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纳税 解读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的“视角差异” 【正文】

解读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的“视角差异”

作者:郭淑雯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518000
业绩补偿权益法   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   视角差异   衍生金融工具  

摘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购买资产时,为了保证并购重组的顺利进行,一般都会在交易合同中补充业绩补偿事项。目前资本市场大多是老股东给新股东业绩补偿款,但也有个别案例是老股东将业绩补偿款支付给双方共同设立的被投资企业。对于后一种情况,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往往存在'视角差异',关于'视角差异调整'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目前法规和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其理论零散存在证监会监管问答以及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中。因此上市公司此类事项的会计处理往往成为关注的重点,相关的税务处罚也常见诸报端。企业本文以被投资方接受业绩补偿时,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方所应进行的'视角差异调整'相关会计和税务的原理进行解读,就该问题作一些浅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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