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一、乐山电力股权托管案背景介绍2001年10月10日,乐山电力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创新")签署《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托管协议》。国资公司将所持乐山电力国家股7315.3822万股中的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协议转让给交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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