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刘淑华,陈雪纯在《外国教育研究》2019年第2期中撰文指出:印度目前的公立高等教育问责体系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问责主体多元化,不仅限于传统的政府,还包括市场、社会、高校等方面的利益相关者,随着利益相关者主体的增加,印度高等教育问责不再仅限于政府主导的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公立高校的同体问责,而是包括政府、市场、社会、高校在内等多元主体对公立高校的异体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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