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整体的视觉效果,因此,在侵权调定时,应由一般消费者(或者称普通消费者)遵循整体观察、间接对比、是否会造成误认和混淆的判断标准。本文所要强调的是,在侵权判定时,将外观设计中形状与图案人为割裂的评判,是不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立法的要旨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中外管理 心血管外科 中华关节外科 食管外科电子 国外经济管理 中国血管外科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中华胸心血管外科 中国骨与关节外科 中国胸心血管外科临床 血管与腔内血管外科 中华骨与关节外科相关文章
外观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