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东京签订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种气体确定为温室气体,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均可以折算成二氧化碳当量进行计量,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而从事排放权交易的市场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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