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进一步完善个税费用扣除的建议 【正文】

进一步完善个税费用扣除的建议

作者:李勇; 李超; 魏亚飞 不详
个税改革   费用扣除   重点纳税人   信息化水平   信息技术  

摘要:(一)借助信息技术,掌握税源数据本次个税改革,对四类所得实行综合征收,要想达到预期效果,一个必备的前提就是要精确掌握纳税人的总收入情况,这需要政府部门将信息共享落到实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通过纳税人终身唯一的纳税识别号,使纳税人各种隐性收入透明化,将应收的税款悉数入库。只有真正实现各部门纳税人数据信息共享,借助信息化的技术手段,与海关、银行、工商等多部门实时共享数据,对不同纳税群体分级监管,重点纳税人重点监管,将从前由于信息不畅未纳税的收入数据纳入监管,方能逐渐实现税负公平。全面掌握个税税源数据,进一步提高税收效率,也更能体现个人所得税的财政职能,这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指导思想也是一致的。而对于收入来源不同的纳税人而言,征管信息化水平越高,各项收入来源信息透明度就会越高,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类所得实行综合征收后,从费用扣除来看,更能体现不同收入来源纳税人之间的横向税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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