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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元二使安西教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4 02:35:00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1篇

一、创新农村教师培养机制

2007年,江西省教育厅、发改委、人事厅、财政厅、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十一五”期间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以“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方式,为农村培养专科层次的中小学教师。在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将由省教育厅根据定向培养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毕业生回协议县(市、区)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2007、2008两年全省共录取定向生4429人,生源质量明显提升。

二、实行编制动态管理

2007年4月,江西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科学调整,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按照调整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江西省农村中小学实行教职工与学生比和教职工与教学点班额比相结合的编制配置方式。对中心小学以下的教学点,实行接班额配备编制,确保每个班有1.5名教师编制。按此项政策核编,2007年底,全省增加农村中小学教师一万余名。

三、大力加强教师培训

一是建立培训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管理,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2008年,江西省教育厅设立“省级中小学师资培训奖励专项经费”300万元,对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

二是免费培训农村教师。为加强农村教师的培训工作,江西省启动实施了“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农村初中校长省级培训计划”和“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截至2008年底,已培训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6000名,培训农村初中正职校长一千二百多名,培训农村教学点教师1000名。

三是组织专家“送教下乡”。2006年,江西省组建了由大学专家、省市优秀教研员、特级教师、一线优秀教师等组成的农村中小学教育讲师团,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点开展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等方面的培训。2006―2007年,省教育厅共选送专家78人次,赴全省42个县(市、区)送教,培训农村教师14370多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积极开展“送教下乡、下村”活动,全省通过这个活动已培训农村教师十万余人。

四是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2005年,江西省成立“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各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各中小学校也组建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组。2008年,全省共有13万中小学教师参加了远程培

训。

四、努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2篇

公告介绍说,现年60岁的系盂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先后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治市委副书记、阳泉市委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2004年12月,因涉嫌受贿,构成严重违法违纪,被停职并立案查处。

2005年8月22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向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报告。9月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对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程序合法,罢免有效。

10月18日,山西省委召开全省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邵建伟、武保安三起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通报对的经济问题作了进一步披露,由此,侯的主要问题也已公开化。对其作进一步处理的相关程序也正在进行中。

那么,身为堂堂省委副书记的,究竟是如何案发落马的?

山西打黑揪出“三马虎” 邵建伟系最大“保护伞”

事实上,早在2004年12月即被中纪委专案组“”并宣布停职。此后,身为山西“第三把手”的在公共场合销声匿迹。

2004年12月9日,按原定计划决定率团出国考察。但是,到了临近登机时,却被告知“护照有问题”而未能出境。后根据省委领导的安排,考察团延期出境并由省委另一位领导率团。则被通知回太原参加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事实上,这只不过是有关部门找他谈话的一个借口。因为在整个经济工作会议期间,都不曾露面,直到会议结束后,有关“出事”的消息开始在机关干部中传开。

不知道是否心里清楚,他的案发,最先缘于数年前的山西省黑社会集团案,缘于黑社会头子李满林的落马。

2003年12月15日,被捕两年后的李满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审判庭上。李满林绰号“三马虎”,1968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86年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刑满释放后的李满林,纠集一些解教人员进行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另经查实,李满林集团所实施的犯罪,在个案中有明确的组织领导和分工,反映了显著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性特征。自1991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取得并非法持有枪支20余支,持枪作案15起,致一人死亡多人伤残。

2001年12月,李满林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随后,其党羽陆续被缉拿归案。此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满林死刑,,并处罚金800万元。长达172页、近10万字的《判决书》还认定:李满林等32名被告人共涉犯罪事实45起,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罪等11项。

由山西省公安厅制作的《山西黑社会性质团伙第一案》宣传片中,其解说词如此评价此案:“一个市井无赖组建起庞大的黑恶势力,几名政府官员撑起保护伞,是山西省自解放以来,涉案人员最多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大案。”

据检方公诉人介绍,在李满林集团的拉拢、腐蚀下,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致使该集团有恃无恐,长期在太原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原太原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范栋升,成为第一个被查处的警官。范在一次严打行动中曾当场抓获李满林犯罪证据,但在收取6万元现金后,便将李满林等人释放。

此案另一名被查处的警官,是时任杏花岭公安分局副局长的牛藩。上述两名警官均不同程度被量刑,目前已刑满释放。

但是许多人都知道,李满林集团背后还有更大的“保护伞”。

可能李满林自己绝没想到会被处以极刑。因此,当他一审被判死刑后,情绪失控,随即供出为自己多年来提供保护的、时任临汾市公安局长的邵建伟。

这就好比一副多米诺骨牌。邵建伟的案发,最终决定了的命运。

邵建伟花巨款向买官 买来官位寻租获取巨额利润

现年48岁的邵建伟,从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安机关发迹。他最早是杏花岭派出所的一名户籍警,后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长、杏花岭公安分局副局长、太原公安局外事处处长、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原北城公安分局)。

从现在调查的情况来看,此人素质一向较差。特别是在权钱交易方面,称得上非常熟练老道。他似乎深深懂得,权力可以换来金钱,金钱也可以换来权力。并且多少年来,他一直在为这一“真理”而奋斗着。

据查,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分局局长期间,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28名公安干警的钱物共计折合63.66万元。其中,干警升中层副职送3000元至2万元;升中层正职送1万至5万元;升一个副局长送10万元。如,1998年10月,某中层正职被拟任分局副政委,上报后一直未被批准。1999年三四月间,此人到邵建伟家送给其10万元,后被提拔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已被免职);一位派出所所长想调整到一个条件好的派出所任职,到邵建伟办公室送了2万元,后得到调整。某派出所副所长为调整到一个离家近的单位,到邵建伟的办公室送了1万元,后得到调整和提拔。

我们不能肯定邵建伟的每一步职务提升都是靠金钱买来的。但现在至少可以肯定,他在担任副局长以后,绞尽脑汁地在花钱买官,以便获得更大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长一职面临调整。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区公安分局局长的邵建伟,决定花巨资“竞买”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位。为确保万无一失,邵建伟通过两大渠道同时“攻关”:一条是主管业务的政法系统领导;二是掌握重大人事权的当地主要领导,即时任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的。

尽管邵建伟知道没有猫儿不吃腥的道理,但他对身为省委常委的还是不太敢直接下重手。起初,他试探性地给送上一块价值5.8万余元港币的百达菲利牌手表,见没有拒绝,不久又送上2万元礼金。这回,他发现眼前的这只“老猫”和别的“小猫”一样逢“荤”必吃,也就没了什么顾忌,干脆,第三次给来个“大件”的,一家伙送上10万美元。

有了这一笔美元打底,对邵建伟的印象开始“美好”了起来。在了解了邵建伟的意图后,答应帮助他“安排安排”。很快,太原市分管组织的领导以及省公安厅的领导都知道了太原市委书记有意要让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转正”接任公安局长。

然而,有关邵建伟与当地黑势力不正常关系的反映不少。这一负面内容也通过各种途径,反映到了太原市乃至山西省的有关领导耳中。更何况,2001年4月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打”整治斗争。如果让邵建伟接任太原市公安局长,太原的黑恶势力将更加难以铲除。

2001年6月,在省委省政府高层的干预下,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长的李连琪被调到太原,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考虑到的建议,邵建伟还是被提了起来,但被调出太原,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李连琪入主太原市公安局后,群众的举报信纷至沓来。其中的焦点,都是反映李满林及其黑社会集团问题的,还有些信件反映李满林的“保护伞”就是邵建伟。

2001年9月,卸任太原市委书记一职,升任省委副书记。

邵建伟、的调离,加速了李满林集团的灭亡。在李连琪的领导下,太原市公安局很快查清了李满林集团的桩桩罪恶勾当,并于2001年12月将其逮捕归案。

一方面,李连琪正让人彻查李满林集团;而另一方面,靠向买得临汾市分安局长的邵建伟,正在日日夜夜地计算他的“出入账”。既然花了百万元买得此官,总得让这个官位为自己赢得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来才行。因此,他整天都在想着如何卖官,如何寻租获利。

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邵建伟调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后,利用提拔、调整干部之机,非法收受临汾市13名公安干警钱财合人民币52.03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提拔一个市局副局长收受贿赂17万元;平调一个县局局长收受贿赂2万元至5万元;提拔市局中层正职收受贿赂2万元至5万元;提拔一个市局科级干部收受贿赂1万元;提拔一个县局正职收受贿赂1万元。

除了卖官外,邵建伟还通过其他途径充分“挖掘”公安局长这一职务的“潜力”。比如,取保一个犯罪嫌疑人,少则5万,多则20万。

傍上私营企业主并进行权钱交易,动辄受贿数十万。

2005年10月14日,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在书中认为,被告人邵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但其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6万元、1万美元和价值29万元港币的5块高档手表,数额特别巨大,且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全省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通报,邵建伟还以竞选太原市公安局局长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多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总共涉及赃款折合人民币480万余元。

不过,邵建伟按规定也可以获得减刑,因为他确实有“立功表现”。正如书中所说:“被告人邵建伟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属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减轻处罚。”

所谓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自然就是揭发这一情节了。有意思的是,正如李满林在获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愤怒地咬出了邵建伟一样;在被之前,邵建伟也同样毫不留情地咬出了。

被“”后的不仅承认收受过邵建伟的贿赂,还陆续交代出了收受其他人的礼品60件总计价值8万余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尽管早年也曾“带病升迁” 台上屡次高谈“反腐倡廉”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履历显示,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7月参加工作。

20世纪70年代,曾担任岚县革委会组织干事,后历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83年入中央党校学习,毕业后被借调至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1年。这被视为政治生涯的第一个转折点。自此,侯平步青云,1986年任长治市委副书记,1990年回老家阳泉任市委书记,并任省委委员。

1995年任省委宣传部部长,成为的另一个转折。但恰恰在此时,针对不利的传闻开始盛传。据检察机关介绍,因犯有某一问题被查,从此针对其个人的举报再未中断。正由于当时的各种举报,在担任省委宣传部长两年后的1997年,才被选为山西省委常委。由此,侯也被称为“带病升迁”的典型。

2000年1月,兼任太原市委书记,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传部部长。在其担任太原市委书记的时候,关于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也纷至沓来。

2001年9月,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担任省委副书记,其工作侧重于意识形态方面。2004年下半年,兼任省委党校校长。

有意思的是,在担任省委副书记兼主管意识形态期间,曾多次在各种场合高谈“反腐倡廉”,以至于许多人认为他还是比较注重廉洁的。

2003年12月21日,对山西大同市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在听取了大同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后,他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研究新情况,有效解决新问题,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在讲话中专门强调了“一把手”的作用。他指出,“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切实把领导责任落实到各级第一责任人,用制度来保证'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大要案件的查处,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使腐败现象真正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廉政建设、支持廉政建设、参与廉政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反腐合力,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2004年9月1日,还带头观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和《的两面人生》两部廉政电教片。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3篇

粮食出现既增产又涨价,中国粮价上涨与短缺无关。

2006年11月下旬以来,中国各地小麦、玉米、大豆和籽棉收购价格分别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粮油价格上涨再次引起广泛关注。如何正确判断粮食安全问题,事关农业政策的方向,甚至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走势。

江西省粮食局局长熊根泉认为,当前粮价上涨不是由于没粮,而是粮源都被国家掌握了。仅仅在江西,目前包括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周转粮在内,仓库里还有粮食约90亿公斤,这个库存量在历史上是比较高的。大量粮源被国家控制,虽然产量增加了,但市场供应量不增反减,“增产涨价”也就形成了。(摘自中国新闻网)

突破1比1,人民币汇率13年首超港元。超越港币是人民币变“硬通货”的前兆。我们曾经长期仰望港币,不是因为它的花花绿绿,而是因为它比人民币值钱。那个时代,我们对于来自香港的一切都怀揣向往。变化在缓慢中发生,港币兑人民币交易价格跌破1比1水平,报0.9997,我们才突然意识到,两地的差距早已越拉越近。人民币值钱了,人民币资产也值钱了,很多迷惑随之豁然开朗。分析师表示,在美元全盘上扬的情况下,人民币兑美元一举突破7.80水平,确实出乎市场意料。就在港币稳步不前的同时,人民币却是阔步前行,这是人民币开始“硬通货”的前兆。(摘自腾迅网)

鞋企呼吁抱团应对反倾销,欧盟正式受理诉讼书。上诉欧盟反倾销的4家制鞋企业在京举行情况通报会,为奥康、泰马、金履、新生港元4家鞋企本案的律师蒲凌尘表示,“欧盟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中国制鞋企业的诉讼请求,总的时间预计在两年左右。”从去年10月7日开始,欧盟对中国的皮鞋课以为期两年、高达16.5%的反倾销税,其中金履鞋业1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此后,尽管其他上千家中国鞋企放弃翻盘机会,仍有奥康等少数几家制鞋企业相继决定上诉,状告欧盟征收中国制鞋企业16.5%的反倾销税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股市疯狂引起警惕,央行调准备金率暗放降温信号。一向“微言大义”的中国人民银行再次释放微妙的政策信号。在央行的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公告中,“支持扩大直接融资”的说法不再被提及。学者认为,这意味着央行对火热的股市已转而持谨慎态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峰分析指出,目前在中国,直接融资主要指股市融资。央行略过这个话题自然有它的道理。近段时间,股市某些板块和大盘指数出现不正常的大幅上涨,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去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暴涨108点,超级大盘股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在去年的最后一个交易周则分别暴涨36%和31%。去年下半年,个人投资者对股市的参与达到疯狂的程度,甚至有人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或者典当行筹资炒股。

殷剑峰认为,正是去年最后一个交易日股市的暴涨,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担忧。目前,监管部门没有人站出来明确表达这种心态,但显而易见,他们不会听任股市泡沫做大直至破裂。(摘自《北京晨报》)

油价问题还需燃油税来解决。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表示,油价的问题还需燃油税来解决。

新年伊始,国际油价一路下跌,有关“国内油价何时下降”的质疑声有增无减。范剑平回应这一问题时表示,油价并不是越低越好,不利于资源的保护。他认为,油价的问题还需燃油税来解决。现在国际油价回落,正好给出台燃油税提供了有利时机,国家应该下决心尽快出台。今年的养路费已经开始征收了,估计燃油税应该会在明年初出台。(摘自《北京商报》)

“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发达国家抬头,中国损失严重。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副代表李恩恒指出,近年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中出现一股“新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本国政治、经济需要,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支配地位。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外贸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李恩恒还说,“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加大了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使中国外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亿至400亿美元。此外,世贸组织少数发达成员还不断制造、翻版和传播“中国”,通过多边和双边途径对我国施压,蓄意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与我国之间搬弄是非,这些做法诱发了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在更大范围内滋长。(摘自搜狐网)

同 业 视 点

【本刊讯】总理深情寄予厚望,审计重点方向明朗。(记者:涂细鹏)日前,记者从1月8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务院总理指出:审计工作是政府行政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加强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通过审计监督,除了要惩处那些违法犯罪分子以外,还要推动改革,推动制度建设。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说,今年的审计重点主要是:(一)重大项目方面:审计署将对南水北调工程、铁路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奥运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二)专项资金方面:审计署将组织以下四个方面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一是对全国市、县企业职工的5项社会保障资金和企业年金、部分省(区、市)救灾资金以及民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二是对部分省(区)中央支农转付支付资金,西部地区部分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三是对部分省(市)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四是对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效益情况、世界银行贷款、西南扶贫和秦巴扶贫项目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探索效益审计路子。(三)金融、企业审计方面:审计署将组织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将开展对中国华融、信达、长城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调查。

审计署还将组织对4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部分铁路局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辽宁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标本兼治。近日,辽宁省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受省长张文岳委托,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5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省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通过落实审计意见、建议,规范管理,惩治腐败。整改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该省整改工作着眼于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制度建设。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多项管理制度。省发改委针对省本级基建支出安排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拟订了《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整改工作中,该省高度重视具体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按照审计决定,已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各项收入2.1亿元;存在违规占用企事业单位车辆、款项,购买商业保险,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了清退;滞拨及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地区、部门,采取措施进行了较为彻底的纠正。

山西省审计厅举办文秘工作培训班,就提高公文质量提出新要求。近日,山西省审计厅举办全省审计机关文秘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审计署2006年1至3季度公文处理质量检查情况通报精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各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厅各处室、单位文秘综合人员参加培训。厅党组书记、厅长郝志远在培训班上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全省审计机关文秘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审计机关的文秘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黑龙江省审计厅加大审计移送处理力度,推动惩处违法违规问题。近年来,黑龙江省审计厅依法行使申请协助权,进一步加大审计移送处理力度,推动了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惩处。在移送处理工作中,该厅严谨认真,客观及时,接受移送事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高度重视,并对移送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查处。如,2005年11月该厅移送某市检察院案件线索,检察机关立案侦察后当月就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同年12月法院对该市农业银行下属分理处主任以贪污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追缴赃款62万元。针对“行风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厅立即移送某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及时纠正了全部违规问题,并收回违规款3.5万元,给予责任人行政免职和党内警告处分。移送某市政府的有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欠缴税金问题,该市责成税务机关进行收缴,现已收回1 719.2万元。移送主管部门的某公司驻外公司经营亏损严重、无任何发展前景的问题,该主管部门根据审计移送所反映的情况,将该单位撤销。

江苏省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态势良好。2006年初,江苏省政府在2006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中,明确提出全省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要达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总数30%的要求。一年来,全省各地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省政府的要求,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 716个,其中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19个,占30.24%。一些市、县为确保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办法。盐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昆山市强调重点部门主要领导任职2年以上、其他部门领导任职满3年以上原则上要安排一次任中审计。此外,沭阳县委县政府还出台了《沭阳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利用。

沈阳办实施优秀审计项目预评,确保优中选优。为使优秀审计项目的推荐评选既重视结果,又注重过程,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采取了分两阶段评审的办法,每年年终预评,次年推荐评选。该办法实施三年来取得较好成效,已有五个项目被评为署优秀和表彰项目。

该办《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奖励办法》规定:凡承担审计计划内项目的业务处在每年12月10日前至少向法制处报送一个项目参加办优秀审计项目预评。预评阶段评选出的获奖项目及跨年度未参加预评但后续成果突出的项目可在第二年年中参加向署推荐评选。

广州办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成效显著。近几年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认真贯彻执行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不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发现并移送了一批严重侵蚀国家财产的腐败犯罪案件线索,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贡献。

据统计,广州办近五年共发现并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共90宗;涉案人员共650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83人;受到刑事处理的126人、党纪政纪处分的406人。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审计案件如南海华光骗贷案、广东省化州市和吴川市教育部门挪用和“分”、“吃”教育经费案、14家关联企业骗贷案等,分别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赣 审 动 态

江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刚刚结束,江西省审计厅党组立即组织认真学习,要求各党支部要统一思想,把握实质,深刻领会省党代会的基本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代会精神。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重点,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效益审计。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富民兴赣,在新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李 勤)

南昌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一些企业普遍存在抽逃公司注册资金的情况。如:某县属的城市投资公司,将投资到下属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市政工程公司的注册资金900万元和570万元抽回;某开发区的投资公司将其投资到新成立的市政公司、永发公司等企业的注册资金2 000余万元全部抽回。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人员素质不高,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二是政府财力有限,无法完成真实出资;三是政府寄希望于通过设立更多的公司来达到政府向银行贷款融资搞建设的目的。政府及所属企业抽逃对企业的出资,首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次,给银行带来巨大的信贷风险,银行将大笔资金贷给无自有资金的企业,一旦企业经营发生困难,全部风险将转嫁到银行;第三,基层政府容易脱离当地实际财力,搞过度开发,形成虚假繁荣。(刘详扬)

南康市审计局结合实际,以加强审计业务、打造廉洁队伍、做好财务自查为重点,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一是把审计执法全过程细化为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取证、审计复核、审计报告、审计跟踪整改七个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目标、质量要求和责任;二是强调在审计期间要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切断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严防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和手段侵占被审计单位利益;三是对本单位财务进行一次彻底自查和清理,严格经费开支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和资产管理行为。今后在自查基础上,拓宽监督渠道,定期请财政、监察部门对该局进行财务检查,并形成制度。(卢 华)

德兴市审计局对强化社保资金管理提出三点建议:(1)各级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社保资金,已挤占挪用了的,要以上海“社保基金案”为例引以为戒,尽快补足还清,不再重犯。(2)社保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社保资金在使用操作程序上一定要规范化、要加大透明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和使用合法合规。最好能上网或登报告知社会,让人民群众都享有知情权,严防少数贪官为了搞“形象工程”,谋取私利而挤占挪用社保资金。(3)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国家审计署有关审计机关要“全面审计监管社保基金”的紧急通知精神,充分发动群众,全面跟踪调查和审计监督各地社保基金使用情况,对涉案者要及时上报上级纪检委和司法机关,不论谁都应受到党纪、政纪惩处和法律制载,以此来确保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冯德水)

青云谱区审计局日前召开了2006年度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发放了《审计决定及意见执行回单》,归纳了被审单位存在的六大问题,即: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收支不实;二是财务支出违规;三是代扣化缴资金管理不严,使用效率不高;四是存在少缴或不缴房租收入营业税和房产税;五是违规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六是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会上,黄之猛常务副区长要求各单位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如实反馈。(邓立强)

在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章贡区审计局党支部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四比四看”活动。一比学习,看谁的业务功底厚;二比开拓,看谁创新成果多;三比实务,看谁的工作业绩多;四比作风,看谁的自身形象佳。通过开展主体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营造五种良好风气,即讲政治,顾大局,争团结模范的风气;讲创业,干事业,合作共事的风气;讲风格,讲谦让,理解、宽容的风气;讲长远向前看,奋发有为的风气,讲原则,树正气,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曾金钱)

临川区审计局不断加大对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2006年共审计了34个项目,工程项目决算送审总金额为3 005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07.9万元,最高核减率达47.5%,平均核减率6.92%;预算审核23个项目,预算工程项目送审总金额为11 597.8万元,审计核减1 427.7万元,最高核减率达31.51%,平均核减率12.31%。有效剔除了工程造价中的“水份”,节约了大量政府建设资金,减少了损失浪费,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洪小青)

近日,吉安县政府通过《吉安通讯》等媒体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县审计局向人大作的《关于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揭示和披露的问题以及整改结果,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媒体的公布,老百姓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加了知情权,同时,也加强了社会对财政资金的监督。

(刘小林)

资溪县审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继续实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反馈函”制度,将“反馈函”与“审计通知书”同时发给被审计单位,审计终了由被审计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寄(送)局纪检室;审计结束后,向领导汇报工作时,同时汇报执行廉政制度情况。主管和分管的领导要经常深入审计现场,切实加强对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审计质量“三级”复核制和审计项目审理会议,将廉政建设贯彻项目审计全过程,以廉政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健康有效开展。(邹绍萍)

星子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第一次被转化利用,星子县委、县政府以星字【2006】30号文件专题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财务监督工作的决定》,明确今后领导调整采取“离――审――任”模式进行。(蔡 琼)

为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新建县审计局与县财政局两家联合开展了乡财乡用县监管试点的财务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主要清理乡镇财政账户,取消各单位现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统一开设;清理各单位不良债权债务,落实债权债务;清理登记乡镇使用的各种票据,实计以示票定收,收支两条线,禁止坐收坐支行为。为下一步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打下了基础。(李瑜婵)

2006年下半,南昌县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贷款得到批准,所取得的贷款将用于小蓝工业园建设。管好用好开发性金融贷款,南昌县成立了南昌县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小组,以县审计局为主,县纪检监察、县金融合作办等部门人员参加,其职责主要是对贷款的审批决策、货款资金的发放和拨付、货款合同执行、货款管理以及项目建设等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这是审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又一个方面的体现。目前,审计监督小组已开始运作,首批货款小蓝工业园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工程项目3 000万元正在进行事前评定。(彭银凤 姚建军)

新干县审计局抓好内部管理,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学习、工作、财务等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结合目标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结合政务阳光行动,进行机关财务清理,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检查和本局干部职工以及外部的监督。(欧阳海根)

大余县审计局在农村公路改造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涉农资金审计中,以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环节为重点,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共审计相关单位30个,查出滞压资金、挪用侵占、损失浪费、截留资金等违规资金613万元,责令相关单位自行纠正金额456万元,收缴财政金额53万元,移送案件1件。通过审计,严肃了财经纪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强了农村基础建设、维护了农民切身利益,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何良兵)

遂川县人民政府以遂府办字【2006】102号文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审计决定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一要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增强审计监督的法律意识;二要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决定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度和公告制度;四要进一步密切审计整改工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遂川县审计局)

重点建设工程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崇仁县县审计局积极建议政府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县政府及时采纳审计建议,用一个月的时间,由审计牵头,组织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对近年来的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审计,真实客观地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该规范的规范、该追缴的追缴、该查处的查处。审计结束后,将所有工程指挥部的财务纳入财政管理,由财政根据工程进度据实拨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审批制度,发挥资金效益,堵塞漏洞。(洪勇兴)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4篇

受审局长像疯子

2011年10月20日,看似精神恍惚的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原局长姚华银站在了被告席上。

一年前,涉嫌犯贪污罪、的姚华银被遂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执行逮捕。2011年10月,遂平县检察院对姚华银贪污、受贿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当姚华银被带进法庭时,参与庭审的人们看到:姚华银披头散发,面容憔悴;庭审时,又像疯子一样,时哭时笑。

法官只得休庭。姚华银的辩护人请求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

12月12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公诉人当庭提交了湖北省同济医院出具的司法精神鉴定,确认姚华银有受审能力。但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姚华银依旧骂骂咧咧,时哭时笑。

不过人们很难相信姚华银是真疯,因为公安局长这个承受高压的岗位,要是思维混乱的话,怎么破案呢?

2009年2月23日,正阳县发生了一起特大抢劫案。在县城大街上,某公司出纳携带的29.6万元现金被抢走。案件发生后,姚华银亲自带领60余名民警在县城各个路口设卡堵截。该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破,由此破获了一个3年来纵横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省数十个城市,作案40余起,抢夺现金190余万元的特大抢夺犯罪团伙。

2004年2月,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命案必破”。在随后这6年中,正阳县辖区内先后发生了46起命案,在姚华银的带领下,正阳县公安局硬是将这46起命案全部拿下,现行命案侦破率始终是100%,破命案积案18起,抓获杀人犯罪嫌疑人32人。2010年1月,正阳县公安局作为河南省43个实现6年命案全破的县区局之一,并且侦破命案绝对数位居全省第3而受到了河南省公安厅表彰。时任局长的姚华银从省公安厅领导手中接过“连续6年命案全破先进公安局”的奖匾时,何其光荣!因此,无论如何,人们也不会相信,这名昔日的公安局长疯得这么快。

“豪爽”的背后

据检方指控,从2007年8月至案发,姚华银共受贿34起,涉案金额140.6万元、美金5000元。在正阳县公安局,31名干警向其行贿。

与别人受贿不同,姚华银大多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收取贿赂。在他看来,事后收受礼金能掩人耳目,更有安全感。

姚华银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时间不久,一些下属开始和他拉关系、套近乎。2007年8月,在姚华银的运作下,时任某派出所所长的曾某被调整到另一个条件较好的派出所任所长。2008年春节前,曾某送给姚华银美金5000元。姚假意推辞一番后,欣然收下。两人的关系随即升温,姚华银继续对曾某“特殊”关照,后曾某被调任正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春节前,姚华银又收受了曾某送来的人民币5万元。

在姚华银的帮助下,时任某派出所指导员的汪某被任命为派出所所长。汪某的回报是,送给姚华银5万元。接下来,汪某好事不断,职务前不但去掉了“”二字,还解决了副科级待遇。自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姚华银的关照。随后,汪某两次送给姚华银5.5万元。

摸透了姚华银的“脾气”后,更多人就投其所好。见有人送钱上门,平时霸气的姚华银一下子就显得非常“客气”和“豪爽”,收人钱财后基本上都能给人办成事。

2007年11月,姚华银在郑州学习期间,时任某派出所所长的陈某,想让姚华银帮忙将他调整为县公安局某大队任职,就来了一个“大手笔”,送给姚华银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不久,在姚华银的操作下,陈某如愿以偿。

2007年到2009年之间的中秋、春节间,姚华银先后4次收受了时任正阳县公安局某大队大队长荆某送来的人民币3.5万元。荆某“孜孜不倦”地给局长送钱后,终于产生了效果,2009年2月,在姚华银的帮助下,荆某“进步”了,被任命为正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某为让姚华银帮忙将其外甥安排到正阳县公安局工作,送给姚华银人民币10万元。在随后的两年里,姚华银两次收到刘某外甥所送的2万元。

姚华银不光收内部人的钱,还把收钱“业务”范围拓展了出去。

姚华银是汝南县金铺乡人,2008年8月,他在老家新建了一座房子,张某免费为其安装了价值2.9万元的塑钢窗户。而张某这样做并不是白干,因为他有求于姚华银,需要做铺垫。当时,正阳县公安局要建刑警办公楼培训中心,张某尽管没有施工资质,但在姚华银的帮助下,不但使用借用的施工资质,而且未经招投标程序,便违规承揽到该工程。

纵容惹的祸

2010年5月9日,正阳县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脱逃事件,震惊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层以及社会各界。而这件事姚华银也难脱干系。

脱逃人员沈占稳被捕前,是汝南县公安局一派出所所长,他经常开自家的宝马轿车上下班。

2009年,河南省纪委在调查沈占稳一个亲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时,发现沈占稳涉嫌贪污、受贿。之后,驻马店市纪委立案审查,对其作出了、开除公职处分。归案后,沈占稳被关押在正阳县公安局看守所。

2010年5月9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孙付伟经监管大队教导员徐凌飞批准,以沈占稳饭后肚子疼需带出去买药为借口,将其私自带离看守所。沈寻隙逃脱。

后来查明,沈占稳在正阳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徐凌飞、监管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华和孙付伟、看守所副所长王东阳多次接受沈占稳的吃请和财物。徐凌飞安排沈占稳长期居住在看守所值班室,允许他在看守所内会见亲友,与外界通讯联系,并多次将沈带出看守所到郑州等地吃喝玩乐。

2010年9月至11月,相关涉案人员被处理。

而在沈占稳脱逃案中,时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的姚华银也难独善其身。检察机关后来的调查表明,2010年春节前,沈占稳的姐姐为让姚华银对羁押在看守所的弟弟给予关照,送给姚华银金条一根。在姚华银的默许和纵容下,沈占稳才得以在看守所享受诸多“待遇”。

装疯大戏谢幕

尽管姚华银在法庭上装疯卖傻,但法院依据检察机关提交的相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了姚华银有受审能力。

最后,遂平县人民法院认定,姚华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0.6万元、美金5000元,构成;非法占有本单位在办案中缴获的4件珍贵文物,构成贪污罪。

2008年1月,姚华银在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时,将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案中缴获的兽面纹铜贯耳壶、青铜觚、凸弦纹铜爵和素面铜甗4件珍贵文物占为己有。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件。2010年5月和7月,姚华银将其中的素面铜甗、兽面纹铜贯耳壶交还给正阳县公安局,将另外两件文物占为己有至案发。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5篇

1、学期初,学校便按照教育局安全科要求,重新制度完善学校所有安全制度、安全预案,重新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布置各班及时召开“安全主题班会”,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2、认真安排3月31日全国第13个安全日活动,及时写出活动方案,在各级部召开安全日主题班会,门厅前悬挂安全横幅,制作安全版面对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活动结束后写出活动总结。

3、4月份,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迎接章丘市安全大检查,对照检查项目,查缺补漏,制定安全制度、预案等三十余项,认真检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自行整改,新增8个灭火器,为5个灭火器充压,在章丘市安全大检查中,未检查出问题,学校安全工作受到检查人员的高度评价。

4、认真组织五月份防灾减灾月和六月份学校安全月活动,制定了详实的活动方案,切实落实防汛设施、预案和队伍,于6月6日向全体学生发放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安排重点河段教师值班巡视,确保汛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活动月期间,安排政教处布置各班出一期安全黑板报,在全校班级召开了安全主题班会。向全体师生印发了防震知识宣传单,开展地震疏散演练,演练前制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对全体教师进行演练培训,活动月期间于5月20日进行了一次地应急疏散演练,教育办领导来我校参加演练活动,对我校本次演练给予高度评价。12月18日,又进行了学生消防逃生演练活动,演练前对全体教师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对学校所有楼梯用黄线左右划分。

5、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教育。一是坚持周一车主(司机)例会,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时对他们进行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路况帮助他们分析情况、制定措施,确保专车安全万无一失;三是督促检查他们年检、审车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接送我校学生的车辆全部办理了接送学生车本资。料来源于的营运手续;四是采取果断措施,督促专车减员,解决超员、超载问题,并对载员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五是学校督促司机同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达到互相监督共同管理的目的。六是学校每车安排两名包车教师,负责午放和晚放送学生上车,并检查有无超员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学校组织专人对专车进行不定期检查。

6、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期初,学校及时同各功能室负责人,锅炉房、小卖部承包人,夜间、路口、楼梯口值勤教师,传达、保卫人员等签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使他们增强了安全意识,确保了学校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小伙房、小卖部的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杜绝了销售“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并定期督促他们查体。

7、及时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按时填写学校安全工作日志,每月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上交镇教育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对灭火器及时充压,楼外墙爆裂瓷砖及时清理,安装音乐教室及二楼东楼道口处的防盗窗等等。对单杠、双杠等进行维修。

8、加强门卫和夜间值班人员的管理。节假日实行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夜间定时进行巡视,保证学校财物安全。

9、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按工作,坚持每天晨午检及消毒制度,严格执行体温在37。5℃及以上学生在家观察治疗七天规定,并要求各班主任认真做好跟踪记录,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总务后勤工作:

1、搞好学校的绿化工作。每学期初,学校就做好绿化工作计划,努力规划好学校的绿化、美化工作。本学期共新植冬青及黄杨等700余棵,对缺苗草坪及时补种。本学期,在学校没有花草专管人员的情况下,总务处一班人承担起了花草的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清除绿化区内的杂草,适时整枝、修剪、浇水,适时施肥、用药,使校园内草坪更绿,花更艳,味更香。

2、搞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开学初,对学校办公用品、学生作业本进行周密计划,及时购置,对学校财产,特别是学生课桌凳进行清查、维修,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平时认真搞好学校财产的日常维修工作,努力使之不影响学校教学。如损坏课桌凳、黑板等,努力在半天内维修好。对自来水管道、用电设备、班内门锁等经常检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

3、搞好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努力规范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搞好学期初的学校预算工作,使学校资金努力达到收支平衡。严格实行支出审批制度,对支出1千元以上者,报镇教育办审核批准,1万元以上者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然后在上级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购。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支出收入情况均在学校财务公示栏中公示,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的财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使领导心中有数并努力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参谋,争取使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按照学年初计划,上学期,投资四万余元更换了所有办公室电脑,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对学校大门、院墙进行了粉刷;更新了部分体艺器材。下学期,投资二万元硬化西教学楼后空地;投资二万余元整修学生自行车棚;投资五万五千余元购置高质量音响设备一套;投资一万五千元更新学生图书;投资八千元新上篮球架一付;投资三千余元对学校暖气设备进行维修。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6篇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围绕全县以加速新型工业化为重点、全力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这个大局,我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强化效能建设,改进服务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履行发改部门的工作职能,完成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主要工作成绩是:

一、注重规划引领,加强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为了引导我县主导产业理性发展,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财政局领导支持下,我们去年邀请西安工程大学的纺织专家、营销专家指导、编制了《棉纺业发展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后,编制了《关于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今年又邀请了省社会科学院张宝通教授(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专家组、省旅游规划院专家组来荔考察调研,帮助我县确定产业发展方向,编制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产业项目策划,确定了我县“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的三个定位和城市品牌(西部瓜果之乡、陕西食品新城、秦东物流之都),产业发展方向比以前更加明确,对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指导作用显著增强,这将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目前,我县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已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在加紧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共初步搜集整理“十二五”期各类项目136个,总投资437.76亿元。同时精心编制了我县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

在抓好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同时,我局年初在总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同时确定了度重点项目计划,及时下发有关乡镇和部门,使各部门,各乡镇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及早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截止9月底,全县生产总值预计为39.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4%;全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预计达到4421元,同比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11289元,同比增长19.82%。

二、狠抓项目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围绕项目管理,一是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重点项目领导包联责任制,与重点项目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多次深入重点项目建设一线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保障。二是抓好十大民生工程、公交、物流、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各类项目的实施管理。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四是严格项目管理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衔接协调,审核、备案、下达、上报各类项目。

全县共确定各类重点项目73个,总投资108.11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49个,总投资67.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13亿元,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23.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1%。其中:11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4.7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4.125亿元的104%;38个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9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亿元的75%。重点前期项目24个,估算总投资40.65亿元。目前4个项目已提前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我县民生工程项目主要涉及教育发展、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扶贫开发和移民扶持、平安工程10大类,工程总投资8.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3亿元,涉及项目42个,目前完成投资5.5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0.1%,已经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14个,正在实施的项目27个,1个即将开工。其中:①基本建设类项目,年度投资38009万元,涉及项目24个,目前已完成2476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5.2%,失地农民培训中心、婆合—西池公路、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建设工程、沙底村移民搬迁、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生产道路8个项目已经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大荔职教中心实训楼、义务教育保障工程等15个项目正在实施,26各村社区服务场所计划已经下达即将开工建设;②政策补助类项目,年度投资41327万元,涉及项目18个,目前已完成30840.2万元,贫困家庭子女救助体系、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家庭建立服助、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文化活动器材配送工程、农家书屋6个项目已经完成年度任务,义务教育保障工程、农村妇女免费分娩住院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个项目正在实施。

三、狠抓投资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今年我们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革的决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审批、报批建设项目,认真搞好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大力引导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坚决杜绝国家禁止淘汰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一是分解下达我县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并将各乡镇、各部门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考核以统计局的上报数字为准。二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每月20日前向统计部门及时报送固定资产基层报表,报表要有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同时建立通报制度,并与统计部门建立定期碰头会制度,通过电话催报,到项目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项目投资进度。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查力度,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促使投资企业尽快完善“四项审批手续”,时期纳入统计范围,确保投资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加强了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与管理工作。截止9月底共审批备案各类项目33个。五是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今年上报了我县春江花月同鑫廉租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投资2400万元,目前已争取国家投资1000万元,省级债券投资500万元。同时上报了20xx年城南林业廉租住房项目,目前实施方案已经审批,申请国家投资1500万元,预计20xx年初计划下达。六是完成了我县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并上报市发改委,建立了项目台账,完成了自查工作,制定了整改措施。

四、抓好招商引资,促进项目顺利落户。

我县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初期,这个时期经济建设的显著特点是发展靠投资拉动,投资靠项目支撑,项目靠招商引资。为了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我们一方面编制项目册、宣传大荔、推介项目。先后于11月,4月两次编制《大荔县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册》,并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上门推介招商、邮发推介资料、网上推介等多种方式对外宣传大荔、推介项目。我们还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于8月21日由在全县大会上推介了我县招商引资项目,为烧热我县招商引资添了一把火。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招聘的10名招商特派员作用,两年之中不间断外出宣传大荔、推介大荔、招商引资,一批项目达成意向,风力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五、强化协调服务,促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在得到国家准备建设大西高速铁路的信息后,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大力支持下,我们把争取大西铁路经过大荔并在我县设立火车站作为责无旁贷的一件大事来抓,投入足够的人力、精力,跑铁道部第一设计院、国家发改委、铁道部、省市发改委,在困难非常多、难度非常大的情况下,终于在设计方案中保证了这条对改善我县区位环境起着巨大作用的高速铁路经过我县并在县城附近设立大荔火车站和综合维修工区。项目从3月开工以后,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又承担了大西铁路大荔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职能,在这条铁路上马急、工期紧、要求高,前期工作不很规范的大背景下,进行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协调工作,先后协调和参与协调了中交二公局大西铁路大荔项目部东制梁场临时征地、线路跨越交口抽渭渠道补偿费等8件粘牙事的处理,尽力为大西铁路施工创造好的投资环境。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经完成投资9亿元。

六、扎实抓好节能降耗,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节能降耗工作开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宣传;二是下发了大荔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目标任务;三是拆除了大荔县远东水泥有限公司10万吨水泥立窑生产线,并通过了财政部组织的核查,已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0万吨。截止9月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3806吨标准煤,产值能耗为0.52吨标准煤/万元。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电子政务建设为先导,全面推进社会信息化进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管理工作制度,确立了信息化服务于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更新与维护。截止9月底,网站访问量达到5万余人次,更新基础页面7000余页,同步采集大荔新闻108期。实时跟踪建立了“两会专题报道”、增设了“进千家门,暖万人心”、“十二五规划”等专题新闻。强化了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服务功能,“县长信箱”、“在线投诉”等一批特色栏目更是互动性强,群众参与性高,充分体现了网站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拓展了便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对公众在线投诉的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受到了县上领导的一致好评。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目前正在进行网站的第四次改版;二是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建成,所有机房设备已经安装到位,并完成初步调试,为下一步建成电子政务主干网,完成“小内网”六大系统单位的内网接入奠定了基础。目前正在着手进行政府网站的改版。三是信息安全保障得到加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网站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检查,并要求他们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按照网络所承载的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敏感性和保密性要求,制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对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系统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了系统加固,划分了网络安全域,实施了安全等级保护,进一步提高了对网站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四是督促指导26各乡镇建好各自网站,目前全县26个乡(镇)政府网站已经全部开通运行。五是扎实搞好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截止9月底已向市政府网站上报各类信息900余条。

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服务水平日益提升。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7篇

2006年9月7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建国狱中行贿案,结束了马建国所带来的“监狱疯狂”。事实上,马建国狱中行贿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只是监狱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

马建国的发迹末路

涉嫌贿赂川西监狱监狱长巫邦志等4人31万余元的马建国,2006年9月7日上午10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马建国的名字在消逝了两年后再次走进公众的视野。

马建国曾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2004年因犯挪用公款等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今年44岁的马建国早在1986年就开始经商,先后出资成立了国贸房地产、国贸商场等数个公司。14年前,他在上述公司基础上又成立了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1993年12月,马建国步入政界,被任命为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从此他官运亨通,顺利走上了金牛区国土局局长的位置,后又升任该区主管国土等方面工作的副区长。

2003年10月1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实际操纵人的马建国涉嫌重大经济犯罪。

经成都市检察院的反贪侦查员们连续作战4个月,终于收集到了马建国涉嫌犯罪的详尽证据,形成案卷15册,最终一举侦破了整个案件。马建国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为其挪用国家巨额资金,进行资本运作、谋取个人利益提供了便利条件。

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并销毁财务凭证的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其挪用公款所得违法收益300万元和“御都花园”别墅3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行贿狱警 服刑如度假

2004年8月16日马建国被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现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

在狱中,马建国获得了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络等诸多“特权”,社会反响强烈。2006年4月,四川省检察院开始对马建国狱中行贿一案立案侦查,6月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四川省检察院指定德阳市检察院管辖此案,向德阳中院提讼。

2006年9月7日上午10时,德阳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列席旁听。

公诉人指控称,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为了获得以上不正当利益,马建国请托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29.8万元、乌木观音两尊(价值人民币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共计人民币31.55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建国行贿属情节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对被告人马建国提起公诉,认为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建国交代,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在运转。服刑时,公司有些账目拿来给他审核。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交代,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刘波说,他知道马建国和监狱上层领导关系好,领导也叫他在各方面给予马关照,住单间,在监舍存放烟酒,不出操,甚至可以到图书馆去吃饭。

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指证,在马建国服刑期间,他们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人员陪同。一名同监的狱友向侦办人员指证,马建国得到当官的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被告人辩称,这些待遇是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而且这些待遇都是经过监狱领导许可,不能说马建国违法,也和行贿没有必然联系。

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尾款,向马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自己的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而巫邦志供述中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都不认识,自己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去年10月,巫邦志又找马建国说事,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马建国借款10万元(报账后就归还)。马随即给老丈人打电话借钱,叫驾驶员把钱送到监狱。而巫邦志供称,是马主动说给他10万元,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

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是马建国公关的重点对象,马建国两次分别给向瑞忠送去云烟和中华两种牌子的香烟25条,价值9500元。有一次,向瑞忠找到马建国,说他开车去了一趟,有些汽车油票给处理一下。马建国将对方给的汽车油票丢在垃圾箱里,几天后,在监区图书馆里给了向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5000元现金。

马建国交代,他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不等,但这钱到底给没给,给了多少他不清楚。他承认有两次在警车上,分别给了刘波800元和600元。而刘波向侦办人员供述,有5个月,他月月都收到马建国安排的人员送来2000元,共计1万元。

有一次,马建国知道刘波妻子快生小孩了,建议刘波要敬菩萨,安排驾驶员送来两尊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2005年春节和8月,马建国给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派发“红包”,两次共4000元。

庭审焦点是“借款”还是“行贿”

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7日庭审

中,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马建国辩称,转到川东监狱后,他脱离了巫邦志的监管,才敢叫他打借条。而公诉机关称,马建国转到川东监狱,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才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其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两次打借条时马、巫的对话记录。巫邦志说:“啥子,我还给你打借条?”马建国回答说“你快打了,打了对你有好处!”

被告辩护人称,马建国和巫邦志不是平等的主体,马建国也没有向巫邦志提出过具体请求,这27万元应当认定为借款。而公诉机关认为,马建国转监,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叫巫邦志打借条,想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其行贿行为,目的是逃脱罪责。

在27万元是马建国主动行贿还是巫邦志的借款问题上,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辩论。

被告方说,马建国与一般的行贿案不同,因为他是服刑人员,属别人管辖范围,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外出看病就医、过夜、接受宴请等是经过监狱同意的,并不是其主观意识就能决定的,因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公诉人称,马建国向巫邦志行贿有巫邦志和马建国本人的供词,巫邦志后来打给马建国的借条发生在侦查机关介入调查,马建国从川西监狱转入川东监狱后,马建国为了逃脱罪责,找人向巫邦志打的借条。公诉人认为,马建国行贿证据确实充分,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且是在服刑期间又重犯新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7日下午1时,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此案。

辩论结束时公诉人说,马建国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由一名国家干部堕落成阶下囚。在服刑期间,又大肆行贿,造成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立场,这令人无比愤慨,叫人无比惋惜。公诉人规劝马建国在狱中真正反思自己的罪行,将自己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庭审中,马建国不时喝水,目光无神,每次审判长叫“马建国”时,他都习惯性地站起来,说话声音很小,审判人员多次提醒他声音大一点。除了说那27万是借款之外,他没过多地为自己辩护。

2006年10月19日,知情人告诉记者,“马建国因行贿将受到法律制裁还是比较冤。在监狱里,巫邦志找到马建国说,‘我那个房子还有一点尾款,你帮我交一下。’当时马想,‘你是监狱长,我是犯人,交就交嘛。‘好多呢?’‘十多万。’马就叫驾驶员去办。从这点上来说,巫邦志是索贿,马是被动受行贿。”

据了解,目前在监狱里对伤、病、残的犯罪人开小灶,也是从维护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的,有很多人享受了这个待遇。

“但马建国享受了就是特权,因为他有钱,而监狱里的某些人想享用他的钱。”这位知情人说。

但马建国没有算到,钱不是万能的,法律是无情的。

另悉,马的公司现在受到了有关部门的查处,其岳母和财务总管已经被捕。

监狱司法腐败挑战社会正义底线

2006年10月13日,成都市中院对四川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巫邦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巫邦志在监狱迁建工程、干警工作调动以及为服刑罪犯办理保外就医、减刑、出监治病过程中,先后收受18人贿赂共计187万余元。法院最终以判处巫邦志有期徒刑15年,追缴扣押的赃款38万元、奥迪A6轿车和巫在成都市的住宅两套等物,上缴国库。

四川当地媒体对马建国行贿案和巫邦志受贿案的报道中曾称:“贪官服刑犹如度假,究竟是谁的耻辱?”

据资料显示,我国共有700多所监狱,但半数地处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司法部计划在2010年之前将这些监狱迁移到中心城市、交通干线附近,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为此投入了44.6亿元。

四川省一名律师对记者表示,从司法机关已经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出,目前监管场所已经成为司法腐败的一个高发区,一些监狱民警索贿受贿、,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问题十分突出。

中国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在内部均设有专门的监所检察部门。实践中,检察机关一般都会在监狱派驻检察室,由专职检察官对监狱进行监督。但是四川省检察机关曾表示四川省目前有41座监狱,常年押犯十余万人,由于监狱普遍地处偏远,对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查处一直不太有力。

四川省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对记者说:“以前我们一直把出现问题归咎于缺乏制度的建设,但是通过马建国在川西监狱出现的情况来看,仅仅有规章制度是不够的,因为再良好、再全面的制度也必须由人来执行。”他认为,事实上目前中国监狱的管理、监督方面的规定和程序已经很多,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再加上“一把手意志”,往往形成了监督真空。

这名检察官说:“按照规定,监狱应该将服刑人员的每一次特殊活动向检察院驻监检察所通报、汇报,但是监狱领导没有这样做,一是嫌麻烦,二是担心。因为马建国之流属于‘有钱有势’的服刑人员,监狱领导唯恐监督机关注意、怀疑上自己。”

四川省一名司法官员也向记者指出,由于以前中国监狱管理工作总是以“特殊”、“神秘”自居,公开度不够,使外界很难知道其许多法律程序究竟是不是合法完成的,包括新闻媒体对监狱的报道也会受到许多限制,所以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中国监狱舆论宣传的基础差,内部环境相对封闭,自身积累不足,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颇多。他说:“长期处于特殊、封闭工作生活环境的监狱警察们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关心。”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腐败问题的专家侯小丰认为:环绕监狱已生成一条成熟的“环监狱产业链”,除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以监所为支点的腐败“当局”也起了主导作用。“环监狱产业链”有一显一隐两条线,显线涵盖衣、食、住、行、乐等硬需求,隐线涵盖心理、权欲、名誉等软诉求。

四川省一名检察官说,收监罪犯与社会普通公民相比,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对等性,其权利受到局限,既是法律的要求,也符合广大群众的普遍愿望。监狱不能在追求人性化管理的名义下,悄悄滑向对罪犯的同情,“监所腐败是对社会正义的釜底抽薪”。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莫丹谊很担心这样会形成司法部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时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很容易拥有犯罪信息的控制特权,“这也是一种司法权力的腐败”。

莫丹谊认为,目前中国部分司法人员的工作门槛太低,不少个人无论素质还是状态都还有很大差距,最为突出的是严重缺乏职业或个人的荣誉感。他说:“既然金钱和利益变得比荣誉还重要了,那么就不能指望司法工作者们能够靠自律来解决腐败问题,但是要想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就现实情况来看,中国需要走的路还很远。”

1999年,广西自治区罗城监狱副监狱长胡耀光等数十名干警、河池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韦哲文等人集体受贿,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事务中进行“一条龙服务”,共有60余名服刑犯人获违法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此案涉及犯罪金额达300万元,闹出了“有钱钱服刑,没钱人服刑”的惊天大案,随后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

2005年10月,山西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收受巨额贿赂,为根本没病的十余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6年1月,原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在某市看守所内备受优待。终审判决书送达后,二人被调到一个监室单独看押,行动自由;在看守所内打电话呼朋唤友,大摆宴席;看守所几乎成为贾和梁消费的酒店。

送元二使安西教案第8篇

    【摘 要 题】民国史研究

    【关 键 词】国民政府/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政策

    【正 文】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面临着繁重的国家整合、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任务,在边疆民族地区外有帝国主义国家插手的分裂活动,内有基于军阀混战和各种社会矛盾激化而出现的社会动荡。如何选择多民族国家治理之路,有效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对国家整合有着重要的影响。当时,南京国民政府行政能力尚不足以全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因而以矛盾最突出的边疆民族事务即蒙藏事务为重点,在政府中设置专门机构统筹处理蒙藏事务,其他少数民族事务并未作为边疆民族事务纳入到专门的管理系统,更多的边疆民族事务是与地方事务合二为一,边疆民族事务管理呈现一种被动、逐步扩展关注范围的状态。

    一、一套事权分散的管理机制

    初期十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在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基本形成了一套事权分散的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从行政管理机构而言,蒙藏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管理蒙藏边疆民族事务的最高机构,但并不统筹管理全国各边疆民族事务。1927年9月,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民政府组织决议案》中尚未有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构设置的内容。1928年2月4日,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第七条有蒙藏委员会为国民政府所设职能部门之一的规定。3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组织大纲》,21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33次会议修正通过《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蒙藏委员会的行政地位和相关职能:直隶于国民政府,掌理审议关于蒙藏行政事项;规划关于蒙藏之各种兴革事项。蒙藏委员会组织结构简单:委员会由5至7名委员组成,并指定1人为主席;下设秘书、蒙事、藏事三处,各得酌量分科办事,其科长、科员员额由蒙藏委员会呈请国民政府核定。该组织法还规定了蒙藏委员会行政活动的主要内容:每两星期至少开常会一次。需要注意的是,该组织法专门提出“本法称蒙藏者,指未曾改设行省及特别区之蒙古、西藏地方”。(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一编政治(五),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显然,此处西藏是指西藏地方,不包括散居于其他省区的藏族;蒙古应指外蒙古,而非已分散于各省或特别区的内蒙古各盟部旗。可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蒙事则主要以内蒙古各盟旗为对象,西藏地方事务未真正纳入直接管理范围,而其他藏区事务也并未真正排除于蒙藏委员会的关注范围。由此而知,当时国民政府对边疆民族事务管理的基本状态并未统筹考虑,除蒙藏地方以外的其他边疆少数民族事务尚未以边疆民族事务的形式纳入政府管理视线,蒙藏委员会相关职能设计也未覆盖蒙藏以外各边疆民族事务。比如,1928年底,在热河口北、直隶永平的旗民认为旗产久为庄头把持,军阀贪官中饱,请求派员清理时,政府只是令内政部、财政部办理,与蒙藏委员会无涉。(注:参见《行政院公报》,第四号,训令。)

    从蒙藏委员会委员的构成看,委员们不是地方军阀,就是蒙藏上层。1928年6月,国民党中政会第144次会议通过决议,任命张继、白云梯、刘朴忱、罗桑囊嘉、格桑泽仁、刘继淹等七人为蒙藏委员会委员,同时派员前往北平接收北京政府蒙藏院。7月11日,白云梯等人宣誓就职,委员会直隶于国民政府。(注:参见戴逸主编:《中国近代史通鉴》,第八卷,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256页。)12月27日,阎锡山、恩克巴图、班禅额尔德尼、李培天、诺那呼图克图等被任命为蒙藏委员会委员,特任阎锡山为第一任委员长。(注:参见《行政院公报》第十号,府令。)12月31日增设赵戴文为蒙藏委员会委员,指定为副委员会长。该委员会于1929年2月1日正式成立,马福祥、石青阳、黄慕松、吴忠信、罗良监、许世英等先后任该委员会委员长。

    蒙藏委员会的职能在十年间也有过一些细微的变化。1932年7月2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的《蒙藏委员会组织法》,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扩大并细化了蒙藏委员会管理蒙藏事务的权限,变更了蒙藏委员会的隶属关系,此后蒙藏委员会归属行政院领导。另外,在职能方面,此前的蒙藏委员会组织法只赋予蒙藏委员会“掌理和审议”有关蒙藏行政事项的职能,而对于蒙藏各项兴革事项只是“计划”,修正的组织法则直接使用了“掌理”一词,从文意上理解,蒙藏委员会直接掌理相关事项,而不仅仅限于“审议”和“计划”;修正的组织法扩大了委员会名额,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15至21人。这一组织法还细化了蒙藏委员会行政活动时间,并规定了与其他各院、部、会间业务上的联系,以及内部组织结构。更为重要的是规定了蒙藏委员会委员应每年轮流分往蒙藏各地视察。(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一编政治(五),第2—4页。)同年12月,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议决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制改为常务委员制,并将该委员会的职能定为参与制定蒙藏地区施政纲领并协助其施行;调查蒙藏地区情况,革新行政制度;兴办教育,帮助蒙藏地区实现自治等。在设立蒙藏事务最高管理机构的同时,从1932年始,国民政府将蒙藏事务行政经费也列入专门的经费预算,此后至抗战前,每年经费预算额在130万元至180万元之间。(注:参见《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260页。)

    国民政府建立初期十年间,蒙藏委员会共设置了九个直属机构,(注:即1929年设置的驻北平办事处、蒙藏招待所、北平蒙藏学校(将原北平蒙藏学校更名后继续开办),1932年设置的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1933年设置的蒙藏政治训练班,1935年设置的蒙藏月刊社、派驻边地各调查组,1936年设置的张家口牧场、杀虎口牧场。)指导着十几个与蒙藏事务相关的机构。(注:1929年设置的章嘉呼图克图驻南京办事处,1932年设置的蒙古各盟旗联合驻南京办事处、西藏班禅驻南京办事处,1933年设置的西陲宣化使公署、蒙旗宣化使公署,1934年设置的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1935年设置的西藏班禅驻北平办事处、西藏驻南京办事处、西藏驻康办事处、西藏驻北平办事处,1936年设置的绥境蒙政会、绥境蒙政会驻南京办事处、绥蒙指导长官公署等。)1935年,蒙藏委员会内设置调查室,并在盟旗各地派驻了调查组,负责收集、调查蒙藏各地的内部情况,按月拟制边情报告,或随时将各旗动态报告蒙藏委员会。1934年,蒙藏委员会派员分期前往青海等地进行调查,第一期派蒙藏委员会委员格桑泽仁为调查专员,率同调查员朱琼等至青海调查。同时还委任谙习汉语文的曲木藏尧,以“西南夷族考察专员”名义回故里,深入民间进行考察,并复制西南苗夷民族调查表,分别咨送川、滇、黔、桂各省政府转行抄发住有苗夷民族之各县政府,认真调查,确实填载。(注:参见(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代号:一四一,档案号:97。)1935年蒙藏委员会增设归绥、宁夏、酒泉、西宁、西康五调查组,继续进行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调查工作。1936年添设新疆、西藏两调查组。1939年后增设滇西调查组于云南丽江。(注:此后,这些调查组的名称或调查区域也有所变化。)

    在国民政府的行政系统中,一些专业部、会在日常行政中也常涉及边疆民族地区事务,各部、会遇有与蒙藏相关问题一般会咨询蒙藏委员会,或将有关情报及承办事项送交蒙藏委员会参考,或由蒙藏委员会协助办理,有的则设立了专门处理蒙藏事务的机构。专业部、会遇有蒙藏重大事项的决策时,常常是蒙藏委员会与相关部、会会商决策,由行政院或国民党中央批准。如内政部在蒙藏地区的行政规划或有其他行政行为时需要与蒙藏委员会会商决策,呈行政院批准施行。

    1929年8月,行政院通过教育部提请设立蒙藏司,1930年3月,蒙藏教育司正式成立。从教育部组织法可知,此司设二科,第一科掌理关于蒙古地方教育调查、地方各种教育之兴办、蒙古教育经费之计划、蒙古教育师资之培养、蒙古子弟入学升学之奖励、编译蒙文教育图书及法令、蒙古地方学术考查及其发明之奖励等事项,第二科专门掌理关于藏族教育的相关事项。在国民政府初期十年中,教育部蒙藏司为推动蒙古教育发展开展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先后制定颁布了《待遇蒙藏学生章程》、《教育部实施蒙藏教育计划》、《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等法规和计划》等,并为实施这些法规和计划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国民党在民族地区建立的党务组织机构对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也逐步增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是掌理各级党部组织与党员训练、指导党员参加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的中央机构,设有边疆党务处负责处理在边疆民族地区建立党务的专门机构。在国民政府初期十年中,国民党由于本身党员数量有限,大多数民族地区掌握在地方军阀手中,其在民族地区的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比如在新疆、西藏和西南一些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国民党组织几乎不能涉足。在内蒙古、东北等地国民党组织有所发展,早在1927年国民党中央就决议派员指导内蒙古地区的党务工作,并予以一定的经济支持。边疆党务处负责向各蒙旗派遣党务特派员,蒙籍国民党党员也由此处管理。

    边防体系是国家安全体系的主要支撑。国民党执政后强化了军队建设,不仅建立了一支庞大的中央军,还不断采取措施强化对地方武装力量的控制,建立了由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的中央军与地方武装结合的国防体系。为了巩固和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国民政府在军事管理部门中设置相关机构,国防部、军令部(二厅五处)和参谋本部均设有专管边疆事务的机构或特别派驻蒙旗的军事专员。其中参谋本部(注:1938年,参谋本部合并于军令部。)的边务组是蒋介石担任参谋本部总长时设置的,先后由次长贺耀祖、黄慕松负责,边务组专门搜集蒙藏情报动态,调查蒙藏情况,研究边疆问题,有时还执行一些具体任务,如1933年百灵庙运动发生后,国民政府内政部长黄绍竑前往巡视,边务组成员为其随员;黄慕松则多次奉蒋介石之命到边疆地区巡察,并于1934年代表中央政府入藏致祭达赖喇嘛。军事委员会的铨叙厅主管边疆武职人员的审核、转呈、授衔等事宜。

    边疆民族地区开发建设事项则主要由专业部、会负责,或各部、会联合会商。如海南岛开发问题的决策过程就是由商会组织以条陈或提案的形式提出,相关条陈由广东省财政厅或径自函送全国经济委员会,行政院组织军事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内政部、军政部致函行政院提出会拟此问题。全国经济委员会指出:“以据军政部次长陈诚电陈,琼崖关系两广及国防甚巨,有设特区必要。”从议事过程来看,在会上,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报告了召集内政、外交、实业、交通、军政五部开会的情况,财政部报告了琼崖财政情形,内政部报告了民国二十一年海南岛设特区之经过。随着问题讨论的深入,实业部、交通部和铁道部都提出了相关计划。(注:参见夏军编选:《民国时期计划开发海南岛的一组史料》,《民国档案》1992年第29期。)

    一些地方政府则设置了地方性的边疆民族事务机构,并对区域性边疆民族事务管理起到了实际作用。比如,1927年,刘文辉接管西康后,在成都二十四军军部设置了边务处,任命胡子昂为处长,并任用一些熟悉边情的学者和政治家在处内供职,边务处遂成为二十四军辖区内各边远县区施政规划和领导机构。(注:参见甘孜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西康史拾遗》,甘孜州文史资料委员会1993年印刷,第90页。)1929年11月,云南省政府报请南京国民政府批准,在边疆地区成立了两个殖边督办公署,职责为防守、界务、实边、交通、实业、文教、治安、慈善、卫生及省政府委办诸事务。“九一八”事变前,东北政务委员会设有蒙旗处,负责处理内蒙古东部的盟旗事务;绥远省则在政府秘书处内设一蒙务组,处理乌、伊两盟的蒙旗事务。1936年为了控制、监督蒙政会而设立的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亦是一个重要的边政机构。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十年,在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初步形成的是一套事权分散的管理机制,管理活动缺少统筹性和系统性,作为专门管理蒙藏事务的蒙藏委员会管理能力极为有限,而其他专业部、会对边疆民族地区实行的是分业管理,各部门之间的会商常常成为文赎旅行,会

    商之事常常会而不决,当时很多计划都成为纸上谈兵。这一事权分散的边疆民族管理机制根本无法保障国民党在其党义中宣扬的“扶持弱小民族”的政治承诺。

    二、以部门化为特点,内容庞杂、缺少系统化的边疆民族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在初期十年对边疆民族事务的管理政策是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方面逐步展开的,内容十分庞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部门化为核心特点,很多政策的制定并非源于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统筹考虑,在很大程度是一种应急措施。

    (一)划一边疆民族地方行政建置政策的形成和实施

    划一边疆民族地区地方行政是国民政府强化其统治,推进政治整合的重要步骤,涉及省、县、乡等多个层级,热、察、绥、宁夏、青海、西康等建省和西南、西北一些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进一步废除都在此时期实施。

    1928年7月,国民党战地政务委员会主席蒋作宾提议把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区改为行省。后经内政部正式提出改省建议。8月底,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在热河、察哈尔、绥远、青海、西康设立省治。依据内政部最后拟订改省方案,1928年9月5日国民政府第153次会议议决:热、察、绥、青海、西康改省治;旧直隶省口北道各县划归察哈尔,察哈尔原划绥远之丰镇、凉城、兴和、陶林四县仍归绥远;五省府组织,委员暂定五名,设民政、财政二厅,并酌设教育、建设厅,余照省府组织法办理。同年10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决定甘肃分治,设立宁夏、青海二省。

    热、察、绥的改省和甘肃分治设立宁夏、青海省均得以顺利推行,西康建省之路则最为曲折。国民政府宣布西康建省时,该地由川康边防总指挥兼二十四军军长刘文辉接管。民国十七年(1928)春,刘文辉见各边区的军事、财务机构已设置齐全,遂根据边务处的建议和推荐,在康定设置了一个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作为西康最高行政机关,任命龙守贤、吴三泽、程仲梁、陈启图等五人为委员,并指定龙守贤为主席委员。5月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正式成立,(注:参见甘孜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西康史拾遗》,第66页。)建省委员会由此而未能成立。直到1934年12月29日,国民政府简派刘文辉等为建省委员会委员,1935年7月21日建省委员会才在雅安正式成立,负责筹备建省事宜,执行公务。但是,直到1939年迫于国内外形势西康才正式成立省府。

    为了进一步向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延伸其统治,国民政府加强了对边疆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变革,推行县制与一些地区废除土司制度相伴随。云南在1929年至1936年期间频繁规范地方设置,据不完全统计,设置县或设治局等就有30余处。广西、四川等地也经历了这一过程。1929年四川省政府呈请将穆坪土司改设为宝兴县治,得到行政院批准备案。广西都安县是一个民初才废除土司建立的县,为了强化管理,此时改开县政,1931年建立区、乡、村政权,推行保甲制度,全县划分安定、高阳、都兴、夷江4个区和32个乡(镇)。(注:参见《都安瑶族自治县概况》,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1931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明令撤消土司一案”,决定“嗣后土司不予补官袭职,以便逐渐改流”。但是,国民政府只是宣布了土司制度的不合法性,由于其统治能力所限,一些土司、千户隶属体制实际并未被打破,如青海蒙古族和藏族牧区,实行以县制代替王公盟旗制度和千户制度,蒙古各旗分归都兰、兴海、海晏等县管辖,藏族地区由玉树、囊谦、称多等县统理,可是到1949年,这里仍有千户1员,直属百户部落7个,领属百户部落36个,该地区的寺院还分别属千户、百户、百长所有。(注:参见黎宗华、李延恺:《安多藏族史略》,青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89页。)青海蒙藏地区实行县和保甲制度后,这些千户、百户、百长们又成为副县长、区长和保长、甲长。(注:参见陈新海:《民国时期青海管理方略》,《青海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可见,国民政府在其政治势力还不能达到边疆地区时,采取的措施是将各边疆民族地区统治集团全体留用,改名换姓,服务于其统治。

    (二)移民实边,巩固边防政策的形成和实施

    移民实边以固国防是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的传统之策,国民政府初期实施该政策不过是对历史传统的一种继承。时人认为“东北与西北及西南之开发,关系中国全民族之生存,他国侵略之野心与事实尤令人惊心怵目,设不急起直追,势必任人宰割。年来,东北发展卓着成绩,然未辟之土地、未开之矿业与天然富源正无限量;西北开发,以交通为先务之急,自苏俄环绕新疆境外铁路完成及其与西伯利亚铁路接轨以后,对华侵略势成常山之蛇,西北形势更属危急,屯垦事业应即举办;西南亦有外人窥伺,而且天然富源久付旷废,亦应积极开发”。(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一),第179页。)

    1931年,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依据训政时期约法关于国民生计之规定确定其实施方针案》,提出边地开发屯垦与移民实边及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方针,要求“必须订立之案,积极进行;并予以财政及其他必要之援助。而对边地土着人民生计之筹划,尤为紧要。故开发边地,必须特别注重边地土着人民之生计”。(注:荣孟源等:《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48页。)并将此点定为国民生计建设五方针之一。此次大会还通过了《确定边区建设方针并切实进行案》。同年全国内政会议通过《移民实边案》,提出向人口稀少的吉、黑、辽及新疆、蒙古、青海等地区移民。这些决议对边疆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产生了重要影响,1935年内政部召开全国第一次地政会议,青海、宁夏、云南等边疆省区均提出了移民垦殖案。1936年3月,内政部等部、会联合向行政院呈交《边疆移垦办法大纲草案》。一时间,垦务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统治者获利的重要手段,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农业开发产生了重要影响。(三)蒙藏委员会主导的争取蒙藏上层支持的各项政策

    对边疆民族上层的笼络和宗教事务的管理是蒙藏委员会的核心工作。1933年行政院所颁《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对于处理蒙古盟旗事项权限划分办法》明确规定:“蒙藏委员会除依照本会组织法掌理关于蒙古行政及各种兴革事项外,前清理藩部则例所载关于蒙古各盟旗设官、奖惩、铨恤、军政、司法、宗教等事项,历来照例办理者,亦均系蒙藏委员会对于盟旗直接主管之范围,此后遇有此种案件,应仍照向例,由蒙藏委员会呈请行政院核办”。(注:《国民政府政治制度档案资料选编》(下),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41页。)依此规定,加

    之国民政府实际执政能力的限制,蒙藏委员会实际具有的职能便是办理封官、颁号等能够笼络蒙藏上层的事务。

    1932年,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三届第三次中央全会,班禅、章嘉两位大师以代表身份参加大会,班禅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在南京设立了班禅驻京办事处。从1932年起,国民政府每年从国库拨出48万余元来支付班禅年俸及“办公费”。(注:参见乌兰少布:《中国国民党对蒙政策》,《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三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7页。)1932年4月,国民政府明令加封章嘉呼图克图“净觉辅教”名号,章嘉呼图克图还加入了国民党,并于1935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据统计,蒙藏委员会的经费开支每年都在100万元以上,其中大部分用于支付活佛、王公和其他上层的年俸或活动经费,蒙藏委员会剩下的经费又有一部分用于招待蒙藏上层及旅费、赠送礼品等项开支。(注:参见乌兰少布:《中国国民党对蒙政策》,《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三辑,第237页。)

    193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国民政府追封其为“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颁给玉册、玉印,并派专使入藏致祭,拨给西藏地方政府治丧费5万元,专使还按旧规旧制给三大寺及其他大寺庙的喇嘛熬茶、放布施,给三大寺每一喇嘛大洋2元。据称专使入藏经费共用大洋40万元。(注:参见唐景福:《民国时期历届中央政府维护西藏主权的措施》,《中国藏学》1997年第1期。)

    1933年12月,国民党四届三次中央全会通过了《蔡元培等四委员介绍西康诺那呼图克图提请对蒙古王公名号暂仍其旧案》。此外,“除了任命内蒙古各盟长、总管等为有关各省省政府委员外,国民党还给有势力的王公扎萨克以种种好处,从给钱、给枪,到拉他们入党,授以各种司令、宣抚使等名义,直到委以国民政府委员要职”。同时,将“扎萨克由世袭改为‘任命’,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时兴的字眼,实质一点儿没变……各盟旗扎萨克纷纷‘举荐’子弟接任,不到半年时间就连续任命发表了10余旗新扎萨克,其中无一人为原扎萨克以外之人。此后,王公扎萨克子孙世袭一仍旧贯,爵位名号仍自为之”。(注:乌兰少布:《中国国民党对蒙政策》,《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三辑,第236页。)

    实际上,在蒙藏地方建设上,蒙藏委员会也有一定的规划,但是这些规划大多徒有虚名,蒙藏委员会最多不过是对内蒙古有些盟旗发放一些救济金。如1936年蒙藏委员会呈准发给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建设费,同年分别发给阿拉善、额济纳西旗、青海左右翼两盟建设费,并每月发给补助费3000元,以期推动这些地区的开发建设。(注: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代号:一四一,档案号:392。)但是,这些政策行政力度弱,覆盖面小,影响十分有限。

    (四)以民族同化为宗旨的边疆民族教育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试图在全国建立一套完整的初级、中级和高等学校教育制度,受到这一大背景的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这些发展主要表现于:

    1.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规划提到日程,教育部门逐步从只关注蒙藏教育扩展到其他边疆民族地区。国民政府边疆民族教育最初规划的只限于蒙藏教育,1931年颁布《实施蒙藏教育计划》明确规定蒙藏地区教育行政、普通教育实施办法、高等教育实施办法等,使蒙藏地区教育发展目标明确化。从这个计划来看,普通教育仍然依托边疆民族地区办理,而高等教育则主要依靠边疆民族地区学生到内地求学,所以,此项计划还规定新疆学生适用专对蒙藏的相关学生待遇法规。

    1936年7月,教育部《二十五年度推行蒙藏回苗教育计划指令》,对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关注的范围已由蒙藏发展到西北、西南边疆民族地区。这项计划重点在于师资培训,涉及的省份包括新疆、宁夏、青海、甘肃、绥远、察哈尔、云南、贵州、湖南、西康、西藏,可见国民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教育管理范围的扩展。该计划对小学、社会教育、中等教育、留学生等都有所涉及,还对办理相关教育的经费做出了详细规定。(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882页。)

    这些计划虽然未能得到全面执行,但是从一些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来看,还是有过重要的影响。而对于相当多的边疆民族地区言,建立正规的学校教育体系仍属社会生活中的新生事物。

    2. 边疆民族地区教育经费投入有所增加。国民政府初期十年,全国教育经费总额度有稳定增加,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如1930年中央预算教育经费1440万余元,仅占当年国家总预算的1.46%;到1935年中央预算教育经费增至4913万余元,占当年国家总预算的4.8%,成为民国成立以来教育经费在国家预算中比例最高的一年。按1930年至1936年有比例数据可考的五年折算(1933年和1934年缺国家总预算数),教育经费占国家总预算的比例平均每年可达3.54%。(注:参见张元隆:《民国教育经费制度述论》,《安徽史学》1996年第4期。)经费逐年增加是促进各级教育向规范和规模方向发展的一个关键性条件。这一时期教育发展获得了相对宽松的环境,边疆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同样也有所增加,蒙藏教育获得了专项费用,1933年6月2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据蒙藏教育委员会呈请经第147次会议决定,先拨1931年度蒙藏教育经费50万元,并将50万元列入1934年度预算。

    1935年,边疆教育作为独立的经费项目被列入预算。据统计,1935年边教费支出情况为:贵州总计得教育费1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费8万元,边教费8万元(其中苗师3万元);云南总计得教育费1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8万元,边教费9万元;甘肃得教育费16万元;西康6万元;青海8万元;宁夏7万元;绥远8万元;新疆8万元;察哈尔8万元;西藏无。第二年,除青海、西康、宁夏经费未增加外,其他各省增加1万—7万元不等,并且分配给西藏1.8万元。1937年,四川、湖南、西康三省各得边教费3万元,广西、西藏为2万元,云南、贵州、新疆5万元,甘、宁、青、绥远各4万元,察哈尔2.5万元。(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第891—890页。)至1936年,边疆教育经费计为41万余元。(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第889页。)一些地方性教育是靠中央拨款发展起来的。如1931年青海利用蒙藏委员会的“边疆教育专款”成立了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并先后在各县和牧区办

    起蒙藏小学10所,后均转交所在县区管理。(注:参见陈新海:《民国时期青海管理方略》,《青海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1935年教育部拨专款在皋兰、海原、固原、清水等地先后办起7所回民小学。同年,甘肃省教育厅也利用中央教育补助费筹设回藏小学10所。(注:参见杨荣:《民国时期甘肃民族教育述略》,《西北史地》1996年第1期。)从1935年起,民国政府在云南省藏族聚居的中甸、维西、德钦等地创设3所省立小学,即德钦小学、中甸小学和维西小学。(注:参见苏发祥:《民国时期藏区教育概述》,《民族教育研究》1999年第3期。)

    边疆省区教育经费在初期有一定程度增加。如察哈尔省,1930年度教育经费共计266,901元,此后直到1933年度均保持此额度,1934年增加到293,447元;宁夏省1931年度教育经费只有45,816元,但是两年后增加到183,498元;云南省1930年度教育经费只有259,615元,此后除1933年度为587,800元外,直至1934年度均未低于702,000元;甘肃省1931年度教育经费为259,272元,此后至1934年底均未低于1,249,687元;与其他省份相较,青海省教育经费额度较低,1930年度只有76,900元,虽然逐年增加,至1934年度也只有96,343元。(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第115—116页。)但是,欠发教育经费是国民政府时期的实际情况,由于欠发情况严重,以至于陈果夫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提出开发土地以清理积欠教育费,据他称,教育部调查历年所欠教育经费约为367.7万元,其他由财政部及各省拨发者当不过200余万元。(注: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代号:二(2),档案号:33上。)因此不可过高估计国民政府在边疆地区教育发展的投入,不过已有的投入对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起到了开拓性影响。

    3. 在内地一些大学设立蒙藏班,招收蒙藏学生。1930年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计划附设蒙藏班,名额为60人,分为甲、乙两组,甲组学制二年,乙组学制三年,毕业后回边疆地区工作,亦可考国内各大学或专门学校。同时还设立西康学生训练班,这是针对西康所设的短期训练班,为期四个月。1934年,计划设立中央政治学校边疆分校,先在张家口、包头、宁夏、康定、丽江、兰州、伊犁八处各筹设一年分校。当时规划,分校第一年先办简易师范单轨一级,及小学初级复式一级,以后逐年增加,必要时可改办双轨;每学级人数,简易师范以50人为限,小学以40人为限。(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第817页。)据1935年编印的蒙藏学校总名录可知,当时包头、西宁、康定等地蒙藏学校共有蒙、藏、回学生268名。蒙藏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中显示从1929年至1933年,共保送入内地各校的蒙、藏学生达256人。(注: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代号:一四一,档案号:97。)

    从1931年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来看,蒙、藏、新疆学生待遇基本一致,高等教育招生中蒙、藏、回(注:此处“回”实际指新疆维吾尔族。)族学生待遇也大致相同。该原则还规定:“在八年内分年资送蒙藏学生出洋留学”,“选派区域及额数内蒙十名,外蒙八名,青海二名,西藏八名,新疆四名,共计三十二名”。学生受教育程度为高级中学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留学年限为3—7年(学医及学工程的酌量延长),选派期限为每两年考选9名,赴日本4名,赴欧美5名。教育部制定选送及考选规则。教育部限令1931年秋中央大学、北平大学成立蒙藏班,同年国立中央大学也颁布了招生办法和名额,学生总额为40人,蒙、藏各20人。(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第833页。)

    1933年,宁夏省提出适用《待遇蒙藏学生章程》的要求。此前国立浙江大学每年收1名该省所送学生,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收3名该省所送学生,国立北洋工学院收2名该省所送学生。在此基础上,宁夏提出要求国内各公私立着名大学或专门学校每年招收宁夏免试入学学生1—3名,得到了教育部的批准。1936年10月,蒙藏委员会根据西南夷文化促进会南京总会呈请致函教育部,要求比照《待遇蒙藏学生章程》对苗夷学生实行优惠政策。(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第864页。)

    随着边疆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少量少数民族文字与汉文字合璧的课本或其他出版物得以出版。据1931年蒙藏委员会《蒙藏事务总报告》称:蒙藏地区30余个旗宗中,有中小学130余所,学生约7000余名,历来共译汉藏文合璧语文教科书8种,汉蒙文合璧短期小学课本1种,汉回文合璧短期小学课本1种,1931年历书1种,以及蒙藏教育等实施方案十数种。尽管国民政府增加了投入,强化了规划,但是由于投入量有限,还不能从实质上推进各边疆民族教育的全面发展,边疆民族地区教育仍然十分落后。以宁夏为例,据统计,到1940年,全省拥有国内专门以上学校毕业生仅为34人,肄业47人;中等学校仅有4所,学生共619人;普通小学、短期小学共482所,学生共34924人,小学教师合格代用者共811人;失学儿童69771人,占学龄儿童71%以上;失学民众48万余人,占全省民众95%以上。(注:参见胡平生:《民国时期的宁夏省》,学生书局印行1988年版,第383页。)

    (五)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发建设政策

    1928年1月,国民政府成立建设委员会、资源委员会(1932年称国防设计委员会,1935年改为资源委员会),调查边疆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建设边疆民族地区是两个委员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政府加强了对边疆民族地区开发的计划和边疆民族地区的资源调查。1931完成了云、贵、川、西康等省的地质调查,对察哈尔、甘肃、宁夏等省的调查仍在继续,同时拟在边疆地区多觅铁矿、铜矿与石油矿,分别保留或划作国营区,择其最佳者,由国家经营,以充实国防原料;开始筹办开发陕甘川新石油,已在陕、川划定国营区。(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五),第178页。)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丧失,国民政府更加注重西北边疆开发,并强调要以西北为复兴基地,提出各种开发西北的系列计划和决议案。1933年,在国民党四届三次中央全会上有60项提案,其中有8项与边疆民族地区建设开发相关。西北边疆地区开发成为重点后,国民党中央委员刘守中曾于1932年、1934年先后两次奉命赴西北调查实业,得出的结论是“应以边防为经,实业为纬”,提出“充实边防,经营交通

    ,振兴农村,改良畜牧,开采矿产,提倡工业,减轻民众负担,维护地方治安,培养边务人才,推进蒙旗教育”等10大要务。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南京国民政府对西北建设做出一些重要的规划,如1931年5月,建设委员会拟订了内容浩繁的《开发西北计划》,开发计划涉及交通、水利等很多方面。(注:参见刘政美:《抗战前的西北交通建设》,《民国档案》1999年第2期。)

    1934年6月,全国经济委员会通过《西北建设实施计划及进行程序》,计划分公路、水利、卫生、农村建设四部分。从取得的实效来看,开发建设除了特定地区金矿等矿产开发外,还集中于公路、铁路和邮路等方面。全国经济委员会从1934年3月筹款直接兴筑西兰公路,至1935年5月竣工,土路通车,共计耗资93万余元。(注:参见刘政美:《抗战前的西北交通建设》,《民国档案》1999年第2期。)1934年至1936年期间,国民政府在西北修筑的土路、省际联络公路等10多条,总里程达到9200多公里,(注:参见刘政美:《抗战前的西北交通建设》,《民国档案》1999年第2期。)对这一地区交通条件的改善产生了重要影响,增强了边疆民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联系。

    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邮务也是国民政府加强与边疆民族地区联系和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据1936年统计,自1933年,边疆民族地区的邮政条件有所改善,当时滇康邮路总长为1130里,甘孜经德格至玉树线长1000里,玉树至湟源线长1380里,巴安经白玉至德格线为900里,在西康还设各级局所近20处,一些村镇设置了信柜。与此同时,四川、云南、贵州三省邮务之联络有所增强,1935年以后开设局所及信柜21处,邮路约1200余公里。(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九),第600—601页。)

    铁道部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的铁道建设,而且有着自己的建设计划,其计划中的陇海线潼宝段1936年已完工,与西南边疆相关的铁路建设计划主要有成渝线(施工期2年半,计划于1937—1938年间完成)、黔滇线(施工期4年,计划于1947—1950年完成)、川黔线(施工期4年,计划于1947—1950年完成)。但是,随着政治社会环境的变迁,这些计划逐步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