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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职称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08 21:32:49

大学教师职称

大学教师职称第1篇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职称;专业发展

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单位,为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各类专门人才,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就职业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依然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是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职教教师职称评定的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国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演变

“职称”一词,在我国最早被人们称为“学衔”,从语义上可以理解为“职务的名称”。196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职称与学衔和学术称号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包含“资格”、“称号”、“学衔”、“职位”等含义的专用名词。但是,实际上职称并不等同于“职务”,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称,即学衔,只是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或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和标志,不应与工资待遇挂钩,也不应有名额数量等的限制,而职务则是指与工资待遇挂钩,有数额限制,并有着明确职责与义务的工作岗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全国各高校试点职称改革,统一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如1986年颁发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但由于人们习惯于使用“职称”一词,便沿袭下来。因此,现在我们通常所说的“职称”,其涵义实质上是指专业技术职务,是与工资待遇等有着直接关系,且有着名额限制的。

改革开放以前,职业院校基本没有职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业院校职称的评定与改革才开始展开。经历了从1979年开始的“建立职称评审制度阶段”和从1986年开始的“职称改革阶段”。在第一阶段,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正式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四级。1981年,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中,决定将生产实习课教师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执行,定为工程师或技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称呼。在第二阶段,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职位名称、职责、评审与聘任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这一时期的改革在1989年底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较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起步晚,又长期划归普通高等教育一类管辖,因此,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一直和普通高校执行同一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全国迅速铺开,特别是1986年,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在全国各高校全面开展。这些举措不仅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促进了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现行的高校职称评定制度仍然遗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例如各校职务评定标准不统一,指标分配现象严重,导致不同学校、相同职称人员含金量却各不相同,甚至有较大差距。

二、现行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陈弊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无论在师资要求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有着明显区别。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是既要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又要有过硬的实际操作水平的以“双能力”为内涵的“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显然,让职业教育院校教师与普通教育学校教师执行同一职称评定标准对职业院校教师有失公允,既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更不利于职业院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教特色。

第一,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有着自身的教育特点和教育规律。“双师型”教师概念正是在以往职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和知识应用的环境下提出的,旨在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纠正以往对师资队伍的评价偏重理论水平的不当做法,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正确定位,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但是人们虽然意识到了职业教育师资和普通教育师资的实际工作相异性,也提出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但是对其职称的评审标准却相同于普通教育教师,不仅模糊了实际工作中“双师型”教师界定标准,也容易误导“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之一就是科研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的数量及其刊发期刊的等级。但目前职业院校师资普遍紧缺,每位教师基本上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这无疑增加了职教师资的负担,迫使他们占用大量本该用来钻研专业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时间,去搞科研,难以形成自己的个性。有些教师在教学方面成绩突出,而学术研究水平有限,却囿于没有学术论文,或者论文数量不够,的刊物等级不高,最终不能评到相应职称,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不利于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职业教育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目的究其根本还是要努力改变不适应职业教育要求、不适应培养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教师队伍的现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职业院校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不同于普通学生的培养方式,对他们的培养不仅要有一定基本理论的要求,更要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要与时俱进,紧跟行业的发展。而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双师型”教师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不断积累大量一线生产实践经验,真正提高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但是,现行不完善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价机制导致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形式、轻实质”,只满足“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表面成就,片面追求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的数量。对“双师型”教师和非“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区分不够,忽视了对“双师型”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考核,在观念和做法上产生双偏差,最终导致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够充分实现。

第三,不利于职业教育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办学特色。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靠拢普通教育教师标准带来的突出弊端就是容易使职业院校放弃自身特色,模仿普通高校办学。教学是职业院校的中心工作,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它的办学应注重教学和实践两大块。近年来,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呈现蓬勃之势,也是由于在如今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职业院校能够区别于普通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大批动手能力强、上手快的生产一线人员,满足了当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但是由于教师职称评定要参考学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数量等硬性标准,职业院校为了能够“优化”自身的教师队伍,增加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不得不强化教师在科研上的要求,从而渐渐忽视职业教育本身应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特点,逐渐丢掉了自身办学特色,慢慢地失掉了原有的吸引力。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2009年9月10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一条就是要“调整功能定位,改革以单位内部人事管理为基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制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意识到根据不同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制定与其特点和成长规律相符合的制度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大胆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转贴于

第一,适当下放评审权,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干预痕迹明显。主管部门控制着岗位结构和职数比例,政府部门掌握各职称系列评审机构的设置,甚至许多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行政领导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逐步落实,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社会用人转变,身份管理也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因此,继续沿用这种方法,势必不能妥善解决国家用人与单位用人、岗位用人之间的矛盾。虽然经过几次职称改革,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高校获得了职称(主要指高级职称)的评审自主权,但是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基本都是由行政部门通过社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的。职业院校所设专业有较大的灵活性、针对性,培养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如果要进一步凸显这些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鲜明特征,保持个性化发展,必须避免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行政意志、长官意志,适当地下放评审权限。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最清楚本单位的人才状况和岗位需求。所以,怎么评、聘任谁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为了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避免因下放权限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严肃职业教育职称评审评委制。评委会既要有专家学者,又要有相关行业里的资深专家和技术能手共同组织评审。对评委会组成人员的入选,严格把关,真正选拔出思想作风好、政策观念强、学术、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同时,还要建立地区性的专家资源库,以便需要时可按专业、年龄等随机抽选组成评委会,并保证评审公平、公正,杜绝关系职称、人情职称。

第二,改革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名称,明确“双师型”教师身份。现行职业教育教师职称是从学术科研角度出发的,不能体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特征,不能反映或不能完全反映“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熟练程度。与“双师型”教师的要求不相称、不相符。因为这些职称名称不仅不利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且给他们错误的身份定位导向,也不利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战略定位。因此,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应引用相关行业的职称名称或称号,评定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和类型特征的职称,以强化技能特色,营造职业技术氛围。目前,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般认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既能胜任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又能胜任实践指导课教学的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一种是结构性“双师”(又称“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即从整个学校的人才结构来看,一部分教师精于专业理论课,一部分精于实践技能课。因此,可以对既能从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指导课教学的教师予以“双职称”资格,有学者已经提出要根据其能力偏向而设定。而针对结构性“双师”教师队伍的职称评定,天津提出,对从企业调入高职院校的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予以认定教师资格,另一方面所有高职教师可以申请企业工程师系列,也可以在学校申请教师系列。这些做法和经验,其他地方也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学习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参照既有的经验做法,根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发展的真实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大学教师职称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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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职称第3篇

本研究认真分析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来从事师资管理工作的实践,对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与建议,从而为科学地建立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的框架提供研究基础。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多年来在人事部门从事师资管理工作,具体参与、组织、实施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经历与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

1.高职院校尚未完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等任务需要所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职期限的工作岗位。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种等级称号,是对教师过去学术成就、工作能力的评价和承认,是通过专业评审组评审或者考试取得的,是终身的。评只解决了资格问题,只有聘上才能享受相应待遇,但目前在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里没有完全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评上就等于聘了,实行的是终身制,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这就使得一部分教师岗位意识淡漠,职务、职称概念模糊,以为评上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就终身拥有了该职务。由于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部分人将工作的重心放在评前的努力上,而一旦得到晋升就感到万事大吉,原有的那种热情和动力就销声匿迹了,尤其是评上正高级职称后,更变得不思进取,这大大阻碍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失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制对人才的激励作用和对竞争机制的促进作用的原有意义。

2.没有形成符合高职院校教育特色的职称评定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社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教师必须是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又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实践和操作能力、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及社会交往与人际沟通能力,对其能力素质的要求是与普通高等院校教师不同的。目前,天津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依据仍然使用2001年出台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尚没有出立的高职教师评审文件。虽然部分院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天津市人事局、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本校的教师职称评定方案,但还是参照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评审条件进行。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实施中,完全用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审定高职院校教师的任职资格,这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显然是有失公正的。这些评审指标过于注重对科研能力的评判,轻教学业绩和实践技能,特别是高级职称评定过程中,还是在理论教学课和科研项目上进行严格的质和量的考察,对于凸显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育特色和理念的实践技能课往往忽视,建立一整套符合高职院校教师岗位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体系势在必行。

3.缺少科学合理的考核监督评价体系。大多数高职院校,教师通过职称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予以聘任后,似乎就完成了“历史使命”,缺少对受聘人员的聘期管理和聘后考核。没有形成详细实用的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考核标准,虽然每年或者每个学期各校都在进行各类人员的考核,但普遍流于形式,考核的结果无法同续聘、解聘、晋升、奖惩等管理措施挂钩,形成重评审、轻考核,重聘任、轻管理的现象,对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形成准确的约束力和客观的评价性,考核的激励竞争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出来,使专业技术人员失去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不利于队伍整体的成长与发展。

二、我院在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探索与实践

我院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学校,半个世纪以来,秉承“笃信、励学、求实、创新”的校训,以高水平的办学水准和优良的教育品质,为国家外经贸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2001年正式由中专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随着办学层次的提升,作为学院核心工作的师资队伍建设也经受着时代考验。学院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和招聘各类人才,经过几年的努力,与建院初期相比,教师队伍在数量上显著增加,在结构上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随着建院初期引进教师的数量多、年龄结构过于集中和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限制,传统评审易受论资排辈、平均主义等传统做法影响,不利于优秀的年轻教师脱颖而出,职称评审激励和导向作用偏弱,评审科学性有待加强,已明显有些跟不上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院着手进行了传统职称评审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1.在教师评审推荐中尝试采用专业评审组评审推荐制度。自2009年以来,在本院评审时首次尝试采用专业评审组评审推荐制度。参照市教委成人高校教师资格评委会学科组设置方案,成立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下设经济管理、外语、综合三个专业学科组。每一位申报人要经过个人申请、基层推荐小组推荐、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组审查、各学科组会议审议推荐后,由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审议、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才能上报教委参加职称评审。此职称推荐模式在我院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体现了学院在职称推荐环节的公正、公平、公开和规范,确保了职称推荐工作的整体质量。

2.专门设立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组,加大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力度。由教务处、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督导室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联合组建资格审查小组,重点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工作考核、师德履职、科研成果、学历资历等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审查报告,作为学院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和各学科组评审推荐的依据,对各级推荐机构科学合理地进行职称推荐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与帮助作用。

3.创新性地实行职称推荐的量化赋分与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确保职称推荐公平合理。根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点,设计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赋分表。遵循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评审文件,除将专业年限、教学质量、教育质量、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作为测评的主要内容外,还结合高职院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的特点,增设精品课建设、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奖情况、指导学生获奖情况等加分项目。同时,给予基层单位和评委下发一定的权限,设计加入系部评价和评委打分项目,由相关部门对照相应项目测评打分。我院的量化体系体现了对教师的综合评价,全面中突出重点,突出了教学、科研、实践技能环节及对学院建设发展所作贡献的中心地位。在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和各学科组评审时,实行赋分与不记名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平均分及格同时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1/2以上方可推荐,充分地体现了整个职称推荐程序的公正、公平、科学、合理,保证了整体推荐质量。#p#分页标题#e#

三、做好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建立符合高等职业院校特色的职称评定体系。可以根据岗位特点区别设定不同系列的业绩评价体系,除了一些共性的评价指标,如学历情况、任职资历可采取相同的比例外,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类型的专职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和以主要精力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设定不同的指标权重,对于常年处于教学一线的教师可适当加大教学工作评价,内设学生评教系统、学生实际能力系统等,以评价实训课绩效,而对于处于科研部门和行政岗位的教师可适当减少教学评价比例,加大科研成果比例和履行本职工作的情况评价,建立一整套符合自身特色的不同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完整业绩评价体系,使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进一步激励专任教师不仅仅为评职称而搞科研,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教学中,促进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

大学教师职称第4篇

关键词:高职教师; 职称评定; 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和普通高等教育同属于高等教育范畴,但其类型特征是职业技术教育。它与普通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服务方向、生源质量等各方面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对作为高职教育教学实施者和高职教育特色体现者的高职教师的素质也有着与普通高校教师不同的要求。但是,作为主要评价手段的职称评定,却套用普通高校的标准和办法,显然与高职教育的性质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和奉献精神的发挥,影响了高职教师队伍建设乃至高职院校的发展。

一、高职教师职务评定过程中的问题

1.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套用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

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办学层次、生源质量等很多方面具有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特点。在培养目标上,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普通高校的目标是培养研究型、知识型人才;在教学要求上,高职教学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操作技能的培养,普通本科教育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在专业设置上,高职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发展变化为信号,其实用性、针对性明显强于普通高校;在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上,产学结合是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学历层次和学制上,高职教育学历层次从整体上低于普通高等教育学,高职教育的主体是专科层次,学制一般2~3年,普通高校的主体是本科层次,学制4~5年;在生源质量上,高职生源的文化基础低于普通高校。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别,决定高职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采用的教学方法等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差别,其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应有差别。可是,目前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却与普通高校一起进行,同一标准,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没有突出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也不利于形成正确的办学导向。

2.缺乏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单独标准,不能客观公正地体现高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不利于充分发挥高职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才智。

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是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主导、以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产学研相结合为途径的教学过程。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强化操作技能培训,在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中起着关键作用。高职教育要求高职教师具备“双师”素质,尤其是专业课教师既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又要具有职业技能证书。这就是说,作为教学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的高职教师,既要储备厚实的理论知识、宽泛的专业常识,更要有很强的操作技能,有解决技术问题和开发完成项目的能力。如果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完全套用普通高校教师评定标准,忽视技能等级,显然不能整体地反映高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起码没有承认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甚至是人为地加重了高职教师的负担,拔高了高职教师的评定标准。高职教师的技术能力在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中被忽视,就是其劳动付出和劳动成果得不到承认,不利于高职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才智的发挥,特别是会挫伤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尤其是实践水平的积极性。

3.在职称评定上,用普通高校的科研标准要求高职教师,会形成错误导向,既不利于高职院校科研特色的形成,也不利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和优良学术风气的形成。

首先,高职院校的科研具有地方性、应用性等特点,侧重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而普通高等教育的科研重点是基础理论研究,如科学发现研究、应用理论研究等,它们的成果和产出形式有很大的不同,存在诸多不可比因素,如果在职称评定上,用普通高校的科研标准来要求高职教师,势必形成误导,迫使高职教师把目光放在“理论研究”上,会迷失高职科研的方向,丧失服务社会的功能。二是普通高校特别是科研型高校和科研教学型高校的工作重心在科研,而高职院校属于教学型高校,教师用于科研的时间和精力相对有限。如果用普通高校教师的科研标准要求高职教师,会引导高职教师放松本职,或只是应付当前的教学任务,腾出时间去拼凑论文,以凑足晋级所需的论文数量(这些论文很可能与教学无关),以便能顺利评上职称,也难免使一些教师在物欲名利驱动下,无视道德和责任,降低教学质量跑“项目”、买“成果”,甚至用抄袭、剽窃等手段来达到目的,危害校园清正的学术风气。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很不乐观,副高以上职称太少,有的学校存在无正高职称的状况,形势非常严峻,离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有关师资队伍的达标条件相差甚远,一个重要原因是科研瓶颈。高职院校教师在自身科研素质、科研课题申报机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和普通高校存在着较大差距,因而在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科研业绩、发表科研论文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而现行的职称评定办法与标准导致转型类高职院校教师在职称过渡中,因缺少论文论著等理论成果不能平稳实现职称过渡。在正常晋职中,科研更是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提升的主要制约因素。

4.现行职称评定政策不注重育人标准,与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体系脱节。

职业生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在学生进行技术准备的过程中,同时构建起丰富的精神世界,培养热爱生活、承担责任、文明知礼、和谐发展的人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使命。学校要从这一目标出发,既重教书又重育人,要为育人目标的实现设置理想的职业培养环境,建立职业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体系,并将其贯穿于整个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在日常学生管理中,也要体现职业培养特色。这就要求高职教师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在教书育人特别是在指导学生实训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感、劳动态度和敬业精神、法纪意识、职业道德情操、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现行职称评定政策对教师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外语水平及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或明细的量化标准,但在高职教师的育人要求及其标准上,只笼统体现在政治条件或师德表现中,不明确,不具体,比较弱化。会导致高职教师对培养对象的品德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忽视,不利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对策

应该高兴地看到,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单独设立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出台高职院校教师评定的统一政策和指导意见。在评定过程中,虽有口头安排,但没有执行标准。政策和制度是重要的指挥棒,它引导社会资源的流向和人们的价值取向。因此,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客观、合理、公正、公开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发挥职称评定的正导向作用,促进高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高职教育的发展。

1.改革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实行高职教师与普通高校教师职称分开评定。

一是要切实解决好转型类院校教师职称由中职系列到高校系列的转评问题。从中职升格为高职的转型类学校,其教师的职称都有一个转系列的职称过渡问题,可是,在突如其来的转评面前,很多教师因缺少高教系列标准中的论文、论著等“硬件”而搁浅。事实上,这批教师因技术娴熟和经验丰富,在目前和今后一个长时期里,在高职院校都是挑大梁、当骨干的中坚力量。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理顺关系,采取单设标准、单独开评的办法,解决一大批“转型”类学校教师职称转评搁浅的现实问题,以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逐步实现自身知识结构的优化,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二是独立设置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系列。我国现有三十八个职称评定系列,划分不同系列的依据是行业职业的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其中教师这个称谓的职称评定就按层次、类型分成了六个不同评定系列,并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和办法。目前初、中级教育均按类别分开评定职称,唯独高等教育合并开评,且适用相同标准,很不合理,改革势在必行。三是改革职称评定的办法,实行集中学术评审与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既将高职教师参评职称的学术水平材料集中上报到相应职称评审机构,由专家统一评审,以保证高职教师作为高等教育施教者应有的学识水平;对高职教师的操作技能采取现场实地操作的方法,组织行业专家评定,更能反映高职教师实践技能的真实水平。还可以探索评定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量化考核办法,使职称评定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更加客观公正。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监管机制,如建立评委库前公示制度、评委承诺制度、评委考核制度,同时坚持评委随机抽签制度和评定复审制度等。

2.尽快出台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条件。这是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问题。

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除在任职年限、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普通话等常规性要求上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外,在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表彰奖励上要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高职院校教师评聘制度要破除论资排辈观念,革除只重科研,轻视教学的思想,在参评资格上,要兼顾教师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在教学能力上,要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从课堂教学与实训指导两方面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在科研上,不能只以论文数量、级别论短长,不能只以有无论著作取舍,高职教师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和教学需要开发的校本教材能贴近实际,有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样予以承认;高职教师服务经济、进行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是成果。对于双师型教师,特别是能工巧匠,在学历学位上应适当降低条件,对实绩突出的“双师”型教师要设立破格评定标准。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只是进入高职教育领域从业的“门票”,并不能代表其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贡献;将高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变更为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主张也是有失偏颇的,这不仅会降低高职教师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条件和水准,而且会丢弃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特定职业性。

3.改变重能轻德观念,注重实训环节的育人功能,强化育人标准。

一是要克服高职教师职称评定中重专业、轻素质,重教育、轻德育的现象,强化和细化高职教师的政治要求和师德表现,使有关条件和标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和可比性。二是在评定标准的制定和评审过程中,强化实训育人的功能和标准。高职教育的实训教学环节在育才和育人方面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实训不仅给学生传授技术,而且是培养学生坚定的职业理想、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勤奋的劳动态度和敬业精神、严谨的法纪意识、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情操、友好协作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的意志的最好手段。三是要把教师培养人才及其效果的状况作为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对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技术课教师尤其要把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改革、操作创新和指导学生实践的效果放在第一位,真正体现公开、公正与公平。要把学生满意率、组织学生参与技术创新和获得发明专利、指导学生参加各项技能大赛成绩、为企业和社区服务的成效等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重要条件,要将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评价列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从而促使高职院校教师殚心竭力、专注本职,为社会培养大批品行优秀、理论够用、技术娴熟、敬业有为的职业人。

参考文献

[1] 周建松.关于高职教育目标定位和办学模式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05.20

大学教师职称第5篇

1.高职教师心理健康问题较为严重

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发现,河南省高职教师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在SCL-90各个因子上得分均高于全国高校教师常模,差异非常显著。所测584人中,高职教师心理异常人数比例达到52.3%,特别是焦虑、强迫、敌对、偏执、人际敏感等因子得分显著高于国内常模。河南高职教师在各个因子上得分均偏高,这表明教师心理健康水平较低,发生严重心理疾患的可能性较大。高职教师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超半数的教师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

2.低职称教师是心理问题高发群体

低职称教师心理健康问题更为严重。调查表明,低职称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高职称教师,主要表现在焦虑、强迫、敌对、偏执、恐惧等因子上。高级职称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于中、低级教师。高、低职称的教师都有压力,但教师个体感受压力大小的差异却比较明显。低职称教师是高职院校中的弱势群体,心理压力更大。特别是学校的津贴标准与职称挂钩,高级职称与中、低职称之间差异很大,职称低就意味着付出同样的劳动得到的报酬会少得多。低职称教师不仅要承受巨大的职业心理压力,同时也承担沉重的经济压力,心理健康问题更为突出。低职称教师已成为高职教师中心理问题的高发群体。

二、高职教师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职业压力太大,社会支持度偏低是高职教师产生心理问题的首要原因

近几年,广大考生要求享受优质高职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大,社会各界要求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生源荒”使招生竞争越来越激烈,录取分数大幅下降使学生越来越难教。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常常还要自加压力,易形成焦虑、孤独、抑郁等心理问题。社会支持度相对偏低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高职教师缺乏与社会其他群体成员“等价交换”的资源与条件,社会支持度相对较低。教育教学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情感,但教师的劳动成果不会在短时间内很快见效,导致高职教师投入产出不协调。与其他一些职业相比,社会对高职教师的要求较高,但社会回报率偏低。社会对高职教师提出的要求往往高于对他们的社会支持,使高职教师极易产生心理矛盾,出现心理疾患或心理问题。

(二)职称晋升太难,忽视高职特征是高职教师产生心理问题的直接原因

职称晋升难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1)发核心期刊难。如今的核心期刊属于稀缺资源,即使你的论文质量完全达到发表要求,由于版面有限,合格稿件太多,不找关系很难发表。(2)申请课题难。高职教师申报省内课题很难,由于省内课题评审专家大多来自省内几所名气较大的高校,他们对高职院校申报的课题往往是戴着有色眼镜靠思维定式评审,高职教师很难入围。(3)职称申报难。职称晋升僧多粥少,竞争激烈,从学校推荐上报,到省里评审;从小评委,到大评委,都需要通融。职称晋升已成为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的最大压力。晋升职称忽视高职特征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高职教师晋升职称从属于普通高校评定,评定条件只看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不看工作经历和操作技能。例如正、副教授晋升条件,不仅高职教师与其他普通高校教师区别不大,而且从2010年开始,对论文刊发的核心期刊级别又有较大提升,高职教师职称晋升的通道变窄,优势难发挥。目前,职称晋升难已成为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的直接原因。

(三)“生源荒”加剧,招生竞争白热化是高职教师产生心理问题的关键原因

“生源荒”的压力越来越大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高职院校隶属于大专层次,在当前很多考生、家长的心目中,高职再怎么强势也不如本科层次。去年,河南专科二批录取结束时,计划空余6万左右。2012年,第一志愿投档后,文科86%的招生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理科96%的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其中文科193所、理科258所院校一志愿零报考。集中录取结束时,专科二批招生计划17.4万,录取11万,空余6万多。从近几年的数据看,河南专科二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比例不断上升:2008年,文理科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比例均不超过60%,2010年这个比例分别增加到70%和80%,去年达到80%和95%。招生竞争白热化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由于生源不足,征集志愿时很多高校备档线降为150分,但招生效果也不理想。不少学校录取数低于计划数的50%,几千人的招生计划只录取到一千多人或几百人。生源减少,竞争加剧,不少学校将招生任务分到教师头上,与岗位津贴、评奖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生源荒”已成为影响高职教师身心健康的关键因素。

(四)生存环境较差,经济收入较低是高职教师产生心理问题的外在原因

内部竞争激烈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高职院校正在逐步打破“铁饭碗”,绩效考核、竞争上岗、学生评教等举措逐步推开。为了不被时代所淘汰,高职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之后,不仅要挤出时间学习和提高自己,还要应对来自上下左右的各种困扰和压力。以70后和80后青年教师为主的教师群体,常常觉得在学校不被重视,充当的是“知识工人”或“工蜂”的角色。46%的高职教师认为生存环境较差,心理压力太大。经济收入少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当代中国社会的声望分层———职业声望与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测量》报告显示,大学教师排在第8名,中学教师排在第12名,小学教师排在第35名,工程师排在第4名。由于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属于市管高校,按市属事业单位二类管理,岗位津贴很难足额到位。不少高职院校教师不仅经济收入只相当于省管高校同级教师的一半左右,而且岗位津贴还低于市属中小学同级教师的岗位标准,实际社会经济地位在35名之后。经济收入少是长期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的直接因素。

(五)心理知识先天不足,心理调适技能欠缺是高职教师产生心理问题的内在原因

心理知识先天不足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大部分高职教师毕业于非师范类高校,大学期间没有系统学习过心理学,心理知识和心理能力先天不足。有些教师自身心理修养水平偏低,看待问题的视野不够开阔,对工作、生活和交往中所遇到的挫折很难以豁达的态度去对待,因而易产生挫折感和倦怠感等心理不适。心理调适能力有限影响高职教师心理健康。当心理不适或心理障碍出现时,部分教师既不会自己排解,也不会寻求心理咨询,结果导致心理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高职内部改革步伐加快的当今,如果教师不能较好地对待来自校内外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能理性地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就容易形成心理障碍或心理疾患。

三、提升高职教师心理健康水平的主要对策

(一)加快高职内涵发展,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首先,应加快高职院校内涵发展。只有加快内涵式发展步伐,提高办学质量,才能有效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地位,减轻高职教师的社会压力。其次,应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当前高等教育招生已经从过去“学校挑学生”转向了“学生挑学校”。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报志愿,实际上就是在给学校的办学质量打分。当前的关键是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自身优势,把学校办得吸引人,办得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他们发展的出路,办得让家长满意、孩子愿意去读。学校有吸引力,才能有效缓解高职教师各种身心压力。再次,应坚持特色发展。当前,国内一些高校办学模式同质化越来越严重,因此,高校有必要对自身历史、发展特色、服务面向、办学规模等进行分析梳理,重新审视自己的办学定位,适应社会对教育分工的需求。这样才能提高学校的社会美誉度,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地位。

(二)优化教师生存环境,缓解教师职业压力

首先,应优化高职教师的社会生存环境。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从业者的传统观念,必须从根本上提高职教从业人员的政治地位、生活待遇和工资待遇等。社会各界应关心高职教师的身心健康,尊重教师的劳动和贡献,形成有利于高职教师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高职教师也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争取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缓解职业压力。其次,优化高职教师的校内生存环境。高职院校应维护教师的政治地位和学术地位,尊重教师的劳动和贡献,保障教师的各种合法权益。积极改善教师工作环境,丰富教师精神生活,提升教师幸福指数。再次,应提升高职教师经济待遇。凡是上级文件规定的高职教师应该享受的待遇,应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职院校领导应在上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提升高职教师的经济地位,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提升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三)改革职称评聘制度,拓宽职称晋升通道

首先,应改革现有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应成立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专家组,出台符合高职教育实际的职称晋升条件和评审办法,使符合条件的高职教师能够正常晋升高一级职称,缓解教师职称晋升压力。其次,应扩大高职院校职称评聘自。在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职专业技术人员设岗比例内,让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晋升条件和设岗比例,自主评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引导高职教师立足本职工作上台阶,提高归属感,减轻职称晋升的心理负担。再次,应拓宽高职教师职称晋升通道。应重视教师的个体差异和优势,根据不同教师的实际能力和专长,在职称晋升方面引导其合理分流。对于学术能力较强的教师,应允许其按照普通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晋升职称;对于实践经验丰富、技术能力较强的高职教师,应允许其按照高职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晋升职称;对于在工程、技术领域优势明显的高职教师,应允许其按照工程师或技师职称晋升晋升条件难题。

(四)敞开高职教育大门,化解高职招生难题

首先,应加大高职招生改革力度。目前,我国高职招生改革的主要途径有三种:一是高职单考单招;二是高考+会考统招;三是高职自主招生。三种改革途径均取得不小成效,但仍需扩大试点范围,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形成实质性的高职招生“多元录取”制度。改善高职招生恶性竞争的现状,缓解“生源荒”对教师身心的冲击和压力。其次,应推广完善“注册入学”制度。注册入学能有效扩大高职生源范围,缓解“生源荒”的压力。从2011年就开始在部分高职试行注册入学的江苏省来看,注册入学虽然在扩大生源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应认真完善注册入学配套措施,扩大注册入学范围,形成完善的注册入学制度并在全国推广,缓解高职生源竞争的压力。再次,应敞开高职教育的大门。高职教育应面向社会、面向人人,为社区居民、在岗职工、转业军人和失地农民等有学习需求的广大公众提供服务。这既是高职院校回馈社会的使命要求,更是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放低门槛,敞开大门,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高职教育,必然能够扩大生源范围,缓解“生源荒”对高职教师的心理压力。

(五)关心教师心理健康,提升心理调适能力

大学教师职称第6篇

关键词:中学教师;教学计划;教学互动;教学气氛;教学反思

一、问题提出

所谓教学表现,是指“教师围绕‘三维目标’,根据自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及其教学手段的娴熟运用,轻松调动学生的积极情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有效激发学生创造性地获取知识,并使其智慧得以增长的教学技巧的表现”[1]。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常会遇到“相同的教学内容,相同的教学时间,同一水平、同一层次的教学对象,对于不同的施教者,有的轻轻松松地获得满意的教学效果,有的则事倍而功半”[1],这说明教师的教学质量与其教学表现有很大的关系,即高质量的课堂教学需要教师有高质量的教学表现。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是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2],而提高教学质量就需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如此,方能在课堂教学中展现良好的教学表现。然而在实践中,普遍存在“课前准备不充足、信息技术运用不合理、教学方法使用不恰当、教学评价效用低以及课堂氛围不和谐”[3]等诸多教师教学表现不够理想的状况。因此,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学习效果更富成效,是当前教育实践中的重点。基于此,本研究从教学计划、教学互动、教学气氛及教学反思四个方面探讨教师的教学表现现状及其特点,进而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适切的建议,期望增进其教学表现,提升其教学质量。

二、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择本研究针对2016年参加贵州省“国培计划”的中学教师实施“教学表现调查问卷”。问卷发放252份,回收有效问卷231份,有效问卷率为91.67%。如表1为研究样本的基本情况。本研究以办学条件作为衡量环境因素的指标。县城中学,特别是示范中学,由于其地理环境相对优越,学校在软、硬件设施上均优于农村乡镇中学,而且获得的经费投入较多,更能够吸引优秀教师的加入。因此,本研究把县城中学视为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学,样本数为92人;而把农村中学视为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样本数为139人。

(二)研究问题研究以奥纳特瓦尔(Onafowora)的教学表现观点为基础[4],综合其他专家学者的观点,从教学计划、教学互动、教学气氛及教学反思四个维度调查中小学教师教学表现现状。其中,教学计划指依据学习目标、学生需要、教材内容及教学策略进行教学前的计划和准备;教学互动是指教师教学时引导学生学习的状况(从明确教学内容、课堂监控和教学实施以及反馈等方面来了解教学互动的情形);教学气氛是指教师营造的有利于学习的气氛(本研究从教师教学情绪投入、课堂氛围及课堂管理等方面来检测教学气氛的情况);教学反思是指教师对自身的教学过程及学生学习情况加以反思,寻求更好的教学策略来增进教学效果。故教学表现可以划分为教学计划、教学互动、教学气氛及教学反思四个方面。本研究主要分析和回答三个问题:(1)教师教学表现的整体情况如何?(2)人口因素下教师教学表现是否存在差异?(3)环境因素是否影响教师的教学表现?

(三)研究工具本研究对16位教师进行访谈后设计问卷,再针对50位教师进行预测,在参考各种因素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对部分试题进行修改,形成最终调查问卷。研究参考了奥涅尔(Oneill)的研究成果,将其作为教学表现的重要指标,同时也辅以相关学者的论述与研究结果作为参考,并且从教学计划、教学互动、教学气氛及教学反思等四个维度设计了教学表现问卷。每个维度均设置5题,合计20题。每道题均采用Liket五点量表作答,选项从完全一致、比较一致、一般、较不一致、极不一致,分别赋分5、4、3、2、1。得分越高,说明教学表现越好。数据处理软件采用SPSS16.0。各子量表的Cronbachα值分别0.79、0.76、0.86、0.83。总量表Cronbachα值为0.91。这表明问卷具有良好的信度,并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四)教学表现等级划分本研究采用5个等级划分教学表现及其各个维度,见表2。经与专家及一线教师商议,约定等级A为教学表现非常好;等级B为教学表现较好;等级C为教学表现一般;等级D为教学表现不好;等级E表示教师教学表现比较糟糕。

三、研究结果

(一)中学教师教学表现的现状由表3可知,总体而言,中学教师教学表现等级为B,说明中学教师教学表现总体较好。在具体维度上,教学计划和教学互动两个维度达到A级。另外,在营造课堂气氛上,中学教师也具有较好的教学表现。而教学反思维度为C级,说明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表现关注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转变自己的教育教学观念。

(二)职称、性别因素与教师教学表现的差异分析研究主要从职称、性别等因素探索中学教师教学表现的差异。1.不同职称教师的教学表现的现状职称较低的教师(刚入职教师和中学二级教师)在教学表现方面低于职称较高(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初入职场的教师,正值教师生涯发展的关键时期,虽然具有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但是缺乏实际教学经验来统合其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因而其教学表现并不理想。由表4也可知,教学气氛似乎与职称关系的相关性不大,可能教师的教学经验对教学气氛没有明显的影响,而与教师的教学反思行为和能力存在明显的正相关。2.不同性别教师教学表现的现状性别特征影响其社会行为和思维方式。因此,教师的性别因素可能对其教学表现产生一定的影响。就教学表现来看,性别在教学表现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气氛两个维度上没有显著差异。但在具体维度上,女性教师似乎较男性教师更善于营造良好的教学气氛;而男性教师更习惯于教学反思。

(三)环境因素与教师教学表现的差异分析环境因素对师资分配和生源有重要影响,其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办学条件。办学条件的差异意味着教师面临的教育情境的差异。“教学表现是客观的存在,也是有条件的存在,所以,我们还得思考教学表现进行的前提条件。”[5]故而,生源质量必然会对教师的教学表现产生一定的影响。环境因素对中学教师的教学表现的影响在教学计划、教学反思和课堂气氛三个维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在教学互动上虽有差异,但没有达到显著性程度。进一步分析可知,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教师在性别上的教学表现无显著性差异,但是不同职称的教师在教学表现上存在变化,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不同职称的中学教师教学气氛皆较好。但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教师的教学表现各维度均和职称呈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而且在各维度上,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的中学教师教学表现随职称的增高均较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明显。

四、结论与讨论

研究发现,男性教师在教学计划和教学反思上展现优势,女性教师在教学互动和课堂气氛上表现突出,但均未达到显著性差异。研究认为,中学教师教学表现大致具有如下特点。

(一)教师教学表现总体良好,但存在结构性差异中学教师教学表现整体良好,总体为B级。这可能得益于课程改革的理念在实践中的落实;以及近年来国家为落实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等政策方针,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国培计划”。这些有力地促进了教师全体的专业化发展,从而也使得其具有良好的教学表现。研究发现,教师教学表现与职称存在正相关:职称越高,教学表现越好。对于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这个关系也适用。该正相关关系在具体各维度上存在结构性差异:在教学互动和教学计划以及教学气氛维度上,均有良好的教学表现,但在教学反思方面却为C级。这表明,中学教师教学反思能力薄弱是普遍的现状。而“教师的教学和成长过程就是不断进行教学反思的过程”[6],只有在实践中加强教师教学反思的能力和意识,才可能有效提高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动性和效率,使得教师对教育实践能力的提高不再是单纯的依靠经验积累,而是对于自身的专业成长由自发转为自觉。

(二)低职称中学教师对教学表现自我认同度较高,但教学表现缺乏应变和深度由表5可知,低职称中学教师整体上具有良好的教学表现。可能原因有三:一是因其刚入职,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对其期望值较低,而且大多数低职称教师一般都能从其所在的教师团体中获得适当的支持和鼓励;二是这部分教师团体由于刚入职不久,大多怀揣理想和对教育的使命感,对教育充满热情,积极投入教学工作,因而呈现出良好的教学表现;三是低职称教师入职时间不长,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始终感觉自己在教书育人方面有进步,这也可能是其对自身教学表现自我认同度较高的原因。但是,低职称教师“关注的课前准备仅仅是指将授课内容进行梳理,并未涉及到学生的认知水平、已有知识、教学方法等等”[7],而职称较高的教师的教学反思更偏向于将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机激发放在反思的核心位置。而这主要与职称较高的教师具有丰富的程序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有关。另外,在教学互动和教学反思等方面,低职称教师明显低于职称较高的教师,原因在于低职称教师在教导学生认知学习方面缺乏应变能力,教学表现大都以自我为中心,常以自身感受来判断教学表现,在教学中倾向于思考自己的教学技能是否适切。而职称较高的教师比低职称教师具有更好的灵活应变的能力和沟通表达的能力。

(三)环境因素对中学教师的教学表现有明显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因素对中学教师教学表现有一定的影响。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教师教学表现提升幅度明显高于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而且,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低职称教师教学表现略好于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但职称较高的教师,其教学表现却逊色于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原因可能在于,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社会各方面对其期望值较高,而且因其环境优越,更容易聚集大批优秀教师。无论是来自社会和家长的期望,还是和同行的比较,都可能对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的低职称教师产生压力,减弱其教学表现的自信心。另一方面,当低职称教师对自身教学表现产生危机感的时候,必然引发其进一步反思教学的成效,进而更加努力追求教学设计的科学性和创新性,教学策略运用的合理性,产生更合理的教学互动和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这也导致其进步幅度明显高于办学条件一般学校的教师。

五、建议

研究发现,低职称中学教师实践中的教学表现令人忧心。当前教师培养已经进入深水区,且不再局限于理论加实践的培训方式,应该着眼于全方位、个性化的教师培训,改进其教学表现,进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一)重视沟通和交流,帮助低职称教师营造多方支持的氛围,以增强其教学表现的动力研究表明,低职称教师的教学表现不尽如人意。可能的原因在于低职称教师大多入职时间不长,除了要适应环境之外,更要面临一连串的实际教学问题。如低职称教师在课程与教学上,常常不知如何充分利用资源和有效管理时间;在班级管理上,由于经验与技巧的不足,也会产生许多问题;在人际关系方面,有时因为和搭档教师间的不和谐,造成适应上的困难。因此,加强沟通和交流,对于改善低职称教师的教学困扰,维持教学热情与动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已有的研究表明,“教师所获得的社会支持情形,与教学行为表现或工作表现,具有密切的关系”[8]。低职称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遇到困扰时,同伴或行政领导常愿意提供一些有针对性且有效的建议或信息资源、或是对其工作表现与努力的鼓励、肯定与支持。这对于低职称教师改善教学的困境、重拾教学表现的信心,无疑有很大的帮助。而良好的氛围,也使得教师具有更出色的教学表现。

(二)加强学习和反思,增强教育实践能力,以改进其教学表现研究表明,中学教师普遍缺乏教学反思的行为和习惯。职称较高的教师由于其自身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而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并且知识结构也更加具有组织性和系统性;而低职称教师由于刚入职或入职时间不长,尚未建立健全的、有组织的知识系统,缺乏教师职业所应有的教学实践知识。故职称较高的中学教师教学表现虽然优于低职称教师,但并不能掩盖中学教师教学反思整体薄弱的现实。良好的反思意识和行为有助于提高新教师教学反思能力。教师教学反思较独立反思更具广度和深度;与简单的自我反思相比,“反馈+反思”“反思+反馈”“反思+反馈+再反思”和“对比反思”等教学反思模式更能有效提高新教师的教学反思能力[9]。这也是中学教师均应掌握反思方法。

大学教师职称第7篇

一高校职称制度沿革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处于何种工作岗位。职称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既是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任用的基础。我国职称制度(包括高校职称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解放初期至五六十年代,沿用了过去旧中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任命制度,同时也实行“学衔”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经考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命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务任命以后直接与工资挂钩。

第二阶段,1977年至1983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主要对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价,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但是由于爆发,职称评审工作被迫长期停止,积压了大批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渴望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由于准备不充分,出现了其评定范围扩大和质量不高等一些混乱现象。因此,到1983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

第三阶段,1984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其做法是,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人员中聘任。其特点是有明确的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随着我国高校职称制度和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开始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二高校职称评聘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职改工作对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专业设置等方面做出了诸多的贡献,但仍然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的需求有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相对成熟的职称职级配套结构下,高素质的师资人才仍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不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不尽合理,一些专业人员的职称与专业素质反差较大,评职任职后的发展激励机制尚未健全等诸多问题依然大量存在,这些现象制约了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等的发展和创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职称评审评审指标体系简约单一,设置不够完善。到目前为止,职称评审条件还是沿用中央职改领导小组在1986年3月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11号文)的规定,对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科研论文等做了硬性要求,随后国家又相应出台了职称外语等级、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能力和水平等同样重要的方面却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要求和评判标准,表面看客观、公正、易操作,实质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评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的结果给高校对教师的后续管理埋下隐患。评价方法不完善。评价有定量和定性两种,由于定量评价简单明了,工作实施中减少了人事争议,当前高校主要采用定量评价,即发表多少篇论文、出版多少部著作、参与了多少项课题以及刊发出版的学术刊物、出版社的级别等等。看起来精细合理,然而这些简单的量化标准并不能够完全反映评价对象的实际特征,相反,在这种量化评价机制下,许多高校的职称评定工作在客观上导致教师科研活动向不健康的方向发展。

表面上看,评审组织和评审流程比较规范、严格。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较少出现托人情、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等现象,但在另一方面,评职者为了达到定量评价的要求,又不断地搞一些场外交易,片面追求数量而不计质量,严重地影响其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这不仅不能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学术职位的高质量,还易导致学术上的腐败,败坏学术风气。以科研压教学,片面强调科研,不够重视教学在教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职称评审条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科研论文的硬性要求和教师教学时数的要求,而对教学质量和效果没有具体要求,这就导致了有些教师只注重科研论文,忽略了教学实践。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授业解惑,特别是教学型的高校,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要求更高。如果忽略了教学实践这一环节,将降低学校的教学质量,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行政干预过多,影响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评审过程中,虽然有专家评审,但依然是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其主要表现在评审组专家的组成不够合理,多由二级学院的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等组成,专家的专业结构、层次水平、学科实力等等都在影响评审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易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出申报者个人的学术能力与水平。还有一些客观存在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称评审的结果。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既存在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的弊端,也有学术的流派纷争,还有学科设置的局限性,同时也不排除人为因素等,致使其评审结果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

(二)根据职称评审进行的聘用教师聘任制度是教师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我国教师任用的一项基本制度。教师的水平和责任心直接影响到高校各方面的成效,因而“对于每一次对教师在其级别中的任命和晋升,大学都必须把它视为一个重大的决定和难得的机遇”。多年来,我国高校就教师聘任制改革进行了许多探索,但至今未取得突破性成果。究其原因,高校教师聘任制的实施十分复杂。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相比,具有自身的特征如教育性、学术性、自主性、发展性等,从而使高校教师聘任制在借鉴和系统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时呈现出特殊的管理特点。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聘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普遍存在“一评定终身”的现象,即一旦晋升到高级职称后,就可以一劳永逸,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从某种意义来说,它制约了年轻教师的成长,也不利于形成有竞争力的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二是对职称晋升后缺乏监管。职称聘任后的监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却是最薄弱的环节,对其监管是否有效,将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三是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存在相当大的供需矛盾,即投放的学术职位与教师的需求比例失调,始终存在供小于求的矛盾。四是现行评聘分离模式存在局限性,评聘分离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教师聘任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学,是育人。现行的评聘机制在量化评审时似乎颠倒了教师的职能,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在资源配置方面,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还不太合拍,管理机构对教师职业发展缺乏更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引导和规制;不能很好地统筹兼顾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不利于提高教师的水平和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能充分体现教师队伍建设中普遍提高与重点扶持的梯度建设;缺乏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学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学术创新的机制;对高校教师的激励还缺乏精神感召和利益机制的有机结合;教师考核管理中教学导向和科研导向还没有找到最佳的结合点,始终有所失衡。另外,教师管理中的严格要求与宽松环境、编制管理上的效率目标和质量目标、人才队伍管理中的流动与稳定、人才引进中的刚性与柔性等等问题的处理都会影响高校健康发展,是师资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p#分页标题#e#

三以职改促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分析

以职称改革的不断深化来强化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竞争机制,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优化、数量足够、富有活力、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水平的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

(一)制定科学、客观、透明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是指由各级各项评价指标及其相应的指标权重和评价标准所构成的有机整体。职称评审除了对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科研论文等做基本硬性要求外,还应对教师进行全方位的考核,从能力到业绩进行科学、合理的考评,并制定一系列符合学科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判标准。如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将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起来。教师在职称评审过程中,教学工作量考核合格后,应根据专业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对实践应用能力的考量。如体育类的必须要有获得省级及以上的大型公开的专项比赛或运动会的奖项等;艺术类的必须要有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大型公开演出或专项比赛的奖项等;美术类的必须要有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型公开作品展或同行的专业比赛的奖项等。将奖项与科研项目进行合理转化,这样更符合职称评聘的初衷,也更加人性化。

(二)采用科学的职称评价方法和严格的评审组织我国高校职称的评价大致要经过行政评价、同行评议、指标量化评价和专家评价等过程。这些过程有其科学合理的成分,但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如贿赂相关部门、相关人士从而蒙混过关,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评审组专家应该由更多的学术专家组成。专家的专业结构尽量覆盖所有学科和专业,或者由复合型专家组成。使评审组专家充分行使学术专家的学术权力,体现其学术价值,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评估申报者个人的学术能力与学术水平。

(三)规范评价操作程序职称评聘的基本流程:材料初审→资格审查→材料汇总→学科组评议→公示→校评委评议→公示→报上级评审委员会评议和评审或评定→公示→上级发文→学校发文聘任。(参见“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流程”)

(四)打破职称终身制,完善职称聘任制度一方面以学术为本,创造公平公正的学术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加强考核。学术职位聘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届的聘任。考核要有具体的规定、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形成在职称上能上能下,在待遇上能高能低,以促进优秀教师的选拔和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能力。

(五)建立职称晋升后的监管机制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只要职称聘任后,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和科研任务,不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等,一般职称是不会被撤销的。这就导致了教师在职称晋升前和职称晋升后的差别明显。晋升前工作积极主动,晋升后停滞不前。这种现象会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教师队伍的优化与稳定。针对这一现象,应出台一个符合高校发展规律的政策,对职称晋升后进行有效监管。职称晋升后,应该完成基本教学、科研任务,但随着任职年限的增长,教学、科研任务要有所提高,要求和标准应该做相应调整,以形成教学、科研良性竞争的积极氛围,造就激励教师积极进取的学术环境。

大学教师职称第8篇

关键词:职称改革;职务评聘;职称评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不管是评聘结合模式,还是评聘分开模式,其实质都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模式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职务聘任制。为此,高校教师职称必须职务化,制度的重心必须聘任化,从人员的评价到职务的聘任必须组织化,模式的运作必须市场化。

一、职称改革问题的起因

我国不同时期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应该说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等在某种程度上都保持着一种相适应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正在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转变。

在这个转变中,作为高校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职称制度已经成为改革的焦点问题摆在人们的面前。能否有效改革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是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1986年,我国高等教育系统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实施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实践表明,这次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在提高高校教师待遇、发挥高校教师积极性、促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当时我国尚未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难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因而难以满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再加之评聘制度本身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运行模式尚不规范,致使职务评聘过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不足。当然,这么评价并不是要否定1986年的职称改革,而是要在肯定的基础上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接轨。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的一些具有评聘自的高校纷纷对本校的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使教师职务聘任制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还有更多的学校,特别是那些不具有评定自的高校,仍然被现行的职称制度所困扰着。每年一度的职称运动,声势浩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而且还对教师们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把他们折磨得疲惫不堪。不仅如此,还造成了社会的攀比,不正之风也随之兴起。高校与教师个人择聘的单一性和封闭性,造成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配置刚化,效率低下;教师流动不畅通,人才紧缺与过剩同在;近亲繁殖,素质退化。这种职称制度不利于高校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和队伍建设。因此,改革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势在必行。

为要真正彻底地实现高校教师的职务聘任制,需从四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模式进行选择。

一是在称谓上要把“职称”变为“职务”;二是在制度的重心上要从评定转向聘任;三是在评聘的主体上要从社会转向具体的高校单位;四是在运作的模式上要从行政计划转向市场选择。

二、称谓的抉择:从职称到职务

最早人们把职称称为学衔。比如我国早在1956年6月起草的《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与《科学研究工作者学衔条例》就只有学衔的称谓,而没有职称的提法。这两个条例分别把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的学衔规定名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在此次起草的报告中把学衔明确定义为:“国家根据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所授予的学术职务称号。”也就是说,学衔是某种岗位的学术职务的称号。那么职称又是什么呢?据《辞海》的注释,学衔是“根据高校教师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水平授予他们的职称”。也就是说,“学衔”就是“职称”。因此,现在人们常把“职称”理解为对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进行区别的等级称号,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这样,“职称”与“职务”的关系就清楚了:对于高校教师来讲,“职称”就是一种岗位的学术职务的称号,而不是教师本人身份的称号。

但是,从“”结束后到1986年前,社会上对职称概念的理解十分宽泛,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意义。虽然到1986年后全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但职称一词仍被人们习惯性地沿用着。不过此时职称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职称一词已被界定为区别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是作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过去成就的标志,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评价和承认。其实,无论是职务的名称还是学衔,职称都只是代表一种称号,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进行区别的称号。这种称号一旦获得,只要没有明文取消,就是一种终身称号。由此看来,这种意义的职称从逻辑上来讲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征:首先是不与工资待遇挂钩,没有数额限制,只要专业技术、学识、技能水平与成就达到一定的等级就给予相应的职称。

其次是一旦取得,终身享用。再次是有标准控制,相同等级的职称,评定的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不因地区、民族等原因而有所差异。最后是与使用无关,既然只是一种称谓,离退休人员也可以参加评定。其实,这个时候的职称已经异化了,既像是资格认证制度中的“资格”,又像是水平等级制度中的等级称号。

职务则是指具有明确职责和权利的工作岗位。早在1960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以及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报告》中,对高校教师职务的内涵都有明确的界定,是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有一定职责要求的工作岗位。只是在当时,人们忽略了享受相应职务工资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的职责,忽略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从逻辑上来讲,既然是职务,首先就要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实现相应的职责。其次要与工资待遇挂钩,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就应该同时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再次要有数额限制,职务不像职称只是一种等级称谓,而是具体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的需要而设置,因此应该有数额限制。最后要求任职者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相同的职务可因具体岗位不同,其任职条件也有所不同。具体职务具体要求,不可能有全国大一统的标准和要求。凡是不适合职务要求的就不能任职,即使原来适合的而现在不适合的也应退出该职务。职务既然是一种工作岗位,只有在其位,才具有相应的职务,退休教师也应退出相应职务,当然也就不能再申报担任职务。因此,就职务而言,教师能否被聘用,首先取决于岗位的需要,其次才是自身条件。考核教师是否具备任职条件,不仅要考察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而且还要看其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发展潜力、自身状况、年龄因素等多方面的情况,以便其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就高校教师而言,职称要么职业资格化,要么职务化,否则已经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职称的职业资格(即什么样的资格才可以从事高校教师职业)化要有根本性的转变,这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职称的职务化也要有根本性的转变,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当然,什么职称应该职业资格化?什么职称应该职务化?这应该具体分析。但是,高校教师的职称职务化则是不争的大趋势。不论是什么高校,不管是教授、副教授,还是讲师、助教,都应摒弃现有社会流行的“职称”的概念,回归到教师“职务”的本位上来。

三、重心的抉择:从评定到聘任

我国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演进总是与其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形势、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最初的任命制到职称评定制,再到职务聘任制,每个阶段都刻有时代的烙印。1986年我国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虽然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我国当时还没有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在具体执行时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虽然几经改革完善,但现行的职务聘任制仍有其不足和弊端。我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以来,先后走过了三个阶段,经历了三种模式。

第一阶段是评聘结合模式,也叫评聘合一模式。所谓评聘结合模式指的是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在过程上合二为一的模式,也就是说教师申报的职称一旦通过评审,就必须在职务上给予聘任。在实施时,一般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高校下达各层次职称的指标或比例,若教师岗位出现空置时,除中级以下职称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自行评定聘任外,正副高级职称的申报,须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评委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所在高校即必须聘任。这种模式在过程上把岗位定编、资格审查、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用人好似符合因事择人的原则,管理好似符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广大高校教师积极性的调动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我们很容易看到,虽然说评聘结合模式是以职务聘任制为核心,但实际上仍然是以职称评定为核心,职务聘任不过是职称评定的逻辑必然的结局而已。因而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只要评审通过,就肯定能被聘用,而且具有终身效应。

这样就会造成三个方面的弊端:一是教师普遍重视职称的评定而忽视职务的聘任;二是使教师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产生不思进取的懈怠心理;三是使聘任流于形式;四是制约了后续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教师以评职称为导向,对照评审条件找出自己的差距加以调整努力,而一旦评上却会忽略对职务职责的履行。这就使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与其实施的初衷有了很大偏差,也使聘后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第二阶段是评聘分开模式。所谓的评聘分开模式是把职称的评定和职务的聘任彻底分离开来,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学校聘任的三段式管理。

个人自由申报,社会权威评审,学校自主聘任,申报、评审聘任三权分离。职称资格的申报权利在个人,只要个人想申报便可不受限制地申报,没有身份资格及其他条件的限制。职称资格的评审权利在社会,由行业、系统或地区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审查评定,确认申报人是否具有某一类别某一层次职称的资格。教师职务的聘任权在学校,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岗位的需要,对具有职称资格的教师给以聘任。也就是说,教师只有通过了社会评审后,才有资格参加学校的职务聘任,但并不是说只要具有了职称资格条件,学校就必须聘任。学校一般把社会评定的职称资格作为基本的聘任前提,再辅之以其他条件综合考虑是否聘任。

这种模式引进了激励和竞争机制,有利于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推动竞争上岗,从根本上克服论资排辈。同时,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打破单位的禁锢,使人才成为自由的社会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评聘分开模式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问题主要出在社会评审这一环节。高校的聘任过程以资格为前提条件,这样在无形中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的评审。高校教师要想获得高校的某一职务(主要指高级职务),必须先通过社会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反过来,高校择人也必须是在经社会评定取得相应职称的那部分教师的范围内进行。然而每一所高校都是根据自己所设定的岗位职务需要来聘用教师人选,针对这些具体的岗位职务进行社会评价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社会无法详细知道高校有哪些具体的岗位职务,这些岗位职务需要履行什么样的职责,什么样的人担任这些岗位职务合适。由此可见,社会评定的职称不一定就是适合高校岗位职务需要的。这种评聘分开模式很容易造成评聘的脱节,不是有悖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就是有悖岗位管理的规律和特点。

第三阶段是以聘代评模式。所谓的第三阶段,并不是说在经过了第二阶段之后才出现的一种模式。其实在第一阶段就有这种模式的雏形,少数具有职称评审权的高校早在80年代末就开始探索适合我国的高校教师职称模式。随着取得职称评审权高校的增多,这种模式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聘代评的最大特点,不是不要“评”这个环节,而是整个过程的重心从社会外部移到了组织内部,除了请有限的几个校外专家对高级职称申报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外,其余的过程都在学校内部完成。也就是说,以聘代评不是不要评,而是取消了社会评审这个环节,以组织内的职务聘任过程完全取代了社会上的职称评定过程。这种模式围绕着聘任这个中心,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使职称的称号与职务的实际工作及职责一体化,不但有利于发掘人才、吸引人才和激活人才,而且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打造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有重大意义。

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最大特点是高校自主聘任教师,校内评价只是聘任过程的一个环节,聘任全过程的所有权利都由用人单位———高校行使。

高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来判断其是否符合职务的要求,然后给以聘任。这种聘任制度有利于加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人才评价的目的性和准确性。

四、主体的抉择:从社会到单位

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大多数高校的教师职称制度都是采用社会评审、高校聘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本质就是组织外评审、组织内用人,亦即现在通常所说的把申报权交给教师个人、评审权交给社会、聘任权交给学校的三权分立模式。很多人都以为,这种三权分立的模式是目前阶段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最优化模式。然而,在这里我们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三者中最后只有教师和用他的高校发生交易行为。也就是说,最后的交易发生在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高校选择适合校内职务的教师个体进行招聘,教师个人选择自己满意的高校为其提供服务,而作为社会评审的机构(并不是具有评价职能的法人机构)只能算是与交易无关的组织外的机构。这就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来质疑,由这种机构评审出来的人是否就是适合某高校的某职位所需要的人呢?只有一个具体的高校才有可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配置校内相应的职务,才有可能了解这个职务的责权利,才有可能对自己用人的行为后果负责。而作为社会的评审机构,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清楚了解某一具体高校对某一岗位职务的具体需求,更谈不上对用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这种职称制度模式的合理性。

不可否认,在历史上把高校教师职称的评审权交给社会也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了打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顽疾———人才单位所有制和部门所有制,促进人才的社会流动,高校教师职称社会评审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和途径。社会评审其实质是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一种普遍性选拔,在理论上具有面广路宽、相对公平的优点。这种普遍性可以使高校教师在整体层面上得到标准认可,有助于高校教师素质的提升。由于社会评审统一了社会标准,因而给人才的流动提供了基础。其实这种组织外评审的方式,在国际上也普遍存在。现在很多国际证书如项目管理(PMP)等就是通过组织外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的,由于标准统一,因而一旦通过,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就都通用。但是这种组织外的评审只是作为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参考条件,而且其参考程度也不一样,并非像职称制度那样作为一种准入制度、终身制度而存在。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社会评审对高校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社会评审的普遍性选拔与用人单位的目的往往相悖,某一高校一定岗位职务上所需要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技能并能承担具体的职责的人。社会评审采用的是一种通用的、普遍的、统一的标准,从理论上来讲这种评价没有数额的限制,凡是够条件的人都应该评上某种职称。但由于从及格到优秀即通常所说的(60分到)100分差别太大,这样教师队伍就在同一标准下出现了一种人为的能力上的剪刀差。具体的高校正是要消除这种能力上的剪刀差,选择更为优秀的教师到合适的职务上工作,实现职务聘任的特殊性。任何组织内的职务设置都是根据组织的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的,不同学校的不同教师职务对具体教师在知识、技能、资格、经历、经验以及其他素质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同的。如前所述,这些恰恰是社会评审机构所无法解决的。

不少人都担心,高校自己评定职称,能保证公平公正吗?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各个高校的校长、院长、处长等重要职务在任职前并不需要到社会上进行评价,为什么教师一定要经过社会上的评价取得资格才能被聘用。其实,将现行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中的这种社会评审模式转变为高校组织内聘任模式,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把聘任教师的自回归高校,做到谁用人、谁管人、谁评价人,用管结合,评用结合。职称评审从社会转到组织内,有利于消除教师能力上的剪刀差,也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当然,高校教师的流动,也并非是越频繁越好,也需要相对的稳定,因为教师的频繁流动不利于学术氛围的形成和稳定。为了使教师队伍在流动的同时保持相对的稳定,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在留人机制上比较成功的经验,我国的一些高校可以考虑建立终身教授制度。当然,这种终身教授的评审高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严格把握,从比例上看一般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20%。

五、运作模式的抉择:从行政计划到市场选择

正如前面所说,我国高校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定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这对于我国已经实行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从运作模式来看,我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根本导向出路,就是从传统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计划模式转变到现代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选择模式。市场可以提高高校师资配置的效率,优化教师结构。这就需要建立和培育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而这正是我国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欠缺之项。

经过几年的改革,尽管人们普遍认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得有些过滥,但各具体单位仍然还是争着要增加评聘指标,教师个人也争着要晋升。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到底应由谁来控制?向什么方向控制?在传统模式中,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微观结构,都由政府的行政计划来定。而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无论是政府管宏观也好,还是具体高校管微观也好,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高校根据职务的需要到市场上选聘合适的教师,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学术水平到市场上选择合适的高校职务;教师受聘于某一高校的某一职务后,根据聘任合同在这一职务上实行职务权利,实现职务职责,完成职务工作,作出职务绩效,领取职务报酬。也就是说,职称评聘工作再也不是一种政府行为了。在社会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在高校里,是一种组织行为。不管是市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归根到底都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提供一定的教师职务空缺,校内或校外的教师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来竞聘这些职位,通过市场的双向选择来达到人职的优化配置。某教师在甲高校是教授,在乙高校就不一定是教授;某教师今年是教授,经过一个考核期,如果不合格也就不再是教授。这样,社会上长期存在的职称论资排辈和终身制也就被彻底打破。

在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上,运行的主体就是用人单位———高校和择校竞聘的教师个人。

高校真正的拥有自主聘用的权利,并把这种权力面向全社会行使。教师真正的拥有自由择业的权利,不必非在本校竞聘达到晋升职务的目的。这种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通过市场的供需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无形中促使各高校不断地提高自身吸引人才的能力,促使广大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使我国高校整个师资队伍水平得以提高。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还远没有建立起来,更谈不上成熟了。

建立和培育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明确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完善和强化对高校教师资源的宏观调控;二是建设高水平高效率的市场体系,使高校教师资源的培养、配置和使用全面市场化;三是加速培养市场主体,尤其要使具体高校和教师个人在市场中成长和运行;四是高校教师的个人收入分配与业绩和市场接轨,由市场评价教师和高校的业绩,从而确定教师的个人收入分配;五是以市场的原则来构建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建设,不仅要完善市场服务网络,而且还要大力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合理利用市场价格调节功能,提高市场活力。同时还要健全完善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为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