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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会议纪要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01 09:40:15

理事会会议纪要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1篇

会议纪要是一种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公务类公文文种。主要是用来反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机关开会研究问题、部署工作以及通过对涉及有关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理论原则问题的交流、讨论情况的纪实,为机关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企业会议纪要作为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种公文文种,为企业正确贯彻国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各级政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和督办检查工作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正确掌握企业会议纪要的概念、特征及其类别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对会议纪要的概述,结合企业实际,我们可以说企业会议纪要就是指根据企业工作需要,记载会议基本情况和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对议定事项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的一种规定性文种。

企业会议纪要有以下特征:

(1)纪实性。

企业会议纪要与政府机关的会议纪要一样,都是根据会议的宗旨、会议的发言记录、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事项)等会议实况来写,如实传达与会者的共识和共同议定的事项,具有鲜明的纪实性。

(2)指导性。

企业会议纪要是对议定事项作出决定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最终形成意见对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

导作用和约束力。同时,也是督办部门督办检查的主要依据。

(3)时效性。

企业会议主要是为解决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会议形成的意见对一定时间、地点、对象、事项都有着明确的约定和要求,属于现实的、动态的实然范畴,具有明显的时限和效果特点。

根据企业会议纪要的不同特点可分为以下多种类型:

(1)办公性质会议纪要。

主要是指经营管理层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对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行政党务等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会议形成的纪要,多倾向于事务性会议。

(2)决议性质会议纪要。

是指经营管理层研究决定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人事任免、体制机制建设、利益分配、奖惩等涉及公司管理重大事项召开会议形成的纪要。

(3)专项性质会议纪要。

是指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单位)举办的各类技术评审、交流、座谈、研讨等专题性会议所形成的纪要。

二、客观认识企业会议纪要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企业会议纪要整理中往往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文秘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的背景,议定事项的意义、作用等会议精神认识不深,领会不准,对会议议定事项要点掌握不透彻,对主要领导的意图、意见表述不到位;或是认为会议纪要多是关系企业内部事项的文种,没有

请示、报告等上行文重要,对会议纪要重视不够等。二是文秘工作人员在整理会议纪要时,对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区别界定不清,这里的界定不是文体和具体标准上,而是在整理纪要时经常依照会议记录照搬抄写,对会议形成的意见缺乏分析归纳、总结提炼,致使会议纪要在签发过程中要反复修改,不能过关。三是语言和文风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结构布局、格式欠规范严谨,表述逻辑不够严密、条理不够清晰、层次不够分明,语言冗长,修饰语多,长句、复句多,文字不够凝练简洁。

三、写好企业会议纪要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会议纪要管理,强化文秘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根据对企业公文实际应用统计,会议纪要多涉及企业内部管理,应用广泛,作用突出,更具有“企业内法(条例)”色彩,注重议定事项落实结果,是一项企业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写好企业会议纪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重视起来,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会议类别作出明确划分,梳理制定并形成一套可参考实用性强的会议纪要标准规范和明晰格式。同时,文秘人员要做有心人,养成“本不离身,笔不离手,多听多写,多看多集”的良好工作习惯。平日注重收集积累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业管理、专业技术等相关的国家、区域宏观政策、法规等动态信息和企业内各部门(单位)生产、销售、安全、技术、管理等微观要素信息,对企业形成立体式了解和全方位认识,写起东西就会得心应手。二是强化文秘人员知识学习和素质提

升。一方面要对文秘岗位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鼓励其参加专业培训班,系统学习应用写作知识,提升应用文写作水平。另一方面要鼓励倡导文秘人员“学工结合,相互促进”。在工作同时,自觉地涉猎如语言学、文字学、逻辑学、历史学、哲学等领域的知识,增强文化底蕴,提升综合素质。

2.充分了解会议召开的背景信息,全面掌握会议有关材料,完整表达会议思想和要求。

负责会议纪要工作的文秘人员,一是要树立走进事内、站在事外的工作思想和工作方法。所谓走进事内是指在会议召开前,对收集的上会议题要通读,掌握会议材料,对重点事项要心中有数;在会议召开整个过程中,要认真倾听,详细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性和客观性;会后要趁热打铁,尽快整理纪要。站在事外是指要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让那些没有参加会议甚至是不了解情况的人一看纪要就明白要干什么,怎么干,确保纪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充分了解会议召开的背景、意义、作用,掌握具体要求、标准、规范。不同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其意义、作用、要求、标准、规范不同,相应的写法也有区别。三是要统筹考虑,兼顾各方。有时会议议定的一些涉及企业多个部门(单位)比较复杂的事项,就需要我们统筹考虑,兼顾各方,确保信息表述的一致,责任主次分明,否则影响纪要的执行效果,事倍功半。

3.要准确记录会议信息,分类、分层、分序地分析归纳、总结提炼,确保会议纪要的纪实性和指导性。

文秘人员要严格按会议的实际进程,详细记录开会的情况和每位发言人的发言,保证会议记录的完整客观。同时要在记录会议信息上下工夫,提高书写速度、准确度,或是借助现代录音设施,会后整理记录,确保会议原始材料完整、客观、全面、准确。这是整理好纪要的首要条件。二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围绕会议议定事项,逐一分类、分层、分序地加以分析归纳,总结提炼。所谓分类就是按照企业生产要素不同,对会议议定事项分出相应的类别,按照此类别的规范、标准、要求来描述;分层是指对同一事项描述要分清轻重、主次、大小关系;分序是指对不同但具有一定联系的事项要分清先后,对同类但有明确次序关系的事项要按次序描述。分析归纳,总结提炼是指对纪要初稿做修订时,要遵循“理解领导意图,把握领导风格”和“来源于记录但高于记录,服从但不完全听从主要领导发言意见”的指导思想来做最后的升华。有些意见尽管是会议上定的,但要从整个会议的主题、议定事项的内涵、事情的变化和纪要产生的影响的角度来综合分析认识,适当调整,总结提升。

4.语言要精确洗练,简明扼要,叙述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格式要统一规范。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2篇

(一)会议纪要的含义

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以会议纪要为主要公文文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会议纪要:版权所有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会议纪要容易和会议记录相混淆,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文体性质上看,会议纪要是正式的公文文种,而会议记录只是会议情况的记录,只是原始材料,不是正式公文。

其次,从内容上看,会议记录无选择性、提要性,会议上的情况都要一一记录下来;而会议纪要有选择性、提要性,不一定要包容会议的所有内容。

其三,从形成的过程和时间方面看,会议记录是随着会议的进行过程同步产生的,而会议纪要则要在会议后期、甚至会议结束后通过选择归纳、加工提炼之后才能形成。

会议纪要通过记载会议基本情况、会议主要成果、会议议定事项,综合概括性地反映会议的基本精神,以便与会单位统一认识,在会后贯彻落实。会议纪要基本上是下行文,但与会单位不一定是召集会议机关的下属,有时是协作单位,所以它作为下行文是相对而言的。事实上,会议纪要有时要向上级机关呈报,有时向同级机关发送,有时向下级机关下发。

(二)会议纪要的特点

1.纪实性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的宗旨、议程、决议等整理而成的公文,它是对会议基本情况的纪实。会议纪要的撰写者,不能更动会议议定的事项,更不能随意改动会议上达成的共识和形成的决定。除此之外,撰写者也不能对会议内容进行评论。总之,会议纪要必须忠实反映会议的基本情况,传达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形成的决议。会议纪要的纪实性特点,使得它具有凭证作用和资料文献价值。特别是一些重要的会议纪要,多年后还会作为人们确认那段历史的依据。

2.概括性

但是会议纪要并不是把会议的所有内容都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它要有所综合、有所概括、有所选择、有所强调。在一个会议上,与会代表的话题涉及面是宽泛的,观点也是多种多样的,水平也是有高有低的,这些内容全部进入会议纪要,不现实也不必要。会议纪要重点说明会议的主要参加者,基本议程,与会者有哪些主要观点,最后达成了什么共识,形成了什么决定或决议,就可以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出来,不必像记流水帐一样事无巨细一律照录。所以,会议纪要需要在会议后期甚至会议结束之后通过概括整理才能写出,而不像会议记录那样随会议的进行自然而然地产生。

3.指导性

除凭证作用、资料作用之外,多数会议纪要具有指导工作的作用。它要传达会议情况、会议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和相关部门以此为依据展开工作,落实会议的议定事项。

二、会议纪要的分类

会议的内容和目的不同,产生的会议纪要性质也有所不同。有人按会议类型的名目来称呼会议纪要,将会议纪要分为办公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经验交流会纪要、学术会议纪要等等,这种分法重复了会议名称,对写作来说并无太大意义。我们根据会议是否作出决定或决议,是交流为主还是研讨为主,将会议纪要分为决策型纪要、交流型纪要、研讨型纪要三种类型,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纪要,其写法是很不相同的。

(一)决策型纪要

以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或者议定事项为主要内容的会议纪要,称为决策型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特点是指导性强,会议上确定的工作重点,对工作的步骤、方法和措施的安排,都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或执行。这种会议纪要的内容有些类似于指示和安排工作的通知,只是发出的指导性意见不是由领导机关作出的,而是由会议讨论议定的。这样的会议纪要,除大家共同遵守的内容外,还常常会有一些工作分工,每个与会单位除完成共同任务之外,还要完成会议确定自己承担的那些工作。如《关于改革北京、太原铁路局管理体制的会议纪要》,就议定了成立北京铁路管理局,下设北京、太原、天津、石家庄四个铁路局,不再设铁路分局。确定山西煤炭运输主要由北京、太原及相关的郑州铁路局承担,有一些具体的分工,并对各方如何协调工作进行了安排。由于最后议定的事项是与会单位的共识,这样的指导性公文落实起来应该是比较顺利的。

(二)交流型会议纪要版权所有

以思想沟通或情况交流为主要内容的会议纪要,属于交流性会议纪要。它的主要特点是:以统一思想、达成原则共识或树立学习榜样为目的,而不布置具体工作,有明显的思想引导性,但没有明显的工作指导性。一些理论务虚会、经验交流会形成的会议纪要,大多属于这种类型。这样的会议纪要,往往多处采用“会议认为”的说法来表达会议在原则问题上达成的共识。或者将会议上介绍的先进经验以及与会单位的评价、态度作为主要内容。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3篇

一、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其制作中存在的问题

什么是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具有何种特点?它应当具备何种形式和实质要件?应当记录何种内容?它的程序和范围及其法律后果如何?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都没有涉及。实践中对这些问题的界定一直处于不完全确定的状态。笔者认为,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用于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行政机关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与行政机关制发的“决定”、“命令”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实践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公文纪要带有越来越多的非“公文”特征,它不是相对原则和抽象的,仅仅提供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而是对所谓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作出最终规定或实体决定,越权代替下级机关直接作出决定。如某县政府的会议纪要直接决定对城区某一道路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程按期完成,会议纪要还规定了具体的拆迁期限和补偿标准。这种情况下的会议纪要完全背离了其“公文”特征,演变成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些会议纪要由于侵犯了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管理相对人会通过适当的程序、在适当的场合表达他们的意愿。于是,针对会议纪要的纠纷产生了,由于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许多行政机关往往在突如其来的“ 纠纷”面前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二、会议纪要的可诉性问题

实践中,有些行政管理相对人将会议纪要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这就涉及到会议纪要的可诉性问题。对此应当如何处理,办案法官认识不一。笔者认为,会议纪要本身的“记载”功能显然不是也不能是对会议内容的简单复制,“记载”的过程应当是一个浓缩、提炼和加工的过程,它所记载的应当是处理某一具体问题的原则和办法,只对下级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务提供指导性意见,没有代替某一特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是解决该具体问题的最终决定。它是一种抽象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决策行为,其本身并不当然具有可诉性。以某县政府的会议制度为例,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制作会议纪要的县政府会议大体有四类,分别是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其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有一个共同的事项是对县政府工作或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这一讨论和决定的过程,是制定政策的过程,是纯粹意义上的行政决策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因此,规范的会议纪要不具有可诉性。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4篇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是会议议定事项和重要精神,并要求有关单位执行的一种文体。有的需要下发执行的会议纪要,可以“通知”形式发出。

会议纪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综合性。会议纪要是在对会议中各种材料、与会人员的发言以及会议简报等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提炼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点。

(二)指导性。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议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会议纪要集中反映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因而纪要一经下发,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约束力,起着类似于指示、决定或决议等指挥性公文的作用。会议纪要还可以作为与会同志向单位领导汇报、向群众传达的文字依据。

(三)备考性。一些会议纪要主要不是为了贯彻执行,而是向上汇报或向下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作查阅之用。

二、分类

按照会议性质来分,会议纪要大致有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联席(协调)会议纪要、座谈会议纪要等。

办公会议纪要是记述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等对重要的、综合性工作进行讨论、研究、议决等事项的一种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一般有例行型办公会议纪要,即记述例行办公会议情况及其议决事项的会议纪要,以及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即为解决某重大问题而召集有关方面和有关单位在现场研究、议决或协商的办公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是专门记述座谈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与成果的一种会议纪要。其主要特点是主题的集中性与观点意见的分呈性相结合,既要归纳比较集中、统一的认识,又要将各种不同观点和倾向性意见都归纳表达出来。

三、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分两大部分。开头第一部分一般应写明会议概况,包括会议进行的时间、地点、届次、组织者、出席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会议议程和进行情况以及对会议的总体评价等。第二部分是纪要的中心部分,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讨论意见和议决事项等。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一)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5篇

会议纪要通常由标题、正文、主送、抄送单位构成。

标题有两种情况,一是会议名称加纪要,如《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二是召开会议的机关加内容加纪要,如《省经贸委关于企业扭亏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一)会议概况。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与会人员,基本议程。

(二)会议的精神和议定事项。常务会、办公会、日常工作例会的纪要,一般包括会议内容、议定事项,有的还可概述议定事项的意义。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和座谈会的纪要,往往还要写出经验、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见、措施和要求。

二、会议纪要的三种写法

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一) 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 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 多,可分条列述。

(二)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 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 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三)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三、会议纪要的特点

1.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不能搞人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补齐。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违反纪实的要求。

2.表达的要点性。会议纪要是依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撰写会议纪要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切忌记流水帐。

3.称谓的特殊性。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会议认为”、“会议指 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就是称谓特殊性的表现。

四、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的区别

会议纪要有别于会议记录。二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性质不同:会议记录是讨论发言的实录,属事务文书。会议纪要只记要点,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会议记录一般不公开,无须传达或传阅,只作资料存档;会议纪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要求贯彻执行。

—、概述

(一)含义。

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使用的一种行政公文。会议议定事项是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工作的依据。有的会议纪要的精神也可供别的单位、别的系统参考。

(二)特点。

1.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不能搞人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补齐。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违反纪实的要求。

2.表达的要点性。会议纪要是依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撰写会议纪要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切忌记流水帐。

3.称谓的特殊性。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就是称谓特殊性的表现。

会议纪要有别于会议记录。二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性质不同:会议记录是讨论发言的实录,属事务文书。会议纪要只记要点,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会议记录一般不公开,无须传达或传阅,只作资料存档;会议纪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要求贯彻执行。

二、写法

会议纪要的写法因会议内容与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就总体而言,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日期构成。下面主要讲讲标题和正文的写法。

(一)标题。会议纪要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形式。

1.单标题:由“会议名称+文种”构成。

2.双标题:由“正标题+副标题”构成。正标题揭示会议主旨,副标题标示会议名称和文种。

(二)正文。会议纪要的正文大多由导言和主体构成。具体写法依会议内容和类型而定。

1.导言。主要用于概述会议基本情况。其内容一般包括会议名称、会期会址、参加人员、主持人和会议议程等。具体写法常见的有两种:

第一种:平列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议程等基本情况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这种写法多见于办公会议纪要。

第二种:鱼贯式。将会议的基本情况作为一段概述,使人看后对会议有个轮廓了解。

2.主体。这是会议纪要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绍会议议定事项。常见的写法有三种:

(1)条文式写法。就是把会议议定的事项分点写出来。办公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多用这种写法。

(2)综述式写法。就是将会议所讨论、研究的问题综合成若干部分,每个部分谈一个方面的内容。较复杂的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议纪要多用这种写法。

(3)摘记式写法。就是把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记录下来。一般在记录发言人首次发言时,在其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发言人所在单位和职务。为了便于把握发言内容,有时根据会议议题,在发言人前面冠以小标题,在小标题下写发言人的名字。一些重要的座谈会纪要,常用这种写法。来源:考试大-秘书资格考试

一、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通常由标题、正文、主送、抄送单位构成。

标题有两种情况,一是会议名称加纪要,如《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二是召开会议的机关加内容加纪要,如《省经贸委关于企业扭亏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一)会议概况。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与会人员,基本议程。

(二)会议的精神和议定事项。常务会、办公会、日常工作例会的纪要,一般包括会议内容、议定事项,有的还可概述议定事项的意义。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和座谈会的纪要,往往还要写出经验、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见、措施和要求。

二、会议纪要的三种写法

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一)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二)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三)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三、会议纪要的特点

1.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不能搞人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补齐。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违反纪实的要求。

2.表达的要点性。会议纪要是依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撰写会议纪要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切忌记流水帐。

3.称谓的特殊性。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就是称谓特殊性的表现。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6篇

会议纪要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重要精神和议定事项,并要求有关单位执行的一种纪实性文体。起草各类会议纪要是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文秘人员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根据笔者的经验,写好会议纪要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预测会议内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会前对参会人员和研究议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对起草会议纪要有很大的帮助。

(一)根据参会人员预测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人应在会前弄清楚会议研究的议题,再根据会议召集人、主要汇报人的职务、哪些部门负责人参加本议题的研究等情况,大致推测会议将做出什么样的决策,这样就对会议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便于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对没有书面汇报材料的会议,这种推测显得尤为重要。

(二)根据会议材料预测讨论焦点。如果记录人有书面汇报材料,应该在会前快速浏览材料内容,弄清楚汇报单位提出的具体请求或建议。一般来说,汇报单位请求解决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往往就是会议讨论的重点,会议最后一般都会对这些内容进行总结,即最后“拍板”。会前对这些内容有所了解,会中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记录。

二、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是会议纪要的初稿,好的会议记录稍做加工就可以作为会议纪要。因此,做好会议记录对于写好会议纪要十分重要。

(一)突出重点记录。一般情况下,每个议题讨论到最后,会议召集人都会做总结性发言。这个发言是在归纳会议讨论情况,形成一致意见基础上做出的会议结论,也是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要尽可能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同时,对于某项工作,分管副职的发言往往操作性很强,对于落实会议精神十分重要,也要重点记录。

(二)有针对性记录。无论什么工作,上会研究时都会有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记录时要注意记清楚每个人的发言中关于这些问题的具体表态。如:某项工作由谁牵头,哪些单位配合;给哪个单位或部门多少钱,什么名目,怎么使用,等等。这些内容往往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要严格按照主要负责人的原话记录,做到一字不差。

(三)注重细节记录。会议讨论阶段,大家就某个具体问题纷纷发表意见,会议召集人可能会对某位同志的某个观点表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这些意见中特别是涉及到具体工作措施、人员分配、经费安排等问题的,不管会议总结时是否再次提到,都应该把这些细节问题记录清楚,写进会议纪要。

三、会后拟稿

会议纪要有其规范的格式,在拟稿时,除了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条理清晰、语言精炼以外,还要注意文体格式和语言规范。一般来说,会议纪要包括标题和正文两部分,每一部分都有相对固定的写作格式。

(一)标题的写法

会议纪要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以“单标题”居多。

1.单标题的写法。最常用的标题写法是由“单位+会议名称+文种类别(纪要)”组成。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会议纪要”;有的会议也可用会议地点作标题,如“两型社会建设长沙会议纪要”;有时也可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在标题里揭示出来,类似文件标题,如“关于长、株、潭三市统一电话区号的会议纪要”、“关于落实省委领导同志批示做好XX文物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

2.双标题的写法。这种纪要一般有正副两个标题,正标题概括会议主题,副标题与单标题的写法相同,由“会议名称+文种”组成。如:“在比较中找差距——XX现场会议纪要”。

(二)正文的写法

会议纪要正文一般分为导言和主体两个部分。导言部分概述会议基本情况,主体部分记述会议内容。

1.导言部分的写法。导言概述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时间、会期、会址、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等。

具体写法常见的有两种:一是平列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等基本情况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每项内容作一个自然段列出。有时“主持人”可以不列,“出席人”中的第一个人即为主持人;“列席人”也根据会议具体情况,有的会议没有列席人。二是鱼贯式。将会议的基本情况作为一个自然段,简要描述一些会议背景及会议的基本情况,描述的内容与前一种写法相同,使人看后能对会议有整体的了解。这种写法一般将出席会议单位写在导言部分,具体与会人员的姓名写在正文之后。

2.主体部分的写法。这部分主要是写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是纪要的主要部分,常见的写法有三种:一是条文式写法。以会议召集人的总结发言为基础,将会议议定事项分成几条具体意见写出来。如:同意开展什么工作,给多少资金,由哪个部门负责(有时还需要点名由谁牵头),工作中要注意哪几个问题,等等。办公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多用这种写法。二是综述式写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部分,分别加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对问题的分析比较全面、透彻,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的重大会议。三是摘记式写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逻辑顺序分别阐述。这种写法能够如实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一般来说,重要的座谈会或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纪要的称谓有特殊性,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会议纪要以整个会议的名义表述,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必须概括会议的共同决定,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如“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与会代表一致表示”等。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则需要分别论述并写明分歧所在。由于会议纪要不可能全面记述所研究事项的各个方面,加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所研究的事情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会议同意某件事情,一般采用“原则同意??”的写法。涉及具体工作时,不管领导是否强调,一般都加上“依法按程序办理”、“按程序报批”等内容。同时,会议纪要还应注意如实反映会议内容,不讲究语言的华美和结构的精巧,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不能人为拔高、深化和填平补齐。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7篇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等都不具法律效力,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不能引用其为裁判依据,这是极为浅显的道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居然在裁定书引用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为裁定的依据,想必其中的问题绝不是我们想像之简单。

笔者也曾在实践中见到过类似事情。某市人大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地检察机关在对一涉黑组织时,没有任何依据就对该组织的一名成员取保候审,致使其逃跑不能归案接受审判。但是检察机关却振振有词说,这是依据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作出的决定,并拿出当年的书,书上附录上赫然注明“根据市委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已对某某取保候审”。对如此哭笑不得的书,人大的板子还真不知道打在那里是好?

党的政法委作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机关,主要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在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在具体业务上政法委并不能代替政法部门行使职能,政法委也不是法院之上的“终审法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例外。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等等复杂的原因,政法委僭越职权,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干涉政法部门行使职能的事件屡屡发生。而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处于地方的管理之下,对于政法委的越权之举是敢怒不敢违。

因此,无论是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笔者所说的某市检察院,他们在正式的法律文书上标明“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其实都是规避压力的一种方法。一方面,他们要屈从于政法委的压力作出违心的裁判或决定;另一方面,他们又要暗示裁判或决定来自案外的压力,以此躲避公众的责难和日后的检查。这是法院的裁判或检察院的决定出现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的实质,否则,如果他们自身认同会议纪要精神且在清楚知道政法委的会议纪要精神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理解去说理,何必多此一举搬出政法委会议纪要。

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在公众纷纷对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进行责问之时,笔者还是给予相当的理解。因为,比起其他法院在实质上是依据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判案却语焉不详的情形,敢于点明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客观上让公众明白了判决背后其实有其他的因素,舆论监督也因此有的放矢。这不,“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松原市市委书记杨绍明和市委秘书长王绍俭表示,市委对此案非常重视,将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对该案予以执行解决。 ”

然而,无论如何,即使法院有千万条理由,屈从于外来压力办案,仍然是法院的渎职与失职。因为,法院不能抵挡的压力,当事人更加无法抵挡。何况,对于法院以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判案,政法委也完全可以用各种理由推诿,当事人并无有效的救济途径,当事人不能指望法院来伸张正义还能指望谁呢?所以,我们在呼吁尽快改革法院的体制的同时,也要求法院在现行的体制下多多为当事人考虑,敢于面对压力、承受压力,而不是一味地选择规避压力,这才是法院真正实践“司法为民”的体现。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理事会会议纪要第8篇

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管理,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机关管理体系,经本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建宁县纪委、建宁县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议

1、议事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贯彻。

(2)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3)全县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抓和重点过问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处。

(5)县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调动、调整、奖惩。

(6)重大经费开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审议的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参加,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会议;必要时请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列席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经分管常委同意后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3)对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室应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室准备,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并报请书记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与会人员。

(4)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就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未出席的常委通报议定事项。

(5)常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重要事项,会议前要把讨论的内容与常委通气,作好准备。决定问题要体现多数常委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除会议决定公开或工作需要交办的外,要严格保密,任何与会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讨论和研究的问题与科室有关的,有关科室可另派人记录。

(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1)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上级监察机关和县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

(3)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4)对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

(5)向人大、政府、上级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

(6)其他需研究的事宜。

2、参加人员: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有关室负责人参加。

3、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长确定。

4、凡涉及重要议题,应邀请纪委正、副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

5、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三)室主任(负责人)例会

1、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常委会议的决定和意见。

(2)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机关的日常工作。

(4)讨论各室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2、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原则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如需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4、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室要抓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负责人)例会上要反馈落实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办。

5、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四)、常委民主生活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县委,并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

二、学习制

(一)纪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县纪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县纪委常委参加。

2、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必要时,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由支部负责。

3、中心组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习计划具体安排。

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结合的办法,需要集中讨论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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