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溪镇是东阳市“三资”管理工作的试点单位,该单位从2011年4月开始,到2011年8月结束,用四个月的时间.通过全面调查摸底,根据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及东阳市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关于《东阳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湖溪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职责,对“三资”的范围、使用、管理、监督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机构设置、村级银行帐户管理、村级集体“三资”的审核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三资”管理工作的公开、多媒体信息系统的运用、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及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工作实践。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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