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环境经济 2018中国环境权益市场报告 【正文】

2018中国环境权益市场报告

作者:王遥(指导); 崔莹; 洪睿晨; 江旻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碳金融实验室; 墨尔本大学地理学院
碳市场   交易制度   有偿使用   用能权交易   水权交易市场  

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东京签订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种气体确定为温室气体,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均可以折算成二氧化碳当量进行计量,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而从事排放权交易的市场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