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浅析: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案例研究 【摘要】信息素养教育的有效开展,能够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进而促进学生进行高效能的科学研究。而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的提出,为如何有效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战略性指导。本文以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例,研究了图书馆嵌入院系信息素养教育的全流程,分别从新生普适培训、专题系列培训、科研团队培训三种类型进行多维度分析,并在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馆员、培训成效、框架要素等方面进行了对比研究。该案例为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全流程研究提供了模板,同时为未来开展适应框架的信息素养教育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案例研究 1背景 2010年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将信息素养定位为一系列能力,需要个人“识别什么信息是需要的,并有能力定位、评估和有效使用所需的信息”。2015年2月5日,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理事会推出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简称框架),新的框架定义了6个要素,分别是权威的构建性与情境性、信息创建的过程性、信息的价值属性、探究式研究、对话式学术研究和战略探索式检索,同时每个要素框架中包含提高个人信息素养能力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方式[1][2]。信息素养是终身学习的基础,发展终身学习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信息素养在高等教育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基于框架的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相关内容层面研究,KuglitschR.Z.认为全新的信息素养框架仍然存在普遍型信息素养和专业型信息素养相互矛盾的问题,他提出通过教学转让法,即将学生作为专业的领域专家进行培训,在培训进程中让学生作为信息领域的专家进行信息查找,通过让学生将信息领域的经验融入到专业领域中,最终获取在不同背景下的知识转化技能[3]。刘彩娥等认为高校信息素养教育需与学术过程进一步融合,并建立相应的教学内容与评价体系[4]。在框架的操作层面,HessA.N.强调了图书馆员需要进行理论的相关学习,将理论融入专业的学习实践,以适应新的框架[5];刘彩蛾等认为可以借鉴相关指导性文件,使信息素养教育内容、目标明朗化;杨鹤林同样认为框架的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的完善[6]。从图书馆馆员的自身定位来看,JunisbaiB.等认为成功的信息素养教育不需要彻底改变学科课程内容,只需通过支持学科具体的研究目标,研究表明学生的研究技能达到显著改善[7]。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于2008年广泛开展了学科服务[8],至2014年实现了院系全覆盖。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服务基地于2012年建成,学科服务团队通过基地值班、参加院系大会、拜访教授、招募信息专员等各种形式深入学院,全方位地为学院的教学与研究提供支撑。信息素养教育作为学科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已经开展了多类型、多层次、全方位信息素养教育的具体实践[9]。本次研究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例,研究了图书馆嵌入院系的分层次的信息素养教育案例,同时与框架进行对比分析,为未来的信息素养教育提供方向指引。 2研究方法 将5年来服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进行了汇总研究,根据不同的需求共有3种培训类型,包括基础型—新生普适培训、拓展性—专题系列培训和纵深型—科研团队培训,如表1所示。本次研究采用数据统计法和对比分析法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2.1数据统计法 将不同培训类型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获取不同层次培训的场次、课时、人数等信息,全面了解当前学院对培训的需求程度,并根据培训反馈系统的数据,进一步分析培训的成效,为未来的培训提供新的思路。 2.2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3个层次培训的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馆员和培训成效,全方位深层次地剖析当前嵌入院系信息素养教育的操作流程和现有反馈,同时与框架进行匹配,寻找目前信息素养教育在框架内的盲点。 3研究结果 3.1基础型—新生普适培训 3.1.1培训形式新生普适培训是新生入学时,图书馆开展的面向全校师生提供的培训服务,重点介绍图书馆的资源与服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建立基地以来,共开展了9场培训,其中,本科生4场培训,研究生5场培训,共计18课时,448人次参加。由于2016年学校的招生模式进行了改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与生物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药学院共同构建了生命与环境交叉平台[10],平台学生第一学年采取贯通式培养模式,不区分学院和专业,并于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两次专业选择,所以这一年度没有开展学院的本科生新生普适培训。3.1.2培训内容根据学生类型分为研究生版和本科生版,两版内容各有侧重。本科生版本中资源方面主要介绍资源总体情况、资源检索、资源推荐、馆际互借、下载友情提醒,服务方面主要介绍图书馆主页、开放时间、借阅咨询、电子教参、讲座与培训、小组学习室、多媒体服务、咨询服务、思源悦读APP等。研究生版本中根据研究生的资源服务需求,增加了单库数据库的检索、校外检索的方式、学科服务平台、课题查新服务、信息专员等。3.1.3培训馆员新生普适培训的培训馆员最低要求是学科咨询馆员,同时要求馆员在学科团队进行试讲,并通过考核。3.1.4培训成效截至目前,学院的新生普适培训已经延续开展了5年,获得院系师生的正面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系列专题培训。3.1.5框架要素与框架的要素进行匹配,新生普适培训主要强调“信息的价值属性”,培训学生认识到信息的价值,规范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3.2专题系列培训 3.2.1培训形式在前期与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研究生会沟通下达成培训意向,学科团队为学院提供菜单式专题系列培训,同时学院将培训讲座纳入学分体系。具体形式为,在开展研究生新生普适培训时,将图书馆滚动培训[11]的清单(见表2)发放给新生,新生根据需求勾选深入院系培训的题目。前期勾选这一形式,让学生参与到信息素养讲座的决定阶段,进一步提升了培训的效能。近5年院系专题系列培训的列表见表3,学科团队共举办了22场活动,计44课时,788人次受益。另外,针对本科生,在大四阶段专门开展了本科生毕业设计讲座,共有50人次得到辅导。3.2.2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内容将讲座区分为4种类型,分别是检索与利用素养类、科研素养类、工具应用素养类和数据素养类。从表3可以看到,环境学科文献资源的检索与获取、开题与课题申请前的文献调研、EndNote文献管理软件的使用和统计分析软件SPSS应用方法是4种类型中选择次数最多的讲座。从年份分布来看,学生每年的关注点也略有不同,除去上述4场热点讲座,2012年学生重点关注学术论文的写作与投稿,2013年学生关注学科发展跟踪、分析和评价,2014年学生关注免费学术资源的检索与利用、专题文献的调研与跟踪,2015年关注专利数据源与检索方法,2016年学生关注MicrosoftExcel高级应用,同时也关注学术论文的写作与投稿。对学生选择的讲座主题进行整体分析,在资源检索方面,学生需要文献信息检索、学科发展追踪和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培训;在工具使用方面,对文献管理软件培训需求非常强烈,同时,对统计分析软件也有较强需求。3.2.3培训馆员开展学科资源相关培训的馆员是学科团队中的学科馆员,要求至少有1年的学科服务经验,对于学院的相关学科资源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工具类软件的相关培训,要求专业相关的馆内老师。3.2.4培训成效在培训反馈系统中,针对系列专题培训,共有152人反馈,99.34%的学生反馈“培训对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有帮助”,其中88.16%的学生反馈帮助很大;96.05%的学生反馈授课教师的讲授非常好;90.79%的学生反馈培训的内容和形式都比较好。关于对未来专题培训的建议意见,在讲座内容方面,学生提出希望增加和专业相关的检索、加入更多案例的介绍;在讲座形式方面,希望提供同步网络视频授课的模式、增加上机操作的练习。3.2.5框架要素将专题系列培训匹配框架的要素,资源检索的相关讲座符合“探究式研究”和“战略探索式检索”的范畴,培养学生认识到研究是循序渐进过程,同时通过介绍不同的检索方式和相关的专题数据库提高学生的检索能力,实现高质量的检索。学术论文的写作与投稿和文献管理软件的培训体现了“信息的价值属性”。 3.3科研团队培训 3.3.1培训形式基于新生滚动培训和专题系列培训,院系的学生对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通过拜访教授、联络信息专员、加入院系微信群等形式的学科服务推广,学院的一些科研团队提出了进行研究方向相关的嵌入式培训需求。与科研团队进行前期沟通后,学科服务团队定制检索的关键词并进行课件准备,同时将准备好的资料在课前提供给科研团队,在科研团队提前学习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式授课,并进行实时解答。3.3.2培训内容针对科研团队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学科团队量身定制该研究方向科研信息获取与管理讲座,介绍如何进行文献调研、文献分析、文献管理、文献跟踪、全文获取等,具体从构建检索策略、数据库检索方式、专利分类检索、主题和引用排序、文献管理软件、文献跟踪软件、SFX和馆际互借服务等方面进行展开。3.3.3培训馆员对于科研团队授课的馆员要求是资深学科馆员,至少有3年学科服务经验,可以针对某一研究领域完成科研信息的获取与管理专题培训。3.3.4培训成效目前共嵌入3场科研团队的培训,计6小时,共45人受益。虽然人员数量与新生普适培训、系列专题培训有较大的差距,但培训以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为讲座主题,能够深度嵌入科研团队的研究,为科研团队的学科前沿探索提供精准的指导,团队成员反馈认为帮助非常大,该项培训效果最好。3.3.5框架要素科研团队培训中与框架相匹配的要素为“探究式研究”和“战略探索式检索”,培养学生将研究作为开放式探索的研究过程,将信息检索过程认为是迭代反复的过程,在广泛的信息源中采用高级的检索策略获取所需信息。 4结论 4.1针对不同层次需求,有效开展阶段培训 面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信息素养教育,学科团队共提供了35场70课时的培训,培训1331人次。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研究阶段学生的学习研究需求,提供3个层次,即基础型、拓展型和纵深型不同类型的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 4.2培训反馈反映成效,意见建议促进提升 新生普适培训的良好反馈进一步促进了院系专题培训的开展。在院系专题培训中有19.29%的学生给予了反馈,同时反馈结果为99.34%的学生认为对其学习与研究有帮助,表明菜单式的院系专题培训满足了学生的需求。科研团队培训由科研团队主动提出,更体现了该项培训的价值。另外,对讲座内容增加专业检索、讲座形式增加网络授课等意见建议,为未来信息素养教育的改进提供了一个方向。 4.3框架要素进行匹配,涵盖其中部分要素 对照框架要素,目前嵌入院系的信息素养教育涵盖了其中的“信息的价值属性”、“探究式研究”和“战略探索式检索”的部分内容,表明目前信息素养教育与框架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当前培训更多地从学生需要掌握哪些知识技能出发,而对未来学生实现的行为方式没有有效的考核。 5展望 5.1信息素养框架要素,加强概念深度解读 对与框架中未匹配到的要素“权威的构建性与情境性”、“信息创建的过程性”和“对话式学术研究”,需要从核心概念、知识技能、行为方式3个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实现可查找到权威的信息源、认识到信息创建具有不同的形式、学术对话也是一种学术研究,为未来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奠定理论基石。 5.2针对学校发展需求,改进服务方式内容 为实现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的培养,学校建立了生命与环境交叉平台。面向越来越多的新兴平台,需开展专项培训计划,助力创新人才培养。在培训形式上,实现在线直播、微课程、APP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培训效能。 5.3推进科研团队培训,助力团队科学研究 基于科研团队嵌入培训获得的高度成效,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与科研团队的联络,为科研团队的科学研究前沿信息的获取与管理提供显性支撑。 作者:申雅琪 范秀凤 李佩 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浅析: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构建 摘要:文章介绍了“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必要性,分析了“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面临的新变化,阐述了“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的构建要素,提出了“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构建的基本策略。“互联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将互联网技术融入人们日常的生产和社会生活当中,即实现传统行业和互联网科技的融合。“互联网+”的跨界不仅为整个社会发展注入活力,而且融合了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极大地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2015年我国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的发展从单纯的行业实践上升到国家行动计划[1]。高校图书馆作为信息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素养教育中具有非常多的优势。目前,许多高校图书馆已经开始“互联网+图书馆”的积极探索,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创新,为今后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发展思路。 1“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1.1信息技术及信息量增长对大学生素质的必然要求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进入信息化时代,以Web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发展引发了全球图书馆的深刻变革,网络搜索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据调查,目前Google已经凭借其强大的检索能力和涵盖88种语言的服务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搜索引擎;而我国如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也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2016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6.88亿,互联网的普及率已超过半数,其中有一半的人数已经接入互联网,而手机网民的数量更是占据整个网民数量的90%[2]。当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正在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人们利用互联网学习、生活、娱乐、工作,互联网成为人们的好帮手。但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也带来了信息泛滥、信息侵犯、信息垄断、信息霸权等不利因素,使互联网处于无监控状态。 1.2高等教育改革对信息素养教育全面开展的要求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探讨高等教育改革问题,并在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四个方面的发展,即:在教育模式上,充分尊重学校和学生的自主性;在知识结构上,注重学生的综合性和适应性;在素质教育上,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能力培养上,发扬学生的创新力和实践力。信息素养教育的设置就是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的产物,其目标是通过训练培养具有一定情报信息意识的高素质人才,使之不仅有较高的信息知识理论水平,还要有一定的信息认知、评价和利用能力。其综合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多个方面,将学生从单纯的记忆型学习转向创造型学习[3]。信息素养教育更多地是让学生适应和掌握信息化社会的知识结构和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为现代社会跨学科的综合发展培养更加全面的人才。 1.3高校图书馆在信息素养教育方面有着诸多优势 信息素养教育需要庞大的信息资源、专业的信息人才和先进的设备等做支撑,而高校图书馆长期以来凭借着诸多方面的优势一直充当着信息素养教育的主力军。首先,高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为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广泛的信息来源。高校图书馆以纸质、音像、数字化等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源展示了一个庞大的知识库,大学生可以广泛、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其次,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自主学习空间。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摆脱了传统单一授课的模式,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所需要的信息。学生除了可以利用图书馆资源学习自己的专业课程知识外,还可以广泛地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培养其综合应用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 2“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面临的新变化 2.1推动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课程的变革 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造能力的主要方式。在“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的传播和获取途径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特征,并且突破了时间、空间和对象的限制。因此,传统的以“文献检索”获取信息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选择、接受信息和开展创造性活动的要求[4]。在新形势下,高校图书馆除了开设传统的“文献检索”课程外,还要增加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课程,不仅要培养大学生掌握必备的信息检索技能,更要培养大学生熟练运用各种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知识和能力。此外,高校图书馆还设置了信息道德与伦理的相关课程,帮助学生提升对信息的判断力和识别力,让学生对不良信息形成免疫,运用有用的信息不断完善自我。 2.2推动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教学模式的改变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教学模式也发生了变化。高校图书馆不再局限于传统课堂的一体化教育模式,而是向个性化、互动化的方向发展。高校图书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发展网络教学,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化地为学生提供信息素养教育知识。如:利用微信、QQ群、微博、在线视频、云消息等进行信息推送,开展在线化的网络教学,教会学生如何分析、利用、评价信息,如何遵守信息道德规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5]。这种方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适应了新时代的教学发展方式,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 2.3促进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服务能力的提升 “互联网+”的发展为图书馆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广大读者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各高校图书馆也纷纷转变服务对策,将互联网资源引入信息教育当中,加强图书馆电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创立“移动图书馆”,让广大师生可以利用手机、平板和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随时随地共享“移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极大地增强了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利用率[6]。同时,在“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下对图书馆员的服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图书馆员不仅要具备基础的图书馆服务素质,同时还要熟练掌握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不断提升其信息服务能力,使馆员能够成为组织和整理信息的知识导航员和深层次的情报开发和分析员,不断提升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水平。 3“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的构建要素 3.1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信息素养教育的第一步,它主要是指人们对信息的敏感程度、注意力的持久度及对信息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信息意识的强弱决定了人们捕捉、判断和利用信息的自觉程度,帮助学生树立信息意识是高校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信息意识包括信息获取意识、主体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更新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对学生信息意识的培养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基础和动力。 3.2信息知识 信息知识是信息素养的基础,是人们获取信息的核心,没有信息知识做支撑,信息素养就没有价值。信息知识包括信息的特点与类型、信息的交流与传播、信息的功用及效应等,信息知识不但可以激活原有的专业知识,还能改变人们原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框架,进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3.3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是信息素养的保障,也是信息素养教育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人们获取、处理、交流、应用信息的能力。信息能力教育主要是培养和训练人们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在大量无序信息中分辨出自己所需信息并且能够快速有效地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3.4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信息素养的准则,良好的信息道德是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道德教育是指在获取和利用信息时,要注意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加强信息的安全意识,提高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对信息进行合理规范的使用。 4“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构建的基本策略 4.1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合作开发 信息素养教育已经成为各高校图书馆的必修课程之一,对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发展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应该加强高校图书馆的联合,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综合各大图书馆的优势合作开发。虽然现在一部分高校图书馆也组建了一些联盟组织,如长三角高校图书馆联盟、北京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等,但这只是在有限范围内的区域联盟,并没有专门的组织对其进行统一的规划指导,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全国高校图书馆学会、CALLS、专业协会或联盟应该统一规划,制定评估标准和资源库标准,使信息素养教育做到有章可循。信息素养教育的统筹规划可以减少各单位在资源和资金上的浪费,节约成本,有效地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信息素养教育的质量。其次,在力量整合时不应只考虑图书馆的力量,同样应集合各方面的力量,来促进信息素养教育的发展。如:统筹院校内部的行政部门和各个院系之间的力量,做到对本校信息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此外,高校信息素养教育不仅是图书馆的责任,更是关系到每一个高校学生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统筹规划时,还要征求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加强图书馆与教师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各专业教师在信息素养教育中的带头作用。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样是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一种方式,这不仅可以实现双方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加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有形转化。信息素养教育发展框架如图1所示。 4.2引进和创建完备的在线信息素养教学平台 网络信息素养教学平台以其系统的课程开发功能、自主学习的管理功能、强大的交流互动功能、完善的测验功能和定期统计功能成为信息素养教学的新型平台。一方面它通过网络连接将各高校的优势资源集中整合在一起,实现了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它还能发挥Web的多种教育功能和丰富的网络资源优势,进而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信息能力。我国高校图书馆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实现信息文献利用从传统的纸本向现代的电子资源和网络资源过渡,也必须在借鉴外国网络教学平台的基础上,创建属于自己的网络教学平台。图2在线信息素养教育教学平台功能模块如图2所示,完整的网络信息素养教育平台是一个集图文声像于一体的多媒体教学平台。在这个平台中主要是按照用户信息素养教学需求将其划分为前言声明、选择信息源、检索技巧、获取信息、评价信息和检索计划六项,可以进行在线授课、在线测试、在线交流、媒体播放、自助学习和教学管理,实现信息素养教育的完全在线教学,极大地扩大了信息素养的影响范围[7]。 4.3改革信息素养教育的教学方式 信息素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仍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学原则。现代信息素养教育要改变以往教学中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方式,将学生从被动接受的课堂教育中解放出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协作学习能力。“互联网+”的发展为信息素养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①应该大力发展在线信息素养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的优势,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协同性、创新性。②要运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素养教育,如:资源导航、举办各种读书活动、举办专题演讲和学术报告、减少对阅览室的限制等。③在“互联网+”的帮助下,还可以积极利用各种新技术为读者提供信息服务,如RRS订阅服务、搜索引擎服务、Web2.0、博客、微信等,新技术的出现极大地增强了知识的交流。此外,信息素养教育不应是只面向在校学生的教育,在全民学习时代,信息素养教育是每一个社会公民应该接受的教育,因此,高校图书馆应该逐渐向社会开放,为非在校学生提供信息服务。 5结语 “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不是简单地将互联网技术作为工具应用在图书馆服务当中,而是在尊重人性的基础上实现图书馆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其他行业的跨界融合,进而重构图书馆的业务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 作者:张立滨 单位:辽宁大学图书馆 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浅析: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分析 [摘要]简要介绍了创客教育的概念、特征和相关理论,分析了创客教育对于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借鉴意义,指出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主体内容,最后提出高职院校图书馆基于创客教育需求的信息素养教育对策。 [关键词]创客教育;信息素养教育;图书馆 我国医学教育模式的发展以及医学科技的进步,对医药卫生类人才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医药卫生类属于高速发展的学科,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文、理、医知识,扎实的医药卫生实践技能,良好的医学信息素养,以及信息检索、创新思维等综合能力。创客教育是近年来兴起的全新教育模式,以引导学生自主探究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美国新媒体联盟指出,创客教育将对高等教育产生深远影响[1]。高职院校图书馆作为高职教育的重要支撑,要想确保学生掌握专业相关的最新技能,满足信息时代对医技工作者的需求,将创客教育融入信息素养教育中是必要的。笔者将医药卫生类职业院校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在了解创客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探索高职院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策略,进而完善医药卫生类院校的信息素养教育体系。 1创客教育的内涵与特征分析 1.1创客与创客教育创客代表利用新科技和新方法,将自己的创意转化为现实的群体。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3D打印技术的应用,为创客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了条件。具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创客聚集在一起,组成任意形式的创意场所,共同开展信息交流、创意分享等活动,这就产生了创客空间。当前全球范围内建立的创客空间超过1500个,为创客们践行创意提供了必备的技术和设备[2]。通过互联网技术,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创客也创建了网络社区,方便在线交流信息、分享资源。创客空间的迅速发展引发了教育领域的关注与思考,也催生了创客教育理念。创客教育并非直接传授学生知识,而是采用多样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创客精神,让学生利用自身创造力解决问题。1.2创客教育的相关理论2014年美国《地平线报告》指出,美国高校学生在未来五年内,将由知识消费者变为创造者,表明创客教育是美国教育领域的变化趋势。创客教育虽然属于新兴词汇,但它充分利用了先进信息技术,也融合了创新教育、项目教学等理论(如图1)。其中创新教育即依据创新理念,对学生的创新思维、开创个性进行培养。创新教育根据教学实际,存在不同的教学形式,主要目标在于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项目教学即通过学习任务,让学生通过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3]。体验教学即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通过教师的引导与协调,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取知识。DIY理论也是创客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以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1.3创客教育的特征创客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但要保障创客教育效果,就需要新颖、复杂、关联度高的设计课题,以全新的视角激发学生创新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样不仅可让学生自主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接触更多知识,也让学生愿意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开展创造性活动,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同时创客教育倡导合作交流,学生之间相互沟通协作,是保障完成创客任务的前提。在参与过程中,每个学生都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项目,在取长补短、交流学习中形成良性循环。创客教育也要求有高强度的训练和充足的资源,通过反复探索尝试,将已有的资源利用到极致,激发学生的创造灵感。 2创客教育对于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借鉴意义 信息素养是互联网时代的全新概念,也是医药卫生专业人才必须掌握的基础能力之一。高职院校图书馆作为信息素养教育的主阵地,担负着提升全校师生信息素养的重任。而将创客教育与信息素养教育相结合,不仅有利于创新教学内容,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2.1高职院校图书馆引入创客教育的优势创客教育是我国近年来引进的全新教育理念,其继承了体验教学、探究学习等成熟的教学思想,拓展了高校创新教育领域。高职院校图书馆引进创客教育,能够为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和互动空间,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完成学习任务,并且在协作中获得更多信息反馈。有学者指出,21世纪的图书馆,就是发现、创造新知识以及重构社会关系的场所[4]。高职院校图书馆引入创客教育的动力,在于将具有共同兴趣的用户聚集起来,建立方便用户开展交流、学习的空间。而高职院校图书馆开展创客教育的优势,就是可以利用创客空间吸引更多用户,采用网络社区巩固用户之间的关系,形成现实社会无法比拟的关系网络。2.2创客教育与信息素养教育融合的必要性医药卫生类行业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在保障人类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蕴含丰富的知识量,且知识更新速度快,具备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双重属性。这就要求医药卫生类人才具备丰富的知识结构,高水平的综合素养,以及终身自主学习能力。高职院校在专业教学中应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应该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而非单纯开展专业知识教育。高职院校图书馆引入创客教育,是促进信息素养教育革新的要求,也是借鉴创客教育多元化功能,弥补传统教育缺陷,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造能力的有效措施。2.3创客教育与信息素养教育融合的创新性《信息社会灯塔》一书中指出,信息素养属于终身学习的核心部分,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寻求、利用、评价信息,以尽快实现教育、社会和职业目标。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与创客教育的融合,是对传统信息素养教育的创造性改进,扩展了传统的教学范围,在指导学生掌握信息检索、信息利用技巧的同时,也能够满足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的教学要求。创客教育本身融入了创新教育内容,强调以激发学生兴趣为突破点,倡导营造以创造、创新、实践为主体的教学场所。它与信息素养教育的融合,能够实现资源、技术、信息共享,形成讲座、作品展、培训等相结合的全新教学模式。 3面向创客教育需求的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内容体系 高职院校图书馆通过探索信息素养教育内容,可以形成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促进学科信息素养教学水平提升。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笔者结合医药卫生学科特色与创客教育需求,提出将信息素养教育分为基本素养、中级素养和研究素养3个层次,并构建相应的内容体系,如图2所示。3.1初级素养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开展,首先需要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信息素养,包括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习思维方式,以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基本能力等。对于医药卫生类学科而言,学生必须掌握专业词汇的英语发音、含义和应用方法,具备相应的信息交流、沟通能力等。不同的学科专业有不同的思维训练法,在信息素养教育中应该加强学科思想渗透,了解不同学科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让学生在掌握学科思想的基础上,产生深入学习与创新创造动力。针对特定的学科信息素养教育内容,要求结合该学科思维模式和思维规律,指导学生开展系统的思维训练,让他们在长期学习中,逐渐形成完善的思维体系,能够灵活应用所学知识并且增强创新能力。3.2中级素养高职院校学生在掌握基本信息素养的基础上,还需要具备信息技术素养和文献检索素养,提高对信息工具、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以护理专业为例,该学科具有课程多、知识点繁杂等特点,学生不仅需要掌握医学信息检索方法,全面了解与学科相关的系统知识,还需要具备学科信息服务能力,即具有利用所学的信息知识开展服务的能力,如查询病历资料、检索病案等。信息工具与技术的应用,并非单纯利用计算机开展信息检索,也要求学生掌握医疗仪器、信息管理系统等设备的应用[5]。因此,信息素养教育中学生应该掌握与专业领域相关的信息技术,能够熟练操作与专业相关的信息设备,熟练开展信息处理和检索工作,如记录、处理实验数据等。3.3研究素养目前我国很多院校开设了与学科研究、信息素养教育相关的课程[6]。学科研究与信息素养教育存在密切联系,为帮助学生尽快掌握信息检索方法,掌握与科研相关的技能和方法,更好地获取与学科专业相关的信息,高职院校图书馆必须开展素养教育工作。根据现代信息理论,科研活动分为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与信息分析等部分,属于以调研、观察等方式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过程。在引导学生掌握与学科研究相关技巧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图书馆需要指导学生开展文献研究工作,了解基本的研究理论与交流方式,具备信息洞察、处理能力,便于他们更好地选择所需信息,并且在问题处理中合理利用这些信息。 4面向创客教育需求的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对策 高职院校图书馆作为文献信息传播中心,通过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升学生的信息处理、应用能力是其主要职责之一。高职院校图书馆应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构建在线信息素养教育平台,嵌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切实承担起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重任。4.1构建在线信息素养教育平台高职院校图书馆要加强与其他院校的交流合作,构建区域图书馆联盟,以教学资源共享和在线信息交流的方式,弥补资源、财力不足的缺陷。不同图书馆可根据自身特色,在分析各自实际和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设在线信息素质教育平台,实现信息素养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展信息素养教育途径。通过在线信息素养教育平台,从信息选择、信息检索、信息获取、信息评估等方面,设计不同的服务项目,帮助学生获得系统的信息素养教育,提高他们的信息利用与创新能力,并且以在线测评的方式了解教育成效。将图书馆用户作为教育对象,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平台入口,利用在线信息素养教育平台开展咨询、跟踪服务,免费为他们提供分层次、个性化信息,扩展图书馆的教育范围。4.2开展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高职院校图书馆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促进学科教学和信息素养教育的有机结合,这就是嵌入式教学,也称作渗透式教学。高职院校图书馆可以安排学科馆员嵌入专业课程教学中,或者组建学科团队对专业课程教学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学生全面提高信息素养[7]。针对不同学科的教学需求,学科馆员应首先制定教学规划,争取获得图书馆其他部门与各院系的支持,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力量。其次,与专业授课教师合作,参与到教学内容设计、教学任务设计与教学效果评价中,保障信息素养教育和专业课程需求相契合。在教学内容设计上,全面掌握课程教学目标、核心知识点以及学时分配,保障信息素养教育不偏离基本教学需求[8]。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掌握科研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信息表达、资源收集、信息处理、论文写作等综合能力。4.3基于博客的信息素养教育博客是近年来应用广泛的在线信息交流工具,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能够实现与他人的在线交流互动,也可轻松便捷地各类信息。高职院校图书馆通过建立学科博客的方式,设置参考咨询、资源导航、学科研究等栏目,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更容易激发用户兴趣。博客具备多样化的功能,图书馆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利用博客平台信息素养教育课程,引导学生利用博客开展在线学习,并且参与教学讨论活动,掌握基本的信息检索和信息处理技巧。结合信息素养教育内容,设置“资源导航”“参考咨询”等栏目,帮助用户解决信息检索与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培养他们敏锐的信息处理和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5结语 在我国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创客教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高职院校图书馆引入创客教育,促进了信息素养教育与创客教育的融合,为提升信息素养教育品质提供了思路。高职院校学生面临专业技能学习、职业规划、信息处理等多方面的压力,通过良好的信息素养教育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提升学生的整体信息素养势在必行。高职院校图书馆应结合创客教育需求,促进知识学习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组建创客教育团队,以科学、高效、创新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提升高职学生的整体竞争力。 作者:吴越 单位: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浅析: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新模式 摘要:在高校图书馆中信息素养教育属于一项核心工作,由于高校图书馆现阶段在信息资源获取方式、存储媒介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再加上现在正在积极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高等教育理念,因此目前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在内容和工作方式都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的时候应该积极地应用各种新技术和新工具,并且严格地执行信息素养教育标准规范,从而形成信息素养教育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新模式 MOOC的中文译名为“慕课”,MOOC属于一种基于网络的教学形式,由于其具有工具资源多元化、受众面广、易于使用、自主性、免费性等一系列特点,因此在全球的教育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工作中可以积极地运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MOOC课程设计理念,并且对MOOC中全新的在线学习方式、新颖的教学模式、友好互动的界面平台、知识课程资源建设等进行充分地借助,从而有效地提升信息素养教育的有效性。 1信息素养教育的概述 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机遇和资源,信息同时也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而每个人在信息时代必备的一种素养就是信息素养。在上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了信息素养这一概念,美国图书馆协会在上世纪80年代指出信息素养的本质就是对信息的发现、检索、分析和利用。信息素养在现代大数据时代的定义更加宽泛,增加了视觉素养、媒体素养、数据素养等一系列的内容,而且元素养也变成了信息素养中一个重要组成。近年来信息素养教育在图书馆界和教育界受到了人们的广泛重视,而且已经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目前学术界对于信息素养教育基本上形成了一致的理论表述,也就是信息素养教育是对人进行信息道德信息能力、信息观念、信息知识等各方面的教育,其最为主要的教育目标就是强化受教育者的信息素养。由于受到MOOC浪潮的影响,近年来在我国图书馆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信息素养教育[1] 2MOOC影响下信息素养教育理念和模式的创新 在高校教育中信息素养教育属于一种通识教育,下面本文立足于不同的方面对MOOC影响下的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在理念和模式方面的变革和创新进行分析和探讨。 2.1信息素养教育授课形式的变革和创新 在信息素养教育方面我国高校图书馆以前都是将主要内容作为文献检索课程,通常都是采用教师讲授、PPT演示的授课形式。虽然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形式,然而信息素养教育课程从总体上来说还是存在着对新技术、新媒体的借助程度不高的问题。MOOC的出现使得上述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特别是基于MOOC的小规模私人在线课程,其主要是采用MOOC视频讲座的方式在大学校园课堂中实施翻转课堂教学,因此与我国高校信息素养教育更加适合,不仅可以将学习者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同时还将MOOC模式的多元化、模块化、碎片化、多态化的优点充分的发挥出来[2]。 2.2信息素养教育授课内容的变革和创新 MOOC具有非常广的面向范围,而且在课程设计内容方面也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模块,“循序渐进”是其内容在难度方面的一个显著特点。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时候可以对MOOC的这一特点进行充分借鉴,分别针对科研人员、教学人员、研究生、本科生和新生等进行相应的课程设计。由于目前信息素养的概念又增加了一系列的内容,其中包括视觉素养、媒体素养、数据素养等,因此高校图书馆应该积极地扩充信息素养的教育内容,在一般的信息检索和信息素质等授课内容的基础之上,扩展到视觉素养、媒体素养、数据素养、信息检索、信息组织等各个方面[3]。有学者提出,高效的信息素养一共包括4种模式的课堂教育内容体系,也就是综合信息素养教育、创新信息素养教育、专业信息素养教育、信息素养通识教育等。 2.3信息素养教育授课主体的变革和创新 在制作MOOC的时候需要具备一个团队,这个团队主要包括制作团队、拍摄团队、授课教师等,同时还包括大量的助教。然而我国目前的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课严重缺乏专业的教学人员,而且很多馆员还要负责很多日常的业务工作,因此在进行课程设计的时候存在着缺乏创新性的问题。所以,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课必须要对MOOC的优点进行充分吸取,利用馆际和校内联合的方式成立专门的MOOC小组作为授课主体,依据小组成员的个人优势对授课任务进行合理地分配,最终形成精品化的课程内容。比如,高校图书馆可以联合各个院系共同对各种教学资源进行开发,对嵌入式课程进行设计,也可以积极地开展与其他类型图书馆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更加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总之,目前高校图书馆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素养授课主体,从而更好地开展信息素养教育。 2.4信息素养教育考核方式的变革和创新 以前的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中都是将考试作为主要的考核方式,而MOOC的考核方式则更多的是平时的测验和讨论,比如将信息素养的考核方式划分为课程讨论、单元作业、单元测验以及考试等,其中课程讨论占30%的比例,单元作业占10%的比例,单元测验占30%的比例,考试占30%的比例,同时将学员互评的机制纳入单元作业部分的考核中。总之,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必须要充分地适应时代的变化,不断地创新考核机制,积极地改革单一的考核方式,在考核范围内充分纳入课堂讨论和互评等相关内容。 3结语 目前在我国的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要想使这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高校图书馆应该积极地借鉴MOOC这一新型的教育形式,立足于信息素养的授课形式、授课内容、授课主体以及考核方式的各个方面进行变革和创新,从而有效推动我国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培养出更多的具有较高信息素养的人才。 作者:凌耀银 单位:广州工商学院 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浅析: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培养 1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状况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当代大学生的基本生存环境被各类信息包围,如何对其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国内大多数高校图书馆紧跟当前形势,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兰州理工大学图书馆为学校各类读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指导和培训活动,如各类数据库讲座、文献检索专业课程及内容丰富的网络课件视频等,内容涉及图书馆使用、数据库的利用、信息检索技巧、信息管理、信息评价和投稿等。 2高校学生信息能力的现状 信息意识是信息在人脑中的集中反映,是人们从信息的角度对自然和社会的敏感程度[4]。通过各种类型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同学们对于信息需求的自我意识、信息价值所特有的思维感知能力以及对信息所特有的持久的注意力会明显提高。大多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同意这样的观点,那就是成功的校园经验有一部分是来自于对严谨学术信息的搜寻、处理与使用能力,而不是简单地从互联网上下载各种零碎信息。从兰州理工大学图书馆每年统计的借阅量来看,虽然纸质资源借阅量每年都以较高的速度下降,但是,电子资源的借阅量在快速上升。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图书馆面向读者的举措较少,主要还是维持基本的借还书、举办讲座、开展文献检索课程和简单咨询服务等。高校图书馆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但高校学生却知之甚少,使得图书馆和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不能有机联系,针对图书馆的信息服务难免浮于表面,无法做到嵌入其中,并进而成为同学们不可缺少的必需品。 2.1高校学生的信息能力状况 如今信息的重要性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得到了绝大多数高校学生的认可,高校学生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面对如此海量复杂的信息,大部分高校学生都有判断信息真伪的意识。但是,高校学生辨别和判断信息真伪的能力都普遍较低,遇到网上纷繁多样的信息往往不知如何认定信息的可靠性和时效性。尤其是大一新生,学习自主性较差,上网主要是浏览新闻和消遣娱乐,基本上会使用网络搜索工具;高年级学生则学习自主性较强,更倾向于通过网络,尤其是搜索引擎解决学习中的问题。大多数高校学生身处网络时代,与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同生同长,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喜欢通过计算机或是移动智能手机使用网络搜索工具查找资料。身处网络虚拟世界,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要求便用者须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以及他人的劳动成果。作为道德的一部分,高校学生基本都有一些信息道德意识和信息保密意识,但是也有一部分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差,信息道德观念不强。信息能力主要指发现、检索、收集、鉴别、传递、开发和整合信息的能力[5],即它由各种各样的能力构成,是一个能力集群。大多数高校学生在查找资料的时候往往选择检索机书目索引和网络搜索引擎检索,对图书馆网站及数据库的认知较少。高校学生搜索自己所需的信息效率不高,有时还不准确,给学习造成了一定的障碍。通过网络检索造成很多学生无法判断信息来源的准确性以及数据的真实性。对于信息的分析、提炼、整合能力整体来看,高校学生的信息综合运用能力普遍偏低。 2.2高校学生利用图书馆的状况 高校图书馆体现了一所大学的核心精神,图书馆见证了大学的发展。但是如今,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图书馆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局面,图书馆开始门庭冷落,图书的借阅量逐年大幅下降,学生对图书馆提供信息服务的依赖程度不断降低。光顾图书馆的学生大多数只是翻阅几份报刊或杂志,或是在书库内随便看看茫然而来,轰然而去。数据显示,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只有半数了解自己专业的核心期刊,本科生更是知之甚少。对于图书馆的文献知识讲座,大多数学生从没有参加过,还有一些学生根本不知道有讲座。长此以往,在高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图书馆很可能被边缘化,沦为单纯的自习场所。面对如此种种现状,为了缓解纸质图书面临的窘境,一些高校实行新的借阅规则,教师和研究生、本科生平起平坐,图书的借阅期限不再有“身份”区别,书籍的外借期时间延长,增加外借图书的册数,减少部分超期图书的滞纳金。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按照学生的思维逻辑,几乎所有的信息都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获取。 3图书馆嵌入式教育发展模式 随着时代的发展,图书馆的职能也在发生着转化。图书馆不再仅仅是提供阅读的地方,更是提供文献检索、电子刊物阅读、最新信息搜寻的地方。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是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提供的一种泛在服务,是传统信息素养教育寻求变革的一种新途径。为了适应泛在知识环境的要求,图书馆应该改革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主动嵌入到用户的工作、学习、生活空间,包括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提供一种到身边、到桌面、随时随地的泛在服务[6]。 3.1存在的问题 兰州理工大学主要以开设文献检索课,围绕图书馆文献资源与服务进行的读者培训和基于参考咨询的图书馆基础知识导向教育等形式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信息素养教育独立于学科教学或专业课学习之外,与专业课教学基本绝缘,仅仅是辅助式教学,导致传统的信息素养教育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为了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图书馆加快了自身的建设,加强普及教育力度,以满足学生不断增长的需要。高校一般都会设立一个专门的专业课程讲解如何利用图书馆进行信息搜索,但学生对于学习信息检索技能的主动性不够,很多学生多是为了修满学分而选修,为了信息素养教学的真正目的可能也不会选修这种非正规的跨学科课程。不过,大多数选修过的同学认为学校开设的文献检索课程对于学生培养信息意识、提高检索技能、增强信息道德等效果显著,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为了把更多学生拉进图书馆,响应教育部信息素养教育通识化的号召,学校在这方面的宣传也加大了力度。兰州理工大学图书馆根据专业设置和专业特点,在法学院有所侧重地实施检索课教学开展法学专业信息检索课,然而由于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太明显。信息素养教育“孤军奋战”一直唱“独角戏”的弊端,近年来得到了国内外诸多高校的认可。国外有学者认为,信息素养能力培养并非游离于学科课程之外,而是交织在其内容、体系结构与顺序安排之中[7]。有些学者认为,图书馆馆员应该成为学生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图书馆馆员参与到教授为学生特殊设计的部分课程中,这部分课程尤其注重课外资料的搜集和利用。信息素养教育应与学科课程教学相结合,它是学校、教师、图书馆馆员共同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内开始研究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模式,同时也指明了今后的教学研究方向。 3.2嵌入式教育发展的途径 教育模式的构建指的是在成熟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教学活动的稳定结构形式[8]。高校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模式要根据综合信息素养的内涵和高校信息素质教育需求层次结构来设计。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模式为国内信息素养教育注入了生机,使孤立的信息素养教育融入专业课教学中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合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专业课教学也需要信息素养教育的介入,提升教学效果,由此改变传统的、孤立的教学模式,创建基于问题解决和信息检索的主动学习环境。高校嵌入式教育发展的主要途径如下: (1)专业授课教师与图书馆馆员密切合作,共同设计与开发课程,要求馆员走进教室,介入课堂,对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根据学生的年级、专业、学习目标等,构建一个共性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块,有所侧重地实施信息素养教学。根据不同学生的客观差异性,考虑不同层次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添加或减少嵌入大学课程的信息素养教育。图书馆员主动嵌入到课堂或网络教学平台,参与专业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提供主动的、专业的、到身边、到桌面的泛在服务,符合泛在知识环境的要求,是对传统信息素养教育的一种变革和突破。 (2)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学指导,使新认知学习教学模式与信息素质教育相融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制订相应的教学目标,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将嵌入课堂教学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提升到更高层次。嵌入课堂教学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式要求专业授课教师和馆员,由始至终共同完成某一门课程,因材施教,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这种教学模式的核心在于,将信息素养教育无缝融入专业课程当中,要求二者密切合作,共同设计课程教学计划和内容,使其得到优化发展。 (3)对于高校学生来说,在图书馆中开设小班教学,在开设相关的课程时和图书馆紧密结合,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实际的操作中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例如:美国威拉努瓦大学则将信息素质嵌入到多年级的多门专业课中,每一个学期至少有一门课将信息素质嵌入到专业课中,这样循序渐进地嵌入到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中,使学生的信息素质得到系统性的提高[9]。 (4)随着移动互联的普及,高校学生是网络用户中较大的群体,在校学生群体中使用移动网络获取信息的比例很高,移动互联网络(主要以手机为上网终端)作为一种便捷的网络信息交流方式被高校学生所广泛接受。开展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服务同样可以嵌入到大学生熟悉的网络平台,开展移动信息服务,实现互动交流与信息素养教育的结合,通过信息的互动模式唤醒学生积极参与的主题意识。高校图书馆通过专业网站、BBS等网络平台,构建移动图书馆以及联合读者协会等社团组织,培养大学生获取、分享和交流信息的自觉意识,提高教育效果和信息素养能力。 4结束语 信息素养教育侧重于能力的培养,其核心是对信息的驾驭能力。通过信息素养教育使同学们了解信息需求及信息性质,知道如何寻找和检索到信息,能够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并且确定信息的可靠性、权威性,能够对信息进行重组、分析、整合,能够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信息交流。高校图书馆是具有丰富信息资源的场所,我们要做到充分利用高校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努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使学生有足够的机会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潜能,信息素养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难免浮于表面,无法更好地嵌入其中。笔者分析了图书馆在嵌入式教育发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途径:(1)专业授课教师与馆员密切合作,共同设计与开发课程,要求馆员走进教室,介入课堂,对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2)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学指导,使新认知学习教学模式与信息素质教育相融合;(3)图书馆多层次嵌入到专业课程学习,开展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4)嵌入到大学生熟悉的网络平台,开展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服务。 作者:崔娜 单位:兰州理工大学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相关权利之比较研究 [摘 要]信息网络传播权主要是为调整作品的网上传播产生的法律关系而设计的。与传统的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比较,信息网络传播权包含复制权的内容,与发行权和广播权的内容十分接近,我国现行法律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单独规定,与发行权和广播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未来我国《著作权法》再次修订时,如果整合现行发行、广播、播放、信息网络传播等传播方式,创立一种能够覆盖各种传播方式的“传播权”,则著作权权利体系设计逻辑将更为周延。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相关权利 比较研究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订时新增的一种著作权,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这一权利的规定,迎接了网络技术发展给著作权法律关系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弥补了原《著作权法》缺乏专门调整网络著作权法律关系的空白,[2]堪称是“与时俱进”之作。但是由于该权利在法律中规定甚为简略,尚有许多问题值得从学理上进一步探讨,其中之一便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相关著作权的关系。 信息网络传播权主要是为调整作品的网上传播产生的法律关系而设计的。一般而言,作品的网上传播大致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传统作品(指非数字化的作品,下同)的数字化;其次,是数字化作品上网即上载进入ISP(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的计算机系统;最后,是社会公众成员通过与ISP相连的计算机终端浏览或下载数字化作品。这个过程涉及传统作品的数字化、上载、传输、下载几个环节,这几个环节,分别类似于传统作品的翻译、发行或广播、复制。因此,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权利主要有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这些权利进行深入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识,而且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相关著作权的理解。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翻译权 信息网络传播的第一阶段往往是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即将传统作品转换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适合上网的形式。[3]传统作品数字化过程的实质是将以人类常用的语言文字表现的作品转换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以计算机语言记载的作品。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过程。所以传统作品的数字化过程表面上看就是一种“翻译”。然而,传统意义上的“语言文字‘,是指特定的人们无须借助任何仪器即理解其含义的文字符号或语言。”翻译“是指这些语言文字间的相互转换。计算机语言不能为人们直接理解,必须通过计算机转换成传统意义上的语言文字方可为人们所理解,所以计算机语言不是传统的语言文字,将传统作品转换为数字化作品,不能算是”翻译“。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产生的作品,会产生新的著作权,其著作权归翻译人。其原因在于”翻译“并非一个机械的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个需要翻译人运用自己的知识,在理解原作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换的过程,它需要翻译人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再创作“。传统作品数字化的过程完全是由计算机运用程序完成的,是一个纯机械化的转换过程,不需要操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一种”再创作“,因此操作者不会也不应该享有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事实上,数字化作品只是适合通过计算机再现的作品,与原作品仅发生了载体的变化。因此,信息网络传播过程涉及的传统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不属翻译权的”覆盖“范围,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翻译权应为相互独立的权利。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 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4]修订前的《著作权法》未明确规定发行的含义,而是由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义为“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5]可见“发行”指的是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行为。无论是有偿提供(出售或出租)还是无偿提供(赠与),其结果都是使公众获得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但问题是何谓“原件”,何谓“复制件”?修订前和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笔者以为,所谓作品“原件” 通常是指首次完整记载作品内容的载体,包括纸张、胶卷、录音磁带、计算机磁盘等等;所谓作品“复制件”是指原件以外的能够传达与原件相同信息的载体,同样包括纸张、书籍胶卷、录音磁带、磁盘、光盘等等。 传统知识产权法理论认为,作品的发行必须包括作品载体(原件或复制件)的转移,即书籍、报刊、磁盘、光盘等记载作品的“物质材料”的转移。[6]仅能为公众感知,而不向他们提供复制件的行为不构成发行。[7]作品经数字化以后,在网络上传播,仅为作品的数字化传输,经计算机终端转换再现作品内容,从而为公众欣赏,并未发生作品载体的转移,因此,有学者认为,要把传输归入发行的概念之中,恐怕很难。[8]然而,在国外也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计算机程序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多台计算机,当传输结束时,尽管计算机程序的原件仍然保留在发送该程序的计算机中,但是接收了传输的计算机内存或存储装置中却各形成了一份该程序的复制件。因此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和以其他更传统的形式向公众发行作品没有区别,最终的结果都是让公众获得了作品的有形(tangible)复制件。[9]这一观点,虽然有对“发行”作扩张性解释之嫌疑,将其解释为“让公众获得作品的有形复制件”。然而这一扩张性解释并没有不可调和的逻辑矛盾。如果对“载体”作这样的理解即载体是指能够记载作品并且无论是否借助仪器均可再现的物质材料,那么就可将计算机内存或其他存储装置视为载体,首次完整记载作品内容的计算机存储装置就是作品的数字化原件,此外的记载装置就是作品的数字化复制件。尽管发送作品的计算机存储装置没有发生位移,但作品信息通过网络发生了位移,以运动的相对性原理可以理解为作品载体发生了转移。因此,数字化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发行。 2000年11月29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虽然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但修订前的《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包括“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那么,网络传播是其中一种呢,还是与这些使用方式并列的一种呢?如果是其中一种,是哪一种呢?《解释》语焉不详。从本质特征上分析,网络传播更多地类似于发行(关于网络传播与播放的关系,下文将进 行分析)。因此,在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以前,我国司法实践如果类推适用发行权“覆盖”信息网络传播并未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10]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 《著作权法》修订以前,规范广播作品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权利被规定为“播放权”,其义为“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是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特指以无线电波或者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很明显,“播放”不包括网络传输,因为其仅限于有线电视系统,而网络通常不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因此,修订前的《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播放权”不能“覆盖”网络传播。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将规范广播作品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权利规定为“广播权”,其义为“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11]从该项规定分析,广播的形式包括:(1)以无线即电磁波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公众通过特定的接收装置可以欣赏到作品。这是广播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广播可能通过音频方式,也可能通过视频方式。 (2)以有线即电缆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适于广播的作品。[12]这种形式的广播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另外,饭店、商场、公众娱乐场所、某些交通工具等也有这种形式的广播。(3)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适于广播的作品。这是关于广播方式的“口袋”型规定,以备科技发展出现新的广播手段而致法律不敷适用。 从广播的形式分析,在著作权法领域,广播的实质是以能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适于广播的作品。如果作这样的理解,网络传播也应包括在其中,因为网络也是能够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网络传播与传统广播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让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而后者不能,公众无法控制广播节目的播放时间,一旦错过节目播放时间便无法再接收到。但笔者以为,这种差异,仅仅是技术含量的差异,并无本质区别。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广播不包括公众能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传播形式。因此,将网络归入法律规定的“类似工具”似乎无可非议。 正因为广播与“网络传播”不存在不可协调的本质性的差异,所以某些国家干脆将二者合并规定,构成一种“公众传播”,著作权人享有的控制作品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就是所谓“公众传播权”。如2001年5月22日由欧洲议会通过,同年6月22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信息社会的著作权及有关权指令》就规定了这种权利,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专有权,包括让公众中的成员以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作品的方式获得作品的权利。[13]欧盟的这种规定,是将传统的广播(或播放)与网络传输进行整合,对原广播权内容作了明确的扩充。这种整合并非毫无道理。[14]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将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进行规定,在外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 四、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 复制是指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复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复制既包括以与原件相同或相近的形式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如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抄写等(我们可以称为“同形复制”),也包括以与原件完全不同的形式再现作品的行为,如将工程设计等平面图形作品制作成立体的工程模型或建造成工程(我们可以称为“异形复制”)。狭义的复制仅指“同形复制”。无论是“同形复制”还是“异形复制”,其作用都在于使人们可以欣赏到原作以外但又不丢失原作所载信息量的“作品”。所以复制的本质功能在于再现原作,能够再现原作的行为均为复制。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作品上载以后,人们通过计算机欣赏作品所获得的信息量不会比欣赏原件获得的信息量少(美术作品可能例外,比如运笔、着色等不如欣赏原件感受真切,但这种信息量的减少,与人们欣赏同形复制件信息量减少的程度应该大致相同)。就数字化作品的上载而言,上载在ISP的计算机系统内产生了作品的备份,并通过计算机可以再现,因此上载是一种复制行为。同理,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终端上网浏览(不下载)网上作品,作品在终端机屏幕上为用户所欣赏,同样是一种再现,应属于“复制”,因为此时在计算机内存中产生了作品的复制件,尽管这只是临时复制;下载网上作品,以期通过计算机再现,在本地计算机存储设备中产生了作品复制件并被固定下来,更是将作品制作成 “备份”的行为,是一种复制行为。有人认为,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的复制与传统意义上的复制有区别,因为后者同时伴随了载体的“再现”,而前者不会产生载体的“再生”,关机后该信息不会“再现”。[15]笔者以为,计算机及其存储设备共同构成网络作品的“载体”,如果将信息存在硬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中,虽然关机后该信息不会“再现”,但这与一本书只有在打开后方可获取其中作品的信息并无二致。网上浏览的确没有将信息固定于计算机终端的存储设备上,但可以视为终端与远程主机共用存储设备,只要公众愿意,可以再次上网欣赏该作品,因此临时的再现也不失为一种复制。 由此可见,信息网络传播过程必然涉及复制过程,网络传播权如果不是单指“传输权”,即数字化作品从一计算机传往另一计算机的权利的话,就必然包含复制权的内容。只是权利人在权利受损时,主张了网络传播权,就没有必要另行主张复制权了。 综上所述,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涉及传统作品的数字化、数字化作品的上载、网络传输、公众浏览或下载数字化作品等过程。与传统的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比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翻译权相互独立,与复制权关系密切,与发行权和广播权的内容非常接近,虽然也存在这样的区别即能否让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但这种区别不是本质的。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通过扩张性解释发行权和广播权解决涉及作品的网络传播纠纷不会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我国现行法律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单独规定,显然与发行权和广播权有一定交叉,但还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未来我国《著作权法》再次修订时,如果整合现行发行、广播、播放、信息网络传播等传播方式,创立一种能够覆盖各种传播方式的“传播权”,即亲自或许可他人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包括让公众中的成员以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作品的方式获得作品的专有权利,则著作权权利体系设计逻辑将更为周延。 信息网络论文:解析信息网络传播权 [摘 要]文章简要回顾了著作权法的发展历史,认为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产生也源于规范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而带来的网络传播行为的需要。文章考察了世界上对网络传播行为的进行规范的主要立法体例,并针对我国著作权法中确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过于简单含糊的情况,着重对该权利的特点、主体、内容从学理上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立法体例 主体 内容 特点 引言 科技的发展给法律带来了无尽的挑战,技术始终是促进版权制度发展的催化剂,数字技术为作品复制和传播带来的进步性,就如同四大发明的印刷术相比手工抄写一样的深刻和明显。 是数字网络技术的进步性给著作权法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冲击,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此而得以产生。 回顾著作权法发展历史,自英国1710年的安娜法案始,著作权法历经印刷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和数字技术的三次重大飞跃。 数字技术是通讯技术、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总称,迄今为止,经过三个发展阶段。七十年代中期,个人计算机发展起来,进入数字技术的第一阶段。著作权领域最先讨论的问题是,个人计算机上的目标程序是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以及操作系统、用户界面、数据库、反向工程、电子游戏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八十年代中期,多媒体技术和数据库得到发展,进入数字技术的第二阶段,多媒体产品和数据库是不是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开始成为著作权界讨论的热门话题。这时多媒体技术尚未与网络技术结合。九十年代以后,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数字技术发展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数字通讯网络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技术硬件设施,而且取决于作品及其相关信息等组成的通信内容, 即数字化的文字作品和音乐作品、电影作品、软件、多媒体、数据库,等等,可以通讯内容的网络就如同没有灵魂的躯壳。数字技术在网络上的应用,使得通过计算机网络能把作品讯捷、方便、廉价、容量惊人而且质量几乎完美地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可以使公众中的成员在个人选择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作品。在交互性传输中,信息传输的范围、程度及信息的使用方式是由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双方共同决定。这给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版权制度与技术发展之间存在微妙的互动关系,每当有一次技术突破的时候,版权制度总是要或迟或早地作出反应。 纵观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如何规范作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而不致使因特网成为盗匪横行的“盗版天堂”,成为了世界知识产权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由此而产生。 早在1994年12月28日,美国发生US vs LaMacchia ——案,一名大学生在互联网络上提供秘密的电子公告牌地址,未经版权人许可,将已出版的、享有版权的商用计算机程序的复制件提供给网络上的用户。1995年在瑞典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例。几个学生从ADOBE和儿个其他的出版商那里将为数众多的享有版权的计算机程序下载,送到斯德哥尔摩的皇家技术学院的互联网络服务器上,以供互联网络上全世界范围的用户卸载和复制。这种在计算机网络上通过数字传输提供作品的复制件的行为,在现行的各国版权法和国际版权公约中,显然都没有现成的直接规范的依据。对此,目前版权研究界主要有两派意见:其一,将传统的版权领域中的若十概念(主要是复制、发行、出租、公众传播)扩展以对该行为进行规范,该行为或是复制,或是发行,或是出租,或是公众传播;其二,设立数字传输权来进行规范。第一种意见主张把数字传输的版权意义融入传统的版权制度体系之中,第二种意见主张依据新的数字传输技术而设置专门的权利, 即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及《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设立信息网络传播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终否定了国际社会几种通过试图通过原有权利的扩张解决对网络传播进行规范的尝试。1996年12月2日至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瑞士召开了“关于著作权及邻接权问题的外交会议”(经下简称“外交会议”),通过了两个被称为“因特网条约”的国际条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 Copyright Treaty,缩写为《WCT》,以下简称《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IPO Performance and phonograms Treaty,缩写为《WPPT》,以下简称《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信息网络传播权当属于传播权的内容之一。传播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专有权,是首先由欧盟提出的。这项提议最终被接受,并写入两个条约中。不过,就作品所享有的传播权与表演及唱片所享有的传播权,在两个条约中是不相同的。作品传播权体现在《版权条约》第8条中。表演传播权体现在《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0条、第15条中;唱片传播权体现在后一条第14条与第15条中。 以下具体分析。 (一)《版权条约》中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版权条约》第8 条可谓开一代风气之先,为作者创设了一项控制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的重要权利,即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条规定为,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赋予作者的各项传播权的前提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当享有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授权将其作品向公众传播的专有权,包括以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地点和时间的方式,使公众获得的专有权。 《版权条约》第8条是对《伯尔尼公约》确立的传播权保护体系的发展和完善。该条先是让人眼花缭乱地列举了《伯尔尼公约》的5个条文,涉及6项内容,它们都是伯尔尼公约中有关作者各项公开传播权的规定,《伯尔尼公约》中有关权利人的各项传播权的规定是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逐步出现的。由于针对不同种类的作品,不同的传播方式,适用不同的权利,这使得《伯尔尼公约》中的传播权之间存在着一些缝隙, 无法完全覆盖网络传播这一新的传播方式。《版权公约》第8条弥补了《伯尔尼公约》不同权利之间的缝隙。 该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不影响伯尔尼公约现在的各种传播权的前提下,将向公众传播的专有权扩展到所有作品种类,成为所有文学艺术作品作者的权利;第二部分明确指出,向公众传播包括在“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所作的传播,从而澄清了交互性的按需传输行为在该范围之内。 这条规定将《伯尔尼公约》中的向公众传播这个概念扩展到网络环境中,在《版权条约》中,这一项新权利名称虽然被定为“公众传播权”,但这项权利不仅仅指网络传播的权利,也包括其他传统的公众传播的权利。该条规定的“公众传播权”将作者的权利,实际上包含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权利,集中体现在“包括以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地点和时间的方式,使公众获得的专有权”,虽然因技术中立性原则,这一表述没有直接的包括“网络”等概念,但这一表述正是对网络传输交互性的典型的概括,这一表述而产生的新权利,即作者互联网上传播作品的权利,也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的规定与上述《版权条约》同日通过的《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确立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这两个邻接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第10条规定:“表演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使该表演可以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第14条规定:“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使该录音制品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第15条规定:“对于将为商业目的发行的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地用于广播或者用于对公众的任何传播,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获得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利”。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传统的向公众传播权的关系《版权条约》继续沿用了《伯尔尼公约》的“向公众传播”这个概念并,将这个概念进一步扩大到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使用,《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使用的是“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和“提供录音制品的权利”。《版权条约》中向公众传播权不仅仅指网络指网络传播的权利,还应该包括其他传统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这在该条约的第8条中规定得很清楚,这条一方面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的含义,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传统的向公众传播权的关系,即他们都包含在大的传播权之中,但新的权利与传统权利并不交叉,也不得影响传统权利的实施,根据保国实施或者即将实施这两个条约的情况来看,各国依据各自的立法体系,将新权利做了不同的处理。 二、发达国家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模式尽管《版权条约》第8条,《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0条和第14条分别赋予了作者、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只是作出了一个极为概括的规定,赋予权利人一种广义的包容各类传播的传播权,并没有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提供具体而明确的权利内容和保护方式,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和保护方式必须由成员国的国内版权法加以解决。各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用自己的权利、结合已有的多种权利,或者创设新的权利来实现对广义传播权的保护。 世界各国根据各自不同的立法体系,也选择了不同的方式对这两个条约中的新权利进行了处理,以美国、日本、欧盟为例,它们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和保护方式进行了规范,也就是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对。 (一)以美国为例1995年9月的《白皮书》建议大大扩张发行权的范围,使作者得以控制在交互性电子网络上向公众提供作品和相关权利客体这一行为。为实施《版权条约》和《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美国于1998年10月28日通过了《数字时代版权法》(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允许美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新的版权与相邻权条约,但《数字时代版权法》中并没有采取原来《白皮书》所建议的“发行权”方案,而是以公开表演权和公开展示权涵盖了网络传输。因为,在美国,相当于传播权的是公开表演权和公开展示权,它们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不仅包括直接的通常意义上的表演和展示,而且包括借助任何装置和过程实现的表演和展示 .美国认为,只要将其法律中已有的发行权和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公开表演权、公开展示权等)结合起来,就足以覆盖各类传播行为。最终,美国没有创设新的权利,而是通过法院判例,解释和澄清了权利人传播权的范围, 即以公开表演权和公开展示权涵盖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必要解释一下美国的表演权,它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演唱、演奏等方式表演作品的“现场表演”。一是通过录音机、录像机等设备表演音像制品的“机械表演”。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中,包括《伯尔尼公约》中,“表演权”既具有现场表演的含义,又具有机械表演的含义。 (二)以欧盟和日本为例它们的立法模式是在不改变现有版权权利配置的前提下,赋予版权人控制作品网络传播的新权利。 日本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因特网条约”不足半年,即由国会于1997年6月10日通过《著作权法修正案》,其主要修正内容是:1)增加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享有对公众提供其表演或录音的权利;2)将著作权人对公众传输作品的权利扩大到对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范围,3)重新定义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对公众传输的相关行为。 在日本《著作权法修正案》中,第二条第七款第二项规定:“公开传输指有线或无线电讯传播而其目的系供公众直接接收之传输者(不包括同一建物内电脑程式之传输以外之有线电讯传输)。”第九款第四项规定:“互动式传输指依多数之个别公众之需求所自动完成之”公开传输“(不包括广播或有线放送者)。而 ”广播“指”以无线电讯传播方式所为之“公开传输”而其目的系供公众同时接收相同内容之传输者“,”有线放送“指”以有线电讯传播方式所为之“公开传输”而其目的系供公众同时接收相同内容之传输者“。这四款规定明确了日本著作权法中关于”向公众传播权“的定义。 1996年9月欧盟执委会颁布了信息社会著作权及相关权《绿皮书》,重申在计算机存储中的短暂行为同样构成复制。1997年12月欧盟执委会针对信息社会的著作权问题,为制定共同体内适用的标准,履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条约》的新规则,在其《信息社会版权指令》中创设了一种广义的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专有权,包括广播权以及使公众中的成员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社会版权指令》的前言部分专门说明,使公众中的成员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就是交互性按需传输。 该法案确认了复制权,公开传播权、 第3条第1款规定“成员国应当提供作者专有权来许可或禁止任何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将其作品原件或复制件传输给公众的行为,包括以这种方式将其作品提供给公众,使公众中的成员在某个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作品”。 第2款规定“成员国”应当提供专有权许可或禁止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1)对表演者是其表演的固定:(2)对录音制品制作者是其录音制品:(3)对电影的首次固定的制作者是其电影的最初固定件和复制件:(4)对广播组织是其广播的固定,不论广播是有线电还是无线电,包括通过电缆或卫星。 三、我国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2001年10月27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订了《著作权法》。这次《著作权法》(以下称新著作权法)的修改是为了应我国加入WTO后对著作权的保护,适应新形势下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迫切需要而进行的。在新著作权法中,我国是在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和广播权等传播权之外,主要针对交互性网络传播的特点,在第10条的12款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尚没有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版权条约》和《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确立借鉴了这两个公约中有关的立法形式,并采用“新增式”保护方法,该权利的确立是我国《著作权法》进入网络时代的标志, 对于当今计算机互联时代著作权(版权)的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仅此几条规定,其规定内容本身也存在争议,加上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存在许多可探讨之处。 (二)关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主体的探讨根据新著作权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新著作权法特别强调了表演者和录音录象制作者等邻接权人的网络信息传播权,第37条第6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获得报酬的权利;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作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是享有该项权利的作者和表演者、录音录象制作者两个邻 接权人。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置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没有纳入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中来。有学者认为应当给予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权。 笔者认为,没有给予广播电台、电视台以信息网络传播权,这并不损害其原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其他权利人的文学艺术作品时,如被他人在网上公开传播,可以由该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人主张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作品往往社会信息性更强,不赋予信息网络传播权,能够使社会公众更好的利用。这正是著作权法利益衡平的体现。 (三)关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的探讨现行立法缺乏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内容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我们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主要是指权利享有人在法律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以计算机网络传播方式向公众传播或许可(授权)他人向公众传播信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另于广播、电视上的播放权,是对作者在互联网上权利的专门描述,应当指作者及表演者、录音录象制品制作者在互联网上自行传播作品和授权他人传播作品,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传播其作品,应当包括禁止他人:(1)未经许可对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作品,违法转载,或使他人违法转载,例如复制他人作品,刊登到自己的网站,或向其他网站投稿。(2)未经许可对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作品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对从互联网下得到的作品,上载到互联网。 (四)关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的探讨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及权能来看,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权利行使方式的特定性。 信息网络传播是指将文学、艺术作品及计算机程序、具有著作权的信息资料等数字化后通过网络(包括局域网)向公众传播,使公众可以在选择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接触上述作品信息。因此,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使离不开计算机网络,而且传播过程中的复制、发行、浏览、存储等环节都与网络息息相关。 二是权利主体的专有性。信息网络传播是著作权人及其邻接权人的专有权利,是排他性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情况外,他人不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将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传输和传播,否则构成侵权行为。 三是权利内容的复合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传统的复制类权利和传播类权利的结合。 传统的传播类权利包括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展览权、广播权(包括有限传播权)等。作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涉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主要包括复制、发行、展示展览、表演播放等,其中以复制行为最为突出。网络传播行为本身就包含了对作品的多种使用方式,而且数种使用方式具有高度的复合性,因此作为著作权人专有权利之一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就有了复合性的特点。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原有的关于复制类或者传播类权利的规范。 四是权利行使的限制。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绝对权,可以讲是一种合法的垄断,具有专有性、排他性,但也有地域性和时间性。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一是保护作者的权利鼓励创作,二是鼓励传播。 也就中要在在保护创造者个人私益基础上寻求个人与社会公益的平衡,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当然不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使要考虑到权利专有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点。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励其创作与传播作品的积极性,又要发挥计算机网络交互性、开放性、便捷性的特点,促进公众对社会智力成果的掌握,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予以限制。虽然新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然笔者认为新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应同样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作品,不仅应当适用,还应当适当地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如远程教育等。 信息网络论文:论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必要性与对策 【内容提要】信息网络已经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国家主权在互联网上面临挑战;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经济和网络霸权的压力增大:互联网为各种危害行为的进行和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为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网络环境中法律冲突的现象加剧。因此,加速我国信息网络的法治化,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信息网络的立法缺位现象严重。为此,应尽快健全信息网络立法;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信息网络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从中…… 一、信息网络的特征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一)信息网络的含义与特征 信息网络,顾名思义,就是信息交流和传递的网络。随着计算机网络逐渐成为信息交流和传递的方式,信息网络就逐渐演化而成为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范畴,即特指计算机通信的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相融合的产物,是信息交流和传递的最新方式。因此,计算机网络是信息网络的决定性范畴。关于计算机网络,美国计算机网络的权威专家A.S.坦南鲍姆认为,计算机网络是指独立自主的计算机的互联体[1](P9)。在我国,一般认为,计算机网络是指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若干具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通过某种通信介质连接起来,并以某种网络硬件和软件进行管理,以实现网络资源通信和共享的系统。 由于信息网络,尤其是Internet(互联网或因特网)是利用计算机和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多媒体通信技术实现位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网络之间的通信,因此,信息网络具有开放性(无国界性)、虚拟性、数字化、技术性、交互性等特征。 (二)信息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21世纪是一个以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核心和基础的网络时代、信息时代、电子商务时代和全球化时代。计算机网络作为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的平台,将全球紧密地联结为一体。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全球化是新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正在极大地改变传统的信息交流和经贸方式,并迅速推动资本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转变,从而加快了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与重组,这为我国迅速从工业化向信息化社会转变,从而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遇。 计算机信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极大地方便人们的生活、学习与工作,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增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的同时,也为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一,互联网的无国界性特征使得互联网上没有真正的权力中心,国家主权在互联网上面临挑战。 互联网是由无数个网络形成的一个最大的网络。其中的每一个子网都是由互联的计算机组成的,互联的方式包括有线和无线。互联使成员计算机可以实现信息交流。一旦计算机被互联,计算机上的文件可以被互联的其他计算机访问,彼此可以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互联网不属于任何主体,它不受任何一个主体的支配和管辖,尽管其中的每一个成员网都是由网络所有者管理。因为,当每一个成员网上的计算机使用相同的语言——TCP/IP协议时,它就可以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2](P2)。互联网的主要功能在于高效率地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因此,它在客观上有无限互联和不受地域限制的性格特征。互联网的这种性格特征与现行的国家主权的地域特征相互冲突,使得国家的主权受到了挑战。 第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特征将全球紧密地联结为一体:计算机信息网络的高技术性特征有可能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差距进一步加大,为发达国家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为平台向全球推行其政治、经济、社会和价值观,进而为其推行网络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绝好的空间和场所,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压力增大。 第三,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数字化特征使得网络安全成为问题,为各种危害行为的进行和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为发现、打击犯罪和制裁违法行为增加了成本。这为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虚拟性特征使得基于国界地域和现实性特征的现行法律体系无法全部、有效地适用于网络环境,网络环境中的法律冲突和规范冲突的现象加剧,使得对网络环境秩序的调整与规范面临挑战。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上述特征使得现行的各种利益平衡关系在网络环境中面临重新组合的局面,这种重组不仅包括一般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重组,而且还包括各国之间的主权范围关系的重组。因此,我们在网络环境将面临更多的、新的利益重组问题与挑战。 二、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必要性 信息网络法治化,也即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它是指针对信息网络的特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立法,将参与信息网络活动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信息网络法治化具有以下意义: (一)信息网络法治化是网络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1.网络法治化是保障信息网络有序、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信息网络为人类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信息交流环境。但是,网络的上述特征也使得网络行为有着不同于现实社会活动的特点。因此,基于现实社会活动的特点而建立起来的现行的法律规范无法有效地适用于网络环境。网络环境的特殊性需要有新的、与之相适应的网络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否则,信息网络就不会和谐、有序地发展。由于目前尚未建立起新的、与之相适应的网络法律规范,因此,信息网络法治化是促进、保障网络有序、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2.信息网络法治化是规范信息网络秩序的迫切需要。目前网络行为失范严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阻碍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利用网络盗窃他人账户的财产、施放计算机病毒、对网站进行攻击等危害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信息网络的公共秩序和安全,而且也使社会公众对利用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的安全性缺乏信心。对此,仅从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方面尚不能有效地予以防范,必须加快信息网络法治化,依法规范网络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秩序。 3.信息网络法治化是防范和解决网络纠纷的必要条件。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正如现实环境离不开有效的法律规范一样,网络环境也需要有效的法律规范,以防止各种纠纷的发生,并为其中各种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网络法律规范对人们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恰当的界定,各种网络纠纷不断出现:同时,对网络纠纷的解决又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防范和解决各种网络纠纷,促进和保障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对信息网络秩序予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主体行而有据,使司法机关裁而有度。因此,依法规范和调整信息网络关系,实现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对防范和解决信息网络纠纷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二)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是维护我国网络主权的重要条件 网络主权是指国家主权在信息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其主要内容就是国家在网络空间的行使主权管辖权。在网络环境中,由于一国公民的行为空间有了新的扩展,与此相应,国家主权概念也有了新的内涵。 计算机信息网络是一种全球性的资源共享系统。从总体上说,网络环境有利于信息的传播和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和促 进作用。信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会被用作危害社会的工具。在网络环境和在现实环境一样,都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些人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凭借其经济与技术上的优势,在信息网络中极力推行其政治标准与价值观,甚至主张“国家主权过时论”,以此达到其危害我国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实现网络霸权的目的。因此,依法对网络空间行使管辖权,已经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信息网络行使管辖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前提就是利用法治手段规范信息网络秩序,实现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可见,实现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是我国行使对信息网络的管辖权、维护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客观需要。 (三)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是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必要保证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计算机信息网络已成为全球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竞争最激烈的领域。谁占领了这一战略制高点,谁就将在未来全球化的斗争中掌握主动权。而实现全球化、信息化的基础在于网络化。信息网络化,从硬件上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信息网络的建设与信息内容的提供。而无论是信息网络的建设,还是网络信息的提供,都离不开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因此,实现信息网络的法治化是实现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必要保证。 (四)信息网络的法治化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在信息时代和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 鉴于信息网络在全球化、信息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信息网络必将成为未来人类活动的重要场所。因此,以信息网络为基础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必将成为未来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时代,任何重要的社会关系都应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信息网络所涉及的社会关系不仅面广,而且极其重要,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重要方面。如果将信息网络这类新型的社会关系遗漏于法律制度之外,那么,依法治国原则将是不完整的。信息网络已经成为当代国际社会斗争的必争之地,决不能因为其“新颖”、超越传统规则,而任其脱离法制成为“荒蛮”之地。无论信息网络的发展多么迅速、涉及面多么广,它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都是人们现实社会关系的延伸。因此,实现信息网络的法治化,依法规范信息网络秩序,使信息网络健康、持久发展,应当成为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信息网络化、信息网络法治化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是不可回避的历史进程。为了抓住机遇,取得先发之势,各国都非常重视运用法制手段调整、规范信息网络关系。尽管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发展信息网络先后不同,但在实现信息网络法治化,依法规范信息网络秩序、维护本国的主权和社会价值,促进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方面,却是一致的。实际上,全球信息网络化本身就是伴随着信息网络法治化而发展的。 三、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现状 我国目前信息网络的基本立法方面,除了2001年新修改的版权法涉及了网络环境的版权保护问题外,其他领域的基本立法尚不到位,只有少部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其中,行政法规主要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邮电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公安部的《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保密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电子部的《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广电总局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上述规定的内容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市场准入、网络监管、信息安全、域名注册、电子商务、网络著作权等方面。 (二)目前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网络技术等硬件的发展,轻视网络法治化的观念比较严重。目前,仍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大力发展信息网络技术,就可以保障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因此,在指导思想上存在重硬件、轻立法的倾向。如不改变这种落后和错误观念,必将有害于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2.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不明确或存在错误认识。目前,在信息网络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普遍存在两种认识:一是认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和技术性特征决定了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全球普遍性,因此,简单移植他国或国际立法即可;二是认为我国现在信息网络还不够发达,立法条件还不成熟或不具备相应的立法条件,应等待时机成熟后进行立法。由于目前国内对信息网络立法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因此,在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问题上,往往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3.立法的层次低而缺乏权威性。由于目前的立法主要属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因其立法层次低,故而缺乏权威性。 4.立法缺乏系统性,立法冲突或不协调的现象严重。由于部门立法的立足点多限于某一特定的问题,视野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立法缺乏系统性。另外,对同一问题住住存在多头立法,而这些部门之间又缺乏协调性,因此,立法之间的不协调乃至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5.立法缺位现象严重。目前,在电子商务的 市场准入与工商管理、信息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网络中的纠纷管辖与法律适用、电子证据、电子支付、网络关税与税收、电子签名与认证、网络数据与隐私保护等方面尚存在立法缺位。总的看来,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远不能适应信息网络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四、实现信息网络法治化的对策 (一)应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看待信息网络法治化建设 21世纪将是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要实现我国的跨世纪战略目标,使中华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抓住机遇快速发展我国信息网络,而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网络法制体系。因此,必须把信息网络立法提升到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它,把信息网络法治化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扫除我国信息网络发展的现行法律障碍。 (二)应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 一方面,信息网络的开放性、技术性特征,使得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全球普遍性特点;另一方面,每一个国家的信息网络发展的不同现状又决定了其信息网络立法应有一定的针对性或特殊性。因此,我国在信息网络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信息网络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又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客观要求的信息网络法律体系。 (三)在立法体制上,应避免多头立法、部门立法 我国长期的立法实践证明:多头立法和部门立法往往会造成立法主体的诸侯割据,各立法主体在立法时受狭隘的部门利益驱动会造成法律体系的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信息网络的技术性、开放性特征客观上要求信息网络立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而多头立法和部门立法的结果必然会因狭隘的部门利益驱动而损害信息网络立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进而阻碍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国信息网络立法应当避免由各地或某一部门立法,而应当由国家统一立法。只有这样,才符合信息网络的客观规律,才能促进和保障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四)在我国进行信息网络立法必须遵循安全原则,鼓励、促进与引导原则、开放、中立原则,协调性原则 1.安全原则。所谓安全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应充分考虑信息网络安全的问题,安全是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生命所在,没有安全,就没有信息网络的存在与健康发展。安全原则要求信息在网络中传输、存储、交换等整个过程不被丢失、泄露、窃听、拦截、改变等,要求网络和信息应保持可靠性、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赖性[3](P2)。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技术性使得网络中的信息和信息系统极易受到攻击,信息安全是社会公众决定选择利用网络的重要的因素。因此,信息网络立法应坚持安全原则。从国外立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无论是国际立法,还是各国国内立法,莫不以安全为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都是通过规定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等具体制度来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因此,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是各国信息网络立法的重要使命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鼓励、促进与引导原则。所谓鼓励、促进、引导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应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活动,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21世纪是网络与电子商务时代,信息网络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信息网络的发展还很不成熟,需要通过法律加以鼓励、引导、促进。因此,通过立法鼓励、促进和引导信息网络的发展是各国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因此立法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网络相关的技术发展和技术标准、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的市场准入等方面着手鼓励和促进信息网络的发展。由于目前各国信息网络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网络的认同程度较低,因此政府应担负起引导职责,从政策、法律上为信息网络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努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利用信息网络。从国外有关的立法政策来看,基本上都是坚持这一立法原则的。 3.开放、中立原则。所谓开放、中立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对所涉及的有关范畴应保持开放、中立的立场,而不应将其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技术形态,以适应技术快速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信息网络的技术性特征和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的特点要求信息网络立法应当保持开放、中立的立场,并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信息网络的发展离不开有关技术的支持,如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支付制度等都是以密码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的支持为基础的。可以预见,在网络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网络的发展也将日新月异。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一些建立在某一特定技术基础之上的诸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数据电文、对称密钥加密、非对称密钥加密等范畴也将很快过时。如果立法将有关范畴依附于某一特定的技术形态,而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使得建立在先前某一特定技术基础之上的法律范畴不能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网络发展需要。如经常、不断地修改法律去适应信息网络不断发展的需要,必将牺牲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信息网络的技术性和快速发展的特点要求立法对信息网络所涉及的相关技术和范畴必须采取开放、中立的原则,保持适当的灵活性,以使信息网络立法能够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和信息网络自身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防止因立法对特定技术和范畴的偏爱而阻碍信息网络的发展。 4.协调性原则。协调性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既要与现行的国内立法相互协调,又要与国际立法相互协调,同时还应协调好信息网络中出现的各种新的利益关系,如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商标权与域名权之间的冲突、国家对信息网络的管辖权之间的利益冲突、电子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等。 虽然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但并没有彻底改变现行法律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因此,网络立法应与现行有关立法相互协调。网络的全球性和技术性特征,说明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客观统一性,信息网络立法的这种客观统一性要求各国对信息网络进行立法时应充分考虑到信息网络立法的国际普遍性,尽量与国际立法相协调,避免因过分强调立法的国家权力性和所谓的国情而阻碍信息网络的发展。另外,没有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就没有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因此,信息网络立法也应协调好电子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使网络消费者获得不低于其他交易形式的保护水平。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初探 放眼版权保护的历史,技术进步及其带来的利益平衡,总在不断地冲击着古老的版权制度,也丰富和完善着版权制度。如今,数字信息基础上的互联网时代,引起了域名纠纷、网上法定许可争议、电子商务等诸多问题。网上传输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网络传输权的设定出发,对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探讨…… 一、案情介绍 2002年4月1日,陈兴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自己是《当代刑法新视界》等三部著作的著作权人,2001年12月在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数图公司)的网站上发现该作品被上载,读者付费后可以阅读并下载其作品,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在庭审中数图公司一再表示,该公司基本上属于公益型事业,目前也正在投入资金开发版权保护系统,以便更好的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建立数字图书馆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广大公众的需求。这是我国第一起与数字图书馆有关的著作权侵权案,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识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国内外网络传输权的设定 (一)向公众传播权 1996年12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在WCT中第8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以获得这些作品。WPPT第10条规定,表演者应当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使该录音制品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从上述两个规定可以看出,比起伯尔尼公约,作者的权利已经有效地覆盖到网络空间。 1998年10月28日,美国制定《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没有就数字化网络传输作出规定。美国知识产权小组对现行版权法下“发行权”赋予了新的含义,承认向公众传输作品属于发行,从而涵盖网络传输中著作权人的权利。日本在1997年6月10日通过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规定著作权人就其作品应享有授权公开传输的专有权。澳大利亚也提出了一个内容广泛的“向公众传输的权利”,既包括以任何通过接受装置观看或使用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也包括广播权和有线传播权。 (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 我国1991年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其中实施条例对这几种权利进行了详尽的解释。但囿于当时的法制背景以及社会现状,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尤其是网络环境中著作权法再次受到挑战。判例法国家可以通过不断发生的判例赋予法律丰富的内涵,而我国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基本还是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1999年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对网络上登载著作权人的作品是否构成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侵犯,进行了一定的探索。权利人的复制权是否包括将作品上网在网络界、司法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法院在该案中认定,作品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与著作权法意义上对作品的出版、发行、公开表演、播放等传播方式虽然有不同之处,但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作品向社会公众的传播使用,使观众或听众了解到作品的内容……被告作为网络服务商,其在国际互联网上对原告的作品进行传播,是一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六作家案是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益探讨,衡平了作者、社会公众和网络服务商的利益分配,对复制权的含义有所丰富。虽然也提出网络传输属于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的初步设想,但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下,只能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互联网自由开放的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2000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的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从中可以看出,解释赋予了网站与报刊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权,是侵权诉讼中被告减轻责任的一个有利依据,但对于利益平衡的另一方即著作权人和作品则施加了一定的限制。 2001年10月27日,我国著作权法进行修订,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有了很大程度的扩充,最重要的就是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了网络传输、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权利之间的交叉,规定了网络传输属于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也是其享有的专有权利之一。 三、关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规定,本联盟各成员国可自行在立法中准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有关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也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充分给予成员国权力来自行划定合理使用的范畴。作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不断繁荣创新的著作权法离不开国家的整个文明进步,公共政策是权利平衡中一个很重要的调节因素。这也正是如此多的国家加入公约的诱因。 美国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在报告中指出,图书馆为保存资料目的可以将作品做数字化复制等,图书馆对作品做三个数字化形式的复制品,在同一个时间使用不得超过一个。在数字图书馆版权保护体系中,以国会图书馆为代表的许多图书馆都把网上书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可以全文上网供读者在线阅读,另一部分是仍在版权保护期内尚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在征求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稿酬之前,只有书目、图书简介及相关书评可以上网供公众阅览。如果读者想进一步了解图书的内容则需要到图书馆按传统办法借阅。 我国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情形有:个人学习使用、介绍评论、时事报道、教学目的、执行公务、免费表演等情形。其中明确指出,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四、关于作品使用的法定许可 需要海量信息的网络界,如何才能找 到适合自己生存的方向?法定许可是否成为惟一的筹码?即使用作品可以不经权利人的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著作权法中对图书报刊的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都可以适用法定许可的条款(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伯尔尼公约要求传播他人作品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法定许可情形不适用于外国作品和外国著作权人,即使用时上述作品仍须征得同意并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这几种法定许可的情况是充分考虑了这些媒体在进行正常运转时的特殊情况。法定许可针对的虽然都是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但如果要求这些媒体必须在一一征得权利人许可的基础上才能使用,必然会造成信息的迟延,加大社会交易成本,不利于大家更为广泛的掌握新闻动向。报纸、电台、电视台这些媒体的大力宣传,使我们方便及时地了解社会最新的动态,可以说,大量的宣传报道已经深入我们生活,也极大的丰富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基本上吻合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本意。 从整个社会运行的角度看,网络作为信息时代的第四媒体,从诞生之初就深深透着媒体的共性,还带有更浓厚的独有的特性。通过网络交流,几乎可以达到一种完全置身于网络空间的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无论是著作权法或者解释,对网站摘编、转载都有一定量的限制,它所适应的范围和报刊杂志一样。对比王蒙六作家案和数图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不难看出,网站将权利人的整部著作复制上网,显然已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超乎一定程度的量变也必然造成对规定初衷的违背。图书出版有专有出版权的限制,网站整部作品的使用将不仅仅涉及著作权人利益,还要涉及与著作权人签订专有出版合同的第三方,也必将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 在陈兴良诉数图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焦点是擅自将作品登载在网上并允许读者有偿下载使用的行为是否正当合法?权利人有无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存在?即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内,他人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使用该作品,也不必支付报酬。将作品登载于网上有无法定许可等其他免责情形?一般来说,如没有合理的抗辩理由,没有法律规定的除外条款,侵权者就只得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方面赋予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在网上使用其作品,同时赋予著作权人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权利。这样看来,在陈兴良诉数图公司一案中主张权利的主体是适格的。 传统层面上的复制,大多是通过复印机、录音机等设备进行,数字时代的复制,有人认为应该包括从网上下载复制,不难从中看出这种主张不适合本案。著作权人根本没有允许被告上载,何谈在传播过程中用户下载使用是为了个人学习目的的合理使用?本案所要解决的纠纷是数图公司上载的行为而非在作品传输链条中下载的状态。在此我们可以对照此案被告数图公司的性质,不难发现此图书馆并非该条款中的彼图书馆,也非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目的。被告数图公司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制作和网络广告等,虽称为公益目的,但无法消除公司营利的内在本质,营利虽然不是构成侵权的必然因素,但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图书馆合理使用的初衷相悖,同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情形。 正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所认定的,著作权人将作品交付出版社出版,许可出版社发行此作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这种许可的后果仅应视为将作品固定在有形的载体(纸张)上并为公众所接触。数图公司未经许可将此作品列入中国数字图书馆中,对陈兴良在网络空间行使权利产生了影响。图书馆的功能在于保存作品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接触作品的机会,这种接触,是基于特定的作品被特定的读者在特定的期间以特定的方式(借阅)完成,这种接触对知识的传播、社会的文明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作者行使权利的影响非常有限,因此,并不构成侵权;但在本案中,数图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将陈兴良的作品上载到国际互联网上,虽以数字图书馆的形式出现,但却(1)扩大了作品传播的时间和空间,(2)扩大了接触作品的人数,(3)改变了接触作品的方式,(4)在这个过程中数图公司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手段保证作者获得合理的报酬。因此,数图公司的行为阻碍了陈兴良以其所认可的方式使社会公众接触其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数图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网络论文: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初探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对法律的影响 信息社会的实现,不仅是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人类对信息的高度流通、共享和利用产生强烈的 、迫切的社会需求,同时也得益于因这种需求的驱动而产生的能够使其得以实现的信息技术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又迎来了网络时代,它是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的高级阶段 .它打破了信息流通与共享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可以使人们几乎同时地在世界各地共享 信息,改变了信息的时空观念,引起了第二次信息革命。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是计算机与现代 通信技术的有机结合,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的多媒体通信网络。为了与传统的电 信网络和人工信息网络相区别,我们称之为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方便起见,本文有时也将其 简称为“信息网络”或“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极为迅速。最有代表性的国际互联 网Internet已将触角深入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据报道,网上用户已达6300万,并且正在 以每二至三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其发展前景是“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即全球性的 信息高速公路。 作为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计算机信息网络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性,对信息社会各个 领域 的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政治领域,它便于政府与民众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扬 公民的民主权利,提高政府机构的办公效率和科学管理及决策的水平;在军事领域,可以使 军事指挥系统全面迅速地掌握敌情,加强全局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在经济领域,有利于广 泛、迅速地传递商贸信息,推行无纸贸易和电子货币,能够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减少交通 量,节约能源;在教科文卫领域,方便人们查询、利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远程教学、科研 合作甚至医疗会诊;在生活领域,可以实现电子购物、虚拟旅游以及家庭办公等等。计算机 信息网络的应用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安和尴尬。比如网络中信息存储与流通的安全性、 保 密性难以保障,不良信息在网上泛滥,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容易受到侵犯等等,都是亟待解 决的问题。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响必然对传统法律产生巨大 的冲 击。法律的发展总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原有的传统法律面对新兴的计算机信息网 络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法律建设又必须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 此,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调整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和应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规 范人们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网络建设、经营与应用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为了研 究和规划信息网络立法,首先应明确网络法律的地位与结构。 二、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地位与结构 计算机信息网络法是调整网络建设、网络经营和网络应用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信息网络法很难直接归属某一个法律部门。一般认为,我 国目 前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环境法等法律部 门 构成。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关系的不断变化,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成和法律 部门的划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总是应当力求与同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形成 的各种社会关系相适应。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得各种社会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法律部门的划分也更加 困难 ,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重叠交错更加难以避免,还可能增加新的法律部门。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调整科学技术活动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急剧增加,一些专家 学者提出科技法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调 整信息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大量增加,因此也有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信息法应作为一 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信息网络法律与科技法和信息法均有密切的关系。 在科技法体系中,信息技术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子部门。由于网络技术是信息技术的集 中体 现,信息高速公路是集信息技术之大成的科技成果,实际上信息网络法律规范将涵盖信息技 术法的大部分内容。信息法调整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利用等过程中的社会关系 , 而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利用也正是信息网络的基本功能。随着人们的信息活 动 越来越多地集中于网络,信息网络法律规范也将涵盖信息法的大量内容。由此看来,计算机 信息网络法大体上可以划归科技法或信息法的范畴。由于目前法学界对科技法和信息法能 否 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尚未达成共识,对科技法、信息法的调整范围也尚未明确界定,因此对 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归属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讨。但无论是将信息网络法看作某一个法律部 门 下属的子部门,还是将其看作由若干法律部门中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的集合构成的一 个法律法规群或称为一项法律制度,都不妨碍我们将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进行研 究。 近年来还有一些专家学者提出计算机法的概念,它是七八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大、 中型 机多用户环境和计算机开始联网的背景提出的 。对于80年代以来广泛应用的微型计算机,如 果未联网,它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则相当有限。计算机信息网络法不仅包括了以往计算机法的 主要内容,比如对知识产权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对计算机犯罪的惩治、对计算机病毒的控制 、对计算机证据的认定等,而且还要调整一些新的社会关系,比如大型网络的建设、经营管 理以及信息系统间电子数据交换中的社会关系等。实际上,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许多法律概 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也都是适用于未联网的计算机的。所以在当今“网络就是计算机” 的时代,对计算机法与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研究无须严格区分。 还应当指出,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并非调整信息网络中所有的社会关系,它主要是调整与 网络 建设、网络经营、网络应用有关的独特的社会关系。因为这些社会关系是随着网络的出现 而 产生的,且原有法律没有调整这些社会关系的规定。在网络上也有许多的的信息活动是原有 法律已经规范的,就没有必要在信息网络中再做出新的规定。比如不久前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的利用电子邮件侵犯他人姓名权的问题,在宪法、民法中早已有规定,该问题之所以难于解 决,主要是取证的问题。因此,从实体法角度而言,没有必要在侵犯姓名权方面再做出新的 规定,也不能把民法中关于姓名权的法律规范作为信息网络法的法律规范。当然,这里并不 排除其它法律部门的一些规定也可以作为信息网络法的法律规范,比如修改中的刑法关于计 算机犯罪的一些法律规范。总地来讲,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社会关系是由信息网络法和其他 若干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的。 尽管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并不高,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视 信息 网络立法的重要性。计算机信息网络是现代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 用信息网络法和其它一些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网络上的社会关系,对于信息社会的正常运 转起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同环境法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一样,信息网络法是在为人们创 造现代信息社会良好的信息活动环境,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理应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 信息网络法从结构上主要可以分为五类法律规范。一是关于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经营 管 理以 及网络安全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行政立法;二是维护网络中的公民权利的法律规范,比如知 识产权和个人数据的保护;三是金融商贸领域中的法律规范,比如电子数据交换(EDI)、电 子资金划拨(EFT)的法律规范;四是惩治计算机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五是有关计算机诉讼 和计算机证据的程序法规范。实际上,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律规范极少, 有必要加快网络立法的步伐。 三、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主要内容 1.信息网络的规划与建设 计算机信息网络是信息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规模宏大、极其复杂、耗资巨大的重大工程 项目。鉴于网络规划与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它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以及为了克服我 国在计算机信息网络规范与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用法制来规范网络的规划与建设是十分 必要的。在立法时,应就下列一些主要问题作出规定:建立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规划 ,处理如专用网与公共网之间的关系、全国各地区网络发展的协调等问题;克服重硬轻软倾 向,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开放政府信息资源;国家对网络软硬件设施和信息资 源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网络的标准化与开放性原则;网络建设与应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全 民性普及教育等,以保证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沿着合理、高效、健康的轨道迅速发展 . 2.信息网络的管理与经营 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与经营还很不成熟,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管理方式 非常松散,已经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受到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目前充斥于网络中 的有害信息,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文化 传统和伦理道德及有伤风化的信息,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因此,控制网络中的有 害信息,是网络管理与经营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还需要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信息网络 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了尽量减少计算机信息网络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为广大用户提 供优良的服务,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网络管理与经营的法律机制。首先要明确网络的管理机构 和经营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国最近颁布的有关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暂行规定和管理方法,是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的有益尝试。除此以外,还需 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规范。 3.信息网络的安全 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和流通着大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是极其宝贵和重要的无形资 产,有些还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机密。网络的重要信息若被非法篡改或窃用,将对国家、 集体或个人造成严重损失。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运转越来越依赖计算机信息网络,经济 、金融、交通、军事等领域的网络一旦发生故障或遭受破坏,将会给国家造成无法弥补的重 大损失。实际上,计算机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犯罪分子、恐怖集团甚至计算机战争的重要攻击 目标。因此,有必要通过行政立法强制性地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强化信 息网络的安全。我国已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条例》,对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 (不包括未联网的微机)的安全保护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尚需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与配套法规 . 4.信息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信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两层含义,一是对组成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硬件和软件的保护 ,二是对网络中享有知识产权的信息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护主要是从 对权利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以及对侵权行为制裁方面体现的。对于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以 由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对于在网络中存储和传输的各 类 作品和信息,以及在网络中出版的作品,当然也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尽管我国的著作 权法未提及数据库,但至少可以将其作为编辑作品或演绎作品来对待,能否将其作为原创作 品,则有待进一步研究。由于在网络中很容易对各种作品和其它信息进行复制、篡改、演绎 或作其它利用,也很容易跨越国境传输,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和实施方面还面临着一 些新的问题。 5.个人数据保护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地提及隐私权,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民隐私权给予保护,比如规定公 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可侵犯。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的个人数据被各类计算 机信息系统收集和存储,并可经由网络传输和调阅,对公民隐私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因此, 许多国家陆续颁布了数据保护法,规定数据用户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明确数据来源和使用目 的,并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与正当使用;数据主体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被侵犯,依法 享有知悉权、修改权以及因数据用户的数据不准确或不当使用给其造成损失时要求赔偿的 权 利 。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开始研究,做好立法 的准备工作。 6.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应用开创了“无纸贸易”的新时代,给国际贸易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它也使传统的适用于“纸本贸易”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受到冲击。这些现行法律 规定 对EDI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法律障碍,比如以 EDI方式订立合同时涉及到要约的撤回、撤销 ,错误或欺诈所致损失的责任承担,承诺生效的时间、地点等法律问题,合同的书面形式问 题,EDI在证据法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如计算机记录作为证据的可采性、对于原件的要求、 关于认证的规定等。对于应用EDI技术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领域引起的法律问题,许多国家 以及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经采取或提出了一些法律对策,包括国内法、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 统一规则及国际公约。为进一步与国际贸易接轨,我国也亟需加强EDI的立法工作。 7.电子资金划拨 金融电子化的浪潮席卷全球,我国也在实施金卡工程。而我国对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研究才 刚刚开始。研究该项法律问题,首先应当分析电子资金划拨各方的法律关系。国际上一般认 为,在电子资金划拨中,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银行与电子清算所、银行与数据通信网 络以及客户之间都是合同关系。至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有争议。在分析电子资金划拨 各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还要探讨电子资金划拨完成以及电子资金划拨在证据法上面临的问 题。同时,由于为消费者服务的电子资金划拨有其独特之处,也要讨论适用于这种电子资金 划拨的标准合同以及为维护契约正义性而对标准合同的管理。我国的现行法律,如《票据法 》,无需实质性变动,但需要做适当的补充和修改。 8.计算机犯罪 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广泛应用,计算机犯罪将成为信息社会的主要犯罪形式之一。计算机 犯罪的主要表现是侵犯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各种资源,包括硬件、软件以及网络中存储和传 输的数据,从而达到窃取钱财、信息、情报以及破坏或恶作剧的目的。计算机犯罪是一种高 技术犯罪,其特点是作案时间短,可以异地远距离作案,可能不留痕迹,隐蔽性强,危害性 大,有些犯罪行为按传统刑法难以定罪量刑。因此,许多国家已修改刑法或制定计算机犯罪 单行法规,以便更有力地打击计算机犯罪。我国目前正在草拟的刑法修改方案中也已考虑增 加制裁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规范。 9.计算机证据与诉讼 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和证据能力。一些发 达 国家针对计算机证据的种类、分类、可采性和证据价值的规则,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对 证据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明确定义了计算机证据的概念、范围和特征。计算机证据是在计 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数据以及它们的各种表现形 式 ,考察计算机证据的证明规则,重点在于确保计算机数据相对于原始输入事实的准确程度。 计算机证据的搜查和扣押以及电子监测应严格依照诉讼的法定程序进行,法庭对计算机 证据 的判断应依诉讼的法定程序进行,并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目 前我国对计算机证据的研究还是初步的,有必要加快研究和立法的步伐。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 论文关键词:网络技术 电子支付 数据库 信息安全 论文摘要: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迅速,本文主要介绍了信息网络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及相关的一些主要技术, 包括Internet 技术、Web 浏览技术、数据库技术、电子支付技术、安全技术等。这些技术有的已经在实际中的到广泛的运用, 有些还在发展之中。随着各种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电子商务技术一定会越来越成熟。 信息技术的发展, 使得电子商务以一种全新的商务方式展现在人们眼前。尽管网络泡沫使电子商务的发展遭受了巨大冲击, 但是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讲, 电子商务都在稳健地向前发展着。本文将介绍电子商务中涉及到的主要技术。 一、Internet 网络技术的运用 虽然Internet 技术不是电子商务的专门技术, 但开展电子商务要以Internet 网络平台为基础, 电子商务发展的好坏与Internet 网络技术有直接关系, 因而Internet网络技术是电子商务相关的关键技术之一。 二、Web 技术的运用 现在,Web 浏览技术已经广泛地运用于Internet,并被广大用户接受和使用。Web 服务器利用http 协议来传递html 文件,Web 浏览器使用http 检索html 文件。Web 浏览器从Web 服务器上获取信息, 然后以静态和交互方式呈现在用户眼前。电子商务仍然是一种商务模式, 在进行电子商务过程中, 需要在商家与客户以及其他相关角色之间交换各种信息,此时就要使用Web 浏览技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仅仅使用HTML 表示信息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为此, XML( 扩展的标记语言) 和CXML( Commerce XML) 相继开始发展起来。 三、数据库技术的运用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 涉及到商家、商品、客户、物流配送等大量的信息, 这些信息都需要储存在数据库中。当前数据库管理系统已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能高效、高质、安全地管理数据。该技术包括数据模型、数据库系统、数据库系统建设和数据仓库、联机分析处理和数据挖掘技术等。运用于电子商务中的数据库技术主要完成三个方面的功能: ①数据的收集、存储和组织; ②决策支持;③Web 数据库。 四、电子支付技术的运用 电子支付是指在网上直接为所购商品付款。电子支付过程中安全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是否可以顺利进行。目前银行界普遍使用的有SSL/TLS 和SET 两种电子支付模式。从技术角度讲SSL/TLS 不是支付协议而是会话层安全协议,用SSL 协议进行电子支付是支付的双方利用SSL 协议建立一个安全会话通道, 在该安全通道中传送支付信息。当数据到达商家的Web 站点时, 所有信息被解密,是否将这些信息以安全格式存储由商家负责, 用户不负责信息安全。SET 是以信用卡支付为基础的网上电子支付协议。使用SET 协议进行电子支付可以确保接收信用卡的商家和信用卡的持有者都经过认证, 是可信赖的。SET 协议仅对一些敏感信息加密而对其他信息不加密。SET 协议中使用许多安全手段, 如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电子认证技术和电子信封技术等等。 五、信息安全技术的运用 由于现有计算机系统之间的网络通信大多采用TCP/IP 协议, 服务器也多为Unix 或Windows 操作系统, 又由于TCP/IP 和Unix 都是以开放性着称的, 易于互联和信息共享的设计思想贯穿于系统的方方面面,在访问控制、用户验证授权、实时和事后审计等安全方面考虑较少, 这就给网络使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 来自计算机系统内部的安全威胁高达60%。开展电子商务离不开网络基础, 但直接在这样不安全的网络基础上开展电子商务是让人无法接受的。调查表明,很多商家不开展电子商务, 很多网民不在网上购物, 他们最大的担心是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 这里既包括商家与客户没有面对面的确认, 也包括对机密数据失窃的担忧。为此, 一方面需要有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商务活动各方的身份认证, 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数据在传输和储存等环节进行安全保护。目前普遍使用的身份认证方式是证书认证方式。具体操作过程是, 首先由第三方建立起由相关部门授权的认证体系, 负责对申请证书的网上用户发放有效的证书, 在网上的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对该用户进行身份确认时, 该用户出示其手中的证书给需要对其进行认证的一方认证, 认证方也可以到签发该证书的认证中心对该证书进行认证。每一个证书与一个密钥相对应。 目前最为流行的证书格式是由ITU- T 建议X.509版本3 中所规定的。其他标准化组织也采用X.509 作为公共密钥认证的基础。在世界范围内, 人们普遍使用ITU- T 建议X.509 中规定的证书格式作为标准的证书格式, 认证系统也可以使用SET 协议的相关规定。除了使用认证系统对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进行身份认证外, 还需要一些加密技术对参与方不希望被不相关的人知道的信息进行加密。 除了以上这些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的安全技术之外, 还有一些需要考虑的安全问题。如网络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各个层面上的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也直接地关系到用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六、数据挖掘 数据挖掘是一种综合了各个学科技术的信息处理方法, 具有多种功能,其主要功能如下。 ①分类:按照被分析对象的属性、特征, 建立不同的组类来描述事物。例如:将网上的每一篇文章按关键字分为不同的类别。 ②聚类:识别出被分析对象的内在规则, 按照这些规则把对象分成若干类。例如:对“ 顾客最喜欢什么样的促销方式”这样的问题, 按照顾客的购买习惯进行聚类, 将购物习惯相近的顾客分在一起, 不同的类别表明不同的购买习惯, 然后分别调查了解每一类顾客最喜欢的促销方式。 ③关联规则:关联是某种事物发生时其他事物会发生的一种联系。例如: 每天购买牛奶的人也有可能购买面包, 其中买牛奶的人有多少一定要买面包, 比重有多大, 这可以通过关联的支持度和可信度来描述。 与关联不同, 序列是一种纵向的联系。 ④预测:有效的预测需要建立预测模型。预测目的是把握分析对象发展的规律, 对未来的趋势做出预见。例如:对电子商务行业未来发展做的判断。 ⑤偏差的检测:对分析对象的少数的、极端的特例的描述, 揭示内在的原因。例如: 在银行的100 万笔交易中有500 例的欺诈行为, 银行为了稳健经营, 就要发现这500 例的内在因素, 减小以后经营的风险。 七、小结 电子商务使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 它需要很多先进技术来支撑。虽然有些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但仍然有许多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技术, 甚至还有许多新技术不断涌现出来。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需要到网络运营商和软件开发商等多方面的技术提供和实施, 而且需要在商务管理观念的彻底改变。 信息网络论文:通信工程公司的信息网络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进步,和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通信行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随着通信行业竞争的激烈化,以及通信工作难度的加大,原有的通信行业内部管理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为此,建立相应的信息网络,是通信工程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下面将对这个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1、通信工程公司建设信息网络的实际需要 1.1随着通信工程的快速发展,通信公司的营业额持续递增,通信公司的营业范围拓宽。也就是说通信生产量加大,通信营销业绩上升,在此基础上,原有的管理系统已经呈现了滞后的趋势。主要表现在运作速度下降,公司的运作管理不及时,不全面。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信息网络系统,能够涵盖公司的生产、运行、营销、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并进行集中化处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和资金。 1.2通信工程企业信息管理滞后于其他平行行业。信息行业是一项高端技术产业,其更新换代速度快,技术要求高。为了更好的适应信心时代的经济发展需求,各行业已经充分与信息网络接轨,建立起内部的系统网络。而对于通信工程,受到其自身的特点制约,与信息网络的接轨出现严重的滞后,并不能及时的更新换代。 2、建立信息网络的现实意义 2.1流程管理体系优化目标。1)建立和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模式;2)流程应能简捷、合理地概括公司经营活动;3)通过管理流程绩效来衡量公司、部门、人员绩效;4)梳理出适用于流程管理的组织架构。 2.2流程优化方法。1)简化和集成横向活动。删除不必要的活动,合并重复活动。2)压缩纵向组织,适当授权,将决策点置于工作进行之处,变职能管理为过程管理。3)消除流程瓶颈,尽量减少多余的环节。 2.3新流程设计。1)消除了所有网下操作,提高信息共享率,提高执行效率。2)采购由库房主管发起,优化操作步骤。3)审批结束后,领导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通过网络直接下达给采购主管。 3、系统设计 3.1系统功能结构。根据前期需求调研,从功能架构上看,系统由决策支持子系统、工程管理子系统、综合办公子系统、人力资源子系统、分公司扩展子系统构成。 3.2系统体系结构。在整个系统中,各个功能子系统内部的软件架构设计采用三层结构:UI层、逻辑层、数据层:(1)UI层。接入层是业务系统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平台,由接入逻辑构成。接入逻辑分为接入界面和接口服务;(2)业务层。业务层处于接入层和共享数据层之间,通过数据层的数据操作对象访问业务数据,向接入层提供统一的业务逻辑过程实现业务逻辑;(3)数据层。数据层是系统的基础,数据层中的数据子层存放系统中用到的所有数据。数据层的数据操作组件向业务层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操作对象,用于屏蔽业务数据的存储、组织和访问的细节,实现业务数据的充分共享。 3.3系统设计理念。(1)协同商务。从企业内部来看,构建核心企业的最佳业务流程,通过信息流,协同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的商流、物流和资金流,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核心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2)集中管理。信息不对称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大障碍之一。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各类不同的管理模式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特色,但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是一切现代化管理模式得以顺利实现的基础。 3.4设计思想。通过对通信工程内部特点的具体分析,以及对不同公司的实际客户信息的评估,基本确定了如下的设计理念:(1)工程施工管理——构建企业经营管理的模拟平台;描绘企业的经营管理蓝图。(2)材料申请采购管理:以材料申请单为核心,材料物流流向为主线,配合合同管理、采购价格控制和协调管理提供支持;(3) 财务管理:配合公司所有工程施工动作,结合现金流量计划和各种费用情况,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与工程管理密切结合,实现资金流的高度信息化、自动化;(4) 项目管理和责任中心管理:支持某一项目的计划预算管理、项目的成本费用核算和控制等管理;支持利润中心、收入中心、成本中心和费用中心的计划预算管理;(5)管理决策统计分析:数据仓库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为管理决策提供各类报表信息、各类指标查询及统计分析数据和随机的实时查询信息。 3.5子系统设计。(1)员工管理。员工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关键部分,首先需要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和详细履历等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录入,其次,还要包含增加员工、编辑员工、减少员工和员工岗位调整四个功能;(2)派遣工管理。公司员工中不仅包括合同工与计时工,同时还包括了一部分劳务派遣工,他们与其它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工作合同。由于各公司无法得到此类员工的详细资料,所以这部分员工的管理要单列出来;(3)培训管理。为了进一步强化信息网络的职能,全面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公司需要定期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并按照培训内容进行必要的成绩考核,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 (4)考勤管理与请假管理。新系统要求公司所有员工按要求自行申报考勤,各分公司每个月所得到的数据均来自员工每天申报的考勤。同时请假系统也将与考勤系统关联起来,请假期间的考勤将不允许申报。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原来存在的员工考勤不及时或不规范的现象;(5)权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另外一个核心就是员工权限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将会把权限管理贯彻至所有方面,大点到某功能模块的可能性,小到一个流程的步骤的是否允许审批,完全依赖权限系统。 本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授权管理,它能够用于区别甲员工本人的操作。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企业内部的信息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并辅助以相应的管理流程,由专业的负责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通信公司在该信息网络的支撑下,必将获得长远发展。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中的地方文献 即将建成的信息高速公路将对传统形式的图书馆进行革命性的改造,图书馆长期引以为骄傲的藏书,也不再是独此一家的“专藏”,封闭就真正从根本上被冲破了。 (一) 让我们从图书馆的藏书入手,来看看信息革命前后,图书馆的变化历程。 一、从专藏走向共享 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无不以广泛收集具有专藏价值的文献为办馆宗旨,并以此来吸引研究者与读者,从而享有较高的声誉。人们(不论是图书学专家或普通读者)往往以藏书数量和文献价值作为评价图书馆地位的主要依据。近年来,虽又增加到馆读者量等指标,但仍未摆脱围绕藏书数量进行考察的模式,因为“到馆读者”的多少,一般是与能提供文献的多少成正比的。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建立,图书馆的封闭藏书终于有了交流的桥梁,文献资源共享真正成为了可能。一个馆的藏书就实际上成为所有馆的资源,加上协作编目的实现,书目信息从四面八方呈现在计算机网络上,任何图书馆的数据和信息都可以被相互拥有。此时,文献的收藏数量对于每个图书馆而言就显得不太重要了。文献因个别占有而“奇货可居”的现象也将随之失去价值。共享使图书馆的办馆方向转向全方位,深层次利用文献的内在价值——信息,并努力使之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 二、由独特趋于同一 在前信息时代,每个图书馆都是独特的“个体”,除了人数的多少、规模的大小不同外,还因为其内涵——藏书的成份差异较大,即是说每个馆都有它独一无二的特殊之处。信息网络的建立,使每个馆都能全面地呈现其独具特色的方面,同时,所有的网络成员都利用他馆所长补本馆所短,都能在贡献出自己独特价值的同时,利用别馆的特长为自己服务。整个网络就成为了一个互通有无的市场,网络的每个单位从理论上讲都同时拥有了所有图书馆的藏书。图书馆在藏书意义上的差别就逐渐消失了。 三、由静止转向流动 传统意义的藏书其最大的特征是静止,不重视使用与流通,受到很大的局限。成百上千册同一种文献停滞在毫无联系的各图书馆中,它的外在形式不会跨越地域的限制发挥作用,文献的内在信息也因找不到使用场所而难加以开发。 网络的建立使文献利用者有了广泛的寻找空间,文献被找准的概率大大增加,文献的利用率增大,使文献能跨越地域的障碍,流动成为了文献的一种基本特征。 四、变单一载体为多种载体 单一的纸质载体将变成多种载体形式,这不仅丰富了文献的外在表现形式便于收集和利用,更重要的是对图书馆的文献信息管理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大增强了管理的技术含量,促使图书馆走上了技术密集型的道路。 (二) 在信息网络中的图书馆,由于其藏书的共享性,使人容易产生一个错觉,由于每个图书馆的个性特征有了相对削弱的趋势,管理与使用文献的规范化,也使各图书馆成为信息网络的节点,似乎独立的意义与价值不大了。但问题还有另外一面,即信息内容的广泛性与社会对信息需求的多样性之间总有较大的差距,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信息网络,它必须使各节点不断提供新的信息,成为信息源,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需要,发挥网络的效益。 图书馆藏书中的“地方文献”是信息时代图书馆能够不断独立输出的重要信息成果之一。 地方文献在公共图书馆藏书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它的地域性特征与数量的稀有决定的。 第一,价值的地域性。地方文献是多侧面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各方面内容的文献资料。由于地域的独特性,使反应其发生、发展、变化规律的文献在内容上就具有了独特的价值。表现在:越是具有专业性的地方文献,越能够深入、准确地为普通的专业研究提供典型范例;越是记载内容详细的地方文献,越能够为广泛的规律性研究准备充分的、基础性的材料,从而也就越发珍贵。同时,由于地方文献的产生方式——主要靠当地人士编撰,就使地方文献有了一个最大的特色:详细、准确。若与地域的唯一性相结合,又决定了它有“独一无二”的权威性。 第二,搜集的特殊性。从地方文献的形式看,大多数文献都是非正式出版物(即使正式出版,数量也极少),通过一般的采购方式不可能有效的搜集,必须采用访购、捐赠、交换等独特的方式才有可能建立地方文献的藏书体系。并且,在搜集地方文献的过程中,还缺乏有力的社会保障,必须靠图书馆自己去建立符合本地特色的搜集渠道,通过宣传、说服工作,让有关社会机构了解图书馆搜藏地方文献的意义,才能冲破各种障碍入藏相关文献。 第三,使用的专指性。地方文献是了解地方历史与现状、社会与人文的基础文献,掌握它是进行各类区域性研究与决策的前提。它的地域性特征构成了使用的专指性,它内容的广泛性(政治、文化均要涉及)又形成了使用的多样性。这既使地方文献在使用时具有了极强的专业特征,又让各类研究者从中能探寻出许多具有独特价值的内涵,为他们研究或决策提供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 第四,管理的针对性。由于地方文献的上述特点,如果立足于充分使用目的,就必须对它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层次的开发,便于利用。地方文献对于一个区域性地域而言,它是一个关于该地区的文献集合体,隐含在其内部的信息既丰富又分散。并且,许多读者在使用地方文献的内容时,专指度一般都非常高,这就要求对地方文献的管理,必须以揭示文献的内在信息,充分展示文献的使用价值为目的,采用分析著录、主题标引、专题汇编并辅之以多种索引、目录等手段来最大限度地反映地方文献的隐含信息。 (三) 地方文献在信息网络中必须是以一种“数据库”的方式出现,这就给地方文献搜集与整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谓数据库,是指用一定的组织方式将若干有相互关系的数据存储在一起而形成的集合体,它必须高度共享,重复程度小,能满足多种使用要求,数据与使用数据的程序之间应相互认同基本规律。落实在地方文献上,就要求地方文献数据库在文字数据(或其它数据)的建立、增加、删除、检索上必须符合计算机网络的需求,并且充分考虑该数据库在使用上的普适性,尽量减少图书馆行业的色彩,让广大的不熟悉图书馆规律的网络用户也能方便地加以利用。 无疑,这就使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工作,发生了飞跃性的变化。不仅如此,在迈向信息化的过程中,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将对图书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有利于提高效益 在信息网络之中的图书馆,既是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又是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图书馆通过区域网络获取大量信息提供给各类读者,同时也把网络中缺乏但又十分需要的信息按一定标准制作成可以交换的产品。图书馆制作的这些信息产品,可以是文献信息、书目数据,也可以是经济信息、市场动态等等,只要是信息网络所需要的内容,图书馆都可以通过预定的程序加入。同样其它信息组织或企业也能够把从不同渠道得到的相似信息加入网络中去。 但是,图书馆所拥有的地方文献数据在社会信息网络中是独一无二的,而每一个图书馆的地方文献数据对于图书馆网络而言也是唯一的,正是这种“双重唯一”的价值,使地方文献数据在整个图书馆数据库中占有了重要地位。考虑到网络服务的有偿性,它也给图书馆带来了其它数据所没有的经济效益。 二、有利于提高在信息市场上的竞争力 随着信息网络的建立,信息传播机构也会大量增加,各类信息产品必然会充斥信息网络,从而形成一个潜力广阔的信息市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图书馆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产品——地方文献数据库满足社会的需要,就能在信息市场中站稳脚跟。地方文献作为图书馆独有的文献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它是各类数据库中唯一能完全由图书馆自己制作而成的,由于有目录编辑的基础,具有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且检索手段完善等特点,而这些正是其它信息机构所没有的。 三、能有效地提高图书馆的地位 在信息网络中,图书馆在建立书目数据库、乃至建立全文数据库方面都拥有不可替代的物质条件;在搜集、整序信息流方面,长久以来,也是其传统优势。社会分工的细密使行业间的沟通越来越困难,差异也越来越大,这就为图书馆提供了一个发挥作用的空间,即搜集各类有价值的信息源,为跨学科的研究提供系统的材料。在这之中,系统地整理地方文献就成为了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必备课题,并从中得到培养,从而成为网络人员中具有特殊能力的群体,从根本上改变图书馆人员专业素质落后的状况,提高图书馆的地位。 如何面对日益逼近的信息化浪潮,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呢? 首先,应立足进入信息网络的目的,加强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力度。地方文献是图书馆进入信息网络的利器,但现在的管理方式不但效率低而且无法与信息网络联结。必须立足未来,尽快研究出由手工整理向机编方式过渡的办法,集中人力、物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其次,大量积累数据。采用先分散后集中的方式,尝试性地建立起符合网络要求的地方文献数据库,并以此来培训人才,总结经验。 第三,尽快建立区域性的协作组织,指导、协调,共同开发各地的地方文献资源。 第四,采取多种形式,制作各种专题性的地方文献产品(如缩微、磁盘、光盘等),以丰富文献类型,既作为网络的基础产品,也能获得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现在的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凭借着先进的通信技术,在新发展理念即平等、共享、开放、绿色、协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进行操作,从而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以及支付等一系列的服务的一种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依靠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一系列的互联网工具来实现资金流通、支付等各项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进一步在安全、移动便捷的环境下,在被广大用户接受以后,自然而然的成为一种被需要的新业务新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困扰 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在支付等交易方面表现出巨大的优势,同时也是在便捷地处理数据和处理相关支付成本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相比于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互联网金融确实是有着很大的优势。就我国目前整体的大环境而言,互联网为依托的交易平台每年的交易额确实是比网上银行的交易额要多,这也是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模式给商业银行所带来的困扰。因此,商业银行要是想在新的环境下获得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要对新的发展形势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改革。近些年,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与此同时还带来了很多新的先进的管理理念、更加富有竞争力和创新意识的经营决策。我们必须需要承认的就是,我国商业银行机构设置过于冗杂,经营效率低,缺乏竞争与创新意识等等这些都迫使我们必须要对目前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机构进行改革。伴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渐认识到自身经营管理模式的缺陷也正在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于是大家纷纷进行了机构扁平化改革。 三、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 所谓的机构扁平化改革就是通过商业银行审视自己的组织架构,顺应互联网的大发展潮流,通过破除公司自上而下的垂直结构,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裁减冗员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紧缩的横向组织。因此,它更加具有缩短上下级之间距离,信息纵向流通快,管理费用低,有利于主管人员与下属团结成大集体等诸多优点。商业银行进行的机构扁平化改革,也就是对金字塔式管理的进一步否定,通过增加管理幅度,减少组织的决策层和操作层之间的中间管理层的做法来提高商业银行的管理效率。机构扁平化改革的根本是要通过银行内部组织的调整、业务流程的进一步改造,以及加强日常管理来提升银行对于客户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做出扁平化改革之后,银行会实行“大运营、大后台”的组织架构设计,这样的结果就会使得想要获取监管数据的难度大大增加,也会为基层银行的监管带来障碍。所以,在深化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该尽快适应新的改革形势所带来的结果。同时,我们必须要知道,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关键是创新,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金融科技和在结合互联网大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中,要借用互联网金融的思想,尽快实现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共享改革成果。 四、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措施 (一)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重点 改革的重点是想要通过去除冗杂部门和人员,扩大对优质客户的服务渠道,互联网金融公司是通过建立一个渠道扁平、上下一体、高效经营的机构体系,从而提高经营效益。因此,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可以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进而来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 (二)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实际措施 集中处理事务、划分市场,更好地服务客户、统一资源配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统一基础建设,努力发掘潜力原则、加强银行队伍建设等具体措施。 1.集中处理事务,提高银行的市场竞争力。集中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事务,减轻相应网点的负担,利用互联网技术在银行内部网络中建立反馈机制平台,这个平台是专门用于各个网点遇到问题的集中反馈和业务的申请,对应的部门每天都会进行专人在线回复与答疑,保证问题的较好处理,这样就能够提高信息沟通的速度和银行内部部门的反应能力,进而提高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2.划分市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高经营效率。细致地划分市场,在每个分行都建立专门的团队来更好的服务客户。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建立不同的团队,分别对不同的大众客户提供不同的柜面服务。因此,在实行扁平化的过程中一定要秉承适当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措施,一方面是扁平化改革的内容要适当,另一方面是扁平化经营的管理宽度和幅度要适当。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真正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 3.统一资源配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大对于服务一线部门的资源配置力度,要奖罚分明,要在全行内部形成良好的氛围,依托于互联网技术要建立整体服务联动机制,要重点强调银行各个部门之间、部门与个人之间、总行与分行之间等都是联动的,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对不同部门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实行有差别的激励约束机制。 4.统一基础建设,挖掘服务潜力,更好地推进扁平化改革。扎实的基础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整个团队服务能力的提高,一定要认真做好各个网点的规划与布局;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投入与支持,要形成多元化、便捷的服务通道。另外,还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来提高整体的服务能力,促进整体的服务管理系统的优化,更好的推进扁平化改革。 5.要加强良好的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以及员工对于改革的承受能力,要不断强化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加员工与管理层人员的有效沟通,从多个方面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员工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特长的培养,这样才能更好的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确保扁平化改革的平稳进行。 五、对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经营模式要向互联网金融的优势靠拢 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要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服务效率,要进一步对人群进行细化,明确客户的实际需求与消费能力,进一步实现网络经营的开展,通过互联网平台搭起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来建构相应的服务平台,实现对现有的业务环节的精简来提高自身的服务效率,更好地吸引客户群体,从而有效地提高各个支行的市场竞争力。 (二)要重视信息沟通方式的革新 总行与支行经营目标的不一致,归根结底还是信息沟通的方式存在着问题,不能够更好的将总行的指示进行传达同时也不能将分行的现状对总行进行反馈,扁平化改革有着灵活、信息传达范围广、时效性高等一系列的优点。另外,各支行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复杂繁琐的,此时是十分需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金融技术,灵活运用现代技术快速的处理大量的信息。 (三)通过与互联网企业的联合来实现优势互补 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银行有大量的资金,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有着较强的技术能力。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联合,两者的优势就可以相互补充,成为合作的前提和基础。银行在技术上的进一步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就能够督促银行尽快的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和满足自身业务需求的网络系统,这样就能够帮助广大客户在参与互联网大背景下的竞争时,更好的满足自身的实际需求。 (四)要正确地处理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实行商业银行的扁平化改革,涉及的范围和人员都是十分复杂的,任何一个实行扁平化改革的单位都无法保证,改革的过程会是一帆风顺的,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麻烦,银行可以通过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促进机构扁平化改革的顺利实行。银行也要对当地的企业或是人员进行一定的帮扶,促进当地的资金流通,这样政府肯定也会大力支持商业银行进行扁平化改革。 六、结束语 在现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竞争也正在变得日益激烈,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自身所存在的一些组织结构上的问题与当前的大环境有着不适应的问题与矛盾,因此,商业银行实行机构扁平化改革是十分必要并且是必须的。虽然在互联网金融这样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不能解决现在商业银行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但是按照科学的态度,积极的吸取借鉴国内外众多改革的案例,也肯定是行之有效的。所以,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地迎接挑战,抓住发展机遇,通过经营模式向互联网金融的优势靠拢、重视对信息交流沟通方式的革新、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等方式来实行扁平化改革,从根本上保证能够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进而确保能够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实际措施主要是包括集中处理事务、划分市场,更好的服务客户、统一资源配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统一基础建设,努力发掘潜力原则、加强银行队伍建设等具体措施。我们要在合理分析自身现状的基础上,选择性的套用之前的理论知识指导,要立足于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出适合每个分行和各个网点的实际措施,一旦确定了要实行的实际措施就要坚定的执行下去,要保证全行工作人员都参与其中,要让工作人员牢牢树立主人翁的意识,一定要避免过犹不及的情况发生,一定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实地考察、认真参与、扎实推进的工作方针,要坚决避免由于推进改革而导致的各项业务的执行受阻这样的情况发生,相关企业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一定要认真做好在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机构的扁平化改革的相关工作。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传播中受众的新特征 摘要:在新媒体的发展下受众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本文探讨了受众由信息的“消费者”变为“生产者”,由被动、消极的接收终端变为更具自主性、参与性和选择性的接收者,由信息反馈的延迟者转变为自主反馈的及时者的新特征,并从技术力量的推动和受众心理变化方面探讨了受众地位变革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受众地位新媒体变革 人类任何一次较大的新技术变革,都会给媒介的内外环境及各种要素带来重新的定位与整合。以“数字媒体”为核心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推广和运用,使受众在大众传播中的地位迅速变革。被新技术武装起来的受众能够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并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不仅在博客等“自媒体”上留下了普通公众自主创制的痕迹,而且在传统的大众媒体上,他们的声音也占据了越来越多的版面和时段。受众的角色转换使其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 (一)受众从传播的终端步入了传播的全程 1.受众利用新媒体参与新闻报道 新媒体传播中的受众不再仅仅是接收新闻的终端,也可能是新闻信息的者,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通过网页、BBS、新闻讨论组、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多种渠道在网络上新闻或信息。正如美国传播学者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所说:“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 从9・11到南亚海啸,都有正在现场的人用手机等设备留下的珍贵镜头,并第一时间将“正在发生的历史”通过短信、彩信、网络等载体发送出去,更多的普通受众开始参与原本由传统媒体“一手掌握”的新闻报道制作过程,改变着新闻的定义和传媒的生态。 2.影响新闻媒体的议程设置 在传统媒体的环境下,公民议论的话题由大众传媒独家提供,而在新媒体传播模式下,受众不再是信息传递的终端,他们可以利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广泛的信息交流,网络社区、在线闲谈(IRC)、网上聊天室等都为受众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场地。一些活跃的网民会将自己对事件的了解、看法以帖子或者博客的形式到网络上供大家浏览、分享、探讨。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大众传媒不再拥有对议程设置功能的垄断权。 3.受众自主选择接收内容 由于大众传播的单向性,接收者的选择范围十分有限,除了选择看与不看,听与不听之外,对于看什么、听什么、什么时间看的选择余地很小。新媒体的出现给予了受众传播主导权,信息点播、内容定制在新技术传播时代成为现实。信息接受的终端朝向多媒体、可移动、便携的方向发展,不同的媒介样式可以兼容互通。随着新媒体的急速发展,受众在传播内容的选择上具有更大的自主性。虽然仍然作为信息接收者,但他们的接收活动已经由强制、被动和消极转变为自愿、主动和积极,由盲从转变为有选择地接受。 (二)受众由信息反馈的延迟者转变为自主反馈的及时者 相比传统媒体中受众较少参与和无法参与反馈不同的是,新媒体传播可以实现传者与受者之间真正的双向交流,反馈可与传者同步进行。近几年各大传统媒体开始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创建面向普通公民的反馈平台,让受众可以对新闻内容进行补充、评论或质疑,使新闻内容得以扩展和深入,也助于为后续的新闻报道提供借鉴。 例如“光明网”、“网易新闻”、“新华网”等网页的新闻信息的最下方都提供读者的“留言区”,这种双向互动传播,拓展了新闻报道与受众反馈的渠道,使观点的表达和信息传播能以双向互动的方式进行,令新媒体展现出独特的传播效力。 (三)“传者为中心”转向“受众需求为中心” 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对报道内容是否有兴趣,对报道的评价如何,是衡量报道策划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为了满足受众参与的需求,很多报纸已经开始接收读者报料新闻、或者开辟意见专栏、专版,以供读者发表意见和评论;广播利用便利的技术条件使得热线电话、手机短信、播客成为许多电台的重要栏目素材来源;电视节目中播报观众来信、短信,采用观众拍摄的DV等视频,或直接邀请公众参与节目。而对于新媒体来说,受众参与需求的满足更是拥有了技术上的便利。BBS、博客已成为受众发表观点、反映意见、提供信息、进行讨论的平台。 由此可见,在信息传播中,受众由信息的接收者和“消费者”变为信息的者和“生产者”;在信息接收中,受众由强制、被动、消极的接收终端变为更具自主性、参与性和选择性的接收者;在信息循环中,受众由信息反馈的延迟者转变为自主反馈的及时者;在传播观念上,已由“传者为中心”转为“受众需求为中心”。受众地位这种变革与技术力量的推动和受众心理及需求的变化密切相关: (一)新媒体传播的出现是受众地位变革的根本原因 1.现代科技实现即时信息交流 在受众地位变革的过程中,数字化的新媒体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它的出现使原本利用模拟技术传播的传统媒体,搭上了数字化的快车;广播电视的数字化,扩展了传媒的空间,提高了传播的质量,真正的“窄播”成为现实;移动通信的加入,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休闲娱乐的方式,时空的限制已经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鸿沟。1许多电视节目已开始利用视讯电话、卫星连线、互联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远距离以至跨国境的双向参与,相互交流。 2.新媒体催生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 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的环境相对自由,在一系列突发事件中,当传统媒体保持沉默时,网络站在了舆论监督的前沿。目前,中国的一些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络中的论坛,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新浪网的“时事论坛”、外交部网站的“外交交论坛”等已经成为政府与公众进行日常直接沟通的重要桥梁,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话语平台和条件支持。 (二)受众对传统媒介传播模式存在逆反心理 由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在“传者”的视野中受众是静止和完全被动的,是一个个分散的互不联系的个体,只要传者不断发出信息,就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魔弹论、议程设置理论正是在这种理念背景下陆续问世并统治了相当一段时间。即使是传播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新闻传播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将集团意识、党政意识、政府意识传播出去,具有强烈的阶级性、集团性和功利性。媒体掌控着信息资源和传播渠道,按照自己的要求确定传播内容,以强制半强制的方式向受众灌输信息和观点,忽视受众的真正需求。2 随着社会和媒体的进步,受众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现有的传播媒介、传播内容与传播方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受众的需求,并有可能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 新媒体时代中大众传播更加自由开放,受众的自主意识也开始觉醒,开始对传播内容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网络论坛、博客、网络社区、手机短信等等都为受众搭建了开阔的意见和言论平台,受众开始参与到信息的反馈与多向交流中来,人们在运用网络的过程中渐渐培养自由选择、不受支配的受众心理,在这一过程中受众开始由被动走向主动。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的重要特征及对科技知识传播的影响 摘要:在新技术支撑体系下,以电视、电脑、网络和手机等为主要传播手段的新媒体,以其强大的冲击力在当今传媒领域迅速占据了大半江山。如何正确认识新媒体的特征,深入了解其对科技知识传播的影响,打造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科学知识传播平台。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新媒体特征影响传播 近年来,新媒体的发展势头迅猛,不仅极大的丰富了传媒形态,改变了传媒格局,还对全球尤其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全方位的深刻影响。新媒体是以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以电视、电脑和手机为主要输出终端,向用户提供视频、音频、语言数据服务、连线游戏、远程教育等集成信息和娱乐服务的所有新的传播手段或传播形式。新媒体在国外媒体报道中排在传统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媒体之后被称之为第四媒体。还有学者把新媒体定义为“互动式数字化复合媒体”。 一、新媒体的主要特征 要正确认识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必须从新媒体自身看新媒体和从新旧媒体对比之中考察新媒体结合起来,才能提炼并高度概括出新媒体的主要特征。综合地看,新媒体的主要特征是:融合与即时性;交互与个性;分众与延展性等。 1、融合与即时性 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融合性。消解了传统媒体各形态(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新媒体改变了以往某类传统媒体只能提供某种单一形态信息的特点,它将各种信息形态、各种传输渠道、各种接受终端整合在一起,将所有的信息站点与不同媒介的用户互联,保证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任何终端进人新媒体网络,得到直接或间接的服务。 受众在传统媒体上看不到,或者看不全正在发生的事情。他们从报纸上看到的,从广播里听到的,从电视里见到的,往往都是过时了并且是经过过滤了的消息。基于数字化的新媒体则打破了传播的时空阻隔。卫星直播电视能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重大事件同步呈现在受众面前,手机拍摄的照片瞬间可以转发出去,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新闻,总是处于不断滚动播出和随时更新状态,即时性使新媒体把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权力牢牢抓在手中。 2、交互与个性 新媒体既拥有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优点。完全个性化的信息可以同时送达几乎无数的人。每个参与者,不论是出版者、传播者、还是消费者,对内容拥有对等的和相互的控制。又免除了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缺点。当传播者想向每个接受者个性化地交流独特的信息时,不再受一次只能针对一人的限制。当传播者想向大众同时交流时,不再不能针对每个接受者提供个性化内容。换而言之,新媒体其重心开始由数据(信息)向人转变。微博就是迄今为止最具革命意义的个人媒体。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状态的改变。由一点对多点变为多点对多点。新媒体通过短信、即时通讯、电子邮件、公共论坛和个人网页等手段,给受众提供了一个双向交流平台。在参与性较强的lPTY节目里,受众的反馈意见甚至能改变节目的后续发展。受众在与媒体交流的同时,还可以与其他的受众交流。受众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新媒体最大的冲击是,它会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进而影响到人类的思维习惯。 3、延展与分众性 互联网站上的各种链接,是新媒体具有延展性的最直观的体现。新媒体上任何一条信息都不是孤立的,后面都对应着一个立体的、巨型的相关信息库。点击一个链接,就等于打开了一个信息库。延展性还表现在可以随时对信息进行修改、增补,并及时转发出去。 新媒体传播具有分众效应。根据受众使用哪种终端,就能将受众从大众中区别出来。根据受众消费哪一类新媒体内容,可进一步从受众中划分出小众来。这就是说,新媒体本身就是分众媒体,通过其掌握的用户数据库,新媒体还能以量化的方式对目标受众进行多层次的分众处理,并将信息精准地送达给他们。这一特征,更加适应受众需求的多样化和受众市场的细分化。 二、新媒体对科技知识传播的有利影响 新媒体大多数是指网络、手机等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之类的“旧媒体”而言的新兴传播工具,新媒体以其强大的冲击力在当今传媒领域迅速占领了大半江山。新媒体的崛起与发展也给科学知识的传播留下了更广泛深入的研究课题。 1.有利于传播形式与内容的多样性。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复合型组合,决定了对科技知识传播形式与传播内容的多样性。例如,互联网与电视节目的组合,形成以网络电视或者网络视频的传播形式,人们只要通过一种工具就能便捷的收看到想看的电视节目,还可以无限次点击、随时随地不受限制的接收想获取的科学知识。又如,手机短信与科技类报纸的组合,用户既可以实时浏览到当期的报纸,也可以看到所有往期的报纸内容及该报的近期活动。同时,读者还可以对报纸上的单篇文章进行留言及提问,实现报纸与读者的互动。 2.有利于信息搜索与查询的广泛性。 新媒体快速的连接功能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人们若想查询某个有关科学方面的问题,只要在互联网的相关网站上输入需要查询的关键字眼,相关资料的和信息便以海量的信息标题呈现在读者眼前,同时还可以享受由链接功能带来的更多的科技信息。人们在网上查询阅读的过程中,经过这种无限制的信息链接,科学知识便因此得到了扩充。只要读者感兴趣,任何科技信息和知识都可以通过网络搜索获得,新媒体这种便捷的传播特性省去了为了解决某个科学问题而要跑图书馆、一本接一本地翻阅资料的繁琐。 3.有利于掌握科学与知识的现实性 无处不在的新媒体传播工具扮演着科技传播的使者,诸如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人们掌中的手机电视,家中的互联网络等先进的新媒体工具,在传播科学知识时,都利用了图像、画面、声音等多媒体化的数字化传播形式,使科学知识的传播不再局限于单调的文字信息,而是丰富成立体的、生动活泼的真实再现,极大地激发读者获取科学知识地欲望。生动多彩的多媒体传播特性满足了人们获取科学知识的愿望。新媒体传播手段解决了人们在忙碌的生活工作中难以花时间静下心来仔细阅读科学读物的难题。使人们了解掌握科学知识成为现实。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媒体形态和传播环境的日新月异,新媒体技术对科学知识的传播起着越来强大的推动作用。新媒体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新媒体的重要使命,便是要通过多方努力使传播的功效朝着非负面的方向发展。所以,新媒体更应传承传统媒体作为受众“把关人”的角色,在过滤信息的环节,去伪存真,从源头上提高科学传播的真实性、可靠性,让真正属于科学知识范畴内的有用信息广为传播,造福社会。努力打造一个更先进、更开放、更具有时代特征的科学知识传播平台。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的“后现代”特征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困境 摘 要: 作为对传统媒体的继承与超越,新媒体传播呈现出诸多“后现代主义”特征。新媒体“自媒体化”、“去中心化”和对“主体间性”的强调使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面临困境。马克思主义传播者应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利用好新媒体个性化、亲民化、互动性强等特点,在不断更新的文化潮流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性地位。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后现代主义;新媒体 在媒体形态上,新媒体是对传统媒体的继承与超越,包括网络和手机两大部分。在1998 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召开的年会上,第一次将网络媒体视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三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种主要的大众传播媒体。近几年来,手机媒体的发展极为迅速,成为了继网络媒体之后的“第五媒体”。 何谓新媒体 当下我们日常用语中所指的“媒体”其实指信息载体的输出终端。传统媒体主要包括:报刊、广播、电视三大类。所谓“新媒体”是指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移动电视、互联网络、触摸媒体等。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实验室”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新媒体是基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广播等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等渠道,以电脑、电视、新PDA、MP4等设备为终端的媒体。”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可以如此理解新媒体:首先,新媒体是一个时间概念,即刚刚出现并即将走向成熟的媒体新形态;其次,新媒体是一个空间概念,它既包含了以往纸质媒体和电子媒体所具有的特征,同时又具有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裂变式传播”能力;最后,新媒体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我们不能机械地定义新媒体,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新媒体的内容也将更为广泛。 “后现代主义”新媒体传播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遭遇挑战 虽然被称为一种“主义”,但“后现代”的明确内涵为何却至今没有定论。或者说,它的批判和颠覆精神注定了它反对以各种约定成俗的形式,来界定或者规范其内涵。大致来说,后现代主义有以下几大特征:首先,否认整体性和同一性,提倡碎片化与相对性;其次,对现代性的精神内核进行“消解”,反理性,崇尚人文精神;再次,消解主体性,推崇自主性和主体间性;最后,反对中心与真理,强调差异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新媒体充满了对传统媒体的继承与超越,新媒体传播因此也显现出典型“后现代主义”特征。但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主要阵地依旧是传统媒体,也正是因为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后现代”式的超越和颠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本身也正面临着挑战。 1.“自媒体化”——动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媒体主导权 后现代主义的特征之一就是力图突破权威和同一性的束缚,使事物呈现“碎片化”的状态。在新媒体传播角度,这种对相对性的崇尚主要体现在对媒介信息传播主导权的瓦解上。这种瓦解以新媒体使用者的“自媒体化”为表征。在传统媒介的“独白式”传播过程中,传播的主体和客体具有鲜明的角色划分。新媒体的出现使传播的主客体出现了新变化,即传播主体由单一的讲述者、灌输者向讲述与被讲述、灌输与被灌输二元角色转变;传播客体在第一次传播过程中扮演了倾听者的同时,有可能马上转变为第二次传播的传播主体。这样,新媒体完成了对传播权“碎片化”分解。 “自媒体化”虽然满足了传播者个人强烈的信息传播欲求,却在无形中动摇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媒体主导权。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都以传统媒体为渠道,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信息量的不对称很容易使虚假信息、伪造信息、恶意煽动信息未经证实就在大众中传播。这一方面影响了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效果。 首先,“自媒体化”使大众掌握了信息传播主动权,那些大众最关心最敏感的事件经新媒体传播后都会将影响放大到极致。近几年,新媒体频频曝出政府官员的负面新闻,如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等一系列公职人员违法渎职行为的揭露,一次次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大众因为对某些政府官员不法行为的不满从而形成对马克思主义不信任的成见。 其次,当新媒体把传统媒体垄断的话语权重新夺回到人们手中时,人们也许无法保证自身信息传播的客观性与真实性。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新媒体信息渠道因为“自媒体化”而变得多元,但传播者个人的媒介素养又参差不齐,造成了新媒体信息总量严重饱和而信息的准确性却无从考证。例如今年3月网络上热议的“北京育英中学高二女生沈禾被副校长强奸裸身跳楼身亡”事件,经过死者同学联名证实后被认定为虚假信息。 2.对“星腥性”的热衷——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对整个社会风尚的引领具有不可撼动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目的之一,就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伦理体系中的指导作用,引导大众接收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信息。反观新媒体,由于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控制难、监督难、管理难”几乎成了新媒体的代名词。由于传统媒体缺少“交互性”,人们被压抑的主体选择需求在新媒体平台上得到极大释放。久而久之,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重新在新媒体环境下滋长,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而新媒体平台上大众对星闻八卦、血腥暴力、黄色淫秽信息的过度关注和大众对“恶搞”的热衷,都撼动了传统媒体所极力提倡的社会主义伦理,同时危害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可以说,新媒体传播对“星腥性”与“恶搞”的热衷,是对中国当代社会伦理价值的蓄意颠覆。它不仅消解着我国传统的价值标准,同时对我国的社会伦理进行了后现代的解构。但是,这种解构的过程本身也伴随着风险,首先就是对社会犯罪的诱发。2008年,有新媒体研究者曾进行过新媒体传播引发犯罪的社会调查,他们在对500名犯罪人员进行的调查中看到:由媒体信息传播引发犯罪行为的前三位是手机、电脑和电视,分别占25%、21%和20%。据统计,仅在2008年我国的色情网站至少有上千个。除此之外,明星八卦、名流隐私、血腥暴力等新闻充斥着网络,“虐猫”、“B哥日记”等变态低俗的视频疯传网络。这一方面反映了网站建设者利用不良信息拨人眼球来赚取点击率的逐利心理,另一方面反映了大众道德标准的日渐低下。 3.“交互性”与“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去精英化” 后现代主义强调“主体间性”,看重主体与主体间的交往。而新媒体传播正是“主体间性”在传播领域的鲜明代表。这种对“主体间性”的看重体现在新媒体传播的交互性上。网络尤其是Web2.0应用技术的出现,使传统媒介难以实现的传播主客体之间即时的交流和互动成为可能,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双向传播形式——“交互式”传播。博客(Blog)、微博客、社交网络(SNS)、维客写作(WIKI)等在网络上颇具影响力的应用,都体现着Web2.0时代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在网络环境下,人们不仅可以获取事件的具体信息,还可以通过转载和评论参与事件的整个传播过程,人与人之间的即时交流和信息传播可以同步进行。 但是,这种传播的交互性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带来了新问题,那就是如何激起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的兴趣,如何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新媒体平台得到更迅速有效的传播。新媒体平台是大众交流的窗口,只有马克思主义传播“去精英化”才能够实现新媒体环境下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大众化”。 首先,“去精英化”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受众范围要大幅扩展。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及其相关原理的受众都以学生、学者和政府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使用的术语和抽象词汇较多,很难被一般大众所接受。其次,“去精英化”意味着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和“平民化”。网络是一种更为平民化、娱乐化的传播媒介,网民不再满足于枯燥的“灌输式”传播,渴望接受更为生动、新颖的传播形式。虽然“去精英化”是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必然选择,但实现它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教育形式的改革要经历多次实践,而改革也是对传统的一种考验。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去精英化”其实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发展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传播者自身媒介素养的提升过程。 4.“去中心”“非本质”——对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消解 1972年,麦克姆斯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能够通过供给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这种理论的提出,以媒介信息传播权的垄断为前提。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虽然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也具有“议程设置”功能。政府通过主流媒体渠道消息,调节信息的曝光频率,使信息传播的热点与政府的行政意见保持一致,有利于党和政府发挥在文化方面的先进性作用。 具体来说,在两会召开期间,政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会提出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以供分析、讨论,并寻求最后的解决。而媒体记者首先从会上获悉这些议题内容,然后结合实际的问题及相关案例,迅速采访并制作成新闻,面向公众出去,继而获得公众反馈,以形成舆论力量,促使问题解决,推动社会发展。 但是,新媒体传播是否遵循这样的路径呢?答案是否定的。其实,早在新媒体成形之初,它就开始了“去中心”的进程。“去中心”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新媒体信息“把关人”的隐藏直至消失。把关人是传播内容的重要调控者,被认为是传播的“中心”。新媒体使受众的主动性得到提升,消解了传统媒体的“权威中心”。但新媒体平台上进行的信息传播门槛极低,任何人几乎都能在任何时候信息,影响了其真实性与公信力。 新媒体除了呈现“去中心”趋势,还呈现“非本质”倾向。最直观的一个表现就是大众对传统媒体信息的不信任感加强。这一方面来自于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信息量上的极端不对称,另一方面来自于民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媒体声音=政府声音”的成见。这种“非本质”倾向的核心内容是“真相不只有一个”,当政府声音呈现“一边倒”时,人们会在头脑中自动闪现出信息被政府控制的成见,进而转向新媒体寻求事件的最新进展,甚至更愿意相信新媒体提供的信息。新媒体的“非本质”倾向为“恶意势力”、“分裂势力”和“敌对势力”打开的信息缺口。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张倩红委员针对现在中国青年存在的问题,呼吁国家要谨防西方社会以新媒体为载体,推进所谓的“民主化进程”。她指出:在2011年,无论是从中东国家的政权更替到英国的社会骚乱,参与的人员大部分是属于青年人群。某些国外媒体、国内不法势力、一些不谙世事的“愤青”也在新媒体上极力煽动不良情绪。新媒体对多元化、不确定性的推崇,有可能对大众造成误导,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威胁。 虽然新媒体传播呈现出诸多“后现代主义”特征,马克思主义传播者仍然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利用好新媒体平台,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新媒体带来的各种挑战。只有迎难而上,抓住新媒体时代提供的“黄金机遇”,才能更好地提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效率,扩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受众,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最终目的。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碎片化”特征对品牌传播影响研究 摘 要:品牌即传播的产物。品牌传播不仅属于营销管理范畴,更应该定位在传播领域上。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碎片化”的本质特征正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碎片传播的应运而生,给传媒领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又赋予了品牌传播新的特点。本文通过分析当今新媒体环境,提出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即“碎片化”,并赋予了在“碎片化”时代下品牌传播的新特点,最后引出了新媒体对品牌传播的影响。 关键词:新媒体 碎片化 品牌传播 在当今的营销界,大众媒体的价值逐渐被小众化的新媒体稀释,这已经是不再具有争议的话题,小众化的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地兴起,不论是在传媒界还是在营销界都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当前的发展趋势表明,新媒体拥有比传统媒体更具人性化、交互化和责任感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昔日里对大多数人来说显得陌生的网络、博客等新媒体形态,如今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媒体的本质特征:碎片化 1.新媒体的理论内涵 新媒体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的,是一个内外不断演变的概念。是一些新的传播模式和形态在数字化技术的大背景下,通过信息传播媒体进行的广泛应用。在互动百科中,不同学者对新媒体有着不同的定义。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分众就是区分受众,分众传媒就是要面对一个特定的受众族群,而这个族群能够被清晰地描述和定义,这个族群恰好是某些商品或品牌的领先消费群或重度消费群。”新媒体是在新的技术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相较于传统媒体,例如广播、影视、报刊、出版而言,当今社会新媒体称之为“第五媒体”。 现代大众追求“个性定制”,当传统的大众媒体不能再满足当今受众的如此需求时,新媒体的出现无疑成为了时代的宠儿。此时,新媒体的价值在于,在数字背景下人与人的交流,这种交流不再是传统媒体中的单向交流,而变成了一种多向流动,不仅在媒体和受众之间相互流通,而受众与受众中间也能建立起沟通的渠道。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新的信息。 2.新媒体的本质特征:碎片化 “碎片化”是在后现代时期提出的,原意为破碎、不完整之意。在当时上世纪80年代时指的是“后现代文化视野中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像;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本质上,其具有碎片化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新媒体受众的碎片化 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媒覆盖率优势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薄弱,正是因为如今人们不再追求“人云亦云”,而是追求“个性定制”。为了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小众媒体。正是由于受众不再集中于一个大方向,企业营销的能力也被大大稀释,移动电视、短信、数字电影、博客等新媒体的不断涌现,就能从不同方向满足小众人的个性需求。 (2)新媒体信息的碎片化 碎片化传播在内容上的主要特征就是信息的碎片化。新媒体的传播内容不再像传统的传播媒体那么篇幅完整,它主要以零零碎碎的信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再由用户进行重新整合,甚至产生新的信息。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品牌传播 “品牌”(Brand)一词起源于古挪威语“brandr”,意为“打上烙印”,因此品牌在初期是作为区分事物的记号,随着社会的发展,品牌的定义也随之越加丰富起来。Philip Kotler认为,“一个品牌往往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符号标志”。消费者是“品牌”的感受者和评价者,而企业是“品牌”的拥有者和经营者,是什么将二者建立有机的结合,本文赞同余明阳教授的品牌传播观点,认为是传播媒介。他认为,品牌传播应当与传播学紧密结合,“传播”是品牌经营和品牌战略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媒体的发展对品牌传播有着极大的影响。 新媒体的出现犹如注入了新鲜血液一般滋润着品牌的传播,它不像传统媒体的单一死板,而是活灵活现的将品牌展示在受众面前,使品牌更易被人们接受。在新媒体环境下,品牌传播在不同方面都有了新的特点。 1.信息的难聚合性 在品牌传播中,信息的聚合性是指信息是通过品牌的静态特征所集合起来的。这里信息不仅通过品牌六个层面即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使用者进行聚合,更加应该注重从品牌深层次的因素中聚合丰富的信息。但是在新媒体碎片化环境下,品牌传播的方向是多方面的,传播出来的信息也停留在表面层次,且在海量的信息中品牌传播出来的内容大多为零散形式,用户很难花心思将有效的信息聚合在一起。因此,笔者认为,在新媒体环境下,品牌传播出现信息难聚合性。 2.打破传统媒体品牌传播壁垒 传统的媒体传播受到区域的严格限制,即只能通过特定的渠道传播指定的内容。不仅从时空、地域上受限,连内容也要被指定发出主流之声。新媒体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媒体原有的区域限制,既可打破时空的限制,又保证了信息传播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等新媒体打破了品牌信息传播的排他性和局限性,是品牌传播的渠道畅通无阻。只要有互联网的地方,人们就可以自由分享、下载信息,国界已不再是限制信息的因素。这也迎合了“全球化”的大背景,人们实现了地球村的梦想。 3.品牌传播更依赖于互联网 美国学者卡斯泰尔在他的《认同的力量》里指出,网络通过改变生活,改变空间和时间等物质基础,构建一个流动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这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正渗透全球,遍及世界。互联网就像是一个极大的平台,包容着各种元素。 三、“碎片化”对品牌传播带来的影响 “碎片化”的传播魅力在于准确把握了消费者的心理,它并不一次性强加于消费者大量的信息,而是将这些信息化整为零,利用的点滴的信息渗透进人们的生活中,让人们快速接受传播的信息,甚至无法躲避地接受了某个品牌。“碎片化”对品牌传播的正面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媒体的“碎片化”使品牌接受方式多样 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品牌传播的内容上看,传统媒体传播信息较为单一,主要以报纸、广播、电视这些主流媒体传播品牌主所提供的信息,而新媒体则不同,它兼容了输出声音的广播、传递文字的报纸以及承载声音和图像的影视为一体的传统媒体表现形式,使人们接受信息越来越立体化、多样化。受众既可以通过电视、报纸这种传统方式了解品牌,又可以通过互联网这种承载品牌信息的新型媒体对品牌进行了解,这种打破了区域限制的新形式更利于品牌的接受和传播。 2.互动性成为品牌传播的关键 新媒体的互动性是指,人们在运用新媒体交流信息的过程当中,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反馈。此时的信息交流已经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多向的传播,而“受众”也变成了“参众”。参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选择的交流信息,真正实现了交互式的信息传播。品牌的传播关键在于,当媒体出现了互动的特征,怎么样将品牌的单向设计转化为品牌的设计和消费者参与的共同合作。 但是,新媒体的这种碎片化本质对品牌传播而言并不那么完美,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对品牌的传播也有着不利的影响。 首先,“碎片化”传播信息容量庞大且琐碎,品牌传播效果大打折扣。据统计,在我国,平均一半以上的消费者每天都能接触到三种及以上的媒体,它们可以是广播、电视、网络等,这些媒体每天传递给每个消费者的营销信息可能是500条,约有100500个词汇,这就意味着每个人每天都能接受相当于笔记本型计算机五分之一容量的信息。在如此庞大的信息下,能吸引消费者注意的信息少之又少,能真正用做传播品牌的信息也是个模糊的概念。媒介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认为:“一个媒体其自身的商业价值要看受众价值以及受众与媒体的接触深度,应该从受众的数量、受众的质量、接触媒体的频次、接触的时长和受众的稳定性5个指标进行考核。” 从这五个方面来看,新媒体的受众往往具有小众特点且质量较高,但是他们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无法准确测算他们接触媒体的时长和频次,在多个琐碎的品牌信息堆砌下,消费者可能无法形成心中的品牌形象,甚至这些信息很快被遗忘。因此,品牌传播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其次,“碎片化”传播信息较多短小,无法传播品牌真正内涵。由于新媒体信息碎片化的本质特征,使得传播信息所承载的深层含义较少,通常为一些简单明了、肤浅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影响品牌内涵的传播。大量的短小信息铺天盖地的袭来,只能使消费者不停地接受而无暇思考,阻碍了受众对信息思考的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就很难形成品牌联想,品牌深层次的含义也无法有效传达给消费者。消费者只能了解到品牌外部的相关内容,却无法感受品牌背后深厚的文化,因此很难建立有效的品牌传播。 四、结论与展望 现代社会的传播格局已经发生变化,新媒体的崛起,使传播趋于“碎片化”的态势,传统媒体不论在传媒界还是营销界的地位已大不如前,新媒体便承担起了品牌传播的重要任务。从本文的讨论中我们发现,新媒体赋予了品牌传播新的特点,而在“碎片化”的环境下,对品牌传播的影响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因此,如何避免消极影响利用积极优势进行品牌传播是今后品牌主应该研究的重点。同时新媒体也要不断发掘自身传播价值,提供个性化的传播方案,使品牌传播更加有效。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营销性微电影在新媒体视域下的传播特征探析 【文章摘要】 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与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微电影慢慢的发展,而且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变成了当今社会上文化与信息传播的新载体。微电影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既有着自身存在的发展困境,同时又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本文结合网络营销形式,通过对微电影的概念与产生原因进行探析,分析微电影的传播特征与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探讨适合微电影的发展道路与前景,以期为广大媒体与影视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 微电影;新媒体;传播;营销 1 微电影与营销性微电影的概念探析 微电影产生以后到今天,社会各界都没有给出微电影概念的标准概念,存在着许多观点与讨论。有人说比电影短、比广告片长的视频,就是微电影,根据这一方向来讲,微电影可以说是起源于以前一些网友们自行拍摄并上传到网上的视频。但是从影视制作的专业角度来看,微电影,就是指微型电影,又可以叫做微影,主要是利用诸多新媒体平台来进行播放,尤其是适合在室外或是临时休息等不适和观看电视电脑的时候所观看的、具有完整的制作系统以及策划短时放映,短时制作周期,以及小规模投资的视频透过了这一对微电影含义的探析并结合网络营销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可以把营销性微电影的含义定义成通过微视频这一影像表达方式,来吸引广大的视频受众,促进广大广告主们与受众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稳定的情感纽带,以此来提升品牌美誉度的一种新型营销传播策略。 营销性微电影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从微电影的起源上来讲,广告主们主要是因为目前市场规模不断的在增长,正在急切的需要继续扩大广告的平台,以及其他各大视频的网站。其二,广大受众们对于视频的认识方法有所变化,不同于以往的电影院与电视,而是逐渐向互联网与手机等方面靠拢,一点点倾向于观看短视频。其三,时代的社会与文化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多种文化因素对传统文化造成了威胁。与传统电视广告还有别的多样形式的广告相对比来说,微电影广告有着不可替代的多种优点。因此,微电影得以不断地发展,营销性微电影也得以产生。 2 新媒体视域下微电影的传播特征 在新媒体时代,许多传播模式在不部分时间不能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活动,但是营销性微电影的主要传播途径是,以一些视频网站以及其他网络网站为平台,在这两种传播媒介当中,尤其是社交网络的性质,决定营销性微电影不同于其他视频的传播特征,并且凭借着微电影与新媒体的有力对接,营销性微电影势必会迎来更猛烈的发展趋势。 2.1 传播主体较为广泛 我们可以把营销性微电影分成以下两类。其一,就是大牌导演与大牌明星梦,所谓大投资大制作的广告类型微电影;其二,就是主要由草根明星原创的非商业性的微电影,例如《红领巾》。广告商、职业传播机构可以传播微电影,广大网民们可以进行评论、转发,他们也是营销性微电影的传播人群。作为一种新的传播策略,营销性微电影可以让几乎是所有的网民都有了成为电影受众的可能性,在以前,电影创作对于广大普通百姓来说是不敢想象的,但是现在电影创作从此不是电影工作者们的专利,我们每以个人都可以参与到电影制作的大队伍中,将自己眼中所观察到的美丽世界通过微电影的形式进行展现。 2.2 传播方式较为开放 营销性微电影的主要传播策略可以说是非常的广。将营销性微电影与传统电影形式进行比较,其主要原因是,在封闭的情景里完成拍摄,但是它又开辟了许多其他路径,能够在网络、贴吧、广告、音乐、甚至是一些大型的游戏平台探索出来了新的思路。营销性微电影主要以新媒体作为传播媒介,它具有延展、融合和即时的新特征。现在来看,营销性微电影成为了一种新的营销策略,目前正迅速的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普及快速的发展着。 2.3 传播渠道较为多样 微电影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它的传播渠道非常的多样化。能够顺应受众们“碎片化”的时间,所以可以说微文化的出现使得文化信息有了更多的传播方式。尤其是在我国,土豆、优酷等视频网站是视频的上传与播放最多的平台,在良好网络技术支持下,这些网络能够使得互联网用户互联网上进行浏览视频资料、分享其他的视频。如此一来,这些视频网站成为了微电影广告的网络主要存在场所。广大用户们通过网络,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评论,包括顶、踩等,还可以进行播放、收藏以及转发等,广大的观众们也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进行网上互动。 3 新媒体视域下微电影的困境与前景 在营销性微电影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同时可以看到,在所有的这些作品当中,只有非常少的一些视频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取得很好的营销成绩,但是除此之外,剩余的其他作品并没有那么好运。如此一来,大量的投资成本并没有得到回报,造成了营销成绩不好,而且造成了许多的困境。 其一,内容缺乏创新性与艺术性。内容是营销性微电影发展的根本,要想取得“广而告之”的效果,营销性微电影就要在内容上有所创新从而做到吸引观众。其二,投放平台有待改善。目前微电影广告主要是在网络上进行投放,播放的平台目前来看大多数是各大视频网站,并且还要通过社交网络进行传播。其三,没有良好的监管政策。目前市场上的微电影广告五花八门,包括一些大尺度内容也会出现。政策监管的不足,最终影响到了广告行业的正常发展。 营销性微电影的发展有着无限的商业价值与发展前景,但想要呈良好的态势发展,其关键是如何挖掘与把握营销性微电影的价值。虽然目前营销性微电影正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但更要不断地迎合时代的发展要求,也只有这样,营销性微电影才能够为新媒体时代带来新鲜的活力,也才会走得更长远。
1引言 随着高职院校教育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高职院校财务管理的风险影响因素也越积越多,并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与漏洞。这说明传统的高职院校内部的财会管理机已经远远无法适应新时代下对高职院校财会管理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 2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现存问题分析 笔者根据自己的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在翻阅了国内外有关高职院校内部财务控制有关文献,并参考了相关的实际案例后,发现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财务管理在财会管理内部环境优化、风险评估机制、信息交流沟通渠道、财会监督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以下较为突出的问题。 2.1高职院校财会控制内部环境不够优质 高职院校在财会控制的内部环境优化上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其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职院校法人主体意识严重缺失、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过于迟滞、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完善且执行力较差等几个方面。2.1.1高职院校法人主体意识严重缺失。我国的高职院校实施的是法人治理结构,从法律意义上来讲,高职院校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理所应当具备独立的办学权力和治学权力。换句话说,就高职院校财务内部的控制而言,在法律意义上是高职院校自身内部事宜。然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由于高职院校一直对自身的法人主体意识严重缺乏,在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时,总是会处于较为被动的从属地位。在高职院校和政府机构这种微妙的关系调控之下,政府对高职院校财务管理的意志和行为会借助于宏观调控、行政审批等手段,直接干预到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这导致了高职院校在自身内部财会管理上的自主性大大削弱。2.1.2缺乏健康的校园文化建设。所谓“校园文化”是指学校及全体师生在长期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中形成的一种得到全体人员共同认可的办学理念和价值体系。一个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对于高中院校自身各方面的发展和建设而言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校园文化的好坏对于高职院校内部财务控制的影响也是如此。如果高职院校的内部财务控制工作得不到校园文化的熏染和制约,就会使功利主义大行其道,这样一来,高职院校财会人员缺乏对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学校财会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对财会管理人员给予的人文关怀又远远不够,势必会激化二者之间的矛盾,甚至会致使滋生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件。2.1.3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完善,执行力较差。通过对比国内外高职院校财会内部管理工作发现,我国很多高等院校在学校内部财务控制上相应的管理机构的设置还不完善,而且在实际的工作中执行效果也不够好。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学校内部财务控制民主性较差。我国的高职院校实行的是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就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而言,校党委具有决策权,校长具有执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监督权。然而在实际的学校财务内部控制中,教职工代表很难参与到重大问题的决策与评议中,这将致使高等院校的财务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化。第二,会计人员对学校内部财务的控制存在较为明显的迟滞性。一方面,有些高职院校会计人员相对缺乏,一名会计人员兼任多个财会管理岗位的现象司空见惯;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无法满足高职院校高速运转之下推进内部财务管理的需求。这种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模式将直接导致财务管理工作进展受阻、迟滞性严重、权威性丧失。第三,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在高职院校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上,由于缺乏必要的会计监督和会计管理工作,使高职院校成为职务犯罪多发的区域。有些会计人员甚至在相关政策的解读上玩弄文字游戏,曲解规章制度的本意。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是由于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详细的处置措施。 2.2高职院校财会管理风险评估机制尚不完善 财务管理中风险预测机制的完善一直以来都是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内部财会管理与外界市场上的经济因素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以高职院校融资渠道为例,现阶段高职院校在筹资渠道上与社会的各个行业之间都有可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最大的问题在于,由于一直以来,高职院校长期在国家的预算机制下成长与发展,现在让它独自去面对波诡云谲、变幻万千的市场经济环境,势必会给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引入更多的不可控风险。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如果高等院校尚不能够制定出完备的风险评估及预防机制,其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将着实令人堪忧。 2.3财会控制信息沟通渠道不够畅通 高职院校财会工作涉及学校的边边角角、方方面面。像发放教师工资、收缴学生的学费、学校的基建投资、学生奖学金的发放、课内外活动的举办经费等都直接和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直接挂钩。由此可见,保证财会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完整性和通畅性很有必要。如果高职院校在财会控制信息沟通渠道上存在沟通盲点或者交流漏洞,上级领导的指示批准不能够及时地传递到会计工作管理人员手中,教师学生职工的个人反馈建议和意见也不能上传到相关校领导的耳朵里,久而久之会激化二者之间的矛盾,引发二者之间的“信任危机”。这对于高职院校的财务内部控制长久,平稳的运行十分不利。 3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模式优化的路径选择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财务内部控制关乎学校内部资金的流动情况,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和建设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鉴于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在财务内部控制中依旧存在上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优化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的路径,使高职院校内部财务控制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3.1树立先进的现代化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理念 在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上,相关的财会人员一直以来对于一些新兴的基本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还不甚了解,仍旧是遵循着传统的高职院校财务管控模式工作,使之不能够很好地满足现代化高职院校改革发展对内部财务控制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以高职院校内部财务集中管理为例,高职院校内部财务集中管理为例其初衷是为了尽最大限度地简化财务内部管控环节,压缩高职院校内部财务管理流程,使之更加高效便捷得服务于学校的现代化改革发展。然而,由于相关财会人员对“集中”和“分级”这两大基本概念的认识不足,将学校内部财务的分级管理当作了领导财权的重新分配,进而将财务的集中看成是了领导获取利润的交汇点。这是由于这种认识上的错误与偏差,致使高职院校现代化管理模式迟迟未能落成。因此,高职院校财务管控人员要立足于学校财务的分级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成本、投资以及收益几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要清晰地意识到影响高职院校内部财会管理的各种动态变化的市场经济因素。 3.2完善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 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的完善,要着眼于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要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财务控制民主制度。要让教职工代表能够加入到学校财务控制中的重大决策讨论中去,使之更好地发挥其财务控制监督作用。第二,要完善学校财会部门的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这种做法旨在借助于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两大手段,明确学校资金的动态流向和运行痕迹,促使学校的财务管理现代化、公平化、合理化、规范化。第三,要全面提升学校财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技术水平及能力。作为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执行者,学校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直接关乎学校财务内部控制能否平稳、合理地进展下去。一方面,高职院校要优化内部会计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做到专人专岗、专人专项;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学校财会人员的培训与交流,使之财会基本职业技能更加扎实,财会管理控制理念更加现代化、先进化、廉洁化。第四,要贯通学校财务内部控制的信息交流渠道,使上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能够准确及时地下达至财会工作人员,对于教职工及学生对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提出的一些建议与意见也要及时地反馈上去。这样一来,通过双方共同的努力,就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高职院校财会管理现存的各种不合理、不规范内容。 3.3强化高职院校财务管理风险制度 风险管理机制旨在借助于高职院校内部地资金风险预测与评估系统,确保学习的资产安全、稳定地运行。随着高职院校内部改革进一步加深,学校的财务内部控制受到越来越多的市场经济因素的干扰,这给学校财务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强化财务风险管控旨在提前预测并及时捕捉对学校财务安全的危险性因素,即便出现了资金运行风险事故,也要尽最大努力将损失降至最小,以全力保障学校财务安全与完整。 现阶段,站立在学校自身现代化改革与发展的高度上去审视高职院校财务内部控制,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高职院校要善于及时发现并改正现存的问题,师生合力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打造现代化新型财务管控平台。 参考文献: [1]张红梅.高职院校复合型财会专业教师的现状与培养刍议[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0). [2]宋箫兰,刘星.积极培育财会专业办学特色努力打造品牌专业[J].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03). [3]符茜.高职财会专业的税校合作新模式探索研究———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例[J].南方企业家,2018,(04). [4]唐丽芳.信息化背景下高职财会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初探[J].信息记录材料,2018,(09). [5]陆红波.小议提高中职财会专业学生素质[J].文教资料,2006,(36). [6]马青.大学财会专业教学模式创新研究[J].陕西教育(高教),2018,(09). [7]林倩.选择性课改下“闯关式”评价的探索与实践———以中职财会专业技能评价为例[J].职业教育(中旬刊),2016,(10). [8]朱红群.杭州市临平职业高级中学财会专业[J].职业教育(下旬刊),2016,(10). 作者:高菊芬 单位: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1农村中小学校园网系统搭建的预期目标 1.1校园网系统组建的必要性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工作需要处理的事务日趋复杂,计算机在日常工作中的作用日趋重要,计算机已成为现代办公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特别在城市里的大多数中学已经建立了自己微机室,农村中学里也有大量的计算机,而且在今后几年里将会变得越来越普遍。单台计算机的数据处理能力虽然很强,但却无法模拟日常工作的流程,也无法代理日常工作中的纸质报表,自然也就无法把日常工作纳入计算机管理。学校将这些分散的计算机连接成一个结构紧密的网络是很有必要的。采用计算机管理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业务,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工作模式。计算机之所以能够具有上述优点,最主要的原因是网络的存在,网络使信息共享成为事实,网络使学校内部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更方便、及时,在以前学校里各种信息是采用纸质方式进行上报,传阅等等,不但费时费人,且工作效率极其低下。在网络里,所有这些信息是以电子方式进行,所以大提高了每个环节的效率。可以说,校园网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办公、通信等提供综合的网络应用环境。因而在现有的基础上组建校园网是非常有必要的。 1.2校园网系统实现的功能 INTERNET以惊人的速度席卷全球之际,校园网成为网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网系统把分布在校园不同地点的多台电脑连接,按照网络协议相互通信,以共享软件、硬件和数据资源为目标的网络系统。提供丰富的教育教学信息资源是校园网的生命力。校园网络具有距离短、延时少、相对成本低和传输速率高等优点;它的底层协议较简单,控制选择等问题大大简化,因而组网简单、易于实现的特点。校园网系统实现的功能主要有:信息传递、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方便教学。 1.3组网原则 计算机网络系统是校园网系统的核心,因此在设计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软硬件的可行性。系统软硬件配置必须考虑各种约束条件,主要是性能需求、当前技术水平和改造资金量,兼顾现实性和技术领先性。(2)系统开放原则。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兼容性和扩展性,以适应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不增强的应用需求,因此,应尽量采用工业标准技术。在系统设计时,要考虑系统的生命周期,一般要按超前5-10年考虑。(3)整体最优原则。在进行系统设计和配置时,常遇到很多矛盾,需根据有限合理性原则,进行综合考虑和评价,应考虑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4)开放性、先进性原则。系统的传输速率要有一定的余量,以适应应用的不断增长而采用公认的行业标准,以增强适应性,避免淘汰。要留有足够的扩展扩充的余地,以便对系统进行扩充和改进。 1.4按学校规模建设 (1400名学生)学校规模为四栋楼房:教学楼(共5层,每层6个班,每班配有一台多媒体计算机);办公楼(共4层,每层5台计算机,共4台打印机);信息中心(第2层有2间机房,每间45台计算机);图书馆(共3层有2间电子阅览室,每间45台计算机。)该校园网络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设成为主干跑千兆,百兆交换到桌面;同时在校园网的范围内建立一个以现代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及Internet技术等为支撑的教学、管理、办公、信息交流和通信平台。 1.5校园网建设的预期目标 (1)网络拓扑结构采用星形结构,且服务器与核心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与核心交换机之间实现备份冗余,两台核心交换机之间实现热备份路由,使其具有很好的可扩充性和可靠性,有利于网络的升级。 (2)通过电信部门联接Internet,供校园网上所有用户使用Internet上的信息资源。 (3)提供Web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多彩的信息资源。 (4)提供电子邮件服务功能,供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信息交流。 (5)提供FTP服务功能,供教师存储资料。 (6)信息资源共享,办公楼内的计算机可访问其他楼内的计算机、相反则不能,但其他楼内以及楼与楼之间的计算机可相互访问。 (7)机房能各自进行联网教学。 (8)电子阅览室能上网阅读电子书。 2农村中小学校园网系统的总体规划 校园网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项工程建设一样,在开始建设前都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事先进行详细的工程规划与技术需求分析,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建设质,以及今后网络能否可靠运行都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要特别认真地进行系统规划。对于校园网来说,必须对技术和教育的发展前景有着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为校园网进行合理的规划。校园网系统的组建首先要进行需求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校园网络结构设计,结构设计包括网络的物理设计和逻辑设计,在完成结构设计后才能对网络设备进行选型。网络结构设计对于整个网络系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设计的成功与否都直接影响网络的用户否能满足网络的需求。 2.1局域网的选型 局域网的网络体系结构一般分为对等式体系结构、专用服务器体系结构和主从式(Server/Client)体系结构。对等式体系结构是指在网络中不需要专用的服务器,每一台接入网络的计算机既是服务器,也是工作站,拥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同的计算机之间可以实现互相访问,进行文件的交换和共享其他计算机上的打印机、光驱等硬件设备;具备组建和维护容易、不需要专用服务器、可实现低价格组网和使用简单的优点,但文件的存放分散和数据的保密性差的缺点。专用服务器体系结构是网络中必须要以服务器为中心,工作站与工作站之间无法直接进行通信时,需要通过服务器作为中介,工作站所有的文件读取和数据传送,全部在服务器的控制中;具有数据保密性很强、可严格地对每一个工作站用户设置访问权限和可靠性强等优点,但网络工作效率较低、工作站上的软硬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和网络的安装维护较困难的缺点。主从式(Server/Client)体系结构是客户(Client)端即可与服务器(Server)端进行通信,同时客户端之间也可进行直接对话,而不需要服务器的中介和参与,而且在客户和服务器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提出服务请求的一方称为客户,把提供服务的一方称为服务器;其具有可以有效利用各工作站端的资源、减轻服务器上的工作量和网络的工作效率较高的优点,但有对工作站的管理较为困难和数据的安全性比不上专用服务器体系结构的缺点。通过对以上三种网络体系结构的比较分析,建议该农村中小学的局域网采用有专用服务器的主从式(Server/Client)体系结构。 2.2网络拓扑图 2.3局域网硬件设备的选型 该农村中小学计算机局域网的硬件组成部分主要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和其他设备。 (1)服务器是学校整个网络系统的核心,它为网络用户提供高服务并管理整个网络,根据服务器担负网络功能的不同又可分为文件服务器、通信服务器、备份服务器、打印服务器和Web服务器等类型。根据该校的实际情况,配置三台服务器,以实现WEB、FTP、E-MAIL、DNS等的应用。 (2)交换机用来连接局域网中的服务器和工作站。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一台具有千兆、多端口的核心交换机,来连接服务器和各幢楼的交换机。各幢楼的交换机选择中端的交换机就可以了。 (3)选择一台中端的路由器用来连外部的INTERNET,以实现外网和内网的连接,同时可以进行一些访问控制。 (4)防火墙主要用来进行安全方面的配置。 (5)其他设备主要包工作站计算机上的网卡,通信介质等。学校所有的计算机都以配置100M的网卡。 3IP地址的规划 4DNS、DHCP服务器配置 4.1DNS服务器的搭建 DNS(DomainNameService)是一种名称解析服务,负责DNS域名到IP地址的解析工作,是Internet/Intranet中重要的服务之一。该校向内外网提供WEB服务并向ISP服务商申请一个名为school.com的二级域名。(1)安装DNS服务器。在windows20003域中,把一台计算机配成域控制器时,DNS服务也会一起安装。步骤:控制面板中双击“添加/删除程序”图标→打开“添加/删除程序”窗口→单击“添加/删除windows组件”→“windows组件向导”→“网络服务”→“详细信息”按钮,打开“网络服务”对话框,选择“域名服务系统(DNS)”,单击“确定”。(2)操作DNS控制。①DNS控制台新建区域是通过“DNS”控制台完成的,在控制面板中,双击“管理工具”“DNS”图标就会打开“DNS”控制。②建立正向搜索区域,在区域选择类型中,选择“标准主要区域”,单击“下一步”出现如图所示对话框。输入区域名称“school.com”单击“下一步”按钮,出现“区域文件”对话框。选中“创建新文件,文件名为”单选按钮,单击“下一步”,最后单击“完成”按钮,返回DNS控制台。接下来要增加区域数据。③新建主机,就是在区域文件中增加主机记录,主机记录是DNS名称与IP地址的对应关系。④在school.com区域节点上单击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单击“新建主机”命令,打开“新建主机”对话框。在相应的对话框中输入主机名和其对应的IP地址,点击“添加主机”,单击完成返回“DNS”控制台。在相应的对话框中输入主机名和其对应的IP地址,点击“添加主机”,单击完成返回“DNS”控制台。⑤建立反向搜索区域,反向搜索区域是指网络用户可以通过计算机的IP地址查询其DNS名称。在DNS控制台中右键单击“反向搜索区域”,执行“新建区域”命令,打开新建区域向导,单击“下一步”按钮,选择区域类型。在单击“下一步”按钮,选择“网络”单选按钮,输入要反向搜索区域的网络地址。单击“下一步”按钮,在出现如图所示的对话框中选中“创建新文件,文件名为”单选按钮,创建一个新的区域文件,输入文件名,然后,单击“下一步”按钮,完成新建区域向导。右击一个反向搜索区域,打开快捷菜单,执行“新建指针”命令,打开“新建资源记录”对话框。单击“确定”按钮,增加一条搜索记录,用类似的方法增加其他搜索记录。⑥DNS客户端设置,在计算机网络和本地连接文件夹中,右击“本地连接”图标,在快捷菜单中执行“属性”命令,打开“本地连接属性”对话框。选择“internet协议(TCP/IP)”,单击“属性”按钮,打开“internet协议(TCP/IP)属性”对话框。 4.2DHCP服务器的搭建 学校计算机较多,因此采用DHCP服务动态的为每台计算机分配IP地址。下面以信息中心内的计算机IP地址分配为例,来设置DHCP服务器,其他各部门的配置大致相同。(1)打开DHCP管理器。选“开始菜单→程序→管理工具→DHCP”。(2)添加DHCP服务器。选“DHCP→右键→添加服务器”。(3)打开作用域的设置窗口。先选中cxsy-0eb62ckolw名字,再按“右键→新建作用域”。(4)设置作用域名。(5)设置可分配的IP地址范围:这里设置办公楼IP地址段,192.168.3.1-192.168.3.254。(6)在下面的选项中输入欲保留的IP地址或IP地址范围。(7)设定DHCP服务器所分配的IP地址的有效期。(8)点击“完成”即可结束最后设置。(9)完成后的设置。(10)配置DHCP客户端。 5校园网的安全及应用 校园网络安全问题困扰着学校对网络的应用,在校园网络的应用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会影响到网络的正常使用,甚至还会造成麻烦和经济损失。因此,加强校园网络的安全应用,成为了校园网重要难题,只有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才能实现校园网预期功能,推动教育教学的快速发展。校园网安全要及时做好系统漏洞补丁、入侵检测系统、配置防火墙、防范网络病毒(较常用的网络杀毒软件有卡巴斯基、360杀毒以及瑞星等等)。校园网的应用这里主要介绍Web、FTP等应用。 5.1WEB服务器配置 (1)IIS的安装“控制面板”→“添加/删除程序”→“添加/删除Windows组件”。选中“internet信息服务(IIS)”复选框,单击“下一步”,最后点击“完成”。 (2)设置Web站点。右击“默认Web站点”,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属性”,所示的“默认Web站点属性”对话框,将IP地址设置为192.168.2.6,单击“主目录”选项块,在“本地路径”中输入网页所在的目录“c:\inetput\wwwroot”单击“完成”。 (3)访问校园网的Web服务器。采用IE浏览器进行访问Web,启动IE后,只需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网址即可。 5.2搭建FTP服务器 FTP是一种用来上传和下载文件的协议,通过FTP服务器可实现文件的共享。该校采用Serv-u来架设FTP服务器。 5.2.1Serv-U的安装执行其中的“setup.exe”,开始安装,全部选默认选项,点击“next”即可。 5.2.2建立第一个可用的FTP服务器(1)打开Serv-U管理器。选择“Serv-UAdministrator”,即出现“SetupWizard”(设置向导)。通过此向导可以完成基本设置,因为建议使用它。直接选“Next”。(2)IPaddress(IP地址):输入“192.168.2.5”。(3)Domainname(域名):输入“www.school.com”。(4)Allowanonymousaccess(接受匿名登录吗):“Yes”。(5)anonymoushomedirectory(匿名主目录):此处输入一个供匿名用户登录的主目录。(6)Lockanonymoususersintotheirhomedirectory(将用户锁定在刚才选定的主目录中吗):选择“yes”。(7)Createnamedaccount(建立其他账号吗):选“Yes”。(8)Accountloginname(用户登录名):输入“user”。(9)Password(密码):设定用户密码,这里输入123。(10)Homedirectory(主目录):输入此用户的主目录。(11)Lockanonymoususersintotheirhomedirectory(将用户锁定在主目录中吗):选“Yes”。(12)Accountadminprivilege(账号管理特权):一般使用它的默认值“Noprivilege”(普通账号)。(13)最后选“Finish”(结束)即完成设置。(14)客户端可使用cute-ftp进行连接。 6总结 本论文从农村中小校园网的建设思想、目标、校园网的组建及应用等多方面进行介绍,对校园网建设工程有了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校园网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它的组建是需要长期进行维护和完善,需要大量技术员和管理员。农村中小学校园网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在前进的过程中必将有更多的知识需要我们去学习与研究,并能将其应用到实际的校园网工程建设中。 作者:赵新海 单位:漾濞县干部信息管理中心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技术分析:智能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分析 【摘要】为了保证智能建筑能充分发挥建筑的智能作用,保障建筑的先进水平,保障强、弱电系统合理性以及先进性,智能建筑电气施工技术已得到了众多领域的关注。本文主要详谈了我国智能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技术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效开展智能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手段。 【关键词】智能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 由于智能建筑具有舒适、高效以及节能等优点,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普遍重视。一栋大厦实际的智能化程度大小,不能只看该大厦所有器械、设备的先进程度,更重要的是看该大厦是否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功能。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智能建筑,已不仅仅是高新技术、产品、设备的简单组合、单纯配备,而是利用高科技来提高以及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更好的满足人的各方面需求,为业主更好的服务。我国的智能建筑尽管发展时间较短,但已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然而就实际来看,我国的智能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存在着大大小小、或多或少的问题。 一、我国当前智能建筑进行电气工程施工常见的问题以及施工技术要点 (一)灯具安装部分的施工技术要点 1、灯具施工所存在的问题 (1)没有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选取灯具。 (2)灯具没有根据设计要求安装三根线,从而导致金属外壳不能接地。 2、解决问题途径 (1)需严格根据施工规范以及设计要求选用消防灯具以及地下室人防灯具,不能任意更改。 (2)现在大部分照明线路均是使用三根线,所以不管灯具类别以及安装高低都需要配三根线,若灯具为金属外壳则需要将外壳接地保护工作做好。 (二)电线电缆套管敷设部分的施工技术要点 1、电线电缆套管敷设部分的施工所存在的问题 (1)没有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管材,电管管径选用尺寸往往变小,同时各种电管随意替代,特别是钢管焊接施工中往往出现管壁偏薄等情况,在连接时常出现对接焊或者是大管套小管等不正确行为。 (2)在施工过程中电管弯扁度过大,管路尽管已经超过规范但仍旧为预埋接线盒,多管进盒但是盒子偏小。 (3)没有遵守相关要求选取了PVC 管做套管设置吊顶,金属管道存在消防要求但是仍旧没有根据规定涂刷防火漆。 2、解决问题途径 (1)预埋时需和土建专业相互配合,严密对照建筑图的墙厚以及墙位,如需在楼板对混凝土进行浇捣,则需要派专人看护,以防止预埋电管出现移位或者是漏错埋现象。 (2)严格遵守相关施工规范规定以及设计要求施工,现场有关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监理需严把质量关,如果管材不合格坚决预以退场。 (三)防雷接地部分的安装技术要点 1、防雷接地部分的施工所存在的问题 (1)建筑屋面存在部分接闪器不能保护的非金属物,这部分非金属物并没有根据规范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2)如果利用屋内的金属栏杆安装避雷网,常会出现壁厚偏薄的情况,同时栏杆转弯处角度很少有建筑会设置跨接,并且屋面法兰联接处以及金属管道仲缩器处没有做跨接。 2、解决问题途径 (1)严格根据设计要求以及规范规定选择适当的避雷网所需金属管道厚度同时进行反复审核。以避免任何一个需设计漏掉接地以及跨接的部位。 (2)如果建筑物的接地极需要用基础钢筋,那么必须使用地梁两底筋,如此就能够让接地电阻更加轻易的满足设计以及规定,如果面筋埋深不足,一旦遭受雷击则会出现强烈反应,同时出现跨步电压,很容易伤害到人身或者是机械设备。 二、有效开展智能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手段 (一)适当安排交错施工 需仔细安排跨专业之间的调试以及施工,协调进行,及早分析。比如说在对电磁屏蔽工程进行施工时,由于施工每一部分的进行均需要专业不同人员的相互配合。像电磁屏蔽在进行挂网这步时,需要电气专业人员、水利专业人员、风力专业人员以及土建专业人员相互配合,如果各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只顾自己的进度,只为了使自己施工更加方便而不进行技术交底,极易导致不同专业领域人员互相埋怨。所以监理人员以及甲方人员需定时或不定时的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各不同专业的具体施工进度,开展细致、耐心的工作。比如说土建施工时监理人员以及甲方人员需督促电气专业人员、水利专业人员以及风力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土建施工,在进行电磁屏蔽施工时需组织所有的专业施工队进行会签。 (二)设备安装步骤要保证材料 因为电气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再加上智能建筑施工的质量要求比较高、作业面比较宽、时间比较紧、投资较少、工程比较繁杂,如果不划分轻重环节,极易导致物力、人力以及财力均受损失。在监控过程中,相关人员一定要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学习、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实时分析,降低施工出现系统混乱状态以及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几率。 (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内部装修 在砌筑隔墙时相关施工人员需和放线员以及土建工长共同核实隔墙线以及水平线,这是由于开关插座、各种灯具的标高以及位置,管路预埋位置均需按照隔墙线以及水平线确定。在建筑抹灰之前,建筑电气施工人员需根据内墙上弹出的墙面线以及水平线核实全部的电气工程预留孔洞,查看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果墙面线以及水平线均符合要求,则需检查所有的暗配管路,同时将管路扫通,把带线穿好,将管盒堵好。在进行抹灰这部分的施工时,需与土建相配合,共同做好配电箱的箱盒以及贴门脸部分的收口,同时需将箱盒处抹灰抹平。 总结:由于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发展,公众对电气施工工艺以及质量等认识与要求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因为每个建筑工程的特点都不同,均存在或多或少的特殊性,这就导致了电气安装工程的复杂、多样,所以想要真正做好每一项智能建筑电气工程都不是一件易事,就此只有更好的掌控智能建筑电气工程的所有的施工要点,电气安装工程水平才能够得到最终的提升,智能建筑才能够更好的满足居民的需求。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技术分析: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建设领域的应用分析 摘要:智能建筑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更好的实现低碳城市建设的目标,就是采用大量的智能系统,包括信息控制、管理与决策,智能化、信息化等先进的技术手段。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应该注意遵循一些技术规范与操作流程。 关键词:建筑;电气技术;智能建筑 1 建筑电气技术与智能建筑的概念 建筑电气技术的基础是电气工程技术,杂糅了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电工、电子和电控技术。因为同时有着不同学科的的专业特点,所以不能单纯的说它属于哪一个学科,是现代建筑中可用性极强的技术手段,特别是今年新出现的智能建筑概念中常常得到体现。 智能化建筑是指所建建筑具有电视、光缆、数字通信等相关技术融为一体的高品质建筑,将建筑的品质、功能、设施等相关服务进行提升,构想出更加适合满足人们需求的人性化建筑,能够更加便捷的满足人们需求,把人们日常家庭需要做的更加便捷化、节能化、科技化。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需要,在实现三大自动化的同时,再进行自动化设计创想,将建筑新品质性能不断增强,构造出更加完美的智能化建筑。 2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建筑技术也相应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技术革新,只有在建筑技术上达到了一定水平,才能实现智能化建筑,不管建筑技术怎么发展,电气技术却是始终长伴左右的,智能建筑是运用电子设备所进行的,大量不同的电子设备运用在同一个建筑中就实现了智能化建筑,要想使这些设备进行正常工作,那么就需要布线技术、电源技术等相关电气技术体系的支持,所以说在建筑领域中,电气技术占有不可代替的位置。 在智能建筑建设中运用了数以万计的弱电系统设备,都以建筑电气技术为依托。如果没有电气技术的运筹帷幄,那么不但施工中要产生大量人力资源的冗余消耗,就是弱电系统设备个体之间的干扰排斥现象也会使智能建筑中随处可见的弱电系统陷入瘫痪。而建筑电气技术就将弱电系统的分布有计划的设计安装,解决了弱点系统之间的排斥和干扰。优化建筑的资源配置,将建筑施工中的浪费现象降到最低。 而且,对于智能化建筑来说,建筑电气的作用不仅只体现在解决弱电系统的弱点,它在智能化的其他领域均有体现,例如帮助实现智能建筑中的全天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监控和智能建筑各形式的信息传递等方面。 在电子监控技术方面,建筑电气设计摒弃了老式的计算机集中监控以及集散式控制的办法,转而研发新技术,开拓新领域,在现场总线系统模拟、以太控制网络开发、网络的集成控制以及各种新兴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在监控领域的应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大推动了智能建筑监控技术的发展。 与监控技术结合最紧密的便是安全防范技术。在安防技术发展的初期,安全防范系统中包括电视监控、通道控制、入侵报警、人员巡查、无线对讲、边界防越等子系统均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有限,难以在同一时段内做到对智能建筑进行全面的监控。而当代建筑电气技术已经实现了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协作,大大提高了安全防范系统的严密度、可靠度和实时度,为智能建筑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同时,随着各个子系统的相继数字化,整个安全防范系统也不断向着数字化、规模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 智能建筑是为人们的办公和生活提供便利的人性化建筑,所以发达而完善的通信网络是智能建筑中不可缺少的设施。智能建筑中的通信网络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网络和双向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等。而网络的布设和网络间的信息传输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的支持。新兴的以太网络传输技术以其灵活的布线技术、优越的使用性能、高效的传输速率、方便的维护手段和合理的安装价格成为了当代应用最广泛的网络通信技术。通过采用以太网络进行数据传送,极大地促进了智能建筑内部的信息交流,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方便。 3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应该注意遵循以下事项: 3.1 经济方面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要遵循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到经济节约、技术可靠、质量过关。在实际的工程中,建筑电气设计的方案应符合智能建筑的发展趋势,合理选用新技术,保证技术的安全可靠,选用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利用新型的技术来简化系统的设计,从而减低工程造价,保证经济上的合理,降低投资的成本。 3.2 设计方面 在对智能建筑进行建筑电气设计时,应该做到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能盲目追求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智能建筑的功能全面、设施复杂,对设计和管理的要求较高,不同设备均有自身的缺点和局限性,功能和性能上也有着一定的差别,想要盲目追求最新和最全是不切实际的。若片面的追求设备的先进和功能的齐全,不仅在设计上会存在意想不到的难题,还会加大项目实施的难度,并抬高投资成本,增大运行所需的费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却难以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合理的建筑电气设计应该从每个项目的基础出发,选取适合的设备和系统,采用恰当的技术,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不仅能够满足智能建筑的设计要求,也降低了运行管理的难度。 3.3 质量方面 首先,在工程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认真审阅和校对设计图,确保工程的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其次,操作的过程要严格遵循电气施工质量规范,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伪劣产品,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 4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 建筑电气技术的发展在智能化建筑出现以前就已经得到了广大建筑设计者的青睐,但是由于没有像智能化建筑这样大量集成的将建筑电气技术融合在一起的方式,所以之前的运用也多停留在简单的使用一种或多种弱电系统,做不到各设备间的协调运用。随着建筑智能化概念的提出,各地涌出了各种智能化的建筑先驱,但是由于以往弱点设备的独立应用,使智能建筑的施工设计中少有可借鉴的解决各设备冲突和协调共存的经验。而且随着弱电设备的发展,设备的结构功能等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也越来越难以设计安排。但是随之相反,随着弱点设备的发展,建筑电气技术却没有跟着显著的变化。面对目前兴起的各种建筑方式,过去的建筑电气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已经显得力不从心。管理困难、安全上限不高、节能不明显以及使用方式过于繁琐等缺点渐渐暴露出来。但是依靠建筑电气技术的来实现的智能建筑的各中科技化智能化功能(温度控制、空气调节、供电照明、安保、运输、通信等)不是一时一刻的运行,而是要实现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稳定运行。这就给建筑电气技术提出了考验,怎样实现智能建筑中各设备的取长补短、协调发展,是电气技术的重点。建筑技术经过大量的实践和科研升华,目前已经产生了以太网络传输技术、场控制总线技术、强电技术、弱电技术等先进的建筑电气新技术手段。给智能建筑概念的实现提供了强硬的技术支持。 结束语 建筑电气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建筑的内涵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智能化建筑的各种功能都得到了长远的解决方案,安全节能高效,是新时代社会的标准,也是智能化建筑要不断钻研不断实现的目标。建筑电气技术与智能化建筑的融合,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使中国的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技术分析:基于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技术措施的探讨 摘要: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智能化建筑在我国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进而使得电气工程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提高智能化建筑的电气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就成为了智能建筑工程中的关键性问题。 关键词: 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技术措施 0 引言 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有着其必然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其发挥的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在电气安装工程中,就需要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智能建筑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进行施工技术措施调整,既要注重其整体性,也要抓住其中的细节问题,以提高电气系统的使用性能。在整个安装过程中,配电箱和桥架结构的安装尤为重要,本文就此展开研究探讨[1]。 1 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的重要性 电气安装施工是我国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其科学合理的安装和正确的使用对于居民的日常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智能建筑更是如此。智能建筑之所以智能,就是它对电气安装的高度依赖性,依靠合理有效的电气安装,以贴近人们生活的方式,通过人性化的设计,以此来凸显其智能性。所以,在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中,必须注重整个环节的施工质量控制,抓住电气安装中的每一个细节,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电气安装工作。 由于人们对电气安装工程中的细节掌握不够,对电气设备的整体性认知不全,以往的电气安装工程总会出现一些小的问题,而施工人员又不能及时的进行合理的改善,由此引发了很多严重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智能建筑的使用性能,还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便可以看出只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的重要[2]。 2 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技术要点 智能建筑的电气安装工程一直是施工单位关注的焦点,其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智能建筑的使用性能。在进行电气安装施工中,我们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用电设备和相关配电设施的安装技巧和技能,重视安装过程中的整体性和细节性,针对电气安装工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部分进行技术要点分析,就能很好的避免电气安装工程出现问题。 2.1 配电箱安装的技术要点 对于配电箱安装的技术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所以,施工人员对于配电箱的安装,首先要复合相关的规范和技术要求。其次,是要结合设计要求和现场的实际安装环境,来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其中,应该注意配电箱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导线的剥削处不应该损伤线路,应该牢固可靠的对导线压头进行固定。配电箱内盘面闸具的位置应该与支线相对应,在其下面还应该安装卡片框架,明显标注回路的名称。 2.2 管路敷设和管内配线的技术要点 在进行这部分的施工前,施工人员应该认真阅读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的管路线道规格、型号和方式进行施工。根据图纸设计,做好各楼层的暗管敷设施工。只有严格按照安装工程的技术要点进行施工,才能保证电气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是处于安全状态的[3]。 3 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技术措施 智能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过程是整个工程中必须重点监督的一个环节。在智能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中,安装技术的科学合理性使用,电器设备以及相应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安装,共同决定了电气系统的使用性能以及智能建筑的使用性能。所以,必须紧抓电气安装工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以求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系统更高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3.1 施工准备 施工前的准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管理人员应该通过设计图纸、建筑蓝本等相关资料信息详细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和实际环境情况,合理的配备施工人员,以及科学的安排协调各施工相关人员之间的配合。可以通过技术交底、培训、交流沟通会议进行相互工作间的了解,促进施工人员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就是配合土建。电气工程施工是在土建工程内进行的,土建的结构、预留的线槽以及相关设备的位置、孔洞等都是电气工程施工前需要考虑的。具体施工内容包括测定盒、箱位置及其稳定,线路管道的打通等等。只有充分的结合土建情况,根据实际土建情况,把电气工程与土建工程有机的结合,才能更好的体现整体工程的实用性和智能性。 3.2 桥架施工技术措施 在整体的电气工程施工中,以桥架施工最为复杂,文本就来探讨分析下桥架施工技术措施。 弹线定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需要准确地确定桥架的具体位置。其中,安装顺序应该遵循先干线后主线的原则,顺着顶棚应用粉线袋,沿着桥架线路的中心线进行弹线操作,完成桥架线路的定位。 安装金属膨胀螺栓。完成弹线定位之后,就需要完成金属膨胀螺栓的安装工作了。在安装工作时,应该结合弹线的定位,考虑实际桥架的重量,采用复合要求的金属膨胀螺栓进行安装。选择钻孔的钻头时,要结合选择的螺栓,保证钻孔的大小符合安装要求。当螺栓安装完成后,就把支架定位在金属膨胀螺栓上。 安装支架和吊架。金属膨胀螺栓安装完成后,接着进行支架和吊架的安装工作。安装过程中,需要考虑其牢固性,保证其不会出现倾倒等不良现象。如果建筑物存在一定的坡度时,还应该注意选用的支架和吊架坡度与建筑物坡度的一致性。在线路转角、转弯和变形缝等特殊位置两端和丁字接头处需要设置固定支持点,以保证线路桥架的稳定性。 安装敷设桥架。在对吊顶进行敷设时,需要留有颐堤港的检修孔。还应该注意桥架的非导电部分和铁件部分的有效连接性,保证其是一个整体连续的导体,同时将其进行接地操作。如果有变形缝等特殊情况,需要应用内连接搭板进行对应的操作。另外,在防火区或者竖井内进行桥架敷设时,还应该对防火隔堵措施进行设置。 安装地面线槽。在进行地面线槽安装施工时,首先应该考察土建地面沟槽的预留施工位置,结合其施工位置,进行相应的施工。地面线槽和管、出线口进行连接,并对其末端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当地面线槽和附件安装完成后,结合地面的实际厚度,需要对线槽的干线、分线、转弯和转角高度进行整体的调整,以保证整体的协调性。 3.3 监督管理 任何工程的施工都离不开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也是电气安装工程中有效而且必要的技术措施。针对其特殊性,合理科学的采取监督管理制度和手段,能够有效的提升电气工程的安装质量。 4 结束语 在整个智能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施工技术措施的选择十分重要。而对于配电箱和桥架线路的施工技术措施选择则关系着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实用性。只有合理的选择有效的施工技术措施,才能更好的体现整体建筑的使用性能和实用性。当然,智能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还包括很多部分,只有做好每个环节,才能真正意义上的保证电气工程的质量和价值。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技术分析:谈智能建筑与建筑电气技术 摘要:智能建筑在当代建筑中的地位不断攀升,而建筑电气技术作为支持智能建筑的技术平台,其内容得以不断发展。本文介绍了建筑电气技术和智能建的概念,以及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领域的应用及注意事项,并对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发展趋势作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智能建筑;建筑电气技术;弱电技术;建筑设计 随着智能建筑的不断发展,建筑物内部的电子设备的种类不断的增多,设计也日趋复杂化,建筑电气技术保证了所有设备互不干扰的正常运行,因而在智能建筑领域得以广泛使用。 1建筑电气技术与智能建筑的概念 建筑电气技术是以电气工程技术为基础,融合了电子技术、电工技术、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的一门综合性、多元化的应用技术。它具有电气工程的明显特征,同时又吸收了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知识和信息,因此难以将其简单的划分到电工、电子、信息或控制类别中去。建筑电气技术的内容贴近时代又极具实用性,在我国当代建筑领域,尤其是智能建筑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所谓的智能建筑并不是指以智能化的电脑控制的特殊建筑,而是综合运用控制技术、电视技术、光纤技术、数字通信技术、传感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等多种高新技术,将建筑物的结构、设备、服务和管理进行优化组合,构建出一个舒适、高效、可以最大限度激发人的创造力、提高人的工作效率的人性化建筑。目前我们所指的智能建筑主要建立在通信自动化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这三大系统均与建筑电气技术有着密切的关系。 2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作用 智能建筑建立在建筑技术的基础之上,将信息技术与建筑技术进行有机的结合的产物,但其具体功能的实现却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智能建筑需要依靠数量庞大的电子设备才能实现其全部建筑功能。而想要维持这些电子设备正常运转,就离不开布线技术、电源技术、屏蔽技术、抗干扰技术、防谐波技术、防静电技术以及防雷与接地技术等多项电气技术的支持。可以说,在相关的多项电子技术的背后,建筑电气技术才是保障智能建筑基本功能全部实现的基础。 智能建筑中采用了数量众多的弱电系统设备,在此类设备的设计、安装于施工过程中,均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的支持。由于弱电设备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干扰现象,而在智能建筑中,弱电设备的种类和数量都远远高于普通建筑,如果依旧对每套设备进行独立安装,不仅是对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更主要的是,大量设备之间的成复杂干扰会造成众多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而使用建筑电气技术对电子设备的安装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不仅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减少安装过程中对资源的损耗,还能够让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建筑电气技术的作用并不只局限于解决弱电设备之间的冲突,它同样也可以应用在其他领域,如帮助智能建筑实现智能化监控、加强智能建筑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智能建筑间的信息传输等。 在电子监控技术方面,建筑电气设计摒弃了老式的计算机集中监控以及集散式控制的办法,转而研发新技术,开拓新领域,在现场总线系统模拟、以太控制网络开发、网络的集成控制以及各种新兴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在监控领域的应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大推动了智能建筑监控技术的发展。 与监控技术结合最紧密的便是安全防范技术。在安防技术发展的初期,安全防范系统中包括电视监控、通道控制、入侵报普、人员巡查、无线对讲、边界防越等子系统均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有限,难以在同一时段内做到对智能建筑进行全面的监控。而当代建筑电气技术已经实现了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协作,大大提高了安全防范系统的严密度、可靠度和实时度,为智能建筑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同时,随着各个子系统的相继数字化,整个安全防范系统也不断向着数字化、规模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 智能建筑是为人们的办公和生活提供便利的人性化建筑,所以发达而完善的通信网络是智能建筑中不可缺少的设施。智能建筑中的通信网络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网络和双向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等。而网络的布设和网络间的信息传输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的支持。新兴的以太网络传输技术以其灵活的布线技术、优越的使用性能、高效的传输速率、方便的维护手段和合理的安装价格成为了当代应用最广泛的网络通信技术。通过采用以太网络进行数据传送,极大地促进了智能建筑内部的信息交流,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方便。 3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 在智能建筑兴起之前,建筑电气技术就已经在建筑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传统的建筑中,建筑电气技术应用的方向众多,但是由于传统的建筑中很少会同时使用到多种弱电设备,使得建筑电气技术的应用较为独立,很少会遇到需要协调不同弱电设备运行的技术问题,令建筑电气技术缺少系统间协调配合的经验。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弱电设备的结构与功能不断地复杂化,加之智能建筑的逐渐兴起,传统建筑电气技术使用方式复杂、节能效果不佳、管理效率低下、安全性不高限等缺点开始不断显现出来。智能建筑需要使多种使用功能得以共同实现,因而温控设施、空气调节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运输设施通信设施和安保设施等,均要实现安全可靠的不间断运行,就要求建筑电气技术解决所有设施的供电问题和设施间协调运行的问题。因此,现代化的建筑电气技术不断开拓创新,开发出了现场控制总线技术、以太网络传输技术、弱电技术、强电技术等多种实用高效的新型技术,保证了智能建筑内部的各项功能得以完整实现。 4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应该注意遵循以下事项: 4.1经济方面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要遵循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到经济节约、技术可靠、质量过关。在实际的工程中,建筑电气设计的方案应符合智能建筑的发展趋势,合理选用新技术,保证技术的安全可靠,选用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利用新型的技术来简化系统的设计,从而减低工程造价,保证经济上的合理,降低投资的成本。 4.2设计方面 在对智能建筑进行建筑电气设计时,应该做到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能盲目追求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智能建筑的功能全面、设施复杂,对设计和管理的要求较高,不同设备均有自身的缺点和局限性,功能和性能上也有着一定的差别,想要盲目追求最新和最全是不切实际的。若片面的追求设备的先进和功能的齐全,不仅在设计上会存在意想不到的难题,还会加大项目实施的难度,并抬高投资成本,增大运行所需的费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却难以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合理的建筑电气设计应该从每个项目的基础出发,选取适合的设备和系统,采用恰当的技术,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不仅能够满足智能建筑的设计要求,也降低了运行管理的难度。 4.3质量方面 首先,在工程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认真审阅和校对设计图,确保工程的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其次,操作的过程要严格遵循电气施工质量规范,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伪劣产品,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 5总结 建筑电气技术的使用,令智能建筑的功能得以实现,并确保了智能建筑在使用中的安全节能。将智能建筑与建筑电气技术邮寄的结合起来,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技术分析:智能建筑与建筑电气技术 摘要:智能建筑在当代建筑中的地位不断攀升,而建筑电气技术作为支持智能建筑的技术平台,其内容得以不断发展。本文介绍了建筑电气技术和智能建的概念,以及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领域的应用及注意事项,并对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发展趋势作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智能建筑;建筑电气技术;弱电技术;建筑设计 随着智能建筑的不断发展,建筑物内部的电子设备的种类不断的增多,设计也日趋复杂化,建筑电气技术保证了所有设备互不干扰的正常运行,因而在智能建筑领域得以广泛使用。 1 建筑电气技术与智能建筑的概念 建筑电气技术是以电气工程技术为基础,融合了电子技术、电工技术、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的一门综合性、多元化的应用技术。它具有电气工程的明显特征,同时又吸收了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知识和信息,因此难以将其简单的划分到电工、电子、信息或控制类别中去。建筑电气技术的内容贴近时代又极具实用性,在我国当代建筑领域,尤其是智能建筑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所谓的智能建筑并不是指以智能化的电脑控制的特殊建筑,而是综合运用控制技术、电视技术、光纤技术、数字通信技术、传感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等多种高新技术,将建筑物的结构、设备、服务和管理进行优化组合,构建出一个舒适、高效、可以最大限度激发人的创造力、提高人的工作效率的人性化建筑。目前我们所指的智能建筑主要建立在通信自动化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这三大系统均与建筑电气技术有着密切的关系。 2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作用 智能建筑建立在建筑技术的基础之上,将信息技术与建筑技术进行有机的结合的产物,但其具体功能的实现却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智能建筑需要依靠数量庞大的电子设备才能实现其全部建筑功能。而想要维持这些电子设备正常运转,就离不开布线技术、电源技术、屏蔽技术、抗干扰技术、防谐波技术、防静电技术以及防雷与接地技术等多项电气技术的支持。可以说,在相关的多项电子技术的背后,建筑电气技术才是保障智能建筑基本功能全部实现的基础。 智能建筑中采用了数量众多的弱电系统设备,在此类设备的设计、安装于施工过程中,均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的支持。由于弱电设备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干扰现象,而在智能建筑中,弱电设备的种类和数量都远远高于普通建筑,如果依旧对每套设备进行独立安装,不仅是对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更主要的是,大量设备之间的成复杂干扰会造成众多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而使用建筑电气技术对电子设备的安装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不仅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减少安装过程中对资源的损耗,还能够让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建筑电气技术的作用并不只局限于解决弱电设备之间的冲突,它同样也可以应用在其他领域,如帮助智能建筑实现智能化监控、加强智能建筑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智能建筑间的信息传输等。 在电子监控技术方面,建筑电气设计摒弃了老式的计算机集中监控以及集散式控制的办法,转而研发新技术,开拓新领域,在现场总线系统模拟、以太控制网络开发、网络的集成控制以及各种新兴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在监控领域的应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大推动了智能建筑监控技术的发展。 与监控技术结合最紧密的便是安全防范技术。在安防技术发展的初期,安全防范系统中包括电视监控、通道控制、入侵报普、人员巡查、无线对讲、边界防越等子系统均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有限,难以在同一时段内做到对智能建筑进行全面的监控。而当代建筑电气技术已经实现了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协作,大大提高了安全防范系统的严密度、可靠度和实时度,为智能建筑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同时,随着各个子系统的相继数字化,整个安全防范系统也不断向着数字化、规模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 智能建筑是为人们的办公和生活提供便利的人性化建筑,所以发达而完善的通信网络是智能建筑中不可缺少的设施。智能建筑中的通信网络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网络和双向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等。而网络的布设和网络间的信息传输离不开建筑电气技术的支持。新兴的以太网络传输技术以其灵活的布线技术、优越的使用性能、高效的传输速率、方便的维护手段和合理的安装价格成为了当代应用最广泛的网络通信技术。通过采用以太网络进行数据传送,极大地促进了智能建筑内部的信息交流,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方便。 3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 在智能建筑兴起之前,建筑电气技术就已经在建筑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传统的建筑中,建筑电气技术应用的方向众多,但是由于传统的建筑中很少会同时使用到多种弱电设备,使得建筑电气技术的应用较为独立,很少会遇到需要协调不同弱电设备运行的技术问题,令建筑电气技术缺少系统间协调配合的经验。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弱电设备的结构与功能不断地复杂化,加之智能建筑的逐渐兴起,传统建筑电气技术使用方式复杂、节能效果不佳、管理效率低下、安全性不高限等缺点开始不断显现出来。智能建筑需要使多种使用功能得以共同实现,因而温控设施、空气调节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运输设施通信设施和安保设施等,均要实现安全可靠的不间断运行,就要求建筑电气技术解决所有设施的供电问题和设施间协调运行的问题。因此,现代化的建筑电气技术不断开拓创新,开发出了现场控制总线技术、以太网络传输技术、弱电技术、强电技术等多种实用高效的新型技术,保证了智能建筑内部的各项功能得以完整实现。 4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应该注意遵循以下事项: 4.1经济方面 建筑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的设计中要遵循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到经济节约、技术可靠、质量过关。在实际的工程中,建筑电气设计的方案应符合智能建筑的发展趋势,合理选用新技术,保证技术的安全可靠,选用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利用新型的技术来简化系统的设计,从而减低工程造价,保证经济上的合理,降低投资的成本。 4.2设计方面 在对智能建筑进行建筑电气设计时,应该做到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能盲目追求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智能建筑的功能全面、设施复杂,对设计和管理的要求较高,不同设备均有自身的缺点和局限性,功能和性能上也有着一定的差别,想要盲目追求最新和最全是不切实际的。若片面的追求设备的先进和功能的齐全,不仅在设计上会存在意想不到的难题,还会加大项目实施的难度,并抬高投资成本,增大运行所需的费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却难以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合理的建筑电气设计应该从每个项目的基础出发,选取适合的设备和系统,采用恰当的技术,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不仅能够满足智能建筑的设计要求,也降低了运行管理的难度。 4.3质量方面 首先,在工程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认真审阅和校对设计图,确保工程的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其次,操作的过程要严格遵循电气施工质量规范,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伪劣产品,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 5总结 建筑电气技术的使用,令智能建筑的功能得以实现,并确保了智能建筑在使用中的安全节能。将智能建筑与建筑电气技术邮寄的结合起来,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日语教学与跨文化交际能力 跨文化交际主要是指用两个母语不同的人交流的交际方式,也可说人们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用相同的语言进行意思表达的方法。所以不断的提高跨文化交际的能力,能够更好的与自己不同文化背景和风俗传统的朋友进行语言上的交流,两者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独树一帜的特色,所以要想在跨文化环境中顺利交流不仅要具备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更要熟知交谈者在他们国家文化中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特点,使用符合对方表达习惯的话语,让自己的话语更加符合语境。而在日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能力不仅包括了日语的实践使用、分析语言与提炼语言的教学还有对中国文化的解释方式等。所以在日语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完成的便是日语方面的听说与读写译等实践能力,这些是在交流过程必须使用的方式,在使用不同的交际方式可以有不同的跨文化交际体验[1]。有着跨文化交际技巧,能够使得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准的表达出来。的熟练的语言驾驭能力才能够促进交际行为的顺利进行。由于文明或者说文化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包含了政治经济、社会与人文等各个方面,所以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不能单一的套用所学到的语法进跨文化交际,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自己的表达步骤,活跃自己的思维,双方因为跨文化交际技巧,以及表达方式的问题,经常会出现意思传达不清晰,意思传达错误的问题,这时候在进行适当的结合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并最大的利用手势等一些简单移易懂的肢体动作进行传递信息的修正,以达到最佳的跨文化交际的实际使用效果,能对问题进行正确的传达。中国现在经济快速发展,进行跨文化交流使用技巧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所以在进行实际跨文化交际时出现错误的几率也就越来越大,那么一旦进行跨文化交际时自己所要表达的信息出现错误,或者是信息接受的对象不能正确的接受信息时,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方法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在进行跨文化教交际时所运用到的文化知识不仅包括本民族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风俗传统,还包括进行交际时信息接受者的民族文化和风俗传统,并明确本国的民族文化和信息接受者本国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尊重信息接受者本国的民族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要进行适当的表达出本国的民族文化,使得信息接受者能够能快速的理解自己所要传达信息中所要表达的意思,凸出交流效果,跨文化交际的文化知识包括交流者文化和本国文化,在文化上是没有高低之分的只还存在这差异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文化之间的交流[2]。 二、在日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的必要与不足 (一)跨文化交际的必要 跨文化交际的实际的意义就是利用语言进行文化信息的传递,一个国家的语言文化也反映着本国的文化内涵,风俗习惯等方面所独有的特色。因为各种原因带来的信息交流的不准确,可以说是两国的民族文化的差异,所以跨文化交际的最高方式就是要进行这种不用语言就可以交流的交际方式也就是不用把你的意思用语言完全表达出来,对方就可以心领神会。中国作为由多个的民族所组成的国家,语言和文化上都比较的丰富,所以在进行跨文化交流时,外国人一旦不能很好的了解中国的源远流长的历史背景,就进行跨文化交流,就会导致其所要表达意思发生错误,造成跨文化交流的失败。培养跨文化交流的能力作为日语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已经渐渐意识到文化在语言教学中的重要性,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与外国的众多领域都有着频繁的往来,这就要求要有对外语精通的人员存在,所以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不仅要熟练的掌握语言基础知识,还得认识到由于不同两国的差异并能够在交流中自如应对。所以在进行培养日语交流的人才时,要结合好交流时实用的节本技能,充分了解日语中所包含民族文化知识与文化传统,是进行跨文化交流的基础,也是培养现阶段优秀日语人才的重要保障,所以培养出的学生既要熟练掌握语言的基本技能,又能够熟知外国民族文化特点。这就说明了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在日语教学中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当今日语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要求[3]。 (二)在日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方式方法还有待完善 随着世界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不同的民主文化和民族传统之间相互碰撞,在进行跨文化交流时不断的凸显出结合民主文化的重要性,但是现在的主流的语言教育依旧局限在简单的单词与阅读上,尤其是现在所使用的教材一般都是课文编写的,交际性行为不强,知识趋于陈旧。在口语方面的教学上缺乏连续的教育,尤其是对于对初学者来说,因为其没有真实的接触过所以很难感到真情实感。 三、在日语教育中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 在外语教学的高级目标就是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也是学习者的主要目的,要想成功,提高外语交际能力是成功交流的重要保障,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运用相应的交际技巧,也可以正确的传递出所要表达出的信息,提高跨文化交流成功的几率,所以在进行日语的授课时,进行相应的日语词汇的拓展时,相应的增加日语中的特色文化,既增加了学习日语的乐趣,帮助日语学者更好的掌握好日语,又能充分了解日语的民族文化传统,利用相应的交流技巧正确的表达出所要传递的信息。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际意识,是日语教学的最终目标。也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的人才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人才。对外交流的扩大对中国的外语教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日语教学发展迅速[4]。 四、结语 日语教学与跨文化交际时要适当运用跨文化交际技巧,能够使得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准的表达出来,在进行跨文化教交际时所运用到的文化知识的复杂性,包括民族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风俗传统。跨文化交际时不但要熟练的掌握语言基础知识,还得认识到两国的文化差异性,才能够在交流中自如应对。所以在进行培养日语交流的人才时,要结合好交流时实用的节本技能,充分了解日语中所包含民族文化知识与文化传统,是进行跨文化交流的基础,也是培养现阶段优秀日语人才的重要保障。不断完善日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方式方法,提高外语交际能力,是成功交流的重要保障。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运用相应的交际技巧,也可以正确的传递出所要表达出的信息,提高跨文化交流成功的几率,从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出发,进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改变,提高学习者的跨文化交际意识,培养出具备跨文化交际能力的优秀日语人才。 参考文献: [1]罗石巧.日语教学中文化导入的内容探讨[J].课程教育研究,2016(13):122. [2]曹美兰,杨宁.日语教育课程中如何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32(3):175-176. [3]谢洪福.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跨文化交际》课程双语教学的可行性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3. [4]孙瑞雪.跨文化视角下日语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教育教学论坛,2013(16):106-107. 作者:朱艳洁 单位: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浅谈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策略:电子商务对中俄贸易发展的影响及策略研究 摘要:近些年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比较快,我国在各个领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希望借助电子商务推动产业升级、加强经济贸易合作,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由于中国与俄罗斯的区位相连以及贸易互补性强,所以经济技术合作紧密,为两个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特别是两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加强区域电子商务意识,以促进边境贸易增长,推动两国贸易产业升级,降低两国贸易成本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牡丹江地区对俄贸易为例,在对俄贸易领域积极开拓、发展电子商务业务,探索新的贸易交流渠道、完善传统贸易合作方式,对发展地区经济的具有极强的探索意义。 关键词:电子商务;中俄贸易;区域经济;策略 随着网络技术普及及广泛应用,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快,这种商务模式被大量采用,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在区域经济领域正逐渐应用这种商务模式,中国与俄罗斯以发展双边贸易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业务逐渐被大家重视。中俄两国区域经济合作越来越紧密,俄罗斯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我国轻工业、农业等行业产品俄方每年需求量很大,传统贸易方式以显现出一些弊端。电子商务作为更加高效的经贸方式,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更合理、更快速地流动,加快经济贸易的发展。 一、电子商务与中俄贸易 相对于中国,俄罗斯电子商务发展比较晚。但是,近年来俄罗斯电子商务得到政府的重视,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发展水平都得到极大提升。据统计,2013年俄网民人数增长率为9%,俄电子商务交易增长率约为20-30%。在B2B市场中,俄现有B2B平台在数量上远远少于我们国家,在这些使用的平台中,燃料、动力等领域占到50%以上;在B2C市场中,俄罗斯政府于2006年通过了《为国家及市政需要进行商品供应、实施工程及提供服务采购法》,这部法规及大地促进了俄罗斯B2C市场发展。对于两国发展电子商务合作,各种条件具备、技术领域、政策领域都不存在障碍。 我国政府高度正视电子商务在对俄贸易中的应用。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办,黑龙江省电子商务协会承办的“中俄经贸电子商务发展高峰论坛暨黑龙江第四届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在哈尔滨市召开,各省市电子商务协会及有关省市部门、专家、企业家及电子商务管理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就对俄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成为与会专家讨论的重点。牡丹江市作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区域的中心城市,做为开展对俄电子商务合作的重点发展城市被推向前台。 目前,牡丹江与俄方经贸合作的领域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等,随着电子商务的应用加快、加深,相信合作领域、合作项目会越来越多,牡丹江与俄方的合作与必将全面加深。 二、电子商务对中俄贸易发展的影响 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中俄贸易将会大量采用电子商务的形式。电子商务在一个区域内、一个领域内或者一个行业内对总供给、总需求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以牡丹江地区的经济状况为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使消费者或者说采购方更容易接近市场,对商品信息掌握的更全面更准确,更容易激发购买欲望,从而使中俄双方的贸易总需求产生极大地提高;二是使各种经济指标得到明显改善,例如物流成本、采购成本、资金流的效率、商流的效率、信息流的效率等等,这些都为中俄贸易的发展创造了先决条件;三是促进中俄两国企业间的融合,在信息沟通、文化价值认同、产品服务预期等方面有更好的沟通平台,消除不必要的影响因素,是中俄贸易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社会经济的增长目前来看,电子商务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的竞争优势在宏观上体现不明显,因为所有的企业受到政策的管控几乎没有区别,但在微观层面,企业之间的经营方式会出现千差万别的情况。电子商务使微观交易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得到明显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是双方的信息更对称,交易更合理、更便捷。对于这一点,无论处于哪个行业的消费群体或者企业公司都非常认同,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电子商务的建设方面正在投入越来越大的精力,不断地完善交流流程、交易网络,都希望在这个领域创造出更多剩余价值,这是目前来看对于公司企业最有效的利润增长源泉。 电子商务的核心价值或者说核心作用对于服务业最为重要,服务业讲求的是服务质量最优,同时服务成本最低,电子商务这种新的模式正好满足了服务行业的发展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服务平台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俄贸易发展的策略 (一)加强业务平台建设,完善支持系统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业务平台建设。新一代互联网网络建设要积极推进,高效的网络服务效率可以加快贸易双方的信息互联互通,减少因网络带来的时间延迟、传输错误,减少技术层面带来的损失,所以首先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俄罗斯政府为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了《为国家及市政需要进行商品供应、实施工程及提供服务采购法》,这部法规大大加快了俄罗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 (二)发挥中俄政府政策性作用,加速电子商务的应用 政府率先示范,积极推动政府上网,开展G2B和设立咨询网站,特别是要以G2B带动B2B作为发展电子商务的切入点,实现政府信息化。政府公开上网采购,这不仅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还通过政府部门的带头示范作用,让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树立信心,推动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强政策透明度、增进网上商业贸易、解决电子商务应用问题等。为实现中俄贸易中电子商务持续发展,政府应召集相关部门和产业界,组成政策规划和执行监督委员会,制订实施方案,拨出专项基金支持产业发展计划。 (三)打造新的创业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发展 加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体系布局的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社区功能,形成具有电子商务特点的产业链,建设服务完善、功能齐全、便于接入的系统社区,培育符合中俄经济贸易发展的现代化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形成网上专业社区或网上专业市场。 浅谈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策略:电子商务发展对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的影响及主要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网络化和信息化的电子商务应用步伐的加快,社会也跨入了网络经济时代。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营销方式,给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将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网络对企业营销的影响,从而提出了在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营销创新战略思路。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 策略 对策 当前,人类社会已经步入数字化时代,电子商务也迅速的改变着工业化社会传统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选择的运作模式适当与否对企业网络营销的成败至关重要。电子商务是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目标是实现交易信息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如电子货币,网上商店,网上商务谈判和电子签名签合同等等。企业上网常常都会加入到网上的某个行业协会网站或商业网站当中,成为会员或者网员。在协会网站或商业网站上供求信息,获取有关的政策和市场信息,享受其他服务。 一、我国网络营销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自20世纪90年代初电子商务引人我国,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就经历了飞速发展。网络和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了市场营销进人到崭新的网络营销时代。但是目前,我国的网络营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还是较低,主要表现在: 1.网络营销现状。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比较晚,直至1996年,才开始被我国企业所尝试。目前,网络营销已经开始被我国企业采用,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正在异常活跃地介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据有关国家信息中心统计的数字表明,目前我国有8万多家企业已加入互联网,并涉及到网络营销,其中以计算机、通讯、金融等行业较为普遍。 2.网路营销的发展趋势。(1)网络营销成为了电子商务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搜索引擎成为了网络营销的主力军。(3)营销型网站即将成为企业网站建设的主流。(4)网络整合营销成为了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5)效果营销成为了未来网络营销服务的新特点。 二、电子商务与企业网络营销的竞争优势分析 作为一种全新营销方式,网络营销具有传统市场营销方式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客观上决定了网络营销必然具有强大生命力,也必将成为21世纪企业营销主流。 1.开展网络营销给企业带来最直接的竞争优势是企业成本费用的控制。企业业务是在一种“虚拟市场”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它通过因特网改造传统企业营销管理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并通过整合其他相关部门来实现企业成本费用最大限度的控制。 2.互联网上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网络的开放互联的性质,通讯实现了信息的全球化,网络则可以到达推销和销售渠道无法到达的地方。使得企业可以发现世界各个角落潜在的顾客,企业的潜在用户也可以轻松廉价的了解企业的资料并达成交易,网络营销则为企业创造更多新的市场机会。 3.网络营销是一种以消费者为导向,强调个性化的营销方式,网络营销具有企业和消费者极强的互动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特点在全球范围内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快速寻找到满意的产品,并进行充分比较,以节省交易的时间与交易的成本,从根本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4.网络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真正平等、自由的市场体系,竞争在网上变得透明而且清晰。任何企业都不受自身规模的限制,都能平等的获取到世界各地的信息,平等的发展自己。 三、我国企业网络营销策略探讨 由于我国的网络营销还处于初步阶段,网络对企业营销的巨大优势与潜力还未被挖掘出来。企业要在激烈的营销竞争中获得成功,必须充分利用网络营销特点,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不断探索适用自身特点的营销策略。 1.转变营销观念,加强对网络营销宣传。现代网络的发展使消费者对商品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所以,商家就必须转变传统市场营销观念和营销视角,站在消费者角度,制定新的市场营销策略,千方百计的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2.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是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基础。网站的设计要科学合理而且简单实用,内容必须经常更新,建立一个数据库系统,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动向。也可以利用专业的网络营销平台,如阿里巴巴、慧聪网等等,通过与平台供应商合作,节约网络营销的运行成本,获得更为先进的和专业性的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网络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利用有线电视网强大通讯能力和网络,降低互联网使用费用,促进互联网普及,以加快网络营销发展。 3.品牌培养策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为企业带来利益。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品牌培养中,企业品牌已转变成为了以域名形式出现的网络品牌。网络品牌可以引导消费者进入到企业网站,选择自己所需要的消费。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将自己的品牌打造出来,为更多的从业者对自主的牌增加信任度,让更多的准目标网民接触到我们的产品。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上交易和贸易交易一样,纠纷难以避免,并且网上交易双方可能还存在地域上的差异,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交易双方进行规范。同时,网络交易的发展对传统的税收理论提出挑战。面对税收征管的易失控、税务处理易混乱、稽查难度大等问题,应尽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以推动网络营销的良性发展 总之,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国际贸易的信息电子化和电子商务的应用越来越成为国家和企业与国际环境接轨的重要方式,新型的国际贸易的运行方式对我国扩大国际贸易的机会、提高贸易的效率、降低贸易的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应变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使电子商务时代企业市场营销进人“以顾客为中心”时代,它要求企业市场营销工作必须围绕“顾客第一”原则不断进行营销战略创新,从而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浅谈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策略: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及我国的应对策略研究 摘 要:国际电子商务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过程中得到迅猛发展,而其本身的发展又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就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我国的应对策略进行分析与研究,并从政府、企业两方面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影响;应对策略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易手段的影响 首先,是交易工具的电子化。传统国际贸易交易工具如传真、信函和电话等费时、费钱。然而,自电子商务诞生以来,可以实现单证电子化、网络传送、网上促销、网上谈判等,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其次,是付款方式的电子化,如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就可以快速付款,改变了传统付款方式效率低、耗时长的缺点;再次,是商品交付方式的电子化,电子商务方式下货物的支付主要依托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支付速度快、安全可靠。更重要的是其实现了无形贸易如服务贸易的快速支付。 (二)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信息网络化带来管理模式的革新。首先,电子商务信息互联网络的运用,一方面,使企业的上层领导通过网络可及时、直接地了解企业基层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使决策信息迅速覆盖整个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下信息传递的层次多、时间长、易阻滞甚至丢失,并因此而造成的信息准确性差、决策过程慢、决策失误严重的管理弊病。其次,电子商务的信息网络化促使企业管理手段发生变革,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和无纸化,节省了办公经费、方便了信息的查询与处理,大大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影响 传统国际贸易大部分采用“进出口制”,这种制度的优点是专业化程度高,在电子商务没有运用或没有广泛运用的传统国际贸易时代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安排。但是,电子商务发展并广泛运用以来,这种以“信息不对称”为主要弊病的委托—关系与方式发生了动摇,因为商品生产者、供应商与用户及消费者之间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接触与谈判,贸易中间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作用不断降低,而电子商务的信息网络成为最大的中间商,从而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 (四)电子商务对外贸公司生产与经营的影响 首先,电子商务有助于外贸企业增加交易机会。电子商务的运用使外贸企业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及时商品需求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创造交易机会、增加商品进出口的数量。其次,电子商务可以帮助外贸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电子商务的运用,使得外贸企业无论规模大小、无论资金实力、无论商业体系是否庞大,都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这个开放式的虚拟大市场而加入全球现实的国际大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接触广大客户、节省广告费用、精简销售人员,实现低成本扩张。再次,电子商务缩短了外贸企业的生产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由于网络技术的应用,使产品开发者调研市场、了解需求、信息传播与反馈、产品改良速度加快、开发的协同性加强,缩短了生产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 (五)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物流成本的影响 电子商务降低国际物流成本的首要表现是加速了零库存的实现。现代企业通过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网页来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商品配送主要由第三方专业的物流公司完成,这样外贸企业可以尽量减少商品的库存数量,或根本不必持有库存,从而达到实现“零库存”的目的,以节省物流成本。 其次,传统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一般由外贸企业自己或者通过国际货运以“租船订舱”的方式来完成,这种方式手续复杂、费用较高、安全性较低。而电子商务方式下,第三方物流的专业性,使得实体产品的运输成本大大降低。如果是信息产品,如电子书籍、课程培训、娱乐视听等,完全可以实现在线成交和交付,仓储设施更是不必要。 二、政策建议 (一)政府视角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 网络基础设施是制约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是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目前,全球国际电子商务销售额大部分发生在美国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在竞争中资金、技术的高投入和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势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信息贫困化”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首先,必须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和优化电子商务网络基础设施;其次,要充分、有效、科学利用现有的电子商务网络资源,打破传统的行业分割管理体制,改革现行收费制度;再次,要建立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的配送中心。 2.培育成熟的外贸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体系 外贸电子商务实际上就是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建立通畅快速的购物网络并不困难,但建立成熟可靠地消费体系和相互信任的市场合作方式,才是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推进传统企业进军电子商务时,应加强网络平台的支付手段、诚信体系方面的建设。在我国,由于货源的质量保证上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现象,使我国外贸产品的诚信受到影响。所以,我们应该加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并严格执行,从而培育成熟、诚信的外贸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实现外贸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加快金融电子化进程 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电子化,只有可靠的电子支付方式,才能够保证电子商务的顺利进行。在金融电子化的过程中,要对网上电子货币发行确定统一的在线支付程序,在安全保障标准、客户私人信息保密、银行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同时,中央银行应将核心职能定位在为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网上在线电子支付提供更多更完善的法律保障及政策支持,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和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主体的资格认证等方面,为电子商务加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企业视角 1.转变外贸企业的管理模式 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企业管理程序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要摆脱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管理还处于主观、随意和以经验管理的现状,企业在管理过程中要加大信息获取的速度、广度和精度,规范和优化信息加工处理的手段,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进出口业务系统应用、产供销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等都要尽快实现电子化,以适应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 2.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 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应该转变经营管理理念,改变以往信息闭塞、闭门造车的经营方式,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不但要重视与外界的信息交流,更为关键的是要运用信息为外贸企业创造交易机会,促进利润增长。同时,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要片面地认为电子商务就是建设多个网络经营平台。网络经营平台的建设只是物质方面的建设,它仅仅只是一个基础性交易平台而已,关键是要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中融入现代的商业、管理等理念,使企业真正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来改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拓展市场空间、建立自有品牌。同时,还应该改变目前商家自己组织和第三方物流被动参与的国际货物运输模式,让物流企业主动参与进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的作用。 3.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 首先,要充分发挥高校在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中重要作用。高校应该加大电子商务学科建设的力度,从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并结合实践进行论证,加快电子商务高素质、高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其次,要形成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发的研究模式,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营销、市场、经营、管理、安全等相关问题进行广泛的科学研究,推动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浅谈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策略:电子商务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及策略研究 【摘要】 当今世界电子商务日新月异地迅速发展,政府应以战略眼光积极利用电子商务武装自己,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加快电子商务整合网络资源,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服务平台,积极打造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网上支付系统、货物保险体系、现代物流和其他支持系统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为企业在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的领域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区域电子商务的意识,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区域经济 低碳经济 策略 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来临,国家开始重视环保、低碳和基于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等一系列有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已成为一个新的低碳经济战略产业,并在中国迅速地发展。有关专家指出,新兴的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典型的低碳产业,具有低功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特点。由于电子商务模式的出现避免了重复生产劳动,减少了流通环节和仓库的使用,低碳经济开始了新的崛起。电子商务是实现低碳经济的有效途径,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促进区域经济的绿色发展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电子商务与低碳经济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发展低碳经济源自于我国经济内部结构调整的动力。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经济支柱仍以高能耗的产业为主,经济发展对高能耗资源依赖很大,必须适时调整经济结构。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必然要寻找新的有别于高能耗产业的经济增长点,而电子商务已有模式的发展和新模式的探索为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提出是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人类社会发展的又一伟大进步。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和发展清洁能源,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放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观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低碳经济模式的观念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环境气候影响和实现电子商务基于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务为核心的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转变传统的经济模式,尽可能地把原有的业务搬到互联网,冲破区域的限制,让各企业更易于交流和合作,最终实现企业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与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不会受能源、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所以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在各个领域不断地渗透、创新和发展,互联网的用户数量迅速增长,电子商务的迅速增长对全球经济的贡献持续增加。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统计,全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在1994年达到12亿美元,2000年增加到的3000亿美元,2006年竟然达到12.8万亿美元,占全球商品销售的18%,2011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达到40.6万亿美元,绝大部分的国际贸易额以网络贸易形式实现。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200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17万亿元。根据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5月我国网民人数达到4.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0.2%,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42亿。互联网业务的发展非常迅速,截至2010年6月底,网上购物、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使用率分别为33.8%、30.5%、29.1%,用户规模分别为1.42亿、1.28亿、1.22亿。电子商务作为二十世纪末出现的新的商业模式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更加适合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 电子商务通过减少污染和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大幅度提高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传统经济的发展相当依赖自然资源、资本的占有和配置,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是盲目地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到自然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减少油、电能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据测算,2009年网络零售节约油耗34415.49万升,节约电能15.06亿度,油耗和电耗的节约使得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大约204.1万吨。在多种自然资源近乎耗尽、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时代,电子商务以电子流、数字流代替了传统业务实物流,可以明显地减少人力和物力资源,大幅降低成本减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使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电子商务突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得交易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互联网使传统的空间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有别于实际地理空间的虚拟空间或者虚拟社会,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密切联系在一起,建立虚拟政府、虚拟社区、虚拟公司、虚拟商场、虚拟大学或者虚拟研究所等等,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等目的。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为人们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跨越国界的互联网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只要使用相关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就可随心所欲地登录任何国家、地域的网站,与人面对面地直接沟通。电子商务颠覆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够直接交易,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二、电子商务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应用对区域内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电子商务将促使企业范围扩大、效率提高以及综合成本降低,终将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因此增加了某个特定价格水平上的商品或服务的总需求;二是由于成本的降低,企业有了进行大规模的采购、扩大生产的前提条件;三是当电子商务在区域内普遍应用的时候,会使得大规模的市场销售和消费迅速增加。电子商务的发展能满足消费者和企业的需求从而促进区域企业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最终会促进区域经济高速增长。 电子商务可促进经济的增长,微观经济的主体交易成本降低就能大幅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甚至可以实现某种意义上的垄断。可以肯定,无论对消费者还是企业来说,对电子商务在节约成本和提高信息效率等方面都具有极高的认同感。由于对规模经济和区域经济的追求,电子商务的应用成为了区域内企业横向扩展和纵向扩张,保持高效率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多样化经营的有力手段,电子商务的应用和行业推广在区域经济中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全球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我国金融会计网络信息化服务体系也已建成,与此同时,由于金融业对网络信息及技术的依赖程度加大,种种原因造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难度也在持续加大,给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网络侵权问题屡见不鲜,出现了网上盗窃、诈骗、知识产权侵权、抢注域名等现象;尤其是金融会计信息系统一旦受到侵害,往往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所以,构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将围绕该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网络 金融 会计 安全体系 构建 电脑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为各行各业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巨大的方便,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不少行业和部门离开网络信息系统就无法开展工作。但网络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而受害最深的单位莫过于金融会计等行业,其一旦受到侵权,往往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建立起金融会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体系,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多年以来,人们往往依靠加密技术、数据备份、防病毒到近期网络环境下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身份认证等等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但实践证明,只有这些还是不够的,还有不少多变的复杂的安全威胁和安全隐患让你防不胜防。据统计,我国公安机关自2000年至2009年,共破获利用网络犯罪案件16700余起,缉捕犯罪嫌疑人19300余人,涉案总价值近95亿元。有统计报告称,将受侵权案件进行归类,发现属于管理方面的原因比重高达60%以上,而这些安全问题中的95%是可以通过科学的信息安全管理来避免的。因此,加强安全管理已成为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的可靠保证。在提高安全管理技术手段的同时,还要从制度和管理机制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俗话说“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由于金融信息系统相对比较封闭,对于金融信息系统安全来说,业务逻辑和操作规范的严密程度是关键。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层层建立起组织管理系统,制定和完善内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程序的操作与管理技术,是做好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根本。 一、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面临的挑战 目前,网络信息和技术的广泛使用,给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带来了多方面的风险和隐患,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正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一)金融行业的管理落后于金融网络系统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还存有不少漏洞,从领导决策、内部安全制度管理到网络技术的安全管理,都还需要直一步加强。曾有金融界专家根据我国金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不佳的现状指出:“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这里说的信息风险资产是指在网络信息化进程中,信息资产的设计、规划、服务、运用、监管以及操作等过程中产生的业务风险。从目前我国整体形势来看,金融会计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都已比较完善,但从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级的阶段。因为往往缺乏完整的认识,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缺乏上下级之间监管的运作机制,从而造成上下级监管不到位,就不同程度地消弱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核心设备和技术依赖国外,造成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的网络信息系统所使用的操作系统、芯片、数据库等大多数还是由外国生产和提供,其中有些人为设置的软件陷井和系统漏洞,往往就会使我们防不胜防。有人在调查中发现,外国人生产设计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及一些重要网络系统中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等,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安全上的漏洞。这些漏洞其中有的是疏忽造成的,但也有的是有意设置的。在网络运行中,这些安全上的漏洞就有可能被人利用实施入侵,被人破坏设备程序或从中窃取机密信息和数据,实施经济犯罪。 (三)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发展趋势,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将面临严峻的网络技术挑战 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和其它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国内外不法分子进行攻击和破坏的重点目标,他们都是利用自己高尖端的网络信息系统技术进行犯罪活动,只要我们一时的疏忽和松懈,就会让坏人有机可乘,给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目前,从全国的形势来看,不法份子正在利用其所拥有的高科技,在整个金融界无孔不入地从事破坏活动,已有不少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受到他们的攻击,并给我们的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所以说,我国目前金融会计网络信息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2009年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和侵入,其中以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为其攻击的重点。 二、应对措施 (一)加强金融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行业监管和制度建设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也已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党和政府开始把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提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并提出了“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信息安全管理方针,同时,各级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简称CNCERT/CC)、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等,初步建成了国家信息安全组织保障体系,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具体到一个行业和部门就更应自己对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国家高度重视并建立防护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联系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认真地制定出确保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领导责任、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定以及工作人员技术管理、操作程序上的具体要求和防护策略。同时应要求将各种安全策略规范化和实用化,加强其可操作性,以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具有明确的依据或参照,并便其形成一种人人都严格实施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根本上强化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还应建立起跨部门的金融行业安全协调机制以及关键时期的安保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的检测和准入制度,层层建立起信息资产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金融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上层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属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并加强具体指导和提供各项服务。加强对下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规避各种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各金融系统还应自上而下地成立行业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随之建立起一系列的信息安全的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运转灵活的、反应灵敏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及时消除隐患,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从根本上降低和消除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金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强化网络信息的安全机制建设 在网络信息机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行业、部门内部的安全机制建设。这就是说,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机构和制度的运作是否能够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机构和制度都将形同虚设。安全机制建设的内容应包括:一是层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在防患于未然的前提下,一旦发生问题,责任十分明确,谁也无法推诿,以此增强每一个领导者和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可进行安全区域划分,重点加强重要地区和部位的防御力量。从人力到有针对性的安全设备部署和设置,都要向重要部位实施强化,以改进和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分割防护;三是增加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违规外联等安全管理工具,进行定时监控、事件管理和鉴定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或立即报警,力争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此来保证和提高自身的动态防御能力;四是完善已有的防病毒系统、增加内部信息系统的审计平台,以便形成对内部安全状况的长期跟踪和防护能力。五是要强化“突发”与“应急”意识。由于灾害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与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在高强度的实战性基础上,使灾难应急管理真正适应“应急”的要求。六是要扩大应急预案本身的覆盖范围。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金融部门做好系统加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安全产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做好安全日志分析、预警和监测工作,防止植入木马导致信息泄漏和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 (三)组建网络信息安全专业组织 因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在已解决上述有关问题的前提下,组建起一支精干而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的专业组织是大有必要的。专业安全保障人员应专门负责信息网络方面安全保障、安全监管、安全应急和安全威慑等方面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出关键设施或部位的应急预案,让每一个人都牢记在心,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对专业安全人员进行有目的的业务和技能培训,让其真正具备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各项防范技能,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出事件。如上所述,多管齐下,多渠道实施综合防范,真正建立起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同时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运行安全。现代金融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所以我们就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信息安全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乃至体系的影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不断提高信息科技能力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积极应对挑战,建成安全防范体系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运用的日益普及,网络系统侵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并已经开始为此问题开展有益的广泛的探讨。在法制日益加强和完善的今天,国家应继续加强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的立法,比如,在适当的时机,由全国人大出台“反网络侵权法”,筹划出台“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以形成全国反网络侵权的合力。尽管现在用于网络安全的产品有很多,比如有防火墙、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但是仍然有很多黑客的非法入侵。根本原因是网络自身的安全隐患无法根除,这就使得黑客进行入侵有机可乘。虽然如此,安全防护仍然必须是慎之又慎,提高防范意识,优化操作技术,加强技术管理,尽最大可能降低黑客入侵的可能,从而保护我们的网络信息安全。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单方面的努力住住效果不太显著,它需要领导阶层、具体管理阶层、网络技术操作阶层所有人的协调和配合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要自始至终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全面、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金融业信息安全事关经济金融的稳定大局,责任重大,金融业要未雨绸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护体系,积极应对挑战。金融会计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全局,充分发挥科技在履行职能中的支持、保障、指导、协调作用,全面推进金融业信息化建设,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发挥重要作用。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随着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进入网络化时代,由于黑客病毒等因素造成各类电子信息文件篡改,严重地破坏银行会计信息系统,对金融会计信息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构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从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含义出发,分析对网络条件下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提出如何建立全方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框架。 关键词: 会计信息系统;系统安全体系;金融会计 一、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含义 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环境,即内网,通过组建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结构实现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二是国际网络环境,即通过互联网使金融企业同外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基于互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也可以说是基于内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即金融企业的内联网和互联网连接,为金融企业内各部门之间,金融企业与客户、税务、审计等部门之间建立开放、分布、实时的双向多媒体信息交流环境创造了条件,也使金融企业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成为现实,原来封闭的局域网会计信息系统被推上开放的互联网世界后,一方面给金融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的优越性,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系统的分布式、开放性等特点,其与原有集中封闭的会计信息系统比较,系统在安全上的问题也更加突出,互联网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性更大。 二、当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金融企业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安全设计方面缺乏总体考虑和统一规划部署,各系统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规划建设,技术要求不规范,技术标准各异,技术体制混乱。国家标准制定严重滞后,法律法规不能满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现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供完整配套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漏洞、死角和非一致性。 (二)网络金融会计信息数据不安全 网络金融会计数据是记录在各种单、证、账、表原始记录或初步加工后的会计资料,它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外具有较高的保密性,连接互连网后,会计数据能迅速传播,其安全性降低,风险因素大大增加,网络金融会计的信息工作平台是互联网,在其运作过程中,正确性、有效性会受到技术障碍的限制和网络与应用软件接口的限制,如网络软件选配不合适,网络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没有及时升级,或安全配置参数不规则,网络线路故障导致工作站瘫痪、操作失误等,系统间数据的大量流动还可能使金融企业机密数据无形中向外开放,数据通过线路传输,某个环节出现微小的干扰或差错,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互连网结构的会计信息系统,由于其分布式、开放性、远程实时处理的特点,系统的一致性、可控性降低,一旦出现故障,影响面更广,数据在国际线路上传输,数据的一致性保障更难,系统恢复处理的成本更高。 (三) 网络金融信息泄露导致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己经成为金融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而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是对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由于金融会计信息是金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全面的反映。金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还影响到金融企业管理的其他系统,目前利用高技术手段窃取金融企业机密是当今计算机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构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重要形式。其主要原因:一是电信网络本身安全级别低,设备可控性差,且多采用开放式操作系统,很难抵御黑客攻击;二是由于电信网络不负责对金融企业应用系统提供安全访问控制,通信系统己成为信息安全的严重漏洞,但许多金融企业对此未加以足够重视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由于这些原因导致了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受到侵害,造成了信息的泄露,使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四)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安全威胁 目前金融企业计算机已广泛联网,这是金融企业扩大业务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的必然结果。由于网络分布广,不容易集中管理,许多系统又是在存在安全漏洞与威胁的环境下工作的,不法分子可以在网上任意地点攻击,使金融企业不知不觉中被偷盗资金或泄露机密。金融企业经营的资金,不法分子作案得逞就能弄到金钱,因此其已成为犯罪分子攻击的主要目标,且作案手段繁多,方法越来越高明。作案分子有以下三类: (1)内部人员作案。金融企业内部人员熟悉金融企业业务和金融企业会计软件的薄弱环节与漏洞,若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就会铤而走险,钻制度不严的空子,利用合法身份或明或暗或用高科技手段作案,侵吞国家资产或非法转移客户存款。( 2)外部攻击。外部攻击具有作案地点广泛、案情复杂且作案手段日趋技术化、智能化等特点,给金融企业及客户造成巨大损失,跟踪与破案难度很大。(3)内外勾结作案。犯罪分子利用金融企业管理上的漏洞与松懈,内外勾结,冲破重重关卡联合作案。此类攻击后果尤为严重,风险最大。 三、构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思路与方法 采用现代信息系统实用安全概念、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安全反应是构成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各个环节形成循环密切相关。构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关键在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完善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技术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 加快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基础工作步伐,统筹规划、结合国家和行业监管部门,重点加强电子支付及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测评、准入、认证等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密切结合金融企业信息化发展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加紧建立和不断完善集中式数据中心运营规范和制度体系,加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一个岗位一项制度,全面落实“让标准说话,按制度办事”的信息安全管理准则。 2、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的控制 建立金融会计信息物理安全控制,主要有三种关键技术:第一种是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一组基于互联网和金融企业内联网之间的访问控制系统,它充当屏障作用,保护金融企业信息系统(内联网)免受来自互联网的攻击。防火墙由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组合而成,它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记录所有可疑事件。防火墙产品主要包括过滤型和应用网关型两种类型。所有互联网与金融企业内联网之间的信息流都必须经过防火墙,通过条件审查确定哪些内容允许外部访问,哪些外部服务可由内部人员访问。因此,防火墙以限制金融会计信息的自由流动为代价来实现网络访问的安全性。第二种是反病毒技术。在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及相应的技术手段与措施。如采用基于服务器的网络杀毒软件进行实时监控、追踪病毒等等。第三种是备份技术。备份是防止网络环境下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意外事故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它包括硬件备份、系统备份、会计软件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四个层次。 3、构建金融会计信息保密的安全体系 (1)建立用户分类安全控制体系。在金融企业内部,不同的信息使用者,由于他们的身份不同,以及他们对获取的会计信息要求也不同,因而有必要对这些用户进行分类,以保证不同身份的用户获取与其身份及要求相符的会计信息。对用户分类是通过对用户授予不同的数据管理权限来实现的,一般将权限分为三类即数据库登录权限、资源管理权限和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等。只有获得了数据库登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入数据库管理系统,才有可能进行数据的查询,以获取自己所需的金融会计数据或金融会计信息,但其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而拥有数据管理权限的用户除了拥有上述数据访问权限之外,还可拥有数据库的创建、索引及职责范围内的修改权限等。至于拥有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的用户他将有数据库管理的一切权限,包括访问其他用户的数据,授予或收回其他用户的各种权限,完成数据的备份、装入与重组以及进行系统的审计等工作。但这类用户一般仅限于极少数的用户,其工作带有全局性和谨慎性,对于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而言,会计主管就可能是一个数据库管理员。 (2)建立金融会计数据分类安全体系。虽然对用户进行了分类,但并不等于一定能保证用户都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访问相关金融会计数据,这是因为同一权限内的用户对数据的管理和使用的范围是不同的,如金融会计工作中的凭证录入员与凭证的审核人员,他们的职责范围就明显地限定了其对数据的使用权限。因此,数据库管理员就必须根据数据库管理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分类功能,将各个作为可查询的金融会计数据逻辑归并起来,建立一个或多个视图,并赋予相应的名称,并把该视图的查询权限授予相应的用户,从而保证各个用户所访问的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会计数据。 (3)建立会计数据加密安全体系。普通的保密技术能够满足一般系统的应用要求,只是通过密码技术对信息加密,是安全的手段。信息加密的核心是密钥,密钥是用来对数据进行编码和解码的一种算法。根据密钥的不同,可将加密技术分为对称加密体制、非对称加密体制和不可逆加密体制三种。对一般数据库来说是较为有效的,但是对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来说,仅靠普通的保密技术是难以确保金融会计数据安全的。为了防止其他用户对会计数据的非法窃取或篡改,为防止非法用户窃取机密信息和非授权用户越权操作数据,在系统的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所有数据都进行双层加密。即第一层加密采用标准SSL协议,该协议能够有效地防破译、防篡改,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加密协议;第二层加密采用私有的加密协议,该协议不公开、不采用公算法并且有非常高的加密强度。两层加密确保了会计信息的传输安全,从而保证金融会计信息的安全性。 4、建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制订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金融企业正常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秩序,提高金融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故障时,将系统中断时间、故障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应急预案的核心是建立应急模式下的业务处理流程,详细阐述应急模式的操作步骤,建立相应的事后数据补录和稽核制度,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系统应用部门发现信息系统故障,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计算机中心;计算机中心应立即着手查明故障原因,预计系统修复时间,并通知相应部门负责人;若暂时不能修复(超过15分钟),应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由金融企业领导确定是否启动紧急预案;紧急预案启动后,计算机中心应通知各相关部门,启动紧急预案中相关的应急措施;在故障消除后,计算机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应用部门,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请求结束应急预案的实施;事后计算机中心应将详细的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 建立健全网络金融会计信息安全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据业已确立的技术法规、标准与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责任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在开展合规性检查的同时,应综合运用检测工具,明确安全控制目标,加强深度的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深入性和时效性。 总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侵害,使得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以确保系统具有信息保密性、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篡改性、可验证性和可控制性。 (作者单位: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市场环境的塑造 摘要: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是:以节约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为出发点,以充分实现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全面及时的管理以及金融企业与外部环境的无缝连接,从而使金融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规范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需要金融企业内、外部各方面的支持。 关键词: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市场环境;财务资源;管理信息化 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以节约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为出发点,以充分实现整个金融企业内部的、全面及时的管理以及金融企业与外部环境的无缝连接为目标,从而使金融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的电算化系统。但是,要实施这样一个系统需要一个良好的、规范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需要金融企业内、外部各方面的支持。 一、营造良好的资金结算服务环境和物流管理服务环境 资金结算服务环境是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电子单据的重要来源之一。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的结算账户托管制和清算汇划体系等服务能否实现方便快捷、安全畅通,是金融会计发展重要的环境制约。 物流管理服务环境是金融会计处理电子单据的另一个重要来源。网络金融会计要发展,就必须改善物流管理环境,对商品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物流管理,包括入库、质检、出库等。 二、网络经济的崛起及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与普及 网络经济作为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活动的总和。统计资料表明,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有高技术含量的经济形态,有别于传统金融与房地产经济,尽管有时可能在账面上出现巨额亏损,却同时在为社会创造巨大的效益和财富。比如,1997-1998年,美国GDP增长了4%,但能源消耗几乎没有什么增长,这说明了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发展有助于节约能源。正因为如此,网络经济正处于规模效益递增时期,形成了资源、资金、人才向网络经济的转移,进而产生了使网络经济规模效益增长加速、再加速的效应。这便是网络时代的“梅特卡夫规律”――网络经济的收益与网络上的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这就是说,当传统经济以匀速增长的时候,网络经济正在加速增长,其形成的规模效益远远超过传统经济。 网络经济是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经济,是端到端的、开放的、网络化的直接经济模式,它将导致市场与行业的重构。网络经济中将会有更多的网上企业、网际企业以及虚拟企业的出现,在网络经济下,电子商务将成为企业的基本运作模式。由于电子商务需要企业有基于网络的财务系统,即采用网络财务来经营管理,因此,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必然推动网络会计信息系统的出现和发展。 三、企业管理的信息化 长期以来,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财务上有一个一直困扰财政主管部门、会计和企业界的难题,即如何加强企业整体的内部会计控制和实现有效管理。特别对于那些子公司和下属机构多,并且子公司和下属机构从事多样化行业的集团企业来说,更是一个突出问题,所以迫切需要能解决诸如合并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等这些具有处理远程数据、分析存储数据功能的财务系统。此外,现代企业的管理,各部门之间、各种业务之间在分工上进一步细致的同时,相互之间的关联却是越来越紧密,运作也是更加精密,企业管理系统正向着对企业“人、财、物、时间、空间”各个方面综合的方向发展。而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往往将财务作为切入点,因为财务部门是金融企业的“心脏”,财务信息化程度完善了,才能带动其他部门顺利地实现信息化。但要实现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就要求网络技术不能单独片面地针对于各个单一部门,即金融企业所选择的网络方案中财务系统能和其他各业务部门管理系统做到“无缝连接”,以实现金融企业财务、业务的一体化。这是金融企业选择网络方案的基本前提。网络金融会计的发展首先有赖于金融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四、质量可靠、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软件及软件商 财会软件是实施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构件,也是实施的关键所在。因为作为网络化财会软件具有投资大、风险大的特点,一旦系统运行不畅,将使金融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另外,网络化财务是通过网络对金融企业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将金融企业整合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如果软件质量性能不可靠或不稳定,将影响电子商务的正常运作,甚至会使整个金融企业运营陷入瘫痪,给金融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考虑到软件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和可靠性的问题,软件维护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对软件商的售后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应用人才 新的环境对应用人才提出了新要求。首先,网络化会计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均要通过对计算机的操作来完成,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既是一名出色的计算机操作员,又是一名高水准的会计师并能熟练掌握各种会计软件的操作;此外,Internet上的公司多数是国际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涉及不同的语言、商务、会计处理方法和社会文化背景,这同样要求网络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国际会计和商务惯例,并具有较为广博的国际社会文化背景知识。其次,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实施需要管理人员具备更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网络会计信息系统应用的质量和效率,为此,金融企业应培养自己的软件开发和维护力量,使应用系统更加适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使之更趋完善,也使企业可以在应用网络系统中不过分依赖软件商。网络会计人才是复合型人才,要求既懂会计又懂管理:既有原则性,又有创造性、灵活性;既熟悉会计电算化知识,又熟悉网络知识;既会会计业务操作,又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目前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薄弱,文化程度偏低,视野偏窄,尚不能适应网络会计的发展要求。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问题是网络会计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困难。要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银行必须加大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在信息时代,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保证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六、完善金融会计制度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产生,依赖于整个社会各利益集团对于制度变迁的强大需求,也就是说,利益集团的制度需求是决定制度变迁的重要变量,在制度需求不足的情形下,制度主体就难以成功推行制度变迁。而金融机构对会计信息市场的改革就处于这种典型的“制度需求不足”状态中。由于监管机构、商业银行改革的制度需求明显不足,这就决定了金融会计信息市场的改革不可能采取“休克疗法”的模式,而只能采取渐进改革的方式,在市场结构和产权结构上逐步改善。 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的选择理应遵循交易费用最低原则。政府和市场行为在制定会计制度的权利安排上均有其优缺点。根据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某一种安排方式任何费用都最低的情况是不存在的,理想的安排方式是寻找政府与市场结合与协调的均衡点。中国目前的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是纯政府模式,是由政府直接颁布的,而不是从中国会计实践中推导而来,它是一种通过“逆向生成”的演绎法完成的纯政府制定模式。中国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必须朝着“以政府为导向,引入市场规则”的模式发展,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中国没有顺向生成的土壤,而且还在于如果随意作出制度性变迁和转移,其变迁和转移成本将是惊人的,所得出的金融会计制度将与经济运行背道而驰。政府模式有其固有的缺陷,不能成为理想的制定模式,目前存在的假账林立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逐渐完善的市场机制,使引入的市场规则更有助于金融会计制度的完善,可防止金融会计制度因市场不完善而走样。我国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模式应以政府模式为基调,适当引入市场规则,使金融会计制度的博弈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游戏规则,使出台的金融会计制度逼近帕累托最优状态。 七、有效界定金融信息产权 金融信息产权,是利益相关者所共同接受的由金融信息的存在(供给和使用)引起的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行为准则。金融信息的产权界定和安排低成本地规定了利益相关者彼此发生利益关系尤其是利益冲突时必须遵守的和与金融信息有关的行为准则。金融信息产权的内涵正在于其作为金融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和分配规则共同发生作用,影响金融企业利益相关者对金融企业产出的分享结果和导致资源的不同配置结果。从金融信息的特征进行理解,金融信息产权不能够独立存在,它依附于金融企业的所有权和金融企业利益相关者对金融企业产出的产权,但是金融信息产权会与逻辑上的金融企业产出的产权发生背离。金融企业产出的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当存在委托关系时,金融信息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首先,分配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一个总量,这是进行金融企业产出分配的基础。金融信息的存在至少可以反映可供分配的总量。其次,分配应该存在一种社会公认的规则。金融信息虽然并不直接体现分配的规则,但是毫无疑问,不同的金融信息揭示的内容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分配结果,因此可以认为其影响了分配的过程。金融信息作为金融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必然存在着作为替代变量是否具有充分性的问题。对于金融信息及其意欲反映的关于金融产出的耦合度,出于效率的考虑,投资者并不追求完全的100%的耦合,而只追求进行决策所需的具有“充分含量”的会计信息。但金融信息的充分含量是一个动态的变迁过程,它取决于以下几项因素:投资者的决策模型;决策偏好;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和金融企业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尽管如此,若将满足投资者进行决策所需的金融信息的充分含量作为契约性部分,那么与金融企业产出100%耦合的金融信息含量和“充分含量”之间的部分就可以看作剩余(residual)部分。因此,金融信息产权的界定就可以表述为“在金融信息的契约部分和剩余部分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的过程”,不容忽视的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制约,金融信息产权并不旨在消除金融信息的剩余部分,尽管一些投资者对金融信息的需求具有“贪婪性”并希翼获取越来越多的金融信息。金融信息的契约性部分是否最佳?是否能够确保投资者的决策和利益?或者契约性部分和剩余部分的均衡是否具有稳定性?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如何恰当地进行调整,以使之向最佳逼近。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最终归因到金融信息产权问题。 八、建立信息披露监督与激励机制 在问题存在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问题,降低成本,除了对管理当局进行适当的监督外,应对管理当局进行恰当的激励,诱使管理当局的效用函数尽可能和委托方的效用函数趋于一致,降低管理当局以牺牲委托方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私利的道德风险。从一般意义上讲,剩余索取权是委托方进行监督的动力源泉,而监督的效率如何,则取决于委托方对金融企业剩余控制权的拥有程度。即所谓:监督与剩余控制权相对应,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信息和激励(张维迎,1999,P.132),监督需要信息,而信息的搜寻、获取、消化、转化为知识都需要成本,并在某种情况下十分昂贵,但激励机制的存在可以促使管理当局披露信息。由此分析可以得出,金融信息位于“监督和激励”、“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中间环节(剩余控制权――监督――金融信息――激励――剩余索取权),金融信息应该是衡量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否相匹配、监督和激励机制是否相容的一种机制,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机制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监督与剩余控制权相对应,而激励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对管理当局的激励意味着管理当局分享了部分剩余索取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监督是需要权威(authority)的(coase, 1937),而监督的权威来自于剩余控制权(张维迎,1999,P.103),如果对管理当局进行激励,如允许管理当局对剩余索取权进行分享(sharing),即激励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管理当局在拥有剩余索取权后,遵循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应的逻辑,管理当局同时也拥有剩余控制权。如此通过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以实现使管理当局和股东趋于一致的目的。 九、金融信息的完善以有效市场为依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本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场所。与资本市场相配套的还有一个经理劳务市场,或者称为职业经理市场。金融信息市场是资本市场、职业经理市场的信息媒介,所有这些市场的有效运作,离不开金融信息的信号传递功能。金融信息市场本身涉及的是金融企业管理当局与外部集团之间的信息交换,这种信息交换行为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以及通过金融信息的交换最终达到妥协的过程。首先,金融企业为了生存与经营上的需要,必须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营运资金,而金融信息传递金融企业管理经营效益、发展前景和预期投资报酬等信息。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通过这种信息和自己的风险承担态度来综合制定投资决策,通过市场机制使社会资源得以有效配置,没有金融信息的交换,投资者的决策行为必然是盲目的,资源配置也将是无序和混乱的。其次,金融企业管理当局为了体现自身的利益,包括既得工资和长远利益,必将努力提高金融企业的价值,这种利益趋向与投资者乃至于整个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是通过金融信息的市场交换而实现的,任何关于偷懒和欺诈的行为均可以从金融信息中得到反映,也可以从金融信息交换中得以监督和控制。 十、金融会计信息市场主体的塑造 从目前中国会计信息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从金融会计信息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历史溯源可以看出,现代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两权分离,导致了委托关系的产生,由此又产生了会计的报告责任,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这种报告责任实际上就是界定和保护产权。委托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经理人才市场的产生,这使得经营者不得不重视所有者的利益,并努力尽职尽责,形成了金融机构自动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在机制。同时,委托关系的出现使金融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分离,造成了信息的非对称性,也使金融机构会计的报告责任拓展扩大为披露责任,即使金融机构在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职能以外,还担负起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决策信息的任务。“报告”与“披露”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特定的群体,后者则是信息的一种公开,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与创新,使金融机构的投资人、债权人等相关主体不断增多,委托人的过分分散成为必然。根据有效市场理论,当金融会计信息披露的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时,此时的金融会计信息披露将是最优的。但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外部性和搭便车、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导致市场失灵,因此金融会计信息披露要通过立法、会计准则制定等强制性措施来监督,即需要市场的监管。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金融会计信息市场主体意识尚未形成。在金融会计信息提供者方面,由于受“商业秘密”观念的影响,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一般是不会对外提供金融会计信息的。但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实际上是一种实力的竞争,与金融会计信息是否披露几乎没有直接的联系。在金融会计信息需求者方面,虽然绝大部分需求者了解金融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但在进行经济决策时还很少有愿意花费代价来取得外部金融会计信息的。因此,在塑造金融会计信息市场主体时,可以尝试设立金融会计信息中心,将金融会计信息的无偿提供改变为有偿提供,采用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会计信息供应主体入市。 浅谈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论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随着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进入网络化时代,由于黑客病毒等因素造成各类电子信息文件篡改,严重地破坏银行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对金融会计信息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构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关键词]会计信息系统 系统安全体系 金融会计 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环境,即内网,通过组建金融企业内部网络结构实现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二是国际网络环境,即通过互联网使金融企业同外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基于互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也可以说是基于内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即金融企业的内联网和互联网连接,为金融企业内各部门之间,金融企业与客户、税务、审计等部门之间建立开放、分布、实时的双向多媒体信息交流环境创造了条件,也使金融企业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处理和实时监管成为现实。 一、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主要表现 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是一种特殊的信息系统,它除了一般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安全特点。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是指由于人为的或非人为的因素使金融会计信息系统保护安全的能力的减弱,从而产生系统的信息失真、失窃,使单位的财产遭受损失,系统的硬件、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等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开放性的网络金融会计环境下,存在信息失真的风险。尽管信息传递的无纸化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金融会计失真的现象,但仍不能排除电子凭证、电子账簿可能被随意修改而不留痕迹的行为。传统的依靠鉴章确保凭证有效性和明确经济责任的手段不复存在。由于缺乏有效的确认标识,信息接受方有理由怀疑所获取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同样,作为信息发送方,也有类似的担心,即传递的信息能否被接受方正确识别并下载。 (二)企业重要的数据泄密。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变得尤为重要,它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企业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企业的财务数据属重大商业机密,在网络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导致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亦不容忽视。 (三)金融会计信息是否被篡改。金融会计信息在网上传递过程中,随时可能被网络黑客或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并恶意篡改,同时,病毒也会影响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使企业在利用Internet网寻找潜在贸易伙伴、完成网上交易的同时,也将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这些风险来自于:①泄密。未授权人员非法侵入企业信息系统,窃取企业的商业机密,从而侵吞企业财产或出卖商业机密换取钱财。②恶意攻击。网络黑客的蓄意破坏或者病毒的感染,将可能使整个系统陷于瘫痪。 二、当前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金融会计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金融企业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安全设计方面缺乏总体考虑和统一规划部署,各系统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规划建设,技术要求不规范,技术标准各异,技术体制混乱。国家标准制定严重滞后,法律法规不能满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现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为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供完整配套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漏洞、死角和非一致性。 (二)网络金融会计信息数据不安全 网络金融会计数据是记录在各种单、证、账、表原始记录或初步加工后的会计资料,它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外具有较高的保密性,连接互连网后,会计数据能迅速传播,其安全性降低,风险因素大大增加,网络金融会计的信息工作平台是互联网,在其运作过程中,正确性、有效性会受到技术障碍的限制和网络与应用软件接口的限制,如网络软件选配不合适,网络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没有及时升级,或安全配置参数不规则,网络线路故障导致工作站瘫痪、操作失误等,系统间数据的大量流动还可能使金融企业机密数据无形中向外开放,数据通过线路传输,某个环节出现微小的干扰或差错,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互连网结构的会计信息系统,由于其分布式、开放性、远程实时处理的特点,系统的一致性、可控性降低,一旦出现故障,影响面更广,数据在国际线路上传输,数据的一致性保障更难,系统恢复处理的成本更高。 (三)网络金融信息泄露导致金融会计信息失真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己经成为金融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甚至决定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成败。而金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是对金融会计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由于金融会计信息是金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全面的反映。金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金融会计信息系统,还影响到金融企业管理的其他系统,目前利用高技术手段窃取金融企业机密是当今计算机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构成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重要形式。 (四)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安全威胁 目前金融企业计算机已广泛联网,这是金融企业扩大业务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的必然结果。由于网络分布广,不容易集中管理,许多系统又是在存在安全漏洞与威胁的环境下工作的,不法分子可以在网上任意地点攻击,使金融企业不知不觉中被偷盗资金或泄露机密。金融企业经营的资金,不法分子作案得逞就能弄到金钱,因此其已成为犯罪分子攻击的主要目标,且作案手段繁多,方法越来越高明。 三、解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防范和解决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会计工作在信息系统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程序设计、开发阶段加强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运用。首先,要求业务部门谋划系统业务需求时,要充分考虑到诸多安全因素,对系统安全提出明确、具体的业务需求,一改过去重功能轻安全的做法;其次,在软件系统设计开发阶段,软件编辑人员应选用安全性能高的数据库、运用严密的编程语言开发软件,尽量减少程序上的安全“BUG”;再次,在硬件选型时,要尽量采用安全性能高、运行质量好的设备,减少硬件安全隐患;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金融系统软件开发规范和硬件选型标准,尤其明确安全规范。 (二)会计计算机系统应用阶段安全防范。 1 建议各银行对会计系统内计算机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 各家银行有必要对自家先投入使用的会计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自我分析,目的是发现和解决系统设计、开发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并在此基础上对旧版本软件进行换版升级。 3 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最基本的还是人的 因素。因此,需要尽更大的努力去提高人们对计算机安全的认识,尤其对会计系统安全的认识,各级教育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应做更多的教育工作。 4 将金融会计网络安全作为今后研究和防范的重点。目前金融计算机网络已走进我们身边,无论是集中结算体系的运转、电子联行通汇还是新兴的银行卡清算系统、网上银行和其他网上会计服务项目的开通,都离不开网络,而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也逐渐以网络的安全防范为重点,因为网络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安全。我们认为目前列入会计网络安全工作议事日程的就是尽快制定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建设规范,并逐级成立管理机构,负责网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能验收和负责日常网络安全工作,如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修改网络规范的建议等。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银行系统第一届安全信息交流会”上,人民银行聘请包括多名院士在内的计算机安全专家作为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顾问的做法,值得基层银行借鉴。 (三)加快金融会计信息系统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改变制度和法规滞后信息系统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有关管理部门首先应认真分析目前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工作中存在诸多法规问题,要在征求有关计算机专家意见,并认真分析借鉴国外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金融会计系统法规性问题做出预测,从而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金融会计计算机安全规范和有关法规。其次,我们今后在利用计算机开发新的会计业务种类时,采取“试点一规范一推广”的模式制定金融会计领域的计算机安全规章,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制度的滞后现象。事实证明此种做法是成功的,比如我国积极吸取欧洲等国外银行在IC卡业务发展的经验教训,在IC卡试用初期,就由人民银行牵头有组织地搞IC卡应用规范和IC卡机具规范,并推动联合发展,为我国IC卡业务的安全、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再次,我们要善于根据我国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状况,及时完善和修改已有的会计信息系统法规。 总之,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侵害,使得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以确保系统具有信息保密性、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篡改性、可验证性和可控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