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缺陷管理论文

缺陷管理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14 19:51:32

缺陷管理论文

缺陷管理论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缺陷

所谓社会组织,从广义而言,即是政府与企业之外的其他组织;从狭义来讲,则是指政府编制之外的,一般通过提供公益服务和调整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民办社会机构,通常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等特点。

根据登记注册情况,我国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分別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存在的社会组织;二是非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未取得任何登记注册的大量社会组织。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共有38.7万个社会组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其中社会团体21.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4万个,基金会1340个,每年的资金运作规模近300亿元,是推进公益事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社会组织繁荣发展的同时,挪用善款、行贿受贿、内部交易、变相洗钱等各种形式的治理问题也开始在该领域出现,如中国牙防组违规认证、中国性学会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事件,以及汶川地震后中国红十字会的“万元帐篷”事件。这些事件一经媒体曝光,往往给整个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破坏社会组织的声誉和形象。笔者就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缺陷及改进对策进行探讨。

一、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一)法制建设滞后

目前,从整体来看,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管理框架尚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法律位阶不高、涵盖面不够、操作性不强且相关条款彼此缺乏衔接与协调等问题。

按照是否统一于一部法律规范文件的标准划分,我国既有的涉及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性的法律规范;另一类是非专门性的法律规范。前者主要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成,除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等四部行政法规外,其余的多是政府规章或者部门规章,法律效力等级偏低。后者主要由内容涉及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律或法规组成,如《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合同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可能高于前者,但由于它们都不是专门调整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仅有少量法律条文涉及社会组织,因此,这一类法律法规不仅没有从根本上对社会组织的运营产生约束,反而有可能与专门性的行政法规产生矛盾,带来管理上的冲突。

例如,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是,在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又允许民办教育的投资者获得利润回报。不同位阶的法律法规之间出现的这种“打架”现象,不仅令社会组织的管理者们无所适从,还给社会组织自身以及社会公众评价其运营活动的合法性带来了冲突和摩擦,混淆了社会组织与营利企业的根本区别。

此外,在我国既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三部专门性的行政法规中,还普遍存在着法条粗疏、规定模糊、难以操作执行等问题。例如,这三个行政法规都明确规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社会组织的财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该由谁来负责制止和惩处这种行为、应按什么样的程序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侵占者为此该受到何种惩处,却没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具体规定,致使这些法律条文在现实的管理中难以落实、流于空泛。

总之,既有的社会组织法律管理制度,在满足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要求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改进空间和制度漏洞,这种局面不仅使社会组织的管理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还令某些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社会组织成长和运营的环境受到污染。

(二)行政管理体制滞后

当前,我国对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制度仍然沿袭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双重管理体制,即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对社会组织实施管理的双重负责的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控制社会组织发展、分散社会组织管理失范风险的理念下形成的,其原意是希望通过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合作,把好社会组织发展的“入门关”,对社会组织的运营进行全面的管制,从而达到纯洁社会组织发展、控制其发展规模的目的。虽然,这种管理体制的设计意图本来是美好的,而且也曾在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程度较低的时挥过良好的作用;但是,在社会组织急遽增长的今天,该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和滞后性显露无遗,“双重管理”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双重难管”的困境。

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管理制度易造成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失度,即作为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查和业务指导者,主管单位难以平衡和履行其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职责、程度和方式。由于我国的行政法规仅仅把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其必须履行业务指导及管理职责,并未对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履行该职责作出具体规定,也未授予行政管理部门相应的管理职权,因而导致行政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权责不一致,致使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时,容易走向无为放纵和积极干预这两个极端。所谓无为放纵,是指行政管理机关借工作繁忙、人手不足、业务不熟等理由,逃避其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职责,任由社会组织出现管理漏洞,发生违规行为。而积极干预则是指行政管理机关借管理之名,对社会组织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日常工作、活动运营、财务开支等事务进行全面控制,侵犯社会组织的独立自治权;或者把社会组织视为自己的,成为其安置冗余人员、规避法律?谋取部门私利的工具。以协会为例,目前我国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已有4万余个,其中由民间自主、自发成立的仅占10%。大多数协会不是作为一种会员服务机构,而是准政府组织存在。一些不方便由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不能做的事情,包括不便收取的费用、不便报销的费用(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职工福利、奖金等)就全部交给社会组织处理,把社会组织变成了业务主管单位的附庸或寻租工具。

另一方面,这种管理制度还导致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无力。因为我国法律同样未对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如何承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年度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职责给予切实的财政支持和赋权。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对社会组织依法实施管理时,普遍面临着权力有限、力量薄弱等问题。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市的民政部门还没有成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实施其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责。与工商、税务、公安、消防等部门相比,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缺乏基本的威慑力和必要的执法权力。对于违规或违法的社会组织,民政执法机构没有场所检查权、账户检查权,以及为保存证据所需实施的强制措施,只能通过谈话的形式予以调查取证,执法难度大、风险高。在依照现行法律,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民政部门可适用的行政处罚手段单一、惩戒效力微弱。比如,对于非法组织,民政部门只能采取取缔的处罚手段;对于合法组织的违法行为也只能采取警告、停止活动、撤销等处罚方式,不能采取罚款、没收财务等经济处罚手段。而且,民政部门的处罚对象只能是组织,对于欺诈、私分、侵占、挪用社会组织财产的个人,或以社会组织为名进行敛财、经济诈骗活动的个人没有任何处置权,只能任其逍遥法外。

此外,从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依法管理程序来看,由于缺少对个人或组织的简易处罚程序,因而对每一个社会组织的处罚案件都必须严格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条例的规定,遵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和召开听证会等流程进行,至少耗时一个月才能作出决定,这就给民政部门的人力、物力及财力造成较大的消耗。再加上经费匮乏、人员不足等因素的制约,直接导致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裹足不前、流于表面。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社会组织自身必须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规章制度和民主机制,才能实现其公益目标与价值。然而,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较低,因而其内部的各项自律机制仍处于待完善状态。在很多社会组织内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民主决策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些社会组织的管理者民主意识淡薄、家长制作风严重,常常通过“一言堂”、“一支笔”的方式,将社会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与日常运作管理权集中在个人或极少数人手中,破坏组织民主。其个人专断独行式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在影响社会组织职能履行的同时,还为个别人利用管理漏洞,贪污、侵占、挪用社会组织的资产留下隐患,这种现象在一些由政府部门或退居二线的行政领导兼任负责人的社团和单纯依靠创建者个人声誉成立的民间机构中,尤为突出。例如,曾经以“中国母亲”的形象获得无数赞誉和支持的胡曼莉,就是因为独揽丽江民族孤儿学校的一切权力、独自决定学校的大小事情,个人权力没有任何约束而导致学校的资金使用出现问题,引发跨国官司。

此外,不少社会组织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其内部管理松散,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印章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缺乏必要的财务审计或审计流于形式;违规使用票据和经费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除了直接导致社会组织的运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低劣以外,使社会组织的资产处于高风险状态,直接纵容并催生个人的行为。例如,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的办公室副主任余某就是利用该组织印章管理混乱、财务审计缺失、贷款的发放和收取全由一人操作的制度漏洞,长期挪用公款378.3万元,给组织带来巨额的财产损失。

(四)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

除了法律规制和行政监管以外,社会组织的管理还需要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配合,由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多层级的社会组织监督体系来规范社会组织的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不过,就我国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而言,也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健全,社会监督力量薄弱,多层监管变成“谁也不管”的问题。

首先,对于社会组织社会监督体系的结构和问责制度,即何种机构、组织和个人可采用何种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权力如何得到保障和救济,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其次,从现有的社会监督方式来看,还存在着监督渠道单一、不畅,监督权利难以落实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公众一般只能采取上访、举报或向媒体曝光等方式实现自己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权力,这种监督方式的效力较低,难以对违法违规运营的社会组织产生威慑,监督作用极其有限。再者,从社会监督的力量构成来看,社会组织在当前主要承受着来自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压力,一些原应由党和政府职能部门、立法机关履行的监督职责并未得到落实。例如,党员和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监管力量之一,并未在社会组织的运营中发挥应用的监管作用,此外,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的透明度不高,也没有相关法律要求社会组织必须对外,尤其是对公众披露其财务及组织运作信息,所以,社会组织自身也缺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对于来自外界的社会监督普遍持有排斥及不合作的态度。

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具体对策

(一)健全社会组织的法律制度

这是规范社会组织运营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与核心的一步。对它的完善和健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其他管理制度的效力。在社会组织的法律管理框架设计上,首先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尽快制定和颁布《社会组织(促进)法》,从总体上统一规定社会组织的性质、作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财产权属、活动范畴及税收减免条件,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及有序管理提供基本指导。其次,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等有权立法机关成立“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小组”,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清理,重点解决诸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之间关于社会组织宗旨及分工规定不一致等法律冲突问题,解决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打架”现象。第三,建议由国务院召集,会商发改委、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央业务主管部委,落实社会组织在营业收入、社会捐赠、政府采购资金等方面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管理登记、证照办理、土地使用、办公用房、公共事业收费等方面的费用减免政策,及在人事制度、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第四,敦促各地政府尽快建立健全的政府采购操作机制。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评估机制,在实现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同时,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改革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制度

首先,应从加快推进政社分开、政府职能转移的角度,变革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内容及方式。一方面,应在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内部统一并明确其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变以往若干个内部机构同时对其主管的社会组织进行模糊管理,为仅仅交由一个内部机构对其主管的社会组织进行统一的资质认定、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使二者在管理机构、人事安排、资产权属、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脱钩,达到既无行政隶属关系,又无人事派遣关系和资产关系的“三无”状态。

其次,应加强和改进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权限与方式,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制度。一方面,应尽快通过“备案制”将大量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纳入行政管理范畴,由民政部门或其授权的社区管理部门对其人员、结构、资产及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应建立工商登记与民政登记的转换渠道,允许那些早年以工商形式获得登记的公益组织尽决转为非营利的社会组织。第二,加大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权限,包括适度扩充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规模和力量;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组建有场所检查权、账户检查权等强制执法权力的执法机构,专门负责惩处违反行政法规的社会组织,并由国家财政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第三,严格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年检制度,要通过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落实,来改变以往“重登记、轻管理”的监管倾向,将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机关落到实处。第四,要求每个业务主管单位都必须与登记管理机关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和日常工作交流机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执法行为。

(三)健全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这是规范社会组织运营的内在条件与动力。实践已经证明,只有从社会组织内部完善治理结构,实现组织自律,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和约束社会组织的行为。因此,要重视和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会员大会等机构的监管作用,健全与落实社会组织的内部民主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成员参与组织决策,对组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发挥监督作用;要建立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与机制,要求社会组织向社会公布其基本信息;要规范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缺陷管理论文第2篇

关键词:环境管理体制;问题;对策。

环境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它具体规定了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以及相互关系,核心部分是关于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的职权分配以及各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等问题。一些西方学者在对环境管理体制问题进行讨论时,往往会把公众参与的问题考虑进去。他们认为,在环境管理体制的结构关系中,除政府的行为之外,还有社会利益团体和管理行为人,它们都是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事业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具有较高的社会化程度,企业和公众在环境管理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这方面,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较长时间以来,我们所说的环境管理体制仅指政府内部机构的设置,而公众的监督和参与则被视为是外部作用机制,一般不纳入进来。

一、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由地方政府通过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来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这一体制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相对较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也比较晚,正处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管理手段较为薄弱、环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转轨时期,因此该体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它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阻力。

我国政府对于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大体上是一个倒“金字塔”的结构,即中央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数量较多、规模较大、人员充足、技术设备好,对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比较强;相对中央管理机构来说,各地方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越往下数量越少、规模越小、人员越缺乏、技术设备越差,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也越弱。就拿我国的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来说,它的技术人员编制较少,但实际工作人员的数量却严重超编,大多数人员没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中被分流到了环境保护部门,同时又没有较好的方法对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环境保护部门的技术设备配置也比较落后,缺乏基本的监测手段,不能有效地对排污总量和违法排污现象进行监测,有些甚至还需要将监测项目送到市一级部门进行分析。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监管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主要依靠自己的感性认识和已有的工作经验,这样及时取证就有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与通信工具,一旦发生违法排污现象很难及时到达现场,从而做出快速应急反应[1]。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存在行为差异。

中央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把保护环境上升到了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由地区间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所带来的外溢效应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都意味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就比较复杂,因为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该地区对环境问题加大投入进行治理,可能得到收益的并不是该地区而是邻近的其他地区,这样就使得一些地区忽视环境保护而片面地只追求经济效益。在发展与环境的目标选择上,地方的目标函数与中央存在差异。中央政府强调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而地方政府的目标则明显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经济发展。在环境保护政策的决策与实施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着“讨价还价”和“对抗”的倾向。地方政府在落实环境管理的具体政策时,会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产生一些矛盾与冲突,而地方政府则会凭借自身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信息优势,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自身利益的损失[2]。所以,在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一定的行为差异。有学者认为,从环境保护的纵向管理上来看,我国是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只对本级政府负责,在环境保护机构内部上级与下级之间只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上级对下级缺乏应有的制约力,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3]。由于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也不相同,因此,在资金投入上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有些地区投入了较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而有些地区则投入较少。这种现象必然造成地区之间环境管理力度上的不均衡,时间一长可能就会导致一些原来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向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看齐,减少资金投入。即使某些地方政府一些有远见的官员真的下大力气治理本地区的环境,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我们也很难全面衡量其治理环境的业绩,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设置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目前全国有不少环境保护部门,特别是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仍挂靠在城市建设系统上,仅属于城市建设系统的一个部门,这种现象给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城市建设往往引发一定的环境问题,而作为城市建设系统内的机构自然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管难免会流于形式。因为没有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也都难以保障。有些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内的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者根本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而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反映在机构的设置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都应该进行强化,不能侧重于任何一方。有些自然保护任务非常繁重的资源或农业大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有的省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但力量薄弱。在一些县和农村,环境和自然保护工作仍然很繁重,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则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甚至还有些地方出现了没有人管理这方面的工作的情况。

(三)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调。

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区域性,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其他地区,往往会超越行政区划的边界,不受行政辖区界限的限制,如酸雨污染、流域水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等问题,都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针对这一现象,设置相应的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同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流域环境保护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很不够。虽然在几个大的流域建立起了水资源保护委员会,但从隶属关系、职责、权限的配置和法律地位上来看,该类机构并非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环境管理体制,地方环境保护局隶属于地方政府,这就使得一个有机的整体被这种体制分层切块,个别地区为谋求经济的发展而不惜损害其他地区的利益以及阻碍环境管理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跨区域执法难度比较大[4]。

(四)中央政府监督乏力,难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

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也就是说,环境质量的好坏,地方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但相关法律既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如何履行其责任,如何保证其履行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不履行职责应承担何种责任[5]。在经济增长水平仍然是衡量和反映各级政府和领导政绩的主要标准的情况下,考核干部实行的是自上而下、以GDP增长为依据的体系。在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政绩考核时,各种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仍然是重要的内容,尤其是GDP的增长,把本地区的经济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企业规模、招商引资情况等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性指标,而对于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与党的建设等方面则没有硬性要求。这种考核体制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热情,挫伤了地方提供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这就促使一些地方将完成经济指标作为本地区发展的首要任务,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才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增长才是硬道理,不顾资源、环境的可承载能力,盲目上项目,搞投资,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现象十分严重”[6]。地方政府中的部分领导从个人和本地区的短期经济利益出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紧迫感,甚至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错误认为要大力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就会阻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政绩目标的实现,甚至出现干扰环境执法行为,明目张胆地保护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下,一些企业采取暴力手段阻止环境执法,甚至抗法。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是否依法履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质量负责的义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仍然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进行监督和制约。

二、实现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发展的思路。

(一)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部门职能。

国家应将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由微观管理转为通过宏观调控进行指导和服务,转变工作理念,由单纯的管理转为真正的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总局在宏观决策管理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与经济发展部门的关系,初步建立起科学的行政运行规范。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同时,运用必要集中和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制定权集中到中央,同时又要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根据各个地区发展存在的差异,环境标准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而对于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处理权限都应该集中到中央,将局部性的环境问题,如噪声、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的处理权限放到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问题其处理权限应该放到中央,而环境保护合作项目则可以放到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在工作中所起到的只是引导或指导的作用。

(二)加强人员和机构方面的建设。

精简机构主要针对的是非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而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不但不能精简,反而要不断加强。从整个国家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在对其他国家机构进行精简的情况下,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机构应该不断加强。因为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只注重发展经济,对于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环境污染欠账较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对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但环境的改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现有的生态环境可能还会进一步不断恶化,在将来的20年甚至30年里,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仍然不会有明显好转,所以,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要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强环境保护。超级秘书网

(三)健全环境保护跨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政策离不开部门发展政策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而不单单是某个部门的职能。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建立国民经济绿色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不仅要有经济指标,而且也要有环境指标、人文指标,用这些指标来衡量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地区、单位和干部的业绩。要改变不平衡的管理体制,形成综合权力机构,就需要顺应政府机构改革的潮流,通过计划、预测,综合考虑潜在影响因素,协调各部门间综合处理经济、环境和社会的问题,加强跨部门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在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上,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健全环境保护的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制度就显得尤为紧迫。

参考文献:

[1]胡双发,王国平。政府环境管理模式与农村环境保护的不兼容性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08,(5):91-96.

[2]邓志强,罗新星。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分析[J].管理探索,2007,(5):19-21.

[3]游霞。环境管理体制若干问题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7,(10):58-59.

[4]孙志燕,高世楫。环境政策存在的若干问题与调整思路[N].学习时报,2007,(11).

缺陷管理论文第3篇

急救仪器的规范管理

急救设备应安排高年资护士专门负责,每项仪器分管护士应负责仪器设备的登记入账、仪器设备的管理,指导其他护士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拆装、调试、保养、检查,建立仪器使用档案、操作卡、维修记录等。每当有新来的护士和实习护士,都要对常用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进行讲解和示范,教会大家如何正确安装管道。

加强培训,提高操作能力

1加强急救理论知识的培训有针对性、分层次加强护理人员对医疗器械使用的培训,同时可以制作中英文对照的控制面板及操作流程并将其与医疗器械放在一起,方便护理人员操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失误和损坏。将医疗器械管理纳入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制订详细的教学计划,内容涵盖医疗仪器的工作原理、安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将集中教育与个体教育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结合,采取理论授课、专题讲座、仪器示教、模拟训练等多种形式。如急救仪器上各种参数的正确范围,异常现象代表的临床意义;常用急救仪器的操作流程;特殊仪器的使用模式、保养、消毒、灭菌知识等。

2加强急救技能的培训强化各种急救仪器发生警报及出现故障时护士的应急、应变能力,首先检查各种仪器的连接是否正常,采用的模式是否正确,在确认不是仪器本身或操作不正确的情况下出现的异常值时,要及时汇报。要求护士要举止稳重、处变不惊、沉着冷静、果断有序。

3重视对使用中医疗器械的管理与维护医院管理者、医疗器械管理者及使用者都要转变观念,重视医疗仪器在使用中的管理维护。护理人员是临床医疗器械的直接使用者,也是直接管理者和维护者,要改变过去依赖器械科工程技术人员的现象。

如果护理人员能够很好地进行日常管理,掌握基本的维护知识,就能延长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降低医疗成本。因此,重视日常管理、维护,能保证科室医疗器械长期、安全、有效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

缺陷管理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软件项目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软件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的整个软件生命周期(从分析、设计、编码到浏试、维护全过程)都能在管理者的拉制之下,以预定成本按期,按质的完成软件交付用户使用。目前,软件项目管理不善的新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将在分析软件项目管理存在的新问题的基础上,探索时策办法。

随着计算机应用范围的日益广泛深人,应用软件的规模及复杂程度也日趋大型化、复杂化,这就导致软件开发的方式也从早期的单兵作战式或手工作坊式渐渐转变为集团化、工厂流水线式的团队协作开发方式。这种情况下,如何管理好项目的每一.步运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是每一位项目主管责无旁贷的责任。

一、软件项目管理存在的新问题

(一)缺乏项目管理系统培训。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培训较少或不够系统。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不了解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和一些常用工具和方法,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项目管理知识的指导,完全依靠个人现有的知识技能,管理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比较大。在软件企业中,以前几乎没有专招收项目管理专业的人员来担任项目经理(甚至很少是管理专业的),被任命的项目经理主要是因为他们能够在技术上独当一面,而管理方面非凡是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比较缺乏。

(二)对项目计划熟悉不足。项目经理对总体计划、阶段计划的功能熟悉不足。项目经理认为计划不如变化快,项目中也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做计划是走过场,因此制定总体计划时比较随意,不少事情没有仔细考虑;阶段计划因工作忙等理由经常拖延,造成计划和控制管理脱节,无法进行有效的进度控制管理。没有计划或者是随意的不负责任的计划的项目是一种无法控制的项目。

(三)管理意识存在偏差。部分项目经理没有意识到自己项目经理的角色,从总体上去把握管理整个项目,而是埋头于具体的技术工作,造成项目组成员之间忙的忙、闲的闲,计划不周、任务不均、资源浪费。在软件企业中,项目经理大多是技术骨千,技术方面的知识比较深厚,但无论是项目管理知识,还是项目管理必备的技能、项目管理必备的素质都有待补充和提高,项目管理经验也有待丰富。有些项目经理对于一些不服管理的技术人员,没有较好的管理方法,工作不好布置的工作只好自己做。另外由于工作分解结构设计的合理性,项目任务无法有效、合理地分配给相关成员,以达到“负载均衡”。

(四)相互间缺乏沟通。在项目中一些重要信息没有进行充分和有效的沟通。在制定计划、意见反馈、情况通报、技术新问题或成果等方面和相关人员的沟通不足,造成各做各事、重复劳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有些人没有天天定时收邮件的习惯,以至于无法及时接收最新的信息。

(五)缺乏风险管理意识。项目经理没有充分分析可能的风险,对付风险的策略考虑比较简单。项目经理在做项目规划时经常没有做专门的风险管理计划文档,而是合并在项目计划书中。有些项目经理没有充分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胜,对计划书中风险管理的章节简单应付了事,随便列出几个风险,随便地写一些简单的策略,对于后面的风险防范起不到什么指导功能。

(六)项目干系人相关新问题。在范围识别阶段,项目组对客户的整体组织结构、有关人员及其关系、工作职责等没有足够了解以致于无法得到完整需求或最终经权威用户代表确认的需求。由于项目经理的工作新问题,客户参和程度部不高,客户方相关责任人不明确或对范围和要求责任心不强,提出的要求具有随意性,项目前期对需求的确认不吃积极;或者是多个用户代表各说各话、昨是今非但同时又要求目尽早交付;项目后期需求变化随意,造成项目范围的蔓延,无度的拖延,成本的扩大。

二、加强软件项目管理的办法

(一)加强项目经理的系统培训。项目经理接受系统的项管理知识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有了专业领域的知识和实践,再丈上项目管理知识和实践和一般管理的知识和经验的有机结合,组能大大提高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水平。应实行项目经理知识技育资格考核制度,让项目经理自觉补充学习项目管理的知识和一些常用工具和方法。

(二)提高项目经理对计划的熟悉。在高上术行业,日新月异是主要特征,因此计划的制定需要在一定条.的限制和假设之下采用渐近明细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提高目经理的计划意识,采用项目计划制定相关各种知识、技术、具,加强对开发计划、阶段计划的有效胜进行事前事后的评估。超级秘书网

(三)加强项目管理方面的培训。加强项目管理方面的培训,实通过对考核乡勘际的合理设定和宣传引导项目经理更好地做好项仁管理工作。技术骨干在担任项目经理之前,最好能经过系统的目管理知识,非凡是其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的学习,实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丰富项目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意识。

(四)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制定有效的择通制度和沟通机制,对由于缺乏沟通而造成的事件进行通报作夕教提醒,以提高沟通意识;沟通方式应根据内容而多样化,甘究有效率的沟通;通过制度规定对由于未及时收取邮件而造成壮失的责任归属;对于非凡重要的内容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有效通以确保传达到位。超级秘书网

(五)提高软件项目的风险管理意识。通泛学习项目管理知识把握风险识别、量化、策略探究、反应控制尔工具和方法把握项目风险管理所必备的知识。通过加强对项目知划中风险管理计划的审核提高项目组的风险管理意识。总结本表业项目中常见的风险及其策略作为风险管理计划中必要的风险详容,并切实评估相应策略的有效胜和可行险

(六)理清项目头系人。项目的目的就是实现项目干系人的需求和愿望。项目干弄人管理应当从项目的启动开始,项目经理及其项目成员就要分耀项目干系人包含哪些人和组织,通过沟通协调对他们施加影响,驱动他们对项目的支持,调查并明确他们的需求和愿望,减刁琪对项目的阻力,以确保项目获得成功。

缺陷管理论文第5篇

自从2013年1月开始,笔者在手术室开始施行零缺陷的护理管理模式,把之前采用的常规护理模式作为对照。“零缺陷”的护理模式简单来讲,是总结日常手术室护理中存在的护理缺陷,做出相应的护理对策,并予以落实。

1.1成立“零缺陷”理论管理组织。(1)人员组成:全部护士6人,其中护士长和副主任护师分别任该组织的组长和副组长。(2)小组职责:设计护理缺陷报告单,收集护理缺陷,定期组织护理缺陷分析讨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和信息反馈。

1.2护理缺陷报告单的设计。(1)报告单的内容:①眉栏:发现/发生护理缺陷时间,患者姓名、性别、诊断、护理级别,当班护士姓名、职称。②与护理缺陷相关的内容:事件类型,发现/发生地点,发现/发生简要经过。③事件原因分析。④改进措施。(2)填写要求按报告单设置的内容认真、完整填写,要求当天记录,24h内报给组长。

1.3“零缺陷”理论的应用。形成合理的护理系统,充分发挥出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手术室的护理工作井井有条[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护理制度,手术室应建立更鞋、更衣制度;纱布清点制度;接送患者、标本保留、用药查对制度等等。制度越健全,护理管理越有序。按照各级护理技术人员工作职责要求每个人。制定严格合理的护理轮班程序,直接与目标管理及学分挂钩。加强对心脏手术护理专科骨干队伍的培训,使心脏手术专科护士素质不断提高。注重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升华实践,开展护理科研,从根本上提高护士素质和学科水平是与世界护理接轨的一项根本性的工作。

1.4观察指标总结两组的患者满意度、医师满意度、缺陷发生率、平均手术时间、术中平均出血量、平均住院天数、住院费用与护理质量评分,应用百分制评分模式对两组患者的护理质量进行评分。

1.5统计处理采用SPSS20.0统计处理软件,对平均手术时间、术中平均出血量、平均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及护理质量评分采取(x±s)进行描述,采用t检验,两组患者满意度、医师满意度与缺陷发生率以百分数表示,采用χ2检验,以α=0.05作为检验标准。

2结果

2.1两组手术情况对比观察组患者平均手术时间、术中平均出血量、平均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均低于对照组,护理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

2.2护理质量对比观察组患者与手术医师满意度均高于对照组,观察组缺陷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

3讨论

心脏手术是当今外科领域发展极其迅速的学科,由于心脏手术的特殊性,手术室护理尤为重要。“零缺陷”理论首先是在美国的企业管理中得到认可并且逐渐完善起来。所谓的零缺陷并非绝对不存在缺点,而是以零缺点作为努力的方向。马华丽探讨了零缺陷管理在手术室护理中的应用效果,结果发现,手术室的零缺陷护理管理可使医疗质量趋向或达到无缺陷的状态,对提高护理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零缺陷”理论护理管理的目的是要做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零缺陷”理论其核心内容为: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即强调从一开始就正确地进行工作,以完全消除工作缺点为目标的质量管理活动。它营造了预防性质量文化,通过推行“零缺陷”理论管理,科室更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细化、完善了每一项服务和操作的规范及流程,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并以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为标准,规范了绩效考核,使护理人员都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她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责任心,因此,护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手术室工作“零缺陷”意义重大,殷亚亚总结了神经外科手术内植入物的零缺陷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层层把关,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确保了手术室护理工作无事故。

缺陷管理论文第6篇

【摘要】 护理缺陷瞒报是护理安全的一个重要的隐患。护理部应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建立自愿报告系统,使每位护理人员都能及时、准确、自愿地呈报护理缺陷,及时为管理者提供工作流程和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工作流程,使每位患者都能得到安全、有效、优秀的服务。

【关键词】 护理缺陷;瞒报;风险管理

护理缺陷是指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发生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不完善或过失性缺陷[1]。护理缺陷管理是护理安全管理重要的一个环节,护理缺陷的及时呈报,可使管理者对缺陷的发生进行分析,找出工作环节中的问题,杜绝类似缺陷的再次发生,为病人提供安全的就医保障。自2006年医院管理年检查以后,本院重新修订了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下发了博州医院护理缺陷管理规定,重新界定了严重护理缺陷、一般护理缺陷和工作中的黑点。从2007年、2008年本院各科上报护理缺陷统计来看,有部分科室仍存在瞒报现象。现介绍如下。

1 一般资料

本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医院,设立12个临床科室和4个重点部门。WWw.133229.cOm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修订后,科室护理缺陷以表格的形式上报,内容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科室、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诊断、入院日期;第二部分:发生时间、发生经过;第三部分:讨论时间、组织者、参加人员、讨论内容;第四部分:讨论结果及定性、改进措施、科室护理质控小组签名。发生护理缺陷的科室要及时上报以上内容。对及时上报的科室不予处罚,对瞒报的科室给予重罚。

2 结果

2.1 2007年、2008年各科呈报护理缺陷统计 见表1。2007年共上报护理缺陷15起,16个科室中只有6个科室上报,上报率38%,其余10个科室均未上报。2008年共上报护理缺陷21起,16个科室中只有7个科室上报,上报率44%,其余9个科室均未上报。2年均未报的科室有7个。

2.2 2007年、2008年全院护理质量检查质控扣分情况 见表2。2007年护理质量检查扣分前5名的科室:门诊、内三科、内二科、妇产科、五官科。2007年门诊、内三科、内二科、五官科均未上报护理缺陷。2008年护理质量检查扣分前5名的科室:门诊、内三科、内二科、急诊科、妇产科。2008年门诊、内二科、急诊科、妇产科均未上报护理缺陷。2年护理质量检查扣分前5名的科室中,门诊、内二科均未上报过护理缺陷。表1 科室上报护理缺陷统计表2 全院护理质量检查质控扣分统计

3 瞒报分析

3.1 护理差错登记报告制度的影响 我国护理差错的管理方式一直延用1982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相关规定,其处理原则除弄清责任人外,更注重对个人或科室的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发生护理差错个人、科室因害怕受批评、处罚、曝光等,只得报告那些不得不报的事件,致使一些差错被隐瞒下来[2]。从规定可以看出,护理差错或事故的报告仍为强制性的,至少是非自愿性的。虽然本院重新修订了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和有关规定,对上报的护理缺陷不予处罚,但原来的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对护士长和护理人员仍有一定影响。

3.2 护理质量控制中对护理缺陷管理的有关规定 护理质量管理标准中提出医院严重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发生的次数为零[3]。本院医疗质量管理中规定:科室出现医疗事故,年底考评一票否决,科室主任、护士长不予评先评优;对出现差错的个人,年底不予评先评优。不排除科室未达到这一标准,有意减少上报或瞒报护理缺陷次数的情况。

3.3 对护理安全管理认识不到位 (1)护理人员普遍认为发生护理缺陷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害怕承担责任、害怕丧失名誉、害怕同行非议、害怕惩罚等这些都是护理缺陷自愿上报的制约因素。reason认为在个体犯错的背后,大多存在某种产生错误的条件或环境,而这种条件或环境主要是由于系统缺陷所造成的,个人仅是事件的最后关口[4]。护理人员并未意识自己出现的错误与系统有关,因此在缺陷发生时总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想法,只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未认识到护理缺陷可以使管理者准确掌握工作中哪些环节存在不足、哪个时间段易出问题、哪些人应是重点管理,未认知到呈报的重要性。(2)科室护士长管理思想未转变,仍存在着只重终末管理,未注重过程管理的思想。当科室出现护理缺陷,有些护士长害怕上报的越多,反而体现出她们的管理不到位,影响到科室的护理质量和年底的考评,对上级总是“报喜不报忧”,想把事件压在自己手上,瞒上不报。从过程管理的角度来讲,应该是错误暴露的越充分越好,护理缺陷报告的次数不代表病人安全的程度。相反,它反映安全文化先进的程度[2]。

4 对策

4.1 建立“安全文化”的氛围 “安全文化”就是将文化的所有内涵向以安全为目的的方向推进的一种统一的组织行为。“安全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针对系统+非惩罚性环境”[5]。

4.1.1 明确护理缺陷多来自系统缺陷 85-15定律认为85%的意外事件是由于系统或流程的原因引起,只有15%是由员工个人原因所致,所以强调系统或流程的改进而不是个别工作或个别人的改进。根据85-15定律,可以认为缺陷的发生有85%的原因是管理系统问题,只有15%的原因是个人的问题。护理部应完善护理缺陷的相关规定,明确呈报的目的,呈报只是为了向管理者提供系统中那些环节和流程存在问题,识别出护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寻找根源,从源头抓起,杜绝类似的缺陷再次发生。

4.1.2 细化奖罚细则 对主动及时上报缺陷者,除科室给予处罚外,护理部将不再另行给予处罚,责任人不做任何检讨,不记入个人档案,不影响年底评先评优;对科室的管理者的年底目标责任制考评不扣分,不影响年底的评先评优。对瞒报者,一经发现给予双倍的经济处罚,并记入个人档案;管理者年底考评不称职;科室不予评优。

4.1.3 建立自愿呈报系统 将护理缺陷改为风险事件,以减轻员工对差错事故一词的反感和恐惧。在呈报表中,仅呈报事件发生的客观过程、科室的讨论分析、整改措施和避免发生类似事件的建议。护理部每季度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呈报的事件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事件及时组织讨论,将讨论分析、整改措施下发各个科室。在讨论和下发的内容中,护理部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不暴露发生事件的科室和当事人的姓名,给护理人员营造一个安全的氛围。

4.1.4 预见性管理 在护理缺陷管理上,要有防患于未然意识。管理者可设计一种简短的针对潜在风险的表格,让护理人员及时反映可能导致风险的潜在因素,使护士从“怕出错”的意识,转变为积极思考“哪里可能出错”[6],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隐患,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4.2 改进安全管理质量评价标准 将安全管理重点转移到过程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实施。不能以差错报告的次数来评价病房安全管理的水平[2]。

4.3 强化全院护理人员的意识 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安全专题讲座,以转变观念,纠正误区,正确认识护理缺陷主动呈报的意义和瞒报的危害性。使每个护理人员确信:呈报不会导致惩罚,不会影响到名誉。呈报的目的是为管理者提供信息,最终目的是保证类似事件的不再发生。护理缺陷的及时呈报,可以使管理者及时掌握系统或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使系统或流程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安全化,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最终得到安全、有效、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姜小鹰.护理管理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202.

2 刘义兰,张亮.对我国护理差错事故管理的思考.中华护理杂志,2007,42(9):828-829.

3 国新珍.护理质量管理指南.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4 reason j.understanding adverse events:hnman factors.quality in health care,1995,4(2):80-89.

缺陷管理论文第7篇

房地产市场工程设计质量会对建设工程造价产生关键性的影响,本文针对房屋建筑不同专业类型工程的设计质量缺陷成本及表现形式展开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类型工程的设计质量缺陷成本差异较大,设计质量缺陷问题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论文的研究结果对于房建工程的设计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设计质量缺陷;成本;房建工程

建设工程造价的70%是由设计阶段的工作所决定的,设计质量会对工程造价产生关键性的影响。由于施工是以设计成果为基础进行的,如果设计质量存在缺陷,不仅会导致变更设计的增加,还会导致施工中的停工、窝工和返工,导致大量直接经济损失;此外还会导致环境成本、社会成本等间接经济损失。设计质量问题一直受到工程界与学术界关注。夏云涛、张威琪(1999)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三个角度提出了影响设计质量的9个因素,并提出了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对策与建议[1]。孙长江(2006)研究了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和种类,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2]。刘贵文(2009)分析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现状,针对涉及到跨行业、跨行政隶属关系的设计系统的管理问题,提出“社会综合管理概念”来改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质量[3]。尽管以往的学者围绕设计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但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由于设计质量缺陷到底带来了多大的经济损失这一问题尚未开展深入的研究,因此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缺乏针对性[4]。本研究拟采用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深入调查分析在不同专业类型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由于设计质量缺陷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以及导致设计质量缺陷产生原因的类型及频次,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1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与半结构访谈的形式采集研究数据。

(1)调查方式。为获得相对客观的调查数据,本研究的调查没有采用常规的个人意见调查方式,而是要求被调查对象选择一个近一年内完工的实际工程项目进行调研,围绕该项目回答相应的问题。为帮助被调更好地理解调查问卷的内容,调查采用电话访谈与在线电子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2)调查对象。本次调查的对象均为深入参与或者主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投资控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计划合同部经理、业主方项目经理、合同部或者成本部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从各省市的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培训通讯录中随机选取,共发出898份调查问卷,回收样本512份,在剔除了无效样本45份后获得有效样本467份。

(3)调查内容。调查问卷内容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调查对象的背景资料,包括年龄、性别、工作经验、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等共6个问题;第二部分为调查项目背景资料,包括项目名称、被调在项目中的具体职责、项目的专业类别、项目地点、项目的合同金额、项目的开工及完工日期等共9个问题;第三部分为调查项目的设计质量缺陷情况,包括由于设计质量缺陷导致的合同金额的增加、由于设计质量缺陷导致的工期延长,另外还要求被调选择项目中3个影响最大的设计质量缺陷回答设计质量缺陷的主要表现形式。

2调查结果

首先,调查对象类型及调查项目类型。本次调查共取得有效样本467份,其中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项目97份,结构工程项目131份,装饰装修工程项目118份,安装工程项目121份,样本数据的提供者分别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方合同部经理、业主方项目经理、业主方合同部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其次,设计质量缺陷成本。设计质量缺陷成本及工期延误百分比分别按照设计质量缺陷所导致的成本增加与工期增加与合同金额及合同工期的比值来计算。再者,设计质量缺陷产生原因。根据文献研究的结果,本文把设计质量缺陷的表现形式分为四类:施工条件与设计不一致、设计与业主要求不一致、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及设计中出现了错漏碰缺。

3分析与讨论

研究结果表明房屋建筑的各专业工程中的设计质量缺陷成本及表现形式存在较大差异。安装工程由于设计质量缺陷所导致的成本损失是最高的,高达合同金额的9.2%,同时由于设计质量缺陷所导致的工期延长也达到合同工期的21.3%;而安装工程设计质量缺陷主要表现为设计中的错漏碰缺,达到设计质量缺陷总数的61.9%,其次就是设计的可施工性较差,占设计质量缺陷的25.7%。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成本提高达到合同金额的8.1%,造成合同工期延长11.2%;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错漏碰缺也比较多,达到设计质量缺陷总数的52.3%,其次就是设计与业主的需求不一致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占设计质量缺陷的36.1%。地基基础工程中由于设计质量缺陷所导致的成本损失相对较低,达合同金额的6.3%,而在但导致的工期延长现象比较突出,工期延长达合同工期的19.8%;而地基基础工程设计质量缺陷主要表现为施工条件与设计图纸提供的情况不一致,达到设计质量缺陷总数的59.6%,其次就是设计的错漏碰缺,占设计质量缺陷的25.5%。结构工程设计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成本提高是最低的,约为合同金额的3.7%,造成合同工期延长4.9%;结构工程设计质量缺陷主要表现为设计与业主的需求差异较大,占设计质量缺陷总数的43.7%,其次就是设计的可施工性较差,占设计质量缺陷的31.3%。

4结语

本文针对房屋建筑不同类型工程的设计质量缺陷成本及表现形式展开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地基基础工程领域设计质量缺陷问题较严重,不仅造成了较显著的附加成本,且对建设项目工期也造成了较严重影响。而结构工程领域的设计质量水平相对较高。不同专业类型工程的设计质量缺陷表现形式存在较大差异,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质量缺陷主要表现为设计中的错、漏、碰、缺问题比较严重,而地基基础工程则主要表现为施工条件与设计图纸提供的情况不一致。对于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而言,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能较好地解决设计中的错、漏、碰、缺等问题。换而言之,在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过程中推广BIM技术能够带来的潜在价值约为工程造价的4%~5%,同时还能节约项目的施工工期。

作者:陈洋俊 郭文嘉 谢洪涛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系

参考文献

[1]夏云涛,张威琪.论工程设计质量控制[J].森林工程,1999,15(2):53-54.

[2]孙长江.工程设计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6,21(1):9-11.

缺陷管理论文第8篇

关键词:PDCA循环;电子病案;病案质量

PDCA循环又叫戴明环,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首先提出的,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质量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按照PDCA循环,不停顿周而复始地运转。PDCA是英文单词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纠正)的第一个字母,PDCA循环就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作为信息和网络技术在病案管理领域的最新形势,电子病案成为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推行电子病案是社会的发展趋势,电子病案具有传统病案难以比拟的优势。我院在去年全面启动HIS系统,使我院的管理上了一个台阶,我院今年要进行医院等级评审,为了提高电子病案质量,我院应用PDCA循环法管理电子病案,电子病案的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本文通过对我院2012年一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和2013年一季度的电子病案质量进行比较,显示PDCA管理法卓有成效。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2年一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和2013年一季度病案,运行病案和归档病案每位医生各随机抽取2份。

1.2方法 应用PDCA循环法制定目标,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再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目标,这样循环周而复始。根据卫生部《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制定《潜江市中心医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2010)》进行质量评价。

2 结果

见表1。

2.1 2012年一季度电子病案缺陷421份,缺陷率为36.8%,2013年病程记录缺陷58份,缺陷率为9.6%。

2.2病案首页缺陷率为18.0%,主要缺陷有:主任未签名,漏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联系人姓名,血型,抢救次数,出生年月打印成出院日期。2013年缺陷率为10%。

2.3手术记录缺陷率为15.3%,主要缺陷有: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无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讨论。手术名称不规范,手术记录中无麻醉方式及记录时间,手术记录不及时,术前讨论格式不规范,无主持人签名及手签。2013年缺陷率为8%。

2.4医嘱单缺陷率为12.6%,主要缺陷有:缺长期,临时医嘱,医嘱中药物无剂型,抗生素滥用,不送药敏试验,无临床辅助检查支持,抗菌药物使用时间长,无更换记录和病原学检查。2013年缺陷率为6.2%。

2.5化验单缺陷率为10.5%,主要缺陷有:粘贴不规范,张冠李戴。2013年缺陷率为5.1%。

3 讨论

我院今年要进行等级评审,按照等级医院评审的要求,医院质量要持续改进。电子病案质量的持续改进,我们运用了PDCA循环法。①我们对2012年的电子病案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结果我们制定了(P)目标:2012年三季度病案缺陷率要降低到30%。年底降低到20%,2013年一季度降低到13%;②目标制定后和医务科联合告知各科室,然后科室去做(D);③我们的质控医生检查病历(C),将检查结果反馈各科室。最后每季度末汇总,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失败的教训加以总结,以免重现,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PDCA循环。

4 措施

4.1加强医务人员对病历质量重要性认识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组织全院医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我院的实际案例展开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树立写好病历不仅仅是对患者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对医院负责的观念。

4.2不定期开展计算机培训 提高业务人员对医院信息化管理的认识,医院信息化是必然的趋势。通过培训使医生的电脑知识完整,打字熟练,节省电脑录入时间。

4.3注重岗前培训 对于新分配医师和进修医师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及病案书写质量的培训。

4.4对医师进行病案首页的培训 通过培训,知道损伤中毒原因该怎么填。在培训中穿插ICD-10知识,使医师能正确判断,录入正确的疾病。

4.5加强和科室联系 各科设置质控员,质控医师下科室2次/w,将本周所有缺陷病历返回科室,同时与科室质控员讨论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4.6实行奖惩连带责任 每月的质量简报刊登优秀病历及具体责任人,在医院公共平台上公布每月的质检结果及评分,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中"重度缺陷"病历处以重罚,写的好的予以奖励。检查结果与评优、晋职挂钩。

4.7开展优秀病案展评 每季度举办病历质量竞赛,评议出个人及团体前3名并给予奖励,极大提高了医师的积极性。

总之,提高病案质量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程,我们医院通过PDCA循环法使病案质量有了极大地提高,但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只有应用PDCA法无限循环下去才能使病案质量能持续改进和提高。

参考文献:

[1]杨琴,李天资.1300份电子病案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缺陷比较分析[J].中国病案,2012,12(7):21-22.

优秀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