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一房二卖的差价损失赔偿 【正文】

一房二卖的差价损失赔偿

作者:巫国平; 李俊晔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大学
损失赔偿   差价   机会成本   交易价格   违约行为  

摘要:【裁判要旨】房屋差价损失是典型的机会成本损失,这种机会成本损失的赔偿,实际上是在无奈下的强制交易。在审判实践中有填平法和收益法两种常见方式,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可适用收益法,将出卖人转卖的价格减去涉案合同的交易价格,以此作为出卖人的违约收益,对买受人进行赔偿。其理论基础在于不能让出卖人在一房二卖的违约行为中获得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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