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经理人 “打赏”费,属于谁? 【正文】

“打赏”费,属于谁?

软件开发者   虚拟货币   支付渠道   管理机制   ios  

摘要:6月,苹果在其新更新的AppStore条款中指出,通过虚拟货币的“打赏”应被视为应用内购,而苹果将从中提取30%的分成。此前,苹果没有对“打赏”做出正式规定。这一次,苹果针对iOS应用软件开发者的指引政策进行的修改,首次明确指出用户支付小费或者“打赏”,必须通过苹果的支付渠道,即不能绕开苹果iOS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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