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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24 17:08:14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1篇

1、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的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院科研、教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管理制度。

3、组织协调全院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管理,以及院内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审核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4、组织安排全院学术活动,包括举办院内和院际间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和有关学习班等。

5、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评癣推荐和汇编整理工作。

6、组织安排医、技、药、检实习生和下级医院进修生的带教工作,负责与各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教学和业务交流。

7、制订医务技术人员年度进修学习计划,根据全院业务开展需要,联系、安排、审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8、协助院领导审批安排医务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和各级医学会会议,派遣医务技术人员外出讲学,并做好学分登记。

9、制订医务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

10、负责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师轮转调配工作。

11、负责与广东医学院在科研教学工作方面进行沟通和联系。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制定每年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安排全院的本、专科的临床教学及毕业实习教学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院科研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成果鉴定、申报奖励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会同人事科制定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负责培训考试工作。

五、做好年度接受进修计划,办理进修人员进离院手续,掌握进修人员的学习及出勤情况,督促检查科室进修培训计划与进修讲座的安排落实。

六、根据需要选派业务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及学习班,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有计划安排全院的学术讲座,并聘请上级医院著名专家、学者来院进行专题讲座。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外科专科护士 专科护士 调查

随着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护理专业化已成为许多国家临床护理实践发展策略和方向,专科护士已经在适应医学发展、满足人们对健康的需求及提高专科专病护理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2010年赴港高级外科50名同学自2011年4月18日毕业后到8月30日期间回到各自医院开展工作的情况、计划实施过程遇到困难、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从而更有效推进外科护理专科发展进行调查研究,下面就此研究汇报如下。

1.研究背景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面对新时期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对护理事业的发展。为止根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中关于启动专科护士人才培养工程的任务目标,经卫生部同意在广东省启动专科护士培训试点工作。广东省卫生厅与香港医院管理局经协商后决定委托香港医管局护理深造学院进行培养广东省专科护士,及委托南方医科大学提供研究生课程。自2007年开始为期4年内在多个专科领域内派遣各个专科内的护士到港实习培训。课程为期10个月,,包括理论和临床实习,参与培训的学员获颁香港医管局的专科护理培训毕业文凭。高级外科是其中一个专科也是最后一批赴港专科护士之一。

2.资料与方法

2.1 调查对象 广东省2010年赴港高级外科50名同学。

2.2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表,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34份,回收率64﹪。

对所收回问卷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3.结果

表1 高级外科专科护士一般情况

3.1 从表1结果显示高级外科是一个年轻的护理团队,充满激情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全部都在综合医院各外科的临床一线为患者服务,几乎每个外科专科都有,在香港所学的东西都能有所用。

表2 所在工作单位的情况(n=34)

3.2从表2结果显示96%的专科护士都在三乙以上的医院工作,71.8%的专科护士所在的

科室都是市级以上的重点专科;说明我们专科护士都有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对我们以后开展的工作有足够的病人资源,新技术的开展可以得到医生及护理人员的理解及更容易接受。

表3 专科发展概况(n=34)

未成立护理专业小组:二甲、三乙医院各占一家,三甲医院有二家

3.3从表3结果显示成熟的专科护理制度对我们刚学习回来的专科护理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减少对推行新的护理理念及护理技术的阻力;增加专科护士实践的信心。

表4待遇、计划及计划实施情况

3.4从表4结果显示1)说明各医院重视对专科护士人才的培养;2)医院的领导对专科护士提出的计划是给予肯定和支持,在得到院领导的支持下专科护士开展工作时其他科室人员的配合是明显高于没有得到院领导的支持;3)所制定的计划85%都是可以在临床上实行的,而在实行的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对策:均采取与领导和同事沟通、商量从而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表5计划实施情况(n=34)

3.5从表5结果显示在所有的计划当中最容易开展的健康教育占61.9%,最难开展的是随访指引。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其中没有专科工作时间占18%;缺乏技术指导占17%;而缺乏领导支持、缺乏新技术培训、没有政府的认证各占了13%、12%、11%;患者不信任只占2%。

表6咨询工作(n=34)

3.6从表6 结果显示92%专科护士曾经向他人提供过外科相关护理知识;其他护理人员占51%;医生、病人分别占18%、16%。在提供咨询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37.5%是没足够的时间;30.3%自身知识不足。

4. 结论

4.1本次结果显示高级外科是一个年轻的护理团队,充满激情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全部都在综合医院各外科的临床一线为患者服务;高级外科专科护士的能力是受到医生、护士以及病人的肯定。大部分医院领导对专科护士的培训给予支持;但在奖励及晋升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科护士回院后开展工作是以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为主;在开展各项工作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没有足够的专科工作时间。

4.2外科专科护士在我省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外科专科护士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期待有医生及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时间及技术支持、帮助我们去实施外科专科护理工作。提高病人对护理照顾的满意度;减少住院病人的医疗并发症,降低医疗成本各缩短住院日

4.3医生乃至社会各界的支持是专科护士发展的基石,外科专科护士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遇到许多压力、问题和困难,但是专科护士的培训以及岗位设置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对卫生保健事业需求的因而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4.4专科护士几十年来的发展历程表明,专科护士的角色的地位的形成不是一帆风顺的。政府、医院及社会各界应高度得视专科护士的作用、尽早确立并实施专科护士发展规划,这不单是护理界,整个卫生事业。乃至全社会均应努力去解决的问题。

考 文 献

「1李秀华.专科护士发展需求与现状研究

「2晓云.医生对专科护士工作认识的调查与分析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3篇

2010年上半年拓展部本着1234的总体工作思路,即一个中心:一切工作以顾客(病人)为中心;两条主线:一是以包装名医大师为龙头,打造品牌科室,二是以培养忠诚顾客为目的,继续推进和深化服务创新;三项目标:一是体检中心业务收入目标实现160万元,二是体检工作量目标7000 人次;三是顾客综合满意率(群众评价目标)达到90%以上;四大工程:规范化管理工程,医院内宣和环境改造工程工程,文化建设工程和医院外宣工程。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1、与合川电视台、广播电台建立通信联动机制,让广大市民能经常听到医院发展建设的声音,看到医院“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人画面。及时宣传报道医院多项工作动态。上半年合川电视台、广播电台派记者跟踪报道我院8次,合川电视台播放我院新闻10次。其中区人民医院积极救助困难高危病员戴顺容;区人民医院开展专项救治活动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带去福音;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邀请党校唐老师讲课—关于科学发展观;医院百名医院走村入户活动等新闻影响空前。

2、充分利用与合川报社建立的“联办”平台,09年上半年共发文章32篇,超额完成“联办协议”的工作要求。其中爱心挥洒康复路——区人民医院积极救助困难高危病员戴顺容;钢丝定位在触诊阴性的乳房包块切除术中的应用;把健康送到农村患者心坎上——区人民医院“百名医生进村入户”活动小记;心血管病的二级预防策略;三把尺子论发展等文章影响深远。

3、及时组织撰写有份量的稿件,《合川卫生与健康》上半年发表5篇文章。

4、制作“医院名片”和区宣传部、科协、区健康教育所合作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各科业务骨干就大众常见病、多发病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医院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免费科普知识讲座14次。

5、包装打造名医名院,与医务部等科室衔接,有计划地在合川报分期推出了急救中心特色专科和名医介绍两期。

6、强化门诊内宣传展板的作用。更换了门诊外现有的固定宣传展板13版,重点宣传医院概况、专家组成员、临床副高以上人员的简介;医院主要先进设备展示;医院主要荣誉;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卫生改革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医院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等。

7、协办卫生局网站,医院拓展部与区卫生局办公室协商向人民医院开放卫生信息网部分权限成功,达到了医院重要新闻信息、图片稿件等可以在其网站及时目的。在该网站的新闻信息、图片稿件由医院供稿部门交分管院长审查后,送达拓展部审核后挂网。利用网站把医院近期新技术、医院新情形,名医名科等内容向外做深层次宣传报道,对复杂问题进行剖析解释。以展现成果、消息、传播人文、布道标准;提供知识;拓展品牌。

8、加强与工会合作,利用工会纽带桥梁作用,开展2次丰富、健康、寓教于乐的活动,提升了医院的团队建设水平和医院文化内涵建设。

9、开展联谊活动,利用各种节假日,与院外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联谊活动,如和合瑞运输公司:重庆长途运输公司:祥合运输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川区交警大队、合川教委、武胜劳动局、广安市人事局等。努力营造积极的有利于医院发展的外部环境。

10、强化体检中心的宣传,完成了体检中心的内部流程,导示和各门牌标示,制作了固定和可移动的宣传展板,正在印制彩色宣传联系册,在体检候诊大厅增设了电视机。

11、完成了体检中心的顺利搬迁。

12、完成了《救助困难高危病员戴顺容企划案》;《加强急救中心平台建设企划案》;《春节联谊活动企划案》;《电梯内饰企划》;《合川区人民医院协办合川区卫生信息网企划》;《区人民医院院内宣传方案》;《合川区人民医院《合川医苑》内刊可行性方案》;《合川区人民医院协办合川广电、合川日报社企划》;《协办医院内网企划》;《宣传资料定点制作企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女性乳腺义检企划》《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送福音企划》《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宣传企划》;《急救中心宣传企划》;《名医推介企划》;《医院形象宣传企划》;〈践行科学发展观;送医送安全进矿山企划〉

13、完成了《践行科学发展观;创二甲医院医院调研报告》

14、体检中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早超半。

但是,虽然我们相信“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没有道理,不顾安全的发展更没道理。”我们也相信拓展部在关键时刻能做到“顶得上去、帮得上忙、管得上用”。同时我们也信守“眼界决定境界,思路决定地位,理念决定道路,性格决定命运,细节决定成败,脑袋决定口袋”的道理。我们也希望建立一种理念——规制是市场经济的中心和准则. 拓展部工作人员也曾经通力合作草写了2010年工作计划,对硬性职能做了比较认真的设想,对软性职责也做了真诚建议,希望审定后能组织实施。但毕竟拓展部是医院新成立的职能部门,加之医院近期工作分繁复杂,医院对拓展部认识有异、定位不明,到目前为止,职能职责还不清楚,工作范围尚待圈定,计划的落实无论从理论上或者是实际操作上都未令领导满意,更不能令我们自己高兴。有鉴于此我们希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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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拓展部做出正式的定位,划清职能职责。以便按职尽责,规制运行,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2、规范医院内外宣传——包括管理、方式、部门。统一性、协调性、操作性的介定。避免越位、脱为的发生。努力做好宣传形式的规范和“五统一”(即:位置统一、字体颜色统一、大小统一、制作统一、管理统一)。

3、医院形象的包装、医院精神的张扬。医院文化的培养,医院品牌的铸造,医院名医的推介是一项长期持续的综合工程,医院应该预算相当的的拓展宣传费用作为长期投入,并尽可能保证经费到位。此乃常抓之策;更乃久治之方。

4、望能尽快审定09工作计划,以便按照同意的范围组织实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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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4篇

一教育理念的转变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提出,是着眼当前医学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要求,接轨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和最低要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培养新型高水平、人性化医生。卓越医生之所以卓越,并非专业知识胜人一筹,也非临床技能高人一等,关键在于综合素质更高。高等教育造就的不是卓越医生,而是为未来成就卓越医生打下基础,在有限的教育时间内,以临床技能培养为核心,更加注重通识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实践的能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是侧重于职业化而不是科学研究能力,是要能让绝大多数毕业生顺利通过医师资格考试,顺利成为临床职业医生,这也是应对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发展挑战,为社会输送高质量医疗专业人才,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的现实需求。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通过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等四类进行分类实施[1]。无论何种类型,各高校都应根据学校的办学优势和服务面向,制定出体现学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特色的个性化、特色化学校标准,探索可行性较强的管理运行模式。学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医学院负责人及附属医院、医学实践基地知名医生、带教医师为成员,负责研究实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政策、人力、财力保障;医学院要成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教授、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医生、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为成员,具体负责医学培养方案调整和计划的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问题。

通过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着力注重解决医学生医德素养和诚信,关注病人、关注生命,具备临床实践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医学英语能力,胜任职业医师岗位,得到社会认可和国际承认。

二培养模式的变革

能否培养出符合标准人才的关键是要构建起与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传统的“基础、临床、实习三段式”教学是以学科为中心,讲授多、实践少、学科横向联系少造成内容重复、基础与临床脱节、学生专业意识形成滞后等诸多问题。现行根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医学人才培养需要打破既有模式和传统思维,进行全方位改革:整合各阶段学习课程、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全程贯穿医德教育和创新训练、接轨国际。

坚持以国际医学教育标准,按照育人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优化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结构,着力培养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临床实践力。整合医学基础与临床学习阶段的课程,精简教学内容,减少重复信息,压缩总学时,打破学科界限,强化学科对专业的支撑,实现课程间的交叉渗透。融入医学教育新主题,如医患关系、法律与医学、移植医学、药物选择等;引入PBL、CBL、案例教学法,变课堂单一讲授的被动教学为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的自主学习,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构建网上教学体系,使课堂与网络结合、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结合,激发学生自学潜能,自觉获取知识、积累知识、整合知识、分析知识,促进双向互动的研究性教学模式;立足文化与教育传统,加强校内人文科学与医学的交叉渗透,促进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通与统一[2],培养医学生理解人文背景并树立人文关怀的临床实践理念,同时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生思想健康成长;指导学生做好学习生涯规划和第二课堂计划,尤其注重团结协作和责任感的培养。

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严格确保课程实验、医学见习、毕业实习等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和效果,较早地让学生进入医生角色,亲临感受,培养他们的专业意识,增强社会适应力,较多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建立PBL临床实践教学体系,为医学生创造一个模拟近似的临床环境,突出综合应用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意识的培养。加大对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的投入,改善条件,紧密联系全国临床技能训练大赛,增加综合性、自主设计性实验,构建“基本技能训练、仿真模拟训练、真实环境训练”教学模块,形成多层次开放型实验教学体系。基本技能训练模块强化打结训练、穿刺训练、专科检查、气管插管、吸痰、吸氧术、导尿术、心肺复苏、包扎固定术等相关训练,手把手统一规范,一对一检查考核;仿真模拟训练模块采用先进的医学仿真教具、模拟病人、标准化病人以及对模拟病人的问诊、查体和制定医疗方案等进行临床情景的模拟训练,积极利用现代辅助教学,精心选择贴近临床实际的术式,用高质量的教学指导录像调动学生视听功能,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真实环境训练模块利用附属医院的资源和优势,有计划的安排学生到门诊、病房见习,在临床实践中培养学生关爱生命的理念。鼓励学生开展自学,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会学习。立足于发挥现有医学校外实习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效益,开展实习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对原有实习基地进行清理和重新认定,在教学、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与基地开展校院全面合作。

重视医德教育和实践创新训练的全过程培养。鼓励学生早期接触社会,早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社会调查、科普宣传、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加深对医生职业的责任、使命理解,提高职业坚定性和自身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和学科竞赛活动,实施“导师制”,将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和学科竞赛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训练竞赛要为实践、实习工作注入活力,实践、实习工作要为训练竞赛提供平台。充分利用、发挥学科优势和教学资源优势,帮助、鼓励大学生争取项目,参与项目,拓宽广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想象力、洞察力、创造力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团结合作精神和协调组织能力。鼓励学生形成项目研究成果,全面提高实践创新训练和学科竞赛工作的成效。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医学教育,提升学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广大教师要积极推进中外交流与合作,引入国际高水平教育资源,努力推进与国内外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推动以研究性教学、研究性学习和自主性学习为标志的大学英语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学生大学英语基础教育。同时为学生创造尽可能多的校内英语学习环境,提供更多的双语实践机会,为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打下良好的听、说、读、写基础。邀请知名教授、学者、医生来校讲座,介绍学科前沿知识;鼓励教师开展双语教学;组织学生走出去,参与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合作能力,申请国际互认,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是一切教学要素的核心,高校教学改革大都先有理论而后实践,教育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教育观念变革的程度。[3]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一项综合性的教学改革工程,涉及到理念、管理、培养模式等方面,因此要统一思想,建设一支具有全新医学教学改革理念、适应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加大教师在岗培训的力度,有计划分阶段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通过青蓝工程、讲课竞赛、同行评课、集体备课等形式提升教师的讲课技能和专业水平;加强教师的英语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增加教师国内外校际培训交流的机会,促进双语教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积极培养或引进高水平学术带头人,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团队综合素质,逐渐形成教学改革研究型的教学团队。

建立有效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从事临床技能实验教学工作,坚持院内与院外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专、兼职实验教师培训工作;调动实验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增强带教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临床教师职称聘任制度,把教学水平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彻底解决临床教师重职称晋升、轻临床带教的矛盾[4]。开展各类师资培训工作,通过示范教学、督导检查,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四评价的瓶颈

教育评价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有效机制,也是引导师生的指挥棒。传统的评价考核体系仅是单调有限的终结性评价,大都采用闭卷考试。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为国际认证医学人才提供了有效的评价参照标准。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要拓宽教育评价的途径,完善评价考核方法,全面、客观、科学、准确的进行多元评价。主要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考核。

要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增加小测验、课程论文、实习资格认定考核、毕业资格认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试、标准化病人评价考核等环节,学校、医院共同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更为全面、客观、有效地评价教育结果。

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与反馈机制,从组织机构、政策和条件支持、管理与运行制度等方面保障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设。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包括校内和校外信息采集与反馈,校内包括学生思想、学习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校外信息来源包括实习医院、用人单位、校友等,信息内容包括对人才的需求动向、对毕业生知识及各方面素质的要求,对学生的评价、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的建议等等。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2

[2]郭昊龙.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争衡[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2(3):6.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5篇

坚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

近年来,医院党政领导把巩固创优成果作为医院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院长陈强为组长,妇产科、计划生育科、生殖保健科、检验科等技术骨干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经常对镇(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指导,促进和提高了镇(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并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优质服务考核标准,使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开展了全程超导可视无痛人流、左旋18甲缓释系统宫型器等新技术、新项目,打造出了计生特色品牌科室。

为了更好地履行计划生育职能,医院将生殖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分组包片到镇(街)、村(居委)实地督导全区计生工作。每季度召开由镇(街)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例会,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数据、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指导。制定了镇、街技术服务考核标准,对基层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半年、年终考核,同时举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并发症和急危救护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专题讲座,分期分批轮训基层计生服务人员,使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以妇幼保健为中心,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医院把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作为各级医疗单位工作重中之重,区卫生局、区妇幼保健院与各医疗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还实行产科质量专项考核,并将此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医院成立的行政指挥系统、技术指导系统、急危救护系统随时对区内外孕产妇的意外情况采取救护应急措施,确保产科绿色通道畅通,使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医院还坚持把孕产妇保健管理和高危孕产妇筛查列为妇幼工作和产科质量的重点。孕期检查坚持使用《围产期保健手册》,住院分娩时候出示登记,分娩出院后交妇幼医生进行产后访视,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监测追踪,有效地加强了高危妊娠管理。

在加强儿童系统管理,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方面,医院近年来把儿童健康检查与计划免疫进行有机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儿童的健康和生存能力。制定了托幼园所机构卫生保健考核标准,定期对托幼园所进行检查指导,举办托幼园所知识培训,实行卫生保健合格准入制,使全区托幼园所步入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爱婴行动,不断加大对全区爱婴医院监督指导力度,全面提高了爱婴工作质量。通过举办孕妇学校、母乳喂养热线电话,有重点、有步骤地向孕产妇讲解孕期母乳喂养知识、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指导产妇正确实施母乳喂养。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护理质量跨上新台阶

近年来,医院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实际制发了实施方案,使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有条不紊。组织各类人员认真学习《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将该活动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使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指标,保证了管理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内涵建设是医院发展的动力。在活动中,医院紧扣管理年活动的主题,加强了卫生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学习,严格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促进了医疗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医疗安全。首先,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调整充实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医院感染委员会、急诊急救领导小组、药事管理委员会、设备购置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等组织;其次,健全了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加强了院内外急危救护工作,特别落实了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加强了检验室内质量控制和空间质量评价工作以及临床用血管理,避免了医疗各环节差错事故的发生。

在活动中,医院非常注重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医院先后开展了曼式手术、阴式全子宫切除术、冷刀宫颈锥切术宫颈液基细胞检查、艾滋病检查、营养分析、陪伴分娩、腹腔镜等新项目、新技术。并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学术讲座30余次,各种短期培训6次。医院通过学习、培训,职工的文化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6篇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7篇

医院感染科护理工作计划一

201X年,感染科将在在医院领导关心和照顾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医院新目标、新要求,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加强科室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推进我科工作改革与发展。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供一流服务。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向病人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进行健康教育。向患者提供心理、预防、保健等综合服务。使病人除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外,享受到健康保健服务,建立高品质的生活方式。尊重病人的权利。争取为科室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2、提高医护质量,广泛开展人文关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病人对医院的要求日益提高。我科要把最大限度满足病人对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的需求做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努力提高全科医疗技术的整体水平。通过科内自己举办专题讲座,主任查房,院内外专家会诊,病危讨论等形式,不断提高对各种危重疑难病的诊断治水平。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建立防范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降低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3、推动发展。加强感染科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使传染病在感染科住院治疗。加强科室人员要自身对传染病防护,医护人员必须养成良好习惯,按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加强科室消毒,搞好清洁卫生。

4、建议医院给感染科医务人员2名,科室计划派一人去大医院进修学习半年。

医院感染科护理工作计划二

一、做好院内感染监测;

①控制感染率并减少漏报:对临床科室强调医院感监测的意义并对每一份病历都进行监测。

②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内窥镜、口腔科、供应室的操作、消毒。

③每月对全院的环境、空气、物衣、医务人员手、消毒液、无菌物品等进行常规监测;

④指导传染病分诊点的科室部局及消毒隔离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每日收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每旬对不明原因肺炎、禽流感、流感、死亡病例等进行主动监测报告,搞好结核病归口管理。

三、输血管理:

1、严格输血申请审查制度。

2、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指征,掌握输血适应症;

3、积极开展成份输血。

4、严格执行输血同意书签字制度。

外科医生工作计划第8篇

功能完善的设计是实现项目预期目标的前提,基建部门应首先根据医院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要做到内容全面详细、有针对性,要有临床科室和后勤保障部门的共同参与。依据不同设计阶段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基建部门在工作上应做到各有侧重。

(一)规划方案设计阶段

规划方案设计主要是根据国土规划部门批复的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总平面、建筑物外立面造型、建筑规模、高度等总体指标。在这一阶段,基建管理工作需注意项目总平面出入口、洁污物流线组织与院区总体关系,造型风格与院区整体风格的关系,建筑物的间距对日照的影响。此外,还应考虑对患者心理与生理特殊性。

(二)初步设计阶段

规划方案确定后即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基建部门应组织设计单位与相关临床部门积极沟通建筑内部各科室楼层设置、功能单元平面布置、医疗工艺流程等,与后勤保障及信息管理部门沟通供配电、空调冷热源、楼宇智能控制形式等。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复杂细致,应注重加强与使用科室的沟通交流,形成建设项目设计环节科室沟通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院各科室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基建部门切忌闭门造车,应群策群力,把设计做细。在建设条件和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使用科室要求,重点关注患者居住舒适度、医疗工艺流程规范度和后勤保障维护方便度,体现建筑设计的人性化。

二、工程报建环节

医疗建筑工程关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国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保障项目的科学合理、合法合规,但这也给医院建设者造成了“程序复杂繁琐、耗时长”的普遍印象,部分项目的手续申报时间甚至长于施工时间。医疗建筑涉及到工程建筑类学科和医疗学科的融合,如果建设周期过长很可能造成原有的设计方案与日新月异的医学发展脱节,因此医院需充分重视报建环节。建设项目申报涉及卫生、发改、国土规划、人防、园林、环保、消防、建管等多个政府主管部门。每一个审批环节在申报受理时都有若干前置审批条件,基建部门需要事先理清哪些是串联事项,哪些是并联事项,编制好项目申报工作计划执行表。在实践中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基建部门要制订完善、操作性强的项目申报制度和规范化流程,一切照制度流程办事,流程的制定需重点把握每个环节的前置条件,针对项目建设安排制定申报工作计划表,使报建工作衔接合理;要完备报建工作岗位,明确人员的职责任务,报建人员除要求具备遵守法律规定的严肃性、工程领域的专业性和从容应变的灵活性外,还应具备有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其次,行政审批离不开技术方案的准备,如环保审批需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立项审批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建部门应委托有实力且熟悉当地政策的设计单位、技术咨询服务单位,以促使项目顺利通过审批。

三、施工质量控制环节

医院建设管理者通常将项目管理工作定位在策划、招投标、规划设计、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上,而将现场施工管理的任务完全交给监理方,这给建筑质量控制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医疗建筑作为特殊的民用建筑,既有工程技术的共性,也有医疗工艺的特殊要求,监理单位因为缺乏医学知识和经验支撑自然很难全面掌握、贯彻建设方的意图和着重点。基建管理部门作为各方的桥梁、纽带,对质量目标的实现影响较大,因而在实践中应切实注意以下几点:

(一)完整、专业的施工管理团队

人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核心因素,在施工管理中,人起决定性作用。基建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配备完整的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通过建立专业工程师工作制度,使每个人员明确其现场管理职责。项目管理团队应做到掌握施工图纸、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熟悉施工工艺,紧密跟进现场施工进度,做到提前发现问题,根据施工节点安排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协调。

(二)合理的质量控制程序

工程开工前应专门组织一次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现设计图纸中的漏项和错项、施工技术工艺表述不清及专业间图纸表达不一致之处,使施工和监理方充分了解建设意图和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基建专业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认真检查施工是否满足验收规范,设计意图有无正确贯彻,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要及时将其清理退场;对于隐蔽工程要坚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除了编制常规质量控制手册外,还要根据医疗工程实际难度设定质量控制关键点,院方要会同监理进行重点全过程控制,如直线加速器机房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同时,要定期召开现场监理例会,综合协调解决每阶段的安全、质量和进度问题。此外,要形成施工全周期质量跟踪控制记录表,做到质量控制可追溯。

(三)周详的施工组织安排

医疗建筑包含手术部净化、医用气体、放射防护屏蔽等医用专项工程,专业分包多,施工组织和管理的难度大,对基建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求较高。从主体结构施工开始即应考虑实施预留工作,在砌体阶段应先做样板间和样板层,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验收会签手续后,方可大面积开展砌筑和抹灰工作。基建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专业施工组织制度,做到土建、安装和装饰工程无缝对接、有序衔接。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