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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书任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12-10 22:55:01

团支书任职报告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1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18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司党委开展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总结借鉴前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督促引导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指导下,于2019年2月底完成。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情况。

  2.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落实过硬党支部建设等重点任务情况。学习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主题党日等情况;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3.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情况。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灯塔一党建在线”管理平台建设利用情况;推进创新性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4.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突破项目、党建工作联系点,调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等情况。

5.解决突出问题、破解重点难题情况。深入查摆分析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在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身查摆、年度党建考核等方面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本年度确定的重点任务没有完成的要逐一说明原因。

6.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根据查摆的问题,提出2019年加强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具体抓手以及由党委书记牵头推动落实的任务。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公司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及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要求,通过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基层党员、职工群众的反映,了解真实情况,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真正摸清工作实情,为述职做好准备。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做好调查研究,提高述职报告质量。报告原则上整体分三部分:第一是总结部分,要实事求是,不穿靴戴帽,杜绝空话套话,篇幅不超过1/3。主要包括抓了什么,为什么这么抓,抓的效果如何。第二是问题部分,着重从个人主观角度去找,不强调客观理由,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原则上不少于三条内容,篇幅不少于1/3。主要是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主体责任履行是不是到位,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等都要分析透。第三是工作打算,主要是下步具体措施,要针对问题,简明扼要,写出具体要抓的几项措施或规划。述职报告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飘”。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突出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防止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防止只讲思想认识问题、不触及实际问题;防止简单罗列工作,把述职报告写成工作总结;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讲工作多,讲责任少。述职报告的字数要严格控制在2200字以内,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把关。

3.述职评议。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党委将召开会议,听取、审阅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会上,部分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对述职进行简要点评。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与会人员可现场提问,没有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采取书面述职方式,将述职报告提交给与会人员审阅。评议时,与会人员填写《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测评表》,统计结果作为衡量述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4.通报反馈。述职评议会后,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党支部反馈。对述职情况及评议结果,要在所属基层党组织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

 考核评价工作按“好、较好、一般、待提高”四个等次作出评价。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待提高”的,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整改落实

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2019年度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各党支部的整改方案、三张清单于2019年3月1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于2018年3月5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公司党委将对照清单,定期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事项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其他有关事项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2篇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 管理条例

2.1 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 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3. 团员发展制度

3.1 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 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 月份进行一次。

3.3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 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

3.4.5经过团委审核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

3.4.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3.4.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3.4.8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4. 汇报制度

4.1 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

4.2 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

4.3 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认识问题。

4.4 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5. 会议制度

5.1 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5.2 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

5.3 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5.4 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6. 奖励和处分条例

6.1 奖励条例

6.1.1 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6.1.2 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

6.1.3  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

6.2 处分条例

6.2.1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6.2.2 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

6.2.3 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

6.2.4 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的权利。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6.2.5 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的权利。

6.2.6 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

6.2.7 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

7.团委岗位职责

7.1 团委书记职责

7.1.1 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7.1.2 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

7.1.3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

7.1.4 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7.1.5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7.1.6. 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7.1.7负责团内经费的审批。

7.2 团委干事职责

7.2.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2.2深入到青年工人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

7.2.3 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7.2.4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

7.2.5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8.团支部工作

8.1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8.2团支部工作范围

8.2.1 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 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8.2.3 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8.2.4. 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8.2.5. 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8.2.6 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8.3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8.3.1 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8.3.2 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8.3.3 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8.3.4 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8.3.5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8.4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8.5 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9 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9.1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暂缓注册。

9.2.1 不按时交纳团费者。

9.2.2 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

9.2.3 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

9.2.4 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9.2.5 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9.2.6. 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者。9.2.7.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予暂缓注册的行为。

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9.3.1. 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团员的。

9.3.2 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变的团员。

9.3.3 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团员。

9.3.4连续半年不交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9.3.5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9.4 团籍注册程序

9.4.1.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由团支部提出注册方案,与民主评议其它结果和决议一并报团委批准。

9.4.2 由团委干事在团员证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会团体)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是卫生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人事司承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职能。各社会团体的挂靠单位是其依托单位。

第三条社会团体经登记注册,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据社会团体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和管理内部事务。

卫生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团体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会团体要积极开展有关业务活动,在开展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卫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承担卫生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

任何社会团体都不得擅自以卫生部的名义开展活动,社会团体名称前不得冠以卫生部的字样。

第二章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审查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社会团体的申请登记审查,包括对社会团体的筹备申请登记、成立申请登记和变更、注销申请登记前的审查。

第六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包括成立的可行性、必要性);

(二)验资报告;

(三)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包括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七条卫生部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天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筹备的决定,并通知发起人。不同意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经卫生部同意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成立。

第八条获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下列全部筹备工作:

(一)筹集必须的资金并加以管理;

(二)征集会员;

(三)起草章程;

(四)落实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办公地点;

(五)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产生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办事机构,通过起草的章程。

第九条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需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三)社会团体秘书长以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四)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简历(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五)验资报告;

(六)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证明材料;

(七)会员名册(团体会员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党组织的建立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第十条卫生部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成立登记的决定,并通知发起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以及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需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

(二)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三)其他所需材料。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

(二)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三)拟任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简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四)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未经卫生部审查同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社会团体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并开展活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前必须冠以社团名称,未经社团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

第三章组织人事

第十三条各社会团体必须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根据社团章程规定,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

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经社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卫生部阐明原因,征得同意。

第十四条各社会团体在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前三个月,应向卫生部报送本届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的召开大会方案;召开大会前一个月,应向卫生部报送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

拟任下一届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候选人名单由社会团体推荐,在大会前三个月向卫生部报送,经卫生部审核同意或由卫生部推荐产生。

在代表大会闭幕后三个月内,应将代表大会的总结或纪要向卫生部报送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制订或修改章程必须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要求,报卫生部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实施。制订或修改章程需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修改章程的申请报告;

(二)社会团体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的纪要;

(三)修改后的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第十六条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决议、纪要,应及时通告全体会员,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应设立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在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的领导下,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社会团体设立办事机构应经卫生部批准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常设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包括长期聘用的人员)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社团建立党组织,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秘书长应当为专职。

社会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若超过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及任职期限,应由理事会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任职。若在任期中到达年龄,可以放宽工作到换届为止。

第二十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于各种原因要对社团秘书长以上负责人进行调整、撤换,应经卫生部审核同意后,按社团章程规定产生,并在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通过。卫生部也可以根据对社团的审查情况,建议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社会团体的个别重大事宜,对社团负责人提出调整、撤换意见,再经社会团体民主程序决定。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的审计,包括换届、更换会长(理事长)、法定代表人之前的离任审计、年度审计等,均由卫生部组织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直接交卫生部。在特殊情况下,卫生部认为有审计必要时,可对社会团体提出审计的要求,并组织审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被审计的社团承担。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兼职人员不得在社团中领取工资。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险事项。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应报卫生部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按其章程规定开展活动时的收入,必须全部用于该社团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举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活动,需报卫生部审批同意:

(一)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社会科学方面跨组织的学术活动;

(二)活动范围广,跨数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影响较大的活动(学术年会除外);

(三)承担着部分行政部门职能的活动;

(四)组织涉外学术研讨会及其他活动;

(五)承接境外组织提出的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

(六)接受境外捐款(救灾、扶贫等正常捐款除外)设立基金。

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举办第二十六条所列重大活动,需向卫生部报送下述材料:

(一)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

(二)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三)开展该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四)开展该活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活动的安排;

(五)其它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卫生部机关各司局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参照《卫生部关于部机关对社团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卫生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一)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二)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办法履行登记手续和内部管理的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四)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

(五)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社会团体在本年度的不同情况,卫生部在年检前应对有关社团提出整改意见,在社团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前,卫生部视不同情况决定延迟年检、不受理其年检或在年检时不予以通过。

社会团体无正当理由又不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报送上述材料,卫生部不再受理其上年度年审工作。

第三十条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参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社会团体的财务制度。应建立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制度,定期向常务理事会公开财务活动情况及个人在社会团体领取报酬的情况,并接受卫生部的监督管理。对在社团活动中谋取私利的,卫生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本会章程,不能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由卫生部酌情决定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等处罚;逾期未能改正的,视情况予以解除业务主管关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委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可以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4篇

团支部管理细则一一、学生学习、行为思想规范;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二、团支部纪律规章制度;

1、团支委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三次无辜不到者上报上级老师,给与取消团干部资格处分。

2、团支委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按时上课,严禁无故迟到、旷课,旷课三次以上着上报上级老师,给与取消团干部资格处分。

3、团支书要按照上级团委指示定期召开主题团日活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要做好配合工作。

4、组织委员要积极收集整理本班团员的优秀事迹,及时上报团执委会,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团员给与表扬奖励,并由团支书上报上级团委给与表扬。

5、宣传委员要按照上级团委的指示做好板报宣传工作,做到及时、认真。

三、团支部会议制度;

(一)团员大会制度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

2、团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解决团内一切重大问题。

3、团员大会由支委会组织召开。

4、团员大会会场要悬挂团旗,与会团员要佩戴团徽。

5、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要经过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6、支委会领导、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要经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7、上级组织的精神、指示;团费收支等要通过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传达、公布。

8、团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要向支委会领导请假。支委会领导负责向请假团员传达会议精神。

9、团员无故不参加大会2次至4次给以警告处分。4次至6次给以留团察看处分。

10、书记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解决团内日常事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组织委员组织。

3、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等由支部会议拟定。

4、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先进对象、候选人先由支部会议提名。

5、委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书记请假。书记负责向请假人传达会议精神。

6、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四、班团两委的选举以及组织制度;

1、班委选举采取民主投票制,班长以及班委成员均可由班级同学投票产生;(班委: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体育委员)

2、团支部采取民主投票制,团支书以及团支委成员均可由班级同学投票产生;(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五、团支部评优、奖惩制度;

评优: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模范带头作用等等。

3、正确处理好学习问题,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课程。

4、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5、无特殊原因按时交纳当年全部学费。

惩罚: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手册惩罚制度予于处罚。

六、团支部推优入党的具体实施方案;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等。

3、学习优秀,民主选举。

团支部管理细则二一、团支部的机构设置:

团支部的构成: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的工作职责:

1.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团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发展的大门。团支部的书记应积极了解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并提出发展计划,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工作。

(2)团员发展工作的条件与要求

1)符合入团的年龄规定:《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到28周岁之间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

2)承认团的章程;

3)愿意积极参加团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团员发展的程序

1)申请:凡符合《团章》要求的青年加入团组织,首先要向所在单位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将申请书递交团总支,经系团总支及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具体发展事宜。

2)考察:团支部在接到入团申请书后,要安排团员做申请人的入团介绍人,并开始对该申请人进行考察。

3)发展:

A、考察期满,召开支部大会,大会程序如下:

a)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b)支部书记公布与会人员情况(应到团员人数、实到团员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人数的2/3);

c)由被发展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d)团员评议;

e)支部表决;

f)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决议;

g)与会领导团总支书记讲话

h)全体起立唱《代团歌》,支部书记宣布发展大会结束。

B、将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请入团材料及支部决议上报系团总支及院团委,经审批同意后,该发展对象正式成为团员,其团龄从支部发展大会之日起计算。

C、将发展对象的所有发展材料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

4)其他

为新发展的团员颁发团徽、团员证,并从即日起新团员开始缴纳团费。

2.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

(1)团员推荐工作的程序:

1)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要求部分,明确党员标准。

2)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

3)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评议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由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汇总评议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对材料进行整理,听取意见,经讨论同意后,下发《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团支部负责填写。

5)团支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6)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一式两分的推荐表,一份存入团委推优档案,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的单位党支部。

7)推优结果仅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其参加院系业余党校学习及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党员发展由党组织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决定。

3.团员管理: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其中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转学、休学、退学等时期的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工作。

3)严肃慎重的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肃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包括评选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定期向系团总支反馈团内情况。

6)经常了解外出团员的情况,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团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1)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团支部委员会的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3)团组织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3)对团员的处分的几种形式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4)做好收缴团费工作。

4.组织生活:

A.内容

1)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团的基本知识一般包括:共青团性质、基本任务等,团章对团员的权利义务规定,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等。

2)学习、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团支部必须紧密结合形势的变化,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党的基础知识包括:学习党章、党的有关文件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团支部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推优工作的会议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支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员中存在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

5)讨论和落实团的工作

在支部工作开展中,要注意收集团员对团支部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检查团员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困难。

B.形式:

团支部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参观式

组织参观要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参观对象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意义,如参观历史革命博物馆、参观展览等,参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对参观活动做出总结,并及时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及时宣传教育。

2)调研式

结合组织生活的主题,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方式多种多样,可采取问卷、采访等形式,调研报告要及时呈报系团总支。

3)直陈式

以授课、讲座等方法对团员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注意保持授课、讲课的活泼气氛,最重要具有互动性。

4)讨论式

组织团员讨论与阅读相结合,进行主题讨论,讨论结果应详细总结上报系团总支。

5)讲团课

6)组织民主生活会

7)组织生活形式多种多样,应鼓励班级内团员进行形式创新。

三、团干部的选举

总则:团内民主选举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组织形式。

要求:

①团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一年。

②团支部改选前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系团总支做出口头或书面的请示。

③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共青团工作、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敢于负责,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团员或青年党员。

④候选人名单可以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者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反复讨论酝酿后产生。

⑤团支部改选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⑥应根据预先设计出的选举方案确定出适宜的选举方法。

⑦选举办法要提交团员大会讨论通过,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

团支部管理细则三为了进一步强化班级团支部的管理,使其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的目标迈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团支部的性质

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

第二条中学团支部的的组织机构

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团支部委员会应设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级团支部的委员由班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团支部委员应依据下列条件

1、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热情,有责任心,乐于助人。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个人修养好,在班级内有一定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期内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

第四条团支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支部各项工作计划、制度、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当好校团委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做好本班青年团员思想教育工作。

3、做好本支部的团员登记、注册、团员统计、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和团费的收缴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或联谊活动,关心团员青年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5、做青年的知心朋友,使团组织真正成为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其合法权益。

6、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组织发展工作。

第五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书记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且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并与班长相互协作,共同建设班级。

2、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按照《团支部工作职责》要求主持本支部工作。召开团支委和主题团活动,根据校团委和我校学生工作重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3、及时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团委汇报工作及反映情况。

4、定期召开团支委和支部大会,根据校团委的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支部工作。

5、随时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的动态,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与各个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7、积极做好支部推优工作,及时反馈考查情况。

第六条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五四评优、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等工作。

2、关心本支部培养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其它方面,做好团员组织发展工作。

3、了解团员遵守团规、团纪状况,及时向校团委、学生团总支汇报本支部的情况,组织团员接受纪律教育。

4、负责本支部的团员管理,做好团员的登记、注册、团员统计、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和团费的收缴工作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5、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团支部团会、团日等活动,负责会议和活动记录。

6、完成团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团务工作。

第七条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中央精神,关注时事热点,开展理论学习与理论宣传

2、围绕学校各阶段的中心活动,搞好各种必要的宣传,并及时总结活动材料。

3、根据学生团总支宣传部的要求,领导本班宣传班子做好通讯报道等宣传工作。

4、宣传本支部的工作和优秀团员事迹,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

5、每月组织同学积极向校报、团报及其他报刊、杂志投稿。

6、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小结、有主题、有成效。

7、完成团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团务工作。

第八条根据班级学生特点适时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课余活动。

1、适时开展班级文体活动,使每个学生在活动中增进团结,增进友谊,增长知识,形成良好的集体观念。

2、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与班委会做好沟通,形成班内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

4、关心学生生活,及时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树立正气,抑制不良风气在同学中的影响。

5、团支部应开展好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6、各班级团支部开展活动应自行采写新闻稿件及图片,经由校团委发至校内及校外媒体。

第九条例会制

1、各年级班级团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召开。

2、各班级团支部内部会议每两星期一次,由班级团支部书记负责召开,组织委员做好记录,学期末校团委将统一检查并纳入班级团支部评优工作。

第十条班级团支部考核制

1、按时参加应到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先请假。无故缺席三次的班级团支部将不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2、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延误校团委、学生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工作。三次犯以上情形者,班级团支部及团干部将不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3、各班团支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团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开展。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严重警告。

4、除特殊情况外,能参加所有应到会议的班级团支部,三级奖励。

5、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的班级团支部,二级奖励。

6、能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工作计划,并校团委认定切实可行者,一级奖励。

7、能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建议、意见或指出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工作不足者,一级奖励。

8、根据班级团支部所获得的奖励次数及级别,在评选优秀团支部时给予优先考虑。

9、以上考评将与班级团支部及班级学生团干的评定直接挂钩。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不能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凡受奖励者,在评定中优先考虑。

10、处分分为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劝退和自动辞职。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与要求

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协助学校党组织做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力量。北中高中校团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中不断巩固团的基层组织,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特制定北中高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标准。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关心和帮助要求进步青年的成长,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热爱共青团组织,自觉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严于律已,作风正派,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全面发展。

(二)优秀团干部标准

1、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勇于开拓,敢于创新。

3、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精神,并注意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成绩显著。

4、能积极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严于律已,服务意识强,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在现任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先进团支部标准

1、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能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能引导班集体形成积极进取、努力向上的良好风尚。

2、团支部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工作积极肯干;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团员无违纪情况发生。

3、积极贯彻落实《北中高中班级团支部管理制度》,团员管理、教育工作正常,发展团员坚持标准,组织生活注重质量。

4、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特色,发动面广,效果显著。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承担,有关部门配合。

2、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先由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再由学校团委考察审核;先进团支部由学校团委组织互评,民主推荐产生。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5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 [2xxx]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xxx党委 党支部

签名: 签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位、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特制定喀什市第十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

1、意识形态第一工作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导向强队伍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推荐使用和奖惩的终于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坚持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市教育工委书面报告1次、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上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程,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思想向学校渗透,两项制度严格落实。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一把手亲自抓本部门单位互联网管理使用,重视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和管理,设立专职网络监督员和网络举报员,管住网络,抓好学校内局域网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推进网络监管队伍建设。

6、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按规定接受采访,防止发生舆情事件。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对错误思潮、错误观念和言论,敢抓敢管。

二、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把手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工作期间,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如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等问题,发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喀什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喀什市第十小学党支部书记:

教师:

级部主任: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我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本人和所带学生正确认识7.5事件,坚决抵御和等组织向学校的渗透和侵蚀,牢固树立、反、反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结合我校学生实际,进一步明确学生在维稳工作中的责任与要求,由班主任与所负责班级的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新疆社会的稳定。

(二)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认清 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 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三)严格遵守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

1 、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

2 、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3 、不准穿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 、不准传阅非法读物和宗教宣传品

5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6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7 、不准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不宣传封建迷信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6篇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思想,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深深的体……

12. [述职报告] 学院党委书记述职报告 [zwxz][2008年10月23日][13] 2008年,在院党组和分院党组的领导下,我们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院新时期办院方针和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着研究所知识创新工程与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努力抓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及创新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研究所贯彻执行,保证所长负责制顺利实施,保证知识创新工程和科研管理顺利进行,使我所的科研工作……

13. [述职报告] 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zwxz][2008年10月23日][66] 一年来,本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把手”工程的各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切实负起一把手责任 1、抓责任落实。我作为党委一把手,深刻地认识到,党……

14. [述职报告] 乡党委书记述职报告4 [zwxz][2008年10月23日][33] 本人担任花坦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全面主持花坦乡党委、人大工作,在这年终岁末时,辞旧迎新之际,回顾一年来的学习、生活、工作,仍能感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体会到同事同仁的同心,回味到干部群众的热心。在这良好的创业氛围里,本人坚持针对不足,结合实际,务实创新,与时俱进,在理论学习,党性党风,工作务实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汇报如下:一、结合自身,紧跟形势,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一年中,在原有系……

15. [述职报告] 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3 [zwxz][2008年10月23日][27] 我叫王××,今年37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古路河、竹林关、武关、大峪、龙驹寨等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按照组织安排,我于2008年元月调任峦庄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盘工作。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县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充分发挥镇党委一班人的整体合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恪尽职守,求真务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和亲民、爱民、为民思想,为……

16. [述职报告]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述职报告 [zwxz][2008年10月23日][6] 根据市国资委文件精神和《关于对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08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下面,我就自己去年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及在座各位作一汇报。 一、过去一年工作的简要回顾2008年,是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取得辉煌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我作为这支管理团队的班长,能够带领班子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

17. [述职报告] 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2 [zwxz][2008年10月23日][19] 2008年,是我接任**镇党委书记的第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锁定的主导思想是:把握局势、稳定情绪、承上启下、沉着应对、精诚团结、正视困难、负重前进、开创未来。围绕这一主导思想,按照一分为二的观点,现述职如下:一、律已求同促团结 近两年来,我镇干部经历了一次较大的思想震荡,这就是撤乡并镇。受狭隘的地域思想和封建宗派观念的影响,部分干部心态失衡,思想异常活跃;个别干部彷徨忧虑,浮躁不安,甚至……

18. [述职报告] 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 [zwxz][2008年10月23日][30]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执行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恪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职责,有效促进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 @反腐办[2008]17号《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精……

19. [述职报告] 镇党委书记三年述职报告 [zwxz][2008年10月23日][5] 同志们: 本人*年*月调任**镇党委书记以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依照岗位目标责任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两年来,全镇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党的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新的成效。本人也多次受到省市级有关表彰,*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被市委市军分区授予“武委……

20. [述职报告] 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 [zwxz][2008年10月23日][11]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与正确领导下,与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配合、帮助下,我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责,廉洁自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个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抓好思想建设,筑牢拒腐防线

同志提出“建设好我们的党,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素质是……21. [竞聘演讲] “七一"党委活动有感 [zwxz][2008年10月23日][12] 2008年7月1日,在这个神圣的日子里,我公司总部的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欢聚在美丽的南澳,庆祝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诞生83周年。公司董事长总裁等等高级管理人员皆出席这次活动,并荣幸地邀请到两位有50年党龄的党员老干部。

在这次活动里,公司领导充分肯定了党组织在公司的战斗堡垒地位。各岗位的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出有困难,党员不能退缩,必须勇于承担;有好处,党员不能独享,必须先考虑普通职工……

22. [经验材料] 煤矿党委“五好党支部”建设实践与探索 [wenmiren][2008年10月21日][24] 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最根本的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党支部建设好,与时俱进,始终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党员的模范性。我们杨村煤矿党委适应新要求,围绕“创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形成一种好作风、运用一套好机制、实现……

23. [心得体会] 对做好新时期党委办公室工作的思考 [wenmiren][2008年10月21日][27]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党委办公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时俱进为领导搞好优质服务,必须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以党的先进思想,先进思路指导和推动党委办公室工作的建设。 一、作用发挥方面:尽职尽责,积极主动 1、完善职能。当前形势下,党委办公室履行职能方……

24. [心得体会] 区委常委、寿山镇党委书记、XXX [wenmiren][2008年10月21日][7] 开展谈心活动是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我军密切官兵关系、增进战友情谊解决各种思想矛盾和问题的有效形式和手段。作为学员队干部,要搞好管理教育工作,善于开展谈心活动是一项基本功。因此,队干部必须努力掌握这一基本功,不断提高谈心艺术和谈心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谈心要善于选好时机 &……

25. [会议发言] 在全市乡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现场观摩会上的发言 [wenmiren][2008年10月21日][13] 双千工程自开始实施至今,已近一月,实践证明,双千工程是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中心,以“干部在一线居住,问题在一线解决”为切入点,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保民安的一项安民工程,其旨在了解民情,促进发展,确保稳定。在实践中认识双千工程,深感市委决策意义深远。 一、双千工程真正起到了强基固本的作用,反映了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需要 长期以来,随着农村、农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新的问题……

26. [述职报告] 交通党委书记述职报告 [wxy][2008年10月17日][142] xx县交通党委书记述职报告 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本人的职责: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

27. [工作总结1] 县交通党委年度工作总结 [wxy][2008年10月17日][262] 交通党委xx年度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县交通系统党建工作在县委及县直机关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加快发展工作大局,以创先、争先、保先为活动载体,抓基层、打基础,增活力,全面推进了交通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及交通事业发展。今年7月,党委和两个支部创建了第二届第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在原有……

28. [模板范例] 党委办公室工作流程 [幽若千里][2008年10月14日][171] 党委办公室工作流程 ……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7篇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认真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团联〔20*〕3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夯实团的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对于优化农村基层团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一支优秀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对于加强团的各项建设,活跃团的农村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行政村要集中一段时间,全面实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原则

1、村团支部委员会职数要求: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村团员数在七人以下的,经村党支部和街道团工委批准,可只设书记,不设委员。

2、村团组织班子成员要求:团支部班子成员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含中专)以上。连任支部委员是党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进班子的支部委员一般不超过28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条件的支部班子成员中可设一名女委员。

3、选举方式要求:根据上级要求,本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按照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新一届村团支部委员会。

直选应采取组织推荐、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团支部书记、委员竞职人选。由村党支部和街道团工委组成考察组,对推荐的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竞职人选;正式选举前,竞职人选在团员大会上发表竞职演说。竞职人选发表竞职演说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全体团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4、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或由团员大会从竞职人选中直接选举产生。团的支部委员会召开团员大会应事先向村党支部和街道团工委请示,并取得批准。选举结果须报村党支部和街道团工委批准,并由街道发文公布。

四、换届选举的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1)各村团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研究。

(2)各村召开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2、实施阶段(6月1日-6月24日)

(1)各村开展换届筹备工作,对团员进行调查摸底并注册登记。

(2)张贴选举1-4号公告。

(3)各村党支部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竞职人员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

(4)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名单。

(5)各村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6)各村将选举结果上报街道团工委,经街道团工委批准后,张贴选举5号公告,公布正式选举结果。

3、总结提高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将选举结果及时上报街道团工委,各村党支部要指导村级团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帮助指导新一届村级团组织班子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任期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团组织要根据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团组织创业承诺、团员先锋承诺”活动,村团组织向村党支部和团员青年作出工作项目承诺,村团员青年向团组织作出先锋承诺。村团支部年度创业承诺目标不少于2项,村团员青年先锋承诺每年1-2项,并将承诺内容公开,自觉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村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村级团组织依照《团章》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团组织在农村团员青年中的核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富民强村贡献力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党支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把做好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列入当前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团支书任职报告第8篇

                                    Q/BW∙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 管理条例

2.1 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  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3. 团员发展制度

3.1 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 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 月份进行一次。

3.3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 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

3.4.5经过团委审核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

3.4.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3.4.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3.4.8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4. 汇报制度

4.1 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

4.2 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

4.3 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认识问题。

4.4 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5. 会议制度

5.1 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5.2 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

5.3 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5.4 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6. 奖励和处分条例

6.1 奖励条例

6.1.1 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6.1.2 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

6.1.3  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

6.2 处分条例

6.2.1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6.2.2 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

6.2.3 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

6.2.4 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的权利。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6.2.5 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的权利。

6.2.6 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

6.2.7 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

7.团委岗位职责

7.1 团委书记职责

7.1.1 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7.1.2 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

7.1.3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

7.1.4 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7.1.5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7.1.6. 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7.1.7负责团内经费的审批。

7.2 团委干事职责

7.2.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2.2深入到青年工人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

7.2.3 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7.2.4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

7.2.5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8.团支部工作

8.1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8.2团支部工作范围

8.2.1 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 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8.2.3 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8.2.4. 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8.2.5. 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8.2.6 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8.3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8.3.1 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8.3.2 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8.3.3 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8.3.4 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8.3.5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8.4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8.5 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9 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9.1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暂缓注册。

9.2.1 不按时交纳团费者。

9.2.2 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

9.2.3 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

9.2.4 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9.2.5 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9.2.6. 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者。9.2.7.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予暂缓注册的行为。

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9.3.1. 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团员的。

9.3.2 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变的团员。

9.3.3 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团员。

9.3.4连续半年不交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9.3.5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9.4 团籍注册程序

9.4.1.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由团支部提出注册方案,与民主评议其它结果和决议一并报团委批准。

9.4.2 由团委干事在团员证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9.4.3 将注册后的团员证发给团员。

10. 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开始生效,今后团内一切规章制度均以《条例》为依据,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

 

 

 

 

 

 

 

 

附加说明

本条例由公司团委编制

本条例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本条例主要起草人:张辛戒

本条例主要审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