理实践不断向纵深的延伸,标准化管理越来越多地暴露出种种弊端,昔日的“科学管理”显出其明显的不科学成份。与此同时,以人为本,解决人的系统问题成为21世纪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核心问题。本文拟以发展的观点阐述21世纪的科学管理中人本原理的运用。 一、管理的基础:人力资本的优先投 “人力资本”来自舒尔茨和贝克尔在本世纪60年代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它在理论上突破了传统理论中的资本只是物质资本的束缚,将资本划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这样就可以从全新的视角来研究经济理论和实践,该理论认为物质资本指现有物质产品上的资本,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等,而人力资本则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和其在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等价值在生产者身上的凝结,它表现在蕴含于人身中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和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然而管理总是要有人来参与,要管理者能出色地执行管理的职能,员工能很好地完成其工作,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培养出优秀的管理者和出色的员工,即对人力资本的优先投资,这也是21世纪“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人力资本同物质资本一样,也不是生来俱有的,而是通过投资得到的。不经投资的人只能是生理意义上的自然人,而不能称其为人力资本。因为他未受教育,不具备知识和相应劳动技能,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废物而毫无价值。只有经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才会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劳动技能,从而才可称为人力资本。然而人在接受这一系列教育、培训和用于提高健康水平的支出与进行物质资本的投资支出一样,以减少现期消费来增加未来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渴望在未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对物质资本的投资是一回事,只是投资的方向不同而已。 在经济社会,不管是哪一种投资,其目的就是要在一定的期间内获得利益回报。这使得投资主体的确定显得有些困难。因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存在机会成本,故一般纯经济单位不愿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第一投资人。所以只好政府承担这一责任。强调人力资本的优先投资,是因为优先投资于人力资本可以为进行整个经济活动奠定人力基础,从而产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以期达到: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成本减少较高的产出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一良性循环。而作为第一投资人的国家在完成了第一期的投资后,经济单位可作为第二投资人对单位内部人员进行再投资,从而获得比前期更丰厚的利益回报,从整个社会来讲,不管是第一投资还是再投资,都是对整个社会成员的投资,其结果是节约了社会资源,个人也得到了很多好处。难怪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十分重视对教育的投资,如日本1985年教育经费占政府开支的18.7%,韩国则达28.2%,香港为18.7%,而同期我国仅为8.1%。 二、优秀管理者的素质:情商 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家彼得·萨络维在90年代初创造了“情绪智商”,这一述语,简称情商,基本含义为:1、认识自己的情绪。知道自己现在的情绪如何,处于什么样的程度。2、妥善控制情绪。在认识自己的情绪的情况下应善于控制情绪。3、自我激励,随时激励自己振作精神,乐观向上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4、认知他人的情绪。即能够察颜观色,清楚地了解对方的情绪以及在这种情绪支配下可能做出的行为5、人际关系的管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和待人,以诚待人。 1995年,哈佛大学心理教授丹尼尔·戈尔曼出版了情商一书,顿时引起全球轰动,情商的提出是对优秀管理者的基本要求,也是优秀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在社会生活中,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人的情绪和感情的支配,什么样的情绪和感情则往往使人产生什么样的行为。管理活动既然是一种系统的行为,那么它必须受情绪和感情的影响。而要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则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情商。 情商是人的性格的一种素质,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人的一种涵养。它包括了抑制冲动、延迟满足的克制力。如何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防产生对工作不利的影响;如何激励自己经得起各种挫折,在逆境中成长;如何发奋向上、积极进取;如何为他人着想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等。美国著名的成人教育学家戴尔·卡耐基认为,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靠人际关系、处事技巧。所以他的哲学思想就是如何宽厚待人,如何培养人的自信心和如何进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它的核心是自控情绪,积极向上,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研究表明:谁若能自控情绪、战胜情绪,则他具有特别的智慧,而这种智慧的获得不是生来俱有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后天的培养而具备的一种素质和修养。所以情商的训练已为发达国家的教育所接受,他们用不同的方式教学生决策能力、情感的管理、压力的处理、同情心、沟通能力、坦诚、领悟力、责任感、勇于表达、合群、冲突的解决等。 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 现代管理已逐渐重视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而且它将成为未来21世纪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每个组织内部,都是由形形色色的人构成的一个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群体,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若不能进行正常的思想信息的交流,则会使组织信息链条中断,人员之间的关系疏远,组织内部就不可能有团队精神的产生。很难想象,一个人心涣散、人员之间互相猜疑的组织能在竞争激励的21世纪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分析如何建立组织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在组织内部进行沟通,已成为当前和未来管理科学的重要内容。 管理通常被视为各个部属进行沟通的过程。它要求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地去找寻部属所需要的,以及探查部属对其本身工作与 公司所具有的看法,然后还要使部属人员知晓公司正在进行哪些活动,让部属参与管理的决策过程。在管理中强调沟通,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一)正式沟通。正式沟通是随正式组织的产生而产生的,所谓正式组织指管理人员及员工之间由于授权和职责分配所建成的个人间的关系,由于这种较为固定的组织关系的存在,从而使这种沟通具有一定的模式性和规范性,习惯称之为正式沟通。它分为上行、下行和平行沟通三个方面:1、上行沟通。上行沟通指下级人员以报告或建议等方式,对上级反映情况,让上级了解和掌握下级人员当前的想法和意见,从而使上级管理人员能迅速采取措施来解决或改善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另外,员工直接坦白地向上级说出心中的想法,可以使他们在紧张的情绪和所受压力上获得一种解脱。2、下行沟通。下行沟通是依组织系统,由上级传至下级,通常是由主管阶层传到执行阶层的员工。这种沟通使员工能够了解、赞同并支持管理阶层所处的地位,这有助于管理阶层的决策和控制,并减少曲解和误传消息。3、平行沟通。平行沟通指平行阶层之间的沟通,例如: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基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大多发生于不同命令系统间而地位相当的人员之中,这种沟通弥补了其他沟通的不足,减少了单位之间的事权冲突,使各单位之间、各员工之间在工作上能密切配合,并增进了友谊。 (二)非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是非正式组织的副产品,它一方面满足了员工的需求,另一方面弥补了正式沟通的不足,它带有一种随意性和灵活性,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或方法,但它要求管理人员要在日常人际交往活动中,把握分寸,适时沟通,相互交流思想,减少心理上的隔阂,这则是管理人员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泰罗的“科学管理”有许多科学之处,但他忽略了人本思想的重要性,其研究的范围始终没有超出劳动作业的技术过程,最多只能是一套优秀的车间管理理论。而21世纪是人才的世纪,对人才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如何对人进行有效的管理才是管理者的主要任务之一。人本管理的对象和重点在人身!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研究,使人类的管理学从“硬管理”走向“软管理”,从而使管理真正称为“科学管理”。 作者: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科技服务处 桑瑞星 科学管理论文:论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 对于今天的以能力为本、弹性工作制、学习型组织等令人眼花缭乱的人本管理理论,中国企业不能实行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要结合中国企业实际,坚持走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发展道路,坚持岗位和业绩为主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视员工能力和素质建设。 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及特点 综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历史,大致经历了经验管理、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三个阶段。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出现的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了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员工的生产进行监督和对与员工有关的事务进行管理。这一时期的管理主要依据管理者的经验来对员工管理,管理者认为员工的生产力是相同的,如果员工的生产力不能达到相同的标准,就会遭到解雇,企业管理员工的最有效方式通常认为就是不断地监督和以辞退员工来进行威胁。1911年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问世,标志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由漫长的经验管理阶段,迈进了划时代的科学管理阶段。科学管理理论首次运用了科学的工作分析方法并提出了以金钱为主要激励要素的激励理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开始进行时间和运动姿势及特征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工作分析;在员工招聘和选择中,开始考虑员工的体力、脑力和工作相匹配的问题,生理和心理测试逐渐成为员工招聘的一种辅助手段。20世纪60至70年代,随着西方主要工业国家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具有相当知识基础和技能的员工大量出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逐步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针对科学管理对人力资源发展的种种束缚,人们提出了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人本管理坚持以人作为管理的主要对象,以合理满足企业员工的正当需要为出发点,注重开发、利用企业的人力资源,通过组织内全体人员的全面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人本管理虽然是科学管理的延伸,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上仍存在很大的区别。 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 历史的经验证明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的发展历史来看,人本管理不是对科学管理的简单否定,而是对科学管理的继承和发展。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既是历史的必然,更是企业经济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正是有了科学管理对员工劳动生产力差异化的提出,才有了更深入的组织行为学研究;正是有了科学管理对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的科学设置,才有了人本管理所提倡的扁平化组织;正是有了科学管理的以金钱为主要激励要素的激励机制,人本管理所提出对人更高层次的尊重需求的激励才有意义。可以说。没有科学管理奠定的坚实基础,就没有人本管理的蓬勃发展。 人本管理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人本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按照人性的发展规律进行管理,激励员工在实现个人发展的同时实现组织目标,提倡人本管理不能脱离组织的发展需要,不能脱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能抛开“事”而谈人的发展。提倡人本管理必须坚持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的发展,任何脱离科学管理的基础而实践人本管理都是不切实际的,犹如空中楼阁。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历程决定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历程来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工业革命出现的社会化大生产孕育了科学管理理论,后工业社会的知识经济时代繁荣了人本管理理论。西方人本管理之所以广泛运用且产生积极的效果,是由其后工业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而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正处在走向逐步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时期,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总体压力大和结构性人力资源短缺并存,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完备,社会保障能力较弱,下岗就业和社会保障仍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所有这些决定了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走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之路。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决定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我们要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过程就是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地进行管理创新和改进,实现管理的螺旋式发展的过程。根据《2004年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对我国企业岗位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来看,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还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 中国企业的人本管理之路 对于今天的以能力为本、弹性工作制、学习型组织等令人眼花缭乱的人本管理理论,中国企业不能实行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要结合中国企业实际。坚持走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发展道路,坚持岗位和业绩为主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视员工能力和素质建设。具体来说,中国企业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的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组织机构管理坚持因事设岗为主,重视特殊人才培养。无论是传统的人事组织原则,还是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已成为设计组织架构,确定岗位职责、明确用人标准的主线,这是企业发展的要求,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坚持因事设岗为主,就是要在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上,关注特殊战略性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在特定时期,对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特殊人才采取设岗管理。坚持因事设岗,是组织结构科学合理性的重要保证;重视特殊人才培养,构建用人的新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战略性关键人才的智力作用。 绩效管理坚持业绩考核为主,重视员工发展。绩效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从最初简单的考核,发展到对组织、对员工发展的全方位评价,从原来的关注考核结果转变为关注过程沟通,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劳来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水平。绩效管理不能丢掉业绩考核之本,而只注重绩效过程管理。根据《2004年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对我国企业绩效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来看,国有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实施人员绩效考核的面较广,但执行不力,考核实施效果一般,反而私营企业实施考核效 果好,这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要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激励、护航、控制作用,使考核有较大的价值,首先必须使考核制度简明、清晰、易懂,使被考核者明白自己的努力方向和不作为成本或违规成本。 薪酬管理坚持以岗位工资为主,重视能力导向。从薪酬管理的长远发展来看,基于员工能力的薪酬方案可能会在以后得到迅速发展,但由于基于能力的薪酬方案给企业可能带来的培训需求不明确、投入产出不经济等风险,以及技术评价给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难题,决定了目前基于能力的薪酬方案只能在实力雄厚的部分高科技企业探索运行。虽然,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企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型组织结构中,岗位问的工作范围越来越模煳、宽泛的趋势,但无疑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企业薪酬管理仍必须坚持以岗位工资为主,这既是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也是企业解决内部公平,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任何抛开企业实际管理情况盲目推行以能力为核心的薪酬管理制度的结构,都很容易走回论资排辈、大锅饭工资制度的误区。 培训要以坚持岗位培训为主,重视员工素质培养。企业培训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但是,对许多的管理层来说,培训工作“既重要又茫然”,根本的问题在于企业培训缺乏针对性。虽然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水平,但是培训成果转化为企业的实际生产力的提高才是企业培训的根本,企业培训不能离开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要提高企业的培训效果,就需要对员工的培训需求作科学、细致的分析,要将公司发展目标和员工的生涯设计相结合来仔细设计,要坚持以员工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围绕着岗位特点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着力对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工作方面的特殊技能及专门技术知识的培养,确保员工在担任更高级别或技术职务之前,能充分了解和掌握未来职位的职责、权利、知识和技能等,帮助员工尽快胜任工作要求。 科学管理论文: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及开发 民族地方文献作为祖国文化宝贵遗产,自1982年中央提出要恢复和重视古籍整理工作以来,各级各类民族地区图书馆都先后搜集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地方文献,并且已经成为图书馆藏书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类型各异的民族地方文献,详细记载着各民族的起源和发展,以其独特的内容和鲜明的民族特点,为研究人员提供准确的资料。怎样才能充分发挥民族地方文献的作用,使这些灿烂的民族地方文献真正体现其价值?本文谨就民族地方文献的管理及开发利用几个方面提出些粗浅认识。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社会、历史、风俗、文化等诸种原因的制约,民族地方文献以其多样性、分散性、地方性特点,形成一个民族地区图书馆的藏书特色,也正因为这种特有的藏书体系,使人们思想上容易产生自豪感和满足感,同时也导致了民族地方文献科学管理及开发利用方面相应衰退。其原因: 1、民族地区图书馆还没有摆脱个体孤立发展的束缚。“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突出,严重制约着民族地方文献管理的科学化发展,随着民族地方文献搜集范围的逐步扩大,其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文献的珍贵性,可靠性日趋突出,这样就造成许多民族地区图书馆思想上产生出一种“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最后体现管理上就是“唯我独有”的“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的确,民族地方文献受地区、民族、语言文学等因素的制约,其独特的内容是其它任何文献所无法比拟的。近年来许多民族地区图书馆对散落在民间的大量珍贵文献作了系统的搜集,整理,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地区部门都不可能独自将本民族、本地区的文献收全,必定要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加上民族地方性出版在不断增加以及民族地域分布广泛,更多的文献还流存于民间、寺庙、人们的口中,民族地方文献搜集、整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广泛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 2、民族地方文献被图书馆视为“镇库之宝”容易造成隔绝性,不利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对于民族地方文献来说:由于它记载着某一民族的历史、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在内容上有一定的特殊价值,多为本地人记本地事,范围也限于本地,所以一般来说可靠性比较高,也正是这种“源于本地、藏于本地”的原因,许多民族地区图书馆将这类文献视为珍品,一旦收入特藏室或民族文献参考室后,一般就作保存,造成绝大多数读者不可能直接利用。民族地方文献搜集、整理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和利用,这种长期存于特藏室的做法、是管理上的弊病,严重影响了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 3、民族地方文献收藏中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互补观念。从各民族地区图书馆收藏的文献来看:搜集工作一直处于个体状况之中,各馆之间,系统,部门之间互不通气,互不往来,所搜集到的民族地方文献属个体所有,馆与馆之间缺乏统筹的调和资源共享的整体性思想,相互间存有戒备心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民族地方文献收藏丰富的馆来说,时时担心实行资源共享后失去“镇库之宝”的所有权。如有些家谱、族谱当地档案馆、博物馆、文物部门均不同程度的收藏,但是由于缺乏整体的观念,各馆都不愿将藏本复制后进行交换,更谈不上资源共享,使读者查阅深感不便,有时为了查个资料东奔西跑,结果事倍功半。 4、区域内民族地方文献资源均缺乏完整的揭示手段和联合目录。目前各民族地区图书馆对搜集后的民族地方文献科学管理上不够重视,普遍存在“只重搜集,忽视管理”。对民族地方文献的揭示、宣传、目录索引、专柜陈列等方面还不健全,检索手段不完善。民族地方文献是各个民族千百年发展史的记录,其内容十分广泛,种类繁多,包括许多学科。但是目前各民族地区文献收藏单位和部门,均无专题目录,联合目录更是空白。民族地方文献揭示宣传是为了满足读者从书名、分类等各个方面检索到所需资料,以便于全面反映文献的全貌,特别是一些专题性目录、联合目录更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的检索工具,供广泛的利用。由于这些揭示、宣传手段不完善,使区域内资源共享带来极大的不便,也无法做到互通有无,协作协调,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族地方文献的利用。 二、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 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是民族地区图书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因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严重妨碍了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和利用,从各民族地区图书馆目前的实际状况和条件来看,加强科学管理是民族地方文献开发利用的重要保证和当务之急。 1、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消除“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组建一定的民族地方文献协调协作网络。地区性协作要以一个中心馆为基础对区域内民族地方文献情况作以认真分析研究,按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按学科、专题进行合理的分工,各个部门根据侧重点进行搜集、整理并编制出馆藏目录。还可以将搜集的文献采用复制的办法分送其它协作馆人藏,收取一定的费用。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先后搜集到该地区家谱、族谱十余种,其中一部分就是与有关部门合作后采用复制、抄写交换、调剂方式得到补充。对于现代民族地方文献,各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的分工尽力收全,并且还可以根据区域内入藏需要加大复本数,再进行合理分配,这样便有了搜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建立区域性民族地方文献协作,大力开展馆际互借及区域内互借工作。目前我国图书情报部门,在管理体制上仍属分散多头的纵向型管理,各个单位、系统之间没有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协作网,不利于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即使一些藏书实力雄厚的单位,由于受隶属体制的制约,工作也难以开展。目前切实可行的是建立馆际互惜及区域性互借网,以一个馆为核心,打破馆与馆系统与系统之间的界线,开展互借工作。 3、要重视民族地方文献目录的编制工作,有条件时还必须建立区域性联合目录和专题目录。对于民族地方文献本身,由于有其独特的内容和鲜明的民族特点,编制目录十分重要。要根据民族地方文献不同特点,运用科学的方法,有区别地增加附加和分析款目,对民族地方文献作多方面的充分揭示。同时还需要在一个区域内编制联合目录,让读者了解各馆入藏文献状况,必要时还应该编制一些专题目录,扩大读者检索途径,提高检索质量。 4.加强民族地方文献入藏管理。目前各类型民族地区图书馆都已经将搜集、整理后的民族地方文献集中入藏,有的馆组建了“民族文献室”或“本民族、本地区文化人著述资料档案库”。这种按文献类型以及以人入藏的方式,有利于系统、完整的检索。在管理入藏时,可以采 取发放“入藏证”的方法进行管理,其方法是对搜集的民族地方文献(特别是现代文献)根据作 者作品的数量、学科,按作者入藏作品的先后顺序加以编号并发给“入藏证”。凡获得“入藏证”的作者都能够根据入藏证号检索到该作者入藏的所有作品,该作者也属重点收藏对象,这样将有利于读者检索和科学管理。 三、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 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是其搜集、整理的真正目的和归属,如何使读者从这些内容博大、精深,形式多样的民族地方文献中尽快检索到所需要的资料,如何通过对民族地方文献的揭示、宣传和陈列,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利用,这就需要各级图书馆必须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 做大量的工作,就目前来说,应加强以下几方面:1.加强对民族地方文献的宣传、陈列工作。作为读者及研究人员来说,一般对图书馆搜集的民族地方文献比较生疏,陈列工作能够将搜集、整理后的民族地方文献加以组合排列,通过一定的形式,展现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使读者直观地了解和认识民族地方文献入藏状况,以便进一步检索利用。陈列工作还能够完整地反映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地方文献的全貌,能够充分体现一个地区图书馆的藏书特色。 2.注意民族地方文献整序。民族地方文献搜集后一般还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通过整理才 能利用。整理时必须要注意其不同的需要特点,编制出不同的检索工具,使其从无序转向有序。 3.开展必要的咨询辅导,提高读者开发利用民族地方文献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为使读者深入了解民族地方文献,应主动地开展咨询辅导,引导读者正确利用馆藏,工作人员应该主动地义不容辞地宣传介绍民族地方文献的内容形式、检索方法,使读者能够广泛掌握,以便利用。 4.加强横向联合,实现民族地方文献资源共享。开发利用民族地方文献时,要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打破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加强横向联合,冲破各自为政、自我封闭的旧框框,充分调动各馆人才资源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必要的联合服务项目,以便于弥补相互间资源人才之不足。 5.注意民族地方文献复制服务,以利于再生型开发利用。对某些读者需求量大的,同时也是研究某一民族历史必不可少的文献,可以采取复印、重新制版印刷的办法解决各种需求矛盾,以满足读者及社会的需要。总之,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及开发利用,必须具备科学管理手段、合理高效的检索工具以及整体性的协作协调才能实现。现阶段各类民族图书馆的分散性、单个布局状况,不利于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应尽快向全方位的整体性协作转化,使民族地方文献开发利用工作得到更大的改观。 科学管理论文:科学管理与生产力 [摘要]科学管理通过有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设先进的制度文明,推动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因此,应该重视科学管理对生产力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科学管理;生产力;社会发展 一 从哲学的视角看管理,其本质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体系中的人,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方式,运用数学模型、计算机技术、系统科学等方法和手段,对自然资源、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社会关系等,进行规划、控制、协调等活动,使之从无序到有序,产生良好效益,实现人类活动目标的过程。 管理既然是这样一种活动过程,就不可避免会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不恰当的错误的管理之分,因此,笼统地说“管理是生产力”是不科学的,应该说科学管理是生产力。 科学管理理论是基于泰罗科学管理基础之上更为深刻的认识,即按照客观世界内在规律和人性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管理活动,重视定量分析和战略规划,强调哲学思维和方法对管理的指导作用,把管理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发展需要统一起来,按照人类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坚持自然、社会、人本身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管理看成是一个不断和周围环境相适应的复杂的过程。 第一,管理是主体按照客观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通过自主性活动实现管理目标的过程。社会越发达,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复杂性呈现给我们的也越多,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认识和处理问题难以发现隐藏在事物内部的本质和规律。因此,成功的管理必然是在变化中寻找本质和规律并适应其发展。 第二,管理必须适合和满足人性发展的需要,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管理思想发展史表明:在从一种管理方式演变成另一种管理方式的过程中,生产力发展导致经济组织形式变化是根本原因,人性发展的新需要是重要条件。高等教育的普及提高了人的科学文化水平,网络空间构成的虚拟世界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以往群体劳动、集中生产基础上形成的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的要求,自然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时代开始了。 第三,整体性思维、复杂性思维、过程哲学思想是现代科学管理的哲学方法论基础。管理活动作为一项综合性活动,涉及许多方面内容,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理论、技术科学成果以及关于人的科学的新认识是科学管理赖以存在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没有这些学科的进步就没有管理学的发展。 第四,坚持自然、社会、人类可持续发展是科学管理的显着特征。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过多人口形成的物质需求压力,人类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及不合理的分配方式,使自然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出现了土壤沙化、资源短缺、森林面积减少、气候异常、各种污染加剧等一系列后果。这些结果的出现进一步加大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种族之间的利益纷争,导致国家、地区间矛盾冲突不断,影响人类和平发展。 第五,科学管理要以人类共同利益和价值观为最高准则。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许多问题的解决仅靠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是不行的,需要全球各国通力合作,从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加以解决。任何个人、组织、国家都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人类共同的幸福。 二 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力。传统的生产力概念是建立在牛顿力学机械观线性思维基础上的,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是把人放在和自然界完全对立的基础上,忘记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赖自然,应当与自然界共繁荣,而不是征服自然。二是只看到了物质生产力,忽视了精神生产力和人自身的生产力。固然,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决定政治生活和其他生活的前提。但是,自从有人类以来,人们从来没有停止过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而且,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成为社会越来越重要的内容,成为推动物质生产进步,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核心。 用系统论观点和复杂性思维方式及过程哲学思想认识生产力。生产力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是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是处在不同生产关系体系中的人,能动地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产资料,创造精神财富,促进人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统一体。其中社会生产力包含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人自身生产的能力。 自然生产力,“就是客观存在于生态自然界同时又与人类的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并直接、间接影响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的总和,是自然界的自然力和生产力的统称”。自然力就是自然界天然形成的与人的劳动无关,影响和作用于人们生活的力量。在人类早期,自然力对人们的生活和劳动起了根本性作用,决定了国家民族的富足程度。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自然条件的生产率不同,同量劳动会体现为较多或较少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由于人类活动能力的提高,部分自然界成了打上人类烙印的“人化的自然”或称人的思想“物化的世界”,从而形成一种非天然的自然界的劳动生产力。这种非天然的自然界的生产力已经成为制约人们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外在力量。 社会生产力是以实践着的人为主体和终极目标的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人本身生产力的复合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社会生产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生命的生产的有机统一,社会生产力因此有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和人的生产力三个方面。“不应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作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看作是三个方面……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就是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 第一,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必须进行物质生产。物质生产力是人们利用工具,把自己的劳动作用于劳动对象,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包括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具有实践能力的人。马克思曾经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分,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工具进行生产。生产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劳动对象的扩大,都离不开生产中人的力量。物质生产 力提供的物质财富数量和质量决定社会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也直接影响人类精神生产的能力。因此,在人类发展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追求物质生产力发展成为人们活动的最高目标,经济增长是实践活动的中心内容。 第二,当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积累了大量财富,精神劳动从物质劳动中分离出来,真正的精神生产便出现了。精神生产力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基础上,发展自己思维、情感、意志、审美、创造性等精神品质的能力,包括思想及其物化的技术形态和制度产品。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认为,“思想与意识的自由对生产力影响很大”;还说,艺术家通过他的作品,对人类精神意志,对社会生产力发生作用,但是要享受艺术事先必须具有购得它的物质手段,因此,艺术家对于物质生产,对于节约行为也具有提供诱因的作用。李斯特提出,生产力主要在于个人的智力和社会条件,一个国家通过改进其社会和智力条件,就能够运用现有的物质资本,使生产力提高十倍。精神生产力的成果表现为文学、艺术、政治、法律思想、科学、宗教,也表现为制度产品,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公共制度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精神生产力不仅是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还是促进物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条件。进入知识经济社会后,知识和信息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机器代替人的劳动,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将越来越少,从事精神生产的人会越来越多,精神生产力的提高以及由此推动人的发展,成为人类活动的价值追求。 第三,人自身的生产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终极目标。人是社会生活和实践的主体,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以及种的繁衍是人活动的内在原动力。人类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自身生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口的生产。“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人口的生产既是一种自然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作为自然人繁衍后代,受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制约,每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只能提供一定数量人口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只能提供一定社会条件下人最大的发展空间。第二,人的社会化。只有经过社会化的人才是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主体,社会化的过程是人的另一种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现实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形成人的社会化需要和适应社会的各种劳动技能,以及作为有尊严的人的交往能力、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另一方面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传授生产和生活知识、经验,培养适合特定社会要求的道德品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通过教育,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得以继承,新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获得广泛传播,新社会的实践主体经过社会化和良好的教育,实现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化。第三,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迄今为止的一切社会,由于生产本身不发达、分配制度不合理,导致人总是处在片面发展和异化中。表现为劳动者为社会生产出财富的同时,却为自己生产出贫困。劳动者的各种需求、劳动能力的提高、体力和脑力的恢复、甚至生育和抚养子女,都被看成资本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人被异化成机器的一部分,资本的奴隶,失去了人的尊严、自由和全面性。只有在社会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真正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才能产生。 三 生产力是由各种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联接起来的有机整体。各种要素的结合方式、结合程度、结合效果反映了人的能动性力量,体现了科学管理的发展水平。如果把生产力的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比作鱼网的经纬线,那么科学管理就是使其成为具有捕鱼功能的鱼网的纽结。科学管理不是生产力的硬件——机器、厂房、设备,也不是生产力的软件——先进的科学思想、良好的职业道德,而是把生产力硬件、软件结合起来的组织件。科学管理是根据生产力总体变化规律,从整体出发协调生产力系统诸要素之间关系,使之达到优化状态的过程。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即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人作为生产力主体能动性的实现;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制度文明建设。 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两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凡是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只有在科学管理条件下,各种要素有效地结合,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同样的道理,就像单个人不在自己头脑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界发生作用一样,没有生产的组织指挥,生产运动就不能有秩序地运作和运转。 人们常说科技是第_生产力,但科学、技术本身是人类精神劳动的成果,并不是现实生产力。因此,在诺斯看来,科学技术本身是制度创新和组织变迁的结果。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决定其正确发挥作用和效能的是科学管理。 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主要是通过人的因素实现的。亚当·斯密在历史上第一次确定了人在财富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他指出: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一致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以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李斯特则更加重视人的主体性地位,他说:不论何处,不论何时,国家的福利同人民的智力、道德与勤奋总是成正比例的,财富就随着这些因素而增进或减退。人的自由、智力与教化在国家力量上的影响,因此也就是在国家生产力与财富上的影响……国家每年的最大开支,是应该用于后一代的教育,应该用于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促进和培养上的。李斯特还特别强调人的精神生产力的重要,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那些养猪和制丸药的是生产者,教师也是生产者,前者生产的是物质产品。后者生产的是生产力。有些人能够使下一代成为生产者,有些人能促进这一代人的道德和宗教品质,有些人能够提高人的精神力量,有些人能使病人继续保持他的生产力,有些人能使人权和公道得到保障,有些人则由于他们的艺术给人们精神上的愉快享受,能够有助于人们生产情绪高涨。国家要发展生产力必须高度重视精神生产者的劳动,重视对以往文化历史遗产的继承和发展。 科学管理论文:口腔种植材料的科学管理 【摘要】 种植材料是口腔种植科开展日常种植医疗、护理工作的物质基础,其品种型号繁多,种植材料的消耗与应用量正在逐年大量增加。如医院对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不严格,并其计划、采购和使用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这将会给医院和科室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该类产品植入人体的特殊性,其安全性质已成为医疗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因而对材料管理者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就医疗耗材中的种植材料如何进行科学管理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 口腔科;种植材料;管理 随着现代医疗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医院在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的同时也在进行对各种新产品的引进和各种新技术的开展,利用种植技术修复牙列缺失已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目前全球已有100余个种植体系统上市,由于口腔种植材料种类繁多,产地、规格各异,产品更新较快,且材料的价格较高,种植材料在种植科室的日常开支上占了极大的比重。同时由于该类产品植入人体的特殊性,其安全性质已成为医疗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因而对材料管理者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口腔材料管理是调整人、财、物使其达到最佳状态的重要环节[1],为了提高种植科室材料的使用效益和保障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降低患者的负担,加强口腔科种植耗材的管理,使其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正规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种植材料管理人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肯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有愿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意识;能明确认识其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和自己在医院内所处的地位;能自觉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不断用新知识、新技术充实自己,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意识,并有“慎独”精神。 2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质量的保证。根据医疗耗材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采购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种植材料库房管理制度、材料的报废制度、植入体使用登记存档制度,只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出高质量的服务。合格产品的购入需要有严格的材料采购标准保证,采购管理是医用耗材管理的重要一环,在采购工作中,工作人员用何种标准、原则来进行采购及采购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价格。采购管理应根据医用耗材而进行定人定责的原则,这样既方便临床第一线,又能落实责任。种植材料的采购应本着以“服务临床,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为宗旨,统一招标,这样能够保证种植材料采购的科学性、严肃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增加透明度,从源头抓起可保证购入种植材料的质量。种植材料在资质合法的情况下必须先经科室试用,临床对耗材的实用性和质量最有发言权,医用耗材的采购既要尊重科室意见,又要有一定的制度加以约束,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安全,同一类种植材料尽可能做到多家比较以降低材料物品的价格。 3 种植耗材的零库存 我们知道近年来随着种植技术的日趋成熟,要求种植义齿修复的患者逐年增加,种植耗材费用也同步增长(见图1),医院如仍按以前的“采购-库存-发放”供应模式必将造成大量库存资金的挤占。医用耗材的供应模式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引入“零库存”的观念。零库存是利用最小的资金,库存达到或发挥最大效益的手段[2],既达到最低成本,又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在零库存的基础下,随用随结账,实现“零库存”管理的最好的供应方式是进入科室的种植材料先由供应商贴上设备科认可的条形码,未经设备科验收入库的种植材料,种植科不能使用也无法记账收费。种植科根据临床需要制定材料需求计划,录入采购申请单,通过供应商发货,设备科核对经过种植科签名确认的收货清单后以“暂估”方式入库,然后转发至种植科二级库管理系统。种植科使用种植材料后向病人记账收费,每月根据实际使用量打印材料汇总清单交设备科正式记账,并向供应商结算。材料使用的汇总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医生姓名,科室负责人签名确认。通过以上这种先使用后结算的方式,对节省医院的周转资金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图1 某院口腔种植科2000—2009年度医用耗材 4 入库材料的管理 4.1 严格执行库存保管制度 (1)按照种植耗材的功效,分类保管存放,定点、定位,标签醒目放置,其目的是便于发放和盘存;定期整理清点,保持整洁,防止受潮。(2)材料发放应按先进先出,发陈存新的原则,防止积压、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3)实行库存盘点、定期盘点对现行库存种植耗材的品种、数量、价值进行汇总、列表,使库存现状一目了然;以最小的库存量,保证正常的医疗工作需要。(4)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禁止非管理人员直接随意拿取材料。 4.2 使用管理 种植材料下发到使用科室后,材料管理人员必须跟踪使用管理和有效期管理,及时了解种植材料的使用效果,听取科室和患者的意见。同时,为防止一次性耗材的重复使用和环境污染,应按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使用过后的一次性耗材,必须及时回收作为医用废弃物做统一的毁型处理或环保处理。 4.3 报废管理 对种植材料应过期不能继续使用或包装损坏及术中因各种原因已拆开包装未使用的产品,应填好报废单一式三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及报废原因等内容,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销账。 5 建立植入材料使用的登记存档制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科技水平的迅速发展,各类新的植入材料不断涌现,为此国家也在不断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对生产及进口植入器材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登记制度,对医院使用植入材料也提出了长期跟踪监管的要求。我院在开展口腔种植义齿修复牙缺失建立了植入体植入登记存档制度,即为每一位接受种植体植入的患者建立一份档案病史,其中详细地记录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联系方式;种植体植入日期、部位、植入体的生产厂商、尺寸、数量、手术医生,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背面和门诊病历中贴上生产厂家提供的与每个产品相对应中英文标签,以及患者到医院检查就诊记录。通过对种植体植入患者材料的建档管理,能对患者有一个动态的观察,这样既维护了病人权利又有利于医院落实对植入耗材质量跟踪监管程序,从而一方面提高了医院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一旦植入材料出现医疗纠纷,植入材料的使用登记档案也不乏是一个很好的法律依据,对病人和医院的权益维护也是一个很好的保证。 科学管理论文: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的科学管理问题分析 摘 要:财务内部控制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立足当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基础的进一步强化以及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科学管理机制、财务内部控制的信息机制的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是企业经济工作中的核心环节,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因此,确保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必须从问题出发,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推动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价值的发挥。本文从财务内部控制的问题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财务内控工作真正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价值。 关键词:财务内部控制;科学管理;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一、引言 市场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带动了社会和经济的巨大变革,从而也使企业的各项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工作。随着企业会计工作主体增加,难度增加,其涉及的范围变广,如果对于其不进行相应的科学管理极有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工作出现问题,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而这在这一个过程中,财务内部控制的科学管理发展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只有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才能够确保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地有效推进,从而发挥出相应的价值。 二、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着现实的价值,但应用于现实的实践过程,仍然存在着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情况,而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尚未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也推动了企业新型财务制度的建立完善。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受到传统习惯和落后思维的影响,我国的财务管理体系尚未完善,这也是直接影响财务内部控制科学管理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市场经济发展脚步快,新时期下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类情况没有在财务管理体系中得到科学地阐释和解决,这也直接影响了财务的整体工作,进而影响财务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2.会计工作基础薄弱 财务内部控制的基础是会计工作,只有建立在科学合理的会计工作基础之上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价值。而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会计工作基础薄弱,这直接影响到财务内部控制价值的发挥。缺乏扎实的会计工作作为有效地支撑,财务内部控制就失去了组织体系的有效支撑,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内控工作结构功能的混乱以及权利责任的混乱。这不仅仅影响到财务管理的工作价值发挥,也影响到企业整体的发展。因此,需要相关工作者认真重视此问题。 3.财务内控缺乏监督机制 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是建立在科学的体系和合理组织上的工作,而在其运作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发挥其价值。现有的财务内部控制缺乏高效的监督机制,直接影响了财务内部控制质量的发挥。在现实的情况之下,较多的企业把注意力放在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上,对于后续的监督评估工作没有进行足够的重视,这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失去有效的约束和控制,影响其作用的发挥。现实情况之下内部控制缺乏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其一,财务内部体系没有监督机制;其二,监督机制过于笼统,直接失去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4.财务内控缺乏科学的管理 财务内部控制缺乏科学的管理也是财务内部控制过程中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结合财务内控缺乏监督机制的两种实际情况,财务内部控制缺乏科学的管理也有两种较为直接的体现,主要是:其一,在财务内部控制缺乏监督体系情况之下,很多的企业和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也不够完善,单纯从成本收益角度来阐释管理而忽视了整体财务体系的价值,导致整体财务体系中存在一定的漏洞,直接降低了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二,对于财务内控工作监督体制过于笼统,这一种情况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不能实现有效的跟踪和完整的分析,即对于财务内部控制的质量失去了客观有效地评估。而对于进行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来说,缺乏对财务内部控制的考核和激励,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降低,进而也会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 5.财务内控的信息化进程落 立足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是一大标志。而在信息化的今天,只有创新地把信息应用在工作中,才能让相应的工作创造更理想的价值,财务内控工作也不例外。但是,现实情况之下,财务内控的信息化进程较为落后,直接影响了相关信息资源地获取,从而影响了财务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现有情况之下,相关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人员无法结合实际需要来创新信息的应用,同时在相应技术上也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这是财务内控的信息化进程落后的主要原因。 三、实现财务内控科学管理的措施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而针对上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有效解决: 1.完善财务内控的组织结构 根据财务内控工作的主要内容来建立健全财务内控的组织结构,把握权责一致原则对于解决财务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着现实的重要性。而针对这一个措施,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着手: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内控的组织结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进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另一方面则应该完善检查和监督机制,使组织工作得到更为理想的监督和反馈,进而更好地改进整个财务内控工作,达到科学管理的效果。在现实的应用过程中,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以责任制为落实点,把工作落实到个人就是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更好地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从而达到专业工作和科学管理的效果;其二,落实财务的奖惩机制,这是正激励和负激励结合的措施,从这两个方面来强化财务内部控制的行为;最后,在企业内部建立会计委派制度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提高和强化财务工作的独立性。这三者都在现实的情况之下有着一定的应用,也发挥了重要的价值。 2.规范财务内控行为 科学的财务内部控制需要从科学的管理和规范两个方面进行着手,而这一过程中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清楚财务的审批程序,了解财务内控审批的权限,确保其得到有效地实施应用。因此,制定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会计工作有着重要的价值,其中包括会计凭证编制、报表编制和账簿登记等流程。同时,企业和单位要将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验收机制等作为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步骤,更好地规范会计的工作,提升会计工作的价值。 3.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 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有着现实的必要性,这也是提升财务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必要步骤。因此,定期对于会计工作人员进行新制度、新知识的培训越来越成为企业的必需。而相关的财务人员只有过硬的专业技能才能更好地胜任财务内部控制工作。而培训工作也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其二则是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技能。 4.建立财务内控的评估机制 建立财务内控的评估机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和价值。科学合理的财务内部控制评估机制是财务内部控制的基础,也能够更好地促进财务内部工作处于良性的循环。而针对这一个建议,首先,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工作评价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工作价值,增加工作透明度;其次,这也需要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更好地监督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得到更好地控制,避免其流于形式;而最后,财务内控的评估要把握动态化,即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创新。 科学管理论文:实行科学管理 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 医院财经管理作为医院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医院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不仅能对医院的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等相关活动进行计划、协调和组织,也能为医院作出正确决策、实现效益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如何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已经成为医院管理的关键。 一、医院财经科学管理概况 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医疗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在保证医院功能的基础上,还要融进科学、和谐理念。这里的和谐就是医院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并能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谐医院是以病人为中心的防病、治病场所,医院能够以最少成本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以保证人们的身体身体健康,提高人们身体健康水平。医院作为防病治病的场所,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也要将和谐理念融入医药市场经济中。毕竟医院的经济命运与医院市场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市场已经成为医疗资源基本配置的主体。医院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占有优势,就应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化配置,这是新形势下市场对医院医疗管理提出的新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管理是财经的根本,医院在财经管理上出现问题,就会使医院的经济效益下降 。医院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加强财经管理,按照财经管理相关内容,进行有计划的财经管理计划,特别是制定和实施和医院自身发展相一致的成本核算制度。但是一些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常因监管力度不到位,对财经管理认识不够深入等一系列问题,而影响医院的正常管理。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在不断的提高,财经管理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药品收入已经实现了分开核算,分类管理的新形式。这种科学有效的管理,不仅能对医院医疗财经管理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也能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实现医院财经管理效益。 二、提高医院财经管理重要性 管理是财经的关键,要想使医院更好的发展,科学的财经管理手段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原有的财经管理方法已经很难满足现实医疗市场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更好的医疗市场的需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医院就应该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医院进行相应的管理,特别是在财经管理上。随着医院各部门在经济、人事方面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医院必须注重理财工作并进行科学理财。对这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合作及经济往来越来越多,对财经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新形势下,要想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就应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医院的财经工作进行全面的控制,并认真贯彻集体理财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财经风险,减少重大决策失误,以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及安全使用。加强医院资金科学管理,只有对医院资金进行科学管理,才能确保医院各项资金的正常使用。在重大资金使用上,医院相关领导部门应该对其进行把关,以避免因资金管理上的失误而影响医院作出有效的决策,同时也能避免财经违规现象的出现。医院在做重大的决策的时候,应该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可以利用医院例会或是以局域网的方式对相应内容进行公示,以实现资金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想实现医院财经管理的科学化,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就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办事,事实上这也是财经的根本依据,是财经管理的基本标准。一些医院已经先后制定了财务经管理制度、医疗设备及药材采购规定等,并实现了药品收入分类管理,这对医院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财经管理效益有重要作用;医院加强资金统一管理,不仅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能利用有限的资金实现最大化利益。对于医院来说,医院的资金管理是比较分散的,很多时候因为资金分散问题,而使大量的资金处在闲散状态。对医院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一类现象发生,通过规模性、全局性的资金运作,统筹安排好各方的资金需求,以便更好的实现医院财金管理效益。 三、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策略 1.加强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成本管理毕竟不是简单的成本核算,而是多方位对各种成本进行考察,实行全过程控制。这里全成本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控制支出、节能减耗,以便更好的降低运营成本及服务成本。成本管理在医院财经管理中有重要的作用,其成本核算不仅仅是计算资金,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一手段,为医院医疗服务及管理提供可靠、准确的成本信息。通过对相应信息的分析评价,对成本进行控制,以优化服务流程,构建最低成本优势,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成本控制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根据额定的成本或标准对材料的消耗、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设备购置等进行提前控制,以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的目的,为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和单病种成本核算提供相应的依据,为医院价格竞争及相应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此外,全成本管理还能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效率,是实现医院内部管理效率的有效方法,对医院财经管理职能的转变,也有重要的作用,能为其提供相应的依据。同时全成本管理也能为医院财经管理制定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管理办法。其主要表现在核算组织和成本管理网络, 规范核算单位的收入费用项目和收支范围,建立成本考核指标上。这些内容的实现,不仅能提高医院的科学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同构对相应数据的分析、评价,实现医院财经管理效益,以促进医院的持续发展。 2.加强预算管理 要想实现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就要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在医院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不管是年度预算,还是各级部门的预算,其都是为了增强预算的可比性,实现不同部门之间各环节的有效衔接,以便更好的适应医疗市场的需求。合理的预算不仅能提高医院的科学管理水平,同时对财务监控及医院经济效益的实现,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医院通过预算编制,可以对医院潜在的困难进行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潜在的医疗风险降至最低;在医疗市场激烈化的今天,预算管理作为衡量医院业绩标准,其管理效果如何,已经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关键。在现实生活中,医院的历史数据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使用预算可以使医院管理者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对医院可能产生的医疗收入、医疗成本及效益进行相应的掌握,同时也能为管理者作出正确决策提供相应依据,使管理者能更好的了解医院经营管理水平,以便更好的作出下一步部署。此外,预算管理还能加强医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预算管理的实现,使医院各部门及相应的人员对本部门有了明确的目标,使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时刻以医院的目标和部门目标为基础进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各部门相互沟通及协调,在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实现了财经管理效益。 3.实现财经信息化管理 网络化的发展,为医院财经管理带来了方便。医院实行财经信息化管理,不仅能避免繁琐的手工核算工作,也能克服传统运行模式管理下的诸多弊端,相应的会计和统计人员不必为相应的工作奔走,也减少了信息统计不准确现象,实现了信息共享,能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为医院作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医院财经管理信息化,不仅是医疗改革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医院发展的必然趋势。医院财经管理信息化实现后,不仅实现了成本核算的合理化,也减少了财经工作人员的负担,对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开源节流有重要作用。同时财经管理信息化也促进了医院财经管理信息化模式的转变,提高了医院综合管理水平,医院也加强了对财经和资产调控监管能力,规范财经管理秩序,提高了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也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精确度。财经管理效率的提高,实时性的增强,避免了医院收入透支和财经漏洞。信息化预算管理的实现,使得财经人员为医院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财经管理的信息化对成本控制也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使医院更好的利用医疗资源,实现财经管理效益。此外,财经管理信息化也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了方便,不仅节省了其工作时间,同时也提高了其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医院效益。 四、结束语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要想更好发展,就要实行科学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手段以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想对医院进行科学管理,就应该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及信息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财经管理更好的进行,才能实现财经管理效益,才能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进程。 科学管理论文:科学管理,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性 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总体运行良好,有力保障了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开展。但是由于传统管理体制的固有缺陷,市场经济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评价选拔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现在的行政管理工作还是产生了一些不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不足。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必须立足长远,防微杜渐,及时从思想上和制度上进行规范,实现科学管理,建立起管理和服务良性的互动关系,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 一、培养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 高校行政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追求和价值得到顺利的实现,不但要尊重他们的成果,更要尊重他们追求成果的过程。高校是尤其强调独立人格、批判意识和精神自由的地方,而行政管理工作所面对的老师和学生都是受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的,他们注重集体荣誉,同时也渴望实现个人价值。 行政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者”意识,整顿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态度。面对教师和学生,要主动询问,耐心处理。严格遵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公平公正地处理相似事项,工作过程要谨慎严密,注重细节,认真倾听,学会换位思考,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避免以绝对意义上的严格管理为理由而在实质意义上损害公平和效率。 二、完善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 高校的行政工作复杂多样,包括人事、教务、科研、思想政治教育、财务和后勤等,一件事情往往会涉及到多个部门。由于部门之间职责界限模糊,权力范围不明确,为争功诿过提供了可乘之机,既影响了工作效率,又损害了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 对此,首先要以改革促发展,从学校大局出发,通盘考虑,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分工,学科交叉,业务交汇,人员配置等情况,完善机构设置。改革垂直的、静止的管理结构,建立更为先进的扁平化、网格化的组织结构。学校在整体上总揽全局,发挥政策引导和监督纠正作用,将更多的权力下放到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提升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针对性。其次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必须树立起依法治校的理念,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和程序的明确可以有效杜绝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和争功诿过等不良现象,更是向实现建立规范化的内部秩序、达成自我管理的目标迈进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培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专业的业务能力是高质量的服务的基本保证,当代高校部门的职能分工日益精细,具体可以分为党务、科研、学生工作、教务、人事、财务、就业、招生和后勤等部门。一方面,分工的细化使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变得无法替代,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爱岗敬业;另一方面,分工的细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妨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流动性,进而抑制了工作积极性。 针对这种情况,要有计划地培训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教育理论、行政管理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水平。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专家授课、典型教育、观摩学习和交流座谈等方式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思想素质过硬的行政管理队伍。 四、完善考评机制,注重基层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上贡献的汗水也非常多的,有些行政管理人员因为个人的热情或者是工作的需要,法定节假日甚至是寒暑长假都要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中,但是在现行的考评机制下,他们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却没有得到正确的评价。在事关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荣誉分配和经济收入上不但不能和教师相比,甚至还经常性地低于那些业务能力差但善于和领导拉关系的同事。在事关前途和理想实现的选拔任用上,任人唯贤原则无法得到有效贯彻,严重伤害了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导致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缺乏脚踏实地、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助长了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浮躁态度。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首先必须要完善考评机制,注重选拔任用基层工作人员,肯定爱岗敬业,否定消极怠工。根据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服务管理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工作实绩、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作为工作评价核心指标,并实现考核评估体系的规范化,透明化。其次要重视考评结果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的科学运用,不使考评成为一种过场。将考核结果与评奖评优、岗位聘任、绩效工资相挂钩,以个人价值的实现激励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不断努力突破。同时要建立带有反馈机制的动态考评模式,形成你争我赶、争创佳绩的良性竞争体系。 科学管理论文:公共图书馆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关系分析 一、科学管理的特点 19世纪末,美国人泰勒——科学管理之父在历史上第一次使管理从经验上升为科学,随后的几十年间,先后兴起的数理学派、决策学派和系统学派,使泰勒的科学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它要求遵循科学原则,运用科学方法对企业实行合理化和标准化管理。 首先,在管理目标的出发点上,其数量意识和精确性原则非常突出,具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一是一,二是二,非此即彼“不容许“大概、也许、差不多”等似是而非的模糊概念。其次,在方法论层次上,它充分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将管理目标层层分解、细化为各种量化指标,落实到各个最基本的工作环节上,必须遵守和完成,要求准确无误、一丝不苟,拒绝“亦此亦彼”的灵活性。其三,在管理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政策、规章、制度等“明文规定”,以及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强制手段,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控制。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它们是外在的硬性规定。因此,人们常常把传统的科学管理形象地称为“刚性管理”或“硬管理”。 这一理论体系的突出特点是:主张运用科学知识(科学原理)代替个人的判断、意见和经验;注重借助数学模型或计算机技术研究管理问题;强调通过高度集权、严密制度和物质激励手段来提高管理效率。尽管科学管理使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在社会各行业得到普遍应用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科学管理一个本质性弱点即:以物(技术、生产、财务)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严重忽视了人的作用和人的价值。 二、图书馆人文管理的内涵 管理是人类一项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本活动,自古有之。管理是人共同劳动的基础。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杜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美国女管理学家玛丽·相莱特认为,管理就是借他人之力把事情办好。当代著名管理学家赫尔伯恃·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协调一个团体的活动,以达到其共同的目标。给管理完整的定义是:管理是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指挥)、控制等基本功能,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基本要素,促进其相互密切配合,发挥最高效率,以期达到最佳的总体目标。 图书馆管理是促使图书馆能够为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的,对人、财、物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目前,我国的图书馆事业取得了最大的成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也日趋科学化与合理化,许多图书馆采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方法,基本工作秩序得到了整顿及加强,工作效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即便如此,未达到有效调动人们主观意识的能动作用,未能促使组织和个人潜在的积极因素得到充分发挥。 20世纪30年代,在对科学管理内在缺陷和功能局限批判反思的基础上,人文主义管理(简称人文管理)理念和实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强调管理要“看重人”“满足人”的需要,重视被管理者“人的尊严”,为人提供更多的“自我实现”的机会,以提高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管理的效率。 人文管理又可称为人文主义的管理,是站在人类利益的高度上,以人类的价值观系统为指导,以人类共同利益为指引的一种行为指导模式,是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管理理念。人文管理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把人类价值观和有关人的因素整合到计划、协调、组织、委派等行动之中,该过程涉及由为共同目标工作的个体组成的组织的结构和产品成果的控制。人文管理是一种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理论,是人类管理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产生的一种更先进、更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它是建立在科学管理基础之上的,是对科学管理的修正和补充。它把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管理者最根本的使命。图书馆的人文管理是图书馆管理的一种新模式。这种新模式的内涵、实践与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它并不是完全脱离传统的管理模式而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传统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吸收现代管理学理论并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而生成的。图书馆的人文管理就是通过确立人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核心和组织的重要资源,把组织全体成员作为管理的主题,围绕着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组织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实现组织目的和组织成员个人目标,并要求能最好发挥图书馆职能的一种管理理论和管理活动的总称。 三、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关系 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根本区别主要是:首先,在管理理念上,人文管理以管理对象“人”为中心,重视人的本体价值及能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在管理实践上它更注重目标宏观导向和调控,而过程管理则实行充分的民主化,为管理对象——活动主体提供更自由的选择空间和选择权利,由他们根据客观目标和主客观条件,自由选择、自主确定、灵活掌握具体的程序和方法。其三,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上,它更重视管理的服务观念,而管理的权力意识则相对弱化,“寓管理于服务”。其四,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它更注重教化、疏导和激励,用理性召唤和情感互动等柔性手段去影响、感召人的心理与行为,用非强制性的方法进行调节与控制,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体意志和力量,从而实现管理目标。因此,人们常常又把它称为“模糊管理”、“柔性管理”或“软管理”。 人本管理的功能虽然不像科学管理那样具有“立竿见影”的显效性,但它却是战略性的和长效性的,与科学管理之间具有突出的互补性,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或弥补科学管理“用人不养人,养人不育人”的特殊政策短效性等内在缺陷和功能局限。 探讨图书馆人文管理基本特征有两个意义。一是为我们区分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所使用的科学管理是就其经典意义而言,现代人们通常理解的科学管理因受到社会学、人类学及多种管理理论的影响, 已经克服了一些传统弊端,增添了一些人文色彩,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无法对两者做出明确界分——有时你所说的科学管理(或人文管理)与他所理解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探讨人文管理的基本特征, 有助于避免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二是为图书馆实施人文管理提供了明确方向。人文管理不仅是图书馆管理的发展方向,而且也是二十一世纪整个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对人文管理实质性内涵的把握,有利于我们将人文管理理论上的“应然”优势转变为实践中的“实然”推动力, 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科学管理论文:浅析加强物业科学管理推进宜居重庆建设——加快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物管 宜居 思考 论文摘要:笔者针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改善人居环境,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宜居重庆”建设的重大决策,如何加强重庆物业科学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再就业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根据重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加强物业管理的科学发展,助推“宜居重庆”建设提出个人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独门独户自我管理形式已被迅猛发展的城市物业集中管理所取代。在这一物业管理的重要转型时期,p}需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加以调整和规范。重庆市物业管理从9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10多年了,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住宅商品化和产权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促进了物业管理快速发展,成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及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住宅建设,实施再就业工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统筹城乡试验区、保税港区、“五个重庆”建设中对重庆物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拉动经济增长、吸纳优秀人才、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宜居重庆,已成为全市人民的迫切愿望。 一、重庆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深刻认识“宜居重庆”内涵,推进物业管理科学发展。宜居城市建设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宜居城市是指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氛围浓郁,城市与自然环境协调共生,适合人类生活、工作、学习、创业的城市。狭义的宜居城市是指生态良好、景观优美、安全舒适,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上世纪90年代初至2003年是重庆物业的起步、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是规范、提升阶段。通过十多年的发展,重庆物管已初具规模,截至2008年末,重庆市具有资质物管服务企业1523户,其中国家一级资质企业30户,二级资质企业143户,三级资质企业1350户,其中暂定资质企业195户;全市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66%,其中主城区住宅物管覆盖率83%。重庆住宅物管覆盖率2009年末66%, 2012年末将达87%,市民对物管服务满意率达70%以上;2013~2017年将达93%,市民对物管满意率将达85%以上。 (二)加快推进《物权法》实施,规范重庆物管市场。2008年,重庆市强化对国家《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推动物管行业的发展。出台《重庆市物管条例(草案)》正在市人大审议中,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管理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至2009年末,全市将有237个项目2800万平方米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当年新增90个项目近1100万平方米。各区县(自治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累计新增和代管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0亿元,累计47.8亿元。推行物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物管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国土房管信用网,物管企业信用档案情况可通过信用网直接查询。 (三)加强物管人才培训,为重庆物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2009年,重庆开展物管培训工作,市房地产培训中心举力洛类物管人员培训28期,培训2750人。其中物管员岗位资格培训15期,培训1622人;物管部门经理(主任)岗位资格培训13期,培训1128人。同时,开展物管创优达标工作。当年全市有6个小区被建设部评为全国物管示范小区,27个小区(大厦)被评为重庆市物管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物管这一新兴行业在重庆市已逐渐被工厂、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宇和社区等各类物管所采用,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宽广,基本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小区保安、环境绿化、居民生活服务等综合服务的新体制,正趋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深度方向发展。 二、当前重庆市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取物业管理费难度大,严重制约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一是业主缺乏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因物管工作缺乏信息交流平台,业主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尚未完全建立。因物管公司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存在差距,引发业主拒交物管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业主欠费法律诉讼繁琐,诉讼方式不宜多用,使收费难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二是业主与物管关系不够协调。因《物业服务合同》不够规范,业主与物管企业存在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认识上的差距,业主总是用低价格要求高服务标准,导致业主与物管公司不和谐。三是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小区出现脏、乱、差,水电气、绿化、安保、保洁等公共服务不够,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及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阻碍了物业企业的科学发展。 (二)业主委员会组建滞后,不能正常发挥其自治作用。一是业主维权意识偏差。业主关心物业的使用、安全、方便、舒适及收益等方面的多,关心物业企业成本的少,缺乏正确的维权意识。二是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业主对维权意识比较茫然,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重视,对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也不太清楚,缺乏相应的物业维权、管理等知识。三是业主利益协调难度大。因各业主生活习惯、文化背景、消费层次、民族习惯等差异,业主代表各自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对协调业主整体利益上难以形成共识。四是业主委员会缺乏群众基础。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漠不关心,也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缺少正常的支持和监督。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缺乏关注度、信任度和参与意识,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自治作用。 (三)物业缺乏建管街接和大修资金监管机制,困扰物业管理行业科学发展。一是物管企业与建设单位缺乏有效衔接。建设单位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未达标房屋入住等前期开发遗留问题直接转嫁给物管企业,导致物业企业成本刚性增加,业主与物管公司的矛盾,对物业管理带来不良影响。二是对大修资金收缴及监管不宜。部分社区存在部分业主未缴大修资金现象,损害已缴业主的利益和物业正常维修。因物业企业转制、破产等原因,导致企业维修资金的占用、流失,难以保证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缺乏对大修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三是对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社区管理难度大。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房屋长期得不到及时的维修,造成房屋完好率低,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绿化面积小、水电气设施老化,缺少停车位、物管用房及体育、卫生、金融、超市、文化设施等,增加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物管企业进入缺乏市场机制,难以保证社区服务质量。一是业主对物管选择缺乏市场竞争机制。目前社区物管进人邀标、陪标现象严重,公平竞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企业不能坦然面对业主大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影响物业管理项目的顺利交接,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小区物业管理未真正纳人社区建设。社区的管理未形成有效整合,忽视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基本的雇佣关系,小区内违章停车、私搭乱建、野蛮装修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企业在实际管理中存在诸多困难。三是商品房建设标准与物管服务缺乏有效衔接。因社区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销售承诺不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公摊不合理、面积缩水、规划更改、延期交房等问题,导致业主把怨气全部发泄到物管企业身上,物业公司收费困难。 (五)物管企业与业主纠纷频繁,有碍物业企业的科学发展。一是业主财产损失、伤人赔偿纠纷。因小区内业主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丢失赔偿;物管企业对小区内道路、广告牌、管道等管理不善,导致业主财产损失赔偿及人身损害责任的纠纷时有发生。二是物管合同、公区营利分配及侵权纠纷。主要涉及未经业主同意物管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管合同,存在收费标准与服务的差距业主擅自乱搭乱建,物管公司又无行政执法权的制约物管公司擅自将小区物业的公用区域自用或出租等营利分配问题。三是小区内停车收费纠纷。主要因物管企业以维护小区管理秩序为由,向社区拥有私家车占用公区、道路的业主收取进门、占道等费用,收取标准、用途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和业主的监督。虽有主委员会同意,但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为依据。 三、加快物业管理行业科学发展建议 (一)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业主自律意识。一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章程,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和行为,建立业主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民主推荐、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民主决策机制,依法维护业主自身合法权益。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企业的监督权利,杜绝串通伤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二是强化业主的责任和自律意识。物管企业积极引导业主增强对物管有偿服务的消费意识,物业主管部门要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和制约措施纳人物业服务合同约束,对无故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调解作用和依据国家《物权法》的诉讼作用,提高物管费收缴率,促进物业科学发展。三是分别办好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物业信息网站,加强对物管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由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牵头,办好物业信息网站,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物业政策法规、条例规章、办法经验等宣传交流,建立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全面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一是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推行物业企业持证上岗制度,抓好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及关键岗位的技能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工资福利待遇。加强管理创新和量化考核竞争机制,提高物业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管理和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管理,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专业人员队伍,为物业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二是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引导物业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为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街道、社区引导物业企业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意识,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以高质量的管理和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塑造物业企业形象。三是拓宽培养物业人才渠道。培养一支有知识、素质高、善创新、有经验和爱岗敬业的物管理专业化队伍;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根据企业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在职人员举办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技能;抓好学历教育,从在职管理人员中选拔有培养前途的员工,参加物管专业学历教育,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在人员的选聘上实行“素质准入制”、“末尾淘汰制”及竞争上岗制,形成有为才有位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一是严把城市规划控制关。城市规划部门要坚持“成片及规模开发”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规划管理,保证物业管理综合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时规划、同步设计、同期建设,真正从源头上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杜绝城市建设规划滞后于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发展需要的现象。同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严禁建设单位擅自更改规划的现象。二是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城市房屋质量的监督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健全工程质量监控体系,彻底消除渗漏、裂缝等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对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物业管理设施不完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加强对装演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禁止无资质装修。推行持证上岗,完善行业规范,提高装修质量,及时调解处理建筑工程质量和装修纠纷。三是在城市扩张及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大社区”建设。在城市建设中,科学设计规划城市大社区辐射半径,发挥“大社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使周边小区分享“大社区”方便快捷舒适服务,整合城市大社区内银行、医院、学校、书店、商场、体育、娱乐及其他服务设施资源,使大社区辐射半径范围内的市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城市商业街区舒适的生活,助推社区服务产业化、降低物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城市形象、加强物管示范、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四)完善物业市场机制、提高物管覆盖率,助推宜居重庆建设。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分类定级、定价机制。按照“分等定级、分类定价”的原则,由市、区县(自治县)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实行重庆市物业管理企业每年一评定资质、等级、价格标准,实行同质同价、质高价高的收费办法。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坚持质价对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对称。细化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各个内容和环节相对应的价格标准,使物业企业与业主论价时有据可依,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品牌的信誉度。地方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规范对物管企业招投标制度、资质审查监管力度,为物业管理行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三是提高社区物管覆盖率。对暂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街道办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共治”,通过整合归并,拆除区域内违章建筑和不必要的围墙,统一规划建设综合配套设施,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管企业,形成“业主自治管理、政府监督管理、物管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管理机制,改善居民人居环境。 (五)加大政府对物管企业的指导,推进物业管理科学发展。一是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指导。各级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者、指导者、监督者和管理者,更好地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服务,尽快完善重庆小区管理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加强对业主养宠物花草、公共道德、安全常识、法规学习等正确引导,提高社区业主素质,为小区和谐氛围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简化物业主管部门对申办物业企业、资质年检等工作的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培育物业市场,引导企业扩大经营,推进物业管理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质量。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各级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在各社区由居委会成立社区纠纷调解组织,减少法律诉讼,争取矛盾化解在社区;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研究新时期社区业主的利益目标及现实需求,从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出发,积极帮助社区业主组建立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中依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物业管理纠纷和邻里纠纷,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调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完善物业大修资金收缴、监管办法,为社区公共设施维修提供资金保障。完善制度,规范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清缴被挤占挪用的物业大修资金,追收未缴纳物业大修资金,形成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再投人的良性循环,合理使用维修资金,为社区居民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 四、重庆市物业产业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对物业管理的价值认识将不断深化。一是物业管理的资产价值将充分体现。随着物管企业对社区管理、维护、服务等不断增强,可延长物业的寿命周期,将不断降低物管成本,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同时,物业管理在社区文化、社会治安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空间。二是物业管理费用将形成价值规律评价核心。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 会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费用与质量按价值规律全面体现,不再单纯以经济成本作为物管费用收取的评价基础。三是创新管理方式将成为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途径。物业企业根据市场要求,树立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制定科学的经营策略,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扭转保本微利、亏损补贴的局面,促进物业可持续发展。 (二)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将逐步提高。一是物业管理得到社会的重视和认同。因政策导向、舆论宣传、企业形象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重视与认同将逐步深化,从而扩大物业行业的影响力。二是物业管理成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物业管理具有社区、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独特功能,他将成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物业管理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更加协调。随着物业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社区管理中的治安、水、电等事务管理将更加规范;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设备维修等日常事务将由社会专业化公司完成;物管与房地产企业将由传统“父子”关系向平等竞争的独立法人关系转变,物管企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物管企业将向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扩大产业规模方向发展。一是物管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随着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推行和市场化发展,物管企业将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规模、效益型转变,规模化经营的资产重组向品牌化企业方向发展。企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叹寸队伍素质要求将日益提高,资源的配置将进一步优化。二是知识经济时代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技术要求。随着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高科技智能化系统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将给物管企业管理手段带来技术性的革命,物业管理从劳动密集型行业向技术密集型行业转变,将推进物管企业的科技水平与管理能力不断深化,将步人一个崭新的时代。三是物业管理需要高素质人才数量将逐步提高。随着物业对现代管理和科技知识的高素质人才需求量不断加大,物业管理产业的发展将给现有物业岗位职工提出了学习新知识的要求,也将为高校专业设置和大学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物管行业发展更加建康、规范、有序.一是物管行业政策体系将日趋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在国民经济、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府将不断完善物业企业的融金、税收、价格等政策体系。二是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将日趋规范。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研究,完善新形势下地方物业法制建设,逐渐形成科学、合理物管行业法规体系,促进物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人居环境更加和谐。三是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将逐步增强。随着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将日益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指导逐步淡化,行业协会将会配合政府行使监督、管理企业的职能,行业的自我管理将会得到进一步增强,行规、行约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科学管理论文: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功能及科学管理措施探讨 摘 要: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建立,标志着图书馆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加强对电子阅览室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电子阅览室的多功能作用,才能促进图书馆事业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电子阅览室 功能 科学管理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推进和因特网的快速发展,电子阅览室以其新颖的服务方式、强大的功能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为广大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信息服务已成为现实。它的出现,扩大了读者服务工作的内涵,提高了读者服务工作的质量。但对于图书馆管理人员来说,这不仅是一种服务习惯和观念的转变,更是一种新的挑战。为使图书馆管理人员迅速适应这一形势,更好地发挥阅览室的整体功能,现结合我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经验来谈些自己的看法。 一、电子阅览室的功能 1、情报、文献信息检索。电子阅览室不仅可以提供馆内各种电子数据库上的信息,又可通过因特网进行全球范围信息检索,为广大用户提供快速、方便、高质量的信息检索服务。 2、因特网服务。电子阅览室是上网的最好场所,读者可以通过google、sohu等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信息检索。在internet上读者可以进行e-mail收发、ftp文件传输、畅游bbs、接受远程教育、开展网络会话、听电子会议等,此时电子阅览室成为读者了解世界的一扇窗口。 3、培训功能。网络信息时代的读者要想更好地获取知识信息,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必须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能力,这就要求图书馆承担起辅导、培训读者提高计算机知识的责任。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了计算机上机实习的机会,通过计算机教学软件和教师的指导培训,能使读者较快地掌握和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能力,并能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4、文化娱乐服务。电子阅览室有完善的多媒体视听设备和软件,读者可以在学习之余,来此欣赏丰富多彩的电影、文学名著、音乐、美术、动画,从而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达到发展兴趣、陶冶情操、娱乐休息的目的。还可通过电子邮件给远方的亲朋好友一个问候,完全是一种全新的享受。 5、 其他服务功能。电子阅览室还能为读者提供诸如文件编辑打印、文献打印、电子载体文献下载及文件拷贝等多方面的文献信息服务。 二、建立规章制度,强化科学管理 电子阅览室以其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方式,吸引了大批的读者,成为图书馆读者服务的重地。然而,电子阅览室的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管理人员, 也直接影响着电子阅览室的服务效果。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科学管理的保障。 1、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工作人员职责。电子阅览室对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一个考验,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还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即不仅要具备图书馆学知识、外语知识,还要通晓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知识。还要根据其具体的设备、资源、人员及服务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维护好电子阅览室的各种设施,为读者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 2、制定读者管理制度,加强读者教育工作。读者管理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读者行为的《读者须知》。电子阅览室里存放的都是计算机和各种辅助设备,因而对读者的要求不仅有一般的行为规范,还应有使用设备的规范,如未经允许读者不能擅自安装和使用自带光盘和软件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使读者都按章操作和管理。同时,要加强读者教育工作,一方面要加强读者的道德修养和安全意识,认识到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使他们能主动自觉地配合管理,养成正确操作的好习惯;另一方面,可通过日常辅导、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对读者进行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检索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使读者掌握正确的检索技能和方法,减少因缺乏经验而导致的误操作。 3、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指定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制度。电子阅览室的硬件设备、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和电子文献分别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是搞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的重要手段。需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机房安全制度》、《防病毒的技术措施与制度》、《服务器管理制度》、《硬件与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具体措施有:保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定时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及时更新数据、安装硬盘保护卡、升级应用程序等。 总之,电子图书馆是未来电子图书馆的缩影,是信息经济时代的知识信息库存和总咨询台,其信息优势是社会上任何一个机构都无法比拟的,电子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模式也终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断完善和变化。但是宗旨不会变,那就是始终为用户提供主动服务。只有这样,图书馆才能跟上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科学管理论文:煤炭企业应收账款科学管理的思考 提要应收账款是企业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给企业发展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煤炭企业要制定应收账款策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煤炭企业;应收账款;资金效率 煤炭企业应收账款是指销售产品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收取的款项。它是企业采取信用销售而形成的债权性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端正对应收账款的认识,针对问题,制定策略,强化管理,是煤炭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正确认识应收账款,端正态度强化管理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应收账款在经营活动中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和营销策略,能够吸引客户,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从而促进企业生存和发展。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看问题要从多方面去看,不能从单方面去看,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到它的反面,否则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要看到应收账款的存在是企业的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能够为我谋利,用不好就会自讨苦吃。应收账款管理不好,超过了企业资金占用的“度”,就给企业带来了危害。所以,煤炭企业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科学管理,提高应收账款质量。 当今,有的企业忽略了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和追求销售收入和账面利润,放松了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也有的认为,只要能够促进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资金早回来迟回来反正是咱的,谁也要不了,关系不大,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应收账款具有资产的属性,在它的持有时间内,会丧失部分时间价值。另外,它还可能因为债务人的突变、停产、破产、倒闭等原因而无法收回,形成坏账、死账、烂账,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的企业因应收账款膨胀,量的变化超出了一定的“度”,致使应收账款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但不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反而损失了企业资产,导致企业停产、甚至有的破产。应收账款膨胀,大量资金外流,必然挤占企业生产资金,降低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应收账款的膨胀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企业增值税、流转税是以销售收入为计算依据,按期以现金方式缴纳。应收账款膨胀,该收的钱没有收回来,反而需要用现金交纳税金和支付其他管理费用,无疑对企业资金是雪上加霜。因此,煤炭企业一定要端正对应收账款的态度,提高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二、科学制定信用政策,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就要制定信用政策,坚持信用评估制度。有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客户不是十分了解,就轻易地将产品赊销出去,结果坐了“没底轿”,栽了斤斗,吃了苦头。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是降低应收账款风险的重要策略。由此而言,煤炭企业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负责对客户信用的管理。信用管理部门要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度,执行应收账款监督等。煤炭企业要对客户的信誉度做出认真分析。要通过评估机构、往来银行、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客户的会计报表等多种渠道,取得可利用的分析资料,对客户的品质、人气、信誉、支付货款的能力、财务运行状况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分析,恰如其分地为客户划分出信用等级。因为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煤炭企业要根据客户的信誉度,制定出有区别的信用政策,并在经营往来中认真执行。 建立制度规范行为,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制度不完善,监督失控,没有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也是应收账款日益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实践证明,凡是企业应收账款能够做到良性循环,都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及自我约束机制在加以保障;凡是企业不能够做到应收账款良性循环,大多是没有制度或有制度而没有落实好,没有发挥好自我约束监督机制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应收账款科学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就是企业资金良性循环的保护神。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煤炭企业经营活动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系统性地制定应收账款的规定和准则,以便按照应收账款的规范与规则自我约束、统一行动。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不能强化自我约束机制,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上就会乱,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因此,煤炭企业一定要联系实际,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规范财务会计、营销人员的行为,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行。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就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合法权益。企业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约束,法律也会保护企业合法的经济活动。由此而言,科学管理应收账款,维护应收账款的完整,必须学会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一是依照法律规范销售合同。合同之所以成为控制经营风险的手段之一,就在于它依照合同法以文字的形式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煤炭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在营销活动中,要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使用规范文本。企业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签订重要合同,要请法律顾问审查把关,由领导集体拍板。销售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共同制定、完善合同的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尤其是违约条款的相关规定等,以避免日后纠纷或为依法公正处理确立依据;二是要依法对合同进行公证。在合同签订后,签订双方要及时到当地合法的公证机构进行合同公证,以进一步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及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对重要合同要进行合同保险。对企业签订的对企业生产经营战略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合同有必要对合同进行投保,以保证合同的依法履行和应收款项的及时回收;四是依法记录应收账款法律文书。定期对账催账后,要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以便取得应收账款的依据。要注意收集、记录、整理、保存经济活动往来中的凭证,特别是在变更、解除合同时,一定要及时向对方索取书面凭证,做好法律防范的基础工作;五是依照法律及早进入法律程序。拖延时间,就可能处处被动,甚至失去法律效率。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客户,要及早依照法律处理债务纠纷,保护企业利益。凡债务人没有诚意,以消极的态度对待还款,软磨硬抗,有意拖欠逾期货款,就要果断地诉诸法律进行追讨;对那些由于追缴不力,错过法律有效诉讼期造成损失的,要视情节和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提高法律意识,利用诉讼程序,解决债务纠纷,是重要的途径和手段,煤炭企业要很好地加以运用。 四、制定最佳清欠政策,促进应收账款回笼 加强应收账款科学管理,就要制定最佳清欠政策,促进应收账款回笼。同志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煤炭企业要学会利用政策和策略,促进应收账款及时回笼。按理说客户应按信用条件的规定到期及时付款,履行其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客户自觉不自觉地拖欠货款。企业对于信用等级不同的客户,要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以便调动客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收回应收账款。对于信用质量高的客户,可以采用宽松的政策;对于信用质量差的客户,应采取积极的、严格的收账政策,做到板上钉钉,毫不含糊。 列宁说,对于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煤炭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对应收账款要作具体分析,应视账款逾期时间长短、欠款金额大小、不同的客户、不同的产品来制定政策,并且要灵活掌握。制定和实行收账政策,还要注意讲究收账技巧,把政策用活用好,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取不同策略,既要把账收回又要和谐相处,不失去客户。对于无力偿付与故意拖欠以及欠款期不同的企业要采取不同的收账策略进行收账。 五、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建立客户动态管理 说:“大家明白,不论做什么事、如果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及时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较全面地获得客户的信息,减少应收账款的风险。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客户也是发展变化的,今天是富翁,明天可能就是穷人了。所以,及时掌握其的发展变化,是减少风险的良策。客户能够给企业带来财富,但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做好客户资信调查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工作,一定要抓好客户动态资源管理。由此言之,要用两只眼睛看客户,一只眼睛关切、爱护自己的客户,另一只眼睛紧紧地盯好客户,使客户的变化始终在自己的视线之中。要广泛收集客户信息,并对客户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企业信誉等进行客观、深入地调查分析,作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要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进行风险管理,保证应收账款安全无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动态监督客户,尤其是核心客户,给客户建立资源档案,并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要摸清客户的品质、能力、资本。要定期检查清欠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坏账风险。 六、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应收账款 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发挥财务会计的监督作用。古人云:“先谋后事者昌,先事后谋者亡。”煤炭企业的财务会计在监督应收账款过程中,一定要“先谋后事”,而不能“先事后谋”。怎样谋划和监督企业的应收账款呢?一是调查研究,下情上达。财会部门要经过查账,了解应收账款的时间、债务人名称、债权形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超过信用时间、债务人经营状况、应收账款总额与流动资产之比,及时向领导做出书面报告,以便于决策层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现状,有的放矢地做出应收账款的工作部署;二是摸清底数,进行分析。对尚未过期的应收账款,要做出账龄的统计和分析,通过账龄分析发现问题,并为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依据;三是及时对账,清算催收。应收账款形成以后,财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定期与债务方对账,对有疑问的账款,要监督其及时核对,让债务方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做到万无一失;四是针对赊销,进行监督。赊销业务必须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查和同意。在严格赊销审批基础上,加强赊销的管理,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和控制应收账款;五是坚持日报,及时反馈。财务部门要做好领导的耳目,每天要做出销售回款和欠款的日报表,列出详细清单,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分析研究,以便采取措施。 七、落实责任经手负责,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必须落实责任,经手负责,严格考核,有奖有惩。企业内部责任不明确,控制不严格,考核制度不健全,是应收账款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企业在业绩考核当中,只注重对销售额考核,而忽视对货款回收的考核;有的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宽大无边的赊销手段,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有的对赊销这部分应收账款,既未要求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又未明确规定监督账款回收的部门,从而造成应收账款回笼缓慢现象;有的企业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明确,考核不到位,造成应收账款数额居高不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煤炭企业要制定严格的资金回款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货款数作为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要实行“一条龙式”的管理方式,对每个销售人员的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过程负全责。做到谁卖货、谁要账、谁提成、谁拿奖,这样就可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要实行货款回收与销售责任挂钩,经手负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要把应收账款的回收率成为销售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把销售任务与收回账款以及个人收益捆绑起来,有奖有惩,奖罚分明。责任人要对应收账款中形成的坏账损失,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保证应收账款的完整和安全。 八、积极实行债务重组,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积极实行债务重组,放下包袱,开动机器。债务重组也是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条重要策略。古人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竞争不可避免,市场犹如战场,债务人随时都可能发生财务恶化,使偿还到期债务成为泡影。对于这类客户,煤炭企业除了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外,还要积极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一是采取贴现方式收回账款。贴现方式是指在企业资金严重缺乏而购货者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债权人一定的折扣而收回逾期债权。这种方式不同于企业在销售中广泛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首先他是针对债务人资金相对紧张的逾期债权,往往伴随着修改债务条件,即债务人用现金清偿部分债权,剩余在约定日期偿还;二是债转股。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将应收账款作为股权投资,从而解决双方的债务纠纷;三是出售债权。出售债权是指应收账款持有人(出让方)将应收账款所有权让售给商或信贷机构,由他们直接向客户收账的交易行为。随着外资金融机构涌入我国,应收账款出售将成为企业处理逾期应收账款的主要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是企业与企业在产品交易中经常发生的、不可回避的客观现象。由此言之,煤炭企业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从实际出发,建立严密、有效、可操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依法维护应收账款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回笼,保证企业健康的生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科学管理论文:关于加强军队科学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 要】学习领会胡主席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军队建设实际,不断加强科学管理应从把握规律、解决问题、提高战斗力三个方面下功夫,从而全面提高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能力。 【关键词】科学管理 把握规律 解决问题 战斗力 主席曾强调指出:“要加强科学管理,强化质量效益观念,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贯彻落实胡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科学管理,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切实在讲科学、解难题上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高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能力。 一、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在把握规律上下功夫 1.要把条令条例作为管理的基本遵循 加强科学管理,首先要不断强化依法治军意识,坚持依法办事,特别是领导机关和干部,要在学条令用条令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学深学透、学用一致,真正树立“条令就是法”的观念,自觉的以其指导工作和实践。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要求规范、统一、协调官兵的一切活动和部队建设的各项工作。 2.要把军事训练作为管理的主渠道 要充分认清管理工作如果离开军事训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认清强化军事训练对部队的管理作用,从而摆正二者的关系,统筹兼顾,互为促进。要坚持管训结合、以训促管,通过严格正规的训练,强化官兵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部队秩序的规范性,把条令条例的要求变成官兵的自觉行动。 3.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根本出发点 以广大官兵的利益为本,是军队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端正对官兵的根本态度,尊重人、理解人、教育人、完善人。在严格要求中需要有与人为善的严肃批评,但反对简单粗暴的批评指责。要以条令条例为依据,把管理工作的目的和管理的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事事处处维护与考虑官兵的利益,不能为了达到一定的硬指标而置官兵利益于不顾,更不能为了图虚名搞形式主义而损害官兵的利益。 4.要把借鉴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原理作为军队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将现代管理科学的先进方法运用到军队管理中来,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系统原理,统筹军队全面建设;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人本原理,管好军队人力资源;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创新原理,增强军队管理能力;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效益原理,提高军队建设效益。同时把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与军队管理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注重管理方法的正确运用,优化军队建设活动过程,努力将军队建设的投入转化为军队的战斗力。 二、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1.解决各级干部骨干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 当前部队出现的一些不科学问题,主要还是管理者不懂、不会所致。因此,必须把提高管理者的能力素质作为加强科学管理的主要措施来抓。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网上教授等方式,组织各级干部下功夫学习现代管理知识,掌握现代科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特别要学习信息化知识,掌握信息化管理手段,更新管理观念,提高管理能力。 2.解决安全防范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各级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清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处理好保安全与保战斗力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当前重点是要对车辆安全、官兵关系、涉密载体、小远散直单位进行集中治理,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措施坚决排除,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责任,提高素质,坚持综合治理,群管群防,确保每项工作、每一环节都有人管,确保万无一失。 3.解决信息网络不良影响的问题 良莠不齐的各类信息和各种自由化思潮,容易使官兵在不经意中淡化理想信念,引起思想波动,发生失泄密等违纪违规问题,等等。因此,我们既要积极顺应时展需要,利用网络为官兵成才提供方便,又要趋利避害,措施在前,工作在先,防止各种不良现象发生。要把军营局域网建设好,把全军信息网利用好,真正发挥好信息网络对管理教育工作的促进作用。对互联网的引进,既要积极,更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在提高战斗力上下功夫 1.树立正确的效费比的思想 效益是管理的灵魂,科学管理是讲求效费比的。军队建设虽然不同于经济建设和企业经营,但同样存在投入与产出的效费比问题。今天要建设的信息化军队,是技术、人才、资金高度密集的武装集团,建设成本空前增大,即使像欧美发达国家也已感到财力难支。解决这一问题,固然需要合理增加军费供应,但这不是唯一办法,我们不能同发达国家比军费投入,要从自身的国情军情出发,在科学管理上做文章,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路子。但现实中,我军在成本投入上仍然存在着“空耗”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强化成本意识,克服高投入低产出、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的现象,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加强效费比分析,精打细算,减少浪费。 2.必须把管理的着力点放在有利于战斗力的提高上 打赢未来战争是军队建设的根本目的,衡量管理效益的成效,最终要见之于战斗力的提高。因此说,军队管理工作的最高目标就是为了确保军队打赢可能发生的任何战争,就是为了提高战斗力。必须牢固树立“管为战”的指导思想,强化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的观念,从赢得未来作战胜利的大局出发抓好管理工作,用“打赢”的标准来带动和促进管理工作的落实,力戒为“管”而“管”的偏差。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按照作战需求抓管理,着力抓好主要方向、重点地区和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及战略预备队的管理,加强“两成两力”的管理;要注重研究和探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战时管理的有效办法,逐步形成一套适应未来战争要求的管理理论、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3.必须用战斗力标准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不切实提高军队战斗力,不仅浪费资源延误时机,而且到头来还会加倍付出安全代价。必须要用“打赢”的标准来检验和评估管理工作的效果,从治虚治假入手,根治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抓经常、打基础、固根本、求长远上下功夫。要使“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成为部队的实际行动,力戒“突击式”、“运动式”的做法,克服“练为演”、“管为看”的形式主义,克服那种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的所谓“保安全”的不良做法,通过对部队实施严格正规的管理,使部队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严明的纪律和强劲的凝聚力。 科学管理论文:浅谈企业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法 摘 要: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基础,是企业信息资源宝库。本文就如何科学地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价值,为企业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企业 档案工作 科学管理法 企业档案纵连企业诸多历史阶段,横贯企业各个领域,记述了企业各类活动的全过程,具有不可替代的凭证和史料参考作用,她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基础,是企业各项活动得以承前启后的保障,在企业做强做大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尤其需要不断强化档案管理。如何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科学管理,使档案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笔者认为应当做好如下几点: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一定要重视支持档案工作,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到对档案工作重视到位、投入到位,对档案工作人员关心到位。要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大对档案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关注、政治上关爱档案人员,重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档案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真心实意帮助档案工作者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档案工作者感到有温暖、有希望、有奔头,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更好发挥。 二、收集收齐归档文件材料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是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要做好收集工作,档案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收集工作的各种渠道和方法,处理好档案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关系,对档案形成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与检查,同时要不断提高全员档案意识,实现全方位的有效管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做好企业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查全率、查准率才有可能达到高标准。 三、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档案法律法规对企业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和重要基础。集中统一管理有三层含义一是档案实体集中,企业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都要集中到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二是人员集中,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要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三是管理集中,各单位的档案、人员要在档案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档案工作,提供档案利用。 四、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包括建立档案工作机构,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建立健全专兼职档案管理网络,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范围、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及“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制度,“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是《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明文规定企业必顺建立的制度。如果一个单位没有落实“三纳入”制度,就难以保证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无法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同步。如果不落实“四参加”“四同步”制度,就无法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形成的重要档案全部保存下来,无法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五、搞好档案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档案工作信息化,是促进企业信息资源全面收集、整合、开发的重要基础,通过档案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对企业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成千上万倍地提高利用效率,全方位地支持企业决策和各级信息服务,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估算。而档案信息化的基础是档案工作的标准化,没有经过标准化整理的档案不可能实现信息化,因此,企业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档案工作标准,研究档案工作业务规范,提高档案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为档案工作信息化创造条件。 六、强化档案保管条件及措施 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保护显得愈来愈重要,日前,国务院总理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办主任王刚都对档案保护问题做出了重要指示。 加强档案保护,包括对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保护:一是对纸质档案,要加强库房“八防”设施的配备,使档案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湿、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防尘的安全防护要求,杜绝档案霉变、褪色、污损、虫蛀、鼠咬现象及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对电子档案,一方面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电子档案的载体保护,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的信息保护。 七、深化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笔者通过对有关利用数据的分析与研究,认为可以采取如下3项措施,以档案利用来带动和推进档案业务建设:一是对历年来档案利用数据分析,着力了解档案利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分析,可以了解档案的自身价值和潜在的利用资源,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档案利用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价值和作用;二是开展档案利用跟踪服务。档案工作只有“有为才能有位”,而地位的取得有赖于档案人员的自身努力,积极开展送档上门,及时掌握档案利用的新动态、新动向,及时做好跟踪服务。三是结合数据对比分析,紧紧抓住档案利用的热点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编撰工作。抓住档案的利用与信息开发工作,并根据归档材料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产品简介等编研成果,为各部门更好地利用档案服好务。 八、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发展为档案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现档案事业快速、协调发展,必须要有具有开拓创新和德才兼备的档案干部队伍。档案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企业管理知识、文秘写作知识、计算机知识,熟悉本企业基本情况,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文秘写作、规划组织协调能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要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从档案中寻找有规律的东西,并把它升华为一种历史借鉴,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各级领导当参谋、提建议、献良策,成为为领导建言献策的高参。 九、引入科学管理理念,开展档案工作六步循环 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结合管理学上pdca工作法及现代过程管理,开展“档案六步循环工作法”。 p- plan:计划,无论你做什么,首先要制定工作计划;d - do:行动,有了计划就应该依据计划立即行动;c-check:检查,依据计划行动起来后,就要把行动的结果与计划进行比较,检查结果与计划之间是否有偏差,查找原因;a-action:修正,查找出原因,如果是行动偏离计划,就要修正自己的行动,如果是计划偏离了实际,就要修正计划,返回到第一步,重复以上四步,直到完成工作。 现代过程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过程监督和控制,它是一个四环节的人性化管理过程:有序化一目的化一自动化一一合理化,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实现预期目标。 档案六步循环工作法,以每一季度为一个工作循环,每循环分为“目标、措施、执行、考核、总结、交流”6个步骤,这里重点强调的是总结和交流: 一是总结。各级档案人员要全面总结档案工作的目标、措施、执行、考核情况,认真撰写档案工作的总结材料,仔细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下步工作计划,提出相关工作建议。通过总结档案工作人员可以无形中提高写作水平,能在有意无意中谋取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同时也可为以后的工作材料提供素材。 二是交流。要通过单位内部专兼职档案员之间、本系统各单位之间及全国兄弟单位之间的广泛交流,达到互通有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交流,及时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各级档案工作的沟通、交流与培训,强化监督指导与信息反馈,不断打造出档案工作亮点,以点带面,促进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 科学管理论文: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工作 随着医院改革的进行和深入,医疗业务不断的扩大,基建档案也越来越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当务之急是必须高度重视医院基建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不利于基建档案管理的因素,为子孙后代积累宝贵的历史财富,是我们每个基建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1 基建档案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1.1对推动医院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院基建档案是医院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第一手材料,档案管理的最基本目的是记载基建在建设、改建、维修、使用过程和结果的技术状态记录。基建档案管理的关键是及时收集基建项目开工前到竣工交付使用后的各种报批文件、合同协议、洽商变更等各种类的资料,由于医院基建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内外协作关系复杂的特点,因而形成的档案有多种载体、档案数量多、保存价值高。这些档案既是医院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也是整个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为医院的建设、维修、管理、改扩建服务,又为医院的经济建设和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服务。所以,做好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推动医院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为医院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现状和历史依据 基建档案涉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主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任何基本建设缺少基建档案,就缺少了使用和改造的依据。它不仅反映了该建筑物的变化和发展,为医院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现状和历史依据,也对医院发展和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地上地下交叉工程涉及提供周围相互关系相互要求的条件;为历史查找、产权查证、经济纠纷以及科学研究等提供素材,它不仅服务于今天,也有利于未来,所以越来越受到各级建设单位和医院管理者的重视。 1.3基建档案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的宝贵的信息资源,是医院的财富 随着医院总体规划的逐步进行,近年来我院的基本建设可以说是接连不断,而且又都是在交叉进行,这就需要办理和查阅许多相关资料。档案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的宝贵的信息资源,是医院和社会的财富。收集、管理和保护好这种资源是每个职工的义务和责无旁贷的职责。例如我院基建处的老处长张乃云,他在儿童医院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上对医院的每项建筑、下对全院地下的每一根管子都了如指掌,可以说闭着眼睛都能说出它们的位置。为了便于工作,张乃云在医院总平面图上仔细、认真地在每个建筑物旁都标注了建筑年代和面积,这张图纸是非常宝贵的资料,它包含了医院自1955年建院至今所有建筑的年代和面积,它减少了我们许多需要到档案室大量查阅资料的麻烦,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将原图保存起来,平时使用复印件,而且还将上面的数字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摘抄整理出来,这就更加便于查找、保存和计算了,特别是每年向卫生局做报表时,这一表格是我们最可靠的依据。 2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政策性指导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在投资、管理、建设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经历了改扩建、代建、改造装修、融资、拆迁征地等建设工程,每一次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次新的尝试、一次学习的过程,但最缺乏的是对工程政策、性质的了解和指导。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流向提出了新的问题。 2.2档案知识缺乏 由于历史的原因,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对档案的知识特别是对基建档案知识了解得不够,缺乏档案专业知识的学习。 2.3全员档案意识不强 基建档案资料应该力求完整、正确、真实、严谨,在工作中发现与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日期有的不明确或没有写;工程的名称前后不相吻合;施工单位来函有的编号较乱,有没有编号的、有重复编号的;请示报告之类的函件有的没有标题。这些不仅给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而且在接收上级审查时也很麻烦。 3对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3.1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是搞好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保证 基建档案的科学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维修、改造、扩建,健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系列制度。医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进行多项改革,随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日益增多,边建设、边报批、边设计的事情常有发生。这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应制定相应的基建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基建档案前期的收集工作,力求后期档案的完整、真实,使基建档案资料具有真实性,从而确保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和准确率。 3.2加强文件形成者、档案管理者的业务培训 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档案意识是发挥档案价值作用的前提。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必须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档案意识,一起参与档案收集,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初期,遵循项目建设和档案形成的规律,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树立科学的档案观,让科室内每个工作人员都知道、了解、重视基建档案管理这项工作,各负其责,大家尽量配合把好自己的关口。这是做好基建档案和医院档案工作的有力保证。 3.3提高业务素质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基建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随着基建档案管理向现代化、科学化、系统化方向迈进,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学习新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基建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现代医院管理中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熟悉基建专业知识,掌握电子文档管理和网络技术、现代管理理论的技能。以业务素质的提高为着重点,可以争取各种机会参加有关基建政策文件、档案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能光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
教学法论文: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及其运用 摘 要: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由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旁听案例法、实习案例法五种案例教学法组成;这一教学方法反映法学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有利于提高学习者的整体素质,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系列; 案例; 教学法 一 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或称法学教育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用列举案例、讲评案例、讨论案例旁听案例、实习案例等方式,完成教学过程的教学方法。它是笔者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学教育教学实践,在原有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总结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科学的教学方法。 系列案例教学法是一系列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它由五种具体方法共同组成。这一系列的几种方法,可以根据需要任意选择使用,也可以任意组合使用,也可以全部使用。每一种方法的目的和具体操作各有其特点: (一)列举案例法。列举案例法是指教师在授课中,为了说明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或某项法律条款的内容或某一实践问题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列举案例法的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比如,为了使学生明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犯罪客体对定罪的影响,教师可以列举两个相似的案例甲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电缆,构成盗窃罪;乙盗窃铺在地下的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再比如,为了说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举出王宝森贪污的案例等。列举案例中的案例可以是现实发生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后的案例,也可以只讲案例的主要内容;可以是十分严肃的案例,也可以有轻松自由的气氛。这要根据讲课的具体内容由教师自主灵活地掌握和使用。 (二)讲评案例法。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东西,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比如,在讲民事诉讼法中普通程序的各个阶段时,教师可以讲“王XX诉李XX损害赔偿一案”,从王XX如何起诉,李XX如何应诉,到法庭如何审理等。这就可以使学生明确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阶段。当然,也可以进行电化教学,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这样的效果更好。 (三)讨论案例法。这是对某一法学课程的某一主要章节进行讲授后,为了加强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水平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案例。这一方法要求教师必须事先准备好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有不同意见和结论的案例。这类案例必须具备主要情节和细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最后教师还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行一一评析,给出标准答案并说明理由。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运用讨论案例法的关键和目的。 (四)旁听案例法。教师为配合讲课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组织学生进行旁听。这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同时能使学生对于各类诉讼有一个直观的、感性的认识。旁听案例法作为一种现场教学方法,还能加强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 (五)实习案例法。实习案例法就是搞模拟法庭。当学生在学习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这一程序法,又学习民法(或刑法、行政法),既具备实体法的知识、又熟悉程序法的内容后,教师就可以发动、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搞模拟法庭。由学生亲自当法官审理案件或参加庭审,全面掌握和理解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法律规定解决实践问题,提高学习兴趣,树立学习自信心实习案例法是一种具备综合内容的学习方法。它不但可以掌握知识,更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语言的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由于实习案例需要具备多门法律知识和多种能力,一般在大二大三以后进行。 二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根据教育规律的要求自 觉地按照教学的原则完成教学过程。所谓教学原则,是指总结教学经验、反映教学活动规律、体现一定教学目的、为提高教学成效而提出的教学基本要求。系列案例教学法主要遵守和贯彻了以下教学原则: (一)联系实际原则。联系实际原则是指大学教育应紧密结合生产、科技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加强各种教学与实际的联系,注重学以致用,使学生在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中学习知识、认识社会,并提高他们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教育的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困难,法律专业的学生不能像学电脑的学生一样上机操作,也不能像理工专业的学生到工厂实际动手。而法学专业的实习也都是放在临近毕业时专门进行。因此,如何在日常授课中贯彻联系实际这一教学原则就成为一个问题。我认为最好的答案是就系列案例教学法。因为这一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既能学到理论知识,又能接触到社会实际。当然,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的联系实际有间接联系和直接联系两种。间接的联系就是列举案例、讲评案例、讨论案例。直接的联系是实习案例,旁听案例也有直接的成分。 法学教学的系列案例教学法只是联系实际的一种方法。除此之外,还应在课程设置、教材的选用等方面做到联系实际。 (二)知能并重原则。知能并重原则要求大学教师在对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重点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创造性能力和操作能力,并使他们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现代教育学认为:知识是个人后天获得的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是其完成某项活动所表现的个性心理特征。知识和能力是两个不同概念,但二者又有密切的联系。能力的发展必定以知识的积累为前提,在掌握和运用知识过程中来加以实现、并影响知识掌握的速度和知识的运用效率。 系列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通过列举案例、讲评案例,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通过讨论案例,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能力;通过模拟法庭,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通过以上几种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通过系列案例教学法,在提高学生智力因素的同时,也发展和提高了学生的动机、兴趣、情感和性格等非智力因素,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对发展学生的创造过程起着推动、引导、维持、强化、调节、补偿等重要作用,反过来又强化了学生的以上能力。 当然,要发展学生的以上能力,仅有系列案例教学法是不够的,还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把发展、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确定为教学大纲的一个重要目标,并将其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把教、学、做事、做人有机地统一在教学过程之中。 (三)启发诱导原则。启发诱导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应以启发为指导,并引导学生从事积极的智力活动,从质疑问题、答疑解惑中理解教学内容,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并训练学生良好的思维和积极主动精神。学习是极为艰辛的脑力劳动,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智力活动。法科大学生的学习对象是比较深奥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通过积极的智力活动才能理解。这就要求教师应循循善诱,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开动脑筋,通过反复的比较、分析、概括和抽象,理解有关理论知识。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教师采用启发式教学的良好载体。尤其是讨论案例法,要求教师在组织学生讨论案件时,不断启发,诱发学生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勇于发言。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要认真分析,指出其有误的地方,发现其可取之处。达到理解知识、掌握理论、增强能力的教学目的。 三 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从整体上看,还是传统的讲授法。然而,它与传统的“填鸭式”的讲授法又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说,系列案例教学法是在传统的讲授法的基础上,按照法学教育的规律和要求,增加了全新内容。系列案例教学的主导仍是教师,与传统讲授法相比,它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在全面贯彻教学大纲的精神、完整理解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要打破封闭的讲授方法的枷锁,代之以全面开放的讲授方法。三尺讲坛,可以包罗万象,教师不但要具有教学所需的法学知识、法学理论,还应当有一定的法学实践经验,这样才能选择出适合教学所需的案例,也要有将实践中的案例进行加工改造使之适合教学的能力;教师不但要教给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思路、途径,而且也应想方设法提高学生这方面的能力。作为教学对象的学生,不仅要认真听讲,同时还要动脑。一方面,从各种类型的案例中看到我国法制的实践状况和实际动作;另一方面,还要进行积极思考,对相关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并尽可能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系列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中,学生不但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学基本理论,还学会了如何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这是传统的讲授法无法企望的。系列案例教学法可以达到教师通过教学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而且能取得比传统的讲授法更好、更全面的效果。 为什么系列案例教学法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呢?原因不外是以下几点: (一)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育规律的必然要求。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尤其是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都同实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法学课程,不乏高深的理论,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如果只学习理论知识,而不接触实际案例,是无法学好法学理论,更不能学到其中的精髓。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躬行”。 (二)系列案例教学法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就法学教育而言,素质教育就是让学生在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全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系列案例教学法中的列举案例法、评讲案例法、旁听案例法着重于使学生分析问题;而讨论案例法、实习案例法侧重于解决问 题。系列案例教学法的要旨就是通过对各种实例的接触、分析、应用,从整体上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三)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创造性教育的必然要求。日本教育审议会1996年发表的 《面向21 世纪我国教育的发展方向》的报告中,把“创造性”当作今后急遽变化的社会的生存能力的重要内容,认为“今后孩子们所必需的是,无论社会如何变化,能够自己发现问题,自我思考,主动作出判断和行动,较好地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美国也把“创造性”(他们有时称为“弹性和适应能力”)看作是在现代急遽变化的信息社会求得生存的必要条件。我国目前必须将以传统的继承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和以做事为中心的教育思想转变为继承与创造并重、做人与做事结合的教育观念。系列案例教育法正是贯彻了这样新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 (四)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许多用人单位都把学历和具有一定专业实际能力作为招聘人才的主要条件。用人单位希望招聘到迅速进入职业角色的法学专业毕业生。高学历人才在竞争中的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具有较强的实际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系列案例教学法能较好地适应这一要求。 四 法学系列案列教学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为了取得比较好的预期教学效果,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教师应当转变教育思想,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其关键是要转变千百年来形成的继承性的教育思 想,树立创造性教育观念。要从传授已有知识为中心的传统教育转变为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现代教育。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人类就不能进步,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不断创新的历史。人的创造能力从哪里来呢?心理学家斯坦等人研究表明,通过适当的教育就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所以,从本质上讲,学校教育当然地具有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造精神的任务。然而,我国高等院校却向来只重视学生对已有知识的继承,而忽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法学教育中,只重视对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制度的吸收和消化,而忽视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方面的创新。这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极大缺陷。在此种教育方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活力、缺乏创造力,也缺乏解决现实社会法律问题的能力。系列案例教学法以传授已有的知识为起点,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在运用系列案例教学法时,教师应当首先给学生讲清楚利用系列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的预期目标,使学生明确学习方向,并自觉地向这一目标迈进。 (二)实施系列案例教学法,要有大量的案例相配合。系列案例教学法由五种不同的具体方法共同组成,而每个方法对案例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讲,列举案例法对案例的细节没有过多要求。它可以是几句话就讲完的一个案例,也可以是在一节课内讲完的一个案例;它可以是实际案例,也可以是教师根据有关材料加工而成的案例;可以是当事人有名有姓的案例,也可以是用甲、乙、丙、丁来代替主人公的案例。总之,教师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讲评案例法中的案例一定要反映、揭示现实社会中的某些问题。这类案例可以是在改革开放情况下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例,通过教师的讲解给学生以启迪和思考。讨论案例法中的案例,一定要有确实根据或证据,并能说明法学课中某一具体问题或法律规定,使学生经过讨论能得出结论性的成果旁听案例法,学生可以到法庭参加旁听,也可以采用请进来的办法,将法庭请到学校开庭审理。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并参观了法院如何审理案件后,就可以着手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模拟法庭要有相对较大的课室,并按实际审判的要求进行多次排练,作好充分准备。在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是教育对象,而且是教学的主体。 (三)在用系列案例教学法实施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教师作为教学的主体,首先自己应当明确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方式、方法和过程,这样才能灵活、熟练地运用系列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并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教师本身对司法实践一知半解,案例的选择也是从书本上获取,其教学过程仍是从书本到书本,就无法达到系列案例教学法所能达到的效果。 (四)实施系列案例教学法,还可以与电化教育等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魏 斌 教学法论文:政治课三段式教学法与思维能力的培养 政治课教学的任务,概括地讲即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觉悟。教学实践证明,学生能力的培养途径是多方面的,其中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 课堂教学的形式很多,其中“三段式。教学法”是能够培养学生多种思维能力的一种较好的课堂教学形式。 所谓“三段式教学法”:就是把一课堂时间大体上分成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明确和具体的目的、要求。如教“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关系的基本状况”分成这样三段: 第一阶段:为了帮助学生准确把握课文内容,设计富有启发性的问题,要求学生阅读新课内容,为听课作好准备,创造储存信息的有利条件,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同时,要了解学生的阅读情况,为旬学生传输信息做好准备。 我们提出以下几个问题:(1)二战后,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状况出现哪些变化?(2)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关系的变化是否消除了阶级对立?(3)判断资本主义国家是否消除阶级对立的根据是什么?(4)如何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关系中“变化”与“没有根本变化”的问题?等等。引导学生围绕这几个问题阅读课文,把学与思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提出问题,激发学生求知兴趣,达到预习的目的。同时学生通过阅读思考,还会发现一些新问题,为教师第二阶段精讲作准备。 第二阶段:教师根据新课内容,结合学生的知识实际和阅读新课时存在的问题,在学生自学基础上讲清关键性的问题。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指导学生学会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我们在学生自学本框内容的基础上,对这一框内容主要讲了两个关键问题。 (1)重讲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国家两大对立的基本阶级”中的“基本”两个字。说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除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基个阶级外,还存在城乡小私有者和自由职业者。如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律师、医务人员等。 (2)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划分阶级标准的观点,对战后无产阶级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逐点分析。使学生弄清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只是属于无产阶级内部结构及生活状况等现象的变化,而无产阶级由于它对生活资料占有关系没有根本改变,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关系的本质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资产阶级仍然占有生产资料,无产阶级丧失生产资料,它们之间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变化”的只是现象,本质上“没有根本改变”,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懂得“变”与“不变”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通过教师的分析,对内容繁、头绪多的问题层层分解,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由现象到本质,点明问题的症结,进一步拨动学生的思维,这样加深了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强化了学生的记忆,有利于培养学生辩证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阶段:引导和鼓励学生在听完教师分析后,再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复习巩固。同时,教师也可以提出一些不同观点,让学生评析。我们在讲完这一框主要问题之后,曾引用了当代资产阶级学者的一些观点,让学生进行判断分析。 如资产阶级学者宣扬的:“资本家财产的来源和增加,是由于节约和对于劳役所得作出的牺牲性储蓄,再加上大胆的、富有想象力的和聪明的投资。”因为对资本家的财产来源和增加的问题,不少同学有模湖认识,让学生自行讨论,争辩。 教师不要急于作结论,积极组织和引导,使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利于培养学生明辨政治是非问题的能力及批判错误观点的能力。 通过实践,学生普遍反应较好,认为这种教学方法,能使他们的思维始终处于运动状态,不断地思考问题,发现问题,有利于培养他们学习政治课的兴趣和多种思维能力。让他们自己引证事例。讨论争辩比“老师讲,学生听”的模式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总之,“三段式教学法”是培养学生多种思维能力的口种有效途径。当然,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学中应根据课本的不同内容,采用不同形式的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达到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预期效果。 教学法论文:世界经济政治素养教学法 1《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的课程特点 1.1学科综合性 从课程名称和内容上看,《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是一门学科综合性极强的课程。内容既涉及世界经济、国际政治、世界军事、国际关系和世界历史等方面的内容,又涉及政治学、外交学等方面的知识。正是由于这门课程的多学科交叉性,才使得学生可以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丰富知识,开阔视野,并在此基础上用独立的观点和视角客观地分析现实热点问题。 1.2时效性 从时间上来看,《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主要介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的发展与变化。但课程名称中的“当代”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时间也一直在向前推移,这就决定了这门课程是一门时效性很强的课程。战前的有关部分只作简要回顾,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当代,重点是介绍现实的发展变化,并预测它的发展趋势。因此,除教材中涉及的二战后世界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各主要国家对外关系所发生变化的内容以外,还需要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尤其是国际社会的一些热点时事问题必须让学生了解。 1.3政策性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也是一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理论课,除了要讲述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外,还要分析各国的外交政策,也包括我们国家的外交政策,阐述我们党和国家在国际交往和国际斗争中的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政治敏感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时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注意政治理论课的教育功能,使学生对我国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和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主张有深刻的领会。引导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认识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 2提升《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任课老师的专业素养 2.1拓宽知识面 教师是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载体,提高教学效果必须依赖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充实自己。《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的综合性和多学科交叉性决定了任课教师必须不断进行专业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同时还需要拓展知识面,具有全面而丰富的知识储备。教师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多关注有关经济学、政治学以及国际关系学等方面的知识,使自己形成全面而丰富的知识结构,从而使自己的授课内容更有深度和吸引力。 2.2把握时事前沿动态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的时效性决定了任课老师必须把握理论和时事前沿动态,还要关心时事,不断地给教学内容提供新的案例和资料。“当代”教师如果死捧教材,照本宣科,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如果能及时将国内外最近、最新重大事件融合到课堂中去,并引导学生去分析和讨论,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种教学方法也最有助于帮助学生正确看待世界经济政治发展变化态势。因此,我们在课堂讲授过程中,不仅要讲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重点难点,还需要把握时事前沿动态,并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与当代热点问题相衔接。 2.3理论与现实相结合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不是一门简单的国际形势课,它有自己特定的课程体系、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理论性。当代大学生又是对新事物、新观点最敏锐的群体。“当代”课程的内容倘若不能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论采用何种先进方法,都不可能得到学生的认同。因此,教师在《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的讲授过程中,一方面要使学生了解当代国际社会问题研究中影响较大的学派、学者和有代表性的思想观点,另一方面也必须把理论教学的着眼点切实放到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最终能达到既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修养,又增强其分析和观察国际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效果。 3采取多种方式改进《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3.1选好教材,分专题组织课堂讨论 教材是一门课程知识结构的载体,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依据。“当代”课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教材版本的可选择性也较多。本人在教学过程中选用的是冯特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因为这本教材不局限于讲授当代世界的经济和政治局势,还包括当前主要大国之间国际关系的内容。并且相比较其他版本的教材,这本教材把美伊战争等近几年发生的国际热点问题补充进来,更凸显了课程的时效性。另外,在“当代”课程教学中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激发学生对世界局势的思考,比如采用分专题讨论的方式。专题讨论是对教材的深化和进一步梳理,有助于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也可以增强学生对现实问题的思考能力。分专题讨论首先需要老师结合教学内容和目的确定专题讨论的主题,然后可以让学生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收集和整理材料、思考问题,最后是教师按照专题的内容组织课堂讨论,并在最后进行总结补充。这种方式可以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拓展了教学内容。 3.2以热点问题为中心进行课堂讨论或辩论 热点问题是国际社会现实的重大或敏感的问题,是国际舞台上的焦点、亮点。针对热点问题组织课堂讨论和辩论是把“当代”课程理论和现实结合的最有效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也能 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观性和主体性,最终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以有争议的重大问题以及国际热点问题为材料提供讨论的中心,比如:如何看待普京对俄罗斯政治的影响?如何看待“金砖四国”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影响?然后指导学生分不同的角度去找资料、分析,写成小论文或发言材料,按照观点分成小组进行讨论和辩论。最后由老师根据学生讨论或辩论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养成学生们对现实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 3.3多用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 案例教学把生动鲜活的事例带入课堂,把理论和实际、抽象与具体结合起来,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当代”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首先要求教师在案例的采用上要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性、时代性、新颖性、可读性和知识性的案例;其次教师要把案例教学融入到相关的各个章节,把有些重点问题作为案例来讲解以帮助教学。比如在讲述当今世界政治发展的趋势与特点这一章中“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这一部分的时候,可以借助被称为“世纪瘟疫”和“世纪杀手”的艾滋病给全世界人民所带来的威胁这个案例来讲解;在讲述冷战后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的经济与政治这一章时,可以结合俄罗斯的政治现实选取“普京的新政”和“俄罗斯的能源外交”等案例来讲解。教学实践证明,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更能突出课程某些章节的生动性和重要性,并且可以更深入系统地分析问题。 3.4借助多媒体资料,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可以将声音、图像、文本、数据图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一个直观、生动、有声有色的教学环境,既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当代”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借助多媒体资料,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可以增大知识量和信息量,充分调动学生的听觉、视觉等感觉器官,有利于学生主体性角色的转换,进而有效地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因为当代课程讲述的重点是二战后的世界政治和经济状况,历史性与时效性都很强。例如,讲到二战后美国的遏制政策、苏联解体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状况等重大历史事件,可以播放相关简短影像资料,使学生更为直观和生动地了解历史事实。在讲述当今时代主题与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国对外关系及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等部分的内容时,可以利用一些图片、图表和数据资料以增强生动性和说服力。实践证明多媒体教学是提高这门课教学质量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讲述“当代”课程的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把握课程的特点,充分利用教室的课堂教学设备,借助多媒体资料,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将“当代”课变成一门能吸引学生眼球的课程。 总之,在《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须从课程的内容特点出发,结合课程对象的实际情况,不断摸索和总结,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实现教学方法的突破和教学效果的提高。争取在教学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世界的变化以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并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全局观念和世界眼光,发挥该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和作用。 教学法论文:《国际法》教材与推广案例教学法之管见 摘 要:加入WTO后,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挑战大于机遇,国际法教学所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便是其一。《国际法》教材的科学性与系统性、教学手段与方式的逻辑合理性在实行跨越式改革,开放教学中有待商榷之处。在教材体系的创新与教学改革的深化方面,宜整合和推广教材与案例教学法。 关键词:国际法;案例教学;网络教学法 北京法学教材编辑部早期出版的《国 ! 先从统编《国际法》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谈起,这个三原则,是该书编者立下的游戏规则。 然而,该书各章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不少论述观点与材料相脱离,推理与论据匹配不足、体例与系统不够合拍等等。现在提出我们粗浅的看法,谨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教材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理论体系是教材科学性和系统性检测的指标之一,也是释放、演绎教材和规范体例的核心及其材料结构的合理度。作为国际法与国际法学教材的内核、虽然两者各有其联结外国法的界面,但是案例教学法,都可以作为它们的操作系统而切入。从不同具体的要求及不同的培训目标看,一般区分为外事工作者与国际法学者两块,从而分别实施主导两种不同教材的教学模式。单就教材编辑而论,其教材体例定位,就各有其重点,并加以细化,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外事工作者重在国际政经关系篇章,涉及外国法与国际法平台;法学者重在理论及未来法部分以及实体法;而司法官、仲裁员则重在程序法,如国际争端解决。当然,提升科学性、系统性,总不外乎理论实践的统一、不同时期各大学派的论述以及当今教学应运而生的网络教学法手段。然而《统编教材》体系颇似克隆外交学院讲义或吉林大学讲义。如果主编者据此视作稳定性的权威,那就大可不必! 其实,六、七十年代,英美海洋法学派,德、法大陆学派及其他整合学派(如前苏学派,加、日学派,非洲学派),早对国际法教材都有所刷新。前者,以詹克斯的着作为例,国际法体系突破了传统;后者,以荷兰出版《国际法百科全书》为代表,都凸现新论点。他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现代国际法新内容及其经典论点发展走向。国际法基础、发展法、合作法、环保法、预测法、案例教学法等,从理论到实践,对于《国际法》教材的编选大有创新的闪光点,特别是在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方面,都有较大增广。例如詹克斯强调国际组织法优先、麦克斯首选合作法立论以及基于地区合作、区域国际法、可持续发展中区域国家和地区统一组织等,有其前瞻性观点。遗憾的是忽视了庞德的世界国家论。詹克斯似乎还偏爱和平法,忽视战争法,抛弃了国际法战争与和平的初始理念。我国周鲠生《国际法》,维护这个整体论,不幸《战争法》遗稿至今没有刊出。这对中国学派的成长,不能说这不是一个更大遗憾。 当前,我国编写《国际法》的更新条件,有着史无前例的全球文化资源优势。在知识经济的全球一体化的学术环境,便于对现有教材加以扩容,兼收各家各派教学法、各种观点方法,经过磨合,建构新体系。试看80年代,路易·汉金等人所编《国际法》,以案例为轴心,兼顾多种理论,受到拉美、澳、印等法学者青睐。九版《奥本海国际法》,兼容了不少学者的新论,便能与大陆学派菲德洛斯《国际法》(李浩培译)平分秋色,也为我们更新统编教材,添加一道新菜。值得我们更为关注的《国际百科全书》,其体例则重在程序法优先(第一卷《争端解决》,这为凸现案例教学法实践(第二卷《案例篇》),创立了教材与教学法结合的新体例。 我们大多数重视教材的可操作性。劳特派所编的《奥本海国际法》最大成功处,是尽人皆知的,该书1905年版,不过20件案例,而在1955年修订中增至790案例。阿库斯特在他的《现代国际法概论》一书中,也应用了一百多件案例。参照按该书提供案例的量比,《统编教材》至少应用三、四百件案例;而按劳特派特的《奥本海国际法》一书的比例,统编教材应该应用案例,将是一千多(哈佛大学MBA课程采用800个案例进行课堂讨论教学)。这为教材更新换代,教学实践提供了大菜单。 二、教学法管见 我们之所以强调案例的补充,是因为案例是教学法最优资源。它提供和为教学营造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也是网络远程教学及课件的整合集成,有助于学生全息地(在课前预习及课堂讨论)生动灵活掌握理论、原则、概念;能够用专家软件或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等方式引导学生,从而有效进行法律论证,并能突破传统教材那种政治理论多于法律论证的旧体系。而且可以排除那种空泛论证冗长进程,引用实证材料不足所形成的那套泡沫理论。如果在案例中就法律事实立论,自然会观点和材料无缝结合,教学效果就不大一样了。这种反映科学性和逻辑性,必然增强说服力。因此改编、更新中国国际法学教材,施以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为国际法学需要创新理论以及编写教材运用的不同体系,然后经过实践并以国际论坛资源不断修正,而逐步提升形成创意和学说。中国国际法学派就将在国际法实践与教研中建立。然而这本《统编教材》和国内其他教材一样,显然局限在一种传统国际法体系。它突出了国际法主体问题,而回避了国际法的客体界定。这不但属于旧体系的残缺,而且理论上和实践都陷入了困境。既然定义了国际法主体,逻辑上必须明示国际法客体。除非像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尽现海派风格,忽视大陆学派,不顾体系结构如何以及主、客体概念之类。但是,这些知识点在教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无法避免。试看国际条约规范中主体一词也有相对的客体解说;教科书中也常用主体和客体匹配;也常用对象一词以代 客体。例如,周鲠生《国际法》第306页出现引渡主体、引渡对象,也可说是引渡客体。苏联伊格纳钦科与奥斯塔平科合着《国际法》,及斯塔克《国际法导论》均保持古典国际法主体说。我们认为,创设客体说,也是保持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在国际刑法中,主体为国家,而个人和法人一般作为客体;跨国公司的特殊条件下,他们转化为主体,那就是法性转化、未来法的特点。 因此,我们认为,传统国际法体系中创立了客体说,确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修订书》中的标志第80条、5条),是改编教材不可忽视的,或者以对象一词代替。为了适应国际社会法律关系巨变,以至本来能够科学说明的问题,不应弄得比较复杂。例如,统编教材《关于个人和法人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要以国际法主体、客体性易位说明,问题就简单多了。当然,违背法理的错位应该防止。 体例结构上,统编教材将《居民》一章,远离主体之后,不如吉大《教材》、上海法研所《讲义》,将该章接主体之后,反映出系统性、系列化因果关系生成的,而将个人作为客体、主体,易位乃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线性规定。又如,WTO、OPEC、APEX等一类,这些国际组织间法律行为或争端的解决,更是全球经济及市场接轨有关联的,而且地区冲突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地区武装冲突和国际恐怖活动、国际刑事犯罪等,统编教材忽略了不少敏感地区的国际组织,如:非统组织、阿拉伯联盟、南联盟共同体等。国际经济法组织,遗漏更多了,如伊斯兰银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主体与客体的扩大是大趋势。这是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而且突显了新概念的转化,例如:跨国公司、卡特尔等,大都认为应该界定为主体。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操作采集 科技的超速发展,推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网络教学法,已经进入社会科学的各领域。我们法学工作者称之为泛化,它的神通被哈佛商学院发挥得淋漓尽致。 案例教学可以说是哈佛的代名词,这是它的首创。一项案例通常是对一个实际管理决策情形的真实描述,篇幅一般在1030页左右,目的是用于阐述商业原则和总结经验教训。尽管一些有名的商学院认为,像成本会计、应用统计和基础金融这样的课程仅仅依靠研究一些案例是不够的,但是哈佛仍然坚持己见,相信这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最佳途径。在哈佛,所有的课程全部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讲授。 80年代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来过新疆大学,曾经开过座谈会,案例教学法没有引起大家注意。而今,我们该重述这种行之有效的辅助教材和教学方法了。社会教学领域中,案例教学总在扩展其空间,还是借鉴一下哈佛吧! 哈佛的全日制MBA学制为两年,其中第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全班同学都是在一起上课的,使用同一个教室。在课堂上,每个案例是通过教授和全班同学对话的讨论形式来完成的,整个学习生涯中大约要用800个案例。学生们必须在课前认真阅读和分析每个案例,在课堂讲座时说出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和看法。课堂讨论的进程由教授掌握,尽量使全班同学的想法达成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或者至少得出案例本身能阐明的几个结论。 大部分课程是由任课教授随便叫起一名同学作开场发言而开始的,这位同学要花5—10分钟来总结案例中的几个要点,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还要为解决案例所描述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接下来,他可能不得不对其他同学对他发言的指责进行反驳,他发言得分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同学的反应。不管发言内容多么中肯贴切或者是纯粹胡扯乱谈,只要发言就能得到课堂参与分,而课堂参与分在每门功课的最后得分中往往占多达50%的比例。因此,每个学生都竭力争取尽可能多的课堂参与机会,课堂讲座常常是唇枪舌战,火药味十足。但有一条原则,就是一个观点如果别人先说了,你就不能再说同样的观点,否则等于浪费时间,不尊重别人。 学习小组在哈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一个好的学习小组是整个学习生涯中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学习小组的成员通常是在深夜或者早晨上课前的时间聚在一起进行讲座,在这种讲座中大家互相启发,确保案例中的要点不被遗漏,并且可以在一个比较宽松随便的环境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很多人说学习小组,是哈佛商学院学生社交过程的一个不可缺的部分,如果不参加一个学习小组,那么就意味着你的哈佛经历会有不可弥补的遗憾。 一般地说,及时采集新案例是十分重要的。这通常还是要通过谈话来进行,在谈话过程中会非常注意细节,从细节中可以得出很多信息。与一个人谈话往往会有不少不真实的东西,但是与20个人谈了以后,这些不真实的东西就会被逐步地滤去,真实的一面就会出来了。 整个案例制作的时间有的时候要花很长的时间,不过你知道,通常的工作都是几件案例连接在一起展开的。所以很难说清一个案例的制作具体花费了多长时间。 要说清楚哈佛一共采用过多少案例也是很难的,教材在经常地改变,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有的时候一个案例可以用很长时间,教授们会把一个80年代的案例改到90年代来用,但也有时有些案例还没有进入教学就被淘汰了。总的来说,哈佛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大概会碰到数千个案例。 四、教材的可操作性及其修订、增补 新教材编写的基础平台,有全球国际法学各派和国内各派的提供在空中课堂的共享资源,也离不开当前各种教材的修订与增补,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 法学编辑部在该书《说明》中提出内容、体例和文风问题,首先从教学的可操作性看,是值得研究的。如果作为国际法教材,那么国际法原理、国际法史,以及实体法(部门法)外,还应有程序法及未来法介绍,以及涉及各学派的比较研究(如各国的条约保留条款与国际法和该国国内法的关系等),并比较详尽介绍我国对国际法各领域内的具体态度和立场。 其次,从国际政治、社会关系法的视角看,某些国际法学基础理论的问题不难解决。而《教材》中的疑难则不少,如《教材》第26页提到它们是否有层次,没有答案。其实,层次就是等级,区别就是政策人人皆知。 再次,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的广包性,以及国际法统编教材的特殊地位,该国际法学教材,难于达到合二为一。就以法源而论,其渊源辅助资料以及反映中国对国际法的原则立场,也必须适应国际社会发展变化 。统编教材不必以政策继承性而提出稳定性,忽视及时修订增补工作。相反,为了增强教材的实践性,就必须反映当代国际法新发展及其方向,例如区域国际法、大小集团国家组织法等。应该指出,作为未来法(LexFerenda),国际法学教材应该研讨国际新秩序和人类法(新人权法)等。 教学法论文:论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的应用 [摘要]高职教育要求理论教学以必要为前提,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本文就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应用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通过实践提出案教学法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应用时的重点、难点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高职教育房地产 案例教学法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开创的,最早应用于美国的法学院,后来哈佛商学院首次把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商业教育,取得很大成功。现在案例教学法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医学、法律、商业、管理等领域,成为美国当今师范教育、师资培训、商业教育领域最有效的教学手段之一,同时也被全球其它国家和地区广泛引进。本文就案例教学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的应用做一些粗浅的探索。 1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应用必要性和可行性 1.1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案例教学法进入课堂教学 高职教育要求培养出高等技术实用型人才,高职教育的理论部分要求以适度够用为原则,因此高职教育应以实用为先导。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的教学相长的教学过程。它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多种形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借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在实训教学开展有难度或效果不佳的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弥补高职学生实践教育的不足。 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加深高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目前高职学生的生源情况决定了高职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力落后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尤其是对问题的抽象能力。所以从生源特点的角度来说,需要一种教学方法与之相适应。案例教学法通过学生主动参与,积极讨论,有针对性地运用理论去解决问题,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例教学法获得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是通过“做中学”获得自己理解了的能驾驭的知识,它能立即被用到类似的实践情境中去解决处理类似的实际问题。这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下抽象的、过度概括化的生硬知识更能被高职学生所接受。 1.2《房地产经营》课程的的性质要求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加以应用 《房地产经营》课程作为高职房地产本专业的一门专业主干课,要求学生掌握房地产开发业务中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并能将其运用于实际,解决房地产经营业务中的具体问题。 从课程的设置上看,一般安排在高年级段,即学生对房地产市场的结构、特点,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金融等专业知识已经有一定的了解。这就要求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必须以实务为主,才能完成“运用于实际,解决房地产经营业务中的具体问题”的教学要求,而非在专业理论知识上做不必要的分析和论证。 实务教学的方法有很多,最普遍的是实践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在《房地产经营》教学中有较大的难度,一是由于房地产经营方略一般产生于决策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方略在实施之前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属于商业机秘,在校学生很难有机会参与;二是由一种经营方略的实施到结束是较长的过程,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两年甚至更长,因此学生即使有机会参与某实施环节,也只是管中窥豹。案例教学优势恰恰能解决上述实践教学难以开展或开展效果不佳的难题,但要使案例教学充分发挥它的优势扬长避短,需要解决若干重点、难点问题。 2案例教学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应用的重点和难点 2.1精选案例 在采用案例教学法时,案例的选择是十分关键的,案例要为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量身定做”、“精心打造”。案例的选择一般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1)案例要贴切、恰当,能反映教学重点、难点内容和关键问题。(2)由于文化、经济、地域等的差别会影响到学生对所选案例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也就会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所以在选择或设计案例时要充分考虑到文化、经济、地域等因素,尽量使用学生熟悉的案例。(3)难度要适中,避免过多的学生不易理解内容。大多数案例总是含盖方方面面的知识,而有些是凭高职生的阅历和理解能力无法理解的,这样会挫伤他的积极性与自信心;反之,如果案例过于简单,会使学生产生“轻敌”心理,所以选择例时要注意把握难度,对选中的案例做一些必要的处理。 由于我国房地产步晚,现在市场上能够找到的成册的精典案例很多都是国外的项目,与中国的国情有较大差距。再则我国东西部差距大,而房地产的地域性强,因此精选案例成为教师必须面临的难题。这就要求教师除博览群书外,尽可能投身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掌握部分第一手材料,作为案例教学的内容。 2.2精心设计,包括角色设计、陈述设计和问题设计三个方面。 针对抽象能力相对较弱的的高职生来说,案例教学的情境设计很重要。学生在案例中所担任的角色可能会影响学生对待案例的态度。如果角色的高度太高,学生会觉得遥不可及,从而丧失信心;角色位置太低又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所以角色设计时,应尽可能让学生扮演他们所想往的而又非遥不可及的角色。 案例陈述设计的目的是让学生更加深刻的记住案例的内容,可以利用多媒体手段来展现,或者可以带领学生进行现场察看。实验证明,学生对案例的第一印象深刻与否对他们在案例分析中的表现有非常直接的关系。 问题设计是案例教学的核心,只有通过充分讨论才能使学员交换各自的体验,对具体的案例进行思考,互相交流不同的观点。在这个阶段教师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在设计问题时要做到以下方面。(1)提问要少而精,有的放矢。在设计提问时,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精心设计,为教学目的服务,不能杂乱无章。问题过多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和学生掌握教学重点、难点知识。(2)案例提问要有层次性,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学生认知差异性。学生认知的差异性决定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是不同的,这就要求案例问题的设计应由易而难、逐渐深入,利用不同的问题诱导学生对知识各个层次进行深入的思考,争取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3)教师要有驾驭案例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在讨论掌握上,教师要力保持讨论沿预期的轨道进行,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并引导出与论题相关的理论知识,力争使每个学生都切实做到有效参与。 2.3善于总结 调查数据表明有40同学认为在点评阶段收获最大,仅次于讨论过程。点评阶段是案例教学 的最后阶段,往往是一堂课的高潮阶段,教师必须解决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理清思路,肯定那些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并指出同学在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而且还要对基本知识和观点做进一步的深化、拓展,进一步提高学员理解知识、应用原理的能力。3合理处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之间的关系 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不可能是万能的,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尽管案例教学法本身有许多优点,但如果使用不当,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任何一门学科,它都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每门学科都有其重点和难点,在保持学科理论的系统性、完整性方面,理论教学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不能因为有了案例教学,就不要理论教学了。关键在于如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把各种教学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把理论讲授从填鸭式的状态变成诱导式、启发式的教学,把一种单独的面对面式的形式,变成多种媒体相配合的形式,创造一种宽松、高效的学习氛围。 教学法论文:念动教学法在初中跳远技术教学中的应用 一、前言 “念动教学法”(想象)是运用自我暗示与运动表象训练相结合的一种心理训练法,是人脑对已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而创新形象的过程。“念”即在默念过程中把动作环节概念思维组合,使运动中枢的各区建立初步正确的神经联系。“动”即在“念”中逐步地使身体的相应运动器官感受到刺激并产生反射,使动作过程概念有秩序地由弱到强逐步形成和巩固。 在以往体育课的田径项目技术教学实践中,教师往往重视学生身体素质及技术、技能的教学,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心理训练,这也是当前初中体育课田径技术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体育教学中重视和研究心理练习,对学生掌握田径技能、技巧,提高运动成绩,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本文根据初中体育课田径教学的特点,将“念动”(想象)心理方法用于跳远技术教学,并对其效应进行探索,以期提高初中体育技术课教学效果。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初中一年级6个班中随机抽取4个自然班,其中一(2)班共48人(男生25人/女生23人),一(3)班共45人(男生25人/女生20人);一(4)班共47人(男生26人/女生21人),一(5)班共46人(男生24人/女生22人)。 2.研究方法 (1)研究设计 根据体育课程标准选定蹲距式跳远(学习水平三)项目的技术教学过程为研究内容。 念动教学法的教学程序与方法: ①先想后练习法:在第一次新授课时采用。 对蹲距式跳远的技术默念:对着前方跑几步,起跳脚踏跳要有力,摆动腿迅速屈腿向上摆,双脚平稳轻落地。 ②先练后想法:在学生初步撑握了动作之后采用。 念动的内容集中在更简捷的技术环节上:快跑----快跳----摆腿----举腿----落地。 ③诱导想象法:在大部分学生的动作进入了分化期,动作极易改变,采用下列方法。 ④边练边念法:学生基本上掌握了动作技术后,进入了动作巩固期,这时教师可让学生交叉念动,互施信号,进一步完善动作,纠正错误动作,达到完全掌握的目的。如:由学生A做,学生B念,然后交换进行。 (2)研究步骤 实验前对四个自然班跳远成绩进行测试,并对其成绩进行t检验,结果(P 0.05)说明四个自然班的跳远成绩无显着性差异(见表1),然后随机选取两个自然班为实验班,另两个为对照班。 分班后采用教学内容相同、课时数相同及教学进度相同的教学安排,对照班采用常规教学法进行教学:即教师讲解示范分解练习完整练习,学习掌握整个动作。实验班采用念动教学法进行教学。 经过6周12次课的实验后,对四个班的跳远成绩再次进行测试,对比分析实验结果。 (3)数据处理 通过社科统计软件SPSS10.0对实验前后的各项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 三、研究结果 1.实验前四个自然班的跳远成绩比较 从表1中可知:男、女生测验平均数(X)、标准差(S)、样本量(N);实验前两个自然班一(2)、一(3)班和一(4)、一(5)班学生的跳远测成绩t检验结果,P 0.05,说明四个自然班的跳远成绩无显着性差异,然后随机选取两个班作为实验班,另两个班为对照班。 2.实验后实验班与对照班的跳远成绩比较 表2中:男、女生测验平均数(X)、标准差(S)、样本量(N);对表2的数据经进行t检验分析表明:实验班和对照班跳远成绩具有高度显着性差异(P 0.01),说明“念动教学法”用于跳远技术教学,对加强良好技术动作的形成,提高技术动作的目的性有一定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实验后实验班与对照班的跳远成技评达标绩比较 表3中的成绩对比结果表明:实验后实验班男、女平均成绩都在85分以上,对照班则在80分以下。其中,达到优秀的人数,90分~100分人数实验班2班男子为32%,女子为35%,实验班3班男子为36%,女子为35%,对照班人数均在23%以下;80~90分人数实验班2班男子为48%,女子为44%,实验班3班男子为44%,女子为50%,对照班人数均在37%以下。 表4是实验班与对照班技评达标总成绩的T检验结果,P 0.01,所以实验班与对照班成绩差异显着。这表明“念动训练法”在提高学生跳远成绩的同时有利于改进和提高技术动作的正确性,从而促进学生运动技术的掌握与提高。 四、讨论与分析 1.“念动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对运动技术的掌握 在跳远技术课教学中,教师通过技术讲解、示范动作,使学生头脑中初步有了该动作的一般表象,但对其技术动作的细节却不清楚或不知道。采用“念动教学法”能提高学生学习运动技术的心理活动的积极性,在“念”中通中枢,在“动”中明了动作,念、动、想结合,运动中枢之间的协调和中枢与运动器官的联系易于得到加强,而且在集中注意力的“默念”中可以排除其他刺激的干扰。这样学生进行技术练习的时候就不会盲目,因为事物在头脑中产生的表象越清楚,对事物的认识也就越清楚,心理活动处于最佳状态,就有利于理解动作,做起动作来也就容易和准确。 2.“念动教学法”有助于促进学生动作概念的形成 在第2步的“先练习后想法”中,由于学生已有了较完整的各动作技术环节的表象,可以通过“默念”准确分化各个技术环节,然后付诸于练习。先前的练习是运动中枢之间建立了基本的联系,随后的“念”则是通过语言中枢刺激相应的运动中枢联系,使之在运动秩序、环节、强度等方面进一步趋于合理化,再练习再念如此的重复,直到正确技术动作的形成,从而达到促进运动技术掌握与提高的目的。 3.“念动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学习过程中动作的改进和巩固 在第3步和第4步中,教师准确完整的动作讲解与学生闭目在脑中的动作表象相制约,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分化,使中枢冲动与运动器官之间联系无旁路地形成,第4步的“边练边念”,也是通过听觉中枢影响运动中枢控制运动中枢神经联系,使泛化的范围和强度压缩到最小,缩短学生学习动作的过程,增加所学动作的牢固性。互相念动,使“念”与“运”的学生动作都得到刺激和强化,有助于学生学习过程中动作的改进和巩固。 五、结论与体会 1.结论 (1)通过对跳远技术教学课的实验表明:在初中跳远技术教学中运用“念动教学法”有利于改进和提高技术动作的正确性,能提高学生跳远的运动成绩。 (2)“念动教学法”教学目的明确,方法简单,可操作性强。运用此法,使学生念、动、想、练相结合,能够促进学生积极进行思维,从而提高学生对运动技术学习的效果。 (3)“念动教学法”在运动技术教学实践中是很重要的,在跳远技术教学中运用这一教学方法,能强化正确动作概念和技术动作定型,巩固学生的跳远理论知识,对学习和掌握跳远技术,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利于提高跳远技术课教学的质量。 2.体会 (1)在编排“默念”内容时应由多到少,由繁到简,逐步使动作概念达到精确状态。“动”的幅度也应该逐步地由小到大,最终使“ 念”与“动”统一起来。 (2)“念动教学法”一般用于教学的中后期更好,因为学生通过练习的体会,技术概念会不断加深,形成较准确的运动表象,为采用“念动教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3)在体育课技术教学中运用“念动教学法”,对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在课前熟悉和掌握“念动教学法”的内容、环节、程序等,从而为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打下基础。 教学法论文:中职卫校中医学教学实施多元化教学法的调查与思考 新形势下,传统的医学教育模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往往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中医学课程内容抽象,理论玄奥,术语生涩,且由于中医发展跨度大及现代人文环境的影响,使得当代学生对中医学的理解产生一定偏差,影响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为探讨中职卫校的学科教学如何有效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本文以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卫生学校为例,对该校护理专业学生进行中医护理课程教学干预,采用多元化教学法,以期评考核及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价教学效果。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以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卫生学校2011级护理专业共253名学生为对象,经随机抽样设立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124人,对照组129人。两组学生年龄、学习纪律、基础知识等方面比较无明显差异(P 0.05),具有可比性。 (二)研究方法。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实验组运用多元化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多元化教学法具体如下。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案例为基本素材,把学生带人具体的问题情景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形成技能、技巧的一种方法。课堂上创设利于发挥学生潜能的案例情景,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典型病例设置悬念,让学生分组讨论后阐述观点,最后教师总结。可于课前运用案例导入法,如在讲授病因病机新课前,选择真实案例,抛砖引玉,再开展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兴趣;课堂运用案例展示法,讲授相关内容时,选择合适的案例加以佐证,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授课后应用案例讨论法,在完成课堂目标后,设置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如讲授常见病证的护理后运用完整的案例资料让学生分析讨论案例的病名、证型、证候分析、治则及方药等,并写出解决方案。案例的核心目的不是看学生是否找到了正确答案,而是培养学生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此法有助于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科实践性,改变传统教学沉闷的课堂气氛,使学生尽快融入临床角色。 2.多媒体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指借助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以形象生动的形式解决传统教学中文字描述过于抽象的问题,集图、文、声、像等于一体,符合人类的认知规律,且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扩充了课堂教学知识量,减少了课堂板书的时间,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时间利用率,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如阴阳五行学说、四诊法、经络学说、针灸推拿等内容均可结合多媒体进行教学。可利用形象逼真的动态演示经络的分布规律及交接走向;以直观的视频展示针刺、灸法、拔罐及推拿的操作等。通过大量图片、动画和录像将抽象难懂的教学内容具体化、形象化,这样既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上课的兴趣,又能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便于引导学生多动脑、勤思考,活跃课堂气氛。 3.开放式实验教学法。实验教学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加深印象,而且可以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由于课时限制,部分学生很难在短时间的实验学时内掌握正确的实验操作方法,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针灸推拿等内容的操作,鼓励学生自身练习或轮流进行实体操作,亲自体验针刺的针感、灸法的热度及推拿的效果等。也可设计一些演示实验,如常见穴位定位、常用推拿手法、刮痧练习等让学生凭兴趣自愿参与。还可开设针灸推拿兴趣班,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感受实验的真实性及科学性,提高动手能力,为临床工作奠定基础。 4.角色扮演练兵法。此法通过创设工作环境,让学生相互扮演医患角色进行“演习练兵”,把所学的知识融汇在演练及角色扮演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兴趣,使学生得到真实体验,既有利于加深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又有利于学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如四诊、辨证、针灸、推拿等内容均可让学生轮流扮演医护及患者进行实践操作。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既能体会到护士的责任,又能体验病人的真实感受,还能感受护理工作的自我实现意境,加快护生角色转换的速度。 5.歌诀归纳教学法。歌诀通俗易懂、简洁易记、趣味性强,能加深学生记忆,并让学生获得成就感,还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课堂质量。如中药的配伍禁忌可用“本草明言十八反,藻戟芫遂惧战草,半蒌贝蔹及攻乌,诸参辛芍叛藜芦”的十八反歌诀归纳;腧穴功能用四总穴歌“肚腹三里留,腰背委中求,头项寻列缺,面口合谷收”总结;问现在症状用十问歌概括;方剂组成用趣味方歌进行归纳记忆等。 6.引经据典法。在教学中引入典故营造真实而充满趣味的课堂氛围,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学习七情致病引入诸葛亮三气周瑜、范进中举、黛玉葬花等典故;学习中药知识时介绍麻黄、车前草、何首乌等中药名称的来源典故;讲述中医发展简史时引人华佗数度婉拒为官,排除世事烦扰,成为外科鼻祖;扁鹊治愈虢太子的尸蹶证,被称其具有起死回生术;董奉治病救人,以杏换粮救济穷人之“杏林春暖”等典故。 此研究的评价方法是期末通过理论及操作考试进行客观评价,比较两组学生的理论及操作考试成绩,同时集中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学习效果的评价。所有调查数据采用SPSS17.0进行统计学分析。 二、结果 (一)期评考核结果。详见表1。 (二)问卷调查结果。详见表2、表3。 三、讨论 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实验组理论及操作考试的平均成绩均高于对照组;多元化教学法中案例教学法最受欢迎,94.21%的 学生认为此教学法对激发学习兴趣有明显作用;93.25%的学生认为开放式实验教学法对激发学习兴趣有促进作用,建议增加以上两种教学法的课时数及教学内容。93.21%的学生认为多元化教学法激发了学习兴趣,91.03%的学生认为提高了综合能力,95.36%的学生对多元化教学法的教学效果满意,这表明运用多元化教学法不但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护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及对操作能力的掌握,而且还能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其实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多元化教学法是充分启迪学生认识世界的多种智力形式,将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融为一体,相互借鉴合理补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学生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学习。如案例教学法既保证了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广泛性,又引导学生围绕问题独立思考,积极参与讨论,主动寻求答案,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并将其应用于解释在实践中所碰到的疑问上;多媒体教学法形象生动,使学生注意力集中、观察敏锐、思想活跃,激发强烈的求知欲,增强学习兴趣;开放式实验教学法及角色扮演练兵法通过增加实践操作培养学生兴趣;歌诀归纳教学法及引经据典法延伸学习兴趣,调查结果显示89.57%的学生认为自学能力有了提高,93.21%学生认为多元化教学法激发了学习兴趣。 (二)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提高了学生的操作能力。调查结果显示,84.25%的学生认为多元化教学法拓宽了知识面。如多媒体教学法、引经据典法、歌诀归纳教学法不仅有助于拓展和加深教学内容,同时也有助于开拓学生视野、增强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在理论内容教学过程中引入临床实例,使护生理论联系实践;实践教学过程中,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护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还有利于引导护生进行知识的纵横联系。如开放式实验教学法、角色扮演练兵法通过实践练习加深学生对难点、重点的理解及掌握,90.21%的学生认为提高了操作能力。 (三)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应用多元化教学法能够让学生参与教学,共同探讨和解决问题,锻炼胆量,展示自我,使其心理素质和表达能力均获得提高,还能提高学生的评判性思维、沟通应变等综合能力。91.03%的学生认为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四、思考 第一,多元化教学法的实施对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艺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的工作也将从个体走向合作,教师应从教学理念、知识结构、工作方式、教学手段等多方面不断扩充自身。第二,由于中职生学习能力参差不齐,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有些学生对某些教学方法会产生焦虑和抵触情绪,因此,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合理运用多元化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片面夸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合理发挥主导作用,以免影响教学效果。第三,目前2011级学生仍在校学习,其专业实践能力的高低有待于进入临床实习及工作岗位后再评定,其合理公平的有效评价仍需进行探讨。 教学法论文:探索旅游专业情境的教学法 [摘要] 情境教学法是使学生处在创设的教学情境中,运用学生的无意识心理活动和情感,加强有意识的理性学习活动的教学方法。它能使学生成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和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它在旅游专业教学中的应用可以分为表演体会情境、视频展现情境、实物演示情境、生活引入情境等 [关键词] 情境教学法 旅游教学 教学方法 传统的旅游管理专业是旅游业发展初期的旅游企业经营模式和旅游业发展策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教育培养模式,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步入成熟的竞争状态中,竞争日趋激烈。这些变化对旅游职业岗位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些新的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不断产生,迫切要求高职院校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为企业一线培养更多的以智力技能为主的技术性人才和动作技能为主的技能型人才。在旅游业新的发展状况下,传统的旅游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已经开始不能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求。培养既要求有过硬的实践操作技能,又要求有旅游管理的专业意识和思维运用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成为旅游管理教育的重任。因此,改革传统的旅游管理教育模式势在必行。作者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认为“情境教学法”在该专业教学中的运用能取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旅游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情境教学法是使学生处在创设的教学情境中,运用学生的无意识心理活动和情感,加强有意识的理性学习活动的教学方法。它的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情感。情境教学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而产生的。它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境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创设情境教学首先要求教师熟悉教材,掌握教材结构,了解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教师创设充实生动、温馨而富有人情味的教学情境,提供一个开放平等的学习环境,以接纳、包容、鼓励的态度、引导学生进入一个生动活泼的学习领域,体现人性化的特点。 学生作为一个自主学习的个体,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会自己分析问题,寻求与学习相关的知识与技能,真正成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和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 二、情境教学法的实例运用 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情境教学法的应用可以分为表演体会情境、视频展现情境、实物演示情境、生活引入情境等。1.表演体会情境 表演体会情境就是让学生扮演某个角色,在课堂上或实训室进行现场表演。在教授《导游业务》中“地方陪同导游服务流程”时,让学生上台扮演地方陪同导游,其它的学生则坐在下面充当游客。整个课室的环境假设为地陪在旅游大巴上为客人进行车上讲解。表演者利用所学的知识充当地陪这一角色,台下的学生则以游客经常出现的状况来测试表演者的各种应变能力。在教学活动中,它顺应了学生的情感活动和认知活动的规律,利用角色效应,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学生从“扮演角色”到“进入角色”。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身参与的情境模拟,一方面可以使学生从“被动角色”跃为“主动角色”,在生动活泼的情境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体,使学习成为学生主动进行的快乐的事情。2.视频展现情境 视频展现情境就是利用多媒体教学技术的优势,通过对声音、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和活动视频等多种媒体信息的综合运用,再现课本中的文字内容,使学生身如其境,在轻松的氛围中更好的了解、掌握知识。在教授《全国导游基础知识》中“园林建筑”时,如果只是单纯的用语言讲授园林的建筑特点、建筑布局等,学生难以理解众多的专业术语,会感到书本知识枯燥乏味。因此,在教学中利用多媒体将北京故宫、承德避暑山庄等皇家园林和苏州拙政园、上海豫园等私家园林进行景像再现。视频中的优美画面和优雅的中国古典音乐,加上配音师抑扬顿挫的朗读,一下子就把学生带入了如诗如画的境界,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了皇家园林的磅礴大气和苏州园林的玲珑雅致。视频播放结束后,教师先让学生总结皇家园林和私家园林各自的特点及差异,再结合学生所述,通过课件进行点评。通过视频的情境演示,可把学生的认知过程、情感过程有机地统一到生动的教学过程中,创造出教学情境,将课堂教学引入到一个崭新的境界,“一图穷千言”,使课堂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3.实物演示情境 实物演示情境就是通过实物演示,创设特定的情境,引起学生积极的、健康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对知识进行探索。在教授《餐饮服务与管理》中“中餐宴会摆台”时,教师带学生去本地的四星或五星级饭店的宴会厅观摩,学生在感叹宴会造型之精美、花型之丰富、服务员技能之娴熟时,不由自主的产生对宴会摆台知识的渴求。再比如教师在向学生讲解“客家围龙屋”的建造特点及蕴含的民风民俗时,就可以带学生参观当地的围龙屋,现场为学生讲解围龙屋的建造具有防御性和审美性的功能,从围龙屋的布局说明也客家人内敛凝聚的性格特点。这样有利于抽象知识的具体化,引起学生的欣赏兴趣,激发学生较强烈的竞争情感反应,使学生把自己全部的感情都投入到学习的过程中去,培养学生的欣赏和实际操作能力。4.生活引入情境 生活引入情境就是从生活中某一典型场景引入课堂教学。《旅游礼仪》这门课的教学采用这种方法效果较好,因为礼仪知识多是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如在教授“名片礼仪”时,教师先以设问的方式要求学生举例说明生活中名片使用的场合及重要性,学生在思索问题的过程中对名片的使用方法产生兴趣。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互动中理解名片的接受与递出的礼仪、名片制作的注意事项等。在学生了解知识点之后,教师再让学生现场演示,进一步加深理解。在这一教学过程中,优化的情境使学生经历“目标关注——激起情感——知识移入——加深理解——知识弥散”的情绪发展和知识认知的过程。这种教学方法更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更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可以使学生在一种“创造性的环 境中”培养能力,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知识实践运用能力。 三、结语 旅游专业教师要让学生学好专业知识,不仅要培养学生的智力因素,更要注意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情境教学法能灵活的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来探究学生的知识背景与学习特质,建构并维持合适的教学情境,诱发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大胆并且有效的成为信息加工主体。它能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平等的愉悦氛围,让学生变苦学为乐学、变畏学为主动学。它以接纳、包容、鼓励的态度,引导学生进入一个生动活泼的学习领域。 教学法论文:后教学法在汉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教学中的应用 后教学法是20世纪后期出现的以外语教学为主要对象的语言教学思想,这种思想虽然源于外语教学,但是移植到中文系本身的语言教学上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后教学法 语言研究的多元性导致了语言教学的多元性,二十世纪后期,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固有的语言教学法很难适应不同环境、不同语种的语言教学。语言教学中实践与理论分离的内部局面加上后现代主义思维的外部影响,外语教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十多年中开始了新的思维和理论的构建。 Spolsky1988年明确地指出:“任何一种倾向于单一教学法的二语习得理论都是错误的。”Prabhu在《为什么不存在最佳教学法》中就强调了教师在语言教学中应该形成具有个性的教学理念。直到Kumaravadivelu将大家普遍认同的模糊化的概念都清晰化、具体化以后,后教学法的理论框架才基本形成。 后教学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学法,它主张教学理念和程序分离,选用适于解决教学问题的各种具体手段。它与以往教学法自上而下的制造模式不同,讲究在一定原则指导下,通过微型的教学程序进入教学实践,要求体现语言教学的实践性、具体性和社会性的结合。后教学指的就是语言教学界抛弃教学法思维,开始的一种多元的,崭新的尝试。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语言教学 语言课是汉语言文学专业中的基础科目,它包括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三门主干课,这三门课程的教学在中文系的教学中至关重要。 现在大家在中文系进行语言教学都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法,基本以教师讲解为主,辅以相关的课后作业,教师讲多少,学生吃多少,很难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所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普遍反映语言学的课程枯燥难懂,知识点多而杂,是最不容易掌握也最不愿意学习的课程之一。面对这样的困境,语言学教师不但要随时关注语言学本体的新研究成果,还要随时接收新的教学观,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三、后教学法在中文语言教学中的应用 后教学法要求教师树立自己的教学理念,把课堂还给学生,把教学原则应用于具体教学环境中的实际操作,这是一种动态的、创造性的和探索性的过程,具有环境的敏感性和教学对象个体性的特征。Kumaravadivelu设计了语言教学的“宏方略”,布朗也有语言教学的十二条原则,这些都是在二语教学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来的,但是并不都适应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语言教学,本文仅就其中能够指导中文系语言教学的几点进行分析。 (一)学生学习机会最大化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获得学习的机会越大,能够掌握的知识就越多,这需要教师调节课堂,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 1.教师要善于创造机会 后教学法认为,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创造学生的学习机会,所以教师应该注意各种学习机会的创造。 现代汉语语法问题在其本身的课程中既是重点又是难点,在讲解词类的时候还有很多重要的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属于不同的类别,这时候教师一定要注意善于创造学习的机会。采用启发式建立环境和平台,让学生自己发现规则。 例如讲介词“在”的时候,老师不需要说出“在”于什么样的语境中是什么样的词性,只需要列举出几个句子,学生就能自己发现问题: (1)我在教室看书。 (2)我在教室。 很多学生都能明确地说出例(1)的“在”是介词,例(2)中的“在”是动词。教师要继续追问“为什么”,让学生不但自己发现其然,更要自己概括出其所以然。经过对比,我们发现: 例(1)除了“在”以外还有一个动词“看”;例(2)中只有一个“在”能够做动词。所以学生自然能够得出结论:一个句子里,如果只有一个“在”,那么它就是动词,如果有另外一个动词,那么它往往做介词。 2.教师要善于抓住机会 课堂上学习机会有时候是学生自己创造出来的,教师不能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意志讲解,要善于抓住学生自己创造出来的机会。 比如进行层次分析法时,有些同学发现以下两个短语在分析中有所不同: (3)山上没有树。 (4)在山上没有树。 这两句话的区别在于例(3)中少一个“在”。进行层次分析的时候,(3)“山上”是主语,(4)“在山上”是状语。这种情况下,教师需要循循善诱,在此基础上,总结方位名词作主语和方位短语作状语的不同,并且进行相关题目的训练。 3.教师要善于扩展机会 无论是教师创造的机会还是学生创造的机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能够延伸的,教师不能放弃这样扩展的好时机。 例如笔者在引导学生知道了“在”于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用法,词性也有许多不同以后,趁机扩展相关知识点,把类似于“在”这样的兼有介词词性和动词词性的词语进行归类。 (二)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 教师除了在课堂教学中善于给学生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外,更重要的是要传授学生学习方法,通过一定的培训和磨合,使得学生能够自主学习。 1.培训 学生尤其是大学生的自主学习并不能自然地放到语言课堂上自由发展,它必须经过教师指导的培训才能够有的放矢,所以对学生的培训至关重要。 首先,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要求多角度地思考一个问题,在分门别类地讲解词类的时候,由于各种词类的讲解都分为定义、分类、语法特征和备注①几个部分,因此教师在详细讲解两种词类以后,可以以此为提纲,由学生自己分析词性。 其次,教师还要具有整合力,要求学生能够从错综复杂的语言现象中总结出比较合乎实际的语法规则。 2.磨合 对学生的培训不能瞬间就转变成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必须经过教师补遗的磨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在思考问题时会出现一些遗漏,甚至是教师多次强调的东西。教师必须克服可能会出现的厌烦心理,要理解学生出现的各种问题,使学生能够做进一步的思考。磨合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3.自主 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思考是后教学法中学生所达到的高级阶段。本阶段学生能够独立地进行相对完整的思考,发现新的问题,有一些善于思索的学生甚至能够提出一些有学术价值的问题并且尝试解决。例如在语法教学的后期,我班同学发现“山上架着炮”这种歧义句产生的原因,从而引起对语言的兴趣。 在自主学习过程中,教师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要从旁指导,使学生少走弯路,进行有意义的学习。 后教学法就是要经过上述的过程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是一个从“鱼”到“渔”的转化过程。 四、后教学法在中文语言教学中的应用的结果 经过后教学法在语言教学中的实践,我们发现这种新型的教学理念对教师、对学生两方面都有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 (一)教师角度 1.强化教师 后教学法要求教师对教室发生的一切都要有整体的了解,要能够细致观察、准确评估并作出及时调整。教师要对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思考,有选择地使用适合教学环境的方法,做具有战略性眼光的实践家和理论家。 2.教师发展 后教学法放弃了传统语言教学中教师只管自己备课教学的方式,摒弃了教师只要掌握了知识和技能就可以做一个好老师的传统训练观。它要求教师要有能够依据对教学理念不断理解和教学技能不断扩展的发展观念:教师不但要讲课,还要动脑筋把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想办法把学生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不但要教给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显然是对教师的一个挑战,所以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在实践中发展自己的能力。这个发展是用批判性眼光不断反思、总结升华的过程。 3.行为研究 借用心理学术语说明后教学法这种教师发展的新模式。针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应该进行准确的干预行动,随时做出相应的策略应对。行为研究要求教师能够应需而动,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而且是教师在实践中就进行的教学研究,是改变不佳教学现状的最好方法。 (二)学生角度 过去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往往是负面的,认为学生在教学中就是被动接受的角色,而今天后教学法在语言教学中的应用是学生发现自我的过程。 首先,学生是学习的贡献者。学生对现代汉语知识的再认识过程往往能够进一步促进学生思索,尤其是通过发现规律外的问题,可以很好地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理论框架。 其次,学生变成了教学活动的制定者。后教学法强调了传统备课中人们比较容易忽视的“备学生”的环节,教师必须考虑到学生的需要、目的和希望,从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策略。 再次,后教学法中的学生还是教学活动的实施者。尤其在现代汉语教学的后期,教师挖掘了学生的潜在能力,学生基本能够达到自主学习的境界,所以自然而然地参与到教学中。 综上所述,在后教学法的应用中知识教学越来越弱化,教学生怎样学越来越重要,大家要用后教学法的思维方式,解放思想,选用一切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真正的教学相长,从而促进汉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教学的健康发展。 教学法论文:初中思想品德课开展课堂讨论教学法的实践与思考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几千年前的孔子说的话,现在有言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也说明了人多力量大,人多智慧广的道理,所以我们今天在大力进行课程改革的时候,提倡“自主、合作、讨论、探究”的教学方式,“讨论”是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经常与学生讨论问题,启发学生的思维,传授有关知识。 根据上海市《中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思品课的任务是: “……引导学生经历课堂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逐步提高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而旧的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模式常常把学生放在被动接受的地位,教师独霸课堂,忽视学生实际,一讲了之,往往造成学生“课上听得头头是道,课外表现又是另一套”的道德知行脱节现象。所以,只有注重文本世界与生活世界的紧密联系,注重教与学的紧密结合,让学生变被动接受为自主感悟,我们的品德教育才不会成为空谈。讨论式教学,为学生提供各抒己见的机会,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这样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在讨论交流中深化道德认识,升华道德情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以下是我在开展讨论式教学法的几点实践总结: 一、思品课课堂讨论式教学法开展原则 1、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传统教学论虽认为教学是一种师生之间的双边活动,但它却否定了学生同伴之间的相互影响,将教学活动过于简单化了。这使得学生的主体地位难以体现,使得学生过于拘谨,思维定势、从众心理、信息饱和等表现较为严重。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教会学生善于思考和善于说话。”讨论活动的开展,就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课堂活动为中心的主要形式,针对某些问题或课文重难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性地位。 2、激发学生的主动性。课堂讨论式教学,同以往老师讲学生听,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相比较,讨论式教学更能激发、调动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有助于养成学生动脑、动手的好习惯。既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发表自己的观点能力,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师生共同创新,共同发展。 3、形成知识的互补性。讨论式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能紧紧把教师和学生连在一起,学生和老师都能各自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疑问,但同时又都在倾听别人对某一问题的阐述。这样以来老师在倾听学生发言的同时,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法,并用自己的言行把讨论引向高潮,同时也是在对课堂讨论进行协调。老师和学生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形成了师生之间朋友式的平等关系,形成知识的互补。 二、思品课课堂讨论式教学法开展方法 1、合理安排活动场所,营造民主的讨论氛围 心理学家罗杰斯提出: “有利于创造活动的一般条件是心理的安全和心理的自由。从本质上讲,创造性活动必定是异样的,从而必定是异常的行为。对一个人的表扬赞许乃是促进心理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当一个人在心理上感到安全时,他就不会害怕表现和发展他的发散思维和求异思维,他可以在进行发散思维时无须处于防御状态,从而保持心理的自由。”因此,在讨论式的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意给学生营造一种民主的讨论氛围。 我在尝试课堂讨论式教学之初,曾发现这样的问题,每次学生的讨论都不是 很积极,气氛也不够热烈,有些只是在应付形式。起初以为是学生不行,基础不好,不会配合。然而,看到别的老师上课时,讨论却是很积极的。于是,我就开始反思,是不是我的教学方法出了问题?同时,课后我也找来学生了解情况,有的说 “我跟我们小组的同学不太熟,讨论不起来”,有的说“我们前面的同学,讨论时要转到后面,挺不方便的”,还有的女同学说“和不熟悉的男同学在一起讨论挺别扭的”……。综合学生反映的这些情况,我采取了一个对策:在我的课堂中,我对班级学生座位进行重新编排,让他们3--5人自愿组合,我再进行一些微调,把座位按方形排好,并且每节课都按这个顺序坐。没想到这一小小的调整,却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从此,在课堂上学生讨论的积极性大增,因为小组内的每个成员都是自己喜欢的、熟悉的,所以讨论起来比较融洽,学生的心情也为之改变,充满了激情,解决疑难问题快了,发现问题多了,学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 2、精心设计讨论问题,激发学生讨论兴趣 讨论的题目不同于一般的问答题,它需要我们在研究学生道德认识水平!、生活水平,研究教学的需要和教材的基础上精心设计。讨论题目不仅要使大多数学生都能够理解和接受,而且要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要使孩子有话可说。讨论题难易要适度,具有针对性、导向性和新颖性。如:在教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时,由于我们的学生都属于未成年人,这一课的内容与他们的生活实际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课堂上我首先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结合你们的生活实际,你们觉得,我们未成年人都应享有哪些合法权益?”这个问题来源于学生的生活实际,他们都争先恐后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的说“父母应该要把我们养 大成人”,有的说“我们应该有自己的隐私,父母、老师不应该私自扣留和拆看我们的信件”,有的说“我每年的压岁钱都被父母没收,我觉得这是不对的,这些钱是亲朋给我的,就应该属于我自己”学生们兴趣盎然,有的还有点愤愤不平,虽然他们的语言不够精练,表达不够准确,但是他们却能结合自己的生活,说出自己对“自己应享有的权益”的最深刻理解,这样,既拓宽了思路,又深化了他们的认识。这要比老师笼统地讲,学生机械地听的课堂教学效果好得多。 3、善于捕捉课堂亮点,把握讨论时机 常言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讨论式教学也不是什么问题都讨论,从学生角度想主要是当学生产生疑虑的心理状态时或主动提出有探讨价值的问题时,要及时讨论。具体说来,思考出现困难时、意见发生分歧时、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多样时、知识需要拓宽时,都最好能安排讨论。例如,在教学《养家的父母最辛苦》这一框时,在课堂上,我刚把课题展示出来,就听到下面有同学在嘀咕 “我觉得我最辛苦了”还有不少的附和者,看来学生对此有不同的观点,这时就是难得的讨论机会。我没有按照原先的预设开始新课,而是趁机问了一个问题“你们觉得在家里谁最辛苦?”学生马上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有说是自己的,有说是父母的,有说是爷爷奶奶的……,最后通过大家的共同的讨论分析,我们终于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养家的父母最辛苦”,这堂课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4、适当的情感引导,延伸讨论价值 赞科夫说: “教学法一旦触及孩子的情绪、意志或触及孩子的精神需要,这种教学方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要提高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效果,教学过程必须具备浓厚的情感色彩,我们的情感不仅影响着自己的教学思路,更对学生的讨论活动产生影响。因为品德生活本身就有情感,课文一般都是通过美好的大自然、幸福的生活以及学生周围的事迹来感染教育孩子,所以我们首先在备课时要进入“角色”,体会文中的思想情感,联系自己的生活感受,撞击出心灵的火花。例如教学《新学期,新学校》这一单元的第一个主题活动时,我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场所,让他们在愉快和谐的气氛中畅谈自己对新学校的认识,说一说新学校给自己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以及自己对新学校还有哪些改进的意见等。在活动中,我注意收集从学生那里反馈过来的信息并将它们进行分类如:针对老师的、针对学校环境的、针对教学设施的、针对课程设置的等,并根据这些信息深入展开讨论,让学生共同参与对新学校的发展规划,帮助学生养成爱学校、爱集体的好品德,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同时也使学生树立自信心对新学期、新学校满怀希望。言语中我充分地体会到学生对新学期、新学校满怀憧憬,感情得到了升华,这不比我们单纯的说教来得更有意义吗?在教学完《新学期新学校》这一课后,我用这么一句作为结尾:“我们的新学校多美啊,同学们都这么热爱我们的学校,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努力、更积极的把我们的这个家园建设的更美、更好呢?”同学们都兴奋地喊道:“好!”于是就开始动手,构想着自己的伟大创意。 三、思品课课堂开展讨论式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通过对讨论式教学法的实践,我总结了上述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讨论式教学法,应该象市场管理那样,“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所谓“放”,就是老师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讲究课堂民主,不搞一言堂。让学生在平和的氛围中学有所得。 2.教师作为讨论课题的组织者,要采用“抛砖引玉”等方法,尽快使学生进入讨论课题的角色。 3.在讨论教学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并不是说教师就不起作用,听之任之。相反,教师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要起到一个“暗线引领”的作用,合理调控讨论过程,一堂讨论课的成功,教师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4.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对他们的发言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不打消他们的积极性,搓伤他们的自尊心。如果学生发言,稍有不正确,就加以批评,致使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严重损害,那么长此下去,每天一两个学生被“打倒”,一个月之后,全班同学可能就很少还有人举手发言了。你想想,人家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起来,反而遭到批评,受到嘲笑,这样的事谁还愿意干第二次呢?所以,对学生的发言教师不做“正确”或“不正确”的评论,也不对不同学生的发言做比较性评价,表扬一个批评另一个,对每一位愿意发言的同学我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积极性。 在思想品德的课堂教学中运用讨论式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具体体现,也是教师教学观念的一次新的转变,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实施途径,掌握好这种教学方法,能够使我们的教学更能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更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学法论文:商务英语中的项目教学法 一、项目教学法的实施 (一)项目主题的形成负责这五门课程的有三位老师,针对课程内容及课程要求,三位老师共同拟定三个题目: 1.某甜品生产厂家为生产一款高端曲奇需要从一新西兰奶制品厂家进口奶粉。 2.某鞋厂为生产一款着名品牌鞋需要从意大利一皮革厂进口半成品优质羊皮。 3.某玩具生产厂家为生产一款高端电子玩具需要从日本某电子厂进口电池。 两个班级的学生每个班级分成三组,每组4~5个人,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一个题目。要求一个项目的双方要分属在不同的班级,以激发学生的竞争性,提高参与的热情。学生选好题目后即可以假定所在小组为一个公司,公司为一家已经存在的实际的公司。因为已存在的公司拥有比较全面的背景信息,学生可以利用已有的资源,更加方便直接的定位公司、自己以及产品,更好的进入角色。在这一步骤中,学生可以在商务英语课程中学习专业术语的使用;可以在商务英语写作老师的帮助下书写公司简介,产品推广报告等;商务管理老师帮助学生学习公司活动、商业分析模式、公司的组织结构、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竞争、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策略、产品的定价、分销、促销等。这一过程的阶段性成果可以体现为公司英文简介、商品介绍及推广报告、公司人员分工及职责分配、SWOT及PEST分析报告、市场营销策略计划书等。学生在分工及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可以更好的了解自己以及团队成员的优势和劣项,在团队里进行资源分配,形成优势互补。 (二)项目计划的设定学生已经在假定的公司有了自己的分工,下一步的计划就是在充分准备之后联系出口厂家进行贸易沟通,并在贸易意向初步达成的情况下,对贸易细节进行最终的谈判。在这一步骤中,学生可以学习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国际贸易术语、包装、运输、支付、保险、贸易流程、合同等;从商务英语写作课中学习要约、询价、报盘、还盘、接受的书写方法;学习商务管理课程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激励、商务沟通、团队管理、危机管理等;在商务谈判老师的指导下学习商务谈判的原则、方法、程序以及从谈判之前到之后所要做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等。阶段性成果可以为书面形式的要约、询价、报盘、还盘及接受;公司进行本次贸易的预算单;员工激励政策;对方公司背景调查的资料汇总;谈判小组成员分工;谈判计划书;贸易合同书等,学生还可以进行模拟谈判以增加谈判的胜算。这是知识大量积累的一个过程,每一个新的内容与所要完成的任务密切相关,学生会有意识的把这些与项目联系在一起,很快把知识应用起来。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在团队合作、集体荣誉的激励下仔细思考、推敲、沟通,并相互帮助、鼓励、监督。 (三)项目执行各小组都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进入正式谈判。谈判的过程及成果即是之前所有知识积累及准备效果的集中体现。贸易合同书及谈判记录单是项目成果的最终体现。在谈判过程中,学生可以在自己搭建的舞台上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教师尽量不参与谈判过程,但需要在旁观摩,以便之后给出准确的评价和指导。 (四)项目结束,评价和总结在项目完成以后,学生先以公司会议的形式在小组范围内进行交流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的内容包括对各项准备工作的评估,谈判过程中应用策略的评价以及完成整个项目的经验教训。评价和总结对项目教学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再次审视自己的学习目标、过程和效果,是锻炼学生思辨能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为进一步确认项目教学法的实施效果,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数据采集。问卷主要针对知识的学习情况、综合能力的训练以及性格的培养三个方面进行调查。问卷每个题目有五个层次的选项: (1)完全同意; (2)基本同意; (3)没有明确观点; (4)基本不同意; (5)完全不同意。 从问卷的结果看,学生面对自己取得的成果普遍反映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感受到学习带来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在知识学习方面,92%的学生表示在学习中有明确的目标,88%的学生会主动阅读课外材料。带有明确目标的扩大范围学习,提高了信息输入的数量和质量。80%的学生表示对进一步学习有所期待,学生的学习热情已经被调动起来,对下一阶段的教学做了良好的铺垫。在综合能力培养方面,84%的学生表示有更多的机会进行沟通,在团队协作过程中的交流对合作及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促进作用。76%的学生表示对将来的职业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这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清楚未来职业对知识及技能的要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的去进行补充和提高,而且有利于学生未来的职业 规划。在性格的培养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是92%的学生能够积极的处理矛盾,并能够听进同伴的建议,这无论在性格培养上还是在心理健康方面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而且大多数学生通过项目学习表现出了合作性和分享精神,愿意为他人考虑,在自己完成任务的时候尽量方便后续工作的进行。这是在其它英语教学活动中很少涉及的方面,也更加健全了在教学中实现对学生积极性格的塑造。在评价和总结的环节中,各商务英语课程教师也要积极参与其中,评估学生们对自己的评价,以班级为单位从自己任课科目的角度对学生的学习及项目的呈现做出指导和总结。教师在对学生完成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的过程中,可以调整从选题、指导、激励、协调等环节的参与程度。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充并根据学生在完成项目过程中体现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合作能力、规划能力等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在下一阶段的教学中可以有侧重性的培养。 二、结语 项目教学法的教学目标是达到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人格发展的共同提高。在项目教学法中,从选题、目标设定、准备、实施、总结各个过程应该让学生自己完成,给学生一个充分展示自己的平台。教师的角色是给学生创造这样的学习机会,搭建这个平台。但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学生带有极强的目的性,学习的内容可能是片面的,这就需要教师帮助巩固基础、适时的对教学内容做出补充、提供参考材料。其次,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学习,可能会因为意见不统一、分工不平衡、参与积极性不同而产生分歧。教师要帮助协调,促进沟通,及时引导并激励学生共同参与到团队中去。教师的主要任务不再是知识的讲授,而是项目的组织者、协调者、学习的支持者、行动的激励者、能力的开发者、方向的引导者。本次商务英语教学实践持续的时间短、教学对象的规模小,能够反映出来的问题相对有限,但取得的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实践得出:项目教学法在商务英语教学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它对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促进人格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作用。本次教学活动作为项目教学法的课堂应用具有一定的实践参考价值。项目教学法在英语实践教育中的讨论尚处于起步阶段,相信其在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应用中会有更加广阔的前景。 教学法论文:魏书生教学经验-------“学导式”教学法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学导式”教学法,“学导式”教学法的基本结构如下: 1.学生略读课文、讲义,尝试练习,初步体验一下所要求的操作,发现新知识和疑难之处,反映给教师(这一步可以在上课之前的课前预习阶段完成。如果每节课以45分钟计算,也可以在这一堂课的、头3~5分钟进行;或者在前一次课的后面3~5分钟进行这一步)。教师在收集了学生的疑难问题,了解了学生的预习和自学情况、初步操练的体验之后,再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示要领,交代重点思考的问题或作出示范操作,供学生模仿。同时,可向学生提出简明扼要的有关这一学习单元或这一堂课的基本要求(教师的这些工作内容,可用3~5分钟进行,也可以在前一次课上利用下课之前的部分时间完成),要求学生独立去获取答案。 2.学生明确了这一堂课的学习目的与要求各自带着思考题去深入自学或操练,第二次提出自己经过一定思考仍然不得要领的问题或疑难之处(这些也可以在课前预习时进行),向同学请教或反映给教师(一般可用3~5分钟时间)。 3.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按前后坐位或4~6人一个小组。互相讨论研究,交流心得体会,教师巡视并听取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注意学生的思路(一般可用3~5分钟时间)。解决不了的疑难第三次向教师提出或由教师就近随时个别辅导答疑。这时的疑难问题已为数甚少,确实是学生经过了一定努力仍然难以独立解决的重大难题或关键环节。 4.教师抓住关键性的重大难点和本课的教学重点,加以精讲,再把学生正在掌握的知识、技能、技巧与开发智能的进展情况加以讲评。对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定理、公式,教师要讲清它的来源,说明它的性质,并举例说明它们的应用。对并列的概念,可以只讲清一个,以便引导学生去举一反三。避免“抱着学生走路”。同时,交代并引导学生在课后去阅读必要的课外参考资料,这是教师在以45分钟为例的一节课中,集中讲解重点内容,解除学生的疑难问题进行示范演示的阶段。这一阶段一般可用10~15分钟。如果加上在上课的开头阶段教师提示要领,交代重点思考的问题或作示范操作,提出这一节课的目的要求所用的3~5分钟。“学导式”教学法要求教师在一节45分钟的课上面向全体学生所占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主要由教师或学生分别占用课堂时间的比例大体为四比五,也就是说,主要由学生进行独立活动的时间一定要多于主要由教师进行引导、讲授、示范的时间。同时,在教师进行引导,讲解和示范的时间里,也要伴随着每个学生的注意观察,认真思考,记忆,想象的智力活动和简易的模拟动作,教师也要着眼于教会学生学习,教会学生以尽量饱满的情绪和正确的学习态度去开发自己的智能。学生在听讲的过程中也必然伴随情感、意志等相应能力的发展。 5.教师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提问,检查学生当堂理解知识、掌握技能的情况,作出必要的评定;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改掉错误,正确领会完成课后作业的要领和方法,进一步加深理解,达到记忆、巩固和熟练的目的(一般可用5~10分钟时间)。 “学导式”教学法有广泛的适应领域和适应性能,而且完全能够根据不同的教学需要和教学条件灵活变通的发挥效能。当然,这不是说可以把“学导式”教学法作为僵化的模式套用,要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变式”才能达到不同的教学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采用“学导式”教学法,要经过一番逐渐过渡和师生双方逐渐适应的过程。 教学法论文:教学法在汉语语法教学中的实用性 一、逆向式教学法 逆向思维是人类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逆向式教学法则借鉴了逆向思维的理念,相对于传统教学中先理论后举证的教学模式而言,它是一种逆向教学模式:首先避开理论知识的讲授,从学生感兴趣的材料和案例入手,让学生感知和思考,再引导学生从材料和案例中总结出理论的知识,即采用“先实践后理论”的教学方法,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实际感受和实践操作中去,使抽象的学习内容具体化,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积极性,对培养学生自主思考和总结概括能力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逆向式教学法在现代汉语语法教学中的运用 笔者在现代汉语语法教学中多次尝试逆向式教学法,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课堂气氛也较之前活跃了很多。经过分析和总结,笔者认为在逆向式教学的具体运用过程中需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素材的准备。一般的现代汉语教材在理论知识点后语言素材的选取上主要是正面的例证,便于学生理解。而在逆向式教学法中,除了要有正面材料,也需要有典型性的偏误材料与之相对应,引导学生发现问题,从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觉归纳出知识点。以上文提到过的“把”字句为例,笔者针对“把”字句选取了四则语言材料:1、下午我很饿,所以把饭吃。2、请你把一支钢笔递给我。3、她把孩子又想念了一遍。4、你把报纸不该折起来。这四则例句都是对外汉语教学中遇到的病句,学生在发现并改正这些病句的过程中实际就能注意到相对应的四个“把”字句的特点和用法:1、动词前后常常有别的成分,动词一般不能单独出现,尤其是不能出现单音节动词。通常后面有补语、宾语、动态助词,至少也要用动词的重叠式。2、“把”的宾语一般说在意念上是有定的、已知的人或事物,因此前面常带上“这、那”一类的修饰语。3、谓语动词一般都有处置性,就是动词对受事要有积极影响。4、“把”字短语和动词之间一般不能加能愿动词、否定词,这些词只能置于“把”字前。再加上这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实例,对于汉语言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的学生来说,也能更直观地感受到以后可能面对的教学对象的情况和特点。逆向式教学法要求老师在课堂授课前素材的选取上要下功夫,除了典型性还要注意趣味性,以激起学生思考和讨论的兴趣。另外,素材的选择还要形成相互的关联性,让学生由此及彼地联想和思考,通过材料和案例对知识有系统化的理解。二是教师自己的准备。由于在逆向式教学法中学生的课堂发言和讨论会比传统教学法多,因此就需要老师自己的准备要充分。首先老师自己对知识点的掌握不仅要深入,而且要全面,具有延展能力,能从多个视角对学生加以启发和引导。其次,在课堂的有限时间内要做到既能最大限度让学生思考,同时又保证教学的进度和教学目标的完成,就需要老师具备很强的课堂掌控力,及时应对学生在发言和讨论过程中出现的争吵、跑题或其他情况,保证讨论、发言的效率和价值。对应上文提到的,笔者以名词的语法特征为例,具体操作如下:1.给出一组材料:①鸡在叫,鱼在跳,李园在作诗。②牛踢郭芬③东方明珠让学生找出名词,然后分析所充当的句法成分,从而自己总结出名词的第一条语法特征:经常作主语和宾语,多数能作定语和带定语。2.给出另一组材料:①一头牛、一只鸡、一双鞋、一个人②很鸡、太鞋、特别笔让学生判断①②两组材料的对错,在判断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出名词的第二条语法特征:名词前面一般能够加上表示物量的数量短语,一般不能加副词。通过这样的方法,每种词类的主要语法特征学生基本都能自己总结和归纳出来,老师再加以补充说明例外的情况,教学目标就完成了。因此通过参与、探讨、领悟,学生就逆向推导出知识要点,从而也更深刻地把握了词类的分类依据。在短语、句法成分和句型等部分的课堂教学中都可以以此类推。实践证明,使用逆向式教学,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都提高了,同时因为经过自己的认真思考,学生对于知识点的掌握往往更加牢固,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逆向式的思维还可以使学生从程式化的思考中开辟新思路,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浅谈财政学教学改革:财政学课堂教学研究 摘要:财政学是介绍财政理论、指导财政工作的专门学科,是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如何结合财政学特点进行教学,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关键。文章结合作者的教学经验,介绍了有关提高财政学课堂教学效果的体会和建议。 关键词:财政学;课堂教学;财经类;核心课程;实践教学 财政学是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讲授财政概念、财政职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家预算、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政策等基本理论;在课程设置上,应该在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结课后,会计、税收、财务管理等专业课开课之前开设。目前,在开封大学财政经济学院所有专业均开设含有财政学内容的课程,但是这门课程没有引起学生足够重视,往往认为财政学课程不实用、太抽象、不易把握等,不去努力学,为了考试死记硬背。为此,对于财政学如何教学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就至关重要。 一、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一)课程内容枯燥,难以吸引学生 对于财政学教材来说,内容大同小异。因为对财政学的讲解离不开财政学的框架,也就是财政概念、财政职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家预算、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政策等基本理论。而这些内容学生会觉得太枯燥,没用处。没有像对待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和统计学这些学科那样下工夫。 (二)授课方式缺乏灵活性,教学效果难以提高 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仍然以板书讲授为主,没有运用其他生动、直观的教学方式,授课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根据科学研究表明,人类的接受能力根据感观的不同而有强弱之分,文字解释是抽象的、图表或图画的解释是直观而易于消化的,教师在追求表述完整和解释到位的同时,没有考虑到适应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容易造成学生的厌倦甚至抗拒情绪。由于上面所提到财政特点,如果对一些关键、重点的内容照本宣科,直接将内容写到黑板上,学生仍然会听不明白,这样既影响课程进度又降低课堂教学效率。 (三)学生学习的目的不明确,缺乏主动性 由于这门课内容较为枯燥,教师授课方法单一等原因,大部分学生在课堂上注意力始终不能集中,并且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也不会积极思考,更谈不上自觉学习,这种被动的知识传递方式造成学生只为考试而学,缺乏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由于存在以上各方面的不足,笔者认为要想提高财政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必须结合教材、教师收集的资料和课外辅导书,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并配以生动、直观的多媒体教学,弥补课程内容枯燥、教材内容陈旧和教学方法单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课堂上师生互动,充实和完善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二、改进教学方法 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积极投入到课堂中去,从而提高整个课堂的教学效果是每位教师都必须思考的问题。为此,笔者多年来一直努力在探讨和尝试,并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学教学方法,该套方法借助多媒体辅助常规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整个课程思路,突出重点 在第一节课时,先把本课程提纲挈领,让学生知道财政学课程应当学什么。首先,应当知道什么是财政,它的概念与职能;然后就是财政收支;再次就是对于财政收支的预算也就是国家预算;最后就是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政策等。这样学生就知道自己在这学期需要学习什么。还要给学生指出重点,首先是章节重点,另外就是各章的重点,需要在讲述各章内容时指出。 在讲述各章重点时,对于一些学生们早已熟悉的、或是教材中清楚表述但不要求深刻记忆的内容,可以适当地精简和忽略,以此提高有效信息的集中密度、明确重要知识点。如同在修剪植物的时候把不必要的枝叶去掉,反而能更完美地展现缰参锏男巫春吞逄。 (二)进行教学方法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首先,借助多媒体。多媒体教学使师生处于一个开放互动的审美心理场,学生情绪振奋,思想解放,参与主动,他们的思想随情境而向四方发射,联想与想象自由而不受羁绊,智慧的火花不断引燃,思维发散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优于单一的教学模式。 商业银行学是一门信息量极大的学科,涉及面广,因此在教材编写时对相关内容的解释都会尽可能地完整、清楚。这就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冗长的文字增加了学生们阅读的困难;二是几个同类词语出现的篇幅跨度过大必然影响教材的系统性。为此,可以借助多媒体课件制作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弥补。 其次,采用案例教学,充实和更新课程内容 。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模式注重“怎么教”的方面,课堂以老师为主导。相反地,西方教育界一直推广一种反思维的“案例教学”模式,该模式以学生为主导,侧重于学生“怎么学”。案例教学法突破传统的教学误区,是灌输式学习向启发式学习的转变,是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目标是提高学生对知识理论加强理智性的理解及应用,提高和培养学生的评论性、分析性、推理性的思维和概括能力、辩论能力以及说服力方面的能力和自信心,能够使参与者认知经验、共享经验,能够促进学生扩大社会认知面以及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的愿望和能力。 教师应结合每章理论内容,把商业银行一些实际案例编制成册。把学生分成实训小组,在每章讲述完之后让学生做相应的案例。做完之后,让学生讨论,在教师的引导下得出正确答案。最后让学生各组交换实训结果,给出成绩。这种方法突破了原有的那种“空中楼阁式”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学生们在老师的引导之下对相关信息进行专题讨论,从而掌握信息本身。 (三)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实践教学 财政税收与很多宏观、微观的经济问题相关联。因此,在教学中应充分考虑财政税收与实际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运用财政税收理论剖析实际问题,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再通过实践教学进一步加深学生对这门学科的理解。这一环节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到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实践,让他们在充实繁忙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将课堂上的知识转化为服务社会的真知卓见。 (四)结合不同专业,抓好教学侧重点 财政税收专业和非财政税收专业比较,对财政税收专业的学生学习财政学要求更高,掌握的内容更全面,对非财政税收专业的学生,如管理专业的学生则要求重点掌握与企业、单位、个人分配关系较密切的内容,侧重于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制度和如何运用财政政策、制度,关于政府如何加强财政管理的内容则可略述。 (五)注重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标准,不能以分数定终身 我们必须扬弃传统的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以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是否达到培养目标为最终判断标准,构建与新型财政学体系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方法。考核方式上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笔试、口试、论文以及社会实践等。考核内容上针对课程类型,确定考核重点。总的指导思想是减少客观试题,增加主观测试题。整个考核应围绕财政学所涉及知识的系统性、综合性等能力培养展开,检测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素质,并促进教师日常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在对不同考核科目、命题范围、题型类别、题量覆盖面以及难易程度进行整体设计的基础上,重新确定成绩考核的评价标准,真正对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和素质予以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结语 课堂教学时间是有限的,如果所有教学材料都能精辟、简明地传达专业知识;如果所有的学生都能够充分利用课堂学习时间;如果引入主题、讲解内容、习题训练、消化知识每个教学环节都能完全按照老师的思路走,并且每位同学都能紧扣老师的思路,则这一节课的效率是可想而知的。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经济类人才。 浅谈财政学教学改革: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摘要]公共财政学作为一门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其课堂教学方法尤为重要,研究如何创新公共财政学的课堂教学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在分析财政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历史经验及阐述公共财政学与传统财政学异同的基础上,分析了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积极推广问题式教学、主动采用多媒体教学、积极引入案例教学、组织学生课堂讨论等创新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创新 一、引言 从广义上讲,财政学是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从狭义上讲,财政学是一门财经类专业必修的一门核心课程。本文的研究范畴仅限于狭义的财政学,即作为一门课程的研究。财政学作为一门课程,其主要是应用财政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现实财政学问题:如公共产品、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政府预算等,其根本问题是研究政府如何参与社会的资源配置。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最早提出财政学思想的是1663年威廉・配第出版的《赋税论》,而标志着财政学诞生的是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随后巴斯塔布尔、阿当斯、庇古、凯恩斯等经济学家为财政学的完善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财政学已经是比较完善的一门学科及课程。借鉴国外的财政学基本思想和基本理论,我国财政学学科及课程得到了较快发展,从改革开放以“国家分配论”为主流的财政学理论逐步发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理论,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标志我国公共财政理论体系的正式确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公共财政学理论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升华。但是财政学作为一门高等学校课程,其课堂教学方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相关学者对此的研究也非常地少,因此,本文打破传统的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对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进行创新性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参考价值。 二、公共财政学与传统财政学的异同 (一)公共财政学与传统财政学的相同之处 公共财政学与传统财政学都属于公共部门经济学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看,狭义的公共经济学即指传统财政学,也可称之为狭义公共经济学,而现代公共财政学可称之为广义公共经济学。因此,公共财政学与传统财政学都可以简单称为公共经济学。 (二)公共财政学与传统财政学的不同之处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研究内容不同。公共财政学研究政府资源配置的经济学,称之为广义公共经济学,传统财政学研究政府收支管理,是国家理财之学,称之为狭义公共经济学;二是研究对象不同。公共财政学研究的是政府部门的经济活动或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公共部门资源配置的矛盾是其特有的主要矛盾,传统财政学研究的是政府收支及其管理行为,收支矛盾是其特有的主要矛盾。 三、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结果分析可知,我国目前公共财政学的课堂教学方法严重缺乏创新,学财政学课程的同学普遍认为财政学比较枯燥、实用性不强,缺乏学习财政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课题组调查问卷显示,对财政学课程教学方法满意度选“一般”的占半数以上,选择“非常满意”的占极少数,选择“非常不满”的占近1/3。导致这样结果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共财政学课程本身的问题,理论强、较为抽象和宏观,同学们学起来感觉很枯燥乏味;二是任课教师的问题,没有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任课教师普遍采用讲授法,在重视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陈旧是主要原因,公共财政学本身知识的理论性和抽象性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引起学习兴趣低下,但不是主要因素。如果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即使枯燥的课程也可以讲授的很生动。其实教学实践中并不乏这样的例子,哈尔滨商业大学就有这样一位讲授公共财政学的教师,他用幽默风趣的方式把枯燥无味的财政学讲得生动易懂,深受学生喜欢。他的课堂不仅座无虚席,还有很多非本班的学生自带椅子前来听课。因此,在财政学的教学实践中,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并且不断创新,以提高授课质量,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创新公共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首先应做到既要重视教材基础知识的传授,又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教师可以在第一节课就向学生简单介绍一下本门课程的内容框架,让学生在正式学习本门课程之前对本门课程所要讲述的内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一方面课程内容框架应以教材为主线,不能偏离教材漫无边际的讲,否则会让学生觉得学校为我们选定的教材没有什么意义,从而降低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教学内容又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否则就会封闭自己的教学范围,压抑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在一定的限度内对教材进行必要的挖掘和拓宽,不断把理论和实践中更新的内容介绍给学生,以加深学生对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此外,对每章内容合理进行学时分配,对公共产品理论、财政的职能、财政支出和收入理论等内容,应增加学时、重点介绍,而对于如税收制度体系的内容,因为是税法学主要讲授的内容,因此在有限的学时内,可以不在课堂上进行讲授。 (二)积极推广问题式教学 问题式教学法是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线索,并把这一线索始终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即教师首先提出问题,学生带着问题理解问题、讨论问题,最后教师根据讨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讲解,准确地引导学生解决问题。首先,在讲述某一章新内容或每节新课之前,应结合现实提出需要思考的问题,让学生带着疑问和解决问题的目的来学习。其次,在讲课过程中,也应积极采用问题式教学方式。即使是大家都知道答案的问题,也可以采用疑问的方式,这样才能使学生处于兴趣盎然、思维活跃、精神集中的状态中。我认为这也是问题式教学的最关键的环节。最后,在学习完某一章或每节课后,也要给学生留一些新练习题,对学习过的内容进行巩固。采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让学生自己先动脑筋思考的问题式教学方式,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学生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的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水平。 浅谈财政学教学改革: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运用 摘 要:本文以财政学课堂教学中中国传统文化问题为主线,厘清了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的由来,分析了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表现,提出了提升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对策建议。就当前的课堂教学理论与实践来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财政学;课堂教学; 中国传统文化 财政学是一门思辨的学科,从狭义来看,属于应用经济学的范畴,从广义上讲,涉及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领域,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深刻领会财政学的要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前财政学的教材主要将财政学分为三大体系:一是财政支出理论;二是财政收入理论;三是宏观经济的监督、调控、管理理论。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方面很多新的内容在引入,在宏观方面,财政对供给侧改革影响、大国财政问题的出现等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在微观方面,“营改增”的问题、税制结构调整的问题引起来人们的关注,在实践层面,地方债的问题、政府预算的问题逐步成为热点。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也开始在财政学领域不断突显,如财政政策领域对于经济周期的把握与传统文化中的阴阳之道的关系,财政集权与分权领域与郡县制、科举制之间的关联,“三公”支出不断增加背后人情文化的影响,这些问题如果引入到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不但能拓展学生的财政学知识,增进其对财政学的理解,同时也能增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与趣味性,活跃课堂的氛围。本文将以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为线索,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当前中国传统文化在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财政学课堂教学中中国传统文化问题的由来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的高等教育也走入了全新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与当时的政治形势、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在教育体制上,沿袭着前苏联的传统,另一方面在学科上,有着经济发展初期的印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这个时期重工业成为各高校关注的焦点,“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也成为那个时代的教育领域主旋律,至于经、管、法等社会科学在那个时代并没有那么受重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的来临和高考制度的恢复。改革意味着对计划经济体制的调整,开放意味着对国外管理经验的引入,与经济发展相伴而生,高校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也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而这个时期的教材往往是通过“拿来主义”的方式实现的。而这种“拿来主义”往往存在着许多先天的“不足”。其中最大的不足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时展结合不足。1978年之后的中国,是翻天覆地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的事物不断出现,旧的观念不断消亡,然而,“拿来主义”的教材却并没有反映出变化的特点。即使是做过一些更新的教材,由于社会发展的速度过快,也不能完全反映出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经济、管理、法律等社会科学领域的教材存在着“时滞性”的问题。二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传统文化在改革前面临着全面的冲击,而“拿来主义”基本是一种照搬照抄,因此,在经济、管理、法律等社会科学领域的教材缺乏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本身又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这些教材也存在着“本土性”的问题。 在存在“时滞性”与“本土性”问题的教材引导之下,经济、管理、法律等社会科学的课堂往往缺乏“实践性”,而兼具经济、管理、法律领域特点的财政学这门学科更是如此。尽管如此,对财政学的教学而言,相比较而言,“时滞性”的问题并不是那么突出。这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时滞性”的问题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只有长和短的问题,没有有和无的问题。二是由于教材的更新,很多在新的事物引导下出现的新观点不断地补充到教材中来,补充到课堂教学中。而“本土性”的问题则显得较为严重。这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前的历史问题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落后于西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领域也受到了西方的冲击。同时,由于多极化世界的出现,文化领域的多元化思想也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所以相对于“时滞性”的问题,财政学课堂教学领域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更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表现 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领域: 1.政府预算领域 在政府预算领域,“三公消费”是人们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公款吃喝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于公款吃喝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领导干部思想觉悟的问题,有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传统文化也是问题之一。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情文化,人与人之间是需要表达感情的,酒能伤身,通过伤害自己来尊重别人是酒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喝酒这种现象往往是在饭局中产生的,因此吃喝问题深入人心。普通人的吃喝无所谓,但公务员的吃饭则涉及到很多问题,一是经费来源的问题,二是吃喝背后往往与各种小团体、小帮派结合起来,附着了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干扰正常的政治生态,以实现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公款吃喝这种风气必须刹。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的八项规定的出台有效地扭转了这一风气,实现了不敢贪,但从财政的角度,不能贪,不想贪还是要从政府预算入手,花国家的钱不心疼到花国家的钱没能力,再到花国家的钱不愿意的转变。从文化的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政府预算的控制,说到底也是对传统文化中某些糟粕宣战。 2.财政间财政关系领域 政府间财政关系领域中国文化的问题很多,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领域的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领域的博弈问题。其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领域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中涉及到分权的理论有一种叫偏好误识论,即不同地区的人们总有不同的偏好,如湖南人爱吃辣的、江浙人爱吃甜的、内蒙古人爱吃羊肉,同样是辣的,湖南偏辣、四川偏麻,贵州又麻又辣,如果中央政府在财政领域统一管理,则很难满足不同地区的偏好,因此,需要实现分权。这一理论应该上也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反映,在政府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财政管理的过程中,要尊重地方文化。 3.财政政策领域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整的一种手段,它是针对经济发展的周期来的。其实经济发展的周期也可以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文化去解释。经济从恢复期,到繁荣期、衰退期、萧条期,类似于《易经》文化中少阳、太阳、少阴、太阴,与每一天的黑白交替、每个月的阴晴圆缺,每一年的寒暑易节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用阴阳文化去解释经济周期,同自然规律去反映经济变化,会使课堂更加生动、活泼,可以提高学生的课堂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学科本身的拓展。 三、提升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对策建议 财政学教学中有大量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那么如何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1.教材编写 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可以将传统文化的问题融入进去,使同学们了解到财政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联,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对财政学的影响,了解到解决财政问题有时候需要从文化的角度入手,一方面可以拓展财政学的教学领域,另一方面也可以深化同学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增强民族感、自豪感,责任感。 2.课程设计 在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尤其是在通识课的教育中,可以增加中传统国文化的课程,同时也可以以财政学作为案例去解读,这样,一方面可以丰富同学们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展学生的思维体系,将国家的政策与日常的生活相结合,将财政的课程与学生的实际相结合,增强学生对社会现象的本质认识,对日常行为的理性决策,全面提升学生的工作能力。 3.课堂讲授 在课堂讲授的过程,可以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入手分析问题。尤其是可以通过案例来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与财政政策、财政问题、财政现象的关联,剖析中国传统文化对财政政策、财政问题、财政现象的影响,这样,一方面可以活跃课堂的氛围,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学生的思维层次,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财政学体系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渊远流长,在财政学的课堂教学中引入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通过教材编写、课程设计、课堂讲授等不同的方式将财政学的课程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相结合,有利于学科边界的拓展,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增长,无论从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浅谈财政学教学改革:财政学课程研讨式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传统教学模式在很多方面都不能适应现代教学要求,根据财政学课程教学的特点,将研讨式教学法应用于财政学课程,通过教学实践活动的进行及效果分析,对财政学课程运用研讨式教学模式的实践进行总结。 关键词:研讨式教学法;财政学课程;教学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研讨式教学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式,通过由教师创设问题情境,然后师生共同查找资料、研究讨论、实践探索、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的方式,使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现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高校中的一种主要教学方法。在我国,普遍认为研讨式教学就是教师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启发引导学生,通过质疑,确定研讨主题,展开研究讨论,用以开拓思路、创新观念,充分发挥学生的教学参与性,使其掌握基本理论,并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模式。 财政学是高等院校经济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经济类专业进一步学习专业课的基础课程。对学生理论分析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财政学课堂教学由于其学科特点和教学规律,传统的教学模式存在难以克服的诸多教学瓶颈,亟需以研讨式教学法为代表的现代教学方法体系加以解决。 二、财政学课程教学的特点及教学瓶颈 1.财政学课程教学的特点。财政学属于应用经济学,是经济学类核心课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要求学生既要掌握财政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也要能理论结合实践,运用财政理论和财政工具分析实际经济问题,评析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学习财政学对学生专业素质的提高以及现实社会问题的认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学作为专门研究政府收支活动及其经济影响的经济学分支,有着与其他经济类课程不同的、特殊的学科特性:①特别的研究领域,其研究的是作为资源非市场配置的政府配置;②特殊的学科基础,财政学与政治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有着较深的联系;③特定的制度背景,财政学的学习研究离不开相应的经济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背景。财政学所独有的学科特性决定了财政学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更有效的教学方法。然而财政学教学内容偏重理论,脱离社会实践,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传统的教学方式不能适应现代大学生培养目标。 2.财政学课程教学瓶颈。传统的财政学课程教育教学方法和模式并不能让学生适应社会的要求,财政学课程枯燥的理论和与实践运用的脱节是教与学的重大障碍。传统教学强调学习系统的理论知识,但是对怎样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没有足够重视。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主导课堂,重理论轻实践,将学生看作是知识的单纯接受者,对学生一味的灌输知识,不能很好地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不能使学生很好的掌握这门理论性强同时又对实务要求高的财政学课程。长期以来财政学课程的教学主要是围绕“教师―教材―课堂”三个中心展开。学生缺乏主动性,教师授课缺乏创新性,致使教学效果缺少务实性。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在被动和单调的教学氛围下学习,理论与实践难以有效衔接,导致学生所学知识技能无法满足社会需要。因此在财政学课程的教学方法上应积极探索运用研讨式教学法等新兴教学模式,使之符合财政学学科的特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研讨式教学法能破解财政学课程教学瓶颈 1.研讨式教学法让学生学习由被动变主动。在教师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研究讨论的过程中进行知识建构和观点认同。这种模式不仅追求学生的学习结果,更是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引导学生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来获取知识和强化能力培养与素质提高的一种教学方法。学生在研究讨论的过程中主动去思考、研究、探索,从而体验财政学研究方法的学习过程。在运用研讨式教学模式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教师引导学生思考讨论以及质疑,释疑,要及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使学生在研讨过程中,能主动参与,自主探索,自主求知。这样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学生的创造潜能。 2.研讨式教学法注重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应以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目标,使教学过程与现实问题解决过程类似。创设问题情境,呈现真实性任务,案例或问题给学生。教学过程为创设情境―问题演示―问题探究―互助学习―构建知识,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创设相关知识点的应用情境,启发学生在真实情境下思考。结合财政学特殊的学科特性,尤其是特殊的制度背景,包括经济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背景,使课堂讲授与社会经济实情相整合,加强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强调真实社会经济情境中的研讨式教学。财政学研讨式教学必须确立明确的研究问题,并且必须是当前财政领域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为增强针对性、时效性,财政学课程教学在设计问题时,要紧扣教学内容,围绕教学内容紧密相关的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去设计研讨题目。 3.研讨式教学法改变单调的教学形式。在财政学课程的研讨式教学过程中,可采取学生讲,大家评,教师总结或师生对话等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研讨式教学,在研讨过程中,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够自由发挥个性,教师的评价要具有全面性和激励性。研讨式教学法采用教与学双向交流方式,教学双方就共同关注的教学内容展开研究,学生可以自由提问,也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这样有利于规避传统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断裂和教学惰性,研讨式教学的课堂形式多种多样,教师可以打破传统的上课形式,将全班同学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在其组员个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然后就讨论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对别人的观点做出分析和评论。教师以平等的组员身份加入各小组的讨论之中,鼓励每位同学都发表自己的意见,引导小组集思广益,把本组讨论研究结果与教材提出的观点想联系,形成对研究对象的基本认识。教师在课堂上可运用多媒体、幻灯片、视频等多元教学形式;在课后学生查阅资料,进行社会调查,这样可以让学生的学习处于一种连续状态,而且学生也能够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去查阅资料和进行实地调查。这样可以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四、研讨式教学法根据学生特点实行差异化教学 研讨式教学在我国本科教育中还处在探索阶段,由于本科生人数相对较多,对研讨式教学模式实施的效果有一定影响。不同于传统教学法中的一味灌输的僵化模式,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对教学方法进行适当调整,实行差异化教学。 研讨式教学模式一般将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如果学生过多会占用较多的课堂时间,影响教学进度。如果学生人数较多,师生比太大,老师也不太可能去参与每组的讨论。相对于小班学生来说,老师也不可能在大班课堂上给每组发言并点评的时间,讨论更多地要学生在课堂后进行,课后讨论相对来说没有课堂讨论的效果好。课后不一定每个组员都有时间去参与讨论,也不能像课堂讨论那样,学生可以从其他组的讨论中获得启发,课后讨论也不能像课堂讨论那样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在本科教育已普遍采用研讨式教学模式的国家,每组课后讨论的结果通常是以作业的形式交给教师,教师再在以后的课堂中选择少数几个组发表讨论结果。课后讨论的效果在很多方面都远不如课堂讨论。在学生相对比较少的学期,教师很容易组织课堂讨论,人数少的小班课堂讨论的参与度和课堂气氛相对人数较多的大班来说要好很多,也更能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兴趣。因此对于大班课堂最好能将大班分成几个小班,那样运用研讨式教学的效果会好很多。 在本科教学中采用研讨式教学模式的效果受学生所在年级的影响。年级越高,效果越好。相对来说,高年级学生的知识结构、知识积累程度和心理素质都比低年级学生要好些,在进行课堂讨论的时候,对知识理解的深度和讨论的深度也都要更好些。另外,高年级学生年龄相对来说大些,心理更成熟些,课堂讨论的参与度和热情也更大些。因此,需要更好引导低年级学生,激发低年级学生的课堂讨论的热情和参与度。需要更好地启发学生在真实情境下思考。要更多地引导低年级学生自主学习,让学生以讨论主题为中心,自主查阅资料,分析研究,得到初步研究结果后,师生共同就主题成果进行初期讨论,然后再引导学生做进一步的研究。要着重培养低年级学生独立学习和思考的能力,并对学生的学习成果提出改进建议,既要多鼓励他们的参与,将他们的讨论参与度与学习成绩挂钩,又要多督促他们课后多查阅相关资料,为课堂讨论做好充分的准备。 浅谈财政学教学改革: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地方财政学”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专题研讨式教学法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一种学习方式, 侧重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文章从“地方财政学”课程教学现状入手,详细阐述了“地方财政学”课程的教改方式――专题研讨式教学法的应用,并提出了变革“地方财政学”课程考试方式的建议。 关键词:专题研讨式教学法;教学改革;地方财政学 一、“地方财政学”课程教学现状 (一)“地方财政学”课程教学现状 财政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工具,对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财政学相关课程的学习与研究显得越来越重要。“地方财政学”属于“财政学”课程的延伸,将财政学的研究范畴从中央政府细化到地方政府,研究范围和领域不断向纵深推进,属于财政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因此,对“地方财政学”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地方财政学”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单纯的课堂讲授教学法,会导致授课内容的空洞、抽象而难学。个别初学者甚至认为“地方财政学”的知识离现实的经济生活似乎太遥远,有些问题难以理解,学习兴趣自然受影响。如何有效地改变当前地方财政学教学的这种被动局面,对学生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方财政学”课程的课堂教学潜能现在已经发掘的比较充分了,能够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提问式教学法等,向学生讲述地方财政学的相关知识。现有的这些教学方法,能使学生建立起专业知识的架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问题进而打开学生的思维。但是在案例的提出、多媒体的制作和问题的提出过程中,教师是课堂的主角,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其缺陷一目了然。一是这些教学方式只为了知识的授受,把教学当作“教书”,片面注重教的过程而忽视了学的过程,学生无法学会如何主动学习。二是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思维的探险,是锻炼学生思维能力,进而使学生形成自己的思考模式的过程;这种授课过程以教师思维为主,学生只要能跟得上教师思维即可,没有时间去主动思考,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改革“地方财政学”的授课方式必要而且紧迫。 (二)“地方财政学”教学改革的意义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通过学生对专题的研究与讨论, 进行知识构建, 它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一种学习方式,包括专题研究和专题讨论两个环节。专题研究是教师引导学生,提出有思考价值的本专业相关专题,学生在查找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对该专题的初步认识。专题讨论是全班学生在课堂上,对第一阶段研究成果相互交流和探讨,取长补短从而完成对该专题知识的构建。 专题研讨式教学能够较好地体现以学为本,整个过程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较好地解决了理论与实际的联系问题, 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且依托课程设计, 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着重培养其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应用于“地方财政学”的优势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国内外都相当流行,尤其像“地方财政学”这样的课程,更应该把该教学法引入到教学当中来。地方财政在我国并未成体系,现有的教材较为简单与空洞,与以前所学专业课重复内容颇多。在讲授课本知识之外,辅之以专题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地方财政学”课程学习的深度。专题研究中,学生自我搜索和整理相关专题知识,整个学习过程始终处于“问题―思考―探索―解答”的积极状态,锻炼了学生的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题讨论则是对专题研究阶段的成果进行交流和探讨,如果交流过程中能碰撞出新的火花,这些火花会形成强烈的外部刺激,激发起学生的高度兴趣和广泛参与,从而深入地自主学习。 (一)专题研究让学生的学习变“被动”为“主动” 专题研究要求学生自主搜集相关资料,自我吸收和自我消化。这种方法改变了师生双方的课堂地位,学生主动寻找信息、整理资料、形成看法,他们不再是教师固定思维的接受者。这个过程中,学生一直处于主动探索的位置。 (二)专题讨论是现场表达能力的锻炼过程 如何把自己的观点,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全面地表达出来,这是对学生的一次有效培养。遇到不同观点时,如何快速、准确地驳斥对方的观点,更是一次对思维能力的现场训练。专题讨论也是各种观点汇集交锋的有利时机,这是一种思维的探险,有利于开阔学生看待问题的眼界和思路。 三、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地方财政学”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地方财政学”的教改主要以改变教学方式为主,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这门课程中有很强的适应性。专题研讨式教学法主要包括专题研究和专题讨论,专题研究为基础,专题讨论为重点,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专题研究 在设计专题时,要系统归纳和整合“地方财政学”教学内容,有时甚至打破知识体系的固有结构,力争使每一个专题自成体系,都有一个开放性的研究空间和方向。专题的实质就是问题,设计专题时力争囊括该课程目前所涉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这些问题以专题的形式提供给学生,学生课后查找资料自学该问题的相关知识。 (二)专题讨论 专题讨论分为小组内讨论和全班集体讨论。首先是小组内成员就所选专题问题,将自己整理的知识和体会相互展示、进行交流。其次,每小组推选一位代表在班上集中讲课,全班共同讨论。由于“地方财政学”课本授课知识较少,所占课时为20个左右,剩余课时都可用来安排进行专题研讨,课本授课与专题研讨穿插进行。同时考虑研讨花费学生的时间和占用课堂的时间也较多,因此“地方财政学”的专题研讨一学期安排7―8次即可。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提前将研讨专题确定,并将全体学生分成7―8组,每组负责一个专题。一次专题大约需要2次课,第一次课为理论课,教师讲授该专题的基础知识,并将需要研讨的问题提出,由专题小组学生回去搜集、整理相关知识;第二次为讨论课, 由教师随机抽取负责该专题的小组代表上台主讲,教师和其他同学共同提问,该小组现场答辩,并最终由教师进行总结和点评。讨论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确定专题。专题的确定要在本课程开始授课之前全部确定下来,专题选择的具体要求:第一,与“地方财政学”密切相关,研讨问题要具体,主要包括目前地方财政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第二,所选问题要有一定的启发性和可讨论性。第三,适度控制问题的难度,与学生知识和能力水平相匹配。 2.教师辅导。教师运用一次课时间,讲授该专题相关基础知识,提出下次讨论课的讨论问题,并指定该专题的研讨小组。并提出该研讨专题需要达成的教学目标,并指导学生如何查找该专题资料。 3.课堂讨论。小组在课外查找、阅读和分析相关的知识内容,总结、整理并撰写报告,做成PPT,形成对研究对象的初步认识。课堂上随机抽取2名小组代表当堂陈述其观点和结论,每人5分钟陈述时间。组内其他同学补充相关知识或观点,此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提问答辩时间为25分钟,由教师和其他非小组成员进行提问,讲解成员和组内同学可以共同答辩、相互补充,争取将目前地方财政学课程中存在争议、或者表述不清的问题以专题的形式答辩清楚、形成定论。最后留5分钟由教师进行总结,总结学生讨论、发言情况,并指出该次研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4.形成结论(成果)。每个研讨小组要就研讨问题上交一份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所研讨问题,所查找的资料,小组观点的形成过程及最后的观点陈述。教师就讨论结果进行提炼,形成最终成果,形成全体学生的共同认识,以加深对地方财政学课程学习的理解。 四、变革“地方财政学”课程考试方式的思考 “地方财政学”课程为财政学专业的专业课,上一轮制订教学计划时新增这门课程,并且确定为考试课。但在授课的过程中发现,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不适合运用试卷命题方式体现。 第一,本学期积极尝试教学方法的改革,多采取互动讨论的方式授课,组织的课堂讨论较多,差不多每节课都有一到两个小型讨论。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发言的积极性和质量也参差不齐。笔者认为该课程最终成绩应当反映出学生上课质量的差别。第二,目前我国地方财政学未成体系,相关教材非常少且讲授的内容也较浅显,并且内容多与现有课程重复。这学期授课的过程中,除了介绍教材上学生以前未接触过的内容之外,更多的是以专题的形式深化教学内容,而专题授课方式不适合运用试卷命题方式来考核。第三,上学期的“地方财政学”课程也是采用的考查方式来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的,考虑到课程的延续性,本学期特此申请变更考试方式;并且下一轮教学计划已经将该课程修订为考察课了。 新的考试方式学生的最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出勤得分+课堂讨论、平时作业得分+最终论文得分。这样更能全面客观的评价“地方财政学”的教学效果。 总之,“地方财政学”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意义。从小处说,能够改善地方财政学教学方法,提升地方财政学教学质量。从大处说,此次教改是积极探索经济学院提升教学质量的新路子之一,能够革新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我导向的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研究能力。
时事新闻论文:网络环境下时事新闻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的运用 摘要:本文从输入理论出发,以输出为导向,分析了网络环境下时事新闻运用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的可行性及其优势,提出了基本的教学应用模式和注意问题。 关键词:输入;时事新闻;读写课;可行性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推进促使我们需要不断调整我们的教学策略,增强课堂教学效果。随着科技进步和网络的发达,多媒体手段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大学英语的教学之中。虽然如此,很多学生仍然对大学英语课,尤其是读写课缺少足够的兴趣和主动性。由此,本文从可理解性语言输入理论出发,将时事新闻引入读写课的学习中,以期引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率。 目前,大学英语读写课程基本遵循“学生课前预习,教师课上精讲,学生课后复习”的单一教学模式。学生往往认为课堂所学知识与自己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所学到的是一种简单化、抽象化、形式化的概念,从而导致很多学生学习的目的只是应付考试,同时也导致教学过程枯燥,很难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终导致学生学习被动、缺少兴趣,课堂所学知识也无法应用到具体的实际的情境中。 时事新闻由于时效性强、信息量大、素材丰富、语言简约,通常具有较高的可读性,成为大学生们拓宽眼界和增长知识的可靠的阅读材料。基于外语教学的特点以及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大趋势,将英语新闻素材引入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其中有利用英语新闻促进听说能力提高的研究,如徐袖珍、包延新、郭丽萍、彭佳;有把英语新闻用于大学英语听力教学的研究,如韩少杰、周可欣、张潮、毛静、张知国、赵诚;有关于英语新闻辅助英语阅读教学的探索,如茅丽莎、朱莉、蔡敏;也有对课堂教学中英语新闻导入原则的探索,如单亚萍;还有对英语新闻在大学生的素质培养与文化修养等方面作用的探讨,如赵霞、王小平。(周振行,2011) 一、新闻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运用的可行性 1.环境。在网络环境下,实事新闻的获取来源更加便捷迅即。因此,教师通过网络可以有取之不尽而又及时更新的资源。甚至是刚刚发生过一天甚至几小时之前的新闻,都可以改造成上课的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不少材料就是取自英语主流报刊杂志,而这些报刊杂志基本都有网络版,这就会使我们的课堂教学既能与时俱进,又不跟大学英语考试脱节。同时各组织机构,主流媒体也都有英文版官方网站,使我们可以便捷获取英语资讯。网络环境下,大量的新闻还意味着教师可以针对所授课的主题和学生兴趣量体裁衣,也可以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取向、以及参考四六级考试的选材,有针对性地选取新闻。而且,网上还有一些有关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平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大家上传更新各自选用的新闻教学材料,做到资源共享,提高了备课效率。 2.动机。动机是学生学习最大的推动力。试想学生整天阅读书本上的静态的资料,未免会把它当成是要考试的符号,为了考试而读书,阅读的热情与动机怎么能达到最大限度。而阅读时事新闻则可以激发学生的阅读愿望,因为他们想在英语课上了解当下发生的事情,获取资讯。Genesee认为:“内容不一定是学术性的,它可以是任何话题、主题或非语言问题,只要学习者感兴趣或认为重要就行。”因此,即使有时的材料难度超过学生的知识储备,学生也愿意挑战自己,继续完成阅读,这就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潜能。(Genesee,1994) 3.真实性。网络时代的繁荣为英语阅读教学提供了大量真实鲜活的语言材料。学生可以从多种渠道获取资讯。这种资讯可以是英语的,也可以是汉语的,至少是学生自身感知到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知识建构具有指向真实世界的性质,只有当知识处在与真实世界的联系之中时,其意义才会凸显。而知识建构的社会情境性使得知识和知识建构的过程同知识建构者所处的特定情境、所拥有的具体可用的知识及文化资源密不可分。也就是说,学习者所能够接触到的语言环境对语言的学习具有重要影响,而语言学习的最终成效又取决于语言环境的质量。只有当语言学习与真实的语言环境相联系时,学习者才能最佳地实现对目标语言的建构。而将英语新闻引入课堂即是为英语学习创造真实的环境,学习者可亲临其中,直接用目标语言感知现实世界。原汁原味的新闻报道,构建出用英语直接进行实际交际的环境,在激发学生阅读兴趣的同时,从根本上减轻学生对英语阅读的恐慌感和排斥感。根据外语教学有关语言输入的理论,真实的信息具有可理解性、重复性和凸显性,最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共鸣和参与热情。同时,用目的语讲述自己周围发生的事,还可以增加学生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4.时效性。课本上的内容毕竟是一年或几年前的选材,内容未免滞后、话题陈旧,令学生有时过境迁之感,更无法保证学生及时了解现实生活中的事件。而通过网络了解的时事新闻提供了丰富并且动态的阅读资源,让学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国内外的最新时讯,不断接收全新的信息刺激,有利于激活学生的思维,唤起学习兴趣,进而充分调动英语阅读的积极性。 二、新闻在大学英语阅读课上运用的具体设计和注意问题 1.任务设计。课程之初明确本学期读写课上要涉及的主题,制定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进度。通过网络,教师、学生小组分头搜集符合某一主题的近期网络新闻材料,在上到该主题前两周汇总起来,预先设计围绕该主题并有可能引起争论的初始话题,设立相应的学习讨论组。学生在阅读网络新闻材料之后,参与到讨论组中,就设定的话题进行发言和讨论。讨论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活化集体教学模式下所学的阅读技巧,展示语言基本功,培养语言应用能力。其次,有老师选择合适的文章按四级试题的模式,做成快速阅读,仔细阅读或完形填空的形式,在上课时作为辅助书本学习的阅读练习材料。①选取材料: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阅读兴趣选取合适的网络新闻。②选材处理:将选取的网络新闻根据话题分类,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水平,对影响阅读的个别词语加注。20世纪70年代末克拉申(Krashen)提出的建立在输入假设、习得与学习假设、监控假设、自然顺序假设及情感过滤假设之上的第二语言监控模式,输入假设是指可理解性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这是监控模式的核心。根据这个假设,语言输入话语既不能太难,也不能太简单,学习者只要能够听懂对方的话语、语言即可习得。(Kashen,1985)③教学重点:拓宽学生阅读量和提高阅读理解水平,增加学生的信息输入,关注学生深入讨论与交流观点的能力。④应用方式:小组讨论、课堂辩论,及时了解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水平的变化,改进话题的难易程度。对学生感受深刻的题目,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灵活运用课本所学的结构分析和写作模式,写成大学英语作文的形式。选用前期做好的阅读练习来强化重点单词的掌握或阅读技巧的运用。 2.注意问题。把时事新闻运用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对老师来说无疑使巨大的挑战。且不说无形中工作量增加了很多,还要有广泛的阅读量和时时的资讯更新,另一方面又要善于归纳和引导,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全面客观地看待分析问题和现象,不能以个人好恶而妄下结论或一概而论。同时,材料的选择要不断调整,既以学生的兴趣喜好为出发点,还要参照大学英语考试的选材取向,多关注有关教育、人文、环境、科技发展社会生活的领域的新闻。此外,上课班级的专业方向也是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新闻他们自然愿意多加关注。 时事新闻论文:运用时事新闻让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变得鲜活 摘要:农村初中由于受到地域、环境、师资方面的限制,当前教学手段、内容、方式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运用时事新闻让初中思想品德课活起来是本研究要探讨的重点,在初中思想品德课中增加时事新闻热点可以增加教学的趣味性,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发展的动态。本文将首先探讨时事新闻教学的意义,然后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将时事新闻运用到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去。 关键词:时事新闻;农村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 一、时事新闻教学在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 1、有利于拓展和补充思想品德教材的内容 思想品德教材的内容应该紧密联系瞬息变幻的生活实际,这也是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点,并明确写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素(试行)》。思想品德教材的变化速度明显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而时事新闻的鲜活性、及时性特点正好弥补教材的不足,能有效的充实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拓展课外知识,关心国家大事。 2、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运用时事进行教学,通过时事材料理解基本理论观点,利用基本理论分析现实问题,使思想品德课教学有血有肉,使学生感到学习有趣有用,从而调动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助于开阔视野,开拓思维。另外,学生在研究时事的过程中也会碰到一此困难,感到知识的不足,从而自觉地产生一种对知识的渴求,提高学习的愿望,增强求知欲。 3、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思想品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适当地引入时事政治内容,将时事与教材内容结合起来讲授,拉近教材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这样既让学生积极参与了课堂教学,又落实了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比如,在讲授“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时,教师可以讲朝鲜半岛的局势、南海争端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学生比较关心的问题,教师要引导学生深入地分析这些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这样的教学,学生兴趣盎然,能积极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对教材内容有了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二、时事新闻教学在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1、课前十分钟开设“时事纵横”栏目 思想品德课教学不能拘泥于书本,要让学生主动从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的重大时事中汲取知识,让学生去收集、整理时政资料,就是促使学生把目光从自身和家庭狭窄的空间投向辽阔的社会大舞台,让他们去关注、去体会世界的变化,感受时代的脉搏,从而培养学生关心社会、关心国家的良好品质,培养他们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本人在思想品德课堂上开设了课前10分钟的“时事纵横”栏目。该栏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学生进行时事新闻报道,要求选取有重大影响力的、有教育意义的新闻素材,杜绝花边新闻;第二部分是学生对所报道时事进行讨论。对于同一个时事,大家肯定会有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给大家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学生参与度很高,有时时间到了,大家还意犹未尽;第三部分是教师或学生点评,针对学生的发言,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没必要对其定性分出谁对谁错,只要言之有理就对其肯定,然后对学生的演讲进行打分作为平时成绩考核。该栏目每节课两个同学参与,一位男生一位女生,每周两次,按学号顺序分组。该栏目充分锻炼了学生的口才和应变能力。 2、以时事热点为话题导入新课教学 在讲授新课前,教师应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选用学生关注而熟悉的重大时事问题,设置悬念,作为导入新课的开场戏,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讲授初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为了让学生能够直观的认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选用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素材导入新课:首先展示315晚会剪辑视频3分钟,内容涉及被曝光的苹果手机、大众汽车、网易等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然后让学生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自身的感受。由于这此材料是学生比较熟悉的,而且是学生十分关心的时事,学生会结合自身实际畅所欲言,课堂气氛十分活跃。然后在此基础上教师赶紧设问:A、商家的这此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呢?B、碰到类似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通过设问,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从而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很快就进入了新课的学习状态。 3、开展以时事热点为主题的辩论赛 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认知能力,辩论是中学生十分喜欢的一种表达自身观点的方式,在这样的针锋相对、思想激烈碰撞的场合,学生的思想得到了积极的引导和启发,知识更得到了增长,见解得到了升华,逻辑得到了锻炼。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有此理论知识正好和社会上刚刚发生的时事热点相对应,那么这个时候,开展一场针对此社会时事热点的辩论赛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教学策略。比如:在讲授《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这一框题时,结合当时的时事热点,给学生设计了一场以“老人倒地要扶”VS“老人倒地不要扶”为辩题的辩论赛,男女双方分别为正反方进行自由辩论,大家在激烈的辩论氛围中发表着自己的观点。此时,辩论的双方谁输谁赢已经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在激烈的交锋中引发的学生对课本知识和社会问题的思考才是最大的收获。 三、结束语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时事教学法是农村初中思想品德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兴趣,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宽了学生的知识。只要我们思想品德教师在课堂上多注重结合社会热点,有针对性的选择与教材内容紧密相关的、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找准时事热点与教材的切合点,将时事教育寓于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去,就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时事新闻论文:从法学与新闻学角度再解读“时事新闻” [摘 要] 新闻作品有别于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时事新闻”的简约解释则没有结合新闻界的具体情况,导致“时事新闻”的范围常被扩大。关于“时事新闻”的定义,法学界与新闻学界从未形成过统一的意见,两者对“时事新闻”概念存在严重分歧。长期以来各类新闻作品的著作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 时事新闻;新闻作品;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 一、关于时事新闻的定义――法学界与新闻学界的分歧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媒体刊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这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不少新闻作品(包括时事新闻)被随意转载的“保护伞”。关于《著作权法》中的“时事新闻”定义,在后来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是这样的解释,“时事新闻是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据曾参与制定著作权法的专家解释,时事新闻又称纪实新闻,是指全部由信息或“硬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客观事实)组成的新闻,反映新近发生的事。可以认为,法律认可单纯事实消息属于时事新闻。这类新闻没有撰写人的主观情感,也没有对新闻事件的细节或背景描述,只是作为信息来传播,报道者对客观事实没有独创性劳动,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上述界定是法学界的一种普遍看法,作为一部操作性很强的法律,其势必与新闻界有紧密的联系,也牵涉到新闻界的利益,那么新闻界对时事新闻的界定又是怎样的呢? 时事追踪、时事报道、时事调查、时事政治,以及时事新闻名称等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上普遍存在,“时事”两个字眼常被拿来加入这类栏目的名称之中。而在新闻学教材中,很难找到关于“时事新闻”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时事”即最近期间的国内外大事。“新闻”一词的定义,国内新闻学界较为认可著名新闻人陆定一先生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可以理解为,“时事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国内外大事的事实的报道。新华社早年曾出版的一本《时事新闻标题》给“时事新闻”的定义是“时事新闻报道国内外大事,具有重大和广泛的特性”。这一定义与笔者前述定义大同小异:区域上,包括国内外;规模上,体现出重大性;性质上,是事实的报道。从新闻学角度讲比较符合我国新闻实际,而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时事新闻的简约解释则没有结合新闻实务的具体情况,导致“时事新闻”的范围常被扩大。 对比上述关于“时事新闻”在法学界与新闻学界的定义,出现的分歧显而易见。笔者赞同一些学者的观点,“时事新闻”是法学概念,是法学界创造出的概念,在新闻理论界基本上不认同法学界的定义。 二、时事新闻与新闻作品的联系与区别 新闻作品是指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传播的反映新闻事实的作品,其形式既可以是文字,图片等视觉传播形式,通过报刊网络进行传播,也可以是以有声语言、音响等听觉传播形式,通过广播进行传播,或是以视听结合的传播形式,通过电视进行传播。根据不同新闻体裁,新闻作品可以分为消息、通讯、新闻调查、专访、新闻评论、新闻图片等形式,以上是新闻学界较为统一的认识。法学界实务中没有给新闻作品给予定义,导致时事新闻的概念被扩大化,现实中被与时事新闻混为一谈,新闻作品遭侵权可想而知。 要说将法学界定义的“时事新闻”概念来在新闻学中找一个相近似、套得住的概念的话,从形态来看,似乎只有新闻作品这一体裁中的“消息”这一类型更加接近“时事新闻”。显然,时事新闻是法学概念,而新闻作品是新闻学概念,含糊一点说两者的关系,可以认为时事新闻(消息)属于新闻作品的组成部分。日常的新闻报道中,是否有《著作权法》所称的“单纯事实消息”呢?应该是有的,比如党报经常报道的会议新闻,内容往往是领导讲话稿;又比如日常报纸中关于一些突发事件的短消息,往往是何时何人在何地发生何事,此类消息影响重大、新闻价值大,但是由于时间仓促,记者还未能及时获得进一步的信息,但是又不能不报道,所以往往是简短的几十字消息。如下面这一则新闻,就是单纯事实消息。 日本发生特大地震海啸 总理致电慰问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日本东北部地区11日下午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引发大规模海啸,造成重大损失。 国务院总理就此致电日本首相菅直人,代表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和人民致以深切慰问,表示中方愿向日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同日,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梁光烈和杨洁篪外长分别致电日本防卫大臣和日本外相表示慰问。 以上仅仅是列举,不能穷尽地概括。但是日常中,这类“单纯事实消息”占新闻作品中很少部分。因为,新闻报道中,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对读者而言,往往是“食之无味”,读者不感兴趣。因而,我们的记者、编辑或者采编部门千方百计地希望能在这些“单纯事实消息”中提炼出一个亮点,提炼出读者关心的问题,然后深入挖掘,加入很多背景材料、采访。这样一来,“时事新闻”已经不再是普通的 “单纯事实消息” 了,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新闻作品”已不再是“单纯事实消息”了,已经具备了《著作权法》所说的“独创性”,如调查性报道、专访、创作性摄影报道等。这类新闻作品在法学界中,很多人认为是时事新闻,并且被其他媒体以“时事新闻”打擦边球进行转载、转播,严重侵害新闻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进一步区别时事新闻与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 综上笔者论述,应该明确,“时事新闻”≠“新闻作品”,时事新闻以外的很多新闻作品已经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当然,笔者并不是说具备了“独创性”就一定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所保护对象的特征要求在此不一一讨论),属于新闻记者、编辑的智力成果,应该加以保护。 由于我国还没有专门用于调整新闻媒体行为规范的相关法律,新闻作品是依靠《著作权法》规定来进行保护的,但我国《著作权法》也有明文的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这也是造成很多新闻媒体借口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而对其他媒体的文章进行抄袭、剽窃或者非法转载的深层原因。《著作权法》本身存在很多模糊不清和过时的规定,对于“时事新闻”的界定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直接导致新闻学界解释和法学界解释不统一,从而引发各种新闻著作权纠纷,造成相关案件审理困难。 尽管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明确将时事新闻排除在保护对象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将时事新闻和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加以区分。笔者建议,法律实务部门有必要对时事新闻深一步细化,《著作权法》所述的“单纯事实消息”应有别于笔者前述的经过加工后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经过加工后的“单纯事实消息”已经成为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应加以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提高新闻工作者、新闻机构的工作热情、积极性,以促进我国新闻传媒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时事新闻论文:自媒体时代党报时事新闻的“突围”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新闻的记录者和传播者!”研究自媒体的学者喜欢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如今,随着我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凶猛”扩张,微博、微信的用户数量以几何速度增长,中国的自媒体时代已然开启。媒体记者、政府部门和普通网友每天通过互联网、传播海量的即时信息,越来越多的受众特别是年轻人已习惯于通过电脑屏幕和手机终端接收这些信息,并以之作为获取新闻资讯的首选渠道。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受众阅读习惯的改变,给报纸特别是党报媒体的时事新闻(国内国际新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党报时事新闻版要最大限度地吸引读者,扩大舆论影响,最终在网络、手机、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夹击下成功“突围”,必须解放思想,坚持“新闻党报”的办报理念,不断改进报道内容,创新报道形式。 解放思想掀起“头脑风暴” 党报是党的喉舌,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作用,需要遵循宣传规律;但党报更是新闻纸,承载为读者提供最新鲜、最贴近新闻资讯的作用,必须遵循基本的新闻规律。一段时期以来,党报时事新闻报道中存在着一些重视宣传规律而忽视新闻规律的现象,造成“会议式”“文件式”报道多、时效性差、信息量不足、贴近性不强、文风僵化、版式死板等现象,读者评说“不好看”。在自媒体时代,再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新闻改革,必将使党报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差距越拉越大,潜移默化地消磨党报在读者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进而影响媒体的生存发展。 因此,改革首先需要解放思想,掀起一场“头脑风暴”,强化时事新闻版面的“新闻”属性,将宣传规律和新闻规律结合而不是割裂开来,不断创新报道形式,探索和丰富具有党报特色的时事新闻报道模式;对于一般的灾难性、监督性报道,只要舆论导向正确,有利于产生正面积极的社会效益,都应该及时、充分给以报道,以满足受众对新闻资讯的基本需求,而不应该使党报在这些事件报道中“缺位”。比如,中共中央提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党报时事新闻版应就此进行深入舆论监督,狠刹吃喝风,这种监督性报道既有利于党的工作,也顺应百姓呼声,必然会受到读者的欢迎。 给时政新闻一张鲜活的“面孔” 时政新闻是党报时事新闻版报道的重头戏。国家领导人的活动、党和国家各种会议报道、有关部门的新闻会等等,这是党报时事新闻版的资源优势,却同时也最为读者诟病。这是因为许多时政新闻报道篇幅冗长、味同嚼蜡,让读者一看就“头痛”,难以产生阅读兴趣。编辑必须大胆创新,让时政新闻收敛起严肃的面孔,变得鲜活起来,变得让群众喜闻乐见。 1.在新闻篇幅上,要敢于删砍,使文章“短”下来 冗长空洞、套话连篇的报道不会带来良好的宣传效果,只会起到负作用,提出文风要“短、实、新”,时政新闻报道也是如此,必须对稿件进行深加工,以达到去除水分、取其精华的目的。对于国家领导人常规的会见活动,甚至可以采取标题新闻等简洁形式给以报道,而为其他更有可读性的新闻腾出版面空间。 2.在新闻标题上,要精心制作,提炼稿件中的新闻点,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人们常说,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信息爆炸,使媒体已然进入了“读题时代”。我们不做“标题党”,但网络媒体在会议报道中做“新闻题”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标题制作中要遵循“精炼、动词、实题”的原则,即标题要短小概括、多用动词、标出新闻点。 强化“三个”意识赢得受众 党报时事新闻报道要占领市场,赢得受众,从整个版面安排到一篇新闻稿件的选取,都要更加鲜明地体现出贴近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 所谓贴近意识,就是按照“三贴近”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此话讲了好多年,但党报做得还很不够。每天,面对浩如烟海的时事新闻稿件时,编辑一定要选择那些与当地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具有贴近性的新闻。对于全国性的重要时政报道,也要找准与当地百姓利益的“贴近点”,让报道真正“落地”。 所谓民生意识,就是多选择那些与普通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稿件,比如,成品油、天然气等生活必需品调价,保障房建设,医疗改革等等。只要没有重要的时政要闻,在头题等重要位置上,尽可能以较大篇幅刊载此类稿件,对于提高党报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有很重要的作用。 所谓服务意识,就是使报道尽可能为读者的生活做好服务。比如,时事新闻报道中关于天气变化的报道,比如,最近关于“H7N9禽流感”预防措施的报道,都会鲜明体现这种服务性。 做足“包装”启动视觉革命 “好马配好鞍”。精彩的内容,也必须依靠美丽的包装,才能为读者喜闻乐见。当今,视觉设计已成为一张报纸能否吸引读者眼球的最关键因素之一。党报时事新闻版面一定要充分重视“视觉冲击”,把视觉设计的重要性上升到更高层面。 首先,报纸已经进入读图时代,要大胆运用新闻图片,强调大幅照片的视觉冲击力。在版面上半区,尽可能安排一个核心图片区,照片本身应有新闻价值,具备一定的冲击力和美感,以使报纸在第一时间“抓住”读者。在版面的其他位置,应视情况安排大小图片,与核心图片区形成呼应、主次分明。 其次,在效果图、新闻图表的制作和运用上应更加频繁,并使其成为一种主要的版面美化手段。在新闻照片不足的情况下,它们可以起到很好的美化版面的作用,更能够直观地表现稿件中的“新闻点”,对新闻稿件起到配合说明、提炼升华的作用。美术编辑综合运用新闻图片、图表、效果图、地图等各种视觉表现手段,使版面达到一种“图形化”的效果;文字编辑也更加注重与文字编辑的协作,增强了版面“图形化”的意识,使版面真正做到图文并茂,实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第三,遇到全国两会、雅安芦山地震等类似的重大战役性报道,要加强对版面的整体包装,包括版式、报眉、栏题等等,使版面整体和谐统一,更有力量。 总之,在自媒体时代下,党报时事新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迎来进一步提升报纸品质的契机。自媒体最大的弱点,是信息传播的不确定性,而党报的优势恰恰在于它的权威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党报时事新闻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报道形式,会赢得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在激烈的新闻竞争中成功“突围”。 (作者单位:辽宁日报)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地理学是一门兼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1],与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关注地理时事,收集并运用时事素材引导和阐释教学内容,对于提高学生的地理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提高中学地理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体会,就中学地理教学中时事新闻应用谈谈认识。 一、时事新闻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意义 1.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地理教学中,适时运用时事新闻,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时事新闻与地理教学整合,时事新闻穿插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因关注时事问题的发展,产生探究的欲望,继而激发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2]时事新闻的引用能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使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引发学生共鸣。 2.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地理教学中穿插时事新闻,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阔视野、启发学生思考问题。[3]时事新闻的形象性和直观性使学生对所学内容记忆加深。时事新闻来源广,涉及面广,能丰富地理课堂带来的信息,并有利于学生联系实际情况理解课本所学知识,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所学的知识。 3.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地理能力。时事新闻与课本知识有机结合,抓住学生的兴奋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实课堂教学。时事新闻引入课堂,能拉近教材与生活的关系,让学生学会从地理视角观察和分析问题,锻炼学生应用地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地理思维能力。[4] 二、时事新闻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1.应用时事新闻导入地理新课。在地理教学过程中,导入直接影响教学的方向和学生的热情,适当运用时事新闻,是良好的课堂导入。例如在学习全球气候变化时,全球气候变化是长期过程,学生难以感受短期内气候的变化,可引入时事新闻:蝴蝶一年中的飞行时间是根据气温变化而调整的,随着全球变暖,它们的飞行季节随之改变,蝴蝶更早出现,也更早进入活跃的飞行季节,而这让它们有可能遭遇霜冻而死亡,或比它们所依赖的植物食物提早出现而挨饿。用这一时事新闻导入新课,形象地展现给学生气候变化引起的后果,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使学生心中形成种种疑问,便于引入所要讲授的地理内容。 2.应用时事新闻阐释地理理论。在阐释一些疑难的地理理论时,仅用书本上的概念,可能难以使学生明白这些理论的意思。辅之典型事例解释地理理论,使学生清晰地认识这些地理理论所讲述的内容。[5]例如,讲到厄尔尼诺现象时,单纯讲述其定义学生很难理解,可用2009年我国“暖冬”的案例说明“太平洋现在的表层水温比平均水温高1.3℃左右,赤道中东太平洋海水偏暖的态势仍将维持,并且继续影响大气环流的正常分布。在这种情况下,专家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我国可能会出现‘暖冬’”,让学生真实地体会厄尔尼诺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严重后果。 3.应用时事新闻引导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抽象的地理理论讲授会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学习的兴致不高,对地理学习关注度不够,不能适时地记住所学内容。例如,在讲解水循环的意义时,依靠书本概念讲解,不利于学生兴趣的培养,也难以意识到水循环对我们的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入黄河在最近几十年内的断流情况:1987年后几乎连年出现断流,断流时间不断提前,断流范围不断扩大,断流频次、历时不断增加。断流河长上延至河南开封市以下的陈桥村附近,长度达683km,占黄河下游河道长度的80%以上。通过黄河断流的具体数字,引起学生对母亲河的感情共鸣,认识到保护水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激发学生探讨保护环境、缓解黄河断流的热情,继而体会水循环的过程和意义。 4.应用时事新闻拓展课程练习。时事新闻可对教材中高度概括性的语言做进一步诠释,弥补教材叙述的不足,拓展学生思维的空间,提升学生思考的深度和广度,让学生体会到学有所用,激发学生学习和探究的兴趣。例如,在学习地球运动的过程中,利用刚发射的嫦娥三号,可出试题: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近日发射,将挑战人类月球科学探测历史上的几项“第一次”。根据资料回答问题: 最可能干扰航天器与地面指挥中心通信联系的是?摇?摇 ?摇?摇;嫦娥三号属于?摇?摇 ?摇?摇(人造行星或人造天体)。利用这一题目可及时复习课堂所学的《宇宙中的地球》这一章节,巩固所学知识,同时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理论联系实际,拓展学生思考的深度和广度。 三、时事新闻应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时事新闻的筛选。在地理教学中,离不开时事新闻的使用,而时事新闻需要平时的积累。在积累过程中,时事新闻需要筛选、整理,选择合适的内容进行地理教学,才能与地理教学有效整合。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可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获取时事新闻。[6]筛选时要做到:一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尊重客观事实,在选取时事新闻时要从正规网站和知名度较高的报纸杂志上选取,对于不确定的内容、存在争议或是无法解释的地理现象要适当应用,并注明是未确定内容,正确地引导学生进行分析。二要结合教材,适当选取,根据课堂需要,抓住与课堂教学之间的联系,以教材为基准,对所要使用的地理时事新闻进行处理,保留精髓呈现在学生面前。三要保证新闻的及时性,最好选取最近发生的地理时事新闻,引起学生的关注,并提出解决方法,真正做到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7] 2.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引导。在新课标的要求下,地理教学面临重大改革,时事新闻的使用需要教师合理地组织和引导。首先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与学生做朋友,从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生,就时事新闻的应用与学生共同探讨和学习,而不是一味地灌输。其次要符合学生的基础和水平。教师在地理教学过程中要选择适合学生水平的时事新闻,达到通俗易懂,又能很好地引起学生探究兴趣。最后,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己通过对相关时事内容进行查找、整理和分析,自主展开和学习,有效地培养学生观察、发现、理论结合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促进学生自觉掌握课内知识的积极性和掌握的牢固性的提高,拓宽学生视野和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时事新闻论文:浅议时事新闻侵权行为的规制 【摘要】由于时事新闻侵权行为不易调查取证等因素,当前我国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普遍存在,对新闻行业健康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对此,我们需要对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进行合理规制,明确“时事新闻”的定义,明确对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关键词】时事新闻 侵权模式 规制建议 我国法制的完善过程,也是对公民的各项权利保护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法律制度已经趋于完善。同时,我国对公民的各项权利保护也切实得到了加强。我国于1990年开始施行《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法制化轨道。对时事新闻的侵权模式、成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规制,无疑能有效促进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 正确理解“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含义 按照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相应规定在1990年开始施行的《著作权法》中就以明确法律条文确定,后来2001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中继续沿用。为了明确“时事新闻”的概念内涵,避免执法中的混乱和相关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泛滥,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对“时事新闻”做出了定义。“实施条例”之所以强调时事新闻为“单纯事实消息”,就是针对当时“克隆新闻”的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制定的。 然而,现实中的时事新闻往往被错误地理解为: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于新闻的报道,将在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均理解为“时事新闻”,加上《著作权法》第五条“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定,各媒体中的“克隆新闻”越来越多,新闻报道的秩序越来越混乱,对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巨大挑战。随着网络技术日益的发达,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使新闻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种媒体无时不刻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新闻传播活动。网络等新媒体的发达使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著作权法》规定:“媒体刊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实时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稿酬”,导致了不同媒体之间相互刊载新闻作品的混乱状况。新闻工作者辛辛苦苦采写的稿件,其他媒体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也无须支付稿酬就被广为转载,转载新闻作品的媒体没有付出任何成本而坐享其成,打击了新闻媒体及其工作者的热情。新闻报道的内容真实性和质量保障力大大减弱。新闻报道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国家法律对新闻报道这种商品应予以特殊保护,而目前的法律规定不利于对新闻报道的保护,亟待加以规范。 我国自1990年颁行《著作权法》以来,一直遵循“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观念。虽然国务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了时事新闻的定义,但是对于定义中的“单纯事实消息”有着不同的理解,因而导致对“时事新闻”的定义自始至终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这就成为许多纠纷和问题的根源所在。要准确理解时事新闻的概念和内涵,就首先得对“单纯的事实消息”进行明确。笔者认为,“单纯事实消息”的作品,其文字表述应该是简洁的,肯定不是长篇大论的。“单纯事实消息”中包含的主要内容是新闻消息的时间、地点、人物、发生的事情等基本概念,除此之外不应该包含其他的修辞和情感色彩、观点主张、主观感受。 时事新闻使用的侵权模式简析 即便当前《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使用时事新闻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导致侵权,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转载转播其他媒体的时事新闻作品。《著作权法》规定:“媒体刊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实时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稿酬”,即便法律做出此类规定,但是,如果媒体在未经授权的情况在转载其他媒体的时事新闻作品,如果连作者的署名也给省略了,这很显然是极其不公平的。笔者认为这样的转载构成了对原刊载媒体、原作者的侵权。何况,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许多媒体声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果其他媒体仍然不予理会其声明,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予以转载,就构成了侵权。1999年11月,《中国青年报》发表《偷文章就是偷钱偷正义偷良心》一文,该文认为“我们被偷了”、“我们遭遇了最无耻的偷窃”,并且指出,1998年12月24日某报转载《中国青年报》的八篇文章,并且这八篇文章没有任何一篇注明“摘自《中国青年报》”,其中有五篇连作者姓名都没有署具。①《中国青年报》的文章刊登后,引起了众多媒体对此种转载行为的谴责。此事并没有诉诸法律,但在新闻行业中形成了对此类转载行为的共同抵制。 第二种,提前在采写媒体之前刊登相关时事新闻。提前在采写媒体之前刊登采写媒体的新闻稿件,可能导致时事新闻的侵权使用。比如,某地发生新闻事件,A媒体以本媒体名义指派记者前往采访并写出新闻稿件,后B媒体从各种正常的或者非正常的渠道获得了A媒体采写的时事新闻,便抢先在A媒体报道之前在B媒体刊发、刊播了A媒体采写的时事新闻报道,则B媒体构成了对A媒体时事新闻稿件的侵权。A媒体指派记者以本媒体名义前往新闻现场采访,A媒体付出了包括交通费、记者工资在内的相应采访成本。B媒体没有付出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刊发、刊播A媒体采写的时事新闻稿件,很显然有违公平原则,并且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转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实时性文章”的免责条款。由于新闻稿件此时还没有发表,如果时事新闻的采写者对此没有过错,就构成对A媒体的侵权。 第三种,未进行任何采访活动而据他人的独家线索撰写并刊发新闻稿件。对于此类侵权模式,我国已有法院相关审判案例。1995年9月,广东省汕尾市广播电台记者曹伟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余海龙(原《汕尾广播电视报》记者部主任)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是,1994年8月,原告接到了被拐卖妇女的求救电话之后,即刻联系公安、妇联等部门对被拐妇女进行解救,原告也参与了解救活动。在解救成功之后对被拐妇女进行了独家采访,在广播电台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后来,原告向被告汇报相关工作,并且提供了一些文字素材。8月18日,被告在未进行任何采访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的文字素材和口头汇报掌握的情况,撰写了《热线电话骤然响起》的文章,该文的立意和视角与原告的文字表述相同。被告撰写的新闻稿件,是根据原告的材料整理之后进行发表的,后来还在1994年度全国城市广播电视报的新闻评比中获得两项奖项。本案中,被告撰写的稿件线索完全来自原告的有价值的独家新闻素材,并且其成文发表时并未获得原告准许,被告的行为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权利的侵害。②其实,类似事件在当前的新闻界时有发生,只是只有极少部分对簿公堂。 第四种,网络背景下盗链其他服务器的服务内容。除了上述时事新闻使用侵权模式之外,还有盗链等模式可能造成时事新闻使用侵权。所谓盗链,就是服务提供商自己不提供服务内容,通过网络技术手段绕过广告等其他有利益的最终用户界面,直接在自己网站上向最终用户提供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内容,以此骗取用户的点击率,而在此过程中,真正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得到任何利益。以盗链方式构成时事新闻的使用侵权,在国外已有具体审判案例得到法院支持。但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侵权的七种形式为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其中并未规定网络环境下的“盗链”构成侵权。所以,如果在我国发生盗链行为,司法审判机关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必定存在不同的观点主张,导致案件的审理存在争议。 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的成因分析 时事新闻被我国《著作权法》确定为不受该法调整的范围,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时事新闻”的概念和内涵,法律和道德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冲突,仍然容易在具体的新闻事业发展中产生时事新闻使用的侵权行为,其成因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被侵权的时事新闻具有经济价值。时事新闻具有新闻价值。在我国学者专家对新闻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提出新闻的商品性、产品性,认为新闻具有交换性等商品价值,新闻能够在其传播的过程中为刊发媒体带来相应经济收入,新闻的商品性和经济价值由此体现。时事新闻的时效性特征十分显著,在以前的新闻出版过程中,如果某媒体刊播了某条新闻之后,对于之后会产生的时事新闻使用侵权似乎不是那么重视,媒体在乎的是时事新闻是否在第一时间刊播,新闻的时效性会使新闻在媒体之后导致其价值迅速递减。然而,目前的网络技术、印刷技术、通讯技术、复制技术已经达到非常高的水准,网络等技术的高度发达使新闻信息可以呈现几何级的速度和增长,被侵权的新闻可以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迅速传播。正因如此,各媒体均以能够在第一时间报道重大新闻、独家新闻为荣,在新闻的经济价值刺激下,给时事新闻侵权行为提供了动力。 时事新闻使用侵权不易调查取证。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调查取证难,是导致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的重要因素。因为存在调查取证方面的困难,许多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纠纷案件不了了之,侵权行为并未付出违法成本,更加造成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现象的越演越烈,难以通过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自我约束解决问题。当前信息社会的背景下,媒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条具有重大价值的新闻是媒体及其记者竞相追逐报道的对象,国内新近发生的重大新闻,一时之间众多媒体立刻跟上进行报道。对于此类新闻报道,不同媒体的采访时间、成稿并刊播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在其他媒体已经报道同一件新闻事件的情况下,后报道的媒体如果完全重复报道之前的已经报道的内容就会导致新闻的价值贬值,在通过广大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广泛报道之后,在报道完全相同的新闻,其新闻价值可能接近于零。媒体及其新闻采写者为了实现新闻的传播价值,千方百计挖掘和新闻事件相关的新内容。此时,不同的媒体及其记者之间如果出现完全相同内容的报道,双方或者多方就可能到法院起诉,而法院对此难以进行调查取证。 《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规范。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本身并没有对什么是“时事新闻”做出界定,国务院颁行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时事新闻”界定为:“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但是,实践中对于“单纯事实消息”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时事新闻侵权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规制。此外,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实践中,各媒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扩大化应用”,导致时事新闻以及其他相关文章转载的秩序较为混乱。 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规制 明确“时事新闻”的定义。当前新闻行业中新闻转载秩序的混乱、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以及法律对时事新闻侵权现象的难以规制,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法律法规对“时事新闻”的概念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为此,必须在《著作权法》中明确“时事新闻”的定义,从而使人们对“时事新闻”不会产生认识上的歧义。目前,学术界、新闻界和司法实践界还没有对“时事新闻”做出突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界定,对于“时事新闻”概念的明确界定需要通过立法方式做出,建议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将“时事新闻”的定义予以明确。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当前,许多时事新闻侵权行为均以“合理使用”为借口规避法律的制裁。对此,司法机关在审理时事新闻侵权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已经构成侵权行为的,对侵权行为者依法从重予以制裁,通过具体的司法审判案例确立“侵权可耻”的观念,以法律制度推进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需要对“合理使用”形成正确的理解,形成行业内统一的认识,避免更多的媒体及其从业者以“合理使用”为借口实施新闻时事使用的侵权行为。关于“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对于未发表的作品何时发表、是否发表、怎样发表等问题均需由著作权人决定,任何媒体不得在未经著作取人准许的情况下擅自发表他人未发表的时事新闻。③同时,任何媒体在转载已经发表的时事新闻之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合理使用”的范围进行严格的限定,对此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著作权法中某些较为规范的法律条文,将引用时事新闻后导致著作权人无形资产损失且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均视为侵权,当然,这样的规定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确定。 明确对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何种情况下构成时事新闻使用的侵权,是规制侵权行为的前提。明确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须从如下方面考量:第一,以新闻的来源作为标准进行认定,未经许可而转载“独家新闻”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独家新闻”的来源是针对唯一媒体的,如果没有经过“独家”的许可而擅自转载,无疑构成了时事新闻的侵权;第二,以涉嫌侵权的媒体及其新闻作者是否有深入的采访作为认定标准。如果涉嫌侵权的媒体及其新闻作者通过自己的深入采访后,创作出和其他媒体已经刊登的内容相似或者相同的新闻报道,则不构成侵权;第三,以被转载的新闻作品是否有独特的构思与艺术品质作为认定的标准。如果被转载的新闻作品并非“单纯的消息”,那么该新闻作品就具有独创性,比如包含富有特色的摄影作品等,此时如果转载行为未得到著作权人准许,可以认定构成侵权。 (作者为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采编技巧探析 摘 要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社会已进入信息爆炸时期,时事新闻的采编,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更新观念,以选取信息、与时俱进和个性化为采编要求,努力提升职业素质,力争在时代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时事新闻采编;观念;方法 时事的发生有着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上的无限性的特点,所以时事新闻的采编具有即时性的特点,还要做到跟踪事件的发展,追求事件的独特性。现在是信息爆炸时代,纷乱而至的形形色色的信息给采编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方面的干扰,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采编人员做到辨明真伪,勇于创新。 1 时事欣慰信息的选择创新 时事新闻采编首先面临的是信息的选取,选取哪一种信息作为信息报道的内容,在成功与否上起着关键作用。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节奏也明显加快(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工作内容等与过去截然不同),铺天盖地、应接不暇的信息会让人无所适从。特别是如今网络上流行的微博、微信、博客等多种新颖信息传播介质,对纸质新闻报道形成了极大的冲击。 时事新闻既是国家意志的载体,又是现实中真实事件的再现,由于各种媒介的参与,会使得事情的真实性有所偏差,这就对新闻采编人员的工作量和脑力劳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同地区爆发的类似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因采编人员考虑从哪方面入手,事件的报道顺序,报道的中心点是什么,采用哪一种报道形式等,所以最后达到的报道效果可能略有不同。时事新闻要以事件的真实性为基础,不受外界势力的影响,另外,报道的内容和目的应当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 与此同时,采编工作要跟踪事件的发展,并且及时报道,使听众存有期待心理。为了使听众得到的信息更全面、真实,对于重特大事件要从多方面给予关注,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采编人员可以借助多方面信息来源渠道,如电视、各家报纸、电台广播,还有网络上的QQ群、博客、微信、论坛、UC等多种媒介,把这些信息予以加工、整理。另外,还可以运用多种媒体信息共享,对信息进行深度研究,以达到信息的连续性的目的。 2 时事新闻的采编要顺应时代要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遍地开花,高等人才也层出不穷,中国的中青年人群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在少数,文化知识水平显著提高,也开阔了他们的眼界,提升了他们的思想辨别能力。中青年一代,也是当今网络应用的主要人群,网络上的新闻首先会进入他们的视野,引起中青年人群的关注,所以新闻采编人员要根据中青年人群的特点,提供其关心、感兴趣的信息。 时事新闻采编需要有一定的文化觉悟。党中央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制度改革和文化大发展的思路以后,文化在时事新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同时它与时事新闻也是密不可分的。如今,经济发展压倒一切,文化只是经济发展的附属物。比如,某些地区近些年筹办的形形色色的文化节,当然这些文化节宣传了一些地方文化特色,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与文化推动作用。可是这样的文化节对文化内涵的理解过于简单,和高层次的文化有着较大的差距。关于这些时事新闻,实际上是根据一些地方政府的意愿,为了实现更高的经济利益,与文化品味关之甚少。还有一些新闻媒体单位就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来进行参与。这些都是新闻采编人员应该远离的行为。 新闻采编要有教育性,也就是新闻报道要对现实的人具有教育意义,教育如何做人、要有同情心、善心。采编人员要选取有教育意义的新闻事件,教育人人都要对社会负责,要学会判断美与丑,“ 以判断为前提,侧重某方面来报道,落实事件中的美与思想中的美的一致性。” 当前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人都有条件担当报道者,网络上的QQ群、微博、微信等等多种信息媒体的参与,把每个人都融入到信息报道当中。网络技术的大面积普及和数字科技的多方面应用,能使传播者与听众的位置发生互换,他们之间的分界线不再明显,出现多种形式的信息提供方式。台湾艺人大S的婚礼,回绝了新闻媒体的参与,但是其宴请宾客张朝阳利用自己的微博对婚礼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且还上传了许多的照片,在网上被一时热炒,张朝阳毕竟不是专业的新闻采编人员,他所记录的婚礼过程没有进行信息的整理,也缺乏新闻的应用性,读者读来略显零乱,但也开辟了一条新的新闻报道渠道。因此,社会急需新闻采编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努力提升新闻报道的质量,踊跃参与信息报道的竞争,增加新闻报道的实用性与应用性。 3 推行新闻采编的个性化发展 第一,建立个性化新闻报道的制度和实行方法。合理有效的实行方法能使工作进展顺利,适时高效,所以,报业部门要根据时事新闻个性化发展的要求,创造自己独特的运行制度和考评制度。报业部门现在仍然存在着旧的制度,大多数的晚报仍归日报管辖,管理方法和办报的宗旨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仍受党报党刊模式的影响。这样的形势下,固定的办刊思路和模式化行为占很大的比重,甚至占主要地位。所以,如果要想采编人员真正地运用个性化的方法和创新思维模式进行工作,就一定要付予他们广阔的工作空间,鼓励其个性化发展,也要制订相应的考评制度和方法,如和他们的绩效挂钩等,对其个性化的新闻报道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要能包容其新闻报道的一定内容等等。 第二,时事新闻报道的创新性思维的培养。新闻采编人员不但应该具有发现事件的能力与敏感性,对新闻事件的快速播报,还要具有能够预知某些事件的发生和一些社会现象的能力。有些社会现象能够提前预知,如奥运会、人民代表大会、亚运会、NBA、CBA等职业篮球联赛等。大多数的新闻事件不能提前预知,但报道时间与事件的发生时间也不能相差太远。时事新闻的采编工作,既要做到对象的典型性,又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比如,不久前的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种现象,中国文化界几年前就已经预料到了,有的新闻媒体对此早已做好了前期工作,事件发生后,这样的新闻媒体比没有做准备工作的新闻媒体,所做的报道一定更有说服力和社会意义。所以,个性化的新闻报道,对采编人员的信息来源渠道和对社会多方面现象的预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争取深入时事新闻的实践过程。时事新闻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异常敏感的话题,只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丰富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深入到事件的发生当中去。要想做到新闻的个性化,只有亲身来到事发现场,才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最新事件发展情况。用2012年夏季的伦敦奥运会为例,奥运会的开幕和赛程是能够预知的,但大众关注的是每个赛事的金牌归属和奥运会金牌榜情况,这种信息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某媒体没有向奥运会派出记者,那么他所得到的信息都是其他媒介转述的,首先在时间上就落后于其他媒体,由于没有亲身体验,对事件的剖析也略显苍白,缺乏说服力,当然,也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对这种情况给予弥补,如请体育界的权威人士和专业人士到场评论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新闻的吸引力,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能取代亲临现象所带来的那种震撼感与感染力。这样的新闻报道一是没有新鲜感,二是缺乏形象性与创新,不会引发观众的追捧。所以,纸质媒体应该增加大量的人力、财力,让从事采编工作的人员深入到事发现场去,亲临其境,有力推动新闻报道的个性化发展。 时事新闻论文:探讨“时事新闻”在历史复习中的运用 摘要:在高三历史复习中,总结性的概念和结论比较枯燥,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和记忆。我们时常读书、看报、听新闻广播。那么,可否把我们每天所接触到的时事新闻加以挑选和整理,并运用到高三复习阶段中来呢?本文针对这一设想展开初步的探讨和实践。 关键词:时事新闻;高三历史;复习效率 一、利用“时事新闻”进行高三历史复习的必要性 首先,要正确引导学生的学习心理。由于现在大部分选修历史的学生主要是由于理科基础不太好,尤其是数学是其弱项,然后把赌注押在了历史上。认为历史只要临考前背一背就能得到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他们殊不知,高考历史与高一时的历史科目测试相比已经面目全非,如果没有一个正确学习导向,仅抱如此想法,必吃败仗。如今高考一贯题型为选择题和材料分析论证题,由图入史、因文入图,图文联系紧密,体现了现在高考对记忆要求降低,而能力考察突出。由于历史知识本身具有过去性的特点,而中学生对历史知识的理解又缺乏社会体验,从而,学生对历史知识的认知程度非常抽象,必然在心理上产生出一种距离感,这种心理特点,势必影响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准确把握。 其次,从当代中学生心理特点来看,当代中学生思维活跃,兴趣宽泛,充满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如果稍加引导,把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经常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途径及时了解时事新闻结合起来,运用到历史复习课程之中,势必会产生意外的学习效果。况且时事新闻具有“内容新”、“时效强”、“事件真”、“跨度广”等优势,与时代紧密结合。与之相反,在高三历史复习中总结性的概念和结论比较枯燥乏味,使学生难以理解记忆,也不大容易产生兴趣。如果以时事新闻辅以历史复纲,因势利导,运用到高三复习阶段中,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必将提高学生备考的效率。 二、时事新闻在高三历史教学中的效用 1.补充教材知识,弥补教材滞后的不足。时事新闻能够反映最新的学术动态,密切结合现实,灵活巧妙,彰显平实、自然与亲和,以最大限度发挥“以史为鉴”的功能。 2.佐证历史材料。历史因其过去性导致许多史料的欠缺或证据不足。以当前的时政新闻来验证以往史事的真伪,提供相应的说服力,况且时事新闻的语言文字表达通俗易懂对于学生来说,应该没有什么阅读障碍。 3.进行情境设置的命题研究。通过设置新材料、新情景、新问题,使试题依托于教材又高于教材,一方面吸取了最新的史学研究成果,借助了史学新范式,如现代化史观、文明史观、全球史观等来命题;另一方面改进了以往命题套路的局限,为命题人拓展了更大的空间,使命题思路游刃有余。 4.服务于高考复习热点。联系时政热点,提炼把握分析,以史入今,以史鉴今,史为今用,以历史知识、观点为基础,使时政热点和历史知识点之间做到有机的联系。 5.推动课外学习。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复习,提高课外阅读的实效性。 三、如何利用时事新闻进行高三历史教学 1.补充式。例如,复习历史必修一中关于分封制和宗法制问题时。分封制和宗法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对后世的制度建设和中华文明的延续产生了重要影响。分封制和宗法制必然成为高频考点。但作为早期政治史,学生必然不容易理解。那我们可以用时事新闻来解释“中共中央总书记2009年5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和他率领的国民党大陆访问团全体成员,并同吴伯雄举行会谈。”让学生理解宗法制的基础是血缘关系。而且可以用来考察当今社会一些习俗: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尊宗敬祖”等,这正是宗法制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远影响。但也导致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与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和法制的意识有些背离。让学生意识到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艰难性。这可以联系到必修一中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发展等等。让学生掌握对时事的理解和延伸,这正是现在高考要求学生所达到的能力。 2.对照式。对照式就是在讲述世界当代史的一些难点问题时,对照中外正在发生的类似事件进行对比式讲解,从而起到加深理解教材的作用。例如,关于货币的贬值问题。教材叙述1973年,由于美国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美国不得不宣布美元贬值,引起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类似的美元贬值,在罗斯福新政的措施中也讲到过,其共同目的都是为了刺激出口,因为货币贬值,使得出口货物相对便宜。这是一个涉及到经济学中的问题,学生不大好理解。这可以同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结合在一起进行对照讲述。我国政府在亚洲一些主要国家相继宣布货币贬值的情况下,顾全大局,多次重申人民币不贬值,这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虽然中国的出口受到困难,但为亚洲摆脱金融危机、走出经济衰退的阴影作出了最重大的贡献,中国此举受到了世界舆论的一致赞扬。当然,人民币不贬值,中央是经过通盘考虑的,也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通过这样的对照讲解,并不是要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货币贬值问题,而是从历史学的角度来认识问题,从而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3.释疑式。释疑式就是利用时事新闻讲清一些疑难概念,让学生了解其全面发展过程,并辅之典型事例,以便学生形成完整的历史概念。例如,讲到7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问题时。“滞胀”是一个不易理解的概念,可用目前日本的经济态势来加以说明。据载,90年代初以来,受泡沫经济的影响,日本经济一直处于低速增长状态,1992年至1996年日本经济平均增长率仅略高于1%,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出现0.7%的负增长率,1998年的衰退更要严重。目前日本经济的缓慢发展、停滞甚至倒退,就是“滞胀”的典型。 时事新闻论文:活用时事新闻 提高课堂效率 摘要:时事新闻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与生活密切相关,反映普遍关注的问题等特点,为大多数学生所关注。历史教师在教学中恰当、合理、灵活地运用时事新闻,一方面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参与课堂,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历史教学的三维目标。下面结合课堂实例从课堂导入、教学设计、拓展延伸、课堂小结四个方面来谈谈时事新闻在历史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关键词:时事新闻;课堂效率;拓展 英国历史学家卡尔·贝克尔曾说:“只有借助现实,我们才能理解过去;只有借助过去,我们才能充分理解现实。现实和历史是相互对应的两扇窗户,关闭了其中任何一扇窗户,彼此的沟通就难以实现。”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教师如果将时事新闻与历史史实进行精心整合,不仅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积极主动地开展课堂探究,融会贯通地掌握历史知识,同时能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 命感,达到学史明志、知史做人的目的,提高历史课堂教学效率。 一、活用时事巧导入——磨刀不误砍柴工 上课伊始,学生从课间的喧闹过渡到紧张的学习状态,需要有一个调节的过程。教师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学生迅速集中注意力,激发求知欲和思维活动,引起学习所学知识的兴趣,及时有效地导入新课?这为广大历史教师所重视。历史教师如果能及时挖掘学生感兴趣和熟悉的新闻素材并将其用于导入新课,这必然引起学生深厚的学习兴趣,快速进入最佳的求知状态,并为课堂内容的学习做好铺垫。 如,学习选修3《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一课时,笔者在课堂导入时运用了题目为《日本最高法院裁定中国劳工对日索赔败诉》《日本决定为每名韩国二战劳工赔99元引抗议》两则新闻,同时又引入一段对比性新闻链接:“德国赔偿二战劳工共支付43.7亿欧元”来调动学生对本课的兴趣。并针对以上新闻设置如下问题: ①德、日两国对待二战劳工的态度有何不同?②为什么两国对二战劳工的赔偿数额有很大的差别?③这反映出两国对战争及战争责任的态度有何不同?由于这段新闻能够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索,自然而然地就将话题引到了战后对法西斯的处理以及“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不同。一方面激发了学生想要知道这段历史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找到了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点,提高了教学效率。此外,一些时事新闻的篇幅虽小,但也不能忽视其作用,只要教师稍微用心就可利用到课堂上。如每年的7月7日、9月18日等纪念日,5月1日、10月1日重大节日等,教师如果及时、合理地运用相关新闻导入,既能让学生“不忘国耻”,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同时又能让学生明白原来历史和现实并不是完全割裂的。 然而,教师在运用时事新闻导入新课时,不能舍本逐末,不能为了迎合所用的案例或时事而部分曲解课本知识,时事一定要能 很好地和历史知识相联系,否则不如不用。同时,教师所选择的导入性新闻素材最好是具有典型性或者学生感兴趣的、熟悉的,要不然不仅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会成为课堂的另一个难点。 二、活用热点巧设计——— 一石激起千层浪 所谓“热点”,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人们关注、议论多且比较集中的问题。它既有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也有关系人们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如近期的两会、中美关系的发展(美国对台军售、美国总统奥巴马白宫接见达赖)及即将到来的上海世博会等。历史教师充分利用高中学生好奇心强、求知欲望强烈的心理特点,联系社会热点、深入钻研教材,不仅能拉近时空距离,进一步保持学生的学习热情、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还有助于加深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与策略,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如进行必修1《新中国初期的外交》一课的教学时,由于新中国初期的外交方针、政策及外交成就等知识性的东西较多,如果按传统的讲授法按部就班地进行教学,则课堂枯燥且效率低下。笔者联想起刚刚结束的两会中“温总理答中外记者问”,学生对此兴趣浓厚。因而在教学中采用了“外交部长答中外记者问”的形式设计了其中的一个环节:假设老师为“外交部长”,学生中一部分为“记者”,另外一部分为“外交部发言人”。有“记者”身份的同学可以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提出一系列问题,由“外交部发言人”身份的同学进行回答,若有困难的问题或者回答不完整的问题再请“外交部长”作答。学生对这种身份的转换饶有兴致,课堂中提出了许多教材内外的问题,不仅培养了提问能力和解答能力,而且使原来枯燥的教学内容变得兴趣盎然。这种方式在选修4《联合国的建立和作用》一课的教学中同样得以运用。 但是,因为高考对热点的考查角度也不是直接的、显性的,历史教师所选择这种联系社会现实问题,不能像政治课那样以理论观点说明解释社会现实问题,而是从历史课的内容出发结合史实来进行的热点问题,同时也应该是符合当今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健康、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热点问题。 三、活用新闻巧拓展——柳暗花明又一村 现行的高中历史教材抽象简略,对学生缺乏一定的吸引力。且高中学生正处于求知欲很强的阶段,知识需求不仅仅满足于教材上有限的内容,也不仅仅满足于“知其然”。如果教师在历史课堂中照本宣科,只是传授教材内容,那么历史课就谈不上栩栩如生。而且可以说学习历史是“小知识,大智慧”,如果我们用学过的历史知识来考查今天的社会,对于各种现象的理解就容易得多,反过来,用今天的新闻也可以印证学过的历史知识。 笔者曾把《美国对台军售中国强烈反对》《美国总统奥巴马无 视中方反对会见达赖》两篇新闻报道用在了必修1《外交关系的突破》一课“中美关系解冻”一目的教学中。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和中美关系问题一直是历史和现实中的热点,学生普遍对此有深厚的兴趣。中美关系一直是中国非常重视的外交关系,但是中国的国家主权不允许受到侵犯,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始终坚持的最重要 的原则。当两者冲突时,中美关系将何去何从?通过拓展,学生既了解了中美关系的始末由来,又理解了国家力量和国家利益是决定 一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这一难点。 此外,由于历史课内任务紧张,教师延伸课堂内容,适当地结合时事热点布置作业,让学生们在看新闻时完成作业,既符合新课程的要求,又满足了学生求知的欲望。例如,在选修4《联合国的建立和作用》这一课,笔者设计了这样的课后作业: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着全球性问题,诸如全球气候变化、国际恐怖主义威胁、朝鲜核问题、索马里海盗等诸多挑战。面对这些威胁,你认为联合国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可以发挥哪些作用?请写出你的看法。要求:(1)上网查找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增长自己的见识。(2)如果你查找到了联合国在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方面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你也可 以把这些措施写进你的作业中。 四、活用时事巧收尾——余音绕梁韵犹存 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事实上,教学也是如此。巧妙的课堂小结,不仅能对教学内容起到梳理概括、画龙点睛的作用,还能使学生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望和浓厚的学习兴趣,收到“课虽尽而意无穷”的效果。 比如说,台湾问题是学生所熟悉和关注的问题,但是要激起学生的共鸣,使学生的感情进一步得到升华,激发学生振兴中华民族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仅靠历史教师空洞的说教是难以达到的。在进行必修1《一国两制的构想及实践》这一课的教学中,笔者运用了2010年3月14日总理答中外记者问中的一段话进行小结:“我知道商签协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正因为我们是兄弟,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问题总会可以解决的……在元朝有一位画家叫黄公望,他画了一幅著名的《富春山居图》,79岁完成,完成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几百年来,这幅画辗转流失,但现在我知道,一半放在杭州博物馆,一半放在台湾故宫博物院,我希望两幅画什么时候能合成一幅画。画是如此,人何以堪?”教师无须多言,一切感情已尽在其中。 以上是笔者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的一些实践与体会。实践证明:“历史教师在教学中适时地引入一些时政新闻,不仅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现历史与现实的沟通,而且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思想觉悟,更好地实现中学历史教育教学的目标。”总之,历史教师要做“有心人”,时刻关注和收集国内外的新闻热点、重点,充分利用好时事新闻这一重要资源,将最新新闻背景材料及时、恰当、有效地运用到高中历史教学中,让历史课不再枯燥,让“历史”焕发生机! 时事新闻论文:报纸时事新闻如何做出“独家菜” 很多时事新闻编辑都有这样一种感觉,面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新闻资源,国内国际新闻很难做到“独家”。不过,有进取心的报纸都在“独家新闻”上力拼。除了使出浑身解数,争取本地新闻的“独家”外,时事新闻在挖掘“与众不同”上也展开了有益的探索。笔者归纳了一下,面对相同的“食材”,时事新闻大致有以下八种烹出“独家菜”之法。 川 菜 虽菜色各异,但都离不开麻辣。对于时事新闻,就是无论做的是国内新闻还是国际新闻,虽然都是“别人家的事”,但要想方设法与“我”联系起来。每个地方的“本地”都有特殊之处,这就构成了“独家”。时事新闻编辑要尽力找出“联系”,与本地或本国元素搭上界。具体方法有地理接近、心理接近、情感接近和利益接近。 比如:2011年11月29日《法制晚报》国际版有一条《人均GDP超日 咱至少需28年》,其新闻源头就是日本内阁府在11月26日公布,2010年日本人均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为42983美元。按说这只是一条常规的国际短讯,但是《法制晚报》记者通过统计中日两国历史经济数据,用专家解读的办法得出了“预计2040年中国人均GDP将超过日本”的结论。这就是典型的加入“我”的麻辣法,使得一条人人有的新闻变成了独家新闻。 “中外结合”是把国际新闻做成独家新闻的一大法则。对国内新闻而言,就是外地发生的事,应尽可能地与报纸发行地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联系。比如,某地查出了假药、有毒化妆品等,记者立刻要进行联想,跑跑市场看看本地是否也出现了这些问题。这种有了“我”的内容的稿子,就不同于全国的“通稿”了。而人们对与自己接近的事会更为关心,新闻价值同时也得到了增强。 火 锅 报纸与读者互动起来,营造火热气氛,吸引读者的关注,就像涮火锅一样,吃的是一种热闹,也聚合多种口味。随着网络和微博的兴起,报纸与读者的距离越来越近,报网联动越来越频繁。对新闻事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声音。报纸提供发言平台,对“声音”择取角度不同,可以形成与其他报纸不一样的特色。《福州晚报》有“国内点击”版,对国内社会新闻,配上网友的点评,就是一种“小火锅”了,将各种观点都杂烩其中,拓展了新闻的深度。 自助餐 主要是针对国际新闻,自力更生,直接动手编译。正如吃自助餐,自己去取想吃的,而不是被动地等待别人提供。 时事编辑一般是“二道贩子”,尽管拿来的菜做法不同,但说到底大家的原料都差不多。直接从外报编译稿件,就不同了,可以拿到与别人不同的原料。这种办法要求报社有极强的新闻翻译人才。 比如,《法制晚报》记者2012年1月10日根据美国媒体编译了《内外各有一屏幕 英特尔推“超级本”》,2012年2月26日从印度《经济时报》编译了《2022年 苹果市值将破$3万亿》等。 当然,直接派记者赶往事发地,是最大的自力更生,可以抢得第一手材料,也能根据本报制定的报道计划采写稿件、配发最具视觉冲击力的照片,也就避免了与同城其他媒体雷同。但对国内国际新闻来说,这种报道方式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如经济实力、新闻纪律等。 茄 鲞 整合、策划、运用独家解读,深度开发,使得报道改头换面。就像《红楼梦》里面的茄鲞,相同的原料,加进不同的调料,就成为一道特别的菜。在时事新闻里,新闻源头在整个策划里也不再是主要的了。 《法制晚报》2011年12月20日国内版有一条新闻《“限”字当头 明年房价还得降》。新闻源是当日下午,全球最大的中文百科网站——互动百科在国家图书馆文会堂“2011互联网十大热词、年度汉字会”,“限”字入选2011年年度汉字。记者没有将它处理成常规性的短讯,而是通过梳理2011年限号、限流、限娱、限广、限车、限行、限购等新闻,并采访专家,把百姓关心的房价问题再做进一步的预测,使得这条回顾性的消息有了深一层的新闻点。 沙 拉 有意识地组合稿件,能够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增添新闻价值。《福州晚报》2010年3月29日国际版做了一个“废弃的瓶子大有用处”版面,将“塑料瓶建船”、“瓶子建屋”等与瓶子有关的图片新闻组合起来,达到从量变到质变的效果。 另外,有些媒体还会编发国际国内的零点新闻。在截稿的前几分钟即零点左右,编发一组短小精悍的最新新闻稿件。这种新闻大多数媒体都没有,打“时间差”的做法就能做到“你无我有”。 拔丝水果 将新闻与评论相结合。就像在水果上浇上热热的糖浆,使得水果既好吃又发出不一样的亮光,而且很好消化。 网络上国际国内新闻铺天盖地,而国际国内形势又错综复杂,一般网民并不是专家,这就要求编辑在提供新闻事件最新报道的同时,也要提供详尽的解读和鲜明的观点,从而起到释疑解惑、引领思考的作用。 比如《法制晚报》2012年1月16日有一篇新闻《网瘾致脑残?中国研究引热议》,里面有“观点争锋”,英美专家对上网成瘾是否属精神疾病存争议;也有“马上就访”,采访了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主任,对 “网瘾”在我国的现状和列为精神疾病的标准都做了访谈。一条小新闻就热热闹闹地成了一个话题。 霸王餐 霸王餐,一般指吃了不给钱的餐。这里取其霸气,只准他吃,不给别人吃。时事新闻要做“独家”,有些靠的就是买断和预约稿子,用财大气粗的办法,杜绝雷同。 目前,一般是采用买断新华社和权威媒体时事新闻稿件使用权的方法,或向他们预约稿件。在一座城市里常常会有多家综合类平面媒体,其中一家可与新华社等国内的大通讯社、权威媒体签订协议,买断特稿,在这一城市里,决不允许第二家媒体刊登。这类特稿往往是对某一重大事件的深层次剖析,如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新闻背景、发展预测等,稿件的分量较重,发稿的速度极快,有很强的可读性,因此能迅速抓住读者的眼球。 《新民晚报》国际新闻部的负责人曾说,他们追求的一个原则是:“在新闻里看到人。”他们有时也从新华社通稿或者其他媒体的稿件发现新闻线索,然后再约请新华社记者采写“能看到人的新闻”。 配 菜 对时事新闻配发图表和漫画,就像在主菜的周围放上一些赏心悦目的花叶。 配发图表一般是针对某些硬新闻,内容比较专业,对此类新闻可将其中的主要数据等制成图表,读者就能一目了然。 配发漫画则一般是针对读者喜闻乐见的软性新闻。美编根据内容采用抽象、夸张等手法,配发鲜活生动的漫画。即使各家媒体都采用了这篇稿件,这种做法也可以胜人一筹。《大连日报》在国际、国内新闻版面开辟了《幽默时事》栏目,将一些重大的国际时事报道形象化、幽默化,通过漫画、诗歌等读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活跃版面,吸引读者。 配菜当然不拘于图表和漫画,只要开动脑筋,还可以想出很多新菜相配。 (作者单位:福州晚报)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在《日语读解》教学中的实践与作用 摘要:《日语读解》课程,主要是以能阅读会翻译作为教学目标的一门课程。为了能让学生感受到“学有所用”的实用价值,本文通过编辑放送“时事新闻”,作为辅助教学内容,帮助学生实现了快速阅读与翻译的学习过程。通过教学实践,验证了该教学的方式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完成教学任务,具有可实施性。 关键词:时事新闻;阅读能力;翻译技巧;实践 语言作为交际的工具,包括听、说、读、写、译五项基本技能,只有完全掌握了这五项基本技能,才可以称得上学会了一门语言。如何使学生在外语学习中,学会这五项基本技能,一直是外语教学的重要课题。而大学里的日语教学更有别于英语教学,即使被日语专业录取的学生,其99%都是零起点。因此,三年制的高职院校要培养出能通过《日语能力测试2级》的毕业生,就需要精心设置每一门课程及每一项教学内容,更要钻研教学方法,通过实践不断改进。本文试述的是在《日语读解》课程的教学中,将时事新闻作为辅助内容,应用与课堂教学中所取得的实践结果,证明该教学方法现实感强,把握了学生的实践心理,学有所用,从而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可借鉴、可实践的价值。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实践 《日语读解》是我学院为日语专业学生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读”即为阅读能力,“解”意为翻译水平。该课程的教学任务主要是通过阅读日语文章,引导学生如何理解日本式的思维及惯用的表达方式,培养学生快速阅读、边读边译的阅读能力。通过讲授翻译技巧,使学生能遵循原文,有根有据的将文章译为通顺易懂、符合中文表达规律的译文。为达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在教材选择上,根据学生所掌握的单词量和语法知识以及当今的就业趋势,采用了由我院多名日语教师参编的以“商务日语”为主题的阅读教材。该书是2011年由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高职高专日语类课程规划教材。意在将内容最新、时代感最强的知识传授与学生。在教学方法上,首先注重辅导“读”的方式方法,不仅自己要会读,还要能听懂他人的读。要追求语音、语调、表情上与文章内容相符,以综合五项基本技能中的听、说、读的能力。其次在教授“解”的过程中,要及时提示文中的语法表现和惯用型,讲解如何看懂长句中所包含的短句之间的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将文章译为“日式中文”,即日语是“谓语置后,宾语提前”的语法表现。通过课后的习题演练,使学生在“解”的过程中,又锻炼了五项基本技能中译和写的能力。 二、编入时事新闻的教学实践 尽管所选教材传达的是最富有时代感的最新信息,其中有日本新兴企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日本年轻人的择业思维与方式;日本工薪族的工作态度与人生追求;跨国企业解决商业纠纷的方式方法等诸多内容。但与时事报道相比,依旧有逊色之感。因此,我萌发了编入时事新闻内容做辅助教材的想法并迅速付诸于实践中。 例如,我在本学期编辑的第一篇时事新闻即是2011年9月3日报道的题为「18歳未満脳死、臓器提供へ原文:日本臓器移植ネットワークは、頭部外傷で関東甲信越地方の病院に入院していた15歳以上18歳未満の男性が、改正臓器移植法に基づき脳死と判定されたと発表した。虐待を受けていなかったことも病院の虐待防止委員会が確認しており、臓器提供される。本人による書面での意思表示はなく、家族が承諾した。5日、改正臓器移植法に基づいて、18歳未満で2例目の脳死と判定された男性からの臓器について、7病院で行われていた移植手術が、すべて終了した。译文为:“未满18岁的脑死患者,步入脏器提供者行列”。日本人体器官移植联合组织于9月3日发表了因脑外伤,在关东甲信越地方医院入院治疗的15岁以上未满18岁的男性,依照“脏器移植修改法案”,判定为脑死。经医院的防止虐待委员会的确认,生前未曾受过虐待,可作为人体器官移植提供者。其本人虽没有书面申请,家属承诺了提供意愿。5日,依照脏器移植修改法案,作为第二例被判定为脑死的未满18岁男性的人体器官,在7所病院进行的移植手术全部结束了。在讲解这篇新闻报道时,首先解释了何为“脑死”以及日本的旧“脏器移植法案”的内涵,其中制定“不许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做脑死判定,因此也不能成为人体器官移植的提供者”,因此就明白了作为新移植法后第二例未成年器官提供者的新闻价值。接下来从学习单词的角度,掌握“脑外伤、器官移植、虐待”等词汇,然后,从语法的角度,讲解了“……に基づき”、“……について”、“……行われていた”等语法表现。在《日语读解》的教学过程中,每次都利用10分钟左右的时间,通过多媒体放送编辑的最新的时事新闻报道,所选内容多侧重日本的政经新闻,社会时事以及反映日本社会的“少子高龄化”和各种犯罪等社会问题。并且为方便学生阅读,对生疏单词都一一标注读音,需要掌握的语法,都用醒目的颜色标记,有益于记忆与理解。 三、总结实践结果 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在《日语泛读》、《日语读解》、《日语听说》等课程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选择性地编辑难易度不同的时事新闻作为辅助教学内容。课堂教学中,通过口头调查的结果与学生的课堂表现表明,学生很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新闻内容就是昨天甚至是今天发生的事件,感受到了它的“呼吸性”。在2011年10月的课堂上,还编辑了发生在广东佛山市,2岁女孩“悦悦”前后被两辆汽车碾压,司机逃逸导致女孩致死的报道。熟知中文内容的学生更想知道相应的日语报道,实用价值感很强,引发了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教科书可以回家后慢慢看,而时事报道只限于10分钟左右,即要求快速阅读又要求快速理解、翻译,因此需要学生集中注意力,全力跟上教学进程。同时,还培养了学生自主查看原文的新闻报道、关心社会时事、扩展视野的主观能动性。 不足之处:由于学生所掌握的词汇量少,不能十分理解新闻内容的情况也常有发生。另外,新闻报道打乱了知识链接的顺序,有时不能准确把握语法知识。 教师在教学方面,增加新闻时事的内容,不仅增加了教师备课的难度和工作量,对教案也有了时限性,有时为追求新闻的时事性,一直追踪后续报道到上课前的10分钟。但是,只要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阅读应用能力,就证明该教学方法是有实践价值的。 时事新闻论文:浅谈时事新闻的著作权保护 摘要:本文针对近年来有关时事新闻作品侵权的纠纷大量涌现的现状,分析了时事新闻作品缺乏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原因,建议其应当纳入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必要性,并从保障权利人的角度出发提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 关键词:原因;正当性;制度构建 随着我国传媒业发展的大众化、市场化,信息以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传播着,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报道每天所发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广大受众所关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无论是传统的平面媒体,还是新兴的网络媒体,都非常重视时事新闻;另一方面,新闻业界之间的侵权问题却频频发生。其原因虽然不一而足,但有一个因素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不仅纵容了实践中的侵权,更为严重的是使司法审判遭遇尴尬。 一、时事新闻缺乏著作权保护的原因 我国2001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将时事新闻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外,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时事新闻的本质是反映事实。时事新闻的根本属性是真实性,构成新闻作品最重要的因素是客观事实,而事实是不能创造的,因此时事新闻只是忠实地反映了客观情况,不具有创造性,因此,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即作品。 其次,时事新闻的表达性形式是唯一的。有学者认为时事新闻使用简单的文字将某一事实作为信息反映出来,符合“唯一表达”标准,其他媒体表达同一新闻事实时,也只能以同样方式表达。[1] 再次,时事新闻的功能在于传播。因为时事新闻的内容涉及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与人民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其功能要求广泛且迅速的传播,不应当予以控制,所以法律不给予其著作权保护。[2] 二、设立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正当性 在现实中,对时事新闻给予著作权保护是必要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不能够有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助长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的消极作用,有损新闻职业道德。《国际新闻道德信条》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中伤、诬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与此相应,《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6条第2款规定:“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据此,无论时事新闻是否为原创性作品,但作为一种劳动成果,无疑应当受到保护。 第二,随着传媒的产业化,新闻的商品性日益显现。由于时事新闻与人民的生活密切联系,同时具有时效性特征,因此时事新闻,特别是一些重大事件的独家新闻,成为媒体赖以确立其行业地位、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信誉的重要资本。时事新闻应该让更多的人知晓,但时事新闻采编人员的原创性劳动也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3] 第三,公众知情权的实现有两种方式:一是公民有权要求公开信息;二是对于已经公开的信息有获取的方便和自由。著作权的保护和信息的传播,与公众的知情权不是绝对矛盾的:保护时事新闻记者的权利并不是忽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而是保护促进创作繁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2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6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这一规定对于时事新闻给予了更多保护。也就是说,即使时事新闻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的形式存在,在转用时也必须保护权利人的人身权利。这就否定了前述认为时事新闻不具有创造性、是唯一表达形式从而不应当被保护的结论。 三、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 从保障权利人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否向时事新闻人支付报酬,但必须在转用时注明该信息的来源,从而确保权利人的信誉。此外,还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修正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规定。 第一,删除《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规定。 综合上述分析,《著作权法》第22条第3、第4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已经从法律层面摒弃了《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亦即对时事新闻予以保护。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国家的法律上有例可循:根据英国1892年Walter 诉Steinkopff一案的判决,只要新闻被记录在实物作品上就认为具有版权。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解读这一规则,就是说只要新闻被某种载体承载并表现出来,即应当受到保护。《意大利版权法》第101条规定:“在注明出处和不违背新闻业公正惯例的前提下,可以复制新闻报道。但下列行为视为非法:在实际公报16小时内,或在通讯社授权的报刊发行前,转载或广播通讯社的新闻公报。” 由此可见,无论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还是国外的相关规定,都应当删除“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以排除相应引发的一切法律障碍。 第二,对时事新闻实施优先权保护。 时事新闻的目的在于传播,使得广大公众对相关信息内容尽快知晓,因此,在承认时事新闻享有著作权的的同时,应当鼓励其他媒体、使用时事新闻;另一方面,时事新闻的核心价值在于时效性,转载新闻必须在实际公布的一定时限以后,其他媒体才能够使用,这样才能够保护时事新闻权利人的创作积极性,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新闻报道,满足社会需要。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保护长达数十年,而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如此长期的保护对于时事新闻来说,作用并不明显,甚至会妨碍时事新闻的正常传播。因此,只需要给予时事新闻权利人以数小时的优先权,在这段时间内,权利人以外的主体不得转用该时事新闻,时间限制以后,在注明权利人的前提下,可以转用此信息。比如美国对时事新闻给予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其时效性强的特点,只给予20小时的时间优先权保护;而前述意大利的版权法给予权利人以16小时的优先权。 第三,严格规定新闻报道中的合理使用的条件。 为了保证时事新闻时效性的发挥,从普遍适用的角度来说,一事一议的方式并不符合时事新闻的特殊要求,因此,不妨采用“一揽子协议”的方式,即以一定时间段的时事新闻作为合同标的,一次性签署协议。比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我国《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从事登载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的新闻的业务,应当同上述有关新闻单位签订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这种方式既能够保障时事新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通过前期签署协议的方式避免由于谈判、签约对时事新闻时效性的延误,有效发挥时事新闻的作用,并且协议内容也具有灵活性,双方可以根据意愿协商具体条款,比如是否支付转用报酬等等。 时事新闻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为了保证其质量,首先要保障时事新闻权利人的基本权益。对时事新闻给予著作权保护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必须且可行的,相信这一制度的完善能够为我国时事新闻乃至新闻业、文化业的有序发展增添盎然生机。 作者单位:科技潮杂志社 时事新闻论文:传媒产业化催生时事新闻著作权 [摘要]绝大部分时事新闻报道体现着记者、编辑的心力与智慧,能满足我国著作权法上作品的构成要件,应当享有著作权。给时事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有利于我国传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符合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文章提出了有效传播营销期理论和具体保护运作模式。 [关键词]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传媒产业;新闻线索有偿 一、时事新闻著作权问题的思考 时事新闻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目前在我国法学界是通说。但新闻界每年都有新闻作品年度大评奖,时事新闻就是一类主要的作品之一。在法律实务部门的实践中,关于时事新闻品类归属的界定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并不统一,相互矛盾的判例屡见不鲜,急需一个科学公正、相对稳定的标准。基于时事新闻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媒体之间相互使用对方新闻稿大面积处于无序化:有的直接冠以“本报讯”、“本台消息”,署名为“宗合”等;有的从各家媒体的同一题材报道中分别“载取”标题、导语、主体事实和新闻背景;不同质媒体直接把对方的文字转换于配音、播音;文字媒体把对方的图像播音直接转为文字稿或新闻照片,各种手段或直接或稍作遮掩不一而足。 各媒体相互抄袭使得一些根本没有什么采编力量的“空壳媒体”一样能存在,且靠抄袭减少了外采新闻的费用,节约成本。如果其增强发行的力量和速度,在竞争中不排除会占优势,甚至包括新闻的时效,使得公众分不清究竟谁是真正的独家采访报道者。另外,千报一面,新闻无差别的雷同信息浪费公众时间,增加公众选择需求信息的难度,徒增公众对媒介的厌烦。在这种情形下,随着竞争的加剧,如一方直接通过网络进入对方编排系统,调用对方正待出版的新闻稿件,或在网上拦截对方记者从一线发回本部的新闻消息等这样一些恶性竞争的手段,按著作权法都可以理解为正当行为,因为时事新闻没有著作权。这显然违背了法律公平正义原旨。新闻竞争的加剧迫切要求对著作权的有关时事新闻的规定及传统权威理解进行反思。 在国际上,人们认为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被认为是国际惯例,其直接法律渊源就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二条第八款本公约的保护不适用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该规定不好理解的是“日常新闻”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什么,还有后半句“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各国虽加入伯尔尼公约,但理解却不一致,法律规定也不一致。我国理解概括为时事新闻,解释为单纯的事实消息。美国版权法系可谓洋洋大观,但通篇没有时事新闻或新闻消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规定条款。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七条第八款规定“为了促进科学与实用技术的进步,国会有权赋予作者对其各自的文字作品和发明享有一定期限的专有权”。新闻就是典型的文字作品,所以在美国,一般对于新闻或新闻事实,如要转载和传播,即使这些新闻消息的传播是国家鼓励的,是对人民有益的,除非双方有协议,否则必须给原始获得新闻者20小时的优先传播权。一定时间的优先权可以给利益的原始获得者相当的经济利益,专利、著作权制度都是保持一定时间的独占优势,这与新闻的一定时间优先权性质是同质的,只不过具体时间存在差异而已。据此,我们可分析时事新闻在美国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在英国知识产权法系中,《版权法》第三条规定“文学作品系指除戏剧或音乐以外的任何书面、口述或演唱作品、其中不包括……”通篇也找不到时事新闻或新闻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定。英国是判例法体系国家,在Walter诉Steinkopff(1892年)案中,法官得出:“新闻之上不存在版权,除非主旨被记录在实物作品上。”可见在英国只要新闻事实通过有形载体表达出来就有独创性,受保护。作者基于原始的素材,只要提供了新的劳动、技术和精力就是一件原创性的作品。因此版权保护在英国可涉及电话号码、广播、节目表(例如:1984年BBCand ITP诉Time out案)。法国《著作权法》典相当成熟,堪称大陆法系著作权法的典范,在其中也找不到“时事新闻”或“新闻消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条款。该法典Lll2-4条规定智力创作的标题具有创作性的同作品本身一样受保护。 二、催生时事新闻著作权理论生成的背景 (一)形势政策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传媒将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的大势已见端倪:政治家办报,企业家经营,市场化运作,公司法保障。其实马克思针对新闻传媒之一的报业曾指出,报纸是作为舆论纸币流通的,这揭示了报业的文化属性,但同时他也指出,报刊是一个有收入的文字事业,这又揭示报业的经济属性。可见新闻传媒是能充分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特殊产业。目前,我国大部分传媒单位已经“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走向市场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传媒业的竞争全面升级,已进入比拼内力时代,媒体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上下苦功。在近年电视业享誉全国的湖南,“频道之间、栏目之间、制片人和主持人之间,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程度,经过了比设备、比技术、比财力、比覆盖面、比收视率的过程后,当物质手段的竞争已经不相上下的时候,比到最后比观念”。竞争如斯,然而媒体的主打产品新闻消息的权益归属却并不清晰,流转就自然无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传媒产业的有效竞争必然会受到影响。“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没有充分有效的竞争,“优者不胜,劣者不汰”,竞争的效益、目标就难以实现,资源就得不到优化配置。 (二)新闻采编的现实因素。虽然记者享有采访权是国际新闻惯例,但仅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消息来源有偿的现象已非罕见。如当名人一旦发现自己的信息成为一种求大于供的稀缺资源之后,他们(包括经纪人)自然而言想到用金钱法则来筛选要求采访的记者。这种情形在欧美等地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人们把其称为“支票簿新闻”。在一些重大事件的采访过程中,金钱同样是打通采访渠道的制胜武器。如采访美国攻打阿富汗、伊拉克,巴以冲突等就得为采访支付“采访费”,采什么新闻、拍什么场面的镜头都明标价码。时下,随着竞争的加剧,各家媒体广泛使用“提供新闻线索有奖”、“新闻线人”等形式。新闻竞争形势的发展确实在打破媒体无偿地使用信息来源的习惯沿袭。另外,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得来的新闻信息,如果同期被竞争对手媒体无偿使用,对记者及其供职的媒体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有违知识产权伦理。据此,时事新闻至少是一种劳动成果,是劳动成果就有产权,时事新闻作为一种智力产 品,只要具备作品的独创性、有形可复制性,当然得享有著作权,不享有著作权的,至少也应享有新闻信息产权。 三、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分析与模式构建 我国目前关于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的理论,立论依据都经不起推敲,且又不适应新闻媒体产业竞争发展的需要,应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媒体产业化发展的深入而淘汰。笔者认为时事新闻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不受保护的是新闻事实本身.或说构成新闻事实的五要素。新闻品种中的简讯,一句话新闻、标题新闻、国家的新闻公报(公告新闻)可能例外。这种例外的条件是指对简讯、一句话新闻来说,作者如果接近该信息无需付出任何智力活动和业务知识技巧即可获得,并且表达出来(完成写作)的形式也体现不出任何智力成分、业务技巧,即视为等同新闻要素的本源性记载,不能为新闻作品,不享有著作权。这种等同新闻要素本源性记载构成唯一表达,内容本来是单一信息,没有进行取舍、结构编排的创作空间,或只有唯一的语言形式,不可能用其他的表达方法和其他的语句加以表达。 需要补充的是,简讯、一句话新闻、标题新闻可能不予保护不是因为它们篇幅短少,事实上很多佳作短得让人叫绝,如法国作家将书稿《悲惨世界》投出后见久无音讯,就写信催问,信的内容仅为一个“?”号,出版商的回信是一个“!”号。不久,这部巨著问世于众。这两封信,均堪称是最短的作品。还有诗人桑某的七个字的作品《船》“离开水/你能航行?”由于其内涵深刻言简意赅也曾被视为佳作。所以笔者对上述几类新闻体裁没有简单地一概视为非新闻作品。新闻实务中,媒体往往采编一定数量的简讯或一句话新闻编辑在一起,组成新闻集纳,即使单条都不享有著作权,但集合后的整体体现了编辑的智力选择和思想成分,应享有著作权保护。两条简讯往往由于其内容上有某种关联,排到一起常产生妙趣和单条信息内容不包涵的增值效果。“公告性新闻”包括新闻公报、公告新闻、文件全文及摘要。这三种公告性新闻虽具有重大新闻价值,但笔者认为不受著作权保护。首先由于其具有官方文件性质;其次由于其传播有不得擅自更改的特别要求,其产生也非新闻记者的独创作品,由一家首先刊发的媒体享有著作权没有依据。按法理,国家是著作权主体,但国家希望这类作品尽快让人们周知,可理解为国家放弃著作权。所以把这类作品视为公有,而不是这类作品没有独创性。相反,这类作品虽用的是应用语体,但往往具有相当高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包含相当高的智力创作成分。近几年来,新华社在播发国家政策法规等“公告式新闻”的同时,往往配合播发记者自采的新闻背景和政策解读,虽常常是交待客观事实,但属于一种解释性的深度报道,凝聚记者较高的智慧,记者应享有著作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新闻,是基于文字基础上的播音或配音加画面,播音、配音和摄像都是一种专业技术工作,不可置疑其是一种智力创作成果。因此,直接录制播发电台、电视台的新闻侵犯著作权。如果把播音、配音转换为文字稿则按上面阐述报纸新闻作品的要求判断是否侵权,即看是否仅利用等同新闻要素的本源性事实,是则未侵权,否则侵权。 时事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由于其具有职务作品和时效性的特点,其保护应有别于普通作品。笔者把报纸的出版时间与次日报纸出版时间之间称为“有效传播营销期”(电台、电视台为新闻首播至重播间时段)。这段时间是报纸有效零售时间,到次日新报纸一面市,便成废纸。新闻媒体转载别人媒体原载的时事新闻,如在同一有效传播营销期内面市,除注明出处、作者姓名,支付作者稿酬外,还应根据自己的发行量、收视率和点击率给予对方媒体合理的补偿。如在原载媒体的有效传播营销期后面世的,则仅注明出处、作者名,给作者支付稿酬即可,因为这种有效传播营销期后的转载对原载媒体有效传播没有什么影响了。时事新闻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并不排除其他媒体对已报道(发表)的新闻中的新闻五要素的使用,如可以根据一篇新闻消息作品的五要素编发为一条简讯。法律确认时事新闻有著作权后,各级新闻记者协会可以成为新闻作品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新闻作品的著作权报酬费用结算中心的功能,并行使新闻抄袭、剽窃的技术鉴定工作。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的贴近路径 纸质媒体一般都开设有国际、国内、文娱和体育等时事版面。稿件来源主要是新华社的时事新闻。众所周知,时事新闻基本与媒体所在地没有“血肉”联系。缺乏贴近性,再加上新闻来源单一,时事编辑又常常照抄照搬,导致各媒体时事新闻同质化比较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媒体个性,降低了媒体吸引力。那么,媒体时事报道如何在保持共性的基础上突出个性,显示出贴近性呢? 一、从时间上贴近。在动态中捕捉最新消息 对纸质媒体而言。“昨日新闻”是时效性较强的新闻。而“今日新闻”是时效性最强的新闻。新闻报道在时间上的贴近性,能使读者产生审美上的新鲜感。这就要求媒体密切追踪不断变动的时事,特别是对于重大时事、突发新闻和体育比赛等,要在不影响报纸出版时间的前提下,尽量推迟截稿时间,在动态中捕捉最新变化,在变化中捕捉最新结果,从而让读者更接近事实、更了解真相。 二、从地域上贴近,在空间上捕捉最近距离 但凡媒体,都十分注重从广度、深度和密度上挖掘本埠新闻,因为本埠新闻就发生在读者身边,在地域上、空间上具有贴近性,容易触发读者的兴奋点和阅读欲望,让读者产生归属感。国际、国内新闻虽然在内容上距离地方读者比较遥远,但媒体可以利用地域上的关联性,把国际新闻的着眼点放在国内,把国内新闻的着眼点放在省内,把省内新闻的着眼点放在市内,通过“跨越空间”的二次加工,从地域上拉近和读者的心理距离,从内容上博得读者的心理认同,增强时事新闻的贴近性。 2009年9月11日,三峡晚报报道美国两架飞机相撞的新闻时,把视点从国际转移到国内,标题拟为《美两飞机相撞,一中国人死亡》,将国际新闻做成了“国内新闻”,吸引了中国人的眼球;2009年10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第11届全运会男子举重69公斤级决赛时,把目光从全运会赛场聚焦到湖北,专题报道湖北奥运冠军总成绩打破世界纪录的新闻,将国内体育盛事做成了“湖北新闻”,吸引了湖北人的眼球;2008年,荆门晚报报道北京奥运会,浓墨重彩地让时事新闻本埠化:4月,征集“见证奥运会”特约记者。将北京赛场风云传真到荆门;5月,启动“记者直击奥运场馆”活动,摄影记者每天从北京发回报道;6月,火炬在临近荆门的宜昌市传递,记者全程追踪;8月8日奥运会开幕,组织“万名读者签名祝贺奥运会开幕”活动;盛会期间,还推出“祝福奥运短信征集”“我看我评”“奥运金牌数竞猜”等栏目,突出新闻的互动性,把万里赛场从北京拉近到荆门,凸显了地域上的贴近性。 三、从人物上贴近。在情感中捕捉最佳触点 时事新闻只有时间和地域上的贴近性,还远远不够。因为,时间上的贴近性是贴近之“表”,地域上的贴近性是贴近之“里”,而人物上的贴近性才是贴近之“核”。地方媒体只有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以情感人。以情动人,才能抓住读者的心,勾住读者的魂,撩拨读者的情,激发读者的志,才能成为在本埠有影响力、凝聚力、吸引力和公信力的媒体。 2009年8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总理在浙江考察的新闻,从新华社通稿中提炼出《温总理考察途中帮黄石孩子转学》的新闻。黄石是湖北的一个地级市,总理关心黄石打工仔子女的上学问题,一下子吸引了湖北读者特别是黄石读者的眼球,俘获了湖北读者特别是黄石读者的心,总理的爱民之情,触动了黄石读者的乡情,引起了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2009年10月10日,荆门晚报报道由凤凰卫视主办的中华小姐环球大赛。在众多选手中聚焦荆门佳丽,以《京山姑娘王丽敏闯入华姐大赛总决赛》为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荆门市及其所辖的京山县广大读者的热切关注。 时事新闻论文:地市报时事新闻编辑思路 当前,地市报的时事报道愈来愈受到重视,受到欢迎。但综观地市报的时事新闻版面,又存在明显的不足。有的版面不固定,时有时无;有的稿件零散,选择性不强;有的版面呆板,缺乏吸引力。虽然地市报由于版面不多、稿件来源相对狭窄等原因,时事新闻难以和一些全国性、区域性的大报相抗衡,但只要编辑多学习、肯策划,小版面也能做出大文章。 选稿思路:瞄准“大、高、近” 目前,新华社通稿是国内报纸时事新闻的主要来源。编辑要在每天新华社播发的数百条稿件中,根据自己报纸读者群的特点和分布选用稿件。这就要求编辑一方面对所办报纸的读者年龄结构、职业分布十分了解,另一方面有很强的新闻敏感。对当前国内国际的形势和动态了然于胸,并有一定的前瞻意识。在此基础上,明确“大、高、近”的选稿思路。 所谓“大”,是指人们普遍关注的大事要事。国际上重要国家及邻国的政坛变动、金融动荡经济危机、对本地区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国际性地区性重要会议、地区冲突、战争、重大灾难性事件、重大体育赛事等等。国内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重要政策法规的制定与、重大突发事件等等。 所谓“高”,是指人们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焦点新闻。就近几年的形势看,国际上如环境气候问题、核武器问题、经济危机等,国内如求学、就医、就业、房市、股市、网络事件等。 所谓“近”,就是“三贴近”的新闻。时事新闻的“近”,还要考虑新闻事发地地域的接近性和读者的针对性。对周边地区的新闻。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涉及到本地读者切身利益的新闻,要睁大眼睛,抓住不放。 在此基础上,要大开大合,大取大舍,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对读者而言,获取时事新闻的渠道很多:网络上随点随看。电视滚动播出,还有广播新闻、手机新闻等。在时效上,报纸处于劣势。如果报纸在新闻的选择上求全,那就完全丧失了自己的优势。因此,要发挥报纸的优势,抓住读者最关注的做深做透,给读者以深度阅读。 编辑思路:做到“广、深、透” 要给读者以深度阅读,编辑在对选定的关注度特高的新闻进行编辑时,就要按照“广、深、透”的思路进行。 “广”,是指新闻的广度。它既包括我们平时说的横向到边,还可以拓展到相关联的方面,让读者看了报纸以后有一个完整的、全面的了解。在编辑新闻时,可以围绕新闻主题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搜集、选择、编辑相关内容,或编辑成篇,或组合编排。 “深”,是指新闻的深度,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纵向到底。编辑时围绕主题新闻向深挖掘,追寻新闻的进程、发展、趋势,探寻新闻发生的背景、原因、影响等。让读者对新闻有一个深层次的了解。 “透”。是指新闻透明度。通过寻找新闻成因,分析事物走向,回答读者疑问等,让读者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做到“广、深、透”,除了精心选稿、认真编辑外,还要尽可能地运用多种新闻体裁和编辑手段,文字、照片、图表、漫画,消息、通讯、评论,系列报道、组合报道等,根据需要,灵活运用。 编排思路:追求“重、大、活” 版面的设计,一方面要体现选稿的思路、编辑的思想和审美观,一方面要为读者考虑,要能很快吸引读者,让读者感觉舒适、自然。版面设计,其实是编辑的一次再创造过程,是编辑的再一次取舍和意图的表达。一个好的版面,不但需要自己的栏目与风格,更需要在视觉上形成强烈冲击力。时事新闻版面的编排,要追求“重、大、活”。 “重”,就是要突出重点。选编时的重点,要在版面编排时得到体现,要通过编排思路和编排手段。让重点新闻在版面上凸显出来。可以采用大板块、大标题、大线条、大色块、大对比的方式,使重点新闻形成阅读的第一亮点。多个重点时,要有主有次,不能平均用力。对于其它新闻,可以舍弃,也可以编一组简讯。 “大”,是指时事新闻版面的风格要庄重大气。不需要太多的字体变化和美化修饰。重点板块一定要强力推出,可以用大标题、大照片、大色块使之从版面中“跳”出来。第一时间跃入读者的眼球。整个版面主次分明、重点突出,线条、色块简洁明快,标题、文字、板块之间疏朗养眼。 “活”,是指时事新闻版面要活泼、活跃、富于变化。时事新闻的选择、编辑和版面编排,自主的空间较大,可以在与报纸的整体风格和谐的前提下,追求特色和变化,做得更活一些。有重大新闻时突出重点,追求冲击力;没有重大新闻时寻求亮点。追求吸引力。
系统科学论文: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系统科学应用初探 一、经济法理论中的系统科学思想 经济法思潮的出现和发展乃至走向初步的理论成熟,与系统科学几乎完全同步,这决非偶然巧合。应该说,经济法理论是系统思想被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到法律调整领域的结果,或者说是在法学领域对系统规律独立认识的成果。经济法学的一些概念和原则,实质上是系统科学的概念和原则在法学领域的不同语言表述。 (一)从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源和本质的揭示看经济法理论中的系统科学思想 本世纪初,资本主义各国在经济政策上,都开始将国家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并逐步协调起来,在实践中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二者作用的范围、力度及彼此的配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自70年代末始,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各国政府,一直都在探索把两种手段结合起来的最佳方案。这种经济政策的大调整使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前,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只是板块式结合,彼此孤立且有我无你,因而都是纯而又纯的纵向或横向关系,即行政管理关系和完全意思自治的契约关系;此后,二者彼此制约、彼此配合、相互转化和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前,行政法与民法能对板块式构成的整个经济关系进行有效的分割调整,在上述变化过程中,这两个传统的法律部门虽然已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即公认的“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但行政法终不能放弃其命令与服从的方法及“国家权力本位”的精神,民法也终不能抛弃其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理念及追求个体效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因而二者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个经济关系的调整便渐感吃力而终至不能,必须要有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或公法、私法性质兼具的法域来补充原经济关系法律调整体系之不足,经济法便应运而生了。尽管在经济法产生的根源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不尽一致,但主张国家干预论的学者丝毫不否认:导致经济法产生的国家干预是以市场机制为前提条件的。 法制史上,经济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演变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即古代诸法一体并统一于刑法阶段,近代民法、行政法分割调整辅之以刑法阶段和当代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协作调整辅之以刑法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反映了统治阶级在法律调整问题上所采用的不同思维方式:即古代朴素的整体观、近代机械的还原论和当代系统科学的思想。经济法现象的出现,标志着第三个阶段的开始。经济法思想扬弃了过去把经济关系简单地分为纵向与横向两种并分别交由行政法和民法独立调整的做法,把它们看作一个整体,主张对其予以综合、系统的调整,整个调整经济关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应相互协调和促进,形成整体的合力。前者把纵、横经济关系看作完全孤立、封闭的两个系统,简单地认为纵向+横向=经济关系整体;后者则把它们既分别视为一个系统,又看作整个经济关系这个更大系统的子系统,更强调二者的相互联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相辅相成”,(注: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主张既要“以纵制横”,又要“以横制纵”,认为经济关系的整体大于其各组成部分(纵向与横向)之和,即经济关系整体=纵向+横向+纵、横间的相互联系。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纵向与横向的矛盾问题,对经济关系整体进行调整的法律整体的功能就会小于各相关部门法功能的简单相加。这也是经济法学强调要对纵、横经济关系的联系进行深入研究的原因。 有学者说得好:“经济法既是国家全面调控经济、实行综合治理经济的法律部门,也是体现法制系统工程的法律部门,综合调整与系统调整是经济法特有的调整机能。”(注: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并指出,经济法的本质可从以下不同的侧面来揭示,即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平衡协调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法”、“社会责任本位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法”。(注: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3页。)这些本质特点是经济法完成其根本任务所必需的,同时也都体现了系统科学的整体性、有机关联性等重要原则和规律。 (二)从对经济法宗旨的揭示看经济法理论中的系统科学思想 经济法的宗旨是“社会本位”,这是经济法各种理论观点的共识。“社会本位”可理解为社会整体利益至上,体现为有利于每个社会个体维护和实现其合法权益的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对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等各种主体的权利(力)和物质利益、当代利益和未来利益的兼顾与协调。 笔者认为,经济法宗旨中的“社会”不是国家,也不是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等的简单相加,除这些内容之外,它还包括上述各利益主体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联系,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它还会越出国界,成为多个国家(地区)、多种因素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另外,它也不仅仅指当代的、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静态的社会,而且还包括发展中的、将来我们的后代还要生活于其中的动态的社会。因此,在这个“社会”中,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代际关系”。这种理论不是对经济法宗旨的简单“过奖”,因为“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已被世界各国所肯定和接受。为实施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21世纪议程》(1992年),我国制定了世界上首部国家级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年)。其第一批优先项目计划中的首位项目,就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定和实施》。”(注:王全兴、 樊启荣:《可持续发展立法初探》, 《法商研究》1998年第3期。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根本任务决定了它应该,并且其本 质和特有的价值取向也使它能够在法律调整领域解决好可持续发展问题。 经济法的宗旨要求:在建设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要兼顾效率和效益、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利益,既要保障每个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权利,又要维护整个经济领域自由竞争的公共秩序;国家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如对计划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使用、区域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均应符合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要求。一切经济行为都应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行为人应承担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任何主体,包括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应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整个社会长期的经济效益负责。在这个前提下去实现个体和局部的经济利益,并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部门法的宗旨是其本质、根本任务、价值取向以及基本原则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该部门法基本精神最凝炼的表述。因此,它同时又是该部门法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该部门法理论思想的最集中体现。经济法宗旨的上述内容,集中体现了系统思想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如“整体性”、“有机关联性”、“动态性”、“有序性”及结构与功能关系规律等的要求。实际上,“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系统科学的概念。经济法的宗旨也要求,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制实践中,要自觉地运用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 二、在系统科学指导下对经济法若干理论问题的反思 (一)经济法的地位问题 部门法的地位,即部门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包括它能否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及其重要程度。研究这一问题,首先应有全局和整体的观念,把部门法作为法律体系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从系统整体的功能和要求出发,结合它与相关部门法即其他子系统的联系,找准它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最终目的是要使整个法学研究能为建设法制大系统的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因此不能带有狭隘的部门法偏见。如果必要的法律部门被人为地取消了,或一个部门法不能取得应有的地位以及取得了不应有的地位,那么这种理论就不能指导建成功能最优的法制系统,应该说这不仅是该部门法学研究的失败,而且是所有相关的法学学科的研究缺乏科学性的表现。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是系统内部元素间的协作关系,而决不能被看成是互斥关系。 经济法的地位,首先是它在由调整经济关系及其他相关社会关系的各部门法构成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本文主要从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相互关系中来探讨这个问题。 民法的主体平等、契约自由精神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内在和谐。此外,市场的繁荣必须要有个体的活跃,而“权”是其活跃的前提,“利”是其活跃的动力。因此以保护个体权益为目的的民法至关重要,没有民法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行政法主要调整国家在权力分配和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控权”与“限权”已成为当代行政法的根本任务之一。在行政权极度扩张的当今社会,没有行政法对其作出限制,市场经济就不会有健康运行的环境。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将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权力中本应属于企业的权利归还给企业是这一过渡时期的根本任务,依法行政显得更为必要。 然而,现代民法虽强调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但它在公法化的道路上不能走得太远,否则它就不是民法,就不能很好地完成其根本任务。所以,民法对个体权利的限制只能停留在上述原则规定的水平上,并因无具体的制度及规范作支撑而无法靠自身去实现。它无力解决公共竞争环境遭到破坏而最终导致整体及个体的低效率或无效率问题;行政法则因其根本任务及调整方法的限制,对市场经济的调整只能以一种外在的力量发挥作用,对这一问题也爱莫能助。另外,行政法也不能根本解决政府对经济干预过多、管理方法不当的问题。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也只能是一种缺乏具体制度或规范保障的原则,因为行政事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法律不得不赋予行政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正是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出现使经济法的产生成为必然。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宗旨使它能够平衡和协调各种主体包括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其具体的法律或制度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民法的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和规范;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它的“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使政府机关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有权必有责,其管理行为必须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并以此作为正确、合理与否的评判标准。经济法还用各种经济责任制和法律责任来保证经济管理行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从而为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提供具体的保障。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它的宗旨和本质以及它对对经济关系应该综合、系统调整的主张,都使经济法思想对经济关系的整体法律调整应该并能够起指导作用。也正因此,80年代初,就有学者指出,应在适当的时候,由经济法理论指导,制定一部能够统一调整纵、横经济关系的,效力仅低于宪法的“经济小宪法”,在其之下,各个调整经济关系的法,都可以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分别调整各类经济关系。(注:参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教程》,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42~43页。)目前,“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法受到了学界及立法机关广泛的重视。(注:参见张守文:《经济法学发展中的若干问题》,《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在这一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中, 经济法理论无疑应承担起指导或领导责任。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应有类似于“足球队长”的地位。 经济法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指导或领导作用:第一,对经济关系进行现实的调整,并因此影响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过程本身;第二,通过规定基本原则来指导相关部门法的立法和调整;第三,通过与相关部门法学理研究的合作,指导建立协调统一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有人认为“经济法属于‘二次调整’的法律,是对已经由传统的民商法调整而形成的经济关系再次调整的法律”,类似于英美法系中的衡平法。(注:参见王志勇:《关于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的再思考》,《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从系统的功能与结构的关系来看,最优的系统应该有且仅有其必要的元素,各元素之间只能相互合作而不能相互抵触,“二次调整”现象是法制建设中的败笔。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875年生效的英国《最高法院审判法》已废除了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之分,并明确在普通法与衡平法规则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衡平法规则为准。(注:参见《中国大 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3页。) (二)经济法的价值问题 价值一般可理解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作用或积极意义。(注: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这一概念主要在三种含义上使用,可分别称为法的“目的性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值”。其中“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立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注: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81~282页。)笔者认为,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法的价值取向,而其他两种价值分别指法是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和法本身所具有的简洁、准确、严谨等特点,属于法的“工具性价值”,是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法的理想)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所以,研究经济法的价值,主要是要揭示其价值取向,这是它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的价值。 速度(效率)和质量(效益及更多物质保障的公平)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主要矛盾。作为国家经济政策贯彻实施主要保障手段的经济法,无疑应把它们作为确立自己价值取向的最高层次的决定因素。“效率”是个客观的概念,可分为个体效率与整体效率:“效益”有两方面的含义,即效果(体现为效率)及其给主体带来的利益,也可分为个体效益和整体效益:“公平”也可称为“公平观”,与效益一样,是个主、客观统一的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观具有多层次的含义,即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包括机会均等和结果的对称性)和社会公平-在前两个层次公平的基础上,国家通过再分配,把不同个体收入和差距调节或控制在一个社会多数成员能够承受和接受的范围内。社会公平是最高层次的公平。(注:参见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151页。)经济法由其根本任务和宗旨决定,其价值取得中的公平因素应是社会公平(体现为整体的利益)。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时,应以促进整体的高效率和整体的共同获益即共同富裕为理想目标。也就是说,它把整体的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这种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符合系统科学的整体性原则。同时,系统还具有开发性和动态性,即系统总是不断地与其环境进行着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并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的。系统的生存和发展是通过不断从其环境系统中吸取负熵来维持的。经济关系也是这样。例如,通过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能够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存续,并且会不时出现繁荣景象;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也在改革中不断地焕发出新的活力。因此,经济法还必须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即经济关系存续和发展的环境问题。目前人们一般认为这个环境包括自然环境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这是不够的,还应包括国家经济政策及其结果-经济结构条件等。如在产业结构、地区经济布局等方面要为未来提供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条件。这也是系统思想对经济法应考虑的“可持续发展”的不同理解。 考虑到这个制约因素,经济法的价值就可表述为“整体的、长期的、对人类有益而无害的高效率”,或“整体的、长期的效益”。这里的“整体”也应作发展的理解。目前一般仅限于国家,将来还要发展成为全球。欧盟等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已体现了这一趋势。 但不能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因为可持续发展只是决定经济法价值的多个因素中的一个,它强调的中心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而不是“效率”,以此为价值,经济法则沦为片面的“公平法”,而实质上,经济法是效益法,更强调效率。 还应指出的是,经济法价值是一个由多层次价值构成的系统,上述结论只是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即经济法系统的价值。经济法系统要使其整体的最高价值得以实现,必须靠其元素-各个部门法及具体的法律、法规乃至规范对经济关系的实务调整。它们又具有各自不同的最高价值。如企业、公司法重效率;金融、保险法重安全;社会保障法重公平;国资法重效益;等等。下一层次的价值是上一层次价值(目的性价值)的手段性价值。只有同时对经济法各亚部门法、具体的法律、法规甚至具体的制度或规范的价值进行研究,才能得出对经济法整体价值的既完整又充实的认识。但是,经济法的最高目的性价值只有一个,不能将其亚部门法甚至具体法律、法规的价值或法所共有的一些工具性价值视为经济法的价值,如“安全”、“秩序”、“公平”、“正义”、“效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一直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争议的焦点,目前主要又集中在经济法是否应该并能够调整部分横向经济关系上。因此,研究这个问题,应首先解决一个部门法能否调整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问题。笔者同意这种观点:部门法与各类具体的社会关系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即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一个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注:参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7页。) 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看,系统各元素总是相互关联的,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彼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共同或分别作用于系统的对象之上。其中,分别作用也是以各元素间的联系为前提的。对于法制系统来说,各部门法(子系统)间应相互配合,包括它们在总的原则指导下对各部分社会关系进行分别调整。但仅此还不够,还必然包括有时又共同对某种社会关系进行综合调整。当然,由于各部门法宗旨不同,其调整的目标、层次、角度、程度及方式等均有所不同。一种社会关系由几个部门法调整,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往往是必需的;一个部门法调整多种社会关系也是如此,刑法就是既调整财产关系,又调整人身关系,既调整横向关系又调整纵向关系的法律部门。把相互联系的几个对象和相互联系的解决问题的几种手段看作一个整体(系统),正是系统方法的精髓。 本文无意否定部门法及其调整对象划分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笔者只是想说明,有必要允许一定程度上模糊性的存在。部门法及其调整对象之间往往有部分程度不同的交叉,只能“界定”而无“界线”。 经济法因纵、横经济关系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传统部门法无法继续对其有效地分割调整而产生,其历史使命就是要解决好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这一新出现的重大矛盾问题。因此,它必须有整体性的思维和综合调整的方法,它在实际调整过程中也必然涉足传统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即已构成大系统之子系统的纵、横两种经济关系。 1.纵向经济关系应完全由经济法来调整 当代国家的管理应分为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由此产生的行政管理关系和经济管理关系应分别由行政法和经济法调整。 首先,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化:经济关系运行的范围由地区至国家至全球,显著扩大;经济运行的形式由实物形态(有形)至价值形态(形)发展,目前以无形形态为主,知识经济将逐渐成为经济的主流;生产力及经济的发展由低速度至几何级加速度飞跃;经济运行节奏由慢至快现已远非过去可比……这些变化使经济管理的决策要考虑更多且瞬息万变的信息,决策越宏观需要处理的信息就越多。决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形成和实现;否则会因不合已变化的形势而失效。这样,“生产队长分工”式的、以命令与服从为手段的行政管理是不能胜任的,即经济的“行政管理失灵”。 其次,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轨及公有制观念的突破,使经济生活中主体及其经济利益日趋多元化和平等化,国家日益成为社会利益主体中平等之一元;各种利益的增减主要通过市场规律的作用来实现,对经济生活的管理必须由“国家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管理者虽仍是国家,但它应是整个社 会各种利益主体的代表而不能仅反映自己的利益,管理的方式也应由“管制”、“控制”转变为“调控”或“协调”,行政管理是不能满足这种转变要求的。 不能放弃对经济的国家管理而将其完全交由市场自由调节。社会化大生产一方面要求有生产力诸要素配置的更大自由,另一方面又要要求加强超然于市场主体之上的公共权力的管理。这种权力只能由国家行使。经济管理从行政管理中独立出来后,必须尽快形成一套有效的程序和方法,经济管理必须考虑它与市场机制的关系问题。因此,管理中的决策本身就含有市场机制的制约因素,由此形成的纵向经济关系本身就含有横向的因素,纵向关系在运行时又要受到横向关系的再次制约(其运行内容就是制约后者并受后者的制约)。所以说,纵向经济关系受到的横向经济关系的制约是从内在到外在、内外兼有的。因此,行政管理失灵导致了对纵向经济关系的“行政法调整失灵”。 2.部分横向经济关系也应由经济法调整 横向关系如果不制约纵向关系,就会导致纵向关系的专断(如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前),从而最终失去其自身存在的条件;纵向关系如不制约横向关系,则无存在的必要(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横向关系会破坏其自身运行的环境并最终灭亡。实际经济生活中,不管是否承认,纵对横的制约已遍及每个领域,市场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个体意志与社会整体的意志(体现为国家意志)协调的结果,只是在不同的行为中后者在量和力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将国家经济管理只视为对市场个体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认识。当代国家的经济管理,更多的是为市场主体服务,为其追求个体效益的最大化创造更好的环境。所以,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用“调控”、“管理”来表示更好,而“干预”一词,不论作何解释,都免不了让人产生“外力管制”、“干涉”的联想,它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对政府在经济生活中作用的否定评价。 上述情况说明,纵对横的制约也是内在、外在都有的。经济关系的这种变化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单独调节“失灵”和民法不能单独调整全部横向经济关系的根本原因。 横向经济关系又可依其与纵向关系联系的密切程度分为两部分:与纵向关系相互作用较直接的由经济法调整或由经济法与民法共同调整,与纵向关系相互作用间接的由民法调整。从形式上看,前者一般是宏观的或有关影响整体利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横向关系。当然,这一标准也是相对的,因而民法与经济法在这一领域既有分别调整,又有共同调整。 应指出的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其内部元素及元素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在不同时期会有所变化。特别是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新的经济关系会不断产生,许多存量经济关系也会发生性质的变化,因此经济法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在量上必然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两种手段协调运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经济法不会因无调整对象而先于法的整体消亡。 系统科学和经济法都是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新学科。系统科学对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意义也体现在经济法学大小不同的各种理论问题之中,除上述基本问题外,它对于正确地认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体系等其他经济法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有着科学的和现实的意义。例如,目前法理学已认为法的调整方法也应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注: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0~381页。)笔者认为,经济法之所以能够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就是因为它提出了对经济关系法律调整的不同主张,并综合运用了多种调整方法,其中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的方法。但是,经济法方法是否具有独特性?这一重大理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持不同观点者知无不言,言已殆尽,却莫衷一是,至今仍无突破。依笔者愚见,根本原因在于方法论的局限性,经济法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的最大的问题也许就是未能自觉地使用科学的方法论。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都要求我们用整体的和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当代经济关系,只有抛弃那种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应对纵、横经济关系分而治之的机械的还原论思想,代之以辩证的系统观,经济法学才会有新的发展和重大突破。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在校内教导中的实用性 作者:王浩 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 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会适时通过个人情绪等形式进行反馈,这就要求教师要及时获取教学反馈信息,随时调整教学计划。在整个教授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完成情感转移,使师生间的感情渐渐趋于一致,进而完成知识的反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教育要重视前馈,教师应该预见到偏差提前加以干预,而不是等到学生出了偏差来纠正,以保证其不要出现大的偏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给予前馈信息,对提高教学质量大有益处。有序原理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运用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只有处理好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内外部环境间的关系,让整个系统处于有序开放状态下,以保证教学的有序。为了使课堂教学成为开放的系统,就要求高校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按照有序原理组织教学。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教师保证每个个体之间畅通的信息交换。教师应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分析各要素关系,使其找出规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尽量保证教学信息在内外部之间的交换,使学生的思维积极活跃,保证其处在非平衡状态。在有序原理的指导下,教师应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把结构化的知识信息传递给学生,让学生将记忆中相关的信息都联系起来,使之组成一个更复杂、更有序的结构。整体原理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运用整体原理对高校体育教育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在教学理论中,强调系统性、完整性、连贯性。高校体育教师对知识体系的整体结构把握,形成一个内在联系,进而形成一种对抽象形态的构架的准确把握。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把每一个独立的知识联系起来,让学生可以对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所学知识有一个整体性的认识。还需要教师有较宽的知识面,在教授本学科知识的同时,穿插讲授其他学科和体育学科的外在联系,让学生分析思考,最终使学生具备复合知识。高校体育教学各要素如教学设计、教学目的、教学方法之间一定要协调配合,这就要求在教学环节中,教师要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系统分析,以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大脑中各子系统所储备的信息联系起来,不断促进学生的成长。 系统科学可以使高校体育教师发现,大学生也是一个动态和开放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随着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不断改变,大学生在思想上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高校体育教学应从实际教学情况出发,按照系统科学的结构性和层次性的原理,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教育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把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真正体现到教学中。有助于学生对高校体育教学的重新认识高校体育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增强体质、陶冶情操、提高学习效率,使大学生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如果只是单纯片面发展智力而忽视体力发展的教育是有缺失的,就不是全面的教育。体育运动可以有效调节大脑的兴奋和抑制,能使大脑供氧更加充足,获得更高的营养物质,提高脑细胞的反应速度,从而促进智力的发展。高校体育教学不是独立于社会大系统外的系统,它也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为了保证高校体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就需要不断与社会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不断把能量充实到高校体育教学系统中来。高校体育教学必须树立未来教育的观点,未来教育就是从空间和时间上来探索研究。研究未来高校体育教学,要以大量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把高校体育教学放在社会大系统中去考虑,最终让学生可以系统的、科学的对高校体育教学有一个新的认识。有助于完善高校体育教学模式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就是模式,一般指可以作为模板、模本。美国学者乔伊斯和韦尔最先将模式一词引入到教学领域加以系统研究,是研究教学模式的先驱。他俩在《教学模式》一书中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和作业、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式或计划。”通过教学设计,将教学系统各要素在一定教学理论思想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安排,建立起来的较为良好、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和活动程序就是教学模式。 引导示范和自主学习要穿插进行,循序渐进,查缺补漏,及时获取学生反馈信息,提高教学质量,使不同的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在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创新。由于学生存在个体差异,其学习能力、运动技能、身体素质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其生理、心理是在不断变化的。这就需要教师针对不同的情况要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教学模式,做出相应调整,促进学生向更高层次发展。这样体育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就要求教师在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同时,灵活运用教学手段,应用体育教学模式的不同特点,最终达到教学优化的效果。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理论在煤矿中的体现 作者:李林 姜德义 单位:西南资源开发及环境灾害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系统科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科学,也是一门极为庞大的学科,系统一词的定义或解释是多种多样的,共同点是把系统看作一个整体,由许多部分或许多因素组成,这引起因素或部分彼此之间有密切的关联。系统具有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性等特点。以此科学为指导,并应用于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必将使我们的资源规划管理水平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1系统及其结构 系统是存在于一定环境中,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系统在整个自然界中普遍存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或思想领域,大到整个银河系,小到微观世界的原子,系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万事万物都自成系统,而又互成系统。 1.1系统应具备的条件(1)系统都是由两个以上的要素组成,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成,而这些要素本身也自成系统。如在整个人类资源中,由矿产资源、人力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组成;而每种资源又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分别有各自的组织结构。(2)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性质和行为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其他要素,甚至系统整体的性质和行为发生变化。例如,对于矿产资源来说,如果不对其进行科学的规划开采,将直接对水资源、生物资源构成极大的威胁;同样的,水资源的泛滥,也影响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3)系统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并且与环境不断的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世界上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封闭系统。正如我们进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样,资源的开发处在生物环境、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和人类本身的环境之中。 1.2不同结构的系统具有的特征系统的组成是通过其自身的特定的结构而组成的,而结构是系统内各要素联系的全体和集合。同样的要素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而这些不同的组合,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总体功能,可能会产生1+1 2或1+1=2甚至于1+1 1的结果,这取决于系统的结构。(1)稳定性。任何系统都具有自稳、自组的功能。这就是说,系统内各个要素之间,只要保持稳定的相互联系和有序的相互作用,就能构成相应的自我稳定、自我组织的状态。(2)层次性。任何一个复杂的系统,都可以在纵向上把它分为若干等级。如:教育管理系统可以分为国家教委、地区教委、院校、年级、班主任。同样的矿产资源规划也可以划分为国家级规划、市省级规划、区县级规划。这样将系统在纵向上的线性划分,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清晰化,便于问题的梳理和研究解决,而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3)开放性和动态性。在系统的世界里,任何类型的系统结构,都不会是绝对封闭和绝对静止的,它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与外界保持着不断的能量、物质和信息的交换,总是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动态之中。 2矿产资源规划中的系统体现 2.1矿产资源规划与环境保护当今,环境与发展是全世界人民共同关注的问题。环境的好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地球上的生态环境的平衡程度,最终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受到环境的制约,良好的环境会又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地球系统科学是一门崭新的科学,它是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法论。在矿山的露天开采中,需要大面积剥离岩土岩。所以,露天开采会大面积的破坏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所以,如何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保护好我们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和环境,是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要注意的重要一环。利用地球系统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可以对环境变化进行预测、评估和治理或控制。在矿产资源规划中,应该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2矿产资源规划与水资源随着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整个矿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煤矿的开采使地下水急剧下降,季节性河流断流。露天开采更加会在一定范围内破坏仅有的一点植被,加剧了水土流失。矿产资源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对地表水的污染和造成地下水资源减少甚至枯竭三个方面。有的矿业开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重视环境保护,将生产过程中的矿渣、尾矿、废石、弃土直接倒入江河中,造成地表水严重污染。有的将矿渣、尾矿等堆放在江河岸边,长期受到阳光、雨水和空气的作用,会产生有毒有害的液体,排入江河水中,引起水资源严重污染。为了控制环境进一步恶性变化,在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要注意水土资源的流失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污染的种类繁多,涉及面广。要治理与预防环境污染,必须针对不同的污染采用不同的治理与预防措施。在矿产资源规划中,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中有一条:应该具有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地下水源的保护措施。 2.3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资源大规模的矿产开发活动,引起地形地貌发生改变,破坏了风景名胜,地质遗迹受到破坏。如在四川龙门山一带的石灰石矿开采,对龙门山推覆构造、冰川遗迹的破坏;又如在云南澄江帽天山动物化石群自然保护区附近大规模露天开采磷矿的行为,造成对地貌景观与地质遗迹的破坏。所以,在矿产资源开采规划中,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重要文物古迹、机场、军事设施、桥梁等列为禁止开采区,这就是对重要地形地貌的一种保护。 2.4矿产资源规划与大气污染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主要是矿产资源开发中形成的废气、废水和废渣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烟尘、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氰化物、重金属等,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农作物等的污染,使矿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造成对人、畜生存的危害。所以,在矿产资源规划中,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中有一条:具有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5矿产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现在存在相当数量的集体、个体矿山,正在进行掠夺式采冶矿产资源。这些小型生产企业往往设备简陋,对矿产资源采用“采富弃贫”的开采方式。矿产资源浪费严重,使宝贵的矿产资源受到破坏,甚至严重影响到国有矿山的正常生产。可持续发展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它应列属于发展的范畴,发展应同时涉及经济效益的增长与社会进步等方面。目前,许多国家与地区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系统为代价所带来的暂时性的经济效益之活动,不应作为发展的范例。其次,它具有可持续性,说明了人类在满足自身目前的物质生活条件与精神享受的情况下,应该为自身的未来以及子孙后代,创造一些便利条件或机会,至少应不以损害后人的利益为前提。在发展的可持续性过程中,必须保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才能使发展达到优化。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当代人之间,以及当代人与后代之间在自然资源的利用与获得效益上,应该体现出机会均等性。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矿山资源的开发要在统一规划中进行,要坚持大中小矿体、高低品级矿体统一规划,不能滥采乱挖,长远与短期规划相结合,不能“急功近利”。 3结语 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占有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占有矿产资源的58%,居世界第53位,从人均占有矿产资源量的角度来看,我国是一个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我们要眼观全局,利用系统科学的观点,来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持续发展要以大自然的承受能力为限度,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发展,所以要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要兼顾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等。这样,我们的规划才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系统科学论文:中医系统科学理论论文 1系统科学概况 系统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古代人类的社会实践经验,自人类有生产活动以来,就无时无刻不在同自然系统打交道;在人类知道系统科学之前,就已经在进行辨证的系统思维了;我国古代的农事、医药、天文、工程等方面的成就,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朴素系统科学思想的自发应用。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结构体系中的系统科学,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总结概括已有科学技术分支并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提出和创立的。他从三个层次概括了建立系统科学的重要意义,一是直接改造客观世界的科学指导;二是为工程技术直接提供理论基础;三是在技术科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抽象概括为认识、揭示客观事物规律的基本理论。系统科学的学科结构包括一门基础科学,即系统学;三门技术科学,即控制论、运筹学和信息论;以及一门工程技术,即系统工程。总体而言,系统科学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规律的科学,其研究对象十分广泛,从研究物质运动规律的自然科学,到研究人类社会活动规律的社会科学,只要具有系统的特点,均可作为研究对象。 2中医理论与系统科学理论的契合点 系统是指由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些部分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总体,其共性特点可以概括为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有序性和预决性。而中医学理论具有强调整体观念、遵循阴阳五行规律、重视脏腑经络联系等特点;因此,体现我国古代医疗实践经验和规律的中医学完全具备系统的特点,可以成为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就理论实质而言,两者亦十分相似。 首先,就系统的整体性而言,是指系统具有其组成部分所没有的功能,即“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中医强调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由五脏六腑、四肢百骸所构成,各部分有机配合,共同实现人的形体完整和功能正常。并且,人体还与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构成一个系统,从而影响人体的健康。 其次,系统的关联性,是指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系统和其环境之间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并且这种系统的关联性决定了系统整体性的存在。不难理解,人体五脏六腑的功能都不是独立的,比如脾与肝虽功能各异,但相互影响,情志不遂,肝气郁滞乘脾,形成肝郁脾虚证,就是很好的例证。人体中的气、血、津液等物质可以将各组织器官有机地联系起来,相互联系、促进和滋生,共同决定人体的整体功能水平。 再次,系统具有动态性和有序性的特征。动态性是从时间的维度来观察系统,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变化,不存在绝对的静态;而有序性则是系统关联性在空间上所表现出来的结构层次,以及动态性在时间上所表现出来的演化方向,使得系统具有在空间、时间和功能上的有序性质。总结起来,即是系统的整体和各个部分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且这种运动越是有序,其组织化程度也就越高。人体的生理功能变化和病理演变过程都充分体现了这种动态性和有序性的特征。比如,中医理论中有“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的描述,充分体现了人体的动态特性。而根据中医的阴阳五行学说,人体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都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则是人体有序性的真实反映。 最后,系统的预决性表现为系统的有序性能够使其自动导向它的终极状态,这一特性在生命和生物系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生理学中的正反馈概念,就是对人体系统这一特点的真实反映。不仅如此,人体的预决性在中医学理论中也有充分的体现,比如"久病入络"的理论,就描述了人体久病必然导致病邪逐步由外向里,由浅入深,最终导致络脉损坏、脏腑衰竭的病理变化规律。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到中医理论中的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藏象学说和经络学说,六淫、七情致病理论,以及中医的辨证论治思维过程,这些都无不强调了人体的整体观和人体与环境、社会的整体观,也就是系统的观点。因此,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开展中医学的结构化和规律性研究是可能的。前面提到,医案是中医名家临床经验的结晶,是传承中医学术思想和经验理论的重要载体;因此,医案的系统研究就是应用系统科学开展中医研究的重要内容。系统科学理论的引入,使我们能够从宏观的角度,透过极其复杂的医案信息表达,把握中医辨证论治的总体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医案中各要素间的内在有机联系;从而能够确定宏观的医案结构,并且细致地描述医案中各信息的发生规律;因此,系统科学思想为中医医案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 3展望 迄今为止,中医医案的系统研究方法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更好地改良以适应中医医案研究的需要还应不断探索。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运用系统科学建立医案结构化模型并进行规律性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开展这一研究,能够使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医家的学术思想和理论风格,充分展示其临床辨证论治的丰富内容和思维特质;亦能够变革中医医案的现有形态,使医案的研究和学习真正成为与中医学性质相一致的系统工程。总之,这种研究方法能够集中医专家、系统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的共同智慧,为医案研究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前景和余地,也为医案研究同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的有机结合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综上所述,系统科学对思维科学的深入认识,将有助于将医案研究引向更深的层次,运用系统科学理论的原理和方法研究中医医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作者:熊丽辉 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理论在医疗管控中的应用 作者:张秋民 单位:永煤总医院 一、系统科学的基本思想及基本方法 1.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系统论的创始人是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系统论要求把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研究,并用数学模型去描述和确定系统的结构和行为。所谓系统,即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系统本身又是它所从属的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贝塔朗菲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系统观点、动态观点和等级观点。指出复杂事物功能远大于某组成因果链中各环节的简单总和,认为一切生命都处于积极运动状态,有机体作为一个系统能够保持动态稳定是系统向环境充分开放,获得物质、信息、能量交换的结果。系统论强调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系统本身与外部环境之间互为依存、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具有目的性、动态性、有序性三大基本特征。控制论是著名美国数学家维纳(WienerN)同他的合作者自觉地适应近代科学技术中不同门类相互渗透与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而创始的。它摆脱了牛顿经典力学和拉普拉斯机械决定论的束缚,使用新的统计理论研究系统运动状态、行为方式和变化趋势的各种可能性。控制论是研究系统的状态、功能、行为方式及变动趋势,控制系统的稳定,揭示不同系统的共同的控制规律,使系统按预定目标运行的技术科学。信息论是由美国数学家香农创立的,它是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从量的方面来研究系统的信息如何获取、加工、处理、传输和控制的一门科学。信息就是指消息中所包含的新内容与新知识,是用来减少和消除人们对于事物认识的不确定性。信息是一切系统保持一定结构、实现其功能的基础。狭义信息论是研究在通讯系统中普遍存在着的信息传递的共同规律、以及如何提高各信息传输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一门通讯理论。广义信息论被理解为使运用狭义信息论的观点来研究一切问题的理论。信息论认为,系统正是通过获取、传递、加工与处理信息而实现其有目的的运动的。信息论能够揭示人类认识活动产生飞跃的实质,有助于探索与研究人们的思维规律和推动与进化人们的思维活动。 2.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和突变论。耗散结构理论是比利时物理学家普利高津于1969年提出来的。一般说来,开放系统有三种可能的存在方式:(l)热力学平衡态;(2)衡态;(3)远离平衡态。耗散结构论者认为,系统只有在远离平衡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向着有秩序、有组织、多功能的方向进化,这就是普利高津提出的“非平衡是有序之源”的著名论断。在长期的研究工作中普利高津发现,当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由于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非对称的涨落现象,当达到非线性区时,在不断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条件下,系统将可能发生突变,由原来的无序混沌状态自发地转变为一种在时空或功能上的有序结构。事物的这种在非平衡状态下新的稳定有序结构就称为耗散结构。而耗散结构论则是探索耗散结构微观机制的关于非平衡系统行为的理论。系统论所要寻求的也就是这种具有有序性的稳定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耗散结构论与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协同论是20世纪70年代联邦德国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在1973年创立的。他科学地认为自然界是由许多系统组织起来的统一体,这许多系统就称为小系统,这个统一体就是大系统。在某个大系统中的许多小系统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它们的平衡结构,而且由旧的结构转变为新的结构,则有一定的规律,研究本规律的科学就是协同论。协同学理论是处理复杂系统的一种策略。协同学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用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复杂系统的概念和方法。协同论的重要贡献在于通过大量的类比和严谨的分析,论证了各种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演化,都是组成系统的各元素之间相互影响又协调一致的结果。它的重要价值在于既为一个学科的成果推广到另一个学科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人们从已知领域进入未知领域提供了有效手段。突变理论是比利时科学家托姆在1972年创立的。其研究重点是在拓扑学、奇点理论和稳定性数学理论基础之上,通过描述系统在临界点的状态,来研究自然多种形态、结构和社会经济活动的非连续性突然变化现象,并通过耗散结构论、协同论与系统论联系起来,并对系统论的发展产生推动作用.。突变理论通过探讨客观世界中不同层次上各类系统普遍存在着的突变式质变过程,揭示出系统突变式质变的一般方式,说明了突变在系统自组织演化过程中的普遍意义;它突破了牛顿单质点的简单性思维,揭示出物质世界客观的复杂性。突变理论中所蕴含着的科学哲学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内部因素与外部相关因素的辩证统一;渐变与突变的辩证关系;确定性与随机性的内在联系;质量互变规律的深化发展。 二、医疗质量管理的特殊性 1.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众多且关系复杂,如环境、设备、员工心理与专业素质、服务对象、管理与关系协调、勤务保障等构成复杂的网络系统,各因素之间不是简单线性关系。 2.医疗质量全面、动态优化控制难度较大,一时一点一人的质量状态达标易,全面、动态的实现“时、点、人”最优难,而病人对质量要求确是全面、动态最优且不断进步提升。 3.高度的个体生理、病理与服务需求差异性大、随机性强,质控团队与技术团队之间信息不对称,不能简单套用宏观统计规律。 三、系统科学思想与方法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1.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控的组织体系。实行院、科(病区)个人三级质控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活动方式。组织层级与幅度要结合医院业务规模、经济规模等实际情况而定,追求组织体系简洁灵活、响应有力、经济实用、可控可变,反对形式复杂、体制僵硬、反应迟钝的官僚组织形式。 2.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的指标体系(见表1)。从员工素质、行为规范及执行力、环境条件、设施设备状态、制度标准、服务对象认知度、终末事件等方面入手设计质控指标体系,特别注意预警指标即红线指标为安全保底指标,蓝线指标为质量优秀指标。衡量质控指标体系设计科学与否的标准是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表达有效、可客观测度、过程与结果相统一,防止指标繁杂、相关性差、观测成本过高情况。 3.建立明确的、可追溯、能追究的医疗质量)管控的责任体系。建立质量管控的责任体系就是回答“谁?干什么事?什么时间干?干好吗?”的问题,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做事要负责、失职可追溯、应追究。影响医疗质量诸多因素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影响人的因素中责任心占据重要地位,个人能力的发挥好坏与个人责任心密切相关,因此建立明确的、可追溯、能追究的医疗质量管控的责任体系是质量管理的基础,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建立责任体系时要注意岗责、人岗、责权利的科学匹配,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责任体系协同效应。 4.建立持续有效的医疗质量管控的内生动力机制。严把员工入口,加大全员培训,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品牌、质量就是荣誉”的价值观念和质量导向,形成全员质控自觉意识和内心自我激励,这是质量管控的可持续内生动力源泉;加大质量管理奖罚力度,建立质量淘汰机制,强力约束质量管理失职失范行为;实行质量考评累计积分制,积分数量与劳动合同续签、转正,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荣誉称号、薪资提升等长期切身利益适度挂钩,责、权、利保持一致。加大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控力度及透明度,防止质量死角和细节盲区,消除侥幸心理和偷懒、敷衍了事行为。 5.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信息化测控考评分析系统。面向服务需求,面向实际问题,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医疗流程,引入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上线入网全面整合信息流、物流、人流,实现关键数据存储、测量、分析、控制、预警的自动化、连续化、信息化,建立电子质量监控中心对病历、医嘱、处方、医技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医疗管理等集中中央监控,设定标准和逻辑流程、逻辑关系,自动检测、分析判定,结合现场人工监督检查结果对分级(院、科、个人)、分质控单元实时动态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与动力机制联动推进质量状态稳步上升,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6.重视系统分析与整合及分类管理与动态化管控,增强质控实效性。人、财、物,制度规范、信息监控、激励机制等相互作用使得质量管控系统行为复杂多变,甚至微小变化导致质控系统紊乱失控。通过系统分析和系统整合,针对不同环境、不同状态抓系统主要矛盾或矛盾主要方面采取动态化管控手段和纠偏机制,力争使系统目标保持在最优区间;不断优化管控路径保持最小资源消耗(投入)最佳输出的状态,增强质控实效性和经济性。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下工业产品构造观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与当时的科技和哲学思想相关的。工业产品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并且受到此阶段科技和哲学认识的制约。从工业革命时代一直到20世纪末,机械唯物主义是占据一定地位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具有孤立、静止、片面的一面。而系统科学的出现给现代人的认识带上了一个新台阶。从系统科学的角度研究工业产品,将给产品的设计带来新的视野。 1工业产品系统、元素与环境 工业产品是个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元素组成,同时又处于一定的环境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同时工业产品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离开了环境,工业产品系统就成了孤立的、封闭的系统。因此,元素和环境对研究工业产品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1.1工业产品系统概述工业产品是否是系统,是否具有系统的特性?让我们先来看看系统的定义。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郎菲定义为:“处于相互关系中并与环境相互联系(从而形成组织整体)的元素的集合。”这说明,系统与环境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具有整体性的行为和功能。每个工业产品都是由一定的元素组成的,各元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组成了一个新的整体,具有新的产品功能。如工业产品冰箱的各个组成部分由压缩机、冷凝器、温度控制器、箱体等,组成一个有机系统,就成了一个具有冷冻、保鲜功能的新产品。而如果把这些零件单独的扔在一起,就成不了特定的产品为人们所使用。这表明,工业产品是一个系统,它符合系统的一般定义,具有系统的普遍特性。因此,我们因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对工业产品进行系统的考虑与研究,以便工业产品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1.2工业产品的元素系统科学认为:“构成系统的最小组成部分或基本单元,即不可再细分或无须再细分的组成部分,称为系统的元素。”并且,“系统内部诸元素不是毫无关系的偶然地堆积在一起的,而是有着紧密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系统。”如冰箱中各元素(压缩机、冷凝器、温度控制器、箱体等)相互作用,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才使这个整体产生保鲜、冷冻新的功能,否则只是一堆普通的工业零件。 1.3工业产品的环境任何工业产品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并和环境保持着密切联系。长期以来,人们对产品环境的理解只是从产品使用的自然环境着手,把产品使用的地点当成了产品的唯一环境,而忽略了其他因素。这是简单的、线形的环境观。为了更加全面理解工业产品的环境,先来看看系统科学中环境的含义。“所谓系统的环境,指的是与系统组成元素发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又不属于这个系统的所有事物的总和。”这说明环境是系统之外所有与之相关联的事物。可见,产品的环境并非仅仅指产品使用的地方,而是产品系统之外的所有与它有关联的因素,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等因素。当我们分析产品与其环境的关系时,应当将产品作为其环境所构成的大系统的元素,从而使环境的功能最优化。因此,工业产品系统、元素以及环境,这三者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工业产品系统决定着产品元素,同时元素的组成制约着产品系统。环境对工业产品系统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产品通过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可以使产品自身更加稳定,从而给产品用户带来方便,给人类带来舒适的生存环境。 2工业产品系统的功能 “凡系统都有自己的功能,这是功能的普遍性。”前文已说明工业产品是系统,那它就有功能。如手机的功能是通信,并且系统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功能。手机不仅满足通信功能,还有娱乐功能等。另外“,系统的功能还与环境有关。同一系统对不同功能对象可能提供不同的功能服务。对象选择不当,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即所谓‘大材小用’。”冰箱具有保鲜冷冻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在夏天的时候把冰箱门打开来降低房间的温度。这会对产品系统功能的发挥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总之,系统的功能由元素、环境共同决定。 3工业产品系统的特性 工业产品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由许多部分组成。由于人们长期受线性思维的影响,把工业产品看成是线性系统。在这种思想下,人们往往只注重产品的各个部分,而忽略了对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重视。工业产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它主要有整体性和自组织性等特性。 3.1工业产品的整体性在工业产品设计中,往往有这种现象,设计师在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结构或外观时,总喜欢把这种样式附加到其他产品中去,即便这种样式与该产品的功能不符合。为什么一个工业产品的组成部分均来自于其他经典产品样式,而整体效果却并不理想呢?那是因为工业产品系统的整体性强调的是综合性,目的是总的效果,而不是简单的组分叠加。设计师陷入了对产品局部功能的追求,而忽略了对整体的考虑,从而破坏整体功能。只有处理好各部分的关系,才能使产品的整体功能得以发挥。仅仅认识部分不可能真正地认识整体,单单从整体来把握对象而不深入到部分也不可能全面地认识整体,必须将两者统一起来。 3.2工业产品的自组织性在产品设计中,设计师经常抱怨,自己满意的设计作品却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只是主观的认为是消费者对产品的欣赏能力有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设计师没有认清产品自身的规律,把自己的意志当作产品本身的规律。工业产品作为系统,有它自己特定的规律。如果设计师能按照产品自身的规律去设计,那么上面的现象将会得到根本好转。按工业产品自己的规律进行设计,在系统科学中称作自组织性。“自组织是开放系统在内外因素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自发地组织起来,使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活动。”并且“自组织表示系统的运动是自发地、不受特定外来干预地进行的,其自发运动是以系统内部的矛盾为根据、以系统的环境为条件的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系统的自组织常常与系统的自发运动相联系,是系统本身存在的客观规律。工业产品系统的自组织作为一种客观现象体现在产品处在自发运动、自发地组织起来、自发地形成结构的过程之中。 4系统科学的工业产品设计方法 4.1工业产品的整体性设计工业产品的整体性特性要求产品的整体性设计,整体性设计原则就是各组成元素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平衡各个方面,而不是只求一点。我们在设计时应该从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构成的一个整体来研究产品的功能以及它的运转规律。那种只追求经济不注重质量,或者只追求外观而不注重实用的产品都不是一个好的产品。只有各种元素相互和谐的产品才是好的产品,并且我们追求的是产品的整体优化。系统科学认为“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对系统的组织、结构和功能的改进,从而实现消耗最小而效率最高、效益最大的过程。”优化的最终目的是生成后的产品消耗最少、功能最大,使它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否则就会被淘汰。这就要求设计师在设计时把握每个细节,做到产品整体最优化。 4.2工业产品的自组织规律设计工业产品系统的自组织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利用它。目前,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大致分为6个阶段:(1)方案的提出:寻求产品构思,是产品创新过程的一个必经阶段。(2)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需求分析,经济分析以及技术分析。(3)样品开发:试制少量产品,看看在产品和工艺规格方面是否存在问题。(4)设计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放弃。(5)市场检验:通过市场检验确定顾客的接受程度。(6)后续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对产品做一些改进。以上是产品的设计开发流程,设计师应该按照产品的自组织规律来设计开发产品。协调好每一个步骤,而不是人为的干预其自组织规律,最后使其功能最大化。 4.3对工业产品功能设计的要求系统都具有功能,并且功能不是单一的。最主要的是以下几个功能:目的功能:这是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如前文提到的汽车的功能是代步,冰箱的功能是保鲜冷冻。这是产品的主要矛盾,在设计时尤其考虑这一点。社会功能:这是针对产品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例如现在都讲究环保,在设计时就需要考虑这点,以满足人们的消费心理和国家政策。混合动力汽车和太阳能汽车就是最好的例子。另外,在社会功能中还具有文化功能。人类的设计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而且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产品可以传播文化。审美功能:为避免视觉疲劳,产品在获得使用功能外,还应具有美观性。这样产品外观就非常重要:古典的、现代的、后现代的,以及产品的色彩都应在设计时考虑清楚,以满足不同用户需求。人机工程:人对于产品来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人不仅是产品的设计者,更是产品的使用者。这就需要在设计时考虑人的因素,使人的生理尺度与产品尺寸协调起来,从而设计出更宜人、更有效的产品。因此在设计产品时应注意以上这些功能的协调性,不是简单的功能叠加,而是对产品的整体考虑,以便获得产品功能优势最大化。 5结束语 总之,系统科学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系统科学作为一个有效的研究工具,从不同的角度对工业产品系统进行剖析,对工业产品具有积极意义,并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学科发展战略模式探索 【摘要】在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于我国不断发展的几十年里,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推广及其应用已逐渐渗透到社会各领域中,并对我国生产和社会活动产生较为深远影响,与此同时,也出现更多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复杂系统结构;系统科学;系统工程;复杂网络 在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过程中,环境、生态等自然问题以及社会工程技术等经济问题逐渐引起国人关注。社会研究人员与环境管理等工作人员曾多次对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同时遇到很多本质问题,进而模糊了人们对问题客观认识。 一、学科发展趋势分析 对于系统科学而言,主要对系统一般属性及系统运动规律、系统与系统之间结构和功能关系等进行细致研究并进行有效分析。不论何种系统,系统内部结构及系统外部环境共同决定着系统性能;系统内部结构和系统外部环境所发生的改变都将对系统功能产生或多或少变化。系统工程,主要在于对人工系统抑或是对人工系统同人类相关系统进行的研究。 系统工程较系统科学涉及领域广,具体包括军事方面、工业方面、农业方面、交通运输方面、经济方面、能源方面等。我国所拥有系统科学及系统工程学科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正面临重要挑战,如何准确确定我国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发展策略与方向,对我国系统科学同工程学科在未来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 二、学科重要问题及学科优先发展方向 1.复杂系统结构及其功能涌动机制以及进化历程 涌现作为复杂性科学较为核心议题,其研究充分体现我国系统科学最为基本思想,部分之和略小于整体,并由此产生新层次系统功能及结构。层次问题也是复杂性科学较为核心议题之一,涌现问题与层次问题息息相关。层次问题主要研究对象即为层次形成条件、层次区分方法及层次稳定条件。系统涌现与系统演化过程在管理方面、引导方面以及控制方面共同组成系统涌现与系统实际应用完美结合的桥梁。涌现现象具有普遍性且其实践意义较为清晰。针对环境和文化等不同类型系统所产生涌现现象,并通过理论与实际有效结合方式,揭示了涌现现象存在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在许多学科中均可得以充分有效利用。 2.复杂群体系统行为机制、模拟及调控 群体系统作为较典型的复杂系统,指的是通过系统科学有效方法对自然群体、工程群体及社会群体等进行定量建立有效的群体行为模型,进而对此类群体实施调控,令群体内涌现我们期望的行为。涌现是由于个体和其周边个体以及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而群体行为产生需要通过建立有效模型并进行分析。群体协作机制及其调控作用在工程运用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3.复杂网络在其结构、功能、性质及其应用等方面分析 复杂网络指的是拥有复杂拓扑结构及复杂节点等行为网络系统,复杂网络对于现实世界是一个涵盖各种较大规模网络的抽象概念。复杂网络在理论上需要研究的内容为各种各样看似毫无关系可言的复杂网络相互之间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其相应解决办法。当前复杂网络在研究方面存在的较为重要问题即为对于网络结构和性质以及网络演化机理等方面依然欠缺可靠系统性理论支持,而网络结构和网络功能相互之间存在的关系研究依然存在其片面性,针对有效调整网络结构及网络性能缺乏及时可靠办法。各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出发对相同问题进行探讨研究,使得在对复杂网络进行研究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矛盾、互不相容、甚至完全对立结果。 4.面向复杂任务进行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理论及方法 诸多领域均或多或少包含复杂任务。复杂任务在进行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等问题过程中应以实践为基础,且以实际运用为宗旨,此类问题大多具有较强随机性、动态性及其不确定因素。就目前而言,解决具备复杂任务进行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问题过程中涉及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面向具备不确定因素、定性和定量信息共享、多决策目标等特性复杂任务进行合理规划及决策问题多个领域内知识获取与表达方法;面向具备结构化或非结构化、信息不确定性、目标相互冲突等相关特性复杂性任务决策问题方法与理论;面向具备递阶、分层、多人决策等特性复杂任务决策方法及理论;在进行复杂任务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过程中,具备任务连续性以及任务时变性等重大问题。当前多数人凭借经验解决问题,显然无法适应现代化问题,然后动态算法则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手段。 三、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发展战略建议要点分析 1.重视复杂系统和复杂性科学有效研究 自动化学科发展特点大致分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及网络化,自动化学科研究系统在其复杂程度方面也越来越高,急需在理论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相应改善,复杂性科学地位及其作用越来越重要。 2.重视真实且复杂的系统研究 复杂性科学在研究方面重点在于以下几点:(1)首先研究具备复杂性这一特征真实系统;(2)其次对具备复杂性这一特征机理进行揭示;(3)寻找描述复杂性系统演变过程中进化方法;(4)最后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 3.注重学科之间相互融合与交叉 复杂性科学在研究对象方面涉及许多领域,这一特点使其成为宏观意义上具备一定基础性的复杂学科,该学科在发展过程中应不断汲取相关学科成果,并与相关学科进行有机融合和交叉,促进自身不断发展与进步。 4.明确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学科的定位 在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研究过程中,更多强调较为常见的理论及方法步骤,符合自动化学科以应用基础学科定位这一理念,而且其研究基础方法及其理论同自动化学科具有极大共性。 四、结束语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发展愈加重要,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地位日益提升,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所产生的新理论及实践运用等问题层出不穷,急需较为有效解决方案,希望更多有识之士投入到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发展研究课程中来。 作者简介:黄志伟(1977―),男,江西南昌人,硕士,工程师,现供职于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从事计算机与系统工程、决策支持等问题研究。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视角下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思考 摘要:高校信访工作是高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所处环境相对独立,与社会信访工作相对比,有其特殊之处。而高校信访问题的产生,也有其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的原因。系统科学的整体优化、合理组合、动态平衡、环境适应、开放与闭合统一五项原则,对于高校构建大信访格局,实行网上受理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具有非常有益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系统科学;高校;信访工作;网上受理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来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某些问题的活动[1]。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领导机关了解基层情况、获取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情况的重要渠道。高校信访工作作为高校管理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高校党政领导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桥梁,也是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向学校反映心声和沟通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高校信访工作对于妥善化解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矛盾,维护高校稳定发展,创建和谐校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复杂的形势给高校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如何在“系统科学”视角下,维护好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积极促进解决改革过程中遗留的老问题,及时化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成为高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思考的课题。 一、高校信访工作特殊性分析 高校是进行人才培养和开展科学研究的地方,所处环境相对独立,因此高校信访工作有其特殊之处。与政府部门的信访工作相对比,高校信访工作的特殊之处有以下四点:一是信访问题的来源和产生地域相对单一,主要以校园内或与校园生活相关为主。二是信访人员的构成相对简单,主要以学生、教职员工以及部分与学校工作关联的社会相关人员,缠访、闹访者相对较少。三是信访人员的受教育层次普遍较高,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比较强,并且善于利用各种途径维权。四是高校人员集聚度高,加上青年学子辨别能力不强和网络传播的便捷性,校园中的事件可以迅速成为网络上的热点话题,短时间内就能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影响。 二、高校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高校信访问题的产生,可以从历史、当前和未来三个维度来寻找原因。 一是历史维度,主要指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和利益格局调整所遗留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调整以及高校各项改革的进行和深化,高校合并、整合、划转、兼并等带来的工作安置、住房待遇、事故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校办企业改制等,实质上都是涉及对原有格局的改变和人们实际利益的调整,在收益分配、人员安置等问题上如果论证不充分、考虑不全面,或思想工作不到位,都有可能引发信访问题。 二是当前维度,主要指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因涉及到师生员工的利益或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政策和规定不完善等原因产生的信访问题。有学者做过调查,信访事项反映最多的问题主要是学生的管理,所占比例为69.1%,其次为住房和职称等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为27.6%和24.1%[2]。此外,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校园治安、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党员发展等方面,也产生了许多信访问题。 三是未来维度,主要指师生员工以及关心高校的社会人士,为高校未来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从提高学校的声望与管理水平出发,通过信访渠道检举揭发个别违法乱纪行为,对高校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高校建设和发展等[3]。 三、系统科学理论概述 系统科学[4]是20世纪40至50年展起来的一组新兴的科学技术群,包括贝塔朗菲提出的系统论、维纳提出的控制论、香农提出的信息论、普利高津提出的耗散结构理论、哈肯提出的协同理论以及托姆提出的突变论等。系统科学属于一般科学方法论层次,它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对若干个领域、若干门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它对教育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教育管理理念的更新,为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复杂问题提供了分析工具,促成了教育管理新模式的出现。 系统科学理论包括五项原则,即整体优化原则、合理组合原则、动态平衡原则、环境适应原则和开放闭合统一原则。整体优化原则认为,任何系统的整体功能(E整),等于各部分功能(E部)之和,加上各部分相互联系形成结构产生的功能(E联)。合理组合原则要求对管理中的各个要素(人、财、物、时空、信息)之间进行合理的搭配和组合。如果各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不当,就会制约各要素能量的发挥,甚至会产生内耗,降低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并且,由于环境的变化影响着系统的有序、稳定与平衡的状态。因此,要使系统在外界相对微小的干扰之下,系统的状态和系统内部秩序(即结构)保持不变或经过调节控制而保持不变,从而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而环境适应原则要求系统应具有根据环境变化不断调整自身、保持稳定的能力。因为环境在吸收系统的产出,为系统提供资源和机会的同时,又给予了系统许多约束条件。最后,开放与闭合是系统运动的两种方式。开放是指系统与系统之间或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的方式。系统都具有开放性,系统与其外部环境的有机关联保证了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与环境之间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闭合也是系统的一种属性,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有机关联保证了系统的闭合性,使系统实现自我调节、自我控制。 四、系统科学理论在做好高校信访工作中的借鉴与思考 (一)构建大信访格局,实现高校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合理组合 按照系统理论的观点,从“功能”的意义上讲,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其各组成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由于高校这个系统整体不是各个单位、部门杂乱无章的堆积,而是各个单位、部门之间合乎规律的有机集合体。这样的整体具有调节和控制功能,它不仅使各个单位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而且通过部门间的相互作用,发挥其结构的功能,减少相互之间的摩擦与损耗。 高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整体优化原则,在这里,我们可以将信访部门的作用视作E联,如果信访部门作用发挥比较好,则E联的取值就大于0,所以整体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就实现了整体优化。否则,就很可能产生非整体优化的局面。 构建高校大信访格局,即建立高校内部各个部门共同参与校内校外互相联动、网上网下相互结合的信访工作格局[5]。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高校办公室等部门的综合协调、整合资源、督查督办的职能,对信访所涉及的问题“横向联系到边” (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 “纵向负责到底”(信访人员的诉求处理情况);另一方面,需要各单位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从合理组合的原则出发,将信访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职责范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信访工作中所涉及问题的解决得到体制上的保障,促进各部门职能和关系的理顺。同时,各单位和部门要规范和明晰工作流程、工作的注意事项,对于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所需时间等提前在网上或者公告告知。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事项,信访部门要从整体优化的角度出发,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妥善地处理好师生诉求,避免信访问题拖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办而不结,要“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 (二)以开放的观点主动适应校内外环境变化,在动态平衡中推进信访工作 系统科学认为,管理就是求得系统与环境的平衡。对于开放的高校来说,校内外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稳定与平衡的状态。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实发生的和未来可能要发生的问题,都需要高校管理者具有动态管理观念,从历史中得到经验教训,从现状中剖析本质联系,从未来中看到变化趋势,不断地对高校内部进行整顿、调整、改造,以便建立新的秩序、新的稳定、新的平衡。相对稳定的状态是高校各项功能发挥的前提条件。要达到动态的平衡,就需要有相应的调节控制机制。从信访部门承担的职责出发,我们认为,调节控制作用的发挥就要依靠信访部门的横纵向联系与协调沟通。 在具体工作方法上,要抓好信访工作机制建设,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抓好组织领导,确保信访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制,各级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统筹部署和调度协调分管系统、部门的信访问题,特别是突出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二是完善保障机制。从人、财、物三方面入手,做好信访工作基础保障。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供资金经费保障,专门用于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和救助;建设完善信访工作平台,包括实体信访平台(信访接待室等)、虚拟信访平台(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及相关设施、设备,为信访工作开展提供物质保障。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要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创新,以“畅通、规范、公开、有效”为指导,从畅通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推行“阳光信访”、推动合理诉求有效解决着手,创新工作方法,千方百计推进信访事项解决,严谨细致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增强信访公信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6]就我校工作实践来说,当前重点是要做好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师生e线”的运行推广工作。首先,要积极推进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师生e线”的功能整合和运行机制建设,以全方位的服务功能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提升工作效果,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其次,做好“师生e线”的推广宣传工作,引导信访人员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再次,还要注意网上信访和网下督办相结合,既要做好师生诉求网上受理、在线流转办理工作,更要做好跟踪服务,督促各业务部门和单位及时回复信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限期予以解决,责任到人,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视角下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 [摘要]破解城乡二元教育结构,赋予城乡居民以平等身份来获取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促进城乡职业教育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当前职业教育系统关注的热点和难题。文章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定格城乡职业教育二元格局困境、城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方向背离城乡统筹发展趋势、城乡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结合度失调导致职业教育供需失衡三个方面揭示了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基于公共服务均等理论、资源集约理论及产业关联理论提出了支持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职业教育 城乡统筹 产业转移 二元格局 城乡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深度挖掘我国丰富人力资源的内蕴价值,提高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从城乡经济统筹发展角度分析,当前制约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就业人口问题和区域产业升级问题。就业人口问题主要集中体现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地区的非农产业转移问题。大力建构适应现代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着力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事业的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有助于将众多的农村低素质劳动力人口转变为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产业技术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经济稳健发展的制约问题。我国国民经济正迈向稳步增长的新常态发展阶段,制约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障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匮乏。城市职业教育系统的办学资金和教学设施设备实力相对雄厚,技术娴熟型教师资源丰富,但城市生源受传统教育价值观的影响,多数不愿入读职业院校。农村职业教育系统的教学设施设备数量充沛但质量相对低下,教师总量庞大但对先进专业技术的掌握水平有限。城乡职业教育系统应当基于合作共赢理念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结合地方政治与经济发展现状来制定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以有效促进城乡职业教育事业与城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定格城乡职业教育二元格局困境 1.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环境奠定城乡二元化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失衡问题是我国城乡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阵痛,其背后的核心逻辑在于城乡居民身份的差异性,以及由此引致的与城乡居民身份相挂钩的城乡居民所享有的福利差异性。国家在一定时代背景下实行的城乡户籍制度、集中发展城市工业战略和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是导致城市与乡村地区经济差距加大的制度根源。由此造成的城乡二元分裂问题扩散到职业教育领域,最终表现为传统的相对落后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少数较发达的城市职业教育并存的二元化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约,在职业教育资源的投放上也呈现重城市、轻农村现象和东多西少的阶梯状。虽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认识到该发展模式的问题的严重性并力图消弭二元化格局的恶果,但在相对稳定的宏观政策格局约束下,其政策缺乏实效性。 2.城乡二元化职业教育格局下的农村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话语权缺失,进而冲击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人才基础。职业教育界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相对落后性有着一定水平的认识,并采取积极措施来缩小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间的差距。凭借城市的政治与经济优势,城市职业教育管理者享有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发展内涵的决策权。但是,当前职业教育宏观发展规划决策者多具有城市背景,缺乏农村职业教育经历,这使得其所制定的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更多的是基于城市职业教育知识,其政策实质是将农村职业教育视为对居于相对发达地位的城市职业教育的补充。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资源基础不同,社会与经济发展逻辑也有较大差别,依据城乡统一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而非城乡统筹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来发展两地的职业教育事业,对于我国富有农村文化传统的职业教育而言是一种缺憾。农村职业院校对其自身发展战略话语权的丧失,使得掌握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话语权者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定格为培养城市工业化进程所需技术类人才的方向上,这种定位将农村职业院校排除在农村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战略决策权外,缺少自主参与、自我决策的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历程势必艰辛,由此导致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的现实势必影响城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后劲,破坏城乡职业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城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方向背离城乡统筹发展趋势 1.农村职业教育内涵式建设滞后于城市职业院校内涵式发展。城市产业化进程的加速吸收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而城市产业升级则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提出了技术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国家教育管理部门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将职业教育机构设置权限下移到省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由此催生了职业院校办学规模的大幅扩张。但是,职业教育质量并未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同步提升,新建及扩建职业院校的教务管理水平和教学软硬件设施都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生均教学资源的严重匮乏影响了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素质与能力,进而降低了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城市工业化所引致的技术类人才供不应求的职业教育现状提升了城市职业院校吸纳包括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在内的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能力。由于农业产业的生产效率相对较低,在与城市职业院校展开职业教育资源竞争的过程中,传统的服务农村社会和农业产业的农村职业院校缺乏竞争资本,由此导致农村职业院校的专业职业教育教师的大量流失。因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经济格局未改观,农村职业院校缺乏吸引新职业教育人才的经济实力,造成农村职业院校将其更多的办学精力放在了维系生存而非内涵式发展上,从而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2.城乡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方向与职业教育的城乡统筹发展方向相背离。职业教育系统的人才培养结构类型与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所要求的人才需求结构不一致,其根源在于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理念短视化问题严重,缺乏对城乡统筹发展格局下的长期人才需求结构的有效预期,从而导致城乡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脱离社会与经济长期发展趋势所提出的人才需求结构。具体而言,部分职业院校片面地迎合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热点来设置专业或者改造旧专业,其专业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是谋求职业院校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在经历短期的火热招生洗礼后,却又陷入了毕业生就业难的尴尬境地。 (三)城乡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结合度失调导致职业教育供需失衡 1.城乡职业教育的总量供需失衡和结构化供需失衡问题并存。自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拉动了职业教育需求,我国职业院校技术人才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但是,区域经济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与职业院校的技术人才供给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现实社会中的技能型人才供需关系的影响要素呈非线性关系。部分职业院校缺乏对人才市场的深入调研,对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特定专业技术人才的规模和质量缺乏必要认知,这导致职业院校的专业技术人才供给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之间产生错位。解决技术型人才供求均衡问题的要点并非在于作为供给方的职业院校,而在于技术型人才需求方。技术型人才需求方需求信息的不透明性导致人才供给方难以清晰直观地了解到需求方信息,从而延长技术型人才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信息匹配时间。另外,从技术型人才需求信号发出到人才需求得以满足之间的时间间隔较长也导致职业教育人才供需失衡问题。区域经济的人才市场对技术型人才的需求信息呈现动态变化态势。技术型人才需求与供给匹配结果虽可迅速反映为技术型人才的市场价格,但职业院校从获悉特定专业的人才短缺或人才过剩信号到学院做出调整该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决策,再到该专业职业技术人才的成功培养所需的周期较长。考虑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长周期属性,由供需双方信号传递时滞问题所引致的技术人才市场的供需失衡问题难以被消除。 2.城乡职业教育系统缺乏与区域经济互动的有效平台。城乡职业教育系统服务区域经济企业的过程是职业教育系统人才服务功能的发展与完善过程,横亘在二者之间的主要问题是沟通平台缺位制约了技术人才供需信息的顺畅交互。从政府层面而言,职业教育主管部门惯于采取过分强调政府行政干预的传统方法来治理区域产业经济与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问题。由于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对其所需人力资源类型的投资行为,这决定了利益基础在促进企业与职业院校间建立合作关系中的核心地位。而在单纯行政干预下的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的互动关系缺乏利益交集基础,难以建立深入和持久的合作机制。 二、系统科学审视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一)基于公共服务均等理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1.推动政府主导型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城乡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是统筹职业教育规模及职业教育质量,确保城乡职业教育办学结构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职业教育办学效益与职业教育的社会投入成比例。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半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公共力量的支持。职业教育主管机关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调节式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结合各地的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来定位本地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方向,并根据各地的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来稳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地方政府应当从财政拨付办学经费层面有效调控城乡职业院校的发展水平。各地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对上级政府拨付的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政府的财政拨付款实施统收统支式统筹管理。职业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深入调研生均所需实际办学经费来确定财政拨付办学经费的实际额度,并按资金用途足额拨付给各职业院校。针对农村职业院校贫困生较多的问题,地方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落实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政策基础上,对职业院校中的农村生源贫困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支持。地方政府对农村贫困生的财政支持并非单向的财政资源耗费,而是对促进区域经济长期发展的人力资源投资。这是由于农村职业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职业技能,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术障碍,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高效农业产业领域转移。 2.以城乡职业教育机会均等化为切入口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城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有助于提升城乡居民掌握社会化大生产所需技能的能力,增进区域经济社会各界成员间的融合,以有效应对新技术进步对弱势群体所提出的生存挑战。城乡职业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本质是指在政府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主导下,以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规划方案为指导,通过城市与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方式,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大致公平的职业教育机会的权利。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应当注意如下要点:一是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要求政府转变以经济为中心的单调式政绩评估方式,转而建立起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的政绩衡量新体系。二是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并非简单的人人享有同样的职业教育服务,而是城乡各阶层民众享有均等的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其均等化落脚点在于城乡居民享有职业教育的机会权的相对均等性,其公平性则内蕴着相对性的含义。三是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要求突出对包括农村生源在内的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性。地方政府要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全体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均等机会,使得出身境遇不同的城乡居民都能有尊严地从事各类社会工作。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供给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战略的首要内容是拓宽接受城乡职业教育人口的基本覆盖面,将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失业和半失业者、失学者、妇女群体和残障群体纳入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对象。 (二)基于资源集约理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1.实施区域范围内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的集约化统筹发展战略。在城乡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总量有限的约束下,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的粗放式配置模式将增加职业教育存量资源配置的无序性和职业教育增量资源的无效性。各地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集约化战略,通过优化区域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方案的方式来积极推进集约型职业院校建设,使本地区职业教育事业步入良性发展循环系统中。职业院校的常设专业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城市与农村职业院校应当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集中其职业教育优势资源,形成支持区域范围内城乡统筹发展的精品职业教育专业。由于职业教育资源的生均办学经费开支高于基础教育阶段的生均办学经费支出水平,办学经费短缺势必对职业教育质量造成持久性冲击,削弱职业院校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吸引力,降低学生报考职业院校的积极性。职业教育资源集约化战略有助于城乡职业院校消除专业重复性建设所造成的办学经费开支浪费问题。职业院校可将削减的重复性专业建设占用的办学经费开支用于打造特色化精品专业,增强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2.推进跨区域职业院校师资力量统筹配置战略。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应畅通城乡职业教育互动渠道,建立有序的职业教育资源流动机制。城市与农村职业院校应当统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城乡职业院校间的职业教师交换工程来促进农村地区职业教师队伍从业素质的提升和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由于城市与农村地区职业院校的薪酬待遇和工作环境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在推进城乡职业教师交换工程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在保障参与城乡职业教师交换工程的职业院校教师的薪酬福利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优化农村职业院校的既有师资队伍。农村职业院校可在专任教师整体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加大兼职教师占比,以形成专兼教师合理搭配的师资力量格局。通过引入城市职业院校优质教师资源,可以对农村地区原有职业院校教师施加良性的竞争压力,为农村职业院校培育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师资力量。农村职业院校还可大量吸收社会各界优秀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以有效弥补农村职业院校实践类教学实力相对不足的缺陷。 (三)基于产业关联理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1.与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之间建立起关联发展机制是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重点。当前我国改革事业步入深水区,宏观经济发展基本面从过去的高速增长向新常态的稳定增长方向转型,调整产业结构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主题。这要求城乡职业院校采取可行的因应策略以配合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需要。当前区域经济产业结构正朝着高技术化、高经济附加值的方向发展,各种基于新兴技术的新兴产业层出不穷。城乡职业院校应与区域产业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关联机制,通过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方式来适应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随着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链内部分工合作关系日益复杂,产业内部各企业资源的整合度和产业外部的跨产业关联度日臻强化,区域经济以实现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的方式来参与全球化的产业竞争。新的产业链竞争格局决定了单所职业院校的有限办学资源难以独立担负全产业链竞争所需人才的培养工作。城乡职业院校需强化区域范围内的校际合作,增强其服务区域产业链系统的能力。地方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按产权市场规律来将地方各职业院校整合为职业教育集团,以产权为纽带来强化城乡职业教育系统内部成员间的有机联系。城乡职业院校可通过行业协会等形式来建立起松散型城乡职业教育联盟,以增强城乡职业教育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同时,城乡职业院校也可基于职业教育集团或职业教育联盟平台来与区域产业链企业签订人才培养订单,强化职业教育系统与区域产业系统之间在人力资源培养领域的协调力度。 2.促进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互动是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要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结构揭示了区域产业结构的内在特征,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岗位收入水平则直接揭示了区域产业发展水平。基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来讨论,职业院校的办学终极目标指向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以有效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这决定了城乡职业教育事业统筹发展策略的制定应当以深入调研区域经济的人才市场需求为前提。当前制约城乡职业院校统筹发展的首要障碍在于城乡职业院校之间存在围绕生源争夺和就业市场竞争问题的冲突。诱发城乡职业院校冲突的根源在于各职业院校的办学方向重叠,以及因办学实力相对薄弱使得各职业院校停留于低层次的招生就业竞争。城乡职业院校的低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限制了区域产业升级的空间,区域产业升级受困则反向作用于城乡职业院校,迫使其通过持续培养低技能型人才来满足区域经济的低级产业的发展需求。为此,城乡职业院校需增强在高技能型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以大规模的高技能型人才供给来推动区域经济形成新兴高技术产业链条,以新兴高技术产业来促使区域经济体内的人力资源需求结构变迁,进而以大规模的高技术型人力资源需求来拉动区域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层次升级。上述区域经济的产业演进与就业结构之间良性互动关系促成了地方职业院校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区域产业企业的高技能型人才需求之间在新技术水平上形成新供需平衡关系。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哲学研究论纲 [摘要] 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构建系统科学哲学论纲: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研究包括系统科学的“语词系统”、系统的存在状态及其特征和系统科学的元研究;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研究包括系统如何可能、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和系统科学的认识如何可能;系统科学哲学之方法论研究包括系统科学方法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系统科学方法的性质及其原则、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元研究和系统科学知识是如何获取的。三个方面具有内在一致性,共同构成系统科学哲学研究论纲的有机整体。 [关键词] 系统科学;系统科学哲学;论纲;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 系统科学哲学的研究是系统科学相关研究的思想基础。系统科学哲学不同于贝塔朗菲、拉兹洛等人提出的系统哲学,从学科定位看,前者属于具体科学哲学问题的探讨,后者属于自然哲学的探讨,也有学者把二者等同对待。[1]论纲可以成为系统科学哲学展开研究的重要框架,苗东升曾经做过相关研究[2]1820,从国际视阈看尚显不足。随着近些年来系统科学的高速发展,系统科学哲学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将在国内外系统科学研究差异比较[3]的基础上,从一般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系统阐述系统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尝试为系统科学哲学的研究提供研究纲领。 一、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 系统科学哲学本体论的研究是以一般哲学的本体论研究为基础的。“本体论”这一范畴最早是由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首先提出来的,他将其解释为“形而上学的同义语”[4]35。简单来讲,本体论是“研究存在的理论”[5]6667,“是对是、存在和实在的最一般的学科或研究。 这个术语的一个非正式含义是指,……即哲学家思考世界由什么构成。……但是,更正式的含义,本体论是通过确定所有本质范畴和阐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表征实在的形而上学方面。”[6]2122 “本体论的首要任务是提供范畴的详细目录,即实在的最一般分支。”[6]23 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研究比一般哲学本体论研究要具体一个层次,或低一个层次。系统科学哲学本体论研究从系统科学基本范畴开始,涉及系统及其系统的关系性存在本身的问题、系统演化与生成问题,以及对系统科学的元研究等问题。以哲学上的本体论范畴为基础,本文把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的研究内容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系统科学基本范畴或“语词系统”。吴彤在复杂性科学研究中,提出学术研究应该从基本概念开始的思路,他认为对于复杂性科学或非线性科学的研究应该从复杂性、非线性的概念或含义开始。[7]系统科学涉及范畴很多,尤其是在不同学科中又存在不同含义。库恩后期试图在某种程度上用“语词系统”代替其有重要创建但富有争议的“范式”范畴,对系统科学语词系统的研究,是作为范式的系统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库恩意义上的科学革命就是用一套新的语词系统代替原来旧的语词系统。[8]金吾伦对库恩语词系统的主要性质进行过总结,总体上说就是“由一套具有结构和内容的术语构成;诸术语构成一个互相联系的网络。一本辞典就是具有一套特定结构的词汇”[9]。系统科学范式已经逐渐形成[10],一种新的语词系统将逐渐代替经典科学的语词系统,最明显的体现就是诸多系统科学范式下的术语或范畴开始出现并逐渐代替经典科学的诸多范畴。Flood和Carson在系统科学研究中,简要介绍了61个系统科学范式内的术语和概念,如组织整体、关系、反馈、输入、输出、环境、开放系统、内稳态、熵、适应性、控制论、黑箱、正反馈、负反馈、整体论、系统方法论等。[11]521Ackoff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认识到了“系统”这一概念在当今科学中的重要地位,他试图建立起一个系统概念的系统,在他的体系中,主要介绍了11种系统类型、4种系统变化、11种系统行为类别,另外,他还对系统及其元素之间的关系、适应性和学习、组织等涉及的共32个范畴或术语进行了系统探讨。[12]吴彤也对系统科学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1314]语词系统的研究是伴随着系统科学发展而发展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术语或范畴的扩展;二是术语或范畴之间组成的网络关系的发展。 第二,系统的存在状态及其特征。这里的系统包括贝塔朗菲提到的“实在系统和概念系统两类”。[15]460国外诸多学者都在这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贝塔朗菲对系统的界定以及对系统特征的研究[16]、拉兹洛《系统哲学引论》中第一部分“一般系统论”的探讨[17]、邦格的科学唯物主义以及系统本体论的探讨[1819]等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国内也有诸多学者对系统进行了研究,如陈忠等人的《现代系统科学学》的第一部分“基础系统论”基本上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20]3165;苗东升在《系统科学大学讲稿》中对系统的概念、系统的结构、系统的环境、系统的功能、系统的属性、系统的形态与状态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说明,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存在的系统的状态及其特征。[21]系统的演化也是系统的重要存在状态,所谓系统的演化,“包括系统的孕育、发生、成长、完善、转化、消亡等”[22]42。演化特征是系统科学区别于经典科学的重要特征,因此,对系统演化特征的研究也是系统科学本体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对系统的存在状态及其特征的研究为系统科学哲学的探讨提供了现实材料,同时它也是系统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逻辑前提。 第三,系统科学的元研究。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系统科学的学科定位、系统科学的存在状态、系统科学的发展演化、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等。诸多国内外系统科学研究的学者几乎都涉及了这方面研究,只是研究视角、问题不同。几乎每本系统科学著作在开篇或第一章都会直接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自钱学森以来,诸多国内外学者都构建了自己的系统科学理论体系,这些研究都属于该方面内容。Gigch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的系统科学分类学研究也是这方面研究的重要代表,他以系统科学主要关注的问题为出发点,依据两个不同的标准对系统科学进行了分类学研究,把系统科学分为理论本体型、应用本体型、理论概念型和应用概念型四种不同类别,并对应着不同的系统理论类型。[23]179191当然,在这个方面,对系统科学各论,如一般系统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混沌学等相关学科存在状况的研究,也属于系统科学哲学本体论研究的范围。 二、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 认识论是由“苏格兰哲学家J.F.费利尔在《形而上学原理》(1854年)一书中首先使用的”。[4]719在《剑桥哲学辞典》中对认识论进行了明确阐述:“认识论:知识和辩护的本质的研究;具体说,是对知识和辩护的(1)定义特征、(2)存在的条件和来源、和(3)限制的研究。这三个范畴代表了传统哲学三个方面的争论:知识和辩护的分析、知识和辩护的来源(如唯理论和经验论)和关于知识和辩护的怀疑论的生存能力。”[24]273“认识论试图解释知识和理性信仰的本质和范围。它的范围也包括阐述和评价各种怀疑论结论的论据。”[6]270徐向东把传统认识论的研究归结为五个问题:分析问题、划界问题、方法问题、怀疑论和认知辩护问题以及价值问题。[25]简单总结为一句话:认识论回答认识或知识如何可能,主要探讨作为存在的认识的本质及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对认识的辩护等。 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这里的知识主要指系统科学科学学科(钱学森等人称之为系统学)的知识,也包括技术学科和工程学科。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建构论转向使其在研究内容方面明显区别于经典科学。系统科学的认识论研究在学科内部具有重要地位,甚至Gigch直接把系统科学称之为认识论领域的学科。[26]对于该问题的探讨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系统如何可能。系统的存在是系统科学知识可能的基础,因此对于该问题的探讨是系统科学之认识论研究的首要内容。和经典科学的研究类似,国内外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也主要存在两个对立的观点:实在论与建构论,部分观点处于二者之间。实在论观点认为,系统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系统科学是对现存的系统进行研究的科学。部分国内外学者坚持实在论观点,国外较有代表性的是加拿大系统哲学家邦格,他认为:“每个事物都是系统或系统的成分。这一原理对具体事物和观念都同样适用。原子、人、社会以及他们的成分和由它们所组成的事物都是这样。”在他看来没有孤立的事物,“世界是系统的世界”[18]1120。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观也是典型的实在论观点。国内学者中,大多数都持实在论观点。如苗东升认为:“现实世界中系统是绝对的、普遍的,非系统是相对的、非普遍的……一切事物都以系统方式存在”[22]22;许国志等人编辑的《系统科学》也持这样的观点,认为“系统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方式之一”[27];另外,李曙华[28]、陈忠[20]、邹珊刚[29]等人的著作也都是建立在实在论基础之上。持建构论观点的代表人物是Klir,他认为:“所有系统都是人工抽象物。它们不是自然呈现给我们被我们发现的,而是我们通过我们的感知和精神能力在经验领域内的建构。要求与真实世界对应的系统概念是虚幻的,因为没有办法核实如此的对应。除了通过经验以外,我们没有机会接近真实世界。”[30]88,[31]Bhola同样认为系统“边界”不是先验存在,而是被系统思考者在主观内容上为了专门的需要建构起来的。[32]Boulding认为:“系统没有必要与我们周围的真实世界相联系。它研究所有从任何具体情景和经验知识中抽象出来的可以想象到的关系。”[33]当然,除了坚持这两种观点的学者以外,还存在大量学者像哲学认识论研究一样行走在实在论与建构论之间,本文不再多述。总之可以说,对该问题的回答,两种观点并行,国内实在论观点占优,国外建构论观点占优。 第二,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是哲学认识论的核心问题,当然在系统科学哲学这里也必然是一个重要的需要探讨的问题。哲学认识论对于知识如何可能的探讨是不区分经典科学与系统科学的,但是以前哲学探讨所针对的或主要使用的基础性资料都属于经典科学知识。无论是从知识本身的特征还是从知识的获得途径看,系统科学知识相对于经典科学知识都发生了重要变革,这必然为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提供新的材料。系统科学知识的出现和发展必将改变传统认识论中的某些观点,同时,也使新的认识论观点成为可能。国内外对该问题的具体研究现在还比较少,日后有待研究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入。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同样主要存在两种观点:实在论或建构论,以及行走在二者之间。在经典科学界,实在论观点明显占据主体,但是,在系统科学界则明显不同,建构论已经逐渐成为了系统科学界的主流观点。[30]对系统持实在论或建构论观点的人基本上对系统科学知识持相同的观点。在系统如何可能问题的探讨中已经对主要代表人物进行了说明,不再重复。国内系统科学界大多数学者都坚持实在论观点。对于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持建构论观点的人除了上文提到的Klir以外,Vmos也是系统科学建构论的重要代表。[34]总之,对于该问题的回答构成了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 第三,系统科学的认识如何可能。认识如何可能是对系统科学认识本身的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主要研究认识自身,认识的本质、结构、过程等。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这部分研究内容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基础上对系统科学认识进行哲学探讨。苗东升系统科学哲学论纲中的认识论即是在这个方面的研究。[2]1820系统科学的认识过程相对于经典科学的认识过程而言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它不再依托传统的获取知识的模式――“观察―归纳”或“假说―演绎”。系统科学认识模式逐渐转化为哲学思辨、系统仿真建模等方式,如一般系统论就是通过哲学思辨获取系统的相似性或同型性,从而建立系统的一般理论;控制论也是通过思考动物与机器的结构同型性或相似性而创立的理论。正是由于系统科学认识方式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因此必然要求对系统科学的认识进行专门探讨,通过对认识的结构、认识的过程、认识的方法等的深入研究洞悉系统科学认识的本质。这种研究不仅可以推进系统科学认识方法的发展,进而推进系统科学理论和方法的进步,还可以反过来影响哲学认识论的发展。系统科学认识论相对于一般哲学认识论而言,更加接近具体科学,必然为更一般层次的哲学认识论的发展提供重要例证,推进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国内外系统科学界对这个方面的研究都不是太多,且有待深入。国外系统哲学界基本上不在这个视角上进行探讨,但是他们在系统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中渗透着诸多这方面的内容。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也不是太多,李建中对系统认识论的研究属于这个方面,他在比较了黑格尔、马克思的认识论基础上对系统认识论进行了一定探讨。[35]苗东升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初步探讨。[2]1820,[36]在这一角度上,系统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研究存在诸多交叉之处,某种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对认识过程的研究事实上就是对认识方法的研究。因此,这方面的研究可以成为沟通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的桥梁。 从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和研究内容、问题来看,它并没有带来认识论领域的根本变化,只是为认识论的研究增加了新材料、提出了新问题。或者说它并没有带来认识论模式的变革,只是改变了不同观点在认识论中的地位。系统科学认识论的研究会伴随着哲学认识论的研究永远进行下去,也许人类理性永远无法得出确定性的结论,正像哲学也许正在做一件注定失败的事情一样。[37] 三、系统科学哲学之方法论 一般来讲,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学说和理论”[5]8。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科学哲学界关于方法论的研究出现了一股新趋势,主要表现在冲破对科学理论静态的逻辑分析,从而把对方法论的研究同科学发展史联系起来,如波普尔、库恩、拉卡托斯和费耶阿本德都试图从方法论角度说明科学理论的革命和发展。[4]205在《剑桥哲学辞典》中给出了一个兼容以上但更偏重于后者的论述:“方法论是科学哲学的一个分支,它与知识论密切相关,探究科学达到关于世界的预置真理的方法和批判性地探究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在科学中理论被承认的问题,证据和假说之间确证关系的本质,科学断言能被观察数据证伪的程度等这些问题都是方法论所关注的问题。”[24]700总之,在当今科学哲学界,方法论在两种含义上被使用:一是论“科学研究的方法”,即对科学研究方法的研究;二是科学的规范性研究。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到培根的《新工具》,以及国内李志才等的《方法论全书》、吴彤的《自组织方法论研究》、黄欣荣的《复杂性科学的方法论研究》等都是在第一种含义上使用方法论的。第二种含义是知识如何获取或为获取的知识进行逻辑辩护。从波普尔、库恩,到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都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的。 系统科学哲学之方法论即是以系统科学方法为研究对象,探讨获取系统科学知识的路径及其特征。“系统科学首先具有科学方法论的意义”[2]1820,进一步讲,系统科学就是一门方法论性质的学科。[20]13,[23],[29]1,[3840]Klir把系统科学方法论看作通常意义上一门学科三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41],Flood等人也提到“系统科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通过方法论把它的概念应用到当今的解决问题、计划和决策当中”[11]5。国外系统科学界探讨的系统科学方法论主要涉及硬系统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批判系统方法论等,但主要是介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非对方法进行系统的哲学研究;国内相关研究刚刚展开。本文把系统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内容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第一,系统科学方法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方法论的核心内容是论方法,因此,对系统科学方法具体内容的探讨就成为了系统科学方法论的首要也是基础性内容。从时间顺序来看,系统科学方法的内容可分为三个阶段,传统系统科学方法(一般称老三论时期的系统方法)[42]、自组织系统科学方法[43]和各种系统思考方法。系统科学方法之间的关系、方法体系即分类学探讨是该部分的第二个研究内容,即以具体方法的研究为基础系统梳理系统科学各种方法之间的关系,并尽可能建立起系统科学方法体系。国内外对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方法相互关系的研究相对比较深入,但是对于所有的系统科学方法而言,这方面的研究还刚刚起步,国内外少有系统研究。陈忠把系统科学方法论内部方法的相互关系进行过初步分析,划分了三个层次:“系统科学方法论原则”;“以各种理论为出发点的各种认识系统规律性的方法,处理系统一般问题的方法”;“针对某类具体的系统问题的方法”。[20]613614对系统科学具体方法的分类学研究为方法论的后续研究提供了体系化的研究对象。 第二,系统科学方法的性质、特征及其原则。系统科学各方法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构成一个有机体系。对这些方法的性质、特征以及原则的探讨有利于更全面地认识系统科学方法的整体特征,有利于系统科学方法的普遍运用,也使得系统科学方法自身更加系统。魏宏森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就对“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系统科学方法论具有的八大特征[42]6470,但是笔者认为,作者所谓的特征应该是系统科学方法的特征而非方法论的特征。当前学界诸多对系统科学方法论性质、特征和原则等的研究事实上都是对系统科学方法的相关研究,对方法的研究恰恰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吴彤在具体阐述自组织方法的基本内容基础上研究了自组织方法论的几个重要特性[43],朴昌根对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简要总结[44],Laszlo对系统哲学方法论的原则以列表的形式进行了说明[45]。对系统科学诸多性质、特征等的研究对于方法的实践应用以及方法论研究都能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第三,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元研究,即系统科学的学科地位、特征及其哲学意义。这部分内容属于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元研究,即对系统科学方法论自身进行的研究。系统科学方法论是以哲学上的方法论为基础,区别于经典科学方法论发展起来的理论体系。系统科学方法论学科地位的研究涉及其与系统科学哲学、系统科学的具体科学之间的关系,认清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系统科学的整体发展大有益处。所谓系统科学方法论的特征是指与经典科学方法论的差异,深入理解两者的差异才能从根本上弄清系统科学方法论相对于经典科学方法论所引起的革命性变革所在。对这种变革的探讨是系统科学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对系统科学方法论学科性质的认识反过来会促进系统科学方法的发展和完善。总之,对方法论的元研究至关重要,Warfield认为,科学由两部分组成,“主体”和“方法论”,他认为:“没有方法论的主体就像没有身体的脑袋;没有主体的方法论就像没有脑袋的小鸡,在血腥的牲畜棚里戴着枷锁扑腾。”[46] 第四,系统科学知识是如何获取的。以系统科学知识为对象的方法论研究在学术界尚未引起重视。传统科学哲学主要就是探讨方法论问题,从孔德等人的实证主义到波普的证伪主义,再到库恩的范式理论、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等都是为知识如何获取提供理论辩护,但是他们的理论主要针对的是以实在论为认识论基础的经典科学知识。对于部分坚信实在论的系统科学家而言,传统科学哲学的方法论虽然存有诸多争议但依然适用。系统科学认识论方面的建构论转向必将引起方法论的重要变革。以建构论为基础的系统科学知识如何获取,或者说是否存在获取这种类型知识的原则或方法就成为了系统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笔者认为,由于系统科学知识及领域的特殊性,相关的方法论研究前景广阔,甚至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复苏传统科学哲学,笔者将另文专门探讨该问题。 四、结语:研究纲领的一致性 正像哲学上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具有内在统一性一样,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也具有明显的内在统一性。本体论的研究提供“是什么”的问题,即系统、系统科学以及系统科学知识是什么的问题;认识论回答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获取系统、系统科学知识的合理性进行辩护;方法论的研究提供知识“如何获取”的问题,即获取知识方法的研究。这种内在统一性,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系统科学哲学乃至具有跨学科统一性的系统科学的发展。系统科学哲学除了以上三方面主要内容之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哲学问题的探讨,如系统科学价值论、系统科学引起的观念变革、系统科学及其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对所有相关哲学问题的探讨必将加深对系统科学理论、方法及其技术成果的认识,同时推进系统科学哲学的研究进程,为哲学知识论的探讨提供重要的基础原料。诸多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形成一个正反馈回路,最终推动系统科学的发展。 系统科学论文: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摘 要 探讨了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必要性及意义,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介绍了国防科技大学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为完善MPA教育课程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公共管理硕士 系统科学 复杂系统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在MPA教育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合理的课程设置有利于学员知识结构的构建以及指导学员的工作实践。我国MPA课程设置尚处于初步完善阶段,课程结构一般分为核心课、选修课、社会实践与研讨。本文讨论了面向MPA开设系统科学选修课程的必要性及意义,并介绍了国防科技大学在开设相关课程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1 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必要性与意义 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学科基础是作为公共部门管理及政府管理研究领域的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是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活动,是研究公共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过程、管理手段、管理效能及其规律性的科学。随着信息化、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公共管理问题日益复杂,其理论和实践都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① 公共管理研究对象复杂是公认的,而且其研究重点、范围还在不断发展变化,有学者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变形虫”。②单一学科、简单还原论的方法是难以满足公共管理科学这种“变形虫”式发展的需要。事实上,围绕社会公共事务的解决,研究者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整合来自各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运筹学、未来学和系统分析等。多学科交叉与方法融合始终伴随着公共管理的发展,非还原论研究策略也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由于公共管理研究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目前对方法的关注主要来自统计学、数学、管理学等其他领域的研究者。当以复杂系统为研究对象、方法论研究为特点的系统科学发展并日益受到其它研究领域关注的时候,公共管理学相关的研究还不多见,也不十分系统,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尤为突出。③④ 系统科学是一门研究事物整体的学科,是一门从事物整体性的角度观察世界、研究事物、认识问题的学问,是人类对于系统规律认识的总结。⑤系统科学作为横断学科,比一般的交叉学科如生物物理等涵盖的范围更宽。系统科学把事物看做系统(物理系统、化学系统、生物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大量实际经验的基础之上,总结出人类认识、描述、设计、管理、控制系统的一般性的理念、方法与具体步骤,是各门学科的方法论和基础。系统科学以系统论为哲学基础,一般系统学作为基础理论,运筹学、控制学、信息学等为基本方法,以系统工程为工程技术,为人类从整体的观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一整套的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 面对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各国的高等学校都在进行教育改革,探索如何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加强通才教育,提高学生的思维素养,重视文理相通,扩展学生的视野,已成为高等教育界的共识。MPA学员作为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级管理人才,除了学习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等专业选修课程,还非常有必要学习系统科学这类通识性选修课程,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1)系统科学的思维。通过系统科学课程的学习可以培养MPA学员从整体出发、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的系统思维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系统科学课程的学习使得MPA学员掌握构建、管理、运行公共组织以及合理高效处理公共事物的方法。(3)系统科学的工具。通过系统科学课程的学习使得MPA学员掌握相关系统建模、分析、仿真的工具。 2 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教学实践 国防科技大学是在钱学森倡导下在国内最早开设系统工程专业的高校之一,遵照钱老的专业建设思想和规划,经过20多年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⑥依托相关学科优势,作为全国首批试办MPA的院校之一,国防科技大学自2001年招生以来,开始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不断探索、积极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1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熟悉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重点掌握动态系统理论、自组织理论、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复杂网络理论以及系统工程方法论,使学员具备初步运用系统思想、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复杂系统问题的能力。 2.2 教学内容 按照钱学森提出的系统科学体系结构,系统科学可分为“三个层次一座桥梁”,其中系统学为基础科学层次,信息学、运筹学、控制学等为技术科学层次,系统工程为工程技术层次,系统科学哲学为连接系统科学与哲学的桥梁。具体教学内容包括如下。 第一讲: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 重点介绍系统的定义及其相关概念,包括系统的分类、结构、行为、功能、状态、演化;系统科学的概念及内涵;系统科学的体系结构。 第二讲:系统科学的发展历程。 主要介绍古代系统思想的萌芽;近代科学中的系统思想;现代系统科学的兴起与发展;系统科学在中国的发展。 第三讲:系统学基础理论。 主要包括确定动态系统理论,包括轨道、暂态和定态解、轨道稳定性与结构稳定性;随机动态系统理论,包括随机过程与随机涨落、主方程与福克普朗克方程;自组织与他组织、序的概念与内涵;静态有序、动态有序;耗散结构与协同学;自组织理论的应用等。 第四讲: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主要介绍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包括Agent及其相关概念,包括聚集、非线性、流、多样性、标识、内部模型、构筑快;复杂适应系统的基本观点,即适应性造就复杂性;复杂适应系统的主要特点。复杂适应系统整体建模方法,包括刺激响应模型,包括规则的表示、适应度的修改与确认、新规则的产生;回声模型,包括资源、位置;复杂适应系统软件平台等。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在军事领域的应用;人工生命等。 第五讲:复杂网络理论。 该部分内容主要有复杂网络的结构属性,包括度分布、小世界性、积聚性、度关联性;复杂网络的结构模型,包括规则网络模型、随机网络模型、小世界网络模型、无标度网络模型。复杂网络同步动力学、复杂网络传播动力学、复杂网络交通动力学、复杂网络抗毁性等。 第六讲: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 控制、控制论、控制系统;控制的任务,包括定值控制、程序控制、随动控制、最优控制;控制的方式,包括简单控制、补偿控制、反馈控制。信息的概念、信息的度量、信息的传递;信息论的概念、信息论的历史、信息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运筹学的概念、运筹学的发展、运筹学的分支。 第七讲:系统工程概述。 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及发展历史,系统工程的基本方法等。 第八讲:系统工程案例。 系统工程发展史上的典型案例,以及当前国内外的热点大工程项目等。 2.3 教学方法 理论、技术、方法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MPA教育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证,其中理论、技术与方法是核心,实践是理解消化理论、技术、方法的重要途径。系统科学是一门理论性、技术性都很强的课程,甚至被学员戏称为“MPA的哲学课”和“MPA的数学课”,很容易陷入“听不懂、没有用”的尴尬境地。 考虑到MPA学员哲学、数学基础普遍较差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了案例驱动的教学方式,除了第一讲、第二讲以理论讲述为主外,本课程教学内容均以实际案例作为入手点,通过案例引出理论、技术、方法,通过理论、技术、方法归纳总结实际问题,引导学生举一反三。例如,第三讲动态系统理论我们从计划生育政策讲起,第三讲自组织理论我们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讲起,第四讲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我们就从股市震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讲起,第七讲系统工程我们就从三峡工程讲起。 此外,我们还引导学员结合现实世界中的热点问题利用系统科学的相关知识进行思考和讨论。例如,我们在课程中讨论了“从系统科学角度看中医”、“从系统科学角度看风水”、“从系统科学角度看科学发展观”、“从系统科学角度看全球金融危机”等等。同时,我们还鼓励学员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去理解和认识系统科学,并把它作为开卷考试的论述题。 3 结束语 MPA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学位教育,为培养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开辟了一条新路。但同时也应看到,MPA教育在我国尚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时期,特别是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尤其薄弱。为此,必须不断进行教育创新,以促进MPA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探讨了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必要性及意义,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介绍了国防科技大学开设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践。希望与广大从事MPA教育的工作者们一同探讨。 系统科学论文:在实践中完善形成系统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亲近学生,研究学生;展现自我,树立威望 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孩子,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亲近和爱,这是班主任顺利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研究学生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最好的途径是首先通过活动观察了解班风、学风,了解全班主要的优缺点并分析其原因所在,了解家长普遍的文化层次,找到亟待纠正的弱点;其次要研究学生的个性特征,了解个人的生活环境,掌握哪些是积极分子,哪些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学生等等。 在亲近与研究学生的过程中,我们班主任要努力展现自身广博的文化与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对你既亲近又崇拜,既认定你是值得信赖的老师,又把你当作好朋友,树立起班主任崇高的威望。那么,你的教育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班干部队伍的组建和培养 一个班的集体面貌如何,很大一部分是由班干部带头作用和管理能力决定的。小干部对班集体有着“以点带面”和“以面带面”的作用,他们是“班主任的左右手。”所以唯有慎重地选拔和培养干部队伍,班主任工作才能逐渐从繁重走向简单与轻松。 当选的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干部队伍的组建不能仅仅作为一种形式存在,班主任必须精心培养:其一,要大力表扬学生干部优点,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其二,在鼓励班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的同时,要更严格要求班干部个人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三,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 三、以强化常规训练带动教育教学工作 良好的常规是进行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保障,一个学生调皮捣蛋、不合常规的举动往往会使一堂好课留下遗憾,使整个集体活动宣告失败,甚至使全班努力争取的荣誉付诸东流,直接影响到班集体的利益。因此,要扎实有效地加强一个学生的常规训练。训练的内容包括《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常规、课堂常规、集会和出操常规、卫生常规、劳动常规、参观常规以及路队常规等等诸多方面。并且还要根据学生的特点,结合我国多种优秀的启蒙学书籍的学习,强化学生内在素质。日常行为的训练要通过集体或个人、单项强化或全面优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务必使每个学生具有“服从集体,服从命令”的思想,具有自我约束力,形成习惯,保证整个班集体随时表现出“活而不乱,严而不死”的良好班风班貌。 四、拟定集体与个人的远、近期目标 有目标才有动力。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本班实际情况,拟定全班与小组在知识、能力、情感等方面的远、近期目标,让每一个学生明确我们全班和小组正在努力奋斗的目标是什么,避免盲目、低效地学习和生活,从而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动力。然后,要引导每一个学生拟定切实的个人远、近期目标,将班集体的动力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帮助和鼓励每一个人进步,使每个人都在明显而又易于承受的压力下自觉要求自己。 目标的制定不是目的,如何通过努力去实现目标,提高学生的素质才是目的。因此,鉴于小学生年龄与心理特征,有两点需注意:一是近期目标较之远期目标更有激励作用;二是目标的制定必须切实,要让孩子能“跳一跳摘到苹果”,不能好高骛远,以免丧失孩子信心。 五、激发学生竞争意识 竞争是一股巨大的、潜在的、其它任何外力都不可能达到或替代的动力。班主任应在班内掀起激烈的、持久的竞争活动。必须强调,这是“互助”、“友好”的竞争而不是“敌视”和“保守”的竞争,其目的是为了取得共同的、更大的进步。 一是激发与其他班级学生的竞争意识:从集体活动的表现、班级荣誉的争取、留给老师的印象以及个人获将情况等等多个方面激发全班由整体到个人的与外班的竞争意识。这也是一种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二是设立定期评价制度:以班报“小红花”等相对固定的评价模式,对学生个人和小组的各种表现定期评价,使每个学生和小组明确近期优缺点何在,在班上居何位置,从而增强警惕性和进取心,培养学生的自觉性。三是建立互助组:以互助小组、1+1小组、小组帮助组员等等多种互助方式促使差生取得更大进步,共同实现个人、小组与集体奋斗的目标。四是奖励和批评:奖励与批评的方式各种各样,目的都是鼓励先进、指出缺点、激励所有学生争取更大的成绩。奖励比批评的教育效果更明显。 六、重视主题班会与主题队会的开展 要注重每次活动的实效性,使每次活动都让学生得到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留下深刻印象并指导自己以后的言行。其主题可以根据社会影响、学生思想动向以及偶发事件拟定。比如激励学生好好学习的班会《古代勤奋学习的故事》,教育学生正确对待金钱的班会《一分钱》以及教育学生讲究卫生、预防非典的队会《非典可防也可治》等等,主题都非常优秀。 七、学生个性特长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素质教育应时代需要所培养的人才应是高素质的,是有创造性的人才。班主任在使素质不同的全体学生在各自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尽可能大的提高和发展的同时,更要努力发掘学生的潜能,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创造能力,培养他们成为班上各方面的顶梁柱和带头人,也为培养21世纪的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诚然,在我国的班级授课制度下,在教育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关心,学会做事,学会生活”的过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内容是复杂的,任务是繁重的。但是,只要我们真诚地捧着一颗“爱心”,加深理论修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形成系统科学的工作方法,是完全能够出色的完成班主任管理工作的。 【作者单位:漾濞县上街完小 云南】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方法探赜 [摘 要] 系统科学方法是以系统科学相关学科理论为基础,处理各种类型系统问题的方法的集合。在内涵的规范下,外延涉及国内外代表性的系统科学方法,包括“综合集成方法论”、“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硬系统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和“批判系统思考”等。 [关键词] 系统科学方法;内涵;外延;综合集成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 方法论研究一直是科学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科学世界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科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或“必不可少的要素”[2]80。系统科学是一个具有较强方法论性质的学科,系统科学方法在诸多学科领域(如管理学、教育学、生物学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认识却存在着一定混乱,本文在结合学界观点的基础上,将通过对内涵与外延的探讨全面分析系统科学方法,为它的广泛运用奠定理论基础。 一、方法与方法论 方法与方法论在国内外学术界经常被混用。吴彤把方法定义为:“探索事物的一种途径,其字面的含义也是‘论述行动的途径’。方法也是一种运用手段的认识活动过程。”所谓方法论,“就是讨论、研究方法的理论,也是关于方法的合理性的理论,即关于方法的哲学。”[3]李志才用“五个有机联系着的层次或要素”表征方法的内涵,并进一步指出“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系统。它的原理应包括方法的内在结构、方法的本质特征、方法的来源和发展、方法的分类、方法的功能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等等一系列问题”[4]。这两个概念看起来非常简单,但在国内外学术界经常被混用。 Klir在探讨系统方法论时,“把系统方法论定义为研究各种类型的一般系统类别及其处理与这些类型系统相关问题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方法的集合”。简单讲,他把方法论看作是方法的集合,另外,他进而提出了“系统元方法论”概念,“即对系统方法和方法论(整合的诸方法之集合)的研究”,“它的研究目的是确定一种方法(或方法论)的一些专门的特点”,“系统元方法论的主要功能是评价和比较处理系统问题的各种类型的方法,同时去除那些不适宜的方法”[5]。从物理学的量纲来讲,方法的集合一定只能是方法,因此可以看出,在Klir这里的方法论更接近于通常意义上的方法,元方法论接近于方法论。国内的几本科学方法论史的著作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几乎每本方法论史准确的说都是方法的历史。在系统科学领域,这种方法与方法论的混乱更加明显,诸多冠之以方法论的内容基本上都属于方法范围之内。比如,硬系统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等,以及国内学者钱学森、顾基发、吴学谋等人的方法论,某种程度上更像某种研究方法,后文会具体说明这些方法。但事实上,对于方法和方法论这两个范畴的说明在国内还是比较清晰的,如上文吴彤的观点,再比如陈忠的观点:“方法就是人们看事物、想问题、办事情的思路、原则、程序、步骤和技巧。……方法论则与方法不同,它表现为一系列方法论原则,是比方法高一个层次的东西,方法论要回答的问题是方法的客观基础,以及各种方法的相互关系等等。……方法论研究的一个直接目的就是要获得好的方法。……方法论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各种方法的相互关系,即体系结构。”[6]612-613另外,朴昌根论述系统方法和系统方法论所提出的观点,也是笔者所赞同的,只不过他称方法论为方法学。[7]79-81 笔者同意吴彤、陈忠等对一般意义上方法以及方法论的界定。诸多学者探讨过的实验方法、观察方法、归纳方法等,或者各种方法的组合,观察实验―归纳方法和假说―演绎方法等都是科学方法,并非方法论。这种界定的直接结果就是当前许多书名为方法论的著作可能都要改称为方法的研究,这种研究本身即是方法论,或论方法。如果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6]613,那么方法论研究就应该是对“关于方法的理论”的研究,笔者认为这种研究尚不存在,因为研究方法的理论还不存在,谈何对之进行研究。Klir的元方法论在这种意义上很明显更应该称之为方法论。因此,很多文献中提到的方法论研究、方法论变革等也就失去了指代的意义。换个角度说,当前学界提到的方法论变革指的主要是方法的变革,是在做方法论,研究方法,理解其意即可。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本文是以方法为研究对象,做方法论研究。 进一步讲,与科学发现相对应的是方法,与科学辩护相对应的一般是方法论。以波普为例,他提出的解决问题获取知识的四段图示[8],是向人们展示他提出的获取知识的方法,告诉人们如何做,即方法;他进而把这种思想上升为与实证主义相对立的证伪主义观点,即进入了科学辩护的层面,即方法论。因此,包括库恩的范式理论、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等都属于方法论,或者说是通过对获取知识的科学方法的思考总结出的一些思想理论。 二、系统科学方法的内涵 (一)系统方法与系统科学方法辨析 当前学术界提到最多的是“系统方法”,所指的含义却有所不同,事实上是在两种含义上使用该术语。一是以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为理论基础形成的系统方法,魏宏森的观点是其典型代表:“系统方法,就是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察的一种方法。即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始终着重从整体与部分(要素)之间,整体与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综合地、精确地考察对象,以达到最佳地处理问题的一种方法。它的显著特点是整体性、综合性、最佳化。”[9]另一种含义是在系统科学方法意义上使用的系统方法,如朴昌根即是如此。[7]80丁把它总结为:“以一般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以及耗散结构、协同学、超循环理论等众多现代科学理论为科学基础而形成和发展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10]19-22或者说,是以系统科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方法的集合。为了避免混乱,后文把以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为基础的系统方法称之为系统论方法;把以系统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系统方法称之为系统科学方法,前者是后者的真子集。 国内第二个具有代表性的方法体系是由顾基发、朱志昌等人提出的“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WSR)”,它是把物理、事理、人理有机融合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的方法体系。 [22]8在该方法体系中,“‘物理’指涉及物质运动的机理,它既包括狭义的物理,还包括化学、生物、地理、天文等等。……‘事理’指做事的道理,主要解决如何去安排。通常运用运筹学与管理科学方面的知识来回答‘怎样去做’的问题。……‘人理’指做人的道理,通常要用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知识去回答‘应当怎样做’和‘最好怎么做’的问题”[22]15。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的实践准则是“懂物理、明事理、通人理”[22]16,它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综合原则、参与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迭代原则。[22]20苗东升通过对这种方法或方法论进行分析,把它归于软系统方法论名下。[23] 邓聚龙创立的“灰色系统理论”在国内外已经产生了重要影响。该理论中的灰或灰色指“信息不完全或不确定或者二者皆有的现象。灰或灰色亦可称为贫信息现象”[16]231。“灰色系统是指信息不完全,信息不确定,或二者兼有的系统。”[16]239以此为基础,灰色系统理论就是“处置少数据不确定性问题的理论”[24],“灰色系统理论属系统论范畴。灰色系统理论以信息不完全,不确定系统的行为表现、行为内涵、行为关系、行为环境的层次性、动态性、信息性、量化性……为主要研究目的。”[16]239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灰观念、灰生成、灰建模、灰预测、灰决策、灰控制、灰数学、灰哲学等。[16]240相对应的,应用灰色系统理论处理灰色系统各种问题的方法就构成了灰色系统方法。 吴学谋创立的泛系理论与方法也已经在国内外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泛系方法论是“泛系哲学的主要组成之一”,它是将“泛系理论(泛系哲学、泛系数学、泛系工学等)运用于科学认识和科学研究过程,运用于认识与实践”形成的各种泛系方法的总和。[16]112或者可以把泛系理论与方法简单总结为“研究广义系统、关系的理论和方法,……它的特点是宏观、微观兼顾并具有多层次网络体系”[25]。 (二)国外提出的系统科学方法 国外提出的较有代表性的方法或方法论体系,主要包括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系统动力学等方法在内的硬系统方法或硬系统思考,切克兰德提出的软系统方法论,Ulrich的“批判系统启发法”(CSH),还有“全面系统干预”(TSI)和“批判系统实践”(CSP)等在内的批判系统思考(CST)方法,以及Klir创立的被称之为“一般系统问题解决者”的方法体系等。 系统工程自从20世纪中叶由贝尔公司提出以来,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广泛运用和发展,已经成为管理学及其相关领域的重要方法。系统工程可以简单总结为:“系统工程是一门纵览全局,着眼整体,综合利用各学科的思想与方法,从不同方法和视角来处理系统各部分的配合与协调,借助于数学方法与计算机工具,来规划和设计、组建、运行整个系统,使系统的技术、经济、社会效果达到最优的方法性学科。”[26]7当前系统工程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严格的、可操作的程序处理复杂的系统问题。系统分析方法、系统动力学方法等经常被认为是包含在系统工程大的方法体系内部处理问题的具体方法。关于系统工程的具体操作与实践问题,在任何一本系统工程的教材和著作中几乎都有详细说明。在国内外各个高校的相关院系也都开设了相关课程,表明了这一学科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尤其是管理学中已经得到普遍认可。这些切克兰德笔下的硬系统方法论主要是解决问题比较确定的问题,随着系统分析方法在诸多领域的广泛运用,问题本身就成为了问题。[26]27-28用切克兰德的话讲,软系统方法论是专门处理不良结构的问题[27]161,或者说为这种问题本身不确定性的问题的解答提供一种方法论的指导。切克兰德提出的七个步骤的方法循环图是其方法思想的集中代表。[27]163切克兰德虽然也给出了他的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但是也正如他所说,他的方法更多的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提供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27]161-162 近些年的学术界,在切克兰德软系统方法论以及诸多系统思考相关思想与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多种应用于管理学的系统科学方法。其中Ulrich提出的“批判系统启发法”、Flood和Jackson创立的“全面系统干预”以及在这些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批判系统实践”是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和方法。后两种方法是“批判系统思考”(CST)的典型代表,Jackson用“创造性整体论”一词表示这些方法或方法论思想。[28]在Jackson的《系统思考》中对这些方法的形成与发展、方法及方法论的理论与实践、哲学根源与影响,以及对实践管理人员的具体价值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与阐述,此处不再重复。Klir为了处理各种具有关系性的系统问题,提出了他称之为“一般系统问题处理器”(GSPS)的方法论体系结构。包括三个部分:概念框架的执行部分、操作部分和两个交界面。[29]该方法论可以被应用于诸多一般系统问题的处理与解决。Klir和Elias专门撰写《系统问题解决的体系构建》,详细阐述了该问题。 除了以上具有代表性的系统科学方法之外,应用各种系统科学理论处理问题形成的方法都属于系统科学方法的范围之内。比如应用一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混沌学、CAS理论等分析问题形成的方法。魏宏森的《系统科学方法论导论》和周昌忠《西方科学方法论史》对所谓老三论基础上形成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吴彤的《自组织方法论研究》则对之后的自组织理论、非线性科学形成的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CAS理论与方法在国外的诸多领域都已经得到了广泛发展和运用。另外,像黑箱方法、模型方法、复杂网络方法等也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由于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介绍这些方法,而在于通过对这些方法的分析进行方法论探讨,因此不再对具体方法做一一阐述。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引领英语系统教学 摘要:系统科学是信息时代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研究事物系统性的科学是系统论。课堂教学是一个整体,也可构成不同的系统。我们试图运用系统科学理论,打开课堂教学改革之窗,为一线教师深入教学改革的深水区探路提供便利,获得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系统科学;改革;启示 英语系统教学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理论的观点和方法指导教学设计和实施教学改革。事物系统性特征表现在多方面,如非线性特征、涌现性特征、不确定性特征、整体性特征、有序层次性特征等,但与英语系统教学密切相关的,又能给教改有一定启示的特征,主要有整体性特征、有序层次性特征、反馈控制性特征,我们依据自己的实践具体阐述如下: 一、英语系统教学的特征 1.教学整体性特征 教学整体性原理是系统教学的核心理念。教学整体性原理要求教师把系统教学看成是个整体,以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进行教学设计和施教。 整体是由部分(要素)组成的。需要指出的是系统整体并不等于部分的总和。系统教学的整体是一个有机体,会产生新质的活力和生命的美感,即整体大于部分功能之和。英语教学整体由教学目的、教学主体(师生)、教材体系等要素组成,教学方法和手段是为教学目的服务的,他们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具有新质的整体。 英语课文是一个整体。课文内容由词汇、词句、语段构成语篇整体。作为一个整体,它不仅是词、句、段的总和,这是编者把学科知识系统化的结果。当一篇文章进入课堂教学,反映了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教学要求,代表着学生认知水平的变化,也体现了一定的教学行为要求的新意涵。所以课文教学也是个整体,整体是由要素组成的。进入课文教学就会形成一定的结构,结构是功能的基础,所谓结构就是指系统要素的组合方式。不同的结合方式就会有不同的组合结构,不同的组合产生不同的功能,于是教同一篇课文因结构差异就会形成低效教学、有效教学、高效教学、优质教学的不同功能。爱迪生最早研制的灯炮只能连续照明40小时,而现在的节能灯可以照明6000小时,这是因系统结构中的要素改变了,功能也就显著提高。同样,生物系统之有以有生命,就在它与环境之间的新陈代谢,以完成自身的不断更新。因此任何开放系统都是相对稳定而又在不断进化的。我们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设计也应遵循这一规律,要求教师要不断地优化教学结构,把主体、主题、主线等教学要素融为一体,以获得最佳的教学功能。 2.教学有序层次性特征 整体是由要素或系统组成,系统是一个多层次概念。教学过程需要有序的层次发展,如果把客观世界视为一个大系统,它包括许多小系统,每个小系统又包含许多更小的系统,层层分化,乃至无穷。系统论创始人贝特兰菲指出层次结构是系统的部分秩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个系统总是把它当作一个层次系统来对待,因此系统的发展总是有序的,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就是系统的进化发展,反之则为系统的退化消亡。系统的发展进化是一个不断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有序化的组织过程。人的学习也是一个从易到难,从低级到高级的运用实践过程。教学就是一个人工的有序开放系统,其概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 a.层次系统的分类:系统可以分为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自然系统是自然形成的,是一种自在的运转。外语教学不是自然存在,而是人们依据认识建构起来的,是由自为目的控制运转的。它还是一个开放系统,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是人工可控系统。 b.教育系统是个大系统,又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可分为各个层次系统,如:1.国家教育层面,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2.学校教育层面,由教育、科研、管理层次系统,完成培育人才的任务。3.跨学科层面,主要组合学科知识,促进有机融合。4.学科教育层面,协调知识系统层面的联系与组合。5.课时教学层面,优化课时结构,获得最佳功能,实现教学目标。 c.课时系统教学层面:课时系统教学是最基本的工作时段。一篇课文结构复杂,内容丰富,不可能在一课时内完成。在新知识处理中,我们可以分为三个层面,课内学科教学层面主要解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校内学科层面把所学的知识通过变式练习,转化成技能。校外社会实践层面把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教学设计必须以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依据教学目标和计划,系统教学的过程设计就成为整体认知(W)、层次切分(L),课时设计(C)、反馈调控(F)、教学目标(O),详见系统教学的设计图:整体认知(W)层次切分(L)课时设计(D)反馈控制(F)教学目标(O) 在系统教学的设计过程中,一篇课文仅是学科系统的小整体,一课时仅是课文中的小整体。教师在施教过程中必须关注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从教材编写、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教学设计等内容上去盘算思考,有时还会受到国际教育发展的影响,如果语言学、认知学科有了新发展,那么课时系统教学也会受到影响,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必须注意到,有时教学要素不变,但是组合方式变了,功能也会产生变化。 3.教学反馈性控制特征 反馈控制原理普遍存在于自然、社会、思维之中。反馈在系统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谓反馈则是通过系统信息反馈,调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使系统按照预定的最佳目标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系统只有通过信息反馈,才能实现对系统的有效控制。2013年中国的神州十号飞船与天宫一号成功实现交会对接,是由于地接受反馈信息,不断地对他们的飞行轨道进行调控的结果。女航天员王亚萍在飞行中向6000万中小学生授课,展示在失重条件下一些奇特的物理现象,也是依靠信息的反馈和调控,让学生去感知神奇而奥妙的太空,品味蓝天深空的美妙。 反馈控制原理也存在于教学系统之中,而且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只有用好反馈反思控制原理,才能使教学系统不断进化和稳定运行。教学系统还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必要条件,但它不是系统发展的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是系统内各要素按照一定的目标协同运动的结果。只有协同运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正是有些老师所说,如果学生不想学,老师再绞尽脑汁也与事无补。因为要素间缺乏协同运动,教学系统很难稳定有序发展,有序稳定地发展需要师生不断地反馈、反思,适当进行调控。 系统科学论文:基于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科学管理及安全预警体系的探讨 摘要:牵引供电系统在高速铁路安全稳定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牵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将引起高速列车的全面停运。文章对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基本组成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对当前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以及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确保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实现更加科学化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科学管理,安全预警 前言 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伴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高度发展,高速铁路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据统计,“截至 2010 年底,我国高铁投入运营里程达8358千米,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已居世界第一,2012 年底我国高速铁路总规模达到13000千米,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系统技术最全、集成能力最强、运营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 伴随着高速铁路事业的飞速发展,其安全性、稳定性也日益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高速铁路整个系统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供电牵引系统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 一、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基本组成介绍 第一,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外部电源。牵引供电系统外部电源在整个高速铁路系统中发挥着“源头”作用,为整个高速列车提供能量持续性供给;供给的方式和途径是通过牵引变压器从电力系统到牵引供电能量的转换来实现的。不同于普通铁路,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所接入的电压一般为220千伏。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外部电源的主要功能是为高速铁路持续性供电提供更加完备供电保障。 第二,高速铁路牵引供变电所。如果外部电源发挥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持续性的保障,那么牵引变电所将外部供电根据电力牵引对电流以及电压的不同需求,转化为适用铁路牵引需求的电能,之后将转化后的电能输送到接触网。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所在整个牵引供电系统发挥着“心脏”般的功能。在整个高速铁路运行线路中,一般每间隔40-50千米就会设立一个变电所,每个变电所所中安装两套设备,确保铁路稳定、持续运行。牵引变电所包含牵引变压器,除此之外也包括给牵引变压器配套的其它相关设备,如开关设备、电压电流、测量设备等。 二、高速铁路传统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传统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及管理的主要特征。传统模式下,对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进行的管理主要是对已经出现的故障,是对已经发生故障的诊断、维修,而当故障出现之前,证明系统已经在非常不健康的运行条件下运行过一段时间;传统条件下的对牵引供电故障发生位置以及原因进行排查后也能够使系统恢复到以前状态,但是从很大程度上对铁路运行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对铁路运输带来一定损失,其经济性、时效性不强。 第二,传统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出现的故障难以查找到真正原因。二是只是针对故障发生后进行的处理。传统条件下的故障诊断只能是对已经出现的故障进行诊断管理,难以实现事先性、预警性预见。三是排除出现故障的时间较长,影响铁路运行秩序。由于只能是针对故障发生之后进行的处理,故障排除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会对铁路运行秩序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三、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科学管理及安全预警的主要措施 第一,采取多元化的牵引供电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该种技术包含对牵引变电所各自动化系统、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故障录波装置、接触网检测车等监测数据的精度、正确率以及各系统监测数据相互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管理,获取高铁牵引供电变压器的局放以及互感器介质损耗信息,并对不同数据的来源以及特征进行综合分析,例如,数据发生的时间与空间等,在相关数据分析处理的基础上建立起多元化的故障预警与诊断数据模型。多元化的牵引供电数据采集处理技术所涉及到的主要层面包含四个板块,分别为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牵引设备状态的信息采集与处理、牵引设备基础性的信息采集与处理以及牵引维修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在相关数据与信息采集处理的基础上,作出对故障性相关分析、监测特征量的选取以及故障特征的提取等方面的分析结果。 第二,高铁牵引供电正常状态下的综合评价技术。对高铁牵引供电正常状态下的综合评价,主要涉及通过建立相关标准对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结构、特征、运行等进行诊断定义,建立包括各项数据指标的重要度和时效性的动态评估指标、设备的重要度评估指标、元件及网络的健康程度指标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对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状况是否健康、良性作出全面的评估。 第三,高铁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对于高铁牵引供电系统出现的故障,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诸多因素予以累计的结果。当故障发生时,其前期必然经过一段时间的不健康运行状态,当不健康运行状态难以承受正常工作负荷的时候,故障必然发生。究竟故障在哪个环节发生、在哪个设备中发生,则难以作出预先性的判断。如果建立起高铁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体系,则能够在故障发生之前就能够识别出设备的异常,对潜在发生的故障予以避免,建设事故发生的概率。高铁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重点包含两种:一种是对潜在的隐形故障予以预警;第二种是对早期出现的、或已经初露的故障端倪进行的额预警。潜在的隐形故障主要是已经发生却未直接表现出来(或未被发现)的故障,由于其具有随机性和隐蔽性,对于该类故障可以借助于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中的各设备相互之间关联所形成的制约关系技术予以解决。对于对早期出现的、或已经初露的故障端倪的这种情况,早期故障的特征比较微弱,提取往往比较困难,主要采取保证数据间几何关系和距离测度不变的前提下,展开观测空间卷曲的流形来发现内在主要变量的技术措施。 第四,高铁牵引供电故系统维护技术。对于高铁牵引供电系统而言,采用科学、规范的系统维护技术能够有效延长系统寿命,提高设备性能,提高牵引供电系统的稳定定与安全性。高铁牵引供电系统维护技术包含以下两种:一是主要涉及运行状态检修技术,在科学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系统稳定性基础上实现二者的协调;二是主要采用定量方法,对不同线路等级的牵引供电系统维护费用和故障后果损失费用之间实现最优化。高铁牵引供电故系统维护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维修保障费用,提高牵引供电系统运行的经济性与可靠性。 四、结语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高速铁路在整个国民经济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越加突出。而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是确保整个高速铁路系统稳定、健康运行的关键环节,尤其是作为高速铁路上电力机车能量的来源,高铁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对整个高速铁路的可靠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牵引供电系统一旦发生故障,不仅会影响到铁路运行秩序,为铁路系统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铁路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管理的科学化,必须要综合采用采取多元化的牵引供电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供电正常状态下的综合评价技术、故障预警技术、供电故障排除与处理技术,以更好的确保高速铁路稳健、安全运行。
领导素质论文: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 领导干部 素质 精神变换 论文摘要:社鲁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呼唤高素质的领导干部。文章有针对性地论述1市场垃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应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廉洁公正的高尚情操、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敬业精神、竞争意识、法制观念等素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其领导地位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企业.领导干部都是各项政策的最终确定者和未来前景的设计者,并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的命运。古今中外,无数事实充分证明,一个睿智、英明的领导者,可以宦民一方,可以搞活一个部门,可以拯救一个企业;而一个平庸的、蠢笨的领导者,则可能搞乱~个地方,搞垮一个部门,断送一个企业。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挤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领导干部手中。这些人的素质高、能力强,领导得力,市场经济体制就会得到健全和发展;如果这些人素质低下,能力差,领导无力,甚或盲目乱抓,瞎指挥,则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可能使其遭到某种程度的挫败。 一、现时期领导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时的失误或缺陷在所难免。但是,有许多本不该出现的问题,却人为地出现了;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却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诸如,一些企业的盲目上马.设备的重复引进.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上当受骗,内部承包者的掼公肥私,以及一哄而起的股票热、经商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种种“发热”、“发烧”现象。这些问题会直接导致企业效益不高甚至严重亏损.使国家财政收入减退,物价失控,社会治安混乱这些缘于对形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决策失当造成的失误.说到底,还在领导干部本身要么对中央政策理解不深.在落实过程中走形,要么认识上有偏差,在执行中没有及时予以纠正。那些因领导干部素质低下而形成的,备受群众指责的领导方式,归结起来约有以下几种: 一是照抄照搬,生吞活剥。不是因地制宜.制订符台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而是盲目地敝样画葫芦.别^修集贸大市场他也修.别人建开发区他也建.别^搞房地产生意他也搞,结果往往是劳民伤财。使自己陷于被动的窘境。 二是心中无数,不求进取。不是积板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锐意开拓新局面,而是消极地满足于过去那种“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绩不多年年有的老规程。没有想过发展战略,说不清未来目标,固步自封,远远落伍于时代大潮 三是摘形式,走过场。不是实实在在、兢兢业业地干些有益于群众的实事·以优异的成绩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而是走形式,讲排场,以所谓的“新点点”、“新经验哗众取宠,谋图个人升迁结果是;为官一任,误事伤民 四是拉帮派,搞投机在责与权面前,不求责任,而是拼命抓权}对待人与事,不是想方设法谋事,而是掏空心思搞宗派}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是抓机遇求发展.而是伺机寻求个人私利。总之,这种领导对工作敷衍,对同志猜忌,对上级瞒和骗。 五是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只看目前.不计长远,但求能快出成效,早见“政续”,不管投入再大,收益甚微。 二、市场经济呼唤高素质的领导干部 当前,我们党正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新的时期,新的任务,新的环境,对领导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在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D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也一再强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首先在于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②并指出:“必须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集体③因此,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利的要求,已成为目前领导班子建设的当务之急。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首先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取向,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很强的政治原则性.必须全面自觉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地站在党和人民一边。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能够处变不惊,临危不惧,力挽狂澜,稳定局势,及时把群众引向正确的轨道 其次,要有高尚的情操。这里的关键是“廉洁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私有、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显着特点,基本形成市场开放,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局面。这样一来,就会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与资金接触的机会更多,实际的经济权力比过去更大。而商品交换原则又极易诱发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经得起这种考验,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清正为官,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和惩治腐败,做端正党风的模范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彳亍,更需要一大批不尚空谈的实干家,更需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更加需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要像xl~d-.平同志所要求的那样,自觉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领导干部,要悉心洞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像、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为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B。 第三.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要学习建设有中国特邑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要熟悉和掌握蠹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基本知识,在领导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领导、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薛能力其次要有一定的统揽全局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垒局在胸,才能审时度势,高屋建瓴,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盏与全局利益跟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把握全局I必颁吃透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在领导工作中,统筹安排部署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再次要有用人本领,自古至今,“得人才者得天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干部更要有容人容事的恢宏气度和兼取并蓄的政治胸怀。萄子有旬名言“君子善假于物”,④孔子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一方面.要善于用^所长,尽可能发挥部下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广招人才,在用人上螭“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琉疏,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会无往而不胜。 第四要有敬业精种。一是进取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没有现成的模武可资借鉴,只有勇于打破旧框框的束缚,大胆地甸,大胆地试,不断地撵索新路子;冲能保证甫场经济快速地向前发展,晟终将理想变为现实。二是长久性。专L-是千好任何事情的先决蒸件既在岗位上.就要力戒短期行为,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要排除一切干搬,安下丹L下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三是预见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千好一项工作,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须经一番科学韵分析,严密的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使计划不断充实完善议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第五,要有广博的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科技文化发展水平之上的经济。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科学文化素养,了解当今世界科技革命的趋势。掌握科技进步的一般规律,自觉运用科学理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来观察和处理问题。同时,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是效益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效率要高.节奏要恢.设备要精,信息要新,l管理要科学,用人要得当。所以,领导干部又必须掌握比较全面的知识,除精通业务.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领导学、信息理论等知识外,还要懂得心理学,善于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渊博的知识-会使领导干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将比较容易地看清伺题的本质,迅速雨准确墙赴淫各种矛盾。 第六,要唷竞争煮帜。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竞争促发展,竞争出效益竞争包括技术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产品的竞争,市场的竞争,当然还包括观=盘=的竞争谁的观念转变快.能跟上形势发展,他就可以走在别人前边,争取到工作的主动权。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摒弃封阿保守思想稽怕担风险的作风,确立机遇意识和时效观念。同时还要有危机感.随时使自己处于临战获态,以便大跨步地向前赶超要勇于创新,具有敢为人先.,敢胃风险的魄力,勇敢地面对挑战,荆吏竞争成为每个市场经济主体的自觉行动只有不停地竞争,才能不落人后,才能摆脱受销手的被动禺面,使我们的民族永立于世界强手之林。 第七,要树立法制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需要法律去规范和保障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具有艟垒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政治、经济等各种问题.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从事领导工作和公筹活动另一方面又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约束自己的部下和有关部门遵守法律规程秉公执法创遗出一种公平竞争、有和于各种经}弃成协共同发展的大环境、以充}}发挥市场经济的现有能量和巨大潜力,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地向前发展。总起来说,领导干部应具备思想家、理论家的一些素质。我们知道.领导干部的领导活动·需要以创造性的思想、理论和政策.进行非强制性精神变换为前提换句话说.领导干部所从事的领导,主要是依赖于品格因素、知识因素、能力田素,感情囡素等这些非权力性的因素,进行非强制性领导;而不是这些以外的权力性因素即传统因素、职位因素、资历因素等来进行强制性领导领导干部首先应从思想上入手.提出代表群众意志与利益的先进思想.用以策划人们的精神变换,使之转迷为悟,减少盲目性,提高自觉性。领导干部的领导活动同时也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只有创造符合客理规律韵系统理论.才能指导人们的精神变换.使之顺理成章..成少失误固之.领导干部更应该是一个思想家和理论家.他不仅要提出自己的整套思想和具有创造性的理论,而且要将这种思想和理论变为切实可行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教育群众.动员群众,达到启迪灵性、开发理性、把握规律、统一意志的目的.从而领导人民共同完成既定的远大目标。 领导素质论文:论领导者的能力和素质 摘要:领导者是领导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领导的能力是指与领导职务相适应的,能够肩负起领导责任的主观条件;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实践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需要的总合。一个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关键词:领导者能力素质 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始,领导现象也就相伴而生,这可以理解为是动物界的一种自然法则,只不过在人类社会里是把它权威化、神圣化了而已。“天下之事,必隶于天下之官,用天下之官,而后可以成天下事”,这句话足以说明“官”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这里所谓的“官”也就是现代社会里的领导者,在动物界里只要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力量超群就可以成为他们的霸者。而在人类社会里,人除了具有所有动物均具有的欲望性外,还具有人类特有的情感性、智慧性、文明性和高级性,由此决定了人类社会始终处于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向前发展的状态中,在人类社会里对领导者就提出了更趋合理和更高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身体的健壮,作为领导者应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能力是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领导者的能力是指与领导者职务相适应的能够肩负起领导责任的主观条件。或者说,是领导者基础素质、思维方式、实践经验,以及对领导方法、技巧的把握程度在实施领导行为过程中的综合表现。领导者的能力是一种把内在综合素质外化为有效行动的能力,是一种适应外部环境并与环境互动的能力,是获得被领导者认同并与被领导者互动的能力,是领导与管理能力的结合,当前领导者的能力重要的是学习创新和超越自我的能力。具体而言,领导者的能力应包括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两大类,其中创新能力包括洞察力、预见力、决断力、推动力、应变力和辩才力;综合能力包括信息获取能力、知识综合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超越能力。 创新能力对于领导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是因为领导活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首先,从领导的一般含义来看,领导就是带领和引导。它意味着特定历史条件下和复杂变幻的环境中正确地选择行为目标和行为步骤,这当然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其次,从领导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即决策这个角度上来看,凡属重大的战略决策,以及相当部分的策略决策,都要求有创造性思维。当决策成为必要时,就意味着决策者面临着这样一些情况,即如果继续墨守陈规,情况将恶化;或者遇有新的机会,这机会甚为重要,稍纵即逝等。这就是说,决策总是要变革现状、开创未来,因而包含新的目标、新的措施或新的步骤。再次,从我们事业的性质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业,对这样一种事业进行领导,是没有现成规范可以遵循的,它必然要求我们做许多创新性的工作。 领导者的创新能力有多种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洞察力,这是一种敏锐地、迅速地、准确地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大量的关于创造问题的研究告诉我们,创造始于问题,历史上所有做出过重大创造的人,都是在特定领域中首先意识到问题所在的人。正确的发现和提出问题,是成功解决问题的一半。这里的全部困难在于,问题常常是隐藏在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因而难于识别。许多人正是因为不能看出问题或看错问题而无所作为,甚至犯错误。作为领导者要勤于实践、勤于思考,要锻炼出一双“洞若观火”的慧眼,在工作中敏锐的识别问题。 预见力,这是超前地把握发展超势的能力。如果不能对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作出准确的判断,任何创新都是无从谈起的,因为我们的所谓创新,并不是一种主观任意的行为,而是在客观存在的所有可能中准确地把握住最有可能发展为现实的那种可能。预见力是洞察力的向前延伸,如果说洞察力是对现有关系的直觉力,那么预见力就是对未来关系的想象力。凡不能大胆想象和正确想象的人,都是缺乏创造力的人。 决断力,这是迅速作出选择,下定决心,形成方案的能力,也就是实际决策能力,在领导决策过程中,每作出一种选择,都必须与机会、风险、利害、压力、责任等问题相牵连。所以,决策者必须要有当机立断的魄力与胆略。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举棋不定等等,作为领导者都是必须避免的。 推动力,这里指的是善于激励下级以实现创新意图的能力。这种推动力具体表现为领导者的感染力、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以及个人魅力。领导者的这些“力”是从何处得来的呢?来自于领导者对自己严以律己、大公无私,对下级公平、公正,多给下级以赏识、尊重、表扬、肯定多余批评,随时给下级一种通过努力就能实现的理想并及时给予赞赏,让下级随时感受到怦然心动的激情,谁能这样做,谁就能具有无穷的推动力。 应变力,这是一种在事物发展的偶然性面前,善于随机处置的能力。客观事物是复杂的,领导者的认识能力和预见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完全预见事物发展变化的所有可能性。偶然性总是存在的,突发事件也常常是难免的。这就要求领导者必须具备处变不惊、临危不惧、随机应变的能力。 辩才力,这里指善于识别和启用人才的眼力。古人云:“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需待七年期”。这是说的知人之难。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唯亲是举,唯利是举已是司空见惯,但作为社会主义阵营里的领导者要拥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胸怀,切不可让世人发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千里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的悲叹! 领导者的综合能力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获取能力,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领导者的决心和政策,是在详尽周到地了解情况并对情况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后才形成的。在这里,充分地占有信息是基本前提。对于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决策来说,领导者特别需要具备广泛获取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加工的能力。 知识综合能力,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各学科间的相互交叉与渗透。领导者需要具备科学的头脑和较高的知识素质,就不能不掌握多学科的基础知识。要对各门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有深刻认识,还要能够综合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于具体的实践之中,只有这样,领导与决策,才能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 利益整合能力,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者没有不同于广大群众利益的自身特殊的利益。他们是为实现群众利益而掌握权力并进行领导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利益的多元化是值得注意的趋势。领导者的重要职责,是要把分散的、甚至是有冲突的利益要求整合为利益共识,并据此制订政策。领导者要具有利益整合能力,善于进行利益综合。但这里绝非是指整合、综合领导者个人及领导集团利益的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者的重要工作,是要保证系统内的各个要素处于良好的配合状态,以获得高一层次的整体合力。这就是要求领导者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指挥有方、层次分明。要善于团结各方,清除障碍,化解矛盾。这种组织协调能力,本质上就是将各种积极性综合在一起的能力。 超越自我的能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更新日新月异,民主与法制成为政府执政主题,人们对领导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者在工作生活实践中要具有不断超越自我的勇气和精神,不断同“自我”作斗争、作决裂,做一个明智的、明白的领导者,这是领导者的领导水平不断得以提升的基础。 素质是指事物固有的性质和特点。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要素的总合。在领导学理论的研究中,人们一般把领导者的素质分为政治素质,知识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领导者的政治素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领导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指挥者,是社会组织的掌舵人。历史反复证明,倘若领导者领导错了方向,就会贻误和危害领导工作,招致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失败。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社会组织能否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国际间合作与冲突的考验、能不能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进,会不会走到歧路上去,等等,这些 都与各级领导者有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直接的关系。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在人类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领导者应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一切动摇社会主义信念,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削弱党的领导,背离马克思主义轨道的“左”的和“右”的倾向作斗争,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定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第二领导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执政为民还是以权谋私,这对每一个领导者来说,既是严峻的考验,又是能否搞好领导工作的中心。老一辈无产革命家同志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领导人民就是为人民服务。” 领导者的知识素质,首先要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就是要熟悉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真理,是我们搞好领导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其次,要具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长于思辨。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们应当尽可能用全人类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领导者除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外,还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各自领导范围内的专业知识,成为有关领域的行家里手。 领导者的道德素质,领导者应具备怎样的道德素质呢?我认为首先要做到十个字即:仁、义、礼、智、信、勤、俭、忠、孝、廉。因为这是作为人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做不到这十个字,其它都是空的、假的。 仁就是要拥有一颗仁爱之心,要具有同情心、爱护和帮助他人的思想感情。 义就是要拥有一颗正义之心,为了人民的事业,人民的利益要做到义不容辞、义无反顾,要具有敢于承担风险或牺牲自己利益的气概。 礼就是要拥有一颗敬畏之心,在工作生活中要互相敬爱、互相礼让,永不忘记对先烈、先辈们的怀念,要怀畏惧的心情去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才能得以顺利完成,要具有勇于承认错误的勇气。 智就是要拥有一颗智慧的头脑,对人、物、事要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要明智,所做判断不能受自我好恶的左右。 信就是要拥有一颗诚信之心,做到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诚信可以带来无数朋友,可以带给你无穷个人魅力,一个缺失诚信的人或组织,是不可能成为好的领导或机构的。 勤就是要具有勤奋、勤恳、勤劳的个性品格,缺少这种品格的领导者他们带领的队伍绝对是懒散的、缺乏战斗力的队伍。 俭就是要做到爱惜物力,不浪费财物,生活俭朴,轻车简从,这是一种优良的品质,作为领导者如果不注意俭省,那他周围就会孳生各种各样的歪风邪气。 忠就是要拥有一颗忠诚之心,忠诚于家庭、忠诚于朋友、忠诚于领导、忠诚于事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民族。没有忠诚之心的人是会背叛他的家庭、他的朋友、他的领导、他的祖国、他的人民的。 孝就是要拥有一颗孝顺之心,孝顺自己的父母、长辈,试想一个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你还能指望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廉就是要拥有一颗廉耻之心,要具有廉洁的操守和知羞耻的感觉,做到廉洁就不会损公肥私,就不会贪污,领导者没有贪污腐败的行为,社会风气就会干净清明,“官清则民安”,就是这个道理。知羞耻的感觉就不会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就不会到处伸手,就不会为非做歹,就不会违岗违纪,社会就会是一个充满礼让的社会。 领导者的心理素质,要求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竞争开放型的性格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在危险、风险、困难、突发事件等等面前需要领导者具有敢于决断的气质,缺乏这种气质,前怕狼后怕虎就会坐失良机,但同时必须具备大公无私的品格,因为在做出某项判断后,有可能会丢掉头上的乌纱帽,现在条件下的领导者,一般都要求具有竞争开放型的性格,这是因为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组织所面对的环境挑战非常严峻,凡不能迅速适应客观环境和外界变化的组织和领导,都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领导者必须锻炼自己具备坚韧不拔、百折不挠、不畏强暴的坚强意志力,才能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各种欲望的诱惑,当面对危险、困难、敌人时才敢挺身而出,也才有可能将理想和信念付诸行动并到达成功的彼岸。 一个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得到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领导素质论文:浅论新农村建设视域下乡镇领导干部素质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基层;领导素质 【论文摘要】乡镇基层领导作为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组织部分,他们的领导素质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目前我国乡镇基层干部素质总体是高的,但部分干部还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程度不高、能力素质较差、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拓宽用人视野,抓好选拔培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对农村干部进行素质教育;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政的本领;完善各项制度,严格监督管理。 广大乡镇基层领导干部是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在我国长期领导队伍建设过程中,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得到很大提高,总体上是好的,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付出了艰辛劳动,作出了很大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要客观地看到,农村基层于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一些乡镇基层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我们必须认识到提高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找出乡镇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乡镇领导素质,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当前乡镇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基层领导文化素质较低、学习能力不强 对某乡农村党员的调查显示:党员总数809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9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初中文化程度43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3.9%。其年龄结构分布为25岁以下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5%;26—35岁4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5%;36—45岁13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6.2%;46—50岁10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5%;51—55岁15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9.5%;55岁以上36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44.8%。这种学历低、老龄化现象导致乡镇领导工作方法落后,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靠行政推动来开展工作,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低;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对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不力;工作放不开手脚,迈不开步子,跟不上时代步伐;遇到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处理,缺乏协调干群关系的能力。 (二)“公仆”意识淡漠,党性原则不坚定 一些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缺乏爱民之心,在工作中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存在非党意识和天命思想,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没有入党,做事不讲党性原则,拉帮结派,彼此说坏话,相互拆台;领导班子成员各存私心,对对方的所作所为耿耿于怀,彼此不能容忍对方;帕金森现象严重,彼此制造工作,遇事推诿扯皮,缺乏全局意识;勾心斗角,斤斤计较,好大喜功,欺上瞒下,唯我独尊,个人英雄主义严重;不琢磨事,只琢磨人,不是想把事情搞好,而是害怕别人超过自己;排除异己分子,结党营私,拈轻怕重,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交给别人,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反感。 (三)思想观念陈旧,法制意识不强 有的乡镇基层组织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基层干部革命意志消退,精神萎靡不振;有的干部工作思路不清,满足现状,不求讲步,政绩平平;一些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文化科技水平、依法行政能力等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干部不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在地方管理中采取土政策,常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政策、我有对策,软磨硬泡、拒不执行”;不懂管理知识,仅凭经验和爱好进行管理,行为缺乏科学性;不能实施知识管理和依法行政,认为“当官不为财,请我也不来”、“一朝权在握,便把私来谋”、“有钱能使鬼推磨”;理想信念动摇,信奉“票子打天下”,“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信奉“世间人情重如山,朝中有人好做官”,“经济利益最实惠,理想信念不足贵”;不管法律容许与否,只要有利就干;拉帮结派,挑弄是非,参与迷信活动,甚至成为农村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四)服务水平偏低,能力有待完善 有些乡镇干部政策水平不高,能力缺乏,思想上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遇到新问题,还是用老办法、老手段来应对,解决不了层出不穷的诸多新问题。有时由于方法不对路,工作粗暴,容易引发干群矛盾,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从而造成好心办不成好事。此外,个别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开、公正、公道,停留在做表面文章,甚至于糊弄村民、以权谋私。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在村民中的形象,使得群众不能信任基层干部,从而给国家政策的落实执行、给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置重重障碍。 (五)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存在腐败现象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少数乡镇基层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有的办事不公、处事不当。一些地方乡镇干部对经济发展漠不关心,却对图谋私利、损公肥私十分内行,比如对农民微薄的收入也想通过各种方式装入自己的口袋;如果村中没有收入,就会把大量的土地、水塘收归集体所有,再以各种形式承包给村民,自己在承包中搞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从中渔利;利用手中权力公报私仇,在分责任田、宅基地以及其它事情上故意刁难村民,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特别是在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和集体工副业项目承包上,不能一碗水端平,搞优亲厚友。个别人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牟取私利,在用电用水、税费缴纳、土地承包和子女安排上,为自己捞取好处。对群众则不给好处不办事,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的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极少数干部为政不廉、腐化堕落,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二、乡镇基层领导素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思想重视不够,缺乏理论学习 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对于开展农村工作实际上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做事情表面上雷厉风行,但暗地里却隐藏有退路。对于学习,无法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由于缺乏学习,当然会导致文化知识素质偏低,无法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少数干部即使参加一些理论培训班,也想方设法逃避考试或者让别人代考,违反考试纪律,而自己对问题的严重性却全然不知。正因为思想不够重视,自己又不愿意学习,所以导致整天糊里糊涂,没有法制意识,没有理论水平,没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没有事业心,群众信任度低。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具有小农意识,小进则满,固步自封。正因为容易自满,所以常常会表现出一些无知和轻浮的行为,造成实际素质偏低。少数农村干部以身试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造成缺乏相应的法制素质。 (二)忽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理想信念偏离正轨 如前所述,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文化水平很低,没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关于世界是什么样的、到底有神还是无神、农村发展要靠什么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封建迷信思想,烧香拜佛、供奉财神,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正是因为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才导致其想问题、办事情不足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正确的群众路线,而是从个人的主观意志出发,随心所欲,好大喜功,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三)基层工作问题复杂,存在各种制约因素 客观来看,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地域辽阔,地理条件复杂多样,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干差万别,乡镇干部实际开展工作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农村处于最基层,实际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各种各样的任务往往都压在农村和农民头上。改革开放后农民的自由度逐渐提高,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呈现出分散性的特征,乡镇干部说话农民常常愿意听。事实上,农村工作是硬性工作,有硬性指标,乡镇干部容易出乱子、出漏洞,比如计划生育工作就常常使基层干部十分头痛,搞不好会使工作显得很被动。从乡村关系的角度看,乡村关系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和权责利关系无法协调摆正,使乡镇干部表现出实际素质的缺乏。 (四)干部选用存在弊端,管理体制供给不足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制度供给不足成为突出的问题。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盲目排外,选拔任用和培养基层干部的时候只用亲戚朋友,把其他人当作外人不予使用、培养和推荐。另外,村干部选举过程中外在干预因素过多,往往导致村民选不出称职的干部,从而失去村民对于部的信任。一些农村地区出现家族式治理结构,导致在选才用人时呈现出“自家人、自己人、外人”界限清楚、泾渭分明的局面,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外人”。有些农村地区在村干部的直接选举中,宗族帮派势力插手,行贿受贿拉选票,这样选举出来的干部往往素质低下。少数农村地区甚至存在买官卖官现象,导致有经济实力的人成为了村干部,致使干部实际素质十分低下。也有少数地方的农村选举干部的时候实行“抓阄”当村干部,“轮流”做官,更换村干部像走马灯一样,越选干部素质越低。 三、提高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一)强化教育培训,为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素质提供有效的教育手段 要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与能力,使他们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其基本途径就是教育培训。一是培训体系网络化。在教育机构方面,建立以县委党校、乡镇夜校为主场所的政治素质培训网,建立以农函大、农广校为基地的实用技术培训网;在现代技术运用方面,建立以县政府为核心、乡镇为支点、村委为终端的信息技术网;在宣传教育活动方面,建立以县委为领导核心、各有关部门协助、各社会团体参与的大宣教网。二是培训方式多样化。如专家点拨、考察学习、挂职锻炼、自学提高等形式,而且还必须大力提倡到市场上去提升干部素质的培训方式。三是课程设置科学化。开设理论课程,提高乡镇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开设德育课程,有针对性地解决乡镇干部存在的认识问题,保持廉洁性;开设地方课程,帮助乡镇干部寻找发展突破口,提高引领发展的能力;开设市场经济课程,使乡镇干部懂市场、懂经济;开设选修课程,使干部根据自身特点、兴趣爱好,掌握几门实用技术。总之,通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才能造就一支能驾驭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乡镇基层干部队伍。 (二)更新观念,做新型现代领导干部 现代领导干部要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形势日新月异,对乡镇领导于部的创新和应变能力提出新要求。当前乡镇干部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市场意识、群众观念、法律意识。一是市场意识要强。农业市场化是现代农业和传统农业的根本区别。发展粮食生产、多种经营、乡镇企业,都必须了解市场,把握需求,以市场需求为第一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乡镇领导干部要了解市场、管理市场,又要善于利用市场手段管理经济、发展生产。二是群众观念要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切不可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特别是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定要走群众路线,体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要求。三是民主法制观念要强。目前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态势良好,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民主渠道畅通。这就对乡镇基层干部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供了条件,乡镇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和水平受到普遍关注,乡镇干部的法制意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直接影响着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乡镇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引入考核、奖惩、竞争机制,对现有农村干部进行考核、评议,对于那些政策水平低、领导能力差、作风不正、不称职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职的撤职。对于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少数干部决不姑息,坚决查处。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能够带领群众致富、作风正派、群众拥护的乡镇基层干部。在乡村基层干部选拔上,注重选拔那些有文化、善动脑、相信科学、勤劳致富的青年农民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来,重视从优秀的村干部中培养和选拔乡镇干部。要支持和鼓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兼优、年富力强的机关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到乡村工作。另外,通过考核、考试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到乡村领导岗位,是提高农村干部文化素质、优化年龄结构、培养年轻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又一重要途径。 (四)完善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乡镇基层干部思想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乡镇基层干部思想素质的考核,必须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关,包括把握好乡镇干部思想素质的总体要求,制定好乡镇基层干部思想考核的具体标准。按照总原则制定相应标准和具体要求,细化考核内容,以利操作。二是建立乡镇基层干部监督责任机制。对乡镇基层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并落实监督责任,是提高乡镇基层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应加强上级组织对乡镇基层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基层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相互监督;落实各部门对乡镇基层干部的监督责任制;重视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强化农经站职能,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和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的作用,强化对乡镇基层干部的财务监督。 领导素质论文: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政治文明 领导素质 论文摘要: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领导干部素质中应有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领导干部要提高“人本”素养的迫切性更应提上“日程”。我国历史上素有优良的“人本”渊源,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中“人本”思想至今仍起着指导作用。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脉承“人本”之优良传统。践行“人本”之服务理念。 回溯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说。一部社会进步史其本质亦即人的进步史。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富于革命性的要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们的素质、智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同时还是推进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伟大力量源泉。因此,国家要管理好,社会要发展快,不能不以人为中心,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邓小平曾说:“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我们认为。这里的“人”既包括了领导客体又包括领导主体。把“四个能不能”归因于“人”,充分说明了人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人的素质如何将会影响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其中。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这个“人”,是人民群众。这个“本”,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因此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因此,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领导的“人本”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当前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导向与旨归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眼于人民性。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4】。可以说,“人本”理念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得到了最为本质的体现,这是当前领导干部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导向。领导干部在学习和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成为“行动的伟人”,“知”很重要,“行”更重要。因此,对领导干部能不能“代表”,怎样“代表”,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等都要进行理性地再审视,否则就会出现“代表”不好甚至“代表”不了的情况。 2.政治文明建设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政治成果的总和,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在这些制度中,人们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实现程度相应获得新的提高,这就是政治文明的进步[5】。可以说,人的全面发展是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6】。因此,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终极追求就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平等,其制度的出发点是平等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等级差别;其政治行为所体现的也是平等,是以人为本而不是官本位,不是高高在上地俯视人或蔑视人[7】。试想,一个领导干部本身各种文明意识淡薄,不能够很好去尊重普通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甚至是以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去压制他们,出现老农在乡政府内被乡干部喂大粪的事件,七旬翁倒地A./Jx时无人问的怪事。像这样的领导本身就不是一个“文明”的领导,他们的行为与政治文明也是格格不入的。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相应的提出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8】等目标。这些目标指明了努力方向,也都具有重“人本”的特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民的“小康”,是切切实实的“小康”,而不是云南筲箕凹村不通路、不通水、不通电话、不通电视,戴“小康帽”过穷日子;也不是粤北山区英德市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的“执政思想”指导下,号召农民借钱建别墅的“透支小康”;更不是个别领导,通过“腐败路”自己先奔“小康”。这些“小康”抹黑了“人本”色彩,与十六大精神是悖道而驰的,最终会丧失人心。 4.反腐倡廉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腐败行为是对“人本”理念的悖反。因此,腐败一直为民众所诟病。腐败现象是造成领导在人心方面“失分”最多的点。“调查显示,96%的市民关心反腐倡廉的报道,32.5%的人认为社会反腐倡廉呼声日渐高涨,29.8%的人认为中国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为什么人们会如此关注腐败的问题?因为,“本来,人民公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熟悉的、习惯的、最基本、最广泛的政治行为方式,因而对任何腐败现象的出现人们都会很敏感,会更加不能容忍。”而且,“当腐败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们的上进心和创造力就会被窒息,从而使社会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人的因素失去生机,最终破坏生产力的发展。”【9】因此,曾严肃地说:“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l0】回顾2003年以来李嘉廷、程维高、刘方仁、田凤山、王雪冰……众多省部级高官或判刑或双规审查,“谁来监督第一把手”的命题被广泛提出。被世人称为“反腐败条例”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其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透露了这么一个信号:党内监督要从中央和最高层开始。坚定反腐决心、加大反腐力度,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激浊扬清是政府体现公权力,提高公信力的亲民之举。“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一连串高官落马警醒领导干部要能够“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要做到“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否则,领导就有可能成为希腊神话中依靠大地母亲的神力可以所向无敌,一旦离开大地母亲就变得不堪一击的英雄“安泰”。 以上几个方面是当前领导干部培养和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所必须具有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导向,也是其所必须坚定的信念立场和价值取向。而这几个方面都要求领导干部具有浓厚的“人本”理念,可以说,“以人为本”作为一根红线贯穿始终,这就使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增添了紧迫感。 二、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诉求路径 1.历史上的“人本”理念探渊厘析及其价值再开掘 人本精神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历史上各时期都有体现。道学的基础和逻辑结构是以人为本,道家管理的核心在于“固本”。何为“本”本者,民也,人也。“民者,万世之本”,“民为政本”。毫无疑问,人民是管理的根本。……所以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在儒家学说中,重民、民本、民贵思想一直是其基本的理论演化逻辑和重要的理论目标。【l1] 尚书·五子之歌)中有“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春秋·谷梁传)也提到:“民者,君之本也。”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提倡“仁爱”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孟子·尽心下)也指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而这三宝中,人民又是最重要的,故“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到了汉代继承先秦的“民本”思想传统并有所发挥。著名的 吕氏春秋)中有:“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人主有能以民为务者,则天下归之矣”,西汉贾谊提出“民为政本”的思想,认为民为国本,主张爱民、利民、乐民、富民,在其著作 新书)中多有体现,如“闻之于政也,民无不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魏晋时期(三国志 中有云“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民安则君安,民乐则君乐。”唐太宗李世民认为治国应是“国依于民”,正是有了“君舟民水”的警示才有唐朝的“贞观之治”。宋学家程颐认为:“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人心悦服为本”。清朝君王依然不敢忘“本”,本着“以养民为本”的思想也留下了“康乾盛世”的美谈。清末是个动荡的时代,可民本思想并未消弭,反而成为中国近代民主运动的思想武器。揭开近代中国民主运动序幕的康有为就说:“国之所立,以为民本”,“故民为本君为末,此孔子第一大义,一部春秋,皆从此发”。梁启超也说:“春秋大同之学,无不言民权者,盍取六经中所言民权者编辑成书,亦大观也”。【]革命先驱孙中山同样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古训引发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上述各种专著和人物思想无不闪耀着“人本”理念的朦胧光辉。由于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限制和阶级利益关系的缘故,需要对上述民为邦本、顺从民意、爱人贵民的思想及重民、爱民、利民、富民的主张进行扬弃,接种其中的“合理内髓”与“良性基因”,这对提高领导干部的“人本”素养是不无裨益的。诚如所说:“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l3] 2.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中的“人本”思想及其现代借鉴 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对现代领导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也包含了许多“人本”理念的真知灼见。无产阶级领导思想的奠基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领导本质是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领导者应当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列宁在1922年的一份政治报告也说到:“在人民群众中,我们到底是沧海一粟,只有当我们正确地表现人民所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才能管理。”[x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总结领导经验,批判地继承了我国历史上优秀的领导思想,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曾在延安 解放日报)发表了题为(1945年的任务 一文中指出:“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惟一宗旨。在著名的 论联合政府)一篇文中,提出:“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5]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直言:“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x6】‘(共产党)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l’第三代领导人也十分重视领导的素质问题。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中指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不论做什么工作,作为党的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都要具备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前提出的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本质和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本身也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新一届政府在执政理念上的升华。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在“人”。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要始终坚持为民的政治立场,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自觉把实现人民利益寓于发展的全过程,让群众及时享受到发展成果[1sJ。 三、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试金石——求真务实 可以说,没有“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领导在“舞”权力这柄“双刃剑”时极易刺伤自己,更重要的是会伤及民心。以人为本即领导之本,只有以人为本的领导才合乎领导的社会性,才能赢得人心,真正成为所处社会系统需要的领导。行政管理的最宏伟、最远大、最现实的组织目标就是兴国安邦、国泰民安、民富国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这一宏伟的行政目标,最是本质、最核心的问题,是要确定行政管理的中心思想.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行政思想,即振奋人的精神。挖掘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升华人的境界[19]。在 尼克松论领导素质和作风)一文曾指出:领导者“在思考和行动上保持适当平衡的时候.也就是领导艺术趋向炉火纯青的时期。”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要提高“人本”素养:一是要务实践行。“人本”理念是进行具体实践的指导理念,最终要落实到领导具体工作中,贯穿始终,是“人本”而非“口本”。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要克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随意性现象,弃绝以人为本的作法。 二是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也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场合、不同工作对象,“人本”体现方式不同,不一定就要大举措,务实的“人本”细节就是“人本”理念的进步。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领导水平。 领导素质论文:浅论“三个代表”是领导干部素质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论文关键词:“三个代表” 领导素质 现代化 必然要求 论文摘要:面对新的世纪,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领导我国人民耙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续全面推向前进的历史重任。圆此,领导干部素质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兴袁成败至关重要。领导干部要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领导干部要努力实现领导素质的现代化。 领导干部素质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增强自身素质,走在时代前列。 一、要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必然要改变过去那些不符合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代之以先进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现代领导者应当更加敏锐地把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并在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体制基础上采取切实而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闭目塞昕、固步自封,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茫然无知,就难以领导人民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我们应当做到:①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首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二十多年,我国生产力和整个经济建设的发展是比较快的。我们迈人新世纪后特别是前十年,更应当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只有国民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实现十五大确定的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才能更有条件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保证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更加主动的地位。②必须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生产力的发展,总是要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提出与其相适应的要求,领导者应当密切注意、深入研究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反映的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开路;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发展的今天,既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又要始终注意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金融安全。③必须更加自觉主动地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当今世界,一场新的科技革命正在蓬勃兴起,迅猛向前,给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量,对人类的进步产生着深刻的社会影响。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抓紧制定面向新世纪的发展战略,争先抢占科技、产业和经济的制高点。面对这种态势,现代领导者必须高瞻远瞩,不断创新,顺应潮流,乘势而上。 二、要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代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离不开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中国文化的现代化,其主体内容就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创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文化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塑魂工程,是时代精神的升华过程。现代领导者应当按照现代化事业与现代人生活的丰富内涵和相应要求,升华思想境界,提高文化品位,更好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此,①必须继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之所以必须坚持,因为它是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结晶,不但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而且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之所以必须发展,因为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不仅十分重视变化的客观实际,而且时刻追踪丰富的现实生活。作为领导者应当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形成新思路,开拓新局面。②必须努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现代领导者应当对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富贵不淫、贫贱不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容,继续发扬光大;应当从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等方面吸取丰富营养,加以创新发展,以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③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领导者必须更加自觉认真地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铘代化过程中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同时又要抵制一切剥削阶级的腐朽投落的思想文化,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和“分化”的图谋。 三、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好地代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对人民的义务是现代领导素质的重要方面。邓小平同志关于“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也揭示了社会主义领导者的本质特征,即领导者是人民的公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领导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确立献身人民事业的价值取向,特别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①必须强化以致富群众、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保证决策正确,执行有效,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防止和避免领导者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②必须确立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者做任何工作都要看一看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符合就要坚决干,反之就决不能干。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领导者要善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政绩”的短期行为。③必须建立以密切干群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这些机制包括:完善的思想教育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被教育者,又是教育者;严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权力的赋予者,又是权力的约束者;畅通的信息情报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决策的执行者,又是决策的参与者。 建设领导人才队伍,实现领导素质的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为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努力: ——立足全面发展,着力提高,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前提条件。领导者只有具备全面发展的素质,才能领导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能以自己的才干和胆识将这项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领导素质既具有严密的系统性,不同的素质要素有不同的地位作用;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素质要求。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应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方面的素质,保持思想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社会主义建功立业,争作贡献;坚定党的立场和人民的立场,对共产主义终身追求,矢志不移。 ——深入实践锻炼。重视理论学习,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根本途径。领导干部在积极投身实践锻炼的同时,必须重视理论学习,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能为领导干部提高素质提供锐利的思想武器;另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涉猎广阔的知识领域,能为领导干部提高素质奠定厚实的决策基础。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高低,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加强刺度建设,注重个人修养,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关键因素。现代领导学研究表明,从一定意义上说,领导者素质的高低。关键性地受到制度安排的制约。因此,加·陕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领导体制改革,对加速领导素质现代化十分重要。为此,一要建立健全民主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和公正使用领导干部的力度。让高素质领导人才进入领导干部队伍。二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加大过程监督、跟踪考察和绩效考核的力度,把监督考核作为提高领导素质的“校正器”。三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党性修养、理论教育和能力培训的力度,使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为此,要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到党校干校、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参加学习,有条件的要选派到国外高等院校及公司企业接受培训。 领导者个人修养对提高素质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根本原因,因为领导素质究竟能否提高或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终究还得在领导者个人身上兑现。古言道,治国平天下,先从修身起。一个领导者只要对个人修养具有自觉意识,便会以积极的主动的姿态,想方设法进行个人“修炼”,改善与提高自身素质。在这方面,一要善于“以人为镜”,提高自我意识水平;二要善于“三省吾身”,提高自我总结能力,最终才能达到不断提高领导素质的目的。 领导素质论文:试析提高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素质应注重大学精神培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理念 边远地区高校 领导干部 挂职 重塑 论文摘要:大学理念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主体力量是大学的领导干部。由于历史、传统、地域环境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普遍缺失大学理念,这是制约这些高校管理水平提高的根本因素之一。而直接的文化撞击又是观念塌陷与重组的重要方式,因此,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选送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到国内中心城市重点大学对口挂职进修,不失为一种重塑他们大学理念的有效途径。 大学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是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基础工程。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各级各类大学党委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对于边远地区高校来讲,怎样将大学精神融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更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任务。本文就此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迈克尔·D·科恩与詹姆斯·G·马奇提出了一个颇有影响的观点:大学是一种“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不论其观点是否偏颇,是否道出了大学管理的本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大学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以大学理念为灵魂,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比较特殊的管理。这是因为“大学享有充分的自由;大学的知识属于人民;大学是崇高的传统思想文化的捍卫者;大学既创造知识,也传播知识;大学对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给予了保障;精神和文化是人类尊严的实质内容,而大学则是维护精神文化的中心。要达到这样的理想境界,除了一般管理的原则和机制外,核心的问题就是大学的管理者必须具有明晰而正确的大学理念。换句话说:“一所大学的理念是这所大学的思想、精神和灵魂,它决定着这所大学的思维方法和发展方向,更决定着它的明天。”对于什么是大学理念这个问题,学界争议颇多,我们赞同如下观点:“大学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间之所以说大学理念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这是因为“知识及其学科(专业)是大学的组织基础,因而“文化性是大学的根本属性,也是大学区别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的个性,它决定了大学应当是人类文明的精神家园和新思想、新知识、新文化的策源地,也应当把文化机制作为大学运行的主导机制。同时,“应当把‘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作为大学制度的根基和维持其活力的源泉,以人文、理性、品德和学术价值作为其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所以,大学的本质决定了大学管理的基点是文化机制而非行政机制。因而,大学精神是大学管理的灵魂和统帅也就成为逻辑必然。 边远地区高校是指省会城市以外,远离中心城市,地处老、少、边、贫地区的高校;高校领导干部是指高校院(系)部(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这些高校一般来说,所处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交通、信息相对比较闭塞,学术文化环境差,传统观念、小农意识比较浓厚,很难吸引外地特别是中心城市优秀人才,因而其教师和管理干部长期以来主要靠本校毕业的留校生来补充,明显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甚至恶性循环的严重局面。具体而言,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校级领导到中层领导以至一般干部,大多数是本校留校的学生,学缘结构单一;二是学校管理干部包括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基本上都是本专科学历,高学历者很少;三是学校的管理干部几乎都是来自学校所在地区,或者附近几个地区的农村和小城镇,地缘结构十分单一;四是这些学校的管理干部几乎都没有学习进修的机会,其管理思想和方法陈旧落后,甚至缺乏对大学管理基本常识的认识。许多学校实际上已完全用行政本位取代了文化机制,权力大于学问,官职大于职称,大学文化严重缺失,科研教学长期低水平徘徊。 这些问题还只是表面的现象,现象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危机,这种危机又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我国边远地区的高校一般都是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或80年代因陋就简而创办起来的,缺乏基本的办学条件,更谈不上大学应有的文化积淀。其初期的领导干部,甚至主要领导干部,有为数不少的人是没有办学经历,甚至没有经历过高等教育,没有任何大学理念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所以,他们只能以管理机关的理念和模式来管理大学,而这种地方机关式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又陈陈相因,成为这些大学管理干部的思维定势,有着很深厚的观念和情感基础,这就使得用行政本位取代文化机制成为一种必然,形成一种惰性,这种惰性又直接造成了这些大学领导干部普遍而严重地缺乏大学精神。因此,边远地区高校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有意识、有组织、有力度的大学精神培育。 大学精神是一种观念形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观念的更新有赖于人们社会实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文化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不同的文化只有在相互交流碰撞过程中,能比较清楚地显示出各自的长处和不足,有接触才有比较,有比较才能促进提高。同时,经验告诉我们,当人们作纵向比较时,很容易对今天的成果感到自豪和满足,当人们作横向比较时,才容易看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边远地区大学那种较为封闭的环境,没有鲜明的对比,没有强烈的反差,旧的传统、旧的模式、旧的观念很难经受由文化移入所带来的巨大撞击力和粉碎力,很难打破那种超稳定的结构和平衡。因为间接的文化撞击,总是以某种载体为中介,因而较容易受到人为的控制和阻断,其产生的影响必然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所以,观念的塌陷与重组,直接的文化撞击,应该说是一个较为迅速而有效的途径。所谓直接的文化撞击,是指载有不同文化特质的人之间的直接接触,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对方面前展示出对方所不熟悉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并形成较为鲜明的反差,产生较为强烈的震撼,因而直接的文化撞击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落后文化与先进文化的直接撞击,对于落后文化的震撼力是难以估计的。对于载有落后文化特质的人们来说,在这种撞击中,就很可能出现一种洗心革面的效果,促使其固有的文化观念迅速地塌陷与重组,较快实现对新观念的吸收与对旧观念的扬弃。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选派边远地区大学领导干部到中心城市的重点大学挂职进修,是培育他们大学理念,改变目前这种落后状况的一项比较现实的选择。 在我国的中心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西安等大城市,集中了一大批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堪称国内一流的知名大学,如果能将地处老、少、边、贫地区高校的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有计划、有系统、分期分批派往这些一流高校对口挂职进修一至二年,并长期坚持下去,将这些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普遍轮训一遍,那么,对于提高这些学校领导干部素质,重铸他们的大学理念,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与水平,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对于提高这些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为所在地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使这些高校成为所在地区新思想、新技术的源泉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真正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智力库、思想库、人才库、决策支持系统和创新基地,发挥智力、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将起到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实行边远地区高校干部到中心城市重点院校挂职进修制度,是一项涉及面较为广泛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协作。首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还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边远地区高校党委也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将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放在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将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从事务圈中解脱出来。要将挂职锻炼作为干部晋升的必备条件,切实提高干部素质。接收挂职的院校,要建立正规的培养教育机制,将其视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培养的高校,还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时间性,必须保证较长的挂职和培训时间。因为大学理念没有长期学习、研究与熏陶是难以形成的;二是必须“融入”,也就是说,那些对口挂职的干部必须是实质性进入职位,进入所挂职高校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不能“融入”就不能实现文化与观念的直接撞击,更不可能实现文化与观念的塌陷与重组。总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更新观念,重铸大学理念,提高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为基础和突破口,努力将边远地区高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崭新的层次,使其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领导素质论文:关于提高企业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思考 海军装备保障性企业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统一祖国、保卫国家战略核心利益的重大使命任务和为海军整体转型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撑及服务,这种重要性、特殊性决定了保障性企业必须具备一支高素质能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当前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形势,带领全厂职工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本文只是对工厂干部的现状(可能带有普遍性),就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作一些探讨。 一、企业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能力要求 (一)领导干部素质的基本要求 企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由政治素质、理论素质、知识素质、道德素质组成。 1、过硬的政治素质是构成领导干部素质内容中最基本、最根本、最重要的素质要素,是第一位的要素。政治素质决定了领导干部的性质和方向,关系到听谁指挥,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核心要素 2、成熟的理论素质是政治成熟的根本性要素。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较高理论素养和水平,才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才会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不会出现摇摆性,不会由于理论上的失误.而导致企业的发展发生重大的乃至全局性的失误 3、良好的知识素质是领导干部提高工作效能的基础要素。领导干部不仅要具备现职岗位上所必备的管理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诸如金融危机冲击等方面的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 4、高尚的道德素质是反映领导干部形象的基本要素,是事业成功的重要因素。领导干部道德素质高,个人的人格魅力、凝聚力强就能带好广大职工群众为党的事业和企业的发展作贡献。 (二)企业领导干部必备的能力要求 能力是一个管理者取得工作成绩所必备的技能.现阶段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1、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是衡量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它关系到能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思维方法,顺应时代潮流,担负起时代责任。驾驭复杂环境,抓住机遇,取得比较优势.从而获得发展主动权。特别是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从应急转向常态化,装备保障体制从军内转向军地一体化,从军事领域转向非军事领域,面对日益繁重艰巨复杂的装备保障任务。要求领导干部更应具备战略思维的能力,以新思路制定新对策。 2、科学决策能力。当前,政治的多极化和经济的全球化,正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格局.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一个企业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能否沉着应对,抓住机遇,做出既符合时代要求,又紧密切合工厂实际的科学决策,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完成肩负的历史重任,是对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新挑战。 3、群众工作能力。领导干部能否深入群众,有效组织群众和影响群众不单纯是一个意识和觉悟问题,也是一个方法和能力水平问题。新的时期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职工群众的鱼水关系.扎实地做好群众工作。对于推进党的事业.做好企业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4、开拓创新能力。一个没有创新理念的企业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企业,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领导干部不可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当创新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思维习惯.成为企业的自觉意识.才能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增强创新意识。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中捕捉亮点,以创新的胆识和气魄,进行科学的论证。形成适合企业的发展思路,模式和路径,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成为可能。 5、攻坚破难的执行能力。执行能力是指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有效地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领导干部在管理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互结合的重要体现。执行能力的强弱,关系着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否有效实施的重大问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 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水平的现状。 (一)领导干部队伍总体现状 企业党委把“实践科学发展,提高三个能力”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组成了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的课题调研组,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现状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深入联系点,到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全厂助理以上的干部进行了问卷调研。问卷整合了干部的基本情况,计算机、工程技术、生产经营、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常识,参加问卷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84%,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调研反映的问题和综合问卷调研的情况进行总体分析.我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在党和组织的培养教育下,通过自身努力,知识结构、专业化水平不断得到优化.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部分领导干部带领职工群众完成任务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落后,工作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各项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欠佳,素质和能力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适应。 (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方面的主要差距及其表现 1、学习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领导干部中不乏存在对读书学习抱有不正确观念的。有的自恃有较高的学历,工作多年,凭自己现有的知识经验已经够用,不用学习也能应付眼前的工作;有的认为:做工作干比读书学习重要,学不学习无所谓等。 2、创造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一部分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比较贫乏.从整体上考虑问题的全局意识欠缺,创新动力不足:凭感觉,靠经验,想问题做管理的传统习惯影响较深;领导干部的全局观念,超前思维。创新意识比较淡漠,等上级发指示,靠上级想办法.随人起舞的习惯思维较重。 3、执行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工作随意性强,存在着按条例办事,按规章制度落实,按规定程序运作的意识不强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全局意识差,存在着对个人或部门、分厂有利的事争着做,抢着干,反之就拖着干,悠着转的倾向。 三、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途径和对策 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高低程度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发展水平,而干部的素质能力不是天生的。只有通过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来不断地提升,为此,企业党组织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增强学习力上下功夫 1、要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为领导干部读书学习提供平台。一是要在领导干部中树立起全新的学习理念。促使领导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成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典范。二是要尽可能满足领导干部岗位任职的需求。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听专家辅导。参加各类政治经济文化讲座;组织到优秀的企业学习考察,提供学习交流.捕捉信息的平台。 2、坚持领导干部学习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党委、党支部二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月末学习制度,是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基本保证。一是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内容设置为核心,改进方式为基础。力求领导干部学习有实效。二是要紧扣国家的宏观发展形势.紧扣海军保障企业的发展战略,紧扣领导干部的学习需求,认真学习系统掌握经济社会领域的科学理论知识。三是要注重学习效果。除对干部学习出勤率进行考核外,应注重对学习效果的考核,还应对学习的各方面知识分阶段测试,以了解干部对学过的知识理解掌握的情况。 3、鼓励领导干部自学、加强对自学的引导。一是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举办读书沙龙、学习论坛、读书系列讲座等,增强对读书活动的指导。二是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实际工作的需要,每年推荐一批读书书籍的目录,引导领导干部读好书。三要把自学和制度化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增长才干,进而做到学习与思考.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在提高思维能力上下功夫 1、鼓励领导干部敢于思考。一是要鼓励领导干部做到敢想。也就是敢于思考。敢想需要胆量,勇于打破束缚头脑的条条框框,真正从实际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二是要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良好氛围。消除领导干部的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其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要大力培养领导干部独立思考,积极思维的习惯,增强问题意识。打破各种成见,力避跟风盲从.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见解、新思路、新举措。 2、督促领导干部勤于思考。一是要做到勤于思考.深入思考,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充分把握新课题、新矛盾。二是既要考虑国际国内的发展形势,又要考虑海军转型因素的影响:既要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又要考虑相关部门的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辨证思维的方法,解决好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完善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机制。把反映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开拓创新的指标纳入相关的评价体制之中。 3、引导领导干部善于思考。要引导领导干部把握好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要求,既要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又要充分了解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努力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就是抓住问题的本质,主要矛盾抓住了,其他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三是学会用辨证的眼光看问题,善于把感性的东西理性化,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把零碎的东西系统化。四是做到“学”与“思”的统一.只思不学容易脱离实际,循入空想,以学促思,以思推学.是领导干部提高素质能力的重要环节 (三)在加强实践锻炼上下功夫 l、加强实践锻炼的路径。可根据年轻干部的实际状况.从三个方面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是让他们到分厂、车间、基层去实践锻炼。基层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保持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可以让年轻干部在基层摸爬滚打,直接面临问题,独自处理矛盾,学会处理多方面问题的能力二是到艰苦的环境去锻炼。尤其是要把从学校直接分配到机关科室的大学生干部放到生产一线条件艰苦的环境去锻炼,去接受艰苦复杂环境的锻炼,以使年轻干部加深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促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有利于提高党性修养,加深对党的宗旨的理解。三是放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锻炼。矛盾越突出。越尖锐.就越能锻炼人,可以把处理突发急难事件作为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机会,在老同志的带教下.让年轻干部得到锻炼,素质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能暴露出自身的短处与不足,在实践中得以改进和提高。 2、实践锻炼的方式与措施。具体的措施可采用上下交流,党政交流的方式:一是让长期在机关处室工作的年轻干部下车间挂职,让他们了解生产管理流程,掌握从事基层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以增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和服务基层的意识;二是让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年轻干部到机关处室去挂职,让他们了解企业整体工作的大局,开拓_I=作视野,转变思维方式.增强工作才干:三是让行政工作部门和党群工作部门的年轻干部相互交叉任职,培养他们的大局观,帮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摆正个人奋斗与组织培养.书本知识与实践锻炼的关系.把他们培养成既懂经济.又懂党的纪律的长袖善舞的复合型干部。 总之,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在全局上谋划,从制度上完善。措施上落实,真正为推动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领导素质论文:试论领导干部素质的构成要素 论文关键词: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构成要素 论文摘要: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是与党的历史方位、社会环境、历史任务相适应的动态发展过程,政治素质、学识才智素质、学习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是领导干部素质能力体系的重要构成。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之一,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领导者的素质能力建设与党的历史方位、历史任务、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历程相适应,经历了不断丰富完善的动态过程。在全球化、知识化的时代背景下,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艰巨使命,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始终处于提升和拓展状态。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具备的素质能力包括的层次和范围十分广泛,在多元素质能力体系中政治素质、学识才智素质、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居于十分突出的位置,是当代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构成要素。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在领导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方面的基本特质,是从事领导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是领导者素质能力的重要构成,关系到理想信念、信仰、价值观是否变质的根本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领导干部都要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是做合格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政治方向模糊不清,就难当大任、难受重托。”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政治素质的提高要把加强理论素养放到重要位置,敏锐把握时代和社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气魄、胆识和智慧,引领社会变革。“‘思想家’所以配称为思想家,就是因为他走在自发运动的前面,为它指出道路,善于比其他人更早地解决运动的‘物质因素’自发地遇到的一切理论的、政治的、策略的和组织的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和问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 二、学识才智素质 “保持领导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威信,毅力,靠比较丰富的经验、比较渊博的学识以及比较卓越的才能。”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领导干部权威威信的来源,学识才智素质是领导干部开展领导活动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知识才智的缺乏,没有对日新月异的知识体系的学习和掌握,难以跟上时展步伐、担当起执政兴国的重任。只有具备一定的学识才智素质,领导干部才具有基本的执政资格,才具有提升整体素质的前提和条件。从领导思维层面上,学识和才智素质是形成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基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城,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当前”,作为统揽全局、担负一个地区和部门发展职责的领导干部来说,战略思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袖人物一定要能够看到凡人所看不到的眼前利害以外的事情。他们需要有站在高山之巅极目远眺的眼力。”与战略思维紧密相关的创新思维,在社会转型期显得尤为重要。一份《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问卷调查》表明,在对于领导干部最宝贵素质的单项选择题中,选择“开放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占被调查人数的42%,是其它几个选项最高的嘲。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以往领导干部熟悉的解决方法和方式不能完全奏效,迫切要求领导干部运用学识才智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精神的新方法和新措施,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 三、学习能力 持续不断的学习是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能力是领导干部必需的基本能力。曾经担任过美国总统、访问过八十多个国家、与许多国家的领袖打过交道的尼克松,在其著作《领导者》中指出:“有志于当政界领导人的青年人问我,应该如何准备培养读书习惯,训练思考能力,掌握严谨的分析技术,熟悉社会准则的框框,打下哲学基础,这些都是未来的领导者从学习活动一开始就必须、而且一辈子都必须继续不断地致力去做的事情。”嗅备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能使领导干部紧跟时展步伐,增长学识智慧、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改进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对于那些找各种借口不愿学习、应付学习的领导干部,对新知识、新信息一无所知,仍然生活在传统封闭的环境里,学习能力的退化必然导致领导能力的退化。 知识信息高速扩展的特质空前凸显出接收、掌握、运用知识信息的学习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和促进学习理念、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的革新。1994年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明确提出“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强调终生学习、把学习等同于生存条件。这些论断一点也不夸大其词,恰恰相反,终生学习是知识经济时代提出的时代要求,是人们必需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趋势不可逆转,领导干部置身于知识经济时展的洪流中,应该从“终身学习是2l世纪的生存概念”的时代内涵来深刻认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学习行为,把能力危机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学习意识和自觉行动,在持续不断、实实在在的学习过程中提高理论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更新思维方式,培养与党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复合型能力。从这个角度看,党中央近年来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组建浦东、延安、井冈山干部学院等一系列举措正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执政兴国本领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出党对时代要求的准确把握和积极回应。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结合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多次极具针对性和现实性的集体学习,为加强全党学习做出表率作用。 四、决策能力 决策是领导者一项重要的领导活动,贯穿于整个领导过程。曾经指出,“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属于‘出主意’一类。使这一切主意见之实行,必须团结干部,推动他们去做,属于‘用干部’一类。”领导者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正确有效的决策、制定实现目标的方法策略和组织协调领导活动。决策能力,就是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对策、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能力。决策能力对领导者来说极为重要,英国学者罗素在《权力论》中指出,“要获得领袖地位,他必须具有产生权威的杰出品质:自信心、迅速决断和采取正确措施的才能。”可以说,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学识才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学习能力都是以转化为较强的决策能力为目标,决策能力的强弱是衡量领导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在这方面,我国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亟待提高,屡屡出现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拍脑袋”、“拍桌子”式的盲目决策现象。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理念的提出,要求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集中集体智慧和实践经验,依据科学程序,做出合理有效的决策。 五、沟通能力 领导学的一些学者把领导看作是一种沟通行为,从领导职能的角度讲,沟通是信息凭借一定符号载体,在个人或群体间从发送者到接受者进行传递,并获得理解的过程。沟通能力是领导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沟通是实现领导目标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方式。对于一个社会组织来说,领导与下属的有效沟通能够明确组织目标,消除矛盾,起到凝聚、鼓舞、激励的作用。沟通既是信息的传递,又是情感的交流,良好的沟通有利于信息完整正确的传递,同时增进了解、融洽感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转化为实现组织目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开放的执政环境拓展了我国领导干部与外界沟通的范围,在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交流沟通的机会增加,领导干部的沟通能力日益显现出重要性。社会组织内部领导者与成员之间关系强制性减弱、协作性增强的趋势,要求领导者能够清楚明确阐明施政观点,及时与同事和部属交流,通过语言表达消除工作上的误会、摩擦和矛盾,协调组织活动。公众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希望就本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与领导干部对话交流的强烈意愿增强,要求领导干部经常与公众沟通,向公众讲解方针政策,化解隔阂和误解,倾听民意民声,赢得理解和支持。传媒政治时代,领导干部与传媒接触极为频繁,面对专题采访、新闻会等节目,要求领导干部通过传媒与社会沟通,交流信息,解答公众关注的社会发展问题。种种迹象表明,具备娴熟的沟通技巧和能力成为现代领导者必备的基本技能。 领导素质论文:试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论文摘要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有了明显增强,知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少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握三大要素,也就是把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论文关键词 法治 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素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吹响了中国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推动。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一、法治文化素质的含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建设。所以,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新一轮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布局中,不能忽视法治文化建设,它既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中对法律及其内涵的价值、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行为方式中自觉地将法律规定、法治原则作为行为准则。 二、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素质是当代领导素质的构成要素。领导素质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者肩负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因此领导素质面临着新的要求,除具备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专业素质、组织能力素质外,法治文化素质成为越来越不可缺少的素质。 (一)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国方略、变人治为法治历史使命的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与传统人治决裂。我国是一个具有深厚人治传统的国家,几千年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皇权至上”、“重权轻法”等人治思想长期占统治地位。领导干部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率领者、引导者,在公权力的行使中负有重要职责,如果没有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就不能有效地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就无法改变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治现象,人治就很难被法治取代,依法治国发略也很难实施。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法治的原则和精神,更好地执行、实施法律,自觉将权力行使置于法律制约之下,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二)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责的要求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维护社会稳定是领导者的一项重要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最崇高而又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来追求。一个社会只有是公平正义的,才可能具有恒久的和谐基础。领导者没有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就无法理解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就不能做到善用法律定纷止争,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环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尖锐复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化解和处置难度明显加大。如果领导者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文化素质,不能依法及时处置,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可能转化为全局性问题,非对抗性问题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三)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基本条件 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也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只有充分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牢固树立人权观念,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利益调整中充分依靠立法、执法等手段保护人权,推动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环境与资源保护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进一步掌握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发展中更好地坚持统筹兼顾。 2.塑造法律至上的信仰 法律至上就是指在一个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评判、解决任何一件涉及法律事件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权威。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人民意志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社会主义的宪法和法律应当具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保证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办事,这样才能使宪法和法律落到实处,不致成为空谈或走样。 (二)强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作为新时期肩负使命、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1.善法之治理念 社会要法治,首先要有善法和良法,要有反映公平、正义,维护民主的法律。纽伦堡审判就带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审判开始的时候,所有的被告人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即“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法官们十分为难,不得不休庭。著名的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在法律问题上有一个经典的论述“有一些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的效力比任何法律规则更强而有力,以至于如果一项法律与它们相矛盾,那么,这些法律就只是强权的运作而不配叫做法律。”他的思想让法官们达成了共识,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凡是体现人类的共同理性、以维护人权为宗旨的法才叫法,背离了人类的共同理性以剥夺和践踏人权、侵犯人的尊严的法不叫法”。再次开庭的时候,法官断然驳回了被告们的辩护理由。 因此,法治状态下的法一定是善法、良法,社会主义法治一定是社会主义的善法之治、真法之治,同时也应是美法之治。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应该是恶法,不应该背离人类理性,不应该背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不应背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集中意志。 2.人权保障理念 国家工作人员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切实谋求与保障公民的各种利益,。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里,人民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必然通过法律作出具体的和明确的规定,并运用法律的权威来保护这种利益。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不是任何外界的恩赐。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里,不少人把人权看得很神秘,以为它是一个纯西方的口号,似乎同我们所一贯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根本不同的两件事。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要求的提出,清楚地表明了人权保障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每一个人的尊严、价值、生命和财产都应得到国家的充分尊重和保障。 3.权力制约理念 权力具有双重性作用。领导干部若正确运用权力,可以有序科学地管理社会,造福于人民;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践踏社会公共秩序,贻害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既可以使人大有作为,也可以诱人走向堕落。孟德斯鸠说,一条万古不易的政治经验是,握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直到遇到某种外在限制为止。防止国家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让权力处于制约之下,有四个基本的方式和渠道:一是以国家法律制约国家权力;二是以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三是以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四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权力受到制约,不仅于国于民有利,而且也是个人避免少犯错误、不犯严重错误的重要保证。必须认识到权力不是为所欲为的,是受制约的,时刻警醒自己,树立权力制约的观念。 (三)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依法治国要求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掌握和应用法律手段来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这种通过法律的形式和途径达到预期目标的本领就是法治能力,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评价干部法治文化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工作当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任何一项决策,不仅要考虑它的经济效益、物质技术可行性,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重要的还要考虑它的法律可行性,即决策的合法性。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决策权,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要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报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在决策过程中,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民智民力参与决策,确保决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2.自觉接受监督 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这是我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传统。几代领导人都强调接受监督的重要性。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领导干部只有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做到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3.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塑造法律信仰,强化了法治理念,还要把这种信仰和理念切实的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依规定执行,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国家管理的法治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我国的法律体系中,80%以上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管理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依法行政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领导素质论文:论将领导干部素质模型与培训体系有效结合的实践 【论文关键词】素质模型 培训体系 运用实践 【论文摘要】素质模型作为人力资源发展的基础工程已经引起了很多企业的重视,为企业选拔到适合企业发展的合格的人选提供了相对客观的标准。在建立了能力素质标准之后,如何有效地将能力标准、能力测评和能力提升结合起来,使能力的提升始终围绕公司发展而展开,就成为了企业更加关注的务实的作为。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基于素质模型的岗位能力提升和团队能力提升系统就成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从平衡计分卡的角度,以电力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分享以领导干部素质模型为标准的培训体系的实践,使能力提升切实与企业经营相结合,为经营管理服务。 1素质模型与培训体系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意义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发展重要的管理系统,其发展和研究长期受到企业重视,其中的选、育、用、留通过管理行为传达着企业的文化、理念,各个系统之间通过动态关联,使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很好地与企业的经营发展联系起来,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素质模型和培训体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程,围绕公司的使命、愿景、经营理念、专业技能、管理技能,发展企业核心能力,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通过以素质模型为标准开展才能评鉴,找出企业的能力现状与模型标准之间的差距,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通过系统循环,将课程的知识、技能、态度转化成企业的绩效,实现Krikpatrick的四个培训层次所表达的成果。 通过培训成果与薪酬、绩效体系的互动,使人力资源的各个系统互相促进,从而可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2能力提升与企业发展的关联 以平衡计分卡的思维我们可以明确地得出,企业探讨战略的方法通常是先选择业务单位希望经营的市场和客户,然后确认关键的企业内部流程。企业必须在这些流程上表现卓越,才能提供价值主张给目标市场和客户,最后再决定个人和企业在追求内部、客户、财务目标时必须拥有的关键能力。企业只有不断提升关键能力,才能保障内部流程的持续改善,才能持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保障企业财务目标的持续提升。无疑关键能力提升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3基于素质模型的培训体系设计的思路和研究方法 3.1平衡计分卡 当企业基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或独特能力而部署战略时,那么战略的计划程序可能应该先从为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确认关键竞争力和能力人手,然后确认客户层面关键竞争力和能力,最后选择对这些竞争力和能力实现客户价值来说至关重要的客户群体和细分市场。 平衡计分卡是目前能够将业战略转换为目标的最有效的战略管理工具。本案即是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管理思路,将公司的目标从财务、客户和内部业务流程层面几个方面落实到学习与成长层面,在能力素质模型的框架内,形成培训课程体系。 3.2平衡计分卡与素质模型 3.3培训体系的PDDRO流程 培训系统的建立足一个系统思考的过程,从培训需求到课程没计、课程执行、培训效果检核,最后到培训绩效的提升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重要的足培训工作是否围绕公司的发展,足否真正补到能力的不足之处,培训之后是否带来企业绩效的提升。因此,培训系统的建立就是建立培训与绩效之间的评测工具,将培训体系与绩效体系联动起来做系统分析。 P:规划,通过公司目标确定能力标准,与现状能力表现对比和个人能力发展需求,确定能力提升的方向,形成合理的能力发展规划; D:设计,在能力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设计切实的课程; D:执行,按个人水平、团队水平以及时间的合理安排执行课程; R:检核,依据Krikpatrick评估模式,根据培训课程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检核方式和工具,并形成规范的管理; O:成果,将能力提升与绩效提升作关联分析,检核培训成效。 3.4.Krikpatrick评估模式 柯氏四级培训评估模式(KirkpatrickMode1)由国际著名学者威斯康辛大学(Wisconsin University)教授唐纳德.L.柯克帕特里克(Donald.L.Kirkpatrick)于1959年提出,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培训评估工具,在培训评估领域具有难以撼动的地位。柯氏培训评估模式,简称“4R”,主要内容是从四个层次评估培训的效果: Level1反应评估(Reaction):评估被培训者的满意程度; Level2.学习评估(Learning):测定被培训者的学习获得程度; Level3.行为评估(Behavior):考察被培训者的知识运用程度; Level4.成果评估(Result):计算培训创出的经济效益。 柯氏培训评估模式通过四个阶段来反映、检核培训效果: 阶段一、学员反应:在培训结束时,向学员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学员对培训的反应和感受。问题主要包括:对讲师培训技巧、对课程内容的设计、对教材挑选及内容、质量、对课程组织、以及培训的知识和技能是否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用到。 学员最明了他们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是什么。如果学员对课程的反应是消极的,就应该分析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一阶段的评估还未涉及培训的效果。学员是否能将学到的知识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还不能确定。但这一阶段的评估是必要的。培训参加者的兴趣,受到的激励,对培训的关注对任何培训项目都是重要的。同时,在对培训进行积极的回顾与评价时,学员能够更好地总结他们所学习的内容。 阶段二、学习的效果:确定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是否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了提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求通过对学员参加培训前和培训结束后知识技能测试的结果进行比较,以了解是否他们学习到新的东西。同时也是对培训设计中设定的培训目标进行核对。这一评估的结果也可体现出讲师的工作是否是有效的。但此时,我们仍无法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能将他们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 阶段三、行为改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确定培训参加者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培训而发生的行为上的改进。可以通过对参加者进行正式的测评或非正式的方式如观察来进行。这一阶段的评估数据较难获得,但意义重大。只有培训参与者真正将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工作中,才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为开展新的培训打下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因这一阶段的评估只有在学员回到工作中去时才能实施,这一评估一般要求与参与者一同工作的人员如督导人员等参加。 阶段四、产生的效果:这一阶段的评估要考察的不在是受训者的情况,而是从组织的大范围内,了解因培训而带来的组织上的改变效果。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如产品质量得到了改变,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客户的投诉减少了等等。这一阶段评估的费用和时间,难度都是最大的。但对企业的意义也是最重要的。 4在电力企业开展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系统研究的意义 通过三年的系统研究,建立了从建立岗位能力素质标准,到个人能力评估和团队能力评估以及岗位能力提升和团队能力提升的体系。运用平衡计分卡的逻辑关联,从公司长远期发展和现状分析、内外部关键流程的分析,将能力提升与公司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的培训更有效地围绕公司发展,通过学习、体会、运用、传播的有效推进,发挥培训的最大功效,将提升关键能力素质转化为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的极有意义的工作。 5结语 本文在回顾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电力企业建立领导班子素质能力标准、团队建设和能力提升的系统研究思路和方法。然而能力提升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入和落实的务实工作,本文仅涉及思路的探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落实和完善,以期为国企领导班子的能力提升向企业竞争力提升的转化提供借鉴与参考。 领导素质论文:浅谈艺术素养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领导干部;教育;艺术素养 论文摘要:每个人的艺术素养与其自身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应具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和严格的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的素质与才能。而注重加强艺术素养,便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 人的素质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它更多的表现为是靠后天教育和修养的结果,而艺术修养在提高人的素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纵观人类历史上的杰出人物,无论是古代或现代的还是国内或国外的,他们都无不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可以说,个人的素质与艺术素养之问存在着一定的正比关系。个人素质作为领导者在政治信念、思想意识、品德修养、工作作风、生活情趣等方面所反映的综合素养,它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因此,必须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艺术素养教育,必须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艺术素养,这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造就一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 一 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其中特别提到要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问题。这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高尚的心灵,要通过学习不断汲取人类文明的成果,以不断增强自己对文化精神产品的爱好及鉴赏能力,从而自觉抵御低级趣味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为此,提高素质不仅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自己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要责任。 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领导干部肩负着双重的责任。领导者的管理艺术、文化素养和审美观念,将对社会大众留下深刻的影响。尤其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除在专业技能上遇到的一些挑战外,领导干部还经常会遇到一些诸如城市规划、环境美化、文艺宣传等决策性的工作,如果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这样的困难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问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入,各个国家及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日益增多。这一趋势使我们在接受进步与积极的思想理念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消极颓废和不健康思想理念的侵蚀,这些文化或精神方面的糟粕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毒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它是影响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以及培育人们高尚情操和良好素质的毒瘤。领导干部是我们时代的代表,其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们整个社会的精神与道德风范,他们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良好的素质有益于社会民众的身心健康,有益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有益于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人民建设全面小康和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需要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需要通过加强艺术素养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艺术作品能够给人愉悦的审美情趣,使人产生丰富的审美联想。审美能力是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素质,领导干部对艺术作品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思想标准和艺术标准,就会自觉地倡导那些真善美的事物,并以自己真善美的行为带动和影响社会,使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对那些掺杂不健康内容的甚至是反动的思想倾向予以有力的抨击和制止。注重加强自身艺术素养,不仅有益于提高领导干部在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的甄别能力,同时也将有益于领导干部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并促使个人工作效率、群众威望、社会公信力的极大攀升。因此,提高艺术素养不是可有可无的个人点缀,而是能够在工作实践中产生信任感和凝聚力所应注重的重要方面,也是领导干部自身得以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良好的艺术素养,领导者才能为自己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工作基础,使这种个人修养的魅力成为向群众的无声命令,故而它理应成为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二 艺术作品作为客观世界与主观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用语言、文学、舞蹈、绘画、音乐等艺术形式来反映社会现实的,但它是比现实更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是通过艺术家们的审美积淀而反映社会现实的,是他们对社会现实的艺术化浓缩。艺术活动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显示其才能,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实践。艺术作品在形式上的美可以让人们从感观上得到愉悦,其意境上的美能够触动人们的心灵世界。艺术作品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通过艺术家们长期的积累并进行不断实践而进发出的一种精神产品,一件优秀的精神产品,体现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内容,也蕴涵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个性特征、精神追求等元素,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和社会性,它所张扬的审美意蕴体现了社会大众的主流思想意识和欣赏水准。应该说,绝大多数历史上流传下来艺术作品以及现代艺术品,它们所反映的精神是积极的和健康的,且能够对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产生积极的良好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人类文明和中华文明也难以源远流长地传承至今,并被发扬光大。由于艺术作品所包含着的丰富精神内涵,使其对人作用的时间越长便越能渗透到人们的灵魂深处,从而能够对人们起到调节思想情绪、促进潜能创造、培育道德观念、激发审美想象和陶冶高尚情操的作用。中华民族有着搏大精深的文化和艺术宝库,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淀的独特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形成为我们民族鲜明的艺术个性,并在世界文化艺术史上确立了自己辉煌的地位,这正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食粮,也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艺术素养的最好教材。因此,领导干部艺术素养的提高应注重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首先,锤炼自身修养,提高鉴赏能力。一个领导者就是一个单位的核心,其工作能力的高低、个人学识的魅力以及美好仪表的展示,将直接影响到他所带领的整个团队的精神状态。在人的素质诸多的构成要素中,智商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它是一个人素质高低的具体表现。同时,人的情商也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人的智商得以充分展现的可靠保证,这在我们当今所处的这样一个时代显得尤为重要。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反映着其综合的素质修养,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品德修养等方面。在闲暇之余,如果领导干部能够通过艺术(绘画、舞蹈、电影、音乐、文学等)欣赏或阅读,积极进行应有的内功修炼,便能获得很多的文化、历史和社会知识,洞悉为政之要。在欣赏美术作品时,如果认真观赏画作,仔细品味画内功夫和了解画外故事,就能领悟其中的艺术魅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能力。在艺鉴赏中,领导干部应注重使自己由最初的感性认识不断提升到理认识的层次,通过提高欣赏水平与鉴赏能力而培养自己更加开阔眼界和敏锐的观察力,从而对履行本职进行更为深层的思考,能认识和洞察社会发展的趋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能在工作中生一种亲和力。当然,艺术鉴赏能力的提高也是一个经验与感受累的过程,只有探索和选择一个能够适合个人发展的修养途径,才达到促使自己全面发展的预期目的 其次,多角度审视观察,拓展超前意识。现代领导者所面临的环和工作不是单一的、一成不变的,这就要求他们除应掌握一定的专知识外,还要注重以欣赏的艺术目光与外界和他人接触。领导工的要义就是带领好一班人干好工作,并以个人的工作魅力影响自所带领的团队。一个知识渊博和具有修养的领导者,能够以个人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而保证其整个团队工作的协调性。现代艺术只反映和表现生活的狭窄层面,已经扩展到对生存环境及生命意义高度关注的深层追求,艺术活动不再仅仅局限于少数专业人员的范围之内,它日渐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有益活动,是人们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审美创造能力所日益关注的一条有效途径。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讲求领导艺术,具备一定的超前意识,就能充分地发挥自身的才干,并调动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在有序、安定、和谐的氛围中实现创新。也只有这样,才能始终走在本领域工作的前沿,并从较为被动繁琐的事务性工作转变到富有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工作上来。领导干部要注重了解本民族艺术的过去和现在,要注重了解本地区地方艺术的特点,了解现代艺术的发展状况及其趋势,以借古鉴今、博采众长,从而以着眼于未来的眼光为人民执好政。 再次,保持民族特色,加强对外交流。诗人歌德曾说,科学和艺术属于整个世界,在它们面前民族的障碍都将消灭。世界各民族都以不同方式表达着各自的思想和情感,不同区域的文化艺术都有着不同的民族特色,从而形成了各具风格的艺术形式。所以说,越是民族的文化艺术越是世界的。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的先辈早以琴棋书画来陶冶情操,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我们民族艺术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精神也由来已久,在各个历史各时期涌现出的大科学家、大诗人、大画家、大文学家,正是在这一精神的感召下以其艺术情操的支撑造就了自己的成功,培育了自己高风亮节的民族精神就拿中国画来说,古往今来的画家对于所要表现的物象给予了一定的含义,且用以景写情、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艺术面貌。同时,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艺术精彩纷呈,为了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悠久而灿烂的文化艺术,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而且要深入到民间认真了解当地所特有的文化艺术,着力促进本地区原生态民族民问艺术的良好发展。只有保持民族文化艺术应有的个性,不断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才能展现本地区和本民族的良好形象,促进地区之间乃至国际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合作交流。 总之,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的现代社会,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注重以艺术素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全面实现小康和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无愧于自己光荣使命的贡献。 领导素质论文:试析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 论文关键词:基层领导干部 能力素质 基本方法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基层领导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以及提高该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对基层领导干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0 引言 素质通常是指人在一定先天赋于基础上经过后天的时间修养而形成的内在要素,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是指他们通过学习、教育、实践锻炼,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知识,才能、精神、观念、气质、性格、体质等因素的总和。能力素质归纳起来是指人们从事各类活动的本能,基层领导干部良好的能力随素质是开展工作,提高领导绩效的前提条件。我中心基层领导干部是完成中心连个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创建和谐社区的具体执行者,是生产工人的直接指挥者。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基层单位能否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实现全局目标的大事。基层领导能力强,就一定能够全面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职工队伍就一定团结和谐,蓬勃而上。因此,企业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高的能力素质,这是基层单位 领导肩上的担子、任务所决定的。尤其是油田社区基层单位领导,不但要管理好生产、经营、安全、而且还要对居民的稳定和谐负责任,可想肩上担子的分量。 1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下列能力素质 1.1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统帅能力 基层单位是在上级的领导下,独立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因此,基层单位领导必须具备指挥全盘工作的统帅能力,要善于掌握和及时解决全局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从空间上看能够照顾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从时间上讲能够顾及整个工作过程以及各个发展阶段的各个环节。基层领导必须明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是相对的,基层领导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局部,局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局。基层领导必须韧性很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围绕全局做好局部工作,基层领导必须根据上级的指示,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如最近在全局开展维稳工作,要一切为着稳定去做工作。这就要求基层领导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做到既稳定和谐又不误生产经营工作。 1.2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把员工聚集在自己周围,组成系统的整体,并率领、推动和促使他们为实现企业的目标去工作去奋斗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的基层领导必须学会用十个指头“弹钢琴”的方法,要运用好每个指头的功能,不能顾此失彼。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下级必须认真执行,各个科室布置的工作,下级也不能马虎。所以基层领导对全年的任务要做好计划,抓好落实。对临时性的工作也要调整布置,统筹兼顾,落到实处。基层领导承担着管人、管事、管物的重任,尤其是还要管人的思想、生活,对困难群众的帮助,样样都要想到。所以,基层领导要做好分工、协作、要发挥下属队长、班长的作用。 1.3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 基层领导的决策主要是对重大问题拿主意,下决心,做决断,做出合理选择的全过程。决策是对重大问题做出合理选择的全过程。决策是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对策。果断决策,正确决策,就必须有较强的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正确的判断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和规律性,把握时机和发展机遇,从而选择正确的决策。正确的决策能给单位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单位的发展。反之,就会造成不利的影响,阻碍单位的发展。 1.4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基层领导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就能较好地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精神,企业的形式任务,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本人的主张传达给职工,充分调动职工爱党、爱国、爱企业、爱岗位的工作热情。基层领导在职工会上讲话语言要简练、生动使爱听,肯定先进批评后进要实事求是。多提希望和鞭策以激励职工为主。基层领导还应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一般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能亲自起草,养成自己动手的习惯。 1.5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沟通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桥梁,有沟通才有理解,良好的沟通尤其是对职工的沟通,可使职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员。可以鼓舞职工的士气,激励职工干事业的热情。领导之间相互沟通,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清除隔阂,形成共识,达到团结。沟通也是谈心交心的一种方式,是思想、感情交流的一种有效形式。沟通是基层领导做思想工作的常用方法,领导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经常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化解一系列矛盾,能使单位人气旺,队伍团结,士气高昂。 1.6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基层领导的管理能力实际上是统帅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等能力素质的综合运用。有一定的语文、数学、史地,环保、法律,经济、会计等方面的知识,要运用这些知识去指导实践。基层领导对单位全年的工作,或某单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首先就要制定工作规划和奋斗目标,对重大问题还要请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审定方案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其次是要把握好目标实施的步骤和方法。如物业服务单位每月支出费用多少,一定要有计划,不能超支费用。这几年来,我的方法是年初紧,每月计划开支多少,生产、经营等所耗费用必须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如果到下半年经费能达到节约目标,可适当松一松,可为来年准备一些生产工具和材料。这样既保证了当年费用能节余,又为今后作了准备,保证了较好的良性循环。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两个结合,一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既要把握政策得原则性,又要尽可能地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适当地增加灵活性、变通性便于更好地贯彻政策。二是领导必须与职工群众相结合,既要有领导的主动性,又要通过领导的引导,增强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1.7 基层领导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通常是指强烈的创新意识,卓越的创造见识和超群的创造才能。眼下石化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时期,需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不断创新,积极进取的人才。基层领导具有创新能力,就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坚定地进取意识和顽强的改革精神,敢于创新,敢于领先,敢于冲破旧思想的束缚,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 2 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新形势、新任务对石化企业基层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基层领导在企业干部队伍中,职务不高,但能力素质却要求较高。首先,是基层领导所肩负的任务所决定。其次,是干部队伍接替规律所要求的,今天的基层干部,明天可能就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再次,是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企业正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作为基层干部不仅要会干,还要会算,会管理;不仅要完成内部计划,还要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不仅要管好物,还要开发人力资源。因此,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是当务之急。 2.1 上级组织应注意对基层领导的培养、教育和给他们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 为了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上级组织应经常不断地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指导他们工作。如有的基层领导,在任付职时管理某方面的工作,是一把好手,当他们担任了正职后,全面负责某一个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吃力,或顾此失彼,或不能有效地驾驭全局,或某项工作不知如何组织。上级领导可采取一是给他们教工作方法,指出存在的问题,某件事情应该怎么做。二是办短期训练辅导,让管理能力强的基层领导介绍提高能力素质方面的经验,供他们学习借鉴。三是选拔年富力强优秀的基层干部到党校等学校进修,为提高能力素质打好理论基础。四是交流任职可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基层单位有着相同的地方,但具体任务和队伍结构也有区别,基层领导相互交流有利于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任务经受锻炼,便于提高他们的综合领导能力。可以采取党、政职务互换,也可以异地交流。单位变了,任务变了,领导的人员变了,这就要求基层领导掌握新情况,适应新环境,了解新人员的性格、脾气,吸取和积累新的管理经验,使基层领导更加成熟。 2.2 基层领导要善于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为己服务 书是人类文化成果的汇集和总结,向书本学,博览群书,做“知识杂家”,是基层领导提高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意思是说才干来自学习,不学习就不能增长才干。古人在劝学方面有许多精言妙语,如“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人之有学,则有力矣”。基层领导只有不断地通过广泛学习各种书本知识来充实自己,才能跟上“知识爆炸”、“知识更新”的时代步伐。学习要有择重,一是干什么学什么,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知识,便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基层干部自己学好了,才能带动、指导、帮助职工群众学习。书本知识内容很多,既要广泛涉猎,博览众长,又要突出重点,丰富了理论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就能运用自如。二是学习他人的长处和先进经验为己所用。他人的经验,是他们在实践中积累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借鉴他人的经验,可使基层领导少走弯路,是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一条捷径。 2.3 勇于实践,大胆实践,是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必由之路实践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实践。基层领导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实际上是提高基层领导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力大小反映了综合素质的高低。首先是基层领导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保证上级有要求,本单位有行动,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近期做家属的工作。保证所管家属无一人到局里上访。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及时地转变工作重点,采取两手抓:一手抓稳定,做家属的工作;一手抓生产经营,不误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其次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有了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我们的事情就好做,就能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领导素质论文:领导干部素质现状探析论文 摘要:领导干部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探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素质现状与问题及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探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新时期干部素质 领导干部是中国人民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坚力量。其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其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党的命运、国家的生死存亡。今天,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和肩负的历史任务都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同时也对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和深远的意义。 一、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迫切性 (一)提商综合国力竞争的需要 当今世界争夺资源和争夺发展空间的斗争异常激烈。世界多极化的格局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人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创新力度加大,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世界的面貌,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世界上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竟争日趋激烈,而且将长期存在。这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的竞争,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的较量。 同时,现实的政治斗争异常激烈。当今世界正处在历史大变动的时期。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但天下并不太平。国际反动势力从来没有放弃敌视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与我们争夺人才,对我们推行“和平演变战略”。而他们“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把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集中全力的攻击点,从领导干部身上开刀,从变化、动摇以致改变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人手,来达到他们“西化、分化”我国的目的.对我们推行“攻心—私有化—变权”新三步战略。他们强调,搞垮中国这个“顽固的共产主义堡垒”,必须强化攻心战。提出攻心战关键是两动摇、两丧失。既动摇共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丧失人们对共产党信任和信心,最终导致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支柱彻底坍塌,进而削弱其物质支柱.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大厦就会逐渐倾斜和倒塌. 面对西方这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我们必须研究反和平演变的总体战略。这里最基本的问题是把党自身建设好,特别是把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搞好,使我们的领导干部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成为坚不可摧的坚强队伍。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我们党才能防止苏联、东欧的悲剧在中国重演。 (二)国内大局与振兴中华民族伟业的需要 所谓国内大局,就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走过二十多个春秋,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一系列创新命题,以及十五大以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财税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开创了我国社会义现代化的新局面。尤其是“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21世纪的前10年,是实现民族伟业的决战之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这是党的十五大作出的科学判断。这个时期是我国经济转轨的决定阶段,我们能不能解决好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历史性课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关键靠这个时期的努力。在这期间,我们的经济工作将面临艰巨任务。我们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涉及深层次矛盾的改革将全面展开。现在的改革有两个特点:一是改革过程中,各方面利益不一致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制度创新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二是现在的改革是全局性的改革,比探索时期更复杂,是系统的综合操作,搞不好会形成全局性的混乱,影响全局,影响稳定。 改革的任务艰巨而复杂,这对全党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研究新情况、考虑新特点、解决新问题,面临新考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当前领导干部素质的现状与问题 (一)领导干部素质的主流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是有战斗力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队伍是好的。广大领导干部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特别是“四化”的要求使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文化技术素质明显提高。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人发展,各级领导干部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都大大地深化,领导经济建设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有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涌现了一大批像孔繁森、李润五、马恩华、李国安、徐虎、吴天样、陈金冰这样的优秀人物,在他们身上,既体现了领导干部优秀的素质,也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鲜明的时代精神。 (二)领导干部素质存在的问题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党内也经常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信仰危机,丧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并且呈现出干部级别越来越高、贪污受贿数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隐蔽、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敛收速度越来越快、冒险胆子越来越大、窝案串案增多的态势。“”问题的出现,给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警示就是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其中。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个别人党几十年的老干部,参与“”组织,有的竟然成了其骨干。还有极少数人私欲恶性膨胀,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然勾结或利用黑社会势力置他人于死地。一些惰性的、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领导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和党同群众关系的加强。 三、新时期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千部,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其次要有广博的知识素质,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具备不断吸纳新知识的能力;第三,要具有综合的能力素质,包括创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知识综合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洞察力、预见力、应变力等;第四,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包括有敢于竞争和开放型的性格,坚韧不拔的意志,对挫折的承受力,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及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等。超级秘书网 四、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一)加强学习 1.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要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用以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2.努力钻研业务。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学习本专业和相关领域的新知识,努力钻研业务;要坚持不懈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国际法规和WTO有关规定。 3.学习历史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导干部要有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要懂得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科学,要学习经济学、法律学、历史学、文艺学、美学,尤其要深入研究历史。不但要学习中国的历史,还要了解世界的历史。 (二)加强实践锻炼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领导干部只有同人民群众相结合,在实践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有所作为。 (三)要不断总结和提高 领导干部不断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要从时代要求的高度来反省自己,通过不断总结以求不断提高。 (四)要自觉向老一辈革命家学习 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的忠实实践者,带领全国人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领导素质论文:领导干部素质完善论文 摘要:文章阐明了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从思想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言面阐述了领导干部素质的内容,概括总结了新时期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并就素质完善的途径及加经素质建设的意义做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领导干部素质完善 一、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意义 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领导的事业要取得胜利,不但必须有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还必须有一支能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十五大报告中,同志重申:“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遵照同志的指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需要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思想路线、政治路线靠组织路线来保证。1992年南巡重要谈话中小平同志语重心长地告戒全党:“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入班子,我们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真正关系大局的是这个事”。遵照小平同志的要求:我们党为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一大批德才兼备、学有专长、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年青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承担起跨实际的历史重任。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确有部分领导干部的素质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有的缺乏艰苦环境的锻炼;有的不讲政治,不讲大局,没有基本的是非界限和原则标准;有的追逐个人名利地位;有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更有甚者,以权谋私,腐败堕落,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形象。由此可见,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不仅是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水平的需要。 2.加强领导干部素质建设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 世纪之交,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机遇与挑战共存。国际上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错综复杂,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阴谋并没有放松,实现党的十五大描绘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蓝图,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改革开放的整体推进,各种深层的问题和矛盾开始凸现出来,改革开放进入了攻坚阶段,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领导干部的素质显得多么重要。 3.加强领导干部素质的建设,是适应科技发展、迎接知识经济时代挑战的需要 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说到底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全球正在进行着一场新技术革命,信息产业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出现端倪。科技和知识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最强劲的动力。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高素质”就成为领导干部必备的条件之一。这不仅是我国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技术进步和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产生直接而深刻影响的现实反映。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只有具备现代科学知识和领导现代化的本领,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二、领导干部素质的基本内容 领导干部的素质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或者说由多种要素构成。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五项要求:“第一,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二,努力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第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前进,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第四,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第五,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根据同志对干部素质的要求,我们可以将领导干部素质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治素质。所谓政治素质就是指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分辨能力和政治敏感性。它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修养、政治水平、政治道德、政治意识和政治心理等诸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结果。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一个领导者首先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坚持“四化”方针中的革命化这个政治标准。能够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2.思想素质。思想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活动必须具备的世界观。同志讲:“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对于领导者来说,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能够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工作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思想品格,都是必不可少的思想素质。 3.理论素质。同志曾经指出:“必须努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只有大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或‘右’的错;才能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理论素养,才能解决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遇到各种具体问题。没有较高理论素质的领导干部势必心中不清,眼中不明,难担大任。 4.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领导干部干好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才能,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即包括熟悉掌握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知识,也包括熟悉掌握领导工作的领导知识。政治素质为业务素质指明了方向,业务素质又为政治素质目标的完成起促进作用,二者是互相结合的统一体。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是反映其工作是否胜任与工作成就如何的试金石。实践证明一个领导干部业务素质高工作就有刨造,有进步。否则工作就打不开局面,前进就会有困难。这也是实现干部“四化”转业化的重要体现。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必须成为其所领导行业的内行和能手。只要这样才能避免瞎指挥,使领导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5.知识素质。知识素质是领导干部具备的一般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科学、管理科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即要有扎实的文化科学基础,尽可能地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此外还需掌握一定政治学、行政学、决策科学、人事组织科学等方面的知识,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善于深入社会实际,在深刻了解周围事物历史和现状的过程中积累直接经验,这是实现干部“四化”中“知识化”必备的条件之一。 6.能力素质。能力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活动,实现领导目标的能力和本领。是劳动干部知识,智慧和经验的综合体现。能力素质,具体地讲有:统御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知人善任能力,信息捕捉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随机应变能力,自我完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等。 7.道德品质素质。道德品质是指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内在的道德因素和外部道德行为的统一。道德品质对领导干部来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是领导者建业立身的强大精神支柱。领导者只有具备崇高的道德品质,才能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风气起到积极作用,才能使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正如同志所说的那样,全党同志要发扬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革命精神,大公无私、先人后己、严守纪律、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扎实工作,那些在名与利、功与过、荣与辱面前,在灯红酒绿面前保持高尚品德的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敬重和拥护,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有号召力,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 8.身心素质。身心素质是指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健康的身体,旺盛的精力,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最基本条件。心理素质是决定和影响领导干部成长、发展的主观因素,对行为起调节作用。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自尊、自爱、自强不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最终实现充满必胜信念并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目标坚定、果敢决断、善于自控;能够承受挫折,意志坚强,不骄不躁,敢于直面困难,而不推卸责任;在风浪面前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妥善处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有较好的人格魅力,才能率领和团结一切力量向既定的目标前进。 三、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领导干部的素质是若干要素动态变化并相互作用的,所以它的高低优劣,只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领导干部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领导素质内容的新陈代谢速度将会加快,所以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长期作战思想,持之以恒的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素质。 i.抓住重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包括诸多方面,应该从整体高度全面提高和完善,而素质的提高和完善不可能齐头并进,面面俱到,应该抓住重点,全面提高。抓注重点,首先要抓住领导素质的基本方面和重要因素,领导干部整体素质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但有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如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道德品质素质等,这些方面对于任何层次、任何岗位、任何职业的领导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所以必须抓住这些重点,努力提高和完善。要多学习、长才干;辨是非、顾大局;严要求、慎用权;重理想、讲修养;正官德、树形象;勤为政、聚人心。通过抓重点、带全面,促进领导干部的素质不断进步。 2.加强弱项,由短变长。领导素质在领导干部个体上的表现不太相同,有的这方面强,那方面弱,这很正常不足为怪。但是身为领导者个人应当看到,强项当然可贵,而弱项却是不足之处,不利于开展工作,应当抓紧时机,赶快强化,使之由短变长。因为基本素质对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它关系到领导角色能否胜任,能否立得住的问题,如长期弱化,对于集体个人都是不利的,因此不要掉以轻心,应该立刻补课赶上去。 3.努力学习,重视实践。提高和完善领导角色是一项打基础的工作,是一个艰苦而长期的过程,不抓紧不行,操之过急,一蹴而就也不行,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提高和完善领导干部的素质,基本的路径无非两个:努力学习和重视实践。只有通过不断学习,用各种知识来武装自己,同时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来锻炼自己,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各方面的素质逐渐提高,从而使自己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起来。不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奋斗,企图走捷径是不可取的。 只要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就一定能担负起跨世纪的历史重任,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做出更大贡献,取得更大成就。 领导素质论文:知识经济对领导干部素质要求论文 摘要:结合知识经济的特点,分析了知识经济时代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文化紊质和能力素质。 关键词:知识经济领导干部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根本保证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怎样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求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够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知识经济时代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要想不被浮云遮望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科学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2.1领导干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做“知识型”领导的孟要性 其一,知识经济的到来,对领导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知识时代,意味着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已取代了资本在生产要素构成中的主导地位。这样,知识就成为绎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知识经济时代,还意味着知识的地位、知识对社会的影响能力、方式以及规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直接影响到了知识观念、知识功能以及知识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也将影响到社会组织形态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要迎接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领导干部只有更多地学习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扩大自己的知识储量,不断开阔视野,积累丰富经验,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以知识为资源、以高科技为核心的知识经济的要求。 其二,领导干部要善于追踪世界前沿新知识,具有超前意识和竞争意识。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和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代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高技术及其产业又是整个竞争的焦点所在。这一趋势,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密切关注。对一切代表未来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知识、新成果、新管理,领导干部都要及时地追踪和学习研究。要有超前意识和竟争意识。 其三,领导干部要善于把握变化发展的趋势,不断更新知识.不当叮7外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增长速度加快么“现代化”,几年后,就会碰到相对应用领域而言的专业知识过时问题。预计未来so年,人类的科技知识总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100倍。随着知识总量的迅猛扩张,知识更新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将成为人们的终身需要。领导干部要使自己不当“门外汉”,始终能胜任本职工作,就要自觉更新知识,迎接新的挑战。 其四,领导干部要善于广览博读,储备积累新知识。人类创造的自然、社会科学方面的新知识已日趋丰富,博大精深。作为领导干部应广览博读,精心吸纳,储备积累。只有掌握丰富多彩的新知识,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成为一专多能、博学多才的帅才,更好地担当起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重任。 2.2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多学科的知识,真正成为一个“知识型”的领导者 领导干部应是通才、专才、综合型人才。要有广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有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领导干部要树立接受“全面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观念,腾出时间和精力,加强新知识的跟踪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量,努力达到专和博、广与深的结合。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二是学习领导科学知识。如决策学、政策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等等。 三是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高科技知识,了解关于高科技的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把握知识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科技钥匙。 四是学习经济学知识。特别是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知识,从经济学的角度认识知识经济的一般经济学规律,从而能指导工作,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 五是学习现代人文科学知识。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较为雄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才会具备集独立性、深刻性、广泛性、全面性、开放性、灵活性、敏锐性和逻辑性为一体的优良的思维品质,才有可能在了解政治、经济、历史、哲学、文学、艺术、法律和各种社会文化的基础上,机敏透彻地把握本质,眼界开阔地综览新生事物,高晗远瞩地预见未来。 六是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知识。知识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人文经济和管理经济,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是理解、驾驭知识经济的必要理论准备。 七是学习现代法学知识。知识经济时代是法治时代。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执法,特别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用法律保护知识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并运用法律在规范市场经济上下功夫,在创造知识经济需要的市场条件方面起主导作用。 3能力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法宝 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领导干部就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要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全面的领导能力,卓越的创新能力,敏锐的信息吸纳和利用能力。 3.1较强的思维能力 首先要打破旧的传统观念的禁锢,打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重构新的思维模式,树立新的思维观念。这样,才能开阔思维视野,使思维跃进到前沿领域去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创造新事物。其次,领导干部要有超前性思维。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必须及时调整自己的思维程序,超前思维,对事物要看得远,想在前,提高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再次,领导干部还要善于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思维。思考问题,既站在本层次考虑,又要站在与上级领导机关同层次思维,还要站在下级机关和群众的角度来考虑。思考问题,既要思其一面,又要想其整体;既要从正面分析,又要从负面评判;既要观察事物好的表象,又要善于从多个层次,高瞻远瞩,立体化地思维,切实避免因思维肤浅粗放、层面单一造成的失误。 3.2全面的领导能力 一是统揽全局的驾驭能力。这是首要的也是基本的领导能力。要善于统筹全局,多谋善断,对多层次、多因素的社会现象作出科学的分析、综合、判断、决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和利弊关系,使所统辖的组织和队伍能有序地、有效地去实现目标任务。 二是科学果断的决策能力。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现代领导会遇到大量的新问题,需要及时作出正确的抉择,必须当机立断。因此领导者要有决策魄力,洞察事物性质,权衡利弊,当断则断。勇于开拓,敢于承担风险,并勇于承担责任。 三是运筹帷握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有组织、指挥、协调的才干,善于根据不同对象和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把各种力量组织成一个高效能的整体,加强沟通、协调,使组织和个人都能和谐地工作。 四是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客观环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因此,领导者必须“处变不惊”,“以变应变”。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原有的决策和措施,把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透,并准备好应急办法,以免造成较大损失。 五是调动激发下属潜能的能力。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实践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启发式的领导行为。领导者要创造一种宽松有序、和睦相处、亲密无间、乐趣无穷的环境,并利用个人非权力影响力的作用和号召力,鼓励和激发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潜能。 3.3卓越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就是创造新的事物或寻找新的解决问题办法的能力。它既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性格素质,一种精神状态,一种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不仅表现为对知识的摄取、改组和运用,对新技术的发明创造,面且是一种追求卓越的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探求的心理取向,是一种主动改变自己并改变环境的应变能力。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将决定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和人口众多的民族在进人新世纪后的前途和命运。所以,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一是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创新的思想法宝。解放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勇于创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创新,首要的问题是解放思想,实现理论或观念的创新。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才能发挥创新的能力。有了新的观念,才有新的理论,新的实践,新的创造。才能不断地解决新课题,开拓新境界,实现新飞跃。二是要培养决策创新能力。找准党的政策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最佳结合点,实现决策创新。三是要有组织创新能力。不但自己要创新,还要通过制定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氛围。四是坚持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在管理机制中注入创新活力。五是要抢抓机遇,大胆闯试。保持高度敏锐性,善于识别机遇和抢抓机遇,把机遇变成动力和效应。要大胆改革,积极闯试,敢于求索。六是要尊重他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经常向科学家、专家们虚心请教,充分发挥各种“智囊团”、“思想库”、“咨询机构”的决策参谋作用。超级秘书网 3.4敏锐的信息吸纳和利用能力 知识经济社会信息量大,知识更新速度快,处理信息和生产创造知识是人类的重要任务。计算机网络化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为人们开辟了传递信息的广阔通道。信息高速公路向世界各个角落延伸,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个取之不尽的信息宝库。当今世界正是由于信息技术的捷足先登,计算机的普及,因特网的诞生,才推动了科学与技术、科技与经济的高度融合,催生了高新技术和高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地崛起。知识经济时代的特征之一,就是知识在国际间加速流动。谁善于通过国际互联网以及其它各种手段吸纳信息,谁就处于有利地位。谁善于把大量的信息转移为知识并加以利用,谁就将获益。 信息量的增加,知识和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使得对信息捕获和收集的水平要求提高,即对信息要有敏锐的感知力,并有效地利用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对策,付诸于行动。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等在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以敏锐的眼光,及时捕捉大量的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运用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要素,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浅谈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构建 【摘 要】 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作为环境审计的一个重要类型,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通过对传统内部审计模式的分析,指出其局限性,并试图构建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的新模式,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更好地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内部审计; 内部环境审计; 环境财务审计; 运作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注重企业的效益和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对于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则很少关心。从宏观上看,一些企业给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了整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工业集中的城市,矿区的污染、噪声使城市环境日趋恶化;污水污染了河道,污染了饮用水库,直至殃及国家近海大面积海域;废气形成酸雨,烟尘笼罩城市上空,每天散落的工业粉尘高达数十吨;高分贝噪声殃及居民、学校、机关和医院。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从微观上看,企业自身环境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排放烟尘、污水、废气、噪音、垃圾等,对内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健康、工作和劳动情绪,对此,企业必须支付一笔数额可观的保健费用作为对职工健康状况的补偿,提高了企业产品的成本;对外则影响了周边环境,严重的时候可能会遭到公众的诉讼,使企业增加了经营风险。可见,对环境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是每一个现代企业应当重视的工作,而环境审计制度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尤其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环境审计作为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应该在企业的环境管理和监督中具有突出地位。 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可分为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不同类型的审计有各自不同的审计模式,环境财务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主要领域,有其自身独特的运作模式。不同的视角,对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有着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是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总体思维与基本构想,是组织和部署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体框架,是决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方向和基本方式的根本因素,对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作用的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传统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局限性 关于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目前理论界有如下三种观点:其一,财务导向审计模式:以被审单位环境财务报告反映的结果为线索,追踪到经济活动过程和导致结果的原因,进而对环境保护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评价的一种模式;其二,问题导向审计模式:以被审单位暴露的突出问题为线索,进行追踪分析,找出问题的成因,指出被审单位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而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的一种审计模式;其三,项目导向审计模式:以被审单位涉及环境问题的重大业务为线索,对业务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分析,判断业务活动进行是否正常、是否收到预期效果,进而找出导致业务活动发生偏向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审计模式。这三种审计模式明确了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着眼点,但也存在缺点: 一是未就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构成要素进行详细分析。运作模式应该解决环境审计从何处着手、何时着手以及如何着手等方面的问题。以上导向型运作模式仅提到了环境审计从何处着手的问题,而对其他两个问题没有涉及,即对于究竟如何进行环境审计没有做出说明。 二是没有区分不同的审计领域。不同的审计领域应具有不同的审计模式,但以上导向式模式没有区分不同的审计领域。 三是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应由目标、内容、依据、方法等几个要素组成。只有明确界定各要素的涵义,明确其各自的职能,才能组成一个完整、有效的运作模式系统。 四是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运作模式构建的主要目的要对环境审计实践有明确的指导意义。但导向型运作模式因为没有对要素进行明确分析,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因而对环境审计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 鉴于此,笔者认为,三种运作模式应该有其共同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环境审计运作模式完整的内容。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其构成要素及其详细内容。 三、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新设想 鉴于传统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局限性,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开展环境财务审计的运作模式应是“目标导向式”。以目标为导向的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是指以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为导向,通过具体分析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一定的方法,最终通过出具审计报告的方式来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工作。 (一)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目标 环境财务审计的总目标应该是监督受托环境财务责任的公允性,即通过检查环境会计账目及其相关环境资产、负债的公允性,确保受托环境财务责任的全面履行。 受托环境财务责任是按照特定的要求或原则确保组织内部建立严密完整的内部环保控制体系,保证环境资源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准确可靠。据此,可将受托环境财务责任划分为环境行为责任的保全性和控制性以及环境财务报告责任。其中:环境行为责任的保全性是要求受托人在经管环境资源过程中必须保证受托环境资源的完整,防止错弊行为的发生;控制性是为了实现以上要求,所必须建立的严密的控制结构(系统),以实施严密的控制,控制性是从属于所有要求的一个总要求。环境财务报告责任是指对环境保全和环保控制行为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说明或反映的责任,即审查环境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受托经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之变化;审查控制结构报告是否公允地揭示了内部环保控制制度的建设状况以及它们在保证环境资源财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准确可靠方面的充分性与有效性。 (二)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对象和内容 1.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对象 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对象应该是受托环境财务经济责任及其信息,即反映受托环境财务经济责任的环境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以及反映受托环境经济责任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 2.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内容 (1)环保资金财务审计。 主要包括对环保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审计。 主要包括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否符合环境会计、财务制度的规定、应计环境负债和由于环境风险问题引起的或有环境负债是否得到恰当确认和反映以及评估环境管理费用估计的合理性。其中应着重注意导致在财务报表中隐藏重大错报的环境事项。 (3)环境保护内部控制的审核。 按照内部控制理论的解释,任何企业的环保内控制度都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制度与程序组成的整体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充分体现了管理者的环保理念和对环保目标的追求。通过审计监督,揭示并评价各项环保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而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有利于环保内控制度与环保管理的优化。 (三)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依据 环境审计依据是指判断和衡量环境审计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准绳,是审计人员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环境方面查明事实真相后,据以判断是非优劣,做出审计结论的根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法律法规 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共颁布了8部环境保护法律、14部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和34项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部门出台了90多项全国性环境保护规章和1020多件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从而建立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法律体系。此外,我国还先后加入了一批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国际公约、协议和议定书,主要有《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2.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而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规范的总称,大体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基础标准和方法等三大类,共260多项。这些环境标准为我们在实施环境审计过程中,收集、评价、鉴定有关的证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环境相关事项的财务与会计核算准则 有关的会计核算标准是指环境会计的核算标准,也是环境财务审计的审计依据。众所周知,我国乃至国际上对环境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没有统一的标准,环境报告实务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显然,研究和制定一套统一的环境会计准则是十分必要的,以满足披露和报告环境责任的要求。 (四)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方法 环境审计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方式进行检查,取得充分可靠相关有效的审计证据,对照审计依据和环保指标、标准,加以分析鉴定综合而形成审计结论,才能完成审计的实施过程。在环境财务审计实施的过程中,可以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特定的审计方法。 1.传统的审计方法 在企业内部开展环境财务审计,要借鉴和使用一些传统的财务审计的方法,如: (1)查阅法。如查阅以前的业务、管理、审计报告,以获取特定的知识和审计证据。 (2)实地测量法。审计人员在审查核实分析有关环境书面资料后,还应对环境进行实地测量,以进一步检验环境记录的真实性。 (3)复算法。审计人员要对被审单位有关环境财务收支计算的结果进行复算,以确定是否有故意歪曲计算结果的弊端或无意造成计算结果差错的过失。 (4)抽查法。通过对众多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初步分析评价,确定一定比例进行有重点的抽查,并对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的环节,进行重点抽查,在此基础上审计有关凭证资料,取得进一步证据。 另外,还有其它各种同于传统审计所常用的如观察法、盘查法等。 2.特定的审计方法 环境财务审计又不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可以采用的审计方法有: (1)环境成本效益分析法 环境成本效益分析,首先要对环境资源消耗量进行考察。环境资源消耗量是指为实施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所消耗的环境数量。主要包括水资源的消耗、土地资源的减少、林木资源的丧失、污染的扩大等货币量估算。 环境成本效益分析的另一方面,是对环境资源浪费量的考察。资源消耗和资源浪费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指资源消耗量的大小,后者是指资源利用率的高低。资源浪费有两层含义:第一,资源的非有效消耗或部分非有效消耗,即资源消耗未能对社会经济产生有益作用或未能造福人类的那一部分;第二,资源的非补偿性消耗。从根本上说,工业化对资源的需求是无限的,工业化的进程必然要付出环境的代价。但是,如果消耗的环境资源全部或大部分被有效利用了,那么消耗的环境最终就会通过人类付出经济的、技术的、精神的代价得到修复,使环境功能还原,否则,就会成为一种没有补偿能力的、人类对环境的“坏账”,阻碍可持续发展进程的实现。因此,环境成本效益分析在环境审计中是必须考虑的一种重要方法。 (2)环境费用效果分析 环境费用效果分析方法,是将环境保护和治理费用与其达到的效果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的一种经济评价方法,包括最佳效果法和最少费用法。它的主要应用对象是单个污染源的控制效果分析。与环境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比较,环境费用效果分析的主要不同在于:不需要给每一效应赋予货币价值的计量,可以非货币的计量单位计算。 (五)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环境财务报告是内部审计小组在审计工作完成以后,向内部审计机构以及部门、单位领导提出的关于本单位环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公允性的内部审计报告。与一般内部财务审计报告相比较,企业环境财务审计报告应特别说明以下内容: 第一,遵守和采用的信息披露和资金运用的财务会计政策; 第二,环保资金来源的保障程度,包括资金渠道、数量筹集和到位时效,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有关环保资产、负债、费用的真实性; 第四,环保或有负债的评估; 第五,会计报告中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等。 浅谈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论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现行模式与新模式的构建 [摘 要]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对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非常重要,做好内部环境审计才能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财务审计是内部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财务制度、企业制度的不断改革创新,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与社会相适应,所以对于企业而言,明确目前企业的财务审计模式是很关键的,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审计新模式的创建和发展。本文主要对现阶段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并对新模式的构建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企业;发展;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也得到了更新和发展,财务制度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时代在发展,理念在改变,在新的社会时期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必然出现很多不足,存在很多与社会理念、经济制度矛盾的地方,需要不断完善创新,此时就体现出了新模式构建的重要性。一个科学合理的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能够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环境的良好性,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及合规性审计三大部分。其中财务审计是内部环境审计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整个环境审计工作的质量,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说一个科学合理的审计模式是整个财务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模式直接关系到整个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体规划、审计标准以及审计方式等,是整个财务审计工作的基本保障,要想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就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与经济制度及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审计模式。 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水平不仅能够保证财务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对于自身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能够在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良好的审计工作能够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有很强的监督管理作用,能够有效提升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还能有效避免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发生,降低企业经济风险。 2 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现行模式分析 现阶段财务审计模式主要有三种:财务导向审计、问题导向审计及项目导向审计。这三种模式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财务导向审计主要以财务报告为工作中心,通过对企业内部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和了解企业内部的整个经济活动,这种模式过于注重形式,最终结果的准确性要依赖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评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问题导向审计以企业暴露出来的问题为中心,这是一种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完善的重要模式,通过问题的分析研究,把握问题的根源,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可以说这是一种自我完善式的审计模式。项目导向审计主要以企业负责的重大项目为主,对项目的整个过程中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一方面能够确保整个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能够对项目进行有效完善,防止目标出现偏离。 现行传统财务审计模式一直引领我国企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以及社会主体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行财务审计模式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再加上企业内部对财务审计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了解,导致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水平得不到提升,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缺乏完善的运转模式 一个完善的审计模式不仅要明确审计从何着手,更要有具体的“着手”措施,即涉及具体的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现性审计模式在这一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仅仅提出了一个问题的构想,并没有具体展开进行分析,同时现行的审计模式对于不同领域的审计工作“一视同仁”,缺乏科学严谨的审计方法策略,造成审计工作内容不细致,表现得不能令人满意。 2.2 企业缺乏对审计工作的重视 企业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整个审计工作的开展状况,要明确审计工作对整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大部分企业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审计工作可有可无,企业内部缺乏一个良好的环境来确保审计工作的发展。同时,在审计员工的招聘上要求较低,对员工的培养力度不足,造成了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员工的工作态度消极,导致审计工作形式化严重,严重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构建探究 要想保证审计模式的科学合理性,必须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现代企业发展模式,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在原有三种审计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形成一种目标明确、过程具体的新的审计模式。 3.1 新模式构建方向探究 3.1.1 财务审计职能 企业要进行部门改革调整,加强财务审计职能,形成独立的内部环境财务审计部分,确保财务审计工作规范化、独立化的同时提高其在企业内部的地位,以便更好地发挥出财务审计职能。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宣传,便于企业内部其他部门认识和了解到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便于发挥其职能。同时有关企业的各种性能优化问题上,要立足于内部环境审计工作,在确保其职能发挥和提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3.1.2 财务审计方式方法 科学合理的财务审计方法是保证财务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效率低,可靠性得不到保证,财务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审计方法,明确其他先进企业的会计审计方法,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引用,对传统老旧审计方法进行改革创新,确保审计工作效率。 3.1.3 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直接决定最终的审计质量,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企业提高对审计员工的重视程度,确保审计工作者的企业地位,同时要注重对审计工作人员的培养工作,提高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情况为其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同时为员工开展自由发展的平台,鼓励员工努力提升自我,确保审计员工的工作能力、思想意识等与社会保持一致,保证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3.2 新型目标导向式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 新型目标导向式审计模式的核心是“目标”,即围绕着企业的既定目标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目标、审计内容以及具体的审计依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一个完善的审计方案,这种新型审计模式更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 3.2.1 审计目标和对象的确定分析 审计目标是整个模式的中心,所有的审计工作都围绕着审计目标展开,审计目标主要围绕对内部环境保护、内部环境治理相关资产等检查和监督,确保企业内部资源的完整、信息的可靠。审计对象则主要是企业内部与目标相关的经济活动信息,主要包括会计信息以及其他能够反映与目标相关的企业收支信息,要确保审计对象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这与整个审计工作结果的可靠性有很大的关联。 3.2.2 审计内容的确定 审计内容是审计模式的主体,一个完善的审计内容需要包含资金财务、会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的审核控制。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侧重点,其中资金财务审计主要对企业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确保资金落实情况;会计信息审计则以确保会报表中信息的准确可靠为主,排除隐藏在报表中的错误确保报表准确性,同时还能确保报表制定的规范性及数据的正确性。内部控制则是以控制理论为依托,确保环境内部组织关系协调,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内部环境系统,确保财务审计与环境内部其他组织相适应。 3.2.3 财务审计依据 审计依据是整个审计模式的关键,只有审计依据准确可靠才能确保最终的审计结果的正确性,审计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制度及科学理念等。例如:环境法律法规、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理念等。 4 结 语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要想不断发展必须不断改革进步,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压力,企业做好内部环境管理工作非常关键。财务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明确现行模式中存在的各种局限性,立足于实际情况,认识到构建一个新的审计模式需要从审计职能、审计方式方法及审计工作人员等角度出发,同时要认识到目标式财务审计新模式的优势,发挥创新意识,不断促进财务审计模式完善与发展。 浅谈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也在日益成熟。然而受传统工作方式的影响,企业领导层对财务审计工作仍不太重视,很多工作人员没有挣脱思想枷锁,不能有效发挥财务审计的实效。比如很多企业没有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盲目对其他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照搬照抄,往往使财务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使其成为了会计助理等辅助性工作。还有的企业对财务审计的职责要求不够严格,一些工作的标准常常引用财务会计的章程,使得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无法正常发挥监控的职能。此外,很多企业财务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不高,这是由于自身专业能力不足所导致的。工作人员消极的工作状态严重制约了财务审计的运行效率,使财务审计控制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方式,无法及时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经济状况。以上这些问题都是企业目前财务审计工作出现的状况,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内部财务审计运作模式,解决存在的问题。 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 要想实现企业内部环境下的财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就必须进行恰当的定性分析,从而对企业内部的管理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适应企业的时展需求。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化与调整,努力探索高质量、多角度、宽领域的运作模式。(一)强化财务审计的作用与职能当前,国内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基本由各个部门共同管理,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部门。因此,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中对财务审计整体性能的调控与监督,这样既可以使企业内部经营与管理方式更加趋于现代化,还可以完善各种管理职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完善企业的综合性能,要在优化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前提下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将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各种职能复原,并结合整体调控的方式表现出来。具体来讲,财务审计不仅要完成一系列的测评方案,还要控制好各种治理结构与管理风险,可以聚集更多的财务审查力量,促进企业内部全体成员的共同进步与发展,从而实现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人员角色的彻底转变。(二)强调财务审计人员的地位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人员地位平等,都具有神圣的工作使命。在新形势下,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财务审计人员的发展,使财务审计工作的核心地位得到充分体现。这样做可以使企业各部门之间形成和谐的合作氛围,形成良好的监督风尚,这对企业经济利润的增加起到重要的作用。企业要调动各方面因素,全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效能,重视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并采取科学、先进的手段对财务审计人员进行准确的定位和管理,从而实现对企业整体的调控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要充分发挥服务的优势,积极拓展财务审计工作的渠道,使其具有更远的发展前景。(三)完善财务审计的方式方法想要提升财务审计的各项管理职能,就务必把握好企业内部管理的定位,强调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这样做可以有效保证财务审计工作得到顺利的开展和进行,充分发挥自身的经济监管功能,从而为企业内部的优化与调整做出突出的贡献。具体的方法有:对财务审计工作模式进行创新,改变传统落后的方式,将事前预算审计和事后、事中审计相结合考虑,既可以审计大的财务项目,也可以审计琐碎的细小项目,从而对所有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审计,实现各种财务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它还可以促进分配方式更加合理化和科学化,使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发现和解决,并制定相应的建议与措施。创新财务审计工作模式可以使企业的调控做出明确的分析,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各种财务审计制度,使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得到妥善解决,把不利因素扼杀在摇篮之中。(四)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当今企业的竞争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企业要想进步,就必须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对财务审计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更完善的专业技能与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财务审计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还要熟悉现代办公软件的操作,比如“office”,以便于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财务审计要在不同的领域进行市场调查,不断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对于人员培训方面,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进行教育工作,努力创建一支高水平的财务审计队伍。 总而言之,企业要想深化现代财务管理体系,就必须加强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创新,提高对内部交易风险的预测和管理。构建科学的现代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会推进审计工作更加成熟与完善,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与经济效益。 本文作者:俞米娜工作单位:丽水学院商学院 浅谈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构建 [摘要] 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对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非常重要,做好内部环境审计才能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财务审计是内部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财务制度、企业制度的不断改革创新,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与社会相适应,所以对于企业而言,明确目前企业的财务审计模式是很关键的,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审计新模式的创建和发展。本文主要对现阶段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并对新模式的构建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企业;发展;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也得到了更新和发展,财务制度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时代在发展,理念在改变,在新的社会时期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必然会出现很多不足,存在很多与社会理念、经济制度矛盾的地方,需要不断完善创新,此时就体现出了新模式构建的重要性。一个科学合理的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能够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环境的良好性,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及合规性审计三大部分。其中财务审计是内部环境审计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整个环境审计工作的质量,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说一个科学合理的审计模式是整个财务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模式直接关系到整个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体规划、审计标准以及审计方式等,是整个财务审计工作的基本保障,要想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就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与经济制度及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审计模式。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水平不仅能够保证财务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对于自身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能够在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良好的审计工作能够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有很强的监督管理作用,能够有效提升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还能有效避免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发生,降低企业经济风险。 2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现行模式分析 现阶段财务审计模式主要有三种:财务导向审计、问题导向审计及项目导向审计。这三种模式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财务导向审计主要以财务报告为工作中心,通过对企业内部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和了解企业内部的整个经济活动,这种模式过于注重形式,最终结果的准确性要依赖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评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问题导向审计以企业暴露出来的问题为中心,这是一种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完善的重要模式,通过问题的分析研究,把握问题的根源,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可以说这是一种自我完善式的审计模式。项目导向审计主要以企业负责的重大项目为主,对项目的整个过程中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一方面能够确保整个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能够对项目进行有效完善,防止目标出现偏离。现行传统财务审计模式一直引领我国企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以及社会主体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行财务审计模式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再加上企业内部对财务审计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了解,导致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水平得不到提升,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缺乏完善的运转模式 一个完善的审计模式不仅要明确审计从何着手,更要有具体的“着手”措施,即涉及具体的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现性审计模式在这一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仅仅提出了一个问题的构想,并没有具体展开进行分析,同时现行的审计模式对于不同领域的审计工作“一视同仁”,缺乏科学严谨的审计方法策略,造成审计工作内容不细致,表现得不能令人满意。 2.2企业缺乏对审计工作的重视 企业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整个审计工作的开展状况,要明确审计工作对整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大部分企业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审计工作可有可无,企业内部缺乏一个良好的环境来确保审计工作的发展。同时,在审计员工的招聘上要求较低,对员工的培养力度不足,造成了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员工的工作态度消极,导致审计工作形式化严重,严重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3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模式构建探究 要想保证审计模式的科学合理性,必须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现代企业发展模式,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在原有三种审计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形成一种目标明确、过程具体的新的审计模式。 3.1新模式构建方向探究 3.1.1财务审计职能 企业要进行部门改革调整,加强财务审计职能,形成独立的内部环境财务审计部分,确保财务审计工作规范化、独立化的同时提高其在企业内部的地位,以便更好地发挥出财务审计职能。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宣传,便于企业内部其他部门认识和了解到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便于发挥其职能。同时有关企业的各种性能优化问题上,要立足于内部环境审计工作,在确保其职能发挥和提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3.1.2财务审计方式方法 科学合理的财务审计方法是保证财务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效率低,可靠性得不到保证,财务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审计方法,明确其他先进企业的会计审计方法,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引用,对传统老旧审计方法进行改革创新,确保审计工作效率。 3.1.3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直接决定最终的审计质量,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企业提高对审计员工的重视程度,确保审计工作者的企业地位,同时要注重对审计工作人员的培养工作,提高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情况为其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同时为员工开展自由发展的平台,鼓励员工努力提升自我,确保审计员工的工作能力、思想意识等与社会保持一致,保证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3.2新型目标导向式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 新型目标导向式审计模式的核心是“目标”,即围绕着企业的既定目标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目标、审计内容以及具体的审计依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一个完善的审计方案,这种新型审计模式更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 3.2.1审计目标和对象的确定分析 审计目标是整个模式的中心,所有的审计工作都围绕着审计目标展开,审计目标主要围绕对内部环境保护、内部环境治理相关资产等检查和监督,确保企业内部资源的完整、信息的可靠。审计对象则主要是企业内部与目标相关的经济活动信息,主要包括会计信息以及其他能够反映与目标相关的企业收支信息,要确保审计对象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这与整个审计工作结果的可靠性有很大的关联。 3.2.2审计内容的确定 审计内容是审计模式的主体,一个完善的审计内容需要包含资金财务、会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的审核控制。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侧重点,其中资金财务审计主要对企业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确保资金落实情况;会计信息审计则以确保会计报表中信息的准确可靠为主,排除隐藏在报表中的错误确保报表准确性,同时还能确保报表制定的规范性及数据的正确性。内部控制则是以控制理论为依托,确保环境内部组织关系协调,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内部环境系统,确保财务审计与环境内部其他组织相适应。 3.2.3财务审计依据 审计依据是整个审计模式的关键,只有审计依据准确可靠才能确保最终的审计结果的正确性,审计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制度及科学理念等。例如:环境法律法规、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理念等。 4结语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要想不断发展必须不断改革进步,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压力,企业做好内部环境管理工作非常关键。财务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明确现行模式中存在的各种局限性,立足于实际情况,认识到构建一个新的审计模式需要从审计职能、审计方式方法及审计工作人员等角度出发,同时要认识到目标式财务审计新模式的优势,发挥创新意识,不断促进财务审计模式完善与发展。 作者:余桂统 单位: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浅谈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构建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注重企业的效益和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对于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则很少关心。从宏观上看,一些企业给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了整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工业集中的城市,矿区的污染、噪声使城市环境日趋恶化;污水污染了河道,污染了饮用水库,直至殃及国家近海大面积海域;废气形成酸雨,烟尘笼罩城市上空,每天散落的工业粉尘高达数十吨;高分贝噪声殃及居民、学校、机关和医院。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从微观上看,企业自身环境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排放烟尘、污水、废气、噪音、垃圾等,对内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健康、工作和劳动情绪,对此,企业必须支付一笔数额可观的保健费用作为对职工健康状况的补偿,提高了企业产品的成本;对外则影响了周边环境,严重的时候可能会遭到公众的诉讼,使企业增加了经营风险。可见,对环境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是每一个现代企业应当重视的工作,而环境审计制度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尤其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环境审计作为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应该在企业的环境管理和监督中具有突出地位。 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可分为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不同类型的审计有各自不同的审计模式,环境财务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主要领域,有其自身独特的运作模式。不同的视角,对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有着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是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总体思维与基本构想,是组织和部署环境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体框架,是决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工作方向和基本方式的根本因素,对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作用的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传统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局限性 关于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目前理论界有如下三种观点:其一,财务导向审计模式:以被审单位环境财务报告反映的结果为线索,追踪到经济活动过程和导致结果的原因,进而对环境保护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评价的一种模式;其二,问题导向审计模式:以被审单位暴露的突出问题为线索,进行追踪分析,找出问题的成因,指出被审单位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而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的一种审计模式;其三,项目导向审计模式:以被审单位涉及环境问题的重大业务为线索,对业务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分析,判断业务活动进行是否正常、是否收到预期效果,进而找出导致业务活动发生偏向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审计模式。这三种审计模式明确了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着眼点,但也存在缺点: 一是未就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构成要素进行详细分析。运作模式应该解决环境审计从何处着手、何时着手以及如何着手等方面的问题。以上导向型运作模式仅提到了环境审计从何处着手的问题,而对其他两个问题没有涉及,即对于究竟如何进行环境审计没有做出说明。 二是没有区分不同的审计领域。不同的审计领域应具有不同的审计模式,但以上导向式模式没有区分不同的审计领域。 三是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应由目标、内容、依据、方法等几个要素组成。只有明确界定各要素的涵义,明确其各自的职能,才能组成一个完整、有效的运作模式系统。 四是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运作模式构建的主要目的要对环境审计实践有明确的指导意义。但导向型运作模式因为没有对要素进行明确分析,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因而对环境审计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 鉴于此,笔者认为,三种运作模式应该有其共同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环境审计运作模式完整的内容。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其构成要素及其详细内容。 三、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新设想 鉴于传统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的局限性,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开展环境财务审计的运作模式应是"目标导向式"。以目标为导向的环境财务审计运作模式是指以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为导向,通过具体分析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一定的方法,最终通过出具审计报告的方式来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工作。 (一)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目标 环境财务审计的总目标应该是监督受托环境财务责任的公允性,即通过检查环境会计账目及其相关环境资产、负债的公允性,确保受托环境财务责任的全面履行。 受托环境财务责任是按照特定的要求或原则确保组织内部建立严密完整的内部环保控制体系,保证环境资源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准确可靠。据此,可将受托环境财务责任划分为环境行为责任的保全性和控制性以及环境财务报告责任。其中:环境行为责任的保全性是要求受托人在经管环境资源过程中必须保证受托环境资源的完整,防止错弊行为的发生;控制性是为了实现以上要求,所必须建立的严密的控制结构(系统),以实施严密的控制,控制性是从属于所有要求的一个总要求。环境财务报告责任是指对环境保全和环保控制行为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说明或反映的责任,即审查环境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受托经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之变化;审查控制结构报告是否公允地揭示了内部环保控制制度的 建设状况以及它们在保证环境资源财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准确可靠方面的充分性与有效性。 (二)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对象和内容 1.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对象 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对象应该是受托环境财务经济责任及其信息,即反映受托环境财务经济责任的环境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以及反映受托环境经济责任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 2.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的内容 (1)环保资金财务审计。 主要包括对环保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审计。 主要包括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否符合环境会计、财务制度的规定、应计环境负债和由于环境风险问题引起的或有环境负债是否得到恰当确认和反映以及评估环境管理费用估计的合理性。其中应着重注意导致在财务报表中隐藏重大错报的环境事项。 (3)环境保护内部控制的审核。 按照内部控制理论的解释,任何企业的环保内控制度都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制度与程序组成的整体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充分体现了管理者的环保理念和对环保目标的追求。通过审计监督,揭示并评价各项环保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而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有利于环保内控制度与环保管理的优化。 (三)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依据 环境审计依据是指判断和衡量环境审计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准绳,是审计人员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环境方面查明事实真相后,据以判断是非优劣,做出审计结论的根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法律法规 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共颁布了8部环境保护法律、14部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和34项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部门出台了90多项全国性环境保护规章和1020多件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从而建立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法律体系。此外,我国还先后加入了一批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国际公约、协议和议定书,主要有《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2.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而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规范的总称,大体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基础标准和方法等三大类,共260多项。这些环境标准为我们在实施环境审计过程中,收集、评价、鉴定有关的证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环境相关事项的财务与会计核算准则 有关的会计核算标准是指环境会计的核算标准,也是环境财务审计的审计依据。众所周知,我国乃至国际上对环境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没有统一的标准,环境报告实务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显然,研究和制定一套统一的环境会计准则是十分必要的,以满足披露和报告环境责任的要求。 (四)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方法 环境审计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方式进行检查,取得充分可靠相关有效的审计证据,对照审计依据和环保指标、标准,加以分析鉴定综合而形成审计结论,才能完成审计的实施过程。在环境财务审计实施的过程中,可以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特定的审计方法。 1.传统的审计方法 在企业内部开展环境财务审计,要借鉴和使用一些传统的财务审计的方法,如: (1)查阅法。如查阅以前的业务、管理、审计报告,以获取特定的知识和审计证据。 (2)实地测量法。审计人员在审查核实分析有关环境书面资料后,还应对环境进行实地测量,以进一步检验环境记录的真实性。 (3)复算法。审计人员要对被审单位有关环境财务收支计算的结果进行复算,以确定是否有故意歪曲计算结果的弊端或无意造成计算结果差错的过失。 (4)抽查法。通过对众多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初步分析评价,确定一定比例进行有重点的抽查,并对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的环节,进行重点抽查,在此基础上审计有关凭证资料,取得进一步证据。 另外,还有其它各种同于传统审计所常用的如观察法、盘查法等。 2.特定的审计方法 环境财务审计又不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可以采用的审计方法有: (1)环境成本效益分析法 环境成本效益分析,首先要对环境资源消耗量进行考察。环境资源消耗量是指为实施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所消耗的环境数量。主要包括水资源的消耗、土地资源的减少、林木资源的丧失、污染的扩大等货币量估算。 环境成本效益分析的另一方面,是对环境资源浪费量的考察。资源消耗和资源浪费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指资源消耗量的大小,后者是指资源利用率的高低。资源浪费有两层含义:第一,资源的非有效消耗或部分非有效消耗,即资源消耗未能对社会经济产生有益作用或未能造福人类的那一部分;第二,资源的非补偿性消耗。从根本上说,工业化对资源的需求是无限的,工业化的进程必然要付出环境的代价。但是,如果消耗的环境资源全部或大部分被有效利用了,那么消耗的环境最终就会通过人类付出经济的、技术的、精神的代价得到修复,使环境功能还原,否则,就会成为一种没有补偿能力的、人类对环境的"坏账",阻碍可持续发展进程的实现。因此,环境成本效益分析在环境审计中是必须考虑的一种重要方法。 (2)环境费用效果分析 环境费用效果分析方法,是将环境保护和治理费用与其达到的效果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的一种经济评价方法,包括最佳效果法和最少费用法。它的主要应用对象是单个污染源的控制效果分析。与环境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比较,环境费用效果分析的主要不同在于:不需要给每一效应赋予货币价值的计量,可以非货币的计量单位计算。 (五)企业内部环境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环境财务报告是内部审计小组在审计工作完成以后,向内部审计机构以及部门、单位领导提出的关于本单位环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公允性的内部审计报告。与一般内部财务审计报告相比较,企业环境财务审计报告应特别说明以下内容: 第一,遵守和采用的信息披露和资金运用的财务会计政策; 第二,环保资金来源的保障程度,包括资金渠道、数量筹集和到位时效,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有关环保资产、负债、费用的真实性; 第四,环保或有负债的评估; 第五,会计报告中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等。
法制教育论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教育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同志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因此,强化农村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大田县各级各部门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和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初步形成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模式和路子。使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都贯穿着“系统工程”观念、“以人为本”原则和“关键在党”的思想,使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当前,广大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治安局势比较平稳,总的形势是好的。这为我们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农村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在经济方面,农民收入增长减缓,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还比较重,有些地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还比较大;一些地方的盗窃、抢劫、杀人、放火、伤害等刑事案件比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园林承包、农民负担、基金会、村委会直选,以及婚恋、家庭、债务、宅基地纠纷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时有发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也不容忽视。这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农民群众有“四盼”,即盼富裕、盼稳定、盼公正、盼尊重。这“四盼”就是群众根本利益的一种反映。每一“盼”都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今后,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抓住“村”这个环节,全面落实民主法制建设的各项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如何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法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运行,为百姓谋利益。总结实践经验,我们发现,一个区域的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往往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因此,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后进村,要采取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办法,以机关干部下村挂职为契机,对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转化升级,工作中要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农村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现实动力,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类霸头和黑恶势力团伙,要坚决打掉。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和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狠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排查调处工作要始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着重解决好改革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县乡两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积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基层接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对于治安混乱的村庄,党委、政府要坚持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乱、瘫、穷、愚”综合整治。 二、农村事务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要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宅基地划分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要注意双向制约,不仅要“约民”,更要“约官”。各级各部门都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保障群众当家做主。 (一)要抓好“两个规范”。即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 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同时要加强制度约束,制定完善《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对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把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公开、民主、规范”的轨道。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并发送到每家每户。组成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遵规守章监督委员会,对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村级系列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相结合,与上级执法执纪部门检查相衔接,实施激励奖惩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双重引导,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要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针对少数村做决策由少数人“拍脑袋”,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按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要求,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关系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本村各类经济合同完善、变更和解除,集体财产发包、处理,土地承包、税费征收、财务收支等重大村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制度。 (三)要抓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针对少数干部自由散漫、工作不出力、年底争待遇等问题,要加大对村干部的管理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年初,对每名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目标进行全村公示,请村民监督;年底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对村党支部成员、村委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德能勤绩情况打分,评议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以达到干部有压力,群众有动力,干部服务群众、群众监督干部的目的。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村务、财务公开问题,将“两公开”作为落实“四民主”的重要内容列入各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注意从各村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对村务公开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对财务公开这个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模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以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约束,这样,可以有效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激发农民当家作主的热情。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 首先要抓好村级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村两委干部轮训班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有效增强村级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其次,要着力营造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与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村民夜校、集市咨询、征订普法教材、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联户组织送法上门、电视广播专栏以案说法等灵活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学法中守法用法护法。第三,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加强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行业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抓好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传媒、农村法制夜校、“148”法律服务专线、法制文艺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要重点抓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落实监管、帮教和安置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把辍学生、失学生、学校中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社区和家庭的综合教育作用;继续总结推广“青少年维权岗”、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严打”整治斗争,继续抓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能不能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至关重要。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的两个《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发展的整体规划,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抓综治工作的副职和综治办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实;要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办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建设,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治保会、调解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切实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使其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重点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这“两委”班子建好,“两委”班子的关键在两个“一把手”,同时 要选准、配好治保会和调委会主任———只要他们“两个人”真正负起责任来,许多治安问题不出村就能解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干部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让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出更加丰硕之果! 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整体深化推进,青少年犯罪率上升问题,愈益突出,引起了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和深切忧虑。经过广泛的社会调查和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笔者认为: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学校法制教育的薄弱,是造成犯罪青少年人格不健全、灵魂扭曲、法律知识和意识缺乏的三大原因,其中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表现较为明显,也最令人焦虑和担忧。 学校法制教育薄弱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应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智育第一”思想根深蒂固。学校教育中知识本位思想,早已在领导和教师的灵魂中,根深蒂固。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评价标准,都形成了以知识教育为中心的定势。在这种思想意识支配下,推行素质教育阻力重重,法制教育更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应试教育弊端重重。虽然改革开放几十年了,人们的观念在不断更新,但是“学而优则仕”的封建残余观念,依然部分的存在。考高中、升大学、进重点,仍是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乃至教师的真实想法。在应试教育环境当中,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精力,绝对不能分散到其他方面去,包括法制教育。 三是法制教育容易流于形式。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从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角度,大力推行法制教育,非常重视学校法制教育,把它作为主阵地,不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但个别学校,从领导到师生,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搪塞过关,其实是误了学生。 四是教育本身的惰性使然。教育所含的三种惰性因素,也制约着法制教育的开展。首先,教育本身是基于经济基础之上,在政治驱动下,按序稳步发展的。因此,法制教育的力度,决定于政治经济的压力。其次,教育者在大纲影响之下,先入为主的主次轻重划分,造成对法制教育的忽视,直至放弃。再就是,受教育者身体、心理、精力,承受着巨大的负担和压力,难有余力再接受法制教育和自我教育。 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是时代的呼唤,是党和人民的重托,也是我们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一般认为: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应当是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法制观念、具有强烈责任心、能担当社会主义建设重任的建设者。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认真研究和急需探讨的课题。 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中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管理者、教师认真自觉地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管理学校和教书育人,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形势下,强化学生的德育工作,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三位一体,统筹兼顾,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要尽好义务,完成使命,应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同志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上,揭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教育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阔的、重要的领域。依法保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实施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育担负着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的任务,就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包括法制教育。它涉及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等多方面的改革,要保证教育方针和一系列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需要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宏观环境,以法制手段巩固改革的成果,推进改革的进程,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同时,现代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及法制知识也是21世纪一代新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学校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权利,既是实施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也必将对提高国民素质,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学校、教师和社会各方面要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须主动与公安、 工商、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积极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治理整顿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教师应认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远离网吧等娱乐场所,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管好自己的口,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要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攀折花木、不损坏公物;管好自己的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践踏草坪,自觉做一名新世纪文明青少年。二、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说,忽视了法制教育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缺少了法制教育的德育教育,也是不完整的德育教育。可以说,实施法制教育,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学校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德育都是塑造学生心灵的工作,要高标准完成这些工作,必须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而学生享有接受全面教育和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为此,必须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在组织领导、制度管理、队伍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从班级管理、部门协调、榜样带动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入手,确保法制教育取得好的效果。 一是抓好班级教育,寓法制于学科教学。教育育人,管理育人,科学育人。班级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战场,学校领导班子分别深入一线,到各班上法制课,面对面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在全校广泛开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学校团委、政教处通过学生会、各班团支部,把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渗透到班级,直至每一个人的思想深处。班级法制工作,主要靠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去完成,学校把班级法制教育工作列入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工作计划,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统一考核,随时检查督促,及时调度调整。 二是做好职能处室与年级部的协调,统筹兼顾。当前,各学校推行的是以年级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学校分为多个年级部,各级部对所属班级的法制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学校专门负责法制教育工作的团委、政教处主要负责对各级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与考核,其他职能科室进行相关配合。学校总揽全局,统领、协调各个职能处室和级部的工作,形成法制工作领导层面垂直管理的多元格局,统一领导又各有分工,有利于发挥各职能处室、各专业部在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潜移默化。所谓身教重于言教。教师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是学生尊敬、信赖甚至崇拜的偶像,不仅向学生传播文化知识,也向学生灌输思想意识,教师的品行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品行。所以,教师的表率作用极为重要,抓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抓师德建设和教师法制建设。这就需要从学习入手,有计划的组织教师学《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及各种法律法规等。要有制度,要制定相对明确的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并与考核挂钩,坚持评比,禁止教师打麻将,赌博、体罚学生、衣着不整、在教育教学场所吸烟、说脏话等,要求教师敬业爱岗、爱护学生、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等,这些都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进行严格的检查。在学校学生以自己的教师为表率,教师则以党员干部为表率,党员和学校领导干部能否发挥表率作用对学校法制建设影响极大,学校党支部要把法制建设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当中,要求党员身体力行,自觉发挥表率作用。 四是做好学校、家庭、社会结合文章,齐抓共管。教育和培养学生,不只是学校内部的事,也不只是教育自身的事,在学校教师费尽心思为学生注入健康的法律意识,到了校外,因社会的复杂性和学生思想不成熟、易变性突出等特点,很可能被不健康的意识换了脑子,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将功亏一篑。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必须重视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个方面的结合。努力把法制教育工作延伸到社会和家庭,争取更大范围、更多的人员参与到法制教育工作中来,形成社会家庭学校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 三、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纠正不良习惯,防微杜渐 中学阶段的学生,正处在由儿童向成人转变的时期。这个时期生理迅速发育,知识能力快速增长,个性和世界观初步形成,同时也是各种心理疾病的高发期,作为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必须切实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青少年犯罪,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注意调整学生与家庭的心理关系。事实证明:家庭关系影响着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进入青春期后,学生的自我意识增强,渴望独立、自主、自由。而多数家长不能清楚地意识到孩子的心理需求,却常以否定的言论来指责子女,导致孩子的心态、性格甚至学习都受到不良影响,产生悲观失望,而自甘坠落,很容易误入歧途。教师应了解这些,并及时和家长沟通,把学生的心态告诉他们,不断调整自己的态度,理解学生,让学生周围充满爱的温馨,让他们的心间充满阳光。 二是调整学生与学校的心理关系。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教师是主力军。教师的态度和评价,在同学中的地位,学习成绩的优劣,都会影响到学生的自尊心。培养、激发、保护青少年的自尊心是保证学生心理健康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对学生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如谩骂讽刺、挖苦体罚,都会损害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在情感上和教育对立起来,或者干脆“破罐子破摔”,以至学校无法对他们进行教育。因此要求教师不要单凭学习成绩去衡量学生,多了解学生的心理需要,帮助他们排解认知与情感上的困惑和烦恼,让学生振奋起来,让学生喜欢教师,喜欢学校,接受教育,认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正确,避免违法违纪。 三是注意调整学生与社会的心理关系。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由于涉世不深,缺乏社会生活的亲身体验,人生观、世界观不成熟,对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估计不足,所以在接触和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心理疾病,教师不要只重视教授学生理想化的社会观念,人为的拉大与现实的距离,要教会学生全面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和规律性,分析表面现象背后的本质,学会适应和生存。也就是贴近生活、接触观实,增加学生社会生活的直接体验,树立明确的是非观念、道德评价标准,养成良好的辨识能力,自觉排斥不良文化,远离邪恶,独善其身。 法制教育论文:浅析行为塑造法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摘 要: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仍然屡见不鲜,这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本文认为,法律行为也必须要通过一定训练才能形成,行为塑造法是帮助学生养成法律行 为、避免知行分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行为塑造;大学生;法律行为 当前,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类型和数量增多,我们的办学条件在不断改善,大 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却仍然屡见不鲜,这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考察和弊端分析 高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向大学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使他们能够正确地看待和处理社会 事件,了解社会对个人行为的法律要求,明白行为的法律意义,从而能够指导自身的法律行为, 做到知行统一,即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但现实中有部分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 能力较强,在观念上也认可法律要求的合理性,实践中却不按法律要求去行动,即所谓“知而 不行”、“知而错行”,这种与法制教育目标完全背离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也让 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者深感忧虑。 近年来频频涌现的大学生犯罪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高校传统的法制教育在学生 法律行为的养成上欠缺实效性,我们现有的法制教育存在弊端。 首先,传统法制教育过分突出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教育对象过于客体化,在教育实践中大 多是命令主义和单向灌输,忽视了受教育者自我发展、自我进步的内在需要,更是严重欠缺行 为实践环节。其次,许多高校在法制教育考核方式上只强调“知”的评价标准,忽视甚至几 乎没有“行”的评价指标,容易使学生停留在“知”的层面上,法律行为能力得不到提高。 具体来说就是,高校现有的法制教育注重讲授法律知识,教师理论说教和对法律条文的 解释多、实践环节少,学生普遍对“死板”的法律规定欠缺体会,法律规定难以成为指引学 生行为的有效规则,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掌握了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却仍然 只会听从本能,或因循过往的错误经验,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也就是说,在学生身上普遍存在知行分离的可能性,学校的法制教育并没有起到应有的 作用。我们看到,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教育观念滞后、内容僵化、方法简单,已经不能适应 形式发展的需要,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该为大学生群体重 构一条法制教育的新路径。 二、行为塑造法对大学生法律行为养成的作用 我们认为,法律行为同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遵循行为养成的一般原理,其养成也必须 要通过一定训练才能形成,最起码经过训练养成的行为模式被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 1、行为塑造法的含义和作用机理 行为塑造法是根据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研究结果而设计的培育和养成新反应或行为型 式的一项行为养成技术,旨在让人掌握新的行为型式,破除旧有的、习惯的行为型式,消除 不良的习惯行为,形成新的正面的行为型式,并巩固下来成为个体生活风格的一部分。采用 有规律的、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出所需要的行为并使之固化的过程,就叫作行为塑造。 2、法律行为的特点和可塑造性 我们考虑,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但社会 事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大学生热情冲动,反应迅速,易走极端,错误往往在一瞬间铸 成。要让学生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平时的行为养成必不可少,当然,我们不可能让学生在 真实生活中反复体验,选择行为方式,社会行为具有不可逆性,一旦做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 负责。但我们完全可以主动运用行为塑造法,在平时的学校教育中为学生大量创造出仿真的 社会事件情境,让学生角色代入,去通过具体事件体会行为选择的重要性,体会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的好处,从而让他们养成强烈的法律意识,在遇到真实事件时能本能选择求助于法 律,把依法办事列为行为的首选,避免知行分离。 当然,对大学生来说,虽然许多法律行为无需通过复杂的行为塑造过程即可直接掌握, 然而仅仅具有高度的学习能力并足以掌握所有新的行为方式。任何人都不是想学什么就能学 会什么,人的大多数新行为方式的建立往往意味着同时破除旧有的行为方式,一个人的习惯 行为,作为他的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长期的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因此,不良的行 为方式要一下子消除不容易,新的行为方式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形成,更不可能一出现便巩 固下来成为个体行为习惯的一部分。 3、大学生法律行为塑造的实施途径 第一,法律行为塑造的路径。 在对大学生法律行为进行具体塑造时,首先是要确定具体的目标行为,也就是当个体遇 到困境时,我们希望他能够首先采用那种行为方式来解决困难;然后要选择适当的强化物, 要保证在个体采用我们期望的法律行为后,能立即给与;最后是选择一个合适的起点行为, 开始实际塑造。 第二,法律行为塑造的方法。 我们认为行为塑造法在法律行为养成中的作用是明显有效的。行为塑造法主要涉及到强 化原则的应用,强化原则在新行为习惯的培育中的作用是肯定的。一般来说,塑造行为有四 种方法即积极强化,消极强化,惩罚和忽视,其中前两种是正强化,后两种是负强化。所谓 强化是指行为被加强的过程,正强化导致了学习,强化了行为反应,增加了行为重复发生的 可能性;负强化也导致了学习,但它削弱了行为反应,并减少了其发生的几率。 积极强化是指当一种行为能达到目的或得到回报,达到目的的满足和获得的回报就对这 种行为起到了积极鼓励的强化作用。例如,如果大学生实施法律行为后成功解决了某种难题 并从中获得强烈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就强化了他的法律行为,使他再次依法办事的可能性 增加,也使他倾向于再次使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消极强化是指当实施某种行为可以躲避令人不快的事件时,成功地躲避也强化了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及强度。比如一个大学生在在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并从中获益并且侥幸逃脱了 惩罚,也就是令他不快的结果并没有发生,他可能会高估社会对这种行为的容忍限度,低估 这种行为被发现后予以惩罚的几率,那这个结果就强化了他的违法行为,其再次实施的可能 性就增加了。 惩罚是消除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反抗和制止,到行政处罚、刑罚 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实施,都是为了使违法犯罪者为其行为付出代价,达到惩戒的目的。同 样是惩罚,给予的时机和方法不同,其效果也会大相径庭。一般认为,惩罚应尽可能做到及 时给与、直接给予、连续给与,并且应当与行为的程度相当。例如在常见的个别大学生进行 盗窃行为时,及时给与惩罚就是在发现盗窃意图时立即做出反应,应该用眼神或动作表明你 已经发现他的意图,或者当场揭露予以谴责,这要比等到盗窃行为实施后再惩罚他效果要好 。直接给予的惩罚可确保当事人感受到这一惩罚,并认识到惩罚与其行为之间的关系,这和 间接给予的惩罚在效果上是不一样的;连续给与惩罚是指每一次违法犯罪行为出现时都给予 惩罚或忽视,以达到负强化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的目的。程度相当是指 要使惩罚的程度与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保持一致。在图书馆拿错书包是一个很难判断是 有意还是无意的行为,为此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显然是一个过度反应,而指出问题并适度表 露自己的不快是合适的。 “忽视”是消除以引起注意为前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利器。例如,对受到电话或短信骚 扰的女大学生来说,装作听不到讲话后挂断电话,装作没收到短信而不予理会,这都是明智 的做法。骚扰者发现没有出现他所期望的反应,也有可能再度尝试,但总是达不到预期目的 的结果会不断削弱他的信心和动力,减少并最终消除他的骚扰行为,这实际上就是对他的这 种骚扰行为实行了负强化。 行为塑造法在高校法制教育中的应用还很少,尤其是自觉应用,它的具体作用还有待研 究和探讨,目前国内对这一课题系统研究较少,我们希望通过本文揭示其作用和意义,并对 其具体实施途径做出初步探讨,以便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克服大学生知行分离的不 正常现象,从而尽量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大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构建平安校园的措施办法研讨 摘要:安全需要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的根本,是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是人们历来关注的重点.高校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也难免面对各种危险,安全意识对于大学生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概念入手,结合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探讨了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关键字:大学生安全教育必要性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客观上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在维护大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使得大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走向社会从而为社会做出贡献. 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如何让大学生能够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呢?怎样才能让大学生从根本上把事故防范与未然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切实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形成的意义就在于真正让学生安全了,让学生从根本的源头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了安全意识,懂得自己保护自己,就是在未来的成才路上加了一层保护网.保护好自己才能安全的学习,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有了安全意识,学生就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平安,就是学生自己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达到了这个目的,也就为安全成才增加了砝码,从学生的角度保证了其自身的安全.由此可见,安全成才讲的就是让学生自己安全,安全的完成学业.报答供养自己的父母,和提供条件的社会和国家.因此,安全意识的有无对大学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而安全意识是怎么建立的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了解安全知识.从课堂上汲取知识是学生接受事务最好的办法.不仅可以在学习的时候潜移默化的掌握知识,而且所得到的安全意识对学生个人是由十分重大的好处的. 安全教育是高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对于加强高等院校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战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网络安全教育.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应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时进行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 (三)消防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的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可通过以下途径: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 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心理安全教育.加强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学校可以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关键是落实这就需要有人来抓落实并形成制度,其主要途径和措施为:一是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这就是在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和老生毕业教育时,要安排安全教育时间.重大活动前,重要事件后,要根据当时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和活动要求,进行安全教育.二是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上安全教育讲台,亲自授课安全教育考试要记学分,对本院(系)学生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表扬、奖励,对发生的不良倾向、不安全因素和行为要坚决揭露敢于批评.三是辅导员要对学生中的安全情况经常检查,把一些不安全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在讲工作、讲学习时不忘讲安全特别是对个别人的行为要一抓到底,不解决问题不放手.四是学校保卫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在校学生发生的不安全问题和参与安全管理的好人好事,并积极向院系领导提供安全教育的教材,协助其上好安全教育课. 安全教育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关系和谐校园建设.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高校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我们认为,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是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进程中,大学生安全教育不仅需要,而且必须加强. 法制教育论文:试论公民法制教育理念与模式之转换 论文关键词:公民法制教育 公民权利 公民义务 理念创新 论文摘要:传统意义上的公民法制教育强调公民对义务的遵守,强调公民守法,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流于形式。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将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同时还应该重视政府守法的表率作用以及公民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总之,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必须创新,需要从“义务型法制教育”转变为“权利型法制教育”。 公民法制教育对于培养高素质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注重法制建设,强调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促进了全民法制观念的提升。在历史上,我国是中华法系的发源地,古代法制具有较强的权力属性,权利的观念并不存在,这也导致了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薄弱。历次普法运动对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所产生的积极意义不能否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教育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的需要,最为典型的就是历次普法运动并未降低犯罪率,相反犯罪率还在不断的上升趋势中。这就需要对我国公民法制教育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检讨与审视,以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 一、公民法制教育目的探讨 (一)传统意义上法制教育之目的 传统意义上的公民法制教育其日的在于宣传法制观念,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从而降低违法乱纪的行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如有学者指出,“法制教育主要体现为指引、教育、预测、评价、保护、威慑、稳定、激励、信仰等九大功能。”尽管指引、预测、信仰等也被列为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传统的法制教育日的乃是促进公民守法,威慑、震慑等功能居于首要地位。这一目的是在社会综合治理理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木思路是通过法制教育,实现公民守法。在法律的运行中,大部分情形下法律都是由于被遵守而得到了实施,因此不可否认,公民守法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应然意义上法制教育之目的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尽管不能否认公民守法的意义,但是从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来看,单纯的公民守法己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公民”这一概念本身即是以权利主体,且是公法上的权利主体而出现的,因此不管是从公民法制教育的本意,还是从时展的需求来看,公民法制教育都应该以权利观念、公民观念甚至民主、法治、宪政意识的培养为目的,而不能单纯地通过公民法制教育实现公民守法。因此,可以将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教育称为“义务型法制教育”,而从应该意义的角度来看,法制教一育应该是“权利型法制教育”,且“权利型法制教育”从属于公民教育。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权利,尤其是私权利观念在我国曾经有着不好的名声,“权利”甚至被误解为“争权夺利”。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强化公民的权利观念,井不代表公民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公民法制教育应当是全面的,而不能仅限于公民权利观念的培养,公民的义务,尤其是公民的道德意识,同样具有重要性,只不过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公民权利观念的培养,应该居于首要地位。 二、当前公民法制教育存在的误区 (一)公民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我国己经经过数次大规模的普法,这是中国历史上所没有过的事情,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其意义相当深远。但是在公民法制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公民法制教育往往流J立形式,在一些地方只是简单地发放一些调查问卷,或者发放一本法律宣传画册,显然这些不能构成公民法制教育的全部内容。此外,公民法制教育呈现短期化的趋势,在普法期间要求全民学法,一旦普法结束,法制教育便束之高阁。过于追求短期化效益并不能有效地促进公民法制观念的提升,相反普法教育可能反而会对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 (二)公民法制教育内容陈旧 从我国以往公民法制教育的内容来看,这些教育内容也己经不能符合时代的需要。例如,法制教育过程中往往要求公民回答一些婚姻家庭法的问卷;又如,公民法制教育往往被定位于邀请公民观摩一两次刑事审判。这些教育内容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过于注重具体制度的宣传,而忽略了法律理念的培养。在公民法制教育中,最常见的就是对《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进行提问,这些具体制度上的问题严格来说不应成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反,一些基本的权利观念、法律理念,在法制教育中被忽略;第二,法制教育的内容被定位于加强对社会的管理,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尽管社_会治安一与社会稳定对几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制教育不应止步与此,而是应该结合时展,对法制教育的内容进行拓展。 (三)公民法制教育理念落后 在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上,我国现阶段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为“管理型法制理念”与“权利型法制理念”的冲突。所谓管理型法制,是指强调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总称,这样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强调对社会的管理:所谓权利型法制,是指通过“权利一义务”的关系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承认公民享有基木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我国当前公民法制教育仍然注重于管理型法制理念的灌输,主要表现为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往往注重于告诉公民“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而不是告诉公民“你有哪些权利”或者“你可以做哪些事情”。 在公民权利意识层面,山于“人治”传统的影响,法律木身的不足以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公”现象,人们对权利尤其是法律权利仍心存疑虑。之所以出现这一局面,与我国历来权利观念不发达有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要求服从政府的安排与调配,自身的权利需求则处于抑制状态。反映在公民法制教育中,就是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仍然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人们的权利需求不符。 三、公民法制教育新理念的贯彻 (一)应该明确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 如前所述,我国在公民法制教育上的目的存在偏差,在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上比较陈旧,因此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认清公民法制教育的日的,并且树立公民法制教育的全新理念。由于单纯要求公民守法的法制教育己经不能满足时代之需,因此建议我国将唤醒公民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基本目的,公民的权利在内容上应该兼容公法上的权利和私法上的权利,将公民法制教一育的日的彻底从公民守法转变到公民权利观念的培养上来。 (二)加强公民意识、公民权利的灌输 “何谓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识,即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公民的认识。公民身份处理的是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应具备清晰的公民意识,即对自己的身份、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尽的社会责任有一种自觉,并在政治生活和日常行为中显现出来。”公民意识、公民权利对于一个现代国家的发展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如果离开了具有权利意识公民,则国家的发展是无法想象的。因此,在公民法制教育中,不是背一两个法律条文、观摩一两次庭审就可以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而是应该在长期的、循序渐进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灌输公民权利观念,使公民能够认识到,自己在法律上是一个权利主体,而不仅仅是一个义务主体。 (三)政府应该作为守法的表率 我国在公民法制教育中往往强调公民守法,事实土正确的做法是强调公民权利,同时强调政府守法。政府守法的意义在于树立表率作用,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和谐社会有诸多前提,其中根本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守法。政府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的和谐社会的最大目标。”当前的时代主题是构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义,政府守法意味着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律预先设定的轨道内运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行事。政府守法能够给公民树立良好的表率,从而实现上行下效的效果;相反,如果政府违法,则会使人们丧失基木的法律信仰,如果法律没有被很好地遵守,而法律的践踏者又是政府,这会使任何法制教育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当前,政府守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政府官员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现象又比较多,这就需要公权力一方面实现自我抑制,树立基本的法治理念,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还要听取、采纳公民的意见,使公民成为一个监督者,以促进政府守法的实现。 (四)加强公民参与,提升公民权利观念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参与到社会生活的管理中。“公民是法治秩序中微观层次上的行为主体。参与是法律文明中的重要问题。公民参与法律的广泛性与真实性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标尺。”“公共行政理念与对传统行政理念的继承与扬弃,强调行政过程应该吸纳公民参与,“与公民参与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掀起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主义为理论基础的行政改革,摒弃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公民参与对于公民法制教育的意义在于,公民通过参与的过程介入社会管理,一方面使公民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另一方而也使公民能够以管理者、参与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法制运行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当前我国公民有着强烈的参与热情,却缺乏必要的参与途径。例如在公共环境治理等领域,公民参加听证会权利尚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一些重大环境事故往往由于没有听取公民的意见而造成的,这就说明公民参与在公共治理中的重要性。公民参与途径的拓宽与参与权利的保障,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重要方面,我国当前与其对公民进行表面化的法制教育,不如创造条件吸纳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这将有效地提升公民的参一与热情。 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门,我国传统上强调刘公民的守法教育,但是从时展的角度看,这一教育模式己经落伍;我国需要贯彻落实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将公民法制教育的模式从“义务型法制教育”转变为“权利型法制教育”,并且通过强化公民意识,吸纳公民参与,强调政府守法的表率作用等措施,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 法制教育论文:关于中职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文关键词:法制教育 中职生 法律制度 论文摘要:法制教育是适应我国践行法制社会,建立法律体系的根本保障。它有效地推广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发展。本文以中职生法制教育为背景,分析指出了当前法制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1法制教育与社会联系不紧密 我们知道,任何理论知识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之上的。对于法律来说,其理论知识的价值正是体现与实践之上。与社会实际不相符或者说脱离社会的法制教育必然是失败的。 从当前中职生法制教育课程安排来看,其大多沿用了以前的老版本,并以国家宏观法制法规为基础,缺乏细节性与实际性。这往往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透彻,在实际法律案件中不能随机应变,灵活运用,抓不住头脑。 其次,在教师的讲解上,教师往往采取传统授教方式。即以理论为主导,缺乏必要的实际案件分析。这使得学生的法制教育出现单一化,狭隘化。法学是一门实践的学问,隔绝社会,封闭教学,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2法制教育中缺乏人性化教育 法律社会建立的基础与法律价值的体现是以“以人为本”为基础的。在中职生法律教育中,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价值。在法律教育中,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2.1教学中,教师为教而教 在法律教学中,教师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着学生对法律理解。在我们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采用自己的习惯与方式传授。其中,许多不利于学生接受与理解的方式也一并用上。这使得在教学过程中因为教师不当的教学方式导致师生间沟通不畅。甚至出现由于教师的歧义教育使得学生对重要知识点产生偏差理解。其次,由于不当的教学方法,往往会导致学生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达到默契,不能很好地相互融合。 同时,在教学上出现许多老师照搬书本知识的现象,在教学过程中,完全是固定的框架知识点,很少融入学生的智慧和思维。这导致教育的单一化,而非互动。 2.2学生积极性较低 我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法律教育与学生而言,困扰着法律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即是对法律教育的积极性。法律教育以其枯燥、死板使得学生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融入其氛围中,这对法制教育课程的开展造成了阻碍作用。 3法制教育对策研究 提倡建立法制社会,其目的就是推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使全民具有法律意识。其中,法制教育则是实践这一号召的重大举措。因此,健全法制教育,加强学生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常识的培养,强化其法律素养就成为关键。 我国中职生法制教育现行矛盾主要体现与以下三个方面:来自与硬软件支持上的矛盾,来自与教师个人素质的矛盾,来自于学生自我法律认知上的矛盾。要解决我国中职生法律教育中的瓶颈,应当从三个方面人手。 3.1政策的支持以及第三方的扶持 中职生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接受新的知识较快,同时对于已培养的思维定势很难改变。中职生法制教育基础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这来自与从小的素养。很多学校仅仅依靠聘请当地派出所作宣传,因此学生从小接受的法律教育是狭隘的。不全面的法律教育影响着其对法制的认识。 另外,来自与其他第三方的影响,包括社会对于法制的宣传,家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渗透与积极引导,也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积极作用。 3-2教师个人法律素质的培养 教师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构成教师在教学上对学生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其自身专业素质、自身个性与自身对法制教育的态度。 在法制教育中,教师肩负着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与传达我国现行法律发规的重任。在中职生法制教育中,教师应当注重自身条件的取长补短,为学生法制教育的学生提供良好的氛围。首先,在教师自身专业素质上,教师应当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教师的法律思维应当活跃,应当认识到我国现行法规的越来越人性化和全面化。只有教师具备了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为中职生法制教育提供可靠的智力保障。其次,教师自身个性是构成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因素。一个正面的教师形象是促进师生关系良好发展的关键。构筑新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当用自身修养去感化人,与学生走在一起,为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合理的氛围。再次.教师对于学科的关心和热爱程度将直接影响学生对其学科的认识。只有教师在行动上的影响才能强化学生对法制教育的热爱。 3.3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学生对法律的自我认知影响其对法制教育的学习兴趣。新时期,信息时代在各个领域的渗透,社会高速化的发展,对社会与个人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中职生应当抓住这个机遇学习法律知识,拓展自己的远见,培养其对法律的兴趣。 总之,中职生法制教育是一项长久的活动,法律的普及与推广需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中职生法律教育是关系我国法制社会推进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当引起重视,同时,还应当得到各方面的支持。 法制教育论文:关于中职生网络法制教育初探 【论文关键词】网络犯罪;法制教育;法规 【论文摘要】人类面临21世纪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信息技术对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的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严峻的挑战。本文将以中职生为研究对象,分析指出了当前形式下,中职生网络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特点,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见。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中职生处于青少年时期,是网络的主流群体,青少年已占据网络半壁江山。由此导致的负面影响是中职生网络犯罪逐年增加。 中职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其自控能力较差,往往经受不住网络世界的诱惑。性情较为冲动,容易犯下错误。因此我们在探讨中职生网络法制教育这个命题时,其实质也指向整个青少年群体。 一、网络世界对青少年的危害 首先,网络时代的到来,为公民提供了一个便利而民主的平台,这极大的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但是随之也导致了一系列的不良因素的产生,不良信息的传播,包括色情、暴力信息的传播,对难以分辨是非的青少年造成误导,使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进来年,每届人大代表会议将网络犯罪都提上日程,国家也越来越重视青少年网络犯罪现象的产生,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仍有许多网站打着擦边球,变相的渲染色情暴力,这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网络犯罪的主要因素。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 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其次,由于网络虚拟游戏的普及。许多网络游戏运营商大肆推广许多游戏含有暴力因素,使得青少年容易陷入其中,严重影响了学业和心里健康。近几年,都有媒体报道由于青少年沉迷与网络游戏,甚至将自己当作游戏中神话的对象,甚至出现杀害自己亲人的悲剧。还有的青少年,由于对网络游戏的沉迷,无钱上网,便走上抢劫、盗窃的犯罪之路,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二、中职生网络犯罪原因分析 1、学校方面。学校对中职生的法制教育与学校监管程度是构成中职生网络犯罪的主导性因素。当前形式下,由于中职学校对学生法制教育重视意识不够,导致很多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容易走上法制的死角,从而犯罪。 2、社会方面。学生作为网络主流群体,一般是以网吧为寄居点。虽然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上网,但是仍然有许多网吧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变相引诱未成年人上网,如大幅游戏宣传海报,或者下载色情片存于硬盘里。网吧作为社会群体,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漠视也是够成青少年容易走如犯罪迷途的原因之一。 3、家庭方面。在家庭教育方面,由于现在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导致其生性懒散。自控力往往较 弱。同时由于许多单亲家庭孩子与留守孩子,缺少父母的照顾,性格孤僻,容易走上极端犯罪的道路。 三、网络犯罪对策分析 由上分析,当前中职生网络犯罪主要受网络本身的、家庭、社会与学校四者之间的影响。因此,在对中职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时候应当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其次,需要说明的是,在对中职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之中,应当揣摩其心理特征。分析出一套具有中职生特色的网络法制教育之法。 1、家庭方面。应当加强孩子独立思维的培养,积极培养孩子的广泛兴趣,培养孩子的情操。家庭应当担当家庭监护的责任,在为青少年提供广阔空间的同时,也应该有所管辖,做到适时适度。另外,家庭是青少年第一教育学堂,作为父母,应当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其身心都能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相对叛逆,长大后有了自己独立的思维,容易与父母产生代沟,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监护人应当注重方式方法,多了解孩子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 2、国家政策方面。由于网络本身侵害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国家应当严密监控网络,分析青少年上网走向,并相应的出台一系列政策。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网络的监管,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发故意政策。但是仍然有许多地方值得考量,在力度和范围上更应该加强。缩小网络的负面影响,积极弘扬和宣传网络的正面作用。在网络监管方面,如继续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限制,对网站信息的合理监督,出台相应政策限制活着取缔不良信息的传播,如宣扬暴利色情的游戏等。在游戏上,也应当限制个别网络游戏的蔓延,如增加对游戏营运商新开发游戏的审核力度,增加游戏运营商税收等。 3、在学校方面。由于学校是青少年集中地,也是中职生获得网络法制教育的良好渠道,因此,学校本着育人的原则,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有必要的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如定期的网络法制知识的普及,专家讲座等。也可开展相应形式的活动,通过这些渠道让青少年了解网络法制知识,使其深刻认识到不良信息与不良网络嗜好对其的负面影响,并培养其良好的道德情操,培养正确的网络兴趣导向,建立其良好的网络法制自我意识。 总的来说,我国对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仍然很欠缺。呈现出犯罪比例和网络化的普及成正比的形式,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需要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 法制教育论文: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与保障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力;保障 [论文摘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我国主导性培育公民法律素质推演法治化进程的核心内容之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总量取决于三方面:一是来自个人本体、群体组织和社会整体的分力是否形成合力;二是权利意识和法律品质的客观状况;三是传递载体及渠道的发育水平。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障效能,则取决于观念导向、政策指引、环境协同、途径优化等结构要素及其互动机制的完善程度。 一、引言 众所周知,青年一代的法律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如何提高青年一代的法律素质?邓小平早在80年代曾指出:“加强普法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那么,青少年法制教育在我国应如何开展呢?显然,要回答这一涉及法制教育实质性运行的关键方面,只有首先正确、全面认识法制教育的“原本”,才能顺藤摸瓜地理顺“针锋相对”的消解路数。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的优化发挥及效果的良好彰显,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动力予以支持,更需要有健全完善的机制作保障。所以,寻求法制教育的动力之“源”,构筑法制教育的保障之“垒”,是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序开展的根基性问题。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 从社会学心理学角度讲,动力源于需要。常态意义上,“需要”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需要”与“满足”的对立统一性。要达到“需要”的“满足”,就必须根据这一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参与社会生活以获得丰富的满足物。二是“需要”的永不满足性。“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它一切动物。”“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了新的需要。”说明,需要在事实上是永无止境的,一种需要的满足总是不断引起新的需要。 青少年法制教育也不例外,其根本动力来自主体对教育内容和手段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供体”(教育者)与“受体”(受教育者)之间互为主客体关系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教育活动对于“受体”全面发展的目的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等等。由是观之,为了能正确揭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机制,需要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主体”、“动力内容”、“动力载体”进行深入研究。 (一)动力主体 动力主体既指动力发生主体,又指动力利用主体。就整个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动力主体既可能是发生主体,又可能是自身的利用主体。不过,高层次的动力主体总是低层次动力主体的利用主体,如社会、组织对个人就是这样。基于这个意义,我们可以从“动力源”角度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力主体分为三类:个人本体、群体组织、和社会整体。 1.个人本体。就微观个人而言,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是为了满足个体自我实现需要,是为提升个体自身素质而产生的心理动力。如果撇开主体以外的因素,仅就个体自身行为的动力系统而言,推动青少年个人从事法制教育活动的最直接的“原驱力”当属个人本身接受法制教育的需要。这是因为,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 2.群体组织。青年个体是未来的社会从业者,面对全球化浪潮席卷而来的今天,普适性国际规则迅速渗透到各个经济角落,群体组织往往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益,会逐步地把“法律素质”纳入考察和录用员工的基本环节,由此必然促使青年个体产生参与法制教育的冲动。 3.社会整体。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全面发展,必然导致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推动力。这种宏观作用的推动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群体组织必须培养出大批能适应加入WTO后法治时代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这样一来,青年个体也只有通过系统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第二,社会的法治化推演,不仅能为青年个体的人参与法制教育提供各种条件,而且还产生了要求行为个体参与法制教育快速提升法律素质的社会整体“拉动”。 应当看到,个体“微观动力”、群体“中观动力”和社会“宏观动力”是三种分力,法制教育动力总量的大小取决于这些分力整合而成的合力的大小。当这三种分力互相协调,个人、群体、社会三者利益趋于一致时,三种动力就会形成一种合力,这种合力所产生的动力总量会超过各分力简单迭加所不具有的新质和新能量,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从而大大加强法制教育发展的动力;当三重动力形不成合力,甚至于方向相反、背道而驰时,法制教育的运行就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因此,青少年法制教育各动力要素是否互相协调、形成合力,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的发挥。关于这一点,20年来的“普法”实践是值得我们好好反思的,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精细设计不能紧局限于“供体”的视角和立场,如果过度地忽视“受体”的真实需要,其最终不得不面临的结果是:“手术成功了,但病人死了。” (二)动力内容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内容,是指促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及其价值实现的动力结构的具体表现形式,与一般法制教育的动力内容应该无多大差异。粗略地讲,法制教育的动力形态包括精神动力和物质动力。 1.权利意识之精神动力。所谓精神动力,就是指思想、信念、情感、意志等精神因素对人从事的一切活动及社会发展产生的精神推动力量。开发精神动力,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科学动力、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的教育与引导,精神文化已成为公认的社会资源之维。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旨就是把真正的法治精神告诉人们,努力培育他们同现代法治文明相一致的自主性心理价值诉求。 通常认为,法治精神应包括四层涵义:第一,尊重与保障公民权利是法律的基础;第二,只有法律才是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第三,立法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四,法律具有至高权威,它是社会所有成员、机构的行为规范。其中,保障权利限制权力越来越成为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因为“只有权利成为目的、权力成为手段的地方,才谈得上法治。”我们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路数应当调整,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心不在于仅教育人们如何遵守义务、服从法规,而必须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呼唤人们对权利意识的觉醒。奥斯丁曾提到:“权利之特质在于给所有者以利益。”正是因为法律基于权利设定可能带来各种便利和利益,包括心理和感情上的利益(公正),才会赢得人们遵守、诉诸或全身心信仰的直接动机;才会激起他们把法律也当作一种追求个体利益的资源而诉诸、利用,让他们坚信唯有通过法律才能更好地获取某种利益或保护既得的利益,以至于让他们把全身心都卷入到法律实践的话语中,直至无法解脱。 2.法律产品之物质动力。物质动力,是指满足人们需求的物质推动力量。满足需求的对象称为满足物,最简单的划分是“硬性”满足物与“软性”满足物。任何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满足物都被称为“硬性”满足物,大部分物质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它,如吃、喝、住、穿等。与“硬性”满足物相反,传统上人们将同非物质需要联系起来的满足物称为“软性”满足物,如社会秩序、权利、地位、民主、自由、荣誉等。满足物能否足够地满足需要,关键要看“满足物”是否符合需要主体的利益。 毫无疑问,青少年法制教育推动力的直接物化诱因之一就是法律产品。需要澄清的是,人们是否愿意接受法律,并不是由法律的“重要性”和“强制性”所决定的,而是由法律本身的规定所决定的,之所以愿意接受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接受者对法律的品质的认同;二是法律符合接受者的利益。由此可见,人们选择接受或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不仅仅有效,还必须有益。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如果法律与他的利益无关或者相悖,他就可能选择疏远或违反它。按常识,现代立法是对社会利益关系的第一次分配,从这个角度讲,立法质量如何,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产生的影响极为重大。 (三)动力载体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载体,是指促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及其价值实现的“中介”,主要表现为传递渠道的动力媒介,如各类宣传教育工具。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将“法律”交给青年一代,使他们知法、守法、用法和树立法治观念,进而提高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法律的普及过程,既是信息传导过程,即由某一动力主体将法律信息传给另一个动力主体,如各种传媒的宣传鼓动;同时也是文化传导过程,因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务之一就是法治精神培植,只有特定的法律文化通过社会化和内化过程融入个体的人格系统里,才能影响并改变微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力主体的需要结构,从而使他的动力发生变化。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障 保障机制,是对事物发展运动的方向、规模、速度、质量等方面予以指导、协调、控制的,由一系列组织、制度、思想、观念和关系因素整合作用的机制。显然,保障机制的构成要素极其丰富,比较普遍的有理论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环境保障等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尤以观念导向保障、政策指引保障、环境协同保障、途径优化保障四种要素最为特殊。 (一)观念导向保障 观念是制度的灵魂,是制度得以产生和运转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大凡良好制度往往都源自于文化渊深的观念积淀。所以,以期通过青少年法制教育推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必须首先从改变观念开始。 “法治”观念要求人们习惯于将社会事务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中来加以分析、思考、处理,是管理国家和社会有效的手段,是不允许任何政党、组织、团体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念。可见,法治观念的基本内核就是诉求“法律的统治”(Rule of Law),内含公平与正义地衡量行为的价值准则以及法律至上的观念。要形成法律至上观念,首先得信仰法律,“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需要注意的是,只靠周而复始地强行灌输法律条规是难以解决信仰法律问题的。因为对于观念确信乃至信仰坚守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语言的说教,而是行为的感召;不是一般的倡导,而是具体的示范。而这种感召与示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自身的尊重、服从与遵守。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普通人的法律态度,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了什么,政府号召了什么,更取决于法律在政府那里被怎样尊重、服从和严格执行。因而政府守法程度从一定意义上关系着法律至上观念培育的成败。 (二)政策指引保障 一般来说,政策指引保障必须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满足需要。二是对需要的调节和引导。这显然要求,“政策”本身的设计必须正当、科学、合理,并且供给充足,否则无法满足需要,更无法良好地发挥调节和引导作用。 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政策实践看,1995年12月28日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合文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和2002年10月25日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是迄今为止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最为详尽的官方性政策文件。两《意见》随着近年来的社会变迁已日益显露诸多问题。《意见》规定:“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内容……。”显然,传统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地位上是从属于德育教育的,即把法制教育视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为目的的观念教育。我们认为,这样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因为,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近年来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足以说明: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既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更没有达到对学生予以“观念改造”的效果。所以,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政策定位”上,必须构建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三)环境协同保障 系统论告诉我们:系统是由要素构成的,系统的成功运行和功能出色发挥,靠要素的优化和协同。根据这一原理,如果我们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看作一个系统的话,那么立法、司法、执法、护法、法律文化、法律产品、社会、国家、组织和个人等等就是要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功运行及法治社会的最终实现,要靠上述各要素的不断优化与协同。 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所有要素中,司法和执法的影响是最为致命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直接行使着大部分的国家权力;司法是人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保证法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正义、秩序等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和途径。“司法”和“执法”作为人们可以直接感知与体验法律的基本“场域”,是人们塑造法律形象的重要质料,公正司法与依法执法对法制教育活动的同化感应比法制教育本身更为重要。 (四)途径优化保障 1.机构设置。在实践操作上,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建立起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协助的运行机制。以此构筑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及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为依托、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组织机构实施模式。 2.财力供给。必须畅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财政供给渠道,特别是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校、社会媒体等非官方的“法制教育”活动经费,应当重点落实和扶持,这样有助于激励、培植、壮大范围广泛的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力量。此外,还应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如通过吸收社会捐款、建立普法教育基金,吸纳、扶持法治志愿者队伍等等。 3.方法创新。从现阶段看,青少年法制教育在模式择选上应着重考虑如下几方面:(1)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占领电视、网络等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2)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公开,变立法、执法、司法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使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避免空洞说教;(3)创设掌握、分析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法律素质水平、法律行为水平总体情况的预测机制,以便清醒认识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治精神、法治环境的二者差距;(4)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既要让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又要让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及必要、适时的引导;(5)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考核评估体系,按需开展全民青少年法制教育效果的总体评估、特定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项目评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果定性与定量评估,根据实证数据有效监督和调控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严厉制止盲目进行和流于形式。 法制教育论文:学校法制教育略论 摘要: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强化法律素质;建立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关键词:法制教育;法治;法律素质;依法治校 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保守的、甚至反动的教育内容将逐渐地排除出系统之外,科学的、进步的教育内容又会被系统主动吸收。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行既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蔡枢衡)。法治精神是推动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是一种可以沉积的民族文化。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治国家就难以实现。现代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想,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现代中国二十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需要护法忠臣,需要弘法良才,“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尽管自1986年开始的三次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和正在进行的“四五”普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第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同志在2000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已成为个体社会化必经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1.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除大学有专门的法律教材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同时,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仅指品德教育。政治教育主要指政治立场、观点、态度以及政治鉴别力等方面的教育,思想教育仅指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而品德教育旨在培养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品质。德育的三大组成部分本身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另外,比较美国、德国与瑞士等国的学校教育,尽管也强调道德或宗教教育,但法制教育却是这些国家学校教育的传统,它与道德或宗教教育无论从教材编写、专业设置还是教师配备上都有区别。可见,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变相为德育内容,这种做法从理论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同样,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德育实践本身就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杠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制面前毫无地位可言,再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无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2.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如前所述,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熟不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政治理想。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现政治理想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这种作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群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3.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法制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功用与现代学校教育忽视法制教育、不重视法律素质培养的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理所当然地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才和守法护法公民。现代学校教育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改革那些与民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体制,把法制教育摆在应有的地位并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认为,当前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必须着手以下几方面的构建。 (一)完善素质教育理论,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加以研究。九十年代初期,国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大力倡导“改革人才教育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在全国形成了“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高潮。从实质意义上讲,素质教育应该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教育”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而“全面发展教育”是它的基本实现途径。传统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是素质教育的几个重要途径,但决不是全部途径,80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九十年代又大力推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三)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法制教育与学校德育一样,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把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我们通过对多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认为法制教育活动应该可以是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的,除了正规课程教学外,还可以包括:1.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智力资源,开展“周末法制教育系列讲座”,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2.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3.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4.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素质;等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丰富了校园生活,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对建设良好校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 法制教育论文:关于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 现状与成因 教育和预 论文摘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这是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做为教育工作者,要深入 了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与主要特点,进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教育工作者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1靖少年犯罪的现状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 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文成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 “青龙帮”等。 2.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 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 14_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 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3.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广泛开展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 “两法一制”宣传 el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 、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 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2.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和基地的建设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3.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 4.构建学校、家庭、社会 “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各级党委、政府要尽最大努力,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为在校中小学生提供课外学习、娱乐的场所,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要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利用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体活动,真正使中小学生 “离校不离教”。同时,加强联系,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在校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和有劣迹的社会人员的帮教、监管工作。 三、结语 我们已经经历了 “一五普法”到 “四五普法”的阶段,今后我将继续进行全民的普法教育。无论什么时候,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总是只要重要同时也是任重道远的。 法制教育论文:中职学校实施法制教育问题的浅探 学法才会知法,懂法才能守法。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不仅要在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宣传上大做文章,还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融法律基础知识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1.举办活动,丰富内容 举办丰富多彩的班级、共青团、志愿者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与思想品德教育,以及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养成相结合,让学生从各种活动中去体验,领会法制的内涵。开展普法知识竞赛,举办普法报告会,组织学生观看法制题材的电影、电视剧等形式,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巩固记忆,打下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 2.结合案例,亲身实践 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仅靠背条文、考试是不够的,还应该让学生从一些具体案例中去直观地认识法律,去体验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可以聘请公安司法部门的办案人员到学校做普法报告,结合当地发生的法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有条件的话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如进行旁听审判,参加诉讼,模拟法庭等。使学生直观地深刻地感受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犯必究”的客观事实,亲眼目睹违法犯罪分子的可耻下场,亲身体会法律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功能。 通过参加这些实践活动不仅使学生巩固了已有的法律知识,从而还实现了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提高了学生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重教育、重预防、规范行为是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 青少年学生从课堂上,从各种活动中以及宣传栏里了解学习到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何让青少年学生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言行呢? 1.学好规章,提高素养 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对照行为规范的规定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将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列为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提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程度,使学习法律和遵守法律成为习惯,良好的习惯在于养成,在于培育和熏陶,良好的习惯是步入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2.纪律教育,规范行为 要经常性地开展各种校容校纪的纪律检查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但可以促进学生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还可以培养学生约束和制止不文明的行为,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正当防卫的正义感和见义勇为的责任感,加强学生的行为管理,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纠正,发现问题及时的和学生沟通。然而由于学生的禀赋、爱好、性格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的差异,各个学生所实际表现出来的优缺点、接受教育的方式和程度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在教育时要以人为本,采取宽容的教育态度与从严的教育态度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其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学生在教育和管理中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能够在良好的教育和管理氛围中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联合教育,合力教育 要加强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和家庭的法制教育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社会的有些人,当然也有个别学生家长法制观念谈薄,这就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意识薄弱,自觉守法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形成,没有形成法律意识,也就没有办法养成守法习惯。 在职业教育方面,学校和家长是学生成长发展的双翼,二者需密切配合,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成长的合力,在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基础上,首先要提高学生家长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让家长认识到孩子有进步和提高的潜力,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对孩子教育方法进行指导,要求家长树信心、抓习惯、管思想、束行为。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懂得遵纪守法。 因此,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一定要认识到位,目标细分,责任落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对学生进行教育性预防、疏导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惩戒性预防,培养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的学生。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种合力,给予学生全方位的教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使法制教育落实到实处,才能将学生培养造就成行为规范、心灵自由、感情丰富、思想充实、胸襟开阔的现代人,也就是能够为自己负责,也能够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负责任的,现代化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四、结语 综上所述,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未来社会的主体,通过法制教育,使他们的权利义务意识明晰,社会责任感强,有自觉守法的意识,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有”新人,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制教育的目的和根本,也是我们从事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平安校园以及和谐的小康社会的基础。 法制教育论文: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探析 法制教育是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更是提高学生素质的内在要求。高校教育的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其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 一、高校法制教育的规定性 1.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是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关于法制教育问题,主席明确指出,“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愿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因此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主席“民心工程”指示的有力措施。高校通过法制教育,可使大学生了解中国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了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方略,让他们从法律的高度确立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政治信仰,依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明白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高校法制教育还可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此外,高校开展法制教育,还可以使大学生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重托、人民的期望。 2.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增强适应时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和谐社会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这就非常明确地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才的重要方面提出来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状况关系到我们社会的稳定。高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搞好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是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大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于祖国建设事业,为国家的强盛作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的水平参差不齐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学的基本形式,在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也发挥着的主渠道和基本阵地的作用。但是目前在高校中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的水平却是参差不齐。有法学院系的高校的情况要相对好一点,而没有法学院系的高校或者原来在理工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校中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通常是由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门、学生处、团委或以及宣传部的人员兼任,而兼职教师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实践能力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因而使大学生对法制教育因老师的原因而不重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有关高校的主要领导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认识还是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把法律素质教育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而没有将其看做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更没提高到具有战略意义的高度去看待。由于法制教育师资的不专业性,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往往不重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培养,或者是不懂得法制教育的规律性,从而造成大学生强化法律工具主义意识,淡化法律的内在价值,所以大学生消极学法、被动守法和法律意识淡薄也就不足为奇了。 2.法制教育的内容枯燥 法制教育是一项融理论性、实践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2005 年之前,高校大学生课堂法制教育一直通过《法律基础》课来完成,2005 年开始,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把《法律基础》课和《思想道德修养》整合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制教育的内容篇幅减少,仅有两章多的内容,但是却涉及近30 个法律文件、100 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这使得课堂法制教育的任务更加繁重。很多教师一般无法对内容进行很好的处理,授课只是一系列知识点的罗列、堆积,教学内容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法制教育的主题往往偏重于防止违法犯罪,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培养。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重遵纪守法规范多,提要求多,讲义务多,而对学生的权利教育则相对偏少,致使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识的层面上,缺乏法律情感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即形成“知而不信”。 3.法制教育形式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而应该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制教育模式。目前大多数高校、尤其是一些理工科院校中的法制教育形式仍然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而在课堂的教学中,教师也往往采用以教师为主体的单向教育模式,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现代科学技术和案例教育在教学中运用较少。这种强制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使得法制教育缺少针对性。有的高校甚至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没有针对学生的专业特点开设一些和本专业相关的而又为大学生就业和从业所必需的法律课程或者是开设一些法律通识类课程的选修课。更忽视了校园法律文化的构建和法律氛围的营造。其结果必然是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的降低。 三、提高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路径探析 1.优化教师队伍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前提 从事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师包括高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他们不但要熟悉法制教育的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因为这直接关系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作为高校的管理者应具备很强的法治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管理相关的学生事务,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办事的能力。教师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成为大学生的楷模。因此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要不断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和法学理论的修养。只有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得以营造法治氛围,构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促进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提高。 2.创新法制教育内容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基础 高校中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在学时允许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法律部分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应重点突出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培养上。还可以利用《形势与政策》课开设国际、国内法制最新动态、当前重大案件分析等讲座,及时的把社会法制发展的最新动态传导给大学生,使法制教育更具有时代性和实践性,此外,针对不同专业的不同特点开设相应的和相关的法律课程,比如针对采矿专业开设《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针对经管类开设《经济法》、《合同法》,对全校大学生开设《婚姻法》、《劳动法》等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规范,使法制教育更具针对性,从而增强教育合力。 3.采取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 法制教育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学校、社会的教育力量和教学资源,具体做法包括:建立稳固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各高校应充分利用所在城市或省市的资源来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比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开展演讲赛、辩论赛类的实践,开展课前五分钟演讲,以此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和表达自己对一些问题的法律观点;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影视感染,在课堂中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一些来自《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新闻调查》、《大家看法》等电视节日中的法律案例来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参观、旁听类实践,比如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此外,高校必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文化环境,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环境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外部条件,是大学生的各种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法制教育论文:浅析职业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职业学校教育的一个基础点,强化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提高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是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状况令人担忧,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难相适应。本人就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以下探讨。 一、目前职业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职业学校缺乏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重视不够,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没有明确的定位,没有把法制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没有深入到课堂中,法制教育仅仅流于形式,一学期集中搞一次法制报告会,就等于完成了法制教育。 第二,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主要以法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教育内容,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一方面学生觉得法律知识枯燥乏味,一讲法制教育就讲犯罪和刑法。令学生误以为法就是刑法,到头来培养的仍是“法即刑”的传统法制观念者,学生存在只要不犯罪,法就与我无关的错误心态。另一方面,学生知道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却不清楚如何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仿佛法律与他们的现实生活不相关。 第三,单调的法制教育方法形式。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仅限于校园之中,经常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也很少邀请社会其他成员参加,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纯粹是为学而学,造成学校的法制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使法制教育达不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二、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而不是仅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内容。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使学生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 其次,应该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根据职业学校学生成长发育的特点、认知和接受能力,使职业学校学生能系统化、持续化接受法制教育。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编写如《法律与生活》等法制手册,使学生通过鲜活的实例明白法律的规定,随时随地学习法律,逐步形成法律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等等。 第二,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学生在了解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敬畏法律的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 首先,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 其次,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学校外还需要政法、综治等部门和家长的配合,加强未成年人校外的法制教育,同时应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不让法制课仅仅局限在小小的课堂上,要适当的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让他们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开辟校园普法宣传栏,定期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法制图片展览,营造一个浓厚的法制氛围。又如帮助学生建立学生法律协会,使学生就自身的学习、生活等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法律与我们密切相关,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相伴。 再有,把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比如定期开展“法制教育系列讲座”,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以案讲法;也可以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第三,优化师资队伍,配备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从事青少年法制教育。 学校一方面应该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做任课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让非法律专业的任课教师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他们就有能力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总之,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只有社会广大的未来劳动者都树立起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扼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和谐社会的需要。
中医药论文:中医药的建筑文化探索 “道生一”:“道”及“道理”,经过对于场地周边情况的分析,重庆市中医院地块西南方向和两高架路沿途为重要的视线方向,在一期工程完成时,建筑群必须在这两个方向有比较完整大气的建筑形态。因此,在设计中形成—条主要的“建筑中轴线”和“一条景观主轴线”来确保建筑群在这两个方向上都能展示整个医院的风貌。同时,秉承传统的思想也确立了我们建筑的基本母型———“U”字型三合院。“一生二”:两个庭院。在这里,建筑中轴线被实体化为“医疗街”,两边是局部底层架空,让轴线两边的“三合院园林景观”能相互渗透,让患者更加“接近自然”、“享受自然”。该部分包含急诊、门诊、医技及部分病床。高效地人性地解决了医院复杂的流线。“二生三”:一期工程由三个庭院组成,两个基本的“U"字建筑母型,一个变异的建筑母型。科研交流培训部分是一期工程的重要功能,在靠近东面主干道的位置设立了这部分的功能,单独设立入口,与医院病患流线分离,比邻医院的医技及部分病床设置,相对是一个安静独立的环境。“三生万物”:“三”及为一期工程,“万物”在这里引申为整个一,二期工程的设计。二期工程主要为康复、住院及医院后勤、制剂办公大楼。建筑轴线在中心节点转折,按南北朝向布置建筑,照顾了周围的道路关系和城市肌理,同样也合围了两个小庭院和一个大庭院,以环境为先,自然为先,尊崇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念,一种人类回归自然、钟爱自然的情感真实地渗透其中。中医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医学中讲究的“气脉通畅”在重庆市中医院的建筑中均有体现:底层的关键位置的架空,让各个大小庭院间视线相互畅通连续,又以广场、道路、连廊使各个功能块得到互补和渗透,并且融于山水园林的波光绿影之中。脉络和理念的连续性必然性带动了整个医院区的起步和发展,天然之气流动于建筑群落中。 1建筑形象 建筑形象主要包括建筑立面形象和建筑造型,在其中融入中式建筑元素能很好地展示它的中医药特色文化,体现中医药文化的思想特征,使老百姓从建筑本身就知道这是中医药单位,从而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1.1建筑立面在中医药机构的建筑立面或建筑造型上采用中式角楼、琉璃瓦等中国元素,并在大门广场树立醒目的名医雕塑、代表中医药符号的塑像,可以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向社会宣传中医药文化,使老百姓很容易分辨中西医文化区别,进而有利于患者选择就诊机构。 1.2建筑外观中医院的外观建筑形式应抓住中医院的文化特色,反映中医院的气质,将其体现于形象设计中。作为中医院,其内涵是博大精深的中医文化,中医学注重“天人合一”、“阴阳五行”和“整体观念”,在中医院建筑规划中宜采用风格典雅的琉璃瓦角楼,其造型秀丽,轮廓优美。与建筑外观设计相呼应,中医院园林环境设计宜采用田园式风格,门诊楼与住院区以典雅的拱形门相联接,各庭园设计应环境优美,水池,假山,荷香,绿树成茵,空气清新,有曲径通幽之感,彰显中国传统文化神韵。患者处在优美的环境中,没有恐惧感,心境平和,心情安定,有利于身体康复。[1] 1.3重庆市中医院建筑形象实例重庆市中医院建筑形象造型中,借鉴中国传统建筑理念,融合古代风景园林精髓,充分考虑原有地形跌宕起伏的山地特点和西部特有的民风民性,重点提炼传统概念中的物质内容和精神功能。活用现代设计手法中对建筑功能的合理分区,建筑流线的自然组织,以及对采光、通风、能源利用等建筑科学的充分重视。在传统空间和元素的基础上进行演变和概括,把建筑、山水、植物有机地融为—体,在有限的空间内,把自然美与人文美统一起来,创造出了一个建筑与自然协调共生,天人合一,中西合璧的综合医疗群体。 2庭院环境 将中医药特色文化融入庭院园林建设中能够有效延伸和扩展中医药文化的外观文化。庭院可作为医院外观建筑的延伸与补充。通过对医院内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过道的利用,同时加以园林小品、主题文化墙、主题雕塑、名医雕塑、建筑小品、亭榭、山石、盆景、碑刻、地面文化造型、药用植物园等建筑形式可烘托出医院宁静内省的建筑环境和精神空间主题文化[2]。利用医院中医药外观文化的特征和庭院中传统风格与中医药文化信息,整体营造出宽松和谐的传统环境,使缓和享受感增强,有利于对患者进行心灵抚慰和增加安全感,同时也对患者和院内职工都有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庭院建设元素众多,重点一是绿色园林主题中显现中医药文化;二是地面中医药文化造型运用;三是中医药文化历史人物雕塑。庭院中绿化、地面造型、雕塑碑刻等在于传统与中医药文化、造型与周围环境的因地制宜、和谐搭配。 2.1绿色园林中的中医主题绿色是园林永恒的主题。关键还在于中医药文化的有机融入,如药用植物园,其主体对象以药用植物为主,是具有完整档案的药植物活体保育机构;通过园林这个载体,结合中医五行、阴阳、辨证论治、经络学说,天人合一等思想,弘扬了博大精深的中医药文化,充分展示出中医药文化的底蕴。例如以牵牛花为造型,让中医药文化自然融入庭院整体环境;种植金银花、急性子等花期长,既有观赏价值又便于管理的药用植物,也能很好的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 2.2地面造型中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在医院的地面环境中运用中医药文化造型如悬壶济世的大葫芦、太极图、扁鹊妙手等等[3],适当地采用中医药文化元素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体现出“悬壶济世,弘扬中医”精神和“医者仁心,普济众生”的行医宗旨,使医院的核心价值以视觉的形式得以外化。 2.3庭院雕塑中的中医文化主题在庭院建设中普遍应用了名医雕塑,其造型的位置、色调、环境、大小及其所体现的人物相关文化信息特征处理得恰当,雕塑人物鲜活灵动不呆滞,摆放位置醒目,能够产生视觉冲击又能融入周围环境,则能发挥良好的中医药文化传播作用。 2.4重庆市中医院庭院设计中的中医药文化主题重庆市中医院建筑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设计手法:以“间”为单位构成“单座建筑”,以“单座建筑”构成“庭院”。进而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各种形式的“建筑组群”。这种组群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组群与内部单元之间的关 系,被借鉴到设计当中来。设计以一种平和心态,用含蓄的方式来展现传统,在传统与现代协调的同时,用更合乎现念的语汇来注解我们的建筑,使其既尊重传统文化,又能展现出城市发展的活力。 3院内中医文化装饰 中医院内中医药文化装饰是来访、就医者最直接感受中医药文化氛围的场所[3]。中医院内部装饰主要包括在门诊大厅、走廊、诊室、病房、药房、治未病中心、国医馆等地方,采用文化长廊、橱窗、展柜、墙饰及宣传栏等装饰手法(如图5),因不受外界地理条件等各方面的限制,所以有很大的自主发挥空间,甚至可以弥补中医院在建筑外观和庭院建设中中医文化元素不足的遗憾。 3.1诊疗环境在诊疗环境中,门诊大厅、治未病中心、中药房、国医馆可作为重点,是打造气氛,感受中国医药学文化的主要场所。门诊大厅的文化墙与治未病中心突出“上工治未病”思想的大气布局,中药房药的色调、格式和材质遵循基本标准,国医馆传统装潢大到气势,小到各处办公用品细节都可以渗透中医药文化。只是需要考虑传统装潢的适应区域,在呼吸病房等不需要画蛇添足之处避免院感风险。 3.2院内专科和名医特色介绍医院、专科、名医特色介绍是医疗机构最基本的装饰。院内的文化宣传栏是除电视以外最容易接受的文化传播方式。慢病防治、治未病理念没有前期教育认同的铺垫,就诊者、来访者的自觉行为就难以转化。首先是理念接受才会有来访、就诊行为,直接影响医院事业的发展。同样从上墙的色系、材质、字体等等都应考虑与几千年厚重的中医药文化相配合。内容上若能把宣传的教条式内容换为通俗易懂的解释,能起到更好的宣传作用。 4核心理念物化 核心理念物化在整个医院文化氛围打造中起到的是画龙点睛作用,是整体文化彰显的手段,重点在于:一是中医药文化的经典理念;二是办院宗旨;三是大国医精神。文化墙是其最常见的展示形式,可以在庭院中、也可以在医院大厅、楼层转换等显眼位置,如图6。重庆市中医院在每个病区都设计有中医药文化的经典理念墙、文化墙,以孙思邈《大医精诚》理念为代表的大国医精神是中华民族为医有德的标志,在大厅以浮雕形式做成的“大医精诚”文化墙,如图7;将办院宗旨、院训等粘贴于病区显眼处;将白求恩示范医院铜像放于医院大厅主通道处,如图8,与整体中医药文化氛围融为一体。 5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中医药文化在建筑硬件上的体现需要从医院外观建设、庭园建设、内部装饰三部分共同打造,核心理念物化画龙点睛。让市民走进中医院如同走进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是传播与学习中医药的文化基地,才能真正达到中医药文化传播的目的。 中医药论文:如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医院和谐发展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有的医药文化,时代的发展和中医药事业的不断进步也使得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医药文化成为中医院的特色文化,是中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极其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中医院实力的提升和竞争力加强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新医改的背景下,医院管理者也越来越认识到中医药文化的重要作用。医院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日益受到医院管理界的重视,并被逐渐引进到医院的经营和改革实践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了加快中医药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中医药文化对中医院的应有作用,在2009了《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并于多次在全国中医院进行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继承和创新,最终达到提升中医院软实力的重要作用。 1 中医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中医药文化在人类生活中传承了几千年,其天人合一、整体观念、预防保健、辨证论治、平衡调节、以人为本等重要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底蕴和潜力,而且与现代医学发展的趋势相吻合,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和魅力。因而在现阶段中医院文化内涵建设包括有:医院宗旨、院训、医院精神、医院发展战略以及中医院外在形象标志、员工的行文规范及文化娱乐等在内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七所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之一。医院成立于1961年,具有五十多年的建院历史,是一所中医特色突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省级教学医院。近年来,医院在文化建设方面不断深入,吸收各方面的优势文化,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社会责任、行为规范、团体形象、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和行为方式。医院建立了以救死扶伤、患者至上的医院宗旨;精诚仁和、继承创新的院训;以人文本的人文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刻苦专研的拼搏精神、爱院如家的主人翁精神。以及质量建院、特色兴院、人才立院、科技强院的医院发展战略。 2 中医院文化建设的实践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是彰显中医院特色优势的重要手段。在现阶段中医院发展受到了西医的竞争,甚至是否定,有些中医院出现了萧条的状况。中医院要想在现阶段生存和发展,必须要进行创新式的发展。中医院文化是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它以提炼、形象和创新等特有的功能成为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创新发展。因而中医院应大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实践建设,发挥其优势。 首先在价值体系上,要根植于中医药整体观理论思维、个性化辨证论治以及“治未病”健康保健方法。使得中医院在医疗技术方面要走不同于西医发展的道路,进行差异化竞争。充分发挥中医药的诊疗优势,弘扬和挖掘中医药的科学内涵、理论体系、技术方法,从整体上把握传统医药的主体特征和特色,保持发扬其精华。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体的办院方向,拥有脑病、骨伤、肿瘤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脑病、心病、眼病、消化科、肛肠、针灸、肾病等7个省级重点专、学科;1个国家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各重点专科在临床诊疗中广泛应用中医推拿、按摩、火罐、艾灸、针刺等传统浓厚的中医特色,广泛应用研制的中药特色制剂,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术、专药的专科建设新格局,并且取得了显着的效果。 其次在医院规范管理上,要将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融入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员工手册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并优化医院环境形象建设,为患者提供合理舒心的医院布局、方面快捷的服务、优美宁静的诊疗环境,使得患者和医院职工都能得到美的享受和心灵的慰藉。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医院环境建设进行优化,在医院门前有药王孙思邈雕像巍然耸立,并建设具有特色的综合病区外景、中医文化专栏、中医药文化长廊等特色景区,整个医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给患者和医院职工提供了温馨舒适的环境。在医院管理上,医院通过大胆创新,建立了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管理。通过落实科学管理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医院的门诊量和住院病员数量也大幅上升,病人满意度也得到提高。 最后在精神文化上,坚持以人文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要弘扬人文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时代精神的主旋律。药王孙思邈认为医者首先必须具有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仁爱之心。孙思邈说:“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还说“凡大医治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秉承以人为本经营理念,始终以追求一流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作为医院发展的永恒主题,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技术、优质的医疗服务。因而,医院提出了“六声”(来时有迎声,走时有送声,治疗时有称呼声,接电话有问候声,操作失误有道歉声,合作后有谢声);“六心”(接待病人热心,解释工作耐心,护理工作细心,听取意见虚心,改进工作诚心,病人家属放心);“九主动”(主动迎接入院病人,主动自我介绍,主动了解检查结果,主动收集资料,主动落实护理计划,主动汇报患者病情,主动巡视病房情况,主动进行健康教育,主动满足病人合理要求)和“感动服务十个点”(爱心多一点,冷漠少一点,微笑多一点,脾气小一点,解释多一点,埋怨少一点,宽容多一点,苛求少一点,沟通多一点,距离小一点)的服务要求。 3 结语 中医药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全面加强中医院文化建设是中医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中医院未来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实基础,通过不断加强中医院文化的内涵和实践建设,提升中医院新形象,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医院持续和谐的全面发展。 中医药论文:浅议中医药学校无机化学教学改革 摘要:无机化学是中医药学校中药、中医、药学等相关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无机化学的教学在中医药学校的整个教学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校应根据学生生源状况、职业发展的需要,从教学内容、教育观念、教学方法等几个方面对无机化学教学进行改革,从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中医药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中医药;无机化学;教学改革;更新观念 无机化学是中医药学校中药、中医、药学等相关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它不仅为后续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中药化学等相关课程奠定基础,提供必备的思维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还肩负着使学生尽快适应中医药学校的教育模式和学习方法的重要任务。因此无机化学的教学在中医药学校的整个教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学校培养适用型人才,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中医药学校无机化学教学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对学生的分析 目前,我国中医药学校的生源主要是升学无望的初、高中毕业生,且录取时几乎没有分数线。在这些学生中,许多人对化学不感兴趣,基础差、学习目的不明确且学习方法不当,造成有些学生是想学学不会;而有些学生是根本不想学,认为上中职学校毕业后用不到化学,学不学化学无所谓,于是中职学校的化学教学中出现了“教”与“学”不适应的问题,已没有那种“我要学”的现象,使化学教学难上加难。 (二)对教材的分析 目前,大多数中医药学校的无机化学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需要不适应,内容繁多、抽象、枯燥、乏味,专业性过强,涉及的化学结构式、反应过程复杂,学生难以理解。且课程安排衔接不当,与专业课内容脱节,这与满足教育转轨的需要、适应学生就业的需求有较大的差距,无法满足学生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的实际需求 。 (三)对教师及教法的分析 由于教材的权威性,专业知识的严密性,使教师教学受到制约,对枯燥难记的概念、化学反应必须按教材讲授,以保证化学知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限制了教师的课堂发挥。化学教学缺乏直观的教学用具,传统教学方法难以动态表述化学结构的变化特点和化学反应过程,而运用多媒体教学时,教师制作课件存在困难,时间不够、水平受限,制作的课件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四)对无机化学在中医药学校中的地位分析 中医药学校是以一定的专业教育为基础的,这种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性决定了学生在校期间,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是学习的主旋律。为了抓住专业技能这根中职教育的生命线,中职学校在课程设置和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都非常突出“专业课”的地位,人为地使得“专业技能”与“文化基础”之间失去平衡,不重视对学生进行基础文化素质的培养,使化学课缺乏分量,得不到学生重视。 二、中医药学校无机化学教学的改革策略 (一)结合实际调整教学内容,构建适合中医药学校学生发展的教学内容。 中医药学校要根据生源状况、职业发展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教学内容要注重遵循专业培养目标,淡化化学学科的独立完整性和系统性意识,尽量与本专业其他课程之间紧密联系、互相呼应,既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又要防止重要内容的疏漏;严格把握教材内容的深度、广度和侧重点,突出应用型、技能型教育内容;避免理论与实际脱节、教育与实践脱节、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倾向;注重将中医药领域近年成熟的新理论,以及普遍推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需要吸收到教材中来,体现新的时代风貌。 (二)摆正“专业课”与“化学课”之间的关系。 中职教育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来改革、完善化学课教学,提高对化学课教学的认识。化学课教学不仅关系到培养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还关系到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不仅关系到学生成为技巧型、应用型人才从而解决就业问题,更关系到学生潜能开发、终身发展的问题。因此,要将化学的教学安排放入整个人才培养方案和整体课程结构中,使化学课真正体现其学科价值。 (三)更新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无机化学的特点是知识繁杂,有人戏称无机化学为“无理化学”。如果教师不注意更新教育观念、调整教学方式,一本教材、一支粉笔、面无表情地教,那么学生也只会死气沉沉,按部就班,心不在焉地学。在无机化学的整个教学中,教师应立足改革,更新观念,树立教师教是为了学生学的思想。。根据中医药学校的特色、学生的实际情况、听课状态、学习方式,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法。教师可采取提问、讨论、多媒体教学等方式活跃课堂气氛;采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趣味性强的实例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还应创造机会让学生发问,加强课堂教学的双向交流,做到教学相长,师生互动。另外,教师还应加强学生的能力培养,教会学生如何学习,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四)多媒体教学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由于具有文字、图像、动画、声音、视频,可以刺激学生感观系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能展示传统教学难以描述的动态变化过程或微观结构。例如:在教授原子的构成、电子云、电子得失、晶体的微观结构时,借助多媒体变小为大,变静为动,把微观粒子扩大为宏观的示意图像,用动画的形式给学生以生动的启示,形象直观,受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也不能夸大多媒体的作用,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凭借嘴、粉笔、黑板,灵活地把握教学进度、充满强烈的感情色彩、及时的反馈与亲切的交流,这是计算机所不能完全替代的。可见,多媒体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法两者各有所长、相互完善。教学中应相互结合、相得益彰,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总之,中医药学校无机化学的教学改革,应适合学生的特点,突出中医药学校的特色,更新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式,现代教学手段与传统教法相结合,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中医药高素质人才。 中医药论文:浅谈中医药的心理应激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中医药 心理应激 分析 论文摘要: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目前对心理应激的研究也越来越丰富和深入。通过回顾几年来国内中医药对应激的研究发现,有关心理应激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虽然系统研究报道不多,但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显示出较好的科研前景。本文拟就近年来中医药有关心理应激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简要综述。 心理应激是机体通过认识、评价而察觉到应激原的威胁时引起的心理、生理机能改变的过程。 一、心理应激模型的制作 中医心理应激动物模型的制作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医的脏象理论和七情学说。目前较为成熟的动物模型有“怒伤肝”和“恐伤肾”两种。须惠仁等采用夹尾刺激的方法复制中医肝郁证大鼠模型,但根据中医发病学原理以及其造模的方法,有学者认为该模型应属于急性“怒伤肝”大鼠模型。赵晓林等以束缚制动作为应激源制作“怒伤肝”模型,形成慢性激怒应激反应,此种模型从制作的方法来看,比较符合中医情志致病的特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此外,岳文浩等采用电刺激猫“怒吼中枢”(groaning center, GC)和破坏大鼠双侧膈区的方法复制中医“怒伤肝”模型,也具有一定的研究参考价值。“恐伤肾”的模型目前有3种:第一种为猫吓鼠致恐伤肾模型;第二种为人吓猫致恐伤肾模型;第三种为爆竹吓狗致恐伤肾模型。以上3种方法从制作的思路上来讲,比较符合中医病因学理论,体现了中医理论的特色,作为研究心理应激的实验动物模型较为合适。 二、心理应激的研究分析 专家认为,中医的七情学说与现代应激理论在认识的方法上有着相通之处,其扼要模式是一致的(S-R s-外界刺激,R-人体心理性的、生物性的多层面的反应),只是二者所观察层面倾斜的不同而已。中医学注重主观体验的描述而表达为七情,应激理论多侧重于躯体反应的生物学微观指标的检测,二者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参照。 目前中医有关心理应激的研究多从肝、肾两脏入手。李峰等依据中医理论,结合现代研究认为在心理方面,中医虽然有“心主神明”之说,但是对于情绪变化,尤其是在调节情志因素(心理应激)引起的各种变化时,人体调节应激反应的核心是肝脏,肝脏通过对气机、血液和情志等的影响,调节人体的应激反应。王朝勋等根据中医理论结合现代生理学研究认为,中医所说的“怒伤肝”与大脑皮层的兴奋及抑制、植物神经特别是交感神经功能、内分泌系统功能等多种因素有关。 在有关“恐伤肾”病理机制的研究,沈雁等观察了3种不同类型的恐伤肾动物模型后发现,惊恐对小鼠、猫和狗的睾丸和脑垂体等组织在形态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电镜观察证实,小鼠的睾丸精子成熟过程受阻,脑垂体促性腺激素细胞等均有胞浆内细胞器变性、坏死,细胞核固缩、核溶、坏死等表现。 由此认为,恐伤肾的病理形态上的改变主要在垂体—性腺轴。王米渠等以猫吓孕鼠造成恐伤肾模型,分为一、二、三级恐吓组进行恐的情绪遗传的实验研究,并 移植在遗传行为学研究中,计算二便数量作为恐的情绪度的客观表征。同时创立了独立钢管的行为测试方法,以动物在情绪性的应激紧张状态下站立于钢管顶端的时间作为衡量情绪性的指标。研究结果表明,在插入猫叫刺激后,一、二、三级恐吓组和非恐吓组的亮盒排便反应均有显着性差异,尤其是一级恐吓组二便粒次数量明显高于非恐吓造模组,其大便颗粒亦较非恐吓组小鼠大便颗粒小。在独立钢管试验中,在插入猫叫刺激后,虽然各组独立时间都相应延长,但一、二、三级恐吓组与其他组比较,在统计学上更具有显着性差异。 此外,王慧等观察了镇静安神类的中药对心理应激反应大鼠心血管和内分泌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此类中药可拮抗大鼠在应激状态下的血压升高,降低心肌缺血基础上的心律失常发生率,缩短心律失常的持续时间,并使血清中的皮质醇和催乳素水平趋于正常。说明镇静安神类的中药具有抗应激的作用,且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调节作用有关。 三、展望研究 从现代应激理论入手,结合中医的脏象理论和七情学说,探讨中医证候及脏象的本质不仅是一条新的科研思路,而且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应着重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1、加强理论研究,将中医固有的脏象理论和七情学说同现代应激理论进行有机地结合,从而寻找出研究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如中医理论认为心、肝、脾三脏与七情内伤关系密切,而“心主神明”、“肝主疏泄”以及“脾主运化”等功能又是如何调节机体的情绪反应的,其机理如何?物质基础是什么?再者,中医的脏腑虽然是一个系统概念,而心、肝、脾等脏都涉及到调节情绪反应,那么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具体形态学上的定位?其间有无差异等等都有待于深入研究,同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医不同治则复方的治疗机理研究,通过对药物治疗作用的观察与探讨,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反证中医脏象及其病理证候的本质,而且可以更加深入地揭示中医治法方药的某些作用机理。 2、从心理应激角度,开展七情辨证的研究。中医有关七情辨证目前尚未有统一和规范的标准。现代应激理论,任何应激反应都有一个过程,应激反应的不同类型、不同阶段其生理病理也必有差异。结合中医证候的形成及特点,对于应激反应的慢性或反复过程,是否可以进行中医的辨证,即以不同的心理应激源作为病因,以机体应激状态下所表现的症状、体征并结合实验室检测和药物治疗效应作为证候形成的主要要素进行辨证,这些研究对今后中医药防治心因性疾病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以中医病因理论为指导,加强研制符合中医情志致病理论的心理应激动物模型。鉴于中医固有的七情学说,即将不同的情绪反应归属于不同的脏腑,而在实际动物造模工作中,要完全制作出符合中医七情分类的动物模型是极其困难的(不排除采用较高级的实验动物)。因此,今后的工作中,除了可采用一些比较成熟或获得认可的某种具体情绪反应的动物模型外(如“怒伤肝”和“恐伤肾”等),更为重要的是研制出相对较为纯粹的心理应激反应的动物模型,即尽可能地排除躯体性应激反应因素的干扰。 中医药论文:市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促进我院中医药文化发展,我院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及相关文件,根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要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体现中医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育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我院中医药文化特色。 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 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主要目标 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价值观念 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培育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医生和护士是直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壶热水、一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医院宗旨 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诚信为本,仁德为先,人性关怀,科技兴院”的宗旨,推动医院文化建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弄虚作假。仁德即是要对患者做到想起所想,急其所急,心系患者。这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前瞻性;有利于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建院方针 年来,我院坚持“科技打造医疗,疗效树立品牌,服务善待患者,关爱铸造人生”方针 ! ,不断强化科技技术含量,引进现代化的诊疗设备,营造专科特点,打造专科优势,为每一位患者提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不断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这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四)行为规范 1、诊疗行为规范 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件;要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书写;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避 免在诊治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等现象发生。2、言语仪表规范 我院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和家属时,必须遵循文明服务用语规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配合”等文明词语,做到一要有称呼,二要有礼貌,三要用亲切的语言,大力提倡文明敬语,坚决禁止使用禁语。 医生上岗统一着装男性必须配长裤、皮鞋,夏天不得穿大短裤、露脚趾凉鞋。女性也可搭配裙装,裙边不能超过隔离衣下摆。冬天不得穿长统靴上岗,夏天不得穿鞋拖。冬夏装更换按医院统一时间要求,不得擅自更换。隔离衣保持整洁无皱褶,每周换洗一次,特殊情况下随脏随洗。 3、教学传承规范 规范教学传承行为,有利于我院中医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我院人才的培养和医院的长期发展。教学传承规范,是传道授业、学医习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应弘扬中医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老师应为人师表、修身正行,平易待人、乐育英才,乐教敬业、口传心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示人规矩不示人以巧;学生应尊师重道、谦逊恭敬,持之以恒、精勤不倦,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学贵专一、思贵沉潜,继承创新、与时俱进。 4、特定礼仪 我院建立健全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种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员工手册》。 同时,将《员工手册》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员培训中,定期开展讲座,并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趣味性,提高培训效果。将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制订考核指标,建立奖惩办法,落实考核结果。 我院曾多次开展此类竞赛及考核,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执行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立标杆,树典型,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动作用。 (五)环境形象 医院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我院在进行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充分彰显中医药文化,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结合,达到医院内部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建筑外观和庭院建设 我院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上采用全新的环保材料,独特的建筑风格,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建筑的色彩,结合中国古代建筑习惯,选用红、黄、米、灰、褐色等,要因地制宜,合理搭配,体现中国传统建筑风格。 庭院中草木茂盛鸟语花香,碧绿的草坪中还有一弯浅浅的小水塘,水中还有小鱼在游动嬉戏,一派和谐景象,尽情展现了一排和谐文化。 内部装饰 我院内部的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住院部的大厅、走廊、护理站,办公区域等都有许多的装饰品,包括一些国画、毛笔字画等含有中医药元素的陈设及装饰,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尤其是一些医院发展史和成功病例的展示板,弘扬中医药历史和我院发展历程,同时也让患者更加了解我院的办院理念和中医药治疗的特色。 还有宣传*知识和介绍治疗*的特殊方法,主要是宣传和介绍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养生保健方法,以及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常用中药的识别和功效、中药煎煮常识和我院特色治疗方法。 (六)医院标识 标准院名 我院的标准院名为“__中医*医院”,这是医院标识中最直观的基础要素。医院名称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名称,并由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吴阶平题写,汉字使用规范,字体端庄易识别,外文字母应规范。 医院网站 我院也通过建立医院网站来扩大医院知名度,宣传中医药文化。网站版面简洁,样式风格非常具有中国风,让人感到中医药的特色,棕色的色彩渲染了古香古色。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振兴中医、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对促进文化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人体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医院在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中医文化建设的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门诊室内、病房的文化建设,门诊楼走廊、大厅由门诊部具体负责,楼外庭院由总务科具体负责,办公楼由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医院文化建设责任体系。 (二)形式多样,内容广泛。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以中医人文关怀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把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性的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一方面充分利用院内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种场合与途径对医院文化进行宣传,以医院网络和宣传栏等作为宣传阵地,采用书法、图版、标语等多种表现形式,切实把中医经典、医德警言警句等富含中医哲学思想内容渗透到医院文化建设中来,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介绍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治原理,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力争使人从中感受到中医药文化氛围,接受中医药文化的 陶冶。(三)加强培训,提高素养。 各职能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无不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鼓励各科室建设富有自身特色的个性化科室文化。 (四)长远规划,持续发展。 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医院对此要有一个长期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通过传统文化元素和艺术手段(书法、绘画等)展现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环境的氛围,体现中医药古朴典雅、简约大方的特色,体现中医院的与众不同。塑造优秀的医院形象,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长期规划得到具体落实,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五)加强考核,注重实效。 医院将文化建设列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定期检查督导,根据调查信息统计及反馈的结果进行阶段评估,重点对理念的认同情况、行为能力的程度、表象文化建设的进度和效果作出评价,制订必要的奖惩措施,切实把这项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体现医院价值观念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中医药论文:乳腺癌围手术期中医药参与治疗的若干问题探讨 【关键词】 ,乳腺癌 [摘要] 乳腺癌围手术期中医药参与治疗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乳腺癌的生物学特性不断明了,其治疗观念发生了转变,如手术范围有缩小的趋势、术中可能采用一次性大剂量放射治疗以及术后早期的辅助化疗等,使得围手术期干预因素有所变化。本文就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便使其日臻规范并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关键词] 乳腺癌; 围手术期; 中西医结合疗法 中医药在参与围手术期处理方面已有许多研究报道,其结果显示中医药有助于提高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缓解手术创伤和麻醉干扰等带来的副作用,促进术后恢复。随着人们对乳腺癌认识不断深入,乳腺癌围手术期干预也将发生变化,如手术范围有缩小的趋势、术中可能采用一次性大剂量放射治疗以及术后早期的辅助化疗等。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研究至今仍少见报告,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且某些问题仍值得商榷。本文就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若干问题进行讨论,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的治疗日臻规范并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1 乳腺癌“围手术期”的界定 “围手术期”是指以手术治疗为中心,包括术前、术中和术后的一段时间。Dorland医学词典对围手术期解释为:从患者住院准备手术到术后出院的这段时间[1]。国内有学者认为:围手术期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的一段时间。基于上述观点并结合临床实际,我们将乳腺癌围手术期的概念界定为:从确定手术治疗起,至手术后第1周期辅助化疗完成止的一段时间。在乳腺癌的当代治疗概念中,包括在术中和术后早期(1~2周)进行化疗以及新近开展的术中一次性大剂量放疗,用以减少因手术操作引起的癌细胞入血和原发肿瘤切除后残留癌细胞生长活跃所造成的复发转移。而乳腺癌的新辅助化疗因持续的周期较长,不便计入围手术期中。 2 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目的 在我国目前新发现的乳腺癌病例中,ⅡⅢ期患者仍占大多数,各种根治术仍然是当前的主要术式,术后仍有一些并发症的发生;且多数属于中、老年患者,常常伴有并存疾病。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在于提高手术的安全性以及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减少手术对机体的创伤和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因此,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因乳腺癌患者本虚标实,特别是中晚期患者,正气已亏。手术虽有祛邪之功,却有耗气伤血之虞,通过扶正培本的方法可提高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2)并存疾病的治疗。心、肝、肺、肾等重要器官的合并症,需要在手术前进行纠正。(3)处理手术、麻醉带来的副作用。术后机体功能紊乱、疲劳综合征、术后早期的血液高凝状态等,可引起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如皮瓣缺血、皮下积液、下肢血栓形成等,影响患者的康复。中医药通过益气健脾、养血生津等法可改善疲劳、增加食欲;通过活血瘀法改善皮瓣血运、减少血栓形成以及淋巴渗液的产生,促进术后恢复。(4)术中、术后放、化疗的减毒增效作用。通过益气养血、滋补肝肾等法治疗骨髓功能抑制,升高周围血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益气健脾、和胃降逆等法改善化疗所致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 3 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指导原则 3.1 整体与局部相结合 乳腺癌治疗的“整体观念”是基于以下3个方面的认识:首先,目前已公认乳腺癌是一种全身疾病,根据Fisher的生物学理论,在疾病的早期就可能有癌细胞转移入血,并潜伏在骨髓中,当原发肿瘤被切除或机体抵抗力下降时即可迅速繁殖,成为临床所见的转移灶[2]。其次,乳腺癌的局部手术处理依赖于机体全身良好的状态。如患者伴有其他严重疾病,如心、肝、肺、肾、脑血管等重要器官合并症以及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需要控制好上述病情后才能施行手术。第三,乳腺癌局部处理也影响机体的整体状态,如手术创伤和麻醉过程所引起的机体功能性、甚或器质性改变等。因此,手术作为乳腺癌局部治疗的重要方法,也必须服从整体内治法,坚持以“整体观”进行实施,这对中医药参与围手术期的治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2 辨证与辨病相结合 辨证论治是中医药治疗疾病的根本大法,也是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根本大法。乳腺癌患者常有不安、恐慌、抑郁、焦躁、孤独感和失败感,再加上对癌症和手术的担忧,往往形成肝气郁滞证;而且手术创伤和麻醉干扰,术后常见脾胃虚弱证、气阴两虚证、气血两虚证。这是辨证论治的基础。然而患者并存疾病的处理以及术后并发症如皮瓣坏死、淋巴渗液、气管插管所致的咽喉部炎症等,又需要我们施行辨病治疗以弥补辨证论治的不足[3]。 3.3 扶正与邪相结合 乳腺癌的发生发展是因虚致实,又因实致虚,形成本虚标实、虚实夹杂的复杂病理过程。在乳腺癌围手术期,正邪变化规律是,术前邪盛正亦盛,术后邪去正亦虚。因此术前以祛邪为主,扶正为辅;术后以扶正为主,祛邪为辅。扶正祛邪是中医药参与围手术期治疗的大法。乳腺癌围手术期邪之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术前以癌毒之邪为主;术后癌毒之邪已去,六淫之邪易乘虚而入形成外感之邪;手术也易损伤局部脉络,血溢脉外而形成内伤瘀血之邪。乳腺癌围手术期祛癌毒之邪的方法主要有手术及化疗,手术邪直接而迅速,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祛外感六淫与内伤瘀血之邪的方法主要有解表法与活血法;而扶正的主要方法为健脾益气法、益气养血法等。 由此可见,中医药针对癌毒之邪较常用的“以毒攻毒”法,对可手术的乳腺癌且综合治疗明显进步的今天已不常使用,乳腺癌的围手术期也不宜使用。因此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的治疗应在扶正固本大法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不同疗法的特点,本着“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原则注重扶正与祛邪相结合。 3.4 按期分治 围手术期又分为术前、术中及术后3期。术前处理目的是治疗并存疾病,改善机体功能,增强应激能力,使患者能以最佳的状态进入手术,为手术成功提供保障。术中处理主要集中在全麻过程中生命体征的改善方面,中医药参与的成份相对较少。术后处理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手术与麻醉产生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尽快地恢复机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使患者尽早地康复。各期处理目的不同,其处理方法亦不尽相同,应根据各期不同的特点制订相应的治疗措施。 4 乳腺癌围手术期的中医辨证论治 根据我们多年的临床经验,由于手术与麻醉药物的干预,乳腺癌围手术期的证候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术前患者因对肿瘤、手术的恐惧与焦虑,常表现出精神抑郁、失眠、纳差、烦躁等肝气郁滞证与肝郁脾虚证的征象;术中的证候变化多因麻醉药物的干预,使患者出现肢冷、肤白、脉缓等阳气亏虚的表现;术后因手术、化疗药物的干预,患者多出现神疲乏力、少气懒言、面色无华、纳差、脉细等脾胃虚弱、气阴(血)两虚等表现。因此,相应的治疗方法应为:术前以疏肝解郁、疏肝健脾法为主,方药以逍遥散加减;术中静脉给药扶阳固脱,方药以参附注射液为主;术后脾胃虚弱者,治以健脾益胃,方以香砂六君子汤加减;气阴两虚者,治以益气固表、养阴生津,方以生脉散加减;气血两虚者,治以益气健脾养血,方以归脾汤加减。 5 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存在的问题 由于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是中医药研究的一个新领域,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如缺乏规范的诊疗措施,在乳腺癌围手术期的证候诊断方面目前尚无公认的、规范的辨证标准,也就没有相对固定的治疗方药。在辨证证型和治疗方药上各自为政,不利于疗效的系统评价及推广应用。目前的疗效评价标准不统一[4],需要确立临床疗效评价体系。现代医学的近期疗效指标有疲劳综合征、术后并发症、平均住院日、经济学指标、血液生化、各种量表等,我们理当可以借鉴。在评价临床疗效的研究中,对照组的安慰剂是目前实施的困难之处,汤药的色和味难以与治疗组类似,丸药和胶囊剂可能是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之一。目前还没有中医药围手术期干预的大样本随机临床试验,因而缺乏可循之经验。 6 展 望 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医学的飞速发展,不断涌现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必将渗透到中医药参与的围手术期治疗研究之中。然而,完善乳腺癌围手术期中医药干预治疗的诊疗体系与疗效评价体系仍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乳腺癌术后上肢水肿、皮瓣坏死以及顽固性淋巴渗出等的适宜中医药治疗的技术亦是研究的重点。解决以上问题的措施首先应该成立乳腺癌中医药治疗的多中心协作网络,开展围手术期多中心协作的前瞻性随机临床试验,完善乳腺癌围手术期中医辨证标准和相对固定的基础方药,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将现代医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整合到中医药参与乳腺癌围手术期的研究之中。如将中药药理学以及现代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成果引入到乳腺癌围手术期中医药研究中可能推动研究的进度及深度;而将循证医学理念引入到本领域的研究中,从卫生经济学着手,进行成本效果效益的可行性分析,将有益于客观地评价中医药在乳腺癌围手术期治疗中的特色与优势,以便推广运用。 中医药论文:对于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医与京剧、书法、武术并称“四大国粹”,中医药是我国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有着重大影响,深受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热爱和欢迎。作为基层中医医院可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推动中医药的业务不断发展,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成果,掀起中医药事业发展热潮,以利提升中医药业务技术水平,开创中医药工作新的局面,同时造福社会。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中医药工作的基础和动力,在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底子簿、基础差、起步晚,这项工作的开展有一些难点和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组织保障,政策引领,明确重点,统筹兼顾 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医院须成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挂帅,由专人具体负责,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评审标准》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具体计划和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针对继往进展慢、内容少、投入低、特色差、措施弱等情况,强调“三个重点”,做到“四个坚持”。“三个重点是”:培育医院核心、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优化医院环境形象;“四个坚持”是:一是坚持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二是坚持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结合,努力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从现状、人员、资金、设备、程序、范围、方式方法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四是坚持紧紧围绕医院业务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医院管理、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水平的提高。 2 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几千年来人民群众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和防治疾病的过程中形成了天地一体、天人合一、天地人和、和而不同的思想基础、整体观、系统论、辨证论治的指导原则和以人为本、大医精诚的核心价值。从实践来看,中医药文化建设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关系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关系到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理解与支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更应当从传承发展中医文化的高度,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中医医院可以结合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强力支持下,扩大宣传,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力度,以中医药政策、理论、技术、演变、特色、成果等为内容,院内采取图板、视频、讲座、带教、参观、自学、培训等形式,院外采取城乡义诊、电视专题、知识竞赛、对口支援、理论培训、技术推广、发送资料等形式,丰富内容,形式多样,长期宣教,力求实效。 3 充分做好三项工作,努力夺取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新成果 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基层中医医院更加光荣的、艰巨的历史使命,必须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让中医药事业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为烘托中医氛围,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需长期侧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经过广泛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普遍认为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可以概括为“仁、和、精、诚”4个字,即: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天人合一、调和致中、大医精诚等,可把这些理念融入到医院发展规划、院训、院歌、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员工手册》、医院管理及环境形象建设的方方面面,并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业务建设。主要是招聘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创办中医特色学科,鼓励中医传承创新,设立中医发展基金,购置中医诊疗设备等,不断探索和完善诊疗行为、医患关系、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三是在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上注意突出中医药元素,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在院内显着位置布展华佗、李时珍、扁鹊、张仲景等中医药先辈的图像资料、中医名家名言警句、院训、院歌、中医药防病治病图板等,并向群众制发宣传图册资料;在新院建设上可与设计单位一起进行了整体筹划,在建筑外观、庭院建设、内部装饰、医院标识等方面,以彰显中医药文化为主线。 总之,中医药文化建设需要有良好的内外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加强组织,统筹协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要求;同时,基层中医医院应在中医药的文化建设及业务发展上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扶持、带动乡镇 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业务的发展,使中医中药的影响更加广泛、深入。 中医药论文:对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对 中医与京剧、书法、武术并称“四大国粹”,中医药是我国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有着重大影响,深受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热爱和欢迎。作为基层中医医院可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推动中医药的业务不断发展,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成果,掀起中医药事业发展热潮,以利提升中医药业务技术水平,开创中医药工作新的局面,同时造福社会。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中医药工作的基础和动力,在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底子簿、基础差、起步晚,这项工作的开展有一些难点和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组织保障,政策引领,明确重点,统筹兼顾 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医院须成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挂帅,由专人具体负责,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评审标准》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具体计划和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针对继往进展慢、内容少、投入低、特色差、措施弱等情况,强调“三个重点”,做到“四个坚持”。“三个重点是”:培育医院核心、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优化医院环境形象;“四个坚持”是:一是坚持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二是坚持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结合,努力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从现状、人员、资金、设备、程序、范围、方式方法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四是坚持紧紧围绕医院业务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医院管理、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水平的提高。 2 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几千年来人民群众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和防治疾病的过程中形成了天地一体、天人合一、天地人和、和而不同的思想基础、整体观、系统论、辨证论治的指导原则和以人为本、大医精诚的核心价值。从实践来看,中医药文化建设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关系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关系到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理解与支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更应当从传承发展中医文化的高度,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中医医院可以结合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强力支持下,扩大宣传,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力度,以中医药政策、理论、技术、演变、特色、成果等为内容,院内采取图板、视频、讲座、带教、参观、自学、培训等形式,院外采取城乡义诊、电视专题、知识竞赛、对口支援、理论培训、技术推广、发送资料等形式,丰富内容,形式多样,长期宣教,力求实效。 3 充分做好三项工作,努力夺取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新成果 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基层中医医院更加光荣的、艰巨的历史使命,必须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让中医药事业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为烘托中医氛围,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需长期侧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经过广泛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普遍认为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可以概括为“仁、和、精、诚”4个字,即: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天人合一、调和致中、大医精诚等,可把这些理念融入到医院发展规划、院训、院歌、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员工手册》、医院管理及环境形象建设的方方面面,并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业务建设。主要是招聘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创办中医特色学科,鼓励中医传承创新,设立中医发展基金,购置中医诊疗设备等,不断探索和完善诊疗行为、医患关系、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三是在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上注意突出中医药元素,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在院内显着位置布展华佗、李时珍、扁鹊、张仲景等中医药先辈的图像资料、中医名家名言警句、院训、院歌、中医药防病治病图板等,并向群众制发宣传图册资料;在新院建设上可与设计单位一起进行了整体筹划,在建筑外观、庭院建设、内部装饰、医院标识等方面,以彰显中医药文化为主线。 总之,中医药文化建设需要有良好的内外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加强组织,统筹协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要求;同时,基层中医医院应在中医药的文化建设及业务发展上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扶持、带动乡镇 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业务的发展,使中医中药的影响更加广泛、深入。 中医药论文:论中医药对子宫内膜容受性改善作用 1中医药对ER改善作用的实验动物研究 大量的动物实验表明,中医药对实验动物ER有较好的改善作用。经过中医药的应用,可以改善实验动物子宫内膜胞饮突的发育,增加子宫内膜的厚度,改善子宫内膜的血流,并通过调节多种细胞因子、活性蛋白的功能以提高ER,提高受孕率。闫文杰等[15]研究中药助孕方对促排卵和胚泡着床障碍小鼠ER的影响,结果表明,中药助孕方可以提高小鼠LIF蛋白OD值、整合素β3蛋白OD值和妊娠率,认为中药助孕方可以通过上调LIF和整合素β3的表达来改善ER,提高妊娠率。宋殿荣等[16]观察补肾活血方中药对妊娠大鼠ER的影响,结果表明,补肾活血方能明显改善胚泡着床障碍大鼠子宫内膜表面胞饮突的发育,并显着提高子宫内膜整合素β3mRNA的表达,有助于ER的建立,最终提高胚泡的着床率。周惠芳等[17]观察补肾助孕方对大鼠胚胎着床期子宫内膜细胞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及整合素α5、β3蛋白表达的影响,结果表明,补肾助孕方可下调胚胎着床期子宫内膜细胞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的水平,提高整合素α5、β3蛋白水平的表达,改善黄体功能不全状态子宫内膜的容受性,从而创造了良好的受孕环境。陈倩等[18]研究发现紫丹饮(主要由紫河车、丹参、熟地黄等药物构成)含药血清在子宫内膜免疫微环境中可显着促进子宫内膜细胞LIF、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表达,表明中药紫丹饮在子宫自然杀伤细胞(uNK)的旁分泌作用下通过增强ER相关细胞因子的表达改善ER。曹蕾等[19]探讨补肾健脾中药复方对肾虚模型大鼠模型ER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发现补肾健脾中药复方能够有效改善肾虚模型大鼠子宫内膜腺上皮细胞功能,调节子宫内膜NK细胞亚群含量,提高内膜LIF表达,从而改善其ER。王振迎等[20]观察寿胎丸加减方(其方药组成:菟丝子100g、杜仲100g、黄芪100g、当归100g等)对超排卵小鼠种植窗期子宫内膜整合素β3蛋白表达的影响,研究表明寿胎丸加减方可提高超排卵小鼠种植窗期子宫内膜整合素β3蛋白的表达水平,改善小鼠子宫内膜的容受性。张雏怡等[21]观察针刺对克罗米芬促排卵治疗的多囊卵巢综合征大鼠ER的影响,结果发现,针刺有上调大鼠子宫内膜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A10(HOXA10)、LIF蛋白及mRNA表达水平的作用,能显着改善克罗米芬促排卵治疗导致的ER不良状态,促进胚泡着床。 2中医药对ER改善作用的临床研究 关于中医药对ER改善作用的临床研究,已有许多报道。研究显示中医药对ER的改善作用是明显的。 2.1单味中药对ER改善作用的临床研究 苏念军等[22]选用单味中药阿胶30g自月经周期第7天开始给予口服至下次行经或证实临床妊娠为止,期间观察子宫内膜、子宫动脉血流阻力指数(RI)和搏动指数(PI)。结果显示,通过口服阿胶,子宫内膜厚度显着增加,增加值为(3.88±1.54)mm,子宫动脉血流RI和PI明显下降,表明阿胶能增加诱导排卵助孕周期子宫内膜的厚度,加速子宫内膜的增长并改善子宫动脉血供。 2.2中成药对ER改善作用的临床研究 韦艳萍等[23]探讨左归丸对黄体功能不健所致不孕症的治疗作用,设治疗组和对照组,结果显示,治疗组妊娠率(40%)高于对照组(17%)。治疗组中医证候改善程度优于对照组,血清孕酮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认为左归丸可能通过舒肝补肾来升高孕酮水平,健全黄体功能,提高子宫内膜表达,从而影响ER,治疗不孕症。孙振高等[24]通过超声检查评价补肾中药改善超排卵过程ER的临床价值,将进入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治疗周期的不孕患者随机分为两组。选用控制性超排卵方案。分别用二至天癸颗粒(由女贞子、旱莲草、枸杞子、菟丝子、当归等药物组成)联合促性腺激素(治疗组)和单用促性腺激素(对照组)治疗。结果显示,治疗组在改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注射日子宫内膜分型、内膜及内膜下血流、子宫动脉PI和RI方面优于对照组,两组临床妊娠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在IVF-ET过程中联合应用补肾中药,可改善诱导排卵周期子宫内膜厚度及分型,显着降低HCG日PI和RI,改善ER,提高临床妊娠率。 2.3中药验方对ER改善作用的临床研究 刘雁峰等[25]观察二补助育汤(着名老中医肖承悰教授调治ER低的经验方,由骨碎补、补骨脂、巴戟天、桑寄生、续断等药物组成)对ER的作用,对因ER低造成IVF-ET失败的肾虚型患者,给予二补助育汤服用3个月,结果显示半年随访受孕率为57.1%;治疗后临床症状积分较治疗前有显着改善;治疗后HCG注射日子宫内膜厚度明显大于治疗前,且雌激素水平较治疗前显着升高。表明二补助育汤在改善ER低患者的症状、增加子宫内膜厚度、提高雌激素水平等方面都有较显着的疗效。 2.4中西医结合治疗对改善ER作用的临床研究 李秀然等[26]将促排卵周期不孕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中药组加服助孕增膜方(菟丝子、淫羊藿、熟地、当归、川芎、首乌等),西药组加服戊酸雌二醇。排卵日B超监测显示,两组内膜厚度改善情况无明显差异,中药组对内膜类型的改善情况与西药组相仿,对PI及RI的降低及临床妊娠率优于西药组。提示助孕增膜方能促进子宫内膜生长并改善子宫动脉血供,改善ER,有助于胚胎着床。冉雪梦等[27]将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促排卵、联合中药(含当归、白芍、熟地、山萸肉、续断、菟丝子、紫石英等)促排卵,与正常排卵周期妇女的着床期子宫内膜整合素β3进行对比。结果显示,后两者整合素β3表达强且无差异,提示补肾调经中药增强了促排卵后着床期子宫内膜整合素β3表达,改善了ER,有利于孕卵着床。徐淑萍[28]将黄体功能不全性不孕症患者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组均给予黄体酮治疗,试验组加用补肾汤(由紫河车、熟地、巴戟天、菟丝子、丹参、当归等组成)治疗。结果显示,两组治疗后肾虚证候积分低于治疗前,黄体中期血清雌二醇及孕酮水平均高于治疗前;治疗后试验组肾虚证候积分低于对照组,血清孕酮改善程度优于对照组。表明补肾汤联合黄体酮治疗黄体功能不全性不孕症有较好的疗效,其机制可能与提高黄体功能、改善ER有关。连方等[29]探索中药参芪寿胎丸方(由党参15g、黄芪15g、菟丝子15g、桑寄生15g、杜仲15g、川续断15g等组成)治疗黄体功能不全性不孕症的疗效,将黄体功能不全性不孕症患者随机分为参芪寿胎丸联合西药组(试验组)和西药组(对照组),结果显示,试验组临床肾虚症状改善优于对照组;排卵期血小板活化因子(PAF)及黄体中期孕酮血清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试验组服药后黄体中期子宫动脉血流及子宫内膜血流的RI、PI均低于对照组;两组患者服药后黄体中期血清雌二醇水平均较服药前升高。试验组妊娠率高于对照组。表明参芪寿胎丸方治疗黄体功能不全性不孕症有较好的疗效,其机制可能与调节子宫内膜血供,提高黄体功能,改善ER有关。张敏等[30]探讨温肾活血汤联合克罗米芬(CC)促排卵治疗后对ER的影响。结果发现治疗组在内膜厚度、周期排卵率及周期妊娠率高于对照组,未破裂卵泡黄素化综合征(LUFS)发生率低于对照组。表明温肾活血汤能提高CC促排卵治疗后的妊娠率,其机制可能与促进排卵、降低LUFS发生及改善ER有关,其改善ER的效果优于阿司匹林联合CC。 2.5针刺疗法对ER改善作用的临床研究 陈雪梅[31]探索针刺疗法对提高ER的效果,将不孕症患者随机分三组:针刺测试组取穴关元、中极、子宫(双)、三阴交(双)、归来(双)、血海(双),针刺对照组取穴风市(双)、阳陵泉(双)、外关(双)、四渎(双),空白对照组不行针刺治疗。结果显示,妊娠率分别为58.69%、38.29%、33.33%,针刺测试组高于后两组。妊娠组螺旋动脉的血流指数PI、RI均显着低于未妊娠组。结果表明,螺旋动脉的血流指数和ER呈相关性,针刺疗法可以提高ER,进而提高妊娠率。潘碧琦等[32]观察腹丛刺辅助促排卵治疗的效果,该针法施针部位是子宫、附件的体表投影,针之所及,直达病所,具有活血化瘀之功效,发现经施针后的患者RI、PI较未施 针患者明显降低。因此认为腹丛刺可以改善患者盆腔血循环,使血流更为充沛和流畅,排卵率提高,ER和营养条件得以改善,因此妊娠成功率提高,同时流产率降低。 3结语 ER引起胚胎着床障碍的机制,尚未找到特异性的环节或因子。目前西医改善ER的措施有激素、抗凝剂以及手术,临床有一定疗效。中医药在IVF-ET的应用已做出有益的尝试,研究表明中医药对调节ER的作用是肯定的。中医学以其整体观念为指导,辨证与辨病相结合,中药复方调经促孕的作用是多途径、多环节、多靶点的。在临床与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临床上经验性治疗较多合理但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尚未十分清楚,而且,对某些研究结果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在评价ER方面,至今未有统一并公认的指标,也不利于研究的进一步开展,这些问题有待今后不断地解决。 中医药论文:中医药类风湿关节炎教学创新 笔者从事风湿科临床工作多年,本方应用得当,收效颇着,此方若无黄柏、苍术、川芎三药,疗效会明显降低,使用时应加注意。在临床实习课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中心,是知识的主动构建者。由于学生的原有知识结构和经验不同,导致学习具有个性化的特征,因此中医药特色的风湿科临床教学创新探究不仅要考虑到班级的专业特点,比如: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运动康复专业、针灸推拿专业等,而且更要考虑到每个学生的特点,要根据学生的现有水平和个体的差异来确定合适的教学目标。老师应该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教师在学生学习中充当指导者和帮助者的角色,教师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是创设真是情境,提出高质量的问题。目前的临床实习课教学中,较以往传统老师的讲授与学生的接受而言,形式和内容上已有很大改观,但如何使学生更有兴趣的接受知识,理解、掌握并灵活运用知识,是临床实习课教学老师更为关注的问题。 在教科书中关于川乌这味中药的描述如下:药性:辛、苦,热。归心、肝、肾、脾经。功效:祛风湿,温经止痛。应用:1.风寒湿痹;2.心腹冷痛,寒疝疼痛;3.跌打损伤,麻醉止痛。这些中药书上的知识点对于考试来说,甚是重要,但在临床实习课教学中,这些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川乌是一味中医风湿科常用药,笔者在临床实习课教学中,通常给实习医生讲医案的同时,喻方于理,讲授清楚用药的宜忌,让同学们生动地理解并掌握风湿科药物的应用,共同探究中医药特色风湿科临床带教的方法。为了检试乌头的毒性,近代名医张山雷曾以身试之。张氏云:“予曾以天生之乌头附子等分为末,试服二厘,至一小时,力轻浮微茫,如分剂再加,即至眩晕,因知此药先至脑部。”张氏此举,颇有献身精神,深受医界赞誉。古称乌头为“大辛、大热、大毒”之品,乌头的块根中含有乌头碱,有很强的镇痛、镇静作用,但具有强烈的毒性,2~4mL的乌头碱结晶体或2~4mL的乌头酊就可以使人中毒而亡。 乌头碱中毒,病人很快会感到头昏眼花,口舌及四肢发麻发胀,由于乌头碱对迷走神经的强烈兴奋作用,出现口角流涎,恶心呕吐,腹泻,出冷汗,心跳减慢。又由于乌头碱对心脏的直接毒害作用,而表现出各种心律紊乱,甚至出现心室肌肉颤动或心脏停搏。乌头碱对神经系统,特别是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出现呼吸困难,手足抽搐,神志不清,二便失禁,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乌头的有毒成分为乌头碱,而有效成分也是乌头碱。据日本矢数道明博士研究,发现乌头含有六种生物碱,其中四种是有毒成分,另两种是无毒乌头碱,前四种在高温下,可以被破坏,后两种则不能被破坏。日本研究乌头,是有血的教训的。《头注本草纲目》的作者白井光太郎博士,就是因为乌头碱中毒而献身的。这种用生命换取的教训,在日本国研究中药史上,还是很少的。现在,日本加工无毒乌头的方法很简单,用高压锅加温120度,经过2h就可把有毒成分全部破坏掉[4]。 从上面的两个医案我们不难看出,临床用药是很灵活的。我本人从事临床教学工作多年的经验之一是:学生很喜欢这种灵活的教学方式方法,记忆深刻,学生更愿意主动学习知识,使学生正真意义上成为教学双边关系、临床实践的主动方。中医是一门实践医学,中医风湿科的临床病症更是注重实践。学生学习知识的主动性在中医风湿科的临床病症实践中更显现出尤为重要的作用。注重实践论是从辨证论治,还是遣方用药都能深刻的反映出之一道理。 所以,单单是川乌这一味风湿科最常用的中药来说,都有这么多的知识要理解、掌握、灵活运用,我们临床带教老师的责任还是很重的。医学研究的对象是生命机体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不同医学始终存在着各自的局限性,如何取长补短、结合创新变成了又一重要途径。随着中医药特色风湿科临床教学创新的深化,中西医有机结合与互补的临床教学已成为医学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它将越来越受到师生的重视。只要我们遵循一定的教学规律,并结合其自身特点,勤于思考,努力探索,就能更好更多的解决学生重书本轻能力、依赖性强,缺乏创造性、灵活性与主动性的问题,能够切实地解决学生在临床学习、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误区,提高风湿科中西医结合实践教学质量。 中医药论文: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与思考 1环境形象体系建设 征集确定了院徽、院旗、标准院名、标准色系等医院形象识别系统,并将医院形象识别系统广泛应用于医院信笺、信封、档案袋、贺卡、纸杯等办公用品以及标识标牌各个方面。建成名医堂、养生堂、中医药文化广场、院史馆等中医药文化形象工程。自创设计制作了《中华医药五千年》百平米长卷木刻壁画系列,“诗画中医”木刻文化长廊系列,“大医精诚”、“橘井泉香”、“悬壶济世”艺术铜浮雕、木浮雕文化墙系列,“水墨中医”科普宣传系列,廉政文化东阳木雕装饰挂件系列四大系列文化工程。 2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 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是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认知度的有效途径。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中,医院以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切入点,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懂、易接受、参与度高的形式,积极推广中医药文化。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中医药义诊咨询、举办中医药科普讲座、展示中医药科普宣传展板、发放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群众的健康问题,给出健康指导。每年夏季傍晚利用人们聚集广场纳凉休闲时机,组织医务人员在广场开展健康咨询、义诊、播放中医药科普宣传片、组织市民开展健康知识、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有奖问答等科普宣传活动,市民参与激情很高,普及效果显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手段,向社会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结合专科专病预防以及养生保健指导,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健康有约》、《小穴位、大作用》以及《漫谈中医药》等文化科普栏目,其中系列养生科普宣传作品《漫谈中医药》获得“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组委会”最佳科普作品奖。与当地主流媒体联合策划的主体选题《中医席位》在本市引起市民良好反响。积极组织编印科普着作,先后编印并出版《春夏秋冬养生食谱》、《赵和平临床经验集》、《中药百花赏析》、《诗画中医》等科普系列丛书。 3讨论 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要在历史中沉淀和团队中提炼。目前医院核心价值观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向社会征集。第一种代表少数几个人的意愿,第二种脱离单位实际,这样产生的核心价值观难以得到团队高度认同。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应该是医院发展历史的沉淀、长期实践的提炼、群体正向价值的聚焦。医院领导层要充分了解医院的历史,从中挖掘推动医院发展的精神特质。要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建议,鼓励员工抒发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从中提炼积极向上价值观。这种总结历史与现实、代表群体意愿的核心价值观易被员工认同,成为共同追求的目标,整个团队目标同心、力量同向,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也就形成了。行为规范的养成要在实践中培养。行为规范是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规则和标准。良好的行为规范的养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须通过长期实践和持之以恒的训练。中医医院的医务人员要养成中医人特有的行为习惯,也就是用中医的思维、中医的理论、中医的知识、中医的方法为病人服务。这就需要在工作实践中坚持不懈地强化中医经典的诵读和中医“三基”训练,加强中医药文化以及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中医药文化素养,使其思维、言行、诊疗服务处处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并养成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中医药文化建设要融合地域文化特点。地域文化是指某一地域内人们长期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特定文化现象,得到这一地域人们的共同认可,对当地民众的性格养成、人文精神、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有着长久而又深远的影响。十堰境内有两大风景名胜,即武当山和汉江。武当山被誉为“天然药库”,世有“十道九医”之说。武当山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历代医学名家陶弘景、孙思邈、葛洪、李时珍等均来武当山采药修炼。道教的一些养生术,如按摩、行气、调息、导引等被纳入了中医领域。其外丹术应用于现代制药领域,内丹术丰富了现代医疗手段。这里的人们对中医以及中医养生有着高度的认同和特别的喜爱。而汉水文化的公而忘私、牺牲奉献,太和博爱、厚德载物,注重孝道、道德至上,独立求真、不懈探索的文化特征和精神特质与中医药的文化的“仁、和、精、诚”的精神特质是一致的。十堰市中医医院注重将中医药传统文化与地域文化对接,吸纳和融合地域文化的精华和成果,从而培育和发展成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医院院文化体系。 中医药论文:国内中医药英语着作的发展 【摘 要】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国内有关中医药英语着作的整理、归纳,从中医药英语教学角度探讨了目前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认为还需要更加全面地开展中医药英语教学及其改革,促进中医药的推广,增强国际交流,同时培养更多全面的中医药人才,有利于中医药的继承和发扬。 【关键词】中医药 英语着作 几千年来,中医药学作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瑰宝之一,不但对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直到今天仍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日益受到世界的重视,对国际医药学产生越来深远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注意到中医药的疗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任中医药。这为中医药的发展、增强其国际文化地位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潜力。 从2001 年以来,在积极推动英语等外语对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进行教学的思想指导下,全国很多中医药院校都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迎接现今时代所赋予的挑战,中医药专业的双语教学无疑势在必行。[1]但有研究显示由于中医药的特殊性,其双语教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有待于思考的地方,其中教材和相关着作的缺乏不容忽视。[2]因此本文通过阐述国内相关着作发展情况,从而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纵观近20 年国内中医药英语翻译着作的发展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内中医药相关英文着作 1.丛书系列 1990 年张恩勤主编,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英汉对照新编实用中医文库》。其中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上、下册)、《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各科》(上、下册)、《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养生康复学》、《中国针灸》、《中国推拿》、《中国药膳》、《中国气功》、《中国名贵药材》、《中国名优中成药》,该套丛书在国内尚属首部。之后1991~1994 年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徐象才主编了一套《英汉实用中医药大全》,其中包括《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单验方》、《常用中成药》、《针灸治疗学》、《推拿治疗学》、《医学气功》、《自我保健》、《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骨伤科学》、《肛门直肠病学》、《皮肤病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急症学》、《护理》、《临床会话》等。2002 年左言富任总主编、朱忠宝等总编译,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英汉对照)新编实用中医文库》,该套从书包括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国针灸》、《中国推拿》、《中医养生康复学》等14 个分册。2001~2006 年间刘公望主编,华夏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版图书《针灸基础学》、《针灸临床学》、《方剂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发挥》等,同时刘公望于1994 年和2007 年主编了《针灸学基础篇》和《中医临床基础速览(伤寒、金匮、温病)》,均由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出版。 2.教 材 1998~2000 年间北京中医药大学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委托,编译了高等中医药院校英汉对照教材,并由学苑出版社出版“普通高等中医药院校英汉对照中医本科系列教材”《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基础理论》等系列丛书。在2007 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来华留学生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汉英双语教材编审会指导下,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了一套汉英双语教材,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养生学》、《医学基础知识导读》。 3.单个着作 (1)英文 1)中医基础理论 2003 年刘干中、徐秋萍、王台主编《中药基础知识》(英)由外文出版社出版。 2)中医临床 1998 年徐象才主编,外文出版社出版了英文书籍《诸病中医中药外治大全》。2007 年李经纬主编的《中国传统健身养生图说》(英)由外文出版社出版。2003 年谢竹藩编着了《英文中医名词术语标准化》(英)由外文出版社出版。 3)针灸推拿 1981 年Chen Chiu Hseuh 编着《Acupuncture: A ComprehensiveText》。1999 年程莘农主编,外文出版社出版了英文书籍《中国针灸学》。2002 年金义成、彭坚所着《中国推拿学概要》(英)由外文出版社出版。2007 年李鼎原着,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编译《针灸学释难》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出版。 (2)汉英或英汉 1)中医基础理论 1990 年陈慰中着,俞昌正译《西方的中医五行学说(英汉对照)》由学苑出版社出版。2007 年马伟光、和丽生主编《英汉双解简明中医基础理论教程》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 2)中医临床 3)中药学 2006 年苏子仁、赖小平主编《汉英·英汉中草药化学成分词汇》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 4)针灸推拿 4.工具书 二、讨 论 可以看出,在以上出版的中医药英文着作中,丛书系列大致可分为四套,主要为汉英或者英汉双解形式编写。教材主要有两部,基本包括中医药主要科目知识,一部全英文,一部汉英双解。而个人着作最多,全英文形式较少;中医基础理论两部,中医临床三部,针灸推拿五部,主要集中于汉英或者英汉形式出版;中医基础理论两部,中医临床各科及词汇十五部,主要集中于针灸推拿学的着作编写,共有二十八部,中药学仅一部。工具书包括有十六部,均为汉英形式。 1.目前国内中医药英文着作以及普及存在的 问题 (1)专业英语教材:专门针对中医药院校学生学习的中医药专业英文双语教材还呈现一个短缺状况,尚需进一步编辑完善。 (2)专业英语人才培养:还缺乏一支数量充足,既掌握中医药专业技术,又精通中医专业英语的外向型中医药人才队伍在医疗实践中大力宣传中医药,使中医药难以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在国外医疗体系中不易取得合法地位和共际认同。 (3)全英文着作:中医药英文着作目前主要还是针对国内相关从事中医药人士的学习,因此编写形式以汉英或英汉双解为主要形式。而以全英文形式编写的着作相对较少;中医药知识全面传播还尚存缺限。 (4)中药学以及其他中医药经典医籍:由于国际社会对于针灸推拿已经比较认同,但对中药学和一些中医经典医籍,如《金匮要略》等的英文着作编写较少,相对限制了有关理论的交流和传播。 2.解决之道 加大对中医药院校学生学习教材的补充和编写,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专业外向型人才,扩充全英文中医药教材和着作的编写,尤其注重中药学等学科的英文着作发展。以规范英语为核心进行创造,改变以往独立作战、各行其是,既无方便的途径相互交流切磋,也无专门机构加以协调的状态,使中医专业术语的翻译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在高等中医药院校中积极推广加强双语教学的改革,加大既懂中医药专业知识,又有较高英文水平的创造型人才的培养,相互促进,既有利于今后中医药的专业英语教学发展,又有利于中医药着作的继承和发展。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已经被世界所瞩目,中国作为中医药的根源之地,需要培养一些从事中医药事业优秀的外向型人才,不断宣传中医药文化,使世界更了解中医药,了解中国文化的博大。而这些就需要有更多的中医药英文教材、书籍的编写去宣传发扬,既有助于国内学生和对其感兴趣的人们学习,对于国外友人也可以提供更多机会认识中医药、使用中医药,使中医药不仅为中国人民服务,同时还可以为其他国家的人们的健康做出一定的贡献。 中医药论文:浅谈中医药法的特点及我国中医药立法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我国中医药学有着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独特的理论体系,卓越的治疗效果,它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中医的现代化发展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该怎样看待中医药?怎样研究中医药?中医药该如何发展?本文从中医药法的基本特征出发,着重分析我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中存在的立法问题从而得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医药法;特点;问题;对策 中医药法是伴随着中医药科学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目前,已成功将中医药立法的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越南、泰国以及加拿大卑诗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等,中医在世界范围内的立法呈现出乐观景象。由于各国卫生保健发展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状况及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因此中医药立法也有很大差异,但总体上看,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立法,都有相同之处。[1] 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中医药法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其有别于其他部门立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我国,中医药法就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保障人们的中医医疗权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我国其他部门立法相比,我国中医药立法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国中医药法的内容已经涉及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药品种、中医药教育等许多领域,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中医药法的特点及我国中医药立法现有的一些问题,并探讨完善我国中医药法的途径和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医药法的特点 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中医药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也具有法律的一般属性,但由于它所调整的是中医药医疗及其发展而引发的各类社会关系,从而决定了其必然具有某些自己的特征。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与其他的部门立法相比,中医药法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首先,就调整对象来看,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具体的就是指因中医药教育、认证、医疗、管理、规范、发展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是由许多种社会关系共同构成的,所以它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关系。其次,调整对象的综合性,决定了中医药法所采纳的调整方法和手段也是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再次,从体系上来看,中医药法律体系是一个较为庞杂的法律体系,该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其他法律部门中的许多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以及大量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等,可见,中医药法律体系也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 (二)伦理性 伦理道德是医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所以,其在对中医药临床医疗活动调节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伦理与道德问题。这就要求中医药法做到以下两点,即:它既要对某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同时又要对某些新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应予以认同和保护。这样一来,中医药法必须将某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纳入自身的调整体系,并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对那些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加以禁止。因此,中医药法具有浓厚的伦理性。 (三)科技性 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人类与生物圈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中医药法就必须要建立在中医药科学的基础之上,就必须要遵从基本的中医药科学规律,如中医学理论中有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两个特点,对人体的生理有藏象、精气血津液神、经络、体质学说四部分,以及对疾病、防治的病因、发病、病机学说。[2]中药的基本理论还有中药来源、产地、采集、炮制、性能、功效以及临床应用规律等等。[3]这就是中医药法的立法基础。而中医药科学的技术性决定了中医药法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点。表现在:首先,中医药法必须将中医药科学的某些成果作为自身的内容之一,如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中药等术语的解释就明显是中医药科学成果在中医药法中的反映和体现;其次,在中医药法律体系中,拥有大量的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如我国的《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等。 (四)预见性 中医药法是以保护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目的的,而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中医药法必须正确预测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的中医药科技活动作出恰当合理的引导和规制。一方面,中医药法要保障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中医药创新权,另一方面,它又要对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权予以必要的约束,对那些可能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行为加以严格规制。这就使得中医药法在立法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超前立法的原则从而在立法内容上具有极强的预见性。[4] 二.我国中医药立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医药立法起步相对较晚 ,其内容涉及到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教育科研、药品监管、中医药标准等领域,虽然拥有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然而,就总体来看,我国的中医药立法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 (一)立法步伐滞后,缺乏预见性 立法滞缓是我国各部门立法的一大通弊,在中医药立法领域,这一弊病更加明显和突出。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我国中医药方面的立法不论从数量还是从广度都比起其他部门法去之甚远,直到1982年才由卫生部制定并颁布了《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再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我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建国后相关的法规《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执业中药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却直到1995年初才姗姗而来。这充分暴露了我国中医药立法的滞后性。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5]总体上来看我国中医药立法体系还远没有健全,甚至严格一点来说,这些立法还难以真正成为一个体系。其主要表现在:在我国中医药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能够承担起“领头羊”作用的基本法,这就使得我国中医药法群龙无首,难以真正成为一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内部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三)内容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中医药立法对中医药科技活动的规制基本上还只是采用行政法律规制一种形式。表现在具体法律制度上是我国尚未建立中医药科技活动的民商事制度和刑事制度;另一方面,某些有必要法律化的伦理道德原则或规则尚未被纳入我国中医药法之中。例如,知情同意原则等,都显然还没有明确成为我国中医药立法的规则,这也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中医药立法内容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完善我国中医药立法的对策及建议 法律并不总是消极地承认现状,它还是对未来社会发展秩序的一种勾画、设计和引导。为此,需要立法者在总结经验、认识现实的过程中,正确把握立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分析事物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以便做出科学的预测。[6] (一)国外的中医药立法 1.中医药立法在美国 1971年以后中医针灸在美国出现的“针灸热”,使加州的中医针灸展现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景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时出台了加利福尼亚州针灸条例和针灸执照法。后来加州在1980年通过了《中医行医规范法案》,该法案对中医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中医师可以使用的行医方式。目前,在美国针灸是以州法律的形式被列为医疗手段,中医药总体上已逐渐为美国卫生行政部门所接受,并被批准为公众合法的医疗保健手段。[7] 2.中医药立法在澳大利亚 20__年5月3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了《ChineseMedicineBill》(中医注册法案),这是世界上的第一部中医注册法案。该法律执行后,维多亚利州的中医行业已经逐渐洗脱江湖郎中的习气,改变了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中医生形象,中医师的执业行为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并且,有多家保险公司承保中医治疗保险,包括诊费和针灸费,治疗者可按比例由保险公司偿付在中医药方面就诊、吃药的费用。中医师有资格使用医生(doctor)的头衔,并被赋予处方权。中医同西医一样,具有了平等的法律地位。[8] 3.中医药立法在新加坡 新加坡传统中医药管理局1995年发表了《传统中医药报告书》,对新加坡中医药状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不少可行的建议。20__年国会通过了《中医师法案》,从而确立了中医药在新加坡的法律地位。现在针灸师注册工作已经完成,一些综合性现代医院已设针灸科,新加坡的中医药事业在今后十到二十年内将大幅度发展.[9] (二)我国《中医药法》的立法构想 1.中医药法的名称 关于中医药法的名称,学术界提出了两种主要的选择方案,一种方案是制定传统医药法,其中包括行中医药、民族医药与中西医结合等内容;另一种方案是制定中医药法,非中医药的部分不纳入立法范围。在科学上中医药学可以表述为:“以系统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医学体系。”[10]而西医生物医学的定义是:“以还原性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人的器官、组织、细胞、分子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11]“中西医结合”不是相对独立、成熟的医学体系。它更不能与中医药学与民族医药学相提并列。而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其中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回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12]它与中医药也不是同一范畴的事物。所以在界定我国的中医药法的范围上,只包括中医、中药两个方面,不应该包括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部分,即采用第二种方案。 2.中医药法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1)我国中医药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人体健康,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支撑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以往法律原则总是把人的本位置后,而中医药法则应该把保护人体健康放在首位 ,这不仅是由于本法的性质决定的,更是由于现代法学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只有保护好了就医者的健康,中医药事业才能在全社会更好的继承与发展,才能更好的进行现代化和国际化。 (2)中医药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中医药法之中,指导中医药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医患纠纷的基本准则。笔者以为,我国中医药法的原则大致上有: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原则、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原则、多学科结合原则。具体来说,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动力,两者并重,才能更好的发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中医是中药应用的指针和开发的源泉,中药是中医医疗保健的主要手段,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才能使中药研究成果为中医临床服务,促进中医药发展;国际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目的之一,现代化是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两者相辅相成,所以要互相促进;中医药理论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多学科结合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途径,通过多学科、跨领域的发展才能博采众长,有所突破。[13] 3.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 (1)加大投入 集成国家相关计划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形成项目联动机制。比如可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14] (2)政策扶持 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条款中可以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名老中医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相关诊疗服务”;“国家鼓励中医药开发、研究的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医药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依法到境外开展医疗及学术交流活动”。[15] (3)组织协调 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机制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条件,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拓展国际合作方式与渠道,通过政府、国际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4.医疗机构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5.从业人员以及执业规范 从业人员的规范包括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等方面,我国目前的中医师准入基本上能够贯彻《执业医师法》考试和注册的要求。[16]执业规范应该包括诊疗、继续教育、保护患者、完成病历、紧急救治、知情同意、突发事件的灾害防治等方面。 6.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由于中药成份的复杂多样性,因此,应该在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上弥补质量控制的不足,充分体现“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基本原则。可规定,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研究。需要进行临床研究的,化学药品可仅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对一些可能导致品种质量差异的注册申请,应该规定进行临床研究从而保证申请注册的品种上市后的安全和有效。于中药的特殊的用药历史,以及其活性成份的复杂性,有时仅改变一些工艺条件又不足以改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故需规定,改变剂型或生产工艺时,如果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可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的申报资料。 7.教育与科研创新制度 按照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情况,其教育体系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模式:大学教育模式、继续教育模式、传统师传模式。前两种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而后一种有的专家认为已经过时或者不可信,实际上,我国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这不仅体现在中医药教育投入资金的流向上,更反映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上,我国中医药人才分布不均,水平层次不一,在农村很多地方主要是传统师传模式,即“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所以政府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在这些方面下大工夫,例如立法中可以将“地方政府通过对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进行培训,承认其执业资格,保护其执业行为,并创建相应的执业环境。” 关于科研创新制度,需要建立中医药创新发展平台,如立法可以规定,“国家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及其运行机制,通过重点研究室(实验室)、临床研究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及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和国际化信息库的建设,促进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需求的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8.保障制度 国家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促进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在地方政府要严格把关,防止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立法可以规定“国家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9.奖励制度 我国中医药奖励制度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奖励范围:学科领域新规律、新事实、新概念的研究成果;中医药的基础理论实质和客观规律研究成果;中医证候、诊法、治疗、针灸、经络、中药防治疾病的机制和原理研究成果;医史文献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标准、信息研究成果。(2)申请途径:其途径可以分为申报和推荐两种。申报是指由个人、集体申报。在推荐中应注意推荐人的范围,例如可以规定由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①、省级中医药学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②、解放军中医药学会;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④、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及直属单位;⑤、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等学会。(3)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初审、终审的二审终审制。初审实行差额推荐,终审对初审推荐授予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答辨,并实行差额评定奖励项目。申报奖励的项目按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4) 公众监督与争议处理:公示制度,对公布的获奖项目如有发现其有作弊行为的,应该规定其应该追究的法律责任。(5)奖金:可以成立国家中医药奖励基金会,采用基金的方式专门管理和发放中医药奖励资金。 10.法律责任 本法的法律责任对象的主要包括: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教育机构、非法行医的个人。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行业自治体系的建立——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引入 根据国际惯例一个具有相同高等教育经历、高超专业技能,执业道德要求较高的专业群体应当实行行业自治,因为行业自治能降低政府管制成本,加强群体自律,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而要达到上述目的行业协会必须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强制和唯一)和惩戒性,并能在这一基础上做好服务协调、自律和发展工作。 目前我国法律在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定位问题上没有规定中医师强制加入职业组织的规定,这一点将加大社会的管理成本,也对保护外资医疗机构的中医师权益不利,尤其难以做到从道德上管理医师,因此《中医药法》首先在这一点上有所作为,应当明确中医师加入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强制性,有了充分的法律基础,则中医药行业协会组织自律、协调、服务、发展的功能就会更好地体现。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有待解决,运用行业自治组织,学习西方国家的一些成熟经验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 中医药论文:中医药大学生人格类型及其归因和应对方式的调查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医药大学生 人格类型 归因 应对方式 论文摘要:目的:探索中医药大学生人格类型差异,及其不同归因与应对方式,为进行针对性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参考。方法:测查河南304名中医院校大学生,采用卡特尔16PF测验、内—外心理控制源量表、应付方式问卷进行测试,对测试有效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和LSD多重比较分析。结果:所测中医药大学生可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积极型、稳重型、一般型和情绪型,P 0.001;四种类型学生在归因和应对方式上得分差异大多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01。结论:所测中医药大学生可分为积极型、稳重型、一般型和情绪型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学生具有不同归因和应对方式。 对中医药大学生进行人格分类与归因和应对方式测查,以便更好地了解不同人格特点的学生不同的归因和应对方式,进行针对性教育。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随机调查河南中医学院1~3年级5个专业学生304名,回收有效问卷265份,男生117名,女生148人。其中大一学生90名,大二学生92名,大三学生83名。平均年龄21岁。来自农村222人,城市43人。 1.2 方法 采用问卷法,随机抽样团体测试,让被试完成三个问卷:(1)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量表(16PF),包括187道题,16个人格因子。(2)美国社会心理学家Rotter编制,于欣修订的内—外心理控制源量表(I-E量表),包括23个项目和6个插入题[1]。(3)肖计划修订应付方式问卷,包括62个项目,解决问题、自责、求助、幻想、退避和合理化6个因子[2]。 1.3 统计分析 数据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测试数据进行K-Means Q型聚类分析、F检验和LSD多重比较分析。 2 结果 2.1 被试与全国大学生常模16PF测评结果比较结果见表1。 表1所示,男生兴奋性、世故性、独立性低于常模,恃强性、幻想性、忧虑性高于常模,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女生恃强性、兴奋性、怀疑性、世故性低于常模,稳定性、有恒性、敏感性、幻想性高于常模,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2 被试人格、归因和应对方式相关分析见表2。 如表2所示,归因与应对方式和人格多个因素具有相关关系,相关具有统计学意义。归因和应对方式具有相关关系,相关具有统计学意义。 2.3 被试人格聚类分析 采用K-Means Q方法进行聚类分析,共迭代10次,将被试分为四类:积极型、稳重型、一般型和情绪型,遗失2例。对四类进行描述统计、F检验及LSD检验(见表3)。由表3可见,四类学生人格绝大部分因素得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01,说明此分类较为合理。 由表3可见,a类学生怀疑性、忧虑性、独立性、紧张性诸因素得分最高,乐群性、稳定性、兴奋性、有恒性、敢为性、幻想性诸因素得分最低,敏感性、世故性得分较高(居第二),表明此类学生沉默孤独,忧虑抑郁,易敏感激动,即非智力因素较差,容易陷入不良情绪之中,命名为情绪型,共计57人,占21.5%。b类学生乐群性、聪慧性、稳定性、兴奋性、敢为性、幻想性、世故性诸因素得分最高,忧虑性、独立性、紧张性诸因素得分最低,恃强性、有恒性、实验性、自律性得分较高(居第二),表明此类学生乐群聪慧,情绪稳定,能干自信,又较好胜争优、自律谨严,即智力和非智力品质俱佳,故称积极型,共计63人,占23.8%。c类学生有恒性、实验性、自律性诸因素得分最高,恃强性、敏感性、怀疑性、世故性诸因素得分最低,聪慧性、敢为性、独立性得分较高(居第二),表明此类学生有恒负责、自律严谨,谦逊理智,即心态平衡,行为稳重,命名为稳重型,共计75人,占28.3%。d类学生恃强性、敏感性诸因素得分最高,聪慧性、实验性、自律性诸因素得分最低,其余因素得分基本处于中间水平,表明此类学生较好强固执、感情用事,行为保守,故命名为一般型,共计68人,占25.6%。 2.4 被试不同人格的不同归因和应对方式见表4。 由表4可见,各类学生在归因和应对方式上得分差异大多具有统计学意义。其中,情绪型学生多采用外部归因和退避的应对方式,最少采用求助和解决问题的方式。积极型学生多采用内部归因及解决问题和求助的方式,自责、幻想、退避和合理化得分都是最低。稳重型和一般型学生归因得分居中,能比较理智地分析内外因,应对方式较多采用解决问题,较少求助、自责、幻想、退避和合理化。一般型学生自责、幻想和合理化得分最高,较多求助,解决问题得分与情绪型和积极型差异都具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所谓“归因”是指对人的行为原因或事情结局进行解释或推测,可分为外部控制点和内部控制点,前者指将行为原因或事情结局归因于外部因素,如客观条件、社会背景、运气或其他人;后者指将行为原因或事情结局归因于个人内部因素,如个人行为、个性和能力。心理学家韦纳研究指出,把失败归因于内就会使人产生内疚和无助感;把失败归因于外,就会产生气愤和敌意[3]。心理学家罗特认为多内部控制的个体通常多有不现实的信念,而多外部控制的个体一般表现出较低自尊和较高焦虑。两种极端在社会适应中会遇到困难和障碍。人们的归因在内外两端的平衡过程也是人格不断完善的过程,即归因具有人格上的差异[4]。应对方式指个体面对挫折或压力时所采用的认知和行为方式[5]。同一生活事件发生在不同个体身上所引起的应对方式不可能完全相同。面临某一生活事件时,采用什么样的应对方式,可能会受到个性特征、情绪状态、生活经验、所处环境的影响[6~9]。对中医药大学生进行人格分类及归因和应对方式的测查,可以了解不同人格特点的学生不同的归因和应对方式,进行针对性教育。 从研究结果看,归因和应对方式与人格的多个因素具有相关关系,归因与应对方式具有相关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人格特点及归因和应对方式,采取相应方式教育引导。 从研究结果看,积极型学生情绪稳定,心态积极,聪慧进取,面对困难时能积极解决并适时求助,这类学生可以说是品学兼优、受人喜欢和信赖,但多采用内部归因,将事情结局过多归因于个人的行为和能力容易使这类同学在遇到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失意和挫折时产生情绪困扰,教育时注意培养其平和宽容心态。稳重型学生自律严谨,谦逊理智,面对事情时能比较理智地分析内外因并积极解决,这类学生心态较平衡,能较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环境。一般型学生有着年轻人常有的感情用事和好强固执,同时智商一般,行为保守,面对事情时能比较理智地分析内外因并适时求助,但多采用自责、幻想和合理化的应对方式不利于他们心智健康发展,教育时对他们有必要进行认知调整和行为训练,培养其良好思维和行为习惯。情绪型学生沉默孤独,忧虑紧张,容易陷入不良情绪之中,面对不如意环境时怨天尤人,认为事情结局主要是因为自己运气不好、社会背景差或其他人影响,不是去积极解决和求助,而是退避,自责、幻想和将其合理化。这是一类不易接近却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学生,应该是教育者重点关注和帮助的对象,对于他们不仅进行情绪认知调整和行为训练,培养积极心态和良好行为习惯,还有必要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以积极心态面对生活和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生活中表现出成熟的行为方式和稳定的个性特点。 中医药论文:浅谈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探讨 [论文关键词高等中医药教育 师资队伍 建设 [论文摘要]文章提出了高等中医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关健所在,从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与其师资队伍的建设举措两大方面阐述了提高其师资队伍建设的根本方法和根本措施。 随着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深人并成功的推进。为了振兴农村中医药事业,解决农村缺医少药、医药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的现状,进人21世纪以来,相继有多所中等专业中医药学校升格为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中专向高专转化期间,由于培养对象和目标的不同,两种层次的教育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其中师资队伍的建设迫在眉睫,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有特色的高等中医药教育教师队伍是发展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关健,是高等中医药学校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而一所学校能否立足社会、市场、产生品牌效应,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师资水平决定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反映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综合实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1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 1. 1教育观念滞后因教师均从中专医学教育体系转换而来,对高等教育的理念、培养目标、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手段知知甚少。教师在教学上更多地沿袭了中专时期的一套教学方法,教学和研究的学术性不强,任课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动手能力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教师下临床没有硬性规定,无法及时掌握医学发展最新动态。 1.2学历职称偏低,年龄偏大因历史的原因,原中专学校仍有大批中专和大专学历的教师,其职称只有中级。加之中专学校受编制的影响,新进教师较少,造成教师年龄结构失衡,有些课程有高级职称断层的现象。 1.3师资来源渠道窄中医学校教育起步均较晚,大部分从原西医卫校改制而来,一方面教师绝大部分来自非师范学院,一方面中医药学院的轻中重西,导致师资整体素质偏低。 1.4继续教育不系统从事中专层次教育的教师,因教育任务繁重,进行医学教育理论学习和实践的继续教育始终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半个世纪以来我国课程体系的限制,医学院校教师在校教育中未受过系统的教育理论训练,这就不可避免地对医学教育产生一定的影响。 1.5实验教师素质低创新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而创新体系的基础是实验室高职高专人才更需要优秀的实验教师。改革开放以来,实验室及实验教师队伍得到迅速发展。但仍在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重硬件投人,轻软件环境建设;重理论教育,轻实验教育。实验师资不稳定,实验教师整体学历层次偏底,高职称人才更是缺乏。 1.6临床课教师知识陈旧单一刚进人高职高专教师行列,临床教师一般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原学校从事临床理论教学的教师,他们缺乏的是临床知识;二是从附属医院聘任的临床教师,他们的缺点是对理论教学缺乏系统培训。 2师资队伍建设的举措 2.1加强学习,转变观念首先以全国第3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等为纲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过学习,使教师了解“以教育改革为核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注重提高质量,面向农村基层,努力办出特色是中医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通过学习,使教师明确中医药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通过学习,使教师进一步明确中专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区别所在,促使教师逐步树立适应社会发展的先进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 2. 2深化管理,改革体制,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应该在管理体制上恰当引人人才市场机制,一是要引进竞争机制,严格把好新教师引入关,可采取聘任、招聘等方式补充思想政治素质好、各方面能力优秀的教师。要改变传统的选留方式,通过人才市场吸引大批优秀人才到高校任教,按需聘任,竞争上岗,可先在有条件的系部搞试点。二是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正确的政策导向,公正合理的物质利益与分配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医学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并且使其得到保护和健康发展。三是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通过比较完善的制度、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奖惩措施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将教师队伍分为固定的编制和流动编制两部分,紧缩固定编制,扩大流动编制,减少专职,吸收兼职为主并实行资格与聘用分开的做法。 2. 3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稳定骨干教师队伍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层,努力建设一支高学位、低年龄、高职称的教师队伍。(1)调整断层。要在职称评聘中对优秀的中青年教师采取倾斜政策,对拔尖人才,要创造条件,予以破格评聘,力争晋升一批40岁以下的教授和35岁以下的副教授。(2)培养青年骨干教师。要在3一5年内精选、重用、厚待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使他们能独立地担负起教学、科研重任,顺利完成新老交替工作。(3)建立学科带头人梯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不同层次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第一,要立足省级专业和重点学科,培养一流人才争取在国内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第二,要立足校级重点学科和专业,建立一支省级水平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第三,建立一支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4)根据本校实际和发展需要,确定师资总体发展规模,力争在3 -- 5年内使教师年龄、学历、职称、学科比例结构达到最佳状态。 为了稳定骨干教师队伍,应采取必要措施和倾斜政策,为骨干教师和教学成绩突出的青年创造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提供自我提高的机会。同时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倡奉献精神。重要的是要把学校办好,使学校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才能真正把愿意献身教育事业的工作者团结住,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2. 4组织培训,注意“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师资培训工作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必须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时结合实际,努力改善内部环境条件,不断调整培训的目标和计划,落实《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使师资培训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当前学校可根据教师的年龄、学历、知识等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培训。对青年教师可采取:(1)参加同等学历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2)参加助教进修班;(3)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对中年教师可采取岗前培训,短期研讨班、讲习班,单科进修,常规培训如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关键。首先,教师要具有全球化眼光,深刻洞悉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标准,了解本专业知识国际发展的态势,熟练掌握国际交流工具,了解国际医学教育基本规格,实现教育的国际接轨;其次,知晓教育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应该以培养应用性人才为己任,重视科技成果的开发和应用工作,教师不仅要具备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还应具备一定的实践和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模式,培养高质量的复合型人才;再次,强化对现有在职教师的时间差,分批将一些教师安排到临床或相关单位进行实践锻炼,以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第四,注意从医疗机构第一线人才中引进那些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经验和动手能力的“‘双师型”人才,强化专业教学,充分利用行业特点,聘用行业的专家或知名人士指导工作,带动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氛围。 2. 5注重科教互动,加强学科建设对高校的教师要实行教学、科研、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政策。通过科研可以紧跟学科的发展.掌握科技发展的新动向,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成果,不断向学生灌输科研思路,提供信息量,起到活跃课堂气氛,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习创新能力,同时,可将学科的研究热点融合于教学中,提高了教学质量,从而加强和加速了师资队伍的建设、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主讲教授的培养。 总之,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刚步人高校行列的中医药学校一定要以教育部评估达标为契机,以评促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足够、有中医药教育特色的师资队伍。迎接挑战,参与竞争。
学生管理论文:浅论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学生权利保障 [论文关键词]高校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权利 [论文摘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应是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主线,为保障学生权利,文章指出在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规范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建立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 教育部于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明确了学生权利与义务,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参与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张永华教授说,我们的学生管理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因此,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是高校在制定其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过程中的主线。 一、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与大学生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是由高等学校作为主体,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经过教育行政机关审核的本校章程制定的,调整有关本校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生活秩序,确定学生管理的规则和办事程序,在本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它体现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 大学生权利是取得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实在权利,是合法的权益。其内容具有层次性:首先,是大学生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其次,是大学生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享有的权利。再次,大学生作为一个受教育者,一个学生身份特有的权利。《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有相应的规定,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门列出一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学生权利与高校学生管理的关系,张永华在《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规范高校学生管理》一文中提出:首先,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学校和学生。学校作为法人是教育主体,教职人员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实现学校的教育权。学生是受教育者,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着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其次,高校在校学生的权利是法律权利而不是应有权利。在我国高校是公益事业机构,设置高校的目的是实现公民法定的受教育权。在校学生实际享受的权利既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第三,高校管理的轴心保障是学生实现法定权利。学校必须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使学生实际享受法定权利,保障在校学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自由作出法定行为。因此,高校在校学生法定权利的内容决定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界限。 显而易见。高校内部学生管理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然而近年来,大学生权利诉求的不断增强给旧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提出了种种挑战。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制定出来后,贯彻执行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如何执行制度,关系到学生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以及能得到多少保障的问题。 二、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中保障学生权利的思路 1.培养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指高校的全体学生管理人员,以前很少有人给予界定是哪些人。笔者认为,按目前大部分高校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学生工作系统人员、教务系统人员、任课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1)学校党政领导,负责学生管理总的方面。(2)教务系统人员,具体指教务处工作人员,二级院(系)行政领导、教务秘书。主要负责学生教学、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等方面的管理。(3)学生工作系统,具体指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处(办),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工作人员,二级院(系)党委(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有些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宿舍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奖惩、助学、招生就业、学生团体、课外活动、班级建设等方面的管理。(4)任课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课堂、教学、考试等管理。(5)其他工作人员,包括财务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员都对学生的某方面进行了管理,学校保安、楼管、宿舍值班员都参与了学生管理。他们都是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者。 人们处理事情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有法律思维方式、道德思维方式、经济思维方式、政治思维方式等。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它的特征是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培养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就是在进行学生管理上,特别是处理学生的问题时,要按照“法”,即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不首先按照传统习惯的、道德的思维方式办事。这首先要学习、了解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处理学生问题时讲证据,不主观臆断,按照正当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 2、规范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正当程序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程序保证公正,公正依赖程序。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特别是学生处分涉及学生权益问题,需要严格按照规范公正的程序进行。在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包括: 第一,事前程序。事先通知,即事先将学生内部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公布,保证学生“知法”“守法”,知道“违法”后果。 第二,事中程序。首先,调查事件。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派人到事件发生现场,或找事情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事实的真相。其次,说明理由。向学生说明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有关制度的相应条款规定,事实与规定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再次,听取学生陈述、申辩。在学校作出决定之前,给予学生发表意见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机会。听证。如果有必要,启动听证的程序。最后,作出决定。作出决定的人与事前调查的人应该分离,并且二者应该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学生处理或处分决定书必须以学校名义出具,否则出具的文书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对开除学籍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7条阐明:“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处理或处分决定书,必须载明学生救济的途径。” 第三,事后程序。一方面是送达。最终的处理决定应及时送达学生本人,要求本人签字。若不能签字,可采取在一定场所或媒体上公告或者用书信送达的方式。为了避免涉及隐私和其他不便于公告的情形,可采取书信邮寄送达的方式。书信邮寄时,一定要采用挂号的方式,并将挂号回执妥善保存。告知学生救济途径及时效。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建立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完善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在学校内部,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重要途径就是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建立校内申诉制度。《教育法》第42条第四项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0条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对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上规定不是非常具体,在具体实行中,笔者认为,学生申诉委员会委员应当包含:(1)主管纪检监察、学工、教务工作的学校领导;(2)学校监察、教务、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团工作的部门负责人;(3)学校的法律顾问或法律专家;(4)学生代表,包括学校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申诉人所在二级院(系)学生会或者团总支负责人、申诉者所在班代表,学生代表的人数不能过少。这样的构成才不会使双方代表过于失衡。学生申诉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应设在纪检监察、信访、学校办公室、法制工作机构等部门,不宜设在如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等学生处分管理的职能部门。 学生管理论文:如何夯基础抓重点,提高高职院学生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 论文关键词: 高职院校 学生管理工作 精细化水平 论文摘要: 随着高校扩招,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因为家庭、社会的多重影响,学生生源整体水平相对下降,高职学生素质更是良莠不齐,很大一部分学生进入学校的目的就是为了混文凭,这无疑加大了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要实现高职院校的育人目标,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就要从学生的基础文明抓起,以生为本,培育优良思想,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从1999年开始,全国高校招生规模急剧扩大,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高校扩招后,因为家庭、社会的多重影响,学生生源整体水平相对下降,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尤为明显:集体观念欠缺、学习态度不端正、组织纪律性差等问题不断暴露,这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一、高职院校学生的整体现状 随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富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呼声中,相当一部分高考分数较低的学生“迫不得已”选择进入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很多学生进入学校后没有了目标,就等着熬完三年拿到那一纸文凭,或者单纯为了了却父母的心愿,这样的动机导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暴露出种种问题。 (一)思想意识不稳定,集体观念不强。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青年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虽初步形成但仍不牢固,其对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没有成熟,易受环境影响而发生改变。对于自己的将来没有明确的定位。作为“90”后的当代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习惯于独来独往,处于家庭的中心地位,缺乏团队意识及集体观念,做事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考虑其他人的感受,经常导致人际交往的失败,加大了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习惯不好。 高职院校的学生多数入校时的分数较低,文化基础比较薄弱。以201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分数为例,普通高校本一批次的录取分数线是文科345分,理科355分,而第一批高职分数线文科类210分;理科类200分,两者有100多分的差距。考试分数虽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目标不明确。具体表现为缺乏学习主动性,学习兴趣不高,“60分万岁”;作业不能独立完成,靠抄袭交差;“平时不努力,考试就作弊”,平时课堂上下没有多少积累,临时报佛脚又嫌太辛苦,为了考试合格,打起了歪主意: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手机作弊、找人代考,这些现象阻碍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同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学风建设。 (三)自我约束力不强,组织纪律性差。 “90后”个性张扬,因为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自我约束力不强,喜欢“随心所欲”,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都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做事不考虑后果,易冲动。对于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很好地遵守,迟到、早退、旷课,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打架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犯了错误不反省自己,反而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为自己开脱。这些现象向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二、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育与市场接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而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行为现状与这个目标相距甚远,这就要求学校在三年中要对学生进行“改造”,通过教育教学把低水平进来的学生培养成高起点的社会有用人才,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夯实基础,把握重点,努力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一)把握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工作。 行为以思想为主导,要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加强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稳固的“三观”,正确对待自己的学业,为将来踏入社会积累资本。 1.关口前移,开展“入学教育从学业生涯规划开始”新生入学教育。 新生刚入校对学校、专业都不了解,处于迷茫状态,为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完成角色转变,稳固专业思想,可以通过举办“入学教育从学业生涯规划开始”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企业人员、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为学生做就业、专业教育报告会,讲解就业现状及专业发展前景,为新生打开一个了解社会、了解企业、了解专业的窗口;同时可以邀请优秀毕业生代表与新生进行经验交流,为新生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提供借鉴;召开新生家长见面会,解答家长疑问,间接稳固学生的专业思想。 2.以节假日为依托,加强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 利用重大节假日的特殊意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清明节祭扫缅怀先烈、“五四”青年志愿者活动、“十一”讴歌祖国、“一二·九”纪念活动等,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远大的理想,把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节日化,提高学生思想教育的实效性。 3.健全报告制度,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后因为环境、学习方式等方面的改变,容易出现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倾向,继而引发各种问题,所以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管理教育的重点。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进课堂、进宿舍;根据学生心理问题日渐凸显的实际情况,可以建立班级信息员制度、班级情况一日一报制度,从不同层面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动向,特别关注“三困生”的思想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关爱。 4.利用信息网络,发挥网络的教育服务功能。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在学生的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可以建立育人信息服务网,充分利用网络的教育服务功能,通过宣传学习生活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服务网在思想教育、服务学生、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二)稳固基础,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从日常管理与教育入手,扎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 安全稳定是学生工作的第一要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学生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班级、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倾听学生反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平时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及晚就寝检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教育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抢”、“防盗”、“防骗”。通过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安全演练、观看消防安全科教宣传片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技能,营造“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2.从抓学生基础文明入手,切实推进班风与学风建设。 大学生作为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是掌握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是人们眼中的“天之骄子”,但随着高校扩招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学生的基础素质出现很大滑坡,要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需要从基础文明入手,推进班风与学风建设。 (1)开展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强化学生的文明意识,提高学生文明程度。通过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和争当“文明大学生”等活动,要求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责任意识,树立创新意识,摒弃生活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 (2)推荐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要注重舆论引导,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来教育、引导、激励学生。通过各种评奖评优及先进表彰活动,宣传报道校园的先进个人及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开展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诚信行为。通过催缴学费,召开考证、考级、考试教育,助学贷款催款等相关工作,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利用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引导学生的诚信行为,比如通过诚信征文、诚信演讲、诚信辩论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行为。 3.从关心学生入手,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虽然高职院校学生整体的家庭情况较好,但仍然有部分学生来自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家庭。由于家庭经济的原因,这部分学生存在更多的学业压力和思想负担,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对象。要通过各种途径帮助这些学生树立信心,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一是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保证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二是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让有限的资助费用发挥最大的作用;三是要鼓励、引导、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等自立行为,通过诚实劳动自食其力,既减轻家庭负担,又增强自信。 学生管理论文:浅议远程开放教育环境下的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关键词:开放教育 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摘 要:开放教育的学生工作是个新的领域,相关工作基础还相当薄弱,开放教育学生工作从理论基础到工作机制都还尚未形成,明显滞后于开放教育事业发展。所以,推进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探索并构建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模式与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1、开放教育的概念 教育部先后于1999年4月和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和《“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考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实施意见(试行)》(教高厅【1999】4号),正式启动开放教育项目,开始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简称开放教育)项目的研究工作。 开放教育是相对于封闭教育而言的。普遍认为开放教育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而不是以教师、学校和教学为中心;采用各种教和学的方法手段;取消和突破种种对学习的限制和障碍。比如开放教育对入学者的年龄、职业、地区、学习资历等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凡有志向学习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的,不需参加入学考试,均可以申请入学;学生对课程选择和媒体使用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学习方式、学习进度、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也可由学生根据需要决定;在教学上采用多种媒体教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等。 开放教育的本质是人人享有终身接受教育的权利,不仅意味着对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开放教育可以在远程教学、也可以在面授教学的条件下进行,但相对于面授教育,远程教育更适宜于实现开放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的结合,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国际上的开放大学都是进行远程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的发展目标,就是要尽快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 2、我国开放教育发展情况和学生管理工作现状 2.1开放教育发展情况 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学。当今世界上有10所在校生10万人以上的巨型大学,全部是远程教育开放大学,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列居这10所巨型开放大学之首。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系统。截止2007年底,中央电大设立开放教育教学点3292个,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累计注册学生458万。 2.2开放教育学生管理现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7年12月8日至9日在贵阳市召开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研讨会。此次会议是中央电大首次召开开放教育学生工作专题研讨会,也是中央电大建校近30年来首次召开专门会议研讨学生工作。 中央电大副校长严冰在会议上指出,探索并构建具有开放教育特点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机制,是开放教育实现“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电大作为开放大学的基本建设。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是个新的领域,根据开放教育和成人学习者的特点开展工作,有许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要根据开放、保证质量、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方针,着眼于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定位及特色,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管我们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相关工作基础总体而言还相当薄弱,开放教育学生工作从理论基础到工作机制都还尚未形成,明显滞后于开放教育事业发展,不能适应开放教育“内涵发展的要求”,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3、开放学生的特点 3.1开放教育学生的群体构成复杂 参加开放教育学习的学生主要在二十至四十五岁之间,学习基础参差不齐,且90%以上是在职公职人员,工学矛盾突出是一个重要特点。 3.2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明显的功利性 从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动机来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主动学习,看重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的提升;二是被动学习,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机会进入其他院校学习,为补学历,提职晋升而学,有明显的功利思想,这类学员占的比例较大。 3.3开放教育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偏低 开放教育的学生绝大多数有工作和家庭负担,远程学习的时间通常是非常紧张的,而且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艰辛的事情,大部分学生缺少刻苦学习增长知识的动力和压力,自主学习的能力较差。另外,由于受传统教育方法的训练和影响,学习者在学习上往往具有很强的依赖性,绝大多数人没有做好自主学习的准备和具备这方面的素质,只有少部分成年人在实践中可能成为充分自主的学习者。 4、远程开放教育环境下学生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开放教育学生构成的复杂性决定了学生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深入分析学生的基本特点和他们的学习优势、劣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开放教育学生工作者应转变观念,逐步从管理学生向服务学生转变,从首先考虑方便管理向方便学生转变,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学生工作。 4.1充分利用开放教育的网络优势,设立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 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有别于普通高校校园内的学生,也有别于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其最大的区别是,学生以自主学习为主,利用网上教学平台进行学习,因此学生需要具备或逐步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而开放教育学生多数自主学习能力较低,学习具有明显的功利性,缺少学习动力,并且师生异地、“教”与“学”在时空上分离,学生容易产生孤独感。 设立网络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可以加强学生与学校的有机联系,增强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对克服学生远程及自主学习的孤独感,维持和强化学生学习动力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4.2建立网络心理咨询中心 开放教育学生类别丰富,层次不一,他们的个体差异决定了他们的服务需求也不尽相同,所以需要耐心细致地个别服务,以满足每个学生的各方面的学习需求和心理帮助。网络心理咨询中心的建立,加强了开放教育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咨询中心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强化心理辅导,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动态,对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帮助学生消除或减少了学习障碍和困难。 4.3制定适合开放教育学生的奖(助)学金制度 开放教育的学生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学生,不能单纯用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品质来作为衡量奖(助)学金的标准。要结合开放学生学习的特点,综合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诸方面因素来制定奖(助)学金制度。鸡西广播电视大学于2008年春率先在黑龙江省试行了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制度的实行,有力地调动了开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4建立辅导员制度 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定位是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服务,建立辅导员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开放教育的学生个体差异很大,学习基础参差不齐,居住地分散,自主学习存在困难。辅导员应充分发挥连接学生和学校的桥梁作用,利用电子邮箱、语音信箱、BBS讨论等媒介和学生沟通,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居住地区等方面条件组成学习小组,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辅导员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生活状况、个性心理特征及倾向性,找到学生进步和提高的着力点,对不同的学生进行教育要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开放教育从1999年至今,已经历了10个春秋,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机制、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电大学生管理工作者应从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特点入手深入探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生管理,建立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全面认识和发挥电大开放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实现电大又好又快发展。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刍议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作用越来越明显。然而由于高职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导致新时期学生管理工作中呈现出一些问题。针对当前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了管理对策。 论文关键词:经济发展;高职教育;特殊性;学生管理工作;管理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新机制改革的产物,在近几年规模逐渐扩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由于当前高职院校的学生来源渠道广,因此在文化基础与技术能力的素质上相对较差,缺乏学习主动性与自信心。鉴此,本文对当前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一些管理对策与建议。 一、新时期我国高职生呈现的问题分析 (一)社会发展的原因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呈现的多样化的趋势逐渐明显,许多经济成分与分配方式的出现,让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观取向以及生活方式都呈现了多样化的趋势,而这种社会现象也对于高职学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受到当前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高职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与生活方式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的高度共享,让高职学生具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与更多形式去选择与接受多元化的思想,这对高职学生们的思想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让他们在社会与娱乐,甚至是学习与工作都呈现出离开校园,进入到社会的趋势,而不单单是原来的单纯地学习或者生活的模式。由于高职学生的思想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状态,这让高职学生在学习目标制定与理想追求上都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这是对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尤其是思想教育工作上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二)家庭影响原因 许多高职学生都属于“90后”,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因此许多家长都会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关心与溺爱,对于学生学习上缺乏严格的要求与正确的引导,而这样做会直接导致孩子的学习上进心不强,抗压力差,自理能力差,缺失责任心,甚至严重的出现好吃懒做。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许多学生都缺乏了坚强的意志与团队精神,甚至还有一部分学生性格孤僻、任性,很容易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当他们遇到挫折与困难的时候,难以正确地面对问题对解决,而是让自己萎靡不振,这样做只会让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出现很大的阻碍。对于这些现象的存在,让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让高职院校的学生勇于面对挫折,树立加强的意志,这是我国高职院校当前学生管理工作者们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网络负面影响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深入应用对人类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给人们带来便捷生活与工作的同时,互联网络也具有不少弊端。当前我国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依然充斥着网络色情与电脑病毒,让整个网络世界一直动荡不安。许多青少年通过网络来发泄自己的心情进而忽视了社会中伦理道德的存在,他们在网络上缺乏与他人的沟通与交流,这容易让青少年产生一些盲目相信错误信息的状况,许多学生沉迷在网络游戏中难以自拔,耗费了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直接影响着学习与身体健康。 二、当前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呈现的问题 (一)高职学生管理工作方式落后 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开始,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一直利用强制性的外部规章制度来限制学生,试图通过强制性的方法与机械式的管理思想模式来达到管理学生的最终目的。进而难以充分调动起高职学生的主动性,难以形成高职学生管理工作者与高职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另外加上高职生源质量的持续下降,让高职学生的素质普遍低下,在学习上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不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差,许多学生在生活上不文明,缺乏学校组织纪律性。另外,高职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有许多贫困生,高职院校管理工作难度大。 (二)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理念落后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面对的是广大在校学生,是具有独立行为与思考能力的个体。一直以来,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依然难以摆脱政治性的管教模式,依然以管理者为主体,通过管理制度来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并且以管制为主要的工作方法,重视教育者的主导性,忽略教育者的主体性。同时,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大部分都是直接将本科院校管理工作方式照搬过来,难以突出高职教育的办学特征,也难以体现出高职学生的个体特征,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职院校管理教育的有效性提升。 (三)高职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匮乏 在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校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中要求管理人员数量与所带学生的数量比例为1:200,但是实际上我国许多高职院校都会远远超过这一个比例。高职院校辅导员带领的学生较多,因此针对每个个体的精力就会下降,让多数学生与教师的沟通交流时间较少,甚至许多学生长年见不到管理人员,这极大地阻碍了教育人员对在校学生日常思想动态与行为的掌握。在另一方面由于教育人员日常工作繁琐,因此经常忙于学校交给的任务与工作,让他们难以长时间去对学生进行较为详细的政治教育工作,难以及时地给予学生心理问题的引导。 三、加强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以学生为本,注重科学管理 由于当前高职学生的特点,传统的机械式的管理方法已经难以发挥出较大的作用。我们需要根据当前阶段的新形势与情况,通过科学发展的观念来树立起以学生为本的管理观念:让高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教育管理的起始点与归宿;对高职学生进行人性化的科学教育管理,教师要一直关心学生与理解学生,尊重在校学生的个性发展。作为改革时期的高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当处理学生问题的时候,要始终充分尊重学生,客观地了解到学生的思想动态。我们要在保证日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将高职学生提升到与管理人员平等的位置上,让在校学生感受到自己主人翁的位置,可以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尊重,并且学生也会理解教师与尊重教师,这样可以有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解决问题。在另一方面,学生管理工作者在处理学生问题中必须要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与有问题的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帮学生认真分析产生的错误与原因,通过科学有效地引导学生,将管理工作做细,认真与科学处理好每件事情。 (二)创新高职学生管理方式 当前网络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也是人们获得有效信息的重要途径。我国的高职院校要适应当前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传统的管理方式基础上,逐渐融入互联网元素,进而开辟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我们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直观性与互动性强等特征,能够准确地了解到在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地展开管理工作。 (三)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建设 在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中,辅导员占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核心,是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的组织者与引导者。所以我们要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技能,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的成败。我们首先要鼓励中青年教师敢于全身心投入到学生管理中,其次加强教师全面素质的提升。要汲取区域内其他学校的教育经验,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进而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最后要制定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鼓励政策,切实推进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四)建设良好的高职校园文化环境 我们建设校园文化过程中应当以建设良好的学风与校风为核心,以优化高职院校环境为目标,符合时代的特点与高职院校的特征。我们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对道德思想观念的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文化氛围。另外还可以积极地开展多元化的高职院校的文化活动,将美育与德育等有效地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活动相融合,促进在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专业文化素质的整体发展与提升。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学生参与到学校各个社团活动中,让学生之间进行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在校学生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全面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学校还可以与企业结合,鼓励学生在节假日去企业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到社会实践中,不但能够检验自身学习专业知识的牢固性,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在院校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来减少将来顶岗的时间。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化与管理主体的变化,如何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我们高职院校管理者要充分调动好高职院校、社会与家庭多方面的力量,形成各方面的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模式,进而满足不同年级与层次的高校学生的需求,增强管理工作效率,促进高职学生发展,进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要面对教育过程中的多种变化,切实有效地研究出新的对策,进而创造出富有成效的学生管理工作方法。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就业导向角度谈高职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摘要:学生管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撑与保障,在促进学生就业工作上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从以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学生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剖析,提出高职院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转变管理思想,进一步明确才培训目标,强化课程改革,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结合,提高学生的就业素质,从而提高学生就业率。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就业;改革 学生管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撑与保障,在促进学生就业工作上就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本文从以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学生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剖析,并针对当前高职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高职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强化管理工作的就业服务功能等建议,以期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有所帮助。 一、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一)学生的多样性给学生管理工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逐步推进,高职院校在校生的规模得到扩大,学生多样性的特征也变得更加明显。部分学生在社会、网络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吸烟喝酒、旷课迟到、不尊重老师,各种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因个体兴趣爱好方面的差异,很多学生加入了老乡会”、网络游戏中的“战队”、各类兴趣小组等各种非正式组织,而这种非正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学生产生更大的影响。需要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引起重视;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再加上部分学生经济困难,思想压力很大,如不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很容易产生压抑、抵触程序,轻者产生悲观失望、散漫厌学的思想,有些甚至产生厌恶人生、仇视社会的不健康心理;由于考试手段对人的能力评价的片面性,也使得高职生之间的能力差异比较大,学生发展不平衡等。学生的多样性特征使得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日益繁重,且呈现多样性的特点,这是管理者们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 (二)手机、互联网等信息化的普及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挑战。当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社会各个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学生管理方面,一方面,随着信息及技术的日益普及,学生无论何时何地均能够非常方便地过手机、互联网等通信方式上网,强化了他们的信息面和知识面,改善了他们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以及语言习惯。但另一方面,网络上的不健康、不稳定信息更容易渗透到学生群体当中,一些学生年轻气盛,难以辨别和抵御,部分学生甚至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校园环境的复杂化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冲击。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也得到不断扩大。为满足教学工作的需求,一些学校建立了分校区,出现了一个系的学生在不懂得小区上课、生活的现象。此外,随着高校宿舍公寓化管理的实施,不同专业、不公院系的学生混住在同一个宿舍。这些校园环境的变化,导致学生管理工作量的大量增加校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冲击。 (四)管理制度制约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长期以来,面对高校扩招,随着学生数量的急剧膨胀,出现了教学管理制度的弱化现象。学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整,有时甚至无章可循,使得学生管理工作者在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制约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 (五)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滞后约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从目前高职教育办学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师资队伍不足的情况,难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投入到学生管理工作当中,使得学生管理工作者工作量大、压力大,没有时间学习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技巧。有些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甚至为外聘的教师,管理队伍稳定性差。管理者的这些状况都制约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增加了学生管理难度。 二、搞好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途径 (一)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高职院校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在新生入学之初加强学生管理制度教育,明确告诉学生在校期间他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制度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维护良好的校园管理环境,为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把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高职院校在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工作方针,把就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要位置,积极解决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此,需要再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收集学生就业岗位信息,并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地强化学生就业岗位素质教育和就业技能教育,为学生就业服务。 1.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职业性、地方性是高职教育的基本属性,也是高职教育专业建设的内在要求。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方面应以立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目标,在强化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瞄准地方经济、职业岗位需求变化,强化专业的职业属性,使所设置的专业及培养的毕业生与地方经济社会需求变化趋势一致。 2.就业指导工作必须全方位展开。在新生入学伊始,高等职业院校就应该加强新生就业指导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以及就业前景介绍,积极帮助学生做好职业发展规划。进入大学二年级,可适当增开一些“职业指导课程”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帮助他们掌握就业相关知识和技能。而对于面临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应重点加强就业政策和就业方针的宣传,开展就业技能指导和就业心理辅导,使其做好就业准备。同时,要定期组织人才交流会,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和空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双选”活动,及时择业,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3.提升就业指导者工作素质。就业指导者是学生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桥梁,需要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采集就业信息,并给学生合理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找到理想的工作。由此可见,就业工作是一门学问,需要集成各方面的知识。就业工作指导者除了要精通自己的工作之外,还要对目前社会发展形势、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经济发展趋势等有足够的认识和判断,才能给学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因此,就业工作人员需要积极考取国家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素质;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就业指导者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这同时也是考核高职教育工作是否成功,符合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一个重要指标。 4.强化学生就业心理辅导教育。从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高职毕业生就业环境非常严峻,部分学生因为就业压力较大而引起了了一些心理问题,需要高职院校加强心理教育辅导。针对一般性的心理问题,高等职业院校可以通过板报、心理辅导讲座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缓解他们的负面情绪。对于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开展个体心理咨询,针对个案进行针对性、系统性的辅导,使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提高毕业生的成熟度和心理抵抗能力。 5.要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实现校企“零距离”对接。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院校为谋求自身的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针对性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项重大举措;一方面通过工学结合、将学生融入企业,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达到“学中有工、工中有学”的教学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工学结合,学生与企业实现了零距离对接,培养了学生实际就业工作能力,符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思想,体现了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观。 (三)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锻炼能力、培养品格的重要途径,也是当代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增加高职学生的社会阅历、职业阅历,而且能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因此高职院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到学校教育的总体规划当中,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积极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实践活动。 (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健康的校园文化,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心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要强化学生参与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为学生自我综合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和建设。为给学生创造一种积极宽松的环境,释放学生的个性,实现学生的自我价值。 (五)强化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同志说学生教育管理者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学生接触、沟通、交流最多的是学生管理工作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学生均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应强化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学生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同时,为保证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的稳定性,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学生管理者,调动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适当安排他们参加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他们对学生的引导和服务能力。 (六)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教育。高职院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培养,逐步实现由外部管理到自我管理的过渡。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认识与自我肯定,并在管理者的赋权引导下,逐步摆脱依赖思想,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到管理中。同时,管理者在创造条件让学生进行能力锻炼的同时,还应对学生多加强方法的指导,做好学生的领路人。为此,管理者要做到“反馈、控制、协调、总结”,以便使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综上所述,在高职院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转变管理思想,进一步明确才培训目标,强化课程改革,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结合,提高学生的就业素质,从而提高学生就业率。 学生管理论文:简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探究 [论文摘要]文章立足于民办高职院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实践,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特殊性进行剖析,在针对学生特殊性的基础上,对辅导员如何做好学生管理、育人工作进行思考总结,提出几点意见,希望对其他辅导员工作能够提供一些帮助。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 辅导员 学生管理工作 特殊性 民办高职院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民高等教育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之一,通过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应用型人才向社会各界输送有用之人,为社会作出贡献。民办高职院校虽然隶属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但是与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相比,自身有着许多的特殊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是民办高职院校所具有的特殊性下的必然产物,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所具有的特殊性,辅导员的日常管理、育人工作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一、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特殊性 1.学生普遍底子差,基础薄。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高考录取批次基本靠最后,这带来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学生的入学分数普遍较低,而普遍较低的高考分数中确实有部分学生会因为高考的一次发挥失误而名落孙山,但是对于绝大部分学生来说,入学前的不良学习态度、不当学习方法以及学习习惯差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学习基础薄弱,学习成绩低的现实。所以进入民办高职院校以后,很多学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自卑心理,于是学生原先并不高涨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可能变得更低或者更受打击。由于学习兴趣不够浓厚,学习氛围的缺乏,部分学生即使克服了自己存在的自卑心理,希望自己在大学阶段有所转变、提高,那也是要付出极大的个人努力和意志力的,并且类似于学习习惯等长期素养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长期积淀的不良学习习惯在向好的习惯转变时其过程势必更加艰辛,需要学生本人付出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但是考虑到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习风气的大环境,这种犹似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坚持和努力很容易被冲碎在浪尖中。 2.自我管理能力弱,日常行为规范表现自觉性比较差。虽然学生成绩与平时行为表现并不呈现出绝对的必然相关性,但是笔者在民办高职院校担任专职辅导员切身体会表明:大部分学生不仅缺乏应有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习惯比较差,学习自制力低,而且他们在平时行为规范中也表现出比较多的问题。比如,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不认真听讲,玩手机、吃东西、睡觉等。其实,成绩与行为习惯之间对的相关性应存在这些学生身上,并不难理解。民办高职学生大部分都缺乏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缺乏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差、学习自制力低的学生身上本身就缺乏一种自我克制、自我约束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和行为习惯的欠缺表现在平时行为规范上,也同样奏效。每天不睡懒觉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也是需要付出个人意志力的,需要去克服一些困难和阻碍,但是缺乏自我约束力的学生又怎么可能及时督促自己,约束和反省自己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呢?!大部分学生的成绩差并不是出于偶然,那么学习上出现的问题反映到平时行为习惯上来,也是一种“习惯使然”。因此,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学生中的“双差”(学习差、行为表现差)现象普遍存在。也正因为学生的这种特殊性,院校大多都采取一系列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以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3.学生个人素质普遍较低,文明教养缺乏。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不仅在入学时分数低,日常规范表现的自觉性不够,而且由于自我约束能力薄弱,在个人素质以及文明行为举止等个人教养方面,表现出严重匮乏。在校园里面,经常可以看到学生不文明的言行举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爆粗口、抽游烟、男女学生搂搂抱抱、不文明着装,上课教室的卫生(桌面、墙壁……)实在都令人担忧。真的让人不得不感慨,很多学生有愧于自己大学生的文明风范和高素质形象,实在让人难以把当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与眼前这些各种不文明的举止行为相提并论。 4.学生心理问题比较普遍,偏差行为突出。大部分学生在入学前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自卑心理,有的学生会因为自卑心理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目标的规划和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从而产生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不良心态,终日得过且过,混日子,其精神状态游离在梦幻与现实之间,精神面貌相当颓废。民办高职院校当前面临的基本都是“90后”的学生,这些学生由于家庭条件普遍比较优越,家长过分溺爱的教养方式而导致自我中心意识过强,以自我为中心,过分苛求别人,很难或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从而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宿舍人际矛盾冲突无法成熟处理解决。而且,对于民办高职院校大部分学生来说,学习并不是主要任务,因为学习兴趣低,学习动力严重不足,把本该用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时间更多地用在了谈恋爱、上网、睡觉、娱乐游戏等,甚至因为一些口角纠纷或者误会动辄纠结所谓“社会上的人”斗殴打架,因为觉得只有对“仇家”使用暴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能泄愤,才能挽回自己的面子……像这种存在各种问题的学生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并不少见。问题学生大多心理、人格上存在各种偏差,并非完全是入学以后形成的,更多是前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可能与家庭教养以及童年经验都密切相关;还有些偏差行为和偏差心理表现普遍,如无法正确处理失恋问题、网瘾问题、人际关系紧张问题而造成各种混合问题等。 二、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如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种种特殊性为辅导员的学生管理工作带了各种挑战,如何做好辅导员工作,笔者从个人体会和经验出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对学生,要具备“四心”,严爱结合。辅导员要具备的“四心”指的是:关爱之心、真诚之心、体恤之心以及宽容之心。民办高职院校针对学生的特殊性,大多对学生采取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为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第一线人员,与学生每天直接接触最为频繁,对学生无论进行什么方式的管理,其出发点,都应该是关爱学生——对学生有颗关爱之心,这也是对辅导员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只有对学生有爱心、关心,辅导员的工作才能顺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下去。其次,不管学生身上有多少不足的地方,首先要平等地对待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自信心,要能够看到并使学生自己也能看到他们身上的优点和长处,不断地激励学生。而且,对于辅导员来说,对学生的关爱、体恤之心应该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这样学生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辅导员真正的关心和爱护,才会拉近与辅导员的心理距离,对辅导员存有信任感和安全感,不然,辅导员对学生所做的一切教育和管理工作可能只是白费心机,事倍功半。当然,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面对各种学习兴趣低、平时表现不尽如人意以及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还有所欠缺的学生必须有强大的包容心和耐心,体恤学生的一些负面情绪,并能给予各种帮助——这点对于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来说,尤为重要。 针对学生的特殊性,辅导员管理应该要一切从严出发,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学生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对待自己的问题要一丝不苟,督促以及帮助学生纠正不良的个人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形成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作风习惯。不过,辅导员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对学生的关爱和帮助是自己工作的出发点,而不是一味地为了严格而严格,所以还需严之有度,严而有方,严爱结合。 2.关心学生的成长,努力去理解学生,理解他们行为背后的意义。辅导员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在学生思想政治方面、学习生活方面、心理健康方面都要给予各种关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面对具有各种问题的学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与其先入为主地去责怪、埋怨、批评学生,不如换位思考,尝试理解自己的学生,理解他们行为背后深藏的意义。“理解万岁”——每个人都会说,但是,真正能做到理解,尤其是去理解与自己有差异的行为或者是自己无法苟同的行为,真可谓难上加难。不过,在辅导员的育人工作中,“理解”往往比“批评”有用。“90后”的学生自我意识极强,主张宣扬自我,强调个性,所以,一味地批评或许能管用一时半会儿,但是对于学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当行为,仍然不得而知。换而言之,下次换来的仍然是重复的犯错——重复的批评,久而久之,学生反感,老师麻木……恶性循环。如果反过来,辅导员能够尝试去理解学生的行为、解读其背后的含义,或许能在更深层次上提供帮助。有些学生不爱上课,经常逃课旷课,也许责任并不完全在学生身上,学生会觉得并不是自己不想上课,而是因为老师讲课太深太快,自己无法跟上;或者是老师讲课水平不高,上课没有重点等等。笔者作为辅导员,曾经调解过一个学生宿舍的矛盾问题,宿舍四个女生,有三个女生都对第四个女生有意见,长期的不满导致了一点小事引发的吵架纠纷,宿舍人际关系相当紧张。当笔者在听着学生各自的陈述时,提出了大家对第四个女生的不满并不是她自己刻意想造成的,而是因为她的童年经历、早期经验引发的自身缺乏严重的安全感所导致后,这个女生得到了宿舍其他人的理解和谅解,矛盾最终得以解决。所以,辅导员在面对各种问题学生时,有时需要尝试理解对方,因为理解仿佛比直接的批评教育更有效果。 3.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民办高职学校的学生通过高考的专二批次录取,虽然也同样接受高等教育,但是,由于他们本身具有的一些特殊性,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与普通高校的大学生还存在各种差距。虽然,作为辅导员,对学生的不足提出批评,帮助其改正是必需的,但是考虑到行为表现只是他们自我管理能力、自我教育能力不足导致的自觉地性欠缺的必然结果,因此,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如果不从内在进行优良习惯的培养和形成,而只是一味地不断批评指正恐怕只能治标不治本,说到底,这些学生真正需要的是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和自我约束、管理能力的逐步培养和提高。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甚至日常生活习惯等,都需要慢慢培养,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不仅仅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更重要的是它自始至终是个人自我意志力坚持践履的结果。所以,民办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欠缺的不仅仅是学习成绩、文明举止、规律的作息习惯,他们所欠缺的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习惯养成,良好习惯的养成可以帮助学生从他人教育、约束转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从他律到自律的飞跃才是学生真正的发展进步,而不是让他们永远沦落为他人强力管制下的“奴隶”。 4.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各种素质的提高。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首先给人的印象是入学成绩差,学习基础差,学习不好——这是事实,但是,学习成绩并不代表一切。紧随学习基础差、成绩不好的背后,浮现出的是学生更多的其他方面问题。随着国家素质教育的推广,学生各方面全面发展已成为当前教育的中心任务,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成绩有所要求的同时,学生的道德教育、个人素质教育以及养成教育可能需要引起更大的关注。道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到,作为学生,首先要做好“人”,先成人,然后才能是一个学生。个人素质教育让学生成为一个举手投足间都能让人感觉到文明气息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养成教育在学生各种良好行为和习惯的培养以及由他律转化为自律上提供了重要保证,它是学生践履的现实行为基础。所以,若想将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时代要求的发展型人才,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必须重视其个人道德素质以及养成教育等。 5.辅导员要重视自身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榜样示范作用。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性质,基本要求辅导员一周住校,全天24小时封闭式管理,这样,辅导员与学生的接触时间和机会无疑比其他类型院校更密切。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辅导员自身的言行举止、道德素质修养,对学生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方式。辅导员如果不注意自身素养时常在学生面前无意间暴露出一些个人的不良言行举止,那么学生很容易有一样学一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辅导员在要求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却不注意自身的表现,那么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是缺乏说服力和可信度的,很可能造成学生心理上的抵触和不满,因而也更无从谈起有效的教育管理效果。比如,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许在教学楼抽烟,上课不许穿背心拖鞋。那么,试想一下,如果某辅导员在督查学生晚自习时站在教室外面抽烟,学生看到老师这样的举动,心里会有何想法?如果这位辅导员以后在教育班上学生不许在教学楼抽烟时,学生反问一句,你自己还在教室外面抽烟呢!辅导员何以作鉴?所以,作为辅导员,自身的责任有时并不仅仅反映在琐碎繁杂的学生工作上,其一言一行也足以影响学生的方方面面。 6.辅导员要学会调整自己的“职业枯竭”等消极情绪,避免将消极情绪带入学生工作中,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相对于普通高校的辅导员来说,工作压力更大,也更容易导致“职业枯竭”等消极心理的产生。所谓职业枯竭,是由于持续工作压力和消极情绪体验造成的职业倦怠心理,是一种身心疲惫、消耗殆尽的状态。辅导员虽然从事的是神圣的育人工作,但是辅导员首先是个正常的人,正常人都会出现消极不良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尤其民办高职院校工作的辅导员,每天面对的工作压力和学生环境,出现职业枯竭心理,完全能够理解。但是,辅导员意识到自己出现的这些消极情绪和心理后,一定要及时进行自我调整或者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因为如果把自身的消极心理和情绪带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那么就会对学生以及辅导员日后的管理工作产生许多不利影响,而且,作为教育工作者,也有违自己的职业道德。所以,产生不良情绪并不可怕,但是如果不及时排除解决,影响到自己的学生,那才是真正的可怕。人与人是互相影响的,而且学生潜移默化地将老师作为榜样进行学习、模仿,因此,面对学生,辅导员应该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心理和情绪,以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具有的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面对存在各种问题的学生,辅导员的管理、育人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和挑战性,笔者只是在自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总结。众所周知,说永远比做要容易,辅导员在现实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有些问题解决起来会更艰难,需要辅导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作为辅导员,应该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学生有信心,这样我们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抱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了一切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态度和信念,坚守自己的岗位,为培养高技能发展型学生,为培养符合社会时代要求的当代大学生贡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 [论文摘要]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时,高校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理清“以人为本”的含义,分析其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缺失的表现,切实将“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去。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学生管理工作 高校辅导员 理念创新 高校中学生的管理工作是由“人”(即辅导员老师)来具体实施的,服务的对象也是“人”(即学生),而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人”(即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高校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工作理念也应当是“以人为本”。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含义 首先,人是现实性的存在,人的现实性包括自然性和社会性。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现实的人开展的实践活动,而不是某些虚幻的、空想性的东西。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经指出:“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身上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上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成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成是手段。”人的存在即目的,康德的目的论思想指导我们辅导员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中,不能只将“管理”这个行为视为一种带有命令式的强制性的方式,更应该把“学生管理”这一行为看成是一个实现人本化的过程。这里体现了人的社会性,而人的自然性是人的基本属性,旨在挖掘人内在的潜质与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促使人在社会中得到尊重与激励。所以,在高校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中,就应该首先实现人的自然属性,进而不断地发展其社会属性。其次,人是主体性的存在,人的主体性体现在人的发展过程中的自主性,马克思强调“人始终是主体”,即在强调人作为自己的主人始终有着自主性,也就是说,在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不能把学生简单地看作是管理的对象、被动性的存在,而应尊重学生作为主体的差异性,积极引导发挥学生的自主性,施行因人而异的管理方式,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特征。最后,人是发展性的存在,人的本质是全面自由地发展。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学校不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实现知识结构的建构与完善,还应该在心理、精神、体质和情感等诸多方面不断完善,实现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根本上而言,社会是由单个的个体组成的,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个体的发展,只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能促使人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实现,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失性表现 1.重视社会发展的价值意义,忽视个体发展的价值实现。目前,高校学生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实现学校生存、稳定、发展,以及学生成才成人的目标而进行的,以解决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必要前提,不断地调和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的一种过程。就传统而言,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心偏向于集体利益与社会价值的实现,容易忽视个体利益与个体价值的实现。对于学生个体而言,社会发展的价值意义与个人发展的价值实现,是相互融合的统一体。个体需要为自身的发展确立既定目标,充分利用学校的有利资源,促进既定目标的实现;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明白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赋予个体的价值意义,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社会作贡献。在高校日常学生管理中,学校是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发展的价值意义即为实现学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确定的目标、制订的计划。学生的发展问题往往被学校忽视了,学生是学校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学生的发展问题是学校工作的核心问题之一,只有学生实现全面、健康的发展,学校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全面提升。许多辅导员在开展工作时,本着自己能够顺利完成上级领导部门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为目标,把学生视为其顺利进行工作的手段与工具,随意分配工作给学生,往往学生在参加了许多学校的活动后,自己本身的能力和素养却没有得到明显地提升,这就严重忽视了个体发展的价值实现问题,片面强调学校和社会的价值意义,从而忽视了学生作为个体的生存与发展,阻碍了学生的全面自由发展。 2.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心理和道德教育。有一位学者说过:“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有些关乎个人存在、意义生存、幸福生活的内容,由于种种原因却被淡化、忽视或遗落了,从而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在现实中的低效。”可见,思想政治教育不应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全部内容,它可以作为实现思想教育政治工作的目标前提,但是却不能当成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从思想上对学生进行教育,政治教育是核心,但不是全部,还应注重从学生的心理、道德以及思想上进行教育,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部分,这四部分的有机整合才能形成教育的合理,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学校管理工作中只重视政治教育,而忽视了其他三方面,是需要引起注意的。在以往的大学教育中,政治教育课程是大一学生首先必须开设的课程,其重要程度由此可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就业形势愈加严峻,学生的思想和心理能力也越来越低下,在高校中,自杀、轻生的现象越来越多,已经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又一项难题。道德教育也越来越少,我们在反思以往的道德标准的同时,也应该反思现代社会为什么存在着道德缺失的问题。功利性色彩不仅存在于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在现代高校的教育和管理中,这种现象也比比皆是,这从本质上背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忽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现实需要,是应该值得思考的问题。 3.情感交流上的沟通严重匮乏。现代社会,物欲横流,物质水平相对较高,社会思潮呈现出“一切向钱看”的趋势,这种功利化的潮流日益影响着在校大学生。现代网络信息化的高度发达,计算机网络的广泛使用,人与人的面对面交流逐渐生疏。当然,在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中,大多数还是人与人之间事宜的商谈,但是,学生思想素质的提升,不仅要有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指导,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关注学生情感方面的教育。依据马斯洛人性需要理论,把人的需要分为了五个等级,人在实现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就应该向更高的层次追求。需要层次理论的最高需要就是人的情感需要,辅导员在进行学生管理工作中,除了进行制度化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外,往往忽视学生的情感需要,师生之间的交流仅仅是例行公事,缺少从必要的情感需要上进行交往等;传统的教育模式,也是导致情感交流较少的原因之一,缺乏自由、民主、轻松的讨论氛围,缺乏对学生进行人格发展的引导和激发情感体验的方法。 三、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理念 大学学生工作“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是“以人为本”思想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应用。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体现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日常管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个方面。高校学生工作者,要改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觉成长成才。 1.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推进落实素质教育。高校学生工作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新形势下,要结合当代大学生大多为“90后”的特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多途径、分层次、全方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全过程,做到在思想上引领学生。高校教育在于不断地锻炼和提升学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从而真正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与主体性。素质教育不仅包括学生的文化素养教育,还需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以及健康的心理素养。辅导员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不断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注意适度原则、发挥杠杆作用,在可控制的范围内,给学生以独立空间和发展空间,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充分锻炼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2.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强调“以学生为中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积极探求学生管理长效机制,突出强调规范化、稳步推进法治化、全面实行信息化、充分体现人本化,切实提高学生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教育管理与时俱进,科学规范。同时有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学生管理系统一体化,使各项管理工作精确便捷,提高工作效能。充分采用柔性管理手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坚持用人文关怀引导学生,使其树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积极探索实践路径,将他律转化为自律,将外部约束内化为自觉行为。 3.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心理疏导与资助服务工作。“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主动地在经济资助、心理调适、学涯规划、场所保障、智识支持等方面了解学生需求,解决学生难题,优化育人环境。辅导员要重点做好心理健康和资助服务工作两个方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工作的实效性和心理教育的普及性,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早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解决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同时利用课程教学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利用校园文化载体努力陶冶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促进每位受助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措施,体现资助指向的政策性;努力培养受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体现资助效能的教育性。 4.推进就业创业指导,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人的价值包含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人的发展也就包含社会发展与个体发展。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坚持依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行“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学生就业指导,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学生能将所学真正发挥所用,才是高校教育的根本。在校学习其目的最终在于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高校的学习和锻炼,造就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毕业之后能在社会立足,发挥自己的专长。 总之,只有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人本思想,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的创新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切实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学生管理论文:关于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探析 论文关键词:司法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 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内涵及特点,并依此提出了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iy具有先i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我国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更是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全民族思想适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而临着全方位的挑战,在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当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上存在的法治意识缺位问题,积极探讨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构建。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依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等级可划分为先法、教育基本法、单行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等,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先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先法第19条关于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规定是我国教育立法的依据。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先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勺_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人称之为“教育的先法”,即由第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行教育法主要是指依据先法和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方面的教育法规,如《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等。行政法规是指根据先法和法律授权,由国务院制定、批准的法规,如《学位条例祈行实施办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祈行规定》等等。地方教育法规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只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的法规,如《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办法》等等。行政规章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的授权,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祈行实施办法》等等。我国高等学校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拥有对学生的管理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升级与留、降级,转系、转专业,转学、体学、停学、复学与退学,毕业)、课外活动管理(文娱体育、勤上检学、社会活动)、校园秩序管理、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和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等。 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不仅是教育界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法学界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同时也是防治高校与学生之间出现法律纠纷的前提。 1.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 一是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学校(高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我国教育法中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中对高校学位授予权的规定等,都体现了这种性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高校代表国家或者说高校受国家的委托,对有关学生教育的事项进行管理。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一是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高等教育是收费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生自费(国有公办高校学生部分自费)上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通过学费这一媒介,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学生与学校的法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或趋向平等的),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很难判定某一行为的性质。但是,从理论上讲,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一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份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从行政法律关系讲,高校必须依法行政;从民事法律关系讲,合同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义务,特别是高等院校,不能逃避自身的基本义务。 2.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特点 从高校是教育机构、学生是受教育者来看,高校与学生是教育者与受教育的关系,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都分别做出了规定;从高校是一种组织系统、学生是其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地位区别来看,高校与学生又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即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一般由学校的章程和规则加以规范,法律规定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结构的法律关系,其中既包括隶属型法律关系,又包括平权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是其主要特点。高校与学生的平权型法律关系,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关系,学生依然承担认可和服从学校管束的义务,高等学校有权依据自定规则限制甚至剥夺学生的权利,直至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也不是普通的行政关系,而是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公法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特定主体,依法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主判断、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权力。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这种自主管理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学校的为保证其机构管理职能的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进行处置的“自由裁量权”,是我国法律对于高校自主管理权的确认和维护,是法律对于高校作为一种公法人内部“特别权力关系”的确认和肯定。 二、建立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 随着依法治校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坚持以人为本,加快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建设,是履待解决的大事。 1.坚持“德法并蓄,宽严并济”的高校学生管理原则 德法并蓄,就是要实现德治和法治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统一。依法管理是学校保持稳定有序的基础和前提,但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却离不开德治的配合。依法加强学生管理,尤其是实施惩罚时,要以教化为前提,即教化在前、惩罚在后。新生入学时,应对新生进行必要的校规校纪教育,要让学生懂得哪此纪律需要遵守,违反要受到何种惩罚,做好这项工作无疑会大大减少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受处罚的学生,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政治上作,帮助他们寻找错误根源,鼓励他们自觉纠正错误。要通过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教育,真正达到惩一做百的效果。 2.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要搞好法治化学生管理必须建立和充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以便形成权力法定、公开透明、制度统一、注重程序的大学生法治化管理体系。目前要做好以下儿件上作:一是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立法,尽快出台目前高校大学生管理所急需的法律法规,以便指份学校“立法”;一是尽快整理现行的有关大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有悖于上位法的或相互冲突、抵触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正,对不符合现行学生管理实际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三是搞好学校“立法”,学校应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立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须遵循统一原则,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与之相冲突,不得与先法相抵触;一是必须贯彻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三是遵循“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即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学生的意见,使规章制度科学化、合理化、有可操作性。 3.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尽管大学生法治教育已经进入课堂,然而部分学生“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法律意识淡薄,更谈不上用法律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应当大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使它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大学学习阶段。这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他们在学习期间监督督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从而有利于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进程的推进,同时也为大学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础,使其养成良好的学法、守法和用法的习惯,为他们毕业后步入社会发挥不范作用,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奠定基础。 法治化育人环境的构建不仅仅体现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中,高校学生管理上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律意识也是法治化学生管理育人环境构建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上作者必须学法、懂法,重视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还是处理学生违纪问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育人,真正把教育、管理学生与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管理论文:浅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以人为本 法制化建设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使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外部环境、学生主体、学校及高等教育改革的现状出发,指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和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当前,教育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办学主体多元化,高教对象普及化,这对于高校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高校学生工作也将接受新的挑战。高校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校生数量剧增,加之当代青年思想活跃,中西方文化激烈碰撞,市场经济的重利性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许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深切感受到,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难做了。这就要求现行的学生管理工作不能再沿袭过去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手段而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进行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学生管理体制面临新考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原来受单一计划经济影响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日益显得僵化,学生管理观念和教育手段的落后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扩招,使得学生管理的内容与日俱增,高校学生管理面临一系列的转变。譬如,学生工作的部分管理职能正在向服务职能转变;大学生就业已由有计划分配向自主择业转变;固定学制正在向弹性学制转变;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由原来的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转变等等,这一系列转变都需要有新的、系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和方式来保证实施,而目前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形成。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原有的学生教育管理单一模式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1]因此,要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改革原管理模式,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新体制。 (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给学生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发生着广泛和深刻的影响。网络正极大地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甚至是语言习惯。对学生工作而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阵地和领域,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网络也给传统学生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1]首先,网络信息的快捷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特点,使得从学校获取知识的权威性受到怀疑。在网络普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生能够借助网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捷地获取信息,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有关干部教师在获取信息的渠道、时间、数量上已不占明显优势。 数量巨大的网络信息,“淹没”了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尤其是凶杀、色情等不健康信息的冲击,使学校教育者所要传达给学生的信息很难在学生头脑中沉淀,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发挥。其次,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为有害信息的孳生地和传播地。一部分人利用信息技术参与社会政治,一些虚假、不健康甚至反动的信息污染了学生思想教育的环境,使得大学生难以判别和抵御,有的上当受骗,还有的沉溺于网上虚拟世界不能自拔,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三)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民族之间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不同思想、文化在交流中融合、碰撞。在全球化趋势下,国内高校在与发达国家高等学校的交流与竞争中,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育方式、教育产业等都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然与世界先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接轨,带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全球一体化使得文化交流渠道空前广泛和频繁,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和“弱化”的手段、途径更加多样,开放条件下的交流使得外来文化、外来习俗和观念的影响日渐增多,如何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中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树立健康正确的文化心态,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使学生教育管理面临新的变革 目前,全国各高校普遍实施了学分制。在学分制下,学生管理打破了学年制整齐划一的教学管理模式,学生专业班级观念淡化,形成了以课程为纽带的、多变的听课群,使不同专业甚至不同学校的学生在一起学习,学生管理工作不仅局限于本专业学生,而且还要管理选修课程形成的其它专业或其它学校的学生。同时,学生管理除了对学生进行教学和思想生活管理外,还需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构造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并要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定向学习变为自主选择性学习,学生管理工作由学年制下的指令性管理变为指导性管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寻找和构建新的“平台”。 (五)高校后勤社会化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高校后勤社会化,实际上是建立一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实现了高校后勤社会化。高校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开放学校市场,允许社会上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开发校内市场,这些经营者进入高校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而学生在缴纳各种费用的同时也树立了教育投资意识,对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就使二者容易产生矛盾。比如,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混合居住,就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以前按班级,院系管理的模式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探索新的学生管理模式将是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推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落实到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就是着眼于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从学生需要出发,改变传统的学校与学生处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对立格局,适应高校发展要求,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通过转变角色,来应对学生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一)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 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最重要的是转变学生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变管理为服务。 首先,要树立服务意识,传统的大学办学理念强调的是对大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学校各部门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这往往导致学生情绪上的对立。因此,要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一切为学生利益着想,了解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其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根据“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要求,一方面,明确地告诉学生,他们在学校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予以维护,针对学生的决定,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处分恰当,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要有明确的程序予以保证。 (二)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调动好学生自身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改变学生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不单纯地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体,以利于消除大学生对于被管理的逆反心理,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以往,高校一般实行在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下的、以辅导员为中心的绝对的学生管理方式,使学生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在这种模式中,学生管理工作常出现管理不到位和管理滞后的现象。针对于此,学生管理中宜推行以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的、以辅导员、班主任为调节、以学生自治为中心的相对的学生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学生本身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学生在这种角色转换中大大提高了自我管理能力,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了自己,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也明显增强。 (三)依法治校,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工作制度 高教改革的迅猛发展,大学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大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迫切要求学生工作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新时期的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依法治校、制度管理的意识。[2]现在,学生工作制度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不完整、不健全,在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全过程中仍有许多空白点,以至于无章可循,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临时性、应急性的“通知、办法”与规章制度并存,朝令夕改,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持久性不能保证;三是由于规章制度本身不严密和人为因素的干扰,规章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依法治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任务,也是高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是学生工作的需要。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步骤和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行使有效的管理。当前,要特别针对高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关系,不能仍由学校单独履行学生管理的义务和使用管理学生的权力,参与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理应享有学生管理的权利和承担学生管理的义务。要在高校、社会职能部门、承担后勤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学生以及家庭之间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分明,便于相互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协调,从而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管理。 (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法制化建设 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使得部分学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识淡漠,较少从法律角度认真思考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较少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管理学生,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漠视。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必须要有一支具有法律意识和素质的较高水平的学生管理队伍,培养一批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修养较好的学生管理队伍。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担负着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对大学生的在校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他们是具有服务意识的新型管理者,如果仍旧按照过去的思维开展工作,必然无法面对新局面呈现出的新问题。因此,高校学生管理者应当转变固有观念,客观地看待学生的思想变化。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教育法制讲座、督促学生管理工作者自学等方式,培养学生工作者依法育人、管理的正规化、法制化意识,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法律观念等,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正当程序开展学生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秩序,保证管理行为的高效和权威,实现大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平等和合法权利的实现。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个过程。随着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不断落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虽然面临挑战和压力,但只要转变观念主动出击,树立法治观念,以充分的法律准备和信心迎接挑战,就能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另外还必须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工作,要严把“入口关”。高校要从思想认识上彻底转变过去那种“无需选择”的观念,不断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中来,学校应有切实的措施和有效的机制,为他们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加强和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2] 总言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用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加强理论研究,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摸索出一套适合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新方法来,在工作内容上由“理论说服管理约束”向“教育指导、服务引导”转变,把学生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上来,为学生成才提供必要的服务。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专业过硬、素质优良、遵纪守法、意志坚强、全面发展、奋发向上的21世纪的合格大学生,使他们能够适应时代的要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学生管理论文:浅谈中专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与学生管理 论文关键词:计算机基础教学 学生管理 课程改革 论文摘要:对中专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一方面,阐释计算机基础教学自身所具备的学科特点;另一方面,针对现存的一些教学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注重教与学的双向互动关系,将学生管理纳入教学改革的视野中,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计算机基础是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早在几年前,计算机就与英语和驾驶成为现代人必备的三大技能,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职场对高校毕业生计算机软件应用及简单的程序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计算机基础教学在高校教学中的地位始终很难得到提高,一方面由于其自身的学科特点所致,更另一方面原因则在于学生管理方面缺乏更为科学化、系统化的经验体系,本文试图在这两方面进行简单论述,最终使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学科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1.实践重于理论,教学中二者脱节 计算机基础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在部分高等院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始终是分为理论讲解和上机操作两部分。而在学期考核时往往只将上机操作作为最终课程评估的方式,这就难免让学生产生重操作而轻理论的错误认识,很多在理论课上学的知识由于时间间隔较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逐渐淡忘。 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对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在课程设置上将计算机基础教学明确地划分为理论课和操作课两部分,教学效果往往低于预期,学生也就很难将实际的应用问题转变成自身的技能。 2.教材更新速度慢,与学科发展不同步 1946年2月14日,世界上第一台电脑ENIAC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诞生,当时主要应用于军事国防领域,不到一个世纪,微型计算机已经在家庭中普及,这样快速的发展,是其他许多学科无法望其项背的。 然而,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学生所使用的教材并不能跟上学科发展的速度,很多知识随着技术的改进而变得陈旧,这也就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如果教师不能及时跟进,学生就很可能被教材的权威性所误导。 3.计算机等级考试致使教学出现应试性 在很多学校,学生英语等级考试与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成为顺利毕业的必要条件,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多的是为了拿到证书而不是真正掌握技能。与此同时,计算机等级考试分为省级和国家级两部分,一般的省部级院校会要求学生通过省级计算机通一考试,文科要求通过省一级,而理科的要求相对较高为省二级。还有一部分学生为了就业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会选择计算机国家等级考试。 问题在于,所有的考试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学生为了顺利通过考试往往会使用题海战术,但计算机学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高速的发展性,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很多学生通过了考试,而实际操作能力却往往不容乐观。 二、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学生的管理 在学校公共课的设置上,始终存在几种不同的声音,学校及相关领导部门始终认为公共课的设置对所有专业的学生都是必要的,而学生往往会认为,我所学的专业很少会用到公共课上学习的知识,因此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所能够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建立在强制性的基础上。而计算机教学这一课程设置的初衷越来越难实现,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可以在学生管理上进行适当的改变。 文章第一部分提到的几个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高校教学体制上所存在的顽疾,但如果从学生管理角度进行思考,其中的很多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1.布置课外作业,让学生消化知识 由于学校计算机硬件设施资源有限,不可能让学生在每一堂课都有机会上机练习,而课时数的限制又要求理论课是不能偏废的,因此教师可以在理论课之后为学生布置少量的课外作业。例如office操作与简单的编程都需要大量的实践操作,而知识的连贯性又要求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对知识进行温习。 2.加强教师的一对一教学 当前的计算机课堂上,教师往往充当一个讲解员的角色,而事实上,很多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并不能及时得到教师的指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发挥。 所以,教师应该在课堂上走下讲台,积极解决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疑惑与难题,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快、更好、更扎实的掌握新知识。 3.加强学生的责任意识,保护教学设施 毋庸赘言,计算机硬件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旦硬件受到损坏,不仅影响实际的教学工作,还会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在上机操作的课堂上,应该加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对号入座,并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的健康状况负责。一旦出现损坏,则按价赔偿。这不仅保证了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也是对学生的有效管理。 三、结语 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提高学生利用计算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具有较强的软件应用能力和一定的程序设计能力。因此,我们不仅要在实际教学中保证技能与知识的传授,还要及时发现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改善。毕竟,教与学是两个严密结合的整体,哪一方面都不能偏废,只有把学生当做教学过程中的另一个主题,尊重教育学规律,才能用一种更为开阔的视野审视计算机基础教育,更加理性的对待计算机基础教学。 学生管理论文:新媒体时代的学生管理困境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新媒体时代 学生管理 知识管理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新媒体时代在网络聊天、知识搜索、信息保密、人际沟通方面的管理问题,提出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学生管工作的应变办法。 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p.Goldmark于1967年首次提出了“新媒体”的概念,它是一个相对且不断更新的概念。在传统三大媒体的基础上提出的“第四媒体”概念,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因特网的“新媒体”性质。于是,因特网就成了一个媒体的媒体,它使传媒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像博客、搜索引擎、电子邮箱、移动多媒体等,都是“新媒体”的“家庭成员”。 在新媒体时代,传播的主体、客体、技术、内容、形式,以及传播信息的数量、速度、传播观念等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平等、自由、互动、开放的传播特点使几乎所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新兴媒体获取信息和表达自我。面对这一变化,学生管理遭遇了双重“洗礼”:一方面,新媒体提升了信息传输的效率;新媒体支持点对点和互动性的传播,改善了师生沟通并创造了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新媒体使学生工作者的权威受到了摇撼。因为“管理者一旦丧失了舆论影响力的主导权,会处于一种劣势,一种失语的危险状态,他的权威性和信任度就会受到挑战”。所以,新媒体对学生工作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新媒体时代将是学生管理工作不可回避的现在和未来。 一、新媒体时代的学生工作困境 1.搜索引擎——知识易得.权威不在 随着网络信息搜索方式的发展,学生的知识获得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更多的信息意味着更丰富的知识。学生可以轻松地获得比课堂教学更全面、更丰富、更有趣的知识,无论什么作业,问题都可以方便地在网络上找到答案,学生对教师的知识依赖感大大下降了。数字化的媒体内容及其带来的便捷复制和即时传播等特点,使得信息数量远远超出学生的分析处理能力,信息内容大大超出了学生的分辨理解能力。当知识搜索的窗户打开时,知识运用的大门却关上了。学生变得不再认同教师的权威,转而依赖于网络搜索。 2.信息传播——全球同步.随时失控 新媒体使得传播模式由传统的“一对多”变为“多对多”,新媒体的“草根性”还使得人人都可以便捷地运用媒体。学生可以通过发短信、写博客、发起群聊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进行信息传播,这突破了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壁垒。同时,新媒体还使得信息内容与信息主体分离,令信息主体更大胆和随意。在新媒体时代,秘密边界越来越模糊,保密时间越来越短暂。虽然,有的学校想出很多办法来加强信息管控,如禁止配备手机、设置与互联网络分开的内部网络,这些方法或许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学校管理者们也无奈地发现,大量的“好消息”和“坏消息”在莫名外泄,新媒体时代,坏事快速传千里,好事也会出远门,无事还会乱生非。一个真实的例子是,北京某艺术学校的学生上课殴打教师,很快就在网上广泛传播,使得校方和学生成为舆论指责的对象。 3.师生沟通——渠道很多.效果很差 过去,学生和教师以及学校管理者进行沟通,只有通过书信、电话和面谈等有限的方式。在新媒体时代,信息沟通是那么的唾手可得,电子邮件、短信、MSN和QQ等聊天工具使得师生之间的沟通变得随时、随地和随意。这些沟通方式在新媒体时代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但性质却越来越边缘化。这表现为:一方面,新媒体的普及使这些正式沟通方式越来越个人化,传播内容越来越私密化,正式沟通方式成为私人沟通和休闲娱乐冠冕堂皇的掩护:另~方面,新媒体时代媒体之间关联的强化和单个媒体边界的弱化使得学生用于正式沟通的方式多元化,传统的正式沟通在师生沟通中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小。 相应的问题是沟通的渠道虽然越来越多,沟通越来越方便,但是效果却越来越差。学生向老师发了一个祝贺教师节快乐的短信,除了表明学生还记得你外,从这个沟通中很难判断出什么其他的信息。就好像有个学生如果提出转学,从那些冠冕堂皇的转学邮件里面似乎并看不出他的动机,最后班主任还是需要亲自沟通。 4.虚拟群体——参加越多,氛围越差 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班级开会、学生组织活动、表扬和奖励、学生之间的一些感受交流或者讨论都是通过传统的方式来进行的,比如在黑板上写通知或者告示,下发通知、班级组织活动等。但是现在这些变得越来越快捷和简单,群发邮件、群发短信使用等使内部沟通变得更加实时、透明,信息大大丰富,而且传递的时间也大大缩短,可能10分钟前的事情,你马上就知道了。 不仅如此,班机还有QQ群、同学录、班级博客等,这些新媒体工具改变了班级的氛围,也同样带来问题。比如,学生刚开始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大家都是为了沟通信息,促进学习,久而久之,开始有学生发~些和学习不相关的内容,然后就会引起大家的讨论。学生在QQ群里讨论班主任的长相以及家庭生活,有些学生则通过群发邮件散布小道消息,甚至有一些学生为了取悦大家赢得在同学中的好感,就会花心思在网上闲逛,专门寻找一些休闲娱乐的东西发给大家,还有的班级建有学生的个人主页,可以有BBS论坛、聊天室、建议区、公告栏等。班级的同学分成一派一派的,分别有聊天派、游戏派、论坛派等。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小群体,甚至有各自的网络流行语。总之,弱化了班级正常的团队氛围。 二、新媒体时代学生管理如何应变 无论愿意与否,教师和学生已别无选择地处于新媒体的“围城”之中。站在瞬息万变的新媒体时代的风口浪尖上,我们要么调整风帆、0顷势而行,要么墨守成规、随波沉沦。哈罗德·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一书中指出,一种新媒体的诸多优势最终会导致一种新文化的产生。新媒体时代中的学生工作必然面临管理思路的调整变化,以适应新媒体导致的新文化,以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新问题。 1.少“管”多“理” 学生管理永远需要与时俱进。在新媒体时代,以管冶人将越来越乏力,而以理服人则既是需要也是出路。以“理”服人最重要的是“理解”,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了解、理解他们的行为,才能够找出合理的管理办法。强制性的管理措施在更加民主和自由的新媒体时代不仅会效果下降,还可能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过激行为。因此,教师和学生工作者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体验其行为,才能找到适宜的管理办法。以网络聊天为例,教师亲身体验就会明了:首先,每个人都有沟通交流的需求,网络聊天就是满足需求的一种方式;其次,每个正常人的网络聊天行为是理智的,他们将其视为手段而非目的;第三,这种工具可以为学习所用,为学习和生活交流提供便利。 2.重“用”轻“有” 从长远的立场看,拥有信息和知识只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复制和再生的:而运用知识和信息是一种能力,这是不可模仿和替代的。在信息获取越来越方便的新媒体时代,帮助学生从信息的海洋中分辨有用的信息并利用它们,才是当务之急。网络上获得的仅仅是知识,但是每个人的实践经历是不一样的,通过大家的讨论,就能把这些间接的冰冷的知识转变为鲜活的题材,成为大家的能力。因此,教师和学生工作者应该充分利用传统的讨论式学习、兴趣小组、读书会等形式,将网络上的知识和学生的个人经验结合起来,为知识转变为能力搭建通道。 3.以“导”代“禁” 媒体本身只有功能之别而无好坏之分,能为学生所爱同样能为学习所用。因此,教师与学生工作者与其花心思设置屏障,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禁止学生上网,禁止学生玩游戏,不如多考虑如何利用新媒体为学习、为提升能力服务。一些学校利用局域网搭建内部交流的良好平台;许多班级在QQ和MSN上建立各种“群”,为处在相同时间、不同空间的学生开辟虚拟会议室;通过聊天工具群发信息,已成为许多教师和学生工作者传递资讯的常用方式。也可以充分利用电脑程序,把枯燥的学习素材整合成音形色兼备的多媒体,变“娱乐软件”为“学习软件”。 4.以“诚”取“信” 既然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开放性使得信息管控能力越来越弱,教师和学生工作者何不坦诚相见。主动传达正确的信息,以获得学生的信任和支持,获得外部的理解和关注,才是新媒体时代有效的信息管理方式。新媒体不仅能带来沟通便利,更将是传统媒体的有益补充,它不仅能强化“正式沟通”的某些长处,也能弥补其现代化沟通中的功能缺失。博客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写博客,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博客。教师不妨开设自己的博客,向学生展现自己的思想魅力,交流自己对于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的看法,以扩展师生沟通的渠道,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李开复的个人博客就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大学生,假如,我们的教师和学生工作者都主动开通自己的博客,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经验和价值取向,无疑,我们的课堂将会又一次得到延伸。 三、结语 乍看去,新媒体时代好像一个大漩涡,充满了日新月异甚至有些失控的技术和行为。不过,这也是一个充满无限机会和可能的时代。我们只有正视和理解新媒体为管理带来的影响和冲击,适时地调整思路和方法,才能在新媒体时代从容前行。 学生管理论文:依法治校 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状态 摘要: 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具体包括: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侵犯学生人格权、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侵犯学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之所以造成高校学生管理的非法治化状态,主要因为高校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高校的法律地位及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理论认识及法律规定的模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学校校规的违法性等。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这是高等学校实现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状态,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从而促使高校管理者转变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并依法建章,真正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关键词:依法治校 依法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 法治化 伴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公民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几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益现象屡见报端,学生状告母校的诉案也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与管理理念陈旧,法治观念淡薄,以及整个教育法治化进程落后不无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组成部分,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和精神对学校进行管理。具体到学生管理工作,就是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思维的理性,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学校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将其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轨道,实现法治状态下的学生管理。本文通过考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非法治表现,并分析其成因,从而提出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状态的应对措施。 一、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非法治化状态 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1]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长期以来,由于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直到现在,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学生管理实践中,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表明,受教育权非依法律规定、非依法定程序受剥夺。 受教育权其实质是学生的学籍权,表现在入学与退学两方面。(1)在入学方面。学生录取工作中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现象。如2001年8月,山东青岛三个高考考生状告教育部,认为其于2001年4月16日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在该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被划分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不同的等级中参加高考。等级之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2]尽管此案不了了之,但其中确实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再比如,有些学校对并不影响专业学习的身体缺陷过分挑剔,从而将学生拒之门外,实际上也是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当然,随着教育部对体检工作的改革,这方面的问题正逐步得到改善。但在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方面,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还有中央电视台去年揭露的北航招生中有人敛财的报道,引起社会震惊,然而这并非个别现象,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钱学交易”“钱权交易”甚至愈演愈烈,[3]教育的公平性不能不受到公众的质疑。(2)在退学方面。主要表现为学校违法处分学生,特别是在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方面存在着违反法律的现象。退学、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是对大学生身份的改变,牵涉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处分一个学生可能是小事,但对于大学生本人却是大事。因此,学校在行使改变大学生身份的处分权时,要格外审慎,并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严格依法办事。2002年10月初,重庆邮电学院一女生与男友同居怀孕,学校对二人做出了“勒令退学”的处分;2004年9月,成都某高校一对男女学生在教室接吻、拥抱,被监控录像录下,学校以发生“非法性行为”为由勒令两人退学。以上两个案例尽管都被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但学校因学生恋爱和同居行为而开除学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法定六种情形不符。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大学生谈恋爱甚至同居,“法不禁止即自由”,这些行为是每个人的权利,当然也是每个大学生的权利。如果把这些大学生定性为“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就显得有些荒诞。还有很多高校为严肃校风校纪,本着“从严治校”的良好初衷,规定“凡是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这种规定于法无据,处分明显重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一种违法处分行为。 (二) 侵犯学生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里着重讨论大学生的隐私权问题。 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4] 我国《宪法》和法律都对公民的隐私权做出了直接或间接的保护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近几年来,学生的隐私权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999年11月,湖南外语外贸学院的6名男女学生因先后两次在女生宿舍同床过夜被学校开除,随后学生以“学校在公众场合宣扬此事侵害了隐私权”将学校告上法庭。一审胜诉,二审裁定“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而败诉。2003年8月,上海一名大学生因高中母校把他与女友在教室接吻的录像公开播放而把母校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因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再比如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是学生的隐私,如果不经过本人同意而张榜公布,这也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教师为监督学生是否“早恋”而私拆学生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还有的学校为监督和管理的需要,在校园内安装摄像头,把所拍摄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公开播放或随便使用,也会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三) 侵犯学生财产权 在学校的管理中,广泛存在着对学生罚款的现象。《中国妇女报》报道:江西某师范大学为整顿考试纪律,规定作弊一次,交纳4500元罚款;北京某大学规定,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而且严禁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西安某学校教师新订班规:谁谈恋爱罚款10元;北京市卫生学校开出违纪罚单,迟到罚5元抽烟罚200;再看看来自“景明网”的信阳某师范学院《校园文明管理处罚条例》,更让人触目惊心。由此可见,许多学校罚款成风,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十五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学校不是行政机关,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无权对学生实施罚款,其罚款行为是违法的。[5] 学校在为新生配备生活用品过程中收取高额回扣现象也较为普遍。近日,教育部专门发出通知,严禁直属高校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学生代购代销物品产生的折扣收益,除去必要的劳务开支外,应主要让利于学生。拿“回扣”是对学生财产权侵犯的一种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教育“乱收费”现象也是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 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评价应该客观公正,这既是学生的一项权利,也是教师师德的要求。1999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也从侧面反映出高校对学生评价的标准、程序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王某被学校认定为考试作弊,被留校察看一年。根据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王某毕业后时未被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王某一纸诉状把母校高上法院。武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武汉理工大学对王某进行资格审核,做出是否颁发学士学位的决定。武汉理工大不服提出上诉。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 “校规”终归大不过“部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原《武汉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与以上法律法规相抵触,当属无效。学位证书是对于学生学术水平的评价,而不是个人道德素质的评价,二者不能混淆。还有一些高校为了抓教学质量,强行规定本科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才能授予学士学位,这也违反了《学位条例》的规定。 (五)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错误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善于将思想认识问题同政治立场问题相区别,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由此可见,学生对于学校的处分享有被告知权、申辩权、申诉权、诉讼权等程序性权利。对学生的处分行为不仅内容上合法,即实体上合法,而且形式上也要合法,即程序上合法。实体上合法是管理行为公正、合理的基础,程序上合法是管理行为合法、有效的保证,这是程序正义原则的要求。然而,在目前学校学生管理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明显,忽视对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保护。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其程序瑕眦可见一斑。学生程序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高校的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中涉及违纪处理程序以及其它程序方面的内容偏少,措辞也较为原则、概括和模糊,操作性差;(2)在处分学生过程中,只体现学校管理者的单方意志,不注重调查取证,没有听证会,学生也没有机会申辩;(3)在事后救济方面,学生的申诉权也往往不能有效行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碍于各种利益往往互相推诿敷衍,使学生申诉无门。同时,由于目前法律的滞后性,学生的诉讼权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 侵犯学生的其它权利 学生作为公民,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如人身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结婚权利、生育权利等。西安东郊一所大学在读女博士参加该校笔试时,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女博士不能“做妈妈”,导师告诉如果想上博士,必须打胎。为了能够保住孩子,她跑遍了学校的相关部门,但无济于事,最后不得不做了人流手术。(见大河网2005年1月4日报道) 还有北京某高校女博士唐女士,怀孕后被迫放弃学业,因为该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生育”。(据《北京晨报》2005年1月21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这些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她们的生育权、受教育权。在高考已经取消年龄限制的今天,高校校规中的“禁婚禁育”规定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内容:“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分类是基于学生基本权利所做的划分,也可以根据侵权的性质分为民事侵权和行政侵权两类。民事侵权主要包括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行政侵权主要包括在学校招生、对受教育者的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中的侵权现象。[7] 二、造成高校学生管理非法治化状态的原因 造成高校学生管理非法治化状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思想理论层面的,这是根源;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层面的,是思想理论落后的延伸;还包括管理过程中的具体方式方法层面的,是传统思维和法治观念淡薄的具体表现。 (一)传统思维依然强势,法治人权观念淡薄 “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些传统观念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还是根深蒂固。在学校教学和管理中,学校与教师往往居高临下,具有绝对权威,学生只能尊重和服从。即使老师有错误,也容不得学生怀疑和辩解,否则就被视为对老师的不尊重,甚至大逆不道。在这种思维习惯的支配下,教育者很难把受教育者当作平等主体加以对待,在学生管理中也就容易出现“家长”式作风,进而造成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忽视和侵害。《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规定:“教育之目标在于充分发展人格,加强对人权及基本自由尊重。”尊重学生的人权和自由,尊重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发展学生健康人格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民主自由精神、塑造完美个性的需要,更是法治社会的要求。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受教育者及受教育者作为公民广泛的权利,作为教育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学习和研究,并切实保障在学生管理领域内受教育者权利的实现和不受侵犯,否则就有可能违法。上面提到的诸多侵权现象,教育管理者可能并不是有意违法。往往基于“为学生好”这种美好愿望和良好动机,对学生严格要求而侵权,并不知道其所谓“严格要求”有时是违法的。因此,教育管理者的法治观念淡薄是造成高校学生管理非法治化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延伸到学生管理的各个层面。 nbp; (二)关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比较模糊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如何定位,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划分,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这实际属于私法上的界定。法德等国的行政法理论普遍存在着公务法人的概念,倾向于将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特别权力关系。我国行政法没有公务法人的划分,只是根据“特别权利关系”,创设了“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作为“特别权利关系”,按照传统的法学理论,是一种管理和服从关系,不由法律调整、不得寻求法律救济。后来,德国行政法学界进行了修正,大多数学者提出应以处罚事项是否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作为是否应该纳入司法管辖的依据,德国理论界为此提出了区分特别权力关系的设想,把特别权利关系分为管理关系与基础关系,并把基础关系(即学生的身份资格取得、丧失等)作为可诉行为,从而开创了特别权力关系可以纳入司法管辖的先河。我国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具有可诉性,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且未体现于法律明文规定的问题。如果高校的内部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受司法审查,学生管理也就无所谓违法与否,“侵权”这一概念本身在学生管理中就毫无意义。进而,就会出现“法外治权”,高校也就会成为法治社会的“空白地带”,但这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我国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公立高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范围明确加以界定,更为严重的是内部行政行为一直被排斥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尽管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把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其管理处分学生的行为理应纳入司法审查的倾向,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并没有被各地法院所接受。各地法院仍然按照自己的理解,对于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有的被受理并作出判决,有的却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被驳回,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模棱两可和不确定的现象。同时,高校管理行为哪些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哪些属于其办学自主权的范围,理论界的认识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相当模糊。 (三)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失 上面论述的关于“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缺失是当前学生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的主要原因。同时,我国教育立法整体上看,内容陈旧,语言笼统、粗糙,不够严谨,立法观念落后。《学位条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分别于1981年、1989年、1990年实施,是特定背景下由政府推进立法的产物,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比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3条规定,对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这种带有主观性和政治色彩的语言实践中很难把握,容易引起歧义。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道德的评价具有时代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不应该成为法律用语。而有些高校却把学生同居定性为“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让人不可理解;还有第65条规定,对因“政治问题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关部门同意。”这意味着党委有关部门不同意的话,该处分无效,但这是对违法者的处罚,而不是对违纪党员的处罚,[8]由此可以看出传统政治思维的怪圈。其次,教育法律法规宣言性条款多,操作性差,程序性规范少,可诉性弱。最后,教育法规存在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内容就违反了《婚姻法》第二条“婚姻自由”以及第四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规定。 (四)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违法 高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普遍存在着重视学校权力而轻视学生权利,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严重失衡的现象。翻开各校校规,我们看到的是大量的“应该”“不准”等限制性条款,几乎属于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的罗列,很少甚至没有对学生的授权性规范。权利与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反之亦然。校规中权利与义务设定的严重失衡,足以说明我们对高校学生权利的漠视。同时,在“从严治校”理念的指导下,高校管理者往往从严制定校规。这种校规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比,对学生要求的标准更高、管理更严、处分更重,从而与法律法规抵触。如规定“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本科的毕业证或学位证与大学英语四级证或计算机等级证挂钩,将纪律处分与学位证挂钩,在校研究生不得生育等,都与法律法规抵触,当属无效。 由以上分析可见,从理论认识到高校管理者的思想观念,从法律法规到高校校规,都隐含了侵犯学生权益的危险。高校学生与高校管理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三、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 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学校管理者在学校管理中体现法治精神,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有广狭两种理解,广义的“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法》、《学校教育法》、《继续教育法》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之内容,同时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也涉及有关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部门法。狭义上主要是专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治校所依之法,宜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事实上,依法治校既应依专门规范教育事项的特别法律,又必须依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般法律。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不是消极地运用法律来管治学校,而是指在学校管理中能动地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不能把依法治校片面地理解为“以罚治校”,法律除了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还有评价、指引、预测人们行为,保护、奖励合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当然,这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并与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息息相关。 (一)树立人权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理念 人权指的是人的权利,是能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权利,包括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其基本特性是自主性和平等性。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凡是与人的尊严、价值和地位相关的权利都逐渐地转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人权”概念比法律权利概念更为宽泛,所以就人权保障来讲,其范围远比公民法律权利或基本权利的保障更为宽泛。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时候论及公民的人权保护,实际上指的就是国内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基本权利”又与“公民基本人权”同义。[9]在我国,由于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追求人权的道路比较曲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是我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意义深远,。大学作为承传历史,创造未来,使人类历史文化生生不息的圣地,理应成为尊重和保障学生人权的典范;以人为本,维护人的尊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是大学人文博雅精神的应有之意。大学生作为公民,理应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平等权、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婚姻自由等。高校学生管理首先要保障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 高校学生还具有“学生”这一特殊身份,享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具体包括:实体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两方面。实体性权利有学籍权、获得良好教育权、民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获得学金权、组织社团权等;救济性权利有申诉权、诉讼权等。[10]依法保障大学生作为“学生”的基本权利,是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义务。 树立人权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理念,是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一方面高校管理者应该更新教育理念,把学生当作平等主体对待,平等交流、双向互动,塑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同时,还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研究大学生的基本权利,“知法”才能真正“守法”,才能主动依法管理,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权利从“应然”到“实然”。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应该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法律上的基本权利,逐步提高维权意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我国首例“”状告母校讨学位案中的原告范小明,就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并拿着从网上下载的有关类似官司的判决资料与法院交涉,才最终立案[11]——从而说明大学生主动维权,善于维权的重要性,并且,这种维权行动也会有效遏制学生管理中侵权现象的发生。在高校管理中,逐步树立尊重学生权利、保障学生权利以及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法治观念,有利于教育理念的更新,有利于教学和管理的效率的提高,有利于自由、民主、平等精神的培育。 (二)立新法,修旧法,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治校”中的“法”是指良法,即良法之治。因此,修改和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使之成为“良法”实属必要。《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第34条称,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与政策研究,全力推进《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尽快颁布;完成《教育法》修订草案和《学位法》草案制定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推进《学校法》和《考试法》草案制定工作。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由此可见,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首先体现在“修”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依法管理息息相关,但其规定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教育部已经着手修改,即将出台。刘燕文诉北大博士学位案一审中,海淀法院的判决虽然回避了校学位委员会是否拥有实质审查权的问题,但判决的内容仍然隐含了法院的倾向性:法院之所以作出撤消判决而非直接授予学位的判决,背后的法理无非是法院这个外行不应该代替学校这个内行作决定;依据同样的道理,校学位委员会这个外行也不应该代替答辩委员会这个内行作决定。但《学位条例》并没有就程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对学位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的权限予以明确划分,致使实践中出现外行决定内行的怪事。因此,《学位条例》也应该加以修改,使其内容能更加清晰明确,并规定不授予学位的情况,让高校不再因此而卷入官司。关注学校乱收费、教育经费挪用、老师体罚学生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教育法》的修订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那么,如何对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呢?贵州省教育厅出台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也许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该规定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其中女生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请产假,并分阶段完成学业。同时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须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可在30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学校有责任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申诉后30天内向申诉人做出复查结论。修改教育法律法规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尊重学生权利的原则。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在设置权利义务时,往往偏重学校权利的授予。在其修改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学生权利的研究,突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强化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特别是在教育市场化、学生缴费上学的今天,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正逐步演变为一种契约关系,刚性的学生管理必须向服务育人的理念转变。因此,以学生权利保障为核心,理应成为教育法律法规修改的一个重要原则。(2)不得与宪法法律抵触原则。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部的部门规章不得与宪法以及其它法律相冲突,是一条原则,也是法学领域的常识。贯彻这一原则,是保持我国法律体系协调统一的需要。(3)增加程序性条款。程序合法能够切实保障实体性权利得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同等重要。而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操作性差,从而在实践中产生了管理和处分学生的随意性。在修改中,可参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对教育管理中的程序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之细化,从而保证管理和处分的程序公正。 其次,还体现在“立”上。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不够完备,有些领域存在着法律空白。比如考试作弊问题,各学校处罚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这两个部门规章,而今年有望出台的《考试法》将弥补这一法律缺憾。还有的学者就学生申诉权不能有效保障问题提出应该制定《学生申诉条例》,就申诉条件和范围、申诉的受理部门、申诉处理程序以及不服申诉后的处理结果可提出行政诉讼的范围和期限等事项加以规定。[12] 通过“立”与“修”,使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无论从具体内容上,还是从立法技术上,更加科学、合理,体系上更加完备,使各项教育活动有法可依,实现教育领域的“良法之治”。 (三)依法建章,保证高校校规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根据《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具有办学自主权,有权制定自己的内部规则。校规,是“学校所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13],而规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14],其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虽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作为内部管理规范和自治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可被认为是对法律规范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15]高校在管理和处分学生时,往往把校规作为直接依据。然而,目前各高校校规存在的问题较多,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比比皆是。表现为权利义务设定严重失衡、有些条款与法律法规抵触等,从而成为高校屡屡被学生推上被告席的重要原因。校规校纪是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关于学生权利规定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依法建章。 依法建章,应当遵循法律优先原则,适当适用法律保留原则。所谓法律优先原则,从字面理解是指法律优于行政权,实质是行政应受既存法律的约束,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行为原则上是可以撤销和可以诉讼的。这一原则应当无条件地适用于学校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16]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这一原则已被我国的司法实践所确认。据此,高校制定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自治规章当属无效。遵循法律优先原则是法律对高校管理的最基本的要求。所谓法律保留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它涵盖了民主政治原则、法治原则和基本权利保障原则。[17]公立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等行为是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传统的理论认为,学校作为公务法人,享有在其公务领域内制定内部章程和规则的权力,这些内部规则对外不具有法的效力。学校可以在没有法律授权之下自行制定内部规则,并可依照内部规则做出处理决定,这些都不必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但20世纪中叶以来,所谓的福利行政、给付行政的领域越来越大,法律保留原则逐渐扩大。学者们认为,如果公立学校制定校规的行为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就有可能成为“法治国下的一个隙裂”,因此,要将公立学校这一传统上在法律保留原则之外的对象,纳入法律监督之下,减少其利用特别权力关系规避法律的空间。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公立学校应当部分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因为公立学校既不应脱离法治的监督,也不同于行政机关,是一个特殊组织,应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和自治特征。因此,公立学校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但不能和行政机关那样完全适用,应当允许公立学校在适当的领域保持特殊性。但是,在公立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时候,究竟哪些领域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哪些领域学校可以自行规定,现在还没有公论。不过在涉及到学生身份的取得及丧失,如退学、开除学籍等,还有一些重要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时,理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而不能由校规校纪自己设定。 依法建章,还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在遵循法律优先原则,适当运用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高校对于学生的管理还存在着大量的自由裁量权空间。高校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仅要合法,还应当受到合理性原则的制约。所谓遵循合理性原则,是指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实施、规则内容、处分标准等均应体现公正合理的法理精神,例如不能因上课迟到而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这实际是对“从严治校”这种管理理念的限制。如果不遵循合理性原则,学校的自由裁量权往往会打着“合法”的旗号而侵犯学生利益。但是在特别权力关系中学校内部管理规章未涉及学生基本权利的事项可能不具有可诉性,从而使这种自由裁量权有可能恣意妄为,学生的合理性的权益得不到有效救济和保障。合理性原则应该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得到确认,或者提供一个参考意见,并在校规校纪的制定中得以体现。 在制定校规校纪的方式上,一般都是由学校单方面加以制定,从而使权利义务设定严重失衡。尽管学生没有法定的权利参与校规校纪的制定,但从学校民主管理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学生参与讨论制定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这样可以集思广益,使学生意见和建议能通过正当途径得以表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在其实施过程中,会得到学生的尊重和支持,减少阻力,提高学生遵守的自觉性。 在校规校纪的内容上,应当设置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程序条款,遵循正当程序原则。通过正当程序,可以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把对学生实体性权利侵犯的危险降到最低。在现实中,学生涉嫌违反校规校纪,经过校方确认,就直接作出处理,中间没有允许学生就事实进行陈述以及申辩的机会,带有极大的随意性、武断性。对于关系学生重要利益处罚,一般应设置以下程序:学生管理部门对事实的调查取证程序;专门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并作出处罚的程序;处罚的执行等。对于一般的处罚,也要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防止权利滥用。不服从处罚的,可向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当然,正当程序不仅包括处罚学生的程序,管理过程中的某些方面也需要设置合理的程序,如学生的评优程序、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等。 (四)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学生的权利救济属于正当程序的组成部分,应当在教育法律法规中加以规定,相关内容也应在各校的校规中得以体现。之所以单独列出,主要由学生救济性权利的重要性所决定。有权利必有救济,英国法学家韦德(H.W.R.Wade)曾精辟地指出这一点。[18]置言之,没有救济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权利,没有救济也就没有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权利救济的重要性。但对于这样重要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却规定的相当原则和模糊,致使学生的救济性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从法治的角度对学生权利救济制度予以完善和重构,显得十分迫切。 (1)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健全行政申诉制度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运行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法律和规章尽管赋予了学生依法申诉的权利,但却没有规定如何行使的具体程序。为了依法保障学生申诉权利的实现,笔者认为应该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健全行政申诉制度,并把这些制度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加以明确规定。 校内申诉制度,就高校学生管理来讲,是指学生因对学校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作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其有关具体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学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学校应设立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诉请求。申诉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受理、直接听取争议双方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依多数意见形成处理意见书,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作出申诉处理决定。校内申诉制度作为内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把学校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与学生的纠纷消化在内部,避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的介入,充分维护高校学生管理的秩序性和稳定性。 关于学生的行政申诉制度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学生申诉请求的制度。现实中,教育行政申诉案件被安排在信访部门,申诉也并不必然引起法律程序,致使学生的申诉往往石沉大海。因此,必须对行政申诉的机制和处理程序加以完善。首先,应该加强处理行政申诉相应机构的建设。其次,应明确其受案范围。教育行政申诉的受理范围应该主要包括: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或处分不服的;学生因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请求的。最后,对其处理申诉案件的程序加以规范。主要包括:申诉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附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诉受理审查、申诉处理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对有关申诉请求,申诉处理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在管理权限内作出变更的决定。当然,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申诉案件,还应该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某些事项如果超出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应告知学生撤回申诉,选择其他救济途径。 (2)建立教育仲裁制度 教育仲裁制度是指根据教育法律的规定,当学生与高校发生纠纷时,依法向专门设置的教育仲裁机构申请,由教育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节、裁决的一系列活动。教育仲裁制度除具有仲裁制度的一般法律特征之外,还具有自身特点,如仲裁机构应设置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仲裁员的组成上应由教育行政部门代表、高校代表、等组成,并聘任教育界人士、法律界人士担任兼职仲裁员,从而保证教育仲裁的专业性和合法性。教育仲裁的受案范围应当与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致。当学生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选择,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以提起诉讼。教育仲裁制度作为学生申诉与诉讼的衔接制度,具有自身的优势,主要表现为:1、有利于及时解决教育纠纷,化解学校与学生的矛盾。 教育纠纷发生后,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可以提起教育仲裁,教育仲裁委员会按照及时、有效、公平合法的原则迅速地加以处理。2、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教育仲裁作为教育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使得一部分教育纠纷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以解决, 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了诉讼成本。3、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充分保障学生的诉讼请求权 长期以来,关于高校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一直没有厘清,高校与学生的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争执不下,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实践中各地法院根据各自对现有法律的理解,对于这种纠纷有的予以受理并作出判决,有的却被驳回,学生的诉讼请求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诉讼请求权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通过司法裁判方式支持其主张的权利。司法救济是解决社会冲突与纠纷的最后救济方式、最高救济方式,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保护实体性权利,必须要配置相应的诉权,否则当权利受到侵害而状告无门,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信念都会为之动摇,司法的最高权威也就难以树立。因此,解决高校与学生纠纷的可诉性问题并对诉讼范围加以界定,实现司法权对高校管理的介入,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大学生权利保护的关键所在。 法院对待高校与学生的纠纷之所以采取审慎的态度,主要在于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顾忌。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都赋予了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概念体现了大学自治的原则。“大学自治”传统发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其内涵是指大学可以自主地治理学校的内部有关事务,最大限度地排除外界的干扰和支配。大学自治主要是因为大学事务的专业性、学术性和复杂性,并且只有专家学者才能有能力理解并解决这一领域的问题,“由于他们最清楚高深学问的内容,因此他们最有资格决定开设哪些科目以及如何讲授。此外,教师还应该决定谁最有资格学习高深学问(招生)、谁已经掌握了知识(考试)并应该获得学位(毕业要求)。”[19]大学自治在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中体现为“特别权利关系”。依据学界通说,特别权力关系大致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当事人地位的不对等。在特别权力关系中,作为特别权力主体的一方当事人总是处于优越地位,有权对相对人实施强制或处罚,而相对一方则处于服从的地位。第二, 相对人义务的不确定。特别权力关系的相对人,其义务是不确定的,只是一种概括性的权力服从关系,权力人只要在达成目的的范围内尽可给予对方相当之义务;第三,有特别规则。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行政主体可以制定特别规则拘束相对人,无须法律授权,即可限制相对人的基本权利。这种限制措施最明显的表现在有关纪律的惩戒权力上,惩戒人可以依据目的取向来决定惩戒的种类及实行的要件,造成双方地位的绝对不平等;第四,缺乏法律救济途径。有关特别权力关系的事项,皆不得提起民事诉讼,亦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司法审查。 然而,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特别权利关系理论”决不能成为排斥司法审查的理由。否则,在大幅度及广泛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世界潮流的今天,大学当局可以对学生权利甚至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肆意专断,而学生却得不到法律的救济,不能不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悲哀。于是,二战后,德国的乌勒教授对“特别权利关系”理论进行了修正。他将特别权力关系划分为“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20]所谓“基础关系”,是指涉及该特别权力关系产生、变更及消灭的事项,例如学生身份资格的取得、丧失等,均属“基础关系”所涉及的事项,可以提起司法救济。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为了达到行政目的,权力人所为一切之措施,如学生的考试考核的评定、仪表规范、宿舍规则等等。此类规则措施,视为行政内部的指示,不视为行政决定,故不可提起司法救济。按照这一理论,凡涉及相对公民权利影响较大的基础关系事项,都可以获得法律救济及司法保留的机会,有助于基本人权的保障。而对于相对公民影响较小的的管理事项,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有助于内部纪律的维持和有效完成行政任务。该理论虽然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但亦有瑕疵,即“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之间的差别不易区分。因此,在乌勒理论的基础上,德国又发展起了“重要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务员及学生在任何情况下均属权利主体,其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应受保障,故凡涉及相对人之基本权利者,无论是秩序行政还是服务行政,均不应排除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该理论实际已对乌勒教授的理论做了大幅修正,即凡涉及“基础关系”的事项,固然应完全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及司法救济程序,即使是“管理关系”中的事项,如涉及人权的重要事项也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具体到高校管理来讲,涉及到学生受教育权、平等权以及人格权等基本权利方面的决定,司法机关应该予以审查。 因此,当高校与学生的纠纷涉及到学生身份的取得与丧失以及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时,理应得到司法救济,并应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明确加以规定。令人欣慰的是,最高法院针对高校频繁被诉以及师生维权无门的现状作出了积极回应。据《法制日报》披露,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将有关高校招生、学历发放、教师资格处理和学生退学等方面的教育纠纷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这将在依法治校进程中起到里程碑的重要作用。 法治的价值是以人为中心和归宿,实质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要求高校的学生管理必须以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为核心,努力创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环境。在我国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社会的今天,衡量高校管理工作好坏与成败的标准,已不仅仅是效率的高低,同时还要看其是否实现对学生的正当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高校学生管理必须高扬教育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树立法治精神和维权意识,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怀,从而在高校学生管理中逐步营造尊重权利的浓厚法治氛围,这将有利于学生自由、民主、平等之精神塑造,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培育,有利于教育目标的达成和实现,最终服务于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由此可见,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本身的要求。而要真正做到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首先必须对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完善,这是根本。其次,应该彻底解决高校与学生权利纠纷的可诉性问题,在充分尊重学术自由和高校自治的前提下,明确界定司法审查的范围,这是实现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高校管理者转变教育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并依法建章,从而把高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使高校管理工作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步伐协调一致。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高职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摘要:随着大学的普遍扩招,专科学校更是炙手可热,由于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重视,各地高职院校扩招的同时,也给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本文从学生管理工作出现的诸多问题入手,首先辅导员要充分尊重学生,理解学生,重视德育教育,其次要管理与引导并重,要求学生勤奋,守纪,思想积极进步。再次要求学生要重视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发展学生个性,尊重学生的自我特点,因材施教,善于观察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他们自我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达到社会环境的多元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论文关键词:学生管理;高职教育;学生个性 随着大学的普遍扩招,专科学校现在更是炙手可热,蓝领技术工人的短缺,专科学校更是备受关注。由于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重视,各地高职院校扩招的同时,也给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目前我们所面临的严峻问题是:一方面职业院校人才供不应求,有一项过硬的技术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人认为,职业人才门槛过低,会成为一线的劳动者,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这都给职业院校的教育管理带来的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滞后的管理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的发展需求。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则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院工作的生命线,推行素质教育“一技多能”使教学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这样才能不断地优化学生能力,增加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生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管理、引导 学生工作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要与时俱进,应有一些新的技巧,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当代需求。要把学生管理工作做成纯粹的“管理学生”,就是把教育事业推向死胡同。殊不知,青年人大多思想不成熟,涉世未深,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会产生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有一些学生会表现出道德水平低,自私自利,政治观淡薄,缺少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诸多问题处理不好,则会给学生成长的道路上设置很多障碍,会导致学生的不健康成长。我们培养的人才是要求身心健康,有修养、有素质的新时代大学生。这就要求学生工作者,既要有管理者铁一般的纪律,也要为人师表,体现老师的博大与关爱。众所周知,每一个学生都是有进取心、上进心的,没有人自甘堕落,只是在成长过程中,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所塑造出的性格,从而导致了行为习惯的养成,所谓的问题孩子就是这么养成的,并不是学生们的天性,所以作为管理人就要深入的了解学生,成为学生们的贴心朋友,让学生信任你,“亲其师而信其道”从而达到了教育和管理的目的。高职生活学习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期,是人格和性格完善的阶段,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成长格外关注。 首先,要尊重学生的主观意向,明确自己的道德准绳和做人方向,才能一碗水端平,不带有色眼镜对待人,在培养自己的道德水准的同时也给学生们做了榜样,及时帮助和教育学生改掉身上的陋习,同时注意方式和方法,让学生更能够容易接受,不伤害到学生的自尊心。如果说音乐能让人心情舒畅,是人类的灵魂,那么教师则是灵魂的工程师,要在心灵上给学生以触动。抓住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向,加以引导说服教育,发挥教师的领袖魅力,注意言行举止,得到学生的认可,甚至成为你的“粉丝”,就做到了管理与引导并重的教育管理理念。 其次,真诚,老师也要有一颗真诚的心。我们都知道,如果拿一件玩具去给小孩,当小孩接受的时候,你却把手缩了回来,这就会让孩子们产生深深的记忆,从此他就会有戒备心。学生们也是如此。所以说,对待学生一定要诚恳,实事求是,说到做到。要有老师的威严,叫做老师无戏言,对学生奖惩分明。不急功近利,不折腾,给学生一个平和的心境,在遇到问题时才会不慌不忙,游刃有余,更善解人意。 再次,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对于学生违反纪律的行为,在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的时候,首先要从他们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告诫他们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注重培养自身的品德素质,这样才能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其次要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还会影响到身边的人,要做到以身作则,要积极的影响他人。学生应该虚心接受导员及老师的批评指正,要以谦逊的态度看待自己。能够协助辅导员及老师、配合同学共同把班级的工作做好这才是一个高职学生应该具有的品德。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这部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很明显有了好转。 其实在高职院校中,学生们更希望得到辅导员及老师的表扬,尤其是在他们为班级同学做过一些事情,并圆满的完成以后,教师更应该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激励学生。在过去,有一些劣迹的学生在辅导员老师的耐心劝导和帮助下,在全班同学的强烈感召下,他们的思想上得到了很大的转变,摒弃了旧习,从而使班级的面貌焕然一新。再加上辅导员及老师们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也使学生树立起更强的自信,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师应该做的不仅仅是思考如何去教好学生,而是要想方设法去努力和学生交朋友,真正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教师是神圣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关爱是教育的基础,引导是教育的灵魂。作为教师,应该在充分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发掘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只有这样,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其言传身教将会陪伴学生,在学生的一生中如影随形。 二、严格管理 通过校规,校纪来督促每个学生的行为规范,使学生能够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疏导工作,应以一颗仁慈,关爱之心去爱护学生,并且在平日教育学生的工作中,随时关注学生的生活,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旨在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个人未来职业规划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高职院校就如同一个小社会,学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向学生介绍社会的当前形势,充分考虑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帮助他们提高领导能力和多才多艺的能力。同时,应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他们一定的创造能力,帮助学生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特别要注意引导学生,把个人成才目标与以后的就业形势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完善自我,进一步坚定扎根博远的信念,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只有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才能收获学习所带来的喜悦。 三、建立章制 为了全面地促进学生发展,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应按照现代学生的特点,全面而系统地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学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可以使学生进校后就能按照校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行动,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才方式,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同时为了促进学生成才,方便学生就业,使学生能够找到理想的工作,学校还应制定一系列的政策,了解学生的心理,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以满足学生今后在社会上的需要。在学生就读学习期间,学校为其构建了职业技术教育的立交桥:一方面通过套读,使专科学生能够获得专科学历证书;另一方面开通专升本课程,使学生能够享受在校一站式服务,为今后走向社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管理工作体制的优化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应把学生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各个部门都应大力协助学生的管理工作,通过紧密配合、统一步调去完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学院应着力开展好以下工作:第一,完善机构的建设并提高其组织协调能力。首先应明确学生系统各个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关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并且能够彼此配合,相互协调,使具体工作能够达到高效率、高质量、无遗漏的完成。第二,与学分制相适应,应分专业、分年级实行辅导员和班主任制度。学院要强化以专业为单位的年级辅导员制度,并且通过班主任的直接管理,进一步增强专业教学之间的融合力度。 五、全面践行素质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成才 作为一所高职院校,教职员工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地践行素质教育,努力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适应时代要求的中高级人才。首先,应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允许教职员工对任何一个学生存有偏见,无论学生的学习成绩优异还是落后,都要本着公平对待、不偏不倚的原则施教。这就要求教职员工对每个学生都进行反复细致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使之能够发挥潜力,积极进取。并且能够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完成学业。其次,应对学生的发展要全面的培养,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加以重视和提高,对学生的评价也应始终坚持综合评价。再次,应注重发展每个学生的个性,提倡“让学生主动发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长,作为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善于全面观察分析每一个学生,发现和开发学生潜在的闪光点,因材施教,给学生创造一个自主发展空间,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六、高度重视德育教育 首先,要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专业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也可以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或是全体教职员工,只要大家一起努力就可以使学院的德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可以使广大学生通过教职员工的引导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自觉地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其次,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不仅可以让学院的素质教育有所提升,也能让学生养成多动手、多实践的好习惯,可以从中学到更多在理论课上学不到的东西,将理论和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另外,还要重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从实践中去感受生活的真谛。所以在教学设计上,教师应该去引导学生把视野投向校外,让学生自己去主宰他们的课余时间,这个时间并不是单纯地让学生放松玩耍,而是学校通过严格的管理,通过教师的积极引导,合理地安排好课外活动的内容以及时间分配。希望学生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个人素质,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自己应有的作用。 学生管理工作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但是管理工作者一定会抓住时机,时刻掌握工作就业的最前沿信息,跟上电网发展的潮流,做真正业务水平过硬的电力工作者,并且会结合书面理论,不断的付诸于时间,在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发觉新思路,创造新方法,找出一条既符合学校的发展理念,又对学生有更多帮助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而提高专科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论文:关于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探析 论文关键词:司法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 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内涵及特点,并依此提出了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iy具有先i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我国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更是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全民族思想适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而临着全方位的挑战,在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当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上存在的法治意识缺位问题,积极探讨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构建。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依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等级可划分为先法、教育基本法、单行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等,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先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先法第19条关于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规定是我国教育立法的依据。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先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勺_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人称之为“教育的先法”,即由第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行教育法主要是指依据先法和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方面的教育法规,如《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等。行政法规是指根据先法和法律授权,由国务院制定、批准的法规,如《学位条例祈行实施办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祈行规定》等等。地方教育法规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只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的法规,如《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办法》等等。行政规章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的授权,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祈行实施办法》等等。我国高等学校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拥有对学生的管理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升级与留、降级,转系、转专业,转学、体学、停学、复学与退学,毕业)、课外活动管理(文娱体育、勤上检学、社会活动)、校园秩序管理、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和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等。 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不仅是教育界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法学界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同时也是防治高校与学生之间出现法律纠纷的前提。 1.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 一是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学校(高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我国教育法中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中对高校学位授予权的规定等,都体现了这种性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高校代表国家或者说高校受国家的委托,对有关学生教育的事项进行管理。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一是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高等教育是收费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生自费(国有公办高校学生部分自费)上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通过学费这一媒介,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学生与学校的法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或趋向平等的),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很难判定某一行为的性质。但是,从理论上讲,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一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份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从行政法律关系讲,高校必须依法行政;从民事法律关系讲,合同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义务,特别是高等院校,不能逃避自身的基本义务。 2.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特点 从高校是教育机构、学生是受教育者来看,高校与学生是教育者与受教育的关系,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都分别做出了规定;从高校是一种组织系统、学生是其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地位区别来看,高校与学生又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即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一般由学校的章程和规则加以规范,法律规定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结构的法律关系,其中既包括隶属型法律关系,又包括平权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是其主要特点。高校与学生的平权型法律关系,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关系,学生依然承担认可和服从学校管束的义务,高等学校有权依据自定规则限制甚至剥夺学生的权利,直至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也不是普通的行政关系,而是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公法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特定主体,依法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主判断、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权力。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这种自主管理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学校的为保证其机构管理职能的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进行处置的“自由裁量权”,是我国法律对于高校自主管理权的确认和维护,是法律对于高校作为一种公法人内部“特别权力关系”的确认和肯定。 二、建立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 随着依法治校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坚持以人为本,加快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建设,是履待解决的大事。 1.坚持“德法并蓄,宽严并济”的高校学生管理原则 德法并蓄,就是要实现德治和法治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统一。依法管理是学校保持稳定有序的基础和前提,但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却离不开德治的配合。依法加强学生管理,尤其是实施惩罚时,要以教化为前提,即教化在前、惩罚在后。新生入学时,应对新生进行必要的校规校纪教育,要让学生懂得哪此纪律需要遵守,违反要受到何种惩罚,做好这项工作无疑会大大减少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受处罚的学生,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政治上作,帮助他们寻找错误根源,鼓励他们自觉纠正错误。要通过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教育,真正达到惩一做百的效果。 2.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要搞好法治化学生管理必须建立和充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以便形成权力法定、公开透明、制度统一、注重程序的大学生法治化管理体系。目前要做好以下儿件上作:一是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立法,尽快出台目前高校大学生管理所急需的法律法规,以便指份学校“立法”;一是尽快整理现行的有关大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有悖于上位法的或相互冲突、抵触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正,对不符合现行学生管理实际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三是搞好学校“立法”,学校应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立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须遵循统一原则,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与之相冲突,不得与先法相抵触;一是必须贯彻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三是遵循“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即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学生的意见,使规章制度科学化、合理化、有可操作性。 3.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尽管大学生法治教育已经进入课堂,然而部分学生“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法律意识淡薄,更谈不上用法律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应当大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使它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大学学习阶段。这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他们在学习期间监督督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从而有利于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进程的推进,同时也为大学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础,使其养成良好的学法、守法和用法的习惯,为他们毕业后步入社会发挥不范作用,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奠定基础。 法治化育人环境的构建不仅仅体现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中,高校学生管理上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律意识也是法治化学生管理育人环境构建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上作者必须学法、懂法,重视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还是处理学生违纪问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育人,真正把教育、管理学生与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管理论文:浅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以人为本 法制化建设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使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外部环境、学生主体、学校及高等教育改革的现状出发,指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和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当前,教育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办学主体多元化,高教对象普及化,这对于高校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高校学生工作也将接受新的挑战。高校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校生数量剧增,加之当代青年思想活跃,中西方文化激烈碰撞,市场经济的重利性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许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深切感受到,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难做了。这就要求现行的学生管理工作不能再沿袭过去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手段而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进行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学生管理体制面临新考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原来受单一计划经济影响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日益显得僵化,学生管理观念和教育手段的落后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扩招,使得学生管理的内容与日俱增,高校学生管理面临一系列的转变。譬如,学生工作的部分管理职能正在向服务职能转变;大学生就业已由有计划分配向自主择业转变;固定学制正在向弹性学制转变;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由原来的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转变等等,这一系列转变都需要有新的、系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和方式来保证实施,而目前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形成。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原有的学生教育管理单一模式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1]因此,要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改革原管理模式,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新体制。 (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给学生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发生着广泛和深刻的影响。网络正极大地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甚至是语言习惯。对学生工作而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阵地和领域,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网络也给传统学生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1]首先,网络信息的快捷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特点,使得从学校获取知识的权威性受到怀疑。在网络普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生能够借助网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捷地获取信息,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有关干部教师在获取信息的渠道、时间、数量上已不占明显优势。 数量巨大的网络信息,“淹没”了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尤其是凶杀、色情等不健康信息的冲击,使学校教育者所要传达给学生的信息很难在学生头脑中沉淀,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发挥。其次,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为有害信息的孳生地和传播地。一部分人利用信息技术参与社会政治,一些虚假、不健康甚至反动的信息污染了学生思想教育的环境,使得大学生难以判别和抵御,有的上当受骗,还有的沉溺于网上虚拟世界不能自拔,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三)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民族之间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不同思想、文化在交流中融合、碰撞。在全球化趋势下,国内高校在与发达国家高等学校的交流与竞争中,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育方式、教育产业等都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然与世界先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接轨,带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全球一体化使得文化交流渠道空前广泛和频繁,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和“弱化”的手段、途径更加多样,开放条件下的交流使得外来文化、外来习俗和观念的影响日渐增多,如何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中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树立健康正确的文化心态,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使学生教育管理面临新的变革 目前,全国各高校普遍实施了学分制。在学分制下,学生管理打破了学年制整齐划一的教学管理模式,学生专业班级观念淡化,形成了以课程为纽带的、多变的听课群,使不同专业甚至不同学校的学生在一起学习,学生管理工作不仅局限于本专业学生,而且还要管理选修课程形成的其它专业或其它学校的学生。同时,学生管理除了对学生进行教学和思想生活管理外,还需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构造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并要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定向学习变为自主选择性学习,学生管理工作由学年制下的指令性管理变为指导性管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寻找和构建新的“平台”。 (五)高校后勤社会化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高校后勤社会化,实际上是建立一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实现了高校后勤社会化。高校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开放学校市场,允许社会上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开发校内市场,这些经营者进入高校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而学生在缴纳各种费用的同时也树立了教育投资意识,对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就使二者容易产生矛盾。比如,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混合居住,就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以前按班级,院系管理的模式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探索新的学生管理模式将是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推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落实到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就是着眼于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从学生需要出发,改变传统的学校与学生处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对立格局,适应高校发展要求,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通过转变角色,来应对学生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一)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 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最重要的是转变学生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变管理为服务。 首先,要树立服务意识,传统的大学办学理念强调的是对大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学校各部门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这往往导致学生情绪上的对立。因此,要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一切为学生利益着想,了解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其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根据“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要求,一方面,明确地告诉学生,他们在学校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予以维护,针对学生的决定,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处分恰当,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要有明确的程序予以保证。 (二)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调动好学生自身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改变学生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不单纯地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体,以利于消除大学生对于被管理的逆反心理,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以往,高校一般实行在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下的、以辅导员为中心的绝对的学生管理方式,使学生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在这种模式中,学生管理工作常出现管理不到位和管理滞后的现象。针对于此,学生管理中宜推行以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的、以辅导员、班主任为调节、以学生自治为中心的相对的学生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学生本身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学生在这种角色转换中大大提高了自我管理能力,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了自己,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也明显增强。 (三)依法治校,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工作制度 高教改革的迅猛发展,大学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大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迫切要求学生工作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新时期的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依法治校、制度管理的意识。[2]现在,学生工作制度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不完整、不健全,在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全过程中仍有许多空白点,以至于无章可循,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临时性、应急性的“通知、办法”与规章制度并存,朝令夕改,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持久性不能保证;三是由于规章制度本身不严密和人为因素的干扰,规章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依法治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任务,也是高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是学生工作的需要。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步骤和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行使有效的管理。当前,要特别针对高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关系,不能仍由学校单独履行学生管理的义务和使用管理学生的权力,参与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理应享有学生管理的权利和承担学生管理的义务。要在高校、社会职能部门、承担后勤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学生以及家庭之间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分明,便于相互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协调,从而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管理。 (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法制化建设 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使得部分学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识淡漠,较少从法律角度认真思考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较少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管理学生,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漠视。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必须要有一支具有法律意识和素质的较高水平的学生管理队伍,培养一批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修养较好的学生管理队伍。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担负着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对大学生的在校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他们是具有服务意识的新型管理者,如果仍旧按照过去的思维开展工作,必然无法面对新局面呈现出的新问题。因此,高校学生管理者应当转变固有观念,客观地看待学生的思想变化。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教育法制讲座、督促学生管理工作者自学等方式,培养学生工作者依法育人、管理的正规化、法制化意识,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法律观念等,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正当程序开展学生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秩序,保证管理行为的高效和权威,实现大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平等和合法权利的实现。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个过程。随着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不断落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虽然面临挑战和压力,但只要转变观念主动出击,树立法治观念,以充分的法律准备和信心迎接挑战,就能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另外还必须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工作,要严把“入口关”。高校要从思想认识上彻底转变过去那种“无需选择”的观念,不断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中来,学校应有切实的措施和有效的机制,为他们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加强和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2] 总言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用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加强理论研究,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摸索出一套适合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新方法来,在工作内容上由“理论说服管理约束”向“教育指导、服务引导”转变,把学生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上来,为学生成才提供必要的服务。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专业过硬、素质优良、遵纪守法、意志坚强、全面发展、奋发向上的21世纪的合格大学生,使他们能够适应时代的要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经济生活论文:体验式教学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本文论述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必须让学生课前充分预习,做好体验准备,然后在教学中让学生亲身经历,直接体验,并注意创设情境,让学生加深体验,最后在总结阶段让学生深入体验,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 【关键词】经济生活 体验式教学 创设情境 亲身经历 体验式教学强调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引导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践,获得对相关事物、现象和知识理论的相应感受和认识,使认知世界、意义世界、情感世界得以建构。高中《经济生活》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应当积极探讨应用体验式教学,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认同课程价值观。 一、充分预习,准备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在生活情境或者生活化情境中围绕相关知识理论进行体验,而一定的知识理论则是开展体验式教学的基础,这就使得体验式教学的体验要有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而不是仅具有体验的“形”。 首先,合作预习教材。合作预习强调发挥合作学习小组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通过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分享,提高预习能力和有效性。笔者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围绕学习内容,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合作预习教材,发挥学习基础良好的同学的作用,带动学习基础较差的同学。如在第一课“神奇的货币”的教学中,笔者引导学生围绕“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这一学习内容,对“货币的本质”“货币的基本职能”“纸币”等模块的内容进行预习。为了提高预习效果,笔者要求学生在预习中了解货币、纸拧⒁话愕燃畚锏牧系与区别,了解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等内容。学习基础较好的合作学习小组对这些内容形成较清晰、准确的认知,而学习基础相对较差的合作学习小组则相反。 其次,分享合作预习。为了提高学生的预习能力和强化预习意识,笔者引导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围绕学习难点、学习重点和学习优化策略,通过PPT展示、个人发言等方式分享预习经历。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分享了预习过程和预习结果,如预习分工、预习的疑惑之处、预习展示等方面。通过分享,学生对物物交换、一般等价物交换、货币交换等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对货币的基本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价格、价值与价格等方面有了良好的认知。通过分享合作预习,各合作学习小组对教材的基本知识点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和认知,为开展体验式教学建立了基础。 二、亲身经历,直接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学生亲身经历体验,借助视觉、触觉、嗅觉,调动情绪、情感,借助直观印象而交流、思考,形成感性认识,使他们的情感、价值观在亲身经历中得到新的元素。 首先,笔者带领学生亲身经历。笔者发挥自身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在深入分析教学知识理论的基础上,围绕一定的授课内容,带领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的学生亲身经历,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理论的体验。在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的教学中,笔者围绕“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这一教学内容,选取了本地最大的民营企业作为教学资源,并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调查。通过实地参观、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学生对民营企业、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市场规则与经济伦理、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目的等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通过参观,学生的见识得到丰富,使学生加深了对家乡的了解,激发了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强烈情感,不仅达到了帮助学生掌握知识理论的目的,而且也达到了情感、价值观教育的目的。 其次,笔者引导学生亲身经历。笔者坚持把教学与生活联系起来,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性作用,围绕教学任务引导学生亲身经历,以到达教育教学目标。笔者在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的教学中,围绕“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这一学习内容引导学生亲身经历。一方面,笔者引导学生通过办理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对商业银行及其主要业务进行了解;另一方面,笔者引导学生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使其有储蓄存款、利息、利息率的直接体验。到了期末,学生通过查询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余额、提取现金等,对商业银行、储蓄等知识理论有了更清晰的体验经验。 再次,引导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家长是教育学生的好帮手,对学生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笔者在第二课“多边的价格”的教学中,围绕“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教学内容,引导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帮助学生体验瓜果蔬菜、蛋奶禽肉类等价格的变动及其影响。为了更好地了解“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主题,笔者特意延长了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的时间,到了期中,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形成了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里,学生区分了淡季和旺季,对影响商品价格的各因素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对物价变化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也有了新的认知。 三、创设情境,加深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接触实物、直观形象的生活场景中获得知识、培养情感,养成(下转第97页)(上接第91页)健康的价值观。 首先,笔者创设生活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如在第三课“多彩的消费”的教学中,笔者围绕“消费心理面面观”创设了生活情境小品。小品立足不同的消费心理,创设角色,通过编写剧本、表演排练、角色扮演、演后分享等环节,使学生对不同的消费心理有了新的认识,自然而然地认识到了应该做理智的消费者、践行正确的消费观。 其次,笔者创设实物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如在第一课“神奇的货币”的教学中,笔者围绕“纸币”这一内容,创设实物情境,引导学生了解不同的纸币,了解纸币与金属货币 、电子货币、纪念币等的关系。相关实物包括:人民币、美元、日元、越盾,等等。通过创设实物情境,学生初步掌握了不同纸币的真伪识别方法,对纸币的形成、发展、发行、使用等方面有了进一步了解。而在“信用工具和外汇”的教学中,围绕“信用工具”这一内容,笔者向学生展示了不同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展示了支票,同时,笔者还通过课堂演示信用卡消费让学生了解信用卡的功能,让学生对这些常见的信用工具形成直观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引导学生区分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也为他们进一步增加信用工具方面的体验提供了基础。 再次,笔者创设形象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利用视频、影像、音乐、图片等,增加学生的感官刺激,加深学生的体验。虽然学生并没有出现在这样的情境中,但由于它引起了学生视觉、听觉等感官的注意,激起学生认知、理解、体验课程知识的兴趣。笔者在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的教学中,围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一教学内容,选取了农民工维权的视频、为农民工讨工资的新闻等视频、图片,引导学生了解劳动法、了解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知道如何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则要不断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创设这样的教学情境,学生对劳动法、劳动者权利、依法维权等有了体验,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四、合作总结,深入体验 合作学习有利于发挥不同学生的长处,使知识、经验、体验得到分享,不仅有利于形成和谐的生生关系,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是高中《经济生活》的应有之义。笔者在教学中尝试引导学生合作总结所学所见所感,提升他们的体验。 首先,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课堂活动。如在第三课“多彩的消费”的教学中,围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引导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总结课堂教学。他们总结了不同的消费心理、消费观,深化了对正确消费观的认识,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使他们不仅“知”,而且“行”,做到知行合一。 其次,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实践活动。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关于价格、消费、企业经营、储蓄等与课程知识相关的实践调查活动,使他们对这些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感知和体验这些知识,如卖东西应该明码标价、买东西需了解价格、消费需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水平、创业经营应当讲究诚信、需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等,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指导。 (责编 卢建龙) 经济生活论文:高中政治经济生活课程中的生活化教学运用 摘 要:生活化教学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和提升,强调经济生活课程的生活化教学,是符合教学目标、学生的思维和年龄特征以及教师实际情况的,贯彻了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关键词:生活化教学;教学效果;教学理念;教学方法 陶行知先生说:“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合理整合课本内容,以高超的技巧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并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参与课堂,从而有效完成教学任务。 传统理念认为,课堂是教师的课堂,学生的一切活动均需围绕教师的要求展开,在这种情形下学生的创造性、自主性被完全忽视。政治课上的学生被看作是一个个接受知识的“容器”,是在“高考工厂”制造出来、符合考试挑选的“产品”。政治课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课堂上一潭死水,教师的教学不受学生的欢迎。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越来越重视把课堂还给学生,将教材中的经济现象和规律生活化,让政治课生动有趣,不再让学生感到空洞难懂,不再是教师曲高和寡。因此,高中政治经济生活课程的生活化教学理念显得越来越重要。在经济生活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策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利用现实生活资源 进一步注重对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接受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以教育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方面转变等,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方向。在教授“多彩的消费”这一课时,笔者有意将两种不同的教学方法运用到两个班的教学中。其中一个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授课,下载课件,然后根据家乡的实际情况略做调整,理论讲解再加题目练习完成这节课;另一个班在上课之前就让学生自行分组进行家庭消费调查。在上课过程中,前者平淡无奇,后者热闹有趣;前者收效甚微,后者既能做出概括分类,又有了对父母辛劳认识的情感升华。 教师充当课本知识的留声机,过多理论知识的分析和讲解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使学生丧失学习积极性,也会使学生逐渐失去自己学习的能力,更无从谈起潜能的开发。一堂高效、有质量的课在于能否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内在的动力,否则就陷入了形式主义。例如,笔者在教授“货币的职能”一课时,首先让学生思考讨论,并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花钱意识;其次让学生归纳总结;最后引入课本理论知识进行小结。那一节课,学生思维活跃,课后学生记忆深刻、领会透彻,教师教得轻松。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运用贴近生活的内容和生活化的教学方法,化繁为简,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自己的教学特长出发,与学生的实际相结合,根据教学内容适时地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鼓励学生深入生活,提高课堂教学时间的有效利用率 “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传统的高中经济生活课基本上是教师“满堂灌”经济学理论和不断练习,脱离时代、脱离生活,完全以应试为目的,没有给学生主动学习的机会和消化的时间,只剩下一味地说教。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同时也是满足人类需要的一种实践活动。经济生活课程注重生活化教学的实践性,让高深的经济学知识从生活中来,回归到生活中去,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使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学习“投资理财的选择”这一课时,笔者让学生在课前深入银行、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业务内容和基本范畴、工作流程、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等;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家庭经济收入或个人零用钱制订一个理财方案。这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改变了许多家长和学生对政治课的看法,一致认为此类教学活动非常好。经济活动来源于现实生活,教师可以“化”经济生活课程的基本观点和原理于生活之中,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让学生学会从观察现象到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 三、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 生活化教学要求教师必注重合理构建课堂氛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灵活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这是经济生活教学不断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不断创新的目标。总之,经济生活课程是高中政治课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教师创新应用生活化的教学方法、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等,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有益于学生的成长。 经济生活论文:在经济生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课堂是学生素养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师生生命发展的必要场所。在政治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是我们每一位授课老师需要担负的使命。 理性思维作为核心素养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学科的培养,集中表现为学生的学科思想和方法。学科思想和方法是“具有学科特点的关键成就,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能够体现“带得走”的特征,具有让学生受益终身的意义。基于此,教师透过教学内容深究学科思想和方法,探寻学生掌握学科思想和方法的途径,就成了培养学生理性思维的重要话题。 《经济生活》作为高中政治的一大板块,涉及到数学和计量的有汇率、价格、价值、储蓄、比较优势中的商品交换等知识。在这些知识中,有的涉及到计算、有的涉及到图表,都是高考必考的内容,也都与理性思维密切相关。本文拟以《经济生活》模块为载体,以学科内容中蕴藏的逻辑思维、综合思维以及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为抓手,谈谈如何涵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一、培养逻辑思维 从一定意义上说,判断人的素养如何,不能只看他一时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而要看他面对问题时习惯用什么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需要教师长期的引领和教化,更需要学生在反复练习中深层次领悟,历经“外部推动――内在自觉――自发首选”的过程。 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契合《经济生活》的学科目标。高中《经济生活》是大学经济学理论的普及版,逻辑推理是其最基本的学科思维。从理性思维对学生终身发展的意义看,掌握逻辑思维对学生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高中逻辑教学的要求,主要是掌握基本的形式逻辑,集中表现在培养学生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把握,帮助学生理清基本概念、重要原理背后的逻辑演进,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判断和推理。 我们以《揭开货币神秘的面纱》教学为例,在这一课中,学生对货币概念的理解是关键。教材编写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经典定义进行了发展。现在的定义是“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它比旧定义多了“世界”两个字,从逻辑上讲,其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质的变化。如一般等价物,从原来的货币只能以金银为载体,发展到现在涵盖纸币及虚拟货币(少数国家已经确认其合法性)。 如何帮助学生从逻辑的视角掌握概念,科学地把握其内涵和外延呢?我的备课和上课是从补充“题外”的逻辑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等内容开始的。从经典的“人是两脚站立的没有羽毛的动物”这个关于人的错误定义出发,分析什么是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理解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然后将之运用于对货币定义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我展示与货币定义相关的判断题,让学生加深理解,推动学生进一步掌握定义的一般规则。当关于定义的思想方法为学生掌握后,我把对定义的思想的理解推广到对“商品”“使用价值”“价值”的理解,鼓励学生用逻辑去思考问题,并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 坚持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学生用逻辑的方法理解概念从自发变成了自觉,说明他们已经养成了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在一定意义上,当这种习惯外化为他们常态的行动,说明他们具有了逻辑思维的素养,也证明我们培养了学生的理性思维。 二、提高综合思维 一方面,信息时代的特征之一是知识的碎片化,多数学生因为不具备系统综合的能力,面对众多碎片,只有处于无休止的忙碌之中,这也成了教学活动面临的一大难题。另一方面,低层次的教学满足于拆分概念、原理来帮助学生理解,学生掌握许多各自独立的东西,表面上理解了,结果面对的仍然是“一盘散沙”。因此,无论从教学的要求,还是学生素养发展的要求来看,我们都要把如何“串起珍珠”的办法教给学生,即将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教给学生。 系统思想和方法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与部分关系衍生出来的重要的认识方法,也是《经济生活》教学内容重要的思想方法。运用系统思想和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把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对经济生活中许多实务,我们必须要用系统思想,进行优化取舍。 比如人作为投资者面临投资理财的选择,我们通俗地说“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多数学生从每种投资的特征出发理解为投资的多元化。其实这是不够的。如果学生真正领会了系统优化的思想,他们不仅会坚持多元化投资,更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争取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这才是系统论思想和方法的要义所在。 再如对待市场经济,用系统思想组织教学,我们就从市场经济的优点和不足两条线来认识。从优点看,市场经济能更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从而提高生产力。所以,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从它的不足来看,由于它存在一些调节的盲区,加之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所以一方面要有健全的市场规则,另一方面要有科学的宏观调控。 2013年上海市高考政治试卷第36题,就是围绕市场经济来命题的,其评分要点是要求学生把市场经济、收入分配两方面的理论和知识系统地呈现,如果能达到把市场经济的知识系统化、综合化就可以获取较高等级的分数。其背后的考察要点就是要求学生掌握系统的思想和方法。我们现在流行的思维导图教学,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教学生掌握系统思维。 三、培育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 我们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将目标之一定位于培养“合格公民”,表面上看降低了培养要求,其实,解放学生、培育学生的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才是真正的目标。因为创新才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资本所在。而创新是与辩证思维、批判思维联系在一起的。 矛盾无处不在,换言之,教育教学在一定意义上看是教师领着学生认识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经济生活》承载经济学道理,如果我们带着学生剖析经济现象背后的矛盾,并恰当地运用矛盾的方法去分析、解决,就会触发学生新的思考。从学生的生活看,他们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学习活动就是认识矛盾和解决学习中的矛盾的过程,处理人际关系的活动就是认识矛盾和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过程。因此,他们对理解和运用矛盾分析法有一定的生活基础。 在《经济生活》教学中,我重点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两个重要思想。如讲到一般等价物的变迁,从早期的牲畜、布帛、贝壳,到后来的贵金属金银,再到金银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等等,这都是基于每一作为等价物商品自身的二重性,即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替代背后的动力就是矛盾。如果只是列举事例,学生很难理解。当我们带着学生发现一般等价物替代背后的矛盾时,学生解开了“整个链条”,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教学中,有学生质疑,从牲畜到纸币都是以实物为载体的,假如有一天资源枯竭了,我们用什么来作交换的媒介?面对质疑,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组织学生讨论。讨论中他们互相批判、反诘,不断闪现智慧的光芒。其中,有个学生提出用电脑编程来解决,我便借此介绍了虚拟货币。学生兴趣高涨,课后,我建议学生去了解虚拟货币。 回顾这一过程,我认为这一讨论中就有创新的火花。其实,当学生用矛盾的观点去诠释经济现象时,当他们用批判性思维质疑某一观点时,他们不再延续初中阶段的机械思维,表明他们需要并正在运用辩证思维指导他们处理成长中的困惑。教学中,只要大胆尝,我们完全可以用矛盾的思想,帮助学生真正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奥秘。这种辩证思维不仅促进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发展,更提升了学生的核心素养。 总之,学生理性思维的涵养一定要基于教学内容、学生现状、核心素养发展的需要。课堂是学生素养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师生生命发展的必要场所。在政治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是我们每一位授课老师需要担负的使命。 【周步兵,江苏省高邮市第二中学,教师】 经济生活论文: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思考 [摘 要]现行经济生活教材虽为佳品,但也有不如人意之处,如其对理论逻辑注意不够,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不够集中。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关键词]经济生活;理论逻辑;发展路径;经济角色 在所有的课程资源里,教师与教材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资源。教材是承载课程目标具体要求的文本资料,对学生学习本门课程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所有的文本资料都无法企及的。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系根据教育部在21世纪初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编写而成,已经使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其精粹所在与不足之处均已充分显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对教材进行适度整合,方可尽扬其长而力避其短,更好地做到物尽其用。 一、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瑕疵所在 毫无疑问,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可谓佳品,但是,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十全十美之物毕竟不存在,教材也一样。笔者个人就觉得,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瑕疵。 1.教材内容的结构强调生活逻辑甚足,而对理论逻辑顾及不够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思想政治学科的课程模块要求将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地结合起来,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生活逻辑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微观来看,几乎所有知识的问题情境都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来设计;从宏观来看,教材的知识结构也高度地生活化了,纵观其内容,依次讲述的是: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样的宏观安排,从生活逻辑的角度来看,确实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从理论逻辑的角度来看,则无疑是很大程度地碎片化了。这些碎片化的知识,尽管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会感觉轻松,但是,在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却不能建构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会导致他们无法准确而灵活地运用知识。 有些专家认为,现行教材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很多,即使不构成严密的体系,教师在复习时再做一定的梳理或者指导学生自己梳理来形成体系,也不是一件难事。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脱离实际了!对教材内容的认识,从专家的视角来看与从学生的视角来看,绝然不是一样的。专家是对这一学科的内容极为熟悉且极有研究的行家,在这一行业中浸润了好些年,而学生是未成年人,且是这门学科的初学者,更何况,优秀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学生,学习能力很一般,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学习能力还很弱。在专家眼里极为容易的内容,在学生眼里,却犹如天书般难懂! 2.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 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要实现国家富强。“富强”,排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之首。经济发展的路径,也就是通向富强的路径。对这一路径的充分理解,有助于学生增强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从而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增强政治认同,这正是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B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生活重要的教育价值所在。 教材对这些内容也使用了一定的篇幅来论述。实质上,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正是经济发展极其重要的决定因素,教材在这些方面所费的篇幅不可谓不多,而且,在第四单元中,教材还专门设置了一课的内容来阐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与主线等问题。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这一课的内容只是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鳞半爪,且没有与相关内容联系起来并形成体系。 尽管教材的论述并不系统,但是高考命题在考查这些知识时却毫不含糊。历年高考的非选择题在涉及这些内容时,均有不低的要求,学生如果对这些内容没有深刻的理解,就根本拿不到高分。 3.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过于零散,不够集中 “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是课程标准在界定思想政治学科这门课程性质的时候明确提出的要求。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在社会上担任一定经济角色所必备的知识也有所论述,譬如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等角色,在碰到某些常见的问题时应当怎样应对,也做了一些说明。但是,这些知识给学生的印象仍然比较零碎、散乱,需要重新梳理形成一定的体系后,学生才能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 既然教材存在上述瑕疵,我们就有必要对症下药,对教材内容予以重新整合,以提高其效用。 二、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 1.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 现行经济生活教材文本中散布着许多经济学原理,但它们在教材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有的原理是服从于一定的主题的,比如市场机制的运作原理、政府干预的原理等;有的原理是直接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比如金融投资的基本原理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原理全部抽离出来。但也还有一些原理理论性相对较强,在教材体系中,与实践的关系也不是十分紧密,例如:价格的含义、形成机制及其影响,关于分配的基本理论,关于全球化的基本理论等。把这些原理集中“打包”,学习效率可能更高。 2.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教育价值,需要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中的相关内容重新整合来使其体系化。 首先,我们要强调,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是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将我国的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内容整合在一起。之后,将第十课的全部内容(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与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整合在一起,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让学生学习。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其理论依据已经在集中学习部分经济学原理的时候学习过,这里的实践要求,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主线等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整合在一起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其意义,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更加完整的认识。 3.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关于公民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必须掌握的知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已经讲了许多,将这些内容及其相关理论重新梳理、集中、整合,学生在学习时目标更加明确,学习结束后也能形成更加完整的印象。 综上所述,经济生活教材整合后的基本结构可以设置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讲述基本的经济理论,第二单元讲述我国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战略,第三单元讲述各种经济角色的相关知识。这样的整合,完全不会增加知识数量与难度,也基本保留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生活逻辑,但整个教材的理论逻辑却更加清晰,学生在学习之后能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有效地防止知识碎片化。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中的决策分析 摘 要:文章利用概率论的思想及应用方法,研究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对企业决策、损失评估、最大经济利润、经济保险等问题的影响,从而帮助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关键词:概率论;市场预测;最大利润;经济生活 一、概率中的经济决策问题 由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企业的决策者在经济决策之前,需要利用概率论的相关知识做出决策,来规避风险,以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小李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申请大学生贷款,得到了一笔创业资金。他选定三个投资项目:餐饮业、养殖业和种植业。要是小李的收入与其对市场开辟的水平有关,把此后的市场分为优、良、差三个品级,概率依次为P1=0.3,P2=0.5,P3=0.2,已知不同品级下投资的年收入(万元)如表1,问:小李如何投资? 分析:我们先看一下数学期望,就可以得知E(x)=4.3,E(y)=6,E(z)=5.6由上述的计算结果可以得知,投资养殖业的平均收入最大,它们的方差依次为:D(x)=14.98,D(y)=14.1,D(z)=17.44。因为方差越大,收入的波动就越大,既投资的风险就越大。从上述方差来看,投资养殖业的风险比其他的方差都小。若从收入与风险两个方面总体考虑,小李应投资养殖业,因为投资养殖业平均收入最大,风险最小。 二、概率中的经济损失估计问题 商人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会有相应的损失,有些无法避免。使用概率论来评估损失,可以规避一些风险。香蕉市场不景气,大量香蕉滞销。假设某蕉农的仓库里积压了大量香蕉,因为不可抗力很多香蕉腐烂,损失重大。要是损失的金额正好服从正态分布N=(μ,δ2),随机抽取10次货损资料,获得库存香蕉损失金额如表2: 可知平均估计值1400元,标准差估计值331.66元,这直接反应了损失情况和每两次损失之间的波动情况,这样的损失是否能够承受,哪些损失可以减少或消除,从而有利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概率中的求解最大济利润问题 某地产公司房屋竣工后向外售卖,假设需求量(单位:套) 服从(100~300)上的平均分布,如果卖出1套房,获得10万元,积压1套,少得3万元,该公司应修建多少套房,才能使利润最大? 分析:设该公司建设经济实用房a套,则有100≤a≤300,设y为卖掉a套经济实用房所获得的利润,则利润为需求量的函数。 当x≥a时,则a套房都被卖出,得利润10a;当时,设卖出x套,利润为10x,还有a-x套积,利润为-3(a-x),最终获得利润为,由此得: 四、经济保险中的概率问题 购买保险是不少单位和个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一种方法,中心极限定理可以对保险收入进行预测。 五、结语 本文列举了四个概率论知识在经济中的实际应用,借助概率论的思想及相关的知识,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损失最小化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三维分析 [摘 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殊形式,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日常的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经济生活中都得到了广泛的渗透,全面地融合在了人们的生活实践中,具有生活性和渗透性的特点。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生活形态中开展的根本就是对其渗透性的掌握,同时将其利益属性也充分地反映出来,从而使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需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实现高度契合。文章基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和理论维度这三方面分析了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希望能够为我国日后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值得借鉴的思路。 [关键词]经济生活形态;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三维分析 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有着有机融合、互相渗透的关系,它潜移默化地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人们通过在实际生活中耳濡目染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素质,从而实现思想政治的教育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显性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从而使显性与隐性之间可以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深入研究经济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于历史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古往今来,经济生活形态中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一直都存在。古代的经济生活往往非常简单,这主要是因为生产水平低且生产力不够发达造成的,因此,缺乏典型的在经济生活形态下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案例。 当我国处于革命时期的时候,伟大领袖同志就强调过“所有的空话都毫无作用,只有创造更多实际的物质福利才是最真的”,他指出要充分地重视人民的生活问题及其切身利益,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也应该有效地结合人民的生活问题和利益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人民大众对自身利益有明确认识,只有团结一致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想要动员人民大众积极参与到革命战争中,毫无疑问必须要对其进行革命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因为有这些正确积极的思想政治理论指导,才推动了我国革命的进一步发展。 当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然对思想政治教育非常的关注。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我国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的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为其非常广的涉及面导致其必然不会很顺利,肯定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出现,一定需要经历很多的障碍。从群众的思想层面解决其实际困难,也就是在人民群众的经济工作和物质活动中逐渐渗透思想政治教育。 当我国处于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党重点强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与群众的切身物质利益及其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志曾指出“应该把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和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要讲道理而且还必须能解决实际问题,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到实际解决问题中去”。事实上,很多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都是通过人们的物质利益派生而来的,这两者之间是互相联系的。 2 基于现实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究其本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就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经济工作的“用”,将经济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就其形式而言,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实践活动具有唯一性,它是物质生产活动。但是从其实质和内容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具有二重性,它不仅是思想政治实践活动而且也是经济活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把经济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深度的融合。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工作单独进行或者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口号和标签贴在物质生产实践和经济工作中,像这种生硬的做法并非是在经济生活形态下真正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生活实际上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这个整体的灵魂是思想政治教育,寓体是经济工作,前者比较“软”,而后者却比较“硬”。我们也可以将这两者形象地比喻为有血肉和骨骼,而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则是有血有肉具有生命的物体。 基于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切不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被利益物质所取代。在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物质利益为原则,它充分地考虑到了人们在生活中追求物质利益的需求,而非仅仅是单方面的重视物质利益。换言之,也就是在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保证有物质利益方面的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被物质利益所取代,切勿出现唯物质利益论。任何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物质利益,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将别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抛开,而仅仅注重自身的物质利益。要不然群众在个人的经济工作中就会坚持实用主义原则,其人生观也奉行物质主义,这就使得很难提升群众的精神境界。如果是这样,人们的眼光就会被限制在那些细小利益或某个时间和事件中,计较狭隘的利益,从而导致其无法正确地处理和区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久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不可能被物质利益所取代,物质利益也不可能被包办。 3 基于理论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人们的道德规范、政治观念以及思想观念问题解决掉,经济生活则主要是把群众在物质需求和物质利益方面的问题解决掉,这两者之间具有彼此独立又互相区别的关系。因为物质利益问题是经济生活最核心的内容,因此,研究经济生活形态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探讨其如何成立的基础就是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与物质利益两者的关系。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都会贯穿利益问题,人类发展和存在的动力和基础就在于对利益的满足、追求和需求。纵观国内外历史的发展,机械唯物论和唯心主义是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形成的,这两种利益观念是根本对立的。前者的利益观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进行割裂,它将个人利益无限夸大,强调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将唯物论庸俗化、教条化,而且它还否认或轻视道德和精神存在的作用,把个人利益视为唯一的利益。后者的利益观则是将精神的作用片面地夸大,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精神与物质对立起来,对物质利益存在的合理性置之不理,它坚持的是精神万能论。唯心主义认为能够支配人们日常生活行为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道德和精神,而非群众的物质利益。 利益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的现实作用和历史地位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家的充分肯定,他们强调个人行为最根本的动力就是利益,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努力争取的都是围绕其切身利益展开的。著名的思想家恩格斯和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类生存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能够生活进而创造历史,而为了能够生活首先必须要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由此可见,作为思想方面的上层建筑,思想政治教育和物质利益这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它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它的主要内容涉及了意识、观念以及思想方面的精神问题,而它们产生伊始与群众的物质活动有直接的关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把我国统治阶级的思想反映出来,社会统治阶级的思想充分地体现了其利益观念。 4 结 论 综上所述,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对精神万能论的观念持反对态度。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观点就是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但它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它的特征是具有能动性。诚然在经济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能动作用,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物质因素不可能被精神因素所代替,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并非是万能的。因此,作为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途径,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强的能动作用,但是切不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经济生活造成冲击,不可以将其能动作用片面夸大。 经济生活论文:发现教学法在高中“经济生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由于受制于传统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当前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主要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存在着过 于重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政治课堂有了一定程度的开放性转 变,但学生在课堂中的角色仍然是配角,没有充分发挥自主、合作、探究等多方面的能力。发现教学法是当前新课 改理念中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能为传统的高中思想政治课堂带来更加有效的教学。 关键词: 发现教学法 经济生活 教学应用 1.发现教学法的简要概述 发现教学法最初是由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在杜威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发展而来的,其强调学生学习的过程即是对知识探索发现的过程,这就需要老师作为引导者,协助学生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自主观察和认识学科的知识结构,并结合老师所提供的资料进一步“发现”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及事物内在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结论。这个过程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发现学习这种方式在学生学习知识中的作用。发现教学法最核心的理念是让学生从“被动学习”的状态转化发展到“主动发现”,让学生在这个阶段的好奇心等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启发和指导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发现”、“探索”知识的过程中,逐渐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2.发现教学法在“经济生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意义 2.1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经济生活”教材编写内容方面,重点结合了当前高中生变化性极强的思想和可塑性的特点,这些内容通过情景内容的安排,再到问题的设置,然后得出观点和结论的结构引导学生学习知识。其中,问题的设置上都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能有效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教材所涉及的材料类型非常丰富,以数字、表格或者漫画等多种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来,强化和突出重点和主题,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2.2在经济生活的基础上更为重视生活实践性 “经济生活”在教材编排方面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更加注重对学生周边生活实例的选取,然后把教材中相对抽象性的经济理论观念渗透到实际的日常生活场景中,并结合学生生活中的实例、日常用语的教学引导,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例如在“生活与消费”单元的编排设计,学生在完成学习后,掌握了基本的消费知识,同时懂得了如何在日常生活理性、正确地做一个消费者。 3.发现教学法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的应用 3.1发现教学法的准备阶段 3.1.1强化探寻教材编写的意图,选择恰当的内容进行发现教学。政治老师应深入探究教材编写的意图,并确立教学的目标,选取适合运用发现教学法教学的章节。政治学科本身在知识方面更多的部分是体会和感悟,因此在应用发现教学法前应全面了解和熟悉教材,然后选择适合发现教学法的内容,如对“价格变动的影响”、“公司的经营”、“国家财政”及各单元后的综合探究,全面而客观地考虑这些章节的编写安排是否具备逻辑性和目的性,然后在教学应用中让学生发挥“发现”、“探索”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创设合理的问题情境,真正引导学生开展“发现式”学习。 3.1.2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寻找学习知识的“发现点”。应用发现法教学,很大程度上对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首先要求教师在问题的设计上要有合理的难度,使得这种难易程度能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其次,善于抓住有利而恰当的时机,促使学生思维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在“经济生活”的学习中,其所得到的经济结论是经过自己努力思考和实践解决问题的过程得出的,而不是老师主导一切。因此,这就要求老师有效确立学生独立探究完成的“最近发展区”,而且应对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予以了解和熟悉,并结合学生已学到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安排教材,找到可发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具体要求。 3.1.3积极搜集材料,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在学习“经济生活”时,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教学任务是积极搜集各类资料,这些资料包括理论性较强的时政材料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材料。老师在搜集整理了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再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为这些资料有效地把理论性知识与学生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能让学生根据这些与实际生活相关的材料锻炼有效解决实际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例如在《劳动与就业》这一部分内容的学习过程中,老师创设了下列问题情境: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存在很多招聘会的冷清,不少本科毕业生甚至研究生都在感叹如今的就业形势,同时给学生展示一些就业现场的图片、近年来的就业走势图及相关大学生找工作的体会短片等,然后请学生思考: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何在?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如果是你,你该如何应对?高中生同样面临着高考和就业的选择与压力,选择相关资料设置问题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 3.2组织实施发现教学法的阶段 3.2.1确立探究目标,倡导学生自主发现并合作探究解决问题。发现教学法不仅对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学生的要求很高,只有相互配合协作,才能达到有效的教学效果。老师在实施这种发现教学前,在确立教学目标的同时,应把握好学生探究发现的方向和目标,以此保障学生发现的效率和质量。发现法更重视学生发现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但由于学生知识结构受限,因此更加提倡采用合作学习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教师可辅助式地补充,并鼓励学生大胆提出质疑。 3.2.2通过老师搜集的资料解答学生在“发现”中的疑问。教师在课堂提供的材料,也是为了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进行消化和分解。在学生对资料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时,老师应帮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体系与问题结合起来,让学生学会对材料中事物之间的比较,并从材料中找到疑点进行思考,逐渐让学生养成发现的好习惯。例如在学习《依法纳税》这一课时,让学生全面而透彻地理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含义,相对而言是有一定难度的,特别是对这句话的具体表现的理解更是相对抽象和困难,那么此时可以这样引导学生:县城的道路可以实现四通八达,这一建设工程主要是谁的功劳最大呢?政府还是民间?学生回答是政府。那政府的资金来自哪里呢?此时即可将这句话非常清晰而明确地解释完整。然后进行另外一个思考比较:税收的本质和我国税收的性质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通过创设这种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让学生利用已有的“经验”解决问题时产生矛盾和冲突,或者是让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结构无法解决现有的实际问题,就可以让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挖掘和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不断引导他们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发现的尝试。 3.2.3通过练习对知识予以深化巩固。发现教学法的应用,同样需要进行相应练习的巩固深化。学生只有在经过一定的练习训练后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刚学过的知识,进而渐渐学习如何学以致用,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作为教学工作者,教师只有通过练习,才能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不断改善和调整教学。课堂教学因为时间有限,练习作业的布置可将课上没来得及解决但又是重点的问题延续到n下,让学生的发现学习拓展延伸到课下。 通过反思,才能不断改善和校正优化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教师在结束一节课的教学后或者是一个阶段的课程教学后,最好对整个上课过程进行回顾、总结和评估,认真分析上课过程的成与败,这些反思内容包括:学生是否发挥了学习主体性?课堂组织氛围如何?教学能否有效地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的参与状态如何?然后在此基础上,不断寻求完善和优化教学的对策,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达到最佳效果。 经济生活论文:契约精神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摘要:契约精神是经济生活中契约关系的表现。从契约自身的角度来说,和谐经济生活的实现必须以契约精神作为铺垫。本文重点阐述契约精神在当今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关键词:契约精神;经济生活;作用 一、契约精神为经济生活和谐提供观念保障 契约精神的本质就是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每个人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压力、影响和制约,自由充分地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行为和制度。换句话说就是,缔结契约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即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个体,而每个个体之间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每个个体都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每一个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都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同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又必须承担因享有某种权利而被赋予自身的某种义务,正是这种内心的自愿维持着契约精神的本质,即交往主体双方自身自由意志的表达。 如果说和谐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需要多种要素来共同维持,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的运行过程中,如果用契约来管理、协调和维护这种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那么,这种契约就需要一种制度保障,即法律保障。我们不妨从这样一个角度来思考,为了实现或保障契约的有序化运作,同和谐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一样,和谐的契约的有序化运行同样也需要诸多的要素来共同维护,法律作为现实公民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约束力量之一,不论在人与人之间的简单的交往行为关系中,还是在复杂的商品交易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种简单的或复杂的活动不论以什么方式出现,其基本前提必须是在双方或多方自愿基础上的合意,为实现这种自愿基础上的合意,首先需要实现的条件之一就是双方或多方有各自充分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自由,只有这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这个合理的框架之内,才能以一种更加自由、自愿、平等协商的姿态来实现并维持这种交易关系的正常运行,即契约关系的有序化运行。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契约道德精神建设,运用有效的措施或制度来保障契约精神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中的不断发展。如若在契约交往或缔结过程中不讲信用,不讲道德,不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没有尊重契约的精神,就不可能存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由于契约范畴以特定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并最大限度地反映人们的自由意志和利益追求,因而契约关系所蕴涵的自由平等、等价有偿、权利义务对等等一系列规则和精神,是符合人们的精神追求的,这些原则和精神内化为人们的契约观念和契约精神,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契约行为。因此,只有以法律作为交往主体双方缔结权利与义务为保障,同时以契约精神和契约道德自律作为双方缔结权利与义务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生活中交往主体双方才能维护有序化的利益交换关系的正常进行,市场经济生活建设才能有更加和谐的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行为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而法律能做到的只能是提供一套评价、规范、约束市场经济行为的基本机制。因而必须在市场经济行为发生过程中树立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的理念,以保证起点平等与行为过程平等,同时在建立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过程中必须依赖并贯穿其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依赖契约精神所蕴含的自愿平等理念、制度规则和信用机制,以此来增强双方契约规则与契约意识的认同感,从而更有利于双方的和谐相处。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秩序,意味着平等协商和相互尊重,预示一个社会的民主化和自由的进行程度。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紧跟着我国法制化的不断深入,公民维护契约权利的意识也正在不断增强,但履行契约义务的观念却没有相应跟上,导致契约权利与义务相互脱节。例如,有很多公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只强调待遇和福利的公平,却不能恪守职责、敬岗爱业,脱岗、离岗现象时常存在。我们可以这么说敬岗爱业精神的普遍缺乏就是未将契约精神内化为公民自身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而其他诸如闯红灯、偷税漏税、交易过程中的尔虞我诈等之类的现象在现今的经济社会中仍然比较普遍,这也是没有将契约精神内化为公民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从契约的成立到履行完成这一切的前提之一就是契约双方互相有人身信用关系。从伦理角度讲,契约的完成过程就已经潜在地把这种信用的要求浸入双方的意志之中,双方已经成为一个指向某个统一意志和任务的旨在实现彼此契约中所要求利益的合作共同体,在这些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合作精神比严密的契约条款起着更大的保障作用。在F代社会中,迫切要求全体公民不断强化契约、诚信意识,并使之成为公民自身职业道德的普遍要求。只有将守约、诚信的契约意识转化于公民的道德意识,转化为一种能在全社会得到认同,并将其引以自律的这样一种社会风尚,我们才有理由相信会打造出一个友爱和谐的经济生活环境。 二、契约精神为经济生活和谐提供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行为的正常运行,主要依靠的是在经济行为交往过程中利益需求主体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平等的、自由的心态经过充分的协商后所订立的契约(合同),而这种契约的订立或履行并不是简单的一种协议,需要的是利益交往主体之间都要具备一种契约观念意识、契约行为意识、契约道德自律意识,在双方合意的前提下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契约精神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精神品格,和谐社会需要契约精神。我们说和谐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理想的状态,那么和谐的经济生活则是一种有秩序的经济活动,即和谐的经济生活具有契约性。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言,契约能公平、合理地化解和调解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通过契约能对缔结利益主体双方的利益需求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实现主体双方自身利益的满足,因而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生活中更能进一步维持这种交往双方利益关系的正常化;契约能进一步指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能使交往双方能正确认识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竞争和利益追求过中达到和谐相处。就人与政府的和谐而论,信用特别是政府的诚信极其重要,政府必须守信,防止权力失衡,才能不负民众对它的信任,从而才能使个人与政府和谐共处,为实现社会和谐创造条件。就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言,契约精神有助于规范人类的生产活动,合理地开发、利用、分配自然资源。 市场经济关系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契约行为化,与在市场经济生活中作为评价和规范一种具体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的法律相互作用,共同维持着某种经济活动的发生,而法律在经济行为的发生过程中做到的只能是提供一种具体的评价和规范机制,它不能为利益主体双方制定某种具体的协议内容,这时就需要契约,通过契约对交往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以此作为双方经济利益活动发生的行为标准,这样,在契约依法订立后对利益主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靠这种合法的经济契约来引导经济行为。 总之,契约精神及其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条件。,使之形成一种有序化的经济生活秩序,这对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状态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生活论文:浅析《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重新整合 【关键词】 政治教学;教材资源;整合;优化;备课;探究活动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最重要的责任不在于“教教材怎样”,而在于“怎样用教材教”;教师的最大价值体现不在于对教材本身的解读,而在于用课程改革理念来对待课程资源的使用,对待学生的学习状态。新课程要求政治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符合课改理念的教材观:立足于学生现实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发展要求,把理念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将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相结合。下面就高一《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重新整合与优化,谈几点笔者的粗浅认识。 如,《经济生活》第八课“财政与税收”,第一框国家财政,第二框征税和纳税,主要讲述国家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国家的收入从何而来,但是第一框国家财政的编写思路是,第一目财政及其作用,第二目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思路上不是很流畅,需要教师重新整合。 笔者在备课时,是这样处理的:让学生结合64页的材料,直观感受国家财政在生活中的重大作用,然后引出财政的含义,自然过渡到财政收入和支出概念,着重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国家的收入从何而来?第二,国家的收入花在哪里?第一个问题,解决财政收入的四个来源:税、利、债、费;第二个问题,弄清楚财政支出的几个方面:经济建设支出、科教文卫支出、国防行政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然后提问学生: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有什么作用?引出国家财政的重要作用。其一,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其二,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其三,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处理,学生很容易明白这一框题主要要掌握国家的钱怎么来的,花到什么地方,起到什么作用。 《经济生活》全书共有96个探究活动,这么多的探究活动,在课堂上该如何取舍、如何运用,同样需要教师对教材资源重新整合。 笔者在备课时,对探究活动的取舍、运用,有这样一些原则:第一,对每一框的探究活动进行归类整理,做到重点突出。例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框设计了8个探究活动,若全部选用,时间肯定不够用,只能选取重点的材料,做到详略得当,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我校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实际情况,笔者有侧重地选用了33页和34页两个探究材料,学生比较熟悉,活动参与性高,探究效果好;第二,注重时效性,对于教材中过于陈旧的材料,则弃之不用,另外选用;第三,离学生生活太远的材料不用,选材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例如,对于农村学生,就要选用符合农村学生实际生活的材料,才有说服力和可信力;第四,探究活动注重“全体参与”,防止主体缺失,参与面窄。主体性是探究活动的核心。探究活动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体参与度。在探究活动中,只有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防止“无业游民”的出现,才能切实避免高中政治课堂上的学生主体缺失,才能创设和谐的教学氛围。 《经济生活》全书在每个单元之后,都安排了综合探究课,这是帮助学生体验研究性学习的重要环节。这四框内容怎么处理,仍然需要教师对教材资源进行重新整合。笔者在备课时,是这样处理的:第一个综合探究“正确对待金钱”,学生感兴趣,问题不难,比较好掌握,查找资料也容易,可以让学生撰写一篇小论文――《怎样正确对待金钱》;第二个综合探究“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的准备”,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也是学生比较关注的话题之一,可以作为各班的研究性课题布置下去。当然,在研究过程中,仍然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最终课题成果可由学校进行汇总,各班出一次板报予以展示。第三个综合探究“提高效率 促进公平”,比较难掌握,可事先布置下去让学生查找相关资料,在课堂上由教师引导学生适度探究,让学生明白效率与公平是人类面临的两难选择,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第四个综合探究“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教师要引导学生掌握数字鸿沟、绿色壁垒、反倾销等概念,在搜集整理相关案例的过程中,体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知道如何应对挑战,按世贸组织规则办事。总之,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课堂还给学生,让他们去体验,去感受,去搜集整理,去归纳组织,去分享。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在高考政治选择题中命题特点探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掌握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命题特点,对做好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纵观近五年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呈现出试题相对稳定,贴近生活,突出能力等特点,针对这些命题特点,我们可以有的放矢的采取策略。 关键词:高考;政治;经济生活 纵贯2012―2016年近五年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高中思想政治《经济生活》在选择题命题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1.稳中有变,变中求稳 (1)从分值看,分值稳定的基础上有微调 高考政治选择题在全国二卷都是从12题――23题,共12道选择题,每题4分,共48分,《经济生活》选择题占16~20分,其中2012年20分,从2013――2016年均16分,分值在稳定中有微变。 (2)从考查知识点看,突出对重点难点知识稳定考查的基础上侧重点略有调整 从《经济生活》各章节知识点在高考政治新课标全国二卷选择题中的分布来情况看,教材第一单元和第四单元依然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所及,第一单元主要突出ι唐芳壑怠⒓鄹窦盎醣业认喙刂识的考查,第四单元集中在对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等内容的考查。此外,第二单元的企业经营和银行等理财产品和第四单元的收入分配公平及财政政策也是考查的重点所在。试题在保持对重点难点相关知识考查的基础上侧重点又略有调整。比如对价格的考查,2016年考查了供求曲线,2015年考查了影响价格的因素等。 (3)从难易度来看,试题在难度适中的基础上个别题目难度略有提升 纵观《经济生活》近五年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选择题,总体难度适中,保持稳定态势,但个别题目由于出题方式比较新和灵活,难度略有提升。比如:2016供求曲线,2015年的收益率计算,2014的信息传导,2013年的均衡价格等。这一部分题目由于比较新和灵活,对部分考生来说稍微偏难。 2.立足基础,贴近生活 (1)试题进一步加强与现实生活的对接 从2012-2016年近五年《经济生活》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选择题的命题内容看,高频命题点有:货币、价格、价值、供给需求、社会公平、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和小康社会等,试题突出对教材基础、重难点知识考查的同时也紧密结合实际生活。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供需矛盾、分配公平、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对外开放、小康社会建设都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所以试题突出了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比如:2012、2014和2016年分别考查了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与合作等相关内容,2012、2014、2015和2016年分别考查了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等相关内容。 (2)紧密结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和考试大纲 试题突出与现实生活的对接的同时立足基础知识,围绕教材和考纲考查。以2014年新课标全国二卷第15题为例: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A.①-②-③B.①-④-③C.②-③-④D.④-③-①。此道题目选项似乎很难定位到教材某个知识点,但根据题目的意思可以和教材第二单元第四课《发展生产 满足消费》,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联系起来,“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所以只要考生基础知识扎实,理解教材内容,熟悉考纲要求,做起类似题目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3)试题考查不刻意追求热点,但也不回避热点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对于一些社会热点,试题不刻意为了热点而考热点,但是也会以社会热点为背景知识,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6年考查了考生对人民币加入SDR的认识,2015年以政府简政放权为背景考查了考生对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认识,2014年以PM2.5为例考查了考生对政府宏观调控理解等。 3.考查能力,突出选拔 2009年新课标全国卷使用以来,试题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考查学生的能力。 (1)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 纵观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近五年《经济生活》选择题,试题单纯考查学生记忆力的题目并不多,很难找到书中知识和选项完全对应的选项,干扰项排除难度也比较大。比如:2013年新课标全国二卷第15题:支持价格是指一国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而对粮食等农产品所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我国某农产品的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如图2-1所示。该产品的支持价格和供给数量分别为(横坐标从左到右依次是Q1 Q2 Q0 Q3 Q4,纵坐标从下到上依次是P2 P0 P1) A.P0,Q0 B.P1,Q2 C.P1,Q4 D.P2,Q1 这道题目是西方经济学最低价格的一个典型例子,学生要作答此题就需要在记住价格与供求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其关系,并反思政府定价的目的,所以此道题目学生仅仅靠单纯记忆是很难做出的。题目中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是价格均衡点,这就意味着,在价格均衡点,商品的价格对于供给者和需求者来说都是最公平的,而题目中最低价格的定义是指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发展而设定的价格,所以其出发点是维护农产品供给者的利益,那么价格的制定就不应该低于均衡价格,否则就会损害供给者的利益,和最低价格的出发点也就违背了。这样正确选项必须在价格均衡点之上,定位为P1,而题目中主要指供给价格,所以就找P1对应的供给曲线上的供给量,正确答案便是C。在平时复习中,像此类题目师生不可能穷尽,题目不可能完全靠记忆去解答,所以关键在于对教材知识的深刻理解。 (2)考查学生的审题能力 在新课标全国卷《经济生活》选择题中,有的选择题选项都正确,很难排除干扰项,这种题目就突出了对考生审题能力,甚至是文W基本素养的考查。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3年14题:当前我国农业补贴的重心已由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由消费者向生产者转变,初步形成了支持价格、直接补贴和一般服务支持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模式。我国农业补贴重心转变的目的在于:①增加农业生产者收入②优化农产品需求结构③缩小农产品供需缺口④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单纯从选项看,题中①②③④四个选项均正确,不能直接判断出选项,这就需要答题者仔细审题,提取题目的核心思想,题目强调的是农业补贴向生产者、供给者的转变,所以与需求没有关系,这样正确答案就锁定在B.①④ 了。 (3)考查学生的运用能力 近几年高考政治加大了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的对接,考查学生运用教材相关原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6年12题价格曲线的考查、2013年5题均衡价格的考查等,类似的题目都突出了学生能够运用教材相关知识去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针对以上命题特点,笔者建议在应对新课标全国二卷《经济生活》选择题时,在牢固记忆知识点的基础上还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联系生活、准确理解 随着近年来新课标全国卷高考政治与现实生活的对接越来越紧密,这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教师在讲授新课时要有意识的培养学生运用教材解释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迁移能力,尤其是对于一些与教材知识相关的社会热点要足够关注,并将时政热点引入课堂,让学生去理解。比如价值观、人生价值的实现可以和“工匠精神”联系起来,外汇可以和人民币加入SDR联系起来,供求和价格可以和“供给侧”改革联系起来等。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练习运用教材知识分析现实生活,根据现实生活联系教材的能力。 2.夯实基础、形成体系 由于高考政治要和地理、历史合考,题量便不能太大,新课标全国二卷选择题对经济生活的考查一般为4道,为了突出对学生知识点的考查,所以试题就会在一个题目中尽可能多的覆盖考点,这就要求考生要在夯实基础的同时形成知识体系,构建知识的脉络图。比如2016年新课标全国二卷14题,试题选项①市场调节存在滞后性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以盈利为经营目标③法律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手段④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涵盖了《经济生活》第四单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单元企业和劳动者,第三单元收入分配,选项跨度非常大,这就要求考生在基础扎实的基础上形成知识体系。 3.总结方法、形成技巧 (1)排错验证 排错验证是做选择题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高效的方法,排错可以从两个维度来排,一种是选项本身知识点存在错误,比如2016年新课标全国二卷14题,试题选项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表述本身就错误,社会组织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另一种是对表述太过绝对的选项,诸如“必须”“完全”等以及表示完成时的“已经”等表述时要审慎对待,比如2012年高考政治16题②消除了收入再分配的差距,这种表述显然和现实不符,故应将其排除。为了确保题目正确率,建议采用此方法时一定将正确选项在带入题目中最后做出验证。 (2)问、题对应 遇到选项全部正确,难以采用排除法,尤其是材料很长时就应该注意问题和选项意思的对应了。比如2012年高考政治15题:2011年11月,美国发起了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2012年1月,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风力发电设备――应用级风塔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美国频频发起针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主要是因为:A.美国欲以贸易保护措施扶持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B.新能源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美国需要其提供就业岗位C.美国需要通过减少中国新能源产品进口摩擦能缩小与中国的贸易逆差D.美国的新能源产业能过剩,不需要从中国大量进口相关产品。该题虽然材料很长,且比较乱,但是问题指向却十分明确,美国反对进口中国商品的原因,B、D突出新能源、C突出贸易逆差都不是问题所指,故选A。 (3)抓关键词,提主旨 此类方法主要适用于干扰选项很难排除,材料关系复杂,这时候就可以抓住题中关键词。如:2012年高考政治14题:2012年1月,中国混凝土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S公司宣布,将斥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P公司100%股权,P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在全球混凝土泵车市场占有率曾高达40%左右,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S公司并购P公司的积极作用在于①形成行业垄断格局②开拓国际市场③加速资本周转④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题中主旨是P公司曾经技术领先如今经营困难,被S公司收购。所以与资本无关,③排除,问题关键词积极作用,所以①排出。故选②④。 (4)限定范围 当遇到材料比较简单,选项又完全正确这类题目时就可以采用此种方法。比如:2014年14题:近年来,我国多地多次出现了空气严重污染的雾霾天气,PM2.5(细颗粒物)是导致雾霾的重要因素。图5为某市PM2.5主要污染物来源的构成图。治理空气污染,该市政府可采取的经济措施是:A.提高燃煤企业排污标准B.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C.增加财政投入扶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推广D.限制企业和居民对机动车的购买和使用解答此题限定范围“经济措施”,就很容易对上选项C。 (5)选项代入 在做选择题时,通过以上方法都难以推出选项,这时候不妨试试逆向思维,将选项带入。比如2014年15题: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A.①-②-③B.①-④-③C.②-③-④D.④-③-①通过题目直接对选项进行排序,难度比较大,这时候可以尝试将答案带进去,会很容易锁定B选项,汽车向上带动钢铁,向下带动保险。 总之做选择题的方法灵活多样,但切不可套用公式,需要平时做题时多总结形成自己一套做题方法,这样就能高效准确的作答,但前提条件是对教材基础知识准确的记忆,深入的理解,形成知识体系。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大调查:感知民生冷暖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c”五大主题,在经济生活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创业者希望能够站在风口,然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90后新手渴望一种“走在路上能被人认出”的全新生活方式;职场“老炮儿”希望能够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有劲儿;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不要再添一个孩子,也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目标”。 央视财经频道重磅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之夜》,权威全球最大规模融媒体民生调查结果,用数据表达了10万中国家庭的心声和心愿,用数据呈现了7亿中国网民的选择和态度。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著名专栏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媒体人张春蔚等诸多业界名人齐聚现场,分享了2016年他们的感受,并且都带来了自己2017年的“小目标”。 用大数据“测量”小康生活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每年面向全国104个城市和300个县的10万中国家庭,进行明信片入户问卷调查。 本届大调查,中央电视台首次联手国家权威机构、顶级智库,十大互联网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分析、联合――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超过57万,线下回收率超过90%,线上回收率超过30%,均创下了业界纪录。大调查还携手国内顶级科技实景演出团队,通过全息、激光、AR等前沿技术,为观众呈现一场数字和数据的视觉盛宴,让数据背后的故事和温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呈现。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今年特别联合《小康》杂志社对百姓的小康生活感受进行了调查。《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受邀出席数据之夜,并为获得中国幸福城市殊荣的城市颁奖。 “大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理财偏好、消费热点、民生焦点都有新变化,不变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始终密切相连。 2016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全年经济增速6.7%,位居全球第一。这给百姓未来一年收入预期平添了更多支撑,这在大调查数据中有直观的反映――55.28%的受访者预期2017年收入会提高,与过去10年的数据对比,处于中高位置。 从省份看,收入信心排名前十的是青海(67.77%)、西藏(64.89%)、海南(64.86%)、吉林(64.34%)、宁夏(64.00%)、安徽(62.79%)、山东(61.79%)、陕西(60.38%)、贵州(59.80%)和重庆(59.41%)。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十个省份大多属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数量多的省份。 那么哪些人的收入信心最高呢?大调查数据显示,90后年轻人和60岁以上老人在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中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6.06%和13.37%;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信心更足,预期增长超过20%的占比超过17%;有创业意愿的受访者,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的占比则高达30.03%,大致3倍于没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占比(11.73%)。 大调查还发现,自2013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信心持续高于城市居民。本届大调查中,55.01%的农村受访者认为,2017年收入会提高,高于城镇受访者53.44%的比例。这证明,随着近年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缩小,农民增收信心更强。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察消费者行为,精准预测市场热点和趋势。数据显示,旅游(45.52%)、电脑等数码产品(42.33%)、家电(40.42%),被受访者列在了2017年预期消费的前三位。这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发力领域相当吻合。 对比大调查历史数据发现,旅游、家电、数码产品、保健养生均已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旅游”持续三年被受访者列在消费意愿的首位选项。这些表明,百姓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追求,消费升级正注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携手十年数据,放眼未来十年 此次大调查设置了专门的问题――“消费者愿意为商品的哪些因素买单”,结果显示,受访者最看重的是质量和耐用性(71%)、安全可靠性(53.4%)、品质和质感(31%),“明星效应”排位最低。把握这些来自消费者的数据,有利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精确的方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最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2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最关注的精准扶贫政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异地扶贫搬迁/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贷款”。这为扶贫攻坚决胜阶段的精准施政,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数据与扶贫工作成效成明显正比,低收入人群(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受访者)的幸福度上升,2016年感觉幸福的比例远高于2014年。 从衣食住行到信用环境,从民生期待到幸福感,大调查通过数据,寻找实现全面小康的抓手。大调查发现,“健康状况”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首要因素(54.19%),其他因素是:家庭关系(47.79%)、收入(43.81%)、婚姻或感情生活(41.86%)。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或将成为提升小康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政策抓手。大调查细化对比发现,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工作压力(53.97%)、空气质量(43.79%)、情绪心态(41.82%)、食品安全(37.26%)、饮食习惯(35.54%),选择这五项的受访者均超过三分之一。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悉百姓财富观的变化,发现过去三年,百姓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将近八成的年轻受访者表示,如果租房子品质足够好,或者租期足够稳定的话,愿意一直租房。这个结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可以预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正在深入民心,中国房地产业租售并举的时代已来临。 经济的发展需要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顶层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声音。 “真正对经济生活拥有评价权利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姜诗明说,他经常看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央视提供新闻素材,“我们的节目能够采用的数量是有限的,还有那么多的声音怎么办?”怀着这样的初衷,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姜诗明在2006年策划了“经济生活大调查”项目。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项目一做就是十一年。 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10年,完整跨越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库,为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市场决策、百姓消费投资,提供了大量标准化、可衡量的数据参考。 2017年,是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第11个年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起点。大调查将携10年民生数据积累,放眼未来10年,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民声和民意的数据坐标系。 经济生活论文:如何学好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 [摘 要]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这本教材最难教,也最难学。学生要学好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就必须注意区分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弄清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构建经济生活的知识体系。 [关键词]经济生活;概念;关系;知识体系;答题技巧 在多年的高中政治教学生涯中,笔者发现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这本教材最难教,也最难学,成为教师和学生心目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而在每年的高考试卷中,经济生活所占的比重很大,因此学好经济生活显得很关键。笔者根据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总结了学好经济生活要注意的问题,现概括如下。 一、区分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 经济生活中有很多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混淆,在考试过程中容易出错。比如商品、货币和一般等价物,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格,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替代品和互补品,从众消费心理和攀比消费心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和债券,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引进来”和“走出去”等。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把这些概念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不同点和相同点,再结合具体的题例加以讲解,以使学生掌握和理解这些知识。 二、弄清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 经济生活中各种概念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是正相关,有的是负相关,有的是无关,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往往会迷失方向,在考试的过程中会错误百出。现将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各种关系总结如下。 1.价格由价值决定,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更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质量好的商品价格不一定高,物美也可以价廉。 2.单位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个别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时间无关。 3.商品价值总量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无关。 4.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的需求量影响比较大。 5.一种商品价格上涨,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会增加,对其互补品的需求量会减少。反之,一种商品价格下跌,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会减少,对其互补品的需求量会增加。 6.一般说来,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人们对它的需求量会减少。反之,会增加。(价格影响需求,价格与需求成反比。) 一般说来,一种商品价格上涨,有利可图,企业会扩大生产,增加供给。反之,会减少供给。(价格影响供给,价格与供给成正比。) 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供不应求,价格会上涨。(需求影响价格,需求与价格成正比。) 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供给量增加,供过于求,价格会下跌。(供给影响价格,供给与价格成反比。) 7.人民币升值,不利于出口,不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进口,有利于出国留学、旅游,有利于对外投资。反之,人民币贬值不利于进口,出国留学、旅游,对外投资;有利于出口,吸引外资。 8.人民币升值,国内商品价格下降;人民币贬值,国内商品价格上涨。 三、构建经济生活的知识体系 首先,要求学生一定要熟悉教材的目录,熟记单元标题、课题乃至框题,学会根据目录回忆教材的内容。这是因为在近几年的高考及各种模拟考试中,很多试题直接用单元标题、课题、框题作为考试范围,有很多学生因为不熟悉教材目录,而出现漏答、错答,甚至答非所问的现象。 其次,要求学生一定要把握教材的重难点。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要么粗枝大叶随便把书翻一遍,看完一点效果都没有;要么从头到尾把书背一遍,背得很累、很痛苦,效果却不好。榇耍笔者要求学生在每一单元学习结束之后,自己总结,画出该单元的知识网络构建图,然后按照网络构建图去回忆课本的内容,这样做比单纯的死记硬背效果要好很多。 最后,帮助学生总结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主观题,以提高学生的答题能力。例如:影响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企业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取得经营成功?怎样才能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如何规范市场秩序?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学生熟记这些主观题的答题提纲,在遇到和它们类似的题目时,能做到活学活用,举一反三。 总之,要想学好经济生活,高中生必须能做到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钻研。以上是笔者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大调查:感知民生冷暖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经济生活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创业者希望能够站在风口,然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90后新手渴望一种“走在路上能被人认出”的全新生活方式;职场“老炮儿”希望能够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有劲儿;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不要再添一个孩子,也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目标”。 央视财经频道重磅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之夜》,权威全球最大规模融媒体民生调查结果,用数据表达了10万中国家庭的心声和心愿,用数据呈现了7亿中国网民的选择和态度。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著名专栏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媒体人张春蔚等诸多业界名人齐聚现场,分享了2016年他们的感受,并且都带来了自己2017年的“小目标”。 用大稻荨安饬俊毙】瞪活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每年面向全国104个城市和300个县的10万中国家庭,进行明信片入户问卷调查。 本届大调查,中央电视台首次联手国家权威机构、顶级智库,十大互联网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分析、联合――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超过57万,线下回收率超过90%,线上回收率超过30%,均创下了业界纪录。大调查还携手国内顶级科技实景演出团队,通过全息、激光、AR等前沿技术,为观众呈现一场数字和数据的视觉盛宴,让数据背后的故事和温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呈现。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今年特别联合《小康》杂志社对百姓的小康生活感受进行了调查。《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受邀出席数据之夜,并为获得中国幸福城市殊荣的城市颁奖。 “大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理财偏好、消费热点、民生焦点都有新变化,不变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始终密切相连。 2016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全年经济增速6.7%,位居全球第一。这给百姓未来一年收入预期平添了更多支撑,这在大调查数据中有直观的反映――55.28%的受访者预期2017年收入会提高,与过去10年的数据对比,处于中高位置。 从省份看,收入信心排名前十的是青海(67.77%)、西藏(64.89%)、海南(64.86%)、吉林(64.34%)、宁夏(64.00%)、安徽(62.79%)、山东(61.79%)、陕西(60.38%)、贵州(59.80%)和重庆(59.41%)。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十个省份大多属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数量多的省份。 那么哪些人的收入信心最高呢?大调查数据显示,90后年轻人和60岁以上老人在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中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6.06%和13.37%;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信心更足,预期增长超过20%的占比超过17%;有创业意愿的受访者,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的占比则高达30.03%,大致3倍于没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占比(11.73%)。 大调查还发现,自2013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信心持续高于城市居民。本届大调查中,55.01%的农村受访者认为,2017年收入会提高,高于城镇受访者53.44%的比例。这证明,随着近年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缩小,农民增收信心更强。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察消费者行为,精准预测市场热点和趋势。数据显示,旅游(45.52%)、电脑等数码产品(42.33%)、家电(40.42%),被受访者列在了2017年预期消费的前三位。这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发力领域相当吻合。 对比大调查历史数据发现,旅游、家电、数码产品、保健养生均已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旅游”持续三年被受访者列在消费意愿的首位选项。这些表明,百姓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追求,消费升级正注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携手十年数据,放眼未来十年 此次大调查设置了专门的问题――“消费者愿意为商品的哪些因素买单”,结果显示,受访者最看重的是质量和耐用性(71%)、安全可靠性(53.4%)、品质和质感(31%),“明星效应”排位最低。把握这些来自消费者的数据,有利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精确的方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最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2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最关注的精准扶贫政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异地扶贫搬迁/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贷款”。这为扶贫攻坚决胜阶段的精准施政,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数据与扶贫工作成效成明显正比,低收入人群(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受访者)的幸福度上升,2016年感觉幸福的比例远高于2014年。 从衣食住行到信用环境,从民生期待到幸福感,大调查通过数据,寻找实现全面小康的抓手。大调查发现,“健康状况”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首要因素(54.19%),其他因素是:家庭关系(47.79%)、收入(43.81%)、婚姻或感情生活(41.86%)。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或将成为提升小康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政策抓手。大调查细化对比发现,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工作压力(53.97%)、空气质量(43.79%)、情绪心态(41.82%)、食品安全(37.26%)、饮食习惯(35.54%),选择这五项的受访者均超过三分之一。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悉百姓财富观的变化,发现过去三年,百姓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将近八成的年轻受访者表示,如果租房子品质足够好,或者租期足够稳定的话,愿意一直租房。这个结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可以预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正在深入民心,中国房地产业租售并举的时代已来临。 经济的发展需要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顶层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声音。 “真正对经济生活拥有评价权利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姜诗明说,他经常看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央视提供新闻素材,“我们的节目能够采用的数量是有限的,还有那么多的声音怎么办?”怀着这样的初衷,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姜诗明在2006年策划了“经济生活大调查”项目。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项目一做就是十一年。 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10年,完整跨越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库,为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市场决策、百姓消费投资,提供了大量标准化、可衡量的数据参考。 2017年,是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第11个年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起点。大调查将携10年民生数据积累,放眼未来10年,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民声和民意的数据坐标系。 经济生活论文:思想政治综合探究内容教学初探――以“经济生活”综合探究为例 摘 要:综合探究课的开设,能够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不仅学习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把所学知识加以运用,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高考的实际也要求教师必须认真研究综合探究题,上好综合探究课,提高应对能力。 关键词:政治综合探究课;应对能力;实际问题 高中政治综合探究课的开设,能够解决目前政治课教学中存在的大量问题,而且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意愿,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让知识得到更好的应用。在江苏省高考考试说明中,明确把综合探究题作为高考的一种题型,分值18分,而高考的实际也要求我们上好综合探究课,提高应对能力。 从综合探究课本身看,一方面,它是该单元学习内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本身就是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它贯穿或拓展本单元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有益于发展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参与实践的能力。 以下是本人在经济生活综合探究课中的一些做法。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设计了“走创业之路”的综合探究课,我运用了多媒体展示,社会调查、角色扮演等方法,先将学生分成4个小组,去收集岗位成才,创业成功人士的事例,同时,去自己所在的地方,根据地方实际,写一份模拟创业方案。 第一环节:先给学生展示我国目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介绍在就业中应该懂得的一些求职知识与技巧。紧接着让各小组选出代表介绍自己组收集的岗位成才、创业成功人士的事例,结合教材中的“不具备自行创办企业素质的十种人”的介绍,由学生总结并由老师补充自行创办企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第二环节:创业模拟,学生表现得非常积极,在创业点子上,他们的表现给了我很大的惊喜,结合本地特色,“乡村旅游”“叠石桥家纺城”“海门山羊”“万年螃蟹”等等,都在他们所想之列,而且他们还能利用前面所学的相关知识谈到注重产品质量、诚信经营、推出新产品等措施做大做强企业。从他们所谈到的创业点子里可以看出他们是认真去做市场调查,并积极思考的,决不是随便应付了事,他们是真正融入角色中去。 “经济生活”第三单元“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的综合探究课,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我采用了辩论赛的方式。所以,事先我把班级的同学整体划分成两个小队。然后又从中让学生推举出4名代表担任辩手,最后是选择各自的辩题。一方:维护公平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另一方:效率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老师为学生提供了辩论的相关方法和技巧,并让学生自己观看一些辩论赛视频,利用课余时间全组人搜集资料,提供辩论的论据。这样全都行动起来,提高了学习热情。 “经济生活”第四单元“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综合探究课,结合“上海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热点问题,让学生做报告,“假如我是总理”,看看学生如何发展自贸区,利用目前的条件如何让自贸区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对我国的影响等。这样的话,学生对于课本的理解就更加深刻,同时学习的意愿就更加强烈,从而提高了学习效率。 综合探究课要充分发挥其优势,真正取得实效,还有赖于活动过程中周密的安排和合理的调控。在综合探究课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切实解决好下面几个问题。 首先,要调整课堂角色。探究式教学法一定要突出学生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然后教师要确保自己的引导职责。这样就能让探究课堂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课堂要达到老师搭台,学生唱戏的效果。老师为了课堂的成功,需要准备大量的工作,包括课程的设置,并在活动中担当领路者的角色,适当地给予学生帮助。这就是教师的教学方法上的体现,如何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控制课堂。 其次,学生全面参与问题。要切实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主动参与活动。因此,设计政治综合探究活动方案时,应注意使活动具有较广泛的适应性,能调动每一个学生的主动精神。在组织活动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探究的内容构成和学生的情况适当分工,适当轮换,从而既发挥各类学生的特长,又能促使全体学生得到学习发展的机会。 再次,学生要主动参与。探究式课堂不是老师的一言堂,而是全体同学的活动课。所以,我们在设置课程的时候,一定要让全体同学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这样才能让全体同学体会到这种教学方法的作用。老师要根据情感调整学生的分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各个环节,并且能够发掘学生的特长,这样才能让所有学生有发展的机会,能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教学应注意生动性和有效性。政治课如果是死板的内容,死记硬背,学生肯定无法提起兴趣。课堂一定要做到严谨的内容与活泼的形式相结合,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内容,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的学习热情就高,学习效果就能得到保障,从而让学生摆脱沉闷的教学。 最后,实施可行性问题。要把政治综合探究课的开展纳入整个政治教学体系,要有全局观念,要有计划,必须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实际需要和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设计具体可行、易于操作的方案。特别要考虑什么样的政治教学内容适宜采用什么样的活动形式,怎样的活动过程对提高学生政治素质有促进作用。 经济生活论文:浅谈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摘要]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教材的使用者,政治教师首先应该对教材文本进行深度的研读和理解。以经济生活为例,对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包括:把握教材的正文部分资源;拓展使用教材辅文资源;充分利用单元综合探究资源。 [关键词]经济生活 教材资源 正文 辅文 单元综合探究 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教材的使用者,政治教师首先应该对教材文本进行深度的研读和理解。解读“教材编写了什么”“教材为什么这样编写”“教材这样编写对教学有什么样的启示”,从而明确要“教什么”;然后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对教学素材做出选择,才能进一步明确“怎么教”,最终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并运用学科知识。现以经济生活为例,谈谈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一、把握教材的正文部分资源 教材是进行教学活动的蓝本,经济生活正文部分包括问题情境部分和经济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部分,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的依据。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对问题情境切不可简单处理,首先要引导学生阅读并吃透情境材料,其次要把问题层次化,根据学生已有知识、思维水平和固有能力逐步解决问题。教材中既有日常生活的场景,也有对某一现象的不同看法,还有以文字和图片为背景的素材,正是这些互动设计,使教材成为一个引领思考过程的平台。就基本概念、基本观点而言,也应当对其进行恰当的解读,特别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学生平时接触得少,可以通过演绎的方式或从学生既有的认知水平入手,使学生了解这些概念。 比如,在“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教学中,笔者以中学生着奇装异服为切入点来分析求异心理在消费中的表现。先让学生简述,然后引导学生得出以下观点:肯定张扬个性的必要,但又不能过分追求穿着打扮;肯定人们寻求差异的心理在推动新工艺和新产品出现上的作用。最后组织学生调查本校学生对穿校服的态度。这样刚学过的消费心理知识就派上了用场,学以致用,还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二、拓展使用教材辅文资源 经济生活中还设置了辅助教学的内容,辅助文是指经济生活中“专家点评”“名词点击”“相关链接”部分。辅助文对正文内容起到补充作用,利用好这部分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基本经济知识。 例如,在经济生活“价格变动的影响”教学中,“相关链接”部分对互为替代品和互补品作了名词解释,在教学中就必须拓展这一内容。笔者引用了有关“广东液化气涨价”的视频并出示问题:该视频告诉我们什么内容?液化气价格上涨后,煤、电磁炉的需求量有怎样的变化?通过学生分析回答,教师得出结论: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该商品的需求量下降,另外相关的商品需求量上升,这种商品叫互为替代品。再引导学生看书本上互为替代品的概念。接着引用有关“汽油价格上涨”的视频,提出问题:汽油价格上涨对汽车销售有影响吗?汽油和汽车是什么关系?引领学生掌握互补品的概念。最后归纳:商品价格的变动不仅受商品本身价格的影响,也受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动会影响既定商品的需求。 三、充分利用单元综合探究资源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指出:“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选择空间与交流机会,能够从自己的特长和实际出发,主动经历观察、操作、讨论、质疑、探究的过程,富有个性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就要求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学方式,使学生积极进行探究式学习。经济生活每一单元后都设置了综合探究活动,明确了探究活动的目标、建议、路径和内容,并提供了与单元教学相匹配的情景材料及知识内容,为学生进行探究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素材。教师应当很好地加以利用,让学生主动求知和思考,使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开展综合探究活动主要有四个环节:一是设置问题情境,引领学生以问题探究的形式展开;二是以恰当的方式呈现学习目标,帮助学生明确本堂课的学习任务;三是以问题探究为载体,展开学习过程;四是组织学生进行自我小结、反思,及时巩固所学内容,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例如,在开展“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综合探究活动时,学生的学习热情很高,真正实现了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在成果展示的那节课上,班上一位平时成绩并不是很突出的学生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他小论文中的精彩片段:“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买不到幸福;金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金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采;金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谄媚,但买不到尊敬;金钱可以买到伙伴,但买不到朋友……”朗诵结束,全班学生发出雷鸣般的掌声。笔者相信,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对于树立怎样的金钱观,已经不需要用过多的语言去说教。在经济生活中运用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就要给学生充分的思考、讨论、交流的时间,培养学生深思熟虑的良好习惯;就要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敢想敢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总之,研读教材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快车道”。教师只有认真研读教材、感悟教材、领会教材,才能挖掘教材资源的深层价值。 经济生活论文:低碳经济生活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 摘 要:“低碳经济”近段时间在国内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呼声,这也一定会为中国掀起一场低碳风暴大潮。因此,在本研究当中,将主要针对低碳经济生活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作出简要分析,希望所得结果能够激发大家的阅读兴趣,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 关键词:低碳经济生活;园林景观设计;影响 全球变暖的趋势正在不断加快,这也使得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和对能源的节约意识不断提高,低碳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断提升的话题。在中国,也必将会掀起一场低碳风暴,而低碳这个话题也势必会渐渐和我们的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在人们正常生活当中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对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新能源的开发等都是进行提高低碳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而低碳经济生活也和我们的园林设计存在一定的关系。 1 园林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经济理念 1.1 园林植物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对园林植物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重视固碳能力更强的植物种类应用,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园林绿地的固碳效益提升起来,从而为营造低碳园林绿地创造条件。而营造科学合理的低碳园林景观,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来进行合理搭配:①重视常绿灌木和落叶乔木的搭配,灌木的固碳释氧能力要比乔木更显著。②重视慢生树种和速生树种的搭配,速生树种的固碳能力要高于慢生树种。但是有些速生树种虽然有很强的固碳能力,但是固定后也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1]。③重视落叶植被和常绿植被的搭配,相比常绿植被,彩叶植物的固碳释氧能力更强。④重视高龄树木和低龄树木的搭配。年龄低的树木固碳能力要高于年龄高的树木固碳能力。⑤重视常规园林植物行业乡土植物的搭配,因为乡土植物是当地产物,这类植物经过漫长演化,其适应能力将会更强。 1.2 园林水体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理念 水景也是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元素之一,现代的园林设计当中对水体景观的应用越来越多,因此,需要将地毯的理念和水体景观的设计融为一体,这需要考虑其景观效果,也需要注重生态性、亲和性和创造性。在选址上,需要依靠主要的地形和自然水源来对水体景观的设计进行考虑,就地取材能在很大程度上将能量的消耗降到最低。 1.3 园林景观材料选择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园林景观的构建过程当中,无论是对园林的道路进行铺设,还是对碳排放量的降低,最为直接的办法就是选择低碳型材料,这样能够更为直接达到低碳发展的目的[2]。对于低碳材料来说,主要是新型材料的研发和木质材料的使用。而且采用木质材料还能够更好地固碳排放,有效提高低碳经济的效益。 1.4 园林景观施工和养护管理当中的低碳理念 将低碳理念引入园林的设计当中,最重要的除了上述需要考虑的以外,还需要对高水准的施工质量以及其长久有效的景观效果做出充分考虑。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最好能够尽量减少机械操作部分,以此来减少碳的排放量和能源的效果,也能够减少因为机器对周边生态景观所造成的破坏。 2 低碳经济生活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分析 在园林景观设计当中,将低碳理念注入其中是符合时展潮流的,也是时展的必然结果。设计师在园林景观的设计过程中为了达到低碳要求,急需要对碳的排放量做出充分考虑,因此,在计算和设计的时候,就需要对二氧化塔的排放量做出精密的计算和控制,只有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才能够有效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低碳理念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也可以从4个方面说起:①低碳理念能够促进园林景观使用的持久化。因为园林设计当中需要对资源进行有效利用,更需要创造出最佳的园林景观,这才能够使各个方面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耗量减少到最低,可以延长园林景观的使用寿命,有效降低园林的成本,促进园林景观的持久化[3]。②低碳理念更有助于园林景观的维护。在对园林景观进行设计的时候,如果想要减少碳的排放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选择低碳型园林材料。采用这些材料对园林中所有涉及到的植物、水和石头等进行设置,能够更加有助于园林景观的维护。③低碳理念可以加大园林景观的绿地面积。在对园林景观进行设计之前,相关设计师就需要对设计的必要性和相关设计情况做出充分考虑。在设计的时候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动工程序,采用低碳理念,对园林原有植被进行养护和管理,再配合粗放型管理,便能够增加绿地面积,达到低碳的目的。④低碳理念对园林景观综合价值的影响。在园林景观低碳设计中,不仅需要考虑怎样才能够达到低碳的目的,还需要对园林景观的实用价值做出考虑和顾及。合理采用低碳理念能够更好地使园林景观的实用价值得以提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3 结语 本研究主要针对低碳经济生活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简要分析和探索。希望在当前这种低碳生活的背景之下,各个行业都能够做好低碳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人类社会更好的发展。
贸易论文: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研究综述 摘要:本文对国内外有关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论,并考察了中国的情况,指出了已有研究的成果和不足。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关于投资和贸易相关关系的问题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名列世界前茅,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功不可没。所以,了解已有研究对指导我国的引资工作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研究综述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对外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基础是国际分工,贸易投资一体化的本质是国际分工深化,所以贸易投资一体化是国际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虽然没有创立系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但其《资本论》中渗透着资本输出的思想。他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必然产生的“过剩资本”是资本输出的物质基础,资本输出是过剩资本的一条必要出路,追逐高额利润是资本输出的内在动力,接受资本输入的国家将成为资本输出国的经济附庸。 列宁根据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的实际情况,发展了资本输出理论,允许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并存,并提出应该利用外资改造国有经济。指出“剩下的帝国主义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可以让他们暂时存在,由我们加以监管,以待我们在全国胜利以后再去解决。”邓小平指出“‘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归根结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这些论述都说明利用外资是中国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西方经济学者的论述 1 基于传统贸易理论的观点 投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与投资实践有着密切关系。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投资理论都是经验性的不完善的理论体系。其中,占统治地位的是资源禀赋论,之后各种投资理论在其基础上得到发展。 资源禀赋论(H-O定理)。俄林(Ohlin,1933)在李嘉图比较优势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的生产成本的差异和比较优势的变化。提出了“资源禀赋论”。该理论构建了一个2x2x2框架,认为各国开展贸易的直接原因是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生产成本的差异。结论是一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密集使用该国丰裕要素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该国稀缺要素的产品。 蒙代尔模型。蒙代尔(Mundell,1957)提出了贸易与投资的替代模型。从H—O定理的2x2x2框架出发,考察了贸易与投资相互替代的两种极端情况。结论是在存在国家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如果直接投资厂商始终沿着Ry—bezvnski线实施FDI,那么这种FDI就能在相对最佳效率或最低的要素装换成本基础上实现对商品出口贸易的完全替代。Gruber(1967)、Hoist(、1972)、Adler和Stevens(1974)、Beldelbos和Sleuw aegen(1998)、Gopinath(1999)的研究证实了蒙代尔结论。 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H—O—S定理)。Samuelsonf19491和Lerner(1952)根据“斯托尔珀一萨缪尔森定理”认为各国都以各自的生产要素禀赋比率差距为基础进行贸易,其结果是贸易前相对丰富的要素价格上升。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下降,并逐渐形成要素价格比率的国际均等化,资本流动成为贸易的一种替代。 2 基于跨国公司理论的观点 垄断优势论(H—K—C理论)。海默(Hymer,1960)创立的垄断优势论,强调了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和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解释了知识密集型产业FDI和发达国家之间的FDI。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9)和凯夫斯(Cayes,1982)对垄断优势论做了进一步扩展。形成了H—K—C理论。 贸易论文:提高商务英语工作人员在涉外贸易谈判中的沟通技能 摘要:今天的中国对外贸易活动与日俱增,中国的企业同国外企业间的商贸谈判日趋频繁,当前我国急需大量的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的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商务英语翻译工作对于很多有志青年来说有着广阔和光明的发展空间,现在的从业者和未来想加入到这一行业的人们,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能力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掌握商务英语的沟通技巧,提高商务英语的沟通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国际贸易的成功率。 关键词: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沟通技巧 一、商务英语在中国 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进出口贸易额在整个世界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英语作为世界上最通用的语言,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包括众多从事对外贸易的人所熟练掌握和运用,今天在中国很多的城市里从幼儿园和小学就已经开始了英语的教育和培训,英语的普及率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些都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能够与外国人进行有效地沟通。然而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英语又与传统的学校课堂教授的基础英语有着不小的差别,其专业性更强,涉及更多的交叉学科的知识,而进行日常交流的基础英语已远不能满足国际贸易交往的需要,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就诞生了一个新兴学科——商务英语。欧美等很多经济发达国家早就开设了专门的商务英语课程,并面向世界不同国家推出了商务英语考试,我国这些年来许多高校也设立了商务英语专业,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的商务英语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文化差异导致的商务英语沟通障碍 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企业同外部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了海外市场的竞争中,同时众多国外知名企业也看中了我国的广阔市场,纷纷在中国开店设厂。由此产生的众多商务活动中英语已经被不同语言国家的人们所广泛使用,由于贸易的专业性和多学科性,普通英语已经无法满足贸易交往的需要,贸易会议、贸易洽谈等活动都需要专门的商务英语翻译人员来参与,而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差异,是众多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在沟通中所共同面临的难题。 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文化差异,这是由于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不同所造成的。因此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相对独立和特色的文化体系,文化的差异经常反映在一件相同的事务不同的人却有截然不同的理解,这就容易产生歧义造成沟通障碍。在国际贸易中的商务英语交流中,只有弄清不同语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背景,才能令贸易双方更好地进行沟通。语言作为承载和传递文化的工具,翻译人员如果仅仅掌握两种语言的词汇、语法等基本知识,而不能了解语言中所蕴含的文化因素,就很难做出最合适和准确的翻译。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很多的词语在特定的环境下具有其特定的意义,如果译者不考虑词语所处环境下的文化因素,就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情况。例如受文化因素影响,中西方人的性格和思维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中国人受传统文化和儒家思想的熏陶,在语言表述上一般谦和委婉,而西方人在表述时往往坦诚直白。如果国际贸易中通过商务英语进行沟通中不进行文化因素的转换采取直接翻译,就容易导致中方认为外方傲慢,而外方认为中方心虚的问题,贸易双方就难以有效交流和沟通。同时不同国家的企业文化也各不相同,中国的企业往往讲求团结和谐,美国的企业多奉行利益和个人英雄主义,日本的企业则更重视团队作战。不了解不同国家企业的思维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商务英语翻译就很难沟通顺畅。 忽视文化差异的存在,在商务英语的翻译中或贸易谈判中做不到文化融合,是对外贸易合作交流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天我国很多高校在商务英语的教学中,不注重培养学生的跨文化商务交际能力,很多从事对外贸易谈判的商务英语工作者也忽视了文化差异的重要性,因此在实际翻译中当出现不同文化产生碰撞后,他们往往不能作出准确的翻译和转换,因而达不到理想的商务交流的目的。因此无论是教学单位还是商务英语翻译从业者,都应认识到语言的翻译其实也是文化的翻译,在国际贸易的翻译中,一定要正确地将双方彼此不同的民族文化和语言文化进行传递,才能保证沟通的顺利进行。 三、国际贸易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解决 在对外商务谈判中,由于不同国家的人们在语言表达、民俗习惯和历史背景存在差异,所以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必须将这些差异充分考虑进去。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和具备极高的翻译能力,从而有效化解因这些差异而带来的问题。不能向基础英语翻译那样简单地进行直译,译者不仅要掌握众多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英语知识,还要深刻了解双方所处国家或地域的文化背景,在翻译中做到不仅要把双方所传递信息中的商务信息准确表达,同时也要把双方所表述的具有文化内涵的信息也准确地传递出去,这样才能保证贸易谈判的顺畅和成功.它要求译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准确地分析词语在当时商务活动下具体语境中的实际含义,英语的词汇往往具有多重含义,不同的语境下表达的内容很可能差别巨大,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一定要结合谈判中所处的具体语境,以及陈述方所要传递的文化信息,正确地进行翻译。如果lection不加分析地简单直译,忽略了某些词汇在具体语境下的衍生意义,往往容易导致歧义和误解的发生。 其次是提高商务英语翻译者的文化意识,译者在提升自身语言翻译能力的同时,应时刻培养自己的文化敏感性,更多地去了解和熟知不同国家和地域人们的文化背景、历史知识和风俗习惯,知己知彼才能做到 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尊重对方的同时得到对方的尊重,从而有效地化解因文化差异所产生的鸿沟。 还有就是能够熟练运用翻译工具,因为能力再强的翻译人员也会有知识的盲区,商务活动涉及的内容往往专业和繁杂,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掌握所有领域的学科知识。而搜索引擎、专业词典和翻译软件等工具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译者可以通过这些工具来更新和完善自身的词汇量,从而能够有效的辅助自己更好的完成翻译工作。 最后就是要在翻译中尽可能的找到不同语言国家文化的契合点,因为商务谈判不仅仅是商务信息的交流和传递,同时也是贸易双方不同国家间文化的交流,译者既要保留本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还要尊重和理解对方国家的文化,在翻译中做到不同文化的有效融合。 今天的中国,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既存在地理位置相隔很远,又存在着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的关系,我国同众多国家在WTO的框架下积极频繁地开展贸易互惠活动,各种形式的贸易谈判与日俱增。在这种状况下,就要求商务英语的翻译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在与外方交流和交往的过程中,恰当地处理不同国家存在的文化差异,在融洽的环境中做到有效的沟通。这样不论是我国的企业进行产品出口进军国际市场,还是先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的引进,都能在一个良好的商务交流环境下取得成功。 四、贸易谈判中商务英语的沟通技巧 每一种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而存在着大量的专业词汇是商务英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因此能否准确的运用和翻译这些词汇,对译者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商务谈判中常常会涉及金融、贸易、财会、法律、政治等等领域的专业词汇,就不能简单地按照基础英语中的词义进行翻译了,例如:balance在普通英语中是“平衡”意思,而在贸易术语中它是“差额”或“余额”的意思;reference在普通英语中具有“参考、查阅”的含义,而在商务谈判中它常常指的是“担保人”或“证明人”的意思。这样的词汇在商务谈判中数不胜数:agreement(条款)、collection(托收)、enquiry(询盘)、honor(承兑)、interest(利息)等等,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多加留意,同时在平时注意积累和掌握大量的普通词汇所具有的专业含义。在国际贸易谈判的过程中,商务英语的翻译者要根据商务英语的语言特点,在沟通中运用相应的技巧,针对商务合同或法律文书等不同形式的文体,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翻译策略。在拥有大量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英语翻译能力的基础上,熟知国际贸易活动中商务英语的表述方式和语言特点,具备足够的商务合同和法律文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今天的社会日新月异,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变革,很多专业术语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因此翻译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学习来完善自身的专业词汇量,通过互联网、最新的境外报纸杂志以及专业书籍来丰富和增加专业词汇,充实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从而保证翻译中的准确性,使商务信息能够被准确地传递给贸易谈判的双方,促进贸易活动的成功进行。同时,翻译人员应最大限度地消除因思维方式和文化上的差异而带来的影响。跨越文化交际障碍最好的方法就是了解并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内涵和民俗习惯,避免使用容易令对方产生歧义和误解的词汇。例如在中国代表吉祥的龙在西方的词汇中就有邪恶、暴力的含义;我们认为可爱善良的大象在英文的词汇中就有笨重、累赘的含义。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如果使用了这些我们认为好的,但外方认为不雅的词汇,就容易给沟通带来不利的影响,这是翻译人员应该十分注意的问题。语境的准确把握也是一个重要的沟通技巧,译者要准确理解对方使用词语所要表述的真实含义,了解对方是在何种语境和文化背景下进行表述的,并依据现代翻译界公认的功能对等理论和我国着名翻译家严复的“信、达、雅”原则,保证原文信息和译文信息含义的等值,尽可能的让原文和译文在文体、文风、语言方式、文化以及社会因素方面保持一致,使两种语言实现等值的传递。在贸易谈判中合同和法律文书的翻译上,翻译人员必须做到运用的语言和行文方式符合现代商贸文献的标准和规范,保证专业术语、译名的统一和前后一致,使贸易双方得以顺畅的沟通。 五、结语 今天的中国对外贸易活动与日俱增,中国的企业同国外企业间的商贸谈判日趋频繁,当前我国急需大量的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的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商务英语翻译工作对于很多有志青年来说有着广阔和光明的发展空间,现在的从业者和未来想加入到这一行业的人们,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能力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同时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才能在这个舞台上大展拳脚,为我国的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游戏教学的作用 经济的全球一体化及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中国和世贸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合作前景更加广阔,但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培养大量国际贸易人才,特别是培养同时具备国际贸易知识和外语知识的专业人才的紧迫性。国际贸易英语课程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学习难度大,如国际贸易英语课程的专业词汇就涉及到很多的科学领域,就“margin”一词而言,在证券用语中可译为“保证金”,在经济领域中又指“利润空间”、“利润率”;kite在日常英语中的意思是风筝,但在商务上的意思是“空头支票”。国际贸易中的政策、贸易术语、贸易合同的签订、运输条款等都需要学生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理解、记忆。因此,容易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那么,如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大量术语的记忆中找到学习的乐趣,掌握复杂难懂的贸易条款、规则,是教授国贸英语课教师们急待解决的问题。但我国国内学者们至今没有找到很有效的教学方法来教授该课程。笔者通过自己的国贸英语课教授发现,将游戏适当的运用到该课程的教学,不但可以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而且对提高教学质量也有很大的帮助。 一、游戏教学理论概述 所谓游戏教学方法[1],又称学习游戏化,是在学习游戏化观念的指导下,在教学设计过程基于培养目标、学习者年龄、心理特征等方面,借鉴游戏,设计选择适当的发展工具、评价方法和教学策略。其中,游戏化学习的重点就是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游戏的教育性。柏拉图说:“生活必须作为游戏来过。”雅斯贝尔斯宣称“:人们为了寻求生命的答案,总是不断通过各种实践去不断变换身心自由释然的游戏,这种不断超越以求更新的活动可以说是倾听生命规律的行为。”[2]通过游戏的形式来帮助人们学习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活动自古有之。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皮亚杰[3]强调在对儿童的教学中运用游戏形式,让儿童“从做中学”,“从经验中学”,他认为游戏、竞赛等活动最适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儿童在轻松活泼的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使智力得到充分的应用和发展,以此为游戏教学奠定了哲学的基础。 根据KrashenStephen[4]关于语言习得中“情感过滤器”的假设,语言习得是个体情感系统滤后的产物,那些在语言习得过程中会引起负面情绪或与个体不愉快情感经历相关记忆的语言和学习过程都会被过滤到个体语言记忆系统之外,过滤的产物越多,个体对该语言体系的接收、处理及消化得越慢,甚至完全排斥对语言的习得。KrashenStephen还提到,焦虑、紧张、无趣等均为“情感过滤器”的滤网。因此,教师在第二语言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降低“情感过滤器”的过滤作用,提高教学的趣味性、知识性,激发学生的正面学习情绪,在愉快的教学环境下积极吸取教师所教授的知识。Hadfield[5]认为“外语课堂活动不仅和传统的课堂教学一样,对语言操练具有一样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外语课堂活动能给语言习得者提供真实的交际机会,尽管仍然是在人为设定的范围内,进而将教室和教室外的世界连接起来。”这种鼓励自然交际的外语课堂活动将语言习得的过程转换成习得者自由交流的过程,将教室转换成准外部语言环境,将教师和学生的师生关系转换成平等交流的关系。当习得者的游戏意识和交际意识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不会再因为担心犯口头上的错误而不敢开口了。随着习得者作为外语教学研究对象的深入,教学的多样性对教学效果的迁移作用更加受到关注,外语课堂游戏无疑为外语教学的多样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正如RichardAmato所说,“外语课堂游戏可以缓和紧张的有压力的学习气氛,可以引发新的语言点和新的想法,可以给传统的教室带来更多的选择。”[6] 二、国际贸易专业英语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开学初,笔者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给学生上了国际贸易英语第一单元的课程,该单元结束后,笔者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测试,并记录成绩。之后对这两个班级进行了第一次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65份,收回65份,所有问卷都有效。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以下三个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一:你喜欢目前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的上课方式吗?68%的学生表示不喜欢,13%的学生表示一般,8%的学生选择无所谓,剩下的10%的学生表示喜欢。 问题二:通过目前这种教学模式,你能记住多少新授知识?47%的学生选择低于一半,31%的学生选择多余一半,3%的学生表示完全记不住,9%的学生表示几乎可以记住全部所授内容。问 题三:你认为是否有必要改变当前的教学模式?67%的学生选择完全有必要,15%学生表示一般,7%的学生表示无所谓,剩下11%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学生对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不满意,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剥夺了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扼杀了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基于该课程实践性较强,多数学生希望能有机会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练,以便及时发现自己知识结构中的不足并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而这些要求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是较难实现的,所以希望授课教师能采用更有效的教学模式来指导他们进行学习。 三、游戏教学在国际贸易英语课程教学的具体应用 (一)实验对象与方法 1.实验对象参加本次课题研究的实验对象为浙江海洋学院英语本科师范专业二年级学生,共两个班级。 2.实验采取的方法采用对比试验、问卷调查、单元测试等途径采集相关数据,选取《国际贸易专业英语》中第8-16单元,采用游戏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 其他单元则用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二)实验对比阶段 1.词汇游戏方法一:“单词接龙”游戏(以国际贸易英语中基本术语的教学为例)。在游戏之前,要求学生做好预习工作。课堂上,教师首先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一般每组5-6人。教师给出第一个单词,如freigh(t货物运输),然后要求每组学生写出以t开头的单词,如tende(r投标),然后再写出以r开头的单词,如ratio(比率),以此类推,在规定时间内哪个小组写出的单词在正确的基础上数量最多,则该小组获胜。这种游戏可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好胜心,并通过互相帮助有效地对单词进行了复习。方法二:“找搭档”游戏。由于国贸英语课程中看起来相近或相似的概念较多,学生容易混淆,通过这个游戏,学生可以对相似或相近的概念进行较好的辨析。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教师要进行一定的课前准备。准备好两个信封A、B。信封A中装有将要教授的概念性的容易混淆的词组,如:AbsoluteAdvantage(绝对优势)、ComparativeAdvantage(比较优势)、OpportunityCos(t机会成本)、averageCos(t平均成本)、CurrentAccoun(t经常项目)、CapitalAccoun(t资本项目)、CounterTrade(对等贸易)、BarterTrade(易货贸易)、EntrecoteTrade(转口贸易)TransitTrade(过境贸易)等,信封B里装有这些词组相对应的解释和例子。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课前预习,对游戏中所要遇到的这些概念性词组及其含义进行一定的了解。课堂中,先将学生分为若干偶数小组,一般7-8个一组。然后,将信封A、B发给小组学生,每组一半学生得到A里的纸片,另一半学生是B里的纸片,要求学生A根据自己手中的纸片去寻找相对应的学生B。如果所授班级学生的基础一般,教师在设计时,可以一词对应一个解释,如果学生程度较高,则可以设计一词对应多个正确的解释或相关例子、案例。如果学生对自己手中的纸条不是很理解,可以用英语向其他学生寻求帮助,相互探讨,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参与到各个小组中去,了解学生对概念性词组的掌握程度。最后,教师宣布正确答案并相应做出一定解释,并对最早找对搭档的小组给予表扬,通过这种游戏方式,学生可以通过相互讨论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知识点,并及时对错误的概念进行纠正。 2“.情境模拟”游戏所谓“情境模拟”游戏就是教师给学生营造一个适当的行为环境,让学生就某个中心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表演的方式将讨论的内容和结果表达出来,以此来帮助学生掌握合理处理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以合同执行过程中保险问题纠纷为例,笔者设计了下列情境模拟游戏。首先,给出学生一个案例背景。如:国外某公司(简称买方)与我国一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一笔食品出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大连,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随后,卖方收到了买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即备妥货物,办好出口手续,按期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向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装船于凌晨2时结束,半小时后载货船舱出现火情,船长立即组织救火,先启用二氧化碳系统灭火,但发现该系统失灵,只好使用消防水系统灭火,才将火扑灭。经商检部门鉴定,该批货物因火灾和严重泡湿而完全丧失商业价值。卖方立即通知买方,征求处理意见。买方来电称,卖方应负责卸下毁坏的货物,重新备货装船,并声称将指示银行撤销已开出的信用证。卖方则认为,货物已装船,合同义务已履行,没有义务卸下损坏的货物和重新备货装船,并认为买方应该支付已装船货物的货款。船方则因货物已毁损而拒绝签发提单,并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然后将学生分组让其对此案例进行讨论,并要求他们根据案例及其讨论的结果进行角色分配,用表演的方式将整个案例和他们所讨论出来的处理方法展现出来。最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对各个小组的表演进行评价,特别是对最终案例处理方法进行点评,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他们所讨论的案例处理方式是否正确,以此提高和巩固学生处理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合同纠纷问题的能力。此外,笔者还针对贸易条款的掌握,设计了一些不同层次的贸易谈判,让学生分别扮演贸易谈判、交易可能涉及到的各种角色,进行对话表演,以此来加强学生对专业术语、谈判规则及其他可能涉及到的注意事项的记忆和正确运用。 四、实验结果与讨论 (一)游戏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皮亚杰认为,从认知的本质看,游戏的特征是“同化”超过“顺化”,也就是说“学生在游戏设计过程中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中,从而提高认知水平”。[7]调查问卷表明,有53位学生赞同“游戏能帮助自己对国际贸易知识加深了解和掌握”,49位学生认为“游戏能帮助认识自己在语言沟通和国际贸易谈判技巧方面有待改善”。这些数据都说明游戏能有效地帮助学生理解国际贸易的理论、原则并能将这些知识初步运用到模拟的国际贸易谈判场景中去。 (二)游戏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健康的学习情感学习兴趣是学习中最活跃的因素,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强化学习动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游戏的趣味性让学生在吸收知识过程的同时,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绝大多数学生(93.4%)表明喜欢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的游戏教学方法,85.6%的学生认为游戏活动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92.9%的学生表示“通过游戏强化了课堂所学的知识”,由此可见,游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情感。 (三)游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交际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游戏教学在课堂中提供了真实的交际环境,学生在游戏过程中使语言回归到了自然状态下交际工具的位置。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教学方式,自己比以前更愿意在课堂上开口讲话了”,96.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82.7%的学生赞同“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提高”。此外,在实验过程中,笔者认为教学游戏的展开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目的性原则。课堂发生的所有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游戏教学也不例外,必须紧紧围绕教学内容进行。 2.趣味性原则。游戏教学之所以能让教师和学生都感受到快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就在于它包含了游戏具有趣味性的特点。 3.参与性原则。游戏教学的参与性体现在让全体学生“动”起来,让每个学生都感受到与他人合作共事的乐趣。 4.纪律性原则。在游戏进行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说明游戏规则,做到整个课堂次序张弛有序。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将设计合理的游戏运用到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速度和理论的应用能力,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当然,笔者所想到的这些游戏方法只是游戏教学具体应用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游戏教学方式等待我们去研究和开发 贸易论文:论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及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摘 要:中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一直处于失衡状态,研究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中国服务贸易具有重要启示。本文依据最新的统计资料,针对中美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内部结构、地理方向和体制法规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提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中美服务贸易;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愈加汹涌的背景之下,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度变革,以金融及信息革命全球化发展为特征的科学技术革新浪潮正在推动世界服务业加速发展。如今服务业占各国经济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已达70%,中等收入国家接近60%,而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也达到40%左右。随着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发展,国际间的服务交换规模也在日益扩大,2009年,世界服务出口额达到了3.3万亿美元,数据来源于World Bank Database、BEA Database和中国商务部网站。 相比1970年的不足710亿美元增长了45倍,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贸易总出口额的1/5。同时,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服务贸易占比较大的国家在后危机时代较快地出现了复苏势头,其恢复速度快于依赖货物贸易的国家。由此可见,服务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流趋势已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中美服务贸易比较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服务业高度发达。2009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5.4%,表现出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强劲优势地位。另外,中国服务贸易也一直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势头,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年均增长0.6%,但由于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服务产品竞争力较弱,在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在整体服务贸易水平还是在部门结构等方面与美国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持续稳定,国民经济贡献度较高 服务业对美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大,以2005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美国GDP的70.93%,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72.47%。自1984年开始,美国服务业产值占当年GDP比重就已超过60%,可见,伴随美国服务业发展,其服务贸易在美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着。 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4 220.2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8 799.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3%。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3年间平均维持在28%左右,2004年达到30%并维持了4年,由于经济缓慢复苏,2009年小幅上升,达到33%。就服务贸易出口额总体而言,美国呈现上升态势,仅2009年有小幅下降。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 560.9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5 091.8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1.99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到15.4%,世界排名第一位。美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8年间平均维持在16%左右,仅1997年、2005年和2006年在16%以下,其余均大于16%,2009年明显提高达到19.2%。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其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1 659.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3 707.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2.23倍。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虽有小幅下降,但其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达到11.9%,世界排名第一位。 (2)中国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对中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小,以2009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中国GDP的42.6%,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33.2%。中国经济结构中,由于第一、二产业占较大比重,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致使中国服务贸易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其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522.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2 8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34.5%,是美国年均增长率的4倍多。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2年间平均维持在10%以上,2003年下降为9.57%并保持到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再次下降,降为8.7%左右,2007—2009年又小幅上升并维持在9%左右。就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而言,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仅有2009年相比2008年下降12.11%。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45.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28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25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为3.88%,世界排名第五位。然而,中国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仅是美国的1/4。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7年间由16.30%下降至11.91%,2008—2009年稍有上升维持在12%以上。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277.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582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7倍。虽然2009年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前十位国家中,中国是惟一与2008年相比没有出现下降的经济体(德国和英国进口额分别为2550亿美元和1600亿美元排名第二、三位,美德英进口额同比均出现10%左右的降幅),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为5%,世界排名第四位,但服务贸易总量只占到美国的1/3。 服务贸易结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各部门发展比较平衡 美国服务贸易自1971年起持续保持顺差状态。其中,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仅103亿美元,1997年则达到较高历史水平,增至902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7倍左右。2007年服务贸易顺差突破千亿美元,为1 296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 048亿美元,进口1 296亿美元。2008年和2009年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2009年服务贸易顺差额相比2008年虽下降了4%,仍达到1 384.2亿美元。 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出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运输和金融服务,其出口额各自分别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4.17%、17.63%、16.75%、15.65%和11.82%。同时,政府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通讯、建筑服务分别占比4.15%、3.18%、2.58%、2.09%、1.75%和0.24%,合计在15%以下。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保险服务,其进口额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 额的25.27%、21.62%、13.91%和11.31%。同时,政府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通讯服务分别占比9.64%、6.62%、5.01%、3.92%和2.09%,而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建筑服务比重较小,分别是0.45%和0.16%。综合美国服务行业进出口所占比重,各个服务部门发展符合美国经济特点,没有出现比重极大的部门,即部门间发展未表现出严重失衡现象。同时,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服务部门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突出,在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 (2)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各部门发展有所失衡 中国服务贸易在1984—1995年间保持小额顺差,1995年开始出现逆差,后进入持续逆差状态,并且自2002年开始逆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逆差更加显着。其中,2004年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最高值95.5亿美元,2004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呈现小幅缩小之势。但2008年和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分别达到115.6亿美元和296亿美元,2008年服务贸易逆差额比2007年增长51.9%,2009年比2008年增长56.1%。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逆差行业为运输、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和旅游,逆差额分别是230、106、97和40亿美元。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旅游服务贸易占比第一,2000年达到53.34%,自2004年之后呈现递减趋势。运输服务贸易占比第二,且在2000—2008年间占比逐年上升[1]。而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通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占比最小。可见,中国一直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传统服务贸易相比差距较大。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呈现逐年缩减趋势,如旅游服务部门,而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比逐年递增,尤其是咨询服务,2008年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12.33%。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分别是31.67%、22.75%和14.55%,合计70%左右。同时,咨询、保险与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分别占比8.52%、8.02%和6.49%,而建筑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占比2.75%和1.99%。通讯、金融、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占比较小,合计为2%以下。综合中国服务行业进出口占比,部分行业占比极大,中国服务部门出口出现严重不平衡现象。 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多元,涵盖多个经济体类型 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墨西哥、爱尔兰、法国、瑞士、中国和荷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出口市场,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55.19%。在前十大出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五席,包括英国、德国、爱尔兰、法国和荷兰,合计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27.77%。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百慕大、法国、墨西哥、瑞士、印度和爱尔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地,占美国服务总进口额的56.29%。在前十大进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四席,包括英国、德国、法国和爱尔兰,合计占美国服务进口总额的26.45%。事实上,欧盟、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和瑞士分别是美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 欧盟是美国服务出口最大的目标市场,2008年,欧盟27国进口美国服务项目占全美服务出口总额的37.3%。同时,欧盟也是美国服务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从欧盟进口服务的增长率也高于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增长率。就地区性而言,西欧和中欧国家是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伙伴,交易多集中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通讯服务。加拿大和日本是美国服务第二和第三大出口市场,分别占比8.71%和7.84%。加拿大与美国无论是地理位置、生活方式还是经济环境都有极大相似之处,因而加拿大不仅是美国服务输出的主要接受国,还是美国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这在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体现尤为显着。近年来,伴随着美国日益重视亚洲和环太平洋服务市场的拓展,韩国从1987年开始逐步成为美国生产性服务出口的最大国家,同时,新加坡、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服务市场增速很快。据WTO统计,2008年美国与中国双边服务贸易额为260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7%。其中,美国对中国服务出口160.9亿美元,同比增长13.3%;进口99.2亿美元,同比增长12.8%。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顺差额为6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 综合看来,欧盟、加拿大、日本、瑞士、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家在美国十大服务出口目标国之列,也是美国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国的一部分。可见,美国服务贸易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同时也包括墨西哥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市场多元化特点。 (2)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集中,侧重发达国家和地区 2008年,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出口市场。香港地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进口来源地。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集中在香港及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东盟各国市场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才有所提升。 香港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因素等特点,一直是中国服务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在旅游、运输、建筑服务和咨询服务方面体现尤其明显。在旅游服务方面,中国旅游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占比60%左右,其中香港地区是旅游服务中的最大进出口市场。在运输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也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占中国运输服务出口总额的33%。在建筑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不仅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也是中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东盟。此外,香港地区是中国咨询服务第一大出口市场,在咨询服务进口方面,香港地区和欧盟占据中国咨询服务市场50%的份额。近年来,伴随着东盟的日益强大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东盟不仅逐步成为中国货物贸易的主要市场,而且逐步成为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伙伴,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服务市场增速较快。与此同时,伴随中国经济增长,欧盟逐步超越美国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重要合作伙伴,在建筑、保险、咨询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方面贸易联系日益紧密。 服务贸易体制法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较健全 美国服务业长期保持的比较优势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与美国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密不可分,表现为美国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法规。鉴于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不能通过关税措施对服务贸易实施保护,所以一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规范对该国服务贸易发展意义重大。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美国服务贸易管理机构主要是商务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2]。其中,商务部负责服务贸易的具体管理工作,如统计服务贸易数据、制定服务贸易政策等,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具体参与和负责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谈判和协调等事务。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强大的谈判能力不仅能将有利于美国自身的贸易政策贯彻到世界服务贸易体系中,还能加强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执行与监督能力。第二,实现贸易促进和贸易救济相结合,在积极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的同时,能够快速针对服务进口及国外服务 企业对国内服务业带来的损害采取多种救济措施。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以国会和联邦政府行政命令为主[3],包括了对外贸易综合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对各个服务部门立法的相关条款和针对部分行业专门规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等,但是各州也会单独对服务贸易立法,如保险业和专业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法令就是由美国各州各自制定的[4]。此外,美国各州也会依据自身优势行业制定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如针对证券交易、企业产权等方面分别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商标法》等。 (2)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究其原因是中国经济结构存在失衡,配套的立法工作没有快速、全面展开,导致中国还未形成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所以,改革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服务贸易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战略和政策主要由商务部通过服务贸易司具体制定和协调,隶属于商务部的服务贸易司还承担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双边及多边国际谈判等事务。但在实际中,以上大部分工作是由中央其它部委及地方政府执行。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服务贸易整体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衔接不到位,降低了服务贸易管理效率,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与国际市场接轨。第二,多头管理现象导致中国对服务业的划分标准、统计口径等缺乏统一性,这与世界发达经济体间缺乏一致性,在贸易往来中易引发摩擦[5]。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核心,以国家颁布的外资法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部分制定的具体规定为支撑,具体规范中国服务市场。一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比中国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中国虽然在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海商法》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但互联网通讯、电子商务等许多领域仍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之间,仍然存在有漏洞、有矛盾的现象,这严重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综合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服务贸易的领先优势来源于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间已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态势。具体而言,美国高度发达且结构合理的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并保证了美国服务贸易的全球持续领先地位。服务出口的不断扩大吸引了国际更多资本和人才流入各个服务行业,这样既有利于先进技术和各个生产要素有效结合,保证了服务业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也进一步推动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美国服务贸易在原来基础上逐步趋向于服务贸易方式的网络化、服务贸易内容的广泛化和多元化以及服务贸易区域的国际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简言之,就是“国内经济领先—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发展”的循环路线。当然,美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与健全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业立法是分不开的。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全球服务贸易虽然有所波动,但就服务贸易本身而言,其受到世界和国家经济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小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国际金融危机只是暂缓了各国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将会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 国内外诸多学者研究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搞活经济,增强经济的灵活性,这样能有效应对外界冲击,实现经济结构的平衡发展。通过此次危机,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贸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世界产业结构将继续作用于服务贸易,驱动其快速发展。第一,随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加快,国际产业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将持续扩大。一是服务业较不发达的国家,其转移重心将从制造业转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二是服务业发展有一定水平的国家,其服务业转移重心更倾向于从劳动密集型转向金融、保险和咨询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这些服务业也会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第二,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更加细化,许多原本依赖于制造业的服务行业逐步独立出来,使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世界范围内能源竞争加剧,环境问题日趋严峻,这给世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服务贸易自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经济贡献度、吸纳就业人数多的特点正好符合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新动力。 因此,危机过后,伴随着各国越来越重视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当前以货物贸易及传统服务贸易占较大比重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球服务贸易结构将更加平衡。 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此次危机中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促使发展中国家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并逐步开放各自服务市场,涉及旅游、运输、保险、咨询、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服务市场,吸引外国资本和国际人才注入本国服务业,通过提升行业资本构成和人力资本构成,全面融入到全球服务市场中。近年来,亚洲地区普遍的开放性政策为亚洲各国自身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机会,推动亚洲地区逐步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市场。后危机时代,无论是各国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开放服务市场,还是外部因素作用被动开放服务市场,毋庸置疑的是世界各国服务业将更加开放,各国将逐步实现“服务业—服务贸易—国内经济”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格局。 伴随着服务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逐步开放,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服务业竞争力差距较大,但这种差距最终会越来越小。为了扩大服务市场份额,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服务市场上,伴随着服务提供者逐渐增多,出现同一市场存在多个服务提供者的局面,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 当代国际贸易已经从原来传统的货物贸易拓展到了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更广泛的领域。同时,伴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日益突出,服务贸易成为各国政府贸易保护的重点领域。第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相关服务业,服务业整体开放度不断上升,伴随全球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业各部门间融合度不断提高,新的服务贸易摩擦应运而生,这些摩擦不仅来源于发达国家,也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第二,由于国际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的复杂化、服务范围的广泛化,世界服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保护本国银行、保险、信息等敏感部门免受外来竞争纷纷设立贸易壁垒。第三,危机过后,在世界经济从衰退走向缓慢复苏的进程中,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进程的差异性,部分国家为提高国内就业率和保护国内市场,贸易摩擦也从货物贸易各项产品向服务贸易单个部门及整个行业 扩散,这对未来产业遭受损害埋下隐患,由此进一步体现出服务贸易壁垒广泛化的趋势。 后危机时代,无论是世界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导致的服务贸易摩擦增多,还是由于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经济和国内市场设立服务贸易壁垒,其涉及服务业内容将更加广泛,服务贸易壁垒将更加普遍。 三、后危机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全球进入后危机时代,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的背景下,中国应依据国情,加快国内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缩小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在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的同时,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提升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1.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强化微观主体竞争能力 中国无论是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力度,还是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拉动力度均不足,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无论是出口方面还是进口方面均较弱。因此,中国若想从根本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竞争力,缩小与美国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必须从提高微观主体竞争力着手,在加大服务业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力度的同时,重点关注服务业人才培养。第一,加大服务业各部门技术投资,鼓励自主创新。技术投资具体表现为相关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经济技术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等,为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此外,在引进先进技术过程中,服务业不能一味引进而不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保证科学技术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所以,结合中国自身经济特点,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再创新,真正达到“科学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三者的循环效应。第二,注重服务业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先进技术的引进必须与人力资本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才能促使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发挥出来。因此,一是针对中国现有服务人员进行多层次培训,多渠道设立职业培训机构。二是依据中国服务业从业人数特点及其分布状况,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调整高等院校及职业类院校相应专业设置。三是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引进高级短缺人才。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培育、人才引进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专业服务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缩小国内服务贸易逆差,把握服务业开放速度 服务业拉动经济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服务业只有个别部门如旅游、运输、建筑等发展突出,大部分行业及部门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和资讯类等新兴服务业表现尤为明显。所以,中国应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为目的,积极扩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的同时,分层次、有重点地开放中国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6],并控制服务业开放速度。第一,维持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固有优势,积极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一是加大传统服务部门的营销力度,提升传统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提高传统服务部门对经济的拉动能力。如将旅游和文化相结合,衍生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产品,借助中国丰富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服务贸易出口。二是重点发展运输服务贸易中的海运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来源,而海运服务贸易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2003年开始这一比重就已超过60%。伴随着中国海运运力的快速上升,积极调整海运结构,加大海运领域国货国运的比重,在遵循海运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下,政府通过引导海运企业联合与重组,提升中国海运乃至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第二,适度开放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掌握服务业各部门开放速度。一是适度开放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开放的同时,完善这些行业的竞争机制,提高其在市场机制下承受考验的能力。同时,通过采用和引进国际标准,促进国内智力、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相关标准的规范化。二是关注经济安全。服务业掌控大量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进流出,影响着国内市场的稳定。如果本国服务业尚未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过快开放可能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在服务业开放的问题上,做到履行承诺但不做出超承诺的让渡。 拓展服务贸易地理方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出口市场,还是进口来源地都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呈现市场单一化特点,这对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寻求大发展极为不利。一旦贸易伙伴中个别区域经济遭受严重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业必定受到牵连,这将阻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有效扩大市场半径,并拓展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有效地分散服务贸易市场过于集中和单一的风险。第一,对于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应强化其所涉及的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如在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主要服务合作领域包括医疗、教育和会计等服务业,因此中国要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侧重点的不同,合理利用区域贸易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中国卫生医疗、教育和财务会计等服务业的发展。第二,对于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与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和挪威等,一是在谈判进程中,加强并拓展服务业合作领域,保障双方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做出重要承诺。二是积极推进谈判进程,争取早日实现自由贸易区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使双边服务贸易额迅速增长,实现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第三,对于那些尚未与中国建立优惠制度安排的国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启动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如在金融、保险、咨询等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中日本和韩国与中国有诸多合作,且日韩双方在以上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所以,中国在积极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基础上,需重点关注日韩具有优势而中国缺乏竞争力的相关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完善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并不符合GATS要求。因此,制定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法规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服务贸易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言,实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性,同时,在贸易救济政策制定方面,经过全球经济危机后,更应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第一,从中国国内经济和就业增长出发,优先制定那些有利于环境、信息、能源、卫生医疗、交通物流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这些代表新经济的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无论是对现存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还是新制定相关政策,需要通过引入国际竞争政策推动这一进程。第二,完善现存服务贸易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是针对服务贸易风险分布的主要行业,及时跟踪国外相关产业及部门的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某些行业进行知识产权调查的动向,迅速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从商务部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的顺利传递,同时实现预警信息从地方向中央政府的有效反馈。二是针对国外对中国服务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不合理、不公正做法,中国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应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 司法制度进行申诉。三是中国政府应积极争取国际谈判主动权,要求外国取消具有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同时,对国内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和敏感性服务业制定具有保护性质的法律条款,达到保护国内服务业和就业的目的。 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人才素质及能力构造探讨 [摘要]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是一般素质要求和特殊素质要求的总和,一般素质包括所有人才都应该具备的思维、知识技能、身心道德、创新特质等因素,特殊素质包括通识性知识、全面的素质和综合的能力。 [关键词]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结构 一、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的界定 20世纪70年代,戴维·麦克利兰(DavidC.McClelland)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素质(Competency)的概念,认为素质是指和参照效标存在因果关系的个体的深层次特征,深层次特征包括深层的动机、特质、自我概念、社会角色和浅层的知识与技能。陈仲庚教授以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两个重要命题“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向人生成”为基本理论框架,对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审美·思维、知识·能力、身心·素质这三项六款对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而言,是一个较为全面而充分的结构体系,这也是应用型人才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结构。以此为基础,结合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特点,本研究认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应该包括思维、知识技能、身心道德、创新特质,其中思维是最核心的素质。 应用型人才是相对于理论型或学术型人才而言的,其本质特征是具有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其行为特征是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活动而不是机械的模仿和简单的劳动,它是建立在“应知”基础上的“应会”的智能行为。因此,应用型人才不仅应该具备可塑性的知识技能、良好的身心道德素质以及应用知识进行科研、技术创新和知识更新等综合性能力等一般素质,而且应该具备以“通识”为目标的专业基础理论、宽广的知识面、综合性的能力和全面的职业素养等特殊素质。特别是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应用型人才更加需要具备这样一些特殊的素质和能力。 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的共同作用便构成了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鉴于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可确定为:不仅要掌握“必要够用”的国贸专业理论知识、基本的国贸专业实践技能,拥有良好的身心道德素质和较强的道德意志力量等一般素质,关键是要具有通识性的知识、综合性的能力以及全面的素养等特殊素质。 二、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一般素质和能力结构 1.思维。在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一般素质中,思维是最核心的要素。思维能力虽然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心理学概念,但在人类活动中,它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一,思维是人类从理性上认识世界的工具,没有思维,人类就不可能系统认识世界;其二,思维具有对其对象包括思维主体进行评价、调控与决策的实践作用。就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来说,必须具备清晰地认识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的能力,能对其进行准确评价并进行正确决策的思维能力。这一能力的提高与思维方式是密不可分的,一般而言,思维方式包括哲学思维方式、一般思维方式和个别思维方式三个层次。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只有全面掌握并综合运用这三个层次的思维方式,才能使思维能力和思维效果真正得到提高,才能更加高效地处理各种国际商务问题。 2.知识与技能。对于任何专业的人才,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技能是知识运用的结果,掌握知识有助于技能的形成和提高;技能的运用,又会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为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知识准备更好的条件。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应该掌握的知识是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在该领域应该拥有的事实型与经验型信息,为顺利完成自己的工作和职责所应理解的东西,包括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关联知识等。技能则是其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完成某项具体工作的能力,例如,运用经贸理论分析解决国际贸易相关问题的能力、商务谈判技巧、市场调查能力以及完成国际贸易各项业务流程的能力等,这些技能可以通过重复性的模拟实验、实训或其他形式的体验来逐步提升。 3.身心与道德。在人全面发展的各因素中,身体素质应该是最基础的载体,也是其他各种素质赖以生存和提升的基础。一个拥有健康体魄的人在组织能力、定向能力、动手操作能力、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学习和竞争的能力方面都会更强。而一个心理素质良好的人,会有正确的信念追求、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能够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我,很好地把握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正确地对待自身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自我。道德修养是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人们思想和行为中的表现,具有社会思想指导性。古人云:“有才无德,其行不远。”每一个人成才的方向和目标,都应该是和社会需要紧相连的,脱离了为人类造福,为社会做贡献的思想,人的才干就会受到抑制。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而言,以后主要从事的是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工作,面临的将是更加复杂的环境、更加复杂的工作甚至更加复杂的人群,所以拥有强壮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全面发展的个性、积极的情感、坚强的意志以及很强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道德修养是非常重要的。 4.创新与特质。创新能力是人们运用一切已知信息和科学知识,开展能动思维活动,产生某种新思想来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的一种能力。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创新能力是指对国际贸易业务的开拓创新,对外贸实践技能的创新,而不是指贸易理论研究的创新,也可以说,这是更高层的实践能力。这种创新能力是在素质教育中通过各种知识技能的积累、综合、升华而逐步形成,在贸易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概括而不断提高的。特质是个性身体特征对环境和各种信息所表现出来的持续反应。既然人们是根据他们的特质与世界抗衡的,那么人们的特质就要把各种经验组织起来激发并指导他们的行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要在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中面对复杂的对象处理复杂的国际商务问题,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特质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随机应变、灵活有效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开拓创新驾驭国际市场是非常必要的。 三、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特殊素质与能力结构 1.通识性知识。“通识”不仅仅要求知识的掌握面要宽,而且要求对知识的运用能够汇通、融通和变通。通识性知识有助于人的生活、道德、情感和理智的和谐发展。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不应该单单只掌握专业知识或与从业相关的知识,而是需要掌握覆载人类知识主要领域的综合知识,这样才能将学习的重心从现成知识的接受,挪移到综合性的判断力、获得知识的能力、广阔的视野和终身学习的态度的陶育上,才可以成为具 备远大眼光、通融识见、博雅精神和优美情感的高级国贸应用型人才,这也是当今社会最需要的人才。 2.全面性素质。全面的素质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显性素质外,还包括身心、特质、职业素养等隐性素质,隐性素质支撑着个体的显性素质,并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个体全面健康的发展,所以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素质的全面性首先就体现在更加全面的隐性素质上,而隐性素质又是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实际作基础的。因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首先得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康的身心素质可以增强对人际关系的适应性和心理调控能力,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必然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挫折,必须具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获得挑战挫折的勇气。 3.综合性能力。康德曾说:“人的目的是‘做人’。”因此个人的综合能力不仅仅是“做事”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做人”的能力。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而言,首先要具备“做人”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交往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全方位沟通及带领团队协同作战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做事”的能力不仅包括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职业驾驭能力、理性分析能力等,而且还必须具有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未来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育重点 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各高校在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培训等显性素质上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而在身心道德、创新特质等隐性素质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在未来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中,应该将重点放在隐性素质的提高方面。 1.道德境界的培养。柯尔伯格认为在“无律”“他律”及“自律”之后,还有一个“普遍性伦理学原则”阶段。黄富峰认为,在普遍性伦理学原则阶段的德育内容应该注重德育主体道德境界的培养。高校德育应该注重德育境界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对社会思想和道德知识的体悟最终实现在行为上的道德和谐性。大学生的道德境界培育是高层的文明教育和完备的人性教育。作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掌握系统的德育知识,更需要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等大气的人格。所以,除了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通过公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之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作用,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促使学生了解社会,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在实践中感悟,真正把社会思想和道德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行为。 2.个性特质的塑造。个性特质的塑造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基本途径,它以尊重个体为前提,把握个体的个性特质,因势利导,扬个性之长,弃个性之短。个性特质的塑造对个体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以适宜的教学情境为基础,在这一教学情境中教师要充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个性差异,开展自由联想思维训练,鼓励学生发挥他们的个体优势潜能。在这一过程中,自由教学体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由教学包括教的自由和学的自由,教的自由是教师选择教什么、如何教、何时何地教的权利,学的自由包括“选择学什么(选修课程)的自由,决定什么时间学和怎样学的自由,以及形成自己思想的自由”。自由教育是遵循人“自由自觉的活动”本性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启发学生自由思维,引领学生进入一个为满足自己对新知识的好奇而自主学习和创新的境界,乃是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 3.心理素质的提升。心理素质的提升首先要从自我意识的训练入手,自我意识是对自己身心活动的观察,是在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监控三种心理要素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中发展而成的。因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心理素质的提升要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实践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应该放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各种标准化测试让学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和心理状况;第二,通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设置一些心理素质训练的环节,引导学生体验自我内心情感;第三,通过模拟的国际贸易实践活动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工作团队中的地位及作用,并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监督自己的思想语言和行为,不断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言行。 贸易论文:金融危机冲击与中国对美国出口贸易变化 摘要:本文选取2000年第一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的季度数据,在对常规的需求途径和汇率途径扩展之后,运用Johansen协整检验对我国对美出口与美国GDP增长率、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以及实际有效汇率、加权实际有效汇率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对美出口与以上变量均具有长期的均衡关系,其中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加权实际有效汇率的弹性系数很高,这表明仅凭传统的需求和汇率途径已经不能很有效地说明我国对美出口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需求;汇率;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 一、引言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进出口贸易大国,是美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由于和美国经济互补性强,中美贸易对我国经济和美国经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美国进口商品中有近1/6是由我国向其出口的,换一个思考角度,我国出口贸易总量的1/5是向美国市场出口的。出口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誉为国民经济的三架马车之一,因此在危机背景下研究中国对美出口就显得很有意义。裴平,张倩和胡志锋(2009)基于月度数据做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选取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失业率、股市总市值以及中国前十大出口伙伴的加权人均GDP度量金融危机的影响,结果表明人均GDP下降和失业率增加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很大。田苗(2009)运用VAR模型分析了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冲击,最后得出美国 GDP的增长和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动是拉动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动力。叶珊(2009),孙晓琴,黄怡伟(2010),金洪飞,万兰兰,张 翅(2011)也有类似的研究。 总结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在研究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传导的文献中,收入途径和价格途径是主要的传导途径。曾忠东,谢志超,丁巍(2012)对这方面的研究比较详尽,他们认为由于中美两国之间的互补型贸易关系,贸易溢出效应在危机的传染中作用明显,通过对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的比较研究后发现,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贸易溢出的价格效应显着,收入效应较小。但是很多文献一般就需求论需求,在建立模型时忽略了危机的内因以及美国需求的具体情况。本文考量了这些因素后,选取家庭净资产以及利率代表的信贷额度作为需求路径的补充。本文认为消费信贷和家庭净资产指标对于需求路径的研究具有代表意义,一是做为本次危机的直接内因这个意义上来说的。二是因为这两个指标在危机前后最大程度地调控了美国的消费需求,乃至总需求。此外,这些研究大多只涉及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效应,即从价格变动对贸易影响的角度研究汇率问题,缺少对人民币升值带来的价格替代效应研究的文献。本文根据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爆发后特殊走势,在对汇率问题的研究中加入了替代效应的研究。 二、需求和汇率途径的扩展分析 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概括为需求传导、汇率传导、价格传导和贸易政策传导四类。结合本文引言部分的分析可知,本文主要从需求途径、汇率途径做了分析。[论文网] 一、需求传导路径的扩展。需求传导路径是最直接的路径,一般一国发生经济危机,该国经济增长放缓乃至产生倒退,消费和投资的急剧下降抑制了进口,从而对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带来影响。针对2007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我们更加需要关注此次危机中美国家庭资产存量的变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金融证券和住宅构成了美国资产存量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危机前美国家庭净资产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从2004年第一季度的50188(十亿美元)到2007年第一季度的66724(十亿美元),短短三年时间就增长了33%,每年的增长率接近10%左右。做为美国家庭财富最主要组成部分的房产和有价证券在此次危机中的巨额缩水无疑是整个需求传导路径中的重点。此外,个人信贷利率高低做为消费信贷松紧的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调控了消费需求的大小。美国是消费驱动型经济,消费支出占国民经济的70%。所以也有必要在需求路径中加入个人贷款利率指标以考察其对我国对美出口的影响。 二、汇率传导途径的扩展。危机爆发国货币的贬值是危机的必然结果。一方面,贬值使得危机国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下降,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挤压了其它国的出口;另一方面,危机国的贬值使得其进口我国商品的相对价格上升,价格上升使得我国出口商品受到该国进口市场的挤压,这也降低了我国的出口。为挽救危机带来的经济衰退,美国政府实施了两轮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低利率政策的又一后果就是引导资金流向高利率国家,我国就是一个很好的去处。利差再次制动了汇率机制,造成人民币升值和美元贬值。此外,美元的贬值虽然是对全世界所有国家而言的,但是基于汇率制度和国家实情的区别,这种贬值程度的大小也是相对而定的。基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币近几年来的强势,人民币和美元的相对变动叫其他国家更大。由于竞争国的存在,需要也有必要考虑竞争国的汇率变动情况,正是基于此分析,本文选取了以下六个国家的有机有效汇率做为比较考察的目标,它们分别为巴西、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墨西哥、哥伦比亚以及新加坡。选取这些经济体的理由是:与美国贸易密切、贸易额大、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相同。 从图1可以看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和其它对美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之前一直保持着相同的走势,在危机后,我国实际有效汇率和黄线表示的其它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在走势上明显不同:我国对美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爆发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下降后迅速走高;其它新兴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后也经历了一个下降的过程,但其始终没有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 图1 实际有效汇率和我国对美出口总额 数据来源:实际有效汇率指数来自IMF数据库;对美出口总额来自美国经济分析局并以2005年第一季度为基期,单位十亿美元 三、模型的建立和实证分析 (一)模型建立 本文模型建立的前提是扩展的需求理论,在运用广泛的非完美替代品模型中,假定消费者具有同质性偏好,不考虑劣等品和进口国内互补品的情形,那么解决了消费者效用优化问题之后,可将进口需求表示为进口国收入水平、进口商品的自身价格以及其进口国国内替代品价格的函数。在需求函数具有同质性的假定下,可将出口需求数量改写为进口国实际收入和出口商品与进口国内替代品相对价格的函数(章艳红,2009)。依据前文的分析情况,本文在基本的需求价格模型加入了家庭资产存量和利率因素,并用美国的实际GDP增长率代替实际GDP。为了考察汇率的替代效应,在对美出口总方程中加入了新兴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最后建立如下模型: (二)样本数据的来源及处理 笔者选取数据样本的时间段为2000年第一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并均转换为以2005年第一季度为基期的实际值,同时对含有季节性变动的数据样本进行了X-12季节性调整。有效实际汇率数据jjr均来源于IMF数据库;中国对美出口总额数据(dmck);美国家庭净资产数据jzc、个人贷款利率数据ll均来自美国圣路易斯联邦储备银行美联储经济数据库。美国的进口数据dmck经相应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处理得到实际值;家庭净资产jzc的实际值有名义值除以GDP平减指数得到。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对美出口冲击的实证分析 1.ADF单位根检验 对相关数据进行平稳性单位根检验,只有各个变量通过ADF单位根检验,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协整分析。检验结果如下表所示: 如表1所示,通过 ADF 检验后可知,原变量在5%的水平下均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原变量是非平稳的,但在经过一阶差分以后,差分后的变量在5%的水平下均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差分后的变量是平稳的。原变量均为I(1)过程,一阶平稳通过ADF单位根检验,说明变量之间有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2.Granger因果检验 虽然逻辑上确定了汇率、经济增长率以及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和我国对美出口之间的关系,但真正明确中美实际有效汇率、美国的经济增长率、美国家庭净资产以及个人贷款利率是否是导致我国对美出口变化的原因,我们需要用到“Granger因果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的原理很简单,就是运用F统计量来检验变量X的滞后值是否对Y有统计意义上的显着影响,如果该影响是显着的,那么称X是Y的“Granger原因”。 按以上原理做Indmck与Injjr,Injzc,Inbeer,gdpzzl,ll 的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汇总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在0.05的显着性水平下,Injjr,Inbeer,Injzc,Inll,gdpzzl都是导致Indmck变化的原因。这也证明了美国经济增长率、人民币有效汇率、竞争国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家庭净资产以及进口国国内个人贷款利率的变化确实会对中国对美出口产生影响。同样,表4-2b的结果也表明在0.05的显着性水平下,Injjr,Injzc,Inll,gdpzzl都是导致lnzjk变化的原因。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明,总路径各方程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确实存在与前文分析相符的逻辑关系。 3.协整分析 前面的单位根检验表明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可以对变量进行Jonhansen协整分析,并得到Indmck、Inzjk、Inbz的协整方程如下: 对其残差项的单位根检验表明方程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有效的协整关系,代表了各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从协整方程5-7可以看出,GDP增长率、家庭净资产、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和我国对美出口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家庭净资产的长期影响最大,其弹性高达2.06,加权实际有效汇率的弹性也高达1.51,gdpzzl的长期影响系数并不大,只有0.17。我国实际有效汇率和美国个人贷款利率和我国对美出口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其中个人贷款利率的弹性高达4.13,是所有因素中长期影响最大的。对于汇率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很多文献有不同的结论,本文的研究结果还是符合经典理论的,汇率对我国对美出口的影响明显,实际有效汇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也即美元相对于人民币升值1个百分点,其进口下降0.66个百分点。 四、政策意见 为了应对目前并不明朗的美国经济变化和人民币的升值问题,确保我国对美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笔者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扩大内需,适度调整对外需的依赖 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美国需求各部分冲击均会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危机使我们意识到片面强调出口并不能取得长远稳定的发展,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所以,今后的主要任务还是扩内需,内需才是一个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保障。如果国外需求的下降是我们掉转方向的制约因素,那么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是内需扩张的有利因素。 (二)确保人民币币值稳定 从本人的研究结论看,我们更需要注意人民币汇率的替代效应带来的影响,警惕其它国家的低汇率政策。在当前外部经济环境并不乐观的前提下大幅度提升人民币币值有很大风险也没有必要,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按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此确保我国出口贸易的稳定发展。 贸易论文:论化工品进口贸易中的风险管理 前言 当下风险管理研究还处在一个比较狭小的范围之内,仅仅停留在在企业的财务风险预算、金融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风险等领域,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研究属于国际贸易之间的进出口能源的风险管理还在少数,大多数国际当中的进出口公司,在对待风险管理这一问题上,依然还在摸索探求阶段,只有很少数大的企业集团,在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之后,形成了一套适用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论,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刚刚起步,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是风险却每天都在发生,对于所有的进出口公司来说,当务之急是找出一套切实可行、适合于企业运行的风险管理方式,从而解决现有的危机,从而提高公司的生存质量。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笔者结合多年经验就化工品进口贸易中的风险管理为主要探讨方向,从现状、类型、问题和解决方法入手,为大家细致的分析一下。 一、化工品进出口贸易特点 (一)化工品贸易形势良好,进出口高速增长 化工品贸易快速增长,2003年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最好的年份,之后逐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化工品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保持贸易逆差 化工进口规模继续扩大,进口数量增长是引起进口进口贸易用汇增加的主要原因。化工品出口额仍靠数量拉动,使得占半数以上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同时一部分化工品进口价格下降,减少进口用汇,两相抵消,实际进口用汇净增长,进口产品仍集中在高分子聚合物和有机化工原料上,这部分产品仍不能满足国内需求,需大力发展。 (三)国有企业在化工品贸易中仍占主导地位 在化工品进出口贸易中,国有企业一直是最重要的力量,其出口额与进口额都占总额的一半,三资企业是进出口贸易的另一个主要力量,比重仅次于国有企业。从发展速度看,私人企业化工贸易增速成倍增长,独占鳌头,在出口方面,集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增速高于国有企业,进口方面,国有企业增长速度居第二位。但目前化工品的进出口额的增长仍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推动。 (四)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是化工品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的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60%左右,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30%左右,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快于进料加工贸易增长速度。 二、化工品进口业务的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贸易自改革开放到二十一世纪以来,产生了巨大的发展,风险因素也在这一过程中增多。贸易企业化工品出口业务风险管理的行业现状呈现除了四种特征:第一,贸易经营企业数量大,情况多变。其中国有大中企业、私营企业、集体所有制等不同经营模式企业,无法在管理上统一。第二,外贸行业风险管理没有专业机构做出规范和管理,我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在贸易中的工作重点都投放在贸易发展上,疏于风险管理问题,一直都没有法规、意见做出明确规范。第三,现阶段贸易企业的分析、控制、管理还都是由企业自身完成的,不同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运用的方式也不同,虽有针对性但缺乏统一规范。第四,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观性较大,科学性较低。在大部分的贸易企业中风险管理的部门、人员等都没有形成专业化,在进出口贸易业务时,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防范、规避、转嫁、管理上就存在较大的主观和随意性,规则和制度不能够统一。 三、化工品进口贸易主要风险类型 我国全球化经济不断发展,外贸企业贸易业务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主要由合资经营、对外投资等组成,外贸企业就面临许多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在化工品进口贸易中风险主要有五种:1、由于外方违约造成的信用风险,国际贸易双方处在两个国家中,交易中交货与付款就不能同时进行,贸易中就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造成信用风险。2、卖方供货不及时、无货等情况造成市场风险,贸易环境对交易的限制,卖方由于种种原因延迟或不交货,就会给国内的企业造成损失。3、卖方与用户串通欺骗商造成经营风险,外贸企业在没进行资质审查时就进行交易,通常第一单贸易都很顺利,建立了信用之后就会进行骗取,然后逃跑。给贸易企业带来风险,近年来时常发生。4、在贸易中多种付款方式带来的商业信用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一般为即期、远期、托收、信用证、预付、后附等多种形式,每种方式都存在风险。5、作为化工品来说,其自身的易燃易爆属性限定了其运输当中的风险性,同时也加大了仓储的风险性。 四、化工品进口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多数的外贸企业化工品进口中风险管理不符合规范,每年的经济损失都十分严重,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风险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时,条款不清晰明确,给履行时带来隐患。国际贸易中遵循的通则,在实际的贸易中不同国家的贸易买卖合同就会出现差异,矛盾主要是各国法律及对合同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贸易中我国企业对外国法律体系不熟悉使得合同纠纷解决带来了风险。 2、进口贸易中另外两方的资信调查不清晰,将会增大信用风险。进口企业不但与外国的客户贸易进行国际买卖合同的签订,还同国内企业签销售合同,明确两家企业的资信情况就十分重要,然而外国的中小企业调查就十分困难。 3、国际市场的多变,化工品市场行情情况的把握就相对困难。自2008年石油化工品价格大起大落,即使资深专业人士也无法准确判断。判断时不仅要了解化工品本身,还有对整个产业链及有关因素有一个宏观的认识。 4、在运输物流中控制有限,使得产品在运输中出现灭 失风险。贸易中流通环节是十分重要的,这个过程中风险较多,不好控制。流通中的准备货源、确认货物发货情况、货物运送接收、整理储藏这些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执行。当下外贸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或保险转嫁,通常情况下会严格控制进口贸易当中的风险因素,做好对其流程当中的全方面控制,防备其在输送过程当中因认为火天灾等种种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5、缺乏对货控制权,经常在货权转移的过程当中发生风险。在现有的进出口贸易当中,货物的所属全,也就是货权是非常重要的事项,所以这一问题也是进出口贸易当中最为常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掌握货权的一方在进出口贸易当中占主动权的比重值较大,掌握好了货权,就可以在通常贸易当中无限的缩小风险。一般来说,为了保障货权的主动权以及进出口贸易的主动性,国际间的贸易网来通常会采取款到发货这一原则,而并非是通常情况下的货到付款,这就牢牢把握住了控制权利,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利的资金保障。 6、报关、商检这些规定的检查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问题。当进出口贸易成功抵达货港后,就面临着申报以及规定商检等必要流程。这时管理方如果申报不及时,就会造成货物停滞、违规处罚、附加货物港口管理费用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耽误了货物出港运输的时间,也造成了一定的现金损失。 7、在国际贸易当中,并非仅仅在细微处造成贸易风险,有时一些大的宏观控制环节也经常会出现风险,比如反倾销与汇率问题等。由于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是国与国的交易,这时就会出现货币兑换的问题,而货币兑换往往会伴随着汇率风险。我国的贸易一般面对非欧洲国家时,一般采取的策略是美元报价,面对欧洲时则直接采用欧元报价,但在外币兑换的过程当中,常常由于拖沓、繁琐,经常会造成“等待”风险,即外汇结算值的变化。这一风险随着近期来人民币的不稳定增长,显得越发严重。 8、不可逆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这一风险的最为有效途径就是产品货物投保。 五、应对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各类风险的管理方法 对于上述化工品进口业务中的风险问题,基本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法进行较为有效的管理: (一)建立公司专职风险管理的决策和管理机构 应挑选进出口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组建专职风险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范畴,并尽可能地提高该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度。 (二)实施客户资信调查制度,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 特别是较大数额的贸易项目,在动态的资信调查的前提下,还要考虑采用保险、担保甚至是国际保理等手段,将风险转移或分散。特别在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当外经贸企业使用自己的授信额度开立信用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用户部分保证金必须到账。2、其余部分货款在信用证到期前几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账。3、如用户逾期付款,外经贸企业对货物应有处置权。4、如是远期信用证,则必须是担保提货或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三)建立详细的用户来款台账制度 在财务早已经电算化的今天,为化工品进口用户建立用户来款台账制度是风险管理所必须的。进口业务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用户的来款及结算都是滚动进行的;在某一时点上,财务的账务上难以直接真实反映用户货款收回的全部实际情况。 (四)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在公司内部建立的客户信息系统里,对逾期付款的用户,都应对其亮起黄灯,以提醒业务人员,同时提醒风险管理机构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更为严重的则亮起红灯。 (五)将进口业务流程细分,使业务人员分工专业化 现在许多进出口公司采用的是一个业务人员“全程包办”一项进出口业务的全流程。这种作法弊端甚多。 六、结束语 从国际角度看,所有的进口贸易风险管理制度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多方面的协作以及共同研究。从国内角度来看,我们当务之急是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进口贸易与国际接轨的风险管理政策。所以在这里笔者呼吁,在面对进口贸易风险管理这一问题时,我们一定要从其根本的现状入手,分析其当下所处于的时期以及将要面对的问题,针对问题认真仔细的划分出风险类型,善于总结经验以及归纳风险处理方式,并最终针对这些问题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式,并将这些方式归类成型,形成一套适用于发展适用于生产的风险管理制度。 作者简介:孙治秋(1984-),男,汉族,天津人,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南开大学世界经济 贸易论文:对于贸易开放发展影响研究 一、引言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地区发展差距成了理论和实践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如图1所示,用各省人均实际GDP变异系数衡量的地区差距除了1996—1997年出现了从0.6078到0.6014轻微的缩小和2006—2007年从0.6754到0.5849较大幅度下降外,90年代以来一直在近乎直线上升,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地区差距最为显着的国家之一。而与地区差距变化趋势相对应的另一个现象是我国的对外贸易除了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前后出现回落甚至负增长之外,在这期间也一直发展十分迅速,从贸易总额来看,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增长了近30倍,而单从出口额来看,增长了30多倍,年平均增速分别23%和27%,如果除去亚洲金融危机前后三个年份来看,年均增速可达30%以上;从贸易依存度来看,从1990年的30%上升到了2007年的67%,如图2所示。从以上简单的描述性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对外贸易发展与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有着十分类似的变化规律,那么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吗?目前这方面的实证研究文献还是比较丰富的,但是已有的实证分析也明显存在一个不足的方面是对于贸易开放影响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机制分析的较少,尤其是定量的分析更是鲜有。大多数分析的是外贸与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相关关系或外贸对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贡献度。因而本文认为尝试借用MarcelaGonzálezRivas(2007)的分析方法,从各个地区的要素禀赋与贸易开放相互作用的角度定量分析贸易开放是如何影响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依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际意义。本文其余部分是这样安排的:第二部分是对相关理论与实证文献的简要回顾;第三部分介绍本文应用到的理论模型;第四部分是对变量、数据和方法的说明;第五部分是对结果的分析;第六部分是简要的结论和政策含义。 二、相关理论与实证文献回顾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在技术外生条件下,在资本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的规律作用下,即使地区之间没有要素流动,没有贸易,落后的地区其资本增长也将会超过富裕的地区,从而最终会导致地区收入差距的收敛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因此传统的经济理论无法解释对外贸易发展往往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相伴相随这种特征事实,转而他们求助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强调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之源,而贸易则是国际技术外溢的重要渠道,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也同时认为,东道国的R D投入与人力资本状况是影响本国技术创新和获得技术外溢效应的重要条件,也即存在“门槛效应”(EatonandKortum1996,YukoKinoshita2000,ReddingandReenen2000,Xu2000,CaseliandCole-man2001,Keller2002)。那么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如何来分析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呢?如果我们考虑到一国内部不同的地区其要素禀赋往往不是平均分布的,这样的结果是不同的地区从对外贸易中获益就存在不同,达到一定R D投入和人力资本水平的地区受益多,经济增长快,而没有达到条件的地区则受益少,因此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一般预测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将是扩大一国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而新经济地理理论对于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KrugmanandLi-vasElizondo(1996)建立的三区域NEG(新经济地理)模型认为,在经济封闭时,由于前向和后向联系效应,一国国内的经济活动是趋于不断集中的,因而地区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然而当国家走向开放时,情况将发生变化,此时国内企业的投入产出更多地依靠国外,而与国内的联系减弱,也就是向心集聚力将减小,同时由于国内城市集聚成本的增大,导致制造业的分布从城市向周边地区扩散,地区收入差距将减小。而采用类似的NEG模型,Paluzie(2001),却得出了贸易自由化会促使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同结论。这两个模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主要源自于对农业部门所作出的不同假设。Paluzie假设农业部门的投入要素(如劳动力等)相对制造业而言的流动性要差,他还假设制造业经济活动的离心力来源于潜在的分散的农村市场,因此在经济封闭状态下,制造业经济活动是比较分散的,地区收入差距也较小。而当一国贸易开放,企业的投入与产出转向国外市场时,因为城市一般有着更加便利的接近国外市场的条件,企业为了获取规模效应和减少运输成本,制造业经济活动会更加集中在城市,又由于农村劳动力不流动,贸易收益将很难传到给农村地区,地区收入差距于是扩大。由于在理论上对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结论,故许多学者转而做了许多实证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有如Giannetti(2002)研究认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成员国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却扩大了一国内部地区间的收入差距;Rodríguez-PoseandSánchez-Reaza(2003,2000)、Hanson(1996,1997)、MarcelaGonzálezRivas(2007)等对墨西哥的研究认为,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其地区间收入差距;PerniaandQuising(2003)以菲律宾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也表明,贸易开放本身并不能带来地区的平衡发展,也就是说不能缩小其地区收入和贫困的差距;Marjit,DandKar,S(2007)研究了印度贸易自由化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出口的州收入增长要快,而进口竞争州收入增长要慢,州之间的差距因而扩大。对于中国的研究,有如Jian,Sacks Warner(1996)分析认为因沿海地区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先天优势,结了1990年以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的差距扩大和中国总体区域经济的发散;Hu,DapengandF(1998,2001,2002)通过模型和实证认为贸易自由化改革是1985—1994年间中国沿海与内地差距不断扩要原因;Yao,Yudong(2000)的研究结论是对外贸易扩大了中国的省际经济增长差距;XiaoboZhang KeZhang(2003)应用Shorrocks(1982)年提出的方差分解法计算出了各种增长要素对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结果显示,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重要因素,其贡献率达11.1%,仅次于资本因素;王丽娟(对贸易自由化和中国区域经济差距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二者高度相关;赵伟,何莉(2007)应用德特(DeLaFunente,2003)的趋同核算框架(convergenceaccounting),分析了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对中国省增长趋同与差异的贡献,认为对外贸易是引致中国各省市劳均GDPσ发散和β发散的主要力量之一;张(2009)分析认为我国地区外贸差异与经济发展差距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外贸易差异是地区差距的格因,并且定性地分析了它们之间的作用机制;项卫星等(2010)研究发现,中国对外贸易在整体上扩大了中间的收入差距,但同时又是低收入省区缩小与全国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张衔等(20 11)实证分析认为我国西部地区间对外贸易发展差异是导致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三、贸易开放与经济增长的一个理论模型 本文设Cobb–Douglas生产函数有如下形式:itit-1it这就是本文的基本方程,为了利用这个方程来分析对外贸易与地区要素特征相互作用对地区发展差距所产生的影响,还必须对(3)式进行一系列的变化。首先,把物质资本存量Lnkit分成两项,一项是直接参加生产的私人物质资本存量用C表示,另一项是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公共资本存量,相当于公共基础设施用I表示,因而:其中f和w为线性函数,对于f(LnC)函数可以表示三项,第一项为滞后一期的私人资本存量水平;第二项为收入水平和贸易开放水平O交叉相乘项;第三项为收入水平,作为控制变量,以分析地区增长是否存在收敛效应。这样函数可以表示为:(其中d、r、z为线性函数)(5)it-此外,为了分析公共基础设施I与贸易开放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我们把函数表示为其与贸易开放度O之间的交叉相乘项加上其滞后一项的基础设施水平,因而有:其中p、q也为线性函数,把(6)、(5)代入(4)得:最后我们考虑技术进步项LnAit,我们把它表示四项,第一项为贸易开放度O与人力资本h的交叉相乘项,以分析贸易开放与人力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本文的研究变量;其余三项是依据前人的研究而引入的控制变量,一项人力资本存量,以反映人力资本对技术进步直接和独立的作用(Romer1986);一项是反映技术在最高水平与最低水平地区之间的扩散(NeslonandPhelps1966);一项是反映贸易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Connlloy2003),这样技术进步函数可表示为: 四、变量、数据与方法说明 (9)式就是我们要估计的计量方程,因变量采用年人均实际GDP增长率。人力资本存量h采用获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如果采用在教育上的支出或入学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们代表的是流量。对于私人资本存量C应当采用的是全部企业资本存量之和,但我国这方面的数据,特别是分省数据无法获得,作为替代变量,本文使用分省物质资本存量总和,1997-2000年的数据采用张军估计的数据,2001-2007年的数据由笔者根据张军的方法自己推算得到。技术追赶项Lnh)中的A用劳均GDP来代替,因为劳均GDP与技术水平正相关,劳均GDP用地区总GDP除以全省总劳动力。虽然采用贸易量来衡量贸易开放程度不是一个完美的指标,因为影响贸易量的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如运输成本、世界需求等,但是如果采用其他指标如关税率、配额等带来的是更多的问(RodrikandFernandez2001),因此本文贸易开放度依然用进出口总额除以GDP来表示,注意这里贸易开放度是全国的开放度,只随时间变化不随地区变化故采用Ot-1表示。对于公共资本存量变量I,我国同样没用直接可得的数据,本文根据以往研究的惯例采用公路密度来作为变量,公路密度等于各省公路长度除以各省面积。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广义最小二乘法来估计方程(9),以控制截面个体效应,由于所用的自变量都是滞后一期,故也可以较好地避免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我国1997—2007年间的分省数据集,共31个省市区,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8》。表1是对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五、回归结果分析 从表2的模型(1)回归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贸易开放度与人均GDP交叉相乘项的回归系数是正的,且在1%水平上显着,意味着贸易开放使发达地区(人均GDP水平高)比落后地区(人均GDP水平低)具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从而扩大地区差距。这一点是与Myrdal(1971)的思想相一致的,他认为贸易开放将使地理位置和条件都优越的发达地区更能发挥其竞争优势,从而扩大其与落后地区的差距。从单独收入项来看,其回归系数也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着,表明我国地区收入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发散现象,这与以前的一些研究结论相吻合(蔡昉,都阳2000,沈坤荣、马俊2002等),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增长越快。人力资本存量与贸易开放度交叉相乘项的系数为正,人力资本存量本身项也为正,表明在人力资本高的地区(发达地区),其在贸易开放中受益越多,增长也越快,具有扩大地区差距的效应,不过从统计显着性来看却都不显着。公共基础设施项和其与贸易开放度交叉相乘项的系数都为正,表明基础设施水平越高的地区(发达地区),贸易开放将促使其具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从而扩大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虽然并不显着。私人资本投资项的系数都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着,说明私人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劳动力投入的作用并不明显,这可以从其回归系数虽为正,却不显着看出,这些都与大多数的研究结论是相一致(沈程翔1999,刘木平,舒元2000,沈坤荣2002等)。为了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我们还分别做了模型(2)、模型(3)、模型(4)的回归分析,模型(2)是利用高中学历以上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来作为人力资本存量指标所作的回归,模型(3)是利用铁路加公路的道路密度来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变量指标所作的回归,模型(4)是剔除不显着的变量之后所作的回归,从表2可以看出,其基本结论没有改变,表明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以上的分析只是定性的让我们知道,贸易开放将使收入水平、人力资本存量水平、公共基础设施水平高的地区比在这三个方面都相对要落后的地区受益要多,经济增长要快,从而拉大地区收入之间的差距。利用上面模型(1)回归结果我们还可以定量地来分别计算出这三个方面的效应,表3是以我国人均GDP最高的上海和人均GDP最低的贵州为例所得出的计算结果:表3中计算公式的意义是贸易开放对地区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贸易开放的直接作用s,它对所有的地区都是一样的;另一部分是贸易开放与各地区的收入水平、人力资本存量水平、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等特征相作用而产生的间接作用rLny。表3的收入效应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贸易开放度变化一个单位,经济增长所变化的百分点数,其他类似。从表3可以看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贸易开放通过收入效应、公共基础设施效应、人力资本效应分别可以拉动贵州在样本期间平均每年增长2.78、3.66、3.04个百分点,上海平均每年增长4.08、3.78、3.0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贸易开放的收入效应、人力资本效应、公共基础设施效应分别使贵州比上海经济增长平均每年低1.30、0.12、0.01个百分点,贸易开放的总效应使贵州经济增长比上海平均每年低1.41个百分点,其中贸易开放的收入效应是主要的,占95%以上。 六、结论 本文通过对贸易开放影响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机制的定量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贸易开放对我国所有地区的经济增长都具有促进效应,但这种促进效应的大小与各地区的具体特征相关。对收入水平高、人力资本存量高、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好的发达地区这种作用大,而这三方面都较差的落后地区这种作用要小,因此贸易开放在我国具有明显的“棘轮效应”,越发达的地区受益越多,经济增长越快,这是贸易开放导致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内在机制。(2)在贸易开放引起我国地区差距的收入水平、人力资本、公共基础设施三种效应中,收入效应是主要的,因此应千方百计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其能从贸易开放中受益更多。 贸易论文:我国贸易构造改变的波动性特色与途径转变 摘要:文章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将我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深入考察贸易结构演进过程中的波动性特征以及资源、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转换速度问题。分析表明,各类密集型产品份额的波动性和转换速度逐渐减弱,并且已经进入趋势平稳发展阶段。文章认为,已有的贸易结构演进路径提升空间有限,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双重弊端,贸易结构演进路径必须进行适时转换。然后,文章提出了一条新的贸易演进路径,指出各类密集型产品升级必须向着出口质量、技术的全面提升路径转换,并进一步分析了路径的实施渠道。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得出结论。 关键词:贸易结构;波动性特征;路径转换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模式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冲击。一是贸易壁垒、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中国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在对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同时,中国已成为每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数目最多的国家。二是虽然中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量排名仅落后美国与德国,排名第三,但是中国仍然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竞争力仅局限在不断压低劳动力成本上,而在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上却无法与发达国家展开竞争。贸易利益的获得已经不能仅仅取决于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大小,更要注重品牌及创新技术的提高。三是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会议,低碳经济必定是大势所趋。这间接的表明了我国不能再依靠能源、资源、劳动力数量的投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上,必须开拓新的增长模式,贸易模式必须探索新的路径。此外,联合国贸发组织认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较低。 由华尔街开始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强烈冲击,这不禁要问我国现有的贸易模式是否仍然适用?面对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的发展,贸易演进路径应该怎样调整?本文首先对中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转换速度进行分析,然后希望从深层次上获得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转换路径。 二、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1985-2008 传统文献中对贸易结构阶段性特征的分析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从比较优势出发分析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另一种是基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阶段的考量。他们的分析都能够很好的解释贸易结构的趋势性特征,但是却回避了贸易演进中可能出现的“拐点”和波动性特征,并且对贸易结构转换速度问题也重视不够。本文着重从贸易结构的波动性和贸易模式转换速度角度进行分析。 按照SITC分类标准,将所有出口商品按照要素密集度标准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并计算出每种类型产品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本部分的分析数据基于1位数的SITC数据。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通常将SITC0-4类定义为初级产品,也被称为是资源密集型产品;SITC5-8定义为工业制成品,其中SITC5和SITC7类制成品一般被粗略的认为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SITC6和SITC8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本文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1985年~1992年来自Sitc.rev2;1993-2008数据来自Sitc.rev3,对两类数据按照分类标准进行了适当转换。从图1中,可以明显的发现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不仅呈现出明显的趋势性特征,而且各阶段的波动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本文按照波动性特征,将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年~1992年):在这一阶段,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贸易结构呈现出“双升一降”的变化特征,波动最为剧烈,并且贸易结构切换速度最快。1987年和1992年出现两次“剪刀差”形状。资本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全部产品的份额各自上升将近一倍,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则迅速下降,由1985年的62%下降到1992年的18%,不及原来的1/3。劳动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都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进行了超越,并且两者之间的转换速度很快。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明显呈现粗放式增长特征,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是资本存量的不足,此时的经济动力只能依靠资源的开采与投入来推动。但是,资源密集型产品比重下降,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上升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体现。中国是劳动力禀赋充裕的国家,而资源相对匮乏,根据静态要素禀赋理论,一国应当出口其要素禀赋相对充裕的产品。所以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比较优势得以集中体现。 第二阶段(1993年~2002年):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双降一升”,贸易结构转换波动性减缓。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份额虽然仍然很高,但是出现拐点,进入下降通道。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仍然下降,但是在1998年~2002年间下降特征不再明显。而最为明显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带动了经济的提升。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在这一阶段我国大力实施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东南沿海城市不断开放,加工贸易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开放度的不断增加,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断增加。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动态要素禀赋理论的体现,劳动力产品的比重的大力发展,使得我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资本劳动比显着提高;再加上FDI在这个阶段的大力引进,导致了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的大幅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出现了拐点,在1994年达到了61%的峰值水平,然后不断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仍然不断攀升,并且在这一阶段,这种比较优势之间的切换速度很快。 第三阶段(2003年~2008年):“这一阶段波动性最弱,趋势平稳”特征得到明显体现。如果说前两个阶段劳动力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是强势超越的话,那么资本密集型产品对劳动密集型产品份额的超越则显得动力不足。三种类型的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保持趋势平稳特征,三者的离差都在10%以内。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达到了最低,将近6%;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平均保持在42%与52%。在这一阶段趋势平稳的特征,还表现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向资本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转换逐渐减弱,这是动态比较优势走向低速发展的特征体现。其中的原因是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甚至超过了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贸易模式提升,不能只从数字角度看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增加,更应该关注贸易效率和质量问题。 通过三个阶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近三十年来,我国的贸易结构不断升级,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先升后降,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不断升高。但是,从波动性特征来看,这种贸易结构转换的动力在逐渐减弱,三种份额已经进入趋势平稳阶段。依靠提升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降低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的空间已经不足,原来的升级路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必须寻求新的升级路径。 三、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路径转换 贸易结构升级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在发展。第一条路径是贸易结构由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转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结构的升级主要是沿着这条路径发展 ,并且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这个路径上,我们的贸易结构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在这条路径演进过程中,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中处于比较低端的环节。并且,这种发展路径继续延续会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中国出口的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具有低成本、低市场进入壁垒的特点,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压低了出口企业的利润,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福利;另一方面,我国将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尤其是进来这些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申诉和仲裁措施急剧增加,使我国的出口形势面临恶化。因此,必须寻求贸易路径的转换。 第二条路径是在各类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技术、品牌上的全面提升。我国贸易结构朝着这条路径转换才能真正实现二次升级,其原因来自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在国际贸易理论界,异质性厂商、异质性产品贸易理论备受关注,贸易学家们已经把关注的重点从传统的代表性企业、同质性产品转移到异质性厂商、生产技术差异、生产效率与产品品牌的提升方面。在实践上,由于低价格、低质量、低技术的产品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诉讼。在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产品出口曾经面临严重的贸易壁垒,中国现在也面临者类似的问题。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外包的盛行,国际生产网络在全球展开新一轮的布局,在加上我国近年来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我国的贸易发展可以抓住这个新的机遇,在第二条升级路径中寻求突破。 路径的转换可以通过两条关键渠道来实现。第一,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根据动态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要素中资本和技术禀赋的增加是贸易结构升级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参与更高阶段的国际分工,参与高技术、高资本含量的产品的生产,从而提升要素的资本技术含量。现实情况是中国处于产业分工链条的最低端,经常出口的是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此,在全球产业链的横向一体化延伸中,我国企业应该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大产品的异质性来提升自己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纵向一体化过程中,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第二,要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目前,我国要素结构搭配存在严重扭曲。主要表现在大量的资本拥挤在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我国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本投入已达到了一定高度,适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下转第113页)劳动者素质,以增加高质量劳动力要素投入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能源、资本投入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可以实现要素产出率最大化。 但是,资本、技术要素禀赋如何提升?要素禀赋结构如何合理搭配?从而提升中国的贸易结构层次。本文认为这两个问题可以通过产业的有效集聚、国际和国内分工等途径进行分析,以获取适合我国的贸易结构升级路径。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促进跨国公司FDI的使用效率和FDI的技术水平。我们知道FDI一般会携带相对先进的技术,尽可能吸引更多高质量的FDI是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层次的一个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产业合理布局之后,技术溢出效应,示范效应都会促使国内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当同类行业的公司聚集到一起生产的时候,这种无形的外部规模经济效应会使得技术溢出增加,同时也促使其它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此外,产业集聚还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这其中主要原因不仅在于集聚效应可以通过配套设施的提供导致成本的降低,而且产业集聚加速了资源的流动,尤其是使得携带知识与技术的资源快速流动,再加上干中学效应,从而会导致人力资本以及产品质量的大幅提升。 要素合理搭配的重要途径是积极融入全球生产网络中,合理配置国内的分工体系。中国目前的基本状况是:分工与专业化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整体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还向当低,并且我国国内分工以及参与国际分工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分工,完善国内分工体系,才能使得我国的要素资源合理搭配,要素使用效率提升,从而升级我国的贸易结构。根据国际分工理论,跨国公司会根据所有权、区位等优势把生产网络安排在全球不同地区,进行外包生产。中国在全球分工结构中,从价值链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移动是中国贸易结构二次升级的突出体现。此外,国内分工应充分发挥不同区位的要素禀赋优势,注意分工的层次性。一国国内分工越发达,那么国内分工与国际分工更容易接轨。 我国贸易结构的进一步提升不能只局限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提高,而更有赖于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与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通过产业的集聚,构建合理的分工体系,同时,加大高素质人力资本投入,使要素流动更加合理,要素的配置效率更高,所有这些因素是增强我国出口比较优势,优化出口贸易结构的基础。 四、结论 总之,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研究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路径转换具有理论和现实双重意义。从理论上看,不能仅局限于把握贸易结构演进的长期趋势问题,而更应该关注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以及各种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转换速度问题,进而去尝试研究一些诸如贸易结构的周期性等新的问题,从而在理论上去解释中国贸易结构应该进行路径转换的原因。从现实意义上看,虽然中国贸易总量在不断增长,但是“中国制造”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贸易壁垒、反倾销、非正常性关税等不公正待遇。这使我们看到中国的出口模式必须进行调整,去适应高端国际化分工的需要,那么相信本文依据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提出的新的转换路径,对于未来中国贸易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贸易论文:从文化视角审视中美贸易摩擦 中美贸易摩擦从现象上看呈现出的是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但从更深刻的层面看,中美贸易摩擦实质上是中美两国文化的冲突和摩擦,尤其是价值观的冲突和摩擦。中美两国不同的文化有意无意地左右和控制着中美贸易行为,因此,治理中美贸易摩擦应该从这一更深层次上展开。 一、一国文化决定着一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行为 一个国家的文化是由这个国家的传统习俗、价值观、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哲学思想、思维方式、生存方式、民族人格心理等因素整合生成的。其中价值观起着核心作用。①一个国家的文化渗透到国家意志、国家利益、国家行为、外交政策之中,形成国家的整体形象。传统意义的国家利益是指国家的生存、权力、安全和财富,以及与之相关的疆界、人口、资源、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等物质要素。但国家利益不是由物质界定的,而是由一国文化理念、价值观念界定的。 按照建构主义的观点,国家对其利益的界定取决于自己历史、文化和传统,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影响。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一定或不主要是来源于物质利益上的增减,而是来源于文化的不同、价值观念的差异。例如,从物质的角度就无法解释美国为什么害怕一个贫穷的朝鲜拥有核武器,而不怕英国拥有核武器。对此的合理解释只能从文化理念角度、从价值观念去寻找。因此,解决国与国之间矛盾,包括贸易摩擦的方法不是一方在硬实力上绝对压倒另一方,而是要更深入地理解对方的文化,尤其是理解对方的价值观,并通过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的交流与互动解决双方的矛盾与摩擦。 文化价值观不仅是界定国家利益的根据,而且本身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但是,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利益长期被忽视了。在任何一国的国家利益中都包含着道义扞卫和目标理想追求,以凝聚国民的认同和支持,引领国家发展方向。因此,在目前的世界体系中,大国都高度重视自己的文化发展战略。文化战略涉及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但一国在对其他国家展示本国文化理念与价值观的同时,应该尊重其他国家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从而增进国家之间的互信,构建本国与他国的文化价值认同和国家认同,增强与世界的认同感。 因此,我们认为,中美两国不同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以及受这样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支配的中美两国的国家利益的差异和冲突,是中美贸易摩擦的固有根源。中美两国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利益分别构筑了各自的贸易战略,牢牢地制约着中美贸易行为,并制造了贸易摩擦。 文化理念、价值观不仅仅界定着国家利益,而且还决定、支配和控制着国家行为。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各国为了扞卫本国的国家利益,实现本国的对外战略目标,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外交方式。纵观国际关系史,不同的外交方式的发展与演进无不打上了不同的国家文化理念与价值观的时代特征和印记。当今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的对外交往政策,包括贸易政策,都是以本国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为依据制定和实施的。正如美国历史学家弗兰克·宁柯维奇(FrankNinkovich)指出:“在20世纪,美国几乎所有的重要的政治家都毫无例外地把文化因素考虑为其处理外交的组成部分;的确,文化在他们决策中起着明显的,常常是决定性的作用。”[1]目前,美国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把它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作为一种普世原则在全球推进。美国这种超级大国地位也使它的一些所谓国内法产生了强烈的国际冲击效果,而且这种单方面的霸权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所向披靡,使不少国家忍气吞声,不得不俯首称臣。然而,美国在推行自己的这一套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时,忘记了另一个真理:当今的世界也是一个几种国际势力鼎立的世界。曾几何时,美国的这一套以霸权文化和价值观为核心的经济、贸易、军事、外交等等政策受到了对手国的挑战,尤其是受到了一个正在崛起的、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挑战。于是美国把中国看成是它推行霸权文化与价值观的最大威胁,频繁制造与中国政治的、经济的、贸易的、军事的摩擦。 二、美国文化的霸权理念与中美贸易摩擦 奉天承运的“使命感”是美国文化理念的核心元素。而这一元素透露出的是霸权理念,其效果即是霸权行为。正是凭着这一“使命感”,早期的欧洲移民者开始了他们在美洲大陆的拓荒和征战,并建立了美利坚共和国,一个有别于旧世界的新社会,即所谓的“山巅之城”(a city upon the hill)。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他们设法使新建立的国家不仅在政府体制和社会结构上与欧洲国家不同,而且还要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与欧洲国家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就产生了不同于欧洲的美国文化。美国文化是一种宗教与世俗相结合的文化,是一种以个人为本位、表现出很强的个人主义特征的文化。 “扩张”是美国文化的另一个明显特征。深受这种文化熏陶的美国人从不讳言自己属于一个“扩张”民族,统治者更是受这种文化观念的影响。“扩张”的行为来自于藏匿于美国文化中的“霸权”理念。因此,当美国开始考虑它的外部利益时,“扩张”便以不同的形式在美国的对外关系中表现出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凭借它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金融优势,取代英国登上了世界霸主的地位。在苏联解体之后,美国更是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这样,随着美国国际地位的变化,美国文化表现出强烈的霸权性质。美国文化霸权表现为经济霸权、金融霸权、军事霸权、政治霸权。而从根本上说,美国文化霸权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的独特的个人主义、强烈的民族主义和“舍我其谁”的世界中心主义。在现实生活中,美国文化霸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借助经济全球化的契机,极力推行美国的价值标准,将适合于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强行推行到经济后进的发展中国家;利用对外文化交流及援助项目传播美国的意识形态,将美国式的“自由、民主、人权”上升为“普世原则”,要其他国家“亦步亦趋”地仿效;利用发达的大众传媒网络和先进的信息技术传播美国的生活方式,以其优越的“使命感”向全世界推广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和价值观念,甚至自认为有道义上的责任“影响”别国的发展方向。 正是这种霸权文化或霸权价值观使美国在中美贸易关系中频频制造贸易摩擦。从经济的角度说,本来中美贸易关系是复合的相互依存关系。但是,在贸易领域,美国频繁制造的贸易摩擦使两国不仅没有形成依存关系,反而互相防范、互相排斥。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美国一些人对这一复合相互依存的理念、思维和战略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他们把中国与美国的经济贸易关系看作是美国对中国的单边施舍,看作是名为“接触”、实为遏制中国的政策手段,企图利用现有的优势地位压迫中国在某些领域做出一定程度的、甚至是重大的让步,而如果中国不从,甚至如果中国向美国的经济霸权提出挑战,中国就面临着美国强大的压力和严厉的苛责,以至于对中国实施贸易遏制、封锁和制裁,因而在中美贸易关系中,是美国首先打破了中美之间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原美国国务卿赖斯一语道破了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源:“我们与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更多植根于共同的利益,而不是共同的价值观”。[3]罗能生等(2006)[4]认为,文化作为一套潜规则,反映了人们 权利关系的整套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深刻地影响和制约国际贸易的变化和发展,是引致贸易摩擦的最深层诱因。 美国凭借其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实力在国际交往中居于主导地位,制定并掌握着国际交往中的游戏规则。美国国际政治学家汉斯·J·摩根索(HansJoachimMorgenthau, 1948)在《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一书中曾谈到帝国主义对世界控制的三个方面,即政治帝国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5]对美国来说,这三种帝国主义都植根于美国的霸权文化理念与价值观之中。美国的霸权战略的根本动机和目的就是遏制挑战国。而正在崛起、并逐渐强大起来的中国在成为美国经济、贸易的主要对象之后,就必然对美国的霸权形成巨大威胁,于是美国把中国看成是它推行霸权文化和价值观的主要障碍。他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中国终将成为世界性的经济军事大国,届时将不可避免地威胁到美国的“利益”。因此,美国的战略就是对中国实施全方位、多领域、常态性的遏制;而在贸易领域则是频繁地制造各种贸易摩擦,使中美贸易摩擦成为常态,并使中美贸易摩擦阶段性地反复升级。 现阶段,美国对华贸易摩擦主要表现为利用每年两次的美国财政部的汇率调查报告迫使中国在汇率上让步。中美贸易失衡是中美贸易摩擦的经济根源,而在探讨中美贸易失衡的原因时,美国国会一些议员、政府官员,甚至像克鲁格曼这样的学者都把中国的贸易顺差说成是中国人民币低估造成的,是中国政府“操纵”人民币汇率的结果。因此,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抛出将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的提案。“汇率操纵国”似乎成了一柄悬在中国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似乎只要需要,他们随时都可以咬断悬挂“达摩克利斯剑”的马鬃,让锋利的“达摩克利斯剑”刺向中国。而如果中国不听从美国某些人的“意旨”让人民币按他们提出的标准升值30-40%,他们就要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征收惩罚性关税,甚至威胁将中美双边的贸易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虽然2010年美国已经两次推迟把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的汇率调查报告,但中美两国货币汇率之争并没有因此解决。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美国处于两难境地。美国出版的《世界日报》2010年10月23日社论《美国汇率报告延期公告》说:“美国深知中国已非吴下阿蒙,因此在行政部门透过种种明暗的沟通渠道得知中国只有在人民币汇率调整频率和幅度上稍作因应,而不可能短期内作出太大幅度的升值政策底线后,立即陷入两难的局面:若不将中国列入操纵汇率的‘黑名单’,那么将惹恼国会;然而若将之列入操纵国名单,则如何处置也将陷入为难地步。这是美国把国际事务纳入国内法管辖,一碰到国际强大对手必然出现的尴尬局面。” 在暂时不能把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的情况下,美国对中国提起了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并对中国一些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惩罚性的反倾销关税。据中国商务部资料, 2010年1月到9月,美国对中国的“双反”调查和征收惩罚性反倾销关税多达8起,有的惩罚性关税甚至高达437%。在不到一年的时间之内,美国对中国提起的贸易制裁次数之多,超过了2001年至2009年的9年内每年的平均次数。在这9年时间内美国对华提起反倾销案件平均每年才7起(见下表)。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 2009年针对中国的13起反补贴调查中,有12起伴随反倾销调查。这12起“双反”调查中有10起由美国启动的,占比83·3%。② 美国就是这样:一方面压人民币升值(人民币也确实升了值),另一方面又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美国也确实实施了),力图要中国既在汇率政策上让步,也在贸易政策上让步,双管齐下,斩尽杀绝,直至把中国商品撵出美国市场而后快。美国的所作所为把美国的霸权文化和霸权价值观在中美贸易问题上淋漓尽致地暴露无遗。 三、中国的“和谐世界”理念与中美贸易 在中美贸易关系中,美国人不仅总是习惯于用自己的文化理念和价值标准去要求中国的行动和行为,更是严重忽视中国的文化或中国的价值观念和核心信仰的重要性,结果自然会遭到中国的抵制和反抗,从而导致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几千年来,中国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和谐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近年来,中国根据这一传统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在国内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国内各民族的和谐共存,同时也向全世界提出了建立“和谐世界”的主张,强调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和谐共存。然而,必须明确的是,中国的“和谐世界”价值理念是“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即承认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差别,主张通过“存异”而“求同”,以实现“和谐世界”的理想。很显然,中国的这种文化观和价值理念是与美国的文化霸权的价值理念相冲突的,因而产生两国各种关系,包括贸易关系的冲突就是必然的。 中国历来认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是当代国际分工发展的必然。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三种类型的产业国际转移:美国因把它的主要精力放在高新技术的发展,而把劳动密集型和资源、能源耗费性等所谓“夕阳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德国等欧盟国家因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一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而把它们的这些产业向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国家转移;由于地理条件所限,日本天然缺少生产发展的各种自然资源,因而把需要大量自然资源的产业向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转移。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经济开始发展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吸引了美国、欧盟、日本的注意力,成为了它们产业转移的接受国。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对美国的巨大的贸易顺差和巨额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中国向美国出口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消耗型产业的产品积累的,而不是中国刻意追求的,也不是人民币汇率造成的。中国一再强调中美两国经济是相互依存的,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中美两国在贸易上的理智态度应该是在和谐共存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基础上求同存异,而不应该是树起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欲将对方置之死地而后快。 同时,中国主张解决中美贸易失衡的根本出路在于中美两国各自调整自己产业结构,即美国加大国内储蓄,中国加大国内需求。要解决中美贸易失衡,中美两国应该 首先“各人自扫门前雪”,而不应该以邻为壑。国际上一些有识之士也有同样的看法。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前主席托马斯·尼尔斯认为中美贸易失衡的主要问题不在中国,而在美国。美国的贸易赤字是美国与中国在人民币问题上发生争执的原因,但赤字本身是美国自身经济表现的反应,是美国储蓄率过低的结果。即使人民币再升值20%,对美国经济的影响也相当小,就业岗位绝不会重新回到美国。中国人深知这一点,因而一再提醒美国要再平衡美国经济。《华盛顿邮报》的一篇评论也认为,美国只有“先把自己的屋子打扫干净”,解决其长期存在的巨额赤字问题,在解决全球性问题上才具有公信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卡恩在2010年IMF和世界银行秋季年会期间也说:“人民币币值重估不应当被他国政府当作掩盖本国问题的遮羞布。寻找替罪羊总是容易的。”③总之,在处理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和贯彻“和谐世界”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求取中美贸易中的双方共赢。 四、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认同的角度有效治理中美贸易摩擦 中美两国文化理念与价值观的差异,界定了中美两国不同的国家利益,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固有根源。因此,中美贸易摩擦的治理的根本在于中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互相尊重、理解和认同,而不是互相排斥,更不能企图以一种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压倒、甚至取代另一种文化理念和价值观。 建构主义学者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y, 2004)认为,观念是定义国家利益的根本因素;观念是构筑国家认同(State Identity)的基石,并对国家利益和外交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之间的交往,最重要的首先是构筑国家认同,不同的国家认同将导致不同的国家交往战略目标、方式、途径和结果。国家认同总是先于国家利益厘定。温特认为,不同的国家认同可以导致两个国家的关系成为敌对性的恶意竞争关系,也可以导致两国关系成为合作性的友好关系。 中美互信的基础是国家认同;而国家认同的基础是文化认同(Culture Identity)。但是,中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中美两国对彼此文化差异缺乏充分的、深入的了解和理解,是导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根本原因。如梅新育(2005)所说;偏见比争端更加可怕。[6]分歧乃至争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偏见、无知和单方面强加于人的作风,正是后者可能将我们引向无法挽回的冲突。从长远而言,中美之间的相互了解是高度不平衡的,中国民间对美国的了解远远超过美国对中国的了解,对中国的无知是中美许多争端的重要根源。中美两国已经深刻意识到这一“无知”状态带来的后果。两国官方已经认识到中美文化价值认同的战略意义,并开始从政府层面着手战略实施,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角度治理中美贸易摩擦。为此,中美两国政府已经从文化价值观方面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 自2009年起,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与美国联邦行政学院、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等联合举办中美政府高级行政人员“全球领导”课程进修班。这个培训班是由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批准的一项培训美国国务院局级官员计划的一部分,是中国的大学第一次承担培训美国中高级行政官员的任务。2009年第一期的30位学员来自美国国防部、国家航空航天局、海军、陆军、空军、农业部、驻华使馆等美国多个政府部门,均为直接影响美国对华决策的“局长级”官员,包括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与技术局网络安全主管、陆军情报安全司令部特别行动顾问、国防部国防技术分析室部门主管、美国联邦行政学院首席运营官等。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政治体制》、《中国贸易与经济政策》等课程。同时,该项目还安排学员与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官员、媒体和社区工作人员座谈,访问工厂、智库、大学等机构。我们从参与受训的人员、级别、课程等各方面不难看出,此类培训的动机和目的就是增进中美两国政治文化认同,培育国家认同,构建互信。 2010年5月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创建了中美高层人文交流机制,标志着中美人文交流从此迈出关键一步。根据这一机制,在未来4年中国将落实接受美国10万名来华留学生、中方提供千人全额奖学金、实施汉语桥万人来华研修项目等。而中方未来4年将派遣1万名学生赴美攻读博士学位。④这一机制结束了中国向美国输出留学生的单项交流时代,开启了中美深层次交流的新纪元,对中美关系的未来影响巨大。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也陆续派出各级官员至海外,尤其是美国,接受有关专业学术机构的中短期培训。其中,最为着名的就是中国官员的“哈佛培训计划”。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和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签订的三方协议,在从2002年起的五年内,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为中国培训300名局级以上中高级官员。 我们相信,中美两国政府的这些活动必将增进中美两国文化理念认同、价值观认同和国家认同,构建两国的互信。从文化理念、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等人类最根本的意识形态上把国家误解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遏制和治理中美贸易摩擦 贸易论文:美国开国先辈们的自由贸易思想探析 一 自由贸易理论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而产生的。法国重农学派最早提出了自由贸易的论点。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以“绝对成本说”首次系统地阐述了自由贸易理论。其基本含义是,如果A国在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上拥有B国所不能相比的绝对优势,B 国就应该从A国购买,而不必自己生产。如果每个国家都生产自己占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并彼此交换,国内的资源就可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行贸易的国家都可从中获益。斯密的这种设想显然只有在商品完全自由流动的状态下才能实现,也就是通过自由贸易,实现世界资源的最佳配置,形成最为合理的国际分工。在这个基础上,任何国家都可花最小的代价获取所需要的商品。斯密的这一理论尽管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如不能解释不具有绝对优势成本的国家从事贸易活动的可能性,但它显然为国家间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依据。大卫·李嘉图以“比较成本说”弥补了斯密理论的不足,进一步解释了在自由贸易基础上的国际交换可为所有参与国带来好处,不管这些国家在产品生产上是否占有绝对的优势。李嘉图与斯密一样,强调自由贸易将增加国家财富。他认为,“贸易的目的是增加生产”,因为在自由贸易下,资本将流向那些最有利可图的部门。单从理论上讲,通过自由贸易,国家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财富。经济学家丹尼·罗德里克指出:“在经济学中,可能没有任何一个领域专业主张是如此的一致,即绝大多数经济学专业认为自由贸易优越于保护主义。”(注:丹尼·罗德里克:《发展中世界向自由贸易的推进》(Dani Rodrik, "The Rush to Free Trad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Why So Late? Why Now? Will It Last?"),全国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第3947号,1992年,第1 页。)实际上,自由贸易理论的提出首先是一种设想,完全排除了外界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把国际贸易放在了由自由贸易所笼罩起来的“真空”状态下。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要求自由贸易的呼声尽管从未中断过,但古典经济学家在理论上描述的商品跨国界完全自由流动的状态却很难自动地成为民族国家的优先选择。 在美国早期领导人当中,许多人与亚当·斯密处于同一个时代,在追求政治民主自由的同时,在经济上倾向于一种以自由放任政府、个人主义、理性化和经济国际主义为基础的思想。他们的确受到了那个时代进步的经济理论的影响,“无不熟悉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有关自由贸易强有力的理论阐述。他们认为他的推理无可挑剔,合乎需要,符合他们的天性和愿望”(注:艾尔弗雷德·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Alfred E.Eckes, Jr., Opening America's Market:U.S.Foreign Trade PolicySince 1776),查珀尔希尔1995年版,第4页。)。他们也目睹了英国重商主义政策对殖民地发展与外部经贸关系的束缚,尤其是到了殖民统治后期他们对英国的这套政策深恶痛绝。乔治·华盛顿在1774年曾坚决反对英国在重商主义指导下奉行的这种只利于自己的贸易政策:“我们借此机会宣布我们最真诚的愿望是看到这样一种邪恶的、野蛮的和反常的贸易永远地停止。”(注:转引自斯坦利·科本等主编:《美国经济史解释论文集》(Stanley Coben and Forest G. Hill, eds. , AmericanEconomic History: Essays in Interpretation),费拉德尔菲亚1966年版,第123页。 )所以与重商主义相对立的自由贸易存在于他们的思想中丝毫不足为奇,其中一些人也曾大声疾呼在对外经济关系上推行自由贸易。美国学者多伦·本-阿塔指出:“自由贸易是整个早期立国时期美国外交家的一致呼声,象征着把世界从重商主义贸易壁垒下解放出来的意识形态承诺,与此同时允诺为美国剩余农产品打开市场。”(注:多伦·本-阿塔:《民族主义、新重商主义和外交:重新思考富兰克林的使命》(Doron Ben-Atar,"Nationalism,Neo-Mercantilism, andDiplomacy: Rethinking the Franklin Mission"),《外交史》(Diplomatic History)第22卷第1期,1998年冬季号,第103页。)实际上,在美国的开国先辈中,始终如一地坚持自由贸易理论者,大概只有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对美国脱离英国走向独立功勋卓著,他除了在独立战争期间奉大陆会议之命出使法国之外,因年龄过大并没有在独立后的中央政府内担任过任何要职,1789年第一届联邦政府运行不久他就去世。富兰克林目睹了美国在立国初期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但没有作为决策者亲自体验到如何解决这些困难的“迷惘”。这恐怕也是他坚持自由贸易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殖民时期,英国为了垄断殖民地的贸易,对殖民地之间相互贸易往来也课以税收。富兰克林对这种不利于殖民地经济发展的做法毫不妥协地坚决反对,提倡在殖民地之间的贸易往来上奉行自由放任政策。他在1747年致贾里德·埃利奥特的信中强调殖民地之间应该进行自由贸易。富兰克林所持的理由是,如果一个殖民地对来自其他殖民地的进口品征税,后者将进行同样行为的报复,结果所有殖民地都受到伤害(注:参见弗格勒·格伦·威尔海特:《美国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奠基者》(Virgle Glenn Wilhite, Founders of American EconomicThought and Policy),纽约1958年版,第307—308页。)。 在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上,富兰克林也运用了相同的理由提倡实行自由贸易。他在《关于贸易的笔记》(Note Respecting Trade )中从理论上阐述了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实行自由贸易给参与国带来的益处:“假设拥有丝绸、铁和布料三种制造品的X国家,分别将三种产品供应给A国、B国和C国,但是X国渴望扩大出路, 提高布料价格以有利于自己的布商。为了实现这一点,它禁止从A国进口布料。A国反过来禁止从X 国进口丝绸。然后丝工抱怨贸易的衰退。X国为了平息丝工之怒禁止从B国进口丝绸。B国反过来禁止从X国进口铁器。然后铁工抱怨贸易衰退。接着X国禁止从C国进口铁。C国反过来禁止从X国进口布料。所有这些禁止的结果是什么?答案是,上述四个国家发现它们共同拥有的生活享受和方便大大降低了。”(注:转引自威尔海特:《美国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奠基者》,第308页。)因此, 只有在上述四个国家实现了各自具有优势产品的跨国界的自由流动,才可以使在国际贸易中参与商品自由流动的这些国家都从中获益。1776年,斯密出版了《国富论》一书,奠定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其实,富兰克林在此两年前就,其中认为,“在世界上所有国家之间,商业应该是自由的,就像英格兰的几个地区一样”。他进而指出:“任何国家从来没有毁灭于贸易,甚至在表面上最没有优势的国家。”(注:转引自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2页。)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富兰克林从自由流动的角度对国际贸易的分析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自由贸易理论产生了影响(注:参见埃斯蒙德·赖特: 《费城的富兰克林》(Esmond Wright, Franklin of philadelphia),坎布里奇1986年版,第180—181页。)。富兰克林很大程度上不是以倡导自由贸易的先驱留名历史的,他也没有像斯密那样留下辉煌的巨著,更没有使他的理论体现在合众国的对外贸易实践中,但是,他在反对英国重商主义政策的斗争中形成的这些思想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弗格勒·格伦·威尔海特研究了富兰克林的自由贸易思想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富兰克林在其一生中,始终如一地提倡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实行自由贸易。他与日益流行的自由放任新说是保持一致的。大多数当代经济学家可能对像富兰克林倡导的这种企业的完全自由的效用表示怀疑,但是,自由放任仍然有其拥护者。富兰克林希望把进口税只限于为了岁入的关税。这不是这个新国家在其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所遵循的政策,但是‘保护’政策和通过高关税防止外国竞争的学说,使一个国家的繁荣非常值得令人怀疑。许多美国人和大多数职业经济学家认为,富兰克林在赞成国际贸易不应受到妨碍的主张上实质是正确的。”(注:威尔海特:《美国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奠基者》,第318—319页。) 在美国的开国先辈中,富兰克林可能是一个例外,他几乎没有参与过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自然也就没有经历从“理想”的自由贸易观向有助于实现美国现实利益的商业理念的转变。因此,他的自由贸易观只是反映出同时代美国精英所倡导的一种“理想”而已。 二 在历史上,自由贸易似乎与民主政治密切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有在世界范围内推行自由贸易的责任。然而,民主政治与自由贸易毕竟存在着地域上的区别,前者主要是在国家主权统辖的领土内,属于一种不涉及其他国家的单向行为,完全是本国的内部事务;后者却是超越国家主权范围,至少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单方面实行自由贸易显然与国家外部利益相悖,所以并不见得提倡自由贸易的国家就必然把这种理论在其对外经济政策中体现出来。在美国的开国先辈中,许多人无疑对民主政治情有独钟,所以自然也就倡导自由贸易。然而,他们直接领导或参与了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当他们无法把自由贸易的理念延伸到美国疆域之外时,只能根据其现实利益的需要来解释至少还保留在口头上的自由贸易。托马斯·杰斐逊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杰斐逊的经济思想受到法国重农学派的影响,认为农业是最富有生产和最理想的行业。他显然同时也接受了重农主义关于自由贸易的主张,提倡自由贸易应该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中占绝对优势,“全世界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从事商业将会有所收益”(注: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3页。)。因此, 杰斐逊在投身于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后,自由贸易自然成为他向英国重商主义政策发难的一个有力武器。杰斐逊深信,在重商主义的指导下,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经济关系本质上是剥削性的。因此他比其他人更加强调英国重商主义的剥削本质,曾决心尽全力来使北美殖民地的商业运行摆脱英国重商主义所规定的模式。1774年8月, 杰斐逊在给弗吉尼亚第一批参加国会的代表的指示中指出,英国人“沉迷于各个方面的过度要求,这是受他们的贪得无厌所能左右或是我们的需要所能强求:(他们)把美国所需要他们的商品价格提高到他们获得独占特权之前所销售的两倍和三倍,是我们在其他地方购买同类较好商品价格的两倍和三倍”(注:罗伯特·塔克等:《自由的帝国:托马斯·杰斐逊的治国才能》(Robert W.Tucker and David C.Hendrickson, Empire of Liberty: TheStatecraft of Thomas Jefferson),牛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这种结果由英国商人对殖民地贸易垄断所造成的,直接损害了殖民地的利益。消除对贸易垄断的惟一方法就是让商品在一种不受任何干扰的自然状态下自由流动。杰斐逊的这种思想在他撰写和起草的相关著述和文件中充分体现出来。1774年杰斐逊在一份概括英属美利坚权利的备忘录中宣称,“与世界上一切地区进行自由贸易”是北美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自然权利”,任何法律都不能对之剥夺(注:这份备忘录的名称为《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全文见梅利尔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11—128页。)。1775年2月杰斐逊在为大陆会议起草的一份重要文件中宣称:“我们认为,一方面要求殖民地责成自己做出捐献,而另一方面英国却垄断殖民地的贸易,这样是不公平的。这件事本身就使殖民地承担沉重的费用。所以,以税的形式要求殖民地对帝国进行附加帮助就等于要求殖民地双倍地负担其费用。如果我们和帝国其它地方平等地负担费用的话,那么我们也应当与他们一样平等地享受与世界其它地方进行自由贸易的权利。但是,他们一方面限制我们的贸易自由从而切断了我们财富的来源,一方面又让我们和那些财源对其开放的人们一样负担全部其它费用,这还有什么公正可言?”(注: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第355页。) 与富兰克林所不同的是,杰斐逊在美国独立后就开始在中央政府内出任公职,先后担任驻法公使、国务卿和总统,直接参与了国家外交政策(包括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正如罗伯特·塔克等人指出的那样:“早期美国外交的中心人物是托马斯·杰斐逊。在实现美国独立后的期间,杰斐逊在对外政策的日常处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注:塔克等:《自由的帝国:托马斯·杰斐逊的治国才能》,第8—9页。)杰斐逊的自由贸易思想无疑会对决策过程发生影响,但他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他必须以实现国家根本利益为准则,如果前者与后者发生冲突,杰斐逊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1793年12月16日,作为国务卿的杰斐逊在《关于合众国的商业在外国所受优惠和限制的报告》中考察了外国对美国贸易和航运的限制,提出了解决的两种办法,一是“通过与实行这些限制的国家进行友好的协商”;二是“由我们的立法机构通过单独的立法措施来抵消它们的影响”。在这两种办法中,杰斐逊认为友好协商是比较合适的。“即使只有一个国家愿意同美国开始实行这种自由贸易的制度,和那个国家这样做也是可取的;因为只有一个一个地进行,这一制度才能扩展到全世界”(注: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第475—476页。)。 这个应国会请求而撰写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包含着杰斐逊的自由贸易的思想,但更多的是体现出了如何通过双边自由贸易来为美国剩余商品找到市场,打破英国、荷兰、丹麦、瑞典等欧洲国家对美国产品采取的禁止、差别对待和高关税壁垒的限制。到了这个时候,他的自由贸易观已经变成了有条件的,甚至包含着对那些违背自由贸易原则的国家进行强硬报复的思想。杰斐逊在对欧洲重商主义国家发出的警告中宣称,如果任何国家“设想通过继续禁运、关税和控制的方式来更好地体现出它的优势,那么我们应该通过反禁运、关税和控制来保护我们的公民、他们的商业和航海”。他反对做出单边让步,“自由通商和航行不能用来对限制和烦恼之事的交换;它们也不可能导致对限制和这些烦恼之事的缓和”。对那些“通过关税和禁运阻止我们的商业和航行的国家”,拒绝给予无差别对待。对此他提出建议,“公正和平地进入”外国市场不是取决于“节制和公正”,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独立的手段,取决于使用这些手段的坚定意志”(注:参见小埃克 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13页。)。杰斐逊出任总统后,面对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他必须义无反顾地维护和实现合众国的外部利益。因此,当自由贸易不能使美国走出对外贸易的困境时,作为国家利益最高代表的杰斐逊绝不会固执地坚持这种具有“理想”色彩的说教。杰斐逊始终宣称自己是一个自由贸易的提倡者。其实,在他执政期间美国所执行的对外经济政策很少能体现出他的自由贸易思想,更多的是体现与自由贸易相对立的东西。杰斐逊告别政坛后,并没有因为离开了决策圈而致力于自由贸易事业。如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他大声疾呼国人购买国货,并特别要求自由贸易的提倡者“只要能够得到国内织物等价物就要与我一样不购买外国东西,而不管价格的差别”。他以身作则购买国货,实际是提倡对国内市场的保护。不过杰斐逊之所以没有成为经济民族主义者,主要在于他赞成美国的制造业应该是“自由”而不是“强行”的发展。尽管这样,这种做法明显与自由贸易的原则不相一致。对此,有人请他解释一下他的自由贸易观点。杰斐逊很不满意地说,批评者正在把他写的《弗吉尼亚记事》利用为“一种口实,掩盖他们试图使我们永久臣服于不友好的外国人的不忠诚的倾向”(注:参见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19页。)。这并不能说明杰斐逊“口是心非”,而恰恰证明了任何理论只有在不与国家利益相悖,而且有助于在国家利益实现的前提下才具有指导意义,否则就只能停留在纸上或口头上,难以对决策过程产生影响,即使决策者赞成这种理论时也是如此。 杰斐逊的自由贸易观一方面体现了当时进步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美国社会要求打破对贸易的限制以扩大美国商品出口的一种倾向。然而,自由贸易毕竟不是一相情愿的事情,美国的经济力量也没有达到具有推行自由贸易的基础,所以他的主张没有也不可能在其所制定的美国对外经济政策实践中体现出来,如果说起一点作用的话,有时仅仅成为反对过度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微弱的呼声。 三 美国有的学者认为,从殖民时期开始,“商业精神”就产生和形成了美国与世界的关系。在18和19世纪期间,美国对外政策的奠基者坚持开放市场(“贸易的自由”)和攻击国外重商主义的壁垒,以便支撑国内经济和保证独立。他们认为,美国船只和诸如棉花、大米和烟草等商品进入欧洲市场对国家的长期繁荣和增长是至关重要的(注:参见罗伯特·泰勒编:《约翰·亚当斯文件集》(Robert J.Taylor,ed., ThePapers of John Adams)第4卷,哈佛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124—125页。)。实际上,在美国第一代领导人中间,一些人既不是自由贸易者,也不是经济民族主义者,他们的思想可以说介乎于二者。他们最初在理论上毫无例外地赞成自由贸易,但在实际上又不得不面对着错综复杂的现实,最终放弃了自由贸易观,回到了与美国利益保持一致的思想。从美国早期对外经济关系史上来看,他们的主张随着形势的不同而发生着变化,比较切合实际需要,因此对美国制定对外经济政策具有较大的影响。约翰·亚当斯和詹姆斯·麦迪逊是这方面的代表。 约翰·亚当斯在独立战争胜利后先后出任过驻英大使、副总统和总统职务,是美国早期历史上的重要领导之一。从信念上讲,亚当斯是美国民主自由的坚定信仰者和追求者。他的经济思想最早受到了重农主义学派的影响,认为欧洲大国不必担心独立后的美国将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因为几个世纪以来美国的兴趣只是集中在农业上。所以,根据重农主义的精神,美国的真正利润必须来自土地价值的提高。具体到商业问题,亚当斯与早期其他许多领导人一样,希望打破束缚贸易的一切锁链,“让人民的精神自主行事”。在独立战争期间,马萨诸塞人试图实施禁运,阻止私掠船,以抑制价格和得到士兵。亚当斯把这些措施谴责为对战争努力是毁灭性的。如果私掠船具有“公平的游戏规则”,即自由贸易,该州将得到许多战利品和数百名海员。他在1776年4月6日致詹姆斯·沃伦的信中指出,南卡罗莱纳由于在贸易中有优良的企业精神,以很便宜的价格得到了大量的商品,并能出口其大宗商品;至于商船,即使来自敌国殖民地,也能发现来这里有利可图。当其他州奉行一种类似的政策时,“贸易很快在除了马塞诸塞州之外的每一个州兴旺起来”。所以,征收进口税除减少了欧洲商品的市场份额外,将对自由构成了威胁(注:参见约瑟夫·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Joseph Dorfman, The Economic Mind in American Civilization1606—1865)第1卷,纽约1966年版,第421页。)。 亚当斯在早期显然并不反对自由贸易,但他的思想更多地体现在贸易上的平等互惠。平等互惠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国家不分贫富强弱,只要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国际贸易就可以相互带来实际利益;二是在同等条件下相互给对方产品开放自己的市场,使彼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能够在他国市场上不受任何歧视性的人为限制。平等互惠包含着自由贸易的因素,但两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从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来看,平等互惠尽管是国家进行和发展对外贸易的首要之考虑,但由于经济强权政治的存在,一般只出现在互有所求的国家之间,至于弱国与强国的贸易往来,真正的平等互惠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通常又是弱国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强国的一种正义呼声。而自由贸易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互惠的,但在实际上由于受其他条件的制约,往往成为经济强大起来的国家为提高自己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占有份额的一种武器。美国在立国初期,经济上比较孱弱,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制造业体系,而对外贸易所得又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自然会追求贸易上的平等互惠。1776年,在富兰克林和其他人的帮助下,亚当斯起草了一份指导美国谈判者与法国签署商业协定的标准计划,大陆会议在9 月略加修改后就批准了这一计划。这个条约计划首先提出了在商业事务上的互惠国民待遇,也就是签约双方的臣民在与另一国进行的商业活动中享受与该国公民的完全平等待遇。该计划第一条指出,两个国家的臣民都只交纳对当地人征收的关税或进口税,在贸易、航海和商业上享有当地人及其公司所拥有自由、特权、豁免权和豁免税额及其它权利。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一规定不是对双边自由贸易的要求,因为在各国政府依靠着关税收入来为政府支出提供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所以对美国而言,能够实现互惠国民待遇将会给美国商品打开欧洲的市场带来更好的前景。这个条约计划尽管是出自亚当斯之手,但体现了美国早期领导人对国际贸易认识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美国开始了与法国的谈判。由于法国另有想法以及美国在反英斗争中急于得到法国的援助,所以1778年2月在与法国签署的友好与商业协定中并没有完全满足美国对贸易上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的要求,只是笼统地规定将相互特许权让与第三国。此外,亚当斯与早期许多领导人一样认为,从理论上讲,自由贸易尽管是有益的,但只是一种抽象的理想。多少年的从政经验告诉他,美国必须让自由贸易原则从属于实际考虑。 詹姆斯·麦迪逊一生致力于美国的民主自由事业,在政治上提出过许多发人深省的见解,美国宪法的形成与他的名字是密不可分的。麦迪逊对商业的认识受到他的政治哲学观的影响,包含着提倡自由贸易的因素。他认为,加给商业的桎梏通常都是不公正的、压迫的和不明智的。如果让工业和劳作顺其自然 地发展,一般来说,它们将导向最富有生产力的经济活动。“为了节省缝衣费用,鞋匠自己缝制衣服不具有任何优势的,缝衣匠为了节省从鞋匠那里买鞋的费用而自己做鞋同样不具有任何优势。更好的政策是允许他们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发挥特长。”(注:转引自罗伯特·拉特兰:《詹姆斯·麦迪逊:开国先辈》(Robert A.Rutland, James Madison: The Founding Father),纽约1987年版,第55页。)所以国家通过限制贸易也不会获得任何利益,贸易的完全自由应该是一种最佳的理想状态。不过,麦迪逊对自由贸易的认识也就到此为止了。理想只是一种遥远的目标,毕竟与现实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现实的状况并没有为推行自由贸易提供充足的条件。如果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实行自由贸易,结果只会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麦迪逊提出了“自由贸易的例外论”,认为在一些情况下,一种完全的自由竞争对一种公正的竞争将是致命的。例如,如果两个商业城市之间存在着竞争,一个拥有财富和长期的商业惯例,而另一个只在自然条件下占有优势,后者不能获得应占的商业份额,最后必须屈服。(注:参见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286—287页。)。麦迪逊尽管主张美国在农产品上比其他国家大大具有优势,美国应该大力推进其农产品占领或垄断世界市场,但他从来不忽视对国内市场的保护。他承认,保护关税可以带来许多好处,当其他国家限制美国产品进入时把美国港口大开,将是邀请他国在美国市场上倾销其商品。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对外国产品征收关税以保护国内市场显得非常迫切,“某些关税可以保护国内市场,尽管后者不应该过分地与前者混淆起来”(注:转引自拉特兰:《詹姆斯·麦迪逊:开国先辈》,第26页。)所以,在麦迪逊的经济思想中,国家出于某些特殊的目的对商业活动进行限制或保护无可非议,而且有利于国家实现其在对外贸易上的既定目标。1794年,麦迪逊提出对没有与美国签署商业协定的国家征收船舶和商品差别关税的著名决议案,旨在迫使英国解除对美国贸易和商品出口的限制。美国国会为此展开了一场大辩论。在辩论中,麦迪逊不仅重复了“自由贸易的例外论”理由,而且指出,区别对待将会与共和制的法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贸易关系(注:参见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304页。)。 麦迪逊从1801年之后就开始进入美国政府的最高决策层,上述这些关于商业的思想不仅对他提出一些相关政策发生了明显的影响,而且日益与实现美国的切身利益相吻合。他在出任美国总统后,针对国内制造业的现状,实际上是鼓励在国家的保护下发展制造业。在1810年12月5日致国会的年度咨文中,他把使用关税来维护国内“幼稚”的制造业说成是国会的“爱国主义的反应”(注:参见詹姆斯·理查森主编:《总统咨文与文件汇编》(James D.Richardson,ed.,A Compilation of theMa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第2卷,国家文献局1897年版,第470页。)因此,“每个深谋远虑的国家将希望在食品、服装和国防等必需品上不依赖于其他国家”(注:参见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12页。)在1815年12月5日第7次致国会的年度咨文中,麦迪逊强调了对自由放任理论的“例外情况”(注:参见詹姆斯·理查森主编:《总统咨文与文件汇编》第2卷,第552页。)。麦迪逊没有像美国的早期经济民族主义者那样公开宣扬贸易保护主义,至少在口头上还没有完全放弃对自由贸易的信念,但在实际上,他已经把经济民族主义的倾向体现在决策过程中,把对美国制造业的保护提上了议事日程。难怪美国“新左派”史学大师威廉·威廉斯评论说,“麦迪逊的理论确定了美国重商主义的基调。那些想要实现自己帝国的商人们和制造商们觉得这种理论有说服力和比较方便”。(注:威廉·威廉斯:《重商主义时代:对美国政治经济的一种解释1763—1828》(William A.Willams,"The Age of Mercantilism: AnInterpretation of the American Political Economy,1763—1828"),《威廉和玛丽季刊》(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第15 卷第4期,1958年10月号,第425页。)。在美国早期历史上, 美国所谓的重商主义究竟与麦迪逊的思想有多大程度的联系,史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像威廉斯对麦迪逊思想的这样评论并不多见。像早期许多美国领导人一样,麦迪逊的商业思想有着“理想”的色彩,但这种理想又很难解决美国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作为美国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者,在理想与现实的天平上,麦迪逊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1785年7月6日和8月7日,麦迪逊在分别致理查德·李和詹姆斯·门罗的信中表示,理想的贸易体系是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在这一体系对美国成为可能之前,我们必须还清债务,在这一体系能够真正付诸实践之前,所有国家都必须赞成。只要其他国家把伤害强加给美国的商船和海员,我们必须要么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报复,要么放弃我们正当的利润和实现真正独立的希望”(注: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246页。)约翰·亚当斯1800年10月30日致国务卿马歇尔的信中说,如果“自由的船只所载的货物自由”的原则,“一旦真正确立和得到真诚的遵守,它将会永远地结束所有海上战争,也不会出现所有用于军事的海军”。出于这种原因,上述情况将从来不会成为现实,“无论这一点对人类是多么的合乎需要,无论哲学也许是怎样赞成它和基督教多么希望得到它”(注:塔克等:《自由的帝国:托马斯·杰斐逊的治国才能》,第56页。)。因此,贸易的“完全自由”只是一种理想,这种理想至少在当时以及之后的很长时期无补于解决美国在对外经济关系中所面临的问题,因为“自由贸易的黄金时代尚未到来”(麦迪逊之语)。 四 拿破仑一世曾指出,经济学家只是系统化者,他们的原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却是错误的(注:转引自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390页。)。拿破仑这番话是针对他的“大陆体系”有感而发的,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果将其绝对化,显然不能解释许多经济现象。不过这种观点用来说明那个时期许多人对自由贸易理论的看法,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系统地阐述了自由贸易理论之后,的确给当时重商主义占据支配地位的经济学界带来新的气息,许多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把这种理论作为向重商主义挑战的一个有力武器。美国独立前后的那一代开国先辈们很少没有受到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他们希望国家之间的商业往来能够实现不受人为限制的“自由”,但当美国作为一个主权实体开始与其他国家发生关系后,错综复杂的形势又使他们不得不放弃了并不现实的自由贸易观,转而提倡或奉行与美国现行利益相一致的主张或政策。许多政治家经历了这一思想的转变,就连一些以提倡保护而著称的人物一开始并不是绝对地否认自由贸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广泛地阅读过亚当·斯密等人的著作,其经济思想实际上受到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影响(注:参见拉斯·马格努森主编:《美国的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1822—1890:经济学历史上的关键概念》(Lars Magnusson, ed., Free Trade andProtectionism in America: 1822-1890, Critical Concepts in theHistory of Economics)第1卷,纽约2000年版,第13页。)。因此,汉密尔顿对自由贸易并不十分的反感,只是认为条件不成熟,“当美国没有力量迫使其他国家趋向自由贸易的时候,其他国家的保护主义将会损伤美国的利益”(注:转引自克里斯廷·哈伦:《对古典经济民族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重新评价》(Christine M.Harlen,"A Reappraisalof Classical Economic Nationalism and Economic Liberalism"),《国际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第43卷第4期,1999年12月号,第740页。)。积极倡导“美国体系”的亨利·克莱自称并不反对自由贸易,他在1820年4月26日的讲话中指出:“ 现在,我将只能说,我也是自由贸易的朋友,但它必须是完全互惠的自由贸易。”(注:亨利·克莱:《制造业与保护关税》(Henry Clay, "Manufacturing and a Protective Tariff"),《1797—1820年美国记录:国内扩张与对外卷入》(The Annals of America, 1797-1820,Domestic Expansion and Foreign Entanglements)第4卷,不列颠百科出版公司1976年版,第614页。)所以,对克莱来说,实际经验表明,取决于自由贸易的两个条件“无一存在”。这两个条件即“永久的和平”和世界各地对自由贸易准则的尊重。如果没有“完全的互惠”,美国就不能单方面地奉行这种政策,外国也很难对它的政策无动于衷。 以上这几个人最后都走到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反面,成为美国早期历史上经济民族主义的著名代表。他们实际上与约翰·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一样最后都放弃了自由贸易的主张,只不过是他们的思想转变得更为彻底,丝毫没有在以后的思想空间里给自由贸易留下一席之地。这说明了许多政治家放弃了自由贸易观并不是说这种理论存在着重大的谬误之处,而是在原则上可行但实践上又难以行得通。对早期的美国而言,自由贸易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因为它尚不具备推行自由贸易的条件或力量,现实的选择是寻求能够更有助于实现美国外部经济利益的途径。不过,提倡自由贸易的呼声从来没有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消失,随着内外客观条件的变化,尤其是美国经济力量的强大,自由贸易的主张注定最终会对美国对外经济政策发生重要的影响。 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中的商标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法律的研究 我国立法在确定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时,应从两大理论分歧入手,结合商标的功能,以及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这两个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原则上禁止平行进口,同时有限制地适用商标权国际(或区域)穷竭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平行进口。 当代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的贸易“攻防战”可谓此起彼伏。平行进口,作为一个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国际贸易问题,既是国际贸易竞争中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知识产权法学界长期讨论且颇有争议的棘手问题之一,在我国立法中尚属空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平行进口问题将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由此引发的法律争议也会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所以,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变刻不容缓。 一、平行进口的概念 平行进口亦称为“灰色市场”,我国学者对其定义有一定的差别。一些学者的定义是: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进口并出售带有相同商标的商品”。[1]还有学者定义为:在外国商标权人授权国内商标被许可人(以下简称商)使用其商标制造或经销其特定商品的情况下,其他未经授权使用其商标的国内经销商(下简称非商)通过外国商标权人或第三人合法进口外国商标权人或其授权厂商制造或销售的同牌名商品并在国内销售,从而形成商与非商在国内市场因商标正面竞争的现象,对此现象称之为平行进口。[2]根据第二种定义,必须有被授权商的“先行”使用或进口的事实,才存在非商的“平行”进口问题。而根据第一种定义,则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条件。笔者认为,根据国外诸多国家的立法及实践,只要本国存在商标权人,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进口到国内就构成平行进口,不管事实上是否存在商标被许可人的“先行”使用或进口。笔者比较赞同第一种定义法,不过既无“先行”进口,何来“平行”进口?所以笔者认为使用“灰色市场”这个概念似乎更恰当些。 笔者认为,所谓平行进口,是指当某一商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注册获得法律保护时,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直接或间接从外国商标权人手中合法购得标有其商标的商品并未经本国商标权人许可输入本国销售的行为。在平行进口关系中,有三方基本当事人,即:外国商标权人、本国商标权人、未经授权的进口商(非商)。 平行进口的上述定义表明:(1)平行进口商进口的商品必须是国外商标权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牌名“正宗商品”。(2)平行进口以非商合法取得标的物以及进口的标的物合法为前提。若平行进口的商品系非法取得或为非法商品,则这种“进口”将因其明显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而受到制裁。因此,这种非法进口同牌名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已无讨论的意义了。 二、在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两大理论分歧 在国际贸易中,出于经济和法律的考虑,有关平行进口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特别是合法性问题,即平行进口是否构成对进口国当事人商标权的侵犯,成为国际贸易领域及知识产权法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商标权地域性理论与商标权穷竭理论之争。 反对平行进口者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商标权地域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商标在哪国注册,其所有人的独占权利就应在哪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未经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同意的平行进口是对进口国商标权人权利的侵犯。而且,商标权根据每一国家的商标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权利存在,其合法作用除了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其信誉外,在不同的国家事实上具有不同的意义。特别是当商标使用权发生域外转让时,商标权代表着被许可使用人开发出的独立信誉。为了建立这种信誉,被许可人做出了额外的努力,付出了相当的费用。保护这种独立的信誉,就是商标权地域原则之所以产生的基础,平行进口无疑将使被许可人的这种独立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3] 反对平行进口者还认为,从经济上看:(1)消费者对灰色市场的存在几乎一无所知,面对市场上价格悬殊而商标相同的商品,消费者会感到茫然。平行进口的商品通常只具备商家提供的服务和担保,不具备厂家提供的服务和担保,消费者通常并不知道或不可能注意到这些差别,特别是由于各国具体情况不同,即使同一商标的商品,在质量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因而,平行进口可能使消费者对同一商标但不同来源的商品产生判断和选择上的困难。如果平行进口商品存在质量缺陷,而又没有明确标示出商品来源,消费者就会因无从识别而遭受其害。(2)由于平行进口的货物在质量、售后服务以及担保方面和厂商提供的服务和担保不同,由此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将直接损及国内商标所有人或使用权人的良好信誉。 赞成平行进口者的理论依据则是商标权穷竭理论,该理论认为:只要商标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曾经同意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那么该商标权所有人及被许可使用人就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已经用尽。任何人合法取得该批商品后再如何转销,商标权人无权干涉。因此,平行进口是合法的,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 赞成平行进口者还认为:(1)从促进自由贸易的角度讲,商标产品平行进口可以促使相关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自由流通,防止商标权人滥用自己的权利,造成国际市场的人为分割,从而有利于促进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国际经济的合作与发展,进一步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2)平行进口商与授权进口商之间的竞争,可以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给进口国的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廉价的消费选择。由于平行进口商一般不需要库存及厂家售后服务的开支,不需要广告和公关费用,因此,灰色市场进口的商品在价格上会便宜很多。 三、各国有关平行进口的立法、判例比较研究 由于商标权保护理论不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平行进口的态度差异很大。 《英国商标法》第4条第3款第1项规定:只要商标所有人或其发出的许可证的注册使用人曾经同意过在某种投放市场的商品上使用他的商标,无论带有这种商标的商品怎样分销和转销,该商标所有人或许可证持有人都无权控制。《英国判例法》还进一步规定,如果经商标所有人或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而将带有其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国外,他就无权阻止他的国外子公司将同样的商品带着同样的商标再返销英国。 贸易论文:试论我国国际贸易如何应对电子商务大潮 论文摘要: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它的触角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国际贸易领域是最早感受到电子商务影响和;中击的领域之一。世界各国、WTO和世界其它一些经济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极为关注,探索我国国际贸易在电子商务大潮中如何应对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精密铸造厂 五金加工厂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对降低跨地区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最终改善全球的资源配置发挥积极作用。 在2008年“中欧企业与商会国际论坛会议”上,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经达到每年5.8万亿美元,即使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10年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26万亿美元。2008年,随着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上升、美国因次贷危机缩减进口等因素影响,使得国内众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处境艰难。而电子商务因其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显示出传统的贸易方式不具备的优势,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的重要选择之一。 据有关专家估计,2009年电子商务这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大大地增加了全球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机会、降低跨地区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最终改善了全球的资源配置,成为国际贸易的必要桥梁。 一、全面认识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一经诞生就以超常的速度发展,成为推动新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也对我国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从微观主体的影响: 1.1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易双方的新要求 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式的商务交易模式,摆脱了展示柜与谈判桌,使商务交易变成了一种“点到点”“、站到站”的商业数据互动,但是,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并不是想象中由供应商建立起一个自己公司的网站,全世界买家就能搜寻到该供应商的产品,而后发出查询、询价、要求样品等直至签定合同、安排货运、收付货款等等如此简单。国际贸易的开展,买家和供应商有各自独立的商业目的。只有把双方的目的有机地连接起来,贸易才能展开。同样,运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优化国际贸易进程也必须将买家和供应商各自独立的商业目的通过互联网,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软件,服务和相配套的流程将其相互连接,这样才能使双方达到各自的目的。因此,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买家必须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产品及公司介绍展示在互联网上:而买家必须将供应商的信息收集、编辑成通用的形式以做比较,这样才能让电子商务为国际贸易作出更好的贡献。 1.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新的经营主体虚拟公司的出现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是这种“虚拟公司”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创新型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虚拟经营”采用了合作竞争的经营方式,揭开了信息社会公司组织及运作方式变革的序幕。通过开放系统的动态网络组合寻找资源和联盟,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给跨国公司带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处。 2从宏观方面来看: 2.1电子商务要求虚拟市场——国际贸易新的运行环境的完善 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这是一个开放的、多维的、立体的市场空间,它突破了传统市场以一定的地域为存在前提的局限性,在全球范围内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和新型世界市场的形成。信息流动加速了资本、商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带动了全球“网络经济”的崛起在这种网络贸易的环境下,各国间的经贸联系与合作也大大加强。 2.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营销模式和贸易方式改变 传统的营销模式是先有了产品再寻找顾客,卖双方基本上是用电话沟通、邮寄产品目录、各式各样的展览会等方式交流意见和建议。而电子商务引起市场营销的巨变,促进国际贸易营销,产生新的市场营销形式——电子营销,即采用电子手段的市场营销和以因特网为核心的电子营销。而后者正在发展成为现代国际贸易营销的重要方式。 另外,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不同,主要表现为:(1)交易各方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通过直接面谈方式或当面交换方式来达成和进行国际贸易交易:(2)国际贸易流程改革。实现对以纸面贸易单据(文件)的流转为主体的传统国际贸易流程和交易方式的改革,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流程方式。 2.3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管理和监管方式改变 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根据已有实践,运用电子商务进行的国际贸易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出口商品配额电子招标(2)网上申领发放进出口许可证(3)海关网络化管理(4)进出口商品电子化检验检疫管理(5)外贸企业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从监管方面来说,一方面要积极与世界各国合作,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国际贸易的管理上加强电子商务的应用如出口商品配额的发放、电子报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等方面要尽快与国际接轨,使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成为主导力量。 二、我国发展国际电子商务的对策 对中国来说,如何更前瞻性地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变化,更好地利用国际电子商务这一新的方式来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大力推动出口贸易的增长,也是政府、企业界和相关各方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目前的环境下,中国发展国际电子商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积极鼓励信息技术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 继续完菩相关工程建设,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积极支持和鼓励公司或个人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适用先进技术,对从事信息技 术开发和经营的公司或个人给予税收的优惠积极推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族的电子商务意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首先,应密切关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问题,为政策出台做好准备。其次,在政策的完善过程中应注重评估经济影响。再次,应注重和已有政策法规的衔接问题。最后,应和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接轨,使中国的政策、制度规范化。现行国际贸易法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应加快现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及时制定、出台新的贸易法规。 第三,提高企业电子商务能力 企业是推行电子商务的重要主体,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保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需要具备必要的决策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中国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不足,要继续推进各种形式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教育和培训,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建设,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不断充实和提高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综合能力。 第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 面对电子商务带来的诸如关税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各国加强了对话与合作。我们可以吸收学习国外发展成熟的相关经验,逐步发展壮大我国企业电子商务。如针对我国通信基础设施薄弱,安全技术不够完善,可利用国外的电子商务技术及设施,发展国际业务。事实上,这些对话活动不但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条件下新贸易规则的制定,决定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而且加强了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了各国电子商务的国际性。 第五,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为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的运营环境。 解决跨国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问题,加强管理维护必要的网络安全,减少网上犯罪行为,维护正当的商家对商家和商家对消费者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就成为当前现实而又必须的政策选择。 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带动了国际商事活动蓬勃迅猛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国高校培养既懂国际商事活动又能运用国际商事法律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因此,符合这一要求的国际商法课程日益受到重视,在法学专业、国贸专业都相继开设,甚至发展成为国贸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然而,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法律课程,其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授课对象的知识背景与法学专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要根据国贸专业学生的知识背景、培养目标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明确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目标: 所谓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主体预先确定的,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教学结果。任何教学活动均要围绕教学目标展开。①教学目标应该和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专业型的法律人才。既包括适合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和企业法律实务等工作所需要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又包括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因此,《国际商法》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仅仅只是一门学科而已,学习只是为了以后面对国际商事活动时,能够较快的进行法律事务的处理。但是国贸专业不同,国贸专业培养的结合贸易、法律、外语知识的复合应用型人才。那么,对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来说,国际商法是为了使他们懂得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为工作中订立外贸合同、预防和解决国际商事贸易活动出现的纠纷奠定基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的主要教学内容: 对于国贸专业的学生来说,《国际商法》是让他们了解掌握规范国际商事主体及国际商事交往过程的各类法律。因此,只要是与国际商事主体、国际商事交往有关的的法律似乎尽可囊括,而不必拘于其法学部门的归属。从现在市面上绝大部分的国际商法教材看来通常包括商事主体法、合同法、买卖法、产品责任法、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律、国际商事仲裁法。不过,国际商法内容很多,但往往课时有限,在各类高校32-74个学时不等。如何使得学时和学习内容平衡,笔者认为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突出实用性。国贸专业中专门开设有国贸实务、运输、保险、国际结算等等课程,这些课程的一些内容和国际商法的内容是相重合的,这时候我们应该突出国际商法独有应用和实用性强的内容进行讲授。如《商事组织法》、《合同法》、《法》、《产品责任法》等等。 三、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教学方法的使用: (一)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将学生引入教育实践的情境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究等形式,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分析和交流,教给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学生面对复杂教育情况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式。1②法律课程的学习,有很大一个作用是为了解决纠纷。案例教学法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能使得案例教学法成功呢?第一,选择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选典型性和时效性近的案例---在有限的可是和浩瀚的国际商法内容中选取符合具有典型性的综合性案例,激起学生参与、讨论、调查、解决问题的兴趣。社会在不停的发展,我们要注意选取新案例,不能选取早已经过时的案例。第二,案例准备阶段有的国际商法案例较为复杂,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标的、经济贸易关系,可能相关的知识面太广,为了不耽误课时,加大学生的参与面,在课前可以讲案例的相关资料发给学生,让学生查找案例的相关资料、课前讨论和思考。第三,课堂教学阶段,注重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做好引导工作。在学生案例分析的过程中,突出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直接讲授法。国际商法课程中,依然还是有一些涉及概念、原则的理论性内容。我们不可能所有的课程内容都能找到具体适用的案例。所以传统的直接讲授法依然有它存在的必要。例如国际商法的概念,发展历史,这些采用直接讲授的方法更能理解和掌握。只是为了让学生们能够更好的参与和理解,在讲授时要采用比较生活化的语言,适当的结合一些小的例子和习题加深以便学生掌握。 (三)情境教学法。现在国家支持人们创业,国贸专业要培养创业应用型人才。国际商法课程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应用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应充分使用情景教学法。如何使得学生对国际商法的内容不觉得枯燥,不是死板的条文,在内容传授上引入情景教学法。比如在商事组织法中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的注册内容的讲授上,我会带领他们实际模拟操作注册程序。在学习合同法时,我会将学生分为买卖双方,谈判和签订正式的外贸合同,让他们去解决谈判中的纠纷。在讲产品责任法的时候,会引导他们如何进行产品商标的注册,自身权利的保护等等。通过这些情景教学法的使用,使得学生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大大增强,也使得国际商法的书面知识牢牢掌握。 (四)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常用的一种教学方式。我们在国贸专业学生授课过程中使用也是非常适合的。通过学生对法庭审判、仲裁案件的全过程全真模拟,能够形象、直白的了解法律程序的相关知识。在对理论知识掌握的同时,学生以扮演法官、仲裁员、人、原告、被告的方式,对不同群体的自我权利保护有深刻的认知与体会。通过国际贸易交易过程的模拟,学生通过对进出口企业外贸合同谈判和订立的,处理外贸的纠纷的谈判的演练,能够对国际商法中合同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 (五)比较学习法。国际商法涉及到世界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了更好的完成相关知识的学习,比较学习法是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如在两大法系知识的传授时,可以结合中国大陆法系的法律现象和中国香港的法律现象进行比较,能够使得学生对两大法系的异同有更加直观、形象的了解。在对公司法、合同法知识的讲授时,可以列举一个小案例,引导学生去分析同一案例在中国、英美、国际条约等的法律规定是否相同,分析各自体系法律制度的特性和优劣。在使用比较学习的教学方式时,要注重学生用该种方式归纳、思考总结知识点。 (六)现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教师可以通过中国大学城、微课等校园现代化的管理平台,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习题、案例、作业等教学资源上网,方便学生查阅、学习、检测,同时为教师与学生之间提供一个沟通的平台,实现开放性教学。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解决了传统黑板粉笔教学单一的教学方式。多媒体具有信息量大、美观性、实用性等特点。在上课过程中,多媒体教学内容是教师备课时已经写好的内容,不需要像传统的黑板写字,学生在课堂内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同时,音乐、图案等多种因素的穿插,使得学生在观看多媒体学习时兴趣高昂,参与度更好。 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 摘要:目前学界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认识存在不足,本文以惯例的要义为基础,探讨其渊源,分析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最后从其对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约束力的角度阐述了惯例在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公约;国际贸易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接轨“, 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在国际贸易惯例的涵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认识都较模糊,分歧颇大。由于国际贸易惯例对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和现代化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 一、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1 ] (P411) 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 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 。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 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2 ] (P13) 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 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 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 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也就是说,这并没有改变上述规定仍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事实。[ 3 ] (P527 - 528)(二)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指的是不管合同当事人是否明示或默示甚至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有关国际惯例的约束,惯例自动约束有关当事人,即惯例具有强制约束性。《法学辞典》持的是这一观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国家意志的结果, 因而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 不能对当事人进行约束。[4 ] (P7 - 8) 第三种观点认为,惯例分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一类是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意性规范。[5 ] (P27 - 28) 其实,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某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正式文件,也不是国家间的国际公约,因而它不是法律;另一方面,由于惯例的广泛适用性和长期实践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合约当事人对自身及他人遵守惯例的心理期望,惯例对当事人各方又有一定的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一般是在当事人明示接受惯例的情况下产生的,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90)在导言部分表达了这一观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第1 条也阐述了这个意思,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这一规定符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在一项国际贸易的契约中,不可能穷尽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默示”做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 条第2 款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认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签定该公约的国家同意,何为惯例由法庭来决定。该款规定反映了国际贸易惯例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约束性(自动生效) 的一面,但是这也没有改变惯例作 为任意规范的特点,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的方法排除对某一惯例或某一惯例部分条款的适用。 以上分歧的主要表现是学者们对一些英文单词的解释不同,特别是对custom、usuage 的理解差异。有人认为custom 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而usuage 则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也有人认为custom 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usuage 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还有人有其它的看法。其实,翻查一下国际商会的出版文件我们会发现,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考究,在不同的文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词,甚至在同一份文件中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用语。比如,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使用的是custom 和practice ,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的是usuage ,而在《托收统一规则》使用的则是rule 一词。可见,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看重,他们重视的是某一术语或某一做法在商业实践中的状况,只要这种术语或这种做法广为人知(widely known) 和被业者经常遵守(regularly observed) ,它们即是惯例,而不管在国际商会或其它组织的出版物中用何词来描述它们,或有没有见诸文字。至于惯例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则要看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惯例定义为:在国际商品贸易和与国际商品贸易有关的服务实践中形成的,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 如上所述,国际贸易惯例有成文和不成文之分,也就是说,国际贸易惯例有两个渊源: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与不成文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指的是经过某一组织编撰和公示的规范化文件。编撰国际贸易惯例的主体可以是一些有影响的基于国家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商会;也可以是民间的国际组织,如波罗的海黑海航运公会;还可以是能对市场起到主导作用的商事组织,如通用汽车公司,它们的产出物因而也相应地表现为具有一定法规性质的文件。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一般依据过去已有而且现在仍然流行的商业做法而作出,其主要行为特征是必须有一个宣示的过程,因为比制订规范文件更重要的,是它们必须广为人知。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之一,原因主要是多数国际贸易惯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际商业习惯做法的一个演进形式,而且是一个永不停止的过程。过去活跃在跨国或者说超国家或地区利益之上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通过编撰和公示之后变成了国际贸易惯例。今天的习惯性的商业做法还在重复着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惯例的渊源,那么我们很可能会步入认识的误区,或者认为惯例仅表现为成文化的规范,或者认为只能从过去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中寻找惯例。这两种僵化的认识不能反映现实,因而也不能指导发展中的国际贸易活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一国之内或地方性的商业习惯做法也有可能演变成国际贸易惯例,这主要取决于该习惯是如何整合(incorperated) 到国际贸易流程中去的。 例如,美国西海岸港口的码头工会为保护自身利益向集装箱货主收取近乎落地费性质的杂费,这种杂费被各国班轮公会列入班轮运价或班轮条款,因而这种做法就成了有关业者之间的国际贸易惯例。承认惯例的习惯做法渊源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因为从国际贸易惯例中体现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大都可以从习惯做法当中找到源头。从商业道德的视角看,所有国际贸易惯例都来自于千百年来一直在支撑着川流不息的国际贸易活动的一套伦理体系,借助它可以形成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通过它的应用———即对己对人的约束,各方在此体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区分、履行和保障。这套伦理体系的强化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而未成文的惯例则归于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一类。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业习惯做法虽同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以对现有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贡献而论,由习惯而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后者在当今技术创新的条件下开始显露出重要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公约。 由两国政府或多国政府签定的有关国际贸易关系的规范称为国际贸易公约。从公约法律约束力的角度,可以将国际贸易公约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一类是任意性的公约。前者包括调整国家间经贸关系的一般性公约及约束某一具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约,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海上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强制性的公约要求缔约方或接受公约的国家在本国的法律与公约冲突时,修改本国的法律,使之符合公约的规定;而且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以国际公约为准据法。既然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法律约束力大于国内法的效力,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效力当然优于没有取得正式法律地位的国际贸易惯例。但是,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的关系则不同。 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主要指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几个公约,即1964 年的两个海牙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及二者合并而成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这些公约遵循合同自愿的一般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或排斥这些公约的规定,即可减损公约条款的效力。在同为任意性规范的层面上,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十分类似,但是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高于后者。对此《,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均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虽未在这方面作具体规定,但它是由前两个公约发展而来的,据此也可认为该公约持同样的观点。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惯例与上述3 项公约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采用惯例的规定。 (二)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 一般而言,国际贸易惯例是在与本国利益无冲突的领域发展起来的,其所规范的领域大多与本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没有重叠。从这个角度上讲,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对国内法的不足起到补充的作用。但是,各国对国际贸易惯例拾遗补缺作用的态度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干脆把国际贸易惯例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如伊拉克和西班牙就把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引入国内法。采取这种作法的国家不多,多数国家一般按照直接适用或间接适用的途径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直接适用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接受国际惯例的约束,法院或仲裁庭依据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惯例进行裁决。法国、丹麦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些国家一般承认国际贸易惯例独立于国内法律体系之外,国际贸易惯例可直接应用于国际经贸往来,无需国内法的指引。与采用直接适用的国家相比,采用间接适用的国家更多,我国也是采用间接适用的途径。间接适用指的是国际贸易惯例不能脱离国内法而独立运用,必须经过国内法的指引,而且国际贸易惯例的应用有赖于国内法对国际贸易惯例明示或默示的接受。明示接受指的是在国内法中明文规定,对特定的民事关系可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默示接受则是指在某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法律实践中普遍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从而可以推断该国认可国际贸易惯例的。 我国采用的是明示的方法。《民法通则》、《涉外经济 合同法》、《海商法》等都明确指出,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有人据此认为,我国法律的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国内法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定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国际贸易惯例不可违反国内法的强制性规范,但可与任意性的规范不一致。因为国际贸易惯例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采用,只要当事人未明示拒绝惯例的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就自动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尽管这部分并未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表示。然而,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则没有自动成为合同一部分的效能。由此可见,国际贸易惯例虽然是国内法的补充,但其效力仍优于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四、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这里所讲的合同,指书面达成的合同。对于口头达成的国际贸易合同,我国不予承认。对此,我国在1986 年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已表明了这一点。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引用国际惯例的方法有3 种:其一,引用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或其它民间组织的条款或术语,如买卖双方以CIF 价成交。普遍认为,采用了某一成文惯例的条款或术语,对该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应以该惯例为准。多数情形下,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但也存在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不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的情况,并且各惯例的解释不一致。如没有对具体采用哪一惯例作出规定,这时候的解决方法一般是以与合同最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所采用的国际惯例作为依据,而判断这一点往往是不太容易的。比如,对贸易术语FOB 的解释就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美国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制定的《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两个惯例,这两个惯例对卖方交货地点等方面的解释差异很大。为防止事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就采用哪一惯例产生争议,合同当事人最好在采用条款或术语的同时明确规定采用哪个国际惯例。其二,采用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同,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成套设备和机器的出口合同、伦敦谷物交易协会制定的关于谷物买卖的合同。标准合同对合同全部或大部分条款都作了规定,一般只留出当事人名称、货价等项目供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对印定的条款作出修改或补充。这类合同试图囊括有关合同关系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从合同的签定到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反合同的救济的整个过程。由于在大宗货物的买卖中广泛采用标准合同,标准合同事实上已成为当事人普遍遵守的权威文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三,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接受某一惯例的约束,这种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 合同中采用了惯例规定的条款或术语,并且合同对这些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与惯例的规定相同,或合同直接引用惯例条款或术语并未另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惯例与合同的规定并无二致。(2) 合同中某些条款与惯例的规定不一样,此时应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规定为准。(3) 合同中对某事项未作规定,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会遇到这些问题。此时,当事人应按照惯例的规定履行合同或对合同救济。 在上述情形以外,即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示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约束的情况下,则采用下列两个标准:表示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主观标准;以国际惯例为标志的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似乎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但如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以文字表示他们的意愿,以后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其真实意思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举证或判断的。可以想见,在实践中应用主观标准进行操作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大多数国家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往往采用所谓的客观标准,客观标准即是国际贸易惯例。采用国际贸易惯例这一客观标准甚至也不以合同当事人知晓为条件。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当事人没有表示接受惯例的约束,同时也未明示拒绝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亦可自动地解释和补充合同并对合同当事人构成约束。 贸易论文:国际贸易发展形势调研对策 一、我市对外贸易现状 今年上半年,__市对外贸易继续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形势,进出口总值达7.1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8%,高出全省平均增幅53个百分点,增幅继续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出口4.38亿美元,增长85.2%,进口2.73亿美元,增长69.3%。 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出口产品结构上看,工业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强劲势头,食品农产品出口增幅明显。铝矿砂、纺织品分别列进口和出口首位。上半年出口商品中纺织品仍保持较高增幅,轮胎、铝材出口成倍增长。进口商品以原料性商品和机电产品为主,其中铝矿砂进口1.37亿美元,占进口总值的一半,机电产品进口占进口总值的21.1%。 上半年__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食品农产品1579批,货值6469万美元,同比增长32.2%和57.5%。特别是今年2月__恢复进口冷冻鸡肉以来,冷冻鸡肉又成为我市农产品出口创汇的新亮点。 (二)从企业所有制结构上看,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占主导,国营企业成倍增长。不同经济成分在进出口所占比重正在发生较大变化,趋势是外资和民营企业所占比重逐年加大,国有企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三)从贸易类型上看,一般贸易超过加工贸易,比重逾八成,加工贸易比重进一步下滑。上半年我市一般贸易项下贸易进出口5.8亿美元,占总值的81.6%,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1.17亿美元,占总值的16.4%,较去年同期呈现继续下降的趋势。 (四)优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量实现翻番。上半年__检验检疫部门签发优惠制原产地证书808份/6829万美元,同比增长36.3%和116.24%,共计为我市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减免关税达5000多万元人民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产品的出口创汇。 二、我市对外贸易面临的形势 虽然我市进出口总值不断攀升,对外贸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但是当前国际贸易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国际贸易技术壁垒设置越来越严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国外媒体蓄意炒作,中国商品声誉受到影响。今年3月以来,“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引发境外媒体对中国出口食品乃至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炒作,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他们以偏概全,从个别产品上升到中国制造,从产品质量安全质疑对华贸易政策,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借质量问题打压中国,已经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食品、玩具、机电产品开始采取严格检查措施,甚至取消合同,个别还被退货。 (二)国际贸易摩擦频繁发生,我国巨额的贸易顺差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向我国施压的借口。在美国主导下,世界上要求加快人民币升值步伐、平衡贸易顺差的声音不绝于耳,使我们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严峻。 (三)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日益严重。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一些发达国家一手高举自由贸易论的大旗,一手借其优势产业和知识产权保护,为其自身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在其不具有优势的方面采取种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通常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法规,设置重重壁垒以保护其本国产业。今年6月生效的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办法》使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化工、纺织、服装、印染和玩具等3万余种产品受到严重影响,无疑给我市纺织、化工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增加了更大的困难和阻力。 (四)国内贸易政策的调整、人民币持续升值,也将直接影响到我市的出口创汇。一方面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20__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规定,自20__年8月23日起,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与原来相比扩大了限制类商品的目录,增加了“两高一资”商品的限制范围,扩大了保证金的征收范围。20__年上半年我市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1.17亿美元,增长77.1%,根据上半年进出口数据统计,我市企业需新增交保证金约1150万元,新政策的实施使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较以往承担大量的台帐保证金,从而在资金流转上给企业造成困难。我市目前从事加工贸易企业31家,受此次调整影响的企业有21家,其中影响最大的6家企业:__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风双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__合盛化纺有限公司、__新奥利乳胶制品有限公司、__中奥毯业有限公司、____华润纺织有限公司。上述六家企业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值占到全市的81%。另一方面国家为了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优化进出口结构,自20__年6月1日起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自20__年7月1日起,调整不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此次调整涉及我市的出口商品主要有:服装及衣着附件、橡胶轮胎、钢材、铝型材4类,上半年4类商品出口值1.03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23.5%。 三、促进我市外经贸发展的建议措施 面对当前的复杂严峻形势,我们应该积极思考应对措施,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政策,调整进出口产品结构,顺应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做好我市的外经外贸工作。 (一) 积极研究对策,跨越国外贸易保护壁垒。一是成立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应对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广泛收集国外技术壁垒信息,分析反馈新出现的壁垒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二是建立信息 通报制度,及时向企业通报信息,加强对企业的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培训企业检验人员,指导企业实验室建设,确保企业具备发现产品问题的能力。 (二) 全面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一是认真从源头抓质量,围绕出口产品要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这个核心,从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等方面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二是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监督,加强查验部门之间的监管合作,对高风险、高敏感的进出口商品加强抽验抽查工作,确保检验监管的有效性。三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把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出口产品质量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企业给予优惠和扶持,对违法违规的“黑名单”企业,吊销生产许可证和禁止出口,从而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在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出口质量水平的责任,加强对不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坚决堵住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走出厂门和国门。 (三) 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帮助企业开展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档次,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我市不少获证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业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淡薄,不能保持认证效果,有关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能达到要求,认证机构是否能够执行各项规定,确保认证效果。 (四) 认清国家贸易政策调整趋势,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一是不管是扩大出口征税商品范围还是降低出口退税率都直接加大相关行业的出口成本、压缩利润空间,我们要认识到这种政策调整背后的趋势,针对“两高一资”商品,降低出口增幅,平衡贸易顺差,减少贸易摩擦,以实现我国整个外贸产业结构的改变。我们应该鼓励企业顺应趋势,加快我市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鼓励和支持企业尽快实现产品的高新化、品牌化,进一步发展加工贸易,缓解出口退税率带来的压力。二是引导企业加强出口产品竞价的核算。为了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不少企业把出口退税部分计入利润再对产品进行定价。从当前形势来看,企业应该及时加强出口产品竞价的核算,充分考虑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影响,长期来看,要树立不依赖出口退税创利润的观念。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快产品技术改造,降低产品成本。只有加大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档次,增强企业竞争力才是外贸企业的长远之路。四是引导同类企业不打价格战。同类产品占领国际市场不能单纯依赖价格竞争力,要比信誉、比服务、比技术水平,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中的作用探讨 摘要: 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依赖于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来获取各种信息化的通信数据。现代,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民营企业,均通过建立局域网来进行信息共享,以便于获取各种通信数据。但,人们在享受数据通信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其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的问题也逐步被大家所重视。本文主要是通过对计算机信息管理进行分析,找出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剖析其维护网络安全的有效措施,使其安全、稳定和可靠。 关键词: 计算机;安全漏洞;信息管理;网络安全;应用 引言 在现在这个发展阶段,各个行业的飞速发展都或多或少受到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影响,可以反过来说,计算机网络技术促进了各个行业的发展进步,进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从另外的角度上看,由计算机网络技术引发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导致风险的出现。故而,就需要耗费很多的精力去研究计算机网络技术所导致的安全问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拿出相应的措施,强化前期预防,防治结合,逐步优化计算机网络技术。 1简述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对于计算机来说,至关重要,就是防止计算机受到恶意破坏,系统因此能够良好运行。目前这个阶段,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最重要的是体现在信息、运行以及数据等方面,而用户的操作以及习惯都能够影响着网络的安全。另外,黑客、病毒以及非法入侵等都影响着其计算机的安全。信息管理指的是对网络信息的管理,换言之就是安全管理互联网信息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在计算机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其自身信息管理作用重大,究其根本就是保证网络安全。通常,网络信息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是服务器传输、服务器信息、基础运行信息、用户信息、网络信息资源等几个方面。网络安全不只是简单的技术问题,也是商业和社会性的重要问题,其最终的目的是维护通信数据的安全及稳定。但是,维护数据通信网络的稳定性,并不像产品一样能够立即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网络安全确保数据通信稳定,能够使企业信息传输和共享准确,这些准确的信息对于企业的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阐述计算机网络安全应用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2.1原本存在的安全漏洞 在软件和新系统上市之后,还存在着很多的安全漏洞,又不能很轻易的进行修复,所以,严重的影响着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 2.2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常常隐匿于计算机的程序、文件以及数据当中,其一经触及,就会不可避免的危害到计算机的安全运行,进而会导致计算机的瘫痪、死机、信息丢失甚至是盗取,从而影响到计算机的运行速度,并且,信息的丢失以及篡改还会对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计算机病毒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是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潜伏期,不触及并不能说明无病毒,而一经触及,其传染性就非常强,通过网络以及程序等各种传播途径,从而使计算机很快就会感染上病毒,对计算机的网络信息安全造成的威胁很大。 2.3计算机系统维护不当 计算机系统虽然一直在升级管理,但仍有一定的风险,因为不能完全保证对于一些威胁因素能够应对有效,从而产生危害。同时,要保证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安全,能够做到及时更新和升级,但是也会因为防火墙的阻止,导致一些系统漏洞出现,因此,计算机系统是否安全,将不仅仅取决于此。与维护是否得当紧密联系。 3总结计算机信息在网络安全的应用中的有效措施 当今阶段,发展迅猛的数据通信网络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占有不可小觑的社会地位,只有采用有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网络风险,才能让人们更加放心的使用。 3.1养成及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为有效的确保计算机网络内关键数据信息的安全性,防止由于计算机出现故障抑或是遭遇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导致数据的篡改、丢失、非法访问乃至被破坏的问题,就要及时的对计算机中的关键数据予以备份,生成备份数据并保存起来。此外,在对关键数据予以备份时,要注意建立备份的记录,生成备份档案,以有效防止由于系统故障而出现信息的丢失以及损坏。 3.2运用防病毒技术 现阶段伴随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前进,在有效利用网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网络病毒愈来愈严重,因此对于防治计算机病毒以及杀毒问题,现在已经发展成为非常重要的事情。网络安全除了计算机系统安全外,有需要对病毒提前进行预防,过程中需要对症下药,进行合理查杀,另外,检测需要有效、具体分为如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对单台计算机进行提前预防病毒:因为病毒的种类以及危害力相对有限,所以,预先将其进行设定,大多数情况都会在萌芽阶段进行消灭掉。因为病毒大多是通过软件或者硬盘进行传播,所以,提前预防这类病毒效果明显,几乎能够完全抑制;第二个阶段为网络防毒:系统安装有预防病毒的软件,能够非常彻底的把网络里的病毒清理干净;第三个阶段为网关防毒:该方式本质上其实就是所说的防火墙技术,它把外环及内网的环境予以分隔,以实现计算机系统比较好的信息安全。 3.3安装防火墙 大多数情况下,影响网络安全的重要因素就是出现网络漏洞,因此,必须制定修补系统漏洞的措施,经常使用的就是防火墙技术,它是在网络的外接口处利用防火墙控制网络层,能够更改限制、鉴别穿越防火墙的数据流,以此达到维护网络安全的目的。为了避免信息丢失而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它利用防火墙最大限度的阻止黑客攻击,防火墙对网络安全的维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阻止网络上的不安全因素扩展到局域网的内部。防火墙作为计算机网络的首道安全防线,其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按照结构的差异能将防火墙分成2方面:一个是软件防火墙,它能够直接设置在计算机内,运用一定的设置对计算机网络实行管理和安全防控,目前国内的计算机相关用户运用最为普遍的是360防火墙;另一个是硬件防火墙,它是把硬件设置于计算机的外部和内部的网络交接处,这种防火墙的成本相对而言较高,但是它的功能也更加强大一些。 3.4入侵检测技术应用 对计算机予以入侵检测是现在发展非常热门的一种技术,其主要是综合运用规则方法、推理、网络通信、密码学以及人工智能等很多不同的手段,主要目的是达到对计算机网络内面临的入侵问题予以充分的监控。这里面,入侵分析的技术又可以分成统计分析以及签名分析2种手段:前者的重点监测对象为计算机系统被攻击的情况,运用其监测到的攻击模式得出签名,并且于DS系统的代码内予以相应编写;后者主要是将统计学为前提,在系统运行正常的时候结合其运行的模式来判断某个行为正常以及安全与否,进而有效避免系统被入侵,达到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目标。 3.5完善网络管理 不断强化对网络的安全管理,完善、健全安全管理的制度,应严格遵循安全制度进行有关操作。内部网络仅能用来处理和工作相关的事宜,严禁进行和工作无关的事。为有效保障网络的安全运行,要强化日常的维护,定期对软硬件予以检测、升级及维护,及时对系统予以更新。对特殊机械的运用要有完整记录,以最大程度保障网络安全。 3.6利用网络加密技术 前述提到的防火墙、网关检测和VPN均是被动型的网络安全技术,而加密和认证技术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网络安全实施的主动型安全措施,包含有数据保密与身份认证等方面的技术。还有一种技术是利用网络进行加密,保证各种信息不容易被盗取,其网络安全的意义就在于此。网络加密技术是维护网络安全的一个提升,它能够确保信息完整,保证公共网络传输保密安全,还能防止其他用户远程访问内网的现象发生,是一种身份认证技术,传输信息完整、可靠、安全。除了以上,还有虚拟专用网技术和漏洞扫描技术,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户的信息。与此同时,还应在网络系统中加入相应的安全应用,例如:系统安装的各种软硬件,不能只安装必要部分,会形成潜在的安全漏洞;尽量不要采取将主机与服务器分开的外包方式,这样非常容易将信息数据丢失,出现安全问题。 4结语 当今,为了适应高科技所带来的信息化发展,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快速发展的同时,数据通信已成为了通信的主导力量,在未来的时间里,智能化、数字化、综合化的通信网络将会与更多的信息接应,其稳定性、安全的性能更将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网络安全问题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加强数据通信网络的维护,规范网络安全问题的管理,让数据通信更加安全、可靠,将成为数据通信行业所研究的重点课题。 作者:伍华东 单位:广西钦州商贸学校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网络管理系统在电力企业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根据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信息通信一体化调度运行支撑平台(SG-I6000)地市单位推广应用的通知》以及《信息通信一体化调度运行支撑平台(SG-I6000)一期项目二级单位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长沙信息通信公司一是对公司主机、网络设备及终端设备进行了基础数据治理,二是规范了主机及网络设备运行监视、数据管理、运行管理等三大业务应用的流程,三是通过月度考核机制保障工作效果,有效推进了I6000管理系统深化应用,提高了公司信息运维管理水平,并从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关键词】电力;信息管理;网络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I6000管理系统深化应用是以提升公司I6000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6000系统”)运维及应用水平为目标,建立常态化系统运行及应用评价机制,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持续推动和促进系统深化应用,以评价促运行应用,以运行应用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公司信息精益化管理的坚强支撑。通过高质量的开展I6000系统数据治理、有效规范I6000系统信息运维工作的标准和流程、强化月度评价考核推进I6000系统深化应用,是实现系统功能运维和实用化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I6000系统涵盖了公司400台主设备、4600多台终端设备的基础数据,实现了主设备及终端设备的实时监视、基础数据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等三大业务应用流程。长沙信息通信公司为了推动系统的深化应用:①针对系统内数据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对录入系统内所有基础数据进行核对,提升数据质量。②以I6000系统标准化作业为核心,有效地实现运行监控、巡视管理、检修管理、缺陷管理等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并具体落实到班组,以保证公司信息运维工作有序、有力和有效的开展。③以考核指标和统计指标为导向,全力推进公司I6000系统深化应用,切实提升运维人员对I6000系统各功能模块的操作能力。通过采用上述方法,长沙信息通信公司保障了I6000系统各类数据资料台账得到了有效的补充及更新,各类业务流程的规范完善,确保了系统信息设备台账合格率、监控数据完整率达到100%、不合格一单两票数为0。 3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制定了信息通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了I6000系统运行指标。公司依据《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I6000系统的深化应用工作标准及目标值,要求确保信息设备台账合格率、监控数据完整率达到100%、不合格一单两票数为0。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3.1成立工作小组,明确班组职责分工 公司了成立I6000系统深化应用推进工作小组,制定I6000系统深化应用工作方案,明确各班组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系统应用工作,认真总结系统应用经验。网络控制室整体负责I6000系统深化应用工作,负责制定I6000系统深化应用工作方案,落实系统应用的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系统运行监控、计划检修、缺陷消缺和日常巡视工作,负责中心机房设备的运行维护,设备基础数据核对与更新。 3.2实施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完善准确 I6000系统中基础数据按照录入及运行方式可分为静态基础数据及动态运行数据,其质量评估包括有效性、准确性、实时性三个指标。(1)静态基础数据核对性清查工作主要是在系统导出数据上进行修改及补充。长沙信息通信公司将数据下发给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运维人员,对所负责运维范围的网络、主机及终端设备进行现场数据核对性清查。数据清查结果集中反馈至网络控制室,由I6000系统管理员统一在系统中对于与现场不符的部分进行修改。(2)运行数据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数据不完善和未及时更新两个方面。因此网控室牵头组织信息运维人员以网管、桌管系统数据为基础进行清理、核对网络、主机设备参数及配置,并对不完善的数据进行补充,要求在系统内必须达到录入完成的目标。对于运行方式发生改变的主设备,网控室根据网管数据或者设备现有运行参数,与系统中有差别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标准化流程将系统运行数据更新予以固化,确保当设备运行方式发生改变时,系统数据及时更新。(3)信通公司通过对以往数据保鲜工作无法有效推进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存在两个主要问题:①存在“地下作业”现象;②数据更新缺乏流程化管理。针对上述问题,信通公司从两方面入手实现数据保鲜:①加强现场工作的过程管控,要求所有的运维工作必须在系统中留有痕迹,彻底消除“地下作业”的问题;②加强基础数据更新工作的流程化管理,通过以I6000系统深化应用为核心,进一步规范检修工作流程,有效实现基a础数据更新的闭环管理,达到数据保鲜的目的。 3.3以系统深化应用为核心,推进信息工作标准化 长沙信息通信公司组织信息专业运维人员针对目前信息运维工作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讨论,同时结合I6000系统编制了各类信息运维工作的一套标准化流程及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运行监控流程、巡视管理流程、检修管理流程、缺陷管理流程、工作票管理流程等。通过以I6000系统应用为核心,有效实现信息专业工作的标准化和规划化,长沙信息通信公司确保了信息运维工作的闭环管理,进一步了提升信息专业管理水平。 3.4强化评价考核,保障工作效果 公司结合日常专业管理工作及系统中流程节点角色设置,公司考核小组每月对系统基础数据治理、运维工作流程质量等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通过对系统中的卡、单开展月度评价工作,一方面检查了各类工单的填写规范及执行情况,另一方面核实系统中由于工单的执行引起的基础数据变化是否及时更新。公司参照指标体系中的相关标准,将评价结果纳入月度绩效考核,按照各工作流程步骤执行角色责任到人,有力地保障了系统深化应用工作的持续推动。 4评估与改进 4.1评估分析 自从长沙信通公司开展“以深化系统应用提升信息运维管理”的专项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16年7月至今,已完成了所辖范围内400多台主设备、4600多台终端设备的基础数据数据整治,在内部形成了有效的运行数据动态保鲜机制,并制订了《长沙信通公司I6000系统运维流程标准》,有效规范了运行监控、日常巡视、检修计划、缺陷消缺及一单两票等信息运维工作,促进了信息运维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通过建立数据保鲜机制确保了系统基础数据完善、准确。公司将数据保鲜评价工作列入整体工作月度计划,确保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评价工作又能对数据保鲜质量进行有效监督,最终实现对数据保鲜工作的闭环管理。 4.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持续改进建议 信息专业目前普遍存在运维范围大、运维人员少的现状,如何将数据清查工作量控制在最小,减少信息运维人员的工作压力是清查数据质量的有效保证。①要充分利用I6000系统现有的统计、导出功能,将相关数据形成现场核对的一次资料,只需运维人员带至现场进行核对性修改,从而减少现场清查工作量;②合理安排清查工作计划,最好与日常巡视、检修工作相结合,尽量避免因清查工作专门跑现场的情况,从而减少现场清查压力。 作者:刘华 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方法 【摘要】 现阶段中国已经全面进入现代信息化社会,在此背景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也基本上普及和覆盖了各大医院,然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是一直都能保证运转正常,在面对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时医院要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法,本文就是主要分析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理方法。 【关键词】 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理;方法 引言 现在的各大医院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从挂号到看诊再到各项检查等等过程全方面覆盖使用了,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帮助下医院实现了各项资源的优化整合,大大提高了医院的工作和管理效率,然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仍然会出现问题,因此医院必须要针对发生的突发状况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的应急处理方法。 1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1.1硬件问题 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很有可能是硬件问题,也就是说网络信息系统中所必须的各种终端设备,像是打印机、网络设备,又或者是维持系统运转的各种服务器等等出现故障和问题,这些设备作为电子机器结构非常复杂,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也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损耗,加之缺乏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因此在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运转时可能会出现种种问题[1]。 1.2软件问题 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中还有可能出现软件问题,就是说系统内部需要的各种管理软件出现程序错误或者程序错误,又或者管理软件没有及时更新和升级无法适用于新系统等等原因导致网络信息管理软件运行不正常,整个管理信息系统出现崩溃甚至是瘫痪的问题。 1.3自然问题 自然原因也指不可抗原因,说白了就是医院出现各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比如说火灾、地震、当地城市水电系统检修等原因而导致的停电或者网络无法使用的现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需要依靠互联网和电力才能运行正常,二者缺一不可,任何一方出现问题和故障都会影响到整个系统。 1.4病毒问题 这里的病毒并不是指细菌之类的病毒,而是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计算机中的病毒,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虽然已经得到了相当大规模的进步和提升,但是它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漏洞,尤其是在运行程序方面,很多不法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漏洞,编写恶意程序、代码作为木马病毒植入到医院的电脑当中,窃取医院的各项重要数据和资料,给医院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综上所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帮助医院优化管理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需要医院尽快针对这一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法[1]。 2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理方法 2.1管理硬件 针对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硬件问题,医院需要在平时对这些硬件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比如说像是打印机、网络设备等,医院需要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对其进行检修和保养,针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服务器,医院同样需要委派专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专业人士的维修。 2.2维护软件 各大医院在挑选和购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的管理软件时应该选择口碑比较好、销量比较大的正版知名品牌管理软件,不为了节省成本选择那些价格低廉但是质量没有保障的盗版软件,与此同时,在使用管理软件的时候也要定期对其进行更新和升级,确保软件的有效性。 2.3应急预案 在面对不可抗力因素的时候,医院也需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比如说医院可能会遇到各种不明原因而导致的断水停电的情况,这就需要医院在平时就要做好储水蓄水的准备工作,并且多配置几台大型的应急发电机和无线路由发射器,在停电的情况下还能够保障医院维持正常的工作,网络管理系统还能够保持正常运转,这样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医院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仍然可以不受任何影响继续为医院服务[3]。 2.4及时杀毒 针对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电子计算机容易中病毒的问题,医院在平时就要加强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维护问题,每天都要对医院所有需要工作的电子计算机进行杀毒和扫描的工作,定期整理其中的内存和垃圾,不下载任何没有安全保障的软件,不浏览恶意和不正规的网站,尤其是医院需要组建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专业计算机技术人才队伍,在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一旦出现各种技术问题和技术故障时,他们都能在第一时间赶到进行处理和抢修。 3结论 总而言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帮助医院实现了各方面的现代化管理,医院的看诊效率和管理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然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它也会出现故障,因此医院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电话,及时将重要内容进行备份,多配置几台备用发电机等等作为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填补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医院管理工作。 作者:曹阳 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管理应用 摘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管理技术在现代网络信息安全的应用也越来越关键。其不仅能够让网络的安全等级得到全面的提升,还能让网络的环境得到有效地净化。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吗,其依旧面临很多细节性的问题,需要不断去完善。本文主要针对信息管理技术在现代网络信息安全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信息安全优化措施。 关键词: 信息管理技术;网络信息;安全;应用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全球化,信息管理的内容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信息管理技术也逐渐的成熟。但是在实际管理中,其经常会面临一些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计算机信息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方面,系统安全是指确保系统能够提供有效的服务,信息安全则侧重于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具体来说,应该从物理层面、系统层面、网络层面、应用层面和管理层面等五个层面来确保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因此,加强信息管理技术在现代网络信息安全中应用十分关键。 一、什么是信息管理系统 1.1信息管理系统的起源于发展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及各个学科领域,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学科。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也在不断发展,被广泛应用,它不仅具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而且具有预测、计划等特殊功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带来诸多便利。其实从1995年开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就开始不断创新,并被广泛应用。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发展与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性能都在不断进行优化,也在逐步走进大众的生活,越来越具有人性化。现在信息化成为我们最主要的生产力,信息资源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相信在未来社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会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1.2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随着网络计算机的普及,社会的资源、知识得到最大化的共享,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断被拉近,人们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加便利。可是在这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隐患,那就是我们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由于系统漏洞,病毒、黑客经常会对我们计算机网络系统趁虚而入,不仅会造成系统瘫痪,更重要的一点是会造成我们的信息外泄,隐私外传,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没有安全感。如果我们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要对计算机网络进行维护,严禁杜绝病毒、黑客的入侵,维护我们个人隐私,保证生活正常运转。 二、怎样建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系统 1.1完善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往大环境说,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涉及国家的安全、主权、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发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且,随着信息全球化的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元转,我们必须从国家制度层面加以规范、积极进行引导。其一,将网络安全实践问题上升为法律制度,清晰、明确指明在现有的条件下网民的上网制度,向人们清楚传达中国的网络空间需求,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其二,积极联合各级部门、各个领域,寻求多方面支持,建立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寻求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并积极围绕电子商务、电信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是普通百姓积极参与其中,培养普罗大众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其三,建立专门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监管小组,定期对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排查,让员工清楚认识到什么才是健康、有序上网。还有一点是,在电脑上安装防毒扫面工具,对病毒、木马、黑客定期进行扫描和查杀,保证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作。其三,淘汰落后电脑,实现电脑系统的标准配置,并设计开机和网络密码。做好机房的安全工作,严禁杜绝火灾隐患,对机房实行统一管理,有专门人员负责巡查。 1.2对信息进行加密算法 保证信息安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信息进行加密,我们这里提到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加密,我们要明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信息加密方式早已不能满足现在这个信息时代的要求。随着我们对信息加密方法的创新,现在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加密方式:公开密钥,而且这也是目前应用最频繁的加密算法之一。其实,光有信息加密算法也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强化我们的身份验证,确保上网口令的正常运行,并结合上面提到过的相关的规章制度,才能在真正意义上防止黑客、病毒的入侵。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虽然信息管理技术也得到了成熟。但是在实际管理中,其经常会面临一些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我们不仅要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安全体系结构进行详细的了解,同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对网络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的高保性。相信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同时网络信息安全也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作者:徐慧敏 单位:吐哈油田公司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网络信息管理技术著作权保护策略 摘要: 现代网络信息管理技术为人类资源整合及资源直接交流带来了巨大影响和进步,实现了用户资源共享方面完全平等。但在分享利用并消费信息内容时,要质疑和核合法性,如果存在不合法合理之处,要看它们是否存在侵犯原著作者的著作权等法律问题,这就是网络信息管理技术环境下所存在的技术冲突。本文希望以P2P网络信息管理技术为背景,探讨它在应用过程中对网络信息著作权影响性,借鉴发达国家在P2P技术与网络著作权之间冲突解决经验,反思我国在该方面相关保护策略。 关键词: 网络信息管理技术;P2P;网络著作权;冲突;法律保护;反思 P2P(PeertoPeer)即对等网络、对等链接,它是一种点对点技术,能将每一名网络用户衔接起来并形成规模,是信息时代所研发的创新通信模式。在该技术下,能实现对网络信息资源管理与共享,而每个节点都拥有相同权利与义务,能够上传信息和资源,也都能自由下载和分享信息资源。所以无中间设备、自由平等也是P2P技术最大优势。但实际上,这种自由的、具有直接接触性质的信息交换模式也为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冲突下的著作权保护带来诸多隐患。 1P2P技术与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又被称为数字著作权,它是指网络信息数据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对自身作品所享有数字化保存、复制与发行权利。网络中,著作权人作品会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任何个人及单位团体私自复制作品并转用,如出现对著作权侵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P2P网络结构中,用户间数据信息是可以实现直接交流,尽管在许多国家立法要求对著作权实施直接保护,但无法直接对信息数据传播形成有效控制与限制。这是因为法律是相对固定,但网络技术却是非常灵活,即使严格法律约束的发达国家,P2P网站与软件也会不断更新换代,规避法律约束来侵犯著作权,使得网络中的传输信息内容无法实现有效甄别,所以从某种意义来看,基于P2P的网络信息管理共享模式也已经成为了当下网络用户交流资源的主要渠道。 2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技术 2.1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技术内涵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技术确保了著作权人与其著作内容的经济利益与所有权利益受到合法保护。外来用户在得到正确的指令条件下才能正常使用著作权。目前网络上所传播的著作权保护技术相当繁杂多样,但与之相对的破坏行为与黑客技术也越来越多,所以即使是拥有著作权益保护的著作内容也无法高枕无忧,对著作权的技术保护绝对是一个漫长的技术博弈过程,某种程度上它已经超越了法律保护的基本范畴。 2.2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技术类型 P2P技术推动了网络著作权保护技术的不断发展,总体而言它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首先,通过市场准入手段来控制信息内容源。该方式在早期的C/S模式下非常常见,它主要对信息内容的提供者实现了中央服务器控制,进而实现对著作权人及其著作权的有效保护。但在P2P技术出现以后,信息内容分布范围日趋广泛,这种市场准入机制已经无法控制信息之间的传播。所以在2000年以后,我国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经营性行为提出了许可证制度,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对网络信息数据正常交流共享提供了新秩序。对没有许可证还依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者要予以法律制裁。另外,备案制度也扩大了网络运行的监管范围,使得一些非经营性质的网络信息服务活动也被纳入到管制范畴之内。本质上来说,市场准入制度就是国家对著作权相关当事人的预先控制,但实际上这种准入制度只能对相关当事人及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控制,不能通过阅读信息数据内容来实现深层控制,所以该机制还不存在标本兼治的法律及技术优势。其次,通过控制网络来控制信息内容的传播。在C/S模式下,信息内容产生并活动于中央服务器一端,所以只要控制中央服务器就能实现对信息内容传播的控制。尤其是在P2P的技术环境下,通过直接控制网络连接来控制信息提供者与P2P用户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是可行的。例如在国外著名的Napster法案中,法院就直接判决违法侵犯著作权的网站关闭,这就是对网络的直接控制。它融合了网络技术控制与法律控制两方面。基于此,我国也设立了像《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等管理规范,就是希望通过网络监管与法律约束双重手段来实现对网络的直接控制,从而实现对非法侵权行为的打击。但相对这种保护策略而言,物理层面的控制依然还是存在问题的,因为它无法甄别网络中传输的信息内容,所以物理层面控制是该保护技术类型的弱点。再者,通过集成技术促成对传输信息用户的监督管理也是可行的。在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4条中就规定“集成技术是保护著作权作品的有效技术手段,它主要防止了某些网络用户借浏览欣赏作品的形式上传或下载分享作品,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上述的这种盗取著作权内容的行为就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网络黑客行为。所以集成技术就专门针对此行为而开发了网络集成定位体系,避免浏览作品的P2P用户通过非法手段来侵犯著作权,它的功能性本质就在于通过网络信息提供者对最终用户的权限控制来实现对著作权的保护目的。 2.3网络著作权保护的主要技术途径 就目前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技术途径来看,它主要分为两大类:数字水印与加密。其中加密技术主要应用到了密码学技术,它在对信息内容的处理方面速度很快且安全性极高,会在应用过程中为信息加密。只要用户在认证中心获取密码就能合法使用资源,由它所衍生的网络著作权保护技术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数字签名技术,该技术的加密形式主要为电子存储形式,它将数据信息存储于系统模块中并用来辨别数据应用者的真实身份,实现电子身份认证。因此用户访问时只要通过密钥就能实现签名验证,这种技术也被称为公钥密码机制,著作权使用用户将自己的签名密钥附加于数据单元之上,就可以通过公钥验证来获取著作权的使用权限。第二种是安全容器技术,该技术所采用的是以加密技术为主的封装型防篡改信息包。它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对数字著作权信息的使用规则,当信息一旦被采用了基于安全容器的保护系统,就开启了安全存储机制,确保其在数字媒体上的传输安全性。无论是客户端还是服务器端,信息安全容器都可以有效防止P2P用户对著作权信息内容的非法使用和拷贝,所以这也是一种重要的著作权保护机制。另外像数字水印也是目前实施电子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技术之一。虽然它的发展历程相对密码学来说较晚,但它的技术发展速度却非常之快,它主要将一些数字水印技术所涉及的标识信息嵌入到多媒体信息体系中,让其不易被使用用户察觉,所以数字水印技术也是一种较为高超的隐藏性技术。该技术目前在网络著作权内容保护领域的应用相当广泛,是比较突出的隐藏性标识认证技术。移动Agent技术则是近些年来才出现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它利用到了分布式计算模式进行信息搜索和对著作权的保护。作为一种特殊的Agent机制,它能在较为复杂的网络系统环境中实现主机之间的网络信息内容移动,它还可以根据需要来生成与原Agent同样性质功能的子Agent,而且各个Agent彼此之间可以完成相互协作任务,实现对网络数据信息移动性、异步性与异构性的保护,降低网络通讯成本,通过分布并行性智能体系来实现对网络著作权的有效保护[1]。 3海外国家在P2P技术冲突下的著作权保护经验 严格来说,关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是要结合法律规范与网络信息管理技术来共同探讨分析的。由于海外国家所采用的法系分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两种,所以他们在解决网络著作权保护技术冲突方面所应用的方法和所积累的经验也不尽相同,本文将分别作出分析阐述。 3.1英美法系国家在解决P2P与网络著作权保护技术冲突方面的实践经验 英美法系的典型国家代表就是美国,作为一个以判例法为核心的法制国家,他们在对P2P技术的规制方面主要以判例法形式呈现。以早期的C/S模式环境为例,美国法律就规定了著作权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他们认为软件提供商拥有帮助侵权责任,所谓帮助侵权责任就是指软件供应商要为自身所提供的任何服务功能负责。而对于服务器提供者来说,美国方面所采取的则是“通知———删除”规则,尽管侵犯著作权人利益相关者或服务器提供者触犯了著作权法律,但在著作权人与相关当事人的要求下如果能够及时删除侵犯著作权内容,消除影响,服务器提供者也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规定于美国《跨世纪数字著作权法》中的“安全港”制度,可以见得美国在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机制上是具有一定弹性的,其法律规范的目的也在于控制行为主体及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当人性化。Grokster案在美国法律界被称为是对“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原则”的重新审视,它与之前美国的Naspster案相似,是米高梅公司投诉P2P用户提供音乐分享服务的违法行为。该案件所体现的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冲突是P2P的分散式网络结构。在这一阶段,P2P用户的侵权技术已经上升到不依赖中央服务器依然可以搜索下载所需要的文件,因此这种违法的资源共享模式也被起诉。在被投诉过程中,Grokster公司也作出了相应抗辩,他们认为他们的产品可能被某些使用者用于非法行为,可能会被某些黑客进行改进,但他们不认为自己应该为自身的P2P共享技术被他人用来侵犯原告著作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但法院认为,这种技术为用户侵权行为提供了物质上的便利与辅助,拥有积极的诱导因素,所以根据积极诱导原则,法院为此提出三点回应:第一,该P2P技术促使他们产生了侵权的主观意图;第二,被告所生产制造并销售了这种能够产生侵权行为的产品;第三,使用者应用它使侵权行为变成现实。因此,Grokster公司的这种帮助侵权行为也由于其违背了网络著作权保护原则而被制裁。随后的美国《家庭娱乐与著作权法》中也再次强调了用户在互联网传播与共享著作权限的严重性,它有可能使P2P用户被判处三年监禁,它对P2P软件的最终使用者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它也体现了英美法系国家对网络著作权人及其著作权益的保护力度。 3.2大陆法系国家在解决P2P与网络著作权保护技术冲突方面的实践经验 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在对待P2P技术应用的态度上相对比较宽松。就以法国为例,相比于美国在P2P技术规制方面的严苛,法国却表现出了相反的态度,他们承认P2P技术的合法性。为此也有人曾经提出过关于P2P软件用户非法行为罚款的议案。但在一些唱片、影视制作公司的强烈反对下,法国的这条P2P技术合法化道路也被阻断。法国政府在立法上明令禁止将基于著作权保护下的所有产品用于非法盈利目的,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非法下载或转载,将面临最低40欧元的侵权罚款,如果将著作权共享,则要面临150欧元的罚款。而如果销售非法下载著作权产品则要受到最高3年的监禁以及30万欧元以上的罚款。可以见得,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在P2P信息管理技术、著作权最终使用者行为责任方面的法律及技术规范是存在严重分歧的。相对来说美国最为严格,而欧洲一些国家则相对宽松,实际上这就是以否定P2P技术的合法性为代价来保护著作权人及其著作权作品,它降低了网络信息管理技术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可能[2]。 3.3国外网络著作权保护技术冲突方面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在参考了国外的实践经验,反观我国国情,在国际网络著作权方面的经验对比就体现出了著作权保护法立法理念的重要性,它一定要适应我国当前网络环境形势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特别是在立法理念方面一定要做到适应我国当前的网络环境形势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以立法理念为例,我国在该方面的立法应该在参考国外做法的同时也要侧重我国法律,适当调整对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保护,从而实现对著作权人知识产权的维护目的,提高著作权人创造新作品的积极态度,推动知识产品的快速更迭。照比国外实践经验与做法来看,我国在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立法理念上已经有些跟不上时展的需要,所以在未来的立法中应该注重对著作权人、传播者与适用者三方权益的平衡,稳定推动科学技术文化的有效传播与整体稳定运行发展。另外,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起步较晚,自改革开放以后才慢慢与国际接轨。在这一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并不完善,所以在不断吸取国外先进技术与经验的背景下,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才会有所改善。不过也不得不承认,我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定水平与法律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还相去甚远,在立法模式上还严重缺乏灵活性,不能及时应对新环境、新问题,因此鉴于我国当前的立法水平,针对网络著作权保护中对制度制定的合理运用还应该争取进一步方完善,同时不断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在我国已有的法律基础与保护体系上,积极将著作权保护体系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要做到对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兼顾,只有这样才能大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的快速进步,制定出符合我国法律规制和国家国情的一系列制作权保护策略。 4我国在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冲突下的著作权保护策略 相比于英美法系国家,我国也将著作权立法作为对著作权人利益保护的首要原则。在我国,P2P技术的发展相当迅速,这也让著作权法制度的更迭不得不快速跟进,及时发现著作权法律制度中所存在的漏洞,适应当下环境的发展,提高保护意识。所以在借鉴了国外先进实践经验以后,本文也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P2P技术与著作权保护冲突的相关解决方案与保护策略。 4.1网络信息传输集成措施 首先要拥有正确的网络技术来控制网络空间秩序,实现对P2P用户的自我约束机制,即网络集成技术支持。该技术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网络用户个人终端的是用来实现有限数量的传输机制,一般来说它的主要技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密码,它也是网络信息提供者为著作权保护所提供的最基本加密技术。这一技术在P2P技术推广过程中已经被广泛应用。第二,cookie文件的验证技术。当P2P用户在特定网站进行网页浏览时,网站的中央服务器就会为浏览器软件留下cookie文件。当用户再次访问该网站时,浏览器软件就会发送访问网站请求的cookie文件,而中央服务器就会根据cookie文件来对网络用户实施身份验证保护。第三,数字签字,相比于商量技术,数字签字则相对独立和复杂,它需要著作权者或信息内容提供商来提供数字签字证书,在验证P2P用户合法身份之后允许其将证书控件安装在个人计算机终端上。当P2P用户需要进入网站访问时,系统就会自动验证该数字证书,并实现数字签字,然后P2P用户才能获得网站访问权限。该技术已经被银行应用于网上银行的P2P用户身份验证过程中,它在基于密码与cookie文件保护的基础上再一次提升了对著作权以及P2P用户的个人权限保护力度。 4.2著作权补偿金制度 为了协调P2P大众用户在获取著作权时的利益以及著作权人本身在著作权内容保护方面的利益,我国应该考虑借鉴海外国家的著作权补偿金制度,并科学合理的应用于我国的网络著作权保护体系中。本文认为,若想在我国实施著作权补偿金制度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明确补偿金请求权的权利人。目前的P2P用户在信息资源方面的共享与使用是相当频繁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个体权益。所以对补偿金请求权的主体需要做到明确,它不仅仅包括著作权人本身,也应该包括作品内容的创作相关权利人,当他们的个体权益受损时应该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其次,义务人。对著作权所涉及信息资源的最后使用者是P2P用户本身,所以他们也应该是著作权使用费用的支付者。但实际上我国现有网络体系中对P2P用户的收费制度还做的并不到位。这里可以考虑将补偿费分散给使用著作权限的P2P用户,实现网络终端用户的最终支付义务。在费用的收取与分配方面,应该在实施初期将费率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准,以服务广大P2P用户为主同时做到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切身利益。另外根据国际著作权保护法律权限规定,著作权人可以授权给一些管理组织,通过他们来负责集中收取费用,最后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著作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者[3]。 结束语 可以说著作权保护向电子网络领域的延伸将其对其的保护策略复杂化,加大了信息管理技术与著作权权益保护之间的冲突可能性。这也说明随着P2P高新技术的不断革新,著作权的客体增多了,著作权自身的保护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在未来更加开放的著作权保护环境下,我国也应该做到对网络信息管理技术的规范化与科学化,规避简单化复制与低廉化传播问题,在法律与技术两大层面上规制市场,理清著作权人及其著作权与P2P信息管理技术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对其相应的保护策略,为网络维权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张羽彤 莫东艳 单位: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地质录井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构建 摘要: 本文以地质录井数据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为主要研究,深入探讨了地质录用的应用及要求,分析了其关键功能,以及该系统技术功能的特征,以期为创造更好的地质录井数据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地质录井;数据信息管理;管理系统 随着近几年来的发展,将标准的、规模化的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方法进一步运用到地质录井中,实现了资料规范化、实用性、灵活运用性等相应的管理方法。在满足录井生产的同时还能解决数据库输入的问题,进一步为地质录井数据库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 一、系统的应用及要求 (一)管理系统的应用。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录井公司相应的加快了信息化建设。GPRS和卫星传输技术的应用,使地质录井生产信息全面应用了数字化。从而使录井信息采集的数据具有标准性,使现场的各种图表能够自动生成,实现了远程传输,方便了钻井人员勘探现场,使技术和生产能够相互交流。工作人员不用到现场就能通过电脑数据清晰的了解钻井现场的数据信息。例如,2010年某企业钻井勘测时,发现有一口“问题井”,数据显示该井的井段储层性非常差,就判断该井段为干层。录井勘测人员利用录井数据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再次分析,最终判断该井段为气层。 (二)管理系统的要求。 在录井资料中,规范性是需要极为重视的,相关生产报表要求标准格式、资料中的数据要求必须解释、勘察的数据必须具有真实可靠性,必须合理规划数据库结构。在进行采集录用时,要满足录井生产的需要,通过信息的反馈,减少数据录入者的劳动量,同时还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主,将系统结构合理化,能使管理系统运行达到稳定,使软件维护变得方便,操作程序变得方便。 二、系统技术的关键功能 地质录井数据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查询数据,还能通过客户端浏览及操作。系统技术的关键就是具有灵活性、专业性,下面就是技术关键功能的几个方面。 (一)资源管理系统技术。 录井数据具有很大的信息量,涉及的内容也相当广泛,是资源管理系统的核心。进一步将数据进行分类,在开发石油的时候,根据不同的开井目的,将地质录井的资料分别分为开发、探井两种资料。还要根据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工程管理、地质成品资料两种。数据化的管理将利用勘测和开发的数据库建立一个不一样的标准库,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了很大的改变。所以数据化的管理将数据库变得更具兼容性,使用分别建库的方法,使其功能变得更加实用可靠。 (二)应用数据库的技术。 在地质录井数据库实际的应用中,要求满足正常的研究及生产,确保收集的数据具有准确性。其主要包含的有地质数据和钻井工程、生产的图像以及研究的资料等,其中生产和研究资料最为主要。 (三)传输技术。 在随着Web客户机构的不断发展,更多层次地分布体系将会受到广泛的使用。组件是独立的一种服务系统软件,在开发各种分布应用的过程中,分布应用软件实现了资源共享。在这之中要求解决组件实现平台和应用之间毫不影响对方操作的问题,以便能够很好地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及应用。组件一般使用的是VB和VC进行操作,保证其服务层和客户层之间有一个很好的联系纽带,保证形态和动态的正常连接传输。 三、系统技术特征 (一)效率性高。 通过地质录井数据库网络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将对其储备的源头和收集的数据进行了充分的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缩短了信息的时间,比相同类别的系统效率更高。 (二)实际可操控性高。 由于多种网络技术的使用,使用该系统的用户对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是很方便的。可以使用内部的查询功能,只要将查询的数据首字母或者简单的条件输入就能很快查询出相应结果,和相同类别的系统相比更加具有实际可操控性。 (三)敏捷性高。 在使用该系统软件时,很好地运用组件技术,将会很好地绘制常规的二维及三维图像,通过这样的技术大大提升技术的灵活性,相比同类别的网站更具有敏捷性。 (四)安全性高。 安全管理数据,主要是权限管理,用户的权限管理负责删、增账号,用户主要分为管理者、管理组员、普通用户。权限管理者将负责整个用户组的模块操作化管理,在启动软件时,要输入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必须进行用户身份验证才能使用,相比同类别的网站更具有安全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地质录井数据库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中,不仅是提供了一个先进的信息化平台,还能在其中产生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地质录井的管理及应用工作,大大提高了生产油气的时效。研究人员通过电脑就可以看见现场的钻井数据的一切显示,进而方便指导钻井工程的科学化施工作业。 作者:谢东旭 单位: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地质录井一公司信息中心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1、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组成 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简称HIS系统,该系统中医院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医院的各部门为分支,其中这些部门包括病区、药房、药库、出入院处、功能检验科以及财务科,各部门都有自己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它们之间又互相进行相关信息的共享,方便对患者进行诊治以及治后的处理措施。 2、医院信息系统的设计 在明确了医院信息系统的组成部门、HIS业务过程以及用户的需求分析后,应当确定该系统开发的目的。了解医院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能够通过较小的代价较快的构造一个系统的架构,这种方法我们通常称为模块化,它能够快速的明确用户的需求以及开发人员的开发目的,通过对开发方法的适当使用,对系统的模型进行一个持续的精化和细化过程。因此模块化设计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关键。 3、模块化设计的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建立的系统是统一并且完善的,在对HIS系统设计时,对于设计的基础-----模块化设计提出了一些要求,首先在设计的时候需要积累一定的资料,包括所有下级子程序的功能、调用的出入口的说明性文件,规定在设计中变量的可变动范围,对数据库的设计结构和实际用途的文件以及必要的注释进行适当的说明;其次,在模块的界面上,要保证菜单在模块的上部,而标题、版本以及开发者应当显示在屏幕中间位置,合理安排菜单的结构,层次一般不超过三层。除此之外还要包括参数输入、信息查询以及其他的必要功能的设计。 4、医院网络系统的设计 明确了医院各部门子系统的设计方法后,应当对选择的网络系统设计做详细介绍,以便能够与具体的情况进行结合,使系统合理并且发挥更大的作用。 4.1主干网设计 Database是HIS系统的核心,传输协议多使用TCP/IP、HTTP,并且采用多层的管理信息系统。相较于别的计算机网络,医院的网络特点是有较高的专业化、较高的性能、数据庞大、图片和多媒体占有较大的比例,传输要求高。基于上述的特点,我们通常对于主干网的技术选择很慎重。现代的网络技术通常有基于帧交换和基于信元交换两种网络技术。由于基于信元交换的网络无法确保使用者的利益,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多以基于帧交换的网络系统,这样用户可以对现有的应用程序进行合理保留,方便升级。基于帧交换的网络中,千兆位以太网有时候会以其他的以太网标准为准进行合理借鉴,构造不同的宽带结构来满足不同的数据需求。根据每个医院各自的发展情况以及需要,通常情况下在设计网络时选择千兆以太网的技术保证系统的先进、高效以及可靠。 4.2网络的规划 基于上述所选的网络系统是交换式的结构,而VLAN在其中占有极其核心的作用,因此,VLAN的设置十分关键。它的划分依据很多,主要有交换机的端口、第三层协议的类型和网络的地质、多址广杨娅播的方式以及策略等。下面我们以某医院所采用的基于交换机端口的方法来进行说明。这种方法实在同一个IP的虚拟网中对不同位置的端口进行设置,以此来解决部门机器和IP子网的合理分配问题,极大的促进了网络的管理与维护。 5、设计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设计时应当明确目标,以患者为核心,符合卫生部、省卫生厅等的各部门的规范,尽量的改变当下以财政为中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保证医院信息系统中电子处方和医嘱的实现。本着“以患者为本”的设计原则,设计系统时注意系统的统一、信息可靠、实用以及先进性。下面我们从平台和软件管理两部分的选择上进行应用系统设计的说明。 5.1选择合理平台 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是集应用系统、办公信息以及综合管理信息的处理和分布为一体的庞大而复杂的一种系统。对于这样的系统进行设计,一般我们选择C/S结构,有时候也会采用B/S结构,Server端通常情况下使用Windows2000的网络系统。MSSQLServer7.0的系统大多使用采用在数据库系统的设计中。为了保证用户使用各种办公软件以及数据库和浏览器,在对客户端进行设计时通常采用Windows95/98。 5.2管理软件应用 由于医院的信息管理有着长期并且复杂的特点,因此,在管理软件的应用方面,通常有以下方法来实现:(1)直接从市场中购买现成的软件;(2)交给专门的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相关软件的开发;(3)通过对自己所需要的软件的需求,并且由专业计算机人员进行设计的辅助工作来完成软件开发。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虽然第一种方便,但是由于其花销大,系统虽然全面却不能适应医院信息管理的具体情况,因此并不作为首选;其次第二种方法,它能够满足当下对于软件的开发工作,但是对后续的工作进行并不理想,无法有效的与本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通常情况下,为了能够和本医院的发展现状进行合理的融合,第三种作为设计的首选。开发时把目标进行合理的分段,并且对策略进行分期的逐步开发。门诊、药具以及住院的子系统作为医院信息系统中的主要部门,在设计时要有限进行合理的考虑,并在此的基础上进行分步完善,不断的扩大业务面,从而能够使系统被广发的应用,实现医院在信息管理中的系统化和电子化。 6、结束语 为了保证现代医院的良好发展趋势,电子信息化以及网络化被广泛的应用到医院管理当中去,这也是当前国家在医疗方面进行的一项重要的整改措施。本文在对医院的管理系统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且明确了设计的目的之后,给出了网络的主干网的选择和开发环境的技术,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软件的开发设计,旨在保护现有投资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动态并且信息一体化的交互信息需求,以此来提高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更好的为广大的患者进行服务。 作者:杨娅 单位: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无线网络技术应用 1无线网络技术运用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势 1.1施工简单,无需大量布线 传统的有线网络存在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施工周期较长,且成本较高,对于病区环境有很大影响,房间内蜘蛛网式的凌乱布线将大大影响病区的美观性。但是无线网络却能有效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无线网络只需要通过少量设备的安装就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建立一个无线网络区域。一方面能方便病人家属上网,另一方面,医生也能随时随地对病人的情况进行查询或做记录,这大大提升了医院的信息管理水平。 1.2易于拓展 有线网络在安装好后一般很难进行拓展,要想在新的地方进行网络覆盖必须再次进行大规模施工,这将提升医院的运行成本,并在医院内产生噪音。但无线网络与有线网络相比更容易拓展,当需要在新的地区覆盖网络时只需要简单的增加路由器就能满足很多人的上网需要。 1.3提高医院的信息化水平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医院的门诊病人数量,医院的业务量在逐年地递增。各个科室都希望有更大的网络储存空间对病人信息进行完善的记录,方便病例的再次查询或病因的准确诊断。但是传统的有线网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这一需求,而在医院内加入无线网络医生能够实时对病人的情况进行记录。网络的大范围覆盖也能使得医生能够现场进行核对病人的身体状况,对于一些发烧、呕吐等其他突发情况能更好地进行处理。 2无线网络技术在医院的实际运用 2.1病区移动查房与无线网络相联系 传统的病区移动查房需要医生或护士事先对所查病人的病史,得病时间,主要症状等基本情况在纸上进行记录和登记。但手录文档往往会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准确性问题。病人数量多,在进行转录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错误。但无线网络就能有效避免这一问题,通过无线网络,医生依靠移动终端设备(手机、平板等)就能对该病人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从用药到诊治方案都在系统上有十分详尽的说明。更为重要的是,医生还可根据这次的查房情况对病人的信息进行实地补充,方便日后的治疗工作。 2.2无线网络技术对医院药库进行有效管理 无线技术在医院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那便是能对医院的用药情况、药库储备情况等进行有效的管理。传统的药库管理都是通过人工对药品进行检查记录,但是医院的药物总量大、种类多,在进行记录管理时,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引进了无线技术后,药库管理人员只需要对药品上的条码进行扫描就能清楚知道这种药物的储备情况,并能及时对数量较少的药物进行补充。 2.3无线系统用于护理信息管理系统 无线网络技术能够帮助护士对病人进行更好的护理,一方面,通过无线网络将病人的信息资料存入数据库中,这将大大减少护士对病人信息进行抄录的时间,增加护士的护理时间;另一方面,根据无线网络对病人信息的详细记录,护士能够根据病人的医嘱信息,病人实际情况,病例病史情况对病人进行有针对性地护理。同时,无线网络系统还会对护士进行定期提醒,比如在病人进行输液时,通过无线网络设定时间,在输液完成后护士能够及时换药或拔出针头。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提醒中还对该病人的药物用量,治疗情况等进行详尽说明,这将大大减少护士的工作量,建立起和谐友善的医患关系。 3结语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无线技术被更多地运用到生活工作当中来。而将无线网络技术运用于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这是医院发展的必然,也是由无线网络技术的优势和特点决定的。首先,无线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够使医院更为美观,有效避免有线网络蜘蛛网式的凌乱布线。其次,通过无线网络对病人信息的有效共享,护士和医生都能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护理与治疗。这对提升医院的信息管理水平,减少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都有重要意义。 作者:周少晖 李军 单位:宣城市泾县医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医院网络信息管理应用 1医院网络信息管理中的WEB技术的作用 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运用,人们认识到信息管理对于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的作用,这种更加便捷且富有效率的办公方式深受人们的喜爱,医院通过这种全新的技术可以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的效率,能够解放大部分劳动力,医院每天接诊的病人不计其数,这对医院的信息管理方面有严格的要求。随着新型WEB开发技术在医院网络信息管理方面的应用,极大的方便医院信息的管理,依靠这种全新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的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通过网络信息管理方式使信息的流通更加通畅和广阔。医院通过对网络信息管理的应用,能够实时和吸收最新的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网络化管理,给工作人员节省大量的时间,信息的采集跟分析将变得更加快捷,通过运用这些先进的网络系统,医院在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时,能够得到最新的信息启示,这对医院在管理方面有参考价值。由于web技术的信息化管理是适应医疗改革的需要,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更加快捷的为患者提供最新的医疗信息,这能够增加患者对医院的信任,运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方式,不仅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而且也提升了医院自身的竞争力,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也方便了医院工作的进行。 2医院网络信息化管理对新型WEB开发技术的要求 计算机网络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方便医院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更能够为医院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能够使得医院的管理方面更加合理规范,最大程度上提高管理和工作效率。市场上目前存在新型WEB技术种类繁多,对于医院方面来讲,选择适合自己的WEB开发技术非常重要。首先,对开发技术本身功能方面的要求,医院本身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不需要特别繁琐的功能,所以在实际选择开发技术的时候要把重心放在系统的实用性上,医院网络信息管理中数据库方面的设计上能够插入患者信息,以及一些对数据库的基本操作的行为就可以,例如增删改查,这些基本的功能就能够满足实际的需求,没必要去设计繁琐的操作系统,况且这其中还涉及到研发成本的费用。通常,在对新技术的研发和日后的引进工作中,要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抉择,要充分考虑现实的问题,医院的资金状况以及可以承受的范围,要对开发系统日后的维护费用以及工作运行方面进行充分的评估,通常来讲,医院方面在意的问题就是投资能够带来回报,对于新兴WEB开发技术应用的要求就是能够为医院方面带来经济效益,一般来讲,在硬件方面的成本几乎很难做出缩减,所以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WEB开发的软件的应用选择就成为了成本压缩的主要途径,但是前提必须是不能牺牲产品的功能,有的系统虽然研发成本比较低,但是在安全性和数据库操作方面的功能却不能达到医院的需求,在评估成本方面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结合问题,综合可虑,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3对开发技术应用的可行性要求 虽然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与努力,很多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人才和操作员的计算机能力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但是对于WEB开发技术而言,整体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研发出来的系统如果太过于繁琐,科技含量过于高深的操作系统并不适合该系统今后全面的推广,并且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会在维护方面耗费过多的精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关专业性,尤其当工作中细心管理系统出现问题时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掉问题。医院在信息科室方面也做得不够完善,在系统的维护过程中还会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在软件研发方面,医院方面主要的工作不是参与研究,更多情况下他们的主要职责变成了流程设计以及总体规划,然而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具有大型项目的背景跟企业管理经验,我国目前对于这方面的人才相当缺乏,所以,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跟维护工作,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必须引进人才进行系统的培训,让医院的信息化人才能够真正的负担起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这才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之本。 4常见的WEB开发技术 这是一种安全性能高的脚本语言。通过与标识结合在一起,对于用户操作来说非常方便。另外通过浏览器实现信息浏览或动态交互,可以防止数据丢失。这对信息管理方面安全性很好。除此之外,语言是一种网页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的标准,因为它具有良好的兼容性,采用语言数据标记,不仅可以完成对异构数据的操作,完成与其沟通,这种异构数据的沟通能力在信息管理中的作用非常独特。另外还可以考虑的组合也是不错的选择,由于操作系统的通用非常强,操作起来容易上手,属于开源性的开发语言,能够获得很多免费的开发资源,并且可以与其它免费的资源完美结合,能够实现大多数WEB开发需求,不仅如此,此组合在安全性以及可操作性上都是有保证的。所以在WEB技术开发上也可考虑。在技术上能够实现在不重新加载页面的情况下,顺利地连接网页数据服务器继而获得资源信息,这对提高网络信息管理运行的效率是很有帮助的。 5结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通过将更多先进的技术或管理方式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通过新型web开发技术在医院网络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使工作变得更有效率,同时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将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变得更加简单。在以后的生活中,先进的技术将会改善人们的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作者:杨娥青 单位:广西柳州市工人医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安全应用网络信息管理技术探究 一、网络信息管理技术的现状 目前互联网络的应用已经非常普及,互联网的用户不断增加。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很多人借助互联网络提供的丰富资源从事着信息加工和信息管理工作,所有这些都离不开网络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利用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可以提高部门企业信息管理水平,提高办公办事效率,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从实际应用的情况和效果看,互联网络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管理、公共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已经非常普遍,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发挥了巨大的管理和调控作用。 二、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应用的改进方法及其具体运用 (一)加强技术研究 提高技术水平计算机技术水平的先进与否,主要表现在社会各个领域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水平,以及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因此相关人员在这些方面加以重视。对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研究不中断,技术水平才可以得到不断提高。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出更先进的适用范围更广的技术。 (二)加大推广力度 扩大使用范围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了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推广程度。因此,加快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积极推动本地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首先,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使计算机在社会中的推广具备可以依存的经济基础,也使民众有机会深入了解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相关知识。 (三)培养专业人才 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努力探索,所以,要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计算机院校也要注重对学生技能、知识水平、专业素质的培养,从而增强计算机管理技术方面的科研力量;社会各个领域要重视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运用,分配适当的人员在这方面深入探索,加强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协作,为相关人才在计算机技术在本行业的运用创设一个良好的交流学习平台,使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本领域充分发挥作用。 三、如何保证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 (一)管理网络信息的关键在于对数据管理 因此要严格设置访问数据的权限,应当做到既防止他人破坏数据,又要防止因为错误的操作导致出现信息丢失或无法访问的问题,因此在设计数据库时,应当根据级别设置访问网络信息权限,另外也要及时更新网络上陈旧信息,否则会给信息浏览者带来不便。 (二)对设计的网页程序要进行严格测试 主要目的是防止和避免出现程序漏洞。在设计网页程序时,应当选择安全度高的软件设计网页程序,特别要注意对程序的代码需要加密。 (三)要及时保存数据和程序,防止不法人员非法侵入 系统管理员应当经常关注自己网站的运营情况。网络信息资源管理是一种简便和快捷的信息管理模式,只要了解了其中的管理技术,完全可以利用信息资源为管理工作服务。 四、结语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信息系统将日益成为企业的重要信息交换手段。因此,认清信息系统的脆弱性和潜在威胁,采取必要的安全策略,对于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将十分重要。同时,信息系统技术目前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新技术层出不穷,其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漏洞。因此,进行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要不断追踪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及时升级、完善自身的防御措施。 作者:王华永 单位: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Web水声网络设备信息管理论文 1UWNM-W设计 与无线信道相比,海洋水声信道具有强噪声、高延迟和低带宽等特点,其复杂多变的环境造成信号能量不同程度衰减。因此,陆地网络管理机制难以移植到水声网络管理中,也难以实现网络实时监控和管理。为节约网络信道资源,降低水声网络设备的能量消耗,减少网络监控的延迟,本文利用信息捎带机制,通过收集水声网络的正常通信数据信息,以及Web可视化操作界面掌握网络整体拓扑及能量分布结构。 1.1信息捎带与存储 水声网络主要是将水下采集或者接收的数据传输到水面,再由汇聚节点向陆地传输。可以在数据报文头部添加网络设备节点的位置和能量信息,利用水声多跳网络数据传输方式,将数据报文所经节点的位置和能量信息带到汇聚节点。汇聚节点分离出水声节点的位置、能量信息以及数据,并将数据转发给水上异构通信网络中的UWNM-W服务器进行处理和存储。为获取水声网络节点位置和能量信息,用户必须通过Web客户端对水声网络节点进行设置。具体过程如下:(1)操作用户从Web客户端向UWNM-W服务器发送命令。(2)UWNM-W服务器接收操作用户从Web客户端发送的指令后,对指令进行分析,并根据指令内容,向水面汇聚节点发送控制命令。(3)水面汇聚节点收到来自UWNM-W服务器的控制命令后,根据命令内容,向海底水声网络广播控制信息。(4)水声节点收到控制信息后,修改自身设置状态,进入网络状态报告模式。当水声节点进入网络状态报告模式,即可通过正常的数据报文传输,将水声节点的状态写入报文中,跟随数据报文到达水面汇聚节点,最终到达UWNM-W服务器。当水声节点有数据需要发送或者转发时,首先查看自身状态,如果处于网络状态报告模式,则在数据报文的数据部分加入附带信息。数据部分是水声节点需要发送或者转发的数据;节点编号列表部分记录报文从源节点开始所经过的所有水声节点的编号;位置信息列表记录报文经过各节点时水声节点所处的位置信息;能量信息列表记录报文经过各节点时,水声节点的剩余能量信息。位置信息列表和能量信息列表的内容顺序按照节点编号列表的顺序组织。携带节点位置和能量信息的数据报文以多跳传输的方式,从源节点到达水面汇聚节点后,由汇聚节点将“节点编号列表”、“位置信息列表”、“能量信息列表”和数据部分分离出来,并传给UWNM-W服务器。UWNM-W服务器收到汇聚节点传来的信息后,将信息分门别类的存储到数据库中。 1.2信息处理与分析 UWNM-W服务器逻辑分析程序实时对数据库中网络状态信息进行监控,一旦有数据发生变化,则将数据分析并绘制成图表,通过网络传输给Web客户端。UWNM-W系统程序主要分为6个模块,即信息查询模块、信息更新模块、命令分析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汇聚节点控制模块和数据接收模块。(1)信息查询模块主要为Web客户端提供数据检索功能,从数据库中提取符合条件的数据。该模块类似于普通的Web系统中数据库查询功能,主要关注数据库的检索效率和准确率指标。(2)信息更新模块主要用于保存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客户的输入和水声节点的传输。(3)命令分析模块主要用于解析操作用户从Web客户端发送的操作指令,并调用汇聚节点控制模块。该模块首先利用信息查询模块来检索已有的指令库,根据指令库中的要求,组成汇聚节点控制命令;然后,将控制命令作为参数调用汇聚节点控制模块,向水面汇聚节点发送控制命令。(4)数据接收模块主要用于接收Web客户端和水面汇聚节点的数据,并交由数据分析模块来提取相关信息,再调用信息更新模块来保存数据。 2系统实现关键点 基于Web的水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水面汇聚节点作为桥梁,中转来自UWNM-W服务器的命令和水声节点的数据,因此提高水面汇聚节点处理程序的效率成为提高系统效率的关键。如果水面汇聚节点程序或硬件处理能力低,则直接影响系统命令的广播和水声节点数据的接收提取,将直接降低操作用户在Web客户端的体验。影响系统整体效率的关键是UWNM-W系统程序的命令分析模块。本文设计中,UWNM-W系统程序的命令分析模块需要先在数据库命令集合中查找命令相关信息,根据查询结果重构水面汇聚节点控制命令。实现动态的命令更新和解析机制,直接影响系统整体的可扩展性和可操作性。 3结语 针对水声网络设备信息监控难的问题,本文设计了一种基于Web的水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利用捎带机制,通过正常的网络数据将网络节点信息传输到水面上的汇聚节点,再由汇聚节点将数据提交给服务器。操作用户通过Web客户端查询数据库中的网络设备状态信息,或者向水声节点发送状态修改命令。UWNM-W系统利用简单的设备和结构,可以动态、实时地监控整个水声网络运行过程的变化情况,为水声网络管理平台的发展提供一种有效解决方案。 作者:李丹 单位:钦州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项目信息管理中计算机网络技术论文 1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中运用的重要性 1.1企业发展的需要 过去,企业的发展环境、范围主要是在国内,而现在,企业需要面对全球范围内的用户,在全球范围内谋求发展,所以企业必须慎重思考如何在全球化激烈的市场竞争力争取绝对的优势,以提高自身地位。企业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经历很多尝试、探索,也有失败,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如:高素质管理人员的高薪聘请、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先进技术的引进、市场的进一步扩大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领导者都已经认识到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准确认识到计算机网络技术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可以让企业在市场竞争者处在领先地位。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说,领导者的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领导者正确认识网络技术是对企业大有助力。随着企业的发展,会产生越来越多数据信息,而分析这些数据信息又是其发展的重要动力所在。如果仅仅靠人脑分析是无法完成这庞大的数据处理工作,而计算机网络技术却能够帮助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减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和困难,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成本,帮助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作出最正确、最适合本企业的决策,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1.2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需要 从客观角度来看,企业的资源信息是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还需要全体员工的努力和拼搏,还有抓住一闪而过的机遇,既要有平时的准备,更重要的是对信息数据的深入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寻找发展的最佳时机。为了促进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完善,企业必须要大力推广计算机技术,从中找出最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2项目信息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过程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行业已经开始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试图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来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是总体而言,企业在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运用效率低、操作简单、意识淡薄等,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 2.1运用效率低 古语有云“不进则退”,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对越来越多的挑战,要想得到迅速的发展,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脱颖而出,关键在于项目信息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企业必须紧跟时展的潮流,在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存在运用效率低的问题,企业数据分析方式比较简单、没有对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和规整,信息数据只做了简单的处理。 2.2操作简单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纷繁复杂的数据和信息,要思考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充分体现这些数据信息的价值,使企业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所以企业对待这些信息资源要慎重,充分利用科学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对数据、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从而帮助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做出明智的决策。但是实际上,我国有很多企业还没有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重要作用,对数据进行分析时,只是对信息数据进行简单的处理,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得到的信息也非常简单。 2.3意识淡薄 企业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对面临的挑战和市场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促使企业可以清醒的认识到发展的环境,通过信息数据的分析结果寻找发展的机遇,但是我国多数企业的管理者和领导者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仍然在使用传统的工作方法。 3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中的运用 3.1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 我国多数企业和国外先进企业相比,计算机网络技术水平还是比较低,没有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所以国内企业要想和国外企业同场竞技,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首先要吸取国外先进企业的经验和教训,如:高素质管理人员的高薪聘请、先进计算机技术的及时引进等,通过国外先进企业的经验和教训,从而有效避免企业在项目信息管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3.2优化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的计算机网络技术 企业所要面对的是信息化的时代环境,技术虽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运用,但是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也要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断优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优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方法有很多,如:高效管理人员的引进、定期安排职业培训、邀请专业信息管理专家开展讲座等,都可以促进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的优化。企业只有不断优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时淘汰落后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才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市场竞争中遇到的发展障碍,帮助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做出明智的决策,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3.3思想意识的强化 企业如果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所以企业要想在全球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快速的发展,就必须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从而实现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计算机网络技术成本低、受周围环境影响小、工作效率高等优势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企业要想顺利解决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问题,首先就要强化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的信息管理意识,是企业所有领导者和管理者都可以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应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促进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企业的信息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试图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4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中的发展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的很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尤其是企业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和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而互联网的创建以及运行都和计算机密切相关,所以企业必须紧跟时代的脚步,在企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普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优势来最大限度的增加企业的经济利润,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1建立项目网站 企业可以创建公共信息交流平台,管理者和领导者要针对项目信息管理,确保信息传输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企业的项目信息管理是针对企业各种数据、各项工作以及各个系统实施的科学化管理,从而使项目信息交流、处理、存档、存储以及统计等各项工作可以有效、方便的运行,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利润、降低成本、提高项目信息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4.2组建项目信息平台 企业组建项目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可以促进信息传输的交流和共享,最大限度的提高信息的交流速度,和各个参与单位针对信息进行快捷方便的交流。当前,企业进行信息交流的主要途径都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尤其是主管在进行项目信息交流的时候,更是要将所有信息集合在一起,做成一个项目网站,并通过网页展示呈现到用户面前。网页的本质是数据库清单,用户可以通过数据库查询所需要的信息,又由于其书写方式是超文本格式,因此不仅在互联网上可以传播,存储到电脑中仍然可以进行识别。用户只需要在网页中设置相关的链接方式,对内容进行关联,就能够快速的进入网站,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项目信息管理中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使用已经到了非常普及的程度,甚至部分企业已经无法脱离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项目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相关应用已经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人们对项目信息管理的认识,俨然成为了企业发展的新方向。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中的应用也会更加的多样化和科技化,进一步促进现代项目工程建设的发展。 作者:张冲 单位:渤海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网络技术教学改革下医学信息管理论文 一、非计算机专业网络技术课程教学中缺少面向应用的问题 (一)教学目标定位不准,学习内容纷杂、主线不清 非计算机专业网络技术教学存在照搬计算机专业教学程式,忽视专业特点的现象。教材一味择权威、“高大全”,内容覆盖广,重、难点多,专业术语繁杂、抽象。教学目标制定盲目攀高,面向理论,缺少实践内容等问题。网络技术是一门交叉学科,涵盖、涉及的知识面广。若无选择、无着重点、无针对性,忽略教学目标与今后职业应用的关系,会造成学生望而却步,产生厌学情绪。更有甚者,许多内容未必用得到,势必造成教学内容丰富,学生所获实用知识甚少的尴尬局面。偏离了“着眼应用重视需求”这条教学目标主线。 (二)理论与实践脱节,实验拘于步骤 教学过程存在理论与实验分离的现象。单纯的理论传授使学生无感性认识,实验操作时无所适从。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抑制了学生的自主潜能,削弱了学习兴趣。实验内容单调、重视步骤,缺乏理论与实验衔接,缺少实验内容与实际应用结合。理论与实验的分离遏制了网络技术教学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拘泥于步骤的实验方法束缚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有悖于“学生为中心”、“问题为中心”等先进的教学理念,不利于学生应用能力和科学思维能力的培养。 二、医学信管专业网络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在缺少本专业教学模式、经验借鉴的情况下,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几年来,经过反复摸索、改革、实践,在教学方式和方法上,针对信管专业教学得到了一些经验。 (一)教学目标主线定位明确 教学目标的定位要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的应用能力为教学目的,以专业需求为依据,强调实用性,实效性。重视应用能力的培养,有的放矢、学以致用。教学目标确定基于教学目的,教学目标定位应考虑学生未来职场应用的需要,考虑所学内容能否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结合办学条件、性质、教授对象,认真分析、实践、总结,从章节到总体构成进行综合科学评价,得出符合自己专业的教学内容体系。内容体系要随信息化进程同步革新,这是个不断总结、研究、调整、实践、再总结周而往复的渐进过程。 (二)教学要突出应用,内容明晰 教学目标的准确定位是确保教学效果最优化的基础,把握内容组成结构是决定教学基本内涵的重要环节,不能机械式照搬,更不能盲目模仿。网络技术由原理及应用两部分组成,前者侧重理论基础,后者是基于理论的设计、配置、开发应用等实践性内容。针对本专业特点,紧密结合应用需求,遵循确定的教学目标,充分对知识体系进行全面分析、认真设计,研究制定出课程的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排除轻视应用,注重理论,或迷信应用,忽视理论的现象。理论、实验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合理组织理论及实验内容,不能偏废。从实际应用需求着手,使学生既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又拥有较强的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围绕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内容。依据内容体系结构,优化、精练教学内容,合理分配,科学取舍。制定出适合本专业教学目标,注重理论、实践密切结合的教学内容纲要。 (三)以应用为目的,培养科学思维,改革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 改革教学方法,摒弃教条、照搬书本的陈旧教学模式。探索适合本专业学生接受能力、科学思维的教学手段。以启发、引导、师生互动为主要途径,采用适宜本课程教学的“问题为中心”、“任务驱动”等广为推崇的教学方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1.理论与实验交叉教学,解决理论、实践脱节问题。 网络技术理论、实验密不可分,两者平行且交融。理论是实验的基础,实验是加深对理论认识、应用的有效途径,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采用理论、实验交叉教学效果明显。所谓“交叉”指对某些内容理论、实验交互进行。该方法保证了理论与实验内容的有效衔接。对教学内容有目的、条理化组织,将理论与实践内容合理分配。对关键原理性内容教师现场演示讲解,学生同步操作,以实验事实说明理论原理。涉及到与理论相关联的应用实时进行操作验证,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掌握理论内容,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实践表明,交叉教学方法可充分提高有关教学内容的效果。合理采用模拟实验环境,可在有限课时内达到事半功倍。如,对TCP/IP体系各层实现原理,通过包捕获软件进行有关分析,理解报文的组成及协议层间的相互关系。再如,网络设计中,在模拟环境下用多种拓扑结构实现设定功能,比较各种方法的优劣,了解网络设计优化的概念等。 2.依内容特点,引“问题为中心”教学,培养科学思维方法。 根据教学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问题”教学优势已日渐凸显,成革除传统教学弊端的手段之一。将课程所含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应用的问题。针对实际应用,以提出、分析、解决问题为线索,以启发、引导的方式进行教学,使学生在探索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中掌握知识,提高专业科学思维意识。围绕教学知识点,对核心内容以问题构造情境。如,介绍TCP/IP体系结构内容时,用“tcp/ip协议的各层数据包结构及其关系”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带着问题进入学习过程,继而通过对数据包分析,引导学生发现IC-MP、OSFP等协议无传输层协议包,产生“为什么”的疑问。教师分析归纳、实验演示,学生同步操作,清楚了类似协议在网络层结束向上传输的缘由。明白了层间包结构的关系及构成。创设问题情境,学生参与其中,体现了学生的重要地位。对问题的处理,增加了学生的问题意识,激发了学习潜能,培养了学习兴趣。通过归纳分析,总结规律,培养了学生对网络技术的科学思维方法。 3.以“任务驱动法”营造应用情境,激发学习主动性。 对设计类型实验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以任务为主线,学生为主角,教师设计出体验实践的任务情境。如,基于实验总体目标,将内容划分成典型的单元“任务”,核心内容融入具体的案例和任务中,通过对“任务”的执行完成预定目标。该方法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及彼此协作的能力。改变了传统实验单调、注重步骤的弊端,创建了以学施教、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的新型教学模式。以局域网设计为例,教师结合综合案例,模拟企业级局域网作为基础项目,按逻辑划为单元任务。诸如,Ip子网、vlan设计;静态路由、动态路由区域设计;访问控制,基于网络层、传输层区域流量及安全限制;边界路由的NAT转换;汇聚设备上的DHCP配置等任务。学生围绕与现实情况类似的单元任务,以角色身份带着真实的“任务”进入完全情景化的虚拟环境。“身临其境”增加了任务感,通过分析解决面临的问题,加深了对网络设计过程的了解,开阔了视野,强化网络技术的应用技能。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教师提供解决问题的线索,将网络系统设计思想融入实验中,营造讨论、交流合作的氛围。学生面对实际应用案例,积极、主动地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采用自己认为最佳的途径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单元“任务”的完成,更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形成感知心智活动的良性循环。随着各个单元任务的完成,伴随接踵而来的成就感,更加提高了学习兴趣。最后,回首完成的所有任务,相当于一个较全面的网络设计项目,这时的成功喜悦是不言而喻的,这将大大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信心。“任务驱动”为学生思考、探索、发现和创新提供了开放的空间,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互协作的能力,开拓了主动创新的意识,培养了科学思维的良好习惯。 4.采用模拟仿真教学,增强实践应用能力。 针对网络设备相对短缺,硬件网络实验环境效率低下,学生缺少实践机会的状况,对部分实验采用模拟软件仿真教学方法。由于其对物理环境模拟的真实性,具有仿真程度高,使用过程方便,交互性好,对硬件要求低等优点,成为网络实验的重要手段。极大地促进了教学方法的优化,充分提高了网络技术教学的效果和效率。在应用模拟环境的教学中,可即时模拟演示应用操作内容,学生同步进行实践,达到即学即用的效果。有机地将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教学实践表明,这种教学方式效率高,节省开支,有较好的教学效果。模拟仿真方法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开创了课堂教学的新形式,解决了传统教学模式下理论、实验难以交叉进行教学的难题。网络模拟仿真环境可以实现具有一定规模的真实网络环境,在此平台进行实验,可以满足大多数的实验需求。在网络设计实验中,它克服了网络物理环境下拓扑不易改动,实验用时过长、不够灵活等诸多缺点,大大提高了网络实验效率。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仿真模拟环境增强了学生应用动手能力,为学生进行网络实践,培养专业应用技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仿真模拟教学方式,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实验教学新方法。力求营造出高效、良好的教学实验环境。结合“任务驱动”、“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使实验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充实。由于模拟软件的易操作性、便利性,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学生在课外进行实践成为可能。有效开展课外教学实践,设定课外实训项目,增强学生对网络技术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模拟教学,我们对“教学环境职业化、教学环节情景化、教学手段现代化”的教学理念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三、结语 总之,针对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特点,对网络技术教学进行多方面研究、改良、实践,旨在提高网络技术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及科学思维方法的培养。实践证明,网络技术教学的改革,充分提高了学生的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大大提高了网络技术教学质量。 作者:常沛 赵建伟 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计算机信息学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论文 1图书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内容 1.1虚拟查询参考服务 在传统的图书馆管理中,客户只能够从图书馆中查询和借阅相关书籍,这样不仅浪费时间,同时也浪费较多的物力。通过建立虚拟查询参考服务系统,可以更好的满足客户的咨询需求,能够节约他们的查阅时间,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为今后图书馆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服务管理人员在进行该种服务时,通常会呈现出两种形式:第一种为异步参考咨询服务。该种服务中客户可以利用电子邮件、留言板、QQ等网络工具来实现其参考咨询工作。该种服务方式当前发展比较迅速,大幅度提升了图书馆的;第二种为实时参考咨询服务,该种服务可以让客户及时了解图书馆的借阅状况,从而提升图书馆的服务管理水平。 1.2网站服务方式 当前图书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中以网站服务方式最为常见,该种服务能够为客户随时随地提供相应的图书信息,从而满足他们的图书查阅需求。通过建立图书馆网站,客户可以利用网络信息更快更直接的获取图书资源,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管理人员在图书馆网站上可以相关的图书信息,将图书馆中的信息资源网络化、数字化,可以让用户利用浏览、查询等方式来及时了解图书馆的状况。除此之外,在这样的网站管理者中,管理人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制定出不同的信息服务模式,从而达到客户的图书资源应用需求,提升图书馆的对外服务水平。 2提升图书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质量的方法 2.1做好图书馆信息资源服务管理 图书馆在服务的过程中会产生比价多的信息资源,如果管理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这些图书信息,将会影响到自身的管理水平,进而会降低图书馆的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图书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可以及时将图书信息更新,使其更具有准确性,满足不同客户的图书借阅需求。网络图书信息资源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如网络资源、系统建设状况、网站维护技术、图书借阅数据、图书购买状况等。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时需要将这些资源充分运用,找到更加科学的服务管理方式,从而达到图使馆的发展目标,提高图书馆的整体服务水平。做好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服务管理,首先要做好图书馆信息资源下载服务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数据库,可以包括国内外的期刊网站、本馆图书信息资源查询网站等,通过一系列的建设,可以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增强电子图书馆的服务效率,可以让客户在网络客户端就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图书资源。其次,管理人员还要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源指引库,这样更便于用户的图书检索工作,大大减少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在建立这样的指引库时,可以采用用户比较熟悉的语言来进行组织,同时还可以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图书信息,从而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以后图书馆的发展奠定基础。 2.2增强图书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传统的图书馆服务管理工作中,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不高,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管理人员原有的知识结构已经不能够适应网路图书馆发展的需求,因此在今后的图书馆管理服务中,相关人员需要及时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掌握更多的网络信息管理技术,这样才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图书馆的现代化发展服务质量。增强图书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就要做好图书馆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更多的网络信息管理服务技术,学会运用新的网络系统。除此之外,还要提高管理人员的数据库管理水平,尤其是对于一些藏书比较丰富的图书馆来说,每天的图书借阅量比较大,数据信息如果不能够及时更新,将会影响到图书馆的服务效率,严重时还会降低图书馆的发展规模。图书馆要想提升自身的服务管理水平,还要完善自身的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网络化图书馆的建设当中,最大限度降低图书馆的发展风险。在进行图书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时,还要增强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在工作时能够保持严谨的态度,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来为客户服务,在提高图书馆服务管理质量的同时还能够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与图书馆建立合作关系,从而扩大图书馆的发展规模,增强图书馆服务管理效益。 3总结 综上所述,图书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大大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满足不同人群的图书信息资源需求。同时它也可以减少图书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帮助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图书信息,提高查阅图书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最终达到图书馆网络化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增强图书馆的现代化发展水平。 作者:孔方圆 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网络信息管理论文:医院信息管理中的网络技术论文 一、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医院信息建设的影响 (一)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建设是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 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虽然不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工作,但是对于维护医院的正常运作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的人工管理模式无法适应现在的医院医疗服务管理体制需要,为此需要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医疗基础管理工作效率,为医院的核心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信息建设是医疗服务专业性的要求 对于医院的网络技术信息化建设,要求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保证其全面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这是由于整个信息建设系统中一旦发现有配置缺陷或者出现以外的漏洞,直接会影响到系统的安全性,给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带来了混乱,同时还会给众多的患者造成生命安全威胁。为此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采用最为专业的、最为先进的网络技术方法,从而构建安全性能最为强大的医院信息平台。满足医疗的专业化需求。 二、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分析 (一)在病案及统计管理方面的运用 采用网络技术计算机管理,对医院的病案管理以及各项统计工作进行管理,可以对医院的就诊人数、入院患者人数、危重患者人数、抢救患者人数、死亡率、病床使用率、诊断率、以及病人出院情况的统计,实施自动生成,保证了统计工作的准确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平台,可以有效地规范医院的财务各项数据的统计管理各种,为管理层随时提供门诊费、各项业务收入等准确信息数据,为其决策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提高药品的管理水平,通过计算机药品发放人员及时将患者使用的药品录入计算机中,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药品价格和数量、规格、产地、剂型,这样可以方便地为门诊和住院处传输药品信息,保证收款员及时准确的做好药品费用核算,保证药品发放和药费核算的规范化管理。 (二)系统对药品采购和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药品采购计划、药品采购信息资质、药品入库、药品调价、药品出库等重要信息实时监控,同时可以对过期药品报警进行实时监控管理。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可以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可以方便地录入医院中所有的各类人员的各种信息,通过搜寻该医生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就可以方便地查询该人的各项资讯,比如职称资格证号、晋职时间、最高学历及时间、入党时间、毕业学校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这些信息都可一一查询。还可以方便于高级查询,比如,输入副高级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这些信息,就会自动生成相关的数据,从而实现医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医院财务管理系统 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医院管理系统的关键性的工作,影响着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对于医院财务管理系统其信息储存量要大,精度要求要高、综合性要强,不断需要具有较强的核算功能,还需要系统的管理功能。具体体现在门诊收费信息管理、住院收费信息管理。 1.门诊收费系统 通过门诊收费系统,提高了收费效率,方便了病人交费,同时也可方便于工作人员进行对账和退款管理,保证门诊收费管理规范化,提高其准确率。 2.住院收费系统 通过住院收费系统,为患者完成住院交费提供了方便,同时也可以为相关的财务人员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信息,便于其进行财务分析和核算,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远程医疗诊断 通过计算机网路系统,可以实现异地远程的诊断服务,既节省了病人的时间,又缩减了就医费用,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相对的减少。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系统,便于医生采集储存例病案信息,便于随时调出和诊断分析。还可以实现网上会诊,为患者设计经济合理的治疗方案,可以有效地提供其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医疗系统中应用推广,对于提高医疗管理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为此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医院信息化管理建设,从药品管理、门诊和住院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远程服务管理等方面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建设,对于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效率都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王威 单位: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师生关系论文:化学新教材与新型师生关系初探 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突出了“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教育思想,充分体现了人文性、探究性、实践性、情感性等特点。要求师生在平等、互动、和谐中学习知识、掌握方法和增强技能。构建新型师生关系是顺利实施新教材教学的关键。 一、新教材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应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新教材突出了“人文性”特点。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使学生体验到自己作为人的一种尊严感和幸福感。 教学过程中要树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首先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要把学生看成与自己有着平等关系的公民,爱“金凤凰”也爱“丑小鸭”。不管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背景如何,不管他们学习成绩如何,坚决不歧视‘差生’,让学生在平等、尊重的氛围中得到尊重,同时也学会尊重他人。二是教师要敢于在学生面前承认自己偶尔的失误,让学生感到教师的坦诚和求实精神,这种人格魅力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应通过尊重、赏识、关爱等,把学生放在做“人”的主体地位上,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积极倡导和实践“尊重教育”、“赞赏教育”。 二、新教材强调学习方式的探究性──师生互动、合作 新教材要求:改变过去以教师为中心,课堂为中心和书本为中心的局面,改变传统的讲授型、灌输型的教学模式,变“听化学、记化学、练化学”为“看化学、做化学、用化学”,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主动”中发展,在“合作”中增知,在“探究”中创新,从教与学中焕发出学生的勃勃生机。 新教材强调学习方式的探究性,教师要通过“导(引导)、试(尝试)、放(让学生用学到的知识独立解决问题)、馈(及时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矫正、调控)、评(师生互评,学生自评,评出观点,评出学习积极性)、结(学生总结)”几个步骤指导教学。凡是学生看得懂的,让学生看;凡是学生讲得出的,让学生讲;凡是学生想得出的,让学生想;凡是学生写得出的,让学生写;凡是学生能做的化学实验,让学生做,教师坚决不包办代替。要努力做到教学活动、教学评估的民主性,积极创设多维度、多途径、开放式教学氛围,使我们的课堂“有疑问、有猜想、有惊讶、有笑声、有争议、有沉思、有联想”,师生互动、合作,切磋进取,结伴成长。 三、新教材强调学习过程的实践性──教师是引领者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与科技、生活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新教材强调了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和学习新知识的方法。教师要帮助学生学会运用观察、实验、调查等方法广泛获取信息,要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出发,引导学生结合日常现象和身边的化学学习化学;化学实验包括演示实验尽量由学生自己探究实验,倡导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教师角色应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领者和促进者。为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爱、学有所思、学有所长,教师要当好学生的引路人。 四、新教材注重教育的情感性──教师是激励者 新教材不仅强调知识、能力目标,而且注重情感目标。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以积极的情感去感染学生、激励学生,在化学教学中渗透情感、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激励、亲情与友爱;鞭策、鼓舞、感化、召唤,得到指导和建议,形成积极的、丰富的人生态度与情感体验。教师要拥有一颗爱心,以情唤情,要注重师生情感交流,达成默契。在化学教学中,可采取:展示化学之美,以美融情;优化课堂提问,以疑导情;贴近社会生活,以用激情;挖掘化学史实,以史渗情等方法。平时教学用语,教师尽可把祝福、问候、关切、激励、真诚、信任之情化作甘甜的泉水,去滋润学生的心田,引起师生教与学的共鸣,达到教与学两者的和谐与统一,让师生在教与学中达到认知与情感交融的最高境界,使化学教学成为心灵净化、陶冶情操、视觉满足和精神愉悦的活动体验;让学生在“快乐---兴趣”的情绪状况下,积极主动地学习,使学生从“要我学”升华为“我要学”,变“苦学”为“乐学”,从而达到以情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新教材实施迫切要求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提高教学效率的保证,更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师生关系论文:重视高中历史课堂中的师生关系的发展策略 在新的课改、新的要求,在大力推进主体参与课堂教学模式的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学生小组讨论问题、合作探究的质量,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已成为我们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下面,从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本文拟从师生探究的重要前提、主要环节、注意问题三个方面作出思考。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家在自己讲授过程中,千方百计地把一切内容都从头到尾嚼得稀烂,让学生们能轻而易举地接受,这种做法往往使学生再也不必思考了。”如果教师竭力把学生的脑力劳动减到最低限度,那么学生就不可能掌握知识,大脑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得到发展……这是每个教师都必须记住的一条基本原理。”而创新的“主体参与教学模式”,把教与学的矛盾统一了起来。 在新的模式下,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教学过程是指教师和学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双边过程,就参加者来说,教学过程的主体不仅包括学生,而且包括教师。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则是教的对象、教的客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师的教学方法、风格与内容一样都成为学的对象、学的客体。这一模式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师生互动,质疑探究,以达到消疑解问,减负、提质、增效。其重要环节就是师生探究活动的成功施行。 一、创设和谐的高中历史课堂学习氛围 主体性探究教学模式是一种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项互动,因此要求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习小组内优生和学困生的关系。在教学中,我们要努力创设学生熟悉的情境,引导学生参与历史课堂,从学生的生活出发,让学生透过历史这面镜子,找到社会发展的轨迹。 我们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我们可以安排学生回家调查,调查自己家庭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情况,把父辈、祖父辈那个时候的家人生活情况与现在我们所生活的情况进行对比,比如说爷爷17岁的时候是什么样的生活?与我们自己现在的生活相比有什么区别呢?通过比较,生活的发展与历史的进步就显露出来。 二、探究活动应给予足够的空间 最好是让学生能够生成问题。另外,通过独立思考可以培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基本的意志品质,如自制力、自觉性和坚韧性。这些意识品质对学生来说一生都受用。如在《人类通往现代化道路的旅程》的教学中,我们通过大量的图片和声光视频手段进行了历史的情境再现,让学生讨论三种模式:西方模式:市场经济体制(英国为代表);斯大林模式:计划经济体制(前苏联为代表);中国模式:市场与计划相结合(中国为代表)。这样,能让学生真正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句话的含义,体验到现代化的终极目的是人的幸福与解放,有助于学生从纵向和横向的双重视角来观察和探究历史,有利于中外比较,从中外历史的发展与联系中获得启示。 三、探究问题的应“举重以明轻” 有人肯定会问:“历史课在实施主体合作教学模式时,一节课讨论几个问题,时间会不会太紧张了?”由于历史的学习内容丰富,再加上教学时间相当有限,因此运用主体合作教学模式进行历史教学很有可能会出现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完成不了、教学目标不能实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上上策是“举重以明轻”,就是说一节课教学的目标是否实现,主要看该节课的重点、难点有没有解决,换句话说是课时紧张不紧张完全取决于教师会不会取舍教学内容和学生自主能力强不强两大方面。在师生共同设计情景问题时,如果是围绕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设计,是来“点”设计问题的,那么,完成教学任务一般不会成问题,因为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是毕竟有限的。话又说回来,即使一节课的时间真的不能完全解决这些讨论题,也不用紧张,就索性把未完成的讨论题当作课后思考题。教学内容中的次要部分交给学生自己去掌握,是完全可以的,并且是应该的,教师不可能什么都讲。因此,在实施主体参与课堂教学模式时,只要师生配合默契,考虑精当,时间是不会紧张的。 师生探究活动应有层次性、条理性,引导学生逐步深入探究,让学生在探究中获得情感体验和精气神。例如讲《近代西方民主政体的建立》时,我们以专题的形式介绍了4个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把具有相同目标、观点的内容编排在一起,学生自然就会有比较探究的欲望。通过对这些国家相关史实的分析、比较学习,学生能够提高历史学习的能力。以英国和美国为例: ①在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材料概括君主立宪制和总统制的特点。②注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比较分析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③在学习完整个单元的内容之后,还可以设置思考题:为什么说代议制民主,体现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大进步?一方面引导学生知道代议制民主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更要引导学生看到资本主义的代议制民主较于封建君主专制的进步性。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分析,不仅能提高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且能提高学生概括历史知识、比较历史现象和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这种专题式教学有利于学生进行探究学习,学会从不同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辩证地认识中国与世界的内在联系,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合作意识,提高辩证思维的能力和探究的精神。 在面对疑难问题学生无法解决或不能全面解决时,教师要进行必要的引导。教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摆脱陈旧的一问一答的操作程序,根据教学内容,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为学生的思维铺路搭桥,进行分层次、有梯度的设问,层层渐进,使问题环环相扣。另外,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设计问题。这样,会对提高学生的问题意识、发展创造性思维具有积极作用。 作为主体参与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践者的我们,需要走的路仍很长。因此,我们只有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成长,我们的教学才会正真有效,才能真正培养人才。 师生关系论文:谈素质教育中的师生关系 众所周知:“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当今素质教育已经铺天盖地的在全国各地开展,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是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过去的那种以打骂、惩罚来教育学生的方式已经进入了历史博物馆。作为一个新世纪的班主任,面对班上来自不同家庭教育环境,性格各异的几十名学生,如何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解决好学生的思想问题,让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培养他们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呢?教育方法是多种的,但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最有效的教育工作方法就是面对面与学生进行谈话。通过谈话,学生可以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尽情述说个人的思想感情、意见要求,反映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家庭的情况。谈话对于师生之间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交流信息、解决矛盾、融洽感情、增强信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并不是所有良好的谈话,就可以达到对学生教育的目的。有的谈话收效甚微,就像春日里不着边际的风,学生听了入耳不入心。而有的谈话则效果显著,就像一把金钥匙,一下子就能打开学生心头的锁,能使学生如临春风、如沐春雨。以下是我如何与学生谈话的一些体会。 第一、找学生谈话前要作好准备 找学生谈话,不能凭心血来潮,随心所欲,毫无准备。要确实谈话的学生,要真正了解谈话学生。谈话前认真做好研究工作,要对谈话的学生的思想、心理、问题的原因以及社会、家庭、学习生活环境等,要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理,制订谈话方案,选择最好的谈话方法、地点和时间。 第二、把握谈话的时机,精心选择谈话的时间、地点及场合 谈话时机、火候要把握好。这样谈话效果将事半功倍。当学生知错认错,试图改变,需要帮助时;当犯了错误,已经自责,需要谅解时;当突遭不幸,悲痛万分,需要安慰时;当内心抑郁,愁绪满怀,需要排遣时;当取得成绩,满心欢喜,需要认同时;当遇到麻烦,不知所措,需要指点时;都是与学生谈话的最佳时机。若过早,时机不成熟,就会出现“话不投机半句多”;若过迟,事过境迁或事态已扩大,于事无补,悔之晚矣。时间的选择要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及学生思想状况与情绪表现。如学生情绪不稳,容易激动发火,此时不易谈话。如学习太忙,学生也会心不在焉。地点、场合的选择对个别谈话尤为重要。一般而言,应选择清洁、舒适的而不是杂乱无章、难以置身的地方。空旷的房间应选择比较清静易于定心,不受外来干扰的场所,应尽量避开人多的场合,应选择学生感到亲切、自在的地方。比较严肃的,应单独找学生谈,以引起重视。一般情况可利用课外活动时间或劳动时间。 第三、谈话时要有明确的目标 找学生谈话,要有明确的谈话主题,即要明确谈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找学生谈话,通常有下列目的:①掌握情况,便于下一步开展工作;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排忧解难;③鼓励进步,激发向上;④布置工作,明确责任,指导方法;⑤沟通感情,融洽师生关系。但谈话不能企图同时解决许多问题,谈话的目标要尽量集中,内容要围绕主题进行,时间不可拉得太长,否则容易引起学生厌倦。要适可而止,让学生有意犹未尽的感觉,这样的谈话最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四、要遵循谈话的原则 找学生谈话不仅是一种言语交际行为,也是一种思想教育的工作方法,需要遵循学生思想活动规律,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平等原则与学生谈话是一个双向交流的过程,不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要把学生放在与自己平等的地位,消除学生顾虑与拘束,允许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让学生在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受到启发,得到教育。 (二)真诚原则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班主任要真心诚意对待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做到以情感人。唐代诗人白居易说过“动人心者莫先乎情”,惟有炽热的感情,才会使“快者掀髯,愤者扼腕,悲者掩泣,羡者神飞”。惟有真心才能引起学生心灵的震撼,才能与学生在思想上产生交流,心理上有了沟通,心灵上引起共鸣,学生才能闯开心扉,将内心袒露无遗。在谈话过程中,如果班主任带有厌恶的情绪,甚至皱一皱眉,有一点走神,学生都会敏锐地觉察到。若让学生产生一种被轻视、被愚弄的愤怒,就会引起师生间的树立情绪,影响谈话效果。 (三)尊重原则 找学生谈话时,要态度和蔼,给对方以亲切感、实在感,要倾听对方的诉说,让对方把心中的体验、 感受、困惑、疙瘩、怒气、忧愁尽情地倾述出来;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话语,要与人为善,正面引导,鼓励帮助;不要高声训斥,挖苦讽刺,话难听、脸难看。尊重学生,理解学生,这样学生才会为之倾心,与之交心。 (四)差异原则 找学生谈话的方式要因人而异,因事施法,不可千人一面。要根据对方的性别、年龄、性格特征、情绪心态、表现情况,根据谈话的内容、主题、环境等诸多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同学是直性子,性情豪爽,谈话就要开门见山。有的同学自尊心较强,谈话要就应含蓄一些,旁敲侧击,不要硬把一层“窗户纸”捅破,对方接受不了。在这方面《论语》中记载着孔子的一个极好的范例: 一次,子路问孔子:“听到自己认为应当做的事就可以上去做吗?”孔子回答说:“有父兄在上,不征求他们的意见,怎么可以自作主张呢?“过一会儿,冉有也来问这个问题,孔子回答说:“只要听到这件事应该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去做。”一直在孔子身旁的公西华听了大惑不解,就问孔夫子。孔子说:“冉有遇事犹豫不决,我的回答是为坚定其信心,而子路粗鲁好胜,所以我故意给他泼冷水。”孔子的这种做法,就是遵循了差异原则。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班主任与学生的谈话是一种艺术。如果每一位教师都能运用好这门艺术,那么它对素质教育一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果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提高数学课堂教学质量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在数学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等方面要做出改变和提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转变教育观念,把应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果。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提高数学课堂教学质量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在数学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等方面要做出改变和提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转变教育观念,把应试教育强调的是教师的智力、知识能力转变成现代素质教育既注重教师的智力、知识、能力,更强调非智力能力即情感能力在教育教学中的巨大作用。建立平等、民主、尊重、和谐的师生关系能够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能够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能够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毋庸置疑,建立平等、民主、尊重、和谐的师生关系确实能促进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那么,在新的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在高中数学课程标准的要求下,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一、数学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 我们要从思想的源头上彻底扭转,以一个全新的姿态投入到具体的数学教学工作中;应明确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平等、和谐的互动关系,清楚各自在具体的教学工作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为什么做,由“教师中心论”发展到“学生中心论”上,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学生全面发展。我觉得,要实施好新课改的数学教学理念就必须打破陈年已久的教学观念:使学生从心理上理解老师、尊敬老师、感激老师而不是一味的敬畏老师。长期以来,老师与学生之间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而我以为要真正实现二者的零距离接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打破讲台与课桌的界限。化矛盾为和谐,真正做到二者的辨证统一。 二、数学教师要真诚平等的对待每一名学生 虽然现在我们已经基本统一师生平等,但真正做到对每一名同学都平等却很不容易。多数老师都比较关注成绩靠前的学生,因为大多数学校都以前面的学生的考试成绩这一参数作为评价老师教学水平,我们说人的口味是不一样的,同样学生的学习口味也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用统一的考试成绩去评价学生,同样也不能统一的考试制度去评价一名老师,比如,有的老师可能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偏重于联系生活实践,可能他的学生在处理日常生活经验会很有方法,而那些一味靠死读书的学子们却很难感受知识原理的生活化。因此,使学生都真正能在课堂上有所感悟,有所收获是必须的。再想想我们的平时教学,有多少学生成了我们遗忘的角落。而新课程理念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很好的解释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学会尊重、宽容、爱护学生;教师要善待每一位学生,不管是课内还是课外,都要尽量寻求与学生对话的机会,让学生感觉到自己在这个环境中是宽松的,师生之间是平等的,交流是愉悦的。(论文范文 )要不断地给学生树立一个个荣誉,让学生维护现有的荣誉,为追求更高的荣誉而自强不息。学生在奋斗中找到自尊,就会产生出自信的情感。教师宽容了学生,就意味着破除了师道尊严,就能营造出民主、平等、宽松、自由的教学氛围。 三、数学教师要提高自身素质,展现人格魅力 教师个人素质的高低,不但影响教师教学水平的发挥,在师生关系上,更是决定了学生对你的态度。再调皮的学生对于德高望重、德才兼备的教师总是十分尊敬甚至崇拜。所以,要和谐师生关系,教师的自身素质必须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只有素质高,涵养好的教师才能散发出更高的人格魅力。 学生们喜欢的教师形象当然是年轻漂亮,有亲和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年轻漂亮是一种美,但这毕竟是不可能人人拥有的。作为一名教师,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多方面的能力是一种美;面对学生,一张诚挚的笑脸,一句温馨的叮咛,这些也是一种美,并且是最永恒的美。在走进课堂时,不管有多大的烦忧,露出你真诚的笑脸,便可以拉近师生间的距离。常常,一个信任的眼神,一句鼓励的话语,一次真诚的交流就会从心灵深处感染学生,激发学生的主体性,使教与学互相交融,师与生互相尊重,达到至高的教学境界。 四、数学教师要注重创设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 数学课堂教学中,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可以使学生以极佳的心理状态参与教学活动。因此,课堂上教师要精神饱满,感情充沛,采用亲切的教态、温和的语言和巧妙的方法,结合学情、创造一种宽松、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以诱导参与促进思维。教师在学生的讨论中对他们的发言,应持期待成功的热情态度,用赞许、微笑表达对学生的信任;讨论问题可采用竞赛方式,鼓励组与组、人与人之间踊跃发言,对有独特见解的学生给予鼓励,就是差生提出很"傻"的问题时,也不要讥讽,而应从神态、语言、动作上表露出对他们的支持,并诚恳地引导他们找出错误所在,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数学教师对于课堂违纪的学生,多一些幽默风趣,少一些死板说教 在课堂上难免有违反纪律的学生,怎样对待课堂的违纪现象是一项艺术,它关系到教师对课堂的调控,关系到师生间的和谐关系。一句看似简单的训斥损伤的是学生的自尊,影响的是课堂氛围,更重要的是师生间的和谐关系受到影响。因此,在对待违纪学生时切忌简单粗暴,但亦不能放任自流,怎样对待?幽默风趣的语言胜过任何死板说教。 六、数 学教师要学会微笑,多给予鼓励 笑容是善意的象征,教师的微笑是阳光,它不仅可以有效地缩短师生间的心理距离,消除学生的害怕心理,而且学生还会把教师的微笑当作一种鼓励,当作一种前进的动力。因此,教师无论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在进行教育教学前,都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以愉悦的心情去面对学生,使学生在感受老师高兴的同时自己也沉浸在快乐的氛围中,长期如此,良好的师生关系就会悄然形成。 所以,要提高数学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效率,关键在于要建立良好的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要在与学生的沟通与“对话”中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认知能力,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实现师生共同发展 师生关系论文:新形势下高校和谐师生关系的法律调整 【摘要】随着社会民主法治的不断发展,借助道德维系的高校传统师生关系无法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需要,并且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日益暴露出不和谐的因素。文章认为教师与学生只有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自身行为,才能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 【关键词】高校师生;和谐;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分析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设计,其总的要求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大的背景下,高校不仅本身应是和谐的,且应该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其特有的作用。而高校和谐最核心就体现在教育的主体——师生关系和谐,它也是高校众多关系的基础和核心。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剧烈转变,转型期的价值观多元化使当前师生双方都陷入了惘然、焦虑、尴尬的境地,师生关系领域同样面临“失范”的境地。因为,以传统的“尊敬师长”“师徒如父子”为主要内容的调整准则显然与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总要求的和谐社会不相符合,于是在现代法治发展中已经趋于崩溃,而新的师生关系还没有成型。 一、高校师生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师生关系必然由传统的道德维系向法律调整为主转换。但是高校师生法律关系极为复杂,有人提出存在合同关系、消费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等。尤其是消费关系观念极大地影响到高校师生关系的建立。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交费上大学,所以非常容易导致这样一种观念的产生。即学生出钱消费,学校或老师提供服务的类似普通的消费关系。既然如此,学生作为消费者就有权选老师、选课程、有权不来上课、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工作机会,否则就可以因为服务质量问题提起诉讼。这种观念在有些老师中也是存在的,如老师常说:学生交了钱,他不来上课是他的权利,我怎么管呢! 我认为,这种把师生关系看成是消费关系是说不通的,也会极大损害到正常师生关系的建立。高校师生法律关系的性质还有待大家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但是我们可以从总体上看分析出师生法律关系是极为特殊的。 所以在分析高校师生法律关系时,必须明确这种法律关系主体双重身分的特殊性。 因此,为了构建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必须理顺师生的管理教育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二、相互尊重,维护师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和谐 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一个显着区别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意志上是自由的。现代高校师生关系的转变首先要求在思想上应转变观念。我国先前传统的师生关系理念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传统的观念呈现出一种非理性和非科学的色彩,容易导致师生均有“师重生轻”的意识,学校和教师漠视和剥夺学生权利、贬损学生人格,而学生自甘歧视,不敢抗争;强调高校师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和谐,关键是要在法律原则的统领下,建立和维护师生关系的一种权利义务相互一致的平等关系,双方的人格独立、定位明确。因此,学校和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对方人格;学生也必须正当行使自身权利,尊师重教,同时要摒弃弱者观念,强化主体意识,敢于抗争违法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新型的师生法律关系应该具有平等的法律色彩。 三、管理教育法律关系要坚持“依法”原则,促进师生和谐 在我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德观念,使得师生关系极为不平等。教师高高在上,对学生随意指使,对学生权利随意践踏。学生及家长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敢得罪教师,使得这种违法现象在我国教育领域长期存在。勿庸置疑,师生关系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一面,且就是这种管理或教育法律关系往往成为打破师生和谐关系的罪魁祸首。因此我们必须对师生的管理关系进行重新的分析。 (一)学校或教师管理权利来自法律法规的授权 高校师生的管理法律关系类似与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公权力进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主体双方处于一种不平等地位。我们知道,高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具有行政管理权,但是高校为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维护正常的和谐关系,的确具有对学生管理的需要。所以为了便于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明确将行政机关的部分教育行政管理职权授权给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如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对违法、违纪学生可以进行纪律处分,其中最严重的可以开除学生学籍,这种开除学籍的行为就是取消了学生接受教育的 权利,实为行政处罚的行为;另外高校还有授予学位的权利。 (二)法律法规赋予学校或教师依法管理的权利必须依法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权利,目的是为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所以一切管理,或者说对学生权利的剥夺和限制都必须建立在维护学生利益的正当目的上。这点是建立和维护高校师生和谐关系的核心。所以授权本身并不会必然导致学生权利侵害。如高校对学生退学的处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的应予退学。”第10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困难的可申请贷款或其他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那么对没有按时交费的学生该不该退学呢?高校也应该遵循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否则就有可能引发学校的不稳定因素。如在2005年9月以前高校对大学生同居或结婚行为采取的劝其退学或开除处理明显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即使要对学生不当行为处理,也应该遵循法定的程序,保障学生正当的权利,这样才能维护师生关系的和谐,促进学校的和谐。 (三)完善学生权利救济途径 在学校管理学生过程中,学校作为强势的一方必须依法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管理权利,同时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由于学校和学生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出现利益不一致是难免的。而学生的权益往往成为最后的牺牲品,造成学校和师生关系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加强高校学生维权机制的建立。 对学校侵犯学生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的,学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学校不能进行任何的干涉。关于这方面大家意见是一致的。关键是对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对学生教育权等相关权利的侵害,学生只有通过向学校申诉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根据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申诉委员会的成立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如学生申诉范围还不是很明确;学生申诉机构组成人员不尽合理,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学生申诉处理的运行程序不够明确。同时还缺乏基本的回避等法律程序的规定。因此学生权利受到侵害难以得到救济,影响了师生法律关系的正常发展。 总之,在我国师生关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经历了一个从不和谐到比较和谐再到非常和谐的过程,体现了从道德约束为主向以法律规范为主是个必然的趋势,这是与法律调整的性质以及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相符合的。 师生关系论文:在新课程背景下对师生关系的新认识 彭 辉 “现代教学论指出,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师生交往是否有利于学生发展是教学过程能否按照新课程标准来运行的前提和保证。” “交往的本质属性是主体性,交往论承认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都是具有独立人格价值的人,两者在人格上完全平等,既师生之间只有价值的平等,而没有高低、强弱之分。师生关系是一种平等、理解、双向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得以建立和表征的最基本形式和途径便是交往,离开了交往,师生关系就只是外在的,而不能成为教育力量的真正源泉,甚至反倒成了教育的阻力。在传统的师生人际关系中否认了学生的主体性,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外部环境和力量对学生的作用与影响,把学生当成接受知识的被动载体。这样的师生关系和学生观不利于发展学生的创造性和个性,更不利于学生良好人格的养成,阻碍了教育教学的发展。” 所以说,通过交往,重建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是教育工作者必须身体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样的师生关系中,学生体验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亲情与关爱,同时受到激励、鞭策、鼓舞、感化、召唤、指导和建议,形成积极的、丰富的人生态度与情感体验。 在《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随处可见对这种师生关系既新的学生观的要求的体现。 如《语文课程标准》第一部分前言的“课程的基本理念”的第(一)点“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就明确的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质、体、美的和谐发展。第(二)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中也非常清楚地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在《语文课程标准》的阶段目标中还有很多具体阐述,就不一一例举了。) 试问如果教育教学活动不是在构建了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前提下进行又如何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达到和谐发展,又如何体现学生的主动性呢?所以说构建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是我们在教育第一线的工作者(既教师)落实新课程标准的根本。 教师不信任学生的能力,不敢放手让学生做主,事无巨细包办代替,这在以往的教学现实中是很常见的事,这些都是阻碍学生主体地位落实的主要因素。要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构建起新的师生关系,教师首先应从思想上改变过时的观念和专制的作风。并且要从思想上肯定教师角色定位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教转向“平等中的首席”,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以上都应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处处落实。 最根本的还是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学生是人,是发展的人。 学生不是一张没有思想的白纸,也不是一只空空如也的盛水的容器,更不是复印机和传声器。他是人,是发展的人。每个学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内心世界、精神生活和内在感受,有着不同于成人的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教师应用积极的、乐观的眼观和态度来估计学生的天性,多关注学生身上所具有的那种自我提高和完善的内在需要和倾向,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可以造就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个学生应充满信心。 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好心做坏事”的例子。例如在教室门锁了的情况下一个学生为了帮助同学拿丢在教室里的文具翻窗而入。我们的教师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该如何处理呢?我相信绝大部分老师首先会肯定孩子助人为乐的精神,然后再把翻窗的危险性告诉他,再告诉他今后遇到这样的事该如何处理,我也相信这个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更乐于助人,而且处理事情起来也会成熟很多。我们再试想一下,如果教师采取相反的态度,忽视学生助人为乐这一美好动机,而一味指责他违反校规爬窗户这一行为,那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可想而知。 (二)“我相信你会做得更好” 这是我常对学生说的一句话,相信也是每一个老师对学生的期望,这说明每个教师都相信学生的确潜藏着巨大的发展能量,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在教育实践中,有不少探索,正是基于每个学生都有获得学习成功的潜能的信念,取得了全面提高学生学业成就的良好效果。 有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教育家去到一个班做实验,随意从中抽出一部分学生进行谈话,告诉这些学生他们是教育家从同学中选出来的最聪明的孩子。一段时间后再来校发现这些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正是教育家点亮了这些学生心中获得学习成功的信念之灯,使他们发挥出了潜能。 我坚信每一个学生都会在教师不断的期待和鼓励中获得点点滴滴的成功与进步的。 (三)“多一份爱心,多一分宽容” 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在实践中,人们往往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而要求学生十全十美,对学生求全责备。这是和发展观点想对立的。其实,作为发展的人,学生的不完善是正常的,而十全十美则是不符合实际的。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的人来对待,就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就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如果身为人师者爱斤斤计较,喜欢小题大做,你的学生又怎么会是一个宽容的人呢? 我自己就有过这样失败的例子。 在我的学生中有一位班干部,各方面素质都不错,我对他的期望也非常高,一直把他做其他学生的榜样。一次音乐课后,任课教师告诉我这堂课纪律非常不好,还指出几个人的名字,其中就有这位班干部。听了之后当时我就气过了头,急匆匆走进教室,大声的责问全体学生是怎么回事,并当众训斥了这个班干部。事后我对自己发那么大的脾气很懊悔,但没想到的是我的小题大做给这个孩子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本来话就不多的他言语更少了,轮到他值日的时候,登记本上总记了一大串名字。刚开始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到后来在意见箱中看到学生给他提的意见,说他动不动就记人名字,我才知道他的心因为我的那一次过激的行为变得有狭隘倾向了。 虽然后来我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这个学生纠正了过来,也让每一个学生和我一起懂得了宽容对每个人的重要,但这件事留给 我的教训的确是非常深刻的。 综上所述,要构建一个新的师生关系关键在于教师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新的课程改革才刚刚开始,就让我们每一个为人师表者从今天开始,以新的定位,新的观念来善待我们的每一个学生,构建一个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为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师生关系论文:在新课程背景下对师生关系的新认识 东茅街小学 彭辉“现代教学论指出,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师生交往是否有利于学生发展是教学过程能否按照新课程标准来运行的前提和保证。” “交往的本质属性是主体性,交往论承认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都是具有独立人格价值的人,两者在人格上完全平等,既师生之间只有价值的平等,而没有高低、强弱之分。师生关系是一种平等、理解、双向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得以建立和表征的最基本形式和途径便是交往,离开了交往,师生关系就只是外在的,而不能成为教育力量的真正源泉,甚至反倒成了教育的阻力。在传统的师生人际关系中否认了学生的主体性,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外部环境和力量对学生的作用与影响,把学生当成接受知识的被动载体。这样的师生关系和学生观不利于发展学生的创造性和个性,更不利于学生良好人格的养成,阻碍了教育教学的发展。” 所以说,通过交往,重建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是教育工作者必须身体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样的师生关系中,学生体验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亲情与关爱,同时受到激励、鞭策、鼓舞、感化、召唤、指导和建议,形成积极的、丰富的人生态度与情感体验。 在《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随处可见对这种师生关系既新的学生观的要求的体现。 如《语文课程标准》第一部分前言的“课程的基本理念”的第(一)点“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就明确的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质、体、美的和谐发展。第(二)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中也非常清楚地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在《语文课程标准》的阶段目标中还有很多具体阐述,就不一一例举了。) 试问如果教育教学活动不是在构建了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前提下进行又如何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达到和谐发展,又如何体现学生的主动性呢?所以说构建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是我们在教育第一线的工作者(既教师)落实新课程标准的根本。 教师不信任学生的能力,不敢放手让学生做主,事无巨细包办代替,这在以往的教学现实中是很常见的事,这些都是阻碍学生主体地位落实的主要因素。要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构建起新的师生关系,教师首先应从思想上改变过时的观念和专制的作风。并且要从思想上肯定教师角色定位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教转向“平等中的首席”,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以上都应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处处落实。 最根本的还是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学生是人,是发展的人。 学生不是一张没有思想的白纸,也不是一只空空如也的盛水的容器,更不是复印机和传声器。他是人,是发展的人。每个学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内心世界、精神生活和内在感受,有着不同于成人的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教师应用积极的、乐观的眼观和态度来估计学生的天性,多关注学生身上所具有的那种自我提高和完善的内在需要和倾向,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可以造就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个学生应充满信心。 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好心做坏事”的例子。例如在教室门锁了的情况下一个学生为了帮助同学拿丢在教室里的文具翻窗而入。我们的教师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该如何处理呢?我相信绝大部分老师首先会肯定孩子助人为乐的精神,然后再把翻窗的危险性告诉他,再告诉他今后遇到这样的事该如何处理,我也相信这个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更乐于助人,而且处理事情起来也会成熟很多。我们再试想一下,如果教师采取相反的态度,忽视学生助人为乐这一美好动机,而一味指责他违反校规爬窗户这一行为,那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可想而知。 (二)“我相信你会做得更好” 这是我常对学生说的一句话,相信也是每一个老师对学生的期望,这说明每个教师都相信学生的确潜藏着巨大的发展能量,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在教育实践中,有不少探索,正是基于每个学生都有获得学习成功的潜能的信念,取得了全面提高学生学业成就的良好效果。 有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教育家去到一个班做实验,随意从中抽出一部分学生进行谈话,告诉这些学生他们是教育家从同学中选出来的最聪明的孩子。一段时间后再来校发现这些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正是教育家点亮了这些学生心中获得学习成功的信念之灯,使他们发挥出了潜能。 我坚信每一个学生都会在教师不断的期待和鼓励中获得点点滴滴的成功与进步的。 (三)“多一份爱心,多一分宽容” 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在实践中,人们往往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而要求学生十全十美,对学生求全责备。这是和发展观点想对立的。其实,作为发展的人,学生的不完善是正常的,而十全十美则是不符合实际的。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的人来对待,就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就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如果身为人师者爱斤斤计较,喜欢小题大做,你的学生又怎么会是一个宽容的人呢? 我自己就有过这样失败的例子。 在我的学生中有一位班干部,各方面素质都不错,我对他的期望也非常高,一直把他做其他学生的榜样。一次音乐课后,任课教师告诉我这堂课纪律非常不好,还指出几个人的名字,其中就有这位班干部。听了之后当时我就气过了头,急匆匆走进教室,大声的责问全体学生是怎么回事,并当众训斥了这个班干部。事后我对自己发那么大的脾气很懊悔,但没想到的是我的小题大做给这个孩子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本来话就不多的他言语更少了,轮到他值日的时候,登记本上总记了一大串名字。刚开始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到后来在意见箱中看到学生给他提的意见,说他动不动就记人名字,我才知道他的心因为我的那一次过激的行为变得有狭隘倾向了。 虽然后来我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这个学生纠正了过来,也让每一个学生和我一起懂得了宽容对每个人的重要,但这件事留给我的教训的确是非常深刻的。 综上所述,要构建一 个新的师生关系关键在于教师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新的课程改革才刚刚开始,就让我们每一个为人师表者从今天开始,以新的定位,新的观念来善待我们的每一个学生,构建一个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为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师生关系论文:从英语课程标准看新型师生关系 教育部2001 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标准》)提出:学生的发展是英语课程的出发点和归宿;以素质教育的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目标,力求从教学观念、目的、目标、内容、实施策略、手段和评价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新《标准》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其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差异的统一。面对教育改革和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师首先要更新理念,努力创建新《标准》下的新型师生关系,以适应新时代英语教育的要求,从而保障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一、新《标准》突出教学内容的人文性:要求教师尊重学生,树立平等意识,确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新《标准》突出的“人文性”特点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和谐的教学环境。强调教育平等化、民主化、个性化,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张扬每个学生的鲜活个性。教师应通过尊重、赏识、关爱等,把学生放在做“人”的主体地位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倡导和实践“尊重教育”。 尊重学生,要对学生一视同仁。要把学生看成一个独立完整的人,看成与自己有着平等关系的公民,爱“金凤凰”也爱“丑小鸭”。不管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背景如何,不管他们的学习基础如何,让学生在平等、尊重的氛围中得到尊重,并学会尊重他人。同时把尊重和自我严格要求相结合,自我严格要求正是尊重学生的具体体现。教师要敢于在学生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让学生感到教师的坦诚和求实精神,这种人格魅力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乌申斯基所说:“人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因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性格才能形成性格。”教师的人格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替代的最灿烂的阳光。 二、新《标准》强调学习过程的自主性:要求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帮助学生,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新《标准》把学生的发展作为英语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出发,倡导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教师角色应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要迅速更新观念,“吃透”新《标准》的实质内涵,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去唤醒学生沉睡的潜能,激活封存的记忆,开启幽闭的心智,放飞囚禁的情愫。要让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爱、学有所思、学有所长,真正为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三、新《标准》注重教育的情感策略:要求教师以学生的终身幸福为目的,积极影响学生,确立和谐、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新《标准》不仅强调知识、能力目标,而且注重情感目标。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中的伙伴,与学生一起探索、一起反思、互相鼓励帮助,做到教学相长,努力开发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积极情感因素,开发情商,促进智商;培养学生的兴趣,增强学习的原动力及学习的主动性和目的性。 美国心理学家戈尔曼认为:“情商是个体最重要的生存能力”,“一个人的成功20%取决于智商,80%取决于情商。”新《标准》强调在英语教学中渗透情感、管理与评价、认识、交际等学习策略的培养,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遵循学习规律,改进学习方法,加强自我监控和自我评价,从而形成自主发展的良好学习习惯和有效学习策略。教师要注重师生情感交流,达成默契。让师生在课堂教学中达到认知与情感交融的最高境界,使课堂教学成为心灵净化、视觉满足和精神愉悦的活动体验。 利用作业评语加深师生情感交流是我一直坚持的做法。评语言辞恳切,切中要害:或热情鼓励、或委婉告诫……始终使学生保持清醒的头脑、强烈的兴趣、昂扬的斗志,激励并坚定他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信念。通过评语,教师尽可把祝福、问候、关切、激励、真诚、信任之情化作甘甜的泉水,去滋润学生的心田,引起师生教与学的共鸣,达到教与学两者的和谐与统一。 四、新《标准》强调学习方式的探究性:要求教育教学活动的民主性,相信学生,树立民主意识。教师要通过“引(引导)、扶(尝试)、放(独立:让学生运用学到的知识独立去解决问题)、收(反馈:及时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及时调控)、评(教师评学生,学生评学生,学生自评,评出方向,评出学习干劲)”几个步骤指导教学。书本让学生读,问题让学生提,意见让学生讲,规律让学生找,总结让学生写,错误让学生改。凡是学生看得懂的,要让学生去看;凡是学生讲得出的,要让学生去讲;凡是学生想得出的,要让学生去想;凡是学生写得出的,要让学生去写;凡是学生做得出的,要让学生去做;教师不包办代替。要努力做到教学活动、教学评估的民主性,积极创设多维度、多途径、开放式教学氛围,使我们的课堂“有疑问、有猜想、有惊讶、有笑声、有争议、有沉思、有联想”,师生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上下求索,切磋进取,结伴成长。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正常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的保证,是新课程标准与理念的要求,更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教师要迅速更新教育观念,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充实完善自我,以人为本,师爱为本,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于学生、视学生为教师生命之延续”的意识,努力创建平等、民主、和谐、教学相长的新型师生关系,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自由发展。让学生“自由活动、自主探索、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提升”,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保障新《标准》的实施,推动素质教育与和谐教育的发展,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实现个人与社会发展的统一。 师生关系论文:浅谈建立良好师生关系 最优秀的教师必定是充满爱心的人道主义者,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才能有教师的真正幸福,而现代教育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倡素质教育就是以人为本的教育的思想;同时现代教育也提倡教师角色多元化.因此,在此基础上怎样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下面就我任教以来的点滴经验谈谈我个人之见解. 一、了解每一位学生 了解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工作,只有充分了解了每一位学生的性格、兴趣、爱好、心理特征等才能使以后其他环节的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了解学生的方法很多,我利用课余时间主动和学生交流攀谈,多问,问他们的兴趣、爱好、学习上的疑难困惑;走入他们的感情世界,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在与家长的交流中要注意多询问,了解学生在家里的生活学习习惯,性格特性,家庭教育,以便进行协调;同时还应随时向班主任、其他学科老师了解学生的情况,为实施有效的教育作准备。 作为一名现代教师,还应学会观察琢磨学生:一方面要观察整个班级体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更需要透过每一个学生的一些细微的动作和表现来发现其思想本质,这样才能根据学生不同的心理特征、思想状态给以不同的引导,使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比如,我在一年级教学中就遇到这样的现象:有一位男同学上课特别爱动,要么自己玩东西,要么找别人说话,总之是不会安静的。一开始我遇见这样的情况便大声训斥,可都无济于事,后来我经过慢慢观察,发现当我在鼓励表扬其他同学时,他眼里总是充满着羡慕的眼神,我便抓住了他这一细微的动作和心理特征,随时给他机会展示自己,并随时传达鼓励赞扬的讯息,结果在随后的课堂上他总是专心致志,学习热情高涨,对英语的学习兴趣一下子提高了,成绩也总保持优异。 二、尊重信任每一位学生 素质教育就是以人为本的教育,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因此,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要首先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意见想法;教师真正体会到学生作为独特个体的需要、情感、态度和发展的意向,体会到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主体的独特个性及自由、创造和选择,从而尊重信任他们。在教学中我发现,用尊重和信任对学生传递出的期望和要求,远比任何批评训斥都更有成效、更持久、更能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更能优化师生关系。我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一次英语阶段测验中,有一位男同学考了50分,课堂上一直沉默不语,当时我用了一句话代替了批评训斥:本次测验中有一道题与日常生活后很大关系,而这道题只有为数很少的同学做对,说明这些同学平日留意观察生活,有很丰富的日常生活知识,其中××同学就是其中一员,并且书写规范,听课认真,相信他下次一定能取得好成绩。实践证明,这种对学生的尊重信任果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师生感情相融,能够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时,学生就会乐意接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这样就能达到师生关系融洽的效果。同时,学生在感受教师的尊重信任后,再把这种尊重信任传播给周围的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就会建立起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 三、热爱每一位学生 鲁迅先生说过:“教育是植根于爱的。”当然,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也不能忽视爱的作用。教师的爱是除母爱以外,世界上又一种神奇而伟大的爱,师爱是一种理智与心灵的交融,是架起良好师生关系的桥梁,只有老师给学生真挚的爱,学生才能时刻感受到关怀与期待,才能对老师产生依恋和仰慕之情,他们才会向老师敞开内心世界。因此,教师必须用自己的爱感染感化学生,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无论是对优生,还是对后进生,不能以成绩的差异而亲之、爱之或厌之恶之,应一视同仁,平等的分享其爱。记得有一位优秀的班主任这样说过:“我们不能放[!]弃每一位学生,因为越是贫瘠的土地,越是需要阳光和雨露,应当用赤诚之心去爱每一片绿叶,每一朵鲜花,越是残花越要精心护养。”教师热爱学生,学生必然尊敬老师,教师爱生而乐教,学生尊师而好学,教学相长,这种融洽的师生关系能极大的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学习每一位学生 教师以权威者、社会代言人、长者身份自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代的教育是师生走向交往的对话的时代。交往即是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活动。因此,教师和学生在交往中每个人都是主体,都是平等的,这就说明里教学不仅上学生向老师学习的过程,也是老师向学生讨教的过程。我国古代教育遗产中就有:“教学相长。”“然后知不足。”等主张。且不说今天数字化时代,教师的信息优势和高势能受到挑战,单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具体操作而言,我们也未必都能进入学生独特的精神世界,都能理解学生这样凭借自己的经验在思考;在新鲜事物,新变化面前,我们还得接受“长江后浪推前浪的事实,很多老师都发出了共同的感慨:我们简直惊讶学生的智慧和主动精神,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强大的推力”;“我们重新找到了一颗童心,一种青春的激情,享受到了与学生一起成长的快乐。”这就说明师生要相互学习,在教学交往中共同获得知识,陶冶了情操,锻炼了意志,师生得到了共同的发展,这无疑为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奠定里基础。 高效的教学的本质是良好师生交往互动,而真正意义上的良好师生关系是其不可缺的因素之一。让我们在教学中把了解作为基础,把尊重信任当作教育艺术,把热爱化为动力,把学习视为职责,搭建起师生心灵沟通的桥梁。有了良好的师生关系才能有高效的教学,才能有教师人生的真正幸福。 师生关系论文:师生关系德育教学完善 一、教师真情为学生,真心爱护学生,赏识学生,尊重学生 “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新型的师生关系要求教师必须尊重所有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尤其是要尊重学困生的智力发展,尊重身体残疾的学生,尊重心灵孤寂的留守学生,尊重性格孤僻的学生,尊重有过过失的学生,尊重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尊重有严重缺点的学生,所以我们不应该恶语伤人,讽刺挖苦,大声训斥,当众批评学生,要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在笔者所教的班级中有一名患有侏儒症的学生,虽然身体残疾,但他从不把自己当做一名特殊学生。我们深知,这样的孩子自尊心比较强,更需要别人的理解和爱护,作为他的老师,特别是他的班主任,我们在生活上照顾他,在学习上帮助他,课堂上为他创造表现自己的机会,及时鼓励他。有一次与他说话时,我蹲下来,那一刻,笔者的心一颤,心与他靠近了许多,从此以后,笔者非常注意与他的交流方式,而他也变得越来越开朗活泼,在班级举行的一次联欢会上,他主动为大家表演了一段模特步,给同学们带来了欢笑,并成为班级的保留节目。教师不仅需要尊重学生,还要学会赞赏学生,作为一名孩子,一个学生,他心灵深处最强烈的需求和所有成年人是一样的,是人性中本质的渴求,渴望得到别人的赞赏,教育家周弘认为:“学会赏识孩子,让孩子在赏识的阳光照耀下成长,赏识导致成功,抱怨则导致失败。”所以,作为教师也要学会赏识学生,为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和条件。让学生跳一跳,够得着,形成成功者的心态,时刻感受到幸福,因此赏识是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真心真意帮助学生,教师的真情付出,真情投入,必然会得到学生的真情回报。 二、在教学过程中,优化师生情感关系 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学生人生道路上成长的引路人,而充当好这样的角色,离不开师生情感的交融,更离不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魅力表现,作为德育教育教师,要根据学生年龄,教材内容的特点,巧设情境,使思想政治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学生生活,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充满强烈的求知欲,把学生深深地吸引到课堂中来,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使学生主动学习,享受学习,在教师创设的良好的教学氛围中,教师一个鼓励的眼神,一段表扬的话语,一个灿烂的微笑,都能使学生感到满足和欢喜,从而激发内心的情感,引起师生共鸣。例如,笔者讲初一教材《生活需要友情》,开讲之时,我播放了周华健演唱的歌曲《朋友》,许多学生跟着一起唱,在歌曲创设的那种朋友亲密无间的意境中。有的同学诉说了无朋友的烦恼,请求老师的帮助,有的学生用自己的切身感受表达了朋友间的真挚友谊,说到动情之处,潸然泪下。笔者被学生的情绪所感染,切身体会到作为一名政治课教师的责任重大,学生多么需要教师的理解,通过师生的互动交流,彼此参与,增强了双方的情感体验,而教学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趣和活力,更提高了教学活动的吸引力,这是优化师生情感关系的重要策略。 三、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展现个人魅力,用人格力量感染学生 教师要获得学生的爱戴,就得有内在的人格魅力,而教师的人格魅力是相当重要的,沙河市教工委每年的调查表明: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与教师的性格、年龄、长相关系不大,学生评价教师的标准集中在师德、水平和心理品质上。沙河市50000名中小学生对好老师的描述是爱笑、和蔼、有爱心、知识渊博,中学生更注重老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格魅力,所以作为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使自己拥有热情、真诚、宽容、负责、幽默的优秀品质,这是优化师生情感关系的重要保证,要自觉提高自身修养,扩展知识视野,提高敬业精神,提升教育艺术,用自己的人格影响学生人格,用自己的灵魂塑造学生的灵魂,用自己的智慧启迪学生的智慧。 师生关系论文:从英语课程标准看新型师生关系 教育部2001 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标准》)提出:学生的发展是英语课程的出发点和归宿;以素质教育的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目标,力求从教学观念、目的、目标、内容、实施策略、手段和评价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新《标准》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其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差异的统一。面对教育改革和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师首先要更新理念,努力创建新《标准》下的新型师生关系,以适应新时代英语教育的要求,从而保障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一、新《标准》突出教学内容的人文性:要求教师尊重学生,树立平等意识,确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新《标准》突出的“人文性”特点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和谐的教学环境。强调教育平等化、民主化、个性化,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张扬每个学生的鲜活个性。教师应通过尊重、赏识、关爱等,把学生放在做“人”的主体地位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倡导和实践“尊重教育”。 尊重学生,要对学生一视同仁。要把学生看成一个独立完整的人,看成与自己有着平等关系的公民,爱“金凤凰”也爱“丑小鸭”。不管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背景如何,不管他们的学习基础如何,让学生在平等、尊重的氛围中得到尊重,并学会尊重他人。同时把尊重和自我严格要求相结合,自我严格要求正是尊重学生的具体体现。教师要敢于在学生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让学生感到教师的坦诚和求实精神,这种人格魅力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乌申斯基所说:“人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因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性格才能形成性格。”教师的人格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替代的最灿烂的阳光。 二、新《标准》强调学习过程的自主性:要求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帮助学生,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新《标准》把学生的发展作为英语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出发,倡导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教师角色应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要迅速更新观念,“吃透”新《标准》的实质内涵,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去唤醒学生沉睡的潜能,激活封存的记忆,开启幽闭的心智,放飞囚禁的情愫。要让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爱、学有所思、学有所长,真正为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三、新《标准》注重教育的情感策略:要求教师以学生的终身幸福为目的,积极影响学生,确立和谐、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新《标准》不仅强调知识、能力目标,而且注重情感目标。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中的伙伴,与学生一起探索、一起反思、互相鼓励帮助,做到教学相长,努力开发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积极情感因素,开发情商,促进智商;培养学生的兴趣,增强学习的原动力及学习的主动性和目的性。 美国心理学家戈尔曼认为:“情商是个体最重要的生存能力”,“一个人的成功20%取决于智商,80%取决于情商。”新《标准》强调在英语教学中渗透情感、管理与评价、认识、交际等学习策略的培养,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遵循学习规律,改进学习方法,加强自我监控和自我评价,从而形成自主发展的良好学习习惯和有效学习策略。教师要注重师生情感交流,达成默契。让师生在课堂教学中达到认知与情感交融的最高境界,使课堂教学成为心灵净化、视觉满足和精神愉悦的活动体验。 利用作业评语加深师生情感交流是我一直坚持的做法。评语言辞恳切,切中要害:或热情鼓励、或委婉告诫……始终使学生保持清醒的头脑、强烈的兴趣、昂扬的斗志,激励并坚定他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信念。通过评语,教师尽可把祝福、问候、关切、激励、真诚、信任之情化作甘甜的泉水,去滋润学生的心田,引起师生教与学的共鸣,达到教与学两者的和谐与统一。 四、新《标准》强调学习方式的探究性:要求教育教学活动的民主性,相信学生,树立民主意识。教师要通过“引(引导)、扶(尝试)、放(独立:让学生运用学到的知识独立去解决问题)、收(反馈:及时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及时调控)、评(教师评学生,学生评学生,学生自评,评出方向,评出学习干劲)”几个步骤指导教学。书本让学生读,问题让学生提,意见让学生讲,规律让学生找,总结让学生写,错误让学生改。凡是学生看得懂的,要让学生去看;凡是学生讲得出的,要让学生去讲;凡是学生想得出的,要让学生去想;凡是学生写得出的,要让学生去写;凡是学生做得出的,要让学生去做;教师不包办代替。要努力做到教学活动、教学评估的民主性,积极创设多维度、多途径、开放式教学氛围,使我们的课堂“有疑问、有猜想、有惊讶、有笑声、有争议、有沉思、有联想”,师生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上下求索,切磋进取,结伴成长。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正常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的保证,是新课程标准与理念的要求,更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教师要迅速更新教育观念,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充实完善自我,以人为本,师爱为本,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于学生、视学生为教师生命之延续”的意识,努力创建平等、民主、和谐、教学相长的新型师生关系,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自由发展。让学生“自由活动、自主探索、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提升”,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保障新《标准》的实施,推动素质教育与和谐教育的发展,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实现个人与社会发展的统一。 师生关系论文:师生关系平等:反思与重构 “师生关系平等”,被广泛地看成是处理当代学校师生关系的一个基本价值尺度。根据许多学者的论述,它所要反对的是那种“不平等的”、“专制的”师生关系。乍一看起来,这个基本的价值尺度似乎没有任何问题,语句简单,语意明确。但是,大量的师生关系个案说明,人们对这个基本价值尺度的认识并不是很清楚,相应地,在实践中也出现许多值得深思的现象。比如,北京某中学一位学生在课堂上直呼教师的名字,理由是:师生平等,既然老师能够直呼同学的名字,同学反过来也可以直呼教师的名字;而且,该同学还举例说,国外的学生都是直呼教师的名字的,他这么做就是要挑战中国几千年形成的“不平等的”、“专制的”师生关系。又比如,也是处于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的考虑,一些青年老师特别热衷于和同学“交朋友”,其中不少人干脆与同学“兄弟”、“姐妹”相称,其中个别的老师甚至接受学生称自己为“老大”。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一部分师生对于“师生关系平等”内涵的认识还有模糊之处。这种认识,与教育无益,与学生有害。 “师生关系平等”的内涵究竟指什么?是不是指老师能怎么样,学生就能怎么样?是不是指教师如何对待学生,学生也可以如何对待老师?是不是指老师和学生之间是无差别的、同样的?我看不能这么来理解。教师是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负有教育的责任;学生是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负有学习的责任。两者的主体地位和责任都是不一样的。教师在履行自己责任的过程中,也需要学习,但是教师的学习无论是目的上还是在内容上与学生的学习是不一样的。学生学习的目的是更好地发展自己,教师学习的目的则主要是如何更好地指导学生发展自己;学生学习的内容是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材料与活动,教师学习的内容在主要的方面是如何去提供这些材料、组织这些活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反馈其发展的状态。所以,从社会角色的意义上来看,师生之间确实是不一样的,“师生关系平等”不是在“角色平等”的意义上说的。依我看,“师生关系平等”只适用于人格领域,指的是“人格平等”。前面已经说过,教师和学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或身份,彼此构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关系的意义上,师生天然是不平等的。但是,在人格关系上,师生之间却是绝对平等的。这就是说,尽管师生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和责任是不同的,但是他们作为人的存在却是相同的。用一句通俗的话说:教师是人,学生也是人,在这一点上,师生之间是没有任何差别的。作为人的存在,教师需要爱,学生也需要爱;教师需要被尊重,学生也需要被尊重;教师不愿意被人辱骂,学生也一样。因此,师生双方在审视对方的时候,应该透过社会角色的“面具”,看到“面具”背后共同的人性或人格,采用“换位”、“移情”、“理解”的方法去建立一种超越有差别的“角色关系”的无差别的“人格关系”。这种人格关系是师生关系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有时候,师生人格相互熏陶和砥砺对于学生成长的意义胜过任何的外在的要求和规范。 中国古代教育传统中既重视这种有差别的角色关系,更重视这种无差别的人格关系。《学记》中提出“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这种“师严道尊”的思想主要是从教师所承担的社会角色的角度来说的,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可以认为,无论什么时候,一个不对自己和学生提出严格要求的老师都不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至于孔子所提出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及“当仁不让于师”的思想,则主要是从教师人格和学生人格的意义上来说的。孔子自己也与学生之间建立起了千古传诵的人格关系。据记载,孔子的学生颜渊不幸病亡后,孔子悲痛欲绝。其伤心的程度远远超出了一个老师应该有的表现,反映了他们师生间深厚的感情。现代教育史上北师大的陈垣校长与启功先生之间的关系也远超过了社会角色之间的关系,达到一种人格交往的层次。1971年,陈垣校长逝世后,启功满怀悲痛写了一幅挽联:“依函丈卅九年,信有师生同父子;刊习作两三册,痛馀文字答陶甄。” 回到本文开头所举的例子和所提的问题上来。师生之间的称谓方式属于社会角色范畴,而师生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又是有文化限制的,不同的文化环境对于师生之间的称谓方式可能是不一样的,彼此之间没有可比性。因此,以“师生关系平等”的名义去直呼老师的名字是不妥当的,师生之间的称谓应该体现出他们所代表的社会角色的差别,这里面没有平等不平等的问题。以国外师生之间称谓方式加以辩护也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师生社会角色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内在关系。把基于人格平等的“师生关系平等”简单地应用在日常的师生交往过程之中,强调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师生都是平等的观念,是错误的。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如赞可夫所指出的:“教师既是学生的年长的同志,同时又是他们的导师。无论对集体或是对每一个个别的学生,都时刻不要放松自己肩负的指导的责任——这一点正是应该做到的,虽然做起来相当困难。” 师生关系论文: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2008年四川出了个“范跑跑”,特大地震来了,“范跑跑”置学生安危于不顾,抢先冲出教室逃命。这一事件当时被炒得沸沸扬扬。其实“范跑跑”抢先逃跑,除了它本身思想素质低劣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和学生之间感情极为淡薄。古代讲:“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可解放后这些被当作“师道尊严”给打倒了,学生可以造老师的反,甚至对老师大打出手。由于经济大潮的冲击,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也有不少人把工作仅仅当作混饭吃的手段,何尝对学生付出了满腔的爱心。师生关系不和谐,是教师经常抱怨“学生越来越难管”的重要原因之一。 必须建立师生之间新型的和谐关系,因为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和谐了,学生自然会敬佩老师,听从教师的管理,并且自然会对老师的教学产生兴趣。教师对学生的尊重与关爱,是减轻学生心灵负担的重要因素。民主平等的课堂生活能创设宽松愉快的学习环境,有利于莘莘学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要求教师懂得必须充满爱心干工作。师爱的最高境界是友情,师爱的基础条件是平等,在学生心目中,亦师亦友,民主平等,是“好教师”的最重要特征。青少年学生特别渴求和珍惜教师的关爱,师生间真挚的情感能够产生神奇的教育效果,学生会自觉地尊重教师的劳动,愿意接近老师,希望与老师合作,向老师袒露自己的思想。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充满爱心干工作,和学生平等相处,以诚相待,给学生以安全感、亲切感和信赖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这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现,也反映出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教师只有尊重学生,才有资格教育学生;教师只有关怀学生,才有资格管理学生;一个让学生体会到浓浓师爱的教师,才有资格批评甚至惩戒学生。 最大限度地理解、宽容、善待学生。未成年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不成熟阶段,有缺点有毛病实属正常现象,学生的错误,大多是心理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他们犯错误后,最迫切想得到的是理解和帮助,绝不是简单粗暴的批评和惩罚,他们正是通过不断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而成长、成熟起来的。我特别强调教师要换位思维,因为谁也是从青少年走过来的。允许学生犯错误,是教师处理学生问题之所以能和风细雨、妥善周密的思想基础。 不吝惜表扬和激励,努力捕捉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也许老师一个会心的微笑,一句信任的鼓励都能成为学生努力学习的动力,激起他们敢于质疑、主动求知的兴趣。特别是对于后进生,更需要设计一些简易的题目,让他们在成功的喜悦中充满信心的学习。每一名学生身上都有闪光点,即使是所谓“差生”,他这方面不行,那方面却可能存在优[,!]势,捕捉到差生身上的闪光点,这正是转化他们成为优等生的契机。作为教师,不能光盯着学生的毛病,而应该多看他的优点,从内心喜欢他。真心喜欢他,他身上的闪光点就会越来越多。组织“给同学找优点”的主题班会,树立“我班无差生”的观念,彻底告别“你怎么什么都不会”,“你品质太差”,“笨蛋”,“没出息” 的“教师忌语”的活动,是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满怀信心走向明天的有效方法。 在给予学生满腔的爱的同时,教师必须保留对违纪学生必要的惩戒权。惩戒不同于体罚,惩戒是一种教育,而体罚则是一种伤害。惩戒以不伤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灵为原则,这是与体罚之间的截然分界线。教育不是万能的,只有表扬而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青少年学生心智发展还不成熟,自制力较差,在这社会转型期的多元化时代,是非观念不明确甚至糊涂,如果一味的对他们纵容迁就,只有关爱没有惩戒,他是不会成为讲文明、讲道德、有理想、有文化的栋梁之材的。应该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感受到一种责任。一个能承担责任的人,才是现代人。没有教育惩戒、不能承受批评、靠哄孩子教育出来的一代,可能会是经受不了挫折、懦弱而又自私自利、飞扬跋扈、没有责任感的一代,将来个人和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代价! 师生关系论文:小学音乐中师生关系完善策略 一、师生合作,创设氛围,突出音乐教学的愉悦性 小学音乐学科不同于小学语文、数学,不属于应试科目,虽然现在的课程标准提倡素质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功利的学习观念导致社会对音乐学科的重视度不高,音乐教师的地位往往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师生关系尴尬。家长们重语数、轻音美的看法直接影响着学生对音乐学科以及音乐教师的态度。经常在学校看到,学生会主动问候语数老师,对班主任更是毕恭毕敬,而对音乐教师则可以视而不见。因此,音乐教师要学会合作、创设氛围、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从而让学生感受到愉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指出“,正确的自我认知与良好的情感体验是学生积极主动进行意义建构的第一步。”钢琴之王李斯特曾指出“:音乐是作者内心情感的表达,学习音乐需要用心灵来体验。”因此,小学音乐教育不能够像语文、数学课那样,通过简单的规律性总结和讲解来获得知识,必须通过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来实现知识和能力的建构。音乐教师在这种建构的过程中要充当好学生的“脚手架”,与学生在对话中构建活泼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浓郁的兴趣氛围中体验音乐之美。例如,在学习《动物狂欢节》一课时,教学目标是通过对法国作曲家圣桑管弦乐组曲《动物狂欢节》的欣赏,使学生了解和体验世界名曲的主题旋律,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用提前制作好的各种“动物头饰”带领学生举办“森林音乐会”,让学生模拟各种动物的声音和动作,扮演自己喜欢的小动物,在兴趣盎然的情境中激发学生欣赏乐曲的动机。又如,为了给学生营造轻松、愉悦的音乐课堂环境,我在课堂教学中用优美的音乐代替枯燥、生硬的指令,让学生在优美的音乐中进行常规训练。音乐课师生问好后,在钢琴上弹奏上行、下行的旋律提示学生起立、坐下,形象又生动;在集体活动时用节奏鲜明的钢琴曲进行指挥,学生会随着旋律的变化在音乐的指令下进行踏步走、对齐、拍手等,有时在音乐旋律中加入一些动作引导,学生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队伍排好,并能在音乐的指挥下变换队形。当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时,我则在钢琴上弹奏一段由强变弱的音乐,学生们就知道老师在提醒自己调整好上课状态了。这样做不但实现师生互动,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还有效地避免了教师在音乐教学中为了课堂常规训练与学生对立的局面。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教师要学会用“学生的心灵”去感受、用“学生的大脑”去思考、用“学生的眼光”去看待、用“学生的情感”去体验、用“学生的兴趣”去爱好。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学生的角度,运用优美的旋律创设学生喜爱的轻松、愉悦的音乐课堂,使学生在激情中学习。 二、师生互动,注重沟通,突出音乐教学的和谐性 当前,我国小学关于音乐课程设置方面,与其他基础学科和非基础学科具有明显差异,每个班级一周只有一至两节音乐课。小学音乐教师一般都要面对跨年段不同教学班的几百个学生,教学对象多、接触时间少。音乐教师与学生之间语言交流、思想互动和感情沟通的时间微乎其微,很多老师没有办法在短时间里认识几百个学生,叫不出大部分学生的名字。在师生接触机会和接触时间都比较缺失的情况下,师生之间的情感就较为淡薄,严重制约了学生音乐水平的提升。因此,教师要加强互动,注重沟通,突出音乐教学的和谐性。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自我意识的逐渐增强,特别希望家长、老师以及周围的人能够尊重他们,这种自尊心往往是学生进步的内在动力。当这种要求得到满足时,他们就会表现出由衷的喜悦,自然而然就对老师产生信任感、亲切感,从而取得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教师尊重学生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尊重学生可以体现在教育教学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记住每个学生的名字;主动问候学生、对学生的问候要积极应答;认真地倾听学生正确或错误的发言;对学生的帮助表示感谢等。对于音乐教师来说,要记住每个学生的名字是相当有难度的,对于固定教低年段或高年段的老师还要面临频繁更换教学对象的问题,往往是刚熟悉学生情况又要换教学班级了。那么,音乐教师如何在有限的音乐课堂中运用音乐的特性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知道,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声音塑造音乐形象、抒发情感的,在音乐教学中,如果让学习者能同时开放多个感知通道(如视、听、动作等),就能更全面、更准确、更有效地把握学习对象。因此,为了快速记住学生的名字,我编创了姓名歌《你的名字叫什么》。让学生边唱边表演动作,这个动作是根据学生的名字特点自编的,这样富于个性的动作会让我和同学们很快互相记住对方的名字。当然,还可以画出音乐室的座位列名单表,每节课提问时对号入座教师可以温故而知新;课间候课时和学生多交谈;开展阶段性的小型班级音乐会,在活动中关注学生的表现;还可以利用音乐课的特点,用名字进行节奏接龙游戏;用歌唱的方法问候学生,如《师生问好歌》等。 三、师生交流,科学选材,突出音乐教学的创造性 小学音乐教学涉及唱歌、唱游、欣赏、器乐、识谱等内容,知识点较多,涉及的知识面广,教学任务比较繁重,课程容量大,学生学习吃力,感受不到学习音乐的乐趣,从而对音乐学科和教师产生了负面情绪。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通过音乐实践活动增强文化体验,扩大文化视野,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简单的音乐技能,教师需要克服课时量大、学生数量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做到统筹兼顾、科学选材,突出音乐教学的创造性。教学内容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欲望与效果。在充分研究教材和领会学期目标的基础上,我先拟定学期教学 计划,对不同的题材重新进行调整规划,对不同的知识点有所侧重,再精心挑选一些与学期学习目标一致的备选教材内容,在开学的第一节课上与学生交流,由学生思考后提出意见与建议,师生经过慎重的选择达成共识,充分体现音乐教学中科学合理、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下进行师生交流,学生的建议得到认可,既让学生明确了学期学习目标,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四、师生共建,延伸课堂,突出音乐教学的综合性 小学音乐教师面对几百个性格各异、音乐学习与认知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学生时,往往只关注教师的教,忽略学生的学;关注音乐特长生,忽视音乐认知弱的学生,由于音乐教师缺乏正确对待学生个体差异的认识,造成了音乐教学中师生关系失衡。霍华德?加德纳(HowardGardner)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人的智能特点都有不同的表现,不同的侧重点。”在学生中也是这样,诸如有些学生天生就唱歌跑调,缺少演唱的天赋。但这并不代表教师就能够剥夺这些学生欣赏音乐、感受音乐的机会。“全纳教育”理论提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因此,音乐教师尤其要注意不能只关注音乐特长生,必须以培养兴趣为主,正确对待学生的个体差异。在人类本性中,最深刻的渴望就是受到赞美,学生需要老师的赞美来肯定自己的行为并树立自信心,真诚的欣赏是良好师生关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教师要学会用赏识赞美来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音乐教师可以通过精彩的音乐表演活动关注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的学生,及时给予赏识和赞美。在传统的音乐教学中,由于受到时间、空间、学生数量的影响,缺少师生互动的平台,因此,要师生共建,延伸课堂,对传统的音乐教学课堂进行拓展。例如,在学习《谁不说俺家乡好》一课时,可以实施“两段拓展”,即课前拓展与课后拓展,充实音乐课堂空间,使不同的学生均能够得到表现与教师赞美的机会。在课前,可让学生在网络收集四川民歌的资料,了解歌曲背后的文化底蕴。在学习完这首歌曲后,可组织学生参观自己家乡的名胜古迹,然后根据《谁不说俺家乡好》的曲子进行“填词”活动,比一比哪些同学的“填词”最好,看谁能够用自己喜爱的方式来表现对家乡的热爱之情。通过师生共建,延伸课堂,突出音乐综合性的教学活动,使得每个学生的才能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每个学生都成为音乐活动的主体,各层次的学生都能够获得教师的“赞美”,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科学研究论文:略论科学研究规则对自然观的依赖性 关键词:费耶阿本德 科学规则 自然观 后现代科学 解释学循环 摘 要: 本文发挥了费耶阿本德关于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对世界结构的依赖性的观点,提出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存在着解释学循环。在对科学研究的基本标准和规则——客观性原则、实验原则、可重复性原则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本文指出这些貌似不证自明的原则的有效性依赖于其背后的自然观假定,揭示了这些原则和假定的相对性和局限性,并指出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下它们会完全失效。最后文章展望了科学研究标准改变的可能性。 一、科学研究规则对自然观假定的依赖性 在费耶阿本德对多元主义方法论的辩护中,有一个基本的论证,即强调不应该先验地规定科学研究规则。“只有在一个具有某种结构的世界中,我们所使用的标准和我们所推荐的规则才有意义。在一个不呈现该结构的领域中,它们便成为无用的,或开始成为无效的。” [1]也就是说,科学标准和科学规则的有效性是由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状况所决定的。费耶阿本德在这里叙述了一个相当平庸(甚至有点琐屑)的真理,即科学方法论原则依赖于自然观假定,但是这平庸的真理,加上一些大家可能会很容易接受的辅助假说,却蕴涵了非常有趣的逻辑结论,值得我们认真分析。 例如,甚至象科学研究应当导致理论的经验内容增长的基本原则,拉卡托斯认为这是不同研究纲领选择的根本标准,我们一般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费耶阿本德认为这其实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有效的。“认为自然界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是无限丰富的,这种想法导致作出新发现的愿望,因而导致内容增长的原则。该原则给了我们另一个据以判定理论的标准:与已知的内容相比,具有超量内容的理论优于没有超量内容的理论。这个标准也不是不可触犯的。一旦我们发现我们居住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中,这个标准便遇到了麻烦。” 有趣的是,这个看起来是哲学家构思出来的理想实验,现在却成了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课题。例如,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就认真地讨论起科学终结的前景。他指出:在物理学中,我们认识事物的层次是由施加于研究对象的能量所决定的。能量越大,揭示的层次越深。但是由于宇宙本身的性质,我们用以研究物理世界的能量有一个极限值。因为,“如果人们有一个比1千亿亿(1后面跟着19个0)吉电子伏的所谓普朗克能量的粒子,它的质量就会集中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会脱离宇宙的其他部分,而形成一个小黑洞。这样看来,确实当我们往越来越高的能量去的时候,越来越精密的理论序列应当有某一极限,所以必须有宇宙的终极理论。” [2]如果霍金的推理没有错误的话,那么由于宇宙本身的规律性,我们对宇宙的认识在这个角度上原则上就是有界限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看上去不言自明的科学标准就不再适用了。 我们在这一案例中所关心的并非物理学是否可能在原则上存在极限,——虽然这本身也是一个合法的、很有意思的研究课题,——而是通过这一案例更加清楚地揭示了科学研究标准对于世界状况的深刻依赖性。或者更严格地说,一切科学研究准则都以相关的世界状况的假设为前提。 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解释者对被解释对象的“认识预期”是需要解释的意义的一部分,理解活动的完成因而依赖于理解的“前结构”,即一组在理解之前业已存在的决定理解的因素。因而,这一基本的“循环性”就始终存在于“前结构”与解释者的“情景”之间。但是,这并非“恶性循环”,而是作为“此在”的人进行认识活动的基本条件。而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发现,为了要认识自然世界,我们必须要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科学研究活动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而科学研究的规则又必须建立在我们对自然世界基本状况的假定上;而自然观假定又是建立在科学知识基础上的。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科学研究活动中也存在如图1所示的解释学循环。 在本图的模型中,带箭头的连线表示前者对后者具有影响和决定作用,但前者不是后者的唯一的决定因素,同时还有其它因素发生作用。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变化,就会导致下一个环节的变化,最后整个循环都会发生变化。在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的各个环节中,一般来说,对于科学知识的历史性和相对性的认识最为充分,其次就是对于自然观假定的历史性和相对性也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很少有人承认科学规则同样也有历史性和相对性。这也难怪,因为科学规则本来就是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中最为稳定、变化最为缓慢的环节。同时,这也表明了科学研究规则更深刻地体现了科学研究的本质,所以它成为了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鉴于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的内容非常丰富,所涉及的理论也很复杂,作为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探讨科学规则的假定性和改变规则的可能性。 二、科学标准和规则的假定性 加达默尔认为,人的存在局限于传统之中,其认识都会有不可避免的“偏见”。人类历史是由传统的各种力量积累而成的,这就是“效果史”。在“效果史”中,过去与现在相互作用,当前的认识受制于过去的传统因素。真实的理解乃是各种不同的主体“视角”相互“融合”的结果。而科学作为现实的人的研究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和知识条件下进行的,总是在一定的世界观预设下展开的;科学作为对自然的解释活动,总有其“先入之见”;所以科学研究从来都不是绝对中立客观的。许多情况下,我们往往规定了各种研究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也确实对科学研究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如果毫无批判地固守这些原则,就很可能封杀了科学研究的新的可能性。如果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真是象我们所标榜的那样要坚持研究结果的开放性的话,就不应该先验地规定世界的状况;因此,也不应该先验地规定在一切情况下都应该遵循的科学规则和科学标准;或者更加现实地说,对于任何科学准则都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其对世界状况的假定性。以下是对一些科学研究基本原则的逻辑假定性的纯理论探讨,在逻辑上并非意味着作者对这些基本原则的否定,更不意味着对所讨论的非主流观点的支持。 1,客观性原则与客观性假定 科学活动的最基本准则之一是客观性原则,即坚持认为合理的、可接受的科学研究结果应当是与主体无关的,与研究者自身的信念、情绪如何无关。如果某一研究结果依赖于研究者,则可以说这一结果是非科学的。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上的:自然世界的状况是绝对客观的,自然本身的状况与研究者自身的信念、情绪如何无关,或者说研究者的心理活动对于自然世界没有影响。 这一假定当然不是空穴来风,它是有相当牢固的经验基础的,而且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科学实践确实也是硕果累累。但无论是科学研究的结果,还是哲学的思辩,从来都没有确定性地证明客观性的假定。而且在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科学实践,在原则上恐怕也是无法证明客观性假定的。因为这种证明的结果是很难摆脱循环论证的怪圈的。 相反,在科学内外对客观性原则和客观性假定倒是存在一些批评和挑战。例如,无论是在心理学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心理暗示对于身体机能的影响都是公认的经验事实。至少在对于研究者自身的心理-生理状态的研究观察上,客观性假定已经破产,客观性原则已经失效,或者说客观性原则的适用范围要作调整。例如,我本人就曾经对自己是如何从清醒状态慢慢进入睡眠状态很感兴趣,想要观察它,可是这反而导致我无法入睡,从而所观察到的生理-心理状态和正常情况下的状态区别很大。所以内省作为对心理状态的研究方法,一直受到科学家们的怀疑,也就是说观察者的内心状态乃至生理状态对于观察者本人而言,不是一个客观的研究对象。 一般科学家乃至科学哲学家并不认为,这一限制有什么本质的意义,并且认为这一限制就是要保证客观性原则能得到遵循。但是,为什么要附加这一限制呢?答案是:因为心理活动对生理活动有影响。问题是:为什么对观察者自身心理-生理活动之外的一切自然研究不存在这一限制?这是否意味这在整个自然界中,观察者的心理-生理活动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特殊性?它不是那么“客观”?显然这又涉及到复杂的心身关系问题,涉及到整个自然界的统一性破缺的问题。但如果我们相信心身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因果作用,生理活动受心理活动作用因而不那么“客观”的话;则由于人的心理-生理活动和自然界中的其它一切现象与过程都可能存在相互作用,那么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与过程就都因而丧失了其绝对的“客观性”,最终导致客观性原则的彻底失效。因此,这一原则只能作为一种实用原则予以保留,因为我们可以强调这一事实:心理活动对物理现象和过程的影响,除了对心理活动者的心理-生理活动的直接影响外,一般可以忽略不计。但其原本宣称拥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恐怕就此也就彻底丧失了。 在争议很大的“灵学”研究中,存在著名的“山羊-绵羊效应”,即研究者如果相信存在心灵感应等非主流的观点,则研究结果往往倾向于支持这一观点;相反,如果研究者对这种观点持怀疑观点,则研究结果往往倾向于否定这一观点。对此效应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主流科学家们认为,这证明了所谓灵学研究的非科学性、非客观性;而灵学的支持者们则坚持认为这种效应本身也正是心灵感应的结果,它再一次证明了他们观点的正确性,并因此而反对客观性标准。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可以说在这两派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并不存在着中立的裁判标准。双方都不可能在不借助对方否定的原则的基础上批驳对方的观点。主流科学家们用以批驳灵学研究的客观性原则,恰恰是建立在灵学研究者们所反对的客观性假定基础上的;另一方面,灵学研究者们所宣称的发现,又因其研究缺乏主流科学家非常珍视的客观性原则而被嗤之以鼻。如此,在这两者之间的选择就不可能是基于理性的证明,只能是外部因素影响的结果。费耶阿本德就认为,“科学的经验论淘汰了自己的泛灵论的竞争对手,淘汰了尼茨海姆的阿古利巴的信徒约翰·迪依、罗伯特·弗拉德,并不是因为它更好地说明了不依赖于这两种观点而存在的世界,而是因为使用了一种不允许产生‘唯灵论’结果的方法,它清除了这种结果,然后描述了这个枯竭的世界,暗示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1],95页脚注。) 对于解决这一认识论的僵局,一味使用原则性的概念互相指责是无用的,只能是在具体的认识实践中发展各自的传统,扩大各自的影响力,最后由社会实践对两种传统进行选择。(其实在这一问题上,过去和现在一直也是如此解决的,如果我们不被表面上的修辞学所蒙蔽的话。) 2,实验原则与实验能够获得自然本质知识的假定 近代科学常被称为实验科学,因为实验是近代科学研究的一个主要特征。所谓实验,是指用物质的手段来主动控制和改造研究对象,从而获得有关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的知识。它与消极地被动观察研究对象相比,可以揭示许多自然状况下难以发现的规律和联系,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实验可以作为研究自然对象的一种合理的方法,要依赖于这样一种假定:即我们所研究的自然世界在我们加以物质的干预后,在原则上并未丧失其本来的特性,或者说从被改造的自然对象所获得的知识可以应用于未被改造过的自然对象。这一假定远非不证自明的,例如并不为道家等学派所接受。他们提出,被改造过的自然,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因此实验结果无法揭示自然真正的奥秘,需要补充以直觉的体悟等。这一原则在近代科学中的成功,也并非彻底地证明了这一假定。 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可能就是对实验原则的一种挑战。所谓“测不准原理”是量子力学所揭示的一种客观规律,即在微观世界中,原则上我们对于某几对共扼物理量测量的精度不能同时无限制地提高。例如,如果我们提高了某一粒子的位置测量精度,则其动量测量的精度就会大大下降。值得注意的是,这和研究者观测能力无关,因为原则上观察者对任一物理量的观测精度可以无限提高。对于这一原理,物理学家这样来解释:对于微观对象的认识,总是在一定的实验条件下进行的。而要提高位置测量的精度所施加的控制条件,恰好严重地妨碍其动量的测量。反之亦然。 其实在经典物理学研究中,实验对对象的状态的干扰也是存在的。如,测量一杯热水的温度,需要将一枚温度计放在水中,让温度计和水进行热交换,从而使得温度计的温度和水温相同,温度计的读数可以指示水的温度。但在此过程中,热水和温度计的热交换,改变水的温度,因此温度计的读数与实际热水的温度是有偏差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尽量将温度计做得小些,温度计的原始温度与水温尽量接近,甚至计算温度计前后温度变化所交换的热量来恢复原有的水温等。由于经典物理学处理的都是宏观现象,所以实验的干扰的影响实际上可以忽略不计。 但实验对自然现象和过程的干扰是不可否认的,因此实验的原则所适用的范围也是相对的、有限的。对于某些极其敏感的现象和过程,实验方法是否是足够的研究手段?量子力学家们采取的策略是,宣称自己研究的不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而仅只是在观察实验活动中被改造过的现象和过程。如玻尔的名言:“量子力学使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格言:当寻找生活的和谐时,人们决不应当忘记,在生活的戏剧中,我们自己既是演员,又是观众” [3]。实际上,按照哥本哈根学派的解释,所谓自然不再是那种与主体毫无关系的纯自然。这样来解释,当然可以成功地解决或回避实验干扰所带来的认识论问题。但它是以重新界定科学研究功能,并重新界定自然世界(即重新修改自然观)为基础的。这再一次地说明了科学标准和科学规则的有效性是由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状况所规定的。[1]但是,除了这种坚持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并以此而修改自然观的方案之外;其实至少还存在另外一种逻辑上的可能,即保留原先的纯自然的概念,并坚持认为科学研究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去认识那“原本的自然”,但修改科学研究的标准和规则,如引进直接领悟自然的非主流方法等。 实验原则还依赖于另外一个还原论的假定:即研究对象原则上是独立的,可以独立于环境的,因此也是可以隔离研究的。所以,在实验室环境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是能够真实反映对象的规律联系的。但是量子力学中EPR关联所揭示的非定域性,告诉我们世界是整体联系的,所以任何对象本质上都是互相包含、互相渗透的,因此是不可以隔离研究的。爱因斯坦曾对这一性质感到严重的不安:“假设,两个粒子以同样的很大的动量相向运动,并设在它们通过已知位置时,它们在一段很短的时间里发生相互作用。现在考虑一个观察者,他在远离相互作用区域的地方逮住了一个粒子,并测量它的动量;这是根据实验的条件,他显然能够推导出另一个粒子的动量。但是,如果他选的是测量第一个粒子的位置,他就能说出另一个离子在哪儿。这是从量子力学原理作出的一个完全正确而直截了当的演绎;然而这难道不是很悖理的吗?在两个粒子之间的一切相互作用都已消失之后,对第一个粒子作的测量怎么会影响第二个粒子的状态呢?” [4]既然现在实验已经证明了自然的规律确实具有这种“很悖理的”特征,那么原则上任何对象都是无法隔离的,实验原则又如何成立呢? 3,可重复性原则与自然规律普遍性假定 为了保证科学事实的可靠性,防止错误,科学研究强调科学事实的认定必须遵循可重复性原则。即只有在不同研究者、不同实验室、不同时间和地点都能重复验证的事实,才可以认定为科学事实。这一原则为科学知识的可靠性提供了筛选机制,意义很大。这一原则同样也是建立相关的世界状况的假定基础上的。只有假定自然规律是普遍的,在不同的空间、时间,在相同的条件下,自然现象的表现是一样的、或者非常相似的;可重复性的要求才是合理的。 按照这一标准,我们发现科学所认定的事实,或者说在科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只是客观事实或经验事实的一个很小的子集。所谓客观事实,是指在特定时空发生的过程,不管是否为人们所认识。而经验事实是指为人们所经验到的客观事件,不管是否具有可重复性。由于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必须是可重复的事实才能认定为科学的事实;这样,科学研究活动才确保了可靠性的同时,也极大地缩小了自己的经验基础。因为,那些由于种种原因难以重复的经验事实会被无情地排斥在科学的门外。而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的生活中都知道,存在大量非常可靠的、却难以重复的经验事实。 当然,这里存在着对于事实的可重复性的正确理解问题。可重复性,从来都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绝对意义上说,每一个事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都是不可重复的。但这样对可重复性提出批评似乎是在吹毛求疵,没有意义。其实,科学研究之所以非常重视现象的可重复性,其本质原因是想要通过可重复性来证明相关现象的真实性。所以,在科学研究中如何坚持可重复性的要求是很复杂的,它与我们试图从这一事实中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或者如何界定事实的关系很大。就我们现在的浅见,至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作为某一普遍规律证据的事实,需要高度的可重复性。例如,著名细胞生物学家贝时彰先生宣称则观察过细胞重建现象,但一直未能予以重复,所以不能认为它是真实的。这一事实的意义在于,它对细胞来源的规律性认识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类宣称的可重复性要求是较高的。2,作为对某个单一特定事件的描述,不需要也根本不可能要求可重复性。如日本侵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就是这类例子。换言之,只有观察条件句应该满足可重复性要求,而观察句则不需要。3,介乎两者之间的可能性事件,则必须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多次观察,通过统计计算才有可能证实。 所以,不能简单地用可重复性作为标准来论断事实的真伪,我们发现有一些科学界公认真实的事件是很难重复的。例如,在非线形科学研究领域中,存在着一些对初始条件极其敏感的事件。只要在初始状态有一个极小的扰动,结果就会天地悬隔。那么这样的事件就是很难重复的,因为在实验条件下,我们很难那么精确地再现原先事件的初始条件。有时候,我们往往要借助于功能非常强大的计算机模拟才能重复这一事件。[2]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吴彤教授在回答笔者请教时指出,这类初始条件极其敏感的事件,在初期还是有相当强的可重复性的,但越到后来分歧越大。而随机现象则恰好相反,每一次事件单独发生时,是难以重复的。如每一次抛硬币的结果不见得能重复以前的结果,但随着重复不断次数积累之后,则统计的规律越来越确定。由以上事实看,以可重复性来作为事实真实性的检验是过于苛刻了。至少就以上情况看,对小概率的随机事件及初始条件极其敏感事件长过程的检验,就很难以可重复性来检验事件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后现代科学”的著名代表人物英国科学家鲁伯特·谢尔德拉克所提出的“构成因”假说认为,宇宙规律并非象过去所设想的那样是永恒的、无比坚硬牢固的,它其实也是一种不断演化的习性的表现而已,是随着时间演化而改变的。按照这种观点,分子、晶体、细胞、组织、器官和有机物所具有的特有的形式是由被称之为“形态发生场”的特殊场所形成和保持的。这些场的结构是由与过去类似系统的“形态发生场”衍生出来的;过去系统的形态发生场通过一种叫做“形态共振”的过程变为后来出现的类似系统,并且“形态共振”的作用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分离而受到影响。 这一假说可以解释许多过去难以解释的现象。如新化合物结晶非常困难,但一旦某个实验室制备了一种化合物的结晶后,在其它的实验室再制备同一化合物的结晶就越来越容易了。传统的解释是说,前面晶体的碎屑起着一种“种子”的作用,附着在科学家们的胡须或衣服上,从一个实验室带到另一个实验室。如果没有科学家互访的现象,则认为这种种子是在世界中漫游的空气中极小的尘埃颗粒。而“构成因”的观点解释说,在第一次结晶之前,晶体不存在特别的形态发生场。但是,在第一次晶体形成之后,结晶受到前面晶体的形态发生场的影响,物质结晶的次数越多,结晶就越来越容易。这个假设是可以检验的,如果科学家们互不接触,而且尘埃颗粒通过空气净化之后,这种现象仍然不断发生,则可以证明这个假设。 这一假说对于1920年著名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在哈佛大学所做的老鼠实验结果的解释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麦独孤发现老鼠从一个特殊设计的迷宫中逃生的速度一代比一代明显提高。由于下一代的老鼠是由学会了逃生技巧的老鼠所生育的,所以麦独孤曾认为这是后天习性的获得性遗传。后来,他又从每一代学习最慢的老鼠中挑选生育下一代来进行测试。基因选择也许应该使得老鼠学习能力下降,结果发现学习能力仍然提高了。后来其他研究人员,如爱丁堡和墨尔本的研究人员在重复实验时发现,他们做实验时第一代老鼠学习的速度远比麦独孤实验时第一代老鼠的学习速度要快。而且无论是受过训练的老鼠的后代和从未接触过迷宫测试的老鼠的后代都是如此。拉马克的理论显然是无法解释了。而“构成因”假说与此却很一致。 [5] 这种假说尚未得到科学界的一致认可,但如果它是真的话,在诸如此类的情景下,坚持可重复性原则就可能意味着对非常可靠的事实的否定,显然会阻碍科学的发展,是非理性的。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为科学家或科学哲学家们拳拳服膺的基本准则都是可以突破的,本文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相信在对上述最根本的准则的分析之后,很难再坚持什么绝对不可违反的原则了。 三,科学研究标准改变的可能性 破坏总是容易的。虽然在科学沙文主义甚嚣尘上之际,对于科学基本准则的批评是需要勇气和洞见的,但更为困难的是在指出现有准则不足之后,如何建立更加合理的新准则。费耶阿本德的主要不足也正在于此。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认识论,重破坏,轻建设,是因为他认为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永恒的准则,所以树立任何准则归根结底都是徒劳的。在他的心目中,其实还是存在一种对永恒的迷恋;既然无法通过正面肯定的方法来达到永恒,那么就通过不作任何肯定的方式来达到永恒。 我们提倡“立字当头,破在其中。”这是因为,我们欣然接受无法达到永恒的这一事实。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决定性的事情不是从循环中脱身,而是依照正确的方式进入这个循环。”“在这一循环中包藏着最源始的认识的一种积极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如下情况下才能得到真实理解,那就是:解释领会到它的首要的、不断的和最终的任务始终是不让向来就有的先行具有、先行看见与先行把握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它的任务始终是从事物本身出来清理先有、先见与先行把握,从而把握课题的科学性。” [6]我们尝试地提出一些我们事先知道终有一天必然会被突破甚至抛弃的准则,只是为了我们今天和不远的将来科学研究的暂时需要。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建议: 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在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与人类研究的实践行为相冲突时,除了坚持这些标准和规则以捍卫科学的严谨性这一常规选择之外,也要考虑这些规则背后的假定是否可能已经丧失了其原先具有的合理性。 我们面对大自然也许应该更加谦虚一些才好。也许,我们不应该规定大自然必须如何,以使得我们指定的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可以运转良好;相反,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适时调整科学研究的准则。也就是说,科学哲学的研究应该不仅包括为科学现行实践辩护的功能,更重要的可能是为了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改造科学实践的规则。[3]从这种意义上讲,费耶阿本德“怎么都行”的口号,对于松开绑在科学研究者身上过紧的束缚,还是有其启发意义的。 在放宽了科学研究的标准之后,如何建立一套新的规范,在科学研究中如何防范作伪,过滤掉幻觉、巧合(目前为止科学界非主流派的记录不是很令人信服,但也有对手抹黑的成分)等等,是摆在后现代科学面前至关重要的任务。尤其应该借鉴近代科学起源过程中科学规则逐步建立的宝贵经验,在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中逐步完善新的传统。 我们认为,科学研究准则的改变存在着两种可能的途径:“和平演变”与“暴力革命”。所谓“和平演变”的策略是,通过发挥和引申在坚持现有科学研究准则的前提下所获得的科学新成就来改变自然观假定,从而支持科学准则的改变。“和平演变”的主体是主流科学家,所援引的观念资源主要来自科学界内部,科学准则的改变是渐进的、平和的、甚至是不知不觉的,或者说在科学准则逐渐改变的过程中科学准则仍然保持了相当程度的延续性(近代科学的发展其实就是这样,只不过似乎很少人是有意识地、自觉地这么做的),因此不会引起过于强烈的文化冲突。反对者会问,既然科学准则是自然演化的,那么这篇文章有何意义?答曰:由特定的科学成就转化为自然观假定,并最终导致科学准则改变的过程,决非是一个不需要研究者自觉主动创造的自然过程。如果科学研究的这一解释学循环能为研究者们充分认识的话,这一过程就会发生得更加顺利。 而“暴力革命”的策略是,在主流科学共同体之外,引入科学界非主流的自然观假定,或者发挥和引申科学界之外其它文化的自然观假定,在相应的研究准则指导下,获得大量新的发现,从而支持科学准则的改变。通过建立自身的解释学循环,逐步扩大这一传统在社会文化中的影响,最终使得其成为社会上具有权威性的知识标准,并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策略导致自然观假定与现行主流科学准则的冲突,进而对现行的科学准则提出挑战和批评,最终实现科学研究模式的改造。这是费耶阿本德的扩散原则在自然观与方法论关系的层次上的应用。这种途径必然招致科学界和科学哲学界保守人士的猛烈抨击,阻力极大。并且在革命阶段,由于旧准则受到批判,而新准则尚待探索建立,往往会出现严重的失范现象;所以正如在政治的暴力革命难以避免非常残暴的行为一样,科学准则改变的“暴力革命”也难以避免各种欺诈现象混入其中。但是,这一策略有可能导致对原有束缚的突破,开拓新的视野,扩大科学认识的经验基础的范围,带来人类认识能力的极大提高,并且克服近代科学研究准则所带来的两种文化分裂。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这两种策略可能会是交替使用,也可能会是混合使用。 虽然,后现代科学只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影响很小的一个支派,而且严格地讲是否算得上真正的后现代主义也是有争议的。但是,我们在这里可以以她为例探讨一下科学规则改变的现实可能性。按照后现代科学的观点,科学活动虽然象社会建构论者所说的那样,受到纯认知之外的因素影响,搀杂着对于权力的追求等,但仍然是以对真理的追求为主的。科学也确实需要数据和经验的证明,在一定意义上讲,证据也要有一定的可重复性。但是对科学研究活动的限制本身也需要附加一定的限制,或者说,科学活动本身在以下方面是不应该受到限制的([5],33-35): 1,科学研究方法应适用于一切领域,即科学不应该局限于只借助于动力因运作的纯粹物质事物的范围内。因此,科学可以研究自然对象的内在经验,可以将自然规律当作演化着的习性来进行研究。 2,科学研究需要反复的经验证明,但不应该局限于特殊类型的证明方式,如实验室的实验。所以,可以拓宽科学的范围,包容各种不同类型的证明方式,在各种“自然”状态下的观察结果不应当作不严格的经验而抛弃。 3,科学对真理的追求不应该依附于任何有条件的信仰,科学应该不局限于任何特殊类型的解释。所以,科学研究中原则上不排斥下列观点:自然的基本单元是有感知能力、内在价值和内在联系的,自然的规律是演化中的“习性”,存在“向下”的原因,存在超距作用,作为一个整体的宇宙是一个对其组成部分产生影响的有机体,宇宙及其进化有内在的意义。 迄今为止,后现代科学的理论体系仍然是非常粗糙的,“科学”依据不足,理论根基不够扎实,也许作为科学未来发展方向的候选者来说,她未必是够格的。但她可以启发我们思考目前主流科学的缺陷,并认真地展望一种新的科学认识实践模式。 科学研究论文:浅谈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 要】环境化学是环境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它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为现代环境科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环境科学技术的核心是对环境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专业的化学分析,从而系统归纳存在的全部环境问题,为彻底解环境污染问题做好准备。为此,本文将具体来分析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先从分析环境科学技术入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环境化学技术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以期能够促进环境科学的迅速发展,为建设生态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环境化学;环境科学;地位和作用 环境科学是在全球环境污染加剧的形势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运用相关的自热、社会科学相关理论与技术为环境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发展至今,环境科学已经形成了三大分支:自然环境科学、社会环境科学、综合环境科学。环境化学则是自然环境科学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代表性技术,并逐渐成为了环境科学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此,下面本文将首先对环境化学展开详细的概述,并在此基础上论述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期能够充分发挥环境化学的积极作用,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人类一个清新环保的生存环境。 一、环境化学概述 (一)环境化学的概念 环境化学是一门复合学科,它既是环境学的分支,又与化学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概括说来,环境化学是指研究有害的污染物质在环境介质中的产生、发展、迁移、转化、归宿等问题,并详细阐述控制污染物进一步发展的化学原理及化学方法的综合科学。环境化学的研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对污染物的分析与鉴定,又包括对化学环境污染物的运动规律的研究,还包括对化学污染物的发生、分布、转化机制、状态结构的变化及归宿的研究,因此,环境化学是一门综合的研究化学污染物的全部化学行为与化学现象的科学。 (二)环境化学的分类 环境化学包括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污染化学、环境污染控制化学、生态化学四大类。环境分析化学是现代环境化学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它主要是借助各类分析仪器对坏境污染中的污染物含量、形态、价态、结构等进行详尽的分析,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环境污染化学是对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产生、迁移、转化、累积、降解等过程进行详细研究。它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化学、水污染化学、土壤污染化学和生态污染化学以及多介质污染化学四大类。环境控制化学的侧重点在于环境控制上,它主要是在相关化学原理的理论基础之上研究污染物的控制原理和控制技术,如今已经发展到了“一体化污染预防战略”的高度上。生态化学主要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所引起的生态效应和对人体的危害。目前的研究重点是将污染物的直接毒性转化为间接毒性。 二、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环境化学在环境污染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剧增,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而且它的危害性变得更加的强大,已经形成了一场环境污染灾害。为此,我们不能再被动承受这些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灾害,而应该积极去掌握污染物的产生、产生危害的机理,掌握它是如何在环境介质当中进行迁移转化的。环境化学恰恰就提供了这方面的科学资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污染物质在环境中是如何引发危害并不断转化和富集的,这样便可科学地增强人们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能力。 (二)环境化学在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环境化学分析与研究的结果可以详细的还原出环境污染物的整个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物的产生、迁移、转化、累积、归宿的整体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可以帮助我们得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使得环境治理能够有的放矢。因此,环境化学既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又是环境治理的保障。例如,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可以运用污染物的发展规律,采用吸收剂吸收和转化为无毒无害气体两种方法来处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在治理水污染时,可以通过吸附、化学凝聚、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电渗析、氯消毒等方法来处理水中污染物,带到净化水体的目的。而这些治理措施的开发与实施都是在环境科学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得来的。 (三)环境化学在环境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监测是现代环境科学发展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研究手段,是反映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制定环境治理对策的重要依据。通过环境监测可以明确环境污染物的来源、组成及含量,从而制定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环境化学则为环境监测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信息资料,是环境监测的理论依据。环境监测是建立在环境化学基础上的一种常用研究手段。在环境化学的基础之上,环境监测衍生出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等基本方法,同时也研制除了诸多的环境监测仪器。 结束语 伴随着现代工业的规模化发展与人口的爆炸性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呈现愈加恶劣的发展态势,环境污染物也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现代环境科学的发展已经被推到了时展的前端,受到了广泛重视。环境化学是现代环境科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环境化学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进程。通过上述本文的探究,笔者主要论述了环境化学的概述、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两个方面的内容,以期完善能够促进环境科学获得崭新发展,推动环境化学为现代环境研究和人类环境保护事业做出卓越贡献。 科学研究论文:试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研究 论文摘要:确立合理的评价原则是科学、公正地评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保证。在对体育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现有体育社会科学评价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原则:1)社会效益优先,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作用;2)重视创新,将鼓励创新和重视原创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之中;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4)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区别;5)科研管理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原则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内容、评价标准的层次、评价的时间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和评奖的重要环节;是调动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保证社会科学人才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一直是学术界和管理部门思考和探讨而没有很好地解决的问题。体育社会科学有着自身的诸多特点,使得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尤为复杂和困难。不论是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现状还是近几年学术界的观点来看,我国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已成为学术发展的瓶颈,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价已催生了一些学术不端现象,同时阻碍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其中的一个症结在于没有合理的方式来评价体育学者的学术水准和学术贡献。因此,构建科学和公正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合理的评价原则是整个体系构架的基础之一。 1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省市有关部门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上不仅标准不同,规则不一致,而且具体运作过程也不相同,总的状况是存在某些不统一、不规范、不公开、不公平的现象,下面是我国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评价标准不统一 首先是论文评价标准不统一,什么是国家级学术论文,什么是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的结果自然也不可能公平。 1.2评价中的“马太效应” 在评审过程中来自名校或名人的文章、课题申请、奖励申报往往受到重视,来自一般学校、一般人的文章、课题申请、奖励申报往往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 1.3评价中缺乏回避机制 在学术评奖、课题评审、职称评定的过程中,有的人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1.4评价中的暗箱操作 表现在学术评奖、课题评审、职称评定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评定的标准是仲么,评审的过程怎样,评委的权利是什么,评委的责任是什么,评委的召集人是谁,参评者的情况怎样,参评者都是不知道的;更重要的是,目前的评价机制缺乏监督机构、投诉机构和复议机构。 建立起一套科学、公平的评价标准,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至关重要,因为科研成果的评价问题,不仅牵动着千万个单位和学者的心,而且影响着社会发展诸多方面。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说,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一种劳动产品和物质产品一样需要有评价和鉴定机制,否则,如何确定知识产品或科研成果的价值呢?知识的评价标准或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代表着主流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它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 2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基本概念 作为本文的研究内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作为一个独立的术语来使用,必须作进一步说明和界定。 2.1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围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难以明确区分,二者都与人类的教养和文化、智慧和德行有关。其区别在于人文科学直接研究人的需要、意志、情感和愿望,强调人的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个性方面;社会科学强调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 在体育科学体系中,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之间虽存在差异,但二者之间有着非常鲜明的、需要强调的一致性和共通性。我们充分肯定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的差异和区别,不过在本研究中,我们更为强调的则是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的相似性、共通性、统一性,强调在人文与社会、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之间保持张力,将之合称体育社会科学。 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为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体育社会现象,其研究主要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奥林匹克研究、体育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竞技体育学、体育教育学、体育信息学、体育法学、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体育社会心理研究、比较体育、体育文化学、体育哲学、体育伦理学、体育美学、体育人类学等。在现阶段,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主要目标是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把体育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研究总结出来。 2.2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界定 通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方面的文献综述表明,描述和论证社会科学成果特征的文献多集中在国内。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认为评估的对象是社会科学的成果,但何为“社会科学成果”,却众说不一。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研究者认为成果形式都不足以说明它是“成果”,判断是否“成果”,需要考察成果的实质内容。我们对所涉及到的“成果”的定义内容的资料做了一个初步统计,主要选取了20种相关的资料文献,具体篇目可参见参考文献(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有75%的文献在“成果”的定义中提及了“创造性”,这是一项成果被确定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核心标志,还有的文献将创造性界定为:“新思想、新结论、新观点、新事实、新材料、新信息、新方法、新理论、新概念、新发现”等。研究者进一步强调说:“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界定标准的核心是:创新性——理论不新则要思想新,思想不新则要观点新,观点不新则要资料新,资料不新则要框架新,框架不新则要方法新,方法不新则要视角新”。“那种一无新观念、二无新资料、三无新方法的东西,根本不能算科研成果。界限在于是否有新意”。有的研究者从知识的新旧联系出发,将这种有新意的东西概括为“运用己有的知识,研究创造的新知识”。总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中“创造性结果”己经被认为是一个普遍的发展趋势。“具有价值的”、“科学的或正确的”和“广泛占有资料”等因素也被认为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特征被描述为:创造性的认识结果;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用科学方法产生的。在借鉴这些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界定为: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方法,收集、加工、研究与体育社会科学有关的信息而生产出的具有新的价值的认识结果。 3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现状简析 目前,由于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质量评价体制、机构以及科学的评价方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一般都采用自我评价、专家鉴定验收、成果评奖、专家直接评审等方式,以定性分析为主的评价方法。但是由于学科专业的局限、学术观点的制约等因素,在成果评价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一些消极的影响。 实践表明,单纯地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容易产生标准难以掌握、浮动的偏离程度大和易于受传统观念、人情关系的影响等弊端。近年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者正在积极探索用定量化方法评价研究成果。譬如,将科研成果的创造性、难易复杂程度、成果的“时间效应”、对决策管理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分别评分,然后再乘以一定的权数,得出该成果的分值;有的则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分别提出了直接或间接评价指标体系,等等。例如,朱唯唯等利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4年的数据,对我国体育学研究领域里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学者、学术机构和地区以及各类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多角度的定量分析研究。该研究完全基于CSSCI客观量化数据,通过量化分析评价。这些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对于改变单纯的依靠定性分析的评价方法,减少专家直接评审产生的消极影响,无疑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如,这种方法显然不适宜用于那些不宜公开发表,但已被有关部门采用,而且取得了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4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原则的提出 评价是主体对客体价值的认识活动。按照价值论观点,价值是客观的,但评价不同于对客体的认识,而是对主体需要及其与客观属性关系的反映。评价原则是一定实践经验的总结,需要转化为利益,主体需要的丰富性就转化为主体利益的丰富性,形成了主体的评价原则。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达到准确、公正的评价目标很不容易,首先需要确定科学可行的评价原则,方可指望奏效。这里根据评价学的基础理论、以往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研究和本人的课题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原则,并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4.1社会效益优先 体育社会科学的作用是认识体育、创新理论、与服务社会,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作用。尽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具有间接性和滞后性,但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决不能置社会效益于不顾。我们可以通过价值量的大小来衡量研究成果的好坏,对于难以量化且表现复杂的成果,可以通过其影响面、宣传面的大小以及贡献加以评判。 一般说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是通过直接评价体现出来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则是通过间接评价体现出来的。因而,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必须坚持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标准相结合。 4.2重视创新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由多方面的标准、规则和内容组成的,其对学术成果进行评价、认可、奖励的依据和标准等,对于引导科研人员如何做学问,对于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是至关重要的。必须把创新作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最高理念,将鼓励创新和重视原创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之中。这样才能有利地促进整个学术研究沿着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正确方向前进,才能真正体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意义。 4.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方法是以评价者的主观判断为基础的一种评价方法,强调的是基于理解的“直接认识”,评价者依据个体的经验与学识水平对评价对象的学术价值、水平给出直接的判断。而定量方法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衡量差别的可操作性定量指标,然后再以该指标的量值来客观表征原来难以量化的“量的差别”。目前常用的定量分析指标包括成果被引证、论文收录转载、获奖和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等,体现为“间接测量”。 由于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单纯的定性方法或定量方法都不能准确、客观地评价社科成果。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一定要把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 4.4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区别 体育社会科学中的理论性研究成果是指在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中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这类成果或者提出了新的观点、思想、理论和学说,或者对传统理论进行质疑、补缺、完善,或者在学科的交叉融合和创新方面有新的设想和进展,或者选题有特别重大意义,研究难度大,填补了某项专业的空白,在理论上具有开拓性创见等等。这种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学术论文和专著。应用性研究成果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科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宣传功能以及参考功能,将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应用于社会实践,进而取得的成果。理论研究常常耗时巨大,其价值也是潜在的;应用研究则常常是立竿见影,效益是显在的。对这两种性质迥然不同的研究,评价标准与方法显然是不同的。 4.5科研管理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使用定量指标所进行的客观评价,只牵涉到成果作者和科研管理部门两方,仅仅依靠计算机就可以完成评价工作,适用于对大量的一般成果的评价;同行专家用定性指标进行的主观评价,需要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牵涉人数多,过程复杂,适用于对重大成果的评价。因此,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价不同的成果。无论是专家评价还是科研管理部门评价,要达到评价的预期目的,前提就是要保证评议的公正性。 建立一个较为全面、完善、公正、科学的体育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从方法论上逐步解决现行体育社会研究成果评价方法所造成的弊端和错误导向,有利于对学术研究者、学术评议人、学术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推动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 科学研究论文:浅析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策略 论文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 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 创新能力培养 论文摘 要: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从事科研活动,是其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以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为例,对其从事科学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随着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如何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尤其是如何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研究生,已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课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因素。笔者以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相关科研课题或自主申请科研课题为切入点,分析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一、调查对象、内容和方法。 本研究调查对象是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的2009—2011级硕士研究生,共185人,其中男生100人,占54?;女生85人,占46%。调查内容是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主要包括:研究课题选择的科学性;参与课题的积极性;科学研究经费;导师对学生科研指导状况。调查方法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进行,结合已有基本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二、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现状 (一)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积极性不高。 截止到2011年底,该学院仅有60%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而且从整体看,参与的也大多是横向课题,而参与纵向课题的机会较少,尤其是国家级、国际性的科研课题少之又少。硕士研究生在参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按导师预先设定的思路或者方案开展工作,独立思考比较少,在有些横向课题的研究中,甚至出现“成果范本,相互借鉴”的现象,导致较多硕士研究生形成一种依赖思想,创新意识也随之被扼杀,也使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逐渐下降。同时,随着硕士研究生人数的增加,科研课题的增长率跟不上研究生人数的增长率,导致部分研究生没有足够的机会参与科学研究。另外,从该校情况看,在校级层面上设有硕士研究生创新管理基金、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学生科研课题。从该学院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课题申报情况看,2009年至2011年,仅有45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生科研课题,仅占总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4%。 (二)科研课题选题不够科学合理。 部分硕士研究生在确定科研课题题目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存在一种“急功近利”心理,大多会选择一些风险小、时间短、易结题、易出成果的课题,而回避那些风险大、耗时久、创新性强的课题。如此选出来的课题难度较小,即使是科研经验不足的硕士研究生也能独立完成,从而影响科研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最终导致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此外,这种选题方法主要是围绕一些常规研究点开展相应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研究的现象。 (三)科研经费不多、分配不均。 随着硕士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导师承担的科研课题数量不多,分摊到所指导的每位硕士研究生身上的科研经费相对较少,导致部分硕士研究生无法在预设的研究方向上进行更多的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机会,从而影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激发和培养。 (四)导师对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指导力度不够。 导师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责任人。导师吸收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是培养其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的前提是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学术前沿性强、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队伍。硕士研究生规模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导师数量相对不足,使每位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数量过多,加之一些导师的科研课题本身就比较有限,从而使一些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也比较少;也使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的时间不多,不能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得到足够的锻炼机会,影响其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研课题选题的指导和管理,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拓宽思路。 硕士研究生在科研课题的选题中,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选择常规的问题或研究点,这也是受硕士研究生普遍欢迎的。这类课题的特点就是先前已有人从事过类似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较多,在研究过程中就有更多的参考数据和资料。如要取得新研究成果,则必须在充分了解先前类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新思路、新方法,综合新数据、新材料,进行更加深入有效的研究,才能达到有所创新和突破,否则,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前人研究成果的重复。二是选题比较新颖,当前研究比较少,成果也很少,可参考的资料也比较匮乏,在这类选题的研究中,受其他人研究成果的影响也比较小,必须广泛收集资料,易于提出新思路、新观点,更能培养创新能力。因此,高校应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研选题的指导和管理,特别是导师应注重引导其采取第二种选题方法。同时,在选题中还应把握好三个原则,即“重要性”、“可能性”和“实用性”。重要性就是指是选题在科学理论、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创新;可能性就是指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以及能达到预期的研究效果;实用性就是指选题对于推动“产学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搭建创新平台,提高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科学研究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科学研究就没有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的质量。针对研究生参与课题积极性不高的现象,首先,高校内的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部门(如研究生院)应设立硕士研究生创新基地,积极吸收他们参与基地活动,可以让相近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相互合作科研、学术交流等激发创新思维;要大力支持硕士研究生开展跨学科科学研究,加强科学研究指导力度,为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宽阔的平台,从而激发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通过设立创新基地,带动高校优质教育、科研资源的共享。其次,高校应设立更多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课题,通过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为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创造强有力的支撑。再次,要完善周期性学术报告制度,让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组织,在学术报告活动发掘和拓展创新点,实现师生充分互动和彼此借鉴。最后,要大力开展与学科专业相关、与从事研究的内容有联系的社会实践活动,让硕士研究生从理论研究到实践验证,逐步实现创新。 (三)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营造气氛。 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硬件建设,在尽可能地增加科研课题数量,并且加大科研课题的资助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加强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科研资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硕士研究生查找相关资料、开展相关研究奠定硬件基础。二是要加强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软件建设:(1)积极淡化功利性因素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压力影响,让硕士研究生专注科学、潜心研究;(2)完善硕士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从目前情况看,全国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评价基本上都是以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来评价和衡量,但对其学术成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等方面考虑得较少,对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科研热情、团队精神、学术道德、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因素考虑得更是少之又少,为此,高校必须建立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制定全面完善的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价,同时必须坚持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加科学有效,从而更好地激发硕士研究生的科研热情和创新能力的发挥。 (四)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基础。 高校应当重视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明确遴选条件,强化日常管理,规范任期考核等,积极淡化导师身份,把招生名额与导师能提供的科研课题及经费等培养条件、现有学术成果、工作实绩等结合起来,同时要将任期考核结果与招收硕士研究生数量结合起来,对于没有条件继续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要坚决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二是要大力支持导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和承担各类科学研究课题,逐步形成主要依靠科研课题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的新机制,在科研中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三是要积极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提供参与学术交流和进修的机会,使其能站在学术发展前沿,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型、创新型人才的重任。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过程中要广泛地开展科学研究,让更多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到科学研究活动当中,让他们知晓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其创新能力也会随之提高。 科学研究论文:关于对社会事实与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社会科学研究 社会事实 客观性 [论文摘要]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认为,在社会学研究中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研究者要摆脱一切主观的偏见和预断,通过客观的观察方法来获得对社会现象的正确认识。这一准则不仅适用于社会学研究,也适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提醒人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和坚持客观性和价值中立的原则,克服不健康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只有客观地研究和把握社会事实,才有可能实现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 自从社会学鼻祖孔德提出了实证主义思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认为社会学可以像其他自然学科一样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实证方法便成为社会学学科存在的根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孔德并没有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作深入的探讨,完成这一任务的则是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迪尔凯姆(1858-1917)于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他一生致力于建立法国社会学,由他所创立的社会学年鉴派对法国乃至西方社会学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迪尔凯姆对社会学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他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为社会学确立了研究方法和准则,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本文试图从迪尔凯姆提出的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这一角度出发,谈谈对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一些看法。 一、迪尔凯姆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1.关于社会事实。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中指出,如果我们对社会事实作如下界说,这个定义就包括了它的全部内容: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1](P34)。迪尔凯姆认为,这类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1](P25)。我们可以这样来解读他的论述,社会事实是不同于人们的起居、饮食、思考等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具有客观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等特点,不能把它与有机体现象、心理现象混为一谈。也就是说: (1)社会事实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它不取决和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社会生活当中。(2)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这种“强制性”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的将会受到惩罚。(3)社会事实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社会的。 2.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基本规则。迪尔凯姆提出,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他认为,凡是供我们观察的一切,凡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或更确切地说,凡是我们观察的一切,都是物。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就是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社会现象无可争辩地具有这种特性……因此,我们应该使社会现象与在头脑中把它们表象出来的主体分开,而对社会现象本身进行考察。我们要把社会现象作为外在的物从外部来研究,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作为这样的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的[1](P48)。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不是人们意识的产物,而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并且从外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也就是具有“物”的性质。如信仰体系、社会习俗和社会制度等现象都是外在于个人而存在的客观的社会事实。说社会事实具有物的性质,并不是指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而是说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强调的是要以一定的心态观察它们,就是在进行研究时,对事实的存在要持完全不知的态度;对事实所特有的各种属性,以及这些属性赖以存在的未知原因,都必须通过观察、描述和比较来研究,而不是以解释、分析和综合自己的观点取而代之。 3.要摆脱一切主观的偏见和预断。对于社会学家来说,无论是在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时,还是在进行论证的过程中,都必须绝对禁止使用科学之外的和不是为科学所需要而制造的概念。他们应该从支配群氓思想的明显谬误中解脱出来,彻底打破日积月累而最后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经验范畴的枷锁[1](P51)。迪尔凯姆认为研究社会、收集实证材料的过程,就如同自然科学家所进行的化学或者物理实验研究一般,虽然可以有假设,但研究过程中不应该带有研究者个人的意志和观念。也就是说在任何研究工作之前,对事实存在应当持“不知”的态度,不能以“先人之见”,而应当回到事情本身,改变以往用观念或感知来研究社会的做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参与,要做到这点常常十分不容易。他列举斯宾塞和孔德的例子加以说明,认为斯宾塞在对社会所下的定义里,先入为主地把“合作”当作是社会的前提,以预断代替了社会的实际情况。同样,迪尔凯姆在批评孔德的研究时认为:当他脱离这种哲学概括,试图运用自己的原理并使科学摆脱这种哲学概括时,他还是把观念作为研究的对象了[1](P39)。 二、这一准则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虽然社会学只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学科,但在社会学研究中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显然不仅仅只适用于社会学研究领域,可以推而广之提醒我们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中所应该采取的态度与方法。应该说迪尔凯姆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十分有意义。 1.既然社会事实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就应当采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社会事实这一物的属性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在进行新的研究时,能像自然科学家从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研究一样,具有那样一种精神状态和价值态度。使自己进入一个未知的社会世界,而不是一个已经预设好的境界,随时准备去作新的发现。由此提示人们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排除来自生物学或心理学方面的影响,通过超然的、客观的科学观察方法来获得对社会现象的正确认识,用研究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来获得关于社会事实的经验材料。 2.对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进行客观观察、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题中之义和根本任务。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是其根本的任务[2]。也就是说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在内,其根本任务就是不带个人偏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从而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如果人们的观察和分析,有意或无意地偏离了客观实际,或者把握不了事实和现象的本质,那么就可能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就无从实现,即便有任务实现的形式,也无任何实际意义。 3.社会科学研究由于与意识、情感相关,特别需要注意排除一些因素的干扰,才有可能获得成果。由于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研究过程,同时也是一项意识领域的工作,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是有阶级性的,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有重要的影响。因而要真正做到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实际上有许多难处。尤其让许多人记忆犹新的是在过去那个特定的时期,不健康的意识形态肆虐,严重侵蚀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社会科学研究要么变成简单的、庸俗的、荒唐的政治说教,变成极左政治的代言人,成为“遵命学术”,要么就只能放弃自己的存在权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科学研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研究方法、研究规范的科学化、客观化上,仍然存在值得探索和反思之处。 三、对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问题的思考 1.确立研究对象是“物”的观念并贯穿始终。如前所述,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如同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样,都是客观的,都具有“物”的客观实在性。因此,从理论上说,不管人们属于哪个种族、哪个国家、哪个党派,用正确的方法客观地研究和观察社会,分析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就应该能够得到同样的研究结论,好比在自然科学中,不同的科学家尽管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重力加速度进行测定都将得出一致的结果一样。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虽不具有一般“物”的形态,但具有“物”的特质。因此,任何研究者都必须尊重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必须把它当作“物”来看待,不作任意取舍,把研究对象是“物”的观念贯穿于研究始终。 2.在研究中必须自觉遵循客观性的原则。客观性是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研究者对客观事实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偏见或成见,更不能任意歪曲或虚构事实[3](P11)。社会科学研究把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社会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其根本任务是通过对宏观社会现象的调查和分析,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可见客观性是社会实践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的方法论。它要求研究者对社会事实的研究分析,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让资料和数据“说话”,并且使用统一的量度标准。社会科学存在的全部意义和本质就是对客观的社会变化进行说明和预测,因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在这个物质化、市场化的时代,排除各种干扰,始终重视社会研究的客观性是很困难的,也显得特别的重要。在现实的社会研究中,所存在的带着已有的结论去收集资料,或为迎合上级意图对客观事实任意取舍,或只从书本知识出发“注释”权威理论等弊病,都是违背客观性原则的表现,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必须彻底摆脱。同时必须正视这样一种事实,在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研究,有时可能得出一些在某一方面与当时主流思想或理论不一致的结论,同样需要我们采取客观的、宽容的学术态度来对待。 3.价值中立是社会科学研究应有的学术规范。自然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相对来说是比较明显的。社会科学与此尽管不同,各种利益和政治的牵扯使研究者很难“净化”自己的思想“实验室”,但仍然有必要做到相对的学术中立[4]。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有所不同,必须面对社会现实和活生生的人,研究者受到各种利益、意识形态、心理等因素的干扰,容易把个人的、一己的主观价值态度夹带于研究当中,从而影响对社会事实做出客观的判断,甚至因一己私利而歪曲客观的社会事实。但是,价值中立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视角,是社会科学方法论上的一个要求和规范,也是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与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态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因此,一旦我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就必须终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而是遵循所发现的资料的指引,不把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无论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都应该如此,从而回答“是什么”,而不是“应当是什么”。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还必须注意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联系。“价值中立”,虽然是研究者对自己的好恶和主观态度的暂时悬搁,以把握对象即社会现象或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实际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科学家完全放弃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2]。价值中立并不是说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回避对社会的责任,在对研究结果的使用上,不同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而不同。 4.客观地研究社会事实是理论创新的前提。我们应当看到在当代社会的发展变革中,有许多问题是前人没有遇到过没有做过的,不可能在书本中或在别人那里拿到现成的答案。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革命和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向人们展开了广阔的研究天地,使社会科学研究与理论创新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因此,新的形势和环境迫切要求,也允许我们去进行创新性的探索和研究。但是,理论创新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决不像“痴人说梦”,可以随心所欲地、轻易地获得惊天动地的所谓的“成果”。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社会事实为重、以社会事实为是,客观地分析和研究社会的发展变化。(1)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着眼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2)深入社会实际,充分掌握社会事实的客观材料,敢于坚持真理。(3)提高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采取严谨的科学方法和程序。只有经过长期刻苦的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哪怕是在一个具体的问题上。 5.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肩负真实记载社会变化的重任。我国正处于一个急剧的社会转型过程之中,社会矛盾复杂,问题纷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实证的、制度化的研究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社会科学研究正好满足这种需要,它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为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服务,记录社会的轨迹。时代对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提出了客观真实记载当今我国社会变化及其发展方向的要求,正如同志所希望的那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适应变化着的时代条件,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努力为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5]。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要走出书斋,摆脱臆想状态,走向社会实际,努力为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适应变化着的时代条件,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要在研究实践中探索并确立客观性的、经验性的研究规范,把握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科学研究论文:浅述高校学报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及其应对之策 一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一个飞速的发展,而且也在全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时期。然而,在这种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令人迷惑的假象。目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自主创新不足,多数学术成果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比较缺乏。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课题很多,如国家级的、省级的、地市级的等等,国家也确实在这方面仡了大力气。每当这些课题结题时,都会产生一批社会成果,但真正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却少之又少,特别是在国际上能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更是风毛麟角。 第二,有许多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走低水平重复的道路。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对科研成果的投入,我国社会科学成果也是层出不穷,但绝大多数都是在已有成果的基础j一低水平地重复着,有的甚至比已有成果更差,无论研究结果还是研究手段都谈不上什么创新,简直就是一种直观的模仿、重复。因而,整个社会科学成果的数量在成倍地增长,而高质量的文章并没有同时增长。 第三,在学习和研究西方的理论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进行学术研究和创新的一个核心的理念就是中国化,应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但现状是只注重盲目翻译、介绍外国著作,而对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成果既没有辩证地看待,也没有做到很好地消化和吸收;在对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成果研究过程中,对某些理论仅停留在研究层面,没有加以改造为我所用。这样的学术研究充其量只能为国内人员充当外国文化传播者、介绍者,而对于解决当今我国的现实问题却起不到什么实际的效果。 第四,许多学术成果只具有一个理论空壳,并不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功能。以前有一位知名教授说过:“社科研究就像小孩子吹泡泡,谁的泡泡吹得大,谁就获得了成功。”此话虽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却也反映了一个现实,社会科学研究确实存在“吹泡泡现象。有些科研成果遇到现实问题,便会支离破碎,根本就不具有在现实生活中加以榆验的能力,更不用说服务于社会现实。 二高校学报在我国学术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 高校学报是高校主办的以反映本校及国内外学者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它既代表了一所学校的学术水平,同时也是学校对外学术交流的一个窗口,可以说它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因此,高校学报在高校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高校的学报由校长或书记亲自挂帅的原因。原厦门大学校长匡亚明说过:“要办好大学,必须抓好两件事,一是教学,一是学报。” 人们普遍认为,学术创新是科学研究中的事情,和高校学报无关,“都已经写成学术论文了,还有什么可创新的”。其实,高校学报应该并且已经承担了学术创新的历史责任,学术论文中也有学术创新任务。可以说,高校学报和学术创新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高校学报可以推动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也有利于高校学报迈上更高的层次。 在引导学术研究方面,高校学报有三个显著的职能:一是引出学术话题,对学术研究方法进行引导;二是推动学科问的交叉发展,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三是培养学术新人,举荐学术人才。因此,高校学报在推行学科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科研方法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学报跟学界、学者的良性互动的优势,能在社会科学方法创新和中国社会科学发展方面有所建树。 (一)引出学术话题与引导学术研究方法 1.引出学术话题 高校学报在引出学术话题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结合本校的科研实力,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高校学报应站在学术领域的最前沿,紧抓国家和人民比较关心的选题,同时在选题上要紧密贴近实际,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使学术研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另外,在选题时要注意克服学科间的壁垒和隔障,尽量避免选题的单一化,引导学术研究从多角度、多学科来进行。 高校学报在引出学术话题的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就某一学术话题,应听到不同学者的不同声音,既要鼓励学者从正的方面进行研究和创新,也要鼓励学者从反面进行创新和研究。通过对不同学术流派、不同观点的争论进行策划,在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下,刊发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能活跃学术空气,开阔学术视野。 2.引导学术研究方法的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大多都比较单一,许多社会科学的研究都是理论到理论即“空对空”,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这一方面固然与研究者所学专业及思维的局限性有关,另一方面学术期刊(包括高校学报)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方法的引导,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展开:一要重视调查研究,重视实证的前沿研究,紧密结合新的实践进行创新;二要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三要运用综合化、整体化方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 就高校学报如何引导学术研究,《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长兼执行总编姚申教授介绍了几点设想和经验:一是教育部的“名刊工程”取得了一定实效,二是高校期刊有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三是有联合办刊的趋势,四是栏目共建发展方向,五是优势学科发展方向,六是数字化发展方向。对于这些经验和设想,许多高校学报正在积极响应,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许多综合类高校学报由此可以走出办刊面临的困境。 (二)推动学科交叉发展,促进社会科学发展 1.推动学科交叉发展 近年,社会科学领域出现的跨学科研究,已为许多学者和研究者所接受。这种新的研究模式会对将来高校学报的稿源或者采稿标准带来一些新的变化。高校学报可以根据这一研究模式选择高质量的稿件,还可以更多地与跨学科性质的研究机构进行交流,实现高校学报与研究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高校学报与科研机构的这种对接比专业期刊应该更具有优势,因为本校的专业设置更容易引导老师在科研方面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综观我国现在的高校学报,专题性的栏目越来越多。有很多专题性的栏目虽然有不同学科参与,但是很多学科之间还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基本上还是从自己独特学科的视角来研究问题,学科之间没有达到真正的融会贯通。因此,高校学报在这一节骨眼上应该大有作为,引领学术研究从不自觉上升到自觉的高度来整合,以此推进中国社会科学的新发展。 2.促进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 目前,我国学术期刊办刊过程中面临着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等多方面的挤压,使学术性的自主办刊方针很难很好地坚持下去。高校学报也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社会要求高校学报发表原创性的稿件,但实践起来难度很大。关系稿、人情稿打破了原有的办刊模式,有些高校学报不得不沦为学校领导摆平各种关系的一个平台。因此,打造一个鼓励创新、鼓励学者摆脱急功近利的学术环境,对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意义重大。 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要向前发展,高校学报不光是最新理论成果的登载者,同时也应是正确的学术规范的建立者,规范的采稿、用稿标准的范式制定者。期刊界应联合起来制定一系列可以反复使用的学术规范,制定一个有效的采稿用稿标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有一个共同交流的基础和平台。有了这个基础和平台,社会科学研究者才不会在学术的大潮中失去方向,社会科学的真正繁荣才能实现。 在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的过程中,国外先进的办刊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在国外,学术期刊主要由学术共同体来创办,学术共同体对某一学术前沿问题的把握,能使学术期刊的交流功能和积累学术产品功能凸显出来。借鉴和学习学术共同体建构学术刊物的经验,参与到学术共同体的活动中去,这样既能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也能使高校学报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三)举荐学术人才的责任 任何事物都有“里程碑”或“标志性”的东西,如长城是中国的标志性建筑,布达拉宫是西藏自治区的标志性建筑。学术研究也不例外,它总会出现里程碑式的或者说是标志性的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在学术研究的发展过程中就起到了“浪里淘沙”、树“里程碑”的作用。学者们在进行研究时,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引用这个学科里里程碑式的成就。而这种里程碑式的成就,就是通过学术刊物或出版著作而为公众所知晓的。 在某一学科研究领域,我们经常能听到“某某学说”、“某某理沦”之说,这些理论或学说往往代表着这一学科的标志性成就,其后续者要想在此领域有所超越,就必须有所创新。用某一学者的名字命名一个学科的重要理论或规律,很大程度上是后续的学者和编辑们给了他们这个莫大的荣誉。因此,高校学报在刊发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的同时,也承担了举荐学术人才的社会责任。编辑们也有义务把这种命名的荣誉贡献给科学家,从这方面不断对学术论文的作者提出创新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报的编辑涉及了学术创新的过程,承担了学术创新的责任。 三高校学报如何应对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 高校学报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主要服务对象是高校教师。高校以其得天独厚的人才、信息资源优势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主要原发地。如何及时、准确地报道社会科学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如何发挥好学校窗口这一神圣使命,高校学报的编辑也同样负有重大的责任。 (一)高校学报本身的应对之策 高校学报以学术性为其主要特色,其作用主要是传承学术、促进学术交流,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学术发展。因此,高校学报的定位很重要,不论其学术质量的高低,其学术性是必须要坚持的。对于那些毫无学术性而言的文章,高校学报应将它们拒之门外,不要给它们打开方便之门。在坚持学术性是高校学报第一生命力的基础上,高校学报的整体策划对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意义重大。 1.注重学报的学术载体功能 高校学报是学术成果的重要载体之一,具有积累和传播文化的功能。因此,高校学报在刊发什么样的稿件时,应该有一个全盘的考虑,尤其对于具有文化积淀功能的稿件,应该优先采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与科研的紧密结合,通过了解本校和各级课题的相关信息,多选取一些具有前瞻性和理论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刊发。通过刊发学术含金量较高的论文,能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最新的信息资源,使其能够充分了解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发展动态,也为从事科研的工作者指明了科研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2.注重学报的学术服务功能 高校学报是反映一个学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窗口,在选题方面必然要有所倾斜。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质稿件,高校学报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应该优先予以刊发。另外,作为一般的地方高校,还肩负着具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而高校学报作为刊登高校科研成果的主要渠道,对于服务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功能不容小觑。高校学报应尽量做到前沿性与时效性相结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注重学报的选题策划学报的选题策划,对于办好每一期刊物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而学报的选题策划工作,具体要落实到每一位责任编辑身上。编辑的策划、选题、组稿、审稿的每一个过程,都关乎学报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的落实。比如,学报编辑可以根据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造一些热点话题,邀请或约请一些老师来参与此热点问题的研究;也可以向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师约稿或请他们主持某一栏目,以达到收揽高质量稿件和体现最新学术研究动态的稿件的目的。诸如此类的方法,首先都要求编辑要高起点规划,对每一期刊物要全盘考虑,注重选题的系统性、前沿性。 学报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编辑主体的实际操作,编辑对每一期学报的具体操作,都体现了编辑的工作思路以及办刊风格。如果编辑自己不了解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趋势,不及时关注最新的科研成果,不能获取最新的科研信息,就不能培养出自己的职业敏感性。要及时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就必须经常阅读国内外专家学者们所写的科研报道与科研论文,经常浏览世界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与大公司的网站等。另外,编辑也应积极拓展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实现从单学科的编辑到有综合性的知识背景的编辑的转型。 3.注重稿件刊发后的后续工作 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高校学报通过刊发高质量的稿件,对繁荣社会科学功不可没。然而,仅仅通过刊发高质量的稿件,高校学报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道路上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求学报编辑主动出击,继续为该刊所刊发的高质量稿件造势,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学报编辑应主动加强同各检索机构的联系,增加学报被转摘、被引用的机会;同时在刊物的发行等方面,应做到及时、准确,让读者及作者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科研成果;同时要利用互联网络,把每期所刊发的文章及时送上网,让最新科研成果通过各种渠道第一时间得到关注。 科学研究论文:21世纪民商事法律近期展望及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 一、21世纪民商事法律发展展望 (一)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制定已为时不远 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民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已纳入了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当前,法律界对于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的争论非常激烈,争论的问题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从立法条件到立法体例,从整个法律到具体制度,几乎涉及民法典和物权法制定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目前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是适宜的。只有制定民法典,才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使其明确自由行为的范围,逾越法定范围的后果和责任,从而对其行为后果有合理预期,这就能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不仅如此,民法典的制定也有利于我国民法体系的完善。至于民法典的立法体例,普遍的看法是采用德意志模式,但是对于具体的编章则不必十分拘泥。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应该独立成编,而对于民事责任制度,虽然在《民法通则》中独立成编,但我并不赞成在民法典里继承这种体例。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民事证据法也应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基于民事证据法的性质,这样做既可以避免对原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也不会影响到民法典的体系。当然,民法典的制定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进行法典编纂,而需要通过分段制定最后汇编整理的方式来完成。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快物权法的立法工作。 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认为我国的物权法由于涉及国企改革中的产权关系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经验不足。我们认为这并不足以影响物权法的制定,理由有二:其一,这些问题不可能仅仅依靠物权法就得到解决;其二,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大量的财产关系需要物权法来调整,比如,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关系。因此,我国物权法应及时反映所有制的改革成果,从法律上确认各类主体对其财产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保障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转让,维护财产交易的正常秩序,进一步促进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发展和新旧体制的转轨。当然,对于物权法制定中的理论问题,如物权行为无因性问题,他物权的体系问题,都需要经过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二)加入世贸组织(WTO)将给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带来机遇和挑战 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然选择和必然结果,它将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加快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流动,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国参与经济的全球化,并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从法律上看,加入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带来机遇和提出挑战。我们认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要扬长避短,减少国际市场对我们的冲击,最重要的是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以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 目前,加入世贸组织会给我国法律带来一定的冲击。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在诞生前后形成的、要求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所必须接受的一揽子经贸协定和协议,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与竞争的“游戏规则”,它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接受的国际贸易的惯例与规范,并且成为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因此,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后过程中,我们必须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一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废除和补充,对一些不合适的做法应予调整。另一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需要履行在双边和多边协议中承诺遵守的义务。作为法律部门来说,也应当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于那些有歧视性的、违反公平贸易原则的规定,尤其是那些不符合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甚至废除。例如,我国现行涉外经济法规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出口为进口的先决条件的规定,显然是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的。 从长远来看,加入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极大的机遇,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的“游戏规则”已经成为其成员国的国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许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明显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这就首先需要借入世的契机与国际接轨,并在这个过程中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在金融、保险、电信、商业、外贸、航空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服务业将会遇到巨大的冲击,现有的企业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这就需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应当尽快制定民法典。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民事关系将更为活跃,而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的民法典,其作用也将更加突出。因而,制定民法典不仅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而且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实施程序及补救措施等都作了规定,并增加了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保护标准及方法,力求统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为了加入世贸组织,我们需要按照TRIPS的要求对我国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予以修改和补充,使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 第三,完善我国的公司、保险、破产等商事法律体系。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由于激烈竞争的展开,许多企业将面临破产的危险,调整企业破产制度的破产法应当尽快出台。由于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对外商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政策,这就使得原来将外商投资者与国内的公司、合伙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分开的做法无法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使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逐步与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合并,形成在民法典的主体制度的统辖下,由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共同构成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逐步放开保险和金融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和证券法,建立一套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保险制度和证券制度。 第四,制定和完善其他有关法律,如有关服务业的法律、反倾销法、外商投资管理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等。 (三)计算机网络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将日益深远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现有的许多法律制度日益暴露出其不足,迫切需要新的规则来进行规范。对于民商事法律来说,这种影响尤其深刻,具体体现在: 第一,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发展,但是相关的规范性法律尚需制定和完善。在合同法中,虽然对电子商务的问题已经有所涉及,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严重妨碍了网络交易的发展。比如,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在网络交易中,双方可能互不相识,因此,保证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就相当重要。虽然在某些国家使用电子签名来确定身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信息中途被他人截获和修改的危险。又如,网络服务商(ISP)在电子商务中的责任问题。由于网络服务不仅仅是提供信息传递的方式,还涉及资料的传输等其他问题,因此ISP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确定ISP在交易中的责任就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二,计算机网络对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挑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在知识产权法的许多方面产生了各种问题,尤其是在著作权法领域。比如,传统形式的作品被数据化、多媒体化以后,如何保护这种新的作品形式的问题,网络上的哪些信息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进行保护的问题,网络作品的法定许可的问题,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应该如何定义以及如何规范的问题。在专利法领域,计算机网络也提出了挑战。比如,在网络上公布的发明能否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如果进行保护,如何妥善保护发明人的利益和保证网络的安全性?等等。在商标法领域,由于域名在网络上的广泛应用及其所具有的无形价值,对网络域名的管理势在必行,商标法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域名的法律地位和保护问题。 第三,计算机网络为人格权法增添了新的内容。在具体人格权方面,与计算机网络最密切相关的是隐私权的保护。简而言之,大致涉及如下内容:一是对个人计算机的个人资料的保护;二是对网上通信的身份和内容的保密;三是保护权利主体不受网络的不当干扰;四是保护权利主体对个人隐私的正当利用,排除他人的非法利用。当然,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也影响到了其他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第四,计算机网络向侵权行为法提出了新的课题。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网上侵权也日益增多,且侵犯的民事权利涉及诸多类型。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不仅造成了侵权事实认定的困难,有时甚至很难认定侵权主体和权利主体。另外,网络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侵权后果难以确定,因此,对网上侵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总之,计算机网络引起的民商事法律问题是十分广泛的,其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和各个具体制度。可以预想,今后民商事法律的创新将在很大程度上围绕着计算机网络来进行。 二、建立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对民商事法律研究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作为市场经济调整规则的民商法将迎来一个繁荣时期。解决民商法目前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需要集中大量的学者、专家,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进行集中研究。为了适应这一形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响应教育部建设文科重点基地的号召,申请并获准成立了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以期对我国21世纪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概况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主要是在人大法学院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有三个:其一为民商法学,由民商法研究室承担;其二为知识产权法学,由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承担;其三为诉讼法学,由诉讼法学研究室承担。基地通过三个研究方向之间的结合,在研究机构、研究内容诸方面达到了优势互补,实现了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 在研究力量方面,基地的9名专职研究人员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15名兼职研究人员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5人。目前,基地的研究人员大部分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基地还设立了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校外委员占2/3,主要由其他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 在物质条件和基础设施方面,基地目前承担的重点研究项目有10项左右,都具有充足的项目资金,可以为来自各地的民商法学者在基地研究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基地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拥有宽敞的办公用房,为基地主任、副主任及各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配备了独立的工作室。基地拥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港和中国民商法律网(域名为www. .cn)以及与法学院共建的法律图书馆。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将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些重大课题,促进我国21世纪民商事法律的发展。目前,基地正承担着起草“物权法草案及立法理由书”的立法项目,并承接了与之密切相关的“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同时,考虑到我国加入WTO对我国的民商事法律的深刻影响以及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的重要性,基地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就是“WTO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另外,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将对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产生日益深远的影响,为此,基地将与国务院法制办合作共同承担“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研究”课题。电子商务立法将具体研究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证据效力,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合同成立的条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隐私权的保护,网络犯罪的预防及对策等。总之,基地将始终站在民商法学发展的前沿,通过自己的理论研究服务于立法实践,推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二)建设一流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为我国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为了把基地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民商事法律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地将力求发展和改革。 第一,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承担重要的立法项目。基地目前承担着起草“物权法专家建议稿”和人大法工委要求的“民事证据法的专家建议稿”两项立法研究项目。基地将承担的立法研究工作有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和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的有关《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的课题。 第二,为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献计献策。基地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的合作,就当前的司法改革课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将对如何保障司法的独立公正,如何提高裁判的质量等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例如,基地将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就《合同法》等法律的司法解释工作提供论证。 第三,建设一个全国一流的有关民商法的专业性网站。网站要真正达到开放性的目的,成为所有从事民商法专业教学与科研的学者自己的资料库和学术讨论中心,成为所有学习民商法的学员与专家学者进行直接交流的场所。根据规划,网站将创建以下数据库: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库;已经发表的论文库;民商事法律人才库;民商事法律法规资料库;案例及案例评析库;民商事司法解释库。此外,网站还将介绍有关民商事法律的学术活动和民商事法律学者的作品,组织法律论坛和学术讨论。 第四,办好基地的两份刊物。为了推动基地的科研工作,繁荣学术,我们将努力办好如下学术刊物:《判解研究》和《法学前沿》。现在《法学前沿》已经发刊了4期,《判解研究》第1期已经出版,第2期也即将面世。 第五,努力培养法律人才。基地将努力通过学术研究与学术活动培养高层次的民商事法律人才,要在全国范围内物色一些优秀中青年学者,吸引他们到基地工作,基地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物质条件,同时也将努力为基地的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出国访学的机会。 科学研究论文: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 一、引言 我们先来读一下新三层楼的寓言: 从前有个大官,非常聪明。到了美国,看到了极其美丽壮观的三层楼。第一层是学术自由,第二层是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第三层是世界一流大学,那真是庄严壮美,雍容华贵,里面点缀着辉煌的诺贝尔奖,令人生出多少羡慕和赞叹。心里便想:我们也有许多的学者,钱也有一些,我为什么不造这三层楼? 于是通过决议,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召来学者,开始建造。大官在边上看着学者的行动,心生疑惑,终于开口询问:"你是在造那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吗?"学者说:"是啊,我们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现在正在做第一层:学术自由和相关建设。" 大官说:"我不要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学者答到:"天下没有这样的事情,最下面的基础:学术自由没有做好,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 大官坚持说:"我不要(我反对)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雍容华贵的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你们立刻给我拆了学术自由的基础,一定能够造出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的。" 前不久,清华大学就在拆学术自由的基础,而且信誓旦旦地要造出世界一流大学的空中楼阁:清华大学的著名教授秦晖,由于进行了"自由"的学术研究和"自由"的教学,已经被限定不得带研究生了,而且教授津贴也被扣了60%。这是对学术自由的破坏,是对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的破坏,也是对中国科学事业的破坏。 毫无疑问,科学家、学者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必须服从社会的整体意志的代表也就是政府的领导。但政府的领导也不能够让政治干预、破坏学术自由,也就是干预、破坏学者的自由研究。科学研究就是为了求真知,破坏了学术自由,必定破坏正常的科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标准,还会带来中国历史上众所周知的不学无术的外行领导内行、支配内行等等问题。本文主要是讨论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所谓科学研究标准就是一个确定什么是科学研究,什么不是科学研究,什么样的研究是不能够被接受为科学研究的,什么科学研究是高水平的或是低水平的标准而已。 学术自由的重要,早在蔡元培、梅贻琦那个时代就已经被反复阐述了。进一步地说,在有起码的学术自由的情况下,某一学科的具体的科学研究标准是非常专业化的,是由研究相同专业的学者们自己决定的。但如果学者严肃认真的研究,因为不合官府的意,就要不许带研究生,扣教授津贴,学者都要生活的,这样下去,就会使得曾经在中国一再出现的情况重演,学者不得不使得自己的研究符合官府的要求,权力支配科学研究标准。这样的研究,就是唯上、唯书而不唯真,就不是科学研究。这样,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科学研究标准。 中国本来就只有很可怜的一点点学术自由,再把这可怜的一丁点学术自由的基础破坏,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涌现世界一流科技成果(包括诺贝尔奖)? 中国为何未能得到诺贝尔奖曾经是一个热点话题,但中国曾经出现过够格得诺贝尔奖的科研成就,一九六五年,人工合成具有生物活性的结晶牛胰岛素成功。而后的三十多年中,虽然中国有世界一流的科技成就,但为何中国再未能出现如此的杰出成就?中国是否得到了诺贝尔奖并不重要,但中国是否作出了一些世界第一流的科技创造则非常重要。 二、学术自由是如何丧失的 爱因斯坦曾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若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倒是令人惊奇的。"[1] 在欧美,由于有了全面系统的实验,才能在以往的认识和系统实验结果的基础上发展出来自经验的科学理论,有了严密的逻辑推理体系,才能依照理论作出严谨、全面、彻底的推理以得到严格的结论和预见,加上了数学方法则得到精确的推论和预见;由此以及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又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实验、解决问题、提高精密度等工作以发展科学知识。 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哪怕是平庸者,都能对科学的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随着科学知识的增进与发展,在旧的科学理论不符合实验结果等情况出现后,就会有科学家创造出新的,更正确也更准确的科学理论来代替它。就这样,一轮又一轮的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形成了良性循环,更全面深入(也常常是更正确),更准确,现代科学就这样在欧美飞速发展起来了并且继续这样发展。 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科学,是指系统的实验和结果,理论立足于系统的实验基础或可重复的切实可靠的经验基础,并具有严密推理的体系等科学知识的总成。 所以,普遍地而不是具体到每个学科地说科学研究标准,唯真而不是唯上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实验必须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理论必须建立于经验基础之上,经验基础必须真实,必须有严密的逻辑,例如与公认的概念意义不同的重要概念必须明确界定其意义,提出的论点必须进行论证。唯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当然,没有创新但却是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科学研究(如新发现被报告后必要的重复实验等)是低水平的研究,富于创造性的研究是高水平的研究,等等。 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因此,中国古代令世人震惊的创造性成就只能归因于古人非凡的创造性。与我们伟大的祖先相比,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只能够说是缺乏创造力而且愚蠢。但是,难道上苍仅仅赐给我们祖先非凡的创造才能,却剥夺我们的创造能力?我们就这样知道自己愚蠢、无能、缺乏创造而继续愚蠢下去? 长期的贫穷落后绝非一日可以改变,这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中国在两弹一星这些关系国家安全的项目上投入了太多的一流科学家、技术专家,等等。 但本文只讨论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由于历史上历次政治运动对中国科学的破坏,加上现在中国的大学、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活动都还缺乏学术自由,出版自由,导致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很有问题,与世界科学不合拍。 中国的自然科学,科学研究标准存在着难以明确指证,却可以隐隐约约感受到的"刻板"和"教条"的缺陷,理论上过分注重"确证"和理论的"可靠",却常常忽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在实验上易于忽视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重要性;但自然科学还可以说是有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纯粹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注经式学术传统死灰复燃,其中有相当部分人缺乏起码的对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学术规范的遵守,抄风太盛、炒风太盛,基本上连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都不存在。当然,我国的杰出科学家们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都是科学传统的一部分,是在长期的科学活动中形成的。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真正的科学传统,只存在科学的萌芽以及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是由留学欧美的丁文江、胡适、竺可桢、翁文灏等人在中国艰辛草创的。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受到巨大外来影响的、历时仅有三十几年的中国科学传统,太容易因为政治因素对科学活动的影响,导致中国科学传统的扭曲,使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不再与世界科学相吻合。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自然科学与技术事业的重视和努力使得中国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数得到了飞跃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使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变本加厉,并给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九五一年开始的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一向少有人提,但这一场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运动,却实实在在是中国科学悲剧的开始。从学理上说,凡是希望科学昌盛的执政党与知识分子都根本不应当进行、参与这样的运动。科学的坚实根基在于与实验者无关的有精密度(不管是定性还是定量的精密度)、可重复的实验结果,科学的发展需要新理论和它的推论以及相应的实验。 只有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才能保障这一切,即保证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否则,以任何理由("站在人民、工人阶级的立场","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改造(抹杀)严肃认真学者的不同的思想和声音,就能够以同样的理由改造、抹杀不合于主流理论、思想的实验结果和新理论、推论、实验,这样就使科学的坚实根基与发展都被破坏。 在思想改造运动中,虽然基本上只是在个人的政治思想领域,但随后很快就以同样的理由自然而然地越过了这个界限,进入了科学领域如经济学、遗传学等。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破坏了学术自由,阉割了科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学术自由。一旦学术自由受到限制或丧失,科学就能够以"立场"、"态度"、"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的理由,变成"社会主义的科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资产阶级遗传学"等一系列冠以"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各种科学理论、推论和实验,就不再是科学。不为求真的目的、仅仅满足政治权力要求,无视科学研究基本要求的"科学研究"也就是注经,甚至是恶劣的学术打手,而不再是科学研究。 从历史结果上看,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运用政治权力要求(强迫)知识分子表明与政治权力相同的立场和态度,而且是非此即彼的立场与态度,伴随着组织清理(即强迫不服从的知识分子失业),就用政治权力在思想理论上决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地位,知识分子必须改造自己以及自己的思想以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也就是权力的要求,隐含着权力决定了学术,而后的对知识分子"脱帽加冕"等措施,只不过是出于形势需要的来自政治权力的随时可以收回的恩赐。这场运动,也是中国知识界"官本位"的开始。 当我在史料上看到,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运动的"始作俑"的倡议者,竟然是老中央研究院院士,时任北大校长的马寅初先生时,我略为吃惊,为那一代科学家和中国科学的命运感到悲哀。马寅初先生在新人口论上,不惜一切代价坚守住了科学的底线,还是令人尊敬的;但他所遭受的大批判的待遇,却与他当年为了改造中国的理想所倡议发起的思想改造运动有一定的关系。为什么马寅初先生后来能够为科学而不惜一切代价,当初却提议进行破坏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的"思想改造运动",并砍断了北大的自由主义传统? (我之所以对马寅初的行为仅仅是略为吃惊,起因于我对胡适著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思考,胡适对科学方法的约简到了不准确的地步,我认为这样不够科学的约简是不允许的。科学方法因不同的研究类型而不同,主要的应当是在已确立的经验基础上作出大胆的假设,通过严密的推理或计算得到结论,用全面的实验来验证。如此的文人式表述如此著名,使得我怀疑那时中国社会科学界的科学素养。当然,这主要是因我本人深受爱因斯坦的影响,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得到的结论。并且我看不到胡适先生的文集,不知道胡适先生的全面表述。可能我的判断有误。我认为较准确的简约表述应为"经验为基础,大胆作假设,推理并求证。") 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这本是一大优点,能够吸取创造者、杰出者的经验教训,学习别人的长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明的进步和历史上人类的光辉闪耀之处在于创造者、杰出者的奋斗与成功,而不是别的。历史就是创造史,否则不过是人类愚蠢和灾难的记载。但对于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人来说,最大的困难、痛苦是:中国落后于西方太多,并且几百年来,西方人才是创造者,各方面的创造都是西方所作出的,中国人只有很少的创造。 因此,从中华文明、中国历史的创新、发展这个角度来看,近代、现代中国的历史,发生在西方。令中国人痛心、加剧困难的是:让中国人明白这一切的情况,少数是靠善意的交流、学习,大多数则是西方人包括日本人用枪炮和无数民众的死难、用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和掠夺,才迫使中国人认识到中华文明的落后。 与此有关,中国始终未能成功地主动适应并参与创造世界大趋势:以人为本,自由民主化。因此,中国人普遍不懂得自己的历史,不知道历史包括自己的历史的意义。因此,中国人总以为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历史,而缺乏包容世界的胸襟,不知道、不认同中国学术历史甚至中国历史更多的是西方各国的创造史。因此,中国人始终很难真正认同世界科学传统--西方科学活动中形成的历史传统。因此,中国的各种教科书总是不说中国的缺乏创新导致落后,却有意无意地把自己落后、愚昧、挨打的原因都说成是西方侵略的结果。 这样,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反而常常成了一个缺陷。因此,中国的历史学,面对我们古代的孔丘、司马迁等伟大的创造者,历史学的"道"早已经失传。更可悲的是,现在中国的历史学有时甚至连起码的"真"都做不到,例如中国历史书籍对一些中国近现代历史事实的叙述,纯粹就是骗人、撒谎、蓄意捏造,比春秋战国时代还不如。 思想改造运动没有在中国共产党刚夺取政权,迫切需要巩固政权时进行这种大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政治运动,而是在朝鲜战争胜利,中国共产党和的威望空前高涨的时候进行,说明朝鲜战争的胜利这个政治影响是决定性的。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古代中华文明的辉煌灿烂而骄傲自豪,也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中国近百年来的灾难深重而痛苦万分;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时刻,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主张"革命救国"并参加革命活动,不惜牺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则主张"科学救国",在书斋、实验室中潜心研究学问。但就在朝鲜战争前几年,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有美国、苏联的支持,全民抗日,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败于日寇,有近一半的国土被日本鬼子占领。几年后,贫穷落后、刚结束内战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军为主的联合国军。这是对比何等鲜明的巨大胜利,是中国对西方前所未有的巨大胜利,在当时来看,事实证明了"革命救国"的正确和成功,导致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当时的知识分子都被这个胜利冲昏了头脑。 以为首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因此自以为掌握了客观真理,能够"教日月换新天",不计代价,改造中国,改造知识分子自然不在话下。当时的知识分子,第一流的领袖人物如胡适、傅斯年、梅贻琦去了台湾,剩下的除了如陈寅恪这样坚如磐石的极少数例外,大都为了那看上去无比美好,事后全部无比悲惨酷烈地破灭的希望,丧失了定力,真诚地自我责备、自我批判,忏悔,自觉而真诚地或者被迫地参加了这场破坏科学与教育----中华万年大计的思想改造运动。 其实朝鲜战争的真正成果,只不过是确定了中国东亚第一军事强国的地位,但这只是几十年以后才十分明确地看清楚。并且,如果中国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等如果不能够继续进步,这一成果必定会丧失。 所以,我觉得没有理由苛责前辈科学家、学者,但现在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经历过这些政治运动的知识分子在大彻大悟后,奇怪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包括其自身在内,为什么如此"愚忠"?为什么如此缺乏定力?我觉得,除了朝鲜战争的胜利、缺乏科学传统和良好科学造诣、 对历史感悟不够真实确切等原因以外,还与中华文明丧失儒学轴心,却未能够确立或自主地产生自由、民主、科学新轴心密切相关。中华文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创了轴心时代[2],在汉代确定了儒学为中华文明的轴心,儒家学说既是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大约两千年来几乎都如此。在清代,中华文明面对西方文明的挑战,一再失败,儒家学说终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被全面清算,在知识分子那里,过于陈旧的儒学已经被打倒,不再是中华文明的轴心,但中华民族却也丧失了文明的轴心:以胡适为首的自由知识分子,以自由、民主、科学为新轴心,身体力行,却未能够产生出自己的创造性的进展与理性的新设计;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信奉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有把人不当人、当政治工具的法家学说,不惜牺牲(包括自己的牺牲)地闹革命;以为首的国民党,遵循的是中国儒学传统和西方影响的怪异混合;但中国的广大民众,特别是占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过着与千百年来没什么区别的生活。因此,这些知识分子的理念都是与大多数人无关的漂浮的理论和观念。 中华有大约两千年的轴心文明史,有统一的文字、统一的语言、统一的价值,等等。中国知识分子因此自觉认同统一的文明轴心。中国是在与西方的战争中不断失败的情况下抛弃了已经陈腐的儒学这个原先的轴心,面对中国在朝鲜战争中对西方的前所未有的胜利,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应当重新改造中华,中国知识分子因此也自觉认同改造,并且,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反复的政治运动这个办法,以及对农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反复地强迫要求几乎每个知识分子站对立场,表明态度,真正地在中国全面铲除了以前的儒学传统,也在知识分子中暂时铲除了自由、民主、科学的轴心,确定了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它的最大功绩是使中国不再受西方包括日本鬼子侵略,还在中国初步建立了工业化的基础。至于它的最惨痛无比的代价,三大浩劫:陷害右派运动、三年人为惨祸、大革文化命,我们都清楚。并且,由于大革文化命把大部分老干部打倒了,最后导致了拨乱反正,中国终于没有了政治运动。但没有了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就出现了思想解放运动,知识分子有了起码的政治自由,中华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立刻就不能够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中华文明又一次丧失了轴心,成了相互冲突的马列主义、思想、不把人当人的法家思想和自由、民主、科学怪异的混合体。从苏联、东欧巨变来看,未来中华文明的轴心必定是自由、民主、科学,但自由、民主、科学要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成为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又是一种生活方式,由于中国人口太多,中国社会存在太多的困扰,肯定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思想改造运动后,历次政治运动对知识分子反复念"紧箍咒"、逼迫知识分子自我批判、批判,流放、苦役、投入监狱、甚至诛杀知识分子,使得政治权力曾经长期地成了学术问题的最终的裁判,政治权力对重大的学术争论拥有最终的裁决权,扭曲了科学研究标准、科学精神,学术问题常常成为政治问题,政治权力决定了是非标准,少有人敢踏入与雷区无异的学术"禁区"。这一切在"陷害右派运动"和"大革文化命"中达到了悲惨的顶点。求真、说真话变成了犯罪,真诚的意见变成了恶毒的攻击、罪恶的攻击,述说自己的一点见解、或者真知灼见甚至会被残暴地杀害,如遇罗克、张志新、林昭和一些"右派"等,或者在苦役中默默死去,如一些"右派"。 马克思说:"科学的大门就是地狱的入口,……",这话的原意是比喻,我在高中时就知道了,但长大后才知道按字面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真正出现过的实际情况。 建国后的三十年中,还由于马列主义变成了桎梏人们思想的教条,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基本上不能够说是真正的社会科学,没有真正的科学精神、科学传统、科学研究,当然,社会科学所丧失的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的沉重负担和问题。例子之一就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遭到有组织的全国性的大批判使中国的人口压力无比沉重,带来了许多可怕的后果,如计划生育变成中国第一难,农业出现近于破产的危机,失业率不断提高等等。虽然二十年前的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初步恢复了科学研究标准,但由于还缺乏起码的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加上"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和八九年事件等的干扰,中国文科的科研标准远未达到与世界科学相符合的地步,还不能够说是科学的标准。以至于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也没有非常富于创造性的理论指导,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政治权力之脚粗暴踏入科学领域只是使得政治和科学都被破坏。 政治与科学的关系,主要就是其实行者----统治者与学者的关系。关于这一点,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就有过很精到的评论:先知可以拿起剑,建立国家,成为国王;但国王不能够自己去做先知,为民众确定道德,这肯定不会成功。统治者拿着刀剑,能够逼迫学者说假话;用高官厚禄利诱,如做好八股文、党八股就能够做官,可以让知识分子去研究假知识,假学问;这办法对付国内的知识分子,使他们不起来反对政府很有用,但这样的国家与追求真知的西方国家相竞争,就会一再失败。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成功的先知,哲人王,用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方法,暂时地确定了中华文明的新轴心,但他绝对没有做到"为万世开太平",我想这一点谁都做不到。 三、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现状讨论 现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应当说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并产生自己的科学研究标准,关于这一点,举几个例子也就够了。 前些年一直到现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提倡者竭力提倡学术规范,反对者则刻薄地贬之为"占坑规范",觉得所谓的学术规范不过是首先占据学术地位者用来限制别人的规矩。本人赞成朱学勤的观点,朱学勤"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大致五条[3]: "1. 选题之前尽可能全面地检索中外文献; 2.论述观点注意形式逻辑,不要前后矛盾; 3.立论必须有据,概念必须界定,不能武断臆测; 4.引文必须注明出处; 5.论著附有文献索引,涉及西学者,中、西文索引齐备;" 朱学勤列举完后,"内心随之出现的是三条悲哀": "1. 这些要求是初入学门的基本纪律,与其把它们说成是"学术规范的框架",不如把它们称为"学术纪律的底线"。因为它们是做学问形式上的起码要求,低得不能再低了;(应为:技术性的起码要求,徐建新注) 2.即使是这样低微的形式要求,80年代至90年代都没有完全落实,以致今天还要为这样的要求大声疾呼; 3.一些学界朋友将这样的最低要求作为最高纲领或者是较高纲领来奋斗,用心良苦,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90年代的学术成就高估不得。" 学术规范的讨论确实有必要,钱宁在1996年出版的《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4]:"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科学界还在纠缠于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些人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把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当作从事学术工作的较高标准或最高标准。至于更高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标准,还没有成为学术界中心议题。 清华大学是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是中国科学的重镇,从秦晖的事情来看,看来经历了反右和这两次空前的浩劫,还是有些人不知道:陷害他人,或听从权力的号令迫害、批斗别人,最终必定自食其果,或许有些人是明知故犯吧。看来还是有些人不知道,学术自由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破坏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学术自由,只能说是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的行为。 在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的清华大学,就在前不久,都出现如此破坏学术自由,如此破坏中国科学的事情,真是悲哀; 现在中国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抄袭、剽窃等学术浮躁、腐败现象泛滥,如北大的王铭铭事件等等。这进一步说明科学研究标准真的不存在。可以肯定,符合学术规范的编写教材、撰写综述论文,介绍和(或)评价了最新研究成果的应该是低水平的学术研究。但连最新成果都没有介绍的、不过是抄来抄去的教材编写和论文,就连学术研究都不是。因王铭铭事件,我在新语丝网站上[5]看到,有人披露:北大还有权力"教授",也就是指定把教授晋升指标给北大的官员如系主任、学院的院长等,下面不报,教授晋升指标就作废,这样,官员不做任何学术研究就能够晋升教授。至于其它的大学一般只会是更差,这样的情况,有一丝一毫的科学研究标准的影子吗? 中国科学的重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竟然如此,这说明至少中国社会科学的 ABC----权力与学术自由与科学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连科学研究标准都基本上不存在,还奢谈什么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 中国的大学等科研部门中,众所周知的是晋升职称、奖励等问题上,是看数量,看、专著的数量,看等级,即的刊物的等级,次要的是专家评议。而美国主要是看论文质量,看本专业专家的评价。在一个有良好科学研究标准的国家,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当然应该看质量,看成果的创造性,重要的是本专业专家的评议。中国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却是要数量、要等级,这又是中国缺乏科学研究标准的表现。 中国的自然科学方面,情况要好得多,因为自然科学不是社会科学,受历次政治运动的毒害比较少,但1961年,北大化学教授傅鹰在教育部的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已经足以告诉我们反右和给中国自然科学带来了什么: 傅鹰说,任何一个党团员都是"党代表",不听他们的话,就是"", ""谁受得了!教授写完了讲义,要"呈请鉴核",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拿起红笔勾勾抹抹,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其实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是"代表党"的。 傅鹰说,这几年科学研究中的浮夸之风不得了。北京大学化学系一报告,就说一年内完成了一千多项科研项目。根据教师的力量与水平,一年之内完成十几项象样的研究就不错了。表面上进展很快,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近几年来,每年都有献礼,献礼应该是拿最好的成果,可是常常拿去的连次货都不是,而是废品。[6] 由这一类历史资料可以看出,反右,对自然科学界的恶劣影响主要体现在反右进行了一次恶劣的大清洗,用大批判以及流放等办法,在自然科学界短暂地全面确定了权力、政治高于科学,决定科学研究标准。中国的自然科学丧失学术自由的结果当然是中国的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一样变成了制造垃圾、废品的活动,还使许多研究者毫无科学精神,在所谓的"科学研究"中浮夸无比却不受到任何惩罚。 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的强迫,在强迫下科学家被迫的表态,使得科学家们被迫在科学研究之外,写一些"唯书"、"唯上"的东西,"教条"与"刻板"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渗入了中国的自然科学。 在自然科学中,"教条"对科学研究的危害是较难感受到的。目前大部分的科学研究属于常态科学研究,有成功的案例可供效仿,在常态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基本上要求科学家"教条"地对待它所依据的范式[7],教条地进行科学研究仍然能够产生科研成果。但是想要产生世界第一流的科技成果,仿效性的工作和教条地对待科学研究工作是没有指望的。 我以为:贫穷落后的中国,最可能率先出现一批世界第一流科技成果的领域是理论物理和生物科学。但在理论物理方面,中国的教育、科学大环境,对产生并接受中国的爱因斯坦完全是贫瘠的土壤甚至是有毒的土壤。中国的大学教材大多较为陈旧,追踪科学新进展的情况远不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此,论者大多(有一定道理地)以为中国注重知识而美国注重创新,实际上,这标志着中国科学界相当的一部分人对科学新进展的"公认"、"确证"的要求过于教条,到了不切实际的地步,忘记了科学本身是在不断发展的,忘记了为创新做准备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忘记了作为科学界的一员应当用自己的科学鉴别力去对科学新进展作出鉴别取舍,并显示了对自己的科学鉴别力缺乏自信。 此外还让人觉得整个中国科学界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有些麻木不仁。虽然每个人都会认为产生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是国家、民族的光荣,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真出现了类似于爱因斯坦的人物,如果不重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我怀疑仅凭两条理由便足以拒绝接受并默默地扼杀中国未来的爱因斯坦: 1、新理论虽然来源于可靠的实验结果,有实验证据的支持,并且公认的理论无法解释实验结果。但新理论与公认的理论相矛盾,又无实验证据确证。(在历史上,如果不发表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理论,美国的密立根再聪明也不可能去做否定光电效应理论的实验,并变成验证实验。) 2、此人是一个业余的科学研究者,又没有硕士博士学位。(没人会承认他的研究成果。) 另一方面,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方法和科学素养的教育培养,几乎把科学当成死的知识来传授,错误地以为学生的科学基础就只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从查阅资料、设计实验、进行实验、讨论、撰写论文、文章、以及资料引用等一整套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导致常常看到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徒然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与精力。中国的各种教育研究杂志,在中国连科学教育ABC都没有做好的情况下,就奢谈、大谈创造教育,没有认识到中国的科学教育根本没有把学生的科学基础打好,还起劲地讨论如何进行创造、如何教学生创造;这些杂志只不过是自我感觉良好地谈论如何建好空中楼阁而已,这样的中国教育情况,又怎么可能产生爱因斯坦那样高水平的业余研究者? 为什么只有中国独有"业余科学家"这种现象?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中国人热爱科学,在科学研究上有创新精神,而中国的科学教育没有教会他们起码的科学研究基本功,不知道怎样做真正的科学研究,而且导致他们没有起码的科学鉴别力,做出来的"研究结果"不过是漏洞百出而已,自己鉴别不了自己的错误,却自以为是创新或者是重大创新,这是中国科学教育悲哀的集中体现。西方发达国家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接受了较好的科学研究教育,一般是做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工作,而中国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研究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地努力研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如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否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我所遇到的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的,他们有"独立"思考,有"创新"精神,有"新"见解,但略为一看他们的文章,连现有的知识都没有理解掌握,不懂得科学方法、不具备起码的科学基本功,有逻辑错误、基本常识错误等业余水平的错误比比皆是。 但更糟糕的是,虽然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本人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但也有一些"业余科学家"以自己的错误为正确,自以为是伟大的发现、是中华文明的复兴的标志、狂妄自大地抨击爱因斯坦等科学巨人以及坚持科学原则的中国科学家,还非常善于鼓动、影响媒体、官员、和非此专业的科学界人士。而且,由于中国的理工科、文科分开的高考的影响,高中就分文科、理工科,而且中国文科水平特别低,因此训练出来的大学文科生特别缺乏科学素养,更不要说科学鉴别力,偏偏中国的报纸杂志,除科技方面的专业刊物外,基本上都是文科生担任编辑、记者,当然他们很容易被善于吹嘘、唬人的"业余科学家"迷惑,而且或许因为容易炒作,便进一步推波助澜,而且,有些官员、有些非本专业的科学界人士也因为缺乏科学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谨慎而被鼓动,支持了这一切。结果,中国出名些的或有名的"业余科学家",不是妄人,就是骗子。例如著名的"水变油",如王曼新的磁力使禾本科植物产生根瘤,而且具备共生固氮的能力的"发现",被中科院院士李庆奎教授和微生物学家樊庆笙教授否定后,王曼新便在媒体上大肆攻击他们,等等。 中国大陆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学术自由,面对历史悠久的"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如果真的万分不幸地产生了爱因斯坦那样的人物,他也会因为对自由的热爱而宁愿做一个管子工,或者沿街叫卖的小贩。我在大学一年级还傻乎乎地相信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到了三四年级,以我的无法与爱因斯坦相比的科学素养,以我从科学哲学、科学史中悟得的一些哲学想法,我已经开始用科学驱逐在中学、大学学到的马列主义哲学垃圾。例如:怎样才能够获得真实的感性认识?的亩产几十万斤被饿肚子的人们普遍相信、恐怖的灾难却给大多数人形势大好的感觉等已经告诉我们,科学的历史证明了:前提条件是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要清醒地要求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感性认识如何上升为理性认识?是靠直觉。理性认识如何被检验?靠直觉把握规律、概念所导出的个别推论与具有可重复性现象之间的对应。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不过是最多适合于定性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废话,根本不适合于定量的自然科学,一旦用于自然科学必定闹出许多笑话,记忆里面中确实也出了很多笑话。 学生在中学、大学应当学习的是与科学历史相结合的科学哲学,而不是陈腐、落后的马列主义哲学,这样才能够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素质。 (我曾经在北京遇到一个用马列主义哲学否定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业余爱好者,看完他的论文和某个大学教授的类似论文,我忍不住要笑,但因为他的真诚而笑不出来。我告诉他,科学以是实验为基础的,你的实验基础在哪里?不能够靠哲学做基础的。你有一个牛顿的公式,但要用这个公式统一物理学,解释全部的现象,必须仔细推理、计算,然后得到结论,全部适用,不能够你说全部能够套用、全部适用这一句话就行的。你不能够说我做了这些,要物理学家做什么?爱因斯坦这样做了,可没让物理学家没饭吃。你要否定爱因斯坦,就要比爱因斯坦的物理学本领还要高,你从你的公式里面产生了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多的可以被未来的实验验证的推论吗?一个都没有。所以,你还是好好地去做你的经理,别想什么统一物理学了。) (我觉得:说"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以自重的哲学家,比这真诚的业余爱好者还不如。正因为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却有这些无知的话语反复灌输,中国才有太多令人同情的业余科学爱好者。) 中国的科学传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孱弱。一方面,由于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和政治运动的影响,对理论创新的"确证"、"可靠"要求过高,不切合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中国本来就不存在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传统,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后,由于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耗资巨大,由于中国的贫穷落后,中国无论是教学还是科研都难于象欧美各国那样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导致中国人特别缺乏全面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意识而不自知,在需要自发地独立进行严格、全面、系统的实验的地方,却特别容易疏忽这一点。 大约二十年前,全国的"特异功能"研究热集中地展现了中国科学实验传统虚弱的悲哀。在当时,"特异功能"并非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热及全国,经久不退,则显示了研究者和支持者[8]一时疏忽了实验发现并非是有了"眼见为实"的实验现象就够了,科学实验要求的是全面、系统的实验去确立实验发现(可重复性只是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最重要要求)。至于某些"特异功能"的研究者和支持者,反对科学实验必须具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这就是反对科学的坚实根基,连最起码的科学素养都没有,没有资格说是科学研究。 而反对者们[9]也大多不知道以严谨的科学研究标准去反对,只是以马列主义的大道理去压人,导致了研究者和支持者的不满和反弹。如果没有后来的何祚庥院士等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标准来反对并成功,这场大争论就会成为中国科学的莫大悲剧。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中央电视台采访朱丽兰时的报道,时间已经忘记了。)中国的科学家率先发现了一个实验现象,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并最后获得诺贝尔奖的却是外国科学家。一个实验发现,和经过全面、系统的实验得到的重大发现,在科学上的价值是相差很大的。如果中国在教学、科学观念、体制及经济基础等方面上不能更进一步,这样的情况还会重现。 现在,中国科学的浮躁和腐败在全面蔓延。张颂之在《学术腐败的社会根源》[10]中说:"当代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已是有目共赌(赌即睹)的现象,……数十年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及意识统一与控制,可以说把知识分子的灵气与良知都改造了。这方面的影响多年来已有人注意,如对于学术的扼杀及扭曲等,但是对于思想统一于意识,所塑造的学人道德的沦丧,却注意不够。……在党性原则失范的今天,几乎是道德真空地带的学术界,既失去了外在的政治强性束缚,也没有内在的学术规范以自律。假冒伪劣就成为学术界在经济时代的大爆发。……其次是现行的学术体制自身的弊端。我们的学术体制无疑是教化的产物与机器,行政命令第一,往往是外行领导。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今天,黄仁宇所谓的"数目字管理"就成了行政管理法宝。各单位似乎都制定了种种量化标准,诸种行为数量化。……如果说我们今天有学术规范的话,那最基本的规范就是不要违背经旨。经学要求不贵创新,资助了抄袭之风。" 这样低下的科学研究标准,必定导致科学水准的下降。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竞争力报告》,1999年度中国的科技竞争力排名从上一年度的第13位大幅下降至25位。2000年报告,中国科技竞争力排名再次下滑,由25位降至第28位。 四、科学鉴别力问题 科学学的创始人J.D.贝尔纳曾经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讨论过各国科学的特点[11]:"英国科学的特点是……特别讲求实用和类比。英国人的一个缺点是他们几乎完全缺乏有系统的思维。英国人的方法在容易解决的科学问题中最容易奏效。法国科学从未失去过其出众的特点--非常清晰而漂亮的阐述。美国科学发展特别带有个人主义的特征……。印度科学既由于它的不少概念和实验方法别出心裁而受人注意,也由于它独立进行工作时极端不可靠和缺乏鉴别力而受人注意。……大部分日本研究工作似乎都具有德国科学和美国科学的缺点,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内容过于繁琐、故弄玄虚而且缺乏想象力。而且不幸地,在不少情况下,也缺乏鉴别力和精确性。" J.D.贝尔纳对未来中国科学的期许最高:"只要有了表现在中国文化的一切其他形式中的那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中国还会对科学发展作出即令不比西方更大,至少也和西方一样大的贡献。" 重读贝尔纳对各国科学特点的讨论,尤其是看到贝尔纳对中国科学未来的美好预言,与中国科学的现状相比,如此天壤之别的差距,真让人心情沉痛。贝尔纳对日本科学缺点的评价可以原封不动地套在中国科学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中华文化的特点: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没有能够表现在中国科学上?当然,本文前面的阐述已经是部分性的回答。贝尔纳如此看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有原因的,在科学研究中,"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标志,有分寸感意味着相当高的鉴别力,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必须运用、非常重要的科学鉴别力,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和把握能力。 贝尔纳评价苏联科学的"一个大缺点是没有足够的鉴别力,不过这也是意想得到的。鉴别力是由长期经验和历史悠久的学派所培养出来的。缺乏这种鉴别力是热情的年轻人的毛病之一,只有依靠时间和经验才能把它纠正过来。" 就从丁文江创立地质调查所开始,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已近百年,时间和经验累积已经不能说还少,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仍然显得鉴别力低下,表现如:对自己完成的工作不是进行客观评价,而是进行自我拔高(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在处于"常态科学"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许多领域,大谈哲学而不是老老实实地探讨科学、技术的成果与问题,基本上不过是故弄玄虚而已(美其名曰"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或说是做学问做到高深境界,就必定需要哲学指导或有哲学出现,却不知道或躲避这一点:没有创新,学问和哲学再高深也不过是鹦鹉学舌。);还有一些更恶劣的现象如:自以为得意地创立了"××学"、"×××学"、"××史"、"××论"等等,却并无扎扎实实的创新成果,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或只是泛泛作些简单的列举分类,当然,这在中国的人文社科中比较普遍,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中也存在这种现象;还有,一些人为评职称而大量制造学术垃圾论文、专著,以致于泛滥成灾,可那些学术垃圾制造者,不但很少会遇到严厉的批评而使他们的学术信誉、科学信誉大减,这些学术垃圾反而帮助他们甚至使他们获得奖励和职称,等等。关于这些方面,新语丝等网站有较详细的资料。 至于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科学鉴别力非常低下,几乎不存在,但还有极少数人正常地从创新出发,评价中国人文学科丧失了原创力,认为中国的文科虽然"论文""专著"泛滥,但把一个小问题研究透了并且有所创新的都很少。 学者、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决不是一些人所以为的,和巫术一样,是由科学家所做的、象巫师那样呼风唤雨的事情;它也不是很多人臆想的交给科学家一大笔钱,科学家们拿出一堆谁也看不懂的论文专著。它还不是工程建设,给了钱,给了设备,给了拥有充足知识的人,就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任务;更不是大多数人以为的科学家坐在实验室的仪器面前,死板板地做实验,实验结果出来了就是科学发现。在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中,科学研究、学术研究也绝对不是某些人以为的抄许多的书,集中在一起,符合学术规范的就是研究。(说这样话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实实在在地说,只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如:发现新的实验现象,提出新理论、解决未尝被解决的新、老问题,提高精密度,等等。相对水平低得多的一些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研究也是科学研究,如:自然科学中发现新的实验现象后,别的科学家必须做重复实验,以进行验证工作;还有必要的评价:如指出新的创造所存在的优点、缺陷、问题,还有必要的综述,等等。但知识复制,如教学,如在中国非常盛行的抄来抄去以拼凑论文和著作,这就不是进行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在科学研究的创新中,是经常要运用科学鉴别力来作出判断的。如在科学实验研究中,会经常遇到奇怪的反常,但大多数不值得深入研究,只有少数能够出成果,极少数会引导到巨大的发现。一般只有科学鉴别力很高的科学家能够敏锐把握住机会,也不会被令人激动的反常引入歧途。在实验或理论方面的科学研究中,选题,以及做怎样的实验来验证理论,实验中出现的现象是否是真的发现,进行理论研究时需要判断理论的经验基础是否坚实、逻辑推理是否严密,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的意义、价值如何,以及自己所做的研究的意义、价值如何等等问题,都需要科学家运用鉴别力作出判断。 在科学史中,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 杨振宁、李政道提出在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设想后,女物理学家吴健雄领导了一个实验小组,要通过做实验来验证,在一次实验中,由于仪器故障,实验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否决宇称守恒定律有余。有人大为激动,主张报告,而吴健雄则正确判断是仪器故障而未报告,显示了吴健雄极佳的鉴别力。 普朗克在研究黑体辐射时想出了已经被实验验证的正确的公式,他本可止步不前,但他却很不满意,从科学的标准出发,对自己的公式的价值作了很正确的鉴别评价:"但是,即使辐射公式绝对精确的可靠性被认可,只要它仅仅具有由侥幸的直觉所揭示出来的规律的地位,它就不可能表达出比形式意义更多的过程。由于这种原因,正是在我系统阐述这个定律的时候,我开始全力以赴地赋与它以真实的物理意义。"最后得到了具有突破意义的量子论。 普朗克非凡的科学鉴别力,使他继续努力,终于得到了意义深远的伟大发现。 当然,因为缺乏科学鉴别力而在科学界闹笑话的也不少。伦琴因密封的照相底片曝光而发现X射线后,曾有法国人发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N射线,还获得大奖,最终的研究结果发现,所谓的N射线不过是心理影响而已。也有一个日本人突发奇想:"萤火虫不也是发出荧光----射线吗?于是进行实验后,煞有介事地报告:萤火虫能够发出射线,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其他科学家重复实验后指出:萤火虫产生的气体(至少部分地)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并不是萤火虫发出射线,使得这个日本人和他的合作者大为丢脸。 科学鉴别力在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创新成果的传播方面也有重要作用。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好的鉴别力的。现代的科学研究是职业化的研究,受科学研究组织的影响相当大。科学的繁荣主要依靠进行研究的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昌盛,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兴盛又要依靠其重要的富于创造的大学者,运用其良好的鉴别力鉴别年轻人的创造性成果并提拔富于创造的年轻人,为富于创造的年轻人提供进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替补年老的、创造力衰退的学者,并为后来者提供榜样,激励学术领域的新人努力创造,这样,学术机构和学派才能够保持活力,不断创新,而不是暮气沉沉,尸位素餐。 科学创造是以前人的、已有的创造为基础的,否则很可能是毫无意义的重复或者因为忽视、没有掌握最新成果,只是研究早已经被解决的老问题,而科学上只有在世界上首先作出的创造有重大价值。在信息爆炸的年代,创造性的成果有可能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或者未被重视;而错误的结果、观点也可能未被研究者察觉而引用为研究的基础,因此需要大师们进行鉴别、讨论、推重,写综述,作评论,并影响鉴别力较低的学者,以利于科学研究。 在中国,如此重要的科学鉴别力,理应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累积稳步提高,但为什么中国科学的鉴别力反而比八十年代下降了?科学鉴别力作为一种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把握能力,可以说是个人或整体运用科学研究标准而表现出来的,良好的鉴别力的前提当然是中国科学要有良好的科学研究标准,在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退步、低下,中国科学界实行等级化的量化考评的制度,同行评议非常缺乏的情况下,中国科学肯定不能够表现出照理说是本应具备的良好鉴别力。 那么,如何促进中国科学的进步? 一言以蔽之:难。叫喊得最响亮、几乎延续了十年的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学术规范讨论只是重新打学术规范的基础,很重要,但对于提升中国社会科学其实几乎没有用处。如果学者没有自己的创新,论文中再规规矩矩、巧妙聪明地引述他人的思想和成果,也不过是符合学术规范的抄袭,它与不合学术规范的抄袭,都是抄,唯一的区别只是技术上是否遵循学术纪律的底线规则。其实,中国的严肃、认真的学者基本上都知道,八九年的六四事件是最重要的转折点,是妨碍中国科技进步最大的难关,它给中国知识界的进取心、创新、信心、勇气、朝气等都打击不小,一些一流人才外流,是导致中国科学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最大的难关,它使人文学者、科学家丧失了勃勃朝气,连自然科学都没有例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没有解决这个关键问题,也不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制度改革,却指望通过自以为是的量化(等级化)考评、奖勤罚懒的办法来提高中国科技水平,但这却是导致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下降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任何学习过科学的人都能够理解:在科学中引入数学(定量化)是为了得到精确的知识,它的前提当然是要做到定性正确。量化(等级化)考评的前提是:对学者、科学家的论文等工作成果的评价,定性准确。但对科学家、学者的富于创新的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准确评价都很难,因此,学术成果、科学知识的创新是很难进行量化考评的。普通的学者,往往十几年、几十年后才清楚他人的创造的意义、价值,唯有第一流的大师才能够迅速地鉴别、鉴赏第一流的创造,例如伟大的爱因斯坦,只有明可夫斯基、普朗克等人才确实清楚他的三篇论文的意义、价值。在中国,这样的世界第一流大师还没有产生。 在中国缺乏高水平鉴别力的一流大师的情况下,对学者的科研成果的评价连做到定性的准确都很困难或没有做到,那么中国的学术机关,没有对学者、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评价,没有以定性评价为基础,进行定量的量化考评,就只不过是为了量化而量化,把科学研究水平不同、质量不同的论文、专著,当成是质量相同的论文、专著,不管三七二十一,"捡到(核心刊物的)篮子里面都是菜",这就是鼓励滥竽充数。 本人对此量化(等级化)考评制度的思考结果简洁地说就是:以趋利避害的理性经济人为前提,加上两个前提条件:一、每个人总是对自己的研究成果略微高估,对别人的研究成果略微低估,并且能够估计出学术刊物中本专业较低水平论文的水准和编辑、评审对论文的偏好;二、杂志、出版社必定要持续地办,一定要、著作;由于量化考评制度是自动地把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看质量高低,只看作达到此等级杂志的平均水平,由此即可严密推论出:1、理性人的最优策略是尽量多做达到最低要求水平的研究和多发表达到学术刊物最低水平要求的论文,最差的策略是尽量做自己能够做到的最高水平的研究。2、这个制度既是自动认可学术垃圾和学术腐败的制度,也是自动缓慢地降低中国科学技术水平和鉴别力的制度(注意:直接应用于工农业等产业的工程技术方面可能并不一定如此,由于直接运用于各个产业的工程技术实用性强,有可能做到能够根据某项创新的具体应用情况,如增加的效益等进行定量考评,这样的量化考评制度如果做得好,是有可能有利于中国工程技术领域的进步发展的);3、如果学者人数不变的同时,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下降更迅速。如果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不变的同时,学者人数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缓慢上升。当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推行这一政策的结果必定是:中国科学的论文和专著数量有了大增长,质量和总体水平却大幅度下降。就象当年中国的那样,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不是虚报,就是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结果鼓励产生的或逼迫产生的废铜烂铁特别多。因此,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甚至在大学中的工程技术领域中,量化考评制度必须尽快废除。 当然,量化考评制度的优点是简单、经济,因此,在研究很不重要而教学很重要的大专等级的大学甚至很低水平的本科院校,可以实行这样的制度。 中国的大学、研究机构流行的砸铁饭碗的改革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学者们还是端铁饭碗,工作有充分的保障,还会有比较多的优秀学者坚持科技研究质量高于数量,一个创造性成果高于许多重复性、低水平结果这样的常识的。但砸铁饭碗的改革和量化考评制度同时实行,生存或者毁灭(出版或销声匿迹)的压力迫使学者们只能够做低水平的研究,多发表低水平的论文、专著。 量化考评制度对中国科学的危害几乎已经成为共识,但国际互联网和学术杂志上却还有辩护声,认为量化考评当然更加精确,最新的辩护是来自吴志攀(北京大学副校长) ,他在《文科学科制度评价标准的几个问题》[12]中说:"从适合于文科学科管理的方面看,主要是学科成果计量化分析,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计量化才能客观地衡量学科发展,才能与同国际同行进行比较。……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在SCI的数量,采用"工程化"的方法来进行(例如,"千篇SCI论文工程")。从哲学中的数量与质量的辨证关系来看,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本人反复看了多遍,也看不出"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的理由和逻辑,吴志攀在文中没有拿出任何经验的证据,也没有从公认的前提出发做任何论证,就想当然地说了这样一番话。定性的正确是精确量化所必需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怎么可能是"科学"、"精确"的?促进数量的措施,完全可能导致降低论文质量的结果。中国现在的情况正是论文数量多了,科学水平却下降了。当年中国的时期,也是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是虚报,或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这对中国的危害已经是众所周知。本人当时觉得很奇怪,如果这是几百字的短文,只是说一下自己的观点而不作论证,那还正常,但这是几千字的文章,不应该这样。笔者不由得想起钱宁在《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的话:"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但吴志攀文章的后面部分情况还算可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写,或许是不在意地犯了中国文科学者写论文时极其容易犯的错误吧。 中国实施量化考评制度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不得而知。杂志上与国际互联网上的讨论认为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中国科学要与国际接轨。大学教授是铁饭碗,有些人不好好做研究,却在外面兼职挣钱,因此要量化考评;晋升机会有限,教师之间相互评比矛盾大,必须如此。外行领导不懂学术、科学,就搞这样的办法,自己既轻松,又能够表现功绩,等等。 但这样一些(善意的解释)原因与它给中国科学带来的危害相比,这些理由都不重要,那些困难也能够克服。在我看来,量化考评制度之所以实行,是因为有关各方:官方、大部分的研究人员都获得利益的结果,只有中国的科学技术以及富于创造力而又坚持科学研究原则的研究者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国科技的未来受到严重伤害。这个制度让领导者既轻松舒服,又能够用数字表现其领导下的政绩,领导者的上级也一样。而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是在单位领导的手中的。大部分的研究人员,在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的改革的旗号下,几乎快变成一年、两年、三年任期的临时工了,既然无力与这样的考评体系抗争,也不可能与掌握自己聘任、升级、解聘权力的领导相抗争,那就只能够适应现实环境,多研究、多写、多发表低水平的研究,靠扎扎实实地做自己的研究完成不了任务,就聪明巧妙地进行自我复制。水平低下的人就笨拙地抄袭,反正中国任何的大学生一进入大学都至少要受到抄来抄去的政治教科书的抄袭教育,这样一个量化考评制度又是自动承认这一切的制度,就进一步地奖励、鼓励了这一切。 结果,目的是提高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量化考评制度就导致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从赵平波的《院士的道德堕落与中国的学术腐败--从学术打假谈起》[13]一文来看,赵平波认为"……把学术研究等同于制造产品,既有数量要求,也有"质量"要求,全国一级刊物以上,最好是国际SCI收录。这种"学术产业化"的要求不逼着人搞学术腐败,那才叫奇怪。"还有,科技界流行的、国家的科技投入很大一部分所流入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设立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容易获得研究经费,……更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评奖,"……"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中国的学术腐败更严重地表现在"大钱不评"。院士等学术精英们拿了大钱,无人能评,也是无人敢评的"大项目",……具体生产出来的"成果"却是没有研究经验者的研究生或们的伪劣之作。"赵平波还详细讲述了它对中国研究生培养和对知识分子人格的巨大危害。当然,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下降必定会进一步降低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他的最后的某个结论本人并不赞成:"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们是各个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显然,他们对中国科技竞争力的下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认为,中国的院士至少要免去一半,才能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 本人不赞成赵平波的最后的一个结论,也不赞成在网络上见到过的一篇《如何防范科学家欺骗政府》(记忆里是在北大三角地看到)的观点,原因在于:本文贯穿始终的阐述,一直在说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至今还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带来的恶果,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方面中国还未能够建立保护学术自由的一整套制度。中国仍然是官员的权力凌驾于科学研究标准之上。惟有中国大陆才出现得了这样的事情:一个官员,就凭着他是学校的领导,就能够说:我们这些搞行政工作的人非常重要,我们也是教授,不但是教授,而且是教授的教授[14]。这样的混帐话语,在中国的香港、台湾都是不可能出现的,更不用说在美国、欧洲。本人刚看到这样的话时,第一个反应是勃然大怒,而仔细思考后发现,他有意无意地说出了中国科学技术管理体制的真相,说的是真话。中国的学术管理体制就是这样混帐、弱智的管理体制。 张五常在《衡量学术的困难》[15]中说:"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学作助理教授,问大教授D. Gale Johnson关于升级的衡量准则。……到最后,我问:「那由谁决定呀?答曰:「我们这些正教授。但通常佛利民等大师怎样说,不会有人反对。" 佛利民即弗里德曼,是经济学大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确实,大师们是教授的教授,也有其它的资料表明:在科技发达的西方,如美国、德国等高水平的研究性大学,是由大师们决定学者的升级、聘用等的。而在中国,众所周知,这是由主管学术机构的官员们决定的或者是由官员们所决定的学术委员会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官员确实拥有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拥有的学术权力,从学术权力上说,他们确实是教授的教授。但中国的官员们能够承担好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承担的学术职责吗?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能够做到自己所做的研究在全世界处于领先的第一流甚至超一流的水平,并且能够凭着自己的科学鉴别力选拔同样富于创造性、能够接替自己的优秀人才。但谁都知道,中国的官员们根本承担不好、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因此,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要追究责任,首先就应该追究拥有最大的学术权力的官员们的责任。但要追究官员的责任,他们会觉得非常冤枉,因为他们的不应该拥有的学术权力,是中国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体制导致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官员们根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必须归学者。因此中国的官员们,真正必须进行的改革是向西方学习,把学术权力归还学者。 在中国较为普遍的选拔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担任学术机构的长官的办法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学术大师担任官员后必定缺乏时间与精力进行学术研究,就会逐步离开研究的前沿,不再富于创造性;再者,以前是富于创造性的,不一定一直会如此;现代科学已经发展到了专业繁多的境地,几乎没有人能够同时精通多个领域的研究,一个领域的专家对同学科的另一个领域可能只有普通的了解是很正常的。这样,又会使他们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从学术权力的来源来说,中国这个办法,学术权力来源于政治权力的授予,最后的决定权还是来源于政治权力,因此还是不好的办法。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所拥有的学术权力来源于在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学术权威,韩水法在《谁想要世界一流大学?》[16]中较详细地介绍了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教授职位固定而且开放,教授(教师)自治,民主自治,不留本校生等等。特别谈到了:聘用或不聘用某一人选的决定权掌握在所在系所(院)的全体教授(师)手中。另外有人介绍,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的获得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有足够的创新与水平,都能够获得。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在教授们珍惜自己的学术机构的声誉的前提下,每个教授的学术权力平等,都是一票,在重大的事项如聘用人员、人员升级,就要对其专业成果进行民主讨论,学术大师、科学大师就会凭着非凡的创造和高水平的科学鉴别力,进行高水平的评价、鉴别,建立或进一步地增强学术权威。至于同学科非本专业的大多数教授,虽然不能够精深掌握被讨论的成果的专业知识,但还是能够基本理解那些知识与大师的评价,最起码能够理解大师以及其他人的评价,并清楚作出这些评价的理由是否成立。这样,大多数教授的投票是受学术大师影响的,学术大师的学术权威就正常地转变成了学术权力。而且,一个大师、教授,如果不再进行研究,不再有创造性成果产生,学术威望、说话的分量就会下降。 在这样的一个制度环境下,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就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了,学者们的最优策略是做力所能及的最高水平的研究,做创造性的研究,谁还会拼命制造学术垃圾?困扰中国科学技术的大问题:有数量、低质量甚至没质量就得到了解决,被一些人所提到的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几个原因:缺乏同行评议,缺乏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缺少学术共同体,缺乏学术自由(至少制度保障缺乏)等,就在关键的制度上得到了解决(如果仔细分析这四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中国的科学技术就会逐步进步。 一种制度、体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提供激励和约束,决定人们取得什么种类的技能和知识、采取何种行为以获得最大的报酬,决定被淘汰的行为、知识、技能和想法。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强制个人和组织适应并重新学习的机制,能够使得整个社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制度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奖惩,人们执行制度时最重要的是人事方面的:聘任、升级、奖励、惩罚直至解聘,人事权力也是对事业影响最重要的权力。 所以,中国的学术浮躁与学术腐败盛行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大退步,是政治权力紧紧抓住对中国科学技术至关重要的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不放手的必然恶果。而且,中国的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制度保障也导致很难对学者未良好承担学术责任提出良好的职责要求和道德评判。 决定中国科学发展的制度必须采取西方早已实行,而且非常行之有效的那一套办法。 本人偶然在新语丝网站上看过一篇文章,介绍美国的人文学科杂志中评论和书评很多,占大约五分之二。本人认为:这是美国科学研究标准水平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科学杂志如果能够这样做的话,有许多客观、高水平的学术评议的话,确实能够全面提高中国科学的科学研究标准和鉴别力,但这要求出版自由为前提,美国有,中国却没有。 中国目前能够看到的学术评议,不外乎三大类:说好话的,不痛不痒的,具有杀伤力的学术批判,却非常缺乏由高水平的人士所作的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因为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基本上只会是高水平的学者对高水平的学者进行学术批评,虽然这样确实能够逐步提高中国科学水平,但他们愿意这样做吗?在没有出版自由的环境里,别人出版论文、专著很难,说真话也拘束,不能够畅所欲言,编辑、评审也要对一些文字进行斧正。这样的一种情况,谁的日子都艰难,高水平的学者恐怕不愿意做什么学术批评,给其他的处于困难中的高水平学者添乱。 依靠科学家的个人努力和夹缝中的机会能够偶然获得世界一流的成果,但绝不可能出现一大批世界一流的成果。还是老老实实地把科学的基础打好吧。 中国何时才能产生一大批杰出的创造性人物和创造性成果?希望本文对此能够有所裨益。 真正的学术自由,彻底否定、认真反思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和反右运动,而不是破坏科学的基础和发展,打"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棍子; 中国科学需要学术自由、出版自由、民主,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政治权力高于科学研究的遗毒必须肃清,不能够由政治权力决定科学研究标准,必须由学者自己决定、重建科学研究标准,重视创新,科学才能够得到发展。大学要以教授为主,教授治校,民主治校。 进行理论创造立足于经验基础,注重严密推理并得到日后可以被实验验证的预见,而不是堆砌新名词、使用不严密甚至虚假的学术词语哗众取宠; 进行实验研究时重视理论推理和注重全面、系统的实验,而不仅仅是注重可重复性以及得到一个实验发现甚至仅仅重复外国的实验就满足; 有了这些,或许中华的科技就能够在更高的科学研究标准上发展。 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要靠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科学研究论文:试析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创新哲学 论文 关键词: 科学 研究 创新 哲学 特征 论文摘要:本文界定了具有创新性科学研究的概念;揭示了人们在从事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过程所出现的一些重要特征,并分析了出现这些特征的内在本质;剖析了影响创新性研究的主要因素;提出了促进创新性研究得以成功的主要手段。 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即使是研究者做了许多重复性或模仿性的工作,但只要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提出了与众不同并具有独创性的新观念或新见解,这也是创新性研究。当然,一项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其研究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它是一个多元和多维的非线性复杂系统。这种系统的运行既有其内在的 规律 性也有其外在的影响因素和进化的条件,它们将通过过程的特征所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科学研究中的创新哲学。通晓这一道理将会极大地促进创新性研究的成功。创新性科学研究过程的特征何一项创新性科学研究过程在不同的阶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透过这些特征认识其本质,将有助于研究者发现和应用更有效、更简便的研究技术和方法。 (1)偶然性与必然性谈起创新性研究问题,我们会想起几则故事:①当查尔斯·古德伊尔不小心把天然橡胶倾洒到厨房的火炉上时,他发现了橡胶的硫化方法;②威尔海姆·伦琴在一次做阴极管实验时,无意将一把钥匙和一卷未曝光的胶卷放在一个阴极管上,当他的助手把胶卷冲洗后,胶卷上显示出钥匙的轮廓。由此,伦琴发现了x射线;③有一天早晨,梅斯卡涅一醒来时,一部《卡瓦尔莱里亚·拉斯蒂卡纳》 音乐 作品的构思已经全部完成,几天内就把它写了出来;等等。听了这些故事之后,人们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个概念:一个新的科学发现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这种巧合通常是由上帝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这个机会,只要灵感一到就成了。其实不然,因为这些故事都没有强调人们在产生灵感闪光之前却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例如:古德伊尔在发现橡胶硫化方法之前曾长期从事橡胶研究工作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正因为如此,才使他具有识别现象的能力和发现橡胶硫化方法的机会;同样,伦琴在发现x射线之前也曾长期从事物 理学 方面的研究工作,否则他不可能因此发现x射线;此外,很多人并不知道,梅斯卡涅在完成他的音乐作品之前全家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而他却一首接一首地创作着在别人看来完全单调乏味的音乐。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人类大量的有关创造性活动后会发现:大凡具有创见性头脑并能够做出创造性工作的人,当他在按照任何有效方式重新组织或扩充人类智慧之前必须对自己所从事活动的领域具有超越常人的了解,对需要做的事情有强烈的意识并具有出色的表达才能和恰当的实现手段。例如,对于一名经理人员来说,当他在做出创新性的决策之前必须通晓问题的实质、 历史 、重要性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否则,决策将会脱离实际;如果这名经理长期以来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诊断,那么他对该问题已经是非常熟悉了;如果他对该问题只是刚刚开始接触,那么他必须先熟悉问题的全面背景才有可能做出符合实际的创新性决策。综上所述,表明在探索性的研究中偶然性的发现其背后存在着必然性。 (2)审思人类从事创新性研究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和方式:①设计并制造一种新产品,然后将它很好地应用于实践;②改进现有的工作方法,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大凡能够提出新观念的发明家们都十分注重对研究方法的选择;③冷静、慎重地思考问题,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④到实验室去做实验,全面观察事物的现象,深人了解事物的变化规律,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⑤了解某种偶然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掌握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的联系。尽管这些方法并非是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所应遵循的必然途径,但是它无疑是创新性研究中分析问题、确立关系与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因为实践告诉我们:不管什么人,如果他仅仅拥有知识,但不善于思考和应用,却不可能产生创造性思想和创造性成果。 (3)潜化在科学研究中,有时会使研究者的思维停滞或是陷于迷茫。这时应该停下来放松一下思想,暂时停止有意识和有目的的研究,忘掉受挫的无效劳动。这种让下意识来起作用的办法是实现创新性研究的一个重要措施。 虽然有时候在研究工作中很快就会产生新的创新灵感,但并非所有情况都是如此。有时候尽管我们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和艰苦的思考,但仍然没有发现一个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这时候如果强迫自己继续思考下去,可能只会增加思考的混乱,这种僵局是研究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事。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不仿把问题暂时放到一边,或去钓鱼,或去看戏,或到花园里拔草,或去散步,或去听音乐,或去做任何能够放松脑子的事情,不要过度沉溺于一个问题而不能自拔。如果我们这样做脑子会清醒一些,那么也许就在这时我们脑子里会进发出创新性火花。例如,法拉第为了探索磁和电之间的关系,孜孜不倦地进行了10年的实验却仍未找到答案,然后他不得不去休假。然而,当他重返实验室时几乎毫不费力地发现了电和磁之间的关系。拉普拉斯曾经说过:“我常注意到把某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搁置几天不去想它,当我再拣起它重新进行考虑时,它竟变得极其容易。”这些事实告诉我们:科学研究中具有“潜化”之理。我本人有时试着这样做,效果的确不错。 (4)突现在科学研究中有关豁然开朗的例子很多。据说,蒸汽机冷凝器的发明是詹姆斯·瓦特在某个星期天下午散步的时候想出来的;倒正弦函数的重大意义是大数学家亨利·波因卡烈在他一天下午登上一辆公共汽车的时候突然悟出来的;一家在制造公司的董事长声称一项他为 企业 合并的筹资计划是他在刮胡子的时候想出来的。这些故事说明,有时候一个人智慧的闪光并非都发生在有意识地去思考某一问题之时。 说来奇怪,往往非常简单的主意就是事先没有想到,一旦当别人提出来之后,我们却恍然大悟。其实这就是一种创新经验,因为一种新的有价值的观念就此产生了。我们往往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当一种下意识在我们的脑子里一闪现,便立即在大脑中存储起来,同时以惊人的速度被我们所认识。此时,大脑活动的速度不亚于一台 计算 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大脑的存储器中所贮存的观念远远超过今天任何一台计算机的容量。如果在下意识状态中,理性思考的约束一旦松懈就可能产生无数新的组合和新的观念。我们称这种奇怪的现象为“突现”。不知为什么,“突现”一旦出现,所有杂乱和无用的观念就被筛除,那些有序和有用的观念就会形成。这种现象就好像大脑中有一种过滤器,在下意识中它只允许合理的观念上升到意识水平,也好像下意识所展示的是一种完备的程序,它不仅仅是新观念的萌芽,而且能够识别和选择一组可以彼此配合进而成为一个可行计划的观念。 在这里,我们只是强调下意识是创造性思考的过程和特征,也许将来科学能够证明关于下意识的推测可能是一种幼稚的幻想。在科学研究中,每当一种新观念产生时,我们必须具有一种能够识别它是否有价值的能力。经验表明,一种有价值的观念有可能被忽略,我们必须设法提出具有创新思维的方法来尽量避免这一点,从而使“突现”在创造性研究中发挥巨大作用。 (5)验证新观念并非完美无缺,它好比一个新生婴儿,刚出生时你会觉得他很奇妙,当你把他领到现实世界中去的时候却并非如此。新观念也好比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当它刚出现时的确很新鲜,但时间一久就会发现它有不少缺点,它是否真正有用必须通过实践检验才能证明。科学家需要把他的发明放到实验室去测定是否有用;作曲家需要把他脑子里的旋律谱写成乐章去演奏,并证明它听起来是否悦耳;企业家需要把他新的经营观念放到企业管理和市场中去检验; 政治 家需要把他的政策投放社会,并证明它听起来是否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等等。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使一种新的观念适用于问题的实际情况。但是往往客观无情的实际检验揭示出某种观念的雏形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在创新性研究过程中,我们就是在寻找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其中可能有一部分工作是把原始思想形成具体的建议,以供进一步研究。但是,进一步验证或完善原始见解并非一定要把它形成一份完整的行动计划,而是需要在以后的实验或应用中进一步验证,因为迷人的空想并非一定是创造性的东西。 2创新性研究的障碍 虽然心理学家们没有发现一种可靠的方法能够使人产生灵感,但是他们却找到了许多能够阻碍创新性思维的障碍物。如果我们能够排除这些障碍物,那么就可能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创造性成果。 (1)文化障碍大千世界,绝大多数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追逐社会潮流并谋求时尚的生活方式和态度,那种穿着小丑的马裤或光着脚去办公室上班的人毕竟是罕见的。这种从众的意愿和压力对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有着极大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多年来个人消费项目的信贷曾被限制用于转卖价值大于债务的生活资料的购买。按照谨慎的清教徒传统,美国人对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购置如珠宝一类的任何奢侈品总是侧目视之,很多人认为任意扩大信贷对道德的堕落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又如,在 遵循旧习惯是知觉障碍的另一个例子很多,如:制造第一批汽车的人们习惯于按马车的原理进行思考,因此他们最初很 自然 地便设计了一辆“无马马车”,仅仅是以发动机来取代马匹;造成知觉障碍的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愿意采取“非此即彼”的两端论法。又如,当某工厂制造部门的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工厂的生产能力已达到极限时,总经理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在“吸引外来投资再建一个分厂”和“放弃进一步生产计划”两个方案中进行选择。其实还有:第三种方案,把一些工作分包出去;第四种方案:采取“先卖后租”的办法,公司先把老厂和新厂卖给某投资人,然后再长期租用它们。但总经理就是没有考虑后两个方案。实际上公司后来就是在别人的建议下实施了第四个方案。诸如此类的例子说明,造成知觉障碍的根本原因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愿意采取“非此即彼”的两端论法。 3促进创新性研究的手段 (1)善于发现意外东西有时候,当我们正在探索一种用于解决某一问题的好办法时,突然受到另一种完全不相干问题的启示。例如,在很长时期内,细菌学家都把霉菌单纯看作是一种破坏纯培养液的物质,因为霉菌杀死了培养液内所有的细菌,以致研究人员不得不把它们扔掉,而从头开始研究。但是,就在某一天,亚历山大·弗莱明忽然想到也许这种破坏培养液的东西可以用来作为一种杀菌药,于是便把它作为一种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以致发明了青霉素。当然,在药品提纯和试制方面的大量工作是以后完成的,但最初的灵感是出自对丢弃霉菌的先入之见;再如,埃尔顿·梅奥在西部电气公司进行著名的霍桑实验时,他和他的助手们试图测定工作环境与工人生产能力之间是否有关系,于是,他们在某些工人群体中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光线、噪音和其他工作条件,甚至有时故意造成工作条件的恶化,其结果对工人的工作态度和生产能力几乎没有影响。然而,意料之外的重要发现是,工人之间的社交关系以及工人与管理部门的合作意愿却是影响工人工作态度和生产能力的重要因素。在实验中他们发现,在某些工人群体中,产量的多少与工人的合作态度以及工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有着紧密联系。正是梅奥的霍桑实验为20世纪70年代 工业 心 理学 理论的重大突破奠定了基础。 其实,在许多管理领域都具有表现悟性的机会。例如,一位从事 会计 预算和控制工作的管理者发现,如果一家公司缺乏有条理的公司组织是不可能为其编制出好的预算方案,而必须有清晰的有关公司目标和政策的说明书才能作出有意义的预算方案。也正是这种偶然的悟性使这位管理者后来创立了世界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由于这种意外发现是出于偶然的悟性,是不可预测的,因此没有一家 企业 敢于把自身的不断 发展 寄托在这种悟性上。但是,它确实是很有用的。明智的管理者必须对这类不期而遇的悟性时刻给予密切关注,同时也应该在自己具有较明确方针的活动中热情地接待这些不速之客。 (2)举行振脑会议当大家在议论某个问题的时候,一个人首先提出一个不寻常的方案,另一个人很快又想出了另一个主意,大家正在热烈地议论这些建议时第三者又提出一个可能是荒唐可笑但能部分改进前面建议的想法。通过这样的讨论可能会产生不是哪一个成员所能单独想出来的巧妙方案。所谓“振脑法”就是利用群体相互作用的许多特点从而产生创造性方案。 当我们正在寻求一种具有独创性的方法来解决某个问题时,应该把它交给群众,让他们尽量把所能想到的方案都提出来,欢迎他们各抒已见,主意越多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科学 家、工程师和管理者们都应该把这种方法用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如何探索一种用于自动清洁摩天大楼外墙玻璃的方法;如何设计一种新的汽车制动器;如何防范委托中的信用风险;等等。一个短短的振脑会议可能会产生许多项建议,大多数可能不切实际,甚至有一些建议是老生常谈,但有少数意见可能值得认真考虑。 当问题的性质简单而又具体时,振脑法的效用可能最大。如果涉及面太广、问题结构复杂以及时间耗费太多,则振脑法就不那么有效了。许多管理者都感到虽然振脑会议不是每次都能激发出非常有用的建议,但会议的刺激作用对今后工作会具有深远影响。这种刺激作用有助于人们脱离墨守成规的思维习惯,并推动他们以新的看法对待自己所有的活动。 (3)营造随意的气氛在开发创造力方面,最主要的是营造一种随意的气氛。大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不要急于对各种观念和意见进行评价,更不要说“这不行”这类的话,谁也不要害怕自己所提出的意见会被大家否定。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对各种意见不要进行判断和分析,而是把它放到最后再做,因为这是充分符合心理学的。由于各种社会文化障碍很容易使人们附和传统观念,因而如果有人提出一个新奇的建议就会受人嘲笑,新的观念就会受到抑制。在这样一种气氛中,一个人将会仔细地思考他的各种想法,如果没有确实把握他就不敢提出来。因此,必须设法消除这些社会文化障碍。 随意的气氛有助于新观念的产生,新观念的产生有助于创新活动的成功。因为在一种随意的气氛中:①人们能够自由地表达思想,不太顾忌以往传统观念,或与集体规范是否一致,或与领导的观点是否有分歧;②谁愿意试试新花样都会受到主管和同事的积极鼓励;③相互间都很尊重他人的个性和独创性。 (4)取长补短就某个人而言,都可能有束缚自己思路的某种感知性障碍或其他障碍。但在一个群体中,一个成员可以接受另一个成员的观念,以此补充或变化自己的观念,如果另外一个人再提出一个新点子,新主意就会层出不穷。有时候这种开发新观念的方式远比那种死守着自己的方式秘而不宣,准备一鸣惊人的“吃独食”的方式要好得多,因为创新观念需要广泛地取长补短,单独一个人很难产生既新颖又实用的新观念,即使是自由交换意见也只有当参与者对总目标的关心超过对个人荣誉的关心时才能顺利进行。因而,为获得取长补短的全部好处,我们要有协作精神和对总目标的献身精神。 结束语 创造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源泉与动力,创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笔者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和实践草撰了此文,试图以其中的一些体会和观点与大家共勉,以便在科学研究中大胆探索,不怕挫折,坚持创新,促进发展。 科学研究论文:浅谈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影响 摘要:经验主义是近现代科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基础,正确理解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和人类认识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经验主义在哲学及科学史中的发展历程,在揭示其内涵的同时不断将内在矛盾和问题呈现出来,以便人类能正确认识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性质以及产生的正负面影响,从而更好的为科学研究服务。 关键词:经验主义;原则;科学研究 经验主义被认为是实证科学基础,它主要包括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感觉优先原则强调感官经验是一切认知活动的起点,拥有对认知活动、经验和理论的科学资格的裁判权;客观性的经验作为实证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是通过严格筛选及加工后获得的;经验证实原则是根据实验对理论的真理性的判定原则,由此对整个科学研究定性。正是如此,科学家们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曾一度将经验主义当成从事研究的“神兵利器”,虽然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的历史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纵观科学技术史,经验主义带有不可遮掩的片面性,给科学研究带来了重重阴霾,阻滞了科学研究的进程。 一、经验主义在科学史中的发展 1.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发生、发展 在欧洲科学技术史和哲学史上一直交织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斗争,它们就认识的来源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进而成为欧洲哲学史上两个基本的认识论派别。在科学研究未形成前,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思想倾向自古就有了,认识论一开始就包含着矛盾,它是经验的与超验的矛盾复合体。在古希腊早期,哲人们已经表现出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倾向。随着哲学的发展,这两种倾向的对立便逐渐展开,赫拉克利特的经验主义色彩比较突出,毕达哥拉斯派的理性主义色彩比较突出,从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开始产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直接对立。亚里士多德等人虽看到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各自的片面性,但也未能克服这种片面性,最终表现为亚里士多德在二者之间的摇摆不定。到了欧洲中世纪,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在经院哲学中以唯名论和实在论的形式继续存在。从近代的自然科学发展来说,力学、数学和天文学较其他学科发达,这就使得人们在用科学和理性认识世界时,必须付诸于当时的自然科学。不过当时人们并没有把经验和理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认识论。一部分人注重力学的实验和经验归纳法,并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经验主义;另一部分人则注重数学的理性演绎法并也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理性主义。根据当时资产阶级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以及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状况,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作为认识论上的两种比较典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展开论争。他们在对认识论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同时,也暴露出自身严重的局限性。可以说16—18世纪是欧洲哲学史上一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促进的矛盾发展史。正是这两个认识论派别的哲学论争,也相应引发了科学研究中的认识论以及方法论的斡旋,从这个层面来说,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争也是科学研究史上思维与方法论的斗争。厘清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史的脉络,有利于提升自然科学研究的思维能力。 2.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伸缩 经验主义强调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以及感觉优先原则。在培根那,经验论仅是一个认识论原则,它的意义在于确立不同于神学知识的科学知识的来源。宗教知识来自于天启,而科学知识则来自于人的感官经验。起初人们只是要求一个科学知识应该有其经验来源,后来这个要求就演变为判定一个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标准,即如果一个命题没有相应的经验背景支持,那么它就不能算是一个科学理论。到了洛克的时代,人们开始用科学知识来解释宗教知识。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经验论逐渐成为解释人类知识来源的唯一理论,“经验”也仅指人通过感官获得的经验。比如一个人说“看到”上帝或“感到”上帝就在他身边等相关经验,是不能被科学家承认的。科学会判定类似经验是人类感觉器官的异常活动的表征或是观念的非科学的排列组合而否定其合法性。在这种认识论原则下,上帝、灵魂这类东西就渐渐地丧失了实体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验论逐渐越过自己的疆域,获得判定存在者是否存在的特权。也就是说,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中作用与职能均悄然发生了变化,一些非经验的素材将不能被其认可、真正的科学知识被拒之门外,阻碍了人类探索与认识自然的进程。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判定的是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资格问题,而不涉及是真假问题。但在现实研究中,经验主义却往往能根据经验给与那些理论以真假判断,扩大了经验主义的适用范围。且论按照经验论原则,凡是没有感官经验基础或来源的理论都不能认作是科学理论,故而在这里“科学”一词也不能称的上是真正称得科学上的正确或真理,而只能指一种归属性,隶属实证科学范畴之内的理论。 (2)就事物的存在性来说,经验主义原本并不具有直接判定事物存在与否的能力,一个事物是否存在和人们对它们是否有感觉是不能等同的,却在研究中或是生活中具备了这种“神力”,它对事物存在性的判定资格源于人们凭着个人经验主义或者大众认可的日常的朴素经验对其的误用。但抽象的反对并不能阻止人们日常思维中的“惯性错误”,人们在无意识中,依然很自然地用经验之有无来判断事物之是否存在,听到“这个那个不存在”之类的武断判断。所有这类断言都是与科学精神是不相称的。通俗点说,经验主义者只有断定某物存在的能力,而不具备断定某物不存在的能力。 (3)经验主义中的原则作为一个理论判定原则实质上是个程序原则,它重点关注的是认识事物的方式、程序,只有通过特定认知路径获得的经验、理论才能被承认,这无疑是抹杀了其他非经验等路径获取知识的可能性,哄抬了经验主义在获取真理中的作用。这也就是所说的感觉优先原则:即只有经过感官经验确认的事物才能被接受为客观的存在,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对象;它要求感官经验在认识过程中或科学理论建构过程中具有绝对的否决权,甚至一个理论或一组经验如果没有得到其他人的感官的确认,它也不能成为“科学理论”加工的材料,进入科学领域。所以,感觉优先原则是个程序性的资格认定原则,仅仅针对一个知识产生的来源、路径进行判断。这就是经验主义影响下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必要组成。正是由于经验主义酿成的恶果,才有了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复杂坎坷的命运,导致中医的科学地位至今不能被完全承认的悲凉局面。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膨胀,指定特制的科学路径,导致“只手遮天”的科学结果,其实已经悄然违背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初衷。 二、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种种责难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强调经验的绝对“客观性” 以感觉优先原则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并不盲从直接的感性经验,它对“经验”有着特殊的要求,即必须是客观的绝对的经验。所谓客观的经验就是“可公共感知的”的普遍经验。 (1)在科学材料的对象选择上,经验主义设置外在的壁垒,对其加以筛选。“可公共感知性”是指某一经验必须是所有的人都可能感知到的,它强调的是“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即如果某经验是某人用身体感官直接感知的,那么它必须是其他人用感官也同样能够直接感知的。否则,该经验就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材料。如神话中的牛鬼蛇神的经验历来都属于个别人的经验,是不可公共感知的,是非普遍的,所以,它不能被科学承认为合法的研究材料,不能进入科学领域。即所谓的“可公共感知的”,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材料。只有这样的经验才能满足实证科学研究所要求的“可重复性”要求,并且成为最受实证科学欢迎的加工材料。这就是在实证科学中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中材料的外围限制。事实上一些“非可公共感知性”的事物依然可以成为科学青睐的对象,只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已。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在科学材料的处理程序上,经验主义强行添置复杂筛选工序,对其进行取舍。经验主义认为一个具有普遍感知性的经验虽然获得进入科学领域的资格,但由于经验的相对性,它还必须被进一步处理,把和主体有关的因素都过滤之后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必须依托具体主体的感官、凭借一定的感觉方式、依赖于主体的感觉能力。我们知道人的经验受人的身体和感官的状态、心理状态、观察视角等多种个体因素的影响,它导致人的经验具有“可变性”。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物体的感觉会是变化不一的。如何使参差不齐的具体经验达到齐一、使之能够相互交流、相会认可从而成为科学研究的“客观”材料呢?人们采取的方法主要通过对经验的非主体化或外在化处理实现的。通过设立一个外在于所有人的衡量尺度,比如人们用气压计来衡量对象或环境的气压大小,而不再使用和人体感觉有关的压抑和舒张这类主体性较强的概念。这种经验就不再是传统意义的经验,而演化成一组数据。这样的数据既摆脱了具体个体,又可以在不同的参照系之间换算。这样的“数据”才是真正客观的经验。相关仪器以及参照系的发明成了科学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和成果。这正是经验主义对科学探究中科研工序的第二层限制。数据固然重要,固然客观理性,但理性的处理与非理性的遐想,也是伟大的科学发现必不可少的。 (3)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对科学或是经验主体的特殊处理。忽视特殊群体(如极少数感觉特别敏感的人、感觉特别迟钝的人)所获得的别人或非感官性感知能力获得的经验,假设人的感知能力相同,经验的来源、渠道相同。这实质上是把普通人的感官能力作为衡量一切人的感官能力的尺度。这样主体之间的差别以及个体的特殊性被抹平了。这也使主体的因素被从经验中抽出,从而也使经验成为 “与主观主体无关的”成分。这是经验主义对经验主体第三层限制。所以,在近现代科学和哲学的主体必然是以普通人为基准的抽象的人,人们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仅仅像一符号,经验的主体因素被彻底抽象掉了。实证科学中盛行的经验主义通过对科学和经验主体的限制,使普通经验论上升为科学经验论:实证科学所研究的经验是可公共感知的、与任何主观因素无关的被抽象的数据及符号。看似客观,却在无形中丢失了“被遗忘的角落”中的科学以及科研中关于人自身的意义。 2.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中诸原则的冲突与紊乱 作为一个判定原则,感觉优先原则不同于经验证实原则。经验证实原则是对理论或命题真理性的判定,并由此对整个研究的科学性做出判定;而感觉优先原则是对认识对象或认识材料的“科学”合法性或资格的判定,而不是“真理性”。在严格的经验证实原则下,一个理论如果它本身或其推论能够在实践或实验中获得经验证实,那么就可以确认它为科学研究,而不是伪科学等。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不是建立在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基础上的,他的“理想实验”是公然对感觉优先原则的否定。按照感觉优先原则它必然不能被科学所承认,因此它曾四处碰壁。随着现代科学提供相对论所使用的概念、公式的科学运用,以及后来相对论在各个领域实践的成功,它才慢慢得到学术界的普遍地接受。如果说人们基于感觉优先原则不能承认,人们却基于经验证实原则给予承认,相对论就只有在科学门外徘徊的份儿了。因此,经验证实原则和感觉优先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冲突与紊乱,影响科学研究中的定性和判断。 总之,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是科学经验主义,它表现为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实质上是要求作为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因“可公共感知的”而成为科学的材料。感觉优先原则具有对科学研究材料和理论“科学合法性”的资格认证权时,不能认证其真理性,是程序认证,当遇到“非可公共感知的”类的材料或是客观性经验时,难免会出现混乱;当遇到感觉原则自身无法认可而又被经验证实原则结果认证为具有真理性的科学研究成果时候,这两种认证方式以及这三个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一些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几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与紊乱,人们至今也没有找到协调几者冲突的最佳方法。这不能不说是经验主义在实证科学运用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的批判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反对的经验批判主义,是以唯心地曲解“经验”这一概念为基础的。经验批判主义者把经验理解为与客实在无关的人类体验、人类感觉的总和,他们断言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世界的要素”或“经验要素”,每个物体都是“要素的复合”。马赫主义在现代资产阶级哲学中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经验主义,没有意识到即使是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然科学并不全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它迄今具有的不可靠性、可错性、局限性、片面性等缺陷,主要是经验主义的过错。自然科学的重担不能只让理性来背负,作为“大胆假设”,非理性也经常起到重要作用。新中国建立后 ,一无所有的旧中国,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获得辉煌的科学成果。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中国科学研究中,旧的经验主义始终笼罩着科学精英,束缚着他们的思想,阻碍着重大理论的构成的现状。事实上,科学史上但凡卓越的发明家和科学家都离不开对经验主义、权威主义和教条主义等的强烈对抗。特别是对经验主义 ,恩格斯早在19 世纪就进行了严厉批判。观察、实验若没有正确的思想指导 ,非但不能获得科学真理 ,甚至会使科学家对经验的盲目崇拜,误入感性知觉的歧途,最终走向真理的反面。然而迄今在科学研究中 ,许多科学家依然一味地信奉经验归纳 ,较少注重各种非理性方法的应用。其实早自本世纪初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之后 ,研究中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方法就开始受到抨击。英国的罗素把一些科学家好比自作聪明的“火鸡”,仅凭经验归纳,常得出荒谬透顶的结论。库恩认为科学主要来自科学家的灵感和顿悟;而费耶阿本德则径直走向非理性和认识论上的无政府主义,使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越来越没有立足之地。由此在科学研究中一些典型的非常规的方法和思想势如破竹般地流行起来,并直接对传统的经验主义针锋相对。 传统经验归纳的给科学研究设置的重重障碍。科学史上 ,从培根起 ,直到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都认为科学理论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先是通过科学实验获取经验事实,后对经验材料进行分析、筛选和分类 ,进而对筛选材料进行逐级的抽象和综合 ,直至得出一般的科学理论。而所有这些认识都不能超越经验范围,经验成了人类认识的惟一来源和界限。这种经验归纳方法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受到波普尔以及历史主义学派彻底否定。特别是费耶阿本德直接把批判矛头指向科学哲学中影响最大的逻辑实证主义,认为正是在这里存在最严重的经验主义。在他看来,认识史上没有一成不变的知觉和事实,即对着同一幅图像,由于不同的理论背景、文化经历也会产生不同的知觉印象和经验事实。如古希腊的“地心说”事实,到近代就发生根本变化,同一“感官印象”变成完全相反的“日心说”事实。所以科学家的劳动都是作为一种在复杂社会和物质条件下的决心和行为的结果而变化着的。因此必须去除那些僵死的、无所不包的原则、术语、概念及解释。对于那些与旧的知觉、事实相对立的新的知觉、事实 ,必须采用新的术语、概念和范式。人们正是用广阔开放的感官和丰富旺盛的智力探索世界,且取得了令人惊异的发现。费耶阿本德因此极力主张“怎么都行”的多元方法论,旨在摧毁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敦促人们锐意创新和采纳生动活泼的思维方法。 经验主义推崇的经验的、固定的科学研究范式定位亟待变通。历史主义学派否定科学的经验性,企图用格式塔心理学和集体心理主义完全取代科学实在论。在库恩看来,科学家认识的世界内容是由科学家的共同信念所约定。既然范式的改变,不表明是人们对同一世界认识的加深,而仅是科学家心理信念的波动,新旧范式之间也没有通约和比较的必要了。美国科学哲学家范•弗拉森也从建构论的角度,否定了经验知识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认为科学实在论对理论术语所作的形而上学诠释,并不能保证构成的科学理论就是对实在世界的真实描述。好的理论不一定为真,经验的真实性并不是衡量真理的标准;科学的证实也只是限于经验,不能说明经验之外的问题。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人们总是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概念框架的‘透镜’来了解自然。这些概念框架以及嵌在框架之内的语言 ,可能给我们所认识的事物染上一种不可避免的‘色彩’”。经验的、固定的科学范式也失去了它亘古不变的重大作用,对它的定位亟待调整与变通。 四、小结 因此 ,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经验主义并非是追求真理、探究科学的唯一形式,不能仅立足于感性经验来否定某项发明创造或假说。在研究中,切忌因经验主义就错失一项重大的科学发现。经验的不可靠性,早就给人类早早的上了一课。在一个由人为设置的理想世界里,人们可以将某个在探索科学奥秘时,也只能从尊重自然界本身开始,而决非人类的智力所能够完全办到的。科学具有可错性,即使卓越的科学家在下结论的时候,也不应该武断地下断语。即使在人们自以为已经完全掌控了必然性的时候,要懂得一切必然性和规律性都是在“茫茫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自然科学的揭秘过程,要正视经验主义的存在与内涵,一个完整的科学研究,不仅只需要经验,更需要辩证思维、理性及非理性去综合推敲、把握,也需要那么一些特殊的顿悟和直觉,它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常常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科学研究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方法研究 【摘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其成果评价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分为定性评价方法和定量评价方法。本文比较详尽地列举了上述研究方法的内容以及优缺点,力图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哲学社会科学 成果评价 评价方法 一、引言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标志着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高度重视。因此,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相应的也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大 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评价方法,一类是定量评价方法。 二、定性评价方法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诸多特点使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比较复杂和相对困难,就学科性质来说,最传统的定性评价方法比较适合哲学社会科学。 1、专家评价方法。专家评价法是“一种由科学共同体来做出有关科学真理性评价的制度”。其实质就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学术领域,组织该学术领域学者与该学术领域相关的专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涉及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的活动。 (1)专家评价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应用。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专家评价方法具有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中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设立评审专家库,按学科划分为学科评审组,届时抽取一定量的成员参加会议评审,对同行评议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 (2)专家评价方法的优缺点。传统的专家评价方法有其独特的众多优点:首先,同一学术领域的专家比较了解自身学科的研究现状,能够客观地评价出成果的创新之处;其次,对于无相关文献可供参考的评价对象,可以充分发挥同领域专家的经验智慧开展评价工作,减少或避免了因资料缺乏而带来的局限性、片面性;最后,当评价指标难以量化时,专家评价就显示出了它独特的优越性。 但不可否认专家评价法也存在着自身局限性:首先,马太效应不可避免,专家的名望在增加参与专家评议的机会的同时,也引发由机会不均匀带来的评审不公;其次,专家评价法存在着严重的主观性,当研究成果与个人因素相冲突时就会出现较严重的观念偏差,带来评价结果不客观性;最后,专家评价的最终结果有较大分歧时一般是采用学术民主的方式,原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而这与具有创新性的科学活动的特点是不相符的。 2、公众评价方法。公众评价方法是对专家评价方法的补充,其自身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1)公众评价方法的内容。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公众评价将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果评价的一种必然趋势。可以借鉴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方法,由评审组织部门建立相关评价网站,对参评成果建立网上公众评价,或者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将其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以作为定性分析的补充,同时用来弥补专家评价法的不足之处。 (2)公众评价的必要性。学术研究成果大多以学术论文的形式表现出来,学术论文是否具有创新性、价值性,读者是最有发言权的。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成果并不是为了评价而发表的,是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中增加公众评价的内容,可以促进学者们在理论研究上下狠功 夫,从而提升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三、定量评价方法 定量评价方法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定性评价法的主观性而产生的,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具有客观性。 1、引文分析法。引文分析法是利用各种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进行比较、概括、抽象、归纳等的逻辑方法,对科学期刊、论文、著者等分析对象的引用和被引用现象进行分析,以揭示其数量特征和内在规律的一种信息计量的研究方法。目前引文分析法广泛运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以其客观性著称。 (1)引文分析法的分析指标。一般来说,对科学期刊进行分析时常用的分析指标有五种:自引率、被自引率、影响因子、引证率与即时指标。在对专业和学科结构进行研究时,除用引证率外,还可用引文耦合和同被引等分析指标。 (2)引文分析法的局限性。尽管引文分析法具有客观性强且易量化的优点,但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第一,引文数量随机性导致平等“量”化困难。在实际的论文撰写时,作者所列出的引文在数量上是完全随机的,没有任何比例或限制。另外,引文数量会受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外语水平、引文来源等等。第二,受时空的限制新发表的论文的被引率较低,刊物的发行范围也对被引率有较大影响。还有一些观点有明显错误的论文,被他人作为批评的对象而列入参考文献之中,这样的被引用也将影响引文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第三,参考文献不够规范,引文著录不规范会对引文分析产生不良的影响。 尽管引文分析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毕竟是客观而科学的国际通用的文献计量评价方法,其客观反馈性和定量分析弥补了人为定性评价的缺陷,成为众多评价研究成果的多种方法中极为重要的评价方法。 2、文摘法。文摘法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专家评价法,也被认为是“优选”。在理论上,文摘被认为可以作为“一种对论文的科学水平进行间接评价的手段”,文摘法在期刊评价中被广泛运用和认可,使得很多学术期刊不得不采取迎合文摘刊物的“文摘战略”。作为评价工具,文摘法的操作性很强,同时权威文摘刊物的评价效力也是为学术界所广泛认可的。 (1)文摘法所采用的主要摘录方式。文摘标识是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著名的、带有权威性的转录刊物、文摘或者题录刊物收录情况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价值和质量的重要标识。一般摘录的方式有全文转载、全文摘载、内容摘要和文献题录四种。 全文转载就是从众多哲学社会科学论文中挑选出一些质量高、学术价值大的重点论文,原文不作任何改动,集结成册出版发行,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和《中国跨世纪战略文献》等。全文摘载与全文转载性质差不多,在不改变原文的结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压缩后出版发行,如《新华文摘》和《中国经济文库》等。内容摘要即是提炼出文章包含的一些新观点、新理论或者新方法,汇集出版发行。在我国,刊登这类专业性文摘的刊物较多,收入《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的文献就属于这种。题录就是对论文的外部特征进行描述和揭示,然后汇集出版,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中所附的文献题录。 (2)文摘法的局限性。文摘法是以通过专家推荐为基础的方法,因此难免会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文摘评价具有瞬时性,推荐与否必须在短时间内决定,一旦形成,无法更改替换,更无法查缺补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次性的评价,因此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二是有些潜在的新兴学科或者极其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发表之初可能会乏人问津或知者甚少,进而失去被某些权威文摘期刊选中的机会。三是文摘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抵抗力不强。由于文摘的摘编者是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而文摘对某些单位、期刊和个人又十分重要,因此就不可避免得会出现“关系文摘”和“人情文摘”。在这种情况下,文摘机构和个人若不能超脱利益和关系的桎梏,就难以做到按质摘发。 3、指标计量评价法。近年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方法的发展趋势是多指标、多层次综合评估。从管理学的历史角度看,多指标代表着评估方法一种新发展,使评估结果更符合现实况。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是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一个个的层次,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决策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尤其适合于对决策结果难于直接准确计量的场合。在应用多准则多指标对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时,层次分析法显示出比较明显的优越性。 (2)模糊综合评判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利用模糊矩阵对科研成果进行专家评议,通过模糊矩阵复合运算,定量地描绘出科研成果优劣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的评价系统,同时需要同行专家对每个评价指标的内涵有较高认同度。若评价系统是以定量指标居多时,用此方法就失去了其特有的优势。 (3)灰色关联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是根据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即“灰色关联度”,作为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系统理论提出了对各子系统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概念,力图透过一定的方法,去寻求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因素)之间的数值关系。因此,灰色关联度分析对于一个系统发展变化态势提供了量化的度量,因此,非常适合动态历程分析。而且这种方法对数据要求较低且计算量小,便于广泛应用。此分析方法目的在于揭示因素关系的强弱程度,其操作对象是因素的时间序列,最终的结果表现为以关联度对各比较序列排序,由各样本关联度排出优劣顺序。 四、结束语 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有助于肯定科研人员的工作成果,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是科研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科研成果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学科的差异性,不能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评价办法生搬硬套到哲学社会科学中来,更要注重定性评价方法与定量评价方法相结合,各取所长,综合考量,这样才能获得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
新闻法论文:中国新闻法学研究的回顾和前瞻 [内容提要]新闻法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中国自80年代中叶创议制定《新闻法》,一批学者开始从事新闻法研究,至今专门的《新闻法》虽未出台,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现行法律中已有许多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新闻法学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将中国新闻法学研究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重点为配合起草《新闻法》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新闻自由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并对新闻法各方面的内容作了广泛探讨。第二阶段重点研究新闻侵权问题,特别就新闻权利同公民人格权利之间的平衡作了种种研讨,丰富了新闻侵权法。第三阶段为研究的深化和综合。已有数部概叙新闻法制框架的专著问世,说明中国新闻法制已有相当具体系统的内容。但现有专著尚属应用性著作,尚须继续进行理论探索。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法学、新闻侵权法 新闻法学,是随着中国大陆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中国台湾地区,对新闻法的研究起步较早,据著录,早在公元50-60年代即有吕光、潘贤模著《中国新闻法概论》(王洪钧,1984:233;尤英夫,1997:416),近年则有李瞻撰著《新闻学原理》(1992)和编译《传播法——判例与说明》(1992)、尤英夫撰著《新闻法论》(1987-1997)等,厥作甚宏,影响及于大陆。中国大陆则于80年代中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集结了一批新闻法学的初创者来着手研究新闻法的各种问题,至今不过十五年。 中国大陆学人认为:新闻法并不是仅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孙旭培等,1985:4;魏永征,1997:27;张西明,1998a:22)。国际上及台港称Media Law 或 Mass communication Law,在大陆尚鲜见使用。或谓研究新闻法,应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于是而有「新闻法学之名称(郑旷,1987:429;梁华、阿茵,1988;王强华,1993:6;鄢光让等,1996:676),或称「新闻法制学(曹瑞林,1998)。本文作者将新闻法学定义为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伴随新闻立法而问世 中国大陆“”之乱,新闻媒介受祸尤烈。于是有新闻纳入法治之议。从1980年到1981年,就有新闻界、法律界名流张友渔、赵超构、李纯青、李子诵等从发展民主和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着眼,先后通过媒介或者在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制定新闻法的主张(张宗厚:1982:223;1983:319-320;《新闻法通讯》:1984a)。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现改名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可以认为是大陆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该所成立后不久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0),收录了从1921年至1956年有关文件359篇,为研究大陆新闻法制的渊源,提供了系统的文献。该所人员还同外单位的人士一起翻译编辑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1),钱辛波等选编了《各国广播电视法选辑》(钱辛波等,1984),为研究新闻法学作了资料准备。该所培养的新闻学硕士生,也有好几位以研究新闻法为方向,如孙旭培、张宗厚等人。受前辈专家新闻立法建议的启示,张宗厚发表《新闻也要立法》(1981),尔后又在《新闻学初探》一书中撰「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章(1982),在同陈祖声合写的《简明新闻学》中列有「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节(1983),是为有关新闻法的最早论作。 形成规模的对新闻法的研究是在1984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以后开始的。当时决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双方抽人,在新闻研究所设立新闻法研究室,以商恺、孙旭培为正副主任(商退休后,孙为主任)。新闻法研究室于1984年5月12日宣告成立,它的任务被规定为从事新闻法的研究,在适当时候还将承担新闻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新闻法通讯》,1984b)。作为我国大陆第一个新闻法学的专门研究机构,新闻法研究室的工作是具有开创性的。除按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要求为起草《新闻法》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外,研究室一成立就编辑出版不定期刊物《新闻法通讯》,从1984年8月到1988年4月,共出版20余期,收录了新闻法学开创初期的一批论作和其他成果、资料,总字数70余万,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继《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之后,研究室又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续编(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1987),两本书共收录外国和香港地区的新闻法规30余件,对非成文法国家或没有专门新闻法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苏联等国的新闻法制,也有专文编译介绍。研究室成员在研究过程中还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了若干有一定影响的论作,如孙旭培的硕士学位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即收入《新闻自由论集》(中国新闻学会,1988)一书。 嗣后,研究队伍逐渐扩大。1987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该署职责,新闻法起草工作改由新闻出版署牵头,于1988年1月成立了新闻法起草小组,组长为新闻出版署副署长王强华,共有9家单位派人参加。奉新闻出版署之命,1988年2月在上海成立了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心瀚为组长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与新闻出版署的起草组同时开展起草工作,草案报新闻出版署汇总。这个举措也许同1986年上海曾受委托起草过一份《上海市关于新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稿有关(陈沂,1993:249)。这又带动了一批人参加新闻法学的研究。如北京在1988年9月成立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聘请有关学者和新闻工作者30余人任研究员。在上海则有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教研人员陆续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这一时期新闻法学研究主要配合起草新闻法开展,受到普遍关注,所以又带有群众性的特点。较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如:1985年1月和3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胡绩伟先后在上海、广州、成都、重庆和深圳(约见香港新闻界人士)等地召开新闻法座谈会(《新闻法通讯》,1985) 。1989年1月,新闻法起草小组派员携《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到上海听取意见,上海新闻界讨论了三天(《新闻记者》,1989a) 。接着,上海《新闻记者》月刊开辟「新闻立法笔谈专栏,专门对《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2月24日,新闻记者杂志社等单位又发起新闻立法报告会,有十位人士发表演讲,数百人冒雨参加(《新闻记者》,1989b) 。这类讨论虽然不属学术研究,但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有用的思想资料。 著名的三个《新闻法》文稿可视为这一时期研究的综合性成果。中国社科院新闻所新闻法研究室的《新闻法「试拟稿》于1985年即已写出,后经修改,发表于1988年4月出版的《新闻法通讯》第20期上。新闻出版署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于1988年6月出初稿。上海新闻法起草小组的《新闻法(征求意见稿)》于1988年7月印就。新闻出版署在1989年初拿出来的「征求意见稿又在吸取另两个文稿和其他意见后作了一些修改。这些文稿虽然都没有成为法律的基础文本,但它们在新闻法学研究中仍然具有无可否认的学术价值(张西明,1998.9.3.;魏永征,1999b:1-8)。 这一时期的研究成绩主要有三: 首先,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关于新闻立法的基本原则,早在1980年冬,大陆新闻学、法学耋宿张友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即提出新闻法应当一方面保障新闻自由,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限制、制裁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言论,「既要保障新闻自由,又不许滥用新闻自由(《新闻法通讯》,1984a)。此系大陆高层人士最早明确提出新闻自由( freedom of the press)概念的公开言论,其「既保障又不许滥用(约束)的表述方式符合大陆普遍接受的「两点论,为后来有关新闻立法的论著所共循(张宗厚,1983:322;郑保卫,1990:188;刘建明,1991:259)。有所差异者,一部分人士侧重于强调保障新闻自由,以至提出「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保护法的命题(孙旭培,1986) 。也有些人士提出新闻法应是限制新闻自由的(王中,1985),因为经过新闻法的限制,在限制的范围之外就可以获得自由。第三种倾向则强调保障与约束两者并重,缺一不可,侧重何者,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不能绝对化(梁华、阿茵,1988)。在此基础上,一些学人对「新闻自由作了深入研究,其代表性成果即为孙旭培的《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一文,本文以「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同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相区别,系统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言论、出版自由的论述,论证了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产生和发展、进步性和局限性,苏联新闻模式的缺陷,以及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原则的构想,作者还以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规定为根据,论述了新闻法治与共产党领导的关系。可以认为是当时有关研究成果的综合结晶(孙旭培,1988)。 「新闻自由的概念,由于翻译的原因,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当时没有看到过(1),从而在共产党的文件里也没有作为正面概念出现过,研究者是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独立地加以论述的。作为这项研究的成果,就是在当时的三个新闻法文稿中都在《总纲》部分写上了「新闻自由的条款,并且在整个文稿中贯彻了「既保障又约束的原则(2)。尽管后来发生过有人利用「新闻自由的口号进行反对共产党和政府的活动的事端,引起人们对于「新闻自由的猛烈批判,从而一度形成对于「新闻自由的chilling effect。但人们批判的是「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和反动性以及有关行为的非法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为越来越多的新闻学术界人士以至领导人士所接受,已是不争的事实(3)。 第二,对新闻法的各方面内容作了广泛探讨。除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外,诸如:知情权(right to know ,又译了解权)、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肖像权、诽谤(libel)、更正和答辩、新闻报道与司法、追惩制(System of punishment after the event)和预防制(System of prevention)、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禁止淫秽(obscene )物品、著作权(copyright,又称版权)等等,皆有专题文章涉及。特别是关于保护人身权各种权利的研究论述,据现有资料,新闻学界还要早于法学界。在80年代出版的几部有影响的法学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1984)、《法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等,都没有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诽谤等概念作出解释。在许多民法教科书中也只是很简单地提到。而在《新闻法通讯》中,在1984年至1985年就相继发表了李祖兴的《论报纸批评与诽谤》和钟声的《新闻诽谤的法律规范和界限》等关于诽谤和名誉权的论文,在1986年初发表陈力丹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隐私权观念》和廖晓英的《新闻报道与个人隐私》等关于隐私权的论文,等等。陈力丹的论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隐私权的见解作了详细的钩稽,阐发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提出报刊不应揭发个人的私事,但如果这项私事涉及社会生活,则应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并且反对任意扩大私生活的范围等观点,同现代隐私权原则相合。至今大陆有关隐私权的专论,均以1890年美国学者S.D.Warren和L.D.Brandeis发表 为起点(王利明,1994:470;杨立新,1996:607;张新宝,1997:37),陈的论文则为隐私权理论起源提供了更早的线索,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与世隔绝,他们的见解自应有其来源。而法学界发表有关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等单篇论文要在80年代至90年代之交(4)。据张西明称:「检索广东中山大学法律系编辑〈1985-1987年全国法学文章目录索引〉,可以发现,在这两年里,中国法学界没有发表一篇关于诽谤法规、名誉权和与名誉权联系密切的隐私权的专题文章。(张西明,1998b) 同时,大陆学人尝试对新闻法原理作综合性的阐述,是为孙旭培、朱晓明、廖晓英合写的〈新闻法知识讲座〉(1985),共十五讲,涉及宪法权利、新闻批评、新闻诽谤、保密、禁载、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的创办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最初尝试。 第三,新闻法研究领域的争议得到全面展示。80年代中叶,大陆学坛十分活跃,众说纷纭。三个《新闻法》文稿就各有同异。据王强华当时透露,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的草案同另两个草案“不同之处在于,它规定个人有办私人报纸的自由,而另外两个草案没有触及这一点”。此外,还涉及建立诸如新闻评议委员会还是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新闻纠纷的不同设计(王强华,1988)。这类差异反映了新闻立法过程中各种意见的激烈争论,本文不可能加以罗列,谨引用当时两篇综述以见一斑。其一,1988年3月,北京新闻学会开会研讨新闻法,归纳出四个“热点”问题:一、新闻自由;二、民营报纸;三、舆论监督要不要经过批准;四、新闻业的性质、作用,主要是宣传还是大众传播(力单,1988)。其二,1989年2月,在上海新闻立法报告会上参与起草新闻法的人士报告“起草有年,难点九条”:一、新闻法早出台还是晚出台;二、新闻法应立足现实还是理想的超前的;三、是否允许私人办报;四、新闻自由;五、新闻的功能;六、舆论监督;七、法律责任;八、新闻仲裁制度;九、新闻工作者自律(《新闻记者》,1989b)。这些争议对于立法工作成为障碍,以致《新闻法》迟迟未能出台,但是对于新闻法学研究来说,则是指示了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了现实的研究课题。 这一时期的研究究属初创阶段,今日回顾,幼稚和不足亦显然可见。本文作者概括为“四多于”:一、从政治理论层面的论证多于从法学理论层面的论证:例如新闻自由概念,前一种论证着重于新闻自由同社会制度之关系,以及对民主与法制、自由与责任、保障与约束等等范畴之探讨,这固然十分必要,然而用诸现实的操作层面上则显得隔膜。「既保障又约束,虽为绝大多数所接受,而在不同场合在不同人士笔下甚至可能表达截然相反的意思。后一种研究要求把自由视为现实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即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需要对相关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相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他人对该权利所承担的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二、就理念出发的思考多于对中国大陆新闻制度的实际现状的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对马恩列与新闻法制有关的论述作了系统的钩稽和梳理,同时对欧美的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新闻法制情况作了大量的介绍,比起过去以「六经注我的方式撷取片言只语为我所用和对欧美事物一概排斥的学风,已有根本进步。然而上述内容对于本地而言究属理念的东西,是否适用和如何适用于本地,尚需对现状作详细的考察。三、采取演绎方法多于实证方法。四、对个别问题作短促突击式的论述多于对某个专题作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不足也许是研究的初级阶段难以避免的。 二、从研究新闻侵权纠纷突破 90年代开始,新闻法学研究者不约而同将注意力转向新闻侵权纠纷。自《民法通则》于1987年生效以来,新闻侵权纠纷骤然增多,成为新闻界乃至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在新闻学界,有关的研究是从个案入手的。这也许同不同程度卷入纠纷的传媒拥有信息和发表意见的便利有一定关系。如大陆第一件新闻记者被诉犯诽谤罪的「《疯女之谜》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后,记者所在的《民主与法制》从1988年第8期起连续刊登反驳判决的文章达半年之久,为数达数十篇,另有一些报刊则刊登反反驳的文章(5)。在徐良(6)、陈佩斯(7)、李谷一(8)等人的名誉权案中,亦有类似现象。这种做法反映了在法制建设早期,在新闻与司法的关系上尚缺乏规范,但在客观上正是结合个案对新闻诽谤罪或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有关问题作了分析探讨,留下大量可供研究的资料。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主办的《新闻记者》月刊从1989年起开设「新闻与法律专栏,几年内报道了许多新闻侵权诉讼案件并加以评论。该所魏永征从1990年2月起在陕西《新闻知识》月刊连载《新闻官司面面谈》,每期一篇,一共登了20期,采用的也就是个案分析的方法,就案论法,每篇文章通过分析一至几个案例来论述某一法律问题。1993年,新闻出版署王瑞明、董伊薇和北京法院罗东川合作编写《无冕之王走上被告席》,共收入50个案例,逐一加以评析,有些论述颇见精辟(王瑞明等,1993) 。其他零星的「新闻官司个案分析在当时许多报刊特别是法制类报刊时有所见。个案分析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可能有独到见解,但难以做到体系化,难以达到综合研究的深度。 个案分析逐步发展为从法理上对新闻侵权作综合的研讨。这方面的研究集中反映在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等单位发起在1991年、1993年和1996年举行的三次全国性的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1999) 。参加这三次会议的成员,兼容新闻界和法律界、理论界和实务界、领导管理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等方面,提交的论文和议题涉及新闻侵权纠纷从实体到程序的诸多内容。许多论文被后来有关新闻侵权和人身权、人格权的研究成果和专著大量引用,表明研讨会对新闻法学研究起到重要的孕育、催化作用。同时各地也举行过一些小型的研讨会,许多专业报刊发表若干论作,不及详列。当时研究所涉及的方面包括:一、新闻侵权行为和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行为的成立和排除,二、新闻侵权行为在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中的特殊性,三、新闻侵权行为责任主体的认定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四、更正和答复的法律效力和履行程序,五、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与保护人格权的关系,六、新闻侵权的预防、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和自我保护,七、新闻侵权纠纷的调解、非讼和解和仲裁,等等,可以说是相当完整地涵盖了新闻侵权的主要问题。 1994年,魏永征著《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孙旭培(主编)、王晋闵、张西明合著《新闻侵权与诉讼》 先后出版,有人注意到两书结构有近似之处(陈力丹,1995),这恰好表明对新闻侵权的研究已从个案分析和个别法理的研讨走向体系化。是为新闻法学学科领域第一批学术专著。 至于在法学界,主要是从对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研究入手,涉及新闻侵权。除单篇论文外,90年代中期有一系列重大成果问世,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1994a)、王利明和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1995)、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1996)等,这些著作,都有专章论述新闻侵权问题。王利明还主编《新闻侵权法律词典》(1994b),由新闻学和法学两界研究人员合作完成,是为目前新闻法学领域的唯一的专门工具书 。 若将法学界和新闻学界的研究成果作一比较,那么前者最重要成果就是建立了有关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体系,他们所涉及的,包括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在人格权中包括非精神性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精神性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以及跨越两者的自由权、贞操权等等,对于各项权利的概念、来源、内涵、特征,以及侵权行为(tort)的责任等等,均有系统论述。前述在80年代中叶,有关研究基本上尚属空白,不到10年即取得如许成绩,堪足称道。至于新闻学者以及他们与法学者合作的研究,主要是在新闻学和法学的结合部方面显示自己的特色,这就是说,他们的一些研究着重从新闻规律的特殊性入手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处理和防止,体现了在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同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这两类基本权利的冲突之间寻求平衡的意图。有的意见后来为立法司法部门所吸取,丰富了新闻侵权法(Law on Media Tort),显示了新闻学界在新闻法学研究中具有某种优势。试举其要: 一、关于新闻失实与侵权的联系与区别。大陆诽谤法的重要特征在于将事实之虚假直接列为诽谤的构成要件,而不同于英美和港台的诽谤法只是将真实(truth)作为抗辩(defense)理由(魏永征,1999a)。故而在新闻侵权纠纷出现初,原告人往往以新闻失实起诉,法院也往往以新闻失实判决侵权成立。而新闻学者以为,新闻报道由于时效性等特点,难免忙中出错,若与事实稍有出入即判决侵权,实为苛求,主张在新闻失实和侵权之间划一道界限,「微罪不举(孙旭培,1988.12.31.、1991)。至1993年,最高法院颁布司法解释,确认「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成立侵权,即新闻失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方可下判。 二、关于新闻报道的特许权。新闻界素有「文责自负之说,然不为司法界认同。最高法院1988年司法解释有「报刊社对要发表的稿件应负责审查核实之说,凡稿件出错均可据此推断媒体负有责任。或以为媒介不可能将新闻中所有材料一一到发生的源头去作核实,而提出「权威度之论,以为凡具有足够权威性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的材料,例如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提供的材料理应无须再作核实,媒介对其中差错应当免责(王晋闽,1991)。此论其实与英美诽谤法「特许权抗辩(privilege defense)暗合。嗣后,又有学者明确提出引入外国诽谤法「特许权原则(陈泰志,1993、1996)。至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新闻媒介根据国家机关正式文书和职权行为所作报道,不认为侵权,被认为正式确立了特许权原则。然目前新闻报道特许权尚限于国家机关的相关材料,远小于外国特许权范围。 三、关于评论的侵权认定。新闻侵权案出现初,一般并未将涉讼新闻中事实与意见加以区分,往往将不当意见作为失实对待,评论文学、艺术、产品、消费品等或有不当,辄成讼案。1992年作家吴祖光被诉侵权案,以驳回原告之诉告结,新闻学界认为是一个突破。(9)论者引入「公正评论(fair comment)概念,指出评论公共事务的意见即有不当,亦应予以优先保护,其标准为真实、说理、善意、内容合法四项(张西明,1995a、b)。至1998年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文规定消费者正当评论产品质量和服务不应认定侵害名誉权,认可了「公正评论原则。然适用范围仅限于此,关于对社会公共事务及科学文艺成果的评论规则,因条件尚不成熟,有待时日。 四、关于新闻侵权责任之承担。起初在诉讼中对新闻报道相关人员并未加以区别,时有媒介、作者、新闻源等等一概被追究责任,法院亦有追加被告之权,学界咸谓应区别对待,有论者提出若新闻媒介已被追究责任,则报道新闻之记者应属职务行为,可不对外承担责任(陈翠银,1989;成涛,1991)。1993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采纳这一原则,同时规定按原告起诉确定被告,取消法院追加被告的做法。关于新闻源之责任,论者提出应当区分主动提供行为和被动提供行为(王晋闽,1991),亦为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吸取。 五、关于言论权利和人格权利的平衡。这个问题贯穿于新闻侵权研究之中。论者以为,人格权为基本人权,固然应当重视保护,言论、新闻自由亦属基本人权,同样不容忽略。尤其是宪法已明文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在新闻诉讼中理应予以贯彻维护。论者提出,因批评公职人员而引起的新闻侵权案,其中法律关系具有双重性,不仅存在民事关系,而且存在公民监督公职人员的政治关系,对公职人员起诉应有抑制(魏永征,1991;陈泰志,1993)。又有论者提出人格权属私法(Private Law),批评权属公法(Public Law),公法应优于私法(张西明,1995)。比较系统的主张如:「一、区分公众人物(public persons)与一般公民:名誉权保护向一般公民倾斜;二、区分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和私人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私人事务倾斜;三、区分当前事务与过去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生存者倾斜;四、区分法人与自然人:名誉权保护向自然人倾斜。(张新宝、康长庆,1997:15-17)对于公职人员以保护名誉权为由抵制舆论批评的行为,人们认为理应予以制裁,作出了种种设计,如追究恶意不实诉讼之责任(李显冬、钟瑞华:1998)。以上论述,有司已有注意,然尚未成为法定规范。 本文作者注意到,台湾新闻界同行也面临着类似的课题,近年刘泰英、赖国洲、蔡兆阳等起诉新闻媒体诽谤案,亦属公众人物案件,虽然刘泰英案媒体胜诉被认为新闻自由的胜利(闵大洪,1997),然辩方为香港媒体,而本地媒体败诉则不在少数,不仅承担民责,而且承担刑责,故有“媒体的新梦魇”之说(石世豪,1998),学界曾就此举行大型研讨,在这个问题上两岸学者大有交流的共同点。 三、研究的深化和综合 90年代后期,对新闻法学的研究又形成一个新的活跃期。一是成立了新的研究组织,如199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建立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 ,同年8月司法部和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在华东政法学院设立的法制新闻培训中心(含学术部)。二是各种学术研讨活动频繁举行,据记载,仅1997年在北京,除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成立时的学术研讨会外,还有中国信息化法制建设研讨会(3月)、检察日报社与中国记协主办的“新闻与法”研讨会(8月)、北京广播学院《现代传播》主办的“新闻与法制”研讨会(9月)、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举办的新闻法制问题学术研讨会(10月)等(张西明,1998.9.3.) 。三是有一些国家级新闻法学领域研究课题通过鉴定,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徐培汀、丁淦林、张国良、黄瑚承担的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闻•传媒•法律——新闻法研究》(1996年通过),王强华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研究课题《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1997年通过)(王强华,1997) ,等。四是研究内容从新闻侵权纠纷扩展开来,进入其他方面。这在第三次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研讨会就可以看出,提交的论文已不限于讨论新闻侵权纠纷,还有关于新闻报道与著作权法、新闻机构的行政管理、互联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致使这次会议变得有点“名不副实”了。下面对这一时期的研究内容作一概述: 一、对新闻活动的权利的研究。新闻侵权研究实质是着重于对新闻活动的相对人即报道对象的权利的研究;他们的权利,对于从事新闻活动的主体(新闻媒介、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作者)则为义务。而在考察后者的义务过程中又势必涉及他们的权利,即进行新闻报道和新闻批评的权利。 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 就把新闻纠纷作为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这两种权利的冲突的表现来加以考察,虽然已有不少人论述过这种冲突,但这个国家资金资助的课题,在分析200件舆论监督个案和180件新闻侵权诉讼案例的基础上,对舆论监督的历史和现状、在国家监督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同司法独立审判的关系、在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两个方面法律规范设定的不平衡等等作了全面的系统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比前人都有所超越,因而被认为是「新闻管理和新闻法制研究的一个全新的课题,很有实际价值和学术价值,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成果(《新闻记者》,1997) 。关于新闻权利研究方面值得称道的还有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宋小卫近年发表的一些论文(宋小卫,1994-1998) ,这些论文对现行法律制度中有关公民参与新闻活动的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the right to express)以及其他享受传媒服务的权利作了具体的集纳和阐述,比起以往仅就自由与责任、保护与限制、权利与义务等关系作抽象的论述来,是一种创新,显现了对新闻自由的研究向法学理论层面的深化。 新闻自由具体化即为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报道、评论等权利,目前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新闻界和新闻学界甚为关注。近年有两个问题的讨论值得一提:1997年北京和上海的一些报刊开展关于记者「隐身采访(即不公开记者身份的采访,或称「偷拍偷录)的讨论,实质上是讨论记者采访和报道的自由度 。论者认为,记者隐身采访及报道应当受到隐私权法等有关规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到什么程度,则说法不一。多数认为,记者不公开身份的采访,要区分公开场合还是非公开场合(私人场合和涉及其他应予保守秘密的场合)、观察还是询问意见、所采访事项与公共利益相关还是无关、采访对象是特定个人还是不特定多数人、消极地不公开身份还是积极地伪造身份等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铁樯,1997;徐迅:1997/a、b;曹瑞林,1997;董滨,1997)。如果说这场讨论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公民个人权利两者之间寻求界定,那么1998年关于报道公开审判的案件的讨论则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司法公正独立的权利(权力)两者之间寻求界定。是年最高法院院长发表谈话称,要把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依法公开案件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现场直播,允许新闻媒体如实报道(《法制日报》,1998.4.16.),冲破了新闻界流行多年的案件审结后方可报道的陈规。新闻界认为,这是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权的肯定。不久中央电视台即对一起电影著作权案庭审现场进行直播,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表示欢迎,但是也有人士表示质疑(《科技日报》,1998.7.17.)。北京大学贺卫方连续发表文章强调司法程序的特殊性,认为电视直播法庭审判会影响庭审过程的庄重和严谨,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1998)。由此引发关于新闻和司法、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热烈争论,大致说来,新闻界偏重强调新闻对司法的监督,而法学界和司法界则倾向媒体报道案件应当慎重,不应妄加评论,有的学者明确对「新闻监督司法的权利提出质疑(《北京青年报》,1998.11.2.;《工人日报》,1998.11.7.;《中国律师》,1998)。 二、对新闻媒介行政管理的研究。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法是新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陆对新闻媒介一向实行批准登记制,是为行政管理的基础。不过在80-90年代,国家对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主要以部门规章予以规范,等级较低,而且立法和执法合为一体,亦不符现代法治原则。随着行政法制逐步走向健全,单纯以规章行政已经难以为继。1997年,国务院连续颁布管理出版、印刷业、广播电视的行政法规,使大众传媒管理法提升了一个等级。(10)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士对这些规章、法规时有解释性文章。新闻出版署宋克明的一些论文,把新闻事业的管理体制归纳为共产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法制管理、部门管理、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内部管理等五种管理机制(1994,1997) 。研究广播电视管理制度的,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赵民的硕士学位论文《新时期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研究——以广播电视法规体系为视点》(1998)。这些论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理,对名目繁多的法规规章作了梳理和阐述。 三、对新闻传播活动中著作权问题的研究。大陆《著作权法》颁布于1990年,有关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专著不少,但这属于独立学科。从新闻传播活动的角度研究著作权法的,主要为探讨社会共享知识成果的利益和作者权益、媒介权益和作者权益的合理平衡。如关于如何理解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广播电视节目表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等问题的讨论,皆与此有关。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修改《著作权法》,争议焦点之一即为现行法律中关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条款。盖“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主旨,即出于满足社会共享权益而对作者权益作适度的限制(11)。论者以为,现行法律对作者权益限制过多,适足以使媒介获取大量利益。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视非营业性播放已出版的录音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超出国际公约所允许的范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应予取消,而此议受到广电管理部门强烈反对(《中华读书报》,1999.1.13.)。论者还认为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亦应予以调整。 四、对外国新闻法制和中国新闻法制历史的研究。宋克明曾赴美国作较长时期的考察,回国后著《美英新闻法制与管理》一书(1998),作者系根据大量原始文献撰写,重点介绍两国的诽谤法和隐私权法,并涉及保密法、版权法和藐视法庭罪等内容,还介绍了两国新闻界内部管理以及互联网络管理的最新情况,与编译单篇论作或撷取第二三手资料编写的文章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作者从本国文化视角出发,在对外国法制作客观介绍的同时予以适当评析,以利于读者同本国的情况作比较和对照,乃近年新闻法学研究的又一重要成果。在中国新闻法制史研究方面,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瑚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论》(1998),全文紧扣言论出版自由和官方统制的对立这条主线,对近代中国新闻法制的发展轨迹作了系统的叙述。 五、传播新技术法制研究。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传播新技术的兴起,形成对现有大众传播媒介冲击之势,日益引起我国新闻学术界的密切关注,有关论文日见增多。从法的视角作考察的主要有这样一些问题:新技术将对现有新闻传播法形成怎样的冲击?将使人们的知情、表达、公共交往等权利要求产生怎样的变化?在保护国家秘密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方面带来哪些新问题?应当采取怎样的管理对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张西明主持承担了国家「九五期间重点课题《电子网络出版物的宏观发展与管理》,系第一个研究有关问题的国家级课题,尚在进行中。同所闵大洪《传播科技纵横》(1998)一书有专章论述传播新技术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 。 六、新闻法总体研究。对新闻法的有关原理作总体阐述的,除前已提到的张宗厚、孙旭培等人的论作外,陆续有一些新闻学专著中设立专章专节加以论述,如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郑旷主编《当代新闻学》在边缘学科介绍中有「新闻法学节(1987),中国新闻学院郑保卫著《新闻学导论》有「新闻事业的活动自由与限制章(1990),清华大学刘建明著《宏观新闻学》有「新闻法制章等(1991)。近年来徐培汀等的《新闻法研究》,广泛搜集资料,对新闻法方方面面的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分为史实、规范、侵权三个部分,在规范部分分别将公民、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介作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加以阐述,体现了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某种意图。其缺点是有关我国现实的新闻法制的内容过于简略。1998年,黄瑚著《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出版,其上篇「新闻法规,有一半的篇幅系统讲述现行新闻法制(另一半讲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和外国新闻法制),在本学科领域尚属首次。其缺点是部分内容限于复述法律法规条文,对法理的阐述似嫌不足。解放军报社曹瑞林著《新闻法制学初论》(1998),亦有创立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尝试,在理论阐述方面较前述成果有很大拓展和加强,但其内容除总论外,限于新闻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新闻侵权法 。1999年,魏永征著《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出版,引用法律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200多种,涉及宪法权利、国家安全和保密、禁止淫秽色情、新闻与司法、行政管理、新闻侵权法、著作权法、广告法等诸多方面,唯本书以“述而不作”为体例,对拟制的法律关系未于涉及。 在对新闻法的总体研究方面,从当年孙旭培等写《新闻法知识讲座》,到如今有几部概叙新闻法框架的专著问世,内容日益丰富,认识渐趋精深,这固然出于学人努力,然而亦同现实法制建设的进步息息相关。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至1999年7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106件,国务院行政法规830件(《人民日报》,1999.7.7.)。这些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内容同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有的就是直接规范新闻媒介的,所以新闻法制已不复是当初创议立法时那样,只有几句原则可讲,而是已有相当具体的系统的内容了。现有专著所涉及的方面,亦同国际同类专著相合(G.Pobertson A. Nicol,1992,T.B.Carter,1994)。而国人或以为《新闻法》尚未出台,新闻传播活动目前尚属无法可依,这实在是很大的误解。纵观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家,有专门法的少,没有专门法的多,有专门法的国家的新闻传播活动并不是只须遵守专门法的规范,也要受到其他诸多法律规范的保障和约束,没有专门法的国家并不等于新闻传播活动无法可循,新闻传播活动同样是在法治轨道上运作。实际上,新闻传播活动的走向法治,并不是光靠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就可以解决的,其中许多重要事项,必须由其他法律来予以规范。大陆新闻法学研究的成果,正是由现实的新闻法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同时新闻法制尚不完善,突出的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诸项权利尚未有明文规范,新闻法学研究将为完善和发展新闻法制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和设计,这就是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新闻法学的研究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尚处于幼小阶段。作为一门学科,应当包括论与史,在论中又包括应用性的理论和基础性的理论,特别是必须拥有有代表性的能体现本学科理论框架的理论专著。按这个标准衡量,现有专著基本尚属应用性著作,理论性探索尚待继续深化。我中华版图之内,两岸四地,实施四种法律,按意识形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按法系,则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别,其内容之丰富,实为世界各国所未有。有志于此学者,倘能加强合作交流,多作借鉴比较,博采众长,必可取得出色的成绩。 新闻法论文:浅谈中国新闻法建设兼论新闻法中对新闻自由的保护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就中国新闻法立法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分析,并围绕新闻法立法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浅谈我国新闻法的构建。通过借鉴西方新闻自由的认识、追求与法律规范,试图为我国新闻法中保护新闻自由问题找一条出路。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自由;新闻评议制度 对于中国法建设的现状,大约有悲观与乐观两种态度。悲观者认为新闻仍是法律的真空领域,大声疾呼《新闻法》的出台。以魏永征为代表的持乐观态度的学者们则认为我国已有较为完备的新闻法体系,目前最重要的是认真消化、掌握、贯彻、执行现行新闻法的丰富内容,在实践中总结提高,以促进新闻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要弄清孰是孰非就要从中国新闻立法的历史和现状谈起。 一、新闻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1979,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也开始酝酿。1980年,赵超构李子诵等新闻界学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三次会议期间首次呼吁制定新闻出版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1984年六届人大和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决定制定《新闻法》。两个月后,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成立,并着手起草《新闻法》。(1)然而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有三个《新闻法》文稿被起草出来,但并没有一部《新闻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出台是新闻法学研究领域的遗憾,但也并不能因此得出中国没有新闻法的判断。广义的新闻法不仅仅是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我国宪法、法律以及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中都有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我国形成的是以宪法为依托,在专门的新闻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的关系的立法体系。(2)因此,新闻法制建设的状况就如同魏永征所总结的一样:有法可依,尚不完备。 新闻法建设的现状与我国新闻业发展的特点有关。新中国成立后报纸是各级党委的机关报,广播电视是各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种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各媒体的主办单位对于新闻报道都有严格的规定,不需要专门的新闻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闻事业单位从实际上的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舆论工具回归,“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十六个字是这种回归的最真实表达。(3)中国对媒体的控制正在由“有形”转向“隐形”,但是新闻改革与新闻法制建设的步伐并不一致。新闻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新闻自由受到各种权力的干预,或是新闻侵权案件激增等等。 魏永征把立法难题归纳为五个矛盾: ①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的矛盾。思想性质的问题是不可能用强制的办法来判断、解决的。 ② 新闻媒介社会控制功能与表达功能的矛盾。 ③ 权利的普遍性和权利的等级性的矛盾。我国的新闻媒介隶属不同等级的党政机构,统计党报不能批评同级党委,不同等级媒体采访报道权能是不同的。 ④ 法的稳定性和舆论导向的随机性的矛盾。 ⑤ 随机调控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我国新闻法制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效力层次低,以行政管理法为主,而且忽视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和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新闻报道活动是瞬息万变的,需要灵活的政策来规范,但政策不可能也不可以代替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政策,尤其是非制度化的政策对新闻媒体自主采访和真实报道的权利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主张了封锁消息、“电话会议”、歪曲事实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以规范的法律来代替随机性的政策将是新闻法体系建设的趋势。 此外,对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模糊也给新闻报道活动带来不便。新闻传媒享有的权利通常有:新闻采集过程中的知情权、采访权、摄影摄像权,编辑制作过程中的编辑全、改编权,传播过程中的出版权、广播播映权、权等等;其承担的义务有:采访过程中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住宅安全权、沉默权,编辑制作过程中不得篡改实施,传播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传播淫秽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等。(4)如果能以专门的行业法形式规定这些权利和义务,无疑会给新闻工作者们一个明确的行动指南。 二、新闻自由——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 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是保障新闻自由,广义上说,即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新闻媒体由于其采集信息的专业性和优势,逐渐成为了公民藉以实现这种自由和权利的物质载体和主要阵地。人们对新闻自由的追求可以追溯到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的观点:思想的自由市场是达到真理的途径。法国在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中宣布“思想与意见的自由交换,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则被普遍认为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一百多年来的人类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人们对表达自由、新闻自由的追求史。 是什么样的动力让一代又一代人孜孜不倦地追求新闻呢? 美国新闻法学家艾默生把表达自由的价值归纳为四点: ① 保障个人自我实现的方法; ② 达到真理的手段; ③ 保障社会成员参加国家政策的方法; ④ 维持社会稳定与变化均衡的手段。 1946年,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发表了《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一文,强调“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提出“政府”“报刊”“公众”的“三极结构”。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特瓦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第四权力理论”,认为“宪法之所以保障新闻自由,其目的是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媒体,使其能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力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发挥其制度性功能。”(5) 新闻自由虽然是“舶来品”,是并非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争取民主平等的工具和历史产物,但它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权利,在各国新闻立法研究中都占据核心地位。保障新闻自由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媒体自身利益,而是为了制衡政府权利,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保障新闻自由也十分重要。 1949年颁布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在第四十九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禁止利用新闻进行诽谤,破会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动世界战争。”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肯定了公民的表达自由,其中也内涵了新闻自由。但是作为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并不能等同于作为新闻传媒的新闻自由。相比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而作为新闻传媒,由于其是在有组织性地从事传播新闻的专业性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有人把它比作“民主政治的窗口”。因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将新闻自由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去规定是十分重要的。世界上不存在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由,“为某种权利划定界限,实质上是对某种自由的保护,因为它同时也制止了权力任意干涉的可能性。”我国宪法虽然也在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形式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样的规定比较宽泛,反而是权利虚化,不利于新闻自由的实现。因此在肯定新闻自由的时候还要明确应给予什么样新闻自由的底线。除此之外,在立法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我们还要自习思考下列问题: ① 从哪里争取自由:新闻媒体怎样保障新闻不受国家权力、社会势力的干涉 ② 为谁的自由:新闻自由究竟是为了新闻媒体自身还是为了新闻的受众即人民 ③ 就新闻媒体内部而言,新闻自由究竟是给予媒体经营者的还是给予记者编辑的问题 ④ 新闻自由在多大程度上应给与保护 ⑤ 保障新闻自由应采取何种手段 ⑥ 如何处理消极的新闻自由与积极的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 真理朝前多走一步往往会变成错误。在资产阶级新闻自由体制确不久后,新闻自由这一捍卫新闻职业道德的思想武器因其为新闻从业人员所滥用而开始变性,西方新闻界在解决了原有矛盾后出现了心的矛盾,陷入了新的职业道德困境。(6)中国新闻法立法同样要避免新闻自由的滥用,防止新闻侵权、黄色新闻泛滥等行为的产生。 但是即使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新闻法》,也不能说新闻传播活动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我们同样要参照其他法律以及新闻职业道德来规范新闻活动。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可以借鉴西方的新闻评议制度。黄瑚在《新闻伦理学》中写到“新闻评议制度,是西方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运用自律方式让新闻界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有效手段。”新闻评议制度与法律法规相比更具灵活性,但是其本质仍属于新闻自律的范畴。因此,对于许多法律无法顾及的方面,用新闻评议制度来解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国新闻法体系尚有较大的缺陷,而尽快制定一部《新闻法》将是弥补缺陷以及解决我国目前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最好途径,也是加快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而《新闻法》制定的核心问题就是对新闻自由的保障和限制。但是有了一部《新闻法》,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了,新闻传播活动有中许多法律无法控制的内容,而新闻评议制度则是解决的良策。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体系,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事业面临诸多矛盾,特别是没有属于新闻的法律出台,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活动都属于习惯约定,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保障。本文从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从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矛盾以及发展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面对我国不断发展的新闻传播事业,以及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旧问题,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制规范化道路。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新闻法制规范化的现状,从一些具体的事例或法规上引申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以求能够找到新闻法制规范化的出路。 一、我国新闻法制化的现状 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宪法》有关条款:一些基本法律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条款: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的专门行政法规、规章。因此,以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而认为我国新闻传播活动无 法可依的看法是不对的。当然,由于没有《新闻法》,我国新闻法制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的宪法性 从《宪法》关于“国家发展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新闻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定。在许多地方一些行政规章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称为新闻工作的基本方针。以法的方式规范新闻传播的方针,这是中国新闻法制有别于世界上现行的成文新闻法的最大特点,这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从历史上看欧洲曾经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采用这种方式,这种从内容到方式都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对社会制度和公众利益发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说,我国新闻法制十发重视新闻传播活动应当有益于社会和人民,应当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传播消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满足人民对新闻传播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这些要求是《宪法》规定的“两为”基本方针的具体化。比如: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的新闻传播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印象首先体现在新闻传播为抗震救灾服务,新闻传播成为了抗震救灾有力的工具和为人民服务的渠道,很好的回答了《宪法》两为规定。 2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中适用法律状况 在我国的刑法中包含了对新闻传播活动的约束和对妨害新闻传播活动犯罪的制裁,据统计,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民法通则对于保障公民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的新闻侵权诉讼几乎都是依照民法通则的原则和条款来裁决的。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在适用刑法和民法过程中所作的司法解释,有些内容也是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做出规范,如1998年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基本法律相对应,其他主要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也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 3 我国新闻传播中行政法规、条例、规章运用状况 行政法规作为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一是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二是对新闻传播活动中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三是一些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这些行政法规涵盖了所有传播媒介的管理,是我国目前管理传媒的最高规范,这些行政法规都是以控制管理为立法目的,禁止性义务性条款多于授权性条款。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 二、我国新闻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 1 我国没有完整的新闻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虽然中国政府开放了广告业和发行,但是中国新闻业不可能永远依赖政府的护犊,从我国的新闻事业在近几年发展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进入了群龙混战阶段,我国在新闻法制方面存在多年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问题,那么未来如何改变,已经成为颇受业内人士和专家关注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新闻方面的正式法律出台,因此,新闻官司层出不穷,却又没有相应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也没有一部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标准的法律。我们只能从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去寻找这样一些规则作为依据。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比如,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授权性规范之不够完备也是人所共知的。一是有些权利还没有进入法律范畴。“新闻自由”尚处于置之不论的状态。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如采访权、报道权等,法无明文。不是说我国新闻工作者没有这些权利,而是说这些权利还只是习惯权利,并没有成为法定权利。英美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他们都是新闻法治国家。它首先确定新闻是自由的,不受权力机关干预,然后以判例法和各种成文法中的有关条款,来限制和禁止对新闻自由的滥用。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比较注意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中,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都有明文规定。相比之下,新闻法制相对滞后,新闻法学也很不健全。这直接导致了中国记者在新闻官司中屡败现象,给记者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记者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新闻进行立法,中国新闻要走向法治,就必需制定专门的、系统的新闻法。 2 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 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但我国政府已多次宣布我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除了《戒严法》规定在戒严地区才实行新闻管制,从这一点来看我国新闻并非完全没有自由,只是这种自由没有进行相应的立法,当然这与我国国情和社会制度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从尊重和保护新闻自由的角度上来说,新闻自由的法律概念还是必须要使用,这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十分巨大,在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可以使用新闻自由的概念,新闻自由的使用并不是完全的放开,与香港的自由和欧美的自由是有所差别的,从目前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要完全脱离政治是不可能的,但新闻自由可以从除政治以外的领域开放,而政治方面可以参考学术界通常认为新闻自由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体享有的知晓权和表达权这两大权利,它们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得到重视和保障的。新闻媒体是我国公民重要的知晓渠道和表达载体。这个法依托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这是专指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特殊的表达权,建议必须是正面的意见,批评是负面的意见,引申到新闻活动中,就是“舆论监督”。 三、我国新闻法制化的发展 1 加快新闻法制化进程 近几年来新闻记者被打现象之所以屡有发生,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和报道权利还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确。在日常的新闻活动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新闻记者享有采访的权利,取消了采访权,新闻活动就无法进行,新闻媒体也就无法生存。这说明,采访权无论对于新闻记者还是新闻媒体而言,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但是,当我们自得其乐地享受这项权利的时候,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客观实际――采访权以及其他许多新闻权利目前还只是一种习惯而不是法定权,也就是说,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权利,目前在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文规定。这也是解释许多人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可以毫不犹豫地拒绝甚至肆无忌惮暴力相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我国建设法制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进程看:新闻立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考虑保护新闻自由权、舆论监督权、采访报道权和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法人身份权、名誉权等的平衡。自由的新闻权力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行使,否则,新闻记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重视新媒体的法制建设和引导 目前异军突起的第四媒体,我们称之为新媒体的网络中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进一步寻找新闻行业中急需完善的部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它的传播特性已远远超过了纸媒,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电视媒介,对于这样一股新生力量,这里是指狭义上的以网站为单位的从事新闻活动的网络媒介。如果不加以合适的引导并在立法上进行规范,这是非常危险的,但在实际的立法上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网络媒介的资格,从业人员的资格,这些与我国现行的新闻管理制度是有矛盾的。但是我们要看到未来,新闻自由不仅仅是采访自由,也是对新闻从业机构性质界定的自由,我们立法上一定要加快完善新媒体在新闻事业上的作用。另一方从大的网络平台来说由于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和新技术的普遍应用,传统的言论自由理想在现实中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法律必须适应新的技术条件和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调整。 新闻法论文: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新闻法设想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纲领,对传媒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肩负的重要职责,在法治背景下,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既是有效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新闻媒体自身的需要。规范舆论监督,迫切需要一部完备的新闻法。 关键词:舆论监督 新闻法 设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对传媒人来说是最大的福音。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得到凸显,无论是改革还是新闻传播,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新闻舆论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备的新闻法体系,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实现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要求。新闻法作为一个体系,当然不仅是一个单项法,而是从根本大法宪法到基本法刑法、民法、新闻法以及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构成的一个完备的新闻法体系。这个体系赋予新闻媒体以基本权利,也相应规定了新闻媒体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就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而言,新闻法律的基础框架已经形成,但存在体系不够完善、不够具体的问题,可操作性自然较差。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新闻舆论监督需要立法。因而,从我国国情出发,做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新闻舆论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知道,法治状态下的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权利,不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新闻舆论监督也不是“办案”。新闻媒体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各有其功能,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司法、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却常常追惩于事后;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有警示、教化于前的功能。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同是法治状态下制约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个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否能够健康地发展,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功能,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对委托出去的公权力的制约实现程度及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命运。当新闻舆论监督被人们认定是与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力相提并论的第四种权力时候,在公众的意识里,媒体的舆论已经被视做一种力量――一种捍卫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新闻舆论监督这种力量的持久有效必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实践证明,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要有立法作基础,新闻舆论监督行为要靠法律引导和规范。 美国社会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拉扎斯菲尔德认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说来,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①如前所述,美国法律既明确规定了大众传媒应享有的一些权利,又毫不掩饰地对这些权利予以限制。美国对报刊、电台、电视台节目内容的事后追惩,主要针对三个方面的言论,即煽动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的言论、诽谤性言论和淫秽性言论。②发表上述言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早在1997年4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学者郑保卫近年来一直坚持认为,国家应当通过新闻立法来规范和管理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使其能借助法律来改变无序和困难的状况,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轨道。③新闻学者孙旭培希望新闻法、出版法的颁布早一点。④因此,新闻立法工作应该首先选择在两至三个规模较大的城市施行,在此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及其不足,然后进一步修改新闻法规,扩展到全省施行,在两至三个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酝酿制定一部成熟全国统一的新闻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具体来说,新闻立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必要性。 新闻立法有利于我国新闻事业有法可依,规范运作,一方面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另一方面限制滥用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世界舞台新闻事业的竞争。 一、《新闻法》应明确地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然出版自由是人类精神的特权,那么新闻舆论监督也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和特权,在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更应该而且有可能享受这一基本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由于宪法在我国目前的非诉讼性,使得长期以来人们更多的是把它当作治国的“根本大纲”,反而失去了它本身也应该首先是一部法律的基本性质。老百姓知道有宪法而不用宪法,宪法因而缺乏法律权威,在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形成依宪治国的根本理念,同时还需要一部特别法来贯彻实施宪法的这项基本权利。而人们呼吁制定的《新闻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通过《新闻法》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可从意识上树立新闻舆论监督是一项确确实实的法律权利应该予以保护,还可从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 二、《新闻法》应强有力地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当列宁批判德意志共和国的“集会和出版自由”就是撒谎,就是骗人的时候,他认为实际上这是富人收买和贿赂报刊的自由,是富人用资产阶级报纸谎言这样的劣等烧酒来麻醉人民的自由,是富人保持自己的地主宅第和最好的建筑等等的“所有权”的自由。⑤这是在从经济的角度上分析广大的劳动人民之所以享受不到这种自由,就是因为劳动人民已经被剥削得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去享受这种需要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自由。此外,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中更大的障碍还来自非法的或不当的干预与破坏。正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言,“应当为公众服务的所谓公仆却更愿意保守信息秘密”,“这样的保密观念不仅与民主的价值背道而驰,也损害了民主过程;这样的保密观念的预设前提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彼此不信任,同时又进一步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⑥因此《新闻法》在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时,还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来进行保障,需要明确规定一切破坏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三、《新闻法》应合理地限制新闻舆论监督。不管是马克思认为,“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⑦还是所讲的,“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⑧总之,我们在《新闻法》中确认与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时,也必须明确享受权利的限制,即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对“新闻舆论监督”已经做出的限制之外,我们还可以在《新闻法》中对新闻舆论监督做出合理的限制,主要是规定享受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同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这种规定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种合法的限制本身来排除其他非法的限制。 四、《新闻法》应通过其他辅助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预防制与追惩制是世界各国对新闻出版采取的两种制度,而书报检查制度往往与专制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我国当前,新闻出版领域除了报刊社的成立必须履行许可登记的程序之外,法律未对新闻的出版规定检查制度,实践中是由报刊社内部的总编、编辑进行具体把关的,是一种“自律”,只有在广播电视领域才对进口影片等进行“发行许可”。因此,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通过一些辅助的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完全是有可能的。我国入世以来,许多传媒法规位阶较低,有些法规带有试验性质,在执行时会带有一定弹性,还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做出新的修改。⑨ 五、《新闻法》应禁止非法剥夺新闻舆论监督,触犯《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言论、出版自由是一种政治自由,那么以此为根本内容的《新闻法》就应该明确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新闻舆论监督,唯一的例外情况就只能是《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调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新闻法论文:如何理解新闻法治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解读了新闻法制涵盖的内容: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法治;新闻法治;权力与义务 一、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 法治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在其著名的《政治学》一书中,对法治的定义是“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这个思想得到了后来者的发扬,并构成了当代法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在这里,“良法”和“普遍服从”是法治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应该具有普遍约束性,应该被普遍地服从,它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最高权威。法律是普遍具有理性的人们共同同意的,以理性对感性欲望,要求和冲动加以必要约束和限制而形成的行为规则。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如此推崇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基于对法律这种认识而形成的法制观点,他认为每一个个体人性都带有恶的一面,都有可能作恶,因此,要将所有的人都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防止人的恶性外露于行。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如此重视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因为在他看来,法律能够使得社会的运行更加有规则可循,使社会变得有序,它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能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到有规章可循的轨道上。 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它意味着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事先规定与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一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的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它自己的个人事务”。[1]由此可见,哈耶克眼中的法治是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的一种手段,它的目标就是增强政府行为的可预见性,保障民众的权力。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法治”可以理解为是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民众的各种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那么新闻法治也可以被认为是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法规或判例,来确定与新闻媒介有关的权力、义务”。[2]根据这个定义,新闻法治应该有两方面的形态,首先是所有涉及新闻传播活动、对此有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宪法、刑法等;另外它应该还包括专门针对新闻媒介和新闻传播活动的立法,或以更具体的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电子媒介法等细分的单行立法的形式存在。[3]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两会中出现了提倡新闻立法的提案,1983年年底获得人大的同意,但目前我国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以第一种形态存在,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 二、新闻法治的内容 现代的法律从来都是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因此新闻法治也应该是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也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与对其职业的限制。新闻法治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 权力与义务的对立统一是对二者之间基本关系的概述,新闻法治作为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也应该具体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力应该具体体现在他在从事新闻报道活动的过程之中,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记者)应该拥有报道采访与舆论监督的权力。权力与义务的相对统一性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实现一定的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应该包括如实反映所报道事件的原貌、为受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等等内容,这种义务应该表现为对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尊重,或者是体现为一种新闻行业的自律,通过这两种形式来体现新闻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应该恪守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尊重新闻的客观、真实性,以事实为依据等。 2、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 近几年来由于新闻活动或者新闻报道引发的案件或纠纷不胜枚举,关于某些新闻报道侵害普通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讨论也一直是公众所关心的话题之一,除此之外“封口费”、“有偿新闻”现象也为公众所关注。比如说在2008年为民众所关注的“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事件中,人们关注的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也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应该对这些内容做出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新闻媒介的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3、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对政府以及各种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权限范围做出相关规定。新闻应该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真实报道,因此它应该是客观公正的,但是由于来自各方权力的渗透与无形制约,新闻报道往往会屈从于权力团体,造成对新闻真实性的损害,因此符合新闻法治理念的法律应该对此做出规约,调控新闻界与权力团体之间的关系,保障新闻自由,对权力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行为做出相关规定以保障新闻能够真实的呈现给普通民众。比如说在1971年五角大楼越战绝密文件泄密案件中,反战的信念促使绝密文件的提供者埃尔斯伯格将越南战争的真相告诉美国民众,为此他不惜冒着偷窃和泄密之罪名,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地复印了全套文件,并将之披露给了《纽约时报》。经过了四个月犹豫和研究之后,该报决定以记者调查报告的形式每天发表六个版面,连载十天,这被官方认为是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司法部部长便警告《纽约时报》立即停止连载这个文件,否则,将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起诉报纸。 如我们所知,这场官司以尼克松政府的败诉而收场。新闻法治作为调控新闻行业与其他部门、团体之间关系的手段理应对政府、组织、团体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做出合理的规定。 新闻法治应该是对涉及新闻领域的多方面关系进行管理与调控的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新闻法治是对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根据目前我国法律中涉及新闻传播的条款,新闻法治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新闻自由与知情权、维护人格权、更正与答辩权、保密权等”[4]这些理念更多的是从义务方面对新闻媒体以及新闻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做出的规定。因此新闻法治也可以被理解为保障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治理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理念,它理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核心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核心。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