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我先生是德国人,我们两人是在德国登记结婚的,随后一同在中国生活七年,那我们是否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呢?答: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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