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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音乐结业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5 10:48:25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1篇

当时对这一问题的研讨则大多停留在“加强高师音乐专业的师范性”这一理论认识的层面,其立论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在“师范性”的阐述上往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某些论证还将培养学生“上讲台”和“上舞台”俨然对立起来。由于我在中师长期工作过,后又到高师任教。因此,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各种技能要求和高师音乐专业教学的现状都比较了解,有一定的发言权。于是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些基础性的理论思考。当我从人才学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专才”和“通才”的论述和讨论后,深受启发。我认为就高师音乐专业的性质而言,其目标就是培养音乐方面的“通才”,简言之,就是需要造就出既能够唱歌,又能够弹琴;既懂音乐理论,又懂教学方法;既能够上好音乐课,又能够组织和指导课外音乐活动……的全面发展型的音乐人才。诚然,就单项音乐技艺而言,高师音乐专业不能够和音乐院校的各专业比技能和水平,但是就综合音乐能力而言,音乐院校则远远落后于高师音乐专业。我将这些论据融入“通才”论点,撰写了《通才教育─高师音乐专业改革的目标》一文。

1988年11月,第三届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在广东肇庆召开。我在会上宣读了刚刚修改完成的《通才教育──高师音乐专业改革的目标》,结果引起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响。一方面,与会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教研员和行政领导,认为我的发言切中时弊,意见中肯,参加会议的教育部领导还找工作人员要去了我的发言稿。而另一方面,多数高师音乐专业的老师则感到通才教育影响学生专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针对这一不同学术观点的争论,《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于1989年第3期开辟了“争鸣”专栏,同时发表了我的《通才教育──高师音乐专业改革的目标》和李博文老师的《我的观点》两文,以期展开讨论。

关于通才音乐教育争论的主要焦点是“多能”与“一专”的关系,即二者是以哪个为主导的问题。我的文章明确地提出了“多能一专”的人才培养模式,否定了当时流行的“一专多能”的观点。因为高师音乐专业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合格的中学音乐师资,而中学音乐课程的内容是通过歌唱、欣赏、器乐等综合性质的音乐审美教育造就一代全面发展的新人。如果将“一专”放在首位,那势必影响多种技能的学习和掌握。具体地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必须培养学生具有声乐、钢琴、指挥、作曲等方面的艺术表现技能技巧,要掌握乐理、和声、曲式和作品分析、配器、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此外,还应该会演奏一至两种乐器、熟悉各种常用乐器的性能和演奏知识等。这些必须掌握的多方面的才能,正是通才教育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它是高师音乐专业必须坚持的办学方向。在此基础上,再通过“主修”渠道,根据学生个人的爱好,发挥他们某一方面的特长。这种在“多能”基础上的“一专”既体现了“因材施教”的育人原则,又有利于学生个人专业技能的提高和发展,可以说具有“锦上添花”之功效。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提出“多能一专”的论点,还有一个潜在的动力因素,就是体现了我个人几十年成长经验的理性总结。在漫长的中师执教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我必须弥补在大学学习期间留下的知识技能缺陷,坚持边学边教,边教边学,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较全面地掌握了声乐、钢琴、伴奏、作曲指挥等方面的教学技能,在理论方面也胜任了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欣赏等内容的教学,此外,我还给学生排练过合唱,排演过话剧,举办过二胡讲座,给学校修理过风琴……这实际上就走的是“多能”道路。但是,这些技能大都掌握得很浅薄,很多方面都是“半瓶醋”。因为从事这些课内外的技能活动,都是为了工作需要,边干边学,自然谈不上“专”,但是通过“多能”的实践,扩大了我的知识面,扩展了我思考问题的视野,对于我音乐理论研究方面的“一专”,无疑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在音乐艺术领域,虽然有技术与理论两大系统,但是它们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这样才能够构建起枝繁叶茂的音乐百花园。就我个人来说,如果没有二三十年的“万金油”式的音乐教学实践,就不可能写出《音乐审美教育》一书中指导实践的章节。因此,我的亲身体验是高师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多能”基础上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再确立“一专”的发展方向,既符合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实际需要,也有利于个人专长的更好培育和发挥。

在问题讨论的过程中,我反复地思索了对通才音乐教育的反面意见,仔细考量了“一专多能”的合理内核及其局限性,感到我们的争论还是停留在“专”与“能”的浅表层次,缺乏以高瞻远瞩的学术视野来审视高师音乐人才培养的智能结构,有必要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以推动讨论的深入。因此,我又以《再论音乐通才教育》为题撰文,从高师音乐人才培养的本体因素、外部因素和他山之石三个方面论证了音乐通才教育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久,这篇文章在《中国音乐教育》杂志1992年第3期得以发表。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2篇

一、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的重要性

第一,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有利于音乐专业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才市场需求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对专业化、技能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量逐步增多。就我国当前的高校毕业生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理论经验丰富,实践操作技能缺乏。因此,通过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将能够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专业化技能和文化素养,最终培养出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第二,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有利于大学生竞争意识的培养。高校是学生步入社会的一个重要平台,大学生毕业之后,将会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因此,地方高校在音乐专业人才培育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竞争意识。通过搭建实践教学平台,教师与学生在互动、合作中建立起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教师与教师形成交流、互动和探讨关系,学生与学生之间形成交流和相互学习的关系。只有在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和相互沟通的过程中,才能达到提升自我、丰富经验、实现价值的目的,也能够培养学生积极进取和竞争意识。

第三,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生创新、探索能力的提升。由于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作为一项立体化、系统化、综合性活动,在音乐活动策划、节目编排、设备使用、场景布置、环境塑造等环节,均需要实现专业化、高质量运作,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其演出成败[1]。因此,音乐专业学生的探索、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其专业化水平。地方高校通过建立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学生的探索和创新能力,最终为专业化、技能型、复合型音乐类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

第四,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强化。音乐专业学生毕业之后,以从事音乐教育、音乐演出、舞台表演等活动为主,这就需要具备较强的职业能力。通过搭建实践教学平台,能够让学生课堂理论知识得以升华,积累到更多的实践经验,可以为日后的工作提供更为宽阔的道路。

二、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基本原则

(一)自主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主要针对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学生,学生可以自行设计活动内容,其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不但能够提高学生的自主判断、策划、组织和管理能力,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的专业化素养,增强学生积极探索和主动创新潜力,有利于学生竞争意识的培养。

(二)开放性原则

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所坚持的开放性原则,主要是教师和学生思维意识的开放化,要敢于创新、大胆尝试,接受新鲜思想、信息,不能循规蹈矩、闭门造车,积极研究和探索新主题、新内容、新模式,根据当下社会发展新趋向,及时转化学习成果。同时,地方高校要不断学习国内外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先进做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取其精华、取其所长,将成果转化成为真正的经验和做法。

(三)多元化原则

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要突出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多元化原则,传统单一化的实践教学方式和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学科建设、时展的基础需求。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要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创建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性实践活动,多层次、多角度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通过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来实现理论知识的实践化,对音乐专业的发展趋势更为了解,进而制定出专业、可行的职业发展规划。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

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音乐专业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不仅注重课堂理论教育,而且需要通过创建实践活动载体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善于思考、总结,对课堂理论知识做一系统化概述,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2]。

三、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策略

(一)科学设置人才培养目标

对于地方高校而言,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必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建立人才培养体系。从某种层面来讲,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必须依托于明确、清晰的人才培养目标,并结合高校音乐专业实际和特色。研究表明,人才培养目标的明确化、清晰化以及科学设置,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需要地方高校领导予以重视,从学生的德、智、體、美等方面入手,夯实音乐课程理论知识,提升音乐课程实践能力,逐步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和科学能力。在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上,要坚持音乐专业学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辅的思维理念,逐步建立起音乐、人文等学科相互交叉、相互依托的综合性学科体系。音乐课程目标设置方面,要适当增加音乐教育、人文修养、艺术文化等内容占比,从而为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提供丰富的理论载体和实践依据。

(二)实践教学环节力求多元化

1.合理利用排练课,达到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对于地方高校音乐专业来讲,排练课作为一门基础、专业课程,是音乐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纽带和桥梁,也是音乐专业学生才能展示、舞台表演的先决条件。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复杂过程,不仅要培养其理论、实践技能,而且要提升其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3]。而排练课设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及时了解和跟进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为对音乐专业课程的一种有力补充,也是音乐专业学生专业综合素养提升的重要基础平台。

2.组织开展实习音乐会。实习音乐会是学生从课堂理论走向舞台实践的一种有效渠道,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实习音乐会的筹办,让学生通过实习音乐会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课堂理论知识学习进行一次有效升华。与此同时,实习音乐会的举办,能够增强学生的舞台表演技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并且能够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丰富的舞台经验。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学生日积月累的学习成果,将能够通过舞台予以展示,其舞台华丽的表演,是其日日夜夜的辛苦学习所转化而来的。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学生可以通过一场实习演出,不仅能够对所学知识进行检验和总结,而且可以从表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方案。如此一来,一方面有利于学生专业化技能的巩固和提升,有利于高校师生积极主动创新、竞争意识的培养;另一方面有利于音乐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4]。

3.丰富音乐专业实践活动形式。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要将音乐专业理论课程与实践活动有机关联和紧密结合起来,音乐专业实践活动开展要注重专业技能的训练,特别是各种乐器表演、形体训练、声乐演唱、合唱指挥等,改变传统的平面化教学形式,逐步转型为立体化实践教学模式,进一步加大音乐专业课程实践训练力度,对课堂理论知识的学习形成有力补充。与此同时,地方高校要结合校园音乐文化活动开展现状,积极引导和鼓励音乐社团等相关校园艺术团,利用节假日等特殊节日等活动,开展一系列文化演出活动,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性演出、艺术竞赛等活动,从而达到锻炼学生、提高学生专业化水平的目的[5]。另外,通过组织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让音乐专业学生学习其他地方高校的先进经验,对音乐艺术文化有一个更深的了解,最终为音乐艺术创作和表演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需要专业的教师执教,并且参与到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的全过程。因此,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必须培养一批专业化、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研究发现,我国绝大多数地方高校音乐教师理论经验相对丰富,缺乏实践教学和操作经验。如此一来,不仅不能满足学生学习所需,而且难以满足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基础需求。因此,地方高校要不断加大音乐专业实践人才的引入和培养力度,切实增强教师的专业化技能,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最终为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过程中,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各类音乐器材、辅助设备的投入,建立专业化、多媒体音乐教室及多元化、综合性、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与此同时,地方高校要与当地科研院所、教育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与农村基层文化社团建立订单培养关系,向合作单位输送音乐专业实习生,以此来增强高校音乐专业学生综合素养。通过投入基础设施,为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6]。

(五)建立健全音乐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及平台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音乐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学分制来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建立以学生为核心、以教师为主导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与此同时,要加大对音乐专业实践教学过程、结果的动态化监督、控制、评估与指导力度,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指导。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及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要求领导、教师的全程化参与,在统一指导模式下进行,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地方高校要专门设立音乐实践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音乐专业实践教学监督、管理等工作,并且与音乐专业教师共同制定教学计划、研究考评标准;三是构建科学的音乐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机制。通过监督管理、规范教学环节,进而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革音乐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目的,最终为地方高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科学保障。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3篇

伴随着1927年“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的建立,中国逐渐有了作曲专业。1930年,从美国学成回国的黄自任教于国立音专,仿照欧美创立了“理论作曲”的教学模式。经过漫长的探索,终于形成了一个以“和声学”(theory of harmony)、“对位法”(counterpoint)、“曲式学”(formenlehre)、“配器法”(orchestration)等基础作曲技术理论为主体的课程体系。这种“理论作曲”的教学模式对20世纪30—40年代中国其他高等音乐院校的作曲教学产生了重要影响,直到20世纪下半叶,中国部分音乐学院(如武汉音乐学院)的作曲系还仍称“理论作曲系”。建国后,高等音乐院校的作曲专业,基于建国前的探索和实践,并接受和照搬前苏联的教学模式,形成以“四大件”(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为专业基础课、外加“一对一”专业主课的课程体系。当然,作曲专业的学生除学习上述专业方向课程外,还要学习其他公共课程(如音乐基础课、音乐史论课、文化课、政治课等)。六十多年来,“四大件”加“一对一”的课程体系,一直支撑着高等音乐院校作曲专业的教学,至今仍是一个较为合理、有效的课程体系,但同时也是一个保守和具有缺陷的体系。这就意味着,尽管这种课程体系在中国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作曲家,并使得受教育者具有坚实的作曲技术基础和一定的音乐创作技能,但它仍值得反思且需进一步完善。

应当承认,“四大件”是欧洲“共性写作时代”的产物,可谓西方科学主义及其理性思维的结晶,无论是从哲学意义上说还是从实践层面看,都具有其完整性和科学性。但进入20世纪“个性化写作时代”,其完整性和科学性不仅在作曲家那里早已失去其有效性,而且还在音乐学院的讲堂上受到质疑。在新中国六十多年高等音乐院校教学改革进程中,“四大件”一方面受到充分肯定,但另一方面对其质疑的声音也不绝入耳,并提出“改良”。其中,改良的意见主要有二:

第一种意见是主张在“四大件”学科建设及其教学中加入中国传统音乐的内容,并试图建立一种“中西融合”的理论语境。早在1964年,陈应时在《对于改进作曲技术课教学的一点浅见》一文中就提出将“和声、复调等四门作曲技术基本课程拼成一门外来形式的作品分析课”、“另外再开设一门包括“五四”以来革命音乐在内的民族民间音乐分析课”的建议①,以改变一味学习那种基于欧洲音乐的“四大件”的局面,主张增加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内容。这种建议无疑是合理的,其目的在于克服运用欧洲作曲技术创作具有中国民族民间风格音乐作品时那种“‘穿着马褂打领带’的不和谐不统一状态”②。这种“改良”的意识一直延续至20世纪90年代乃至21世纪。不难发现,在全国第一届和声学学术报告会(1979,武汉)及后来一系列关于“四大件”学科建设及其教学的学术研讨会③中,将中国传统音乐纳入“四大件”课程教学内容已成为共识。1995年,邹承瑞《关于作曲技术理论课教学的思考》一文集中讨论了“四大件”学科建设及其教学的民族化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批判“欧洲音乐中心论”的语境中对长期以来中国作曲专业的“四大件”教学中的“西化”或“欧化”问题进行了反思。

第二种意见是,建议将“旋律学”或旋律写作技巧纳入作曲专业的技术理论教学体系,即将原来的“四大件”扩展为“五大件”。这种呼声在新中国作曲技术理论和作曲专业教学改革的语境中也未间断。1998年首届全国旋律学学术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这次会议不仅为“旋律学”正名,而且使旋律学对于作曲专业教学的意义得以确立。薛艺兵《旋律学建设的一些理论思考》一文中就提出“作为作曲技术理论的旋律学。”④此后十年间,将“四大件”扩展为“五大件”的建议也越来越强烈。

对于作曲专业“一对一”个别课教学,近年来作曲教学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发展和改革的建议。如王飞《我国音乐学院作曲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之我见》一文就提出对作曲专业的“一对一”个别课教学的改革,并着重介绍了西方音乐学院作曲专业的“专题讨论课和学术报告会”和“教学工作坊”的教学情况,认为“我国音乐学院作曲专业”的个别课(专业主课)教学具有改革和发展的必要。⑤

可喜的是,建国后六十多年来高等音乐院校作曲专业“四大件”学科建设和教学的民族化、“四大件”向“五大件”的扩展,得到一定程度的推进,对专业主课的“一对一”教学模式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比如,五声化和声、民族曲式、民间音乐中的“支声”等内容,在不同程度被纳入作曲技术理论课的教学体系;“教学工作坊”在个别高等音乐学院作曲专业主课教学中也得到一定范围的尝试。尽管改革取得一些成效,但总体上看,“四大件”的基础技术理论课程和“一对一”的专业主课仍是中国高等音乐院校作曲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构架。

毋庸置疑,中国高等音乐院校作曲专业本科段的课程设置是一个值得我们持续、深入探讨的问题。坦率地说,过去几十年对作曲专业课程体系的反思和改革并不彻底,也不深入。这是因为,过去的反思和改革主要集中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具体而言是对“四大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的质疑,对“一对一”个别课教学效果的检讨。但应看到,在作曲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中还有一个问题长期被忽视。这个问题就是,即便“四大件”加“一对一”的课程体系是科学和完备的,或者说上述“四大件”学科建设及教学中的某些弊端已被克服,“一对一”的个别课经改革更体现出了其有效性且得到诸如“专题讨论课”、“学术报告会”、“教学工作坊”等多样化现代教学手段的补充,那么作曲专业的课程体系就是完备和科学的呢?本文认为,这个问题需要提出并得到答案。

毫无疑问,培养“职业作曲家”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真正的作曲家必须具备一种综合素质。这不仅是有关音乐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包括敏感的文化洞察力、良好的审美品味、高远的艺术眼界、深厚的生活基础和文化修养,等等。当然,这种综合素质不可能完全在课堂上获得,有些还需终生的修炼和习得。但高等音乐院校作为培养作曲家的专门机构,应尽可能地通过实施教学使学生逐渐具有这种综合素质。但长期以来,中国高等音乐院校作曲专业的教学却一直是以“四大件”和“一对一”为中心的,缺少综合素质的培训。本文认为,在“四大件”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与“一对一”的专业主课教学之间需有一个“中间环节”。这个中间环节即一种旨在探讨音乐创作一般规律并将作曲技术理论与艺术或美学理论相结合的“音乐创作理论”教学。其教学内容就在于让学生知道怎样创作一部成功的音乐作品,包括音乐作品的创意设计、音乐风格的设定、体裁与题材的选择,还有如何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如何运用特定的音乐形式与手段塑造音乐形象、表现现实生活、表达文化观念等。显然,在既有的“四大件”教学中,虽然或多或少都会涉及“音乐创作”一般规律及相关艺术和美学问题,一个优秀的技术理论课教师也会在课堂教学中教学生如何利用和声形态、曲式结构、复调织体、音响、音色进行艺术表现和形象塑造,但总体而言,“四大件”仍是一个较纯粹的作曲技术理论课程,而不是真正的“音乐创作”课程。在“一对一”的个别课教学中,教师虽然是以“音乐创作”及具体作品(学生习作)为教学内容的,但它仍不是真正的“音乐创作”课程。众所周知,一个作曲专业学生在五年的学习中一直没有脱离“音乐创作”。一般说来,一年级写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二年级写钢琴曲或其他器乐独奏曲,三年级写弦乐四重奏或其他形式的室内乐作品,四五年级则要写管弦乐作品并作为“毕业创作”。但不难发现,这些写作主要是以技术训练为目的的。如果说艺术歌曲和器乐独奏曲的写作是培养学生的旋律写作技巧、音乐材料运用和音乐主题发展能力、音乐结构布局能力,室内乐写作是培养学生运用和声语言和对位法的能力,那么管弦乐写作则是让学生掌握配器法并具有更高一级的综合运用能力。故在“一对一”的个别课教学中,教师主要任务是修改学生的这些习作,甚至是单纯地帮助学生解决习作中的技术问题。无可否认,“一对一”的教学,无疑也会涉及艺术表现或形象塑造等问题,但这一方面的内容却主要是就学生的习作而言的,所传授的更多是一种口传心授的创作经验,而非理论化、共性化的“音乐创作理论”。这就意味着,一个五年制本科作曲学生,五年中所学习的主要是“作曲”,或干脆说是“作曲技术”——如何运用“四大件”作曲技术使一部音乐作品具有自身结构的完整性(一种基于“自律论”的完整性)。至于说,如何进行“音乐创作”在五年的学习中并未得到系统的学习。这就意味着,“四大件”加“一对一”的课程体系,旨在解决“作曲技术”问题,而不是“音乐创作”问题。在这种境遇下,一个学生要想获得一位作曲家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并对“音乐创作”及其相关的艺术和美学问题有所把握,主要靠课外的习得或感悟,而不能依赖相应课程的教学。纵观新中国六十多年作曲专业的教学就不难发现,那些在学生时代就能写出成功作品、熟练进行“音乐创作”的学生,如20世纪60年代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的何占豪、陈钢、王西麟,80年代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的郭文景、周龙、叶小纲、谭盾、瞿小松等,他们在读期间的写作都不是机械的“作曲”或单纯的“作曲技术”训练,而对“音乐创作”及其相关艺术和美学问题已有了一定的理论思考,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同样,所有成功作曲家的成功,并不仅仅是得益于技术上的娴熟,而更取决于他们对“音乐创作”及其相关艺术和美学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在本科学段作曲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增添一些探讨音乐创作一般规律并将作曲技术理论与艺术或美学理论相结合的“音乐创作理论”课程呢?也许有人会说,现今高等音乐院校不是已都开设了“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及“音乐欣赏”、“音乐史”等与音乐创作相关的课程吗?不必重复设置。但应看到的是,一些公共课程大多只讲一般原理,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具体教授如何运用音乐形式和手段进行艺术表现、塑造音乐形象,更不可能探讨作曲技术理论与艺术或美学理论的链接。故本文认为,在作曲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增设这种“音乐创作理论”课程是完全必要的。这样一来,作曲专业的课程体系就是一个立体化的课程体系,它不仅保留了既有“四大件”加“一对一”的教学模式,而且增设了一些旨在探讨音乐创作一般规律、力图实现作曲技术理论与艺术或美学理论相结合的“音乐创作理论”课程,进而实现从单一技术训练到综合素质培养的转型。

那么,这种着眼于作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音乐创作理论”课程应是怎样的呢?本文认为,“音乐创作理论”课程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音乐创作与创意设计”、“音乐形式与音乐风格”、“音乐表现与音乐形象”。这也可以理解为三个层面。至于说“音乐创作”中那些更高层次的文化与美学问题则只能让学生在课堂之外进行探讨。

显然,这种“音乐创作理论”课程,并不是纯粹的理论课程,而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其中的“理论”就是与“音乐创作”相关的音乐基础理论、音乐美学理论、艺术哲学理论;其中的“实践”则是古今中外“音乐创作”的实例(尤其是当代作曲家的“音乐创作”)。总体而言,“音乐创作理论”课程应以“实践”为主。这就意味着,通过对“音乐创作”实例(主要是具体的音乐作品)分析,讲述“音乐创作与创意设计”、“音乐形式与音乐风格”、“音乐形式与音乐形象”等“音乐创作理论”问题。具体地说,“音乐创作与创意设计”主要讲述“音乐创作构思”或称之为“创意”,其主要内容是音乐创作构思过程中有关“题材与内容”、“形式与体裁”、“风格与技术”、“受众与传播”的设定与选择。这主要是一个基于艺术理论及美学的教学层次,旨在使学生在创作一部音乐作品之前,对这部音乐作品选择什么题材、表达什么思想内容、选择何种音乐体裁、运用什么表现形式、所呈现出的音乐风格、所运用的音乐技术及音乐作品的受众定位及作品的传播渠道、传播方式等具有一种较为深入的考虑。这种“创意设计”的教学,完全可通过对具体的音乐作品(尤其是中国当代作曲家的作品)的分析来进行,即所谓“案例式教学”。“音乐形式与音乐风格”的教学,则是一个基于音乐及作曲技术层面的教学,旨在使学生在完成一部音乐作品的“创意设计”后,学会如何把握这部音乐作品的结构形式和音乐风格。这就在于根据“创意设计”选择作品的结构形式,把握作品的音乐风格。其中,对结构形式的选择一般包括“音高组织”(pitch organization)及其原则、和声结构及形态、调性结构及布局、复调结构及其形态、音响结构及其配器、曲式结构及其内在逻辑(“结构力因素”)等,还包括一部音乐作品最主要、最突出的技术特征。对音乐风格的把握则较为复杂。所谓“音乐风格”,一般包括民族风格、时代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等;对于音乐而言,还存在一个“技法风格”。无疑,对音乐风格的把握必须充分考虑这部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即根据其题材内容,找到适合表达这种题材思想的风格性因素,或是某个特定民族、特定地域的音调特征,或是某个特定时代、特征流派的音乐语言,或是某个特定的技术特征,等等。不难发现,无论是选择结构形式,还是把握音乐风格,均可依赖对具体音乐作品的分析。“音乐表现与音乐形象”的教学,则又要回到艺术理论及美学的层面。这主要是探讨一部音乐作品如何通过具体可感的“音乐形式与音乐风格”,完成音乐的艺术表现,塑造艺术形象。这显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理论问题,但对于“音乐创作理论”课程而言,则主要是剖析音乐表现和音乐形象的实质,讲述不同音乐形式、音乐风格的“语义性”及其对于完成“音乐表现”、塑造“音乐形象”的“类比”意义与“象征”意义。这一层次的教学无疑也可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进行“案例式教学”。以上是“音乐创作理论”课程的基本内容,可以说是一门课程,也可以说是多门课程;可以通过常规的课堂教学,也可以通过讲座来实施。

“音乐创作理论”作为一门课程或一个由多门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应设置在“作曲技术理论”(传统的“四大件”或“五大件”)课程之后、“毕业创作”之前,与“一对一”的“专业主课”教学平行。“音乐创作理论”与其他课程一起,共同构筑一个立体化的课程体系,在从单一技术训练到综合素质培养的转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是本文所阐述的高等音乐院校作曲专业本科学段课程设置的基本构想。

①陈应时《对于改进作曲技术课教学的一点浅见》,《人民音乐》1964年第9期,第30页。

②赵晓生《阿炳启示录》,《音乐艺术》1994年第1期。

③例如第二届全国和声学学术报告会(1987,武汉)、第一届全国复调音乐学术会议(1989年,西安)、第一届全国曲式与作品分析学术会议(1990,北京)等。

④薛艺兵《旋律学建设的一些理论思考》,《黄钟》1998年第4期,第3—8页。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4篇

【关键词】地方音乐 歌曲写作 教学

歌曲写作是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开设的一门音乐理论课程。该课程的教学不仅要求学生具有分析各种体裁、题材歌曲作品的能力,同时要求培养学生的歌曲创作能力。

在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歌曲写作课程的实际教学中,学生的歌曲创作能力如何进一步培养,怎样针对地域性展开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如何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这一系列问题,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课程教学实践经验,以适应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为出发点,将地方音乐融入歌曲写作课程的教学谈几点看法。

一、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歌曲写作课程教学的现状

(—)课程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模式单一、和实践脱节

20世纪以来,我国高校音乐技术理论受欧美、苏俄体系的影响严重,课程内容基本以此为蓝本构建,给中国本土音乐创作理论带来较大冲击,这在歌曲写作课程中表现得较为突出。教学上,侧重于单一的课堂理论知识的传授,对于作曲和编曲的实践环节兼顾不全,造成了理论课堂变“瞌堂”,学生兴趣不浓,创作的理论作品出来后就被束之高阁,没有较好地利用实践活动形式表现出来。

(二)课程教学没有体现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的区域特色,针对性不强

长期以来,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的歌曲写作课程教学沿袭了专业音乐院校所用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不同的仅是教学程度的深浅与分配课时的多少,没有突显本区域特点,缺少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利于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专业通常以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及文化机关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音乐人才,以及专业文艺团体从事演唱或辅导工作的专业艺术人才为己任,而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专业的音乐工作。前者的接触面更多地表现在大众音乐、流行音乐,甚至是地方的民族民间音乐,后者则主要研究古典音乐、严肃音乐。如果始终以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承袭下去,必定会出现专业教学与所需人才的脱节。

二、将地方音乐融入当地普通本科院校歌曲写作课程教学的构想

将地方音乐融入歌曲写作课程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是对传统理论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是结合地方资源、突出区域特色的一次教学尝试。通过对当地音乐的采风、调研,挖掘地方音乐的音乐特点,将其融入歌曲写作课程教学,将地方特色的音调融入现代歌曲的创作中,体现传统风格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对传统音乐文化起到传承和传播的作用。同时在歌曲写作课程教学中,让学生把握住了民族音乐文化的深层体验,优化歌曲写作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地方民间音乐进行采风、学唱、记谱,让学生能够接触到鲜活的民间音乐文本,为歌曲创编奠定基础。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与音乐学院作曲专业的学生相比,音乐理论基础较差,音乐语汇相对贫乏,如果很快就进入实质性的音乐创作,对他们来说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在写作歌曲之前,教师配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一些训练。例如,熟悉并背诵地方的民间歌曲和器乐作品以丰富学生的音乐语汇,通过对当地民间音乐进行采风、学唱、记谱,熟悉并掌握本土的音乐素材,为歌曲创作积累了丰富的音乐语汇。

2.分析地方音乐的音乐特点,把当地典型、特色的音调融入歌曲的创编中,创作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歌曲作品,传承并创新地方传统音乐文化。音乐的艺术感染力来自其独特的艺术个性。地方音乐文化是当地历史文明的见证和精神文化的象征,为生活在本土的音乐创作者提供其独享和坚实的个性依据。分析其音乐特点,提炼其特色音调,对当地民歌进行不同形态的改编,对一些典型的音调进行模仿写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多唱、多听、多分析、多写的训练,学生一方面提高了写作歌曲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较好地传承和发展了当地的音乐文化。

3.将歌曲写作课程与

兴伴奏课程结合,构架以地方音乐为专题的音乐会,建立创编与演出相互结合的音乐实践课程。歌曲写作与即兴伴奏两门课程都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二者本身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歌曲写作课程教学强调的是单声部旋律线条的创作,而即兴伴奏课程的教学任务则是多个声部的旋律创编。两门课程完整结合,让学生进行分工创作,创造一系列地方特色鲜明、形式完整的歌曲作品,结合不同的演唱形式、演唱风格,以音乐会的形式呈现作品,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创编能力与舞台表演能力,而且通过让学生参与到地方音乐的创作与演出实践,培养了其学习兴趣,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其学习主动性。

三、将地方音乐融入当地普通本科院校歌曲写作课程教学的意义

1.将本土音乐融入地方高校的课程教学,让学生把握住本土民族音乐文化的深层体验,对地方传统音乐文化起到传承和传播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追求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的今天,地域性音乐文化的价值得以凸现,认识、了解、研究和保护地域性音乐文化对于保护各类传统文化具有重要作用。地域性音乐作为音乐艺术发展的基础,其源于社会底层,广泛流传于民间,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鲜明的风格特色和生动的艺术语言,并经过长期的交流、整合,从而形成当地音乐文化的特质和地域风格,充分反映了当地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和文化观,将地方音乐融入歌曲写作课程教学,创作一系列具有本土特色的歌曲,充分发挥了地方本科院校传承和发展当地民族民间音乐的责任和职能,逐步形成以地方本科院校为中心,影响周围区域的音乐文化体系,使之更好地为当地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服务。

2.把地域音乐文化与地方本科院校音乐课程设置接轨,突显了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办学特色,为建立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本土特色课程体系奠定基础。地方本科院校要办成有区域特色的院校,就要立足于本土,加强增设结合地方人才需求的实用性强、应用面广的课程。在地方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可增设本土特色理论课程,并将地方课程内容融入其他主干课程之中,不仅优化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而且突显了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办学特色。如开设地方音乐文化概论、地方民歌曲艺鉴赏等理论课程,并将课程内容适当融入歌曲写作课程教学。不仅加强了各理论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而且为“包容性”较强的歌曲写作课程提供了大量珍贵的、不可或缺的音乐素材,为歌曲创作奠定了基础。

3.进一步加强了歌曲写作课程与其他实践课程相结合,完成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统一。相对实践课程,理论课程较为枯燥、单调,在教学中与学生互动较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很难调动。把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有效地进行整合,借助实践来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通过对民间音乐的采风、学唱、记谱、编创的实践过程,加强了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将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统一起来。创编与演出相互整合的音乐实践课程的建立,改变了地方本科院校理论课程倾向单一理论的传统模式,让学生体会到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正地学以致用。

结语

歌曲写作是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音乐专业一门重要的学习训练课程,不仅应该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而且要通过训练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完成整首歌曲作品的创作。地方音乐为歌曲创作提供了素材,是创作的种子。我们运用各种写作手法发展并让其保留在当代歌曲作品当中,是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有义务、有能力承担这一使命,地方音乐教育工作者有责任从本地区的民间文化入手,尽己所能,为高校的办学特色献计献策,为地方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添砖加瓦。

(注:基金项目:湖南城市学院2013年校级教改资助项目(44号))

参考文献:

[1]杨瑞庆.歌曲创作90题[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

[2]陈国权.歌曲写作教程[m].北京: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5篇

关键词: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办学;历程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3.04.003

执笔者简介:周 耘(1960~),男,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博士,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教授,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武汉 430060)。

收稿日期:2013-09-10

1986年,武汉音乐学院正式报批建立了音乐学系。这一办学举措在国内九所音乐学院中是较早的。此前,相继建立音乐学系的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无一例外都是部属院校。武汉音乐学院建立音乐学系可谓开地方音乐学院本科教育设音乐学理论专业之先河,而其他音乐学院陆续建立音乐学系则都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事了。日月轮回,世纪更迭,音乐学系建系至今从办学规模到教学质量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音乐理论人才,其学术研究亦在音乐学术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春风化雨二十七载,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走过的是一条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道路。

一、机遇·决策·建系

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社会终于得以摆脱“梦靥”和长期左倾路线的束缚,开始大张旗鼓地施行改革开放的国策,教育、科学迎来久违的春天。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元气恢复发展迅速,音乐学的各个学科也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此同时,音乐学学术研究的各项成果既对我国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学的进步与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也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为适应改革开放时代的音乐学学科建设,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相继建立了以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为中心的音乐学系。于是,抓住机遇创建音乐学系的问题就提上了武汉音乐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议事日程。

实际上,武汉音乐学院早在其前身中南音专时代的1956年,就成立了以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与学术研究为主要职能的“民族音乐研究室”。此后,又于1978年建立了湖北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直接前身)“音乐研究所”。从“研究室”到“研究所”,在音乐学的教学、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积累了诸多成果,产生了杨匡民、孟文涛、周畅、方妙英、刘正维、杨溉诚等一批于国内、圈内有广泛影响获普遍好评的音乐学家。1984年,音乐研究所在办学层面迈出重要一步,在全国各大音乐院校中较早正式设置硕士学位课程,开始招收民族音乐理论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985年,经湖北省教委批准,音乐研究所招收了“音乐学·戏曲音乐专修班”学生。至此,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理论专业呼之欲出,建立一个作为独立二级教学单位的音乐学系可谓水到渠成。

图1 音乐学系教师合影(2013年)

1986年,经过认真筹备并报政府相关教育行政机构审批通过,武汉音乐学院继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三所部属音乐院校(当时)之后正式成立了音乐学系。当年,音乐学系开始招收三年制的音乐学理论专科生,同时继续招收原由音乐研究所管理的音乐学理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当时学校尚未设研究生部)。这一办学模式持续了三年。1989年,音乐学系首次招收四年制的音乐学理论本科生,武汉音乐学院自此始有音乐学理论专业的本科教学。自1990年起,音乐学系招收培养五年制本科生办学模式延续至今。截至2013年9月,在校本科生共计293人。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音乐研究所和音乐学系一直是“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先后担任音乐研究所和音乐学系负责人的有:林路、杨匡民、孟文涛、童忠良、杨大德、卢国元、汪申申、田可文、黄琳华、李幼平、孙晓辉、蔡际洲、王洪军等。现任党总支书记谷杰,系主任周耘,副系主任孙凡。

图2 杨匡民教授九十华诞学术研讨会

作为在地方音乐院校中较早建立的音乐学专业,创办之初,就设定了建立一个高水平、有特色的音乐理论系的目标。经过27年来的不懈努力与探索追求,目前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教学科研体系和一支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我系长年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华中、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一方面,着力将学科的根基置于丰厚的荆楚传统音乐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又将目光向整个世界音乐文化延伸。同时,还履行音乐学的社会功能和文化职责,将音乐学知识回馈给社会,为祖国的音乐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2010年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在音乐学系和民乐系共同举办的民族音乐学家史新民教授八十华诞暨民族音乐学教学与学科建设研讨会上,一位特殊来宾的即席讲话引起大家关注。发言者张叙之先生是史新民教授的老朋友,在音乐学系紧锣密鼓筹建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正担任湖北省教育厅主管高校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的副厅长,与时任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的史新民先生一起见证了音乐学系创建的全过程。张先生盛赞我院当时抓住机遇敢为人先创建音乐学系的果断决策,并话语深情地对筹建过程中我院相关领导、专家、教师表现出的热情、韧劲与事业心表示敬意。的确,如果当年面对机遇时武音人没有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勇气,就不会有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较早建系,也就不会有此后在国内音乐学界的地位与影响。

二、学科·传统·梯队

在学科建设的战略布局上,我们始终关注音乐学作为一个整体学科的发展;音乐学各子学科的发展;音乐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音乐学与社会音乐生活的关系等。在学科建设的具体思路上,我们刻意强调在与人文学科和相关自然学科交叉的背景下建立相应的子学科群。为满足当今社会精神生活的发展带来的人们对音乐学知识需求的与日俱增,我们十分重视围绕主干学科的音乐学学科分支的延伸和拓展。经几代人的辛勤耕耘和几十年的探索积累,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学科与教学体系。目前,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大体形成4大研究领域、16个主要研究方向的格局。具体为:民族音乐学(涵盖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多元文化背景的音乐等研究方向)、音乐历史学(涵盖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琴学、音乐文献编译、乐律学、音乐声学等研究方向)、音乐美学与音乐心理学、应用音乐学(涵盖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艺术管理等研究方向)。不难看出,围绕主干学科的音乐学学科分支如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声学、音乐传播与管理、音乐编辑学等,都是20世纪后期新学术背景下学科交叉的产物,而音乐学系的学科建设则始终体现着学科自觉、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与时代的需求。

图3 贺杨匡民教授九十华诞

回顾多年来学科建设的历程,音乐学系以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为学术传统,在音乐形态研究的基础之上,不断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结合,开拓出新的研究方向和新的研究领域。从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情况来看,首先得到发展的是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等学科领域。这也是本专业学术实力最强,科研成果最具影响的传统学科。其中,我系教师关于荆楚民俗音乐文化、曾侯乙编钟与编钟古乐、道教音乐文化、佛教音乐文化、乐律学、中日音乐比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尤为丰硕,研究的广度与深度都受到学术界的较高评价,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我们的学术传统与优势音乐学分支学科群,其学术惯性必将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中继续发酵。

1989年以来,音乐学系则在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声学、音乐文献学等方向有所拓展。这些领域,均在国内音乐学科的发展中居于前沿地位。从而形成一个学术传统突出又开放交叉的学科发展态势。1997年,音乐学专业的“编钟音乐研究”、“中国道教音乐研究”、“音乐考古与楚音乐艺术研究”、“音乐文献编译”等研究方向,被湖北省教委评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势与特色领域”。2003年,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概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音乐史”也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2009年2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品牌专业。这些评鉴实际上体现着政府教育行政管理层面门对我系传统优势学科与研究方向的认定。

多年来,依托武汉音乐学院这一学术交流平台,音乐学专业教师还积极组织、参与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其学术交流活动。诸如1988年举办的“中国古代科学文化交流·曾侯乙编钟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1998年举办的“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01年举办的“中国律学学会第四次年会”、2006年举办的“东亚乐律学第二次研讨会”、2007年举办的“第七届中日音乐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2008年举办的“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3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年秋天,将举办“古琴申遗成功十年庆典暨琴学与非遗保护学术研讨会”。这些均对促进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我系还搭建起“东方音乐学讲坛”、“音乐学论坛”等开放性高层次的学术平台,大力倡导学术交流、碰撞与创新,也为我院师生了解、分享最前沿的学术成果信息带来便利。

在人才智力资源方面,音乐学系师资力量堪称雄厚。本专业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进程中,先后出现了杨匡民、孟文涛、童忠良、刘正维、史新民、郑荣达、丁承运等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老一辈学者,也有一批有影响的中青年专家。近年,针对我系教师平均年龄偏高的现象,我们通过加强优秀青年教师的引进与培养,逐渐形成了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我系良好的学术传统、团队精神与蓬勃向上的面貌,在全国音乐院校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我系教师多为音乐实践与音乐学理论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其中高学历、高职称者较多。他们学缘广泛,知识广博。他们中间既有武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音乐院校培养的音乐理论“专才”,也有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等普通高校、科研部门和国外大学(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德国柏林艺术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培养的具有哲学、美学、史学、文献学、考古学、文艺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背景的“通才”,教师都担任了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这是一个具有丰富学缘、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学术群体。

目前音乐学系设有4个教研室:民族音乐理论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徐烨,教师有周耘、胡军、傅丽娜、孟宪辉、许璐等)、中国音乐史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王洪军,教师有田可文、李幼平、孙晓辉、谷杰、毛贞垒等)、西方音乐史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徐艺,教师有杨汉丹、杨峻峰、冯欣欣、袁利军等)、艺术管理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孙凡,教师有王秀明、汪森、单金龙、刘恋等)。教师均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所有50岁以下的教师均有硕士学位,其中6人获有博士学位。

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奋斗与积累,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令人欣慰,更为可喜的是,形成了自己的传统优势学科和研究方向,而教师年龄结构的优化、学术梯队的建设,则保证了教学科研的后续发展与学术传统的薪火相续。

图4 史新民教授80华诞学术研讨会

三、科研·成果·特色

2001年以来,音乐学系专业在编教师先后主持了国家教育部、文化部、湖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20余项。这些课题的选定大多紧扣本院的教学工作,大致按照两种目标开展活动:第一种目标是紧紧围绕全国音乐院校普遍开设的音乐学基础共同课的研究,第二种目标则重点在于地方特色、学科特点的课程建设。

音乐学系近年来承担的部级科研课题有:文化部项目刘正维教授的《20世纪戏曲音乐发展的多视角研究》(03AB003),刘正维教授主持、教育部立项于2001年的《湖北民间音乐研究》,童忠良教授主持教育部2001年项目《中国乐理研究》,汪申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部2001年项目《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文献综录》(01JA760018),孙晓辉副教授承担的文化部2003年项目的《隋唐五代礼乐制度研究》等。此外,刘正维教授、蔡际洲教授、周耘教授、胡军教授分别主持了2006年度文化部重点课题《中国民间音乐现状调查》之4项子课题的研究。

音乐学系近年来承担的省级课题有:史新民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湖北民间器乐文化研究》,汪申申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文论研究》,孙凡副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全真正韵音乐研究》,蔡际洲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2年重大项目《湖北民间音乐集成多媒体音像资料的开发和应用》,李幼平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年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长江流域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湖北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宋代大晟钟的声学研究及其乐律学分析》和《20世纪中国音乐考古发现与研究数据库》,郑荣达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和声的声学基础》,丁承运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上古楚琴形制研究》,周耘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荆楚民俗音乐文化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及《中国古代都市的“音风景”研究》,谷杰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编钟声学测量实用技术研究》,胡军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中国近现代道教音乐研究》,王洪军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0世纪末叶中国律学理论研究》,周耘教授主持上海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仪式音乐研究中心2009年委约项目《上海玉佛寺佛教仪式音乐研究》,谷杰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重点项目《先秦至两汉十二律阴阳说研究》,周耘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教研项目《荆楚民歌唱法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等等。科研课题源源不断地立项和相关研究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我院音乐学专业研究方向的充实与更新,同时也展现了我系的学术优势和特色。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是本专业最有影响的研究方向之一。该方向学者杨匡民教授提出的“民歌色彩区和三声腔”论与“长江流域音乐文化区”学说、刘正维教授提出的“戏曲腔式板块”分布论,以及以荆楚民间音乐、南方戏曲音乐、武当山道教音乐、佛教仪礼音乐研究为代表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其中杨匡民教授等承担的国家“七五”重大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是国内第一部“民族音乐集成”专著,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好评和国家文化部门的表彰;史新民教授主编的《中国武当山道教音乐》,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系统研究道教音乐的专著,不仅在中国大陆具有推动学科发展的意义,其影响还波及美国、新加坡,以及港澳台等地区;刘正维教授关于长江中上游戏曲声腔系统的研究,不仅被学界认为在戏曲声腔史的研究上具有开拓意义,而且还对传统音乐传播、流变的研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理论与方法;还有童忠良教授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的研究、蔡际洲教授关于南北曲渊源的“曲调考证”及长江流域音乐文化的系列研究、周耘教授关于荆楚民俗音乐及中日佛教音乐及其比较的系列研究等,也在国内外音乐学界产生一定影响。有多位该研究方向学者的多项研究成果获得了部级或省级表彰与奖励。从这个意义上讲,该研究方向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图5 刘正维教授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

中国音乐史也是本专业较有影响的研究方向之一。该方向的显著特色在于,将音乐史研究与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乐律学的研究方法及最新成果相结合,对音乐史料作全方位、立体性的综合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中,童忠良教授的《曾侯乙编钟的三度音系》,被学术界誉为“改写中国音乐史”的力作,在国际音乐学界也有一定影响;丁承运教授的《清商三调音阶调式考索》,曾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近年来又在楚调研究、琴调研究以及古瑟调弦法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田可文教授在音乐史学理论、湖北地域音乐史,特别是湖北近现代音乐史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孙晓辉副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两唐书乐志研究》揭示了汉唐之际音乐传承的全过程,其国家课题《隋唐五代礼乐制度研究》系统研究了唐代雅乐及其与燕乐的关系,博士后出站报告《唐宋词调研究》揭示唐宋词调历时演进的过程;李幼平教授的博士论文《大晟钟与宋代黄钟标准音高研究》结合宋代大晟钟实物的考古学研究开拓了宋代音乐史研究的新局面。近年来,该研究方向又有了新的拓展,以更宽阔的学术视野审视中国音乐文化的历史发展。今后可望在先秦楚乐研究、魏晋南北朝音乐史、唐代与宋代音乐史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特色学科方面,我们的音乐考古学在全国较有影响。在以曾侯乙编钟为核心的古乐器研究与艺术实践基础上,音乐学专业的音乐考古学研究方向于1989年正式成立并招生。自2003年6月开始,湖北省博物馆正式与音乐学系音乐考古中心合作,将该馆曾侯乙墓编钟古乐器演奏项目纳入由我系教师主持与承担的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湖北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工作之中,具体承担起古乐创编、乐舞排练、古乐器复(仿)制、古曲创编、艺术监督等工作,系统地提供技术咨询和理论指导,达到了以社会为舞台充分展示教学、科研成果的目的。另外,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也是我系近年来开辟的新的研究方向。宋祥瑞、蔡际洲、孙凡、汪森等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上,以及在该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上,在音乐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图6 著名古琴家丁承运教授

在研究方法上,我系科研始终坚持多学科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融合,立足音乐本体,以历史学眼光和人类学视野,对中国传统音乐、特别是中国南方音乐进行多学科、全方位的理论研究,。此外,我们还重视高科技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运用计算机技术与数字音频处理技术,分析古代乐器与音乐作品;运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层次研究传统音乐形态;运用多媒体信息传输技术,使研究成果具有声、像、图、谱等生动直观的表现形式及传输方式。

总之,我们一贯倡导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研相长,不仅形成了教学以科研为基础、科研以教学为目的,通过科研促进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教学深化科研内容、转化科研成果,进而加强音乐学专业建设、扩大社会影响的良性发展态势,也形成了我系科研的特色。

四、教学·实践·育人

音乐学系本科教学目前开设有“音乐学理论”和“艺术管理”两大专业,教学宗旨在于面向社会适应时代培养具有一定音乐表演技能、有较高音乐理论素质和文化底蕴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而言,即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育才模式,培养能在各类学校、音乐团体、科研单位、文化机构、新型媒体等部门从事音乐理论教学、研究、管理、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作为新兴应用性专业的“艺术管理”,自2006年起正式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截至目前在校生有80人,已向社会输送了四届毕业生。

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认真确立音乐学品牌专业意识。根据鄂教高[2004]24号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我系“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被列入2004年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通过研讨,我系于2005年制定了《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四年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了音乐学系四年建设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实现目标的步骤。通过广泛的调研,我们明确了品牌专业四年建设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是:扩大专业内涵;创新教学模式;扩大办学规模。同时明确了音乐学系品牌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即充分利用音乐学系的科研优势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音乐学教学模式:积极推动艺术实践和音乐理论研究的协调发展;坚持音乐学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齐头并进发展思路;通过艺术实践培养学生的音乐学创新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扩大专业内涵,促进音乐学与社会需要接轨。

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力争整合学科优势,强化地域特色,推出学术成果,建立新型音乐学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教学和艺术实践良性循环体系,期待通过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达到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扩大专业内涵、提升学术品格、培养音乐学创新精神和扩大社会影响的目的,把武汉音乐学院建设成为我国音乐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2006年3月,我系接受了湖北省教育厅品牌专业中期检查。2009年2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品牌专业。这是音乐学系在品牌专业建设上取得的跨越式的成就。

音乐学系坚持依靠科研动力,拓展专业教学内涵。这方面具体体现为:其一,以教学内容为主体积极组织科研课题。科研工作的立项和相关研究活动,为音乐学系专业课及全院相关音乐基础共同课的教学提供坚实的科研基础,促进了音乐学系专业特色课程和全院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其二,以教学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以团队项目为主,提倡老中青结合,促进研究队伍的优化组合。我系共培育了可供音乐学系、全院学生学习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指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60余门,其中不乏通过上述科研活动产生的课程,如“湖北民间音乐概论”、“道教音乐文化”、“长江流域的音乐”、“流行音乐鉴赏”等课程。

音乐学系教师除担任本系学生的教学工作外,还承担着全院各专业的音乐史论、民族音乐理论、音乐欣赏等各类共同课的教学任务。此外,我系教师的“音乐学高校行”在湖北高校的巡回系列讲座不仅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扩大了音乐学系的社会影响。2003年,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概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音乐史”也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2004年,音乐学系顺利接受并通过了湖北省教育厅主持的“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条件评估”和国家教育部主持的“武汉音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联合申报艺术学理论博士点成功获批,音乐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3年,田可文教授招收到我系首届博士生1名,在高层次音乐理论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里程碑意义的进展。我系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推进学科建设。2012年以来,我们还在利用优质资源促进开放性办学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台南艺术大学民族音乐学研究所关于“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的签订与顺利实施及两校教师成功的交流互访、“两岸四校音乐学论坛”的共同举办,堪称这方面的代表成果。

近年来通过整合主要以音乐学系为中心的人才智力资源,学校先后成立了“中国道教音乐研究中心”、“中国音乐考古中心”和“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三个中心均是目前国内各自研究领域唯一的专业研究基地,它们的建立更加突出和强化了我院音乐学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其中“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正式下文批准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该中心实行的以课题带动音乐理论人才培养的机制,对于教学起到积极的配合作用。学院还投资30余万元建立了“音乐声学实验室”,成为该专业方向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

为加强音乐学教学实践环节,音乐学系与湖北省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等相关单位、丹江口市吕家河民歌村、兴山县文化局、秭归县文化局、长阳县文化局、潜江县文化局等地方文化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上述地区挂牌建设学生传统民俗观摩、民间音乐采风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同时,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陕西的西安、榆林等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音乐学系打破以往的单一采风模式,建立采风实习基地与学生就业趋势结合起来的新概念艺术实践基地。大体包括民间音乐资源采风研究基地、艺术管理实习基地、音乐考古学实习基地几种类型。

近年来,在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方面我系还进行了系列实验。我们重新审视设定了音乐学专业的育才目标,认为本专业的学生应当在“爱乐、敢想、能言、善文”等素质侧面得到全面发展。其中,爱乐是基础与前提,善文则是本专业的核心能力。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我们加大了课外实践的力度。创办了“知音杯·音乐名作听辨比赛”、“琴台杯·音乐评论比赛”、“采风报告会”等系列实践平台。同时热情扶持“楚韵剧社”、“国乐研习社”、“东方乐评组”、“风雅颂杂志”等学生社团的活动。这些举措对于演练学生的音乐学基本功,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起到积极正面的促进作用。

图7 音乐学系举行“原生态音乐会”

春风化雨,我们多年来培养的学生不少已成为高等院校、研究单位、文艺团体、新闻媒体的骨干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在国内其他单位就职的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崔宪研究员、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姚艺君教授、中国人民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李诗原教授、西南大学宗教音乐研究所所长蒲亨强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系蒲亨建教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刘红教授、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夏滟洲教授、湖北省地方戏曲艺术剧院院长李道国一级作曲、襄樊市艺术研究所所长李大庆一级作曲、湖北广播电视总台音乐频道副台长段启涛编审等。在武汉音乐学院就职的有:副院长李幼平教授、音乐学系前主任蔡际洲教授、《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副主编田可文教授、音乐学系主任兼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周耘教授、音乐研究所所长王洪军教授、研究生部主任胡军教授、音乐学系总支书记谷杰教授、图书馆馆长孙晓辉教授、学工处长杨峻峰副教授、宣传部长孟宪辉讲师等。

本专业学生的科研成果,亦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如89级本科生周洪雷、91级熊露霞、93级屠明、96级黎敏、98级袁玥等撰写的论文,均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发表。86级本科生李诗原、段启涛、87级刘晓江、张翔、赵馨、88级刘小君、孙凡、89级夏滟洲、91级王薇、92级徐雅岚、93级王志毅、陈海燕、99级吴靓等人的论文,均在核心期刊《黄钟》、《戏曲艺术》发表。①此外,尚有徐蕊、孙琳、张恬恬、钱磊、屠明、丁慧、黄蕾、喻宇、施涛、乔晴、赵延琦等多位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或省的评奖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另有多篇论文获得湖北省优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奖。②

回眸系史,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几代学人始终在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道路上探索前行,但我们深知,离卓越尚远,离先进尚远。展望未来,我们深感音乐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任重道远,但我们深信,只要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创新,敢于超越,不断进取,就能为祖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和音乐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执笔者说明:本文对汪申申教授、孙晓辉教授为音乐学系20年系庆论文集撰写的序文《回眸与思考》、蔡际洲教授撰写的《音乐学系的历史沿革及基本情况》多有参引。

注释:

以上列举的全部都是本科毕业学士学位论文,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未及统计。

②关于音乐学系学生及论文获奖情况并未进行全面统计,这里列入的只是不完全统计的部分论文。

Review on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Musicology

Department i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ZHOU Yun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6篇

一、传统音乐理论课教学中的局限

在目前音乐专业的专业课教学中,音乐理论课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这门课程主要是通过向学生系统介绍基础的音乐理论知识,培养出学生在音乐乐谱读写方面的基本能力,使其在音乐的欣赏、理解、分析能力上更进一步。传统的教学模式――黑板和钢琴一直沿用到现在,但是在音乐理论的很多教学内容中,仅仅使用钢琴的演奏是不足以达到实际要求的,而教师在黑板上写出的谱例在学生心中也是比较模糊的,多少有些“纸上谈兵”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教学活动,尽管代课教师讲的认真,学生学得辛苦,但是很多时候学生得到的都是一些抽象的、繁琐的条文制度。而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将主要精力放在怎么样去避免书面作业错误这一误区之上,同时也缺乏相关的一些分析训练等等,最严重的是这样会导致理论学习和实际效果出现脱节,在教学成果上难以形成一种教与学的融合。同时,因为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很多同学对音乐理论课程失去了学习兴趣。在心理学的观点中,人的认知发展需要经历四个阶段,即感觉动作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以及形成运算阶段。四个阶段的发展是步步为营、由浅入深的,只有在前一个阶段完成的基础上,下一个阶段才能够进行。在教学过程中,造成音乐理论教学的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违背了人类的认知规律造成的。在教学过程中,在学生还未感受到一些起码的声音、音响效果时,就要接受各式各样的抽象规则,而面对枯燥、飘渺的理论也将学生的学习热情消耗殆尽。

二、计算机音乐软件在音乐理论课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计算机音乐软件在音乐理论中的教学的具体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基本技术理论学科教育的应用

这个主要有两种教学模式:即在教师的辅助下通过计算机辅助音乐软件为教学工具的教学模式,和完全基于计算机系统化教学的自动化教学模式,这两种教学模式既可单独使用,又可有机结合。

传统教学模式下的乐理和作曲技术理论的教学,由于受教学工具的局限性,很多时候导致理论和实践相割裂,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例如,在传统的和声教育中,黑板和钢琴一直是和声教学中重要的辅助工具,教师在黑板上写出的谱例,无法在学生心中形成听觉联想和共鸣,导致学生有一种“看不到、摸不着”的感觉。重视乐谱书写,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将学习重心放在如何避免书写错误这种教学误区之中,使得教学目的和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在引进计算机专业软件之后,利用专业软件的强大编辑功能,就可以对学生进行视听一体化的教学。同时,由于专业软件有着非常直观的乐谱显示功能,通过这个优势,就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将谱例和实际音响效果同步展示在学生面前,并且可重复演示以加强学习效率。另外,也可以利用它的录音功能,在弹奏曲目之前按下录音键,弹奏和录音工作就可以同步完成。通过使用专业的计算机音乐软件辅助教学活动,任何理论都可以在计算机音乐系统平台上随时得到实践和检验,因为计算机音乐软件基于数字音乐模块,力图打造一支涵盖所有乐器又同时能应对任何高难度演奏技巧的庞大乐队。无论是基本的乐理知识、和声、配乐,还是作曲等的任何理论知识,都可以在计算机音乐系统中得到有效的实践。计算机专业系统在音乐教学的理论教学中,扮演了一个“超级教辅工具”的角色。在教学内容的自主性、学习进度的灵活性、学习时间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都是传统式教学模式所无法比拟的。使用这一教学程序软件,也是对理论教学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和对教学质量的保障。

(二)在音乐欣赏、作品分析教学活动的应用

利用计算机专业软件的数字音频和图像处理技术、海量数据存储能力,计算机专业软件可以播放任何形式的数字音频资料。更为可贵的是,计算机专业软件作为一个可以编辑的播放器,任何音乐片段的检索、定位、播放、以及变调、加减效果、加减速度,甚至是剪切都操作,都可以轻松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作品分析和欣赏备课中人工劳动的时间和强度。再加之计算机专业软件的优势,可以在音乐教学的同时,伴随例如视频资料、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和乐谱资料等同时的呈现,更加有利于教学效果的提升。计算机作为一个超级多媒体的播放系统,从根本上改变了欣赏教学的教学模式,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作品分析和音乐欣赏的教学效率。与此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音乐软件的智能化程度也在不断加强,这样对专业教学的辅助作用也会不断增加。

(三)在综合性音乐学科教学活动的应用

通过专业软件进行专业教学活动,是当前计算机时代各个学科采取最普遍的一种教学形式,也就是通过教学软件,将每个教学单元的内容都编辑成课件。将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多媒体的方式进行呈现,计算机专业软件在这一过程中担任“超级黑板”的角色。这种教学模式,可以简化那种教学信息容量大、知识体系结构相对复杂的课程。图文并茂、音像一体的系统化呈现下,相比较传统教学模式的授课方式,在信息传输量、学生理解程度上的优势都是不可比拟的。同时,在知识点的传授方面,也是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的线状链式模式,拓展成网状链接结构,这种结构给接近人脑中关于信息链接的结构特性,从而更有利于学生架构知识体系和提高学习效率。计算机音乐软件在综合性音乐学科教学活动的广泛应用,对促进音乐理论课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的提升作用十分明显。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7篇

一、学前专业教育的现状

随着教育就业形势的不断发展,幼儿园老师大部分是通过幼儿师范学校以及一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在一段时间内,中专学历的幼儿教师为我国的幼教事业给予了一定的贡献。可是,由于教育的不断改革,教育的需求也逐渐提升,过去一些幼儿教育师范学院或其它一些院校都已升等成本科,抑或同其它高校结合,升为本科。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往学院培养的人才已经无法符合社会全新的变化及新的教育形式。

1.学生的来源

很多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来自于全国各地,通过调研发现,有些源自于高考的文科生,有些源自于幼师或者其它应届毕业生。可是,因为有些是普通高考的文科应届生,而这些应届生大多文化程度高过音乐,几乎没有音乐水平和乐理知识,更加不懂得乐器的弹奏,大致都处在零起点上,有些虽会唱歌,可是全凭个人喜好,并不懂基本的谱曲。可是幼儿教师却并非如此,他们在幼儿园和孩子一同唱歌、跳舞,具有一定的音乐功底,对于音乐方面的简单知识及技巧都有所掌握。

2.设定课程的差别

当前,所有高校在对课程设置方面区别较大,教师的教材也不够完善。很多高校在四年级进行课程设定。对象大多是幼儿园的一线老师。可是,当前有很多高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各有不同,长期使用中专一类的管理模式,课时较少,将钢琴、唱歌、跳舞等必修课程,将高校的教学规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课时及教学实践课均自行设计,同其它高校无明显差别,在教材的选择方面,也没有清晰的规定。

3.音乐教材无法统一

当前,教学学前教育专业编排都是将音乐教育的理论及教材作为根本,音乐教学方面有关技巧类的都通过授课老师进行编排,设计音乐教材。并且,学前音乐教学由于被音乐专业以及音乐学院所影响,使得将教学中的知识以及掌握技能的能力使用到实践当中成为了最关键的问题,如此才能更加有利于建立学生的音乐情感。

二、学前教育音乐课程改革多元化的理论依据

1.以幼儿为主体,加强幼儿发展可持续的培养

新形势的职业教育,提出了以幼儿为主的教育理念,加强幼儿的全面发展及幼儿个体之间的差别。学前教育专业的就业方向是幼儿园或托幼机构,所以,专业音乐课程的设置上,不仅要满足专业的实际需求,还要通过专业的要求及特点为根据。由于教育理念的改革,学前教育专业应当转变以往观念的束缚。在音乐课程体系构建方面,将终身教育作为原则,让学生建立不断学习的概念,在稳固的专业基础及技能教育方面建立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体现专业特征,对音乐课程的综合性进行考量

学前教育音乐课程体系的创建,要符合专业需求。多元化背景下的学前教育培养的人才,不但可以将幼儿保育及学前教育的工作做好,还可以进行班级管理、幼儿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可以让幼儿获得全面发展。

所以,学前教育的音乐课程同音乐专业教学的内容有所差别。在音乐课程的设置方面要同实际需求相融合,让知识结构得以优化。音乐学习应当体现出专业性、针对性以及实用性。并且也要将专业课程里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融入到音乐课程里,让学生能够了解学习音乐课程的意义,建立正确的音乐学习理念,努力实现同其它艺术课程相结合,体现课程综合协调的能力。

3.理论课程同实践课程的协调发展

对于学前教育课程体系而言,学习知识理论、训练技能、实践操作等都十分重要,因此,要令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技能与知识相结合。并且,抛却课堂教学的显性课程教育,还要具备隐性课程的功能。在校学习的过程中,所有同音乐相关的活动都能够当作音乐教学的方法进行学习。音乐课程多元化的创建同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连,可以通过不同方面、运用不同方法来进行学前音乐教育。

三、多元文化学前音乐教育的实施

多元文化背景下,我国学前教育音乐课程改革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音乐活动应当展现出多元文化的内容联系

在目前的幼儿园课程改革中已经具有多元文化的体现,初步接触多元化,可以体会到生活里的美,启发审美乐趣。可是在音乐教育课程中,课程内容及多元文化通常会被分隔为两个内容。所以,将多元文化的理念融汇在音乐教育课程当中,在音乐活动力展现出多元文化的理念,显得尤为关键。

(二)中西文化应当在学前音乐教育课程中获得体现

1.加强中国传统音乐的问题

通过对国外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观察,发觉同国情有关的具备民族特点的音乐类型,大多会变成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重心。虽然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内容为多元化,可是民族音乐在音乐教学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我国多元文化学前音乐教育中应当加强民族音乐的教学。

2.弘扬世界音乐文化

欧洲传统经验音乐作为非常珍贵的文化遗产,学习欧洲经典音乐成为了学习西方文化的主要方式之一,这对幼儿音乐素养的整体发展非常关键,所以,通过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方向可以发现,将欧洲中心论打破,并非是要将欧洲的音乐丢弃,而是要让学生了解到,欧洲音乐并非唯一崇高的,全球还有很多音乐都是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针对欧洲经典音乐来讲,它也应当包含在多元文化里。欧洲经典音乐在多元文化学前音乐教育中不可或缺。并且其他国家的音乐也应当在学前音乐教育中体现出来。

(三)多元文化学前音乐教育顺利完成的保障

多元文化学前音乐教育的实施保障大多需要通过三个不同层面的因素:

1.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思想归入到学前音乐教育方面;

2.关于学前音乐教育活动的教材内容,应当通过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要求随时更新;

3.幼儿园老师应当具有执行、适应、完成等多元化的音乐教育课程的教学能力。

针对幼儿园老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内容的教育能力的建立,可以从两点入手。第一点,给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校生传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理念,为其提供更多能够同多元文化音乐接触的机会,扩大多元文化的音乐视野,让他们尽量拥有多元文化需要的知识与能力。第二点,强化在职幼儿园老师的培训。并且,各个幼儿园之间也应创建和完善同多元音乐文化相关的资料,激励老师掌握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形势,积极创建多元文化学前音乐教学的特点。

大学音乐结业论文第8篇

(1)音乐史学(2)音乐美学(3)音乐基础理论(乐理)2.非学科音乐课程切入点(将结合图示说明)(1)音乐史学(图1)课程一:音乐与人生目标智能:音乐智能存在智能支持智能:语言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视觉———空间智能学科内容: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发展史,作曲家、代表作品赏析非学科课程内容:不同时期的相关文学、绘画作品,作曲家的生平、所在地域的著名建筑、风土人情等。教学目标:初步了解古典、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发展史、作曲家及代表作品,能够结合本专业内容从音乐的角度分析各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地域特征、风土人情。例如:旅游服务专业能够结合特定音乐进行营销策划。可结合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外语教育文秘服装设计课程二:音乐鸡尾酒目标智能:音乐智能存在智能支持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动觉智能人际交往智能学科内容:印象主义、20世纪现代音乐的音乐发展史、作曲家、代表作品赏析非学科内容:绘画、舞蹈、电影作品、酒文化相关知识教学目标:初步了解印象主义、20世纪、现代音乐的音乐发展史、作曲家、代表作品。能够将所学专业相应作品联系起来,如:谭盾音乐的中西结合与“鸡尾酒”效应。可结合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文秘营销课程三:音乐茶馆目标智能:音乐智能人际交往智能支持智能:语言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动觉智能存在智能学科内容:中国古代音乐发展史古代音乐作品赏析非学科内容:古典文学、绘画、舞蹈、古代服饰、茶文化相关知识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国古代音乐历史、音乐文化、音乐的基本特征,并能运用于本专业。例如:茶艺专业能够按不同的茶艺要求,选择或配置相应的音乐、服装、插花、熏香等,营造适宜的环境氛围。可结合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文秘服装设计烹饪课程四:音乐与诗歌目标智能:音乐智能语言智能支持智能:视觉空间智能存在智能学科内容:中国古代乐教思想古代音乐发展史古代音乐作品赏析非学科内容:古典诗词教学目标:结合古代诗词中的音韵,讲述我国古代儒家、道家、墨家学派的音乐思想,结合经典诗词使学生进一步了解中国古代音乐史。可结合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文秘课程五:岁月如歌目标智能:音乐智能支持智能:语言智能人际交往智能学科内容:中国从学堂乐歌到改革开放以来的音乐发展史、代表作品赏析非学科内容:中国近代史、具有时代特色的建筑、美术作品、服饰文化、饮食文化教学目标: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国近代音乐发展史、近代音乐代表作品,能够结合所学专业在近代的发展,以音乐为脉络进行分析并创作。可结合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服装设计烹饪课程六:音乐与政治目标智能:音乐智能存在智能人际交往智能支持智能:语言智能身体动觉智能视觉空间智能学科内容:建国以来中国音乐的发展史、作品赏析非学科内容:建国以来的重大政治事件、具有时代特征的歌剧舞剧、绘画、文学、社会流行语、服饰等教学目标:使学生初步了解建国以来中国音乐的发展史、代表作品,并对所学专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脉络结合同时期音乐作品风格进行分析。

二、借鉴多元智能理论的高等职业教育音乐课程的实践报告与反思

在以上课程设计的基础上,采取问卷调查、多元智能自评量表等实证研究法。笔者在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开展了教学实践。针对学生不同的智能结构,在教学设计上尽可能采用多样化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动觉,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如在进行“音乐与人生”主题单元教学时,选用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音乐家的生活经历为主线,将音乐作品与该音乐家所在地域的著名建筑、风土人情以及该时期的服饰、饮食文化相结合。如:结合巴赫的音乐讲解巴洛克时期的建筑、服饰,以及巴洛克风格在当代建筑、服饰、家居以及其他领域的运用。受加德纳教育理论中情境化教学的启发,笔者组织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到商场、酒店、餐厅等公共场所对所播放的背景音乐进行调查研究,鼓励学生结合课堂所学的知识自行设计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在进行“人人音乐”的主题单元教学时,笔者组织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到当地景区进行采风,鼓励学生以音乐的角度设计富有创意的旅游策划文案,力求教学能够突破脱离社会和实际生活的封闭式课堂教学模式,以增强教学适应学生差异发展的力度,使学生潜在的智能强项得以激发。在一系列努力之下,学生们在音乐教学课程中得到了启发,并结合自身的智能强项,在学期末进行了可喜的教学成果展示。旅游管理专业的崔洋同学写出了论文———《回归自然领悟音乐真谛———蟒河风景区的音乐元素》,刘栋同学在《朔州门神之旅》的旅游策划书中加入了朔州秧歌的内容,秦鹏飞同学受到莫扎特的故乡萨尔斯堡利用莫扎特对旅游产业进行开发的一系列措施的启发,将当地各县区的地方特色音乐整理归纳并进行设计,写出了《山西省晋城市八音之旅》的旅游策划书,贾琼同学写了《五台山佛教音乐与旅游》,许玉茹同学则为“西湖十景”的导游词设计了背景音乐……酒店管理专业的成龙同学对当地3所大型商场的背景音乐进行调研后写出了《商场与音乐》,辛俊阳同学结合课堂所学知识写了《德彪西与酒店大堂音乐》,刘晋芳同学表演了酒店餐饮部的餐巾折花,并将音乐作品的名称和风格融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吕琛同学以课堂中欣赏过的音乐作品《莫扎特第40交响曲》为音乐素材,将酒店礼仪中的手势编排成舞蹈进行表演,张茹茹等同学则为茶艺课中所学的十八道茶艺表演设计了背景音乐……这些作品是学生在自己智能强项的基础上,结合多元智能理论的课堂教学方法,对音乐教育的又一种理解和运用方式。学生们富有创意的作品使笔者再一次看到了多元智能理论和音乐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巨大潜力。但是,在这一阶段的教学实践当中,笔者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问题一: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如果按照笔者设计的音乐教育课程进行教学,音乐教育的课堂就不仅包括与音乐相关的知识。由于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包括音乐、美术、文学、建筑、历史、地理等,需要音乐教师具备丰富的知识结构。而根据本人的调查研究,目前高职院校公共艺术类的音乐教师,大多知识结构比较单一,提高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问题二: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地域或其他原因,导致很多高职院校的学生虽然有良好的学习愿望,但在中小学阶段却没能接受过较好的教育,以至于对学习和自身的发展丧失了信心,在教学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厌学情绪强烈的学生。学校如能够在专业基础课之余,安排丰富的选修课内容和课外活动,使这些学生在提高综合素质的同时,在多样化的课程和活动中逐渐发现自身的智能强项,树立发展自我的信心,同时为借鉴多元智能理论进行音乐教育提供良好的实施条件。问题三:音乐教学设备有待改进长此以来,人们认为音乐教学设备无非是钢琴、多媒体等等,但在,借鉴多元智能理论的职业院校音乐教育课程中,各种实训室的配合使用是学生运用音乐知识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创新的必要条件。如果能够把高职院校的音乐教学设备和实训室二者互相结合进行音乐教学,将最有效地达到教学效果。问题四:借鉴多元智能理论的高职音乐教育课程建设有待改进在教学实践中,笔者感到借鉴多元智能理论的高职音乐教育课程需要更加系统、细致的建设。本文设计的课程框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种种问题,如部分教学内容与学生现有的音乐知识脱节,导致学生学习中流露出畏难情绪等等。此外,与本系列课程配套的教材需要统一规划,才能使教师在备课和讲授时更有针对性。对教材的制定和选用是高职音乐教育课程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