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今日科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政策要点 【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政策要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   浙江省   科学技术   行政管理部门  

摘要:一、评价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二)2016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评价工作机构省科技厅委托各县(市、区)及有关部级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宁波除外)组成浙江省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