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人都知道,生产假药的合同理应无效,但有的法院却把这种合同认定有效,理由是该药没有出现不良疗效、没有发生伤亡事件。显然,这是一个十分荒谬可笑的理由,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却时常发生。究其原因,就是有的法院没有把合法性标准作为判断假药的标准。下面我重点讲讲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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