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学论文:从人格心理学角度浅析人力资源管理 【摘 要】 近年来人格心理研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日渐增多。本文概述了人格心理学的概念和内容,分别分析了精神分析学派、特质学派、人本主义流派、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理论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岗位匹配、薪酬设计、激励机制、绩效测评等管理环节的作用和运用。有利于发挥人格心理学理论在各种组织选人、用人、育人中的应用。 【关键词】 人格心理学;测评;激励 一、人格的概念和人格心理学的内涵 人格可以定义为源于个体身上的稳定行为方式和内部过程。它包括两部分内容,是稳定的行为方式,人格研究者通常认为它们指的是个体差异,重要的一点在于,人格是稳定的。二则是关注内部过程,内部过程和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人际过程不同,它是从人的内心发生,影响着人怎样行为、怎样感觉的所有情绪、动机和认知过程。人格心理学形成并集各家之长后,主要有六个学派:精神分析学派、特质学派、生物学派、人本主义流派、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以及认知流派。 二、人格心理学理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从精神分析学派的角度看 (1)人格类型理论在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中的运用。卡尔•古斯塔夫•荣格在1921年出版的《心理类型》一书中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个别差异,可以分为内倾型和外倾型两种心理类型,个体的差异进一步的划分可以分为思维、情感、感觉和直觉四种心理机能。 内倾型的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沉静、含蓄、内敛的特质,较多关心自身而较少注意外在的事物,对知识性思考性的工作较有兴趣。而外倾型的人在性格上则表现出活泼、善言辞的特质,关心周围的一切,喜欢参与社会活动。 合理把握对人格类型理论的运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与招聘环节息息相关。外倾型的人更为主动,在招聘中往往会表现出更加出彩的一面,与招聘官进行交流时思路流畅,举止落落大方。这样的表现在社会知觉偏差中容易产生“晕轮效应”。事实上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岗位仍要以职位说明书的内容为基准,在此基础上做好人才素质测评的判断指标设计,才能使性格与职业匹配。一个企业的科研部门职位的招聘更加应该看重的是独立思考,善于思索的能力,内倾型人才可能会更加适合这样的知识性员工岗位。 人格的不同类型在进行员工管理和员工发展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管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有极大的影响,它影响员工选择更为适合的职业或者进行职业族的规划,在日后的培训内容选择和岗位晋升方向上提供了参考的依据。另外一方面,其预测也影响着绩效标准,外倾预测管理类的工作绩效更佳,因为这些岗位需要较多的社会交往活动。 (2)以集体无意识理论观跨文化人力资源的价值观管理。荣格概念中的心理图谱可划分成两个基本的区块:意识与潜意识。潜意识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个人潜意识和客体心灵(即集体潜意识或集体无意识,Collective Unconscious)。荣格认为我们头脑中有一个特殊的部分是弗洛伊德没有谈到过的,他把这部分叫做集体无意识,以表明它与个体无意识的区别,它由不同于意识范围内的思想和形象构成,且每个人的无意识素材都基本相同。正像我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了生理特征一样,我们也继承了无意识的心理特征。 不同民族所独有的“集体意识”在“跨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尤为显得突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于跨国企业而言,在国外所属分公司的团队建设中,必然需要面对的就是这种由“集体无意识”造成的心理特征不同的跨文化的管理问题。一个跨文化的管理团队,必然会经历一个痛苦的磨合性,这不仅存在不同拥有国籍,文化的团队内成员之间的相互磨合,也存在外派人员自身需要经历的一个“文化休克震颤”的认知过程,社会角色的模糊、价值观的冲突、异国文化和生活各个方面的不适应等等,都需要一个心理的调适期。 除了文化和心理上的冲突,由此延伸而来在薪酬管理方面的薪资制度不同,待遇差异也可能导致问题。因此除了不断调整薪酬体系,使员工理解和认同差异性,进行价值观管理也可以起到良好的缓冲效果。根据霍夫斯泰德的文化维度理论,中国“权力距离高,集体主义”的特征使得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文化都是集体主义和权威服从的家长式文化。 荣格理论中关于“集体潜意识”的认识流传于一个民族的血脉,不易被割舍,平时不明显,但潜在的隐藏并影响着我们。在管理中包括价值观管理与企业文化的树立都与此有关联,如何灵活的运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员工的忠诚感,形成稳定的组织承诺值得借鉴。 (3)“阴影”原型的以小窥大。荣格“集体无意识”理论中关于意识的重要原型,有 “阴影”这个原型。阴影一词具有戏剧性,但它包含着我们的无意识部分,这部分在本质上是消极的,可比喻为我们人格中的阴暗面。荣格主张,一个能很好适应社会的人,能把善与恶都结合进自己的整体中。 对于善与恶的合理把握,与人性的基本假设理论相关。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人性假设的特质,而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实践更是建立在一系列理论与假设的基础之上。因此,人性的基本假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基石。 道格拉斯•麦克格雷戈提出了人性截然不同的X理论和Y理论,而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成熟的超Y理论体现了阴影的善与恶在企业管理中的合理运用。超Y理论主张组织和工作的匹配性,这有利于个人的胜任感和工作的效率相辅相成,相互影响,最终达到提高员工绩效的目的。 将工作设计与人结合起来,使得性格与工作相匹配,让特定的岗位由适合的人员担任,有助于实现“人岗匹配”的目的。对于工作内容与情绪,态度,动机方面需求的重视,在决策中可以建立合理的工作任务安排,薪资待遇和管理制度。而针对性格的差异化与动机态度的不同,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可以调整更加适应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的效率,有效的培训结果可以产生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胜任率。 2、从特质学派的角度来看 (1)人格类型维度视角的用人。人格测验是人员测评方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人员选拔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重视专业技能和能力,而忽视了个性方面的特征。渐渐地,由于人格测验有利于提高选聘工作的有效性,此类测验在选拔和雇佣人才中开始越来越多的得到了关注。古希腊的四种气质类型,荣格的心理类型学说,大五人格模型,霍兰德的六种与工作相匹配的性格维度等都证明了人格类型理论在人员测评中的广泛运用。通过自陈量表和投射技术等等测量方式都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人员的一些性格特质,利于对员工进行考评。 人格理论的特质流派中最为典型的是“大五模型”及其建立的一系列具有信度与效度的人格测量量表。“大五模型”人格的各种维度对招聘雇佣环节也有影响,包括外倾性、随和性、责任心、情绪稳定性和经验的开放性等五个维度,对性格与职业相匹配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在一项研究中,外向性、责任感和经验开放性是衡量领导力的强有力的指标。在另一项对“大五人格”的研究中,神经质与动机负相关,而责任感与动机正相关。“大五人格”的五部分,尤其是外向性和经验开放性,也与职业兴趣和职业类型有关联。而且,在人格研究中,责任感是衡量工作绩效最一致、最普遍的指标。故而公司在建立企业文化的时候会侧重于对于员工忠诚度与归属感的培养。 (2)员工激励视角的薪酬设计。特质流派中的成就动机,归因,A型人格,情绪和逆境商(AQ)的相关知识也与组织的人才管理具有关联性。高成就动机的人,我们在进行薪酬设计时需要注意到薪资的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激励因素,甚至可能薪酬增长到一定程度以后,在工作时间长短上出现“拐点”,反而下降,这与薪酬管理中“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发生都息息相关。 (3)归因视角的绩效评估效度。归因理论对于绩效评估具有借鉴意义。区分是内因还是外因的判断标准可以用凯利的三维归因理论来解释,它有三个原则:一致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和差异性原则。 正是由于归因中存在着基本归因偏差,自我服务偏差和行为者――观察者效应的问题,在很多的企业进行绩效管理时,才会采取多角度的绩效评估体系。360度反馈体系正是基此缘由,从不同的对象中获得大量反馈信息,大大提高了绩效评估的信度与效度。 3、从人本主义流派的角度来看 以马斯洛为首的需求层次理论对于企业进行人才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使得我们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不仅仅要重视建立具有激励效用的薪酬体系,也要从其他方面出发,满足员工各个层次的不同需求,如通过丰富工作内容,工作轮岗,带薪休假,学习与培训机会,晋升通道,职业生涯规划等等来满足员工不同的需要,以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提高员工绩效,形成良好的团队建设,真正达到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的目的。 4、从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的角度来看 这部分理论中的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也称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ve theory)或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theory),是指个体对于自己有能力完成任务的一种信念。 自我效能感很高的员工,对自己充满自信,在新环境中成功完成任务的期望也较高,渴望获得成功与认同,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培训环节,可以对自我效能感产生积极影响。经过培训之后,员工可能会更愿意承担分配的任务并且努力的工作。从期望的角度来说,个体能够感受到自身的努力和绩效之间具有的关系,以达到激励效果。 三、人格心理学理论的运用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人们的个性特征没有好坏与对错之分,人格研究在企业管理方面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得到重视。近十多年来,人们认识到不同的个性特征在特定的岗位或者环境中具有不同的适合度,从而导致各种组织普遍开始关注人格理论在选人、用人、育人中的应用。 这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在招聘,人员测评,激励机制,薪酬设计,培训开发,绩效评估等方面都是具有很大的意义。如今的社会是知本社会,人才的竞争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结合人格心理学理论的相关知识理论,有利于发挥性格,兴趣与职位匹配的功效,利用动机与需求,真正达到“人岗匹配”,激励员工,提高绩效,为组织创造价值的目的。 人格心理学论文:人格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改革 摘要:本文阐述了在人格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系统地分析了人格心理学课程中自我剖析案例的操作过程,并指出在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自我剖析;案例教学;人格心理学 人格心理学是心理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研究个体内心世界领域的心理科学,学习人格心理学首先要让学生分析自己、了解自己的人格特点,作为心理专业的学生只有全面透彻剖析自己,才能更好地了解别人,了解每个人的人格特异性。这样一门探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的学科,如果单纯进行理论讲解,没有学会实际分析人的性格特点,那么,学习本门课程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运用自我剖析、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先学会分析自己的人格特征,推演分析别人的心理特点,把不同流派和不同理论家的观点都可以运用在个体分析中。 一、案例教学的意义 (一)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大部分学生对待专业课比较认真,人格心理学作为心理学专业的基础主干课程,学生对待这门课有较多期待,能投入更多的热情,教师如果能在学生较高热情基础上,在教学中适当采用案例教学,就能强化学生投入学习的热情。讨论分析是个案教学的主要手段,案例是学生自身相关经历以及自我剖析的心理状态,这样的案例促使学生参与热情高涨。 (二)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培养学生主动思考、主动质疑能力,是教学的必要目标,案例教学可以作为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实践活动,较好地挖掘学生的潜力和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把书本知识和学生自身特点融为一体,能让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去分析自己的人格特点及成长经历,案例教学以课堂分析讨论、小组学习、解决问题作为主要途径,使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讨论中,在学习过程中较好地体现主动性。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能力 目前在教学过程中,仍然以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却没有提高。因此,可以在课堂中尝试使用案例教学,实现把心理学知识应用在具体现象和人格特征的分析中。分析讨论的过程是可以极大地锻炼学生应变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等一系列能力的过程,可以提高学生专业水平,从而,为专业学习提供保障。新课程倡导以教师为主导,发挥学生主体性,学生主动参与、勇于探索的学习方式,案例教学体现了这种学习方式,能够在这种教学方式中加强教学相长的体验。 二、人格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为包头医学院医学心理学专业学生选用郑雪主编的《人格心理学》,该教材系统性强,各个理论流派知识连贯,为了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笔者基于发挥学生主动性的教学理念,把教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知识的讲解,第二部分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的作用是服务于专业知识的讲授,使专业知识更加形象地印在学生的脑海中。 (一)选取案例 人格心理学的案例可以选取学生个人成长经历的生活事件,也可以是个体特点的自我剖析,还可以是对学生影响较大的创伤性事件。同时,我们在课堂上要强调,心理学专业的学生都应该遵守“保密原则”,对每一位学生提供的案例,只供课堂学习,不能私下议论,更不能传播,同时对每一个案例,在课堂前需经学生同意作为教学个案,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共同学习讨论,在讨论中使用的案例不是随意列举的例子,而应在教学目标的要求下,在尊重个案学生本意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设计研讨的事例。案例运用得当,可以帮助学生应用知识,提高技能,还能帮助学生分析自身的人格特点。 (二)呈现案例 选择合适的案例后,就要把它呈现在课堂上。人格心理学案例大多采用自我剖析的方式,通过学生自己描述具体事件发生时间、过程、当时的心理感受,以及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再次提及此事件时的感受。通过学生自己描述,可以观察学生的声音、表情、语言和动作,甚至一部分学生在陈述案例时痛哭流涕或欲言又止,通过这样一系列微表情和语言都能让学生们更准确地体会这个案例,更好地分析个体的心理过程。同时,这样的释放和倾诉也能让案例本人得到一定的心理疏导,许多压抑在心里的问题随着倾诉逐渐释怀,反而能让案例本人在这件事件中的阴影消失。这类案例分析安排的时间应该在学生掌握理论知识之后,这样在巩固课本的理论知识基础之上进行知识的应用具体化,能让学生把两者统一起来。 (三)指导分析 对于学生提出来的个人案例,同学们未必把握个案的核心内容,也不能快速分析个人的个性特点,这也是个体案例教学的优势,它通过教师启发性指导,利用开放性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分析个案描述的事件与个人人格特点的相关性,进而引发学生主动地思考自己的心理特点。 (四)课堂讨论 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必要环节,是检验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情况、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互参照对比,进行自我分析的有效手段。课堂讨论一般按人数划分为若干小组并让每名小组成员把自己的思考、观点、疑惑都表达出来,然后小组成员共同讨论。这样就能激发学生们主动性和参与性。课堂讨论的过程是合作学习的过程,学生个案讨论中了解别人的观点,学会理解个体的心理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和思考方式。在讨论过程中,需要教师管理课堂,根据学生讨论情况及时指导,使学生始终围绕个案进行讨论分析,同时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完全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纵深分析,拓展广度,尽量避免表露教师的观点,以免给学生过多的心理暗示。 (五)课堂总结 个案讨论后,教师要及时给予总结,对学生表达的观点、思考的方向进行分析,同时分析专业知识在个案中的运用,分析个案中显示的个体的人格特点,并对相关人格特征及问题进行分析与辨别。教师在总结的过程中要及时肯定并回应学生,同时也要指出问题所在,这样能使学生在参与案例的讨论中,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三、案例教学在人格心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案例选材不恰当 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案例需要教师和学生花费较多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紧紧围绕课堂知识点进行。如果案例选取不得当,那么在学生讨论分析的过程中不能把个案和个人特点及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不能正确地分析各种人格障碍,那么案例教学就失去了分析的意义。所以在对人格心理学进行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学案例的恰当性需要认真把握。 (二)教师和学生素质有待提高 教师管理课堂的能力在个案剖析中十分重要,在个案教学中,需要教师有耐心认真地引导学生开拓思维方式,而在具体的操作中,教师往往因为授课时间有限,学时数有限、学生知识有限等缺少必要的引导。同时,人格心理学作为分析人的一门学科,在分析个体人格特点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痛哭、崩溃、发狂等心理焦躁的状态,给教师带来不小的挑战,需要教师应对这些特殊情况,对一部分特殊案例和情绪失控的学生及时做出安排。同时学生也要改变只接受讲授的方式,要调动自己参与到课堂的讨论中,使自己成为课堂的一分子,而不是旁观者,所以学生在积极主动参与课堂能力上有待提高。 四、结束语 在以探讨人的个性形成的特点以及人格障碍为主线的人格心理学的学习过程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好的方法,能让学生体会不同的人格特点,在这些差异中,积累不同的案例素材,可以丰富他们的背景知识,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留给学生更多的思考空间,为以后心理学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郭新娣 单位:包头医学院 人格心理学论文:人格测验对人格心理学课程的作用 摘要:学习人格心理学,不仅考验学生的抽象分析能力,同时也考验学生的自我个性分析能力。当前,不少学生虽然参与了人格心理学课程,却不了解这门课程的作用。加之不少心理学教师偏重理论分析,忽视结合人格测验授课,导致学生始终无法提高人格心理学的学习兴趣。所以,详细探讨人格测验在学生学习人格心理学课程中的作用很有必要。 关键词:人格测验;学生;人格心理学;作用 人格心理学是以人格测验为基础的抽象性心理学课程。恰如其分的人格测验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奠定人格心理学学习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与认识心理学规律,为个人学习和生活服务。目前,人格心理学课程教学中部分教师更偏重于心理学理论教学,人格测验较少,学生被枯燥的心理学理论束缚,失去学习兴趣。而人格测验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人格心理学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笔者主要对于人格测验在学生学习人格心理学课程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 一、人格测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习的前提,否则学生无法体会学习的乐趣。因此,人格心理学教学必须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有不断深入探索人格奥秘的好奇心,而人格测验则可以实现。在人格心理学中,为避免枯燥心理学理论“霸占”学生的思维,笔者带学生在课上做了“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实践证明,这种人格测验非常受学生欢迎,不少学生认为,“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说出了他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人格特质;而一些学生则认为,“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把他们从自我认识混沌中抽取出来,能够大致了解自己。自此,学生对人格心理学的兴趣大大提高。由此看出,通过实践积极了解个人心理学的内涵及其价值意义,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人格心理学学习兴趣。因此,在课堂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心理学教师应尽可能地开展人格测验,提高学生对人格心理学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学习质量,完成教学目标。 二、人格测验可为学生学习理论提供感性知识 人格心理学理论具有极强的抽象性。如人格心理学的内涵,若教师一味向学生灌输抽象、枯燥的理论,不但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甚至会使学生产生反感情绪。但若此时恰当地运用人格测验,使学生从人格测验中获取感性认识,并结合感性认识理解抽象理论,将大大提高学生学习对人格心理学抽象理论的兴趣。如笔者带学生做艾森克人格问卷时,提到了人格的维度理论,强调人格特征研究必须从人格的特质和维度(包括E维度、N维度、P维度、L维度)出发。做完艾森课人格问卷,笔者以某同学为例,说明问卷的记分与获取结果方式,然后再逐一分析该同学的特质。如他的E量表分高于15,N量表分低于9,P量表分低于8,L量表分低于18,说明该同学是一个性格外向、情绪稳定的人,且其对危险环境较敏感,做事不易出现掩饰倾向。在这种自我测验下,学生能更直观地查看自己的心理特质和人格特点,进而在其学习中采取更合适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满足自身学习需求。为此笔者建议在人格心理学教学中,教师可适当进行实验,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并有效提高人格心理学教学效率。 三、人格测验可辅助学生优化学习方式 据相关研究指出,适当的人格测验有利于帮助心理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意识、学习态度和学习品质。利用人格测验了解以上几种心理因素后,即可让教师有效把握学生的学习特点,进而采取合适的教案与教学方式,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学习方式。具体来看,使用人格测验可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实现优化效果:一是不再仅仅着眼于单一的学习方式,而会逐渐选择更多与个人性格、心理需求相符合的学习方式;二是根据自身的学习需要整合运用多种学习方式,并按照自己的性格特点将多种不同的学习方式融会贯通;三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改进学习方式,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总体来看,心理测验可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帮助教师了解学生,进而使教师因材施教,让学生逐步改善学习方式,最终实现有效学习。 四、结语 人格测验最重要的目的是让学生在充分掌握人格心理学理论的基础上真正认清“我是谁”,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自己的学习方式、认知方式、学习习惯、学习需求及学习方向。心理学教师应尽可能创造更多的人格测验条件,充分满足学生学习个人心理学的需要,让学生真正从人格心理学学习中了解课程开设的意义及课程学习对自己人格培养的重要作用。 作者:何莉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人格心理学论文:人格心理学学习小结范例 人格心理学兴起之时,走的是一条研究本能为主题的路线。早期的是达尔文、尼采等先锋,中期是动力心理学的佛罗伊德、阿德勒、荣格等人,还有英国的麦独孤以及美国的机能主义心理学等。 中期末尾,本能问题还很模糊的时候,文化的因素就已经浮了上来。弗罗姆甚至已经转型为社会学家,苏联的列昂捷夫、维果茨基俨然是社会文化学派的绝对倡导者了。 这个时候,还有瑞士的在研究本能的结构,而美国的人本主义开始大行其道。人本主义心理学者游弋于本能与文化之间,20年内经常混淆两者的概念,到超个人心理学出现的时候,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张显然已经破产。这个时候,以文化为主题的研究却一轮接一轮的上演,早期的代表人物有本妮迪柯特,后来符号学派的米德。班杜拉的研究路线走的很好,走了一条本能与文化融合的视角,但他自己并没有认识到,现在班杜拉的学生终于迷失了方向。 认知心理学的人格思想很少,所谓的认知疗法实在是一种害人的诡辩。现在是后现代心理学下的人格研究。后现代的建构理论是完全的文化模式,而一些分支执著于本能。现在人们在迷茫的争论之中,仿佛看见了新大陆遥远的海岸线了。 未来的人格心理学的出路是澄清文化与本能对人格产生着怎样的交互影响。谁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谁就能解决人成长的奥秘,理解人的痛苦与快乐,能够超越弗洛伊德的地位,成为人格心理学数代天骄。 人格心理学论文:基于微博的人格心理学研究 【摘 要】微博作为一种常用社交工具,是个体进行自我表露的平台。这不仅帮助个体释放表达欲望,也是个体寻求自我、表达自我的重要方式。在此基础上,借助于相关分析等定量分析法以及内容分析等方式,个体的微博使用行为以及微博内容能够成为人格心理学研究的途径之一。 【关键词】微博;人格;社交工具;自我表露 微博作为一种分享和交流平台,是个体抒发、表达每时每刻所见、所想、所感的重要社交工具,其不仅可以作为个体表达的平台,也可以作为了解和观察他人的媒介。由于其注重时效性、以及个体的主动性和随意性,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反映出个体的心理特征和人格特点。 1微博与自我表露 自我表露由Jourard于1958年提出,他将自我表露界定为表露关于自己的信息,真诚地与他人分享自己个人的、秘密的想法与感觉的过程。有研究者发现,大学生微博使用者主要基于自我倾诉动机、自我满足动机和社会交往动机而使用微博进行自我表露,表露对象主要包括自我、亲友和陌生人。值得注意的是当表露对象为自己时,往往不在意别人看法,此时自我表露的形象与“真我”是较为契合的。当出于社会交往动机时,表露对象则为亲友,但在微博中的诉说又不同于现实中面对面,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自我的表达而不用顾忌过多。陌生人作为潜在的微博观看者,虽然微博使用者并不是有目的地向其自我表露,但由于其素未谋面且不与现实生活发生关系的特殊身份,也并不妨碍微博使用者进行自我表露。 在自我表露的内容方面,往往以兴趣爱好、娱乐搞笑、日常生活、情绪情感、新闻事件、观点态度、人际互动等等为主。这些内容的表达一方面能够帮助个体释放表达欲望,一方面也是个体寻求自我、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一项以759名大学生微博使用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大学生微博的使用需求分别为人际交流、信息获取、信息公开、传递即时信息、心理需求满足。并且,大学生微博使用的信息公开和传递即时信息能提高生活满意度,传递即时信息能缓解抑郁情绪,信息获取能缓解焦虑和压力的负性情绪。 2微博与人格特质 使用多项人格测试与微博使用行为进行相关分析是现有研究中的常用方法。多项研究结果表明,大五人格特质中的外向性和开放性与社交网站的使用有密切关系,其与社交媒体的使用频率呈正相关。高外倾性的个体会更频繁地使用社交工具,并且高开放性的个体也更倾向于使用新功能和新产品。此外,有研宄结果显示网络成瘾患者往往具有喜欢独处、敏感、倾向于抽象思维、警觉、不服从社会规范等人格特质,而高神经质人格的个体更倾向于利用互联网来避免孤独,可能表现为对于社交工具的依赖。另一些研究表明,神经质、宜人性、外向性和自我展示呈正相关,具有这些特质的个体更倾向于在微博上表达真实自我,而高尽责性人格会较为谨慎地在社交媒体上进行自我表露。 金一波等人研究发现,微博使用者在社会支持和人际信任的得分显著低于未使用者,而在社交回避因子上,微博使用者得分显著高于未使用者,并且微博使用者的自尊、社会支持、社交回避、孤独感、人际信任及幸福感各维度之间存在相互影响。 微博与自恋人格的关系是人格研究的另一个切入点。国外研究现实在社交网站上个人动态更新较为频繁的人,往往伴随着较高的自恋性格的得分,国内研究也得到相似的结论。有研究者利用朋友圈使用行为做了类似分析,结果发现个体使用朋友圈的频率和情感上对朋友圈的依赖都与个体的自恋水平有显著正相关。除了使用频率、动态更新l率之外,在社交媒体上拥有的朋友数量,群组个数、点赞行为等也是研究者利用微博使用行为考察进行人格心理学相关研究的线索。 除了上述定量分析的手段,内容分析也是一项重要研究手段,内容分析法是对口头叙述、文字、图像资料等材料进行系统、客观、量化处理的一种描述性研究方法。在基于微博的人格心理学研究中,需要把搜集到个体所的散乱的微博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并编码,然后进行数据统计和解释,进而形成对研究对象客观而系统的描述。有研究使用该方法发现自恋水平高的大学生在社交工具中倾向于更新个人状态,信息分享行为较少,并且内容集中在对生活轨迹和个人身体的描述。在一项以新加坡华人本科学生为被试的研究中,通过收集他们的微博文本内容以及生活满意度评分和大五人格得分进行研究发现,微博中一些词语的使用对个体主观幸福感有预测作用,特别是使用死亡词(如“死亡”)、性词(如“性欲”)和第一人称单数代名词(如“我”)三类微博词语能够预测主观幸福感约四分之一的变异,并且高于个体大五人格得分对主观幸福感的预测。 以上研究表明,不管是从定量分析或是定性分析的角度而言,微博是个体进行自我表露和自我展示的重要媒介,利用微博作为分析个体人格特质的工具有很高的可靠性,是当前进行人格心理学研究的一条新的途径。并且不限于微博,目前微信朋友圈等新兴的社交工具也同样可以用来进行分析。 人格心理学论文:人格心理学研究发展的综述 摘要:精神分析学派、特质学派、生物学学派、人本主义学派、行为主义学派以及认知学派构成了人格心理学的主要学派,它们对于我们理解人格的本质作出了贡献,且至今仍以不同的形式活跃在人格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中。本文在对人格心理学研究传统范式回顾的基础上,介绍了一些新的研究范式,并提出未来人格心理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揭示人格研究的复杂性与广泛性。 关键词:人格;人格心理学;范式 1人格心理学研究的基本范式 1.1 精神分析范式精神分析的人格理论是所有人格理论中内容最复杂、影响最大的,但对它的理论和时间存在着很多争议。 古典精神分析学派指弗洛伊德及其直接门人(如阿德勒、荣格等)。在早期理论中,弗洛伊德认为人格中有两大系统:一个是潜意识系统;另一个是前意识系统。但他很快发现了其中的局限性,又提出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 1.2 特质论范式早在1937年,奥尔波特就指出,特质是人格的基本单元。一种特质就是一个人格维度,是根据人们在某一特征上的表现程度而分类的。该范式强调人的个别差异。 1.3 行为主义范式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行为主义开始了缓慢但稳步的转变,许多杰出的行为主义者开始转向社会学习和认知理论。由罗特的社会学习理论发展到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后来,米契尔又提出了“认知――情感的人格系统理论”,它正好弥补了特质论研究的不足。 这一范式最初产生于沃森和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它强调外部环境的作用而忽视个体内在力量,把人格看成是各种行为的总和,是各种习惯系统的最后产物。 1.4 人本主义范式人本主义心理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场心理学革新运动,因强调人的本性及其主观经验的重要性而得名。代表人物有马斯洛、罗杰斯、罗洛・梅等。这一范式重视个体的主观体验,关注个人对世界的认识与看法,强调人的自身价值及其自我实现。这种以人为本的观点,在当时开辟了人格研究的新途径。人本主义者对人类自然本性抱着乐观态度,对人类潜能和人生目的的发展怀有极大的兴趣,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人本主义者主张应该以心理健康者为研究对象。 相比较而言,以上四种范式的研究目的各有其侧重。精神范式关注的是人格发生的动力的探讨,特质论范式重视人格结构的静态画面的研究和描述,行为主义范式强调的是人格形成和发展过程的研究,人本主义范式则试图从人格发展的最高阶段(即自我实现)来探索人性的本质以及人格存在的终极目的与价值。 2人格心理学研究的新范式 在过去的几年中,出现了三种新的人格研究范式。其中社会-认知范式和生物学范式分别源自于行为主义和特质方法。而进化心理学应被视为人格心理学的新范式。 2.1 社会-认知范式这一范式源自于行为主义范式,以班杜拉、米契尔为代表的社会-认知范式正尝试着从个体的认知过程(主要是直觉和记忆)来研究个体的人格,他们试图以各自的理论来整合社会-认知范式。在阐述人格的形成与发展时,班杜拉与米契尔都强调人与环境的互动,以及认知在个体人格形成中的作用,把人格看成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但人与环境是如何统一起来的,还不十分清楚。另外,在研究中,他们还试图寻求多种测量方法与技术手段对理论进行验证。目前在社会-认知范式下的许多研究的联系是比较松散的,由大量各不相同但又寻求相互独立的小主题组成,而没有把他们连接起来的总的主题,更没有提出一套彼此具有系统关联的假设构架。 2.2 人格研究的生物学范式这一范式来源于特质论范式所使用的特质研究方法,强调个体行为模式差异的生理起源。随着解剖学和生理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入,从神经系统结构与功能的角度探讨人格产生的内在机制及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已成为可能的事情。已有的研究发现,人类的某些情绪和社会性特质在大脑中都有确定的解剖点,如杏仁核对人的攻击性和某些情绪性有重要影响作用。 2.3 进化心理学范式这一范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经过验证的理论构想,只从生物遗传的角度说明人类行为模式的演变,这使得它对人类进化及行为的解释缺乏说服力;二是在个体的适应性行为中,更关注性行为的进化与发展,这似乎与弗洛伊德所强调的性本能以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观点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3人格心理学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 人格研究目前使用的方法可大致归纳为实验法、临床法与问卷调查,而这些方法本身都面临一对矛盾,即内部效度与外部效度难以两全的问题。严格控制变量的实验研究保证了内部效度,却很难将复杂的社会文化变量还原为个别实验室变量,导致研究的生态效度低下;相反,临床研究较好地还原了人的生活场景,但由于变量不易控制,研究的内部效度不尽人意,难以精确地刻画出变量间的因果联系。此外,问卷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前两种方法的优点,但仍存在理论基础与现实情境相脱节、被试回答真实性、量表预测效度、测量目标的含义难以确定等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研究结论的效度。而如若将这些本身意义未明的测量结果拿来,以进一步探讨与其它变量间的关系,必然又使结论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虽然目前人格心理学的研究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但也存在着缺陷。就理论使命来说,人格的理论建构可谓丰富,但距离科学理论的标准尚有差距。在理论的精确性、可检验性、概括力、简洁性、逻辑一致性和有用性上都有欠缺。人格的研究呼唤整合的统一的理论,不仅学科内部各种范式之间需要整合,而且学科间也需要整合,人格研究需要整合来自发展的、认知的、社会的、生理和临床的研究成果。 人格心理学论文:中国古代人格心理学ざ缘贝中国人格的完善作用及影响 摘要:“人格”一词其实是一个外来引进词,在我国文化中表示人的能力、气质品质、德性、才性等等内在的特征规范的概括和总称。中国古代人格心理学对当代中国人格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文章就中国古代人格思想的理想人格思想的基本内容作为总起,浅要论述了当代社会中国人格的概括,针对性提出了中国古代人格心理学思想的延伸和中国化人格理论模型的构建。 关键词:古代人格心理学;当代人格;完善;作用 一、中国古代人格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重义轻利的价值观 儒家的传统文化中对于物质文明具有一定的排斥,主张贵理斥欲、重义轻利的人生原则。儒家在追求塑造德性、伦理价值的人格方面,不能对经济伦理具有一定的重视,所以对人身权、财产权的认识,也一直被抛弃在伦理道义之外[1]。 (二)注重守志持节、自尊自爱 中国古代的人格思想中,对于坚守志节道德自觉非常注重。要求个体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需保持自身操守,经受住勇达生死、威逼利诱、声色货利、饥寒愁苦的考验。如果召侮取辱、自暴自弃,必会收人鄙夷、排斥。 (三)注重推行仁爱精神、主张人格独立 对物、人、天三界,中国古代人格思想非常注重对人的意义,认为人作为社会、宇宙的核心。人的主体资格、主体地位,也成为人高于一切的思想基础,不会受到外界的任何支配。 (四)追求自强不息、见贤思齐的完美人格 自强不息、见贤思齐的完美人格追求作为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的传统道德思想文化中,一个道德健全、完美的思想人格需要有永不懈怠、努力向上的精神追求。 二、当代社会中国人格概况 (一)我国当代人格的现状 1.道德精神 对个体的价值人生奄度教育,包括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培养,培养人的勇于挑战、敢于创新、不断奋斗的道德精神。 2.意识教育 对个体进行自我完善、环境意识以及科技意识的现代意识教育,进行法规意识、安全意识等的基本公民道德教育,从而能够对社会充分了解。 3.情感认知 使个体具备对情感变化规律的认识,认识自身情感变化,并能对其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节,从而具有良好的交往关系。 (二)当代国民人格中传统与现代特质的比较 传统的人格主要包含:男性优越、宿命自保、安分守成、孝敬长辈、遵从权威。现代的人格主要包含:两性平等、尊重感情、乐观进取、独立自顺、平权开放等[2]。人格进行现代化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人格在进行塑造的同时具备一定的稳定特性,人格进行现代化的转变必须经过量到质的转变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人格的现代化转变是环境与个体相互互动的结果,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决定其即会受到环境影响又会受到个体的制约[3]。一方面,个体需要不是被动消极的适应社会变化,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选择性的适应社会变化,另一方面在变化过程中需要不断的适应新的环境变化。 三、中国古代人格心理学思想的延伸 (一)中国古代人格思想与当代人格教育的承接 1.理性对待历史和现实 当代人对于理想人格的实现既要了解历史,又需关注当下,同时还需把握未来。因此他们必须肩负一定的历史责任,具有对社会的义务感也强烈的责任心,一切向前看。 2.继承古代人格思想的优秀品质 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形成了扶困济贫、诚实守信的精神,以及坚韧不拔、耐劳、吃苦、勇敢、勤劳的优秀品质,都是当代人的人格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代人只有吸收古代人所传承下的古老优秀品质并不断积淀,才能使自己丰盈而具有时代的气息。 3.必须有对整体顾全的现实意识 这需要个体将自身与国家和集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用哟和谐整体的现念,即具有顾全大局、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现代意识,能用整体的意识去分析认识问题。 (二)中国古代人格思想对当代人格教育的促进发展 现代化的理想人格需要在社会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形成,不仅需要我们放眼于世界,更需要我们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中国人的理想人格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当代中国的理想人格应当具备相应的纪律和法制意识。当前社会不同与以往时期,在当代,对纪律、法制的重视已经超越以往的任何时期,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完善,这也就需要在经济、社会管理方面依照相应的纪律、法律来进行[4]。因此,培养良好的纪律和法制意识,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当代中国的理想人格应当以传统儒家思想为基础。对儒家传统理想人格的继承主要有自尊、自强、自主、独立的人格。对民族、个体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当代中国理想人格的构建,需要在不断学习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以自尊、自强、自主、独立的优秀品格振兴中华民族。 四、建构中国化的人格理论模型 当代人格教育所能产生的良好效应,对个体甚至对集体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人格作为人生价值观念中的稳定心理思想基础,也是能够形成稳定人生观、世界观的内在心理基础。人格作为能够形成特定优秀道德品质的主要原动力,也是作为个体真正成熟的标志。所以,进行的人格教育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的人格理论模型。 首先,个性品质的优化。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千姿百态必定形成多种多样的个性人格,健全优良的人格个性作为时代向前发展的动力。提高个体的优秀品质,也就需要我们摒弃以往的传统塑人模式。个性作为个人的心理品质,同个体的非智力要素相关联。因此必须注重个体的非智力要素的科学培养,从而能够形成优秀的个性品质[5]。 其次,人格意识的优化。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人格同古代人格的必然会有一定的冲突。人格意识的优化必定会成为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理想人格的塑造,必须能够对人生意义及本质有正确的理解,理想的人格品质需要个体吸纳积极向上的思想价值取向,不断的将其转化为内在的思想价值体系[6]。 结论 中国古代的人格心理学思想其中就含有对人性论的深入探讨,即对人本性的探讨。人性本善、本恶还是中性,儒家学派中经典的《大学》中就表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我国的传统文化非常注重人格的教育,将情感、意志、知识以及相关的各类学问集人格于一身的全面完善和发展,注重人与人通达的教育理念,重视成才与成人的教育结合。古代的思想人格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出现了种种的人格缺失所导致的道德滑坡现象,因此,从古代人的思想人格当中取其精华应用在当代人的思想人格教育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人格心理学论文:探究人格心理学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 【摘 要】人格心理学是研究和指导人们实现心理健康的科学,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生活质量与心理健康密切相关。研究阐明了人格心理学和生活质量的关系,并对提高生活质量提出建议。 【关键词】人格心理学;生活质量;重要作用 生活质量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提出的,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明显提高,生活质量问题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研究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是时展的要求。 心理健康是指一种持续积极发展的心理状况。现代人们对健康的认识已不仅仅局限于生理方面,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概念有明确规定,指出健康应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良好和道德健康。明确提出了心理健康这一人类健康的重要指标。心理健康对生活质量的提高有重要的意义,人格心理学的研究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只有心理健康,人们才能对外界做出良好的适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身心潜能。现代心理学证明:心理健康的人,较能充分发挥其心理的潜在能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们的学习成绩必然优于心理不健康者,工作效率也高,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这是因为心理健康的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能耐受挫折和逆境,能够在困境中战胜困难。拥有健康的心理,人的创造力和潜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创造财富,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所以,心理健康是成才立业之本。 只有心理健康,才能保障生理健康,真正提高生活质量。生理健康是心理健康的基础和前提,心理健康是生理健康的保证和动力。一个人只有生理健康了才能谈心理健康,而只有心理健康才能保障和维持生理健康。最简单的原因是长期的情绪不良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严重下降造成容易生病。临床上也有相应的例子证明,已经证明,感冒、肝炎甚至癌症等疾病都与人的心理因素关系极大。只有健康的心理才能导致健康的行为,才能使生命发出绚丽的光彩。 只有心理健康,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研究表明:在集体中受欢迎的人的个性品质,恰恰与心理健康的标准相一致,而集体中受人排斥的、嫌弃的个性品质也恰恰与心理健康的标准相悖。因此,心理健康的程度对人际关系有直接影响,从而对生活质量有很大影响,拥有健康的心理是拥有高质量、高品质生活的前提。 只有心理健康,才能更好的战胜困难和挫折,取得人生的辉煌。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和困难。面对这些困难和挫折有的人被他打败,有的人坚强巧妙的战胜了他,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有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一个人的命运到底该往哪个方向发展,是许多欲成大事的人非常关心的一个人生课题。如果我们能够对世界抱开放态度,乐于学习和工作,不断汲取新经验,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挫折,能调控情绪,心境良好,并坚强的战胜困难和挫折,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会有收获。健康的心理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前提和保障。拥有健康的心理才能实现更好的人生。 要拥有健康的心理,必须学会正视现实,接受现实,并能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现实和改造现实,而不是逃避现实。客观地看待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并能与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要有高于现实的理想,而又不会沉溺于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奢望中。若总是抱怨自己“生不逢时”,或责备社会环境对自己太不公平而怨天尤人,而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现实的挑战,则无法适应现实环境,在现实生活中就更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做到心理健康,首先要讲究心理卫生,必须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讲究心理卫生,主要是指要注意用脑卫生。用脑卫生除了避免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有害影响之外,主要是指在使用大脑时候要讲究科学用脑,就是要劳逸结合,有张有弛,避免大脑的过度疲劳以致功能衰弱,特别是应有充足的睡眠,以便使劳累一天的大脑有一个及时而有效的修复过程。 我们自身要有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扩大人际交往,培养和完善健全的人格。通过积极参与经常进行的社会活动,人际交往得以不断地扩大,不仅可以使人交流经验、增进理解、开阔视野、开朗心胸,还可以取得更多的社会支持;更重要的是,这可以使人感受到与社会集体融为一体、不可分离的体验以及充足的社会安全感、责任感、信任感和激励感;从而大大增强个人对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信心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心理应激和心理危机感。这是人们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最有效的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促进人的身体健康水平。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不良的卫生习惯则会对人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许多常见病、多发病都是由此引起的。 人格心理学的研究对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很大作用,我们要重视心理学的研究,更要注重自身的心理健康。依靠健康的心理,提高生活质量。 人格心理学论文:以积极心理学为取向的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 摘 要:以毕生发展观的视角,关注大学生的人格优势将产生长期而深远的影响。积极心理学关注三种积极的人格特质,为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提供新的思路:(1)以积极视角解读日常生活,对人格发展进行积极赋义;(2)强调积极的情绪体验和评价;(3)培养积极的防御机制;(4)创建积极环境,促使积极改变。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 人格心理学 消极心理学 消极心理学(pathology psychology)是一门致力于纠正人生命中存在的问题的科学。在消极心理学的研究取向下,人格心理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过分关注问题人格或人格形成过程中的消极事件,强调压抑、侵犯、恐惧、愤怒、悲伤、自卑、自私和欺骗等消极人格特征[1]。人格心理学的课程设计也围绕不同理论流派如何解释和处理消极人格特征而展开。积极心理学利用心理学目前已比较完善和有效的实验方法与测量手段,致力于研究人的发展潜力、美德和内在的积极力量[2]。强调人格心理学的课程设计应该围绕人的良好人格特质以及影响人格形成的积极因素展开。提倡以积极的视角来重新解读个体的许多心理现象,包括各种心理问题。从而激发人自身的内在动力和品质,以帮助人获得幸福和力量[3]。 1 积极心理学关注三种积极人格特质 积极心理学认为,通过激发和强化个体的各种现实能力和潜在能力,使某种现实能力或潜在能力变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工作方式时,积极人格特质便得以形成。在24种已经提出的积极人格中,有三种人格特质倍受关注,分别是:主观幸福感、自我决定性和乐观。 积极心理学认为主观幸福感既是一种人格特质,又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指人们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情感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评价。因而,主观幸福感是主观的、因人而异,并不完全是由生活本身的客观质量所决定。不同的人对同一种生活会产生明显不同的主观幸福感,这取决于一个人的归因方式。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地归因方式或解释风格影响人们产生了不同的主管幸福体验反应风格。自我决定性是指个体自己对自己的发展能做出某种合适的选择并加以坚持的反应。学者认为自我决定性人格特质对个体的内在动机、社会性发展和幸福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4]。乐观人格特质是指个体对自己的外显行为和周围所存在的客观事物能产生一种积极体验。积极心理学家认为乐观主要是后天形成的一种人格特质,它虽然在不同的人身上存在着不同的表现方式,但大部分人都可以通过学习而形成“习得性乐观”,并把这种特质运用到生活的不同层面。因此,在人格心理学的课程设计中突显塑造这三种积极人格特质是非常重要的。 2 以积极心理学为取向的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 以积极心理学为取向来设计人格心理学课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以积极视角解读日常生活,对人格发展进行积极赋义 在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中强调“积极”地感知,引导学生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点来体验自我人格发展的轨迹,发现不同阶段的重要事件和重要他人,并强调对愉快或不愉快的事件进行积极赋义。挖掘各人格心理学理论流派中强调的积极和美的层面,强调用积极的视角来解读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包括生活、学习和社交等各方面。 2.2 强调积极的体验和评价 在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中,打破固化的模式,建立多样化的思考方式非常重要。个体的体验取决于个体如何评价发生的事件,采取更加客观和全面的评价模式,有助于产生积极地体验。积极体验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体验幸福、激发心流和情绪拓展。体验幸福指向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三种积极情绪;激发心流指个体在体验一切生活事件的一种高度集中和指向的投入状态;积极情绪包括高兴、兴趣、满足、自豪和爱等,能够帮助个体突破限制和开发经验,拓展人们瞬间的认知行为的能力,并能构建和增强人的个人资本。因此,在课程设计中应当分主题引导学生体验不同的积极情绪。通过各种实验和研究报告引导学生讨论情绪和身体健康的关系。除了让学生了解负面情绪是如何导致疾病的,还应强化学生理解积极情绪对保持或促进生理健康的重要意义,强化乐观和快乐这一阶段课程设计的重点。 2.3 培养积极的防御机制 积极心理学家指出一个真正的积极心理适应机制应贯穿于人的一生发展之中。积极人格有助于个体采取更有效的应对策略,从而更好的应对生活中的压力情境。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人格心理的课程设计通过开展“我的生命线”活动,探索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发展的重要历程,关注自我和人格的形成的过重中的“关键事件、重要他人”,从生物遗传影响因素、环境影响因素和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等角度展开,分析每个人独特的生命历程,并引导学生丰富对自我的理解和觉察。进而引导学生认识到利他主义、升华、压抑、幽默、预期等成熟的防御机制对成功以及快乐生活的作用。成熟的防御机制能够帮助学生找到创造性的、积极的解决途径,打破消极的心理模式。 2.4 创建积极环境,促使积极改变 环境对人的影响至关重要,在强调塑造积极人格的同时,不能忽视环境的作用。因此,在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中,还应引导学生有意识的创建积极情境,如建立团体和班级氛围,选择合适的生活和学习情境,促使积极转变的发生。并增加学生的自我觉察能力,积极体验各种不同的转变。 3 结语 以积极心理学的理论背景作为指导开展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对大学生的人格优势发展能够产生更加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对主观幸福感、自我决定性和乐观三种积极人格特质的关注,也为人格心理学课程设计提供新的思路。这种理念打破的以往传统的理论流派介绍,更加强调学生的主动体验和发现式学习,不仅丰富教学模式,同时也为课堂增加趣味性和生动性。 人格心理学论文:人格心理学教学改革与探索 【摘要】 人格心理学是心理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文总结了在本学期我们如何设计并运用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考评体系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提升教师教学质量的实践案例。 【关键词】 人格心理学;教学改革 人格心理学是皖南医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的人格心理学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等方面都暴露出了弊端。本文将介绍本学期我们对该课程进行的教学改革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的分析。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本次教学改革选取皖南医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08级、09级共180人。 1.2 方法 1.2.1 构建研究型学习模式:所谓研究型学习,就是在教学中注重研究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探索性、针对性,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使学生彻底摆脱过去那种被动式,灌输式的学习方式。为构建研究型学习模式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①为学习该课程的学生建立一个资料室,同时大力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将人格心理学的全部教学资料上网,为构建研究型学习模式创造物质条件。②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将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有机地组合起来,运用文字、图像、图表、flash等形象化语言,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提高学习兴趣。③课堂精讲与课后自学相结合。精讲主要讲重点、讲难点、讲方法论、讲知识的内在逻辑联系,讲如何运用心理学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自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定1-5的教材内容由学生自学,并在自学的基础上安排专门的课堂讨论;二是开列学生课外阅读书目,要求配合人格心理学课程的教学,必须阅读10本课外书籍和30篇参考资料,课外书籍内容应适当的列入考试范围。 1.2.2 课堂教学结合实验教学:课堂教学主要解决理论框架、概念原理的学习;实验教学训练学生的操作和计算能力,教会学生如何科学地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想法。这些实验课都是我们总结国内著名大学的经验精心设计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动手操作,这不仅能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而且还能大大增强课程的互动,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2.3 学生体验式教学:学生体验式教学一般分为:教师布置任务、学生备课、学生讲课、其他学生评教、教师总结几个环节,所讲内容一般是易于理解和拓展的部分。由于学生的尝试活动是受兴趣和需要所支配的,激发和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是活跃思维的前提。只有学生对学习有了兴趣,产生求知欲,才会积极去尝试。而作为教师,我们要提供生动、新颖、富有趣味的问题,引发学生主动参与、积极尝试。通过学生体验式教学及学生之间的互评、教师点评,使讲课学生对教学内容理解更透彻,记忆更深刻,综合能力会明显提高,为其毕业实习及以后的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1.2.4 及时反馈,增强师生互动:在每次课之后,我们都给予学生全面的反馈和个别指导,使他们了解到自己究竟掌握了多少知识,每次的进步与不足,帮助他们不断修正和调整自己的学习。另外,我们还采取了拜访预约制,使老师和学生的时间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交流更有目的性,也更加深入。 2 结果 学生的评价主要是通过人格心理学课后随机抽取08、09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50人不记名填写心理学教研室编制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和学生对教师教学意见表完成。 结果显示58%的被调查学生认为“教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84%的学生认为“本课程对其今后的学习很重要”。“你对本课程的兴趣”选择“大”的学生占66%。在本课程的最大收获中:有70%的学生认为使自己“专业知识丰富”, 10%的学生认为“能力提高”,其余20%的同学认为自己 “学会如何学习”。可见,教学改革使学生们认识到了本课程的重要性,提高了他们对本课程的兴趣,也提高了他们的知识应用能力。由于学生在学习中是具有内在动机的,所以大多数同学对于人格心理学教学的总体评价是好的,自己在人格心理学课上的学习是满意的。 总体上来说,此次的课程改革是成功的、有效的。但也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一些学生提出“增加一些实例,使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更加紧密”,“希望老师多列举一些新颖的、有启发意义的例子来讲课”。考评方法的改变,使得部分学生不适应,学生需要去改变“应付”一次考试的学习方法。作业和考试的增多,需要给予学生充分的反馈,因为反馈“不仅是考评的一部分,更是学习的一部分”。但由于课时有限,我们的反馈还是很不够,这需要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加强。另外,考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包括设置几次作业和考试更为适当,如何确定考试和作业的不同难度,以更好地评定学生的最终成绩,真正保证考评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人格心理学论文:人格心理学范畴的性 【摘要】 性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性与人格是互相影响的。文章介绍了心理学家对性与人格关系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对同性恋及性变态者的人格研究、影响个体性态度的人格变量、男女两性对待性态度的异同。文章最后提出应探求性对人格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 性; 人格; 同性恋; 性变态; 性态度 几千年来,有关性的描述频频出现在文学、绘画等作品中,但真正系统地研究性却只是近一百年的事,人们对性的研究已涉及各种不同的学科领域。目前心理学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个是性心理异常与人格的关系,另一个是对性态度的研究。本文拟对此两个领域内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并试图展望该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 1性心理异常与人格 1.1同性恋 一些学者认为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有生理上的差异,也有人认为二者在生理上并无差异,只是对性伴侣的选择有所不同而已。大多数研究发现,就约会次数而言,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并无不同,只在性态度上有显著差异,同性恋者比异性恋者更加放纵;在关系卷入和对伴侣的性行为两方面二者无显著差异,但同性恋的排他性较异性恋低[1]。总之,研究未发现同性恋者具有某种共同的人格特质。 1.2性变态 性变态者通常由非正常的性行为方式去寻求性满足,有关性变态者的人格研究较多,一般认为,性心理异常者可能具有某些共同的人格特征。如有人对男性性变态与男性强迫症进行MMPI对照分析,发现二者在人格上有共同的特征:退缩、敏感、拘谨,表明性变态是一种强迫行为,性变态者更加柔弱、缺乏自信[2]。 目前有关性侵犯者的人格特征研究较多,研究结果暗示:性侵犯者更可能是人格方面的问题,而不是精神异常的结果。例如:性侵犯者在神经质上的得分较高,而在外倾性、尽责性上的得分较低;强奸犯有较高的自尊和强烈的男性优越感,对自我的优越感也很强[3]。因性侵犯而入狱的罪犯比因其它罪行入狱的罪犯表现出更多的强迫性和回避性[4]。 1.3性功能障碍 与性有关的另外一个领域是性功能障碍,性功能障碍与人格(心理)问题互为因果。研究已经证实:有勃起、射精困难的男性具有较高水平的自我惩罚、对抗性、愧疚感、对拒绝的敏感性,更高的外控水平,以及对亲密关系的恐惧、害怕承诺、担心失去对关系的控制、有较高的性愧疚感[5]。 在当代,提到性就不能不提艾滋病。艾滋病与人格并无直接的联系,但一些人格特征如感觉寻求,却可能增大性行为的危险性,高的外控水平也可能与此相关。较高的神经质、较低的尽责性、较低的宜人性得分与高风险行为有关,同时高风险组在自我效能、自我约束、成就动机上得分较低[6]。 2对性态度的研究 性态度量表可同时对性态度的几个维度进行测试:性的放纵度――个体认为可以和许多人保持性关系而无需承诺;性实践――性行为同时有控制生育的义务,有必要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性的理想――性是爱的表达方式;性的工具性倾向――性不过是追求身体愉悦的工具。 2.1人格变量对性态度的影响 如前所述,心理学家最感兴趣的是人格与性的关系。五大人格因素与性态度、三种性行为之间彼此相关。男性在性兴奋与性好奇两项的得分显著高于女性,而女性在性满足上的得分高于男性。另外,神经质与外倾性两种特质对个体性态度的预测力最高,其次是尽责性和经验开放型,个体的性行为则与神经质、尽责性、宜人性三种特质有关[7]。目前常被心理学家关注的人格变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1自尊一个人的自尊水平与其外表吸引力、成败经验、以及在群体中受欢迎的程度有关,因此个体对性的态度受到所属群体性规范的影响,如果群体性态度开放,则自尊水平高的个体对性放纵、性实践和性理想的认同均较高,当一个社会团体的性态度较保守,或一半开放、一半保守时,成员的自尊水平与其性放纵的程度并无相关。也有研究得到了不同的结果:无论是男性被试还是女性被试,自尊与性态度均无显著相关,但自尊水平与对性的工具性态度有微弱的负相关,低自尊者更倾向于把性当作是满足身体需要的工具。 女性自尊水平会影响避孕行为[8],高自尊的女性在避孕行为中感觉到的风险性较低,即她们认为自己意外怀孕的可能性较低。当性行为中怀孕的风险性增大时,高自尊的女性却常常会低估了这种可能性。 2.1.2内倾和外倾内、外倾是人们描述人格的常用维度。外倾的人在主动性、社交性、冲动性上得分较高,内倾的人则正好相反。我们可以假设外倾者发生首次性行为的年龄更早、频率更高、有更多的性伴侣。研究支持了以上假设,而且外倾者比内倾者更早获得有关性的知识,对性的态度感到更加愉快,更喜欢寻求新鲜感,对性活动的兴趣范围更广(同性恋除外)。 2.1.3自我监控在与他人互动的过程中,高度自我监控的人会随时根据社会规范调整自己的行为,而监控水平较低者则更多地按照自己的情绪和看法行事。高自我监控者更加愿意与除伴侣之外的其他异性约会,他们更愿意与并不熟悉的异性发生性关系,有更多的性伴侣,参予了更多不同的性活动[9]。为什么高自我监控者有更加放纵、自由的性态度和范围更广的性倾向呢?研究发现,高自我监控者更多地将自己描述为“具有诱惑力的”、“善于调情的”,更多地将自己的约会伴侣描述为“善良的”、“真诚的”、“礼貌的”、“温暖的”,也许是这种对自我和异性积极的知觉方式,使得高自我监控者有更多的机会与异性建立性关系[10]。 2.1.4自我表露自我表露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显示“真我”的内心活动,自我表露是人际互动的重要影响因素。Miller等人曾用自我报告法测试个体对恋人的自我表露水平,以及激发他人进行自我表露的能力,发现性放纵、对性的工具性倾向与自我表露无关,但性实践和性理想与自我表露呈正相关[11]。 2.1.5男子气和女子气男子气与女子气与个体对性别角色的认同有关,指一个人所具备的社会普遍承认的、分属于男性和女性的特征,如男性威猛、果断,女性温柔、细腻。研究表明男子气的特征与性放纵呈正相关,相反,女子气的特征与之呈负相关;男子气与性的工具性倾向无相关,女子气则与之成呈负相关。 另外,一些人研究了人格特质对已婚夫妇性关系的影响,发现影响性满意度的是伴侣之间的关系,不是人格特质[12]。在评价伴侣关系的四个维度:亲密性、一致性、独立性和性关系中,亲密性对伴侣间关系的满意度贡献最大,性关系所起的作用最小[13] 。由此看来,人格变量对性的影响更多地发生在未婚者身上,他们尚未建立长期、稳定的婚姻关系;对已婚夫妇而言,长期的亲密关系已使人格特质显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关系本身。 2.2性态度的性别差异 性别差异一直是心理学家十分感兴趣的话题,性别的不同也使得男性和女性在性的态度上有不同的表达,对性态度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对性的态度上,男性和女性既有共性,也存在性别差异。 2.2.1婚前性行为在对婚前性行为和手淫的态度上,男女两性存在较大的差异,男性大多表示赞同,女性则相反。在第一次性交的年龄上男性和女性是相似的,但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原因”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女性因为感情因素而发生性行为的数量是男性的两倍,而男性由于好奇的原因发生性关系的数量是女性的两倍。对随意的性关系赞同与否,男性的回答更多是肯定的;对特殊性行为的态度,男性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女性则更多地是由于爱或被需要。而对于情感因素是否是发生性关系的必要条件,女性更多作肯定回答[14]。另外,男性发生性行为的年龄比女性早,性伴侣比女性多。 2.2.2性吸引力的来源男性和女性都同意外表的吸引力是引发性愿望的最重要的原因。有趣的是,男性常认为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使男性更有魅力,女性多认为温柔、无助、脆弱会使女性更具吸引力。而事实上,女性并不是如此看重男性的社会地位,同样,男性也并没有对女性的温柔表现出特别的兴趣。 2.2.3对性关系的评价标准一直以来,在性的态度上,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都比男性更加严厉、苛刻。例如在中国古代,男性可以三房四妾,而女性即便是丈夫死后也终身不得改嫁。那么,男性和女性自身对性的评价标准是否有差异呢?研究结果表明,男、女两性都对有感情的性关系评价更高,表明在性关系的评价标准上并无性别差异。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认为性背后的关系背景更加重要[15]。 总而言之,就性态度而言,男性和女性确有差异。在性态度量表的102个项目中,有73个项目是有性别差异的,其中包括测试放纵度的全部29个项目,几乎每一项有关的研究结果都表明男性比女性更加放纵,同时大多数研究结果都显示,男性的性态度有更多的工具性倾向。不过,在性行为的实践和对性理想的认同上男性和女性的得分是相似的。在性的自由度和工具性倾向上,也并不是说男性就持十分赞同的态度,只是他们不赞同的程度比女性小而已。与差异相比,两性之间的共性仍然是主要的。 3性与爱的整合 尽管性和爱并不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但二者之间的互相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很多时候,爱是性关系的动机,而性是表达爱的重要方式,二者有着共同的人格背景。正是因为有了爱,才使得人类的性与动物区分开来。为了用科学的方法寻求性与爱的关系,研究者还编制了爱情态度量表,其中包括六个分量表:浪漫式、游戏式、伴侣式、现实式、占有式、奉献式的爱情。将这六个分量表和性态度的四个分量表混在一起进行因素分析,结果得到三个因素:游戏式的爱情态度与性放纵和性的工具性倾向彼此呈正相关,属因素Ⅰ,而奉献式的爱情态度与此呈负相关;浪漫式、占有式、奉献式的爱情态度,性的实践、性理想都注重伴侣间的情感与承诺,同属因素Ⅱ。现实式的、伴侣式的爱情态度最看重的是关系的长期稳固性,属因素Ⅲ,并与占有式的爱情态度呈微弱的正相关,与性放纵呈微弱的负相关。 4小结 从性与人格的研究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性对于人格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早在一百多年前,Freud就曾经以性心理的发展来解释人格,但Freud显然夸大了性的作用,并因其泛性论而广受批评,于是在他之后的人格发展理论中再也没有了性的位置。性与人格关系的研究提醒我们:在性与人格的关系上,我们是不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呢?大多数研究结果表明,性心理异常者同时也是人格异常者,而人格障碍在性行为上常有极端表现。临床上对心理障碍的研究也表明,人格障碍与童年期性心理发展受阻有关,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性心理的发展对人格发展可能有极其重要的、但被我们长期忽视的作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内有关性与人格的关系主要集中于对性心理异常者的研究,对性态度的研究尚属空白,这说明虽然我们已经不再“谈性色变”,但性似乎还没能登上心理学研究的“大雅之堂”。另外我们也看到,对性与人格的研究成果尚未能纳入到已有的人格理论体系之中,笔者认为,这正表明我们对于性在人格发展过程中的地位知之甚少。我们想要知道的决不仅仅是性变态者有哪些人格共性,而是性心理在人格发展中究竟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因此,我们对性与人格的研究重点在于把性心理的发展放在人格发展的大背景下,寻求性之于人格发展的重要影响。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作用 [摘要] 对于企业而言,人员是其发展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主体,有效的人员管理模式,能够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经过不断地经验总结发现,采取薪酬管理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人员管理效率,进而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文章以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对薪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所发挥的激励作用,做了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 薪酬管理;人力资源;激励作用 薪酬是与员工工作直接挂钩,能够有效地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不仅影响着员工的生活,同时也是激发员工工作的动力,因此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员工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进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如何充分地发挥薪酬管理的作用,备受人力资源管理者关注。 1薪酬管理概述 企业绩效薪酬管理主要包括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其中薪酬管理指的是:企业为了能够实现发展战略,基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以及本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实际情况,以此来制定企业薪酬体系,调整企业薪酬水平与结构,确定员工应该得到的实际薪酬,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与控制。绩效管理指的是:为了能够达到团队目标,以持续开放沟通的过程,进而形成团队的目标利益与产出,进而推动团队与个人,能够凝聚在一起,做出有利于实现团队目标的行为。 2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所发挥的激励作用 (1)雇用双方实现双赢。以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推行薪酬管理,主要是用工资与奖金等物资条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能够有效地协助管理者,完成企业目标,该种管理模式下,多数员工不是出于本心的,而是为了利益而暂时屈服的,因此其工作的积极性较差,因此难以充分地发挥薪酬管理的激励作用。现代化企业透过人性化管理,帮助员工发现其自我价值,除了给予员工基本的薪酬奖励外,同时还为员工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促使其不断地成长,以此来满足员工与企业发展的需求,进而实现双赢。 (2)充分地体现员工的价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采取薪酬激励管理方法,是企业通过采取不同的奖励方式,来回报员工,该种奖励方式不仅是肯定员工的专业能力,而且是奖励员工为企业发展的付出,包括时间与精力等,进而体现了员工的价值。企业通过给予员工经济奖励,以及精神方面的奖励,实行合理的薪酬制度,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热情,同时还可以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同时也是员工得到企业认可的象征,使得员工对企业有更强的归属感,进而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 (3)为企业留住人才,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若想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则需要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全面的管理工作,以此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薪酬管理是有效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不仅能够为企业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同时还能够使员工认可企业,愿意在企业平台上进一步发展,进而发挥其最大价值,因此而言薪酬管理机制,能够为企业留住人才,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盈利空间。当今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已经成了人才竞争,只有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才能够夺取制高点,而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则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同时帮助人才实现自我增值。 (4)创新管理方法。现代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主张人性化,通过人性化管理,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多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时刻关注员工在生活上与工作上面临的困难,并积极地帮助员工解决其所面临的困难,使其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进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荣誉感,使其能够投身于企业建设中去,这是现代化薪酬管理的重要手段,若企业依旧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只是基于薪资上的奖励,已经无法满足员工对于自身发展的要求,而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才能够留住人才,进而将人力资源资本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要不断朝向人文化方向发展,才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位置。 (5)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应用薪酬管理模式,可以为人员工作提供动力,同时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是这些成效都是基于有效的薪酬管理,其能够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定位,促进其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只有员工是发自内心地喜欢自己的工作,或者有着自己的工作目标时,才能够进一步实现其自身价值。而无效的薪酬管理,则会使得员工失去工作兴趣,使得部分员工不再愿意为企业效力,进而造成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而解决此类问题,则需要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多下功夫,合理地分配岗位,提出有效的人员流动政策,使得未被开发利用的员工,能够有发展的机会,为其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并有效地利用薪酬奖励机制,以薪酬奖励来促进员工的发展,使其能够不断地实现晋升目标,同时需要做好现有员工的管理,为其提供实现自我增值的平台,进而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3企业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薪酬激励管理的措施 3.1坚持薪酬分配原则,做好薪酬管理工作 (1)坚持对内公平分配原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薪酬管理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但同时也会起到激化矛盾的作用,因此需要做好薪酬分配工作,坚持对内公平的分配原则,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当员工体会到付出与回报能够成正比时,员工才会更加地努力,进而发挥薪酬管理的激励作用,除此之外当员工获得与其资质相符,或是贡献程度相同的同事所得到的同等报酬时,员工才会体会到自己被公平对待,进而更加愿意付出多一点的努力。薪酬管理机制的有效推行,需要企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环境,使得员工对去企业有足够的信心,进而激发员工的作用积极性。 (2)坚持对外公平的原则。对外公平原则指的是企业在制定薪酬体系标准时,要基于同行企业所给出的工资水平,以此来确定被企业薪资水平,选择略高于同行企业平均薪资水平,或者选择略低于平均水平,若选择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需要在其他方面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助,否则当员工发现其所得到的薪资报酬,比行业平均水平低时,则会使遏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终造成人才流失,因此企业在制定薪酬管理机制时,要始终坚持对外公平原则。 (3)坚持激励限度原则。企业薪酬激励管理机制的实行,要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并且坚持激励限度原则。其中效率原则指的是:在相同的工作条件下,对工作效率较高,创造的价值较多的员工,给予较高的薪资鼓励,进而在薪资报酬的鼓励下,员工则会不断地提高其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薪酬激励管理是用来鼓励员工的手段,为其提供更多的薪酬福利回报,但是激励是需要有限度的,要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激励幅度太小,则难以体现激励的作用,若激励的幅度太大,则企业需要增加运营成本,甚至会给企业造成负担,而在后期发展中,降低奖励限度,则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最后导致人才流失,因此需要企业在实行某项奖励机制时,要严格把握激励限度,进而充分地发挥薪酬管理的激励作用。 3.2选择适合的薪酬模式 首先,实行稳定的薪酬模式。该种薪酬模式中,员工的固定薪酬占据的比例较大,具有较强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薪酬的浮动小,而且员工工作效率与企业效益关系小,因此难以发挥较高的激励作用,主要适合喜欢安逸的员工。其次,弹性薪酬管理模式。员工的浮动资金所占据的比例大,员工的工作效率与其薪酬,有着直接的关系,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通常员工为了获取更多的工资,则会有更好的业绩表现,其缺点安全性低,且风险性较高。最后,调和性薪酬管理模式。其主要是调和固定与浮动工资,不仅可以给员工带来较大的安全感,还可以为员工留下发展空间,推行调和性模式,不仅可以满足员工的需求,而且能够有效地控制企业成本,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结论 综上所述,基于人力资源管理背景下,企业实行薪酬管理,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能够实现人力资源资本化,对促进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激励成效,是基于有效的薪酬管理,因此企业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选择合适的薪酬管理模式,以此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加强 摘要: 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企业薪酬管理体制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员工的进步和发展。如果企业忽视了薪酬管理工作,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就会降低,进而影响到企业发展的效率、进度和经济效益。本文主要对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首先分析了企业管理和企业薪酬管理的主要内容,然后就企业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完善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 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问题对策 一、企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企业管理一般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对生产经营开展的组织、计划、协调、调控等一系列利于发展的管控行为。常见的企业管理教育有MBA、CEO12篇及EMBA等。企业工商管理可将内容和特点作为分类依据,大概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以企业管理对象为依据,包括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技术管理以及企业中各项经营环境的管理。第二部分,将企业发展流程作为分类依据,分为调研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的更新和完善管理等,围绕利于生产执行的一切环节管理。第三部分,将职能和业务功能作为分类依据,分为计划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及质量管理等[1]。 二、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基本内容 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一般指企业从自身情况出发,根据发展现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等,对企业的员工(人力资源)制定薪酬支付的策略和准则,并依据此准则设定薪酬构成和数量,继而构成对薪酬的系统性管理过程[2]。薪酬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并通过利益的获得实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员工薪酬管理的制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而这个战略又是将企业最终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托的,这样看来,员工的薪酬管理也是企业进步的一个途径,是实现企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从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含义来分析,可将薪酬管理分为两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体系设计,第二部分是日常管理。薪酬水平和薪酬构成是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的主要两个组成部分,设计的主要目的也是要实现企业员工薪酬的具体化,使企业薪酬管理更凸显公平性和透明化,形成和谐的企业氛围,建立起企业和员工相互信任的运作流程。企业员工的薪酬日常管理,指的是包含了薪酬的预算、支付和调整等工作,并通过良好的循环来不断实现人力资源薪酬的有效管理。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的结论: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开展,第一是要做好员工的薪酬管理,为其顺利开展打好基础;第二是要将员工薪酬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才能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发展。企业要从根本上实现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并发挥出作用必须同时推进这两个方面,并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才能获得成功。 三、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现状 从目前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来看,已经逐渐转向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这样的一个经济发展模式。企业也要针对人力资源开展有效管理,薪酬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上世纪90年代,由于人才市场的发展,大批人力资源流向了企业,企业为了应对众多人员的管理,才开始逐渐开始重视薪酬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专业人才为了寻求更好出路,选择了出国,逐渐引发了一段热潮,针对高端专业人才的不断流失,国家及企业才意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员工福利的第一步,因此必须给与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但当前正是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时期,大量的外企涌入中国,他们拥有优厚的待遇和完善的管理,并为员工制定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吸引着大批的优秀人才加入,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国企业失去了竞争的优势,也没有竞争优秀人才的力量。在面对国际一流企业的竞争时,国内企业必须强化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并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革,才能在竞争市场中征得一席之地,获得更多专业人士的青睐。 2.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薪酬分配方式存在问题 我国针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的薪酬分配中采取的是“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方式,尽管这种分配方式已经在我国成功运行了几十年,但在内部仍旧存在严重的问题,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薪酬的平均主义严重。具体来说,就是同一个企业的员工,在薪酬的分配方面不会有较大的差异。这样做只能说体现出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公平性,但实际上,对企业效益的提升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是非常不利的。员工都是独特的个体,在能力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应根据业绩制定标准,发放员工不同的薪资。如果所有员工都使用一样的标准,没有差距,这样就会让能力强的员工无法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打击了其工作的积极性,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员工动力的消退,对于本来能力差的员工,也不能起到督促作用。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最终会导致企业生产效率的全面下降,使企业无法实现稳定的持续发展。 (2)企业员工的福利管理存在问题 福利管理是薪资管理的核心问题,对于人力资源薪资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员工的福利有了保证,员工在心理上才能排除对工作的疑虑,更加没有后顾之忧的努力工作,也会给自己源源不断的动力。但从目前来看,我国众多企业还是采用的比较传统的管理方式,员工的福利也还是局限在保险金、养老金及退休金等几个方面。现在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不光需要物质,对于人文关怀和精神文化方面需求更加突出。再就是还有一点,当前我国企业一直为员工提供一成不变的福利待遇,节假日很多公司也是遵循国家规定而来,因此就算是性质不同的企业,也会有一模一样的福利待遇。企业应多从自身情况出发,并真切的关注员工需求,重新审视福利待遇的问题[4]。 (3)薪酬管理缺乏激励措施 对于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岗位编制等措施来体现的,尽管这种做法相对比较公平,但仍然存在众多问题:第一,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科学指导性,内部也存在很多不合理的设置;第二,企业对于考核,将关注点都放在了考核形式和考核标准方面,这对于员工来说,不仅打击了其工作积极性,还在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员工进步的欲望。 四、完善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对策 1.企业管理者加强对薪酬管理的重视 企业的最重要的引导者就是企业的管理者,他的决策影响着企业的未来发展。因此,企业管理者是整个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应首先转变思想的,他们会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对薪酬管理作出适时调整和完善,实现了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有机结合,让薪酬管理体系更加趋于合理化、科学化和完整性。 2.优化企业薪酬管理体系 企业薪酬管理体系是稳定企业根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生命线,企业必须不断完善补充和健全管理制度,才能创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划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岗位指标做出详细、完整的说明,让员工可以熟悉掌握;第二步,是明确岗位评价标准,制定岗位等级制度,让员工对岗位等级有所了解,并明确薪酬、岗位级别、岗位工作量、岗位难度之间的关系。 3.完善薪酬战略计划 在企业发展的新时期,薪酬管理一定要制定科学的战略发展计划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首先,要按照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设计企业的薪酬管理体系,实现他们的统一化。人才的管理和引进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合理、科学的战略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薪酬管理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从当前来看,制定经济效益为主的经营目标更加适合发展稳定的企业,因此,在企业的薪酬管理中可以将奖励政策、平均的薪酬水平和标准的福利待遇水平都包含进来。 4.加强企业薪酬战略的重视和实施 企业不同的发展时期都会显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任何发展理论都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这其中薪酬体系无论从现状分析还是管理都要建立在实际现实情况上,这样才能使其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从目前企业发展来看,还有很多传统企业以经济薪酬为主要的薪酬体系,这种落后的薪酬模式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在很大程度上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当前企业都已经逐渐转变成了内在和外在结合的全面薪酬管理形式,外在薪酬指的就是货币形式的物质报酬,内在薪酬指的是以精神上的鼓励作为报酬。当前,很多企业会在员工报酬中加入福利、晋升表彰等货币奖励,这些都是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薪酬的结合就是全面薪酬策略,现代企业应从着两个方面出发,并做好结合,才能发挥出薪酬策略的真正作用[5]。 五、结语 总之,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完善企业薪酬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对企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企业要不断通过实践来完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加强薪酬制度优化升级管理,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 作者:王家栋 单位: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分析 【摘要】 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现代企业而言,薪酬与企业的发展和效益有直接的关联;而对于企业中的员工而言,薪酬水平关系到他们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与他们在公司是否能够认真踏实,生活能否稳定幸福也有着直接的联系。为避免企业资源管理出现问题,造成人员流失,阻碍企业发展,笔者通过本文对企业资源理的原则的分析和薪酬管理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 现代新时期;企业薪酬管理;人力资源 一、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重要性 在加强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过程中,员工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体现和快速发展,在适当的脑力和体力消耗下得到自己相应的报酬,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对于企业来说,实现自身发展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如果企业在这些方面没有做出相应的提升,那么就会严重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能否加强企业的薪酬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决定于企业人才和员工素质的高低。缺少高素质人才和员工的企业是无法保证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的。 二、新时期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薪酬设计缺乏前瞻性 由于企业常常从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来设计薪酬,导致企业很难认识到薪酬是保障企业长期高速运转的战略手段。这导致薪酬设计缺乏战略前瞻性。 (二)薪酬管理缺乏公平性 新时期我国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动着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中也迅速地发展起来,这也使得员工利益和企业的生产力直接挂钩。目前市场上的企业较多地推行绩效制度,岗位责任等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政策,但是很少有工作能够制定出一套完善有效的企业业绩管理体系来明确企业薪酬管理,这也导致薪酬管理缺乏公平性,严重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三)薪酬管理缺乏激励性 虽然部分企业对于薪酬管理缺乏公平性等问题采取了一定的补偿,对岗位编制进行考核和重编,但是企业的绩效于员工的是薪酬管理仍然存在缺陷。在绩效考核时缺乏科学的参考依据,考核的标准过多的是一种形式和过程。这样的考核制度自然很难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 三、薪酬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薪酬是作为保障企业生产稳定、正常运营的一种投资或消费行为。对于员工来讲,薪酬是一种作为其付出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的补偿和回报。这是企业同员工之间的一种公平交易。然而,企业不能将薪酬看作是一种交易,而应当看作是一种投资。投资是需要进行适当的运营管理从而获得收益。企业能否获得较大的收益不仅决定于企业是否能够合理经营,也取决于投资金额是否充足。从这个层面上看,薪酬是企业所作出的一项需求人力资源的投资行为,而企业能够获得收益,是在员工能够勤劳有效的工作作为保证前提的。在企业取得收益的基础上,企业能够通过对员工的薪酬管理提高自身利益,加强对企业运营成本的掌控。企业应当将成本与利益的关系看得更长远,不应图一时之利。实际上企业薪酬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环节。企业支付员工薪酬的水平也被企业日常运营的收益牵制,而员工薪酬水平又影响着企业日常运营的收益。能否将企业运营套入良性循环,使得企业快速发展,这是薪酬管理阶层应当思考和重视的发展目标。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能够看到,企业是有能力通过合理的薪酬管理来进行成本控制,从而实现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塑造企业文化是一个非常值得肯定的改善企业积极性的方式。薪酬能够推动企业文化的发展,从而帮助企业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 四、我国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我国资源人力薪酬管理问题严重,针对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发展现状,我们不难发现薪酬管理的实质是企业的一种管理机制。主要是促进员工在“以优代劣”的被动监督方式和“以优促罚”的主动管理方式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积极性。因此,树立全面的薪酬管理体系,这就要求企业领导者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加强平日中的工资福利、奖金津贴、消费补贴等内容,并且提供给员工更好的工作环境、发展机遇以及学习机会。就我国现状,大多数企业管理者对薪酬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只是简单地把薪酬当作员工的工资。合理的薪酬不仅能够使企业获得员工的认同感和皈依感,也给予员工在精神方面的激励。在这种认知状态下,企业文化和薪酬管理才能够得到较高水平的效果。将物质所指和精神所向相结合,形成新现代人所说的全面薪酬。对于企业职工,较高的薪酬补偿能够保证其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精神需求,促进员工的工作态度和效率。建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和营销效益理念,保证公司政策适当向一线员工倾斜,保证业务质保明确合理,注意与新政策的沟通,这使下级能够理解支持企业文化。 五、结语 对于企业实现自身更好更快并且长稳的发展,改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途径。合理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改善薪酬管理,吸引优秀人才,这是企业较为科学的决策和较为长远的规划。基于这一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加强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这一课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作者:李博 单位:邵阳学院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困境 一、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重要性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作为知识的主要载体,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成为了企业价值的创造者与驱动者,使得人力资源成为了企业最为重要的资源,而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环节,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企业角度分析,给予员工一定的薪酬,已经是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投资的重要内容,也是财务成本的一部分,对员工招聘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合理、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对企业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制定合理、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为企业未来发展扫除部分障碍,有效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了员工价值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面临的困境 1.理论体系落后,福利发放弹性不足。 针对薪酬管理来说,目前很多企业依然存在认识模糊甚至认识错误的现象,导致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特别是薪酬管理方面缺乏认知,使得其理论知识薄弱,致使薪酬设置不合理,没有起到激励效果,严重影响了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现阶段,很多国内企业并没有编制详细的薪酬管理手册,或相应的明细,同时缺少对工作岗位职能的评估,导致薪酬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太过关注现金及物质奖励的发放,并且奖励发放只是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缺乏自主选择制定的福利,导致体系较为单一,弹性不足,削弱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除此之外,大部分企业认为高工资等同于员工高忠诚度与满意度,此项错误认识致使企业薪酬管理工作无法全面落实,影响了企业后续改制与创新,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缺乏完善的薪酬管理结构。 企业薪酬管理和传统劳动力价格工资有着本质差异,现阶段企业薪酬主要是按劳分配,根据员工的学历、职务、工作经验及业绩指标展开考核,但学历与职务是员工的潜在劳动贡献,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出现,并且在合作与分工的条件下,使得业绩指标界定缺乏客观统一的标准,导致业绩指标考核不严密,在隐形福利差异的影响下,致使员工对薪酬发放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情绪。同时,一些企业为了提高激励效果,太过重视个人奖励发放,忽视了团队绩效考核,造成团队不团结,缺乏一定的协作能力,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为薪酬结构不完善,导致企业内部工作环境不良,在团队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个人意识太强的问题,在勾心斗角的局面下,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3.薪酬发放形式单一,与管理不统一。 我国企业薪酬发放主要包括三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此种薪酬发放形式非常单一,针对企业内部劳动程度、技术及管理因素的考核奖励相对较弱。度过金融危机之后,国内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有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薪酬管理水平有限,导致其无法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快速发展相协调,不能和国际市场顺利接轨,进一步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薪酬管理体系制定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不相符。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大多数员工均不知道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及战略目标,企业只是利用短期激励方法刺激员工当下的贡献与行为,较为常用的方法就是制定一个月或三个月的任务目标,之后以成败判定价值,致使员工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了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如果薪酬管理体系制定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也就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导致激励作用无法发挥,使得企业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三、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出路 1.创新管理理念。 欧美国家比较盛行“宽带薪酬设计”的薪酬管理理念,近些年来,在国内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宽带薪酬设计指的就是在组织内用一些跨度较大的工资范围取代原来数量较大的工资级别范围,将原有的众多工资级别压缩为几个级别。在应用宽带薪酬设计理念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是适用于每个企业。同时,在实施宽带薪酬设计理念的时候,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这样才可以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会遇到很大的障碍。 2.完善薪酬体系。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薪酬是激励员工的有效福利措施,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在设计薪酬体系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这样才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如住房基金、加班补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衣食补贴、带薪假期、游乐活动、法定福利、特殊福利等。近些年来,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我国企业开始不断借鉴部分西方国家的人性化福利措施,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教育福利、生育福利等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员工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 3.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结合企业战略决策与经营环境,制定合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个人薪酬和对企业的贡献、价值挂钩,全面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的贯彻实施,可以将员工的降级与晋升予以量化,提高了员工对工作业绩的关注,充分发挥了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4.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国家应出台一些有关政策,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摆脱依附于企业的社会与政治功能,使其可以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自主经营、自主盈亏,成为真正的主体。同时,在企业内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构建学习型企业,使企业员工可以主动、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当中,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与技能,还可以高效完成工作,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分析与研究,通过合理、科学的设计,才可以确保薪酬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并且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同时,在企业中开展薪酬管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加强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发挥,使薪酬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在薪酬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样才可以确保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作者:韩婷 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下薪酬管理论文 一、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薪酬管理概述 薪酬是指员工通过从事企业所需的劳动从而获得的报酬。一般而言,薪酬管理有三个目标效用:激励员工高效工作、鼓励员工积极提高工作技能、吸引并留住组织需要的优秀员工。较之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工作,薪酬管理具有敏感性与特权性,且被广泛应用,薪酬管理制度普遍遵循补偿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激励性原则、竞争性原则、透明性原则、方便性原则以及经济性原则。 (二)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 现阶段,作为最广泛被应用的激励措施之薪酬管理,显而易见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举足轻重。具体表现有三:其一,通过对员工薪酬成本的控制,既向参与劳动的员工给付了合理报酬,又为企业带来了产出,创造了更多收益与社会价值,循环反复,是直接降低企业运营总成本的有效措施;其二,帮助企业不断吸引人才、葆有人才,并激励员工以极大的热情干事创业,始终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延续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薪酬是对员工工作绩效最直观的评价,正向激励功能显著。其三,提振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变革并帮助企业塑造与时俱进的优秀企业文化,而这正是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现实中的企业文化变革往往伴随着薪酬管理变革,甚至薪酬变革先行,正是有效利用了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企业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当下,大多数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对员工而言没有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企业而言又没有有效控制运行成本,不甚合理的薪酬管理最终使得企业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难在市场中占据竞争优势地位,以下两个问题表现最为突出:一是薪酬分配方式多元化欠缺,长效激励机制不健全。现阶段绩效工资与年终奖金在薪酬中占绝大多数,其他不以货币为表现形式的显性或隐性福利待遇多数仍在试水阶段,尚未形成薪酬分配多元化格局。当前企业的薪酬分配方式仍优先考虑企业资本要素,弱化劳动力要素、技术要素以及管理要素等所占比重。现实情况是即便企业通盘考虑了上述要素,仍然会因为企业薪酬管理理论不能与时俱进、薪酬管理方案设计不完备、薪酬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在企业与企业职工(特别是管理骨干、技术骨干等高素质人才)之间尚未构建起经济效益共享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的长足发展。二是薪酬分配方式与企业绩效管理不同步,存在平均化、浮动小的趋势,企业员工无论是横向比、还是纵向比,均不能以薪酬这个结果为导向有力激发每个企业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具体地说,一方面企业虽然制定了详实的绩效考评方案并以此作为衡量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分配水平的主要依据,但是,不同档次的薪酬差距较小,以致绩效考核结果同员工对企业经济效益贡献值之间的正相关程度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设置的浮动奖金薪酬,往往以职工工作年限、职称等级为主要考虑因素,使得以贡献大小为主要考评依据的现代企业薪酬管理机制沦为摆设,以致员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与其自身的薪酬水平没有紧密关联,挫伤员工积极性。 三、改进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对策之路 鉴于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攸关着企业的长足发展与核心竞争力,因此加强企业薪酬管理,建立完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已然时不我待。一是要在企业上下树立多元化薪酬的薪酬管理新理念。薪酬管理作为一种要素管理机制,就要藉由激励手段来达到考核和管理目的,实现从被动监督方式向主动管理方式的转变,其中,革新薪酬表现形式是关键。即当下之薪酬不完全以货币为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奖金津贴、消费补贴、学习培训、优良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与发展机会等,既有安身立命的物质保障又有自我提高与自我价值实现的精神激励等。二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工作机制。企业领导决策能否在全体职工之间贯彻执行,主要取决于职工的执行能力与执行意愿等。因此企业领导对员工的综合素质有一个正确、到位的评估十分重要,要善于发掘员工的优点,因才制宜,个性化领导,以求效果最佳。同时,在涉及薪酬管理方案时也要充分考虑员工差异,高度重视不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和同一员工在不同情况、不同阶段的差异需求,多提供培训机会、晋升渠道,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创新薪酬分配方式,实施团队薪酬。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往往导致员工绩效目标与薪酬预期等结构性变化,因此要从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培训、薪酬激励和绩效回馈等环节同步入手,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团队,保证能妥善应对团队成员的适当流动,既不过多增加员工负担也不明显挫伤队伍士气,薪酬在新老员工之间始终维持动态平衡。 四、结语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是企业提振员工工作积极性、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以及吸引并葆有大量高素质人才的有效途径,是企业长足发展并始终葆有竞争优势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直接攸关着广大企业员工生活质量与福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直面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改进路径进行有益的探讨已然刻不容缓,我们依然在努力。 作者:陈婉萍 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薪酬管理的价值分析 1.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合理性。 薪酬管理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企业人才管理的宗旨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特征,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表现。在企业合理内部管理基础上的创建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企业的人力资源,促使企业所有的人才能够发挥自身最大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判断一个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企业管理者是否能够从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保证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是最合理的。因为当职工满足于自身生活需求之后,没有了后顾之忧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生产和建设中。同时,科学的薪酬制度能够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程度、认知度以及归属感,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为企业的发展留住更多的人才。 二、薪酬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施要点 1.创建科学的薪酬管理与体系。 只有采用科学、高度战略管理体系,才能够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进行合理的指导与控制,才能够促进企业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薪酬管理也一样,需要一个完善的体系进行支撑。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管理,对于操作性较强的环节,必须始终坚持务实原则,同时为企业的发展制定长期目标,避免出现盲目进行薪酬分配或者改变薪酬制度的现象,保证企业制定的薪酬管理体系能够与企业的未来发展、生产以及组织有机结合,然后再根据企业的特点对薪酬管理进行建设和实施,这对促进企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创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制。 绩效考核体制是完善薪酬管理的前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创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利用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体制对薪酬管理的公平性进行准确的评估。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将企业的具体状况与绩效考核体制进行紧密结合,重点对企业职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及职业素养等进行评估与考核,同时还应该全面分析市场劳动价值的变化状况,及时地对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保证企业职工的薪酬与实际价值相匹配,让薪酬管理体制更加合理、透明、公正。 3.合理设置企业岗位。 如果企业岗位设置不合理,长此以往势必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许多问题,造成大量人才的浪费或者流失,并导致企业的薪酬管理出现问题。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当前的状况,利用调查、观察以及分析等多种方法,对企业的岗位设置进行分析,并始终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保证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并且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薪酬,即取消人人工资平等的薪酬管理方式。对于对公司贡献大的员工,其职位越高,薪酬同样相对较高,这样能够激发在岗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人本主义的薪酬管理。 人本管理是企业薪酬管理的核心内容,逐渐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人性化的薪酬管理方式,能够通过人性化的薪酬管理来激发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让员工参与进来,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特别是企业能够吸收更多的高级人才,采用激励式的薪酬管理机制,为员工提供便于其发挥自身才能的制度空间,让企业的所有职工都能够参与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才能,进一步地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质量,人性化薪酬管理已经逐渐地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重点内容。 三、结语 总而言之,当今社会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必须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通过将薪酬管理应用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合理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李亚楠 单位: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部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薪酬管理论文 一、薪酬管理概述 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进行薪酬管理的时候,是按照该企业自身的薪资标准、薪资体系对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然后结合各方面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薪酬计划、薪酬制度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薪酬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在管理的过程当中,所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包括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市场变动以及工作人员的各方面情况等实时的进行合理的协调。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薪酬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外部薪酬调查、确定薪酬管理的目标、制定薪酬计划等等。 二、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关系探析 1.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 所谓人力资源规划,就是指按照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与内外环境的变化情况,对企业将来对于人力资源的具体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并结合分析的结果,制定出与市场事情相适应的政策与方案,从而保证组织在适当的时机,在各个岗位上获得最为合适人选的动态过程。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是其核心内容。不同的职位需要具有不同能力和技能的人,基于能力和技能的不同,便可形成能力薪酬体系和技能薪酬体系,因此,人力资源规划的是否合理直接决定着薪酬管理是否能有有效执行。 2.薪酬管理与员工招聘与培训 薪酬管理和员工的找平培训是相辅相成的管理,其管理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薪酬水平的高低对应聘者有着重要影响。一般来说,企业的薪资水平较高的话能够为企业招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在这个时候,企业的选拔标准就能够适当的提高,这样有利于尽快的为企业吸引高素质、高能力的人才。 3.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薪酬设计的前提就是工作分析,而工作分析相对于职责工作制而言,是建立内部公平薪酬体系的基础,对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分析所形成的职责说明书是评估薪酬等级的关键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评价信息并不是凭空想象的,其绝大多数的内容都来源于岗位说明书。就算是在技能工资体系当中,进行岗位职责的研究与分析依然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下表为薪酬设计设计步骤与相关责任者明细表格。 4.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做好薪酬管理无论是对于企业招聘人才,还是录用人才都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站在员工的角度上,薪酬的高低是他们决定是否留下的关键,薪酬较高更加有利于为企业招纳有实力的人才。此外,招聘录用对于薪酬管理也具有着尤其重要的影响。所录用人员的具体数量以及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薪酬总额。 三、完善薪酬激励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1.调整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可以紧密的综合管理的目标,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措施与手段,是有效进行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所制定的薪酬制度科学合理,必须确保有一个具有着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确保所制定的薪酬与时代接轨。加大对人才市场与薪酬市场各方面信息研究与分析的力度,从而为帮助企业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企业必须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与发展目标进行工资制度、工资组成以及工作水平的建立、最后,企业还需要进行相应奖惩措施的制定,通过这些来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完善激励制度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激励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其可以激发企业员工的潜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激励制度的建立,同样也是需要注意诸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员工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等,只有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才可以真正的达到激励员工的效果。 3.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如何才能够留住高素质、高技能的员工,淘汰各方面能力都不足的员工,就必须要依赖于绩效考核制度,结合企业内部每一个工作岗位的性质、工作内容、职权以及承担责任进行各种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从根本上挖掘员工的潜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在加上定期或是不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考评,考评标注和绩效薪酬挂钩,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前进,获取等多的劳动技能。某公交总公司为了实现对内公平原则,开始实施岗位工资制。以公司各类岗位定期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的结果确定工资的差别和标准,通过工作岗位评价确定各岗位的薪点数。同时,每个月按照所述单位的经济效益折算出各个岗位的绩效薪点值。该公司所实行的这种岗位加绩效的弹性等级薪点薪资制度,促进了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每一个部门之间、每一个专业之间甚至是每一个员工之间的工作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果采用相同的薪酬政策,必然会导致员工工作懒散、工作怠慢现象的发生。企业应该合理的定位各个岗位的价值,从而去确定最为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这项工作当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对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能力需求进行合理的评估,结合具体的评估体系进行工资成本的制定,包括每一个岗位浮动工作的比例等等。 四、结束语 薪酬管理是企业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当中尤其重要的一项内容,其与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因此,要想切实的做好薪酬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做到与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薪酬管理的巨大作用。 作者:李泽瑛 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薪酬管理论文 一、企业中薪酬管理现状 1.薪酬管理缺乏科学性。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自然也没有两个相同的企业,现今许多企业都借其他企业的管理制度为己用,但却不一定适合自己,因此许多企业出现了“内部分家”的现象,即薪酬管理体系与企业发展需求达不到共识,薪酬管理不完善,无法做到人尽其才,使企业没有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也制约着企业的人才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2.薪酬管理未能合理划分。 薪酬管理的定义是对员工为企业付出的贡献制定其应得报酬的决策。许多企业也根据自身发展制定了合理的绩效方式,但仍有一些企业没有摒弃传统的同工同酬体制,致使员工付出不同,报酬却一样,无法树立员工的责任感,调动不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也阻碍了企业发展。 3.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 许多企业缺乏薪酬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而大部分的领导层也对薪酬管理少有了解,导致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影响薪酬管理的实施效果。例如上述所说的同工同酬就是企业薪酬管理不完善的结果,一线员工的需求未得到重视,致使部分一线员工消极怠工甚至流失频繁。 4.薪酬管理缺乏奖励机制。 奖励机制在薪酬管理中起到发动机的作用,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制定合理的奖励机制,于公可以促进员工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企业发展力和竞争力,于私还可以给予员工自身信心,树立员工良好的工作态度。 二、企业中薪酬管理创新对策 1.薪酬管理与企业发展需求相符。 不同时期的不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也应不尽相同,各企业应制定与自身发展需求相符合的薪酬管理制度。例如企业发展之初,可以将薪酬管理重点放在两方面,一是节约资源,注重后勤保障,二是与员工同风险、共受益;若企业处于稳定阶段,则可以将重点放在员工应得的报酬和福利上,让员工积极工作、愿意付出;对于国有企业,可将薪酬管理的重点放在职位评估上,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实行奖金政策;而对于私企,尤其是大部分的服务行业来说,应将重点放在服务能力和客户反映上,实行提成制度。 2.薪酬管理应人性化。 企业与人才不仅是雇佣与被雇用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企业与人才的选择是双向的。企业若要借人才为己用,则要吸引人才,才能留住人才,因此企业的薪酬管理必须要人性化发展。例如企业应多关注基层员工,满足员工需求,如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应该予以帮助,另外年龄偏大或身体稍弱,却依然兢兢业业工作的员工,企业应予以特殊福利。 3.薪酬管理应制定考核制度。 薪酬管理中最忌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才是管理的正确方向,规范化的按劳分配意味着企业需要制定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可以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的薪酬分配为借鉴,根据企业自身的各岗位员工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针对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员工应得的薪酬。这不仅有助于企业的薪酬管理规范化,还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学习。 4.实行奖励机制。 奖励机制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发动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企业的奖励机制紧密联系,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奖励机制的制定。奖励机制既可以保证老员工的稳定,还可以激发新员工的潜能,让所有员工对工作抱有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建立责任感。奖励机制可以从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入手,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其相应报酬和所得荣誉联系起来。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建立与企业相符的薪酬管理体系,完善人性化管理,制定考核制度,实行奖励机制,才能加强员工主观能动性,提高企业绩效,最终实现强大的企业人才竞争力,使企业向更好的前景发展。 作者:徐宏丽 单位: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管理核心课程薪酬管理论文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实验教学体系设计研究的重要意义 (1)构筑企业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顺利衔接的桥梁。克服以往企业需求与专业人才培养两条线平行、互不衔接的情况,培养输送满足企业所需要、渴求的专业薪酬管理人员。 (2)根据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突出体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办学特色,明确框架与体系。 (3)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迅速适应岗位的要求做准备。将理论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实践能力的提升完美结合,实现“知识—素质—能力”的一体化。 (4)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专业核心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提供借鉴与参考。 2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实验教学研究现状 2.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实验教学研究 近些年,国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美国大学管理类的专业一般都有600~1300h不等的社会实践要求,在人员测评与甄选、面试、培训等环节上均有模拟演练与实习。他们的授课形式也多种多样,通常采用演讲课、讨论课、辅导课、实验课、个案研究、情境模拟、项目研究、角色扮演等课型,还有以学生为本的科研活动,通过导师耐心指导、学生密切协作,使学生的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都得到培养和锻炼。由于信息的社会化程度高,人力资源专业的学生可以获得较多的实习职位和实践机会。实习多采用分散、自主联系形式,实习内容有别于集体安排,突出个性特征。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主要聚焦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实践教学的体系构成、实践教学的方法探讨、实践平台的构建4个方面。王贵军(2006年)在总结了自己的教学经验后认为,案例讨论与分析、情境演示与模拟、文献检索与论文撰写、社会调查、方案设计、视频播放与专题讲座、网上自学与网际互动、学长回校经验交流、学生自行讲课、人力资源协会活动、游戏活动、参观考察等都是很好的教学方法。萨茹拉(2004年)提出了开设“实践课堂”来培养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建议。 2.2“薪酬管理”课程实验教学研究 目前,大多数研究的视角都是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角度入手,而“薪酬管理”课程实验教学研究还非常少。大多数是“薪酬管理”案例集,而且即使有一些实验教材,也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问题。康士勇(2005年)在其所著的《薪酬设计-工作评价与薪酬标准》一书中,主要提出岗位评价的方法和基于岗位的薪酬结构设计,并给出了具体的范例。王凌峰(2005年)在其《薪酬设计与管理策略》一书中对国内的一些原创性成果和富有创新价值的实践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在该书中增加了组织结构设计与流程再造这一详细介绍。杨力(2007年)在其论文“‘薪酬管理’课程实验教学设计”一文中,从内容熟悉阶段、案例参与阶段、动手实践阶段和设计创新阶段4个方面探讨“薪酬管理”课程实验教学设计的思路。总的来看,目前对“薪酬管理”实验教学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 3基于企业需求金字塔模型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实验教学体系设计研究 3.1企业需求“金字塔”模型的构建 通过对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主管、薪酬管理人员的访谈、沟通等调查,获取企业薪酬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岗位职责等一手资料信息,从引人、留人环节将企业需求转换为薪酬管理人员的岗位胜任力与技能的等级,构建企业需求金字塔模型,即: (1)事务性、常规性职能———初级技能:即薪酬测算、薪酬套改,基于人员晋升、不同职系的变动的薪酬的调整等。 (2)例外的、复杂的创新职能———高级技能:基于企业战略的变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组织结构的调整、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方面而进行的薪酬方案的改进与调整。基于企业需求金字塔模型的构建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核心课程的实验教学体系。 3.2基于企业需求金字塔模型的“薪酬管理”课程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 3.2.1验证性、操作性实验设计———初级技能的掌握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如果做薪酬管理工作,基于“金字塔”模型的分析,首先是初级技能的掌握,即根据单位薪酬制度进行薪酬测算。。依据教学进程实验教学载体的特点,操作性实验环节的教学组织形式设计与相应时间安排。 3.2.2设计性实验设计———高级技能的掌握 结合薪酬三大子系统,即基本薪酬、奖金和福利,模块化构建设计性薪酬实验方案。具体包括2个层次:薪酬方案优化实验,薪酬方案设计。设计性薪酬实验方案有薪酬满意度调查、职位评价实验、技能薪酬方案设计实验、绩效薪酬设计实验、宽带薪酬设计实验和自助式福利薪酬设计实验。设计性实验内容开发后,需要在授课过程中进行很好的组织才会达到应有的效果。“薪酬管理”课程设计性实验在实践中针对班级分组、实验组织流程设计、预先提供材料、实验时间安排以及考核环节都进行了精心设计。以上是根据薪酬管理专员的工作说明书的岗位职责的内容设计的设计性实验项目,分别对应了薪酬的组成部分,即基本薪酬、奖金和福利。在课程运行过程中,将各个项目进行细化,形成薪酬管理课程实验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并进行实践。 4“薪酬管理”实验教学体系实施的保障措施 基于企业需求金字塔模型的“薪酬管理”课程实验教学体系的设计与实施,需要院、系方面提供保障措施,如: (1)侧重保障实践教学环节; (2)购置与升级校内实验软件; (3)保障实验室与网络环境; (4)建设校外实习基地。 作者:张霞 胡建元 单位:新疆石河子大学商学院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浅析 1我国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很多企业在进行薪酬分配时是根据在岗人员的身份地位、级别进行分配,根本不重视员工的岗位差异,使一些积极肯干、具有技术能力的员工感觉自己的付出和得到失衡,导致员工产生挫伤感。其次,薪酬分配并没有按照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实行的正是平均主义,另外,在薪酬分配当中,在企业从事技术类型工作的员工工资上升的可能性不大,若是不可达到行政级别,工资则一直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这样员工对工作便失去热忱。 2解决我国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现存问题对策 要解决我国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从制度入手,健全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机制,其次要使员工有权参与到薪酬的分配当中,最后是巧妙利用政府职能,并给予员工更好的福利。通过这三个途径,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面临的问题,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2.1建立健全的薪酬机制 每当企业进行工资的变更以及确定时,都要严格对操作进行严格要求,从而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l全面了解薪酬的情况,并且展开调查,了解薪酬的水平以及结构等,对员工的日常的劳动情况,和社会发展形势进行分析;(2)全面落实好考核工作,对每个岗位的在岗员工工作情况以及业务水平进行严格考核,将每个员工劳动存在的差别进行一一区分;(3)根据企业薪酬变更的总体情况,重新调整企业薪酬的各项机制,例如工资标准、结构、晋升以及形式等都进行调整,并且在调整之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参考职工们所提出的意见。解决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首先从薪酬机制开始,对薪酬机制进行改进,不断完善,是企业建立健全的薪酬机制的主要途径,企业只有拥有良好的薪酬制度才可进行持续发展。 2.2员工有权参与到薪酬的分配中 即使近年来,我国各大企业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和之前相比,已经得到很大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距离。发达国家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准许员工参与到其中,这一做法,可使管理层的人员能够了解到员工对公司的薪酬管理的意见,并参考其意见进行薪酬的调整。若是不让员工参与到其中,员工对薪酬存在的意见就得不到解决,影响到工作干劲与态度,所以企业应准许员工参与到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当中。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做全面的分析,采纳可行的意见,并对薪酬做适当的调整,从而满足多数员工的要求,有效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更忠于企业。在员工参与薪酬各项制度的设置当中,领导和员工之间展开沟通讨论,拉近员工和管理者之间的距离,使其相互信任,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让员工参与到薪酬管理当中,是最直接了解到员工对企业薪酬管理看法的途径,也是企业完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重要方法,员工的参与,可将现有存在不足的制度,变得有效。 2.3利用政府职能,并给予员工更好的福利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进行干涉,对企业具有一定的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巧妙的采用政府职能来促进企业薪酬管理的健康发展。首先,国家对企业要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并且使企业实现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其次,在企业的薪酬管理上,政府要给予自主权,不对其进行干涉只有这样,企业的薪酬结构、水平等,才可适应市场的发展。福利政策是员工最关注的一个问题,企业在薪酬管理当中,企业应重视员工的薪酬福利政策,并做适当的提高,能够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竞争压力比较大,企业除了要巧妙利用政府职能之外,要留住人才,还需要通过调整薪酬,给予员工更多的福利,使员工尽心尽力服务于企业,从而达到双方获利的效果。 3结束语 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和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薪酬管理关乎着员工的工作态度,合理的薪酬管理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将其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解决,才可推动企业的发展。 作者:余婉 单位:四川传媒学院艺术设计与动画系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提高策略 一、薪酬管理的内容 1.薪酬计划的制定 企业计划要实现的员工薪酬的支付结构、支付水平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就是薪酬计划,它就是将薪酬政策落实,使其更具体。在制定计划时还要注意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增强企业竞争力原则;二是坚持与目标管理统一的原则。 2.薪酬结构的调整 对薪酬结构的调整就是对员工各种薪酬构成要素结构和比例的调整。薪酬结构的内容包括确定员工岗位和职务的工资率;明确工资成本在员工间的分配关系;员工固定工资、辅助工资以及浮动工资的比例以及奖励工资的调整。企业在确定薪酬结构时一定要考虑到员工的感受,尽量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二、薪酬管理中的问题 1.薪酬制度不合理 薪酬制度不符合企业经营的需求,薪酬制度应该随企业的发展而变化。由于职能权限受到约束,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没有调整薪酬的自主权,当企业发展到不同阶段时,其薪酬战略不能随之得到合理的调整。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平均主义思想严重,严重打消了员工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企业队伍的稳定性;另外企业的薪酬设计随意性强,与管理原则不相符。在进行薪酬制度设计时不能够遵守三大原则,也缺乏科学的职位评价体系,使企业内部薪酬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2.不公平的薪酬分配 企业在进行薪酬分配时只依据行政级别而忽略了岗位的差异,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高能力、高技术、高知识的员工的工作热情,而且薪酬分配不能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结合;另外员工工资的提升有限,只有达到行政级别才能获得提升的权力,某种程度上挫伤了一些专业技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激励制度作用不大 虽然奖励是员工薪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数企业的奖励不够规范,不够公平,使奖励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失去了原有的激励价值,容易引起企业内部冲突,影响员工工作的热情。 三、提高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策略 1.建立公正的考核体系 企业要根据员工操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来确定其工资的增长率和工资总额。所以企业要先进行薪酬调查,对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进行了解,以社会发展状况和员工的劳动能力为依据,考虑到企业自己的经济状况;另外企业还要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考核,不仅要考核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更重要的是考核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劳动差别来确定薪酬。要建立完善的增资机制,制定工资提升的条件,在进行工资标准、工资结构、工资形式以及工资提升决策前要工会职工代表以及全体职工的意见。 2.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 有些薪酬管理方面的问题企业自身是不能够解决的,需要国家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摒弃依附于企业的社会和政治功能,使其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市场经济主体。只有政府职能得到转变,才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企业获得薪酬管理和用人方面的自主权,能够自主决定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使其能够符合市场薪酬水平以及适应市场竞争的状况。 3.人性化的政策设计 企业要想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除了给员工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外还需要给员工提供优厚的福利。福利政策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有机的部分。在人才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需要将人性化的国外福利项目与国内实际相结合,形成多元化的,符合中国发展特点的福利项目,比如一些有利于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福利项目,可以满足员工各方面的需要,还要为员工提供一个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环境;另外,企业还可以效仿车外的弹性福利政策,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时间和金额的范围,由于员工自己按喜好构建自己的福利项目组合,这样使福利更具灵活性,更容易满足员工的需求,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 4.利用职位评价建立公平的薪酬分配 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可以通过岗位评价来实现。职位评价的根本在于岗位而不是某个特定的员工,企业可以依照岗位分配不同的薪酬,由于岗位对公司的贡献有所不同,所以存在薪酬差异。为了让员工接受这种由于岗位不同而存在的薪酬差异,企业必须要明确工作的各项指标,让每个员工都认识到不同岗位所做出的不同贡献,以消除员工心理的不平衡感。企业经营管理者首先要了解其所处的市场位置,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普通员工的薪酬水平。企业拥有良好的薪酬管理体系更能够吸引人才,有利于企业今后的发展,并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薪酬制度的选择决定了薪酬管理的有效性,所以企业要建立适合自己发展的薪酬制度模式,使薪酬管理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 四、总结 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它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能够保障员工的自身利益,同时直接影响着企业管理成效。通过激励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使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作者:吴同飞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管理初探 一、薪酬管理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1.现代薪酬管理 传统的薪酬管理主要关注员工的效率,从而促进员工的积极性,随着美国职工持股运动的发展与深化,现代薪酬理论逐渐建立起来。现代薪酬管理将管理者的报酬与企业的业绩相联系,为管理者提供股票分红等报酬支付形式,这一阶段薪酬管理的主要特点是,薪酬并不仅仅是企业员工贡献的简单回报,而且应该与企业的战略目标性联系。现代薪酬管理包括带宽薪酬制度、以业绩为基础的薪酬体系以及泛化薪酬政策。 2.中国的薪酬制度改革 我国的薪酬制度改革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阶段,主要以行政调解薪酬水平,而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具有活力的薪酬体系不断完善,极大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子薪酬制度经过了一定范围内增加工资(1978-1983年);奖金不封顶(1983-1985年);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1985年以来)的三个阶段,确定了市场决定工资,国家监督调控的薪酬制度。 二、薪酬管理主要内容 1.确定薪酬管理目标 现代企业的薪酬管理不仅仅需要满足员工的需求,还需要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相适应。因此薪酬管理的第一步是在企业经营战屡的基础上,确定薪酬管理目标,从而根据薪酬管理目标确定管理的方式方法。虽然根据企业行业不同,薪酬目标有所不同,但是现代企业的薪酬管理目标主要包括构建稳定的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热情、将员工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相协调。 2.确定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是为了达到薪酬管理的目标,企业薪酬所采取的薪酬管理方针策略的总和。现代企业的薪酬政策首先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其次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确定薪酬政策。企业的薪酬政策包括企业的工资政策、企业的成本投入政策与企业的工资支付政策。 3.制定薪酬计划 薪酬计划是根据薪酬政策制定的薪酬方法,是薪酬政策的具体化。在薪酬计划的制定中,需要考虑到员工的需求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通过制定薪酬计划,为企业的薪酬实施与工资发放提供依据。 4.调整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是企业员工的薪酬比例与构成。因为现代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激励薪酬、团队绩效、股票所有权等多种形式,因此员工的薪酬结构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为了确定企业的薪酬结构,可以采用技能导向法、市场导向法、岗位导向法等多种方式,确定员工的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通过调整薪酬结构,能够对员工形成激励,从而促使员工将个人发展与企业效益结合起来。 三、薪酬管理的价值与意义 薪酬管理不仅仅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业务,而且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合理的薪酬管理能够提升企业的吸引力,从俄国人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1.对企业员工形成激励 薪酬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价值认同,缺乏公平的薪酬管理,会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的员工积极性造成严重的影响。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能够将员工与组织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将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采取合理的薪酬管理,通过员工的贡献给予相应的报酬,能够达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采用灵活而有效的薪酬管理,能够对员工进行激励,从而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促进自我价值的实现。 2.提升人才吸引力 薪酬管理是各种资源相互整合的过程,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财富,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能够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自我价值实现的机会,从而提升企业的新引力,使企业的竞争力加强。 3.降低人力成本 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方面,通过绩效确定员工薪酬,强化考核,能够降低人力资源能本,提升薪酬的战略价值。 四、结语 现代企业发展中,薪酬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如何构建良好的薪酬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薪酬管理的作用,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采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能够激励企业员工,吸引高素质人才,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作者:马波 单位:中兴工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研究 摘要: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的发展和运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薪酬的水平则直接体现了上级领导对于人能力资源的重视程度,也是人力资源衡量自己价值的客观标准。许多企业因为对人力资源的不够重视,较低水平的薪酬导致人才外流,增加人力资源成本。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本文针对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对可行的建议,致力于设定合理的薪酬水平,促进企业发展。 关键词:人力资源;薪酬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中现存的问题 (一)薪酬分配方式单一我国的分配制度要求,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但是多数企业并未真正贯彻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忽视了员工在智力,创意,技术等方面作发挥的作用,未能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因素实施多元化的薪酬分配,缺少适当的奖励机制,难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导致员工的工作热情降低,致使工作效率低下。(二)薪酬管理体制落后我国现行的薪酬管理体制起步较晚,而且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制度没能真正的落实完善。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薪酬与绩效相结合,仅仅依靠员工绩效水平来制定薪酬水平,灵活性差,以业绩为衡量工资水平的标准很难满足多种岗位人事管理的需要。(三)员工福利相对匮乏就我国目前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制来看,缺少人性化的福利待遇。福利待遇水平仅仅停留在加班补贴,社会保险,住房补贴之类,并且这些福利待遇要求水平较高,获得途径相对麻烦。企业应当注重增加人性化的福利待遇,降低福利待遇门槛,让福利惠及家庭,落实到每一个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人。 二、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从企业的角度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想在众多企业之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不断能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人事的流动容易导致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人才的外流无疑是得不偿失。这些都将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通过高工资和良好的待遇不但能留住人才,还能吸纳人才,壮大企业实力。 三、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制定多元化的薪酬分配标准公司应该及时根据自身情况完善薪酬分配标准,通过调查研究相同市场薪酬水平分布的基本规律,确保自己公司的薪酬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依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工作性质给予不同的薪资补偿,告别薪资水平与绩效相挂钩的不科学运用,适应时代的发展,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在摸索中不断完善薪酬分配标准,让每一位员工的付出的得到应有的回报,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不为蝇头小利而得不偿失。(二)构建“以人为本”的薪酬体制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努力,对于员工来说,为公司谋求发展是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而薪酬是对自己付出的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回报,也是公司对于个人价值的肯定。所以在面对人力资源薪酬体制的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带员工的需求。落实福利制度,增加福利制度的惠及范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人才的流失,也能增加员工对企业的拥护和热爱,只有让他们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才能更好为公司的发展尽心竭力。(三)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不断改革创新企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和创新的过程,不能仅仅依赖于已有的经验原地踏步,我国的企业人力力资源薪酬管理制度起步晚发展慢,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在吸收别人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大胆的创新,满足自身的需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企业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就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完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制迫在眉睫。通过科学合理的改革,才能保留企业人才,优化企业的配置,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作者:卢艳韦 单位:滦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绩效薪酬管理途径 摘要:在当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其中的绩效薪酬管理更是企业管理层关注的重中之重。对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来说,绩效薪酬管理作为其公司业务的一部分对于公司内部建设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中,仍然存在着自身的绩效薪酬管理问题。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加强自身管理,通过提升绩效薪酬管理来促进公司综合实力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绩效薪酬管理新思路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公司;绩效薪酬管理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围绕“人力资源”这一主题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业务一般包括:档案管理、劳务外包与派遣、猎头服务、社保和公积金业务、人力资源分析与薪酬报告等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发展不仅需要对外业务的开展,更需要做好自身的经营与管理,而绩效薪酬管理正是当前最需要关注的管理工作之一。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绩效薪酬管理工作方面,虽然其总体管理思路是比较科学有效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创新管理思路,解决顽固弊病。 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绩效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与员工之间沟通不足 从当前我国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来看,在进行绩效薪酬管理工作的实际过程中,公司与员工之间往往缺少沟通。很多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通常将绩效考核等同于绩效管理,也将绩效考核的结果直接作用于薪酬管理工作之上,而直接忽略了与被考核员工之间的沟通。绩效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在员工积极性高的条件下开展,如果员工对公司相关政策和考核环节不了解甚至不理解,就会出现绩效薪酬管理中的重大失误,甚至会使员工丧失工作的积极性。当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绩效与薪酬挂钩已经成为了几乎所有公司所采用的模式,但是很多公司的管理方式已经脱离了“激励”这一人力资源管理主题,偏向于对员工的束缚和严格监督。 2.绩效薪酬管理缺少战略思维 当然很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虽然对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较好的认识和服务水平,但是往往涉及到自身的绩效薪酬管理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管理的战略性考虑。很多公司的管理层认为绩效薪酬管理就仅仅是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任务,能够促进公司的盈利,而却没有考虑到什么样的绩效薪酬管理方式适合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薪酬管理其实并不应当仅仅由人力资源部门去负责,而是应当在各个部门、处室的配合与帮助之下,才能够完成这一工作。在绩效薪酬管理的战略性思维方面,很多公司的管理者只考虑到眼前的公司盈利和运转,尽可能的对人力成本进行压缩,对人力资源的投入过少,对绩效薪酬管理的现念没有正确的认识。这就导致了公司人才的潜在化流失和绩效薪酬管理效果的大打折扣。 3.缺乏科学高效的绩效薪酬管理考核制度 虽然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已经被几乎所有公司所看重,但是很多公司的绩效薪酬管理制度依旧不完善,缺少科学高效的考核标准。很多公司的薪酬情况按照职位级别划分,很多岗位的薪酬虽然经过了绩效考核,但是仍然以固定薪酬为主要内容,奖金的发放也是以部门、小组为单位,不能发挥薪酬激励的作用,与其它人力资源管理内容也没有联系,不能做到综合考评。绩效薪酬管理的重要理念就是要使员工的薪酬与其创造的绩效相结合。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员工为了增加自身的薪酬一定会投入更多的积极性到工作中去,使得公司的业绩得到提高。而这其中,科学高效的绩效薪酬管理考核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论是其中的薪酬调整幅度、岗位晋升还是学习培训机会等,都是当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绩效薪酬管理工作中非常需要的部分。 4.绩效薪酬管理缺乏激励性 笔者曾经参与过一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绩效薪酬调查活动,选取了上海十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调查对象,其结果如下:由上表数据可以看出,对公司绩效薪酬满意度最高的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之后为公司的中层管理干部,对公司绩效薪酬满意度低的是普通员工。而根据之后针对这十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薪酬激励性调查显示,认为公司绩效薪酬制度有比较强激励性的员工仅占到总数的13.59%,而认为公司绩效薪酬管理制度的激励性不够强的员工占到了44.40%,其它人员为不确定。由此看出,当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绩效薪酬管理制度激励性不够已经成为了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问题,如果不能对员工达到激励的效果,就无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也难以吸引社会上的人才加入,更难以为公司的团队建设工作服务。 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绩效薪酬管理的新思路 1.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绩效薪酬管理模式 以项目、任务等为导向的绩效薪酬管理模式可以说适合绝大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坚持“重视人才,发挥绩效薪酬激励,保证公司发展”的原则,把项目和阶段性目标作为绩效薪酬管理的新考核方向,能够有效实现绩效薪酬管理。以项目为导向的绩效薪酬管理模式能够把考核结果直接算入员工考核资料当中,员工的薪资调整、职位晋升、学习机会以及岗位调整等,就有了新的有效的参考体系。 2.坚持员工与公司的统一性发展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大环境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需要我们的重视。当今市场竞争的实质就是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是企业人才的竞争,没有优秀的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支柱,就不可能赢得市场竞争的胜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也就会受到极大的威胁。绩效薪酬管理的要点就是要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其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我们要加强对绩效薪酬管理的现代化理念认知,坚持以人为本的绩效薪酬管理理念,增强对公司员工的人文关怀,建设公司的文化氛围,使员工个人利益能够与公司利益高度结合,不但注重物质激励还要注重精神激励。在具体的绩效薪酬管理工作中,要高度意识到员工、人才才是公司发展的最核心动力,人力成本投入要符合员工工作绩效。 3.量化绩效薪酬改革,增加绩效收入比重 改革绩效薪酬管理是为了促进公司的战略化、可持续发展。在量化绩效薪酬改革的过程中,要根据公司发展的阶段性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不断改革绩效薪酬考核的量化指标,使绩效薪酬改革能够服务于公司的发展。同时,要在绩效薪酬管理中,适当加强绩效收入所占总薪酬比重,使得“岗位平均化”的薪酬情况得到改善,真正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还要优化公司的绩效薪酬体系,科学高效进行绩效薪酬管理工作,其中需要我们注意三方面内容:第一是要对员工进行科学的职位分析,这也是人力资源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进行绩效薪酬管理的重要基础,要通过职位评析确定公平公正的参考依据;第二是进行公平、公正的职位评价,这是指对公司中工作量、难易情况、承担责任情况等不同的职位进行评价,确定出不同职位之间的差异,制定出合理的薪资水平,而同样职位的薪酬是在一个层面上的,就会使员工产生公正感;第三是要对绩效考核进行有效性处理。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的直接依据,公司员工的薪酬调整很大程度都依赖于绩效考核的结果,我们要依照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结合的思路,双向考核后再进行薪酬管理。 4.采用辐射式创新管理思路 虽然现今的绩效薪酬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在创新思路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要慎重,一步改革做错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整体的运转和发展。因此,在我们进行绩效薪酬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使用以点带面的辐射式的工作方式,推广科学高效的方法,摒弃效果较差的方法。公司所要实行的绩效管理新模式一定要在某一部门或者某一小环境下进行试行,时间可参考具体实际进行设计,发现效果良好即可进行辐射式推广,发现存在问题也有机会进行改正和解决。 5.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作用 绩效薪酬管理是把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管理方式,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作用是当前绩效薪酬管理理念的必然要求。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明确指出,进行绩效薪酬管理工作时,必须要发挥其中的激励作用。同时,公司不同的员工有不同的需求层次,进行激励模式设计时,要注重分层次,对于公司不同的员工设计出差异性的激励制度。 首先对于公司的普通员工来说,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中不存在很大强度的体力劳动,也有比较多的个人时间,而其薪资水平可能与其个人渴望的条件不太吻合,需求上更偏向于物质方面。因此,对于普通员工来说,应当注意的是物质方面的绩效薪酬激励,使其生活水平能够不断提高。这其中也需要一部分的精神激励,使其能够获得一定的荣誉等,进而对公司有归属感,认真工作。 之后,对于公司的中层管理干部来说,其薪资水平一般可以满足生活需要。但是以中层管理干部的实际思想考虑,其很多人有灵敏的知识头脑,想要创造更多的价值,得到更高层次的物质生活,取得更高层次的职务晋升。因此,对于中层管理干部来说,一方面要对其物质需求进行满足性激励,一方面要不断为其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最后,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来说,其已经拥有了相当满意的物质待遇,更多的需求存在于精神层次上,比如说获得的荣誉、为公司创造的价值以及社会地位等。因此,我们在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薪酬激励时,应当从精神层面入手,比如为高层管理者设计竞争性较强、完成性较强的年度荣誉评选、公司最佳高管等等精神激励性质的评选活动。 总之,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境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要想立足社会,取得市场份额,就要不断创新自身的管理模式。绩效薪酬管理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对公司的发展和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不断发现绩效薪酬管理中的问题,创新管理新思路,推动公司的新发展。 作者:张蕾 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论文:油田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研究 摘要:薪酬是一个企业所需要支付的人力成本,是一个企业吸引以及留住人才的教育方式,人是企业的主要元素,作为企业的人才力量,人力资源管理是重要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应该搭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的薪酬管理制度,这是一个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也是人力资源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让油田企业更好的发展,油田企业就要提高对人力资源中酬薪制度的管理制度,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出发点,实施战略化的薪酬管理方式。 关键词:油田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一、油田企业 从某种程度上面来讲,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是一步科技进步历史。科技的进步推动着经济的进步,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虽然这条道路很漫长,但是我们有信心可以走好,走实。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油田企业进入发展,油田企业主要有观念的形态和制度行为自己物质的形态。观念形态是油田企业的核心。新时期油田企业文化精神:从创业走向创新,从胜利走向成功。经营理念,经营战略:打造油田企业文化的品牌,实现可是持续发展。经营宗旨:实现经济上的效益最大化,社会效益的最优化。经营准则:诚信规则,科技高效力。油田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创业,创新,竞争,发展。我们要加大开发油田的力度,矿大油田企业,这是我们现代人的使命和责任。我们一定要创造出新业绩,做出卓越的贡献。我最喜欢《周易》中的一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发展油田产业,创出新的辉煌,走向成功。 二、人力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石油企业也在进一步发展,并且发展迅速。只是石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这一单方面还有很多的弊端,比如说管理等措施不够严谨。在企业中,人是最宝贵的资源。只有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合理的分配,充分的利用和科学的管理,才能让企业更好的发展,最终走向成功。人力资源是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驾驭者,如果没有人力资源,那么就没有企业的发展,企业也就丧失了竞争的先机。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企业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那么,问题就来了,要怎样才能保持企业中人力资源的稳定呢?首先说明一下人力资源是构成企业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充分的利用有效的人力资源来发展企业。我们不能以一步笑五十步,以五十步笑百步,一定要踏踏实实的工作,认认真真的对待每一个环节。我们一定要用发展中的眼光来看待企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面对现在的高科技,新技术,我们缺乏的就是一批优秀的人力资源。那么我们要想总有一批这样高素质,高效率,高价值的人力资源,就要对他们进行智力开发,培训他们,使得他们的思想以及行动跟上时代的步伐,跟上企业的步伐,做企业的中柱。我们要把每一个人的质体以及形体融入到企业当中,真正的做到物尽其用。由于受到当前社会形式的影响,油田企业人才的流失非常大,而且补充不足,首先是人才的缺失非常严重,大家都追求轻松的工作,工资高的工作,体面的工作,偏偏石油工作非常艰辛,工资还低,工作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限制人身自由等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很多年轻人不会选择石油企业去工作。其次,技术人才不多,不够精,因为前几年的事业行业并不景气,因而好多人都转型,导致石油的专业人员供不应求,所以,一定要加强石油方面的人才培养。 三、酬薪管理 所谓薪酬管理,是指一个管理的过程,就是以所有员工所提供的服务为基础,来确定员工应当得到的酬劳总额以及酬劳结构,酬劳形式的一个过程。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的部分,良好的薪酬管理是油田企业获得竞争,取得良好成绩的关键。薪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而且也是企业招收人才,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石油企业目前普遍存在工资低的现象,导致专业水平高的人员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安安心心的工作,不能够发挥最好的效果,专业水平不高的人,都在混日子,企业的效率上不来,原有的薪酬制度不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进行酬薪管理呢?首先确定合理的薪酬结构。这个酬薪结构就是说薪酬的构成元素,这和员工的利益直接挂钩,并且关系到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和激烈性。其次建立基于企业战略和文化的薪酬策略。企业的薪酬管理需要良好的薪酬策略来作为引导,所以这个策略的制定一定不能脱离这个企业发展的战略和企业文化,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很大的方向。然后进行工作分析。在薪酬管理中,工作分析是极其重要的内容,主要是保证酬薪设计的公平性,能够尽早的发展问题,以使用最快的速度处理好问题。树立正确的薪酬管理理念。树立具有积极性的薪酬管理理念,只有薪酬理念有刺激感,才能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员工发挥最大的效果,拿出最好的状态放在工作里面。薪酬制度缺乏有效性。油田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着不公平的薪酬现象,所以专业水平高的人员无法专心工作,一定要调整好薪酬。最后工资固定奖金固定。多年来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薪酬制度给大家形成了一个固定了的思维模式,那就是工资固定,奖励固定的思维模式。不管企业的收益是怎样的,也不管员工付出是怎样的,工资和奖金都是固定的,因而造成了员工对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依赖性,养成了懒惰的坏习惯。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一切竞争的本质都是人才的竞争,只有将人力资源最大限度的使用,才能实现企业最后的目标。只有合情合理的薪酬体系才能够让企业员工与企业融为一体,并且能够横向拓展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也能够在市场中提高自己的水平,只有让员工对自己的薪酬感觉满意,才能使员工心无旁骛,一心一意的为企业工作,为企业奉献自己的一切力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成为决定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因素,我国油田企业的发展就需要完善我国离不开人力资源的发展,所以就需要完善我国油田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以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 作者:侯振瑛 单位: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一公司人力资源部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从快递倒卖信息的现象谈电子信息泛滥背景下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 【摘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现代社会无疑成为一个“快递社会”,网购成为一种便捷的消费方式,也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特别是快递实名制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如何在信息泛滥的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以快递倒卖信息的现象为切入点,从厘清个人信息的概念及保护现状、威胁个人信息安全的原因、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几个方面分析,旨在为信息泛滥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快递 电子信息 个人信息安全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惠及千家万户,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和购物方式。网上购物方便快捷,节省了人们出门购物的时间和隐性成本,破除了地域限制,居民只要坐在电脑前就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网购的普及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出去,给公民带来人身和财产上的威胁。快递实行实名制以来,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严重挫伤了居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更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二、电子信息泛滥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以快递倒卖信息为切入点 2.1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 个人信息的说法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究竟何为“个人信息”?国内还没有统一的论断。与个人信息相近的概念有很多,比如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个体对与自己相关的私人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仅限少数人知道的信息,如心理和生理信息,朋友之间的隐秘信息等。个人信息,通常是指与个体有关的各种信息,其范围要远远大于个人隐私。另一个容易与个人信息混淆的概念是“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的载体,通过数据可以识别和确认个体,个人数据通常与特定的人对应。 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公民有权利保护其信息不被公众知晓,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都无权泄露、倒卖、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以快递为例,快递单上记载着公民的姓名、住所、电话、购买的商品等信息,一旦被倒卖或者泄露,都会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和威胁,甚至威胁财产和人身安全。 2.2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现状 早期的快递服务主要以邮政包裹为主,虽然上面也记载着公民的一些基本信息,但是由于早期电子商务欠缺,包裹多限于亲戚朋友往来走动,因此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并没有像现代社会这样凸显。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上购物的兴起,快递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个人信息的泄露更加严重。一些快递服务行业甚至看准商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还有一些商业群体通过快递单上记载的商品信息分析公民的购买力从而上门推销商品或者进行其他不法活动。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多散见于各法律条文中。由于个人信息的广泛复杂性,目前的保护条文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而且电子商务的灵活多变,给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尽管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但是在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仍有欠缺。因此在现阶段,提高个人信息安全,要依靠国家立法层面,行业协会、快递公司以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力量。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 由于个人信息带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一旦被利用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电子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要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必须了解其泄露的原因,再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立法缺失。上文已经提及,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散见于各个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法律适用凌乱复杂,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这使得公民权益被侵害后往往求助无门,甚至法院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也无法可依。而当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相反地,不法分子倒卖、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谋取利益,反而不能及时得到应有惩罚,这导致不法分子更加猖獗,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2、快递企业道德缺失。快递业务的发展催生了许多快递企业,很多小的快递企业没有完善的快递服务流程,达不到快递服务标准甚至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许多快递企业的员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经不住商业利益的诱惑,容易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三)公民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电子商务活动中,网络上经常会有消费者调查等,通常需要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有些消费者禁不住商家赠送小礼品的诱惑从而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还有一些公民在收到快递后随手乱扔快递包装,没有及时处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个人信息收到侵犯后,有的人自认倒霉,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自己的损害得不到补偿,另一方面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治从而更猖獗。 四、电子信息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 1、国家层面。一是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国家的倡导对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要积极引导相关企业遵纪守法,保护公民信息,还要鼓励公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权救济。二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使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有法律救济手段,另一方面使不法分子在盗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时有所忌惮,同时让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更加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树立司法权威。此外,还可以参考国外判例,给国内审理相关案件一定的借鉴。 2、行业层面。目前快递企业众多,电子信息泛滥,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需要国家立法的支持,还需要行业的补充和监管,尤其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甚完善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应该建立健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电子信息行业在搜集公民的个人信息时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并给予保密,建立责任制度,信息从哪里泄露出去必须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另外,行业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子信息操作水平,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感。 3、个人层面。一是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于网络上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要提高警惕,不贪图便宜,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二是要了解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时要及时采取合法的手段救济,避免吃“哑巴亏”的情况;三是谨慎处理快递单,对于废弃的快递包装,应该及时销毁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要合理保管快递单便于侵权时举证。 4、媒体方面。广大媒体应该加强宣传,可以通过公益广告、网页、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救济手段。应该及时通报个人信息泄露的典型案件,增强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 5、技术层面。应该加强技术支持,对电子商务系统加大技术投入,防止黑客攻击、木马病毒等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及时更新电子信息设备,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发生问题后便于追踪。 五、结语 电子信息泛滥背景下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是目前我国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面对的严肃而重大的问题,否则将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必须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需要国家、社会、行业、媒体、个人等多方面的重视,有效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浅析大数据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摘 要: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推广和普及,对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功能都打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而大数据时代下大部分用户的机密信息大多储存在网络平台上,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作者希望通过文章来探究大数据时代下如何能够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 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 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 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 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 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 个人隐私的泄露: 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 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 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 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 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 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 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 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与应对措施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当今社会带来了极其快捷的资源共享,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种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层出不穷,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所以,普及基本的计算机技术,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是目前刻不容缓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信息窃取;“地下经济” 一、信息安全现状 (一)定义 信息安全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信息泄露、信息丢失、信息篡改、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等,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具体的表现有:窃取商业机密;泄漏商业机密;篡改交易信息,破坏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接收或发送虚假信息,破坏交易、盗取交易成果;伪造交易信息;非法删除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丢失;病毒破坏;黑客入侵等。 (二)现状 目前,一个突出问题是网络上个人信息的丢失和被非法窃取。2009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海量信息科技网盗窃个人信息的实录,给国人极大震惊。“海量信息科技网,全国各地的车主信息,各大银行用户数据,甚至股民信息等等,这个网站一应俱全,而且价格也极其低廉。我们仅仅花了100元就买到了1000条各种各样的信息,上面详细记录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应有尽有。如果说上面这些信息你觉得还不够全面,接下来的这个木马程序一定会让你心惊肉跳,种了这种木马后,电脑会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随意任人摆布。”这个事件典型的反映在信息化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上日程已是刻不容缓。 随着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网上流通日益频繁,加上“产业化的一个明显标志是病毒制造者从单纯的炫耀技术,转变为以获利为目的。前者希望病毒尽量被更多人知道,而后者希望最大限度地隐蔽以更多地获利”,而且,目前国内对于这方面并无专门的法律予以裁制,因此,网络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日益凸显。 二、应对措施 (一)法律措施 据了解,目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制造和传播病毒是违法的,但是对于木马、黑客程序等并没有清晰的界定,这也是木马程序制造者敢于利用网络公开叫卖的根本原因。此外,目前在打击新形式犯罪中还存在着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难题。黄澄清说,面对黑色病毒产业链,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来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国家应急体系,加大对网络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完善立法。 从个人来说,很多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利益的驱动,但是另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是法律真空的存在使侵犯个人信息安全对的行径得不到有效的制裁,并且被侵权者也不能够借助法律的武器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更加助长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来说,经济发展和信息发展联系愈益紧密,必须加快法治建设水平,使之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层面上:“一是要准确界定利用网络技术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这样有利于划清国家安全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职责,打击违法犯罪!二是针对当前利用网络技术犯罪的独特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如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法》等,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三是对各类利用电脑犯罪的立案标准,应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以便于基层安全、司法部门操作,保证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我保护措施 防患于未然,自我保护是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手段。首先。当我们遇到一些必须输入个人信息才能登录的网址或完成操作时,我们输人的个人数据必须限于最小的范围,并且,妥善保管自己的口令、帐号密码,并不时修改。其次,谨慎注意该网站是否有针对个人数据保护的声明和措施,对那些可以匿名登录的网站要坚决匿名登录。最后,对于移动存储设备,因其传染病毒的可能性加大,因此,要选择相对比较保险的移动存储设备。如选用趋势维C片,它“价格更加便宜,更重要的趋势科技将独有的安全存储扫描引擎植入到u盘中,而不只是将杀毒软件向u盘简单复制。也正因为此,趋势维C片具备个人防火墙,防间谍软件防网络欺诈。漏洞检查、垃圾邮件过滤、家长控制、专用网络控制、无线网络安全等其它所谓杀毒u盘产品所不具备的功能。” (三)技术保护措施 1.网络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主要是用来隔离内部网和外部网,对内部网的应用系统加以保护。目前的防火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简单的包过滤技术,它是在网络层对数据包实施有选择的通过。依据系统内事先设定的过滤逻辑,检查数据流中每个数据包后,根据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所用的TCP端口和TCP链路状态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另一类是应用网管和服务器,可针对特别的网络应用服务协议及数据过滤协议,且能够对数据包分析并形成相关的报告。 2.采用安全通信措施,保障个人数据的传输安全 为保证数据传输线路的安全,可将集中器和调制解调器放在受监视的地方,定期检测是否有搭线窃听、外连或破坏行为。通过路由选择控制来限制某些不安全通路。也可采用鉴别技术来鉴别通信方的实体身份和特权,常用的方法有报文鉴别,数字签名和终端识别。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密算法来实现数据的加密,例如美国数据加密标准DES和因特网免费提供的PGP系统。 3.加强对用户的管理 在网上银行管理中,身份验证和访问授权是网上管理用户的基本措施。口令、安全账号和密码是最常用的验证,可以通过采用加长口令,使用较大字符集构造口令、限制用户键人口令次数及用户注册时间等方法来保证用户登录的安全性,或通过采用访问授权来控制或限制用户对资源的利用。 4.加强对病毒的测控 网络个人信息主要是由病毒和木马进行窃取,病毒对计算机系统的危害最大,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和木马的危害,可以通过限制软盘的拷贝进入;采用集中式防病毒管理模式,对整个局域网中所有节点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通过各种检测方法(特征码扫描、完整性检查、变形分析、推断分析等)检测病毒,自动进行特征码更新,实时清除病毒。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探讨 [摘要]现阶段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构成,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保护人们的合法利益不受到网络侵害,人们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展开研究,为提升我国网络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个人信息安全 重要性 前言: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互联网应用逐渐普及,在互联网应用的过程中,用户不论是进行导航服务还是进行搜索引擎等其他操作,都会在网络系统中自动生成相应的数据并被存储,而大量的存储数据汇集构成“大数据”,在此环境下,个人信息直接会受到网络安全威胁,所以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极其重要。 一、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1、保护个人的安全和权利。随着商业运作中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熟,部分商家尝试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用户在使用网络中留下的痕迹进行搜集和整理,对用户的基本信息、爱好、需求等进行反向定位,在此过程中,虽然网络信息痕迹是用户提供的,但用户在留下此类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并不知道商家会对此部分信息进行二次加工,甚至部分用户并不了解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浏览、应用痕迹。所以在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维护互联网用户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商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和利用,不仅侵犯用户的知情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威胁用户的人身安全,所以在大数据时代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2、保护个人安宁权。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在使用移动终端设备的过程中,接受垃圾短信、邮件、广告的概率大幅提升,此种现象的出现,并不是互联网用户主动扩大对网站、企业的授权范围,而是用户个人在利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痕迹,而网站等机构为迎合用户的需求,调动用户的购买欲望,从中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会结合用户的“痕迹”,在用户未同意的情况下向其发送一定的广告信息,这直接对用户的“安宁权”构成侵害,所以在大数据背景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实质上也是保护用户安宁权的具体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在移动互联网方面保护个人的安宁权,并不会完全的消除用户在网络交易中的痕迹,而是有意识的隐藏个人信息,具体的销售量等信息仍然存在,这是推动网络经营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3、降低网络犯罪案件发生的概率。据资料显示,1998年我国公安机关全年办理的网络案件数量为142件,2008年提升到3.5万件,2012年上升到12.5万件,而2015年高达17.9万件,结合近年来网络安全的数据可以发现,尽管我国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但我国网络犯罪仍呈快速增长势头,此现象的发生与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不理想具有密切的关系,因为要进行网络犯罪,首先要通过各种途径对个人信息进行获取,如现阶段较常见的用木马攻击互联网用户的计算机设备,对其网上银行信息进行窃取,然后通过欺骗等方式获取用户手中的验证码,盗取用户与互联网“挂钩”的银行卡资金的网络犯罪,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基本前提。可见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可以有效的降低网络犯罪的概率,维护社会稳定,所以个人信息安全非常重要。 二、大数据时代下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 1、政府方面。政府在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应极大相关的立法制度,对网站、搜索引擎等方面在维护用户信息方面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说明,保证其必须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应用,如果网络机构在用户不知情或不允许的情况下,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利用,并对个人的权利、安全等方面构成影响或损害,互联网用户应该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技术方面。首先,我国应加大对信息保护软件的研发力度,以此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使不法分子对个人信息进行窃取和使用的难度加大;其次,我国应有意识的扩大匿名化信息的适用范围,使用户的性名、地址等个人信息在网络中自动隐藏,只留下对用户个人安全威胁性极低或并不存在威胁性的信息,以此保证商家可以对有效的网络数据进行利用的同时不威胁个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网络用户的安全宣传。在法律对不法分子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中,虽然会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犯罪,所以用户个人应提高安全意识,在面对可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提高警惕,这要求加大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力度。 三、结论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发现,现阶段人们不仅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为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而且对网络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威胁也产生了较系统的认识,并有意识的通过一定的措施,提升个人信息安全,这是互联网技术逐步完善的重要过程。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性分析 摘 要:物联网、云计算的发展为社交网络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也成为众商家博弈的焦点。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信息生命周期理论为依据,对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各阶段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并剖析其生命周期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影响因素,以期为日后问题解决提供针对性参考。 关键词:社交网络;信息生命周期;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以及智能终端、数字城市等信息体的普及,全球数据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我们已经迈进了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在大数据的推动下,孕育出新的发展商机和新的发展模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网民中即时通讯用户规模达6.06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50万人,占网民总体的90.8%;微博客用户规模为2.04亿,占网民总体的30.6%,社交网络已成为大数据解决和应用的引领者。同时,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也成为大数据时代商家博弈的焦点。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事件频发,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我们亟待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社交网络。社交网络即社交网络服务(Social Net working Service,SNS),是以一定社会关系或共同兴趣为纽带,通过各种形式,为在线聚合用户提供沟通、交互服务的互联网应用,这些互联网应用包括狭义的社交网站(如Facebook、QQ空间、人人网、豆瓣网)、微博、博客、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易信、QQ)、论坛等。 (二)个人信息。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在其生产、生活过程中会产生各种信息,其中关于其自身的记录就是个人信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曾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每个个体都与其他个体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作为反映个体情况的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可以识别特定个体的基本信息,也包括个人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的信息。齐爱民在《拯救信息社会中的人格:个人信息保护法总论》中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与个人有关的,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本人的信息”。个人的姓名、性别、出身日期、身份证号、手机号、指纹、特征、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爱好、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等都属于个人信息。 社交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即反映在互联网上的上述所有信息。此外,还包括个人的电子邮件地址、账号及其对应密码、IP地址、域名、统一资源定位器、cookies等互联网特有信息。因此,社交网络中个人注册信息、个人分享信息、人际关系信息1、数据挖掘信息2都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三)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即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认证性(或可靠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认证性(Authenticity),是指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可靠的,信息是由可确认的主体的。认证性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障其他信息主体的权益,防止恶意用户盗取、假冒他人名义进行欺诈等;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即确保特定个人信息只能被特定的授权者看到或使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他人信息;完整性(Integrity),即保证个人信息及其处理方法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删除、修改、伪造等;可用性(Availability),即用户本人及授权者可以按需获取、使用特定个人信息;可控性(Controllability),是指用户个人信息处于安全监控状态,未经用户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其个人信息。 二、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性分析 (一)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的产生是一个持续、长久的过程,伴随用户网络行为的始终。信息产生阶段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信息的认证性和保密性。 (1)认证性分析。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认证性,是指要保证个人信息内容的真实可靠和信息主体的可认证、可信任。内容的真实可靠和主体的可认证、可信任是防止网络假冒、网络欺骗的第一步。主体认证是保证个人信息真实性的关键,是社交网络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首要环节。目前,国内大多数社交网络注册时都要求实名认证,即用户要提交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才能完成注册。但是,用户出于隐私安全的考虑,会伪造自己的注册信息,网站对此并不能进行真实准确性的认证。据美国《消费者报告》调查显示,1/4的 Facebook用户在注册时会说谎,包括填写不真实个人资料,如伪造生日、所在地、身份等。2011年11月,新浪也被爆出“认证信息造假门事件”,相关人士称新浪微博“有漏洞”,只要有名片、邮件,就可以托熟人认证(微博加V)。这些都说明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认证仍存在问题,并亟待解决。 (2) 保密性分析。保密性即个人信息的私密、非公开性。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主要受用户个人和社交网络的功能影响,用户在注册、信息时产生的信息种类越多、开放性越高,其信息保密性就相对越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网民中即时通讯用户规模达6.06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50万人,占网民总体的90.8%;微博客用户规模为2.04亿,占网民总体的30.6%,论坛/BBS用户规模达1.2万人,占网民总体的18%。总之,社交网络用户已成为网络的主要用户。社交网络中用户不仅会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学校、工作、联系方式、生日等信息,还会上传头像、照片、视频,生成状态、位置、标签等信息。社交网络中用户生成的信息不仅数量巨大而且种类繁多,是大数据时代重要的数据财富。根据2015年7月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被泄露,包括通话记录、软件使用痕迹、地理位置等。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问题依然是信息安全的短板。 (二)信息收集阶段。信息收集主要针对非信息生产者的第三方个体或组织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搜索、收集行为。信息收集阶段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信息的可控性,其安全性威胁主要是第三方在用户不知情的状况下过度收集其个人信息。 随着移动网络、云计算、云服务等的产生与发展,用户个人信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服务商、第三方团体在利益的驱动下,随意搜集用户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以微博、大众点评为代表的移动社交应用开始借助GPS定位技术广泛收集用户的实时位置信息,以米聊、微信、陌陌等为代表的即时通讯软件随时可能将用户的手机通讯录、邮件地址等存入云端,用户完全无法掌控自己信息的去向及使用范围。2012年3月,美国Facebook、Twitter、Yelp、苹果等十三家社交媒体被相继告上法庭,起诉方指控这些公司侵犯了用户隐私。2013年6月,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的美国“棱镜门事件”――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和联邦调查局(FBI)通过进入微软、谷歌、苹果、雅虎等九大网络巨头的服务器,监控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视频及照片等秘密资料。这些事件都暴露了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被随意收集和过度使用的问题,但是我国依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及行业规范来制约网络服务商或其他组织的不道德行为。 (三)信息组织阶段。社交网络个人信息组织就是将个人零散的、片段式的信息以某种特定的方式组织起来,实现分类序化管理的过程。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有序呈现就是信息组织的结果,主要包括用户主页信息的分类呈现和好友分类管理。社交网络中大部分的好友信息是公开的。信息组织阶段,个人信息安全性主要是指好友列表和关注/粉丝列表对用户人际关系信息的泄露,以及由此导致的数据挖掘、网络欺骗等行为。 社会化推荐系统、好友推荐算法库、好友亲密度模型、好友智能分组算法等都是基于用户生成的信息和好友关系信息产生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利用用户好友关系以及群关系不仅可以推测出用户的其他基本信息还可以推测用户的隐私信息。因此,信息组织阶段增加对好友列表、关注/粉丝列表等用户关系信息的隐私保护及隐私设置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四)信息利用阶段。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利用是指用户信息被他人查看、获取并使用的过程,信息利用包含信息获取、信息提供、信息二次开发和交易等。利用阶段,个人信息安全主要是指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滥用问题,涉及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信息利用阶段,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网站的隐私功能,用户隐私保护意识,个人信息的可检索性。 (1)网站隐私功能。社交网络的隐私设置是控制用户信息传播范围、保证个人隐私的重要手段。网站有无隐私设置、隐私设置完备与否,都是判断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笔者通过对国内社交网络的调查统计,发现大部分社交网络都设有访问限制、信息可见度设置等功能,但有些社交网络依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新浪微博没有主页访问权限设置;微博的@功能、关注/粉丝列表公开对所有人可见;微信默认可以让陌生人查看用户的十张照片等等。这些隐私功能的缺陷一定程度上都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 (2 )用户隐私保护意识。用户个人的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保护行为是影响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另一重要因素。根据《洛杉矶时报》刊登的一份调查显示,超52%的人承认自己从未在下载软件之前读过隐私政策,35%的人则会从不受信任的来源下载软件。国外对Facebook的相关调查显示,大约有1300万用户表示从不设置、或者根本就不知道Facebook有隐私工具。用户对社交网络应用隐私设置的漠视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原因。 (3)个人信息可检索性。目前,国外的OneRiot、Google、 Collecta和Scoopler等搜索引擎可以实现对Twitter、Facebook、 Digg等社交网络的实时检索,国内的有道可以实现对网易微博和新浪微博的实时搜索。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融合,允许搜索引擎对社交网络信息的检索,实际上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推向了公共领域,一定程度上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可控性产生了威胁。 (五)信息清理阶段。个人信息清理就是暂时或者永久地移除社交网络中保存的个人信息。有时用户并不希望网站保存他们的特定数据,希望退出登录后,网站将这部分数据删除(部分删除);或者是用户不想再继续使用网站,想删除所有数据(账户删除)。个人信息清理或销毁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内在要求,是社交网络应该提供的功能。 笔者通过对国内几家社交网络的调查,发现社交网络基本上都提供了如“停用账号”、“账号锁定”、“关闭微信”等功能。如人人网的“账号停用”,停用期间用户的个人信息不会被删除,账号激活后其信息依然显示在主页上,但是人人网并没有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永久删除问题。新浪微博的“账号锁定”功能可以防止账号被盗后的恶意登录和恶意操作等,锁定期限为15天,到期自动解锁,但是新浪微博没有提供任何账号注销功能,也没有明确个人信息的删除问题。因此,个人信息的清理依然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对个人信息安全性会产生一定威胁。 三、结论 通过对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性分析,可以看出,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有:①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信息认证和信息保密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网站的信息认证能力和认证水平以及网络用户个人的信息纰漏状况;②信息收集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网络服务商及第三方组织对个人信息的过度、不合理收集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相关法律政策及行业规范的缺失;③信息组织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恶意用户对好友信息的恶意挖掘行为,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网络服务商的隐私设置及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④信息利用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信息泄露与信息滥用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包括网站隐私设置、用户隐私保护意识以及个人信息的可检索性等;⑤信息清理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信息永久删除问题,影响其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社交网络的功能设置。通过对上述各阶段信息安全问题的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期针对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浅论 摘要: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推广和普及,对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功能都打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而大数据时代下大部分用户的机密信息大多储存在网络平台上,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作者希望通过文章来探究大数据时代下如何能够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 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个人隐私的泄露: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个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作者:任凯 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摘要: 步入大数据时代,如何从刑法角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作出了相关修改与补充。立足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分析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并提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个人信息;犯罪主体;刑法体系 0引言 随着云计算技术等新兴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大数据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也意味着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因其数据量极大、速度较快、种类多样、价值密度低等特点,所含信息量较高,就个人信息保护而言,传统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网民个人身份信息及个人网上活动信息受侵害极为严重,高达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导致垃圾信息泛滥、非法诈骗猖獗等严重问题。大数据时代下,仅仅依靠民法、行政法对个人信息安全施以法律保护,已不足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有效预防及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逐渐成为我国目前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 1.1受侵害风险增大 当今社会网络极为发达,日常生活中看似非常普遍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每一次浏览网页,查询相关信息等都会在网络上留下“印记”,极易被其他个人或组织、机构获取。其他个人或相关机构对数据进行收集、筛选、分析、提炼,从中获取相关信息为自己所用,甚至会获知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如真实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并将这些以数据化的形式予以留存。无论这些信息是否在网络上公开,是否以非法方式加以使用,都已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存在潜在的风险。 1.2受侵害途径增多 《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诈骗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显示,社交工具、电商网站、搜索引擎、分类信息及游戏网站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所使用的主要途径。恶意程序、钓鱼网站、诈骗短信、诈骗电话等网络违法犯罪手段屡禁不止,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个人非法获取他人信息。黑客会使用一些新型的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最为常见的即为利用伪基站给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诱使其登录钓鱼网站,盗取他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有些犯罪人在实施诈骗犯罪时,在对受害者个人信息十分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行为,令人难以防范。 2)商业机构泄露他人信息。较多公司及相关机构如快递公司、大型商场、教育培训机构、保险公司等,需要登记详细个人信息,以便于为用户提供服务。部分公司将用户信息予以出卖获取利润,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侵害客户的隐私权。 1.3受侵害后果加重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即使公民并未与这些商家有过接触,也会接收到大量推广、营销类的垃圾短信及邮件,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其次,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公民的有些信息被用于实现电信诈骗、虚假交易、信用卡套现等,使公民财物遭到损失,甚至会诱发敲诈勒索、绑架等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在获知大量他人信息后,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以此确定犯罪目标,并实施具体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会被反复倒卖、反复使用,公民会受到多次骚扰,公民的个人权利不断被侵害,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只会不断加重,难以挽回。 2现行刑法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 刑法是我国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案件频频发生,如何控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成为刑法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构建起防范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基本框架,填补法律空白;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其基本体系。本文将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探讨我国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规制。 2.1《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规定 1)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加重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金融、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将其限定为特殊主体。这种限定虽然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律上的漏洞仍然存在。事实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不应限于特殊主体,日常生活中的网络账号注册、网上购物、办理会员卡等行为均有可能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限定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使得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将其犯罪主体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一般主体及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扩大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体范围。此外,特殊主体较一般主体而言拥有更多的资源及资金,渠道多样,更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对特殊主体犯罪规定了从重处罚情节,加重处罚力度,有利于对其产生威慑力,全面遏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预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生。 2)扩大犯罪对象范围,完善法律体系。我国原刑法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限定在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而现实生活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不仅限于这些领域,其他领域也存在大量此类行为,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刑法修正案(九)》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不再将其限定于特定领域。《刑法修正案(九)》在扩大犯罪主体及犯罪对象的同时,相应增加了对非法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完善了规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法律体系。 2.2现行刑法规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的瓶颈 1)相关条文设计有待修正。首先,《刑法修正案(九)》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分别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附加刑予以规定。虽然这种刑罚设计正视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但存在过于重视之嫌疑。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罚设计有些甚至高于一些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比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拘禁罪等,刑罚配置过高,存在权利失衡的隐患。其次,《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设置较少,现如今新型犯罪频发,犯罪种类不断增多,已有的罪名不仅规定较为松散,而且不能涵盖需要被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行为,即使设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对何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比较模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再次,虽然《刑法修正案(九)》的条文使用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一词,但是并未对何为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作出解释,法律适用时存在障碍。 2)刑事立法模式较为单一。国外个人信息犯罪立法模式主要有五种类型: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特别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刑法典的模式,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规定均存在于刑法典之中,方式较为单一,这种方式为司法适用提供了便利。此外,通过定期颁布刑法修正案对即存的刑法进行修改,可以使其符合时展的需要。但是,过于频繁地修改刑法典会损害刑法权威,降低刑法的公信力。虽说立法机关已经逐步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置于重要地位,但是新型犯罪层出不穷,频繁修改刑法典,颁布刑法修正案只能解一时之渴,难以适应时代变化,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仍需完善。 3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3.1明确相关概念,细化量刑标准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实现犯罪和刑罚的法定化和明确化,不论是定罪量刑,都应当在法律中作出详备的明文规定,以此为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标准。在设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时,首先应对相关概念予以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均应当进行明确的界定。例如,对“公民”概念在进行界定时,应当区分其法律含义和社会含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不仅包括中国国民,还需要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等相关刑法的效力原则,具体界定此处“公民”的适用范围。“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也同样如此,需要通过有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确界定。其次,应当细化量刑标准,对“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进行明确规定,便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否则将会导致司法实践中问题频发。 3.2改革立法模式,完善刑法体系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仍是以刑法典相关条文的方式来规定,条文设置较为松散,条文规定较为单一。因此,应当完善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采用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相结合的方式,重视附属刑法的作用。如果不法分子实施了严重违反民商事法律、行政法的犯罪行为,立法机关可以在民商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相应的罪状及应当施行的刑罚。现如今犯罪日益复杂化,仅仅靠刑法典很难达到预防及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通过设立附属刑法,可以根据大数据时代瞬息万变的社会现状对个人信息犯罪进行及时地规制,对相关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进行详细的规定,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保证了刑法典的权威与公信力不会丧失。 作者:赵今 周阳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民法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资源越来越体现出其不可取代的价值,但是与此同时侵权现象也变得愈发严重,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我国法律目前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文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个人信息权的产生、发展和现状几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现状分析 一、个人信息权的发展和现状 (一)个人信息权的概念 信息在我国古代的含义是音信、消息的意思。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传递的手段从原来的口头转述或文字表达转变为高新技术作为载体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产生为信息传播创造了便捷条件,大大促进了个人信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进步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信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相关行业的服务效率,降低了行业服务的成本,所以个人信息作为商业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在个人信息越来越受到追捧的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愈发缺失,个人信息被随意滥用,出现了个人信息贩卖产业,这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从法律上讲,个人信息权的主体属于自然条件诞生下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活人和死人在内。而人格利益则是个人信息权的客体。一般来说,个人信息权主要包括信息查询权、信息保密权、信息删除权,等等。 (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 近些年来,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和政府部门在活动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但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又十分便捷,这就给恶意泄漏信息和篡改信息等行为提供了条件。具体来说,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政府的一些职能部门可以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它们具有这个权利,同时也具有这个能力。但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就会存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第二,一些商业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同时需要消费者提供个人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商业机构就可以顺利收集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有偿信息交易,使得个人信息泄漏范围不断扩大,消费者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垃圾邮件或垃圾短信的骚扰。第三,医疗方面的个人信息泄漏。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度非常高。但医院在获得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后却没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导致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 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第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金融行业、电信行业的依赖度变得越来越高。在办理金融业务或者电信业务时需要人们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但这些个人信息却会因金融企业、电信企业管理不善而出现严重的泄露现象。虽然,我国有相关的法律对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的保密工作进行限制,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中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在公民信息泄漏如此严重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应当受到重视。因为,保护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对公民个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国家信息权的保护。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保护个人信息权具有重要的价值。第一,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价值体现了保护基本人权的思想;第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促进信息共享;第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相关行业的发展;第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侵害个人信息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中有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信息权,并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种损失可以是财产损失也可以是非财产损失,那么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包括下述几种。第一,行为人非法收集他人的个人信息;第二,行为人对他人的个人信息采取了不合理的处理方式;第三,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如果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权,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侵权责任,另一种是违约责任。 (一)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通常来说,侵权责任主要是由四部分构成,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地介绍。首先,是损害事实。即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信息主体的权益,给信息主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一般情况下,损害事实的认定是通过信息主体自身进行举证的,损害事实发生于信息财产方面还较易于认定,但是若损害发生于人格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信息主体遭受精神创伤则较难进行举证,所以一般来说将个人信息的损害事实认定为事实状态,而不要求具体表现出实在损害结果,即:只要认定存在损害事实,无论是机会利益、期待利益或者精神方面的利益都可将其认为是造成了个人信息权的侵权。其次,是侵权行为。当侵权主体不同时,侵权行为可以划分为公务机关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和非公务机关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当采取方式不同时,侵权行为又可划分为自动化方式和检索式方式的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归结到一起,个人信息权的违反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侵害个人信息权的包括个人信息提供者和个人信息使用者在内的自然人侵权主体;第二种是包含各种机构的单位侵权主体,这里所说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查询机构等。这两种侵权行为主体都是违反了具体法律规程的违法行为。 再次,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直都是侵权行为中判断的难点,通常来讲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因与果的判断条件存在分歧。基于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对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首先,要判断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然后在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对这些条件进行辨别。如果只是简单地对案件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那么很容易出现牵连过宽的问题。简单来说,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只要判断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是否增大了被侵权人损害的概率即可。最后,是主观过错。所谓的主观过错就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权益。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认定一般只要满足下述条件即可:首先,当行为人推定自己无过错时,却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则可以认定过错成立。其次,在进行过错推定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作为支持则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当上述条件具备时,主观过错就变成认定责任时的不必要条件了。 (二)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个人信息的认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益,将其视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其内涵价值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所以个人信息在信息市场的受欢迎程度也逐渐增加。但我国现有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在处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案件时大都参照的是侵权责任法。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也损害了公民其它的权利。例如将个人信息贩卖给收集人以获取某种利益,与当事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当当事人双方不遵守合同时,就形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这种违约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规定行事,收集信息者不按合同的约束范围使用个人信息,此时就会构成违约责任。因此,在处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案件时,应从两方面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分别为侵权责任和侵害人格利益。 三、我国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侵害个人信息权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我国法律在相关方面发展的速度却是比较慢的,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且,现代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在相关方面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立法现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有关于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条款,但这些法律条款大多是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形成统一的整体。在民法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中,但《民法通则》中并没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明文条款,而是通过保护姓名权、名誉权等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进行了规定,这种保护模式存在很大缺陷。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也要迈开脚步,向高水平法治国家迈进。 (二)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第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权保护法的制定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要求的,对于我国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各个法律体系还是分散的,民法中的各种保护手段并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保护。基于现在这种情况,在学界专家起草了个人信息权保护法建议稿,这部建议稿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立法上的空白,但是仍存在很多缺点,应当明确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中的归责原则,对信息主体和行为责任人进行法律上的平衡保护。所以侵害个人信息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是对信息主体的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民事责任,而非刑事和行政责任。另一方面,要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但该监督机构要和其它的机构独立开来,这样可以让该机构在受理侵权行为案件时能够公正公平的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进行调查,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第二,完善个人信用征信法律制度。现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存在操作性不明确,协调性不好的问题,而且这些条款对于银行等机构的监管职责也不明确,所以最终导致法律制度无法顺利执行。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于一些细微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规范;明确划分出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征信业务和征信管理职能,对银行机构的职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工作也就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这些机构应当适时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的纰漏。 第三,建立和规范个人信息交易和共享的法律制度。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价值属性,但是与此同时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也让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这些问题关系到了我国个人信用建设的进程和个人信息共享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所以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保障个人信息实现共享,规范商业网站个人信息公开需要注意的问题。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才能规范个人信息共享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个人信息共享平台的顺利建立不能只依靠政府和法律的规定,还要有媒介机构的支持。例如,征信机构、金融平台等,这样既规范了信息共享制度又让个人信息管理操作变得更加便捷。 四、结语 总而言之,从民法角度出发来看,我国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仍存在很多问题,但个人信息保护对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问题又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所以我们要对日益严重的侵权现象予以关注,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法律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进行立法完善,尽力改变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缺失的现状。 作者:刘香月 单位:辽宁理工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的受众比较广泛,规模也比较庞大,因此社会各个领域会对其产生重点关注。在较短的时间内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扩张速度比较快,使社会资金的运行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会有一些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问题是交易欺诈,泄露隐私,资金被盗和账号被窃取等问题。互联网发展的现状是个人信息权缺乏法律保护。笔者根据相关工作经验,主要探究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1前言 信息时代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也使个人信息的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很不乐观,利用个人信息进行非法获利的地下产业链已渐渐成形,严重金融信息泄密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金融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可以激发个人金融信息包含的经济价值,商业市场价值比较大。面对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商业也能够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他人金融信息,使消费者的隐私得到侵犯,金融消费者的资金损失较大,影响着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因此保证金融的稳定性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非常必要。 2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技术基础,利用现代互联网资源实现融资、支付以及信用中介目的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包括的服务主要是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融资和互联网理财等。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成本,推动金融脱媒,有助于个人企业和小型微企业的融资。同时有助于将储蓄向投资方面转化,这样可以使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和快速,也会冲击传统金融机构,有助于金融市场的拓展。互联网金融对宏观调控会产生影响。互联网平台可能变为影子银行,出现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涉及投资者保护和合法性等问题,因此监管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使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加强对我国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金融是建立在数字载体上的,有信用也有风险,技术很容易改造表现形式,近些年出现的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等工具使金融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了改变。新的金融方式冲击着传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金融业监管要加强对监管体系的更新和发展秩序的规范,预防金融风险的出现,推动金融行业平稳,较快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是金融互联网化和互联网金融化。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是记录和处理各种信息,可以使交易成本降低,超越间接融资的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经济增长也会更加持续和稳定。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脱媒。同时有助于个人和小型微企业融资。 3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概述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在法律上还没有做出对金融信息的明确界定。但是理论界和务实界从不同角度界定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从信息来源的角度定义个人金融信息。1890年,美国法学家在《法学评论》上发表文章《论隐私权》,将“隐私权”的概念提出。以后经过了一百多年时间,各国通过立法程序加强了对隐私权的保护。我们一般认为隐私权指的是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和私人生活,私人不对个人信息产生侵扰,加强对人格权的收集,利用和公开,对他人来说,权利主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介入私生活,决定是否向别人公开隐私。按照相关理论,隐私权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自然人是隐私权的主体。其次,个人信息和个人活动是隐私权的客体。最后,公共利益会限制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在我国金融领域,个人信息包括以上三个方面的特征,其本质是具有财产和人格利益。所以隐私权应该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在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美国,隐私权包含个人金融信息。在隐私权中纳入个人金融信息有两方面的好处。首先是加强对隐私权内容的丰富。其次,人们对隐私权的敏感程度较高,在隐私权范畴纳入个人金融信息,可以强化人们重视个人金融信息,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个人金融信息主要有银行机构掌握的信息,还有期货,证券和保险机构掌握的信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指的是证券业务机构,银行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等在业务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对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获取和加工。个人信息包括的范围比较广,主要有个人财产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等。 4保护我国金融领域个人信息的对策 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我国个人金融的信息保护立法工作可以从两方面完善。首先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这个法律条文中通过专门章节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在法律条文的规范过程中要加强对立法原则和金融信息保护的明确,个人是金融信息的主体,加强对部门和职权的监督,采取相关救济措施强化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 (1)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促进金融业对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保证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金融机构掌握着大量的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并且两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如果国家不能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的规范,那么金融机构很可能非法使用掌握的信息,这样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会被侵害。因此,在确定立法理念时,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设计制度过程中可以赋予金融消费者一定的权利,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内控制度,做好信息的保护工作,加强对监管,加强对管理机构职能的强化,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维护。 维护个人信息可以保持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处于矛盾状态,对个人金融信息的强调很可能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失。对个人信息保护要明确界定,加强对执法和司法的规定,有权部门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规定,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金融信息的平衡。 (3)对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要明确。 在建立个人金融信息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明确。同时,金融机构的义务也在于此。根据国际立法规定,个人金融信息享受的权利包括,本人信息的处理,使用和收集需要金融机构决定。对本人金融机构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修改和删除。如果信息主体被损害,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4)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机制的健全。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并将信息的处理情况告诉当事人。金融机构要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保密化处理信息,保证信息的安全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信息的监控。金融机构持有个人信息,金融机构要对个人金融信息保密。如果个人没有同意,不能将本人的金融信息公开。同时,站在我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如果金融机构可以免除保密义务,也要明确免除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授权同意法律明确规定和对犯罪的打击等。另外,面对国际化的金融趋势,个人金融信息传输于跨国集团内外部之间,其中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就是流动。管理层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管理。首先,管理层要和国家、地区签订多边协议,使境内个人信息流向境外。境内会出现跨国金融集团,通过法律程序审查个人金融信息,防止将个人境外信息向境外机构传输。 (5)加强对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明确。 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金融消费的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的搭建非常重要,可以保证顺利推进相关工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这也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的职责,包括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范的建立,现场检查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个人数据库的管理,避免出现滥用信息的现象。如果金融机构出现泄漏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况,就会损失客户,需要加强监管。 (6)加强对侵权救济手段的完善。 加强对侵权救济手段的完善,可以保证法律责任的明确性。个人金融信息侵权行为是对信息主体的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的侵害。如果个人金融信息收到侵害,其包括两方面的赔偿责任,主要是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和财产方面的损害赔偿,可以从精神和经济方面赔偿,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个人互联网金融信息,给个人带来巨大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章首先概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再分析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最后提出保护我国金融信息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作者:黄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溧水支行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及保护措施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近些年来同样如火如荼地发展着,于2012年已实现8万亿元的交易金额。但获得巨额经济利益的同时,电子商务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其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缺少完善的保护措施成为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当前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状态,分析了其到侵犯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为人们带来诸多利益,另一方面也有部分不法分子为谋求更多利益不惜泄露或出卖消费者的信息,或者存在各种黑客盗用消费者信息从事各种活动,总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完善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1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内涵 国内外对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有不同的定义,笔者认为归纳起来有三种定义:一种是广义而泛泛的定义,美国Parent教授认为个人信息就是一种隐私;第二种是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常用的信息,也就是我国学界普遍认为的个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不与他人重合的信息;第三种是指互联网上浏览过程中留下的浏览网页、交友等网络活动信息,以及电子邮箱、移动硬盘等网络空间储存信息。 2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信息的类型及原因分析 2.1不当的收集行为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受到威胁的一个关键因素是非法的搜集,换句话讲即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在不当的信息采集过程中易存在风险。例如部分电子商务本身技术存在漏洞,消费者在下载相关软件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要求填入个人信息,然而在填入信息的过程中即有可能受到木马软件的侵袭。使得消费者的信息在不知不觉中流失,出现消费者信息被盗用的现象。因此维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好消费者信息的搜集存入是十分重要的。 2.2不当的处理行为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并不严谨,这也是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容易流失的因素之一。在当前的电子商务行业部分安全规则意识缺失的公司他们为谋取更多利益甚至会利用相关软件搜集消费者的信息,通过收集的信息更多的了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服务于商业营销。为促进行业间的交流消费者的信息会在不同的商家之间尽心流转,然而流转的程序及规则并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转移过程中被泄露或盗用。因此必须对私自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私自转移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 2.3不当的泄露行为 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往往是由于电子商务内部工作人员的盗窃、贩卖行为造成的。电子商务内部工作人员在管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程中“监守自盗”的现象非常严重,包括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出售消费者重要信息。另外,个人信息也时常遭受黑客的盗窃。一旦遭受了黑客的入侵,电子商务系统中的消费者信息会面临巨大的漏泄威胁。当电脑感染病毒同样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的因素之一。 3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3.1国外相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与经验 欧美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因此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综合考察两个地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均颁布了相应的法令,如丹麦的《个人数据处理法》及美国的《消费者网上隐私权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国际形势。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3.2国外相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3.2.1强化安全保护意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被动。但为避免因个人信息丢失而造成损失,作为消费者应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在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谨慎下载不明确的软件。而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需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旦个人的信息出现丢失或泄露要及时找回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补救。总之消费者加强防范意识是保护好个人信息隐私的重要组成,安全消费,安全运营是构建健康电子商务环境的客观要求。 3.2.2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与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同步。因此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要做好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政府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是提高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比较形式化,对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效度并不高。因此我国政府有必要结合本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的有效的管理经验,尽快出台详尽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法规政策。一旦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受到威胁或被泄露、盗用,能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2.3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近年来为提高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电子商务行业在内部开始实施认证制度。电子商务公司对通过考核的公司发放认证的资格标志。获得通过的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应把认证资格的标识展示出来。如此一来有助于提高认证公司的可靠性以及自律性。同时也表明电子商务公司对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做出努力。电子商务公司一方面在源头实施认证制度,严格电子商务公司运行的标准。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公司运行过程中完善网上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及时发现运营的漏洞及威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总之认证制度的实施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4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措施对于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当然做好电子商务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需要政府、电子商务内部本身以及消费者自身三方共同努力。政府需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而电子商务内部本身需要提高电子信息技术,明确行业道德修养,加强网路安全监督;作为消费者本身增强安全意识和隐私意识,并且当个人信息受到威胁时应及时维权。完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作者:郭明齐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严重被泄露的风险,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无疑是我们必须直接面对并且要积极解决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更加完善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目前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将从我国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进行分析,系统阐述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在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刑罚配置等方面的立法完善,指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存在的个人信息界定不明确、“情节严重”标准模糊、罚金刑没有规定相应额度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而提高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 关键词:公民的信息;出现问题;刑法保护 一、引言 近几年来,许多企业及个人乱用公民个人信息给公民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身安全,这就要求各国政府在发展本国经济的过程当中加快刑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步伐,同时制定更加严厉的手段,防止不法企业或个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但是现在我国刑法对公民信息的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许多细节问题还存在不明晰的情况,例如,个人信息概念界定不明确,“情节严重”标准模糊等问题,因此司法实践的过程也存在着巨大的阻碍。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便全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犯罪的发生。 二、公民个人信息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属性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与公民的人格权、人身权相关,并且和公共生活没有相关联的客观信息。主要包括公民个人的自然信息,如姓名、电话、体重身高、既往病史、情感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公民个人的社会信息:如家庭住址、家庭关系、社会状况、工作单位、个人履历等信息。首先,我们要了解关于个人信息法律属性的学说。目前主要分为所有权说、人格权说、隐私权说等三种观点。以上的几种学说都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地域而形成的。但是我国目前范围内关于个人信息权是刚刚兴起的,对于其主要的法律属性没有明确的定位,现在主要支持的是人格权说。其次,认清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以及财产属性。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向前发展,人格权的物质利益逐渐凸显出来,某些不法的组织为追求利益,就公然擅自开发人格利益的财产价值。因此在司法的过程之中我们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并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二)明确与个人信息相关联的概念 首先,明确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联系。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我们要在刑法设置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障公民个人领域的平稳、安定并且必须保障公民个人的隐私不受到任何不合理的侵害。但是在目前情况下,每个人都依赖隐私权得到维护从而获得平稳的生活,同时隐私权又与人的尊严和性格相连接,因此对于公民信息权的保护要不断进行加强。其次,理清个人信息与个人资料、个人数据的关系。两者既相互关联也存在区别,两者所关注的重点不同,具体来说个人资料关注是具体的表现形式,具体的内容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关注。但是个人信息关注的重点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的现状 在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是手段十分多样化。比如:通过传播“木马”病毒窃取、通过设立虚假或假冒网站窃取、通过非法手段对用户的电子邮件进行跟踪等等;其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次数多。据公安部2012年到2013年开展的专项打击侵害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成果显示:破获案件4300余起,打掉团伙近1000个,查获公民信息高达50亿条。由此可见,犯罪程度之深。[1]再次,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的范围十分广。比如:通过网络购物、支付平台、社会交往、商业贸易等等。百姓在网上实名注册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的现象也越来越流行,使这些单位很容易地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法律严格规定。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 关于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1997年《刑法》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是由《刑法修正案(七)》开始的,《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了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由条文中规定可知:《刑法修正案(七)》对此罪所采取的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即仅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并且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只能采用在上述法条列举的几种情况。[2]但《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新规定删除了上述限制,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犯罪客观方面包涵所有的“提供”行为 在犯罪客观方面,《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前,刑法条文指出“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这三种本罪行为方式。一些笔者甚至一些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认为条文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其中所列举的太过于局限,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社会中所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过程之中,侵犯公民的信息权利的行为方式确实不只有这几种。最常见就是,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或者擅自披露个人的信息。这样的行为一样会是公民的信息权造成危害。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人肉搜索这种擅自披露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完全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内,并且自身的隐私权受到严重的危害,而且还会遭到辱骂,这样的行为,给公民带来严重的危害。《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出售或者违反规定提供,情节严重的都要追究。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点,体现出对个人信息有了更大边界的保护,目的就在于扩大了此类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加大了惩罚犯罪的范围,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三)刑罚配置相对完善,加大处罚力度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凡是构成此罪的最高刑期均为三,但是这样的规定也是不完全合理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罚配置方面做出了明确的完善,把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加大了惩罚力度,由此可见立法机关在刑罚上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打击方式。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对“253条之一”的修改,将会使得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形相对减少,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我国个人信息权在刑法保护中的缺陷及对策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不明确 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做出明确的界定。我国首先是在《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但目前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就什么才是公民个人信息做出更加准确的规范。因为没有权威的认定,导致现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出现诸多的困难,学术界也是存在着百家争鸣。但是最终关于哪些信息才是本罪的犯罪对象,才能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我们还是根据刑法之中的立法原意进行判断和界定。目前,在我国现在的司法实践之中还是普遍存在人为对刑法之中的模糊概念不加限定,这样虽然利于目前的司法实践,符合刑法增加此罪的目的。但是最好还是要对刑法进行完善,明确指出本罪的犯罪对象。首先,我国应该尽快正式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制定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刑法的强制性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给予法律的规制。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已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国家和地区达到了50个。[3]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要加快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步伐。其次,明确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内容。法律应该明确:在某一范围内什么样的权利义务是允许个人信息使用的。一旦超出这样的领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个人信息保护的事前管理和事后救济制度都要完善。比如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事前进行管理宣传。事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制度。 (二)“情节严重”具体标准模糊 我国《刑法》第253条第2款对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就构成了违法犯罪,如果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达不到“情节严重”,则不构成犯罪,反之则构成犯罪。但是对于区分情节严重与不严重的标准却没有完整的阐述,这种没有完整的标准形式对司法实践是具有重大的阻碍。何为情节严重,对于大量的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来说,由于该问题尚无立法或者司法上的解释,司法实践在具体的工作中难以有书面的文件作为裁判的标准,从而影响审理效果,容易出现标准不一、出入人罪的情况。对于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需要通过立法解释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为日后案件审理提供保证。因此,务必通过立法解释完善“情节严重”的具体界定。下列情形可以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第一,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的或者有恶劣的影响的视为情节严重。具体来说就是造成公民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的损害,对公民以后再社会上发展造成阻碍。第二,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以及非法获取公民大量的信息数量较大并且次数较多的视为构成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行为人在出售或者非法泄露公民的信息之后,取得较高的利润。此上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表现形式,也是明确情节严重的标准。拥有这些标准之后,可以使司法实践更加公正化,从而避免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保证了司法公平。 (三)罚金刑没有规定相应额度 随着时代的不断地向前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仅体现在精神属性而且体现在物质属性,因此刑法对侵犯公民信息的行为规定了罚金刑。在司法实践当中,由于没有规定具体的惩罚额度,法官会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扩大裁量权,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刑法当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单纯只是由法官进行判罚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性。因此,应该将无限额度罚金改为有限额度罚金,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平等的适用法律,对犯罪人进行更好地追究,同时也更加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五、结语 在信息化的时代,公民对于个人信息也越来越重视。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包括刑法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所不可忽视的问题。只有每个人的信息得到保护,公民自身才能具有更大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法律才会更加进步,社会才会稳定发展。本文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目前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完善,并且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希望能够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有所帮助。 作者:杨芳 单位:渤海大学经法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探讨 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业基础成本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等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在中国,作业成本法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深入,然而在具体应用上尚处于探索阶段。为此,本文将对成本基础作业会计的理论、计算程序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作业基础成本;会计;计算程序 1作业成本的核算 1.1划分作业中心 作业成本系统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不同的作业中心,在每个作业中心要汇集其发生的各种费用,从而计算出该项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最后分配给每种产品负担。这与传统的成本核算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成本计算是将某一个生产部门作为一个成本中心,而作业成本法是将某一项作业作为一个成本中心。 1.2成本费用汇集和分配的程序 (1)设立作业中心。在进行作业成本核算时,首先应找出成本驱动因素,建立成本中心。由于企业的生产活动较多,发生的费用也较多,若将每一个作业活动的费用都作为作业成本进行分配,虽然比较准确,但却比较复杂。所以,可对作业活动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个作业中心。 (2)将间接费用按作业进行汇集,然后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种产品成本上。应正确确定作业成本与产品之间的关系,以便将作业成本分配于各种产品的成本上去。在进行成本的分配时,应注意其相关性原则,以某项作业与产品成本的关系为基础进行分配。 2作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作业成本法可以比较好地解决间接费用的分配问题,使成本计算所提供的资料更加准确可靠。不是所有间接费用都可以归属于不同的作业,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分配。在一般情况下作业成本法只适用于由于生产作业所引起的成本费用,而与作业活动关系不大的间接费用则不能采用此方法。从成本的构成来看,在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不但制造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增大,而且它的构成也大大复杂化了。 作业成本计算的优点是能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间接费用的来源,提出新的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并且通过该系统,找出不能产生价值增值的作业,借以降低成本。 作业成本计算以作业为基础,其计算工作贯穿于作业管理的全过程。由此实现对所有作业活动追踪地进行动态反映,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决策、计划和控制中的作用,促进作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业成本计算不仅是先进的成本计算方法,同时它也实现了成本计算、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全面成本管理制度。 3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于如下几方面:(1)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2)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3)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4)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5)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摘要: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本文阐述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个人信息立法的社会发展要求。 关键词: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隐私社会发展;要求 一、个人信息的概 个人信息,从字面上解释为有关个人一些状况的信息。更严格的定义是有着特定内涵的法律概念,他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信息。1首先,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上看有个人私权利的属性。但是又并等同于私权利中的隐私权。现在讨论中的个人信息的滥用和非法使用不少人认为是隐私权的侵害。实际,这是一个错误的认同。混淆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2隐私权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两种属性并存的个人性权利。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区别在于,个人信息是个人数据,隐私是个人活动。个人数据和个人活动的有重叠的内容。 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我国也不是一片空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民法上通过对个人人格权的保护表现出来。我国民法中对人格权的保护见于民法通则的各个章节。这些条款表明了对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有了立法上的体现。虽然人格,隐私、名誉、自由、信用等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各有不同。但是,对个人信息的非法使用侵害了以上或是更大范围的私权利。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就是对个人信息的间接保护机制。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个人信息的传播途径和方法比较原始和单一,个人信息的内容和保存的方法也比较单一。一般,个人信息只有个人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住址、单位、电话、学历、信仰。保存的方法有保存于单位的和学校的档案或是家庭户口所在的街道及村组织中。信息发达以后,不仅通信、通讯这类信息交流的方式上飞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从20世纪60、70年代的一般信息扩展到个人金融信息、交友信息、商业信息等更广阔的领域。对这些信息的非法使用已不仅仅是侵害个人人格权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个人信用的损害。在网络个人信息立法上已在不少规范电信活动和互联网活动上已经作了规定。例如: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此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 比较个人信息的保护已不是间接和侧面的保护能够保护全面的,而是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加以详细的规定才能够实现法律的价值和达到法律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将个人信息的立法纳入立法议程。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立法建议和立法议案每年不下10个,涉及代表或委员几百名。4通过获得某个人的个人信息对其隐私予以公布,对名誉进行侵害,对自由加以限制和影响,对信用予以损坏的行为不论是对个人信息的实际利用还是将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达到不法目的的手段,都是对个人私权利的侵害。对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订立意愿反映出个人信息立法已经有一定的法律基础。 三、个人信息立法的社会发展要求 在西欧自由主义运动开始之前,自由主义不是非常盛行。虽然也有对自由的追求,但是积极的尊重私人生活的观念还没有形成。要求国家和政府及他人的行为不侵害和影响个人私人生活的愿望不是很强烈。温饱没有完全解决之前,精神和思想也没有存在的空间。古代人的自由是参与集体决定的自由。自由观念和思想没有市场和发展空间。经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物质利益满足的情况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和个人自由权利的保护的要求也极大提高。从霍布斯、洛克到贡斯当和密尔的自由理论,最终确立了人们有不受干预的私人生活自由的隐私观念。贡斯当认为“制度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5对公私领域的划分和对人性尊严的尊重使得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个人而言的意义。对个人的信息的保护,可以维护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参与正常进行,维护社会民主和稳定,维护国家的正常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个人隐私、自由的保障。个人信息的内容中有不少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个人信息,按照我国有关专家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规定的内容,个人的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可以与其他信息对找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信息可以归类于个人隐私的范围。6对个人医疗记录等信息的非法利用,侵害隐私权的言论,侵犯个人的私权利。另外,在侵害了个人的隐私权,还限制了个人的自由。通过获得他人信息的方式后通过该信息向他人干扰个人生活和交流、交往、选择的自由的信息的手段,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从通俗意义上,通过个人的信息向该人有关信息是扰乱个人的私人空间。从自由的论断,是对消极自由权的侵害。限制和影响了公民在社会中对自己个人事业和情感的追求。是对个人私人空间和时间的压制和侵害。制约了个人可以从社会生活中积极加入,也可以从喧闹繁杂的社会生活中消极的退出。制约了实现对个人生活整合的自由。7转二、个人尊严的实现。个人尊严没有权利的属性。从尊严性质的角度属于荣誉感的范围。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利用,可能会产生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后果。也可能不构成对个人名誉权的侵害。但会造成对个人名誉感和荣誉感的损害。当他人利用某个个人的信息向公众传达了某种消息,在不确定多数的人群中造成了对某个个人的不好的印象。在对个人信息非法后,损害了个人的名誉和荣誉感。并对个人拥有这些私密资料产生的安全感和自我尊严和保护自我尊严的能力的侵害。尤其是在生命和生物科学发展的现代社会,以个人生物信息为代表的个人信息一但被非法侵害将是对个人尊严的严重侵害。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收集整理。 三、个人自由沟通的实现。个人信息中的电话、住址、邮箱是人际交往和沟通的工具。个人进行正常的交往和沟通,相互交换个人的电话和住址、邮箱是正常的社会和个人行为,并且是必须的行为。在信息化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里,这些个人信息的交换也是重要的。但是,社会毕竟不会如天堂般纯洁和安宁。个人有规律的生活常常被一些“非常及时”,甚至紧逼、陌生的信息而打扰。使得个人正常的生活规律和价值判断受到干扰,作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在时间上和方式上和正常的沟通相冲突,影响了个人自由的交流和沟通。 四、个人财产的保护。个人信息的一些信息属于个人财产信息。这些信用信息本身就具有财产属性。在民法理论上,信用权是财产权,信用的财产属性可以从信用的内容、用途、作用上得出结论。信用作为一种经济能力的评价本身体现了一定的财产价值。8一方面,信用是对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能够使权利人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信息资源,可以给其本人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本身可以通过信用评估机构的评价折算出一定的财产价值,信用也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进行等级的量化和评价。9对信用信息的超出合法利用的范围,即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害。带来的后果是预期的损失。所以,在现代信息社会,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和超限度利用已经不仅仅是对人格权的侵害,而是对财产权利的侵害。尤其在电子商务和网上贸易越来越发展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利用尤其频繁。从一定的程度上,个人信息已是人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和重要资源,对它的利用程度和利用频率已经是可以影响到商务和业务乃至个人的财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而且在越来越提倡民主、文明和交易规则的现代社会,对个人信息予以全面完整的保护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强烈。对订立一部个人信息立法也是应时之宜。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法律保护论文 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使个人信息的资源性日益彰显,个人信息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促进个人信息的合法运用,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准确的定位,是在传统民法体系内保护,还是以特别法的形式予以补充,目前还处于争议阶段。本文将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以及个人信息与相关权利的区别入手,来探讨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及其法律保护途径。 一、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个人信息,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个人资料;有的干脆将其称为隐私。其实,个人资料和隐私这两个概念都不够准确,均不能表达所要保护的对象。首先,信息和资料之间是有差别的,资料是代表人、事、时、地的一种符号序列(不以文字为限),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信息是指资料经过处理后可以提供为人所用的内容,能够直接起到识别的功能[1](P13),是有价值的,只有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料才能够作为资源,也才能够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范畴。正因为信息和资料所指称的对象有差别,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资料都能够成为保护的对象,只有具有价值的能够为人所用的资料,也就是信息,才能够成为被保护的客体。其次,隐私这个概念,来源于英文“Private”,对于这个词是否应该翻译为隐私,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一般认为,隐私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不愿向外界透露的信息,而且这个信息一旦泄露则会给他人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隐私只是相当于个人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而不包括琐细信息(注:以个人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为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琐细个人信息。参见齐爱民主编:《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由此可见,资料和隐私,一个所指称的范围过宽,一个则过窄,均不如个人信息准确。个人信息这一概念准确地表达了所要保护对象的特点,具有识别效果和资源价值。因此,个人信息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现代社会个人信息占有量往往与一个企业的竞争力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权利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才能够把握法律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对于个人信息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物的范畴,适用所有权的保护模式[2]。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利益,应该适用隐私权来保护个人信息[3]。有的人则认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涉及该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信息所体现的利益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一部分,这一利益是一种独立的、新型的法律利益,应该被赋予新的权利,这一权利就是资料权[4](P109)。资料权从权利归属来看,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是资料权的上位权利[4](P115)。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拥有者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在权利归属上并不是人格权的一种,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权利。首先,从权利内容上看,人格权的典型特征就是不直接表现为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行使往往是为实现直接或者间接的财产利益。其次,从权利的表现方式来看,人格权一般都表现为消极的不受侵害的权利,相对人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负有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而个人信息权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为该个人对其信息予以自由支配和控制的积极性权利,该个人得以完全基于自己的意思自由地行使该权利,该权利表现为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与流通情况,并排除第三人对信息的不法侵害。再次,从权利的行使情况来看,人格权是与人身密不可分的,人格权不能转让,不能作为交易的客体,而个人信息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个人信息能够作为商业交易的对象,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将成为个人信息权的主要实现途径。最后,从救济方式来看,对人格权的保护通常采用事后救济的方式来实现,而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采用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来达到的。显然,个人信息权与人格权是不同的权利类型,尽管隐私权也是保护个人信息的,但隐私权所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非常有限,仅限于一些可能对本人造成损害的敏感信息,而且隐私权的保护仅仅是从精神利益角度出发所作出的规定,所以,以隐私权来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设想是行不通的。那么,个人信息能否通过所有权的模式来保护呢?也不行,因为个人信息权与所有权毕竟是不同性质的权利类型。首先,从权利的设立目的来看,所有权是为确保权利主体对物本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本身就体现了所有权的价值,具有直接的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设立则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他人的侵害,个人信息的商业化运用虽然也表现一定的财产利益,但个人信息的立法宗旨仍然是以保护人格独立和人的尊严为终极目标,个人信息的价值也具有不确定性,其价值的实现有赖于不同的商业运作模式。其次,从权利客体来看,所有权的客体为物,而作为个人信息权客体的个人信息则不具备物的一般特性。再次,从权利行使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在正常情况下都能够以自己的意思来直接实现对物的支配,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很多情况下,要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则必须通过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如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和流通情况。最后,从侵害后的救济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来恢复对物的支配,不受时效限制;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受到侵害以后,只能够通过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不存在恢复原状的问题,而且受到时效的限制。 个人信息权之所以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不仅因为其与所有权、人格权都存在重大差异,更重要的是,个人信息权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权利内容。个人信息权的权利主要表现为:第一,个人信息决定权。指本人有权决定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与利用或者进行更新,以及个人信息在什么领域、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被处理。第二,信息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对个人信息的保密途径一般来说有两种,一是自律,一是他律。他律是指通过政策、法律等消极手段间接地约束信息处理主体的行为,解决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的责任分担问题。自律则是由信息处理主体主动采取保密措施来防止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供了安全的环境,自律是个人信息保密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障。第三,信息查询权。是指个人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告知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相关情况,有的学者也将其称为请求告知权[5](P121)。信息查询权是个人信息权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个人要实现对信息的支配和控制,必须首先了解哪些个人信息被收集,这些信息又是如何被处理和利用的,才可能知道这些信息是否保持完整,是否准确适时。第四,信息更正权。是指本人在发现其个人信息错误、不完整或者过时时,可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更正和补充的权利。一般来说,行使更正权的事由有三类,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从新。我们此处的更正权包括了补充权。信息更正权中最有争议的就是个人信息中有关本人价值判断的内容,本人能否请求更正或者补充,从个人信息的客观性来看,有关个人价值判断的内容如果本人能够举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是不能够变更或者补充的。第五,信息封锁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主体以一定方式暂时停止信息处理的权利。第六,信息删除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信息封锁权与信息删除权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一般来说,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行使封锁权;而在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实现的情况下,则可以行使删除权。第七,信息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在因其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情况下的一项信息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权不仅不能归入人格权,也不能够归入物权的范畴,个人信息权在权利属性上看,是一种独立的复合性权利,具有人格和财产的双重属性,而且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权利内容,应以民事特别法的形式对之予以保护。 二、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 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前提是个人信息的收集,个人信息的收集按照收集的主体,可以分为“公的部门”的收集即由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和“私的部门”的收集即由非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由国家机关进行的信息收集活动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依职权或者执行国家公共事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在此我们不作讨论(注:当然,对于国家机关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也存在如何合理使用的问题。2003年5月8日《南方周末》法治版刊载了一篇《建行贿人资料库供招标方遏腐败——宁波检察院悄砸行贿商饭碗》。在该篇报道中,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率先建立了建筑行业的行贿人员“黑名单”,“黑名单”中既包括已经被判行贿罪的行贿人,也包括虽未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的人员,甚至将那些检察机关已经掌握行贿事实,但本人还未交待或者拒不承认的人员也列入其中,这些对于行贿人来说都是保密的,也就是说这些个人信息是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得的。北仑区检察院使用这些个人信息为社会提供“诚信咨询”,招标单位可以事先向其咨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的污点,检察院将审查结果予以反馈;对长期与该院合作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大型国企提供部分行贿人名单;还对反贪部门以及有关的法纪部门的侦查行为提供必要的资料帮助。这种做法迅速在宁波市检察院系统推广,并将范围扩大到医药行业和政府采购领域。本来检察机关为了预防犯罪在其权限和工作必须的范围内收集、利用个人信息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其扩大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虽然在目的上是为了遏制腐败行为,但毕竟是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凭借公权力介入私法秩序,这种行为本身值得商榷,同时反映出我国个人信息合理运用的法律问题亟需解决。)。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主要发生在由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场合。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一般都是出于营利目的,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营利性就决定其可能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肆意收集、传输个人信息而践踏个人信息权。为规范非国家机关的信息收集行为和信息利用行为,就需要对非国家机关的信息运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目前几个典型的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和运用的非国家机关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情况予以介绍。 第一,网络商家对于网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无论是在线电子交易还是传统商务经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都学会一项关键的营销策略,即锁定顾客群体,提供个人导向服务,巩固消费者与商家自身之间的关系与忠诚度。网络空间给商家们提供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收集顾客个人信息和挖掘潜在顾客群体的平台。经营者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二是消费者并没有主动提供信息,是由网络商家利用信息技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通常是商务网站以登录网站、加入会员的例行程序或者提供优惠等方式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消费者一般有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注:这种方式从程序上看,虽然是尊重了消费者的意愿,属于个人信息的合理收集,但不排除有些网络商家在收集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些隐蔽性的欺骗手段;或者虽然赋予消费者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商家有时候会通过文字游戏使得消费者忽略该项权利的行使,以默示推定或者行为认可的方式来视为其已经接受;或者收集的信息的使用超越事先承诺的范围,这都在事实上对个人信息权造成侵害。)。个人信息权遭受侵害的最大威胁就是商家未经消费者的同意而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此时的个人信息完全处于失控的状态。目前,网络商家经常通过“网络小甜饼”(cookies)及其他一些追踪软件,来追踪消费者的网上行为,收集其个人兴趣和偏好。利用cookies技术,网站的服务商能够在消费者访问网站时,在消费者的电脑中以文本文件的形式设置信息代码,该信息代码对于每一个上网的消费者来说都具有唯一性、识别性,而且只有网站服务商才能够识别。只要消费者随后再次访问该站点,就可以被识别出来。网站还可以通过隐藏的导航电子软件收集被访问网站的信息,包括哪些网站被访问,哪些信息被下载,哪种类型的浏览器被使用,以及消费者所上过的网站网址[6](P95)。通过网站所记录的这些信息,我们就能够知晓该消费者的e-mail、ID号码、消费习惯、阅读习惯等兴趣和爱好,甚至可以知晓其信用记录和通信记录,进一步核证其交际范围和能力。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有价的,个人信息的交易也日渐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有些网络商家除了将这些信息作为自己广告宣传和营销的资源外,还可能将这些资源作为交易的对象。对商家来说,谁掌握的个人信息越多,谁就拥有越多的潜在消费者。因此,众多商家普遍存在“信息饥渴症”,不惜通过各种手段来窃取或者购买他人的个人信息。而通过网络可以低成本获得个人准确而详尽的信息。商家往往对个人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有的放矢,甚至有可能采取有差别的价格,把无差别的产品卖给不同的顾客,如果对这类现象不加以规范,低成本、高利润的引诱就会使越来越多的商家效仿,个人信息权就无法保障,我们就要遭受大量垃圾信息的干扰。由于个人信息的充分暴露,商家对你的消费情况了如指掌,有时还会使个人遭受网上歧视。当网上企业知道消费者的消费历史和习惯时,便可以选择性地服务某些消费者。比如,当网上销售商通过你的个人信息查知你并不是一个十分阔绰的消费者时,他们会先服务其他人,而要你在客户服务热线上久等,你甚至对这种不公平待遇全然不知。有的网络商家就根据他们所收集的客户信息,把客户分成不同等级,而最低等级的客户就只能最后得到服务。 第二,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关于生理、疾病、生育等方面的个人信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理和对待患者的个人信息缺乏系统完善的规范,仅一句概括式的宣传意义上的“为患者保密”,这是远不能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日益发达,有些医疗技术的实施可能会影响人伦关系,如人工授精技术虽然解决了因生殖能力所带来的困扰,但同时也引发了人工授精子女日后可能因为寻找生理父亲所可能引发的一系列人伦和法律问题,如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应该如何记录和保存该信息,哪些相关人员可以查阅有关信息,由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损害应该向谁进行赔偿,由谁进行赔偿,如何赔偿,这些都需要进行规定。再如,现在许多人进行美容整形手术,还有的甚至进行变性手术,实施这些手术的机构是否应该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采取何种措施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保密,都是亟需进行研究的问题。现在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医疗机构将患者的个人信息卖给药商、保险公司,有的医院将产妇的信息出售给婴儿用品公司、奶粉商等,获得这些信息的商家还可能将这些信息再次整理出售给各级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与孩子成长各个阶段密切相关的各个商家,个人信息的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挖掘,而我们个人的正常生活将因此受到无穷的干扰。 第三,金融机构和电信机构也是个人信息的汇集地。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人的利益,《储蓄管理条例》、《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都对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缺乏操作实效,这些义务的履行有赖于金融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金融工作人员即使泄露信息,也无法查证,而且当事人也很少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是否侵犯其个人金融信息提出疑问。电信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电信服务项目,事关通信的机密性,如果电信机构对服务客户的通信进行收听、窃听、存储或者其他形式的监听或者监视,将会对客户的隐私构成巨大的威胁,有时甚至会被有些商家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使用,比如,某些关键性的电话谈判,就可能被竞争对手通过监听的办法截取,从而先发制人。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构成巨大的威胁。 三、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从目前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首先,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离不开专门法律的调整,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必须遵循信息社会发展的规律,在保证个人信息自由流通的前提下,对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加以合理的限制。很多国际组织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于1980年9月23日通过《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跨国流通的指针》,以及联合国于1990年12月14日通过的《关于自动信息档案中个人信息的指南》中都持这种看法。)。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综观世界个人信息立法较为完善的美国、德国,个人信息的立法一般来说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直接原则。即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上应坚持向本人收集,间接获得的个人信息具有获得上的不正当性,不能够被利用和处理。第二,目的明确原则。指个人信息收集和利用时必须有明确目的,禁止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超出目的范围收集、储存和利用个人信息。第三,安全保护原则。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主体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的泄漏、意外灭失和不当使用。第四,公开原则。指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一般应保持公开,本人有权利知悉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情况。第五,耕种原则。指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完整和正确,本人有权利对个人信息进行适时修正。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必须明确保护对象,如1990年德国资料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个人资料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自然人的任何资料”。该条规定就将个人资料保护的主体限定于自然人范围,排除了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也应仅限于自然人(注:仅限于自然人的规定,从表面看起来非常简单,事实上有关自然人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自然人是否包括死者,是否包括胎儿,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克隆人等。),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有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该区分琐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并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规定不同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模式。个人信息法规范的重点应该在于信息收集人、处理人和利用人的权利义务、个人信息权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和赔偿标准以及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监督机制。 其次,加强业界自律。法律尽管可以规定个人信息应该如何被合法收集和运用,但法律只能够起到外部约束的作用,很多情况下,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仍然防不胜防。ISP业者、征信者、直销业者以及其他销售业者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行业可以通过订立行业成员应遵守的收集个人信息应该遵守的行为标准和同业惯例,鼓励行业成员与消费者个人达成信息处理的契约,根据行业惯例,行业成员应该措辞清楚地在网页或者明显的位置公开其信息收集的原则,或者张贴有关的隐私政策,并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使消费者可以明确自己的信息将得到如何的保护和处理,再来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业界自律可以通过取消成员资格或者某种具有商标性质的认证来作为督促或者惩罚手段,来达到约束行业成员自觉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 再次,可以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缓解商家和消费者在个人信息权上的激烈矛盾。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实行的是直接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是不能够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然而要直接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是非常困难的,消费者没有义务来配合商家的任何商业目的的实现。例如,某全球性公司在一次直销活动中,消费者最高的回复率仅为52%,且是在以免费电影票吸引消费者回函的情形下才得以达成的(注:详见王郁琦:《“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与个人资料的商业利用》注释7,载《信息法务透析》1996年3月。)。所以,商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诱因,来吸引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如提供免费阅览、提供赠品等方式来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认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有经济价值的,是否通过提供个人信息来换取利益,由自己衡量得失后作出决定。比如,欲出售订户名单给广告业者作邮寄名单的杂志社,就可以拟定两种不同的订阅费率供消费者选择:一种属于正常费率,适于要求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订户;一种是较正常费率更为优惠的费率,适于同意将个人信息作商业利用的订户。如果订户觉得两种费率的差价利益大于因信息作为商业利用可能带来的不便,那他就会选择后一种优惠费率。相反,如果经验告诉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也就是说,信息收集主体没有严格按照承诺兑现隐私政策的话,那么,消费者就可能放弃这些优惠而选择保密个人信息,这样就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通。市场机制的采用一方面有助于克服信息收集的程序困难,同时也给商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执行严格的隐私政策,才能带给消费者实际利益并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最后,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宣传和示范,让广大的消费者树立个人信息保护的观念。在购物时,商家时常要求我们填写一些有关个人信息的卡片,如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有的商家甚至要求登记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等,并引诱你说是为了便于参加抽奖或者累积积分换奖。此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控制个人信息,要在详细了解该商家所执行的隐私政策,并确认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尤其是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访问个人信息保护比较完善的站点,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卡号、银行账号以及手机号码,能够匿名的尽量匿名,能够设置密码的一定要加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个人信息的防护屏障。在发生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张权利,从而推动个人信息权保护的进程。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加快立法步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对隐私而言,阳光却并非总代表着正义。”的确,对个人信息而言,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法律“保护伞”。 所谓个人信息,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课题组介绍,是指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一切信息”,其范围很广,有文档、视频音频文件、指纹、档案等,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即指有关个人的一切数据、资料。个人信息同我们个人生活密切相关。 然而,我国目前个人信息频繁受到侵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却很缓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令人担忧。 一、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来看几则报道: 《新京报》:一家名为“上海OK信息有限公司”的网站显示,该公司正在出售“*年最新全国股民资料”,资料系由证券公司内部获得,内容包括全国100万股民的姓名、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记者调查后发现,该份资料中的股民信息基本属实。 新华社合肥电:上网求职资料屡屡泄露,安徽省教育部门提醒学生对个人信息应加强自我保护。 《羊城晚报》:一个名为“Ucloo”的网站在网上叫卖9000万华人私人信息,而价钱仅仅是1元人民币!随后,《北京青年报》、《新闻晨报》等国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进一步得知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可能来自中国第一大同学门户网站“中国同学录”。 《市场报》:“手机监听王”惊现京城威胁个人信息安全。 《新快报》:500中学生隐私泄露网上家长频遭电话诈骗。 …… “商业推销‘指名道姓’,陌生拜访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别有用心地进行着种种操作。个人信息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现代人在享受信息社会带来的诸多便利、好处的同时,也开始品尝接踵而至的烦扰。 1、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 在今天这信息网络时代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繁多,在各行各业都有可能存在:如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航空公司、互联网公司、人才市场、中介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以及各类零售商等等登记有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和途径。 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出于商业目的而被恶意套取,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己私利而恶意泄露。 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还没引起我们一些机关、单位、企业的足够重视,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善,信息安全工作还处于被动的状态,没有形成“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的意识,信息系统的整体防护能力低。 ③社会个体对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为日后信息泄露埋下隐患。 ④现有的法律规定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 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主要有利用关系网络帮忙收集、利用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自行套取、利用金收买等等。 3、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信息泄露,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后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损、人们经常受到各种骚扰、安全感丧失、政府管理受干扰、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 特别是在信息社会里,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但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导致人人自危,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专家称:“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基本人权问题,也极有可能成为某种新的贸易壁垒,一个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肯定会在国际贸易方面受到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打压。” 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 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由于个人信息泄露给当事人带来侵害或损失的案件屡屡发生,所以个人信息保护变得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对个人隐私的尊重与保护,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体现着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那我们要怎样来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侵害呢?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事前保障,多管齐下,多方努力。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主要措施: 1、加强自我保护。 ①我们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②要多学习了解一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性。 掌握了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象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等这类掌握了较多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模范守法,提高行业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技能和水平,制定相应的管理个人信息的制度、规范,增强行业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自律性。 3、加强技术保护的研究,实施技术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相关行业、部门要增大投入,研究开发更先进的技术,如,数字签名技术、数字证书技术、身份鉴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反病毒技术等等技术,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4、制定、完善法律制度,撑起法律“保护伞”。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照。在《民法通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一些经济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条款。 例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又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又如,最高法院在《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然而,现有的法律规定仍然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侵犯他人名誉权只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世界上已50多个国家建有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国自*年以来,正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但该项立法尚处研究阶段,无实质进展。 因此,我们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尽早出台,以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现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个人信息保护已刻不容缓,让我们从多方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相信我们的社会也将会进入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新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论大数据征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摘要:大数据征信使个人信息安全处于空前的威胁与挑战,本文简述了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探讨其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完善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征信;保护;个人信息 一、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 大数据征信是指对海量在线交易记录、社交网络数据等个人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刻画出信用主体的违约率和信用状况,进而控制金融信用风险。解决了传统征信因信息分散导致的采集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与传统征信天然互补。由于大数据采集的覆盖面广、信息维度丰富,评估个人信息的信用风险全面而广泛,成为互联网金融和众多相关行业的基石。 二、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征信企业极度依赖于大数据技术的收集与分析,一切信息皆信用,使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空前挑战和威胁。近年来违法倒卖、泄露个人信息事件屡见不鲜,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个人信息在我国立法中仍处于薄弱环节,相关法规的制定存在较大的不足与滞后,商业化的大数据征信可能会成为侵害个人信息的工具,需用法律手段加以规制。 (一)立法保护滞后于现实需要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尽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断出现在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于分散且层次效力不一,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满足当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质量法规的需求。现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与大数据征信的发展不适配,对于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等环节缺乏明确的界定,条例规范范围过于狭窄,对于涉及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未作出合理规范。 (二)征信信息泄露严重监管缺乏 大数据征信涉及大量用户敏感信息,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被采集利用,用户面临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变得更加严峻。与普通个人信息相比,征信信息由于价值和敏感性,泄露的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信息泄露已经形成产业链,数据黑市犯罪成本低利润高。再加上互联网征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业务操作和人员道德双重风险,近年来许多互联网公司人员存在监守自盗的风险,例如京东泄露了12G的用户数据造成其严重后果。2016年的“5•26信息泄露案”,湖南银行行长非法出售个人信息257万余条,包括身份证号、征信记录、账户明细等众多敏感信息。而在国外全球第一大个人征信机构益博睿涉及2亿的身份信息泄露,涉案金额超过6500万美元。 (三)个人维权法律救济困难 随着未来信息开发和利用的日益成熟,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信息具备相当的商业、社会和法律价值。大数据时代使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消失,给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个人信息主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与征信信息管理机构存在着信息和技术不对称,让受侵害的个人信息举证维权之路难上加难。在个人信息受到非法收集泄露等侵害时,由于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解决纠纷可能产生的成本和风险过高,只好选择放弃诉讼维权,使得本应该成为最终保障的司法救济渠道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三、大数据征信中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个人信息立法保护 针对大数据征信的特点,以征信业规制和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现有成果出发,通过立法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国家技术标准,给已有的普遍分散立法以操作的指引,制定最低标准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隐私的信息、个人信息采集基本原则和使用目的,采集收集的负面清单制度,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通过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为征信体系安全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加强数据安全体系和信息监管体系建设,防范非法入侵造成信息泄露,对于信息泄露问题完善危机应急预案和补救措施。加强信息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买卖信用数据的行为,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企业的问责和处罚。对征信管理机构开展内部安全认证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征信行业协会其协调沟通征信机构与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征信行业业务交流和制定技术标准,开展征信信息保护宣传提高民众意识。 (三)探索多元化个人信息保护救济方法 建立征信机构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完善信息异议处理解决机制,缩短错误征信数据信息的更正时限,提高征信信息录入质量。完善个人对征信机构的投诉渠道,引入征信行业调解、仲裁和第三方纠纷非诉解决的法律机制。对于公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面临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完善互联网情景中个人信息侵权赔偿制度,并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和集体诉讼机制,优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渠道。 作者:林周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途径 摘要:本文首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与特征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分析了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最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法上提出了几点具体途径。 关键词:公民个人信息;刑法;特征;必要性 在信息化时代下,各种信息成为了一种资源被广泛利用。但是随着互联网逐渐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中,个人信息的隐私问题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公民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研究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有对公民个人的权力保护直观重要。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就公民个人信息来讲,从不同角度分析,其概念理解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讲,公民个人信息即是公民的隐私,社会学上,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符号。而法律上公民个人信息,有直接法律条文对其进行了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公民个人信息是“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认识记录、照片等单独或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公民个人信息特征大概包括以下社会属性、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三点。从公民个人信息概念不难看出,作为社会符号,公民个人信息本质与公民一样具有社会属性。而法律上又将公民个人信息划分到公民权利中,与公民人格利益直接相关,故具有法律属性。基于以上两个特点,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中就被视为一种隐私而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这种隐私在法律上是不可被侵犯的,可作为识别公民身份的一种标志。此外,由于利用公民信息可以获取一定经济利益,很多人通过非正常手段将公民出售给他们而获得利益,故,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价值特征。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途径 (一)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有现实的需要,也是刑法立法的要求,也关系到公民权利的保护。首先从社会现实角度考虑,目前社会上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存在较大的隐患,某些行业出于管理或业务上的便利,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这些行业被记录,因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在利益驱使下,并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反而将本应属于公民隐私的向公众出售,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利益,公民个人信息没有得到安全保证。其次,立法上,目前我国法律在公民个人信息立法逐渐严厉化。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求法律发挥其调整作用,急需通过严格的立法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性。最后,从公民个人信息劝你保护上来说,公民个人能信息刑法的保护实际上就需要满足了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在法律的权利义务中,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是其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故权利的行使就需要法律条文作出规范,并要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作为基础。总体上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即对公民行使个人权利有了明确规范,且对侵犯公民信息的不法分子来说也有了相关的惩治办法。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途径 1.明确罪名 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两个罪名,但在法律定规定上,只要是侵犯了公民信息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侵犯公民信息罪,因此,为了使罪名更加明确没必要将公民信息本罪单独设为两项,而为了保证其独立性,可以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253条单独列为一条罪名。同时,为了保证公民信息本罪明确化,法律上首先要对公民个人信息全作出明确规定,法律制定才会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2.突出情节严重的适用性 就危害结果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之后,影响周期较长,侵害主体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呈现出不稳定情况,生活环境也会很容易被侵犯。故,公民个人信息最应设置为一项抽象性犯罪行为,而不是实害犯。虽然作出这样规定后提高了入罪门槛,但在认定犯罪情节时就可以将公民的危险状态纳入到定罪情节严重性的考量因素,而在考量危险状态的所造成的影响上来说就更为简单直接,正常成年人社会经验即可作出评判。 3.增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附属性立法 附属性立法可以从考虑以下两点。 第一点是双轨立法模式,法律在对行业管理上,刑法并不能照顾到各个方面,故,行业内部需要有相关制度与标准作为行业约束,则需要行业有一定的自律性。所谓自律性即自我控制,个体或者组织能够自觉将诚信等作为道德标准。故,如果要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权力的有效保护,除了需要刑法立法外,还需要行业制定相关的制度,这就是双规立法模式。 第二点,衔接好行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本质上,可以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行为定为行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越轨行为,加上针对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上,行政机关在处理方式与处理效果上有优势,故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行政处罚也可以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且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的行政与刑事处罚衔接更顺畅。 三、结语 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社会性和法律性的特征,加上一些行业的需要,这些信息还具有一定的经济特性。但本质上来说,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私有部分,不应该作为一种产品用于商业用途。为了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就有必要通过刑法的手段。 作者:王春霞 单位:河南豫润律师事务所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从基本概念进行分析的话,首先,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公民,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通过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信息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还包括获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这些人的个人信息权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一律享有我国刑法的保护。其次,关于个人信息的解读,各学派一直存在着争议,无论哪种观点,都没办法准确涵盖个人信息的全部。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个人所拥有的,能够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特定资料所反映出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肖像、身份证号码、职业、教育状况、联系方式、家庭背景等等和本人人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还包括着隐私范畴内的如既往病史、财产收入等信息。与此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还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在日后的立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其法律属性一直颇具争议,成为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就目前来说,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所有权学客体说,他们认为个人信息具有实际利用价值,所有者对其具有支配权,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出售,从而为信息的所有者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具备财产属性,因此被列入所有权范畴;二是以隐私权客体说,认为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包含个人信息,在这方面美国是最早将个人信息纳入隐私范畴进行立法的国家,比如《隐私权法》和《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权法案》中对个人信息都有详尽的保护措施;三是人格权客体说,将个人信息划分到人格权中,认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就是维护公民作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体现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利益,因此应该受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严格保护。 (三)公民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内容较广,和很多专有名词的概念都有着相似之处,通过分析,笔者主要将目光集中在个人隐私上面。个人隐私指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比如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以及“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等行为,都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由此可见,个人隐私大多是公民不希望被外人所知的、敏感的信息,而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禁止他人干涉的敏感信息,还包括可以向大众公开的信息。因此,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是两个相互交叉,又在外延方面相互区别的名词概念。就对公民的立法保护工作来说,个人信息的保护比个人隐私的保护更加全面。 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的具体表现 当今社会,互联网的使用,让人们的生活被手机、电脑等各种电子产品包绕,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在从事购物、交友、出行、入住宾馆等各种社会活动时,很多情况下都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知与商家,进行登记,这就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和隐患。对于商家而言,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商机,那么利用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就应运而生了。一些机构疏于管理再加上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我国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大量兜售车主房主信息、大学毕业生应聘人员信息、商务人士信息、患者信息、电信用户信息的现象在社会上层出不穷,一些商家将自己搜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出售,甚至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信息倒卖”产业。商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推销,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甚至通过“人肉搜索”对当事人进行名誉侵害,通过某些编程窃取网银密码盗取用户存款等等,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应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二)现有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是构建我国法律框架的四个关键部位,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由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个人尊严不容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出现“个人信息”的字眼,但个人尊严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从此种意义上来讲,宪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原则性的保护;其次是民法,对与公民的个人信息有关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荣誉权做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任何人如果侵害公民的这四项权益,都将受到民法的制裁;另外,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近些年才开始颁布施行,有《居民身份证法》、《物业管理法》、《电信条例》等等;直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才首次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定罪入刑,填充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空白。 (三)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必要性 刑法作为法律的最底线,只有在其他法律都无效的前提下,才会实行刑事处罚,给予犯罪分子最沉重的打击。在我国现有阶段,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的制定还不到位,虽然宪法、民法以及行政法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所涉及,但通过施行效果可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的法律条文尽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触及到根本,仅仅提供了一些原则性的间接性的保护;民法虽然明确提出了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以及名誉权的保护,但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的内容远远不止于此,过于零散的法律规定,削弱了民法的可操作性,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行政法对于破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施主体限制范围相对狭小,主要针对行政机关人员,而且处罚力度较小,不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加强刑事立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 三、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完善建议 (一)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 要解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立法问题,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刑事法律还不够完善,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指出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但同宪法、民法、行政法一样,没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做出具体的解释,不管是公开信息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在量刑规定中没有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清晰的界定,以至于不法分子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同时,在条文规定中使用“等”字,也让犯罪主体模糊化。为了避免法律上的漏洞,给犯罪分子以严厉的打击,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犯罪主体的范围,是当前完善刑法的重中之重。 (二)根据犯罪的行为和情节细致刑罚 《刑法修正案(七)》中,第七条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区别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情节是否严重。而根据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当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对情节是否严重划分出明确的界定范围。因此,在裁判过程中,对于“罪与非罪”就存在争论,司法机关必须根据案情酌情评判情节的轻重,给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如果出台的法律能够将犯罪行为细致量化,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压力将会大大减小,比如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的份额,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所得利益对刑事处罚的幅度进行划分,份额由小到大对应犯罪情节由轻到重,相应的刑罚也会逐渐增加,尤其是给当事人带来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犯罪行为更不可姑息。如此一来,犯罪主体都能够得到与之犯罪情节相对应的惩罚,不会出现钻法律漏洞的现象,实现司法的公平性。 (三)构建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一体化机制 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过程中,必须要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因此,首先从立法层面上讲,立法机关要深入社会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构建法律条文,尤其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刑法的完善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其次从执法层面而言,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侵害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养奸,让犯罪分子有机会逃脱法网;从司法层面来说,法院及检察院在裁定犯罪结果的过程中,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立法、执法、司法机构要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 (四)借鉴学习国外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经验 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中,不仅要完善刑法,宪法、民法、行政法都要同时完善,只有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坚实的堡垒。将来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和条件的逐步成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无疑是明智的选择。从立法模式上,笔者比较倾向于以德国为代表的统一交叉立法模式,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案,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整体归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避免了法律零散化带来的不便。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刑法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它的完善对于公民个人权益的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刑法涉及到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对核心的工作人员做好监督工作。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只有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作者:王晓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讲,信息化方式与社会管理具有紧密的联系,对其具有决定性作用。对于信息来讲,具有透明化的特点,最终导致公民信息受到了侵犯。对于个人信息而言,归属于财产利益。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是十分重要的。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受到侵犯这样的问题层出不穷,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进行有效的解决,进而才能保证公民权益得到保障。 关键词:公民信息;刑法保护;具体分析 信息时代的带来,进而导致人们工作日常对信息运用逐渐增加,换言之,信息已经融入在人们生活之中。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其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从当前形势上看,一些人经常利用一些非法手段进而获得公民信息,这样的现象较为严重。信息泄露对公民正常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因此,加强公民信息刑法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但当前法律并没有明确性的法律法规,缺少一定的约束力。进而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应进行有效的保护,采用相关的方式给予公民提供一定的保障。本文将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进行针对性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概述 在日常生活之中,个人信息具有较多的表现形式,同时与人们生活也具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前我国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薄弱性,公民个人信息滥用这样的情况十分严重。相对而言,各国对个人信息界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从总体上看,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是个人相应的资料以及数据。其中个人信息包含两方面内容,一种是公民自身产生的信息,而另一种是他人对个人信息进行评价。另外,个人信息涉及丰富的内容。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应受到广泛的关注,同时给予一定的重视。 二、当前公民信息保护面临的现状 (一)个人信息保护较为薄弱 对于公民而言,在其思想意识中,认为个人信息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与其它问题不存在关联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计算机应用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信息具有了新的内涵,归属于财产属性。从当前情况看,公民个人信息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其实际收集以及利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另外,从信息保护安全角度为主要出发点来讲,公民意识极为薄弱,一些特殊方式能够将个人信息进行获得,其对信息保护没有受到一定的重视,进而导致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公民不知应怎样进行维护权益,最终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 (二)个人信息侵犯行为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侵犯公民行为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讲,收集信息具有全面化特点,进而具有向非法机构提供一些个人信息这样的条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是十分容易的,通过一些案例进行观察,这样的情况是经常存在的。另外,对于商业机构而言,一些商业机构通过一定的渠道,将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但这些机构对信息保护并没有给予一定的重视。还有一些机构将信息进行泄露,最终导致危害的发生。 三、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具体措施 (一)将公民个人信息范围进行有效确定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并没有有效的界定,之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刑法理论中没有对公民信息进行有效研究,同时缺乏相关经验。相对而言,个人信息缺乏明确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之中具有一定的困扰性。因此,针对个人信息进行刑法保护过程中,应参照一些立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将公民信息类型进行有效的列举,进而才能将公民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二)积极完善刑罚体系 对于犯罪行为来讲,不仅对个人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对社会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对其行为主体应进行一定的刑罚。就整体而言,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因此,对社会危害也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针对刑罚体系进行构建时,应具有轻重这样的区别,进而才能在公民信息保护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在刑罚体系中应将资格刑融入其中,例如:信息收集主体如果犯罪,将取消从事工作的资格。另外,作为信息保护主体,具有这保密这样的义务,假如出现泄露这样的情况,将承担相关的责任。 四、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信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在这样的情形下,应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使其不被泄露。但当前刑法规定较为不足,同时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针对这样的情况,因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有效监管。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有效的保护,还能在真正意义上使公民利益得到保障。 作者:谢腾 单位: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民法规定如何针对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在数据化时代的发展中,个人信息是尤为重要的一项资源,同时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载体,其包括了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重要信息。但是,在如今社会发展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例如常见的电话电话诈骗,网络推销,骚扰短信等情况的发生,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从而使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陷入了危机因此,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凸显出其重要作用。就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而言,我国仍存有很多缺陷,至今为止也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主要实行的都是民法、宪法、刑法等保护机制,其保护范围不全面,没有双重性保护机制。本文基于民法的视角出发,对现今受害者在民事侵权行为中的民法规定保护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研究,围绕个人信息在民法规定中的一些不足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民法规定;民法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指的就是个人隐私,自发展以来,个人信息就在整个资源系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当下信息化的便捷发展中给人们经济上带来了推动性发展作用,因此,伴随着信息化快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收集也变得异常便捷化,然而,在利益的熏陶下,个人信息侵害的问题也接连发生,给人们精神和财产上面带来了负面影响。许多国家依据国情也制定出了相对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但是我国对其制定的法律保护规定尚不明确。总而言之,目前学术界的讨论学者对此问题一直没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许多学者也都是只停留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当中,对民法上的保护方面没有做出进一步研究,因此,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时,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彰显出了其重要作用。综上分析所述,基于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系统理论中,总结出了信息侵权的民法保护存在的意义。 一、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个人信息的概念可大致分为隐私型、关联型、识别型,这三大类型。但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因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各地语言习惯和法律传统差异的影响,所传递出的基本概念也不尽相同,就目前对个人信息的界定学术界也尚未统一,但是从主要发生问题上分析,主要还是基于这三大类型之上。隐私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信息不愿意向社会群体透露,不想外界人知道有关自己的一切信息。关联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基本资料和私下生活方面与参与社会活动相关联。识别型的概念是,个人的基本信息能直接或间接显现出该人的一切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籍贯等。 二、民法规定中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中没有实行统一立法,多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纵观当下,现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群众的发展需要,因此,加大民法规定中对信息信息保护是当下势在必行的一种制约方式。 (一)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不规范 目前,我国民法规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是对隐私权的一种保护,但是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两者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对个人信息的概念也没有没明确的界定,因此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使用范围相对狭窄,不足以能够解决当下繁琐的信息侵权问题。站在社会实践的视角分析,个人信息涉及面要比个人隐私涉及面广,但是,对于明面上的个人信息不论怎么利用,保护隐私权的方式终究还是行不通,从而导致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偏低。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个人信息保护不规范具体可以划分为如下几大点:1.信息主体权力义务不明确;2.人身财产利益缺乏有力保护;3.侵权责任规定不健全。 (二)救济机制在民法规定中不完善 个人信息侵权事件在我国民法规定中属于小型事件,未达到刑法保护的层面,因此,民法救济机制是尤重要的。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短信骚扰和电话推销等问题,但是却道泄露渠道不知情,因此造成了信息主体举证困难的现象发生,其次,受到行政轻民救济的影响,导致了民事救济机制得不到空间发挥,在发生侵权问题之后,受害人在经济上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三、个人信息民法规定的完善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应尽力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准,开展民事单行法,制定出更有力与保护信息主体的一项权力,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法规定的整体建设。 (二)明确个人信息的权力范围 在民法规定中要尤为表现出信息主体的权限,以个人信息权力为中心建立合法权益。其次,还要明确保护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确立侵权责任制度。 四、结论 当下社会个人信息侵权问题频频发生,本文基于民法保护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了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为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中提出了小小的宝贵意见。 作者:周宁 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微博信息传播与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分析了微博信息传播中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微博;传播信息;个人信息保护 微博(MicroBlog),即微博客的简称,始源于美国的Twitter,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换工具,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创建个人社区,通过手机、计算机向微博客信息。与传统的博客相比,微博信息的传播速度、互动程度都得到了极大提高,满足了人们快餐式的文化消费需求,符合快节奏生活的时代特点。微博作为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一种新生事物得到了广泛使用,改变了已有的大众传播格局,并且在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报道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而受到越来越多行政部门、企业、公司等各行业以及个人的关注与应用,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分享信息的重要新媒体。 1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问题 微博的广泛流行不仅导致个人信息呈爆炸式增长和信息潜在价值的惊人凸显,而且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1)信息传播广,难以控制。微博信息传播之快可以用秒来计算,用户只需按动一个按钮就可实现信息上传,其内容就即时出现在网络上。虽然一些微博经营者建立了网上个人隐私工具与平台,设置了全部限制、全部允许或者部分限制的选项,并由用户决定是否将信息公布于众,但是仍改变不了个人信息被公开的事实。其一,除了信息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可以浏览、复制、、传播信息,不受信息主体的控制。其二,搜索引擎可以自动从网上收集信息,在对其进行组织和处理后编入索引,通过关键词就能快速检索到相关信息。其三,微博的优势在于公众参与感强、影响力大,但是这一优势极端化之后也可能变成劣势,导致事件的扩大化,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很大。(2)个人信息易暴露,威胁信息安全。当用户使用微博时,商家可以毫不费力地收集用户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被商业化地交易、买卖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其一,窄告。窄告就是“窄而告之”,目的在于为用户提供与浏览内容相匹配的网络广告。为了实现精准化定向广告的投放,窄告服务商会检视用户的消费倾向、购买习惯、个人喜好、网络行为等信息。其二,网络跟踪软件。为了了解用户的活动,经营者会利用ElectronicFootprint、Cookies软件跟踪或检测用户的地理位置、操作系统,记录用户的登录、浏览、消费习惯及个人信息等,并可能引发第三方的介入。其三,调查工具。微博开发了投票模块,可做产品调查和企业市场调研。一些营销机构利用投票模块向用户发放产品的问卷调查或者数据统计,或者使用用户消费行为和贡献行为产生的数据进行商业调查。(3)信息容易、删除难。虽然微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容的多少,但它给了使用者将所想、所拍的信息第一时间发到微博上去的自由。然而,这往往存在着不客观、不完整,甚至误报、失实的可能。虽然信息主体可以请求把信息删除,但殊不知信息可能早就被复制匿名化了,无法实现真正的清除。当一件不公平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不满、愤怒的情绪一经在微博中复制、转发后,就会迅速散播开来,个人就很容易陷入群体意见的漩涡,公众辩论一旦极化成情绪化的激愤,势必给社会或当事人带来伤害。当信息永久存储于网络空间之后,随时可能被人重新翻出以作为谴责的依据,那时再删除微博来平息事态发展,往往事与愿违。 2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概念 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并不完整,因此对个人信息、信息主体、信息控制者的法定概念界定不明确。探讨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首先要明确以下概念。 2.1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一个与个人数据、个人隐私、个人资料通用的概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1]。笔者认为,在微博上与个人或者他人身体特征或身份有关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均视为个人信息。从涵盖的内容上看,个人信息不只是家庭私人信息,也包括个人所参与的各种活动,如工作关系、经济、社会活动等;从表现形式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数字、文本,还可能是视频、音频、图像等信息;从信息内容的产生方式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原生信息,如信息主体发表的评论、使用服务的日志数据等,还包括衍生信息,即他人采集信息主体遗留下的信息痕迹经过算法加工、聚合而成的系统的、有使用价值的信息;从信息的准确性来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真实准确的信息,还包括尚未证实的或者错误的信息。 2.2信息主体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关于个人数据处理中个人权利保护及促进个人数据自由流通条例草案》中对数据主体定义为:数据主体是指其身份可以直接或间接,特别是通过身份证号码或者一个或多个与其身体、生理、精神、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有关的特殊因素来确定的自然人[2]。在微博上的文字、图片等信息一旦能直接或间接识别信息的主体,该自然人即是信息主体。信息主体是个人信息的来源,法律应赋予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知悉权,知悉收集的主体以及利用等有关事项;同意权,对信息的收集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表示;更正、删除权,个人信息发生瑕疵或信息失效时,有权进行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安全保障权,上述各项权益受到侵害时,信息主体有权向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管理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3信息控制者 信息控制者是指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决定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条件和方法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机构或其他实体[3]。在不同的环境中,与信息控制者相关的概念很多,比如信息持有者、收集者、经营者、处理者、使用者等。据此,微博经营者、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控制者。信息控制者可以拥有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中承担主要责任,直接对信息主体负责。对于具有资金与技术优势的经营者来说,他们当然地属于信息控制者。当他们开发了微博平台就意味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加工、传递、处理等服务,这样商家就可以利用用户的信息寻找潜在客户,从而有针对性地推销广告和营销业务。就用户而言,虽然一般都视为信息主体,但也有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可能被视为适合的信息控制者,例如:当用户被赋予了较大的自主权,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在微博上;当用户的行为超出个人或家庭之外,以单位名义信息;当用户使用这一平台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思表示”。 2.4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针对大量的、可能是杂乱无章的、难以理解的个人信息,利用计算机或者人工对各类型的信息进行处理。其过程包括对信息的采集、整理、鉴别、加工、存储、检索和利用等,或者其他使个人信息可被他人利用的方式披露、排列或者组合、更正、删除等。微博上无论是经营者还是用户凡参与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以上操作的都属于个人信息的处理范畴。 3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基于上述个人信息相关概念的分析,为了用户更好地利用微博信息传播平台,应当采取符合微博特点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3.1立法保障 法律是保护个人信息最根本的手段。我国直接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数量相当有限,有关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散见在我国《宪法》《侵权责任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在微博环境下出现的许多具有全新特点的违法行为则无能为力,缺乏可操作性,已无法有效地保护信息主体的权利。显然,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特别是欧盟等国家的法律准则、规则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从民法、刑法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2005年我国启动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理论界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印证,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稿,较为有影响的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受国务院信息办委托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础,相信我国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也会逐渐建立并愈加完善。 3.2用户自我保护 普通用户是微博的主要使用者,在其信息保护上是第一责任人。虽然微博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开放平台,但是提供个人信息时还是要持谨慎态度,要主动了解经营者及第三方是否有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声明和政策、收集信息的内容和种类、信息处理的机构、目的等核心要素。此外,要依靠技术手段加强个人信息的控制,如利用匿名软件、伪装软件、个人信息访问账号密码设置等防止非授权的跟踪。在每次浏览之后要及时清理上网痕迹、删除网站Cookie。再者,虽然微博服务大部分是免费的,但还是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市场利益。经营者的盈利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关联广告、电子商务、产品销售分成等。因此,个人信息越频繁,经营者越是能够通过秘密跟踪技术监视和分析使用这些信息,从而帮助广告商更好地发现目标客户,定点推送相关广告。因此,为了用户自身的利益,上传个人信息时要有所节制,避免成为共享信息时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情况发生。对于视为信息控制者的用户,虽然与经营者不同,但也应知晓未经授权人同意擅自将他人信息上传可能会造成对其隐私和个人信息权利的侵犯,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当然的信息控制者,在微博信息交流平台中,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是其应尽的义务。一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可以用来规范对个人信息的管理与使用,但是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提出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4]。这些都是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二是遵循“告知原则”。首先,经营者在用户注册过程中应告知用户所注册信息的安全性,并经过用户明确同意或认可,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其次,以适合的方式告诫用户过多地个人信息所存在的风险,未经信息主体许可、授权其有关微博内容时存在的利害关系,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侵权诉讼。三是建设高级别隐私权保护设置。用户在注册微博之后,很难从繁杂的默认选项设置中配置出最适合自己的安全选项。因此,经营者应该在没有明确提醒用户注意之前,预先安排好高级别的默认隐私设置和安全选项,由用户自主地选择是否让非联系人浏览自己的内容,降低第三方非法进行信息处理的风险。如果用户要求开放部分权限,那也应将此项操作有可能造成的后果予以告知。传统的隐私设置都是一维的,设置中的评论、私信、@功能、邀请等设置只关注浏览对象,如果再加上时间限制,设置为家人、朋友、同事不同的时间浏览,将大大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这样,既实现了微博的分享特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信息不被窥视、侵入。四是提供更新、删除服务。牛津大学网络学院互联网研究所治理与监管专业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博格说:数字技术已经让社会丧失了遗忘的能力,取而代之的则是完善记忆,这些被记忆的信息带来了诸多问题[5]。为此,欧盟委员会首先提出了“被遗忘权”,也被称为“删除的权利”。为了保证信息主体能够更好地控制在线信息风险,当信息主体不希望个人信息在互联网或其他领域再被使用、传播,或者这些信息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也没有保存这些信息的合法基础,信息主体有权要求信息控制者和使用者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包括技术性的手段,删除关于个人的任何信息。为此,当用户提出永久删除有关个人信息时,除非信息控制者具有充分保留的合法理由,否则应将其网上的个人信息删除干净,使其在网络世界中被切实消除至“被遗忘”。 作者:刘强 单位:济南大学图书馆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人力资源管理在银行业的趋势与创新 摘要:金融行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元素,其中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主体,其发展情况、运营质量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具有重大意义。而人力资源作为现代知识经济发展进步的支柱性力量,对银行业的合理经营、科学发展有较大影响,由此对银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要求。面对当前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金融市场风险传导性增强、市场波动剧烈的情况,银行需加强自身管理以应对可能存在的危机、实现“稳中有升”的良好经营状态,从而也使新形势下实现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发展成为必然要求。本文介绍了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新趋势,并就推动其实现创新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 人力资源管理 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才对于企业乃至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而对于银行业这类知识密集型企业来说,人才更是核心资产,是否具有充足的人才资源将对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形成巨大影响。而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更新丰富人才资源、为银行提供储备力量的重要手段,从而使人力资源管理在银行经营发展中成为关键环节。为了实现预期效果、发挥应有作用,新形势下银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需做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由此适应银行业的发展要求,为银行业发展提质增效做出贡献。 一、当前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主要内容 (1)个体管理。个体管理是指根据职位需要与工作内容的变化有管理、开发人才个体的多方面能力,同时也需按照岗位要求和合理的用人原则进行人才的选拔和聘用。 (2)整体管理。整体管理的重点在于对人才队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通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与环境实现人才素质的整体提升。 (3)人才开发。人才开发是指针对现有人才的不同工作阶段和状态进行能力开发,对于新职工应加强培训、帮助其熟悉技能,对于已熟练掌握现阶段工作的人员应通过转岗、晋升等方式使其实现更好发展,对于具有较大潜力的人员,应给予重点关注,对其进行核心培养,从而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 2.存在的问题 (1)对人力资源管理缺乏重视。当前银行业仍旧缺乏对人才所起到的关键性作用的科学认识,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投入不足、缺少相关规划与建设,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不重视将使y行业缺乏发展动力和潜力,限制该行业盈利水平,从而使得能够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投入的资金成本减少,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银行业的长期高效发展。 (2)缺乏完善合理的培训机制。培训是对人才进行开发的重要手段,面临当前信息爆炸式增长、知识更新较快的现状,企业需进行适时培训以提高人员素质。但就目前来说,我国银行业在培训环节较为薄弱,对于各层次员工的有效培训不足,从而使得人员技能更新不及时,也使得银行业机构发展缺乏足够创造力。 (3)绩效管理机制不科学。在当前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对于绩效管理,往往只侧重于绩效考核部分,而不从全局角度对绩效管理目标、流程、手段等进行规划,从而使得绩效管理较为机械化,不利于全面、动态地评价人员能力,使人员潜力的开发受到限制,不利于人才队伍的建设和良好工作氛围的形成。 二、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趋势 1.人才需求出现结构性变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银行业大幅增加了对智能设备的使用,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机器对人力的“替代”,由此极大削减了在银行业中从事性质简单、内容具有重复性的人员数量,增加了对具有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的需求。此外,虽然我国金融市场目前仍属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状态,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这四大支柱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并且在许多业务上存在激烈竞争,从而使得对具有复合型专业背景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 2.在人才开发上呈现超前性特征 高水平人才是稀缺性资源,而这类人才的开发工作也具有较大难度,往往在具有人才需求时难以及时寻找到符合要求的高质量人才'因此,在银行业的人才开发中,超前开发将是必然趋势。在人才资源方面的竞争能力将对银行业机构自身能够形成竞争优势、实现高效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于人才资源进行较早规划、有意识储备人才力量,及早“预订”优秀人才群体的企业,将在业务创新、结构升级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从而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发展的有效促进作用。 3.人力资源管理呈现信息化、国际化趋势 当前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呈现出明显的信息化趋势。在诸如人员选聘、人员调转、合同档案管理、绩效薪酬管理等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应用信息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增强管理科学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除了信息化趋势外,当下银行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呈现出国际化趋势,这主要体现为对国际性人才的需要。随着人才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性增强,银行业对于人才的开发日益趋向于全球化,国界对于选拔人才的限制明显减少。 三、适应新趋势、实现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的对策 为解决当前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当前发展的新趋势,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在银行业的创新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首先应树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观念,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给予充分重视,从全局出发制定合理规划,形成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良好用人文化。同时,应加强各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上的协调配合,有新增用人计划的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对后续选拔、录用、考核等工作应给予实时反馈,从而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银行业机构的发展。此外,应针对人才开发趋于信息化、国际化的特征制定相关计划,使得人力资源管理适时发展、与时俱进。 2.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加强员工培训 由于当前金融产品更新较快,与之相对应的岗位需求不断增加,而人才是具有流动性的,为减少人才供求“断层”情况的发生,银行业机构应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其中包括选拔任用渠道储备、专业人员储备、干部储备等。此外,目前人才开发的超前性也对人才储备机制提出了较高要求,能否在人才储备上占据优势,对于银行业机构在竞争中的地位高低有较大影响。同时,银行业机构还应加强对各层次人才的培训,以保证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及时更新,使其更符合当前复合化、专业化的银行业用人需求。 3.建立合理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 银行业机构应客观、全面地评价员工能力,将员工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置于动态考评系统中,而不是单一、片面甚至机械地考核员工工作成果。同时,在得出相应评价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员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此外,需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四、总结 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推动银行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盈利水平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我国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面对既有问题和发展新趋势并存的现状,银行业机构应从多角度出发制定措施,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在新趋势下的创新发展,也使得新形势下银行业应对金融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增强。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思考与实践 摘要:经笔者调查,我国早在1996年开始实施政府采购,通过多年实践,我国在这一方面获得了相关成就。然而随着时代的创新发展,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管理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严重阻碍了政府采购目的的实现。本文将对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思考与实践进行分析研究,以此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持续进行。 关键词:政府采购 人力资源 管理研究 自我国政府实施采购后,采购规模也不断扩大,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首次突破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765.2亿元,增长21.8%;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然而随着采购规模的逐渐扩大,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越来越多,最终影响到政府采购事业的开展。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政府部门必须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不断创新,以此促进采购工作有效开展。 一、政府开展采购人员管理的意义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2003年政府采购法开始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采购从范围到规模都不断扩大,政策成效不断显现,无不彰显出制度的先进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政府采购工作要求较高、采购人员任务繁重,对采购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但是我国目前针对政府采购人员的管理还较为薄弱,既缺乏合理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也未能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因此,政府采购部门亟需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改善和加强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管理,从而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充分保障公共利益,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二、政府采购管理现状 1.政府采购人员管理水平偏低 政府采购人员划入职员系列进行管理时,对采购人员的队伍建设规划、员工招聘、员工培训、绩效管理以及职业发展未单列或重点思考,与此相对应的也缺乏相应制度规定,故相关工作在开展时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大部分采购人员来源于各个财政部门,对于采购相关知识缺乏全面了解,最终导致采购人员在实际采购中不仅无法起到有效作用,还会大大增加政府采购成本,长此以往,导致政府采购效率提不上去,采购事业难以做到规范合理。 2.部分采购人员价值观错位 自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利益逐渐呈现出倾向性原则,最终使部分采购人员出现严重价值偏差,目前许多采购人员道德价值观已经逐渐发生变化,如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部分采购人员存在违规插手招投标的现象,向相关供应商泄漏采购人与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为个人私欲,向指定关系企业输送利益,逐渐丧失了采购人员职业道德,损害国家利益,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 3.现行绩效管理失效 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及其实践中,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特殊性、技术性、重要性以及复杂性未给予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绩效未进行量化或合理的指标设定,无法对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价,与之相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也无法真正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价值,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导致政府采购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缺乏激励。 三、如何促进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开展 1.制定采购人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工作规划 顺应采购人员专业化的大趋势,在无法改变现行归类方式的前提下,建议在编制职员队伍规划时把采购人员队伍建设作为职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单列或优先考虑,通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任务预测和现有人员结构分析等,确定采购人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及分年度目标任务。建立政府采购人员队伍建设的责任制度,成立采购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确保采购队伍建设工作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做;完善政府采购人员的相关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自律制度等,确保人员进出、在岗人员培训和考核监督等相关工作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强化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其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通常体现在职业观念、态度、技能、纪律和作风等方面。 《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对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应定期进行考核等。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采购人的职责和义务及禁止行为。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具备哪些道德标准,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要求,采购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至少应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和服务群众四个方面。 (1)爱岗敬业是基础。采购人员热爱本岗位,才可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也才能干好所从事的政府采购工作。 (2)诚实守信是前提。采购人员只有廉洁自律、言行一致,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护规矩。 (3)办事公道是核心。它要求采人员在和供应商打交道时,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不带个人主观意愿,不受外界干扰,不设置歧视性的条款,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4)服务群众是目标。采购人员既要为采购人服好务,把采购人的利益当成自己的利益来维护;同时也要为供应商服好务,把它们当成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3.建立良好的绩效考核制度 人力资源的管理核心就是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需要对下面几个问题给予重视。首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绩效指标时,务必严格根据政府采购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现状来制定,一旦偏离了政府采购人员的实际工作,不仅不能激励采购人员,而且还会增加采购人员的思想负担及压力,难以实现采购人员个人与政府共发展的效果。其次,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面,良好的绩效考核应包括奖励与惩罚机制,对于工作态度好,工作效率高的采购人员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工作效率低、态度差的采购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惩罚,而这些奖励与惩罚务必很据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来进行判断。最后,政府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比较繁杂,所以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需要依靠现代化信息技术来进行,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能够及时监测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将人力资源的管理落实,进而发挥缋效机制的激励作用。 同时,将缋效考核结构与采购人员薪酬进行挂钩,确保薪酬的公平性与合理性。薪酬是所有员工关注的主要问题,薪酬的公平性及合理性会对政府采购人员工作稳定性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建立一套科学的薪酬体系在政府人力资源的管理过程中极为关键。值得注意的是,制定相关薪酬制度未开始的时候,首先要调查一定的实际情况,把工作人员的需求做些真实细致的了解,从而为后续制定相关福利制度打好基础,尽可能地让企业员工的需求得到满足,这样一来才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薪酬制度以及福利制度的作用。所以政府人力薪酬体系的建立要重视对外竞争效率、对内公平。而且要确保员工的薪酬体系与其工作能力、工作环境等相符合,确保薪酬体系发挥其激励作用。 综上所述,由于采购管理非常关键,且属于一项比较复杂的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管理科目较多。因此,政府部门应针对采购各环节,进行科学、高效的管理,针对采购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采用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法律的健全充分避免采购人员实行暗箱操作。同时还应为采购人员开展培训,它决定着采购工作是否能够良好地发展,对不断改进和完善员工培训机制具有一定作用,进一步促进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管理规范化运作。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创新实践与思考 摘 要: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强调实践性与应用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必须重视实践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就此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创新实践与思考进行探讨。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实践;创新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一个兼具科学性和实践性,且实践性非常突出的专业学科。这一特点决定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建设必须重视实践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目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 1.各专业核心课程开设的实验教学部分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在部分专业课程中都根据课程特点在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内容中具体安排了实践教学,如招聘与录用,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但存在的问题是: 首先. 各专业课老师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摸索实践教学. 相互之间是独立的,互相没有联系的,没有按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整体协调进行; 其次,有些实验内容会重复进行,如工作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概论、招聘与录用和薪酬管理课程的有关实验操作中重复进行; 再次. 课堂实践教学时数较少,课堂实践教学时数只占课程总学时的10%。 2.校外实习过于分散,不利于指导。让学生各自外出实习,虽然解决了实习难以落实和承担学生实习单位负担过重问题,但因过于分散,老师难以进行专业指导。而由于人力资源管理在我国起步晚、发展快,现在企业虽然都设有人力资源部,但其管理人员中真正受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育的却很少,所以光靠企业人力资源部的人员来指导学生,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现在企业都是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一般对接纳实习学生都不大乐意,怕麻烦,加之各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每年到企业的学生日益增多,造成企业接纳困难,即使企业接受了,对学生的指导往往也是流于形式,很难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 3.教师自身的实践教学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国高校的师资来源主要是高等院校毕业生,他们尽管可能学历较高,但没有从事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经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靠他们去指导学生的实践,显得“功底”不足,影响实践的效果。同时由于我国各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设置较晚,且招生规模增速太快,所以,目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的教师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的正规教育,属于半路出家,对于本专业的实践及其教学经验更显不足。 4.实践教学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一是目前高校大都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和标准,二是高校目前所采用的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主的人才培养考核体系,难以对学生的创新成果和实践能力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是有利于实践学习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大多数高校对于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活动、科研立项与参与科研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实践性环节并不纳入学分评定的范畴,不利于学生实践活动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同样存在以上三方面的问题,因此,实践教学评价机制亟待建立。 二、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和具体内容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是学生整个在校期间( 包括寒暑假) 都要不间断地进行的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包括模拟实验、课程实验、案例教学、社会调查、校外实习、毕业论文在内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上述各种类型的时间按教学环节的实施,培养学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应用的技能,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其中,案例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补充,是学生首先接触道德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实验增加了学生的验证性实验,是学生动手能力训练的开始; 迷你实验室既重视的实训,增设了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是学生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技能的强化性实训实践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使学生进行搜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并进行企业方案评析的训练体验性实践教学环节; 校外实习是将所W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的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的撰写使学生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以上各教学环节的实施,分别强化了学生的各种技能和实践能力,从而形成了较系统、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 2.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具体内容。通过分析创新性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性,结合我院自开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所进行的实践教学的尝试与不足的分析,创新性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部分分为课程实验和集中性实践教学,并就这两项进行具体介绍。 3.课程实验。主要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4门专业核心课程:招聘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开设8学时的实验教学。实验教学穿插到课程理论授课过程中进行。实验内容结合理论内容,多为验证性、设计性实验。 4.集中性实践教学。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以前实践教学的不足,本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重点考虑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的开设内容、形式以及开设目的和开设学期等内容。开设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社会实践调查、ERP沙盘演练、素质拓展训练、人力资源管理实训、专业实习、人力资源管理综合实验、毕业实习。如社会实践环节在原有社会实践基础上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可采取多种形式。完善了学生品德修养方面实践部分。ERP沙盘演练课程的开设增强学生对企业整体经营流程的熟悉,并加强小组合作的能力。 5.人力资源管理毕业实习。人力资源管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实习单位以自我选择和系部介绍相结合。方式是独立进行,由教师指导,每名教师负责约10名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新的实践教学体系下,毕业实习环节需加强过程的指导与监督和实习成绩的评定,以使其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结语 为使新的实践教学体系顺利运行并取得较好效果,需要以下配套措施: 校内实验软件的升级与新软件的购买; 畅通的校园网络运行环境的保证; 校外实习基地的维护联系及新基地的建立; 实验教师量的增加与质的培养; 实践教学经费如学生实习的交通补助等的增加。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大数据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创新与挑战 [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进步,互联网的加速发展与应用,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到来。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浪潮下,大多数企业已经基本具备了处理大量数据的能力。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必然会引起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变革,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也不例外。在大趋势的引导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也应顺应时代的步伐,引进大数据的思维与技术,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将大数据的概念与内涵真正地运用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领域中,推动人力资源管理的变革,促进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这将给企业带来无限的机遇和挑战。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大数据;变革 1 大数据的概念及特征 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同时伴随着云计算技术的普及,加之物联网应用的大规模爆发,人类已正式进入数据时代。所谓大数据,它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借助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力和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源。它有5个基本特征,即“5V”特征:数据量大(Volume)、种类多样(Variety)、价值高(Value)、处理速度快(Velocity)和精准性(Veracity)。基于这五大特点,大数据已在军事、政治、经济、教育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相信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它也会发挥出极大的作用,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依据和动力。 2 大数据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体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大数据内容主要有:基础数据、能力数据、效率数据和潜力数据。第一,基础数据。基础数据是员工基本信息的数据化,这些数据记录了员工各方面的原始情况,是员工的成长记录,它能够反应员工的个人素质情况,为人力资源部门招聘提供参考依据。第二,能力数据。能力数据是指能够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员工岗前培训效果考核时发挥重要作用,它能够反映员工在入职前的能力情况。包括员工培训经历、接受培训的时长、培训考核情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参与竞赛的情况等。第三,效率数据。效率数据是人力资源部门为了准确了解员工工作效率,科学制订人力资源招聘和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包括工作完成效率,单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等相关数据。第四,潜力数据。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员工现有的真实能力,还应重视员工未来的发展潜力。潜力数据是指能够比较客观反映企业员工劳动力持续增长状态的数据,为今后开展企业人员培养计划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提供相关参考,包括员工工作效率提升率和收入涨幅水平等。 3 大数据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3.1 大数据在招聘管理中的应用 古人云:“国有三不祥,夫有贤而不知,知而不用,用而不任”。如果不了解企业中是否存在贤者,或有贤者而不用,或用而不委任相应的职务,那么不仅说明这个企业的领导人是“蠢材”,还可以预见这个组织是没有前途的。招聘是指组织由于岗位的空缺,需要人才的流入而通过采用一定的方法寻找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人才的过程。企业人才选拔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人岗匹配的程度。在过去招聘过程中,企业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在大型企业中,企业招聘负责人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简历,在这潮水般的简历中,如何能在短时间且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录用到优秀人才,是每个招聘者所面临的一大难题。通常情况,招聘负责人主要通过求职者的简历了解应聘者的各项信息,这种衡量因为数据的有限性和不精确性,通常是比较模糊、不太准确的。然而,在简历筛选后的面试中,面试官也仅仅是通过应聘者的现场表现和表述做出评价,并不能对应聘者做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有时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以,很多的招聘结果受到招聘者自身判断和主观偏好的影响缺乏科学的依据,这无疑会给企业人才招聘工作带来一定偏差和失误。然而,大数据的引用,会给招聘带来前所未有的改变。在大数据的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者可以通过挖掘数据资源,对应聘者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通过各类社交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了解应聘者的生活状态、学习工作情况、财务状况等各方面信息,充分了解应聘者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及价值观,为成功招聘打下基础。此外,招聘者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避免人岗不匹配,从而提高招聘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根据自身的文化制度特点、岗位的胜任能力要求以及企业对候选者的种种要求设计出一个可以量化的评价模型,将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的特征进行对比和匹配,通过评价模型进行评分,用分数的高低确定最终的岗位人选。以量化的数据为企业选拔人才,将极大地提高企业人才选拔的效率和精确性。 3.2 大数据在员工培训管理中的应用 员工培训是指组织为了有效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采用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目前培训的形式、种类多种多样,以讲座、公开课、拓展活动为常见方式。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职能,是实现人力资源增值的有效途径。培训能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与业务素质,改善绩效水平,提升工作M意度,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力水平和竞争优势。然而,目前很多企业的培训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企业领导对培训不够重视,敷衍了事,仅仅是用传统的培训方式在有限的期限内实施培训,培训效果不明显,员工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没有得到提高。甚至有些领导进入了一个误区,妄下结论,认为培训没有太大意义,越不重视、越没效果;越没效果,越不重视,最终形成了恶性循环。 然而,在大数据背景下,培训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创新和改革。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者可以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了解每个员工的特点,因材施教,找出最适合个体的培训方式和内容,制订出特有的培训计划,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培训效率,同时员工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实现了培训内容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另一方面,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员工培训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大量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软件应运而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购买甚至定制这些软件,这些软件不仅提供了大量的培训内容和信息,也能够对受训者的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分析和考核,并将这些数据归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生成个人成长图。 3.3 大数据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 绩效管理是指为实现组织发展战略目标,制定出考核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员工工作行为、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并把结果与薪酬紧密结合、不断激励员工进取的活动过程。它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效考核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利于企业创造出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管理主要通过制定绩效指标,定期对员工进行考评,考核者大多依赖有限的记录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定,分析考评结果并与奖惩挂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这种考评中,领导的主观因素起到很大的作用,再加之考评方法不够科学化,造成考评的结果有很大的偏差。 然而,大数据改变了这一切,要想在考评中得到客观、公正,必须消除员工的机会主义和考评者的个人主义行为,优化考评方式,建立以数据为依据的员工考评工具。首先,管理者可以利用大数据先进行每个岗位的要求和特点分析,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利用大数据强大的处理数据能力对员工工作行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最终计算出考评结果。其次,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让员工知晓绩效考核指标的内容并进行充分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利用大数据共同确定考核标准与方案,这样可以消除考核中员工的抵触情绪,更加有利于考核的顺利开展。 3.4 大数据在薪酬管理中的应用 薪酬管理是组织对员工薪酬支付标准、薪酬策略、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及薪酬构成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薪酬管理同样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传统的薪酬管理主要依靠岗位或者技术制定薪酬体系,此时薪酬是静态化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能反映出员工的价值差异。而在大数据的帮助下,人力资源管理者可以对员工每天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进行记录,并运用大数据技能进行分析,自动计算出员工的薪酬,提高薪酬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管理者可以通过企业的历史纵向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也可以横向与其他平行企业进行对照参考,知己知彼,可以随时调整薪酬结构,使薪酬对内具有激励性、对外具有竞争性。 4 大数据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挑战 4.1 信息安全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员工及企业的各类元素都可以用数据表现。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大数据带来了发展的契机,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比如,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互联网中进行数据的传输,数据很可能会受到黑客的拦截与威胁;有些企业经常把数据保存在云端,使云服务商可以轻易的看到企业内部的全部数据,这样一来,数据泄漏的危险极大。然而,看似不起眼的人力资源数据往往是记录着企业员工所有的详细信息,包含很多的个人及企业隐私,一旦泄露,无论是被竞争企业还是被不法分子获取,后果不敢想象。 4.2 高昂费用的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大数据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成为可能。但是如果企业想借助大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也要支付高昂的成本,而这笔费用并不是一个小数字。首先,要应用大数据,企业必须在软件、硬件上面做出很大的投入。无论是技术过硬的数据分析系统,还是价值昂贵的高配置硬件设备,都不是一般企业可以负担得起的。 其次,提供云计算信息服务的公司或供应商,在研发软件前期要搜集大量的数据并制作成数据库,这些资本投入是难以估计的,因此要使用大数据信息、享受大数据服务的成果,必须要支付昂贵的费用,这也对一些企业来说是难以负担的成本。企业要权衡利弊,不能盲目为运用大数据而得不偿失,失去企业竞争力。 4.3 数据结论的可靠性,大数据不是万能的 大数据的优势力量有目共睹,因此很多人认为大数据可以解决一切企业中的问题,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处理各项工作,对其过度依赖,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因此要认识到大数据不是万能的。在大数据时代,数据量的不断增加和信息不断流动、更新,一旦信息更新不及时或有一些鱼目混杂的信息混入大数据,就会使大数据处理得出结论的可靠性降低,不真实的信息会给企业的决策带来失误,造成严重的结果。所以,企业不能完全依靠大数据,也要有辨伪存真的管理能力。 5 结 语 大数据作为一个新兴的信息技术,还处于初出茅庐之态势。大数据虽然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但也面临着信息安全、成本高昂、信息失真等问题的挑战。怎样合理利用大数据资源进行管理是每个企业应该探索的新领域。企业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大数据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眨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与价值。笔者相信,随着大数据的进一步发展,它将会给人力资源管理带来颠覆性的变革。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基于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与实践探索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管理理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也要与时俱进,给企业营造积极的发展环境,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实现企业的人性化管理。该文主要对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实践进行分析,以期给相关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词:供电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创新与实践 人力资源在资金紧张的供电企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很大作用。但是从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看,主要存在资源配置、管理职能及开发利用等误区,已经成为影响供电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的作用,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培养科学化人才。 1 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新职工的工作适应时间较长,人员队伍结构较矛盾 从当前供电企业的发展来看,供电企业已经提高了人才引进力度,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整体文化素养,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当前的发展来看,当代大学生的观念较新、朝气蓬勃、可塑性强,具有较高的学习和吸收能力。但部分大学生依然存在适应力差、专业知识面狭窄、经验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当前供电企业的实际生产需求。 1.2 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有待提升 受教育环境和人员分散等因素影响,导致岗位分析较粗放,从实际分析可知,供电公司绩效管理更侧重于员工诚信和信用支持,尤其是公司项目中的绩效管理,很多项目的启动和规划均是随着项目实施的变化而变化,单位内部沟通不强,影响了绩效考核效率。绩效管理不严格,不能及时对员工行为及工作效益进行分析。同时,由于考核制度不健全,还不能控制员工的行为,导致员工实际操作和工作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失去了绩效考核原本的作用,已经成为影响绩效考核发展的主要因素。此外,内部激励手段不健全、政治应用手段单一等均不能满足员工需求,影响了供电企业的发展。 1.3 人力资源损耗较严重 人力资源损耗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供电企业的岗位兑换现象较严重,很多员工由于长时间在单一岗位上工作,长期以来已经熟练掌握了工作流程和方法,丧失了工作热情,工作效率较低下。此种重复性的工作,不仅会消耗员工的体能和精力,还会降低劳动效率,不能发挥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了严重的人力资源损耗。另一方面,受现代化科学技术影响,导致企业员工知识更新速度已经赶不上市场发展需求,产生了人力资源消耗,此种问题与人才配置不合理、人才培养方式不当等具有很大关系。 1.4 竞争机制不完善 从当前供电企业的发展来看,绝大多数供电企业都没有结合实际发展,制定出一个健全的竞争机制,导致人才评价不全面,不能形成规范的竞争氛围,影响了供电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长期以来丧失了供电企业发展活力,产生的人员矛盾较多,影响了供电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 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法 第一,实施人本管理。结合供电企业发展需求,建立完善的以人为本理念,实施科学化管理,公平公正的对待员工,培养员工的积极创新意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与员工的交流,营造积极的企业氛围,提高人员归属感。 第二,合理设置薪酬。结合企业发展需求,规范薪酬评定制度,从薪酬方面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合理设置岗位。岗位分析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人力资源工作进展的基础。因此必须科学合理的分析岗位,结合企业发展需求优化岗位,进而选择合适的人员从事任职。 第四,加强规划。供电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给企业制定一个合理、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进而制定出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满足供电企业的长期发展需求。 第五,实施激励方法。根据员工工作情况,给企业制定合适的发展方案,同时从侧面激发员工的潜能,并给员工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加强业务专业知识训练,多给人员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 3 创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3.1 创新管理理念 将“以人为本”理念引入企业实际发展中,正确认识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现代化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人才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所以必须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充分发挥人才的主导作用。同时还要采取一些措施,让管理者认识到人才的作用,制定合理的人才计划,促进人力资源工作开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一方面,构建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和绩效管理体系。供电企业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其主动性、积极性与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实施激励,例如制定末位淘汰制,给员工适当的压力;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关心员工物质和精神需求。另一方面,实施员工动态管理。市场经济的变动,要求必须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企业需求,用制度管人,规范用人制度。加强考核程序审核,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激励并奖励先进。重新审定人员机构、编制和岗位,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3.2 构建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 构建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时,可以从3个方面做起:第一,加大人力资源资金投入,构建全面的人才培养机制,给员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让员工具备终身学习能力;第二,实现培训与使用制度结合。同时给员工提供职位升迁机会;第三,利用培训改变员工的工作态度,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3 控制人T流动,规避人员流动风险 人员流动增加了企业活力,同时也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潜在风险。所以必须结合供电企业实际状况,控制好人员情况,减少不良风险。第一,利用内部流动方式减少员工流动;第二,人员流动时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离职原因;第三,发生风险事故时,可以利用合同协议等方式转移当事人损失,提高人员的归属感,维持企业的长期发展。 3.4 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 为了给供电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必须结合企业发展,制定出合理、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供电企业可以将工作态度、安全指标与经营指标等列入绩效考核中,合理分配改革指标的比例,给供电企业员工营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供电企业的稳定发展。 4 结语 人力资源与供电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为了促进供电企业的长期发展,必须结合企业发展现状,优化人力资源队伍,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队伍,满足工供电企业发展需求。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人力资源管理的趋势与创新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力资本已成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成为经济、财富增长的源泉,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在现代企业经营发展战略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了。本文主要阐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趋势,并指出在现代企业发展的进程中,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改革创新;以人为本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历程 我国经济体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体制的改革使中国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着这种巨变,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引用和管理也在慢慢发展变化。 就国内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历程看,从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大量接触外国管理模式之后,除了少数国有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行为已经逐渐发生了改变,逐渐朝着传统人事管理向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传统人事管理是指对人事关系的管理,一般是指人事部门作为组织内的只能部门所从事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它是在一定管理思想和原则的指导下,以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和相关的事为对象,运用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等手段,形成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相互关系的某种状态,以实现一定目标的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和。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为了完成组织管理工作和总体目标,对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利用和保持等方面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以影响员工的行为、态度和绩效,使人力、物力保持最佳比例,以充分发挥人的潜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各种组织管理政策、实践和制度安排。 从国际范围看,这种变化反映了国家、地区和全球日益激烈竞争的要求,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力特征、政府政策、法律和行业技术经济特点的变化。这些变化要求组织在反应速度、产品或服务质量、组织结构形态、技术创新等方面适应日益加剧的竞争需要,并以此来维持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的新趋势 在知识经济时代,为了适应企业生产方式与组织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竞争的需要,人力资源管理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1. 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转向可持续开发型。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唯一在使用过程中不被消耗、可以通过创新而不断增值能为全社会共享的资源。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对人力资本的投资。知识的重要性决定了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可见人力资源作为知识的载体己成为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人的可持续发展是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这就为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企业改变传统的只注重对人力资源使用和管理的理念,转向对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管理。基于这样的认识,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员工知识素质与体能的提高和潜能的发掘,促进员工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2. 人力资源管理核心转向柔性的文化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对象是知识型员工。他们需求的重点不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和人际关系的改善,而是追求发挥特长和成就事业。他们需求的重点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并强烈期望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这就要求转变传统的控制人、限制个性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转向柔性的文化管理,关注于培养人、塑造人,让职工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调节,形成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的职工群体,实现自身的价值。通过人力资源柔性的文化管理可以培育和保持一种自主与协作并存的企业文化。同时,网络组织下企业的柔性管理方法又要求企业不断调整人才数量和人才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从生产、管理的柔性化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柔性化,正是新经济下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种特征。 3. 人力资源管理的手段转向科学化和网络化。 知识经济下,高科技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络的应用,使得企业人力资源体系的操作出现了很多新的特点:网上招聘―――使企业能够更快地找到以往要花高额费用“猎头”过来的人才。一些人力资源网站还提供人才测评、专业测试等在线招聘服务。公司也要建立自己的人才资源库,内部网络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线评估―――互联网络使得以往空间的障碍不再存在。在线评估系统实时录入公司所有员工评估资料,其强大的后台处理功能将出具各种分析报告,为公司的管理改进提供及时的依据。在线培训―――公司的培训成本将大大降低。网上沟通―――尽管网上沟通可能不具备面对面沟通的作用,但是毫无疑问,这种新型的沟通方式使得信息交流更为直接、广泛、有效。在公司内部网上,可以建有员工的个人主页、BBS论坛、建议区、公告栏等。 四、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创新,首先要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能向直线管理部门回归。这是由于企业的组织管理方式为市场迅速的变化,一方面组成集团,另一方面又将企业分组成许多独立的、自负盈亏的成本――利润中心。这些中心不但在财务、生产等方面独立自主,相应地在人事方面也享有自主权。 其次,要分化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可概括为4个方面:人力资源配置,培训与开发,工资福利,制度建设。这些职能相互联接,原来由人事部门一揽子管理,现在由于内外环境变化,如社会专项服务业的发展,这些职能也出现分化,有些职能向社会服务网络转移,有的在组织部门各层次间分工,以达到其在特定环境下的最佳管理并降低成本。 其三,突出人力资源的战略管理和制度化。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突出从战略的高度和制度化方面加强管理,强调发掘、发挥人力资源的能量,增强组织、集团的凝聚力,增强人员的使命感,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 同时,人力资源管理要柔性化,管理的柔性化,又带来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原来领导指令逐级下传,基层反馈逐级上报。高层信息多,下级占有少,信息分配的多少,决定权利的大校但由此建构的多层组织形式在信息高速传递和竞争激烈、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形下,极易造成反应滞后,错失良机。因之,精简中层,使组织扁平化成为一种潮流,如实行矩阵组织结构,在下层建立成本利润中心也是为适应这种变化。整个组织管理的柔性化、扁平化,必然地也使人力资源管理趋于柔性化、扁平化。于是适应这一趋势吸纳管理的新观念、新方式、新内容,厉行改革,实施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势在必。 结束语: 在瞬息万变的新时代, ,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取决于人力资源的竞争,于是人力资源的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不断探索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途径,调动知识和技术载体的人才潜能将是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需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继续改革创新,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这风云变幻的经济浪潮中勇往直前。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的路径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我国知识产业迅速发展,公共图书馆建设作为知识经济建设中的一个环节,具备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现阶段的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极大地影响到公共图书馆图书资源的利用效率,影响到群众获取科学知识的效率,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知识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 图书馆;热力资源管理;创新;研究 随着公共图书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的增强,其社会需求也随之增加。但是由于以往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对于该环节的重视程度不够,遗留下来许多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例如人员管理秩序混乱、人员技能知识不足、人员职业责任感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公共图书馆知识资源的利用效率。 一、改进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首先,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公共图书馆的人流量在不断增加,改进公共图书馆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是维持公共图书馆人员秩序的重要内容,只有内部人员秩序稳定才能确保整体人员秩序。 其次,公共图书馆既是城市基础设施,也是知识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不足,会影响到公共图书馆提供的知识服务的质量,对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意义、发展意义和社会评价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最后,公共图书馆归根到底是行政事业单位,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也是公共图书馆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现阶段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管理秩序混乱。公共图书馆人员分工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员管理秩序混乱的结果。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人员数目众多,但是人员分工并不细致,存在很多人员责任交叉部分,和责任灰色区域。一旦公共图书馆发生失窃或其他类型损失时很难准确地进行问责,很难将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这是管理秩序上的混乱。 (二)人员技能知识不足。在过去公共图书馆的社会需求还较低,对人员的技能要求也较低,大部分在图书馆任职的人员学历水平较低,这种人员招聘传统导致了公共图书馆人员技能知识不足的现状,这些问题在中西部边远地区更加严重。现代的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已经和信息技术产生融合,需要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某些导航、索引上的计算机操作;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专业技能知识需要增加,人们到图书馆进行资料查询的频率也相对增加,而某些专业性强、内容深度大的书籍分类需要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辨识能力,这也变相增加了对公共图书馆人员技能、知识上的要求。 公共图书馆人员技能知识不足一方面会导致图书管理工作的效率低下,进而影响公共图书馆图书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会由于人员技能知识水平较低而降低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评价,影响知识的权威性。 (三)人员职业责任感不足。公共图书馆人员责任感不足直接后果就是图书管理秩序混乱,进而导致整个图书馆功能上的瘫痪。 一般而言,公共图书馆工作复杂程度较低,入职门槛较低,很多人员是在其他方面求职无望的情况下,来公共图书馆任职,进行图书管理工作,其职业归属感较低,相应的职业责任感也较低,这种状态极不利于图书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 三、改进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议 (一)进行部门分工和岗位设计。首先整个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可以看作一个大团队,需要将这个大团队进行部门分工,由几人一组的形式形成不同的部门,可以将书刊资源管理工作、图书馆业务管理工作、图书馆环境管理工作划归为不同部门负责。然后明确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进行明确的岗位设计,图书馆工作各部门领导人(负责人)、一般员工的岗位进行确定,尤其是某些容易产生纠纷的工作要详细说明责任部分,这样在某一方面的工作出现问题时可以较为简便地进行追责和问责,进而有利于公共图书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工作。 (二)进行员工培训。组织员工培训,一方面能够使其更加了解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具体细节,有利于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自我工作的侧重点,长远来看,有利于图书馆工作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促进信息技术和图书馆管理工作的融合,利用现代科技提高图书馆管理工作效率。并且在员工培训过程中,对于那些有一定信息技术基础的人力资源进行重点培训,培训方面倾向于图书馆导航的信息化、目录检索的电子化,既方便图书管理工作的开展,也方便群众在公共图书馆中查询自身需要的知识、技能书籍。 (三)形成奖励考核机制。奖励考核机制是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工作的一种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机制,这种机制一般在企事业单位中被广泛利用。首先,通过考核奖励机制可以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进而有利于其自觉重视图书馆管理工作。其次,奖励考核是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工作的一种肯定,有利于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归属感的培养和图书馆团队凝聚力的形成。 此外在考核过程中,要由专门的组织进行,并且尽可能保证公平、公正原则,否则反而会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通过奖励考核机制激励人员工作热情的同时在图书馆内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工作氛围,使工作人员自发地提高自身工作能力,自发地提高自身工作质量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实践与创新 摘要:目的:探索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新员工岗前培训实践与创新的效果。方法:选取2014年7月和2015年7月于我院就职的新员工,2014年7月入职的员工,设置为对照组,给予常规岗前培训。2015年7月入职的员工,设置为观察组,采用创新的岗前培训。比较两组培训实践效果。结果:观察组新入职员工的临床实践、医疗安全、医患沟通技巧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对观察组新入职员工服务满意度为92.31%,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6.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关键词:新员工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 岗前培训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新员工岗前培训,它能够使新员工快速适应新岗位,转变自身角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但大多数医院对新员工实施岗前培训时,过于注重理论知识及文化方面的培训,缺乏临床实践的培训,导致新员工的操作水平较差。现选取我院入职的新员工,在常规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实践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7月我院入职的新员工,共52名,其中男15人,女37人,年龄24~34岁,平均年龄(27.42±3.78)岁,硕士8人,本科学历25人,大专学历19人,设置为对照组。选取2015年7月我院入职的新员工,共54名,其中男16人,女38人,年龄25~36岁,平均年龄(28.17±4.04)岁,硕士10人,本科学历24人,大专学历20人。设置为观察组。两组一般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具有可比性。 2.方法 给予对照组常规岗前培训。成立短训班,实行14d集中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如志愿者服务、专题报告学习、军训和座谈会等开展培训,比如,聘请专家,针对某一科室的护理人员进行该科室工作方面的专题报告会,整个科室新入职员工集体进行专题报告学习,了解科室护理方面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等。再比如,由医院领导与各个科室的主治医师、科室主任等召开座谈会,针对以往工作总结探讨,对未来方向提出建议。新入职医护人员集体参与聆听座谈会内容,加深对未来工作的方向性。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素养、规章制度、医疗安全、医学人文、职业生涯规划、医院信息化、医患沟通技巧等。让员工了解医院文化、医院精神,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思维模式和职业礼仪的培训。做好新入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平,重视医风医德教育,上岗前举行授帽宣誓仪式。 观察组在上述基础上,坚持“以人文本”的理念开展培训,通过播放医院宣传片,让他们详细的了解医院。向新员工介绍医院情况,包括医院现状、医院历史及发展方向等,开设专门的医学课程,体现人文精神。同时,增加拓展训练,新入职员工在基础知识培训后,模拟医患场景,让每个员工进入到场景中,与患者进行沟通,从而让他们掌握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培训者,要对新员工的业务水平及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行评价,使新员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培训中得以业务水平的提升。 3.评价标准 采用本院自制的问卷调查表,评价两组新员工对临床实践、医疗安全及医患沟通技巧水平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0分,分数越高表明知识及技能掌握情况越好。培训结束后,让新员工参与临床实践中,并用问卷调查表,内容包括新员工服务态度等。让患者对新员工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非常满意:80~100分;满意60~79分;不满意:0~59分。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总例数×100%。 4.统计学分析 对本组研究的数据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正态计量资料采用“ ±s”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例数(n)表示,计数资料组间率(%)的比较用χ2检验;以P 二、结果 1.两组培训效果的比较 观察组的临床实践、医疗安全及医患沟通技巧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 患者对两组服务水平满意度的比较 患者对观察组新员工服务水平满意度为92.31%,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6.9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三、讨论 1.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新员工岗前培训的意义 做好岗前培训,能够为医院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医院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卓越的人才。新员工的加入,给医院增添了新活力。开展岗前培训,是医院人才建设的关键,只有通过岗前培训,才能提升医院人才数量,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 大多数新员工都是应届毕业生,虽然在学校接受了系统教育,但职业素养与实践经验缺乏。开展岗前培训,让新员工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技能详细了解,尽快转变角色,更好的参与临床工作。认同医院文化的内涵,使他们快速融入到医院这个大家庭,促进员工间沟通交流,进而提升医院凝聚力。 开展培训,既提升了新员工知识技能水平,又提高了医疗整体服务水平,对于医院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岗前培训,新员工可以切身体会到医院对自身的重视与关心,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从而提升新员工对医院忠诚度。 2.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实践与创新效果 传统的岗前培训,往往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忽略了实践的重要性,通过创新传统岗前培训,形成了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的岗前培训模式。创新过程中,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培训,培养出一批智能型、综合型、创新型人才。在这种岗前培训模式下,无论是新员工的知识水平,还是实践技能,都有了显著提升。 3.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建议 新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对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有较大影响,尽管目前的岗前培训方式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在日后培训工作中,仍需对岗前培训模式进行创新。开展岗前培训前,要充分考虑新员工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学习能力等,进而开展有效地培训。在培训时间安排上,我们结合医院工作特点,利用下午和晚上进行培训,临床医生和护理人员因操作技能不同,我们分时段分别培训。在培训形式上,我们运用传统授课和多媒体相互结合,构建培训平台,使其融合培训资源,打破培训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实现新员工实时培训。同时,还可以借助平台,对新员工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总之,经过创新后的岗前培训,能够提升新员工业务水平及职业素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对医院信誉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创新方法与讨论 [摘 要]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提供了理论上的借鉴与指导,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指明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创新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增添了活力,同时也带动了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创新。本文在人员培训、绩效管理、激励方法、人力资源保养与维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员培训 如今的时代是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的新型经济时代,是以人才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人力资源的高速发展,也体现了时代的发展特点。纵观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发展趋势来总结全文:我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比较简约化,用人机制比较灵活,企业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综合起来看,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例如,管理模式陈旧,人力资源投入不足,管理方法不科学,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此,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不断创新,从两个方面进行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对企业人力资源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理论创新能从方向与方法上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以指导与帮助。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创新能够在实际操作层面帮助企业雇佣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实践创新就是要从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各个流程进行创新,包括人员培训环节、激励与约束环节、人力资源保养与创新环节。 1 人员培训创新:企业总动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就是企业员工培训,但传统人员培训往往因为投入不足、管理者不重视、培训师水平不足、员工积极性不高等原因流于形式,陷入僵局。要想在人员培训中有所作为,发挥培训对企业发展的最大效用,就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1.1 培训理念方面的创新 我国大多数企业不重视人员培训,一味招聘有相同岗位工作经验的新员工,殊不知,同样的岗位却因为不同的外部环境、工作部门、人员机构、对接群体等因素而有着千差万别的工作内容,因此,企业管理者拥有人员培训的工作理念并付诸实践是多么的重要。培训理念的创新不仅体现在职业技能、岗位职能、企业文化、团队意识等的培训内容创新,还体现在培训方式的创新。 1.2 培训责任从人事到各部门的转移 我国很多企业将人力资源培训的责任放到了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承担了企业员工的岗前培训、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多方面培训内容。这种传统培训责任的划分是不合理的,一方面,人事部门的培训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培训各个方面的技能与技巧,与直接参与管理与实践的人相比并不能给予新员工更实际可行的培训;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培训出的岗位从业人员可能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遇到重重困难,例如与部门直属领导意见不一致,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等。因此,人事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培训,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职业技能培训,这是企业人员培训最明智的选择。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培训关乎员工岗位职责与责任的履行,关乎工作效果的好坏;人事部门对员工企业文化的培训关乎企业的凝聚力与灵魂,缺一不可,二者的有效配合才能使企业大团体高效运转。 1.3 引导员工从培训的被动接受者到主动参与者 传统培训中,员工往往是被动接受者,接受从培训讲师那里得来指令,被动执行,培训形式往往是培训师唱主角,通过讲演或者视频形式使员工接受所要培训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往往会对培训师产生依赖,懒于思考。真正有效的培训就是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主动参与其中,并在培训中找到乐趣,学到技能,提升自己。为了真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妨让员工成为培训的主角,征求员工意见,为员工制定有利于员工自身职业生涯规划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合理培训内容与方法。 1.4 培训方式的转变 传统培训方式是将员工集中到某个封闭的屋子里进行讲授式培训,这种培训方式远远达不到培训的最终目的,因此,培训方式需要进行创新与转变。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将培训形式从讲课式转变到实践中来,但还处于不完善阶段,培训形式设计远远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培训形式创新需要考虑到职业技能学习、合作意识养成、团队风气建设、自我价值提升等方面。 2 激励方法创新:企业经营参与法 我国目前人力资源薪资成本相对发达国家要低很多,一些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后,大量雇佣我国业务水平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这就突显了本土企业在人才竞争方面的劣势。那么,本土企业就应强大自身实力,增强激励措施,防止优秀人才外流。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方法方面仍然延续传统方法,缺少创新。毋庸置疑,激励机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巨大作用:①可以吸引优秀人才;②有利于留住优秀人才;③有利于开发员工潜能;④有利于良性竞争环境的养成。激励机制有如此大的作用,那么,企业在日常管理实践中要将传统激励方法与现代激励方法相结合,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在管理实践中应不断创新激励方法,要将物质激励做到实处,满足员工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基本的薪资激励与福利激励可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与稳定的收入来源,合理的薪酬福利设计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人才能够长久的服务于企业,这里的薪资福利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教育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有归属感,可以与企业经营者共同参与企业战略规划与发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3 人力资源保养与维护创新:健康与安全管理法 人力资源保养维护并不仅仅体现在对员工的福利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一系列关乎疾病与衰老的保障,还要对员工日常工作与身心健康给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人力资源保养与维护不应也不能仅仅体现在事后,事中保养与维护也极其重要。人在生产劳作的过程中,无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都会产生疲劳,例如腰椎、颈肩、关节、眼睛等身体各器官的疲劳,而这些疲劳不被人们所重视,久而久之会影响身体健康、工作效率和精神状态等。另一种疲劳是精神上的疲劳,长时间重复、繁琐、单调的工作内容极易使人产生极度的精神疲劳,这种精神疲劳所带来的影响要比身体疲劳严重得多。这种劳动过程中的疲劳往往得不到企业重视,原因有很多,例如,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无暇顾及此层面问题;劳动组织制度对企业员工工作时间与内容分配不合理;全民对身体健康与精神健康的预防和保护还没有普及;市场竞争大环境没有给人以轻松愉快的工作氛围。如何引导企业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与维护过程中的不断创新,如何加强人们对身体与精神健康的重视程度,需要做到如下几点:①将人力资源管理保养与维护写进法律,规范企业员工身体与精神健康的劳动安全检查制度;②规范企业组织制度,加强劳动时间与休息制度管理,引导企业关注员工劳逸结合;③加大劳动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呼吁人们关注自身健康。身体健康与精神愉悦是创造的源泉,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要素。关注劳动安全,关注职工的身体与精神健康,才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在把握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同时,更应该预测未来的发展大趋势。未来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体现在以下几点:①人力资源规划将更加系统和全面,企业将会把人力资源管理放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②知识型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也将越来越关注知识型员工的全面发展;③充分利用科学技术与网络平台,实现人力资源的虚拟化管理;④跨地域、跨文化、跨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将成为现实。 梳理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有利于我国与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最新成就对接,有利于开创属于符合我国国情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力资源总量较大,可待开发的人力资源规模可观,潜力无穷。如何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在数量上的优势,如何开发我国人力资源的潜力,需要经济与制度保障、企业积极配合与创新,更需要人力资源自身不懈努力。人力资源管理总结过去,分析现在,预测未来,与时俱进,努力创新,任重而道远。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浅谈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人力资源的竞争已经逐步取代资本资源竞争。如何开发与管理好自身的人力资源,是高新技术企业必修的课程。虽然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改进。目前制约我国高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和薄弱环节正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因此,探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新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高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特点;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一、高新企业引进人力资源的研究背景 在人力资源的引进过程中,高新技术企业应拓宽思路、改进观念,改变过去那种在行业内部的不同企业之间相互“挖人”的简单做法。为此,高新技术企业在加大急需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大开发利用“外脑”的力度。“外脑”虽然从劳动关系的角度讲不是本企业的员工,但如果开发利用得当,其可以发挥的积极作用丝毫不比内部员工逊色。“外脑”引进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使后者具有商用价值和市场潜力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和双赢合作的目标;也可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服务于企业,使本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理念能跟上世界最新发展趋势。有时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某项重点攻关课题,同一行业内的多个企业(甚至不同行业的多个企业)可以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结成“人力资源战略联盟”,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人力资源的共享。 二、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 1.较强的自主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型员工拥有某种生产手段意义上的技能,加之他们的劳动比较特殊,他们不愿意太多外力的程序化监督和控制,希望得到充分的信任,自我引导、自我尝试。 2.需要的多重性 知识型员工作为追求自主性、个性化、多样化和创新的群体,他们的需要是具有多重性的。相对于成长、自主和成就,金钱的边际价值已以退居到相对次要的位置。 3.藐视行政权威 技能的特殊化和重要性,可以决定员工在企业的权威和影响力,这使得知识型员工容易产生清高的特性,藐视行政权威。 4.流动意愿强 知识型员工的工作更多地依赖于自身拥有的知识而不是外在条件或工具,他们可以随意地将装在自己头脑中地知识带走,因此,他们具有更大的流动性。 5.学习能力强 知识是高科技人才最宝贵的资本,为了保持技术上的领先水平,他们拼命学习,不断地使自己地知识更新。 三、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员工重使用轻开发 有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为追求短期利润,大量削减员工培训开发费用,对员工重使用轻开发。但在高新技术行业中知识更新速度快,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只有通过不断的继续学习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潮流。比如,软件开发人员,原来最初使用的是BASIC,后来就使用C语言,再接下来是VC,C++,JAVE等。这些开发工具的更新换代都需要开发人员不断学习也能获取。如果企业不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其结果必然会使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员工的流失率上升。 2.员工的年龄结构不合理 高新企业员工年轻化的比较多,成员之间几乎没有形成年龄层次。因此,在需要人员更替时,不能形成梯队,工作前后无法衔接,出现周期性间断,使领导群体工作效能受到很大影响。一般而言,年龄大的有经验丰富、稳重老练、事业心强的特点,但缺乏创新精神,守业心理较浓厚,且易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年龄小的精力充沛、思想敏锐、勇于探索创新,但易犯冷热病。假如领导层是同一年龄层次,就很难做到员工的交替与合作,更不用说什么高效能的管理了。 3.薪酬制度激励性不强 企业和员工之间是一种交换关系,企业提供各种报酬,员工提供相对的绩效和人力资源,当员工认为报酬与其贡献大致成比例时,员工会对其交换关系感到满足。除了比较个人绩效与个人贡献的比例关系外,员工也会和同一组织其他人或不同组织的人作比较。当发生不公平的现象时会紧张,并会依据其个人所知的平衡,企图矫正不公平的现象。如果不能改变不公平现象的话,最终会离职。薪酬制度一方面要保持内部的公平,另一方面也要保持外部的竞争力。实际上,我认为,在薪酬制度上,公平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有如薪酬的增加没有使工作效率提高,每个人都能获得过不同程度的奖赏,优秀的工作人员会认为这是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得来的,并不觉得是额外的奖励。薪酬的增加如果没有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内容、不同目的来确定奖励标准,那么这样的奖赏就毫无意义,也不会提高下属的工作热情。 4.员工之间重竞争轻合作 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越来越依靠团队合作,这就需要企业家重视人员的组合,搭配用人。现在有一种最新理念,即,21世纪最需要的并不是竞争力,而是资源整合的能力。即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采取相关的人才组合,合理搭配人才,使企业内各种专业、知识、智能、气质、年龄的人员,组成一个充满生机的整体优化的人才群体结构,相互启发、优势互补、互相激励,产生一种较强的“亲和力”。特别是企业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和改造、现代化大型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等攻坚时,企业家如能合理组合人才,形成具有最佳结构的人才群体,就能发挥科技人才的集体智慧,联合攻关使之奏效。 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1.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引进?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要完全靠自己来培养一支符合竞争需要的人才队伍,即使在财力、物力上做得到,时间上也是不容许的。因此,面临入世后更趋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高新技术企业应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企业现有人力资源存量的同时,积极大胆地实施人才引进战略。通过人力资源增量的调整,优化员工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从而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不同于一般传统企业的人力资源,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具备高智商,有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人才与高级管理人才,正是由于这一特殊性,使高新技术企业谋求和网罗人才具有较高的难度。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刊登广告、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猎头公司等方式招募员工。高新技术企业想找到优秀的高级人才,与一般企业相比,必须更加别具匠心,富有挑战性。有时为了找到最优秀的高级人才,不得不进行深层次挖掘。在人力资源的引进过程中,高新技术企业应拓宽思路、改进观念,改变过去那种在行业内部的不同企业之间相互“挖人”的简单做法。为此,高新技术企业在加大急需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大开发利用“外脑”的力度。“外脑”虽然从劳动关系的角度讲不是本企业的员工,但如果开发利用得当,其可以发挥的积极作用丝毫不比内部员工逊色。“外脑”引进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使后者具有商用价值和市场潜力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和双赢合作的目标;也可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服务于企业,使本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理念能跟上世界最新发展趋势。有时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某项重点攻关课题,同一行业内的多个企业,甚至不同行业的多个企业,可以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结成“人力资源战略联盟”,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人力资源的共享。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与人才培养使用创新 [摘 要] 人力资源是在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企业能够进行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保障。只有抓住人力资源管理,将企业的资源进行充分的磨合开发,才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同时在人才的培养和创新之中,人力资源管理也占有重要的一环。如果执行创新机制,减少人才流失,就不可以忽略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引进人才; 挖掘潜力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才的价值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同。有人说,现代企业的管理主要比拼的就是人才的管理,也就是人力资源管理。一个企业如果想要发展下去,就必须要牢牢抓住他的命脉――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保障着企业的发展,人力资源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本文将就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与在这个管理体系下人的培养使用与创新提出自己的见解。 1 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通过对企业的人力进行优化和重组,积极发挥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出企业人力资源的潜能,为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创造出更高的价值,确保企业之前所制订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企业针对自身人力资源的配置所制定一系列政策或者实行相应的管理机制的措施或者活动。这些活动一般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目标战略;人员选募;绩效以及薪酬管理;人员流动以及关系整理;以及员工的健康安全管理等。 一个企业如果想要长久地发展下去,就需要一个稳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配合。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人才是能够决定一个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点。虽然一个企业的所有管理目标都是由这个企业的管理层所讨论制订的,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这些管理目标的实行以及完成程度,都是由下属员工的努力程度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下属员工的基本素质不高,不能很好理解以及贯彻管理者指定的目标,那些被制订出来的计划都将属于镜中花、水中月,那么所谓的“企业管理战略措施”也将变为一纸空谈。所以,当企业的人力管理系统得到充分的完善时,这个合格成熟的体系将会给企业带来各种灵活的企业组织观念,给企业的员工提供相应宽裕的条件以确保员工的潜力得到充分开发,让员工发挥自己的特长和能力,尽心尽力地为企业服务,从而使企业在这个新的时代中保有自己的灵敏性和适应性,帮助企业在这个市场经济纷繁竞争的大环境下实现自己的构想和目标。 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认为,“人”是一种技术要素,其地位和机械设备、土地等要素一样,是并列平行的。这种观念极大地束缚了人的思想,对于发展生产力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现在关于人力资源的观念打破了这种桎梏,不再把人放在和其他要素一样的地位,而是把他看作是一个具有成长性以及建设性的因素,这个因素同时还有着很大的潜力进行发展,充满了勃勃生机,企业因为了这个因素而活力四射,保持自己旺盛的生命力。现在的人事管理改变了过去的陈旧陋习,不再认为员工只有在受到“监视”“控制”时才能努力工作;相反,企业会不断为员工创造各种有助于提升其主观能动性的条件,使其自身的劳能力得到充分地发展。同时,现代的人事管理理论一改过去老旧理论“竭泽而渔”“跑了再招”这些既浪费了人才,又使得滥用的职权破坏了士气这样的情况,而开始像爱护水资源、石油资源一样爱护起了人力资源。在现在的人力资源理念中,企业更加注重对资源的开发和投入,使资源的利用程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对企业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双重提高。 2 在经济发展中人才培养使用和创新的思路 那么,怎样在当今崭新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下开展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创新,应做到以下几点。 2.1 对内部员工人性化管理,促进竞争意识 如上文所述,人力资源管理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去粗取精,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使企业在这个新的时代众多竞争对手之中脱颖而出,在竞争中求发展。所以,在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只有倾听员工的呼声,才能真正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使员工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要完善企业的激励措施,使员工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企业的人事机构应该首先调查那些可以促进员工产生工作积极性的动力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的内容和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措施,用来激励员工的斗志和竞争意识;对于那些消极怠工、不肯付出的员工,则要出台惩罚措施,使竞争意识深入人心,使企业得到飞速发展。 2.2 在外部招聘中针对人才做出吸引机制 要对企业的岗位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选拔,能者上,弱者下,不暗箱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个员工都心服口服,不会对企业产生怨念,使企业环境成为适合人才发展的土壤,使人才愿意留下来,为公司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2.3 建立培训机制 要对公司的人才进行培养。现在是一个知识大爆炸的年代,知识的更新十分频繁,如果企业不对员工进行培训,那么员工的知识能力可能就会迅速过时。所以,只有对员工进行培训,才能使企业不会在这个信息化时代中落伍。同时,培训机制也属于一种激励措施,可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3 结 语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也直接影响了企业人才培养使用与创新。只有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使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提高,才能在当今的复杂竞争中取得先机,立于不败之地。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互联网+”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与创新 【摘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网络通信技术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应用,同时,人们的生产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进而推动了信息和知识的变革,催生出新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就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而应生的管理模式。因此,本文以"互联网+"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与创新进行探讨和分析,分析传统的人资源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自己后来的转变和革新,进而实现进行科学化、信息化的资源管理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转变 创新 一、理论知识的论述 (一)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创新 企业创新就是企业的管理者可以通过利用企业内部已有的知识、信息、技术、思想、管理系统和方法,以及其他的资源设计和创造,为我们的消费者和社会的变化带来的影响,最终达到实现企业目标的目的。而人力资源理创新是企业创新中的组成部分,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主要就是因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技术上的创新和管理上的创新都是由企业的人才创造出来的。对于企业而言,一个强大的团队组织,可以掌握多样化的资源,并且创造的价值是无限的。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创新,指的就是以企业战略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发展基点,不仅是走在最新科技基础上的一种创新,而且也是对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并且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使企业的人力资本实现增值,进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最终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 (二)互联网管理思维 互联网管理思维作为一种系统性的管理思维,主要就是由技术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和心理上的革命性变化,经济不再是主要发展线路的思维,而是立体式的发展。“互联网+”的时代不仅是人与社会、人与企业组织之间进行交流时的桥梁,而且也是现实生活与虚拟世界相互联系、相互融合的媒介,这就是“零距离”时代的现象。因此,互联网时代就是展现出迫使企业和各个部门必须对市场、产品、客户,以及企业价值链之间进行详细的探究,并且能够应对整个企业生态系统被重新进行审视和思考的特性。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所以,企业应该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去管理人力资源,时刻紧跟互联网时展的步伐。 二、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介绍 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工作任务主要被分化成人力资源规划、培训与发展、招聘与配置、薪酬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这六个模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常都会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利用网络的特点就是对企业人事信息调查、人才市场招聘、收集信息、人员实地调查和相关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等,进而达到保证企业员工行为的规范性和利益的合理性。 (二)传统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1)传播渠道滞后。在传统的招聘方式中,一般都会采用电视广告、报纸招聘信息,或者是个人电脑方式等。但是这些方式其自身就存在着很多的弊端:如信息渠道的传播范围窄、信息传播的速度慢、招聘的成本高等。不仅导致人才流失,而且易造成就业滞后的情况。如某公司需要招聘若干员工,采用网络的形式和报纸的形式将招聘信息发出,虽然来求职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是我国的就业人员在人才市场造成了大量的滞留现象,这主要的原因就是招聘信息流传范围小,传播速度慢,长时间招聘导致成本过高等。 (2)员工培训模式落后。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通常都会邀请一些专家和相关专业的老师对企业的员工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这种培训模式不仅容易受到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而且还由于每个员工之间的专业基础知识并不是非常牢固,培训的效率非常低。如在某大型讲座中,一些有资历的老员工,他们在这个培训中,仅仅是签了个到就离开了,根本就没有参与培训,让培训流于形式,反而企业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3)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缺陷。绩效管理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的一项重要的手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非常重大。只有良好的绩效管理体制,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在工作时的满意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企业充分的挖掘出员工的潜能。然而,由于以往的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缺陷,导致大量有能力的员工因为个人才能没有得到合理的工资体现,心理失衡的情况下,往往做出的选择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 三、人力资源管理新举措 (一)运用互联网招聘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互联网的发展也渐渐的全球化,不再是传统的局域化发展。所以,招聘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信息的特点来企业的招聘信息,这种招聘方法的采用,不仅可以有效地将传统的报纸、电视广告等形式的限制被打破,而且也可以保证招聘到的专业人才完全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求职者能够快速地看到企业的招聘信息,并且也能够迅速的分析自我的专业能力和个人能力,快速联系公司,不仅对企业人事部招聘人才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地提高,而且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进行互联网培训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一些培训来加强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个人能力,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导致在培训时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的影响。因此,互联网培训计划可以有效地改变内部员工培训计划和内容。在这种培训方式下,不仅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局限性,而且扩大了培训的内容,培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种模式的培训,在时间和地点上方便了很多,员工可以自行安排学习的时间和地点。另一方面就是员工可以利用互联网查找与企业培训内容相关的资料,加强理解的同时,对员工自主学习的能力也是一个提升。 (三)互联网考核模式 企业绩效考核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不仅仅是员工工作能力的体现,而且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业绩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发展和思想进步的过程中,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所以,传统的评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需要,应该要及时对绩效考核体系进行革新,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结论 总而言之,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发现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其管理质量的好坏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必须要顺应时展的潮流,运用互联网技术这一新媒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运行,开启发展新篇章。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创新氛围与研发人员创新 摘要: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原动力。在管理过程中,企业突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SHRM)、组织创新氛围(OIA),从而可以有效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本文分析了SHRM、OIA对研发人员创新能力的影响,提出了具体的研发人员创新能力提升的措施。 关键词:SHRM OIA 研发人员 创新 研发人员是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创造力重要因素,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他们创新意识,可以实现企业产品的不断优化升级,在生产成本,科技含量等方面不断领跑行业。企业要发展需要依托人才的高效利用,实现战略性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SHRM)是对企业员工招聘、培训、福利待遇等进行规划,从多个方面不断提升员工,尤其是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创新氛围(OIA)营造实现他们之间的相互积极影响,从而不断提升研发人员创新能力,企业创新动力不断提升。 一、SHRM、OIA对研发人员创新的影响分析 (一)SHRM对研发人员创新能力的影响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就是针对企业的员工,设计有针对性的人才招聘计划、培训计划等,根据员工的基本素养,设计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计划。通过这一人力资源规划的实施,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运用现代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规划是一个长期的企业人才成长计划,这一规划工作细致程度充分体现企业重视人才程度,符合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研发人员是企业产品升级的主要创造者,积极的SHRM可以通过大量的专业化培养,实现研发人员专业素养有效提升;通过有效的人才吸纳计划,实现企业研发团队的优化升级;通过企业文化活动的开展,实现研发人员向心力的提升;通过人性化HR实施,实现研发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另外SHRM可以制定更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措施实现研发人员创新意识不断增强。 (二)OIA对研发人员创新能力的影响 所谓的组织创新氛围,主要涉及到企业的创新理念,团队合作,领导支持、资源提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些因素对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都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具体来说,第一,企业的创新理念。一个企业需要发展就需要创新理念,管理者要是具有创新意识,对企业发展有着长期和短期的计划,在接受新鲜事物方面有着积极的态度,对具有创新的理念有着自己明锐的判断,企业可以认可研发人员的创新。因此,企业创新理念对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有着积极性的作用。第二,团队合作。研发工作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需要有多人之间的相互合作,即实现研发团队的有效运转,研发人员之间的团队意识提升,相互配合,进一步实现企业研发力量凝聚,给研发人员的创新提供更好的平台。第三,领导支持。领导是企业管理者,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管理权力。当研发人员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研发环境,需要企业资金的有效支持,这些都需要得到领导的支持。只有得到领导的支持,研发人员的工作信心才能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影响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第四,资源提供。研发不是研发人员的空想,需要付诸实际,这就需要进行产品的实践创新操作,构建现代化的应用平台,这一平台的构建就需要企业在资源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这样才能支持研发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从SHRM、OIA激发研发人员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细化SHRM的各级目标,实现研发人员创新积极性提升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规划的目标设计是最为关键的内容,因为不断拓展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性,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实现企业研发人员的针对性管理,对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人力资源规划的各级目标。一方面,需要明确长期和近期规划目标,针对本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和长期的企业人才结构优化进行对接,实现每年的人才招聘符合长期的企业人才结构调整,从而最终实现长期的人才结构调整的目标。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级规划的目标。目标的明确性可以实现最终工作落实的有效性,可以考虑自己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最终的规划目标。例如:按照工资调整规划,对企业研发人员的薪酬进行有效调整,其依据就是规划,因此需要进一步在规划中明确这一调整的目标方案和最终的薪酬待遇等,企业设计更为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实现研发人员创新意识的不断提升。专业培训的细化,根据研发人员的专业知识需要,设计相关的培训计划和内容,让他们接受更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二)营造积极的OIA,实现研发人员创新氛围提升 企业实施更为人性化的活动,让研发人员在活动中不断提升彼此的了解和交流,实现他们之间相互配合的能力,从而有效构建研发人员的团队意识,企业大局意识。同时企业领导需要加强对研发人员的关心。因为领导代表企业对员工的态度,领导对待研发人员的态度相对比较尊重、友善,研发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创新意识就被有效唤醒。另外,企业需要调动更多的资源,实现对研发工作的有效支持,因为研发工作需要较好的平台,这就需要企业在资源上充分满足企业研发人员的需要,基于上述几类OIA的营造,研发人员创新氛围进一步优化,他们从事研发工作的创新能力有效提升。 三、结束语 SHRM、OIA可以有效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这两个手段的细化管理,研发人员的创新潜能得到有效提升,企业的发展就有了原动力。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新时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与创新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个企业都开始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问题,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只有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才可以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文将立足与新时期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现状,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有创新性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时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与创新 为保证企业发展,很多企业都开始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储备培养或者招揽高素质人才,作为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高素质人才可以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企业经营中的市场经济效益,因此,在新时期下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每一个企业必须经历的改革。 一、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概念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制定企业人力资源计划,运用科学化的现代手段,对企业员工进行招聘筛选、专业培训、评价考核、职位调整等一系列过程,最大限度激发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工作热情,使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合理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类课程,宏观管理是立足于企业人力资源全局进行调控,改变当前落后的思想观念,保证企业发展方向适合社会需求并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行,微观管理是指以企业员工为主体,通过对企业内部具体的人和事物管理,保证企业员工可以充分发挥其工作潜力,以实现企业的任务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在18世纪末期的工业革命中就曾已经被提出,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人力资源管理的地位才得以明确认可,在管理过程中主要包括科学管理阶断、工业心理学阶段以及人际关系管理阶段。 二、新时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企业发展的关键首先就是要具有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预测能力,只有企业产品符合市场需要,才可以保证企业获得经济效益,从而得以稳定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认可资源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使企业充分认识到专业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为企业获取人才,并根据判断为职员安排最合适的岗位,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并完善相关的人员管理制度,最重要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不仅要为企业负责还要为员工负责,为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以确保员工的思想理念与设计发展紧密相连,寻求企业与员工的共同点,为企业创造高效益的市场经济。 2.适应时展 目前新时代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具体多变形和复合性,多变是因为随着时代节奏越来越快,人们思想观念在不断进行更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个人意识和个人需求,复合是因为随着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制度实施,世界的大门都在向中国敞开,因此,中国企业面临的社会人群已经冲破了地域和限制,因此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使企业适应时展的步伐,才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保证企业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是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为前提,对企业员工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的重要部门,它不仅培养员工的专业在、技能,还可以培养员工额创新性,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创新的社会,只有新的理念和新的突破才可以赢得市场的瞩目,归根结底,企业的创新就是人才的创新,只有保障人才的快速成长才能保证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下创建辉煌。 3.企业改革创新的客观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众多企业为谋求发展必须要以时展为前提就行大幅度的企业改革,企业改革首先就要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然后根据企业的发展方向创新企业制度,将企业员工的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起来,最大限度的激发内部人员,加强员工培训力度和评价管理,保持企业高素质人才思想观念与企业文化的高度统一。在知识经济的大前提下,只有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与企业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全面改革,以技术创新为质量保证,才可以在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为企业增加竞争优势。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落后 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目前我国的企业几乎将全部的发展重点都放在技术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等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往往并不重视,在传统的思想观念里,企业管理总会将员工作为企业固定资产来计算,往往忽略了企业员工具有的创造价值,此外,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复杂繁琐,需要很强的科学理论指导和丰富的社会经验与专业能力,但是由于目前国内相对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导致大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高层都是由企业内部直接指定,不仅没有进行过相关的任职资格考察,甚至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还会受到企业内部的制约而无法发展,从而使员工无法发挥出其最大的企业价值,此外,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层自身专业知识不足,也无法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制度创新,在企业进行深化改革时,不仅无法为企业提供高效人才,甚至会为企业发展带来制约。 2.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人力资源管理不仅需要与上级进行协商,更为重要的是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就是通过自身判断和相关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寻找最适合的员工,并且保证员工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发展创造最大的市场价值。但是分析目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明显缺乏科学规划,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员工的认识并不全面,也无法按照企业的职位需求安排适合的员工,除此之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单一,权限过于集中,对待员工采取同样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竞争意识,抑制了员工的自主性和创新能力,无法形成对企业的归属感。 3.企业员工流动性太大 社会经济发展快速,在企业谋求更快更好发展的同时,企业员工也在为自身发展进行规划,员工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不可替代的因素,每一个员工都具有自身特色和相技能,只有在合适的岗位上,员工才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出个人潜能,通过分析人力资源管理结构可以发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整合企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关的招聘培训流程,为企业提供保留优秀人才并负责激励员工积极性,保证员工的工作效率。但是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往往是须有其名,对员工的个人情况并不了解,也没有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造成老员工的频繁跳槽,但是对不了解企业工作流程的新员工也没有合理的培训管理措施,较强的企业员工流动性,只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 四、新时期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策略 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 在新时期的改革影响下,员工的主体地位已经逐渐得到企业的认可,客观而言,企业发展要依靠的主要力量就是高层人员的管理观念和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因此,企业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确立员工的核心地位,围绕企业发展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制定切合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而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例如员工可以设立相关的员工福利,为员工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在节假日组织活动或者设立年终奖金的评价,此外,企业还可以采取“赞美式”和“批评式”管理制度,对优秀员工给予充分肯定,对工作出现失误的员工进行及时问题纠正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另外,对于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高层管理人员可以进行适度的权限分化,弱化等级差异,从而对员工进行更为全面的管理。 2.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 应用科学技术是为了更好的改善生活,然而合理运用科学技术同样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计算机技术在企业办公中早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除此之外,人力资源管理也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加强制度管理。计算机技术的一个明显优势就是具有庞大的信息储存能力与远程控制功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规模势必会不断扩大,职位需求与员工人数也会不断增长,但是单单依靠人工记忆很难将每一个员工的优势特长、工作情况等进行统一,对此,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创建专门的管理信息库,对员工的个人状况进行记录,实现管理智能化,但是,应用计算机技术并不意味着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减轻工作量,相反,人力资源管理更应该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及时更新,此外,利用计算机制定员工评价体系也是很有必要的。 3.创建合理的人才开发利用策略 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围绕员工进行的人员管理,从企业人员的招聘遣退到员工的培训考核,都是经由人力资源管理操作的,可以说,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企业提供人才、保留人才并且最大限度的开发人才市场价值,因此在进行人才吸纳时,人力资源管理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专业技术、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合格后还要依据员工的个人特色安排适宜的岗位,以保证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合理利用,此外,人力资源还要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考察和培训,考察是为了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员工的工作状态,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以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此外,人力资源管理还需要制定相关的员工激励制度,凝聚企业力量,避免人才流失和企业内部发生较大人事变故,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进程。 五、结语 客观来说,新经济时代的到来确实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新时期同样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如今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在这基础上,企业要想得以长期稳定的发展,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状况,进行创新性的制度改革。 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论文:内隐观视阈下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摘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的培养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学生毕业后能独立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地处理人力资源管理复杂事务,用内隐观视阈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胜任力理论指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将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工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创新胜任力培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关键词:内隐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创新胜任力;教学改革 一、内隐观视阈下创新胜任力模型 斯腾伯格(Sternberg,1995)指出,所谓创造力内隐观(Implicit Creativity Theory)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背景下形成的,且以某种形式保留在个体头脑当中的关于人类创造力及其发展的看法。有关创新力内隐观的研究越来越多,尤其是对于大学生的创新力的研究成为内隐观研究的重要方面。康艳红的大学生创造力内隐观调查研究通过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分析了高创造性者的特征主要有:道德品质,异常人格,探究心理,自主性,才情,内在动力,独创能力,知识经验,发现问题的能力,智力,自强。熊建萍的当代大学生创造性内隐观的调查分析得出大学生创造性内隐观的内在结构包括:独创性,宜人性,缜密性,聪颖性,良好社会性,知识经验,开放性。周霞的创新人才胜任力模型实证研究认为创新人才胜任力模型有5个维度:创新能力,创新人格,创新精神,创新知识,创新品德。综合有关大学生创造力内隐观及其创新胜任力模型的研究文献,并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特点,我们认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抗压能力、人际协调能力。 二、内隐观视阈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模型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模型的各维度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抗压能力,人际协调能力。 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指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学生不仅能运用所学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理论等解决简单的管理问题,而且能将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技能和能力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或者没有先例可循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这就需要学生不仅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理论,而且要有创新精神,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技能和能力融会贯通,顺利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难题。 毕竟现实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除了绝大多数是例行性的问题外,还有少数的例外性的问题,对待例外性的,突发的人力资源事件,我们就得创造性地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技能等解决它。管理学中有20/80法则,说的就是在管理实践活动中,例行性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占80%,例外性的、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占20%。不要小看这20%的问题,它决定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成败。这些例外性、突发性或者新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碰到的机会不多,但很重要。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就可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产生不良后果。这些20%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不能用常规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解决,需要人力资源管理者采用创新性的方法去处理。所以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创新胜任力很重要。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能力、抗压和人际协调能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为企业和员工服务的,面向的是人,和人打交道,而人是有头脑,有思想的,是最为复杂多变的,所以如何善于与人沟通,协调各种人际关系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最重要的基本能力之一。此外,人力资源管理者还需要和领导、同事、下属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复杂的人力资源管理各项活动。所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也是很重要的。另外,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压力,具备抗压能力也是必要的。 三、内隐观视阈下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的教学改革思路 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创新胜任力为核心,将培养学生的创新胜任力贯穿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六大模块教学工作之中,通过各种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胜任力。教学理念要围绕着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这个核心进行,打破旧的教学观念,不断在教学工作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探讨新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要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参与性,培养学生主动探讨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能力。此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工作要贴近实战,教学内容要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活动,引领学生不断思索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理论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和理论,这样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教学中,除了运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之外,比如教师授课,除了采用提问法、课堂讨论法、情景模拟法等,还要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学科发展情况和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提出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比如实战案例教学法、实战情景模拟教学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引进先进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培养学生的创新胜任力,学生透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培养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抗压能力、人际协调能力。此外,为了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创新胜任力,还要加强学生实习工作,在原有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团队素质拓展实习的基础上,实现校企联合,让学生走入企业参加调研和实践活动。充分运用行动教学法,让学生产学结合,深入企业剖析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以供企业参考。 四、内隐观视阈下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的教学实践 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为了在教学中不断实践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的教学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上不断创新,加强了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战的结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对教学方法和手段做了改进,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关键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的学习,所以在六大模块上要体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胜任力的培养。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提高农村中学语文教育有效性的思考 摘要:提高农村中学语文教育有效性的策略之一就是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语文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教师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完善教学方法,创建出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 关键词: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有效性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会学生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满足时代的发展需求。 一、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沟通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中的家长到城市中打工,这样就使农村中留守儿童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这些留守儿童由于从小没有在父母身边长大,就养成了比较害羞与腼腆的性格。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这些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所以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提高语文教学的有效性,就要求语文教师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消除学生与教师之间的陌生感,帮助学生学习建立自信心,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敢于说话,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 二、增强语文阅读教学的有效性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阅读教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并实现全面发展。同时,教师还要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进行课前预习,并养成课前预习的习惯,这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才能够主动参与到阅读中去,并对学习内容有一个初步的印象。 三、全面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所设计的教学内容也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学生学习的能力及时进行调整。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也要做好引导与组织工作,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吸引学生,让学生能主动参与到学习中去,并在学习中获取新知识。 四、完善语文课堂教学内容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如果只是枯燥与繁重的学习任务,只会增加学生的压力,并让学生产生疲劳与烦躁感,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一现象,教师就要科学合理地设计出教学内容,让语文课堂变得更加具有趣味性,突出重点内容,条例清晰,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地接受这一知识。综上可以看出,教师必须及时更新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农村中学语文教学的有效性。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中实施创新教育策略 一、前言 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语文教学要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然而,当前我国中学的基础教育状况却差强人意,不断出现保守教学、机械化教学等现象,这也在客观上使得创新教育遭到轻视。笔者以中学语文教学为例来剖析其不足与出路。 二、中学语文教育中实施创新教育的策略 1.创设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 在以往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往往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这种现象严重阻碍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延伸。在语文教学活动当中,教师应当以一个真诚、尊重、关爱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位学生,鼓励学生不断发现自身的优势与长处。比如,在学习语文版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回忆我的母亲》这一课的时候,为了创设一个民主和谐轻松的氛围,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教师引导学生说:“母亲是温热心灵的太阳,母亲是滋润心灵的雨露,你对母亲这个词有着怎样的感悟呢?”学生的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大家纷纷抢着发言,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受到了尊重,能够积极主动地融入学习中。 2.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语文教学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其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当前语文教学中的重点所在。比如,在学习语文版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口技》时,教师可以为学生播放吹口哨、学狗叫、学鸡鸣的口技表演,从而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整堂课也变得异常精彩,教学效果非常理想。与此同时,在必要的时候,语文教师还可以组织一些拓展性活动,磨砺学生的意志,开拓学生的视野,指导学生去体验生活、观察生活并感悟生活。 3.利用最新技术设施 在现代教育领域中,音频、视频和图文等形式的运用已经屡见不鲜,主要因为上述形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人的感官,激发学生的兴趣。比如,在学习语文版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日出》这一课的时候,教师可以在课前播放壮观的日出视频,让学生感受景观的壮美,然后再引出正文,如此一来,便能加深学生对于文章的理解。在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关于互联网的灵活运用,大量实践证明,互联网当中丰富的资源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师备课的效率,并且在客观上为学生学习知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网络环境下,可以由教师出题,学生到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并且利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与此同时,教师课件、电子教案、练习题等材料都上传到网络,学生能够有效利用课件、电子教案等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教师也可以在网上进行评价和指导。长此以往,学生思维能力能够得到拓展,沟通能力也会提高,并逐渐塑造学生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4.采取多样化教学视角 每个人对于文章的理解都存在差异,进而形成多样化的想法。就学生主体而言,其往往会对于既定的看法产生相应的质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学生的道理和想法合乎逻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肯定,而不是在其发言的时候,就对其想法产生怀疑,或者直接给予否定。应当鼓励学生举一反三,从不同的角度来对问题进行思考,从而使得思维更加严密。推而广之,学生看待一切事物就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和研究,从而激发创新意识。在这一过程当中,教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事物,看清真相。 5.坚持因材施教原则 学生个体的素质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在教学活动当中,教师不能同一种方式来对待每一位学生。在课堂教学当中,应当以思维水平较为普遍的中等生为主体,兼顾优等生和后进生。如果学生在课堂上对某些内容缺乏透彻的理解,教师就要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值得注意的是,在课堂问题的设置方面也应当注重分层次原则,根据学生的具体状况做好问题的设置,从而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比如,在学习《秋水(庄子)》《捕蛇者说》等古文的时候,由于学生对于文言文基础知识的掌握存在差异,教师应当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来进行教学内容的设定。 三、结语 在新课改环境之下,中学语文教学的创新已经被提到日程上来。以往的语文教学难以有效推动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发展。在未来发展过程当中,教师应当树立创新意识,有效借助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作者:严成翠 单位:永平县水泄乡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弘扬中学语文教育的人文精神 时代的发展,促进了语文教育的发展,相关单位更加重视中学语文的教育工作。在语文教育中,要坚持工具性、人文性,同时合理融合两项内容。在中学语文教育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很多专家与学者,更加重视这部分内容,并在不断地学习中产生新的思考。在20世纪末,语文教育已经成为了最为基础的人文学科,“无论是从语文的基础性方面去审视,或是从语文的“交际”“文化”性方面去审视,工具性和人文性都是语文学科自身固有的根本的属性。 一、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作用 人文精神是我国教育界非常重视的一个内容,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文精神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拥有较为丰富的文化背景。目前在时展的促进下,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并在现代主义的影响下,促使社会中,出现很对拜金的消极现象。人们长期受到封建思想的限制,所以经常会出现吸毒贩黄、精神空虚等,这些情况都对人们的精神文明产生了很大抑制作用,导致人文精神极度失落。所以教育界要重视人文精神,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人文精神,并进行严格规范。 二、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失落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以人为本是教育的基础,教师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理解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语文教育中,能够让学生产生主体意识。教师要学生在语文学习中,发挥个性,全面发展。但是在实际教育中,人文精神存在失落的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一)文化人格在构成上存在的缺陷 在语文教育中,语言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代表人的思想和感情[1]。但是在目前的中学语文教育中,语言没有得到重视,教师对语文的开发程度不够,对人性的理解比较片面,在历史文化面前存在较多不足之处,这种情况导致文化人格有很多缺陷。 (二)人性的失落 中学语文教育中,教师只了解教学的流程,缺乏技术性的知识,这种情况显示出人性的失落。例如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一些作者的文章比较片面,让教师和学生都感受到了虚伪的一面,并没有积极的一面,从而导致语文教学中存在人性的失落。 (三)人文视野变得狭窄 一些中学语文课本存在课文的删减情况,导致学生的阅读量得不到增加,对国家的历史和文化了解不够全面,长此以往,学生的视野就会变得越来越窄,影响学生在步入社会后的表现。 三、弘扬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在中学语文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人员要从两个方面对人文精神进行弘扬。一是全面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让学生拥有健全的文化评估,能够发挥自身的个性;二是要引导学生能够主动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重视我国民族的传统文化。学生应在语文学习中,认识到人文精神的内在思想,充分掌握人文精神的价值和文化内涵。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体系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要想弘扬语文教育中的人文精神,相关单位应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体系。在中学语文教育过程中,教师应注重自身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教育学生,为国家的教育发展做出良好的贡献[2]。 (二)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 教师人文素质水平的提升,在人文精神的弘扬中非常重要。首先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识基础,然后增强自身的魅力,能够让学生感受到语文教学的吸引力。在个性与知识相互融合的语文教学中,学生的人文素质有所提升[3]。在进行中学语文教学中,要选取合适的方法,人们普遍对私塾教育存在争议,但是这个内容,也存在一定优势,人们应明确其重要意义。例如在传统的私塾教学中,要采取“熟读万卷书”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能够掌握大量的知识,增加单词的存储量,在脑中形成一个完好的学习系统。 (三)拥有个性的教学模式 个性的教学模式在中学语文教育中也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应重视知识的积累,然后通过感悟,更好地运用这些知识,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对中学语文教育人文精神的分析中,能够清楚地了解到人文精神的重要性,通过个性的发展,更好的弘扬人文精神。 四、结束语 通过上文对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弘扬分析,人文精神在教育界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和现状的好坏,会直接影响语文教育的有效推动。人们为了更好地弘扬人文精神,应先了解人文精神的重要意义,然后掌握其出现失落的原因。通过深入的分析,利用有效的方式解决这些情况,并弘扬人文精神。教师认识到人文精神在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作用,然后根据专家的观点,和自身的认识提出一些有效的意见,避免中学语文教育中出现纰漏,为之后的语文教育奠定有利的理论基础。 作者:徐立新 单位: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枣元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探析 一、中学生人文精神“失落”的现象 人文精神的失落主要表现为人文精神的缺失,当前,中学生人文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学生个性缺失。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学生有一明显的特点,就是十分会考试,不论是在任何大型考试中,中国学生的平均成绩都会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的学生。这是因为中国学生从小就被灌输一种“为考试而学习”的思想,在这种氛围中,学生始终围绕成绩进行学习,而教师在教学时,也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展开教学。在此情况下,学生的个性化缺失,在课堂上的人文精神教育,也被局限在课本范围内。而教师在讲解人文精神过程中,也只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将人文精神教育内容一笔带过,导致人文精神中的个性化培养效果不明显。 2.价值观的迷失。在现阶段语文教学中,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相关内容展开教学,通过反复阅读、背诵、练习而达到教学效果;在课文讲解时,教师通过分析人物个性与该人物在课文中的定位,将不同课文角色进行分类,保证学生能很好掌握作者写作意图。总体而言,这种教学方法满足当前中学语文教育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模式会让学生差生一种错觉,即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书本中的人一样,都具有严格界限,而忽略了人性格本应具有的多样化与复杂化特点。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就会导致学生价值观迷失,对其日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弘扬人文精神的几点措施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弘扬人文精神,教师应该以教学大纲为指导,结合学生性格爱好、心理特点展开教学,确保教学科学、有效。 1.实现教学目标人文化。为将人文精神与教学目标联系在一起,教师应该更加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不仅要紧抓学生考试成绩,还要认识到培养独立人格的重要性。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准确把握课本中的人文内涵,并将这些人文内涵完整传输给学生,让学生感受到不同角色性格特点,帮助其感受真实的善恶美丑。同时,教师应该扩大取材范围,从课本范围内解脱出来,寻找更具备显明特点的人物,提高学生对人物性格认识。例如,教师可以以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为样本,在学生充分阅读这本书籍后,邀请每位学生能根据祥子的特点,讲述自己对祥子个人及其所处社会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将课堂交给学生,自己转化为一个听众,倾听不同学生对《骆驼祥子》的感悟,对于创新型建议,教师应给予一定鼓励。最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引入不同艺术,包括哲学、历史等,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展示,对课文内容也会提出不同建议,实现了人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独立人格目的。 2.实现教学方法人文化。在现阶段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学依然延续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教师与学生之间联系被局限在问与答范围内。例如,教师在提出问题后,会通过关键词,帮助学生在课本中寻找正确答案,这种模式将学生思维局限在课本中,影响发散性思维培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转变教学方法,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模式,通过场景还原、角色扮演等方式,帮助学生感受到真实的课本内容,实现学生与主角的融合,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主角在当时环境下的心理特征。此时,教师可以适当引导,引导学生从主角角度,根据既定的要求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学生的回答也许会脱离课本,甚至会不知所云。此时,教师应给予学生鼓励,并站在学生角度思考这些问题、方法可行性,并坚持多种结果并存的可能。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教师可进行鼓励;对于多次被提出的问题,教师可以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深入讨论,直到问题解决。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尊重,他们能更好的表达内心的想法,可以为与语文教师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奠定基础。 本文以中学语文教学为例,对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弘扬进行讨论。对教师而言,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紧紧把握学生心灵诉求,通过不断完善教学方法,释放学生内心,加快人文精神融入,最终达到人文精神教育目的。 作者:王雪梅 单位:河北省任丘市第一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与语文教育论文 一、语文教学中融合真善美教育,引导中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取向 现代的中学生几乎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练,对于事物总是以单一的知识作为判断基础。这种较低的事物判断能力必然会对于真善美的缺乏准确的理解。因此在中学教学中,要将语文教学内容充分地运用起来,培养学生以积极的意识鉴赏美,以健康的观念理解美,以对于真善美以准确定位。 二、语文教育中融合真善美的新理念 (一)语言教育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探求“真”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所谓的“真”,主要是针对于智育的角度而言。语文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语文学科的质量水平,这就意味着实施语文教育的过程中,要将学生智力开发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始终,以做到“求真”。在语文教育中,语文能力是学生听课、阅读以及写作中所具备的特殊能力。注重语文能力的训练,不仅对于学生语文智力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而且还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将语文能力训练融入到语文教育的整个过程中,使学生在对于事物的创造性以及人格的健全上都会有所提高。 (二)语言教育要从伦理学的角度探求“善”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所谓的“善”,主要是针对于德育的角度而言。语文教育的核心旨在激发学生的道德意识,使中国的传统人文精神得以弘扬,因此,在语文教育中更为注重人文性。也就是说,在语文教育中,要发挥德育教育,即是指通过人文教育,发挥其“向善”的目的,即学生接受道德素质教育的同时,还要中国家和民族的角度出发,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理想主义教育。中学语文教育中,只有注重学生思想的净化,才能够引导学生对生活充满热爱,对人民建立起情感,并富有社会责任感。这种学生健全人格塑造,对于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极爱直观的确立非常有利,同时更有利于促进中学语文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语言教育要从美育学的角度探求“美”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所谓的“美”,主要是针对于美育的角度而言。语文教育本身就有提高学生审美意识的功能,作为语文教育的归宿,其作用在于增强学生的审美意识,构建学生的自由心灵,引导学生提升审美能力。通过语文教育,学生的审美能力得以提升,可以使学生的思想深处生发出审美感受能力,从而发展审美鉴赏能力,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审美创造能力,而且还提高了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综上所述,中学语文教学要获得成功,就要将真善美融合于其中,以为学生创造独具特色的教育环境。学生在感悟真善美的同时,心灵受到感染而获得个性上的健康发展。 作者:周云剑 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论文 一、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 (一)中小学语文教育的字词教学 从小学一年级的语文教育开始,字词教学就已经成为学生必须经历的教育过程。从现行的多种中学语文教材来看,每一单元都会拥有专门的字词教学内容。字词教学偏重的是识字与释义的教学,其目的是要让学生学习生字生词,并且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积累,从而让学生拥有更深层次的阅读基础和写作基础。语言是人类交流的媒介,而字词又是语言的载体。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了一定的字词积累学生才可以学习、交流和成长。这就体现了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 (二)中学语文教育的阅读教学 在字词教学的基础上,阅读教学是中学语文教育中更深层次的教学内容。阅读始终贯穿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未来成长的过程。阅读是除了倾听以外人类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人类要从报纸、杂志等诸多介质中获取信息就必须通过阅读,在阅读中收集信息、整理信息,最终提炼自己需要的信息。站在学生的角度,阅读也是支撑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以中学数学学科为例,学生要领悟公式的使用方法就必须阅读相关的解释,通过阅读明白公式的使用方法和推理过程。学数学中包含应用题的教学,其本质就是要让学生通过对题目的阅读,进而理解题意,最终进行解题。从上述言论来看,阅读能力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都有极大的影响。在中学语文教育中,阅读教学是主要的教学内容。每一篇课文讲述的内容、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高了阅读能力。总的来说,阅读教学是中学语文教育中重要的教学内容,对于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有重大的支撑作用,更进一步体现了语文教育的应用性和工具性,也就体现了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 (三)语言表达教学 最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样是中学语文教育的重点。无论是作文教学还是口头语言表达教学,对于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学生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只有两个途径。第一,口头表达。学生通过说的方式,以清晰的逻辑和分明的层次表达自己的思想,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阐述自己的想法。第二,写作。学生还可以通过写作的方式在纸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无论是学生口头表达能力还是写作能力,都是建立在中学语文教育的基础上的。通过语言表达教学,学生才能拥有清晰的逻辑性和层次性,才能够用流利的语言或文字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综上所述,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字词教学、阅读教学以及语言表达教学,其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而这四种能力正是支撑学生生活、学习和成长的重要能力,也是中学语文教育最直接的功能和作用。同时,这三大教学内容也是应付考试的主要力量。在这种背景下,众多中学语文教师将语文教育的科学性当作主体,其教育目标就是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做支撑,其主要目的是应对考试。这种想法违背了新课程标准,忽视了语文教育的人文性。 二、中学语文教育的人文性 相比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其人文性特征更加深邃,但也始终贯穿中学语文教育过程,是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也是素质教育理念下被大力推进的教育目标。 (一)中学语文教育中的情感教育 在素质教育理念下,情感教育早已成为语文教育的重要教学目标。所谓情感教育,就是指在教育过程中让学生获得充足的情感体验,让学生深刻感受丰富的情感,并以此为基础帮助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众所周知,在中学语文教材中拥有大量饱含感情的文章和素材。《我的战友》、《小英雄雨来》、《丰碑》等众多的文章就表达了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我的母亲》、《再见了、亲人》等课文表现了伟大的亲情。通过对教材的学习,学生能够获得充足的情感体验,其对于学生的思想感情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无形之中就达到了情感教育的目的。帮助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就已经超脱了中学语文教育表面的教学目标,从科学性上升到了人文性,是一种培养学生人文精神、人文素养的教育过程。 (二)中学语文教育中的美育 另一方面,在语文教育中还渗透了对学生的美育。所谓美育,就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发现美的能力,让学生可以发现美、鉴赏美,最终培养学生的心灵美,让学生拥有积极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以《桂林山水》、《林海》、《海上日出》等课文为例,通过学习学生就可以充分了解大自然美丽的景色,由此产生对美的向往和憧憬。《白杨》、《竹石》这一类的课文可以让学生感受到伟大的心灵和精神。通过语文教育,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发现美的能力将会逐步提高,将会带着对美的向往和憧憬面对生活,逐步产生心灵美。这正是符合人文精神的教育内容,贯彻了新课程标准中人文素养的教育理念。总的来说,通过中小学语文教育学生不仅提高了听、说、读、写的能力,还领悟到了丰富的情感和各种精神。通过语文教育,学生能够感受到伟大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爱国精神,能感受到亲人朋友之间真挚的感情,还能感受到大自然和人世间的美丽,这正是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性的有力体现。 三、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 结合中学语文教育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表现,以及研读素质教育理念下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笔者更加肯定地得出语文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对独立又相互促进,其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并不存在高低之分。 (一)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对立 语文教育中的人文性与科学性是相对独立的,两者的教育方向、教育方法不存在共同点。首先,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强调的是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主要倾向于语文教育的应用性,即通过语文教育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起到支撑作用,并且应对考试。而语文教育中的人文性却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精神、思想和心灵方面的教育。从表面来看,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人文性对学生取得成绩并没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其次,语文教育中科学性教学目的可以通过直接的练习来达到,教师可以通过布置大量作业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以此达到教学目的。而语文教育中人文性教学内容则更倾向于学生的理解和领悟,这就需要教师的正确引导,通过情感关怀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心灵进行培育。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语文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又是统一的。两者的终极目标都是对学生的培养和塑造,无论是科学性强调的能力还是人文性强调的心灵其最终目的都是要通过教育,使学生能够更好更健康的学习和成长。从一定程度而言,我们可以将中学语文教育当作一个原点,而其中的人文性与科学性就成为一个岔路,两者在教育过程中相对独立。但最终,这两条岔路会在终点重新结合,两者的终极目标是统一的、确定的。结论经过分析发现,中学语文教育中拥有人文性和科学性的特点。这两种特征在语文教育的过程和内容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虽然两者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目的上没有交叉点,相对独立,但并不能摆脱两者拥有相同的最终目标的事实。总的来说,中学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既对立又统一,并不存在高低浅显之分。这就告诉众多的中学语文教师不应该从主观上忽视人文性和科学性,应该在教学工作中使两者结合,以此达到贯彻素质教育理念的目的。也只有在中学语文教育中保证人文性与科学性共同发展,才可以使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国教育的进步和发展。 作者:杨军 单位:烟台市桃村一中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创新论述 一、新理念要侧重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将教师的讲为主导化为引导。顾名思义,引导就是点拨。如在课文的学习中,教师在关键的衔接过渡的地方,或者课文的精华部分,略微给予提示,让学生自己去感悟,然后思索提高。所谓学生的自主学习,主要指变传统的学习方法,变教师灌输为主为自己探究为主。不要担心学生在学习中走弯路,只有经过挫折的进步才会效果卓著。新理念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前提,但同学之间也要合作讨论、取长补短。要给予学生选取视角和不同学习方法的权力,以获取学生们不同的思考结果。遇到难以理解的课文,教师要归纳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在学习中解答。 二、探索初中语文教学实践方法的有效途径 1.帮助学生在教学实践中寻找方法。传统的授课模式每课必分段,要归纳段落的意思,还要概括中心思想。新理念要根据课文的不同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课堂教学分析多样化、个性化,还要允许多样并存。如有的课文要大家一起学习,然后再讨论交流,教师和学生一起归纳课文的大意,找出课文的重点,以及作者的写作理念和技巧。有的课则可以由重点部分切入,以局部看全部,引导学生先从重点段学起,再依次自学其他部分。还有的课,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从有趣的段落入手再予以展开,但注意要视整篇课文为一体,要依据作者的思路进行完善。个别的课,可以安排学生以自学为主,合作学习为辅。鼓励学生自学,在学习中遇到难点、疑点,尽量让学生用工具书解决,实在困难的教师再予以讲解。 2.引导学生在语文阅读中培养语感。读的过程应该是促进学生提高的过程,阅读以学生为主体,也是学生主体意识的完善过程,学生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首先确定读的目标,然后确定读的重点,再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最后比较效果,这些都构建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倡导读书,尤其提倡自读,侧重读自己喜爱的文学作品。齐读也不要放弃,要有度,不是不能用,但要有分寸。读书是一个理解和感悟的过程,边读边积累,多读会形成语感。在朗读过程中,教师要予以指导,并在读前提出要求,在激励中纠正错误,最后总结归纳。所有的这一切要在自然而然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不要着急,要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鼓励学生按正确的思路思考。 3.重视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知识积累。多读是学生理清作者思路、理解课文的内容的捷径,进而理解重点词语在文章中的特定意义。引导学生按照“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的方法去学习。教师首先要抓住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并侧重予以讲解。要改变传统教学节奏慢效率低的缺点,立足新理念提高教学质量。所以,四十分钟的课堂教学要求教师语言要规范精炼,学生也要做到言简意赅。每个教学环节要科学合理,不要为一些无所谓的问题耽误解决主要问题的时间,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尽量课下解决,保证教学进程有序进行。 三、结束语 倡导学生课外阅读名著,并鼓励学生做摘抄;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读后感的交流活动;提倡学生关注社会,关心国家大事,随时做时政的笔记,也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可以组建文学社、读书会等一起进步;组织学生旅行,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总之,社会在进步,语文教学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创新中前进。只有创新才能发展,只有创新型的教师才能适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才能培养出优秀现代化人才;只有不断进行教学的创新研究,才会促进语文教学真正进步。 作者:陈飞 单位:江苏省沭阳县怀文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渗透德育之路 文学作品中也有很多的反面人物。如《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别里科夫,“守财奴”葛朗台,但这些反面人物同样也可给人以美的感受。正是作者用辛辣的笔调对他们加以讽刺、嘲笑,在人们的嬉笑怒骂声中激起了读者对他们的厌恶与憎恨。所以我们在课堂阅读过程中,一定不要轻视反面人物形象对学生的影响,通过正反人物形象的对比,可以让学生更加疾恶如仇,从而弃恶扬善,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一、在情境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在语文课堂上尽量引导孩子们进入文章的境界,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运用图画、简笔画、多媒体课件等方法营造课堂氛围,把学生的感觉器官有效激活,进入教材所描写的情景中去,与作者的思想融为一体,从而受到良好的教育。比如,在讲授《我的信念》一文时,让学生自己朗读课文,从内心体会居里夫人的无私奉献精神,进而让学生树立远大目标,并培养学生为目标努力奋斗的精神。如讲授《望庐山瀑布》一诗时,我先让学生闭目想象,假如自己去庐山旅游,真正看到了庐山瀑布的壮观景象,从而激起学生热爱祖国美好河山的感情。如《望岳》和《三峡》,两篇文章分别描述了泰山的雄壮和三峡的美丽,学生在阅读文章时得到了美的感受。而且文中也渗透着浓厚的道德教育,即激发了学生热爱祖国河山及悠久历史的感情,从而培养了学生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并为自己出生在这个国家而骄傲。 二、在反复诵读中渗透德育教育 初中语文阅读离不开朗读与记忆,通过记忆才能使学生逐渐掌握字句的涵义,也才能使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就是说通过朗读能够把握作品的“气”,细细品味,在日益熏陶中受到感染与教育。通过阅读经典能够对初中生进行道德教育,并且是重要途径之一。朗读经典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可帮助他们提高语文素养,增长见识;可以有效继承与发扬我们的优良传统。引导他们高声背诵爱国诗词,可以使他们受到爱国主义的强烈熏陶,意志得以锤炼,思想得到升华,受到强烈的爱国主义教育。低声吟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等诗句,使学生进入一种美的意境,心灵得以陶冶与净化,培养初中生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只有反复诵读文本,使他们和作者产生共鸣,高效地鉴赏文本的动人情感,体会人物的魅力,感悟文章的思想内涵。总之,初中语文阅读教学中蕴涵着丰富的德育教育资源,德育渗透是初中语文阅读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阅读教学艺术魅力的重要体现。没有了德育渗透的阅读教学,就等于失去了教学的灵魂。初中语文阅读教学德育功能的有效发挥,不仅有助于学生正确道德品质的形成,而且有助于学生语文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发挥初中语文学科的德育功能,关键在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师承载着授业和育人重任,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修养,成为学生的楷模,才能增强德育效果,这是初中语文课程和阅读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作者:张凤菊 单位:阜平县城厢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的误区释解 今天,教学硬件设施普遍有了很大的改善,多媒体教学的相关设备在许多农村学校中也得到基本解决。在教学中,恰当多运用媒体教学,能开阔学生的视野,教师的课堂教学容量也得到充实,同时,也更利于教师的教学与现实生活相联系,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问题是,很多时候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是否现代化的体现,而忽视考虑了这些辅助教学手段对语文教学的作用有多大,是不是一定需要。 根据上面所列举的现象,笔者认为,产生以上误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现行教育质量检测方式单一,教学目标把握上错位,从而造成重应付语文考试方面“知识”和“能力”的教育,轻语文学习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二是教语文教师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只要考出好成绩,今后学生能不能驾驭语言文字,不是当前阶段自己考虑和解决的问题。三是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过分依赖,忽视了以背诵为基础的传统语文教学,“出口成章,落笔成文”者已愈来愈少。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培养学生学习语文良好的行为习惯。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培养良好的习惯。”所以所,教育的目的是要教育学生养成各种好习惯,学生在各种场合都能自觉表现出良好的习惯。但是,现实生活中,学生的语文学习习惯不正确,表现随意的情况普遍存在。对此,作为语文教师应在语文教育中引起足够重视。作为语文教师,首先应该在听、说、读、写这四个方面的基本点上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学会专注地、有礼貌地听话的习惯;说话清晰、连贯,并对视对方说话的习惯;读书与思考相结合、读书与记笔记相结合的习惯;勤于写作、个性的点滴记录的习惯等。这些都是语文教学中,教师必须教育学生在语言学习的过程养成的良好习惯。有了这些习惯,会让他们一辈子都受用无穷。 正确处理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的辩证关系。①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陈述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学生在学习中必备的基本知识,它对学生在进一步学习系统的语文知识、转化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如何筛选、组织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语文基础知识是教师在语文课堂教学中的一项重要教学任务。②让学生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运用能力。教学初级阶段,学生的学习主要以陈述性语言知识为基础,语言习得为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设计实施途径或方法,通过训练二者得以联结,达到知识与技能的融合。鉴于此,设计练习和问题解决是在课堂教学中促进知识转化的最有效途径。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应侧重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对抽象知识的灌输。③化解教学中语文知识要求分门别类与语文能力重在综合运用的矛盾。语言的运用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 如何才能有效地化解这种矛盾呢?我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只有坚持引导学生研读文本、品味文本,在日常学习中才能不断积累语言材料。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传统教学手段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泛滥的教辅手段有时会喧宾夺主,成了课堂教学的灾难。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冲淡了学生对学习重点、难点的关注,不仅没有让学生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反而占用了学生本应有的体悟、读背的时间,严重影响到教学的实际效果。学生的语文学习离不开对语言文字本身进行品味。只有对文本进行充分的品味,学生才有可能体验蕴含其中的感情、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理解文本行文的妙处……如果一味地依靠教辅手段,只图教学课堂上的热闹,这就背离语文教育的本义了。 作者:胡娅丽 单位:湖北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农村中学语文教育方式革新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呼唤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综合型人才。课程标准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创造力包括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创新个性等要素。他以发掘人的创新潜能,弘扬人的主体精神,促进人的个性和谐为宗旨,通过对传统教育的扬弃、探索和构架,构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与模式,并使之逐渐丰富和完善。 我校属于农村中学,地理位置偏僻,信息相对闭塞,学生生活窄、见识少、阅读少,这样的学生各方面都难以跟上课本,难以了解课本所传递的新观念,更难以体会作者的种种情感。此外,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教师很难摒弃传统的教育观念而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这大大限制了学生思维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束缚了他们创造力的发展。如何改变这种现状,是我们广大农村语文教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笔者总结以下策略: 一、突破传统,观念创新 中学生习惯于填空选择之类的客观性习题的解答,一些主观性问题避之不及,即使作答语言啰嗦、语句不通、观点不鲜明。究其根源,源自课堂。传统的语文课堂都是老师说,学生听;老师灌,学生接;课堂中学生没有发挥的空间。久而久之,成了教师的一言堂,学生成为知识的容器,机械地读、记,学生围着老师转,老师围着考试转。这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不仅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更禁锢了学生的思维。因此,教师必须对语文课堂进行大胆的改革与创新,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把课堂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成为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知识的引路人。教育观念的新突破必定带动教育改革与发展上的新成就。二、巧设环节,教法创新 1.精心设计,引发创新欲望。“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巧妙的导语设计可以让学生兴趣高昂,带着愉快的心情投入课堂,甚至忘记是在“学习”全当是在“探索”。导语的设计因教材而不拘一格,主要有:激趣导入、情境导入、悬念导入、故事导入、比较导入等。初中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有趣的实验,生动的故事,幽默的笑话,奇闻轶事都能让他们投入其中;精美的画面与动情的音乐也会引起他们感官的共鸣,这种情境的创造容易使学生入情,移情从而融情于中,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 2.创造情境,营造创新氛围。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良好的心境可以使人联想活跃、思维敏捷、激情勃发。情境的生动性和形象性,可以使学生触景生情,激活思维。同时,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让学生置身于一种探索问题的情境中,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和实践能力。 3.善于质疑,培养创新意识。课堂教学是一个不断设疑、质疑、解疑的过程。“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问题是激发思维活跃的刺激因素,因此教师课前要精心设计有梯度性问题,创设思考的氛围,使学生积极进入“探索者的角色”,同时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体现教学民主,给每个学生公平公正的待遇,与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民主、和谐、宽松的氛围。让学生敢于表达,敢于争辩,即使学生的答案与事实相悖,教师也要努力发现其闪光点,保护学生的创新意识与思维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对于胆小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也要给予肯定和支持,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 4.采用多维教法,提高创新能力。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但也有规律可得。教师的课堂设计也要善于变换形式,设计开放,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突破思维定式,勇于创新、乐于创新。 三、多媒体教学,手段创新 农村学生见识少、阅读少,在现代社会可采用计算机弥补。多媒体教学使单调的课堂变得有趣,让学生摸不到看不见的东西仿佛触手可及,拉近书本与现实的距离。课件教学极大地激起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对知识的接受与创新,让学生敢于创新、勇于创新、乐于创新,真正实现素质教育创新的目的。 总之,语文教学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提高农村语文教学的质量,需要广大语文教师不断开拓创新教育这个崭新的课题。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剖析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心理教育 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在进行日常的课堂教学同时,一定要看到语文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它不仅能教会学生基本的交流交往的语言能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心灵健康的成长。所以一名合格的语文教师,不仅仅是能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心理教师这个角色。对于中学生而言,中学语文不仅有利于他们培养良好的语文素质,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健康。因此,加强中学语文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语文心理教育的质量,势在必行。 一、对中学生语文心理的教育应加强 第一,教师在语文教学中要不失时机地对学生渗透心理教育。当然,中学语文的心理教育和心理教育课程的教育要区别开来,教师在上课的时候态度不要太严肃,也不要只是单纯枯燥的填鸭式教学。教师在课堂上应该把当前学生的心理问题和现在的语文课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既学到了语文知识,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们的心理问题,久而久之,学生们的心理也就会越来越健康。 第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提高对心理教育的重视程度。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充分重视到心理教育的重要性。不仅要完成语文教学的教学任务,还需要利用现有的教学条件和设施,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对学生进行心理方面的教育,让学生们的心理越来越健康。 第三,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心理的教育要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从而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当然,学生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不愉快的事情,比如同学之间言语说重伤自尊了、成绩逐步下滑了、被个别同学或老师误会了等。此时教师就应该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让学生用乐观的态度来面对每天的学习。 第四,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持之以恒。在现阶段,中学语文教师务必做到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面对中学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不要怕麻烦,一定要有耐心和信心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伴随着语文知识的不断增加,相应的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也要及时跟进。其实,通过语文教学来达到对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也并不是刚刚兴起的教学方式。目前很多有条件的学校已经开设了中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课程,学校也设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但是对于中学生而言,他们好面子,往往因为面子问题而不敢走进心理咨询的大门。所以,语文心理教育就显得更为突出和迫切。语文教师务必要让学生在语文教学中获得健康的心理,这在语文教学中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了。 第五,以人为本,重视中学生的人生价值观。在中学语文心理教育过程中,语文教师要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及其内涵和人文精神充分的融合在一起,要有意识、有目的、有感情地通过语文教学,来树立中学生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从而达到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质的目的。 第六,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新课改也明确指出,我们的教学过程要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在日常语文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将语文教材中大量的人格因素统一起来,通过优秀人格及人物的魅力来感染中学生,并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引导,促使他们朝着完善的人格发展。 第七,注重学生的教学反馈,帮助学生克服消极心理。通过教学反馈,语文教师要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是否处于消极状态,同时通过教学反馈还可以发现中学生的不健康心理。有了这些信息,教师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让他们克服自己的消极心理,使他们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来看待人生和自己周围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这样可以培养他们形成积极乐观的心理定式。 二、对中学生心理教育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确立正确的教学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教育理念。设立正确的教学目标是我们课堂教学的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所以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以此作为教学的灵魂和核心,这也是所有教学工作的出发点。传统的教学目标侧重知识的传授,但这不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所以,在新课改教学的今天,教师一定要摆脱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束缚,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方位的发展做足努力。另外,教学目标要具体落实到一篇课文或者一节课当中。对于众多的教学目标,我们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如何把握其中的重点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中学语文心理教育一定要允许差异的存在,同时教师也要关注好各个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从而使得每个层次的学生都能够有所提高。 第二,注重创新,变革心理教育方法。根据心理学的“罗森塔尔效应”,我们都渴望学生能够早日形成自信、自爱、自强与自尊的健康心理,这也有利于学生发挥他们的潜能,教师应该看见学生的长处,对于那些微小的进步也必须给予鼓励。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从多个角度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引导学生向着正确的思维方向发展,从而达到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更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中学生心理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中学语文的教学中,教师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教学手段和创新的教学方法,真正做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成长和发展。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逆境的解读与思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对传统教学模式和教育理念进行了更新点,义务教育进一步的得到了发展和进步。中学语文是义务教育阶段十分重要的学科之一,由于该学科本身所具备的文学性、人文性和工具性特点,在培养中学生文学鉴赏能力、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方面有着很大的帮助,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中学语文学科在促进义务教育全面开展,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当前中学语文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传统的语文教育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对新课程标准的推广和实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当前中学语文教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逆境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同行所有助益。 关键词:中学语文;教育逆境;解读;解决对策 中学语文学科在学生真个学习生涯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承接小学语文课程,联系大学语文学科,可以说中学语文是整个语文学科教学的基础,同时也是学生依靠这门学科掌握和理解其他学科的重要基础,对学生今后发展将会产生深远影响。进入新世纪,我们步入到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竞争更加激烈,学习好语文既是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又是培养学生形成良好沟通交流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由于中学语文学科被本身所具备的人文性和文学性,在培养思想道德和智力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做好中学语文教育工作对学生今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阶段,中学语文教育工作开展中面临很多逆境,需要我们深入分析这些逆境,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促进中学语文教育更好发展。 1中学语文教育的逆境解读 1.1功利观念严重影响到中学语文学科的发展:目前,在社会群体中,有不少人和学生家长都认为中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识字,当出现汉字之后能够读下来,读得懂,会写字即可,学习其他学科才是学生今后发展关键。这种观点其实是对中学语文学科的一种偏见和一种忽视,是完全错误的一种理念。这些人根本没有全面认识到语文学科所具备真正功能和作用。语文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更是一门综合性很高的学科,其内容往往涵盖了古今中外与的历史、文化、地理和自然科学,学习好语文会对一个个体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同时在语文学科中包含了我国人民发展过程中所形成悠久历史文化,学习好语文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此外,学习好中学语文才能为学习好其他学科奠定坚实基础。 1.2学生对学习中学语文的积极性不高:语文学科本身是富有活力的,在中学语文体系中有着生动形象有趣的内容,直接面对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人和社会现实,由于中学语文具有显著文学性和人文性,按说其中的故事、典故和曲折的情节会显著吸引学生注意力,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语文是多数中学生比较反感的学科,有的学生一上课就感觉昏昏欲睡,觉得教师讲解的内容寡淡乏味,在课堂上根本不愿意听教师讲解。还有不少学生在思想方面存在认知错误,他们认为学习语文就是识字,认识几个汉字就行了。还有不少学生认为教师讲解的内容没用,听不听都一样,在课下语文作为写不写也都一样。在社会功利性观念影响下,很多学生都十分功利,他们认为自己在语文考试中拿不了多少分数,分数多也就多几分,少也少不了多少,根本没有必要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不如将学习语文的时间用来学习英语、数学、理、化、生等学科,这些学科提分较快。在这种情形之下,语文课程不收学生欢迎,语文学科的重要性逐渐淡化,不利于学生全面素质提升。 2解决对策分析 2.1语文教育要转变观念:语文作为应试教育中的一个必考学科,历来受到社会和学校的广泛关注、高度重视,而出题者为使高考学生的成绩能拉开距离而费尽心机,各种奇特的思维训练、分析题让千百万考生跟着几个人设置的框框转。语文改革一定要让学生走出分析、考究、思维训练的迷宫,避免那些僵化学生思维的所谓标准化试题,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和运用语言,决不能让学生整天围绕这些东西转,真正掌握,要在实践中慢慢体会。 2.2创新教师的教法:真正废止“灌输式”就成为改革与优化教法的关键。一是要坚决摒弃依靠讲授法和作业法“包打天下”的习惯,加强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使教法生动有趣、灵活多变,富有科学与艺术的魅力;二是要调整师生角色,最大限度的减少教师对语文教学活动过程的主宰成分,还学生以学习主人的地位。 2.3改革学生的学法:学生学习语文的方法基本上还是被动的听讲、记笔记、硬背、做书面作业,自主、探索、创造性学习的意味太少,紧密联系生活应用的理解、吸收、表达、交流的活动太少,这样的学习必然寡味低效。优化学法的关键是,学生要能够根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自己的特点,选用生动有趣、科学高效的学习过程和活动方式。 2.4建设高素质的中学语文教师队伍:确保高校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招录优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是中学语文教育改革系统工程中最基础的工程,也是最艰难的工程。当前急需根据高素质教师的要求,修订培养目标,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施在职语文教师素质终身提高制度,人类社会已进入终身教育时代,教育者更应该终身接受教育,语文教育改革也要求教师不断提高素质。因此,国家要实施终身教育制度,最好首先实施语文教师素质终身提高制度,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充分有力的保证。 作者:张丽 单位:辽宁省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生活教育理论下中学语文教育研究 摘要:陶行知先生提出的生活教育理论的精髓是“生活即教育”。中学语文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生活应当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重要支点。在中学语文教学中,需要正确解读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将中学语文教育贴近生活实践,形成中学语文教育与生活相结合的新的教育模式,以促进中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提升。其具体策略包括:生活即教育,让生活成为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源泉;社会即学校,让社会实践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常态;教、学、做合一,让学生在体验中丰富语文学习情感。 关键词: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中学语文教育 中学语文教育不仅要承担传授学生语文基础知识的教育职能,同时要关注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人文精神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中学语文教师只有从生活的角度开展语文教育,让学生在现实生活的体验中收获、感知、理解和应用知识,实现语文教育的生活化,才能使中学语文教育更加“接地气”。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中学语文教师要真正理解“生活中处处有语文,语文中处处有生活”的内涵,将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真正与语文教育融合到一起,加深中学语文的教育层次,让语文教育回归生活本身,增强语文教育的针对性。一、中学语文教育中对生活教育的曲解语文课程不仅具有工具性的特征,还具有人文性的特征,但在教育实践中很多教育工作者对语文教育的特征认识理解不到位。具体表现是:首先,有的中学语文教师过分注重语文课程作为工具的属性,而对语文教育的人文性重视不足,导致中学语文教学失去了教育活力和应有的精神性。语文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一现象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和协调发展,也不利于中学语文的生活化教学。其次,有的中学语文教师过分依赖语文教材,“唯成绩论”的教育倾向比较突出,语文教学脱离学生的现实生活,学生仅仅能从语文教材中获取语文知识,学习过程相对枯燥与乏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保持学习热情。同时,中学语文教育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学以致用”,没有将“生活中处处有语文,语文中处处有生活”这一教育理念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很好地贯彻和落实。再次,当前的中学语文缺乏开放性,中学语文教育活动基本被严格限定在学校教育空间内,使中学语文教育脱离社会教育的大环境。由于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比较少,影响了学生对社会复杂环境的适应性,也不利于实现中学语文教育实践中智力教育、德育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统一。 二、生活应当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重要支点 (一)中学语文教育应源于生活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变化催生了更大的教育需求,也让教育行为处于不断发展和持续改进之中,同时教育又反作用人类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对于中学语文教育来说,其教育内容主要是人类基础生活经验的总结、人类智慧与人文精神的结晶以及思想的升华,所以无论是基础性的知识,还是其中蕴含的人文精神与情感,都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由于语文教育源于生活,所以中学语文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这正是陶行知对于教育源于生活的核心阐释。只要将中学语文教育与现实生活相衔接,中学语文教育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活力源泉,才会使中学语文课堂变得更加精彩。如果中学语文教学过于依赖教材,无法实现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有效衔接,那么这样的语文教育就是“死教育”,就无法为学生构建有益的生活教育环境,教学思想也是狭隘的,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中学语文教育离不开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学教育的功利性和工具性需求不断上升,这一方面说明了教育的价值和现实意义,但另一方面也暴露教育常常脱离现实生活的问题,进而陷入应试教育的怪圈。中学语文课程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的教学目标,决定了中学语文教育离不开现实生活,这不仅仅体现在语文课本内容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还体现在中学语文课程中孕育着丰富的人文情感。只有将中学语文教育融合到现实生活中,学生的语文学习才不会与社会相脱节,才能增强语文学习的生活体验,最终内化为个人的知识与情感。 (三)中学语文教育的本质是为了生活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即服务于学习者对现实生活的追求,进而促进社会的进步。中学语文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学生不断增长知识,实现综合育人,让学生的生活更加美好。因此,中学语文教育要保证教学素材的生活性、层次性,让学生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养成认识生活、适应生活、思考生活的思维习惯,并最终利用所学知识改造生活、丰富生活、改善生活。 三、基于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中学语文教育对策 (一)生活即教育,让生活成为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源泉 生活素材在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导入,不仅可以丰富中学语文教育的素材,还可以有效增强中学语文教育的活力。因此,中学语文教师要拓展教学思路,善于以语文教材为依托,将生活中与中学语文教学相关的内容融合到课堂教学中,实现文本教材的生活化。虽然语文教材是可以在学生面前直接呈现的知识范本,但是只有与生活紧密相结合,才能使学生在感悟语文、欣赏语文方面取得进步,感受语文课程学习的生活意义与现实价值,从而产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潜能。如学习朱自清的《春》这篇课文时,学生不仅要理解作者笔下关于春天的表象,还要能够体会文中作者的丰富情感,这就需要学生能够结合自己对春天的生活经验和体验感悟。对此,语文教师需要制定生活化的教学策略,在教学前搜集和整理生活化的语文教学素材,将有针对性的教学资源及时充实到课堂中,以便引导学生从课堂学习环节有效延伸到现实生活中。 (二)社会即学校,让社会实践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常态 所谓“社会即学校”,是指语文教师要有开放的教育思想,将教学活动走出课堂和学校,让中学语文教学打破固有的局限性,让自然、社会都成为语文教育的载体,构建中学语文教学的大教室、大环境。对此,中学语文教师要适时地组织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走进自然、走向社会,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利用所掌握的知识来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学生增长新的知识,教师的教学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如在教学《桥之美》时,语文教师可以组织一次关于“桥之美”的摄影比赛,引导学生对身边的桥梁多发现、多观察,并结合在课堂上学到的说明文写作技巧,对最美的桥梁进行描述,从而培养学生的思考与观察能力,训练景物写作的思维能力。 (三)教、学、做合一,让学生在中学语文教育的体验中丰富语文学习情感 中学阶段,中学生语文基础知识的积累量虽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生活经验较少,情感素质较简单,社会阅读能力也相对较弱。因此,对于很多抽象性、复杂性的知识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教育阶段,很多时候需要学生亲身实践,实现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与实践体验的有机统一,这样可以降低学生在知识理解和知识应用时可能会遇到的思维障碍,让学生的语文学习更加高效。例如,在写作教学中,对于语文基础差、语用能力偏弱的学生来说,“提笔忘字”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有的学生对语文写作兴趣丧失、信心全无,在语文作文课堂上存在畏难、焦虑等作文写作的思维障碍。对此,中学语文教师可以先创设实践操作化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写作前可以“有感而发”,逐渐树立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写作情感,端正语文学习与作文写作的态度。如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教学中,为了让学生产生“忧国忧民”的感情,在教学之后,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到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机构,亲身做一些公益性的社会活动,使学生在进行相关的作文写作时就可以“文思如泉涌”了。在教育实践中,中学语文教师应当善于从现实生活中搜集和整理教学素材,实现课内教学、课外教学的有效延伸,使现实生活知识渗透到中学语文教学中,探索生活化教育途径,使中学语文教学方式多元化发展,从而提升中学语文教学质量。 作者:魏娟 单位: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教育局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中学语文教育改革的思考 一、从历史走来的语文教育 中国传统语文教育与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教育紧密相连,寓“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价值观念和事业追求于语文教育之中,文字教育与思想教育不可分离。中国传统语文教育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完备的价值教育体系,产生了宝贵的古代文学文化。在教育方式上,经典哲学思想通过书面记录、口头语言以及艺术作品等形式得以传播和发展。对于语文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主要强调把儒家经典文献作为中心开展伦理德教,从而达到自然成俗、不治而成的社会目标,同时却相对忽视了其作为语言的工具性价值。对于个人价值取向,古代语文教育将理想中的人格作为归宿,表现为“君子”或是“圣人”,“学而优则仕”、“学以致用”,以超脱的姿态为社会和民众服务。对于语文教育静态的内容,以汉民族文化为中心、融合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和海外文化的中华传统文化是一个多元向心的文化,它海纳百川,博大精深,意蕴丰富,将天地万千融于一身,既综合,又显多样。对于语文教育动态的方式,在传统文化传播过程中,大量的教育经验被积累,发掘出了更多根本性的道理,成为了宝贵的财富。对于语文教育和文化的关系,古代语文教育促使传统文化在社会中不断自我完善,持续千年的教与学中,旧的文化不断传播,新的文化不断形成,作为文化主体的人更是不断地进步,造就了一个薪火相传、自新图强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传统文化传播这条明线中一直隐藏着古代语文教育的暗线,这条暗线通过书面记录、口头语言、器物刻画等多种多样的传播媒体在传统文化体系中传播、流传。文化传播在内容上的丰厚性、形式上的多样性给今天的语文教育提供了不少借鉴,特别是在文化育人、人文化成方面的极大成功无疑是今天处于价值多元化社会的语文教育应该努力学习和借鉴的重点。由此可见,中国语文教育具有鲜明的历史传承性,是人类社会文明繁衍演变的重要支撑和有力工具。 二、与国外交融的语文教育 中国语文教育不仅具有深刻的历史观,同时受到西方文化教育的影响和冲击。1903年,清政府在洋务派开办的学堂中将语文单独设科,开创了中国百余年的语文教育。可以说,中国的语文教育从一开始就是受到国外思潮影响的。其中在外国教育思潮中对语文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形成倾向性和主导性,大致有杜威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凯洛夫教育学说以及后现代主义课程观。语文教育百年中的前半叶,在以杜威为代表的美国民主主义教育思潮的深刻影响下,我国初步形成了具有民主及科学特色的崭新的现代课程标准。教学内容上,教材里突出充满新时代生命气息的白话文,尽可能与学生的现实生活交融成一体;教学方法上,倡导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反对传统的灌输法,尊重并培养学生的读写趣味;发展目标上,关注从文言文向白话文转型过程中学生现代语言能力的发展,同时还关注其思维和心智的提升、情感和德性的涵养。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给语文教育产生了最大影响的是苏联的教育模式。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苏联教育学家凯洛夫的思想。他用斯大林时代的社会主义观念来建立一个牢固的教育学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强、政治性强等特点。提出了教学过程“五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有心理学理论依据且方便实用。凯洛夫的《教育学》是当时全国学习教育理论的基本教材,语文课普遍使用他的教学方法。进入历史新时期以后,以美国教授威廉•多尔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从基本教育观到课程观实现了对现代主义课程理论即“泰勒模式”的全方位超越。威廉•多尔后现代课程理论更多地强调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师生的平等对话与交流,尊重学生的批判和质疑。其理论精华为语文新课程的崛起提供了直接的理论营养。由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出现,充分反应了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从而标志着新型教育思想在我国扎根生长,并引发了中国语文教育最深刻的一次嬗变。由此可见,我国语文教育理念的每一次变化,都是与西方文化思潮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面对西方文化思潮或教育理念的冲击,我们既不能全盘西化,也不能妄言否定,而是要在汲取精华的同时,坚持独立探索,走有中国特色的语文教育改革之路。 三、向和谐前进的语文教育 中学语文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不但代表着分数的变化,更有着承接初等教育、为学生未来发展打基础的重任。因而,中学语文教育的好坏不单单影响和决定着学生未来对语文这门课程的兴趣和感情,更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其语言文字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并且在最后影响和决定了这个学生的发展道路及其人生航向。由此一来,我们的中学语文教育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只关注学生语文能力、当前语文素养发展水平,更不能只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应当将学生眼前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统一起来,更加重要的是,必须思量当前的语文教育能为学生以后的学习积淀多少知识,对未来的发展提供多少支持,如此才能体现出教育对学生本身的关怀。新时期的中学语文教学应是一种将每个生命成长、发展作为终极目标的教学理念,对生命尊重、关怀、拓展、升华,并将深刻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包含其中。用“科学发展观”来说,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引导学生思考“我打哪儿来?我到哪儿去?我为何而活着?我能活成什么样?我为什么这样活着?”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是指语文学习过程是实现自我成长的过程,是激发人创造力与生命力的过程。中学语文教育活动处于特定的时空中,老师与学生通过双向的积极的生命运动,发展尊重人,尊重具体的人的生命价值、文化及其多样性的教育,最终追求的是中学语文教育的和谐。因此,中学语文教育必须也只能是以学生为中心。我国现代著名的教育家、文学家、革命家以及编辑出版家叶圣陶先生在他的教育思想中多次言明:学生,是“有生命力的生活体”、是“自由的人”。叶圣陶先生主张教学民主,学生应彰显个性,他十分反对教师依赖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设计,而忽视了学生是“有生命力的生活体”。教师应将学生当作有生命力的人,使学生所学的知识能在今后的生活中一辈子受用。 四、结论 中国的语文教育历经百年沧桑,造就了一代代鲜活的中国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变化的脚步再次走在了路上。中学语文作为初级语文教育和高级语文教育的支点,在吸纳优秀思想的同时,以和谐为目标,本着为学生未来负责的理念,将“以人为本”的“人”发挥到极致,定能划出属于自己的轨迹。 作者:黄义 单位:湖北省秭归县水田坝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论文:农村中学语文教育论文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受学习环境、教学条件的局限,农村的中学语文教育水平与城市相比明显偏低,由于教师观念落后,方法陈旧,学生思想拘谨、视野狭窄,社会评估唯分数论,导致学生厌学语文。新课程改革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但存在于农村教育中的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需我们努力解决。 一、农村语文教育的现状分析 1.新教学理念接受迟缓,对学生缺乏心理上的正确引导 农村地处偏僻,信息流通缓慢。而农村教师大都受到过传统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影响,他们曾经也是在这样的教育理念下学习并成长起来的,所以,教师要在短时间内接受教育新理念会比较困难。而正是这种相对比较迟缓的改变使语文教学效率无法提高。旧的传统教育观念下,教师在整堂课中占据着主要地位,充当着主要角色,而学生更多时候都是一个个在观看或聆听的观众一样,没有真正参与到学习中去,教师也没有认识到学生在学习中所发挥的主体作用。作为教师,帮助学生学习文化知识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发展需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但教师也有必要认识到育人不仅是从文化上、知识上对学生进行武装,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教学方法陈旧单一,信息技术设备缺乏 农村语文教学单一落后的原因主要还有现代化信息设备缺乏,电脑网络没普及、无图书室、无教育杂志的学校比比皆是。就是学校偶有几本图书,也是“古色古味”且被封于书柜中。教育经费的不足使农村语文课堂仍是一人、一书、一粉笔,至于多媒体教学,教师只是听说过而已,没有真正用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所以,语文教师只能靠陈旧的教学方式去讲,学生也只有依然陈旧下去。 3.分数仍是评判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 对于教师和学生,分数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一种对他们进行评判的标准,但对学生或教师学习工作上的认可单一用分数来衡量是很不科学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单纯追求成绩,一味要求学生学习、学习、再学习,分数、分数、高分数的做法只会从很大程度上激起学生对学习的厌恶。 4.语文教师整体素质不高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但一些教师却缺乏主动学习的热情,不懂得通过不断学习来充实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致使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一直得不到提高和改善,教学水平停滞不前甚至是不能满足现有教育教学的需要,使教学水平与学生的实际需求不符,严重影响了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完成,从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广大农村师生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唯分数论英雄显然已过时了,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不一定都是考试门门得高分的人。学习分数高固然好,但我们不能把分数当作学习的唯一目标和乐趣,我们要培养学生对语文的兴趣,让学生感受到学习语文的乐趣。 2.鼓励自主学习,感受学习乐趣 学生通过自己积极主动获取的知识一定比通过教师强制性学习获得的知识要牢固、长久。教师要想办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要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手段,为学生创造更多民主、自由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发表自我见解,施展个人才华的舞台,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学习,体验学习的乐趣。 3.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通过读书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提高自身素养 在农村,大多数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都比较差,也很少买书,即使是条件好一些的家底,也没有花钱为孩子买书读的思想意识。而学校里因办学资金短缺,没有一个像样的图书室,为学生提供的能看的图书也少。有的是学生本身就不喜欢读书,对看书没兴趣。多方面原因使学生读书的积极性不高。而阅读是提高学生语文学习水平很好的一种途径,教师要引导学生多读书,只有多读,学生的想象力才能丰富,思维能力才能迅速提高。因此,在语文教学中,要指导学生读通、读懂、读熟、读好,在“读好”中有读的情感上的指导和读的技巧上的指导,特别是要求学生用心灵去诵读、去倾听、去倾诉、去感悟,真正理解读书的意义。 三、农村语文教育的进步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1.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基础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平等教育,教师应当积极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应使评价、考试成为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的一种教育方式,而不是制造等级的方式。 2.改进农村办学条件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突出强调要把信息技术与课程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新课程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上推进。可是由于农村经济条件有限,教育教学资源严重匮乏,社会各界必须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农村落后的办学条件。 3.鼓励开发农村有利的教育资源 语文作为基础学科,课程资源丰富多彩。学校要大力提倡并鼓励广大农村语文教师有针对性地研究农村这个大舞台,努力将语文教学走出课堂,面向自然,把语文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密切联系起来,拓宽语文教学的天地,提高开发和利用语文学习资源的能力,引导学生增强对家乡山水的热爱,进而培养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操,进而理解课文。 面对新课程改革的种种要求和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惑,我们的教师尤其是办学条件比较落后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要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姿态迎接课程改革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实现历史性的跨越,真正使课堂活起来,学生动起来。 作者:马海峰 单位:甘肃省临潭县第一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提高农村中学语文教育有效性的思考 摘要:提高农村中学语文教育有效性的策略之一就是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语文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教师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完善教学方法,创建出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 关键词: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有效性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会学生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满足时代的发展需求。 一、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沟通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中的家长到城市中打工,这样就使农村中留守儿童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这些留守儿童由于从小没有在父母身边长大,就养成了比较害羞与腼腆的性格。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这些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所以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提高语文教学的有效性,就要求语文教师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消除学生与教师之间的陌生感,帮助学生学习建立自信心,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敢于说话,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 二、增强语文阅读教学的有效性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阅读教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并实现全面发展。同时,教师还要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进行课前预习,并养成课前预习的习惯,这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才能够主动参与到阅读中去,并对学习内容有一个初步的印象。 三、全面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所设计的教学内容也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学生学习的能力及时进行调整。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也要做好引导与组织工作,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吸引学生,让学生能主动参与到学习中去,并在学习中获取新知识。 四、完善语文课堂教学内容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如果只是枯燥与繁重的学习任务,只会增加学生的压力,并让学生产生疲劳与烦躁感,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一现象,教师就要科学合理地设计出教学内容,让语文课堂变得更加具有趣味性,突出重点内容,条例清晰,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地接受这一知识。综上可以看出,教师必须及时更新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农村中学语文教学的有效性。 作者:胡斌 单位:重庆市酉阳县第三中学校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中实施创新教育策略 一、前言 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语文教学要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然而,当前我国中学的基础教育状况却差强人意,不断出现保守教学、机械化教学等现象,这也在客观上使得创新教育遭到轻视。笔者以中学语文教学为例来剖析其不足与出路。 二、中学语文教育中实施创新教育的策略 1.创设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 在以往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往往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这种现象严重阻碍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延伸。在语文教学活动当中,教师应当以一个真诚、尊重、关爱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位学生,鼓励学生不断发现自身的优势与长处。比如,在学习语文版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回忆我的母亲》这一课的时候,为了创设一个民主和谐轻松的氛围,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教师引导学生说:“母亲是温热心灵的太阳,母亲是滋润心灵的雨露,你对母亲这个词有着怎样的感悟呢?”学生的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大家纷纷抢着发言,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受到了尊重,能够积极主动地融入学习中。 2.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语文教学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其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当前语文教学中的重点所在。比如,在学习语文版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口技》时,教师可以为学生播放吹口哨、学狗叫、学鸡鸣的口技表演,从而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整堂课也变得异常精彩,教学效果非常理想。与此同时,在必要的时候,语文教师还可以组织一些拓展性活动,磨砺学生的意志,开拓学生的视野,指导学生去体验生活、观察生活并感悟生活。 3.利用最新技术设施 在现代教育领域中,音频、视频和图文等形式的运用已经屡见不鲜,主要因为上述形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人的感官,激发学生的兴趣。比如,在学习语文版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日出》这一课的时候,教师可以在课前播放壮观的日出视频,让学生感受景观的壮美,然后再引出正文,如此一来,便能加深学生对于文章的理解。在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关于互联网的灵活运用,大量实践证明,互联网当中丰富的资源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师备课的效率,并且在客观上为学生学习知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网络环境下,可以由教师出题,学生到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并且利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与此同时,教师课件、电子教案、练习题等材料都上传到网络,学生能够有效利用课件、电子教案等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教师也可以在网上进行评价和指导。长此以往,学生思维能力能够得到拓展,沟通能力也会提高,并逐渐塑造学生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4.采取多样化教学视角 每个人对于文章的理解都存在差异,进而形成多样化的想法。就学生主体而言,其往往会对于既定的看法产生相应的质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学生的道理和想法合乎逻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肯定,而不是在其发言的时候,就对其想法产生怀疑,或者直接给予否定。应当鼓励学生举一反三,从不同的角度来对问题进行思考,从而使得思维更加严密。推而广之,学生看待一切事物就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和研究,从而激发创新意识。在这一过程当中,教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事物,看清真相。 5.坚持因材施教原则 学生个体的素质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在教学活动当中,教师不能同一种方式来对待每一位学生。在课堂教学当中,应当以思维水平较为普遍的中等生为主体,兼顾优等生和后进生。如果学生在课堂上对某些内容缺乏透彻的理解,教师就要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值得注意的是,在课堂问题的设置方面也应当注重分层次原则,根据学生的具体状况做好问题的设置,从而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比如,在学习《秋水(庄子)》《捕蛇者说》等古文的时候,由于学生对于文言文基础知识的掌握存在差异,教师应当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来进行教学内容的设定。 三、结语 在新课改环境之下,中学语文教学的创新已经被提到日程上来。以往的语文教学难以有效推动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发展。在未来发展过程当中,教师应当树立创新意识,有效借助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作者:严成翠 单位:永平县水泄乡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弘扬中学语文教育的人文精神 时代的发展,促进了语文教育的发展,相关单位更加重视中学语文的教育工作。在语文教育中,要坚持工具性、人文性,同时合理融合两项内容。在中学语文教育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很多专家与学者,更加重视这部分内容,并在不断地学习中产生新的思考。在20世纪末,语文教育已经成为了最为基础的人文学科,“无论是从语文的基础性方面去审视,或是从语文的“交际”“文化”性方面去审视,工具性和人文性都是语文学科自身固有的根本的属性。 一、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作用 人文精神是我国教育界非常重视的一个内容,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文精神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拥有较为丰富的文化背景。目前在时展的促进下,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并在现代主义的影响下,促使社会中,出现很对拜金的消极现象。人们长期受到封建思想的限制,所以经常会出现吸毒贩黄、精神空虚等,这些情况都对人们的精神文明产生了很大抑制作用,导致人文精神极度失落。所以教育界要重视人文精神,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人文精神,并进行严格规范。 二、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失落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以人为本是教育的基础,教师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理解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语文教育中,能够让学生产生主体意识。教师要学生在语文学习中,发挥个性,全面发展。但是在实际教育中,人文精神存在失落的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一)文化人格在构成上存在的缺陷 在语文教育中,语言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代表人的思想和感情[1]。但是在目前的中学语文教育中,语言没有得到重视,教师对语文的开发程度不够,对人性的理解比较片面,在历史文化面前存在较多不足之处,这种情况导致文化人格有很多缺陷。 (二)人性的失落 中学语文教育中,教师只了解教学的流程,缺乏技术性的知识,这种情况显示出人性的失落。例如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一些作者的文章比较片面,让教师和学生都感受到了虚伪的一面,并没有积极的一面,从而导致语文教学中存在人性的失落。 (三)人文视野变得狭窄 一些中学语文课本存在课文的删减情况,导致学生的阅读量得不到增加,对国家的历史和文化了解不够全面,长此以往,学生的视野就会变得越来越窄,影响学生在步入社会后的表现。 三、弘扬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在中学语文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人员要从两个方面对人文精神进行弘扬。一是全面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让学生拥有健全的文化评估,能够发挥自身的个性;二是要引导学生能够主动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重视我国民族的传统文化。学生应在语文学习中,认识到人文精神的内在思想,充分掌握人文精神的价值和文化内涵。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体系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要想弘扬语文教育中的人文精神,相关单位应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体系。在中学语文教育过程中,教师应注重自身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教育学生,为国家的教育发展做出良好的贡献[2]。 (二)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 教师人文素质水平的提升,在人文精神的弘扬中非常重要。首先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识基础,然后增强自身的魅力,能够让学生感受到语文教学的吸引力。在个性与知识相互融合的语文教学中,学生的人文素质有所提升[3]。在进行中学语文教学中,要选取合适的方法,人们普遍对私塾教育存在争议,但是这个内容,也存在一定优势,人们应明确其重要意义。例如在传统的私塾教学中,要采取“熟读万卷书”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能够掌握大量的知识,增加单词的存储量,在脑中形成一个完好的学习系统。 (三)拥有个性的教学模式 个性的教学模式在中学语文教育中也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应重视知识的积累,然后通过感悟,更好地运用这些知识,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对中学语文教育人文精神的分析中,能够清楚地了解到人文精神的重要性,通过个性的发展,更好的弘扬人文精神。 四、结束语 通过上文对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弘扬分析,人文精神在教育界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和现状的好坏,会直接影响语文教育的有效推动。人们为了更好地弘扬人文精神,应先了解人文精神的重要意义,然后掌握其出现失落的原因。通过深入的分析,利用有效的方式解决这些情况,并弘扬人文精神。教师认识到人文精神在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作用,然后根据专家的观点,和自身的认识提出一些有效的意见,避免中学语文教育中出现纰漏,为之后的语文教育奠定有利的理论基础。 作者:徐立新 单位: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枣元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探析 一、中学生人文精神“失落”的现象 人文精神的失落主要表现为人文精神的缺失,当前,中学生人文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学生个性缺失。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学生有一明显的特点,就是十分会考试,不论是在任何大型考试中,中国学生的平均成绩都会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的学生。这是因为中国学生从小就被灌输一种“为考试而学习”的思想,在这种氛围中,学生始终围绕成绩进行学习,而教师在教学时,也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展开教学。在此情况下,学生的个性化缺失,在课堂上的人文精神教育,也被局限在课本范围内。而教师在讲解人文精神过程中,也只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将人文精神教育内容一笔带过,导致人文精神中的个性化培养效果不明显。 2.价值观的迷失。在现阶段语文教学中,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相关内容展开教学,通过反复阅读、背诵、练习而达到教学效果;在课文讲解时,教师通过分析人物个性与该人物在课文中的定位,将不同课文角色进行分类,保证学生能很好掌握作者写作意图。总体而言,这种教学方法满足当前中学语文教育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模式会让学生差生一种错觉,即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书本中的人一样,都具有严格界限,而忽略了人性格本应具有的多样化与复杂化特点。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就会导致学生价值观迷失,对其日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弘扬人文精神的几点措施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弘扬人文精神,教师应该以教学大纲为指导,结合学生性格爱好、心理特点展开教学,确保教学科学、有效。 1.实现教学目标人文化。为将人文精神与教学目标联系在一起,教师应该更加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不仅要紧抓学生考试成绩,还要认识到培养独立人格的重要性。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准确把握课本中的人文内涵,并将这些人文内涵完整传输给学生,让学生感受到不同角色性格特点,帮助其感受真实的善恶美丑。同时,教师应该扩大取材范围,从课本范围内解脱出来,寻找更具备显明特点的人物,提高学生对人物性格认识。例如,教师可以以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为样本,在学生充分阅读这本书籍后,邀请每位学生能根据祥子的特点,讲述自己对祥子个人及其所处社会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将课堂交给学生,自己转化为一个听众,倾听不同学生对《骆驼祥子》的感悟,对于创新型建议,教师应给予一定鼓励。最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引入不同艺术,包括哲学、历史等,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展示,对课文内容也会提出不同建议,实现了人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独立人格目的。 2.实现教学方法人文化。在现阶段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学依然延续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教师与学生之间联系被局限在问与答范围内。例如,教师在提出问题后,会通过关键词,帮助学生在课本中寻找正确答案,这种模式将学生思维局限在课本中,影响发散性思维培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转变教学方法,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模式,通过场景还原、角色扮演等方式,帮助学生感受到真实的课本内容,实现学生与主角的融合,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主角在当时环境下的心理特征。此时,教师可以适当引导,引导学生从主角角度,根据既定的要求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学生的回答也许会脱离课本,甚至会不知所云。此时,教师应给予学生鼓励,并站在学生角度思考这些问题、方法可行性,并坚持多种结果并存的可能。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教师可进行鼓励;对于多次被提出的问题,教师可以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深入讨论,直到问题解决。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尊重,他们能更好的表达内心的想法,可以为与语文教师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奠定基础。 本文以中学语文教学为例,对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弘扬进行讨论。对教师而言,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紧紧把握学生心灵诉求,通过不断完善教学方法,释放学生内心,加快人文精神融入,最终达到人文精神教育目的。 作者:王雪梅 单位:河北省任丘市第一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与语文教育论文 一、语文教学中融合真善美教育,引导中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取向 现代的中学生几乎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练,对于事物总是以单一的知识作为判断基础。这种较低的事物判断能力必然会对于真善美的缺乏准确的理解。因此在中学教学中,要将语文教学内容充分地运用起来,培养学生以积极的意识鉴赏美,以健康的观念理解美,以对于真善美以准确定位。 二、语文教育中融合真善美的新理念 (一)语言教育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探求“真”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所谓的“真”,主要是针对于智育的角度而言。语文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语文学科的质量水平,这就意味着实施语文教育的过程中,要将学生智力开发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始终,以做到“求真”。在语文教育中,语文能力是学生听课、阅读以及写作中所具备的特殊能力。注重语文能力的训练,不仅对于学生语文智力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而且还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将语文能力训练融入到语文教育的整个过程中,使学生在对于事物的创造性以及人格的健全上都会有所提高。 (二)语言教育要从伦理学的角度探求“善”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所谓的“善”,主要是针对于德育的角度而言。语文教育的核心旨在激发学生的道德意识,使中国的传统人文精神得以弘扬,因此,在语文教育中更为注重人文性。也就是说,在语文教育中,要发挥德育教育,即是指通过人文教育,发挥其“向善”的目的,即学生接受道德素质教育的同时,还要中国家和民族的角度出发,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理想主义教育。中学语文教育中,只有注重学生思想的净化,才能够引导学生对生活充满热爱,对人民建立起情感,并富有社会责任感。这种学生健全人格塑造,对于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极爱直观的确立非常有利,同时更有利于促进中学语文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语言教育要从美育学的角度探求“美”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所谓的“美”,主要是针对于美育的角度而言。语文教育本身就有提高学生审美意识的功能,作为语文教育的归宿,其作用在于增强学生的审美意识,构建学生的自由心灵,引导学生提升审美能力。通过语文教育,学生的审美能力得以提升,可以使学生的思想深处生发出审美感受能力,从而发展审美鉴赏能力,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审美创造能力,而且还提高了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综上所述,中学语文教学要获得成功,就要将真善美融合于其中,以为学生创造独具特色的教育环境。学生在感悟真善美的同时,心灵受到感染而获得个性上的健康发展。 作者:周云剑 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论文 一、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 (一)中小学语文教育的字词教学 从小学一年级的语文教育开始,字词教学就已经成为学生必须经历的教育过程。从现行的多种中学语文教材来看,每一单元都会拥有专门的字词教学内容。字词教学偏重的是识字与释义的教学,其目的是要让学生学习生字生词,并且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积累,从而让学生拥有更深层次的阅读基础和写作基础。语言是人类交流的媒介,而字词又是语言的载体。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了一定的字词积累学生才可以学习、交流和成长。这就体现了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 (二)中学语文教育的阅读教学 在字词教学的基础上,阅读教学是中学语文教育中更深层次的教学内容。阅读始终贯穿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未来成长的过程。阅读是除了倾听以外人类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人类要从报纸、杂志等诸多介质中获取信息就必须通过阅读,在阅读中收集信息、整理信息,最终提炼自己需要的信息。站在学生的角度,阅读也是支撑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以中学数学学科为例,学生要领悟公式的使用方法就必须阅读相关的解释,通过阅读明白公式的使用方法和推理过程。学数学中包含应用题的教学,其本质就是要让学生通过对题目的阅读,进而理解题意,最终进行解题。从上述言论来看,阅读能力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都有极大的影响。在中学语文教育中,阅读教学是主要的教学内容。每一篇课文讲述的内容、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高了阅读能力。总的来说,阅读教学是中学语文教育中重要的教学内容,对于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有重大的支撑作用,更进一步体现了语文教育的应用性和工具性,也就体现了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 (三)语言表达教学 最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样是中学语文教育的重点。无论是作文教学还是口头语言表达教学,对于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学生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只有两个途径。第一,口头表达。学生通过说的方式,以清晰的逻辑和分明的层次表达自己的思想,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阐述自己的想法。第二,写作。学生还可以通过写作的方式在纸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无论是学生口头表达能力还是写作能力,都是建立在中学语文教育的基础上的。通过语言表达教学,学生才能拥有清晰的逻辑性和层次性,才能够用流利的语言或文字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综上所述,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字词教学、阅读教学以及语言表达教学,其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而这四种能力正是支撑学生生活、学习和成长的重要能力,也是中学语文教育最直接的功能和作用。同时,这三大教学内容也是应付考试的主要力量。在这种背景下,众多中学语文教师将语文教育的科学性当作主体,其教育目标就是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做支撑,其主要目的是应对考试。这种想法违背了新课程标准,忽视了语文教育的人文性。 二、中学语文教育的人文性 相比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其人文性特征更加深邃,但也始终贯穿中学语文教育过程,是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也是素质教育理念下被大力推进的教育目标。 (一)中学语文教育中的情感教育 在素质教育理念下,情感教育早已成为语文教育的重要教学目标。所谓情感教育,就是指在教育过程中让学生获得充足的情感体验,让学生深刻感受丰富的情感,并以此为基础帮助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众所周知,在中学语文教材中拥有大量饱含感情的文章和素材。《我的战友》、《小英雄雨来》、《丰碑》等众多的文章就表达了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我的母亲》、《再见了、亲人》等课文表现了伟大的亲情。通过对教材的学习,学生能够获得充足的情感体验,其对于学生的思想感情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无形之中就达到了情感教育的目的。帮助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就已经超脱了中学语文教育表面的教学目标,从科学性上升到了人文性,是一种培养学生人文精神、人文素养的教育过程。 (二)中学语文教育中的美育 另一方面,在语文教育中还渗透了对学生的美育。所谓美育,就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发现美的能力,让学生可以发现美、鉴赏美,最终培养学生的心灵美,让学生拥有积极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以《桂林山水》、《林海》、《海上日出》等课文为例,通过学习学生就可以充分了解大自然美丽的景色,由此产生对美的向往和憧憬。《白杨》、《竹石》这一类的课文可以让学生感受到伟大的心灵和精神。通过语文教育,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发现美的能力将会逐步提高,将会带着对美的向往和憧憬面对生活,逐步产生心灵美。这正是符合人文精神的教育内容,贯彻了新课程标准中人文素养的教育理念。总的来说,通过中小学语文教育学生不仅提高了听、说、读、写的能力,还领悟到了丰富的情感和各种精神。通过语文教育,学生能够感受到伟大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爱国精神,能感受到亲人朋友之间真挚的感情,还能感受到大自然和人世间的美丽,这正是中学语文教育中人文性的有力体现。 三、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 结合中学语文教育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表现,以及研读素质教育理念下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笔者更加肯定地得出语文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对独立又相互促进,其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并不存在高低之分。 (一)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对立 语文教育中的人文性与科学性是相对独立的,两者的教育方向、教育方法不存在共同点。首先,中学语文教育的科学性强调的是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主要倾向于语文教育的应用性,即通过语文教育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起到支撑作用,并且应对考试。而语文教育中的人文性却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精神、思想和心灵方面的教育。从表面来看,中学语文教育中的人文性对学生取得成绩并没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其次,语文教育中科学性教学目的可以通过直接的练习来达到,教师可以通过布置大量作业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以此达到教学目的。而语文教育中人文性教学内容则更倾向于学生的理解和领悟,这就需要教师的正确引导,通过情感关怀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心灵进行培育。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语文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又是统一的。两者的终极目标都是对学生的培养和塑造,无论是科学性强调的能力还是人文性强调的心灵其最终目的都是要通过教育,使学生能够更好更健康的学习和成长。从一定程度而言,我们可以将中学语文教育当作一个原点,而其中的人文性与科学性就成为一个岔路,两者在教育过程中相对独立。但最终,这两条岔路会在终点重新结合,两者的终极目标是统一的、确定的。结论经过分析发现,中学语文教育中拥有人文性和科学性的特点。这两种特征在语文教育的过程和内容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虽然两者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目的上没有交叉点,相对独立,但并不能摆脱两者拥有相同的最终目标的事实。总的来说,中学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既对立又统一,并不存在高低浅显之分。这就告诉众多的中学语文教师不应该从主观上忽视人文性和科学性,应该在教学工作中使两者结合,以此达到贯彻素质教育理念的目的。也只有在中学语文教育中保证人文性与科学性共同发展,才可以使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国教育的进步和发展。 作者:杨军 单位:烟台市桃村一中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创新论述 一、新理念要侧重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将教师的讲为主导化为引导。顾名思义,引导就是点拨。如在课文的学习中,教师在关键的衔接过渡的地方,或者课文的精华部分,略微给予提示,让学生自己去感悟,然后思索提高。所谓学生的自主学习,主要指变传统的学习方法,变教师灌输为主为自己探究为主。不要担心学生在学习中走弯路,只有经过挫折的进步才会效果卓著。新理念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前提,但同学之间也要合作讨论、取长补短。要给予学生选取视角和不同学习方法的权力,以获取学生们不同的思考结果。遇到难以理解的课文,教师要归纳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在学习中解答。 二、探索初中语文教学实践方法的有效途径 1.帮助学生在教学实践中寻找方法。传统的授课模式每课必分段,要归纳段落的意思,还要概括中心思想。新理念要根据课文的不同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课堂教学分析多样化、个性化,还要允许多样并存。如有的课文要大家一起学习,然后再讨论交流,教师和学生一起归纳课文的大意,找出课文的重点,以及作者的写作理念和技巧。有的课则可以由重点部分切入,以局部看全部,引导学生先从重点段学起,再依次自学其他部分。还有的课,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从有趣的段落入手再予以展开,但注意要视整篇课文为一体,要依据作者的思路进行完善。个别的课,可以安排学生以自学为主,合作学习为辅。鼓励学生自学,在学习中遇到难点、疑点,尽量让学生用工具书解决,实在困难的教师再予以讲解。 2.引导学生在语文阅读中培养语感。读的过程应该是促进学生提高的过程,阅读以学生为主体,也是学生主体意识的完善过程,学生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首先确定读的目标,然后确定读的重点,再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最后比较效果,这些都构建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倡导读书,尤其提倡自读,侧重读自己喜爱的文学作品。齐读也不要放弃,要有度,不是不能用,但要有分寸。读书是一个理解和感悟的过程,边读边积累,多读会形成语感。在朗读过程中,教师要予以指导,并在读前提出要求,在激励中纠正错误,最后总结归纳。所有的这一切要在自然而然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不要着急,要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鼓励学生按正确的思路思考。 3.重视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知识积累。多读是学生理清作者思路、理解课文的内容的捷径,进而理解重点词语在文章中的特定意义。引导学生按照“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的方法去学习。教师首先要抓住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并侧重予以讲解。要改变传统教学节奏慢效率低的缺点,立足新理念提高教学质量。所以,四十分钟的课堂教学要求教师语言要规范精炼,学生也要做到言简意赅。每个教学环节要科学合理,不要为一些无所谓的问题耽误解决主要问题的时间,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尽量课下解决,保证教学进程有序进行。 三、结束语 倡导学生课外阅读名著,并鼓励学生做摘抄;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读后感的交流活动;提倡学生关注社会,关心国家大事,随时做时政的笔记,也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可以组建文学社、读书会等一起进步;组织学生旅行,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总之,社会在进步,语文教学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创新中前进。只有创新才能发展,只有创新型的教师才能适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才能培养出优秀现代化人才;只有不断进行教学的创新研究,才会促进语文教学真正进步。 作者:陈飞 单位:江苏省沭阳县怀文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渗透德育之路 文学作品中也有很多的反面人物。如《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别里科夫,“守财奴”葛朗台,但这些反面人物同样也可给人以美的感受。正是作者用辛辣的笔调对他们加以讽刺、嘲笑,在人们的嬉笑怒骂声中激起了读者对他们的厌恶与憎恨。所以我们在课堂阅读过程中,一定不要轻视反面人物形象对学生的影响,通过正反人物形象的对比,可以让学生更加疾恶如仇,从而弃恶扬善,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一、在情境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在语文课堂上尽量引导孩子们进入文章的境界,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运用图画、简笔画、多媒体课件等方法营造课堂氛围,把学生的感觉器官有效激活,进入教材所描写的情景中去,与作者的思想融为一体,从而受到良好的教育。比如,在讲授《我的信念》一文时,让学生自己朗读课文,从内心体会居里夫人的无私奉献精神,进而让学生树立远大目标,并培养学生为目标努力奋斗的精神。如讲授《望庐山瀑布》一诗时,我先让学生闭目想象,假如自己去庐山旅游,真正看到了庐山瀑布的壮观景象,从而激起学生热爱祖国美好河山的感情。如《望岳》和《三峡》,两篇文章分别描述了泰山的雄壮和三峡的美丽,学生在阅读文章时得到了美的感受。而且文中也渗透着浓厚的道德教育,即激发了学生热爱祖国河山及悠久历史的感情,从而培养了学生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并为自己出生在这个国家而骄傲。 二、在反复诵读中渗透德育教育 初中语文阅读离不开朗读与记忆,通过记忆才能使学生逐渐掌握字句的涵义,也才能使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就是说通过朗读能够把握作品的“气”,细细品味,在日益熏陶中受到感染与教育。通过阅读经典能够对初中生进行道德教育,并且是重要途径之一。朗读经典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可帮助他们提高语文素养,增长见识;可以有效继承与发扬我们的优良传统。引导他们高声背诵爱国诗词,可以使他们受到爱国主义的强烈熏陶,意志得以锤炼,思想得到升华,受到强烈的爱国主义教育。低声吟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等诗句,使学生进入一种美的意境,心灵得以陶冶与净化,培养初中生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只有反复诵读文本,使他们和作者产生共鸣,高效地鉴赏文本的动人情感,体会人物的魅力,感悟文章的思想内涵。总之,初中语文阅读教学中蕴涵着丰富的德育教育资源,德育渗透是初中语文阅读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阅读教学艺术魅力的重要体现。没有了德育渗透的阅读教学,就等于失去了教学的灵魂。初中语文阅读教学德育功能的有效发挥,不仅有助于学生正确道德品质的形成,而且有助于学生语文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发挥初中语文学科的德育功能,关键在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师承载着授业和育人重任,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修养,成为学生的楷模,才能增强德育效果,这是初中语文课程和阅读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作者:张凤菊 单位:阜平县城厢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的误区释解 今天,教学硬件设施普遍有了很大的改善,多媒体教学的相关设备在许多农村学校中也得到基本解决。在教学中,恰当多运用媒体教学,能开阔学生的视野,教师的课堂教学容量也得到充实,同时,也更利于教师的教学与现实生活相联系,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问题是,很多时候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是否现代化的体现,而忽视考虑了这些辅助教学手段对语文教学的作用有多大,是不是一定需要。 根据上面所列举的现象,笔者认为,产生以上误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现行教育质量检测方式单一,教学目标把握上错位,从而造成重应付语文考试方面“知识”和“能力”的教育,轻语文学习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二是教语文教师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只要考出好成绩,今后学生能不能驾驭语言文字,不是当前阶段自己考虑和解决的问题。三是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过分依赖,忽视了以背诵为基础的传统语文教学,“出口成章,落笔成文”者已愈来愈少。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培养学生学习语文良好的行为习惯。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培养良好的习惯。”所以所,教育的目的是要教育学生养成各种好习惯,学生在各种场合都能自觉表现出良好的习惯。但是,现实生活中,学生的语文学习习惯不正确,表现随意的情况普遍存在。对此,作为语文教师应在语文教育中引起足够重视。作为语文教师,首先应该在听、说、读、写这四个方面的基本点上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学会专注地、有礼貌地听话的习惯;说话清晰、连贯,并对视对方说话的习惯;读书与思考相结合、读书与记笔记相结合的习惯;勤于写作、个性的点滴记录的习惯等。这些都是语文教学中,教师必须教育学生在语言学习的过程养成的良好习惯。有了这些习惯,会让他们一辈子都受用无穷。 正确处理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的辩证关系。①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陈述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学生在学习中必备的基本知识,它对学生在进一步学习系统的语文知识、转化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如何筛选、组织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语文基础知识是教师在语文课堂教学中的一项重要教学任务。②让学生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运用能力。教学初级阶段,学生的学习主要以陈述性语言知识为基础,语言习得为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设计实施途径或方法,通过训练二者得以联结,达到知识与技能的融合。鉴于此,设计练习和问题解决是在课堂教学中促进知识转化的最有效途径。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应侧重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对抽象知识的灌输。③化解教学中语文知识要求分门别类与语文能力重在综合运用的矛盾。语言的运用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 如何才能有效地化解这种矛盾呢?我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只有坚持引导学生研读文本、品味文本,在日常学习中才能不断积累语言材料。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传统教学手段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泛滥的教辅手段有时会喧宾夺主,成了课堂教学的灾难。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冲淡了学生对学习重点、难点的关注,不仅没有让学生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反而占用了学生本应有的体悟、读背的时间,严重影响到教学的实际效果。学生的语文学习离不开对语言文字本身进行品味。只有对文本进行充分的品味,学生才有可能体验蕴含其中的感情、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理解文本行文的妙处……如果一味地依靠教辅手段,只图教学课堂上的热闹,这就背离语文教育的本义了。 作者:胡娅丽 单位:湖北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农村中学语文教育方式革新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呼唤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综合型人才。课程标准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创造力包括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创新个性等要素。他以发掘人的创新潜能,弘扬人的主体精神,促进人的个性和谐为宗旨,通过对传统教育的扬弃、探索和构架,构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与模式,并使之逐渐丰富和完善。 我校属于农村中学,地理位置偏僻,信息相对闭塞,学生生活窄、见识少、阅读少,这样的学生各方面都难以跟上课本,难以了解课本所传递的新观念,更难以体会作者的种种情感。此外,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教师很难摒弃传统的教育观念而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这大大限制了学生思维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束缚了他们创造力的发展。如何改变这种现状,是我们广大农村语文教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笔者总结以下策略: 一、突破传统,观念创新 中学生习惯于填空选择之类的客观性习题的解答,一些主观性问题避之不及,即使作答语言啰嗦、语句不通、观点不鲜明。究其根源,源自课堂。传统的语文课堂都是老师说,学生听;老师灌,学生接;课堂中学生没有发挥的空间。久而久之,成了教师的一言堂,学生成为知识的容器,机械地读、记,学生围着老师转,老师围着考试转。这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不仅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更禁锢了学生的思维。因此,教师必须对语文课堂进行大胆的改革与创新,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把课堂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成为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知识的引路人。教育观念的新突破必定带动教育改革与发展上的新成就。二、巧设环节,教法创新 1.精心设计,引发创新欲望。“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巧妙的导语设计可以让学生兴趣高昂,带着愉快的心情投入课堂,甚至忘记是在“学习”全当是在“探索”。导语的设计因教材而不拘一格,主要有:激趣导入、情境导入、悬念导入、故事导入、比较导入等。初中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有趣的实验,生动的故事,幽默的笑话,奇闻轶事都能让他们投入其中;精美的画面与动情的音乐也会引起他们感官的共鸣,这种情境的创造容易使学生入情,移情从而融情于中,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 2.创造情境,营造创新氛围。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良好的心境可以使人联想活跃、思维敏捷、激情勃发。情境的生动性和形象性,可以使学生触景生情,激活思维。同时,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让学生置身于一种探索问题的情境中,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和实践能力。 3.善于质疑,培养创新意识。课堂教学是一个不断设疑、质疑、解疑的过程。“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问题是激发思维活跃的刺激因素,因此教师课前要精心设计有梯度性问题,创设思考的氛围,使学生积极进入“探索者的角色”,同时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体现教学民主,给每个学生公平公正的待遇,与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民主、和谐、宽松的氛围。让学生敢于表达,敢于争辩,即使学生的答案与事实相悖,教师也要努力发现其闪光点,保护学生的创新意识与思维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对于胆小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也要给予肯定和支持,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 4.采用多维教法,提高创新能力。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但也有规律可得。教师的课堂设计也要善于变换形式,设计开放,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突破思维定式,勇于创新、乐于创新。 三、多媒体教学,手段创新 农村学生见识少、阅读少,在现代社会可采用计算机弥补。多媒体教学使单调的课堂变得有趣,让学生摸不到看不见的东西仿佛触手可及,拉近书本与现实的距离。课件教学极大地激起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对知识的接受与创新,让学生敢于创新、勇于创新、乐于创新,真正实现素质教育创新的目的。 总之,语文教学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提高农村语文教学的质量,需要广大语文教师不断开拓创新教育这个崭新的课题。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剖析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心理教育 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在进行日常的课堂教学同时,一定要看到语文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它不仅能教会学生基本的交流交往的语言能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心灵健康的成长。所以一名合格的语文教师,不仅仅是能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心理教师这个角色。对于中学生而言,中学语文不仅有利于他们培养良好的语文素质,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健康。因此,加强中学语文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语文心理教育的质量,势在必行。 一、对中学生语文心理的教育应加强 第一,教师在语文教学中要不失时机地对学生渗透心理教育。当然,中学语文的心理教育和心理教育课程的教育要区别开来,教师在上课的时候态度不要太严肃,也不要只是单纯枯燥的填鸭式教学。教师在课堂上应该把当前学生的心理问题和现在的语文课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既学到了语文知识,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们的心理问题,久而久之,学生们的心理也就会越来越健康。 第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提高对心理教育的重视程度。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充分重视到心理教育的重要性。不仅要完成语文教学的教学任务,还需要利用现有的教学条件和设施,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对学生进行心理方面的教育,让学生们的心理越来越健康。 第三,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心理的教育要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从而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当然,学生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不愉快的事情,比如同学之间言语说重伤自尊了、成绩逐步下滑了、被个别同学或老师误会了等。此时教师就应该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让学生用乐观的态度来面对每天的学习。 第四,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持之以恒。在现阶段,中学语文教师务必做到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面对中学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不要怕麻烦,一定要有耐心和信心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伴随着语文知识的不断增加,相应的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也要及时跟进。其实,通过语文教学来达到对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也并不是刚刚兴起的教学方式。目前很多有条件的学校已经开设了中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课程,学校也设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但是对于中学生而言,他们好面子,往往因为面子问题而不敢走进心理咨询的大门。所以,语文心理教育就显得更为突出和迫切。语文教师务必要让学生在语文教学中获得健康的心理,这在语文教学中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了。 第五,以人为本,重视中学生的人生价值观。在中学语文心理教育过程中,语文教师要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及其内涵和人文精神充分的融合在一起,要有意识、有目的、有感情地通过语文教学,来树立中学生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从而达到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质的目的。 第六,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新课改也明确指出,我们的教学过程要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在日常语文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将语文教材中大量的人格因素统一起来,通过优秀人格及人物的魅力来感染中学生,并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引导,促使他们朝着完善的人格发展。 第七,注重学生的教学反馈,帮助学生克服消极心理。通过教学反馈,语文教师要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是否处于消极状态,同时通过教学反馈还可以发现中学生的不健康心理。有了这些信息,教师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让他们克服自己的消极心理,使他们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来看待人生和自己周围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这样可以培养他们形成积极乐观的心理定式。 二、对中学生心理教育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确立正确的教学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教育理念。设立正确的教学目标是我们课堂教学的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所以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以此作为教学的灵魂和核心,这也是所有教学工作的出发点。传统的教学目标侧重知识的传授,但这不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所以,在新课改教学的今天,教师一定要摆脱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束缚,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方位的发展做足努力。另外,教学目标要具体落实到一篇课文或者一节课当中。对于众多的教学目标,我们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如何把握其中的重点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中学语文心理教育一定要允许差异的存在,同时教师也要关注好各个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从而使得每个层次的学生都能够有所提高。 第二,注重创新,变革心理教育方法。根据心理学的“罗森塔尔效应”,我们都渴望学生能够早日形成自信、自爱、自强与自尊的健康心理,这也有利于学生发挥他们的潜能,教师应该看见学生的长处,对于那些微小的进步也必须给予鼓励。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从多个角度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引导学生向着正确的思维方向发展,从而达到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更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中学生心理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中学语文的教学中,教师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教学手段和创新的教学方法,真正做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成长和发展。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逆境的解读与思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对传统教学模式和教育理念进行了更新点,义务教育进一步的得到了发展和进步。中学语文是义务教育阶段十分重要的学科之一,由于该学科本身所具备的文学性、人文性和工具性特点,在培养中学生文学鉴赏能力、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方面有着很大的帮助,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中学语文学科在促进义务教育全面开展,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当前中学语文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传统的语文教育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对新课程标准的推广和实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当前中学语文教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逆境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同行所有助益。 关键词:中学语文;教育逆境;解读;解决对策 中学语文学科在学生真个学习生涯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承接小学语文课程,联系大学语文学科,可以说中学语文是整个语文学科教学的基础,同时也是学生依靠这门学科掌握和理解其他学科的重要基础,对学生今后发展将会产生深远影响。进入新世纪,我们步入到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竞争更加激烈,学习好语文既是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又是培养学生形成良好沟通交流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由于中学语文学科被本身所具备的人文性和文学性,在培养思想道德和智力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做好中学语文教育工作对学生今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阶段,中学语文教育工作开展中面临很多逆境,需要我们深入分析这些逆境,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促进中学语文教育更好发展。 1中学语文教育的逆境解读 1.1功利观念严重影响到中学语文学科的发展:目前,在社会群体中,有不少人和学生家长都认为中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识字,当出现汉字之后能够读下来,读得懂,会写字即可,学习其他学科才是学生今后发展关键。这种观点其实是对中学语文学科的一种偏见和一种忽视,是完全错误的一种理念。这些人根本没有全面认识到语文学科所具备真正功能和作用。语文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更是一门综合性很高的学科,其内容往往涵盖了古今中外与的历史、文化、地理和自然科学,学习好语文会对一个个体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同时在语文学科中包含了我国人民发展过程中所形成悠久历史文化,学习好语文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此外,学习好中学语文才能为学习好其他学科奠定坚实基础。 1.2学生对学习中学语文的积极性不高:语文学科本身是富有活力的,在中学语文体系中有着生动形象有趣的内容,直接面对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人和社会现实,由于中学语文具有显著文学性和人文性,按说其中的故事、典故和曲折的情节会显著吸引学生注意力,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语文是多数中学生比较反感的学科,有的学生一上课就感觉昏昏欲睡,觉得教师讲解的内容寡淡乏味,在课堂上根本不愿意听教师讲解。还有不少学生在思想方面存在认知错误,他们认为学习语文就是识字,认识几个汉字就行了。还有不少学生认为教师讲解的内容没用,听不听都一样,在课下语文作为写不写也都一样。在社会功利性观念影响下,很多学生都十分功利,他们认为自己在语文考试中拿不了多少分数,分数多也就多几分,少也少不了多少,根本没有必要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不如将学习语文的时间用来学习英语、数学、理、化、生等学科,这些学科提分较快。在这种情形之下,语文课程不收学生欢迎,语文学科的重要性逐渐淡化,不利于学生全面素质提升。 2解决对策分析 2.1语文教育要转变观念:语文作为应试教育中的一个必考学科,历来受到社会和学校的广泛关注、高度重视,而出题者为使高考学生的成绩能拉开距离而费尽心机,各种奇特的思维训练、分析题让千百万考生跟着几个人设置的框框转。语文改革一定要让学生走出分析、考究、思维训练的迷宫,避免那些僵化学生思维的所谓标准化试题,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和运用语言,决不能让学生整天围绕这些东西转,真正掌握,要在实践中慢慢体会。 2.2创新教师的教法:真正废止“灌输式”就成为改革与优化教法的关键。一是要坚决摒弃依靠讲授法和作业法“包打天下”的习惯,加强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使教法生动有趣、灵活多变,富有科学与艺术的魅力;二是要调整师生角色,最大限度的减少教师对语文教学活动过程的主宰成分,还学生以学习主人的地位。 2.3改革学生的学法:学生学习语文的方法基本上还是被动的听讲、记笔记、硬背、做书面作业,自主、探索、创造性学习的意味太少,紧密联系生活应用的理解、吸收、表达、交流的活动太少,这样的学习必然寡味低效。优化学法的关键是,学生要能够根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自己的特点,选用生动有趣、科学高效的学习过程和活动方式。 2.4建设高素质的中学语文教师队伍:确保高校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招录优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是中学语文教育改革系统工程中最基础的工程,也是最艰难的工程。当前急需根据高素质教师的要求,修订培养目标,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施在职语文教师素质终身提高制度,人类社会已进入终身教育时代,教育者更应该终身接受教育,语文教育改革也要求教师不断提高素质。因此,国家要实施终身教育制度,最好首先实施语文教师素质终身提高制度,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充分有力的保证。 作者:张丽 单位:辽宁省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生活教育理论下中学语文教育研究 摘要:陶行知先生提出的生活教育理论的精髓是“生活即教育”。中学语文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生活应当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重要支点。在中学语文教学中,需要正确解读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将中学语文教育贴近生活实践,形成中学语文教育与生活相结合的新的教育模式,以促进中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提升。其具体策略包括:生活即教育,让生活成为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源泉;社会即学校,让社会实践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常态;教、学、做合一,让学生在体验中丰富语文学习情感。 关键词: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中学语文教育 中学语文教育不仅要承担传授学生语文基础知识的教育职能,同时要关注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人文精神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中学语文教师只有从生活的角度开展语文教育,让学生在现实生活的体验中收获、感知、理解和应用知识,实现语文教育的生活化,才能使中学语文教育更加“接地气”。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中学语文教师要真正理解“生活中处处有语文,语文中处处有生活”的内涵,将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真正与语文教育融合到一起,加深中学语文的教育层次,让语文教育回归生活本身,增强语文教育的针对性。一、中学语文教育中对生活教育的曲解语文课程不仅具有工具性的特征,还具有人文性的特征,但在教育实践中很多教育工作者对语文教育的特征认识理解不到位。具体表现是:首先,有的中学语文教师过分注重语文课程作为工具的属性,而对语文教育的人文性重视不足,导致中学语文教学失去了教育活力和应有的精神性。语文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一现象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和协调发展,也不利于中学语文的生活化教学。其次,有的中学语文教师过分依赖语文教材,“唯成绩论”的教育倾向比较突出,语文教学脱离学生的现实生活,学生仅仅能从语文教材中获取语文知识,学习过程相对枯燥与乏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保持学习热情。同时,中学语文教育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学以致用”,没有将“生活中处处有语文,语文中处处有生活”这一教育理念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很好地贯彻和落实。再次,当前的中学语文缺乏开放性,中学语文教育活动基本被严格限定在学校教育空间内,使中学语文教育脱离社会教育的大环境。由于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比较少,影响了学生对社会复杂环境的适应性,也不利于实现中学语文教育实践中智力教育、德育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统一。 二、生活应当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重要支点 (一)中学语文教育应源于生活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变化催生了更大的教育需求,也让教育行为处于不断发展和持续改进之中,同时教育又反作用人类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对于中学语文教育来说,其教育内容主要是人类基础生活经验的总结、人类智慧与人文精神的结晶以及思想的升华,所以无论是基础性的知识,还是其中蕴含的人文精神与情感,都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由于语文教育源于生活,所以中学语文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这正是陶行知对于教育源于生活的核心阐释。只要将中学语文教育与现实生活相衔接,中学语文教育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活力源泉,才会使中学语文课堂变得更加精彩。如果中学语文教学过于依赖教材,无法实现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有效衔接,那么这样的语文教育就是“死教育”,就无法为学生构建有益的生活教育环境,教学思想也是狭隘的,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中学语文教育离不开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学教育的功利性和工具性需求不断上升,这一方面说明了教育的价值和现实意义,但另一方面也暴露教育常常脱离现实生活的问题,进而陷入应试教育的怪圈。中学语文课程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的教学目标,决定了中学语文教育离不开现实生活,这不仅仅体现在语文课本内容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还体现在中学语文课程中孕育着丰富的人文情感。只有将中学语文教育融合到现实生活中,学生的语文学习才不会与社会相脱节,才能增强语文学习的生活体验,最终内化为个人的知识与情感。 (三)中学语文教育的本质是为了生活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即服务于学习者对现实生活的追求,进而促进社会的进步。中学语文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学生不断增长知识,实现综合育人,让学生的生活更加美好。因此,中学语文教育要保证教学素材的生活性、层次性,让学生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养成认识生活、适应生活、思考生活的思维习惯,并最终利用所学知识改造生活、丰富生活、改善生活。 三、基于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中学语文教育对策 (一)生活即教育,让生活成为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源泉 生活素材在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导入,不仅可以丰富中学语文教育的素材,还可以有效增强中学语文教育的活力。因此,中学语文教师要拓展教学思路,善于以语文教材为依托,将生活中与中学语文教学相关的内容融合到课堂教学中,实现文本教材的生活化。虽然语文教材是可以在学生面前直接呈现的知识范本,但是只有与生活紧密相结合,才能使学生在感悟语文、欣赏语文方面取得进步,感受语文课程学习的生活意义与现实价值,从而产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潜能。如学习朱自清的《春》这篇课文时,学生不仅要理解作者笔下关于春天的表象,还要能够体会文中作者的丰富情感,这就需要学生能够结合自己对春天的生活经验和体验感悟。对此,语文教师需要制定生活化的教学策略,在教学前搜集和整理生活化的语文教学素材,将有针对性的教学资源及时充实到课堂中,以便引导学生从课堂学习环节有效延伸到现实生活中。 (二)社会即学校,让社会实践成为中学语文教育的常态 所谓“社会即学校”,是指语文教师要有开放的教育思想,将教学活动走出课堂和学校,让中学语文教学打破固有的局限性,让自然、社会都成为语文教育的载体,构建中学语文教学的大教室、大环境。对此,中学语文教师要适时地组织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走进自然、走向社会,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利用所掌握的知识来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学生增长新的知识,教师的教学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如在教学《桥之美》时,语文教师可以组织一次关于“桥之美”的摄影比赛,引导学生对身边的桥梁多发现、多观察,并结合在课堂上学到的说明文写作技巧,对最美的桥梁进行描述,从而培养学生的思考与观察能力,训练景物写作的思维能力。 (三)教、学、做合一,让学生在中学语文教育的体验中丰富语文学习情感 中学阶段,中学生语文基础知识的积累量虽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生活经验较少,情感素质较简单,社会阅读能力也相对较弱。因此,对于很多抽象性、复杂性的知识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教育阶段,很多时候需要学生亲身实践,实现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与实践体验的有机统一,这样可以降低学生在知识理解和知识应用时可能会遇到的思维障碍,让学生的语文学习更加高效。例如,在写作教学中,对于语文基础差、语用能力偏弱的学生来说,“提笔忘字”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有的学生对语文写作兴趣丧失、信心全无,在语文作文课堂上存在畏难、焦虑等作文写作的思维障碍。对此,中学语文教师可以先创设实践操作化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写作前可以“有感而发”,逐渐树立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写作情感,端正语文学习与作文写作的态度。如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教学中,为了让学生产生“忧国忧民”的感情,在教学之后,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到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机构,亲身做一些公益性的社会活动,使学生在进行相关的作文写作时就可以“文思如泉涌”了。在教育实践中,中学语文教师应当善于从现实生活中搜集和整理教学素材,实现课内教学、课外教学的有效延伸,使现实生活知识渗透到中学语文教学中,探索生活化教育途径,使中学语文教学方式多元化发展,从而提升中学语文教学质量。 作者:魏娟 单位: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教育局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中学语文教育改革的思考 一、从历史走来的语文教育 中国传统语文教育与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教育紧密相连,寓“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价值观念和事业追求于语文教育之中,文字教育与思想教育不可分离。中国传统语文教育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完备的价值教育体系,产生了宝贵的古代文学文化。在教育方式上,经典哲学思想通过书面记录、口头语言以及艺术作品等形式得以传播和发展。对于语文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主要强调把儒家经典文献作为中心开展伦理德教,从而达到自然成俗、不治而成的社会目标,同时却相对忽视了其作为语言的工具性价值。对于个人价值取向,古代语文教育将理想中的人格作为归宿,表现为“君子”或是“圣人”,“学而优则仕”、“学以致用”,以超脱的姿态为社会和民众服务。对于语文教育静态的内容,以汉民族文化为中心、融合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和海外文化的中华传统文化是一个多元向心的文化,它海纳百川,博大精深,意蕴丰富,将天地万千融于一身,既综合,又显多样。对于语文教育动态的方式,在传统文化传播过程中,大量的教育经验被积累,发掘出了更多根本性的道理,成为了宝贵的财富。对于语文教育和文化的关系,古代语文教育促使传统文化在社会中不断自我完善,持续千年的教与学中,旧的文化不断传播,新的文化不断形成,作为文化主体的人更是不断地进步,造就了一个薪火相传、自新图强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传统文化传播这条明线中一直隐藏着古代语文教育的暗线,这条暗线通过书面记录、口头语言、器物刻画等多种多样的传播媒体在传统文化体系中传播、流传。文化传播在内容上的丰厚性、形式上的多样性给今天的语文教育提供了不少借鉴,特别是在文化育人、人文化成方面的极大成功无疑是今天处于价值多元化社会的语文教育应该努力学习和借鉴的重点。由此可见,中国语文教育具有鲜明的历史传承性,是人类社会文明繁衍演变的重要支撑和有力工具。 二、与国外交融的语文教育 中国语文教育不仅具有深刻的历史观,同时受到西方文化教育的影响和冲击。1903年,清政府在洋务派开办的学堂中将语文单独设科,开创了中国百余年的语文教育。可以说,中国的语文教育从一开始就是受到国外思潮影响的。其中在外国教育思潮中对语文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形成倾向性和主导性,大致有杜威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凯洛夫教育学说以及后现代主义课程观。语文教育百年中的前半叶,在以杜威为代表的美国民主主义教育思潮的深刻影响下,我国初步形成了具有民主及科学特色的崭新的现代课程标准。教学内容上,教材里突出充满新时代生命气息的白话文,尽可能与学生的现实生活交融成一体;教学方法上,倡导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反对传统的灌输法,尊重并培养学生的读写趣味;发展目标上,关注从文言文向白话文转型过程中学生现代语言能力的发展,同时还关注其思维和心智的提升、情感和德性的涵养。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给语文教育产生了最大影响的是苏联的教育模式。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苏联教育学家凯洛夫的思想。他用斯大林时代的社会主义观念来建立一个牢固的教育学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强、政治性强等特点。提出了教学过程“五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有心理学理论依据且方便实用。凯洛夫的《教育学》是当时全国学习教育理论的基本教材,语文课普遍使用他的教学方法。进入历史新时期以后,以美国教授威廉•多尔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从基本教育观到课程观实现了对现代主义课程理论即“泰勒模式”的全方位超越。威廉•多尔后现代课程理论更多地强调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师生的平等对话与交流,尊重学生的批判和质疑。其理论精华为语文新课程的崛起提供了直接的理论营养。由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出现,充分反应了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从而标志着新型教育思想在我国扎根生长,并引发了中国语文教育最深刻的一次嬗变。由此可见,我国语文教育理念的每一次变化,都是与西方文化思潮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面对西方文化思潮或教育理念的冲击,我们既不能全盘西化,也不能妄言否定,而是要在汲取精华的同时,坚持独立探索,走有中国特色的语文教育改革之路。 三、向和谐前进的语文教育 中学语文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不但代表着分数的变化,更有着承接初等教育、为学生未来发展打基础的重任。因而,中学语文教育的好坏不单单影响和决定着学生未来对语文这门课程的兴趣和感情,更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其语言文字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并且在最后影响和决定了这个学生的发展道路及其人生航向。由此一来,我们的中学语文教育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只关注学生语文能力、当前语文素养发展水平,更不能只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应当将学生眼前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统一起来,更加重要的是,必须思量当前的语文教育能为学生以后的学习积淀多少知识,对未来的发展提供多少支持,如此才能体现出教育对学生本身的关怀。新时期的中学语文教学应是一种将每个生命成长、发展作为终极目标的教学理念,对生命尊重、关怀、拓展、升华,并将深刻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包含其中。用“科学发展观”来说,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引导学生思考“我打哪儿来?我到哪儿去?我为何而活着?我能活成什么样?我为什么这样活着?”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是指语文学习过程是实现自我成长的过程,是激发人创造力与生命力的过程。中学语文教育活动处于特定的时空中,老师与学生通过双向的积极的生命运动,发展尊重人,尊重具体的人的生命价值、文化及其多样性的教育,最终追求的是中学语文教育的和谐。因此,中学语文教育必须也只能是以学生为中心。我国现代著名的教育家、文学家、革命家以及编辑出版家叶圣陶先生在他的教育思想中多次言明:学生,是“有生命力的生活体”、是“自由的人”。叶圣陶先生主张教学民主,学生应彰显个性,他十分反对教师依赖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设计,而忽视了学生是“有生命力的生活体”。教师应将学生当作有生命力的人,使学生所学的知识能在今后的生活中一辈子受用。 四、结论 中国的语文教育历经百年沧桑,造就了一代代鲜活的中国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变化的脚步再次走在了路上。中学语文作为初级语文教育和高级语文教育的支点,在吸纳优秀思想的同时,以和谐为目标,本着为学生未来负责的理念,将“以人为本”的“人”发挥到极致,定能划出属于自己的轨迹。 作者:黄义 单位:湖北省秭归县水田坝初级中学 中学语文教育教学论文:农村中学语文教育论文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受学习环境、教学条件的局限,农村的中学语文教育水平与城市相比明显偏低,由于教师观念落后,方法陈旧,学生思想拘谨、视野狭窄,社会评估唯分数论,导致学生厌学语文。新课程改革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但存在于农村教育中的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需我们努力解决。 一、农村语文教育的现状分析 1.新教学理念接受迟缓,对学生缺乏心理上的正确引导 农村地处偏僻,信息流通缓慢。而农村教师大都受到过传统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影响,他们曾经也是在这样的教育理念下学习并成长起来的,所以,教师要在短时间内接受教育新理念会比较困难。而正是这种相对比较迟缓的改变使语文教学效率无法提高。旧的传统教育观念下,教师在整堂课中占据着主要地位,充当着主要角色,而学生更多时候都是一个个在观看或聆听的观众一样,没有真正参与到学习中去,教师也没有认识到学生在学习中所发挥的主体作用。作为教师,帮助学生学习文化知识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发展需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但教师也有必要认识到育人不仅是从文化上、知识上对学生进行武装,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教学方法陈旧单一,信息技术设备缺乏 农村语文教学单一落后的原因主要还有现代化信息设备缺乏,电脑网络没普及、无图书室、无教育杂志的学校比比皆是。就是学校偶有几本图书,也是“古色古味”且被封于书柜中。教育经费的不足使农村语文课堂仍是一人、一书、一粉笔,至于多媒体教学,教师只是听说过而已,没有真正用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所以,语文教师只能靠陈旧的教学方式去讲,学生也只有依然陈旧下去。 3.分数仍是评判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 对于教师和学生,分数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一种对他们进行评判的标准,但对学生或教师学习工作上的认可单一用分数来衡量是很不科学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单纯追求成绩,一味要求学生学习、学习、再学习,分数、分数、高分数的做法只会从很大程度上激起学生对学习的厌恶。 4.语文教师整体素质不高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但一些教师却缺乏主动学习的热情,不懂得通过不断学习来充实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致使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一直得不到提高和改善,教学水平停滞不前甚至是不能满足现有教育教学的需要,使教学水平与学生的实际需求不符,严重影响了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完成,从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广大农村师生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唯分数论英雄显然已过时了,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不一定都是考试门门得高分的人。学习分数高固然好,但我们不能把分数当作学习的唯一目标和乐趣,我们要培养学生对语文的兴趣,让学生感受到学习语文的乐趣。 2.鼓励自主学习,感受学习乐趣 学生通过自己积极主动获取的知识一定比通过教师强制性学习获得的知识要牢固、长久。教师要想办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要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手段,为学生创造更多民主、自由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发表自我见解,施展个人才华的舞台,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学习,体验学习的乐趣。 3.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通过读书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提高自身素养 在农村,大多数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都比较差,也很少买书,即使是条件好一些的家底,也没有花钱为孩子买书读的思想意识。而学校里因办学资金短缺,没有一个像样的图书室,为学生提供的能看的图书也少。有的是学生本身就不喜欢读书,对看书没兴趣。多方面原因使学生读书的积极性不高。而阅读是提高学生语文学习水平很好的一种途径,教师要引导学生多读书,只有多读,学生的想象力才能丰富,思维能力才能迅速提高。因此,在语文教学中,要指导学生读通、读懂、读熟、读好,在“读好”中有读的情感上的指导和读的技巧上的指导,特别是要求学生用心灵去诵读、去倾听、去倾诉、去感悟,真正理解读书的意义。 三、农村语文教育的进步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1.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基础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平等教育,教师应当积极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应使评价、考试成为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的一种教育方式,而不是制造等级的方式。 2.改进农村办学条件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突出强调要把信息技术与课程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新课程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上推进。可是由于农村经济条件有限,教育教学资源严重匮乏,社会各界必须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农村落后的办学条件。 3.鼓励开发农村有利的教育资源 语文作为基础学科,课程资源丰富多彩。学校要大力提倡并鼓励广大农村语文教师有针对性地研究农村这个大舞台,努力将语文教学走出课堂,面向自然,把语文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密切联系起来,拓宽语文教学的天地,提高开发和利用语文学习资源的能力,引导学生增强对家乡山水的热爱,进而培养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操,进而理解课文。 面对新课程改革的种种要求和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惑,我们的教师尤其是办学条件比较落后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要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姿态迎接课程改革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实现历史性的跨越,真正使课堂活起来,学生动起来。 作者:马海峰 单位:甘肃省临潭县第一中学
新闻法论文:中国新闻法学研究的回顾和前瞻 [内容提要]新闻法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中国自80年代中叶创议制定《新闻法》,一批学者开始从事新闻法研究,至今专门的《新闻法》虽未出台,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现行法律中已有许多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新闻法学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将中国新闻法学研究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重点为配合起草《新闻法》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新闻自由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并对新闻法各方面的内容作了广泛探讨。第二阶段重点研究新闻侵权问题,特别就新闻权利同公民人格权利之间的平衡作了种种研讨,丰富了新闻侵权法。第三阶段为研究的深化和综合。已有数部概叙新闻法制框架的专著问世,说明中国新闻法制已有相当具体系统的内容。但现有专著尚属应用性著作,尚须继续进行理论探索。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法学、新闻侵权法 新闻法学,是随着中国大陆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中国台湾地区,对新闻法的研究起步较早,据著录,早在公元50-60年代即有吕光、潘贤模著《中国新闻法概论》(王洪钧,1984:233;尤英夫,1997:416),近年则有李瞻撰著《新闻学原理》(1992)和编译《传播法——判例与说明》(1992)、尤英夫撰著《新闻法论》(1987-1997)等,厥作甚宏,影响及于大陆。中国大陆则于80年代中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集结了一批新闻法学的初创者来着手研究新闻法的各种问题,至今不过十五年。 中国大陆学人认为:新闻法并不是仅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孙旭培等,1985:4;魏永征,1997:27;张西明,1998a:22)。国际上及台港称Media Law 或 Mass communication Law,在大陆尚鲜见使用。或谓研究新闻法,应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于是而有「新闻法学之名称(郑旷,1987:429;梁华、阿茵,1988;王强华,1993:6;鄢光让等,1996:676),或称「新闻法制学(曹瑞林,1998)。本文作者将新闻法学定义为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伴随新闻立法而问世 中国大陆“”之乱,新闻媒介受祸尤烈。于是有新闻纳入法治之议。从1980年到1981年,就有新闻界、法律界名流张友渔、赵超构、李纯青、李子诵等从发展民主和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着眼,先后通过媒介或者在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制定新闻法的主张(张宗厚:1982:223;1983:319-320;《新闻法通讯》:1984a)。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现改名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可以认为是大陆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该所成立后不久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0),收录了从1921年至1956年有关文件359篇,为研究大陆新闻法制的渊源,提供了系统的文献。该所人员还同外单位的人士一起翻译编辑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1),钱辛波等选编了《各国广播电视法选辑》(钱辛波等,1984),为研究新闻法学作了资料准备。该所培养的新闻学硕士生,也有好几位以研究新闻法为方向,如孙旭培、张宗厚等人。受前辈专家新闻立法建议的启示,张宗厚发表《新闻也要立法》(1981),尔后又在《新闻学初探》一书中撰「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章(1982),在同陈祖声合写的《简明新闻学》中列有「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节(1983),是为有关新闻法的最早论作。 形成规模的对新闻法的研究是在1984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以后开始的。当时决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双方抽人,在新闻研究所设立新闻法研究室,以商恺、孙旭培为正副主任(商退休后,孙为主任)。新闻法研究室于1984年5月12日宣告成立,它的任务被规定为从事新闻法的研究,在适当时候还将承担新闻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新闻法通讯》,1984b)。作为我国大陆第一个新闻法学的专门研究机构,新闻法研究室的工作是具有开创性的。除按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要求为起草《新闻法》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外,研究室一成立就编辑出版不定期刊物《新闻法通讯》,从1984年8月到1988年4月,共出版20余期,收录了新闻法学开创初期的一批论作和其他成果、资料,总字数70余万,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继《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之后,研究室又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续编(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1987),两本书共收录外国和香港地区的新闻法规30余件,对非成文法国家或没有专门新闻法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苏联等国的新闻法制,也有专文编译介绍。研究室成员在研究过程中还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了若干有一定影响的论作,如孙旭培的硕士学位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即收入《新闻自由论集》(中国新闻学会,1988)一书。 嗣后,研究队伍逐渐扩大。1987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该署职责,新闻法起草工作改由新闻出版署牵头,于1988年1月成立了新闻法起草小组,组长为新闻出版署副署长王强华,共有9家单位派人参加。奉新闻出版署之命,1988年2月在上海成立了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心瀚为组长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与新闻出版署的起草组同时开展起草工作,草案报新闻出版署汇总。这个举措也许同1986年上海曾受委托起草过一份《上海市关于新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稿有关(陈沂,1993:249)。这又带动了一批人参加新闻法学的研究。如北京在1988年9月成立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聘请有关学者和新闻工作者30余人任研究员。在上海则有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教研人员陆续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这一时期新闻法学研究主要配合起草新闻法开展,受到普遍关注,所以又带有群众性的特点。较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如:1985年1月和3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胡绩伟先后在上海、广州、成都、重庆和深圳(约见香港新闻界人士)等地召开新闻法座谈会(《新闻法通讯》,1985) 。1989年1月,新闻法起草小组派员携《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到上海听取意见,上海新闻界讨论了三天(《新闻记者》,1989a) 。接着,上海《新闻记者》月刊开辟「新闻立法笔谈专栏,专门对《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2月24日,新闻记者杂志社等单位又发起新闻立法报告会,有十位人士发表演讲,数百人冒雨参加(《新闻记者》,1989b) 。这类讨论虽然不属学术研究,但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有用的思想资料。 著名的三个《新闻法》文稿可视为这一时期研究的综合性成果。中国社科院新闻所新闻法研究室的《新闻法「试拟稿》于1985年即已写出,后经修改,发表于1988年4月出版的《新闻法通讯》第20期上。新闻出版署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于1988年6月出初稿。上海新闻法起草小组的《新闻法(征求意见稿)》于1988年7月印就。新闻出版署在1989年初拿出来的「征求意见稿又在吸取另两个文稿和其他意见后作了一些修改。这些文稿虽然都没有成为法律的基础文本,但它们在新闻法学研究中仍然具有无可否认的学术价值(张西明,1998.9.3.;魏永征,1999b:1-8)。 这一时期的研究成绩主要有三: 首先,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关于新闻立法的基本原则,早在1980年冬,大陆新闻学、法学耋宿张友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即提出新闻法应当一方面保障新闻自由,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限制、制裁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言论,「既要保障新闻自由,又不许滥用新闻自由(《新闻法通讯》,1984a)。此系大陆高层人士最早明确提出新闻自由( freedom of the press)概念的公开言论,其「既保障又不许滥用(约束)的表述方式符合大陆普遍接受的「两点论,为后来有关新闻立法的论著所共循(张宗厚,1983:322;郑保卫,1990:188;刘建明,1991:259)。有所差异者,一部分人士侧重于强调保障新闻自由,以至提出「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保护法的命题(孙旭培,1986) 。也有些人士提出新闻法应是限制新闻自由的(王中,1985),因为经过新闻法的限制,在限制的范围之外就可以获得自由。第三种倾向则强调保障与约束两者并重,缺一不可,侧重何者,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不能绝对化(梁华、阿茵,1988)。在此基础上,一些学人对「新闻自由作了深入研究,其代表性成果即为孙旭培的《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一文,本文以「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同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相区别,系统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言论、出版自由的论述,论证了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产生和发展、进步性和局限性,苏联新闻模式的缺陷,以及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原则的构想,作者还以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规定为根据,论述了新闻法治与共产党领导的关系。可以认为是当时有关研究成果的综合结晶(孙旭培,1988)。 「新闻自由的概念,由于翻译的原因,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当时没有看到过(1),从而在共产党的文件里也没有作为正面概念出现过,研究者是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独立地加以论述的。作为这项研究的成果,就是在当时的三个新闻法文稿中都在《总纲》部分写上了「新闻自由的条款,并且在整个文稿中贯彻了「既保障又约束的原则(2)。尽管后来发生过有人利用「新闻自由的口号进行反对共产党和政府的活动的事端,引起人们对于「新闻自由的猛烈批判,从而一度形成对于「新闻自由的chilling effect。但人们批判的是「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和反动性以及有关行为的非法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为越来越多的新闻学术界人士以至领导人士所接受,已是不争的事实(3)。 第二,对新闻法的各方面内容作了广泛探讨。除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外,诸如:知情权(right to know ,又译了解权)、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肖像权、诽谤(libel)、更正和答辩、新闻报道与司法、追惩制(System of punishment after the event)和预防制(System of prevention)、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禁止淫秽(obscene )物品、著作权(copyright,又称版权)等等,皆有专题文章涉及。特别是关于保护人身权各种权利的研究论述,据现有资料,新闻学界还要早于法学界。在80年代出版的几部有影响的法学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1984)、《法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等,都没有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诽谤等概念作出解释。在许多民法教科书中也只是很简单地提到。而在《新闻法通讯》中,在1984年至1985年就相继发表了李祖兴的《论报纸批评与诽谤》和钟声的《新闻诽谤的法律规范和界限》等关于诽谤和名誉权的论文,在1986年初发表陈力丹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隐私权观念》和廖晓英的《新闻报道与个人隐私》等关于隐私权的论文,等等。陈力丹的论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隐私权的见解作了详细的钩稽,阐发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提出报刊不应揭发个人的私事,但如果这项私事涉及社会生活,则应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并且反对任意扩大私生活的范围等观点,同现代隐私权原则相合。至今大陆有关隐私权的专论,均以1890年美国学者S.D.Warren和L.D.Brandeis发表 为起点(王利明,1994:470;杨立新,1996:607;张新宝,1997:37),陈的论文则为隐私权理论起源提供了更早的线索,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与世隔绝,他们的见解自应有其来源。而法学界发表有关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等单篇论文要在80年代至90年代之交(4)。据张西明称:「检索广东中山大学法律系编辑〈1985-1987年全国法学文章目录索引〉,可以发现,在这两年里,中国法学界没有发表一篇关于诽谤法规、名誉权和与名誉权联系密切的隐私权的专题文章。(张西明,1998b) 同时,大陆学人尝试对新闻法原理作综合性的阐述,是为孙旭培、朱晓明、廖晓英合写的〈新闻法知识讲座〉(1985),共十五讲,涉及宪法权利、新闻批评、新闻诽谤、保密、禁载、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的创办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最初尝试。 第三,新闻法研究领域的争议得到全面展示。80年代中叶,大陆学坛十分活跃,众说纷纭。三个《新闻法》文稿就各有同异。据王强华当时透露,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的草案同另两个草案“不同之处在于,它规定个人有办私人报纸的自由,而另外两个草案没有触及这一点”。此外,还涉及建立诸如新闻评议委员会还是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新闻纠纷的不同设计(王强华,1988)。这类差异反映了新闻立法过程中各种意见的激烈争论,本文不可能加以罗列,谨引用当时两篇综述以见一斑。其一,1988年3月,北京新闻学会开会研讨新闻法,归纳出四个“热点”问题:一、新闻自由;二、民营报纸;三、舆论监督要不要经过批准;四、新闻业的性质、作用,主要是宣传还是大众传播(力单,1988)。其二,1989年2月,在上海新闻立法报告会上参与起草新闻法的人士报告“起草有年,难点九条”:一、新闻法早出台还是晚出台;二、新闻法应立足现实还是理想的超前的;三、是否允许私人办报;四、新闻自由;五、新闻的功能;六、舆论监督;七、法律责任;八、新闻仲裁制度;九、新闻工作者自律(《新闻记者》,1989b)。这些争议对于立法工作成为障碍,以致《新闻法》迟迟未能出台,但是对于新闻法学研究来说,则是指示了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了现实的研究课题。 这一时期的研究究属初创阶段,今日回顾,幼稚和不足亦显然可见。本文作者概括为“四多于”:一、从政治理论层面的论证多于从法学理论层面的论证:例如新闻自由概念,前一种论证着重于新闻自由同社会制度之关系,以及对民主与法制、自由与责任、保障与约束等等范畴之探讨,这固然十分必要,然而用诸现实的操作层面上则显得隔膜。「既保障又约束,虽为绝大多数所接受,而在不同场合在不同人士笔下甚至可能表达截然相反的意思。后一种研究要求把自由视为现实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即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需要对相关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相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他人对该权利所承担的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二、就理念出发的思考多于对中国大陆新闻制度的实际现状的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对马恩列与新闻法制有关的论述作了系统的钩稽和梳理,同时对欧美的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新闻法制情况作了大量的介绍,比起过去以「六经注我的方式撷取片言只语为我所用和对欧美事物一概排斥的学风,已有根本进步。然而上述内容对于本地而言究属理念的东西,是否适用和如何适用于本地,尚需对现状作详细的考察。三、采取演绎方法多于实证方法。四、对个别问题作短促突击式的论述多于对某个专题作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不足也许是研究的初级阶段难以避免的。 二、从研究新闻侵权纠纷突破 90年代开始,新闻法学研究者不约而同将注意力转向新闻侵权纠纷。自《民法通则》于1987年生效以来,新闻侵权纠纷骤然增多,成为新闻界乃至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在新闻学界,有关的研究是从个案入手的。这也许同不同程度卷入纠纷的传媒拥有信息和发表意见的便利有一定关系。如大陆第一件新闻记者被诉犯诽谤罪的「《疯女之谜》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后,记者所在的《民主与法制》从1988年第8期起连续刊登反驳判决的文章达半年之久,为数达数十篇,另有一些报刊则刊登反反驳的文章(5)。在徐良(6)、陈佩斯(7)、李谷一(8)等人的名誉权案中,亦有类似现象。这种做法反映了在法制建设早期,在新闻与司法的关系上尚缺乏规范,但在客观上正是结合个案对新闻诽谤罪或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有关问题作了分析探讨,留下大量可供研究的资料。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主办的《新闻记者》月刊从1989年起开设「新闻与法律专栏,几年内报道了许多新闻侵权诉讼案件并加以评论。该所魏永征从1990年2月起在陕西《新闻知识》月刊连载《新闻官司面面谈》,每期一篇,一共登了20期,采用的也就是个案分析的方法,就案论法,每篇文章通过分析一至几个案例来论述某一法律问题。1993年,新闻出版署王瑞明、董伊薇和北京法院罗东川合作编写《无冕之王走上被告席》,共收入50个案例,逐一加以评析,有些论述颇见精辟(王瑞明等,1993) 。其他零星的「新闻官司个案分析在当时许多报刊特别是法制类报刊时有所见。个案分析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可能有独到见解,但难以做到体系化,难以达到综合研究的深度。 个案分析逐步发展为从法理上对新闻侵权作综合的研讨。这方面的研究集中反映在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等单位发起在1991年、1993年和1996年举行的三次全国性的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1999) 。参加这三次会议的成员,兼容新闻界和法律界、理论界和实务界、领导管理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等方面,提交的论文和议题涉及新闻侵权纠纷从实体到程序的诸多内容。许多论文被后来有关新闻侵权和人身权、人格权的研究成果和专著大量引用,表明研讨会对新闻法学研究起到重要的孕育、催化作用。同时各地也举行过一些小型的研讨会,许多专业报刊发表若干论作,不及详列。当时研究所涉及的方面包括:一、新闻侵权行为和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行为的成立和排除,二、新闻侵权行为在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中的特殊性,三、新闻侵权行为责任主体的认定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四、更正和答复的法律效力和履行程序,五、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与保护人格权的关系,六、新闻侵权的预防、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和自我保护,七、新闻侵权纠纷的调解、非讼和解和仲裁,等等,可以说是相当完整地涵盖了新闻侵权的主要问题。 1994年,魏永征著《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孙旭培(主编)、王晋闵、张西明合著《新闻侵权与诉讼》 先后出版,有人注意到两书结构有近似之处(陈力丹,1995),这恰好表明对新闻侵权的研究已从个案分析和个别法理的研讨走向体系化。是为新闻法学学科领域第一批学术专著。 至于在法学界,主要是从对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研究入手,涉及新闻侵权。除单篇论文外,90年代中期有一系列重大成果问世,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1994a)、王利明和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1995)、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1996)等,这些著作,都有专章论述新闻侵权问题。王利明还主编《新闻侵权法律词典》(1994b),由新闻学和法学两界研究人员合作完成,是为目前新闻法学领域的唯一的专门工具书 。 若将法学界和新闻学界的研究成果作一比较,那么前者最重要成果就是建立了有关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体系,他们所涉及的,包括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在人格权中包括非精神性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精神性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以及跨越两者的自由权、贞操权等等,对于各项权利的概念、来源、内涵、特征,以及侵权行为(tort)的责任等等,均有系统论述。前述在80年代中叶,有关研究基本上尚属空白,不到10年即取得如许成绩,堪足称道。至于新闻学者以及他们与法学者合作的研究,主要是在新闻学和法学的结合部方面显示自己的特色,这就是说,他们的一些研究着重从新闻规律的特殊性入手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处理和防止,体现了在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同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这两类基本权利的冲突之间寻求平衡的意图。有的意见后来为立法司法部门所吸取,丰富了新闻侵权法(Law on Media Tort),显示了新闻学界在新闻法学研究中具有某种优势。试举其要: 一、关于新闻失实与侵权的联系与区别。大陆诽谤法的重要特征在于将事实之虚假直接列为诽谤的构成要件,而不同于英美和港台的诽谤法只是将真实(truth)作为抗辩(defense)理由(魏永征,1999a)。故而在新闻侵权纠纷出现初,原告人往往以新闻失实起诉,法院也往往以新闻失实判决侵权成立。而新闻学者以为,新闻报道由于时效性等特点,难免忙中出错,若与事实稍有出入即判决侵权,实为苛求,主张在新闻失实和侵权之间划一道界限,「微罪不举(孙旭培,1988.12.31.、1991)。至1993年,最高法院颁布司法解释,确认「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成立侵权,即新闻失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方可下判。 二、关于新闻报道的特许权。新闻界素有「文责自负之说,然不为司法界认同。最高法院1988年司法解释有「报刊社对要发表的稿件应负责审查核实之说,凡稿件出错均可据此推断媒体负有责任。或以为媒介不可能将新闻中所有材料一一到发生的源头去作核实,而提出「权威度之论,以为凡具有足够权威性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的材料,例如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提供的材料理应无须再作核实,媒介对其中差错应当免责(王晋闽,1991)。此论其实与英美诽谤法「特许权抗辩(privilege defense)暗合。嗣后,又有学者明确提出引入外国诽谤法「特许权原则(陈泰志,1993、1996)。至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新闻媒介根据国家机关正式文书和职权行为所作报道,不认为侵权,被认为正式确立了特许权原则。然目前新闻报道特许权尚限于国家机关的相关材料,远小于外国特许权范围。 三、关于评论的侵权认定。新闻侵权案出现初,一般并未将涉讼新闻中事实与意见加以区分,往往将不当意见作为失实对待,评论文学、艺术、产品、消费品等或有不当,辄成讼案。1992年作家吴祖光被诉侵权案,以驳回原告之诉告结,新闻学界认为是一个突破。(9)论者引入「公正评论(fair comment)概念,指出评论公共事务的意见即有不当,亦应予以优先保护,其标准为真实、说理、善意、内容合法四项(张西明,1995a、b)。至1998年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文规定消费者正当评论产品质量和服务不应认定侵害名誉权,认可了「公正评论原则。然适用范围仅限于此,关于对社会公共事务及科学文艺成果的评论规则,因条件尚不成熟,有待时日。 四、关于新闻侵权责任之承担。起初在诉讼中对新闻报道相关人员并未加以区别,时有媒介、作者、新闻源等等一概被追究责任,法院亦有追加被告之权,学界咸谓应区别对待,有论者提出若新闻媒介已被追究责任,则报道新闻之记者应属职务行为,可不对外承担责任(陈翠银,1989;成涛,1991)。1993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采纳这一原则,同时规定按原告起诉确定被告,取消法院追加被告的做法。关于新闻源之责任,论者提出应当区分主动提供行为和被动提供行为(王晋闽,1991),亦为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吸取。 五、关于言论权利和人格权利的平衡。这个问题贯穿于新闻侵权研究之中。论者以为,人格权为基本人权,固然应当重视保护,言论、新闻自由亦属基本人权,同样不容忽略。尤其是宪法已明文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在新闻诉讼中理应予以贯彻维护。论者提出,因批评公职人员而引起的新闻侵权案,其中法律关系具有双重性,不仅存在民事关系,而且存在公民监督公职人员的政治关系,对公职人员起诉应有抑制(魏永征,1991;陈泰志,1993)。又有论者提出人格权属私法(Private Law),批评权属公法(Public Law),公法应优于私法(张西明,1995)。比较系统的主张如:「一、区分公众人物(public persons)与一般公民:名誉权保护向一般公民倾斜;二、区分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和私人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私人事务倾斜;三、区分当前事务与过去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生存者倾斜;四、区分法人与自然人:名誉权保护向自然人倾斜。(张新宝、康长庆,1997:15-17)对于公职人员以保护名誉权为由抵制舆论批评的行为,人们认为理应予以制裁,作出了种种设计,如追究恶意不实诉讼之责任(李显冬、钟瑞华:1998)。以上论述,有司已有注意,然尚未成为法定规范。 本文作者注意到,台湾新闻界同行也面临着类似的课题,近年刘泰英、赖国洲、蔡兆阳等起诉新闻媒体诽谤案,亦属公众人物案件,虽然刘泰英案媒体胜诉被认为新闻自由的胜利(闵大洪,1997),然辩方为香港媒体,而本地媒体败诉则不在少数,不仅承担民责,而且承担刑责,故有“媒体的新梦魇”之说(石世豪,1998),学界曾就此举行大型研讨,在这个问题上两岸学者大有交流的共同点。 三、研究的深化和综合 90年代后期,对新闻法学的研究又形成一个新的活跃期。一是成立了新的研究组织,如199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建立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 ,同年8月司法部和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在华东政法学院设立的法制新闻培训中心(含学术部)。二是各种学术研讨活动频繁举行,据记载,仅1997年在北京,除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成立时的学术研讨会外,还有中国信息化法制建设研讨会(3月)、检察日报社与中国记协主办的“新闻与法”研讨会(8月)、北京广播学院《现代传播》主办的“新闻与法制”研讨会(9月)、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举办的新闻法制问题学术研讨会(10月)等(张西明,1998.9.3.) 。三是有一些国家级新闻法学领域研究课题通过鉴定,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徐培汀、丁淦林、张国良、黄瑚承担的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闻•传媒•法律——新闻法研究》(1996年通过),王强华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研究课题《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1997年通过)(王强华,1997) ,等。四是研究内容从新闻侵权纠纷扩展开来,进入其他方面。这在第三次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研讨会就可以看出,提交的论文已不限于讨论新闻侵权纠纷,还有关于新闻报道与著作权法、新闻机构的行政管理、互联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致使这次会议变得有点“名不副实”了。下面对这一时期的研究内容作一概述: 一、对新闻活动的权利的研究。新闻侵权研究实质是着重于对新闻活动的相对人即报道对象的权利的研究;他们的权利,对于从事新闻活动的主体(新闻媒介、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作者)则为义务。而在考察后者的义务过程中又势必涉及他们的权利,即进行新闻报道和新闻批评的权利。 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 就把新闻纠纷作为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这两种权利的冲突的表现来加以考察,虽然已有不少人论述过这种冲突,但这个国家资金资助的课题,在分析200件舆论监督个案和180件新闻侵权诉讼案例的基础上,对舆论监督的历史和现状、在国家监督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同司法独立审判的关系、在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两个方面法律规范设定的不平衡等等作了全面的系统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比前人都有所超越,因而被认为是「新闻管理和新闻法制研究的一个全新的课题,很有实际价值和学术价值,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成果(《新闻记者》,1997) 。关于新闻权利研究方面值得称道的还有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宋小卫近年发表的一些论文(宋小卫,1994-1998) ,这些论文对现行法律制度中有关公民参与新闻活动的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the right to express)以及其他享受传媒服务的权利作了具体的集纳和阐述,比起以往仅就自由与责任、保护与限制、权利与义务等关系作抽象的论述来,是一种创新,显现了对新闻自由的研究向法学理论层面的深化。 新闻自由具体化即为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报道、评论等权利,目前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新闻界和新闻学界甚为关注。近年有两个问题的讨论值得一提:1997年北京和上海的一些报刊开展关于记者「隐身采访(即不公开记者身份的采访,或称「偷拍偷录)的讨论,实质上是讨论记者采访和报道的自由度 。论者认为,记者隐身采访及报道应当受到隐私权法等有关规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到什么程度,则说法不一。多数认为,记者不公开身份的采访,要区分公开场合还是非公开场合(私人场合和涉及其他应予保守秘密的场合)、观察还是询问意见、所采访事项与公共利益相关还是无关、采访对象是特定个人还是不特定多数人、消极地不公开身份还是积极地伪造身份等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铁樯,1997;徐迅:1997/a、b;曹瑞林,1997;董滨,1997)。如果说这场讨论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公民个人权利两者之间寻求界定,那么1998年关于报道公开审判的案件的讨论则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司法公正独立的权利(权力)两者之间寻求界定。是年最高法院院长发表谈话称,要把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依法公开案件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现场直播,允许新闻媒体如实报道(《法制日报》,1998.4.16.),冲破了新闻界流行多年的案件审结后方可报道的陈规。新闻界认为,这是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权的肯定。不久中央电视台即对一起电影著作权案庭审现场进行直播,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表示欢迎,但是也有人士表示质疑(《科技日报》,1998.7.17.)。北京大学贺卫方连续发表文章强调司法程序的特殊性,认为电视直播法庭审判会影响庭审过程的庄重和严谨,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1998)。由此引发关于新闻和司法、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热烈争论,大致说来,新闻界偏重强调新闻对司法的监督,而法学界和司法界则倾向媒体报道案件应当慎重,不应妄加评论,有的学者明确对「新闻监督司法的权利提出质疑(《北京青年报》,1998.11.2.;《工人日报》,1998.11.7.;《中国律师》,1998)。 二、对新闻媒介行政管理的研究。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法是新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陆对新闻媒介一向实行批准登记制,是为行政管理的基础。不过在80-90年代,国家对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主要以部门规章予以规范,等级较低,而且立法和执法合为一体,亦不符现代法治原则。随着行政法制逐步走向健全,单纯以规章行政已经难以为继。1997年,国务院连续颁布管理出版、印刷业、广播电视的行政法规,使大众传媒管理法提升了一个等级。(10)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士对这些规章、法规时有解释性文章。新闻出版署宋克明的一些论文,把新闻事业的管理体制归纳为共产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法制管理、部门管理、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内部管理等五种管理机制(1994,1997) 。研究广播电视管理制度的,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赵民的硕士学位论文《新时期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研究——以广播电视法规体系为视点》(1998)。这些论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理,对名目繁多的法规规章作了梳理和阐述。 三、对新闻传播活动中著作权问题的研究。大陆《著作权法》颁布于1990年,有关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专著不少,但这属于独立学科。从新闻传播活动的角度研究著作权法的,主要为探讨社会共享知识成果的利益和作者权益、媒介权益和作者权益的合理平衡。如关于如何理解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广播电视节目表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等问题的讨论,皆与此有关。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修改《著作权法》,争议焦点之一即为现行法律中关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条款。盖“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主旨,即出于满足社会共享权益而对作者权益作适度的限制(11)。论者以为,现行法律对作者权益限制过多,适足以使媒介获取大量利益。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视非营业性播放已出版的录音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超出国际公约所允许的范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应予取消,而此议受到广电管理部门强烈反对(《中华读书报》,1999.1.13.)。论者还认为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亦应予以调整。 四、对外国新闻法制和中国新闻法制历史的研究。宋克明曾赴美国作较长时期的考察,回国后著《美英新闻法制与管理》一书(1998),作者系根据大量原始文献撰写,重点介绍两国的诽谤法和隐私权法,并涉及保密法、版权法和藐视法庭罪等内容,还介绍了两国新闻界内部管理以及互联网络管理的最新情况,与编译单篇论作或撷取第二三手资料编写的文章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作者从本国文化视角出发,在对外国法制作客观介绍的同时予以适当评析,以利于读者同本国的情况作比较和对照,乃近年新闻法学研究的又一重要成果。在中国新闻法制史研究方面,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瑚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论》(1998),全文紧扣言论出版自由和官方统制的对立这条主线,对近代中国新闻法制的发展轨迹作了系统的叙述。 五、传播新技术法制研究。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传播新技术的兴起,形成对现有大众传播媒介冲击之势,日益引起我国新闻学术界的密切关注,有关论文日见增多。从法的视角作考察的主要有这样一些问题:新技术将对现有新闻传播法形成怎样的冲击?将使人们的知情、表达、公共交往等权利要求产生怎样的变化?在保护国家秘密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方面带来哪些新问题?应当采取怎样的管理对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张西明主持承担了国家「九五期间重点课题《电子网络出版物的宏观发展与管理》,系第一个研究有关问题的国家级课题,尚在进行中。同所闵大洪《传播科技纵横》(1998)一书有专章论述传播新技术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 。 六、新闻法总体研究。对新闻法的有关原理作总体阐述的,除前已提到的张宗厚、孙旭培等人的论作外,陆续有一些新闻学专著中设立专章专节加以论述,如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郑旷主编《当代新闻学》在边缘学科介绍中有「新闻法学节(1987),中国新闻学院郑保卫著《新闻学导论》有「新闻事业的活动自由与限制章(1990),清华大学刘建明著《宏观新闻学》有「新闻法制章等(1991)。近年来徐培汀等的《新闻法研究》,广泛搜集资料,对新闻法方方面面的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分为史实、规范、侵权三个部分,在规范部分分别将公民、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介作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加以阐述,体现了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某种意图。其缺点是有关我国现实的新闻法制的内容过于简略。1998年,黄瑚著《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出版,其上篇「新闻法规,有一半的篇幅系统讲述现行新闻法制(另一半讲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和外国新闻法制),在本学科领域尚属首次。其缺点是部分内容限于复述法律法规条文,对法理的阐述似嫌不足。解放军报社曹瑞林著《新闻法制学初论》(1998),亦有创立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尝试,在理论阐述方面较前述成果有很大拓展和加强,但其内容除总论外,限于新闻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新闻侵权法 。1999年,魏永征著《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出版,引用法律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200多种,涉及宪法权利、国家安全和保密、禁止淫秽色情、新闻与司法、行政管理、新闻侵权法、著作权法、广告法等诸多方面,唯本书以“述而不作”为体例,对拟制的法律关系未于涉及。 在对新闻法的总体研究方面,从当年孙旭培等写《新闻法知识讲座》,到如今有几部概叙新闻法框架的专著问世,内容日益丰富,认识渐趋精深,这固然出于学人努力,然而亦同现实法制建设的进步息息相关。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至1999年7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106件,国务院行政法规830件(《人民日报》,1999.7.7.)。这些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内容同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有的就是直接规范新闻媒介的,所以新闻法制已不复是当初创议立法时那样,只有几句原则可讲,而是已有相当具体的系统的内容了。现有专著所涉及的方面,亦同国际同类专著相合(G.Pobertson A. Nicol,1992,T.B.Carter,1994)。而国人或以为《新闻法》尚未出台,新闻传播活动目前尚属无法可依,这实在是很大的误解。纵观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家,有专门法的少,没有专门法的多,有专门法的国家的新闻传播活动并不是只须遵守专门法的规范,也要受到其他诸多法律规范的保障和约束,没有专门法的国家并不等于新闻传播活动无法可循,新闻传播活动同样是在法治轨道上运作。实际上,新闻传播活动的走向法治,并不是光靠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就可以解决的,其中许多重要事项,必须由其他法律来予以规范。大陆新闻法学研究的成果,正是由现实的新闻法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同时新闻法制尚不完善,突出的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诸项权利尚未有明文规范,新闻法学研究将为完善和发展新闻法制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和设计,这就是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新闻法学的研究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尚处于幼小阶段。作为一门学科,应当包括论与史,在论中又包括应用性的理论和基础性的理论,特别是必须拥有有代表性的能体现本学科理论框架的理论专著。按这个标准衡量,现有专著基本尚属应用性著作,理论性探索尚待继续深化。我中华版图之内,两岸四地,实施四种法律,按意识形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按法系,则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别,其内容之丰富,实为世界各国所未有。有志于此学者,倘能加强合作交流,多作借鉴比较,博采众长,必可取得出色的成绩。 新闻法论文:浅谈中国新闻法建设兼论新闻法中对新闻自由的保护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就中国新闻法立法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分析,并围绕新闻法立法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浅谈我国新闻法的构建。通过借鉴西方新闻自由的认识、追求与法律规范,试图为我国新闻法中保护新闻自由问题找一条出路。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自由;新闻评议制度 对于中国法建设的现状,大约有悲观与乐观两种态度。悲观者认为新闻仍是法律的真空领域,大声疾呼《新闻法》的出台。以魏永征为代表的持乐观态度的学者们则认为我国已有较为完备的新闻法体系,目前最重要的是认真消化、掌握、贯彻、执行现行新闻法的丰富内容,在实践中总结提高,以促进新闻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要弄清孰是孰非就要从中国新闻立法的历史和现状谈起。 一、新闻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1979,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也开始酝酿。1980年,赵超构李子诵等新闻界学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三次会议期间首次呼吁制定新闻出版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1984年六届人大和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决定制定《新闻法》。两个月后,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成立,并着手起草《新闻法》。(1)然而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有三个《新闻法》文稿被起草出来,但并没有一部《新闻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出台是新闻法学研究领域的遗憾,但也并不能因此得出中国没有新闻法的判断。广义的新闻法不仅仅是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我国宪法、法律以及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中都有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我国形成的是以宪法为依托,在专门的新闻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的关系的立法体系。(2)因此,新闻法制建设的状况就如同魏永征所总结的一样:有法可依,尚不完备。 新闻法建设的现状与我国新闻业发展的特点有关。新中国成立后报纸是各级党委的机关报,广播电视是各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种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各媒体的主办单位对于新闻报道都有严格的规定,不需要专门的新闻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闻事业单位从实际上的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舆论工具回归,“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十六个字是这种回归的最真实表达。(3)中国对媒体的控制正在由“有形”转向“隐形”,但是新闻改革与新闻法制建设的步伐并不一致。新闻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新闻自由受到各种权力的干预,或是新闻侵权案件激增等等。 魏永征把立法难题归纳为五个矛盾: ①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的矛盾。思想性质的问题是不可能用强制的办法来判断、解决的。 ② 新闻媒介社会控制功能与表达功能的矛盾。 ③ 权利的普遍性和权利的等级性的矛盾。我国的新闻媒介隶属不同等级的党政机构,统计党报不能批评同级党委,不同等级媒体采访报道权能是不同的。 ④ 法的稳定性和舆论导向的随机性的矛盾。 ⑤ 随机调控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我国新闻法制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效力层次低,以行政管理法为主,而且忽视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和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新闻报道活动是瞬息万变的,需要灵活的政策来规范,但政策不可能也不可以代替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政策,尤其是非制度化的政策对新闻媒体自主采访和真实报道的权利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主张了封锁消息、“电话会议”、歪曲事实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以规范的法律来代替随机性的政策将是新闻法体系建设的趋势。 此外,对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模糊也给新闻报道活动带来不便。新闻传媒享有的权利通常有:新闻采集过程中的知情权、采访权、摄影摄像权,编辑制作过程中的编辑全、改编权,传播过程中的出版权、广播播映权、权等等;其承担的义务有:采访过程中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住宅安全权、沉默权,编辑制作过程中不得篡改实施,传播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传播淫秽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等。(4)如果能以专门的行业法形式规定这些权利和义务,无疑会给新闻工作者们一个明确的行动指南。 二、新闻自由——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 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是保障新闻自由,广义上说,即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新闻媒体由于其采集信息的专业性和优势,逐渐成为了公民藉以实现这种自由和权利的物质载体和主要阵地。人们对新闻自由的追求可以追溯到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的观点:思想的自由市场是达到真理的途径。法国在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中宣布“思想与意见的自由交换,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则被普遍认为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一百多年来的人类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人们对表达自由、新闻自由的追求史。 是什么样的动力让一代又一代人孜孜不倦地追求新闻呢? 美国新闻法学家艾默生把表达自由的价值归纳为四点: ① 保障个人自我实现的方法; ② 达到真理的手段; ③ 保障社会成员参加国家政策的方法; ④ 维持社会稳定与变化均衡的手段。 1946年,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发表了《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一文,强调“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提出“政府”“报刊”“公众”的“三极结构”。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特瓦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第四权力理论”,认为“宪法之所以保障新闻自由,其目的是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媒体,使其能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力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发挥其制度性功能。”(5) 新闻自由虽然是“舶来品”,是并非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争取民主平等的工具和历史产物,但它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权利,在各国新闻立法研究中都占据核心地位。保障新闻自由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媒体自身利益,而是为了制衡政府权利,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保障新闻自由也十分重要。 1949年颁布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在第四十九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禁止利用新闻进行诽谤,破会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动世界战争。”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肯定了公民的表达自由,其中也内涵了新闻自由。但是作为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并不能等同于作为新闻传媒的新闻自由。相比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而作为新闻传媒,由于其是在有组织性地从事传播新闻的专业性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有人把它比作“民主政治的窗口”。因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将新闻自由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去规定是十分重要的。世界上不存在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由,“为某种权利划定界限,实质上是对某种自由的保护,因为它同时也制止了权力任意干涉的可能性。”我国宪法虽然也在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形式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样的规定比较宽泛,反而是权利虚化,不利于新闻自由的实现。因此在肯定新闻自由的时候还要明确应给予什么样新闻自由的底线。除此之外,在立法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我们还要自习思考下列问题: ① 从哪里争取自由:新闻媒体怎样保障新闻不受国家权力、社会势力的干涉 ② 为谁的自由:新闻自由究竟是为了新闻媒体自身还是为了新闻的受众即人民 ③ 就新闻媒体内部而言,新闻自由究竟是给予媒体经营者的还是给予记者编辑的问题 ④ 新闻自由在多大程度上应给与保护 ⑤ 保障新闻自由应采取何种手段 ⑥ 如何处理消极的新闻自由与积极的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 真理朝前多走一步往往会变成错误。在资产阶级新闻自由体制确不久后,新闻自由这一捍卫新闻职业道德的思想武器因其为新闻从业人员所滥用而开始变性,西方新闻界在解决了原有矛盾后出现了心的矛盾,陷入了新的职业道德困境。(6)中国新闻法立法同样要避免新闻自由的滥用,防止新闻侵权、黄色新闻泛滥等行为的产生。 但是即使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新闻法》,也不能说新闻传播活动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我们同样要参照其他法律以及新闻职业道德来规范新闻活动。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可以借鉴西方的新闻评议制度。黄瑚在《新闻伦理学》中写到“新闻评议制度,是西方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运用自律方式让新闻界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有效手段。”新闻评议制度与法律法规相比更具灵活性,但是其本质仍属于新闻自律的范畴。因此,对于许多法律无法顾及的方面,用新闻评议制度来解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国新闻法体系尚有较大的缺陷,而尽快制定一部《新闻法》将是弥补缺陷以及解决我国目前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最好途径,也是加快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而《新闻法》制定的核心问题就是对新闻自由的保障和限制。但是有了一部《新闻法》,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了,新闻传播活动有中许多法律无法控制的内容,而新闻评议制度则是解决的良策。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体系,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事业面临诸多矛盾,特别是没有属于新闻的法律出台,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活动都属于习惯约定,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保障。本文从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从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矛盾以及发展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面对我国不断发展的新闻传播事业,以及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旧问题,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制规范化道路。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新闻法制规范化的现状,从一些具体的事例或法规上引申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以求能够找到新闻法制规范化的出路。 一、我国新闻法制化的现状 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宪法》有关条款:一些基本法律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条款: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的专门行政法规、规章。因此,以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而认为我国新闻传播活动无 法可依的看法是不对的。当然,由于没有《新闻法》,我国新闻法制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的宪法性 从《宪法》关于“国家发展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新闻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定。在许多地方一些行政规章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称为新闻工作的基本方针。以法的方式规范新闻传播的方针,这是中国新闻法制有别于世界上现行的成文新闻法的最大特点,这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从历史上看欧洲曾经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采用这种方式,这种从内容到方式都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对社会制度和公众利益发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说,我国新闻法制十发重视新闻传播活动应当有益于社会和人民,应当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传播消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满足人民对新闻传播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这些要求是《宪法》规定的“两为”基本方针的具体化。比如: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的新闻传播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印象首先体现在新闻传播为抗震救灾服务,新闻传播成为了抗震救灾有力的工具和为人民服务的渠道,很好的回答了《宪法》两为规定。 2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中适用法律状况 在我国的刑法中包含了对新闻传播活动的约束和对妨害新闻传播活动犯罪的制裁,据统计,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民法通则对于保障公民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的新闻侵权诉讼几乎都是依照民法通则的原则和条款来裁决的。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在适用刑法和民法过程中所作的司法解释,有些内容也是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做出规范,如1998年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基本法律相对应,其他主要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也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 3 我国新闻传播中行政法规、条例、规章运用状况 行政法规作为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一是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二是对新闻传播活动中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三是一些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这些行政法规涵盖了所有传播媒介的管理,是我国目前管理传媒的最高规范,这些行政法规都是以控制管理为立法目的,禁止性义务性条款多于授权性条款。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 二、我国新闻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 1 我国没有完整的新闻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虽然中国政府开放了广告业和发行,但是中国新闻业不可能永远依赖政府的护犊,从我国的新闻事业在近几年发展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进入了群龙混战阶段,我国在新闻法制方面存在多年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问题,那么未来如何改变,已经成为颇受业内人士和专家关注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新闻方面的正式法律出台,因此,新闻官司层出不穷,却又没有相应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也没有一部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标准的法律。我们只能从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去寻找这样一些规则作为依据。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比如,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授权性规范之不够完备也是人所共知的。一是有些权利还没有进入法律范畴。“新闻自由”尚处于置之不论的状态。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如采访权、报道权等,法无明文。不是说我国新闻工作者没有这些权利,而是说这些权利还只是习惯权利,并没有成为法定权利。英美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他们都是新闻法治国家。它首先确定新闻是自由的,不受权力机关干预,然后以判例法和各种成文法中的有关条款,来限制和禁止对新闻自由的滥用。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比较注意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中,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都有明文规定。相比之下,新闻法制相对滞后,新闻法学也很不健全。这直接导致了中国记者在新闻官司中屡败现象,给记者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记者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新闻进行立法,中国新闻要走向法治,就必需制定专门的、系统的新闻法。 2 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 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但我国政府已多次宣布我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除了《戒严法》规定在戒严地区才实行新闻管制,从这一点来看我国新闻并非完全没有自由,只是这种自由没有进行相应的立法,当然这与我国国情和社会制度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从尊重和保护新闻自由的角度上来说,新闻自由的法律概念还是必须要使用,这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十分巨大,在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可以使用新闻自由的概念,新闻自由的使用并不是完全的放开,与香港的自由和欧美的自由是有所差别的,从目前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要完全脱离政治是不可能的,但新闻自由可以从除政治以外的领域开放,而政治方面可以参考学术界通常认为新闻自由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体享有的知晓权和表达权这两大权利,它们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得到重视和保障的。新闻媒体是我国公民重要的知晓渠道和表达载体。这个法依托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这是专指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特殊的表达权,建议必须是正面的意见,批评是负面的意见,引申到新闻活动中,就是“舆论监督”。 三、我国新闻法制化的发展 1 加快新闻法制化进程 近几年来新闻记者被打现象之所以屡有发生,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和报道权利还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确。在日常的新闻活动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新闻记者享有采访的权利,取消了采访权,新闻活动就无法进行,新闻媒体也就无法生存。这说明,采访权无论对于新闻记者还是新闻媒体而言,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但是,当我们自得其乐地享受这项权利的时候,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客观实际――采访权以及其他许多新闻权利目前还只是一种习惯而不是法定权,也就是说,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权利,目前在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文规定。这也是解释许多人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可以毫不犹豫地拒绝甚至肆无忌惮暴力相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我国建设法制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进程看:新闻立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考虑保护新闻自由权、舆论监督权、采访报道权和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法人身份权、名誉权等的平衡。自由的新闻权力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行使,否则,新闻记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重视新媒体的法制建设和引导 目前异军突起的第四媒体,我们称之为新媒体的网络中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进一步寻找新闻行业中急需完善的部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它的传播特性已远远超过了纸媒,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电视媒介,对于这样一股新生力量,这里是指狭义上的以网站为单位的从事新闻活动的网络媒介。如果不加以合适的引导并在立法上进行规范,这是非常危险的,但在实际的立法上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网络媒介的资格,从业人员的资格,这些与我国现行的新闻管理制度是有矛盾的。但是我们要看到未来,新闻自由不仅仅是采访自由,也是对新闻从业机构性质界定的自由,我们立法上一定要加快完善新媒体在新闻事业上的作用。另一方从大的网络平台来说由于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和新技术的普遍应用,传统的言论自由理想在现实中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法律必须适应新的技术条件和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调整。 新闻法论文: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新闻法设想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纲领,对传媒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肩负的重要职责,在法治背景下,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既是有效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新闻媒体自身的需要。规范舆论监督,迫切需要一部完备的新闻法。 关键词:舆论监督 新闻法 设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对传媒人来说是最大的福音。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得到凸显,无论是改革还是新闻传播,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新闻舆论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备的新闻法体系,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实现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要求。新闻法作为一个体系,当然不仅是一个单项法,而是从根本大法宪法到基本法刑法、民法、新闻法以及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构成的一个完备的新闻法体系。这个体系赋予新闻媒体以基本权利,也相应规定了新闻媒体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就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而言,新闻法律的基础框架已经形成,但存在体系不够完善、不够具体的问题,可操作性自然较差。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新闻舆论监督需要立法。因而,从我国国情出发,做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新闻舆论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知道,法治状态下的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权利,不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新闻舆论监督也不是“办案”。新闻媒体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各有其功能,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司法、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却常常追惩于事后;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有警示、教化于前的功能。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同是法治状态下制约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个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否能够健康地发展,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功能,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对委托出去的公权力的制约实现程度及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命运。当新闻舆论监督被人们认定是与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力相提并论的第四种权力时候,在公众的意识里,媒体的舆论已经被视做一种力量――一种捍卫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新闻舆论监督这种力量的持久有效必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实践证明,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要有立法作基础,新闻舆论监督行为要靠法律引导和规范。 美国社会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拉扎斯菲尔德认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说来,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①如前所述,美国法律既明确规定了大众传媒应享有的一些权利,又毫不掩饰地对这些权利予以限制。美国对报刊、电台、电视台节目内容的事后追惩,主要针对三个方面的言论,即煽动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的言论、诽谤性言论和淫秽性言论。②发表上述言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早在1997年4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学者郑保卫近年来一直坚持认为,国家应当通过新闻立法来规范和管理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使其能借助法律来改变无序和困难的状况,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轨道。③新闻学者孙旭培希望新闻法、出版法的颁布早一点。④因此,新闻立法工作应该首先选择在两至三个规模较大的城市施行,在此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及其不足,然后进一步修改新闻法规,扩展到全省施行,在两至三个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酝酿制定一部成熟全国统一的新闻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具体来说,新闻立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必要性。 新闻立法有利于我国新闻事业有法可依,规范运作,一方面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另一方面限制滥用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世界舞台新闻事业的竞争。 一、《新闻法》应明确地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然出版自由是人类精神的特权,那么新闻舆论监督也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和特权,在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更应该而且有可能享受这一基本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由于宪法在我国目前的非诉讼性,使得长期以来人们更多的是把它当作治国的“根本大纲”,反而失去了它本身也应该首先是一部法律的基本性质。老百姓知道有宪法而不用宪法,宪法因而缺乏法律权威,在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形成依宪治国的根本理念,同时还需要一部特别法来贯彻实施宪法的这项基本权利。而人们呼吁制定的《新闻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通过《新闻法》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可从意识上树立新闻舆论监督是一项确确实实的法律权利应该予以保护,还可从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 二、《新闻法》应强有力地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当列宁批判德意志共和国的“集会和出版自由”就是撒谎,就是骗人的时候,他认为实际上这是富人收买和贿赂报刊的自由,是富人用资产阶级报纸谎言这样的劣等烧酒来麻醉人民的自由,是富人保持自己的地主宅第和最好的建筑等等的“所有权”的自由。⑤这是在从经济的角度上分析广大的劳动人民之所以享受不到这种自由,就是因为劳动人民已经被剥削得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去享受这种需要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自由。此外,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中更大的障碍还来自非法的或不当的干预与破坏。正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言,“应当为公众服务的所谓公仆却更愿意保守信息秘密”,“这样的保密观念不仅与民主的价值背道而驰,也损害了民主过程;这样的保密观念的预设前提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彼此不信任,同时又进一步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⑥因此《新闻法》在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时,还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来进行保障,需要明确规定一切破坏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三、《新闻法》应合理地限制新闻舆论监督。不管是马克思认为,“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⑦还是所讲的,“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⑧总之,我们在《新闻法》中确认与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时,也必须明确享受权利的限制,即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对“新闻舆论监督”已经做出的限制之外,我们还可以在《新闻法》中对新闻舆论监督做出合理的限制,主要是规定享受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同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这种规定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种合法的限制本身来排除其他非法的限制。 四、《新闻法》应通过其他辅助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预防制与追惩制是世界各国对新闻出版采取的两种制度,而书报检查制度往往与专制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我国当前,新闻出版领域除了报刊社的成立必须履行许可登记的程序之外,法律未对新闻的出版规定检查制度,实践中是由报刊社内部的总编、编辑进行具体把关的,是一种“自律”,只有在广播电视领域才对进口影片等进行“发行许可”。因此,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通过一些辅助的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完全是有可能的。我国入世以来,许多传媒法规位阶较低,有些法规带有试验性质,在执行时会带有一定弹性,还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做出新的修改。⑨ 五、《新闻法》应禁止非法剥夺新闻舆论监督,触犯《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言论、出版自由是一种政治自由,那么以此为根本内容的《新闻法》就应该明确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新闻舆论监督,唯一的例外情况就只能是《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调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新闻法论文:如何理解新闻法治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解读了新闻法制涵盖的内容: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法治;新闻法治;权力与义务 一、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 法治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在其著名的《政治学》一书中,对法治的定义是“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这个思想得到了后来者的发扬,并构成了当代法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在这里,“良法”和“普遍服从”是法治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应该具有普遍约束性,应该被普遍地服从,它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最高权威。法律是普遍具有理性的人们共同同意的,以理性对感性欲望,要求和冲动加以必要约束和限制而形成的行为规则。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如此推崇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基于对法律这种认识而形成的法制观点,他认为每一个个体人性都带有恶的一面,都有可能作恶,因此,要将所有的人都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防止人的恶性外露于行。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如此重视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因为在他看来,法律能够使得社会的运行更加有规则可循,使社会变得有序,它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能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到有规章可循的轨道上。 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它意味着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事先规定与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一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的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它自己的个人事务”。[1]由此可见,哈耶克眼中的法治是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的一种手段,它的目标就是增强政府行为的可预见性,保障民众的权力。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法治”可以理解为是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民众的各种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那么新闻法治也可以被认为是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法规或判例,来确定与新闻媒介有关的权力、义务”。[2]根据这个定义,新闻法治应该有两方面的形态,首先是所有涉及新闻传播活动、对此有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宪法、刑法等;另外它应该还包括专门针对新闻媒介和新闻传播活动的立法,或以更具体的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电子媒介法等细分的单行立法的形式存在。[3]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两会中出现了提倡新闻立法的提案,1983年年底获得人大的同意,但目前我国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以第一种形态存在,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 二、新闻法治的内容 现代的法律从来都是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因此新闻法治也应该是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也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与对其职业的限制。新闻法治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 权力与义务的对立统一是对二者之间基本关系的概述,新闻法治作为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也应该具体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力应该具体体现在他在从事新闻报道活动的过程之中,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记者)应该拥有报道采访与舆论监督的权力。权力与义务的相对统一性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实现一定的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应该包括如实反映所报道事件的原貌、为受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等等内容,这种义务应该表现为对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尊重,或者是体现为一种新闻行业的自律,通过这两种形式来体现新闻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应该恪守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尊重新闻的客观、真实性,以事实为依据等。 2、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 近几年来由于新闻活动或者新闻报道引发的案件或纠纷不胜枚举,关于某些新闻报道侵害普通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讨论也一直是公众所关心的话题之一,除此之外“封口费”、“有偿新闻”现象也为公众所关注。比如说在2008年为民众所关注的“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事件中,人们关注的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也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应该对这些内容做出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新闻媒介的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3、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对政府以及各种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权限范围做出相关规定。新闻应该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真实报道,因此它应该是客观公正的,但是由于来自各方权力的渗透与无形制约,新闻报道往往会屈从于权力团体,造成对新闻真实性的损害,因此符合新闻法治理念的法律应该对此做出规约,调控新闻界与权力团体之间的关系,保障新闻自由,对权力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行为做出相关规定以保障新闻能够真实的呈现给普通民众。比如说在1971年五角大楼越战绝密文件泄密案件中,反战的信念促使绝密文件的提供者埃尔斯伯格将越南战争的真相告诉美国民众,为此他不惜冒着偷窃和泄密之罪名,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地复印了全套文件,并将之披露给了《纽约时报》。经过了四个月犹豫和研究之后,该报决定以记者调查报告的形式每天发表六个版面,连载十天,这被官方认为是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司法部部长便警告《纽约时报》立即停止连载这个文件,否则,将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起诉报纸。 如我们所知,这场官司以尼克松政府的败诉而收场。新闻法治作为调控新闻行业与其他部门、团体之间关系的手段理应对政府、组织、团体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做出合理的规定。 新闻法治应该是对涉及新闻领域的多方面关系进行管理与调控的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新闻法治是对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根据目前我国法律中涉及新闻传播的条款,新闻法治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新闻自由与知情权、维护人格权、更正与答辩权、保密权等”[4]这些理念更多的是从义务方面对新闻媒体以及新闻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做出的规定。因此新闻法治也可以被理解为保障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治理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理念,它理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核心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核心。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