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南农业 自愿互换承包地 事后能反悔吗 【正文】

自愿互换承包地 事后能反悔吗

作者:陶家平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243000
承包地   互换   土地征用   城际铁路   法律规定  

摘要:问:我与刘某是同村村民。我有一块承包地在刘某的家门口。而刘某则有一块承包地在我住宅旁边,两块地的面积、土质等都差不多。为了便于生产生活,我和刘某于1996年5月签订协议,自愿互换了这2块土地。2009年,因国家建设城际铁路,我互换得来的土地即将被征收。因涉及土地征用补偿费较高,刘某以我们互换承包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未办理登记手续为由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定我们之间互换土地行为无效,欲收回互换的土地。请问法院会支持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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