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也逐步纳入集中会计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改革在主体、目的、环节等方面存在着共同点,但在核算主体、账户设置、财政资金停留的位置、财政监督的范围和侧重点以及机构设置方面又存在着不同。针对国有基建单位财务的特殊性,应通过强化预算管理,促进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促进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推进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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