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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02 14:35:07

玉米调查报告

玉米调查报告第1篇

一、玉米亩产增加,亩消耗增加,亩收益减少。

根据对9个玉米种植户进行调查发现:今年玉米种植面积28.4亩,较去年28.2亩,增加0.2亩,增幅为0.71%;总产量16550公斤,较去年15475公斤,增加1075公斤,增幅为6.95%;亩产542.06公斤,较去年514.81公斤,增长27.25公斤/亩,增幅为5.29%;总消耗8759元,亩均消耗281.21元,较去年198.02元,增加83.19元/亩,增幅为42.01%;亩均收益857.12元(按当时市场价2.10元/公斤计算)较去年878.02元,减少20.9元/亩,减幅为2.38%(不包括人工费用)。

玉米中间消耗调查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化肥使用量增加。今年亩均消耗85.69元,去年亩均消耗49.37元,增幅为73.57%。

2、农药增加。今年亩均消耗18.09元,去年亩均消耗15.55元,增幅16.33%。

3、排灌费及水费增加。今年亩均消耗58.27元,去年亩均消耗17.24元,增幅237.99%。

4、机械作业费与去年持平。今年亩均消耗85.39元,去年亩均消耗86.51元,同比基本持平。

5、运输费增加。今年亩消耗是6.67元。

影响玉米消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化肥消耗同比增涨是因为:氮肥和农家肥今年增加了不少,有3户购买尿素在浇地时做为追加肥使用,其中南井寨村有1户种植户购买鸡粪用于底肥,1户在种植期内没有施用化肥,这是影响化肥消耗的主要原因。

2、排灌费同比增加幅度较大的原因是:去年有3户种植户没有浇地,而今年天气干旱,农户在种植期间都进行了排灌,所以导致排管费增多。

3、机械作业费播种时,全部使用机器播种,价格在20—35元/亩之间,收割时,价格是因地块大小的不同而不同,价格在80-100/元亩之间,与去年基本持平;有所不同的是今年在收割时,多数农户在收割完后,一并雇用三码运回家中,价格在20-30元/亩不等,这也是影响玉米消耗及收益的一个原因之一。

二、棉花丰产,亩消耗减少,亩收益增加。

玉米调查报告第2篇

本次监管活动的工作要点包括: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全程监管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要求,对经农业部批准在我省开展的转基因玉米、水稻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程、动态监管。督促研发单位做好自查的同时,在播种期、开花前、收获期和试验结束后进行现场检查,并按要求组织填报《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自查表》、《转基因植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工作表》和《转基因植物田间试验检查报告表》等材料,确保研发单位严格按照农业部的批复开展转基因生物田间试验,并在试验结束后对转基因繁殖材料和残存物进行销毁,严防活体废弃物进入环境。

主要农作物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测

玉米商品种子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测。组织开展2013年玉米种子市场转基因成分抽查和检测监测。选择长春绿园区、四平公主岭市、通化梅河口市等3个重要的玉米商品种子集散地作为监测区域,以我省2013年主推(栽)玉米品种为重点监测对象,每个县(市)采集不少于15份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50份,每份样品抽取量不少于500 克; 主要农作物生产试验品种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测。组织开展2013年玉米和水稻品种审定环节的转基因成分抽查和检测监测。为加强源头监管,对参加2013年吉林省农作物生产试验的全部玉米和水稻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转基因玉米和水稻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在取样方式上,通过与省种子管理总站协调,直接从研发单位提交给省种子管理总站的生产试验材料中抽样,确保用于转基因成分检测的样品与用作生产试验的材料保持一致;农产品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测。组织开展2013年玉米和水稻农产品市场转基因成分抽查和检测监测。选择长春、四平、吉林、通化、延吉5个市作为监测区域,以粮油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大型生活超市为抽样点,以玉米粉、玉米碴、玉米油、稻米、米制品等产品为重点监测对象,每个区域抽检不少于30份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200份。除了例行监测,还要进一步组织和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明察暗访,努力发现非法扩散转基因玉米和水稻的新线索,并将线索指向多、有转基因水稻或玉米非法扩散嫌疑的县(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靠前指挥,坐镇指导,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转基因玉米和水稻的行为。

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监督检查

对从事转基因生物研发的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教育、引导转基因研发单位切实担负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主动约谈相关专家,告诫其依法开展转基因生物研发工作,保管好转基因材料,严防出现新的扩散源。走访和检查从事常规作物育种的企事业单位,宣传和强调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督促其提高转基因生物安全意识,加强在材料引进时开展转基因成分筛查,避免在常规作物育种过程中引入转基因材料。

玉米调查报告第3篇

关键词:粮食质量;扦样;玉米脱粒

中图分类号:TS21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137-1

根据公主岭市统计部门统计,2012年,公主岭市稻谷种植面积22.9万亩,总产量17万吨。均为粳稻谷;玉米种植面积409万亩,总产量365万吨;大豆种植面积8.5万亩,总产量1.8万吨;其他杂粮9.6万亩,总产量7.2万吨。为了掌握当年收获粮食质量品质状况,公主岭市粮油监测站在市粮食局组织下开展了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共计采集样品57份,均为农户样品,覆盖全市32个乡镇,样品由公主岭市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检验。

近几年来,新粮自然质量调查逐渐被提上了日程,我站一直都认真执行省站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县级监测站都能如此,多数的县级监测站由于各种原因,不扦样,只是做做表面的文章,最后送点样品完事;有的监测站电子信息不全直接上报市级监测站,主要的工作由市级监测站来完成;自然质量调查报告是所有工作中最为重要的部分,2012年以前的质量调查报告的优点是整体轮廓比较清晰,看后使外行人也能一目了然;而2012年省站给的模版内容不是很清晰,看不出工作重点。

由于笔者自2005年就一直参与单位的自然质量调查工作,对于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总结:

1 扦样环节

扦样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扦样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标准要求的那样,这就使扦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在田间采样,首先你得和农户交谈来确定他家种的是不是你想要的品种,如果是就要谈一下价格,价格谈好后就要采样,多数的采样者只可一堆拿,一堆里只挑大的拿,很少有采样都托着袋子到处采的。这样采回来的样品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情况。

2 玉米脱粒环节

我站历年都是在农户家或农户田间采样,根据当年的任务要求分7~8个村进行采样,扦回来的玉米多数都是未脱粒的,在回来脱粒时几乎所有的监测站都没有实验室脱粒机,都是人工手搓的,不完善粒中的破碎几乎没有。

3 检验环节

检验室接收样品后,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样品进行分样,多数检验员都是用手抓样,这样抓出的样品用来做水分,不确度可想而知;在样品多的时候,很少有检验员真正的做双实验,原始记录中的双实验数据也都是凑出来的。

4 样品名称张冠李戴现象

出现这种情况的多数都在采样环节产生,现在农户多数都是一家种好几个品种的玉米,有的时候他也分不清哪块地种的是什么?这种情况是在田间采样时发生的;另一种情况是在农户家中产生的,农户的玉米如果运回来多数都在场院堆放,这样很少有农户真的清楚哪个玉米是哪个品种。

5 检验结果汇总环节

业务室要根据检验室的数据进行数据汇总,打检验报告等工作环节。从中整理当年粮食统计表、检测数据表、面积产量预测等,从而制做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卫生状况调查报告以及上报会检、卫检样品。

6 检验结果上报环节

以县级监测站为例,业务室把汇总结果汇报给站长,站长再汇报给局长,局长经过整理后再返回来调整数据,然后才能上报。也就是监测站并不都能如实的反映出真实数据。

如果想使自然质量调查工作真正有序的进行,我个人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6.1 省站要支付足够的费用

如果想使所扦的样品符合《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技术规范》的要求,所扦的样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必须根据采样区域内地形特点、土壤条件等情况,按等距离均匀布点,这样就要跑很远的路,车费、餐费以及在单位做实验人员的午餐费、给农户的样品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没有省站的支付,县级监测站几乎承担不了。

6.2 数据上报时间如何能快速合理

如果省站认为上报时间应当提前的话,那么国庆节期间就要进行加班,因为农户通常都会在十一期间进行收割,这个时候下去扦样,在田间就可以扦到你所需要的样品,比较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6.3 单位领导应当严格把关

检验员应熟悉与检测项目有关的标准和规定,熟悉检测用仪器设备的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方法,掌握检测业务,具有初级以上的技术职称,中专以上的学历,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持有上岗操作证。站长要规范检验员的检验行为——样品的接样、分样、操作、样品的保管以及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养成好的检验习惯,更好地服务于全站。

6.4 各科室之间应当相互协调

一个单位应当有明确的个人分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对于检验来说,业务室与检验室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业务室按照扦样的规则扦好样后把样品及检验任务分配给检验室。检验室要按照业务室部署的工作任务逐项完成,完成后形成的数据(数据检测表)交给业务室,业务室根据市粮食局(统计局)提供的面积以及预计产量、检验室的基础数据形成书面文件,当年的粮食收获质量调查报告,玉米以及稻谷汇总表以及向上一级监测站上报各种内容。

玉米调查报告第4篇

去年新粮上市以来,受国内阶段性粮食供大于求、国际国内粮食价格严重倒挂、政策性粮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市场购销“政策市”唱主角,加工企业原料采购成本高、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粮食加工企业开工率明显不足,企业加工效益不好。目前玉米收购基本接近尾声,市场化购销不旺。截至4月21日,目前收购进度明显放缓,农民余粮不多。从加工效益看,大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近期部分企业反映加工原料短缺。据监测,目前我省农民水稻余粮基本销售完,近日国家启动了最低收购价水稻竞价销售,成交率不高。据了解,目前陈稻加工大米出厂价2.15元/斤;新稻加工大米出厂价2.25元/斤。后期随着国家拍卖量不断放大,企业加工效益空间将会继续缩减。今年一季度,全省玉米、稻谷及大豆原料消耗445万吨。其中稻谷加工原料消耗286万吨,玉米深加工原料消耗122万吨,大豆加工原料消耗37万吨。由于企业原料成本高,产品价格低迷,加工亏损,大部分加工企业停产。

经3月份调查了解,我省稻谷加工企业新、陈稻谷加工综合吨原料亏损14元;玉米淀粉加工企业吨原料亏损162元;玉米酒精加工企业吨原料亏损179元,一些加工企业面临加工原料短缺问题。

一季度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和大庆油田产量下降历史拐点的双重挑战影响,我省工业产业经济指标出现负增长。从去年全省工业经济指标看,粮食加工已经占到全省工业的14.6%,大力发展全省粮食加工业,对于缓解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将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省政府将发展粮食加工业作为龙江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乃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4月11日,陆昊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指出,粮食加工业是事关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战略性行业。发展粮食加工是实现全省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良性循环的有效手段,既能消化粮食库存,又能增加工业产值,还能实现税收,保障和促进社会就业,同时也能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粮油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会议议定,面对当前国内粮食保护价与进口粮食到岸价存在的较大价差、省内粮食加工开工率低导致全面亏损以及各地粮食加工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为支持省内粮食加工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水稻加工和玉米深加工企业出台竞购补贴政策。此项政策在提高企业开工率,抢占销区市场,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提升企业盈利水平等方面将产生很大的刺激作用,更会促进我省粮油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省委、省政府在省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出台粮食加工补贴政策,补贴力度之大、补贴资金之多、补贴范围之广前所未有,足以体现发展我省粮食加工业的决心。因此,要充分认清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的真正意图,积极参与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多购粮,多加工,多销售,努力取得补贴资金支持,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推动我省从粮食生产大省向粮食加工大省转变,为有效缓解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做出一份贡献,以实际行动回报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二、要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补贴政策

今年我省出台的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补贴政策,较去年国家出台的玉米深加工企业竞购加工政策力度更大。为用好用足补贴政策,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确定纳入补贴范围企业的原则。我们严格按照我省2014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年报和2015年粮油加工业统计月报系统中的法定统计数据,将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纳入本次补贴范围。其中水稻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是按日处理能力乘以250天计算、玉米深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是按日处理能力乘以300天计算。

二是想得到补贴,要做到4个必须。必须参加批发市场竞价购买;竞购的必须是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最低收购价水稻、中央储备玉米和水稻;省级储备玉米和水稻;市级储备玉米和水稻;必须在企业自用加工;必须是产品在政策规定期限内销售完毕。

三是和去年国家补贴政策相比,今年省里的政策更优惠。提高了补贴标准。竞购加工玉米由每吨补贴100元提高到200元;增加了稻谷加工补贴政策,每吨补贴100元;降低了门槛,取消了扣除两个月加工能力所对应库存的限制,使更多企业可以享受到政策。

四是要准确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竞购时间,必须是在2015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加工销售时间,必须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运回企业自用加工并销售完毕;企业申领补贴提报时间,要在2016年1月15日前,按有关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提报申请材料。

五是要坚决杜绝五种情况。对于虚报年加工能力纳入补贴范围申领补贴;将竞购后尚未运回企业自用加工的玉米、水稻申领补贴;将竞购玉米、水稻倒卖并申领补贴;将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玉米水稻申领补贴;其他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取消补贴,并通过社会媒体公开通报,三年内不得享受有关财政补贴政策。

三、要抓好补贴政策的执行和落实

一是企业要积极参与竞购加工销售。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拍卖公告,按照企业原料需求,积极参加政策性粮食竞购。要根据企业实际,采取铁路、汽车和自有车辆运输等方式,按时限要求运回企业加工。要加强与销区合作伙伴衔接,力争多签订单,开足马力加工生产。要巩固扩大销区市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开展好产品营销活动,确保12月31日前,将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完毕。

二要认真开展申报工作。去年,国家出台了《东北地区玉米深加工企业竞购加工国家临时收储玉米补贴管理办法》,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对申报工作不重视,没有专人负责,前来参加审核的人员业务不熟,情况不清;申报材料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其中一个企业退回重新装订造册;佐证材料不充分,运输、税务发票不齐全,不能有效反映企业加工销售情况等问题。今年必须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企业申报的各环节材料要齐全完备,真实、全面、准确,能够有效反映竞购、运输、加工、销售情况。企业要从竞购环节开始,指派专人负责,留存各种相关合同、凭证、票据,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在每册前附上目录,以便于后期审核。

三要严格把好初审关。从去年玉米深加工企业申请竞购加工国家临储粮补贴初审工作看,存在县级财政、粮食部门把关不严问题。个别企业没有按照要求登记造表、装订成册,也通过了县级财政、粮食部门的初步审核,给省级财政、粮食部门的审核带来了困难,影响了整体审核进度。因此,希望各级财政粮食部门本着对当地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加工事业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好审核第一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能够真实反映竞购、运输、加工、销售情况,为取得补贴资金支持奠定基础。要指派专人全力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绝不能因为部门申报审核工作的失误导致企业不能享受到补贴政策,错失发展机遇。

四要认真对待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对本次确定的、享受加工补贴政策的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水稻加工和玉米深加工企业名单,我们将在省粮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的企业名单社会反映有问题的,企业所在地粮食财政部门要认真核查,并将结果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对于反映到省有关部门、省安排给各地核查的,也要认真核查,并上报结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企业反映的纳入补贴范围等诉求,企业所在地粮食、财政部门要联合现场审核,并将有现场审核人员签字的审核报告、企业申请报告作为正式文件的附件务必于5月5日前,以财、粮两部门正式文件逐级上级主管部门。粮食部门要加强调研,了解企业需求,本着“就近就便”原则,落实拍卖粮源、库点,及时协调和处理商务纠纷,维护国家、企业合法权益。要加强统计分析,正确研判市场,热情服务企业,准确评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拉动产业发展效果。

五要做好相关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数据是粮油加工行业运行情况的综合体现,尤其是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利润、税收等,是粮油加工业对我省经济发展影响的重要反映指标,省领导也十分关注。有关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粮食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确定责任机构,特别强调的是一定要配备懂业务的专职统计人员,因为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专业性非常强,有的地市统计人员自己都没弄明白相关指标的具体含义,更谈不上指导企业工作了。粮食局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所报《企业竞购加工政策性玉米、水稻周报表》和《粮油加工业月报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报出,对所报数据负责。企业也要明确主管领导和专职统计人员,同时由于粮油加工业统计有些指标与会计指标相关性非常强,工业会计要做好配合。保证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玉米调查报告第5篇

关键词 2,4-D异辛酯乳油;大豆;杂草;防效

中图分类号 S451.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145-01

为明确黑龙江省绿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900 g/L 2,4-D异辛酯乳油防除大豆田杂草的使用时期、适用剂量、实际防除效果及对作物安全性,为产品登记提供科学依据,特开展该试验,现将试验结果报告如下[1-2]。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地概况

试验安排在青冈县迎春乡建华村某农户大豆田,土壤类型为草甸黑钙土,pH值为7.08,施农家肥30 t/hm2、45%西洋复合肥450 kg/hm2,秋季整地,春季起垄。前茬作物为玉米,曾用4%玉农乐悬浮剂1 200 mL/hm2进行玉米苗后茎叶喷雾。

1.2 试验材料

试验大豆品种为绥农14号;试验杂草选择藜、蓼、苍耳、龙葵、苣荬菜;试验药剂为900 g/L 2,4-D异辛酯乳油(黑龙江省绿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对照药剂为72% 2,4-D丁酯乳油(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1.3 试验设计

试验设7个处理,具体见表1。4次重复,随机区组排列(图1),小区面积26 m2。

1.4 试验方法

大豆5月7日播种,大豆播种后3 d,即5月10日9:00施药,杂草刚拱土,药液使用量为450 kg/hm2。用新加坡生产的利农HD-400型手动喷雾器进行苗前喷施,喷施药液过程中先喷低浓度的处理,然后再喷高浓度的处理。每次换处理时,要用清水清洗喷雾器[3]。试验期间,未进行其他病、虫、草害的防治。人工除草2次,时间分别为5月18日、6月8日。

1.5 调查与统计

1.5.1 杂草调查。调查2次,分别于5月30日(5月25—29日下雨)、6月10日调查。在每个小区Z字型4点取样,每点0.25 m2,进行调查,分别计算施药后15、30 d残存杂草数量,计算防治效果。并于施药后30 d调查杂草鲜重,计算鲜重防效。

1.5.2 作物调查。调查4次,分别于5月22日、5月30日、6月10日、6月17日调查。在每个小区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进行调查。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杂草的防效

施药后7~10 d,茎、叶逐渐扭曲、枯萎、叶色失绿、变黄、褐色,直至死亡。如表2所示,900 g/L 2,4-D异辛酯乳油不同剂量对藜、龙葵、苍耳、苣荬菜的株防效和鲜重防效为:施药后15 d的株防效在77.0%~90.6%,30 d的株防效在79.7%~95.5%,30 d后鲜重防效在89.6%~98.4%。2,4-D异辛酯乳油1 275.0 mL/hm2(有效成分1 147.5 g/hm2)防效最高,与对照药剂差异极显著。

2.2 对作物安全性

试验药剂900 g/L 2,4-D异辛酯乳油各处理均无药害发生,未发现生长抑制、枯斑、畸形,只有施药剂量(有效成分量)1 147.5 g/hm2处理的各小区有不同程度的根腐病发生,地上部叶片微黄,在7 d后恢复正常[4-6]。试验期间,未发现药剂对其他病、虫和有益生物的影响。

3 结论与讨论

900 g/L 2,4-D异辛酯乳油在大豆播种后3 d施药,推荐剂量为750.0~1 275.0 mL/hm2(有效成分量为675.0~1 147.5 g/hm2),防治杂草有一年生阔叶杂草(藜、蓼、龙葵、苍耳)和多年生阔叶杂草(苣荬菜)。900 g/L 2,4-D异辛酯乳油适用剂量处理对大豆安全。

4 参考文献

[1] 王振兰,朱宝山.200 g/L烟嘧磺隆悬浮剂防除玉米田杂草药效试验报告[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09(5):52-53.

[2] 马跃,李长锁,于涵.30%莎稗磷乳油防除水稻移栽田杂草试验[J].现代化农业,2009(11):10.

[3] 黄坤敏,高振兴,史文琦,等.20%苄嘧磺隆·莎稗磷可湿性粉剂防除水稻移栽田杂草效果[J].江西农业学报,2013(3):54-57.

[4] 袁家祥.40 g/L烟嘧磺隆悬浮剂防除玉米田杂草试验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1(22):173,175.

玉米调查报告第6篇

二一二年六月

2012年二点委夜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二点委夜蛾是我国黄淮海夏玉米种植区新发害虫,以幼虫咬食玉米苗茎基部,9叶期以前造成死苗导致缺苗断垄(苗龄越小受害越重),严重影响玉米生产。2011年由于幼虫盛发期与玉米苗期吻合,大面积突发危害,局部损失严重。据全国农作物病虫测报网监测,今年5月下旬始,黄淮海夏玉米种植区普遍出现成虫峰,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省灯下虫量是去年同期的5-8倍。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进入幼虫盛发期,与玉米苗期吻合,将再度暴发危害。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保障玉米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全面加强监测预警

二点委夜蛾是新发害虫,发生规律尚不十分清楚。因此,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全面掌握发生动态,准确判断防治适期,是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一)做好成虫系统监测。黄淮海夏玉米种植区,尤其是麦茬夏玉米种植区,适当增加测报灯数量,至玉米9叶期结束,每天观测成虫消长发育情况,准确预测幼虫发生高峰期,结合玉米生长情况,及时预报预警信息。

(二)开展幼虫大田普查。玉米3叶期开始,系统开展大面积普查,准确掌握发生分布区域、虫口密度、发育进度,明确防治田块和防治适期,指导农民开展防治;玉米9叶期后,调查被害株率、发生面积、防治面积和防治效果。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在系统监测基础上,严格执行周报制度,定期报送调查数据信息,省级植保机构加强信息调度,全面反映虫情发生防治动态、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学制定防控对策措施

玉米苗期是二点委夜蛾幼虫危害关键时期,幼虫喜阴、喜湿,白天隐蔽在麦秸、麦糠底部,晚上爬行至玉米植株基部咬食危害。因此,防控策略上要牢牢抓住玉米苗期这一关键时期,采取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科学治虫保苗,保障生产安全。

(一)农业防治措施。推行小麦收割后旋耕灭茬、露行播种,或及时清理玉米苗周边麦秸和麦糠,露出播种沟,尽量创造不利于幼虫栖息的环境。同时,结合虫情预测,重点发生区按5-10%比例,适当增加播种量,并适当推迟定苗时间,保证全苗壮苗。

(二)物理防治措施。成虫发生高峰期,大面积推广应用灯诱、性诱等技术,有效诱杀二点委夜蛾成虫,尽可能降低田间落卵量,减少幼虫发生数量。

(三)化学防治措施。一是推行种子处理。选用内吸性好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拌种或包衣,减轻苗期危害;二是做好播后苗前喷雾。麦秸、麦糠覆盖度大、幼虫密度高的田块,播后苗前选用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甲维盐、高效氯氰菊酯等农药,用足水量喷雾,杀灭麦秸上成虫、卵和低龄幼虫。三是出苗后采取毒饵毒土法防治。选用乙酰甲胺磷、敌敌畏、毒死蜱和辛硫磷等农药,与炒香的麦麸搅拌配制成毒饵,或与细土搅拌制成毒土,傍晚顺垄堆撒于玉米植株附近,毒杀幼虫。四是苗期顺行喷淋防治。重发田块选用毒死蜱、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甲维盐等农药,利用扇型喷头对准玉米苗的茎基和根部顺垄喷淋,杀灭大龄幼虫。

特别要注意的是:为防止发生药害,喷洒有机磷农药的田块,一周内禁止喷洒含有烟嘧磺隆的除草剂。

三、切实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各级农业植保部门要把“治虫保苗”作为玉米田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及早安排部署,落实防控责任,完善防控方案,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力争把危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监测预警,准确预报。各级植保机构要加大监测调查频度和宽度,准确掌握虫情动态,努力提高预报准确率和信息到位率;将二点委夜蛾作为重大病虫,严格执行发生防控信息周报制度、重大灾情及时报告制度。

(三)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技术到位。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发放明白纸、赶科技大集和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将虫情信息和防治技术传递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防治意识,指导农民及时、科学进行防治。

玉米调查报告第7篇

美玉米供给环境预期改善

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2月5日对外预测数据,2013年美国玉米播种面积将达到9700万英亩。如果事实和预期一致,且生长期风调雨顺,美国玉米产量将创纪录,从而改善市场供给环境。

2月8日,美国农业部将公布2月份供需报告。根据道琼斯通讯社对18位分析师所做的调查,分析师预估,美国农业部将会把美玉米2012/2013年度年末库存调整至6.18亿蒲式耳。虽然这个数据仍处于近17年的较低位置,却较1月份数据上调了2.65%,美玉米年末库存或有回升。

产区玉米存在坏粮风险

今年东北玉米水分偏高,质量明显不如去年,不利于后期的脱粒烘干。1月下旬以来,东北产区30%水分玉米价格跌幅达到60-80 元/吨,局部地区烘干粮跌幅在10-30 元/吨。由于烘干粮焦糊粒较多,烘干效益不良,烘干塔开工率始终较低。此外,贸易商对后市普遍不看好,他们的采购积极性不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户为了兑取现金过年,积极售粮,导致东北玉米价格持续下行。

当前,东北产区还有大量的玉米埋在雪地里。春节过后,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开化后雪地中的玉米面临坏粮风险,农户将在春节后再次集中售粮。届时,东北玉米集中上市,可间接松动华北玉米坚挺的价格。

年后饲料需求量下降

多数饲料企业年前最后两周才开始备货。这一轮备货并非是饲料行业主动性的采购,而是受到假期因素影响的被动性备货。饲料厂备货量最短用到正月初八,最长用至3月初,整体库存水平不高。不过,需要防范的是,由于饲料企业均不看好后市,玉米饲用需求量并未在春节前大幅增长。春节过后,备货需求不复存在,饲料行业采购力度不如春节前。

玉米调查报告第8篇

假劣种子

内蒙古蒙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1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执法人员抽查内蒙古蒙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乐玉1号”玉米种子,经检验系假种子。经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农牧业局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经营假“乐玉1号”玉米种子14.335万千克,无违法所得。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农牧业局责令内蒙古蒙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由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监督销毁假种子。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经营假萝卜种子案

2014年4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陆丰市农业局对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涉嫌经营假“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件立案查处。经查,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销售假萝卜种子1190罐,销售金额124950元。

陆丰市农业局已依法吊销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将案件移交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法院2014年9月29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林春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000元。

新疆伊犁秋丰种业有限公司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14年2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反映伊犁秋丰种业有限公司涉嫌侵权套用他人品种行为,伊犁州种子站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调查,并现场查封被举报种子。经抽样检测,该公司经营的“南北2号”玉米种子为假种子,“南北2号”、“金玉88”、“金玉1688”涉嫌套牌侵权。在案件调查中,该公司负责人徐灵敏对其经营的“金早一号”玉米种子假冒“KWS3376”一事供认不讳。

9月22日,伊犁自治州种子管理总站依法没收伊犁秋丰种业有限公司涉案种子55050千克,没收违法所得80120元,并处罚款400600元。该公司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

云南稷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劣质玉米种子案

2014年7月,云南省种子管理站、昆明市种子管理站及官渡区农林局执法人员联合对云南稷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云南稷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会单4号”玉米种子纯度不合格,涉嫌生产经营劣种子。该公司共收购种子18319千克,种子实际包装数量为17000千克,未进行销售。

官渡区农林局责令该公司依法进行整改,采取粉碎销毁处理方式,监督销毁劣质种子17000千克,并处罚款10000元。

广西幸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州丰农农资店经营劣质水稻种子案

2014年2月,广西崇左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在崇左市龙州县广西幸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州丰农农资店,抽取了标称生产商为广西菩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科德优红33号”水稻种子样品,经检测,发芽率为69%,系劣种子。

崇左市农业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4620元,并处以罚款23100元。

未审先推

天津市大德长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棉花种子案

2014年2月27日,天津市宁河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发现,天津市大德长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棉花品种“杂66F1”,该公司负责人韩廷贺2013年12月6日调入该品种60袋,每袋0.7千克,已销售40袋。

天津市宁河县农业局责令天津市大德长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杂66F1”种子行为,没收种子14千克,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上海好芳邻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玉米种子案

2014年6月23日,上海市农委执法人员在对上海好芳邻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其经营的标称生产商为北京金丹隆种子有限公司的“白糯玉米”种子和“水果玉米”种子,均未通过国家及上海审定,销售量无法确定。

2014年9月,上海市农委依法对上海好芳邻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做出没收库存“白糯玉米”和“水果玉米”种子,并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江西省安福县瓜畲乡城门村李国雄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水稻种子案

2014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经江西省安福县农业局立案调查,瓜畲乡城门村李国雄从外地调入未经江西审定的水稻品种“菰早一号”种子6000千克。

安福县农业局责令李国雄停止经营“菰早一号”,没收涉案种子4583.35千克,并处罚款50000元。

江西省金溪县秀谷镇姜顺明种子门市部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水稻种子案

2014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经江西省金溪县农业局立案调查,秀谷镇姜顺明种子门市部经营未经江西审定的水稻品种“潭两优143”种子。

金溪县农业局责令姜顺明种子门市部立即停止经营“潭两优143”种子,没收涉案种子1500千克,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40000元。

广西万里种业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水稻种子案

2014年4月,桂林市农业局在广西万里种业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荣优286”水稻品种未经广西审定通过。经桂林市农业局立案调查,广西万里种业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共经营“荣优286”水稻种子323千克,违法所得计8144元。

桂林市农业局依法没收广西万里种业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违法所得8144元,没收涉案种子21千克,并处罚款1000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销户徐惠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玉米种子案

2014年2月17日,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农业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徐惠经营的标称生产商为重庆金穗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蠡玉10号”玉米杂交种子,属于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勒令经营户停止经营该品种,并没收种子367千克和违法所得660元,并处罚款30000元。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月光村水稻合作社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玉米种子案

2014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广元市昭化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发现,广元市昭化区月光村水稻专业合作社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玉米种子“瑞康1号”,该合作社销售“瑞康1号”225千克,销售收入3375元,剩余未销售种子325千克。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责令其停止经营玉米种“瑞康1号”,没收未销售的种子325千克,没收违法所得3375元,并处罚款30000元。

贵州省六枝特区潘云富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玉米种子案

2014年3月,六枝特区农业局对潘云富经营未经审定玉米种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潘云富经营在贵州省区域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靖丰8号”、“曲辰九号”、“扎单201”、“胜玉2号”、“宣黄单6号”、“宣黄单7号”及“保玉12号”等玉米种子,违法所得560元。

六枝特区农业局依法没收潘云富违法经营的玉米种子74千克和违法所得560元,并处罚款25000元。

无证经营

北京德大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劣质玉米种子案

2014年1月,北京市种子执法人员对北京德大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河南、内蒙古等地经营玉米种子。经抽样检测,该公司经营的“金山27”杂交玉米种子水分不合格,“辽禾6号”杂交玉米种子发芽率不合格。经查该公司经营劣质玉米种子,违法所得共计12760元。

2014年3月,北京市种子管理站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款合计127600元。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金桥种业经营部无证经营未包装玉米种子案

2015年4月,接到种子企业举报,反映金桥种业经营部经营未包装玉米种子问题,邯山区农牧局立即前往金桥种业经营部的仓库进行调查。经查,该经营部从甘肃张掖调入玉米散种子1.6万千克,已销售1000千克,违法所得9000元,剩余未包装种子1.49万千克。

4月10日,邯山区农牧局依法对金桥种业经营部无证经营未包装种子进行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种子1.49万千克,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并处罚款18000元。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案

2014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接到农民投诉,反映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导致部分瓜农种植的西瓜异常,受损面积50多亩。经调查,吴辉贵在没有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嫁接西瓜种苗,以每株1.2元的价格出售给受害农户,共计19000余株,非法获利11000元。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将案件移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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