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处罚违规网约车需要理性行政 【正文】

处罚违规网约车需要理性行政

作者:林操场; 黄剑; 李诗茵 不详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   理性行政   违规   行政主管部门   健康有序发展  

摘要:【裁判要旨】网约车身份合法化的同时,网约车行业也随之飞速发展。作为监管主体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时俱进,秉承依法行政、服务创新之理念,妥善处理好针对违规网约车行政处罚的规范依据、合理性原则、公平执法等问题,规范和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的网约车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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