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实际用人单位在逆向劳务派遣中的责任 【正文】

实际用人单位在逆向劳务派遣中的责任

作者:陈学凯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   法律责任   逆向   劳动关系  

摘要:[裁判要旨]逆向劳务派遣中,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应认定劳动者与派遣机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用人单位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劳动法中用工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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