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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欠税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12 00:47:21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1篇

基本目标是:大力组织收入,确保税费收入稳定增长;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地方税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把握形势,坚定信心,全面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年组织收入工作任务仍将艰巨,我们必须对所面临的形势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从全市来看,虽然地方经济有一定增长,但一次性税源较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税收收入超常增长,收入增幅逐年加大,任务基数逐年攀高,为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从我局自身来看,经过十五年的奋斗,我们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造就了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干部队伍,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不竭动力。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与困难并存。年地方税收收入目标是:在年实际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0.3亿元的基础上增长8%,即完成11.12亿元。

(二)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征管责任,加强征收管理,我们要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

1.夯实征管基础工作。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户籍管理,防止漏征漏管。进一步规范饮食娱乐业税收管理。加强定期定额管理,依法确定定额,完善纳税定额公示到户办法。做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加强发票日常检查管理,严格以票管税,落实有关控管的措施和制度。加强对重点税(费)源的管理,强化欠税(费)管理,积极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遏制新欠的发生。

2.切实加强税种管理。加强对账簿不健全、核算不真实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营业税管理。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等的征收管理,挖掘税源潜力。

3.加强信息应用,提升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4.加强征管质量管理和考核。一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二是规范委托工作。三是强化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管理,坚决杜绝转引税款现象的发生。四是认真贯彻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加强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实事求是的考核,全面提高征管质量。

5.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坚持“三定、四同、两制、一保”的征收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征费。一是抓好社会保险费的收入监控和各项指标的落实。二是加强户籍管理,完善催报催缴工作,重点加强对长期零申报和未申报户的管理,提高申报真实性和准确率,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抓好欠费清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清欠,并严格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同时遏制新欠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四是进一步提高征管稽查力度,重点检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问题,做到税费之间、各费种之间交叉稽核检查,适时开展社保费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查处偷、逃、欠费等违法案件。五是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扩面工作。

6.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完善与国税、公安、工商、银行、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征管合力。

(三)加大稽查力度,发挥打击和震慑作用

各级地税稽查机构要充分发挥稽查工作监督、惩戒、促进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保驾护航。

1.积极贯彻落实稽查工作制度。深入实施稽查“三制”,以及大要案报告制、双向通报制、稽查透视征管质量等制度和办法。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2篇

一、改制企业税款追缴所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几年来,如东县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对国有、集体企业按照“产权明晰、人企分离、机制灵活、公转民营”的目标进行深化改制。直至2002年底,全县所有国有、集体企业的新一轮改制已基本完成。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资产整体出售式改造等资带债式改造、破产重组式改造、兼并式改造(又分为购买式兼并、控股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吸收股份式兼并四种)、分立式改造(又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改制企业法人登记变化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原企业法人登记变更,改制前的企业法人变更为改制后的企业法人,如股份合作制改造等;二是原企业法人登记注销,设立新的法人企业或并入其它法人企业。比较典型的有破产重组式改造、购买式兼并和承担债务式兼并、新设分立等;三是原企业法人登记不变,分离出部分资产又设立新的法人企业或被其它法人企业吸收。比较典型的有存续分立、公司制改造中的部分改造、等资带债式改造等。而对于采用公司制改造或资产整体出售式改造的企业还有原企业法人变更,或原企业法人注销、新设立企业法人的情形。

(一)面临的问题

调查发现,部分纳税人借企业改制之名、行偷逃税之实的现象相当严重。其中:利用企业改制,采用多种手段逃避税务机关对其欠税及偷骗税的追缴,导致巨额税款流失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有两种类型:

1、采用“金蝉脱壳”方式逃避税款追缴。

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中普遍存在陈欠税款,一些企业及地方主管部门往往把企业改制当作是帮助企业甩掉欠税“包袱”的好机会。在改制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常常以增强改制企业竞争能力或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改制为名,采用多种方式将其优质资产及效益较好的业务分离转移出来经营,而将其不良资产和绝大部分债务(含欠税)挂在名存实亡的老企业,以基本丧失财产责任能力的原企业应付债权人。也导致税务部门对其欠税难以追缴,只能转作呆欠、死欠等待核销。主要手段有以下两种:

一是“优质资产剥离重组”。即将老企业的优质资产和效益较好的业务分离出来并入其它企业或与其它企业重组成新的法人企业(非简单的企业分立),而将欠税及非该资产担保的债务仍留在老企业。

二是“等资带债转让重组”。在等资带债式改制中,对主要资产已被商业银行抵押的改制企业,经银行同意由他人收购该资产并承担相应的银行债务,而欠税因尚未实行抵押担保,故仍挂在原已成为“空壳”的企业。

2、采用“恶意注销”方式逃避对税款的追缴。

少数纳税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采用“恶意注销”方式来逃避税务机关对其欠税及偷骗税的追缴,已成为当前纳税人偷逃税的新动向。经调查主要手段有两种:

一是利用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进行恶意注销。部分企业为逃避欠税等债务的清偿,采用故意不办理工商登记年检等方式迫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客观形成企业法人消亡、纳税主体已不存在的法律事实,从而逃避债权人对其欠税等债务的追偿。

二是通过转移资产、申请企业解散进行“恶意注销”。最近笔者在调查中就发现多起此种恶意注销逃避对偷骗税追缴的案例。当纳税人采用帐外经营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隐形手段进行偷骗税时,由于其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与税务稽查部门发现和查处的时间客观上存在一个时间差,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了这一时间差,在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偷骗税活动后,马上利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方式转移资产,并入他人企业合股经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新的法人企业。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原企业法人解散注销。当税务稽查部门事后由发票来源地税务部门来函协查或通过举报获取纳税人偷骗税线索,立案检查时才发现涉案企业已注销。更有甚者少数纳税人竟在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后、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之前将企业恶意注销。对此税务部门通常的结论是:鉴于涉案企业已注销,原有的纳税主体已消失,查处的偷骗税无法追缴,决定终止检查或终止执行。

(二)原因分析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我国针对企业改制的税收法律不完善,使税务机关依法治税陷入了困境。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纳税人发生变更或注销及资产重组后,其欠缴的税款及偷骗税款如何追缴的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严重滞后的缺陷。仅在《税收征管法》第48条中对纳税人合并、分立时未缴清的税款明确由合并后的纳税人承担或由分立后的纳税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对采用其它改制方式的企业欠税及偷骗税款如何追缴的问题尚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基层税务部门对改制企业的税款追缴问题束手无策。

2.基层税务部门对改制企业税收管理的缺位,给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部分地区的基层税务部门由于被动地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企业改制工作,对企业改制给税收工作带来的影响尚未引起重视,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税收问题未能认真研究、及时反映和采取应有的措施。特别是对改制企业欠税的清理、资产变动的监控、税收检查结算等方面均存在不到位的现象,给不法分子逃避追缴税款有了可乘之机。主要表现为:

一是改制前清缴欠税的措施不力。多数地区对改制企业清欠措施不力,清理入库欠税占欠税总额的比重较小。特别是对部分企业在改制或注销前以及税收检查期间转移资产逃避追缴税款的行为,未能及时采取《税收征管法》赋与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

二是对改制企业资产变动监控不够。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9条规定“欠税人在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而基层税务部门对有欠税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处分和变相转移大额资产和不动产缺少监控措施,往往事后才知道,错过税款追缴的最佳时机。

三是税收检查结算不到位。基层税务部门理应在企业改制和注销前对其纳税情况及欠缴税款进行全面检查结算,以确定企业改制时欠缴国家税款的债务数额。而部分基层税务管理部门仅凭企业帐面数据和税务机关计算机内反映的纳税人申报数进行简单核对后就出据确认改制企业欠税债务的证明,或在企业改制文件上草率签字,导致企业改制前应查补的偷骗税款税务机关未能及时发现和申报债权。而税务稽查部门事后立案查出企业改制前的偷骗税款,企业却以基层税务管理部门在改制前已结算或签字,改制时尚未明确该笔债务,改制后的企业拒绝缴纳。

二、改制企业税款追缴的对策分析研究

对改制企业税款的追缴,从内容上可分为:对改制企业自行申报的欠缴税款的追缴和对改制企业税收检查应查补偷骗税款的追缴两个部分;从追偿时间上可分为:在企业改制前追缴和在企业改制后追缴两个时期。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前追缴欠税和偷骗税款的对策主要是通过完善对改制企业的税收管理来实现;在企业改制后追缴改制前企业的欠税和偷骗税的对策在我国有关企业改制的现行税收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应依据税法原理和民法中债的理论及相关法律寻求追缴的对策。

(一)完善改制企业的税收管理

针对基层税务机关对改制企业税收管理缺位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1.监控改制企业资产的变动,采取有效措施追缴税款。基层税务管理部门要主动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企业改制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改制的动态,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追缴欠税。特别要注重加强对改制企业资产变动的监控。按照《税收征管法》第49条及其《实施细则》第77条规定,对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企业,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监督企业实行先报告后处分的制度。并对其处分的资产按《税收征管法》第45条规定的要求执行税收优先权;发现其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转移隐匿资产、逃避追缴税款的现象,应按《税收征管法》第38条的要求及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对其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第5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转让资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2.规范改制企业在法人登记变更或注销基准日前税收债务的检查确认工作。改制企业在法人变更或注销基准日前的欠税及应查补的偷骗税是改制企业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企业改制前能否准确确认将直接影响到改制企业净资产的计算和国家债权的申报及追偿。因此基层税务机关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税务机关要对改制企业在法人变更或注销基准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期限一般掌握从上次全面检查至法人变更或注销基准日,若发现重大涉税违法行为检查期限可向前延伸)。确认改制企业的应纳税款、多缴税款、留抵税款、欠税和应查补的偷骗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出具《改制企业税务专项检查报告》。对改制企业未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的欠缴税款,不能作为确认其税收债务的合法依据。基层税务机关对改制企业或政府改制管理部门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或审查确认的改制企业欠税债务具有最终否定权,并可追诉相关责任。

3.加强与政府改制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严防改制企业采用“金蝉脱壳”和“恶意注销”方式逃避税款的追缴。首先,要规范改制企业税务变更结算和税务注销清算。政府改制管理部门要将税务变更结算作为改制中对法人变更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的必经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税务注销清算作为对企业法人注销清算的必经程序。在注销法人工商登记前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税务注销清算的相关文件。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尽快协调明确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进行注销清算才予注销法人登记。笔者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吊销营业执照的同时,未经清算而强制注销企业法人资格的规定与《民法通则》相冲突,应予纠正。其次,基层税务部门要积极参与企业的改制工作,检查确认改制企业的欠缴税款,落实清缴的措施。对法人登记变更的企业在改制前一时难以清回的欠税应以依法确定法人变更后欠税偿还的责任人。对欠税数额较大、难以清理入库的欠税,为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对改制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欠税作为国家债权,比照“债转股”方式,制订“欠税转股”的有关法规政策,移交政府国有资产投资机构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优化改制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而且可有效地防止一时难以清回欠税的流失,盘活企业欠缴国家的财政资产。对法人登记注销的企业,基层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税务注销清算、申报国家欠税债权,按《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清偿程序追缴税款。

(二)对企业改制前欠缴税款追缴的对策分析

针对企业改制前的大量欠税和改制后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企业改制前的偷骗税款难以追缴入库的问题,笔者认为:除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完善对改制企业税收管理的政策法规外,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法原理和民法等相关规定中寻找追缴的对策及依据。

税法与民法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税法的调整通常是以民法的调整为基础的,经由民法调整所确立的私法程序对税法的有效调整起着重用的作用。因此税法与民法之间存在着法律调整上的互补关系。目前关于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权力关系说”和“公法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税收法律关系定位于“公法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从理论上讲,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实质上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优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的公法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作为民法调整的范围。笔者认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我国的立法原则上都似侧重于实体法律关系定位于“公法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有的税收法律关系是可以适用民法的。因此对企业改制前的欠税和应查补的偷骗税款、滞纳金的追缴,在现行税法还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依据民法寻找对策依据,但行政处罚性质的罚款不属民法调整的范围。

我国民法中的债权债务理论对企业法人变化后的债务承担问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企业法人财产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企业法人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见《公司法》第三条)。由此还派生出企业债务随企业财产变动原则和企业债权、债务承继原则。二是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原则。即当事人对企业法人变化后债务承担有约定的,并经债权人认可,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正是按上述两个立法原则来制订改制企业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税务部门在现行税法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依据该原则和司法解释对企业改制前的欠税追缴和偷骗税款追缴问题分别研究其对策。

1.企业改制前欠税追缴的对策

笔者根据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法人登记变化的方式、结合企业改制的形式进行对策分析如下:

(1)改制企业法人登记变更。

改制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内容一般仅涉及到投资主体、股权结构、法人名称、法人代表的变化,法人企业仍处于存续状态,不需要进行清算。变更前的法人与变更后的法人仍为同一法人主体,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变更后的法人企业应承担原法人企业的债务。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法人登记变更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变更。故改制前的法人企业与改制后的法人企业仍为同一纳税主体。除税法有特殊规定外,企业改制前欠缴的税款应由改制后企业承担。在企业改制中采用股份合作制改造、公司制改造等形式的企业一般采用法人变更登记的方式。其欠税追缴的对策依据为:

①采用股份合作制改造形式法人变更登记的企业,其改制前欠税的追偿问题,现行税法中无明确规定。而采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主要涉及企业内部股权的转让。根据法人财产原则:法人内部股权的转让不影响法人对外债务的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对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三种方式其债务的承担进行了明确。其中:针对企业职工买断式,第八条规定“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针对企业与职工共建式,第九条规定“企业向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针对企业职工增资扩股式,第十条规定“企业通过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可见,凡由企业职工出资采用劳资结合方式进行企业内部改造,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改制前企业欠缴的税款。

②采用公司制改造方式法人变更登记的企业,其改制前欠税的追缴问题现行税法中也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针对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第五条又规定“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公司承担”。可见上述两种公司制改造的企业,改制前企业欠缴的税款,可向改制后的公司追缴。

(2)改制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法人注销登记后,原企业法人主体不存在。对有限责任法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要按法定程序进行法人注销清算,在注销前对法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分配或清偿。对法人注销前的债务(含欠税)按法定清偿程序未得到清偿的部分,法律明确其债务有承接人的,向承接人追偿;法律未明确其债务承接人的,其债务归于消失。在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同时需办理税务注销清算和税务注销登记,原法人企业的纳税主体也随之消失。在企业改制中采用兼并(除控股式兼并)或分立改造、破产重组改造、资产整体对外出售等形式的企业,一般采用法人注销登记的方式(但在公司制改造中也可能出现少量的法人注销登记方式,仍可适用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欠税追缴的对策依据为:

①对采用兼并(除控股式兼并)、分立方式改造的企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是现行税收法规中唯一对企业改制后欠缴税款债务的承担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针对分立后的企业为分立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有关债务的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第十三条规定:“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可见对于采用兼并(除控股式兼并)、分立方式改制的企业其改制前的欠税可向兼并或分立后的法人追缴。

②采用资产整体对外出售式改造的企业,其注销前欠税的追缴问题现行税法无明确规定。根据法理:企业资产整体出售、原企业法人注销后,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构成企业资产的承继关系。根据企业法人财产原则,企业债务随财产变动,故买受人应当承担所购企业的原有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针对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买受人的不同处理方式分别规定如下:对买受人将所购资产吸收到本企业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出售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分支机构的,所购企业的债务由买受人承担”。对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对外投资,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出售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对买受人将所购资产重新注册新法人,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后,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可见改制企业采用资产整体对外出售式的改造方式,对企业改制前欠缴的税款可在一定范围向买受人或新注册的企业追偿。

③对采用破产(或解散)重组式改造方式的企业,其破产(或解散)前欠缴的税款:对国有企业可按《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从企业破产财产中受偿;对其它企业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程序从企业清算财产中受偿。按法定程序无法得到清偿的欠税,基层税务部门可凭相关法律文书予以注销。

(3)改制企业原法人登记未变。

在企业改制中对采用存续分立、控股式兼并、等资带债式改造和公司制改造中的企业部分改造,一般情况下改制后原法人登记未变,仅分离出部分资产或债务又设立新的法人企业或被其它法人企业吸收。根据法理:债务仍由原企业承担,也可根据尊重当事人约定原则经债权人同意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当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法人财产原则中的企业债务随企业资产变动原则,可由新的法人企业在接受资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①对采用存续分立式改造的企业的欠税承担问题,《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由分立后的纳税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对采用控股式兼并改造的企业的债务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使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③对企业公司制改造中采用“金蝉脱壳”方式逃避债务追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即等资带债方式改造),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虽通知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第七条规定:“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原企业法人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可在其分离接受的资产范围内向接受资产的企业追偿。

2.查补企业改制前偷骗税款追缴问题的对策

企业改制后,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举报等线索立案查处企业改制前的偷骗税款如何追缴?这是税法中的一个“空白点”。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查处企业改制前的偷骗税款是企业在改制前已发生的、未如实核算和申报的债务(应缴税金),应作为改制前企业采用欺诈行为隐瞒的债务予以追缴。对企业改制中隐瞒或遗漏了资产出卖前的债务,应由企业资产出卖人最终承担民事责任。但在企业资产出售中,因隐瞒或遗漏债务造成的企业资产售价的不公平,涉及的仅是买卖双方,而非债权人。根据企业法人财产原则,作为被出售企业的财产是其对外承担全部债务的一般担保。债权人在企业改制出卖财产时不知道该笔债务属于隐瞒或遗漏债务的前提下,依据企业债务随企业财产变动的原则可以先向财产买受人主张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仍可向出卖人追偿。因此,对税务机关在企业改制后查处企业改制前的偷骗税款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比照上述对企业改制前欠税追缴的依据区别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对策实施。但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3篇

200*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一方面扎实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大力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全市稽查系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73宗,结案42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1047万元,其中,税款759万元、滞纳金82万元、罚款206万元,入库989万元(含清旧欠)。市局稽查局查处各类涉税案件26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20万元,入库491万元(含清旧欠)。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任务完成

上半年,我市地税稽查系统集中力量重点开展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旧欠,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区内的税收秩序,保障了我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力求查深查细查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的原则,我们上半年重点开展对建筑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工作。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28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590万元,入库350万元,使行业的税收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的良好成效。

1、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侯邦安局长任组长,杨路总经济师、稽查局程国建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同时,制订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将建筑业、服务业娱乐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作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对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明确。

(2)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培训。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工作前期预先做好调查摸底,充分掌握线索,科学选好案源,对检查行业及企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出有重大疑点的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检查前,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熟悉行业及企业经营情况,选准检查突破口,提高了检查效率。

(3)严格执行稽查规程,确保办案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通过查阅账册、原始凭证,分析账表关系,实地检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应查必查,各税统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查证。稽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偷逃税款的典型个案,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进行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并给予严厉打击,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作用。我们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基层对建筑业、工业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对偷逃税款的原因、表现和手段等情况进行剖析,总结归纳涉税违法行为的规律,以求更好地指导下阶段的检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职能,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税政和征管部门,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此外,加强对被查企业的纳税宣传,加强信息反馈沟通,大力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营造融洽和谐的税企关系。

(5)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积极加强与征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明确划分征管与稽查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建立了双方协调与衔接机制,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并做好稽查建议的接收和反馈,创造了征管、稽查部门互动促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局稽查局还联合基层征收分局开展行业整治,协助征收税款和清理旧欠,促进了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

2、检查的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

(1)对建筑业的专项检查。

我们重点对14户建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518万元,入库277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工程结算或领取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时申报纳税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多为挂靠工程,只是被借用资质,实质上由房地产公司自己建造。工程款不经过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建设方往往以材料分拆工程总额,从而导致工程计价总额难以真反映。二是工程款挂记“应付帐款”等往来科目,少申报税费。如某建筑公司在工程结算前收到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应付帐款”上,不列入收入申报纳税。三是包工头直接到建设方领取工程款不作申报纳税;四是包工不包料工程材料价款不并入工程总造价申报缴纳税费。如某建筑公司承接某房地产公司包工不包料桩基工程,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少申报管桩材料价款,造成少缴税款。五是以地、房、建筑材料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偷逃应纳税款。

(2)对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

工业企业所得税主要检查了14户企业,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72万元,入库72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隐瞒收入,是否有超标准列支工资及三项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预提费用没有实际支出,结余下年度,虚增生产成本。二是外出委托加工产品,没有合法发票列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三是企业使用不合法凭证列支生产费用。四是企业将不属于当年度的费用列支生产费用。五是企业主的个人支出和家庭费用支出列入企业生产费用,虚增生产成本。

(二)加强专案查处,狠抓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管理。

今年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的了较为满意的成绩。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22宗,省局稽查局交办涉税举报案件2宗,均已结案。我们认真加强对举报管理、案件查处、举报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举报案受理及时;举报案、上级交办、转办案查处及时;举报奖励兑现及时;税款追收入库及时。我们对每宗案件都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催办督办,对基层办案中遇到问题和阻力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援,促进了案情取得突破,有力地打击了偷、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欠税。

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进一步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清缴欠税入库404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清缴欠税190多万元。一是加大对历年的“死欠户”、“钉子户”的追缴力度。依法发出限缴通知书29份,并想方设法找到欠税企业负责人,开展“一对一”约谈,耐心解释税法以及逃避纳税责任的严重后果,使部分欠税业户清缴了历年来的欠税。二是对一些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我们积极与银行、国土、房管局等单位联系,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土地,强行扣缴税款、拍卖房产等措施清缴税款入库。如XX县地税局稽查局公开拍卖依法查封的欠税企业的土地,将拍卖所得的32.5万元全部抵缴所欠税款。三是加大对各县(市)局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对如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步骤、方法进行现场辅导,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局稽查局的执行工作。

二、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为规范我市地税稽查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省局稽查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部署“规范执法年”活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要求,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从3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对2001年7月至2005年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开展全面复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复查小组,制定了具体计划,并确保机构、人员、措施到位。这次案件复查工作着眼市本级兼顾县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和案件资料查阅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市540户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分门别类汇总了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指导和改进全市稽查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复查结果显示,我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行为逐步走向规范,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能严格遵守选案、

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原则,不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二是能严格遵守《征管法》的规定实施检查,并能较好地落实廉政跟踪制度。三是能够按照《规范化文本》规定使用稽查执法类的表、证、单、书,各种文书规范、合法。四是税收执法意识较强,能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计税,依率征收,并能较好地落实加收滞纳金制度。五是能够按照本部门权限办案,没有超越执法权限做出处理,能较好地贯彻重大案件提审制度。六是能够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规范化文本》的要求,及时整理和立卷归档,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二)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上半年,我们以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稽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明显提升,执法中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对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稽查办案规程》等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也得到提高。一是在年初省地税稽查“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后,组织我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对我省地税稽查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关材料进行了学习探讨,分析了败诉原因,并对照稽查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提出了改进意见。二是在4月份组织参加市局税收执法培训班,邀请扬州税务学院的教授为全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讲授有关实体法、程序法等内容的执法知识,并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学习。三是配合市局党组组织副科级干部前往扬州税务学院参加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眼界和视野,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

上半年,我局积极加强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并牵头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办案协作、大要案会商、联席会议等五项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各部门达成了处理涉刑涉税案件的共识,对历年积存的涉刑涉税案件,坚持“历史从宽,打击个别,教育一大片”的原则,对今后的新发案件,坚持从严把握,依法打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了涉税案件的移送管理。

(四)切实加强内部制度管理。

上半年,我们适应去年人员优化调整后的变化,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了《印章使用登记簿》、《车辆送修单》、《车辆使用审批表》等表证单书,完善细化了具体操作办法,规范了管理流程,堵塞了人、财、物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促进了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深入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上半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我们继续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了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思想与行动相结合,号召全体人员争当税务稽查系统的排头兵。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

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贯彻落实好《稽查建议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加强沟通,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管作用。

三、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首查责任制、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和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大要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执法程序,认真及时组织查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办事,不断完善各项稽查执法制度,做到稽查各环节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三是认真落实好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部门制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在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配合协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案件,及时办理移送手续。四是对2001年以来的积案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进行总结性处理。

四、大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八荣八耻”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好纪律教育月活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树立稽查队伍执法严厉、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好稽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目前,市局稽查局拥有5名“六个100”专业人才,我们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转变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培养中高层专业人才方面,逐步培养一批业务尖子,促进稽查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争当稽查系统“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是加强稽查工作的考核。要从精细化管理入手,对《省地税稽查系统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细化,以规范、效能、以人为本为原则,以促进稽查管理为目的,从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标准三个方面着手,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岗位考核办法,明确划分部门和岗位职责,并与经济奖惩挂钩,切实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上说,我们的队伍情况是好的,但是不能掉以轻心,要时刻注意队伍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隐患。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环节监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预警体系,确保队伍干净干事,不出问题。

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其内涵精髓,进而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做到“四个不能忘记”,坚持“四个不能动摇”。二是结合稽查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要求继续发挥我市地税稽查系统在办案数量、查处税款、团结协作、人才建设、严厉执法、经费保障和内外联动等方面的“七大优势”,打造稽查品牌。三是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强有力武器,力争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使它成为全体人员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四是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如组织访贫问苦、扶助贫困学生活动,支部党员两次到XX县XX镇看望贫困学生黄代威、李飞妍,并送上文具、大米、食油等物品及现金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廉洁性。

一是落实好“廉政学习日”制度。我们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实施学习签到制度,每月均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各科室轮流负责组织专题,力求内容生动、形式新颖,并做到人手一本学习笔记簿,人手一册《反腐倡廉廉政读本》,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二是创建学习园地,营造学习氛围。编辑出版了2期学习宣传专栏,将有关学习材料及开展学习情况、学习心得上墙公布,促进学习交流。三是落实好廉政追踪卡及回访制度。年初组织召开了纳税人座谈会,对被查企业进行跟踪回访,征询被查企业对稽查部门的意见,加强了企业对稽查人员廉洁行为的监督。据统计,上半年共收回被查企业寄回的《廉政跟踪卡》5份,均对稽查人员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示满意,未有任何不正之风、违反廉政纪律等问题的不良反映。

(三)选拔中层干部,增强领导力量。

在去年人员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中层领导干部的配备。除了从市局其他部门调整进来3位副科级干部外,还在市局组织的竞争上岗工作中,拿出3个正科级、2个副科级职位在市局范围内进行竞争,选拔配备了3个部门的“一把手”,使中层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应该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性还有待提高,个别同志的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积极性还未能充分调动起来。二是选案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和改进选案方法。三是检查效率有待提高,检查人员有时过于谨慎,拖慢了工作进度。四是《稽查建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以查促管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发挥以查促收作用

下半年要切实加快检查工作速度,各环节紧密配合,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个大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税款的追收入库,提高查处税款的入库率,为保证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4篇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放松。继续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分解落实全年收入计划,抓早、抓紧、抓实,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为完成全年收入打好基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实现收入规模、进度、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匹配,努力保持均衡增长,避免“大起大落”现象的发生。

2、发挥税收经济联动分析效能。做深做透税收收入分析,既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变化,更分析影响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征管等方面因素,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原因,客观评价各单位征管水平。建立税收分析档案,提高分析预测水平,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分地区、分行业做好各税种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分析、税负分析和税源分析,全面掌握税源构成、分布、规模和增减变化因素,经常性开展税源和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调查,把握宏观税负变动趋势,以客观经济指标为依据,加强各独立数据源之间的对比分析,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3、突出税源管理重点。一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企业、分税种预测全年税收情况,做好数据增值利用工作,全面实施《税收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对数据进行整理、深度挖掘和分析,以提高数据监控质量,查找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减轻基层报表工作压力。针对征管实际中的异常情况(如缴销发票异常、税收收入增减异常、“四小票”抵扣异常等)进行重点分析监控,统一选取数据口径不定期公布,供各业务处室、稽查局、分局、县局在纳税评估、加强征管、重点检查等方面参考;二是确保年入库50万元以上企业纳入监控范围的同时,通过完善监控网络、优化监控软件和加强横向部门之间的联系,有重点地针对区域经济特色行业如木地板、电梯制造、铝合金加工等开展分析监控;三是及时掌握有较大投资规模、产品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发展前景看好企业的实际生产潜力,寻找和跟踪新的税收增长点。

4、严格减免税和欠税管理。认真执行减免税管理办法,推行纳税人减免税管理“一户式”台账,加强对减免税的清查清理。严格欠税管理,既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压缩欠税余额,更要切实加大催报催缴力度,严格防止新欠形成。严格落实总局欠税公告办法,定期开展欠税公告。加强欠税清理考核,采取征、管、查各部门联动清欠,实行以欠抵退、以票控欠,力争实现全年全市零新欠、陈欠数额下降的目标。

二、以提高信息利用效率为抓手,促进国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

1、继续应用好税收征管软件。配合加快“金税三期”建设,在完成广域网络扩容和提速工作的同时,做好各应用系统的推广维护工作,重点把好数据采集、录入关,确保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发挥技术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对“应用系统管理中心”软件作进一步完善,并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有效降低办公成本,进一步发挥征管辅助系统在税收管理、税源监控及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作用。

2、密切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以加强纳税户籍基础信息管理为切入点,将国地税信息比对的范围从开业登记扩大到注销登记,并向国地税联合办理非正常户、注销税务登记,联合办理停、复业业务等领域拓展;与工商、供电等部门建立长期横向信息沟通和联络制度;加强与地方统计部门联系,以其行业类别的电子信息为参照,比对CTAIS系统中税务行业信息,筛选行业类别不符的企业进行规范调整和维护补录,实现双方信息互动校验。

3、全面落实税收管理职责。理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搞好征、管、查等环节业务衔接,做到岗责体系健全、管理责任落实、职能分工协作。按照岗责清晰、绩效定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继续开展优秀管理员评选及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广专业综合评估和税收管理员日常评估相结合的纳税评估模式,努力做到人工评估与计算机评估、流转税评估与所得税评估的有机结合。加强评估基础工作,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数据库,充分利用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信息评估销项税额的真实性,结合存货情况对留抵税额异常企业、低税负企业、零负申报企业进行重点评估,切实提高行业税负率,使应征数进一步贴近实征数。

4、加强各税种管理。严格执行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贯彻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对达到标准的都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全面落实操作规程,进一步抓好增值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对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普通发票实行票表比对,强化普通发票的销项管理。完善“四小票”抵扣清单管理,加强稽核比对和异常凭证审核检查。认真落实农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方法,严格实行农产品收购发票清单管理,并实现票表比对。密切关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情况,制定利废企业税负预警指标,定期开展专项评估。认真落实货运发票先认证后抵扣办法,及时掌握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大户的抵扣情况。继续强化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管理。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专项核查工作。加强对实木地板、酒类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申报管理,准确掌握消费税增减因素。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做好对企业收入总额、应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实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应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搞好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强化出口退税管理,规范申报审核审批流程,做好出口货物合同备案审核工作,建立出口退税预警、监控和评估机制,做好征退税环节的衔接,落实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完善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机制。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严密防范“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严格防范出口骗税行为。

5、深化管理创新成果。将管理创新作为挖潜增收的抓手,继续抓紧抓好管理创新项目的巩固、推广和再创新,努力把创新视点延伸到日常税收征管和内部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选择重点,突出亮点,大胆探索实践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填补管理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在认真总结管理创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盈亏平衡点分析法”和“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的做法,切实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和农副产品收购单位的监控,提高管理效率。今年省局将在全省范围推广10个左右管理创新优秀项目,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三、以落实执法责任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1、全面启用税收执法考核系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根据省局要求,按时启用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每月一次对各县局、分局和稽查局实行计算机执法责任自动化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做好日常考核中申辩调整的受理、调查确认、销号及统计工作。对系统显示的执法过错信息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和论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执法过错行为数量,纠正执法过错行为的产生,并严格执行考核与追究制度,做到真追究、敢追究,确保执法责任制考核收到实效。

2、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落实税收政策的辩证关系。强化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实施促进科技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各项配套税收政策;落实好支持就业再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税收政策;积极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做好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新政策调研工作,结合*实际提出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民政福利、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企业的整治,完善管理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对符合民政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继续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既要保证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又要防止税收流失。

3、加强涉外税收管理。积极推行涉外企业所得税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抓好亏损涉外企业税收管理,突出年纳所得税1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行业典型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或经营情况呈跳跃性的企业这三个重点,深入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全市国税系统反避税人力资源,稳步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及监控执行工作,继续做好预约定价的续签工作,提高反避税选案的准确性。

4、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在稳定充实稽查人员,加强稽查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和涉税案件查处三项重点,集中力量对发案率高、案件线索指向集中、涉税违法活动频繁、整体税负明显偏低的行业进行检查。今年省局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服装生产经营企业、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房地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及用废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并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办法。要继续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进项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行为。认真做好协查工作,提高协查工作成效。认真落实举报案件下查一级制度,密切与公安等部门协作,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虚开与接受虚开发票“中间人”等涉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时进行涉税案件分析和经验总结,查找管理漏洞,改进办案方法,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严格执行稽查案件复查制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处罚听证等工作。

四、以探索建立和谐征纳关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国税形象

1、坚持推行办税公开。按照纳税人办税的环节、内容、程序,将系统内外普遍关心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以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办税公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短信平台等服务载体的功能,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网络体系。

2、拓宽税企联系渠道。进一步完善国税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制度,对享受民政福利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及出口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双百”(百名国税干部志愿者服务百户企业)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真正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3、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抓好教育动员、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公布监督电话、搞好对照检查与整改等,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三个满意度”,即上级满意度、地方党委政府满意度、纳税人满意度。积极开展社区共建、税企共建、乡村共建活动,通过税法宣传、扶贫帮困、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国税部门社会形象。

4、提高国税部门影响力。积极组织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普法提供个性化税法知识宣传服务。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适时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开展虚开发票、偷税案件的反面警示教育,对地区多发性案件信息通过国税网站等途径进行通报,提请企业自觉防范,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经常性开展税收专题调研活动,重点调查、分析*经济发展中税源变化情况和存在困难,及时把握影响税收的重大政策变动(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等)的影响及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为抓手,实现队伍建设平安和谐

按照“依法科学创新,致力聚财为国;团结清廉文明,构建和谐国税”的国税文化建设目标,努力在文化与税收的结合上做文章,深入推进“四项工程”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凝聚干部精神力量,合理利用、配置人力资源,建设一支过得硬的国税干部队伍。

1、夯实基层党的建设。重点实施“八荣八耻”宣传教育,强化党委支部组织建设,加强上下级党组织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学习积分考核办法,配强配好各级领导班子,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通过树立典型、树立榜样,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争先创优”热潮。切实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国税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国税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大政工”工作格局。

2、努力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实效性,从“责任意识、能力水平、风险防范意识”三方面入手,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培训,努力培养复合型干部;注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倡议示范、积极引导等多种形式,全力倡导文明礼仪,以文明学校下设的八个协会为载体,全面开展各类群体性文娱活动。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精神,以报告提出的建立8个方面良好风气为指针,以创建省级文明行业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惩防腐败工作体系,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试行《税收管理员述职述廉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教育全体干部守住底线,不断提高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向规范执法要平安,向廉政建设要平安。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5篇

税收征管质量专项审计调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对部分重点企业税收征纳情况进行调查,揭露和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其从管理机制上解决税收流失和执法腐败问题。因此,如何选择重点税源相对集中的地市并确定延伸调查的重点税源企业,以及确定重点税源企业后对企业的纳税申报环节和税收征管及税收会计核算环节的审查是此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计算机审计的着力点。

由于国税部门在全国推广使用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2002年以前将年纳税能力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了该系统进行监控,2003年开始,监控范围扩大到年纳税能力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因此,审计人员可以将该系统的数据直接导入到自己的计算机中,生成一张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表,既可作为延伸调查选点的参考依据,又可用于与税收会计数据的比较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

同时,国税总局还开发并在国税系统推广使用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即CTAIS)。通过该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全部集中在地市级国税局,各个县市国税局仅限于进行前台操作。因此,审计人员通过下载CTAIS数据,就可获得较为全面的税收征管信息。通过审计分析这些计算机信息,寻找线索,有目的地延伸调点税源企业,则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现税收征管质量问题,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计算机审计的方法和步骤

步骤一:认真组织审前调查,精心编制计算机辅助审计实施方案

在审前调查阶段,通过对省级国税局的信息中心和计财部门的调查,掌握全省计算机信息化的总体情况和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结构、内容及其使用情况。其中,一是要全面了解重点税源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初步分析判断其数据是否安全、完整、可用;二是要准确了解各地市国税局CTAIS系统的使用情况,以便于在下一步延伸审计时,选择那些CTAIS系统使用时间早、运行状况好、数据可信度高的地市作为审计对象,从而充分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的优势。

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计算机辅助审计实施方案。通过精心编制该方案,一是要明确计算机辅助审计的目标,二是要确定计算机辅助审计的主要内容,三是说明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步骤与方法,四是统一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要求等。

步骤二:利用重点税源监控系统数据导出功能,直接导入重点税源监控数据

在省级国税局集中有全省的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审计人员可以将全省的数据直接导入到自己的计算机中,生成一张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表(Excel格式,便于审计人员在各种型号的计算机上使用)。导入的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属地、行业、产品销售收入、利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实现税金、入库税金和欠缴税金,除了导入本期数外,还导入同期数以及与同期相比的增长比率等数据。

步骤三:分析重点税源监控数据为确定延伸调查地市提供线索

将上一步导入的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表按照属地分地市进行归类生成分地市重点税源数据表,并分别就各地重点税源企业的户数及其税收实现数、入库数和欠缴数进行分析,将那些重点税源户数多、税收规模大、欠税突出的地市作为延伸调查的对象。

步骤四:完整下载和转换被延伸调查地市CTAIS数据

1.调查被延伸审计地市国税局的信息部门和计财部门,具体了解其CTAIS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下载计算机数据做准备。

2.安装数据库客户端软件。目前,CTAIS系统运行的数据库平台有两种:SYBASE及ORACLE,针对不同的数据库平台应安装与国税局实际使用的数据库相一致的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可向国税信息部门索取。对于CTAIS数据库系统是ORACLE的,在安装完客户端后,还应运行“ORACLE用CTAIS汉字字符。reg”文件,如该信息未成功注册,导入的数据将不能正确显示中文。

3.配置网络连接。网络配置参数向国税局索取,一般包括:IP地址及其掩码,网关参数等。

4.配置数据库客户端。对于SYBASE客户端,通过运行SYBASE的DSEDIT软件,按照提示逐步进行配置。对于ORACLE客户端,通过运行ORACLE客户端配置软件,进入ORACLE客户端配置界面,按照提示逐步进行配置。

5.配置ODBC连接。对于SYBASE的ODBC配置,在“控制面板”中选择“数据源(ODBC)”图标,双击后进入“ODBC数据源管理器”,完成配置。对于ORACLE的ODBC配置,与SYBASE的ODBC配置过程相似,只是在创建新的数据源时应选择ORACLE的驱动程序。

6.安装和配置审计数据库。本数据下载的目标数据库为微软的SQLSERVER2000,为此,应在下载计算机上首先安装SQLSERVER2000数据库服务器,正确安装完成后,启动SQLSERVER服务并运行SQLSERVER2000企业管理器,完成审计数据库的配置。

7.数据下载。运行“MicrosoftSQLServer”软件,利用其“导入和导出数据”功能下载CTAIS数据,建议导入除“FP_”、“XT_”、“V_”、“TX_”、“QX_”、“CX_”、“BB_”开头的全部数据。在导入前,如能请国税部门将审计范围外的数据预先剔除,则可大大降低数据下载的时间。

8.利用《数据采集分析软件3.0国税审计CTAIS版》,进行数据的转换,保存为审计人员可以利用的格式。

步骤五:结合审计方案要求,针对各项具体的审计调查内容,编制相应的计算机审计模块

下面是欠税审计调查模块的例子。

该模块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利用下载的CTAIS数据将企业已经申报尚未上解的税款全部查询出来,生成税收会计欠税逐笔查询表。

从CTAIS的[登记_登记纳税人基本信息]表中,提取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字段。

从CTAIS的[税务机关代码]表中,提取纳税人税务机构代码、税务机构名称等字段。

从CTAIS的[VIEW_征收信息]表中,按照上解日期为空和征收项目名称不等于税务行政性收费收入的条件,提取纳税人识别号、所属时期起、所属时期止、征收项目名称、税额、上解日期、纳税人税务机构代码等必要字段。

三张表分别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税务机构代码相互关联,生成税收会计欠税逐笔查询表。

2.利用税收会计欠税逐笔查询表生成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

从上述税收会计欠税逐笔查询表中进行分户查询,将每家企业逐笔反映的欠税汇总起来逐户反映,然后按照每户企业欠税金额从大到小排序,生成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

3.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表生成一张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

利用步骤三生成的分地市重点税源数据表,选择的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属地、欠缴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本期数、同期数以及与同期相比的增长比率等,并按照欠缴税金本期数降序排列,生成所延伸地市的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

4.查找可疑线索。

(l)寻找税收会计可能未反映欠税的重点企业。将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与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按照企业名称进行关联相互比对,查找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中存在而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中不存在的企业名称,生成可疑企业名单一。

(2)寻找税收会计可能少反映欠税的重点企业。仍然将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与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按照企业名称进行关联相互比对,查找在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中和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中同时存在,但是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中反映的欠税远大于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中反映的欠税的企业名称,生成可疑企业名单二。

5.核查税收征管档案,确定重大可疑税源。

根据发现的线索,调阅有关企业的税收征管档案,一是查明企业年底实现但是依照税收法规应该于次年申报的税收,二是查清税务部门将该企业的欠税结转待清理呆账税金核算的金额和余额等情况,将这些税款从重点企业欠税分户表的欠税中剔除出来,生成新的已经调整为税收会计口径的欠税数据,并将其与税收会计欠税分户表中反映的欠税再次相互比对,如果前者仍然大于后者,则说明税务部门存在瞒报企业欠税的重大嫌疑。

步骤六:根据各计算机审计模块发现的重大可疑线索进行延伸调查,做出结论

仍然以上述欠税审计调查模块为例子。根据该审计模块发现的重大可疑税源企业,延伸到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实地核实其税金的实现、申报、入库和欠缴情况。如果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的欠缴税金调整为税收会计口径后确实大于税务部门反映的欠税金额,则可以基本确定税务部门存在瞒报欠税的问题(同时要注意分清是否存在企业故意少申报和税务授意企业少申报的情况,区分企业未申报和企业已申报两种情况下分别少反映的欠税金额),向该企业和该企业的税收征管机构进行相关取证。

审计案例

2003年,在对H省税务部门2002年1月至2003年9月30日税收征管质量专项审计调查中,我们通过审前调查,了解到该省国税系统已经全面推广使用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并且使用基本正常。于是,审计组决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调查工作。通过税源监控系统和CTAIS的管理使用情况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精心编制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实施方案,经过办领导批准后正式予以实施。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6篇

(一)、努力完成税收收入计划

由于受区域性经济发展缓慢,我区大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欠佳,仍在低谷中徘徊,给逐年增长的税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完成税收计划压力较大。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我们牢牢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充分抓住餐饮业发票划奖和城区改造、房屋开发等有利因素,经过全局努力奋斗, 今年1至10月,完成税收收入9637 万元,为年度计划 87 %,比上年同期增长1876万元 ,同比增长24%,预计到年末将完成税收收入11039万元,建局九年来首次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为财政收支平衡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抓好欠税保收入。为了实现税收均衡入库,我们改变过去每年6、12月集中清理欠税的做法,把功夫下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压缩新欠发生,做到月税月清。充实欠税清理人员,专人登记欠税,微机核算,分片负责和蚕食的方法逐月压低欠税户数和额度,每月定期查寻欠税企业银行帐户,对有钱不交税欠税的企业,采取税收保全,防止企业逃避清缴欠税,并通过加收滞纳金和以票控税来敦促企业缴纳欠税,欠税清理出现了建局以来最好的成绩,欠税户由年初的105户减少到8户,全年年回收欠税3000多万元,基本上做到了月税月清。

二是抓好稽查补收入。为了做好稽查补漏关,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的专项稽查,充分发挥了稽查堵漏增收、强化管理的作用.我们还从强化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管理出发,对网吧、专卖店等高收入行业和电力、一条街、建材等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有效地规范了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进一步减少了税款的流失,增加税收收入,个体税收和集贸税收分别比上年增收 3%和 4%,。

三是抓好税源促收入。在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为防止外埠施工临时税源的流失,我们从源头查起,经常巡视寻找建筑工程,对挂靠企业进行严格核实,并按户建立施工档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监督和督促税款及时入库,上半年按形象进度征收税款250万元,确保了年度税收计划的完成。

(二)、重点抓好社保费征缴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们就把社保费征缴工作列位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责任心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社保科。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社保征收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征管软件培训,社保费申报、缴税、报表基本上实现了全额核算。3月初,我们抽调稽查人员,对全区151户参保企业的缴费基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每位局长包管了5户,并亲自下企业进行基数核实。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建立了缴费企业征管资料档案,按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缴费能力实行了分类管理,对缴费大户实行了专人、专户的重点管理。进入4月,我们广泛进行了社保费宣传,提高了公众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认识,并运用加收滞纳金、加大处罚等手段,强化征收力度,仅4月一个月就征收社保费1000万元。为确保社保费征缴计划的完成,我们严格执行市府“八不准”的规定,对有一定能力缴费企业,银行有资金而不主动缴费故意拖欠的企业,我们采取扣缴方式强制征收。同时,根据市府要求,我们对欠费企业的非生产性资产,非生产用车逐户进行登记造册。

另外,今年下半年,我局还主动与社保局密切配合,做好“接续、扩面”工作。派出社保科全体人员与社保局成立了“接续、扩面”百日会战联合调查组,对我区324户可能存在接续和扩面企业及个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走访,宣传参保的重要性,促进了“接续、扩面”工作的开展                                                                                                                                                                                          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地域管理。为解决地域管理中出现科室衔接不协调,“黑户”、假停业户打击力度不够、逾期未申报户催缴不及时,监督考核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实施了“大集中、小分散”地域管理办法,将两个市场所撤并到个体科,聘用9个协税员,组成18个人的个体科,市场随办事处辖区管理,每2人负责一个办事处,实行不间断的清理。全年,我们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8 户,未办登记 107户,堵塞了“跑、冒、滴、漏”,个体纳税申报率由过去的不到87%提高到现在的92%,“双未户”大幅度减少,地域管理出现了三个到位,征到位,管到位,查到位。

二是进一步整顿税收秩序。在整顿税收秩序中,我们重点打击了偷逃抗税行为,与公安局经侦科联合对建材装饰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清理,对12家扰乱税收秩序的涉税违法业户进行了严厉打击,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我们把拒开、代开、串用发票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对违规使用饮食业发票的12家纳税人进行了处罚,罚款27500元,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打击和震慑了偷逃抗税不法份子,有效规范了税收秩序。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程序。为规范税务稽查,我们按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建立了两套完整标准的稽查文书式样,按式样严格进行稽查文书制作考核,有效提高了稽查文书使用的质量,稽查文书制作做到语言内容、法律条文、程序日期、环节衔接四规范,通过稽查任务量化,时间量化,使过去稽查过程中存在的交表不及时、积压未查户、积压以查户不报表的问题得到了纠正,执法文书、稽查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不严肃、不科学得到改正,实现了稽查规范化和标准化。稽查审理上,通过对检查差错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等指标的考核,不断提高了稽查质量,全年对完成稽查的120户企业进行了抽查,对出现差错的2户企业重新进行了补税罚款,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全面加强税政管理

在税政管理上,我们重点抓了税源普查、高收入建档、减免税管理、公平税负和税法宣传工作。

1、税源普查。今年,我们逐街逐巷、逐门逐户开展了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普查,掌握了1407户企业,2011户个体户1200万元的税源结构分布,搞清“两税”征收现状,为收入预测,税额调整提供了充分依据。

2、高收入建档。我们组织了13个小组,对全区15个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收入情况进行普查,采集数据录入计算机,建立档案夹和个人所得税专用档案室,使全区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人人有了纳税档案。

3、公平税负。为规范个体税收管理,我们对种子行业、网吧、理发、化妆品、练歌厅、装饰装潢等行业的897户纳税人定额进行了全面调整,做到同街道、同行业、同规模、同定额。为了规范税收征管,我们把个体税收的定额与地域管理结合起来,实行了“标准公开、初步定额、核查典调、审查核定”的四步定额管理办法,减少了税收工作的随意性,较好地解决了地域管理中存在的“自留地”、“人情税”等问题。在大屏幕定期公布业户的定额和缴税情况,不仅公平了税负,还有效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

5、减免税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下岗再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我们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对全区九个办事处进行一个一个地走访调查,了解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情况,了解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经营情况。与劳动局、办事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便于掌握纳税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的情况。定期参加区再就业办公室培训会,向各街道办事处主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人员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在征收大厅公布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相关政策、适用范围、审批手续,公布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便于纳税人了解政策、了解审批程序。为做好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工作,我们对辖区内市场和个体户的收入情况和定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清理,对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业户只征收5元个人所得税,对定额明显偏低的商户,重新调增其纳税定额,保证个体集贸税收稳定增长。

6、税法宣传。今年,我们围绕税宣主题,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与区教委、区团委联合开展的税收宣传漫画巡回展,全区25000名中小学生和700多名社会人士投稿参与,各界群众6万多人参观,使依法纳税观念深入人心。以税法宣传进农村,千里铁路宣税法等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在齐报上刊登。

(五)、认真抓好“两风”建设

我们把“两风”建设工作与组织税费收入,抗击非典,依法治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推进分局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认认真真地做好各阶段工作。     

从4月30日起,我们就组织召开了班子统一思想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部动员教育会,查摆问题见面会。采取群众问卷,召开座谈会,征集纳税人意见进行广泛查摆,并在班子、科室、党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中进行了分层次查摆。查摆出在选人用人、行政执法、工作作风、党员队伍建设四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

整改中,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把住入口,放活出口,对股级实行了动态管理,提拔使用时进行严格考核,实行了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岗上试用,上岗后进行定期考试,群众投票,对末两位实行退岗,由能力强、群众支持的干部顶岗,形成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解决了选人不透明、干部上岗不进取,工作低标准、不求进取的问题。在依法行政上,重申并严格执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连带追究责任制、责任上朔追究制度,遏制了执法随意,或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的问题。对个别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由支部组织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共3页,当前第2页2

同时,结合“两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每人针对班子建设和“两风”建设,写出学习心得,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

通过“两风”建设,提高了中层干部理大事、搞协调、抓落实的综合能力,增强了干部公平执法、依法治税的意识。分局形成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自我规范的良好氛围。在省、市、区三级考核验收中,受到了检查组一致好评,由于查摆、整改过程资料齐全,被区委确定了为迎接“两风”建设检查验收的定点单位。

(六)、“非典”防治工作取得好成效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们把防治“非典”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真抓实干,使“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7篇

今年以来全市国税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1-9月份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9.5 亿元,比上年增长15.65%。但是组织收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切实按照经济税源和税法规定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决不允许预收税款或进项税额推迟抵扣,该兑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不得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作为调节收入的“蓄水池”。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四季度要逐月加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税源情况分析,把脉当前经济形势,客观分析征收质量,切实搞好税源调查,找准影响全年国税收入的突出因素,科学估算税收能力, 准确预测全年税源,算好全年收入大帐。要认真抓好经济税源分析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收入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局税源分析监控管理软件,加大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的税负分析工作,找准税收异常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确保国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3、抓好欠税核算。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欠税核查工作,认真负责,反复核对,分类分析,如实上报,确保质量。核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税机关的配合,做好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欠税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要以欠税核查为契机,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实行欠税公告,坚持依法控管,以票控欠,以欠抵退,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新欠,逐步清理陈欠。要进一步健全欠税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严密监控欠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使欠税监控工作严密、规范、有数、有效。

二、咬紧全年目标,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抓好责任区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责任区管理软件的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任务单处理的质量,运用人机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责任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四季度要全面开展责任区星级评定工作,在各单位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市局评定“十佳责任区”。

2、抓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十月份国地税将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的议题之一将联合布署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明确a、b、c、d四级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具体要求,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协作,确保评定的质量,11月底以前完成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3、抓好个体定额管理软件推广应用。个体定额管理软件推广应用是省局的统一布署。总体要求是通过软件运用使定额管理工作规范,定额评定过程透明,定额评定结果公正。 9月底以前完成软件安装以及培训工作,10月份搞好各种参数的设置、系统维护、典型调查与测算,试点单位上线运行。从11月份起所有定期定额户的定额调整以及新办定期定额户的定额全部纳入定额软件管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下半年征管量考核内容。

4、做好“一机多票”系统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增加对普通发票管理功能的工作,年前完成对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软件和报税认证金税卡的底层软件升级工作,做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完成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升级。要严格按照“一机多票”工作要求,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领购、开具、纳税申报和票表稽核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将一般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达到对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普通发票全面控制管理的目的。

[nextpage]5、抓好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继续落实车购税相关管理办法,完善运行机制和操作规程,加强源泉控管。要重点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在生产、销售、购置、使用各个征收环节的信息沟通,实现上下各环节协调配合管理。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管理手段,对机动车辆税收加强税源管理。抓好对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的纳税评估或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转稽查部门实施稽查。

6、加快“一户式”管理系统和数据平台的应用。按照信息一体化要求,认真做好“江苏国税管理系统”stais7.0版优化和推广应用工作,完善“一户式”管理软件应用,把“一户式”管理系统、数据处理平台、7.0版软件、责任区管理软件和个体定额软件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数据平台项目、内容、相关经济指标比对异常指标的,挖掘数据利用价值,提升数据深度应用水平,为责任区管理员和评估分析人员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发挥信息支撑作用。

7、搞好税银库联网。税银库联网是对目前税款征收方式的又一次改革。市局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各征收单位要协同配合,抓好设备配置、需求编写、联网运

行、网上申报和税款征收,确保市政府牵头的税银库联网工作在市区顺利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起到示范作用。

8、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跟踪管理工作。四季度要抓好全年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和检查。对市局年初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要逐项对照进行检查,对尚未完成的要落实责任,抓好督办,限期完成。对完成质量一般的工作要进行回头看,抓好补课。各地要及早做好年终考核、尤其是全年绩效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和执法检查实地检查的方案制订和考核,做好总结、评比的准备工作。市局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需要,抓好日常考核台帐的记录,做好重点考核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夯实迎接省局千分制考核的各项基础工作。

三、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严格税收执法

1、进一步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好我市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过程控制,细化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力求使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逐步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与考核。

2、加强执法检查。四季度重点抓好对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以促进稽查各项业务制度的落实,各项业务程序的规范,稽查办案效率与质量的提高。要加强对稽查案件的分析研究,掌握涉税违法动向和规律,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以查促管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稽查的效能作用。

3、抓好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新办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加强所得税评估信息的沟通和交流,选准对象,提高检查的准确性;继续做好福利企业专项检查的扫尾工作,严格审查“四残”人员比例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防范利用优惠政策偷税以及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抓好与贵州平湖地区虚开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相关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查深查透接收虚开的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接收虚开的买方市场。抓好省、市局督办案件查处进度和税款入库的落实,力求按期结案。

4、抓好预防渎职犯罪。配合检察机关抓好打击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从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角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从维护法律尊严角度出发,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不动摇,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提出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得违规执行,并及时向上级国税机关报告。

[nextpage]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建设水平

1、抓好基层“三化”达标工作。今年是基层“三化”建设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达标的关键之年。做好迎接省局明年初组织的抽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达标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逐项梳理,拾遗补缺,系统分析,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务求达到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2、抓好机构职能调整工作。今年各级国税机构的设置按照总局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统一。要严格按照市局(2009)264号文件要求,明确县(市)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的设置,严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的配置,规范调整以后机构的职能调整,抓好岗职体系的建设和考核,确保机构职能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老机构的正常运转。

3、抓好市(县)局班子的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和省局关于每二年要对县(市)局领导班子组织一次考察的要求,年前对四个县(市)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及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组织考察。各县(市)局及时搞好工作总结,完善有关记录,做好述职准备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五、警钟常鸣,抓好年终和几大节日廉政教育

今年以来全系统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总体良好,违法违纪案件和行风投诉案件有所减少,但是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薄弱环节,最近市局党组纪检组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廉政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廉政询问、提醒、诫勉及监察建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对照市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方面五个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收送钱物、不得参加、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不得到纳税人处报支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按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切实抓好本单位其他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市

清理欠税工作方案第8篇

近日,xx市xX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x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XXX局长在xx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在学习中,我局局长xX首先传达了x 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全系统在组织收入、提高征管水平、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宣传等九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

其次,我局认真学习了会议提出了今年xx全市xX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就会议提出了实现“四个明显提高”的基本目标结合我局实际作了深入的讨论。

同时,我局着重学习贯彻xx局长就今年xX工作作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xX工作,认清形势,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等九点指示。

学习中,大家认为xx的讲话总结很全面,很贴近实际,并对2005年的xX各项工作作了详细具体的布置,我们要以xx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争取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

二、深入贯彻xx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部署2005年我局各项工作

大家认为,2005年,我局要以xx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科学考量,统筹规划,部署好今年xX的各项工作。大家广泛深入讨论后,逐步形成了我局2005年的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做到两个加强,实现三大提高”,即继续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队伍建设和稽查工作,实现征管水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收入是我们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我们xX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开展,无论社会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这个中心工作不动摇。目前,虽然区局和政府方面的任务尚未正式下达,但从xx市经济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xx全市财政收入确定在12%以上。从当前形势看,制约、影响地方税收增收的不利因素较多,要完成今年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将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政策性减收估计将达1000万元,经过多年大力清缴欠税,“清欠”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新办企业划归国税部门管理等。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利条件:高速公路、洛湛铁路等重大工程相继开工,我市“百个项目”建设将继续进行,这些都有利于我们组织地方税收收入。总的来说,困难是有的,但我们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把挑战转化为机遇,并配以合理、有力的措施,我们就能完满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

(二)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三是要以党的先进性教育为重点,强化“两权”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前提下,争取今年树立一两个党风廉政方面的典型。

(三)加强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要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某些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区域,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继续与国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健全欠税档案,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

(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去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征管基础工作,并已得到xx市局的肯定,但今年我们要在巩固原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上做文章。

一是要强化税源管理,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主体税种的监管力度。完善重点税源台帐,加大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征管力度,重点抓好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

二是继续完善征管流程,进一步完善征管查三分离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各分局要继续实行征收组、资料管理组和税务管理(检查)组三分离的管理模式,按照征收组负责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税务前台受理等;资料管理组负责资料收集、审核、录入、归档和档案管理;税务管理(检查)组在片区内既管户又管事,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及有关纳税资料收集、欠税催缴、法律文书送达、日常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原则进行分工负责,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户,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进行优化。同时健全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清理漏征漏管户。

三是要完善考评机制。扩大考核范围,从目前仅对各职能股室和基层征收单位的集体考核拓宽到对个人的具体考核。新的岗责考核体系着重解决职责不清、奖罚不明等问题,以“定岗定责”为中心,具体考核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同时要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力度,增强岗位目标考评办法的刚性,严格按制度进行考评,奖优罚劣。四是加强小税种的征收管理。征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征收单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制订小税种的管理办法,加强与交警、征稽等部门协作。五是要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实行公开办税,加强集中征收后的纳税服务工作,定期到边远乡镇开展领购发票、政策咨询和办理涉税事宜。

(五)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数据录入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六)继续推进基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水平。我们要在去年加大基层建设力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基层建设工作。今年要在抓好基层硬件建设的同时,着重加强基层征收单位的班子建设,解决向心力不强、队伍涣散等问题,实现基层单位的集体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