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政坛 论我国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 【正文】

论我国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   地方政府   责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组织协调  

摘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体战训学院讲师史全增在《财经法学》2017年第5期刊文《论我国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认为,《食品安全法》第6、7、8条的规定在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践的深刻认识基础上,将地方政府的责任分为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评议考核和建设性保障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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