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南方农机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正文】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作者:冷严思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沈阳110035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   所有权权能  

摘要: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当前阶段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三权”体系中所有权占据根本性的地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虽然几经变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起到的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以及权能三方面都存在缺陷。在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形势下,通过明确所有权的主体性质、保护所有权的客体不受侵犯以及完善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三大措施,有效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使建构“三权分置”运行体制的历史大任更快更好的实现规范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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