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品牌与标准化 解读新修订《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正文】

解读新修订《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管理   质量抽查   保存期限   原始记录  

摘要: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印发,这意味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批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开展的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有了新的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同时被废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